《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1节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作者:苍久零 文案: 父母离婚后,郭慧贤跟着父亲过了十七年的苦日子 不仅在郭家当牛做马伺候后妈和继弟,还要被逼着嫁给老光棍,用彩礼钱给弟弟买个文凭 直到那天,母亲不远千里来接她回家,还当着警察和众邻居的面大闹一场…… 程玉秀:姓郭的,你还真是死性不改!从前干烂xx的事,现在还这么不要脸! 警察:这位女同志,有话咱们好好说,注意素质 程玉秀:我说的是实话啊,他之前让别人捅皮燕子,可不就是烂xx吗? 郭慧贤:捅……啥? 众邻居:哦……吼? —— 从小到大,郭慧贤的父亲一直跟她强调:你妈是村里的,一家子都穷得很,要不是我把你带走,你连饭都吃不饱 可等她回到豫市后才发现,村子拆迁了,母亲程玉秀不仅分了十多套房子,还有几百万的存款,她成了名副其实的拆二代! 自从当上拆二代后,郭慧贤每天都在为花不完母亲给的零花钱而发愁,也在想为什么程玉秀不多陪陪自己,弥补一下她曾缺失的母爱…… 程玉秀:明儿吧,明儿咱再去逛街,你郭二叔的私生子变成私生女了,我得去看看咋回事。 程玉秀:礼拜天吃饭成不?听说你刘婶儿又要当妈了,离婚仨月,孩子都半岁了,我得去吃席。 程玉秀:晚上啊……唔,晚上不行,今儿约好陪恁孙姨去澡堂捉x,俺还得提前准备准备哩。 直到那天,郭慧贤实在受不了了,于是在程玉秀出门前一把拦住了她:妈!你!你……你也带我一块去吧tat 郭慧贤一直以为当拆二代就是单纯地吃香喝辣。 后来发现,除了吃香之外,还有吃不完的瓜 哦对,她后来也改了名字,跟母亲姓程,叫天爽 因为躺平吃瓜的日子真的是天!天!爽! 阅读指南: 1.快乐躺平,吃瓜日常文 内容标签: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成长 日常 主角:郭慧贤(程天爽) xx 一句话简介:当拆二代吃瓜的日子太爽了 立意:享受生活 第1章 千禧年,七月中。 一年中最热的一段日子,偌大的纺织厂里,只有几个吊顶风扇在头顶上“吱呀呀”地转。 本该是下工的时间,今天的厂里却挤满了人,一个个都满怀期待地朝着尽头的那间办公室里张望。 发工资了。 忙忙碌碌了一整个月,每个辛苦的纺织女工都等着这一天。 现在流行银行转账,厂里的领导们上午就能收到银行卡的打款单,只有她们是等着财务拿着钱来到办公室,排队领现金。 先签字按手印,再拿工资条,确定数额没错,最后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份工资…… 麻烦是麻烦了点,但当一沓钱票子拿在手里时,满满都是幸福感。 “郭慧贤?” “到!” “进来。” 办公室的门开了又关。 几分钟后,郭慧贤挎着布袋笑盈盈地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多少多少?发了多少?” “有几天你加班没打上卡,加班费给你算上没?” “那还用说嘛,慧贤这么努力,这次怎么着也得有四百块了吧?” 郭慧贤刚出来,几个同她关系好的大姐就围上来关心道。 别看郭慧贤年纪不大,却是她们生产车间里最能干的女工。 想知道这个月最高的工资发了多少?看看郭慧贤的工资条就知道了。 纺织女工的工资并不是固定的,除了基础的三百块外,还有各种补贴和绩效,以及调班、替班、加班的额外工时费。 郭慧贤含蓄地点点头,抿唇微笑,随后伸出了五根手指:“嗯,一共发了五百一十六。” “哇!” “太好了!” “不容易啊,这都是咱慧贤应得的!” 一听到郭慧贤这个月发了五百多,几个大姐比她还要高兴,欢呼声恨不得要穿破头顶的天花板。 谁说纺织女工只能拿最低的工资? 瞧瞧,五百一十六! 厂里女工的平均工资在四百块左右,五百块,比不少坐办公室的职员还要高呢! 帮着她把布袋捂得严实了些,兴奋之余,张大姐又特意叮嘱她道:“快回家吧,路上可小心点,一定得把钱给装好了。” 郭慧贤:“好。” 发了这么多的工资,换成是别人,早就嚷嚷着要请客了。 但对待郭慧贤,厂里的各位大姐大姨们却从没起哄要她请过客。 她的每一分钱都来得不容易,比起让她掏钱,大姐大姨们倒是更盼望她的那一家子人,能别再那么不要脸地盯着她的钱包了…… 回家的这条路,郭慧贤走得很慢。 因为她在心里默默盘算着这个月工资的用处: 和之前一样,要把其中的三百块上交给父亲郭明德; 给继母杨丽一百块,用作家里买菜买米的开销; 给弟弟郭云龙三十块,当做他的零花; 平常中午食堂吃饭固定要三十块; 哦对,她的鞋破了,得重新买一双,就算十五块吧,衣服的话……可以再缓缓。 也就是说,这个月她能攒下来四十一块! 揣紧肩上的布袋,郭慧贤仰起头望着那一抹残阳,悠长地呼出一口气。 只有在每个月发工资的这一天,她才能感觉到一丝轻松。 能攒下四十一块不容易,毕竟上个月她才攒下了十九块而已。 但一想到,她能离远在千里之外的母亲更近一步,心里便能生出些许的慰藉。 郭慧贤有十七年没见过母亲了。 即使她努力去回忆小时候在母亲身边时的点滴,可时光匆匆,母亲的面孔依旧是模糊的一片…… 在郭慧贤三岁那年,父母离婚了。 母亲程玉秀是农村户口,因为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得不到抚养权,只能任由郭明德把她带去远在南方的林市。 郭明德的工作体面,长得又好,再加上有一段当过兵的经历,很快就给郭慧贤找了个漂亮又温柔的后妈。 两人结婚后的第二年,郭慧贤就有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郭云龙。 小时候的事,郭慧贤记得不太清了。 只记得后妈买给弟弟的饼干很甜,弟弟吃不完剩下的鸡腿很香,还有她每晚都睡的那条走廊,每当冬天总能听到外面的风雪声。 在她十六岁那年,她第一次见到程玉秀从豫市寄来的信。 是被郭云龙拿回来的,郭明德还没来得及把它销毁。 那时候她才知道,原来每年母亲都会寄出好多封信,只是都被父亲撕掉了,并且从来没有告诉过她。 也是那一年,她第一次按照信上的地址给母亲回了信。 和郭明德说得不一样,母亲并没想过要抛弃她,相反的,为了能尽到母亲的责任,她这些年都在更加努力地工作。 白天刷盘子、晚上当保姆,赚得大部分钱都寄给了郭明德,只希望他能善待自己的女儿。 可她不知道的是,这些钱的大部分,都花在了郭慧贤同父异母的弟弟身上…… 郭慧贤十八岁那年,考上了北方的大学,她以为自己能够飞得更远,未来能立刻这个家,但没想到的是,这一年的郭家也有了很大的变故。 郭明德下岗了,杨丽被裁了员,郭云龙在学校打人,要赔人家一笔昂贵的医药费。 郭明德没有让她去上大学,准确的说,是压根没想过让她上大学。 从那天起,郭慧贤成了家里唯一的劳动力,肩膀上扛起了一家四口的生活重担。 听说女儿没去读大学,而是去了纺织厂当女工,程玉秀气得打电话把郭明德两口子臭骂一顿,可郭明德只用一句“她是我的女儿,她干什么我说了算”就把她的话给堵了回去。 也是从那天起,程玉秀向郭慧贤承诺,一定会更加努力地攒钱打官司,把她的抚养权给夺回来! 郭慧贤不忍心母亲独自操劳,便也拼了命地工作,希望自己也能多攒一些钱。 她每天只睡五个小时,晚上会主动申请多加班两个小时;谁有事要请假,她第一个顶上,为得就是每个月能多赚几块钱。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2节 加上这个月攒下的四十一块,她存折的钱就超过五百块了。 五百块,真要打官司的话,应该能付得起部分的律师费了吧? 走到巷子口时,郭慧贤下意识地看向了小卖部摆着的那台电话。 以前母女俩是写信,自从听说母亲住的村里通了电话,郭慧贤每个月的二十号都会给程玉秀打了个电话。 一个月一次,一次两分五十九秒。 打电话的时间不能太长,也不能浪费,因为她们都要仔细地省钱。 此时此刻,郭慧贤很想给程玉秀打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已经攒到五百块的好消息,可想着现在她应该还在饭店上班,就暂时忍住了,想等到过几天二十号的时候再说。 回到家,还没进门郭慧贤就闻到了浓郁的饭菜香。 是炖排骨的味道。 虽然今天发了五百块的工资,但以往的发薪日,杨丽也没有这么郑重其事过。 难道今天是什么好日子? “杨姨。” 推开门,杨丽正在用汤勺搅拌着那一锅排骨汤。 听到郭慧贤在身后叫自己,杨丽淡淡地应了一声“回来了”,便继续自顾自地忙着手头上的事。 提前舀出几块只有脆骨、没有骨头的部位放着,那是她特意留给郭云龙的。 儿子今天跟朋友出去玩,回来得晚,即使是炖了排骨的好日子,她也不想最好的几块被郭慧贤挑走。 郭慧贤已经习惯了。 其实她不用特地挑出来,放在锅里也没关系,因为她不会吃。 把布袋挂在衣架上,郭慧贤一边把钱拿出来,一边走到杨丽身边,抽出几张交给她,“这是下个月的买菜钱。” 杨丽正忙着盛排骨,腾不出手,斜了一眼她手里的钱,确定有一百块后,朝一旁使了个眼色,“先放那吧。” 把钱放在灶台上,郭慧贤注意到了那只满是茶垢的水杯,又说:“我爸回来了?” “嗯,”把排骨收好后,杨丽顺手把钱放进了口袋里,“在屋里躺着呢。” 郭明德是提前下岗,下岗后他没有找别的工作,而是整天都跟几个厂里一同下岗的人喝酒、打牌。 平常他都要吃晚饭的时候回来,而且每次回来,都会让杨丽给他沏一杯浓茶。 今天倒是回来得挺早。 拿着剩下的钱,郭慧贤推开了里面的那间屋。 “爸?” 郭明德被推门进来的郭慧贤吓了一跳。 他好似在藏着什么东西,听到郭慧贤的声音,赶忙直起了跟做贼一样鬼鬼祟祟的腰板。 “进来不会敲门吗?”郭明德瞪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责怪道。 拍了拍手上的灰,他回到床边坐下,一想到今天是她发工资的日子,皱着的眉这才稍稍舒展了几分,“发工资了吧?” “嗯。” 郭慧贤点点头,主动把数好的三百块交给他。 接过钱快速地数了一遍后,郭明德又上下打量了她一番。 三百块是她的基础工资,她每天都申请加班,他知道,所有的工资加起来肯定不止这么一点。 “这个月发了多少?”郭明德又问。 “四百八。” 不等郭明德追问,郭慧贤就继续说:“给了杨姨一百,等龙龙回来给他三十,我平常在食堂吃饭要三十,我的鞋有一双坏了得买一双新的……” 听着郭慧贤把剩下的工资用途都说了一遍,郭明德这才收起了眼神里的怀疑。 这些话,是郭慧贤在回来的路上就想好的。 她不敢把真实的金额告诉他,因为她清楚,郭明德如果知道她身上还有钱,一定会想各种办法要走。 在这个家里,她就像是墙上挂着的那条破毛巾,除非是确定真的挤不出一滴水,否则他一定会再用力地拧一拧。 见郭明德没说话,郭慧贤便说:“那我先出去了,等会吃完饭,我还要去加班。” “等一会。” 把钱装进口袋后,郭明德顺手拉来了一张椅子,语气十分温和:“过来坐,我有点事要跟你说。” 有事? 郭明德的话,让郭慧贤莫名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难道是自己藏起来的存折被他发现了? 郭慧贤不敢拒绝,只得乖乖走到他跟前,拘谨地坐在他面前的椅子上。 “过了年,你就二十一了。” 郭慧贤没作声,只是轻声地“嗯”了一声。 看向郭慧贤紧紧并在一起的双腿,还有抠着衣缝的手指,此时此刻,她的局促不安在郭明德眼里,却成了淑女该有的腼腆矜持。 “二十一,说起来也老大不小了。” “整天总是埋头在厂里上班也不是个事,该找个人家嫁了,日子也能过得松快点。” “我认识的那个谁正好还单着没结婚,改天找个日子,让你俩见个面?” 作者有话说: ---------------------- 第2章 郭慧贤愣住了。 她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盯着郭明德脸上遮掩不住的喜悦。 说是要见面,可他的语气倒更像是把事情说定了一样。 郭慧贤从来没想过谈恋爱,更别说要跟谁结婚了。 她满脑子想得都是怎样离开这个家,回到母亲身边去,而不是从一个男人的屋檐下,跑到另一个男人的手里。 “我不想去。” 郭慧贤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他的提议,可又不敢太强硬,只能找了个别的理由试图搪塞道:“我,我现在还年轻,想趁着现在多拼一拼,谈对象的事还是过几年再说吧。” “嫁人就得趁年轻,”不等郭明德开口,外面的杨丽就用年龄堵住了她的嘴,“等过两年你年龄大了、成老姑娘了,谁还会娶你?那时候可不就砸手里了吗?” 杨丽是继母,郭慧贤从没妄想过她能把自己当成亲生女儿。 可……砸手里。 难道在一口锅里吃了十多年,自己在她眼里,还只是一个可以随意处置的物件吗? 郭明德没有责怪杨丽的意思,而是顺着她的话继续说:“是啊,女娃和男娃不一样,男娃年龄大了是王老五,女娃大了那就是豆腐渣。再打拼又有啥用?找个好婆家嫁了才是一辈子的大事。” 郭明德向来不是个有耐心的人。 说了这么半天,已经有点厌烦郭慧贤的不知好歹了。 拿起桌子上的小毛刷,郭明德一边擦着那两颗不值钱的核桃,一边语气冷淡地说:“这个礼拜天,人家就来咱家跟你见面。就是老罗家的那个大儿子,你见过的。” 罗家?大儿子? 郭慧贤的瞳孔震颤,嘴唇微翕,半天说不出话来。 罗家的那个大儿子长得丑,又是个驼背,今年少说得有三十了。 早些年,他是有媳妇的,可他在工厂因伤瘸了脚,媳妇忍受不了一直伺候他的日子,便提出了离婚,罗老大这才搬回巷子,和父母住在一起。 长得丑又没本事,驼着背还瘸了脚…… 如果非要说罗老大有什么优点,大抵就是家里有钱吧,而且在因工受伤后,有单位负担他的生活,每个月什么事不干都能有几百块的收入。 郭慧贤之前见过他几次,是在叫郭明德回家吃饭的麻将桌上。 罗老大和郭明德是牌搭子,两个人无所事事又臭气相投,时不时便会凑在一起打麻将。 罗老大曾不止一次夸过她漂亮,现在细细想来,他应该一早就盯上了自己。 “我不想见……” 啪! 郭慧贤话还没说完,郭明德手里的刷子就重重拍在了桌子上。 “不想见,你以为自己条件很好吗?还挑上人家了。” “罗家有好几片鱼塘,他弟做生意还赚了不少钱,你嫁过去就是享福!还不想见,罗家这么好的条件多少人抢着嫁,要不是我跟他家熟,你以为能轮得上你?!” 郭明德的腰板挺得笔直,即使他这几年没有工作,要向女儿伸手要钱,他也是一家之主,这个家依旧是他说了算。 “这个面必须见,不想见就滚出我家,纺织厂的活儿也别干了,去睡马路、住天桥,当个臭乞丐去吧!” 这样的话,郭慧贤从小听到大。 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亲生父亲会对自己这样。 分明当年是他要争夺自己的抚养权,可在这个家里,她始终都像个随时可以被抛弃的外人。 把自己从母亲手里夺过来,难道就是为了把她赶出家门当“乞丐”的吗? 郭慧贤不敢反抗,也没有能力反抗。 会不会被赶出去当乞丐不知道,她唯一知道的是,如果真的把郭明德惹恼,他只会抽出腰间的皮带把自己毒打一顿,直到她认错,跪在地上,拉扯着他的裤腿乞求原谅…… 晚上吃饭的时候,饭桌上只有他们三个。 即使杨丽已经提前把好的排骨都挑出来了,吃饭时,郭明德还是在说“给你弟留一点”、“等你嫁去罗家,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这样的话。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3节 郭慧贤一块都没有吃,只是夹了几筷子的土豆丝和青菜。 她不想吃什么排骨,她只想有一个可以不被赶出去的家。 吃完饭后,郭慧贤在厨房收拾碗筷,跟朋友疯了一天的郭云龙,这才风风火火地从外面回来。 “爸,妈!我回来啦!” 家里原本沉抑的气氛,瞬间被他的声音打破。 不过是打个球回来而已,杨丽和郭明德却在跟迎接什么大功臣一样,喜上眉梢。 十八岁,正是男生最张扬、最不羁的年纪。 郭云龙和郭明德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光看他那副鬼子进村的架势,就能想象出郭明德年轻时是个什么样的人。 打了一下午的球,他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湿透了。 回到屋里,杨丽帮他找出几件洗干净的衣服,在把脏衣服丢在外面时,还不忘对郭慧贤吩咐一句:“等会把衣服洗一下,洗完了你再去加班。” 郭慧贤没说话,继续擦洗着水池的碗。 端着那杯茶,郭明德也走进了郭云龙的房间,许是要说什么悄悄话怕被郭慧贤听到,进门后还不忘顺手把门关上。 郭慧贤早就习惯了。 毕竟他们才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自己……不过是个随时能被赶出去的“臭乞丐”。 洗完碗后,郭慧贤来到郭云龙的房间门口。把地上那几件汗臭的衣服捡了起来后,正要拿去洗,就听到屋里郭云龙大喊了一声“我不去”。 郭明德:“不去?有学不去上,你是想上天?” 杨丽温声劝道:“听话,老老实实读个大专,出来起码能找个好工作。总比你姐天天累死累活,一个月才赚个三四百强。” “有这钱,为啥非得买个学上?”郭云龙不服地说,“还不如拿出来做生意,我们班李军他哥前几年做了点小买卖,现在一个月能赚一两千呢!” “做生意,你有那个脑子吗?”郭明德冷哼一声。 “少给我来那乱七八糟的,等你姐嫁了人,人家把彩礼给了你就去给我上学!要是再不好好学习,成天作妖,看我不揍你。” 郭云龙拗不过父亲,却也知道见好就收。 就是不让他学着做生意,有个大专上也不错。 “爸,我姐要嫁人的话,人家能给多少?”郭云龙试探地问。 郭明德戳了他一眼,“你问这干啥?” “好奇,问问呗。” 不用郭明德回答,杨丽就替他说了,“五千。” “五千???这么多啊?!” 一听说郭慧贤的彩礼有五千块,郭云龙立刻又央求郭明德说:“爸,那再给我买台电脑吧,我看别人家都有,我也想要!” 郭明德表面上阴沉着脸,但眼神里却没有半点责怪的意思,只淡淡地回了一句:“现在急啥,到时候再说。” 一门之隔,郭慧贤的脸上没有流露出太多的悲伤,可拿着那件脏衣服的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把衣服拿到卫生间,直到把水龙头打开后,她才敢在“哗哗”的水流声中掉下几滴眼泪。 凭什么?凭什么他们要这么对自己? 她也是郭明德的亲生女儿,他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 当年,她凭自己的本事考上大学,他们说家里没钱供她,让她去纺织厂当女工赚钱。 可郭云龙不仅没考上大学,就连大专的分数线都没过,他们却不惜花钱也要把他送进学校的门,而用的,竟然还是把自己卖给老光棍的彩礼…… 郭慧贤好像明白了,明白了为什么父亲要争取她的抚养权。 不是出于血肉亲情,而是因为把她当成了一颗可以赚钱的果树,只要等到开花结果后把果子卖掉,就能养好给郭家传宗接代的亲儿子了。 五千块,自己可真值钱…… “嘟嘟……嘟嘟……” “嘟嘟……嘟嘟……” 从家里出来后,郭慧贤没有去厂里加班,而是哭着跑到了小卖部,去给远在千里之外的程玉秀打电话。 她等不到二十号了。 这个家里,没有人能够听她抱怨,她只能靠着一根电话线,把心里的委屈都告诉母亲。 “嘟嘟……喂?” “喂,刘姨,是我。” 接电话的是村里小卖部的刘阿姨,郭慧贤强忍着眼泪,对她说:“我妈下班了吗?” “你妈已经不上班了,正在你李叔家打麻将呢。” 郭慧贤抹了抹眼角的湿润,“能让她来接下电话不,我有事想跟她说。” 刘阿姨听出了她的语气不对,于是赶忙对她说:“行,那先挂了吧,我这就去找你妈,一会给你回过去。” 郭慧贤正要说“不用”,电话那头就已经挂断了。 等了差不多五分钟,电话终于又打了回来。 “喂,慧贤?” “妈……!” 听到程玉秀声音的那一刻,郭慧贤再也忍不住了,眼泪犹如决堤的洪水,哗啦啦地从眼眶里涌了出来。 此时此刻,也只有母亲的声音能让她感受到一点点的亲情。 郭慧贤本来是想要跟她说这个月赚了很多钱的好消息,可现在,她只有一肚子的憋屈,还有对嫁人的厌恶。 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一遍后,郭慧贤抽噎地对她说:“妈,我该怎么办……我不想嫁给那,那个老光棍,可是,可是我爸他,他……” 听女儿哭得伤心,程玉秀心如刀绞,可她没有让女儿听到,只是默默地擦了擦眼角的泪:“不哭了不哭了,妈明天,明天就去林市接你回来!” 听到程玉秀要来接自己,郭慧贤心里自然是一百个愿意,不过现实却提醒着她是不可能的。 “可是我们没有钱,真要打官司的话,我们给不起律师费。” 程玉秀原本也是想等二十号,再告诉女儿这个好消息,但今天出了这样的事,她也只好跟女儿实话实说了。 程玉秀:“钱的事不用怕,你姥姥家要拆迁,咱马上就有钱了!” 第3章 从年初开始,村里就传出了要拆迁的消息。 程玉秀之前跟郭慧贤提过拆迁的事,还说假如真能分到房子、分到钱,一定会把她接到自己身边来过好日子。 她是随口一说,郭慧贤也是随便一听,谁都没放在心上,只当做是母女之间共同做得一个美梦。 毕竟拆迁是大事,豫市附近有那么多的村子,怎么就能好巧不巧地落在她的头上? 直到七月初,拆迁的红头文件发到了村长的办公室…… 母女俩当初做的美梦,成真了! “拆,拆……” 拆迁的消息让郭慧贤愣了神,唇瓣张张合合,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谨小慎微地过了十几年,郭慧贤从来不敢有什么天上掉馅饼的幻想,以至于当这热乎乎的馅饼落在她的手里时,她都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得知村子要拆迁后,程玉秀第一时间就想给郭慧贤打电话,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把女儿接到自己身边来了。 可她们约定的时间是每个月的二十号,想着女儿每天都要工作十几个小时,贸贸然地给她打过去会被郭明德知道,她这才一直忍着没说。 今天一听说女儿打来电话,她迫不及待地推了牌,跑来跟她分享这个好消息。 她想到了郭慧贤可能会喜极而泣,却没想到她的眼泪是因为要嫁人的噩耗。 听说郭明德要把女儿嫁给个老光棍,程玉秀气得攥在电话听筒的手指都在发抖,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后,快要把理智烧干净的那把火又被她压了回去。 “贤啊,别哭了,你再等妈一晚上,等明儿个妈就过去接你回来!有妈在,哪个王八蛋都别想逼你嫁人!” 有钱就有底气。 换做之前,要是听说那个杀千刀的逼女儿嫁人,程玉秀恐怕除了哭之外别无他法。 没有学历、没有像样的工作,甚至存折里的钱都没有四位数,跟高中毕业、在厂里工作的郭明德比起来,她向来是直不起腰的。 可现在风水轮流转,一切都不同了。 有一笔拆迁款在手,她还不信这次抢不回女儿! “乖,听话,别哭了。”程玉秀真想替她擦一擦眼泪,可隔着电话,她只能将听筒贴得更紧一些,“今儿晚上别回去了,找个招待所住着,等我明天去了,再找你爸那个王八蛋算账!” “嗯,嗯……” 郭慧贤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 有母亲给自己撑腰,她的情绪已经恢复很多了,可眼泪还是止不住地往下掉。 不是因为伤心,而是高兴。 原来被照顾、被疼爱是这种感觉。 从今以后,她也是有母亲撑腰的孩子了…… 郭慧贤没有听程玉秀的话,在招待所过夜。 招待所太贵了,她得把钱省下来。就算母亲说拆迁款足够她们打官司,她也要能省则省、以防万一。 郭慧贤去厂里加了五个小时的班,下班后也没有回家,而是在休息室的椅子上躺着睡了几个小时。 休息室很热,屋里的风扇也不起作用,可郭慧贤却睡得很香。 比过去十几年在家里睡走廊的每一晚,都要安心。 第二天上工时,郭慧贤的脑子清醒了不少,这才有精神去想今天母亲要来的事。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节 昨天在电话里说得太匆忙,很多事她们都没来得及商量好。 豫市离林市有几百公里,母亲坐火车的话,至少要十几个小时。她之前没有来过林市,自己应该去火车站接她才对。 可是不知道她几点到,又该怎么跟领导请假? 现在再打电话回去,多半是来不及了,但总不能让母亲独自在火车站等着。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她们已经有十七年没见面了。 脑海里关于母亲的样貌已然十分模糊,只能从每次打电话和写信中,依稀描绘出一个朴实勤劳的农村妇女的形象,但是五官、外貌、身形,完全没有概念。 况且自己也不是三岁的小女孩了,怕是此刻就算两人面对面站着,也很难认出彼此。 所以,就算现在去了车站,恐怕也接不到人。 郭慧贤有点后悔了,后悔自己昨天太情绪上头,母亲要来接自己的事,应该要好好地计划一下才对。 母亲从没出过远门,要是她真在车站迷了路…… 郭慧贤越想越着急,心思完全不在工作上。 看她手里的动作越来越慢,来回监工的主管便用手里的竹棍,敲了敲她面前的架子:“想什么呢?专心点,这是机器,万一伤了自己怎么办?” 郭慧贤向他道了声歉,“对不起,我妈说今天要来林市找我,但是她没出过远门也不认路,我怕她找不到地方。” 同样为人父母,主管也很通情达理:“嗯,父母的年龄大了,那是该多操心一点。你快去火车站接她吧,她跟你说坐那一班车来了吗?” 郭慧贤摇摇头。 “那她说大概几点到吗?或者几点出发?” 郭慧贤依旧摇头。 主管刚才还有点担心,见她一直在摇头,便收起了眼神里的情绪:“什么都没说啊?那我估计是悬了。” “悬?”郭慧贤不解道。 主管:“你妈她根本就没想来,多半是在诓你。否则怎么可能明知道自己没出过远门,还不告诉你班次时间,让你提前去接她?” 诓? 主管言之凿凿的语气像是一记闷锤,重重地落在了郭慧贤的心口,让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母亲难道真的在骗自己?只是为了安抚她的情绪? 可是昨天在打电话的时候,她的语气分明很着急、很关心自己啊。 “你别瞎胡说了。” 一旁的孙大姐嫌弃地睨了他一眼,端起杯子递给了郭慧贤,“当妈的,骗谁都不会骗自己的闺女。” “孩子是妈的心头肉,你们男人根本就不懂。” “就是,不是谁都跟你们一样,天天嘴里跑火车。” 比起父亲,只有当过妈的人才更懂程玉秀。 一听说郭慧贤的母亲要来,周围几个女工纷纷放下了手里的活,过来安抚着她的情绪。 “你妈现在多半已经在路上了。” “别着急,你妈已经是成年人了,会想办法联系你的。” “你妈有你这个家的电话或者地址没?会不会是直接去了?” 有她们的安慰,郭慧贤的情绪好了许多。 喝着杯子里的水,郭慧贤又仔细想了想,说:“应该不会直接去家里,我妈昨天让我找个招待所休息,估摸着是想等她来了再跟我一块回去。” 轻抚着她的后背,孙大姐继续道:“嗯,不管咋样都先别急,实在不行下午请个假去车站等等,说不定能碰见。” 郭慧贤点点头,“好。” 眼下,怕是也只有“守株待兔”这个笨办法了。 中午十一点半,下工后的郭慧贤正要去写假条,厂里负责看门的保安就急三火四地跑了进来。 “郭慧贤?你家邻居找你,说你妈上你家来要人了?” 郭慧贤:??? 摘下袖套,郭慧贤赶紧跟着保安出去。 来给她通风报信的,是住在她家楼下的陈大妈。 陈大妈向来待她不错,小时候她在家里被郭明德教训,好几次都是她上来敲门护着她。 这次见到从外地风风火火赶来的程玉秀,更是第一时间跑来纺织厂找她通风报信。 “你妈,你妈……” 陈大妈一路从家里赶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坐下缓了好半天,才拉着郭慧贤的手勉强说出一句囫囵话:“你妈她快,快把你家屋顶给掀了!” “啊?!” 郭慧贤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屋顶?掀了? 这可不像是程玉秀平日里温声和气的做派。 郭慧贤印象中的母亲,是个很淳朴、很讲理的农村妇女。尽管文化程度不高,但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的,很少能从她的口中听到什么脏话。 不仅如此,她也时常把“有理走遍天下”这句话挂在嘴边,教导她要做一个讲理的人。 比起母亲大闹郭家,郭慧贤更担心受欺负的会是母亲。 “我妈她没事吧?”郭慧贤赶忙追问道。 陈大妈摇摇头,“你妈她没什么事,就是你爸和你那个姨……哎呀,你还是赶紧回去看看吧!” 回去的路上,陈大妈仔细跟郭慧贤说了她家里发生的事。 一个小时前,陈大妈正在洗菜准备做中午饭呢,就听到有人在外面敲门。 “请问一下,郭明德住在几楼?” 敲门的是个瞧着面生的中年女人。 个子不高,身形也偏瘦,黢黑的肤色像是地里的庄稼人。 而且听她的口音,像是外地的。 陈大妈见她穿得朴素,说话的态度也很温和,便顺手指了一下楼上:“三楼,西户。” “中,谢谢啊。” 住这儿这么多年,陈大妈还没见过有外人来找过郭明德,每天来找他的人都是喊他去打麻将的。 外地的女人? 会不会是…… 陈大妈留了个心眼,在洗菜时特地把水龙头开得小了点,时刻留意着楼上的动静。 果不其然,还没超过五分钟,她就听到天花板传来一声振聋发聩的闷响。 咚! 是桌子被掀翻的声音。 “你#¥%” “#¥%我@#¥%” 隔着地板,陈大妈听不清楼上在吵什么,只听到女人在用外地的方言,强势对抗着郭明德两口子。 她关上了水龙头,又打开了门试着把更多的声音放进来。 郭家的房门是敞开的,女人那具有穿透力的声音犹如一道惊雷,在整栋楼里面反复回响。 陈大妈听不懂女人在骂什么,但听她的语气,一定是很脏很脏的话: “姓郭的,考嫩娘勒虾笔一回,今天我要不诺死嫩个鳖孙,就算恁俩的命长!” 第4章 昨天挂断电话后,程玉秀当即就叫人送自己去市里,买了一张半夜的火车票。 她等不到第二天了,一想起女儿的哭声,她就心如刀绞。 她没来过林市,但之前寄信有郭家的地址,所以很容易就找到了郭家。 她没有第一时间联系郭慧贤,因为这是大人之间的事,她一个人就能把事情处理好。 郭慧贤回到家的时候,门口挤满了看热闹的邻居。 不知是谁家报了警,警察的到来让这场闹剧暂时画了个逗点。 “让一下,麻烦让一下!” 推开挤在楼道里的一双双眼睛,郭慧贤迫不及待地想要看一眼母亲。 听到郭慧贤的声音靠近,屋里气得直喘粗气的中年女人,下意识地理了一下耳边凌乱的碎发。 时隔多年的第一次见面,她想给女儿一个好的印象。 “妈……?” 站在门口,四目相对,在看到那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时,童年所有泛黄而模糊的记忆都开始逐渐变得清晰。 她以为自己会认不出母亲。 可相连的血脉却能让她无比确定,眼前这个穿着简朴、眼含热泪的农村妇女,绝对是生她日夜思念的人。 十七年的岁月如同一把刀,割断了那一头乌黑的披肩发、剪短了她的长裙。 记忆里,那个风华正茂的女人,如今的脸上添了不少皱纹,一双手也因为日以继夜的工作布满了粗糙的老茧。 但是她的一双眼睛,在看到亭亭玉立的女儿站在自己跟前时,却一如十七年前一样明亮。 “慧贤?”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5节 前一秒,她还在和两个黑心肠的夫妻较劲,下一秒,这些年对女儿的思念便都化作泪水,充盈在她的眼眶。 从椅子上站起身,程玉秀不可思议地朝她走近了几步。 分明嘴角挂着笑,眼眶里的眼泪却不自觉地瞬间脸颊落了下来,“妞,俺妞都长这么大了啊……” 紧紧地将郭慧贤的一双手护在手心,程玉秀的声音有些哽咽。 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一样。 曾经那个软软糯糯,只会抱着自己大腿喊“妈妈,妈妈”的粉团子,如今已经出落得比自己还要高,是个漂漂亮亮的大姑娘了。 一把抱住自己成真的美梦,感受着她身上的温度,程玉秀只觉得这些年吃过的苦头都是值得的! 她真想好好地放声大哭一场,但不是现在,起码不能当着这对“狗男女”的面。 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赶紧把眼角的眼泪擦干净,程玉秀一边搂着郭慧贤,一边对警察说道:“警察同志,这就是俺妞。恁正好来瞧瞧,俺妞的脸色差成啥样了?还有她这衣裳,都洗得快没颜色!这还不算是虐待吗?” “什么虐待?!”杨丽不服地替自己辩解道。 估计是程玉秀刚才扇的那一巴掌还在疼,张嘴时,她的脸下意识抽动了一下,“你哪只眼睛看见了?我们是少她吃还是少她喝了!” 见她还在狡辩,程玉秀差点又要上前甩她一个嘴巴,只因警察像楚河汉界一样挡在她们中间,这才作罢。 “让俺妞睡过道里,天天上十几个小时班养恁,这还不算虐待?为了几千块钱,逼着俺妞嫁给一个瘸子老光棍,这还不算虐待?!” 光骂杨丽还不够,看向旁边正趴在桌子上揉肩膀的郭明德,程玉秀的音调又提高了一个八度:“姓郭的,你个孬鳖孙。有了小就忘了妞,咋?慧贤不姓郭吗?你就这么对她?恁娘个虾笔,你可真是丧良心啊!” 程玉秀嘴里的脏话一个接一个,把郭明德和杨丽骂得毫无招架之力。 不止是他俩,外面看热闹的邻居也听懵了,从没想到骂人的话竟然有这么多的花样式。 脏归脏,可也是莫名地好听。 当然,程玉秀的功夫可不只是骂人,豫市毗邻少林寺,她也稍微精通一些拳脚。 别看郭明德年轻时当过兵,十多年没怎么做体力活,下岗后更是只知道喝酒打牌,手脚早就没什么力气了,还有那个杨丽,更是弱得不堪一击。 过去的十几年里,为了攒钱接女儿回来,程玉秀干过太多的脏活累活,一百多斤的桌子她说扛就扛,更何况是一双只知道叫唤的“豺狼”? 一个多小时前,程玉秀进门就先给了杨丽一巴掌,郭明德出来后,不等他反应,又直接抄起地上的小板凳,朝着他的肩膀砸了下去。 陈大妈没说错,程玉秀真的差点把郭家的屋顶给掀了。 郭云龙一早就出去了,要是他在家,怕是也得挨一个嘴巴。 女本柔弱、为母则刚,更何况是发怒的母亲? 要不是有人及时报了警,恐怕就要等太平间来把俩人给拉走了…… 这一场乱战中,程玉秀也吃了点亏,她的手臂上被杨丽抓出了几条红道道,衣裳也被扯出了一个豁口,但跟他们比起来,这都算不上什么。 “你无赖,你一家都是无赖!” 平日里对着郭慧贤颐指气使,用一家之主的架势吆五喝六,但是在程玉秀面前,他却只敢跟她动动嘴皮子。 动手? 十几年前或许程玉秀还会怕,但是现在?打不死他! “再无赖也没你不要脸,靠卖女儿换钱,恁老郭家一屋子都是烂□□的货!” 烂皮炎这三个字,骂到郭明德的痛处了。 郭明德气得嘴唇直抖、脸也红了,却想不出更脏的话骂回去。 “好了!” 眼看着空气中的火药味越来越浓,警察再次厉声叫停:“有什么问题坐下来好好解决就行,动嘴又动手的有什么意义?” 没意义,但能出气。 程玉秀没明着反驳,只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这位同志,你从外地跑这一趟是为了给女儿出气?”警察向程玉秀问道。 稍微缓和了一些情绪后,程玉秀说:“不是,我要把女儿带走。” “你做梦!” 话音刚落,郭明德就叫嚷道:“慧贤姓郭,凭什么跟你走?” 另一名警察掏出纸笔开始记录:“所以当初你俩离婚,孩子是分给了他,是吗?” “嗯。” “那当初你为什么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警察又问。 程玉秀解释说:“按理说,他做那烂□□的事,孩子是该跟我的,但是俺家是村里的,我打工赚得也不多,所以就把俺妞判给他了。” “咱有话好好说,不要带太多个人情绪。” 程玉秀:“我没带情绪,他让别人捅皮炎,不就是烂□□的事吗?” 警察:??? 杨丽:??? 郭慧贤:??? 郭明德:!!! 程玉秀不怕丢人,更不怕外面看热闹的人听,索性就趁着今天这个机会,把他那些破事说清楚。 当初,程玉秀和郭明德离婚,对外界的说辞是性格不合,但只有程玉秀和家里人知道,是因为郭明德干了“烂□□”的事。 那天她看到的画面,这辈子都记得一清二楚: 程玉秀带郭慧贤回娘家那几天,郭明德的战友来找他了。 在村里呆着无聊,程玉秀就提前回家了,没想到会撞见两人衣不蔽体、以凸进凹的场面…… 当年不说,是为了郭慧贤,她不想别人对郭明德指指点点,影响到女儿的脸面。 如今女儿长大了,既然要把她从这个渣滓身边带走,也该让她看清楚真相。 程玉秀这话一出,整个房间都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尤其是杨丽,僵硬地偏过头看他时,惊讶的眼珠子恨不得掉在地上,嘴唇微微颤抖,半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直到过了十几秒后,被戳到痛处的郭明德才恼羞成怒地骂回去:“你放屁!” 程玉秀也不气,嫌弃地瞥了他一眼:“是啊,我有屁就敢放,你敢吗?不怕自己放的是连汤带水的?” 吃瓜众人:…… 别说了,有那味儿了…… 警察也不知道该怎么记录了,尴尬地扶了扶帽子,说:“抚养权这事儿你们得打官司,我们没办法处理。” 有郭慧贤的抚养权在手,郭明德艰难地直起了受伤的腰:“打官司就打,想把慧贤带走,必须得给我两万!我养了她这么多年,少一个子儿都别想!” 两万? 当郭明德说出这个数字的时候,郭慧贤更加看清了他丑恶的嘴脸。 对郭家而言,她不是人,是一棵招财树,是他用来勒索母亲的招财树。 “好啊,不就是两万吗?我给你。” 程玉秀答应得干脆,没有丝毫地迟疑。 “……” 郭明德愣住了,他没想到程玉秀会这么爽快。 与此同时,一旁的郭慧贤却拉扯着她的衣角,暗暗地摇着头,“妈,别,别给……” 两万?实在是太多了! 就算郭明德把自己从小养到大,也绝对花得没有两万块。 这明摆着是在勒索。 姥姥家里拆迁后是有了钱,可也不能白白被他们这两口子挖走! 将手护在她的手背上,程玉秀没说话,只是微微一笑。 说来也怪,即使十几年没有和母亲接触过,并没有那么了解母亲,但是在目光相触的瞬间,她却能明白程玉秀眼神里的暗示…… 作者有话说: ---------------------- 猜猜程妈妈会怎么做?[让我康康] 第5章 郭明德没想到程玉秀会答应得这么干脆,同时也在嘲笑她的大言不惭。 两万块,可不是个小数目。 她一个月靠洗盘子、扫地才能赚几个钱? 一百?二百? 干了这么多年力气活,别说是两万块,怕是两千块都不一定有吧。 郭明德冷哼一声,“两万,你有吗?” “狗眼看人低。” 程玉秀不急不缓道:“睁大你的狗眼,没事多看看新闻吧。豫市好几个村都要拆迁了,赔偿都是按最高的待遇,你说我有吗?” 拆迁?赔偿? 郭明德还有一句嘲讽的话等着她,可听到这两个字后,却只能在喉咙里滚了滚再强迫自己咽回去。 还记得两人初在一起时,郭明德为了让她摆脱身上那股“穷酸味”,经常跟她说要想办法在城里站稳脚跟、拿到城市户口: “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你们这些城市周边的农村迟早要被淘汰。”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6节 “别看现在你们村有人盖上二层小楼了,照样抵不上城里的一个厕所。” “你瞧好吧,过不了几年,你们村就得扒了,要不赶紧在城市弄套房,看你们到时候住哪。” …… 十七年后,郭明德的话一语成谶。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拆迁竟然还会有补偿?! 程玉秀:“别说是两万,就算你开口要二十万,我眼都不带眨的。” 瞧程玉秀那穷人乍富,趾高气扬的模样,郭明德虽然脸上没有露出太多表情,但实际上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这么好的事,怎么就偏偏能让她赶上?! 不管她能分到多少钱,就算是离了婚,他也得多给自己捞点好处。 “你以为两万块就够了?”郭明德后悔自己刚才开口要的太少,又继续找补道,“那只是抚养费,这些年我们家供她吃供她喝,这钱也得算。” “还有我俩的医药费。”杨丽跟着补充道。 “一进门就把我们家给砸了,这都得赔!” 杨丽虽然震惊于郭明德是“烂屁股”的事,但在金钱面前,她还是能暂时忍一忍,跟郭明德站在统一战线。 嫁给他十几年,这笔钱想从郭明德身上讨回来是没戏了,只能从他前妻身上下功夫。 既然程玉秀愿意给,那她也得浑水摸两条鱼。 程玉秀并不在意,目光在这一双狼狈身上打了个圈后,她悠长地舒了一口气:“算吧,一块算上,一共要给多少。” “十万。” 郭明德把刚才的数直接翻了五倍。 管她能不能答应呢,先提出来再说,实在不行再一点点往下压。 十万??? 这就是敲诈!是勒索! 紧紧拉着程玉秀的衣袖,郭慧贤的头咬得像拨浪鼓一样快。 哪怕郭慧贤知道程玉秀心里有自己的盘算,还是忍不住想要开口阻止。 程玉秀将郭慧贤护在身后,示意她继续保持沉默,随后开口向他确认道:“这次说定了?” “嗯,说定了。” 程玉秀:“行,那就按这个数给你俩。” 眼看程玉秀并没有跟自己讨价还价,郭明德顿时感觉肩膀的疼痛都减轻了大半。 有钱了就是不一样啊。 记忆里的程玉秀,向来是个谨小慎微的农村妇女,眼下成了拆迁户,不仅腰板挺得笔直,说话也比年轻时更加硬气。 郭明德和程玉秀的地位发生了转换。 曾经,郭明德拥有着高贵的城市户口,总瞧不起程玉秀农村人的身份;可现在,郭明德和杨丽看程玉秀的眼神,简直就像是仰望着上等人的奴才。 打吧、砸吧,只要愿意给钱,她想怎么着都行。 警察原本就是来处理问题、调解矛盾的,看他们能平心静气地商量,也算是完成了出警的任务。 “这不是也能平心静气地谈吗?有什么事好好商量,动手不能解决问题。” 收起手里的笔和记录册,另一名警察跟着说道:“还有别的问题吗?” 程玉秀学着传声筒那样,接着向他们两口子问:“警察同志问恁俩呢,有问题吗?” “没了没了。” 钱马上都到手了,还能有什么问题? 郭明德单手扶着自己酸疼的腰,“后面的事我们私了就行。” 警察再次向他确认,“那这样我们就走了。” “好,辛苦你们了。”杨丽跟着往外送人道。 警察一边走一边叮嘱他们道:“有话好好说,实在谈不拢就找律师,不要动手动脚的,听见没?” “嗯嗯,知道了。” “谢谢啊,麻烦你们跑一趟。” 送警察出门后,郭明德顺手关上了门,把那些看热闹吃瓜的目光全部挡在了外面。 看着地面上的一片狼藉,郭明德没有心思收拾,满脑子都是程玉秀答应自己的十万块。 “这钱你什么时候给?” 程玉秀睨了他一眼,嫌弃地撇撇嘴:“我一会给家里打个电话,等俺哥把钱送来了就给你,估摸着也就是明天。” 明天? 到了明天自己就能有十万块了? 郭明德眼睛里得意藏也藏不住,哪怕他尽力克制着疯狂上扬的嘴角,走路时轻飘飘的脚步也暴露了他心中的狂喜。 是啊,把女儿养大了能卖十万块,哪个没心肝的爹会不开心呢? 既然警察都已经走了,拉起郭慧贤的手,程玉秀也准备带着女儿离开了。 “你要带慧贤去哪?” “吃饭。” 程玉秀背对着他,冷冷地说道,“俺妞上了一晌午的班,忙得嘴唇都干了,我这个当娘的不得带她出去吃顿好的?” 程玉秀将郭慧贤的手拉得很紧。 即使她如今的手已经比自己的大了,在程玉秀心里,她依旧是需要自己照顾的小宝。 嗯,是该出去吃。 家里可没做她们娘儿俩的饭,况且,郭明德也没想让她在自己家里吃。 郭明德没说话,只是把倒在地上的那把椅子扶起来。 抚养权在他手上,家里还有她的不少东西,不过是出去吃个饭而已,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事。 见郭明德没再阻拦,程玉秀便带着郭慧贤出了门,下楼时还不忘提起路上碰到的几家饭馆,故意说给那两口子听:“我看有个明珠大饭店,看着挺高档的,咱去那吃吧?或者去建国大饭店?离这儿也不算远。” 明珠大饭店?建国大饭店? 呵,是真去还是吹牛皮给自己听啊。 这儿可都是人均二三百的饭店,就算家里拆迁有了钱…… 看着锅里热着昨天的剩菜,郭明德扭过头朝门口啐了一口。 有钱了不起啊? 花!你使劲儿花!等把拆迁分的钱花完,看你还显摆什么! 从巷子里出来,程玉秀招招手拦了一辆黄色面的。 “妈,一共就三个路口,咱走着去就行。”郭慧贤劝她道。 她心疼母亲的钱。 就算拆迁款再多,也得节省一点,更何况她刚为自己一口气就花出去十万块。 她知道母亲是心疼自己、想对自己好,但这其实就够了。 “不用去饭店了,咱去街角吃碗馄饨就行。” 程玉秀一边让她上车,一边用那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对司机说:“师傅,去火车站。” “好。” 火车站? “身份证在身上没?”程玉秀又问。 郭慧贤点点头,把缝在口袋里的小布包拿了出来。 她的存折、身份证都随身携带,因为家里没有属于她的私人空间,要是被杨丽打扫卫生翻找出来,那她辛苦存的钱就一分不剩了。 等车子发动后,程玉秀这才松了一口气,“那就好,走,跟妈回家。” 郭慧贤一时还没反应过来。 刚才还说要去吃饭?怎么又变成了去火车站?还要回家? 见郭慧贤还一脸懵地眨巴着眼睛,程玉秀揉了揉她的脸,将头抵在了她的额头上。 十几个小时没有休息,程玉秀的额头是冰凉的,还有薄薄的一层汗,可当感受到女儿的温度时,所有的疲惫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她这么风风火火地赶来,就是要把女儿带走。 之前程玉秀没钱,不懂得什么争夺抚养权的事。 上个月,村子要拆迁的消息刚下来,她就赶紧找律师来问,看要花多少钱才能把女儿要回来。 那时候她才知道,原来成年后就不再有抚养问题,成年后的郭慧贤是自由人,想跟谁就跟谁,根本用不着再打官司。 所以程玉秀今天跑这一趟,就是为了亲自把她接回家的。 纺织厂的工作?不干了! 家里的旧衣物?不要了! 没良心的亲爹?去他丫的! 程玉秀方才之所以顺着郭明德的话,答应给他多少抚养费,单纯就是不想跟他在口舌上耽误功夫。 她早就看出来了,上门的警察是来和稀泥的,根本不会替她们母女出头,她千里迢迢跑到林市,势单力孤,也肯定斗不过在巷子里生活多年的一双豺狼。 农村人或许没什么大智慧,但也有自己的一番小聪明。 与其费力缠斗,不如先顺了他的意,早点抽身。 等到她们回了豫市,回到自家地盘,还会怕他不成?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7节 任凭他到时候是想打官司,还是想撕破脸,她都奉陪到底! “那咱们这一走,是不是就不用给我爸钱了?” 将郭慧贤的手疼惜地护在掌心,看着“林市站”那几个大大的红字越来越近,程玉秀哼了一声:“他个赖孙,虐待你十多年还想要钱?要他妈来笔吧!一分都不会给他!” 作者有话说: ---------------------- 第6章 呼!!! 咣嗤咣嗤……咣嗤咣嗤…… 随着火车头涌出一团白烟,绿皮火车终于缓缓从林市驶离。 列车一路北上,中间要在七八个城市停靠,差不多要颠簸十个小时才能到达豫市。 距离程玉秀上一次睡觉,已经过去三十多个小时。 昨晚从豫市风风火火地杀来,程玉秀一路上都不敢休息,到地方后也没来得及合一合眼。 心里惦记着女儿,别说是睡觉了,连一口水她都喝不下。 直到现在,火车已经离开了林市的地界,她才难以支撑地闭上了眼。 可即便是睡着了,她拉着郭慧贤的手也没有松动分毫。 她怕,怕自己是太困而做的一场梦,梦醒之后,女儿又会从身边消失。 靠在窗户旁,程玉秀睡得很不安稳。 分明方才在聊天时,她眼角眉梢的笑意都没褪去过,可现在,担心和忧虑又逐渐在她微蹙的眉心汇聚。 轻轻用手帮她把粘在唇角的发尖拨开,郭慧贤用袖子替她擦了擦额头的薄汗。 这么多年了,她第一次这么仔细地打量着母亲。 为了接自己回来,她一定受了不少苦。 她的手上满是干活留下的老茧,皮肤也被晒得黢黑粗糙,虽然今年她才不过四十出头,但鬓角已经有了好几根白头发。 程玉秀的长相不是那种很标致的美人,但五官很耐看,属于越看越亲切的类型。 看得出,她平日一定是个极好的性子,也只有被逼得急了,才会像在郭家时那样破口大骂、大打出手。 悄悄地靠在程玉秀的肩膀,闻着她身上那股淡淡的肥皂味,和被北方烈阳晒过的稻谷香,此刻,她终于和记忆里那个模糊的母亲重合在了一起…… “花生瓜子八宝粥,啤酒饮料矿泉水,有人要吗?” “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八宝粥,同志,腿收一下,谢谢。” 叫卖着摆放板正的零食饮料,车厢里,推着小车的列车售货员像是没有感情的机器人,颠来倒去地念叨着那几句话。 “麻烦你一下,”快走近时,郭慧贤朝售货员招了招手,压低了声音说,“拿两罐八宝粥吧。” 从郭家一路跑到车站,她们都还没吃饭。 哪怕程玉秀睡得很熟,郭慧贤都听到了她的肚子在“咕咕咕”地叫。 还要好几个小时才能到豫市,等母亲醒了她们总要吃点东西垫一垫。 从口袋里拿钱时,郭慧贤的余光瞥见了小推车下面,有很多印着“桂省特色”的透明包装。 桂圆干、海鸭蛋、老友饼、龟苓膏……是桂省各市的一些特产。 有些人走得急,或是找不到各地老字号的特产店,就可以在火车上买一些特产带走。 郭慧贤想起了母亲那边的亲戚,她的舅舅姨妈、姥姥姥爷。 关于他们,郭慧贤已经彻底记不清了,只是小的时候听郭明德提起过: “你那三个舅姨,一个比一个没出息,最高学历初中都没毕业。” “你姥姥特别偏心,你妈当年嫁过来的时候,一个子儿都没给她,全留给自己儿子了。” “你姥爷更是个窝囊废,在家里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 在郭明德的口中,姓程的一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各有各的心眼、各有各的算计。 是他当年大发慈悲,才把程玉秀从程家拯救出来,可惜他们性格不合,她又不思进取、不图上进,两人这才选择离婚。 而他之所以争夺抚养权,坚持把自己带走,也是希望她免受程家的影响。 小时候,郭慧贤对郭明德的这些话深信不疑。 后来和程玉秀联系上后,才逐渐对他的描述产生的怀疑。 而今天,当她知道他们当年离婚的真相,是郭明德在外面做了“烂屁股”的事……她更加确信他给自己灌输的那些话,大概率是在泼脏水。 第一次跟母亲这边的亲戚见面,应该准备点见面礼才对。 郭慧贤有两个舅、一个姨,程玉秀在家里排行老大,另一个姨排行老三,剩下的两个舅是老二和老四。 二舅、三姨、小舅,还有姥姥和姥爷。 郭慧贤原本是想每一样都买一点的,奈何身上的钱不多,只有昨天上交工资后剩下的几十块,所以只能反复比较挑了几样性价比高的特产买下。 两袋海鸭蛋、三瓶龟苓膏、四包桂圆干,正好把她身上的钱花了个干净。 哦对,还有一包老友饼,是给家里的表弟表妹们带的。 虽然不值什么钱,但也是自己身为小辈的一点心意。 晚上九点多,睡了一下午的程玉秀这才慢慢睁开了眼。 颠簸的硬座睡得她脖子生疼,站起身活动时,身上的关节都跟着“咔咔咔”地响。 可这一觉她又睡得香得很,因为有女儿能一直陪在身边。 “小时候你总爱让我给你梳两个小辫儿,还要扎得紧紧的,走路的时候,这么一颠一颠的,跟小羊耳朵一样。” 摸着郭慧贤如今的一头短发,关于女儿小时候的点点滴滴,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十几年没见,她起初也担心自己会认不出女儿。 可今天在郭家,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郭慧贤。 这可能就是母女之间的感应吧。 看到脚边那些特产,不多不少正好被分成了四袋,程玉秀便猜到这是郭慧贤要送给家里亲戚的见面礼。 “其实不用特意买东西,这么客气,恁姨恁舅都好说话得很,”拉着郭慧贤的手,程玉秀温声安慰道,“还有恁姥和姥爷,天天都说,只要你人能回来就中,别的都不要紧。” 郭慧贤在林市生活了十几年,早已忘记了豫市的口音。 虽然平时两人打电话,程玉秀都尽量说普通话,但有时候稍微说得快一点,她还是会听不明白。 郭慧贤点点头,“我是小辈,给姥姥他们带些礼物是应该的。” 看到女儿这么懂事,程玉秀心里既很感动又有几分心疼。 能懂得人情世故当然好,可她才多大? 年纪这么小就这么明白事理,无非是在郭家的屋檐下低头低久了,为了生存才不得不学会察言观色。 疼惜地将她的头发别到耳后,看着她年纪轻轻就磨得有些粗糙的手,程玉秀暗暗在心里下了决定:从今以后,她绝对不会再让自己的女儿吃一点苦,绝不! 火车抵达豫市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半。 豫市是豫省的省会,发展速度要比林市快了不少,从火车站出来时,能明显感觉到这座城市远比林市先进。 同样是夏天,豫市的夜要比林市更凉快,也更干燥。 拦了辆面的坐上,一路往东,能看到现代化的高楼大厦矗立在黑暗的各处,开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便和林市差不多,只能看到许多六七层的居民楼。 直到最后,面的停在一处挂了一排昏暗电灯的村口,她们才算是到了家。 十里堡。 从今以后,这里就是她的家。 马上就要到家了,进村后,程玉秀的步伐都轻快了不少。 跟在她的后面,郭慧贤紧张得心砰砰直跳。 路两边,家家户户的铁门都有了锈迹,院子里的楼房也比不上城市里那么板正,偶尔还能听到几声守家狗的吠叫…… 可郭慧贤却觉得这里很好,起码比郭家要好。 “到了。” 这是在村子西头的一处院子,围起的院子里有一栋三层的小楼。 时间不早了,许多人家的灯都灭了,可程家一楼最大的那一面窗户却还亮着光。 啪嗒。 嘎~ 听到院子里传来开门的声音,原本在屋里听着电视声昏昏欲睡的老两口,一下子来了精神,放下手里的蒲扇,忙不迭地从床上直起了身。 昨天临走时,程玉秀说今天晚上会回来,没想到是真的。 “爸?妈?俺带着慧贤回来了!” 趿拉着拖鞋一同从屋里出来,老两口终于见到了阔别多年的外孙女。 那是一对年龄约摸着六十多的老人,干了一辈子的农活,生活的压力压弯了他们的脊梁,但身上却仍散发着蓬勃的生命力。 和郭明德说得不一样,他们没有半点农村人“特有”的刁奸耍滑,反而脸上满是和蔼慈祥的疼爱。 “慧贤?” “长这么大了呀,还认得我是谁不?” 目光在他们之间来回打转,郭慧贤有些拘谨地抿了下唇。 她没有激动地跑上前给他们一个热烈的拥抱,只是淡淡地笑着,因为她已经记不得他们了。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8节 老两口也没有在意,赶紧招呼着她们进来休息。 “慧贤惦记着恁,回来还特地买了见面礼呢。”从郭慧贤手里拿过一袋特产,程玉秀帮她说着自己的一片心意,“瞧瞧,想着恁年龄大了,所以买的都是软的!” “好,好啊,好啊……” 想不到过了这么多年,外孙女竟然会惦记着自己。 程老爷子不擅长表达,拿起袋子里的特产后,只是一个劲儿乐呵呵地笑着。 还是程老太用手肘碰了他一下,才想起他们也有一份提前给外孙女准备的礼。 “正好,想着今儿恁一块回来,我和恁爸也给慧贤准备了一份儿礼。” 说着,程老太便示意程老爷子把一只红色的小布包交给了她,“打开瞧瞧,看喜欢不?” 那只小布包包得里三层、外三层,拿在手里却很轻,堪堪有两三颗花生粒那么重。 一点点把红布打开,躺在中间的,是一只串着红线的“小猴子”。 但,那并不是一只普通的猴子,而是用纯金打造的金猴子! 作者有话说: ---------------------- 评论都被屏蔽了……想看宝宝们的留言[求你了] 第7章 24k的纯金,在灯光下反射出明亮的光。 那是一条吊坠,捧着桃子的小猴子正是她的属相。 将近十克的重量,被它的价值放大了许多倍,郭慧贤要用两只手才能捧得起。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哪有女人不喜欢金子的? 亮闪闪的光芒照得郭慧贤眼睛都睁大了几分,但她还是坚决地把裹着红布的吊坠推了回去。 “呔,呔……” 程老爷子摇着头,半天说不出一句囫囵话。 程老太见势便主动把吊坠拿起来,戴到了郭慧贤的脖子上,“来,戴上吧,也不值几个钱,咱家里的孩儿们都有。” 等程老太帮忙把话说出来,程老爷子这才跟着点点头。 从前家里没钱,孩子们出生就只有一颗红布包着的鸡蛋。 如今家里马上要拆迁,以后的情况越来越好,金子也就不再是什么稀罕物了。 老大家的是小猴,老二家的是小狗,老三家的是小猪和小鼠,老四家是小羊。 每一个吊坠都对应了他们的生肖,每一个都有八克重。 “姥姥给你的,就收下吧。”程玉秀也跟着劝她道。 既然母亲都这么说了,郭慧贤只好接受。 摸着脖子上的坠子,郭慧贤礼貌地向他们鞠了个躬,“谢谢姥姥,谢谢姥爷。” 程老爷子:“不,不……” 程老太拉着郭慧贤的手,满心满眼都是欣慰的笑:“不用谢。” 时间不早了,在家里等了一天,两位老人有些犯瞌睡。 外孙女既然已经回到家,以后有的是说话的日子,不用急在今晚,于是又交代了几句后,他们便回屋睡觉了。 坐了一整天的火车,郭慧贤和程玉秀都累了,简单吃了些饭后也上楼休息了。 “你先睡这屋吧。” 推开二楼的一间房门,程玉秀帮郭慧贤把她的布袋挂在了衣架上,“屋里还没好好收拾过,别嫌脏,赶明儿我弄弄。” 脏? 哪里脏? 她只知道,这间四十多平的卧室,几乎都快跟郭家的客厅差不多大了! 手打的衣柜、手工雕刻的床头板,还有那一张竹躺椅……虽说没有从商场里买来的值钱,可每个细节都透漏着手艺人的精致。 床上的床单和枕套都是新换的,洗完后被太阳好好地晒过,还能闻到上面有几丝暖暖的味道。 白色的底上配有几朵浅红色的花,俗,但是很好看。 真要说脏,恐怕就是垃圾桶里那几个脏纸团没来得及扔罢了。 接女儿回来的决定太仓促,不止是程玉秀,家里也没好好地做好迎接她的准备。 拿起床刷,程玉秀一边帮她打理着床铺,一边说道:“你那几个弟,之前回来住的时候睡这屋。” “本来想让你住楼上的,楼上的房间大,还宽敞,就是屋里都没啥东西。过几天吧,你看看你喜欢哪间屋,我好好拾掇拾掇。” 郭慧贤原本以为自己要跟母亲住一间房,她甚至都做好了打地铺的打算。 只要能跟母亲呆在一起,就算是打地铺她都是开心的。 可怎么都没想到,她不仅不用打地铺,甚至还能有一张属于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床! 郭慧贤:“不用麻烦了,我住这间就行。” 直起身,程玉秀把她的枕头弄得更蓬松一些后,欣慰地笑笑:“那好,时间不早了先睡吧,有啥事明天再说。” “嗯嗯。” 关灯后躺在床上,郭慧贤没有睡。 黑暗中,她静静地看着天花板上的吊扇,听着自己还在激动的心跳声。 一切都像是做梦一样。 昨天的这个时候,她还在因为不想嫁人而担心,现在她竟然能躺在床上安然入睡。 窗户外面的树梢上,还有几只不肯入睡的蝉。 它们的叫声也有豫省的口音,“吱哇吱哇”的,和自己在林市听到的蝉鸣不太一样,但是很好听。 轻轻闭上眼睛,郭慧贤试着悠长地深吸了一口气。 下意识摸着脖子上的那只小金猴,她隐隐能感觉得到,以后在豫市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 第二天,不到七点郭慧贤就睁开了眼。 她习惯了早起,因为要早早地赶去纺织厂上班。 可现在,看向窗户外面缓缓升起的那一轮大太阳,郭慧贤起床后,竟一时不知道要干什么了。 村里人应该要耕地吧? 定了定神后,郭慧贤决定像程玉秀一样,做一个合格的农村人,一会跟着她下地干活去。 郭慧贤以为自己醒得挺早了,等下楼后才发现姥姥和姥爷都醒了,程玉秀也赶在太阳升起前出了门。 “醒这么早啊?” 姥姥正在楼下的厨房里搅着一锅疙瘩汤。 熟练地往里面敲了两颗鸡蛋,又撒了一把小青菜,咕嘟咕嘟的泡泡里满是家常的味道。 “昨天坐了一天的车,再去睡会吧,等会饭好了叫你。” 院子里,姥爷正在跟着收音机里的音乐打着太极拳,身边还有几只散养的公鸡,正啄食着地上的小米粒。 “我睡不着,让我来帮您吧,”郭慧贤编起袖子,主动进来厨房帮忙,“咱们家是几点下地干活?一会也带上我一起吧。” “下地干活?” 姥姥愣了一下。 “早,早就不,不干,干了……” 正在打太极的姥爷手上的动作流畅连贯,可一开口说话还是磕磕巴巴的。 姥姥笑着解释说:“恁妈没跟你说吗?咱们村要拆迁了,这屋啊、地啊都要拆,以后就不用再干活了。” 姥姥的语气轻松,像是说着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说着,又侧过身,熟练地把另一口锅里的烙饼翻了个面,表面那几颗葱碎被油一煎,发出着“滋滋滋”的声响。 “那我……” 姥姥:“在家看看电视、跳跳舞啊,没事儿了要想出去转转圈也中。” 拆迁,彻底实现了财务自由。 不用再担心年底没有钱,不用再担心碗里没有肉,唯一的担心,恐怕只剩下要把钱存进哪家银行才能拿最多的利息了。 这样的生活,是郭慧贤从前想都不敢想的。 躺着就把日子给过了?这和当“皇帝”有什么区别?! 听姥姥说,程玉秀一早就去市里给她买东西去了。 为了庆祝她今天回家,中午家里人一定要整整齐齐地坐下吃一桌好的,什么羊肉牛肉,鱼和虾,一样都不能少。 让别人买不放心,她得亲自去才行。 “早知道我就跟我妈一块去了。”帮姥姥把疙瘩汤盛出来,郭慧贤喃喃道。 “没事儿,让恁妈去,”继续烙着饼,姥姥又说,“恁妈接你回来又不是为了让你干活,你就踏踏实实地在家吧。” “是,是啊。” 姥爷过来接过了她盛好的疙瘩汤,“好好,好,好……” 看他半天都说不出来,姥姥这才用围裙擦了擦她手上沾着的水,替他把话说全,“在郭家刻章(累)了这么多年,恁姥爷让你好好歇歇。” 有姥姥帮忙翻译,姥爷点了点头。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9节 有些方言郭慧贤没太听懂,但看到姥姥和姥爷脸上的笑,她能猜到,那一定是很好很好的话。 上午,郭慧贤陪在姥姥姥爷身边,一边看电视一边剥莲子,聊着自己这十几年在林市的生活。 姥姥和姥爷说惯了豫话,郭慧贤的普通话又带了点林市的口音,交流起来有些障碍,不过连蒙带猜的,也能明白彼此要说的意思。 这一上午,郭慧贤说了自己这十七年的经历,同样也对母亲的家有了更多的了解。 姥爷叫程兵,姥姥叫刘淑琴,他们都是在十里堡土生土长的庄稼人。 和郭明德描述的完全不同,姥姥和姥爷不是什么刁钻的性子,而是两个很和善、很朴实的老人。 姥爷是有些结巴,不善言辞,但干活一点都不马虎,一个人就能扛起有四个子女的家。而口齿伶俐的姥姥就是他的嘴,陪在他身边,替他说了几十年的话。 十里堡也不是什么“全是刁民”的腌臜地儿,在拆迁前,村子里虽然穷,但乡里乡亲之间还是很和睦的。 程家一共有四个孩子,这些年都过得很好,不仅有了自己的孩子,还在家里盖起了二层小楼。 程玉秀在离婚之后一直陪着老两口,他们现在住的楼是程玉秀花钱盖起来的,只是用着老两口的地皮,所以说起来,郭慧贤并不是“拆三代”,而是“拆二代”。 眼看着快到十一点了,一早就骑着三轮车出门的程玉秀这才顶着烈日回来。 她的脸上满是疲惫,身上的那件薄衫也被汗湿了,但是在看到郭慧贤后,瞬间就缓和了许多。 她这一趟去市里买了不少东西,除了中午做饭要用的肉菜,还有一些日用品,全都是在商场里买的,质量很好的牌子货。 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大口水,程玉秀一边擦汗一边把口袋里那几张纸放到桌子上,说:“等下午,咱再一块去市里,再给你买几身新衣裳。” 昨天急匆匆地带她回来,一件衣服都没拿,总得置办点新衣服新鞋才行。 “嗯嗯。” 郭慧贤点点头。 余光看向那几张叠在一起皱巴巴的纸,那几分笑意倏地僵在了脸上: ——豫省人民医院 这是医院的化验单?! 作者有话说: ---------------------- 别担心,程妈妈没事~[让我康康] 第8章 “妈,你……” 拿起那张化验单,郭慧贤的心里“咯噔”了一下,莫名有种不好的预感。 好好的,为什么要去医院?难道是身体有什么不舒服? 一定是这些年没日没夜地干活,如果不是为了快点把自己接回来,她也不会…… 短短十几秒,郭慧贤的脑子里闪过了许多种可能性,每一种都指向着最差的结果。 “啊?哦哦,这不是我的。” 看到女儿的脸色被化验单吓得刷白,程玉秀连忙揉了一下她的头,笑着把里面挡着的字露出来,“今天去市里,顺便帮恁赵婶子的单子拿回来。” 看清上面的人名是“赵春华”不是“程玉秀”,郭慧贤这才松了一口气。 不止是赵春华,还有一张是周丰田的。 赵春华,女,35岁,妇科; 周丰田,男,37岁,泌尿科。 不仅年龄差不多,做的检查还都是关于那方面的,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两口子。 “春华的身子没事吧?”把程玉秀买回来的虾倒进水池里,刘淑琴随口问道。 瞥了一眼单子上那几行蝇头小字,有些老花眼的程兵跟着问道:“咋,咋样?” 程玉秀把单子拿到厨房门口,有些为难地递给了刘淑琴,“春华倒是没啥事,但周家那老二,唔……” 刘淑琴认识的字不多,化验单上的好多字她都不知道怎么念。 可巧的是,周丰田那张单子上的最后几个字,她每个都认得。 “无,精,症,”把诊断结果一个字一个字念出来,刘淑琴又问:“啥意思?” “就是生不出来。”程玉秀用最直白的方式解释道。 赵春华和周丰田是两口子,俩人结婚也有十多年了。 村里结婚早,生孩子也早,计划生育的政策很难再农村落实,所以二十岁结婚,二十一岁生娃的家庭一抓一大把。 二十五没孩子,可是要被爹妈戳脊梁骨的,过了三十还没孩子,更是会被家里长辈的唾沫淹死,何况他们俩都过三十五了。 年轻的时候家里穷,去不起市里的医院,只能用各种偏方来治他们的“不孕症”。 什么蚂蚁酒?阴枣?只要能帮助怀孕,两人都不怕苦地尝试。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赵春华还是没能给周家留个后。 如今家里的日子好起来了,周家的房子和地虽然不多,但靠着拆迁也能分到个十来万。 有了钱,就能去医院治他们生不出孩子的病,想着程玉秀在市里打了十多年的工,对市里更熟悉,几天前两口子便央她陪着一起去医院做了检查。 像这种需要化验的检查,当天出不来结果,于是便让他们过两天再来拿单子。 周家的地里种了不少玉米,虽说拆迁的赔偿除了地皮外,耕地上的作物也在赔偿范围,但为了能多赚一点钱,这些天周家人都忙着收玉米去市里卖,所以这单子他们一直没空去拿。 程玉秀本想着昨天去市里拿,后来去了一趟林市,便也拖到了今天。 “男的要是不中,那老天爷也没办法了。”清洗着那一筐菜,刘淑琴遗憾地叹了一口气。 程玉秀编起袖子,帮她把肉泡在了水里,“没孩子就没孩子吧,我瞧着春华不是个计较的人。俩人在一起这么多年,多少苦日子都熬过来了,就算周家老二生不出来,她肯定也愿意继续过。” 赵春华对周家尽心尽力,上伺候公婆、下兼顾农活,为了多赚点钱,农闲时节还会去市里打工贴补家用,称得上是村里的模范儿媳妇。 周家那老两口因为他俩没有孩子,平时总是苛待她,但从今以后,应该会给她一些好脸色吧,毕竟生不出的原因并不在她。 “你还不把化验单给人家送去?” 刘淑琴催促道:“早点知道,小华中午的碗里说不定还能多块肉。” 程玉秀一开始想的是吃完饭再去,起码让他家先填饱肚子再听这个坏消息,不过母亲说得也有道理,于是她便洗了洗手起身出门。 程玉秀这次去市里买的东西不少,平时郭慧贤在过年过节都不一定能吃到的虾,她一口气就买了三斤,还有贵价的牛羊肉,买的都是最嫩、最香的里脊。 厨房里,郭慧贤帮着刘淑琴一起清洗着肉菜。 调制着一会腌肉的料粉,刘淑琴问她:“你想吃炒的?还是炸的?” “都行。” 郭慧贤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可在切肉的时候,刘淑琴又问:“能吃辣不?要不要少放点辣椒?” 郭慧贤还是微微一笑:“都可以。” 在郭家的时候,她向来是没有发言权的,一般都是杨丽做什么她吃什么,哪怕是她最不爱吃的苦瓜炒鸡蛋,她都要夹几筷子苦瓜到碗里。 虽然她知道母亲和姥姥照顾自己,可也知道做人不能太贪心。 能有牛肉吃,对她来说已经很知足了,至于要怎么做、放多少辣椒,她又怎么敢提太多要求? 刘淑琴稍稍放慢了揉牛肉的动作,余光看向她把洒在案板上的盐擦干净的动作,她看出了她的小心翼翼。 回想起家里那群闹腾的“兔狲”,刘淑琴的心里隐隐生出了些心疼。 村里像她这么大的姑娘,不说泼辣似火,却也不是任人欺负的面团,可郭慧贤…… “还是不做辣的了,牛肉还得是五香的好吃。” 刘淑琴把揉了一半的牛肉重新洗了洗,淡淡地道。 她刚才注意到,郭慧贤闻到辣椒面时耸了耸鼻子,应该是不能吃辣的,便把牛肉表面的辣椒用水冲掉。 既然是给她做的接风宴,自然是要按照她的口味来。 不好意思说没关系,毕竟她才刚回家,以后慢慢来嘛,只要阳光都暖,再不敢张开的花骨朵也会抬起头的。 看到郭慧贤不太熟练地择着那些荆芥,刘淑琴没有催促,而是走到她身边,放慢了动作给她做起了示范: “咱们都是一家人,不用太客气,有什么觉得不得劲的就说出来,别总是忍着。” “咱家跟你爸那不一样,没那么多规矩,所以不用怕说错话、办错事。” 郭慧贤明白姥姥的意思,学着她择菜的动作,她在试着让肩膀放松的同时,指尖的力度也拿捏得越来越好了。 “再炖个甜汤吧?放点醪糟?”刘淑琴又问道。 这次,郭慧贤试着点了点头,肯定地回了一个“中”。 两人在厨房里忙活了个把小时,把所有的菜和肉都收拾好后,刘淑琴准备开始炒菜了。 刘淑琴是想让程玉秀来炒。 这么多年没见了,当妈的总该给闺女亲手做一顿饭才对。 可从厨房出来,抬头瞧了一眼屋里挂着的表:11:57 说去送化验单,这都快送一个小时了。 老周家在村南头,村里一共就这么三条街,闭着眼走也该走回来了,她这是干啥去了? 等她?还是不等? 就在刘淑琴纠结着要不要开火的时候,院子外面传来了一个急吼吼的声音。 “奶?奶!” 大步流星地从外面跑进院里,是个瞧着七八岁的小男孩。 他应该不是自己的某个表弟。 虽然郭慧贤没见过他,但他进门时那风风火火的架势,更像是邻居家的孩子。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10节 “小涛?这大中午的,你咋来了?” 刘淑琴一开始还有些惊讶,还以为他个小馋猫是来蹭饭的,可想到杨家就在周家的隔壁,才反应过来:“是恁姑让你来的?” 杨涛点点头,掀起衣服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毫不顾忌地露出了自己的肚脐眼。 “俺程大姑在周二叔家闹起来了,把桌子、椅子、铁锨都给砸啦!” “咦!肯定又是管人家的闲事。” 摘掉身前的围裙,刘淑琴擦了一把手重重地丢在了桌子上。 她猜都能猜到,一定是把化验单给周丰田和赵春华后,两口子吵闹起来,她多管闲事地插手了。 看看,人家两口子的火烧到自己身上了吧? “咋,咋咋……” 一听程玉秀跟人闹起来,给程兵急得嘴巴打架更厉害了,快步从屋里出来,脸都憋红了,话却没说利索。 “你血压高,在家呆着吧,我去看看。”刘淑琴放下袖子对程兵嘱咐了一句,随后换掉了脚上的拖鞋,准备跟着杨涛出门。 郭慧贤不放心,也赶紧跟在了刘淑琴身后,“我也去。” 提起鞋跟的时候,刘淑琴又问:“到底咋回事?他俩是因为点啥?” “俺姑是拉架来着,”杨涛不懂得大人们的事,只知道把自己看到的事说出来,“本来是俺周二婶跟周二叔打,俺,俺周爷也打,俺周奶也打,俺姑没拦住,然后东西就摔了,然后就一块闹起来,闹得动静很大。” 杨涛还小,表达能力有限,连刘淑琴都是琢磨半天才明白他的意思,更别说听不懂豫话的郭慧贤了,只听懂他们好像打起来了。 “那恁周叔他俩打起来是为啥?”刘淑琴又问。 杨涛:“周二叔带了个小回来,周二婶不同意。” 刘淑琴:??? 刘淑琴原本只是在担心,可杨涛的一句话,直接把她的脑子给锈住了。 小? 周丰田有儿子? 等等,报告不是说他有那个啥啥无精症吗?咋会有儿子??? 作者有话说: ---------------------- 女主前期的配得感会比较低,慢慢会越来越好的~[加油] 第9章 “靠恁@#¥%” “你真不#¥%……&” “再骂?¥%@#¥%再骂一句?” …… 郭慧贤和刘淑琴来到周家的时候,他家门口早已挤了不少看热闹的邻居。 里面叫骂的音调一声盖过一声,可惜郭慧贤听不太懂,只知道是以爹妈为圆心,以祖宗十八代为半径,偶尔带一点屎尿屁的强制性动态用语。 脏,很脏,是她想破脑筋都学不会的那种脏。 “有啥话不能好好说?非得动手?!” 村长先他们一步来到了周家,扫视着院子里的一片狼藉,又看到快要气昏厥的周老太,厉声训斥他们道:“好歹也一块过了十来年,闹得这么难看,丢不丢人!” “干这么不要脸的事,丢也是丢他们周家的人!”赵春华不服地骂道。 “你……!” 周丰田气得又想动手,还好被身前的几个人拦着,这才把他的手给按了下去。 从一层层的人堆里挤进去,不算大的小院里,郭慧贤看到的是一场闹剧后的杂乱: 老两口坐靠在屋子的门槛上气恼地喘着粗气,赵春华眼睛通红,一双紧攥着的手直发抖,可在面对伤害她的负心汉,和伺候了多年的公婆时,却没有表露出丝毫的柔弱。 周丰田挡在一个陌生的女人身前,身上的衣服被撕出了好几个口子,而他身后那个年轻的女人,则紧紧抱着孩子,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 折了一半的笤帚棍、被踩烂的竹篦子,还有碎得不成样子的瓷碗片,院子里到处都是搏斗之后留下的痕迹。 担心事情无法收场,周围的邻居赶紧进来拦着他们,这才没有闹出更严重的流血事件。 程玉秀原本是跟着一起劝架的,可看她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模样,大抵是劝着劝着没忍住,便开始在其中帮着赵春华拉偏架。 郭慧贤本想上前看程玉秀有没有受伤,可周家的这场战火还没结束,刘淑琴赶忙拉住了她,这才没让她引火烧身。 “哇啊……哇啊……” 难听的叫骂声刚要停歇,女人怀里的孩子却又哭了起来,引得不少人的注意。 哄着怀里的孩子,周丰田身后的女人眼泪落了一滴又一滴,比起怒不可遏、恨不得把家给掀了的赵春华,她才更像是无辜的受害者。 见她这么一哭,赵春华更恼了。 正准备破口大骂时,程玉秀赶紧拦了她一下,这才把那句脏话给咽了回去。 程玉秀当然是站在赵春华这边的,但理智告诉她,这种女人不值得她们动手…… 就在一个月前,村里拆迁通知下来的时候,周丰田也从市里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 老周家有后了。 女人是周丰田之前在城里打工时认识的,“阴差阳错”之下有了这么个孩子。 再过几个月孩子就一岁了,是个白白胖胖的男孩。 周丰田自知对不起赵春华,也不想跟她离婚分家产,便主动提出会跟女人断得干干净净,只把孩子带回来。 赵春华心里有气,可想到自己这十几年都没能有个孩子,她还是心软了,选择妥协。 为了周家的脸面,这件事他们家瞒得滴水不漏,村里没有一个人知道。 可哪有女人想养不属于自己的孩子? 因为这件事,原本都放弃了的赵春华这才想到去医院检查,看看现代科技能不能让她也怀上孕,这样就不用把别人的孩子接来了。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一开始周丰田说只把孩子带回来,可转眼又说孩子小,离不开亲妈,想把女人一同接过来。 要把外面的女人接来,赵春华当然不可能同意,偏偏今天女人自己带上孩子找上了门,哭着说自己身上没钱、活不起了。 赵春华按捺着脾气请她离开,还说可以给她钱,但她非说想要留在周家,还哭着在周丰田跟前说了一堆的话。 程玉秀来时,赵春华和周丰田还只是为了女人的去留而争吵。 一个说不允许外人进家门是底线;一个说做人要大度。 知道儿子做了腌臜事后,老两口嘴上是在责怪,可一看到女儿怀里的孙子,也是坚定地儿子这边,劝她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绝。 同样是女人,抱着孩子上门求收留的行为,赵春华难道还看不出是怎么回事吗? 她就是想靠着鸠占鹊巢! 赵春华坚决地要把她赶出去,刚要动手,女人就一个踉跄差点跌倒,还好周丰田搀得及时,这才没伤到她和孩子。 结果他反手就甩了赵春华一个耳光。 那一巴掌,成了压垮他们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一刻,赵春华真正看清周丰田的面目,于是便有了后面发生的这一出闹剧…… “姐,对不住,我……” 哄着怀里的孩子,女人哑着声音向赵春华道歉道。 看看身后柔弱不能自理的女人,再看看那张气到五官变形,蜡黄又干瘪的脸,周丰田忿忿地道:“啥也别说了,离婚吧,这日子是过不下去了。” 他宁愿离婚分家,也不想再跟她过下去了。 离婚? 换做是以前,赵春华或许会舍不得。 他们同甘共苦了十多年,多艰难的日子都熬过来了。眼瞅着家里要拆迁,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又何必要离婚呢? 但此时此刻,她的心已经彻底死了。 “离就离!” 周丰田的话只换来了她一声讽刺的笑,潇洒地甩了甩袖子上的灰,赵春华丝毫不带怕的:“走,现在就去民政局,谁不去谁他妈是孬鳖孙!” 这时候,程玉秀才把口袋里那几张化验单拿出来。 “既然要去民政局,顺便再去趟医院吧。”抽出周丰田的那张化验单,重重地丢在他身上,程玉秀嗤笑道,“问问医生,为啥机器检查出你不能生,还能有个快一岁的胖小。” 程玉秀今天来周家,原本是想给赵春华送好消息的。 没想到,她还真的促成了赵春华要离婚的好消息。 如果她一进门就把化验单拿出来,或许他们会化干戈为玉帛,把矛头对准这个揣了别人的崽,妄图上位分家产的女骗子。 但比起维持以后的表面和平,程玉秀还是觉得让她看清周丰田的真面目更好。 看清他早就厌弃她、嫌弃她的真相。 拿着一半的家产走人,似乎是要比继续留要周家当牛做马更好的选择。 捡起地上的化验单,周丰田呆愣住了,脸色时青时白,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怎么都没想到,不能生的那个人竟然是自己,更没想到,自己刚当上父亲的喜悦还没多久,就成了一只接盘的绿王八。 不止是他,一时间,在场所有人都被程玉秀的一句话惊住了。 生不出来?但是有个孩子? 哈哈哈,这可不就是帮别人养儿子的大冤种吗? 以为自己是捡到宝,原来是捧了一泡屎啊!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11节 “不,不能吧……” 扶着门框颤巍巍地站起来,周家的老两口不可思议道。 将那张报告单攥成一团,沉默许久的周丰田看向身后的女人,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腕,“走,去医院看看,这到底是不是我的小。” 女人有些懵,她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只觉得自己被抓住的手腕很疼。 她是来进周家门的,怎么变成要进医院门了? 拉着女人往外走,周丰田的表情无比凝重,反观刚才气得面色通红的赵春华倒轻松了不少,脚步也变得轻盈起来。 她是身体是健康的,也就是说,她还有当妈妈的机会。 过去的这十几年,她不是周家的罪人,反倒是周丰田白白耽误了她,还让她为了备孕吃了这么多苦头。 眼下既能跳出这个火坑,又能分到一半的家产,可不身心都轻松了吗? 跟在他们后面从周家出来,郭慧贤赶忙走到程玉秀身边,检查着她的身上:“妈,你没事儿吧?” 程玉秀笑笑,“没事儿。” 她就是个送信儿的,没成想又留下顺便吃了口瓜而已。 刘淑琴撇撇嘴:“刚才小涛跑来家报信,还以为你是多管闲事被打了。” 程玉秀揉着杨涛的头,“恁哥呢?回来没?” 杨涛:“没,他这个月就休息一天,得月底才能回来了。” 在一群人的目光下,周家的几口人不情不愿地从院里走了出来。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邻居,还主动把家里的电动三轮车借给他们,生怕他们去得晚了,会耽误赵春华在周家多呆一天。 更怕医院做检测的时间长,让他们不能第一时间知道周丰田是不是真的“绿王八”。 “这女的瞧着有点眼熟啊。” 人群里,不知是谁小声嘀咕了一句。 “可不,我瞧着好像是王庄那一片的楼凤。” “那怪不得呢,天天接那么多男的,肚子不大就怪了。” “啧啧,周老二玩得还怪花,去城里不好好赚钱,还花钱找小妮儿玩。” “难怪人家找他,估计他没少在那女的身上下力气。” 议论的,都是村里看热闹的老爷们。 直到最后,才有一个女人的声音轻飘飘地向他们问道:“她当楼凤的事,恁是咋知道的?” 作者有话说: ---------------------- 第10章 为着周家的这档子事,中午做饭都给耽误了。 本想把郭慧贤的接风宴挪到晚上,可打了电话才知道,这两天,程家的老二和老三都忙着搬家,实在是抽不出时间来。 这次拆迁的村子一共有六七个,都在豫市的东边。 好消息是,程家那几个成了家的子女都住在拆迁范围内,每一家都能吃上拆迁的红利。 程老二和程老三所在的八里河离市区最近,拆迁进度自然要更快一点。 测绘局派人上门丈量面积、签订拆迁补偿合同、发拆迁过渡费、搬家……每一个环节都要马虎不得,后面都还好说,就是量面积耽误功夫,一天最多只能量四五家。 最开始是八里河,然后是九里庙,等轮到十里堡差不多要到十月、十一月左右了。 既然老二和老三最近都在忙着往市里搬家,一家人吃团圆饭的时间,便推到了三天后的周末。 郭慧贤觉得晚几天也好,起码能从母亲的口中多了解了解舅姨,等见了面后也不至于太陌生。 周末转眼即到。 赶完早市回来后,程玉秀还没休息一会,就开始忙活着今天的中午饭。 “妈,我来洗菜吧。” 编起袖子,郭慧贤刚迈进厨房,就被程玉秀拦住了,“不用,你去看电视吧,等会恁舅他们就来帮忙了。” 程家每次的团圆饭都要从一早开始忙活,从前是刘淑琴和程兵,后来是程玉秀和家里的弟妹,等到以后孩子们再成家,备菜的重担才会落在他们的肩上。 炒菜、蒸碗、馏菜、大锅炖……也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做得这么齐全。 八点半左右,郭慧贤的二舅和三姨两家一起来了。 “奶奶!” 二舅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今年上高中,小儿子才六岁。 刚从车上跳下来,小儿子就踩着那一双带翅膀的凉鞋,“啪嗒啪嗒”地跑到刘淑琴跟前,一头扎进她的怀里,动作好不亲热。 那辆白色的面包车应该刚买不久,车玻璃上的膜都还没撕干净。 从车的另一边下来,大儿子则和二舅、三姨夫帮着把车后备箱的东西依次搬进了院子。 牛奶、鸡蛋、八宝粥;大米、面粉、营养品。 最夸张的是,想着郭慧贤在南方住得久了应该喜欢吃河鲜,在他们拎进来的那只大塑料桶里,竟然盛了好几尾从黄河边买来的大鲤鱼! 知道的是他们回来吃团圆饭,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来送姑娘出嫁的彩礼。 “你是慧贤吧?还认得我不?” 走上前牵起郭慧贤的手,女人的眼里满是欢喜。一遍遍地摩挲着她的手,简直比看自家女儿还要亲热,“小时候我抱过你的,可记得?” 两三岁的事,郭慧贤早就记不清了。 不过看她的眉眼同母亲十分相似,郭慧贤也猜到了她是自己的三姨,程玉兰。 郭慧贤腼腆地点点头,“嗯,你是三姨。” “对!对对!” 程玉兰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分明是在笑,可眼眶却被这久别重逢的喜悦给湿润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到了咱家,以后就有家里人给你撑腰了!” “白哭了,高高兴兴的,哭个啥?”刘淑琴嗔怪她道。 程玉兰擦了擦眼泪,为自己辩解道:“嗐,那我不是眼窝浅嘛!” 刘淑琴也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埋怨她爱哭,可还是把郭慧贤几天前带回来的土特产,交给了他们,“给,慧贤特地给恁买的,在家放好几天了。恁要再不来,我和恁爹可就吃完了。” “吃完?俺外甥女给俺买的,吃完恁得再补我一份。” 程玉兰的眼窝是浅。 刚把眼泪擦干,看到郭慧贤带给自己的特产后,就又忍不住了。 “好了好了,赶紧收收吧。” 把东西都搬下来后,二舅拍了拍手上的土,顺势将双手背在了身后,稍稍弯了些腰,“我呢?还记得我是谁不?” 郭慧贤点点头,“嗯,你是二舅。” “乖。” 二舅程新华没有太多煽情的话,应了一声后,便从身后拿出了一只鼓鼓囊囊的红包,“这么多年没回来了,给,压岁钱。” 红包的口是折着的,一打开就能看到里面那一沓红票子。 应该是刚从银行取出来,每一张都是崭新的,差不多有半个指甲那么厚,就算没有五千也得有个三四千。 郭慧贤:??? 这,这也太多了吧?! 别说里面装的都是一百块,就算是十块的,她都不敢收。 “哦对,红包红包。” 看到程新华给了红包,程玉兰这才想起来自己也准备了一份,于是赶忙折回车上把包拿下来。 “来,收下吧!” 三姨给她的红包比二舅给的还要厚,俩人应该是一块去银行取得钱,一块往红包里塞的钱,因为两个红包上面的“福”字都一模一样。 不等郭慧贤说话,刘淑琴就帮着把红包塞进了她的口袋:“恁舅恁姨的,快装起来吧。” 盛情难却,郭慧贤只好恭敬地向他们鞠了个躬,表示感谢。 郭慧贤当年离家时年纪还小,不止是二舅和三姨,对二舅妈也没什么印象。三姨夫是后来才和三姨结婚的,这更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不过家里的长辈们待她都很亲热,看面相,也都是朴素、耿直的老实人,完全不像父亲说得那么刁滑野蛮。 依次向长辈们都问了好后,他们这才向她又介绍起了自家的孩子。 程新华:“这是俺家的俩小,望龙、望桐。快,叫姐。” “姐。” 两人异口同声。 郭慧贤:“你们好。” 程玉兰:“这是俺小,方斌。” 方斌:“姐好。” 郭慧贤也向他打了个招呼,“你好。” 在程家这一辈的孩子里,郭慧贤是最大的,也是唯一的一个妞,还没来的四舅家里也是个刚上初中的男孩。 坐下寒暄了几句后,二舅和三姨夫就去厨房帮忙了,三姨和二舅妈则在院子里支起桌子,跟老两口坐下打起了麻将。 “四万。” “眼镜儿。” “碰!碰了,打,打红中。”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12节 “杠!哈哈哈!刚上……开花!” 姥爷平时说话会结巴,但打起麻将的时候口齿却伶俐了不少。 大人们在院子里打麻将,几个小的,则在屋里围着电视看动画片。 坐在木沙发的一角,郭慧贤有些无所适从。 她从来没跟这么多弟弟们一块相处过,虽然在郭家时有郭云龙,但她在家时一般都是在做家务,几乎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他们和郭慧贤一样,也有些拘谨。 三个人挤在另一张沙发上,像是被分割成了两个不同的小世界。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郭慧贤总觉得有一丝目光在偷瞧自己。 可当她看向他们三人时,那目光又倏地收了起来。 “哥,哥你头低一点。” “咋了?” 这次,郭慧贤抓到了那一束目光。 是六岁的程望桐。 挤在两个哥哥中间,他一边扯着程望龙的耳朵窃窃私语,一边悄咪咪地看着郭慧贤。 他以为自己没被发现,实际上,郭慧贤已经看到他嘴角的笑了。 听完他的话,程望龙没有第一时间回头,而是教训似的捏着他的脸。 在目光碰撞的那一刻,方斌也红了脸,赶紧把头偏过了一旁。 他们,是在议论自己? 郭慧贤拘谨地把腿并在一起,本就看不进电视的她,脑子里更混乱了。 他们在笑。 是嘲笑?还是讥笑? 是笑自己的南方口音吗?还是笑自己的穿着很一般?又或是自己的脸上、身上沾了什么脏东西,半天没有察觉? 更或者是……他们觉得自己不该回到这个家?所以不欢迎自己? 郭慧贤越是猜测他们在议论什么,心里就越是不安,哪怕她努力保持着镇定,装作自己的注意力在电视上,也控制不住地去留意他们的言语。 “你去。” “不,我不……” “去呗。” 一开始他们还很小声,后来,连几米之外的郭慧贤都能听到他们的话。 从哥哥们中间挤下来,看样子,程望桐成了要替他们开口的人。 忸怩地扶着木桌子往郭慧贤的这边靠过来,估摸着程望桐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好不容易挪到了郭慧贤身边,搭在桌子上的手指相互抠了半天,他才鼓起勇气,装作不经意地向她问道:“姐,那个,唔……你是外国人不?” “什么?” 郭慧贤以为他会说什么冒犯的话,可这个问题……她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意思。 程望桐:“你长得可好看,脸也可白,跟俺这儿的人都不一样,你肯定是外国人才会这么漂亮,对不?” 程望桐那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睁得圆滚滚的,不像是嘲笑,而是在真诚地发问。 他是在夸自己漂亮? 郭慧贤被他问得有些不知所措。 “呃,我,我不是外国人。”郭慧贤讪讪地笑道。 “不是外国人吗?”程望桐稍微向她走近了一些,再次向她确认道,“可是你说的话也跟我们不一样啊,声音也软软的,跟树上的百灵鸟一样,说得可好听了~” 好听? 原来他们不是在嘲笑自己吗? 听他的语气那么真挚,郭慧贤的脸更红了…… 作者有话说: ---------------------- 明天国庆节,提前祝各位宝宝们节日快乐! 评论区掉落红包啦~(顺便明天请一天假哈,2号开始更新[让我康康]) 第11章 南方人普遍偏低,郭明德一米七五的个子算是比较高的了。 他的母亲是少数民族,所以他也有遗传一部分少数民族的样貌,尽管年轻时的长相还算过关,但和大多数南方人的特征一样,都是大眼睛、塌鼻梁。 同样,程玉秀也有着十分明显的中原人特点,五官平平无奇,没有什么亮眼之处,年轻时或许还有几分清秀,如今过了四十,也已经是泯然众人。 可偏偏是这样一对模样平凡的父母,却把郭慧贤生得很好看。 豫市和林市的距离横跨了大半个华国,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所以说起来,她也算是半个“混血儿”。 郭慧贤完美地继承了南方和北方的基因优点,虽说比不上电视里的明星,但在普通人之中还是很显眼的,一看就不是豫省土生土长的姑娘,倒像是来自于某个少数民族。 见郭慧贤害羞地红了脸,程望桐从口袋里抓出一把坚果递到她面前:“俺妈给买的开心果,你尝尝?” 郭慧贤还没开口说谢,他就主动说:“这壳可硬,还是我给你剥吧,等我剥好了你再吃。” 顺势坐在郭慧贤的旁边,程望桐一颗又一颗地剥着手里的开心果,碰到没有开口的,还会用牙去咬开,最后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桌子上,像是在侍奉公主一样。 “姐,你是南方人吧?” 有程望桐打开话匣子,兄弟中年龄最大的程望龙也跟着问道。 郭慧贤点点头,“嗯。” 程望龙又说:“刚才斌斌还说呢,你跟语文书里写的江南女子一样。” “不是,我说的不是这,”方斌连忙解释,“我是说咱姐像住在江南的仙女,仙气飘飘的。” 一时间,郭慧贤不知道竟不知道该怎么回他们。 不仅是没想到他们会夸自己,更没想到他们会这么直接,把那些夸奖自己的话说出口。 这是郭慧贤第一次被夸,也是第一次被弟弟们夸。 原来所谓的弟弟,并不是都像郭云龙那么惹人讨厌的…… 小舅家来得晚,差不多快十点才到。 刚进门,就忙不迭地向刘淑琴确认自己听到的八卦:“听说周老二要离婚了?” 小舅程新民和周丰田是小学同学,别看他现在住在九里河村,曾经的同学有什么八卦,他照样能第一时间知道。 打出去一张牌后,刘淑琴叹了一口气,“是啊,非得办那腌臜事,不主贵的很。” 虽说是在同一个村,不过刘淑琴并没有刻意再打探过周家的事。 只在前天听说赵春华的娘家人来了,下午赵春华就跟着回了娘家,而那个带孩子想搬进周家的女人也不知去向,想来,应该是确定要离婚了。 聊完了八卦,程新民这才想起今天这顿团圆饭的主角。 程新民也不太会说话,和程新华一样,见面时只说了些“在郭家过得怎么样”、“回家了就好”这些话,倒是小舅妈舌灿莲花,拉她坐下后说了不少的体己话。 小舅家的表弟叫程家利,年龄和方斌相仿,都在上初中。 他来得晚,趁着母亲跟郭慧贤说话时,他也在跟表哥表弟们了解着家里这位刚回来的表姐。 “咱姐是哪人?说话怪好听呢。” “一看就不是村里长大的,长得也通好看哩~” …… 姐弟几个人在厨房忙活了一上午,快到中午十二点时,终于用十多个菜碟摆满了家里最大的那张圆木桌。 拖了十七年,程家终于能整整齐齐地坐下吃一顿团圆饭了。 坐在刘淑琴和程玉秀中间,郭慧贤的碗里盛了太多长辈们的关爱。 程玉秀夹给她的排骨刚吃两口,程玉兰那一块红烧肉就添了进来,刚说一声谢谢,二舅那块炸带鱼和小舅的鸡腿也跟着垒了起来,还有手边的那一杯饮料,有程望桐的一双眼睛盯着,时刻都是满满登登的。 一顿饭下来,郭慧贤碗里的饭就只吃了两口,光是吃肉都吃饱了。 “正好恁几个放暑假,没事儿多带着恁姐去市里玩玩。”给家里的几个猴崽子们夹了几颗炸丸子,刘淑琴吩咐他们道。 一听说可以去玩,方斌和程望桐这几个小的,腰板“蹭”地一下就挺了起来。 嘴角的米粒都还没来得及擦呢,程望桐就说:“那明天带俺姐去动物园玩吧?看大熊猫去!” “姐,你见过大熊猫没?”方斌跟着问道。 郭慧贤摇摇头:“只在电视里见过。” 程家利:“动物园没意思,还是去游乐场吧,去坐过山车、海盗船~正好门口就有家肯德基,可以买完了带进去。” “动物园外面也有肯德基啊,还有炸串。” “动物园太臭了,一股屎味,呕~!” “游乐场也不好玩,过山车一下就把你甩吐了。” 从前家里没钱,没什么地方可以去,如今拆迁分了钱,想去哪里玩都可以。 一个想去动物园,一个想去游乐场,各有各想去玩的地方。 “有恁几个啥事?听咱姐的。” 最后,还是年龄最大的程望龙叫停了他们。 按住他们那几颗蠢蠢欲动的玩心,程望龙温声向郭慧贤问道:“姐,你想去哪玩?”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13节 不管是动物园还是游乐场,郭慧贤都没去过,对她来说,其实去哪都行。 不过看方斌和程家利都想去游乐场…… “那就先去游乐场吧,下次,下次再去动物园。” 定下去游乐场后,程望桐有些遗憾,可既然是姐姐决定的,而且她还说下次能一起再去动物园,那先去游乐场也不是不行~ 晚上,郭慧贤准备了明天去玩的东西。 她习惯了自己从家里带,之前上学时,学校里组织春游,她也是自己带水和饭,主要是郭明德没有给她额外的零用钱,自然要节省一点。 但这次,她有钱了。 身为姐姐,既然要带弟弟们出去玩,肯定要承担起家长的角色,多准备一点钱。 所以除了水杯和一些零食外,她还额外揣了二百块钱。 五个人二百块,出去玩一圈应该是够了。 第二天一早,二舅早早开着车来村里接郭慧贤。 程家的孩子第一次凑得这么齐。 属于孩子们的欢乐日,长辈们自然不方便跟着,省得他们玩得不尽兴,于是便在路上多嘱咐了他们几句。 “太危险的那种别玩,注意着点安全。” “看好包,别让人把东西给偷了。” “人多的地方别乱挤,别只顾着凑热闹。” …… 程家的孩子们都是从小在村里野大的,上房揭瓦、追猫打狗。 不过程新华还是不厌其烦地念叨着这些老话。 来到肯德基的门口,从车上下来后,听了一路唠叨的表弟们纷纷催促着程新华离开,正好家里还有别的事要做,于是他就先走了。 带着表弟们迈进肯德基的大门,扑面而来的炸鸡味让人控制不住地分泌口水。 林市也有肯德基店,只是郭慧贤从来没有进去过,只是偶尔路过时能闻到店里飘出来的香气。 找了一处桌子坐下,几人拿着点餐页挑着一会要带进去的套餐。 “我要一个儿童套餐,再多要一份薯条。” “我要这个堡,这个堡,还要两对炸鸡翅。” “再要几个圣代吧?这儿的圣代比咱村的冰糕好吃多了~” …… 第一次看到价格,郭慧贤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个鸡腿汉堡要十块钱?三根无骨鸡柳也要十块? 这也太贵了! 他们几个人轮番点了一遍后,少说有一百块了。 游乐场的门票一个人要十五块,这么加起来……怕是没有多余的钱能玩里面的项目了。 早知道应该多带点钱出来了。 “姐,你想吃啥?” 年龄最小的程望桐把餐页递给了她。 郭慧贤摸着自己不太富裕的钱包,找了个借口,说:“我不吃了,早上出来吃得多,这会不太饿,你们点你们的吧。” 她得省下一点钱,这样去游乐场后,才能有钱让他们玩想玩的付费项目。 “现在不饿,等玩到中午肯定就该饿了。”程望龙替她做主,指着餐页上花花绿绿的格子说,“要个鸡腿堡吧,然后一对鸡翅,两块原味鸡,可乐咱等会去小卖部买。” “不用不用,我真的不饿。”郭慧贤推辞道。 程家利:“姐,你就听俺哥的吧,去游乐场玩可累了,中午不吃肯定不中。” 同样是第一次去游乐场,程家利倒像是经常去一样。 拗不过他们,郭慧贤只好退了一步:“那我要个汉堡就行,别的就算了。” “中。” 等大家都挑好自己要吃的东西后,郭慧贤起身准备去点餐付钱。 刚站起来,就被左右两边的两个表弟给拉住了,而程望龙则拿着那几张餐页走向了柜台。 “姐,你去哪?” “坐下等着吧,让俺哥去掏钱就行。” 郭慧贤:??? “我是当姐姐的,哪能让你们掏钱。”郭慧贤一边说一边把包里的钱包拿出来。 “今天啥钱你都不用付,”方斌坚持地拉着她,同时把她的钱包塞了回去,“俺妈说了,今天一定得照顾好你,你只管吃好、玩好就行。” 另外一边的程望桐,也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小猪包,露出了里面叠在一起的几张红票子,“放心吧姐,俺都带足钱了。俺爸说了,俺几个都是男子汉,男子汉出门不能让女人掏钱!” 作者有话说: ---------------------- 郭慧贤:这么好的弟弟,我竟然一下子有四个! 第12章 这一天,是郭慧贤从小到大玩得最开心的一天。 有一群表弟们陪着,她在游乐场里有了很多个“第一次”。 第一次坐过山车,第一次进鬼屋,第一次坐在摩天轮上吃汉堡包…… 不过,她最喜欢的项目还是旋转木马。 记得小时候,在林市的公园外面也有一处旋转木马,每次路过,她都能看到坐在上面的小孩子有爸爸妈妈陪着。 爸妈陪着坐一次旋转木马,是她从小就在做的梦。 今天,总算有弟弟们陪着她完成了一半。 别看表弟们的年龄小,一个个都跟小大人一样。估计是出门前舅姨特地交代过,走在郭慧贤的前后左右,几个人犹如陪公主出行的骑士。 一个负责拎包,一个负责排队,甚至郭慧贤去卫生间,都有一个负责在外面守着。 这一天,郭慧贤听到的最多的话就是“姐,你想不想……”、“姐,你要不要……”。 从小到大,郭明德一直告诉她:当姐姐的一定要会照顾弟弟,姐姐要学会谦让弟弟。 可今天她才知道,原来弟弟也是可以照顾姐姐、谦让姐姐的。 在游乐场疯玩了一整天,等到天快黑了,几个人才精疲力尽地准备回家。 “姐,你累不?” 程望桐的年龄最小,自己都累得趿拉着步子,还不忘关心郭慧贤,“你要累的话,让俺哥背着你,他力气可大。” 正背着两个包,手里拎着半桶没喝完可乐的程望龙:“……” 有了姐姐,就不在乎亲哥的死活了是吧? 郭慧贤笑笑,“不累不累。” 四个表弟里,就属程望桐最粘她、对她最好。 不仅玩什么项目都要跟她坐在一排,吃东西时,还会把自己汉堡包里的鸡肉块抠出来一半给她。 下午进鬼屋的时候,自己都吓得都快哭了,也要挡在她前面,冲那只朝自己飘来的机械手大声叫嚷着“你先吃我”。 从游乐场出来的时候,程新华的车子已经在马路对面停了很久了。 副驾驶座上有他给买的一兜爆米花,还有几瓶冰汽水。不过等的时间太长,汽水已经没有刚从冰柜里拿出来那么凉了。 在送他们回家前,程新华拉着他们下馆子搓了一顿。 等到孩子们都吃饱喝足了,才依次送他们回去。 “爸,我今天想住俺奶家。” 开车往十里堡村去的路上,程望桐挽着郭慧贤的手臂,小声地向程新华说道。 程新华看了眼后视镜里,恨不得挂在郭慧贤身上的程望桐,说:“恁奶家的屋都没收拾,你去了睡哪?” “我可以跟俺姐睡啊~”程望桐似是早就想好了解决办法。 程新华毫不犹豫地拒绝说:“都多大了,还跟恁姐睡?不行。” 男女有别,就算是姐弟也得注意着点。 村里人没那么多讲究,小时候家里穷,兄弟姊妹十来岁还住在一起。可郭慧贤毕竟不是在村里长大了,要是同意了儿子跟她睡,难免会让她觉得尴尬。 程望桐有些失望,可又不敢顶嘴,只能遗憾地靠在郭慧贤的肩上,抠着她衣服的一角。 “舅,要不今天晚上就让桐桐跟我睡吧。” 揉着程望桐的小脸儿,郭慧贤替他向程新华求情道:“正好明天他可以带我去咱们村逛逛,回来这么长时间,我还没怎么出过门呢。” 既然郭慧贤都同意了,程新华自然不会拒绝,于是嘱咐着他说:“那你可得听恁姐的话,别惹事啊。” “好!” 一听晚上能跟郭慧贤睡,程望桐的脸上瞬间阴转晴,挽在她手臂的小手也缠得更紧了…… 那一晚,程望桐一点都不闹腾。 白天疯玩了一天他们都很累,晚上沾上枕头后,没一会就睡着了。 第二天,两人睡到晌午才起床。 吃着姥姥热的包子,程望桐一边吸溜着碗里的米汤,一边对她说:“姐,咱快点吃,一会带你去认识认识人。”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14节 “谁?” “俺朋友。” 别看程望桐年龄小,村里的人脉可不少。 就算他从小是在八里河村长大的,十里堡村的孩子们他也都玩得很好,每次回来都得找他的小伙伴们叙叙旧。 虽然郭慧贤感觉,跟他这个年龄的孩子可能玩不到一起,不过既然他愿意带自己玩,还是欣然陪着他去了。 十里堡的东边有个菜园,菜园旁边有个土坡,是村里孩子们的根据地。 村子马上拆迁,菜园里的菜都清得差不多了,于是这菜园也成了孩子们的领土。 上午的天气正热,大人们都不想出门,孩子们却在菜园里玩得正欢。 有的挖土,有的打王牌,还有的在扮演骑马打仗,哪怕一个个玩得满头大汗都不亦乐乎。 “这是孬孩,这是俺姐,从南方来的。” “这个叫黑蛋,这是俺大姑家的姐,城里的。” “他是羊羔,你跟我一样,都得叫她姐。嘿嘿,漂亮吧?” 程望桐拉着她向孩子们介绍了一圈,人名没记住几个,外号倒是有一大堆。 同他们挨个打完招呼后,郭慧贤便来到土坡旁边的那棵树下坐着,看程望桐和几个孩子在田里刨洞“挖宝”。 临近中午,外面的温度越来越高了。 偶尔有几个大人路过菜园,去村西头的小卖部买东西,回家时也会用手遮阳同时加快脚步。 “姓张的!你是真不知足啊,我的东西你都敢偷?” “我再说一遍,我没拿你的东西!” “那才邪门了,家里就咱几个,不是你拿的,我的扳指能自己飞了?!” 大老远就听到一个尖锐的声音在叫骂。 循着声音看去,是一个模样四五十,凶神恶煞的中年妇女。 走在她前面的应该是她的儿媳妇,年龄瞧着不过三十出头,手里拎着一兜东西,身边还跟着一男一女两个孩子。 任凭她骂得再凶,她的儿媳妇也没有怼回去。 眼看自己的每一拳都打在棉花上,那女人又换了个语气,开始阴阳怪气地嘲讽道:“有些人啊,这辈子就是活该遭老天爷的报应,生不出命根子,就偷人家的命根子。这种人走路可得小心点,迟早得叫老天爷一个雷劈死!” 婆婆的话似是戳到了她的痛处。 跟在她身边的那两个孩子,女孩小心翼翼地不敢说话,男孩倒是跟没事儿人一样,自顾自地吃着手里那包辣条。 “有完没完了?!” 重重地把手里的东西摔在地上,女人的脸被气得涨红。 听到有人吵架,菜园里的孩子们也纷纷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看向了几十米外的两人。 为了保留最后一点体面,女人努力按捺着心头的那股火,重新拎起了袋子:“走,咱现在就回去,我让你好好搜搜,看看能不能找到你的破扳指!” “搜就搜!” 说着,她们加快了脚步往家走,倒是跟在后面的男孩,看向了菜园里的小伙伴们。 “奶,我想玩一会。” 中年女人这会心心念念都是自己的“命根子”,想着他回家也帮不上忙,便随便摆了摆手。 可女孩却不似他那么贪玩,虽然菜园里也有她的小伙伴,但她还是紧紧跟在母亲旁边,拉着她衣服的一角,沉默地往家走…… 应该是家里的东西丢了,婆婆觉得是儿媳妇偷的? 听着她们方才话里话外的意思,郭慧贤这么猜测道。 “桐桐,你咋回来了?” “嗯啊,俺姐前几天从南边回来,昨天俺还去游乐场玩了~” “恁姐?” “那边坐着呢,咋样,是不是比恁姐漂亮?” 男孩没有被长辈们的争吵影响,很快就和程望桐他们玩到了一起。 过了没一会,程望桐拉着他来到了郭慧贤跟前,神秘兮兮地说:“姐,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哎呀,还是算了吧。” 看到郭慧贤,男孩有些害羞,忸怩地侧过了身子。 “让俺姐看看咋了?”程望桐又说,“俺姐可是城里来的,见过可多好东西,是真是假,俺姐一眼就能看出来。” 听他这么一说,男孩这才慢吞吞地被程望桐拉到了郭慧贤跟前。 郭慧贤问:“要给我看什么?” 程望桐一点都没顾忌男女有别,说着,就一把拉住男孩的裤腰带,将里面的“风光”亮给了郭慧贤看。 郭慧贤:??? 程望桐的动作太快,根本不给郭慧贤反应的时间。 等她反应过来他要给自己看什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不过万幸的是,她并没有看完全,因为大部分都被一团绿色的东西给包住了。 在看到的那一刻,郭慧贤赶紧把头偏到了一旁,也不管有没有看清就…… 嘶,等等? 想起刚才那个中年女人的话,郭慧贤这次主动拉起了男孩的裤腰带,低头朝里面看去。 她不仅看到了命根子,还看到了“命根子”。 作者有话说: ---------------------- 第13章 本该光秃秃的地方,多了一圈翠绿色,像是冬天的围巾,不合时宜地戴在上面。 扳指? 是他奶奶在找的扳指? “你奶奶的扳指是你拿的?”郭慧贤问他道。 男孩没说话,只是往后退了几步,捎带着提了提裤子。 郭慧贤又问:“你奶奶刚才问扳指在哪,你怎么不告诉她是你拿的?” 男孩并不觉得自己错了,反而还不屑地撇了撇嘴,“有啥可说的,反正我玩一会就放回去了。” “你要是不说,那你奶奶回去肯定该骂你妈了啊。” “骂呗,又不关我的事,”从地上捡起一根趁手的树枝,男孩无所谓道,“反正她又不是俺妈。” 郭慧贤:…… 看他那风轻云淡的嘴脸,郭慧贤想起了自己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男孩简直和郭云龙小时候一模一样。 家里的面粉少了,杨丽第一时间怀疑到郭慧贤头上,任凭郭慧贤怎么解释她都不信,最后才知道,是郭云龙拿面粉给自己做了橡皮泥; 晾晒的衣服被弄脏了,郭明德会说她不懂事,哪怕郭云龙就在一旁坐着吃饭,也不会开口替她解释一句。 小小年纪都敢偷家里的东西,等他长大怕也是个没出息的败家子。 想起十几分钟前女人的忿忿不平,还有她女儿的小心翼翼……郭慧贤很想找到家里替她们出头,可是村子太大了,她也不知道她们住在哪,只得暂时作罢。 不过郭慧贤可不想就这么算了,她想好了,等男孩一会玩够了回家,她就跟着一起去,向他家里人戳穿他才是偷东西的小偷。 继续在树下坐着,郭慧贤特意留意了一下男孩。 在一群孩子里,就属他的性格最强势,什么都想要,别人不给他就去抢。 下手也没轻没重的,不仅推搡着玩过家家的小姑娘,还装作不是故意地把她们垒起来的小房子给坐塌了。 玩闹时,也就杨涛和程望桐不怵他,玩“三个字”的游戏赢了,该怎么罚就罚他。 程望桐和杨涛叫他“蛋蛋”,好像是他的小名,估摸着是他奶奶给起的。 家里的独孙,可不就是全家人的想俺宝贝疙瘩蛋吗? 玩了好一会,男孩站起身,快步跑去菜园一处没人的地方后,脱下了裤子。 村里的孩子都是在地里大小便,只要没人看到就行。 可没过一会,他就提着裤子,哭红了脸茬着腿朝这边走了过来。 “帮帮我,我拔不下来了……” “哈哈哈哈,笨死了!” “让你戴,卡住了吧~” 刚才跟他一起玩的小伙伴看他这么狼狈,先是大声地嘲笑他,然后才轮番地上前来给他帮忙。 四五个男孩围在一起,你蹲一下、我蹲一下,要换作是成年人……唔,这画面指不定要让人怎么想入非非呢。 几个人轮流尝试了半天都没把扳指取下来,程望桐有些急了,赶忙朝郭慧贤跑来,请她帮忙。 “姐,他的小mer叫卡住了,你帮帮忙,看看咋给取下来吧。” 小mer? 郭慧贤愣了一下。 哦哦,应该是小唧唧。 看男孩急得满头大汗,羞得几颗金豆豆都在眼眶不停打转,想来应该是知道错了。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15节 涉及到两个“命根子”,郭慧贤不敢耽误,于是走上前又看了一下它们的情况。 如果说一开始“脖子”上的扳指戴得还是刚刚好,那现在,这条“脖子”已经是被扳指勒得透不过气了。 几分钟不通血,再加上几个孩子帮了半天倒忙,不仅没能让“脖子”从扳指里拔出来,反而变得更加红涨。 情况有些紧急,不是郭慧贤能处理得了的。 郭慧贤不敢再耽误时间,赶紧吩咐孩子们道:“去叫人,快去叫人来!” 十分钟后,乌泱泱的一群人把村里的诊所围得水泄不通。 男孩的家里人只有两个,剩下的全是来凑热闹。 大夫用灯对着照了半天,先是涂了滑石粉,又试着抹了点油和护手霜,一连试了好几个法子都没有效果。 一开始还只是红涨的命根子,已经因为长时间血液不流通变成了紫红。 “不中,我也没法子了。”摘下眼镜,大夫无奈地摇摇头。 男孩奶奶急得嘴唇都在抖,“啥叫没法子了?试试啊,你再试试!” 大夫没说话,只是用毛巾擦着手上的油。 “奶……我可疼,我小mer可疼……” 靠在奶奶怀里,男孩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上面这么一使劲儿,下面也跟着被勒得更紧了。 胡噜着他的头,男孩奶奶又责怪地推了一下女人:“都怪你!你要是能看住他,他能偷我的扳指吗?!” “我……” “郑婆子,你说话讲讲良心,小自己给套上的,关恁儿媳妇啥事?” 不等女人反驳,外面看热闹的人里就有人替她怼回去了。 “你天天看恁孙看得比眼珠子都宝贵,你怎么看不住呢?” “就是啊,这又不是人家的亲小,看是情分、不看是本分,你还吵吵上了。” “你是他亲奶,你要早点教教,小会这么胡闹吗?” 男孩奶奶本想把窝在心里的火发泄出来,这下可好,非但没能出气,反而被外人给数落了一番。 更让她难受的是,她想怼回去都无从开口,因为每个人的教训都骂在了艮节上…… 郑家一共有两个儿子,可到了孙子这一辈,香火就没那么旺盛了。 大儿子和大儿媳生了三个孩子,三个孩子都是女儿,起了招娣、来娣、念娣三个带“娣”的名字,才给二儿媳妇的肚子盼来了一个“耀祖”。 郑家从前只有一件宝贝,说是清代留下的一个玉扳指,可自从郑耀祖诞生后,他的家庭地位便和这家传的“命根子”并肩了。 郑老太最宠她的孙子,要啥就给,吃啥就买,从来没说过一个不字。 这也惯得郑耀祖无法无天,虽然郑老太总说等他长大玉扳指就会传给他,可他还是会趁奶奶不注意拿出来玩。 他的手指细,戴不上,倒是命根子,卡得刚刚好。 “杨旭呢?杨旭在家没?”人群里,不知是谁好心地提了一嘴。 杨旭? 听到杨旭的名字,郑老太的眼里也重新燃起了光亮,“对啊,小旭呢?小旭回来了没?” 杨涛淡淡地说:“没,俺哥还没休息呢。” “这都快月底了,咋还不歇啊!”一听杨旭不在,郑老太又要恼。 “那咋了,”杨涛不服地哼了一声,“俺哥想啥时候歇就啥时候歇,要你……” 还好刘淑琴捂得及时,这才没让他把火烧得更大。 “杨旭?是谁啊?”郭慧贤小声向程望桐问道。 程望桐:“杨旭哥是咱们村出去的第一个消防员,可有本事了~上次从动物园跑出来的狼狗躲进咱村,就是杨旭哥他们给逮住的。” 嗯,确实,处理这样的事故,消防员确实要比大夫更擅长。 可是杨旭不在啊,现在这种情况就算赶去市里的消防站都不一定赶得及,更别说等他回来了。 “那要想保住小的命根子,就只能把扳指给砸了。”大夫说道。 “不能砸!” 话音刚落,郑老太就尖声阻止道:“这扳指俺家传了多少代了,家里再穷都没卖,说啥也不能砸!” 这可是郑家的传家宝,命根子,怎么能砸?! 大夫:“那你看吧,要是不砸,给小的命根子憋坏了,到时候就只能去医院割了。” 这是眼下唯一的办法,两个命根子,只能从中二选一。 “奶,我疼!呜呜呜!” 郑耀祖哭得声音更大了,为了让奶奶选择自己,他紧紧地拉着郑老太的袖子,眼泪哗哗哗地流个不停。 “这,这……” 郑老太犹豫了。 一个是亲生的命根子,一个是家传的命根子,她该怎么选? 郑家可就郑耀祖这一个男孩,要是给断了香火,她哪有脸面对家里祖宗;但这玉扳指也是老爷子临走前,亲手交给她,要她传给郑家的后代。 用手掌轻轻地托着家里的两个命根子,郑老太也控制不住地哭了。 如果只能从中选一个,那她只能选这个了…… 作者有话说: ---------------------- 男主出场啦~(虽然只是个人名)[狗头] 第14章 再次见到郑老太,已经是十多天之后的事了。 “老姐姐,在做晌午饭呢?” 中午,郑老太背着手慢悠悠地走进了程家的院子。 回想起那天在诊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痛苦样子,如今她挺起腰板后,俨然像是换了个人。 不心疼了? 她可是亲手砸碎了家传的“命根子”呢。 郑家家传的玉扳指很脆,用锤子轻轻一敲就碎了。 当时听到“咣”的一声后,可把郑耀祖给吓坏了,嗷一嗓子喊出来时差点昏厥过去,可低头一看,就只是被刮破了一点皮而已。 命根子总算是保住了,可郑老太的心也碎了。 听说那天回家后,她在家里对着那本族谱跪了一天,请求郑家的祖先原谅,结果第二天就因为低血糖晕倒了。 郑家的两个儿子都在市里打工赚钱,家里就只有她那被教训了快二十年的儿媳妇,为了不让她饿坏了身子,天天做好了饭端到她跟前,伺候她。 村里人都以为她得痛苦好一阵呢,没想到,这连一个月都没到就好了。 别人不知道其中原因,但程家知道。 用围裙擦了擦手,刘淑琴客气道:“吃了没?饭马上好,留下一块吃点?” “不了不了,家里有,我一会回去吃就行。” 郑家住在村里的二大街,程家住在村里的一大街,中间隔得远,认识归认识,可平时几乎是不怎么来往的。 无事不登三宝殿,她一进门,刘淑琴就猜到她心里有事。 瞧了一眼在厨房择菜的郭慧贤,郑老太措了半天辞,才试探着开了口:“我上次瞧着恁家外孙女脖子上的金猴怪好看,得不少钱吧。” “害,也不算贵,”刘淑琴淡淡地道,“咱村马上拆迁了,谁家兜里还没几个钱呢?” “金子贵是贵,但跟玉比起来可便宜多了。” 顺着刘淑琴的话,郑老太继续说:“尤其是好玉,指甲盖大的一块,都能值个好几百哩,电视里的专家不也说了,有收藏价值的,几千几万都能卖得出去。” 玉? 刘淑琴大概明白了她来的目的。 提起玉贵,不正是因为他家有一枚家传了好几代的玉扳指吗? “琴啊,咱认识的时间也不短了,我也就不跟你绕圈子了。” 郑老太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摸出一只布包。一层层把裹在外面的布展开,里面正是碎成三瓣的那枚玉扳指。 “你看看,要不要拿一小块?别看碎了,但仔细磨磨,做个小玉坠可绰绰有余嘞!” 刘淑琴拿起了其中最大的那一瓣,举过头顶,阳光下,透出的是明绿色的光。 她不懂什么玉,只觉得这玉和啤酒瓶子差不多,其中那一团厚厚的棉絮,甚至还不如啤酒瓶子那般清澈透亮呢。 郑老太又说:“这扳指的来历恁也都知道,我也不说太多了。你要是想要,五千块钱,这一小块就归你了!” 五千?! 马上拆迁,刘淑琴手里确实很快会有不少钱,但是一听她要卖五千,还是惊了一下。 “买,买,买……” 程兵正在塞水烟呢,一听郑老太要把碎了的玉扳指卖五千,一下子急得更结巴了。 一听他想买,郑老太刚要笑出声,下一秒就听到他把后面的几个字一口气秃噜了出来,“……买不起。” 郑老太:…… 凑得更近了些,郑老太跟着又拿起一枚,像百货商场的推销员一样,向他们介绍道:“五千真不贵,瞧瞧这玉的成色,多好啊!现在上哪能买到这么好的玉?做个玉坠给孙子外孙女,也好保平安啊。” 好玉?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16节 长辈们聊天说话,按理说,郭慧贤是不该插话的。 可听到她这么开口成谎,差点没忍住揭穿她。 还好,刘淑琴也知道真相,不过她并没有急着拆穿:“这么好的玉,你咋不留给恁家蛋蛋?” 郑老太被噎了一下,但还是很快就想好了应对的话,“我留一块就行了,传家宝嘛,一个就够了,留这么多也没用,不如多换点钱。” 这次拆迁,村里好多人都没能成为跃入龙门的鲤鱼,郑家就是其中之一。 村里不是所有人都有地,也不是所有人都有房。 当初郑家为了省钱,一直是租公家的地来种,哪怕这些年日子好起来了,家里的钱也一直是存着,想以后买城里的商品房。 所以他家的老房子几十年都没有重盖过。 这次拆迁,他家加起来顶多能分到三百多平的面积,匀到家里的每口人身上,一人也就三十多平,算是村里垫底的那一批了。 面积少,补偿款就少,为了以后能过得更滋润,自然就盯上了别人。 既然传家宝碎了,正好趁机卖,哦不,是坑点钱。 郑老太的算盘打得啪啪响,殊不知,程玉秀早就知道真相了: 郑家的命根子,从清朝传下来的玉扳指,其实是假的! 程玉秀曾经为了赚钱,在市里打过不少零工,其中就有豫市最大的一家翡翠楼。 前几天,翡翠楼的好姊妹给她打电话,说是十里堡有人来闹,问她认不认识。 仔细一打听才知道,那人就是郑老太。 玉扳指碎了,郑老太原想着去翡翠楼问问人有没有法子修复,翡翠楼的人说这玉不值钱,即使修补也没什么意义,不如打磨成小玩意戴着玩。 郑老太不信,非说他们是想骗自己的玉,后来又找了其他玉店的人来,才确定这就是一块不值钱的水货。 成色不好,也不是清朝的。 具体价值嘛,可能就比村后头老牛棚里,那口用了上百年的水井旁边的石头贵一点。 起初程玉秀他们还觉得,郑老太能知道真相也好,心里多少能好受点。 可没想到的是,郑老太竟然想借坡下驴,把不值钱的碎玉卖出去。 都是一个村的,这么做太过分! 不过,刘淑琴并没有直接戳穿她,还是保持着笑脸,“俺还是不要了,你去市里问问吧,这玉啥的我们也不懂,买贵买贱了,到时候也不好说。” “哎呀,没事儿!卖的贱了也没事,谁让咱是自己人呢。” 说来也巧得很,两人正聊着呢,一早出门的程玉秀就从外面回来了。 摘下胳膊上的袖套掸了掸腿上的土,程玉秀同她打招呼道:“姨来了?大晌午头的,咋不进屋坐会?” 看到她手里那几块碎玉,程玉秀瞬间就明白了她的来意。 同样,她也没有直接拆穿,而是有一搭没一搭地扯着别的事。 “谢家下个礼拜摆桌,跟你说了吧?” “过得真快啊,这一转眼,俺谢婶子可七十了。” “对了,我下午还得带俺妞去市里呢,那我就不留您了?下回再聊。” …… 程兵会打太极拳,但程玉秀打得则是嘴上的太极。 都是一个村的,郑老太是什么人,她们可太清楚了,今天敢戳穿她、下她的面子,明天她就敢一哭二闹三上吊地说是她们给逼的。 对待这样厚颜无耻的人,只能是躲着走。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反正村子马上就拆迁了,忍一忍,以后就不用再跟她打交道了。 “谢家的桌准备的咋样了?”回到厨房,刘淑琴向程玉秀问道。 “联系好了,还是崔庄的人来做,”程玉秀一边熟练地切着菜,一边说,“刚才帮着把那几张旧桌子好好擦了擦,过几天好搬出来用。” 程玉秀的人缘很好,跟村里很多人的关系都不错。 这次你帮我,下次我帮你,关系便会越来越亲厚。 谢家的老太太马上七十大寿,儿子孝顺,为了给老娘好好庆祝一番,特地摆了二十桌来请客。 家里的儿子媳妇两个人忙不过来,便请了一些同他们关系好的人来帮忙。 当然,最近村里的大喜事可不止这一桩。 “对了,我刚才听村长说,下个礼拜,咱村也该量面积、签合同了。” 等签了拆迁合同,拆迁款的一半就能立刻到手,他们也要开始准备搬去市里的事宜。 提起拆迁,刘淑琴悠长地叹了一口气,“一半,应该也有不少钱吧。” 把切好的菜用刀撇进碗里,程玉秀回道:“还行吧,也就三百多万。” 郭慧贤:??? 三百多万? 这还只是一半? “那最后回迁房的面积能分多少平方?”刘淑琴又问。 程家的房子不算多,虽然几个弟妹成家后都搬去了别的村,但家里那好几亩的地可都还姓程呢。 程玉秀想了想,说:“听说地的面积折的部分多,不是三比一,是十五比一。不过划下来的……加上咱家的房,应该也能有个一千平左右?” 六百万,一千平…… 听到这些数字的时候,郭慧贤的脑子都是懵的。 她想到了拆迁会分到很多钱,但没想到竟然能有这么多啊! 作者有话说: ---------------------- 第15章 回来这么多天,郭慧贤大部分时间都在家呆着。 她也想多跟程玉秀相处,可这不是村子马上拆迁了嘛,各种各样的事情都要办,所以程玉秀几乎每天都不在家。 前些天,她又一直帮忙给谢家老太太的大寿备桌,直到这两天才有功夫休息。 之前,郭慧贤一直很好奇,程玉秀为什么每天都会忙得脚不沾地。 通过这些天的观察才发现,除了以前兼职很多份工作之外,朋友之间相互帮忙也占了她大部分的时间。 “走,咱去市里转转吧?” 上午,郭慧贤正漫无目的地调着电视台,楼上的屋里,忽然就传出了程玉秀心血来潮的声音:“听说韩庄有集,咱正好一块去逛逛。” “不去,”刘淑琴回答得干脆,“你带慧贤去吧。” 刘淑琴年龄大了,不喜欢热闹,更不爱去人多的地方挤。 韩庄是城中村,街道本来就不宽,有集会的时候更加拥挤跟下饺子一样,她可不想去。 “慧贤?” 程玉秀又叫了一声郭慧贤,语气比刚才温和很多。 程玉秀和村里的姨婶们一样,向来是个大咧咧的性子,以前给郭慧贤打电话时,为了给她留一个好印象,也时常端着,生怕暴露自己的粗野。 虽说如今郭慧贤回到自己身边了,她还是会下意识地端起来。 “好啊。” 郭慧贤答应得爽快。 她一直想跟程玉秀去逛街,哦不,不止是逛街,只要是跟程玉秀在一起,干什么都行。 回来了这么长时间,她们单独相处的时间屈指可数。 所以,她想跟程玉秀一块出门。 说走就走,一听郭慧贤愿意跟自己出门,程玉秀赶忙换了一套轻便的凉衫,顺手拿起了桌子上电动三轮车的钥匙。 嗡嗡嗡……突突突…… 骑着电动三轮车往市里去,盘腿坐在后面,郭慧贤感觉此时的自己很像是一个村里人。 自在、放松,不像在郭家那样,成天要守规矩,拘束着自己。 “你想学车不?赶明给你报个班,考个驾照?”程玉秀主动提议道,“到时候给你买辆车,上哪去玩都方便。” 程玉秀总想把最好的给郭慧贤,哪怕自己还没车,都想着先给她买。 不过,郭慧贤其实并不想要车。 感受着身边阵阵的微风,能坐在三轮车上她就已经很满足了,比起昂贵的小轿车,她还是更想弥补自己当年没能去大学读书的遗憾。 要是把自己想回学校读书的事说出来,母亲会赞同吗? 犹豫了许久,她还是把这个念头压了回去。 算了,还是以后再说吧。 这是郭慧贤第一次赶集,韩庄的集会要比她想象中热闹。 到处推着车叫卖的小贩,用石头在地上画个框、用布占一块地方也是一个能卖东西的摊位。 看得出来,程玉秀很喜欢赶集,一进韩庄就跟回到自己家一样自在。 她好像早就知道哪里的摊位卖的是什么东西,拉着郭慧贤往前挤,总能从琳琅满目的小商品里找到要买的东西。 “试试这双鞋?别看便宜,跟商场里买的可都一样哩。” “这件衣裳也试试吧,颜色挺衬你。”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17节 “往前再走走,前面有几家卖裙子的,质量也可不错。” …… 街道上的人多,带着郭慧贤往前挤时,程玉秀已经很克制自己泼辣的性子了。 可偏偏就有那么几个不长眼的,一个劲儿往郭慧贤身上撞,还刚好叫她看见。 “挤啥挤,看不见这么多人啊?” “你不会走快点?” “前面都是人,咋快,踩你头上往前走?” “有能耐你就踩呗,你踩个试试。” “再挤一下?你看我敢不敢踩你个鳖孙!” 两人的声调越来越高,就在郭慧贤以为两人快要打起来的时候,却忽然又戛然而止了。 骂骂咧咧地各走各路,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而前一秒还满脸怒容的程玉秀,下一秒也熄了火。 “妈,你别生气。” “我没生气,就是随便吵了几句而已。”程玉秀把手里的塑料袋提好,继续解释说,“豫市不比林市,这里人多,什么牛鬼蛇神都有,要是太软柿子了,只会被人欺负。” 这是程玉秀身为母亲,教郭慧贤的第一课。 虽然她不想暴露自己泼辣的本性,但也不想女儿当被人欺负的面团。 “客气一点没错,但是要碰到硬茬,该硬气就硬气,要不肯定会被欺负。” 硬气? 郭慧贤从小到大都没有试着硬气过,比起硬气,还是妥协这两个字更适合她。 “行,我以后一定硬气点。” “别等以后了,”程玉秀看出了郭慧贤就是嘴上说说,坐下休息够了之后,说着,就把东西塞到了她手里,“先试试吧,走,你带着我往前走。” 郭慧贤:“???啊?我?” 程玉秀对她的要求不高,也不用跟谁打嘴仗,只要能在这么挤的地方往前走一段路就可以。 这不算什么难事,毕竟村里长大的姑娘们,都是在集市上这么挤着长大的。 程玉秀:“不用怕,大大方方地往前挤就行。” 刚才有程玉秀在前面带着还好,一下子要自己面对着人挤人的路,郭慧贤不免有些发怵。 她害怕踩到别人的鞋,也怕不小心撞到谁,万一要是把人家的东西给挤坏了,那可不就不好了。 “麻烦让一下,谢谢。” “谢谢,让一让,谢谢。” “不好意思,让一下可以吗?麻烦了。” …… 小心翼翼地往前走,郭慧贤像是走在一条独木桥上,还没走出几步,就了好几句的“麻烦一下”“对不起”“谢谢”。 嘴巴甜一点是好事,但在这里,光是客气没有硬气是不行的,没有人能听到她的客气。 在人潮人海里半天没挪出多远,郭慧贤终于被逼急了,提高了音调对前面磨磨蹭蹭的人喊道:“麻烦走快一点,谢谢!” 同样的话,说出来的语气却多了几分不耐烦的愤怒。 果然,态度变差之后,前面挤着的人确实走快了不少。 郭慧贤也不害怕会踩到别人的鞋,撞到别人的肩膀,真要碰到了,那就跟他说一声对不起,反正都是人挤人,大家都能够谅解。 这一路走得虽然很累,还挤出了一身的汗,可不得不说,她的心里也是真的爽! 从前一直都是她包容忍让别人,今天第一次化被动为主动,只感觉自己的腰板都比以往挺直了几分。 从韩庄出来,郭慧贤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擦一把头上的汗,好像刚完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 “咋样?我没说错吧?” 用扇子给她扇着风,程玉秀说道,“硬气一点没错,你说话不硬气,就没人会听见你说话。做人也是这样,不能欺负别人,可也不能当被别人欺负的软骨头。” 郭慧贤知道,程玉秀说的话很有道理,只是因为自己今天是第一次,所以有些紧张而已。 不过该说不说,还是挺爽的。 喝着她递来的饮料,郭慧贤说话的音调也比平时高了一些,“嗯,我知道了,以后我一定慢慢改。” 在韩庄逛了一圈后,母女俩又去服装市场转了转。 程玉秀马上就要成百万富翁了,但比起大商场,她还是更喜欢可以讨价还价的小市场,也更喜欢小市场里物美价廉的东西。 扫购了一圈后,母女俩又找了个馆子吃了一顿饭,直到下午才骑着车准备回家。 “妈,我们回来了。” 程玉秀给家里的二老也买了几件新衣服,进门时正想跟他们说这个好消息呢,迎面就看到了正坐在院子里掩面大哭的谢家大儿媳妇。 “娟儿?好好的,咋哭了?” 看到程玉秀回来,张娟哭得声音更大了,刚颤巍巍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就一下扑倒在了她的肩膀上,“俺婆婆,俺婆婆她的心可真偏啊……” 张娟哭得伤心,程玉秀只能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慰。 看向刘淑琴和程兵,见他们的表情同样为难,看样子确实是出了很大的事。 否则,再过两天就是谢家的好日子了,她也不至于在这么个喜庆的档口落泪。 抱着程玉秀哭了许久,好半天,她的眼泪才稍稍减少了一点,抽噎地说道:“俺,俺婆婆,她准备把家里的,的房全,全给老二,还有钱,也,也给老二留了一大半。” 程玉秀:??? “啥呀?都给老二?”一听这话,程玉秀的音调也跟着变高了。 谢家的情况,程玉秀最清楚了。 谢家一共两个儿子,老大不算多有出息,可是很孝顺,一直跟媳妇留在村里种地,陪在老两口身边伺候左右,外人看了没有一个不夸的。 前些年谢老爷子走了,两人对家里唯一的老母亲更是关怀备至,这次生日大办也是他们的主意。 不止是儿子孝顺,张娟这个当儿媳妇的也确实没得说,完全把谢老太当成自己的亲妈。 啊不,是比亲妈还要亲。 吃饭紧着她的口味,买衣裳也紧着她,那一年村里下大雪,谢老太不小心崴了脚,一两个月没能下床,都是张娟在身边时刻伺候着,端茶送水、捏肩捶腿,谁见了都要夸。 谢家的老二呢? 该说不说,谢家的老二确实比老大有出息,年轻时考上了大学,这是村里人都知道的。 后来又留在了外地,可这么多年了从来都没有回来看望过他们,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给家里打个电话。 没人知道谢家老二在干什么,之前好像有人说是经商?也有人说是出国赚外国钱了?一个人一个说法,总之这几十年大家都快忘了谢家老二是啥模样了。 要不是偶尔给家里打个电话,还以为他死外头了呢。 一个是在身边孝顺的大儿子,一个是快二十年没见过面的小儿子。 换做是别家,肯定会把大部分家产交给大儿子,毕竟儿子儿媳在身边伺候这么多年,小儿子哪怕再有出息,他们也没沾上半点光。 全给谢家老二?这当妈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作者有话说: ---------------------- 隔壁新文开啦~求支持~是美食文哈~ 《我在曼哈顿当厨神[美食]》 文案: 拿下国宴大赛金奖的当晚,沈瑶意外遭遇车祸 好消息:她并没有死,而是穿越了 坏消息:她穿越到了1996年,成了远在大洋彼岸的黑户 九十年代的纽约,正快速吸引着世界各地的资本 生活在全球的金融中心,沈瑶却没有急着跳入这股金融潮 吃不惯白人饭的她,决定重操旧业,端起铁锅、拿起菜勺,用美味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红烧肉、佛跳墙、糖醋茄龙、麻婆豆腐…… 是时候让他们尝一尝来自东方的细糠了。 —— 曼哈顿新开了一家中餐馆,不仅店面又小又破,主厨还天天给顾客吃“垃圾” 没人要的鸡爪子,肮脏的猪大肠,泡着黑水的豆腐 某天,接到举报的警察前来查封,驱车赶到时,却看到住在上东区的富豪贵妇们,正挤坐在店门口那一排小板凳上排队,每个人的手里都攥着一串酸甜可口的糖葫芦…… 第16章 “真的假的?可别是听谁说茬了。” 一听这话,张娟的背一下就挺直了,“我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俺婆婆就是要把房和钱都留给老二!” 提起来这事儿,张娟就恼。 下个月就轮到十里堡村量面积、签合同了。 以防到时候琢磨合同的细节浪费时间,村长从昨天就开始到各家统计。 在村户籍的人口多少,拆迁赔的房和钱该怎么分,一样一样都提前问清楚,省得到量完面积后一家人因为分配不均扯皮。 今天上午,村长带着几个村书记来到谢家,向谢老太确定拆迁的事。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18节 谢家的房和地写得都是谢家老两口的名字,可当初家里房子翻新,平日里下地干活的都是谢家老大。 按理说,房子和地都该给谢家老大,但几人还是按照流程问了一嘴。 没想到这么一问,就炸出了谢老太偏心二儿子的事儿。 “给老二吧,都给老二。” 坐在椅子上,谢老太一边拄着手里的木拐,一边对分配登记的书记说道。 哪怕自己已经年龄大到看不清纸上的字,她也要睁大了眼看一看,免得他们写错了名字。 “老二?不给老大吗?”村长向她确认道。 不止是村长,同行的几个书记听到这话也懵了。 照顾爹妈的是老大,分到钱和房子的是老二? 不会吧…… “你确定?一点不给谢平?全都给谢安?” “婶儿,老二可是谢安,不是谢平,你没说错吧?” 谢老太摆摆手:“没错,就是老二。老大媳妇娘家不是也要拆迁,不差俺家这点房。” 众人一下子无语了。 这不是张娟娘家拆不拆迁的问题,问题是床前伺候十几年的孝子该不该拿的事儿。 更重要的是,村长他们来家里商量的时候,老大谢平和老大媳妇张娟都在家,一字不差地把她的话全听进去了。 原本他们还满心欢喜地张罗着谢老太的寿宴,这话一出,两人的脸色当即就绿了。 张娟这个媳妇给足了婆婆面子,并没有当场发作,倒是谢平,错愕地向老娘问道:“妈,我和娟儿在你身边这么些年,你一点不给俺俩留?” “那给你俩十万吧?要不,二十万?” 二十万? 这钱也就是他家拆迁款的六分之一而已。 就这,谢老太还给的不是很情愿。 谢平气得说不出话,张娟恼得扭脸就跑出了门。 虽说给多给少都是爹娘说了算,谢平也知道爹妈瞧不上自己没本事,心里一直偏着自己那个去外地赚大钱的弟弟。 可,可…… 趴在程玉秀的肩上,张娟哭得伤心,眼泪哗哗哗地流个不停。 这么些年,她不说对婆婆比对自己亲妈好,可也半天没亏了她,临了临了,竟然换不到她的一点真心。 几十年的付出,这怎能让她不寒心? 郭慧贤不好插话安慰,只是默默回屋里给倒了一杯水出来。 这种感觉她虽说不能完全感同身受,也能够稍微理解一点。 因为她当初在郭家时,有着和她差不多的遭遇。 哪怕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上班,要靠她来担起家里的支出,可郭明德和杨丽也只是把她当成佣人。 在那个家里,她连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都没有,更别说以后的家产了。 但是郭慧贤却觉得,张娟阿姨比自己还要惨。 自己在家时,能够感受到父亲和继母对自己的轻视,可张娟和谢平不一样,他们和谢老太平日里还是挺母慈子孝的。 所以这噩耗于他们而言,才是真正的晴天霹雳。 “我……” 都是一个村长大的好姐妹,程玉秀原本想说跟她回去,好好跟谢老太理论理论,为她争取自己的利益,刘淑琴却用一个眼神堵住了她的嘴。 这种家务事,外人不好插手的。 哪怕全村的人都站在张娟和谢平这边,也不能替他们开这个口。 先不说人家的生活外人不好评判,光是谢老太年龄大了的这一点……万一理论的时候,给她气出个好歹,那这个责任谁来负? 所以啊,外人就只当的事儿来听听就行了,别管得太多。 正说着,谢平也找到程家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村书记。 “走,回家。” 谢平的眼睛也红着,看样子也是刚痛哭过一场。 张娟扭过头,忿忿道:“不回,回去干啥?” 谢平:“收拾东西,今天咱就搬走。” 张娟:??? 张娟心寒,谢平的心更寒。 张娟跑出家门后,谢平也跟着村长回办公室,在没人的时候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当儿子的,不能怪爹妈,要怪只能怪自己没本事,得不到爹妈的喜欢。 既然是这样,那索性就走吧,她觉得老二谢安千好万好,就让谢安和他媳妇,如果有的话,让他们俩在跟前伺候。 那二十万他们也不要了,他们有手有脚的,不愁离了家会饿死。 书记是怕他做傻事,所以才一直在他后面跟着,见他是叫张娟回家收拾东西搬走,这才稍稍安心一点。 可身为长辈,他还是试着劝他道:“恁妈年龄这么大了,你俩一搬走,她一个人咋过?这不是要把她逼死吗?” 擦了擦眼角的湿润,谢平冷漠地回说:“给老二打电话,让他回来伺候俺妈吧,俺俩伺候了几十年,也算是尽孝了,后面的事沾不住俺俩。” “等着,我跟你们一块去收拾,”程玉秀主动说道,“俺家有电三轮,搬东西能快点,俺家房子也多,实在不行搬出来就住俺家。” 程玉秀不能跟谢老太理论,帮他们搬个家倒是可以的。 不止她要去,郭慧贤也被她一起带去了。 倒不是缺她这么一份力,而是要带她见识见识这世间的豺狼。 几人来到谢家时,谢老太正躺在院子的摇椅上晒太阳,旁边的收音机开得声音老大,偶尔还跟着哼几句戏。 谢平和张娟他们回来后,谢老太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淡淡地说了声“回来了”,像极了父母跟孩子主动和好的做派。 张娟没说话,带着程玉秀自顾自地往屋里走。 谢平则去家里空着的房里,翻找出一捆绳子出来。 “妈,今天我和娟儿就搬去她娘家住,以后有啥事你就找老二吧。” 谢老太扇扇子的动作顿了一下,可她丝毫不慌,还是淡淡然地舒了一口气,“走吧,让老二照顾我也好,他在南方做生意,还能把我接去好好享享福。” 张娟:??? 听到这话张娟就来气。 啥意思?跟他们俩生活在一起,是苦着她了?还是咋着她了? 这么多年,家里什么重活儿都没让她干,两人鞍前马后在身边伺候了这么久,难道不算是享福吗? 还好谢平拦得快,这才没让她俩吵起来。 经过今天的事,谢平也想开了。 爹妈的偏心是改变不了的,哪怕自己再孝顺,在她眼里,也比不上在南方做生意赚大钱的谢安。 为什么把家里的房子和钱都给他?还不是想“巴结”他,让他带自己“享享福”吗? 重重地呼出一口气,谢平努力把心头的埋怨咽下去,回到屋里帮忙整理着行李。 算了,没什么可争吵的,就这吧。 “这个你还用不?” “不用了,恁拿走吧。” “这个大的锅我就给你留下了。” “用不着,反正没多久就得扔,恁继续用吧。” 在搬东西的时候,谢老太真是大方得很,这也不要、那也不要,恨不得让谢平把家里全部不值钱的东西都带走。 这样等到谢安回来的时候,哦不,是谢安把她接走的时候,就能换一批新的物什了。 远远看着无所谓的谢老太,程玉秀只觉得她很陌生。 从前她也不是这样啊?对谢平和张娟也挺好的,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唉,这人呐,还是不能太有钱。 一有钱就忘了本,一有钱就变了心。 只想着用钱去讨好有出息的儿子了,可却也忘了,谢平也是她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谢平老实了一辈子,这时候也不想占她的便宜,是自己的就拿走,不是自己的,一样都不碰。 他的孝尽够了,以后一别两宽,他可不想再沾什么光,免得以后再被她念叨。 看到家里桌子上放的那一沓红色的“寿”字,谢平只觉得讽刺。 前些日子,一家人还忙活着老母亲的生日,如今……算了,让谢安回来张罗吧,他那么有钱有本事,办得说不定比自己还要好呢。 搬家要带走的东西不少,一辆三轮车装不下,谢平就想着去找村长借辆村里用来拉化肥的车。 “慧贤,你去帮跑个腿吧。” 剩下的都是重家具了,想着郭慧贤搬不动,于是程玉秀就让她帮忙跑一趟。 郭慧贤:“好。” 从谢家出来,在去村长办公室的路上,郭慧贤迎面碰到村长快步朝自己走了过来。 “谢家的那俩在家吧?”村长问道。 看样子,好像他也找谢平他们有事要说。 “嗯。”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19节 郭慧贤向村长说了要借车的事,可村长却说:“别急着借车了,这个家他们今天估计搬不了了。” 作者有话说: ---------------------- 第17章 一九七九年,十里堡村迎来了从豫市寄来的好消息。 “考上了!谢安考上了!” 拿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村长一边朝谢家跑来,一边大声地在村里宣传着这个好消息。 听说谢家的老二考上了,各家各户都放下手里的活儿,忙不迭地赶去谢家凑热闹。 大学生?真有出息。 谢安不止是谢家的骄傲,更是整个十里堡村的骄傲。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谢闻山这个当爹的,简直比儿子还要高兴,跪在院里朝祖坟的方向磕了好几个头,感谢祖宗们的保佑。 “俺儿可真有本事,好啊,真好……” 一遍遍看着录取通知书上的字,当娘的周凤儿的眼泪掉了一滴又一滴,用手把眼泪抹开,生怕自己的眼泪会把那一纸通知书弄脏。 “考上大学就有本事了,多看看外头的世界,不用一辈子在咱这穷窝窝里捣腾。” 靠在周凤儿的肩头,十八岁的谢安还像儿时一样,亲昵地说:“妈,你放心吧,等我大学毕业在南方赚了钱,肯定把你和俺爸接去享福,不让恁再干重活了!” “到时候我就在城里买个大房子,两层的,把咱一家人都接来,你想住哪个屋都中。” “好,好好!” 听着儿子的孝顺,周凤儿的眼泪掉得更多了,脸上的笑意也变得更浓。 熬了这么多年,她终于快熬出头了。 当初她怀谢安时已经三十多了,再加上怀位不正,不管是村里的大夫还是市里的医生都建议她流掉。 是她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忍着怀胎十月的痛苦把他生了下来。 事实证明,她拼对了,她终于让自家这邋遢的草窝,长出了一只能飞上枝头的金凤凰。 “老二?听说老二考上了?!” 急匆匆地从地里跑回来,进门时,谢平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跪在地上。 他正和媳妇张娟在地上干活,一听说自家兄弟考上了大学,裤脚都没来得及收拾利索就赶紧跑了回来。 看到那一纸印着烫金字的通知书,谢平简直比自己考上大学还要开心。 “考上哪个大学了?快叫我看看?”用衣服蹭着手上的泥,谢平也想看一看谢安的通知书。 刚伸手,周凤儿不仅把通知书收了回去,还在他的手背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洗洗你的手,脏成这样,再把老二的通知书给弄脏了。” 谢平只顾着高兴了,完全没注意母亲眼神里的嫌弃。 或者说,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嫌弃。 谢平这个人从小就木讷,说好听点叫老实,说不好听点就是脑子不灵光。 为了能让儿子不像自己一样过苦日子,周凤儿和谢闻山也曾用心地栽培过他。 可是他就是一块木头,怎么学都学不会,空有一身力气。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说的就是他。 还好,还好老天爷眷顾,让他们又有了谢安这个二儿子,这才有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机遇。 “老二,你想吃点啥?我这就让恁嫂去给你做。” 见谢平这么说,谢安也不客气了,“嗯……好久没吃肉了,想吃点肉。” 在那个年代,买肉是需要肉票的。 家里的情况不好,别说是肉票了,粮票都是刚刚好够家里几口吃。 “你和娟儿不是养了几只鸡?给老二杀一只吧,”周凤儿说得轻描淡写,轻轻地拍着自己腿,她又想到了家里晒着的那些野菜,“院儿里那么多野菜,放进去一块炖炖吧。” 鸡是谢平养的,野菜是张娟晒的。 原本是想等着过年再把鸡杀了,把卖野菜换来的钱…… 算了算了,反正今天也是个好日子,一家人好好地吃一顿也行。 来谢家道贺的人不少,每个人来,都要和谢安说几句话,看看他的录取通知书,还嘱咐着自家的孩子要多和他学习。 “恁家谢安真是不错,从小我就觉得这小有本事!” “不容易啊,供出这么个大学生,以后有你享福的时候呢!” “谢安的头上有文曲星罩着呢,之前有个出马仙儿不是说了吗,他不是一般人!” …… 这一上午,谢家的门槛都快被踏破了。 每个人都夸赞着谢安聪明,未来前途无量,全然忘了谢家还有一个老大。 厨房里,谢平和张娟默默无言地张罗着中午的菜式,又是杀鸡、又是洗菜,忙得连坐下休息的时间都没有。 毕竟都是一家人,老二有出息,家里的日子就能越过越好,又何必分了彼此呢? 饭桌上,最肥美的两只鸡腿进了谢安的碗里,一对鸡翅膀,老两口一人一只。 鸡是谢家老大两口子的养的,但谢平只分到了鸡头和鸡脖子,而张娟的碗里也只有两个鸡爪。 和平常一样,最好的东西要紧着谢安,最差的东西则留给谢平。 扒拉着碗里的米饭,谢平没怎么吃肉,只是多往碗里舀了两口汤而已,可一旁的周凤儿还是不悦地皱了下眉,生怕他会把汤里的油水喝干净。 “哥,嫂子,这些年多谢你们的照顾!” 端起杯子,谢安以茶代酒,向他们两口子表示了自己的感谢:“放心,以后弟弟出息了,绝对不会忘了你们的!” “哎哎,好,好!” 碰杯时,谢平不怎么会说话,只是一个劲儿点头。 谢平比谢安大了十多岁,都说长兄为父,从小他对谢安的照顾并不比父母少。因为父母的年龄大了,身为家里顶梁柱的谢平,甚至还会承担得更多。 谢安:“你们等我,等我大学毕业,一定把恁和咱爸妈一块接去过好日子!” 谢平点点头,“好,好,你去上大学就好好学习,家里交给我和恁嫂子就中,不用担心!” 他相信,谢安会有出息,未来也一定会成为村里最有本事的人! …… 一九九五年,十里堡村装上了固定电话。 整天都去小卖部转上一圈,周凤儿从等儿子的信,变成了等他的电话。 多少年没见过儿子了,她都快忘了儿子有多高、多重,只记得他那年从南方回来时帅气极了,穿着一身板正的衣裳,一看就是做生意赚了大钱的人。 还好,几年前他寄回来了一张照片,她这才没有忘记儿子的模样。 “哥,你跟妈说一声,我今年……不回去了。” “为啥?上次不是说得好好的?说今年过年回来吗?” “公司有点事走不开,过年我还得出国一趟。” “忙忙忙,每次都说忙,忙到连回家看一眼都没时间?!” 谢平的语气激动,气得差点把电话给摔了,可看了眼开小卖部的李三妹,还是努力克制着脾气背过身去。 “几年了,老二,你自己数数多少年了?这么多年你回来过一趟吗?”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谢平一边揉按着胀痛的眼角,一边道,“我也不是要求你天天回来,一年回来看咱妈一次就这么难吗?” “……” 电话那头没说话,只是一阵长久的沉默。 “咱爸前几年没了,咱妈就你这么一块心头肉,你知不知道,咱妈前几天还跟我说,说等你回来了,一定要去给你买市里头那家桃酥,说你最爱吃。” 不怪谢平这么气愤,实在是谢安做得太过分了。 当初考上大学时说得好好的,等到自己大学毕业后就接父母一起住。 后来大学毕业了,他又说自己还没有站稳脚跟,要等到工作稳定,才能把父母接过去。 又过了两年,他的事业发展起来了,也往家里寄了几百块钱,可又说工作忙,没时间照顾爸妈,等过两年公司步入正轨了再说。 一年推一年,一次又一次。 谢平不是责怪他不赡养父母,而是责怪他不回来看望父母。 他的要求不高,只要能看看爸妈,让他们高兴就好。 可他呢?这么多年,只回过家六次,距离最近的一次更是过了五年。 谢平不想再怪他了,越怪只会越让自己生气。 努力平复着自己的情绪,见谢安不说话,谢平又说:“你要忙的话,要不我带咱妈去南方找你?你给个地址,咱一块在南……” “别。” 谢平的话还没说完,谢安就急着打断了他,“我,我的意思是,你们还是别来了。我干过几天就出国了,不知道啥时候回来,估计得一两个月。” 谢平没有怀疑他的话,而是继续说:“没事儿啊,我和咱妈在恁家等着就中,等你啥时候回来都行。” “还是别了,”谢安坚持道,“你们放心吧,等过完年,过完年有时间了我就回去,你们不用再折腾一趟了。” 见拗不过谢安,谢平也只好妥协:“那好吧,我回去给咱妈说一声。说好了啊,等从国外回来,必须立马回家看咱妈。” 谢安:“好。” 谢平:“那就这吧,电话费挺贵的,我就先挂了。” 谢安:“嗯。” 挂断电话后,谢安低着头沉重地叹了一口气,直到身后人叫他,才缓过神来。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20节 “8613,你打完了没啊?该我了。” 谢安点点头,“哦哦,好。” 作者有话说: ---------------------- 第18章 “坐牢?不可能吧。” 听到村长带来的消息, 谢老太不屑地哼笑了一声,攥着身边的那根拐杖,反复地摇着头:“俺家老二有出息得很, 咋可能会坐牢?” 刚知道谢安坐牢时, 村长也不愿相信。 谁不知道谢安是村里的头一茬大学生?在高考最难的那一年,考去了南方叫得上名的好大学。 虽说许多年不曾见他回家,村里老一辈的人都快忘了他长什么样, 但提起“谢安”这个名字, 谁都会说一句是谢家的祖坟上冒了青烟,才让鸡窝里飞出这么个金凤凰。 可当电话那头的警察, 一项项地跟他确定着谢安的信息,他的名字、年龄、身份证号……每一样都分毫不差时, 村长的喉结这才上下滚了滚,接受了现实。 村长原本并没有谢安的联系方式, 在向谢老太确定房子和钱要留给谢安后,才从谢老太那里记下了他的电话。 毕竟签合同是要本人来签字的, 既然谢家的家产都要留给谢安, 谢安自然要回来签合同。 村长按照电话打了过去,发现电话那头并无人接听, 一连打了几个都是在一串“嘟嘟嘟”声后自动挂断。 电话号码是浙市的, 于是村长给浙市分区的警察局打电话, 向警察询问这个电话的登记人,这时才知道, 这个电话是来自浙市看守所的分号。 里面可以打出来, 但外面的电话却不能打进去。 谢安?监狱? 这几个字连在一起后,变成了一颗重磅炸|单,将院子里所有人的意识都夷为一片荒芜。 谢平和张娟夫妻俩面面相觑、嘴唇微翕, 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怪不得,怪不得谢安从来没有回来过。 这么多年了,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往家里打个电话,说是在外面挣大钱,可从来都没有往家里寄过什么东西。 现在,一切都说得通了。 村长:“嫂子,你家老二他,他真的……” “放恁娘的屁!” 不等村长再次重复,谢老太就厉声骂了回去,“谢安咋你了?啊?好歹也叫你一声叔啊,你就这么糟践他?坐啥牢?坐啥牢!俺小在外面挣钱挣得好好的,坐啥牢!” 从摇椅上颤巍巍地站起身,谢老太的脸涨得通红,扬起手里的拐杖要打他。 村长也不躲,他身正不怕影子斜,既然没有说谎骗人,就不需要躲。 “姨,可不敢,万一把人打坏了咋办?” “奶奶,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啊。” 程玉秀和郭慧贤拦着谢老太,谢平则赶紧拉着村长往旁边躲。 咚! 村长没能躲开,那一下,重重地敲在了他的胳膊上。 村长的年龄大了,被拐杖打一下虽说不至于伤筋动骨,可胳膊上也顿然浮起一条红色的痕迹。 平白无故地被拐杖打一下他怎么会不疼? 但更疼的,是谢老太的那颗心。 前一秒还态度强硬的谢老太,瞬间弯下了腰,哪怕有拐杖支着,也难以撑起她被噩耗伤碎的心。 “我的小……我的小啊!说好了咱娘儿俩一块过好日子,你咋会坐牢啊……!” 失神地跪在地上,谢老太的眼泪顺着脸上苍老的褶皱,一颗颗地落了下来。 谢平从来没有见她哭得这么伤心过。 谢安上学离开的时候,父亲死的时候,周家最后一门亲戚过世的时候……她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泣不成声,让眼泪在脸上肆意横流。 换做是以前,张娟一定会扶谢老太起来,一边陪着她哭一边想办法安慰她。 可现在…… 几个小时前,她还只认谢安这一个儿子,要把大部分的家产都留给谢安呢。 既然他们再没关系,又何必上赶着伺候? 也就谢平的心眼实,哪怕之前谢老太的话说得再狠他也毫不介意,主动把谢老太从地上抱了起来。 大事当前,自己的那点小情绪当然要暂时收起来。 “到底是因为啥坐牢?”程玉秀替她们娘儿俩向村长问道,“判了多少年啊?” “诈骗,偷税漏税,故意杀人,还有啥,啥……” 罪名太多,村长也记不太住了,只记得几个最重的罪名,还有判的时间:“判的是无期,这辈子是出不来了。” 无期? 程玉秀平常也看法制频道,却很少看到上面的犯罪嫌疑人被判无期。 在她的印象里,只有犯下滔天大罪的人才会受到这么严厉的处罚。 以她的见识,真的很难想象,谢安的罪到底有多重…… 谢安在毕业后先是入职了一家公司,赚到一些钱后又和几个人自己开了公司,起初经营得还好,公司也赚到一些钱,可为了赚更多的钱,他便动了歪心思。 谢安聪明,可聪明过了头却不是一件好事。 九十年代,在一个城市里还没有几个“万元户”的时候,他已经靠诈骗赚了十多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聪明的狐狸也逃不过法律的网,很快谢安就被警察盯上了。 如果那时候他肯认错、肯悔改,或许还有回头的机会,但他偏偏选择一错到底,走向了最黑暗的那条路。 在逃脱抓捕的过程中,他捅伤了几名警察,其中有一名因为重伤不治死在了医院。 背上多了一条人命,让他这辈子的错误彻底失去了挽回的机会。 被抓后,谢安也知道丢脸,于是只通知了他的妻子,哦不,应该是他的前妻,并没有告知远在千里之外的母亲和大哥,所以他们并不知道他坐牢的事。 整个谢家,只有谢安这一个聪明人,也正因为他足够聪明,才让谢平和母亲这么多年都对他坐牢的事一无所知。 “我了小,我了……” 谢老太哭得太凶,一口气没喘上来差点晕过去。 谢平赶紧回屋去拿降血压的药,喂她吃下,这才稍稍缓过来一点。 为了让谢老太平复一下心情,村长将张娟拉回到了屋里。 遗憾地叹了一口气,村长满脸都是对谢安的可惜:“你说说,小时候多懂事的一个人,长大咋会成这样了呢?” 张娟没说话,只是搓着麻绳上面的毛刺。 是啊,谁能想到呢? 曾经家里最聪明的孩子,最有出息的孩子竟然坐牢了,一辈子都迈不出监狱的大门。 从鸡窝里飞出来的金凤凰飞进了铁笼子? 听着就让人觉得讽刺。 看了看张娟,村长试探地说:“要不恁就留下来吧,谢安回不来,谢家的房啊钱啊以后都是恁俩的了。这时候恁俩要走了,恁妈可就没人照顾了。” 村长是不满谢老太的偏心,但话说回来,谢家现在相当于就谢平一个儿子了。 生气归生气,可总得为谢家的以后考虑。 见张娟没说话,村长当她是默许了,便伸手试着把她手里的麻绳抽出来。 可没想到的是,张娟非但没放手,反而把麻绳攥得更紧了:“不,就算谢平要留,我也不可能留了。” 心死是一瞬间的事,张娟没办法把今天上午的事当做没发生。 不是为了钱,是为了一口气,一口这辈子都咽不下的气。 “我为谢家付出多少?叔,你心里有数,村里人也都有数。多少年了,我不图钱、不图房,只图一家人能够好好过日子,可俺婆婆呢?” “上午的话你也听见了,她的脸变得多快啊,知道房和地都是她和俺公公的名,一股脑就想给老二,有想过我和谢平吗?” “你也不用劝我,不管老二能不能回来,以后的房和钱给谁,我都不可能再跟她住一块了。” “给她送终、烧纸,没问题,做饭、伺候她,不可能!” 张娟的话说得决绝,不留一点情面。 谢安坐牢,她心里表示遗憾和同情,却并不意味着这股情绪能原谅谢老太对她的伤害。 哪怕是冲着房和钱的面子上,她也做不到原谅她。 他们两口子是笨,不如谢安聪明,但不代表老实人可以随便被欺负。 “哎呀,恁妈这不是老糊涂了嘛,说的都是气话,”村长还在试着帮谢老太找补,“都是一家人呢,她真能不给你和老大房和钱吗?那不是糊涂了嘛。” 张娟冷笑一声:“糊涂?我看她一点都不糊涂。” 将麻绳松开,张娟不想再跟他说这个事,“叔,你也不用劝了,就这吧。谢平想留就留,反正我是一定要搬走的。” 见怎么样都没办法说动她,村长只好暂时放弃。 还是劝谢平吧,只要把谢平给劝好了,再让谢平劝张娟是一样的。 “平?” 村长朝谢平招招手,“你过来,我跟你说点事。” 擦了擦脸上的泪痕,谢平朝屋里走了过来,“咋了,叔?” 余光看一眼正在捆绑东西的张娟,谢平赶紧过去搭了把手,“东西重,放这儿吧,等会我来绑就行。” 村长:???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21节 一把把谢平手里的麻绳夺过来,村长没好气道:“绑啥绑,恁妈都这样了,你还准备走呢?” 谢平面无表情地说:“走啊,当然要走了。她心里只有老二这一个小,我和娟儿继续留下来有啥意思?” 第19章 十一月初, 拆迁的风终于吹到了程家。 早上九点多,测绘局的工作人员带着专业的工具,迈进了程家的门。 “南北方向, 第一次测量, 十二米三一。” “南北方向,第二次测量,十二米二八。” “南北方向, 第三次测量, 十二米三整。” 拆迁面积关乎着最后的赔偿款和赔偿面积,所以每一次测量都是十分仔细, 哪怕是同一间屋,也要经过三次测量才能给出最后的平均结果。 而且为保证公平, 测量全程都要有自家人和村长监督,最后在测量结果上签了字才算数。 站在三楼那间屋的门口, 村长一直阴沉着脸,没和程玉秀怎么说话。 程玉秀给让了一圈的烟, 村长想了想, 虽然接住了烟,但并没有点上。 “叔, 还生我气呢?” 村长没说话, 只是静静地看着屋里的工作人员测量。 气, 当然气,一想到前些天她在谢家不帮自己劝谢平两口子, 他就生气! 程玉秀没向他认错, 只是讨好地赔着笑脸,“哎呀,叔, 那毕竟是人家的家事,我一个外人,咋好意思开口嘛。” 村长撇撇嘴,“你开口的次数还少,谁家有点事你不知道。” 过了这么多天,其实他的心里也没那么气了。 就像程玉秀说的,这是谢家自己的事,外人再怎么嘚啵嘚啵嘴皮子,怕是也没什么效果。 他只是觉得有些可惜罢了。 好好的一家人,怎么就能过成这样了? 大前天,是周凤儿的七十大寿。 起初商量得好好的,要大摆寿宴庆祝她年入花甲,同时庆祝家里拆迁。 二十桌、一桌十二个菜,每个菜都是她的最爱。 可最后呢? 没有谢平和张娟陪在身边,周凤儿只是自己给自己煮了一碗面条,往里面下了一点卤子和荷包蛋。 虽然她还是穿了儿子儿媳给买的红衣裳,但没有人看,颜色总会更加黯淡。 谢平和张娟搬回她娘家了,当天就走了。 儿子放学回来后先是大哭了一场,可知道来龙去脉后,也止住了哭声,陪着父母把屋里最后的一点东西收拾干净。 临走时,他在周凤儿的门前磕了个头,只当作是告别。 程玉秀没有劝他们留下,村长给她使眼色使得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她还是装作没看懂,自顾自地帮他们张罗着搬东西的车,还嘱咐他们有什么事一定要联系自己。 “姥,谢家奶奶以后不会真的要自己住吧?”楼下,陪在姥姥姥爷身边的郭慧贤小声向刘淑琴问道。 刘淑琴:“肯定不会,就算拆迁了,咱村也有人养她。” 十里堡村的村民都是一起生活几十年的,过去虽然各有各的穷法,但村里一旦碰上什么事都能拧成一股绳。 村里独居的老人不少,拆迁后会由村委会统一负责他们的养老。 养老费就来自于他们的拆迁款,所以除了没有子女陪伴的孤独之外,吃喝和衣食住行方面不会太差。 等到他们哪一天去世了,他们的财产便会进入村里的公账,由村委会保管。 周凤儿的情况特殊,她是有儿子的,所以村里虽然会负责照顾她,但等到她去世后,她剩余的钱还是会交到谢平这唯一的儿子手里。 其实不用等到她去世,在得知谢安要在监狱里呆一辈子后,周凤儿就已经后悔,并且想把财产交给谢平和张娟了。 可惜,一切都玩了,儿子和儿媳已经被她伤透了心,不愿意再给她养老了。 “唉!”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程兵不禁感叹道:“作,作,作……” “确实是作孽,”把剥好的花生分给程兵一半,刘淑琴明白他要说的话,“所以说啊,当爹妈的千万不能偏心,就算一碗水端得再不平,也不敢空了谁的碗。” 话又说回来,刘淑琴又给郭慧贤的手里分了一半花生仁,试探地问:“恁妈那天真没劝劝?” 郭慧贤摇摇头,“劝了,但劝的是让俺谢叔别心软赶紧搬走。” 刘淑琴:…… 她就知道!程玉秀才不会听村长的话,用“她可是恁妈”这样的话去劝和。 程玉秀从小就是村里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 身为家里的老大,程玉秀的性子硬,向来不是个好欺负的主。小时候经常去地里帮着爹妈干活,村里的老一辈都对她的懂事和能干赞不绝口。 虽说她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本事,在市里劳碌了这么多年,没攒下多少钱,可人缘却是出奇得好,不管是谁提起程玉秀的名字,都能赞得出一个好。 所以谁家有点啥事,除了找村长之外,首先要找的就是程玉秀,让她来给自己撑腰。 程玉秀也爱管别人家的闲事,没事就爱说点公道话。 以前她还要忙着打工赚钱,如今家里一拆迁,怕是更爱当替人出头的“老娘舅”了…… 测量差不多到中午才结束。 和他们一开始估计的差不多,一千多平的宅基地,加上五亩的种植地,折合成赔偿面积再算上每个人的基础三十平方,一共是一千一百三十平。 过渡费、补偿款这些乱七八糟的钱加起来,有六百七十九万四千九百三。 程家没有谢家那么多的乌糟事,房子和钱写得全是程玉秀的名字。 程兵和刘淑琴也是有面积的,不过这些年一直都是程玉秀给他们养老,以后的担子也都在她一个人身上,所以自己的那部分也都给了她。 在签合同的时候,看到纸上的那一串数字,郭慧贤感觉自己都快不识字了。 过去,她常听别人说,以后的梦想是要成为百万富翁。 没想到如今自己的母亲就是百万富翁,还是六个加在一起的那种百万富翁! 签完合同后,就意味着进入了搬家倒计时。 补偿款的一半会在一周内打到程玉秀的账户,在拿到钱后,他们就可以用这笔钱去豫市买一套,啊不,是租一套房子。 程玉秀原本是打算买一套的,豫市的房价不贵,稍微少一点的地段也不过一千块一平方,别说是买一套,就算是多买几套四个人住的房子也是绰绰有余。 不过程新华倒是建议她租房子,租豫市那些城中村的房子。 市里的小区建得是不错,但对于他们这种从小在院子里长大的人来说,板正的单元楼更像是一个个形状相同的鸟笼子。 不如先在城中村租住一段时间,毕竟城中村也是村,大家的生活习惯没差多少,等到房子分下来后再搬回去也不迟。 程玉秀觉得他的提议不错,老两口也没有意见,便决定听从他的建议。 程新华和程玉兰比他们早一步搬去了市里的陈家庄,陈新民上个礼拜也搬进了陈家庄,等到程玉秀他们也搬去,四舍五入,一家人就又能住在一起了。 程玉兰早早就给他们看了一处房子,离她家不远,只隔了一道街。 她的想法是直接包下二楼的两户,这样二楼外面的平台就能自己用,不用再和别的租户分享,以后在上面种点花、种点菜,和在村里的院子差不了多少。 搬家那天,程家的三个弟妹们都来帮忙了。 两辆大卡车,两辆面包车,一趟就把家里用得上的东西给全部搬走了,像那些旧了的衣柜、桌椅板凳就都留了下来。 坐在车上,回头看着住了大半辈子的家,刘淑琴的眼睛有些湿了。 可当重新看向前面,越来越靠近的城市高楼,长叹了一口气后,脸上又露出了淡淡的笑。 程玉兰找的房子不错,二楼一共就两户,一户是三室两厅的大户型,一户是两室两厅的小户型,正好可以用来住人和存放家里用不上的旧家具。 二楼的平台也很好,外面一圈围栏,放了几个空花盆和一只长了青苔的大水缸,似乎一直在等着一家合适的租户来使用。 就是上平台的时候不太方便,为了保证安全,二楼对着平台的窗户都用防护网封着,只能从一楼旁边的楼梯走上去。 忙活了一上午,大家都累了,简单收拾一番后终于能坐下喝一口水休息片刻。 新家虽然也挺宽敞又,但毕竟不是自己家,所以刚搬来时总会觉得哪哪都不顺眼,不过想来住一段时间就能适应。 “下午咱去商场逛逛,买几个新的锅,再挑一个衣柜。” “床垫也得换,这床垫我瞧着有点硬了。” “沙发顺便也换换吧?恁俩年龄都大了,木沙发太硬了。” …… 有了钱,就不用担心价格,一切都以自己舒服为主。 “中,都中。” 刘淑琴和程兵没什么意见,他们的年龄大了,儿女们做主就行。 “舅!舅!” 他们在这间大的房子里正聊着,隔壁那间小房子里却传来了方斌的声音。 “他是叫谁呢?” 程新华和程新民对视了一眼。 方斌有两个舅呢。 正想着他在叫谁呢,又听到了程望龙打开门朝这边跑来,一边跑还一边叫喊道:“救命!救命啊!” 第20章 大人们都在大房子的客厅看电视, 郭慧贤则带着家里的小孩子在小房子里玩。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22节 听到程望龙的求救声,大人们赶紧起身往对面跑。 声音是从小房子的卧室里传出来的,方斌有些急了, 叫喊的声音带了几分哭腔。 “妈, 妈……!” 卧室里,方斌的头不知怎地卡在了窗户的防盗网上,程家利正守在方斌旁边, 抱着他的腿帮忙托举着他的重量, 郭慧贤和程望桐则在窗户外面的平台上焦急地不知所措。 “咋了这是?!” 程玉兰走到方斌旁边,下意识想揪住他的后脖颈教训一番, 可看到他的头卡在防盗网上动弹不得又把拳头收了回去。 程望龙:“刚才俺准备去平台上玩,小斌说他能从防盗网钻过去, 结果,头刚钻进去就卡住了。” 说起来, 都是贪玩惹的祸。 今天刚把家具都搬进来,屋里乱糟糟没什么可玩的, 躺在床上休息一会后, 大家就说去平台上看看有什么好玩的。 卧室的窗户正对着平台,要是没有防盗网的话, 一迈步就能出去。 方斌这孩子是个属猴的, 想着学校后面也有铁栅栏, 自己和同学轻轻一钻就过去了,又瞧着防盗网的缝隙够大, 就想试试, 省得跑上跑下折腾一趟。 没想到这么一试,非但没过去,还把自己的头给卡在了中间。 “这咋弄啊?” “试试把防盗网往外掰掰。” “对, 防盗网的铁是空心的,使点劲儿应该可以。” “不中不中,掰不动,谁去拿个铁棍过来,我撬一下试试。” 里面外面看了好几个来回,方法也想了一个又一个,可就是没一个管用。 防盗网的每一根都是空心的,说起来不过是把铁皮焊成铁棍形状,然后再中间随便加上几根短的横梁固定而已。 可这每一根空心的柱子都比想象中要坚硬,程新华用铁棍倒是能撬得动,可也只是被铁棍接触的地方有所变形,丝毫没有增加两根柱子之间的间距。 “要不试试油?”刘淑琴提议道,“抹点油,一滑说不定就出来了。” 程玉兰:“我去拿!” 事实证明,这房东确实够负责,装得防盗网的质量是真的好。 用硬的手段没用,“湿”的手段也不见效果。 见半天都没能把儿子的头拔出来,程玉兰也急了,“这咋办,恁快想想别的招啊。” 看到程玉兰红着的脸,还有方斌眼眶里的眼泪,郭慧贤又想到了前段时间,村里那个被假传家宝卡住小唧唧的男孩。 “要不让消防员来?”郭慧贤提议道。 众人对视了一眼后,当即就快步去那屋的客厅打了119。 对啊! 专业的事情还得交给专业的人来做,他们折腾半天也肯定没有消防员的法子好。 打完电话后,程玉兰就赶紧下楼等着。 消防员的速度很快,不到半个小时,她就看到了两抹红色朝这边赶来。 因为明确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没有浪费过多的资源,最近的消防站只派了两名消防员赶来,骑的是摩托车、拎的是工具箱,并没有用载着水枪和更多装备的消防车。 “程姨。” “恁可算来了!” “情况咋样?有啥伤没?” “没没没,就是卡着头出不来了。” 要不是那两名消防员穿着制服,听他们同程玉兰交谈的语气,郭慧贤还以为是家里的亲戚来了。 “旭,从一楼那边的楼梯可以上到平台,”在他们上楼前,楼上的程新华指了一下外面的楼梯,“你看看从哪边弄这个窗户更方便。” 旭? 杨旭?杨涛的哥哥? 郭慧贤曾经在村里听说过这个名字,杨旭,村里的第一个消防员,能抓蛇、能赶狼,身上有着一把子的力气呢。 当他一步两阶地来到平台上时,郭慧贤才知道,自己听到的那点关于他的描述一点都不夸张。 杨旭的个子很高,一米八五?还是一米九?郭慧贤也看不出来,只知道他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 不止是个子高,他的肩膀也很宽厚,走路时就像是一副衣架子,把那套橘红色的制服撑得有棱有角。 他里面还穿了一件深蓝色的短袖,不知道是不是号码太小了,紧紧贴在身上时还能看到胸前起伏的轮廓。 说是消防员,但那被晒成古铜色的皮肤更像是当兵才会有的,走路带风、一身正气,一看就是个根正苗红的祖国接班人。 比起他健硕的身型,更出色的其实是他的样貌。 他长得不是那种很亮眼的英俊,却很耐看,越看越觉得顺眼。小眼、薄唇、高鼻梁,这些五官搭配起来分明该是无情、冷漠,可他眼眸中的炽热却能给人十足的安全感。 “哥!你可算来了!” 都是一个村子里的老熟人。看到杨旭来了,前一秒还怕得想掉眼泪的方斌,脸上瞬间就露出了激动的笑。 “别怕,小事儿。” 杨旭只简单扫了一眼情况,就从带来的包里拿出一把专门用来剪钢筋铁棍的液压钳。 对准方斌头上几寸的位置,他不带有丝毫的犹豫,用力一剪,那根一指半粗的铁棍就“啪”地一声,从中间断了一个口子。 这时候众人才看清,原来防盗网中间并不是每一根都是完全中空的,中间有两根里面还有铁棍加固,用来保证整张网不容易变形。 方斌就卡在被铁棍加固的那根空心铁柱上,怪不得铁棍怎么都撬不动。 杨旭的力气很大,分明里面有小指头粗细的铁棍,但他这一钳子下去,却像是剪刀裁纸一样毫不费力,只看到了他在用力时手臂和手背浮起的几根青筋。 杨旭:“好了。” 将铁棍掰开一些后,方斌的头终于能拔出来了。 这时候,松了一口的程玉兰才把那一巴掌拍在他的屁股上,“还皮练不皮练了?净给人家耽误事!等会回家,看我咋收拾你吧!” “没事儿,”徒手把防盗网掰回去后,杨旭说道,“等会让人来给防盗网再焊一下就行。” 杨旭平常的工作,就是解决老百姓各种各样的困难,所以这些事对他来说只是最简单的举手之劳,更何况大家还都是一个村的。 “姨,你们搬到这儿住了?”杨旭随口问道。 程玉兰:“没有,是恁爷一家搬来了,我们是来帮忙的。” 只顾着教训自家的猴崽子了,程玉兰这才想起要介绍自己刚回来的外甥女:“这是慧贤,恁玉秀姨家的妞,小时候你们见过的,前俩月刚从南方回来。” 经她一提醒,杨旭这才注意到身旁那张陌生的面孔。 “慧贤?” 杨旭看着她仔细回想了片刻,随即露出了客气的笑:“哦~想起来了,小时候我们两家一块去过公园。” 郭慧贤不知该怎么回答,只是笑着点点头。 郭慧贤离开程玉秀身边时只有三岁,那时候的事她早就记不清楚了。 杨旭比她大了几岁,已经能记很多事了,虽然忘了她的模样,但还记得那个梳着羊角辫,叫“郭慧贤”的小妹妹。 时隔十多年没见,如今他们都长大了。 久别重逢,不仅郭慧贤没认出他,杨旭也因她的样貌而眼前一亮。 她和村里、市里的姑娘们长得不太一样,或许是因为她爸是南方人吧,所以骨子里还带有南方那种内敛的美。 记忆里,那个粉团子是个爱抹鼻子的小哭包,可如今,她的脸上却有了明媚的笑意。 很美。 既然已经长大了,自然和小时候打招呼的方式不同,杨旭友好地向她伸出了右手,语气也变得温和了一些:“欢迎回来,咱们都是一个村的,以后碰到什么问题联系我就行。” “好,谢谢。”握住他的手,郭慧贤客气地点点头。 简单认识一番后,屋里的程新华主动说:“麻烦你俩跑一趟,都是自己人,进屋坐会喝口水吧。” “不了不了,我们得赶紧回去。”把拉链拉好后,杨旭婉拒了他的好意,“下次吧,下次我休息了再来串门。” 杨旭都这么说了,程新华也不好挽留,于是主动出来送他们离开。 看着杨旭骑摩托离开的背影,程新民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幽幽地道:“你们几个啊,以后长大要是能像他一样,当个消防员就好了。” “是啊,当个消防员多吃香。”程新华也跟着说道。 在他们这一辈的思想里,警察、消防员、医生都是最光荣的职业,要是能先考上大学,毕业后捧一个光荣的铁饭碗那就更好了。 当然,有这样的感叹也不止是因为杨旭有这么一个铁饭碗,更是因为他本人也十分优秀。 他从小就是村里那种“别人家的孩子”,每个父母都把他当成孩子们的榜样。 同样是当爹妈的,程玉秀和程玉兰的关注点却跟他们两个大男人有所不同。 “杨旭今年多大来着?我给忘了。” “二十五?二十六?” “都这么大了啊。” “是啊,都二十五六了,还没说谈个朋友呢。” 第21章 拆迁款打款那天, 程玉秀变得格外兴奋。 说是早上十点会汇款到账,她九点多就带着郭慧贤来到银行等着。 不止是她,村里的许多村民也都聚集在银行门口, 想着第一时间拿到好消息。 “麻烦让一下!” 从银行里出来, 男人嘴上说着客气的话,语气却有些粗鲁。 随手将杯子里昨夜的茶叶水泼掉,目光扫了一圈坐在门口台阶上的那些村民, 他的眼神里满是毫不掩饰的嫌弃和鄙夷。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23节 今天又不是“开仓放粮”, 怎么会有这么多乡巴佬? 把杯壁上沾着的水珠甩干净,他的音调又高亢了几分:“你们这样挡在门口, 会影响其他客人办理业务。” 村民没有同他理论,只是默默地往旁边挪了挪, 然后继续聊着家常。 银行里的这些势利眼,他们早就司空见惯了, 尤其是这样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向来是瞧不起他们这些农民的, 只会讨好那些能给银行存大钱的客户。 要不是每年村子里发钱需要合作社的账户, 他们也不想来这儿。 以后就好了,没了田、没了地, 等到把户头里的钱取出来后, 就不用再跟合作社打交道了。 “两个麻袋也不知道够不够用。”杜婶子抖了抖那两只化肥袋子, 对一旁的陈二叔说道。 这是她用来装钱的,原本是想买个像样的箱子, 等把钱取出来后好带去另一家银行存着, 可想着这箱子只用一次,放在家里也是浪费,便找了几个结实的化肥袋。 “你家也就一百多, 肯定是够的。” “那可不一定,我看电视上演的,一个箱子还装不下哩。” “我是拿了仨袋,俺家分了五百多,咋说肯定能装得下。” “装得下,你一个人能扛得走?五百多啊,就你那肩膀……啧啧。” “那我不会慢慢扛?一趟一趟,总能扛得完。” 听着门口那些村民在闲聊天,等着热水机烧水的银行经理,白眼都快翻到天上了。 一百?五百? 就这么点钱而已,亏他们还聊得这么火热。 话说他们到底是哪个村的?不是说现在豫市附近的村子都脱贫了吗?难道他们不知道,就这么一点钱,哪怕全部都换成硬币,也不用化肥袋子来装吗? 可他不知道的是,村民们聊的天全都是以万为单位。 程玉秀今天出门也准备了几个化肥袋子。 她想好了,她扛两袋、郭慧贤扛一袋,三百多万,应该一次就能全部搬走。 “妈,一定要自己搬吗?”接过程玉秀递来的化肥袋子,郭慧贤问道。 程玉秀用力把袋子里的灰抖了出来,“那肯定,咱自家的钱,找别人来搬多不安全呀。” 指着马路斜对面,距离差不多四五百米的另一家银行,她又说:“放心,咱就过个马路,不用走多远,另一家银行,咱下午再去。” 为了能让存款的收益最大化,程玉秀可是做足了功课。 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道理她也懂,所以一共找了三家市面上存款利率最高的银行。 他们的平均利率有百分之二左右,也就是这三百万放在里面,一年之后就能有六万块。 对于这些钱,程玉秀也都计划好了:一半拿出来买房买商铺,看看要不要开个超市、餐馆什么的赚点小钱;再拿三成放在银行里,存五年的定期,纯吃利息;最后两成存活期,用来应对日常的开销。 每一部分的钱都计划好了,为了能记清每一笔钱的用途,这取钱、搬钱、存钱的步骤也要一步一步来。 把展开的化肥袋子折好,郭慧贤解释道:“我的意思是,要不咱跟银行的经理商量一下,让他叫人来帮咱们搬?” 他们的钱,可不是几百几千的小钱,动辄就是几十上百万的钱。 不管放在哪个银行,对他们来说,自己都是一个大客户。 对待百万级别的大客户,难道还不能付出一下劳动力吗? 郭慧贤:“之前我在纺织厂上班,我们厂跟银行有合作,我们厂老板还是银行的大客户,每次发工资都是银行经理亲自来送。” “妈,您好歹也算个富翁了,你只要说要存钱,难道他们银行还能不找人来帮忙搬吗?” 嘶…… 这话说得有点道理啊。 “可是……”程玉秀有些犹豫,“银行里的人都是些势利眼,他们能同意吗?” 郭慧贤主动挽起她的手臂,“先去试试吧,要是不行咱再回来自己搬。” 程玉秀:“中!” 把化肥袋子收起来后,母女俩在取钱之前先去了马路对面的工行。 进门后,负责接待的大堂经理拿出一沓单子,询问着她们要办什么业务。 “我们要存钱。”郭慧贤替程玉秀开口道。 在单子上【存取业务】后面打了个勾,又写了号码,大堂经理指了下最里面的那个窗口:“去排队吧,等着叫号就行。” 程玉秀:“我们要存一百万,也要在那个窗口排队吗?” 大堂经理没有急着回答,而是上下扫了她们一眼。 她们那一套平平无奇的穿戴,完全不像是手里有一百万的大客户。 郭慧贤补充道:“我们要存的是拆迁款,今天拆迁款就到账,所以要找一家银行存,听说你们这里的利息挺高的。” 拆迁款? 大堂经理一下就想起了东边的那几个拆迁村。 这两年,豫市拆迁改造的消息最是热火朝天,要真是来存拆迁款的…… “等一下,我去找一下我们经理。” 从位置上起身,男人走向了柜台,跟其中别着胸牌的男人说了一番话后,很快就有三四个人从里面的房间走了出来。 “您好,让您就等了。” 来到她们跟前,男人主动递上了一杯水,脸上的表情笑得跟一朵花似的,“我是银行经理,李放,您叫我小李就行,请问是哪一位要办理存款?” “我们俩一块。” 程玉秀接过他递来的水,只喝了一口就递给了郭慧贤。 “不过我们的钱还没取出来,还在合作社存着,”郭慧贤接着程玉秀的话,继续说,“这么一大笔钱一下子取出来不方便,所以可能需要麻烦你们,陪着一起去对面办理手续。” “不麻烦,一点都不麻烦!”李经理连连鞠躬。 这可是一百万的存款,别说是让他陪着去办手续了,让他一沓沓地捧着回来他都愿意! 郭慧贤点点头,“好,那就跟我们去一趟吧。” 从工行出来,李经理还带了几个柜员一起,陪在郭慧贤和程玉秀的身后,像极了她们的贴身助理。 来到合作社后,不等郭慧贤开口,李经理就主动替她们向这里的大堂经理表明了来意:“我们是来帮程女士办理转账业务的,因为数额较大,所以需要来一趟。” 大堂经理还有些懵。 大?多大?区区几百块,竟然还算大? 大堂经理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还是像对待普通客户一样,给他们开了一张条,让他们去柜台窗口排队。 李经理也没着急,而是继续替她们去前面排队。 同行即是冤家,毕竟要从银行转这么大一笔钱,故意怠慢也是可以理解。 等了差不多快十分钟,终于轮到她们了。 将存折交给柜员后,李经理扶着程玉秀慢慢坐了下来。 “请问您要办什么业务?” “转账。” “好的,请在按键器上输入你要转账的金额。” 先是按了个一,再按六个零,最后按下确定键。 “一百万?”柜员有点惊讶,“您的存折里没有这么多钱,一共只有一万多块。” “啊?还没到吗?” 程玉秀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表:9:49。 “还没到十点,十点钱才会到我存折上,我再等一会吧。” 柜员没说话,只是把存折又交还给她。 等了十分钟,终于到了十点。 第二次排队后,程玉秀再次把存折交给她。 柜员有些不悦地皱了下眉:“你的存折里还是只有一万块。” 程玉秀:“那我再等等。” 这次,当柜员把存折还给她时,又说:“请你确定存折里面有钱,不要平白增加我们的工作量。” 程玉秀也有些生气,可她并没急着发泄,而是暂时忍了她的话。 10:36 第三次排队后,柜员为了减少工作量,没有急着让她输入数额,而是先在电脑上操作查询了一番存折上的余额。 正当她准备像刚才一样,把存折退还给她时,几十分钟前右下角“一”开头的五位数忽然就变成了“三”开头的七位数。 个十百千万……百万! 她竟然真的有超过百万的存款! 超过五位数的存款她无权操作,于是赶紧把经理给叫了过来。 而那位瞧不起门口那群“乡巴佬”的经理,在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数字时,也惊得瞪大了眼睛。 瞧他们的反应,程玉秀便知道,是自己的钱到账了。 慢悠悠地翘起二郎腿,程玉秀又问:“现在上面的钱够我转账了不?” “够,够……” 刚才还目中无人的经理和柜员,像霜打茄子似的,一下子弯了腰。 回想起他们以往接待自己时的鄙夷,程玉秀也学着他们的模样,哼了一声:“够就行,你也别急着走,外面那些人都是俺村的,他们跟我们一样,一会也要进来把户头上的钱全部转到别的银行。” ----------------------- 作者有话说:程玉秀:这才是真正的翻身农奴把歌唱!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24节 第22章 “读过书就是不一样, 脑子就是比咱活泛。” “可不,要不是慧贤啊,俺几个还真得一趟趟地把钱往出搬呢。” 麻将桌上, 同村的几个姨婶不住地夸赞郭慧贤。 心情好, 牌来得就好,程玉秀才刚上听,下一张就摸到了自己要的胡牌。 “那是, 也不看看是谁的妞。”程玉秀看向身旁的郭慧贤脸上也露出的笑意。 这次去银行转账, 郭慧贤可是帮了村里人的大忙了。 十里堡的村民大部分没怎么上过学,也不懂得银行的这些门道, 要不是郭慧贤帮忙,他们没准真的要一麻袋一麻袋地把钱搬出来。 当然, 郭慧贤不止是让其他银行经理来协助他们办转账手续,还把那天去取钱的人聚在一起, 跟他们一起谈了提高存款利率的事。 剥着手里的花生,郭慧贤被夸得有点脸红了。 输了牌的姨婶们给了程玉秀几张纸片, 各个都是心甘情愿。 因为比起这一毛钱一张的牌, 郭慧贤帮忙提高的利率可不止这一星半点呢。 百分之零点零三。 不是银行经理说的,是银行的支行行长亲自答应他们, 并写在合同上的。 只要是十里堡村的村民存钱, 他们就会把利息再提高, 比普通的散户高出百分之零点零三,也就是说一万块放进银行, 一年能比其他人多出三块钱。 可别小看了这三块钱, 整个村子的拆迁款加起来,数额几乎是上亿了,再按百分之零点零三来计算, 那可就是多赚了整整几万块呢。 “慧贤考大学了没?” 在豫市住了两个多月,郭慧贤已经大概能听懂豫市的方言,不过要是说得快了她还是得缓一缓才能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 停顿了几秒钟,郭慧贤摇摇头,“没上。” “那可太可惜了,”搭着麻将牌,婶子惋惜道,“这么聪明,要是读个大学出来肯定有本事。” 郭慧贤没说话,只是默默起身又去给程玉秀和自己倒了一杯热水。 这是一家开在陈家庄的棋牌室。 过去的一个月里,十里堡的村民陆陆续续地搬到了市里的各个地方,大部分村民和程家一样,为了能够逐渐适应城市里的生活,他们都选择搬进城中村。 搬来陈家庄的人也不少,且都是平日里关系很好的老姊妹,于是隔三差五就会约着一起出来打麻将。 不放心孩子独自在家,打牌时便也会顺便把家里的皮猴子带上。 大人们在棋牌室打麻将,孩子们在外面玩,跟在村里生活的日子没差多少。 郭慧贤也算是孩子,但在那群七八九十岁的孩子里,她的年龄是最大的。 所以比起出去跟孩子们一块玩,她更多的还是坐在程玉秀旁边,一边看她们打麻将,一边听她们聊一些村子里的趣事。 郭慧贤还没把村里的人脸认全呢,倒是把各家的八卦都给听了个遍。 谁家的媳妇不孝顺,谁家又在争家产,又是谁前脚刚假离婚,后脚就接回了在外面养了好多年的小三儿……每天的瓜吃得都不重样,简直比电视剧还精彩。 要是她们聊天的时候能说普通话就好了,这样她就不用琢磨半天谁是谁了。 “小娣!好啊你!” 正打着牌,忽然有个中年女人走来,拍了一下徐婶子的肩,“出来打牌都不知道叫我,就这么怕输钱给我啊?” “切,”徐婶子揉了揉被她拍痛的肩,“我是怕赢你赢太多,到最后你又不乐意了。” “我是那种人?” “你可太是了!” 郭慧贤还是不太适应她们的这种相处模式。 乍一看还以为俩人要打起来,一浪比一浪高的音调也像是在吵架,可最后却又能相视一笑然后凑坐在一起。 这就是传说中的:打是亲,骂是爱? “这是你姜姨。”程玉秀向郭慧贤介绍道。 姜姨? 郭慧贤很快就在脑海里检索到了关于这个名字。 她叫姜红麦,二十多岁就当了寡妇,这么多年来一直含辛茹苦地拉扯着孩子,还好她儿子王军还算争气,如今在市里的水泥厂上班,母子俩的日子过得也算滋润。 郭慧贤礼貌地向她点点头:“姜姨好。” “哎,好。”姜红麦长了一张很讨喜的面孔,脸上也总是挂着和善的笑,“这是恁家慧贤吧?呀,长得可真排场啊。” 棋牌室里的几张桌子都坐满了,和姜红麦一起来的还有另外两个姨婶。 因为没有多余的位置,她们就只好在旁边坐着,磕着口袋里的瓜子一边闲聊一边当军师观战。 “贤啊,你坐下替我打一会吧,”揉了揉酸疼的肩膀,程玉秀说道,“我跟恁婶子出去溜溜圈,看看有卖撒子的没,想吃点撒子了。” 郭慧贤知道,程玉秀和另一位婶子是想让位置出来,碰巧隔壁的一张桌上也让了两个位置,由郭慧贤坐下填个位置,刚刚好。 麻将不算难,陪在程玉秀身边看了这么多天的麻将,郭慧贤早就学会了。 不过第一次上牌桌,她还是多少有一点紧张,“那我试试吧。” 牌桌上的姨婶都是老麻家了,推牌、搭牌、摆牌、整牌……一个个就像是没有感情的机器人,要哪张不要哪张,摸一下就知道,打牌的同时顺带还能聊上几句天。 “二大街有家馄饨你吃过没?” “没,很好吃吗?” “你去尝尝,做得可不错呢,店里的老板长得也俊。” “你呀你,一把年纪了,到底是吃馄饨还是想吃人家老板啊?” “老不正经的,妞还在这儿呢,也不害臊。” “怕啥?妞都长大了,有啥不能听的?” 郭慧贤也想听,可她实在是来不及听。 为了跟得上姨婶们的打牌速度,郭慧贤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手里的十几张牌上,生怕自己的犹豫会让她们等太久。 再加上姨婶们说的是方言,她更没多余的注意力去听她们在聊什么了。 姜红麦今年才刚四十出头,早些年为了孩子,她一直没选择再嫁,如今儿子也长大了,大家都开始为她的下半辈子考虑。 没了丈夫,以后总不能真的一个人过一辈子吧? 可一提到相亲,姜红麦就想回避,这些年也有不少人给她说媒,可她却讳莫如深,好像中年女人谈恋爱、再婚,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一样。 “老张,上次咱吃馄饨可是一块去的,”打出一张牌后,婶子朝另外一张牌桌上的男人问道,“你说说,那馄饨店的老板是不是长得不错?绝对配得上咱红麦。” 忽然被叫到名字,老张猛地一激灵,“别问我,我可没心思看人家长得咋样。” “哎呀,打你的牌吧。”红麦磕了磕手里的那张三条,催促她道,“咱这都多大年龄了,啥结婚不结婚的,要操心也得操心小们的事儿。” 小? 话题变得太快,一提到孩子,众人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转移到了郭慧贤身上。 是啊,这牌桌上还有个没出嫁的姑娘呢。 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说亲的好时候,怎么差点把她给忘了? “慧贤啊,回来这么长时间,谈朋友了没?” “没。” “那有看上的没?姨去帮你问问?” “也没。” 郭慧贤的注意力全在自己的牌上,没明白姨婶们的意思,只是应付着回答她们的问题。 郭慧贤长得漂亮,人也单纯,高中毕业的文凭说不上多高,却比村里大多数姑娘要好。 更重要的是她现在家庭情况,这次拆迁,程家可是赔了不少钱,在村里不说排前五也能排前十,这样的条件,简直就是相亲市场上的香饽饽啊! 听她这么一说,姜红麦的眼睛都在冒光,不禁拉着椅子往她旁边凑了凑。 她家的王军如今还没谈对象呢,虽说长得不说多英俊,可也算得上是端正,要是他俩能成…… “贤啊,这礼拜天有事没?”姜红麦试探地问。 整理着手里的牌,郭慧贤随口回道:“应该是没啥事。” “叫上恁妈,来俺家吃饺子吧?恁妈知道,我包得饺子可好吃了。”主动给她喂了一张牌,姜红麦又说,“正好俺小休息,恁俩也好认识认识。” 想着程玉秀会偶尔带自己去别人家串门吃饭,郭慧贤没多想就答应了:“好啊。” 可她丝毫没有意识到,这其实是一场相亲。 “俺小跟你一样,也是高中生,现在在水泥厂上班。” “嗯,那挺好的。” “是吧,谁都说他这条件不错。而且他人还老实,咱村的人都知道,从小到大都没办啥坏事,谁见了都夸。” “嗯,老实挺好的。” “重点是他没谈过恋爱,不用担心他有什么花花肠子。” “嗯,没有挺好的。” 姜红麦越聊越上头,尤其是听到郭慧贤的句句赞同,好像当即就能当上她的亲婆婆了。 可郭慧贤却没有注意到她脸上的笑意,只是一直琢磨着手里的牌。 一条和三条,八饼和九饼……唔,到底应该拆哪个比较好呢? 第23章 “吃什么饺子, 她想吃的分明就是你这个人,傻妞。”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25节 从棋牌室回家路上,程玉秀一针见血地戳穿了姜红麦的小心思。 都是千年的狐狸, 姜红麦心里想的什么, 难道她会不知道? 也就郭慧贤心思单纯,还真以为是去吃饺子。 “啊?” 一听是要给自己相亲,刚才还在为自己打牌赢钱高兴的郭慧贤, 瞬间皱起了眉, “那我能不能不去?我不想去相什么亲。” 郭慧贤没谈过恋爱,更没有动过谈恋爱的念头。 哪怕姜红麦把她儿子王军吹得千好万好, 她也没有做好和一个陌生人谈恋爱的准备。 程玉秀也没想着给女儿相亲,可她却没急着帮她拒绝:“其实多见见人也好, 就当多认识认识咱村里的人了。” 郭慧贤回来后,不是跟家里的弟弟们玩, 就是跟自己和村里的七姑八姨这些中年妇女呆着。 年纪轻轻的,总该多接触点和她年龄差不多的朋友, 这样以后遇到点什么事, 还能相互帮衬。 要是村里别的人介绍,程玉秀一定会拒绝, 但对方是王军, 她就没那么担心了。 王军算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 因为他父亲死得早,所以从小就懂事得很, 从学校放学回来就帮着姜红麦去地里干活, 村里的长辈们就没有不喜欢他的。 别看王军在年龄上比郭慧贤大了四岁,为人处世却很老成,比不少三十多岁的还要靠得住。 这么优秀的男人, 赶着给他说媒的人一抓一大把,可没有一桩能成的,但即使没个结果,介绍人也无不对他竖起大拇指,对他夸个不停。 所以啊,姜红麦安排的这场相亲无非就两个结果: 一是俩人相互看对了眼,真的走到了一起;二是俩人相互不来电,可即便是这样,也能借着这个机会多认识个朋友,以后当个关系不错的同村兄妹也挺好。 凭程玉秀对王军的了解,大概率会是后面的结果。 所以在她看来,与其说这是一次相亲,倒不如说是给郭慧贤介绍朋友,打开村里交际圈的一次茶话会。 “别看咱村现在拆了,各家各户都住得远,但以后家里有点啥事,能帮得上忙的,除了自家的亲戚外,也只有这些喝着一口井水长大的村里人了。” “那句话是咋说的来着?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 “不说身边的朋友千千万,但也得有那么两三个才行。” 郭慧贤在郭家过得苦,所以养成了内向安静不爱与人打交道的性子。 除了纺织厂的工友,程玉秀从来没有听她提过自己有什么特别好的朋友。 这可怎么行? 但既然离开了那个苦水窝,就该抬头挺胸地活,不说像村里的姑娘们那么泼辣,起码以后和人打交道可以大大方方的,这才是北方姑娘该有的模样。 她们这一辈人隔着代沟呢,也不好主动替她张罗,搞不好别人还以为她是要相亲呢。 正好,这次是姜红麦开了口,这样不管结果成不成,对郭慧贤都没有影响,并且还可以借着机会,让她多认识几个村里的人。 “好吧,那我就试试。” 看着程玉秀递过来的那一兜撒子,郭慧贤试着深吸了一口气,随后拿起一根递到了嘴里。 —— 礼拜天上午,程玉秀带着郭慧贤来到了姜红麦家。 姜红麦住在豫市的另一个城中村李寨,离得不算远,骑着自行车差不多十来分钟就到了。 既然说是来吃饺子的,当然不能空着手,到楼下时,程玉秀买了两斤卤肉和几个凉菜,炸货小吃也买了不少。 她是真的奔着吃饭来的。 咚咚。 “来了来了!” 敲完门不过几秒钟,就听到屋里姜红麦从厨房一路小跑来开门的动静。 她的手上沾着面粉,不方便开门,只能用两只手腕把门锁打开,“来得怪早,我这才刚把面醒好准备包。” 瞧了眼郭慧贤手里拎的肉菜,她又说:“咋光顾着买肉,没买点喝的?” “这不是想着恁家应该有嘛,”一边编起袖子一边往厨房走,认识几十年了,程玉秀也不跟她外道,“我跟你一块包吧,俩人包得快。” 走到厨房门口,她才看到厨房里还有另一个人。 “大姨来了。” 王军正在切面剂子,见到程玉秀,礼貌地同她打了个招呼。 围着围裙、编着袖子,手上的动作可比同龄的小年轻们熟练多了。 余光看向她的身后,姜红麦已经拉着郭慧贤走过来了。 手腕搭在她的肩膀上,主动帮他俩相互介绍:“这是恁大姨的妞,郭慧贤。这是俺小,上次跟你提过的,你管他叫哥就行。” 姜红麦那天的形容没有半点夸张,王军长得虽不算帅,但一看就是个很老实稳重的人。 两人相□□了个头,四目相对时,王军的瞳孔里闪过了一丝惊艳,不过很快就恢复平静,态度也像是对待认识许久的邻居一样随意。 “恁坐下歇会吧,我和俺妈可快就包完了。” 程玉秀坚持地走到水池边洗了洗手,“多个人帮忙,包得更快。” 程玉秀都洗手了,郭慧贤自然不好干站着,也走过来帮忙。 包饺子、煮饺子、吃饺子……从头到尾,她们都没提过什么关于相亲的话题,只是聊着村里的家常,聊着王军在水泥厂的工作情况。 和郭慧贤想象中的相亲不太一样,全程她都没有感觉到紧张,反而就像是吃一顿普通的饭一样随意。 就是偶尔程玉秀把话题抛给她的时候,她有点接不住。 毕竟以往在饭桌上,她都是不说话的透明人,所以在尝试着提高自己的存在感时会有些不适应。 “大大?” 正吃着,就听到门外传来个清凌凌的女声,下一秒便是“咚咚咚”的敲门声。 “俺家那‘土匪’又摸来了。” 姜红麦起身走向厨房去拿碗筷,同时招呼着王军去开门。 那是个年龄和郭慧贤差不多大的女生。 她是姜红麦的侄女,王军的堂妹,王梅。 看到程玉秀,王梅笑得像朵花似的,同她问了声好,“大姨好~” “小梅啊,几个月没见,又变漂亮了。恁爹在家没?” 王梅:“没,出去上班了。” 王梅的父亲叫王祖生,是王军的二叔。 王梅小的时候母亲就跟人跑了,所以她和王军一样,都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 不过两家住得近,关系也近,所以大婶和二叔的身份,也算是相互弥补了孩子们缺失的那部分关爱。 “姨,你这身衣服真好看,在哪买的?赶明儿我也去给俺大大买一套。” “友谊路那的服装市场,十块一件。” “咱可好长时间没见了。” “可不,你现在那班上得咋样,还习惯不?” “挺好的,就是得值夜班有点累,想辞职,不干了。” “值夜班确实不好,想辞就辞吧,别委屈了自己。” 进了门,王梅跟来到自己家一样,主动和程玉秀聊起了家常。 先是来到程玉秀身边像孩子那样搂了搂她的肩,随后用脚勾来一把椅子,随意地坐在了郭慧贤和王军中间的位置。 王梅的性格活泼,像是一只调皮的小狐狸,和郭慧贤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性子。 难怪大人们都喜欢大大方方的姑娘,像王梅这样不忸怩的脾气,郭慧贤也喜欢。 如果自己当初也是在母亲身边长大的,或许也会是像她一样开朗吧…… “这是俺慧贤姐吧?” 王梅拉着椅子往郭慧贤身边凑了凑,毫不掩饰地夸赞她道:“姨,俺姐可真好看哎,跟你长得真像!” 旁边坐着王军的时候没紧张,可多了个王梅后,郭慧贤却害羞地红了脸。 从厨房出来,姜红麦把碗筷放到她跟前,“狗鼻子真灵,平常做饭不下来,一包饺子你就来。” 王梅吐着舌头,忙不迭地夹起一只圆滚滚的饺子塞到嘴里,边嚼边说:“还不是你的饺子包得香,我在楼上都闻到了。” 王梅夹起另一只饺子,随意地蘸了蘸王军碗里的调料汁,又问:“好长时间没吃饺子了,今儿咋想起来包饺子了?” 坐在一旁的王军没说话,从小到大,他已经习惯了王梅的咋咋呼呼,在她聊天时,他只是给她的碗里拨满了饺子,又起身去拿杯子给她倒满了橘子味的碳酸饮料。 姜红麦把自己碗里的调料汁匀给了她一半,“这不是恁姨带着恁姐回来了嘛,都是一个村的,正好跟恁哥见见面,认识认识。” 认识认识? 王梅嘴里咀嚼的动作倏地顿了一下。 她当然知道姜红麦所说的“认识”是什么意思,这样的相亲,她这几年目睹过很多次了。 只是,再次看向身旁的郭慧贤,她的脸上依旧挂着笑,可是看起来却不似刚才那么高兴。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目光碰撞的瞬间,她似乎感觉到了有一丝丝的酸味。 “这样啊。” 就像是天空中飘过了一片很小的云彩,很快,她的脸上便又恢复了热烈又明媚的情绪,“认识认识也挺好的。” 第24章 郭慧贤能感觉到, 王军不喜欢自己,他们俩之间是没可能的。 王军对她很客气,会聊她的工作、聊她在林市的生活, 可也仅限于朋友之间的闲聊而已。 同样, 郭慧贤也不喜欢他。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26节 就像程玉秀一开始说得那样,王军他人很老实,比起谈恋爱, 郭慧贤感觉他更适合当朋友。 王军:“都是一个村的, 也就是一家人,有啥事需要帮忙直接联系我就行。” “是啊是啊, ”夹了一根鸡翅膀,王梅一边啃着一边表示赞同, “俺哥虽然没啥大本事,但有一把子力气, 要干啥体力活了,跟俺哥说一声就中。” 郭慧贤拿起杯子, 笑着点点头:“好, 谢谢王哥。” 唉,看样子, 又是成不了了。 知子莫若母, 给王军相亲了这么多次, 他到底有没有看上对方,姜红麦也是能看出来点端倪的。 本以为郭慧贤长得漂亮、性子沉静、家里条件还好, 王军多少能表现出来一点好感, 没想到…… 算了,成不了就成不了吧。 权当是以后多个朋友多条路了。 姜红麦心里清楚,结婚这事儿勉强不了, 更何况儿子大了有自己的主见,自己也只能帮忙搭搭线,愿不愿意还是得看他自己。 “下午去打麻将吧?”程玉秀向姜红麦问道。 姜红麦:“中啊。” 放下手里的筷子,姜红麦又对王军和王梅说道:“那恁下午带着慧贤出去玩吧,逛逛街、看看电影啥的,市里头慧贤还不太熟,正好带她去转转。” “中啊。” 王梅答应得干脆,“正好电影院上了新电影,咱一块去看!” 王军也没拒绝,只是点点头,然后把那一碗剥好的虾肉推到了王梅的面前…… 电影是下午四点的,是一部爱情片,叫《花样年华》。 距离开场还有一个多小时,干等着也是无聊,于是三人便来到了旁边的游戏厅。 郭慧贤一开始还庆幸,和王军出来有王梅陪着,这样起码不算尴尬,可真的玩起来后,才发现自己其实更像是他们兄妹俩的电灯泡。 “你让让我,让我先放个飞镖。” “不让,刚才我都让过你了。” “哎嘿,输了吧?我都说了,这一招我都练好久了。” “好好好,算你厉害。” 站在那台游戏机前,两人玩着一款叫《拳皇》的游戏。 别看王梅是女孩,玩起这种格斗类的游戏可厉害着呢,一只手快速地摇着方向杆,另一只手拍打着一连串组合按键,前一秒她的人物还只剩下最后一格血,瞬间就反杀了王军。 打起游戏的时候,王军也不像看起来那么稳重。 平日里他肩上的责任太重,也只有在玩游戏的时候,才能把自己贪玩的那一面露出来。 郭慧贤不会打游戏,试着和王梅玩了一局,她的人物刚走出没两步就被王梅一套连招给打到了半空。 接下来,任凭郭慧贤怎么操作她的人物都反抗不了,直到十几秒后,屏幕上亮起了k.o.才结束了这个回合。 算了,还是不玩了,比起游戏操作,还是在旁边当观众更适合她。 游戏厅里的游戏机很多,除了这种格斗类的游戏,还有各种按方向键的跳舞机,以及投币后可以猜大小和摇水果的老虎机。 郭慧贤没找到自己想玩的,在厅里转了几乎一圈,最后才在一台抓娃娃机前停下。 她看中了玻璃柜里面的那只玩偶。 从小到大,她都没有一件属于自己的玩具,每天晚上陪她睡的,就是枕套上印着的那朵牡丹花。 她也想有一件属于自己的玩具。 研读着娃娃机旁边的规则,弄清楚游戏规则后,郭慧贤往投币口放了几枚游戏币。 巨大的金属钳子随着她的操作移动,很快就对准了躺在右下角的那只红色小鲤鱼。 丢丢丢~丢丢丢…… 钳子缓缓落下,一下就夹住了那只红鲤鱼,可在升起来的时候钳子却又松了,掉下的红鲤鱼就这么落在了中间的位置。 等金属钳子回来后,郭慧贤又开始了第二次尝试。 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郭慧贤对这只红鲤鱼有执念,好像非要把它抓上来不可。 还好她的运气不错,在第六次的时候,钳子终于把红鲤鱼夹到了出口的位置,她也终于拿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玩偶。 “卧槽,慧贤姐,你也太厉害了吧?!” 看到郭慧贤手里的玩偶,王梅惊讶地睁大了眼,“娃娃机的大奖就这么被你给捞出来了???” 帮她把红鲤鱼肚子的拉链打开,里面是一只纯银的鲤鱼,差不多有半个手掌那么大,沉甸甸的,少说有二三两重。 看到王梅从红鲤鱼的肚子里拿出一只银鲤鱼,郭慧贤也很惊讶。 怪不得每次钳子升起后都会掉下来,原来是因为里面有一块银,钳子承受不了它的重量啊。 不过比起银鲤鱼,郭慧贤还是更喜欢这只软乎乎的红鲤鱼,捏着它蓬松的身体,童年的缺憾总算在今天弥补了。 “哥,我也要~你也帮我抓一个~” 拉着王军的衣袖,王梅左右摇晃地向他撒娇道。 王军晃了晃塑料筐里剩下的游戏币,“那我试试。” 每一台抓娃娃机里都有一个大奖,肚子里的奖品也各不相同,有的是游戏币、有的是优惠券、有的是干脆是几张钞票。 换了一台娃娃机,王军按照王梅的要求,去抓那只粉红色的小兔子。 娃娃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好抓,王军试了十几遍都没有把兔子抓起来,眼看着筐里的游戏币没剩多少了,金属钳子终于把那只兔子抓了出来。 “哇!” 拿着王军抓出来的小兔子玩偶,王梅激动得恨不得蹦起两丈高。 粉红兔子里面虽然没有大奖,但是王梅却很喜欢。 兴奋地扑进他的怀里,她像是个孩子一样,双臂紧紧搂住王军的脖子,然后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啄了一下。 “哥,你真厉害!” 王梅亲得那一下让王军的耳朵一下就红了,意识到郭慧贤还在旁边,他下意识地把她缠在自己脖子上的手臂解开了,同时向后退了半步,稍稍拉开了和她的距离,“你喜欢就行。” 王梅没有觉察到王军的情绪,而是冲郭慧贤摇晃着手里的小兔子,“慧贤姐,你看,这兔子可爱不?” 郭慧贤点点头,“嗯呢,可爱。” 看王军那紧张无措的样子,郭慧贤有些纳闷。 他们兄妹之间的关系多好,多招人羡慕啊,刚才好好的,只是被亲了一下脸而已,怎么还突然紧张起来了? 还有半个小时电影就开场了,从游戏厅出来,王军带着她们去商场后头的小吃街买了一点零食。 王梅只管挑,王军只管在后面付钱、提东西。 郭慧贤感觉中午吃得饭还没消化,就只买了一串糖葫芦,倒是王梅,又是炸串、又是烤饼,什么都要买一点尝尝鲜。 “嗯,这个炸毛蛋好吃哎。” 王梅用手从那一串上捏下一颗,递给郭慧贤,“姐,你尝尝。” 毛蛋,就是还没发育成小鸡的胚胎。 看着有点重口味了,可面对王梅的热情,她也不好拒绝,只得硬着头皮接过来放进了嘴里。 毛蛋的表面裹了一层面,炸完后又酥又脆,再撒一点辣椒粉和孜然,配上夹杂着鸡蛋和鸡肉的口感,每一口下去都是阵阵咸香。 好吃是好吃,就是一想到它是没长成的小鸡,心里就有点…… “哥,你也尝尝。” 王梅直接把那一串递到了王军的嘴边,王军的余光看了看郭慧贤,心里是想要拒绝的,但面对王梅的要求,还是老实地张开嘴巴咬了一口。 郭慧贤很羡慕他们的兄妹情。 这一下午,每每看到他们的关系这么亲近,她就会想起自己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郭云龙。 要是他们也能像王军王梅这样,或许她的童年也会多一些快乐吧。 电影开场了。 来看电影的人不多,他们买的刚好是中间那一排的三个位置。 不用郭慧贤开口,王梅就主动坐在了他们中间,帮她免去了不必要的尴尬。 《花样年华》的剧情大概是互为邻居的男女主,发现各自的配偶都有了婚外情后,为了报复他们开始相互接触、交往,最后彻底爱上彼此的故事。 第一次看电影就看这样的爱情片,郭慧贤全程都很投入。 她喜欢女主角身上的那一件旗袍,喜欢男主角看她时的目光,以及两人越是压抑越是无法控制的感情…… 虽然她不懂得爱情,也没谈过恋爱,但是她能够感觉到男主角和女主角之间那一丝微妙的甜蜜。 如果这就是男女之间的爱情,那确实值得让人沉溺、着迷。 回了回神,郭慧贤拿起了手边的汽水喝了一口。 余光看向身边的王梅和王军,发现他们也和自己一样看得入迷。 而在一片黑暗中,她似乎也看到了他们的双手正十指相扣,像男女主之间那样,紧紧地交缠在了一起…… ----------------------- 作者有话说:郭慧贤:???我看到了什么??? 第25章 “慧贤, 上次见面结果咋样?” “觉得王军这人中不中?能处不?” 牌桌上,几个姨婶好奇地询问着上次吃饭的后续。 虽然当天下午程玉秀和姜红麦来打麻将时,就跟她们说了成不了,但她们还是想听听郭慧贤怎么说。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27节 吃着手里的那半根江米条, 郭慧贤僵硬地点点头, “人挺好, 但是我俩不合适。” “杠!”对面的婶子兴奋地推开中间的三张牌,然后淡淡地道,“不合适?是哪不合适?是觉得王军这人长得一般,还是哪不好?” 不止是她, 同样在打麻将的程玉秀也想问,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她倒不是觉得郭慧贤应该看上王军,而是自从上次从他们家吃完饭回来,郭慧贤就变得有点奇怪, 尤其是提起王军, 总会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莫不是那天下午他们三个人出去玩,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 面对婶子的追问,郭慧贤把嘴里的江米条嚼没了,才找了个模棱两可的借口:“就是感觉,感觉说不到一块去,应该是, 嗯……性格不太合吧。” “害, 性格有啥合不合的?” “就是呀,相互磨磨, 性格不就合了吗?” “俺们结婚那时候,就没个性格合的,都是后来有了小之后一点一点磨过来的。” “那你对他的印象还怪好哩, 要我说啊,可以再处处看,说不定慢慢的,哎~就合适了!” …… 这个借口明显堵不住姨婶们的嘴。 可她又能怎么办呢?总不能告诉她们,她亲眼看到王梅的手拉着王军的手,王梅的头靠在王军的肩上,王梅的唇贴在王军的脸上吧…… 一想起那天的事,郭慧贤就觉得脸色泛红。 是害羞?是紧张?是担心?是惊讶? 她也说不出具体是哪一种情绪,只觉得自己是撞破了不该看到的秘密。 当时,看到他们的手握在一起,震惊之余,郭慧贤还在心里默默地为他们找借口:应该是关系太好了吧,毕竟从小一起长大,手拉手……也不能说明什么。 为了让自己镇定下来,郭慧贤就找了个去卫生间的借口,赶快把情绪从刚才的电影中抽离出来。 在洗手间缓了好一会,郭慧贤重新回到了电影厅。 原本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了,可当看到王梅和王军更加亲密的动作后,脑子瞬间变成一片空白。 或许是因为自己不在的缘故,王梅的动作更大胆了,直接把头靠在了王军的肩膀上。 王军也没有躲避,只是把手里的爆米花递给了她。 巨大的荧幕上,电影已经进行到了激动人心的部分,王梅没有去拿爆米花,而是抬起头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地啄了一下。 那一个吻,却比在游戏厅时更加地深情、暧昧。 啊不,不对,应该说那两个吻的情绪是一模一样的,只是郭慧贤的反应太迟钝,完全没有意识到王梅看王军的眼神,并不是兄妹之间的亲情,而是男女之间的爱意…… 郭慧贤这时候不好意思过去,怕他们会尴尬,又没办法直接离开,这样他们或许就知道自己发现秘密的这件事了。 所以她就这么在后面一直等着,等到王梅的头从王军的肩膀上离开,她才回去。 “姐,你怎么去了这么久?” 见郭慧贤去了快二十分钟才回来,王梅还关心地问她道。 幸好,电影厅的光线昏暗,这才没有被她看到自己额头上因为紧张而流出的汗,“我,呃,嗯……有点便,便秘,就蹲得时间长了点。” 从电影院出来,回去的路上,王梅还是像下午那样环绕在王军身边。 可看着他们俩,郭慧贤再没办法把他们和“兄妹”两个字联系在一起,怎么看都觉得像情侣。 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自己发现得太晚而已,因为他们一直都是这样暧昧。 王梅和王军之间的事,郭慧贤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亲妈程玉秀也是守口如瓶。 可这么憋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只会苦了自己,越是向别人隐瞒就越会内耗,尤其是当别人问她的时候,就又会控制不住去想那天自己看到的事。 “不合适就不合适吧,”打出手里不要的那张牌,程玉秀风轻云淡地说,“年轻人跟咱这一代人的思想不一样了,不能用咱那老一套去看。” 程玉秀看出了郭慧贤的纠结,不过她没有选择追问,而是坚定地站在她这边,“成不了就算了,反正外面的小们不少,以后总能找到合适的。” 其实程玉秀也不想郭慧贤嫁得这么早。 她之所以让他们见面,本意也是想让她多认识认识人而已,没想着他们能真的处上对象。 虽然在农村里,女人二十岁就出嫁的一抓一大把,也有不少十八岁就生了娃、当了妈的,但程玉秀从来不想她也像村里的姑娘们一样。 结婚这事儿一定要慎重,当年她自己就是因为吃了着急的亏,才碰到郭明德这个杀千刀的。 也正是经历过了一段失败的婚姻,程玉秀反而不会急着让郭慧贤出嫁那么早。 婚后的生活能不能幸福?不一定。 但现在自己有能力的,她呆在自己身边,一定会过得幸福! “对了,我记得过两天红麦该过生了吧?” 顺着王军的话题,她们又聊到了姜红麦身上,“忘了,我就记得是十月多。” “哎呀,十月初三,”程玉秀嫌弃地打出一张北风,“还天天一块玩呢,她生日是啥时候都记不住。” “这不是也没听她说嘛。” 三十岁到六十岁,对农村的女人来说是个尴尬的年龄。 她们不会刻意去过生日,顶多会在家里人想起来的时候,煮几个红鸡蛋,吃一顿比较好的饭。 姜红麦一个人拉扯王军长大,更不会有家里人替她张罗生日了。 可现在和以前的苦日子不同了,拆迁后,家家户户的日子都好了起来,不说大张旗鼓地办一个生日宴,叫几个关系好的人来家里吃顿饭也是可以的。 “今天也没见她来打麻将。” “估计是家里有事,忙呢吧。” “要不一会去她家看看?顺便问问今年咋过,要不要聚一块吃个饭。” “中,我看可以。” 自从村子拆迁后,平日里就她们这群爱打麻将的老姐妹们经常来往,在家也没什么事干,聚在一起吃个饭也能热闹热闹。 既然都觉得没问题,她们便决定打完麻将后去姜红麦家看看。 下午六点多,几人从棋牌室出来后,在去的路上听说了一件大事。 “李寨着火了!” “啥呀?!” 她们是在路上,听从李寨外面经过的人回来后说的。 天气一天天地冷了,天干物燥,就很容易发生这类事故。 可今天李寨的意外却不是单纯的意外,而是几个小孩子聚在一起玩火,结果楼里的火越烧越大才酿成了大祸。 姜红麦家可就在李寨啊,不会…… 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怕什么来什么。 她们越担心是姜红麦家的楼着火,事情就越是朝着她们担心的方向发展。 坏消息:着火的确实是姜红麦家的楼。 好消息:她们赶到的时候,火已经被扑灭了,消防员正在楼里清理废物。 七层高的楼,从三楼往上都被火熏成了黑色,有几家的玻璃还因为不耐高温而破裂了。 还好姜红麦家在五楼,距离起火的三楼中间隔着一层。 她们来时,从楼里被救出来的居民正在接受警察做笔录,索性这一场大火没有导致人员的伤亡,但楼里的几十名住户都被这滚滚黑烟吓得不轻。 “红麦!红麦!” “她在这儿呢!” 循着手指的方向,她们看到了身上裹着被子的姜红麦。 她被吓坏了,坐在那辆三轮车上迟迟没缓过神来,面对警察的询问,她只能勉强吐出几个字。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她空洞的眼睛这才恢复了一些精神,但很快,那些激动和劫后余生的庆幸却又被一股恐惧和担忧所覆盖。 看到村里的好友她当然是高兴的,但此时此刻,她最不想看到的,就是认识她的人。 来到姜红麦身边,她们焦急地关心着她的安全。 “真是吓死人了!” “你没事吧?伤着哪没?” “到底咋样了,你倒是说话啊?” 过了好半天,姜红麦才勉强抬了抬唇角:“没,没事……” 楼里着火时,姜红麦应该是在家里睡觉,是裹着那一条沾了水的湿被子才从家里逃出来的,可是因为里面没穿太多衣服,所以她身上还披着那条被子。 正聊着,只见一个中年男人端了一杯热水从人群里走来。 他身上也没穿什么衣服,只有一个大裤衩,不过男人嘛,光着上半身也没什么可害臊的,下半身用黑色塑料袋一围就行。 可当他看到有不少人陪在姜红麦身边,而且都是他认识的面孔时,男人的表情也僵住了,本要递给姜红麦的那杯水,也停在了半空。 两人都没穿什么衣服,两人的表情都是那么紧张…… 她们好想明白这其中的原因了。 “王祖生?” “你,你俩?!” 王祖生? 郭慧贤不认识眼前的男人,却好像听过这个名字…… 嘶,他好像是王军的二叔啊! 第26章 “祖望, 我瞧红麦这几天腰不得劲,是不是怀上了?” “我瞧着像,带去给老李看看吧,真要怀上了, 可得让她好好歇歇。”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28节 从王家的垄上经过, 村里的几个婶子好心提醒王祖望道。 一次次地用锄头锄着地, 王祖望表面上客气地扯了扯唇角,握着锄头的手指却不由得加重了力道:“中,赶明儿我就带她去看看。” 怀孕? 呵。 王祖望可不觉得姜红麦是怀了孩子。 真要是能怀上,她的肚子早就大了, 也不至于结婚五六年一点动静都没有。 当然, 王祖望心里也清楚,这件事不能怪在她身上,是自己的问题。 这么多年了, 他从来没能进去过, 就像走不进她的心一样,每次到门口的时候都会泄了劲儿,只能学着正常夫妻那样耳鬓厮磨,用另外的方式把内心的憋屈宣泄出来。 至于姜红麦为什么会腰疼? 大概是昨天晚上自己下手失了轻重,伤到她了吧…… 扛着锄头回到家,姜红麦已经做好了午饭。把米饭和菜端到桌上, 她就像是陌生人一样, 交代了一句“吃完把碗洗了”就挎着竹筐出门了。 姜红麦心里清楚,自己的这辈子已经毁了, 也知道,自己逃不脱王家的牢笼,所以她认命了。 乐也是过, 苦也是过,自己想开一点,日子也就没有那么苦了。 王祖望没有留她,只是淡淡地说:“祖生今儿回家,晚上打半斤酒回来。” 姜红麦“嗯”了一声后,就自顾自地出了门。 王家一共有四个孩子,老三小时候不幸夭折了,老四因为是个妞,也被家里人送走了,所以家里只剩下王祖望和王祖生两兄弟。 王祖生比王祖望有出息,别看学历不怎么高,只是个初中文凭,但却在城里找了份工作。 比起在家种地没轻松到哪去,可赚得多啊,要是好好奋斗个几年,指不定就能留在豫市里头转成城市户口了。 王祖生工作忙,一个月就休息四天,念着家里的大哥,每个月他都会抽空从市里回家一趟跟他们吃一顿团圆饭。 “哥,你再试试这个药。” 王祖生掏出一只牛皮纸叠的小包,“这是俺朋友打听的一个偏方,说吃了对男的好,吃上半个月,保准能怀孕。” 王祖生知道,没能有个孩子一直是王祖望的心头病。 男人好面子不能明说,但当弟弟却想着能帮忙解决他心里的苦。 王祖望叹了一口气,仰头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自嘲地笑道:“没用,这么多年了,啥偏方我没试过?不用费那劲了,耽误工夫。” 王祖生是王祖望照顾着长大的,长兄如父,如今自己能赚钱了,自然第一时间想着能报答大哥。 王祖生继续劝他:“哥,你再等我几年,等我攒攒钱,咱去医院看,现在的医生可有本事,啥病都能治得好!” 看着身旁的亲弟,王祖望将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或许是酒劲儿上头了,眼睛不免有些湿润。 世界上,也只有自家兄弟会对自己这么掏心掏肺了。 一杯接着一杯,桌子上的下酒菜没怎么吃,那一瓶酒倒是喝得差不多了。 半夜十一点半,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只有一轮圆圆的月亮挂在天上。 酒壮人胆,扭头看向姜红麦睡着的里屋,王祖望忽然生出了一个胆大的念头。 “生,哥求你个事。” “你说。” “帮我给咱家留个孩子。” 王祖生愣住了,本就没喝多少酒的他,一下子被王祖望的一句话给吓醒了。 “不不不,不行不行,这这这……” 王祖生吓得一下子站了起来,拒绝了他荒唐的请求。 哪怕他没读过什么书,却也知道“伦理道德”这四个字。 见王祖生拒绝,王祖望直接“扑通”一下跪在了他跟前,“生,哥没本事,赚不了大钱还不说,还没法给咱家留个后。就当哥求你了,为了咱家,就帮帮哥吧……” “哥,你快起来!你这是干啥!” 王祖望的膝盖像是注了铅,死死拉着他的袖子不肯起来,“我这辈子没求过你,但为了咱家,哥求你,只要留个孩子,留个孩子就中。” 王祖望哭了。 王祖生从来没有见大哥哭得这么伤心过。 从小到大,大哥就告诉他,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有黄金,可此时此刻,王祖望却为了孩子落了泪,屈了膝…… 遭不住他的百般请求,王祖生心软了,可想到屋里熟睡的姜红麦,“嫂子咋办?她不会答应的。” 见王祖生松了口,王祖望连忙抹着脸上的泪,“她会,她一定会。” 生不出孩子对男人是耻辱,对女人更是耻辱。 王祖望相信,姜红麦跟自己是一样的,一定会为了有个孩子牺牲自己。 将手放在门把上,王祖生深吸了一口气,再次小声对他说:“如果嫂子不愿意,那这事儿就算了,就当啥事都没发生过。” 王祖望连连点头,“好!” 推开门,两人的影子同时被灯光拉近了屋子。 累了一天,姜红麦已经早早躺上床了,只是,她背对着门躺着,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醒着。 把门关上,王祖生轻手轻脚地走向姜红麦。 脑海里,他的道德和理智在相互打架,可因为酒精的作用,最下等的冲动还是提高了他的胆量。 躺在姜红麦身后,王祖生将颤巍巍的手搭在了她身上。 那一刻,姜红麦一下子就从梦中惊醒。 她没有表现出愤怒,只是把盖在身上的被子拉下了一些。 她习惯了,过去的许多个晚上,王祖望都会在她身上磨蹭,可除了能在她身上留下些口水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快点吧,快点开始快点结束,她累了,想睡觉了。姜红麦在心里暗暗道。 很快,她感受到了一样之前从未感受到的炙热。 一时间,她浑身一阵痉挛,猛地睁开眼看向了身旁的男人。 屋里灯光晦暗,她看不清男人的脸,但她知道他一定不会是王祖望。 “祖生?” 姜红麦试探地叫了他一声。 王祖生怯怯地把手收了回来,“嫂,嫂子……” 那一刻,王祖生盼望着姜红麦可以暴怒、发火,最好可以立刻把他赶出去,这样他就不用再做这样不道德的事。 可……姜红麦似乎并没有生气。 静静看着身边的王祖生,她只问:“是你哥让你来的?” 王祖生:“嗯。” 也是,王祖望他根本算不上是个男人,既然不是男人,当然会做得出这么腌臜的事情来。 “对不住嫂子,我,我这就走……” “留下吧,”姜红麦掀起被子的一角盖在他身上,“你哥都不介意自己当绿王八,我有什么可介意的。” 她这样的日子和守活寡有什么区别? 他既然想戴自己亲弟的这顶绿帽子,那她就成全他。 —— “嫂子,你慢点!” 推开家门时,看到姜红麦正站在梯子上糊燕子窝,可把王祖生吓了一跳。 姜红麦的肚子已经有九个月大了,估摸着下个月孩子就要出生。 这时候还爬高上低的,多吓人啊! 赶忙跑过去扶着梯子,王祖生皱着眉道:“俺哥呢?他咋敢让你爬梯子啊?” 把燕子窝糊好后,姜红麦小心翼翼地从梯子上下来,“没事儿,我仔细点就行。” 她已经习惯了自己照顾自己,王祖望?与其说他是丈夫,不如说他是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把碗里的泥洗干净,姜红麦扶着腰往厨房走,无所谓地说:“他去市里找活干了,孩子一出生都是花钱的地方,总得多攒几个钱。” 姜红麦心里清楚,除了赚钱之外,王祖望更多的是逃避,逃避她肚子里的孩子。 尽管王祖望一直希望能有个孩子,姜红麦也如他所愿地怀了孕,但每每看到姜红麦越来越大的肚子,他都高兴不起来。 因为他知道,哪怕他跟孩子有血缘,这孩子也不是他的。 收回了王祖生扶着自己的手,姜红麦有些无措地理了理耳边的碎发。 有些事情不是能够人为控制的,就像是埋在土里的种子,它会发芽、会长大,会生出许多的枝杈,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 所以,姜红麦能做的就只有逃避。 “对了,这好好的,你咋回来了?”洗着盆里的碗筷,姜红麦回避着他的目光,主动转移话题道。 王祖生帮她把旁边洗干净的碗放好:“调休了,我就回来看看恁。” 他回来到底是为了看谁,姜红麦心里清楚。 姜红麦干巴巴地抬了抬唇角,“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媳妇了,咱村像你这么大的,都有……” 她原本想说“有小了”,可想了想之后发现,他确实也有了小。 这好像也没办法成为催他结婚的借口。 “你想我跟别人结婚?”王祖生不解道。 他以为,以为过了长时间,他们之间会有一些不一样。 他可以不在乎,就算他们的身份是嫂子和小叔,他也可以不在乎。 放下手里的抹布,姜红麦违心地点了点头:“对。”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29节 第27章 “王祖生!我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自打王祖生和沈翠花结婚后, 经常能听到沈翠花的抱怨。 抱怨王祖生没本事,抱怨他赚的钱少,抱怨他没有上进心,没办法让她和闺女过上好日子。 只是这次, 她不止是抱怨, 她还下定了决心要跟王祖生离婚。 她要去过自己的好日子。 沈翠花走了, 女儿留给了王祖生,除了几身衣服之外什么都没带走。 “妈!妈……” 王梅只有四岁,坐在地上一个劲儿地喊着妈妈,可沈翠花只擦了擦她脸上的泪就离开了。 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 她当然会不舍得, 可为了自己以后的生活,再怎么不舍得也只能把她留下。 看着沈翠花离开的背影,九岁的王军从隔壁跑过来, 将哇哇大哭的妹妹抱在怀里, 还把口袋里的那一颗糖塞到了她的嘴里。 “哥,我妈,我妈她走了,她不要我,不要我了。” 将头埋在王军瘦弱的肩膀上,王梅哭得伤心。 她不明白, 为什么妈妈要抛下自己, 为什么爸爸和妈妈不能住在一起。 抚着她的小辫儿,王军轻声哄着她:“别怕, 有哥呢,二婶不要你了,还有二叔要你呢, 哥也要你。” 王军同样是孩子,可从小家里就遭遇变故的他,却比许多同龄的孩子成熟。 他和王梅的家一样,都是不健全的。 自打他记事起,父亲就很凶,只要有哪句话不顺他的意思,紧接着就会有一巴掌扇过来,而且即使是听话,他也不明白为什么父亲不会给自己一个好脸色。 还好他有二叔护着,两家中间只隔了一道墙,每次王祖望动手打他,王祖生都会第一时间从隔壁过来劝架。 比起王祖望,王祖生更像他的父亲,他也希望自己的二叔能是自己的父亲。 几年前,父亲死了,死在了市里的工地上。 葬礼上,身为孝子的王军哭了,哭得很大声,但说实话,他其实并没有感受到太多的悲伤。 母亲姜红麦也是一样,她的眼泪与其说是悲伤,不如说是解脱,从一场痛苦中抽身后的解脱。 两家中间的墙其实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着两家相似的痛苦: 王军的父亲脾气差、性子暴;王梅的母亲嘴巴毒、心气高。 之所以他们能生活这么多年,只因为姜红麦和王祖生太能忍罢了。 如今,沈翠花也走了,他们两个家都成了缺少一根腿的歪椅子。 “没事儿,大大还在呢,以后想吃点啥,来大大家就行。”用手擦干净王梅脸蛋儿上的泪,姜红麦给她成了一碗打卤面,里面还有一颗完整的荷包蛋。 王梅和王军长得很像,四岁的王梅看起来简直跟当时的王军一模一样。 只有姜红麦和王祖生知道其中的原因。 王梅肚子很饿,可她只是看着那一碗香喷喷的面条,还是王军用筷子夹起一块肉喂到她嘴边,她才张开了口。 她的小辫子乱了,重新把皮筋取下来,姜红麦重新用梳子帮她把头发梳开,又系了一个她最喜欢的羊角辫。 “看看,好看不?”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再看看镜子里的姜红麦,王梅的脸上这才勉强露出丝丝的笑意。 比起自己的亲生母亲,她觉得姜红麦更像是自己的妈妈。 她会做好吃的饭,会给自己梳小辫,还会抱着她给她唱歌哄她睡觉。不像沈翠花,总是唉声叹气地抱怨父亲没本事,赚得钱不足以让她过上比别人家更好的日子。 所以,与其说她想让沈翠花留下,倒不如说她需要的,其实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半年后的七夕节,村里好多姨婶敲响了姜红麦家的门,也把住在隔壁的王祖生给叫来了。 王军和王梅都被支去和村里其他孩子们玩了,院子里只有一群为他们将来打算的大人们。 “趁着年轻,要不再找个?” “是啊,恁两家也怪难的,拉扯着个孩子,一个人多不容易啊。” “我瞧着六里河的王寡妇人不错,也带个孩子,要是搭着伴一块过,日子多少能松快一点。” “红麦,上次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姓刘的,你想得咋样了?” 村里人也是好心,都希望孩子们有个完整的家,也希望他们肩上的重担能轻松一点。 可不管是姜红麦还是王祖生,都不肯再找一个人来帮自己撑起这个家。 姨婶们的嘴皮子眼瞧着都快磨破了,最后只好放弃,还说一定要尽快想清楚,时间不等人,真要等年纪大了,再找对象可就不容易了。 姜红麦和王祖生点头如捣蒜,可她们的话,却一个字都没往心里去。 “你真不考虑再找个?”厨房里,姜红麦往锅里舀了一勺水,“你还年轻,小梅也还小,早点给她找个妈照顾她挺好的。” 王祖生帮着把筐里的豆芽洗了洗,“不找了,咱这么相互帮衬着过……也挺好的。” 说话时,王祖生下意识看了她一眼。 他其实想说的不是帮衬,而是另外的两个字,只是不好意思说出口。 目光碰撞的瞬间,姜红麦赶紧看向了别处。 她当然知道王祖生的意思。 结婚。 他想跟自己结婚。 可这话要是传出去,肯定要让人戳脊梁骨的。 小叔子娶嫂子?像话吗? 虽说他们都是单身,可伦理的大山在肩上压着,就不能做出这么背德的举动,哪怕他们曾经确实有过,但只要不翻到台面上来,那就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所以,哪怕姜红麦心里再想,也不能真的答应他。 “中午跟小梅留下吃吧,也省得再开火了。” 同意一起吃饭,是姜红麦能做出的最大妥协。 王祖生心里也清楚,能这么搭伙过日子,一起把各自的孩子养大,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王祖生点点头,“中。” —— “狐狸精~狐狸精~大狐狸精生的小狐狸精~” “小狐狸精,没人要,只会在家里哭得哇哇叫~” 孩子们聚在一起玩的时候,都在嘲笑王梅的母亲。 村里人都知道,她的母亲是看上了钱才跟别人跑了,是个抛夫弃女的“狐狸精”。 狐狸精生下来的,自然是小狐狸精,哪怕王梅也是父母婚姻的牺牲者,但是在不懂事的孩子眼里,她长大后一定也会和沈翠花一样。 王梅还小,不懂什么是狐狸精,只知道这一定是很不好的话。 她打不过围着自己转圈嘲笑她的孩子,只能委屈地流下眼泪。 咚! 王军上去就是一记飞踢,直接把那男孩踹了个狗吃屎。 不等其他人反应过来,他又直接扑到他们身上,把他们按在地上,一拳又一拳地捶着他们的脸,想要反抗就朝着肚子再给一拳。 “疯了!王军被疯狗咬了,得疯狗病了!” “要是被疯狗病咬了,你们也该变得跟他一样了。” 旁边的孩子都在嘲笑王军,可谁都不敢上前拉架。 一听说王军有疯狗病,孩子们都吓得要死,还手?开玩笑,要是他把自己的手给咬了可咋办? 于是,王军就这么单枪匹马地把六七个孩子都打了一顿,把他们打得哇哇大哭才算完。 为了躲避“疯狗病”,孩子们连滚带爬地从地上起来后,一个个都哭喊着跑回了家。 倒是有几个胆子大的留了下来,可也不敢轻易靠近他,而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自顾自地玩着。 也就只有王梅,这只“小狐狸精”敢走到王军身边,替他把脸上的土都擦干净。 “哥……” 拍了拍王梅袖子上的土,王军安慰她道:“不用怕,以后谁再说你是小狐狸精,你就跟哥说,哥一定帮你把他的皮扒了!” 有王军哄着,王梅很快就缓过来了。 其他人不愿意跟自己玩,那她就跟哥哥玩。 拉他到树墩下坐着,王梅把自己刚做好的“空气茶”端到了他手里,“我是妈妈,你是爸爸,然后这个是我们的孩子。” 村里的小黄狗被装在一起竹筐里,勉强也算是襁褓里的婴孩。 “爸爸在外面赚钱辛苦了,我们可以吃饭了。”王梅又在那一团泥巴和树叶之间忙活半天,做了许多丰盛的饭菜,端到王军面前。 过家家的游戏很幼稚,不过王梅很喜欢。 因为在这个游戏里,她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家。 王军配合着她当家里的爸爸,不仅“吃”了她的饭菜,也会按照她的吩咐去外面“杀猪杀羊”带回来给她,还会陪着她一起照顾在竹筐里的孩子。 可惜,游戏始终是游戏,等听到村道里爸妈喊他们回家吃饭的声音时,游戏就该结束了。 回家的路上,王梅紧紧地拉着王军的手。 她很开心,因为哥哥可以给她一个想要的家,可以当家里的爸爸。 “哥,你以后继续当爸爸吧,我以后经常做饭给你吃。” 王军:“好。”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30节 见王梅走得累了,王军主动弯下腰把她背了起来。 靠在王军的肩膀上,王梅莫名感觉心里暖暖的。 要是他们真的能成为一家人,由他来当爸爸,那该多好啊…… 第28章 “所以说, 王军和王梅他俩是亲兄妹?” 程玉秀:“怪不得,从小我就觉得他俩长得像。” “王祖望他身体上真有病,生不出来啊?” 程玉秀:“恁忘了?小时候他爬树摔过一次,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多, 下床走路的时候都不正常, 我当时就感觉是伤着命根儿了。” “看来恁俩这也是……唉, 苦了这么多年,咋不给俺说呢?” 程玉秀:“当时就看恁两家走得近,想不到……” 听完姜红麦和王祖生的事儿,众姨婶们一个个都快惊掉下巴了, 只有程玉秀不紧不慢地磕着手里的那一把瓜子, 好像所有事情都在她的意料之中。 “你咋啥都知道?” 陈婶子斜了程玉秀一眼。 “就是!知道这么多也不跟俺说。” 他们都知道程玉秀知道的八卦多,却没想到这种隐秘的事她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要不是今天意外撞上,怕是没有人能知道姜红麦和王祖生之间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 唉!真是差点错过一口好瓜! 程玉秀停止了手上的动作, “没有影的事, 恁叫我咋说?本来红麦一个人过就够不容易了,要是传得难听点,这让人家娘儿俩还活不活了?” 程玉秀有自己的原则,她可以吃瓜,但吃完后嘴巴也会闭得严实,绝对不会到处乱说。 村子里的人要脸面, 尤其是对女人来说, 脸面简直比命还要重要。 虽然她早二十多年就看出端倪了,却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 就是怕自己的这张嘴会害了姜红麦和王军的一辈子。 所以,她其实并不在意自己的猜想是对是错,只要他们两家能正常生活下去, 那对错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恁俩这事儿……打算跟孩们说不?”陈婶子又问。 王祖生和姜红麦对视了一眼,“还是不说了吧,孩子们都大了,这时候跟他们说,怕他们受不了。” 拉着王祖生的手,姜红麦小口地抿了一口杯子里的热水,跟着点点头:“都瞒了二十多年了,也没啥说得必要了,就这么糊糊涂涂地过下去吧。” “别!别……” 一直保持沉默的郭慧贤忽然举起了手,“那个,呃,姨,我觉得别的可以不说,但是王军哥和王梅妹子他俩是兄妹的事儿,还是得告诉他们。” 大家都以为程玉秀是知道最多秘密的那个人,殊不知,郭慧贤知道的那个秘密可比程玉秀知道的更加震撼! 王军和王梅是亲兄妹,近亲之间很容易出现点问题。 虽然郭慧贤不清楚他们发展到哪一步了,但还是提前告诉他们比较好,否则两人血气方刚的,万一一冲动做出了点什么错误的事……那可真是要后悔一辈子的! 郭慧贤没有明说,而是换了个角度,说:“我瞧着王梅妹妹跟王军哥关系很好,要是知道王军哥是自己的亲哥,说不定,嗯……说不定会支持你们结婚呢?” “我年龄小,但是如果我是王梅,我也希望自己的爸妈能得到幸福,毕竟你们为他们辛苦一辈子了,到老了能相互扶持着走下去,也能让他们放心。” “还有就是,纸是包不住火的,与其以后被他们意外知道,不如提前说,也不会那么容易刺激到他们。” 她说的也有几分道理。 就像她说的,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已经很小心翼翼了,这不还是被村里的老姐妹们发现了吗?更何况孩子还生活在自己的身边…… 相互拉着彼此的手,姜红麦和王祖生沉默了。 “让我们再好好想想。” “对,回去商量商量再说。” 毕竟是别人的家务事,外人也不好插手太多,具体要怎么做,还是要他们自己来决定…… 回家的路上,等到和村里的老姐妹们都分别后,程玉秀这才试探地向郭慧贤问道:“贤,你是不是知道点啥事?” 知女莫若母。 郭慧贤向来不掺和别人家的事,今天既然开口一定是有什么原因的。 郭慧贤的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样,“没,没有啊。” “看来确实是有。” 她的否认一下子就印证了程玉秀的猜想。 郭慧贤:…… 不过程玉秀并没有多问,“没事儿,不想说就不说,知道守口如瓶是对的。” 程玉秀嘴上夸她,可还没走出几十米,她就又问:“是不是跟王军有关?” 郭慧贤:“妈……” 程玉秀连连点头:“好好好,不问不问。” 她嘴上答应得好好的,这才刚沉默了不到两分钟,就又问:“是不是王军和王梅之间的事?” 郭慧贤皱起了眉:“妈!” 程玉秀再次向她保证道:“好好好,这次不问了,真的不问了!” 她这哪里是在问?以她吃瓜几十年的经验,说不定早就猜到真相了! —— 姜红麦生日那天,向大家宣布了一个好消息:她要和王祖生去领结婚证了。 这是她和王祖生商量好几天的结果。 她们不止决定要结婚,还把守了二十多年的秘密告诉了王军和王梅。 小叔子娶嫂子?堂哥成了亲哥? 这样的事情要是早一年传出来,肯定要在村里炸开锅,早十年传出来,两家人的脊梁骨都要被戳出一排窟窿来。 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就算他们走到一起,也不会引来太多人的反对,顶多是在背地里议论几句罢了。 话说回来,如今村子拆迁了,大家都住得远,再怎么议论也没关系,反正最后也传不到她的耳朵里。 姜红麦和王祖生领完证后,还在饭店里开了几个包间,请了不少平日里关系好的人。 到底是认识几十年的老友,哪怕知道他们结婚,也不会对他们指指点点,反而支持他们要追求自己的幸福。 饭桌上,敬酒一杯接着一杯,每个人对他们说的都是发自真心的祝愿。 唯独他们的孩子,那一对同父异母的亲兄妹。 王梅没有到场,听王祖生说,她知道真相后把自己关在家里哭了好几天。 王祖生不知道原因,分明小时候她总说,希望姜红麦不是自己的大大,是自己的妈妈,可如今愿望成真了,她又不高兴了。 知道王梅是自己的亲妹妹,王军也消沉了一段时间,尽管还是如常上下班,但整个人都魂不守舍的。 就像是他现在在饭桌上一样,聊天喝酒时,对谁都保持着客气的笑,可不说话时,意识却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王祖生和姜红麦的爱情是圆满了,可他们的呢? 这本不该发生的爱意,才刚刚冒出一点头,就被扼杀在了土壤里。 也好,起码还没有造成什么大错,早点结束也能早点开始各自的新生活。 “你说说,领证也不提前说,弄得我啥也没准备,”一名姓段的婶子主动摘下脖子上的项链,走过去戴在了姜红麦的脖子上,“这项链就当我随的礼了。” 她叫段宝霞,郭慧贤今天是第一次见她。 同样是四十多岁的年纪,她瞧着要比村里的婶姨们年轻得多。 精致的妆容、时髦的衣裳,看起来左不过三十出头。 牌桌上,常听母亲她们提起“宝霞”,却从来没见她来跟她们一起打麻将。 听母亲说,段宝霞是发财了,早在村子拆迁之前就搬去了市里。 天晓得她是怎么走了好运,只知道她总是要去外地出差,一开始一个月还能坐下来聚一次,如今也就只有过年的时候能见个面。 段宝霞有钱啊,是村里第一个买手机的人,谁提起她都羡慕得很。 早些年跟老公离了婚,儿子如今在外地读大学,她一个人有钱又有自由,简直是她们这一众农村妇女的标杆。 不过现在大家也没当初那么羡慕了,毕竟家家户户都拆迁分了房,日子虽说不算大富大贵,却也是好起来了。 得亏这两天她刚出完差回来,否则还赶不上姜红麦和王祖生的酒席呢。 不止是姜红麦,打开桌子上的手提包,段宝霞又掏出了好几条项链给屋里的人发了发,可惜这次出门带得不多,所以只发给了女人。 郭慧贤没有,但是程玉秀拿到了一条。 “啧啧,有钱了就是不一样,发项链跟石头一样。” 嘴上夸着她大方,可当把项链拿起来后才发现……这项链好像跟平时见到的不太一样。 不是金,不是银,也不像是铜,但是每一颗珠子都是沉甸甸的,表面不知道涂了什么东西,在光线下还能反射出七彩的颜色。 “害,我还以为是金的呢。” “这项链是啥东西做的?” “怪沉的,应该也不便宜吧。” 众人研究了半天也没弄明白这是什么做的,不过离远一点看,倒是跟铁有点像。 随意地夹着盘子里的虾仁,段宝霞幽幽地道:“瞧瞧,没见识了吧?这可比金子要值钱多了,这么一条在外面都得卖二百块呢。” 二百块?! 郭慧贤又看了看程玉秀手上的那一条项链,实在没看出来,这么一条黑乎乎的项链到底哪里比金子值钱。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31节 第29章 冬至那天, 按照村里的习俗,全家都要一起吃饺子。 好久没有吃团圆饭了,从前住在村里离得近,每个月至少要吃两三顿团圆饭, 现在基本一个月只能吃一次。 人呐, 年龄一大就爱热闹。 虽说刘淑琴也经常出去溜达, 和年龄差不多的老姊妹聊家常,可她还是更愿意跟孩子们坐在一起吃饭。 租下了一层楼的两间屋,对程玉秀她们四口人来说是够住的,可还是不如村里自家院子那么宽敞。 东走两步是墙、西走两步又是门, 就连说话声都不敢太大, 生怕会吵到楼上楼下的邻居。 尤其是吃瓜的时候,更是得压低了声音。 “俺村那个谁家的小,干点啥不好, 学人家赌博, 十天半个月不回家。” “人一有钱就学坏,俺村那几个小们也是,听说还染上毒了。” “呀?这么吓人?他爹妈都不管吗?” “苦了一辈子,难得有点钱,别说是小们了,不主贵的爹妈也是一抓一大把。” “你说的不会是那个谁吧?” “对啊, 就是他。咋, 你也听说了?” “哼哼,我上个月就知道他家那事了。”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 那几个表弟们的注意力全在吃上,要不就是在看电视机里播放的动画片。 只有郭慧贤,像是坐在瓜田正中央的猹, 左听一耳朵、右听一句,一个接一个的瓜多到她不知道该从哪块开始吃起。 村子拆迁是喜事,也是坏事。 有了钱,一直压抑着的本性就会暴露出来,甚至还会加倍地放大。 九里庙的王家老三,拆迁款刚下来就去赌博、打牌,这才刚一个月就把家里的钱输得七七八八了,还是有人上门找老头子盖章签字,他才知道家里还没影儿的拆迁房也被他抵押了两套。 八里河的老赵头,看起来也是老实本分的一个人,可自打搬进城中村后,整天偷偷摸摸地去找楼凤,有天晚上一直没回家,家里人去报警才发现他因为瞟唱,正在配合警察做笔录。 吃了别的村子的瓜,程玉秀也没遮掩,把村里周天佑学人吸读的事也告诉了他们。 周天佑的爹妈瞒得好啊,不想送儿子去戒毒所,怕被邻里乡亲的知道说闲话,就把他关在家里,想着自己帮他戒,结果周天佑毒瘾一上来差点把亲妈给掐死,最后闹得人尽皆知…… “唉,有钱也未必是一件好事。”扒拉着碗里的菜,程新华不禁感叹道。 程玉兰一边给孩子们夹菜,一边说:“别贪心就行,要我说,把钱放银行里存个定期,就当没这回事,以后的日子该咋过就咋过嘛。” 刘淑琴:“黄赌毒,哪样都不能沾,沾上这一辈子可就完了,金山银山都不够花。” 听着别人家那些骇人的事,刘淑琴和程兵倒十分庆幸。 自家这次拆迁不说分得最多,可子女们各个都省心得很,从小到大也没染上什么坏习惯,只要守住手里这点钱,就不怕以后的日子会过得差。 “对了,恁家钱存在哪个银行了?”程玉兰问道。 程玉秀:“存了好几个,定期活期都有。” 程玉兰:“利息咋样?俺家的钱还在合作社没动呢。” 程玉秀:“还可以,差不多有2%了,当时俺是一块存的,利息给俺提了一点点。” “哪家银行?还能存不?”一听利息不错,程新华也动了心。 程玉秀:“就是工行,肯定能存啊,恁要想一块存的话,赶明儿我陪恁一块去。” 程玉兰点点头:“中。” 第二天,程玉秀领着他们一起去了之前给自己办存款的那家工行。 经理一眼就认出了程玉秀,听说她又带人来办理存款,别提有多高兴了。 “姐,家里的油够用不?一会拎两桶回去吧?”在等待办业务的时候,李经理让人拎了两桶油来。 好歹是存款超过百万的大客户,李经理原本是想着元旦亲自给各家各户送去的,正赶上她今天来了,就先给她了。 不止有油,还有米和面,要是不想要这些,还可以换成超市五十块的代金券。 这些都是银行回馈大额储户的,逢年过节都可以来领。 嘭! “这是我的钱,咋?我还不能取了?!” 柜台前,忽然爆出一个尖锐的声音。 用力拍了一下桌子,那个中年女人气吼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还好她和柜员之间有一层玻璃挡着,否则她的巴掌说不定就落在柜员的脸上了。 “不是不能取,是超出限额了,想要取超过五万以上得提前预约才行。”柜员好声好气地向她解释道。 中年女人:“那我现在约,你现在给我取不就中了?” 柜员还是语气温和地回道:“今天是周五,今天预约起码要等到下周一才能来取。” “不行!说啥你今天都得把我的钱给我!我又不是全取出来,就取个十万块你都不给我?” 柜员:“女士,银行的规定是这样的,我也没有办法。” 眼看着中年女人的音调越来越高,李经理赶紧过去帮忙劝她,同时又安排了别的人来陪着程玉秀她们办理转账手续。 “嘶……瞧着有点眼熟啊?是恁八里河的?” “好像是徐百富他媳妇?我也说不准,之前就见过她几次。” “徐百富啊,我记得他家房不少,这次肯定没少分房吧。” “没,他家房都是老大的,他就分了两套。” 都是一个爹妈生的,程玉秀的吃瓜本事一流,程玉兰和程新华他们自然也不差。 看到银行有人在撒泼,一起头脑风暴了一番后就知道了她的身份,顺带还聊了聊他家的情况。 拿到拆迁款后,大部分村民都跟程家一样选择保守理财,把钱都存在银行里。 利息不高,胜在安全。 但是像她这样,一下子取一大笔钱出来的,实在是不多见。 再过一两个月就要过年了,担心她遭遇诈骗,李经理好心地问道:“请问您取钱是有什么用途吗?毕竟这不是一笔小钱。” “花啊,取钱除了花还能干嘛?” 李经理又问:“具体花在哪里,可以大概描述一下吗?是衣食住行,还是别的什么地方?” 女人对银行经理保持着警惕,“你管我呢,怎么着,非得告诉你我要开公司这个钱才能给我吗?” 李经理解释说:“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现在搞诈骗的人不少,您一次性取这么多钱,我们是担心您上当受骗而已。” 女人摆摆手,“不用担心,没人能骗得了我,恁只管把我的钱给我取出来就行。” 瞧女人那火急火燎的作态,完全就是一副上当受骗的模样。 开公司? 跟土地打了一辈子的交道,她能开什么公司? 而且就算是开公司,总要有个经营项目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吧,哪是一句话、一笔钱就能把公司给开起来的。 不过因为跟她不熟,本着不多管闲事的原则,程玉秀他们也没想过去劝她。 当个热闹看就行了,万一过去惹急了她,可不就是给自己招惹麻烦嘛。 在一旁等着的郭慧贤不禁多看了她两眼,她的年龄估摸着四十出头,尽管穿的是商场的牌子货,头发也特地烫过,但手上皱纹和粗糙的皮肤还是能看出她曾经是本本分分的庄稼人。 她的耳朵上戴着一对很亮眼的金耳环,手上也一枚金戒指和一只大金手镯,可…… 嘶? 她脖子上怎么带的是一条黑项链?和她浑身上下的金首饰显得格格不入。 而且那条黑项链,好像跟上次吃饭的时候段宝霞阿姨送出的项链一模一样! …… 自从搬进豫市后,日子就过得飞快,转眼之间就迈进了二零零一年。 家里的老人们身体健康,孩子们学习有进步,大人们的工作也顺顺利利的,好像一切都在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去年,孩子们的红包就只有十块钱,今年每个人都领到了几百块的红包。 吃完年夜饭后,孩子们都跑去二楼的平台上放炮了,大人们则一边收拾着床铺准备晚上守岁,一边把瓜子坚果零食都摆放在桌上,等着看春节联欢晚会。 “明天咱去金店看看吧?大年初一,说不定会便宜。”程玉兰提议道。 把床铺弄好后,程玉秀盘腿坐下,顺便抓了一把瓜子:“中啊。” 提起金子,程新民倏地想起了两个月前的事。 “对了,恁还记得上次咱存钱碰到徐百富她媳妇不?” 程玉兰:“嗯,咋了?” “她家发财了!” 众人:??? 这才过去了多长时间,竟然一下子就发财了? 一时间,大家都转过头看他,保持安静,等他继续往下说。 “我前两天看见他们买了车,还用着最新款摩托罗拉的手机,两口子一人一身貂穿着,排场得很呢!” “也不知道干的啥买卖,好几个人都叫他徐总,还往他的车上塞了不少礼,啧啧啧~” “唉,当时咱还笑人家被骗呢,没想到吧,他是真的发财了!” 第30章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32节 不止是徐百富, 好多村的拆迁户都靠开公司赚了一大笔钱。 天晓得他们是怎么走上的好运,从前连字都不认识几个,只知道种地插秧的庄稼人,就这么在短短几个月内成了发达的成功人士。 吃香喝辣、穿金戴银, 简直比刚拿到拆迁款的时候过得还要滋润。 一开始大家只是好奇, 很快就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每个人的脖子上都戴着一条黑项链。 大年初六, 串完一圈亲戚后,程玉秀迫不及待地走进了棋牌室。 曾经过年那叫一个爽,天天不是睡就是吃,亲戚来了就一同坐下唠唠家常。 可那时候的她还在打工, 每天都有两份兼职在身上压着, 休息这两个字对她来说简直是奢望。 现在不同了,整天对她来说都是在休息,所以过年的这几天可把她给闷坏了, 就算是看电视、逛街也打发不了憋闷的情绪。 憋了一肚子的瓜, 她可太想跟村里的姐妹们分享了,就像是老曹头一把年纪还能当上爹这事儿,她生怕自己分享得晚了,会错过第一知情人这个身份。 “来啦?” “坐坐坐!赶紧的,我们这桌正好三缺一!” 看来在家呆得无聊的不止是程玉秀,屋里的几张麻将桌都坐满了。 她这还算来得晚了, 要是再晚上几分钟, 最后一个位置也要没了。 “姐,过来跟俺几个打呗?” 程玉秀刚在那边坐下, 段宝霞就赶紧冲着她挥手,同时冲坐在她对面的男人吩咐道:“老魏,你赶紧起来给俺姐让个位, 大男人,跟俺三个女的打牌多不像话。” 老魏:??? 刚才喊他过来凑桌的时候可不是这态度啊? 唉!真是一群善变的女人! 盛情难却,想着有好几年都没跟段宝霞一块打牌了,程玉秀就起身坐了过来。 推着桌子上的麻将,程玉秀这才意识到,自己坐的这一桌是这屋里最“珠光宝气”的所在,除了她之外,其他三个女人都是开了公司的暴发户。 段宝霞的头发应该是过年前新烫的,还染了个深红的颜色,哪怕是坐在对面,程玉秀都能闻到她身上那股昂贵化妆品的味道。 另外两人也是这两个月开起的公司,可程玉秀纳闷的是,不知道开起公司的人是不是都要作同一副打扮:波浪卷、红指甲、大浓妆…… 杨嫂子今年可都六十多了啊,那红得妖艳的嘴唇看着一点都不漂亮,配上她脸上不怎么合适的妆容,还有衣服上的几根毛,简直跟西游记里的老妖精一个样。 而不化妆、不打扮,更开不起公司的程玉秀,坐在她们三人之间显得特别格格不入。 哦不,不对,她和段宝霞她们也是有共同点的。 因为她的脖子上戴着和她们三人一样的项链,还是段宝霞几个月前送给她的那一条。 但是在洗牌的时候,程玉秀发现不止是自己,棋牌室里好多人都戴着同款的项链,甚至刚才被段宝霞嫌弃是男人的老魏,脖子上也有一根。 “姐,这次拆迁恁家没少分吧?”抓牌的时候,段宝霞随口问道。 码着手里的牌,程玉秀也淡淡地回答说:“也不算多,就那么几套房,钱也是刚刚够花。” “还怪低调。” 杨嫂子打出一张南风,跟着咋舌道:“谁不知道恁家分得多呀,一千多平呢,拆迁款加起来也有个几百万吧?” 程家拆迁的面积在村里是排得上号的,就算不用刻意去问,也能听说个大概。 程玉秀谦虚地说:“害,现在是瞅着多,可俺一家都没啥本事,手里有再多钱不还是越花越少?” 说着,她又在桌子下面碰了碰段宝霞的腿,“要说还得是你们有本事,以后别说几百万,几千万也能赚到手呢。” 说起来,要是段宝霞当年能留在村里的话,多少也能分到一点房子和钱。 段宝霞嫁得不好,她男人裴立民是个没出息的货。 家里的地早就被他败光了,可他也不想着去找个活计赚钱,整天不是喝酒就是打牌,有时候喝多了还会打她。 一家三口人,全靠段宝霞一个人打工赚钱来养活。 后来,段宝霞实在是受不了了就跟裴立民离了婚,一个人带着儿子去了豫市,还好儿子裴东够争气,考上了外地的大学,这才没辜负她这么多年的苦心。 因为段宝霞在离开时把户口迁走了,所以她和儿子都没沾上拆迁的光,倒让裴立民一个人得了一百多平的补偿面积,还有好几万的拆迁款。 可惜归可惜,幸好段宝霞当年走了,要不她今天也不一定能当上大老板。 不过能看得出来,段宝霞一点也不羡慕程玉秀,毕竟她可是见过世面的成功人士,能赚大钱的女强人呢。 段宝霞喝了一口茶,“姐,最近有没有觉得身体舒服多了?” 程玉秀以为她是拿现在跟之前打工的苦日子比,于是顺着她的话说道:“确实,现在能睡上整觉了,不像以前,不到五点就得起来。” 段宝霞笑着点点头,倒是旁边的人替她开了口,“都是这磁石项链的功劳,你戴得时间越长对你的身体越好。” 项链? 程玉秀下意识地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 她戴,是因为最近看到身边很多人都在戴。 项链能有保健的功效,她以前怎么从没听说过? “你没发现吗?戴上这项链后,你的脖子变得轻松了,血脉流通也比之前顺畅。”另一边的杨嫂子跟着说道。 捏了捏脖子,不知道是不是心理暗示,她好像真的觉得肩膀附近轻松了不少。 可…… 这不是因为自己整天在家躺着,躺得时间太长,浑身肌肉得到了放松吗? 程玉秀没有明说,而是顺着她们的话点点头:“嗯,确实。” 毕竟打麻将最重要,真要是为了这点小事争论起来,倒打扰了她们姐妹打麻将的兴致。 她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敷衍过去就行。 不过,她们似乎并没有要中止这个话题的意思,手上继续打着牌,嘴里关于磁石项链的介绍也是说个不停:“这可是美国那边的超尖端高科技,是好多科学家研究出来的纳米分子材料。表面看着跟普通的吸铁石差不多,其实里面是有磁场的,能从头到脚影响你的身体。” “你这戴得时间还是不长,要是从早到晚都戴着,你会发现早上起来手脚都是热的,身上也有劲儿得很,而且还不容易生病,因为里面散发出来的能量,可以保护你的身体器官。” 纳米分子材料?能量? 这些词从她们嘴里说出来时,尽管程玉秀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但并没有感觉出是什么高端大气上档的东西,反而感觉她们的说话方式很好笑。 超尖端高科技? 她们连这几个字都不一定能写明白呢,还解释起这些名词的意思了。 打出一张牌后,程玉秀反问杨嫂子道:“嫂子,你能明白这是啥意思吗?” 杨嫂子撇撇嘴,“咋不明白,就是一种对身体好,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好玩意儿。” 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得,又是她平常根本就说不出口的陌生词。 这时候,程玉秀才隐隐感觉到一丝不对劲。 平时大家打麻将时聊得都是生活里的一些八卦,怎么今天她们这么执着于跟自己聊什么磁石项链了?语气就跟商场里那些推销员一样。 “这么好的东西,你就这么送给我们,不亏本啊?”另一张桌上,有人这么说道。 “是啊,这一条得不少钱吧。” 段宝霞笑着说:“都是一个村的,谈啥钱啊。市面上一条得卖二百多呢,可能抵得上咱们这几十年的情谊重要吗?” “二百?真贵啊?!” “那我可得收好了,弄丢可不好了。” “能便宜再卖我几条不?我也想给俺老头弄一条戴戴。” 段宝霞为难地打出一张九万:“没法便宜,这上面有规定,要么免费、要么收费,就是不能便宜,要是被市场监督员发现了,那我可就要被总公司开除了。” 一听有总公司,大家更惊讶了,“呀,那你们这公司还怪大呢,得不少人吧?” “差不多几万个吧。上次我去听讲座的时候,一个教堂都坐满了,就那还只是来了一小点人而已。” 听她们说了许多,程玉秀这才弄清楚,原来段宝霞和同桌的两个人,都是靠卖这种保健的磁石项链建了公司。 虽然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可这么看来这好像确实是一项暴利的项目啊,短短两个月就能发家赚钱。 别说是程玉秀,不少人听说十万块就能开个公司,而且还能靠卖项链赚大钱,纷纷表示出了心动。 不过段宝霞却迎面给他们浇了一盆冷水:“名额有限,我这手里现在就只剩下一个了,毕竟开公司不是过家家,就算手里有钱也得经过考察和学习才行。” 说着,她又把话茬抛给了坐在对面的程玉秀。 “姐,你想开公司不?咱俩关系这么好,你要想开的话,这个名额我就留给你了。” 第31章 “恁妈还没回来?” 晚上九点多, 上完卫生间后,刘淑琴顺便来隔壁看了一眼郭慧贤。 见程玉秀的屋里没人,刘淑琴不禁皱起了眉。 屋里的电视机正播放着电视剧,可郭慧贤的注意力却没在电视上, 坐靠在床边, 三不五时就要起身朝外面瞧一眼。 街对面有一家小卖部, 程玉秀每天回来都要从小卖部前路过。 已经很晚了,她怎么还不回来。 以往程玉秀去打麻将,顶多到晚上六七点,等到家里吃饭的时候她就回来了, 今天这是怎么了? 眼看就快十点了, 郭慧贤不放心地起身穿鞋道:“我去棋牌室找找吧。” “还是别去了,”刘淑琴摆摆手,阻拦说, “这大晚上的, 你一个人出门也不安全,要是你刚出门,恁妈就回来了,那不是白跑一趟?再等等吧。” 跟在程玉秀身边这么几个月,郭慧贤听了不少的瓜。 可正是因为听得瓜多了,才会更加担心。 妈妈不会是打麻将输太多, 为了想回本就加注跟人打吧? 不对不对, 她们平常只打一毛一局的,超过五毛的牌桌她都不会上, 应该不至于输急眼。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33节 难道是因为赢了别人太多钱,对方输不起,不让她走? 不会不会, 一起打牌的都是附近几个村的,多多少少都认识,不至于为了几块钱的输赢不放人。 或者是因为好几天没见,跟谁聊得太投契顺便去别人家吃饭? 也不应该啊,真要是吃饭的话,也该往家里打个电话的。 唉,说到底,就应该让她买一部手机放在身上,这样就能随时联系上她,也不至于这大晚上的想找人都不知道咋办。 十点多一点,郭慧贤的困劲儿逐渐上来了,可程玉秀一直没回来她也不敢睡,只能把窗户的缝开得再大一点,靠外面吹进来的冷风让自己清醒。 噔……噔…… 外面传来了上楼的声音。 郭慧贤赶忙起身去开门,看到程玉秀安然无恙地站在自己面前,悬着的心这才放回到肚子里。 “妈,你去哪了?这都十点多了才回来?”郭慧贤一边帮她掸着衣服的霜,一边焦急地询问道。 取下脖子上的围巾,程玉秀无奈地摇摇头,“别提了,恁宝霞姨非得拉我去她家听课,往那一坐就是三四个小时,今儿晚上的饭我都没吃上一口。” 收拾停当后,程玉秀从冰箱里拿出了点过年剩下的炸货,又拿了挂面和青菜准备给自己煮个面。 听到她在厨房忙活的动静,原本睡觉就轻的老两口也打开门,问她今天回来这么晚到底是什么情况。 搅拌着锅里的挂面,程玉秀淡淡地回道:“宝霞想让我跟她一块开公司,一块卖那个磁石项链赚钱。” “说是一个月回本,两个月赚钱,一年就能买一套房,还说干得时间够长还能继续往上升,等升到啥啥啥总?直接发一千万的奖金,啥都不用再干了,就能当公司的二把手。” 还能有这好事呢? 刘淑琴和程兵对视了一眼。 他们都是一辈子老老实实的种地人,从来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更不相信有赚钱的好机会能落在自己手里。 一起赚钱? 呵,非亲非故的,人家凭啥拉你一起赚啊?嘴上姐姐妹妹叫得亲,可说到底,也不过只是从前在一个村里而已,关系也算不上贴己。 而且话说回来,做生意,有赚就有赔。 赚了皆大欢喜,赔了呢?人家总不能自掏腰包把这钱给你补上吧。 “你咋说的?”刘淑琴问道,“同意了没?” 程玉秀不急不缓道:“肯定不能同意啊,上来就说至少投十万进项链,我哪有那么多钱。” 十万块,对她们这些拆迁户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普通家庭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更别说这只是一开始的投入,听段宝霞话里话外的意思,以后估计还得投,而且还是越投越多的那种。 拆迁后,程玉秀花钱是比之前大手大脚了一点,会买金子、买贵衣裳,可还没有挥金如土,花十万块不眨眼的地步,尤其是这种投资开公司的事儿。 算命的一早跟她说过,她这一辈子没有做生意的命,所以哪怕段宝霞说得再诱人,她也不会动心。 “恁是不知道,宝霞她们几个,开公司开得都魔怔了。” 端着煮好的面条来到客厅,程玉秀咬了一口手里的葱,一边吃一边跟他们讲着今天晚上发生的事。 程玉秀一开始就没打算跟她们一块开公司,所以段宝霞说要拉她入伙时,她第一时间就拒绝了。 但架不住她的盛情邀请啊,再加上一块开公司的杨嫂子她们也极力劝说,她这才跟着去了段宝霞家,听她讲讲这个能保健养生的磁石项链到底是怎么回事。 打完牌后,跟着段宝霞来到她住的地方,程玉秀一开始还以为她会住在什么大别墅里,到楼下才发现,是城中村里一处不起眼的出租房。 “我平常也不在豫市呆太久,买个房也是浪费,租房子住挺好的,住腻了还能随时换地方。” 段宝霞是这么跟她说的,可……程玉秀觉得这句话的可信度不高。 就算是租,起码也得租个像样的地方吧? 六七十平的房子就只有两扇窗户,哪怕是大白天都看不到什么光,别说是几天,让程玉秀来住的话,几个小时就腻了。 屋里没什么家具,全都是装满磁石项链的纸箱子,那块布往上一盖就成了沙发、椅子,再铺上一张床垫和被子,就成了段宝霞平时睡的床。 客厅的中间放着一块黑板,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养生、滋补、高科技…… 大部分都是和磁石项链有关的描述。 而下面也有一些公司经营的字眼:下线、一带十十带百、共同富裕…… 大部分词程玉秀都能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那个“下线”? 黑板是段宝霞平时给人讲课时用的,旁边的几张板凳上还放着没来得及收起的纸笔。 看得出来,给人讲课的内容应该重复不下几十上百遍,从前写字跟狗爬一样的段宝霞,已经可以不看黑板就能流利地写出一串专业的名词了。 进屋后,有那么一瞬间,程玉秀感觉自己成了砧板上的羔羊,而段宝霞她们三人则是要切她肉的屠刀。 分明她们对自己也是客客气气的,但她偏偏觉得她们笑里藏刀,完全不像平常那样轻松自在。 “姐,你可别小看这磁石项链,贵是贵,但是物超所值啊!” “现在咱们国内还没开始卖,所以现在入手还有的赚,可你要等再过几年,人人都知道了,可就赚不到啥钱了。” “不是我瞎胡吹,这项链的效果你也是见过的,要不是它真的好用,我能拉上你一块卖吗?” “这是它的宣传页,姐,你看看,参与研发的可都是老外,这公司也是特别厉害的公司。” …… 乍一听,这项链确实是高科技产品。 可惜的是,哪怕是再高科技的产品也提不起程玉秀的兴趣。 她对这些东西没兴趣,即使把它吹得天花乱坠,在她眼里也不如黄金白银那么实在,换成能吃的东西也行,起码好不好吃的自己能尝出来。 保健?养生?对身体好? 说实话,她实在没感觉到它有这方面的功效。 见程玉秀不为所动,段宝霞又开始从另一个角度向她介绍,这磁石项链到底哪里好。 “姐,你知道卖这磁石项链为啥能这么赚钱吗?” 重新把黑板翻到了另外一面,段宝霞在中间写下了两个大字:福利。 “咱进的不止是项链,还是服务。” “只要你能进十条项链,就可以成为初级销售,接受公司统一培训” “进一百条,就能成为中级销售,参加公司组织的内部活动” “进五百条,就是咱的高级销售,不仅可以去总公司参观,还可以接受高级主管一对一的指导,等你进超过一千条的时候,那你就可以当区代理了,几个省的公司都归你管。” 程玉秀尴尬地揉了揉额头,“进这么多项链干啥?又不能吃又不能喝,一个人顶多也就只能戴一条……” “卖呀,”段宝霞回答道,“进这么多项链当然是为了卖出去,只是咱这项链好就好在,不止是卖出去能赚钱,你进到手里也有福利。” 说着,段宝霞又在黑板上写下了另外两个字:下线。 “咱公司怎么发展起来?就是要快速发展下线,下线越多,你能拿到的提成也就越多,以后赚钱的速度也就越快。” “同样的,就算自己就是下线也可以往上升,因为只要你买了项链,就默认加入了咱公司,也就有了进货的机会,你以后一边进货、一边卖货,等级也可以一点一点升上去。” 程玉秀又问:“下线从哪找?” 段宝霞:“亲戚、朋友,身边关系好的人,这可是发财的机会,肯定得先给咱最亲近的人啊。” 第32章 程玉秀的耳根子是软的, 但心是硬的。 任凭段宝霞怎么跟她说磁石项链的好处,怎么跟她掰扯磁石项链的利润,她就是不为所动。 尽管嘴里不停说着“这样啊”、“那确实不错”、“这么好呀”,但只要段宝霞提到让她拿钱开公司, 那她就会用一句“没钱, 开不了, 下一次吧”来回应。 三个小时,在那三个小时里,段宝霞三人轮番对她的耳膜进行轰炸,并且是只管轰炸, 不给吃、不给喝的那种。 最后要不是程玉秀松了口, 说回家考虑考虑,她都感觉今天晚上出不了段宝霞家的门。 “我记得之前宝霞挺老实的,咋现在变成这样了?”刘淑霞不解道。 程兵跟着叹了一口气:“有有有……有钱了呗。” 记忆里, 段宝霞一直是很踏实的那种农村妇女。 她这一辈子没什么理想、没什么目标, 只想着把儿子带大,母子俩能平平安安、无灾无痛地过一辈子就够了。 开公司?赚大钱?当老总? 要不是程玉秀亲口说的,他们都不相信这个嗜钱如命的女人,会是曾经那个谨守本分的段宝霞。 “不管她,反正这个钱我是肯定不会出的。” 喝掉碗里最后一口面汤,程玉秀舒服地打了个饱嗝。 被她们洗脑的时候没有松口, 现在肚子里有了食儿, 脑子清醒后更加不会答应。 开公司当老总?算了吧,她可没那么大的野心, 手里的这些钱已经足够全家人花一辈子了。 这样的好事,还是留给别人吧…… 昨天睡得有点晚了,差不多到中午程玉秀才起床。 今天各大商场就开始营业了, 她打算去买几部手机。 就像昨天那种情况,要是有手机的话,就能及时给家里打个电话,不至于让家里人担心那么久。 不止要给自己买,闺女、爹妈,人手一部,这样不管是谁出门都能方便联系。 正好程玉兰在家闲着没事,程玉秀就叫上她一起,顺便跟她说道说道昨天发生的事,方斌则留在家里,让郭慧贤给他辅导辅导作业。 方斌读初二,郭慧贤原本以为辅导他学习没什么难度,直到打开他的暑假作业。 这些真的是初二就学的? 虽然好久没看书了,但郭慧贤记得这些公式是她读高中的时候才开始接触,还有语文作业上的几首古诗,也都是高中课本上才有的,甚至有些连高中课本上都没有。 之前就听说河山四省是高考大省,教材和考试难度跟南方有差距,没想到差距竟然这么大。 幸好,幸好郭慧贤上高中时的底子不错,大部分知识点她都还记得,所以辅导起来并没有什么难度。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34节 中午,刘淑琴正准备收拾收拾做饭,就听到楼下传来一声亲昵的称呼。 “姨?好长时间没见了,准备做饭呢?” 是段宝霞的声音。 郭慧贤的心倏地“咯噔”一下:天呐,她怎么会找到家里来? “过年好呀,这不闲着没事儿嘛,就来串串门。” “最近身体咋样?前两天降温了,可得穿得厚点。” “这不是过年呢嘛,就随便提了点东西。” …… 段宝霞的语气那叫一个亲热,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自家亲戚呢。 要是没有发生昨天那档子事,或许刘淑琴还会以为她是真的好心来串门,但现在,她已经知道段宝霞是在打什么如意算盘了。 不出所料,段宝霞给她和程兵一人拿了一条磁石项链,还亲手给他们戴在了脖子上,“姨,这项链你就戴吧,我保证你以后越戴越年轻,身体一点小病小灾都不会有。” 刘淑琴笑着收下了她的项链,说:“是来找小秀打麻将呢?她出去了,等明儿个再打吧。” “害,麻将就是个玩,哪能天天打啊,”放下刘淑琴递来的水杯,她这才说明来意,“这不是小秀说想开公司赚钱吗?我就来问问她的钱准备好没。” “啥,啥啥啥啥……” 程兵一着急,说话又开始磕巴了。 开公司? 不对吧,昨天她回来的时候分明说拒绝了啊。 刘淑琴并没有明说昨晚的事,反而装作不知道,反问她说:“啥公司的事?小秀没给俺说啊。” 见老两口什么都不知道,段宝霞的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惊喜,“就是卖项链,我送恁的这种高科技项链。俺都说好了,一块干大钱,将来一块当老总。” “其实不光是小秀,恁也可以跟着一块卖。这项链可抢手得很,恁多进点货,卖给身边的亲戚朋友,到时候可就是在家躺着赚钱啦!” 刘淑琴没说话,只是和程兵对视一眼。 昨天听程玉秀的描述,还以为段宝霞只是贪财而已,现在再看……她这完全就是在骗人啊! 哪有让老年人赚钱的?分明就是看中了他们口袋里的钱啊! 刘淑琴摸了一下脖子上的项链,“这……估计是有点悬,不知道昨天小秀是咋跟你说的,但是俺家现在手里也就有个一万多,她是哪来的钱去开公司啊?” “一万多?”段宝霞的唇角微微抽动,“不会吧,恁家拆了这么多房,咋会只有这么一点钱?” 刘淑琴佯装叹气,“还不是说要买房,年前看中了一处楼盘,电梯房,说是多买几套以后自住出租都可以,钱有一大半都拿去交首付了,剩下的还说等房子下来后交尾款呢。” 段宝霞又问:“买了几套?” “十一套?还是十二套?唔,有点记不清了,但是合同上写得有,全款加起来差不多有一千多万呢,我去给你找找,十二月份才签合同盖的章。” 说着,刘淑琴就从椅子上站起来,一边捶着腰一边往衣柜的方向走。 见刘淑琴说得煞有其事,甚至还要拿出合同来证明,段宝霞瞬间成了一只瘪了气的皮球。 看到刘淑琴费力地打开一只铁盒,里面装着许多装订的纸页,段宝霞赶忙劝她说:“不用不用,姨,不用拿了,找起来怪麻烦的。” 一盒的纸,找出来不知道要浪费多长时间,况且,她又怎么可能真的让刘淑琴拿家里的购房合同给自己一个外人看?这不就显得自己太下三儿了嘛。 不过仔细想想,刘淑琴可能说得确实是真的,程玉秀真的把钱都拿出来投资房子了。 否则要是真有钱的话,她怎么可能会对开公司的事不心动呢?昨天她们苦口婆心地劝了她那么久,她也表现出有兴趣了。 唯一的解释就是程玉秀没钱了,但又不好意思说,才会一直推说自己对开公司赚钱没兴趣。 对,一定是这样的! 既然程家没有钱,段宝霞的脸色一下就变了,完全不像刚才来时那么高兴,甚至还有些提不起兴趣。 “姨,我还有事,那我就先走吧。”拿起桌子上的包,段宝霞勉强抬了抬唇角。 刘淑琴试着挽留,说:“留下吃饭吧,等会小秀就回来了,开公司的事儿恁再聊聊吧,真要有这么好的事,带上她也挺好的。” 段宝霞已经不想再待下去了,“下次吧,我还有事呢,等过几天我再联系她。” 目送着段宝霞离开后,刘淑琴悠长地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郭慧贤才敢打开门从屋里出来。 “姥,俺妈真买了十几套房?” 刘淑琴笑道:“咋可能,我是骗她呢。” 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姜还是老的辣。 哪怕段宝霞在社会上游荡了四十多年,也没有刘淑琴的心眼子多。 对待这样死乞白赖的“狗皮膏药”,就得彻底断了她的念想才行。 她为啥一直拉着程玉秀开公司?不就是想着程玉秀手里有钱吗? 一旦程玉秀手里没钱,她自然就不再纠缠她了。 至于刚才翻找合同,也是她演得一出戏而已,她料定段宝霞不敢看购房合同,就算真的想看,她也可以说找不到了,然后等程玉秀回来母女俩一起给她唱一出双簧。 当然,除了哄骗段宝霞自己放弃之外,刘淑琴其实也可以破口大骂把她赶走,但那就闹得太难看了。 毕竟是一个村的,有些面子还是得顾着一点的,有些事,自己心里有数,以后不再跟她来往就行了。 中午回来后,听说刘淑琴靠一个谎就打发了段宝霞,程玉秀都不仅感叹老太太有本事。 果然啊,自己这么精,都是遗传了她。 要是这点本事能再遗传给郭慧贤就好了。 叮叮叮~叮叮叮~ 正吃着饭,家里的电话又响了。 “喂,哪位?” 想着可能是段宝霞打来的,程玉秀都做好再糊弄她的准备了,可当她接起电话时,对面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喂,是程阿姨吗?” 程玉秀没听出来他是谁,“你是哪位?” “我是裴东,俺妈是段宝霞。” 好几年没联系,程玉秀都有点认不出他的声音了。 不过程玉秀并不觉得高兴,反而更生气了。 啥意思,自己骗不着钱,就让儿子来张口吗? “咋了,有事?”程玉秀冷漠地问道。 “俺妈最近有没有让你们开公司?卖什么高科技磁石项链?你们可千万别信,她是想骗你们的钱。” 第33章 裴东的话, 直接把程玉秀给噎住了。 她原本都做好要骂他的准备了,但凡他敢提跟什么磁石项链、开公司有关的事,她绝对要骂他姨一回,还有他的“马来笔”也很危险。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 他竟然会这么直白地告诉她, 自己的亲妈是个坑人钱的骗子。 “她最近确实在鼓捣什么项链, 也说要带着我们开公司。” 缓了缓情绪,程玉秀在坐下来后,语气这才稍微温和了一点:“这到底是咋回事?恁妈现在咋会跟骗钱的事掺和到一起?” 裴东替段宝霞解释说:“姨,你别怪俺妈, 她也是被人骗的。” 这事要从前年说起。 当时裴东刚去外地读大一, 段宝霞也从豫市搬去了裴东所在的城市。 读大学的花费不比读高中少,为了给段宝霞减轻负担,裴东勤工俭学, 在学习之余同时兼职两份工赚钱。 可即使这样, 段宝霞也闲不下来。 小时候给他攒衣服钱,长大了给他攒学费,现在还要继续给他攒结婚买房的钱。 当妈的,一辈子都在为孩子攒钱。 也就是在干小时工的时候,段宝霞意外接触到了这种磁石项链。 一开始她只是进了几条来卖,后来是一盒一盒地推销, 到最后, 她干脆是一箱一箱地往家里搬。 裴东平时学业忙,除了上课和兼职外就没多余的时间了。 就这么连轴转了两三个月, 等到学校放长假,他回到出租屋时,才发现自己的母亲已经成了穿着华丽、烫着羊毛卷的“女强人”。 当了大半辈子农民的段宝霞, 第一次学会了涂口红、第一次穿上了高跟鞋、第一次学着南方口音说“你好你好,恭喜发财”这样的客套话。 一开始知道段宝霞卖项链赚钱他是支持的,可当回学校上课,听到老师跟他们提起“传销”的概念时,他才隐隐意识到母亲可能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传销?”这又是一个程玉秀没听说过的词,“传销是啥意思?” 裴东解释说:“传销就是这样疯狂拉人头,说是跟销售员一样卖得越多赚得越多,其实钱根本就不在自己手里,都被上面的人用这种项链给套死了。” 把手里的钱变成这种不值钱的物件,同时做着越来越富的发财梦,是每一个掉入传销的人相同的特点。 裴东承认,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 所以他在知道段宝霞干传销后,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劝她赶快收手。 可是,段宝霞怎么可能会听他的话? 当时的她,距离“高级销售”只差最后几万块的业绩,只要升做高级销售就能参加总部组织的分享大会,得到公司主管的一对一指导。 她不肯放弃,也不能放弃。 后来她如愿成了磁石项链的高级销售,也去参加了几次成功分享会,但从那时候开始起,她就彻底变了。 不仅做起了更大的老总梦,还把目光转移到了十里堡村那些拆迁户的身上。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35节 她这次回来不是衣锦还乡,而是为了拉更多的人下水。 段宝霞没有带裴东回来,她知道裴东会拖自己的后腿,于是裴东只能给村长打电话,向他询问各家各户的联系方式,然后一个一个地打电话预警。 可惜,信他的人不多,哦不,应该是被段宝霞洗脑过的人太多。 他们都掉入了同一个发财梦里,没有人愿意从梦里醒过来,而且他们也早就被段宝霞打过预防针了,说他是“读书把脑子读傻了,看不到世界在变化”、“对村里人有偏见,不相信他们村里人也能够靠自己的双手挣大钱”。 裴东打的电话不少,可把他的话听进去的人,屈指可数。 “东啊,你知道恁妈在骗人,你还不赶紧报警?” 在惊叹之余,程玉秀不禁也厉声地教训裴东道,“家家户户都是从小看着你长大的长辈,对恁娘儿俩也不差吧?你就这么看着恁妈骗俺的钱?好歹也是一个村的,你心里过意得去吗?!” 自知理亏的裴东说话带有几分哭腔:“姨,我是真没法,我也报过警啊,但警察压根就抓不住他们,一个个都说自己是正规销售,警察也拿他们没办法。” 警察拿他们没办法? 这话程玉秀可就不信了。 这无非是儿子不想伤害亲妈的借口罢了。 但程玉秀可不会袖手旁观,好歹都在一个村生活了几十年,她可见不得乡里乡亲的被骗钱,更何况这把火也已经烧到了自己的身上。 要是不把段宝霞给抓起来,指不定以后会有什么李宝霞、张宝霞,会继续像盯肥肉一样盯着自己。 深吸了一口气,程玉秀忿忿道:“好好好,等会我就去报警,我倒要看看,警察是不是真拿他们没办法!” —— 当天下午,程玉秀就找到了村长说这个事。 传销这个概念在南方那边的城市比较火,听程玉秀解释一通后,村长也没太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可一听说是骗钱这类的活动,一下子就提起了警惕。 轮流问了一圈后,发现入伙,哦不,是被骗的人还不少。 段宝霞没有让每个人都跟她一块开公司,而是根据每个人的情况分别下手。 手里没什么钱的人就忽悠她买点转卖出去,手里钱比较多的,就比如杨嫂子、刘二妞这些过得富裕的,则让人家投钱开公司,而开公司的方式也不过是囤十几箱的磁石项链,然后让他们自己发展下线一点点卖出去。 村长在联系他们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觉得自己被骗了。 磁石项链实打实地在手里,卖出去的钱自己也确实拿到了提成,怎么能算是骗人的传销呢?只是他们自愿把赚来的提成加大成本再投进去而已。 所以,站在“长远”的角度来看,他们是赚了,大赚特赚。 有提成拿,又能得到公司免费的福利,还能得到许多的下线帮自己打工,抽取他们卖项链的提成,他们损失了什么呢? 见他们怎么都不肯从被诈骗的美梦里醒来,程玉秀和村长他们几个人只能去报警。 警察的消息确实要比老百姓快一些,在大多数老百姓还不懂得传销是什么的时候,他们已经知道这是害人不浅的毒窝了。 所以在接到他们举报的第一时间,就派人去了出租屋把段宝霞给抓了起来。 警察在抓段宝霞的时候,她正在给下线们讲课。 “我们要发财!我们要暴富!” “自己当老板!赚够一千万!” 隔着门,都能听到里面在齐声高喊着赚钱的口号,并且一个个情绪高亢,比吃了兴奋剂还要激动。 程玉秀扫了一眼,里面全是一些眼熟的面孔,并且无一例外,都是这次享受到拆迁福利的拆迁户。 段宝霞她们被抓走了。 看着她们一个个被带去派出所,程玉秀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她就说吧,抓骗子有什么难的?警察这不是轻轻松松就把她给抓起来了? 可事情似乎并没有这么容易就结束…… 两天后,段宝霞被放出来了,并且主动找到程家来跟程玉秀理论。 她很生气,不过并没有直接发火,而是试图跟程玉秀讲道理:“小秀,咱好歹也认识几十年了,我好心想带你赚钱,你就这么去警察那泼我脏水?” “带我赚钱?”程玉秀不禁冷笑一声,“你这是骗钱!这话我还想问你呢,咱好歹也是一个村的,你就这么想坑我?”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是在搞传销,骗得就是身边人的钱!” 在听到传销这两个字的时候,段宝霞一点也不惊讶,平常应该有不少人这么说她,但她依旧能从容地面对她的质疑,“谁跟你说这是传销了?俺是正经的直销。” 程玉秀:“恁小,你这些年干了点啥事他都一清二楚,你骗了多少人他也都知道。他都说了,你这是传销,而且我也问了不少人,都说你是传销。” 段宝霞又问:“俺小?俺小咋会给你打电话?” “看不惯你啊,怕你骗朋友骗亲戚啊!” “不可能,”段宝霞否认道,“俺小特别支持我干直销、当老板,他不可能给恁打电话说这事儿。而且要真是传销的话,警察咋可能放我出来?” 段宝霞的一句话就堵住了程玉秀的嘴。 难道真是自己误会了? 就像是她说的,如果真是传销,警察怎么可能会放她回来? 可她确实听裴东是这么说的啊,段宝霞在干传销,要她和村里的人小心点。 见程玉秀不说话,段宝霞将双手叠在身前,又胸有成竹地说:“来,你不是说俺小给你打电话了吗?打回去,我倒要问问,他到底是咋跟你说的。” “打就打。” 程玉秀拿起电话,找出了几天前的通话记录随后拨了过去。 嘟嘟……嘟嘟…… 电话响了十几秒后,终于有人接听了。 “喂?哪位?” 可是,电话那头接电话的人却不是裴东,而是一个南方口音很重的陌生男人。 ----------------------- 作者有话说:程玉秀:我出现幻觉了? 第34章 程玉秀怔了一下, 试着回道:“你是谁?我找裴东,你让裴东接一下电话。” “你打错了。” 男人冷漠地回了一句,不等她再问些什么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听着电话那头的“嘟嘟”声,程玉秀想要说些什么, 可一张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打错了?怎么可能! 平常几乎没什么人会往家里打电话, 几条通话记录里, 除了村长家和程新华家的电话号码外,就只剩这一条通话记录了。 如果这不是裴东的电话,又会是谁的? 程玉秀不相信自己打错了电话,于是再次按下了回拨键。 “喂?” 电话很快就再次接通了。 怕他再次挂断电话, 程玉秀加快了语速说道:“你认识裴东吗?前几天他就是用这个号码给我打的电话, 我应该不会记错。” 一听还是程玉秀,男人不耐烦地提高了音调,“我说过, 你打错了。我不是裴东, 也不认识什么裴东,这是我的手机号,我没有给你打过什么电话,你别再骚扰我了!” 男人的声音很大,连一旁的段宝霞都听到了。 “嗯?你不是说俺小给你打电话了吗?电话那头是俺小吗?” 程玉秀不知道怎么回她,更不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 见程玉秀沉默不语, 段宝霞轻哼了一声, “还说我在干传销,你才是被电话诈骗了吧?别人说啥你都信, 我说啥你都觉得我是害你。小秀,咱好歹也认识这么多年,能最后能处成这样我真是没话说。” 深吸了一口气, 程玉秀并不觉得自己错了,调整好情绪后,她也挺直了腰板回道:“这件事算我对不住你,既然都闹成这样了,咱俩的关系就这吧,以后也别联系了。” “中,那以后咱井水不犯河水,谁也别管谁。” 说完,段宝霞就扭头走人了。 段宝霞走后,程玉秀再次把电话的通话记录翻了一遍,确定自己并没有打错。 毕竟要是没有裴东给自己打电话,她怎么可能知道什么是传销?可如果裴东打过电话,电话那头的人为什么会说自己是机主,并且从来没有打过电话? 总不能真是自己出现幻觉了吧…… 那天之后,程玉秀再也没和段宝霞联系过。 而段宝霞还是到处拉人,让她们跟自己一块卖磁石项链,一起发家致富,甚至比之前更加地主动热情,每天带回出租屋里听她讲课的人也越来越多。 从警察局平安无恙出来的经历,好像成了她的护身符,但凡有人怀疑,她就会说“警察既然没抓我,那就证明我们这是合法的”这样的话来为自己护航。 那段时间,程玉秀也不爱出门打麻将了,因为她看见磁石项链就烦,偏偏身边有不少人都买来戴在自己的脖子上养生。 除了程玉秀之外,村里也有人跟她一样,不相信段宝霞卖的这种磁石项链。 可他们却要比程玉秀惨多了,天天被身边的人围着劝说一起买,大姑劝完二舅劝、二舅劝完小姨劝,好像不跟着买磁石项链,没有赚大钱的上进心是什么天大的罪过一样。 “听说,过两天宝霞她们公司组织去海省旅游?”中午吃饭的时候,刘淑琴随口提了一句,“好几个人都去,说是要吃海鲜、坐游轮呢。” 刘淑琴不是刻意去打探,是早上买菜的时候,听王老太说自己的女儿跟着段宝霞一块开公司,赚了钱要去海省,才知道她们公司安排旅游的事。 那磁石项链真这么赚钱? 好像有好几个人都能跟着段宝霞一块去,剩下那些发展下线少的、没投入太多钱去不了的,段宝霞也答应回来会给她们带礼物。 “随便吧,咱过好咱的日子都中。”程玉秀无所谓道。 她对自己目前的生活很满足,本就没有做过什么发大财的梦,自然不会羡慕她们赚了多少钱。 管她们富不富呢,只要别像苍蝇那样天天在自己耳边念叨什么磁石项链就行。、 算算日子,这两天应该要发去年下半年的“分红”了。 分红是村里给村民们发的钱,每年村里以集体名义赚的钱都会拿出来分给村民,一年发两次,是按照村里的户口发的,每人每月有一百块。 郭慧贤的户口还没迁回来,所以村户口上现在只有程玉秀和老两口的名字。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36节 半年加起来一共一千八,虽说不算特别多,却也是一笔钱。 和拆迁款一样,分红也是打进各家农村合作社的账户。 程玉秀现在已经不怎么用合作社的户头了,所以打算把钱取出来,存进别的银行吃利息。 吃完饭后,程玉秀来到了银行查账。 还没进门,就看到里面的工作人员和储户把一处柜台围得是里三层、外三层。 这么大的热闹,程玉秀怎么可能会错过?取了一张号码后,她也赶紧凑上前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钱不能取!这可是我和恁爹的养老钱啊!” “妈,你就信我吧,我保证能赚到钱,现在要是不赶紧买,以后都来不及了。” “钱赚多少是多啊?听妈的话,这生意咱不做了,中不?” “你真是糊涂啊!到手的钱你不要?” “不行不行,这钱你不能动!” “存折写的是我的名,我想咋用就咋用。妈,等我这次赚了大钱,你还担心以后没法养老吗?” 母女俩在柜台前来回撕扯,一个想取钱、一个不让取,为了保住自己和老伴的养老钱,当妈的都快给女儿跪下了,可即便是这样,女儿还是不为所动。 程玉秀看到那女儿的脖子上戴着一条磁石项链,不用细问也能猜到她非要取钱的目的。 她们不是拆迁户,而是豫市南边还在靠种地赚钱的庄稼人。 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接触到了磁石项链,但能看得出来,这个女儿已经完全沉浸在了暴富当老板的美梦里。 女儿的年龄瞧着比段宝霞大几岁,尽管穿得简朴,可眼神里却充满了野心勃勃。 老两口的年龄大了,家里只有她这一个女儿,因为平时不懂得银行的这些事,所以家里的钱都存在了女儿的账户里交给她保管。 但他们怎么都没想到,一向踏实肯干的女儿有一天竟然想用他们的养老钱去投资做生意。 当妈的以为及时找到银行阻止,就能保住自己的钱,殊不知,她的养老钱已经不再属于她了。 “里面的一万五,我要全部取出来。”推开母亲执着的手,女人对银行柜员说道。 母亲拼命地摇头阻止,“不行,不能取!一分都不能取!” “这……” 坐在柜台后面的银行职员也很为难。 按照规定,只要存款人拿着存折和身份证就能来取钱,可是面对阿姨的苦苦哀求,她又不忍心把她们这辈子的血汗钱都交给她女儿。 “我存折里的钱,凭啥不能取?”女人提高了音调命令道,“今天就算是警察来了,这钱也是我的,我让你取就取!” 柜员没办法,只能把钱都存折里的钱都取了出来。 “不能动,小穗,这钱真不能动啊!” 母亲哭了,她直接跪在了女儿跟前,紧紧拉住她的袖子,希望她能够把自己的钱还给自己。 可即便是这样,女人依旧不为所动,哪怕她皱着眉试图去哄,可脸上和眼神里也仍旧是对母亲的不耐烦:“妈,你就信我一次,别闹了!一个月,最多一个月这一万块就能变成三万块,到时候我就还给你了。” 眼看自己怎么说都没用,母亲起身想要去抢。 “不行,这钱不能给你。” 可她的年龄已经大了,哪里拼得过正值壮年的女儿?手指才刚碰到自己的钱就被她一下给推开了,后退时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妈!你能不能别拖后腿啊?我也是为了恁俩好!”将钱收进口袋里,女人第一时间并没有去扶快要跌倒的母亲,而是斥责她不懂事。 “真丧良心啊。” “她可是恁妈,你就这么对恁妈?” “真不孝顺,小心以后天打雷劈!” …… 围观的人纷纷指责女人,可即便面对这么多的指指点点,她却依然不为所动,自顾自地揣着口袋里的钱离开。 他们这些局外人懂什么?等到她真的赚了钱,他们就知道自己现在的决定有多么正确了! …… 程玉秀再次见到那个取了父母养老钱的女人时,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的事了。 不过不是在银行,而是在电视里,地方电视台里关于一则民生新闻的报道: ——女子喝药为哪般?竟是碎了暴富梦。 接受采访的是女人的母亲,只是过了短短十几天而已,她的头发几乎全部白了,整个人看起来也苍老了好多岁。 面对镜头,她哭得伤心,满心满眼都是对女儿做傻事的心疼: “俺天天在地里干活,从来没听说过啥叫传销。” “当时我和她爹都觉得这事不靠谱,谁知道真是骗钱的。” “不是没拦她,是根本拦不住啊,她就跟魔怔了一样,谁说话都不听,眼里就只有那鳖孙项链,爹妈、小孩、工作啥都不要了……” 第35章 一九九七年, 常市。 那一年的冬天格外的冷,预报说市里会有一场大雪,可连续一周都是灰蒙蒙的阴天,哪怕温度接近零度, 也没看到半片雪花。 “妈, 你咋来了?” 教学楼门口, 看到段宝霞佝偻的身形,刚下课的裴东赶紧迎了上去。 他想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给母亲围上,但段宝霞不仅拦住了他,还往他的口袋里塞了一只热乎乎的烤红薯。 “我又找了一份工作, ”段宝霞吸了吸鼻子, 身上虽冷,但眼角眉梢尽是高兴的情绪,“给人家当保姆, 离你学校就三条马路, 闲着没事就想着过来看看你。” 红薯烤得软糯,不需要用力就能轻松从中间分开。 这是北方的蜜薯,烤熟后会流出比蜜还要甜腻的糖稀,每一口下去,都是暖暖的幸福感。 那最大的那一半递给段宝霞,裴东皱起了眉, “妈, 我现在可以兼职赚生活费,你不用找太多工作, 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 “你懂啥?” 段宝霞戳了他一眼,拿过了他手里更小的那一半,“现在上学花钱少, 那以后结婚呢?买房子、生孩子、养孩子,花钱的地方多了去了。” 段宝霞的话说得理所当然,好像给儿子买房子,帮着他积攒养孩子的钱是自己该尽的义务。 “以后的钱我可以自己挣,你不用担心。” 段宝霞拍了拍他衣服上的灰,“养儿一百岁,常忧九十九,咋可能不担心。” 自从离婚后,裴东就成了她唯一的依靠。 是自己当初的决定让他缺失了父爱,所以她只能用物质去弥补。 说着,她又从另外一边口袋拿出了十块钱给他,“宿舍冷不冷?我看人家家里都用火桶,你也买一个暖暖脚,年纪轻轻,可别把腿冻坏了。” “我有钱。” “拿着!”段宝霞要求他收下,“好了,我得去上班了。这几天事情多,等过两天,过两天我再来看你。” 从小,段宝霞就是这样一个“嘴硬心软”的人。 她不懂得什么叫温柔,也不会轻声细语的说话,可她对儿子的疼爱却是真实而炙热,每次都会用最严厉的语气,说出最温暖的话。 难得见上一面,她没有说太多关心的话,不过却把心里的千言万语都汇聚在那只烤红薯和十块钱上。 从学校出来,段宝霞回到了她所在的雇主家。 刚才在裴东面前,她说谎了。 其实给人当保姆不止一项工作,而是两项,因为她还会在其余的时间里,在雇主所在的小区里捡一些瓶子和纸壳子去卖。 说的难听点,就是拾破烂。 段宝霞的手脚很利索,雇主家里的那些打扫工作,换成其他保姆可能要干两个小时,而她用一个小时就能全部完全,并且边边角角也都打理得干净。 下午是拾破烂的黄金时间,干完活后,段宝霞就赶紧出来寻找可以捡的东西了。 许多人家都会把不要的纸箱和瓶子丢在门口,不过要动作快一点,否则就会被小区的保洁收走。 今天下午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段宝霞转了两栋楼都没捡到多少纸箱,瓶子更是只有寥寥的几个。 难不成是小区保洁调整打扫时间了? 拖着编织袋上楼,段宝霞终于在一户人家的门口,看到了一些纸盒子。 看到纸盒子堆得像小山一样高,段宝霞两眼放光,赶紧冲了过去,收拾起了那些纸盒。 这些纸盒不是那种大的牛皮纸箱,而是用来装项链的小盒子。 这样的小盒子卖不上价钱,不过她还是耐心地拆开,然后一个个地整理叠放在了一起,同时还把盒子里面的海绵也都收拾干净,顺道装了起来,打算一会扔到楼下去。 啪嗒。 正理着盒子,门忽然从里面被推开了。 那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卷发红唇、毛衣长裙,看起来约摸只有三十多岁,像是养尊处优的阔太太。 她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黑色的项链,像是石头做的?可却有着金属的光泽。 虽然没有金项链、银项链看着那么值钱,但戴在她的脖子上可真好看。 “红姐,是谁在外面?” 俯视着坐在地上整理纸盒的段宝霞,女人淡淡地弹了一下指间的香烟,“没事儿,是个捡废品的。” 屋里除了她还有十多个人,大多数都是女人,只有寥寥的几个男人。 她们好像是在上什么课?因为客厅的中间放了一块用来写字的黑板,每个人也都拿着纸笔用来做笔记。 段宝霞赧然地低下了头,小声向她询问道:“请问,这纸盒你还要吗?” 段宝霞希望能得到否定的答复,因为如果她还要的话,那她可就要赔钱了。 她没钱可以赔……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37节 女人笑笑,“不要了,你都收走吧。” “谢谢啊。” 段宝霞向她鞠了一躬后就赶紧站起来下楼了,生怕会打扰了她们上课。 凌晨十二点多,段宝霞又在小区里寻摸了一圈想捡瓶子和纸箱,结果到三单元六楼时,也就是白天那个叫“红姐”的家门口,再次看到了一堆项链的盒子,还有一些喝完的塑料瓶。 后来一连几天,段宝霞都能在女人的家门口捡到瓶子和盒子,而且白天的时候还能听到里面有上课的声音,还有一些类似于宣誓的口号。 “我们要发财!我们要暴富!” “我们要发财!我们要暴富!” “自己当老板!赚够一千万!” “自己当老板!赚够一千万!” 段宝霞不清楚她们在干什么,大概也是在上一些学习方面的课吧。 段宝霞没有那么多的好奇心,只管捡自己的纸盒,然后每天下楼时顺道帮她把家门口的垃圾也扔下去,权当对她的一点谢意。 那天下午,段宝霞在门口收拾纸盒的时候,房门再次从里面被推开。 一股扑面而来的热气中还带有阵阵的香水味。 “听说你是做保姆的?”女人问她道。 段宝霞拘谨地点点头,“哎。” 女人又问:“小时工的活儿接不?帮我打扫打扫卫生?” “接,接的,”一听有赚钱的活儿,段宝霞赶紧直起了腰,“你是啥时候需要?” 女人看了眼自己那乱糟糟的屋子,“现在吧,我晚上要出去吃饭。” 段宝霞把袋子提溜起来,“好,那我回家拿一下工具,五分钟,五分钟我就回来。” 段宝霞很珍惜赚钱的机会,只要是能赚到钱,不管是多少她都开心。 拎着自己的工具桶上门,段宝霞开始麻利地收拾起了屋子。 一百多平方的房子只有女人一个人住,每天都要独自招待一波波来上课的学生,客厅里的地板砖磨损得格外严重。 和其他家庭的布局不一样,女人的家里没有什么家具,有的只是一只只装得满满登登的纸箱。 客厅有、卧室有、次卧也有,箱子里装的是包装精美的项链,每一条都和女人脖子上戴着的一模一样。 对女人来说,这些就是她的财富,而对段宝霞来说,这些箱子卖掉的话,可以换来财富。 “你今年多大了?”点上一支香烟,女人一边记着账一边问她道。 段宝霞卖力地擦着地上的污垢:“虚岁四十了。” “呦,那你还得叫我一声姐呢,”女人吐了一口烟,淡淡道,“我今年都四十五了。” 四十五? 一点都看不出来啊?! 段宝霞:“你长得真年轻,一点都看不出来。” 女人很喜欢听到这样的话。 又吸了一口烟后,她用手指挑了一下脖子上的项链:“都是这项链的功劳,戴得时间长了,身体就会越来越年轻。” “这样啊。” 段宝霞不懂,只是跟着附和。 “有孩子吗?”女人又问。 “嗯,有个儿子,今年在读大一。” “呦,大学生哎,那你儿子还挺有出息的,”女人也说着段宝霞爱听的话,“你这又捡纸箱又干保洁的,是在给儿子以后攒钱吧。” 段宝霞:“是啊,以后花钱的地方多着呢,当父母的,能多攒一个是一个。” “那你这一个一个盒子攒,能攒多少钱?” 段宝霞苦笑道:“害,这不是没本事嘛,只能赚点别人看不上的小钱。” “不是没本事,是你没发现自己的本事而已。”掸了下烟灰,女人幽幽地道,“我家是村里的,从小我就没怎么上过学,下面还有几个弟弟要养,但你看我现在,不还是买了自己的房子?过得潇洒自在吗?” “还有我教得那几个学生,有的连字都不会写,上个月,有人一口气就赚了五千块呢,最少的那个也赚了五百多。” 段宝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继续拧着手里的抹布。 她忽然想起了,这几天在门外听到的那些口号,再看一眼客厅角落的那块黑板…… 女人好像是老师?是教人赚钱吗? “她们可真厉害,”段宝霞放慢了手上擦拭的动作,试探地问,“她们是咋赚的那么多钱啊?” 她想学,她也想多赚一点钱。 女人微微一笑,用手指挑起了脖子上的项链,“靠这个。” —— 六个人的大学宿舍里,大家各自忙着手头上的事。 期末考试已经结束了,有的人计划着提前回家、有的人盘算着出去旅游,裴东则捧着一本高中的物理书,专心致志地备课。 他兼职了一份家教的工作,距离高中的期末考试还有大半个月,雇主说了,只要这次他儿子能够有十五分以上的进步,就会额外给他一百块的奖金。 为了能拿到这一百块的奖金,裴东简直比自己考试还要认真。 “裴东?” 正在抄录知识点的时候,有人敲响了宿舍的门:“你妈来找你了,就在楼下等着。” 裴东:“好,谢谢啊。” 母子俩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 裴东忙着学习、段宝霞忙着工作,各有各的事情要干。 合上桌子上的物理书,裴东把放在枕头下的几十块揣进了口袋里。 这是他这些时间兼职赚到的钱,他打算用这笔钱给段宝霞买一双厚一点的鞋子。 她冬天只有一双鞋子,从前年穿到了今年,虽说是棉鞋,可里面的棉花早就不暖和了。 趁着过年,正好给她换一双新的。 拿起包快步跑下楼,裴东在脑子里一直想着呆会要说的话,可等他从宿舍楼出来时,却并没有看到自己的母亲。 昨晚下起的小雪,到现在都没有停,寝室楼外的路上人很少,除了缩着脖子急匆匆回寝室的学生,就只有一个穿着深色皮草的中年女人,正背对着寝室楼,看着操场上那些亲昵的小情侣。 裴东找了一圈也没看到段宝霞的身影,便向寝管大爷问道:“大爷,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四十多的中年……” “小东!” 裴东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了母亲叫自己小名的声音。 扭头一看,竟然是那个穿皮草的女人。 四目相对的瞬间,裴东愣住了,喉结上下滚了滚,半天没缓过神。 他有点不敢认自己的母亲了。 曾经那个穿着朴素的农村妇女,怎么变成现在眼前的这个摩登女郎了? 她烫了一头时髦的卷发,发梢还染成了棕黄色,和身上那一套皮草大衣很搭调。 刚学会化妆的她还有些生疏,粉底、眼影、睫毛膏涂得有些凌乱,甚至口红也有些晕染了,脚上踩着一双八厘米的高跟鞋,笑起来时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 只有那一口浓浓的乡音能证明她的身份。 裴东的声音颤抖,不可思议地叫了她一声:“妈?” 段宝霞笑笑,同时扯了一下大衣的一角,“咋样,好看不?” 裴东绕着她转了好几圈,还是不敢相信眼前的女人是自己的母亲,“你咋变成这样了?你的头发,你的衣裳……” 这一身皮草看着可不便宜,少说也得上千块了。 段宝霞平常连吃面都不舍得多打一个鸡蛋,怎么会买这么贵的衣裳? 段宝霞很喜欢看到裴东这样的表情,这样就能证明自己确实是脱胎换骨了。 从挎包里拿出一条磁石项链,段宝霞戴在了他的脖子上。 “这是啥?” “外国的高科技项链。”段宝霞回道。 裴东更迷惑了,音调都不由得提高几分,“妈,你是不是干啥不该干的事了?” 段宝霞主动挽起裴东的胳膊,一边往外走,一边说:“哎呀,咋可能嘛!这两个月发生了不少事,你别急啊,听我一点一点跟你说。” 这两个月,她碰到了自己人生中的贵人,人称红姐的阮红。 一开始,阮红看她辛苦,于是免费送了她一条磁石项链,还说平常有时间的话可以来家里旁听她的课程。 段宝霞当然不想错过这么好的赚钱机会,心想哪怕不能一个月赚几千块,多赚个几百块也是好的,于是就趁着休息的时候来到她家听课。 “我们现在是什么样的社会?人情社会,身边的朋友、家人、爱人、甚至是同事,都是你的资源,所谓赚钱,其实就是把你手里的资源变成一张张的钞票。” “这高科技磁石项链对人体有超过一百种正面效果,科学家做过研究,它可以提供人体所需要的很多种能量,这么好的项链,我们没理由不分享给身边的人。” “现在你们再看,我们有了产品,有了资源,一旦把他们结合到一起,不就变成钞票了吗?当然,你的朋友、家人、爱人也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把他们手里的资源结合,这样我们不就组成了一张完整的人际关系网了吗?” “光是把资源变成钱还不够,我们既然开了这个头,就应该成为龙头,成为带领亲戚朋友们越过越好的那只领头羊!” 一开始,段宝霞听得云里雾里的。 阮红时而说项链的优点,时而说怎么人脉有多么的重要,时而又说不仅共同富裕,还要带领大家富裕,好像每一个部分都没有什么联系。 后来听得次数多了,段宝霞才听出其中的关窍: 售卖高科技磁石项链可以赚钱,可如果想赚大钱,就要多拉人一起卖,把他们发展成自己的下线,这样自己就能够通过一层层的抽成来赚到更多的钱,而他们也可以通过给自己发展下线来赚钱。 就像是众人抱团挤在一起后,可以托举起一个人,而托举起的人多了便可以让更出色的人站在更高的地方。 这是一个共同富裕的伟大理想,每一个成为下线的人都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38节 当然,最终的目的,就是要成为老总,并且得到一千万的奖金。不过就算没办法成为老总,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次晋升也会得到不同阶段的福利。 培训?奖金?旅游?应有尽有。 升的等级越高,能得到的好处就越多。 段宝霞心动了。 她不想赚小钱,而是直接给了阮红五千块,一口气买了几十条的项链成为她的六级下线代理。 “那你赚到钱了吗?”裴东问道。 拿出粉底补着妆,段宝霞笑道:“小瞧恁妈了不是?我现在已经是初级讲师了,手底下也是有十几个下线,他们每卖出一条项链,我都能赚二十块。” 看着出租车外的车水马龙,裴东不知道为什么,一点都不觉得开心,反而心口像是压着什么东西一样闷闷的。 裴东:“咱现在是去哪?” 收起粉底盒,段宝霞回道:“去听个讲座,红姐的上线办的,去的全是公司里的精英。” 替儿子整理着衣裳,段宝霞又说:“我觉得吧,你也不用兼职了,跟着妈一块干吧,咱娘儿俩一起赚大钱!” 裴东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看向窗外。 段宝霞连初中都没毕业,怎么能当上讲师?还有这钱,未免赚得也太容易了点吧? 不理解,他不能理解。 讲座是在一个茶馆里开的,去的大多都是三四十左右的中年妇女,每个人都穿得光鲜亮丽,脸上画着浓妆,男人也是一个个西装革履,俨然一副成功人士的做派。 讲座开始后,先是由几个人分享了自己通过卖高科技磁石项链发家的案例,紧接着便是阮红对未来的发展规划,听着她的宏伟蓝图,在座的每个人都听得热血沸腾。 一个个看她的目光,犹如虔诚的信教徒,尤其在高喊口号的时候,叫得一个比一个大声。 “我们要发财!我们要暴富!” “自己当老板!赚够一千万!” 看到阮红带领大家玩起了服从性测试的小游戏,那一刻,裴东终于看穿了这纸醉金迷下,不堪又丑陋的现实。 “妈,这是传销,你被骗了!” 把段宝霞从屋里拉出来,裴东试图把她叫醒,“俺老师说了,这都是骗钱的,什么当老总、什么发财全都是假的。” 段宝霞没有信他的话,只是笑道:“啥骗钱的,是不是假的,我还能不知道吗?” “妈,真的,你别再干了,你……” “哎呀,恁妈我也是活了几十年的人了,有自己的分辨能力,”段宝霞打断了他的话,“你还是对咱们这个高科技项链了解的太少,对咱们公司了解太少。” 咱们? 这个称呼让裴东的喉咙哽了一下。 她到底应该和谁是“咱们”? 见裴东怎么都不肯再进去,段宝霞也不再勉强他,为了不在这里吵起来,段宝霞只好让他先离开:“算了,你既然不想跟我一块干,那就回去吧,等以后我给咱买一套房子,你就知道是真是假了。” 没办法,既然段宝霞这么说,裴东只好一个人走了。 收拾好情绪后,段宝霞正准备进去时,阮红就主动找了出来。 阮红把手搭在了她肩膀上,问:“哎?弟弟呢?” “走了,”段宝霞没有瞒她,“他非说咱们这是传销,是骗人的,我不想他影响大家的心情,就让他回学校了。” 听到“传销”,阮红脸上的笑意倏地顿了一下。 “孩子还是在学校呆太久了,不懂得外面的世界。这样,你让他跟着我多听听课,我带着他多开开眼界,见识多了,就不会这么想了。” 第36章 “妹, 你就差一点,差一点就能升华南区的总经理了,努努力啊。” “为了能让你早点升总,我跟涛哥他们说了不少好话, 你可得给我好好争气!” 出租屋里, 电风扇“吱呀呀”地转。 比起几片老旧扇叶吹出来的风, 还是阮红的话更能让她感到清凉。 “听说我们村拆迁了,一个个都能拿到不少安置费。”段宝霞回她道,“这次我回去争取多拉几个人进来,应该就差不多了。” 阮红拉过她的手, 抚摸着她手背上淡去的皱纹:“好, 那我等你好消息。” 送走了阮红,段宝霞刚要回屋睡觉,另一间屋里的裴东就冷着脸出来了。 出租屋里的隔音不好, 刚才的话他都听到了。 “妈, 你要回去骗咱村的人?”裴东质问道。 “啥叫骗?啥叫骗!” 段宝霞听腻了这个字,都三年了,他还是觉得自己在骗人,可只有她自己知道,现在的日子过得有多么好。 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段宝霞从塑料包装里捏了一点茶叶放进去, “我这是带大伙儿一起赚钱, 钱放在银行里越来越不值钱,只有动起来才会让钱生钱。” “那这些年, 你‘生’到钱了吗?”裴东又问。 段宝霞:“我赚得还少的?咱住的出租房,你的衣裳、手机,不都是我赚来的?” 裴东以为段宝霞迟早会发现自己在干传销, 可没想到这都三年了,她还是陷进那个暴富梦里不肯醒过来。 赚?这原本就是她辛辛苦苦存了许多年的钱! 这些所谓的高科技磁石项链,除了给她带来一个“常省地区总经理”的名号,并没有给她带来一分钱,反而还…… 咚咚!咚咚咚! 刚要回屋,就听到外面有人在用力敲门。 “姓段的,你给我出来!” “我知道你在家,你要不把我的钱还我,我就不走了!” “你真是黑心肝的货,连我的钱都骗!还钱!把钱还给我!” 听到外面的叫骂声,段宝霞赶紧噤声,同时捂住裴东的嘴。 敲门逼她还钱的,是她去年发展的一个下线,因为家里囤的项链卖不出去,才上门来逼她退钱退货。 可段宝霞一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 是她自己没本事,卖不出去货,关自己什么事? 不过段宝霞不敢跟她硬碰硬,只能躲着她。 因为她刚从阮红那刚囤了几百条项链,现在她的手里没有钱了,没钱可以退她。 咚咚!咚咚咚! 敲门声越来越大,不结实的门锁都在跟着颤抖。 “妈,你也把项链退了吧,要不以后找你麻烦的人肯定越来越多。”裴东劝她道。 他本可以住在学校,只是担心段宝霞的安全,才会跟着她一起住出租屋。 因为上次,他亲眼看到一个来要钱的人手里拿着刀,要不是别人拦得及时,说不定就要扎在她身上了。 当儿子的没本事,只能用这样的方式保护她。 “找我麻烦,那是因为自己没本事想赖在我身上,”段宝霞还在找借口,“我那么多下线,咋就他们几个人卖不出去货?自己笨!” 段宝霞一点不害怕。 找上门要钱?大不了就换地方租,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搬家了,实在不行换城市也行。 咚咚咚!咚咚咚! 外面的敲门声一直不停,哪怕关上屋门也不能彻底隔绝声音。 段宝霞跟没听到一样,自顾自地翻看着账本,同时在另外一个小本子上写下这次回去要售卖的目标: 陈家,二十条 二妞,五十~一百条 英子家,一百(划掉),二百~二百五十条 …… 先是按照亲疏程度列了个顺序,又按照家里的拆迁面积捋了一遍,段宝霞给每个人都分配了一些指标。 要是真的能完成这些目标,她不仅能升做华南地区的总经理,还能再拿到五十万的拿货额度,这样一来,距离全国老总的目标就能更近一步了。 “跟我回去吧,好几年没回家,正好看看你那些大叔大伯。” 裴东当然知道她在打什么算盘。 “不去。” “再过几个月就过年了,总不能你一个人留下过吧?” 裴东:“一个人过挺好的。” 他还有给高中生上课的兼职,比起跟母亲回去骗钱,他宁愿留下来靠自己的双手赚钱。 段宝霞知道拗不过他,便说:“那中吧,有啥事随时联系你红姨。” 联系红姨? 裴东最恨的就是她,要不是她,母亲也不会变得像这么魔怔。 同样的,裴东也能感觉到阮红对自己的敌意,尽管表面上没有表露出来,但每一次接触,他都能感觉到阮红很讨厌自己。 见裴东没说话,段宝霞便当他是默认了。 敲门声一直持续到后半夜才停止。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段宝霞就开始叫人来帮忙把自己进的这一批项链寄回豫市,同时还给自己买了一张当天的火车票。 段宝霞走后,裴东也没有闲着。 他做不到袖手旁观,亲眼看着母亲去欺骗曾经照顾她们母子的乡里乡亲,于是他开始想办法,试着跟十里堡的村民取得联系,告诉他们不要买任何段宝霞推荐的东西。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39节 好多年没有跟村里联系了,他费了好大的功夫,才终于要到了村长的电话。 他不敢直接告诉他,母亲是在干传销,他怕村长会直接报警把她抓起来,于是只好用给长辈们拜年的借口,要到了一些人的联系方式。 可惜,他的电话来得太晚了,在听过段宝霞给他们勾画的暴富梦后,几乎没人会信一个还没毕业的学生的话。 “姨,俺妈在干传销,那些项链千万别买,也别听她的话开什么公司!” 终于,在给程家打电话的时候,程家的大姨相信了他,而且还提出了要报警:“……好好好,等会我就去报警,我倒要看看,警察是不是真拿他们没办法!” 可就在等消息的那天下午,有人破开了出租屋的门。 是阮红和几个身形健硕的壮汉。 啪! 走到裴东面前,阮红抬手扇了他一个耳光。 没有段宝霞在身边,她也不用在伪装了,笑容也变得更加阴冷:“裴东,你以为你在我眼皮子底下干的那些事,我一点都不知道吗?” 阮红没有伤害他,而是像之前对段宝霞说的那样,把他带去“上课”了。 裴东被带去了一个出租屋里,五六十平方的标间里挤着三十多个人,出租屋的窗户被黑布蒙着,只有头顶的一盏灯亮着,环境很是压抑。 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本书,是有关磁石项链的产品介绍和售卖需要的话术,他们要全部背下来,如果偷懒就会被看守的男人带去卫生间殴打。 裴东的手机被收走了,和其他人关在了一起。 他和那些人一样,刚来的第一天就想方设法地要逃出去,但他非但没能走出这个门,反而还被几个人轮流殴打了四五次。 直到他假装放弃挣扎,拿起书来背诵,并且跟其他人一起喊暴富口号,这才换来了一顿馊了的晚饭。 裴东第一次见到传销组织这不为人知的一面,只是不知道母亲有没有见过。 坚持。 此时此刻,他能想到的只有这两个字,他相信只要坚持到警察来,他就能得救了。 可惜,他低估了阮红这些人的警惕心。 他们的传销组织能存在这么多年,除了狡兔三窟之外,也因为证据隐藏得够好。 段宝霞回豫市的时候没有带账本,所以就算警察把她抓走也没有物证,还有她所发展的那几个下线,脑子里的热乎劲儿还没过去,也不相信自己参与了传销。 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因此没过两天,警察就把段宝霞放出来了。 阮红:“放心吧,小东现在挺好的,每天都在听课,我估计很快就能理解你了。” 段宝霞没有怀疑阮红的话,还在为裴东报警的事向她道歉:“那就好,是小东不懂事了,没给咱公司惹什么麻烦吧?” “当然没有,咱这是正经公司,就算报警了也没啥可怕的。” 简单寒暄几句后,阮红话锋一转,又提起了赚钱的事:“妹啊,这次回去咋样?发展了多少下线了?你离华南总代理就一步了,得赶紧努力才是。” “放心吧,我已经拉了不少人了,这季度我肯定能升!” 阮红:“那我可就等你的好消息啦。” 一百万,只要销售额能达到一百万,段宝霞就能成为华南总代理。 而距离这最后的一百万,就只剩下最后的几万块了。 走到镜子前,段宝霞打起了全部的精神,握紧拳头为自己加油鼓劲道:“我要发财!我要暴富!自己当老板!赚够一千万!” 事实证明,她这次回来是正确的决定。 村里拆迁后,每个人手里都有不少钱,区区几万块的目标很快就达成了。 而就在她达成目标的第二天,阮红就给她寄来了一张去南省的机票。 庆祝她升做华南区的总经理,这次的庆功会定在了南省。 而她,是这次庆功会的主角。 —— “妈,我不去了。” 电话里,裴东说话的声音很小,“马上毕业,我还得准备论文。” 刚下飞机的段宝霞兴奋极了,耳边充斥着欢声笑语,已经没有多余的注意力去分辨这句话的真假。 “哎呀,学习虽然很重要,但也得劳逸结合,偶尔出来玩玩嘛。”段宝霞朝前面来接自己的阮红招招手,“真的不来吗?妈给你买机票,坐飞机来。” 好久没有听到段宝霞的声音了,他很想告诉她自己现在的真实情况,但守在他身边的两个人时刻盯着他的每一句话。 他不能说实话,因为只要有一句话说错他就会挨打。 他也知道,母亲是不会信,更不会替自己出头的。 此时此刻,她已经完全沉浸在成为华南地区总经理的喜悦中了,任何尖锐的事实她都不会在乎。 “不去了。” “那好吧,”段宝霞也没有继续坚持,“那等妈回去了,给你带好吃的!” 挂断电话后,段宝霞热情地扑进了阮红的怀里。 阮红将自己脖子上的丝带摘下戴在她脖子上,脸上也挂着满意和赞赏的笑意,“妹,你可真厉害!想当年,你姐姐我可是花了六七年才当上华南总经理的,你有本事呀,不到四年就升到这个位置了。” 从来没有一个人,从来没有一个人像阮红这样肯定过她。 靠在阮红的肩膀上,段宝霞终于有一种苦尽甘来的感觉:“还是姐姐你教得好啊,要不是你,我咋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 “那以后呢,以后还往上走不?”阮红问道。 段宝霞:“当然啊,就差最后两步我就能成总了,当然要继续往上走!” 摸着脖子上那条奢侈品丝带,段宝霞也小声地问她道:“姐,你也快成总了吧?还差多少?” “也就二百多万了,”搂着段宝霞的肩膀,阮红替她整理着衣领的褶皱,“不过看现在这速度,你怕是要超过我了。” 听到这话,段宝霞刚要开口,阮红又笑着说:“咱姐妹,谁先升总都一样,你要是能升总我也是打心底替你高兴呢。” “姐,你待我真好。”段宝霞将她抱得更紧了。 阮红轻拍着她的后背:“害,这也是老天爷待咱俩好,给咱俩这么一场姐妹的机会。” “宝霞,这相机咋使的?” “来来来,咱一块拍个照片呗。” 第一次来南省,村里的那些老姊妹们一个个都高兴坏了,见啥都稀罕。 哪怕穿着高档的衣裳,踩着高跟鞋,也改不了身上那股乡土的习气。 段宝霞快步跑向她们,同时戴上了新买的那副太阳眼镜,蹲在她们中间举起了相机来拍照。 远远地看着她们有说有笑的样子,阮红也惬意地长舒了一口气,面对阳光舒展着肩膀,她仿佛已经听到了无数钞票洒在自己身上的声音…… 当天晚上,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宴会厅里,举办了一场热闹的庆功宴。 能拿到入场券的人,都是至少有十万销售额并且建立自己子公司的优秀员工,还有各个地区的区域总经理,以及几位高科技磁石项链的创始人。 宴会厅中央悬挂着一只透明的“玻璃猪”,里面放着一堆数不清的钞票,那是今天对升级员工的奖励。 和以往的每一次庆功会差不多,先是由公司元老发言,然后开始喊口号热场,到第三个环节才轮到庆功的主角上场。 段宝霞参加了太多的庆功会,每一次她都是坐在下面的观众,看着那些主角用铲子一下下地往麻袋里装钱,今天她终于也能体会一把这种快乐。 为了今天的庆功会,她还特地买了一套礼服,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是像晚霞般梦幻的浅黛色。 “……接下来,让我们欢迎今天的主角,段!宝!霞!” 在众人的热烈掌声中,段宝霞迈着端庄的步子从后台走到了红毯的中央。 一时间,所有的聚光灯都聚集在她一个人的身上,比灯光更耀眼的,是台下所有人羡慕的眼光。 面对如雷般热烈的掌声,段宝霞挤出了一个紧张的笑,用双手握住麦克风才不会晃动,“我,我,我今天真是太高兴了,高兴地我都不知道该说点啥才好。” 或许是太高兴了,说话时,她控制不住地冒出了几句家乡话。 “首先,我要感谢咱们的老板,创立了人人健磁石项链,其次,我要感谢红姐,也是,也是带我加入咱们这个大家庭的贵人,如果不是她,我现在,我现在还在给人家打扫卫生,最……” 嘭! 段宝霞的话刚说到一半,宴会厅的门突然从外面被推开。 气势汹汹的一帮人,一下子就打断了热闹的氛围。 “段宝霞!你个丧尽天良、骗钱不还的臭xx!!” 为首的男人紧攥着手里的大砍刀,大声冲着段宝霞叫喊道。 男人一共带了七八个人,有的握着钢棍、有的抄着扳手,一个个都来者不善,眼神里烧着熊熊的烈火。 段宝霞不知道他是谁,准确的说,是忘了他是谁。 来找自己讨钱的人太多了,她都忘了谁是谁了,但既然能叫出自己的名字,那大概率是真的是自己的下线,或者是下线的家属。 “你把刀放下!” “别冲动,有话好好说!” “保安呢?赶紧去叫保安!” 台下的一百多号的人各个被吓得呆若木鸡,不敢轻举妄动,生怕这群人手里的家伙事儿会落在自己的身上。 而台上那些所谓的领导,也在一边说狠话一边下意识地后退。 天晓得他们是怎么找过来的,而且一次性还来了这么多人。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稳住他们,保住自己的小命。 “你们不是要钱吗?我给你们,”段红霞也在往后退,“你看,这玻璃箱里都是钱,你们想要多少,自己拿就好了。” 走到那只玻璃猪的下面,男人用手里的刀碰了两下那根拴在玻璃猪上的绳子,却没有直接砍断。 “钱能赔,那我老婆的命呢?你怎么赔!” 男人的老婆是段宝霞的下线,之前听了她的洗脑,把家里的房子抵押换钱进了一大批的磁石项链,可是根本就卖不出去。 没有钱、没有房,只有这些没用的项链,她向段宝霞讨要了很多次钱,段宝霞都无动于衷,最后出于对家庭的愧疚,她喝了一瓶安眠药…… 不止是他,同行的这几个人都被害得失去了家庭,他们都是来算账的。 除了段宝霞,还有阮红以及其他所谓的区域总经理。 不知道是谁偷偷通知了安保部门,很快,酒店的保安就都找了过来。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0节 看到保安来了,在场的人彻底被点燃了情绪,本就被这几个人吓得不轻,现在更是着急忙慌地想往外跑,一个个都觉得只要跑得够快,那些刀棍就不会落在自己身上。 段宝霞和那些罪魁祸首也是这么想的。 趁着场面乱成了一锅粥,他们一个个如鸟兽散,完全没了平日里精英人士的模样。 但是,保安的到来并不能稳住情况,反而激怒了那些来讨债的人。 此时此刻,身上的礼裙成了逃跑的拖累,段宝霞还没跑出多远就被男人扯住了衣领,稍微一用力就把她拽倒在了地上。 “别别别,别杀我!我知道错了,我赔钱,我赔你钱!” 段宝霞如同一只砧板上的老母鸡,任由她叫得再大声,男人也不会心软,反而将手里的砍刀抵在了她的脖子上,“我不要你的钱,我要我老婆的命,你赔吧,你赔给我!” 距离十几米开外,同样被按在地上的阮红也在大声地哭喊。 “不是我,是她,是段宝霞,我只是上课,项链是段宝霞卖给你们的!” “要算账找她,别找我,求求你,别杀我,别杀我啊……” 段宝霞愣住了,不可思议地看向阮红。 什,什么?她在说什么? 自己分明是她的下线,怎么反而成了罪魁祸首了? 说好了当一辈子的姐妹,半个小时前她们还在后台一起换衣服,怎么这会就要推自己去死? 假的,都是假的,原来这一切都是假的…… “别动!放下手里的刀!” 很快,两名手持警棍的保安来到男人身后,厉声命令他放下手里的刀。 趁着男人分心,段宝霞猛地将他从身上踢开,二话不说起身就要逃跑。 可还没等她跑出几步,忽然有一股力从背后刺入到了她的身体里。 扑哧! 她好像听到了自己血肉被分开的声音,感觉到了刀落在骨头上的那一声响。 疼,她疼得好想大喊,可是没有力气喊出声。 颤巍巍地转过身,她对上了男人那双猩红的眼,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吐出了几个字:“对,对不起。” 扑通…… 段宝霞倒在了血泊里。 看向头顶那只装满钱的玻璃猪,段宝霞无力地眨了眨眼。 原本她今天就可以得到这些钱,可惜,这辈子……没有机会了。 第37章 从医院回来, 程玉秀表情凝重地端起暖瓶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 “咋样了?”刘淑琴问道。 程玉秀摇摇头。 “还没醒过来啊?”刘淑琴又问。 把嘴里的那口水咽下,程玉秀叹了一口气:“估计是醒不过来了。” 段宝霞命大,挨了一刀都能保住一条命,可是那一刀伤到了她的脊椎, 即使活下来也成了半死不活的植物人。 睁不开眼、说不出话, 下半辈子只能靠呼吸机和营养液过活。 村里恨她的人不少, 被她骗走的钱加起来没有一百万也有几十万。 可当今天大家去医院看她,看到她无意识地躺在床上,裴东挨个给她们磕头赔罪,并且写下一张张欠条答应以后一定会还钱的时候, 她们更多的还是对他们母子俩的心疼。 本该落在段宝霞脸上的巴掌, 也变成了搭在裴东肩膀上的安慰。 唉,人都成这样了,再怎么打她自己的钱也回不来了, 除了认栽, 还能怎么办呢? 听到段宝霞成了植物人,刘淑琴沉默了许久,过了好一会才又问道:“那警察那边咋说?被骗的钱能找回来不?” 程玉秀叹了一口气,“难啊。” 这次的事情闹得很大,不止牵扯到了传销诈骗,还涉及到了几条人命。 当时, 听说酒店有人动刀并且闹出了人命, 警察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可还是慢了一步, 几个建起传销组织的人趁乱跑了,只剩下几个勉强能说得上两句话的小高层。 阮红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在组织里担任着爪牙的工作,负责搜寻下线, 用花言巧语编织着不切实际的暴富梦,同时吸引一个个受害者,对他们进行洗脑,让他们为自己卖命。 他们之中有的人依旧不认为自己是传销,一直坚称自己是合法的“直销”。 阮红倒是坦白,直言自己知道是传销,并且也清楚自己在做的是违法行为。 一开始,她也对“当老板”、“赚大钱”的暴富梦怀有幻想,但过了几年后她便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传销的漩涡。 在意识到真相后,她没有逃离,而是选择继续呆下去。 因为她知道,只要自己爬的位置够高,还是能多少拿到一些收入的,不用像那些低级的下线一样盲目拉人头。 所以她是明知道这是害人不浅的传销,依然还在坚持拉人入伙,明知道会把别人的家庭搞得妻离子散,还是要骗走他们的血汗钱。 最后是判了多少年? 二十年?三十年?程玉秀没记住,只知道那些人肯定是要在监狱里老死了,至于那些在逃的罪魁祸首,一旦抓住,大概率就是死刑了。 不过说到底,最可怜的还是裴东,要一个人扛下段宝霞上百万的债务…… “还好当时咱没跟着一块瞎胡闹,要不这钱不就打水漂了嘛。”刘淑琴不禁感叹道。 程玉秀撇撇嘴:“没跟着一块闹,就这还有不少人埋怨我呢。” 郭慧贤不解道:“为啥?” 程玉秀:“怪我看笑话,不拦着她们呗。” 好人难做啊。 今天大家一块去医院看望段宝霞的时候,大多数人都在后悔,后悔当初轻信了段宝霞的鬼话,可也有那么几个人不觉得自己有错,倒在旁人身上找原因。 “秀,你这就不地道了,咱认识这么长时间,你早知道宝霞是干传销的,为啥不早说?” “是啊,好歹都是一个村的,俺的钱被骗走找不回来了,你心里就可得劲吗?” 程玉秀:??? 天地良心,她可不是那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 当时听说段宝霞在干传销,程玉秀可是顶着多管闲事的帽子,第一时间找到了村长,又是去警察局报案,又是找上门去挨个提醒。 是她们不肯相信,还非要坚持投钱,怎么还成她这个外人的错了? 再说了,入伙的人那么多,程玉秀也没有长三头六臂、更不是千里眼顺风耳,怎么可能每个人都通知得到。 不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部分人都还是站在程玉秀这里的,在发生争吵时,纷纷第一时间站出来替她说话。 事情都过去了,程玉秀也懒得计较,盖上杯盖后,只当揭过了这一页:“算了,反正平时也不咋来往,随便他们怎么想吧。” 她可没那么多功夫跟他们耍嘴皮子,现在的她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呢。 程玉秀想开一家自己的棋牌室。 其实也不算是棋牌室,而是一间集打牌、带娃、看电影一体的这么一个活动场所。 她常去的那几家棋牌室太分散了,每家棋牌室的地方也都有限。想跟老李家的媳妇聊两句,就没办法带上田妮子一起,处得好的那一帮老姊妹总也聚不全。 还有家里的孩子们,他们从小就习惯在村里的菜园边上玩,现在没了能玩的地方,家里的长辈总要把他们带在身边看着。 可总不能让他们年纪轻轻就泡在棋牌室吧?在外面乱跑又不放心,最好是有个能让他们聚在一起的地方,在大人们的眼皮子底下,干什么都能放心。 哦对,不能忘了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们。 程玉秀常听刘淑琴念叨,想去谁谁谁家坐坐,好久没跟谁谁谁喷嗑了,要是能像在村里时那样,有棵大榕树让她们聚在一起,偶尔凑在一起看个老电影,也不会觉得在家无聊了。 所以最近这段时间,程玉秀一直在找门面,最好是分上下两层,把不同年龄段的活动场所分开。 进门时收个入场费,一次性可以呆一天,在满足自己娱乐的同时还能赚点钱,多好~ 全家人都很支持她的决定,能把自己的爱好变成赚钱的事业挺好,总比整天没个目标,过一天算一天要好。 不止是程玉秀,在过完年后,郭慧贤也有了自己的生活目标。 她要重新走进高中大门,她要考大学。 没能上大学一直是她的遗憾,之前在父亲身边没机会,如今总算可以重新拿起笔杆子了。 只是她的户口还跟着郭明德,过去的学籍资料也还在林市。 程玉秀前几天已经托人去问了,看看能不能把户口迁回来,把学籍什么的改回来,不过估计还要再等一段时间才有结果。 下午,程玉秀又跟程玉兰一起去找门面房了,郭慧贤则留在家里看书。 豫省的考试大纲和桂省的不同,教材的内容也有所出入,所以在正式入学之前,她得多熟悉熟悉豫市的教材。 在书桌前坐了一下午,差不多五六点的时候,程玉秀和三姨终于回来了。 不止是她们,跟在她们身后的还有好几张村里熟悉的面孔,其他人郭慧贤叫不上名,只记得离程玉秀最近的那个人是村长。 “就报个名吧,大家都推你,万一选上了呢?” “是啊是啊,只要你报名,我就选你!” “论人缘、论积极,你在咱村哪样不是排头的?就报个名试试吧。” …… “报,报报……” 给大家各自倒了一杯水,刘淑琴替程兵开口问道:“报啥名?” 村长:“村里这不又要选妇女主任了嘛,村里几个支书都想小秀报名参选。” 刘淑琴:???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1节 郭慧贤:??? 程兵:??? 段宝霞干传销的事对村里造成的影响很大,在一众村民里,程玉秀是第一个站出来揭露真相的,虽然信她的人不多,也没能挽回全部损失,但她的一片好意,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 妇女主任之前一直是薛家的那位连任,但这次她不仅自己跟着干传销,还拉着不少人入了伙,算是彻底让人失望了,多半是没机会再连任。 村里优秀能干的妇女不少,程玉秀就是其中之一,再加上她在村里的人缘向来不错,所以大家都觉得她是最合适的人选。 可是,程玉秀自己却没了信心。 “不不不,不行不行,我从小到大连个班干部都没当过,咋能当村干部啊?”程玉秀一个劲儿地摆手拒绝,“我啥也不会,咋能当主任?叔啊,恁还是换个人吧。” 村长坚持道:“没人生下来的就是当官的,谁是刚当官就会的?以后慢慢学嘛,现在咱村拆了,大家也住得远了,事情没那么多,学起来也容易。” 程玉秀还在犹豫,“我这,这……” 程玉秀自认为不是一个自卑的人,可妇女主任的位置实在太高了,她从来都没想过,顶多顶多,曾经在种地的时候想过当个队长而已。 “要不就试试吧。”刘淑琴也跟着劝道。 程兵不说话了,只是一直点着头。 程玉兰:“是啊姐,试试吧,万一真能做好呢?反正我是相信你可以。” 倒了一杯热水端给程玉秀,郭慧贤也劝她道:“妈,我觉得你肯定没问题,这么多人都相信你,就报名试试吧。” 得到了全家人的鼓励,原本还心里没底的程玉秀逐渐生出了一些信心。 她之前一直教女儿要胆大一点,轮到自己身上,怎么能当个负面的榜样呢? 感受着杯子里的温度,程玉秀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同时下定了决心:“好,那我就试试!” —— 村长十年一选,村干部五年一选,村里各个队的队长和三年一选,妇女主任的选举两年一选。 选举时间都是一样的,都是在劳动节的前两天。 今年赶巧了,队长和妇女主任的选举都在同一年,所以注定会有一场热闹的场面。 十里堡村一共有两千多口人、四个工队,村长的要求高没那么不好选,可队长还是有机会的,谁都想当个队长威风威风,过一过当官的瘾。 队长也是由村民选举出来的,为了自己能够多拿几票,少不了去各家各户拉票。 送米送面、送油送奶,四月初的那几天,几乎每天都有参加竞选的人上门来送东西,就算平时不怎么走动,也要坐下聊上半天,为得就是能得到一票支持。 但比起村里队长的竞争,妇女主任位置的争夺明显更加激烈。 妇女主任的等级比队长高,虽说只是个普通的村官,但整个村的妇女老少,有什么事情都归妇女主任来管。 那可是超过一大半的人呢,四舍五入,堪比半个村长,所以盯着这个位置的人也有不少。 程玉秀这段时间麻将也不打了,门面也不找了,一直在家里忙着准备自己的竞选词。 程家的其他人也没闲着,到处在打听这次参加竞选的人,看看都有哪些人能成为程玉秀的对手。 “老姚家的媳妇是不是要参选?”程新民问道。 电视里播放着火遍大江南北的《还珠格格》,可除了家里的孩子们看得津津有味,其他人都在交换着这几天打探到的情报。 程玉兰拿不准,便拿出自己的小本子看了一眼,“对,她也要选。” 听说大姐要竞选妇女主任,程玉兰特地买了一个小本子,把她的竞争对手全部记录在册,并且还按照竞争力排了个序。 看到老姚家的三儿媳妇在后面的位置,她这才松了一口气,说:“让她选吧,她大字都不认识几个,小学都没毕业呢,去了也选不上。” 郭慧贤好奇地往她的本子上瞥了一眼,她最近也听说了村里哪些人要参选,但远不如程玉兰的小本子记得全。 程玉兰总结了这次最有机会当选妇女主任的几个人: 第一个叫王蒙,她亲爹是村里二队的队长,老公是村里三队的队长,婆婆曾经当过两次妇女主任,身在“村官世家”里的她这次当选的机会最大。 第二个叫姚冬梅,姚家的两个媳妇、一个闺女都参加了这次竞选,但里面就数姚冬梅的学历最高,是高中毕业,曾经还拿过几次三八红旗手,实力不容小觑。 第三个叫李招娣,她本人的能力不算高,但是她家这次拆迁分到的钱和房子都是最多的,要是挨家挨户多送点东西,没准还真能多拉到几票。 程玉秀的名字用了一个分隔号代替,在姚冬梅和李招娣中间。 也就意味着除了李招娣之外,王蒙和姚冬梅会是程玉秀最有力的竞争对手。 而王蒙和姚冬梅的后面都还标注了一朵小花,意思是,在这三个竞争对手里,王蒙和姚冬梅跟程玉秀的关系很好。 要跟两个关系好的姐妹竞争……不会为了这么一个官,就把大家的关系闹僵了吧? “叔?婶儿?” 正在厨房里收拾着肉菜准备吃饭呢,就听到楼下有人在叫。 是姚冬梅? 不止姚冬梅,她男人和两个兄弟也跟在后面,每个人手里都拎着东西。 好像停在门口的那辆三轮车也是他们带来的,上面还放着半只猪…… “姚姑姑咋来了?”程望桐疑惑地向程新华问道,“她不知道俺大姑也要选主任吗?” 趁着她们一家还没上来,程新华赶忙用食指压在嘴上,示意他别乱说话。 进屋时,姚冬梅没想到程家的人都在,不过她还是从容地跟家里的每个人都打了招呼。 “哥?姐?咱们可好长时间都没见了。” “呀,桐桐都长这么高了?上几年级了?学习成绩咋样?” 平常两家的关系还算不错,姚冬梅和程玉秀也是从小一起长大好姐妹。 可现在这个时间有点特殊,这时候来串门心里总会觉得怪怪的。 竞争对手带了这么多东西上门,是想收买他们给姚冬梅投票? 听到有人来,正在厨房忙着做菜的程玉秀围裙都没摘,擦了一把手就出来了,“正好在做饭呢,留下一块吃吧?我多做点。” 姚冬梅连忙摆手,“不用,就是来看看俺叔他们,坐坐就走了,家里做的有呢。” “听说你也要选妇女主任?” 姚冬梅也没遮掩,就这么水灵灵地问出来了。 “是啊,”既然她都问了,程玉秀也不隐瞒,直接回答道,“咋?不想让我跟你争一争?” 姚冬梅笑着搂着她的腰,“争呗,有啥不能争的,咱姐俩还计较这么多吗?” 俩人聊得是有说有笑,可在旁人眼里却是火药味十足。 送这么多东西来家里明显是为了拉票,更何况是跑到自己的竞争对手家里来,那不就是摆明了上门来挑衅嘛。 所以,尽管大家表面上也都在互相寒暄,实际上每个人都留意着程玉秀的一举一动。 毕竟都是程家人,他们当然是站在程玉秀这边的,要是她们现在就闹得不愉快翻了脸,一家人绝对第一时间把他们拎来的这些东西丢出去! 程玉秀:“这大晌午头的,带这么多东西来是有啥事吧。” “确实有。”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姚冬梅不好意思直说,于是把程玉秀拉到了厨房里俩人说起了悄悄话。 不过只过了不到五分钟,俩人就出来了。 程玉秀:“放心吧,俺一家肯定都支持恁!” 姚冬梅:“中!还是俺姐好啊~那俺就先走了啊,还得拉东西去下一家呢。” 姚冬梅他们没多留,水都没喝一口就走了。 送走他们后,全家人几乎都第一时间围到程玉秀身边,询问她是怎么回事,全家都支持是什么意思。 程玉秀不急不缓道:“冬梅他老头想竞选队长,就问问我,看咱家能把票投给他老头不。” 竞选在即,全家人的注意力都在妇女主任的位置上,要不是今天姚冬梅跟程玉秀说,他们都不知道她男人也参与了这次的队长竞选。 “光是他老头?没恁俩的事儿?” “是啊,姚冬梅没说让你把票投给她啥的?” “妇女主任的事说了没,她是咋打算的。” 面对周围七嘴八舌地疑问,程玉秀只是轻描淡写地抬了下唇角,随后继续擀着案板上的饺子皮:“没说啊,妇女主任的位置又不是俺俩谁让谁就能决定的,而且俺俩说好,公平竞争,谁的票都不拉。” 在职位面前,几十年的姐妹情谊明显更重要。 姚冬梅上门单纯是为了给自己丈夫拉票,虽然知道程玉秀也参选,却没有做让她们全家人给自己投票这样的腌臜事。 孰轻孰重,程玉秀拎得清,她也拎得清。 至于为什么要多送半头猪,也是因为她们姐妹关系好呗,左右家里要给各家送礼,也不差这点钱,自然要给跟自己关系好的人多一点。 “姐,那咱真不拉票吗?”程新华问道。 程玉兰跟着点点头,“是啊,要不赶明儿我也买点东西,咱各家各户也送送吧,好歹是个妇女主任呢,真要能当上,咱家也算是有个当官的人了。” “害,没必要,”程玉秀拒绝了她们的提议,“本来就是尽力而为的事,能当上最好,当不上也没啥损失,浪费那钱干啥。” 妇女主任的位置是好,但程玉秀还是想凭自己的实力去争取…… 一转眼,就到了四月的最后一个周末。 今年的选举和往年不同,因为各家都分散在豫市的各个地方,租个特别大的地方让所有人来也是浪费,所以就请各家派出一个代表来参加选举。 程新华几个弟妹的户口不在十里堡,没办法参与,因此程家派出的代表是刘淑琴。 选举从早上八点开始,现场是什么样的情况没有人知道,一家人都只能在家里等待。 差不多快到中午十二点了,才看到回来的出租车停在了楼下。 本以为程玉秀会和母亲一起回来,可从车上下来的却只有刘淑琴一个人,而且脸色并不太好。 “妈,咋样了?” “俺姐得了多少票?选上没?” 刘淑琴淡淡地说:“选上了。” 分明是个好消息,可从刘淑琴口中说出来时却显得十分沉重。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俺姐一定能选上!”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2节 “太好了!下馆子,走走走,今儿我请客,咱下馆子去!” 众人只顾着高兴地庆祝,完全没有意识到刘淑琴脸上担忧的情绪。 程玉兰:“俺姐呢?俺姐咋没跟着一块回来?” 被程玉兰这么一问,刘淑琴这才看向了郭慧贤,叹了一口气:“姓郭的鳖孙要跟咱打官司,她去找律师了。” 姓郭的鳖孙? 郭明德?! ----------------------- 作者有话说:郭慧贤:我终于要改名字啦! 第38章 上午, 十点十五分,关于十里堡村妇女主任的投票正式结束,十点二十五分,开始统计各个参选的得票数量。 这次参选的人数一共有十六个, 有效票数一共是两千四百九十七。 因为来参加选举大会的是家庭代表, 所以一个人的投票往往代表了四五口人。 “王蒙, 三票。” “徐元宝,两票。” “程玉秀,三票,啊不, 是四票。” “王蒙, 两票。” “姚冬梅,四票。” “程玉秀,四票。” …… 黑板上的名字下面写了许多个“正”, 凑满二十个“正”就变成一个“百”字。 王蒙的票数是最早破百的, 比第二名的李招娣还要高出一百多票。 许多人都以为今年的妇女主任非她莫属,可很快,程玉秀的票数就追了上来。 “程玉秀,五票。” “程玉秀,六票。” “程玉秀,三票。” “程玉秀, 五票。” …… 村长一连喊了十几张票, 每一张写的都是程玉秀的名字,要不是上面的字迹各不相同, 票数也不一样,他都以为是自己统计重复了。 听到程玉秀的名字被重复的次数越来越多,台下许多人脸上的笑意也变得愈发灿烂。 正如村长说得那样, 村里很多人都希望程玉秀能够当上妇女主任。 没有那么重的官僚气,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花架子。 相反的,她过去在市里打工时干过很多脏活累活,所以肯定要比其他人更加吃苦耐劳。 而且,平常她跟村里人的关系也都很好,从来都没跟谁红过脸,之前家家户户有点啥事都愿意找她帮忙,以后处理各家的琐事想来也更方便。 再加上这次段宝霞干传销的事,是她不怕惹火上身,主动提出去报警的。 性格好、品格好、三观正,谁不希望能有这样一位妇女主任为自己撑腰呢? 程玉秀也不负众望,最终以九百六十七票超过了王蒙,成为了十里堡村新一届的妇女主任! “当上妇女主任,可美了吧!” 看到程玉秀当上妇女主任,姚冬梅简直比自己当上了还要开心,跑过去搂住程玉秀的同时,还不忘在她的腰上戏弄地摸了一把,“赶明儿你可得请我吃个饭,我可让俺家的人都把票投给你了,你这九百多票里,可有俺家的□□票呢~” 程玉秀还没从成为妇女主任的喜悦中缓过神来,被她这么捏得痒了,才确定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中中中,请客请客!想吃啥,过两天咱就到饭店去吃!” 不止是姚冬梅,与妇女主席失之交臂的王蒙也为她高兴:“恭喜你啊,我也觉得你比我更合适,以后可就指望你罩着我了。” 前来向她表示祝贺的人不少,沉浸在一片欢声笑语中,程玉秀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浑身轻飘飘的快要升上天的感觉。 就在这时候,提溜着一兜信件的村长向她走了过来,一边在里面翻找着一边对她说道:“我记得有你的一封信,你等我找找。” 十里堡村因为拆迁而清空后,村民的很多信件都没办法再寄到原地址,于是便统一收到了村长这里。 这段时间忙着村里的选举,村长也没空通知他们来自家取信,这才积攒了小半个月,像雪花一样多的信件就装满了那只邮差包。 “找到了。” 寻摸好半天,村长从包里拿出一封蓝色的邮件。 准确来说,这封信并不是寄给程玉秀,而是寄给郭慧贤的。 寄件人的名字叫作“天蓝律师所”,寄件地写了长长一串,程玉秀只注意到了前面“桂省林市”这几个字,还有下面那一行里郭慧贤的名字。 程玉秀不认识什么律师所,但是在林市,她确确实实有一个认识的人。 在打开邮件的时候,程玉秀的右眼皮“突突突”地跳个不停,心里莫名有种不好的感觉。 “律师函?” 刘淑琴看到了纸上字体最大的那三个字:“律师函是用来干啥的?” 程玉秀没说话,只是快速地扫着上面那密密麻麻的字: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 ……负有赡养义务 ……在生活上、精神上、经济上 ……如不履行义务者,以及拒绝履行义务者 ……情节恶劣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程玉秀的心静不下来,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才明白这封律师函要表达的意思。 程玉秀一把将那律师函捏成一团,说话的声音都气得发抖:“姓郭的王八蛋要告慧贤,他想让慧贤回去养他、伺候他。” “疯了吧?他活不起了?!” “哪来的王八蛋,不用管他,让他告去!” “那就去打官司,谁怕谁啊!” …… 不止是刘淑琴,但凡是听说过她们家事的人,都认为郭明德提的要求过分且离谱。 过去的十几年,虽说郭慧贤一直跟在郭明德身边,但她的衣食住行用的钱都是程玉秀寄过去的,所以要说起抚养,程玉秀才是尽义务最多的那一个人。 而郭明德做了什么? 花程玉秀寄的生活费、逼迫郭慧贤干活养家、把她卖给巷子里老光棍……任凭哪一条拎出来,都不像是个当爹该有的所作所为! 有好的、香的想不起女儿,现在年龄大了,不想干活了倒想让女儿在身边伺候了。 做梦! 可是,郭明德这个人到底有多不要脸,程玉秀是见识过的。 他既然能联系律所来给郭慧贤发律师函,那就是铁了心要扒在女儿身上,做一辈子的吸血鬼。 一想到几个月前去郭家的那天,他们两口子摆出的那副贪财嘴脸,还有女儿睡得快要散架的折叠床,程玉秀就恨不得抄起铁锨把他们的头夯进肚子里。 不过生气归生气,程玉秀还没有失去理智,于是赶紧叫了辆车,准备去律师所问问律师,看这件事到底该怎么处理。 想靠法律来要钱?好,那就看你能不能要得到! 差不多到了下午一点多,程玉秀才坐着出租车回来。 不止是她,跟着她一起回来的还有她从律师所请来的两名律师。 程玉秀的脸色不太好,但为了让郭慧贤放心,她还是尽力微笑并试图安慰道:“不用急,恁爸个鳖孙会找律师,咱也能找律师,就算是打官司咱也不用怕他。” 郭慧贤没说话,只是跟着点点头。 从程玉秀的表情中,郭慧贤能猜到这件事很棘手。 其实在她回来前,郭慧贤就在心里默默盘算好了,实在不行,她就回去继续养着他们。 能回来和母亲生活几个月,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如果她的命该如此,那她就选择认命,只要别影响到母亲和姥姥姥爷就好。 “不要慌,律师函没有任何意义,只要没开庭,主动权在谁手里都说不准,”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律师打开了那封律师函,冷静地分析道,“我们现在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弄清楚郭明德的诉求是什么,是要钱,还是要她回去,又或是单纯想让慧贤坐牢。” “怎么弄清楚?”程玉兰急切地问。 律师:“打电话,先给他打电话把事情说清楚。” 郭家没有装电话,程玉秀本想给巷子里的小卖部打,不过想了想后,郭慧贤还是建议给住在楼下的陈大妈打,免得事情闹得太大,招太多人笑话。 “喂,哪位?” 郭慧贤:“陈大妈,是我,慧贤。” 好久没有听到郭慧贤的声音了,听到她不仅平安无恙还跟着亲妈过上了好日子,陈大妈真心为她高兴。 听陈大妈说,当初她跟着亲妈走后,郭明德和后妈在家着急上火了好几天,“买”了郭慧贤当媳妇的罗家也找上门来退定金。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她也是听今天郭慧贤一说才知道,郭明德竟然给她发了律师函。 “等着,你爸这会儿正好在家,我这就上去叫他下来听电话。”陈大妈忿忿道。 等了差不多三分钟,电话那头才传来郭明德的声音。 “喂?” 听到那熟悉的声音,郭慧贤的手不由得抖了一下。 她曾经在那个家,被这个“一家之主”的声音压迫了十七年,哪怕如今已经离开,但再次听到的时候,还是会有些害怕。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3节 “慧贤?” 郭明德很少用这样温和的语气跟自己说话,趾高气扬、高高在上才更符合郭慧贤对他的印象。 他这样的语气并不能让郭慧贤放松,反而更加害怕,害怕他是笑里藏刀,表面上装得和蔼可亲跟以前全然不同,实际上心里却在转着什么下作的念头。 “慧贤啊,”杨丽也在旁边,轻声地说道,“咋不说话呢?几个月没见,我和你爸都想你呢,你在你妈那住得怎么样?” 郭慧贤不知道怎么开口,连呼吸都变得紧张。 从郭慧贤的手里把听筒拿出来,程玉秀按了电话上的免提键。 郭慧贤还小,明显应付不了这一对豺狼,想要跟他们两口子搏斗,还得是她这个当妈的来。 “想?想恁大那蛋!” 程玉秀提高音调直接骂了过去,“你个孬孙,寄律师函那会咋没想着关心关心妞啊?现在搁这装恁娘个鳖孙蛋呢?!” 好爽,听到亲妈毫不遮掩地爆着粗口,郭慧贤感觉从头到脚都畅快了不少。 要是她能亲自骂回去,应该会更爽吧? 不止是程玉秀,姥姥二舅、三姨四舅也对着电话听筒大声地叫骂。 “臭不要脸的,过去这十几年你是咋对恁妞的?” “丧良心的东西,凭啥让慧贤养恁俩啊?你摸摸你的良心,你赚的钱有几分是花在慧贤身上的!” “还找几把律师?来来来,你直接上门来要钱来,看我不把你的头拧下来!” “就你这赖孙样还当爹呢?配吗?去村头配猪都得倒贴人家二十!” 郭慧贤之前见识过母亲跟郭明德对骂,本以为她会是自己这辈子见到的“嘴力”天花板,没想到自家的这群亲戚们,嘴巴也是个顶个地毒。 也就是姥爷口齿不伶俐,不太会说话,否则也得跟着骂上两句。 对面的郭明德好像被骂懵了,面对电话这头一浪比一浪高的音调,他和杨丽半天都放不出一个屁。 等过了好半天,程玉秀骂得有点累了,这才幽幽地开口道:“我这个当爸的是不好,可一切不都得按照法律来吗?既然我养了慧贤十几年,也该轮到她养我了。” 一旁的杨丽也跟着说:“是啊,我们可没要求你们每年都寄钱来,是你这个当妈的愿意给慧贤生活费,那至于在她身上花了多少,你又怎么知道呢?” 有句话说得好: 人要脸,树要皮;树没有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这么多人骂他,换作是普通人早就羞愧地无地自容了,可郭明德和杨丽却跟个没事人儿一样,好像那些脏话完全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杀伤力。 不要脸啊,真叫不要脸! 郭明德:“我们只讲究法律,法律让慧贤养我们俩,那她就得尽这个义务。” “你……” 程玉秀还想继续骂他,可意识到对付这种不要脸的人,骂他不仅不会刺痛他,反而还会让他爽时,便把嘴里的脏话又咽了回去。 “姓郭的,你到底想要啥?”刘淑琴按捺着脾气问道。 郭明德还是那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语调,“要慧贤养我们俩啊,就算没办法往家里拿多少钱,能顾着我们的吃喝、在我们身边伺候着也行。” “呵,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要啥,你不就是想要钱吗?” 程玉秀一针见血地说出了他的真实目的。 郭明德和杨丽,俩人一直把郭慧贤当成摇钱树,哪怕只能挤出一毛钱,也不会轻易地把她丢掉,直到榨干她所有的生命力才会停止。 程玉秀心里清楚,这一对狼狈的心里憋着坏呢。 上次为了把郭慧贤带回来,给他们画的那一张大饼没有吃到嘴里,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既然问过律师,他们也肯定知道直接找自己要钱没有用,所以才会把目光盯在女儿身上。 郭明德并不否认,却也没有一口承认,而是继续对郭慧贤说:“女儿啊,我和你妈的年龄大了,你要是不想养的话,不仅要被人戳脊梁骨,法律也肯定不能同意。” “我没钱,怎么养你们?”郭慧贤回道。 郭明德这才得意地发出一声笑:“你没有,但你亲妈有啊,她的钱不就是你的钱吗?” 郭慧贤一下子就被郭明德的这句话给气哭了。 她可以理解郭明德不爱自己,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工具,但她不能理解的是,他为什么光吸自己的血不够,还要想利用自己去伤害自己的母亲。 现在还只是要钱,那以后呢?当自己成为了母亲的软肋,岂不是就任由他拿捏了? “做恁娘的春秋大梦!” 程玉秀受不了了,再听下去非得把自己气死不可,索性一下子挂了电话,顺带着把电话线也给拔了下来。 把郭慧贤抱在怀里,程玉秀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刘律师,现在这个情况俺该咋办?” 律师摇摇头,“成年子女抚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尤其她曾经的抚养权还在她父亲的手里。” 程玉秀又说:“可是过去十几年我也给抚养费了啊。” “一码归一码,抚养费是你和慧贤之间的事,赡养义务是慧贤和她父亲之间的事,不一样。” “那,那……” 程玉秀也不知道该再说什么了。 她心里肯定是不想给郭明德一分钱的,但要是不替女儿出这个钱,难道要亲眼看着郭慧贤跟他打官司,被判个几年吗? 她是成为了十里堡村的妇女主任,有能力保护得好村里的妇幼老弱,但身为一个母亲,此时此刻,她却想不到办法来保护自己的孩子…… 律师走后,郭慧贤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 不吃饭、不喝水,就只是坐在床边攥着那一张律师函,一个字一个字地重复看着上面的每一个字。 “慧贤,出来吃饭吧?” “是啊,有啥事咱慢慢商量,不用急。” “咱可以再换几个律师多问问,肯定能想到好办法。” …… 郭慧贤仿佛失去了听力,任由母亲和姥姥在外面怎么劝,她都听不见,只能看到律师函上那密密麻麻的字。 她知道,世界上最疼爱自己的人只有母亲,还有姥姥这边的舅姨们了。 她不想父……哦不,是那个男人,让他利用自己伤害这世界上对她好的人。 手指不停地在纸上摩挲,她的眼泪流得越来越少,直到再也流不出一滴后,这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深夜,扭头看向窗外高高挂起的明月,她暗自下了决心。 过去的十几年,她一直是需要母亲保护的软肋,但从现在开始,她要变成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盔甲! 早上六点多,担心女儿一晚上的程玉秀刚刚迷糊地闭上眼,就听到厨房里传来菜刀碰撞的“锵锵”声。 那声音把程玉秀吓得一激灵,赶紧起床去看是怎么回事,只见厨房的锅里正在烧着水,郭慧贤则在切着火腿肠,似是准备下方便面吃。 “妈,你醒得怪早呢。”郭慧贤笑着同程玉秀说道。 “嗯。” 程玉秀想了想,并没有再提起昨天不开心的事。 哭了一晚上,郭慧贤的眼睛还肿着,但是精神头看起来似乎不错。 挺好的,让她先把饭吃了吧,反正律师函不具备什么法律效应,只要不起诉那就还有时间慢慢处理。 拆开一包方便面放进锅里,郭慧贤又问:“要吃点不?我多下一包?” 程玉秀摇摇头,“不了,你吃吧。” 把面饼放进锅里慢慢煮着,同时再打开另一边的天然气灶,倒入一些油后把切好的火腿肠放进去,然后再打进去两颗鸡蛋,等到面饼煮得差不多后再倒进去一起炒…… 程玉秀时刻留意着郭慧贤的一举一动,生怕昨天她伤心太过会弄坏身子,但是现在看来,除了眼睛还有一点红外,整个人的状态都很饱满。 端着炒好的方便面出来,郭慧贤一边吃一边对程玉秀说道:“妈,我昨天晚上想过了,这事儿我得主动点,不能等着他拿着法律压我,从我的口袋里掏钱。” “你有办法了?”程玉秀问道。 郭慧贤:“今天再给律师打个电话吧,我感觉我好像想到办法了。” 打电话太麻烦,等到上午工作时间到了之后,程玉秀索性直接带着她去了律所。 郭慧贤感觉昨天上门来的那两个男律师不太靠谱,像是心里有很多种办法,但得多掏一点钱才能把办法说出来一样。 所以这次,郭慧贤没有找律师所里头衔最多、收费最贵的律师,而是找了另一位专打家庭纠纷的律师。 把自己的情况简单说明了一番后,郭慧贤直截了当地问他:“什么样的情况下,我可以免除对他的赡养责任?” 律师:“一般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解除合法的收养关系,第二种是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的犯罪行为,第三种是你确实丧失了赚钱能力。” “对子女有严重的犯罪行为?” 在记下了律师说的那些话后,郭慧贤又问。 律师:“对,比如杀害、强勾,但是你们这种情况明显不太符合这一种。” 郭慧贤点点头,“所以,现在看来只能从第三点入手了,只要我失去了赚钱能力,他就没办法从我手里拿到一分钱。” 律师点点头:“没错。” 思索了片刻后,郭慧贤试着提出了自己的一个想法,“那你看,我这样行不行,我……” 听着郭慧贤和律师聊得有来有回,一旁的程玉秀不禁有些惊讶。 自己的女儿仿佛在一夜之间换了一个人,她也说不出来哪里不一样,只是觉得她跟以前有所不同。 曾经的她总是逆来顺受,乖乖地听从着别人的安排,就像是她的名字一样,是男人眼里最贤慧、最听话的孩子。 但是现在,她一直弯着的腰好像直起来了。 第39章 连续几天, 郭明德和杨丽都在等。 等着郭慧贤给自己打电话,等着她主动低头,来跟自己商量以后的养老事宜。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4节 他们早就跟律师提前合计过了,要想不开庭, 至少一个月给自己五百块, 否则就要乖乖回来身边照顾自己, 可到那时候,就不止是捏肩捶腿、端茶送水那么轻松容易了。 当然,自从上次听到郭慧贤痛哭的声音后,杨丽感觉其实还可以多要一点。 六百?七百? 反正郭慧贤现在跟在程玉秀身边, 程家拆迁分了那么多钱呢, 千八百的对于她们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可眼看着五一小长假都快过去了,郭慧贤却还没有联系自己。 她不怕打官司,不怕上法庭上丢人吗? “喂?” 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可大夏天的地上烫, 总光着脚也不是个事儿,于是郭明德和杨丽便主动给程家打了个电话。 “嗯,咋了?” 接电话的是郭慧贤。 听电话那头声音嘈杂,周围还有七嘴八舌聊天说话的动静,应该是在看什么好笑的电视节目。 而且她接电话时语气也很轻松,完全不像上次那样唯唯诺诺。 “律师函不是寄给你了?还问我怎么了?”郭明德反问道, “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 考虑得怎么样?” 郭慧贤继续反问:“考虑什么?” 郭慧贤这种明知故问的回答让他有点生气,“装什么糊涂, 给我和你妈养老啊!我们拉扯你长这么大,难道你不该伺候伺候我们吗?” 听到电话里传出郭明德的声音,程玉秀把电视声音调小了一点, 同时对她说:“来,让我跟他说。” “没事,我来吧。” 郭慧贤知道母亲是怕郭明德再刺激自己,想要保护自己。 但郭慧贤也想向母亲证明,自己长大了,已经有能力保护好自己,可以独自面对外头那些黑心肠的豺狼。 放下手里的那一把瓜子,郭慧贤淡淡地道:“第一,我妈只有一个,姓杨的不是我妈,我妈以后老的话我自然会伺候,但跟她没关系;第二,我不会伺候你们,也不会给你们一分钱;第三,你只是用我妈给的钱养我,你有自己掏过几毛钱给我吗?” 郭慧贤一番流畅的话,把他的嘴堵的严严实实。 不可思议地看着身边的杨丽,郭明德只是不停在眨眼。 什么情况?这死丫头竟然还学会跟自己还嘴了? 好好好,肯定是在程玉秀身边呆得太久,跟着她学坏了! 从前的她,可是自己稍微大声一点都会被吓得不敢大喘气的脾气啊。 “行行行,翅膀硬了,是吧?” 郭慧贤:“嗯,怎么了?” 郭明德又问:“你就不怕我去法院告你?!” 郭慧贤还是那一副不急不气的语气,“你要是觉得自己的官司能打得赢,那就快去吧,我不拦着。” “好,你等着!” 撂下一句狠话后,郭明德就挂断了电话。 重新抓起桌子上的那一把瓜子,郭慧贤继续看起了电视,这时候才注意到家里人的目光正齐刷刷地盯在自己身上。 “慧贤,你没事吧?”程玉兰试探地问道。 郭慧贤眨眨眼,磕着那枚瓜子:“我没事啊,他就是说要起诉我而已,随他吧。” 起诉? 平常的老百姓怕是一辈子都没机会进法院,所以这两个字对很多人来说很沉重,但是从郭慧贤的反应来看……好像是一件不痛不痒的小事? 她竟然一点都不紧张。 “我的户口好像还在林市,真要打官司的话,估计还得去林市的法院。”郭慧贤说道。 “去呗,”女儿都不怕,程玉秀自然也不会害怕,“到时候带上律师,我跟你一块去。” “去,都去。”程新华跟着说道。 程玉兰:“对,咱一家人一块去!” 虽然打官司这事儿,并不是多一个人就多一分胜算,但人多一点起码能给郭慧贤撑腰壮胆。 这次必须要让郭明德知道,郭慧贤可不是没人照顾的孩子,她身后可是有娘家人给撑腰的! “好啊~” 提起回林市,郭慧贤立刻又有了个好主意,“到时候咱可以去林市附近多玩玩,林市的风景很好,我之前一直想着咱们全家什么时候有空去玩呢。” 众人:??? 对待打官司精神放松一点是好,但她的状态未免也有点太放松了吧! …… 郭慧贤去林市应诉那天是五月十六号。 开庭的时间是上午十点,郭明德和杨丽九点多就到法院跟律师汇合。 而郭慧贤的这边,眼瞅着到九点五十了,一家人包的那一辆车才停到门口,不紧不慢地从车上下来,他们完全不像是来打官司的,更像是到一个没来过的景点旅游。 几个月没见,郭明德和杨丽还是之前那副老样子。 或许是因为失去了家里的收入来源,哪怕他们尽力穿得很好,还是能看到衣服上破旧的褶皱,脚上的鞋子也是去年夏天穿的那双。 反观从小泡在苦水里长大的郭慧贤,面色红润、精神焕发,身型也不似从前那么病态的瘦弱,从头到脚都仿佛灌满了温暖的阳光。 完全看不出她是曾经那个低眉顺眼的纺织厂女工。 目光相触,郭慧贤的腰板挺得笔直,哪怕郭明德的目光再凌厉,也伤不到她分毫。 眼神在他们两口子之间打转,郭慧贤的瞳孔里没有任何情绪,如同看到两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一样漠然。 挽起程玉秀的手臂,郭慧贤淡淡地说道:“妈,走,咱进去吧。” “嫌贫爱富的白眼狼。” 进门时,杨丽小声地骂了郭慧贤一句。 杨丽想要从郭慧贤手里拿到钱,却也瞧不起她那个当了暴发户的母亲。 呵,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赶上政策好吗?要不是因为拆迁,这一大家子现在还在村里种地,程玉秀还得一天打好几份工呢! 转过身,郭慧贤微笑着对她说道:“你呢?容忍自己男人被别人捅皮燕子的同妻?” “你?!” 郭慧贤的一句话同时刺痛了他们俩的痛处。 杨丽好不容易才把这事儿放下,在听到这句话时,郭明德的脸也是绿得难看。 走在前面,郭慧贤很是惬意地舒了一口气。 嗯~舒服~ 这种口无遮拦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俗话说得好,父慈子孝。 反正郭明德也没想着当一个称职的父亲,那她也不必对他客气了。 入席后,双方各自陈述了一遍各自的情况。 在郭明德的律师提出,要求郭慧贤履行子女的义务赡养他们两口子时,郭慧贤的代理律师只用了一份报告就回绝了他。 “法官,我的当事人目前没有任何劳动能力,而造成她失去劳动能力的原因正是她的亲生父亲郭明德,根据法律,我的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抚养义务,这是医院给出的诊断结果。” 那是一份心理诊断报告。 上面列举了七八项郭慧贤目前所患的心理疾病:双向情感障碍、躁郁症、社交恐惧症、轻度精神分裂症…… 开这份诊断报告的是豫市省人民医院的大夫。 巧的是,他和十里堡村的村长熟得很,因为关心郭慧贤的“病情”,所以特地为她做了一个详细的诊断,并且还给出了住院治疗的建议。 至于她得这么多“病”的原因,他写得是:长期生活在压抑的环境,童年造成的心理创伤,以及父母长期高压的精神打压。 律师:“根据目前这种情况,我的当事人未来几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办法工作,所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郭明德和他的律师似乎没想到会有这一招,小声议论了片刻后,这才让律师发言说:“赡养义务是长期义务,在等到被告的病情恢复后,还是要赡养自己的父母。” “这是我要说的第二点。” 说着,律师又拿出了一根录音笔,交到了法官手里。 “没错,他之前是答应了,五千块的彩礼就把女儿嫁给我。” “那你们之前见过?或者有什么接触吗?” “见是见过,但是没怎么接触。” “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们这其实不是相亲,而是郭明德把女儿‘卖’给了你?” “也可以这么说吧,可最后也没成不是?” “好的,我知道了。” 录音笔里是律师和罗老大的对话。 能记录到这些内容,同样是花了不少钱。 不过这钱只要不是给郭明德,哪怕是给路边的叫花子程玉秀也愿意。 律师:“根据前面所说的,我方当事人不仅遭受其亲生父亲的精神打压,同时还涉嫌违背个人意愿的买卖婚姻问题。” “而过去的十几年里,我方当事人的母亲一直提供经济援助,现在也愿意支付女儿的住院及后续治疗费用。如果原告想要我方当事人履行赡养义务,首先应支付不少于五万块的精神疾病治疗费用,并承担买卖婚姻的违法责任。” “……鉴于原告的经济情况,以及以上多项事实,我方应免除对父亲及继母的赡养义务。” 面对郭慧贤提供的足够证据,法官及陪审经过一番商议后,给出了最终的结果: 郭慧贤无需再承担对郭明德及杨丽的赡养义务。 她,不用再当郭家的“孝女”了。 ……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5节 法院的判决下来后,郭慧贤决定把户口迁到程玉秀的户口本上。 这样不管以后是上学还是找工作,都能方便一点。 可迁户口的过程并没有那么简单,前前后后的手续要折腾好几天才能下来,于是程玉秀就先让弟妹们带着母亲回去,自己留下来和郭慧贤忙接下来的事。 派出所里,郭慧贤正拿着号码牌等待着程玉秀去郭家取户口本,同时肚子里还憋着一个疑问,想等程玉秀来了问她。 “来了来了!” 从出租车上下来,程玉秀拿着户口本,一溜小跑进了派出所,“还没到咱吧?” 郭慧贤:“没呢。” “哎~可使死我了。” 程玉秀用户口本给自己扇着风,嘴上说着累,可脸上瞧着却很高兴。 程玉秀上次还说呢,看见他们两口子就烦,而且以后绝对不可能再踏进郭家一步。 今天她不仅主动要求去郭家拿户口本,得意的笑容也是藏不住…… “妈,他这儿的事……”郭慧贤压低了声音,指了指自己的右腿。 她不想再叫郭明德“爸”了,索性用“他”来代替。 程玉秀赶紧按住她的手。 这可是正大光明殿啊,哪有小鬼敢在包青天的眼皮子底下说那些见不得光的事? 不过程玉秀并没有否认,而是小声反问她:“你咋知道?” 郭慧贤:“猜的。” 郭明德的腿断了,就是前几天发生的事儿。 说是因为打官司输了跑去喝闷酒,回来的路上惹了不该惹的人,结果就被人拉到没人的小道里把腿给打断了。 郭慧贤原本还觉得是老天爷开眼了,恶人终于有了他的报应。 但现在细想想,这“老天爷”好像就是自己的亲妈。 既然郭慧贤都猜到是自己了,程玉秀索性也不瞒她:“谁让他办这么多腌臜事,断他一条腿都是轻的。” 背叛婚姻、苛待女儿、克扣自己女儿的生活费,还想道德绑架女儿给他养老。 坏事做了一箩筐,要是再不给他点颜色瞧瞧,怕他还真以为她们程家人都是软柿子。 “想当年,我还上学的时候,学校里谁敢惹我?”抖了抖袖子上的褶,程玉秀的模样好不骄傲,“也就是后来出社会了不得不收敛,这要在咱村,敢弄出这种事那就得靠拳头来解决。” 都说农村人粗俗,可粗俗有时候却比讲道理更能解决问题。 程玉秀原本是想着自己动手的,可怕被抓到警察局去,到时候还要赔他医药费什么的,便花钱雇了几个人去教训他。 说起来也是郭明德自己贱,喝了那么多酒,又是在没人的地方挨打,所以报警也调查不出个结果。 今天程玉秀去郭家,就是去嘲笑他去的,看到他躺在床上,断了的腿打不起石膏只能用几根木棍来固定,还有杨丽毫不掩饰嫌弃他的嘴脸…… “扑哧!” 光是想起来就觉得好笑! 女儿跟在他身边受了这么多苦,也算是用这种方式稍稍替她出一口气了。 “十六号,十六号?” 轮到郭慧贤她们了。 把准备好的各种资料都放在柜台上,接下来只需要等待民警按流程在电脑上操作就好。 “郭慧贤,对吧?” “是。” 拿着她们的信息,警员向她们确认道:“要把户口迁到豫市十里堡村三队的程玉秀名下?” 郭慧贤:“对的。” 等待警员继续在电脑上操作着,郭慧贤看到了她后面那面墙上贴着的可办事项。 办理身份证、补办身份证、登记户口、注销户口、改名…… 等等,改名? “问一下,如果我想改名的话,还需要补充哪些资料?”郭慧贤问道。 程玉秀一愣,“好好的,咋想改名了?” 郭慧贤:“我不想姓郭了,也不想再叫什么慧贤。” 慧贤慧贤,听起来好像自己就该做一个贤惠听话、守妇道的女人。 既然以后都跟郭家没有关系了,又何必再冠着他们家的姓,留着郭明德给自己起得名字呢? 警员翻了翻她们带来的各种文件和手续,“不用补,需要的材料都在这儿。确定要改名吗?” 郭慧贤点点头,“嗯。” 程玉秀劝她说:“改名是个大事,要不咱等回去再说吧,等找个师傅给算算,看啥名字对你好?” “不用那么麻烦,你给我起一个就行。” 程玉秀说:“我?我要能起啥好名字的话,当初我就给你起了。” 郭慧贤想了想,“这样吧,你对我有什么期望?” 这个问题好回答。 程玉秀:“没别的,就希望你开开心心、健健康康,一辈子能平平安安的就够了。” 开心、健康、平安,是每个母亲对孩子最大的期盼。 稍微想了一会后,郭慧贤的脑海里倏地灵光一闪,随即对警员说道:“想好了,改叫程天爽。” “程天爽?”警员问道。 郭慧贤一边说一边比划着这两个字:“白天的天,爽朗的爽。” 程天爽=成天爽 以后在母亲身边当拆二代的日子,一定是天天爽! —— 妇女主任的工作远要比程玉秀想得要多。 之前还以为只需要像“姥娘舅”一样,隔三差五去别人家帮忙解决一些困难,偶尔慰问慰问村里的独居老人就行。 后来发现,村里妇女老人的体检安排、孩子们的上学、包括一些大龄男女的相亲问题都要她来处理。 从前还觉得妇女主任每个月五百块的工资很高,如今才意识到,这赚的都是辛苦钱! 还好是为村民们办事,再加上平时大家的关系处得都不错,所以也就不觉得那么累了。 马上就要到一年中最热的几个月了,趁着最近不热,给村民安排的体检事宜也提上了日程。 往年村里都有发给村民的健康费,差不多就是两三天的工资,为的是让村民可以去医院做个体检。 但就那么一点钱哪里够体检的费用,所以在村民看来也就是每年发的一点福利金罢了。 今年不同,十里堡村拆迁后,不止是村民们各自的口袋,村集体的口袋也富裕了不少。 所以今年村里不再发体检费了,而是给每个人都安排了一次体检。 既然是村里的安排,各位村支书、村主任都要帮忙协调,收病历、协调体检时间、分成不同的批次,每个人都有很多事情要做。 两千多人的村子,村委会带上村长一共就只有十来个人。 要在两天内把病历什么的都拾掇好显然不可能,还好村里人愿意来帮忙,虽说拿不到什么薪酬,却也能借着整理病历的机会把自己的体检时间往前挪挪。 “小秀,俺家老苏的情况做不了体检,能不能折现啊?”碰了碰程玉秀的胳膊,曹敏向她问道。 程玉秀:“不太行,钱是统一交过的,做不了就只能浪费了。” 曹敏遗憾地撇撇嘴,“啊,那中吧……” “恁家去年可拆了不少,体检这点钱还值得住要?”程玉秀揶揄她道。 曹敏:“那是,白来的钱谁会不要?” 去年拆迁,曹敏家分了差不多一百多万吧,等后续回迁房下来估摸也能有个二三百平的面积。 可这么大一笔钱到手,非但没让她变大方,反而更抠门了,像极了小人书里那种守着一座金山都不肯花一块的土地主。 曹敏的日子过得不算穷,哪怕是拆迁之前,家里就已经靠她男人苏世壮跑运输攒下好几万了,那辆用来拉货的大卡车也是他们家的。 不止是曹敏,苏世壮也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分明算是村里富裕的那一批人了,平常却连根好烟都不舍得抽。 拆迁后好多人都不想上班了,他却还要忙着到各地跑运输。 这不,他的腿就是在一次卸货的时候不小心摔断了,现在已经在家里躺了一个多月了。 至于为什么俩人要把日子过得这么紧巴巴,大概是为了孩子吧…… 再过四五年,俩人也要四十了,村里像他们这样三十多还没孩子的夫妻很多,但是能坚持下去不离婚的却很少。 正因为没有孩子,所以俩人更要提前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于是便从现在开始存钱。 “现在医疗技术这么好,要不专门去查查?万一还能要个孩子呢?”程玉秀建议道。 曹敏摇摇头,“查了,查了好几次,我没问题,他也没问题,可谁也不知道为啥,俺俩这么多年死活就是怀不上。” “那还真是邪门了。” 想了想后,程玉秀又压低了声音,小声说:“会不会是那玩意儿没流进去的原因?下次你试试完事后抬抬腰啥的。” “害,也没用,”曹敏还是摇头,“别说让它流进去了,喝我都喝了好几次了,一点用都没有。” 程玉秀:…… 我,我的耳朵听到了什么? 这种事情就不要告诉我了吧!!! ----------------------- 作者有话说:程天爽:以后请叫我爽姐[狗头]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6节 第40章 为了不跟周末来市里看病的人挤在一起, 十里堡村的体检安排在了周中。 从周一到周五,每天有二百个人参加体检,差不多三周的时间就能全部完成。 程家四口人的体检安排在了星期三,一大早他们就赶着去了医院, 等待排队。 因为要抽血化验, 所以早上不能吃饭, 程天爽年纪还小,早上不吃饭并没什么感觉,刘淑琴和程兵平时也没亏过嘴,扇着手里的扇子, 也没觉得有多饿。 可程玉秀…… 拿着路边买的几个包子, 程玉秀的手饿得都在发抖,一遍遍地看向还没打开的医院大门,只等着一会抽完血后, 就立刻把这些包子一口一个地吃掉。 昨天晚上没怎么吃东西, 可把她饿得要死。 都怪那个谁,正吃着饭呢,就打电话喊她去打麻将,结果一打就到晚上十二点了,想着抽血前八个小时要保持空腹,就只能这么饿着。 早点八点整, 化验科的门终于打开了。 “妈, 别着急,再忍忍。”眼瞅着程玉秀快忍不住了, 程天爽赶紧把包子拿了过来,放进自己口袋里,“等个二十分钟估计就轮到咱了。” 长长地叹一口气后, 程玉秀暗自发誓:以后不管有什么天大的事,都一定要先把饭吃了再说! 体检的内容很多,抽完血后还要去测血压、测心血管功能、测器官功能,甚至肺活量和视力这些不太重要的项目也要检查。 一轮轮地检查做下来,眼瞅着快到十点了,程玉秀这才找到机会把包子拿出来吃。 “看你那没成色的样,可没吃过包子。”看到程玉秀对着手里的包子狼吞虎咽,曹敏一边把袖子放下来一边对她说道。 程玉秀戳了她一眼,“你不饿吗?” 曹敏得意地摇着头,回道:“等会跟俺老苏一块下馆子去。” 下馆子? 平时抠得要死的俩人,竟然舍得…… 哦~对,曹敏好像就是这几天的生日。 再次看向她酒窝里盛满的浓情蜜意,程玉秀这才注意到,她的脖子上好像多了一条金项链,细细地一根上面挂着一颗水滴形状的坠子,比她从前戴的那根贵气多了。 “老苏给买的?”程玉秀不禁咋舌道,“恁俩感情可真好啊,腿瘸了都不忘去店里给你买个金项链。” 被程玉秀这么一捧,曹敏的唇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前几个月跑运输的时候在南方买的,这两天才掏出来。” “来来来,让我看看。” 从里面出来,姚冬梅也凑了过来,“款式确实比老凤祥的好看。” “是吗?在哪买的?赶明儿去旅游了,我也买一条。” “你买的,能跟老苏买的比吗?” “啧啧啧~还得是恁俩啊,在一块这么些年,还跟刚结婚一样。” 曹敏被众人夸得脸都红了,哪怕心里乐开了花,嘴上也装作淡淡的:“害,也就那样吧。” 谁说男人有钱就变坏的? 瞧瞧人家苏世壮,结婚这么多年,哪怕俩人之间没有孩子也依旧过得是蜜里调油。 聊着聊着,几个姨婶的目光不知不觉地又落到了程天爽的身上。 拉着程天爽的手,她张姨温声嘱咐道:“小爽,以后你要是谈朋友,可得找个跟恁叔一样,知道对你好的。” “是啊,”另一旁的刘婶子也跟着说,“男人有没有钱不重要,知道对媳妇好才是最重要的。” “那句话是咋说来着?爱老婆啥啥有钱?” “那叫爱妻者风生水起,亏妻者百财不入,笨!” 程天爽表面对姨婶们应和着“好好好,是是是”,可却默默地把手给抽了出来。 谈恋爱?算了吧。 再过几个月她就要去学生复读高三了,对此时的她来说,再好的男人也比不上一张来自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体检结束之后,大家便各自准备回家,接下来只等着一周后来医院领体检报告就好。 嗡嗡,嗡嗡…… 正准备回去收拾收拾,带着老公一起去饭店的时候,曹敏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小敏,你去哪了?” 是房东打来的电话。 她已经很按捺脾气了,但曹敏还是能听出她的气愤。 “在医院体检呢,咋了?” 房东:“你体检之前,能不能把自家的小孩管好?刚才把恁邻居门口的煤气罐给拧开了,这要是谁不小心扔个烟头,咱这一栋楼可就都到阎王爷那报道了!” “还好消防员来得早,这要是出点事,谁来负这个责任?” “哎呀,赶快让她回来了,小孩还是得让父母来管。” 不止是房东,电话那头还有不少怨怼的声音,都是住在楼里的住户。 曹敏懵了:“啥小孩?俺家哪有啥小孩啊?” “就是恁小啊,七八岁一个小孩。” 一听这话,曹敏的疑惑瞬间变成了被冤枉后的怒气,说话的音调也高了几分:“胡说!我和俺老头这么多年都没小孩,咋可能是俺家的?呵,自己找错人了,还跟我这嚷嚷呢。” “不,不是恁家的?”房东也愣住了,“那他咋会管恁老头叫爸?” 曹敏:??? 电话那头一通嘈杂,差不多过了十几秒后,这才又听到房东的声音:“来,你跟小敏说,这是不是恁的孩?” “爸爸……” 曹敏没有等到苏世壮的回答,倒是听到了一个小男孩嫩生生的撒娇声:“小敏是谁呀~?” 爸爸? 那一刻,曹敏的耳边一阵嗡鸣,随后空白的大脑便彻底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身为妇女主任,程玉秀自然要帮她处理这样的事。 所以,曹敏是被程玉秀送回去的,同行的还有几个和她关系好的老姐妹。 她们都是要替她出头的,看看是哪冒出来的小野种上门来认亲,顺带着也想吃上一口这新鲜热乎的瓜。 曹敏住在孙庄,也是豫市的一处城中村。 打了个车,约摸着十多分钟就赶回来了。 因为城中村的楼通风不太好,所以楼里的居民都被疏散在了楼下,由消防员在楼里用化学药剂稀释着楼道里的煤气。 苏世壮正穿着一件短袖,坐在一张椅子上,右腿打着石膏行动不便,只能搭在一旁的小板凳上。 陪在他旁边的是个年龄三十出头的女人,长得不算特别漂亮,可一看就是那种很老实本分的人,不像外面的那些妖艳x货,骨子里透着一股要破坏人家的狐媚劲儿。 一旁那个叫他“爸爸”的小男孩,则拿着一只木头刻的小车,十分羡慕地看着其他孩子凑在一起玩耍。 “姐。” 看到曹敏领着好几个妇女往这边来,女人也猜到了她的身份,于是在曹敏开口之前,主动迎上来向她问了一声好。 伸手不打笑脸人,女人的姿态卑微极了,更何况还当着这么多的人,曹敏只能紧紧攥起了拳头。 曹敏没理她,而是走到苏世壮跟前,冷冷地问道:“姓苏的,这是咋回事?” 看到曹敏怒气冲冲的模样,小男孩也吓坏了,赶忙跑过去躲在了母亲的身后。 睨了一眼那张与苏世壮长得有几分相像的脸,曹敏的眼睛都快红了:“他俩到底是谁?这小为啥叫你爸?” 面对曹敏的质问,要不是自己的腿行动不便,苏世壮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既然实在是躲不掉了,苏世壮只好硬着头皮向她坦白:“她叫云英,这是俺俩的小,小军。” 女人名叫王云英,是他跑运输时在哲省认识的。 本来以为只是露水情缘,没想到一来二去后王云英的肚子大了,想着自己一直没能有个孩子,苏世壮便让她把孩子生了下来。 王云英是家里超生的黑户,本身就没有户口,再加上苏世壮从来没有提过结婚证的事,于是日子就这么糊糊涂涂地过下去了。 王云英知道苏世壮跑运输很忙,所以哪怕有时候一两个月只回来几天,她也从来没有怀疑过。 直到这次,苏世壮摔断了腿,因为家里有曹敏在身边照顾,王云英一直联系不上他,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事,想着他曾经提过自己的老家在豫市的十里堡村,便带着孩子千里迢迢来寻亲。 她也是今天才知道,原来苏世壮早就已经结了婚,而且夫妻两人的感情很好。 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曹敏勉强压住了要暴打王云英一顿的想法,可憋在心里的那口气,却实在是没有办法咽下去。 尤其是当男孩怯生生地叫了她一声“阿姨”,曹敏只感觉心口被人狠狠地捶了一拳。 如果不爱了,为什么不跟自己离婚? 如果还爱,为什么又要在外地再养一个女人,还和别的女人生下一个孩子? 无意间,曹敏瞥见王云英的脖子上也戴着一条和自己款式相同的项链。 那一刻,她再也忍不住了,所有的委屈和愤懑都变成眼泪涌了出来…… 听说曹敏和苏世壮出了这么大的事,饭桌上,刘淑琴和程兵猛吃了整整一碗大米饭。 “姓苏的也太不是东西了,外面竟然养了个孩子。” “对。” “这么多年,想想就知道他偷拿了多少钱出去。” “嗯。” “小敏也是可怜,得亏俩人没孩子,赶紧离了吧,这日子还有啥过头?” “唉!” 同为女人,刘淑琴最能理解曹敏的心。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7节 苏世壮已经算得上是村里一等一的老实人了,起码从外人看来,他们的夫妻生活一直和顺,从来没有吵过架、红过脸。 这样的男人都要在外面养女人,那别人呢? 分明是别人家的事,倒把刘淑琴给听生气了。 斜了一眼身旁的程兵,又想想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也是本本分分的…… 目光相对,程兵刚夹起一块排骨就掉在了桌子上。 “嗯?听得好好的,你紧张啥?” “我,我我……” “又跟你没关系,咋还夹不住东西了?” “我我我,我我!” “咋?是有啥事瞒着我,怕被我发现?” “我!我我我我……!” 程兵越急越说不出话,越说不出话就越急,还有手里的那一双筷子,比他的嘴抖得还快。 正当他急得快要挤出两滴眼泪证明自己清白时,前一秒还满脸怒容的刘淑琴一下子露出了笑,同时帮他把掉在桌上的那块排骨夹到他的碗里。 “看给你吓得,你是啥人我还能不知道吗?” “就是跟你说个笑话而已,还真给你吓住了。” 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刘淑琴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老头子是什么样的人? 家里的私房钱都藏不住,更别说是在外面藏人了。 程兵在她手臂上轻轻拍了一下,眼神里满是埋怨,可在吃饭的时候,还是会把菜里的肥肉都挑干净,把最瘦的那一部分夹给她。 吃着程兵夹给自己的肉,刘淑琴又向程玉秀问道:“小敏打算离不?” “离啊,肯定离。”程玉秀想也不想,就信誓旦旦地回答道,“中午那会她的脑子正乱着呢,让俺都先走了,估计明天就得给我打电话,让我陪她去民政局了。” 从十里堡出来的女人们,没几个是会吃哑巴亏的软茬。 她坚信,曹敏一定会做出离婚的决定,就像当年的自己一样。 “啊,那咱明天还去看电影不?”程天爽问道。 程玉秀这段时间一直在忙,上次说好了一起去看个电影,这么一拖再拖就过了大半个月。早上做体检前,程玉秀还答应她呢,说明天一定去看电影、下馆子。 程玉秀:“去啊,当然去。” 往程天爽的碗里夹一块肉,她又说:“上午就能把婚离了,咱不是下午的电影嘛,耽误不了。” 虽说成天忙着村里的事,但程玉秀心里还是想多陪陪女儿的。 等过几个月一开学,程天爽说不定还要住校呢,所以可得趁着现在她在家的时候,多陪陪她,免得到时候一星期只能见一次面,时间少得话都说不上两句。 都说当爸妈的对儿女的容忍度只有三天,过了三天就会烦、会腻。 可程玉秀票偏偏就特别稀罕自己的闺女,别说是三天,就算天天把她带在身边也不会烦~ 转眼间,就来到了第二天。 上午九点,是民政局开门的时间。 曹敏没有打电话。 上午十点,正常睡懒觉的话,大概也就是这个点起床了。 曹敏还是没有打电话。 下午一点,填饱肚子后应该有力气思考以后的事了。 曹敏依旧没有联系她…… 下午三点,坐在电影院里的程玉秀,三不五时地就要掏出手机看一眼,生怕开了静音后会错过曹敏的电话。 可事实证明,在过去的一个半小时里,曹敏并没有联系过她。 从电影院里出来,程天爽快走了两步把吃完的爆米花桶丢进垃圾箱里,一回头就听到程玉秀自言自语地嘟囔道:“她咋还不给我打电话?” 程天爽:“谁啊?” “恁小敏姨呗,”程玉秀叹了一口气,“昨天你是没见给她气的,要不是人多,她非得哭闹一场不可,今天咋就没音儿了呢?” 离不离婚的还另说,主要是她一直没个消息……程玉秀怕她一个人,面对苏世壮和他外面的小三儿会吃亏。 人不可貌相,天晓得那王云英会不会是表面柔弱、内心阴狠的女人呢? 程天爽建议说:“那要不给她打个电话问问,实在不行去她家看看也行。” 得到了女儿的助力,程玉秀这才坚定了打电话的想法。 “喂?……嗯,这样啊……行,那我现在过去……” 程玉秀答应得挺快,可等到挂断电话后,她这才想到了一会要跟女儿去吃饭的事。 “那啥,我……” “没事儿,那你就先去吧,”虽然有一些遗憾,但程天爽没有不高兴,“吃饭嘛,哪天都能吃,咱们现在天天住一块,还怕没机会再出来吃饭嘛?俺小敏姨的事儿更重要。” 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程天爽对母亲的了解加深了不少。 母亲的脾气直爽,责任感又很强,她既然是妇女主任,又是曹敏的好朋友,自然不会袖手旁观地看她受委屈。 左右即使一会去吃饭,她心里也一直惦记着这件事,倒不如就让她先去处理好。 程玉秀:“中,那你先打个车回去,等我回去了给你买点猫耳朵吃!” 程天爽点点头:“好!” 在赶到曹敏家时,程玉秀本以为自己是她请来主持公道的,可当她一开口…… “啥?!” 在听到曹敏的决定那一瞬间,程玉秀“蹭”地一下站了起来,她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你要帮他俩的孩办户口?”程玉秀重复着她刚才说的话。 不应该是离婚吗?不应该是分房分钱吗?怎么会变成给小孩办户口了? 她们是在客厅里说话的,程玉秀丝毫不怕自己的话会被卧室里的苏世壮听到,更不怕陪在他身边伺候的王云英会说什么。 拉着程玉秀坐下,曹敏把放满了坚果和糖块的盘子推到她面前,“哎呀,你别急嘛,你听我慢慢跟你说。” “中,你说吧,我听着。” “云英也是个可怜人,屋里那鳖孙再是个杀千刀的,跟她们娘儿俩也没关系,”提起王云英,曹敏不禁叹了一口气,“她说了,可以把小军给我,以后就当成俺俩的小。只要他能有个户口,以后能去上学就行。” 程玉秀可以理解曹敏的想法,毕竟她和苏世壮这么多年都没能有个自己的孩子,但是理解并不代表赞同。 “那她呢?让她走?”程玉秀又问。 “留下吧,她是个黑户,回去肯定要被爹妈赶出去。俺家也不差她这口饭,留下以后找个活儿干,总不好逼她去死吧。” 程玉秀:??? 程玉秀的脑子有点反应不过来了。 儿子收养作自己的也就算了,小三儿不仅不轰不赶,还要留在自己家里,甚至还要给她找个工作…… 她记得现在已经是新中国了吧? 怎么感觉曹敏是活在上世纪的人呢? 见程玉秀半天说不出话,曹敏主动岔开话题,朝卧室叫了一声,“小军,把暖瓶拿出来,给恁程阿姨倒一杯水。” 曹敏的普通话不是很标准,不过苏小军还是听懂了她的话。 抱着暖瓶从卧室里出来,苏小军懂事地拿起杯子给程玉秀倒了一杯水。 “阿姨,喝水。” 看着眼前陌生的阿姨,苏小军的眼神有几分害怕,但还是壮着胆子把杯子递了过去。 程玉秀还没从刚才的震惊中缓过神,不知道该怎么往下接。 曹敏替他解释说:“昨天煤气罐的事也不能怪他,俺对门那家煤气罐没拧紧,小军不小心碰倒后那个阀门才掉的。” 接过苏小军递来的水,程玉秀没有喝,沉默了很久后还是放在了桌子上。 “行吧,那我明天去跟村长问问,看他的户口该咋办,需要啥到时候我再跟你说。” 曹敏:“中,谢谢啊。” 程玉秀现在的身份是妇女主任,既然身为村里的领导,就不能像朋友那样拦着她,只能选择尊重她的决定。 毕竟日子是她自己来过,是冷是暖……唉,随她吧! 办户口的事情比较麻烦,王云英是黑户,苏小军也不是正规医院出生的,现在十里堡村的情况和之前不一样了,不是随便写个人名就行。 想要办户口就要有各种文件,而没有的文件只能想方设法去找关系“补”。 还好不算麻烦,只是需要多耽误一点时间而已,差不多小半个月苏小军的户口就能下来。 程玉秀在生曹敏的气,气她被猪油糊了脑子,所以从那天以后就再没去过她家,需要什么就给她打电话让她送来。 直到那天晚上,程玉秀在做饭的时候,放在外面的手机响了。 嗡嗡,嗡嗡…… “谁打的?” 程天爽看了一眼手机的来电显示,“俺小敏姨。” 程玉秀停止了擦手的动作,继续切菜道:“不用拿过来了,你帮我接吧。” 程天爽知道母亲还在生气,便听她的话,替她接了这个电话。 “喂,小敏姨,俺妈正……啊?什么?又有个女的带着孩找去你家了?” 第41章 电话那头的声音嘈杂, 有人在哭、有人在闹、有人在摔东西,乱七八糟的,完全想象不出会是一番什么样的场景。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8节 叽叽喳喳的声音吵得很,程天爽也是勉强听到她喊什么“没王法了”、“养在外面的女人都敢上门撒野”、“带着你和你的女儿滚出去”这样的话, 才听出是又有人找上门来了。 “赶快, 赶快让恁妈叫人来, 村长、保安队都叫来!把这对不要脸的母女都给我赶走!” 曹敏的这通电话与其说是求救,更像是在当着外人的面虚张声势。 毕竟她要是真的想把闯进家里的人赶出去,直接报警就好了,何必要大费周章地给村委会的人打电话? 离得老远, 程玉秀都能听到那头传来的动静, 索性放下手里的菜刀,从程天爽手里把电话拿过来:“咋回事,把话说清楚一点, 谁去恁家了?” “靠恁娘@#¥%……” “我警告你, 你嘴巴放干净一点。” “恁妈赖笔#¥%¥%” “妈妈!哇……!” 听声音,曹敏似乎正在跟那女人撕扯,来不及解释清楚就慌忙挂断了电话。 看了一眼手机,程玉秀的眉头都快拧成一股麻花了。 “她刚才说咋回事没?哪来的女的?是谁?” 程天爽一头雾水地摇摇头:“俺小敏姨刚才上来第一句话就是:有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带着妞上门撒野,让恁妈赶紧来……我听她那话的意思,应该是俺叔在外面的另一个女人找来了。” 程玉秀:…… 苏世壮竟然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并且还有了个女儿? 好家伙, 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家里红旗不倒, 外面彩旗飘飘。 结婚十来年,曹敏这个原配一个孩子没有, 倒是在外面生了两个娃。 程玉秀担心她们闹起来会出什么事,赶紧扯下腰上的围裙,一边给村长那边打电话一边准备出门。 见程玉秀出门急得忘了拿钥匙, 程天爽赶忙拿起桌上的钥匙跟了上去,“妈,我跟你一块去。” 这样大的瓜,不比晚饭好吃? 她也想见识见识,苏世壮到底长得是个什么模样。 得多俊朗啊,才能在外面同时找两个女人。 程玉秀没有拒绝,挽起她的手便一起出发了。 村长住得离曹敏近,程玉秀到的时候,村长已经来了一会了。但是,比村长更早到的是几名警察,大概率是邻居听到叮铃咣当的打砸声后报的警。 “孩子们不懂事,麻烦恁跑一趟了。”村长一边把警察往外请,一边赔着笑脸。 不管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都不能在警察跟前分说清楚。 让人看笑话不说,事情要是闹大了,以后可就不好收场了。 不止是村长,屋里的几人在看到警察后也老实了不少,不动手了、不打架了,就这么各自坐在椅子上,一边大喘气一边虎视眈眈地盯着彼此。 警察也不想管这样的闲事,在往外走时还不忘对村长嘱咐道:“都是成年人了,有啥事坐下好好说,打扰邻居不说,吓到小孩也不好啊,你说是吧。” 村长:“是是是,我等会一定好好说他们,保证下次不会了。” 在村长送警察离开的时候,程玉秀和程天爽走进屋后,下意识将房门给掩上了。 看样子,她们应该是动手了。 曹敏的领口被扯到了肩膀头,脖子上依稀还能看到一个巴掌印,不过那个脸生的女人更惨,手上、胳膊上全是被指甲抓出来的血道道,鼻子里面塞着一团纸,眼睛因为眼泪和愤怒变得通红。 而她带来的那个小女孩,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性子像她的母亲,哪怕脸上还挂着泪痕呢,手里也紧攥着一根用来打人的木头棒。 王云英倒是没受什么严重的伤,可她的儿子却被那小女孩扇了两巴掌。 “姐,先喝口水。” 从屋里端了一杯热水出来,在递给曹敏的同时,王云英还拿了条凉毛巾帮她擦拭着脖子上的红印。 拉来一张椅子横在两人的目光中间,程玉秀皱着眉问道:“小敏,这到底是咋回事?” 家里终于来了个能向着自己的人。 程玉秀这句话一出,刚才还强如铁娘子的曹敏眼泪一下就涌出来了。 “我哪知道啊?你去问屋里那个王八蛋吧,这祸都是他闯出来的。”擦着脸上的眼泪,曹敏委屈极了,可为了在那个贱女人面前不露怯,还是得挺直了腰板。 三个女人一台戏,而引发这场戏的罪魁祸首,却躺在卧室的床上美美隐身了。 走到卧室门口,程玉秀的脸上更难看了,语气也变得阴冷:“姓苏的,你今天必须把话给我说清楚,好好的,从哪又冒出来一个女的、一个妞?” 苏世壮一个劲儿地摇头,肠子都快悔青了,可既然瞒不住,只好老老实实向程玉秀把事情交代清楚: “外面的叫春桃,是我十年前去东北跑车那会认识的。妞……也是我的,叫婷婷。” 春桃和苏世壮之间,比王云英还要早上几年。 和王云英不同的是,春桃在东北已经嫁了人,是在结婚后认识的苏世壮。 春桃的男人没有生育功能,当初是花钱找到苏世壮,才把春桃的肚子给“买”大了。 可没想到,春桃的肚子是大了,可心也被苏世壮给拐走了。 这么多年,苏世壮一直和春桃保持着联系,只要去东北拉货,就一定会跟春桃和孩子见面。 去年,苏世壮听说村里要拆迁,便跟春桃说只要拆迁就会跟曹敏离婚,到时候一定会把她和女儿接到身边,让她们跟自己吃香喝辣。 没想到春桃把他的话当真了,竟然真的跟自己的男人离了婚,带着女儿净身出户。 早几个月一直是苏世壮给她们租房子住,后来苏世壮因为断了腿,失去联系的她们便也像王云英一样,不远千里地从东北跑来找他。 于是就发生了今天晚上的事…… 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卧室门口,曹敏心灰意冷道:“你要跟我离婚,跟她在一块,是吧?” “不!不是!我不离婚,我不会跟你离婚!” 一听到“离婚”这两个字,苏世壮一下子就慌了,也顾不得自己的腿还打着石膏,扑通一下摔在地上,试图给她下跪,乞求原谅。 “苏世壮!” 同样是听到“离婚”,外面的春桃也慌了神。 本来带着闺女找上门来,就是靠他曾经给的承诺撑着一口气,结果听他这么一说,她的心气儿也散了:“你答应要跟我结婚,咱一家三口过一辈子的!你不离婚,我咋办?婷婷咋办?” “爸爸!” 那个叫婷婷的女孩跟小军差不多大,预感到自己要被父亲抛弃,也“哇”地一下哭了出来。 “我,我……!” 苏世壮左右为难,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边是跟自己共患难的原配妻子,那边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手心手背都是肉,对他来说,不管失去哪一边都是极大的痛苦。 跟在程玉秀的后面,程天爽仔细观察了一下苏世壮这个罪魁祸首。 说实话,他的五官并不是多么出挑,只能说是比较端正而已,但是模样却很憨厚老实,属于那种看着就很好说话,性格也很好的类型。 不过仔细想想,这些女人这么坚定地选择他,肯定也是觉得他是个能踏实过日子的脾气。 可惜啊,她们都看走眼了…… 送走警察后,村长回来时也把脸拉得老长,双手背在身后,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你啊你,瞧着多老实一个人,咋净干这不老实的事?一个不够,你还找俩!” 面对众人的埋怨,苏世壮无言以对,只是不停地向曹敏道歉:“敏啊,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就原谅我一次吧!不能离婚,咱俩不能离啊!” “苏世壮!你是不是个男人!你!你……” 苏世壮求得越卑微,春桃哭得声音越大,春桃哭得声音越大,曹敏的心里就越烦,越不想看到苏世壮。 他们就像是陷入了一个无限的恶性循环,谁都没办法跳脱出来。 最后,还是程玉秀把曹敏给拉了出去,才暂时叫停这场闹剧。 来到厨房把门关上,程玉秀心疼地替她把衣服整理好,“小敏,离还是不离,这事儿你可得好好考虑清楚。” “离,我肯定离!” 曹敏狠狠擦了一把脸上的泪,也只有当着程玉秀的面,她才能哭得这么伤心:“这日子还有啥过头啊?一个也就算了,又塞来一个,他到底把我当成啥了?” 这么多年,她一直辛辛苦苦地攒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就想着俩人没有个孩子到老的时候能够轻松点。 结果呢?他外面竟然有两个孩子,合着现在攒的这些钱,以后都是用来给他们的吧! 重新给她接了一杯水,程玉秀抚了抚她的后背,安慰道:“中吧,那你先缓一缓,等过几天缓过劲儿了就给我打电话。” 曹敏:“好。” …… 曹敏和苏世壮搬家了。 是几天后,村长在聊天时随口告诉程玉秀的。 “他俩搬家的事没几个人知道,好像搬到西边水利厅附近的小区了。”村长这样说道。 原本村长也不知道的,正好那天打电话问他俩要资料的时候,苏世壮那边传来搬东西的声音这才知道。 程玉秀淡淡地回说:“换我,我也搬。” 小三儿的儿子不小心放了煤气,小四儿又跑上门来跟原配打架,换成是谁都不好意思再住下去。 不过程玉秀在意的不是他们搬不搬家,而是曹敏接下来的打算。 “他俩还住在一块?”程玉秀又问。 村长摇摇头:“应该是没有,我听说他们是租了两套房。出了这事儿,小敏咋可能还像没事人一样跟他过下去?” 对嘛,这才像话。 既然下定决心要离婚,分居是必不可少的流程。 反正他们之间没有孩子,苏小军的户口也是跟在苏世壮那一边,曹敏想要离开还是很轻松的。 仔细想想,她应该是已经偷偷把婚给离了,就像是搬家那样,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谁也没告诉。 不联系自己也没关系,只要最后的结果是好的就行。 可事实证明,程玉秀还是太高估曹敏的底线了…… 曹敏再次联系程玉秀,已经是快一个月之后的事了。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49节 那天程玉秀正在自己的办公室,挑选着房产中介送来的几处门面房,毕竟妇女主任也不是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因此她还是想开一间棋牌室,在方便村民的同时还能赚点零花钱。 看了两处觉得还不错,正打算下午过去看看,结果办公室的门突然从外面被推开,不等程玉秀开口问她怎么了,哭得梨花带雨的曹敏就这么跑过来扑在了她的肩膀上。 “姐!姓苏的真不是人!世上咋会有他这么蹬鼻子上脸的人啊!!!” 程玉秀疑惑地问:“你俩不都离婚了?他又咋你了?” “没,俺俩没离。”曹敏抽噎道。 程玉秀:…… 曹敏的一句话,直接让程玉秀失去了跟她说话的欲望。 她的底线竟然这么低吗? 苏世壮都带了两个女人、两个孩子回来了,这她都不肯离? 又不是离了他就没钱、没房、没未来了……老天爷,她难道就这么爱他?! 见程玉秀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曹敏很有自知之明地稍微收了收眼泪,等到情绪稍微稳定一点后,这才开口跟她解释:“俺俩现在虽然没离婚,但已经是各过各的了,就是没扯那张证而已。” 程玉秀冷漠地“哦”了一声。 她还能说什么? 出轨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孩子只有零个和无数个。 他既然都放任两个外遇、两个孩子找上门了,难道还怕以后会没有第三个吗? 曹敏:“他说了,只要不离婚,他的钱和房子就全都给我,还说去找律师做公证,以后这都是我的个人财产。” 能得到全部的房和钱,是曹敏愿意妥协的最大原因,另外的原因……则是她放不下自己这几十年苦心经营的感情。 曹敏和苏世壮虽然结婚十多年,但其实他们从小就是青梅竹马,彼此都是自己的初恋。 曹敏放不下他,看在钱和感情的面子上都是,再加上苏世壮的苦苦哀求,她只得点了头。 当然,苏世壮也并不是把所有的财产都交给了她,他还给春桃和婷婷母女留了八十个平方,等回迁房建好,差不多就是一套两居室的小房子。 还有苏小军,苏家的独苗苗,也为他的将来留下了三十万。 今天,原本是他们去公证处做公证的日子,可在签字的时候,曹敏忽然发现有一项条款不太对劲: ……以上条约生效的前提是:曹敏女士需要接纳苏世壮先生的三个孩子(两男一女)。 等等,三个孩子? 这份公证的合约曹敏之前看过,可在她的记忆里,这一项里写的是“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才对啊。 也正是她无意中的一瞥,才发现了苏世壮一直隐瞒的最后一个秘密: 除了苏小军和苏婷婷之外,他还有第三个孩子。 程玉秀:“看看?看看!我说什么来着!” 她就知道,男人啊,再一再二还再三,外面都已经有两个孩子了,怎么可能凑不出第三个?! “这第三个又是哪来的?他跟你说了没?” 曹敏:“孩子她妈去世得早,孩子现在一直跟着姥姥过。” 程玉秀:…… 程玉秀本想劝曹敏的,可意识到劝不动她后还是选择了沉默。 “那你今儿来找我是为了啥?” 曹敏有些不好意思:“我,我想问问你有没有时间,陪我去川省把那小孩接来。” 程玉秀:!!! “你还要接来?”程玉秀的音调都气得变形了,“曹敏,你没毛病吧?” “没办法,既然都把合同签了,总不能把孩丢外头吧。”曹敏解释道。 那可是上百平的面积和上百万,要是闹掰了离婚,她可就拿不到这些了。 况且苏世壮说了,以后孩子们的吃喝拉撒都不用她管,他自己一个人就能承担起来,就像以前一样,曹敏这才选择看在钱的面子上忍一忍。 沉重地叹了一口气,曹敏又说:“反正就算离婚我也不会再找别人了,以后就权当搭伙过日子吧。” 程玉秀听得恶心,比上次听到她吃苏世壮的那玩意儿还要恶心。 常听说过为了自己孩子将就着过的,还头一次听说为了别人的孩子将就着过的。 哪怕这跟自己无关,程玉秀也是越想越憋屈。 曹敏也是真敢想,一个人去接孩子算了,还得带上自己一起。 也就是因为看在过去几十年的交情上,再加上现在自己是妇女主任,以及还有那么一丢丢丢丢地对小孩儿的好奇,这要是换成别人,否则程玉秀是绝对不可能答应她的! 说走就走,第二天曹敏就买了俩人去川市的火车票。 上铺、软卧,曹敏主动掏的车票钱,为了哄程玉秀开心,出发前还拎了一大兜的零嘴儿,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俩是出去玩的。 路上翻来覆去折腾了十来个小时,到川市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 下车后,两人也不多耽误时间,打了个车就去了苏世壮给的那个地址。 那是川市里一栋看起来很破的居民楼,还没进去都能闻到一股很浓、很劣质的香水味,上楼时还能隐约听到一些不堪入耳的动静。 这明显不是什么好地方。 也是,如果是什么好地方的话,苏世壮又怎么可能会来呢? 来到五楼,敲响那户3501的门,很快就有一个女人跑过来开门了。 “来了来了!” 那是一位瞧着五十岁左右的女人。 许久没有染头发去遮了,依稀能看到她泛白的发根。程玉秀能看出来,她之前一定也是做那种工作的,哪怕她现在不化妆、不收拾,依旧能从她的举手投足间,看到男人会喜欢的那种妩媚。 “你们找谁?”看到来人是两个女的,女人有些警惕。 “苏世壮让我们来的,”曹敏在开口时,目光不停地偷偷朝屋里观望,“我是他媳妇,他让我来接他的小孩,叫文文的。” 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曹敏还把自己和苏世壮的结婚证拿给她看,以及苏世壮亲手写的一封书信。 确定不是坏人后,女人这才放她们进门:“你们总算来了,赶快把他带走吧,他在这儿住着,我都不好做生意。” 程玉秀:…… 好一个做生意。 “他去幼儿园了,再过半个小时就回来了,正好你们可以把他接走。” 女人和那位苏世壮去世的情人是母女,俩人一起在这间出租屋里做着这种“小生意”。两年前,她女儿出了事故意外离世,便由她一个人承担起了抚养孩子的责任。 尽管苏世壮每个月都会给她钱,可孩子一天天大了,总不能一直住在这样的地方。 苏世壮说过好几次会把孩子带走,今天总算是履行承诺了。 “哎啊~哎啊~” 里面的那间屋传出了几声婴儿的啼哭声。 程玉秀这才注意到,房间里到处都放着奶粉、尿布这些新生儿用的东西。 可是……苏文不是已经四岁半了吗? 听到屋里的孩子在哭,女人感觉自己的天都快塌了,“对了,屋里那个孩子恁能一块带走吗?那也是小苏的孩子。” 程玉秀:??? 曹敏:!!! 曹敏肯接受三个孩子已经是她的极限了,这从哪又凭空冒出来一个? “为啥老苏没跟我说过,你咋证明是他的?”曹敏厉声问她道。 女人:“我没必要骗你,不信你可以带他去医院做亲子鉴定。” 瞧她的模样不想说谎,可……年龄也对不上啊? 她的女儿都已经过世两年了,怎么可能会有一个还在吃奶的孩子? 程玉秀追问道:“这个孩子也是苏世壮跟你女儿的?” “不是,”提起孩子的身世,女人有些难为情,但还是说了实话,“是小苏跟我的。” 第42章 女人的一句话, 让程玉秀和曹敏同时陷入了沉默。 女人看起来至少五十岁,这还是因为看起来保养得当,实际上,只有天晓得她到底是多少岁。 都五十岁了, 竟然还能怀??? 那句哽在曹敏的喉咙眼, 说不出来又咽不下去, 难受得很。 想想自己和苏世壮在一起的这些年…… 要不是之前做过几次检查,每次医生都十分笃定她的身体没有问题,她绝对会把生不出孩子的原因归咎到自己身上。 可如果不是自己的原因,问题又出在哪里。 苏世壮在外面都已经四个孩子了, 甚至有一个女人还是年龄超过五十岁的站……特殊工作者, 怎么自己的肚子就偏偏没动静呢? “啥时候的事?”程玉秀替曹敏问道。 “去年过年前,”女人轻描淡写的语气,像是说着一件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的事, “当时他来给文文送过年的生活费, 我就留他吃了顿饭,然后他一喝多就摸我的奶……” 这画面感实在是太强了,程玉秀感觉自己再听下去可能耳朵会长泡,于是赶忙阻止了她:“好了好了,别说了。” 不是程玉秀对她有偏见,是在苏世壮的这几个外遇里, 眼前的女人实在是有点丑了。 至少五十岁的年龄, 身材不仅走样而且发胖……苏世壮当时难道就这么饿?什么样的菜都吃得下。 女人跳过了细节的描述后,继续说:“后来过完年以后, 我发现我的身体不太舒服,去做了检查才发现是怀上了。” “那你咋能肯定是苏世壮的?”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50节 女人:“因为没跟他做安全措施噻,跟别人都有戴。” “哎啊, 哎啊……” 刚才哼唧的两声好像是没睡好在闹觉,这声音才更像是肚子饿了。 从屋里把孩子抱出来,女人熟练地将他抱在怀里,同时单手给沏了一瓶奶粉。 即便是还有生育能力,但她的年龄毕竟已经很大了,没有多余的奶水能喂孩子,只能用奶粉喂养。 孩子只有三四个月大,旁人还瞧不出什么来呢,但曹敏却越看越觉得他和苏世壮有七八分的像。 确实,这大概率就是苏世壮的孩子。 女人一边给怀里的孩子喂奶,一边理了下耳边的碎发,好像自己是什么特别讲究爱干净的人,“别看我赚钱不光彩,但我也是很惜命的,我可不想得什么脏病,死得那么难看。” 女人的话让曹敏一阵阵地犯恶心。 比起女人,她感觉自己才是那个容易得病的人。 想想苏世壮天南海北跑了这么多地方,想想他每次回家都要跟自己在床上呆一整天不下来,想想他在回来前还接触过那么多的女人…… 呕! 来这儿之前,曹敏还对苏世壮抱有幻想,觉得他即使是出轨,起码找得也是干干净净的良家妇女,但是现在看来,他还真的玩得出乎自己的意料。 离,必须离! 从椅子上站起来,曹敏什么话都没说,自顾自地往外走。 “哎?文文还没回来呢,你们不是要接他走?”女人以为曹敏是嫌弃自己的孩子,“不带小的也行,起码把文文带走啊。” 停在门口,曹敏冷冷地回道:“不带,一个都不带,谁的孩子谁来领。” 她不要孩子,也不要钱了,她要离婚! 她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了,哪怕给她再多的钱,再多的房子,她也不会再跟苏世壮过下去! 下楼时,不知道是被气得太狠还是楼道里的香水味太刺鼻,曹敏的眼前突然一阵晕眩,还好程玉秀在旁边及时扶住了她,这才没一头栽下去。 以为扶着栏杆缓一缓就好,结果刚走几步,整个人就一下就失去意识晕倒在了程玉秀的怀里…… 曹敏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点滴瓶里的药液一颗一颗冒着泡泡,守在旁边的程玉秀表情不知该怎么形容。 “你醒了?” 见曹敏想坐起来,程玉秀赶紧让她躺好,“别动,医生说了,你现在需要休息。” 休息?怎么可能好好休息? 自打家里冒出这么多孩子以来,她就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 咽了咽口水,曹敏只觉得嗓子眼有点干,身上也没什么力气。 想起方才在那女人家里说的话,又想起自己刚才晕倒的经过,曹敏不安地问:“秀,我这是得啥病了?严重不?” “不是得病。” 替她掖了掖被角,程玉秀也不知道此时此刻,这个消息对她来说是好还是坏:“你是怀孕了,差不多有八周。” 曹敏:??? 这么多年,一直没等来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来了? …… “三十四五,那应该算是大龄产妇了吧?” “是啊,医生说了,她这个年纪怀孕不容易,要是打了估计以后就怀不上了。” “啊,你咋知道的。” “废话,她去做检查的时候我陪着去的。” 曹敏家的事热闹,村里人聊得也是火热。 麻将房里,就算是坐在不同的牌桌上,大家聊得也都是曹敏和苏世壮的那点事。 谁让他们家“封建”呢?这都二十一世纪了,过得还跟二十世纪初一样,不仅有什么大房二房三房,还有好几个孩子哩。 不过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这出闹剧的受害者,曹敏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 “那孩子估计是要生下来了,唉!可怜啊,一出生就没爹。” “没爹?呵,俩人可没说离婚,还要一块过呢。” “啥呀?!” 众人异口同声地惊讶道。 程玉秀已经习惯曹敏的操作了,面对他们的诧异,她只是淡淡地打出了一张五万:“说是不想孩子跟自己一样,从小没爹,说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要是没这个孩子的话,曹敏八成会跟苏世壮离婚,可孩子一来,就彻底把她给绑住了。 封建的不止是苏世壮,曹敏的思想其实也是个裹小脚的老太太,啊不,是裹小脑的老太太。 毕竟换成正常人,谁能接受自己的男人养这么多小老婆? 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呵,这样的借口也就她会用,哪怕是村里比她大的人,也肯定会选择离婚。 比起一个完整的家,有一个正常的家庭,才是最重要的吧。 “那川市的俩孩接回来没?”有人又问。 程玉秀摇摇头,“不知道,没问。” 经过这接二连三的事,程玉秀是彻底不想管曹敏了,她最见不得这样做事优柔寡断的性子,更见不得三两句话就能被哄好的脾气。 曹敏这可不止是心软了,她从头到脚的骨头也都是软的。 爱咋咋地,不管她了。 她乐意跟一群“姨太太”在同一个屋檐下打擂台,愿意自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要跟几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争家产,那就随她吧。 好不容易最近村里没什么事,程玉秀还得忙活自己刚租到的那处门面呢。 听说她想开了活动中心,村长举双手赞成,上个礼拜,村长给程玉秀推荐了一处门面,几乎是完美符合她的要求。 就在她住的陈家庄,在程家后面的那道街。 之前开的是一家中医馆,这两天房子刚腾空出来,房东还没往出说,消息灵通的村长就先通知了程玉秀。 那是一栋两层的小独栋,最早的时候是陈家庄的村委会,因为周围的房子建得太密,没办法拆了重建就只能租出去。 程玉秀去看过,一楼对半的两间房,一边用作棋牌室、一边用来平常看电视、放电影;二楼直接改成孩子们的午托,谁家要是懒得做饭还能到二楼去吃。 更重要的楼顶也能上,平常放几张摇椅,在上面晒晒太阳也是美得很。 完美~ “啥时候能弄好?” 程玉秀:“估摸着得等到十月多,再散散味,差不多年底能弄好。” “中,等你的棋牌室弄好了,以后就去你那玩。” “咱都是一个村的,可得给俺便宜一点。” 程玉秀:“放心吧!肯定比外头的棋牌室便宜。” 时间不早了,看看手表上的时间,程玉秀打完这局后把桌兜里的纸牌都掏了出来,“好了好了,不打了,我得回去了。” “这才四点啊。” 程玉秀:“明天俺妞开学,今儿晚上俺全家一块吃饭呢。” 程天爽从小上学程玉秀都没能参与,身为未来的大学生、程家的骄傲,开学前的最后一顿饭,她这个当妈的当然要亲自下厨! …… 高三开学的第一天,程天爽是由程玉秀陪着去学校的。 四中离家不算远,坐公交车大概六站就到了。 程天爽以复读生的身份去了四中,跟普通的高三学生在一个班。可惜,分班的时候没能跟程望龙分到一起,要不姐弟之间还能相互照应。 “妈,别担心了,我今年都快二十一了。”拉着程玉秀的手,程天爽轻声安慰她道,“我这不也没住校嘛,每天都能回家。” 这是程玉秀第一次送她上学,比她想象中的画面晚了十几年。 虽然程天爽已经二十岁,说不定还是班里年龄最大的学生,但在程玉秀眼里,她永远都是个小姑娘。 拉开书包检查着里面的书本,程玉秀再三嘱咐道:“在学校要照顾好自己,别的事不用管,要是有人欺负你一定要给老师说,千万别憋着。” 程玉秀对她的学业不担心,既然曾经能在林市考上大学,来了豫市再复习几年想来也不成问题。 她唯一担心的,是学校的环境。 四中在豫市的东南边,附近很多家长图方便,为了不走读,都让孩子选了这所学校。 而在四中的周围有很多都市村庄,学校里几乎有一半的学生都是村里的,剩下一半中的一半也有从其他县市来的借读生。 程玉秀太了解那些都市村庄的孩子了。 学习刻苦的孩子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是去混日子的。 毕竟比起靠种地谋生的城边村,城中村的原住民家家户户都有几套房子用来出租,没有了生活上的压力,后辈自然会变得懒散,性格大多也都很张狂。 她怕女儿是外地的,会招引那些学校里小混混的目光。 唉,要是一中能收留往届的复读生就好了,虽说需要住校,起码周围有比较好的学习氛围。 “放心吧,我不会被欺负的,”程天爽向她保证道,“真要有人找我麻烦,我肯定会保护好自己。” 程天爽已经不是曾经的郭慧贤了,不会再懦弱,更不会忍气吞声地受委屈。 既然当初决定了来四中,她自然做好了心理准备。 真要有不长眼的小混混找自己麻烦,那就碰碰看嘛。 好久没有迈进高中的大门了,站在校门口的那棵法桐树下,看到背着书包的学生们陆陆续续地走向各自班级,程天爽仿佛回到了几年前,自己刚上高中的那一天。 和程玉秀挥手告别后,程天爽便和他们一样,走向了自己所在的班级。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51节 高三一共有十个班,每个班五十个学生,所有的复读生都被打乱,随机分散在了各个班级里。 不过应届生都是按照成绩排的班,尖子生都在一班,垫底的差生都在十班。 程天爽在十班,程望龙在一班,分别在教学楼的一楼和四楼,一个在地下、一个在天上。 “别跑,妈了逼,看我不扇你!” “开学第一天,能不能别闹了?你不学别人还学呢!” “好好好,让你学,就算学也不见得能考上大学。” “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明理、丰富自己,考不上大学也能找到更好的出路。” “靠恁娘,我一共就买了仨包子啊!” 走进班门的一瞬间,教室里混乱的画面和程天爽想象中差不多。 在班主任来之前,有人在看书、有人在睡觉、有人在吃早饭,前四排和后四排简直是两个全然不同的世界,相互不干涉彼此,却又相互会跟彼此交流。 是因为自己工作过,所以心智会更偏向成人? 虽然只比他们大了三四岁,但程天爽却有种看小孩子的感觉。 看到程天爽进门,班里嘈杂的氛围倏地暂停了那么一瞬。 班里除了复读生外,其他学生从高一和高二差不多就是一个班的,所以很容易分辨出谁是班里的复读生。 很多同学,准确的说是很多男同学的目光都落在她的身上。 程天爽那张综合了南北方五官优点的样貌很亮眼,那一束束的眼神里,大多都是诧异和惊喜,似乎没想到班里会来一位漂亮的姐姐。 不过程天爽并没有在意,她是来学习的,对她来说除了书本和老师之外,周围的环境、接触的人都不重要。 进门后,她自顾自地找了一个靠前的位置把书包放下,随后拿出了一本书来复习,同时等待着老师来上课…… 时间在学校里有不同的流速,比起高一高二的松散,高三的节奏明显要更紧凑。 好久没有坐下来听课,程天爽一直努力地调整,好不容易适应了上下课的复习节奏,一转眼就到中午吃饭的时间了。 程天爽跟程玉秀商量过,中午不回家了,直接留在食堂吃饭,这样可以省下不少时间来看书。 程望龙也是一样,不过他不是因为不想回,是因为家离得有点远。 “姐,还适应不?” 中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程望龙问她道。 程天爽点点头:“还行,就是感觉教材跟我之前学得有点差别,老师教得也不太一样,不过可以跟得上。” “那就行,”程望龙又问,“班里同学对你咋样?有欺负你的没?” “没,我没跟别人说话,别人也没来找我。” 程天爽又补充道:“其实我觉得班里大部分人都还挺好的,就算自己不学习也不会特别打扰别人。” “等一下。” 原本两人是并排走的,程望龙低头系了个鞋带的功夫,一抬头,才发现她外套的帽子里好像有一张叠成四方形的纸条。 “这是谁扔你帽子里的?”程望龙帮她把纸条拿出来。 “啊?” 程天爽抖了抖自己的帽子,“我也不知道。” 打开那张纸条,还没来得及看清下面那一排歪歪扭扭的字,就先看到了最亮眼的一颗红心: ——程同学,你长得好漂亮,晚上放学我可以请你吃米线吗?zw 这不是一张普通的纸条,是一封邀约函,啊不,是属于高中生风格的情书! 纸上的字写得挺好看,如果说字如其人的话,那这纸条的主人应该是个瘦瘦高高、文质彬彬的好学生。 但是看程望龙那怒不可遏的表情,程天爽觉得他更像是什么危险的人物。 “zw?周武!是你们班的周武!”拿过纸条,程望龙只看了眼就把它捏成了一团,“那个鳖孙,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程天爽:“周武是谁?” 今天是她来十班的第一天,她只认得周围一圈六七个人的名字。 “他从小到大都是学校里的刺头,跟我们在一个村,之前住得也离我们家不远。” 说起来周武,那不止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之前在八里河村也是各家各户都头疼的惹祸精,别说是学校的老师,就连他亲爹妈都管不住。 “他这人恶得很,经常打群架,吸烟喝酒样样精通,之前还听说他把一个高一的女生肚子给搞大了,还没成年都带人一块去瞟唱,唉,真的是没话说!” 周武? 程天爽半点印象都没有,更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把这张纸条塞到自己帽子里的。 可从程望龙的描述来看,他确实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姐,你可千万别去,他八成会动什么歪脑筋。” 程天爽:“我当然不可能去。” 普通男同学的邀约她尚且都不一定会同意,更何况是一个爱惹事的刺头? 下午的第一节是体育课。 和高一高二的不同,高三的体育课更像是自由活动课,想干什么都可以。 在教室里学了一上午,班主任鼓励学生去操场活动活动四肢。 程天爽是不爱运动的,不过见班里有人睡觉,怕自己背书的声音打扰到他们,便拿着书去了操场外面的运动器械处继续看。 “嘿!程天爽!” 隔着一道网,她听到操场有人在叫自己。 循着声音抬头,她看到一头很显眼的卷毛在朝自己靠近。 从篮球场上过来,他的双手交替着运球,快要走近时还用中指顶着球转了几圈,知道的是他在跟自己打招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马戏团的海豹准备逃跑。 不用想,他肯定就是那个叫周武的刺头。 周武的五官长得很端正,一米八几的个子又高又瘦,可惜举手投足都带有一股痞气,或许有人会喜欢吧,反正她是欣赏不来。 合上手里的书,程天爽语气平淡道:“有事吗?” “看我给你写的纸条了吗?”站在那张铁丝网前,周武一边自信地做着投篮的动作,一边说道,“学校后面那条小吃街的米线很好吃,你一定会喜欢。” “不好意思,我不爱吃米线,你还是请别人吃吧。” 周武甩了一下额前的刘海,勾起唇角时不由得哼笑一声,“怎么?怕我会欺负你?” 程天爽第一次见到这么自恋且油腻的人,说一句话恨不得做出八百个小动作,简直是自己把自己给迷得要死。 “接着。” 话音刚落,周武就把篮球从网的那边丢了过来。 飞过那面三米五高的隔离网,篮球一弹一弹地朝程天爽这边滚来。 不过她没有回应,而是拿着书去了别的地方。 她可不想配合他玩什么无聊的游戏。 “喂,别走?喂!回来啊,程天爽!” 任由周武在后面怎么叫喊,她都没有理他。 等到她走出大概五十米的时候,忽然听见了身后传来阵阵的笑声。 回过头,只见那只篮球依然静静地躺在操场外的空地上,而在那一面隔绝着操场的铁网上,周武正像一只被火烧了屁股的猴子一样,在铁网的最上面疯狂地扭动着…… 第43章 他好像……卡住了? 不对, 不是好像,他就是卡住了。 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不作死就不会死。 要不是他非得图时间,从里面翻出来, 也不至于卡在上面动弹不得。 看他头上的卷毛晃来晃去, 程天爽都能想象出他刚才的那一段心路历程: 我偏要不走寻常路, 我偏要特立独行,我要让你们所有人看到我有多厉害,让你们所有人都知道老子也是会chinese kongfu的~ 确实,他这样的行为吸引了操场上几乎所有人的目光, 可大家的眼神里却没有他意料中的崇拜、仰慕, 有的只是无情且大声的嘲笑。 “哈哈哈哈哈哈!” “你快,你快下哈哈哈哈,下来啊?!” “我, 我去, 扑哧!我去帮你叫老师过来。” 周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能从人人躲着走的校霸变成全校的笑话。 “别笑!他妈的,谁再笑,看我一会下去撕烂他的嘴!” 周武厉声地警告着他们,同时还在上面用力挣扎着,试图把卡住的腿从里面抽出来。 那面铁网是由一圈一圈的铁丝围起来的, 铁丝很软没办法攀爬, 周武便手脚并用地爬上了用来支撑两片铁网的那根铁柱。 这不是他第一次翻围网了,动作熟练到闭着眼都能完成。 可他不知道的是, 围网在开学之前特地维修过,铁网和铁柱之间链接的焊点也加固了几次,所以缝隙要比之前窄了将近三分之一。 就是这三分之一, 让周武翻过来的时候不小心卡住了大腿和小腿的膝关节。 一条腿悬在半空使不上劲,另一条腿卡在缝隙里,为了保持平衡,他只能用双手紧紧地拉住那根铁柱,然后不停蹬腿,试图把腿从里面抽出来。 这模样,可不就跟被火烧眉毛的猴子一模一样嘛? 周武急得脸都红了,浑身都在发抖,目光锁定了笑得最大声的几个人,只等着下来后把他们按在地上暴打一顿。 可缺少受力点,被卡住的腿哪那么容易抽出来? 不仅没有抽出来,反而经过他的一通挣扎后还越卡越紧了。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52节 不一会,去找老师的学生就带着老师回来了。 远远看到周武扒着隔网的铁柱,老师气得拿起脖子上的口哨,冲他用力吹了一声。 吁!!! “周武!开学第一天你就上房揭瓦是吧?赶紧给我下来!” 等他快步走近才发现,他不是不想下来,是真的下不来。 第一次看到校霸出糗,别说是学生了,当老师的也忍不住想笑,不过笑过之后,他还是让人去学校的杂物间搬来一张梯子,好让他赶紧下来。 “慢点。”几个人在下面扶住梯子,好心提醒他道。 一条腿有了着力点,另一条腿就可以使劲儿了。 可惜,梯子到的有点晚,就算可以使劲儿也已经来不及。 膝关节的位置被卡得死死的,任凭他怎么用力都无济于事,反而还因为太使劲儿发出了一声不合时宜的声响。 咔~! 他的裤子猛地岔开了一条口子,围观的女同学没有做好任何心理准备,就这么看到了他里面被黑色裹着的屁股蛋儿。 “啊!!!” “别看了,女生都回避!” 不止是围网,就连他自己的裤子都在跟他作对。 当他的大腿根感觉到一阵阵清凉的时候,那一刻,一个即将成年的自尊心,就像他的裤子一样,碎了…… 周武被困在三四米高的围网上,老师也无能为力。 不止是搬来了梯子,还找人抬了几张桌子过来,可除了能吸引来更多的围观群众之外,并不能把他从上面救下来。 最后实在没办法,老师只能给消防员打电话,让他们来救人。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还正赶上下课,一批批的学生从操场外走过,每个人都看到了校霸被挂在围网上的窘状。 以前他经常骂人家“你妈挂树上飞了”,现在可好,全都报应到了他自己的身上。 差不多过了二十分钟,几名消防员带着消防梯和专业的切割工具赶来了。 是杨旭哥?好巧啊。 程天爽认出了那个单手拎着金属切割机,身材高大,走在最前面的消防员。 不过杨旭只顾着来救人,并没有注意到她。 老师简单向他们说明情况后,三名消防员便撑起消防梯,一边扶着因为被困得太久,两条腿都不住发抖的周武,一边用切割机小心翼翼地将铁网和铁柱的焊接点切开。 滋滋滋! 因为周武的腿卡得位置距离焊点很近,负责切割的杨旭必须十分小心,而为了让周武转移注意力、放轻松,另外的消防员也试图跟他聊天,转移话题。 “小伙子有两把刷子啊,这么高都能爬上来?” “好好的打篮球多好,咋还想起来翻网了?” 这么丢脸的事,周武不想再提,倒是人群中的好事群众不合时宜地提了一嘴:“他想追那个女同学,图省事就翻了。” “女同学?”教导主任嗅到了一丝不该有的八卦,“哪个女同学?学校不允许早恋,不知道吗?” 本以为是意外,没想到这意外还有违反校规的导火索啊! “我。” 程天爽主动站出来,举起手向教导主任坦白道:“我们不是早恋,他是把球扔出来让我捡,但我没有给他捡。” 程天爽瞧着有些眼生,可能看得出来,她是那种很规矩的好学生,上体育课还不忘拿着书,学习成绩应该也不错。 教导主任选择相信程天爽,于是便没有再继续追究。 看到程天爽站了出来,杨旭也摘下了头上的防护面具。 程天爽?她不是叫郭慧贤吗? 忙活了快二十分钟,周武终于被救下来了,啊不,准确的说应该是被抬下来的。 因为他的腿一条被卡得太久,一条被挂得太久,暂时都使不上力气,只能由消防员抬下来。 从三四米的高度重新回到地面的那一刻,周武选择用衣服蒙住脸。 他的自尊心已经在众目睽睽之下碎成渣渣了,哪还有脸见人啊。 看到学生被救下来后,教导主任向消防员们表达了感谢,闹剧结束,学生们也纷纷散开,各自回到班里准备上课。 “程天爽?” 收队离开的时候,杨旭在路过教学楼时,试探地叫了一声走在前面的程天爽。 程天爽转过头,点头微笑道:“杨旭哥。” 一圈圈地把手里的电线绕好,杨旭好奇地问:“你不是叫慧贤吗?怎么改名了?” “嗯,前几个月出了一些事,后来我就随我妈姓了,顺便也换了个名字。” 程天爽没有多说,杨旭也没有多问,只是点点头。 “那个男生是咋回事?”杨旭换了个话题问。 程天爽:“他想请我吃米线,我懒得去,然后他翻网出来的时候就被卡住了。” 担心他会回去跟家里人说,家里人平常闲聊的时候又会传到程玉秀的耳朵里,于是特地强调道:“我不喜欢他,也不可能早恋。” “行。” 杨旭没有多说什么。 “那你快回去上课吧,我们就先走了。” 程天爽:“好,那你路上慢点。” 杨旭快要走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周武又追了过来。 “嘿,哥!等我一下!” 周武没有受伤,所以简单休息了一会后就恢复了行动能力。 不过,他扯破的裤子是没办法恢复了,只能用一件外套围在腰上,才能阻止跑步时刮起的风吹到他的屁股蛋。 “还有事吗?” 周武太烧包了,跑来时还不忘耍酷地甩一下自己额前的刘海,“我就是想亲口跟你们说一声谢谢。” 杨旭:“不用谢,应该做的。” “你这机器是在哪买的?” 话音未落,周武的手就伸向了他拎着的那台切割机,想拿过来掂量一番,“我也想买一台在家里放着,这样以后有啥事就不用麻烦你们了。” 杨旭反应很快,不等他的手碰到就赶紧躲开了。 “这是消防局特制的切割机,外面买不到。” 杨旭不悦地皱了一下眉。 周武这种没有边界感的行为让他很不适,联想到他翻围网的行为,大概也能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程天爽是不可能喜欢他,但如果他继续纠缠呢? “这样啊……”周武挠挠头,又看向了杨旭那一身轮廓分明的肌肉,“哥,你这是平常咋练的?也教教我呗。” 周武个子是比较高,但身上却没什么肉,属于偏瘦的类型。 他一直想成为肌肉男,因为这样就可以吸引更多女生的青睐。 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杨旭好心劝道:“你现在还在发育,还是等身体长好了再练吧。” “还有,”杨旭脸上表情没有太多变化,手上却逐渐加重了力道,“今天你找的那个女生是我邻居家的妹妹,我劝你以后离她远点,别再招惹她。否则下次你要是卡在哪、伤了哪,我可就救不了你了。” 嘶…… 疼疼疼! 杨旭只用了三四成的力道,就把周武捏得龇牙咧嘴。 松手后,又在他的肩上重重地拍两下,差点把他瘦弱的身板给拍散架了。 从杨旭眼神里,他发现出了一丝不易觉察的狠厉。 乍一听,这只是一句很普通的提醒而已,可他却怎么觉得自己被警告了呢? …… 程玉秀的耳报神灵得很,当天晚上,就听说有男生找自家女儿吃饭,结果还卡在铁网上下不来的事。 她平日虽说不常往八里河去,可也认识不少人,随便问了一圈就把周武家的情况打探得一清二楚。 这小子是家里的独生,爹妈快三十岁才有了他这么个儿子,所以从小就是惯着长大的。 玉不琢不成器,小时候就没管教好,长大后自然就长得歪了,还有一两个月才成年呢,做的乱七八糟的腌臜事就有一箩筐。 “你在学校可得离他远点,千万别被他招惹到。”吃饭时,程玉秀反复叮嘱她道。 程天爽:“远不了,俺俩一个班,成天低头不见抬头见。” “那就躲着点,别靠近他,也别跟他说话,”顿了顿,程玉秀还是觉得不放心,“不中,明天我就去找找人,看能不能给你换个班。” 程玉秀的反应让刘淑琴有些惊讶:“不至于吧,一个毛都没长齐的生瓜蛋子,还能欺负到咱家小爽头上?” 看她那如临大敌的语气,哪里像是在讨论一个高中生,更像是在说一个丧心病狂的恶魔。 “生瓜蛋子?你可把他给说轻了,”程玉秀摇摇头,“这小,从小就是村里的魔王,听说小时候就把一个小孩差点给淹死。” “啊?!” 程玉秀也是听人说的,说是当年周武有七八岁大,跟村里的孩子们在河边玩的时候,把一个小孩给推下去了,还好捞得及时,要不就得被淹死了。 “那他的心肠可恶得很啊,小时候就这么坏。”刘淑琴不禁感叹道。 程玉秀:“不止是这呢,手脚还不干净。家里的钱、外面的钱,见到钱就偷,你想想看,七八年前那时候就敢偷百十块,那得有多大的胆子啊。” 把孩子推下水是恶毒,手脚不干净是品德问题。 一开始只是偷家里的几毛钱,后来就是借着玩的借口去小伙伴们的家里偷钱,更重要的是,他还撒谎不承认,几个人都指认是他还嘴硬,气得他爹妈恨不得把他屁股打开花。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53节 周武的爹妈没啥文化,也不会教育孩子,平常只会“皮带炖肉”、“鞋底抽屁股蛋”这两道菜,时间长了也对周武没什么威慑力了。 再加上他现在长大了,赶上青春期,经常能听到他家院里传来他和他爹妈的对骂声。 “唉,也是冤孽。”刘淑琴叹了一口气。 这样的孩子已经是养废了,未来是啥样,差不多一眼就能看到头。 要是再不想办法悬崖勒马,怕是以后只能跟看管所打交道了。 可其实,这都是程玉秀最担心的,因为跟他把别人肚子搞大的事比起来,其他都是小儿科。 “啥啥啥,啥啥呀?咳……咳咳!” 一听说他还没成年就办了荒唐事,吓得程兵吃饭都呛到了。 程玉秀赶忙抽了张纸巾递给他,“没错,老田跟我说的,也是四中的,跟他一个年级,好像是个戴眼镜的小妮。” 把别人肚子弄大可不是小事。 而且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看看苏世壮的事就知道了。 这下不止是程玉秀,刘淑琴和程兵也开始担心外孙女的安全。 “换班吧,明天就让恁妈去学校找教导主任,给你换个班。” “天天跟禽兽在一个班里谁能受得了啊?万一有点啥事,那一辈子可就毁了。” “哦对。” 说着,程玉秀又起身回屋里拿出一只半掌大的东西交给程天爽。 “放在身上,要是下次他还敢骚扰你,你就扎他!” 那是一把改过的折叠刀,是程玉秀以前大晚上去打工时防身用的。 还好,这把刀她备了好几年都没有用过,也希望女儿以后没有机会能用到它。 程玉秀:“我之前问过律师了,要是别人先惹你,你还手就属于正当防卫,不用怕。” 看着那把边缘有些微微生锈的折叠刀,程天爽不知道该怎么说。 虽然她和周武认识才不到一天,说的话加起来也不到十句,可他看起来……唔,也不像是个“畜生”啊? 第二天,程玉秀特意去了一趟学校商量换班的事。 坏消息,教导主任没有答应她的请求,理由是不能对学生有任何的歧视,哪怕是差生也要一视同仁。 不过也有好消息,就是周武后来确实没有再招惹过程天爽…… 高三的时间过得飞快,和程天爽记忆中林市的学习进度不同,豫市的高三压力要更大,每天都在往脑子里塞东西,至于能不能消化就只能看每个人的本事。 后来她才知道,紧凑的复习频率是因为高考的压力巨大,以她曾经在林市的高考成绩,在豫市说不定只能勉强摸到民办三本的通知书。 还好她适应得很快,一开始还有些步调缓慢,但经过将近一个月的紧追慢赶,已经完全融入到这股学习氛围里了。 当然,她的生活也不止是学习那么单调,身在最差的班,每天都能吃到点有趣的瓜。 “姐,尝尝?” 坐在操场旁边的凉亭里写题时,程望龙从书包里拿出了一小盒牛肉干递给她,“俺妈买的,说是蒙省的牛肉干,我感觉还挺好吃的。” 学习说是只动脑子,但其实也是一项体力活,需要多补充一些蛋白质才能给脑子提供更多的动力。 星期三的下午,整个高三年级都有两节课自由活动的时间。 很多学生都会去图书馆看书,也有些会在教室里写题,只有不怎么想考大学的那批人才会真的“自由活动”,在操场上随意地撒欢。 程天爽本来是想去图书馆的,但没抢到位置,班里又有人睡觉,只好拿着书来小亭子里看,顺便把几篇生涩的古诗文再背几遍。 程望龙则是受了父亲和大姨的嘱托,有时间就守在她身边,免得被“某些人”盯上。 吃着那根牛肉条,写题写得有些头晕的程天爽一边活动着脖子,一边转过头看向操场生长的那一排绿色,缓解着眼睛的疲惫。 操场上的四个篮球场都有人,二十几个人里,就只有周武的那一头卷毛和他脚上那双绑着荧光鞋带的球鞋最扎眼。 不止是她,在操场上散步和坐在草地上的一些女同学,也会看向篮球场上那些运动的身影。 虽说学校不允许早恋,但青春期那种荷尔蒙萌动的感觉,是没办法被规矩压住的。 “那个女的,是不是就是被周武……” “嘘!” 哪怕周围没有别人,程天爽也连忙打断了他的话:“那只是外面在传而已,而且人家只是胖,不是怀孕。” 他们说的,是坐在草地上那个戴眼镜的胖女孩。 她叫方芳,是高三五班的学生。 程天爽平常听班里的人闲聊时说过,方芳喜欢周武,从高一开始就喜欢得不行。 周武长得算是可以的,高一的时候学校里有不少女生喜欢他,包括现在,也有不少高一的学妹会给他塞情书,还会在他打球时在一旁小声地讨论。 但仅限于不了解他的情况下,稍微认识他久一点,那种对样貌的冲动就会慢慢褪去,反而还会因为他自以为是的行为和桀骜不驯,产生厌恶。 只有方芳,从高一一直喜欢他到现在。 周武当然知道她的存在,也不止一次地拒绝过她,可她依然对他充满了崇拜,看他的目光里也装满了银河的群星。 之前程玉秀虽然没打听出学校怀孕的人是谁,但根据那些特征推测,大概率就是方芳。 毕竟要换成别人,早就闹起来了,怀孕的话肚子也肯定藏不住。 所以程天爽认为,方芳的身材偏胖,又因为对周武一往情深,所以才会被人传成是怀孕了,并且怀的是他的孩子。 坐在草地上,方芳手里拿着一本语文书,可她的注意力从始至终都在周武身上,只要他投进去球,哪怕他不会在意,她也会轻轻拍手替他庆祝。 不止是打球,程天爽之前留意过,哪怕是平常他们的班级在不同的楼层,方芳也会找机会来多看他两眼,有时候,甚至是周武随手丢掉的一片树叶她都会捡起来。 可能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在方芳眼里,周武干什么都是帅气的、美好的。 所以哪怕知道学校里有人在传,说她怀了周武的孩子,她也丝毫都不会在意,因为这起码能让自己和周武有一些关联。 方芳好像不太舒服。 她没有坚持到周武打完这一场就站起来了,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朝教学楼的方向走。 她应该是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因为她走路的步子都迈得很小。 吃完那根风干牛肉条后,程天爽感觉脑力也恢复得差不多了,于是再次拿起笔准备再写一套卷子。 补充了足够的蛋白质后,她感觉自己的状态很好,只用了四十分钟就把两页的数学题都做完了。 当她翻过页准备写后面的大题时,忽然,从教学楼里传出一声尖叫…… 第44章 “啊?!” 是一个尖悚凄厉的女声, 像极了恐怖电影里面被鬼吓到的女主角。 篮球场上的身影被那声音吓了一跳,脚下一崴,差点栽在地上,在跑道上散步的女生们也下意识地回头看向教学楼的方向。 大白天的, 还能闹鬼了? 不到一分钟, 就看到一个女生哭着从教学楼里跑了出来, 惨白的脸色、踉跄的脚步还真像是被鬼给吓到了。 还好,她在班里的好朋友在她摔倒前及时扶住了她。 “怎么了怎么了?” “我……那……她……哎呀!” 女生吓得语无伦次了,只是用手指着卫生间的方向。 其他几个人也是胆子大,看到她被吓成这样了也不害怕, 甚至还壮着胆子, 准备结伴一起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又过了不到两分钟,几个女生也惊慌失措地跑了出来,胆子稍微大点的直接去了教务处, 另外两个则跑来操场寻求帮助。 “救命!快去叫校医!快去叫老师!方芳流血了!” 几个腿脚快的人一听出事了, 赶紧往校医室跑,在打篮球、羽毛球的人也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好奇地往教学楼的方向挪了几步。 流血? 跟生理上的恐惧比起来,好奇心带来的驱动力还是更胜一筹。 哪怕已经有好几个女生被吓到了,还是有不少人胆大地往教学楼一楼的卫生间方向走,尤其是那些男生, 更是没把“流血”当成什么大事, 只想赶紧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会真是怀孕要生了吧……” 刚才程望龙好不容易相信程天爽的话,觉得方芳不是怀孕, 只是身材偏胖而已。 但是结合刚才这几个女生的反应,他还是觉得怀孕的几率更大。 不止是他,想想刚才方芳捂着肚子的症状, 再结合上流血……天啊,不会是真的吧? 程天爽他们所在的小凉亭离教学楼很近,放下手里的笔,程天爽和程望龙也跟了过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卫生间在楼梯的拐角处,程天爽他们来的时候,有一名女生正守在女卫生间门口,焦急地朝外面观望。 楼梯上、班级门口、二楼的栏杆前,也有不少好奇的目光像麻雀一样朝这边窥探,并且小声地同身边的人议论着。 “校医呢?校医来了吗?”门口的那名女生催促道。 被她这么一催,那些议论的目光纷纷收敛了不少,虽然会帮着朝校医室的方向看一眼,却没人回答她的话。 一阵风从窗户经过,把卫生间里的味道都带了出来。 除了一股厕所特有的骚臭味之外,里面还一股腥味,不是刺鼻的血腥,而是一股难以描述的腥…… “啊,好,好疼……!” 程望龙毕竟是男生,哪怕再好奇也不敢靠近,反而被这一声叫喊激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禁怯怯地往后退了几步。 倒是程天爽,在听到方芳无力的叫喊后,赶紧走了过去帮忙。 女卫生间里,方芳正瘫坐在隔间里,脱到一半裤子已经被不明液体浸湿,身边还有一些被不明液体冲淡的血渍。 靠在墙上,方芳试了好几次想要站起来,可她的浑身都使不上力气,只有不争气的眼泪顺着脸颊一滴一滴地落了下来。 她这不止是怀孕,而是要生了!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54节 程天爽之前在纺织厂上班时,碰到过在工作时同事羊水破了的情况,就是和方芳现在的情况一模一样。 “救救,救救我……” 看到程天爽脸上的惊愕,方芳还以为自己要死了,眼泪流得更凶了。 程天爽:“别着急,校医马上就来,我,那个,你再坚持坚持,别害怕,没事的,老,老师一会就来帮忙……” 程天爽不敢上去扶她起来,又没办法提供什么帮助,此时大脑一片空白的她,只能尽量说一些能安抚她情绪的话。 “啊!啊!!!” 话音刚落,方芳就又因为一阵撕裂的疼痛发出一声叫喊。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好像,好像看到…… 很快,校医拎着药箱赶来了。 不止是校医,教导主任和几个班主任也一路小跑地赶了过来。 他们的脸色一个比一个难看,走在最前面的教导主任脚下一踉跄,气得他鼻梁上的眼镜都差点掉下来。 学生?怀孕?生产? 这几个词是怎么能联系在一起的? 赶到卫生间时,校医和女老师也被眼前的场景吓了一跳,慌乱地把人都驱散后,又对教导主人说道:“快快快,报警,打119!不对,打120!” 咚! 为了保护方芳,说完这句话后老师就把厕所的门给关上了。 从里面出来后,程天爽趿拉着步子,双目无神地看向程望龙。 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因为刚才自己看到的那一幕实在是太震撼、太夸张了,已经彻底震碎了她的语言能力。 那个圆圆的,是孩子的头吗? “姐,姐?” 程望龙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怎么了?你没事吧?” 稍微缓过一些神后,程天爽摇摇头。 看来之前听到的八卦是真的,方芳原来不是胖,而是真的怀孕了! “别慌,用力!用力!” “老师,我害怕,我,我……啊!!!” 里面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哪怕隔着一道门也挡不住。 为了不让负面影响扩大,教导主任命令在场的人立刻、马上全部回到自己的班里,甚至还用记处分这样的方式来威胁。 可事情已经闹出来,再想堵嘴也是无济于事。 一传十、十传百,让学生们回到班里不仅不能稳住场面,反而让更多的人都知道了“厕所里有人在生孩子”这件事。 再加上女厕所里传出来的声音越来越大,不到半个小时,几乎每一层的栏杆前都趴满了一双双好奇的耳朵。 滴嘟……滴嘟…… 呜噫!呜噫! 呜……哇!呜……哇! 救护车、警车、消防车几乎是同时驶进了学校的大门。 聚集在一楼拐角处的卫生间,十多名医护人员、警察、消防员都在各自忙碌着。 警察正在向教导主任和目击的学生了解情况,医护人员在帮助方芳继续分娩,而消防人员则守在外面随时待命,场面的紧张程度不亚于一场战争。 “一楼怎么了?围了那么多人?” 周武向来对跟自己无关的事不感兴趣,刚才他一直在操场上打球,直到自由活动课的时间结束,才单手拿着篮球满头大汗地回来。 “有人在厕所生孩子呢!”那人表情夸张地说道。 周武不以为然地哼笑一声,“是老赵生了?她不是刚怀上嘛。” 老赵是他给美术老师起得外号。 “不是她,是方芳,”另一个人补充说,“就是五班那个,一直暗恋着你的那个女的。”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周武身上。 学校里的人听说过她怀孕的不多,但大家都知道方芳喜欢周武,并且全心全意地暗恋了他三年。 虽然周武并不喜欢她,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厌烦,可……万一呢? 比起其他人,周武是罪魁祸首的几率明显要高出一大截。 “都看着老子干啥?” 周武不悦地皱了下眉,同时扬了一下手里的篮球,“再看把你们的头都打肚子里!” 恼了?恼了? 恼羞成怒了? 别人或许怕他,程天爽可不怕。 走到他面前,程天爽义正言辞地问他:“方芳的孩子是不是你的?” 虽然班里大多数人也有这个猜想,但只有程天爽这么直截了当地问了出来。 胆大,胆子不是一般地大。 周武:“啥?” “如果是的话,我劝你赶紧向警察坦白,你和方芳都是未成年,不管对方是不是愿意,你这都是在犯罪,如果法院判定下来,你是要去少管所的。” “放你妈的屁!” 程天爽一句话一下子就把周武给激怒了。 用力地把篮球扣在地上,要不是程天爽是女人,他的拳头绝对会毫不犹豫地落在她的脸上。 “老子跟她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她生几把孩子跟我有毛关系?咋?暗恋我那她就得怀我的孩子?有病吧你!” 虽然周武的个子要比程天爽高,声音也比她大,但这种事情可不是谁的个子高、谁的声音大就占理的。 程天爽不想跟他斗嘴,骂来骂去的没意思。 稍稍往后退了两步,程天爽淡淡地道:“没关系,警察会调查清楚的,到底是谁做了这么肮脏的事,总会真相大白。” “好!” 周武也不带怕的,指着她发誓说:“那老子就等着,看那个野种是不是老子的小,真要是我的,我他妈把头拧下来给你当球踢!” 发誓? 这种事程天爽可听过不少,所以她根本就不会当真。 她要一颗头有什么用? 真要犯了错,法律自然会惩罚他。 关于事情的真相,程天爽本以为还要过几天才会水落石出,没想到下节课刚上到一半,警察就敲门进来了。 “周武在吗?请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 …… 豫市四中,火了; 周武,也火了; 当天晚上,电视上就报道了关于《高中女学生,厕所产下双胞胎》的新闻,一时间所有人都对周武的禽兽行为口诛笔伐。 以前或许也有男女学生私生活不检点的事,但是像他们闹得这么大的,别说是四中的校史,放眼整个豫市的所有高中,怕是也找不到和他们一样炸裂的。 一个上高三,平常看着老老实实的女学生,换谁也想不到她会做出厕所生子这样的事。 当然,最招人恨的还是周武。 方芳是留守家庭,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平常一直是年龄大的爷爷奶奶照顾。 听说女儿出了这样的事,两人第二天就从外地赶了回来,跑到周家门口向他们讨要说法。 “你是没看见,啧啧,给那妞的亲妈气得晕过去两次,”程新华一边扒拉着碗里的米饭,一边给他们讲着自己的所见所闻,“好不容易缓过劲儿,还没哭两声就又晕过去了。” 方芳的父母找上门时,吃了周家的闭门羹。 虽说周家的两口子,早听说过自己的儿子可能搞大了别家闺女的肚子,可在警察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他们还是选择闭口不言。 不见面、不认错、不道歉。 一是还抱有孩子的亲生父亲是另有其人的侥幸心理,二是因为没有做好应对这种情况的心理准备。 但,哪有人能做一辈子的缩头乌龟? 况且就算他们不露头,也不代表方芳的父母没办法。 见周家死活不开门,方芳的父亲直接开始砸门,砸开门后又跟周武的父亲一通撕扯,可周武的父亲也不是软柿子,一不小心就把方芳的父亲也推进了医院。 女儿生下双胞胎后因为本身就营养不良,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里没出来;公公婆婆听说孙女未婚先孕也是几度昏厥,现在连自己的丈夫也被送去了医院…… 放眼整个方家,现在也就她一个女人来为他们讨要公道了。 “恁村的村长呢?警察呢?都没帮帮她吗?”刘淑琴问道。 程新华摇摇头:“现在就没法帮,就算周武的嫌疑再大,也得等警察那边的调查结果出来吧。” 周武被警察带走,是因为方芳在生产之后,护士向她询问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时,她报出了周武的名字。 但现在他们的血液样本才刚送上去,刑事案件要用到的亲子鉴定技术起码要三四天才能有准确的结果,所以在结果出来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 “哼,净耽误事,”程玉兰轻蔑地呵一句,“那姑娘我瞧着老实得很,咋可能会是乱来的那种人?要不是周武,她为啥给他泼脏水?” 程玉秀也觉得她这话在理,“就是啊,周武那小子本来就孬得很,而且之前早就传出来他把别家闺女的肚子弄大了,我估计啊,再咋等最后也还是这个结果。” 自从周武闹出了这么丢脸的事后,更多关于他的荒唐事也都从各处浮了出来。 之前大家都是在私下交谈几句,现在直接都放在明面上说了。 谁谁谁家的孩子宿夜不归?是周武带着去台球厅了,后半夜还跑去网吧打了半宿的游戏。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55节 谁谁谁家的孩子偷了家里的钱?也是周武逼的,要是不从家里拿钱供他吃喝玩乐,那就得被拉到学校后头的巷子里挨打。 谁谁谁家的孩子藏了三级片光碟?周武给带坏的,不止是看碟片,还拉着去了城中村找楼凤呢! 现在几个村子的人都知道周武的名字了。 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简直是十恶不赦、无恶不作! 说起这事儿,程玉秀也是庆幸得很。 还好,还好让程天爽提前防着他,要不说不定自己也得被他给欺负了。 “恁学校里头这几天咋样?”程玉秀问道。 程天爽摇摇头:“教导主任下命令不让提,老师也天天装作不知道。但那一间厕所现在已经封上了,大家一个个都人心惶惶的。” “嗯,这事儿跟你没关系,你只管好好读书,别掺和就行。” “嗯。” 吃完饭后,程玉秀要去各家分发有关青少年生理健康安全的手册。 因为出了高中生少女未婚先孕的事,前天,市妇联通知了各个街道、乡村的妇女主任去开会,一再强调女性安全和青少年性教育的重要性。 三十几页的手册也是抓紧印制出来的。 拆迁后,村里没有地方给各家开会,只能把这些手册挨家挨户地发到他们的手里。 也好,趁着发宣传册的机会,还能去周家门口看看,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虽然周家不是十里堡村的村民,但他们住在池花寨,而十里堡村有好几家人都住在池花寨,所以也能顺道路过。 程天爽和程玉兰也主动请缨要一起去帮忙。 俗话说得好,人多力量大嘛,一家人呢,有瓜又怎么能不分着吃? 周家在池花寨租的是一处门面房,前面开小卖部,后面住人的那一种。 好巧不巧,十里堡村的张家老二,就住在他们家对面那栋楼。 程玉秀她们来到楼下时,周家的小卖部是关着门的,窗户的玻璃被砸碎了一个洞,用一块木板挡着,卷帘门也被石头和不知道什么东西砸出了许多凹痕和一个巨大的豁口。 强j|f 虽然用红油漆写的字被抹过,但还是能看出是这三个字。 从门口那些没来得清扫的垃圾能看出来,这几天门口一定没少爆发冲突,而且估计今天上午就有一场。 “唉,那妞真是可怜得很啊。” 随便翻了翻那本宣传册,张老二的媳妇不禁感叹道:“今儿上午她妈又来了一趟,说是生下来的双胞胎有一个没保住。” 张家和周家的小卖部直线距离不超过二十米,所以周家有什么风吹草动在楼上都能听得清楚。 担心周家的两口子会跑,方芳的母亲在他家门口守了一整夜,结果天刚亮就被警察给叫去医院了,回来后又对着卷帘门大哭大闹了一场。 方芳的身体太弱了,瞧着身体是有些胖,但她根本提供不了两个孩子所需要的营养,再加上是在女厕所生的,碰到了一些脏东西,所以双胞胎的其中一个夭折了。 “真是作孽啊。” 程玉秀也跟着叹了一口气。 说得难听一点,这两个孩子原本就不该来到这个世上。 爸妈都还是不懂事的孩子呢,怎么可能照顾得好他们?在女厕所出生对他们而言已经是天崩开局,以后的日子必然会过得更苦。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早点离开也能早点换一个好的家庭去投胎。 “那现在她妈去哪了?” 张老二媳妇:“不知道,中午吃饭那会周武她们接了个电话出去了,方芳她妈估计也跟着一块去了吧。” 方芳的母亲不敢对周家人有片刻放松,生怕他们会跑了,毕竟自己的闺女和丈夫还在医院躺着,要是他们跑了,谁来付医药费? 所以不管周武的母亲去哪,她都要一跟到底! 坐下聊了一会后,程玉秀她们就准备走了。 下楼的时候,接连从楼下听到了两段刹车声。 第一段不急不缓,第二段则着急得不行。 “别跑!姓周的,你给我站那!” 从出租车上下来,方芳的母亲快步走上前,一把抓住了周武母亲的袖子。 顺着声音朝窗外看去,她们不止看到了两个中年妇女,还看到了前面那女人的身边,跟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卷毛少年。 是周武? 他竟然被放出来了! 在警察局被关了好几天,周武的状态变得很差,整个人都失去了往日的活力,脸色难看极了,一头卷发也软趴趴地耷拉着。 “放手!你听见没有?!” 周武的母亲用力拽着方芳母亲的手,可任凭她怎么使劲儿,她的手都像是钩子一样死死地挂在周武的袖子上。 方芳母亲:“你个强jf!凭啥?凭啥警察放你回来?你是不是塞钱了!你说!你是不是花钱让警察包庇你了!” “阿姨,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面对方芳母亲撕心裂肺的叫喊声,周武没出息地哭了。 这是程天爽第一次见到他哭。 在警察局的这几天,他的精神一定接受了高强度的压力,以至于方芳母亲的一句话就能彻底击碎他的心理底线。 “不是你是谁?俺妞都说了,是你!”方芳母亲的手指攥得更紧了,“你说,你为啥要这么对她!为啥!!!” “松手!” 周武的母亲也恼了,也顾不得周围围观的人,和什么体面了,直接一巴掌甩在她的脸上。 “警察刚才说过了,恁妞的孩跟俺小没有血缘关系!” 前几天或许会觉得自己有些理亏,但此时此刻,她完全不带怕她的:“我再说最后一遍,恁妞的初女磨都好好的,孩子也不是俺小的,这些都是警察和医生调查过的,你要再死乞白赖地纠缠俺小,我跟你没完!” 众人:??? 什么意思? 初女磨是完整的,但是能生孩子?还是双胞胎? 第45章 “快快快!快看快看!” “哇塞, 这么帅?!” “嘘,声音小点,别被老师听到。” “他是六班的?长得好像费翔啊。” “别糟蹋我偶像,虽然长得确实可以, 但跟我偶像差远了!” 步入高中的第一次升旗仪式, 许多女生都偷偷看向了六班的最后一排。 正是春心萌动的年纪, 充满阳光、青春四射的面孔往往更能吸引到女生的注意。 台上,学生代表正在演讲。 台下,那张聚集着许多目光的面孔,却在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双手背在身后, 他的身体一前一后地摇晃着, 升旗仪式才开始二十分钟,他的注意力就跑到九霄云外了,脑海里满是关于各种帅气扣篮动作的幻想。 周武并不想上高中, 要不是爹妈软硬皆施, 又是答应给他买球鞋、又是威胁他如果不上高中就断绝关系、不让他进家门,他宁愿随便找个厂子打工。 累是累了点,起码自由。 都说高中的课业压力大,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可周武却觉得度日如年,趴在桌子上都睡完一个整觉了, 还没到中午放学的时间。 “哥, 走去食堂啊,请你吃烤肠!” 初中的好哥们罗子阳, 大方地把自己的钱包撂在他的桌子上。 两节课后有一个大课间,不少早上赶着上学没吃饭的学生,都会去食堂买一点吃的垫吧垫吧。 打开他的钱包, 看到里面有两张十块、一张五块时,不禁抬了一下眉,“又拿恁妈的钱了?” 罗子阳挠挠头,“就拿了十块。” 啪。 周武把钱包不轻不重地丢回他怀里,“还想骗恁爹呢?” 罗子阳“嘿嘿”地笑了两声。 周武:“每次你偷钱恁妈都找我,我特么到底是你大哥还是替你背锅的?” “咱兄弟,还计较这么多吗?再说了,我偷钱不也是给你花的嘛,俺妈再咋念叨不也没找过你的事?” 这倒是。 从小到大,周武都是村里长辈们眼里的孬孩。 不过也不怪他们,毕竟他小时候确实调皮了点,也的确做过不少惹人生气的事,周武都认了。 只是后来村里不管丢了什么、坏了什么都找他,这种被冤枉的感觉让他感觉很不爽。 他也试着解释过,可是没人信,自己的爹妈也在心里认定了是他。 那他干脆就不再解释,随便别人扣什么帽子,他受着就好了。 不是挨顿骂、就是挨顿打,反正他已经习惯了。 到后来他索性破罐子破摔,不再把任何人的言语放在心上,更不会在意任何人的目光。 不得不说,这种感觉还真是爽极了,看到村里人都躲着自己走,反而还更轻松自在了。 “那一根烤肠可不够,”从位置上起来,周武伸了个懒腰后,手臂顺势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再给我买个饼夹菜。” “中!”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56节 食堂里,方芳在那条队伍的末尾几乎站了快三分钟。 每来一个人,都会自然而然地站在她前面的空位,而她知道对方是在插队,却鼓不起勇气去开口指责他,哪怕心里把“同学,请不要插队”这句话重复无数遍,可嘴巴也说不出一个字。 她从小到大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会拒绝、不会抵抗,就算被人欺负到头上,她也只会低下头默默地承受。 因为她知道,自己不像别的同学那样,有父母在身边照顾。 爷爷奶奶的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太好,为了不让他们为自己担心,只能咽下所有的委屈。 排了很久的队,终于轮到她了,可是档口里的饼夹菜都卖得差不多了,没办法,她只好买了一根烤肠。 再过三分钟就要上课了,教学楼的预备铃响起后,学生们就像是听到召唤一样纷纷加快了回去的脚步。 从食堂里出来,方芳不紧不慢地一边吃一边走着,三分钟的时间足够她回去,用不着那么急。 咚! 不知是谁跑得时候撞了一下她的右肩膀,手里那根只吃了一口的烤肠,就这么掉在了地上。 “阳子!” “咋了?” 罗子阳只顾着叼着烤肠往前跑了,听到周武叫自己的名字,才停下脚步转过身。 看到地上那根被自己碰掉的香肠,罗子阳一边嚼着嘴里的那一口烤到爆开的肠,一边毫无悔意地对方芳说了一声“对不起”。 方芳想把香肠捡起来,那好歹是花钱买来的,可是…… “给。” 身后忽然递过来了一根,和自己掉在地上的那根一样,不过却是一根完整的。 这烤肠的味道他不太爱吃,比起这种转出来的台式烤肠,他还是更喜欢那种用油炸开花的淀粉肠,撒上一点孜然和辣椒面,别提有多香了! 左右自己也不想吃,索性就拿自己手里的这根赔她了。 “替他赔你了。” 看着眼前又高又帅的周武,心口原本隐隐作痛的那一处,倏地绽开了一朵粉暖色的花。 他好帅,声音也很好听…… 距离上一次感受过善意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但在这屈指可数的善良里,周武绝对是其中最帅,也是让她印象最深刻的那一个。 接过他递来的那根烤肠,方芳的脸有些红,她不敢跟他直视,只是小声地说了一声:“谢谢。” 烤肠分明都是一样的,可方芳却觉得手里的这根似乎更香一点,凑近些,甚至还能闻到签子上残留的属于他的味道。 是一股很干净的皂角味,还有几缕被阳光晒饱后的暖息。 就像他本人一样,整个人都充满了蓬勃的朝气。 扑通,扑通! 方芳听到了自己逐渐加速的心跳声。 看着他快步离开的背影,不知怎地,那一刻,她感觉自己从头到脚都有了不一样的变化…… 再次和周武接触,是快两个月之后的事了。 方芳的家住在离学校不远的白马庄。 在从学校回家的路上有一处凉亭,平常会为路人提供歇脚的地方,方芳也经常在凉亭里看书、写作业,这样回家之后,爷爷奶奶就不用怕打扰她写作业,干什么都小心翼翼的了。 那天,方芳正在凉亭低头写作业,忽然有一颗石子落在了刻有棋盘的桌子上。 啪嗒。 “嘿!” 是一伙小混混。 哦不,不对,不是小混混,是学校里高二的学长们。 他们每个人的手里拿着一件家伙事,木棒、铁棍、双节棍……似乎是有一场群架要打。 来到凉亭后,为首的那个抬脚踩在她旁边的石凳上,瞥了一眼她的作业本:“高一的?” 方芳怯怯地“嗯”了一声。 “跟恁班的张豪熟不?” 方芳摇摇头。 “陈元呢?” 方芳依旧摇头。 方芳的一问三不知让他很不高兴,要是她长得漂亮或许还能给点好脸色。 但这毕竟是一个看脸的社会,对方芳这种身材偏胖、长相一般的女生来说,得到的更多还是恶意。 “赶紧滚,这个地儿我们要用!”另一个人开口道。 方芳知道他们不好惹,于是连忙收拾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 可另一个人嫌她动作慢,直接用手把她的书掀翻到的地上。 “磨磨唧唧,会不会快点?!” 方芳不敢反抗,只能顺从地点点头,然后弯腰加快速度把掉在地上的书和笔都收起来。 听着周围木棍铁棍跟桌子碰撞的声音,还有他们聊天时带着脏话的大笑,方芳有点害怕,从始至终都低着头不敢去看他们。 “妈来逼,还不滚?” 她的动作已经很快了,但还是惹得那个又瘦又小的男生不满。 这时候,远处终于又来的一批人,替她吸引了这些人无处发泄的怒火。 “老爷们打架,咋还有娘们的事儿?” 是周武。 不止是周武,还有平常一起跟在周武身边混的一群小弟们。 他们要和高二的这群人争学校“扛把子”的名号,明天到底谁是学校的老大,就看今天这场群架谁能赢了。 周武单手握着一根铁棍搭在肩上,走近时,语气轻蔑地嘲讽他们道:“咋?知道打不过俺几个,所以提前准备找个女的撒撒气?” 周武的目光只在方芳的身上停留了短短一瞬,但对她来说,自己能出现在他的眼里就已经足够了。 “去恁妈了逼吧!少跟我这放屁!” “我倒要看看你小子的头有没有你的嘴硬!” 有周武帮自己转移火力,方芳终于可以抱起自己收拾好的书包赶紧离开。 她和这场群架无关,但当她跑开不远后,却不舍得转过头看向了“解救”自己的周武。 此时的夕阳,全部洒在了他和他兄弟们的脸上,可她的眼里却看不出除周武以外的任何人。 最美好的一抹光、最美好的一张脸,共同组成了方芳脑海中对“爱情”最美好的幻想。 谁输谁赢,原本不是她应该操心的。 但是现在,她希望周武能赢。 因为,他这看似无意的些许善意,已经在她的心里变成了一颗名为“暗恋”的种子,并且开始生根发芽了…… 很快,方芳也加入了学校里暗恋周武的那股风潮。 不过她并没有明目张胆地表现出来,而是把那份喜欢埋在心底,只会在别人议论周武的时候,偷偷竖起耳朵多听一些关于他的事。 “周武?我劝你们还是别喜欢他,我跟他一个村的,他是啥人我可太了解了。” “人都是会变的嘛,说不定他现在就跟以前不一样了呢?” “你确定?你确定偷钱?打架?跟长辈对着干这些行为可以变?” “不是吧……真的那么严重吗?” “就这么跟你说吧,他学校一年级的时候就敢偷家里的钱了,现在刚高一就当上咱学校的扛把子了,你说呢?” 学校里有一半的学生都来自周边的乡镇,所以有很多都跟周武一样来自八里河。 从小跟着周武一起长大,他们怎么会不知道周武的性子? 所以为了不让同学们误入歧途,还是会在私下偷偷传一些周武的事,提醒他们不要靠得太近。 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方芳是不信的。 她不信周武会这么不堪。 哪怕他开学两个月就叫了两三次家长,还把高年级学长的鼻子打断了,还有上周的全校大扫除,他不禁不帮同学扫地,甚至还往粉笔盒里弹烟灰…… 方芳对周武是有滤镜的,她相信,周武这么做一定是有他的道理。 物理有一条原理是: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同样,错误也是相对的,纵使周武有错,难道其他人就没有错吗? 不止是方芳,对那些同样喜欢周武的女生来说,也会在心里默默地把他那些错误,冠以自己想象出来的理由。 周武对她们来说,更像是火焰于飞蛾。 哪有飞蛾会不喜欢明亮的火?也只有真的烧伤自己,才会发现它的破坏力。 当上学校的扛把子后,周武的事业算是迈到一个新的高峰,就像社会上那些“功成名就”的人一样,周武也开始考虑感情生活了。 期中考试结束后,听说周武恋爱了。 跟周武谈恋爱的女生就坐在他考场前面,听人说是因为女生把答案让给他抄,周武就跟她表白了。 那是方芳第一次看到周武和女孩子牵手。 是在放学的时候,周武牵着那女生去校门口的炸货铺前买炸串。 女生长得不算漂亮,身材瘦瘦小小的,但却是个看起来很文静、很听话的女孩。 方芳能看出来,女生是真的喜欢周武,因为她在看周武时,眼睛里和自己一样都充满了星星般明亮的光。 原来周武喜欢这样的女生吗? 可正当方芳想试着成为周武喜欢的女生时,他却分手了。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57节 一个星期?还是十天? 方芳记不清了,反正俩人在一起不到半个月就分手了。 分手后,女生的状态一直不好,每次在走廊里看到她时都红着眼睛,不过青春期的疼痛恢复得总是很快,没多久她就从失恋地阴影里走出来了。 而她从阴影里走出来的契机,是亲眼看到周武开始了第二段恋情。 那个女生性格开朗,就在隔壁班,她是主动向周武表白的,周武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她,当天就在体育课上偷偷牵起了她的手。 所以比起文静的女生,他喜欢的应该是开朗的? 和上次一样,为了符合周武的喜好,方芳再次学起了那女生的一言一行。 可是想从内向的害羞草变成热烈的太阳花,哪是那么容易的事? 幸好,俩人在一起没一个月就又分手了…… 周武换女朋友的速度太快了,每一任在一起的时间都不长,有时候方芳的下一次生理期还没到,周武身边的女朋友就已经换到第三任了。 “我俩就牵了牵手。” “真的?” “骗你干啥?他想亲我,我直接拒绝了。” “哈?为啥啊,谈恋爱不就应该打啵吗?” “谁跟你说的,又不是所有恋爱都得那么疯狂,我觉得牵牵手就够了,而且我不喜欢他嘴里的烟味。” “那他对你好吗?” “唔……也算得上好吧,放学会一块出去玩,买点零食啥的。” “这就你们谈的恋爱啊,太没意思了。” “你还想干嘛?” 随着周武谈的女朋友越来越多,方芳也能听到一些他谈恋爱时的经历。 牵手?拥抱?接吻? 谈恋爱的流程大抵都是这些吧? 不过,也不是每个人都跟他体验了全部的恋爱流程,有的甚至还没来得及牵手就结束了。 从她们的描述来看,方芳能看出来,周武其实是一个玩心很重的人,所以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更不懂得该怎么谈恋爱,只是把电视里看到的那些有样学样地做一遍。 比起和女朋友相处的快乐,他可能更喜欢女生仰望自己时的角度,所以两个人一旦在一起后,就会很快失去那种被捧起的骄傲感,从而变得无趣乏味。 但即使是这样,方芳也很羡慕她们,起码她们真正触碰过周武手心里的温度。 “他有没有跟你……?” “什么?” “哎呀,就是那种……” “滚啊!你说啥呢?肯定是没有啊?!” “真的吗?我可听说他色得很,跟好几个人都那个啥了。” “真的假的?反正我俩是没有。是谁啊?你跟我说说呗?” “这哪能告诉你?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据说有好几个呢,还是在咱们学校的教室里。” “不会吧!这么夸张?”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传出来的,周武跟不止一个前女朋友那啥过。 但大家都是道听途说,谁也说不出个名字来。 不过是谁也不重要,反正周武平日里确实不是什么好人,抽烟、喝酒、打架……样样都会,就算多一项好色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唯独方芳不信,她坚信,周武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人。 怀着对他的幻想,方芳也生出了想要成为他女朋友的想法。 哪怕只有一天,哪怕连一个拥抱都没有,但只要能跟他在一起,也算是没有辜负自己的青春了。 马上就要升高二了,她准备在期末考试结束后跟他告白。 周武的前女友们大部分是主动跟他告白的,只有少数几个是他自己追的,而且,听人说周武“来者不拒”,只要是告白他大概率都不会直接拒绝,要是碰上心情好,说不定当即就会在一起。 于是,这样的小道消息更加为方芳增添了几分信心。 期末考试结束了。 在放假的前一天,方芳在放学后主动找到了他。 方芳不像其他女生那么大方,她是卑微的,连带着她的喜欢也不敢表露于人前,只敢在他身边没有太多人的时候,才敢小心翼翼地靠近。 可想找个只有他一个人的机会太难了,哪怕放学后操场没什么人了,他的好兄弟罗子阳也一直陪在他身边,跟他一块打球。 这可能是她最好的机会了。 从书包里拿出了那封三页的表白信,还有一捧自己亲手折的纸星星,方芳鼓起勇气朝他走了过去,将自己的心意交给了他。 “周武,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这是方芳这辈子说过的最勇敢的一句话。 扑通扑通…… 说完那句话的时候,方芳的心脏都在加速跳动。 咚……咚…… 手里的篮球落在地上,一次次地发出闷响。 周武没有接过她递来的表白信和星星,而是有一种很奇怪地眼神打量着她,随后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不喜欢胖子。” 那句话就像一把刀,扎在了方芳心口最脆弱的地方。 方芳很害怕受伤,但因为伤害自己的人是周武,所以她很努力地挤出一个难看的笑:“我,我知道……不过我还是想跟你在一起,一天也好,一晚上也行。” “哈哈哈!!!” 笑得最大声的是他的好哥们罗子阳,而周武脸上的笑更多的则是不理解和诧异。 “为什么?我都不喜欢你,为什么还要跟你在一起?” 捧着表白信和星星的手微微颤抖,方芳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以为自己有机会的,但没想到自己从来就没在他的名单上出现过。 思索了片刻后,方芳再次鼓起了勇气:“我,我给你钱……?” 方芳听别人说过,周武偷过钱。 既然会偷钱,那一定是因为很缺钱花吧。 尽管她自己也没什么钱,但为了能跟周武在一起,她可以把自己省下来的钱、每年的压岁钱都给他。 不止是钱,只要是周武想要的,方芳都可以想办法给他。 只要他能够跟自己在一起,哪怕只有一天,付出再多的代价对她来说都是值得的。 方芳以为自己可以买来周武的一天,却没想到自己的一句话会彻底惹怒他。 “滚。” 周武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变得很难看。 给他钱?把他当成什么了?! 这到底是告白?还是对他人格的侮辱! 不止是他,意识到大事不妙的罗子阳也赶紧收起了脸上的表情。 用力地丢掉手里的篮球,周武指着一边,大声地警告她:“滚,赶紧滚,以后别再靠近我一步,否则就算你是女的我也要打你!” 第46章 在此之前, 周武完全不知道有方芳这么一号人。 如果对她的印象用“0”来代替的话,从那之后,对她的印象差不多就是“-100”了。 用钱来买他跟自己谈一天的恋爱? 这样的话她怎么能说得出口! 单凭这一句话,哪怕她长得赛过天仙, 他也绝对不可能会接受她。 但是, 方芳并不打算放弃, 她有意识到自己的话刺痛了周武,可她却认为他不肯跟自己谈恋爱的原因是自己太胖了。 所以只要减肥,只要瘦下来,他就会跟自己谈恋爱, 对吗? 那一个暑假, 方芳很努力地在减肥,她每天都会跑步,每天都会吃更少的饭、干更多的家务。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 她瘦了, 从一百五十斤瘦到了一百二十斤。 可是,周武又有了新的女朋友。 那是一个看着肉乎乎的女孩,一米六五的个子,几乎和自己从前的体重差不多,都是一百四十斤左右的微胖体型。 他不是说不喜欢胖子吗? 高二分班后,方芳还在五班, 周武却被分到了最差的十班。 以前他们还能经常在同一层教学楼见面, 现在他们的交集就只剩下每周二下午,一起上的那节体育课了。 开学的第一节体育课, 周武破天荒地没有跟好哥们去打篮球,而是在操场旁边的小凉亭里躺着,一边抖着二郎腿一边听着耳机里流行音乐的磁带。 他的新女朋友, 就这么坐在他旁边,用手一颗一颗地给他剥瓜子仁。 “九十八……九十九……一百,”女生把叠的小纸盒递到他手边,小声提醒道,“可以吃了。” 周武接过那一捧瓜子,一口气倒进了嘴里,随后又餍足地闭上了眼。 “有你真好~” 一百颗瓜子仁,只换来了他故作深情的四个字。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58节 女生听到后却很开心,微笑时,小酒窝里满是甜蜜的笑,或许在她看来,这就是爱情该有的甜蜜吧。 除了瓜子之外,女生的口袋里还装了不少的零食,都是为周武准备的。 周武也一点都不客气,听歌、吃零食、看漫画,身边还有人伺候,俨然就是古代富贵人家里的大少爷。 约摸着快下课的时候,周武这才跟他的新女友从小凉亭离开,还是像跟别人谈恋爱那样,只是手拉着手,没有过多地亲昵。 他们走后,方芳也来到了小凉亭。 桌上、地上全是瓜子皮和零食袋,方芳却没有丝毫嫌弃,反而坐在了刚才周武躺过的地方,感受着还未完全散去的温度。 两个月没见,周武还是和她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她能闻得出来。 因为空气中还有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身上那股很暖、很热烈的阳光味道。 桌子上,那包辣条没吃完,里面还剩下了一两根。 方芳迟疑了片刻后,把它拿起来,趁周围没有别人看到,赶紧把里面剩下的塞进了自己嘴里。 同样的辣条,被周武吃过后好像更多了一丝丝的甜味。 闭上眼睛,她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了一副,他们两人坐在一起谈恋爱,他主动把辣条递到自己嘴边,喂她吃的画面。 她不被允许靠近他,只能用这种方式来稍稍宣泄心里对他的喜欢。 碰过他触碰的东西、尝过他吃过的食物……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就像是拿一片银杏叶当书签,就能从叶子的脉络中感受到银杏树屹立千年的光阴,而拥有周武留下的温度,也能拥有属于他灵魂的小小一部分。 那天之后,方芳陷入了一种近乎病态的暗恋。 她会在暗处观察着周武和他的女朋友,并且在他们离开后,迅速去触碰周武留下的痕迹:食堂里吃完的餐盘、随手丢掉的花、满是汗渍的篮球架,甚至是他从衣服上扯掉的线头…… 开学后的一个月里,周武的女朋友又换了好几个,不过方芳不再介意了,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体会到了和他“恋爱”的感觉。 那天晚上,周武和兄弟们打球打到很晚。 因为走得太急,他把外套忘在了篮球场。 周武刚走后不久,方芳就像是兔子一样“蹭”地一下从暗处跑了出来,把他的衣服抱在了怀里。 被阳光晒过的淡淡皂角香,还有一些散不掉的烟草味……是独属于周武的气味。 紧紧地和衣服抱在一起,就像是和他本人相拥一样。 可就在她沉浸在想象中的时候,却没有注意到远处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自己。 “哦~好一个小偷,被我抓住了吧?!” 是罗子阳。 一步步朝方芳走过来,罗子阳脸上是一副捉贼拿赃后的得意表情,“偷衣服,要是告诉老师的话,你肯定得被记处分!” “我,我没有!” 方芳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她想跟“偷”这个字撇清关系,却又不想把周武的衣服丢在地上,怕会弄脏。 来到方芳跟前,看到她脸上那抹害羞的红还没褪去,罗子阳不禁哼笑一声:“逗你呢,我告诉老师干啥,一件旧衣服而已。” 身为周武从小到大的好兄弟,罗子阳或许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了。 既然是最了解他的人,又每天呆在一起,怎么可能会没有注意到他身边发生的一些变化呢? “其实我早就发现你了,周哥拒绝你,你就开始跟踪他、偷窥他。” 从她手里把那件衣服拿过来,罗子阳扫视她的眼神里充满了嫌弃。 方芳对周武的喜欢原本就见不得光,当从别人的嘴里指责出来时,有的只会是加倍的自卑。 方芳无言以对,因为罗子阳说得并没有错。 她以为罗子阳会说告诉周武,告诉她自己这种低劣的行径,可没想到他竟然说:“你想要留着他的这件衣服吗?” 方芳是自己听错了。 “问你呢,你想留着他的衣服吗?” 方芳原本是想着拿回家后洗干净,然后等晾干后趁没人的时候放回到十班的门口。 但如果可以留下的话…… 罗子阳的话让她有些错愕,但她还是鬼使神差地点了下头。 “以后呢?”罗子阳又用更多的东西诱惑她,“想不想要周哥用过的笔?周哥看过的书?还有周哥的指虎?” 方芳的头点得更快了。 这些都是些小玩意儿,就算是丢了、找不到了,周武也不会在意,但是对方芳来说,这些都像是一片片的“银杏叶”,拥有的越多,就能拼凑出更完整的“树”,自己也能将幻想中的爱情拥有得更完整。 罗子阳没说话,只是搓了搓手指头。 方芳知道,他是想要钱。 方芳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把身上的钱全部拿出来交给了他,就当是“买”下了周武的东西。 罗子阳很满意,“以后想要什么跟我说,我帮你去拿。” 总是偷家里的钱也不行,卖一些周武不要的小东西,权当做是给自己创个业了。 同样,方芳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反而还十分感激地向他道谢:“谢谢你……” 靠着贩卖周武不要的东西,方芳的零花钱、压岁钱、饭钱很快就全部进了罗子阳的口袋。 当然,这件事情罗子阳并没有告诉周武,因为周武知道后一定不会允许他这么做。 星期六的下午,城中村里的某栋楼里。 罗子阳才努力耕耘了不到十分钟就结束了。 青春期的少年有精力、有力气,尽管结束得很快,但没休息一会就又恢复了,而这家按摩店的其他隔间里,他的兄弟们也都在享受着成为男人的快乐。 “爽,太爽了。” “确实,比打手强爽多了。” “阳子,你是咋知道这个地儿的?真得劲啊,就是贵了点。” “刚才那个女的还问我多大了、叫啥名,还说有空想约我一块吃个饭。” “哇靠,你跟她说了?” “说了啊,但没说真名,我说我叫周武。” “哈哈哈哈哈!你真贱,我也跟她说我叫周武,她们回头一合计不会觉得咱是骗她的吧?” “管她呢。” 他们距离十八岁的生日,短则还有几个月,长则还有一年多,但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不仅穿得要像男人、吸烟要像男人,也要做些男人该做的事。 叼着手里的烟,罗子阳翻看了一下自己的钱包。 又没钱了。 可是方芳现在好像也拿不出多少钱,她已经收集了很多关于周武的东西。 现在的那些小玩意儿,对她来说好像已经失去吸引力了。 但,罗子阳可不想失去这个“钱包”。 看着钱包里那一只还没打开的小气球,他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你想不想嫁给周武?当他的媳妇?” “真要结婚了,那他的身边可就只有你了,还怕他找别的女朋友嘛。” “现在是还没成年,但等到高三,你不就满十八了吗?怕啥。” “你想想,就算怀不上,他也算在你的身体里呆过,那可是别的女人从没有过的待遇。” “如果你要的话,我可以想办法给你弄,一次二百。” —— 周武是无辜的。 在他被放出来的当天,罗子阳就被抓到警察局了。 面对警察的盘问,他供认不讳,承认了自己是欺骗了方芳,承认了那小气球里装得东西不属于周武,承认了自己才是孩子的爸爸…… 罗子阳没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也没想到当初随口教方芳的事,还真的让她怀了孕。 说到底,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未成年,对那方面的了解基本都来自于慌片。 他以为只要有那一层膜,就可以挡住东西流进去,却不知道那层组织并不是封闭的,也不知道哪怕小气球里的东西隔了一天,依旧有活性,更不知道成为父亲是一项多么沉重的责任。 尽管他在警察面前痛哭流涕,跪在方芳的父母跟前不停地磕头请求原谅,也难以弥补他的过错,道德和法律都会给予他最严厉的惩罚。 “一个真敢教,一个真敢做。”逛街的时候,程玉秀不禁感叹道,“那他现在呢?被开除了没?” 程天爽拿起那块桌布,在手里感受着表面密织的纹路,“肯定啊,估计还得被送去少管所呢。” 这件事在学校里闹得很大。 谁能想到呢?大家以为的混世魔王竟然是无辜的,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周武身边的小跟班,跟着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哥们。 可惜,罗子阳现在被警察抓起来了,否则说不定还能问出更多的真相。 就比如周武从小是不是真的办了那么多坏事,是不是真的偷了家里和外面的钱,还有周武把方芳肚子搞大的谣言,到底是谁散播出去的。 身为这件事的受害者,方芳和周武都选择了暂时休学。 办理休学手续的那一天,程天爽在学校的教务处见了周武最后一面。 小半个月没见,周武完全像是换了一个人,那一头卷毛被剃了个干净,身上那一套自以为很帅的时髦衣裳也换成了普通的纯色运动衫。 跟在母亲的后面,他好像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小羊羔,完全没了往日趾高气扬的气势。 不过也难怪,被关在警察局那么多天,在七十二个小时里,要面对警察一轮接一轮地盘问,回答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 换成谁,都会被这股压力所击溃心理防线的。 “这个好,可以多买几条回去,”把那块桌布拿给程玉秀看,程天爽说道,“在麻将桌上铺一层布,打牌的时候声音就没那么大了,冬天还不用怕冰手。” “嗯,确实可以。”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59节 程玉秀的活动中心快装修好了,她们这次来批发市场是来置办东西的。 因为她的活动中心是办给村里人的,村长特地从公款里拨出了几千块给她,让她买一些结实的桌椅,权当是为村里的留守老人提前缴纳活动费。 这样一来,以后超过六十五岁的老人去她的活动中心,就不用再另外掏钱了。 而在装修方面,程玉秀也采纳了不少村里人的意见,也是听了村里人的推荐,她们才找到了这一处家具批发市场。 上午吃完饭就出来了,一直转到下午,累得俩人都出了一身的汗。 晚上程天爽还要回学校上晚自习,所以她们还得早点回去才行。 餐馆里,两人各自吃着碗里的牛肉面。 拿起手里的蒜瓣用力搓上两下,表面的那一层皮就掉了。 “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 说着,程玉秀就往嘴里放了一整颗搓干净的蒜,同时把手里那几颗递给了程天爽。 程天爽没有拒绝,拿起一瓣从中间咬下一半。 咔嚓! 蒜的口感很脆,咬下去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辛辣味瞬间在口中蔓延,赶紧把碗里的牛肉粒塞进嘴里,又夹起一筷子的面,这才稍稍缓解了许多。 不过就像是她说得那样,有了大蒜的味道,汤面和牛肉的滋味果然更香了,再往碗里放一丢丢的辣椒油……嗯~香! 自从回到豫市后,程天爽就越来越像本地的姑娘了。 能吃蒜、能吃辣、性格也大大方方的,不仅能完全听懂村里的方言,时不时地还能学上两句,就是说话的口音还带了点南方味。 “你觉得我学个车咋样?”吃着碗里的面,程玉秀向她询问着意见。 “这样以后咱出门就不用老打车了,想去哪去自己开着就能走,也能带上恁姥和恁姥爷出去玩玩。” “可以啊,”程天爽举双手赞同,“可以等活动中心装修好了,抽个时间去驾校问问。” “中,我先学,等我学会了,你估计也高考完了,到时候我再教你!” 虽然点餐时已经各自都加了牛肉,但程玉秀还是把自己碗里的几块牛肉都挑给了她,“以后咱娘俩一人一辆车,想去哪都可以开着去!” “好~!” 抬头看了眼墙上的表,程天爽加快了吃面的速度:“赶快吃吧,回去我洗个澡就得去上晚自习了。” 今年的天气有些不正常,这才刚十一月份,白天的温度还是二十多度呢,一到下午就开始降温,到了晚上就只剩下十度了。 嚼着嘴里的面,程玉秀在看向窗外时,原本弯下的腰不由得挺直几分:“咱去浴池洗吧?浴池有桑拿屋,我给你搓搓灰洗得也更干净。” 搓灰? 程天爽在家里洗澡的时候,经常看到姥姥和姥爷相互搓背,却还没有亲自体验过被搓灰的感觉。 在南方洗澡是不搓灰的,而且……她每天都很注意卫生,真的会有“灰”能被搓下来吗? 回来一年了,程天爽之前一直过不去心里的那一关,但是今天既然母亲主动提了,那就去试试看吧! 毕竟她可是北方人,哪有北方人洗澡是不搓灰的? 回到家拿上东西,程玉秀带她去了一处看着还不错的大众浴池。 程玉秀以前肯定是没少来,存东西、拿手牌、领拖鞋……所有流程都熟门熟路的,推开透明的帘子时,仿佛是回到了自己的第二个家。 这是程天爽第一次进浴池,和她想象中的有点不同。 屋里氤氲着淡淡的雾气,每个人都赤条条地在屋里走来走去。 这不像是浴池,倒更像是专属于人类的“屠宰场”。 大池子负责把皮泡软,用来搓背的支架床负责对外皮进行粗加工,然后再去淋浴下打一点香皂、洗头水这些化学物品,最后进入桑拿房加热…… 光是看着的时候,那种感觉还没那么强烈,知道自己也躺在支架床上的时候,程天爽才愈发觉得自己像极了一只待宰的小猪羔。 唰唰!唰唰! 新买的搓澡巾很硬,搓的时候程天爽感觉自己的皮都要被搓掉了。 在看到搓澡巾上没有多少皴的时候,程玉秀非但没有减轻力道,反而还更用力了。 唰唰唰!唰唰唰! 她坚信,一定是因为自己没使劲儿,所以才没搓下来什么皴! 而躺在支架床上,程天爽强咬着下唇不敢叫出声,就像其他床上的那些小姑娘们一样。 什么是痛并快乐着?今天她算是真切地感受到了。 搓澡就是这样一个痛并快乐的过程。 虽然浑身的每一块皮肤都被搓得很疼,但是看到皴从身上掉下来,顿时就有种重获新生、华丽蜕变的感觉。 这是程天爽第一次搓澡,也是她活了二十一年后,第一次变得这么“干净”。 “小秀?” “冬梅?红麦?恁咋来了?!” “来搓澡啊,还能来干啥。” “来了也不说一声,早知道一块了。” “害,谁能想到恁也会下午来泡澡啊。” 真巧,程玉秀的那群好姊妹们也拎着来了。 想来她们之前应该经常来泡澡,所以才会同时在那么多家大众浴池中挑了同一家。 躺在支架床上的程天爽连忙起身,同村里的姨婶打招呼道:“姨好,婶好。” 感觉自己被搓得差不多了,而附近几张床上都有人,程天爽就准备下来给她们让个位置,“你们也搓搓吧?我搓完了。” “不用不用,你快躺着吧。” 还没坐直呢,姜红麦就又把她给按下去了,“我们先去泡,等会再来搓。” “呀~小爽长得可真白哎!” “就是,瞧瞧这皮肤,嫩得都快能掐出水儿来啦~” 从程天爽的旁边经过,姨婶们纷纷夸赞着她。 “谢,谢谢姨……” 躺在床上,程天爽尴尬极了。 要是换成平常,听到姨婶们这么夸自己程天爽一定十分高兴。 但是在浴池这种地方,自己还这么赤条条地躺在支架床上,只会让她觉得姨婶们在夸奖一只白白嫩嫩的猪…… 重新把手套给戴好,程玉秀正准备给她搓一搓背面呢,姚冬梅却把她拉到了一边,小声对她说:“你听说秋菊家的事没?” “啥事?” “这你都不知道啊?”姚冬梅惊讶道。 屋里大部分人都不是村里的,于是姚冬梅把她拉得更远了,声音也压得更低:“咱都是一个庄的,我也不瞒你了,我们今天这个时候来浴池搓澡,其实就是要……” ----------------------- 作者有话说:程天爽:嗯?有什么是我不能听的? 第47章 “啥?捉……!” 后面那个字还没说出口, 姚冬梅就赶紧捂住了她的嘴。 意识到浴池里还有其他人,程玉秀也把她拉到了一个小的淋浴隔间:“不会吧?恁是不是搞错了?老李那么老实一个人,咋会办这事儿?” “错不了,俺打听了一圈, 有人都亲眼看见他俩了。”姚冬梅煞有其事道。 躺在支架床上的程天爽, 如同一只被宰到一半的猪, 身上因为一直没有被浇热水,都变得有点凉了。 看她们估计还得聊一会,索性就准备先去大池子里泡着,等她们聊完了再搓。 不止是姚冬梅, 聊了几句后, 姜红麦和另一个婶子也跟着走进了那处小隔间。 知道的是她们在里面聊八卦,不知道还以为她们里面凑了一桌打麻将呢。 “小爽?” “哎。” 程天爽应了一声。 坐在同一个大池子里,一旁的胡秋菊主动打开了话茬, “还是现在这个名字好听, 比之前那个慧贤顺耳多了。明年该考大学了吧?” “嗯,明年六月。” “好好学,争取好个好大学、读个好专业,出来后也能找个好工作,”用水瓢一遍遍往身上舀水,胡秋菊又语重心长地说, “虽说咱现在拆迁有钱了, 可也不能吃一辈子不是?还得是有本事才行,去哪去都饿不住。” “对, 是这个理。”程天爽赞同地点点头。 胡秋菊的年纪比她们都要大,今年得有五十六七了,可头发却白了很多, 看起来更像是姥姥刘淑琴的同龄人。 胡秋菊的这几十年没少受苦,身上的皮肤皱得像枯树皮,哪怕被大池子里的水泡着,手肘、胳膊、手背的颜色也比别处要深。 她向来节俭,因为舍不得块八毛的门票,所以不常来浴池泡澡,要不是闹出这档子事后,这帮姐妹们拉着要替她出头,她肯定不可能自己来。 看到胡秋菊,程天爽好像看到了从前的自己,以及从前的自己苍老后的样子。 和村里的那些姨婶们不同,胡秋菊的性子要更加温和、安静,很符合那些男人们对老婆的要求。 一遍遍地扭头看向在淋浴隔间的那几人,胡秋菊心里还是有些不安稳。 泡了快五分钟,几人终于走了过来,不知道程玉秀听到了什么八卦,回来后的表情也变得和她们一样义愤填膺。 摘掉手上的搓澡巾在大池子里甩了甩,程玉秀对程天爽交代道:“一会你有点眼色,我跟恁姨动手的时候,一定招呼好恁秋菊姨。” 动,动手? 听到她们要动手,胡秋菊也惊了,赶忙拉着姚冬梅劝道:“咋还要动手啊?不是问问清楚就好了吗?这么多人呢,影响多不好啊。”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60节 “问清楚管啥用?就得给她点教训。” “就是!抢人家老头、破坏人家庭,管她影响好不好呢。” “姐,你不用管了,今儿天塌下来也有我们扛着,这口气我们替你出了!” 都是一个村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自然是同气连枝、同仇敌忾。 想欺负自家姐妹?做梦! 一旁的程天爽也大概听明白了:胡秋菊的丈夫在外面有人了,她们今天是来抓小三的。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一点不错。 胡秋菊的丈夫李守民在村里也是个老实人,几十年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可谁能想到呢,拆迁后人立马就飘起来了。 今年年初,李守民学会了跳交际舞,还加入了一个跳舞的社团。 不仅每天都要去家附近的小公园跳舞,隔三差五还要去广场参加什么集体活动。 那个狐狸精,就是他在跳舞的时候认识的。 要光是出轨的话,胡秋菊也能忍,毕竟他们夫妻之间早就没什么感情了,只要别闹得太大,让孩子们跟着操心就行。 可李守民竟然给那个女人花钱,前几天的下午,她发现家里的柜子放着一条金项链,结果他出去跳舞的时候,那条金项链便跟着消失了。 还用说吗?肯定是给外面的野女人买的。 这还是她看到的,看不到的地方,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呢。 胡秋菊原本还想打碎了牙和血吞,跟她们抱怨几句就算了,可是她们却认为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现在是买金项链,过几天呢?是不是要买金镯子?再过几天是不是要把存折和房子全给她? 醒醒吧!要是像曹敏那样,等苏世壮带几个孩子进家门可就来不及了! 虽然李守民这个年纪估计也没啥生育能力了,可任由他把他们的共同财产给出去也不是个事儿啊。 经过她们这几天打探到的小道消息,说是今天晚上他们那个舞蹈团就有活动。 姚冬梅又打听到,那个女人在跳舞前,会跟她的姐妹们来泡泡澡、吃吃饭,最后画上一个光鲜亮丽的妆去跟男人交际。 姜红麦还打听到,她们吃饭的地方是个叫胖子小馆的小店,泡澡的地方就是这一家宜民洗浴。 所以今天她们是来守株待兔的,提前给这个小三一点教训! “那个女的长啥样?你见过没?”程玉秀问道。 胡秋菊摇摇头:“没,但是听说眼睛附近有一颗很大的痣。” 眼睛有痣?那可太好分辨了。 快速地在浴池里扫了一圈,她们并没有看到眼睛有痣的人。 看来小三儿目前还没出现。 可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巧合,几人正在池子里泡着商量一会的对策呢,就看到一个戴着大金链子的女人十分招摇地走了进来。 每进来一个人,胡秋菊都会下意识看一眼。 但在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胡秋菊赶忙把目光收了回来。 “是她?” 不止是她,姜红麦也认出了她眉心的那颗痣。 金项链、大黑痣,再配上那妩媚妖娆的走路姿势……简直是明晃晃地把“李守民的小三”这几个字写在了脸上。 女人长得很漂亮,哪怕年龄已经过了五十岁,看着也要比胡秋菊年轻很多,饱满的精神状态简直就是三十多岁的年轻人。 女人一看就是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不像程玉秀她们看着那么粗糙。 她是和另外几个老姐妹一起来的,但在几人之中,只有她长得最漂亮。 难怪,难怪李守民会心动……哪有男人会不喜欢精致又漂亮的女人呢? 哗哗哗…… 程玉秀几人几乎是同时从池子里站起来的,起身时,池子里的水位明显下降了那么一丢丢。 从池子出来后,几人径直地走向了淋浴隔间里的女人。 “你认识李守民不?”为首的姚冬梅语气冰冷地问道。 女人刚把手里的浴筐放下,扭头看向身后的四人,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咋了?” 她没有正面回答,但这样的答案几乎已经是默认了。 程玉秀:“你脖子上的项链哪来的?” 姜红麦:“还有你这金戒指,啧啧,也是别人新给你买的吧?” “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女人下意识地用手挡住了脖子上的金项链,“你们找错人了,我不认识什么李守民。” 呵。 这时候再改口有点晚了吧? 姚冬梅二话不说,伸手就去揪她脖子上的项链,“找错人?项链可认不错!” “你干啥!” 情急之下,女人下意识拽起自己的浴筐砸在了姚冬梅的头上。 咚! 洗头膏、香皂、搓澡巾哗啦啦地洒了一地,一时间,整个浴池里的人都侧目看向了这边。 这一下可把姚冬梅砸得不轻,虽然没破皮,但额头上瞬间就红了一大片。 “干什么干什么!” “有话不能好好说是不?公共场合,非得动手?!” 看到自己的好姐妹被几个人逼问,和女人一起来的几人也赶紧过来帮忙。 “到底是谁先动的手?看看给我这头砸的!” 女人:“是你先朝我伸手的。” “咋?这本来就不是你的项链,我们拿回来有什么问题?” “不是她的项链,是你的?那你叫它一声,看它会答应不?” “草恁姨一回,给我这儿耍不要脸是不是?今天不把你个鳖孙打服,我都不姓姜!” 声音越来越大,音调越来越高,火药味也越来越浓。 随着姜红麦一脚把地上的浴筐踢飞,这场婚姻保卫战被正式拉开了序幕。 “靠嫩妈!” “你个赖孙,看我不抽死你!” “妈来逼,你再给我兴一个?!” “骂?你再给我骂?臭xx!” 这是程天爽第一次看到程玉秀打架,啊不,不是打架,是第一次看到村里的姨婶们打群架。 不得不说,村里长大的女人们战斗力是强,完全就是单方面压倒的优势。 虽然程玉秀她们只有四个人,对方有六七个,但一挑二完全不是事儿,特别是姜红麦,可以说得上是一挑三了。 程天爽本来还想上去帮母亲的忙,可看到母亲把那女人按在地上,一次次肘击她的脊梁骨时……算了,还是照顾好身边的秋菊姨,不要过去扯她们的后腿了。 看到几个赤条条的身体扭打在一起,几只拖鞋和浴筐在空中乱飞,身为旁观者的众人谁敢上去拦啊? 生怕不小心会平白无故地挨一个嘴巴子,还没把人拉起来呢,一只脚紧接着就踹在自己肚子上了。 这才是对待小三该有的态度。 能把小三和小三的孩子养在家里的事,也只有曹敏能办得出来了…… 最后,是匆匆赶来的警察结束了这场闹剧。 浴池的老板也想拦的,可那场面她又怎么敢上?只能打电话叫警察来阻止。 半个小时后,参与斗殴的所有人都被穿好衣服,带去了警察局。 还好程天爽没有动手,否则就赶不上今天的晚自习了。 经过警察的一番仔细地调查,一共得出了一好一坏两个消息: 坏消息,程玉秀她们打错人了。 女人虽然认识李守民,但并不是和李守民有来往的那个小三儿,脖子上的金项链、手上的金戒指也都不是他送的。 好消息,女人确实是小三,挨打一点都不冤枉。 她的金项链、金戒指虽然不是李守民送的,但却是另外两个不同的男人送的。 女人守寡多年,在她们的老年舞蹈团里一直立的是“单身人设”,因为长得漂亮、舞跳得好,不少男人都主动跑到她跟前献殷勤,而那些男人都是有家室的。 在等待家属来接的时候,女人勾搭过那些男人的孩子们先到了一步,而做错了事的当事人和他们的老伴,也在警察局里哭声连天。 “你还跟外面的女人买金项链?老朱,你哪来的钱?” “爸,你老实说,除了给人家卖金子,还干啥别的事没?” “怪不得呢,天天穿得那么齐整往外面跑,原来就是为了摸人家的手、搂人家的腰!” “哎呀!我的老天爷,我的命咋这么苦,嫁给你这么个王八蛋啊!” 在警察局里,犯错的男人们一个个都成了缩头乌龟,任由妻子和儿女们怎么发泄,他们都不敢还口。 当那个年龄大的阿姨气得差点昏厥,坚持要跟他离婚的时候,男人竟然还“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声泪俱下地请求着她的原谅。 “秋菊,一会老李要是来了,你的心可不能软。” 姚冬梅嘴角的血都还没擦干净呢,就急着劝她道:“这事儿不能原谅,必须要让他把那贱女人带来,不仅要离婚,金项链也得要回来。” 可以预见,等会李守民和孩子们来的时候,估计也要闹这么一出。 既然注定瞒不住了,那就一定要提前做好应对的准备。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61节 “要是没别做的事,我就把项链讨回来就行了吧。”胡秋菊弱弱地说,“一把年纪了,这时候离婚多难看?只要没做出格的事,凑合凑合其实还能过。” 在胡秋菊看来,给别人买金项链或许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而已,只要没迈过那条底线,都是可以原谅的。 毕竟都一起生活几十年了,总有一些情分在。 “也行。” 婚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胡秋菊虽然心软,但只要有自己所坚守的底线就好。 “那一定得让他写保证书,下次要是再做这样的事,不管有没有干啥,必须净身出户!”程玉秀建议道。 胡秋菊点点头,“嗯,我知道。” 六点半,胡秋菊的大女儿和二儿子来了。 他们在听说父亲给外面的女人买金项链时气坏了,不仅坚定了立场要替她撑腰,还向今天这些来帮她出气的姨婶们表示感谢。 “姨,恁放心吧,今天这事儿必须让俺爸给俺妈认错!” “对!保证书也必须得写,给俺妈一个交代!” 和胡秋菊一样,他们也在商量着一会李守民来后该怎么样。 要说什么话?要用什么样的语气?每一个细节都做了充足的准备。 可是…… 七点,李守民没来。 八点,还是没见李守民的影子。 再等下去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想着有儿女们来接,警察做好笔录后就让他们把胡秋菊带走了。 别人家的事,一次性跟去太多人也不方便,于是只让身为妇女主任的程玉秀作代表,跟着胡秋菊回家替她撑腰。 八点半,他们到家的时候,家里并没有人。 李守民不知道去了哪里。 “警察不是给他打过电话了?他要是没去警察局,还能去哪?” “会不会是去找……” 大女儿碰了碰二儿子的胳膊,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 放着老伴在警察局不去接,反而去跟外面的小三继续跳舞? 不会吧,他总不会这么心大吧…… 程玉秀陪着胡秋菊差不多等到快十点,李守民才回来。 “你去哪了?” 最先开口的是大女儿。 李守民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面对屋里的这几双眼睛,他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情绪,只是默默地把头上的帽子摘下。 “出去转了一圈。” 看到他穿戴整齐,泛白的头发还喷了一些发胶,她的脸色阴沉沉道:“爸,你一把年纪了,咋还能干出这事?” 二儿子帮腔道:“是啊,你还给别人卖金子?俺妈跟你一块过几十年了,也没见你给她买过啥东西!” “不管你跟她处多长时间,赶紧跟她断了,明天就把金项链给我拿回来。” “就是!好好的日子好好过,以后可别瞎折腾了。” 虽然两个孩子的语气不好,也在责怪他的不对,但能听得出他们的字里行间,是希望这段婚姻能够挽留的。 李守民在听他们说了许多后,脸上并没有太多的情绪波澜,而是在默默了许久后,说了一句:“秋菊,咱俩离婚吧。” 胡秋菊愣住了。 她没想到他们的关系会走到离婚这一步,更没想到这句话会被李守民说出口。 她想要的,只是李守民认错,然后重新回归到家庭就好。 离婚?为什么? “爸,你说啥呢?” “是啊!你疯了?!” 李守民摇摇头:“这样没滋味的日子我过够了,实在是过不下去了。” 李守民刚才不是去跟小三跳舞了,而是一个人在外面漫无目的地瞎走,同时在心里思考着这段婚姻应不应该继续下去。 直到得出了结果,他才回来。 “为啥?我……” “我实在受不了你了。”不等胡秋菊说完,李守民就打断了她,“天天盘算着家里的钱、盘算着家里的房、盘算着孩子们的吃喝拉撒,天天就这么点东西,还有啥可过的?” 胡秋菊不解:“过日子不都是这样吗?” 李守民摆摆手,“说真的,要是当初俺妈俺爸相中你,我绝对不可能跟你结婚,因为咱俩第一次见面我就没相中你。” 李守民淡淡然的一句话,全盘否定了她们这些年的夫妻情分。 在李守民的爸妈眼里,胡秋菊是个贤惠的儿媳妇,是那种“谁娶到家就能享福”的那种姑娘。 但李守民不喜欢,他瞧不上胡秋菊过得那么平庸,看不起胡秋菊对他言听计从、毫无主见的奴才样。 就像他说的,如果不是因为合适,他根本不会跟她过下去。 不止是胡秋菊,对待两个孩子他也生不出太多疼爱,因为他们是自己和讨厌的女人生下来的孩子,他们只是继承了李家的香火而已,并不是什么爱情的结晶。 以前在村里的日子苦,他没办法才选择将就,现在不一样了,他不用再为钱烦恼了,自然要放飞自我地去追求真爱。 李守民的话深深刺痛了胡秋菊的心。 她没有大喊大叫,只是默默地红了眼睛。 她一直以为自己才是在忍耐的那个,没想到,李守民竟然觉得自己比她还要委屈,比她还要苦,甚至对待孩子也…… “爸,你说实话,是不是那个女的让你这么说的?” 最崩溃的是大女儿,紧紧拉着李守民的袖子,她还坚定地认为他是被鬼迷心窍了:“你是不是办啥错事了,她是不是……” “没有!” 李守民甩开了她的手,“俺俩清清白白、干干净净,除了跳舞,我连她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但我就是喜欢她,就是想跟她过一辈子!” “你们也别说她骗我,金子、手镯、钱,都是我愿意买给她的,我愿意的!我的钱,我想给谁花就给谁花,谁都管不住!” 魔怔了,真是魔怔了。 程玉秀和李守民也算是当了大半辈子的邻居,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不顾一切。 这哪里还是个六十多岁的糟老头子?分明就是个年轻气盛的大小伙子啊! “她是谁,你跟我说,她是谁!” “我今天非得把她按过来打一顿不可,这个贱女人!” 李守民不想再跟儿子们争论什么口舌,只是看向了坐在那无声哭泣的胡秋菊:“秋菊,咱离婚吧,我也活不了多少年了,最后这些日子你让我过我想过的日子,中不?” 深深吸了一口气,胡秋菊站起来,用袖子擦掉了眼角的泪。 既然话到这个份儿上,她也没什么可挽留的了。 他过够了?呵,她才是最该解脱的那一个! “那就离吧,明天咱就去民政局。” ----------------------- 作者有话说:以为结束了?不不不~精彩的还没开始呢 第48章 胡秋菊和李守民离婚了。 为了证明自己对外面的女人是真爱, 也因为自己是过错方,李守民把家里以后的回迁房都留给了胡秋菊,钱也只分了一小部分。 不过,李守民目前还没有从家里搬出去, 两人属于分家不分居。 “还让他住家里干啥?赶紧把他赶出去啊!”扫地的时候, 姚冬梅替她不值道。 “就是, 婚都离了,让他赶紧去跟外面那女人过吧!” 活动中心的二楼,大家一边帮程玉秀打扫屋里的卫生,一边试着劝胡秋菊。 自从离婚以来, 李守民倒是没拘束了, 可是却苦了胡秋菊,天天一个人在家以泪洗面,回想着过去的几十年自己到底哪里做的不好。 未免她钻牛角尖, 这些天村里的老姐妹们都陪着她, 正好程玉秀的活动中心装修得差不多了,叫她来一起帮帮忙,手里有点活儿干,兴许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用抹布擦着玻璃上的灰,胡秋菊心里都清楚,她们是想着“眼不见心不烦”, 只要把李守民赶出去, 见不到他自己的心情也能好起来。 但,胡秋菊做不到这么狠心。 好歹也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 这大冷的天,让李守民一个人搬家,万一冻出点啥毛病呢?儿女们又不肯给他帮忙, 万一他自己不按时吃饭,胃病岂不是又该犯了? “他好歹把房留给我了,就让他住吧,再过俩月就过年了,这时候搬也麻烦。” “你呀,就是心太软。” 帮着胡秋菊换了一盆水,程玉秀不禁叹了一口气。 想起曹敏和苏世壮的事儿,程玉秀又问道:“姐,你可不能让老李把外面的女人带回来啊,到时候……” “哎呀,肯定不会,”不等程玉秀把话说完,胡秋菊就赶紧说道,“我还没那么不精细,让他把外面的女人带回家,让他一个人住就够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哪怕离婚了,胡秋菊也还记得李守民的好。 虽说他口口声声说对自己没感情,但如果少了他,这个家怕是也撑不了这么久,家里的一双儿女也不会像现在这么有出息。 所以就算是离婚,也是可以给彼此保留一点体面。 继续擦拭着窗户的玻璃,远远地她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62节 是李守民? 李守民正朝着活动中心这边走来,身边还有王祖生和另外几个村里的好哥们。 虽然李守民并不是走在中间的那个,但胡秋菊第一眼看到的却是他。 “呦,那鳖孙打扮得还怪齐整呢。” 李守民换了一件新衣裳,鞋也是擦得干干净净,还有头上的那顶帽子……啧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又要当新郎官了。 自从离婚以来,李守民的脸色是一天比一天好了,六十多岁的年纪好像迎来了自己的第二春,瞧他那满脸红光的模样,眼角眉梢都是藏不住的高兴。 可惜他们还离得远,听不清在讨论些什么。 王祖生是来给姜红麦送饭的,李守民跟来干嘛? “他咋来了?” “不知道。” “你让他来的?” “没有啊。” 胡秋菊放慢了擦窗的动作,小声嘟囔着:“平常在家他都躲着我走,咋会悄默声地跑到这儿来了?” “会不会是来认错了?”不知道是谁这么提了一嘴。 “不可能吧……” 胡秋菊嘴上说着不可能,但心里还是希望她说得是真的。 “我也觉得不可能。” “其实我觉得吧,老李也没那么蠢,估摸着是意识到咱秋菊的好了,所以来讨后悔药来了。” “啊?不会吧,那天老李的话说得可通难听呢,这才几天,就认错来了?” “男人不都是这样,翻脸比翻书还快,兴许那天就是情绪上头?离婚后才意识到自己离不开秋菊,真要是那么烦秋菊,为啥一直不搬走?还不是方便以后反悔嘛。” 唔,她说得好像也挺有道理。 大家都比较认同她的猜想,唯独程玉秀,并没有像她们那样乐观。 说离婚的那个晚上,程玉秀亲眼目睹了李守民的决绝,当时的语气、当时的说辞,真的是把话说的死得不能再死了。 后悔?怎么可能? 把手里的扫把放下,姜红麦说道:“不用猜了,等他一会来了不就知道了?” 从窗户旁边走开,胡秋菊也还抱着最后一点幻想,幻想他真的能认错,他们的关系能回到以前…… 推开活动中心的门时,几人把外面的那股冷气也带了进来。 “红麦?” 楼下,王祖生叫了一声姜红麦的名字。 “哎。” 姜红麦擦了擦手上的水后,一个人下去了。 刚才她们都商量好了,先问问李守民来这的目的,确定是来道歉认错的,再让胡秋菊下去。 自从王祖生和姜红麦结婚后,俩人的日子过得简直比蜜还要甜。兴许是这些年一直压抑着藏在心里的爱意,四五十岁的俩人过得比二十来岁的小年轻还要甜蜜。 王祖生上班的时候,姜红麦会给他备饭,这几天姜红麦来程玉秀的活动中心帮忙打扫卫生,他也会主动来给她送午饭。 除了装着饭菜的饭盒,王祖生还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从路上买的热豆浆给她:“给,红枣豆浆。” “净浪费钱。” 接过豆浆,姜红麦嘴上怪他,心里可是甜得很呢。 余光瞟了一眼李守民,姜红麦没好气道:“你咋来了?” 李守民也不低头:“来随便看看,马上就走。” 王祖生往楼上瞧了一眼,“秋菊不在吧?” “不在,”姜红麦没说实话,喝豆浆时,眼神又落在了李守民身上,“咋了,特地来找她的?” 李守民轻哼了一声,没说话,只是伸手蹭了一下桌子上还没擦掉的灰。 “婚都离了,再后悔也来不及了,嗨嗨,以后可一个躺在冷被窝里哭去吧~!” 李守民:“确实,也不知道哭的是谁?” “你啥意思?” “你真以为是我离不开她胡秋菊?是我一直在可怜她,要不早八百年我就把她从家里赶出去了,还会再过这么长时间的苦日子?” 李守民确实是飘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他哪里会说出这样的话? 姜红麦的火一下子就烧了起来:“苦日子?秋菊跟着你才是过了几十年的苦日子!你自己说说,你给她买过几件衣服?做过几顿饭?现在好意思说这话。” 李守民本不想跟她吵的,可当着这么多老伙计的面,他又怎么好意思把脸面掉在地上。 “那你咋不说她的衣服、家里的饭是哪来的钱?呵,不还是我一分一分赚出来的。” 李守民的一句话,彻底否定了胡秋菊的付出。 楼上,陪在胡秋菊身边的几人都注意到了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要只是这一句话也就算了,偏偏为了证明自己出轨没有错、自己离婚也是对的,李守民又继续说道:“别说是俺家了,当时结婚我给了多少彩礼?她家当年翻新房子,我没出力吗?现在说这话呢。” 胡秋菊忍不了了,快步从楼上跑了下来。 “姓李的,有些事我不想提,今天你非要把话说这么难听,好!那咱就好好算算账!” “咱俩结婚你就给了俺家五块,结婚没俩月我是不是就拿回来让你修床了?还有翻新房子的事儿,你是出力了,后来我坐月子是不是也是俺妈来带小?我生完身体不好,有没有让你操过一天心?!” 李守民不服:“你身子不好怪我?你自己没养好,这都能怪在我头上?” “我自己没养好?李守民,你摸摸自己的良心,咱家当时过得那么穷,每天锅里的稠的,菜里的肉、鸡蛋,我是不是都让给你了?为了让你干活儿有力气,我有给你抢过一点没有?” “冬天做衣服,哪次不是我先紧着你跟小们?每次弹好的棉花不都是给恁做了?我衣裳里的棉花是啥样的,你摸过一次没?!” “是我让你把好的都留给我的?”李守民反问道。 这句话一出,别说是胡秋菊了,在场没一个人是不生气的。 在一个村生活这么多年,怎么当初就没看出他是这么一个人? 把胡秋菊气得够呛不说,李守民这时候还脸不红气不喘地说:“好了好了,以前那些旧事有啥可再掰扯的,我不是把房都给你了?也该知足了吧。” 众人:…… 给房不是应该的吗?怎么还能说得好像自己很大方一样。 还有……这话分明是他先挑起来的吧? “你?!” 见姜红麦有动手的架势,王祖生赶紧上去把她拉到了一旁,“别别别,真要动手那事儿可就闹大了。老李,你也是的,说两句就妥了,大老爷们的,话这么多呢?!” 李守民懒得再和她们计较,轻呵一声后,就推门离开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 呸! 胡秋菊想想自己之前说的话就后悔,原本她只是以为李守民对自己没感情而已,现在看来他从始至终就是瞧不起自己、厌恶自己啊! 深深地吸一口气,胡秋菊用力擦去了眼角的眼泪。 从前,她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才没急着让他搬走,现在…… 呵,赶紧给老娘撒丫子滚!!! —— 晚上吃完饭后,程玉秀主动拉上刘淑琴一起去散步消食。 平时她们都是去附近的商场门口转圈,离得不远,一来一回差不多半个小时就行。 但是今天,程玉秀却提出要去庆国广场转转。 不用她主动开口,刘淑琴也能猜到她的另一个原因:去见识见识李守民的那个小三。 这个小三实在是太神奇了,在认识她之前,李守民一直是很本分的一个人。 一个老实本分的人,怎么就突然变成这样了?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个小三给他灌了“迷魂汤”,就像是段宝霞当时搞传销一样,用什么甜蜜的话给他洗了脑。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小三还真是个有手段的高手呢,所以程玉秀就更要看看她到底是何方神圣了,免得害完李守民离婚后,又去祸害别家的老头。 “小秀?” 真巧,过马路等红灯的时候,正好碰到了姜红麦。 姜红麦手里捧着一只烤红薯,身边的王祖生手里还拎着一兜糖炒栗子,要不是她说口渴了,王祖生到处寻摸着找卖杏仁茶的地方,还看不到她们在等红灯呢。 “恁这是要上哪去?” “刚吃完饭,去庆国广场溜溜食。” 这话不诚实。 姜红麦一下就识破了她的借口:“连我都想瞒着?太不仗义了吧。” “真是吃多了溜食,”程玉秀尴尬地笑笑,“……顺便去看看人家跳广场舞。” 得到程玉秀真实的回答后,姜红麦这才挽起她的胳膊,“俺也是,走吧,咱一块瞧瞧去~” 好奇的人不止程玉秀一个,尤其是今天白天,李守民和胡秋菊大吵了一场,姜红麦就更好奇这个小三到底是什么样的奇女子了。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 “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流出一首赞歌~” 广场上的喇叭里,放着一首李老师演唱的歌曲。 伴着这悠扬的歌声,许多对相拥在一起的男男女女,都默契地迈着相同的舞步。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63节 那都是些年龄偏大的中老年人,最年轻的看着有四十多,最大的估计得有七十了。 和程玉秀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他们的舞蹈不是随便跳的,一看就是提前经过许多遍细心地排练,不止是脚上的动作整齐划一,就连弯腰、搭肩,甚至每一个眼神都相差无几。 这哪里还是广场?分明就是高档酒店里的宴会嘛。 不止是跳得好看,好多人都还穿着专门用来跳舞的长裙子。 深红色、墨绿色,每一次转身都是一朵绽开的花朵,头上那些亮晶晶的发饰看起来也让人赏心悦目。 她们跳得可真美啊~ 难怪这么多人都想跳舞呢,程玉秀就是这么看了一会,也想跟着跳了。 谁说一定要去高端的地方才能跳舞了?就算是在广场上,也能跳出热爱生活的舞步。 “快看快看,那个是不是老李?” 程玉秀看得入迷,差点忘了这次来的真正目的。 顺着姜红麦指的方向一看,程玉秀果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嘿?还真是他! 穿着一件燕尾服,程玉秀差点没认出来! 这还是程玉秀第一次见他穿得这么“人模狗样”呢。 记忆里的李守民,一直是穿着深色布衫、经常戴着一顶塌帽子,双手背在身后走路时也耷拉着背,总给人一种沉默老实的感觉。 但此时此刻的他,不仅腰板挺得笔直,头发也梳成了锃光瓦亮的大背头,身上的衣服每一个褶子都熨的整整齐齐…… 不是吧,这真的是跟土地打了半辈子交道的李守民吗? 而他搂着的那个女人和他一样,一边享受着音乐,一边感受着跳舞给她带来的快乐,女人瞧着差不多有五十多,身材也有些偏胖,不过她的舞步很轻盈,一点不比那些苗条的人差。 她应该不是李守民的小三,程玉秀猜测道。 因为两人虽然也有对视,但彼此的眼神里并没有那种你侬我侬的爱意,只有对彼此舞蹈的赞赏。 更重要的是,女人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痣,不符合之前打探到的特征。 很快,这首歌结束了。 以防被李守民看到,姜红麦赶紧装作什么都没看到,同时拉着程玉秀往一边走。 几十米外有一处小喷泉,周围有不少推着小车做生意的小贩,也有很多带着孩子来玩的人,于是她们就挑在这里当做“哨岗”,继续观察着李守民那边的情况。 “恁咋来了?” 身后传来的声音把她们吓了一跳。 是王蒙。 哦不,不止有王蒙,还有平时村里大家玩得好的那群好姐妹们。 她们都跟做贼一样,悄咪咪地朝那边跳广场舞的人观望着。 看样子,她们也是来看那小三的。 “那个狐狸精还没来呢。” “这才七点多,她一般过了八点才来。” 陈英是最先知道李守民外面有小三的。 因为她住得离这处广场最近,所以经常会来广场兜圈,同时,她也是见过那“狐狸精”次数最多的人,眼睛附近有痣的特征还是她发现的呢。 不过陈英并没有近距离地见过那小三,每次都跟现在差不多,远远地瞧上一眼,生怕离得太近、看得太久会被李守民看到。 虽说现在李守民和胡秋菊离婚了,不需要再怕了,但正因为她俩离过婚了,太明目张胆地去看她也没有一个合适的立场。 “那女的长得漂亮吗?” “漂亮,漂亮得很,也不知道多大了,但化妆化得跟老妖精一样。” “漂亮还能看上老李?是个瞎子?” “这就不知道了,反正那女的和老李跳舞跳得最多。” “那小三有老头没?有孩子没?” “不知道,应该是没有吧,每次来都见她一个人,不像是有老伴的样。” 虽然陈英见那小三的次数最多,但对她却没多少了解。 家庭背景一概不知,身高体重也说不上来,唯一的印象就是漂亮,很漂亮,是那种是个男人见了都会沉迷的“狐狸精”长相。 听她说了许多,大家对这个小三更好奇了。 倒不是好奇她长得多好看,而是纳闷为什么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会看上李守民。 等了差不多快二十分钟,女主角终于出现了。 “来了来了,就是她!” 顺着陈英手指的方向,她们看到一个裹着大棉袄的女人朝广场走来。广场上给她们设了一处换衣服的临时更衣室,但女人已经提前把裙子穿在里面了。 陈英说得没错,女人长得确实漂亮,不过应该是她的妆画得漂亮才对。 黑色的眼线、深色的眼影、浓艳的口红,几乎看不出她原本的五官了,但确实是男人喜欢的样子,。 她的眼角确实有一颗很明显的痣,而且脖子上也带了一条金项链。 女人出现后,立刻就吸引了李守民的目光,哪怕他正在和另一个女人在跳舞,也不忘朝女人抛着媚眼。 呕!恶心! 脱掉外面那件大棉袄,她里面穿得是一件深红色的裙子。 那裙子不像是商场里买来的款式,更像是自己亲手做的,因为那裙摆真是好看极了,上面每一朵小花都很精致,花纹也很漂亮,穿在身上时,把她的身材修得极好。 这样的一个女人,别说是李守民,哪怕是别的女人见了也会忍不住多看两眼的。 那一首歌终于结束了。 音乐刚停止,李守民就朝她走了过去,不止李守民,还有好几个老头也积极地过去向她献殷勤,但女人还是坚定地选择了李守民,将手放在了他的掌心。 休息的时候,李守民扶着她到一旁先坐下,同时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手帕给她垫着。 因为离得远,不知道他们聊了些什么,但就像是李守民说得那样,他是真的喜欢她,虽然殷勤却并没有做出任何过分的行为,一直很尊重她。 李守民越是对女人尊重,程玉秀越是替胡秋菊不值。 对自己老婆不好,对外面的女人倒是关怀备至?真是贱坯子! 休息了差不多五分钟后,下一首歌开始了。 这次,李守民的舞伴变成了那个小三。 “你们看你们看!” 正跳着,李守民忽然停了下来,单膝跪地在女人面前,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只丝绒盒子。 一时间,其他人也都纷纷停了下来,围观着眼前这浪漫的一幕。 “他是在求婚?” 正好奇着呢,那些跳舞的男男女女纷纷朝中间聚拢,挡住了她们的视线。 “哎呀,挡着了!!!” 真讨厌,怎么到最关键的时候偏偏看不见了? 其实就算看不到,也能想象出是个什么样的场面……都单膝跪地了,都拿出小盒子了,不是向她求婚?难道是拿出指甲刀给她修指甲? 唉,这就是男人吗?刚离婚不到一个月,就急着向别的女人求婚? 可就在这个时候,那一团热闹的中心,突然爆发出一声奇怪的尖叫。 “啊?!” 第49章 什么情况? 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刚才的鼓掌声和欢笑声忽然都不见了。 虽然还是在起哄,但气氛中明显多了很重的火药味,有几个人受不了了,急着从人群中撤出来, 胃里一通翻江倒海, 扶着栏杆的时候差点吐出来。 不是在求婚吗?怎么…… 有人晕倒了。 “来人呐!打120, 快打120!” “救人!快快快,救人要紧!” 聚在一起的众人瞬间散开,几个舞蹈团的负责人也连忙跑向四处叫人来帮忙。 晕倒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李守民。 离得太远, 程玉秀她们不清楚求婚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意外。 只看到李守民手里的戒指盒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而他的求婚对象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不, 不对, 她没有跑,而是蹲在李守民,试图把他的意识从昏厥中叫醒。 “等等,是不是我看错了,那是个男的?” “你说谁啊,嘶, 那个穿裙子的男的看着咋恁眼熟, 是老李的那个小三?” “不会吧,啥……我的妈, 好像还真是个男的?!” “别在这儿看了,赶紧过去帮忙吧!” 李守民再怎么不是个东西,好歹也是一条命啊。 再说了, 大家都是一个村的,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出意外。 于是,在程玉秀的一声叫喊后,原本在吃瓜的老姊妹们赶忙起身朝那边跑了过去。 李守民晕倒了。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64节 求婚的戒指没有丢,就掉在他的旁边,而他的手里攥着的那团东西也不是别的,正是他那“小三”原本戴在头上的假发。 穿着那条深紫色的裙子半跪在一旁,男人一边慌张地摇晃着李守民,一边叫着他的名字。 刚才远远地一瞥,瞧着还挺漂亮的,可当摘下那一头假发后,看起来就奇怪多了。 本该精致的妆容莫名变得丑陋,配上他那不阴不阳的声音…… 虽然他还是个“狐狸精”,但现在的他,已经不是能勾人心魄的那种妩媚妖精了,而是要人性命的那种老妖怪。 姜红麦刚才没看错,她们口中的那个狐狸精,破坏李守民家庭的那个小三,确确实实是个男人! 难怪,难怪刚才还好好的人会突然晕倒。 她们在得知这个“狐狸精”是男人的时候,况且都吓得不轻,更何况是天天跟他跳舞,为他抛妻弃子,甚至还买了戒指给他求婚的李守民呢? 医院里,病房两边的走廊上坐满了人。 一边坐着姜红麦她们这些和李守民一个村的邻居,另一边坐着舞蹈团的几个负责人,那个被求婚的“小三”也在,不过是单独坐在了离她们比较远的另一张椅子上。 虽然他们都没说话,但每个人的目光都偷偷地在那“小三”的身上打转,希望能通过观察解决心里的一些疑问。 他为什么会是个男人?他怎么能是个男人?跟他认识这么久,竟然才发现他是个男人?! 因为李守民的家里人不在身边,住院手续是程玉秀帮着去办的,而王祖生则去联系胡秋菊和他的孩子们了。 “咋样了?医生咋说?” 见程玉秀拿着住院手续回来,姜红麦赶忙起身上前问道。 程玉秀叹了一口气,“没啥大事,就是血压高,脑子没缓过来晕倒了,医生让住院观察两天。” 说完,她又向舞蹈团的那些人问道:“老李刚才是咋晕倒的?” 虽然李守民大概率是被“小三”男人的身份吓晕的,但总该问清楚具体细节,一会儿警察还要来做笔录,最好提前把责任都划分清楚。 众人几乎是同时看了那男人一眼,然后身为团长的女人才难为情地开口道:“就,就是小莲把头发摘下来的时候,老李被吓了一下,一口气没缓上来就晕过去了。” 不止是李守民,其他人在得知这个“小莲”的男人的时候都吓到了,而那些跟他跳过舞的老头们,心口也是一阵犯恶心。 男人的真名不知道叫什么,但大家都叫他小莲。 听团长说,他加入他们舞蹈团已经有两年了,而这两年里,她一直是舞蹈团里最耀眼的一枝花,跟他跳过舞的男人数不胜数,却没有一个人发现他是男人。 今天的求婚仪式,李守民是提前跟她们通过气的,为的就是给小莲一个惊喜。 所以当李守民单膝跪在小莲面前时,大家都羡慕地围聚在一起,真心为他们庆祝。 “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 看着李守民手里的那枚金戒指,听着众人的起哄祝福,小莲惊住了。 他平日里收到过不少礼物,却从没想过有一天有人会给自己递上一枚金戒指。 “小莲,我是真的爱你,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的。” 小莲懵了。 他没想到李守民会为了自己离婚,更没想到他会向自己求婚。 他一开始只是想像以前对待别人那样,从他身上多捞点钱而已,怎么,怎么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吻她!吻她!吻她!” 在众人的起哄下,李守民站起身,望着他那张姣美的脸蛋咽了咽口水:“小莲,从前我答应过你,只要我没离婚,就不会碰你。但现在,我已经为了你离婚了,我们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谈一场恋爱了!” 可当李守民猴急地扑过去,想拥吻她,给她一个惊喜的时候,小莲却反而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惊吓”。 李守民在强搂他的时候,不小心压住了他的头发,再加上小莲下意识往旁边一躲……那顶假发就这么水灵灵地被揪了下来。 那一声叫喊是小莲发出来的,因为恐惧,所以嗓子没夹紧,半阴半阳的声音更加暴露了他是男人的事实。 那一刻,时间好像凝固了,大家僵在脸上的笑容很快变得扭曲。 “对,对不起,我是……是男的。” 小莲的一句话让在场所有的男人都懵了。 男,男人?! 一想起之前自己和她有过比较亲昵接触,顿时一阵恶心涌了上来,尤其是看到他头顶的发网,更不敢回想自己曾在他耳边说过的那些悄悄话了…… 差不多二十分钟后,警察来了,一起来到病房外的还有李守民的两个孩子。 王祖生没有通知胡秋菊,这么晚了,他不想打扰胡秋菊休息。 更何况现在俩人都离过婚了,李守民的事也跟她无关,还通知她干嘛? “姓名。” “王军。” “年龄。” “四十一。” “籍贯。” “豫市本地的。” 简单了解了一番情况后,警察开始给这个叫“小莲”的男人做笔录。 晕倒的事大概率跟他没关系,不用追究他的责任,但因为涉及到金钱往来,考虑到会跟诈骗有关,警察便详细地问询他和李守民这大半年以来的“爱情故事”。 小莲的真名叫王军,他从小就希望成为一个女人,而这个愿望也成为了他不能宣之于口的秘密。 王军结过婚,建立过家庭、也有过一个孩子,不过在他三十多岁的时候,他就因为感情不合跟妻子分开了,儿子也没留在身边。 而在离婚后,他也开始逐渐成为一个“女人”。 他开始化妆、穿女装,一开始他只是在家里享受做女人的过程,后来便是晚上偷偷化了妆、穿上女装去公园散步,再后来就彻底以女人的身份生活,用起了“王莲”这个名字。 王军长得很阴柔,骨架也比较小,再加上喉结并不明显,说话声音偏细,所以平常没人能发现他是男人。 两年前,他用“王莲”这个名字加入了这个舞蹈团,学起了交际舞。 起初,王军只是单纯喜欢跳舞,可后来发现,原来跳舞也是可以赚钱。 来跳舞的男人大多是过了退休年纪的老年人,他们有钱、大方,但是孤独,比起家里那张看了几十年的苍老面孔,他们更渴望新鲜的刺激。 于是很多男人都是打着跳舞的借口,正大光明地来擦边满足自己的刺激。 王军经常以“干净”的借口用手满足他们,事后又以不想破坏他们家庭的理由拒绝进一步的发展。 到底是男人最了解男人,谁不喜欢一个不粘人、又会让自己快乐的漂亮女人呢? 王军的手艺深得那些男人的心,再加上提供了丰富的情绪价值,于是,他便用这样的方式为自己换来了不少的金钱。 舞蹈团里很多人私下都跟他有过,但由于他处理得很好,所以两年里都从未翻过车。 直到李守民出现…… 李守民是舞蹈团里唯一一个村里来的,本分老实的庄稼汉哪里见过这种温柔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就彻底沦陷了。 王军的无微不至和妩媚贴心,让他以为自己碰到了人生中的真爱,殊不知王军看上的只是他的钱而已。 李守民当然想跟他亲近,但不是用手,而是像夫妻那样相爱相融,可每次王军都用“不想破坏你的家庭”拒绝,而愚蠢的李守民竟然真的信了他的话。 后来,听说胡秋菊知道了自己外面有女人,一番权衡之下,李守民决定趁着这个机会跟她摊牌,这样他就能正大光明地跟王军在一起了。 李守民本想找个合适的日子向他求婚,但因为跟胡秋菊大吵了一架,被赶出家后,他不想一个人住,便择日不如撞日地选在了今天晚上,没想到…… 听完王军的描述,警察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界定他的这种行为。 因为他们也是听说两个男人谈恋爱,一个男人给另一个男人送礼物的事。 不过以防万一,还是劝王军把李守民以及其他男人送的东西都退了,这样就能减少当事人告他的几率,从而减轻影响。 跟着王军回到家,他把李守民这些年收到的大部分东西都翻找了出来。 金子,他收到最多的礼物就是金子。 有一部分被他卖掉了,而剩下的加起来差不多有小半斤那么重。 还得是退了休的老头有钱啊,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金光闪闪的盒子差点亮瞎了他们的眼! 而这些金子里,李守民也是有所贡献的。 两个金戒指、一个金吊坠、一条金项链……换算成钱的话,差不多有两万块了。 在收下他退回来的金子时,李守民的儿女都懵了。 两万块,他竟然送出去两万块! 要知道自己的母亲跟他在一起几十年,别说是金项链了,两个银耳环他都没有给买过一只! 就算拆迁家里有了钱,他也只是给胡秋菊买了一套一百多块的衣服而已。 原来真的像他说得那样,他一点都不爱胡秋菊,更没有什么夫妻情分,这么多年对他来说,只是单纯把胡秋菊当成家里的保姆罢了。 在收下王军退回来的金子时,姐弟俩没有想象中那么生气。 相反的,他们的心里甚至还感到十分庆幸。 庆幸王军骗了李守民,庆幸王军搅乱了他们原本平静的日子、拆散了父母几十年的婚姻。 因为要不是王军的话,他们也不会看清自己的父亲有一副这样虚伪的嘴脸,而自己的母亲,说不定还有被困在那个没有爱的牢笼里。 李守民已经脱离危险了,做好笔录后,守在外面的人都回家了,只有他的一双儿女还在外面等着他苏醒。 不是因为关心,是因为责任,要不是看在“父亲”这两个字上,他们也不想在医院呆着…… 第二天中午,李守民终于醒了。 就像是做了一个很久的梦,他似乎忘了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醒来的第一件事竟然还是叫着“小莲”的名字。 “小莲是个男的,你忘了?” “你昨天跟人家求婚,结果把他的发套扯下来了,这些事你都不记得了?” 护士替他检查完身体后,刚叮嘱过他们不要刺激他,要让他保持心境平和,以防血压再升上去,姐弟俩下一秒就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不想受刺激?那为什么还要做这么过分的事呢? 那天晚上坚持要跟母亲离婚的时候,他好像也没有考虑过母亲的心脏能不能受得了吧。 李守民哭了,意识到昨天发生的不是梦后,他的眼泪控制不住地从眼角落在了枕头上。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65节 他的梦碎了。 以为自己能在耳顺之年碰到这辈子的真爱,没想到不仅是假的,对方甚至还是个男的……想想过去和他的点点滴滴,在他耳边说过的那些情话。 “啊……啊啊……” 捶着盖在身上的被子,李守民后悔极了。 儿女们并没有心疼他的眼泪,反而冷漠地把昨天拿到的那些金子放在了床头柜上,“既然你没啥事,俺俩就回去了。” 李守民声音沙哑道:“恁,恁俩可走了?” “不然呢?在这儿讨你的嫌?” “你的吃喝拉撒不用担心,俺给你找好护工了,一会就过来,有啥事你直接给人家说就行。” 李守民的嘴唇微翕,还想再说些什么,可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知道,上次是自己把话说得太绝了,没有给自己留有半点余地。 否定了和胡秋菊的婚姻,就相当于否定了自己对他们的爱,间接就是否定了情感上的父子关系。 他们是会安排人照顾自己,但这也仅限于法律上的赡养义务,想从他们身上再得到更多的关爱,似乎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 “恁妈知道这事儿不?” 在他们走之前,李守民弱弱地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把包背在肩上,女儿的语气十分平淡:“不知道,恁俩已经都离婚了,你的事儿就没必要再告诉她。” 儿女们都不想告诉胡秋菊,一是因为李守民的事跟她无关,二是怕她知道李守民的遭遇后会心软,万一到时候因为可怜他再选择复婚…… 可是,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 况且李守民自己也长了嘴,就算别人有意地瞒着胡秋菊,他也可以自己想办法告诉她。 住院的第三天,李守民给胡秋菊打了电话,不过他没有说出全部的真相,只说了自己因为血压太高住院的那部分。 “老李昨儿晚上给我打电话,说想吃我做的捞面条了。” 上午,胡秋菊来活动中心跟程玉秀她们一起布置棋牌室的时候,随口提了一句:“恁中午谁陪我去一趟医院?” 众人:??? “他跟你说他为啥住院没?” “吃捞面条?吃他大那蛋!孬鳖孙!” “秋菊,你可不能糊涂啊,这婚都离了,你还管他干啥?” “就是啊,他当初都那么说你了,你还去看他?我看你是昏头了!” 胡秋菊没说话,只是一张张地把麻将牌摆好。 她当然知道李守民发生了什么,就算李守民不说,吹到耳边的风也能把真相带给她。 不过,她有不得不去的理由。 “那我自己去吧。” “去,我跟你去。” 话音刚落,程玉秀就跟着说道。 “我也去。” “对,都去,一块去!” 不管怎么样,她们可不能再让胡秋菊犯傻了。 她这个人就是心太软,多个人跟着一起去,到时候要是她犯起傻来,还能有个人在旁边拦一拦。 中午,几个人陪着胡秋菊一起去了医院。 不过她们没有跟着进病房,她们没一个待见李守民,多看他一眼都觉得烦,索性就在走廊里坐着等,要是里面有什么动静了再进去。 于是,胡秋菊就自己拎着保温桶,推开了病房的门。 “你来了。” 短短几天没见,李守民似乎老了好几岁。 他的脸色看起来很不好,不仅憔悴,还没有什么血色,鬓角的白头发也多了很多。 但是在看到胡秋菊的时候,他那一双黯淡的眼神里还是生出了几分光彩。 跟他一起过了几十年,胡秋菊还是第一次见他用这样的目光看自己。 就像是看到一道明亮的光,而此时此刻,自己就是他生命里的那束光。 “嗯。” 走到他的床边,胡秋菊把椅子拉开坐下。 李守民抬了下手示意护工出去,他有一些话要单独跟胡秋菊说。 这几天的时间,胡秋菊的脸上也有了一些变化。 和他不同的是,胡秋菊的状态是变得更好了,不仅气色比记忆里的好,身上那套穿了几年不舍得换的旧衣裳,也成换了商场里的新款式。 “你带捞面条来了?”李守民又问。 胡秋菊理了理耳边的碎发,又“嗯”了一声。 拧开保温桶,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里面涌了出来。 亲手擀的面条煮得软硬刚好,再配上一勺放了醋和香菜的肉卤,向来是李守民最爱吃的。 这两天他一直吃医院的食堂,虽然有营养,但远远比不上胡秋菊做得香。 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会想起胡秋菊的好。 “我记得咱俩刚结婚的第一天,你做的就是捞面条。” “当时没有肉,你就往里面打了个鸡蛋,又滴了两滴香油,真是香得很啊,满满一大碗我全都吃完了。” 提起当初的日子,李守民的话里话外都透着怀念和不舍。 他好像忘了,当初逼着胡秋菊跟自己离婚时,是怎么说她的。 胡秋菊微笑道:“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啊。” 李守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咋可能忘,这么多年了,咱以前的那些事,每一样我都记得清楚着哩。” 说着,他便扶着床坐直了一些,然后伸手去接那一桶面条。 当他的手快要碰到保温桶时,胡秋菊忽然收了回去。 只停顿了一秒,随后便把桶里的面条当着他的面,全部倒在了脚边的那只尿桶里。 哗啦啦…… 李守民根本来不及阻止,一眨眼的功夫,保温桶就被倒了个干干净净。 “你,你这是干啥?!” 李守民懵了,他没想到向来节俭的胡秋菊会做出浪费粮食的事,更不理解她为什么会这么做。 “想吃我做的捞面条啊?” 将手里的保温桶放在一旁,站起身后,居高临下的胡秋菊脸上的笑容变得更灿烂了,“那就继续想着吧,我做的捞面条,就算倒进粪坑里也不可能再进你的嘴!” 第50章 李守民后悔了。 从出院后, 他就成了一块狗皮膏药,天天跟在胡秋菊的屁股后面想着复婚。 胡秋菊也不傻,自从那次跟他吵过一架后,脑子就清醒多了, 知道他这么做是为了想再要回房子, 想着有人天天像丫鬟一样给他端茶送饭。 所以哪怕他再怎么殷勤, 也不会心软。 别说是胡秋菊了,村里的人也天天看李守民的笑话。 那段时间,只要提起“李”这个字,都会说起他被一个男人骗得团团转, 老婆孩子都不要了也要跟人家在一起的事。 走出伤痛最好的方式, 就是给自己找点事做。 忘记男人最快的方法,是重新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向。 胡秋菊虽然不懂得这些大道理,但她还是逐渐摸索着, 从离婚的阴霾中走了出来。 程玉秀的活动中心赶在年底前建好了, 胡秋菊成了活动中心的一名管理员。 活动中心的二楼是午托部,不仅给走读的学生们提供一顿午饭,还会安排睡午觉的地方。 胡秋菊和村里的马艳红主要负责午托部,日常的工作就是上午备饭、中午去接孩子们放学、下午送孩子们上学这些事,有些学生父母回来得晚,到傍晚还会再管一顿饭。 虽说程玉秀开这个活动中心的初衷, 是为了给十里堡的村民们提供方便, 不过别的村民或是市里的孩子们想来她也照样欢迎。 起初,她想着是以棋牌为主, 午托和老托都是顺带手的事,可当开起来后才发现,来午托的小学生是最多的, 三十个名额,不到半个月就报满了。 天天忙着接送孩子们上下学,又要给他们做饭,可把胡秋菊给忙坏了,哪还有功夫去想李守民的那点破事? 中午十一点,胡秋菊早早扛起了印有“十里堡午托部”的小招牌,准备去学校接孩子们放学,马艳红本来要一起去的,但家里有点事,只能先回家一趟。 快走到学校门口时,她老远就看到一个梳得油亮的大脑袋瓜,正蹲守在学校旁边的那棵大榕树下。 可能这就是生活几十年培养出的默契,胡秋菊只是看了一眼,李守民立刻觉察到她来了,连忙站起身去迎她。 “今儿咋就你一个人?” 李守民一边说一边帮她接过招牌,同时往她的怀里塞了一只热乎乎的烤红薯。 看着那只胖嘟嘟,表皮还流着几滴蜜的红薯,胡秋菊冷冷地“嗯”了一声。 李守民又换策略了? 刚开始是天天蹲在她家门口认错,后来又跑来活动中心打扫卫生,意识到活动中心的人不待见他,现在又跑来学校门口陪她一块吹冷风了。 可惜,就算他的花招再多,胡秋菊也不会心软。 “给你买的红薯你快吃吧,我替你看着,学生们出来了有我呢。”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66节 李守民出院后,对待胡秋菊的态度和之前判若两人。 把事先准备的小马扎拿出来撑好,又站在她前面替她挡着呼呼的冷风,不知情的旁人看了,还以为他们夫妻俩的感情一直这么好呢。 胡秋菊不睬他,红薯也没吃,只是自顾自地看向学校里的那排教学楼。 叮叮叮~ 放学铃响了。 很快,各个年级的小学生就排着队从学校里出来了。 小学生们像是一群小蝌蚪,走出校门后,有的找到了自己的爸妈、有的跟着爷奶,有的各自跑向了不同午托部的招牌,有的则保持着队形继续往前走。 胡秋菊按照名单核对完名字,确定三十个学生都到齐后,便带着他们回去了。 胡秋菊平常虽然不待见李守民,但他今天来得还算及时,有他帮忙,就能在路上看顾好这些孩子,省得她前前后后来回跑,耽误工夫。 回到活动中心的午托部时,马艳红已经从家里回来了,正在洗碗准备给孩子们盛饭。 胡秋菊不想吃那个烤红薯,就顺手塞给了孩子,让他们拿去分掉。 孩子是安全送来了,李守民却没急着离开。 他知道胡秋菊惦记着孩子们,所以主动去了大卧室,帮着孩子们把被子都提前铺好,让胡秋菊可以在楼下休息休息。 “胡老师,胡老师!” 胡秋菊正和程玉秀聊着天呢,午托部年龄最大的女生就急匆匆地从楼上跑下来,手里还攥着一个亮晶晶的东西。 是一条项链?金项链?! 女生把粘着红薯的金项链交给她,说:“这条项链在红薯里塞着,是不是卖红薯的不小心掉进去的?您看看,这该咋办?” 接过那条金项链后,胡秋菊和程玉秀对视了一眼。 “这项链是我的,不是卖红薯塞进去的,谢谢你啊,快回去吃饭吧。” 红薯里怎么会有金项链?想想就知道肯定是李守民干的。 以前没见他有这么多花活,离婚后倒是想出这么多制造惊喜的招了。 把项链上的红薯泥擦干净,胡秋菊想都没想就收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你这是原谅他了?”程玉秀试探地问。 胡秋菊用一种奇怪地眼神看着她:“不可能,这辈子都不可能原谅他。” 把衣服上褶皱抻平,胡秋菊又说:“这都是我应得的,他既然想送,那我就收着呗。” 胡秋菊算是想明白了,过去她跟在李守民身边,吃了太多没必要的苦。 一根金项链算什么?他不是还给外头那个叫“小莲”的男人也送过一条? 其实不止是金项链,这段时间,李守民想尽办法地给她送各种金首饰,少说得有几千块了,胡秋菊全部照单全收。 这都是她应得的。 既然他想送那就随便他吧,反正复婚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胡秋菊不想再聊李守民了,于是主动换了个话题,说起了程天爽:“对了,明天小爽就该期末考试了吧?” “对,说是第一次模拟考试,照着高考来。” 胡秋菊提议道:“那中午别让她跑回家了,怪远的,直接来咱这儿吧。我多做点,正好吃完了还能歇歇。” 程玉秀:“中,我也是这么想的。”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一个学期就这么过去了。 为了准备第一次模拟考试,这段时间,程天爽每天都复习到很晚。 程玉秀不想给她太大的压力,又不知道该怎么帮她,只能在后勤这方面多做准备了。 二零零二年,一月七号。 豫市高三学生的第一次模拟考试,正式拉开了序幕。 程家的两个孩子都要上考场,为了他们考试能顺利,前一天,全家人都跑去大观音寺烧香拜佛,还给他们求了两张平安符。 和林市的考试流程差不多,三大主科加上文综理综,一共分在两天进行。 因为是全市范围内的模拟考试,所以差不多过了一周的时间,成绩才出来。 程天爽考了年级的文科第二,程望龙考了年级的理科第三十一。 “好,好好好,好好……” 中午的庆功宴上,程兵激动地脸都红了,举着手里的饮料一直重复着那个字。 “都是好孩子,都是好样的!”刘淑琴替他说道。 程家往上查几代别说是大学生了,连像样的读书人都没几个,不止是程家,十里堡村这么多年走出来的大学生也是屈指可数。 所以不管是年级第二,还是年级第三十一,都是家里的骄傲,都为程家争了光! 特别是程天爽。 年级第二啊,这不就相当于已经有一只脚迈入大学校门了吗?以后要是再努努力,说不定还能去个全国排名靠前的一本呢。 一想到这儿,程玉秀就不禁庆幸,庆幸她能够及时把女儿接回来。 好不容易程家能有个读书的好苗子,要是一直跟在郭明德身边,那她的一辈子可就真的要耽误了。 “对了,恁年级第一是谁?考了多少分?”给程天爽夹了一块排骨,程玉兰好奇地问道。 程天爽:“叫吴胜男,比我高了十六分,是二班的应届生。” “女孩?” “嗯。” “呦,那还怪厉害的,”一听是女孩,程新华也跟着感叹道,“女孩学理科本来就不占优势,还是个只上了三年高中的应届生,真是不得了啊。” 程新华这话说得没错,理科的年级前十里,一共就只有三个女生。 虽说男生更擅长理科,不过她和吴胜男能斩获第一第二,也算是为女生争光了。 程新华又向程新民问道:“吴胜男?是恁村那个老吴家的?” 程天爽:“不是,她的户口是市里的。” “那她爸妈肯定都是知识分子,才会把闺女教得这么出色。” 提起吴胜男的爸妈,程天爽的脸色不由得顿了一下,她是不太想提起她父母的事的。 可程望龙那个大嘴巴,却一下就秃噜了出来:“吴胜男她爸在她小时候就去世了,她是她妈拉扯长大的,她妈好像是捡废品的。” “啊……” 听到吴胜男的身世后,大家都下意识地收敛了几分欢笑。 他们也是经历过苦日子的,所以在听到她的家境不好的时候,很能理解她踩着苦难努力往上攀爬的不易。 她一定是付出了比旁人更多的辛苦,才能拿到今天的成绩。 不容易,真的是不容易。 “好了好了,不说别人家的事了。” “来,咱再喝一杯,庆祝咱家小爽和龙龙第一次模拟考试取得好成绩!” “干杯~!下次继续努力!” …… 为了提高今年高考的本科率,教务处根据一模考试的成绩,给文理两科的学生安排了加强班。 每天夜自习的后两个小时会改成加强课,从各班去阶梯教室集合,由各科的老师轮流来上课。 第一次上加强课,程天爽多少有些紧张。 这次她没有选择第一排的位置,而是坐在了中间位置的第三排。 年级前三十里,十班能来加强班的只有她一个人,不像其他人,多多少少都能碰到自己班里的同学。 文科班和理科班的加强课在不同的教室,所以这个班里,只有二四六八十这五个班的。 “你小声点。” “嘘,别被她听到了。” “放心吧,她肯定听不见……” 想着大家的成绩既然能排到前三十,性格多少会有几分沉稳,没想到还是听到一些奇怪的窃窃私语,而且全部来自于男生。 再过几分钟就要上课了,程天爽扭头看他们一眼,他们非但没有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反而又多了几个人加入到他们蛐蛐别人的行列。 嘴是真的碎。 “你们别乱说啊,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这有啥的,反正是实话。” “是吧,我们都能闻到她身上那股味。” 他们议论的人好像是吴胜男? 吴胜男来得最早,并且很主动地坐在第一排正中间的位置。 她晚上应该是没来得及买饭,在全神贯注背单词的时候,时不时会用勺子舀一点炒饭放进嘴里。 炒饭是食堂里最便宜的,三毛钱就能买一份,过了八点就会降到两毛钱,再加一点档口免费的小咸菜和菜汤,一起装进塑料袋里摇晃均匀,就是她每天的晚饭。 吴胜男的注意力都在书上,所以并没有把后排的议论声听进耳朵里。 那些男生真是无聊,成绩比不过吴胜男,就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来证明自己比她优秀,同时还要用她的家境再贬低她一番,好像家里的物质条件比她好,就是最大的胜利。 “黑板擦怎么在这儿?” “估计是上完课随手放在后面了吧。” “你去放回去,要不老师一会就该没法擦黑板了。” “呵呵,你怎么不去?还要我去。” “直接扔过去呗,反正离得不远。”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67节 话音刚落,程天爽就看到一只黑板擦从后排“飞”了过去。 那男生一定是像投篮一样丢过去的,因为黑板擦在空中划过了一道很有弧度的抛物线。 可惜,他的准头和他投球的技术一样差,黑板擦并没有精准地落在讲桌上,而是不偏不倚正好掉在了吴胜男面前的英语书上。 啪! 黑板擦掉落时像是一颗“炸|弹”,把粘在上面的粉笔灰全都震了起来。 白花花的颜色不仅挡住书上的字,还溅到了吴胜男的脸上、手上,以及桌子下面那一袋没有吃完的炒饭里。 “扑哧!” “你,你别笑,别笑了!噗……” 程天爽感觉自己走错了教室。 他们真的是年级前三十?他们几个人的行事作风,也不比十班的那些差学生好到哪里去啊。 只能说,学习成绩并不能和每个人的人品画等号。 放下手里的勺子,吴胜男转过头冷冷地瞥了他们一眼。 “不,不好意思啊,同学,我们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我没扔准。” 吴胜男用袖子擦了一把脸上的粉笔灰,语气阴沉道:“一句对不起就完了?” “那你想咋?”男生反问。 “我的书被你弄脏了,剩下的饭也吃不了了。” 刚才扔黑板擦的男生无所谓地撇撇嘴,或许是不想在别人面前被下面子,所以故作大方道:“行,那我赔你呗,不就是几毛钱吗?” “我的书脏了。”吴胜男再次重复道。 男生:“那你擦擦不就行了?” “你弄脏的,凭什么我来擦?” 男生懒得搭理她,从口袋里拿出几毛钱朝前面丢了过去,只当是赔她的晚饭。 班级里大部分都是男生,面对班里爆发的冲突,他们都事不关己地冷眼看着,完全不在意他们谁对谁错。 倒是程天爽和几个女生看不下去了,替吴胜男开口道:“你们过分了,弄脏人家的书和晚饭很有理吗?” “就是啊,本来就是你们的错,还摆出一副很大度的样子,太装了吧。” 那男生不服,“我都道歉了,也赔钱了,还想让我咋样?” 吴胜男没说话,而是拿起了桌子上的那块黑板擦,大步流星地朝男生走了过去。 不等男生反应过来,那一块黑板擦就呼到了他的脸上。 “你……” 男生下意识想要还手,却被吴胜男一把钳住了手腕,紧接着,他另一侧的脸上也多出了一块白色的长方形粉笔印。 双手揪住男生的领子用力往下一扯,原本比她高处半头的男生,就这么被迫地拉到了与她平视的位置。 “别以为你是男的就了不起,二百多斤的废纸壳我都能举的起来,你要是惹恼我,信不信我把你从教室里扔出去!” 男生的脸气得通红,可他却攥着拳头不敢还手。 这可能是他唯一符合好学生的特点:怂。 换做是班里的那些差生,这会儿早就跟吴胜男动起手来了,但他们毕竟没有真的打过架,也确实是自己先犯的错,以免把事情闹大,他只能强迫自己咽下这口气。 更重要的是……他意识到了自己可能真的打不过吴胜男,就算真动手,也是自己吃亏。 “松手,松手啊!” 男生用力甩了好几下,才把吴胜男的手甩开。 捡起他刚才丢在地上的钱,吴胜男没有收下,而是用力地扔在了他的脸上,然后学着他刚才那漫不经心的样子,嘲讽地说了一声“对不起”。 看着他被吴胜男羞辱,刚才凑一起说闲话的男生纷纷闭了嘴,而班里其他那些看热闹的目光除了震惊之外,也没有更多的情绪。 早就听二班的人说过,说吴胜男不像个女生,一开始他们还以为是因为她留了一头短发,不管是穿衣服还是说话都像一个男生。 现在才知道,是因为她的脾气不像女生那么好招惹,拳头更是比男生的还要硬。 高一高二的时候,她的成绩虽然也挺好,但一直都在年级十多名左右徘徊,所以没人会把过多的注意力留在她身上。 可是现在,她坐在了年级第一的位置上。 就像是古代那些南征北战的女将军,既然能通过厚积薄发立下战功,就注定不会是一个好欺负的软柿子。 回到座位后,吴胜男拿起自己的书把上面的粉笔灰抖了抖,随后继续坐下开始背书,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期末考试结束没几天,就迎来了全市学校放寒假的时间。 和高一高二不同,在高三这样人生中最关键的时间点,放假时间也被往后推移到了大年二十八。 偌大的学校里,大部分的教室都空了,就只有高三的那一栋每天都灯火通明。 连轴转了好几个月,每天早出晚归,周末还只放半天的假,程天爽都有点撑不住了。 尤其是早上去上学的时候,要在路上迷瞪好久才能缓过神来。 累啊,好想在被窝里舒舒服服地睡一个懒觉…… 再坚持坚持,还有五个月! 等五个月后结束高考,就可以好好地睡一个懒觉了! 程天爽一边走一边这么给自己打气,这才在抵御冷空气的同时,也能保存好自己的体温。 这两天豫市一直在下雪,虽然今天的雪比昨天小了很多,但走在路上还是要把脖子缩起来,这样才不会让寒风把雪花吹进衣服里。 一大早的,街道上除了她之外并没有别的人,还没到七点,所以路边那一排橘黄色的路灯也还亮着。 在地上的积雪上一步一个坑地往前走着,快走到校门口的时候,程天爽忽然听到了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 “你再坚持一下!” “别担心,消防员已经在路上了。” “你的腿怎么样?先抱个热水袋暖暖吧。” “好难受啊,我感觉的脚已经要冻僵了。” 这声音有点耳熟?好像是自己班里同学的说话声。 学校的宿舍楼和外面的马路只有一墙之隔,这声音就是从宿舍楼和围墙之间的缝隙中传出来的。 抬起头看向宿舍楼,二楼宿舍的那一排窗户果然全部都打开着。 那一颗颗好奇地脑袋瓜纷纷探了出来,大冷天的,他们好像一点也不困。 程天爽走到这边好像是男生宿舍,后面的那一栋女生宿舍也有几扇窗户开着,每个人都捂着嘴,对墙缝里的笑话指指点点。 咚,咚…… 往声源处走近几步,还能听到里面传出的敲墙声。 什么情况?有人卡在墙缝里面了? 第51章 上午七点十五, 消防员终于来了。 和程天爽猜得没错,确实是有人卡在宿舍和围墙中间的那条缝里了。 那人叫王帅,是平常在班里混日子的学生。其实原本他的好哥们陈元也掉下去了,不过因为陈元的身材比较瘦, 所以很轻松就从墙缝里出来了。 王帅和陈元都是住校生, 听说他们是半夜跑出去玩, 回来的时候不小心掉了下去。 宿舍楼外面的围墙建得有三米高,直接跳下去很容易摔伤,不过巧得是,有一棵法桐树的树干比较朝宿舍楼的这边长, 成了可以从墙上一点点挪下去的支点。 从二楼的窗户跳到围墙上, 再从围墙走到男女宿舍楼中间,那棵法桐树的位置,然后借着法桐树和围墙之间的距离滑下去…… 他们晚上就是这么不知不觉溜出学校的。 不止是他们俩, 好像有不少人都知道这个逃学的方法。 左右他们留在学校里也没心思学习, 还不如晚上溜出去玩一圈,等玩够了再回来。 这个法子,原本他们都已经走得轻车熟路了,可偏偏这两天豫市一直在下雪,雪化了以后又冻结就变成了一层薄薄的冰,别说跳上去, 在上面走两步都困难得很。 于是他们就这么不小心从围墙上滑到了墙缝里。 还好, 还好他是早上回来的时候卡住的,否则要是大晚上, 大家都睡得熟,估计都没人能发现他。 墙缝之间的距离很窄,王帅被结结实实地卡在了中间, 消防员到后尝试了许多方法都没能把他救出来。 没办法,只能靠刨墙的方式,忙活了一两个小时,把墙体凿得薄了一点后,才把他救出来。 王帅这一下子就出名了,班主任和教导主任轮流批评还不够,等到来年开学,还要把他当成反面案例,警告住宿的学生们,不要轻易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本以为这一场闹剧很快就过去了,没想到在下午上课之前,班主任又通知所有的住校生去阶梯教室开大会。 可奇怪的是,并没有男生参加,只要求了全部的女生到场。 等会议结束后,程天爽才知道,原来是女生宿舍丢东西了。 不是昨天丢的,是从这学期开始就一直在丢。 只是因为丢得东西不是特别值钱,所以大家都没主动去提,可今天出了王帅掉进墙缝的事,大家闲聊起会不会有人借着围墙翻进偷东西,才发现好多住校的女生都丢了东西。 内衣、袜子、围巾、秋衣……几乎每个女生都丢过。 一开始她们都以为是自己粗心,忘在家里或者落在哪里了,聊起来后才意识到,这些东西可能是被人给偷走了。 要说不值钱吧,也是值一点的,毕竟是花钱买来的。 可要说值钱,像是袜子、秋衣这种衣物都是穿了好久的,有的还破了洞,所以没人会往偷窃那方面想。 但一件两件不值钱,每个人的都加起来的话可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了,于是大家商议之下,决定告诉老师,让老师调查出这背后的小偷。 “她们都说小偷是吴胜男。”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68节 下午课间的时候,程天爽听到班里有人小声议论道。 “不会吧?她看着不像是这样的人啊。” “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呢。” “如果真是她,那她为啥要偷东西?高一高二为啥不偷?” “家里穷呗,她家又是收破烂的,偷回家也不怕处理不掉。” “你傻呀,上大学不要钱吗?肯定是在想方设法为自己攒学费嘛。” 谣言不足为信,关于动机这些不过是她们对吴胜男的猜测而已。 而之所以会有这些谣言,是因为跟吴胜男同一个寝室的女生都知道,每个星期五她都会从窗户翻出去,直到天亮才会回来。 她不打电动、也不像男生那样有什么坏习惯,唯一的解释,就是把从学校里偷来的东西带回了家。 当然,因为没有证据,所以这些话都是大家私自传说而已,并没有拿到台面上来。 可就在下午第二节下课后,教学楼里突然传出一声闷响。 咚! 好像是什么东西被丢出去的声音。 紧接着,就听到楼下传来一声严厉的质问:“你凭啥说我是小偷?你有啥证据!” 是吴胜男的声音。 一时间,其他班的学生纷纷跑出教室,围观着楼下的热闹。 揪着那个女生的领口,吴胜男把她按在了栏杆边上,好像只要她想,就能轻轻松松地把女生从楼上扔下去。 “我,我没说,是她们在传,我也只是随便说说。” 解释时,女生委屈地带着哭腔,眼睛也红了。 她是三班的学生,算是谣言起始的散播者之一。 瞧她那哭得梨花带雨的模样,还没听说过谣言的人,以及那些男生一个个都替她着急,可怜她被吴胜男从教室里拉出来欺负。 但听说过谣言,且相信吴胜男为人的二班学生,却觉得那女生是活该,挨打都是轻的。 老师还没调查出来呢,就急吼吼地到处传播吴胜男是小偷,这不是平白无故往人身上泼脏水吗? 别说是吴胜男了,哪怕是换成别的人,怕是也很难咽得下这口气。 松开抓在女生领口上的手,吴胜男扫视了一圈那些怀疑的目光,随后大声地叫喊道:“再说一遍,我没有偷东西,我行得正、坐得直,要是不信的话就去报警来抓我,我不怕!” 程天爽并不认识吴胜男,只是从别人的口中听说过一些她的事。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记得以前大家提起她时,除了她的家境不好之外更多的是对她的同情,以及说她这个人很仗义。 可自从她考到年级第一之后,风评立刻急转直下。 家境不好成了大家嘲笑她身上“有味道”的借口,而曾经那些仗义、直爽的优点,也成了她伪装的面具…… 程天爽不太理解,吴胜男分明什么都没有做错,只是考了一次年级第一而已,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你觉得是吴胜男偷的吗?” 围观时,班里另一个走读的女生向程天爽问道。 程天爽摇摇头,“不像。” 印象里的吴胜男是个很有骨气的人,她不会为自己的家境感到自卑,对待身边的人也都是客客气气的。 记得几个月前的那场运动会,吴胜男替她们班取得了好几项奖牌,还有上个月的义务劳动,她也带领着班里的同学包干了一大片的劳动区域。 像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做出偷鸡摸狗的事呢? 不过身为局外人,程天爽也不知道该怎么帮她,只能希望老师能够早点把事情调查清楚吧…… 以为女生宿舍丢东西的事,只需要等着调查结果出来就好。 没想到,第二天吴胜男就再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一大早来上学的时候,离得老远程天爽就看到围墙上挂着一件红棉袄,人行道上还有一只从女寝里丢出来的花袜子。 回到班里一问才知道,原来是昨天晚上女生宿舍的人又对吴胜男进行了“制裁”。 那些坚持认为吴胜男偷东西的人,抱作一团,来到了吴胜男的宿舍门口,要求翻找她的私人柜子,并且搜查她的行囊包。 “你要不是小偷,你就把柜子打开给我们看。” “凭什么?你又不是老师?凭什么看我的柜子?” “如果你不打开,那小偷就是你,就是你偷了大家的东西。” “你放屁!说话要讲证据,你有证据吗?” “柜子里就有证据,你要不是做贼心虚,那就打开给我们看啊?” “再说一遍,你们没有资格看我的柜子!” 一开始只是争吵,随着音调越来越高、声音越来越大,没一会双方就开始动起手来了。 因为高一高二的学生都放假了,宿舍的楼管阿姨也不在,所以没有人能阻止,反而还吸引了不少来凑热闹的人。 吴胜男虽然力气大,可双拳难敌四手,面对六七个女生的围攻,她根本应对不来,哪怕同寝室的人一起来帮她,也阻止不了这些人。 最后,吴胜男的柜子被暴力破开了。 里面的衣服、书被弄洒了一地,尽管那些找茬的人并没有在其中看到她偷的东西,也没有翻找出什么证据,但她们不认为自己错了,一句对不起都没有留下。 而那一刻,吴胜男彻底被激怒了,直接一脚把带头的女生踢翻在地。 用其他人的话说就是“吴胜男”疯了。 她跑去了她们的寝室,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地把她们的柜子也破开,然后把里面的东西全都扔了出来。 “你干嘛!停手啊!” “妈来逼,姓吴的你疯了吧?!” 一开始还只是扔东西和相互谩骂,但是事情很快就发酵成了打架互殴。 从吴胜男的一对七,到双方的多对多,双方一直打到了凌晨,就连隔壁楼的男生寝室都听到她们打架的动静了,最后还是偷偷带手机的人给老师打了电话,才在凌晨两点多的时候结束这场闹剧。 教务处外,昨天晚上参与打架的女生站了一排,每个人的脸上都挂了彩。 吴胜男和相信她的同学们站在教务处的另外一边,虽然同样受了伤,但她们的眼神并没有一点委屈,双手背在身后,她们相信老师会给出公正的审判。 上午八点,闹事学生的家长们陆陆续续来到了学校。 听说自己的孩子霸凌同学,每个家长的脸上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有的甚至还当着教导主任的面拍了孩子的后背,当做惩戒。 可当听说她们欺负同学的原因,是因为怀疑吴胜男偷了大家的东西,肚子里的那股气便不由得减少了大半。 一个人是欺负、两个人是无理,但一下子有这么多的学生站出来,那会不会真的是吴胜男的问题? 而且听说吴胜男的家境不好,整个女生宿舍也只有她曾经在半夜偷偷跑出去,很难不让人怀疑她跟这件事没关系。 吴胜男的母亲是最后一个来的,因为家里没有电话也没有别的联系方式,是二班的班主任主动去家里找,才把她母亲请来的。 吴母是个看着很淳朴的妇女,由于长期弯腰工作,她的脊梁已经没办法完全直起来了,驼着背的背影看着让人有些心酸。 听说女儿被人冤枉是小偷,把她给担心坏了,捡了一半的塑料瓶子没来得及收好就来了,为了不给女儿丢脸,她特地把袋子放在了校门口,进来时还下意识地理了理身上已经洗到褪色的棉袄。 “吴胜男妈妈,是这样的,学校的女生宿舍这学期丢了不少东西,大家都认为和吴胜男有关,请……” “不可能是俺妞偷的,”教导主任话还没说完,吴母就打断了他的话,“俺妞从小手脚就干干净净,绝对不可能干那偷鸡摸狗的事。” 教导主任:“好多同学都亲眼看见,说她每周五的晚上都翻墙出去,你知道她是干什么了吗?” 吴母扭头看了一眼外面,“她是偷偷跑回家帮我干活了。” 吴胜男从小就跟着母亲住在垃圾站,为了她能够考上大学,有个好的学习环境,吴母坚持要让她住校。 哪怕要多讨一笔住宿费,她也不想女儿每天被垃圾车的声音吵得睡不好。 吴母的年龄大了,收垃圾不像之前那么利索,从前有女儿在帮衬还好,现在她一个人难免有些忙不过来。 吴胜男心疼母亲,于是想着周六白天是上自习,便趁着周五晚上跑回家帮帮她的忙。 或是搬东西、或是整理纸壳子,虽然她也是个女孩,但却像是个男人一样承担着家里的重活。 可是吴胜男毕竟是女孩,也是有自尊心的,她不想招来同学们的同情,所以并没有把自己的事说出来。 但没想到,那些人却把她的孝心当成了销赃的借口。 “那她回家的时候,有没有带什么东西?” “是啊,比如一些旧衣服、旧裤子什么的?或者旧书本、塑料瓶?” 吴母已经说了实话,但这些学生的家长和他们的孩子一样,似乎并不相信这套说辞。 偷偷从学校跑出去的女生只有她,要不是她把偷来的东西带出去,又怎么会翻遍宿舍都找不到呢? 所以,他们还在尝试给吴母下套,看看能不能再从她口中问出什么。 吴母摇摇头,“没有,每次她回来啥都没拿。” 吴母没有意识到这些家长话里的意思,倒是班主任和教导主任皱起了眉。 他们和吴母没见过几次面,基本都是期末学校的家长会上。 但是班主任了解吴胜男,从高二当她的班主任到现在,他相信吴胜男跟这件事没关系,只可惜目前还找不到证据来帮她证明清白。 “昨天晚上的事,是孩子们的错,是我们没有教好。”有一位家长主动站出来,提议道,“这样吧,现在这个时期也挺关键的,我们也别把事情闹得这么大了,毕竟说起来,大家都算是受害者。” 不止是她,另一位家长也跟着说:“是啊,都是误会,现在把话说开就好了嘛,同学一场,没必要把事情闹得这么僵。” 误会?受害者? 说是来解决问题的,但一开口还是在为自己的孩子开脱。 不过教导主任可不吃他们和稀泥的这一套,坚持说:“那你们是同意给她们记一个警告处分了?” “处、处分?” “是她们先惹的事,无缘无故翻找同学的私人物品,就算闹到警察局也是说不过去的,而吴胜男同学是受害者,行为也属于正当反击,所以给她们记个处分很正常吧。” “别别别。” 一听要给孩子记处分,家长们一下子就急了,“事情不用闹这么大吧?”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69节 “是啊是啊,都是误会,记个处分未免也太严重了。” “这再过半年就要毕业了,背个处分以后考大学肯定是要受影响的。” 这伤啊,还得是落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才知道疼。 背处分了知道会对自己有影响,吴胜男被人冤枉成小偷,不也是受到影响了吗? 教导主任没说话,只是扶了扶眼镜,起身去拿写处分报告的文件。 “这样,我们道歉,道歉可以吗?” 刚才主动提出大事化小的家长再次提议。 “小娟,赶紧进来!”说着,她就叫了一声在外面等着的女儿,“赶紧向老师道歉,向被你冤枉的同学道歉。” 女生:??? 她并不认为自己错了,即使方法可能不太对,但她也是为了被偷东西的同学们出头啊?她有什么错? 见女生一直梗着脖子不吭气,母亲急得又扯了一下她的袖子,“赶紧说对不起!” 不止是她,其他的家长也纷纷要求自己的孩子向吴胜男道歉。 真认错也好,假认错也罢,这个对不起是一定要说的,否则真要是因为这事儿背个处分,那以后出了社会也会受影响的。 面对家长们的坚持,惹事的女生一个个都心不甘情不愿地向吴胜男道了歉,吴胜男也冷着脸接受了她们的对不起。 见双方都肯退步,教导主任这才没有继续说要记处分的事,只是强调学校现在还在调查,不过因为现在快过年了,调查进度比较缓慢,还答应等来年开学后一定会给学生一个交代。 不过其实班主任心里也明白,大家针对吴胜男不止是因为她经常偷偷翻墙出去。 无非是羡慕、嫉妒吴胜男的进步很大罢了。 曾经年级十几名的学生,一下子成为了年级第一?换成是谁会不眼红? 更何况吴胜男的家境还不太好,家长们知道后肯定少不了“你看那个xxx,家里那么穷都能考个全校第一,你呢?”这样的言论。 所以她们不过是通过针对她的方式,把情绪发泄出来而已。 让其他家长们都离开后,教导主任又把吴胜男和她母亲单独留下了。 “吴胜男同学,是这样的,现在大家对你的怨气似乎很大,要不要考虑暂时换个宿舍?先去老师的宿舍住一段时间,等真相水落石出了再搬回去。” 教导主任也是为了她好。 高三学生的课业压力大,这次闹起来是动手,下一次不知道还会做出什么过分的事,再加上临近过年……为了吴胜男的安全,还是回避一下比较好。 “是啊。” 吴母也表示赞同。 看到吴胜男脸上的红肿,还有塞着纸团的鼻子,她很害怕会再次发生这样的事。 这次是七八个人,那下次呢?万一她有点什么好歹…… “还是听老师的话,先换个宿舍吧。” 吴胜男知道教导主任的好意,不过还是选择了拒绝:“谢谢老师,不过我不想搬。我身正不怕影子斜,要是搬走,倒显得我很怕她们似的。” 拉着母亲的手,吴胜男也安慰她道:“妈,不用怕,就算不搬宿舍,我也可以照顾好自己。出了今天的事,我相信不会有人再来惹我了。” 吴胜男不怕流言、也不怕被针对,只要自己没做错事,堂堂正正地挺起脊梁还能被几句话压弯了不成? 四天后,高三的学生也放假了。 在剩下的时间里,学校的老师还是没能查出到底谁才是那个小偷。 看样子,是要等到开学后才能继续调查了。 上学的时候一直想放假,可放假后的日子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轻快。 程天爽才只睡了一个懒觉,就到大年二十九了,虽然程玉秀让她好好休息,不用跟她一起准备年货,但程天爽还是会陪在她身边帮着炸丸子,也会跟姥姥姥爷一起大扫除、贴春联。 “咳咳……咳咳!” 大年初一,一大早就听到程兵咳嗽了两声。 “感冒了吧?”刘淑琴一边给他倒了杯水,一边去给他找药。 往锅里的热水里加了几片姜,又放了好几勺的醋,程玉秀说道:“应该是流感,今年冬天有不少人都得流感了,电视上不是说了嘛,咱市好多人都得了。” “啥呀,跟流感没关系,就是恁爸大晚上看电视看的,”把药片交到程兵的手上,刘淑琴埋怨地戳了他一眼,“他总是一看电视就到二半夜,平常要是能少看点电视,就不会感冒了。” 程兵:??? 第52章 今年过年, 豫市的门诊有不少来看病的人。 大部分都是流感,而且老人和小孩子偏多。 和普通的流感差不多,起初都是嗓子疼,然后是发烧、咳嗽……病症虽然不严重, 但持续的时间很长, 基本要小半个月才能痊愈。 为了预防流感, 家家户户都用八四消毒水,偶尔还会熏醋来杀菌。 还好,程兵并不是流感,只是普通的感冒, 在每天三碗姜汤、不间断地板蓝根的加持下, 不到一个礼拜就好了。 今年来串亲戚的人不少,平常很少联系的人也赶着过年来家里串门。 都是因为程玉秀的缘故,毕竟她今年当上了村里的妇女主任, 大小也是个官呢, 所以自然少不了来送礼的人。 说是妇女主任,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权力,就算是收了他们的礼,平时也帮不上什么要紧的忙。 顶多就是村里发福利的时候,能帮着把领钱的顺序调一调而已,可也多分不了一分钱。不过既然都送了, 她也就笑纳了, 反正都是一个村的,也不必要那么虚假的客气, 不要白不要。 串门的人多了,少不了有几个人得了流感的。 哪怕家里已经预防得很彻底了,还是没能挡住这外来的病毒。 程天爽中招了。 大年初八, 高三开学的第一天,她就因为高烧没能从床上起来。 估计是因为太久不运动了吧,过去的几个月每天都在教室里坐着学习,都没有好好地锻炼过身体,所以抵抗力就下降了,再赶上这场流感来势汹汹便病倒了。 还好她的症状不算严重,去附近的诊所打了一天吊瓶就缓过来了。 高三的时间很宝贵,程天爽不敢多耽误时间,等到第二天身体好了一点后就去学校上课了。 学校请假的人不少,有十几个人都是因为流感请了假。 幸好,幸好程天爽回学校上课了,要不她就要错过一口新鲜热乎的大瓜了。 “小偷抓住了。” 程天爽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啥?” “其实不能算是抓住,应该是他自作自受,老天爷都要惩罚他。” 程天爽还没明白她的意思。 喝了一口杯子里的热水,程天爽感觉状态好一点后,这才开始听她详细地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事情发生在昨天早上。 上午九点半,各个班的老师正上着课,一个学生的家长就找到学校,哭着喊着要求老师和校方给个说法。 他的儿子是七班的一名学生,病了,病得很重,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没出来。 听那家长的意思,他的儿子应该是病了很久,起码有一个多月,只是被误当做是感冒所以一直没有重视,直到前两天病情恶化,才被送去医院。 经过医生的一番检查,说是肺部细菌感染引起的肺脓肿。 而这症状是他放假前就有的,而那学生平常一直都是住校,也就意味着他是在学校住校的时候就得了病,因为治病需要支付高昂的医药费,家长这才在开学第一天跑来学校讨要说法。 听说学生生病,当老师的自然不可能摆脱责任,于是第一时间跟着家长去医院了解情况。 直到从医生那里得出“是真菌入肺引发的感染”的结论,才暴露了他是小偷的事实。 “真菌?这跟他是小偷有什么关系?”程天爽不解道。 同桌:“你傻啊,你忘了女生宿舍丢的都是什么东西了?内衣、内裤、围巾、袜子……特别是袜子,要是有脚气的话,可不就有真菌了嘛。” 程天爽本来就不舒服,听她这么一描述,头更晕了。 肺部?真菌?袜子? 她好像能猜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不过,事实也确实像她猜想的那样。 高三学生的压力大,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解压方式,有的会通过打篮球、跑步这些运动来放松,有的则会去打电动来分散注意力,当然也有一些不太好的习惯。 七班那男生就有这么一种不好的发泄方式。 不是偷窃,而是更加变|态地恋物,通过嗅闻那股特殊的味道来让自己放松。 至于他是怎么拿到这些衣物的,自然也是通过学校的围墙。 趁着女生宿舍没人的时候,从围墙翻进公共卫生间,然后再去各个宿舍偷取那些带有味道的衣物。 以防被人发现,他每一次都会找不同的宿舍,并且偷的都是比较旧的衣物。 天网恢恢,他以为没人会在意这些不值钱的衣物,却没想到自己这种“特殊”的爱好会被人发现。 老师从医院回来后去了他的宿舍,确实从他关着的柜子里,翻找出了两三只袜子,而且因为放了小半个月没有清洗,虽然没什么明显的味道,但表面已经长了一层薄薄的霉菌…… 原本他们是来学校替儿子出头的,这下可好,非但没能讨要到医药费,反而帮儿子拿了个记大过的处分。 只是那学生现在还在昏迷中没有清醒,不能亲自听到这两个噩耗,真是可惜。 “我就说吧,小偷不可能是吴胜男。” 听完这个瓜,程天爽心满意足地喝了一口水后,又问:“那上次冤枉吴胜男的那些人呢?跟她道歉了吗?” 同桌摇摇头,“不知道,但我估计是没有。” 因为不是一个班的,所以不太清楚其他班的情况,但是根据她的猜测,那些人应该会选择装聋作哑,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道歉,听起来容易,但是对她们这些自尊心很强的人来说,可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更何况,她们可是家庭条件比吴胜男优秀的“上位者”,又怎么可能会她这样不起眼的人道歉呢?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70节 晚上十一点半,四中的女生宿舍楼。 因为习惯了过年那几天的放松,同宿舍的几个女生早早就上床睡觉了,只有睡在下铺的吴胜男还开着台灯,争分夺秒地计算着数学卷子上最后一道大题。 过年的时候她没有休息,为了以后能考上一个好大学,现在她脑子里的那根弦依旧绷得很紧。 哪怕前两天她因为受凉发烧了,也没有休息太久,只是吃了两片退烧药后就继续起来开始背单词。 唰唰唰…… 她的注意力完全沉浸在数学的世界里,耳边只能听到自己写字的声音,丝毫没有意识到,外面正有一串脚步声朝着宿舍这边靠近。 铛铛。 有人在敲门。 敲门的声音很小,似乎是怕打扰到里面的人休息,但又不是特别小,因为她们要确保在台灯下学习的那一束目光能够听到。 “谁?” 吴胜男小声地问。 “我。” 外面的人也小声地答。 吴胜男跟她们不熟,但是经过上次的事情后,她记得了她们的声音。 放下手里的笔,吴胜男不悦地皱了下眉。 尽管不情愿,但她还是从床上下来走过去开门。 小偷已经抓到了,也证明自己的清白了,她们大晚上的还找上门干什么? “你们有事吗?” 打开门时,吴胜男第一眼看到的,是上次为首的女生怀里捧着的一抹红。 那是一条深红色的羊毛围巾,上面的价签还没来得及撕,应该是今天才从商场里买来的。 “对不起。” 那女生诚恳地向她道歉道。 其他女生跟着鞠了一躬,也纷纷向她表达歉意。 “是我们错了,我们不该冤枉你。” “真的对不起,请你原谅我们……” 吴胜男原本都做好跟她们再打一架的准备了,可面对她们突如其来的道歉,攥紧的拳头又不禁松了松。 表情冷冷地看着她们,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女生把围巾递到了她面前:“这是我们几个一起买的围巾,祝你新年快乐。” 赔罪礼物听起来有些疏远,而且容易被拒绝,还是新年礼物更合适,送给她的时候也不会被误解出别的含义。 吴胜男:“心意我收下了,围巾就不用了。” “用的用的,”另一个女生主动把围巾塞给她,“上次打架,我把你的脸都给打肿了,真是对不起。” “是啊,我当时还踹了你好几脚……” 吴胜男比较健忘,这些不重要的事她不会放在心上。不过说起上次打架,好像她们挨揍挨得更狠才对吧…… 几个女生原本是打算在人多的时候向她道歉的,可一是担心她拒绝,二是因为爱面子,不好意思,于是就挑了一个夜深人静地时候来跟她说对不起。 见她们这么坚持,吴胜男只好收下了她们的心意。 “不打不相识,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那女生试探地问道。 “嗯。” 吴胜男露出了淡淡地笑意。 那一层冰好像融化了。 黑暗的走廊里,几人站在一起小声地聊起了天。 和半个月前的那个晚上不同的是,当时她们之间的情绪是愤怒,而现在更多的是开心和欢乐。 “那我们也回去复习了。” “去吧,有什么问题可以来问我,我睡得晚。” “你不怕我二模超过你?” “不怕啊,放马过来吧!” “好,那这次二模就比比看,如果我超过你了就请你吃饭,如果没超过,那就我请你。” “行啊,那你可要加油了。” “一言为定!” —— 四月份,活动中心终于开始盈利了。 按照程玉秀原本的计划,差不多要等到年底才会赚回之前的投入,没想到活动中心会这么受大家的欢迎,光是棋牌室每天都有至少一百块的收入,更别说二楼的午托部了。 可赚钱哪有这么轻松?程玉秀每天都有一大堆要操心的事情,即使有玩得好的老姊妹们一起帮衬,也有些忙不过来。 招人,必须要招人,否则她非得累瘫不可。 本来开这个活动中心就是为了消遣,捎带着赚点小钱,她可不想让自己太累。 至于招谁,还是要优先考虑十里堡村的邻居,毕竟一起住了几十年,在日常的相处和配合方面多少会比不太熟的人更好。 而且,并不是家家户户都通过拆迁过上了衣食无忧的好日子,还是有好几户人家没分到多少钱,先在村里招聘,也算给他们提供一些工作岗位。 星期三上午,程玉秀跟村长一起商量后,列了一张招聘要求,然后由村长通知各家各户,看看谁有兴趣愿意来活动中心工作,工资就正常按照市里面保洁的工资来算。 面试时间定在星期六的上午。 程玉秀原本没抱太大的希望,想着村里能有五六个人来面试就差不多了,然后从五六个人里挑出两三个人就行。 结果那天上午来面试的人,足足有四五十个,队伍都从二楼午托部的食堂排到一楼的大门口了。 这下好了,也不用再招别人了,直接从同村的这些邻居里选就行。 可选择多了,程玉秀反而更加为难了。 都是一个村的,她跟谁的关系都挺不错,那句话咋说来着?手心手背都是肉,选谁不选谁都不那么合适。 还好,一起参与面试的还有村长和另一位村书记,他们给每个人都打了分,这可要比口头上商量谁更合适要直观得多。 “曹艳我觉得可以,她家离得也近,冬天夏天来都不耽误事。” “吴春兰呢?她也没问题吧,她小孩不是就在咱这午托部嘛,正好不用麻烦去别的地方找工作了。” “还是留给王蒙吧,她之前不也是竞争当妇女主任,有能力、办事麻利,她来这儿我觉得也没啥问题。” “……哪到底应该选谁?” “唔,要不再打一轮分试试?” 程玉秀计划着招两个人,第一个人选定下来的很轻松,是赵老三的媳妇,唐云。 唐云原本就是在一家酒店里干保洁,那家酒店见她老实一直想办法压榨她,她受不了了才选择辞职。 她有在酒店打扫的经验,再加上她今年才四十多岁,正是干保洁的好年纪,想来活动中心的工作量对她来说肯定是不在话下。 况且赵老三家的条件不好,家里拆迁一共就分了一套房,下面还有两个孩子要养,让唐云来活动中心上班,正好能抵了两个孩子的午托费,也算是减轻一些他们夫妻俩的负担。 可轮到第二个人选的时候,他们就没那么看重分数了。 家家都有困难、户户都有难题,都想把这一份工作给她们留着,可…… “秀?听说恁这儿招保洁?” 正在屋里商量着该定谁呢,又有人来了,“还有名额没?我也想来试试。” 是孙翠萍。 程玉秀暂时把刚才打完分的纸收了起来,给她倒了一杯水:“中,那咱简单聊两句吧。” 程玉秀没想到孙翠萍会来,但她来面试又是情理之中的事。 孙翠萍命苦啊,因为她的父亲孙建航,是个不折不扣的王八蛋! 孙家一共有姐妹四个,孙翠萍是家里的老大,那时候孙建航在市里头打工,她的母亲张华则一个人看顾着家里的地。 原本日子还算过得去,可孙建航却在外头有了小三,而且小三还给他们老孙家生下了一个带把的儿子。 为了逼张华离婚,他明目张胆地把小三和儿子带回家里气她,张华的身子在生下老四后原本就不好,被他隔三差五地精神刺激,身子也变得越来越差。 一次,她和孙建航的小三大吵了一架后,一口气没喘上来,直接晕倒了,拉去医院也没能救回来,可以说张华就是被他的小三给气死的。 也正是从那天开始,孙建航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回过这个家。 身为老大的孙翠萍,就这么一个人拉扯着妹妹们长大,种地、打工、捡破烂,还没成年就把所有的苦都吃了一遍。 后来,孙家的四个姐妹都嫁出去了,可嫁得也都是家庭条件一般的人家,日子也是平平淡淡地过着。 前年村里拆迁,她们姊妹四个总算分到了几十万和将近二百平的面积,但匀下来到每个人手里也没多少钱。 况且这两年孙翠萍的婆婆身体还不好,儿子明年也要上高中,所以分到的那点钱也都全掏出来给家里了。 程玉秀想着她是需要钱的,现在的情况,应该会想找个薪酬更高的工作,可想到她没学历也没本事,可能也只能干一些繁重的体力活吧。 所以她来活动中心应聘,既是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我们这工资不高,每个月可能只能发五百块。”程玉秀提前说道。 孙翠萍点点头,“可以的,没问题。” 可想了想后,孙翠萍又试探地提出说:“我能不能把家里的老人接来,我可以只拿三百五就行。” 老人? “恁婆婆吗?”程玉秀疑惑道,“恁婆婆的身体不是不太好?活动中心白天有点闹腾,会不会影响她休息?” 孙翠萍有些难为情地抬了下唇角,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说实话:“是俺爸。” 这个词放在她身上太陌生了,以至于听到的时候,程玉秀和村长一时都没反应过来。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71节 爸?孙建航?! “恁爸回来了?”村长惊讶地音调都变了,“啥时候的事?他现在在恁家吗?我咋不知道?!” 村长和孙建航年轻时也算是好兄弟,看到自己从小玩到大的发小不仅气死了老婆,还抛弃了四个女儿,说什么都要好好教训他一下。 孙翠萍的头低了几分,“过年那几天回来的,我,我一直没好意思说。” “这有啥不好意思的?” “就是啊,你把他带来,看我不好好教训他!” 有人肯为自己出头,孙翠萍当然感动,可是…… “他傻了。” 孙翠萍略带遗憾地再次说了一遍:“他不知道受了啥刺激,脑子已经不管用了,腿还断了一条,现在还打着石膏呢。” 众人:??? 大年初四,派出所上门来找,说是他们在高速上发现了一名瘸腿的流浪汉,一直叫着孙翠萍和她三个妹妹的名字,所以便带她去派出所调查,看能不能确认流浪汉的身份。 结果去了之后她才发现,那人正是自己失踪了二十多年的父亲,孙建航。 二十多年没见,如今的孙建航已经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 自从当年他带着小三离家后,孙翠萍就再也没见过他,可当看到他那张苍老又布满了皱纹的脸后,还是认出了他就是那个逼死母亲,抛弃自己和妹妹们的负心汉。 “萍啊,萍,萍……” 孙建航已经不认识她了,只是口中不停地叫着孙翠萍的小名,手里攥着一根木棍不停地往警察的口袋里塞,就像是小时候把玩具递给她时一样。 没人知道这些年他到底遭遇了什么,只知道在发现他的时候,他的小腿已经断了。 好像是被人打断的,但是问他是谁打的,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随后,经过警察向孙翠萍了解的情况,猜测这应该是被小三和他外面的那个儿子给打断的,人也是被她们俩给抛弃的,至于原因,那就不得而知了。 “穗儿,穗呢?我的穗呢?” 孙建航不止是傻了,还有点疯。 前一秒还叫着孙翠萍的名字,下一秒就又叫起了孙家的老幺,孙穗萍,而且一边叫眼里还一边流着泪,听得人心里揪揪地疼。 这时候想起女儿们了? 当初把女儿抛下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呢? 孙翠萍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如果再次见到孙建航应该怎么对他。 一定要先狠狠地扇他一巴掌,然后再给他一脚,最后揪着他的衣领问他为什么要把她们生下来,却不尽到父亲的责任,问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对待她们母女。 可当真的看到这个头发苍白,神志不清的老人时,孙翠萍攥起的拳头却只能控制不住地发抖。 她打不下去,她的拳头没办法落在他的身上…… 孙建航当初走得决绝,却把家里的房子和地留给了她们,勉强算是在物质补偿了她们姐妹十中之一吧。 “那你现在……是打算以后都养着他了?” 孙翠萍点点头,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第53章 第二个人选, 程玉秀和村长他们定下了孙翠萍。 孙翠萍的家庭情况不好,婆婆身体很差,不过平时有他丈夫照顾所以没有给她多少拖累。 可要是再加上一个孙建航,那情况可就不一样了。 孙建航现在傻了, 听说智商还不如一个七八岁的孩子, 要是让他在家里陪着她婆婆, 指不定要惹出什么麻烦。 所以就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让孙翠萍来活动中心上班,然后每天把孙建航带来一起照顾,这样对谁都好。 而且, 这对孙翠萍来说, 或许也是唯一的解决办法了。 如果不是因为实在没有好主意,她也不会让别人知道孙建航回来了。 定下两个人选后,当天晚上程玉秀就联系了她们, 让她们第二天来活动中心上班。 “牌, 牌,牌……” 距离上次见到孙建航,起码过去了二十年,再次看到他,程玉秀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情绪。 孙建航老了很多,即使换上了孙翠萍给买的新衣服, 脸上也藏不住那股狼狈。 他的状态很不好, 两个眼睛迷迷瞪瞪,像是喝多了酒似的, 坐在轮椅上,身体时不时还会控制不住地抽动两下。 目光扫视着活动中心的人,他已经完全认不出这些村里的老邻居了, 倒是对麻将牌很有兴趣,指着牌高兴地笑着。 村里的大多数都和孙翠萍一样,对孙建航抛弃妻女的行为深感不耻,每次聊天时提起他都会骂上两句。 可是看到他现在变成这个样子,还瘸了一条腿,又没办法说出什么狠话。 “报应,这就是报应。” “不是跟着小三跑了吗?咋不让小三养呢?” “说妞们不中用,最后给养老的不还是妞们?” 棋牌室里,每个人都小声地议论道。 隔壁的老年休息室,听说今天孙建航要来,有几个年龄大的老爷子、老太太早就等候多时了,不等孙翠萍帮他量好血压,就迫不及待地从屋里出来围观。 “老孙,还认识我不?” 走到孙建航身边,王老太太弯下腰提高了声音对他说道:“我是你王嫂子,咱之前是邻居。” “王,王嫂子?” 孙建航偏过头,并没有认出眼前那张面孔,但还是乐呵呵地咧着嘴:“嘿嘿,王嫂子,王嫂子~” 看样子还真是傻了。 借着他这股傻劲儿,王老太太也跟着笑道:“你这是遭报应了,知道不?老天爷没一个雷把你劈死,算你命大,你可得好好老天爷。” “鳖孙,也就恁家翠萍养着你了,你咋不找你外面的儿子啊?活该,你这真是活该,知道不?” 也就是看在他傻了的份儿上,王老太太才笑着把他骂了一遍,否则早就动手抽他了。 从前孙翠萍家的那些事,王老太太最清楚了,一想起孙建航从前的所作所为,她就气得牙根痒。 孙建航虽然傻了,但他的潜意识好像还有反应,在听到王老太太骂自己的时候,他的脸上尽管是傻乎乎的笑,可是他的眼角却多了两滴眼泪。 或许,他也从心底认识到自己错了吧。 帮孙建航量好血压又测了测血糖,随后孙翠萍就把他推去了老年活动室,和大家一起坐着看电视。 傻了有傻了的好处,再加上他的腿还断了,所以不用担心他会惹出什么幺蛾子,把他推到小角落后,孙翠萍就是踏踏实实地开始干活了。 孙建航也挺让人省心,有时候他的嘴里会哇啦哇啦地说着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但大多数时候还是很安静的,就像是一只小猫,老老实实地窝在轮椅上眯着眼休息。 这是孙建航第一天来活动中心,为了看他在这里呆得怎么样,孙家的另外三个女儿今天也抽空来探望了一趟。 她们心里是恨孙建航的,程玉秀能看得出来。 中午喂饭的时候,见他像小孩子一样不肯吃,老二孙玉萍嘴上在责怪他不听话,还威胁说如果他不好好吃饭就把他从楼上丢下去,可自己还是会半跪在他身前,用勺子一点点地清理从嘴里漏出来的饭粒,还会帮他把排骨的肉都仔细地弄碎。 老三孙亚萍一样,也是个刀子嘴豆腐心。下午来看他那会,听他“哇啦哇啦”地叫个不停,会烦躁地吼他要他安静下来不要打扰别人,可真等他安静下来后,又会推着他去楼顶晒太阳,还剥了不少瓜子仁和花生仁放在他手里。 孙穗萍今天下班晚,差不多到了傍晚才来,看到孙建航身上那套衣服被折腾得很脏,她气得在他的肩膀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巴掌,但教训了几句后,还是坐在他身边,帮他按摩着手臂、肩膀和另外一条腿。 孙家的四个女儿都是这样,嘴硬心软,哪怕心里对孙建航恨得要死,却没办法真的把他丢到马路上不管他,尤其是听到他口齿不清地叫着自己的名字,更是会一阵哽咽。 孙建航的命真是好,摊上了几个好女儿,这要是换成别人,早就让他去大街上乞讨要饭了。 新招了两名员工后,程玉秀肩膀上的担子确实减轻了不少,不仅不用每天忙活得不可开交,偶尔还能坐下和大家一起打会麻将。 “小秀?翠萍呢?” 下午六点多,马军来了。 马军是孙翠萍的丈夫,自从孙翠萍把孙建航送到活动中心之后,担心她一个人忙不过来,每天他下班后都会来主动帮忙接他回去。 程玉秀瞧了眼外面:“估计是去倒垃圾了吧,应该一会就回来,你先坐会吧。” 孙翠萍的命不好,摊上了孙建航这么个不负责任的爸,但她却碰到了马军这么个好男人。 马军家里穷,但对孙翠萍很好,这么多年都没吵过架,或许也是因为孙翠萍照顾自己母亲十分用心,所以马军也会千百倍地对她更好。 趁着孙翠萍不在,同桌一起打麻将的几人好奇地向他八卦道:“恁老丈人在恁家住得咋样?他的脑子不是坏了嘛,有没有闹啥的?” “没有,挺好的,整天回去就是躺在床上睡。” “跟恁妈处得咋样?他这孬孙讨嫌得很,没找恁妈不高兴吧?” 马军又说:“没有,他平常住阳阳那个屋,俩人平常也见不了几面。” 大家表面上是好奇,实际上是担心他们家的情况。 家里已经有一个多病的老人了,再多一个又老又病又傻的老人,哪个家庭能够承受得住? 所以他们很怕孙建航的到来,会给他们家里增添不必要的矛盾,也怕他会影响他们两口子的感情,真要是那样的话,那他的罪孽可就又要增加了。 不过听马军这么说,而且每天都来接他们回去,想来应该也没有什么大事。 就像他说的,两个老人平常也见不上面,白天孙建航又在活动中心呆着,也不像是会闹出什么矛盾的样子。 坐了没一会,马洋洋也来了。 今天是星期五,初中放学得早,再加上学校离得近,所以马洋洋就顺便来了。 “姨好~婶好~叔好~” 马洋洋很有礼貌,进来后向每个认识的姨婶们都打了招呼。 马洋洋很争气,从小到大的学习成绩就不错,小学那会是班里第一个戴上红领巾的,上初中以后也是班里第一批入团的。 坐在马军旁边,或许是因为看不懂大人们的游戏吧,又插不进大人们的话题,马洋洋不停地向外面张望着,希望孙翠萍能够早点回来。 “洋洋长得还真像那鳖孙。” “你别说,还真是。”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72节 “隔辈传嘛,你看那眼,简直跟那孬鳖孙长得一样。” 聊天时,他们不想叫孙建航的大名,都用鳖孙来指代。 这么一说,马洋洋还确实跟孙建航有几分像,毕竟在几个姊妹里,孙翠萍和孙建航长得最像,所以,他这个外孙跟孙建航长得像也无可厚非。 不过马洋洋似乎并不想听到这样的话。 他不想跟一个坏人长得像,更不听到什么“隔辈传”的话。 因为他可不想遗传到孙建航那样的黑心肠。 马洋洋从来没见过孙建航,对他的了解,都是从孙翠萍和姨们的口中听说的。 他或许不懂大人的世界,但听说他当年的所作所为后,也是替母亲感到不值,之前还说不让孙建航搬到自己家来。 最后还是马军和孙翠萍劝了好久,再加上他奶奶的宽慰,这才允许孙建航跟他住在同一个卧室里。 帮着马洋洋把书包取下来,马军对他说道:“你先去帮着恁姥爷收拾收拾吧,等恁妈回来咱就回去。” 马洋洋点点头,“好。” 说完,便起身走去了另一边的老年活动室。 等马洋洋走后,程玉秀才压低声音提醒他们说:“以后别提一起那些事,孩子小,本来就对他姥爷有意见,肯定是越提越烦。” 大家都是粗心眼,被程玉秀这么一提醒,才纷纷意识到自己刚才的玩笑话是孩子最不想听到的,于是连忙拍了拍自己的嘴。 “不会不会,下次肯定注意。” 马军也微笑着帮儿子解释说:“没,洋洋不会生气,他们爷俩住了这么长时间,关系已经比之前好多了。” 过了没一会,孙翠萍就拖着两个大垃圾桶回来了。 孙翠萍干活麻利、人也细心,不止把垃圾都倒干净,想到天气越来越热,垃圾桶要是太臭的话容易生苍蝇,还用水把里面给冲洗干净了。 把其中一只垃圾桶拉到楼上,她今天的工作就全部结束了。 咚! 楼下忽然传来一声响。 好像是什么东西摔在地上的动静。 不等孙翠萍听清,紧接着,就是一声痛苦的哀嚎。 “萍哎,哎!!” 是孙建航! 孙翠萍从楼上赶下来的时候,老年活动室的门口已经挤了不少人。 而屋里,马军正和程玉秀一起帮着把孙建航从地上扶起来,马洋洋则一脸懵地站在一旁,手足无措。 “咋回事?”孙翠萍向马洋洋问道,“好好的,恁姥爷咋会摔在地上?” 马洋洋也纳闷呢:“不知道啊,我正准备推他出去呢,轮椅忽然就倒到一边了。” 轮椅会倒? 很难想象,左右两个轮子的轮椅会怎么倒到一边,尤其上面还坐了一个人。 见孙翠萍不信,马洋洋又走过去,让孙建航为自己证明:“你不信问他,是不是轮椅自己倒的。” “别,别别……哎!” 马洋洋还没靠近他,孙建航就吓得又大喊大叫,急着要往别处躲,要不是程玉秀和马军扶得及时,他估计又要从轮椅上摔下来。 孙建航哭了,紧紧地拉着程玉秀的袖子,年近七十岁的老头子哭得像个无助的小孩:“萍,救救,哇!救救,救救!!!” 时间不早了,好多人都由子女接回家了,所以老年活动室里并没有别人,也没有什么目击者。 不过,刚才发生了什么,不用问也能凭孙建航的反应猜出一二。 肯定是马洋洋欺负他了,说不定还是故意把他从轮椅上推下去的。 “洋洋,好好的,你非得欺负他干啥?!” 忙活了一天,孙翠萍已经很累了,本想着早点回家休息,结果又闹出了这样的事。 走上前推了一下马洋洋的肩膀,说话时她的语气也很不好:“再咋说他也是恁姥爷,你再看不惯他,也不能推他啊,他年龄大了,万一摔出来个好歹咋办?” “我没有!!!” 马洋洋大声冲她解释道:“再说一遍,他是自己摔下去的,跟我没关系!我碰都没碰他一下!” 马洋洋气得脸也红了,他也委屈,眼睛里也有眼泪,但他却努力地忍着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 他不知道怎么说才能让她信自己,但他真的是无辜的,孙建航从轮椅上摔下来真的和自己没关系! “翠萍,好了啊,别说了。” 见孙翠萍又要责怪他,程玉秀赶忙阻止她道,“不就是摔了一下吗?多正常啊,万一是轮椅质量不好呢,万一是恁爸自己没坐稳呢?小大了,懂事了,别动不动就怪他。” 不管事情的真相是怎么样,程玉秀都不想知道。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马洋洋把孙建航推倒了,那孙建航就一点错都没有吗? 说不定是孙建航发起傻来,先惹了马洋洋,马洋洋只是生气还个手而已。 尽管现在瓜田李下说不清楚,但程玉秀还是相信马洋洋的,相信他肯定不可能是故意的。 “就是啊,人没事就行。” “好了好了,来,洋洋过来,咱出来吃个橘子先。” “没事了没事了,都散了吧,走走走,继续打麻将去。” 以免事情越来越大,围观的人们也帮忙打圆场。 这么多人劝说,孙翠萍这才把心头的那股火压了下去,可也只是暂时压下去而已,看到孙建航脸上的泪,她多少还是会不忍心。 孙建航是该打该杀,可是他现在已经傻了,成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傻子,又何必要痛打落水狗,欺负一个傻子呢? “萍,萍啊……” 孙翠萍刚走过去,孙建航就一下扑到了她的怀里放声痛哭。 或许是有那么一瞬间,认出了她是自己的女儿吧,所以才会在她面前把自己的委屈都发泄出来。 搂着怀里的孙建航,孙翠萍的心里也十分煎熬。 她好恨,她也想像儿子那样把他狠狠地推下来,但……唉! 晚上回家,程玉秀把下午的事告诉了刘淑琴和程兵。 老一辈的人心都软,虽然觉得孙建航是活该,却也都觉得马洋洋不该这么做。 毕竟当初孙翠萍选择了把他接回来养老,那就只能养着,要么就把他丢出去,谁爱就换谁养。 把他接回来,却又让儿子欺负他,这话要是传出去肯定是要让别人说闲话的。 “我觉得马洋洋不像是会欺负人的人。”程天爽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斌斌跟他玩得挺好的,我也见过他几次。你说他不同意俺姨接他回来还行,背地里欺负他姥爷?他肯定做不出来这事儿。” 程玉秀:“但姓孙的都已经傻了,而且见到马洋洋就躲,总不能是自己摔了自己吧?” 程天爽没说话,她当时也没在现场,只能凭借自己对马洋洋的印象来分析。 不过母亲这么说也有道理。 他都傻了,傻子的话就算不能全信,但傻子也是不会说谎的。 难道,真是马洋洋推了孙建航? 第二天早上,程玉秀去活动中心的时候,发现孙翠萍已经早早地来了。 坐在老年活动室里,孙建航正坐在轮椅上睡觉,电视正播放着一部电视剧,听着里面打斗的声音似乎可以让他睡得更香。 昨天的事,好像已经过去了…… 把麻将牌倒进桶里清洗,孙翠萍的状态好像不是很好,从眼下的乌青能看出来,她昨天晚上一定是没休息好。 “先别忙了,等会再干也不急,”程玉秀把从家里带来的煮鸡蛋递给了她一个,“昨天晚上肯定没睡好吧?先坐下歇会吧。” 孙翠萍长叹了一口气。 她也想好好休息,但这老天爷偏偏就不让她好好休息。 “洋洋咋样了?” 孙翠萍摇摇头:“别提了。” 程玉秀继续劝她道:“你也别怪小,他估计也是想为你出头,你想想,恁爹那鳖孙对你们姊妹几个那样,让恁过了这么长时间的苦日子,洋洋这个当小的能不替你生气?” “这我都知道,就是……” 孙翠萍把程玉秀拉到屋里,似乎是怕孙建航听到似的,下意识关上了门。 “我发现洋洋好像经常欺负俺爹。” 程玉秀:??? 昨天晚上回到家,吃完饭后孙翠萍让自己冷静了一下,随后去跟马洋洋谈心,告诉他这件事情过去了,希望他以后能心大一点,对孙建航多多宽容一点。 可马洋洋却还在努力证明自己的清白,一再向她强调自己没有推他,见孙翠萍怎么都听不进去,又把他给气哭了。 孙翠萍不想吵架,也担心马洋洋心里憋着的火会发泄到孙建航身上,于是晚上就让马洋洋跟马军睡,自己留下来照顾孙建航。 “花,你看,小花~” “花漂亮,你戴,你戴~” 孙建航虽然成了傻子,心智也跟四五岁的孩子差不多,但也是有一点思维能力的,多少能分辨出来一些东西,也能知道花是漂亮的。 接过他递过来的花,孙翠萍的眼眶又有些湿了。 小时候她最想要的就是带着花的发卡,可孙建航身为父亲,却从来没有给她买过,甚至连一根红头绳都是过年才有的。 “你别跟洋洋计较,他今天不是故意的。”帮着孙建航把被子盖好,孙翠萍替儿子解释道。 听到马洋洋的名字,原本还咧嘴笑的孙建航一下子就露出了害怕的表情,同时把头缩进了被子里。 他的反应不太对劲。 “咋了这是?”孙翠萍试探地问道,“这么害怕洋洋干啥?他是你外孙子,你看,他长得跟你多像啊。” 孙建航没说话,只是左右摇着头,像是听到了阎王的名字一样。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73节 “洋洋是个好孩子,不用怕,他以后不会再推你了。” “不推,不推。” 孙建航把手臂从被子里伸出来,在自己身上捶了几下,“打,他打。” 孙翠萍:??? “打谁?” “我,打我。” “打你哪了?” “这,这,这……” “啥时候?” “……” 看到孙建航学着马洋洋平常的样子,拍打着自己的肩膀、后背还有头,孙翠萍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 不止是因为孙建航挨了打,更是因为她没想到平时品学兼优的儿子,竟然表面上装得大度,背地里会欺负一个老年人。 而且不是一次,是很多次,听孙建航的描述,几乎每一天马洋洋都会打他几下,有时候还会推他。因为都是隔着衣服打的,所以身上并没有留下什么伤。 这完全不像是自己所认识的那个儿子。 印象里,他从小到大都没打过架啊。 别说是孙翠萍,程玉秀也震惊了:“洋洋真的做出这种事了?” 第54章 孙翠萍不知道, 也不想知道。 但是她唯一能确定的是,不能再让孙建航继续住在自己家里了。 因为假如马洋洋平常真的会对他动手,长此以往下去,一定会越来越过分。 现在只是拍几个巴掌, 没有留下痕迹, 那以后呢?留下淤青?甚至是更严重的伤口? “那你打算咋办?”程玉秀问道。 孙翠萍叹了一口气:“我给老二打过电话了, 让老二接回家去照顾。” 姐妹四个人之前商量过,由老大孙翠萍照顾,其余的姐妹三个按月给她补助一些赡养费。 不过,按照现在这个情况来看, 只能换孙玉萍接走照顾了, 以后的赡养费都交给她吧。 “恁爸这一走,你还干不?” “干啊,当然干。” 孙翠萍回答得干脆。 孙玉萍和她丈夫平日里工作忙, 虽说家里没有公婆需要照顾, 可也不好让孙建航一个人呆在家里。 这一点孙翠萍也跟她商量过,白天还是把他送来活动中心,等到晚上他们两口子下班了再把他给接回去。 相当于孙建航每天只在她家吃一顿晚饭,然后有个睡觉的地方,这样一来,也能稍微减轻他们一些负担。 至于马洋洋私下里殴打孙建航的事……算了算了, 不管原因是什么, 以后都不提了。 到了中午下班的时间,孙玉萍特意来了一趟活动中心。 为了能今天晚上就把孙建航接过去, 她和丈夫中午就要帮着把他的生活用品搬到家里去。 还好他的东西不算多,可也给两口子折腾得够呛,整个午休的时间俩人连口饭都没来得及吃。 “得劲了吧?以后你可就跟我住了。” 看着孙建航捧着饭碗吃得津津有味, 孙玉萍一边喝着杯子里的水一边恶狠狠地对他说道:“小时候你咋对我的,我可都记得清楚呢,你最好听话一点,要不看我不打你的。” 孙建航听不懂她的话,只是抿着嘴呵呵地笑着。 孙玉萍说得当然是气话,她可做不到像孙建航那么冷血,能撇下自己的骨肉不管。 既然答应了要把他接回去照顾,自然不可能虐待他。 见孙建航吃得满嘴都是油,孙玉萍嘴上骂他蠢得冒泡,可还是抽出两张纸巾帮他把嘴巴仔细擦干净,顺带着还湿了湿水把他的手也给擦了擦。 刀子嘴豆腐心,用来形容孙玉萍再合适不过了。 把孙建航收拾干净后,孙玉萍用手指轻轻地点了一下他的眉心,语气冷淡道:“乖点啊,我去上班了,好好听俺姐的话,要不看我回来不扇你的脸。” “嘿嘿,脸,扇脸,扇脸。” 还记得小时候,老三和老四没出生的时候,每次孙建航出去上班都会点一点她的额头、刮一刮她的鼻子,有时候还会把她抱起来在院子里“飞”上一圈。 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外遇,没有儿子,那个时候,她们家真的很幸福…… 慌忙地把情绪收拾好,孙玉萍把包挎在肩上就准备走了:“好了,我走了。” “萍,萍萍,萍萍~” 看着孙玉萍离开的背影,孙建航一边鼓掌一边开心地叫嚷着…… 一转眼,孙建航在孙玉萍家也住了一个月了。 按照约定,每个月的一号就要给下个月的生活费。 正好孙建航在活动中心,姐妹四个索性就凑在一起把钱给了,顺便聊聊孙建航这个月的情况。 “以后的生活费可以少给点了。” 还没开始掏钱,孙玉萍就主动说道:“他平常不咋在家,用不了多少钱,恁正好少凑一点,多少也能给自己多省个。” 照顾孙建航要比孙玉萍想象得轻松,毕竟他每天在家的时间也有十来个小时,其中一大半的时间还是晚上睡觉,所以钱基本都用在他的吃喝拉撒上。 再加上他每天在家就只吃晚上的一顿,白天的两顿都在活动中心吃,所以用到的钱就更少了。 “那大概多少?”孙穗萍问道。 孙玉萍:“一个人减五十吧,一人给我一百五就差不多了。” 孙亚萍有些惊讶,“这么少?能不能够啊。” “咋不够,每天就在家吃一顿饭,偶尔给他买件衣服,别的也没啥花钱的地方,平常来活动中心的钱也是村里头给报销,有啥不够的,就这一个月四百五我还能再剩点呢。” 之前孙建航回来,大家心里都有些惴惴不安,生怕每个月因为在他身上支出太多,影响到自己的家庭。 现在看来,其实养他还算可以,并没有想象中花费那么多。 把钱的问题商量好后,基本就没别的大事了,正赶上中午,索性也就留下来一起吃饭了。 “我去喂吧。” 孙玉萍把饭盛好后,孙翠萍主动提出道。 “不用喂他,别太惯着他的毛病了。” 见孙翠萍把鸡腿上的肉都剃了下来,还用勺子弄碎后,还像喂小孩那样把肉和米饭混合在一起,孙玉萍不禁摇摇头,“他是傻了,不是瘫了,自己可以把鸡腿啃干净,筷子啥的他也都会用。” 孙翠萍没说话,只是又忘米饭里浇了一勺排骨汤。 “他还会用筷子呢?”孙亚萍问道,“那他还怪中用的。” 孙翠萍:“用的不好,总是把自己身上弄得到处都是,所以平时都是我来喂。” 身为大姐,孙翠萍照顾孙建航的时间最长,也对他的情况最了解。 说是会用筷子,其实就跟小孩子用得差不多,一碗米能给衣服上喂半碗,菜和肉什么的更是别想吃到嘴里。 所以与其让他自己吃,孙翠萍还是习惯自己来喂他。 “来,张嘴。” “啊……呕!” “慢点吃,慢慢嚼。” “吧唧吧唧……呕!” 看到孙建航每吃几口都有干呕的动作,孙穗萍皱了下眉,“他这是咋了?是吃不下吗?” “不是,”孙翠萍用手帕擦了擦他的嘴,解释说,“最近经常这样,动不动就干呕,应该是消化系统不老好。” 孙穗萍:“要不下午带他去医院查查?可别腿还没养好呢,就有别的毛病了。” “中,那等会吃完饭去看看吧。” 下午,姐妹四人带着他去医院做了个详细的检查,本来以为要等到明天才能拿到结果,没想到当天下午就出来了。 “你们是孙建航的女儿?”翻看着几张检查报告,医生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问道。 “对。” 医生把报告放在桌子上,用笔在上面圈了几下,“病人的肠胃不好,大概率是吃喝不规律,导致消化功能有点紊乱。” 吃喝不规律? 孙翠萍看不明白报告上的内容,只是继续向医生问道:“不可能吧,他每天都是定点吃,三餐一顿不落,咋可能是吃喝不规律呢?” 医生:“你看,他的胃酸分泌是异常的,这大概率是因为饮食不规律。” 孙翠萍本想再追问下去,可脑子忽然闪过了一个念头让她的疑问又收了回去。 不,不对,她不能保证孙建航三餐一顿不落。 因为孙建航每天只在活动中心吃早饭、午饭,他的晚饭是由孙玉萍负责的,而他至于是几点吃的,吃了多少,她根本就不知道。 再联想她对待孙建航的态度,又是压缩生活费、又是不给他喂饭…… 从诊室出来,孙翠萍压着一股火把报告塞到了孙玉萍的怀里。 “老二,你解释解释吧,这到底是咋回事。” 孙玉萍懵了:“我解释啥?吃喝不规律,那以后就定点让他吃饭呗,我还能咋解释。” “他在活动中心吃的每一顿都有时间,就晚饭是在恁家吃的,你不得好好说道说道?” 见姐妹三个同时看向了自己,孙玉萍一下子就急了:“我有啥可说道的?天地良心,在家里都是我和老刘吃啥,就给他吃啥,俺俩下班再晚,也没让他超过七点半吃饭!你还让我说啥?”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74节 “那他没顿都吃饱了?”孙亚萍也跟着问道。 孙玉萍:“肯定啊,每次都给他盛一大碗,每次都吃得干干净净,咋可能吃不饱。” “你喂了吗?” “没喂啊,他能自己吃我干啥要喂他,”孙玉萍继续解释,“下班家里还有一堆事要忙,又得洗衣服、又得拖地,我哪有时间喂他,都是把饭放到他床头让他吃,就算弄到衣服上,一个钟头也能吃完啊。” 孙玉萍觉得自己快要冤死了。 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不过就是没给老头子喂饭而已,难道这样就导致他饮食不规律?这未免也太牵强了点吧! “饭,饭……” 孙建航不知道她们四姐妹在吵架,只是一边吃着手指头一边吧唧着嘴。 看他那笑呵呵的样子,孙玉萍直接把检查报告丢在了地上,“恁要是觉得我照顾不好,那恁就把他接走吧,想咋养咋养、想咋喂咋喂,以后跟我没有半点关系,我也省心了。” 孙翠萍知道照顾孙建航压力大,也知道孙玉萍不容易,更不是想怪她,只是想提醒他照顾老人要多上点心,哪怕他以前再不是个东西,好歹也是…… 唉!算了。 她也知道,孙玉萍向来是一个唾沫一个钉,既然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也只能再把这担子换给别人了。 “老三,老四,恁谁来?” 把地上的报告捡起来,孙亚萍淡淡地道:“既然老二不想养了,那就我来吧。” 孙亚萍的动作麻利,趁着今天没什么事,回去后就开始往自己家里搬东西。 当然,她这样做并不是出于对孙建航的孝心,纯粹是因为责任感。 如果不是血脉这层关系断不掉,她是必不可能让孙建航进自己家门的。 所以哪怕厌恶、哪怕看到他都烦,也还是不得不把他接回家去。 孙亚萍是能忍的,但她的丈夫文兵可忍不了,下午几个姐妹刚把家里的东西收拾好,正想坐下来好好休息一会,文兵就骑着车风风火火地跑来了活动中心。 “啥意思?老头子咋在俺家?” 孙亚萍累得不想说话,“她们都照顾不好,只能我来。” “你就能照顾得好了?”文兵提高音调又问。 孙亚萍的心里本来就不痛快,被他这句话说的,那股火“蹭”地一下就上来了。 孙亚萍和文兵的感情时好时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一百五十天恩爱得如胶似漆,像是刚结婚连蜜月都没出的小夫妻,有一百五十天恨得死去活来,恨不得拿把刀把对方碎尸万段。 剩下的几十天,则是从爱转恨、从恨转爱的过渡期。 天晓得,他们的情感波动怎么会这么大,头一天还能吵得脸红脖子粗,第二天就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用一个碗吃饭。 照他们现在这个状态来看,应该还是在吵架。 “他是个人,不是个物件,这么大的事,要搬到咱家之前,你起码跟我商量一下吧?” “有啥可商量的,反正你同不同意我都得接来,还有啥说的必要。” “到底是因为点啥,之前在二姐家不是住得好好的?是钱给得太少了吗,那咱可以加啊。” “跟那没关系,我想接就接了,咋?我接他回来不行?再咋说他也是俺爸,我养他还有错了?” “不是说你有错,是养老人没那么容易,咱万一没照顾好咋办?咱可以每个月多给点钱,四百,五百都可以,但要把老头子接来咱家,我不同意。” “你不同意也得同意,照顾不好那就使使劲,我还不信了,再差能差到哪去!” 眼瞅着两个人吵架的音量越来越高,孙翠萍赶紧上去把两人拉开。 “好了,都少说一句。” “别吵了啊,都结婚十来年了,咋还跟小们一样吵个没完了?” 把文兵拉到隔壁,孙翠萍把事情的大概告诉了他,虽然细节并没有说清楚,但还是希望他能够谅解一下,因为现在除了他们家,就只剩下老四了。 文兵揉了揉眼角,无奈地说:“大姐,不是我们不想照顾。一是因为我们俩工作都忙,二是我俩都没照顾老人的经验,别说老人了,小孩都照顾不好,你也知道,明明小时候俺俩都手忙脚乱的,都是恁一直帮着照顾的。” 文兵不是不想养,只是怕担责任。 他们没有照顾老人的经验,万一出点什么幺蛾子该怎么办?冷了热了生病了,这责任不就又落在他的身上了? 当然,原因不仅是如此,也是因为文兵就是十里堡村的人,从小就知道她们家的事,也知道孙建航是怎么对待她们姐妹四个的。 他做不到像孙亚萍那样,看在他傻了的份儿上就原谅他,相反的,要是换做是他,他绝对不可能照顾他,直接把他丢到大马路上让他自生自灭才是自己会做出来的事。 孙翠萍知道他的难处,但是…… “这样吧,你们先照顾一段时间,如果不行,咱再换。” “那好吧,”孙翠萍都这么说了,文兵也不好再说什么,不过还是提前给她们打了一剂预防针,“那咱先说好啊,如果老头子有啥不得劲了、不舒服了,可不能怪俺俩。” “中。” 孙玉萍也跟着答应道:“放心吧,老头子皮实的很,要比小孩容易照顾多了。” 虽然她们这么说,但文兵心里还是没谱,比起把人接来自己家,他还是宁愿平常多给一点钱…… 孙建航来到孙亚萍家后,被安排在了儿子的卧室。 就像在孙翠萍家那样,由孙亚萍照顾他,儿子则跟着文兵一起睡。 刚搬来的几天,担心孙亚萍没有照顾老人的经验,孙翠萍每天晚上都会跟着来家里看看,等孙建航吃完了晚饭才会走。 同时也会观察孙亚萍对待孙建航的态度。 不得不说,孙亚萍虽然对待孙建航的态度很冷淡,但照顾他的时候真的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哪怕从前没有任何经验,也在一点点的学习,而且做得很好。 相比之下,文兵则真的是不管不顾,除了每天做饭,基本不怎么往这边来,更不会和孙建航说话。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孙建航不是人家的亲爹,当然不能强求一个做女婿的付出太多,肯把他接来身边照顾,已经是文兵能做出最大的妥协了。 一连观察了七八天,确定老爷子在孙亚萍家住得不错后,孙翠萍悬着的心这才放下,直到那天晚上…… 养了小半年,孙建航腿上的钢钉可以拆下来了,虽然可以走路了,但医生还是建议多休息,老人家的年龄大了,骨质本就疏松,最好还是多恢复一段时间比较好。 所以,平常孙翠萍还是让他坐在轮椅上,像以前那样照顾着,顶多偶尔会在下午阳光好的时候把他扶起来去晒晒太阳。 那天晚上,孙翠萍回到家刚洗完澡,就接到了孙亚萍的电话,说孙建航出事了。 赶到孙亚萍家楼下的时候,有好多的消防队员在,他们正在往身上系绳子试着把窨井里的孙建航捞出来。 “慢点慢点,注意安全。” “上面的人帮把手,别磕着头了。” “慢慢来,别急,好了好了,快扶着他。” 还好,窨井里面有积水和淤泥,所以从一米五高的地方掉下去后,孙建航也没有受什么伤,甚至油皮都没擦破一块,只是把身上的衣服弄脏了。 “快快快,把他带回去洗洗吧。” 文兵伸手去扶,却被孙亚萍给推开了,同时还在他的后背上狠狠地捶了两下。 推着孙建航的轮椅回家时,还不忘厉声地警告他说:“姓文的,我跟你没完!” 很快,孙家的另外两个姐妹也来了。 看到孙亚萍气得眼睛通红,文兵则是面带愧疚,身为大姐的孙翠萍便向他询问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意外,真的是意外。” 文兵急切地为自己解释道:“我就是去小卖部买了一包烟,刚出来就看到他掉进井盖里了。” 说起刚才的事,文兵觉得自己冤枉极了。 想着今天晚上的温度挺好,孙亚萍就和文兵商量推着孙建航去附近的公园转转。 结果刚出门,孙亚萍就发现接好的水忘了带,于是便回去拿水壶。 这个时候文兵想着自己的烟快抽完了,也去了附近的小卖部买烟,想着小卖部离得不远,他就把孙建航的轮椅停在楼下,让他坐着等自己。 离开之前,他记得很清楚,轮椅离窨井盖起码有好几米的距离,怎么可能这么几十秒的功夫就掉下去了呢? 更离谱的是孙亚萍气急了,非说他是故意的,但是他根本就不知道窨井盖是松的,更不可能会推他下去。 “大姐,你知道我,就算我再烦老头子,我也不可能做出这种丧良心的事啊!” 文兵急得话都快说不利索了。 急啊,他是真的急,毕竟刚才事情发生的时候没有人看到,而孙亚萍在上楼前也确确实实地把孙建航交给了他。 他是有疏忽的责任,但害人这件事,他绝对没有做过! 可……如果不是他的话,又会是谁呢? 总不能是孙建航自己推着轮椅跳了下去了吧,而他这么害自己又图什么? 来到楼上的家里,孙亚萍正一边流泪一边给孙建航换衣服。 虽然她很讨厌孙建航,还记得小时候他是怎么对待自己的,但当他掉进窨井里哭着叫喊的时候,她还是会不忍心,还是会心疼。 她做不到冷眼看着他受苦…… “老三?” 听到姐妹们进来,孙亚萍赶紧擦了擦脸上的眼泪,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没事儿,这就是个意外。”孙翠萍安慰道。 孙亚萍摇摇头,“不是意外,文兵本来看他就不顺眼,平常在家就没有个好脸色,这次就是想直接害死他!” “不会,文兵不是那样的人。” “是啊,就算再咋不待见他,也不至于直接害人吧,再说了,他咋会知道窨井盖是坏的?” “你也别怪他了,这就是个意外,不碍事的。” 孙亚萍继续摇头,“你们根本就不懂。” “这咋可能是意外?要不是文兵推他,窨井离得这么远他咋会掉下去?” 第55章 接二连三发生在孙建航身上的意外, 让人隐隐感觉这不是个意外,而是有人故意这么做的。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75节 至于这么做的目的…… “恁四个,是不是不想养他?” 房间里没有别人,村长也就不拐弯抹角了, 直接说出了心里的疑问:“要实在不想养他也可以明说, 恁爸做的事咱这些长辈心里都清楚, 就算不想给他养老,村里的人也不会怪你们,但要是做点伤天害理的事,可就不行了。” 孙家四姐妹:??? 面对村长的质问, 四姐妹先是一愣, 紧接着便是愤怒和气恼。 “叔,你这么说可就没道理了。” “是啊,俺姊妹几个是没照顾好他, 可咋能说是伤天害理?” “凭良心说, 俺四个已经很仁至义尽了,你这话可就太冤枉我们了吧。” “他出这么多事俺也不想,但不能一出事就把责任往俺几个身上推啊!” 村长的一句话,就像是掉进水潭里的石头,瞬间泛起了阵阵涟漪。 孙家的四个姐妹委屈极了,实在不理解为什么村长会这么想自己。 她们能把孙建航接回来已经做了极大的心理建设, 并且也确确实实地付出了心力去照顾, 怎么能给她们的头上扣这样的屎盆子?! 可这也实在不能责怪村长这么想,再一再二是意外, 再三再四的话事情可就说不过去了吧? 孙翠萍家住不了,孙玉萍又照顾不好,在孙亚萍家的时候“不小心”掉到窨井里了, 去了孙穗萍家还没安生几天,又跟吓坏了似的一惊一乍。 真的,如果孙建航在孙穗萍家能住的时间长一点,他绝对不可能有这种猜想。 但搬到孙穗萍家连一个月都没住到,这就很难让人不往坏处想了。 上个月,孙建航搬去了孙穗萍家。 有了前几次的事,这次家里的几个姐妹都格外地用心,可没想到孙建航还是出事了。 不知道怎么了,他只要一看见孙穗萍就跟看到鬼一样,嘴里“哇啦哇啦”地说着各种胡话,有时候还会大声哭闹。 有几次倒是听清了他哭喊些什么,都是些“求求你”、“别打我”、“我错了”这样的胡话,不过姐妹几个都相信孙穗萍不是这样的人,所以不会把他这些话放在心上,但外人可就不这样了。 上次,孙穗萍下班后来接他回家,孙建航索性跪在了地上,抱着别人的腿不肯回去。 闹了这么一出后,可是把在场的人都吓坏了,虽然表面上都说孙建航是活该,就算被女儿们“打死”也不为过,但这阵风还是吹到了村长的耳朵里。 “再怎么说,他也是个人啊!” 村长叹了一口气,也不想责怪她们几个了,只是淡淡地道:“实在不行恁给他送去养老院,或者让他跟村里头的老人们住一块,反正肯定得给个说法。” 这是村长能想到的最后两个办法。 养老院贵是贵了点,但是胜在有专人照顾;跟村里独居的老人们住也可以,不过平常也得多看顾着点,不是把他送走就不用履行做儿女的义务了。 村长给出的建议,孙家的四个姐妹也觉得没问题,只是担心,会不会是孙建航本身就有“毛病”,所以不管去哪都会有“报应”。 屋里,村长在给孙家的四个姐妹做思想工作,外面的程玉秀也没闲着,在卫生间忙着把几个脏拖把给冲洗干净。 已经快七点了,等她们谈完事估计都要八点了。 这原本是孙翠萍的工作,可等到她出来做肯定来不及,索性就帮她洗了。 程天爽再过半个月就要高考了,最近学校放假,她一直在家里复习。今天看书看的有点累,就想着来活动中心转转,正巧就听到了孙家的事。 不过这毕竟是别人家的事,她也不方便多问,所以只是老老实实地把垃圾推去倒掉,然后等着一会和程玉秀一起回家。 孙建航回来后的事,程天爽多少也听了一点,别说是村长了,她也觉得奇怪呢,为什么孙建航会一直碰到不好的事情?而且不是发生了一次,是很多次。 难不成真是他命里犯冲? “哈哈哈~” 从窗户外面经过,程天爽听到老年活动室里传出两声笑。 声音不大,但还是被她听见了。 暂时放下手里的垃圾桶,程天爽蹑手蹑脚地走到了窗户旁边,朝里面瞧了一眼。 快到晚饭点了,老人们全都回家吃饭了,偌大的活动室里就只有孙建航一个人坐在那看电视,看得还是往年的小品相声合集。 因为是背对着,程天爽看不到他此时此刻的表情,但是看他一边看电视一边拿起旁边盘子里的葡萄来吃,并且还熟练地吐着葡萄籽…… 这完全不像是一个残障人士该有的行为啊? 以防是自己误会,程天爽又在窗户前站了许久,可不管她怎么看,从孙建航的背影都没办法把他和“智障”这两个字联系到一起。 没一会,房间的门被推开了。 就在房门被推开的一瞬间,孙建航才终于有了变化。 倒不是行为,而是感觉,那种痴痴傻傻、脑子混乱的感觉,分明他并没有太多的肢体动作,但从背后来看,他就是跟刚才不一样了,而且是很大的那种变化。 “爸,咱回家吧?” “喔,喔……” 刚才还挺正常的孙建航,瞬间又傻了,转过头时,眼神也变得很呆滞。 那一刻,程天爽的后背倏地冒起一股凉意,同时有一个很不好的念头一闪而过: 孙建航不会是在装疯卖傻吧…… 晚上,程天爽把自己的猜想告诉了程玉秀。 程玉秀第一反应也觉得很不可思议,觉得她一定是看错了、误会了,可细品她的话,还有这几个月孙建航的表现,又觉得她这样的猜想不无道理,甚至也想起了一些异常的行为。 孙建航说是傻了,但偶尔看电视的时候,还是很像个正常人的,包括吃饭的时候,就算孙翠萍不喂,有时候也能自己吃得很好。 所以,他要是真在装疯卖傻的话……那他这个人的心眼子可就太多了,不仅哄骗几个女儿照顾自己,还往她们身上泼脏水! 真是越想越让人害怕。 程玉秀没有选择沉默,而是把自己和程天爽的猜想告诉了孙家的四个姐妹。 当局者迷,要不是外人的提醒,她们四个还在纠结到底是谁不想好好赡养孙建航呢,可一听说他可能是装出来的,瞬间就把她们的注意力提到了更高的层次。 之前去医院只给他检查了脑子有没有受伤,外科医生给出的判断是:后脑勺确实遭受过重击,可能是因此导致了神智失常。 但是她们并没有带他去神经科、心理科,没有做更多、更详细的检查。 所以如果他要是装出来的,也并不是不可能。 听了程玉秀的建议,当天下午她们四姐妹就带着孙建航去了医院,以防他再闹出什么幺蛾子,也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她们还叫上了村长一起。 当天下午,检查结果就出来了。 以为要等到她们回来才知道,没想到最后听说的方式,竟然是她们都被送到了警察局…… 经过几名专家的仔细判读,可以确定孙建航是装的。 他没有傻,也没有疯,是个心智正常的人。 在听到这个结果的时候,他还想装下去,可孙翠萍她们怎么可能继续任由他欺骗?直接动手开始打他,医院的保安都差点没拦住,于是他们就这么被送去了派出所。 孙建航没有疯,而他这么做的原因也很简单:为了让四个女儿给他养老。 孙建航是被他的小三和儿子丢出来的。 他们原本住在外地,靠着孙建航给他们的家里赚钱,可是后来孙建航年龄大了,不仅没了赚钱的能力,身体还不好,于是母子俩一合计就把他给扔了。 孙建航也不傻,她们想轻易抛弃他怎么可能? 可那母子俩也不是吃素的,孙建航几次找回家后,她们索性就把他的腿打断了,还警告他,如果再找回家,一定要了他的命。 于是没办法,为了自己晚年能有个保障,他这才想到了自己的四个女儿。 他也知道,要是直接回来,四个女儿肯定不会接受他,所以他就想到了靠装疯卖傻来博取她们的同情。 事实证明,他这么做确实让她们心软,不仅把他接回了家,还认真地照顾他。 可是没过多久,他就不满足于单纯的养老了。 总是装傻子也不是个事,所以他想搬出去,最好是去养老院,可这样的话他又不能自己亲口说,思来想去便想到了这么个馊主意。 马洋洋是被冤枉的,在老二家的时候也是故意把饭倒掉,然后装作饮食不规律,还有那次掉进窨井里,也是想从老三家离开,最后在老四家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找茬了,只好装出害怕,装出她背地里欺负自己的样子…… 他利用了女儿们的孝心,并且毫无悔意,因为他从事始终都是这么一个自私的人,只会考虑自己,想方设法也要达成自己的目的。 孙建航被赶出来了。 不止孙翠萍她们不会再原谅他,村里人也瞧不起他。 为了自己以后能过得舒坦,把四个女儿家搅得天翻地覆?哪有他这么当爹的! 亏孙家的四个女儿当初不计前嫌地带他回来,照顾他的吃喝拉撒……唉!早知道当初就不该带他回来,就应该让他在外头自生自灭! 可就算孙建航跟女儿们翻了脸,他也不知悔改,甚至一点都没带怕的,因为就算女儿们不养,还有村长会管他。 毕竟他的户口还在村里,村子拆迁后,家里的地和房子也有他的一份。 所以他不仅不打算离开,还打算跟女儿们分家产,替自己争取到更多的钱。 那几天,全村都被孙建航的不要脸气得半死,一听说他做的这些事,真是恨不得直接扇他两个耳光,天晓得,为什么会有像他这么厚颜无耻的人! 但,老天爷也是长了眼睛的。 孙建航遭报应了,在他想跟女儿们打官司的前几天。 为了庆祝,他和村里以前跟他玩得好的几个老人一起吃饭喝酒。 可是他的身体早就没有以前那么健康,半瓶酒下肚后,很快就刺激到血管,引起了脑梗,还没送到医院,人就凉在了半路上。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这句话,在此刻得到了具象化的印证…… 七月份是个好日子,孙家没了个讨厌鬼,来自各个大学的好消息也飘进了家家户户。 “考上了!咱家小爽考上了!” 在拿到快递员送来的录取通知书时,刘淑琴激动地眼睛都红了。 拿着录取通知书往屋里走,她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程天爽考了五百多分,报的是本地的一本大学。 山河四省的高考难度要比南方高很多,能拿到这个成绩,程天爽已经很满足了。 她报考的是医学专业,学制是五年,比大部分专业都要多一年。 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第76节 一家人轮番地看着她的录取通知书,每个人都高兴得不行。 “咱家终于也出了个大学生!” “是啊,真是祖宗显灵,保佑咱家的孩子呢。” 在一声声的庆祝声中,程天爽看着录取通知书上自己的名字,悠长地舒了一口气。 生活的新篇章,终于又要往后翻过一页了……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