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长姐深山囤货》 第1章 [穿越重生] 《异世长姐深山囤货》作者:沅雾【完结+番外】 文案: 藜麦生于末世,挣扎求生数年,最终还是饿死了。 就在她以为自己死后来到仙境,不然如何解释这里的草木不会动、人不会变丧尸,还遍地都是食物? 期待从此能够过上安稳的好日子时,村长说:“越人打过来了,你们三姐弟快逃吧!” 然后一溜烟地逃走了。 藜麦看着漫山遍野的吃食,及其险峻的地势,根本挪不动脚步,心想:还用得着逃?有吃有喝还不会被人发现的深山才是她的好去处。 四时各有其味。 春日油焖笋、炸春卷鲜;夏日荷叶鸡、松鼠鳜鱼肥;秋日板栗鸡、拔丝山药丰;冬日莲藕排骨汤、羊肉暖。 ———— 藜麦起早贪黑,喜好贼不走空,积攒家业。 一段时间后。 藜菽看着自家山洞满满当当的干笋、莲子、板栗、山药和各种肉类,以及身后轻松扛着一头狼的长姐。幸福地无奈道: “山洞真的堆不下了。” 藜麦看着充足的食物,总算是把心放回肚子里。若是有谁想要抢夺她生存物资(食物)…… 阅读指南: 1.架空架空,食材出现跟随剧情发展 2.禁止捕猎、饲养、食用野生动物,本文仅是出于剧情需要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美食 赶山赶海 主角视角藜麦沈万银配角藜菽藜荞 一句话简介:深山囤货安享美食 立意: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第01章 仙境 碧空如洗,阳光明媚。 远处的枝叶在凉风的吹拂下翩翩起舞,惊起树丛中停驻的白鹭,绿与白在湛蓝的画布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哪怕不是第一次看到如此赏心悦目的画面,藜麦还是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努力瞪大双眼,直视烈日,直至双眼发胀,流出泪水。 她才低下头满脸笑意地缓解眼睛的不适。 藜麦忍不住深呼吸,企图将周身所有清新的空气都吸到身体里。 没有灰尘、没有铁锈味、没有腐败充斥的空气,无需过滤的空气,实在是太珍贵了。 藜麦已经记不清这是自己第几万次重复这个动作。 但为了让身心更舒服,她每一次呼吸都努力加长、加深,感受空气的美好。 她想:这应该就是前辈口中的仙境吧! 没有变异的动植物、没有丧尸,无须用随时可能丢掉生命为代价,就可以获得满满的自然食物。 要知道,前世要想在基地吃到不是变异,或者是未经基因改良的自然食物,都必须用昂贵的积分去换。 藜麦也就跟着小队一起吃过三次,每一次都恨不得把盘子舔干净。 如今,她饿死后来到仙境,再也无须顾及什么。 想到这,藜麦的手对准眼前的地菍一抓,瞬间抓起一大把,豪横地直接塞进嘴里。 “噗——” 甜蜜的汁水瞬间在牙齿的挤压下爆开,甜味顺着味蕾,弥漫着大脑,一波又一波地冲击着藜麦的灵魂。 习惯性冷冰冰的脸上居然扯出一抹笑容,罕见的令人害怕。 藜麦忍不住在心中感叹: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甜味——多么难得的滋味! 要是在以前,有人和藜麦说有一处地上长满了又脆又甜的果子,她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可现在,只存在于老一辈口中的传说,居然出现在她眼前。 藜麦根本就不能控制自己激动的双手和嘴巴,整个人恨不得贴在地上,就地啃食。 她一边采摘一边吃,采摘的速度明显跟不上吃的速度,让她越来越心急。 就在她沉醉于仙境的甜美果实时,殊不知她的举动在村民们看起来有多么奇怪。 春花婶子远远滴就看见一个身影倒在地上,误以为是谁不小心昏倒在山脚,连忙加快脚下的步伐靠近。 可是当她凑近一看,惊奇地发现,倒在地上的身影居然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缓慢速度在挪动。 等到她走到距离藜麦只有十米时,脚步声瞬间被藜麦注意到。 前世养成的警戒习惯,让藜麦下意识地扭头往身后一看,如猎鹰般锐利的目光狠狠抓在春花婶子身上。 把春花婶子吓了一跳又一跳。 实在是眼前的人看着太恐怖了,嘴角流淌着紫红色的“血液,”配上匍匐在地的动作和阴鸷的眼神。 猛地一下子,春花婶子还以为是看到鬼了。 可后背逐渐升高的温度,和头顶炫目的烈日,又在告诉她现在是白天。 她忍不住往前靠近,当看清楚人影是藜麦的时候,顿时松了一口气。 想着藜麦也是一个可怜人,她惊恐的表情瞬间变成怜爱,下意识小声询问。 “孩子,你怎么躺在地上?快起来,别着凉了了,你的身体才刚好。还有你的嘴……” 春花婶子皱着眉,手指着嘴角的异样。 刚刚还一脸戒备准备迎敌的藜麦,也认出来人似乎是仙境的仙人,她刚刚苏醒的时候见过对方。 于是,藜麦缓缓从地上站起来,将拳头伸到身前,一转,展开,露出内里的地菍。 同时,清冷地声音响起,“摘果子。” 第2章 刹那间,春花婶子也看清了手里的东西,原来是在摘地菍,这种野果也就只有小孩子们会喜欢采摘。 她看着吃到嘴角都溢出紫红色汁液的藜麦,不禁感叹藜麦也只是一个刚刚及笄的小姑娘,还是有着小孩子心性。 如果不是爹打猎时意外去世,导致生了龙凤胎后身体不好的娘心中郁结病逝,藜麦也只是承欢爹娘膝下的小姑娘。 想到这,李春花脸上的笑容越发温柔。 “原来是摘地菍,味道不错。我记得前面溪边旁有一大丛水芹菜,要是喜欢吃的话,你可以去摘一点。” 面对孤苦无依的小姑娘,她忍不住多说几句。 夏日里,家家户户都不缺菜,只有向藜麦她们一家这样的猎户,没有田地,不得不吃野菜。 这个季节依旧鲜嫩的野菜不多,水芹菜就是为数不多的一种。 在李春花看来,藜麦就是出门采摘野菜,只不过路过山脚的时候,看见地菍嘴馋,才停下来摘野果,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摘野菜,她也乐得提醒哪里有能吃的野菜。 但是在藜麦看来,世界上居然有人愿意把自己私藏的采摘地说出来,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她惊讶的小表情让李春花看得心中一乐,说完话就准备离开,她还要去地里除草。 只是刚走没几步,她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 猛地转身,充满喜色的眸子一凝,看向正在吃地菍的藜麦,问道: “小麦,你们家是小菽去祠堂吗?” 藜麦直接用疑惑的眼神回答对方的问题。 “那可能是你出门早没遇到,村长一大早就喊大家在祠堂集合。哎呀!是我多嘴了,你们姓藜,估计祠堂的事和你们家也没什么关系。婶子还有菜地里的野草要除,先走了。” 说完,李春花如风一般迅速逃开。 她刚刚说着说着,意识到或许是自己多嘴了,要是泄露了村里的大事,估计丈夫都保不了她。 这些话在藜麦听来,和天书也差不多,什么祠堂?什么村长? 这些好像都和她没什么关系? 被饿死的藜麦只关心能不能填饱肚子。 接下来的时间里,藜麦将山脚下的地菍全部扫空,将肚子塞的满满的,手里的篮子也装满了。 最后,她还没忘之前仙人提醒的溪边水芹菜。 虽然她也不知道水芹菜是什么,但一来到溪边,她的目光瞬间被一抹鲜嫩的绿色吸引。 加之一旁还有之前被人采摘过的痕迹,她迅速将所有的水芹菜连根拔起,一根不剩。 用旁边随便扯出的藤蔓绑好,浩浩荡荡、志得意满地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行走间,藜麦看着翠绿的稻子,整整齐齐地排列在稻田里。 一想到这些不会变异的植物,成熟后就是老人们嘴里的大米,香甜软糯,她的嘴里就忍不住分泌口水。 “吸溜——” 藜麦下意识地吸回口水,深呼吸,感受仙境的美好。 不一会儿,她就路过一处热闹的地方,嘈杂的人声让她有些不耐烦,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要积聚在一块,让她不由得想起丧尸聚集的喧闹。 脑海中突然想起刚刚见过的人说的话——祠堂?集合? 难不成门上面的两个字就是祠堂? 突然识字的感觉让藜麦非常高兴,她兴奋地加快脚下的步伐,准备让“妹妹”藜荞给她把手里的食物给煮熟,让她尝尝是什么滋味。 “砰!” 本就残破不堪的木门,在藜麦的大力一推之下,终于来到了生命的尽头。 门板倒在地上,激起一阵灰尘。 藜麦下意识地掩住口鼻,避免吸入不好的气体,影响身体。 下一秒,破旧的茅草屋里跑出来一个身影。 藜荞惊喜地看着大姐手里拎着的野菜,下意识地想要接过手。 却被误以为是要抢夺食物的藜麦一把扯开,她冷静的目光瞬间变得锐利,看得藜荞心中一紧。 藜荞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自从上次高烧醒来之后,大姐就怪怪的,总是露出一副让人害怕的眼神。 她伸出的手一抖,连忙解释道: “大姐,你摘来的水芹菜可真鲜嫩,正好可以做成午饭。我拿去洗一洗,随便炒一炒就可以吃了。” 听到是要给自己做饭,藜麦的表情瞬间和缓。 随即,她将手里的水芹菜递到藜荞手里,大发善心地说: “全做了,分你一点。” 在她看来,自己采摘的食物就独属于自己,但藜荞给她做饭,算是有点功劳,可以分食一点。 可藜荞却没有听出藜麦话语里的不对劲,高兴地露出笑容,点点头说: “我这就去做!” 她拎着足足有五斤的水芹菜走到水井旁,用清水清洗干净,避免里面还有什么脏东西,比如常见的水蛭。 见状,藜麦也来到水井旁,打起一桶水,将她今天最大的收获——甜甜的地菍用水冲洗干净。 “哗啦啦——” 汹涌的水声让藜荞的视线从水芹菜转移到竹篮上,当看清楚里面满满当当都是地菍的时候,想起地菍的滋味,藜荞忍不住吞咽口水。 诧异地抬起头,看了大姐一眼,眼睛又直勾勾地盯着一篮子的地菍,感叹道: “大姐,你居然摘了这么多地菍!在哪摘的?” 第3章 说完,她还舔了舔嘴唇,回忆地菍的滋味。 藜麦一眼就看出藜荞眼神中的渴望,她直接一把将篮子拉到身前,说话声音犹如猛兽般充满威慑力。 “我的——” 不管是篮子的地菍,还是采摘地都是自己的,她绝对不可能分享。 但藜荞却没听出一语双关的意思,她被藜荞的目光和语气吓一跳,匆匆结束水芹菜的清洗工作。 抱着一盆的水芹菜往厨房走去,说是厨房,其实就只是一个搭了灶台的棚子,四处漏风。 因而,藜麦远远地就可以看清楚藜荞的一举一动,防止有人偷吃。 等候期间,她也没闲着,就着刚刚清洗的地菍继续吃起来。 明明采摘结束的时候,藜麦才吃饱,走了一段路,肚子又饿了。 她明白是异能带来的消耗,想到辛辛苦苦十几年,一夜回到一级的异能,心情瞬间跌落谷底,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升级。 这种没有绝对高武力值的感觉很难受,索性仙境也没有什么需要争夺的。 藜麦觉得自己还是能够在这种安稳的世界生活下去。 “咔嚓——” 思索间,她再次抓起一大把地菍往嘴里塞去,美滋滋地享受甜味带给人身心的愉悦。 “我回来了。”一道阴沉的声音响起。 第02章 葛根 闻言,藜麦立即转头看去,发现是“弟弟”藜菽,立即收回视线,继续大口大口地吃地菍。 丝毫不在意藜菽投来的怀疑视线,甚至为了更加舒适,她还仰躺在椅子上,一边欣赏仙界美景,一边吃着美味。 藜菽看到大姐的表现,瞳孔收缩,步子一顿,提着竹篮的手下意识攥紧,又很快恢复正常。 随即,他将目光投向正在厨房里忙活的妹妹,步子变得轻快起来,迅速进入厨房。 藜菽先是将手里的葛根放好,接着用温和地语气问: “小妹,今天中午吃什么?” “二哥,你回来了!还挖了这么多葛根!” 藜荞惊喜的声音响起,目光情不自禁地放在地上满满一篮子的葛根上,心想:总算是有可以饱腹的粮食了。 随即,她才记起二哥问的问题,连忙回道: “吃水芹菜,这些都是大姐摘回来了!我想,大姐的身体应该恢复的差不多了,不然怎么会记得水芹菜长在哪里?以后,我们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的。” 说后面一段话的时候,藜荞几乎是凑在藜菽的耳边说话,时不时还看一看在院内闲适仰躺的大姐——藜麦。 闻言,藜菽瞥了一眼看似毫无察觉,实则一举一动都在观察厨房的“大姐藜麦,”心口的郁气不断积攒,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 他转头看了一眼笑吟吟的妹妹,扯了扯嘴角,安慰道: “会的,我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嘿嘿嘿!” 感受到头顶滑过的温暖,藜荞羞涩一笑,连忙催促道: “二哥,你快把葛根洗出来,时间来不及,我们今天中午就吃生的,晚上再吃煮熟的,粉粉的更好吃。” “好。” 藜菽点点头,从篮子里取出几根葛根,来到水井旁。 他一边清洗葛根,一边观察藜麦的动作,企图在里面找到一些以前的影子。 如此炙热的眼神,藜麦怎么可能没留意到。 但面对毫无威胁的生物,并且还是原身乞求她保护的人,她选择忽视,反正对方也做不了什么。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院内一个人美滋滋地吃着地菍,一个人卖力地洗刷葛根。 藜荞将所有水芹菜炒好之后,看到的就是这副“和谐”的画面。 她情不自禁地勾起嘴角,甜甜的嗓音响起。 “大姐!二哥!吃饭了。” 说着,她将碗放在桌上,想要连菜带桌一起端出来。 但很显然,藜荞高估了自己的力气,差点连人带菜一起倒在地上。 藜麦观察到自己的食物差点脏了,连忙起身,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接住桌子。 “我来!” 冷冰冰的声音响起,让藜荞身体下意识战栗。 她抬头看了一眼还是熟悉的大姐,缓缓松开手,不好意思地说: “大姐,我…我……” 此刻,藜麦的全身心都在眼前的食物上,对还停留在身后想要道歉的藜荞直接忽略。 藜麦将桌子放在树下,又将自己的椅子搬过来,准备开吃。 藜菽将葛根洗好,看见呆站在原地的小妹,立即喊道: “快来吃饭!” 随即,两人一起端坐在桌旁,看着餐桌上泾渭分明的清炒水芹菜分区——藜荞身前一碗,藜菽身前空荡荡,剩下的全在藜麦面前。 藜麦护食的举动,让藜荞眼神满是疑惑,藜菽的眼神却是痛苦。 藜菽不忍地看了一眼懵懂的小妹,将手里的葛根一分为二,一半放到小妹身前。 再从自己的一半中抽出一根,递给藜麦。 “给你的。” 藜麦对于食物向来是来者不拒,不管是什么原因,给了自己就是自己的。 她飞快地接过手,对着藜菽高抬下巴,又看了一眼单纯的藜荞。 不舍地从自己的食物中分出一小半,推到藜菽身前。 不管对方是什么目的,她有恩必报,奇怪的根茎换一小碗青菜,也不算很亏吧。 第4章 思索过后,藜麦没有再继续等下去的理由,端起身前的碗,就往嘴里塞。 明明是很粗鲁的动作,但在藜菽看来却透露着一种地位超然的气息。 他扭头看了一眼呆愣的小妹,提醒道: “快吃吧。” “哦…喔。” 藜荞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大姐豪横的吃饭举动,但还是不免被震惊。 接下来的时间里,整个院子里只能听到碗筷碰撞的声音和咀嚼声。 藜麦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将水芹菜吃光。 然后一本正经地观察其他两人的动作,模仿着将葛根黄棕色的外皮撕开,露出内里雪白多汁的根茎。 对比鲜明的色彩让藜麦面露惊色,随即迫不及待地咬上去。 “咔嚓——” 清脆的声音霎时响起,清甜的汁水从断裂处迸溅开来。 藜麦有些猝不及防,心疼地看着溅在桌上的汁水,嘴里的咀嚼速度却没有停下。 感受着唇齿间越嚼越多的清甜汁水,以及不断溢出的粉腻感,她震惊的双眼越瞪越大,心中止不住的惊叹: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神奇的植物!又脆又甜又粉,口感妙不可言。 甚至吃到最后,藜麦直接将最后留在嘴里的纤维一起吞咽入腹。 藜菽本就在留意藜麦的一举一动,发现她都没吐出嘴里的残渣,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咬断下一口,不忍地提醒道: “葛根吃到最后的残渣可以吐出来。” 闻言,藜麦咬断葛根的动作一顿,下一秒迅速咬断,大口大口地继续咀嚼。 然后继续吞咽残渣,才对着提醒的藜菽挑眉,回道: “挺好吃的。” 听到回答,藜菽的眉心猛地一跳,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发现自己是越来越看不透眼前的“大姐,”行为看起来似乎地位不低,但面对粗鄙的食物却像是在吃珍馐佳肴一般,矛盾不断在身上展现,让人忍不住生出探究的心。 藜麦吃完最后一口葛根,不舍地舔了舔嘴唇,内心感叹道:还是甜的食物最好吃,她也要去找葛根。 打量了藜菽一眼,她认为对方肯定不会轻易将食物的所在地说出来。 脑海中思来想去,忽然想到了早上见过的人,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小菽?你知道祠堂吗?” 突如其来的熟悉称呼,让藜菽的心落了一拍,柔和的脸部线条瞬间绷紧,一双黑的看不清底色的眼眸死死地盯着藜麦。 直至一片绿叶被风吹落在眼前,他的嘴唇才抖动着问出声: “你问这个干什么?” 闻言,藜麦的嘴角微不可见地勾起又迅速落下,追问道: “你的葛根在什么地方挖的?” 不知为何,听到这句话的话,藜菽的心终于落到实处。 他明白这是自己需要付出的代价,但那地的葛根一个人想要挖完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他不介意告知对方,“就在后面的山上,一大片心形叶子组合在一起的藤蔓下面长的就是葛根。” 听到食物的所在地,藜麦恨不得现在就动手开挖,把所有的食物都藏起来留做储粮。 但想起现在的生活有点不同,她按捺住激动的心,开口道: “今早摘野果的时候,遇到一个人说全村人都在祠堂聚集,问你去了吗?” 话音落下,藜麦就看见藜菽苍白着一张脸,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 她仔细回想了一下话里的内容,好像也没有说什么。 藜菽显然不能用这种理由安慰自己,他清楚的明白只要村民们聚集在一起,肯定是村里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并且无一例外的都是影响村子大事。 但村长独独没有提醒他们一家外姓人,他又不敢直接去闯祠堂。 思来想去,藜菽的两条眉毛几乎缠在一起。 藜麦没心情继续跟两人在这里浪费时间,还不如去搜寻食物,看藜菽没话要说,立即走开。 想起刚刚藜菽回来时的样子,她果断带上锄头和竹篮出发。 上山的路上,藜麦刻意避开翠绿的小草,兴奋地快跑上前。 没走多远,她就看到了疑似藜菽挖过的痕迹。 根据坑洞一旁的植物模样,她迅速确认了葛根生长在什么植物上。 下一秒,迅速开挖! 只见烈日之下,青山绿草间,站立着一个瘦弱却坚韧的身影,不断有泥土从一旁飞落,并且速度越来越快。 不一会儿,就积攒了一大片泥土,将原本的绿色掩盖。 藜麦就这样兴奋地挥动锄头,一忙就忙到了晚霞出现的时候。 她一转身就看到如此美丽的画面,忍不住停下手里的动作驻足。 可就在下一秒,一道煞风景的声音响起。 “藜荞担心你,先回家吃饭。” 一听到吃东西,藜麦什么怡情的赏风景心思都没了,立即带上她挖了一下午的战利品下山。 藜菽站在原地等候,刚开始他以为藜麦也挖了胳膊上挂着的一篮子葛根,没什么上前帮忙的心思。 可随着藜麦越来越靠近,借着天边的晚霞,他清楚地看见随着藜麦下山的动作,身后一大片的绿草被压倒,根本就不是人的一双脚能够造成的影响面积。 直至藜麦站在他眼前,藜菽瞪大双眼,不敢相信地看着身后犹如小山一般被捆起来的葛根,震惊地问: 第5章 “你到底是挖了多少?” “我看山上还有一半没挖完,明天继续。” 藜麦不舍地说,心想:如果不是藜菽提醒吃晚饭,她就算是借着月色,也要将山上所有的葛根全部挖光。 殊不知,她这话对藜菽的惊吓程度有多深。 藜菽看着小山般的葛根,忍不住开口道: “我帮你扛一点。” “不用。” 话音刚落,藜麦拖着所有的葛根如履平地般往家里走。 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葛根在坑坑洼洼地面的摩擦下,有不少掉落在地。 藜麦刚回头准备捡起,就看到藜菽捡葛根的动作。 不等她说话,藜菽率先开口,保证道: “我帮你拿,全都是你的。” 闻言,藜麦同意了这个请求,当然,主要是她着急吃晚饭。 刚刚挖葛根时兴奋度爆表,她的肚子还不觉得有什么。 但是现在肚子饿的直叫,有人在后面帮着捡掉落的东西,她能够更快吃到晚饭,也懒得管那么多。 在藜麦急匆匆步伐的影响下,两人迅速回到家,吃着藜荞做好的饭菜,以及刚刚挖回来的葛根。 看在做饭和帮忙的情况下,她还是好心地施舍两人几根。 翌日一大早,天还没亮,藜麦就从床上爬起来,兴奋地带上家伙,继续往上山跑。 挖着挖着,突然听到急匆匆的脚步声和急促的呼吸。 她瞬间反应过来是陌生人,同时大脑迅速判断来人没有威胁性。 当即转身一看,正好与跑得脸色苍白的村长视线交汇在一起。 第03章 逃难 昏暗的光线下,耳边皆是草木被风吹过形成的凄凉声,忽然看见山上出现一道黑影,差点把刘德福的魂都吓没了。 但是当藜麦转过身来,他立即认出山上的人就是自己特意来寻的目标。 紧绷的心瞬间放下,同时涌出一股心疼和愧疚,一时间,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张嘴张张合合,就是没有吐出一个字。 藜麦见来人不是来抢夺食物的,戒备的状态收敛一点,继续挥动手里的锄头挖葛根。 刘德福一颗心因为逃难的事情惴惴不安,都没留意到藜麦没有像之前一样打招呼。 看着藜麦浑然不知逼近的危险,大夏天一早上就上山挖食物,只为了填饱肚子。 如果对方父母没有身亡,一个小姑娘根本用不着如此,或许他们还可以一起上路。 只是,刘德福脑海中情不自禁浮现祠堂内的景象。 大部分人村民都认为,藜家一家外姓人,又只剩下三个不知事的小孩子,带上一起逃难根本就是累赘。 哪怕他作为一村之长,也不能违背大多数人的意见。 想到这,刘德福的一颗心就像是泡在盐水里似的,疼痛万分,倍感歉疚。 但想到曾经帮助村里驱赶野狼的藜猎户,他还是见缝插针,从即将出发的队伍中脱离,前来告知兵祸的消息。 “藜麦!藜麦!” 刘德福一想到紧张的时间,也顾不上什么规矩了,扯着嗓子大喊。 急躁的声音严重干扰了藜麦开挖食物的心情,她立刻停下手里的锄头,转身看着山下的身影。 一张脸背着光,完全淹没在夜色中没,看不清她的表情。 明明是瘦弱的一道身影,但在墨色的背景下,竟让刘德福生出一股恐惧。 似乎他如果不抓紧时间说话,等待他的后果不知道是什么。 “越人打过来了,你们三姐弟快逃吧!” “快逃”这两个字出现在藜麦脑海中的时候,她非常不解,有什么需要逃跑的。 身处犹如仙境一般的生活环境,其他“仙人”又没有什么战斗力,不过就是有人打过来而已,人数不是很多的话,她完全能够应付。 不过在动手之前,她还是需要打听清楚情况。 “对方有多少人?” “哎呦!举国之力打仗,估计至少得数万人,你一个小姑娘知道人数又能怎么样?听叔一句劝,你们三姐弟快逃吧。我们马上就要走了,你们也别耽误时间。不然等越人破了鹿鸣关,你们就只有死路一条。” 刘德福不明白藜麦为什么要问这种问题,他一个小小的村长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信息。 但根据以往战争的规模来看,至少也要有数万人。 藜麦在听到人数的时候,自信的脸庞有一瞬间的僵硬,但在夜色掩映下,并没有被村长发现。 她预估了一下自己的实力,和数万人对上的话,无异于以卵击石。 但是要让她舍弃犹如仙境般的地界,就和割她的肉差不多。 一番思索之后,藜麦眉心紧蹙,问道: “你们要往哪里逃?” “南边!听说镇南王驻守的岭南一带,几十年来都没有外敌攻破,百姓安居乐业,我们决定前往那里谋生。” “那里和我们这里一样吗?” “岭南一带瘴气萦绕,燥热难耐,肯定比不了我们村。但是我们村临近越国,每年都有几次战争,今年更是一举犯进。大家都不想再坦惊受怕的过日子,岭南更适合我们定居。” 说话间,刘德福的脸上尽是不舍。 如果不是上面无能,一再割让城池,他们村所处的位置本应是最繁华的地区之一。 第6章 但越来越逼近的边境线,越来越频繁的战争,不得不让大家做出割离故土的选择。 藜麦一听,立即打消了刚冒出来的念头。 她微笑着踩了踩脚下松软的泥土,闻着浓郁的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放目远眺,双眼被青山绿水包裹,重重叠叠的山峦流淌着清新怡人的空气,比起什么瘴气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而且不过一处山脚,就挖出了足够她吃一个月的食物,还不说地面还长着酸甜可口的野果。 藜麦觉得自己是头昏了,才会从仙境逃跑。 在她看来,每一座山都是食物,让一个经历末世养成貔貅性子的人,抛下漫山遍野的食物,和天方夜谭差不多。 纵使对方有数十万人,但面对一眼望不到边的山峦,地势险峻,疯子才会带着士兵过境。 这也正是她的优势。 险峻的地势,漫山遍野的食物,这不就是天然为她打造的居所吗? 数十万人她对付起来困难,一两只老虎什么的,还是不在话下。 想到这,藜麦看着心急的不停往反方向伸脖子的刘德福,开口道: “知道了。” “听明白就好。你们三姐弟一定要抓紧时间,根据前来通报消息的刘泉所说,估计越人明早就要打到县城,城里的富户早就跑了,你们三姐弟再不跑就来不及了,我们先走一步。” 话音刚落,刘德福着急的拔腿就跑,身影迅速消失在藜麦的视线中。 藜麦本想要继续挖葛根,对她而言,什么都没有吃的重要。 可是想起家中还有两个人,她将刚刚没挖完的葛根挖出来、捆紧,拖着和昨天差不多的葛根往家里走。 她到家时,天边不过露出一圈亮光,五米内依稀能看清人脸。 藜麦刚把战利品放下,就听到屋内传来起床的声音。 下一秒,房门被打开,藜菽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藜菽看着地上比自己还要高的葛根堆,惺忪睡眼猛地瞪大,震惊地吞咽口水。 “你…你昨晚没睡去挖的!” 藜麦并没有向对方解释的想法,随意洗刷一根葛根,迅速剥皮,将清甜的根茎塞进嘴里。 “咔嚓——” 清脆的声响在静谧的院内格外清晰,连带着习惯不吃早饭的藜菽,都觉得肚子开始不安分起来。 吃完一整根,藜麦的心情好了不少,立即将刚刚发生的事说出来。 “刚刚有人说他们马上要逃往岭南一带,让我们也快点逃,越人明早就要打到县城。” “什么!” 藜菽的大脑一时间根本无法容纳如此庞大的信息量,不敢置信地喊出声。 打仗、逃难不停地在脑子里打转,他只不过是一个刚刚年满十岁的小孩子,从未面临生存选择,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当他意识到话里的内容是要逃跑时,整个人顿时急躁起来,连日以来紧绷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住。 一张嘴抖动着往两边扯,眼泪夺眶而出,脸色苍白地怒吼道: “那你什么现在才说!这个消息就应该早点回家告诉我们,万一我们跟不上队伍怎么办?” 嘶吼过后,藜菽瞬间急躁起来。 猛地往屋子里跑,翻箱倒柜,准备将衣服、银子和锅碗瓢盆等,只要是逃难需要的,家里有的东西统统带上。 因而,他一点都没有收敛手里的动静,一下子将隔壁屋子里的藜荞吵醒。 她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不明白今天家里为什么这么早就如此吵闹。 但想起家里的情况,还是尽早起床干活比较好。 当藜荞从房间里走出来,看见的就是云淡风轻站在院内的大姐,和在爹娘房间里翻箱倒柜的二哥。 截然不同的状态让她有些不知所措,紧张地来回打量两边,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大姐,二哥这是怎么了?” 不等藜麦回答,藜菽已经抱着快要将他脑袋挡住的行李出门,语气急切地喊道: “小妹!快收拾行李,村里的人都要去逃难,我们想要活着,必须要快点跟上去。” 突如其来的爆炸性消息将藜荞吓傻了,呆呆地站在原地没有动作。 见状,藜菽担忧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一腔怒火只能朝着院内丝毫没有受到影响的藜麦发泄。 “你应该在听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就跑回家告诉我们俩,挖什么葛根,葛根有比性命重要吗?” “不吃食物会饿死。” 藜麦扯了扯嘴角,回答藜菽这个愚蠢的问题。 面对无能狂怒的人,她丝毫不介意再戳破最后一层窗户纸,冷笑道: “如果他想带着你俩一起离开,昨天就应该告诉你们才对。” 这句话就像是一个濒临坠亡的人,手里最后的一绳子断裂,迎接他的只有无尽深渊。 话音刚落,藜菽就像是失去了全身力气似的,忽然跪倒在地,怀里抱着的衣物、长弓、银钱等全部洒落。 眼眶里强忍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汹涌而出,将他眼前的画面遮住。 其实在藜麦说的时候,藜菽就已经想起了昨天村里祠堂的异样。 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刚被爹娘和大姐抛弃,现在连一向对他们很照顾的村子也要抛弃他们。 或许,他们兄妹俩就是别人口中的天煞孤星,无论什么人对他们好,都会离开。 第7章 一股死气弥漫在藜菽周身,让陷入呆滞的藜荞瞬间回神。 她忧心忡忡地一把冲过去,跪着抱住二哥,担心地喊道: “二哥!二哥!你怎么了?” 得不到藜菽的回应,藜荞立即将目光放在大姐藜麦身上,就像是抓住了主心骨似的,追问道: “大姐,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二哥…二哥他……” 藜麦还没忘记自己的承诺,看着毫无求生欲望的藜菽,和一脸急切的藜荞,缓缓开口道: “如果你们俩想要跟着村子一起前往岭南,我可以带着你们追上去,至于后续如何,就看你们俩的本事了。” “大姐,那你呢?”藜荞不解地问出声。 第04章 准备 闻言,藜麦扯了扯嘴角,看了一眼目光颤动的藜菽,回道: “我打算住进山里,岭南环境没这里好,不值得我费力气。” 藜荞无论无何也没有想到,大姐出的主意居然是让她们分开。 她不愿意,不愿意和一向照顾自己的大姐分开。 当即开口道:“大姐,我不要和你分开,既然村里的叔伯们不乐意带上我们,我要和你一起进山。反正以前爹爹进山也会待上十天半个月才回来,我也要住进山里。” 藜荞一张瘦弱的小脸上满是坚毅,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跪倒在地的藜菽也慢慢站起身,他也想清楚了,就算是现在勉强跟上去,他们两个小孩子也不能得到村里人的庇护。 还不如靠自己,和藜麦所说的一样,进入山中求生。 他之前已经和爹学过进山打猎的本领,想来躲进山里生活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更何况还会有眼前的人一起,反正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藜菽努力扯开僵硬的嘴唇,压制嗓子哽咽的涩意,黯淡无光的眼神流露出一丝希翼,试探性地开口道: “你…你能带着我们一起进山吗?” 两人的反应在藜麦的意料之中,所以她并没有反对带上两人的提议。 藜麦点了点头,转而问起其他。 “这里距离县城有多远?” “接近二十公里,以前爹去县城,来回要花上四个时辰的时间。” 虽然藜菽不明白藜麦询问的原因,但现在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他还是将自己了解的情况说出来。 “四个时辰。” 藜麦估计了一下自己的脚程,用上异能至少也要花上两个时辰。 在末世的时候,她就从其他前辈的口中得知了宝贵的经验。 末世刚出现的时候,秩序混乱,只要敢抢敢干,就能获得无尽的物资,过上吃饱喝足的日子。 打仗在她看来和末世刚开始的情况差不多。 尤其是还在之前那人嘴里得知县城里的富户也跑了,留在县城的人绝对不多。 那么就是她——藜麦大展身手的时候。 但藜麦也还清楚另一个现实,那就是仙境里的食物大多数做熟后更加美味,她又没有那种手艺。 目光不由得看向藜荞的方向,不得不说带上藜荞还是有点作用的。 藜荞注意到大姐异样的眼神,下意识地抱紧双手,问道: “大姐,怎么了?” “既然要抛下这里,住进深山,有很多东西都需要整理,特别是吃的。藜荞,你把家里能吃的都做成干粮,进山的时候免得浪费时间开火。至于藜菽你……” 拖长的声音似乎是让藜菽意识到什么,连忙开口道: “我把家中进山后能够用得上的东西全部整理出来,到时候一起带上山,免得生活不方便。” 闻言,藜荞思索了一会儿,抬了抬眼皮看着藜菽。 直至藜菽被这双眼看到神色不自然,她才转移视线,回道: “按你说的办。先做早饭,我饿了。” “哦哦哦!” 藜荞连连点头,立即转身动手。 明明她们一家之前都是吃的两餐,但听到大姐发号施令般的要吃早饭,她想也不想地迅速应答。 同时,藜菽也马上动手整理行李。 与两人格格不入的藜麦,还在神色悠闲地吃着刚挖来的葛根,清甜水嫩,一口一大截,不吐残渣又继续咬下下一口。 不一会儿,早上挖来的葛根就被她解决了十分之一。 等到早饭做好,葛根更是消失了一小半。 藜荞是没留意,藜菽则是面露惊讶,同时对三人能够顺利在深山生活,多了一分底气。 吃过早饭,藜麦还没忘记刚刚没挖完的葛根,带上锄头继续出发。 藜菽本想要劝几句,说她挖太多的话,她们三个人根本无法带上山。 但想到藜麦诡异的脾气,他张开的嘴巴缓缓合上,一句话都没有说出口。 看着藜麦远去的身影,他在家将认为可以用得上的东西全部整理出来,准备带上山。 等到吃晚饭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 趁着藜麦刚吃完饭,心情比较好的时候,藜菽开口了。 “干粮和所有能够用上的东西,我们俩全都准备好了,我们什么时候上山?是不是趁现在天黑的时候比较好?” 藜菽几乎是绷着一颗心说话,目光不敢凝在藜麦脸上。 “明天天亮的时候上山,今晚我有事情要去办。” 藜麦不舍地放下手里的筷子,看了一眼天色,心思活络,已经在畅想自己能带回来什么好东西。 第8章 但是她愉悦的语气并没有带给藜菽安心,反而一瞬间紧张起来,慌张地问: “你要去哪?” “去县城。” “去县城干什么?”藜荞不解地问。 “去取些东西,我记得你前几天不是说家里的盐不够用了吗?” 虽然藜麦对做饭不了解,但是盐的重要性她还是明白的。 她也不知道敌人占领领地之后,会停留多久,她们的物资补充频率会有多长时间的空缺,所以有些必需物资必须一次性准备上。 现在居民外逃,就是她机会最大的时候。 她的一字一句都非常有道理,但在藜菽耳里听来却是十分难过。 甚至心中还生出一股果然如此的感叹,毕竟谁会在逃命的时候乐意带上两个拖油瓶呢? 藜麦自认为自己已经将一切安排好,看着天色不早,准备出发。 临走之前,她还不忘带上几根葛根,当做是路上的干粮。 看着快要消失在黑夜里的背影,藜菽心猛地坠落深渊。 他努力控制住快要崩溃的情绪,缓缓抬起头,看向藜麦,哽咽着声音问道: “你还会回来吗?” “天亮之前。” 藜麦扔下简单的四个字,身影迅速消失在两人的视线中。 藜荞疑惑地看了一眼二哥,问道: “大姐肯定会回来的,二哥你干嘛说那样的话。” 闻言,藜菽扭头看向懵懂无知的妹妹,努力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苦笑。 “我们先把挖来的葛根全部洗干净捆好,明天好带上山。” 此刻在他眼中,这些葛根就是藜麦给他们兄妹俩留下的后路,还得抓紧时间整理才好。 正在赶路的藜麦还不知道,自己好不容易积攒的食物,此时已经被他人看作所有物。 她顺着村里唯一的大路,再根据藜菽手指的方向,一路朝着县城奔走。 一路上呼吸着新鲜空气,她感觉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越走越快,不到一个时辰,就来到了一处矮小的城墙前。 虽然藜麦不认识字,但根据她的经验,这里应该就是县城没错。 或许是打仗的消息已经众人皆知,本应防守森严的城墙居然没有一个人。 藜麦轻轻松松就越过城墙来到县城内,黑夜中的县城不似想象中安静,反而处处发出声响,昭示着战争前的不平静。 虽然暴露的风险增加,但是也给藜麦带来了便利。 只要观察到哪家没有动静,就知道里面没人。 同时,按照富户的住房标准,房子越大,里面的东西越多。 藜麦刚走到高门大宅聚集的街上,简单一个冲刺,迅速跳上墙,进入宅院。 她看着雕料画栋的豪奢宅院,不敢相信只存在于书本上的画面竟然出现在自己眼前。 震惊过后,她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一直以来刻意忽略的问题。 这里根本不是什么仙境,而是科技更落后的古代。 只不过相较于末世惨烈的厮杀,和贫瘠的生存条件,科技落后的古代,对藜麦来说,也是非常难得优质的生存环境,夸张的说是“仙境”也不为过。 匆匆欣赏过后,藜麦一番翻找,总算是找到了厨房的位置。 让她无奈的是,那些她刚来时吃过的细粮全都不见身影,只有两坛被遗漏的咸菜坛子还留在地上。 抱着不走空的念头,藜麦随意扯了几块布,绑上坛子,越过围墙,来到另一户宅院。 不一会儿的时间,半条街的宅院就被她搜空了。 背上粮食的重量几乎也来到了她的最大承受力,但想到还有食物没有被搜刮,她又不想那么轻易离开。 但是让藜麦没想到的是,和她一样抱着来富户家里捡漏的人不止一个。 她本来就没有遮掩脚步声,刚靠近厨房,就被里面的人注意到。 文大强和文二强一听到脚步声,迅速握紧手里的腰刀,分立门后两侧,准备人一进屋就将其斩下。 可令两人没想到的是,藜麦早在门外就听到了两人的动静。 感知到门后的两道呼吸,她直接一脚踹开门,连带着躲在门口的两人,一起倒在地上。 “砰——” 一声巨响瞬间在院内响起,早就空荡荡的街道自然没什么人注意到。 “呸呸呸!” 文大强和文二强两兄弟,一不小心吸入被门板倒下激起的灰尘,连忙吐口水。 突如其来的动静也让两人的视线被遮掩,等两人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还没两人体格一半大的小姑娘。 在看到身后比人身形两倍还大的包裹,两人心思顿时活络起来,对视一眼,迅速站起身。 文大强被眼前的利益懵逼双眼,下意识忽略掉刚刚发生的事,将藜麦上下打量一番。 刚刚的怒火瞬间化作笑容,眼神中流露出淫邪的光芒,咧开一张大嘴,像是施恩似的开口道: “嘿嘿嘿!小姑娘,只要你把身后的东西交给我们,再陪我们玩一玩,我们兄弟俩就放了你。” “玩玩就放了你,知道吗?”文二强紧随其后强调。 藜麦自从能够独立执行任务之后,还是第一次遇到有人敢抢自己的东西。 她挑了挑眉,笑道:“好啊。” “哈哈哈哈!” 两人瞬间得意地笑出声。 第9章 因为藜麦站在背光面,两人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眼神。 文二强感觉大哥的笑声似乎还在耳侧,下一秒眼前一道银光闪过,亮瞎他的双眼,紧接着一道温热的液体扑面而来,似乎还带着一股血腥味。 第05章 抢盐 当他睁开双眼,只看到大哥倒下去的身影,嘴唇还在抖动,一双眼睛瞪的似铜铃。 极度的惊恐下,文二强几乎快要失声,但嗓子还是不受控制地喊出声: “大哥!大——” 话音未落,一把腰刀在月光下划过,猩红的鲜血飘洒在半空,划出美丽的弧线。 藜麦看了一眼手里的腰刀,仅有利刃处残留血迹,忍不住夸赞道: “真是一把好刀,我的了。” 下一秒,一股尿骚味在空气中弥漫。 藜麦不满地皱起眉头,看向对面浑身颤栗的男人,一双没有温度的眼睛直射过去。 几乎快把文二强吓死,他还来不及悼念已经死去的大哥,就开始为自己的小命担忧。 感受着脖子不断往外渗的鲜血,他努力控制身体,避免一不小心将脖子和刀更近距离接触。 就在他小心翼翼地往后退时,对面的藜麦出声了。 “哪里有盐?” 冷冰冰的声音吓得文二强身体一僵,他想也不想地回道: “盐最常见的自然是官府售卖的官盐,但是早些日子官府就限制盐的售卖,听说已经被人偷偷运走了。现在还剩下的只有私盐,我们县城的私盐是一群以王蟒为首的人掌管,听说他们今晚就要抓紧时间逃跑。” “位置在哪?” “仙姑,我…我说出来的话,您…您能不能放我一条生路?” “嗯~” 藜麦手里的刀微微用力,一下子就将文二强脖子上的伤口划的更深,鲜血瞬间从血管里喷涌而出。 逼近的性命危机已经让文二强来不及想那么多,连忙回答。 “就…就在对面一条街街尾的三进院子,私盐都是从那里流出来的。仙姑,我已经回答了问题,您就放我一条——” “噗嗤——” 熟悉的血腥味让藜麦心绪平稳不少,随意将手里的刀在地上两具尸体上划拉,擦干净血迹。 拎上两人早已搜好的东西,放进背包里,朝着私盐售卖地点出发。 “叮叮当当——” 刚靠近所说的房子,就传来一阵器物碰撞的声音。 同时还有一道威严的人声响起。 “小心一点知道吗?这些可都是我们的钱,要是洒落一丁点,就用你的命来赔!” “是是是!六哥,我再扎紧一点。” “还有你们,都给我小心一点,你们的一条命可不如一袋盐值钱。” 话音刚落,一群人立即慌张地检查手里的袋子,努力将袋口扎的更紧,搬上车的也拉紧了绳子 搬运私盐的板车沿着门口依次摆放,方便运进运出。 李二牛正在给第一车盐绑紧绳子的,他仔细低头检查绳子穿过车底的部分,刚抬起头,就看到门口的位置一团黑影越来越近,越来越大,几乎快要将整车盐笼罩。 他顿时被吓了一大跳,惊恐地喊道: “是谁!” 作为掌控一县私盐的帮派,他们平日里的仇人自然是不少。 看到突然出现的黑影,李二牛自然认为是仇人趁着他们着急带着东西逃跑的时候,来找不快。 其他人也听到了李二牛的喊声,瞬间朝着门口的方向看过去。 众人第一时间也被缓缓靠近的黑影吓住,立即抽出腰间的刀,挡在身前,准备迎敌。 可是当藜麦的身影从黑夜中显现出来,一群人惊奇地发现,来人居然是一个小姑娘。 还是一个非常瘦弱,却能够背着比身形两倍还大的包裹的小姑娘。 一群人顿时被震惊了,但还是放下了手里的刀。 在众人看来,不管来人的力气有多大,都不会是他们的对手,根本没有必要在意,自然会有人应付她。 王六作为二管事,他的第一反应还是希望保持安静,最后一晚,他也不希望有人流血。 于是,在藜麦放下背上的包裹后,他双手抱在胸前,鄙夷地说: “小姑娘,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 藜麦像是没听到对方的话似的,伸长脖子,放缓呼吸,探查屋内搬运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你们搬的是盐吗?” 此言一出,屋内的人全部变了脸色,握紧手里的刀,纷纷朝着来人面露敌意。 “小姑娘这不是你应该问的东西。” 王六几乎是咬着牙齿挤出这几个字。 但他看到藜麦没有反应,甚至是还想要继续靠近,当即对屋内的手下们使了一个眼神。 李二牛想也不想地抽出板车上的腰刀,怒火中烧地朝藜麦走去。 刚走到出刀距离,立即高举腰刀,准备大力挥下一刀。 其他人似乎是已经想象到藜麦被到劈成两半的血腥画面,不忍直视,纷纷扭头看向其他。 但是令众人没想到的是,李二牛的刀还未落下,一柄腰刀划过天际,血色将月光染红,昭示着今晚的不平静。 “哐当!”刀落在地上的声音响起。 诧异的声响立即吸引众人的注意,纷纷转身看向门口。 只见藜麦犹如地狱杀神一般站在原地,依旧保持刚刚的身形,只是右手多出一柄腰刀,自然垂放在身侧。 第10章 刀刃上源源不断地往下流着血液,似乎在证明刚刚发生了什么。 仔细一看,李二牛倒在地上,属于他的刀摔落在一旁,依稀能看见跌落后摇晃的动静。 此刻,再也没有一个人敢低估门口的小姑娘,纷纷倒吸一口凉气,握紧手里的刀,挡在身前迎敌。 “给我一起上!” 王六不想再耽误时间,一声令下,所有人全部朝着藜麦攻去。 “当当当——” 王六感觉自己都还没怎么看清,一个眨眼的功夫,夜色掩映下,一道道银光在人群中闪过。 下一秒,鲜血喷涌而出,无数人纷纷倒下。 当他再次眨眼,藜麦已经来到身前,王六顿时被吓得胆颤心惊。 在浓郁的血腥气中,藜麦全身上下居然没沾染一点血迹,只有刀上残留的血液在滴落。 “滴——滴——” 王六默默在心中数着血珠滴落的频率,仿佛在计算生命的倒计时。 他下意识地吞咽口水,双手握刀,目光狠厉,不等藜麦反应,立即挥刀砍下。 王六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刀顺利落下,如入无人之地,毫无费力。 他忍不住在心中吐槽刚刚被砍死的手下:一群废物! 但是当他抬眼看去时,却没有在眼前看见人,空荡荡的画面落入双眼。 他惊恐地扯着嘴巴喊道:“鬼——是鬼!” “嘣!” 话还没说话,身体已经朝前倒下,激起一地灰尘。 藜麦不满地捏住鼻子摇头,开始思索如何在杀人的时候不激起灰尘,真的很不卫生,影响心情。 她随意地用刀挑起一个布袋的绳子,绳子一松,藏在里面的私盐瞬间露出身影。 浅黄色的盐在皎洁的月光下反射出莹白的光芒,瞬间吸引藜麦的视线。 看着满地的袋子,她第一次生出一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心疼得脸上都带有苦涩。 就在她伤心不能将所有盐都带走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脚步声。 还不等来人显露身形,藜麦已经转身看向来人的方向。 王蟒是怎么都没想到,他不过就是出去一小会儿,回来时,在外面就闻到宅院里弥漫开来的血腥气。 他加快步子一看,满地的手下尸体,唯一还站着的居然是一个小姑娘。 只一眼,他就不敢低估对面的小姑娘,但是想让他憋下这股气,那也是不可能的。 于是,王蟒抽出精心打造的唐横刀,双手握紧,横于眼前。 一双眸子沿着刀横面往对面看去,身体做出战斗前的姿势,冷声道: “比一场,你赢了,屋子里的盐全是你的。” 藜麦也是个不喜欢废话的人,同时她也特别喜欢满足人的愿望。 异能注于双腿和双手,飞速朝着敌人靠近。 惊人的速度顿时将王蟒吓了一大跳,他只能依靠自己的长年形成的战斗本能抵抗。 “哐当!” 两刀相撞,藜麦手中的腰刀居然被对面的唐刀斩断,一分为二,发出清脆的响声。 藜麦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呆滞,没想到刚刚到手的刀居然如此不经用。 身体却马上反应过来,腰往后一弯,脚底发力,一蹬,立即与王蟒拉开两个身位距离。 王蟒看着落在地上的半截刀,脸上瞬间露出一抹得意的笑。 一个没有武器的人,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 想到满地倒下的手下,他就再也无法克制内心的怒火,怒吼道: “杀了你,给兄弟们报仇!” 下一秒,王蟒疯一般地朝藜麦靠近。 藜麦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骇人的微笑,低声道: “该结束了。” 话音刚落,在王蟒靠近的时候,起身一个飞踢,手中的半截刀一甩,精准落位。 “砰——” 王蟒还来不及说遗言,整个人直接从院内飞落门外的大街,一柄腰刀落在张开的嘴里,孜孜不绝的鲜血顺着脑后流出。 藜麦没观察死者的兴趣,精心挑选了一辆驴车,将搜寻半夜的包裹放在上面。 再根据驴的承重力,加上院内的盐,满满一车,朝着门外出发。 路过没了生息的王蟒时,她伸长在驴车旁晃荡的一只腿,一个飞踢,躺在地上的唐刀瞬间翻飞在半空中,凌厉的剑花在月色下十分耀眼。 她手往右一伸,瞬间抓住唐刀刀柄,嘴角微微上扬,满意地说: “是我的了。” 静谧的夜晚,驴车前行的动静不算小,但却没什么人敢出门查看。 毕竟敢在此时浩浩荡荡离开的人,都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 驴车上,藜麦用包住粮食的布匹擦拭唐刀上的血迹,直至再也没有一丝痕迹。 想到还在远处等待自己的两个“队友,”她直接用刀背敲了一下驴屁股,催促道: “蠢驴,快点!” 不一会儿,一人一驴车晃晃悠悠地消失在墨色中。 第06章 上山 另一边,藜菽不安地将已经打包好的行李,来回翻找检查,确定没有遗漏的物品。 藜荞就这样听着二哥翻来覆去地找,一遍又一遍。 直至她感觉自己再也没有任何睡意,无奈地用双手撑起下巴,嘟囔道: “二哥,你不用担心,按照大姐的脚程,估计要早上才会回来。我们俩先休息,不然上山的时候跟不上大姐的步伐就糟糕了。” 第11章 在藜荞的心中,大姐藜麦就是无所不能的人,说到做到,早上肯定会回来的。 她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二哥对大姐就这么担心呢? 闻言,藜菽搬动行李的手一顿,眼神中闪过一丝温暖的光彩,又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继续摆弄着手里的东西。 就在藜荞以为以为二哥又要用沉默应付自己的时候,二哥突然出声了。 “她——不一样。” “什么嘛,什么不一样?” 藜荞五官挤在一起,整张脸上都散发着困惑。 藜菽并不愿意继续谈论这个话题,但是他也没有继续弄出动静。 不一会儿,随着夜间蝉鸣和蛙声,藜荞渐渐进入梦乡。 藜菽听到小妹熟悉的呼吸声,抬头看向明月,又似乎是在看明月所在的县城方向。 他也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只知道在身旁的小妹又一次产生动静时,他双眼干涩,一时间连眨眼都是件十分困难的事。 看着天边逐渐由墨色转浅,他本就惴惴不安的心逐渐跌落谷底。 就这样,藜菽看着天边逐渐形成一片光圈,原先颤动的心逐渐僵成石块。 他猛地站起身,突如其来的动作连带着腿上的弓箭掉落在地,发出声响。 “哐当!” 突然的声响让藜荞从睡梦中惊醒,她惊慌失措地循着声音发出的地方看去,只看见二哥藜菽的背影。 不知为何,配上此时略显凄冷的晨风,她总觉得二哥的背影带着无尽寒意。 “醒了,我们走吧。”藜菽望了一眼路的尽头,开口道。 就在藜荞不解时,一道寒冷刺骨的声音响起,刺激的她大脑一激灵,下意识地准备背上背篓起身出发。 她的手刚触碰到带子,立即意识到不对劲,疑惑地说: “二哥,大姐还没有回来呢。” “她不会回来了。” 藜菽的声音很轻,似乎风一吹就会消散在风中。 所以,藜荞听的不是很清楚,不由得伸长脖子,想要凑近听清楚。 但藜菽却不给她这个机会,话刚说出口,他就蹲下身,将扁担放在肩上,准备带上行李出发。 可就在他担起的一瞬间,远处的风中突然传来一阵铜铃声。 “叮铃铃——” “哥,你听到了吗?”藜荞惊喜地喊道。 她兴奋地跑出院子,站在最高处,观察声音传来的方向,努力辨别,补充道: “是铃声!” “村里除了我们兄妹俩,已经没有其他人了,怎么可能会有铜铃声。” 藜菽的语气没有一丝波澜,似乎外界什么动静都不能激起他的兴趣。 他清楚的知道此时对于他们兄妹俩,最重要的就是逃命。 按照藜麦所说,今天越人就会到达县城,距离他们村不过才两个时辰的脚程。 若是他们兄妹俩被越人追上,他们就只有死这一条路,或者是更悲惨的命运。 “别看了,她不会回来了。我们快点走,别被越人追上。” 话音刚落,藜荞激动的声音响起。 “二哥!二哥!大姐回来了。” 她一边呼喊身后的二哥,一边高举双手,冲着迎面而来的藜麦疯狂招手,脸上都是喜悦的笑容。 “砰!” 下一秒,藜菽一把甩开肩上的扁担和行李,猛地朝着门口的方向冲过去。 他一双眼睛睁到最大,清晨的寒风源源不断地在奔跑过程中从眼眶里划过,直至他跑到藜麦面前。 此时,藜菽的眼中只有回来的藜麦。 泛红的眼眶在白着的一张脸上格外明显,他颤抖着嘴唇,努力控制胸口翻涌而出的强烈情绪,抖动着嘴唇问: “姐,你回来了?” 藜麦的脸上都是不满,如果不是脑海中的承诺在闪现,她都不想拉住缰绳,直接撞过去算了。 所以,她并没有回答藜菽的话,而是看向院内的行李。 然后环顾四周的山峰,深吸一口气,僵硬的脸上有一丝意动,开口道: “上山,让开。” 此言一出,藜菽当即让开位置。 此时,他才注意到长姐藜麦是驱赶着驴车回来的。 要知道他们家自从爹娘久治不愈去世后,家中就什么钱财都没有了。 平日里连吃饭都是个问题,怎么可能买得起村里都没几户人家有的驴车? 一时间,藜菽的心提到嗓子眼,脑海中有了不好的猜测。 这一切在他看到车轮上的红色印记时,紧张的情绪来到顶峰。 下一秒,他攥紧袖口,将袖子当成抹布,猛地朝车轮上的印记擦去。 直至将所有的痕迹擦干净,藜菽才松了一口气。 同时,他忍不住在心中感叹:现在的长姐可真是不一般的人物,但既然对方愿意带着他们兄妹一起求生,从今以后,他就是自己的另一个亲姐姐。 在藜菽脑海中千回百转的时候,藜麦已经驱使驴车来到家门口。 藜荞看着大姐身下的驴车,有的只是喜悦,一张脸的笑容根本无法抑制,兴奋地喊道: “大姐,你什么地方弄来的驴车!有了驴车,我们上山就轻松多了。真好,真好,村里都没几户人家有驴车,我们家居然先有了。” 她根本无法抑制心中的雀跃,激动地围着驴车看了好几圈。 第12章 直至藜麦不耐烦地再次喊道:“上山。” “哦哦!” 藜荞面对冷冰冰的大姐,还是比较害怕,再看一眼天边的颜色,被喜悦冲昏的大脑瞬间回神。 连忙跑回院子,将属于自己的背篓带上。 背上背篓的时候,还不忘从里面取出早就做好了的菜饼。 她拿着菜饼朝大姐递过去,担心地说: “大姐,你去县城走了这么久的路,肯定饿坏了,快吃吧,我准备的上山干粮。” 虽然回来的一路上,藜麦已经吃了不少的东西。 但是面对食物,她向来没什么拒绝的能力。 当即一把接过手,嘴巴对准略显干巴的菜饼就是一咬,浓郁的纯粹玉米香味和独属于野菜的清香,瞬间在唇齿间弥漫,并随着每一次咀嚼而显得更加美味。 不一会儿,一张比藜麦脸还要大的菜饼,就这样被她解决干净。 同时,藜麦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猛地跳下车,将自己昨天挖来的葛根搬上车。 上车后,看了一眼跟在驴车一旁的两人,当即就准备挥动手里的鞭子,朝着看好的方向走去。 不曾想,一向沉默的藜菽却在这个时候开口。 “我知道什么地方有适合上山的路。” 此话一出,两姐妹的视线立即在藜菽的身上聚集。 藜菽被藜麦的眼神看得心落了一拍,连忙解释道: “之前爹曾经教我如何上山打猎,就把自己平日里上山的小路告诉我,村里人都没发现。” 村里人都没发现的意思就是,打过来的外敌越人也不会轻易发现。 对于他们三人来说,逃跑的成功概率又高了一分。 藜菽看到大姐没有出言阻止的意思,他的心瞬间雀跃起来,脸上难得带上一抹醒目的喜色。 随即,他快人一步,走在前面,喊道: “我来带路!” 在他走后,藜麦驱使着驴车跟上。 不得不说原身爹选择的小路位置的确是不错。 他们一家的房子本来就建立在村尾最靠近山的位置,平日里肯定没什么人愿意来,再将上山的小路安排在山背的位置,要想发现可不容易。 渐渐的在铜铃声的伴随中,三人一路走过最简单的山脚小路尽头。 要想继续往前,就必须爬山。 没有形成大道的上山路,想要带着驴和满满一车的货物上山,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 于是,刚走到爹说的小路口,藜菽停下脚步,担心地看了一眼身后的驴车。 藜麦看了一眼被翠绿草木充斥的山峰,虽然一眼看过去并不会发现什么上山的小路,但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里的草木生长程度,和周围的有所区别。 既然已经有钱人规划好的路,她为什么要自找麻烦呢? 于是,藜麦从牛车上跳下来,手里带着自己的战利品——唐刀。 唐刀刚出现在兄妹两人眼前,两人立即被唐刀所反射的刺目光线所震惊。 只一眼,藜菽就知道眼前的这把刀不一般,肯定是大姐昨夜连车带货物一起得来的。 忍不住出声夸赞:“好刀!” 藜麦攥紧手里的刀,看了一眼藜菽,问道: “会赶驴车吗?” 藜菽没想到大姐会问自己这个问题,不好意思地吞吞吐吐道: “不…不会,没学…没学过。” 话音刚落,他就敏锐地感受到大姐不满的情绪,连忙补充道: “但是我可以学,我脑子很聪明的,肯定可以学会……” 感知到大姐周身的气息变好,藜菽顿时松了一口气。 藜麦扔下一句话,就准备挥刀开路。 “那你赶车,不能让车上的货物掉落。” “没问题。” 藜菽听到真的让自己赶车,心中一股甜蜜翻涌而出,都没留意到脸上展现出的喜悦。 这时的藜菽看起来才真正像一个十岁的小孩子,会因为一件简单的事而欣喜。 因为要赶车,藜菽只能将自己的担子一起放在车上。 他刚坐上车,模仿大姐的东西准备驱赶驴时,腰背挺直,目视前方。 一眼就看到了背着行李汗流浃背、满脸通红的小妹,一时间羞愧涌上心头。 心想:他怎么可以只顾自己的开心,忽略小妹的年纪和辛苦呢? 藜菽一张嘴张张合合,直至一颗心纠结的快爆炸时,他才试探性地问出口。 “姐,能不能让小妹也坐一会儿驴车?” 第07章 爬山 话音刚落,藜麦猛地回头,看见的就是两个狼狈不堪的身影,和驴车上堆高的食物。 在心中飞速计算了一下,回道: “只能有一个坐上去。” “谢谢!” 藜菽激动的喊出声,双眼中闪耀着亮光。 藜荞没想到她也可以坐驴车,整个高兴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原本渐渐消散的力气,忽然一下子重新回到身体。 此时此刻,她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是力气,还能支撑继续走一段路。 藜菽看了一眼手里的缰绳,解释道: “小妹等我学会驱赶驴车,再换你坐。” “没事儿,二哥你先来,我就一个背篓的东西而已,还能再坚持一会儿。” 藜荞一边说,一边笑着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第13章 就在两人对话时,藜麦出手了。 手里的刀一挥,眼前挺立的灌木丛迅速倒下,凌厉的动作看得两兄妹连连震惊。 不一会儿,一条仅供驴车行驶的小道就被打理出来。 藜麦刚停下手,藜荞就担心地走上前,将准备好的水和干粮拿出来。 “大姐,你干了这么多活,肯定累了,快吃点东西补一补。” 藜麦来者不拒,接过手,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咀嚼菜饼,最后再来上一大口水,补充流失的水分。 一番修整后,心情顿时好了不少,转头看向练习了一小会儿的藜菽,喊道: “赶车,上山。” 面对藜麦极具压迫力的眼神,藜菽努力挺直腰杆,避免被看出他心中底气不足。 随即,他颇有架式地对着驴背就是一鞭,嘴里还大声地喊道: “走!” 回应他的只有沉默。 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饶有兴致地大口啃食地上的青草。 藜菽面色一红,再也不敢去看藜麦的眼神,还想要继续挥动鞭子,驱使驴前行。 却被藜麦接下来的动作所制止。 只见藜麦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根胡萝卜,橙红色的胡萝卜在碧绿的山林间格外瞩目。 而驴似乎也是留意到这一幕,迅速抬起头,伸着脖子就要想啃食心爱的胡萝卜。 “叮铃铃——” 驴抬头间,熟悉的铜铃声再次响起。 藜菽恍然大悟地惊叹道:“原来还可以这样!” 话音刚落,藜麦就将手里的胡萝卜塞进驴嘴里,同时开口道: “你背后还有几根胡萝卜,不会赶车,就做根吊杆,吊在驴前头就行。” 藜麦是真的想不明白,怎么有人驴会喜欢胡萝卜? 看起来眼色挺漂亮的,吃起来却是一种奇怪的味道,一点也不讨人喜欢,估计也就只有驴爱吃吧。 不然驴怎么会在行走间,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来几根胡萝卜呢? “姐,我这就做!” 藜菽像是得到了武功秘籍一般,立即动手制作胡萝卜吊杆。 随意从一旁的草丛里扯出一根藤蔓,一头绑上胡萝卜,一头绑上棍子。 手一抬,色彩艳丽的胡萝卜就悬吊在驴嘴巴前面。 熟悉的味道瞬间让驴被迷惑,为了吃到嘴巴前面的胡萝卜,它抬脚往前走。 突如其来的向前动作,让藜菽猝不及防,一个仰躺,背部撞在行李上。 背部的疼痛并没有令他面露苦色,反而扬起一张笑脸,激动地喊道: “它动了!它动了!” 就这样,一人一车晃晃悠悠地走在前面。 藜麦则是留在后面,扫清后路,阻止有人仿照她们的方式跟着上山。 她抬头看向身侧高耸的树木,看准位置一掌打过去,树木竟从她击打的位置折断,朝着对向倒过去。 “咯吱吱——嘣!” 一头撞在对面另一棵树上,二者之间迅速形成一个狭小的三角,阻挡去路。 突如其来的动静不止吓到了其他两人,还吓到了林子里的其他动物,一时间林子里热闹非常。 但这样还不算完,藜麦又去到其他几个地方,按照相同的方式制造伪装。 将他们上山的行为,看起来像是砍伐木头一样。 简单算是个双重保险,等她们走后,被车轮压倒的树枝又会重新站起来,掩盖去路。 将所有都处理好之后,藜麦重新回到队伍,就看到两人在不远处等着她。 藜荞的视线还一直在她的手来回打量,似乎是想要看明白,为什么一只手能够有如此大的力量? 藜菽则是从车上跳下来,提议道: “姐,你干了这么长时间的活,肯定累了,你来坐车,我拉车。” 下车时,他还不忘留意胡萝卜和驴之间的位置,防止胡萝卜瞬间在驴嘴里消失。 藜麦没什么客气的念头,也没有当保姆的想法,直接跳上车,扯出葛根,一边坐车,一边吃。 藜菽则是心满意足地站在一旁诱惑驴车往前走。 因为有驴在前方开路,虽然密林之下还有不少挡路的矮小草木,但总的来说前进还是非常简单的。 藜荞跟着走在最后,就完全享受了这份福利。 头顶有高大的树木遮挡阳光,脚下的路线被车轮压紧整齐。 除了爬山和背着东西有点累之外,比起二哥藜菽,她还是轻松不少的。 可随着上山的陡峭程度越来越严重,不止人渐渐体力不支,就连驴也开始不行了。 “哐当——” 驴脚下的一个石块不稳,一条腿瞬间一滑,整个车都朝着一侧倒。 还好站在一旁的藜菽及时看到,飞速上前,用背部抵住快要倾倒的板车,脚努力蹬地,才阻止了可能出现的危机。 突然的抖动将车上的藜麦从昏昏欲睡的舒服状态惊醒,一睁眼,一道寒光闪过。 发现是蠢驴做出来的时候,她轻轻地抚摸手里的刀,轻声道: “没用的废物都只有一条路。” 藜麦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把驴杀了吃肉,她来到这里这么长时间,还没吃过什么肉呢? 而且她曾经看过的一本美食书籍上写有:天上龙肉,地下驴肉。 可想而知,驴肉的味道有多好。 第14章 她心动地舔了舔嘴唇,似乎已经在琢磨驴肉的千百种做法。 似乎是后背盯着的目光过于赤裸,驴在惊慌失措一小会儿后,迅速找准站位,不用胡萝卜诱惑,都像是逃命一般地往前跑。 抵住车的藜菽没第一时间留意到,没有及时收力,一个仰身差点倒在地上。 他慌张地接连往后退了几步,整个人被吓出一身冷汗。 回过神后,担心地看着前方加速奔跑的驴车,喊道: “姐!小心点!” 随后,他又看向身后的妹妹藜荞,看到满头大汗的妹妹,直接夺过妹妹背上的背篓,放在自己身上。 “走吧,小妹你辛苦了。” “哥,诶?” 藜荞感觉都没反应过来,背篓就从自己身上,转移到了哥哥身上。 她还想要跑上前,从哥哥的手中夺回背篓。 可藜菽哪里会给藜荞这个机会,无须分出心神留意胡萝卜和驴的距离之后,他脚下步伐飞快,带着妹妹不断追赶前方的藜麦。 此时此刻,藜麦已经来到山顶。 驴因为长时间的发力,差点瘫倒在地,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大口大口地咀嚼嘴边的野草,补充能量。 藜麦看了一眼高悬于头顶的烈日,开口道: “休息一会儿。” 不然她真的担心驴累瘫了,接下来的几座山还怎么爬? 她可不想把自己当成驴拉车,至于驴肉,等她找到适合的定居地点后,无用的东西自然要处理干净。 “好…好…” 藜荞也是累的够呛,听到大姐的话,当即也顾不得什么脏不脏的问题,看准旁边一团较为蓬松的草丛,一屁股坐下。 可她的屁股刚接触到草丛,一股奇怪的扭动感立即在屁股底下翻涌。 刹那间,她的脑海中有无数个不好的念头,一声尖叫瞬间响彻云霄。 “啊——” 藜荞飞速从地上跳起来,低头查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扭动。 可一看,她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她刚刚居然坐到了一条蛇,诡异的黑色花纹点缀在额头,散发着恐怖的气息。 要问藜荞为什么看得如此清楚,那是因为黑蛇已经气势汹汹,对准她的脚踝就是一口。 她甚至能够看清楚蛇嘴里有几颗牙齿,在牙齿上连成丝的唾液,以及蛇嘴里弥漫开来腥臭味。 就在藜荞以为自己要落入蛇口,她恐惧地瞪大双眼。 千钧一发之际,眼前一道银光闪过。 “噗——” 下一秒,一颗张开大嘴的蛇头就这样落在藜荞脚边,前方还有一段不断扭动的蛇身。 此刻,藜荞不知道自己是应该为逃脱性命危机而感到高兴,还是被突然出现的刀和蛇头吓死。 她嘴巴张大,想要说些什么,喉咙里却发不出声音。 等藜菽担心的过来查看,一眼就注意到斩断蛇的唐刀。 想起刚刚眼前的亮光,他立即朝着身侧的藜麦看去,喊道: “姐,你的刀。” 说完,他立即拔起刀,用袖口擦拭血迹,才把刀还给藜麦。 见状,藜麦满意地点点头,刚准备拿起身后的葛根解决午饭,就听到藜菽提议: “姐,你能吃蛇吗?刚刚杀的那条蛇我看了,是没毒的。” “蛇?好吃吗?” 藜麦顶着一张冷冰冰的脸,发出好奇的疑问。 第08章 烤蛇肉 “烤着吃,还不错。” 说话间,藜菽注意到妹妹藜荞恐惧的眼神,又看了一眼好奇的藜麦,僵着一张脸回道。 听到是好吃的,藜麦当即来了兴趣,嘱咐道: “那你做出来尝尝看。” 话音刚落,对此感到恶心的藜荞就扭头干呕,在恐惧和恶心两种情绪交加之下,吐到两颊苍白。 早上吃的东西全都吐出来,整个人又累又饿,看起来可怜兮兮。 藜菽看了一眼,提议道: “不如我们先去山脚下的小溪再休息,正好吃午饭。” 闻言,藜麦瞥了咀嚼青草的驴,看起来状态恢复不少。 又看了一眼藜荞,担心对方吐死在这里,开口道: “你坐车,快点下去,我要吃饭了。” “谢谢姐。” 藜菽听到这句话,犹如听到了天籁之音,立即扶着藜荞坐在驴车上,叮嘱道: “小妹,你一定要扶好车辕,我也会拽住缰绳,避免掉下车。” “好。” 藜荞有气无力地回道,一双枯枝似的手紧紧握住车辕,目视前方,做好准备。 就在两人开始下山时,藜麦捡起自己的战利品——蛇肉。 她一弯腰,顺势揪起蛇尾巴。 令她惊讶的是,此时的蛇身居然还有神经反应,颤颤巍巍地扭动身体,企图逃脱控制。 藜麦可没放过食物的心思,吃不到驴肉,吃点好吃的蛇肉也挺不错的。 随即,她捏住蛇尾巴的手一甩,蛇瞬间缠绕在小臂上。 白纹黑底的蛇身在蜡黄的胳膊上带着奇异的美感,藜麦晃了晃手,已经在脑海中畅想蛇肉的滋味。 另一边,因为是下山,藜菽和藜荞两人几乎是连人带车往山下冲,迅速压倒一大片草木。 如果不是中间有高大的树木遮挡,藜麦估计她下山的时候,只能看到车毁人亡的画面。 第15章 下山一路惊心动魄,藜菽都还没来得及舒口气,突然看见身旁站着原本应该落在后面的藜麦。 当即被吓一大跳,猛地往后退,惊讶地说: “姐,你怎么这么快?” 这种无聊的问题藜麦并不想回答,她抬起手,白纹黑底的蛇身立即闯入藜菽的视线。 藜菽再次被吓一大跳,感受着胸口不正常的剧烈起伏。 他觉得自己十分有必要养成一颗大心脏,隐隐有预感往后这样的情况不会少。 藜麦看到藜菽没反应,出声催促道: “把蛇烤了。” “哦哦哦,我这就去。” 此刻,藜菽的理智回到脑子里,伸手准备拿过蛇。 见状,藜麦手一倒,对地垂落,缠绕在小臂上的蛇瞬间转圈松开。 最终只有尾巴的部分捏在她手里,看起来有点小巧。 藜菽接过另一端,拿着就往小溪的位置走。 上游,藜荞正在不停地捧起溪水冲洗脸,希望用低温将不快的感觉压制,清爽一点,恢复状态。 当她注意到身旁还有人,以及隐隐约约在溪水中流淌的血色,瞬间闭上眼,往前走几步,将所有的水囊重新装上水,快速离开。 直至余光都不能看见溪流,紧绷的身体逐渐放松。 一抬头,就看到在树荫下休息的大姐,立即加快脚下的步伐奔跑。 刚靠近,藜荞就取下手里的水囊,递过去,开口道: “大姐,刚装满的溪水,很是凉爽,你快喝,解解暑气。” 闻言,藜麦接过水囊。 随后将身侧的葛根递过去,示意藜荞也吃一点。 “谢谢大姐。” 在藜荞看来,大姐愿意把看得最紧的葛根送给自己,简直就是惊喜,迫不及待地接过手。 同时,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刚刚被蛇造成的阴影一扫而空。 吃完清甜的葛根后,拽住一旁休息的驴的缰绳,将驴拉到靠近小溪的位置。 吃草、喝水、休息。 一时间,闲适的氛围在三人之间流淌,丝毫没有在逃命的感觉。 最舒服的自然是藜麦,倚靠在青山绿水间,吃着纯自然的清甜爽口葛根,和香甜软韧带有野菜清香的菜饼,口干的时候再来上一口凉爽无污染的水。 就算是前世基地的首脑都不敢畅想这样的日子。 而她——藜麦此刻就在过着这样的生活,未来也会一直过着这样幸福的生活。 仅仅是想想,藜麦的脸上就忍不住流露出一抹喜色。 就在她沉浸在对未来美好生活的畅享时,空气中突然传来一股勾人心魄的香味。 她不自觉地耸了耸鼻子,搜寻香味的来源,身体也跟着鼻子辨味一起转动。 一找准位置,猛地睁眼,藜麦的视线立即被火堆上炙烤的蛇肉吸引视线。 刚刚还是白纹黑底的长蛇,现在呈现出浅黄色的诱人色泽,配上勾人的香味,她觉得自己可以一个人吃完一整条。 但想到她能吃到烤蛇功不可没的两人,喜悦的眼神中带上一抹遗憾。 纠结中,藜麦已经抬脚朝藜菽所在的位置走去。 特意找了一个能够看清楚烤蛇,又不会被火堆高温炙烤的位置落座。 藜麦的脚步声不小,藜菽第一时间就留意到,刚想说什么,却看见藜麦在距离自己五步远的位置落座。 张开的嘴巴都来不及说话,只能紧张地转动手里的蛇肉,使其均匀受热。 渐渐的,随着手里的蛇肉香味越来越浓郁,他能够感受到一抹越发炙热的视线在双手上聚集。 直至,原本粉白色的蛇肉被他烤成诱人的金黄色,烤出的油脂更是滴落在火堆里。 “呲——” 油滴落入焰火中发出沉闷的响声,随后与焰火融为一体,创造出更为浓烈的焰火。 这一刻,藜麦实在是等不了了。 直接将异能作用于腿上,一眨眼,她就从火堆五步远的位置,转移到火堆旁。 一双眼紧紧盯着蛇肉不放,平日里没什么人气的脸,忽然感受到了焦急的情绪。 藜菽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勾起嘴角,在藜麦出声要吃的前一秒开口道: “可以吃了。” 此话一出,藜麦的眼神中瞬间闪过一抹亮光,比夜空中的星辰还要璀璨。 藜菽一不小心被此震惊到呆滞,连藜麦从他手中夺过烤蛇都没有注意到。 藜麦看着手里的两根烤蛇,立即做出安排:她作为最大贡献着吃两根不过分吧?剩下的一根就留给两人分食。 匆匆扔下一句:“剩下的你们俩自己分。” 随后,她就迫不及待地朝着手中的烤蛇肉咬下去。 舌尖触及蛇肉的一刹那,藜麦甚至能够感觉到蛇肉烤出的油脂气泡在舌尖炸裂,同时也将蛇肉的焦香味完全绽放出来。 就算是蛇肉温度滚烫,她也顾不上了,呲牙咧嘴地咬下第一口。 外壳焦脆,内里软嫩,咬下去甚至能够感觉到内里爆开的鲜美汁水,再加上蛇肉独有的柔韧口感。 一双眼睛震惊地连连睁大,配上她没有表情的一张脸,看着就让人心生愉悦。 藜麦吃得忘乎所以,整个人都沉浸在烤蛇肉带来的美味享受当中。 当藜菽回神,看见的就是大姐吃到满嘴是油,连连震惊的画面 第16章 一股喜悦顿时涌上心头,同时脑海中也回忆起刚刚藜麦说的话。 他立即抬头,朝距离两人很远的藜荞看过去,扯着嗓子喊道: “妹妹,你要吃吗?” 说话的同时,他还不忘摆动手里的烤蛇,表明来吃的是什么。 藜荞在看见木棍上金黄色的蛇肉时,即使距离很远,她还是下意识后退一步。 不管此刻蛇是什么形态,但在她的记忆里都是十分恶心和恐惧的东西。 对于二哥鼓励的眼神,她选择躲避,头一扭,继续咀嚼嘴里的菜饼子。 见状,藜菽顿时明白了,看来今天的肉就只有他和大姐的份。 他们家也是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吃肉了,他也是想让妹妹跟着一起补充点油水。 但是既然妹妹不愿意,他还是趁着此次进山,看看能不能遇到点其他的野物,到时候再给妹妹多吃一点。 “呼呼!” 突然发出的声响,让藜菽从思绪中抽离。 一看,原来是大姐吃完蛇肉,将木棍扔进火力发出的声音。 想到自己都还没动嘴的蛇肉,也不再想其他的,对准手里的蛇肉就是一大口。 不得不说,焦香的口感直接把人香晕了。 让藜菽不禁感叹道:他的手艺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美滋滋地吃完蛇肉,将火堆用水破灭,修整一小会,继续赶路。 只不过这一次,几人是沿着溪流的方向往前走,几乎是在山谷低处行走,耗费的功夫要少一点。 路上,藜麦在藜荞的提醒下,采摘了不少的野果,例如猕猴桃和杨梅。 只要是被她看见的,几乎全部都被收入囊中。 藜荞看见发青的杨梅时,忍不住提醒其味道能够酸倒牙齿,让大姐别浪费功夫。 可她不知道的是,即使是这种酸味,对藜麦而言是酸爽,也是满足。 要知道她之前就算是想感知这种酸爽醒神的滋味,都不知道去哪里寻找。 只要是能够吃的,对她而言都值得花费时间的。 于是在两人惊诧的目光中,藜麦手捏住青杨梅一抛,一口一颗,酸爽的滋味令她口齿生津,越吃越入迷。 不知不觉间,三人也来到了山谷的尽头,必须要爬山才能到达下一座山。 有了之前的经验,藜菽和藜荞护在驴车两侧,藜麦走在最前方开路。 终于,在黑夜来临时,三人总算是来到了山顶。 刚找好驻地,藜麦就坐下来休息,吃东西,悠闲自得,仿佛是在度假野营一般。 藜菽则是将驴车的缰绳绑在一颗树上,抬头观察周围的环境,准备捡些柴火生火,抵御黑夜可能存在的危险。 可一抬头,他就傻眼了,他居然看见远处出现一团橘红色的光,并且面积越来越大。 藜荞一转身就看到二哥呆愣的身影,下意识地沿着二哥的视线看过去,震惊地喊道: “那是什么东西!” 第09章 山里人家 刚开始只不过是米粒一般大小,而后面积迅速扩大,看着势不可挡。 突然的喊声让藜麦心生警惕,迅速站起身,沿着两人的视线看过去。 橘红色的光团在黑夜中格外醒目,她根据方向判断道: “应该是县城烧起来了,和我们没什么关系。” 同时,她也判断出火势应该波及不到她们三人,看了一眼,重新坐下休息。 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藜菽和藜荞的第一反应都是不敢相信,那可是他们一县之地最繁华的地方,怎么可能会起火? 可是,两人的脑海中又浮现之前所听到的内容。 按理来说,今天清晨敌军就会攻破他们县城,敌军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整个县城被烧了,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但一想到记忆中繁华的县城付之一炬,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想到这,藜菽和藜荞两兄妹对视一眼,眼神中都是无奈。 他们俩现在都连自己都自身难保,哪里还顾不上没去过几次的县城,还是先顾好自己再说。 努力振奋了一下衰败的气氛,藜菽迅速生火,在幽暗的山林间,燃起一团火光。 火光不止可以取暖,明亮的光线还带给人安全感。 火一燃,藜荞才缓缓从藜麦的身边离开,取出背篓里唯一的铁锅,还有菜饼和水囊。 她将菜饼简单用木棍穿起,插在火堆旁烤着。 随即让铁锅中倒入水,水一开,迅速往里磕入今天捡来的野鸡蛋。 在橘红色的光线下,墨色的水中突然出现丝丝缕缕的浅黄色絮状物。 同时,一股独属于鸡蛋的蛋香味随即飘散在空气中。 鸡蛋易熟,没过一分钟,锅中的蛋汤继续沸腾。 藜荞迅速往里加入盐,搅拌均匀,取出碗筷,先给大姐盛了一碗。 “大姐,你快尝尝。这里没什么东西,做的比较简陋,勉强可以用来下菜饼。” 在蛋香味的诱惑下,藜麦迅速接过手,嘴唇对着碗口轻轻吹了几下,迅速吸上一口。 嫩滑的蛋花迅速顺着汤水一起吸入嘴里,根本用不上咀嚼,就这样顺着气息滑入喉咙。 留给藜麦的只有唇齿间残留的余香,以及在味蕾中迅速传导的美味信号。 几口下肚,藜麦总算是满足了身体对蛋花汤最迫切的渴望。 第17章 而后,她想起刚刚藜荞说的话,立即开口赞扬。 “不简陋,非常好吃!” 说着,她还竖起大拇指,向藜荞展示最高的评价。 闻言,藜荞羞红了一张脸,只因在火光的映衬下没那么明显。 在她看来,大姐的厨艺是家中最厉害的,她只不过是学着大姐的做法模仿而已。 比起大姐,她还有很多值得进步的地方。 猛地一抬头,看着藜麦想要表达心中的想法,却被大姐坚定的眼神所震动。 此刻,藜荞的心中有了一个猜测:会不会是大姐为了安慰自己才这样说的? 于是,在藜麦疑惑的眼神中,藜荞缓缓开口道: “大姐,你放心,我一定会继续努力学习,争取将菌菇蛋花汤、野菜蛋花汤做出来,让你品鉴。” 面对藜荞的豪言壮志,藜麦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但想到往后能有更多的好吃的,面对藜荞闪闪发光的眼睛,她点头表达知道了。 同时,藜麦的心中也生出了一个念头。 末世的时候,受各种生物变异的影响,很多食物都不能吃,之前积累的菜谱自然也没了用处。 只是她曾经跟着末世前出生的人一起出任务,听对方说了不少美味佳肴的滋味。 在搜寻物资的时候,鬼使神差捡了几份菜谱。 随后,在漫长而又无聊的战斗中,她都是靠着菜谱上的图片满足躁动的食欲。 现在的食材都是纯自然的,身旁又有一个厨艺不错的人,藜麦觉得自己不能浪费这个得之不易的机会,应该多享受一些美食才对。 等找到适合的位置定居,未来绝世大厨的培养迫在眉睫。 在藜麦漫长的注视下,藜荞低着头都有些不自然,刚准备抬头询问缘由,头顶炙热的目光提前移开,让她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 同时,也坚定了要努力学习厨艺的念头。 各怀心思的两人还不知道彼此的想法居然在一种程度上是一致的。 夜间,山林间传来各种野兽的声音。 安全起见,三人做出了轮流守夜的安排。 藜麦作为里面武力值最强的,自愿接下最难熬的后半夜,临近凌晨直至天亮的时间点。 藜荞最年幼,又没什么武力,被安排在最早的前半夜,这时人的精神充足,容易抵抗睡意的来袭。 藜菽则是处于中间,责任也不轻。 “噼里啪啦!” 火花不断从火堆中炸响,伴随着充满蝉鸣、鸟叫,藜麦半靠在树下进入浅眠状态。 她是绝对不会将自己的生命交给外人,即使是队友也不例外。 说是负责后半夜的守夜,实际上她整晚都会对外界的一切保持警惕。 一夜过去,她们三人还算幸运,并没有遇到野兽前来袭击。 醒来简单吃了个早饭,迅速驾驶驴车赶路。 昨夜县城被烧的事,给藜菽和藜荞两人内心极大的震撼,担心不走远一点,说不准就会波及到自己身上。 于是,接下来的两天时间,三人急匆匆的赶路,就算是脚底走出血泡,也绝不喊苦喊累,继续迈着双腿逃命。 终于,在进入深山的第三天下午,三人越过山峦,看见了一条碧色的绿带从群山之间穿过,消失在群山之间。 最令人诧异的是,居然在不远处的山上看到一间屋子。 藜荞惊讶地喊出声:“山里怎么会有人建房子!” 藜菽伸长脖子,努力看清屋子的构造,想起曾经从爹爹嘴里听到的见闻,回道: “应该是山里的猎户。我听爹说,大部分的猎户都是没有户籍名册的,只能依靠打猎为生。他们避开人群,住在山间,只有必须要购买物资的时候,才会从山里出来,用猎物和村民们交换货物。” “可我们家不也是猎户吗?” 同时猎户,为什么自家不一样,藜荞顶着疑惑的大眼睛盯着二哥。 藜菽被她清澈的眼神看得心虚,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这爹也没说,可能我们家一直都是住在村里的吧。” 听到这个解释,藜荞懵懂地点点头,转头看向大姐,提议道: “既然这里有人住,不如我们也待在这里吧?” “先看看。” 既然好不容易走到这里,藜麦自然要挑选一个最适合居住的地方,不然就白费了这番功夫。 但或许是上天也不忍她们继续走下去,刚越过脚下的山,映入眼帘的大片荷塘瞬间吸引人的视线。 “哇!荷塘。”藜荞惊喜地喊出声。 粉色的荷花点缀在碧绿的荷叶之间,清风阵阵,花枝摆动,显然是一副美不胜收的景色。 但在藜麦眼中,却是一道道美味的食物。 要是她的记性没问题的话,仅仅是一本菜谱上就记有荷叶鸡、荷花酥和荷叶蒸排骨几道美味。 于是,在藜菽和藜荞震惊于荒山野岭间,居然有一处无人打理却格外茂盛的荷塘时。 藜麦已经在畅想怎么用荷塘中的食材来做好吃的。 一想到自己能吃到菜谱上记载的原汁原味的美食,她就忍不住感叹出声。 “荷塘里的荷花荷叶都能做出好吃的,真的是非常不错!” “还有莲藕呢!我听村长叔家的秀丽姐说,县城的富贵人家都喜欢吃莲藕,说是可以补身子。” 第18章 藜荞赶紧将自己的见闻补充上。 藜麦一听顿时来了兴趣,追问道: “莲藕?在哪里?” 她努力聚焦视线,往碧波荡漾的荷塘看去,还是没看到藜荞说的东西。 此时,其他两人也沉浸在此地有莲藕这种珍贵物品存在的喜悦中,没有留意到藜麦的神色。 藜荞听到问题,迅速解释道: “莲藕自然是在荷塘里,只是被淤泥埋着,估计要下塘里深挖才行。” 听到简单的一个荷塘就有如此多美味的食材,藜麦也歇了继续前进的心思。 同时,她也不得不承认,此地已经算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居所。 河水从山脚流过,中间一条小支流入荷塘,形成如今繁盛的景象。 荷塘坐落于两山之间的山谷,地势平坦,有不少空间可以留给她们修建房屋。 更难能可贵的是,在对面的山脚的位置,她似乎还看到了一个山洞,可以当做她们三人目前过度的居所。 “从今往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居住地。” 藜麦一锤定音,做出决定。 “好耶!好耶!”藜荞兴奋地蹦蹦跳跳,在她看来,这里真的是再好不过了。 激动的情绪影响下,连脚下的疼痛都忽略了。 兴奋地拉着驴车就往山谷的位置跑,直接将其他两人落在身后。 有人开路,藜麦没什么不乐意的。 但是在藜荞拉着驴车停留在荷塘休息喝水时,她继续抬脚往前走,直至来到看中的山洞前。 洞口残留的翠绿落叶、浓烈的气息,都让藜麦意识到里面还有生物存活。 “咔嚓!” 一刀挥下,洞口遮掩视线的藤蔓瞬间被斩落。 下一秒,洞内立即传来声响。 “扑扑扑——” 第10章 洞穴 “小心!” 紧随其后的藜菽听到了洞里的动静,下意识地伸手想要将藜麦挡在身后,自己来面对未知的危险。 但伸出的手却拍在空气上,因为藜麦早已经上前一步,抬头看向黑色的洞穴。 敏锐的听力能够察觉出有东西在靠近,身影却被漆黑的底色所遮掩。 等到对方靠近洞口时,藜麦才在昏暗的光线下看清楚,对面的是一群飞行物,连成一片,看起来攻击力不小。 她当即握紧手里的刀,准备给对方迎头一击。 反应过来的藜菽,却一眼认出洞穴里的是蝙蝠,立即出声提醒。 “姐,是蝙蝠,没多少攻击力,我们直接用草药熏出去就行。” “蝙蝠?” 藜麦从来没听过这个名字,对藜菽给出的解决方法表示一定的怀疑。 “蝙蝠惧光,喜好倒挂在空中,昼伏夜出,夜间正是它们活跃的时候,用火加草药绝对没问题。” 看出藜麦的困惑,藜菽立即给出详细的解释,并将任务放在自己身上。 “我这就去摘草药,方法是我从爹那里学的。” 说完,藜菽迅速往回跑。 刚刚下山的时候,他就看见了不少眼熟的熏蚊虫用的艾草和薄荷,这两种药草用来熏蝙蝠再好不过。 藜菽行动的时候,藜麦也没有闲着,比起其他方法,她的手段更直接一点。 感知到洞穴内的蝙蝠,仅仅是乱了一下就恢复正常,她顿时不满意了。 随意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对准洞内顶部的位置就是一甩。 “啪啪啪!” 下一秒,躁动的挥动翅膀的声音响起,足以见得洞内蝙蝠受到的惊吓之大。 于是,有不少蝙蝠在惊慌失措之下,下意识地选择往外逃命。 藜麦所占据的洞口就是大部分蝙蝠的第一选择,但是令它们没想到的是,洞口才是他们丧命的地方。 每飞出来一只,手中的刀就挥动一次。 不一会儿,洞口就积聚了一地的蝙蝠尸体。 藜菽将所需的药草采摘回来,看到的就是如此血腥的场面。 纵使他也杀过野物,但是眼前的场景,还是把他吓了一跳。 他深呼吸,平复情绪,站出来说: “姐,你这样的速度还是太慢了,我来。” 藜菽一边说,一边从袖口取出火折子,点燃枯枝落叶,迅速往洞里扔。 紧接着往里加入易燃的柴火,最后再加上得来的新鲜草药。 在焰火的催化下,草药迅速被烤糊,浓郁的味道在洞中弥漫,令第一次遭受如此折磨的蝙蝠们惊慌失措。 一时间根本无法辨别遭受了什么危机,仓皇逃窜。 不少还是想往洞口靠近,可刚靠近,就意识到刺鼻的味道越来越浓郁,不得不朝着其他出口逃窜。 但有些蛇蚁蚊虫可没这样的条件,在惊慌中从洞口爬出来,弄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洞外,藜麦就这样站着听洞内嘈杂的声音。 渐渐的,洞内传来的声音越来越小,直至归于平静。 她好奇地捂住鼻子,伸头往洞内看去,还不忘扔一块石头打探。 回应她的只有空荡荡的石头落地的回音,其他的什么声音都没听到。 意识到洞内已经没有其他生物后,藜麦抬脚就准备入内参观自己未来的居所。 “等等!” 看出藜麦的想法,藜菽立即出声阻止。 在藜麦回头的时候,立即将手里的火把递过去,提醒道: 第19章 “有火把,看的要清楚一点。” 此时,藜菽对大姐听自己的话,已经没有任何期待,还不如给点帮助。 藜麦接过火把,立即往洞内走去,抬头一看,果然没有任何生物存在,从今往后,这个洞穴就是她们的所有物。 由于时间不早,天马上就要黑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藜麦和藜菽两人加快动作,将洞内简单打扫一遍,解决今晚的住宿问题。 比起风餐露宿,能够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对于三人来说都是件值得庆祝的事。 为此,藜荞难得愿意拿出所剩不多的野鸡蛋,做成晚饭。 听到这个好消息的时候,藜麦手里的速度不自觉加快,争取尽快吃到晚饭。 藜菽看到大姐如此卖力,也加快了手里的速度。 最终的结果就是,黑夜降临时,藜荞已经将做饭转移到洞穴内,翻飞的火焰勾勒出三人的身影,使影子在身后的墙壁上来回跳动。 渐渐的,一团黑影的面积越来越大,直至与另一道黑影贴在一起。 “好了吗?” 藜麦看似平静,实则焦急不已的声音响起。 为了庆祝今晚的时刻,藜荞不仅用了野鸡蛋,还用了难得的白面,以及西红柿和新鲜的野菜。 一眼望去,锅中红的、黄的、白的、绿的混合在一起,丰富的色彩和鼻尖萦绕的香味,勾得藜麦肚子里的馋虫躁动不安。 “马上。” 藜荞看了一眼快要将头埋进锅里的身影,笑着回道。 手里的速度没有变化,继续将面絮倒入锅中,一只手不停地搅拌。 不一会儿,所有的面絮都漂浮在表面,象征着可以食用。 知晓身旁大姐的焦急,藜荞立即给大姐盛出一碗。 “大姐,快尝尝,小心烫。” 藜麦迅速接过手,看着碗口不断升腾的白汽,她下意识地深吸一口气。 浓郁的鸡蛋香味中夹杂着番茄的酸味,在醇厚的麦香底味上,将本就大开的味蕾吸引的更加迫切。 “呼——” 藜麦感觉自己再也等不了,迅速对准碗口吹一口气,将碗沿的疙瘩汤吸进嘴里。 细滑的汤汁口感让她舌尖为之一振,来不及细细品味,紧随其后的浓郁麦香,瞬间将味蕾的躁动以一种全覆盖的方式安抚。 里面的疙瘩更是外表细滑,内里软糯,每咬开一粒疙瘩都是对她的一次惊喜。 香喷喷的蛋花、酸爽开口的番茄和清新细嫩的野菜,更是将疙瘩的美味衬托的更加出色。 一口下肚,藜麦觉得全身都开始燥热起来,一股热意源源不断地从腹部蔓延至全身。 这种暖烘烘的感觉令她沉醉。 于是,她迫不及待地喝下下一口,滚烫的疙瘩汤在唇齿间起舞,刚达到适口的温度,就迅速被咀嚼、咽下。 不一会儿,一整碗疙瘩汤就被她吞入腹中,连一点汤汁都没剩下。 紧接着,藜麦迅速开启下一碗。 这一幕都被藜荞看在眼里。 面对大姐对自己厨艺的支持,尤其是那每一次喝下时,从内往外流露出的愉悦和满足,让她高兴不已。 她刚开始是欣喜,而后是惊讶,最后转变为震惊。 她有些想不通大姐是怎么喝下这么多疙瘩汤的? 要知道为了庆祝今天的日子,她可是煮了超出三人的分量,但现在,大姐吃的明显比她预计的分量还要多。 思来想去,藜荞已经停下手里的动作,最终得出一个结论: 大姐这几天太累了,渐渐的越吃越多,胃口养大,才变成如今的食量。 她今后做饭的时候,分量应该再多一些才行,不能让大姐饿肚子。 当她再次抬头看向藜麦时,发现大姐吃得满头是汗,一张冷冰冰的小脸红彤彤的,看起来格外惹人瞩目。 藜荞立即将袖口的帕子递过去,提醒道: “大姐,擦擦汗。” 闻言,藜麦浑不在意地将嘴边的碗倾斜至九十度,努力将碗里一滴疙瘩汤喝进嘴里。 看着碗里再也没有多余的食物可以吃她下意识地舔了一口碗口,才将挡住脸的碗移开,长吐一口气,发出满足的喟叹。 同时下意识地挺起凸出的肚子,缓解肚子的不适。 随后,从藜荞的手中接过帕子,擦了擦脸。 迅速浸湿的帕子让藜麦意识到自己吃的有些狼狈,但想到疙瘩汤的美好滋味,她又不得不忍受其带来这一点点不足。 擦干净后,她舔了舔嘴唇,对藜荞说: “明天还做疙瘩汤吃。” 此刻,藜麦的脑海中已经在期待明天的疙瘩汤的味道。 却不曾想,藜荞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解释道: “明天应该吃不到疙瘩汤了,之前捡来的野鸡蛋吃光了。” “什么!我明天还要吃今天的疙瘩汤,我去找野鸡蛋。” 面对美食,藜麦迅速对明天做出安排。 她决定的事,那是一定要做到的,对她而言,再也没有比满足口腹之欲更重要的事。 藜荞听到大姐都说到这种地步,看了二哥一眼,点点头说: “只要大姐你把鸡蛋带回来,我就再给你做。” 紧接着,藜菽也将明天的安排说出来。 “大姐你去找食物,我和小妹留在这里,把洞穴打理一下,要是合适的话,把床弄出来,以后睡觉的时候也安稳一点。” 第20章 面对睡地上和睡床上的选择,藜麦当然选择睡床,默认了藜菽的安排。 在连日以来紧绷的精神状态下,吃饱喝足后,三人迅速进入梦乡。 三道深浅不一的呼吸声在洞中响起,富有节奏美感。 只是忽然响起的雷声和雨声,打破了洞内的宁静。 藜麦将异能用于耳朵,没发现什么危险后,继续沉浸在舒适的梦境中。 藜菽听到雷雨声,不自觉地呢喃: “还好是今天才下雨。” 感叹他们姐弟三人的幸运后,在雨声的陪伴中,陷入更深的睡眠。 第11章 狩猎 雾雨清晨,白雾给眼前的青山蒙上一层轻纱,带上朦胧的幻影,显得更加美丽。 此情此景,藜麦忍不住深吸一口气,感叹此地的美好。 不管是空气,还是吃的都无比的舒适,让她忍不住生出一种圈地的念头。 索性周围也没什么人,她还是先去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 想到这,藜麦匆匆结束早餐,拿上刀,背上弓箭,就准备随便选取一个方向走。 看着大姐着急离开的背影,藜菽连忙出声提醒道: “姐,使用过的箭矢记得捡回来,家里一共就剩这几根箭了!” 闻言,藜麦背对着藜菽,晃了晃手里的弓箭,继续往前走。 说来,弓箭这种冷兵器,在末世的时候用处还是不小的,特别是能和某些人的异能结合起来,效果大增。 只不过她不怎么合适,因而一直使用的都是刀。 之前看到藜菽用弓箭射杀野物的画面,藜麦意识到在这里弓箭的攻击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她当即决定练一练。 刚越过来时的山顶,一阵鸟鸣声突然在头顶响起。 藜麦迅速取下背上的箭囊,双腿分开,与肩同宽,左手握紧弓把,右手搭箭。 第一次射箭,她的心中是无法抑制的兴奋,连带着双手都有些颤抖。 “呼——” 藜麦不由得深呼吸,放缓呼吸的节奏,抬头,手挺直,感受右眼、剪头和鸟三点在一条直线上。 “咻!”箭矢从弓弦自然滑出,发出声响。 远远看起来,在群山叠翠之间,一根黑线忽然冲向天际,从群鸟之间滑过。 下一秒,黑线穿过白色的飞鸟,一起朝着地面坠落。 藜麦没想到第一次出手就有如此收获,兴奋地瞪大双眼,快速朝着飞鸟坠落的方向奔跑。 一路上遇到的灌木草丛都不是她的障碍物,顺着血迹,她很快就找了自己的猎物。 捡起来一看,箭从飞鸟的身体正中心穿过,死的不能再死。 想起刚刚藜菽说的话,藜麦利落地将箭从鸟身上拔下来,随意割下一根藤蔓,将鸟的腿绑起来,挂在木棍上。 木棍往肩头一甩,下方的鸟晃晃悠悠地跟着她继续移动。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接下来的时间里,藜麦几乎快要将一整座山头的鸟都杀光了。 因为,她还在回味烤蛇肉的滋味。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动物的肉是真的好吃,想起昨天藜菽说蝙蝠不能吃的时候,藜麦心中满是遗憾。 今天既然有时间了,自然不能将山间的动物放过。 只是,藜麦想不通,怎么就只有这些身上没有几两肉的动物,要是来个重量级的“大肉”就好了。 或许是上天听到了她的声音,一路奔袭,身上的体力也消耗了不少。 藜麦取出藜荞准备的菜饼,准备到山脚的小溪对付一口。 流水潺潺,却正好遇到和她抱着相同想法的野兽。 那野兽嘴角长着两根粗壮的獠牙,凸出的鼻头喘着粗气,一身棕黄色的花纹被壮硕的体型撑开,样子实在算不上好看。 如果不是体型比她末世遇到的小的话,藜麦还以为自己又遇到了变异的野兽。 不过,如果她在末世遇到,心中会紧张,但在这里,心中只有进食的渴望。 她舔了舔嘴唇,抛下刚刚得来的猎物,握紧新的武器——弓箭,对准迎面而来的野兽就是一箭。 “啪!” 但是令藜麦没想到的是,箭居然连野兽的外皮都没戳破,就弹飞了出去。 第一次面对这种场面,脑子有一瞬间的错愕,呆愣着没有动作。 这一幕却被对面的野猪当做是对自己的挑衅,居然敢不把它放在眼里。 于是,野猪卖力地用前腿刨动脚下的泥土——蓄力,准备给小小的两脚兽迎头一击。 此时,藜麦还沉浸在第一箭的失利当中,不信邪的她继续取出箭,对准对面的野兽再来一箭。 “咻咻咻——” 手中的箭用完,也没对野兽造成伤害,藜麦顿时恼怒了。 对面的野猪更是,它已经不能再容忍两脚兽对自己的挑衅。 两条后腿一蹬,飞速朝着两脚兽奔去,一个跳跃,对准两脚兽就是一个飞扑。 在它以往的战斗当中,这个姿势无往不利。 所以,在飞扑的一瞬间,野猪已经想好胜利的姿势,以及以后和同类吹嘘的资本。 可下一秒,腹部突然传来一阵疼痛,低头一看,肠子内脏之类的东西,已经从腹部被切开的口子漏出来。 一双绿豆眼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直至失去生息,也没有闭上眼。 一旁,藜麦看着刀刃上缓缓往下滑落的血液,感叹道: 第21章 “还是刀比较适合我。” 吃饱喝足之后,藜麦捡起没用的箭矢,扛着一长串的鸟,拖着接近三百斤的野猪,往回走。 主要是她想尝尝今天新得来的两种动物的味道,不知道和蛇比起来,谁更好吃? 怀揣着这样的念头,她下意识地将异能用于腿上,没到中午,就已经回到了洞穴对面的山顶上。 下山更是容易,加上她带回来的东西不少,刚一下山,就被对面的藜菽和藜荞注意到。 藜荞激动地加快手里的动作,骄傲地说: “我说对了,大姐吃饭的时候一定会回来的。” 闻言,藜菽仔细看了一眼山上的人,发现藜麦经过时压倒的草丛,身后突兀地被压出更大一片痕迹。 他立马意识到,大姐肯定是带回来不小的东西,连忙停下手里的动作,急匆匆地往山脚的位置赶。 当藜菽看清楚大姐此次的收获时,震惊地瞪大双眼: “野猪!” 要知道在父亲这个老猎人的嘴里,曾说过“一猪二熊三老虎。” 言下之意就是,山林之间,野猪的杀伤力仅仅逊于熊和老虎,足以见得野猪的危害性有多大,就算是成熟的猎人,都不敢和野猪单打独斗。 现在,大姐居然打回来一只野猪,差点把藜菽吓得心脏骤停。 他慌忙迎上去,将藜麦全身上下打量一番,生怕对方在和野猪的缠斗中受伤了。 深山里,没有药物和大夫,一旦受伤,迎接他们的可能是死亡。 藜菽不希望好不容易活着的大姐,再一次消失在眼前。 在他担忧时,藜麦却一下子听清楚了藜菽喊出的话,意识到自己今天最大的收获叫做——野猪。 她下意识的反应是追问: “野猪?能吃吗?和普通的猪有什么区别?” 如果藜麦没有记错的话,菜谱上有不少菜肴都有用到猪这类食材。 如果二者是相同的物种的话,往后她想吃的美食,制作起来岂不是容易许多。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藜菽都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大大咧咧的大姐,呆滞着一张脸说: “可以,味道不错。大体上没什么区别,野猪的肉质粗一点,但也有人就好这一口。” “那好,你把野猪处理了,我要吃。当然,也会分你一点。” 藜麦慷慨地做出决定,自信的语气仿佛施恩一般。 连日以来,藜菽已经熟悉了这种说话方式。 看着比自己体型大四五倍的野猪,试探性地拽动捆在野猪身上的藤蔓,野猪一动不动,他狼狈地吞咽口水。 余光瞥见大姐准备就这样离开,尴尬地喊道: “姐,你能不能帮…帮着把野猪挪到河边,我去那里处理,方便一点。” 闻言,藜麦扭头一看,看着浑身没有几两肉的藜菽,似乎是意识到对方的力量过于弱小。 轻飘飘地扔下一句话,“你这小身板,还得多锻炼。” 说完,毫不费力地握紧藤蔓,一拽,野猪瞬间随着藜麦的移动而移动。 只留下狼狈的藜菽在后面羞红了脸,但想到自己是家中唯一的男子,他又充满了力量。 给自己加油鼓劲之后,回到洞穴,取出刀,朝着河边走去。 藜麦看着野猪的处理已经走上正轨,准备往回走,想起还有一地的鸟。 她继续问道:“哪些鸟要怎么处理?” “应该可以和鸡一样处理,大姐回去问问小妹就行。” 藜菽一边利落地分割野猪肉,一边回话。 听到鸟也可以吃,藜麦瞬间来了兴趣,快速朝着刚刚的位置移动。 随后,扛着一长串的鸟,向着藜荞所在的位置走去。 当藜荞看见大姐身后足以将整个背部挡住的鸟,表情有一瞬间的呆愣,不敢相信这仅仅是一上午的成果。 同时也隐隐有些担心,这么多的鸟要处理到什么时候。 藜麦没看出藜荞心中的隐忧,开口道: “藜菽说你知道怎么处理这些鸟,这些都是可以吃的。” “我会,只是需要的时间有点长。” 藜荞紧张地咽了一口口水,仿佛已经想到自己给鸟拔毛时的狼狈模样。 “时间长会怎么样?”藜麦不解地问出声。 “时间长,这些死掉的鸟可以会变味,然后就吃不了了。” “不行!” 藜麦不能忍受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猎物,沦落到变质的那一步,着急地追问道: “那要怎么样才可以加快速度?尽快处理完。” 第12章 木棚 藜荞低头看了眼一地的鸟,又看了一眼锅和柴火,尽量清晰地做出解释。 “要处理这些鸟,需要大量的开水,把毛烫脱落。所以,我们需要水和柴火。旁边就是河流和荷塘,水是够的,但是家里的柴火不够了。” 在藜麦听来,这都不算事。 不就是烧火的木头不够了吗? 这里漫山遍野都是可以烧火的木头,随意砍点回来就行了。 为了一口吃的,藜麦立即拿起刀,气势汹汹地准备再次上山,将所需要的柴火全部砍回来。 就在她刚刚跨出一步的时候,藜荞连忙出声把人喊住。 “大姐,别着急,你还没吃午饭呢。” 闻言,藜麦摸了摸自己空荡荡的肚子,心想:耽误一小会儿吃饭的功夫,应该没什么影响吧? 第22章 或许是她眼神中流露出的想法太明显,藜荞紧跟着补充道: “就吃个饭的功夫,很快的。” 这下子,藜麦总算是放心了,站在一旁,看着锅中咕噜咕噜冒泡的食物,好奇地问: “做的是什么?” “莲子粥。我刚刚去荷塘看了一眼,发现不少莲蓬都长起来了。现在的莲子正是鲜嫩的时候,配上大姐你拿回来的米和红枣,正好可以熬这么一锅香甜软糯的莲子粥。” 说话间,藜荞周身萦绕的都是一股幸福的气息。 实在是这里拥有的食物,太令她高兴,比起之前在家中天天吃野菜的时候,不知道好了多少。 听到藜荞的介绍,藜麦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目光灼灼地盯着锅中的莲子羹不放。 白色的莲子、软烂稻米和红色的红枣混合在一起,浓郁的米香和红枣的香甜气息,肆无忌惮地在空气中扩散,勾起人腹中的馋虫。 藜麦就是其中最迫切的一位。 眼看着锅中不断上下翻腾的食材,直至将清水变得浓稠,粥水也逐渐染上一层诱人的光泽。 炙热的目光几乎快要将藜荞搅动莲子粥的手灼伤。 她忍不住慢慢抬头往对面看去,就看到一双发光的眼睛,想要继续熬煮下去的欲望顿时打住。 连忙扭头看向河岸边上的二哥,双手罩在嘴边,大声喊道: “二哥,回来吃饭了。” 听到呼喊声,藜菽迅速回头,看到藜荞焦急的眼神,和快把头埋进锅里的大姐。 低头看了一眼还没处理干净的野猪,无奈地摇摇头,回道: “这就来!” 说完,藜菽迅速用折来的荷叶将野猪肉遮住,洗了把手,迅速往回赶。 等他到达的时候,藜麦已经喝上第一碗,藜荞朝他递过来的是盛的第二碗。 “谢谢。”藜菽接过碗说。 “二哥,你快喝吧。这可是今早新鲜采摘的莲子做出来的,赶快尝尝味道怎么样?” 藜荞笑眼盈盈地邀请二哥品尝。 还不等藜菽喝下,发表意见,一旁心急喝下第一口的藜麦,已经迫不及待地发表品尝感想。 “莲子清新软糯,红枣香甜,都被包容的大米完美融合在一起,味道堪称一绝。” 虽然藜麦之前没有喝过莲子粥,但是不妨碍她将自己从食谱中学到的评价标准,用在今天吃的莲子粥上。 藜荞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如此夸赞自己的厨艺,一双杏眼中闪烁着星星般的光芒。 而后,在藜麦迅速解决碗里的莲子时,迅速补上去一勺,笑吟吟地说: “大姐,快喝。” 藜麦自然不会拒绝,再来上一碗香甜软糯的莲子粥。 吃过午饭,三人迅速分开,各自去忙活自己的事情。 藜菽听藜麦要去砍柴火,迅速将家中的刀递过去,解释道: “这把刀砍坏了也不心疼,你的刀看起来不是用在这种地方的。” 藜麦看了一眼,意识到暂时也没有什么获取武器的方式,手里的刀最大用处还是狩猎和防身,砍一些木头还是有些大材小用。 于是,同意了藜菽的提议,带上刀,往山上走去。 根据藜荞的指点,最先被她纳入选择范围的,当然是地上已经干枯的树木。 但这里是深山老林,这种机会还是太少了。 藜麦几乎是将整座山头都逛了一遍,也就只得到了两大捆柴火。 想起之前藜荞说所需柴火时的表情,她意识到自己捡来的柴火远远不够。 只能转移目标,将视线放在山林间伫立不知道多少年的大树上。 “砰!” 为了加快速度,藜麦将异能作用于手上,对准看好的树一挥,砍刀与木头碰撞的声音响起。 反震回来的作用力让她虎口一麻,不敢置信地打量了一眼眼前的树木。 藜麦还真就不相信自己征服不了一根不会动的木头,再次使出异能,高举砍刀,连砍两次。 “咔咔咔——” 被砍断大半的树木立即发出倒下前的最后一声。 藜麦轻轻用手一推,接近二十米高的树就这样“轰隆”一倒,发出剧烈声响。 突如其来的倒塌,使得在树顶筑巢的鸟儿失去家园,慌张无措地在天空中乱飞。 接下来,这样的画面出现无数次。 让原本筑巢在这座山的鸟儿心中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轻易不要在这座山建房子,有怪物! 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藜麦再也没有在这座山听见清脆的鸟鸣声。 但此刻,藜麦却有一件很为难的事情。 砍树的时候很兴奋,但拿回去就不是很简单的事了。 最终,她不得不选择一次性带上两根,拖上山顶,然后手一松。 伴随着利落的滑草声,一根根足以当做房屋主梁的木头滑落在山脚。 正在给鸟烫毛的藜荞,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 她如果没记错的话,大姐是去砍柴的,怎么现在看起来,像是去给建房子砍木头的? 旁边刚把野猪处理干净的藜菽,同样震惊呆愣地站在原地。 下意识地想要靠近,却被一根根急速往下冲的木头声音所阻止。 脑海中还不自觉地看着滑下的木头数数。 “一、二、三……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 第23章 “二十三!” 藜菽情不自禁地重复了一下最后数到的数字,目光呆滞,脚步飞快地朝着从山上下来的藜麦奔去。 当看清楚藜麦手里还拖着两捆似小山一般的干柴时,想要说出口的话顿时堵在嗓子里。 话不自觉地转了一个弯,换成其他。 “姐,你砍的木头也太大了吧?” “大,不好吗?” 藜麦看出藜菽眼中不是惊喜的意思,疑惑问出声。 “就是太大了,估计一时半会儿不能当成柴火烧。” “什么!” 藜麦不解地喊出声,这些柴火可都是她辛辛苦苦砍来处理食物的,要是用不上,她不就是平白耗费了异能。 这种浪费的行为,她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尤其是想到来不及处理而变质的鸟肉,手一松,抛下手里的两捆柴火。 扭头就准备往山上走,她今天势必要将所需的柴火准备好。 藜菽看了一眼天色,连忙将人喊住。 “姐,你这两捆柴火足够了,肯定能把鸟处理完毕。剩下的这些大木头,就先用来做木棚吧。” 闻言,藜麦回头看向藜菽。 只一眼,藜菽就明白大姐眼中的意思,解释道: “我看山里都是新鲜的生柴,都需要晾干之后才能使用。最近雨多,我们可以搭建一个木棚,将砍来的柴火堆积在里面阴干,同时也为冬季的到来做准备。” 一番解释之后,藜麦终于算是明白了。 没有浪费自己的异能就好,同时她也意识到了柴火对于生存的重要性。 只不过木棚的做法,藜麦是一窍不通,看来只能托付在对面的藜菽身上。 此时,她忽然觉得,藜菽也是有点作用的。 对于这个时代的很多事情,对方都知道,算是一个不错的队友。 藜麦这时才算是将藜菽放在自己人的范畴上,指了指地上的干柴,开口道: “行。你拿这个,我拖木头。” 说完,也不等藜菽回答,一手拖着一根二十米高的木头往洞穴的方向走。 这一幕让藜菽深深地感到自卑,使劲拖拽了一下手里的干柴,只能勉强移动。 所以,最后他还是放弃了自己来的想法。 跑回洞穴旁,将闲下来的驴车牵出来,将两捆柴火放到驴车上,轻松地赶着驴车回家。 面对一路上藜麦频频投来的好奇目光,藜菽也学会了装作没看见。 只有泛红的耳根,昭示藜菽的内心,经受了怎么样的一番慌乱和羞涩。 当所有的木头都转移到洞口旁,藜麦看一眼正处于腥味中心的藜荞,想起重要的木棚,对着藜菽追问道: “现在可以做木棚了吗?” “可以!” 藜菽回答的很干脆,实际心里却有些底气不足。 他一个十岁的孩子,又怎么能知道如何搭棚子呢? 只能根据自己印象中的厨房结构,搭建出一个可以存放木头的简易棚子。 但藜麦可不知道这些,看着接近二十米高的木头,握紧斧头,准备开干。 “怎么做?” 闻言,藜菽思考了一会儿,回道: “木棚不用很大的木头,只需要选取最上面一截就行,大约一丈长。需要四根主柱,六根檩,三根长梁,以及铺设茅草所需的小段木材。” 第13章 坛子肉 “一丈多长?” 藜麦忍不住发出来自灵魂的疑问。 藜菽的身形一僵,拿着刀,快速走到堆满木材的位置,对准后端大约一丈长的位置,砍下一个缺口,解释道: “后面大约就一丈的长度。” 闻言,藜麦肉眼估算了一下,大约三米多长。 随即,点点头,表示清楚了。 为了加快速度,藜麦直接挥动手里的刀,按照刚刚藜菽所说的内容,对准位置,砍下所需的木材。 “咔咔咔!” 转瞬间,所需的木头全被砍下,一踢,顺势滚落在一旁。 “接下来呢?”藜麦心急地追问。 “呃。前方的两根主柱梢高一点,后面的主柱稍矮,分别在相同的高度钻出一个口子,前柱还需要在顶端再砍出一道口子,留出插入檩和梁的缺口。” 藜菽努力将自己记忆中的木棚结构描述出来。 此时,藜麦的脑海中隐隐约约构造出一个结构,下意识地在地面上勾画出来。 当她将一副简易木棚结构图绘制好后,看向一旁还在摸着下巴思索的藜菽,喊道: “你来看看,是不是这样的?” 突然出现的声音打断了藜菽的思绪,他快步上前,皱着眉,惊讶地盯着地上的图样。 “你…你是怎么画出来的?”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藜菽根本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能够有看起来和实物一样的画。 看着地上的构图,他就像是看见了一座站立的木棚出现在眼前似的,看着就能想象出后续的建造流程。 “用手。真长这样的话,我要开始动手了。” 藜麦看了身侧的人一眼,扔下手里的木棍,拍拍手,朝着刚刚砍下的木头走去。 “我也来!” 藜菽连忙快步跟上。 构图有了是不错,但接下来的制作才是最麻烦的。 因为藜麦惊奇地发现,她们手里面根本就没有什么专业的工具,只能利用斧头、砍刀等工具。 第24章 其他的还算简单,斧头、砍刀在砍砍削削上勉强能用,但是往木头上钻孔,可真的是累得两人满头大汗。 即使这样,忙活了大半天,直至藜荞都开始制作晚饭,天色渐黑,两人都没有什么进度。 藜麦明白钻孔势在必行,因为这里根本没有什么将木头连接在一起的工具,只能将木头本身看作连接工具,不然木棚的建造遥遥无期。 只是美食当前,她觉得还是先吃饭比较好。 “明天再来,先吃饭。” 说着,藜麦扔下藜菽,迅速往藜荞的方向走去。 听见脚步声,藜荞不用抬头看都知道是谁,笑着说: “这锅清炖鸟汤马上就好,能喝到都是大姐你的功劳,你可一定要多喝一点。” 对此,藜麦表示非常满意,站在锅旁一动不动。 看着锅中不断上下翻腾的奶白汤汁,一双眼睛根本无法从中转移。 只是她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问道: “其他的鸟呢?” “都被我用盐腌制起来了,用盐腌过,保存的时间会长一点。用的还是大姐你拿回来的盐和坛子腌的,不得不说,还是大姐你的记性好,还记得我们需要坛子,不然我都不知道用什么容器腌制食物。” 藜荞看了一眼洞穴,腌制鸟的坛子正好放在里面,只是说到后面,她的语气中满是遗憾。 “只是可惜,我们手里的容器不多,不知道以后还有食物需要腌制该怎么办?” “怎么做?”藜麦的声音平淡无波。 如果不是知道对方在回答自己的问题,藜荞或许都会没留意到有人说话。 只是比起木棚来说,木盆、木桶、陶器的难度高了不少,不是谁轻易就能做到的。 “我也不知道,我们家的东西以前都是爹做的。” “哪个?” “就像是我背的背篓,和二哥挑着东西进山的竹筐,还有洗脸用的木盆。至于坛子,那是别人家传家的本领,爹也不会。” 一听这话,藜麦眉心紧蹙,她没想到这里缺的东西还挺多,还都暂时做不出来。 在她困扰的时候,藜荞紧接着继续说: “还有就是,野猪的个头太大,家里没有可以存放的器物。现在天气热,猪肉做成咸肉并不是很合适,放久的话估计要出问题。” “那就做成坛子肉、风干肉。” 藜麦一次性给出两个解决办法,这些都是她曾经从菜谱里见过的肉类存储方法。 不仅可以使肉类保存时间更长,更重要的是做出来还存在独有的香味。 “坛子肉是什么?” 藜荞可以凭借字面意思,猜出风干肉的制作方法,但是坛子肉,听得她一头雾水。 “就是将肉切成手掌般的大块,放入锅中油炸,炸出油之后,肉连同油一起放入坛中。只要油没过肉,就能够保存很长一段时间。” 藜麦努力将记忆中的方法复述出来,总结成干巴巴的两句话。 但一旁的藜荞却听得津津有味,觉得这种方法可操作性很强。 因为她们家一贯吃的都是猪油,猪油的保存时间很长,那么用来保存肉,应该也不成问题。 想到这,藜荞的一颗心瞬间兴奋起来,恨不得现在就尝试这种新的保存方式。 “咕噜咕噜——” 但一阵肚子饥饿的叫喊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看了一眼围在铁锅旁的两人,连忙喊道: “先吃饭,先吃饭!” 和往常一样,第一碗永远是属于藜麦的。 这段时间以来,也让藜麦的嘴成了钢牙铁嘴,刚出锅的汤,还没吹几口,就迫不及待地灌进嘴里。 鲜香的滋味顺着奶白的汤汁侵入身体,嫩滑的鸟肉更是一抿即化,轻轻松松脱骨。 藜麦感觉自己的嘴都还没尝到味,鸟肉就已经顺着喉咙滑进肚子里。 她只能加快进食的速度,让食物在嘴里留存的时间长一点,再长一点。 最后,看着空荡荡的碗底,又看了一眼空无一物的铁锅。 藜麦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夸赞道: “好吃,下次多做一点。” 藜荞被这话吓得一跳,担心地看着满头大汗却依旧面无表情的大姐,问道: “大姐,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我和你们不一样。” 藜麦沉浸在美食带来的愉悦中,撇了撇嘴,克制自己,没有对制作美食的藜荞表达不满。 藜荞还想说什么,却看到二哥投来的安抚眼神,没有继续说什么。 看了一眼昏暗的天色,提议道: “坛子肉,我们还是弄到洞里去做吧。” 听到要做自己提议的食物,藜麦瞬间来了兴趣,帮着将两大框的野猪肉搬进洞穴里。 刚跨入洞穴,刚刚还发烫的身体,瞬间被里面湿冷的温度使得打了个寒颤。 她抖了抖身体,继续快步往前走。 刚进入洞穴,藜麦就被里面的环境震惊到了。 眼前的洞穴和她离开前相比,根本不是一个地方。 不止脚下的碎石、杂草和蝙蝠留下的分泌物全部处理干净,就连墙壁看起来都平整了不少。 加上在墙角整齐摆放的粮食、盐和坛子,还有被被挖出的烧火坑。 她昨晚睡觉的地方,更是被人用木棍和窗帘隔出来,私密性得到保证,看起来有种家的感觉。 第25章 刚把东西放下,就听到藜菽兴奋的声音响起。 “洞穴的温度比外界低,说不准是个保存食物的好地方。” “但我们自己住,感觉有些太湿了。” 藜荞努力用肩膀撩开粘在脸上的湿发,说着心中的想法。 “暂时过度而已,等大姐砍的木头干了,我们就建房子。” 其实,藜菽也觉得长久居住在洞穴不是个办法,心中已经对下一步做出安排。 “为什么要干的?我们今天不是直接做了木棚吗?” 同样是搭房子,二者之间还有了区别,藜麦立即表达自己的不解。 “木棚简单,新鲜木头也没关系,但是房子是我们自己住的,干木头更好。例如村里其他人家要建房子,那都是要提前准备木材的。” 更重要的是,房子暂时还可以用洞穴替代。 但现在正值雨季,没有堆积柴火的木棚,万一连日下雨,他们三人可就糟了。 听藜菽说的头头是道,藜麦选择相信,随意用脚扫了一下地,坐下观摩制作坛子肉的过程。 藜荞感受到身上炙热的视线,用眼神催促了一下烧火的二哥,手里也开始有了动作。 将原本就被切割好的野猪肉,切割成更小的块,大约坛口大小。 眼看燃起的火焰,和不断升温的铁锅,迅速将分割好的肉块放进去。 “滋滋滋——” 野猪肉表面的水分与滚烫的铁锅接触,瞬间发出消失前不忿的呐喊。 同时,藜荞拿起铲子,努力将铁锅中的肉块翻面,避免煎焦。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空气中逐渐弥漫着一股浓烈的油脂香气,锅中的野猪肉表面也逐渐变得焦黄。 藜麦看着看着,恨不得把脑袋伸进锅里,尝尝这些焦黄的肉块是什么滋味。 “小心!” 藜荞看着快靠近铲子的脑袋,连忙喊出声。 被惊醒的藜麦不得不将身体往后挪,抬头看向对面。 藜荞不知为何居然从大姐冷漠的眼神中,看出一丝请求的意味,坚定的心顿时软了,鬼使神差地问道: “大姐,你要试试味道吗?” “好!” 藜麦冷冰冰的脸突然跳出来一句兴奋的喊声,瞬间把在场的其他两人惊到了。 一时间,两人都忘了手里的动作。 直至藜荞发现大姐的眼神中充斥着不满,原本被火焰烤热的身体瞬间一冷,连忙用手里的铲子,从铁锅中捞出最大的一块,从中切断。 看见里面已经全部熟了,顿时松了一口气。 继续切割成更小的片状,放入油锅中继续炸,嘴里还不忘解释道: “再炸一遍,炸透了,味道更香。” 闻言,藜麦满意地点点头,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锅中不断上下漂浮的肉片不放。 那种炙热的感觉比锅里的火焰还要浓烈,藜荞觉得自己的手都要化了。 当她看着肉片两面金黄,铲子接触时,能够感知到其“咯吱咯吱”的触感,迅速将肉片盛出来,用碗装好,递到大姐面前,开口道: “大姐,快尝尝。” 看到大姐接过碗,将视线从油锅转移到碗里的肉片,藜荞顿时松了一口气。 第14章 柴棚 “咔嚓!” 藜麦一接过碗,迅速捏住一块肉塞进嘴里,感觉都还没怎么用力,肉片瞬间在唇齿间碎开。 浓郁的肉香味和油脂的醇香,瞬间在嘴里爆开,唤醒人最本质的欲望。 躲藏在肉片内部的热油也顺势炸开,烫得藜麦只有不断吸气,直接用舌头在嘴里翻炒了一遍炸肉。 “斯哈斯哈——” 吸气声不绝于耳,惹得藜荞一阵忧心,忍不住出声劝导。 “大姐,小心烫,碗里的都是你的,可以晾一会儿再吃。” 但这种声音对藜麦而言,耳朵会自然地过滤掉。 刚解决完嘴里焦香酥脆的肉片,迅速塞进下一块,吃的两个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储藏食物的小松鼠似的,配上青涩的面容。 这一刻才真的有种十五岁小孩子的感觉。 瞥见这一幕,藜荞从内心散发出愉悦的气息。 心想:大姐只不过比她们大五岁而已,也还年幼,不用为了她们兄妹俩,时时刻刻装成大人模样。 不得不说,藜荞脑补的内容非常丰富。 但对于对食物存在一种几乎偏执的欲望的藜麦而言,真的是一个非常美好的误会。 明明才吃过晚饭没多长时间,藜麦在两人不敢置信地目光中,解决了两大块坛子肉。 最后甚至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拍了拍鼓起来的肚子,烦恼地说: “肚子还是太小了。” 两人生怕她吃坏肚子,一看锅中的肉炸的差不多,迅速捞出,放入坛子中保存。 一来二去,也算是解决了野猪肉一半的储存问题。 夜晚,藜麦闻着炸猪肉的香味入睡,梦境格外美好。 翌日,藜荞一大早起来,第一个目的地就是昨夜存放在山洞角落的坛子。 她满怀期待地大开盖子,映入眼帘的是雪白的猪肉,完全覆盖存放其中的猪肉,忍不住惊喜喊出声: “真的可以!” 听到声音,藜麦立即回忆昨夜曾经享受过的美味。 立即快跑靠近,激动地从藜荞的手中夺过坛子,看见的只有一片白色,香味比昨夜已经淡了不少。 第26章 但是这也不能阻止藜麦的食欲,她果断拿起筷子,挖出一块,塞进嘴里。 猪油在口腔的温度下逐渐融化,瞬间化为一摊滑润的油脂,都不用咀嚼,直接沿着喉咙往下滑。 藜麦不解地砸吧嘴,疑惑地说: “不好吃。” 藜荞都来不及阻止这骇人的一幕,直至藜麦发出不满的声音。 她连忙用手遮住坛口,解释道: “这是猪油,只能用来炒菜,空口吃不好吃的。” 闻言,藜麦面无表情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迅速将坛子放下,转移话题。 “待会儿做个用猪油炒的菜。” “没问题。” 看到回到原位的坛子,藜荞瞬间松了一口气,同意了大姐的提议。 随后,藜麦吃过用猪油炒的野菜后,瞬间明白了猪油的美味。 她觉得自己今后非常有必要多猎杀几头野猪,因为它身上的每一个部分都太美味了。 嘴里还在回味猪草炒野菜的滋味,人却已经走到了昨天忙活的区域。 藜麦觉得没必要用这种事耽误猎杀食物的时间,直接将一把卷刃的刀从中砍断。 “铿!” 听到清脆的响声,藜麦满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战利品——唐刀。 随即,在藜菽不敢置信地眼神中,立即在木头上凿开所需的孔洞。 速度很快,藜菽一双眼睛只看见无数的木屑从眼前飞过。 等他回过神时,眼前的四根立柱已经全被凿好孔洞,看起来与昨天打磨好的檩和梁连接在一起,就可以搭建好一间简易的木棚。 “这样对吧?” 藜麦一手扶着立柱,一手拎着檩,想要把二者连接在一起。 藜菽震惊地抖了抖身体,连忙回道: “就是这样,把檩插进孔里,再连接梁,就是木棚的框架了。” 随即,在两人同心协力的努力下,木棚的基础结构躺在空地上。 忙活了接近两天的时间,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两人的目光都紧紧地锁定在木架上。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一阵风吹过来,藜菽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呆住了,连忙解释道: “接下来按照立柱之间的距离,挖四个坑,将柱子放进去,使其坚固地立在地面。然后再在檩和梁之间加入细一点的木条,间隔缩小,方便最后往屋顶铺茅草。之后,木棚就搭建好了。” 听起来比刚刚凿孔简单,藜麦迅速扛起锄头挖坑。 在挖葛根的经验作用下,四个坑迅速挖好。 随后,两人一人抱着一根柱子,努力将木架的四根柱子对准坑洞。 一旁的藜荞看见这一幕,连忙赶过来帮忙,作为旁观者能够更好地精准辨位。 她就这样看着大姐和二哥抱着柱子缓慢移动,努力垫高脚尖伸长脖子观察,嘴里还不停地提醒: “往左边一点!多了,再往右一点!诶……” 就在藜麦快要不耐烦的时候,终于听到了一句。 “好,位置对了!我数三二一,大姐、二哥你们俩一起松手。三——二——一、放!” “嘣!” 四根立柱瞬间落在坑中,连带着脚下的地面都发生震动。 作为最中心点的人,藜菽甚至觉得自己有点头晕目眩,下意识低头查看,脚下的草木居然在转圈圈。 当藜荞扛着锄头往坑里填土时,走到二哥身边,意识到不对劲,立即高声喊道: “二哥!你怎么了?” 耳边炸开的声响,让藜菽的意识回到现实,他摇了摇头说: “没什么,木架没什么问题吧?” “刚刚好,四根柱子都落在正确的位置上。” 藜荞一边说,还一边往坑里填土。 随即,看了一眼已经被泥土和碎石塞满的坑洞,提议道: “二哥,你松手试试,看看柱子是不是已经立柱了?” 藜菽也有这种想法,肯定地点点头了。 但在松手前,他看了一眼对面的位置,准备提醒一句。 却惊讶地发现,藜麦居然已经松开了手,两根柱子直挺挺地插在地里,完全看不出刚刚乱糟糟的痕迹。 这下子,藜菽也不用担心什么了,顺势松开手。 三根柱子都立住的情况下,最后一根自然也不会存在什么问题。 最终,呈现在三人面前的,就是一个单面倾斜的木框架。 第一次搭建出房屋的雏形,三人心中有些难以言喻的满足感,静静地站在原地看了好一会儿。 接下来的时间里,藜菽爬上木架,往里填补绑茅草的木条,再用剥下来的树皮充当瓦片,暂时给柴火提供一个容身之地。 藜麦则是在下面利用多余的木条和木板,按照记忆中的模样,做出几个置物架。 虽然她不是很讲究的人,但是有条件的时候,还是可以满足一下的。 并且她还将刚刚学到的榫卯结构学以致用,将木板稳稳当当地卡在柱子上。 这种不用其他材料就能够制作器具的方法,令藜麦兴致大增。 做好的置物架,她立即拿到洞穴里。 将原本随即放在泥地上的食物,全部重新摆放在置物架上。 当藜荞做好午饭,准备来喊人吃饭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没有一个在家务上打转的姑娘不爱这样整齐的画面? 第27章 她立即加快脚下的速度,冲到木架前,惊喜地说: “大姐,你居然会做架子!这下家里的东西都有地方存放了,我之前还一直担心地上的虫子什么的,不注意的时候爬进食物里怎么办。现在原地里面,这种担忧可以少不少。” 说话间,藜荞甚至忍不住摸了起来。 木材粗糙的手感带给她亲切的感觉,嘴角上扬的弧度一直没有消失。 看到有人如此赏识自己的作品,藜麦的心情也非常不错。 享受过美味的午饭后,她带上藜菽一同外出,狩猎的同时还可以收集铺设屋顶的茅草,以及取暖做饭的柴火。 可以说,两人此次出门的任务很重。 为此,藜菽还带上了驴车,企图一次性收获的东西更多一点。 伴随着驴车车轮咯吱咯吱的声音,两人沿着之前上下山的痕迹,一路往上爬。 可刚没走几步,藜麦就听到了身后停下的脚步声。 她不解地转身回望,就看到藜菽拿着一把刀,忘我地割下路旁的野草。 或许是她的目光过于强烈,藜菽立即停下手里的动作,解释道: “这些都是可以用来铺屋顶的茅草,我看见就想先割一点。” 闻言,藜麦低头看了一眼身侧的野草,野草叶片两侧呈锯齿状,一不小心碰到,就会在人身上留下划痕。 她对于这种不能吃,又无聊的行动没多大兴趣。 果断抛下身后的藜菽,继续往前走。 路上,一看到枯枝,她立即捡起,时不时还砍伐一些和她小腿差不多粗细的新鲜木材。 现在,藜麦已经会判断合适的柴火大小,满满的都是收获。 可就在她刚看准一棵树时,忽然察觉到草丛里传来的异样声响。 “嘶嘶嘶!” 藜麦立即放下手里的刀,转而拿起背在身后的弓箭。 听声辩位,再听到动静的一刹那,迅速松开手。 “咻——噗!” 利箭划破血肉的声音,熟悉无比,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肉,但不妨碍藜麦开始畅想对方的滋味。 就在她准备动身前往箭落下的位置,拾取猎物时,居然再次听到了相似的声音。 第15章 西 图 澜 娅养兔子 “姐,你去哪!” 藜菽好不容易跟上来,看到的却是藜麦弯着身子,准备穿过灌木丛的画面,连忙将人喊住。 藜麦跨步的身形一顿,准备说明情况,耳边却再次响起猎物逃跑的声音。 “簌簌——” 此刻对她而言,再也没有比猎物更重要的事。 当即大跨步朝着声音发出的位置奔去,手一挥,立即在灌木丛中砍出一个可以供人穿行的口子。 下一秒,身影迅速钻进去,只留下一个匆匆消失的背影。 见状,藜菽立即跟上去。 虽然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看起来似乎很着急。 随意将缰绳绑在一旁的树干上,紧跟藜麦消失的方向跑去,担心出现什么意外。 可藜菽还没跑多远,就看到藜麦已经停下脚步,手里还拎着一个雪白的活物。 凑近一看,原来是一只还没长大的兔子,腿上还有残留的血迹。 “兔子?姐,这只兔子有点小,没什么肉。” “可以吃?” 但这些话在藜麦听来,自动换成另一种内容。 此言一出,藜菽张开的嘴不受控制地扯了扯,点点头说: “可以吃。但是现在吃骨头多,肉少,不划算。” 对于食物,藜麦可没有这种想法,只要能够吃就好。 可是她听着藜菽的话,却听出了另一种意思,追问道: “那什么时候最好吃?” 既然现在暂时不缺食物,她的耐心也可以多一点。 说话间,藜麦捏紧两只兔耳朵,在眼前上下摇晃,欣赏兔子挣扎时不断晃动的双腿,上面的血越流越多,直至将下半只腿全部染红。 “拿回家养上一个月就好了,兔子只需要吃草,费不了什么功夫。” 藜菽看了一眼周遭的环境,发现地上还有几只兔子,身上没有伤,只是被大姐身上骇人的气势所压倒,纷纷屈服地躺在地上,不再挣扎。 “行吧。” 藜麦看了一眼仅仅被箭划伤的后腿,不满地将兔子塞到藜菽手里。 她还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箭术不过一天的时间就退步了,还得多练练才是。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这座山上存活的鸟顿时遭殃了,成为了藜麦练习箭术的移动靶。 每一支箭飞出,都会有一只鸟受伤。 藜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不敢相信有人竟然能百发百中,不自觉地成为捡猎物的小弟,帮着拿猎物。 浓重的血腥气吓得兔子们在他的怀里瑟瑟发抖,看起来似乎命不久矣。 但沉浸在满满的收获和震惊中的两人,根本没有心神留意。 如果不是天色快黑了,两人都不乐意从山上下来。 藜荞焦急地在山下等待,比起以往在家中等待独自打猎的爹爹,她更焦急。 如果大姐和二哥都出了事,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在深山独活? 当看见山上往下移动的驴车时,整个人激动地跳起来,迅速往上爬,准备迎接归来的两人。 “大姐!二哥!你们总算是回来了。” 第28章 藜荞激动的喊声响起,瞬间将沉浸在收获中的藜菽惊醒。 他慌忙将视线往山脚的位置看去,就看到往上爬的小妹,连忙出声提醒。 “别上来了,我们马上就下来!” 但藜荞可不是听话的人,焦急的心还在乱跳,只有看见两人的身影才能安心。 随后,两方人马在半山腰汇合。 藜菽无奈地看着爬上来的小妹,问道: “你是刚刚没有听到哥说的话吗?爬上来辛苦的很,根本就是浪费时间和精力,我们马上会下去的。” “那又怎么样?谁叫你们俩一去就去这么长时间,我一个人在山谷很害怕的。” 藜荞不满地撅起嘴,瞪了一眼藜菽。 见状,藜菽连忙高举双手表示服输,他怕再说下去,小妹就要流眼泪了。 届时,他才真的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好好好!全都是二哥的错,下次一定早点回来。” “不行,要一起带上我。” 对此,藜荞还是很不满,当即说出自己的要求,同时仔细地将藜菽和藜麦两人打量了一遍。 昏暗的光线下,她使劲睁大双眼,才看清楚两人的情况。 藜菽浑身上下都沾染了血迹画面闯入视线,一颗心立即坠落谷底,慌张地大喊道: “二哥!你哪里受伤了?要不要紧?” 说着,藜荞直接上手往二哥身上摸,想要找到受伤的部位。 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藜菽满脸慌乱,连忙止住小妹乱动的双手,解释道: “没受伤,有大姐在,我怎么可能受伤?这些都是我捡大姐击杀的猎物时,不小心沾染在身上的血迹。你看!今天又打了这么多的鸟。” 闻言,藜荞担忧的心瞬间落到实处。 一双眼睛沿着藜菽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收回手时,一不小心从藜菽的胸口划过。 突然跳动的手感当即吓了她一大跳,嗓子不受控制地喊出声: “啊—— 哥!你胸口的是什么?” 藜荞一双杏眼死死地盯着藜菽的胸口,眼珠子震惊地快要从眼眶中跳出来,小脸苍白,指着的手止不住地颤抖。 但对面的藜菽却勾起嘴角,迅速地从胸口里掏出一团雪白,并迅速朝着小妹递过去。 突然靠近的陌生物体,让藜荞下意识地闭上双眼,颤抖的睫毛在眼底抖落出虚影。 同时,她还不自觉地往后退一步,差点直接朝山下倒去。 藜菽连忙将人拉住,并解释道: “这是大姐打到的兔子,后腿受伤了,还活着。我担心放在驴车上会跑了,就塞进衣服里放着,不是什么吓人的东西。” “兔子——” 藜荞的声音变换了好几个音调,一脸欣喜地看着二哥递过来的兔子。 一只手轻轻地接过,另一只手则是自然地朝着兔子抚摸。 柔软的兔毛触感让她苍白的脸色瞬间消失,只留下喜悦的血色。 这种可爱的小东西,藜荞最喜欢了,之前爹爹打猎的时候,也曾经给她送过一只兔子。 只不过很快就落入腹中,成为她记忆中的存在。 现在,她又得到了兔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于是,藜荞一双闪闪发光的大眼睛看着抓到兔子的大姐,兴奋地说: “大姐你真厉害!我最喜欢可爱的小兔子了。” “那就你来养。”藜麦看了激动的藜荞一眼,迅速做出决定。 “啊?真的可以养吗?” 此刻,藜荞的眼神中满是兴奋的和喜悦。 藜菽瞬间回想起记忆中的画面,连忙补充道: “大姐是让你将兔子养肥,便于之后吃肉。” 言下之意,就是让藜荞在养兔子的时候,别带上那么多感情,不然就会像之前一样哭鼻子。 这句话就像是一盆冷水泼在藜荞身上,激动的心瞬间沉寂。 “呲呲呲!” 但手里响起的兔子声音,又让她的心重拾信心。 虽然兔子注定要死亡,但是她能够养活一段时间也不错。 于是,藜荞抱着满怀的兔子,紧跟着大姐的步伐往下走,只留下藜菽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藜荞突变的情绪真的是藜菽难以捉摸,他不解地挠了挠后脑勺,驱赶驴车,往山下走去。 因为获得的猎物太多,担心存放时间久,会出现变质的情况。 藜荞决定连夜将所有的鸟和野鸡处理干净。 没错,这一次藜麦还猎到了野鸡,以及野鸡精心照顾的野鸡蛋。 想起上次吃到的疙瘩汤的滋味,藜麦就忍不住舔嘴唇,定下了明天一大早吃疙瘩汤作为早餐。 为此,她帮忙烧火、烧水。 藜荞则是用开水给鸟和野鸡脱毛,开胸去内脏,全部清洗干净。 藜菽自然也没有闲着,因为刚刚得来的兔子,也需要有一个圈养的地方。 所以在火堆跳动的光线下,他取出剩下的小段木条,利用榫卯结构和绳子,搭建出一个圈舍,用来当做兔子生活的地方。 叮叮当当一阵响,在藜荞两人快要结束的时候,他终于也结束了。 随意用碎布条给受伤的兔子绑了一下腿,然后全部塞进圈舍里。 最后,藜菽还不忘给经历了惊心动魄场面的兔子们,往里塞进去一大把刚刚割来的茅草,当做是它们今天的食物。 第29章 藜荞看着粗糙的喂养方式不知道说什么好。 但是现在去给兔子找食物,显然是来不及了。 于是,翌日一大早,藜荞第一个爬起来,拎着兔笼,往外面走去。 虽然走路的声音很小,但还是被藜麦察觉,感知到是藜荞的声音后,浑身散发的戒备气息消散不少。 随即,藜麦也起了身,往外面走去。 却惊奇地发现外面居然下起了雨,因为很小,她在洞内的时候并未察觉。 雨水落在人身上,就像是盖上了一层浅浅的薄纱,不会对人的行动产生大的影响,但却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比起那种倾盆大雨更令人厌烦。 藜麦将视线往柴棚看去,所有的干柴都摆放在里面,没有被雨水淋湿。 也就意味着今天的用餐能够准时进行,整个人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 藜荞给兔子喂了新鲜的嫩草之后,转身看见大姐,迅速拎着兔笼跑过来,兴奋地说: “大姐,我刚刚割草的时候,看见了菌子。待会儿雨不大的话,我们去摘菌子吧?” 第16章 捡菌子 “捡…菌子?”藜麦疑惑地问出声。 藜荞丝毫没有意识到大姐的疑问句是在疑惑菌子是什么,而不是为什么现在去捡菌子。 整个人的脸上绽放出兴奋的笑容,解释道: “这几天下雨,菌子肯定都冒出来了。菌子还可以放进疙瘩汤里,吃起来更加鲜美。还可以晒干,留着到冬天只有萝卜、白菜吃的时候换换口味。” 藜麦一听,以及意识到菌子也是一种食物,还是一种可以长时间保存的食物。 听到藜荞说的菌子和疙瘩汤的巧妙搭配,肚子不受控制地发出声音。 “咕噜噜——” 藜麦还是第一次经历如此尴尬的场景,蜡黄的小脸上浮现出丝丝红晕。 但对面的藜荞却想到其他,懊恼地给了自己的额头一巴掌,喊道: “哎呀!只记着兔子,都忘了做早饭了。大姐,我这就去做饭。” 说完,也不等藜麦回复,藜荞风风火火地拎着兔笼奔跑。 随即将兔笼塞进柴棚,这里有位置遮风挡雨,又远离洞穴,不会闻到异味,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养兔子的好地方。 紧接着急匆匆生火做早饭,她还记得昨天大姐的话,早饭做的是大姐指名要吃的疙瘩汤。 嫩黄的蛋花、香软的面疙瘩、翠绿的野菜,混合在一起的色彩立即抓住人的视线。 创造出的香味也是勾人魂魄,藜麦几乎挪不开眼睛,死死地盯着眼前的美味。 等藜菽起床洗漱完毕,她已经喝完了第一碗疙瘩汤。 吃饱喝足之后,藜荞还没忘记起床时说的事,看了一眼大姐,又看了一眼二哥,开口道: “二哥,我和大姐约定了待会儿去捡菌子,你去不去?” “捡菌子。” 闻言,藜菽有些惊讶,因为他觉得藜麦的性子,看起来不像是能够长时间安稳捡菌子,总感觉那种画面和她豪横的武力值不搭。 因而,在听到对方同意的时候,他忍不住朝藜麦投去好奇的眼神。 他的眼神过于直白,明晃晃地展现出疑惑,藜麦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如果不是藜菽眼神敏锐的话,或许都看不见。 家中的两个女孩子要去深山捡菌子,他自然不能不去护卫。 藜菽当即有气势地抹去嘴角的汤汁,回道: “我也去!” “好耶好耶!我们姐妹三人总算是可以一起行动了。” 这几天孤军留守的日子,藜荞真的是为两人担惊受怕,听到能一起行动,难得展现出稚气的小孩子模样。 于是,三人匆匆结束早饭之后,顶着空气中似薄纱一般的烟雨,往山上走去。 因为家中只有一个背篓,藜菽不得不带上藜荞从县城带回来的纱帘充当容器。 他扯了扯胸前打的结,用带有遗憾的口吻说: “要是我们能找到竹林的位置就好了,说不准还能自己编几个筐和背篓。” “我们今天捡菌子,正好可以四处逛逛。” 藜荞压紧在洞口充当门作用的几根木头,转身提议道。 “可以。”藜菽也有此意,点点头说。 随后,两人不约而同地将视线放在没说话的藜麦身上。 感知到两人的视线,藜麦攥紧手里的刀,抬脚往山洞依靠的山走去,今天换一个方向,说不准能有其他收获。 真实原因是,对面山上的鸟都快被她杀光了,今天换一个山头嚯嚯。 三人刚上山没几步,藜荞惊喜的声音突然响起。 “诶!这里有两朵。” 说着,双手迅速从地上揪起两朵蘑菇,样子算不上很好,灰扑扑的,并不是能够迅速吸引人视线的存在。 藜麦回头看的时候,还以为是什么落叶。 想到藜荞说过这玩意很好吃,她迅速转身往回走,凑近一看,立即认出来这是菜谱上的蘑菇。 鼻尖还能闻到一股特殊的香味,与它朴素的外表格格不入。 脑海中瞬间浮现出无数道用蘑菇做的菜,在脑海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小鸡炖蘑菇。 虽然没有小鸡,但是他们有野鸡,二者结合在一起,一定能够创造出非凡的美味。 想到这,藜麦的一颗心瞬间雀跃起来。 第30章 选定目标,立即开始行动。 她直接将异能作用于双眼,一瞬间,双眼视力倍增,就连天空飞过的鸟儿翅膀上的羽毛都看得一清二楚。 很快,藜麦就在郁郁葱葱的草地里发现了菌子的存在。 “那里有!” 话音刚落,人已经飞出去,迅速落在她手指的方向,从地里拔出来五朵红色的蘑菇。 藜荞和藜菽两人根本来不及反应,只看到一个背影。 等两人往上爬,来到藜麦的位置时,看着手里颜色格外鲜艳的蘑菇,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 藜荞露出一抹尴尬的笑容,解释道: “大姐,颜色鲜艳的蘑菇都有毒,是不能吃的。你忘记了吗?” 颜色和毒划等号,在藜麦的世界里并不存在。 但是藜荞这么说,她也不能反驳,迅速扔下手里的红蘑菇,拍拍手,拍走留在手上的痕迹。 这还是她来到这里后,第一次听说带有毒性的生物。 藜麦的视线不由得瞥了扔在地上的红蘑菇一眼,将对方的样子深深刻在脑子里。 随后,藜荞将自己背篓里的菌子掏出来,捧在掌心展示,并解释道: “大姐,你看。我捡的这些菌子都是可以吃的,你记下,待会儿只捡这几种菌子即可。” 闻言,藜麦随意扫了一眼,点点头,继续往上爬。 有了目标之后,加上敏锐的双眼,很快她就有了收获。 “咔!” 清脆的声响出现,菌柄与地下部分立即断开,食用部分顺利落入藜麦手中。 不一会儿,她怀里就塞满了浅灰色的蘑菇。 察觉到怀里的蘑菇令人行动不便后,藜麦迅速朝着藜荞和藜菽的方向走去。 脚步穿过草丛的声音让两人察觉,一抬头,就看到藜麦怀里满满当当的一大片灰白色。 藜荞茫然的双眼瞬间绽放出光彩,惊喜地喊道: “大姐,你居然摘了这么多!” 说话间,她迅速朝着藜麦的方向奔去,脱下身上的背篓,朝着对面伸过去。 藜麦低头一看,发现蘑菇只有浅浅一层铺在背篓底部。 她迅速将自己怀里的扔进去,瞬间填满了三分之一的空间。 “大姐,你真厉害!” 眼见着丰收的画面,藜荞兴奋地夸赞道。 但藜麦却将目光放在藜菽身上,因为她意识到自己没有容器的话,行动会受到限制。 脚步缓缓朝着藜菽靠近,开口道: “给我一个‘袋子。’” 说是袋子,其实就是宽大的纱帘四角被扎起来,做成的简易袋子,一不小心就会把东西漏出来。 但现在她们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工具,只能暂时这样。 藜菽迅速从身上解下一块纱帘,快速将其折叠,漏风的两面迅速打结,防止漏东西。 最后再在顶部的口子打一个结,缩小袋口的大小,才递给藜麦。 同时,他嘴边还不忘提醒道: “这种‘袋子’不是很牢固,穿行灌木丛或者是山林间的时候小心一点,当心划破,或者是绳结松了。” 藜麦点点头,接过“袋子,”转身将山上扫视一边,迅速发现了其他菌子躲藏的位置。 拎着袋子,迅速往看准的方向走。 她的每一步就像是蝗虫过境一般,只要是她走过的地方,绝对不会给后面的人留下一丁点东西。 同时,袋子里的蘑菇也在迅速积累,不一会儿就装了四分之一。 在重力的作用下,袋子不停往下坠,底部还在草地上摩擦。 为了食物的安全,藜麦不得不将袋口的绳结拆开,改成绑在自己身上的形式。 于是,在远处的藜菽和藜荞的视线中,就看见藜麦腰间的袋子越鼓越大。 最终甚至达到了将藜麦的下半身完全遮住的地步,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只有上半身的人在山间行走。 两人看见这一幕,心开始变得紧迫。 心想:怎么能让大姐一个人这么辛苦呢? 两人迅速加快自己的脚步,并逐渐和藜麦搜寻的位置拉开距离,不然两人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有收获? 渐渐的,距离越来越远,藜麦回头的时候,已经看不到其他两人的身影。 她扯了扯腰间的袋子,看着快要溢出来的菌子,无奈转身搜索其他两人的位置。 等她找到两人时,就看见两人呆呆地站在一处山脚,惊讶地看着对面的山林。 藜麦下意识地朝对面看去,没发现什么异样,立即出声打断两人的思绪。 “我的袋子满了,藜菽你和我换一下。” 不曾想,她的这一句居然没有被沉浸在喜悦中的藜菽听到。 这一幕让藜麦心中的疑惑更深,继续朝着两人靠近,甚至还用刀戳了戳藜菽的肩膀,问道: “看到什么了?” “竹林,一大片竹林!姐,你还记得我出门的时候说过什么吗?” 汹涌而来的惊喜几乎快要将藜菽淹没,他没想到,出门念着的竹林,居然真的看到了。 想到了可以用竹子制作的器具,整个人就控制不住的兴奋。 第17章 雪裙仙子 实在是他们现在缺少的东西太多了。 不止是平日里可以用来装东西的竹篓、竹筐太少,用于晾晒的簸箕根本就没有,这些都是需要用竹子来制作的。 第31章 现在看到竹林,藜菽就像是看到了源源不断朝自己走来的家用器具。 洞穴这些日子积攒的东西,也可以装入容器中保存。 再加上藜麦之前组装的木架,乍一看,和家里也没什么两样。 由此逐渐组成他印象中的家的模样,虽然这些日子在深山洞穴不愁吃喝,可藜菽还是对之前的家念念不忘。 一旁的藜荞同样表示惊喜,兴奋地说: “二哥出门前说的就是眼前的竹林,竹子不止可以用来做背篓,明年春天的时候,这里还会长出春笋,到时候根本不用愁吃的。” 一想到眼前的一大片竹林,都是她们一家的,心情就抑制不住的高兴。 听到春笋的存在,藜麦看向眼前竹林的眼睛闪过一抹亮光。 “不错。” 这一声才算是将藜菽的心神唤回来。 转身一看,就发现了藜麦腰间挂着的袋子,满满当当,他都想象不出对方是怎么在短时间内摘下来的。 再低头一看自己的收获,藜菽下意识地将袋口攥紧,不想让大姐看见自己拙劣的捡菌子能力。 藜麦可不管藜菽想什么,她就是嫌弃自己的袋子没空间了,才来找两人的。 “和你换一下,我还要去捡菌子。” 说罢,藜麦将腰间的袋子解下,放到地上,朝藜菽伸手。 面对还想要继续捡菌子的大姐,藜菽怎么都说不出拒绝的话,顶着一张泛红的脸颊,将手里的袋子递过去,不好意思地说: “姐,给你。” 藜麦迅速接过手,拎着袋子就想要往刚刚采摘的位置走去。 就在两人说话时,藜荞已经快速地朝着竹林靠近,并迅速发现了在竹林中生长的珍稀菌子——雪裙仙子。 往年,她和大姐、娘都要一起去竹林中寻找对方的踪迹。 因为这种菌子在富贵人家看来,滋味鲜美,还特别的补身体,因此价格高昂。 她们一家经常利用捡菌子的机会,贴补家用。 现在没有买卖的需要,但不妨碍她们一家自己吃,正好可以尝尝富贵人家愿意五十文一斤购买的菌子,到底是什么滋味。 所以,在藜荞发现雪裙仙子的踪迹后,立即对着对面的大姐和二哥疯狂招手,嘴边还在大声喊着: “大姐!二哥!你们快点来,这里有特别好吃的菌子 !” 藜麦一听,脚不受控制地立即朝山下走。 落在最后的藜菽一看,立即快步跟上去。 两人下山,越过一条小沟,继续往上爬,很快来到藜荞身边。 在幽深翠绿的竹林下,鼻尖的空气也带着清新的味道,藜麦忍不住深吸一口气,感受烈日下竹林清凉的美好。 藜荞看到两人到来,立即指着她看准的位置,提示道: “你们看!如果我们再晚一点,雪裙仙子的裙子都快全部露出来了,这样的有些卖不上价。” 藜麦立即沿着藜荞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发现了一种顶部呈现灰绿色,下半截是白色网状似长裙的生物,加上最低端的菌柄。 她意识到这应该就是藜荞所说的雪裙仙子。 想到“特别好吃”四个字,她立即挥动手里的刀,将阻挡前路的茅草砍掉。 同时,脚下步子一迈,迅速来到雪裙仙子身旁。 这一次,藜麦将菌子的样子完全看清楚,并认出对方的身份应该是竹荪才对。 她在菜谱上见过一道特别滋补的汤品,里面用鸡,以及几种名贵的菌菇、中药一起炖煮,听说滋补又美味。 光是想起前辈嘴里的话,藜麦就忍不住分泌唾液。 但很快,她就意识到另一件事,家里的鸡不够了。 小鸡炖蘑菇和鸡汤都需要用到鸡,看来她还得抓紧时间猎只野鸡才行。 藜麦一边琢磨野鸡出现的位置,一边采摘竹荪,并且速度不慢。 在身后的藜荞和藜菽看来,简直就像是开了加速器一眼,一找一个准,只看见雪裙仙子落入袋子的画面。 眼前着藜麦都快摘到半山腰了,藜荞迅速跟上。 藜菽则是留下来砍伐竹子。 他今天上山也带了一把刀,防身用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砍竹子? 他先摸了摸今年的新竹,依稀还能感受到绒毛的痕迹。 虽然他没有专门学过竹编,但还是见过不少,这种新竹显然不是他的目标。 随后,藜菽朝着自己看准的目标走去,挥动手里的刀。 藜麦在听到砍伐声音的第一时间,就转身观察,发现是藜菽弄出来的动静后,迅速转身。 此刻,什么都没有她眼前的竹荪重要。 紧跟在她身后的藜荞,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竹荪,越发确定心中的猜测。 那就是大姐的眼力太强,跟在她身后就别想捡到一点东西。 于是,她转换目标,朝着藜麦未曾涉足的区域跑去。 很快,就被她跑到藜麦的右前侧,并迅速发现了目标。 藜荞兴奋地捡起一朵雪裙仙子,脑海中已经在畅想对方的滋味。 第一次收获,她迫不及待地想要与大姐分享,迅速转身,朝着藜麦喊道: “大姐……” 话还没说完,就被她看到了震惊的一幕。 身体的鸡皮疙瘩不受控制地爬出来,手指着身前的一根竹子颤抖,虚弱的声音从嗓子里跑出来。 第32章 “蛇…蛇…蛇呀!” 汹涌而至的恐惧感将她眼前,一双眼珠子差点从眼眶里掉出来,脸色比竹荪的长裙还要白。 藜麦刚将一朵竹荪放进袋子里,就听到耳边传来的噪音。 顺着藜荞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迅速发现了条伪装在竹子上的蛇。 颜色青绿,非常自然地和翠绿的竹子融为一体 。 如果常人不是特意观察的话,不会发现对方的存在。 藜荞惊恐的样子迅速让藜麦回想起进山的第一天,她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开始想念烤蛇肉的味道。 心随意动,手一甩,一道银光闪过。 刚刚还在手里的刀迅速出现在藜荞眼前,插在竹子上,并正好将蛇钉在竹子上。 突然的剧痛让蛇剧烈挣扎,疯狂扭动,在藜荞眼前展现出凶狠的一面。 但藜荞也清楚,她现在安全了。 “嘣!” 剧烈惊恐后重拾的安稳,让瘫软的双腿瞬间失去作用,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藜菽则是抛下竹荪,迅速来到她身边,取走自己的刀和蛇。 此时的蛇已经完全失去生息,只有伤口在不停地滴血。 思考了一下,藜麦觉得蛇血和洁白的竹荪并不是很适合放在一起,只能随意砍下一根竹枝,将蛇串在上面,暂时作为保存手段。 将食物放好后,她继续刚刚的事情——采摘竹荪。 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藜荞察觉到力气重新回到身体,才缓缓站起来。 现在她已经没有什么干一番大事的想法,还是安安稳稳地跟在后面帮点忙算了。 她深吸一口气,快速朝着大姐的方向跑去。 随后,竹林中回荡着藜荞的喊声。 “大姐!我来帮你装一点。” 等传到藜菽耳边的时候,他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看好的一根竹子砍下。 此刻正在修建侧边的枝丫,这些都是用不上的部分,他力气有限,暂时取些用得上的部分就行。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很快来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藜麦看了一眼已经被扫荡一空的竹林,满意地点点头,开口道: “走!回去。” “回家!” 藜荞跟着附和,实在是今天的收获太多,仅仅大姐一个人的收获,比她们往年五天都多。 除了这里没人和她们争抢之外,最厉害的就是大姐的眼力,无论是躲藏在哪里的菌子都能被她发现。 按照今天的收获,捡上几天,她们冬日里就不缺食物换口味了。 两人来到山脚,就看到藜菽手里扶着一根竹子。 藜菽迅速解释道:“我砍一根回去,试试看能不能自己编点东西用。” “二哥,那我就等着你的簸箕了,正好我们可以用来晾晒菌子。” 藜荞一听,火速捧场。 面对妹妹的期盼,藜菽在心中攒了一股气,郑重点头,承诺道: “我一定会让你用上的。” 闻言,藜麦看了藜菽一眼,捏紧手里装满竹荪的袋子往回去的方向走。 爬上山的时候,还不忘把自己的另一袋菌子带上。 于是,藜荞兄妹俩再次见证神奇的一幕。 大姐藜麦一手拎着一袋满满的菌子,飞快爬上,如履平地般毫不费力。 两人身上的东西没对方重,却根本发挥不出这种能力。 两人对视一眼,一阵无言,眼神中迸发出火苗,彼此加油鼓劲,迅速加快脚下的步伐。 但当两人气喘吁吁地回到洞穴时,藜麦早已经将全身清洗干净,坐在一旁等候。 藜荞看了一眼,迅速放下身上的背篓,开口道: “我这就去做饭。” “做小鸡炖蘑菇。”藜菽的声音突然响起。 第18章 小鸡炖蘑菇 陌生的菜名让藜荞有一瞬间的呆愣,但是根据菜名,又能很快地联想到这道菜用到的食材。 正好今天有野鸡,也有蘑菇,做这道菜应该不难。 她简单思索片刻,点点头,回道: “没问题,就做小鸡炖蘑菇。” 听到满意的回答,藜麦迅速跟着藜荞一起往山洞里取食材,将所需的野鸡和炉灶全都拿到外面临时搭建的土灶旁。 在藜麦炙热眼神的注视下,藜荞努力加快手里的速度,马上就生起了火。 最近获得食材很多,不缺油,她想到大姐对于猪油的喜爱,心一狠,挖了一大勺放进锅里。 猪油在高温的催化下,迅速融化,散发出自身的香味。 仅仅在这一步,藜麦就忍不住往身体里吸入香气。 藜荞瞥见这一幕,嘴角不自觉地勾了勾,迅速将斩块的鸡肉倒入锅里。 “哗啦啦——” 激烈的爆炸声在锅中响起,瞬间压制山间的其他动静。 不断翻炒后,鸡肉表面逐渐变色,藜荞下意识地就想往里倒入清水炖煮。 眼见步骤和自己看过的不一样,藜麦连忙出手将人拦住,提醒道: “下一步,往里加入老抽、酱油、冰糖和盐,继续翻炒均匀。” 一字不落的念经式制作步骤,顿时把对面的藜荞听愣住了。 她脑海中的第一反应就是大姐在教自己做菜,可里面有些调味料,她听都没听过,这里也没有。 第33章 耳边听着锅中逐渐变化的声音,她着急解释道: “大姐,生抽是什么呀?酱油家里没有了,糖也只有剩下的一点饴糖。” 一听配料都没有,藜麦的心情顿时不好了。 突然变化的气氛,让藜荞越发的不知所措,她没想到大姐愿意教自己厨艺,居然折戟在没有调味料的这一步。 “那就往里加饴糖和盐,以后有机会,再把其他需要的东西都买了。” 一想到因为敌人的出现,自己连口腹之欲都不能满足,藜麦对敌人的怨恨越发强烈,真的是耽误她过上好日子。 闻言,藜荞迅速行动,将家中所剩不多的饴糖放入锅中。 继续翻炒,饴糖逐渐融化,在高温的催化下,逐渐变色,使得锅中的鸡肉逐渐沾染上一层诱人的焦糖色。 藜荞没有想到糖还可以做菜,并且一点也不突兀。 原本她以为是增加甜味,但是现在看来,只是给食物染上一层颜色而已。 一旁的藜麦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锅里的食物不放,看见变色,立即出声提醒。 “变色后,往里加入开水,没过鸡肉。” 此时,听过第一次教学后,藜荞已经学会变通。 家里没有开水,那就往里加入冷水,应该也没有多大区别。 刚加完水,藜麦的声音再次响起。 “往里加入由八角、桂皮、花椒和白芷,以及大葱和生姜组成的料包。” “大姐,你说的东西,家里很多都没有,我就往里加入现在有的。” 说完,藜荞迅速往里加入花椒和生姜。 这一次,不止是没有听过的问题,她的脑子甚至都有些想不清楚,皮是怎么能用来做菜的? 此言一出,藜麦的心中越发不满,她们缺少的东西也太多了吧,对敌人的厌恶也更深。 但她嘴里依旧在叮嘱,“往里加入蘑菇 。” “好!” 这一次就没有什么问题,藜荞迅速将新鲜采摘而来的菌子,洗干净后倒入里面。 因为野鸡的有点少,她不得不往里加入大量蘑菇,不然她担心不够吃。 眼见想吃的小鸡炖蘑菇已经进入倒计时,藜麦转换位置,将她新得来的蛇拿到藜菽身边,嘱咐道: “你把这条蛇烤了,我分你一点。” 正在忙着劈竹子的藜菽,怎么都没有想到大姐居然又猎到了蛇。 但是当他看见蛇的模样时,整个人顿时被吓了一大跳,连手里的刀和竹子都差点拿不稳。 因为,他认出大姐手里的蛇是毒蛇——竹叶青。 “大姐!快把它扔了!” 异样的反应让藜麦有些疑惑,心想:他不是不怕蛇的吗? 眼见着蛇还待在大姐手里,藜菽慌忙解释道: “这种蛇叫做竹叶青,毒性很大,被咬一口可能就会没命。大姐,你还是快点扔了吧,有毒的东西不能吃。” 这已经是藜麦第二次听到这样的话,想起被扔下的颜色鲜艳的蘑菇。 她不由得猜测道:难不成有毒的东西都长得特别漂亮? 手里的蛇不能吃,藜麦果断抛弃,轻轻一甩,朝着河的方向飞去,落入水中,随着河流的方向,渐渐远去。 随后,蹲守在铁锅旁,一双眼睛盯着小鸡炖蘑菇不放。 看得藜荞一阵心慌,下意识地加大火力,希望里面的鸡肉能够更快炖熟。 “咕咚咕咚——” 锅里汤汁翻腾的声音也越来越大,源源不断的鲜味朝着四周进攻。 藜麦忍不住吸鼻子,企图将鲜味全部锁进自己的身体里。 藜荞看见这一幕,忍不住扬起嘴角,提议道: “要不然我们先吃蘑菇,蘑菇很好熟的,鸡肉就需要等一会儿。” 此话一出,藜麦瞬间两眼发光。 这下子不用说话,藜荞也可以看懂大姐的心思,迅速取来碗筷,对着远处的二哥喊道: “二哥,吃饭了!” “这就来。” 藜菽立即放下手里的东西,路过荷塘时,随意伸进去洗了把手,匆匆来到两人旁边。 下意识地想要入座,却发现他们连凳子都没有。 心里立即生出一个念头,还是得先抓紧时间做点小家具才行。 他的想法,藜麦两人根本没心情琢磨,看见对方一到,迅速伸出筷子,往里面的蘑菇伸去。 在烈日下,吃滚烫的蘑菇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即使藜麦早有准备,努力控制进食的渴望,给蘑菇吹了好几口气。 但是当她将蘑菇塞进嘴里,裹在蘑菇表面的鲜香汁水瞬间在唇齿间弥漫。 鲜美的自然让她的理智有瞬间的失控,下意识地咬下嘴里的蘑菇。 “噗呲——” 潜藏在内部的滚烫汁水瞬间迸溅而出,冲击着薄弱的口腔。 藜麦忍不住连连吸气,舒缓口腔内部的不适。 察觉到因为这个意外,味蕾有片刻的失去作用后,她立即趁此机会,将嘴里鲜美多汁的蘑菇吞咽入腹。 随后,再次选取几朵蘑菇,摆在碗里放凉,方便大口咀嚼。 不一会儿,锅里的蘑菇就快被三人一扫而空。 藜荞迅速往里加入新鲜的蘑菇,继续炖煮。 就这样,三人算是吃了一顿鸡汤菌菇火锅,源源不断的蘑菇从锅中转移到三人腹中。 第34章 随着时间的流逝,锅里的鸡肉也到达了可以入口的程度。 藜麦迅速吃下一块,鲜美有韧劲,肉质紧实,带有独有的香味。 一块根本就不够她塞牙缝的,迅速夹起下一块。 最后,她甚至还将锅里的菌菇鸡汤全部喝下,在蘑菇和鸡肉鲜味的侵染下,这一碗汤简直汇聚了无数的精华。 喝得藜麦是连连露出震惊的眼神,就连浑身大汗都不能阻止她的动作。 解决完午餐,藜麦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提醒道: “晚上做竹荪鸡汤,我再去猎几只野鸡。” “竹荪?” “就是你说的雪裙仙子,晚上吃那个。” “行!” 藜荞郑重点头,话说她也挺想吃竹荪的。 以前这种菌子都是必须卖掉的,用于换取银钱,现在可以自己吃,她仅仅是想到那个画面,心里就忍不住高兴。 尤其是想到刚刚在大姐的教授下,她做出来的小鸡炖蘑菇居然那么好吃,不由得对大姐嘴里的竹荪鸡汤兴致高昂。 听到满意的回复,藜麦点点头。 因为吃饭积累的汗水太多,浑身不舒服,她直接跳进河里简单洗了个澡,换身衣服,继续上山。 留在家里的藜菽和藜荞也没有闲着。 藜菽先是将砍来的竹子处理了,紧接着拿过藜麦制作出来的工具,将木头处理成自己需要的形状,准备制作凳子。 藜荞则是一脸无奈地看着随意挂在树枝上,还在滴水的衣服。 迅速将其取下,决定自己帮大姐再洗一遍。 这种天天上山的衣服,还是需要用皂角清洗才行。 清洗时,藜荞无意中发现被枝丫勾破的痕迹,眉头紧蹙,觉得非常有必要用大姐拿来的“布料”做几身衣裳,不然都不够大姐穿的。 此时,正在前往上次猎杀野鸡位置前进的藜麦,还不知道家里两人在为自己舒适生活,加足了马力。 她脚步轻快,除了在穿过草丛时,几乎不会发出什么动静。 在察觉耳边突然有生物移动的动静时,她立即拉紧手里的弓弦,闭眼,手一松。 “咻——” 箭矢穿过草丛,命中猎物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担心猎物逃跑,藜麦迅速动用手里的刀,将遮挡视线的草木砍掉。 一抬眼,迅速发现了被自己射中的野鸡。 心情顿时愉悦起来,因为这意味着她今晚必定能够吃到竹荪鸡汤。 再低头一看,野鸡旁边还有一窝白花花的野鸡蛋,心情越发高兴。 这下子疙瘩汤也有了! 第19章 竹荪鸡汤 随即,她立即将战利品放入身后的背篓。 有了午饭的经历,藜麦觉得一只鸡根本不够她发挥的,为了晚饭,她继续往前走,寻找野鸡的踪迹。 于是乎,深山密林里,时不时传来一阵野鸡挣扎的叫喊声。 连带着山林中的其他动物,都变得敏感起来,时刻注意身边的响动,生怕被猎人抓住。 唯一开心的可能就只有此次的收获者——藜麦。 藜麦看着背篓里几乎快要装满的野鸡和鸡蛋,满意地踏上回程的路。 一到洞穴,就听到藜荞震惊地喊声: “哇!大姐,你居然抓了这么多野鸡,还捡到这么多鸡蛋!” 她不敢置信地蹲在背篓旁,努力用双手计数,在看到白花花的鸡蛋时,无奈地放弃计数的决定。 因为鸡蛋实在是太多了,几乎是野鸡的五六倍。 听到赞扬的声音,藜麦的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嘴里却说着: “今晚吃竹荪鸡汤,多放几只鸡。” 听到菜名,藜荞下意识地追问:“这道菜怎么做?” 有了中午的经历,对于大姐提出的新鲜样式的菜,她忍不住询问制作方式,期待用大姐口中的办法,将厨艺锻炼的更加出色,做出更美味的饭菜。 藜麦也正有此意,叮嘱道: “将鸡杀了,冲洗干净血水,放入冷水锅中,撇去浮沫,再加入姜片和竹荪一起炖煮。” 在听清里面没有不认识的配料时,藜荞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心想:那就好,这一次她一定可以完美的复现大姐口中的菜肴。 “我这就去做!” 藜荞信心满满地准备开始晚饭的制作。 忙碌一天,忽然闲下来,藜麦还有些不知道做什么好。 “簌簌——” 衣服在风中飘荡的声音忽然在耳畔响起,一抬头,藜麦就看见了中午被自己随意挂在树枝上的衣服。 快步走近,一摸,衣服已经干透了,就连上面曾经存在的脏污痕迹都消失得一干二净。 她一看就知道是藜荞的杰作,有这么贴心做事的人,心情不好都难。 就在她在心中夸赞藜荞时,藜菽似乎感知到大姐心中二人的不同评价和地位,立即拎着手里的东西靠近。 “姐,你试试这把椅子坐着怎么样?” 一直站着吃饭,他总觉得不是事。 说话间,藜菽已经将做好的椅子摆在藜麦身后,一脸期盼地看着对方,期待收到对方满意的评价。 在炙热的目光下,藜麦缓缓落座,左右移动,身下的椅子都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 虽然比起之前的椅子做工比起来有些粗糙,但功能还是具备的。 第35章 试坐之后,她抬头看向一旁的藜菽,点点头说: “可以。” “那就好!” 藜菽激动地跳起来,双手握成拳头对撞,过于用力,就连被挤压渗出的血迹都不能克制他大脑的兴奋。 “今天晚上我们坐着椅子吃饭!” 远处的藜荞听到两人的声音,也忍不住露出笑容。 同时,她也加快了手里的动作。 或许是之前处理鸟积累的经验,区区三只野鸡根本不在话下,很快就处理好了。 藜荞按照藜麦所说的步骤,严格进行。 先放冷水,再放鸡,看着水面逐渐漂浮的一层絮状物。 她立即意识到是大姐口中的浮沫,迅速用铲子盛出扔掉。 想到以前她都没有认识到这些是不好的东西,身体突然一抖,浑身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缓过来之后,藜荞立即往里加入姜片。 这次带上山的姜并不是很多,所以她不舍地往里加入几片而已,去腥增味。 同时,她心中也有了一个主意。 考虑到竹荪新鲜,非常容易熟,藜荞是在最后一刻钟的时候,才往里加入竹荪。 刚下锅,一股浓郁的鲜香瞬间顺着热气从锅中弥漫开来。 作为最靠近锅的人,藜荞是第一个感受到竹荪鲜美的。 刚闻到香味,她就不由得想起竹荪的价格,不得不承认有钱人都很会吃,就算不知道竹荪能补身体,只闻味道,肯定也有不少人会为了这一口花上大价钱。 她刚感叹,藜麦立即再现了她的猜测。 明明刚刚还在和藜菽商讨制作桌子的事情,竹荪刚入锅,香味还没扩散多远,藜麦就迅速放下手里的事,转移到铁锅旁。 一双眼睛盯着锅里上下翻腾的竹荪不放,外人看起来甚至像一尊雕像。 被落在后面的藜菽无奈地摇摇头,连忙带上刚做的椅子来到两人身旁。 有了椅子,这一次三人更是胃口大开。 经过长时间炖煮的野鸡肉,早已经软烂脱骨,简单只加姜片和盐的调味,更是凸显其本真鲜味。 再加上竹荪独属于菌菇的鲜味加入,一锅鸡汤简直就是鲜味的融合剂。 藜麦只是在嘴边轻轻一吸,鸡骨上的肉瞬间被吸入口中。 都不用牙齿咀嚼,舌尖轻轻搅拌,鸡肉立即在嘴里化开,顺着呼吸,流入腹中。 而竹荪则是更为特别,明明经过炖煮,吃起来竟然有一种爽脆的口感。 咀嚼时,藜麦甚至能够感受到齿间传来的响声。 竹荪稠密的网状结构扇盖,更是吸饱了富含二者融合的鲜美汁水。 一口一爆汁,汁水充盈的快感令她忍不住震惊,频频瞪大双眼。 这一次,藜麦算是吃肉和竹荪吃到痛快。 同时,有了椅子,也正好方便了她们吃饱喝足后,依靠在椅子上,回味嘴里的美味。 哪怕是藜菽都不能为竹荪鸡汤免俗,长叹道: “这锅鸡汤可真是好喝!” “怪不得那些富贵人家愿意花五十文买上一斤,要是我有钱,我也喜欢吃。” 藜荞砸吧砸吧嘴,忍不住夸赞出声。 藜菽却差点被这句话呛死,止不住地咳嗽。 “咳咳咳!” 一想到自己刚刚一次性吃了这么多竹荪,他觉得就像是丢钱一样难受。 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空荡荡的铁锅,追问道: “一斤竹荪值五十文!” “那当然,当初娘就是这么说的。新鲜的竹荪五十文一斤,村里的婶子们可爱去竹林里寻找竹荪了。” “我怎么不知道?” “你又不去捡菌子,你怎么会知道?”说完,藜荞骄傲地抬起下巴。 两个人的议论,藜麦并不参与其中,将嘴里的余味都吞入腹中后,开口道: “正好还剩下三只野鸡,明天再次一次竹荪鸡汤吧。” “好呀好呀!”藜荞激动地应和。 一旁的藜菽虽然没说什么,面上甚至有一丝苦涩,但心里还是有点窃喜。 随即,他看了一眼家的方向,被群山阻挡。 心想:反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家,现在享受一点昂贵的东西,应该可以吧…… 三人结束晚饭,时间不早,迅速转移火堆的位置。 山洞里,藜菽和藜麦在琢磨桌子的事,带着一堆木头和工具,砍砍切切,声响不小。 一旁的藜荞则是在给大姐藜麦制作新衣服。 中午洗衣服时的景象,她现在都还没有忘记,不过三五日,衣服上就出现了不少豁口。 之前的衣服都不知道穿了多长时间了,即使缝缝补补,往后大姐上山的话,只要刮过一两根枝丫,还是会被轻易扯裂。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她用新的布料制作。 也不知道大姐从什么地方弄来的料子,摸着就结实。 藜荞将所需的布料裁剪好后,抬眼看向对面和谐的两人,忍不住出声打断。 “大姐,你停一下,我给你量量身段,看衣服做多大。” 突然出现的声音,让两人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看向对面的藜荞。 “做衣服?”藜麦回道。 “对呀!大姐你的好多衣服都残破不堪,估计穿不了多长时间,我得抓紧时间给你做几件新的。来,试一试!” 第36章 说话间,藜荞已经走到藜麦身旁,拿着手里的一大块布,对着藜麦的身形比对。 闻言,藜麦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的确是有不少开裂的地方。 甚至在开裂的位置,还能够看到枯枝落叶的残留。 不用想,藜麦就知道是怎么得来的。 面对藜荞的请求,她缓缓站起身,疑惑地看着对面的一大块布,她不知道一块布是如何变成一件衣服的,探寻的目光在藜荞身上游荡。 藜荞在给大姐做衣服的兴奋下,丝毫没有留意藜麦的眼神。 比划结束,她迅速回道原位,开始裁衣。 一时间,山洞内的气氛分外和谐。 翌日一早,三人几乎是同一时间起床。 藜麦和藜菽继续昨夜未完成的工作,藜荞则是开始制作早饭——疙瘩汤。 有了这么多的鸡蛋,她自然是要物尽其用。 只不过,鸡蛋一多,她心中还有其他的主意。 刚结束早饭,她迅速取出山洞内残破不堪的料子,以及觉得大姐不能再穿的衣服,铺在竹筐底部,营造出温暖的环境。 随后,藜荞将觉得能用的鸡蛋,全部平铺在筐内。 藜麦一进山洞,看见的就是这一幕,她忍不住和昨夜发生的事情联系起来,眉头打结。 “你给我做衣服就是为了装鸡蛋?” 第20章 孵小鸡 突然出现的声音,差点吓得藜荞手中的鸡蛋掉落。 她当即扭头看向身后,藜麦背对着洞穴,洞外的光打在身上,形成的阴影将藜荞笼罩在其中。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有点心虚,连忙解释道: “当然不是。只是家里似乎没有什么能够暖和的东西,想着这两件衣服都破成这样子,以后肯定不能穿,正好可以来铺在下面。” “那你是要做什么?” 藜麦好奇的眼神即使在墨色中依旧闪耀着光芒。 “给野鸡蛋做个孵出小鸡的地方。大姐,你看。这些野鸡蛋只要在暖和的地方,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孵出小鸡。到时候,即使不去打猎,我们也能够有鸡肉和鸡蛋吃。” 说到最后,藜荞的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对面的藜麦听到是为了进一步饲养,本想说自己不会有打不到猎物的时候。 可一看藜荞的笑容,她下意识地将准备说出口的话压下去,点点头,转身离开。 藜荞则是以为大姐也同意了自己的提议。 她还是第一次尝试自行孵出小鸡,以前都只是看着母亲行事而已。 迅速往鸡蛋上面铺上温暖的干茅草,而后放在木架上,等候时间的作用。 完成了心中的一件大事,藜荞也没有停下来休息,而是带上昨天分好的生姜,扛着锄头出现在洞口。 看了一眼还在继续忙活桌子制作的两人,继续往前走。 直至走到她看准的一处山脚的位置。 她已经观察过了,这里既有阳光,但也有林木遮挡,很凉快。 虽然已经错过了种植生姜最合适的时节,但是山间有林木的位置,温度还是低了不少的。 所以,藜荞大胆估计,这里应该能种下生姜。 但为了防止种不出来,她还是留下一部分生姜,留待明年继续种植。 “砰砰砰——” 锄头挖动厚重腐殖质的声响不小,立即吸引了藜麦两人的注意。 藜麦抬头往远处的藜荞看去,只看到一道瘦弱的身影,在接近腰部的草丛中奋力挥动锄头的样子。 不禁低头看向身边的藜菽,疑惑地问: “藜荞是在干什么?” “应该是在种东西吧。” 藜菽只看了一眼,立即猜出藜荞的目的,紧接着补充道: “虽然现在山林间有不少可以吃的东西,但是到了隆冬时节,野菜、菌子什么的都会消失,动物们也不喜欢出来。现在种植蔬菜,也是为了冬天做准备。” 藜麦一听,心中立即有了紧迫感。 她扭头看向一旁被铺在茅草上晒干的菌子,比起昨天刚采摘时,已经不知道缩水了多少。 昨天还有两大袋和一背篓,今天一看,估计能塞满一个背篓就差不多了。 比起用于吃饭的桌子,藜麦显然更关心能够吃进嘴里的食物。 迅速放下手里的工具,急切地说: “那我去捡菌子。” 藜菽听到大姐要上山,连忙叮嘱道: “姐,别去猎杀野鸡、野猪什么的了。家里的肉已经够多了,吃不完的话会浪费。至于菌子和野菜什么的可以,多弄一点,反正可以晒干保存。” 他说话的时候,藜麦正准备拿起自己的新宠——弓箭。 随即,她看了一眼洞内被腌制的野猪肉和鸟,已经把容器塞的满满当当,真的是一个空余的挤不出来。 想到因为没有容器而变质的肉食,藜麦的脸顿时阴沉下来。 所以,当她再次出现在洞穴外的时候,只带着腰间的刀和背篓,背篓内还有她塞进去的袋子。 这一次她势必要大干一场。 怀着将山间菌子一扫而空的念头,藜麦快步朝着昨天的山奔去。 在异能的加持下,地上的菌子根本就无所遁形,基本上她需要扫一眼,就能发现。 她一边观察,一边靠近下一个目标。 一路上,藜麦的腰就没有直起来的时候,一双眼睛除了翠绿的青草,和时不时闯入视线的灰扑扑菌子,什么都没有。 第37章 所以,当她再次爬上一座山的山顶时,掂量了一下手中蘑菇快要溢出来的袋子,下意识地抬眼一看,差点被阳光反射在叶片上的橙光刺激到失明。 突然的黑色充斥在双眼间,不适感浑身弥漫,藜麦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她连忙放目远眺,看了一眼远方深浅不一的绿色,眼睛的不适瞬间舒缓不少。 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出门的时间不短了。 看了一眼满满当当的收获,藜麦终于踏上回程的路。 回到洞穴背靠的山时,藜荞早已经将午饭制作好,远远的就能闻到鲜香四溢的竹荪鸡汤。 藜麦闻到熟悉的香味,不由得加快脚下的速度。 藜荞和藜菽还在焦急地等待大姐回来吃饭时,一个眨眼的功夫,念叨的人立即出现在眼前,直接把两人吓了一大跳。 看清来人后,两人立即被藜麦身上的大包小包的菌子所震惊。 藜荞的一双眼睛差点夺眶而出,不敢相信大姐是如何在短时间内有这么多收获的。 连忙迎上去,快速从大姐的身上将袋子和背篓取下来。 “大姐不用这么着急的,你摘这么多的菌子回来,肯定累到了,快坐下,我去给你打水洗把脸。” 刚放下菌子,藜荞不等藜麦拒绝,连忙将放凉的水端过来。 藜麦就像是一个机器人一样,在藜荞的安排下,洗漱、落座。 刚坐下,身前立马出现一个装满鸡肉的碗。 虽然藜麦很喜欢吃肉,但是藜荞行云流水的动作,还是让她有些不明所以。 下意识地将视线转向一旁的藜菽,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藜菽扯了扯嘴角,一脸无奈,双手一摊,默默坐下。 得不到答案,藜麦只能转头看向藜荞。 但藜荞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微笑着开口: “大姐,你快吃,今天一上午你真的是太辛苦了。” 于是,在藜荞鼓励的眼神中,藜麦疑惑地将手里的鸡汤喝下,熟悉的鲜味滋味,让她更是觉得莫名其妙。 虽然之前藜荞也很照顾她,但是刚刚发生的一切,显然是超出了她的预料。 随后发现的事,更是让她确定了,在她离开的时候,这里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因为,藜荞的盛出的第二碗鸡汤,居然不是递给藜菽,而是自己大口大口地吞咽。 突然变化的次序,应和了现场的凝滞的气氛。 一旁的藜菽也是倍感无奈,摇摇头,拿起自己的碗,盛出一碗没多少肉的汤,靠近嘴边。 可即使这样,藜荞还是不满意,堵着气说: “大姐,你别被二哥的话吓到。虽然是冬天,但是我们这里还是能有不少吃的。我来的时候,已经把家里有的菜种全部都带来了。等季节一到,我就把白菜和萝卜种子种下去,绝对不会饿着你的。 山上危险,你不要自己一个人经常上山,家里的存货已经非常多了。” 藜麦的心被这样暖心的话说的暖烘烘的,像是浸泡在鲜美的鸡汤中,美好又温暖。 这样被人关心的感觉似乎很不错。 她努力压制着从胸口弥漫开来的异样,大口大口地将嘴里的鸡肉咀嚼、吞咽。 藜菽听到妹妹的话,意识到如果自己再不说点什么的话,估计以后在家里就再也没有什么地位了。 连忙放下碗筷,紧跟着解释道: “就是,大姐你别误会我的话。我之前的意思就是希望你少上山打猎,很危险。至于菌子和野菜,我们也可以跟着一起采摘。” 此言一出,对面的藜荞总算是觉得二哥顺眼不少。 可想要让藜麦放弃山间的食物,概率极低,那可都是美味。 “野兽都不是我的对手。” 语气平淡的说出一句满含杀气的话,听得藜荞和藜菽两兄妹心剧烈跳动。 两人回忆了一下之前的野猪,几乎就是一刀毙命。 但是对亲人的担心,并不是一句武力值高就能够消失的。 可藜麦似乎是觉得自己的话,还不够让两人满意,紧跟着补充道: “你们不行,拖后腿。” 这句话像一柄利剑,瞬间穿透两人的心。 这种无意说出来的话,听着更令人伤心,可是两人又不得不承认,藜麦说的是真话。 想在山林中生存,必不可少的就是功夫,两人对视一眼。 藜菽凑在藜荞耳边说低语,不知道说了什么。 几乎是嘴巴刚合上的时候,两人立即站起身,对着藜麦深深鞠了一躬。 藜菽更是作为代表开口道: “我们也想要帮忙,不给大姐你拖后腿,不知道大姐你能不能教我们俩一点功夫?” “可以。” 面对两人渴望的眼神,藜麦动了恻隐之心,决定将之前基地教授的,能够让普通人强身健体的招式交给两人。 闻言,两人激动地喊出声,眼神中都是兴奋,耀眼的光芒快要把藜麦刺瞎。 “多谢大姐!” 在功夫的吸引下,两人迅速解决碗里的肉和菌子,迫不及待地想要马上练武。 但藜麦的话立刻打破了两人的幻想。 “你们俩现在还不适合练武。” 第21章 熏肉 “为什么?”着急增进实力的藜荞,不解地追问。 第38章 一旁的藜菽眼中也藏着疑惑,练武不就是需要长时间的练习吗?为什么不能从现在开始? 两人的意思很明显,藜麦仔细打量了一下两人的情况,不赞同地摇摇头。 两人中,也就藜菽的身体勉强有点肉,想要练武,一个好的身体基础条件是必备的。 不然,着急忙慌地直接练习,对人的身体危害极大,寿数长短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之前她们基地中,就有不少为了提升实力,不顾身体条件肆意提升的人,无一不早早失去生命。 “太瘦了。” 此言一出,两个人误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出错了,下意识地将身体靠近藜麦的位置。 因为三人的身形,看起来是差不了多少的,为什么大姐要说自己瘦呢? 藜麦动用的是不可说的异能,加上一直在山林间奔跑、练习、锻炼,看起来瘦,身体中的肌肉含量却比兄妹俩多多了。 她不喜解释,面对两人探究的目光,命令道: “从今天开始,你们俩每人每天摄入的肉食分量都要增加,野菜也不可少。还有,具体的锻炼方式,我需要根据你们俩现在的身体条件,先用锻炼将身体肌肉提上来,之后再练武。” 听到可以练武,两个人的眼神瞬间爆发出璀璨的光。 尤其是藜荞,一双满含星星的眼睛,死死盯着大姐不放。 看得藜麦心里发毛,装作不经意地离开椅子,结束今天的午餐。 看到主事人离开,兄妹俩也陆陆续续散开,继续忙活手里的事。 藜菽已经将桌椅做出来,开始处理之前得到的竹子,尝试编圆簸箕,用于菌菇的晾晒。 而藜荞似乎是被刚刚的事刺激到,觉得早上挖的地还是太少了。 继续拿着锄头和刀开荒,似乎要在这里挖出所需的田地。 两个人哼哧哼哧地卖力干活,就是没看见藜麦的身影。 藜荞还以为是大姐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待在家里休息。 但实际上,藜麦只是换了一个地方,继续忙碌。 她没忘记答应两人的事,一进洞穴,就拿起自己的刀,将记忆中的练武招式刻在石壁上,便于两人之后练习。 “哗哗哗——” 藜麦手里的刀飞速划动,在石壁上留下一个个小人练习招式的身影。 不一会儿,一整套末世用于普通人修习的武功出现在石壁上。 见状,她满意地点点头,将刚刚飘下来的灰尘扫出洞穴。 刚出去,藜麦就看到外面下起了小雨。 虽然不至于短时间内将人淋湿,但是这种环境看着就让人不喜。 刚刚因为她过于沉浸于刻下武功招式,都没留意到外面天气的变化。 藜麦看到两人忙碌的身影,想起之前提到藜荞是在种地,以后就可以一直有食物吃。 她下意识地朝着藜荞所在的位置靠近。 沉浸在开荒中的藜荞,丝毫没有察觉到有人在靠近。 她先是用刀将高的杂草全部拦腰砍断,紧接着再用锄头,将杂草深埋于地底的根系挖出来,最后再处理地面的碎石,一片荒地就算是开出来了。 想到这样的地不用交税,还能够提供食物,藜荞的心中就充满了动力。 但是她显然没预料到的是,自己的体力值实在是有点弱。 都过去这么久了,也不过开出小小一块荒地。 藜麦根据目测,估计这块地也就三平米左右,速度称不上快。 想到种植后的收获,这种不用外出、打打杀杀就能够获得食物的方式,她看着就想要尝试一二。 于是,在看到藜荞再次累得忍不住歇口气的时候,开口道: “我来!” 虽然藜荞没有感知到其他人的靠近,但是一听到熟悉的声音,身体下意识地做出反应,快速朝着一旁走去,将空地留给大姐发挥。 藜麦一看没人干扰,迅速拿出手里的利刃。 一个画圈,以她为中心,半径一米多的氛围内,里面生长的杂草全部被斩断。 藜荞看着这一幕,就像是在看天神下凡一般,一双眼睛瞪得发酸,都没有时间收回。 因为对面的藜麦手里的速度就没有慢下来的时候,在她不敢相信的目光中,迅速解决一亩地上的杂草。 眼看着大姐还想要继续处理旁边的杂草,反应过来的藜荞连忙出声: “大姐!够了够了,这么大一块地,够我们种了。我带来的种子也不知道能不能把这么大一块地种满?” 最后一句话饱含了欣喜的无措。 她们家之前在村里没有土地,只能在屋子后面开了一小块荒地,每年冬天的时候,就靠着那一小块荒地过活。 现在突然有一大片地供自己挥霍,一时间藜荞满脸都是不知所措。 可她对土地的喜爱是真实的,已经在心中悄悄规划好各种蔬菜的种植区域。 藜麦在欣喜的呼喊声中抬起头,转身一看,开出来的地的确不少。 她满意地点点头,随即更换手里的工具,拿起锄头,对准脚下的土地挖下去。 “铿——” 锄头碰到地底的石头,发出震颤的声音。 连带着藜麦握紧锄头的虎口一起发麻,她不解地停下手里的动作。 当她再次抬起锄头,很明显,锄头挖地的一面已经出现一道缺口,看起来很是磕碜。 第39章 藜荞看见这一幕,很是心疼,忍不住出声提醒: “大姐,小心一点地里的石头,我们只有一把锄头。” 正准备挥下第二锄头的藜麦,身形一顿,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才将手里的锄头挖下去。 这一次,她显然是早有准备,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避开底下的所有石头,精巧地挖中泥土。 当她再次将锄头取出的时候,顺带将阻拦的石头一起带上来。 藜荞在一旁看了好一会儿,觉得没有自己的用武之地,提醒了一声缓缓离开。 她忽然记起腌制在洞穴内的野猪肉和鸟肉,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应该可以拿出来熏干了。 相较于她们本地习惯的风干,显然此时梅雨季节,还是从蜀地流传过来的烟熏更合适。 于是,藜荞一进洞穴,什么也不看,直冲着存放野猪肉和鸟肉的坛子走去。 一打开盖子,一股浓郁的咸味喷涌而出。 藜荞闻到的一刹那,立即移开鼻子,屏住呼吸,逃避令人口干的气味。 当咸味逐渐从坛中散出,她才重新呼吸。 将鼻子靠近坛口,仔细辨别内里的气息,没有察觉到变质的味道,脸上不由得展现出愉悦的笑容。 这还是藜荞第一次独自做咸肉,没想到如此成功。 仅仅是这个荣耀,就足以令她兴奋。 检查没事过后,藜荞迅速转移到洞外,看了一眼雨的大小,觉得烟熏应该不成问题。 随即,取出几根小木头,搭建成一个可以底部烧火,上房悬挂肉条的空间。 四周用一旁随处可见的杂草掩盖,防止内部的烟气扩散。 全都整理好之后,藜荞又回到洞穴,将每一块肉和每一只鸟都有用绳子串起来,悬挂在刚刚搭建好的木条上。 一排排整齐的肉条悬挂在木条上,看着总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藜荞可不管这么多,立即在底部升起火,火一燃,立即用剩下的杂草覆盖在火上。 下一秒,源源不断地黑烟从火堆中升起,朝着肉条所在的上分扩散。 刺鼻的烟熏味从中不断扩散,逐渐冲破四周遮挡的杂草的控制。 最先感知到的是不远处的藜菽,他耸了耸鼻子,快速转头,沿着烟味浓重的方向看过去。 就看到一座四周布满翠绿草木的小“房子,”蓝黑色的烟雾正源源不断地从中弥漫。 奇异的画面让他不解,当即放下手里的东西,快步靠近。 “小妹,你这是在干什么?” “制作蜀地流传过来的烟熏肉,不然我担心腌制的肉只风干的话,会变质。” 说话间,藜荞伸出手,接住飘落的雨滴,用事实证明自己说的话。 “那就好。刚刚我还以为失火了,小心点,别把肉点着了。” 听到是有理由的行事,藜菽顿时放下心来。 检查了一遍没什么问题后,转身离开。 另一边的藜麦,也注意到了烟雾腾飞的画面,快速将底下的草根解决干净,来到藜荞身旁。 透过杂草之间的缝隙,她一眼就看清里面挂着肉。 藜麦脑海中的第一反应是:这就是今天的晚餐吗? 虽然她是提醒了两人在练武之前,需要补充大量的肉食,但是这一下子也太多了吧? 于是,她扭头,目光错愕地看向藜荞,问道: “有点太多了吧?” “什么?” 藜荞第一时间没有理解大姐的意思,还以为是嫌弃肉条太多,之间间隔的空间太小,连忙解释道: “还好,方便一次性将所有的肉都熏了。我们熏制的时间可以长一点,等肉干透,能够保存的时间也会很长。” 藜麦一听,就知道是自己误会了,看了一眼处于烟熏中的肉条,火速转移话题。 “今晚吃什么?” 第22章 猎户 “家里还有坛子肉、野猪肉、鸟肉、野鸡蛋、蘑菇和各种野菜。大姐,你想吃什么?” 数着数着,藜荞的脸上情不自禁地露出笑容。 不仔细数一遍不知道,她们来到深山不过短短几天的时间,居然已经收集到这么多可以吃的食物。 绝大多数都是大姐的功劳,作为功臣,大姐拥有特权。 所以,她将选择权交给大姐。 藜麦思考了一小会儿,努力将洞穴内保存的食材,与自己记忆中的食谱联系在一起。 最后记起了两道菜——土豆炖排骨和野菜菌菇汤。 藜荞听着直白的菜名,已经想到了两道菜的制作方法。 但她还是习惯性地让大姐指挥,“大姐,待会儿你在旁边指挥一下。” 闻言,藜麦点点头,脑海中已经在畅想这两道菜的滋味。 眼前,源源不断地烟雾在封闭的空间内充盈、溢出,丝丝缕缕飘向天空,逐渐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被低温熏烤的肉条,逐渐散发出一种独有的香味。 肉香中裹藏着一种烟熏味,不算很浓,但迅速被藜麦敏锐的嗅觉察觉到。 她不自觉地吸了吸鼻子,异香令她新奇。 一旁的藜荞看见大姐越来越逼近的身体,连忙将人喊住: “大姐,小心!” 她知道是大姐闲下来,才会将心神都放在熏肉上。 不过,熏肉所需的温度不用太高,一时半会儿也不需要人在旁边看火。 第40章 藜荞的视线不由得放在刚刚处理好的荒地上,脑子里立即蹦出来一个想法,提议道: “大姐,我们俩一起去把刚刚割下来的草烧了吧?正好可以将草处理得一干二净,还可以为以后种下种子留足养分。” 闻言,藜麦觉得自己又听到了一个值得学习的经验。 跟着藜荞前往荒地。 两人将荒地上的杂草堆积在一起,与旁边的其他草木留足距离。 经过烈日的暴晒,此时不少的杂草都已经呈现出干瘪的状态,想来烧成灰烬不成问题。 带着这样的念头,藜麦用火折子点燃底部干透的枯枝落叶,作为火种。 “啪啪啪!” 被火迅速烧断的枯枝,立即发出断裂声。 同时,草堆的火势也越来越大。 刚开始只是底部出现一道橙红色的口子,渐渐的,蓝色的焰火现身其中。 就连草堆顶部,原本只是袅袅细烟的烟雾,也逐渐变大,混合着飘散的灰烬,以一种无法抵挡的方式,只冲云霄。 蓝黑色的烟雾在碧绿的山林中格外瞩目,几乎是一转眼就会发现的程度。 于是,藜麦两姐妹制造出来的烟雾,瞬间被山间的另一户人家——猎户注意到。 刘虎刚出门,准备磨一下已经钝了的砍刀,一抬眼,就看到了远处的烟雾。 这种烟雾绝对不是什么小打小闹,一看就是山被烧着了。 他不由得抬头看了一眼烈日,猜想:难不成是哪里被灼热的太阳点燃了? 眼见烟雾距离自家的位置不远,刘虎的心不免被担忧充斥。 若是山火之势不可控,烧到他家来可怎么办? 想到这,他也顾不得手里的砍刀,随意放下。 转身进屋,拿起一把更锐利的刀,准备前往烟雾升腾的方向,查看山火之势。 如果山火太大,无法控制,他们一家就要为逃跑做准备。 哪曾想,他进屋时太着急,一时间根本没留意到自己的动作轻重,弄出不小的声响。 下一秒,内室突然传出来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咳咳咳——” 听着像是咳嗽的人快把肺咳出来一般。 刘虎的心顿时慌了,连手里的刀都拿不住,飞快地朝着内室的方向奔去。 一进门,立即被正准备从床上爬起来的妻子吓到。 他再次加快脚下的速度,几乎是两步的功夫,就走到了床边。 刘虎顺势坐在床上,一把将妻子扶起来,一只手扶住妻子的后背,一只手轻轻拍打妻子胸口,自责地说: “是我的声音太大,把你吵醒了吗?” “不…不是,是我…我午觉休息够了,准备起身,还没开口就咳出来了。你不用担心,就是老毛病,咳一会儿就好了。” 曲溪温柔的话语和安抚的笑容,令刘虎更加自责。 自从妻子愿意和他一起生活后,他就不忍心妻子受到一丁点伤害。 曲溪不用问,都知道丈夫是在想什么。 她能够遇到刘虎这样的好人,已经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不然她如何能苟延残喘近二十年? 她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不过就是一件残破的衣裳,缝缝补补勉强支撑罢了。 曲溪察觉到丈夫心底的自责,连忙出声转换话题。 “怎么了?现在都下午了,你准备去哪里?” 说到这,刘虎的理智回神,连忙想起自己刚刚琢磨的事,对着妻子全部说出来。 这种毫无遮掩的态度,就是曲溪最喜欢丈夫的地方。 “好。既然你要去,就多准备一些工具。还有,一看见火势不可控,立即回家,我和婷婷在家等你。” “好!”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刘虎小心翼翼地扶着妻子靠坐在床上,快步离开内室,带上刚刚准备的刀,走出家门。 出发前,他再次看了一眼火势的方向,在心中勾勒出一条更加快速的路线。 同时,也是一条更加危险的路线。 想到家中焦急等候的妻子,刘虎不得不出此下策。 长久累月深山狩猎积累的经验,让他在山林之间如履平地。 虽然也有些危险的地方,但是有惊无险,都被他一一化解。 几乎只花费了半个时辰的功夫,刘虎的身影就出现在山谷一侧的山顶。 他的身影刚刚显现,就被山谷里的藜麦察觉。 她的第一反应是什么野兽居然还敢来自己的山头? 自从她砍伐木头和猎杀无数鸟之后,对面的山几乎再也没有什么野兽敢踏足。 但是当藜麦抬头,视线直射动静发出的方向。 透过层层叠叠的枝叶,她发现来者居然是一个人。 她立即与之前选定居住地时看到的房子联系在一起,对方应该就是藜菽口中猎户。 藜麦仔细感知了一番,发现对面没有恶意后,收回视线,继续观察火势。 但对面的刘虎却被突然直射的视线吓一大跳。 刘虎根本没想到就刚落地的功夫,自己就被人发现了。 他刚想伸长脖子看去,观察对方是无意的,还是真的听到动静后看过来的。 可藜麦却自然地低下头,刘虎不由得深吸一口气,喃喃自语道: “应该是错觉,这么远的距离就算是鹰眼也不敢说能察觉。” 第41章 惊吓过后,刘虎的心中欣喜和担忧来回翻涌。 再次在深山里看见人,他的心是无法一致的喜悦,这是一种长久避世之后,见到同类的兴奋。 但是他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发现山谷中居然只有三个小孩子。 是只有三个孩子!没有大人存在的迹象。 刘虎不敢相信三个孩子是从怎么外面到达这里的。 他一边为三个孩子的生存感到担忧,一边却也开始担心外界局势的变化。 如果不是出了什么大事的话,几乎没有人会愿意抛弃原本安稳的生活来到深山,更何况是三个孩子。 对于局势的担忧,已经超过了喜悦。 查清楚是几个孩子处理荒地弄出来的烟后,刘虎迅速转身往回走,准备把这个消息告诉妻子。 在他身影消失的一刹那,藜麦再次抬了一下头。 一旁的藜荞根本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她看了一眼已经烧完的杂草,只剩下零星火光在闪耀。 顶着烈日烧火,本就是一件难受的事。 看见大事已成,她心中立即有了离开的想法。 随即,藜荞扭头看向身侧的大姐,提醒道: “大姐,走吧!都烧光了,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可以开始做晚饭了,还得你的指导。” 比起琢磨外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显然藜麦的心更关心晚饭的制作。 她的脑子立即抛下刚刚生出的念头,回道: “走!” 就跟着藜荞的步伐往洞穴的方向走去,身后零星的焰火逐渐消失在风中。 刚开始,藜荞走在前面,但是随着藜麦的速度越来越快,藜荞逐渐落在后面,足以见得藜麦急切的心情。 可是还有一个人行走的速度比两人更快。 那就是匆匆赶回家的刘虎,这一次回家,因为已经确定不是意外,也不会造成不可遮挡的山火,他选择了更为安稳的路线。 但一想到家妻子还在担心自己,他不得不加快脚下的步伐,两条腿几乎是以一种虚影的方式在山林间穿梭。 所以,当他回到家时,整个人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曲溪听到动静慢步从房子里走出来,看到的就是丈夫难得一见的狼狈模样。 她不由得加快脚下的步伐,从袖口抽出手帕,轻轻压在丈夫的额头上,担心地说: “也用不着这么着急,当心自己的身体。” 淡淡的馨香在鼻尖萦绕,刘虎一个大老粗的脸色不免更红,连忙解释道: “没事儿,我走‘大路’回来的” 第23章 准备外出 “大路也是山路,还是小心些为好。” 说话间,曲溪已经将丈夫脸上的汗水擦干净。 同时,她也将丈夫的神情看清楚,加上天空中逐渐消散的烟气,就知道山火应该没什么事了。 只不过,她还是忍不住关心地问: “还有,是你及时赶到,把山火灭了吗?” 闻言,刘虎一脸愁苦的摇摇头。 把对面的曲溪看得一阵心慌,忍不住再次追问。 “是出了什么事?” “我们看见的山火,其实是三个小孩子弄出来的,有两个年纪看起来还没我们家婷婷大。” “什么!”曲溪惊讶地喊出声。 突然变化的情绪,也让她控制不住地咳嗽出声。 “咳咳咳!” “别着急,别着急,我们先回屋坐着,待会儿我再细说。” 刘虎一看,连忙将妻子扶住,推着往内室走。 和刚刚看见的一幕比起来,自然是妻子的安危更重要。 一进屋,立即让妻子坐下,再把茶水倒好,将杯子靠近妻子嘴边。 直至曲溪缓缓喝下一杯茶水,压制喉咙不断上涌的不适感,刘虎的一颗心才落回肚子里。 此刻,曲溪心里还在念着刚刚丈夫说的事,连忙追问道: “你快继续刚刚的说的话。” 见妻子情绪波动,刘虎连忙安抚。 “别着急,我马上说。最大的一个孩子,我估计也就刚及笄,身形瘦弱,但是观察力很敏锐,我怀疑我刚到的时候,就被她发现了。” “最大的刚及笄,真的是一群孩子,他们该如何在深山中生存?虎哥,不如我们帮帮他们吧。毕竟那是一群孩子,和我们婷婷差不多大小。” “什么孩子?还和我一般大小。” 就在夫妻俩对话时,突然闯入一道爽朗的声音。 两人不用看,都知道是调皮的女儿——刘婷婷。 当初刘虎费尽心思给女儿取婷婷二字,就是希望她可以和自己的母亲一样,温柔、善解人意。 但是万万没想到,逐渐长大后,刘婷婷的性子越来越跳脱。 如果不是被刘虎强压着的话,估计深山河里都是她的身影。 此时,刘虎听到女儿的声音,也知道瞒不了她,解释道: “刚刚我和你娘发现了山火的痕迹,凑近一看,原来是三个新来的孩子,开荒的时候弄出来的。他们三人就住在两座山之外的山谷里,那里有一大片荷塘。” “原来是那里!” 刘婷婷一听,就知道爹说的是什么位置。 因为娘亲喜爱这些玩意,当初她还陪同爹爹一起去过山谷,采摘荷花和莲蓬。 现在居然有人住进去了,还是三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人。 第42章 她当即就来了兴趣,两眼放光,恨不得现在就去和新人交朋友。 要知道刘婷婷自出生开始,就待在深山,一步都没有外出。 因而她也就见过爹娘两人,一听有陌生人前来,激动地想要立即去拜会。 所以,她自然没有发现爹爹眼神中的异样,兴奋地说: “爹!我要去找她们玩。” “不行。”刘虎难得出声拒绝女儿的请求。 “为什么?” 刘婷婷傻眼了,之前不让自己去外面就算了,为什么在山里还不让自己交朋友。 一时间,泪水盈满了眼眶,看得曲溪一阵心疼。 她连忙起身,揽住女儿的肩头安抚,抬眼看向对面的丈夫。 “婷婷也没什么年纪相仿的朋友,一起玩玩没事的。” 面对妻女的请求,刘虎的心溃不成军,但是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往后再交朋友也没问题。 于是,他只能移动视线,尽量不看妻女的表情,解释道: “不是我不让婷婷交朋友,而是现在的时间不合适。他们三个孩子,突然出现在深山,肯定是外面出了什么事。对他们而言,外面有比在深山挣扎还要更恐惧的事。” “兵祸!” 曲溪下意识地喊出声,周身充斥着哀伤的气息。 因为除此之外,她再也想不出能逼人进深山的原因。 闻言,对面的刘虎点点头,回道: “我猜也差不多,但是具体如何,我准备去外面看看。溪娘你所剩的药不多了,趁此机会,正好把两件事都办了。所以,婷婷你需要留在家里照顾你娘。” 母女俩一听,纷纷露出担忧的表情。 刘虎每次外出,对她俩来说都是担惊受怕的日子,尤其是这次还要冒险观察是不是有兵祸,比起之前更加危险。 曲溪更是着急地出声阻止丈夫的决定。 “我的病这么多年都一样,不用你去买药。万一真的打起来了,你出事了,我们母女俩怎么办?” 刘虎也知道有这种可能性,但妻子的药真的不多,家中盐、糖也没剩多少,已经到了必须补充的地步。 面对妻女的担忧,他只能语气沉稳地说: “这又不是我第一次外出,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如果真的打起来了,我坐在船上,他们也打不到我,溪娘你就放心吧。” 不等妻子回答,他快速看向一旁的女儿,叮嘱道: “婷婷,我就把你娘交给你了。每日熬药、喝药的时辰记清楚,别让你娘忘喝药。还有你不要进山,吃食我都会准备好,你们娘俩就在屋子里待着,等我回来。” “好的,爹。” 刘婷婷知道自己阻止不了爹爹的决定,点头答应。 也不再念叨着交朋友的事情,毕竟什么都没有自己的家里人重要。 刘家这边安抚好时,李家三口已经开始了今天的晚饭。 藜麦不得不说自己捡到的菜谱好,只要是根据上面的方法,做出来的菜就没有不好吃的。 尤其是今天的土豆炖排骨。 排骨软烂脱骨,酱香浓郁,在丝丝缕缕的焦糖味之下,还有一股特殊的烟熏味弥漫。 至于土豆就更不用说了,完全浸满了排骨的肉香味,香甜软糯,和肉比起来也差不到哪里去。 所以,当藜麦再次解决完嘴里的土豆,忍不住对藜荞说: “明天,再做一次土豆炖排骨。” “大姐,这估计不成。剩下的土豆我准备留作种子,冬天种下的。” 一听到明天吃不到喜欢的食物,藜麦不自觉加快了手里的速度,心想:种地什么的,真讨厌。 第24章 训练 而身旁的藜荞已经想好了菜地的规划,没有注意到藜麦的表情,继续补充道: “最近的气候,适合种的菜不多,也就番茄和南瓜。尤其是南瓜,一颗种子就可以种出接近十多斤的重量,口感香甜。至于番茄……” “酸甜多汁,最合适和鸡蛋一起搭配。” 这句话是藜麦说的,番茄炒蛋,作为经典的家常菜,她不止在一本菜谱上看到过。 加上每本菜谱都形容它的滋味酸甜可口,听到有人提及,忍不住出声。 藜荞也没想到大姐会应和,惊讶地点点头。 此刻,藜麦刚刚错误的念头瞬间消失殆尽,看向碗里的土豆,就像是看着什么宝物似的。 脑海中还响起一道声音:一生二,二生三…… 到时候,还不是她想吃多少有多少! 刹那间,藜麦脸上的表情变得严肃无比,郑重地说: “明天就种地!” “好。我待会儿就把番茄和南瓜的种子挑出来,明天就种下。”藜荞立即回道。 经过翻地和火烧之后,地已经可以用了,明天种下不是什么问题。 在未来丰收的驱动下,藜麦迅速解决锅里的食物,最后用一碗野菜菌菇汤收尾。 将外面打理整齐之后,三人一起进入洞穴。 都还没点火,藜菽就敏锐地发现了刻在石壁上的小人。 一双眼睛震惊地瞪大,嘴巴大得可以塞入一颗鸡蛋,整个人只发出了一道悠长的吸气声。 藜荞发现了二哥的异样,疑惑地走过去,沿着二哥的视线一起往上看。 同样被眼前的画面所震惊,但她惊讶的同时,还不忘喊出声: 第43章 “大姐!这就是你给我们刻下的武功秘籍吗?” 说话间,藜荞迅速转头,朝着藜麦的方向看过去,一双星星眼崇拜地看着藜麦,诉说着心中汹涌的敬意。 藜麦努力扯平嘴角,看似平淡无波地回答: “不是什么武功秘籍,就是一点能够修习的简单招式罢了。” “看起来可真厉害!” 藜荞像是没有听到藜麦的回答,迅速转身,看向石壁上的小人。 别的不说,即使不看具体的招式,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小人,就足以让她生出敬佩之情。 也不知两人到底是仰着头看了多长时间,直至感觉脖子不能移动,两人才收回视线。 “嘶!” 藜荞尝试性地动了动脖子,也不知道扯到了哪里,瞬间发出痛呼的吸气声。 一旁的藜菽也没有好到哪里,几乎是需要用双手扶着脑袋,才能够移动身形。 两人慢慢地靠近火堆,发现藜麦的身影时,瞬间两眼放光。 甚至藜菽也顾不得脖子不舒服的状态,下意识地伸出脑袋,痛并幸福地问: “啊!姐,你什么时候教我们练武功?” “至少需要十天的时间,把你们的身体练起来,才能说下面的事。” 藜麦将脑子里制定好训练计划说了个开头。 可即使这样,两人却像是听到了天大的好消息一般,脸上兴奋地绽放出笑容。 “前十天练什么?”藜荞好奇地问。 “主要把你们的腿部力量练起来,再增强你们的核心力量。” “扎马步?” 藜菽都来不及听清后半句话,迫不及待地问道。 因为他曾经跟着爹爹练习,最开始学的就是扎马步,据爹所说,扎马步可以说是所有武功的基础,难不成石壁上的武功也一样? 于是乎,在武功的吸引下,藜菽的心中开始冒出一点冒险的念头: 他之前已经练过很长时间的扎马步,是不是能够直接练武呢? 可下一秒,他的幻想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藜麦说出的话打破了。 “当然不是。” 虽然扎马步的确可以增强腿部力量,但要增强腿部力量,远远不止如此。 “既然你们俩这么好奇,我就提前告诉你们。你们俩明天一早起来,先沿着山谷跑上十圈,活动身体。吃过早饭,你们再……” 随着藜麦将训练计划娓娓道来,两个人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大姐也可以说这么多话。 如果是之前,两兄妹会非常高兴,但是此刻,两人却希望大姐能停下。 因为训练计划听起来实在是太多,太复杂了。 一些从来没有听过的名次,一些听起来就辛苦的动作,感觉一套练下来,这一天其他什么事情都不用干了。 藜麦也没有辜负两人的期望。 翌日一早,两人还沉浸在睡梦中时,就被藜麦叫起来。 “起床!今天要开始训练了。” 声音响起的一刹那,两人被吓得睁大双眼,不约而同地朝着洞外看去,却只看到昏暗的天色。 两人瞬间意识到,原来天都还没亮,就要锻炼了吗? “快点!” 就在两人思索时,藜麦催促的声音再次响起。 两人察觉到语气中夹杂的一丝杀气,迅速坐起身,穿戴好衣服,朝着洞外走去。 凌晨寒冷的风让藜荞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不禁嘟囔道: “好冷呀!” 双手抱住手臂,来回摩擦,企图升高温度。 “动起来就热乎了。” 藜菽的声音在寒风中响起,转瞬间消失在耳畔。 藜荞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二哥比自己快一步,跑远了,她连忙快跑跟上。 站在洞口的藜麦,清晰地看着这一幕,什么话都没说。 据她估计,目前山谷可供跑步的长度也就一千米左右,还有不少生长杂草的地方,三人还没整理出来。 但是目前供藜菽和藜荞两人训练,绰绰有余。 “呼哧呼哧——” 突然爆发的急促呼吸声,打断了藜麦的思绪。 她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看过去,发现不过才跑了一半,藜荞就已经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让她很怀疑对方能不能完成第一天的任务。 再仔细一看,还发现了两人不科学的姿势。 于是,在两人一前一后地经过洞口时,藜麦果断出声提醒。 “挺胸收腹!步子跨小一点,不用着急。” “放慢呼吸频率,别岔气了。” “身体微微向前倾,别往后仰!” 原本蛙声蝉鸣的荷塘边,充斥着藜麦冷声呵斥的声音。 第25章 西 图 澜 娅噩梦 一声声呵斥就像是一条条鞭子,不断地鞭打在两人身上。 但却痛并快乐着,因为两人很快就发现了呵斥声的作用。 跑着完全没有一开始的费劲,身体各个部位也没有那么辛苦。 只是在长时间的跑步之下,两人被疲惫的状态充斥着,根本无法挤出快乐的笑容。 “可以停下了。” 当藜麦这声响起时,两人就像是听到了什么天籁之音似的,嘴角疯狂地在冷冰冰的脸上上扬。 因为奔跑时脸颊一直被寒风刮过,不知何时早就僵了。 两人觉得自己非常高兴,但嘴角只是微微地扯了扯,根本没多大变化。 第44章 藜荞更是在声音响起的一刹那,顾不得脏不脏的问题,直接一屁股坐下。 可她的屁股还没坐热,藜麦的斥责声再次响起。 “不能坐!刚训练完,要进行一小会儿的缓解训练,要不然你们俩连待会儿的第二步训练都无法完成。如果打算就此放弃的话,就当我什么也没说。” 此话一出,藜菽扶住膝盖的双手立即收起,整个人微屈着身体,看向大姐的方向。 地上的藜荞更是直接从地上跳起来,一点都看不出刚刚没力气的样子。 比起在辛苦之余,来一点缓解训练,和身无武力,每次给大姐拖后腿,还是训练更好。 看见两人服从命令,藜麦满意地点点头。 接下来的时间,指导两人进行拉伸训练,避免肌肉酸胀。 训练过后,吃过早饭,暂时休息一会儿。 藜麦和藜荞两人用来种地,藜菽则是用来编圆簸箕。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三人的行动轨迹和第一天差不多,都是藜菽和藜荞训练,抽空干点活。 藜麦则是时不时往山里跑去,获取所需的食物。 与此同时,深山里还有一个人和她一样,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山里度过,只为给妻女留下足够的食物。 当刘虎意外在山里猎到一只小野猪,兴奋地提早回家。 “我回来了!” “虎哥!” “爹!” 曲溪和刘婷婷母女俩迅速从屋子里走出来,惊讶地看着满脸笑容的刘虎。 刘婷婷更是心急地直接跑过去,问道: “爹,你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是不是猎到什么大东西了?” 说话间,她已经靠近父亲身边,一抬眼,就看到了被放在台阶下面的野猪。 约莫五十斤重,从脖子流出的血几乎沾染了全身,看起来有点恶心。 刘婷婷想起娘亲,立即和爹爹站在一起,阻挡视线。 刘虎笑着看贴心的女儿,回道: “今天猎到一头小野猪,应该是和族群走散了,分量还可以,应该足够你们母女俩吃上一段时间。” 曲溪一下子就听出了丈夫的言外之意,担心地问: “真的要马上离开吗?” “你的药真的快没有了,我必须出去看看外面是情况。食物都已经准备好了,你们娘俩就别外出,在家门口走走就算了,我一定会回来的。” 见丈夫已经下定主意,曲溪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当即转身往厨房的位置走,嘴里还不停地说: “既然你要走,我先把你在船上要吃的东西准备好。近期多雨,船上不合适生火,只能带些能够长时间存放的吃食。最好是饼子、肉干……” 听着妻子絮絮叨叨的话,刘虎的脸上情不自禁地露出腻死人的笑容。 刘婷婷瞥见这一幕,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心中为爹娘感情好而高兴的同时,忍不住腹诽:腻歪。 最后,她看着娘的身影都已经消失在厨房里,爹爹还在望着厨房的方向,终于忍不住出声。 “爹!我们先把野猪处理了吧?” “是是是!” 此时,刘虎也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双颊泛起一丝热意。 因为其黝黑的肤色,并没有被刘婷婷看出来。 当刘虎转身看见野猪血腥的场面,不禁出声阻止: “你先站一边看着,我来处理。” “好吧。” 误以为能上手的刘婷婷,只能站在一旁观看,最后负责清洗的任务。 同时,另一边的厨房里源源不断地冒出食物的香气。 一家人吃了一顿丰盛的野猪汤后,迎接分别的倒计时。 刘婷婷因为年幼,被爹娘安抚一番之后,终于是熬不住,沉沉睡去。 而曲溪一致陪伴丈夫直至离别的前一刻。 她听着屋外的雨声,忍不住露出担忧的神色,将手里的蓑衣叠了又展开,重复好几遍。 “要不然,虎哥你还是等一等再去吧?外面雨这么大,行船不安全。” “没事儿,船上有船篷,顺流而下,不会有问题,你就安心在家等我带药回来。” 话音刚落,刘虎立即穿上蓑衣,带上行囊,不给自己犹豫的机会。 下一秒,转身往夜色中走去,并迅速消失在大雨中。 乘船的路线刘虎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下大雨也阻挡不了他的步伐,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人就已经上船,开始朝着目的地驶去。 期间,他路过李家三人所住的山谷,深深地看了一眼。 随后加快木船行驶的速度,继续沿着河流往下走。 被他注视的山谷里,沉睡中的藜麦并不安稳。 自从来了异世之后,她再也没有梦到过末世的场景,沉浸在古代生活的惬意和舒适中。 但今天,她居然意外地梦到了末世杀敌的场景。 穷凶极恶的变异生物,不停地朝着她进攻,她只能不断挥动手里的武器,对着一团看起来像肉球,却比一栋教学楼还要高大的变异生物划出一道道伤口。 源源不断的鲜血从伤口中流出,却丝毫没有减慢变异生物的进攻速度。 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体内的异能逐渐消耗殆尽,喷满鲜血的一张脸显得更加苍白。 最终,藜麦体力不支,倒在血泊中。 第45章 无尽的凉意从背部蔓延至全身,就连她的血液都快凝固了,仿佛死神到来的信号。 强烈的真实感让藜麦生出自己在古代的生活,只是一场梦的怅然感。 因为她一抬手,黏腻、腥凉的触感告诉她这是真实存在的。 第26章 河水倒灌 濒死前生命力慢慢流失的无能为力感, 让藜麦浑身上下都弥漫着一股死气。 并肆意地朝着四周扩散,与身下湿冷的触感融合在一起。 无论如何她都想不到自己居然会再死一次。 “再!” 藜麦的理智有一瞬间的回笼,但迅速被身下粘稠的冰冷的液体拉回去。 她仿佛看见血泊中伸出无数只手, 纷纷朝着她倒地的身体奔来, 企图在数量上压倒她。 她刚开始还在奋力挣扎, 可是渐渐的,她甚至连指尖都无法动弹。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只用血液铸成的大手,将她面部全部覆盖。 汹涌而来的窒息感真实且强烈, 就在藜麦以为自己就要葬身于此的时候, 耳畔突然响起一声尖叫。 “醒醒!河水倒灌进来了——” 声音响起的一刹那, 藜麦清晰地感觉到腰间被波浪撞击的响动。 同时, 这一声尖叫也给了她几乎快要冻住的身体,注入力量。 下一秒, 藜麦猛地睁开眼,河水的阻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紧接着,她迅速坐起身。 大脑还沉浸在原本濒死前的窒息感,整个人呆愣在原地。 此时此刻, 藜菽和藜荞都来不及观察大姐的状态, 实在是眼前的场面太危急了。 睡在距离洞口最近的藜菽是第一个发现不对劲。 因为近期天气燥热, 三人不约而同地选择在距离洞口最远的位置入睡,按照远近分别是:藜菽藜荞藜麦。 加上下大雨后, 凉爽的温度更适合人们入睡。 藜菽几乎是在河水蔓延至全身的时候, 才被突然眼前闪过的闪电惊醒才发现的。 藜荞被喊声吓醒,一睁眼就看到快被河水淹没的身体,四肢控制不住地来回挣扎, 差点被没到膝盖高的进水淹死。 还是藜菽发现异常,连忙将人拉起来, 逃过一劫。 藜菽感受到身下逐渐上涨的河水时,脑海中的第一反应是:赶快把洞穴内的水倒出去。 可当藜菽借着月色,走到洞口一看,瞬间发现了河水倒灌的罪魁祸首。 因为洞口的位置距离荷塘很近,荷塘的地势与河道相比较低。 昨夜大雨,河水暴涨,为此荷塘被源源不断地注入河水,渐渐的无法承载,开始朝着四周蔓延。 洞穴自然被波及,顺势被溢出的河水倒灌,使得洞穴前方的空间,已经和荷塘连成一片。 甚至藜菽踮着脚尖往更远处看,觉得不久之后隐隐有与河面连成一片的趋势。 与此同时,洞穴内的藜荞也没有闲着。 在发现洞内全是水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洞内的食物全都转移到没被河水波及的地方。 两条腿奋力从河水中拔起来,奔向存放食物的地方。 因为她的动静不小,原本神情呆滞的藜麦也意识到了不对劲。 理智回笼,她低头一看,迅速用手将身下的液体捧起。 才发现一直让自己迷失在噩梦中的居然是河水。 淡淡的腥味在鼻尖萦绕,冰冷的触感让她不由自主地想到梦中的场景。 一想到自己居然被这种东西吓到,藜麦的脸色就不大好。 可还没等她将这种情绪压下去,跑到存放食物位置的藜荞已经被吓破了胆,惊慌失措地喊道: “快点来人!摆在最下面的东西都被泡水了。” 说话间,她的双手不敢停,慌忙将最下层的食物堆在上方。 此时此刻,藜荞一边转移食物的位置,一边感念大姐的高见。 如果不是大姐之前做了木架的话,估计他们洞穴里的食物都要毁于一旦。 尤其是盐,大姐拼了命从县城弄来的盐,要是被泡了水,估计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们一家人就只有等死的命。 就在藜荞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一起将所有的食物堆放在上层的时候,余光突然看见一双手。 她转头一看,发现是大姐藜麦,脸上的忧愁化开不少,兴奋地说: “大姐,你来了!” 紧接着,藜菽的身影也出现在两人身旁。 因为据藜菽估计,洞穴内的水是不可能倒出去的。 所以目前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将洞穴内的食物保护好。 “湿了!” 藜麦不经意间从水里捞出一袋晒干的蘑菇,闻着更加浓郁的鲜味,她就认出对方的身份。 闻言,藜荞侧头一看,也发现了被浸湿的干蘑菇,疼惜地说: “早知道我就是挤,也要在架子上方给这一袋干蘑菇挤出一个位置。居然被泡水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吃?” 随即,她又抬头看向上方的位置,一整面悬在半空中的腊肉给了她无限安慰。 “还好刚熏好的腊肉是挂在半空中的,不然我都不知道以后要怎么办?” 第46章 一旁的藜菽赞同地点头,心想: 还好他们因为有木架的缘故,加上小妹一向喜欢摆弄木架,收拾整齐。 所以大部分摆放在地面的都是坛子和其他不怕被水浸泡的食物。 比起被河水一网打尽,如今的局面还算是可以接受。 但藜麦可不这么觉得,自己辛辛苦苦采摘的食物被污染,她恨不得给河水一个教训。 可河水乃是天地自然之物,不会疼不会流血,都没办法对付。 “砰!” 想到这,她就愤恨地对着旁边的石壁来上一拳。 “难不成我们就眼睁睁地看着河水越来越多?不行!我们要换一个地方住。” 最终,藜麦思索后得出的结论就是——离开。 除了离河远远的,她们面对天灾什么办法都没有。 此言一出,藜菽和藜荞也赞同地点点头。 实在是看现在的样子,河水倒灌绝对不是第一次,也绝对不是最后一次。 如果她们继续在洞穴内生活的话,肯定会一直受到影响。 可要让她们抛弃好不容易寻找到的宜居地,抛弃已经积累的成果。 藜菽的心里全都是不舍,因此没有在第一时间回应藜麦的话。 脑海中思绪万千,就快成为一团乱麻的时候,突然灵光一闪,激动地喊道: “不用搬家!姐你不是早就把建房子的木头准备好了?” “我们直接在山谷里,离河道最远的距离建一座新房子不就行了吗?我刚刚出去观察了一下,山谷内部的地势比较高,不会被河水波及。这里有山有水,还有我们刚种下的地,一下子全部放弃太可惜了。” 最后一句话,就是藜菽心中最真实的想法。 他是真的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山和水、喜欢这里的荷塘……喜欢这里的一切 藜麦听到这一番真情流露,眼神中也闪过一丝犹豫。 她是想要转移到一个更安全的地方生活,离开洞穴,但是这样地方也并非一定不是山谷内的区域。 其他的不说,依据目前的情况,她们想要找到一个更适合生活的地方。 还要把近些日子积攒出来的东西全部都带上,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旁的藜荞也有些不舍,实在是在山谷里的生活太惬意了。 有吃有喝,除了今天遭受的意外,其他的她都挺满意的。 尤其是二哥提到的地,才刚刚开荒种下种子,如果离开,那些种子就全都要浪费了。 因此,藜荞看一眼暂时没有出声的大姐,抿了抿嘴唇,开口道: “大姐,我觉得二哥说的有道理。如果我们马上离开,刚刚种下的种子就全都浪费了。” 藜麦一想到之前还在垂涎的番茄就此无了,本就犹豫的心瞬间坚定下来。 “既然你们俩都这样说,那我们就在山谷里找个合适的位置——盖房子。” “好耶!好耶!” 藜荞兴奋地手舞足蹈,完全忘记了此时的紧张情况。 有了柴棚的成功经验,三人丝毫不担心盖自己住的房子出现问题。 听着洞外越来越大的雨声,藜麦总觉得河水肯定会不断上涨,洞穴内的水自然也会升高。 比起洞内只是涨水,外面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 所以,她们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把河水倒灌的口子堵住。 于是,在藜荞的兴奋劲都还没过去的时候,藜麦迅速下达命令。 “藜菽,你去把洞内所有能够搬动的大石块,全部搬到洞口的位置,将进水的地方堵起来。” “藜荞,你则是用之前剩下的破布,包上黄泥和杂草,堵住石头不能堵紧的位置。” “是!” 两人异口同声地回道。 在藜麦的命令下,两个人就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似的,一下子都没那么慌了。 有了任务之后,藜菽迅速搬动洞穴内的石头,将洞口的位置堵住。 可就在他放下石头的一刹那,回过神的脑子立即留意到洞外的一切。 被绑在树干上呲牙咧嘴叫喊的驴,以及在柴棚底下扯着嗓子长鸣的野鸡,还有声音微弱的兔子。 这些可都是他们目前最值钱的东西,一想到被水淹死的话,藜菽的心就一抽一抽的疼。 所以,藜菽暂时顾不上外面的大雨,直接冲进了雨中。 藜麦一手抓着一块石头来到洞口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她将异能作用于双眼,一看,发现藜菽是去处理家中的动物了。 别说,她还差点忘了她们还在外面养着活物。 藜菽的行为令她满意地点点头,迅速放下手里的石头,留出一条供人进出的口子。 当藜荞准备好布包的黄泥,来到洞口前,看到的就是这一幕,二话不说直接将漏水的口子塞住。 随后,果断转身,准备下一次的黄泥。 此时,正在忙活将驴牵到更安全的地方的藜菽,还不知道待会儿回去时,等待自己的是什么。 将驴的绳子绑在地势最高的位置后,他迅速往回跑。 路过柴棚的时候,顺道将放在下面的野鸡和兔子转移到柴棚最上面的位置。 第47章 同时,藜菽还不忘给笼子里塞入几把茅草,毕竟都不知道下次可以喂食是什么时候。 就在离开前,他脑子忽然灵光一闪,双手抱起一大把柴火,全部塞到怀里,弯腰,用自己的背部遮挡天空中的大雨。 脚下的步子也非常快,几乎就十几秒的时间,已经跑到了洞口。 在发现洞口出现的“门槛”时,藜菽一个跳跃。 下一秒,他的身影迅速出现在洞穴内。 正巧撞上新得了黄泥的藜荞,藜荞不敢置信地看着跳进来的二哥,惊讶地喊道: “二哥,你怎么在外面?” “看到外面的驴和野鸡很急躁,我就给它们换了一下位置。” 藜菽语气平淡地说出刚刚所做的事。 但藜荞可不会被二哥的语气所蒙蔽,脸上爆发出骄傲的笑容,激动地说: “哎呀!我都忘了外面还有养着的东西,多亏了二哥你还记得。不然等我们发现,估计就只剩下尸体了,那些可都是我留着扩大养殖的好苗子。” 等心中激动的情绪渐渐消失,藜荞一抬眼,就看到二哥怀里的东西。 “二哥!你还把柴火也带进来了。之前觉得下雨还挺好,正好可以凉快一点,现在漏水进来,都快把我冷死了。” 听到小妹这么说,藜菽也注意到对方苍白的脸色。 尤其是发青的嘴唇,在昏暗的光线下看起来更加诡异。 他不由得庆幸自己想起需要将柴火取来的事,立即出声道: “我现在就去烧火。” 话音刚落,人就已经朝着洞穴内部走去。 藜荞看了一眼身前空荡荡的位置,也想起自己的任务,立即端着黄泥出现在洞口。 为了更好地观察漏水的情况,她直接蹲下身体,仔细观察石块之间的缝隙。 只要一发现哪里有漏水的情况,立即将手里的黄泥盖上去。 藜麦则是不停地搬动石头,堆出一道安全的防线。 一时间,三人都在为了共同的目标忙碌着,紧张的氛围逐渐消散。 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藜荞看着洞外明显比洞内高的水位线,高兴地喊出声: “大姐,你看!我们把水拦在外面了!” 此时此刻,藜麦也在观察防线的安全性,听到藜荞的话,赞同地点点头。 看了一眼几乎已经到达自己腰部的墙,她果断做出下一步安排。 “既然已经安全了,那我们就把里面的水倒出去,长时间泡在水里,可不是什么好事。” “嗯。” 藜荞刚扬起的笑容,瞬间收回去。 在听到大姐的话的时候,或许是精神一下子放松了,她才留意到源源不断从双腿蔓延开来的寒意,当然身上也好不到哪里去。 尤其是一直泡在水里的双脚,几乎都快要失去活动的能力。 嘴里的牙齿也在不停地战栗,连句话都快说不完整了。 藜麦却像是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似的,快速取出洞内最大的容器——铁锅,灌满水,迅速倒出去。 而藜荞则是拿来自己还能应付的陶罐,跟随大姐的动作,把倒灌进来的河水倒出去。 两人手里的动作几乎就没有停下的时候,洞内的水位也在以一种微弱的形式在不断减少。 “啪啪啪!” 突然藜麦手里的铁锅内发出异常的响动声,她低头一看,发现了在铁锅内疯狂扭动的身影。 “这是什么?” 藜荞一听到声音,立即停下手里的动作,转过身来查看。 一看,她的脸上立即扬起一道明媚的笑容,惊喜地说: “是鱼!应该是随着河水倒灌,一不小心顺着水流一起流进洞里的。这下子我们今天的早饭可就不缺肉了。” 说到最后,藜荞的语气中满满都是喜悦。 一旁的藜麦也算是听明白了,原来自己随意装水,居然从里面抓到了一条鱼。 此时,藜菽已经搭建好比水位更高的灶台,生了火。 刚准备靠近洞口,协助大姐和小妹的任务,就听到藜荞突然喊出的声音。 他快步靠近,一眼就发现了在大姐身上疯狂扭动的残影。 说起来,他们选定的居住地明明离河道很近,想要吃些鱼虾根本不是什么难的事情。 可是直至今天,他们都没有捕捉鱼虾的兴致。 这一切都是得益于大姐藜麦的努力,几乎每天都要上山打猎,根本不缺肉吃的时候。 所以,藜菽自然而然也就忘了有更容易得到肉食的机会。 现在在河水倒灌,几乎失去适宜的居住地的时候,没想到居然还有意外的惊喜。 但是一时之间,藜菽也不知道自己是恨意多一点,还是喜悦多一点? 他看着大姐好奇的眼神,快速靠近,开口道: “谁让它不长眼刚来我们这里?今天早上就用它来垫肚子,我直接把它做成烤鱼。” “行!” 这么长时间以来,藜麦已经对藜菽的烤肉技术非常信任。 无论是烤蛇肉,还是烤鸡、烤鸟肉,味道就没有差的时候。 忽然听到藜菽要将自己手里的鱼,做成美味的烤鱼,她根本就没有拒绝的念头。 第48章 藜麦几乎是在说话的一瞬间,就将手里的鱼递到藜菽手里。 藜菽接过鱼,掂量了一下,大约四斤重。 又看了一眼已经构筑好的防御工事,满意地转身往回走。 当他再次出现在两人眼前,一手拿着刀,一手拿着鱼,直接将半个身子伸出洞口,直接借着洞外的河水,给鱼开肠破肚,清洗干净血水。 如果按照平时的标准,这样的处理肯定是不合格的。 可是现在三人连外出都困难,一时间也顾不了那么多。 直接随意对付一下就完事了,毕竟从肚子传来的饥饿感是如此真实。 本来就起的早,还一直在干体力活,不饿也不可能。 等藜菽将宰杀完毕的鱼带回去烤,藜麦和藜荞两人立即继续手里的任务。 不断地将身下的水倒出去,留给自己一个干燥的环境。 可是外面的大雨还在下,河水不断上涨。 藜麦眼见着外面的水位逐渐上涨至距离防线仅有两掌的距离,立马叫停藜荞的动作。 “不要再往外倒水了。” “为什么?” 藜荞艰难地直起身,疑惑地朝外面看去。 “河水还在上涨,估计要不了多少时间,就要涨到防线最上方,再次倒灌进来。” “那我们快多搬点石头和黄泥,再把拦水的弄高一点。” 一想到河水倒灌的景象,藜荞的心瞬间紧张起来,都来不及听藜麦后面的话,激动地朝着洞穴深处走去。 藜麦连忙将人喊住: “你不饿吗?先把我们抓住的鱼处理了,吃一顿饱饭,待会儿再行动。” “咕噜咕噜——” 话音刚落,藜荞的肚子就发出一阵凄惨的叫声。 她羞红了一张惨白的脸,连忙转身往回走,接过大姐手里的鱼,迅速处理干净。 顺道还把用来舀水的铁锅也洗干净,准备炖一锅暖呼呼的鱼汤,温暖三人冰冷的身躯。 两人到达时,正好看到藜菽将烤好的鱼从火堆旁取出。 同时被扒拉出来的,还有刚刚已经被水泡过的土豆。 虽然看起来不碍事,但是会不会出问题还是未知的事。 为了避免泡水后出现变质的情况,藜菽将几个被泡到发胀的土豆取出来,放到火堆里,将其焖熟。 他听到身后的动静,立即转身往回看,笑着说: “你们回来的正好,刚好烤鱼和烤土豆都可以吃了。” 藜麦闻着鼻尖无法隔绝的香味,重重点头,随意找了一块石头,迅速坐下。 藜荞则是将手里的锅放在火上,展示手里的其他小鱼。 “我们刚刚舀水,还抓到了这么多鱼,虽然小,但是煮鱼汤也别有一番滋味。” “我来!” 藜菽看出小妹跃跃欲试的表情,立即出手阻拦,并补充道: “大姐,小妹,你们俩先去换身干爽的衣服,一直穿着泡在水里的衣服,也不是件事,当心染了风寒。” 闻言,藜麦和藜荞对视一眼,才留意到彼此身上湿答答的衣服。 原本她们醒来时,几乎就全都泡在水里。 只是之前一直被河水可能淹没家园的紧迫感侵袭,加上一直在水里浸泡,根本没心神注意身上的衣服。 突然听藜菽这么一说,忽然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两人果断起身,朝着之前存放衣物的地方走去。 不一会儿的功夫,两人换好干爽的衣物,舒舒服服地回到火堆旁。 此时,火堆上方的铁锅里,已经开始炖上鱼汤,隐隐约约的鲜味开始在空气中弥漫。 只不过此刻,藜麦根本没有心神留意锅中的鱼汤,整个人都被手里的烤鱼吸引住了。 也不知道藜菽是怎么烤的,整个鱼肉表面都是烤出来的油脂。 看起来锃光瓦亮,在火焰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美味。 再加上鱼肉本身散发的鲜味,藜麦已经不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 她果断对着手里的鱼肉狠狠咬下一口。 滚烫的油脂瞬间从鱼肉内部爆开,将受河水影响而冰冷的身体点燃,一股热意在口腔中流淌。 鱼皮焦香酥脆,鱼肉紧实细嫩,更神奇的是,内部的鱼骨更是一咬就断,丝毫不用担心吐骨头的问题。 藜麦不由得在心中对藜菽的烤肉水平评价再上一个档次。 实在是嘴里的烤鱼太好吃了,几乎就是三五口,分给她的和手掌差不多的鱼肉就被吃光了。 她迅速将目光放在剩下的鱼肉上。 吃完鱼肉,烤土豆也带给她不一样的感觉,和之前的土豆炖排骨完全不用。 粉糯香甜,还有点噎人。 就在她直接将一颗直接一口吃进去后,下咽时,土豆几乎都快将嗓子给堵住了。 还好坐在对面的藜荞发现了大姐的不对劲,迅速盛出一碗鱼汤,递过去。 同时,嘴里着急地催促道: “大姐!你快喝口鱼汤,将喉咙里的土豆推下去。” 此时此刻,喉咙传来的窒息感已经让藜麦顾不了那么多了。 她迅速接过碗,直接对着嘴大口闷,在鱼汤的推动下,一直没有动静的土豆,总算是顺着鱼汤往下走。 第49章 藜麦还是第一次遭遇来自食物的“攻击。” 她不由得看向手里平平无奇的土豆,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差点被这种东西害死? 虽然不理解,但她接下来的动作总算是小了很多。 一小口一小口地将手里的土豆吃下去,时不时还来上一口鲜美的鱼汤,二者搭配之下,再也没有出现之前尴尬的问题。 不一会儿,三人吃完早饭,又烤了一会儿火。 在内外都温暖的情况下,终于是想起来快被遗忘的防线。 藜麦看着此时距离顶部只剩下一掌距离的水位线,第一次蹙眉,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估计洞内也不能待了。 身旁的藜菽脸上更是化不开的忧愁。 他没想到不过就一会儿的功夫,水位居然上涨这么快。 不由得抬头看向天际,看着犹如倒水一般泼下的大雨,忍不住喃喃自语: “这雨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停?” 藜麦的听力敏锐,听到了藜菽的话,赞同地点点头。 今天河水倒灌的导火索,就是接连不断的大雨。 只有雨停,她们才会有生的希望,可是雨又不受人的控制,她们只能够做好自己的事。 藜麦看了一眼还在继续扩大的水平面,开口道: “不管其他,我们先把挡水的做好了。” “是!” 一声令下,藜菽和藜荞也来不及思考其他,开始搬石头和挖黄泥。 随后,在三人的努力下,终于是将挡水墙再提升一个高度。 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三人想要外出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了。 刚刚洞口挡水墙的高度只是在藜麦的腰部而已,现在依然到了胸口的位置,进出受到严重的限制。 藜荞看着快要接近自己脖子围墙,安全感满满,兴奋地说: “终于可以不用担心进水的问题了。” “可是我们也不方便出去了。” 藜菽冷冷地说出另一个事实,可以说,眼前的围墙对双方都是一个阻碍。 可藜荞却不觉得有什么,自信地说: “那有什么?我们里面有吃的,也有穿的,暂时在洞内待几天也没什么问题。但要是河水倒灌,估计我们就要感染风寒病死了。” 此言一出,她才想起自己还忘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煮姜汤,暖暖身体,避免染上风寒。 说话间,藜荞风风火火地往回跑,喊道: “我去煮碗姜汤!” 藜菽根本来不及将人喊住,其实他刚刚准备说的另一件事是:他们柴火剩的不多了。 如果真的要在洞内待上好些天的话,他们目前还是需要外出,将柴棚中的柴火取来。 看着小妹远去的身影,他不由得看向一旁的大姐,担心地说: “大姐,我们的柴火快烧没了,我想要出去一下,你帮忙扶一会儿墙。” 闻言,藜麦看了一眼洞穴深处晃动的火光,又看了一眼几乎遮蔽一半光线的围墙。 “我去拿来。” 此刻,在她的意识里:没有柴火会失温,也会没吃的。 并且她估计了一下藜菽的能力,还是自己来比较好。 可藜菽却没没有让大姐冒险的念头,刚准备将人拦住,自己上场。 心想:外面的水如此深,加上温度低,还有大雨,还是自己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子去比较好。 就在他觉得自己即将拉住大姐的时候,眼睁睁看着袖口从指尖滑过。 只见藜麦一个轻松地跳跃,身体迅速越过围墙,一下子出现在洞外。 藜菽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藜麦朝着柴棚走去。 虽然他知道大姐的武功很厉害,但是如此卓越的轻功,还是让他大吃一惊。 “大…大姐!” 嘴里只来得及念出两个字,其他的话全都被堵在嗓子里。 等到他再次回神时,藜麦已经再次出现在洞口。 “你接住,我再去搬些回来。” “哦,好!” 藜菽晃了晃有些发懵的脑袋,踮着脚尖,接过外面递来的柴火。 随后,犹如机械一般地往洞穴深处靠近。 正好撞上藜荞熬煮姜汤,她刚发觉柴火不够,就看到二哥抱着柴火出现,担忧立即转化为喜悦。 “二哥,你怎么知道我觉得柴火不够了?” “刚刚做饭的时候就发现了,只是忙着堆围墙,一时间忙忘了而已。早知道我就提前将所有的柴火都转移进来,现在只能靠大姐了。” 此刻,藜菽也是懊恼不已,放下柴火,狠狠给了自己的猪脑子一拳头。 看得藜荞是震惊地张大嘴巴,反应过来之后,她也意识到自己刚刚有多愚蠢。 当即放下手里的姜汤,快速朝着洞口的位置跑去。 正好撞见藜麦抱着新的柴火回来,她立即踮起脚尖,想要将柴火全部接过,却没考虑到自己的能力。 才抱了一半就拿不下了,还好藜菽匆匆赶到,两人才全部接过。 接下来的时间里,三人依照这样的合作模式,将柴棚里没被水淹的柴火全都转移到洞穴内。 有了生火的柴火,还有吃的,这下子藜菽总算是能安心不少。 第50章 他看着外面的藜麦,迅速往后退,将位置留出来。 一旁的藜荞见状,也是快速往后退。 随后她就看见了迄今为止最令自己震撼的一幕,也不知道大姐是如何发力的,居然一个眨眼的功夫,人就已经出现在身前。 她不敢置信地靠近围墙,和自己的身高比划了一下,双眼立即爆发出耀眼的光彩。 看着朝深处走去的藜麦,藜荞迅速加快脚下的步伐,飞速靠近,兴致勃勃地问: “大姐,你刚刚是怎么‘飞’进来的?” “要练成这种会飞的武功,需要多长时间呀?” “大姐,你觉得我有没有可能未来也能飞?” “大姐,你真的是太厉害了!” …… 叽叽喳喳的声音不断在耳边响起,聒噪地让藜麦都快忘了今天发生的一切不愉快。 两人生动的画面被藜菽看在眼里,忍不住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 他眼看着大姐额头不断跳动的青筋,连忙阻止小妹继续说下去。 “小妹,你刚刚不是说要煮姜汤吗?” “对!我们怎么把这茬忘了。” 藜荞懊恼地给额头来上一巴掌,立即忘了刚刚还在嘟囔的事,飞一般地往火堆的方向跑。 因为转移柴火的时间太长,陶罐内的水都快烧干了。 她连忙往里注入清水,冷水与灼热的陶罐碰撞的一刹那,立即发出激烈的响声。 “呲——” 与此同时,一股白汽在陶罐上空升腾,伴随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刺激气味。 藜麦一下子就辨别出是姜的辛辣味,在她第一次尝试空口吃姜的时候就发现了。 于是,她看着眼前在开水中不断翻腾的姜片,突然觉得也不是那么有必要喝。 但最终,在藜荞的强烈“要求”下,她还是服软了。 屏住呼吸,将碗里的姜汤一饮而尽,不给舌头反应的机会。 但是当藜麦重新呼吸的时候,留在嘴里的余味,还是将火辣的种子播撒在口腔内遍地开花。 她忍不住吸气,缓解嘴里的不适。 脑海中突然响起刚刚发生的一幕,当即一本正经地坐着,看向藜荞,开口道: “刚刚你不是说想知道怎么‘飞’进来的吗?虽说外面下雨,没有训练的场地,但洞穴内也可以训练。说不准等雨停了,你们的身体也达到了可以练武的标准,正好趁现在其他的都不能干,把身体力量提起来。” 藜荞隐隐觉得话里有恶意,却说不出什么。 可一旁的藜菽却敏锐的意识到,这都是大姐的报复。 但是这种报复手段,怎么说呢?还真的是有点孩子气。 没错!孩子气。 可无论如何,为了增强自身的实力,两人只能服从藜麦的命令。 立即结束休息的时间,开始今天的训练。 藜麦就这样待在火堆旁,听着洞穴内熟悉的跑步声,以及洞外连绵不绝的雨声。 时不时,她还要走到洞口前,观察外面的水位。 同时,用异能将围墙扫描一遍,避免出现“决堤”的危险。 当她第五次观察时,就发现了围墙中黄泥位置有一处冒出了涓涓细流。 藜麦连忙用黄泥将其堵住。 接下来的时间里,她接连处理了好几次类似的问题。 直到洞外水位已经上涨至距离围墙只剩二十公分时,天际的雨声总算是消失了。 刚刚结束训练,身体发软的藜菽和藜荞两人,也发现了洞外消失雨声,立即拖着疲惫的身体出现在藜麦身旁。 藜荞伸长了脖子往外看,发现不再下雨的时候,整个人陷入狂喜。 “哇!雨停了,雨停了!” 一边喊叫,一边蹦蹦跳跳地抓住其他两人的衣摆转圈圈。 藜菽心中也是十分高兴,笑咧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在夜色中格外显眼。 但藜麦却没有如此快安心,毕竟之前的雨也是下了停,停了下。 自从她们来到山里,最长的时间就没间隔过两天。 所以,她的心中总是有种隐隐的担忧。 面对高兴的两人,藜麦语气冰冷地说: “不能这么快失去戒心,我们从今天开始,仿照进山时的习惯,轮流守夜,每半个时辰就观察一下外面的水位,避免出现危险。” “是。” 藜菽和藜荞对视一眼,虽然不解,但还是迅速答应下来。 说完守夜的事,三人离开洞口,回到洞穴深处,准备开始制作今日的晚饭。 在长时间的训练和担忧之下,三人早已饿得饥肠辘辘。 加上之前藜麦的要求,藜荞一狠心,直接用上一整块腊排骨,加上之前晒干的蘑菇和野菜一起炖煮,熬出一锅咸香鲜美的炖菜。 三个人也是将其全部解决干净,吃得满嘴流油。 藜麦知道这次就算是不用自己提醒,洞穴内的存粮,也只能让藜荞做出类似的菜肴。 对此,她表示非常满意。 吃饱喝足之后,留出一丝戒备心神,陷入睡梦中。 这一次她没再梦到末世中的场景,算得上安稳。 可守夜的藜荞就没有那么安心了,她是真的没想到,大姐猜对了,夜里又下起了雨。 第51章 她不放心地守在洞口观察水位,当发现之前下落的水位,逐渐涨至距离围墙一掌距离时,她连忙将两人喊起来。 “大姐!二哥!不好了,水又涨起来了!” 第27章 盖房子 “什么!” 因为睡前心中本就有着隐隐的担忧, 在藜荞喊出声的一刹那,两人瞬间被惊醒。 藜麦更是连话都没空说,迅速跑到挡水墙观察。 听着洞外哗啦啦的雨声, 看着身前不断上涨的水位, 她知道自己的担心成真了。 现在也没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 只能够继续加高围墙,增强围墙的抗压能力。 有了之前的经历,藜菽和藜荞两人也不需要藜麦再次下命令。 两人观察到逐渐上涨的水位时, 就已经朝着洞穴深处跑去。 此时此刻, 两人不得不庆幸当初清扫洞穴的时候, 大块的石头并没有被搬走。 要不然现在, 她们三人就只能在外面淋着大雨求生。 在紧迫感的驱使下,三人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忙了多久。 只知道当自己回过神的时候, 原本可供五人同时通过的洞口,已经只剩下顶部一个弧形的供人呼吸,以及观察外面情形的窗口。 藜荞仰着头,直至脖子发酸, 眼神中都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嘴里不自觉地喃喃自语道: “难不成水位会上涨到这种地步?” 她以为自己的声音很小, 可是在如今幽暗的洞穴内, 除了外面传进来的雨声,就只有三人的呼吸声, 可以说是很明显。 藜麦也知道两人很疑惑, 原本她没有解释的必要。 可是听出藜荞语气中的隐忧,她果断开口。 “没有人能够预估水位会涨到什么地步,所以这是留给我们的求生口。” 话音落下, 藜麦的身影也消失在夜色里。 只留下一脸懵的藜荞站在原地,她不解地看向二哥, 追问道: “大姐刚刚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如果水位突破最高防线,我们就通过这个缺口,将墙拆了,逃出去。” 在说出这句话时,藜菽的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好不容易护卫的“家,”居然会面临如此大的危机。 他一时间都不知道是在发现河水倒灌时,及时离开,淋着大雨求生,还是现在这样面对未知的危险担惊受怕更好? 但是此刻,藜菽知道他们已经没有退路,只能看上天是否有好生之德。 说完话,他也像是泄了气似的往回走。 藜荞看了一眼两人离开的方向,又看了一眼身后的挡水墙。 随后紧跟两人的步伐,朝着洞穴深处走去。 看着飘忽火光在大姐和二哥脸上来回游荡,藜荞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一下子就安心了。 或许只是要能够家人待在一起,什么结果她都能够接受。 就在她也准备安心入睡的时候,身旁突然传来一声响动。 藜荞睁开惺忪的睡眼,发现是二哥,正朝着洞口的方向走去。 这时她才恍惚意识到现在应该是二哥守夜的时辰,那么刚刚他肯定是一时着急忘了。 想到这,她的嘴角忍不住勾起一道弧线。 心想:没想到二哥也会有出错的时候。 她们一家面对不断上涨的河水,为了家园是否能够存续担惊受怕。 而刘家母女俩看到山脚下不断上涨的河水,则是开始为刘虎担心起来。 曲溪一看到自家脚下的河水都上涨到这种程度,她不敢想象下游是什么情况。 尤其是想到丈夫就在下游,紧张的无法抑制自己的情绪,猛地咳嗽出声。 “咳咳咳!” 正在给母亲熬药的刘婷婷,听到外面传来的声音,立即放下手里的东西,慌忙跑出厨房。 果然不出她所料,母亲又不听自己的话,从内室里出来了。 她慌张地向前跑去,一把扶住母亲的手,安慰道: “娘,没事的。爹爹身手卓绝,又擅水,不会有事的。” “会水又如何?我们上游的水情都如何恶劣,下游就更不用想了。洪水过境的的时候,哀鸿遍野,惨不忍睹。” 说话间,曲溪的视线飘远,似乎是看到了什么画面。 刘婷婷的内心也非常担心,但是她知道自己一定要比母亲更镇定,不然母亲的情绪崩溃,将会影响身体。 她直接抓住母亲的双手,紧紧握住,异常用力。 希望能够用自己的力量,给予母亲更多的勇气。 同时,刘婷婷还不忘用真挚的眼神看向母亲的双眼,认真地点头,回应道: “爹爹一定会回来的,他有船,即使涨水,他也会回来的。” “我……” 面对女儿认真的双眸,曲溪紧张的情绪得到缓解。 可随之而来的就是更为猛烈的羞愧,她是真的没想到自己一个做娘的,居然还需要女儿的安慰。 看向女儿的眼神中逐渐染上一层朦胧的光,嘴唇颤抖,却没来得及说话,被对面的女儿抢先开口。 刘婷婷一猜就知道母亲要说什么,连忙出声将人安抚。 第52章 “娘,您先回屋子里休息,药我马上就熬好了。” “好,娘听你的。” 曲溪意识到再待下去,对她们母女俩都不好,缓缓转身往回走。 在看到母亲的背影消失后,刚刚还自信满满的刘婷婷,挺直的肩膀瞬间垮下。 其实她也很担心爹爹的情况,但是她知道在母亲面前,这种情绪不可以表达出来,不然这个家就真的垮了。 被母女俩念叨的刘虎,此时的情况好不到哪里去。 他万万没想到,顶着暴雨出门,居然会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洪水。 当他意识到这个事实的时候,人已经在滚滚洪水裹挟着,往能够容纳洪水奔流的方向驶去。 刘虎尝试了好几次,根本无法上岸。 为了自己的性命,他只得跟随者流水一路奔袭。 最后居然来到了运河,顺流直下,到达了以往从未来过的城池——宝应县。 因为洪水情势惨烈,他连人带船都受到了不少伤害,只得暂时寻找方法停留。 ———— 另一边,当藜荞再次醒来的时候,她望了一眼洞口的方向,居然不能凭借日光看出此时大约的时辰。 洞穴深处光线本就昏暗,加上被遮挡大半的洞口,以及在连绵不断的雨水和乌云笼罩下,她一度以为此时是深夜。 一扭头,却看到二哥闭目休息的身影,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想到守夜的安排,此时大姐守夜,必定是下半夜了。 想明白时间之后,藜荞也不再继续休息,而是拿出之前制作好的梅干菜肉饼,放在火堆旁炙烤。 再取出陶罐,往里加入清水,准备做大姐喜欢吃的疙瘩汤。 渐渐的,食物的香味顺着空气的波动,传到藜麦的鼻尖。 她立即睁开眼,看了一眼洞穴深处的方向。 再抬头看了一眼洞外的天空,感受到渐渐减少的雨声,她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如果依照现在的情势变化的话,应该不需要破釜沉舟的逃命。 藜麦用异能感知了一下水位线,安心地朝着深处走去。 正好撞见藜荞往陶罐里倾倒蛋液的画面,想到疙瘩汤的味道,她忍不住吞咽了嘴里的口水。 “大姐,你回来了?现在什么时间了?水位涨了很多吗?” 藜荞一连串的问题抛出,把一旁的藜菽都惊醒了。 因为他也非常好奇最后一个问题,为此入睡都不能安心,脑子时刻紧绷着一根弦。 面对两人眼神中的疑问,藜麦出声安抚。 “大约辰时。水位没有继续上涨,和昨夜的差别不大。” “太好了!”藜荞兴奋地喊出声。 只要不继续上涨,就算是维持此时的水位线,大家也是能够接受的。 藜菽也是激动的连连点头,刚刚还亳无知觉的味蕾,已经在食物的香味诱惑下躁动不安。 “咕噜噜——” 听着耳畔传来的巨响,藜荞忍不住扭头偷笑,担心被二哥抓住,连忙出声提醒: “早饭做好了,我们快吃吧!” 说着,她以一种不容拒绝的姿势,将烤热的梅干菜肉饼塞进两人手里。 藜麦曾经吃过梅干菜肉饼,被其外壳酥脆,内里咸香的味道所震惊。 面对食物的诱惑,她真的是一点抵抗力都没有。 一拿到手迅速开吃,时不时还往嘴里倒入一口疙瘩汤,丝滑中带着浓郁的麦香,和梅干菜肉饼简直就是绝配。 不知不觉间,藜麦一个人吃下来五张比她脸还大的梅干菜肉饼,疙瘩汤更是她被她一个人扫尾。 最后需要仰着才能够维持身形,面色红润,看着就让人高兴。 尤其是制作早饭的藜荞,看到大姐如此喜欢,恨不得再来上几份。 可紧接着藜麦开口说的话,立即打破了她美好的幻想。 “休息一会儿,你们俩就开始今天的训练。” 此言一出,藜荞还没来得及收回的笑容顷刻碎裂。 藜菽看着小妹变化的表情,不明所以,应声道: “是,大姐。”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中,三人几乎都是按照相似的步骤生活。 夜间守夜,早晨吃过早饭锻炼,吃午饭,休息顺便做些缝缝补补、敲敲打打的活计,吃晚饭,然后守夜。 中间时不时还要起身观察外面的天气和水位。 当发现水位上涨的时候,三人的心都紧紧绷起,时刻准备逃离。 长时间待在昏暗的洞穴内,藜麦恍惚间有种还在末世的感觉。 末世中,地面变异生物太多,且气温不稳定,基地大部分的建筑都是在地底。 那种暗无天日,空气稀薄的环境,即使没有被变异生物杀死,长时间的情况下,也有不少人会抑郁死去。 刚开始没有觉醒异能的时候,藜麦过的就是那种日子。 就在她以为日子就要一直这样下去的时候,雨声渐消,昏暗的天际忽然被一道亮光划破。 藜麦作为凌晨守候在洞口人员,是第一个发现的。 当刺眼的阳光投在围墙上,立即被她习惯昏暗的双眼捕捉。 第53章 她下意识地扭头,将双眼直视太阳,刺眼的阳光几乎快要将她的双眼灼伤。 但藜麦不但没有避开,反而努力地瞪大双眼,直至疼痛地流出泪水阻挡。 她不由得深吸一口气,语气平淡地感叹道: “太阳出来了。” 音量很小,几乎一出口就飘散在风中。 所以,当藜荞和藜菽发现出了太阳时,已经过去了半个时辰。 明晃晃的阳光从天边直射而出,为围墙和藜麦披上一层金光,看起来神圣而明亮。 藜荞几乎是无法抑制地喊出声: “雨停了!” “太阳出来了。”藜麦自动为她补足下一句。 这一次,藜荞虽然很兴奋,但却没有像之前一样激动得失去理智。 因为她也不知道这一次的太阳,是在连日阴雨中带给人希望,还是带给人更大的失望。 藜菽深深望了一眼天边的太阳,沉声道: “水位降了吗?” “降了。” 藜麦自从太阳出现的一瞬间,就一直在观察水位的变化。 只要没有雨水的补充,洞外的水位就会逐渐下降,更何况此时还有烈日的加持,水位几乎是以一种“飞快”的速度在回落。 依照目前的趋势,估计三天之后,她们就能够推倒围墙。 “那就好!” 对藜菽而言,这是个更好的消息,语气中带着明显的激动。 “希望能够一直持续下去。” 藜荞忍不住想上天乞求。 或许是她的祈愿成功了,接下来的三天时间里,天空再也没有落下一滴雨。 洞外的河水也如期望的一样,缓缓后退,只留下一地将青草完全掩盖的淤泥。 河泥的腥臭味在洞内弥漫,藜麦估计了一下天气,觉得此时正是离开洞穴的时候。 这么长时间待在幽暗潮湿的洞穴,她觉得自己都快发霉了。 于是,在藜菽和藜荞两人再一次投来试探的目光时,藜麦点点头,松口道: “我觉得可以离开了。” “真的是太好了!” 藜荞这次是真的高兴疯了,整个人蹦蹦跳跳,长时间待在阴暗的洞穴内,实在是影响人的生理和心理。 之前只是晚上睡觉的时候待在这,一觉不知不觉地就过去了。 现在天天都待在洞里,整个人都憋坏了。 同时,她也明白了为什么洞穴如此方便,大家却都要建房子,那都是有原因的。 藜菽在听到同意声的时候,就已经朝着洞口奔去。 在急速靠近的脚步声中,双手展于胸前,狠狠一推。 “轰隆!” 为她们三人挡住河水、构筑紧实的围墙,就这样应声倒下。 接下来,整片山谷中回荡着石块落地的声响。 同时,幽暗的洞穴内撒入的阳光渐渐增多,三人一边接受阳光的温暖,一边大力推动身前的围墙。 最后为了加快速度,藜荞甚至用上脚,直接踹开。 而后被河水倒灌侵袭后的山谷情况,也逐渐落入三人的视线中。 原本翠绿的青草,全部被腥臭的淤泥所覆盖,完全失去以往鲜活的色彩。 藜荞看着满地的淤泥,刚刚还沉浸在脱离洞穴的喜悦之中,此时欣喜的脸上不由得带上一丝忧愁。 “这么多的淤泥,我们要处理到什么时候?” “等它渐渐干了就好了。” 藜菽的解决办法就是放任,因为山谷如此大,他们区区三个人就想要处理的话,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还不如就此放任自流,大概率以前山谷经历洪水时都是这样度过的。 既然他们到来时,山谷可以是生机勃勃的画面,以后也自然会恢复。 此刻,藜菽认为他们的当务之急还是盖房子的事。 但显然,藜荞不理解二哥的做法,这么多腥臭的淤泥不处理,走走停停多脏了。 特别是她想起自己之前堆砌的土灶就在这一片区域。 思索间,藜荞伸长了脖子往印象中的地方看去,疑惑地问: “诶——我们之前搭的土灶呢?” “估计早就已经被河水带走了。”藜菽了然地回答。 提及土灶的消失,两人立即将目光投向其他位置,要知道他们也还是有不少东西存放在洞外的。 藜荞紧张地直接从推倒的石块中朝前跑去,根本顾不得脚下腥臭的淤泥。 因为她看到了被波及的柴棚,上面还留有河水侵袭的印记。 加上这么多天过去,她都不知道养着的野鸡和兔子是否还活着。 至于驴,还在远处悠闲自在地啃食着鲜嫩的野草,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站在原地的藜麦和藜菽,不约而同地忽略藜荞飞快的动作,开始谈论眼下更重要的是。 藜麦看了一眼远处靠在山脚,下半截同样泡过河水的木头,问道: “之前准备的木头还可以用吗?” “可以。现在阳光这么大,晒个几天就好了。” 藜菽听出大姐语气中的疑惑,认真解释道。 第54章 “行,动手吧。” 藜麦就是个纯纯的行动派,知道木头还可以继续使用,加上对新房子的渴求非常迫切。 第二个越过石块,出现在洞外的空间中。 并加快脚下的步子朝着木头存放的位置走去,有了柴棚的成功经验,她心想:不就是大一点的房子吗,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 路过藜荞时,恰好听到对方安抚野鸡和兔子的声音。 “哎呀,我可怜的小鸡和兔子,肚子都被饿扁了。快多吃一点,把之前瘦下来的肉全部补回来。” 一边说,藜荞还一边用手温柔地在两种动物的背上轻抚。 闻言,藜麦好奇地看了一眼。 她不得不承认藜荞的话是对的,就现在这样身无二两肉的家伙,她连塞牙缝的兴致都提不起。 直接匆匆路过,连停下来的意思都没有。 最终,藜麦的身影停留在木头的位置,看着曾经被砍去上半部分制作柴棚的木头,她开始琢磨下半部分的利用问题。 在她思考的时候,藜菽也没有闲着。 他直接将存放在洞内的所有工具都拿出来,对着独自琢磨的大姐提醒道: “这一次建房子,不能完全仿照柴棚的样式,因为我们是需要墙壁遮风挡雨的。” 藜麦自然也知道,但她们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可以分割木板的工具。 之前她们的流程非常粗糙,仅仅是用斧头简单的砍一下而已。 现在要做的是供人居住的房子,粗糙的处理远远不够。 “你想好怎么切割木板了吗?” 原本藜麦以为藜菽这次也会哑口无言,但是令她没想到的是,藜菽这次还真就有了切实可行的办法。 “一般切割木板,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用锯子将其割开。” “你有?” “我们家是猎户。所以我想要把家里一把已经有了很多缺口的刀,改成锯子,用来制作木板。” 这一次对两人盖房子的任务而言,木板在一定程度上,是比主梁还要重要的存在。 藜菽提出这个想法,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藜麦虽然不知道藜菽所说的锯子是什么,但是看对方如此有信心。 她点了点头,同意对方的提议。 两人意见一致后,立即开始新房子材料的准备。 这一次藜菽解释,藜麦借助淤泥在地面绘制出新房子的三维图。 从而根据图纸的样式,知道新房子的建造各个部分到底需要多少材料。 当藜荞从野鸡和兔子的安抚中抽身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两人聊得“热火朝天”的画面。 虽然是二哥言辞激烈的出主意,大姐时不时点头或摇头。 但是看起来似乎是大姐占据着主导地位。 在藜荞看来,两人之间的氛围比之前不知道好了多少。 看着两人在忙,她也开始忙活自己该做的事。 首先就是把推到的石块整理了,留出方便进出的通道。 接着,就是她在这个家最重要的任务——做饭。 藜荞念着今天是她们脱离洞穴的第一天,感受着背部炙热的阳光,她觉得十分有必要好好庆祝一下。 而她庆祝的最佳手段,就是做一顿大餐。 之前因为想要留种,而不舍得消耗的土豆、红薯,她直接拿出来做两道菜的数量,准备做几道大姐爱吃的菜。 一时间,整座山谷都沉浸在忙碌当中。 藜麦和藜菽将砍刀改造成锯子,人为制作的缺口经过石头的摩擦变得平滑。 藜麦更是作为第一个试用者,握紧刀柄,依照藜菽的提醒,上下划拉。 不一会儿,木头中间就被她划出一道平滑的口子。 虽说耗费的力量很大,但想到如此制作的成果,还是非常值得的。 看到自己的想法有成效,藜菽脸上的笑容根本无法抑制,难得表现出还是个小孩子的状态。 在藜麦的努力下,很快一块平滑的木板出现在两人面前。 “我来试试。” 藜菽此时也是双手发痒,想要试试自己的成果。 闻言,藜麦果断将“锯子”递过去。 藜菽接过手,二话不说,立即动手,对准自己看准的目标,快速的就是一刀。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了自己和大姐的差距。 明明刚刚藜麦的动作看起来非常轻松,可是当自己动手时,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藜菽感觉自己都还没有割出一道二十公分长的口子,手心就已经发热变红,无法再继续下去。 不好意思地停下手后,他羞红了一张脸看向大姐。 “大姐,我……” “你去砍断木头。” 藜麦看见藜菽吞吞吐吐的样子,立即将人推开,并做出命令。 一听到命令,藜菽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当即顶着一张笑脸,对着藜麦的位置疯狂点头,然后一溜烟地跑到晾晒木头的位置,按照他们刚刚说好的长度,对准位置,一斧头砍下去。 第55章 二人分工合作,很快就赶制出一大批所需的材料。 尤其是藜麦,速度非常快,一个上午的功夫,就已经处理出一整面墙所需的木板。 在藜荞看来,就是两人非常劳累,看着两人汗流浃背的身影,她连忙叫住两人。 “大姐,二哥,吃饭了!” 一听到饭点的声音,藜麦迅速停下手里的动作。 房子重要,但是吃饭更重要。 藜菽却硬是要把手里的木头砍完,才出现在两人身旁。 面对格外丰盛的午饭,他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呆愣,疑惑地问: “怎么做这么多?” “今天可是我们‘重见光明’的好日子!做的丰盛一点不是很正常的吗?” 说着,藜荞将肯定的眼神看向大姐。 藜麦立即点头回应,不管是什么理由,反正只要她能够吃好就行了。 面对大姐和小妹的双重压力,藜菽只得举手投降。 心中却在思考等房子建好之后,一定要去山里多找些食物,不然他真的担心如何度过深冬。 而另一边,藜麦还在大口大口地吃着饭菜,丝毫不担心存粮的问题。 在她看来,山上的野物不过只是暂时存放在山林之间的罢了。 只要她想吃,什么时候都可以取走。 充满信心的藜麦,一结束午饭,迅速借着开工,势必要在最短时间内将房子盖好。 她是真的不喜欢蜷缩在一处昏暗的角落生活。 藜菽一看,迅速跟上去。 只留下藜荞处理剩下的物品,她还是和往常一样,端着锅碗瓢盆出现在荷塘边,直接用里面的水清洗。 可是这一次,居然让她发现了里面躲藏着很多青灰色的身影。 只一眼,藜荞就认出是她们之前在洞穴里吃过的草鱼。 脑海中情不自禁地想起烤鱼和鱼汤的滋味,她不自觉地舔了舔嘴唇。 迅速挪走锅里的碗筷,半跪在岸边,低下身子,悄悄地朝着鱼儿的身影靠近。 藜荞看准时机,直接将铁锅伸进水里,将鱼儿舀起。 “哗啦啦!” 抬起时连带着荷塘的水升起,落回荷塘时,溅起水花,发出激烈的响声。 突如其来的动静立即惊动水里的鱼儿,一个个惊慌失措地四散而逃。 眼见着看准的猎物逃跑,藜荞非但没有不开心,反而异常的喜悦。 因为她已经抓住了一条大鱼,此时正在铁锅中疯狂地挣扎。 挣扎间,铁锅中的水四溅开来,直接给她洗了一把脸。 藜荞此时根本顾不上脸上的水,兴奋地赶紧将铁锅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不给鱼儿逃跑的机会。 放稳之后,她迅速出手,用手死死地扣住鱼鳃,脸上都是得意的笑容。 嘴里还忍不住嘟囔: “哼!还想要从我手中逃走,给我洗脸?待会儿就把你吃进肚子里,愚蠢的草鱼。” 这一次的鱼比上次抓住的还要大,藜荞估计至少有六斤,看起来就好吃。 随后,她用绳子穿过鱼鳃,将鱼挂在一旁的树枝上,朝着其他地方进攻。 藜荞恍惚觉得这些顺着河水游进来的鱼还挺愚蠢的。 因为她只要换一个地方就能抓到鱼,上一次刚被惊扰根本就不长记性,也不知道这样的鱼吃了,会不会连带着自己的脑子都变笨? 在纠结中,她获得了满满的收获。 悬挂草绳的树枝已经被下面挂着的鱼压弯,再多来一条估计就要折断。 藜荞估计了一下,选择放手,反正以后想吃,直接抓就行。 至于树上的鱼儿,她已经有了好几种搭配。 就在藜荞沉浸在晚饭的制作当中时,另外两人的进度也是非常可观。 藜麦熟悉了“锯子”的操作后,技术越来越娴熟,几乎已经快将一间屋子所有墙面所需的木板锯出来。 负责更为简单任务的藜菽,速度更快,已经将需要的柱子全部砍成所需的长度。 剩下的工作就是将其处理光滑,以及在所需的位置凿出凹槽,供木板连成墙面的时候卡进去,这样就不用担心墙面不稳的问题。 这也是两人深思熟虑之后,想出来的解决办法。 实在是他们这里什么工具都没有,只能采用最原始的解决方案。 此后的几天时间里,三人都在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忙碌。 每天新鲜的食物就只有藜荞轻松从荷塘里捞出来的鱼。 因为过于愚蠢,个头大一点的鱼都被藜荞捞出来,被三人解决干净,只剩下一些藜麦看着就没兴致的小鱼小虾。 于是,在藜菽提出今日要将新房的地基整理出来的时候,藜麦真的是再也按捺不住想要进山的心情。 在两人疑惑的目光中,浑然不在意地摆摆手。 “那就你们俩先干,把地面的碎石和杂草清理了,我要上山一趟。” 第28章 搏斗 闻言, 藜荞紧张地问:“大姐,你自己一个人去?” 藜麦并不是征求两人的意见,而是说出自己的安排。 第56章 因而在说话的时候, 她就已经收拾好所需的东西, 朝着山上走去。 忽然听到藜荞的话, 她转身,一脸平静地看着对方,眼神里透露的都是肯定, 一句话也没说, 转身继续往前走。 见状, 留在山谷里的藜菽和藜荞也不好再说什么。 藜菽看了一眼逐渐消失在山林间的背影, 安慰道: “小妹,不用担心, 大姐一个人足以应付,我们不给她拖后腿就是好的。来,我们先把房子的地基整理出来。” 藜荞顿时泄了气,有气无力地回道: “这就来。” 两人收拾地基, 和之前开荒的流程差不多, 都是需要将地面的杂草处理干净, 防止以后家里面长出野草。 但是,地基还有一个重要的步骤, 就是将地面弄平整。 这一步关系到房子能否稳定, 对于房子的建造至关重要。 所以,两个人是一点都不敢马虎,在选择好的地基上忙忙碌碌。 至于已经进山的藜麦, 更是没闲着。 她一进入山林,就像是来到了自己的天堂似的。 似乎是这些天她被困洞穴, 加上忙着修建房子,山林中的野物误以为她已经离开,一个个毫无顾忌的重新出现在她的“领地。” 这种没有戒心、低估对手的野兽都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咻——” 藜麦将箭头对准树顶的鸟儿,弦一松,箭矢立即朝着目标飞去。 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箭矢穿透鸟的身体,夺去它的生命。 剧痛和损伤的身体,让鸟儿无法再维持身形,直挺挺地从树顶坠落。 突然发生的变化使得同居一个树顶的鸟儿惊慌失措,慌不择路地匆匆逃跑。 “啪啪啪!”鸟儿扇动翅膀时,发出巨响。 也正是这个时机,藜麦直接将三支箭一起放在弓弦上,绷紧、一松,三箭齐发。 巨大的反弹力推动箭矢飞快地靠近逃跑的猎物,随后一个不落地被利箭穿透,坠落天际。 见状,藜麦满意地点点头。 心想:看来这么长时间没碰箭,她的手也没生,真不愧是她看上的武器。 心满意足之后,藜麦迅速朝着鸟儿坠落的方向跑。 虽然这几只鸟看起来肉不是特别多,但是总比一直吃鱼和野菜好,可以换换口味。 怀揣着这样的念头,藜麦接下来的时间里,几乎对这座山的鸟儿形成灭绝式打击。 她抬着头,仔细观察山间的每一棵树。 直至再也没有发现上面有鸟的踪影,她才放下手里的弓箭。 看着已经被鲜血染成暗红色的箭头,煞气十足,藜麦满意地点点头,这样看着才像是自己的武器。 解决完急需的新鲜肉食,她将下一个目标放在蔬菜上。 这些日子吃的都是山谷里可以随地采摘的野菜,味道算不上差,但是和之前的蘑菇一比,那简直就要自惭形愧。 加上最近下了这么多的雨,根据从藜荞那儿得来的经验,藜麦相信,山上肯定有不少的蘑菇。 她刚刚一直抬着头,现在也应该低头,缓解一下脖子的不适。 随后,她看了一眼被串成糖葫芦的鸟,挂在一处安全的树枝上,开始采摘蘑菇。 刚一低头,藜麦就看见了一朵灰白色的蘑菇。 她迅速蹲下身体,一手捏住蘑菇根部往上拉,一手立即打开腰间的袋子,两手之间的配合行云流水。 在敏锐的视线加持下,远远地看起来就像是一团物体不停地在地面挪动。 与此同时,悬挂在腰间拖地的袋子,也在源源不断地变胖。 直至好几朵蘑菇在袋口的位置显露出身形,一袋子蘑菇就这样装满了。 意识到满了之后,藜麦缓缓站起身,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从未踏足的山峰,转头看了一眼,依稀还能看出她走过的路线。 想着应该也没有人会偷自己的东西,更重要的原因是:袋子太多,不适宜在山间穿梭、行走。 藜麦果断解下腰间的袋子,悬挂在安全的位置。 同时,她打开另一个准备好的袋子,继续前行。 在她看来,蘑菇无论是新鲜的,还是晒干的,滋味都比野菜要好,趁此机会,还是得多准备一点才行。 带着这样的目的,藜麦继续顺着蘑菇显露的路径行走。 不知不觉间,腰间的袋子又满了。 她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发现太阳已经攀爬到头顶的位置,到了该吃午饭的时候。 藜麦摸了摸明显变得平坦的肚子,起身就准备回去。 可就在她动身的一刹那,耳边突然响起一阵激烈的“嗡嗡”声,以及树枝断裂的声响。 她当即循着声音发出的发现看去,只见远处一道黑色的身影,在对面翠绿的密林中穿梭。 再仔细一看,黑色是其毛发所展现的颜色,透过阳光,甚至能够看到表皮闪烁着金光。 体型硕大,是她在这里见过的最大的野兽。 但是令藜麦奇怪的是,对方居然一直在一颗大树上疯狂拍打。 刚刚听到的嗡嗡声,就是被它惊扰的树上生物——小虫子发出的。 第57章 她印象中似乎也见过这些小东西,但是没肉的动物,她一向看不上,因此也没有留意。 只不过,现在看着野兽在小东西的干扰下,越发变得暴躁,藜麦觉得自己可能轻视对方。 但是现在更重要的事是:捕捉猎物! 藜麦眼见着对方的身形,满满的都是肉,加上还有其他生物干扰,她更是不能错过这个好机会。 于是,她立即放下腰间的蘑菇,手持利箭,对准目标——发射! 藜麦的心神完全被猎物所吸引,已经忘记了刚刚想要回家的念头。 可在山谷里等待的两人却不敢忘。 藜荞忙活地基的事情时,都没忘记早早把午饭做好。 她对时间把控的非常准,几乎是在藜菽停手准备吃午饭的时候,铁锅里的食物已经炖的香喷喷的,只等食客享用。 可两人呆坐在铁锅旁好一会儿,也没见到藜麦回来的身影。 藜荞的心一下子紧张起来,担心地问: “二哥,大姐不会出事了吧?她以前只要是饭点,就一定会回来吃饭的。” 异常的现象让担忧的心狠狠揪起,生怕发生什么意外。 藜菽的心也因为藜荞的话变得慌张,但是他的脸还是保持着一贯的冷静,安抚道: “别担心,大姐的武功你也是知道的,肯定不会出问题的。” 最后一句话,也不知道藜菽是安慰藜荞,还是安慰自己? “是是是!大姐的武功这么厉害,肯定不会出问题的!” 藜荞努力用言语给自己加油打气。 一双期盼的眼神死死地盯着早上藜麦消失的方向,期待能够看到熟悉的身影。 可此时正在与野兽搏斗的藜麦,哪里还记得午饭的事。 她先是一脸不忿地看着从野兽身侧飞过的箭矢,再来上好几箭,居然都被乱晃的野兽躲掉。 看着身上只有弓,没有箭的情况,藜麦也是气笑了。 她还是第一次被逼到这种程度,当即放下手里的弓,转而拿起唐刀,朝着对面的山靠近。 随着逐渐缩短的距离,野兽拍打树干声音越来越大,嗡嗡声也越来越激烈。 刚开始藜麦还不理解差距如此之大的双方,是如何成为对手的? 但是当她闻到一股甜蜜的气息,立马犹如生理反应一般,沿着香味的方向看去。 只见一团金黄色的物体悬挂在树枝上,无数的小虫子源源不断地从里面飞出来,朝着巨型野兽进攻。 此刻,藜麦总算是明白了双方为什么对上。 原来是野兽想要夺去小虫子的家园,以及深藏其中的甜蜜物质。 一想到甜味,她就想起之前藜荞不舍地给出的一块饴糖。 那滋味简直一下子甜到心里,可因为家中饴糖本就不多,还用来做菜,没两天就消耗一空。 她正愁没地方找甜味的来源,现在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此刻,不管是为了肉,还是甜。 藜麦都不可能放弃眼前的战斗。 她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发现纵使野兽皮糙肉厚,但也还是被小虫子刺激的忍不住嘶吼。 估计了一下敌我双方的实力之后,藜麦直接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准备树枝上的金黄色物体就是一击。 “咔嚓!” 她的手感非常准,一下子就砸中了蜂巢与树枝连接的部分。 此时正在蜂巢内躲避的蜜蜂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感觉到一阵强烈的失重感。 “啪嗒!” 整个家园就这样坠落在一处草丛中。 黑熊感知到渴求的蜂蜜已经落下,也不再与蜜蜂纠缠,松开不断拍打树干的双手,快跑着靠近蜂巢所在的位置。 在强烈的兴奋影响下,它根本没留意外界的变化。 藜麦看着自己的一个猎物,想要夺取自己的另一个猎物,手中的唐刀银光一闪。 一个起跳,蹬起身旁的树干,直接飞跃在半空中,对着猎物的背部就是一刀。 突然产生的剧痛,让黑熊下意识地想要停下。 但身体的反应却没有那么快,整只熊几乎是直接飞扑在地面,产生巨响。 “咚!” 同时,它还激了一地的灰尘。 受其影响,阳光穿过枝叶的层层遮挡,形成刺眼的光束。 藜麦的视线有一瞬间受到影响,当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黑熊已经从地上站起来。 显然,刚刚的背部一击,对黑熊的战斗力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 “吼——” 黑熊也发现了在背部偷袭自己的两脚兽,当即怒吼一声。 腥臭的气体朝着藜麦进攻,藜麦只能屏住呼吸,同时攥紧了手里的刀。 心想:看来自己还是低估了厚重毛发的防御力。 那么接下来,她就要选择其他没有毛发覆盖的区域了。 在她思考的时候,黑熊仔细打量了一下两脚兽,发现连塞自己的牙缝都不够。 刚刚受伤,一定是被偷袭的缘故。 这种只知道偷袭的生物,就要准备好迎接它——山林之王的<a href=https:///tuijian/fuchou/ target=_blank >复仇。 第58章 下一秒,黑熊直接来了一个猛兽扑袭。 藜麦只觉得眼前的这一招很熟悉,对抗的时候忍不住在想:难不成野兽就只会这一招? 如果只会这一招的话,结果必定是沦为她的猎物。 她直接一个下腰,身体呈现出高难度的弯折,如一张弓似的覆在地面。 同时一只手撑地,支撑身体和提供力量,另一只手握紧唐刀,对着野兽更为柔软的腹部攻击。 对着这种主动暴露出弱点的生物,藜麦自然是全盘接受。 黑熊没想到自己的一击居然失败了,猛地收缩身体,两只大手狂躁地朝着两脚兽拍去。 “铿!” 锋利的利爪撞在唐刀上,发出刺耳的声响,反震的力量让藜麦不得不奋力反抗。 她敏锐地发现自己的刀居然被划出一道划痕,清晰可见。 手里的动作不由自主地被这个意外干扰,身形有一瞬间的停顿。 但是藜麦很快反应过来,立即朝着身旁有树木遮挡的位置一滚,借用外物躲避。 时不时还要找机会给黑熊来上一刀,为自己的武器报仇。 在异能的加持下,她身形灵敏,根本没给黑熊靠近的机会。 而黑熊体型硕大,行动迟钝,一身的力气完全浪费了。 一人一兽的对打就像是捉迷藏一样,弄得山间的树木苦不堪言,几乎就没一根继续直立的。 在山林间,不只是黑熊的行动受到限制,藜麦也一样。 看着接连倒下的树木,她再也没有继续纠缠下去的心思。 仔细观察黑熊进攻的趋势,当看到黑熊即将要展现出自己最强的一招时,她直接蹬住身侧的一棵树,借力一飞。 在黑熊不敢置信的眼神中,出现在对方的上空。 此时,黑熊的蓄力一击已经完全开始,根本拦不住。 而藜麦看准的正是这个机会,双手握紧刀柄,对准奔袭而来的野兽面部就是一刀。 “噗呲!” 腥臭的血色划过天际,连带着藜麦身上的衣服都不小心被溅到。 她还在担心衣服的清洗问题,对面的黑熊却是失去了一双眼睛。 剧烈的疼痛在双眼中炸开,比起疼痛,更令它难受的是,失去了能够辨别方向的能力。 在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下,黑熊再也忍受不了了。 “吼——” 凄厉的吼叫声有着排山倒海之势,原本住在树林的飞鸟纷纷受到惊吓,四散逃离,其他周围的小型野兽更不用说。 恍惚间,藜麦甚至觉得脚下的地面,都因为吼叫在震动。 可接下来的震动却是实打实的。 “砰砰砰!” 失去了视觉的黑熊,嗅觉越发灵敏,凭借气息就能够判断出藜麦所在的位置。 在满腔的怒火引导下,它再也没有逗弄猎物的心情。 直接朝着嗅觉判断的方向奔去,巨物在山林奔跑,弄出的声响连带着地面一起震动。 藜麦知道这就是最后一招。 她一脚往后跨,身体形成最稳定的弓字步,双手握刀,屏气凝神,眼神平静。 面对企图想要一脚将自己踩死的猎物,直接一个滑步,穿过猎物的控制区域。 同时,手里的刀立在身前,在一人一兽相向而行,鲜红的血液再一次喷洒而出。 只不过这一次还是黑熊受伤。 刚刚只是被割破一层皮的腹部,此时已经被藜麦手中的刀完全割开,里面的肠子、血水流了一地。 黑熊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缓缓低下高贵的头颅。 只感觉到一刹那的剧痛从腹部传来,都还没来得及反应,已经扑倒在地。 “噗——” 身后传来的巨响让藜麦将视线放在手里的刀上。 之间其全身都被血色所覆盖,隐隐闪烁着银色的光芒。 此刻,藜麦也不得不承认,这次的猎物已经让她使出了五成功力,看来她还是得继续努力才行。 擦干刀上的血迹,重新放回刀鞘中。 随即,她立刻朝着刚刚甜蜜物质坠落的方向靠近。 “嗡嗡嗡!” 面对突然坠落的家园,蜜蜂们惊慌失措,全部震惊地从蜂巢中飞出来。 但面对熙熙攘攘的杂草,有些甚至连飞出来都做不到,只能慢慢从茂密的杂草从中爬出来。 但出来容易,想回去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 所以当藜麦来到草丛时,就看到一大群小虫子围着草丛转圈圈,想要重新夺回自己的家园。 她眉头一挑,越过小虫子和草丛的封锁,直接将里面的东西取出。 当手接触的一刹那,是一种发粘的触感,但鼻尖萦绕的甜蜜气息也越来越浓郁。 藜麦下意识地将触碰过的手指塞进嘴里,厚重的甜味直接在她平静的心中激起一阵波澜。 她是真的没想到,世间竟然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嘴里的食物不只是甜蜜,还带有一种独特的香味,令人沉醉。 意外的收获令藜麦无比欣喜,回头看了一眼血还没流干的猎物,无奈地用刀斩断一旁的藤蔓。 整理出适合的绳子,牢牢捆在猎物上,沿着来时的路,踏上回程。 第59章 就在藜麦朝着山谷的方向靠近时,担忧的藜荞和藜菽兄妹俩已经来到了山上。 原本两人只是有些担忧,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藜麦的身影迟迟没有出现,两个人顿时慌了身。 山谷里的事都顾不得,全部抛下,沿着藜麦走过的路,一路向前。 不一会儿,就被两人发现了悬挂在树枝上糖葫芦串——鸟儿。 发现的一刹那,藜荞立即兴奋地说: “一定是大姐,一定是大姐射杀的。” 说话间,手还不忘拍打藜菽的胳膊,宣泄内心的激动。 对此,藜菽点头表示肯定。 他也认出了这是藜麦的手笔,因为除了她以外,应该没有人能够有这种能力,一次性直接把山里的鸟儿杀绝了。 上山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茂密的山林间,居然连一声鸟叫都听不见。 看着眼前一长串的鸟儿,藜菽已然明白了原因。 “走!我们继续沿着这条路线走,肯定能够找到大姐的。” 看见标志物,藜荞知道她们的路线没有选错,立即推着藜菽继续往前走。 两人穿过高大的密林,也穿过低矮的灌木,浑身上下都被枯枝落叶沾满了。 就在两人以为走错时,意外发现了装满蘑菇的袋子。 刚刚消耗一空的力气瞬间回笼,立即沿着路线快步前进。 当两人发现藜麦的身影时,藜麦正准备取下自己的第二个装满蘑菇的袋子。 她也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盯着方向一看,发现是藜荞和藜菽两人。 心中的烦闷瞬间消散不少,对着来人喊道: “你们俩把这些蘑菇搬走!” 藜麦一脸平静,藜荞和藜菽却差点被她的样子吓死。 实在是眼前藜麦的样子,比之前猎杀野猪时的模样还要惨烈。 整张脸都喷满了鲜血,身上自然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浓郁的腥臭味。 如果不仔细看的话,还以为是哪里出现了一个血人。 惊吓过后,心中翻涌的是浓浓的担忧。 此时,藜荞也顾不得之前一直对大姐隐隐的害怕,直接快跑靠近,忧心忡忡地问: “大姐,你有没有什么地方伤到?” 她一边说话,一边还想要对着藜麦上手检查。 可藜麦是真的不喜欢与人直接接触,她飞快避开,皱着眉解释道: “没事,都是猎物的血。” 此言一出,藜荞无奈地收回手,和藜菽一起将视线投向地上的猎物。 “黑熊!” 在看清楚对方是什么的时候,藜菽心猛地一跳,差点直接跳出嗓子眼。 他是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夸赞自己的这位大姐,真的是越来越厉害了。 之前的野猪也就算了,现在居然直接杀了黑熊。 要知道这玩意在爹爹的嘴里,就是山林中称王称霸的角色,遇到它,人就只有逃跑的份。 如果说,遇到野猪,人多的话还可以尝试一二。 但是遇见黑熊,二话不说,只管逃命。 现在居然被大姐猎杀,就像是一头死猪一样,被拖拽在地面。 藜菽仔细一看,甚至还能够看到被割开的肚子,里面流出来的内脏拖拽在地上留下的痕迹,血淋淋的不忍直视。 浓重的血腥味在山林间简直就是吸引野兽的最佳利器。 想到这,藜菽的心再次提起,根本来不及多说其他,连声催促道: “大姐,小妹,别再说什么了,我们快点离开。要是被其他野兽发现就不好了,这里的血腥味实在是太重了。” “那就一起杀了。” 藜麦冷静地回道。 此言一出,藜菽紧张的脸有一瞬间的僵住,嘴巴张张合合愣是一句话都说不出。 藜荞看着眼前的画面,有点想笑。 视线不经意间扫过大姐身后的黑熊,被那血淋淋的画面吓得心肝一颤。 也顾不上笑话二哥,跟着附和道: “大姐,你还没吃饭,我们快点回去吧,饭菜都做好了。” “行!” 这一次,藜麦说话的音量明显高了不少。 见状,藜菽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赞扬地看了一眼小妹。 随后,他摘下悬挂在树枝上袋子,跟在两人身后一起离开。 就在三人离开林子后不久,几道幽绿的光在灌木丛中一闪而过。 藜麦之前沉浸在猎杀的快感当中,根本没注意饥饿的事。 现在忽然听藜荞提起,腹中不断躁动的饥饿感立即朝着全身袭来。 因此,她行走的速度越来越快,藜菽和藜荞渐渐都赶不上了。 看着消失在眼前的身影,藜荞长叹一口气。 “大姐怎么就这么厉害呢?” “我们不也正在变得厉害。”藜菽回道。 说到这,藜荞疲惫的面容立即变得兴奋起来,激动地说: “这也多亏了大姐。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我觉得自己体力强了不少,爬山都不喘了。” 同时,她浑身上下又注入了一股力量,加快速度,跟上藜麦的步伐。 等两人回到山谷的时候,藜麦已经将黑熊放到岸边,蹲守在炉灶旁。 第60章 藜荞远远地就明白大姐的意思,小跑着靠近,迅速生火,将午饭热一下。 三人在临近晚饭的时间吃午饭,也算是头一遭了。 所以,三人的速度都非常快,几乎吃出了残影。 一眨眼的功夫,锅里的食物消失不见。 藜麦摸了摸依旧觉得不满足的肚子,问道: “晚饭吃什么?” 闻言,藜荞准备洗锅的动作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天边的晚霞,提议道: “要不然天黑之后吃点夜宵?” 说是提议,其实她觉得这已经是肯定的事。 果然,对面的藜麦听到这话,立即赞同地点点头。 同时还知道了有一顿餐食叫做夜宵,以后有机会可以多来几次。 至于藜菽,则要趁着天还没黑,尽快把黑熊给处理了。 藜麦看着藜菽靠近河岸的动作,也跟着上前,蹲在一旁,好奇地看着藜菽的一举一动。 藜菽努力控制好手中的刀,准备顺着腹部的伤口,将黑熊的皮完整地剥离下来。 藜麦注意到他小心翼翼的动作,好奇地问: “你这是在干什么?” “剥皮。黑熊的皮可以留下来鞣制,可以做成取暖的衣物。” “那为什么野猪皮不可以?” “野猪毛发稀疏,效果不是很好。” 藜菽一边耐心解释,一边忙活手里的事情。 藜麦回想了一下曾经猎杀的野猪,不得不承认藜菽的话说的有点道理。 说完皮毛,她对黑熊更感兴趣的是能够怎么吃。 这个问题一问出来,藜菽的情绪有着明显的变化,似乎有些激动,又有些不配的惭愧感。 “听说城里的老爷喜欢吃熊掌。” 第29章 熊掌 当然, 藜菽也仅仅是听说过而已。 毕竟他爹也没有猎杀过黑熊,县城近几年也没有出现过黑熊的身影。 只是他当初跟着爹爹一起去县城售卖猎物,曾经听过酒楼的掌柜提过一嘴的。 若是谁要能够给县太爷猎去黑熊, 直接赏赐一百两银子。 那可是一百两! 藜菽直至现在都不敢想象一百两有多少, 而这一百两仅仅是因为县太爷想要吃一口熊掌。 现在, 熊掌就在眼前。 他的内心一边渴望,想尝尝价值一百两的熊掌是什么滋味。 另一边却在唾弃自己,竟然肖想价值如此昂贵的吃食。 在他纠结时, 藜麦已经听清楚了他刚刚脱口而出的话, 直接挥动手里的刀, 利落地给黑熊的四只爪子来上一下。 原本挂在身体的四只熊掌瞬间落地, 源源不断的血水从伤口流出来。 她只看了一眼,迅速收回视线, 将熊掌串在刀上。 随后看着失神的藜菽,提醒道: “我拿熊掌去给藜荞做了,你在这继续处理。” 等藜菽回过神来的时候,藜麦早已经离开了。 藜麦将刚刚得来的熊掌糖葫芦串展示给藜荞看, 嘱咐道: “我们今晚夜宵就吃这个。” 看着血淋淋的画面, 藜荞下意识地想要闭眼, 但还是被刀上的庞然大物死死地牵引着目光。 一只只比自己头还大两倍的爪子,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要把这种东西做成吃的, 她更是从未见过, 看着都有些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手脚无措的茫然感,藜麦一下子就发现了,忍不住解释道: “藜菽说的, 熊身上最好吃的部分就是熊掌,趁着刚刚才死, 还新鲜,赶紧做了。” 说着,她直接将手里的刀递过去。 此言一出,藜荞的脑子瞬间清醒过来,小心翼翼地从大姐的手中接过熊掌。 “哎呀!” 可是令她没想到的是,刀居然这么重,她差点一个不稳,直接将手里的东西全部摔在地上。 藜麦眼疾手快,在脱手的一刹那,连忙夺过手,眉头紧蹙,一双眼睛盯着手里的顶级美味不放。 随后,看着魂都快飞了的藜荞,追问道: “这些熊掌要怎么处理?我来帮忙。” “嗯。” 闻言,藜荞思索了一小会儿,抿了抿嘴唇,回道: “我们先把皮剥了,然后直接大铁锅一起炖吧。” 她实在是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只能够按照自己擅长的处理食物方式制作。 这段日子在大姐藜麦的指导下,藜荞觉得自己的厨艺“突飞猛进,”特别是在做炖菜这一方面。 什么土豆炖排骨、小鸡炖蘑菇、干菜炖腊肉…… 这些都是她经常做的菜,手法也都差不多,用来制作熊掌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吧? 怀揣着这样的念头,藜荞和藜麦两人再次来到河岸边。 因为这里水流快,处理熊掌这种庞然大物更加容易。 藜菽听到两人靠近的动作,头都没抬一下,继续忙活手里的事情。 由于黑熊的身躯实在太多,直至现在他都还没有把熊身上一半的皮剥下来,哼哧哼哧地趴在黑熊背上,努力地剥皮。 藜荞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差点当场吐了。 她直接带着大姐远离血腥的位置,往上游跑了不短的距离。 第61章 闻不到浓重的血腥味后,她才开始准备处理熊掌。 可藜麦看了刚刚的画面,哪里敢将这么重要的事交给她。 万一突然被吓得脱手,手里的熊掌沉入河水,顺着河流一路往下漂怎么办? 但是令藜麦没想到的是,她才刚想到这种可能性,藜菽就实施了。 当藜菽剥到脖子上的皮,看着黑熊凶恶的脑袋。 思考了一下,应该也没什么能够用的部分,直接三个利落地挥砍动作。 “咕咚!” 被斩断的黑熊头颅就这样滚落河水中,随着流水的方向不断向前。 突如其来的落水声,也让藜麦将视线转向藜菽,发现对方的动作,愈发抓紧了手里的熊掌。 她几乎是以一种小心翼翼的状态,处理手里的熊掌。 当黑色的毛发和软垫全被剥离,留给两人的只剩下血淋淋的血肉部分。 不得已,藜荞只得跑回去,带上二哥竹编的第一批次作品——由无数孔洞组成的竹筐,重新出现在河岸。 这样她就不用自己亲手触碰血淋淋的血肉,而是直接将剥过皮的熊掌放在筐里。 之后借用河水的流动,将熊掌表面和内部的血液慢慢稀释。 虽然速度有点忙,但不得不说效果还是挺明显的。 当熊掌再次出现在藜麦眼前的时候,已经变成了表面泛着白色的肉块。 “可以了!”藜荞面露喜色地说。 浓重的血腥味散去,只留下肉类原本的味道,令她满意地止不住点头。 闻言,藜麦也看了一眼,开始畅想熊掌的滋味。 在处理的时候,她就已经借用双手感知过,熊掌部分大多都是筋和脂肪。 对于藜菽所说的传说中的滋味,她有了一点心理预期。 但藜荞没想那么多,兴奋地带着熊掌回到洞穴。 她估计熊掌这种大肉块,炖煮的时间肯定很长,天黑之前肯定吃不到。 所以最好还是直接在洞穴内制作,免得待会儿需要将滚烫的铁锅来回移动。 藜荞还是和之前一样,将必须的调味料准备好,就开始炒糖色。 可是今天,她已经把猪油放进锅里,激动地想要从袋子里掏出最后的饴糖,却只抓到了几块碎片渣子。 别说炒糖色了,连想尝出点甜味都不容易。 突然出现的意外让藜荞大惊失色,慌张地说: “大姐,我忘了,家里没糖了。” 说起糖,藜麦瞬间想起了自己忘记的东西,连忙回道: “我有!你等着。” 说着,快速朝着洞外放置背篓的位置走去。 只留下藜荞和已经冒着滚滚黑烟的铁锅留在原地。 虽然藜荞不知道大姐为什么说这样的话,但是她无脑听从,立即将锅从灶上取下,待在原地等待。 由于得到的未知甜味物质流动性有点好,为了防止渗漏,藜麦直接用随手摘下的叶子将其牢牢裹住,然后放在背篓里。 因为黑熊的吸引力太强大,其他两人都没注意到背篓里还有东西。 此时,要开始做饭了,藜麦才想起被自己遗忘的东西。 当她将背篓里被层层包裹的东西展开,立即听到了藜荞惊喜的喊声: “蜂蜜!” 藜荞甚至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兴奋地伸出手刮了一下与蜂蜜接触的叶片。 随后,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甜味一下子在嘴里弥漫开始,渗进身体里。 甜味就是如此能够令人心情愉悦的物质,品尝时,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大姐,这是从哪里得来的?” 满满的一背篓蜂巢,藜荞都不敢想象这么多的蜂巢,能够挤出多少蜂蜜。 此刻,就是她人生中拥有最多“糖”的时刻。 面对藜荞的疑问,藜麦也知道了自己得到的是什么,一双眼里闪过精光,直勾勾地盯着熊掌的位置。 顷刻间,显然藜荞也联想到了。 “是黑熊!大姐你看见黑熊在弄蜂蜜,所以直接插了一脚,二者都被你收入囊中。” 越说,她越觉得自己说的有道理。 不然她是真的不理解,为什么大姐要去与凶狠的黑熊搏斗? 可在藜麦的心中,杀戮只不过解决很多事最方便的手段,哪有那么多原因。 有了糖,她还没忘刚刚的事,继而出声提醒道: “蜂蜜有了,可以做熊掌了吧?” 此言一出,藜荞才想起被自己遗忘的正事,实在是蜂蜜的出现太令她意外,一时间差点忘了炖熊掌。 只是她从未用蜂蜜做过菜,想来,蜂蜜和饴糖都是甜的,用来炒糖色应该没什么问题。 “可以…吧。”藜荞缓缓开口道。 然后,从身后取来铲子,对着蜂巢轻轻一压。 浓稠的蜂蜜立即从中流出,缓缓流入铲子里,藜荞看着金黄色的蜂蜜,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藜麦就更加直接了,立即从中掰断一块,塞进嘴里,感受甜蜜的滋味。 藜荞眼见着,不由得心动起来,再次刮了叶片,尝上一口蜂蜜的味道。 甜味的存在让她动作都利索了不少,迅速收集好需要的蜂蜜,架起锅,再次开始炒糖色。 第62章 有了之前经验,藜荞的手法非常娴熟,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熊掌顺利入锅,在泛着酱色的汤中慢慢炖煮。 处理完熊掌,她也没忘了背篓中的蜂蜜。 看着时不时掰下一块蜂巢品尝的大姐,笑着提醒道: “大姐,我们俩快点把蜂蜜装进罐子里,一直放在背篓也不是回事。” 闻言,藜麦看了一眼流动性极强的蜂蜜,赞同地点点头。 随后,两人取出了家中剩下的唯一一个陶罐,也是最近用来煮汤的陶罐。 先洗刷干净,再在罐口放上一块干净的布,将蜂巢放在上面,用力一挤压,蜂蜜立即流入陶罐中。 最后,两人得到了满满一罐蜂蜜。 背篓里还剩下零星几块蜂巢,就当做是三人的零嘴,随便吃吃算了。 也就是说起这个话题的时候,藜荞才想起来快被她和大姐忘记的人——二哥藜菽。 “大姐,外面天都黑了!二哥还在外面呢。” “呃。”闻言,藜麦也有些尴尬。 她们俩忙活着吃熊掌和蜂蜜的事,都快把藜菽给忘记了。 随即,两人直接从锅下方取出两根燃烧的柴火,当做照明的工具,走出洞穴,朝着藜菽所在的方向靠近。 靠近时,藜菽还在专心致志地处理黑熊皮。 皮子已经被他完全剥离,此时正在刮去熊皮内部的碎肉和脂肪。 那架势看起来是不全部处理干净,是绝对不会停下手的。 旁边,还摆放着被剥去皮的黑熊,暗红色的身影铺在岸边,猛地一看,还挺吓人。 两人手举的焰火在风的作用下,飘忽不定。 藜菽正是被焰火在水面来回跳动的画面唤醒的,他刚想扭动身体,告诉两人快要结束了。 可脖子却不听他的使唤,长时间维持一个动作,脖子早就僵硬了。 他不得已只能梗着脖子说话,“熊皮马上就处理好了,你们俩等一会儿。” “二哥,不着急,我们就是来看看有什么地方能够帮上忙?” 藜荞下意识地说出这句话。 但是当她的目光接触到黑熊血淋淋的身体时,猛地一下子转身,看起来吓得够呛。 听着身后的动静,藜菽似乎想到了原因。 稍微活动了一小会儿脖子,感觉能够转动之后,不由得看向一旁的大姐,不好意思地说: “姐,黑熊的肉也要尽快处理好才行。” 闻言,藜麦立即将手里的火把递到藜荞手中,从腰间抽出刀,蹲下身体,开始分割黑熊。 因为处理野兽的经验丰富,她轻松划拉几下,就将黑熊身体从各个关节处利落切开。 轻松的画面用庖丁解牛来称赞也不为过! 分割成适合的小块之后,藜麦还将肉放到河水中浸泡一会儿,去除血水。 嘴里还不忘提醒一旁的藜荞,“藜荞,你去把竹筐拿来。” “诶!我这就去。” 突然响起的声音将藜荞从震惊的画面中惊醒,她实在是没有想到,大姐的手法竟然如此利落,看起来像是和爹爹一样经验丰富。 之前还觉得血淋淋的画面,刚刚却被吸引得难以挪开视线。 感觉到大姐投来的疑惑视线,藜荞才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什么蠢事。 慌张地不知道是应该把手里的火把插在地上好,还是自己带回去。 犹豫得来回走动,最终还是选择将一根火把插在两人身旁,自己则带着另一根匆匆跑回洞穴,将大姐需要的竹筐带来。 随后,三人一起在河岸边忙活。 也不知时间过了多久,等三人站起身,腰酸背痛,哪哪都不舒服。 藜麦恢复的最快,将手里的两个竹筐拎起来,朝着洞穴靠近。 剩下两人紧随其后,都带着沉甸甸的物资进入洞穴。 此时,洞穴内充斥着浓郁的肉香味,其中还夹杂着丝丝缕缕的甜,不是很浓重,但足以勾起人的食欲。 不用想三人都知道是什么散发出来的香味。 长时间的劳动之下,三人吃的晚饭早就消耗一空。 刚刚沉浸于处理黑熊,都没留意到身体的变化。 现在浑身轻松,饥饿感瞬间席卷全身。 三人急匆匆放下手里的东西,快速落座,对着锅中的炖熊掌垂涎欲滴。 藜荞揭开盖子,一股热气瞬间从锅中喷涌而出,裹挟着浓郁的香气,一起冲击着锅边的三人。 三人非但没有离开,反而还将脖子伸得更长,恨不得把脑袋伸进锅里,即使被烫伤也无所谓。 在朦胧的雾气下,锅中的熊掌逐渐显现出真身。 由于糖色的加持,熊掌早已被染上勾人食欲的酱红色,浓稠的酱汁挂在熊掌上,在锅边闪现的焰火照耀下,闪过着琥珀般的光芒。 再加上无孔不入的酱香和肉香,简直快把三人迷晕了。 藜荞转头看了两眼,发现大姐和二哥沉迷的眼神。 随即翻拌了两下,再用筷子一戳,筷子如入无人之境一般轻易穿透,立即开口: “可以吃了!” 这一声就像是裁判的枪响似的,两双筷子迅速朝着锅里的熊掌靠近。 藜麦努力想要用筷子将熊掌控制起来,却发现筷子接触到的食物出奇的滑,她第一筷子竟然没有将熊掌夹上来。 第63章 看着重新落回锅中的食物,心一沉。 她还真就不信这个邪,都快进嘴的东西居然还能逃掉。 于是,接下来,藜麦直接朝着刚刚掉落的目标靠近,筷子一个用力。 原本和她拳头差不多大小的熊掌块,居然从中间一分为二,两根筷子极其顺畅地从熊掌两侧汇合在一起。 令人不敢相信的一幕,活生生地发生在眼前。 藜麦顿时傻眼了,不敢置信地抬起手里的筷子,又看了一眼锅中的熊掌。 滑稽的一幕全程被藜荞看在眼里,她立即将手里的铲子递过去,努力压制上扬的嘴角,提醒道: “大姐,你用这个吧。” 看着靠近的锅铲,藜麦又看了一眼变成两半的熊掌,抿了抿嘴唇。 藜荞看了一会儿没有接过锅铲的大姐,刚想要收回手,就被人取走。 她看了一眼拿着锅铲的表情平淡无波的大姐,心中一阵发笑,觉得这样的大姐真的是太可爱了。 就在两人还纠结于筷子和锅铲的使用时,藜菽早已经将熊掌夹起。 经过长时间炖煮的熊掌,早已经软烂,夹取时轻微的移动动作都能够令熊掌止不住地颤抖。 他几乎是以一种小心翼翼的状态,才能将熊掌控制在手上。 当熊掌顺利落入碗中的那一刻,藜菽情不自禁地长舒一口气。 “呼——” 明明只是夹取一块食物的而已,硬是让他做出了手捧珍宝的模样。 可是在藜菽的心里,这块熊掌和珍宝无异。 如果不是熊掌没有卖出换钱的机会,他估计他这辈子都不会有吃到的机会。 想到这,他感激地看了一眼对面的藜麦。 但一抬眼,立即被对面“凶残”的画面吓了一大跳。 只见藜麦在锅铲的加持下,一下子从锅中盛出来一大铲的熊掌,放入碗中的时候,一个个顺畅无比地滑落。 但显然,一铲的容量比碗更大,碗里的熊掌都冒尖了,铲子里的熊掌还没放完。 就在藜菽以为大姐会停手的时候,锅铲瞬间提高倾斜度,最后直立在碗的上空。 原本里面的熊掌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堆叠在碗中,抖动着维持一种平衡。 藜麦看着碗里的熊掌,心中总算是满足了。 刚刚被熊掌戏弄的郁闷,瞬间一扫而空。 立即将嘴对准碗口,一手端着碗,一手拿着筷子,立即将香喷喷的熊掌赶进嘴里。 藜麦感觉自己都还没怎么用力,滑溜溜的熊掌已经流入口中。 滑润的触感令她惊喜地瞪大双眼,浓郁的酱香味更是在嘴里打开一片新天地。 她努力想要控制熊掌,汲取其中滋味。 却惊奇的发现,熊掌不止是难以用筷子控制,用嘴也一样。 上下牙齿咬合的时候,轻而易举就能在嘴里逃脱。 为此,她不得不努力用舌头和腮将熊掌控制在一个位置。 随即,上下牙一挤压,刚刚还无数次逃脱控制的熊掌,直接在嘴里一分为二。 接下来,不用藜麦怎么咀嚼,熊掌直接在嘴里化开。 神奇的口感令人啧啧称奇,同时也勾起了她的味蕾,腹中爆发出更加强烈的饥饿感。 其他两人和藜麦也差不多,没有想到被世人推崇的熊掌竟然是这种神奇的口感。 怪不得卖这么贵! 这是藜菽吞下第一口熊掌后,心中自发的感叹。 接下来的时间里,三人以一种神奇的速度,将锅中的熊掌全部解决干净。 只留下一锅底粘稠的胶质物。 纵使如此,吃不下的三人也不会轻易地放过它,一起商议留作明早早饭。 吃饱喝足后,三人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进入睡眠,因为还有其他的事要做。 首先就是藜菽,他刚刚才处理好的熊皮,急需开始下一步的处理。 去除内部杂质后的熊皮,需要用烟熏令其软化,方便之后制作衣服。 而藜麦和藜荞两人,则是需要将刚刚斩块的黑熊肉,全部用盐腌制一遍。 再将其放在火堆旁,用低温将肉烤成肉干,便于保存。 双方紧锣密鼓地忙活着自己手里的事情。 不一会儿的功夫,火堆旁就摆满了东西,全是密密麻麻用盐腌制后的肉条。 就连火堆上空也没闲着。 藜菽将之前烟熏野猪肉的架子取来,再加固一下,用作熏软黑熊皮的架子。 随后,将熊皮摆放在火堆上空,使其能够得到更好的软化。 加上今天藜麦采摘得来的蘑菇,可以说原本因为河水倒灌而空荡荡的洞穴,刹那间拥有了比之前还要充足的食物。 有了食物,三人也就有了底气,进入梦乡时,一个个的脸上都挂着幸福。 翌日一醒来,藜荞立即用昨晚剩下的熊掌汤底,做了一碗难得的面条吃。 吃得藜麦是心满意足,打量着什么时候再杀一只黑熊,那么她又可以品尝到此刻的美味。 带着这种憧憬,她先是将之前刻下的武功招式,教给两人。 练习了一会儿之后,三人立即开始新房子的建造。 有了之前的经验,五天后,三人已经将房子的基本雏形搭建出来。 第64章 藜麦看着即将建成的房子,满意的同时还是忍不住加快手里的速度,毕竟未来无法预测。 虽然这些天下的都是小雨,万一什么时候又下大雨呢? 不止是藜麦这样想,经历了这一次洪水上涨危机的人都这样觉得。 虽然洪水暂时退却,但是在宝应县内,河水的水位线依然是处于危险状态,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上涨,造成损失。 因此,县令一再叮嘱手下的人,时时刻刻观察水位上涨的情况。 几个衙差看着洪水过境时带来的各种奇葩物品,忍不住议论。 “呵!你们看,居然还有死猪一起流下来的,估计养猪的人要心疼死了。” “谁知道是心疼死,还是真死了?连猪都没命了,养猪的人还能活下来?” 闻言,不少人赞同地点点头。 作为下游,他们宝应县还算是好的,只有少部分村庄受到影响,被迫搬离。 但有些地方洪水来临时,根本来不及反应,跟着洪水就一起被冲走,连命都没了。 “诶!你们看那是什么!” 忽然有一个衙差看见了不敢相信的东西,惊恐地叫出声。 第30章 好汉 突然炸开的声音, 立即吸引着衙差们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看去。 只见好友王五一脸惊恐,一只手甚至已经攥紧了腰间的砍刀,时刻准备战斗。 另一只手则是指着河面, 似乎里面有什么吓人的东西。 几人立即沿着王五的视线看过去, 当即被河面飘过来的东西吓了一大跳。 一个个面色惨白, 说不出话,样子和刚刚的王五差不多。 也不知时间过去了多久,感受到胸膛内重新回到身体里的心跳声, 才有人颤抖地发出声音。 “那…那是什么!” “熊!是熊!” “死…死的, 还是活的?” 一群人看到黑熊的脑袋, 吓得胆战心惊, 根本不敢仔细查看情况。 生怕河里的身影只是冒出了一颗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上岸攻击百姓。 眼看着黑熊的身影随着河流逐渐往下流, 一群人也缓过神来。 “死了,似乎是死了……” 这一声就像是一个信号,一群人兴奋地追着黑熊往下跑。 黑熊,多么威猛的野兽, 只要人遇到就会丧失性命。 如今居然因为百年难得一遇的洪水身死, 这样的好消息值得昭告天下。 当即有人忍不住追着发声: “快快快!我们将其拦住, 扛着黑熊去给县令大人领赏。” “听说熊掌的滋味天下一绝,不知道还能不能吃?” “你小子居然还敢肖想黑熊的熊掌, 我看你是胆子越来越大了, 这样的好事哪里轮的到我们。” “若是进献给县令,说不准我们还能有赏钱!” 吃熊掌听着就异想天开,但是赏钱就是近在咫尺的诱惑。 刚刚疲惫的身心瞬间注入无尽的能量, 恨不得直接跳下去将黑熊捞上来。 但此时还是洪水过境之时,河水汹涌无比, 一遭下河,还不知道迎接自己的是什么。 因此,衙差们只得向沿岸的百姓讨要工具,努力将河中的黑熊拦下。 听说河中身现黑熊的身影,热衷于看热闹的百姓们也陆陆续续靠拢过来,帮着衙差们一起捕捞黑熊。 可是当众人齐心协力,将黑熊拦截时,惊奇地发现,河中的黑熊居然只有一颗头颅。 “什么!居然只有一颗头!” “看来这只黑熊不是被洪水冲来的,看那脖子上的缺口,应该是被好手猎杀之后,丢弃而来的。” “也不知是什么身手,才能抓住黑熊?” “若是我有这等身手,必定投身军营,将那些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越人赶出我们宋国。” …… 衙差们看着仅有一颗头的黑熊,兴奋的心情降低不少。 一头熊和一颗黑熊头的价值,孰轻孰重不用算都知道。 可是既然都已经将头拦住,周围还有这么多人,他们想停下手里的动作都不行。 最后,他们无奈地将熊头捞出来,摆在岸边。 一群人立即围着黑熊头议论纷纷。 夸赞的同时,也有不少人动了心思。 虽说黑熊头的肉比较少,皮毛也做不了多大的鞋面,但算起来也值不少钱。 看着衙差们没有想要的动作,不少人蠢蠢欲动。 可就在衙差们准备回到观察水位的地方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县太爷有令——闲杂人等速速让开!” 奔跑者也是衙差之一,王五他们一行人看见熟悉的身影,不禁面面相觑。 林强可不知道大家在想什么,快跑朝着王五他们靠近。 刚碰面,就迫不及待地说: “县令听说河中惊现黑熊身影,命我们赶紧将黑熊抬到县衙。” 此言一出,王五他们的面色瞬间变得惨白,和刚刚看见黑熊的身影时差不多。 而那些有着小心思的人,一听县太爷要了黑熊头,争抢的心思瞬间就没了。 眼见无利可图,陆陆续续从人群中离开。 林强看着表情不对劲的众人,困惑不已,忍不住开口问道: 第65章 “你们干什么这个样子?” 王五懊恼地摇摇头,解释道: “林强,你还是仔细看吧。” 说完,他将手指向地上的黑熊头,示意对方看过去。 林强不解地沿着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当看清楚地上的东西时,被吓得往后退了几步。 不止是被黑熊脑袋的惨状吓到,还被只有一个黑熊的脑袋而吓到。 来时,县令兴奋的样子想要的肯定不止是这样。 一时间,林强不禁在心中唾骂前去通报消息的人,居然留了这么大的一个坑给他。 但事已至此,他也没什么办法。 无奈地看了眼地上的黑熊头,眼一闭,迅速睁开。 紧接着,对着身后跟来的人嘱咐道: “把黑熊头抬去给县令大人瞧瞧。” 之后的事,和林强想的一样,县令看到只有一颗头的时候,当即将在场的人通通骂了一番。 最后还是师爷吴淖出手才将人劝住。 “大人,您看这黑熊脖子上的伤口,可见猎杀黑熊的必定是一位绝世高人。” “如今越人频频在边境闹事,前些日子更是一举越过之前划定的边境线,攻下涟水等县。我们宝应县距离边境也不远,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有人打过来。” “要是我们手底下能够有这种高手,还有何惧?” 不得不说师爷的这番话真的是说到了县令刘秉的心里。 自从越人违反之前签订的合议,越过边境线进攻,每每打听消息他就胆战心惊。 不知道什么时候越人会打到自己这里,要知道他们县前面也就只有一个山阳县在阻挡。 最近,刘秉那是夜不能寐,生怕自己死在越人手底下。 此刻,听到师爷的话,他心中顿时有了主意。 “好!说得好!事件竟然有如此勇猛之人,合该报效朝廷才对。师爷,你马上下发告示,在全县悬赏此人一百两白银,命其速速来见本官。” “是。” 县令的吩咐令吴淖有些疑惑,但又不敢多说什么。 当即接下命令,开始着手悬赏杀熊好汉之事。 两天的时间,整个宝应县处处都张贴了悬赏杀熊好汉之事,家家户户都传遍了,就没有一个不知道。 包括此时正在宝应县修养,以及躲避的刘虎。 当他听说了有人猎杀黑熊的消息,立刻想起盘踞在自家周边的那头黑熊。 也不知道是哪一天从其他领地跑来的,就在他们家附近大片山林停留,显然是把这一块区域化作自己领地。 为此,刘虎每次出门都会交代妻女不要出门。 听到上游有黑熊头流下来的消息,他脑海中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家附近的黑熊。 可是一想到自己外出,周边又只有三个小孩子,他顿时觉得自己的脑子出问题了,怎么会联想到自家附近的黑熊呢? 刘虎尴尬地笑了笑,快步朝着打听好的皮货店走去,准备将这次带来的皮毛全都卖了。 相较于刘虎在琢磨黑熊的来处,更多人感兴趣地则是猎杀黑熊的好汉。 要知道县太爷可是悬赏一百两,估计一头黑熊也就这个价吧? 如果把黑熊卖了,又得了赏赐,加起来一共二百两! 这些钱足够一个人活上一辈子! 一时间,许多人都冒出了小心思,准备冒认功劳,试试能不将一百两银子收入囊中。 而作为猎杀黑熊的真正好手——藜麦,正在忙活铺设自家屋顶的茅草。 在三人的努力下,四间崭新的房屋已然伫立在山谷之中。 现在只剩下屋顶遮风挡雨的屋顶还没完成,两道忙碌的身影正在屋顶忙碌。 藜麦看了一眼身旁消失干净的茅草,立即对着下面的藜荞喊道: “没有了。” “诶!我这就给你送上去,大姐,你把绳子放下来。” 藜荞听到喊声,立即回应。 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屋顶的两人,生怕发生什么意外。 看着落下来的绳子,她立即将准备好的茅草捆上去,同时还不忘提醒道: “大姐,小心点,有点重。” “我们知道的。” 闻言,藜菽停下手里的动作,回了一句。 而后藜荞看了一眼继续沉浸在铺设茅草中的两人,观察了一下茅草还够用多长时间,转身开始做自己的事情。 屋顶上,藜麦脚踩檩、梁,行动自如,不一会儿就把一簇簇茅草铺设在木架上。 从低到高铺设,层层叠叠。 当她站在最高处时,远远地看见从山谷一侧流过的河水,忽然从一侧冒出来,蜿蜒曲折,而又消失在山峦之间。 当最后一把茅草捆紧,藜麦抬头远望,又低头看了一眼。 直接脚踩在茅草上,走到最低点,直接一个跳跃,身影立即出现在地面。 站在屋顶的藜菽眼睁睁看着这一幕,胆战心惊。 他觉得不管自己看见几次,都不会安心,实在是这个举动看起来太危险了。 就在他心中酝酿着如何劝诫时,下面忽然响起藜荞的声音。 “二哥,你也下来了,可以吃午饭了。” “这就来!” 第66章 听到吃饭,藜菽立即捆好手里的这一把茅草,拍拍手。 而后,小心翼翼地挪动到放有梯子的地方,缓缓从梯子走下来。 两人极具鲜明对比的下屋顶动作,看得藜荞忍不住偷笑。 但看着二哥的表情,又不得不压制上扬的嘴角,将做好的饭菜用碗盛好,摆在桌上。 在房屋建设大成之时,藜麦和藜菽两人的木工手艺也是突飞猛进,一些简单的木工制作根本难不倒两人。 除了桌椅,最明显的就是家中还拥有了难得的衣柜和可以装水的盆、桶。 今天用来盛菜的就是之前做好的木盆,用来装些汤汤水水的也没问题。 眼见着时间临近八月,藜荞忍不住出声感叹。 “按照往常的时间,这个时候应该上山捡些能够填饱肚子的野果什么的。” 第31章 暖居 “有什么?”听到有好吃的, 藜麦立即来了兴趣。 最近一段时间忙着建房子,她又有一段时间没有上山狩猎,以及采摘爱吃的蘑菇。 听到问题, 藜荞不疑有他, 一边回想山里的野果, 一边回道: “像是现在,我觉得之前我们路过的几棵板栗和核桃树,说不准都已经挂果了。有时候还会再山里遇到八月瓜、柿子、梨子……这些水果, 反正有运气的话, 能在山林间找到好多吃的。” 藜麦一听, 顿时觉得自己错过了好多。 尤其是水果, 她前世没机会享用,来到这里却没时间去采摘, 真的是暴殄天物。 一想到房子还有一点点就可以完成,她立即加快手里的速度。 赶紧吃完,赶紧干活,才可以留出时间多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 藜麦加快的速度, 并没有吸引两人的注意。 因为藜麦吃饭时的速度早已经超出两人的想象, 再快也不会引起任何怀疑。 吃过饭, 三人继续手里的活计。 继续忙碌一天半的时间后,四间房子整齐划一地伫立在山谷之间。 枯黄的茅草之下是浅色的木板, 没有华丽的装饰, 也没有精巧的雕刻。 可就是这样的四间屋子,却是三人耗尽心理所做。 屋子呈现出常见的回字形,藜麦和藜荞的屋子作为正房, 背靠青山,紧紧贴在一起。 藜菽的房子和厨房则是分立两侧, 呈现出左右对称的情况。 最后再用一排木头从山谷两侧,慢慢靠拢,将房子围在两山之间,留出一道供人行走的木门。 这就是她们姐妹三人的新家! 藜荞看着眼前的画面,激动不已,难以用言语来形成此刻的心情。 藜菽也好不到哪里去,努力压制上扬的嘴角,看着自己的作品。 藜麦看了一眼,仔细评估房屋的承受能力,觉得下次再有暴雨的话,她们也能够自如应对,不禁满意地点点头。 在其他两人还沉浸在对新家的满意当中时,她一把推开院门。 “吱——” 木门在绳子的捆绑下,与绑定的木头摩擦发出一道刺耳的响声。 这一声也将藜荞和藜菽唤醒。 两人抬头一看,发现大姐已经跨入院子,激动地立即跟上前去。 藜荞更是直接朝着自己的房间靠近,兴奋地说: “真的没想到,来到了这里,我居然能够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真的是太感谢大姐和二哥你们俩了!” 说着,她蹦蹦跳跳向前,一把推开自己的房门,露出内里的布置。 房间有床、木柜,还有床头的小桌和凳子,这样的装扮以前想都不敢想。 而这样的装扮提出者是大姐——藜麦,藜荞真的是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 在她沉浸在浏览屋内装饰时,藜麦也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屋内的布置和藜荞的一样,这也是她曾经看过最多的屋内装饰模样。 因此,在布置新家的时候,她将自己曾经看过的样子说出来,仿照前世的装饰布置。 藜麦觉得既然那么多家庭的装饰都是这样,应该有一定的道理吧。 在内心好奇的驱使下,她和藜菽一起将所需的东西制作出来。 如今就是检验的时刻。 房间不大,也就二十平米左右,对于藜麦来说已经足够了。 扫了一眼,就已经将房子看清楚。 藜麦果断转身离开,来到院子里等候两人。 当藜荞和藜菽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看见已经站在院子里的藜麦,不约而同地羞红了脸,觉得让大姐久等了。 对此,藜荞的应对方式是转移注意力。 “今天入住新家,我们不如办一次暖居宴,多做点好吃的。” 这种提议,藜麦自然是点头赞同。 一旁的藜菽看着小妹和大姐一唱一和的样子,无奈地点点头。 其他两人都已经同意了,他还能说什么呢? 只不过,现在家里只有之前风干的黑熊肉、烟熏的野猪肉和鸟肉,都没什么新鲜的肉食可以享用,筹办的暖居宴用什么作为主菜呢? 作为提出者,藜荞自然是早就已经有了主意。 “我们今天就做一顿鱼宴——” 第67章 说话间,她兴奋地指着身后的荷塘和河流,对生活在里面的鱼觊觎已久。 藜菽不得不说小妹的提议很久,自从上次大姐说吃鱼吃腻之后,三人又吃了一段时间其他的肉食。 鱼也有一段时间没有吃过了,长久没吃,还真有点想念。 随即,他将目光投向一侧的大姐,期待听到对方的回答。 对于吃鱼的提议,藜麦自然是没意见。 因为她也想起了之前吃过的烤鱼和鱼汤,只不过这一次她心中还有其他的主意。 藜菽亲手制作的烤鱼非常好吃,但是她也想吃吃食谱上记载的做法。 当即大手一挥,开口道: “今天我们就吃烤鱼,只不过这一次的烤鱼有些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 藜荞一听立即意识到大姐又要教菜的新做法,小跑着靠近,一双好奇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藜麦,追问道: “大姐,怎么做?” 闻言,藜麦立即将自己记忆中的食谱背诵出来。 一字一句,丝毫不带有感情,听起来有种诡异的感觉。 但是藜荞的思绪沉浸在其中配料的琢磨当中,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思考了一会儿,问道: “大姐,这个辣椒是什么呀?” “就是一种吃起来辛辣感十足的食材,红彤彤的,舌头很难受,要喝水才能够缓解。” 藜麦努力将自己曾经得到的答案复述一遍。 可藜荞却像是得到了什么秘籍似的,兴奋地直接跳起来: “我知道了!” 然后在藜麦和藜菽不解的目光中,飞快地朝着院子外跑去。 只留下一句飘在风中的话语给两人。 “我知道哪里有这个辣椒了,我这就去摘来,大姐和二哥劳烦你们俩先去钓鱼。” 随后,藜麦和藜菽对视一眼,无奈地摇头。 藜菽看了一眼家里的装备,觉得还是去荷塘里抓鱼比较容易。 舍弃了一开始想好的竿子,带上他编制的漏水型竹筐,朝着荷塘的位置走去。 藜麦则是带上自己的刀和木棍,她觉得还是这种方式比较快。 两人工具不同,选择的位置也不同。 藜菽到达荷塘时停下脚步,仔细观察内里毫无知觉,还在悠然自得的鱼儿,兴奋地攥紧了手里的竹筐。 听到身后靠近又远离的脚步声,他立即朝着河岸的位置看过去。 当发现藜麦用刀在手里的木棍削出一端尖利的形状时,他立即意识到大姐是准备直接入水插鱼。 手眼配合得当的话,速度不知道要把他快上多少倍。 想到这,藜菽也没时间再继续拖延,当即脱下鞋子,挽起裤腿,缓缓入水。 虽然他的动静不算大,但还是影响到水里的鱼儿游动的范围。 他只有耐心等待时机,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水面下的鱼儿。 “哗啦——”突然一阵破水声响起。 藜菽若有所感地转身看去,只见一根木棍从河中拔起,一条大鱼被木棍从中插穿。 鱼儿还在剧烈挣扎,努力弯折,渴望逃脱,源源不断地血水从伤口顺着木棍往下流。 直至流到大姐藜麦的手中,但她恍若未觉似的,直接抓住鱼鳃,将鱼从木棍中拔出,甩到地面上。 才抓住一条,藜麦显然不满意,继续手里的动作,往水里刺入。 藜菽看着刚刚靠近河岸就有收获的大姐,心中忽然有了一种紧迫感,紧张的情绪瞬间影响了他。 于是,当感觉到入水的小腿突然有了冰凉的触感,整个人当即被吓了一跳。 他下意识地想要拔腿就跑。 可低头一看,居然是一条蠢鱼当他当做了荷叶的茎杆,在双腿之间自由自在地游动。 藜菽怎么可能放过这种好机会,立即缓缓地将手里的竹筐从水里抬起。 一边抬,一边时刻注意鱼儿的动作。 当鱼儿发现竹筐已经将它四周围起来时,时间已经来不及了。 藜菽迅速抬手,哗啦啦的水声瞬间响起,吓得周边的鱼儿四散而逃。 他却一点都不在乎,因为他已经有了收获并且收获不算小。 看着竹筐里接近三斤的鱼,藜菽非常满意。 自从藜荞捕鱼已经,荷塘中的大鱼早就消耗殆尽,能被他捉住一条三斤的,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 他兴奋地想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姐,一转身,却看见无数条在地面挣扎跳动的鱼儿。 慌乱的局势让藜菽一时间看不清有多少条鱼。 刚刚还在为自己的收获而兴奋,此时就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 眼看着今天晚饭的食材已经足够,藜菽也没了继续泡水的心思,立即从荷塘中走出来。 看见已经成熟的莲蓬,他还顺手摘了好几个,连同鱼儿一起装在竹筐里。 随后,他来到藜麦身旁,看着岸上剧烈挣扎的鱼儿,数了好几遍。 发现大姐还想要继续捕捉,连忙出声制止。 “大姐,够了,够了!十条鱼足够我们三人吃的了,以后还想吃,直接抓新鲜的就是。” “你说的有道理。” 吃了这么长时间的风干肉和熏肉,虽然藜麦不得不承认二者也有其风味,但是她对于新鲜肉的追求,那也是非常强烈的。 第68章 于是,她立即停下手里的动作,转而拿起刀,开始对抓上来的鱼进行处理。 三下五除二,十一条鱼就被藜麦处理干净。 叠放在竹筐中,两人踏着胜利的步伐朝着新家靠近。 正好赶上藜荞采摘了一大把的新鲜南瓜藤,以及她刚刚提及的调味料出现。 第32章 烤鱼 藜荞看见两人竹筐里的鱼儿, 先是一惊,而后立即扬起笑脸,介绍手里的配料。 “刚刚听大姐你说, 我就想到了一种味道和辣椒很相似的东西——茱萸, 你们看!” 说着, 她将手里的茱萸果展示在掌心。 藜麦抬眼看去,就看到一粒粒红色的果子,非常小, 和她在菜谱上曾经见过的各种辣椒都不一样。 但想起藜荞的话, 她立即伸手拿来一粒, 塞进嘴里。 辛辣的滋味瞬间在舌尖爆开, 刺激的口腔无法控制地分泌唾液,企图阻挡刺激滋味蔓延至全身。 除了舌尖的不适, 藜麦还能感觉到浑身升腾的热意。 这种无法控制的感觉让她很是不舒服,烦躁地皱起眉头。 但在藜荞和藜菽的眼里看来,就是大姐被辣到了。 泛红的脸颊,和平日里冷静的模样实在是不般配, 但也带着一丝人气, 生出亲近之感。 藜荞赶紧收回手, 担忧地说: “大姐,茱萸直接吃很难受的, 快点回家喝点水。” 闻言, 藜麦点点头,迅速往厨房的方向走。 她没想到“辣椒”的味道竟然如此难受,为什么菜谱上评价却是大家都非常喜欢辣味呢? 藜麦不理解, 开始有些怀疑今天给出的菜谱是否合适。 一进入厨房,她立即朝着水缸走去, 喝下凉白开。 喝下的一瞬间,嘴里的刺激味立即被压制,舒服的滋味从舌尖蔓延至全身。 紧随其后的藜荞,看着大姐微微冒汗的模样,立即意识到大姐似乎不太能吃辣,今天烤鱼加入的茱萸数量必须少一点才行。 藜菽最后到达,放下手里的竹筐,开始生火。 等藜麦从唇舌不适的状态中恢复过来,藜荞和藜菽已经开始了烤鱼的制作。 藜菽正在将处理好的鱼用木棍穿起来,插在火堆旁的泥地上,围成一圈,方便一次性将十一条鱼一起烤熟。 藜荞则是开始炒制关键的烤鱼酱,虽说藜麦说出的配料不全都有,但并不妨碍藜荞想要制作出纯正的烤鱼酱料。 起锅热油,锅中的猪油缓缓融化,释放出猪油独有的香味。 “呲啦——” 紧接着,藜荞立即往里加入花椒和碾碎的茱萸果,发出刺耳的声音。 同时,一股浓郁的麻味和辛辣味在热油的激发下,瞬间爆发开来,刺激着在场每一个人的鼻腔。 “阿嚏!阿嚏!” 三人没有及时反应,立即被刺激得打喷嚏,鼻头和眼眶都泛着红色。 藜荞作为制作者靠的最近,刺激性气体直冲双眼,只能闭眼躲避,双手胡乱地在锅里摆弄锅铲,防止炒糊。 于是,锅中的花椒和茱萸,与热油的融合越来越好,源源不断的刺激气体从中释放。 等到三人都适应了这种味道,抬眼往锅中看去。 只见清澈的猪油已经变成了诱人的红色,配上刺激味蕾的味道,口水无法控制地盈满了口腔。 紧接着,藜荞迅速将所需的其他配料加进去,炒出一锅香喷喷的配料。 看着制作出的成品,她忍不住朝着大姐问道: “大姐,你觉得炒的怎么样?” “不错。”藜麦表情松快地回道。 虽然刚刚尝过的茱萸果味道并不是很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经历过一番炒制之后,她惊奇地觉得此刻鼻尖萦绕的味道还不错。 并且她非常期待用锅里调味料做出来的烤鱼是何等的美味。 听到大姐的回答,藜荞非常兴奋。 她迅速将锅中的酱料盛出来,洗锅,将刚刚采摘得来的南瓜藤剥皮、折断,放在一旁备用。 此时,藜荞也想起了大姐之前提过的烤鱼配菜。 “啪!” 激动的猛地拍了一下额头,兴奋地说: “我就说我忘记了什么,原来是刚刚说的莲藕还没从荷塘里起出来。” 此言一出,在场最尴尬的人是藜菽。 因为他刚刚已经下荷塘了,也听到了大姐的话,竟然只记得捕鱼,而把其他的忘得一干二净。 他立即站起身,开口道: “我去摘!” “用不着,用不着!二哥,你最重要的还是烤鱼,我和大姐一起去。” 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藜荞用满是期待的眼神看着藜麦。 面对吃的,藜麦总是有无限的耐心,知道荷塘还有莲藕这种好吃的,她自然会出力。 或许是荷塘长年累月没有人采摘莲藕,刚下水,藜荞就敏锐地察觉到脚底踩中了一根莲藕。 她立即挽起袖口,把手往下伸,就抓住了莲藕的踪迹。 双手缓缓抬起,不一会儿,水面上就出现一节节的莲藕,看起来胖嘟嘟的,特别好吃。 藜麦留意到身旁的动作,立即探出水底基本上全是这种植物。 第69章 几乎是几秒的功夫,她就一手一根莲藕,站立在荷塘中。 藜荞看着两人短时间的收获,不由得为自己刚刚的提议感到羞愧。 早知道莲藕如此轻易即可获得,她怎么可能还要劳烦大姐。 看着跃跃欲试,还想要继续采摘莲藕的大姐,她连忙将人叫住。 “大姐,够了!我们三个人吃这么多的烤鱼和莲藕已然足矣。” 闻言,藜麦停下手里的动作,慢步离开荷塘。 两人简单地将莲藕在河岸削皮洗净,重新回到厨房。 此时,藜菽正在给每一条鱼刷上油、盐和刚刚炒制的酱料,令其更加入味。 远远看起来,金黄色的烤鱼似乎染上了一层油亮的光泽,看起来更加诱人。 藜麦看着都忍不住吞咽口水,觉得就算是现在这种程度,直接吃味道也不会差到哪里。 或许是她的目光过于明显,藜荞加快了手里的速度,简单将莲藕切段、焯水,放在一旁备用。 而后,再次起锅热油,将刚刚炒好的酱料回锅一部分,炒香后往里加入准备好的配菜。 翠绿的南瓜藤和白皙的莲藕迅速染上一层洪亮的色泽,看起来更有食欲。 眼见着两种蔬菜都已入味,藜荞立即往里加入清水。 随即,她迫不及待地看向火堆旁的烤鱼,问道: “二哥,哪一条鱼已经烤好?” “靠近你旁边的四条。” 藜菽打量了一眼,迅速回道。 同时,他手里的速度也不停,继续给烤鱼刷上调味料。 听到回答,藜荞和藜麦两人迅速将烤好的鱼拔起,小心翼翼地取出穿插其中的木棍,然后放进锅中。 藜麦看着取出的木棍上还残留着鱼肉块,她不舍地直接用嘴啃下。 刹那间,一股熟悉的辛辣滋味在唇齿间弥漫开来。 只不过这一次的辣味明显更为醇厚,没有那么呛人,甚至还有些越吃越想吃的感觉。 特殊的滋味让藜麦流连忘返,她不舍地回味嘴里残留的余味,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锅里翻滚的汤汁。 灼热的视线比锅中升腾的温度还要高,藜荞迅速取来碗筷,放到其他两人身前,开口道: “吃饭吧。” 藜麦作为大姐,首先出手,一下子就夹了一整条尾巴,红亮的汤汁顺着鱼尾不断往下流,看着让人眼热。 她迅速伸出碗,将鱼尾放入碗中,并迅速夹上一块鱼肉,塞进嘴里。 舌尖最先感受到的是鱼肉表面汤汁的烫和辣,二者交织在一起,构造出更加令人难以忍受的美味。 但是当你咬破鱼肉,表皮焦香酥脆的口感,又会带给你惊喜。 混合着内里滚烫、热辣的汁水,一口下去唇齿留香。 藜麦明明觉得嘴里很难受,可她就是不愿意松开筷子,继续往嘴里塞入烤鱼。 吃完,嘴里还会发出“嘶嘶”难耐的声音。 不一会儿的时间,四条鱼就被三人解决干净,每个人的嘴唇都被辣得嘟起。 藜荞发现这惹人发笑的一幕,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 看着两人想要继续往里放入烤鱼的动作,连忙提醒道: “锅底还有南瓜藤和莲藕,莲藕煮一会儿也没事,但是南瓜藤都快化在汤里,还是抓紧时间吃比较好。” 此言一出,藜菽和藜麦立即停下手里的动作,继续往锅底深挖。 软嫩清新的南瓜藤和爽脆香甜的莲藕,和刚刚的烤鱼是完全不一样的滋味。 但也正是独特的味道,在吃过烤鱼之后,再来上这么一筷子补充,实属完美搭配。 简单吃了几筷子,藜麦迅速往里加入烤鱼。 如此几次,十一条鱼都被三人解决。 其中出力最大的自然是藜麦。 吃到最后,她双唇红肿,满头大汗,整个人都泛着一层淡淡的粉色,仰躺着身体靠在椅子上。 三人吃完的一时间都没有动作,静静地坐在原位上,倾听耳畔的声音。 直至深夜,三人才各自踏入属于自己的房间。 藜麦简单看了一眼,迅速躺下,感受身下干燥的茅草和结块的棉被,不一会儿就进入梦乡。 而睡在她隔壁的藜荞,在接连的惊喜之下,大脑完全兴奋,根本睡不下。 整个人兴奋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把屋子里的各种家具来回打量、检查。 直至耳畔传来鸡鸣,她才意识到时间不早,强迫自己入睡。 翌日一早,藜麦和藜菽都醒了,就是不见藜荞的身影。 藜菽不用想都知道是什么原因,于是今天的早饭由他出马,简单煮了一锅香甜的红薯粥,作为入住新家的第一顿早饭。 眼见早饭都熟了,还是不见小妹的身影,藜菽也开始着急。 他匆匆放下手里的锅铲,跑到小妹房门外,喊道: “小妹,起床了!快来一起吃早饭。” 话音刚落,屋内立即传来叮叮当当的碰撞声。 听到小妹起床,藜菽刚准备转身,就听到一声匆忙的开门声。 “砰——” 第33章 秋收 下一秒顶着乱糟糟鸡窝头的藜荞赫然出现在眼前。 第70章 藜菽还是第一次看到小妹如此狼狈的模样, 忍俊不禁。 藜荞看着二哥的笑容,顿时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 前一段时间,她一向都是家中起的最早的人, 为大姐和二哥做早饭, 顺便喂养家里的几只鸡和兔子。 今天是入住新家后的第一天早晨, 如此重要的日子她居然起晚了。 藜荞直觉一股热意涌上心头,并慢慢爬到双颊,显现出两团红晕。 见状, 藜菽也不好意思在打趣。 他担心自己嘴里的话说出来, 小妹的脑袋就要埋到胸口。 “起来了, 快来吃饭, 早饭我帮着乱弄了点。” “谢谢二哥。”憋闷的声响从藜荞身上响起。 随即,她迅速往厨房的位置跑, 取水洗漱,喝上二哥制作的红薯粥。 香甜的滋味令人回味,她砸吧砸吧嘴,忍不住担忧地说: “家里如今已经没有多少粮食, 大姐之前弄来的米、面都不剩多少了。我们必须要抓紧在冬天还没到来的时候, 赶紧把冬天可以填饱肚子的粮食攒下。” 藜荞说的是能作为主食的粮食, 而不是蘑菇、野菜这些配菜。 此言一出,藜菽的面色也紧张起来。 但想想家中现在的情况, 他又松了一口气, 补充道: “正好现在房子的事都忙完了,暂时也没有其他的事需要做。我们就趁这个时间,把山里野生的能作为主食的粮食都弄回来。” 面对两个比自己更熟悉情况的土著, 藜麦自然是举双手双脚同意。 于是,在藜家新房子建成的第一天, 一家三口齐出门,带上家伙事儿上山收集食物。 这一次为了收集到更多的食物,三人甚至带上了修养已久的驴。 之前没新鲜肉食吃的时候,藜麦也打过驴的主意,只不过被其他两人强烈反对,她的主意无疾而终。 现在用来搬运粮食,也算是有点用处。 藜荞努力回忆脑海中走过的路线,指挥着三人往家的方向走。 来时,她就发现一路上有不少野生的板栗和核桃树。 只是她们当时急于逃命,加上并不是二者成熟的季节,她就没打它们的主意。 现在腾出空来,她当然不会放过。 “就往这边走。我记得当时下山的时候,有一块位置长着五六棵板栗树,目前正是果子成熟的季节。” “听你的。” 藜菽点点头回道,紧跟着小妹的步伐往前走,两人的身影在山间缓步穿行。 至于藜麦,根本不是两人能够管的人,加上长时间的训练下来,两人也不担心藜麦独行出现什么问题。 藜麦与两人之间的距离也不是很远,刚刚她远远就看见了一处生长猕猴桃的地方。 眼见着距离不远,她迅速在山林间自由穿行,很快就来到目的地。 此时猕猴桃的滋味比她之前吃的不知道好多少。 藜麦摘下一颗,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酸甜滋味瞬间在嘴里爆开。 她脑海中的第一反应就是“甜!” 仔细观察一番,她发现猕猴桃的藤蔓居然一路爬上树,在枝丫间肆意生长。 不过就算如此,也阻挡不了她的步伐。 藜麦直接放下手里的袋子,背着背篓,像一只手脚麻利的猴子一般,迅速爬上树。 用刀将猕猴桃藤蔓缠绕的枝丫全部砍下。 “咔咔咔!” 不一会儿大片枝叶飘落下树,堆叠在一起,层层叠叠,数不清其中到底有多少猕猴桃。 当藜麦的身影再次出现在藜荞两人身边时,她身上的背篓装满了拇指般大小的猕猴桃,手里还拎着一袋子。 藜荞看着大姐的收获,忍不住露出羡慕的眼神,夸赞道: “大姐,你可真厉害!” 藜菽看着就觉得重,连忙提醒道: “大姐,你把猕猴桃放驴车上,自己轻松一点。” 闻言,藜麦看了一眼空荡荡的驴车,缓缓将手里的袋子和背篓放到驴车上。 比起刚刚藜麦身上,放在驴车上后,猕猴桃看起来数量更多。 藜荞立即提议道: “如果太多,来不及几天吃完的话,我们可以把猕猴桃晒干,做成果脯,存放的时间长一点。” 她的提议非常好,但是提议的对象是藜麦。 对于藜麦来说,食物就不存在短时间内吃不完的。 但是面对藜荞的提议,藜麦还是同意了。 因为在听到果脯这种新鲜词语的时候,她不由得好奇果脯的滋味。 反正猕猴桃的滋味她已经品尝过,来点新鲜的更好。 藜荞不知道大姐的心思,还以为是大姐喜欢自己的提议,当即激动地在心里安排制作猕猴桃果脯的时间。 怀着激动的心情,她的脚步更快,不一会儿就来到了熟悉的位置。 她探出头去,仔细观察一番,不一会儿就在密林之中发现了板栗树的身影。 “在那!” 兴奋的声音划破寂静的山林,惊起一片飞鸟。 藜麦和藜菽立即沿着藜荞手指的地方看过去。 藜麦不认识板栗树,也就是看个样子。 可藜菽认识,当他发现树上的一颗颗刺球时,心跳加速,呼吸急促,立即回道: 第71章 “我也看到了!” 如果没有发现板栗之类的果树,他原先是准备上山挖葛根的。 虽然葛根的饱腹感比不上其他主食,但是对于他们这种连红薯都吃不上一顿饱的人来说,能吃上葛根已然是非常不容易。 在兴奋情绪的驱使下,还不等藜麦说话,两人立即带着驴车往目的地冲过去。 藜麦只能走在最后。 当看到两人停在一片与众不同的树林下,她立即观察周围的环境。 头顶上的也是树,只不过这棵树比较特别,枝丫间还长着一颗颗的刺球,就连她们脚下也落下不少。 藜荞也看到了脚下的板栗,心疼地说: “我们还是来晚了!居然有这么多掉落在地,要是坏了得心疼死我。” 说着,她立即蹲下地,检查地面的板栗是什么情况。 藜麦看着眼前的场景有些不明所以,浑身长满刺的东西如何入口。 她是这样想的,也就这样直接问出来。 “这种浑身是刺的东西怎么吃?不扎嘴吗?” 说着,她用手里的刀朝着地上的刺球一扎,一颗刺球插在刀尖,展示在她和藜菽之间。 此时,藜荞正沉浸地观察板栗的状态,一时之间没有注意到其他两人的情况。 藜菽看了一眼小妹的方向,立即低声解释道: “板栗吃的是刺球里面的东西,大开就能看到。” 话音刚落,藜麦手里的刀尖重新落回地面,一扭,刚刚还紧闭的刺球立即被刺出一道口子,露出潜藏在内部的三颗板栗。 头段扁平黄白,尾端尖利呈棕色。 特殊的形状和颜色令藜麦惊奇,想起藜菽和藜荞对板栗的推崇。 她立即蹲下身子,将刺球内部的板栗拿在手里。 随后,用刀轻轻一削,立即露出内里嫩黄色的果肉。 藜麦凑近闻一闻,似乎没有什么特殊的香味,淡淡的,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她迅速去除板栗的外壳,将嫩黄色的果肉塞进嘴里。 “咔嚓!” 清脆的声响立即在嘴里炸开,一股鲜甜的汁水在唇齿间迸溅开来。 脆嫩香甜,独特的味道令藜麦满意不已。 她是真的没想到,浑身长满尖刺的外壳里,居然藏着如此美味。 当即抬头看了一眼树上长满的刺球,眼神中爆发出耀眼的光彩。 藜麦立即解决手里剩下的两颗板栗,将刀放好,拍拍手,看准目标,三个跳跃,身影已经从地面转移到树上。 树枝疯狂摆动的动静吸引了藜荞和藜菽的注意。 两人一看,立即明白大姐要干什么。 迅速离开原地,离开板栗可能落下的范围,躲避接下来可能会出现的危险。 对于两人干脆利落的动作,藜麦满意地点点头。 一看到两人离开危险距离,立即使出全身力气,在树上疯狂摆动。 “砰砰砰!” 随着她摇晃的动作,原本长在树上的板栗,立即在剧烈动作下簌簌落下,似春雨一般,砸在地面的枯枝落叶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 一棵树结束了,藜麦立即转移到下一棵树。 不一会儿的功夫,此地的五棵树全部饱受摧残,树上一颗果子都没有剩下。 当藜荞和藜菽重新踏足板栗树下的地面,只看到满地的板栗,赫然成了一张由板栗织成的地毯。 由于板栗外壳的尖刺,地面也不留下让人踏足的区域。 两人对此不仅不心烦,反而满意不已。 “哇!大姐最棒——” 藜荞甚至激动地直接吼出声,在没有板栗的空地上兴奋跳跃。 一旁的藜菽也露出喜悦的笑容,只是看了一眼还在树上的藜麦,担忧地说: “大姐,你怎么下来?” 说着,他就想取下驴车上的木板,给藜麦搭建出一条下树的路。 可是令他没想到的是,藜麦根本用不着这种麻烦的手段。 轻松的几个跳跃,身影就从板栗树转移到旁边的其他树上,当转移到没有板栗落下的区域时,自然下地。 但在藜菽眼中,只看到几棵树被压弯的动静,大姐就落地了。 他马上停下手里多雨的动作,尴尬地拍拍手,拿起准备好的袋子,和藜荞一起,蹲在地上,开始捡拾地面的板栗。 因为时间充足,她们准备直接在这里剥壳再带回去。 藜菽和藜荞两人是真干事,而藜麦第一次遇到新鲜的食物,忍不住一边吃,一边干活。 并且她干活的速度,绝对比不上吃的速度。 躲在树荫下,三人并没有觉得很热,对于时间的感知力也变弱。 第34章 芋头 即使来到吃午饭的时间, 三人都没有察觉。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直至藜荞的肚子突然发出声音。 “咕噜咕噜——” 尴尬的声音让她羞红了脸,藜荞马上放下手里的板栗, 抬头看了一眼太阳。 发现太阳西斜, 意识到距离午时已经过去很长一段时间。 她迅速站起身, 将存放在板车上的饼子和肉干拿出来。 第72章 “二哥,时间不早,先吃点东西。” “原来午时已经过了。” 藜菽惊讶地接过手, 一抬眼就透过枝叶之间的缝隙, 看到太阳偏斜的角度。 随即, 藜荞又转移到对面的位置, 将手里的粮食递给藜麦。 “大姐,先吃…吃午饭吧。” 话音未落, 藜荞就发现了一地的板栗壳残渣,立即意识到大姐一边吃一边干活,没有像她和二哥蠢蠢的连午饭都忘了,嗓子里准备好的话语有些卡顿。 藜麦并没有意识到藜荞的尴尬, 将食物接过手后, 立即将肉干塞进嘴里。 咸香的黑熊肉干, 不止可以当做平日里的菜肴,在外出时更能发挥大用处。 比如现在这个时间。 一口下去艰难咬断肉干, 需要防止在嘴里好一会儿, 才能将其外部泡软。 紧接着才能透过浸润出的咸香,感受独属于黑熊肉干的美味。 藜麦一边咀嚼肉干,一边有滋有味地干活, 速度都快了不少。 没多长时间,她就积累了一大袋子的板栗。 将板栗袋口扎紧, 搬到板车上存放,随后继续重复这个步骤。 时光飞逝,三个人努力干活,还是没有在预订的时间内将所有的板栗处理好。 因为中午的缘故,藜菽特意主意时间的变化。 当他发现时间不早的时候,连忙出声提醒。 “大姐、小妹,时间不早,我们先回去,来不及处理的板栗直接一起带回家剥壳,不然我们今晚就要在野外露宿。” 之前进山是迫不得已在野外露宿,现在有了山谷的新家,继续待在野外没必要。 而且他们也没有准备今晚和明天的饭菜,继续待在这里不值得。 闻言,藜荞也看了一眼天色,迅速站起身,催促道: “走走走!继续待在野外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野兽,万一山里还有熊就糟了。” 说着,藜荞的心也紧张起来,立即停下手里的动作。 看了一眼还没将袋子装满的大姐,连忙将自己袋子里的板栗倒进去。 紧接着,将三人中间部分带壳的板栗装进袋子里。 随着板栗球一颗颗落下,袋子四周都被尖刺戳出一颗颗尖锐的形状,看着就有点吓人。 但时间不等人,藜荞也管不了那么多。 接下来三人加快手里的速度,将所有的板栗球都装进袋子,放在板车上。 由于板栗实在是太多,板车显然不能承担。 为此,三人还各自在身上背里不少的板栗。 藜麦更是作为其中最卖力的,不仅手里拎着板栗,背上还背着自己采摘而来的猕猴桃。 即使如此,她在山间穿行依旧畅通无阻。 但回程因为有食物拖后腿,三人的速度明显比不上来时,加上耗费的力气增多,疲惫不堪。 走到半路的时候,藜荞就觉得口干舌燥。 她观察了一会儿,发现二哥也好不到哪里去,忍不住提议道: “不如我们去前面的小溪取点水吧?从家里带来的水,吃午饭的时间已经喝完了。” 闻言,藜菽舔了舔起皮的嘴唇,看向时不时吃草漫步的驴,重重点头。 “小妹,你说的有道理,我们先喝点水,回家也不少这点时间。” 听到二哥赞同的声音,藜荞立即扯着嗓子,不知道对山林间的哪一个草丛扯着嗓子喊道: “大姐,我们先去前面喝水!” 没听到回复,两人也不着急,继续往前面的小溪靠近。 当两人下山时,正好看到走在两人前面的身影。 除了刚刚一只手拎着装满板栗的袋子,另一只手显然还有新鲜的收获。 等三人汇合,借着天边灿烂的晚霞,藜荞也看清楚大姐手里的东西。 居然是一只还在活蹦乱跳的野鸡,想来今天晚上的晚饭有了。 “野鸡!大姐你竟然还抓到了野鸡!” 藜荞兴奋地快速靠近,看了一眼双腿还在挣扎的野鸡,不由得想起她在家里培育的野鸡。 因为突如其来的大雨,影响到了洞穴的温度,所以她第一批培养出来的鸡崽并不是很多,成活率仅有一半。 目前和之前一起捕捉的野鸡养在新修的笼子里,吃的基本上都是野草,身形瘦小,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入口。 藜麦也是无意中听到草丛里的动静,直接捡起一块石头扔出去,砸中了野鸡的翅膀。 野鸡的飞行受到阻碍,她没怎么费力就将野鸡抓住。 听到身后的动静,她微微点头,随意将绑住翅膀和双脚的野鸡扔在一旁。 随后放下身上的其他东西,蹲下身子,捧起一手清澈的溪水,吸入嘴里。 清甜冷冽的溪水令藜麦精神为之一振,在心中连连赞叹。 看见大姐的动作,藜菽和藜荞也赶紧放下身上的东西,快速喝水。 同时,藜荞还不忘将之前喝完的水囊也添上水。 为此,她特意往上游走了几步,准备装满最新鲜的水。 也正是这个举动,让她发现了不一样的东西。 “二哥,你看!” 惊喜的声音划破寂静的徬晚,迅速吸引另外两人的注意。 第73章 藜菽顺着小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看到一块巨石,以及一大丛的灌木,有些不明所以。 他知道小妹不是一惊一乍的人,立即朝着小妹的方向快跑靠近。 当他站在藜荞的位置,立即发现了小妹惊讶的源头。 此刻,藜菽看着眼前的画面,惊讶地张大嘴巴,几乎可以塞进一个拳头。 “芋——芋头!” 下一秒,一道惊喜的声音响起,比刚刚藜荞的声音还要大,惊得两山歇息的飞鸟迅速远离。 藜麦并不明白两人在惊讶什么,慢步靠拢,疑惑的目光在两人之间移动。 藜荞的内心早已被眼前的惊喜所充斥,自然忽略外界的视线变化。 就在藜麦以为两人要继续打哑迷的时候,藜荞忽然喊出声: “居然是芋头!之前我们还在担忧没有主食,特意来这里采摘板栗,没想到居然还能遇到芋头!芋头可是比板栗还要能够填饱肚子的食物。” 真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此时,藜荞不知道要用什么来表达自己兴奋的心情。 有了这一片郁郁葱葱的芋头,她们冬天就用不着担心食物的问题。 想到这,藜荞激动地想要快跑到芋头所在的位置。 不曾想,她脚已经抬出去,身子却一点都没移动。 她疑惑地转身往回看,发现二哥拽住自己的衣摆,不禁疑惑地问: “二哥,你为什么拦我?” “我知道你着急把芋头带回去,但是你看看现在的时间,我们还要回家。芋头长在这里,又没人会和我们抢,明天带上锄头一起,也来得及。” 藜菽语重心长地安抚道。 一番真挚的话语让藜荞羞愧的红了脸,她真的是太着急,居然连时间都忘了。 “是我太心急。二哥你一定要记准位置,明天我来一早就来这。” 因为三人着急回家,所以走的并不是来时的路线,选择抄近路,遇到芋头实属是意外之喜。 藜菽自然也明白其中的道理,赞同地点点头。 “你放心,我记下了。” 听到满意的答复,藜荞总算是安抚躁动的心情,背上之前的板栗,重新踏上回程的路。 这一次三人来不及观察一路上还有什么可以采摘的食物,因为喝水耽误了一会儿,三人还没到家,夜色已经袭来。 三人最后几乎是摸黑到家的。 对此,藜菽忍不住出声道: “看来明天还需要准备火把才行,不然摸黑走山路,危险重重。” 藜荞表示赞同,不止是她们人不行,驴也不行。 刚刚下山的时候,驴脚一个不稳,差点连带着板车上的食物一起掉落,真的是吓死人。 到家,三人也来不及休息,继续忙碌。 藜菽忙着将板车上剥壳的板栗,全部转移到自己房间存放,带壳的板栗则是放到厨房,有空的时候一起处理。 藜荞则是忙着做晚饭,这一天的时间都在外忙碌,几人早就饥肠辘辘,赶紧做饭才是正事。 而藜麦则是在一旁帮忙,在板栗和野鸡出现的一刹那,她就已经想到了自己曾经见过的一道菜——板栗炖鸡。 现在食材都有了,她自然不能放过。 藜荞对于大姐的提议,就没有反对的时候。 甚至她觉得一只鸡不够,还将家里养的最后两只成年野鸡一起杀了,和今天新鲜采摘的板栗一起炖煮。 板栗香甜软糯,鸡肉紧实鲜美,一起炖煮,实属美味。 三人对此这种新奇的搭配,纷纷表示满意。 而满意的最佳表达方式,就是一起将一锅的板栗炖鸡全部吃光。 吃饱喝足,加上一天的劳作,三人也没什么心思继续干活,纷纷回到房间休息。 翌日一早,因为昨天的经历,藜荞早早就睡着了,并没有和昨天一样晚起。 由于昨天吃的板栗炖鸡滋味十分不错,早饭她自创了一道板栗粥。 香甜软糯的板栗和糙米炖煮在一起,吃起来也挺不错。 藜麦当即对她的巧思点赞,将锅里最后的一点板栗粥全部喝光。 吃过早饭,藜荞和藜菽都还在惦记昨天回程看到的芋头,带上合适的工具和容器,迅速踏上留有记号的路。 第35章 丰收 想起昨天见过的一大片芋头, 藜菽准备的工具更多。 除了昨天取下来的袋子,还带上了家里所有能够装载芋头的容器,例如竹筐、竹篓和背篓之类的。 于是, 在出发时, 驴车上就已经装满了东西。 为此, 藜菽不得不从林子里扯出一根藤蔓,将容器全部捆在驴车上。 防止行走间,山林里各种灌木枝干将车上的东西刮落。 面对自己努力得来的“作品, ”藜菽不禁露出自豪的笑容。 藜荞瞥见二哥的笑脸, 立即吹捧道: “二哥你想的可真仔细, 准备的太充分了, 回来的时候也不用担心芋头掉落。” 说罢,她赞扬般地拍了拍驴车上的藤蔓。 闻言, 藜菽想要压制疯狂上扬的嘴角,可惜只是徒劳。 不仅如此,他浑身上下都透露着愉悦的气息,走起路来非常快。 第74章 沿着昨天留下的记号, 不一会儿, 三人就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藜麦看着两人飞快的速度, 下意识地跟上去。 下一秒,她就透过两人之间的缝隙, 看到了今天出行采摘的植物。 似荷叶一般宽大的绿色叶片, 伫立在粗壮的茎杆纸上,颜色翠绿,在一片茅草丛生的山脚下, 算得上独树一帜。 只是看起来也是植物,和昨天两人惊喜的表情看起来似乎并不匹配。 就在藜麦琢磨眼前的植物时, 藜菽和藜荞已经开始行动。 家里的锄头只有一把,藜菽作为二哥,抢过锄头,迅速开工。 “砰!” 最边缘的一棵芋艿下方的泥土,瞬间被锄头翻起,露出潜藏在内里的果实。 黄棕色的外皮在黝黑的泥地里格外明显,藜麦一下子就发现了。 此时,藜麦才意识到两人采摘的不是植物的茎叶,而是生长在地里的茎块。 仅仅是挖开一块泥土,露出来的部分就足以证明地底的块状物体积不小。 再看看这种植物生长的范围,她的心中也生出一股豪情。 作为旁观者一点都不过瘾,藜麦决定参与其中,亲自试一试新品种的食物滋味。 匆匆一瞥,发现藜荞只能用刀或木棍翻土。 她不禁低头看着双手,思索更好的解决办法。 当藜麦走到长满芋头的溪流边,发现泥土格外松软,根本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抛开一块泥地。 她当即有了更好的主意。 手里什么工具也不拿,弯下腰,用双手拢起一片芋艿的茎杆,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随后,双手齐往上发力。 “嘣!” 刹那间,藜麦双手攥紧的芋荷下面的芋头全被她轻而易举地拔出来。 因为数量太多,拔出时波及的泥地不少,动静也不小。 突然的巨响让藜菽和藜荞两兄妹立即停下手里的动作,两人震惊地朝着藜麦所在的位置看过去。 当发现藜麦手里的芋头时,本就震惊的双眼瞪的更大,眼珠子几乎快从眼眶里掉出来。 回过神来,藜菽瞬间觉得手里的锄头索然无味。 心想:他怎么就没像大姐一样,想到一个更好的办法呢? 藜荞更是为自己愚蠢的办法感到懊恼,立即扔下手里的木棍,和大姐一样,直接用双手抓住芋荷的茎杆。 一拔! “噗!” 之前还在费力挖掘的芋头,瞬间裸露在空气中。 刚刚的懊恼马上化为此刻的欣喜,她瞪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在自己手里的芋头和大姐的方向来回移动。 最后化为一声惊喜的赞叹,“大姐,你想到的办法可真好!” 藜麦表情不变地收下夸赞,将手里的芋头扔在空地上,继续拔芋头。 见状,藜菽和藜荞也没有继续停留在刚刚的情绪中。 两人模仿藜麦的动作,迅速处理眼前的芋头。 或许是因为常年无人挖掘,又或许是溪边的土地过于肥沃的原因,挖出来的芋头,个头最小的都足足有藜麦的两个拳头大。 比起昨天采摘得来的板栗,不知道大了多少倍。 此时此刻,藜麦才真正算是认可了藜菽两人对于存粮的理解。 一想起眼前的是供人饱腹的芋头,她干活的速度越来越快,加上期间积累的经验。 不一会儿,旁边的空地上就堆满了足以装满板车的芋头和茎杆。 并且,时间也逐渐临近吃午饭的时候。 今天,藜荞显然有所准备,眼见时间不早,她立即停下手里的动作。 转而拿起被她放弃的刀,将芋头的茎叶全部砍下,只留下芋头的部分。 随后,捧着装满怀里的芋头,往小溪的位置走去,用流水将芋头表面的泥土洗净。 “噗呲!” 藜荞吹一口气,火折子立即燃起焰火,发出声响。 她迅速点燃捡来的枯草,再将枯枝落叶铺上去。 很快,藜荞就在小溪旁升起一团火。 她先是将刚刚洗干净的芋头,放进火堆里。 紧接着,将从家中带来的炊具和食物取出,将锅放在火堆上方,先是煮了一锅咸菜蛋汤。 而后用昨天刚的来的板栗和红薯煮出一锅粘稠香甜的粥。 与此同时,放在火堆地步的芋头,也开始发出一股焦香的味道。 藜荞一闻到这股味道,立即用木棍将芋头扒拉出来。 出现在她眼前的赫然是一团焦黑的产物。 但她却一点都不紧张,还有心情用筷子对准芋头戳一个洞。 感受着手里畅通无阻的触感,藜荞的嘴角微微勾起。 下一秒,立即对着在芋头地里忙碌的两人喊道: “大姐、二哥!午饭做好了,快来吃饭!” 声音响起的一刹那,藜麦正在归拢眼前的茎叶,听到声音,她下意识地加快手里的速度。 一拢,一拔,一甩! 一大把芋头飞落在之前的芋头堆上。 藜麦快速来到小溪旁,将手洗干净。 几乎是一转眼的功夫,她已经站在藜荞身旁,接过碗筷,准备开饭。 第75章 藜荞看着大姐喝汤的动作,连忙提醒道: “大姐,地上这些就是我们刚刚挖出来的芋头,我直接用火烤了一会儿,可以吃了。” 闻言,藜麦的目光立即朝着地上的黑疙瘩看去。 如果不是藜荞提醒,她绝对不会把眼前的物体和吃食划上等号。 但一想到是自己刚刚得到的收获,她不自觉地放下手里的碗筷,席地而坐,拿起黑黢黢的芋头。 一触碰,滚烫的温度瞬间通过指尖传导至全身。 大脑指挥她放下,但藜麦却强撑着理智,继续捏住手里的芋头。 并且,她还小心翼翼地剥开芋头表面的黑色外壳。 剥离的一瞬间,一股热气立即从缺口溢出。 滚烫的热气裹挟着独属于芋头的清香滋味,钻入藜麦鼻尖,控制她此刻的心神。 不知不觉间,整颗芋头的外皮都被藜麦剥去,露出里面浅紫色的可食部分。 藜麦不自觉吞咽了一口口水。 下一秒,立即将手里的芋头塞进嘴里。 熟悉的粉糯、噎人口感,让她下意识地减慢咀嚼的速度。 但是不得不说,芋头的口感更加粉糯,每一口都是满满的淀粉,饱腹感十足。 每次吞咽,藜麦都能够感觉到还有不少残余部分贴在牙齿和上颚,很是难受。 这个时候,她就会喝下一大口香滑酸咸的咸菜蛋汤,将嘴里的余味冲刷干净。 不断地重复这个过程,直至肚子变成连坐下都困难的程度。 不只是她,藜菽和藜荞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因为藜荞念着今天刚挖的芋头很是新鲜,就往火堆里埋了很多芋头,加上还煮了一锅板栗红薯粥。 三个人吃的是难以动弹。 最后,三人不得不席地而坐,在地上休息了好一会儿,才结束休息的时光。 为了尽快在冬日来临前,收集足够的食物。 一起身,三人立即继续刚刚的动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芋头全部挖出来。 如果能够在今天就能够将这一大片芋头收回去,自然是最好的。 可惜,这只是藜荞的幻想。 眼见着太阳逐渐与青山接触,她回头看了一眼才挖不到四分之一的芋头,无奈地笑了笑。 “大姐、二哥,时间不早,我们先把芋头砍下、装袋,剩下的部分,我们明天再来处理。” 闻言,藜菽抬起腰,酸胀感让他没有第一时间直起。 他看了一眼身前大片大片的叶片,又看了一眼堆成小山似的芋头和茎叶,赞同地点点头。 “行。我们先把手里的处理好再说。” 接下来的时间里,三人拎着刀,将芋头砍下,装进带来的容器中。 行云流水的动作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在板车上堆得满满当当。 但是让藜菽没想到的是,他准备的容器居然还不够。 看了一眼还剩下不少的芋头,他不禁懊恼地说: “我们太心急了。应该拔出一部分芋头就装袋才对,现在还剩下这么多芋头,也不知道留在这里会不会被其他动物啃食。” 闻言,刹那间,藜荞的心情变得不好起来。 原本喜悦的气氛中夹杂着一丝辛酸,但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 藜麦一听居然有东西敢抢自己的食物,脑子瞬间飞速转动。 脑子灵光一闪,瞬间有了一个好主意。 “这有什么?正好剩下的芋头没有被砍掉茎叶,直接用绳子捆起来,我们扛回去,不就行了吗?” 此言一出,原本沮丧的两人,心情马上雀跃起来。 不等藜麦开口,两人立即寻找周围山上的藤蔓,将剩下的芋头茎叶绑起来。 藜菽甚至还联想到扁担的使用,砍来三根合适的木头,将绑好的芋头挂在两端,扛在肩上。 如此一来,三人能够带回去不少芋头。 藜菽的想法是能带回去多一点是一点,但他远远想不到藜麦心中的想法。 第36章 月饼 在将所有剩下的芋头茎叶绑起来之后, 藜麦居然将其一层一层地堆叠在一起。 逐渐垒成一座小山似的芋头青峰,看起来高度似乎比她的身高还要高。 藜麦觉得看起来似乎不保险,还用藤蔓将每一层牢牢捆在一起。 最后, 她将藜菽砍来的木棍横插其中, 腰一弯, 棍子立即出现在她的肩膀上。 随即,一个起身的动作,木棍两端繁多的鱼肉颤颤巍巍地开始移动。 由于芋头的数量实在太多, 站在一旁的藜菽和藜荞看起来, 就像是有两座小山移动似的。 并且一路畅通无阻地回到家, 画面令两人震惊的目瞪口呆。 一回到家, 藜麦迅速将肩上的芋头扔在地上。 随后看向身后的藜荞,揉了揉被压酸的肩膀, 提醒道: “我饿了。” “我这就去做饭。” 闻言,藜荞迅速放下肩上的芋头。 而后,仔细在地上挑选出个头最小的一批芋头,连着茎叶一起带去厨房。 只是当她来到厨房后, 发现了一件了不得的事情——那就是家里已经没有新鲜肉食。 第76章 昨天的一顿板栗炖鸡, 已经将家里可以入口的野鸡全部吃光。 只是一想到野鸡, 藜荞的脑海中灵光一闪,立即想到家中还养了另一种肉食——兔子。 说起来兔子还是她养的时间最长的, 现在大姐没肉吃, 兔子们应该不介意牺牲一下吧? 怀着这样的念头,她立即放下手里的东西,急匆匆往兔笼的方向走。 在远处打量了一下兔子的分量, 立即选好了今天的目标。 可当藜荞凑近一看,立即被眼前的画面惊讶的说不出话。 等她脑子反应过来, 嘴巴立即不受控制地喊道: “大姐、二哥!你们快来——” 屋后突然响起的尖叫,身处前院的藜菽当即被吓一大跳,匆匆扔下手里的芋头,着急忙慌地朝着屋后跑去。 误以为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奔跑时藜菽什么可能性都想过了。 甚至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一双眼睛灌入无数的风,胀到发酸。 可是藜菽怎么也没有想到,小妹叫喊的原因居然是这样。 “你喊的这么着急,就是为了让我看看兔子生崽?” “怎么了?难道这不是大事吗?这可是兔子有了崽子,等崽子长大,我们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兔子可以吃。” 说到最后,藜荞甚至忍不住流口水,在脑海中畅想兔肉的滋味。 闻言,藜菽差点一口气没吸上来,气到心梗。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初你可是觉得兔子很可爱。” 听到二哥的话,藜荞扭头一脸疑惑地看着对方。 “兔子可爱和吃它之间有什么关系?” 看着小妹眼中的茫然,藜菽真的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懊恼地捂住额头,无奈地摇摇头,长叹一口气说: “是我想岔了。” “哦。” 藜荞不明所以,继续呆呆地望着兔笼里面的小兔子,思索对方成长的速度,开始琢磨什么时候才可以吃到第一批养出的兔肉。 但她的时间不太多,匆匆给兔笼里塞进去一把茅草,快速离开。 没了新鲜的兔肉,藜荞只能选择其他的肉食和芋头一起炖煮。 最后她选择了较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涉足的鸟肉,简单清洗表面的灰尘,放入锅中,加入清水和去皮的小颗芋头一起炖煮。 做完主菜,她也没有闲着。 立即将芋头的茎杆摘出来,取出外皮,切成小块,简单清炒,就是一道非常不错的素菜。 与此同时,锅中炖煮的腊鸟和芋头也开始随着热气,在空气中抢占属于自己的地位。 诱人的腊香味令人沉醉,其中夹杂的丝丝缕缕芋头清香,更是让人无法忘怀。 眼见厨房中吞咽口水的频率越来越高,藜荞的心也紧张起来。 于是,在她不知道是第几次听到吞咽声时,终于舍得伸出手,将盖子掀开。 下一秒,裹挟着食物香气的水蒸气,立即朝着三个人面部冲过来。 藜麦下意识地深吸一口气,想要将食物的香味牢牢锁在身体里。 只可惜香味一进入身体,立即消失的无影无踪。 为此,她只能够选择其他方法,将食物的滋味锁在身体里。 在藜荞开口可以吃的时候,藜麦立即伸出准备已久的筷子,找准目标,直接夹到碗里。 对于食物的渴望,早已让她忽略一切。 身体不顾大脑发出的信号,立即将刚出锅的腊鸟塞进嘴里。 滚烫的汁水瞬间在舌尖爆开,烫得舌头疯狂往后躲,嘴巴却依旧不舍地将鸟肉含在嘴里。 藜麦能够明显的感受到,嘴里的鸟肉腊味风味十足。 经过长时间的炖熟,里面的咸味早已经被煮出来,比起翻炒的方式,这样吃起来更适口一些。 唯一的不足只能说是鸟肉上的肉实在是太少了。 一口下去,藜麦觉得自己都还没有吃到几根肉丝,舌头就已经触碰到鸟身上的骨架。 但她也不是什么浪费的人,直接就着嘴里的骨头咀嚼起来。 “咔咔咔!” 骨头在牙齿的挤压下,迅速粉碎,发出清脆的响声。 一旁的藜菽和藜荞听到熟悉的声音,下意识地往对方的位置看去,视线忽然交汇。 两人尴尬地笑了笑,迅速收回目光。 对此,藜麦浑然不觉,继续和嘴里的鸟肉做斗争。 直至将最后一根骨头咬碎,吞咽入腹,她才有心思开始享用其他的食物。 和腊鸟一起炖煮的芋头,每个个头大约一颗鸡蛋大小,不用怎么处理,直接一口一个就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芋头本就绵软,加上与腊味长时间炖煮,更是浸满了腊味的香味。 至于芋头茎杆清香脆爽,也是个不错的小菜。 藜麦之前还觉得带茎叶回来有点麻烦,现在只觉得她出的主意实在是太好了,真的是一点都不浪费。 带着奖励自己的念头,她加快吃饭的速度,把肚子塞的鼓鼓囊囊。 有了第一天的经验,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三人对于挖掘芋头的安排,显然更加游刃有余。 再也没有出现像第一天似的,需要人扛小山似的扛回来的局面。 第77章 但由于采摘的芋头和茎叶太多,藜荞不得不留在家中,将所有挖回来的食物处理了。 芋头还好处理,只需要搬进自己的房间存放即可。 但是茎叶就不同了。 叶片可食,但显然不是大家的第一选择。 加上现如今的野菜没那么缺,藜荞弃之不用,只留下茎杆的部分晒干备用。 但是晒干,还需要取出茎杆的外皮,工作繁琐,耗费的时间很长。 另一边就只能藜菽和藜麦两人行动。 缺少人员,两人也就不再弄什么热乎的食物,每天中午简单对付一口,留足肚子晚上吃顿好的。 于是,剩下来的芋头地,两人几乎花了一旬的时间才挖完。 此时,时间已经临近中秋。 往年的中秋,纵使家中没什么钱财,都会买点好吃的,全家人一起过个节。 藜麦对节日的时间并不清楚,如果不是藜荞提起,她都想不起还有中秋这样一个节日。 但是一提起中秋,她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独属于中秋的节日食物——月饼。 于是,在藜荞和藜菽正在怀念中秋家人团圆时,藜麦冷不丁地出声道: “那我们做月饼吗?” “啊?” 藜荞听到的一刹那,立即发出疑惑的声音。 对面的藜麦还以为是藜荞没听清,继续强调道: “就是月饼。” “月饼——”藜荞的语气满是怅然。 长到这么大,她根本就没吃过珍贵的月饼这种点心,只是从别人的嘴里听到过。 忽然听到月饼两个字,语气中都带着不确定。 意识到大姐是想吃月饼,藜荞无奈地说: “我还没吃过。” 藜麦也没吃过,只是她听到中秋后,脑子里和心里全都被月饼挤占,根本挪不出一点空隙。 那是一种吃不到誓不罢休的念头。 于是,藜麦努力搜刮脑海中的记忆,想起家中刚刚挖了两屋子的芋头,惊喜地说: “我知道芋泥月饼怎么做?” “芋泥月饼?” 藜荞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但是并不妨碍她感兴趣。 因为已经不知道从大姐的手里学到多少种菜肴的做法,听到大姐知道月饼的做法,她一点怀疑的念头都没有。 想起家中积攒的芋头,身体立即靠拢过去,好奇地问: “怎么做?芋泥月饼听起来就好吃。” 闻言,藜麦立即将脑海中的芋泥月饼做法娓娓道来。 而藜荞熟练地将其中家中没有的食材,在不改变太多味道的前提下,替换成拥有的食材。 只是她听着芋泥月饼的做法,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因为这与她印象中的月饼做法差异过大,但是她又不想怀疑大姐食谱的真实性。 最终还是选择挑出一部分芋头和板栗,做成好吃的板栗馅芋泥月饼。 作为黎家的一员,藜菽也没有闲着,由于他这段时间木工的出色,两人将月饼模具的任务交给他。 藜荞则是按照藜麦给出的食谱,将所有的材料混合在一起。 在炒制环节,她刚开始还有些疑惑,都已经蒸熟了,为什么还要翻炒一遍。 可是随着锅里的水分越来越少,芋泥越来越细腻,在加入的紫薯作用下,显露出诱人的紫色。 原本看起来很稀的芋泥,显然已经变成可以团成团的芋泥外皮。 随后,将蒸熟的板栗碎和蜂蜜混合在一起,做成内馅,用芋泥外皮紧紧包裹。 最后再撒上一层炒熟的面粉,用月饼模具一按压,改良版的板栗馅芋泥月饼新鲜出炉。 第37章 中秋 虽然只是最简单的菱形图案, 可是藜荞看着眼前自制的月饼,还是忍不住发出惊叹的声音。 “我居然做出了珍贵的月饼!” 每吐出一个字,音调就会往上提高一个调, 最后的嗓音稍显尖锐。 可同样被眼前月饼所震惊的两人, 根本无法顾及外界的声音。 藜菽看着粗糙的菱形纹, 嘴角不自觉地往上扬,心想:月饼里居然还有自己的功劳。 而藜麦则是完全被芋泥月饼所散发的滋味所吸引。 她耸了耸鼻子,努力想要将所有的香味吸进肚子里。 可也正是这样的动作, 腹中的饥饿感不仅没有被安抚, 反而在香味的勾引下, 越发的躁动不安。 藜麦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芋泥月饼, 忍不住出声道: “能吃吗?” 此言一出,瞬间惊醒被月饼惊呆的两人。 “吃月饼”三个字不停地在脑海中回转, 藜荞的脑子晕乎乎的。 直至藜麦一双冷冽的目光从月饼转移到她身上,她才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什么蠢事。 当即急匆匆、口齿不清地回道: “可…可以…吃…吃吧。” 闻言,藜麦迅速拿起做成的第一个月饼。 指尖的第一感受是芋泥月饼好软,软得藜麦不敢怎么用力, 努力控制手中的力度, 小心翼翼地将月饼拿起来。 就连张开嘴, 用牙齿去触碰的时候,她都下意识地控制张开的角度。 第78章 明明藜麦觉得自己都没怎么用力, 牙齿向下合的时候, 轻松地从月饼外皮滑下。 牙齿顺畅地刺破细腻丝滑的芋泥外皮,香甜松软的板栗馅。 芋泥的外皮只有本身的独特清香,与板栗香甜的滋味混合在一起, 相得益彰。 每一口,藜麦都觉得是来自精神的享受。 不知不觉间, 她两口就解决完一个月饼。 等她品尝完嘴里的余味,睁开眼,看见的就是藜菽和藜荞翘首以盼的模样,两双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散发着好奇的目光。 但不知道为什么,藜麦忽然被这样的画面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退一步。 “你们俩要干什么?” 戒备的语气让人听着遍体生寒,藜菽立即意识到藜麦误会了什么,连忙解释道: “我们俩就是想问问大姐,芋泥月饼好吃吗?” 听到问题的时候,藜麦瞬间挺直腰杆,整个人的状态恢复正常。 “外皮细腻,内里香甜,好吃。” 听到这十个字的评价,藜荞的心立即被喜悦和信心充斥着,激动地说: “好!我们赶快做剩下的材料。” 接下来的时间里,三人紧密合作,将准备的材料都做成芋泥月饼。 完成之后,藜菽和藜荞也好奇地开始品尝月饼的味道。 入口的一瞬间,藜荞震惊地瞪大双眼,内心忍不住发出尖叫: 好吃!太好吃!原来月饼是这种滋味。 如果不是嘴里的月饼堵住她的嘴巴,她恨不得直接叫出声。 可即使如此,也不能阻碍她表达心情。 一边吃,一边面露惊喜的表情,同时两条腿兴奋地在地面上蹦蹦跳跳。 一口还没下肚,刚刚吞到嗓子眼,就忍不住喊出声。 “太好吃!咳咳咳——芋泥月饼太好吃了!呜呜呜!好吃。” 一想到只有有闲钱的人户才能吃到的月饼,此刻就在自己嘴里,藜荞激动地直接被呛到。 而旁边的藜菽,选择用行动来表达自己对月饼的喜爱。 明明年纪和个头都没藜麦大,可他也是两口一个,迅速解决嘴里的芋泥月饼。 并且在品尝到月饼的美味之后,生出一种自惭形愧的心情。 觉得自己雕刻出来的花纹,实在是配不上月饼的味道,原本因为美食而喜悦的心情都开始变得不好。 藜菽觉得浪费食物的滋味,忍不住提议道: “小妹,要不然我们明天中秋的时候,再多做一点芋泥月饼吧?我觉得今天做的根本不够吃。” “好!” 藜荞也正有此意,连忙出声附和。 今天本来就是试一试芋泥月饼的味道,既然这么好吃,制作三十多个实在是太少了。 她们三人都还没怎么尝够味,做好的月饼就只剩一半。 恐怕剩下的也留不到明天,最好的解决办法自然是明天再多做一些。 对这个提议,藜麦也表示赞同。 想起明日就是中秋,藜荞除了月饼,还开始琢磨明天晚上吃什么。 思索间,她甚至忍不住把心里话说出来。 一听到吃的,藜麦心中马上有了主意,开口道: “我想吃叫花鸡、烤鱼、腊肉炖芋头和酸辣芋杆。” 后面三道都是曾经吃过的菜肴,一天的时间藜荞又信心做出来。 可叫花鸡是什么?叫花子她倒是知道。 心里这样想,藜荞也就直接问出来。 “大姐,叫花……鸡是什么?” “一只非常好吃的鸡。” 藜麦回想起曾经见过的图片,金黄色的叫花鸡印在纸上,看着仿佛就能闻到对方的味道。 不等藜荞表达自己的无语,她快速补充道: “叫花鸡的做法会用到的荷叶。具体做法是:先将……” 听完做法,藜荞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叫花鸡听起来和叫花子没什么关系,不然她还真有点担心。 只不过现在好像也不能完全放心。 在藜麦说到兴头上时,藜荞试探性地问出声: “大姐,家里没有可以吃的野鸡了。” “那我明天就去抓!” 为了吃到菜谱中的美味,不就是抓只鸡,对藜麦而言,根本不是事。 于是,第二天黎家三人分别为了各自的目标,组成中秋团聚的盛宴而忙碌。 藜麦吃过早饭,立即带上刀和箭往山上出发,准备猎杀今天的晚饭。 藜菽一大早起床,就开始琢磨如何能够雕刻出更精美的花纹,让做出来的月饼更好看一些。 藜荞则是开始为中秋晚饭的菜肴开始准备食材。 不止是对黎家三人来说,中秋很重要。 对这个时代的所有人而言,中秋都是一个代表着团圆的时刻,是个需要一家人团聚在一起的日子。 坐落在黎家山谷外的山上,刘婷婷和母亲忍不住为中秋这个大日子忙碌。 但很明显,两个人有些心不在焉。 因为距离一家之主——刘虎离家买药,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可母女两人还是没有看到刘虎归来的身影,心中的担忧越来越重。 第79章 曲溪一边切肉,一边双眼时不时往门口的方向观察。 “哎呀!” 魂不守舍的后果就是,曲溪手里的刀一不小心切到手,指尖突然的刺痛,加上紧张的心,让她忍不住惊呼出声。 刘婷婷一听到喊声,立即从灶前站起身。 一抬眼,就看到娘亲之间源源不断流出的鲜血。 那一抹刺眼的红色,立即刺破她本就惊慌的神经,整个人着急忙慌地朝着娘亲冲过去,担心地喊道: “娘,您怎么切到手?快!快快快!快找东西包起来。” 刘婷婷手足无措地准备拉着母亲往内室走,又想要直接就地用自己的衣摆给娘亲包扎。 整个人惊慌失措的状态,让曲溪从对丈夫的担忧中回过神来。 看着双眼泛红的女儿,她的一颗心像是泡在盐水中,密密麻麻的刺疼感从心蔓延至全身。 曲溪连忙出声安慰道: “不要紧,不要紧!不就是流了一点血,你爹不是偶尔也流血吗?没什么问题的。” 话一出口,母女俩的心情比刚刚受伤时还要不好。 刘婷婷忧心忡忡地私下衣摆的布条,将娘亲指尖的伤口包扎好。 随后,将娘亲扶在一旁的椅子上做好,准备自己做饭。 刀刚切下一片肉,她就忍不住出声询问: “娘,你说爹今天会回来吗?” 此言一出,曲溪的心像是被手紧紧攥住一样,不得动弹,就连呼吸都开始变得困难。 明明刚过去一呼吸的时间,可两人却觉得像几年一样难熬。 就在刘婷婷以为自己等不到娘亲的答案时,寂静的厨房中突然响起一道柔弱却坚定的声音。 “你爹一定会回来的,今天是中秋,我们一家人也应该团圆。” 话虽如此,可曲溪的心里也没多大信心。 她只能用这样的话语安慰女儿,也同时是在安慰自己,不然她不知道自己能否坚持下去。 往常丈夫外出买药、换盐,最多也就一旬的时间。 可现如今,距离她上次见到丈夫,已经足足一个月有余。 在这个中秋佳节,曲溪对丈夫的思念越发浓厚。 或许是曲溪的话语给了刘婷婷信心,她的脸上一改刚刚忧伤的表情,手速飞快地将案板上的肉切成片,准备炒一道肉片炒豆角吃。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由于父亲的叮嘱,她也不敢下山。 家中原先储备的食物已经不剩下什么,还好她们母女俩开了一片小菜园,所以现如今唯一充足的就是蔬菜。 如果再过一段时间父亲刘虎还不回来的话,刘婷婷也该开始为整个家考虑了。 带着这样的念头,厨房内的气氛沉默淹没一切。 另一边的黎家三人,则是被欢声笑语充斥着。 藜麦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快就有了收获。 不过就是踏足之前曾经探访过的野鸡出现的位置,居然还真就被她碰见了野鸡一家五口。 两只可以直接吃的野鸡,一公一母,还有鸡窝中的三颗鸡蛋。 就这样,野鸡一家五口被她一网打尽。 此时,距离藜麦上山的时间,不够刚刚过去了半个时辰而已。 距离她原本制定的时间来说,不知道快了多少倍。 时间充足,藜麦的心也开始活络起来,难得上山狩猎,她何不来一场酣畅淋漓的狩猎? 第38章 人团圆 这几天一直重复地拔芋头、运输, 循环往复,藜麦早就有些不耐烦。 现在有了空闲,她必定要在山林间待上好一会儿才行。 怀着这样的念头, 藜麦将野鸡一家五口放好, 带上弓箭和刀, 迅速朝着未曾到访的区域奔跑。 路上,她偶然听到熟悉的嗡嗡声。 脑海中情不自禁地回味起曾经吃过的蜂蜜滋味,甜甜的, 想起来就流口水。 于是, 藜麦顺势追踪蜜蜂, 来到对方的家。 令她意外的是, 这一次的蜂巢并不在树上,而是在一处崖壁, 下方就是万丈深渊,一招不慎就有可能殒命,阻挡着人们想要靠近的步伐。 但藜麦是谁? 这点阻碍在她看来根本不是事。 异能立刻作用于四肢,异常轻巧的几个跳跃和攀爬, 身影就已经出现在崖壁上。 同时, 耳边的嗡嗡声越来越响亮。 藜麦想起之前藜荞的提醒, 决定用一个“快”字来解决。 还不等蜂巢内部的蜜蜂反应过来,蜂巢就已经从崖壁甩飞到地上。 下方正好有她提前准备的叶片, 防止蜂蜜流失。 而蜜蜂中只感觉到家中一阵震动, 屋子瞬间被挤压破碎,着急忙慌地飞出家门观察,却发现自己已经来到陌生的地方。 一个个惊慌失措地发出尖叫, 刹那间,所有的蜜蜂都飞出来了。 但是好一会儿都没发现敌人的动静, 误以为只是意外的蜂蜜们,想要飞回家。 反正只是损坏了一部分而已,还能继续居住。 下一秒,忽然一阵呛人的烟雾从四面八方钻进来。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蜜蜂们不知所措。 第80章 加上呛人的烟雾,一个个惊慌地四处乱窜,企图寻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藜麦看着轻而易举就能将蜜蜂驱赶的烟雾,眼神中闪过一抹亮光。 她是真的没想到,烟雾还能够有这样大的作用,等她下次遇到蜜蜂,还要这样做。 在蜜蜂们四处逃窜之时,藜麦将只剩下蜂蜜的蜂巢捡起来,满意地看着今天的收获。 唯一可惜的就是,她今天上山时,没想到自己还能有这样的收获,没提前准备好容器。 只能像上次一样,将蜂巢用各种大叶片包裹起来。 藜麦想到蜂蜜的流动性,担心自己耽误的时间太久,会流失。 立即放弃了刚上山时的豪言壮志。 只能在回去的路上,遇到什么打什么。 回到家时,藜荞已经将所需的食材准备好,听到屋外的脚步声,立即转身看向门口的位置。 当发现只是为了一只野鸡上山的大姐,肩头看着两人长串的猎物时,震惊的张大嘴巴。 因为此时距离藜麦上山,还不到两个时辰,居然打到了两只野鸡、五只兔子,以及有些数不清的鸟。 看样子似乎又是把哪一座山的鸟一网打尽了。 见状,藜荞无奈地摇摇头,立即放下手里的东西,朝着大姐靠近。 “大姐,把野鸡给我,正好烧了开水,直接把野鸡杀了,做你想吃的叫花鸡。” 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伸出去的手居然被拦住。 藜麦伸出手打住藜荞的动作,开口道: “不着急,野鸡还活着,可以放一会儿,先处理背篓里的蜂蜜。” “什么!大姐你又弄到了蜂蜜。” 藜荞惊喜地喊出声,努力伸长脖子往大姐身后的背篓看去。 蜂蜜之前她们一家也就偶尔做做菜,可是自从昨天做了月饼开始,她可算是明白了蜂蜜是如何消耗的。 不过在饼皮加一点,用于板栗馅的多一点,之前一大罐的蜂蜜。 现如今就只剩下一半,要是再多做两次月饼,估计家里的蜂蜜就不剩什么了。 之前藜荞本就在懊恼,将蜂蜜吃完,以后大姐做菜还要用到蜂蜜怎么办? 没想到,她刚刚担忧的东西,此刻就出现在眼前。 这怎么能不令藜荞欢欣? 她心急地快步走到藜麦身后,帮忙将背篓取下。 揭开层层包裹的叶片,里面赫然是她一直念叨的蜂蜜。 “刚刚我还在担心,做月饼把蜂蜜用完了怎么办?大姐你这就补上了!” 藜荞还没开心过瘾,却发现蜂蜜快漏出来,着急地喊出声: “快快快!赶紧把装有蜂蜜的陶罐拿过来,背篓里的蜂蜜都快要漏到地面了。” 闻言,藜菽迅速抱着陶罐出现在背篓旁边。 然后又匆匆跑回去取出一块干净的布,兜在罐口。 藜荞则是将富含蜂蜜的蜂巢,一块块放上去。 随后,用力一挤压,源源不断的蜂蜜流入陶罐中。 作为唯一闲着的人,藜麦一边观察两人的动作,一边将蜂巢碎裂的残渣塞进嘴里,品尝最纯正的甜蜜滋味。 等两人的工作停止,藜麦也停下嘴里的动作。 藜荞给两人分配了一下任务,自己带着开水烫过的鸡往河流的方向走去。 距离洪水过境已经很长时间,河流早就恢复了平静。 平日里用来洗洗涮涮非常方便,也很适合处理杂物,所以藜荞基本上都是在这里用水。 她一边拔鸡毛,一边观察河里一点教训都不鱼,已经在思考明天要不要再吃一顿鱼。 河里的鱼都不知道被抓了多少,还是愚蠢的在藜荞杀鸡时闻着味道靠拢而来。 真的是一点记性都不长,很适合被吃。 而留在屋子里的藜麦和藜菽,按照藜荞的指点,在厨房里制作芋泥月饼。 刚开始藜麦真的是在做月饼,可是做着做着,她就忍不住吃一块。 到了最后,她甚至觉得用饼皮将馅料包裹起来,有些多此一举。 她直接将芋泥外皮和板栗馅料直接塞进嘴里,二者在唇舌间融为一体。 反正做好的月饼塞进嘴里也是一样的结果,她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吗? 听着大姐的歪理,藜菽的内心倍受震撼。 但是要让他反驳,他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只能用一句,“大姐,你先别着急吃月饼,待会儿还有很多好吃的,到时候肚子都被月饼塞满了,吃不下其他的就糟糕了。”将藜麦的动作阻拦下来。 听后,藜麦觉得还算是有点道理慢慢停下手里的动作。 虽说她能吃多,但是胃容量也不是无限的。 还是先留点肚子吃晚上更美味的美食吧。 中午,三人简单用腊肉炖芋头解决一下。 随后马不停蹄地开始晚饭的制作,最先开始的就是叫花鸡。 藜麦在一旁用嘴提示,藜荞按部就班地开始制作。 而藜菽结束包月饼的任务之后,又生出了其他的心思。 刚开始他们建新房子,就是为了对抗河水倒灌造成的影响。 但是由于木材和时间有限,他们只建成了四间房子。 第81章 之前藜菽也不觉得有什么,甚至还挺好的,每个人都能够有自己的房间。 可是随着发现板栗和芋头后,他发现房子不够了。 根本没有房间可以保存他们刚刚得来的食物,想起之前在洞穴的日子,他开始生出一个念头:挖洞存粮。 于是,在观察没什么事需要自己做之后,他立即出声提醒。 “我准备去旁边挖个洞存放芋头和板栗,大姐、小妹你们俩在厨房忙,有什么事喊一声就行。” 话音刚落,人就急匆匆地离开。 两人觉得他说的话有点道理,也没阻止,继续忙活晚饭。 时间匆匆流逝,不一会儿就迎来了晚饭的时刻。 望着天边的圆月,藜荞和藜菽对爹娘的思念越发强烈。 三人先是祭拜一番,才正式开始用饭。 藜麦作为老大,无论是名义上,还是实力上,她先动筷,其他两人才拿起筷子。 她的第一个目标自然是从未吃过的叫花鸡。 被荷叶的黄泥紧紧包裹的野鸡,表皮呈现出金黄的色泽,勾人食欲。 一口下去,皮脆柔滑,内里的汁水迸溅开来,香甜之中还带着一丝荷叶的清香,令人回味无穷。 藜荞和藜菽更是用行动和言语表达自己对叫花鸡的喜爱。 “叫花鸡真的是太好吃了!” “居然用黄泥也可以做出好的食物,大姐你真的是太厉害了。” 不过短短几分钟,叫花鸡就只剩下一个骨架子出现在桌上。 三个人欢欢喜喜地庆祝中秋团圆,吃的满嘴流油。 而另一边的曲溪和刘婷婷母女俩,一颗心逐渐坠落谷底。 为了庆祝中秋这个代表着团圆的时刻,两人几乎是拿出家中现如今最后剩下的存粮,做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 望着天边逐渐显现的圆月,两人身前的饭菜一丁点都没动。 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刘婷婷能够感觉到桌上的饭菜逐渐变冷,再等下去,估计就要彻底凉了。 届时娘亲入口的话,估计还会影响身体。 她只能压抑心中的担忧,劝慰道: “娘,我们先吃饭吧。您自己的身体重要,如果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了,爹回来看到您这样,肯定会不满的。” 听到丈夫会担忧,曲溪的心猛地漏了一拍。 但是她很快就意识到,这只不过是自己的妄想罢了。 都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如果丈夫还活着,肯定会想办法回来。 这么长时间过去,丈夫肯定是遇到了麻烦,甚至遭受不测。 想到这种可能性,曲溪的心就像是被一只手紧紧攥住,一股剧痛从心尖蔓延至全身。 脸上的血色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抹青色。 “娘!” 刘婷婷没想到自己的一番话,居然能让娘亲如此,猛地站起身,飞快跑到娘亲身边,一把将人扶住,安抚道: “娘,您别自己吓自己,爹爹一定会回来的,他已经答应过女儿,一定会回来的!” 下一秒,一道熟悉的声音从风中飘来。 “婷婷,还是你相信爹。” 第39章 叙话 紧紧相拥的母女俩还以为是自己的幻听, 不敢相信地抱紧彼此的身体。 但目光却不受控制地朝着大门的方向看去,期待能够在夜色中看到熟悉的身影。 下一秒,一个佝偻的身形影影绰绰从墨色中透出来。 刘婷婷不敢置信地用手揉了揉眼睛, 努力瞪大, 想要在墨色中勾勒出爹爹的模样。 当她看到苍白的脸庞显现在夜色中, 格外瞩目,让她无法再欺骗自己。 猛地一下子直起身,快速地朝着门口的方向奔去。 奔跑中, 泪水从眼眶中飞出, 飘散在风中。 “爹——” 除了这一声, 刘婷婷已经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满腔的担忧和欣喜全部灌注于这一声喊叫, 刘虎听的很不是滋味。 尤其是透过烛火看到妻女的脸色,更是自责。 早知道他应该不去这一趟的, 耽误妻子喝药不说,还让妻子担忧。 他离开的这段时间,他都不敢想象妻女是如何度过的。 看着奔跑而来的女儿,刘虎下意识地伸开双手, 想要抱住女儿, 安抚对方。 可刘婷婷却在距离爹爹一步之遥的时候, 忽然停下脚步。 “爹,您这是怎么了?”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的看到的画面。 爹爹的腿和手都被布条包扎着, 甚至在小腿的位置, 还能看到固定的木板。 只一眼,刘婷婷就意识到这次出行,爹爹定是受了很严重的伤。 还有那从未弯过的脊背, 居然需要靠着一根拐杖才能勉强支撑。 刘婷婷担心自己不顾爹爹伤势抱上去,估计本就严重的伤势, 还要再重上一分。 “您怎么会受伤?看过大夫了吗?” 她几乎是哽咽着问出这句话,泪水已经在眼眶中打转,似乎只要刘虎开口说话,就会直接从眼眶飙出来。 第82章 “什么!” 还不等刘虎回答女儿的问题,听到问话的曲溪急匆匆地跑过来。 长时间没吃药的身体本就虚弱,这几步几乎是耗尽了她全身的力气。 雪白的一张脸在夜色中看起来比受伤的刘虎还要凄惨。 两人视线交汇的那一刻,忍不住出声。 “孩她娘。” “虎哥!” 曲溪凄厉地喊出声,用尽全身力气跑到刘虎身旁,小心翼翼地扶住没有撑着拐杖的一只手。 可刘虎怎么敢把全身的力气压在妻子身上。 他看着妻子单薄的身体,内心痛苦万分。 但是面上依旧强撑着露出安抚的笑容,安慰道: “溪娘别担心,我没什么大事,就是看起来惨了一点,只要接下来好好修养一段时间,继续上山打猎没什么问题,还能够继续养活你们娘俩。” “虎哥你说什么呢!” 曲溪难得露出生气的模样,小心翼翼地准备搀扶丈夫往里走。 之前呆愣的刘婷婷看到这一幕,连忙上前,扶住爹爹的另一只手,嗓音哽咽地说: “爹爹,你就在家养身体,家里还有我和娘呢。” 闻言,刘虎安抚地握紧女儿的手。 “爹知道,我们家婷婷很厉害。” 在妻女的搀扶下,刘虎很快坐在餐桌旁。 曲溪看见已经没了热气的饭菜,整个人瞬间惊醒,着急地说: “虎哥,你等一等,我去把饭菜热一下。今晚中秋,我们家该团团圆圆地吃一顿才是。” 刘虎看着眼前仅有肉沫的饭菜,心里很不是滋味。 面对妻子关切的话语,更是觉得自己没有坚守娶妻时的承诺。 当即在心中立下誓言:一定要尽快恢复身体,好吃好喝地养活妻女。 “好,我在这等着。” 意识到丈夫真的回来后,曲溪虚弱的身体仿佛注入了无尽的力量,立即端着桌上的饭菜往厨房走去。 而刘婷婷继续留在堂屋,陪在父亲身边。 借着身旁的烛火,她总算是看清了父亲身上的伤势,她都不敢想象爹爹是如何划着船回来的。 眼眶中盈满了泪水,用带着哭腔的声音问道: “爹,您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 闻言,刘虎也很是无奈,这一切都是意外。 谁能想到出行当天的夜雨,居然会是一场洪水来临前的讯号,凶猛的河水根本不给他反应的机会。 船只根本不受他的控制,只能顺着河流的方向一路往下。 路上还时不时遇到和他一样遭受洪灾的枯木和其他重物,在河水的冲击下,不受控制地碰撞在一起。 如果不是他幸运的话,估计早就在碰撞之时,淹没在河水之中。 刘婷婷痛苦地听着爹爹的回忆,难以想象爹爹是如何在那种困难的境地中活下来的。 想到这,她小心翼翼地一把抱住爹爹,心疼地说: “爹爹,您这一路真的是辛苦。” “还好,我命大,活下来了。你是没看到一路上有多少沿岸的人家,直接被洪水夺去家园和生命,河水里不知道飘着多少具尸体。” 刘虎说起一路上的经历,都有些不敢回忆当时的场面。 当时,他很担心自己会成为其中一员。 但还是凭借着家中有妻女在等候的执念,他强撑着精神继续行船往下走,才总算是保住一条性命。 刘虎似乎意识到这样的话不适合和女儿一个小姑娘说,立即转移话题。 “给你娘买的药,和给我自己开的药都还在船上,婷婷明天天亮的时候,你去下面取来。” “好的,爹爹。你不用担心,我记牢了。” 刘婷婷看着爹爹的脸色,迅速回道。 曲溪端着热乎的饭菜回来时,听到的就是两人的这句对话。 她当即懊恼地说: “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病,虎哥你也不会冒险取药,连累你如今全身是伤,我真的是一个不……” 那个字还没说出口,立即被刘虎身手捂住嘴巴。 多年以来,在刘虎的照顾和安稳之下,曲溪已经多年没有提到那个字。 现如今再次听见苗头,刘虎当即将嘴巴堵住。 “溪娘,我不允许你再说那个字。你是我的妻子,是我女儿的娘亲,我们是一家子。就算是不取药,只是为了去买盐和铁器,我也会出去的。更重要的是,我还想去打听消息。” 责备的语气中满满都是对曲溪的关切。 见状,曲溪也不敢再提那个字,小心地将手里的饭菜放下。 然后坐在丈夫下首,装作关心地询问: “如何?你出去打听到什么消息了?” 实际上,曲溪的一双眼睛在丈夫身上来回打转,势必要将他身上的每一处都看得仔仔细细。 第83章 甚至,如果不是女儿在场,她还想要剥开丈夫的衣服,仔细看看里面的伤势。 刘虎顶着妻子热切的眼神,眉头紧蹙,将打听得来的消息说出。 “唉~涟水失守,现如今已是越人的囊中之物。” “什么?” 曲溪的心神迅速被这个惊人的消息吸引,忧心忡忡地看着丈夫。 刘虎知道妻子担心的是什么,连忙安抚道: “涟水只不过是越人出其不意拿下的。现如今朝廷拍来的将领都在我们山阳县一带镇守,不会有什么问题的。而且我们住在深山,不会有什么人找到这里来,溪娘你不用担心。” 刘虎抬着胳膊,伸出手,紧紧攥住妻子的手,给予她力量。 可曲溪的心却不会就此安稳,她亲眼见过战争的可怕,尸横遍野都是常见的事。 如果打到她们山阳县来,女儿怎么办? 更让曲溪没想到的是,这么快越国就撕破了曾经订下的盟约,直接攻占她们宋国的国土。 二十年前,她们两国之间的边境线还在霸州一带。 十年前,边境就转变为淮河一带。 现在,曲溪隐隐约约觉得如果宋国再没有什么好的将领,估计就要直接被灭国了。 想到这种可能性,她的眼皮猛地一跳,总觉得会有不好的事发生。 她立即紧紧反握住丈夫的手,问道: “若是山阳也沦陷,当如何?” “不会的,溪娘。你忘了,国都就在临安,就算是我们同意,上面那群坐着的人也不会同意。” 此言一出,曲溪浑身上下的力气都没了。 整个人还是和之前一样坐着,只是她的身上似乎带着浓重的哀伤气息。 刘婷婷还是第一次看到娘亲露出如此情态。 她努力想要听到爹娘之前的对话,却还是一脸懵。 但是看着爹娘的表情,她又不敢出声打探,作为局外人,在一旁抓耳挠腮。 就在刘婷婷以为娘亲会继续沉默下去的时候,曲溪突然出声。 “是啊。虎哥你说的有道理,他们打来打去只不过苦的都是百姓罢了。” 随后,屋子里是死一般的沉寂。 也不知过了多久,刘虎浑厚的嗓音响起。 “这些都是大人物应该琢磨的事,今日中秋,我们一家人合该好好吃一顿团圆饭才是。那些与我们无关的事,就没有必要继续想。” 说罢,他艰难地拿起筷子,给妻子夹了一块扁豆。 随后,三人食不知味地吃完了一顿团圆饭。 饭后,三人并没有立即休息,而是借着月色,坐在院子里,一起抬头看着圆月。 此时此刻,黎家三口也在做着同样的事。 只不过她们三人的气氛,比刘家不知道好了多少。 藜麦一手一个芋泥月饼,一手的咬一口,不多时,两块月饼就被她解决下肚。 而藜荞一边吃的月饼,一边欣喜地在心里告诉爹娘这个好消息。 虽说不能和爹娘一起吃月饼、过中秋,但她觉得想着爹娘一起过,爹娘应该也是能知道的吧。 而且,天上的月亮那么圆!那么亮! 说不准爹娘和她们一样,也在借着月色思念她们。 “二哥,你说我说的对吧?” 第40章 柿子 看着小妹带着思念和期盼的眼神, 藜菽重重点头,回道: “是的,爹娘一定会和我们一样, 看着同样的月亮。” 闻言, 藜荞不禁露出甜甜的笑容, 心里流淌的甜蜜比嘴里的月饼还要甜。 至于藜麦,有些无法理解两人的行为。 继续大口大口地吃着嘴里的月饼,直至月饼消耗过半, 她才感觉到腹中充足的滋味。 随后, 停下手, 看了一眼还在望月的两人, 开口道: “我睡了。” 两人下意识地点头。 等藜麦的脚步声渐渐远去,藜荞才回过神来。 刚刚吃着月饼, 思念爹娘还不觉得有什么,忽然听大姐这么一说,她觉得自己也挺困的。 “哈——” 嘴里不受控制地打哈欠,更加觉得头脑发困。 此时距离她们平常入睡的时间, 已经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精神一松懈, 浑身疲惫。 藜荞连忙匆匆解决嘴里的月饼,揉了揉眼睛, 紧跟着说: “二哥, 我也要去睡觉。” 藜菽抻了抻发酸的脖子,点点头说: “去睡吧。很晚了,我收拾一下再睡。” 睡眼惺忪的藜荞迷糊地点了点头, 深一脚浅一脚地朝着自己房间走去。 前一晚睡的太晚,第二天三人不约而同地起晚了。 这次藜荞有同伴, 心情明显比上次好上不少。 一脸笑意地搅动锅里的芋头粥,对着等候的两人说: “二哥,拿碗筷,早饭马上好。” 闻言,藜菽迅速行动起来,端着碗筷出现在餐桌上。 随后,三人吃了一顿热乎乎的早午饭。 第84章 不等其他人说话,藜菽率先开口。 “我看,我们仨先把外出弄粮食,先把房间里的芋头找个地方放起来。不然,我担心我们在弄多点东西回来,连睡觉的地都没有了。” 对此,藜麦和藜荞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事实。 之前采摘板栗回来,藜菽的房间已经被板栗塞的满满当当。 这还是在只存放板栗,全部去壳的基础上,都把一间房空着的过道全部塞满。 随后,三人又弄了很多芋头回来。 一下子,藜荞和藜麦的房间都被芋头塞满,堆起来的芋头都快碰到屋顶。 即使如此,还是装不下,不得不将厨房也塞满芋头。 现如今,再多采摘点食物回来,是真的没有地方存放。 眼见两人都同意自己的决定,藜菽当即开口道: “那我们今天就把我昨天挖了个口子的山洞,继续扩大,争取弄一个可以装下更多食物的洞穴。” “可以。” 藜麦简单两个字回答。 可刚刚还赞同的藜荞,却忽然变了脸色,没有在第一时间回复。 藜菽不解地看了一眼小妹,问道: “小妹,你有什么想法,可以直接说出来。” 藜荞思索一会儿,还是将自己心中的想法说出来。 “挖洞穴的话,我们家只有一把锄头,而且洞穴刚开挖,位置也不够我们三人一起干。我想着如今已是立秋之后,我正好在之前开荒的地上种上一些冬天可以吃的菜,或许不能和你们俩一起开挖洞穴。” 此言一出,藜菽紧张的心瞬间落回实处,长舒一口气道: “我原先还以为你要说些什么,种地也是不能耽误的事,你去种地便是。” 解决完任务分配,三人都开始行动起来。 藜荞带上自己保存的种子,前往菜地。 之前种下的番茄和南瓜都已经开花结果,只是果实还小,并未成熟。 南瓜还早,但她估计番茄过不了多长时间应该就能吃了。 看到这,藜荞对手中的种地也满怀期待。 之前开荒的时候,地面已经被藜麦仔仔细细翻过一边,看起来很是蓬松。 种植萝卜、白菜也不需要挖坑埋土,简简单单地在上面撒上一层种子即可。 只是这段时间气候适宜,翻开的土里又冒出不少野草嫩芽,需要藜荞全部拨除,避免以后和蔬菜们争夺养分。 另一边,藜菽和藜麦已经开工。 拥有一把子力气的藜麦作为主力,藜菽从爬协助和指挥。 按照之前藜菽的规划,藜麦一锄头下去,立即挖下一大片泥土。 她挖的位置很精准,中间的泥土刚被挖走,失去了支撑力的上层立即倒塌。 几乎没怎么用力,一大半的泥土已经落下地。 之后的时间里,两人几乎是重复相同的步骤,到达午饭时间,就已经挖出一丈深的洞穴,深度足够。 但此时洞口仅供一人通过,接下来的时间,就是尽量将洞穴往四周扩大。 三天后,宽大的洞穴被创造出来。 藜荞看着眼前高深的洞穴,忍不住发出感叹: “好大的洞呀!又高又深,大姐、二哥你们俩真的是太厉害了!” 激动的声音在洞穴中回响,藜麦和藜菽两人听了一遍又一遍。 但藜荞丝毫不觉得有什么,看着幽深的洞穴,她忍不住探出手,仔细地摸了一下洞穴的墙壁。 立即被其细腻光滑的表面所震惊。 她忍不住凑近眼睛,仔细观察墙壁上的痕迹,想要看清楚是怎么做出来的。 但是看了好一会儿,除了墙壁的泥土比较紧实一点以外,她什么都看不出来。 藜荞可不是会掩藏好奇心的人,有问题当场直接问。 闻言,藜菽羡慕地看了一眼大姐的方向。 发现藜麦并没有解释的欲望,他帮着解释道: “大姐觉得墙壁泥土松散,如果大雨连绵,雨水从上面渗入的话,我们挖好的洞穴可能会倒塌。就让我用挖出来的碎石块按进去,再用木板刮一遍,按压紧实。再用木板和柱子顶住顶部的泥土,继续加固。” 此刻,藜荞总算是理解为什么墙壁旁边还有竖直的木棍,原来也是加固洞穴的一大助力。 同时,她内心也生出对大姐的满满崇拜。 真的是不知道大姐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怎么每次都能够想出好办法呢? 虽然藜荞想不通,但是这并不妨碍她为此而欣喜。 眼见洞穴已经修建完成,三人检查过后,立即将自己房间的食物转移到洞穴中。 搬走芋头,藜麦看着自己的房间,忽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其他两人的心情也差不多,面对空荡荡的房间,心情轻松不少。 于是,藜荞又生出了进山采收的心思。 对于藜麦而言,进山就和回到自家差不多,正好最近也没有什么新鲜的肉食,可以进山狩猎一番。 其他两人都同意,藜菽也不好意思阻止。 只不过在行动之前,他忍不住出声询问: “小妹,你这次又看到了什么目标吗?” 第85章 “没有。我就想着进山一趟,肯定不可能空手而归。” 藜荞羞涩地笑了笑。 之前记住板栗的位置,是板栗外形独特,远处就能发现。 而芋头,更是她们三人的意外之喜。 除此之外,她是真的没发现什么食物。 只是想着现在正值丰收的季节,不上山弄些食物,总觉得亏了。 藜菽听到回答,心中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既然没有目标,我们三个今天就在山谷附近走走,不然天黑了可能都走不回来。” 早上搬东西已经耗费了不少时间,留给三人的时间不多了。 藜麦对这个提议没有意见。 她是三人之中山林经验最丰富的人,此次由她带路,朝着一处从未踏足的方向走去。 秋日里,偶然还能在草丛里见到一两朵蘑菇。 都是食物,自然不能放过。 所以,三人行走的速度并不算快。 藜菽更是一边走,一边计算时间,防止待会儿回去的时候天黑。 或许是这片区域流传着藜麦的传说,进山好一会儿,都没有什么收获。 偶尔一两个鸟,还是从别的山峰飞来,经过的时候被藜麦猎杀。 野鸡、兔子什么的看都没看见影子,黑熊、野猪就更别说了。 就在藜麦想要加快脚步,独自前往其他山狩猎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道惊喜的喊声。 “二哥!你看那是什么?” 藜菽立即跟随者小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之间一片层层叠叠深绿浅绿堆叠的山峦中,忽然出现一抹夺目的橙色。 或许会有树叶在秋日变色、脱落,但是在他们淮南东路,这样的树种太少。 即使冬日落雪,他们周围的山也依旧是一片绿色。 所以,此刻眼前的一抹艳色是多么夺人眼球。 “柿子!” 藜菽在头脑风暴后,迅速辨别出对方的身份,兴奋地大喊。 藜麦疑惑地跟随两人的视线看过去。 当发现两人撒开丫子往柿子的方向奔跑时,她也立即跟上去。 刚靠近,藜麦在树下就闻到一股香甜的滋味。 低头一看,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树上的柿子砸在地上,四分五裂,使得脚下的地面都黄澄澄的。 心中瞬间流过一阵惋惜,心想:柿子要是和板栗一样该有多好,地上的全都浪费了。 下一秒,藜麦身形轻巧,就像是一只猴子似的,飞速爬上树。 只剩藜菽和藜麦在树下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 当发现藜麦的手已经去接触柿子的时候,藜菽连忙出声提醒: “大姐,柿子不能被大力挤压,要小心摆放。你还是带着背篓上去,方便一点。” 说着,他立刻倒空背篓的蘑菇,高举背篓。 此时,藜麦的手已经触碰到橙红色的柿子,手感软趴,气息香甜。 她随意将果皮用衣服擦了擦,直接塞进嘴里。 随后,双手放在树干上,轻松几个跳跃,身影出现在两人面前。 不等藜菽开口,藜麦已经将嘴里的柿子用牙齿咬开。 舌尖的第一种感觉是涩口,她不喜的压低眸子。 紧接着,一股甜蜜的在舌尖弥漫开来,明明表情没怎么变化,可就是让人觉得藜麦现在心情不错。 第41章 柿饼 外皮柔韧微微涩口, 内里甜蜜丝滑,偶尔藜麦甚至觉得牙齿都无法控制住内里的果核。 她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用舌头除去果核表层每一丝骨肉,吸食干净, 才会吐出果核。 于是, 在藜菽还来不及提醒的情况下, 藜麦已经将一整个柿子吃完。 他张开的嘴张张合合,愣是吐不出一个字。 最后只能化为一声长叹,然后将手里的背篓递过去, 提醒道: “大姐, 外皮不好吃的话, 剥去就行。” 还在享受柿子余味的藜麦, 突然听到这句话,喜悦的神情有一瞬间的凝滞, 但是很快恢复正常。 接过背篓,再次上树,一边采摘,一边享受美味。 藜菽看了一眼天色, 发现时间不早, 扭头看向身侧的小妹, 提议道: “小妹,我带着袋子上树, 待会儿用一根藤蔓绑住。我上树摘满柿子, 就从树上放下来,你在下面接应,免得上下树麻烦。” 闻言, 藜荞点点头,觉得二哥的提议非常不错。 只是想到还有大姐在树上, 她下意识地开口道: “那大姐……” 话还没说完,藜荞就觉得自己有些多余,大姐可不是能以平常人水平估计的人。 立马停下声音,对着藜菽点头,回道: “我记住了,二哥。” 听到回答,藜菽迅速从一旁扯出一根藤蔓,绑在袋子上,再绑在腰间,缓缓爬上树。 两人同时出现在一颗树上,分立两侧,将枝丫上的柿子收入囊中。 藜荞在树下仰着头观察,心就没有落回实处的时候。 实在是头顶的画面看着有些惊心动魄。 不过她胳膊粗细的树枝,藜麦和藜菽站在上面,连人带树一起颤颤巍巍抖动。 看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坠落,藜荞的心跳随着每一次枝丫的晃动而波动。 第86章 紧张时,甚至会下意识地走到两人下方,准备接住两人。 藜麦吃饱喝足,跳下树时,看见的就是藜荞呆愣在树下的画面,忍不住侧目,心中满是疑惑。 她将背篓中的柿子放进袋子里后,迅速回到树上。 紧接着,藜菽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小妹!接住。” 藜荞迅速抬起头,只见二哥两腿撑在两根树杈上,手里拎着沉甸甸的柿子。 仔细看,似乎还能看到攥紧藤蔓的双手青筋暴起的痕迹。 见状,藜荞迅速往后退,退到袋子落下的位置。 “二哥,你小心点,我就在这里看着。” 眼见袋子越来越近,藜荞下意识地伸出双手,努力太高,甚至踮起脚尖,想要更早接住。 藜菽在树上忍不住出声提醒: “小妹,柿子很重,你不用太早接下,当心把你自己牵连倒下,只要最后抓住袋口就行。” 可是声音落下,藜荞的动作依旧没变。 为此,藜菽不得不停下手里的动作,高声提醒道: “小妹,让一让!” 声音响彻云霄,总算是将藜荞的心神唤醒,慌慌张张地让开位置。 但是这一声并不止是黎家三人听见,远处的山林间,有人恍恍惚惚也听到了声音。 刘婷婷疑惑地望向声音响起的方向,努力伸长耳朵听,想要听清楚内容。 但是除了刚刚的第一声之外,她什么都没有听到。 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以为是自己最近情绪不佳,把山林间野物的声音听成人声。 可刘婷婷仔细辨别,觉得还是有人在说话。 为了确定心中的想法,她朝着前方正在布置陷阱的爹爹询问。 “爹,您刚刚有没有听到其他人说话的声音?” 闻言,刘虎点点头,作为一个猎户,耳聪目明是必备的。 他也听到了远方树林子传来的喊声,并且在第一时间就确认是自己曾经窥探过的山谷一家三口。 “的确有人在说话。” “对吧!我的耳朵没错,山林里还有其他人在生活。” 刘婷婷激动地就想要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靠近,想要与对方认识一番。 可刚踏出脚步,她就迅速收回来。 现在并不是什么认识新人的好时候,她当前最大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布陷阱,为家里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刘虎也看出女儿的意动,只是现在他们家情况不佳,没什么能够上门结交的礼物。 实在是他的身体不给力,吃了半个月的药,还是没完全恢复。 冬日即将来临,本应该是家中积聚食物的时候。 可他们一家三口,两个病秧子,唯一有点力气的还是最小的孩子。 也不知这个冬天能不能度过? 哀伤的气息在刘虎身上停留片刻后,迅速散去。 相较于悲秋伤春,他还是更适合做点实事。 刘虎将手里的陷阱打理好,立即对着身侧的女儿喊道: “婷婷你看,布置陷阱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看看是否有动物的脚印,或者是其他……” 这边两人跑去结交新友的念头,沉浸在狩猎教学中。 另一边的黎家三口,则是继续将树上的柿子采摘干净。 看着满满当当五大袋的柿子,藜菽不得不庆幸自己带上驴车的先见之明,不然这么多柿子还真不知道怎么带回去。 眼见天色不早,三人迅速踏上回程。 藜麦看着仅有两只鸟的收获,很是不甘心。 匆匆从背篓中取出一个柿子,对着两人喊道: “我再去猎点野物,你们俩先回家。” 不等两人回复,藜麦的身影已经钻进灌木里,消失在两人眼前。 藜菽和藜荞对视一眼,无奈地摇摇头,驱赶着驴车,继续往山谷的方向走去。 而离开的藜麦,已经踏足从未到达过的领地。 刚靠近,她就听到一阵熟悉的叫喊声。 “咕咕咕!” 立即探下身子,撇开遮挡视线的杂草,朝着声音响起的方向看过去。 只见一只毛色暗淡的野鸡,正窝在草丛中,激动地叫喊个不停。 藜麦屏住呼吸,将身后的弓箭取出,对准野鸡的方向。 “咻!” 箭矢脱离弓弦,发出响动。 野鸡似乎也感知到危险的来临,激动地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喊,突然飞动。 但箭已发出,野鸡想要逃走,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噗呲”一声,箭矢命中野鸡大腿,血液飞溅。 藜麦刚刚对准的是野鸡的脖子,此时命中大腿,也算是野鸡敏锐,可以活的再久一点。 紧接着,她立即从草丛中站起来,走到野鸡旁边。 刚靠近,马上被野鸡身下白花花的鸡蛋吸引视线。 伸手一捡,最上面的鸡蛋居然还是热乎的。 藜麦疑惑地将鸡蛋放进背篓中,随即扯出一根藤蔓,将野鸡受伤的腿绑紧,扛在肩上。 或许是这片从未到访过的山林,对外人的踏足有些措手不及。 藜麦非常顺利地从捉到了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 第87章 意识到时间不早,再晚回去就要借着夜色做饭,她连忙加快脚下的速度,匆匆赶回家。 当她回到山谷,藜菽和藜荞已经将驴车上的柿子,全部转移到山洞中。 藜荞出山洞的时候,正好看到大姐满载而归的身影。 脸上瞬间挂上羡慕的笑容,惊讶地说: “哇!大姐,你居然抓到这么多猎物!今晚想吃什么?” “就来个板栗炖□□,好久不吃,有点想了。” 藜麦琢磨片刻,说出自己的答案。 闻言,藜荞脸上的笑容更深,立即接过受伤最重的野鸡和鸟。 “我这就去把鸡和鸟杀了。” 跟在身后的藜菽,则是接过其他伤势较轻的猎物,放进特意准备的笼子里养起来,准备留着以后吃。 看着两人的动作,藜麦也习惯性地将身上的东西放进厨房。 随后走进存放粮食的山洞。 此时山洞里一侧摆满了芋头,堆叠在一起,基本上占据了山洞五分之一的空间。 而对面就是满满当当的板栗,中间就是今日新得的柿子,铺了地面满满一层。 藜麦准备取走做板栗炖鸡的板栗,都觉得没有踏足的位置。 于是,她“不得不”拿走一部分柿子,再取出板栗。 来到厨房,正好看见藜荞烫鸡和鸟后剩下的热水,藜麦迅速取出腰间的刀,在板栗外壳上划出十字花刀。 随后,处理过的板栗全部扔进热水中,等待开壳。 期间,她嘴巴就没有停下的时候。 刚开始是在吃柿子,后来就是解决板栗。 坐在一旁的藜菽看见大姐的动作,忍不住偷偷观察藜麦的肚子,看看到底什么时候会鼓起来。 但是他的期待落空了,直至藜荞回来,都没有看见期待的画面。 很快,在藜荞的巧手下,一道美味的板栗炖鸡出现在眼前。 不出意料,三人幸福地吃撑了。 饭后回味时,藜菽想起山洞里存放的柿子,忍不住嘟囔道: “柿子好吃是好吃,就是不容易保存。今天看见柿子树下摔烂的柿子时,我的心都在痛。也不知道我们今天摘这么多回来,能在洞里放多久?” 藜荞听出二哥话语里的担忧,笑着说: “被我们摘回来,总比柿子掉落在地,直接不能吃的好。” 两人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认为柿子长时间存放后会烂掉。 藜麦想到柿子的甜蜜滋味,再想到地上破碎的柿子,脑海中努力翻找记忆。 她印象深刻的都是一些煎炒烹炸,还真没有什么处理水果的方法。 一阵头脑风暴后,什么都找不到,甚至因此头脑发昏。 就在藜麦准备放弃的时候,忽然想到一个处理多余柿子的好办法。 “有了!” 一声乍响,把旁边忧愁的藜荞和藜菽差点吓死。 但很快,两人就意识到足智多谋的大姐又有了好主意,两道期盼的木管瞬间锁定在藜麦身上。 感受到炙热的视线,藜麦立即解释。 “我们可以把柿子做成柿饼。” “饼?” 两人不约而同地发出疑惑的声音。 在藜荞的记忆中,饼都是需要用面粉做的,柿饼是难道就用柿子做? 她实在是想象不出柔软多汁的柿子如果制成记忆中的饼。 藜麦并未理解两人的疑惑,而是误以为两人是因为不认识柿饼,而发出的困惑声。 当即将记忆中的柿饼做法娓娓道来。 “柿饼的做法好像并不难。就是将较硬的柿子洗干净、去皮、晾晒,观察到柿子变软后,轻轻按压,继续晾晒。随后不断地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柿子变成小糖饼的模样。” “哦。” 此刻,藜荞恍然大悟。 她总算是明白叫做柿饼的原因了。 有了做法,她对柿子储存的担忧消散不少。 “既然这么简单,我们明天就把合适的柿子都做成柿饼。不然时间长了,柿子都变软,我们吃都来不及。” “行。” 藜菽回应后,将目光看向身侧的藜麦。 见状,藜麦点点头,算是答应藜荞的提议。 说来,其实她也挺好奇柿饼的滋味,自己参与制作的话,说不定吃起来的味道会更好。 三人目标一致,谈话结束后,迅速入睡。 翌日,三人醒来后,匆匆吃过早饭,迅速来到山洞。 看着洞穴深处堆满的粮食,三人周身都散发着愉悦的气息。 按照昨天藜麦的解释,三人特意选取手感较硬的柿子。 可惜的是,这棵柿子树生长的柿子品种并不是硬的。 仔细挑选一番之后,大约只有三分之一的柿子可以制成柿饼。 藜荞看着被剩下的柿子,忍不住将期盼的目光看向藜麦,开口道: “大姐,这些柿子的消耗,就靠你了。” “没问题。” 藜麦本就不准备客气,甜甜的水果,她最喜欢。 听到满意的回复,藜荞脸上的愁绪消散的一干二净。 兴奋地端着手里的柿子,来到河岸。 第88章 三人一起清洗柿子,不一会儿,一百多斤的柿子就被清洗干净。 在削皮之前,柿子需要先将表面的水分晾干。 趁着空闲的时间,藜麦将目标转移在已经凋谢的荷塘。 原本碧绿的荷塘,在深秋时刻,显然失去了那一抹亮色。 一朵朵墨绿色的莲蓬矗立在荷塘中,里面藏着曾经品尝过的莲子。 藜麦回忆起曾经吃过的味道,当即来了兴致。 “我们采些莲子吧!” 闻言,藜荞也非常感兴趣,兴冲冲地准备脱鞋下荷塘。 身前却突然伸出一只阻拦的手,沿着手往上看,视线撞进二哥不赞同的眼神里。 “怎么了?二哥。” “现已入秋,河水冰凉,你个小姑娘怎么能下水?还是我来,你和大姐在一旁看着就是。” 话音刚落,藜菽迅速脱鞋,直接跳下水。 激起的水花溅在藜荞脚背上时,她才意识到二哥的动作有多快。 不一会儿,藜菽一只手已经捏住一大把莲蓬,递到岸边。 “小妹,你拿好。” 而另一边的藜麦,就算是不下水,也积攒了一大把莲蓬。 眼见能够接触到的莲蓬越来越少,她也顺势入水。 脚刚踩在荷塘里,脚底立即感受到与众不同的触感。 藜麦立即意识到脚底踩到的是莲藕,莲藕爽脆清甜,无论是做汤,还是清炒,味道都非常美味。 她不由自主地舔了舔嘴唇,直接弯下腰,将脚底的莲藕挖出来。 当她看见手里近一米的莲藕,脑海中的目标立即替换。 也没什么心情继续采摘莲蓬,一手接着一手,将脚底下的莲藕全部挖出来。 当藜荞的目光从二哥身上,转移到大姐身上时,立即被大姐身旁岸边的莲藕所震惊。 莲藕堆积的高度已经超出大姐头顶的高度,配上其白皙的外表,已经成为山谷里的一抹亮色。 眼见着大姐还想要继续采挖莲藕,她连忙出声制止。 “大姐!不用了!不用了——” 藜麦听到阻止收集食物的声音,转身看去,两道冷光从眼睛中发出。 藜荞身形下意识地一抖,飞快解释道: “大姐,我们不会保存莲藕,挖太多的话,会浪费。你要是喜欢吃,我们随时来挖就行。” 闻言,藜麦总算是停下手里的动作,慢慢把腿从淤泥里拔出来。 然后走上岸,看着自己的收获,满意地点点头。 听到藜荞靠近的动作,立即嘱咐道: “今天吃骨头炖莲藕。” “没问题,这么多莲藕可以直接炖一大锅。” 藜荞向来不会拒绝大姐的提议,这次也不例外。 她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发现距离吃午饭也没多少时间。 仔细挑选两根有眼缘的莲藕,简单用清水清洗干净,带回厨房,加上之前烟熏的猪骨头,一起炖煮。 而留在荷塘的藜麦,将挖来的莲藕陆陆续续转移到山洞里。 藜菽则是继续采摘莲蓬,直至藜荞在院子里叫喊吃饭,他才从荷塘离开。 一上岸,他就感觉到一股凉意从脚底蔓延至全身。 刚刚泡着水还没感觉,现在就感知到立秋后的水有多冷。 此刻,藜菽再次庆幸自己刚刚的决定,没让小妹下水。 思索间,再次听到小妹的呼喊声,连忙回道: “这就来!” 说完,立即捡起岸上的莲蓬,看着不觉得多,可一抱进怀里,两只手差点不能圈住。 视线更是被怀里的莲蓬完全阻碍,他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试探着前行,速度缓慢。 远处的藜荞听到回应后,安心地回到厨房。 但等了好一会儿,也没听到院门被移动的动静,疑惑地跑出厨房。 伸长脖子一看,就看到一团墨绿色的奇怪生物,长着两条腿缓慢靠近。 藜荞马上意识到是什么情况,奔跑着快步靠近。 “二哥,你拿不了这么多,也不早说?我和大姐可以过来帮忙的。” 闻言,藜菽的脸上勾起一抹微笑,安抚道: “没什么的,我一个人可以。” “可以!就像是现在这样慢慢挪过来一样的可以吗?” 藜荞当即发出不满的声音,迅速从藜菽的怀抱中取过一部分。 少了这一点,藜菽的视线瞬间开阔。 两人迈着快速的步伐,回到厨房。 随手将怀里的莲蓬一放,迅速移动到餐桌旁。 此时,铁锅内的猪骨炖莲藕还在咕噜咕噜地冒着热气,一股腊肉味和莲藕的清香混杂在一起,勾着人的馋虫躁动不已。 听到动静,藜麦也不再等候,马上把自己的碗盛满,开吃。 藜荞和藜菽紧随其后。 一口热乎乎的猪骨炖莲藕下肚,藜菽感觉浑身弥漫的寒气瞬间消散。 一碗喝完,四肢都暖起来了,一点都没受到长时间浸泡在荷塘的影响。 当最后一滴汤汁落在舌尖,他忍不住对着身旁的小妹夸赞。 “今天的猪骨炖莲藕实在是太好吃了!” 说完,藜菽放下筷子,伸出赞扬的大拇指。 第89章 “嘻嘻。好吃就多吃点,我今天炖的食物很多。” 藜荞自得一笑,继续吃着嘴里香喷喷的饭菜。 吃完午饭,藜荞收拾家务的时候,不忘观察柿子的状态。 当她发现柿子表面的水分,已经在风吹日晒下干透,达到了可以继续制作的条件。 发现的一刹那,她立刻出声提醒。 “大姐,二哥,可以继续制作柿饼了。” 话音刚落,藜麦和藜菽立即探出头,观察院子里的柿子。 随后,两人带上刀和簸箕,出现在屋檐下阴凉的位置。 随意找了一个地方坐下,取来柿子,小心翼翼地给它削皮。 三人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说是耍刀的好手,给柿子削皮算不上非常困难的事。 时间匆匆流逝。 藜麦给手里的柿子削过皮,习惯性地伸出手,想要在身旁存放柿子的篓子里,再取出一个柿子。 身旁的藜荞和她抱有同样的想法。 同时也这么巧,两人的动作出奇的一致,恰好碰撞在一起。 感受到诡异的触感,两人迅速收回手,藜荞甚至惊恐地喊出声。 “啊!” 扭头一看,就看到篓子对面放着的一只手,来自大姐藜麦。 藜荞当即为自己一惊一乍的性子感到羞愧,不好意思地缩回手,对着大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藜麦收回手和视线,再观察周围的篓子,发现所有的柿子都已经被三人处理完毕。 “完了。” “结束——” 藜荞也发现了完成的事实,惊喜地发出长叹。 第42章 小偷 脸上的笑容根本藏不住, 在和二哥藜菽视线碰撞的一刹那,甚至忍不住笑出声来。 “哈哈哈!” 但喜悦过后总藏着悲伤。 这不?藜荞过于高兴,一时没注意, 快速抬起头。 但是长时间维持一个姿势的身体, 早已经酸胀不堪。 突然的动作扯动浑身僵硬的肌肉, 疼痛感瞬间蔓延至全身。 刚刚还是喜悦的笑声,此刻就已经变成哀嚎的痛呼。 “啊啊啊——” 配合着藜荞扭曲的身体,藜麦和藜菽一眼就明白藜荞身上发生了什么。 藜菽无奈地笑着摇摇头, 提醒道: “小心点。” 说完, 他缓缓站起身, 舒缓浑身僵硬的肌肉。 随后, 将削过皮的柿子整齐地摆放在早已准备好的木板上,方便接下来更好的风干。 一旁的藜荞看了一眼二哥的动作, 又看了一眼和柿子色彩一样绚烂夺目的晚霞。 很快站起身,活动活动身体,开口道: “我先去做饭。” 有了新挖的莲藕,藜荞也不准备做其他菜色, 先把莲藕吃完才行。 简单做了一个烤鱼, 算是对莲藕的优待。 在柿子风干期间, 需要有人一直在旁观察,防止下雨影响风味。 同时, 还要时不时挤压, 使其变成饼状。 所以,为了柿饼的制成,家里必须要有一个人留下来。 藜麦和藜菽不约而同地将这个任务交给藜荞。 藜荞虽然心中不情愿, 但是对柿饼又很好奇,不得不成为留在家里的那个人。 在大姐和二哥再一次踏上寻找食物的时, 忍不住叮嘱道: “大姐、二哥!你们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吃的是次要的。” 闻言,藜菽点点头。 同时也不忘把自己的叮嘱说出来。 “知道了。小妹,你在家也要把院门锁好,当心有野兽下山。” “我会的,只在家看柿饼,什么也不干。” “行!” 听到满意的回复,藜菽牵着缰绳,快速跟上大姐的步伐。 藜麦想起上次收获的柿子,决定再次沿着上次的路线行走,说不准这次还会遇到什么好东西。 身后的藜菽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跟着大姐准没错。 至于是不是上次的路线,他根本没在意,直至看到熟悉的柿子树。 只是这一次除了柿子树之外,他们还发现了其他东西。 看见在树底下疯狂挖土的野猪,藜菽瞬间紧张起来,浑身上下弥漫着戒备的气息。 更是在第一时间握紧手里的砍刀,绷紧身体,做好随时战斗的准备。 脑子突然想起一旁还有大姐的存在,他下意识地吞咽口水,缓解紧张的情绪,低声道: “大姐,怎么做?” “杀了吃肉便是。”藜麦语气平淡无波地回道。 短短的六个字却把藜菽吓得不行,他是真的没想到大姐居然一点战术都不讲,一双眼里满是诧异。 他紧张地迅速回头,往身侧的大姐看去。 只见藜麦已经手持弓箭,瞄准前方的野猪,蓄势待发。 藜菽想也不想地准备开口阻止,可他刚说出一个字:“等……” 箭已经朝着野猪飞过去,锐利的箭尖快速转动,在日光的照射下反射出刺目的亮光。 藜菽只觉得自己的眼神被刺眼的银光一闪,下意识地闭上双眼。 第90章 下一秒,一声凄厉的哀嚎在耳边响起。 “啊——” 猛地睁开眼,刚刚还气势汹汹的野猪,此刻慌乱不已,四处乱窜。 只因刚刚藜麦射出去的箭矢,正中野猪的眼睛。 疼痛加上视线受到阻碍,野猪根本没有时间思考其他,慌张展开御敌的姿势和动作。 藜菽惊讶地看着眼前的画面。 要知道此时两人距离野猪,足足有百丈之远。 他觉得自己的肉眼根本无法捕捉野猪的眼睛在何方,可大姐却一箭命中,没有什么话语能够表达他此刻的震惊。 一旁的藜麦却已经在自得地点点头。 和上次狩猎野猪的场面比起来,这一次的进步很大。 不用近身,她也可以猎杀野兽。 藜麦在心中对进步的箭术赞叹一番后,一抬眼,就看到四处乱窜却找不到对手的野猪想要逃跑的趋势。 当即放下手里的弓箭,直接迈动双腿,朝着野猪的方向奔去。 野猪和大姐飞速靠近的身影,总算是将藜菽从震惊中唤醒。 他慌张地松下手里的缰绳,带着砍刀朝藜麦的方向奔去,准备帮忙。 可山地险峻,与野猪的距离过远。 等他赶到战场的时候,藜麦早已经将野猪宰杀完毕。 藜菽只匆匆在远处看到野猪倒地的画面,等他站在藜麦身边,看到的就是野猪脖子流血的画面,一动不动。 比起上次只看到僵硬的尸体,这次看到野猪流血的画面,藜菽震惊地喊出声。 “死了!” 音调也不知变了几次调,最后直接变音。 藜麦诧异地看了藜菽一眼,眼神中都是困惑。 明晃晃的疑惑把藜菽看不好意思了,连忙收敛脸上的惊讶,生硬地转移话题。 “野猪这么多血,我们要及早离开这里才行。驴车还在后面,我去把它牵来。” 话音刚落,人就消失在藜麦眼前。 有一头接近三百斤的野猪收获,加上血腥味会吸引来山林间的其他猛兽。 藜菽心中的第一反应是及早离开,避免撞上什么麻烦。 可好不容易进山一次,藜麦可不想这么早回去。 她们今早可是连午饭都带来了,提前回去岂不是浪费? “再弄点其他的,这个季节山上还有什么其他吃的?” “野梨、核桃、拐枣、山楂等,基本上看着结果的树都可以试试。” 藜菽一番搜肠刮肚,把自己知道的山间野果全部说出来。 对此,藜麦满意地点点头,大手一挥。 “走。” 两人继续朝着陌生的地域靠近,身后还跟着装着野猪的驴车。 驴车山间走动间上上下下,板车上的野猪也跟着抖动。 原先撕裂的伤口在抖动间逐渐扩大,源源不断地血液从中渗出,蔓延至板车,而后落地。 于是乎,在两人身后逐渐形成了一条“血路。” 藜麦走在最前面,一双眼睛将遇到的所有树木都打量一遍。 当看见前方树木枝丫上坠着一颗颗宝塔似的果实,立即出声询问。 “前方树上结的是什么果?” “松果,里面没吃的。” 藜菽一眼就辨认出对方的身份,表情认真地解释道。 此言一出,藜麦提起的心瞬间落地,下意识地加快脚底的步伐,期待能够发现其他的果实。 但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什么吃的野果都没发现。 眼见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两人才停下来休息。 午饭过后,继续往前走。 直至藜麦发现一棵树上长着殷红的果实,沮丧的心立刻恢复跳动频率。 “那是什么?” “山楂,可以吃的。” 话音未落,藜麦整个人已经冲出去,藜菽根本来不及反应。 他只得牵着驴车,慢慢跟在身后。 藜麦看着殷红的果实,已经在脑海中畅想果实的滋味。 迅速摘下距离最近的一颗,塞进嘴里。 下一秒,藜麦整个五官开始扭曲,皱在一起。 不用亲自品尝,藜菽都可以想象出眼前的山楂滋味有多酸,情不自禁地开始皱眉,嘴里也开始分泌口水。 看着五官皱着的大姐,他满含歉意地说: “大姐,刚刚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山楂特别酸,一般都是做成糖葫芦,或者是山楂糕吃的。” 闻言,藜麦的心中闪过一丝懊恼。 大脑努力控制身体,将扭曲的五官恢复正常,囫囵吞枣似的将嘴里和手上得山楂全部吞入腹中。 在她的字典里,就没有浪费食物的选择,自然是要全部吃完。 至于树上的,藜麦也不浪费。 树上的山楂全部采摘,等回家以后和甜甜的蜂蜜混合在一起,想必滋味十分美妙。 两人紧密合作,很快就将整棵树的山楂全部装进袋子里。 藜菽想着自己作为男孩子,直接一把扛起袋子,准备往回走,将袋子放在驴车上。 可他往回看,只看到了瑟瑟发抖的驴,驴车上空无一物。 他的心就像是突然漏了一个洞,冷冽寒风吹过,浑身战栗。 第91章 刹那间,藜菽觉得自己的嗓子都无法发出声音。 最终只能挤出来一句:“姐,野猪不见了。” 藜麦正在观察前方环境,忽然听到这样一句话,立刻转身查看。 当发现空空如也的板车时,一股怒火瞬间蔓延至心头。 从来都只有她藜麦抢别人的,现在居然有敢抢自己东西的。 还真是开了眼界! 异能迅速作用于身上,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藜麦已经从藜菽前方的位置,转移到板车旁边。 刚靠近,藜麦就发现了抢走自己猎物的小偷踪迹。 野猪并不是被全部偷走,而是被从板车上拉扯坠落。 然后被野兽撕咬掉一只大腿,血淋淋的伤口就在眼前,伤口呈现出锯齿状,那么小偷的身份昭然若揭。 藜麦可不会眼看着被偷东西,匆匆留下一句,“我去找回来。”迅速跑开。 她沿着小偷将野猪腿拖拽的痕迹,一路往前走。 跟在后面的藜菽,再也不敢将驴车独自留在山林间,只能慢慢跟在后面。 藜麦的速度显然比小偷快,在察觉到鼻尖的血腥味越发新鲜的时候,眸子一抬,立刻发现了远处的小偷。 不过一只身形短小的物种,居然敢抢她的东西。 嘴角一勾,脚迅速蹬地,眨眼间,身影在树丛中闪过。 狼王只觉得一道冷光闪过,根本来不及反应,一股凉意在脖子上蔓延。 眼睁睁看着眼前距离妻儿不过百米的猎物,不能送到妻儿手里,泛着绿光的眼眸间闪过一丝遗憾,迅速暗淡。 藜麦看着小偷失去气息,满意地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再看一眼瘦骨嶙峋的长毛野兽,不满意地随意扯过一根藤蔓,绑紧,带着战利品准备回去。 就在她心绪平静的一刹那,耳边迅速发现两道衰弱的呼吸声。 如果刚刚不是她被山楂酸倒的话,应该也能发现小偷的呼吸声。 察觉到还有猎物存在,藜麦继续站定在原地。 直至等到藜菽的到来,她马上将手里的猎物递过去,开口道: “你拿着,我还有点东西要去处理。” 对面的藜菽根本听不到大姐说的话,一双眸子紧紧锁定在眼前的猎物身上。 等他理智回笼,手指颤抖地指着藜麦手中的猎物,惊讶地说: “狼!大姐,你居然猎到狼!” “都没几两肉。” 藜麦鄙夷地看了一眼手里的猎物,直接扔在驴车上。 “还有两只,我去一起捉来。” 刚转身,却被身后的藜菽叫住。 “不行,狼是一种报复心极其强的野兽,我们杀了一只狼,很快就会被他的同伴围过来,应该尽快离开才行。” “来一只杀一只,来两只杀一双。” 藜麦攥紧手里的刀,冷声道。 “一只狼和一群狼的战斗力不可同日而语,甚至比一只黑熊和一只猛虎还要可怕。今天的猎物足够,大姐我们还是暂时先离开吧。” 藜菽继续苦口婆心地劝导。 可藜麦感知到耳畔越来越衰弱的呼吸声,根本不可能放弃潜在的食物。 直接将藜菽的话当做耳旁风,转身朝着猎物所在的位置逼近。 见状,藜菽连忙快速跟上。 对于大姐的性子,他是真的无可奈何。 此时只能往好的一面想,两个人在一起对抗狼群,总比一个人独自面对要好。 想到这,藜菽无奈地摇摇头,对着身旁的驴屁股狠狠抽上一鞭,驱使着驴快速跟上大姐的步伐。 第43章 回村 前方, 藜麦根据耳畔探听到的呼吸声,不断朝着猎物靠近。 当猎物真正显现在眼前时,她还是不免为眼前的画面所震惊。 只见一只和刚刚身形差不多的母狼, 浑身是血地躺在地上, 身下蔓延出一大片血泊。 在血泊之中, 躺着气息微弱的的小兽。 依据眼前的场面不难判断,三只狼应该是一家三口。 刚刚被藜麦猎杀的公狼,是去给妻儿捕杀猎物, 为身受重伤的伴侣补充能量。 只是公狼显然没长眼睛, 居然碰到藜麦手里, 一家三口都死在她手里, 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 藜菽匆匆赶来,看到的就是大姐准备动刀的画面。 就在他以为大姐挥刀直下的时候, 藜麦忽然将刀收回去,让身后的藜菽错愕不已。 他还以为是大姐放弃猎杀狼,可凑近一看,发现躺在地上的母狼已经失去生息。 “死了?” 闻言, 藜麦点点头, 转而将目光放在最后的崽子身上。 看起来更没多少肉, 唯一能夸的就是肉质鲜嫩。 可想到她之前将这类崽子带回家的结果,她顿时失去兴趣。 藜麦直接捡起失去生息的母狼, 顺手扔在板车上, 和之前的公狼堆叠在一起。 “走吧。” 此言一出,藜菽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一脸不敢置信地指着地上,身体还在微微颤抖的小狼崽, 问道: “刚出生的崽子怎么办?” “没肉。”藜麦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第92章 不用藜麦解释,藜菽自动在心中补足后面的话。 但是留着一只小崽子在这里, 和让它去死也没什么区别,这与他一直以来奉行的人生准则背道而驰。 听到藜麦离开的步伐,他下意识地抬脚准备离开。 下一秒,藜菽还是无法做出留下崽子独自在山林的决定,匆匆跑回去,一把将地上的崽子捡起来。 软乎乎且温暖的触感,让他的心剧烈跳动,脚下的步子跑的更快。 不一会儿,藜菽就来到藜麦身边,一双眼睛频频在藜麦身上打量。 崽子变动的呼吸距离,根本无法逃过藜麦的耳朵。 她步子停顿一秒,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准备继续寻找食物。 但藜菽却已经在头脑风暴下,想好了留下狼崽子的借口。 “大姐,我觉得狼崽子还是可以带回去。我们带回去就当做狗养在家里,帮我们看家。以后如果我们俩再一起上山的话,小妹一个人留在家里,也可以有个保护。” “吃它父母,留它看门。” 显然,在藜麦的世界里,无法理解藜菽说出的理由。 藜菽一听这话,显然整个人都陷入呆滞,迟迟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回答。 藜麦也没心情继续听乱七八糟的解释,动身离开。 反正她是不可能为了一只小崽子放弃食物,加上她也不负责崽子的饲养,其他两人爱怎么办就怎么办。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没什么新的收获。 发现天色不早后,迅速踏上回程。 到家时,藜荞早已经做好饭,坐在院子里一边检查柿子,一边等候两人的出现。 当看见靠近的身影时,兴奋地直接跑出来迎接。 还不等藜荞说什么,藜菽迅速将怀里的狼崽子递过去。 藜荞又不认识什么狼,但狗崽子她还是在村里见过的。 接过手,立即将手里的小崽子当做小狗,脸上瞬间绽放出惊喜的笑容。 “二哥,你这是哪里遇到的小狗?真可爱。” 藜荞一边用最温柔的嘴巴说话,一边轻轻地抚摸“小狗”的身体。 感受到“小狗”身体的颤抖,立即凑近观察情况。 她等了好一会儿,都没等到二哥的回复,随即一脸疑惑地看向对方。 面对小妹困惑的眼神,藜菽的脸上闪过一丝无措,一股热意逐渐在双颊蔓延。 他打了很久的腹稿,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小妹的动作,缓缓开口道: “小妹,你手里的不是狗崽子,而是我从山里捡来的狼崽子。” 话音刚落,藜荞只觉得一股凉意从双手蔓延至全身。 刚刚还暖呼呼的小崽子,此刻就像是一个爆竹放在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炸开。 整个人的身体都变得僵硬起来,想要把手里的东西扔开,又担心一个不稳,狼直接给她来一口。 此时,藜荞内心的恐惧早已经战胜理智,什么都顾不得了。 没看见二哥有反应,迅速发出颤抖的声音。 “二…二哥,你快点…快点把我手里的东西拿开!” 喊道最后两个字,声音直接变了。 藜菽的心瞬间紧张起来,慌忙从小妹手里抢过狼崽子。 下一秒,藜荞猛地向后跳开,与藜菽的距离足足有五尺,看着藜菽的眼神充满恐惧。 这还是藜菽第一次在小妹脸上看到这种表情,整个人都慌乱起来,连忙解释: “小妹,这就是个刚出生的狼崽子,牙都还没长好,不会咬你的。” 解释很合理,但是藜荞根本听不进去。 此刻她的脑子里全都是爹爹曾经描述过的画面,恐惧的气息萦绕周身。 藜菽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决定。 但是带都带回来了,想要让他扔走,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他只能无奈地摇头,解释道: “这么小的狼崽子,扔进山里,肯定会死的。我不能这样做,所以狼崽子暂时养在家里,我会用笼子关起来,养在自己屋子里。” 说完,藜菽不等藜荞反应,已经带着狼崽子前往后院。 当藜荞反应过来,眼前已是空荡荡一片。 转身一看,就看到藜麦一脸悠闲地倚靠在门框的样子,身旁的板车上摆放着今天的战利品。 其中赫然有和刚刚狼崽子同出一源的两只狼。 只不过和活着的狼崽子比起来,死去的成年狼对她的威胁更小。 如果藜荞没记错的话,在爹爹的口中,狼群就是最记仇的一类动物。 今天猎杀了两只狼,还不知道往后等待她们的是什么。 为了自家安全,藜荞顶着恐惧,拎着两只狼往河岸走去。 动身前,还不忘对着藜麦说: “大姐,你先吃饭,我把两只狼放进河里冲一冲,马上回来。” 于是乎,等两人回来,藜麦已经解决完一碗饭。 在藜荞在家留守,制作柿饼的时间里,藜麦和藜菽漫山遍野地寻找食物。 不过十天时间,周边的山林已经被翻了个边。 如果要想找到更多的食物,就必须前往更远的地方。 第93章 当藜菽说出这个决定的时候,藜荞想也不想的出声反对。 依现在山洞的储粮而言,她们度过一整个冬日绰绰有余,根本没必要冒险。 “不行,太危险了!二哥这些天你和大姐不过一板车的东西,都已经是走了一天才弄回来的。远行辛苦不说,得到的食物和付出的辛苦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藜荞不理解二哥怎么会说出这种不理智的话。 在她记忆中,和大姐比起来,二哥应该是更加沉稳的才对。 可现在,她觉得自己有些不认识二哥了。 藜菽明白小妹的担忧,可他心中生出念头后,不知不觉中早已占据身心。 面对小妹的反对,他坚定心中的想法,耐心解释道: “我不止是想要走远多弄一点食物,我还想回村里看看。之前村里其他人家种了很多东西,现在这个时节已然成熟。如果越人不再村里设置岗哨,我们回去可以直接弄到一大堆食物,吃到明年这个时候都不是问题。” 此言一出,藜荞反对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虽说家里的粮食够,但这种足够是在不将就口感的条件下。 这段时间,家里的米、面早就不剩什么,只能暂时用南瓜和芋头作为主食。 大家的食量没变,但是吃饭的速度明显下降,藜荞想要说没必要吃米面都说不出口。 想想村里几十户人家种植的良田,她可耻地心动了。 在一番细细思量过后,藜荞重重点了一下头。 “我同意。但是这次必须我们一起去,我不要一个人留在山谷。” 她的目光放在藜菽身上几秒,最后停留在大姐藜麦身上。 对此,藜麦没什么意见。 当初如果不是越人太多,她根本不会离开原先生活的地方。 现在回去拿一点东西而已,不会出什么问题。 藜菽见大姐没说话,无奈地点点头。 “我们一起。” 翌日,一家三口都起了个大早,在离开山谷之前,要把一切都准备好。 藜菽先是将昨日猎杀的狼皮处理,再将狼肉切成肉条,一起熏干。 藜麦和藜荞则是准备行李,这一次她们估计要在山里带上四天三夜,需要的东西不少。 并且,藜荞还要将家里的家禽需要的粮食提前备上。 三人忙忙碌碌一个上午,总算是将所有东西准备好。 吃过一顿美味的饭菜之后,三人立刻踏上回村的路。 出发时,藜菽心中五味杂陈,感慨无限。 谁能想到他们一家三口还能有回家的一天呢? 和当初像是丧家之犬似的逃向深山,此时可以说是“衣锦还乡,”就是不知道乡是否还存在? 从山谷到家的路,藜荞不知道在心中重复走了多少遍。 这一次真的要回家,清澈的眼眸染上一丝愁绪,不知道山里有什么危险在等着她们。 来时只遇到一条蛇,可以说是十分幸运。 可在山谷待了一段时间,黑熊、野猪和狼都遇见了,藜荞对山林间的危险惴惴不安。 夜晚,藜荞一双眼睛无数次往周围扫描,防备危险。 藜菽发现小妹一惊一乍,当即出声安抚。 “小妹,不用担心,周围我和大姐已经检查过一遍,并隔离出安全带,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第44章 归家 “我就是有点担心。二哥你先睡, 休养好精神,待会儿换人守夜。” 藜荞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低声道。 见状, 藜菽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倚靠在身后的大树闭目休息。 夜色中, 只有身前的火花爆开发出的噼里啪啦的声音,静谧却刺激着藜荞的神经。 她精神紧绷,眼珠子不停地转动, 似乎想要看透夜色中躲藏的危险。 一来二去, 耗费的精力难以估计。 加上今天走了大半天, 整个人现在可谓是身心俱疲。 现在仅仅是因为脑子里紧绷着一根弦, 才勉强能够保持精神而已。 时间渐渐流逝,月升至半空。 藜荞估计马上就到换人守夜的时刻, 她紧绷的神经稍微放松,情不自禁地长舒一口气。 “呼——” 下一秒,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放松的弦瞬间绷紧,双手往身后一撑, 迅速起身。 长时间的训练已经让藜荞形成一定的条件反射, 步子一跨, 抬起双手,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做出战斗准备姿势。 趁着危险还未靠近, 她飞速转身, 准备出声提醒。 却惊讶地发现大姐此刻睁着一双眼睛,看着自己御敌的方向。 显然,大姐已经感知到危险的靠近, 根本用不着她提醒。 但大姐也没有做出战斗准备,令藜荞错愕不已。 她很不理解这样的行为, 但是留给她的思考时间不多了。 还不等藜荞问出口,靠近的危险已然逼近。 “簌簌——” 声音响起的一刹那,长久训练形成的条件反射,让藜荞直接出手。 一个快步,直接对着靠近的危险踢出一脚。 脚踢中危险的一刹那,她才意识到自己踢到的是什么。 第94章 居然只是一只小小的刺猬,刺猬表面的刺紧紧拢在一起,直接扎中她薄弱的鞋底,一股刺痛感从脚底传来。 藜荞不敢置信地看着还没自己手掌大的“危险,”目瞪口呆。 刺猬滚落草丛的声音,将藜菽从睡梦中惊醒。 睁开眼,看见的就是大姐藜麦平淡不惊,小妹藜荞一脸呆滞的画面。 他疑惑的目光在两人身上来回移动,最终理智回笼,将目光投向草丛中不断挣扎,而发出声响的位置。 藜菽当即起身,朝着草丛靠近。 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小小的刺猬,直接用地上的棍子挑出来。 刺猬意识到逃出生天,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迅速从夜色中消失。 而后,藜菽才将目光放在一直没有动作的藜荞身上。 “小妹,怎么了?” 关切的眼神在藜荞身上来回打量,生怕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 藜菽迟迟没等到小妹的回答,快步靠近,急切地追问道: “是不是哪里伤到了?” 说着,他已经开始准备直接上手。 却没想到刚刚还呆愣在原地的藜荞,脸上突然爆发出激动的笑容,兴奋地一把拽住藜菽的胳膊,蹦蹦跳跳地说: “二哥!二哥你刚刚看到了吗?我居然一脚,就一脚!直接把飞过来的刺痛踢中了?” 藜荞脸上不敢置信和激动的喜悦交织在一起,在夜色中焕发着炫目的光彩。 藜菽的身体跟着藜荞的动作摇晃,就连脑子也开始混沌。 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不由自主地重复刚刚听到的话。 “直接踢中刺猬?” “对呀!对呀!刚刚我一脚就踢中了,你看,我的鞋底还要尖刺留下的痕迹。” 藜荞直接脚一抬,展示鞋底的痕迹。 借着月色和焰火,藜菽一眼就看到了刺猬的刺在鞋底的泥土上留下的凹坑。 面对藜荞的期盼,他迅速给出肯定的回答。 “看着的确是踢中了。” “嘿嘿嘿!我就说嘛,刚刚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听到声音,我就下意识地抬腿。不曾想,居然一下子就踢中了。大姐的训练方式实在是太强,我居然这么快就收获成果。” 藜荞激动的手舞足蹈,恨不得将刚刚的画面,再在二哥面前展示一番。 之前还有担忧夜色中潜藏的危险,此刻意识到自己的武力不低,瞬间心潮澎湃。 她恨不得再来上几只野物,让她好好地给个教训。 藜菽注意到小妹的左顾右盼的眼神,无奈出声安抚。 “正好也轮到我守夜,小妹你就快睡吧。” 闻言,藜荞努力伸长耳朵,没听到一点其他的动静,只得点点头。 “好吧。但是二哥如果你听到动静,一定要把我叫醒,我来对付它们。” 说着,她还做出一个御敌的姿势。 藜菽看着不禁露出笑容,答应小妹的提议。 即使这样,藜荞依旧无法安睡。 实在是刚刚发生的一幕太激动,心情无法安定。 她静静地听着风声,想要从中辨别出野物的踪迹,展示自己训练的成果。 可藜荞等了很久,都没听到其他的动静。 最后在等待中沉沉睡去。 第一夜顺利过去,三人并未遭遇危险。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也还算平稳。 因为金秋已至,凛冬将至,蛇早已不见踪影,其他动物也忙着储备冬日的食物。 三人除了偶尔撞见储存食物的松鼠之外,并没有撞见其他。 藜荞想要展示武功的期待,一次次落空。 在苦闷的心情中,三人到达之前留下阻碍的半山腰。 藜麦一眼就看出木头曾经被人移动过的痕迹,或许是觉得没人会选择上山求生,检查几遍后离开。 木头之前是留给敌人的阻碍,但此刻也成为三人的阻碍。 藜菽看了好几遍,都找不出供驴车通过的空间。 转身看向主事的大姐,出声询问: “大姐,我们怎么下山?把那边那片灌木砍掉吗?” 闻言,藜麦迅速藜菽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发现是当初几人上山时的位置,之前扦插遮挡的树枝,依旧存活,形成一片阻隔带。 但她看了一眼被越人走出来的通道,开口道: “不必,我们直接走他们走出来的路。” 说着,藜麦直接朝通道走去。 随后在藜菽和藜荞震惊的眼神中,直接将倒塌的树木抬起,形成一条供驴车通过的道路。 再一推,抬起的树立即和另一侧的大树倚靠在一起。 两人在惊讶中快步靠近,迅速通过,来到熟悉的山脚。 藜菽还来不及宣泄激动的心情,放目远眺,迅速发现了远处山峦的异样。 和周遭碧绿的山峰比起来,远处的山就像是带上了一层厚厚的黑色外壳,毫无生机可言。 刹那间,藜菽迅速联想起不好的猜测,阴沉着一张脸。 藜荞没想到自己还能有重新回到家的一天,正想大姐和二哥分享心中的喜悦。 一转身,却看见二哥脸上奇怪的表情。 眉头紧蹙,一双眸子不明所以地看着二哥,追问道: 第95章 “二哥,你怎么了?回家不开心吗?” 闻言,藜菽嘴角扯出一抹苦涩的笑,咬紧牙齿,声音从齿缝中挤出来。 “能回家,我自是开心。可我没想到…越人真的是太狠毒,别让我遇见,不然我一定要手刃他们。” 藜荞丝毫不怀疑二哥的恨意,毕竟他们背井离乡都是越人的过错。 但是如此强烈的仇恨,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 心中不禁生出困惑,用一双疑惑的眼睛看向藜菽。 感受到身旁炙热的视线,藜菽悲痛万分地手指家所在的方向。 “小妹,你看!” “爹、娘——” 藜荞在发现山峦剧变的一刹那,痛苦地喊出声。 下一秒,拔腿就跑,迅速朝着家所在的方向奔跑。 还不等她到家,已经看见整个村落的惨状。 眼前的村落灰蒙蒙一片,原本修建房屋的位置,早已经是一片断壁残垣。 鼻尖还能闻到火烧后留下的气息,令人无所适从。 藜荞站在原地,泪眼朦胧地看着熟悉的家园,不敢相信眼前的画面是真的。 藜菽没想到小妹如此激动,顾不得疲惫的驴车,跟着藜荞一起冲出去。 只剩下藜麦和驴车慢悠悠地走在最后。 等她俩靠近时,藜荞早已哭的不能自已,藜菽也双眼泛红,呆呆地看着火烧后的家园。 有那么一瞬间,他将眼前的画面,与他们逃离时在山顶看见的火光联系起来。 当即怒火中烧,愤恨地立下誓言。 “若是被我遇到越人,有一个杀一个,有两个杀一双,绝不让他们从中逃脱。” 说完,藜菽猛地用袖口擦拭眼角的痕迹。 然后转身看向泪如雨下的小妹,伸开手,将小妹拢在怀里,安慰道: “只要我们能记住与越人的仇,何愁没有报仇的那一天。走!我们去看看爹娘。” “二哥,你说的对!” 藜荞瞬间提起精神,迅速擦干脸上的泪水,给出赞同的回答。 随后,她将目光投向身后的大姐藜麦,紧紧攥住藜菽的手,郑重地说: “从今往后,我一定好好练习大姐给出的武功秘籍,等着可以报仇的那一天。” “好!我们兄妹同心,必定成事。” 两人紧紧地握住对方的手,给予彼此力量。 说完誓言,两人并肩朝着爹娘埋葬的地方走去。 如果不是两人记性好的话,估计埋葬地点都认不出来。 坟堆上的杂草被烧干净不说,坟前的墓碑也被烧成灰烬,灰蒙蒙一片,兄妹俩都能想象出爹娘在地下经受的痛苦。 藜菽有那么一瞬间,想要给爹娘迁坟。 可又想到这是对爹娘不敬,只得放弃念头。 索性如今居住的深山,想要往返村子也不是什么难事。 以后他经常来看望爹娘即可。 想到这,藜菽安心不少,对着藜荞叮嘱道: “小妹,你将爹娘坟前的灰烬打扫一下,我再给爹娘刻个木牌。” “是。” 一声令下,两人立即开始动手。 只是两人看着空荡荡的双手和腰间,才知道自己忘了什么。 转身一看,赫然发现藜麦带着驴车走在后面,驴车上都是两人的行李。 两人连忙跑回去,根本顾不上打招呼,又回到坟前。 不一会儿,两人总算是将坟墓打扫出一个样子。 又端出原先准备的干粮,摆在坟前,祭拜一番。 藜麦对两人无意义的举动很是不能理解,站在远处,放目远眺,将整个村落的环境扫一遍。 她可是还记得自己回来的原因是什么。 之前越人放的一把火,对村里的田地伤害不小。 田地的玉米、红薯、土豆就别想了,露出地面的部分早已经碳化。 藜麦估计地底的粮食估计也早已被焖熟,也不知道这个时间还能挖出来多少。 唯一幸免于难的估计就是水稻。 越人进攻的时间,正是水稻长成的阶段,田里面灌满了水,中心部分没受到高温的影响。 此时,藜麦远远地看着,就像是一堆黑黢黢的草木围着一堆金黄色的水稻。 按照村民种植的范围,她们此行收获不小。 就在藜麦估计水稻收成的时候,藜菽和藜荞也已经从悲伤的情绪中抽离。 两人沿着大姐的视线往前看,也发现了田间的异样。 藜菽清晰地明白,粮食和百姓的性命一样重,居然被越人给毁坏,真的是暴殄天物。 他之前的构想已然成空,也不知这次到底能带多少粮食回去。 眼见时间不早,他出声提醒。 “我们还是先回家做饭,明天再考虑收割水稻的事。” “走吧!” 藜麦也没有夜间干活的欲望,扔下两个字,朝着熟悉的地方走去。 由于黎家所在的位置最高,受到的山火影响不算最大。 还能她们三人留下简单的木框架,找来一些宽大的叶片,还能够搭在架子上,为三人遮风挡雨。 藜菽和藜麦去找叶片,藜荞借用家中之前的炉灶起火做饭。 第96章 再次用上家里的炉灶,藜荞也是感慨万分。 由于她们姐妹三人,并不会制作土灶,只能面前在地底挖个坑,再在坑里垫上石头,将铁锅直接放在上面做饭,简陋无比。 此时用上方便、干净的土灶,忍不住要好好展示厨艺。 于是,三人在晚饭吃上了离开山谷后最美味的一顿饭。 夜间有遮风挡雨的地方,三人依旧保持守夜的习惯。 一夜相安无事,吃过早饭,迅速开始食物的收集。 藜麦和藜菽一起去割水稻,用驴车转移,将割好的水稻铺在村里之前用来晒水稻的平地上。 一边晾晒,一边为之后的脱粒做准备。 而藜荞一边准备饭菜,一边各个村民家简陋。 之前逃跑过于匆忙,她并没有想过去捡别人家不要的东西的事。 可是在山谷生活了一段时间,藜荞深刻的意识到,她们一家还却很多东西。 特别是陶罐,常常因为缺少陶罐,有很多腌菜不能做,肉也无法更好储存。 想着陶罐分量重,逃难的叔叔婶婶们应该不会选择带走。 事实证明藜荞的猜测没错,她刚来到村长家,就看到漆黑的断壁残垣下,陶罐表面反射着亮光。 她先是对着村长房子鞠躬,连连致歉。 而后飞一般地取走厨房里的陶罐,跑回家放好。 接下来的时间里,藜荞一直重复类似的举动。 当藜麦和藜菽结束上午的劳作,回到家,看到的就是一地的陶罐,和各种各样的杂物,就连锄头都有。 藜菽惊讶地张大嘴巴,不解地问: “小妹,你这些东西都是从哪里弄回来的?” 闻言,藜荞不好意思地羞涩一笑,面色尴尬地解释道: “这些都是我从村里叔婶的屋子里捡来的。我知道这样做不好,但是家里实在是缺东西。” 她低着头看了一眼藜菽的表情,发现二哥没有出声阻止,她紧跟着补充道: “二哥,你看这把锄头!我们家就一把,干活的时候只能轮流,或者是一个人干,速度慢不算,还不公平。至于陶罐,我们回去要带上脱粒的稻谷,也需要东西装,村里也只有陶罐可以做到。而且,叔婶们一辈子都不会回来,我们拿走,应该也不算什么事吧。” 说到最后,藜荞明显底气不足,不敢再看二哥的眼睛。 但藜菽却觉得小妹说的有道理,即使他们今天不搬走,等越人反应过来,说不准村里的东西就全都要留给敌人。 与其如此,还不如他们直接将东西搬走。 藜菽感受到藜荞周身弥漫的沮丧气息,立即出声安抚。 “你的想法没错,我相信村里的叔婶知道,也会庆幸是我们把东西带走,而不是毁在越人手中。” “真的吗?”藜荞瞬间破涕为笑。 刚刚犹豫间,眼眶早已被泪水盈满。 此刻等到二哥赞同的话,藜荞的心立即被喜悦充斥,笑容满面地看着藜菽。 紧接着,她才反应过来,大姐和二哥都是刚从田里回来,一身都是灰尘。 “大姐、二哥,你们俩快洗洗,我已经把水准备好了。我马上就把饭菜端出来,我们在外面吃,凉快一点。” 话音刚落,藜荞只将背影留给两人。 藜菽无奈地摇摇头,抬脚往厨房的位置走去。 快速洗手,顺便给藜荞帮忙端菜。 等藜麦洗好手,直接做在板车上用饭,看着饭菜中难得一见的绿色,眼神中不经意流露出一抹震惊。 藜荞迅速感知大姐的惊讶,笑着解释道: “虽说现在野菜都老了,但是只摘取中心较嫩的部分,还是可以炒出一盘菜。这些都是我从灰烬中找出来的野菜,你们俩快尝尝。” 藜麦伸出筷子,夹取第一筷,送进嘴里。 清新的滋味在唇齿间游荡,鲜嫩爽脆,后劲微微发苦。 她满意地点点头,“就是这个味道。” “大姐,你喜欢就好,多吃点!我看了一眼,火烧过后,地上基本上都是这种野菜,还可以吃上一阵子。” 藜荞兴奋不已,已经在心中琢磨下午怎么再做一次野菜。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藜麦和藜菽两人,将村里还剩余的水稻全部割掉。 藜荞守寡完村里还能用的物品,转而来到晒场帮忙。 把自制的简陋袋子拆开,铺在地面,随后将干透的水稻在上面不停摔打,直至稻谷全部脱粒。 意识到一个人的力量过于弱小,她还带着驴一起干活。 催动村长家的碾子,给晒干脱粒的稻谷脱壳。 于是乎,当藜麦和藜菽结束到田里的劳作时,吃上了第一炖完完全全的大白米干饭。 之前就算是吃的再好都是做成粥,水滴哒的。 藜麦第一次感受到米饭的美好,就算是不加配菜,吃在嘴里都带着一股香甜的味道。 所以,她一次性吃了大半锅,加上其他两人也同样兴奋。 直接将藜荞原先准备吃一天的米饭,一顿吃干净。 吃干饭吃到饱的幸福感,让三人忍不住仰躺在板车上,静静享受此刻的宁静。 第97章 或许是白米饭的诱惑太大,三人没用多长时间,就将水稻全部脱粒。 直至时间不早,该到回山谷的时间。 三人只得无奈地带上石碾一起回山谷,不然以后想要脱壳是个大问题。 回程中,板车在地面印上深深的车辙,只要眼神明亮的,都能够发现三人的踪迹。 但是车上的东西又不能不带,只能够暂时忽视。 眼见只剩下最后一趟,就可以将收集的东西全部带回山谷。 藜菽出声提议:“小妹,你先留在山谷,把我们带回来的东西修整一番。剩下的东西不多,这次就我和大姐一起回去。” 闻言,藜荞看了一眼满地的陶罐,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稻谷。 犹豫片刻,想到她们这段时间都没碰到什么危险,无奈地点点头。 “好。不过,大姐和二哥你们俩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会的。” 藜菽答应的好好的,但是没想到最后一趟居然遇到意外。 他埋头藏在灌木丛中,看着远处穿着甲胄的人,低声道: “大姐,是越人的军队。” 第45章 报仇 在敌人靠近的时候, 藜麦就已经发现对方的踪迹。 并且借用异能探测出对方的具体人数,听到藜菽的声音,立即出声解答。 “对方一共五十人左右, 留下他们不是问题, 你是留在这看东西, 还是一起上?” 闻言,藜菽面露惊愕,他没想到大姐刚和越人撞上, 就已经准备开打。 难道这种事不需要细细规划一番吗? 要知道对方的人数可是他们的几十倍, 加上为首穿着铁甲制成的甲胄, 必定是官位不小, 实力出众。 藜菽不敢保证能和对方有一战之力。 而大姐藜麦,虽说武功不错, 但是双拳难敌四手,鲁莽上前,只会造成祸患。 在他思索的时候,对面的耶律德已经发现了村子的异样。 他扭头看向身后的亲卫, 问道: “攻占宋国边境之后, 此处是否有其他军队巡查?” “回将军, 此处偏远,地势陡峭, 不是什么值得观察的地点, 大将军并未派人驻守,我们小队应该是第一个来这里巡查的。” 说完,亲卫恭敬地低下头, 不明白将军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闻言,耶律德的表情瞬间严肃起来, 目光凛冽地将稻田中的异样看清楚。 他知道亲卫的话没出错,那么眼前的景象只能证明一件事。 那就是此地曾有宋人经过,并顺势将没有被火势波及的稻谷全部取走。 一想到这么多的粮食都被那群干事不认真的人留给宋人,耶律德的内心充斥着怒火。 “该死的!一群酒囊饭袋,放火烧山也不检查一番!居然还把粮食留给宋人,我回去必定要让大将军狠狠地责罚他们。” 激动的斥责声在人群中炸响,士兵们都一脸疑惑地看着将军的方向。 亲卫感知到身后灼热的视线,不解地问道: “将军,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没看到吗?放火烧山还有漏网之鱼,稻田中央的稻谷根本没受到影响,现在全被宋人割走了!” 此言一出,队伍中立即议论纷纷。 亲卫还有些不敢相信将军的话,连忙快跑靠近稻田。 一眼就发现稻田中的异样,平整切割的痕迹,似乎在嘲笑他们越人愚蠢,连火都放不好。 一想到粮食被敌人偷走,亲卫的心口在流血。 而且据他观察,眼前的稻谷刚刚被人割走不久。 如果他们早到一两天的话,说不准还能正好撞上宋国的窃贼,杀死敌人,荣获军功。 可此刻,别说是立下功劳,回去说不准还要被大将军训斥一番。 耶律德看着亲卫灰头土脸回来,脸色称不上好。 他扫视一圈,将原先粗略检查的想法,更改为仔细巡查。 之前他们攻占此地后,选择放火离开,就是因为此地没什么价值。 但现在发现宋人的踪迹,不得不打起精神。 耶律德攥紧手中的长刀,仔细打量一番眼前已经化为灰烬的村子,思考能够藏人的地方。 而后,他随意手指一个方向,手一挥,喊道: “朝着远处行进!” 话音未落,身后的士兵立刻朝着耶律德手指的方向冲锋。 随着一步步靠近村子,一行人也发现了越来越多人行走过的痕迹。 这还得多亏他们曾经放火,烟灰积淀在路面,只要走上去,就是一步一脚印。 只可惜,在黎家三人来来回回的行动中,脚印重叠在一起,一时间根本看不出到底有多少人。 可越是这样,士兵们的心越紧张。 他们直接拿出手中的武器,挡在身前,有节奏地朝着前方行军。 藜菽回过神,看见的就是越人军队朝自己靠近的画面。 一颗心瞬间跳起来,蹦到嗓子眼,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飞出来。 他紧张地不停吞咽口水,不知道该怎么办。 “吱吱吱——” 就在藜菽了无头绪时,耳畔突然传来一阵弓弦拉紧的声音。 第98章 扭头一看,大姐藜麦居然在一把弓上,拉了五根箭。 为了使箭矢的冲击力足够,一张弓被拉满了。 刚刚藜菽听到的声音,就是弓弦紧绷到极致,而发出的快不能承受的声音。 他舔了舔嘴唇,慌张地问: “大姐,我们直接动手?” 话音刚落,只听咻一声,藜麦手中的箭矢快速朝着敌人飞去。 耶律德只听到前方响起破空声,都还来不及反应,站在他最前方的一排士兵,轰然倒下。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士兵们惊慌失措。 一时间,整个队伍乱糟糟的,连基本的阵型都无法巩固。 趁此机会,藜麦再次取出身后所剩不多的箭,朝着越人的方向瞄准。 这一次,耶律德看清了敌人的方向,也看清了敌人的武器。 他原先以为是什么锐利的箭矢,待看清楚后,居然只是粗糙的竹箭。 但是他却忽略了一个事实,对面的人凭借竹箭穿透穿着皮甲,将人捅个对穿,足以证明对手的实力有多强大。 可耶律德却留意到其他,对面根本不是什么装备齐全的军队,而是一群贱民组织的小队。 但贱民小队却杀死了他们十个士兵,耶律德无论如何都忍不了。 当即高举手中的长刀,大喝一声: “区区一群贱民组织的乌合之众罢了,给我冲——” 或许是耶律德的话语给了士兵们勇气,又或许长期在战场上养成的习惯。 但听到将军的喊声,一群士兵瞬间条件发射似的重整队伍。 随后,步伐整齐地朝着藜麦和藜菽所在的方向一步步靠近。 可这样的速度在藜麦看来,只不过加快死亡的速度罢了。 她再次取出竹箭,朝着敌人射去。 “咻咻咻——” 几道破空声想起,紧接着越人的士兵们不断地倒下。 不一会儿,原本五十人的队伍,连一半的人都没剩下。 刚刚还气势汹汹的士兵们瞬间气势衰弱,一个个在原地腾挪,不敢再靠近。 耶律德看着手下人如此怯懦,当即怒火中烧,威胁道: “你们再不上前,我就禀告大将军,你们是一群逃兵。” 逃兵两个字一出,士兵们立刻紧张起来,几乎是闭着眼往前冲,嘴里还在呲牙咧嘴地喊话。 “啊——” 顷刻间,气势滔天,还真把藜菽吓一大跳。 他迅速捡起脚下的砍刀,准备迎敌。 身旁的藜麦却比他还要早反应过来,直接从灌木丛中冲出去。 “大姐——” 藜菽慌张地伸出手,想要把人拉住。 手却只感受到一阵匆匆划过的风刃,抓住一把空气。 见状,他也顾不了什么,紧跟着藜麦的步伐,快步朝着敌人冲过去。 原本,耶律德以为对面的贱民组织,怎么说都要有好几十号人,早已对队伍做出指挥。 可当他看到从草丛中跳出来的姑娘,紧张的脸上立即挂上一抹□□。 再仔细一看,对面也就两个人。 紧绷的心瞬间松开,乐呵呵地笑着说: “哈哈哈哈!原来只是两个小毛贼,大家给我活捉那个姑娘,到时候给大家玩一玩。” 此刻,耶律德丝毫没有意识到情势的危险性。 根本没有想过对面的两个人,其中还有一个姑娘,是如何杀了他们一半人的。 因为耶律德的话,手下的士兵们也轻慢起来。 刚刚严阵以待的态势变得松弛,手里的武器都没握紧,准备活捉姑娘。 在士兵们的印象中,攻占城池后,里面的姑娘都是供他们玩乐的。 此时的藜麦在他们眼中也没有例外。 藜麦感受到弱小时频频出现在身上的眼神,一身的气势变得更加冷冽。 当她的眸子扫过时,一阵寒意从心往四肢蔓延。 因此,士兵们的阵型变得更加杂乱,有人甚至踩到队友。 就在双方距离只剩下一丈的时候,士兵们脸上立刻浮现出刺目的□□,一双淫邪的眼睛在藜麦身上四处打量。 此刻,藜麦心中的怒火已经来到顶峰。 脚往后一蹬,冷声道: “你们的眼睛我要了,小命也是。” 话音未落,藜麦已经飞身至敌人身前。 突飞猛进的架势让士兵们瞬间慌张起来,可放松的武器哪里是那么容易拿起来的。 还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几道银光在眼前炸开。 下一秒,一阵痛苦的哀嚎在耳畔响起。 “啊——” “啊啊啊!我的眼睛……” “别踩我!” 人群瞬间慌乱起来,溃不成军,局势瞬间变幻。 耶律德根本没想到一个小姑娘的武功如此出色,感受到不断靠近的危险,他紧张地扯着嗓子威胁道: “不准退!不准退!给我把她俩杀死,杀死——” 由于藜麦出手过于狠辣,速度也非常快。 恐惧已经挤满耶律德的内心,手里的长刀在身前疯狂摆动,企图躲避攻击。 而受伤的士兵们感受到双眼的疼痛,根本顾不得将军在说什么,都在疯狂地逃命。 第99章 藜菽跟在藜麦身后,正好撞上一群人被刺瞎双眼,到处乱窜的场面。 即使他不用什么武功招式,手里的刀一挥,就可以将敌人解决。 “噗呲——” 刀尖划破皮甲,刺破血肉发出的声音,以及喷涌而出的鲜血,无比在刺激藜菽的神经。 但想到就是这些人,让场面地底的爹娘不得安宁,他慌乱的心瞬间紧绷。 刹那间,内心的恐惧已经被对敌人的怒火掩盖。 藜菽几乎是一刀一个,敌人身上喷出的鲜血,将他一身染成血色,像是从血泊中爬出来的一样。 耶律德看着眼前的两人,内心惊恐不堪。 一个杀伐果断,几道银光闪过,挡在身前的士兵就全都变成瞎子。 另一个犹如沐血战神一般,一刀一个,士兵们像是一茬茬稻谷一样,朝着一个方向倒下。 眼见藜麦和藜菽越来越靠近,耶律德已然生出逃命的念头。 他看了一眼距离自己不过一丈距离的两人,对着身边的亲卫吼道: “你在这挡着!我去叫救兵。” 话音未落,整个人已经疯一般地往后跑。 亲卫哪里不知道将军的意思,这是要撇开自己逃跑的意思。 他也想逃命,可军令如山,不得不服从。 眼见对手凶残的模样,亲卫的两条腿软的和面条似的。 藜麦几乎毫不费力就将其解决干净。 解决完身旁最后一个站着的敌人,一抬眼,她就瞥见前方撒开腿逃命的逃兵。 她嘴角一勾,从士兵的胸口拔出箭矢,鲜血立即从伤口喷涌而出。 喷溅的鲜血一不小心溅到藜麦鞋面,她不耐地用士兵的衣服擦拭。 随即,取出身后的长弓,瞄准前方移动的人形靶。 耶律德眼前自己就要跑出村子,来到拐角处,与对手的距离接近百丈之地,嘴角咧开的弧度越来越大。 意识到马上就可以活下来,他脚下的步子越来越快。 就在他一脚跨入拐角的一刹那,一股刺痛从胸口传来。 耶律德低头一看,尖锐的竹箭穿过胸口,裸露在外。 他还能清晰地看见顶端干涸的血迹,似乎曾经穿过其他人身体。 在闭上双眼的那一刻,耶律德还是不敢相信,一个人的射程是如何达到百丈之远的。 他敢说他们军营里最好的弓箭手,都无法望其项背。 死在这种人的手下,也不知道是自己的幸运还是不幸。 藜菽看见最后一个人被射死,一脸自豪地看着大姐藜麦,夸赞道: “大姐,你这一手弓箭还真的是有说法——强!” 说话间,他还朝着藜麦伸出大拇指。 如果他的大拇指不颤抖的话,或许藜麦会被藜菽强壮镇定的表情蒙蔽。 但她也不是什么会安慰人的人,点点头表示听到后,朝着耶律德方向走去。 虽说耶律德能力不怎么样,但是藜麦觉得对方的甲胄还不错,勉强能用。 藜菽则是继续站在原地,看着颤抖的大拇指,内心一阵烦躁。 可杀了人之人内心的激动、恐慌,并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排解的。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第一次还杀了这么多人。 即使死有余辜,但藜菽的心也不是很好受。 “哐当!” 惊恐中,藜菽另一只手握紧的砍刀,忽然不受控制地坠落在地。 他努力抬起手,想要用另一只手将将颤抖的手稳住。 可两只手接触的一刹那,两只手一起颤抖,连带着他整个人都不由自主地颤栗。 所以,藜菽根本没有能力去观察大姐干什么。 另一边的藜麦,此时已经走到耶律德身旁。 看起来对方大小也是个当官的,藜麦拿出末世在搜刮物资的习惯,直接把耶律德扒了个干净。 除了最后的内衬,什么都没留下,包括他腰间挂着的所有东西。 于是,当藜菽再一次看见大姐的时候,一眼就被她身上零零碎碎的东西吸引。 仔细打量一眼,他快速认出来这是越人将领的衣服。 心中困惑不已,连恐惧都忘了,问道: “大姐,你捡这些敌人的东西干什么?” 藜菽依稀还能看清楚上面沾染的血迹,下意识地往后退。 藜麦一本正经地回道:“都是好东西,捡回去,自己用。” 说完,她迅速对地面躺着的其他小兵搜刮起来。 藜菽忽然觉得眼前的一幕有些熟悉,思索片刻,脑海中立即回想起之前大姐挖葛根的场面,也是这样的片甲不留。 同时,他也意识到这样的做法很有必要。 虽然之前小妹藜荞用大姐从县城带来的布料做了几身衣裳。 可大姐一贯不怎么注意,上几次山就能出现好几道口子。 加上冬日即将来临,他们又无法去外面购买衣物和棉花。 此时扒下越人的军服,的确是个很不错的做法。 于是乎,藜菽强忍着恐惧,学习藜麦的手法,将倒在血泊里的士兵衣服全部剥下来。 当然,他也没忘大姐珍惜的竹箭。 有了这一次的经历,他觉得自己十分有必要再去竹林几次,给大姐造更多的竹箭。 第100章 今天要不是竹箭用光,他们还能够继续在草丛里躲避一会儿。 一番扒拉下来,两人收获不小。 整整五十个人的军服,还加上刀、枪之类的武器,摆在地上和座小山似的。 藜菽内心的恐惧早已被喜悦驱散。 但他还没开心多久,就意识到另外一个更严峻的问题。 “大姐,这么多东西,我们似乎带不回去。” 闻言,藜麦仔细打量一眼眼前的收获,摇摇头说: “我来扛!” 可大姐这么说,藜菽怎么可能真的这样做。 他将一些驴车勉强还能够带上的衣服,捆在驴车上。 然后自己也挑起一些衣物和兵器,驱赶驴车,剩下的则由藜麦全部带上。 两人似乎重现了之前挖掘芋头时的场景,收获的愉悦气息在两人周身萦绕。 两人在这边开心地踏上回程。 另一边等候已久的藜荞则是有心不已。 按照计划时间,两人应该会在第七天的上午回到山谷。 藜荞一直在心中念叨,为了防止自己忘记,还在柱子上划上划痕,留下印记。 当时间来到第七天,她一大早就把家中的食材收拾出来。 想到大姐和二哥风餐露宿,一路肯定吃不到好东西,她几乎是把存活全都拿出来。 可等到中午,藜荞还是没有看见两人的身影,一颗心瞬间紧绷起来。 怀着忐忑的情绪,她就这样一直从中午等到下午,直至晚上。 依旧没能等到两人回来的身影,夜色中,整个人被恐惧侵袭。 脑海中情不自禁地回想起黑熊、野猪和狼的凶狠模样,惊恐万分,一整夜都是睁着眼睛度过的。 藜荞很想要离家去查看情况。 可她又想到二哥的叮嘱,不让自己独自上山。 惊恐交加之下,藜荞开始有些受凉发热,整个人昏昏沉沉,对时间的流逝感知力变弱。 当她再次打起精神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过了多少天,做好的饭菜已经变馊。 此刻,藜荞再也不能安稳地在家等候消息。 她想如果大姐和二哥真的出了事,哪怕是拼了她的性命,她也要独自上山。 即使遇到野兽,那她们一家人也可以在地底团聚。 怀揣着这样的念头,藜荞随意烤了几个芋头当做干粮,兴冲冲地往山上走。 每走一步,她的心就跟着抖动一次。 同时,耳听八方,眼观六路,只要周围发出一点动静,整个人都会紧张起来。 就在藜荞颤抖着身体爬到山顶的时候,她看见远处的灌木丛中开始抖动。 她下意识地觉得是猛兽来袭,握紧手中的武器。 心中还不忘对自己悲惨的命运感到伤心,刚一上山就遇到野兽,真的是倒霉。 刹那间,藜荞的双眼积满泪水,眼前的画面都变得朦胧。 她根本看不清远处的画面,只能强撑着精神,双手握紧长刀,对准野兽来袭的方向,做好战斗准备。 当然,如果她双手不颤抖的话,或许野兽来袭时,她能够保全自身。 就在藜荞觉得我命休矣之时,耳畔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 “小妹——” 声音在两山之间回荡,形成回音。 小妹两个字一遍又一遍地在耳畔响起,藜荞听到熟悉的喊声,唰地睁大双眼。 但却看不清,她连忙用袖口擦拭眼眶中的泪水。 再一睁眼,远处赫然是大姐和二哥的身影。 不知为何,藜荞此刻特别想要和两人倚靠在一起,给予自己力量。 所以,在喊声响起片刻后,她疯一般地往前跑。 因为是下山,她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往山下靠近,身上沾染泥沙和枯枝落叶都顾不上了。 山下的藜菽立刻意识到是他们没按照约定时间回来,小妹慌了。 他的心也立即紧张起来,随手扔下手里的东西,快速往藜荞的方向跑。 第46章 悠闲 直至两人之间的距离仅有一尺, 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二哥,你怎么现在才回来!” 藜荞再也无法抑制心中的恐慌,几乎是哽咽着嘶吼喊出来。 平日里璀璨夺目的双眼, 早已经被泪水盈满, 看起来沉寂暗淡。 藜菽也知道他们耽误的时间有点长, 但是事出偶然,并不是他和大姐能够预计的。 回程的路上,他一次又一次地回想起当时的场景。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有勇气对抗装备精良的越人军队, 每一次回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但是紧接着弥漫开来的, 却是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慌。 藜菽不敢想自己失败的后果, 留在山谷的小妹怎么办? 索性…… 索性胜利的是他, 他藜菽活着回来了。 他紧紧地抓住藜荞的双手,给予对方力量。 一抬头, 就看到小妹被泪水打湿的脸庞,与刚刚冲下来时沾染的泥沙混合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小花猫。 藜菽看着眼前的画面,只觉得一阵疼惜在心口蔓延。 “抱歉小妹, 我和大姐并没有遵守约定, 按照预计的时间回来。” 沉稳的声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响起, 总算是将藜荞的理智唤醒。 第101章 她连忙缩回手,慌忙用袖口擦拭脸上的泪水, 却把脸上的痕迹弄的更多。 当她再次露出脸, 一双红肿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二哥藜菽。 扭头一看,藜荞还发现了站在身后的大姐。 藜麦眼见两人要述情,将手里的东西一放, 倾斜着身体倚靠在树干,一脸平静地看着两人。 当藜荞的视线扫过来时, 她依旧保持一贯的态度。 藜荞一看,立即收敛脸上的悲伤,想要学习大姐的成熟模样。 过了一会儿,激动的心绪平静不少。 随即,她也发现了二哥的不对劲。 藜荞眉头紧蹙,耸了耸鼻子,努力探究空气中夹杂的奇怪味道。 她的举动被对面的藜菽看的一清二楚,自觉心虚的藜菽下意识往后靠。 就在他往后躲的时候,藜荞的上半身猛地靠近。 下一秒,藜荞果然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刚刚那双泪眼朦胧的红肿双眼,此刻闪现着敏锐的目光,一下子将心虚的藜菽牢牢抓住。 不等藜菽想到解释的理由,藜荞果断问出口。 “二哥,你身上怎么有血腥味?” 似乎担心二哥狡辩,她再次深深闻了一次,点点头,确定自己的猜测。 此言一出,对面的藜菽紧张地吞咽口水。 他是真的想不到小妹居然连这都闻得出。 杀光越人之后,他浑身是血。 于是,藜菽和藜麦沿途在遇到溪流的地方泡澡,力图将身上血渍和气味全部洗掉。 而且他的衣服本就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他不想让小妹担心,准备糊弄一番。 可还没到家解释,就已经被看出来,藜菽一时间哑口无言。 “你别想糊弄我,就是血腥味。”藜荞一本正经地冷声道。 闻言,藜菽紧张的脸上肌肉抖动。 眼见无法欺骗小妹,他只能将村子发生的事情说出来。 “你没闻错,我身上的都是血腥味,人的血腥味。” “什么!” 藜荞想过是遇到野兽,但怎么也没想过是杀人,一颗心顿时坠落谷底。 但紧接着,藜菽将发生的一幕幕详细道出。 听到精彩处,藜荞完全忘记了原先的担忧,随着情节的波折而惊叹。 当听到大姐用箭就把敌人杀了一半,激动地原地跳跃。 直至获得最终胜利,脸上洋溢着兴奋地笑容,恨不得自己也在场。 藜菽怎么也没有想到事情的发展会是这样。 他说完之后,一脸担忧地看着小妹,问道: “小妹,你应该不会被吓到吧?” “怎么可能!我恨不得自己也杀上一两个越人,叫他们敢让爹娘在地底都不得安宁,命丧你手那是罪有应得。” 同时,藜荞也在心中打定主意。 她之后再也不会掉以轻心,再也不要离开大姐和二哥身边,再遇到类似的事,也不用一个人在家中担惊受怕。 前两天的经历实在是太恐惧,比死亡还要令人恐惧。 随即,藜荞将目光放在身后的驴车和地上。 一眼就发现了属于越人军队的衣服,想到大姐和二哥带回来的目的。 她立即开口道:“回去我就把越人的衣裳改一改,我们自己穿。” “好样的。” 藜菽现在算是确认小妹真的没事,已经在琢磨改衣服的事,心渐渐回到原地。 说完所有的事,三人继续踏上回程。 当家之后,藜荞看着空无一物的厨房,尴尬地羞红了脸。 根本顾不上其他的事,连忙跑回山洞,将里面存储的食物去取出,给大姐和二哥做一顿好的。 尤其是想到两人还给爹娘报仇,直接拿出一大块狼肉、南瓜和新得的稻米。 她准备做一顿干饭配肉,大吃一顿。 而留在院子里的藜麦和藜菽,一瞬间就发现了家中的变化。 原先晾晒在院子里的柿子,已经由橙红色转为暗红色,表面结出一层白霜。 藜麦立即回想起食谱中所记载的内容,意识到现在的柿饼已经可以吃了。 她随意洗了把手,从圆簸箕从取出一个白霜最多的柿饼。 随后,立即塞进嘴里。 舌尖最先感受到的是表面的白霜,干巴巴的带着一丝丝甜味。 紧接着,牙齿划破柔韧的表皮,穿透内里柔软的果肉,甜味在口腔中肆意蔓延。 藜麦不得不不承认,这样的柿饼比柿子吃起来多了一种味道。 小小的一个柿饼,两口下肚。 吞咽果肉入腹的一瞬间,里面裹藏的种子也被吐出来。 但这一幕在藜荞看来,就是大姐很饿,着急忙慌地开始做饭。 在情绪的影响下,速度到达一种难以形容的程度。 藜菽看着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立即冲上去帮忙。 在两人通力合作之下,很快就将午饭做好。 期间,藜麦已经消耗完圆簸箕中的一半柿饼,算是在胃部垫了个底。 长时间没有正经的吃一顿饭,面对眼前的美味佳肴,她还是忍不住吞咽口水。 她迅速拿起碗筷,大手一挥,喊道: “吃饭!” 第102章 三人立刻开始今天的午饭。 藜菽的情况和藜麦差不多,因为他们之前并未预料到会遇到越人。 更加不会想到还会需要拖拽重物回家,严重拖累他们的行程。 所以,他们原先准备的食物远远不够。 因此,藜菽他们俩不得不沿途找吃的,再加上洗澡什么的,才会晚了三天才回来。 回程的路上可以说是吃的不好还累。 面对眼前香喷喷的食物,他根本没有抵抗的余地,快速挥动着筷子,把食物塞进嘴里。 而藜荞,虽说待在家里,但之前忧心过重,身体不适。 长时间的疲惫早已将身体的能量消耗殆尽。 突然看见补充能量的食物,根本控制不住身体的渴望,腮帮子就没有消下去的时候。 于是乎,三人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将一整锅的食物吃抹干净。 看着眼前和舔过一样的铁锅,藜荞面露惊讶,一不小心甚至打了个饱嗝。 “嗝!” 但其他两人就像是没听到一样,继续回味嘴里的余味。 藜菽揉了揉鼓起来的肚子,不禁露出一抹满足的笑容。 若是以前,他哪里敢想象会有吃到腹部鼓起的一天? 他对现在的生活,真的是满意的不得了。 其中,最能理解他心情的莫过于藜麦,因为她也在感慨此地的闲适,真的是适合她生存。 由于长时间的疲惫和紧绷的精神,三人吃饱喝足之后,都回到房间午睡。 并且,不约而同地睡到很晚才起来。 眼见天色不早,藜荞和藜菽对视一眼,不好意思地露出微笑。 藜麦则是悠闲地伸懒腰,享受难得的宁静时刻。 因为时间不早,也没有时间再做什么。 藜荞忙活着今夜的晚饭,藜菽和藜麦则是将扒下来的武器的衣服整理一番。 衣物全都拿到河岸边,先用流水冲刷一夜,明天再说。 武器则是直接刷干净,去除上面的血渍。 随后,晾晒在院子里,等干透之后,再拿到山洞中存放。 此刻,藜荞才意识到大姐和二哥到底是杀了多少人。 看着院子里一把把寒光凛冽的武器,身体下意识地颤栗。 同时她也清晰地认识到,当时大姐和二哥遇到多大的危险。 心中打定主意,以后一定要努力习武,争取不拖后腿。 藜麦和藜菽并不知道藜荞心中的想法,刚回到院子,就闻到浓郁的香味,立即勾起食欲。 藜麦摸了摸饥饿的肚子,快步朝着厨房的位置走去。 藜菽紧随其后。 吃过晚饭,三人坐在院子里,寒风吹过,吹不灭心中的火热。 藜荞好奇地追问杀敌的详细过程。 在担忧过后,她心中升起的是浓浓的好奇。 当听到大姐一共五箭,震惊地瞪大双眼,不由得生出练习箭术的心思。 藜荞一双期盼的眼神望着大姐。 但藜麦沉浸在难得的悠闲当中,对身旁发生的一切毫无感知。 如果不是午休的时间太长,现在没什么睡意,她早就该上床睡觉。 藜荞意识到大姐不同意,她迅速将期盼的目光放在二哥身上,笑着说: “二哥,你教我射箭呗?我觉得挺适合的。” 闻言,藜菽仔细思量一会儿,不得不承认他心动了。 自从前些日子发生的事后,他总觉得日子不会这样平淡下去。 万一再发生类似的事,小妹做为弓箭手,在后面射冷箭,总比站在前方面对面迎敌好。 想好后,藜菽点了点头说: “可以,但是手上的功夫也不可以荒废。等我明天去竹林,想办法给你做把弓。” “谢谢二哥!我绝对不会因为联系弓箭,就不练武的。” 藜荞当即出言保证。 一想到明天就可以联系厉害的箭术,她的心激动不已。 至于之前的担忧,早被她忘的一干二净。 为了更好的迎接明天的到来,她甚至早早睡下。 翌日一醒,吃过早饭,三人都跟随自己的心意去办事。 藜菽特意从之前缴获的武器中,挑选出一把锐利的长刀,砍伐竹子。 藜荞则是前往岸边,将昨日泡好的衣物清洗一番。 两人都离开,只剩下藜麦还留在院子里。 她琢磨了一会儿,觉得可以打猎放松放松。 上山时,藜麦瞥见之前菜地靠山的一大片藤蔓,已经结出金黄色的果实。 脑海中立刻回想起昨日吃过的南瓜,甜甜的,令人回味无穷,觉得种植挺不错的。 随即她对已经长出不少嫩菜叶的白菜和萝卜,投去期待的目光。 藜麦心中觉得明年还可以多种一点,今年的看着就知道吃不了多少日子。 身影匆匆略过,迅速上山,寻找其他食物。 上山后,藜麦惊讶地发现,不少角落里居然还有蘑菇。 她深刻地意识到,像是这种吃新鲜蘑菇的机会,吃一次少一次。 于是,立刻扩大搜索范围,找了满满一背篓的蘑菇。 第103章 当然,作为蘑菇的最佳伴侣——野鸡,藜麦也没有忘记。 在寻找蘑菇之时,将遇到的野鸡一网打尽。 当她下山吃午饭时,身上除了满满一背篓的蘑菇,还有肩上扛着的五只野鸡,以及手里拎着的一袋子鸡蛋。 藜荞远远地在厨房里,就发现了大姐的收获。 她迅速放下手里的东西,快步上前迎接。 当看清楚藜麦的收获时,满脸惊喜,夸赞道: “大姐都快入冬了,你居然还能找到这么多蘑菇,真厉害!还有野鸡和鸡蛋,正好给你炖你爱吃的小鸡炖蘑菇和疙瘩汤。” 藜荞一边说话,一边快速接过对方手里的鸡蛋。 原先她还想要接其他的,但是藜麦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藜麦带着蘑菇和野鸡进入院子,立即被里面满满当当滴水的衣物所震惊。 可以说,整个院子都挂满了衣物,仅留下给人通行的空间。 而藜菽就蜷缩在一个角落,耐心地劈竹子。 藜麦只能带着手里的东西去到厨房才放下。 一旁,藜荞小心翼翼地放下手里的鸡蛋,语气怅然地说: “要不是现在的时间不对,说不准还可以用这些鸡蛋孵些鸡苗,明年就不用这么担心没鸡肉吃了。” 她一脸惋惜地将鸡蛋放进篓子里,转身往门口走去,喊道: “二哥,吃饭了——” “马上就来,你们先吃。” 藜菽手里还有最后一点没劈完,头也不抬地回道。 随后的几天中,黎家三口都在重复相同的事情。 由于在村子里收集而来的粮食非常多,三人已经不再担忧没主食的事,现在着急的更多是没菜色。 藜荞甚至异想天开地畅想:要是村子里还有冬日里的菜,就更好了。 她在想起村子的时候,另一方人马也在提及村子。 越国驻地,萧朝天疑惑地听着手下人的话,追问道: “你说耶律德已经带着人去巡查半个月的时间还没回来?” “禀告大将军,耶律将军手底下的人是这样说的。” “他带了多少人?去哪里?” “一共五十人,去的之前攻占的涟水县边界,巡查是否有宋人偷越边界之事?” 萧朝天对这种没数的宗室子弟最厌恶,现在听说耶律德擅自离守,接下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心中越发恼怒。 但是这种人,你又不得不看着、管着。 在萧朝天看来,耶律德这种宗室子弟肯定是出了军营之后,去哪里玩乐了。 他只能对着上前禀告的人说: “派出一队人马,沿着巡查路线,寻找耶律将军的踪迹。” “是!” 原本,萧朝天以为这事就可以就此结束。 但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派出去的队伍不过三天时间,骑着马匆匆赶回来,狼狈地扑进营帐。 “大…大将军,大事不好了!” 来人涕泗横流,几乎是哭丧着一张脸,发出嘶吼的喊声。 萧朝天的心顿时跌落谷底,脑海中有了不好的猜测,一张脸阴沉无比。 他面色冷静地看着来人,逼问道: “说!” “是…是…是耶律将军遇害了——” 说完这一句,来人直接以头抢地,发出巨响,生怕因为此时牵连到自己的性命。 虽说耶律将军只是他们队里的一个小将军而已,但是对方只是来军营镀金的。 耶律德的真实身份乃是当朝东丹王的幼子,现如今在他们军营里出事,一番杀戮肯定是免不了的。 想到这,跪倒在地的人身体止不住颤抖,甚至有一股尿骚味在营帐中弥漫开来。 萧朝天不满地看向来人,也不等东丹王责罚,直接将手里的刀挥下去,迅速结束此人的性命。 “来人!” 下一秒,迅速从营帐门口出现两个人。 两人一句话也没说,熟练地走上前,将已经人头落地的家伙拖走。 在两人走到门口时,萧朝天再次开口: “将此次搜寻耶律将军的人全部找来。” “是。”两人异口同声地达到。 不一会儿,出去寻人的十人小队出现在营帐中。 萧朝天耐心地听着每个人颤抖的发音,逐渐将现场的情况复现在脑海中。 杀害耶律德人手段异常狠辣,几乎是一箭毙命。 从伤口处残留的残渣可以辨别出,杀人的是一只竹箭,粗糙无比,不是宋人军队使用的武器。 再加上现场被剥去衣物的情况。 萧朝天可以确认,杀死耶律德的人并非宋人军队,而是一股民间队伍。 至于对方为什么会在村子停留,他还需要细细探查一番。 随后,萧朝天抬头看向眼前的十个人,语气冰凉地说: “杀害耶律将军的是心狠手辣的宋人军队,眼见谈判效果不佳,他们特意出此下策,企图威胁我们退步。耶律将军身亡的原因就是这样,你们都听清楚了吧?” 凌冽的目光在十人身上扫过,每个人的身体止不住地颤栗。 下一秒,异口同声地回道: 第104章 “是是是!耶律将军就是被宋人军队杀害的,宋人杀害的。” “下去。”萧朝天面色缓和地看着眼前的十个人,心中嗤笑一声。 他是真的想不到,耶律德活着的时候只能拖后腿。 哪想到死了之后居然可以为他们越国的伟大贡献出一份力量,也算是死得其所。 此言一出,十人瞬间一哄而散。 逃离营帐的一刹那,几人不约而同地长舒一口气,仿佛刚从地狱收回踏出的脚一般。 至于大将军为什么要陷害宋国军队,那就不是他们需要思考的事。 在藜麦和藜菽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越国和宋国的关系再次发生变化。 之前还想像之前一样,被打之后求和的人,也坚硬的心悄然松动。 因为经过自查,宋国军队是真的没有人越过边境线,前往涟水县杀人。 越国的控诉,在他们看来就是栽赃陷害。 一步步退让都看不见成果,眼见再退就只能偏居一隅,沦为小国,唯有勉强一博。 可定下主战的主意之后,他们又遇到另一个问题。 连年以来,面对越国和梁国的威胁,他们全是选择赔款,现如今国库已经没有钱粮打仗。 因此,一群人在朝堂后争吵几天后,都纷纷将目光投向肥的流油的富户。 在两国围绕战争勾心斗角时,藜麦沉浸在闲适的生活中无法自拔。 由于家中没什么事需要做,她带着藜荞一起上山摘些还能吃的野菜。 此时的野菜大部分都已经变老,难以下咽。 虽说藜麦没有这种感受,在她看来,只要是能咽进肚子的,都是能吃的。 但她还是听从有经验的藜荞,前往山林中气温较低的地方,寻找嫩一点的野菜。 第47章 下雪了 不一会儿, 两人就来到了一处山涧。 流水从高处落下,碰撞在两侧青石之上,的发出悦耳的清脆声响。 或许是因为水流的缘故, 此地的温度比其他地方低了不少。 藜荞下意识用双手揉搓胳膊, 企图驱散从四周聚拢而来的低温。 她好奇地四处打量, 感叹道: “这里温度挺低的,说不准野菜都还鲜嫩。大姐,我们俩再下去一点找一找。” 藜麦点点头, 加快步子往下走。 凭借她的视力, 她已经看清楚水边长着自己眼熟的食物——水芹菜。 对这个野菜, 藜麦的记忆很深。 因为她第一次外出, 寻找到的野菜就是水芹菜,脑海中情不自禁地回忆第一次品尝时的滋味, 她觉得还不错。 跟在后面的藜荞,就这样疑惑地看着大姐加快步子往下跑。 刚开始她还想跟上,但走了几步,她迅速放弃。 山路陡峭, 以前也没什么人走过, 需要两人自己开路。 一着不慎, 很有可能直接从山上滚下去。 藜荞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和大姐的区别,迅速放弃跟在后面的想法。 等她一小步一小步地赶到水边时, 藜麦已经摘下一大片的水芹菜。 不用动手, 藜荞就能看出芹菜的鲜嫩。 她迅速走上前,占据一个采摘的好位置,使出自己的能力。 很快, 在两人的努力下,一大片水芹菜被两人一网打尽。 看着裸露在水面凹凸不平的水芹菜根部, 藜荞满意地露出笑容。 随后,看向身侧的水芹菜,开口道: “这么多的水芹菜,估计一下子也吃不完。正好从村子里得了这么多的坛子,可以做成小咸菜,吃起来鲜嫩爽脆,和新鲜的也差不到哪里去。” 不知为何,藜麦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下意识松了一口气。 似乎是这一段时间以来,大部分的野菜都在藜荞的手里变成干菜。 虽说干菜泡软之后的味道也不错,但和新鲜的还是有点区别。 现在总算是换一种保存方式,也换一个口味。 或许是在这片水域收获不小,感觉这里有点幸运在。 两人继续沿着水流往下找,不一会儿又遇到了一大丛水芹菜,再次收获的盆满钵满。 过了一会儿,还遇到不少其他种类的野菜。 直至眼见时间不早,两人才不情不愿地离开。 作为留守在家里的人,藜菽非常有眼见的早早把饭做好。 看见两人一回来,立即把饭菜端上桌。 当看清楚两人背篓和袋子里的野菜时,惊讶地瞪大双眼,急切地追问: “这个季节还有如此鲜嫩的水芹菜、野葱和马齿苋,你们是去哪里找的?” 对于二哥震惊的小表情,藜荞表示非常满意,得意洋洋地说: “嘿嘿!那当然是我出的主意了。我觉得冷的地方说不准还能有野菜,就让大姐找一找。没想到,还真让我们俩找到了,沿着水流一直往下走,就找到了这么多的东西。” 说着,藜荞将背上和手里的东西快速放在地上,炫耀今日的战绩。 “原来如此。” 藜菽诧异的目光在小妹身上停留,觉得今天自己也算是重新认识了小妹的一个优点。 第105章 但是他看着如此多的野菜,又陷入新的烦恼,疑惑地说: “这么多都晒成干菜……” 还不等他说完,藜荞迅速开口打断。 “当然不是,现在我们坛子多,可以做成小咸菜。我觉得还可以往里面加入茱萸,酸酸辣辣的,肯定很好吃。” 此言一出,藜麦和藜菽都不由自主地开始回忆茱萸的滋味。 再加上让人胃口大开的酸味,两人现在现在就开始流口水。 看到两人的眼神,藜荞幸福一笑。 对今日野菜做好安排之后,三人先吃晚饭。 而后借着月色,将刚摘来的野菜洗干净,放在院子里晾干。 翌日,吃过早饭,三人迅速开始行动。 藜麦和藜菽按照藜荞的指挥,将放在屋檐下的坛子都取出来,放在一旁备用。 而后,藜荞和藜菽动手将晾干水分的芹菜切成大约两指节长的小段。 连同适合的野葱段和盐、茱萸,一起倒在木盆中,均匀胶板。 最终一起放在坛子里,外面倒满水,隔绝空气。 一坛酸酸辣辣又香脆的腌芹菜就做好了。 在三人的手速下,一个上午的时间,做出了满满五坛的咸菜,足够她们度过冬季的不少时日。 当然,正是鲜嫩的新鲜水芹菜她们也没有放过。 在藜荞的巧手下,做了一道清炒水芹菜,还做了一道炖肉,趁着热乎,将水芹菜放入锅中烫个十几秒。 一捞出,水芹菜的枝叶上裹满了肉汤,混合着水芹菜本身的香味。 一口下去,直接把人香晕。 在这种美味的作用下,藜麦没用多长时间,就把家里剩下的水芹菜全部吃光。 最后再来上一碗吸饱了肉和水芹菜香味的热汤,整个人身上都流淌着满足的气息。 等缓过余味,她砸吧砸吧嘴,感叹道: “还是鲜嫩的菜好吃。” 藜荞立即将这句话听在耳里,她仔细回想了一下昨天的场景。 那条小溪流的野菜,基本上都被她和大姐一网打尽。 如果想要再次采摘的话,在这种时节,估计要等上十天半个月的。 但是,家里之前种下的萝卜和白菜,正好也长出了不少。 为了使其更好的长大,前期的间苗处理是少不了的。 于是乎,藜荞想好之后,提议道: “既然大姐你想吃些鲜嫩的,我们就把之前种下的萝卜白菜拔出来,吃点嫩苗。” 闻言,藜荞立即想起刚刚见过的菜地。 里面种植的番茄和南瓜,这些日子已经被三人吃了不少。 剩下的自然就是藜荞口中,冬日里也能成长的萝卜和白菜。 一顿饱和顿顿饱的区别,藜麦认为自己还是知道的。 随后,她才藜荞和藜菽震惊的目光中,摇摇头说: “还是等长大再吃。” 藜荞立刻意识到大姐是误会了什么,连连摆手,解释道: “不是,不是大姐你想的的那样。之前我种下的时候,种子就撒的很密集,到了一定的时间,都是需要拔出来的。剩下再留着长大,等深冬的时候吃。经过霜打的白菜,最好吃了。” 一旁的藜菽疯狂点头,肯定小妹的话。 见此,藜麦眼神中的困惑瞬间消散。 想起地里只长了四五片叶子的蔬菜,正是鲜嫩的时候,吃起来肯定差不了。 “可以,下午就摘。” 于是,藜麦和藜荞下午的安排就此定下。 藜菽还是继续留在家里做弓箭和其他的器具。 午休过后,藜麦和藜荞迅速来到菜地。 藜荞看着南瓜藤蔓大部分已经变黄,再看一眼落在山坡上的一个个南瓜。 目光逐渐往下移动,看到一旁的番茄,不少叶片泛黄变卷,俨然到了生命的尽头。 “大姐,我们还是先把南瓜和番茄都弄走,再留下去,吃它们的就不知道是谁了。” 闻言,藜麦立即开始动手。 她快步爬上山,将不断攀爬的南瓜藤蔓扯下来,中间坠落在草丛中的南瓜自然也没有放过。 几分钟后,菜地一角堆了三十多个金黄色的南瓜,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旁边还有一篓子的番茄,一个个呈现出诱人的红色。 藜麦的脑海中已经开始回想番茄酸酸甜甜的味道,下意识开口道: “今天吃番茄炒蛋。” “没问题!” 藜荞迅速接上话,高举右手表示赞同。 只不过她看了一眼菜地的情况,提议道: “大姐,我们俩先把南瓜和番茄搬回去放好。待会儿再取来锄头,将番茄和南瓜地翻一下。待会儿间苗时摘出来的萝卜和白菜,除了自己吃,还可以往旁边移栽一点。等待深冬来临,我们的菜会更多。” 藜麦点点头,对藜荞的建议表示赞同。 她将地上的南瓜摞在一起,呈宝塔形。 随后蹲下身体,双手打开,一抱,站起身时,南瓜缓缓往上移动,逐渐把藜麦整个人脸挡住。 但她的步子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就像是还长了一双眼睛似的,笔直地朝着山洞走去。 第106章 藜荞怀里抱着一个大南瓜,身上还背着一篓子番茄跟在身后。 她目瞪口呆地看着大姐的一举一动,忍不住在心中感叹: 大姐的能力真的是太强了,她什么时候才能这样呢?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按照藜荞的规划,将菜地重新打整好。 然后端着一大盆鲜嫩的白菜和萝卜,往河岸的方向走去。 藜荞借助河水,清洗蔬菜。 藜麦则是拿着一杆缴获的长枪,对准河里面的蠢鱼,戳下去。 一枪一个准,藜荞都还没洗完菜,藜麦已经从河里得到五条大鱼。 看着岸边活蹦乱跳的鱼,藜荞无奈一笑,开口道: “大姐,你去把菜刀取来,我把鱼杀了,今天吃烤鱼。” “怎么杀?” 闻言,藜麦直接坐在旁边的石头上,取出腰间的刀,另一只手抠紧鱼鳃。 鱼儿感受到生命的威胁,剧烈挣扎,使劲摔动身体,拍打在藜麦的手背上,发出啪啪声。 但是她的手却一动不动,似乎没有感受到手中挣脱的力量。 藜荞惊讶地看着大姐,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次要亲自动手。 不过,对于烤鱼的宰杀,她还是很乐意交给大姐的。 藜麦就这样按部就班的,按照藜荞的提醒将鱼敲晕,便于处理。 再按照食谱的提示,从背部入刀。 期间,她小心翼翼的动作看得一旁的藜荞忍不住露出笑容。 但为了吃到美味的烤鱼,藜麦选择当做什么都没看到。 直至将鱼腹中的内脏全部去除,观察到并没有胆汁的渗流,她满意地将手里的鱼再次过水清洗。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接下来的四条鱼处理异常迅速。 一旁的藜荞也将手里的萝卜和白菜清洗干净。 随后,藜荞带着鱼和蔬菜一起往家里走。 而藜麦则是留下来,挖掘烤鱼的最佳搭档——莲藕。 再次下水,她能够感觉到脚底的温度明显变凉,等再过一段时间,还不知道该如何下水。 于是,当她上来的时候,岸边已经堆满了小山似的莲藕。 随意选择几根清洗干净,今晚吃。 其他的藜麦全部对方在山洞里,当然是靠近荷塘旁边的山洞。 因为这里的温度更低,湿度也更高,和莲藕生活的水域差异更小。 所以,当藜麦带着几根莲藕出现在厨房的时候,藜荞并没有感受到什么异样。 有了中午吃热锅下青菜的经历,晚上的烤鱼自然也不会放过。 三人直接聚拢在火堆旁,一边烤火,一边吃着热乎乎的烤鱼。 底部的各种蔬菜早已经吸饱了烤鱼的香味,吃起来鲜嫩油香。 一筷子蔬菜,藜麦就能吞下三口白米饭。 即使如此,吞咽入腹之后,她还能感受到嘴里残留的余香。 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一定要再进深山,再找些鲜嫩的野菜。 这个主意在五天后吃到水芹菜小咸菜的时候,来到顶峰。 眼见天边已经飘落细小的雪花,藜麦还想进山,藜荞无奈地摇头。 她知道自己劝不了大姐,只能为对方做些其他的。 只得将这些天做好的狼皮靴子取出来,递到藜麦身前,介绍道: “大姐,这双靴子是我用你之前猎到的两只狼剥下来的狼皮做成的。这个天穿着特别暖和,你上山还是穿这个吧。” 藜麦看着眼前灰白色的长靴,一时间根本无法与印象中的两只狼联系在一起。 但她对于藜荞所说的效果,还是挺感兴趣的。 接过狼皮靴子,迅速脱下脚上的布鞋,换成靴子。 暖意瞬间从脚底蔓延至全身,藜麦满意地走了几步,嘴角不自觉往上弯曲。 藜荞窥见这一幕,嘴角疯狂上扬。 “我走了。”说完这一句,藜麦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山谷中。 有了狼皮靴子的加持,她这一次的速度更快,耗费更短的时间来到了上次收获满满的小溪流。 只不过因为距离上次采摘的时间不长,加上山间温度骤然降低,之前采摘的野菜都还没长长。 她只能循着溪流的踪迹,不断往上走。 很快,藜麦的一番苦心就有了回报。 在溪流坠落的高处,也是上游,她找到了不少的野菜。 甚至因为她来的时候耗时短,可以待在这里的时间更长,摘到的野菜更多。 等她回到山谷时,腰间缠着两个大袋子,背上背着背篓,背篓上方还有一个大袋子。 若是被外人看到了,还以为是逃荒的。 他们绝对不会猜到,藜麦的袋子里满满的都是刚采摘回来的野菜。 藜荞和藜菽看到大姐的阵仗,迅速迎上去。 两人快速卸下藜麦身上的东西,满脸都是担忧和震惊。 东西都放在地下后,藜荞关心地说: “大姐,家里过冬的东西足够了,你不用这么累。带这么多的野菜回来,肯定累坏了。厨房里一顿炖了香甜又暖呼呼的南瓜粥,你快去喝一碗,暖暖身子。” 听到有吃的,藜麦立即朝着厨房走去。 第107章 留在院子里的野菜,自然是藜荞和藜菽处理。 藜菽看着袋子里一水的水芹菜,回忆地砸吧嘴,提议道: “小妹,除了一部分吃新鲜的,其他的都做成上次的咸菜吧。” 自从吃过小咸菜之后,藜菽对其也是念念不忘。 现在看到如此多的水芹菜,立即动了心思。 藜荞一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即答应下来。 “那是自然,其他的保存方式可没有做成咸菜好吃。” 有了之前的经验,藜菽也知道前期的处理。 两人立即带着水芹菜往河岸走去。 藜麦则留在厨房里,吃着香甜热乎的南瓜粥,暖意不断地从胃部往四肢蔓延。 双腿还好,有狼皮靴子的保护,雪花飘落后在山间形成的露水,并未对脚步产生影响。 但是双手一直裸露在外,还要接触水芹菜,时间一长,还真有点僵硬。 在一番感慨中,藜麦将一锅南瓜粥全部解决干净。 翌日,藜麦想着昨天的收获不错,准备再次上山。 刚出门却看到了震惊的一幕。 眼前的地面已经被白雪全部覆盖,整个世界都是白茫茫一片。 和之前的青山绿水完全不同,冷气也从外面肆意地往人脖子里钻。 “下雪了!” 还不等藜麦说些什么,一旁的藜荞推开房门,看见眼前的画面,惊讶地喊出声。 显然,她对于山间突变的气候并未有准备。 在藜荞的记忆中,早日飘洒的小雪,其实和春日里的小雨差不多。 雪花刚落地,就化为水珠,不会对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 但是眼前的一幕,已然超出了她的想象。 “这么早就下雪?看来我种萝卜白菜的时间还是晚了。”藜荞伤感地说。 她现在都不知道过年的时候,白菜能长多大,半菜地的白菜能吃多长时间。 一时间,冬日没有新鲜菜的担忧弥漫在心间。 可很快,她就来不及琢磨这事。 藜荞看着院子里被白雪覆盖的水芹菜忍不住发出爆鸣。 “水芹菜!我们的水芹菜!” 昨天把水芹菜清洗过后,已经没在下雪,两人就安心地将水芹菜放在屋檐下晾干。 可眼前白茫茫的一片,就是在告诉藜荞,她们的水芹菜已经被掩埋。 尖叫声将藜菽从睡梦中惊醒。 刚醒过来,脑袋昏昏沉沉,可脑海中还在回忆尖叫的内容。 当意识到是水芹菜时,藜菽整个人都不好了。 连衣服都还没穿好,人就已经从屋子里跑出来。 一出门,身体立即被寒风侵袭。 藜菽抖动着身体,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画面,感叹道: “怪不得昨晚睡的这么香,原来是变冷了。” 藜荞听到这句感叹,忍不住翻白眼,提醒道: “二哥,你还不快穿好衣服,把水芹菜都端到厨房去。” 一声令下,三人都开始行动起来。 简单将覆盖在水芹菜表面的雪花扫干净,紧接着端到温度较高的厨房,加速水分流失。 下雪,地面湿滑,藜荞和藜菽怎么都不同意藜麦上山的事。 长久的相处下,藜麦也不想给两人造成太大的影响,无奈同意。 但不知为何,老天就像是和她作对一样,雪一下来就不停了。 院子里的积雪每日都需要清扫干净,不然走起路上滑溜溜的,脚上也全部都是泥水。 当初建房子的时候,三人并没有想过院子的安排。 现在下雪,她们才意识到需要在院子里摆放一些石块,供人先走,避免沾染泥水。 但现在更重要的是,她们的屋顶承受不了连日以来的积雪重量,开始颤颤巍巍。 甚至有的地方已经开始有脱落的趋势。 藜麦和藜菽不得不承担起屋顶维修的重任。 藜菽将存放在山洞里的梯子取来,搭在屋檐上,使劲按了几下,保证平稳。 随后,他看向身旁的大姐,叮嘱道: “大姐,你小心一点。走的时候确认脚下稳定,再动步子。” 藜麦点了点,拎着手里的耙子往上走,腰间还悬挂着一圈圈的藤蔓和草把。 刚走到靠近屋檐的地方,她先将耙子扎在正前方的积雪上。 同时,对下方的两人提醒道: “让开一点。” 两人看出藜麦的动作,迅速往后退。 只不过藜菽的脚还抵在木梯的下方,防止梯子倒下。 两人刚刚站定,眼前瞬间落下白茫茫一片,听着耳边哗啦啦的声音,一股寒意涌上心头。 紧接着,两人下意识地缩着脖子,闭上双眼,不敢再看。 直至耳畔再也没有吓人的落雪声响,两人才睁开眼。 一看,藜麦已经站在屋顶上,开始更换毁坏的草把。 第48章 救下 眼见大姐已经清理出一条通路, 藜菽抖抖身体沾染的寒气,往手里哈入一股热气,开口道: “小妹, 你在下面扶好, 我上去和大姐一起整理屋顶。” 第108章 “二哥, 你小心点。” 藜荞无法阻止二哥的决定,只能叮嘱一句。 而后,她快速扶住梯子一侧, 胆战心惊地看着藜菽慢慢爬上去。 直至看着二哥站立在屋顶, 她顿时松了一口气。 一双眸子死死盯着藜麦和藜菽两人的动作, 生怕出现什么意外。 可看着两人在屋顶扫雪, 不断更换草把,还有二哥那时不时就抬起手哈气的动作。 藜荞立即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在下面待着, 应该为大姐和二哥做些什么。 脑海中马上复现出娘在爹受冷时的做法。 她抬头看了一眼屋顶,仔细观察,发现自己真的没什么用处。 继而,藜荞快步朝着山洞走去。 将之前挖出来的生姜取出, 倒入热锅中煮着。 在这种冬日里受了寒气, 必须要来上一碗热乎乎的姜汤, 不然受寒生病可不是她们这一家可以强撑的。 一个上午的时间,藜麦和藜菽将一个房顶整理好后, 快速下梯子。 迎接两人的就是一碗热乎乎的姜汤。 藜荞笑吟吟地将姜汤捧在手里, 朝着大姐递过去,提醒道: “大姐,快喝碗姜汤, 驱除身上的寒气。里面我还特意加了蜂蜜,一点都不辣。” 藜麦虽然不明白藜荞的举动, 但听到里面有自己爱吃的蜂蜜。 她顺势接过手,快速往嘴里倒下去。 迅猛的动作看着身旁两人一惊,藜菽连忙拿过自己的姜汤。 一口下肚,独属于生姜的辛辣味从胃部到舌尖肆意蔓延,辣得他整个人都红润了。 看了一眼表情淡定的大姐,藜菽强撑着没有吐出舌头舒缓。 但喝过之后,他忍不住对小妹询问: “小妹,你是不是只给大姐加了蜂蜜?忘了你二哥。” 哪想到藜荞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一本正经地回道: “二哥,你可是个男子汉,不怕辣,大姐不一样……” 难得在小妹嘴里听到一句夸赞的话,藜菽真的是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 他无奈地摇摇头,只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藜麦和藜菽两人将家里的屋顶全部修整一遍,御寒能力增强不少。 但这样的日子一来就连绵不断,屋子里的积雪还未消散,又铺上厚厚一层雪。 当藜麦再次看到天边的一抹阳光时,距离上一次上山已经不知道过去多久。 这一次,她不再听藜荞的唠叨,拿着自己的刀和弓箭就往就往山上走。 藜荞眼见拦不住大姐,只能扯着嗓子叮嘱道: “大姐,注意保暖,别去太远的地方,晚上记得回家吃饭。” 好吧,最后两个字才是她叮嘱的重点。 而藜麦也不辜负藜荞的期待,点点头后,才继续抬脚走。 连日下雪,对山间猎物渴求的不只是藜麦,还有山间的另一位住户。 刘虎感受到身上的伤势好了大半,想到近日来家中饭菜情况逐渐惨淡的情况,拿着工具,准备上山下套。 当然,要是偶遇到什么野兽,如果能拿下,他也不会放过。 刘婷婷一看父亲激动的情绪,知道自己无法阻拦。 她当即开口道:“爹,我也要一起去。” 说着,她就想多过父亲手中的东西,背在背上。 但这一次是雪天上山,还是连日下雪之后上山,刘虎怎么可能愿意带上女儿一起去。 “不成!你好好在家给你娘熬药。” “爹,您的身体都什么样了,居然还要上山?反正您不带上我,您不准去,我相信娘的想法和我一样。” 闻言,刘虎露出无奈的笑脸,激动地说: “爹的身体早就好的差不多了!” 说话间,他用拳头重重地敲击胸膛,看得刘婷婷胆战心惊。 “看见了吧?爹的身体好的差不多,在家里闲了快三个月,人都快发霉了。而且这种天,也没什么野兽会出来,都在冬眠。我就去周围下下套,你跟着去还不如在家照顾你娘。” 刘虎只得再次解释外出的原因,言辞恳切。 这一次的话后,刘婷婷的面容明显松快很多。 用一副诧异的目光看了父亲一眼,无奈同意了对方的提议。 刘婷婷扒在门框上,望着父亲的背影渐渐远去。 另一边,藜麦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雪地上,连日以来积攒的积雪,一脚踩上去,足足到她膝盖高。 还好藜荞做的狼皮靴子超出膝盖不少,不然还没爬上山,估计双腿就要被雪水浸满。 于是,藜麦如图入无人之境一般,快速爬上山。 深雪覆盖后的山峰,万籁俱寂。 藜麦观察了好一会儿,都没看到什么动静。 就连她平日里不怎么看得上眼的鸟,一个个都没了踪迹。 此刻,她对于藜荞嘴里深冬食物的匮乏程度,有了一定的认识。 但人已经上山,想要让她轻易放弃,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仔细思量片刻,藜麦很快就想到了猎物的去处。 积雪深的深冬,不止是人的生存是一种严峻的挑战,对山林间的其他野物也是一样的。 第109章 但不管是人还是野物,都无法缺少水源。 藜麦立刻朝着第一次发现野猪所在的溪流走去。 她想在那里一定可以发现野物的踪迹。 事实也和她想象的一样,刚走到溪流一侧的山巅,藜麦就发现下方溪流旁边留下的脚印。 这一刻,她第一次在心中感慨:看来下雪也是有点用的。 接下来,藜麦沿着脚印的来处,一步步往山里走。 “咔嚓!” 由于地面被积雪覆盖,藜麦走的时候一不小心踩中积雪下方的枯枝,立即发出声响。 距离此处不远的野猪一家,立刻发现了不对劲。 刚挤出洞穴,就发现站在不远处的两脚兽。 野猪瞬间汗毛直立,感觉到一阵威胁,在逃跑和战斗之间,不禁开始犹豫。 可藜麦却不是什么犹豫的人,脑子里马上将眼前的野猪,变换为记忆中的食谱。 仅一个照面的功夫,她已经想好今天晚上吃什么。 于是,不等野物反应过来,她抽出腰间的长刀,对着野猪冲过去。 这一次,野猪一家感受到了比冬日还要冰冷的寒意。 不等野猪反应过来,它们身后遮挡的三头小野猪,赫然已经成为藜麦的刀下亡魂。 野物父母意识到孩儿死去,瞬间大脑充血。 此刻,它们也顾不得什么是否能打赢的事,一股脑朝着藜麦所在的方向奔去。 “来的正好。” 藜麦看着不断逼近的两头野猪,手里的长刀倾斜,刀尖划在雪地上。 刚刚杀过小野猪,刀刃上沾染的鲜血不断往下流。 最后,在雪地里画出一段血色的痕迹。 右手一个挥刀的动作,冲过的野猪脖子里的鲜血瞬间喷涌而出。 同时,藜麦身体往右一躲,借着刚刚刀在野猪脖子上的力度,脚一蹬,一个在空中翻滚的动作,立即躲开左边野猪的攻击。 野猪不敢相信自家一大家子都命丧两脚兽的手。 当即前腿借力,不断刨开身前的积雪,即使双腿被冰雪冻僵也无所谓。 对此,藜麦无奈地摇摇头,在心中疑惑:为什么所有野猪都只会这一招? 这次她不再给野猪蓄力的机会,在对方还没发动攻击的时候,她直接将手里的长刀一扔。 “咔嚓——” 长刀直接扎在野猪不断喷气的嘴里,刀尖从后脑勺露出,足以见得藜麦的力量之大。 野猪明明感觉自己还在蓄力,下一秒就感受到一股剧痛从喉咙间传来。 在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重重地摔在雪地里。 五头野猪的血量逐渐侵染一整片的雪地,看起来寒冷彻骨。 藜麦看了一眼靴子上因为踩雪沾染的血色,厌恶的瞥了一眼野猪的尸体。 她没想到才上山这么一会儿时间,就已经有如此大的收获。 思索片刻,决定马上回家。 藜麦抽出野猪嘴里的长刀,将一旁细长的树枝砍下。 用手感受了一番柔韧性之后,她迅速用树枝将五头野猪串联在一起。 最后还做出一根主线,一拽,就可以掌控五只野猪。 在藜麦动手杀死三头小野猪的时候,空气中的血腥味就已经朝着四处弥漫。 冬日里,各种野兽找食物都异常困难。 当发现空气中传来食物的味道,刚刚占据此地不久的狼群,迅速开始搜寻目标。 一头外出搜寻目标的狼,迅速发现藜麦所在的方位。 当它赶到时,正好撞见藜麦想要把野猪拖走的画面。 在它看来,眼前的猎物全都是是它的囊中之物,怎么可能容许藜麦偷走。 立即做出攻击的姿势,准备发出致命一击。 藜麦在发现声音的一刹那,立即松开手,取出身后的弓箭。 一转身,马上瞄准奔袭而来的狼。 在这一刹那,比的就是谁的速度更快。 显然藜麦手中的箭矢速度更快,就在狼扑下来的一瞬间,箭已经穿透狼的脑袋。 但狼依旧保持它坠落的趋势,朝着藜麦扑过来。 在狼即将死亡的一刹那,它似乎认出了藜麦双脚上熟悉的花纹,那是之前老狼王身上的皮毛。 连狼王都命丧此人之手,它的死亡也不是什么很难理解的事。 但因为它来时的通风报信,还有不少狼朝着藜麦所在的位置跑来。 藜麦没想到今天还要有更多意外的收获。 狼群自寻死路,她自然是不能放过。 藜麦随意将刚刚死的狼捆在野猪身上,朝着异能探查到动静的位置走去。 一路上她遇到不少前来支援的狼,但无一例外都只能成为她手下的猎物。 直至最后两匹狼,看清藜麦手中拖拽的尸体,立即意识到不是对手,撒开丫子四处乱窜。 藜麦看着往两个方向逃跑的狼,嘴角露出一抹冷笑。 心想:这两头野兽还算是有点脑子,但这也不能阻止它们死亡的命运。 她拽着如同小山一般的野猪和狼,在山间如履平地一般,快速地朝着看起来更凶猛的一头狼追去。 第110章 眼见狼越跑越快,手里的树枝却在长时间的摩擦下开始松动。 藜麦意识到再这样追下去,对自己格外不利。 想到这头狼居然敢让自己的东西损坏,她用异能探查周围的环境,发现没什么大型野兽,再估计一下把狼杀了走回来的时间。 她当即决定扔下手中的累赘,朝着狼逃跑的方向快步奔袭。 “嚓嚓嚓!” 狼皮靴子踩在厚重的积雪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狼耳聪目明,自然听到了身后紧追不舍的动静,但为了自己的性命,它不得不努力维持速度,继续逃跑。 但深冬积雪,不止是对追的人有阻碍,对逃跑的猎物也是一样。 在跑出一座山的距离之后,狼的速度渐渐慢下来。 它惊慌地扭头往身后一看,发现藜麦正好站在山巅。 那双冷静的眸子比狼看起来还要可怕,狼一不小心被震慑,脚下一个踩空,突然朝着山脚的位置滚下。 突如其来的变化,狼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应该恐惧。 藜麦看着快逃走的狼,拿出身后的弓箭,瞄准山里的移动靶——狼。 “咻——” 箭矢移动的速度比狼滚落的速度不知道快了多少。 狼在听到破空声的时候,已然安心接受自己的命运。 藜麦快速朝着山下移动,捡起倒数第二只猎物。 脑海中情不自禁地想起第一次遇到狼的场景,加快速度往回走,担心放在林子里的猎物被其他野兽夺走。 藜麦对于猎物的担忧,可以说是对了一半。 堆积在雪地里的野猪和狼被没有被野兽偷走,但是逃走的令一匹狼,却意外撞上了山里的另一位猎人。 刘虎刚布好一个陷阱,却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积雪塌陷的声音。 他立刻意识到是有东西在靠近,浑身立刻戒备起来,背后顶着一棵大树。 由于冰天雪地,视线受到影响。 等到灰白色皮毛的狼跑到刘虎身前五丈的距离时,刘虎才看清楚逼近的野兽是什么。 居然是一头狼,还是一头皮毛油光水滑的狼。 一看就知道对方的攻击力不弱,今天要想活着回去,势必要经历一场恶战。 刘虎最担心的还不是这个,而是这头狼生活的族群有多大。 要知道狼是最记仇的野兽,如果他今天侥幸杀死这头狼,回去之后,也要做好被报复的准备。 刘虎不知道的是,整个族群,除了这头狼,其他的都已经成为藜麦的手下败将。 他所担心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但此时此刻,他又怎么会知道呢? 刘虎紧张地吞咽口水,双手握紧手里的砍刀,做好战斗的准备。 但这一幕在逃命的狼看来,就是对自己的挑衅。 居然还有人敢在半路截杀自己,这一遭不迎上去是不行了。 于是,双方有默契地开始对峙。 刘虎死死地盯住狼的眼睛,丝毫不敢露怯。 因为在这个时候,一旦你的气势低,必将沦为野兽的猎物。 可这一次的狼并不按常理出手,它生怕身后被人追上,准备速战速决。 一个饿狼扑袭,直冲刘虎的胸口而去。 见状,刘虎立即挥动手里的砍刀,快速朝着一旁移动。 “咔嚓!” 刘虎的刀砍到空气,狼的爪子却抓中他身后的树干,发出声响。 定睛一看,树干居然露出裂痕,足以见得狼的力气之大。 刘虎不由得在心中感慨自己逃过一劫。 狼却被刚刚落空的动作气到大脑发昏,不管不顾地朝着刘虎攻击。 在生命受到威胁的爆发之下,它还真就和刘虎拼上几次。 一个双腿被砍中,一个手臂被抓伤。 藜麦赶到的时候,正好看见一人一狼拼杀的场景。 只是一人一狼都沉浸在对战当中,根本没心神留意外界的变化,对于藜麦的到来一无所知。 藜麦没有把自己的猎物放跑的念头。 此刻在她眼里,正在战斗的狼就是她的猎物,刘虎,一个路人甲而已。 于是,她取出刚刚杀死另一只狼的箭,再次放在弓上,依稀还能在箭尖发现血迹。 瞄准,射箭! 还不等刘虎反应过来,他只感觉到身后一阵寒风划过。 下意识地往旁边一躲,一支箭从他肩膀上划过,隔断一缕头发,扎在狼眉心上。 转身一看,立即捕捉到藜麦的身影。 刘虎估计了一下藜麦和狼之间的距离,再看一眼狼被刺穿的深度,心中备受震惊。 他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这么小的小姑娘,是如何用这样大的力气。 居然可以射出一支箭,正中眉心,箭尖还穿透狼头。 藜麦走过来,准备拾取自己的猎物时,看到的就是刘虎死死盯着狼的模样。 她下意识地以为刘虎想要抢走自己的猎物,这样争夺猎物的情况,她在末世经历了不知道多少次。 有的时候,与其面对心思诡异的人,还不如面对变异生物。 “我的!”藜麦冷声道,准备拾取猎物。 第111章 刘虎被寒冷彻骨的声音从震撼中喊回神。 他当即紧张地摆摆手,慌张地想要解释些什么,却被藜麦冷冰冰的眼神所吓到。 熟悉的眼神瞬间让他回想起之前第一次造访山谷三口人的场景。 眼前的姑娘和之前的眼神一模一样,刘虎不做他想,立即与山谷的人联系起来。 本来按照他的规划,两户人家都居住在深山,之间的交往很有必要。 但由于他听到兵祸的消息之后,着急去打听消息。 遇上洪水,以至于受伤,导致与山谷一家人认识的机会一次次拖延,才会造成眼前的误会。 刘虎反应过后之后,连忙解释道: “不不不!姑娘你杀死的狼,自然是你的。我只是有些惊讶你的射箭能力,我还是第一次见如此厉害的箭术。还有,刚刚姑娘你不止是杀死了狼,也是救了在下的性命,我想要感谢一番。” “不必。” 藜麦见眼前之人没什么恶意,当即就想离开。 她今天获取的猎物算多的,准备就这样回去。 可一旁的刘虎哪能轻易放过这个结交的机会? 他慌忙出声询问:“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姑娘你们应该是生活在有荷塘的一处山谷里吧?” 藜麦没有回话,而是转身看向刘虎,眸子压低,自带一股威慑力。 刘虎马上明白是藜麦误会了,解释道: “我叫刘虎,家中还有妻女两人,就住在离你们家山谷不远处的山上,想着深山之间就我们两户人家,可以互相多交流。而且,我知道如何出山,去往县城的方法。如果你们感兴趣,我们两家可以结伴出行。” 刘虎知道自己今天说的已经够多,接下来就看藜麦是怎么想的。 藜麦疑惑地看了一眼刘虎,有些不明白对方的话。 去县城有什么吗?她自己也可以去。 所以在刘虎说着这么多的条件后,藜麦的表情依旧没什么变化。 她拎起自己的猎物就往来的方向走,带上小山似的其他猎物,快速地朝着山谷的位置靠近。 刘虎就这样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藜麦远去。 随后,他看着地上留下的狼的血迹,无奈地摇摇头,准备现在就下山。 回去路上,刘虎对于狼的出现疑惑不已。 按照常理来说,一片区域只会有一类或一只野兽存在,他们这片区域生活着一直黑熊,应该没有其他野兽会造访才对。 难不成他当初在宝应县看到的告示,真的是他们这片区域的黑熊? 那么…杀死黑熊的人,只能是…… 第49章 造访 藜麦不知道自己离开后, 刘虎居然隐隐约约猜到了真相。 她拽着堆叠在一起的野猪和狼,流畅地在山林之间穿行。 身后的重物将她行走的脚印全部覆盖,只留下雪地里丝丝缕缕不易察觉的粉色痕迹。 途中, 一些瘦弱的枝丫更是直接被藜麦身后的猎物压到弯折。 山谷中的藜菽和藜荞, 时不时就往厨房外的空间看一眼, 等候大姐的消息。 所以当两人看到远处山上突然倒下的灌木时,立即意识到是大姐回来了。 并且这一次外出的收获不小。 藜菽连忙走出厨房,将院子的大门打开, 朝着灌木被压弯的方向走去。 藜荞紧随其后, 行走间感受到凛冽的寒风, 吹得人的面皮都快皲裂。 内心忍不住赞叹大姐的勇猛, 居然在这种天气还能有收获。 可当藜麦的身影渐渐靠近,她看清楚大姐身后的猎物时, 震惊地睁大双眼。 藜荞想过大姐的收获不小,但眼前的一幕显然已经超出她的预料。 她在心中默默地计算眼前的收获。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五只野猪,十三只狼。 虽然藜荞觉得野猪肉更好吃一点,但是在她看来, 眼前的十三只狼更加珍贵。 之前她对于气温的估计出错, 家中也没有什么棉花之类的御寒衣物。 她和大姐分享之前宰杀的黑熊皮子, 一人一半,当做是被褥。 而二哥就只能倚靠之前家中结块的被褥御寒。 现在有这么多的狼皮, 即使其中一部分要给大姐做靴子和衣物, 也可以勉强给二哥缝一块暖和的被子。 至于狼身上的伤口和血迹,被藜荞忽略得一干二净。 她兴奋地靠近藜麦,嘴里的好话不要钱似的说出口。 最后, 还将自己对于狼皮的处理和分配一一到来。 闻言,藜麦看了一眼脚下的狼皮靴子, 暖和不渗水,对于藜荞的提议自然没什么意见。 “你决定就好。” 对于大姐的信任,藜荞显然也是十分得意,笑的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三人一起将一地的野猪和狼拖回自家院子。 藜荞还不忘顺道摘些白菜一起回去,嘴里还兴奋地说: “大姐你今天回来的时间可比往日早一些,厨房里炖的姜汤正正好可以喝。还有特意给你留的饭,热一热就能吃,院子里的东西就留给我和大哥忙活。” 今天遇到这么多的猎物,显然也超出了藜麦的预期。 原先她是准备在冰天雪地的山上啃硬饼子的,早回来能吃口热乎的,她自是不想放过。 第112章 听到藜荞的安排,她迅速松下手里的树枝,朝厨房走去。 刚进门,暖和的热气扑面而来,被冻僵的面部逐渐软化,肌肉开始松动。 藜麦看了一眼厨房的情况,快速找到饭菜,端到灶台上放着,准备开饭。 屋外,藜菽和藜麦两人迅速行动起来。 藜菽看了一眼血淋淋的猎物,再看一眼整洁地地面,开口道: “小妹,反正冬日里猎物能够保存的时间长,我们先把一只野猪和狼处理了,其他的野猪等明天再说。” 话虽如此,但藜菽对自己能不能一次性处理如此多的狼,也有疑虑。 藜荞没听出二哥话里的忧虑,自信地说: “好!我们去河岸处理吧。待会儿给狼剥皮的时候,院子里血淋淋的,不好看。” 于是,两人再次转移院中的猎物。 只不过藜菽和藜麦对自己的能力还算是有数,一人一手拖着一只猎物往河岸走。 刚走到岸边,两人就有些受不了的抖动身体。 发觉身体状态不佳,藜菽迅速蹲下身体,将双手伸进河里,一股暖意瞬间从河水蔓延至全身。 等双手可以自由活动后,他迅速开始剥皮取肉的动作。 在藜菽和藜荞两兄妹忙活处理猎物时,刘虎刚刚带着从雪地里搜寻而来的野鸡和鸡蛋踏入自家院子。 刘婷婷听到雪地里咯吱咯吱的踩雪声,立即意识到是父亲回来,快步出门查看。 只一眼,她迅速被父亲身上的伤势所吸引。 之前她本就不同意父亲冰天雪地出门,现在看到如此严重的伤势,脸上立即挂满忧愁。 “爹爹!您还好吗?要不要紧,我去把家中的金疮药都取来。” 屋内的曲溪听到女儿的声音,心顿时漏了一拍,不顾虚弱的身体,从床上爬起来。 刘虎都还没来得及展示今天的收获,就被母女俩弄出来的动静吓死。 原先是他是先准备收拾一番,再面见妻子。 可听到屋内传来的声音,他知道自己再不进去,妻子就要出来手冷。 于是,刘虎快步往堂屋走去,并迅速合上大门。 一转身,正好与从内室走出来的妻子视线撞在一起。 他咧着大嘴,笑嘻嘻地说: “都是一些皮外伤,这些年我都习惯了,溪娘你不必担忧。” 此言一出,曲溪双眼含泪,一副要哭不哭的模样死死地盯着丈夫。 刘虎当即俯首投降,举起双手时,才留意到身后还拎着东西。 他连忙解释道:“这是今天下套子得来的。” 曲溪看着丈夫生硬地转换话题,脸上的担忧逐渐演变为悔恨。 她觉得都是自己拖累了丈夫,如若不然,丈夫凭借一身武艺,必定有更好的出路。 刘虎不用问都知道妻子在想什么,这么多年他已然清楚。 这下子,刘虎是真的慌了。 连忙撩起袖子,露出内里的伤痕,只是被狼爪抓破一层皮,流了一点血而已,和那些断骨、翻肉比起来,实在称不上严重。 期间,刘虎一边解释,一边接受女儿的上药。 当刘婷婷得知是深山中的另一户人家救下父亲的性命,当即双眼冒光。 刘虎发觉妻女的心神都被牵引走,紧张的心逐渐落回实处。 刘婷婷听完父亲对藜麦的描述 ,眼神中都是崇拜。 之前她就想要去造访,但因为父亲出门,回来受伤,她忙着照顾家里,居然一耽误就耽误了半年的时间。 听到父亲邀请对方上门拜访,刘婷婷瞬间动了心思。 “爹爹,人家救了你的性命,是贵人,怎么可以邀请对方上门拜访,合该是我们讲礼数上门拜访才是。” 一旁的曲溪赞同地点点头。 不满的目光在丈夫身上停留,她都想不出丈夫是如何厚脸皮提出那个提议的。 “婷婷说的对,虎哥你这些年待在山里是越发地不讲礼数。” “有…有吗?” 面对妻女谴责的眼神,刘虎不禁对自己怀疑起来。 他只是对藜麦抛出一个诱饵而已,而且他提供船,双方共同出行,自己也没让恩人吃亏呀? 在刘虎自我怀疑时,一旁的刘婷婷和曲溪母女俩,已经开始商议上门道谢的事。 只是两人搜寻家中能够充当礼物的东西,发现竟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都没有。 再加上在刘虎的描述中,对方今日的收获不小。 曲溪的面色越发为难起来,总觉得她们不够礼貌。 刘婷婷看着母亲愧疚的表情,再看一眼自我怀疑的父亲,开口道: “既然对方不缺东西,我们不如送点小东西算了。依照父亲之前所言,对方只是三个孩子罢了,孩童当家,说不准会缺少些细枝末节的东西。” 看到爹娘表情松动,她继续补充。 “娘您仔细想想,我们帮着查缺补漏,送点对方能够用上的东西。至于爹爹,明日去看今日下的套子,把猎物也一起送过去,也算拿得出手。” 曲溪仔细想了想,觉得女儿的话很有道理,当即表示赞同。 “好,就依婷婷所言。” 只留下一旁的刘虎呆呆地听着妻女商议,把自己指挥的团团转。 第113章 之前想要给自家补身体的猎物,此刻连入口的机会都没有。 在刘家人的期待中,第二天很快到来。 因为刘虎说明本区域的猛兽都已经被杀死,曲溪安心地放女儿陪同丈夫一起上山找猎物。 另一边的黎家三人,一大早就开始今天的猎物处理时刻。 昨天藜菽和藜荞两人紧赶慢赶,还是没有将所有的狼皮剥下。 今天,两人继续昨天的任务。 藜麦发觉两人速度缓慢,担心耽误自己吃饭的时间,一起出手帮忙。 一个上午的时间,所有的狼皮都已经处理干净。 借着厨房里暖和的温度,三人搭建了好几个架子在厨房,上面搭着狼皮,将整个厨房围得满满当当,只留下三人吃饭的空隙。 藜麦吃着嘴里清甜的白菜炖白骨,幸福地闭上双眼。 就连一旁的藜荞都忍不住感叹: “还是新鲜的野猪肉吃起来鲜美。” “冬日里不用腌制,猪肉也可以放在外面保存一段时间,想吃,有的是。” 藜菽看见大姐和小妹欢喜的表情,忍不住开口道。 “嘿嘿!”显然,藜荞也是这样想的,咧嘴一笑。 藜麦昨天也算是尽兴,想着因为昨天的杀戮,说不准附近近期都不会有什么好东西出现。 难得安心地待在家里吃吃喝喝,过过舒服的日子。 所以当刘虎一家上门拜访的时候,她们都在家休息。 藜麦在陌生人靠近的一瞬间,就感知到其中一缕熟悉的气息。 脑海不由自主地回想之前听过的话,心中对刘虎的纠缠感到不满。 但藜荞和藜菽可不知道大姐在想什么。 两人正在忙活鞣制狼皮,争取让家里的每一个人都能拥有一件由狼皮制成的保暖物。 所以,在听到院子里传来的敲门声时,两人的第一反应是戒备。 因为野猪不着急吃,藜菽就将野猪放在他和藜麦屋子之间的夹角,防止被偷窃。 此刻,响起的敲门声,被他误认为是一些小动物感知到肉食的存在,而急躁的撞击声。 藜菽戒备地捡起身旁的柴火棍子,压低身体打开房门。 当发现站在门口的一家三口时,整个人瞬间呆滞了。 “哐当!” 手里的棍子也在受惊之后,坠落在地。 藜荞疑惑地看着二哥的举动,好奇地伸出脑袋看去。 “居然有人!” 因为距离第一次看见远山有人家的事情太久,藜荞又长时间都待在山谷,她都快忘了山间还有一户人家。 藜菽看着胸前小妹惊讶的表情,理智逐渐回笼。 “你忘了,两座山之外,还有一户人家。” “但他们怎么会突然来?还是在现在这个时候。” 藜荞的问题也是藜菽正在想的。 现在冰天雪地,可不是什么出现的好时候。 无论是他们刚刚到达时的夏季,还是丰收的秋季,都比现在合适太多太多。 两兄妹还在这里疑惑来人的目的。 对面的一家三口此时也在讨论门口露出的两颗脑袋。 刘虎根据昨天对藜麦的印象判断,“这两个看起来小一点,应该是救下我的那个姑娘的弟弟和妹妹。” “看起来似乎比我还要小。”刘婷婷笑道。 她在家里最讨厌的就是自己年龄最小,一点都没享受到长辈的待遇。 现如今看到比自己小的,恨不得立刻上去结交一番。 曲溪看着门口只露出两个脑袋,迟迟没有回应。 当即推了丈夫的胳膊,开口道: “你还不快说明来意,人家误会不开门怎么办?” “是,还是您考虑的妥当。” 刘虎努力压低声线,说完这句话。 下一句话立即破功。 “嘿!屋子里的两个娃娃,我是来感谢你姐救命之恩的。如果没有她,在下昨日定比死在狼嘴里。你们开门,我们一家不是坏人。” 突然炸开的声响,吓得藜荞一激灵。 嘴里忍不住嘟囔道:“哪里有坏人会说自己是坏人。” 话虽如此,她却对刘虎的话信了大半,因为自家大姐昨日确实杀了不少狼。 没有遇到的话,是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 而且,藜荞对于自家大姐的武力值有着极高的信心。 她抬头看了一眼藜菽,问道:“二哥,开门吗?” “我去开。” 藜菽想着深山难得还有另一户人家,看起来在山里生活了不短的时间,说不准可以从对方口中得知山间一些隐秘的事,便于更加的在这里生活。 他迅速站直身体,绷着一张脸,装成大人模样。 殊不知这样只会更加惹人怜爱,在曲溪和刘婷婷看来就是如此。 刚一靠近,藜菽马上开口说话。 “昨日大姐并没有告诉我们在山里救人的举动,所以在看到有外人靠近时,我们紧张了一些,并没有及时开门,还请三位见谅。” “住在深山之中,处处小心、戒备是应当之事,不必挂怀。” 曲溪充当一家人的门面,温和地说话。 第114章 闻言,藜菽的面色缓和不少,伸手指向院内。 “请进!” “多谢!” 曲溪颔首,抬脚往前走,刘虎和刘婷婷紧随其后。 在藜菽的指引下,一家三口逐渐靠近厨房。 藜荞适时拉开门,厨房内的景象瞬间闯入刘家三人的视线中。 虽然昨天刘虎对藜麦的收获有印象,刘婷婷和曲溪更是从刘虎口中得知,但远远没有眼前的景象所带来的震撼强烈。 一块块剥好的狼皮挂在厨房中竖立的木架上,将整个厨房塞满,似乎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藜荞热情地想要招呼人进来,转身却看了厨房杂乱的景象。 整个人瞬间惊慌的不行,连忙将挡路的木架推到一旁。 “抱歉,有点乱,你们快进来烤火,外面太冷了。” “谁的家不是这样?小姑娘不必过多解释。”曲溪笑着安抚道。 刘婷婷就直接多了,丝毫不遮掩地将自己的底揭开。 “这有什么?我的房间和这里比也差不了多少。” 此言一出,整个厨房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藜荞不敢置信地看着刘婷婷,对其钦佩不已,居然敢在母亲面前说这种话。 和藜荞想的一样,曲溪此刻额头青筋直跳。 如果不是在别人家,当即就要给女儿好好教训一番。 感受到屋内寂静的氛围,刘婷婷立刻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慌着地捂住嘴巴。 可曲溪已经不想就女儿的事多说什么,转而看向丈夫的救命恩人——藜麦。 她将准备的礼物拿出来,解释道: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是久居深山,身无长物,只能送一些粗浅的东西,聊表心意,还请恩公收下。” 刘虎可不会如此文绉绉的说话,发现藜麦没有动作,补充道: “小姑娘,你可千万别客气,我的命可不值这么点东西,等我身体恢复好了,再给你送些值钱的东西。” 藜麦看着两人的架势,今天不收东西是不会停止。 无奈地对着藜荞和藜菽的位置点点头。 两人立刻明白大姐的意思,从刘家人手中接过谢礼。 藜菽作为除去藜麦后的主事人,替大姐出言解释。 “我大姐不太喜欢和陌生人说话,你们别介意。而且我大姐昨日是为了打猎上山,遇到……” 刘虎意识到他们还没有介绍彼此的名次,连忙补充道: “在下刘虎,娶妻曲氏,独女婷婷。” “遇到刘叔,也算是有缘分。刘叔注定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藜菽继续刚刚的话,顺道介绍他们三人的名字。 “哈哈哈哈!那我就借你吉言。” 刘虎舒爽一笑,整个屋子的气氛活络不少。 几人顺势落座,彼此之间都有不少想要打听的消息,也算是契合。 藜菽主动将一家搬来深山的原因说清楚。 刘虎忍不住出言赞叹: “你大姐不光是伸手好,脑子也好。现在世道乱,与其毫无目的的四处逃窜,说不定还会被朝廷抓走做壮丁。还不如逃进深山,寻一番出路。” 藜菽听出刘虎话里的感慨,忍不住追问原因。 刘虎顺势将自己之前出山的事情说出来。 “身侧的河流居然可以一条河走到宝应县?” “这件事我也是偶然发现的。自此之后,我都是划船外出,时间快上些时日不说,也能避开城池之间的检查。” 对于救命恩人一家,刘虎没有丝毫的隐瞒。 紧接着将自己外出后,在宝应县看到的征兵,或者说是抓壮丁的事情说出来。 大家伙儿听着都觉得恐怖,不敢想自己遇到这种事是否能逃脱。 尤其是藜菽,虽然他年龄不到,独子的身份也不合适。 但谁知道如今凶狠的朝廷会做出什么事? 说到打仗的事,藜菽看了藜麦一眼,将他们回之前的村子,遇到一队越人的事情说出来。 说到高潮处,神情激动,恨不得再来上一次。 一旁的藜荞和刘婷婷也听得豪情万丈,想要上阵杀敌。 两人年龄相仿,交流一番,发现彼此的身手也差不多。 听到藜菽的讲解之后,忍不住一起拱火。 “这样说,村子说不定还能遇到越人,我们要不要什么时候再去来上一次?” “我也去,我也去。这段时日我的箭术也练习的不错,正好试试。” 藜荞激动地直接应和。 藜菽当即给不懂事的妹妹额头一个爆栗,生气地说: “这种事岂是想做就能做的?万一被砍断手脚,你就知道什么是真刀真枪的打架。” 刘虎也一脸不赞同地看着女儿,叮嘱道: “小麦连十几只狼都能杀,遇见越人小队,肯定也是小麦出手最多。你们两个黄毛丫头,就别捣乱了。” “哼!” 刘婷婷不服气地瞪了父亲一眼。 同时,心中对藜麦的崇拜越来越深,俨然快要成为和藜荞一样的小迷妹。 说完彼此这段时间的际遇,刘虎再次说出昨日见到藜麦时的提议。 “我们此地位居深山,难以被外人发现,非常安全。但同时也有不少的弊端,无法即使买到需要的东西。由于我家娘子体弱,时不时就需要出山买药。你们一家如果也想要出山买东西,我们可以一起去宝应县。” 第115章 第50章 邀请 “这事……”藜菽看了一眼大姐的方向, 言语很是犹豫。 而藜麦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昨天刘虎所说的外出,是指乘船外出。 并且到达的也是她们宋国掌控的县城, 与她之前想的回到涟水县并不一样。 面对藜菽期盼的眼神, 她将目光放在藜荞身上, 问道: “我们家有什么缺少的东西?” 话音刚落,藜荞瞬间双眼放光。 她意识到只要自己说出来的东西合理,大姐就会随同刘叔一起外出。 说来, 她从来都没有去过县城, 无论是家里之前所在的涟水县, 还是刘叔口中更加繁华的宝应县。 藜荞马上在脑子搜刮信息, 找到缺少的东西。 “布料家里不缺,但是针线都有损耗, 无法改成我们合适穿的大小。还有家里只有盐,没有其他调味料,如果有的话,说不准能将饭菜做的更好吃。还有大姐你之前说的八角、桂皮之类的东西, 说不准也可以在宝应县找到。还有……” 平日里有吃有喝满足基本生存需要, 藜荞也不觉得家中缺少很多东西, 今天忽然数了一下,感觉啥啥都少。 心想:怪不得老人曾说, 破船还有三千钉。 要想维持好一个家, 需要的零零碎碎也不少。 曲溪听到藜荞口中所说的东西,忍不住开口道: “八角、桂皮……似乎是药铺卖的东西,你们姐妹是谁生病了吗?” 突然的文化令藜荞有些不知所措, 感受到新认识的朋友担忧的眼神,她连忙解释道: “不是生病, 是我大姐说用这些当做调味料,做出来的东西更好吃。” “调味?” 刘家三人异口同声地发出疑问。 曲溪更是将疑惑地目光放在藜麦身上,她平生从未听过中药做菜,还是一些多是温热的药材。 她不明白藜麦一个来自乡野的小姑娘,是如何得知的。 藜麦没有和人解释的想法,她听到藜荞的话,意识到之前就很美味的饭菜,可以做的更好吃。 那吃起来该多好吃? 目前,藜麦最大的期待就是可以吃到更多的美食。 当即打定主意,这次宝应县之行,她势必要去的。 “我去,确定好日子,立刻出发。” 此刻,藜麦所表现出来的风风火火的性子,与刘虎昨天见到的天差地别,他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 感受到藜麦的急切之后,他慌忙解释道: “是要去宝应县,但也没必要如此着急。难得去一次县城,我们必须多准备一些东西,才能换到更多的银子,买到需要的东西。” “银子?”藜麦第一时间捕捉到话里的重点。 别说藜麦,藜菽和藜荞这辈子也没有见过银子,家里存钱最多的时候,也只有铜板。 但藜菽却清晰地知道什么可以换银子。 他脑子里想起家里正在鞣制的狼皮,开口道: “狼皮保暖,拿去皮货店买卖,应该值些钱。有钱后,我们就能买想要的东西。” 此言一出,藜麦和藜荞的目光也放在身旁的狼皮上。 刘虎听到这话,赞同地笑着说: “这是自然,十几块狼皮,拿去皮货店值不少钱,肯定可以买到需要的东西。只是我们家目前存活不够,需要一点时间准备,烦请你们家等一等。” “需要的东西也不是很紧急,根据刘叔的时间安排。” “多谢。” 今天拜访的目的可以说是全部到达,发觉临近吃午饭的时间,刘家人提出告辞。 藜荞难得交到好朋友,依依不舍地拉着刘婷婷的手不愿放开。 刘婷婷又何尝不是,只是深山食物不足,实在不应该留在别人家里吃饭,耗费粮食。 “你们俩刚见面,就像是认识了十几年一样,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曲溪一脸笑意地看着女儿和好友告别,忍不住出声打趣。 这些年女儿只和她、丈夫待在深山,难得见到外人,一见就如此黏糊。 她觉得这些年都是耽误了女儿,笑容中夹杂着一丝自责。 刘婷婷被母亲说的不好意思,不舍地松开藜荞的手,忍不住开口邀约: “我明天还想来找你玩。” “当然可以,我们可以一起做针线活、练武、射箭,反正有很多很多很好玩的。” 藜荞兴奋地用手数自己喜欢的玩乐内容。 在听到一个活动的时候,刘婷婷脸上的笑容差点僵住。 她实在是不喜欢做针线活,家中都是娘亲在做。 听到后面的时候,顿时松了一口气,练武射箭什么的,她还是挺喜欢的。 于是,刚刚结识的两个小伙伴,已经约定好明天见面。 回家路上,曲溪一脸爱怜地轻轻抚摸女儿的后脑勺,问道: “婷婷很喜欢藜荞是吗?” “是呀,她虽然年龄比我小,可是做事说话很有调理,人也爱笑,我很喜欢。这可是我第一次交到同龄的朋友,很开心。” 刘婷婷行走间蹦蹦跳跳,时不时还捡起一块雪,扔向远处。 第116章 人谁看了都知道她此时的心情很好。 “那就好,以后可以多在一起玩。这些年都是爹娘耽误了你,你应该和其他同龄人一样,认识很多朋友的。” 曲溪继续温柔地说着心里话。 但刘婷婷可不乐意继续听下去,一脸不赞同地说: “娘你说的不对。什么叫做你和爹耽误我,你们对女儿很好,没有你们哪有女儿的今天。我听藜荞说过外面的情况。女儿有吃有喝,健康成长,这都是托你和爹的福,女儿很知足。” 一番暖心的话语说出来,曲溪眼眶泛红,用哽咽的声音说: “好,是娘的不对。” 感受到彼此的爱意,一家人越来越靠拢,在白雪皑皑的雪地里越发紧密。 另一边,藜荞也在对新结交的朋友念念不忘。 但更令她好奇的是好友的母亲,对方看起来似乎不像是什么山里人,周身萦绕着一种说不出的气质,和她从别人口中听过的贵夫人特别像。 不过,这种人怎么可能屈就于深山、猎户身旁? 藜荞想了一会儿,觉得是自己多虑了。 发觉时间不早,准备开始做午饭。 行走间,看见身旁熏烤的狼皮,表情瞬间紧张起来。 藜荞看了一眼正准备去山洞取芋头的二哥,问道: “二哥,这些狼皮的位置是不是要挪一下?太近,我担心狼皮沾染食物的味道,卖不上价钱。” 至于原先她准备给一家人一人一件狼皮取暖物的事,早已经被她抛在脑后。 此刻,在藜荞看来,什么都没有挣到钱,买东西重要。 藜菽听着觉得有些道理,在离开之前,将太靠近灶台位置的狼皮,全部往后推。 如此一来,厨房看着空旷不少。 藜荞满意地点点头,准备开始做午饭。 黎家不缺少可以外出买卖的货物,刘家可不一样。 刘虎回到家,吃过午饭,迅速上山查看昨天挖的陷阱和留下的套。 他还算幸运,套中了两只兔子。 只是想要作为外出的货物,明显有些不够。 刘虎不得不继续深入山间,寻找其他还没被发现的猎物栖息地。 等他回到家,天色已经黑了。 曲溪和刘婷婷看到他这么晚回来,又是不断的唠叨。 刘虎只得再三保证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才从母女俩的手下逃脱。 翌日,刘虎上山寻找猎物,刘婷婷去找新认识的小伙伴藜荞玩,曲溪则是留守在家。 在上山之前,刘虎先把女儿护送到山谷,看着女儿进入院子才离开。 藜荞给刘婷婷开门的时候,注意到山上的身影,问道: “那是你爹?” “对呀。我爹说虽然我们之间只隔了两座山,但也说不准会遇到什么野兽,他送我一趟比较安心。” “原来如此。快进屋,外面冷得很。” 藜荞连忙拉着刘婷婷进入厨房。 这几天不再下雪,脚下的雪花也逐渐消融,反倒比下雪的时候还要冷。 为了节省柴火,大家都是待在厨房里一起取暖。 刘婷婷感受到身前源源不断的暖意,忍不住说: “昨天我看到如此简陋的炉灶时,还想和我爹说帮你们家也弄一个好点的灶台,免得被柴火熏。现在看来,这样也挺好的,方便烤火。” “我们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但不得不说瞎猫装上死耗子,还挺不错。” 藜荞得意一笑,对自家的现状很是满意。 两人在一旁叽叽喳喳地说这话。 藜菽和藜麦则是在一旁制作竹箭。 藜菽作为主要人力,藜麦算是勉强帮忙。 实在是闲着没事做,一直发呆太无聊,她有些待不下去,取出身上的刀,开始处理脚边的竹棍。 她一边看着藜菽的动作,一边模仿,也还算是像模像样。 而且,藜麦有信心,即使一端没有尖锐的部分,凭借她目前的力量,也可以刺穿人的身体。 时间飞快流逝,冰雪消融,太阳出来了。 刘虎看着陷阱里的收获,满意地点点头说: “这下子去宝应县的盘缠有了。” 想着新鲜的野猪还是最快送去比较好,他刚下山,立即把消息告诉藜麦一家。 藜荞听着兴奋地跳跃,笑着说: “自从刘叔那天说了之后,我们一直在准备。决定拿十张上好的狼皮去卖,还有些做成咸肉的野猪肉。” “如此一来,东西可不少。你们家是只有你们大姐小麦去吗?” 刘虎估计了一下自家带的东西,听藜荞这么一说,心开始紧张起来,船不是很大,承重能力有限。 藜荞听到刘虎的话,激动的心顿时跌落谷底。 她还以为这次她可以一起去呢?她还没见过繁华的县城,一直心心念念。 第51章 出发 藜菽注意到小妹可怜兮兮的眼神, 心中很是心疼。 但他也没有办法,想来刘叔的船只是一艘常见的乌篷船,能带上狼皮、咸肉和野猪就已经是件不简单的事。 只是他想到大姐的变化, 不得不出声提议: 第117章 “刘叔, 我们家的话, 我和大姐都去,您的船能够坐下吗?” 刘虎打量了一下藜麦和藜菽的个头,还有自家的野猪, 仔细琢磨一下, 回道: “勉强可以, 只是这样一来, 大家就得黑灯瞎火在外面待着。你们姐弟俩记得带些遮风挡雨的东西,防止落雪。” “成!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今天晚上出发, 后天早上就可以到达宝应县。” “好!只是小妹一个人待在家里,我和大姐不放心,想劳烦刘叔一家,借住一段时间。” 藜菽看了一眼大姐, 发现对方没有意见后, 立即答应下来。 “非常欢迎, 婷婷知道这件事一定会非常开心的。” 说完去宝应县的事,刘虎立即离开, 他要回家准备一些东西。 黎家在他离开后, 迅速忙碌起来。 家里没什么遮风挡雨的蓑衣,只能用防水防雪效果好的狼皮代替。 藜荞抓紧时间,把留在家里的狼皮做成简单的披风, 当成蓑衣一样使用。 而藜菽则是忙活着制作一路上吃的东西。 冬日温度低,必须做一些口感不受温度影响太大的吃食, 肉什么的就不用想了。 他努力发挥自己的厨艺,做了一大堆的食物,为船增加不少分量。 另一边,刘家也在忙活相同的事。 曲溪知道藜麦会一同出发,心中安定不少。 她对之前看到的满屋子狼皮的获得者,信心满满,丈夫出行的安全性很有保障。 而且对于她们家而言,不是第一次外出,不需要匆匆忙忙的准备东西。 和之前一样,曲溪在厨房烙饼,饼里有油和葱花,完全可以放个一两天都还软乎。 夜晚降临,藜菽将院门闩好,对着小妹叮嘱道: “这次我和大姐一起去,你就和曲姨好好相处,等着我们带东西回来。” “好的,二哥。” 想到分别,尤其是间隔一县的距离,藜荞的心中满是伤感,说不出道别的话语。 藜菽也知道经常把小妹一个人扔在家里不好,可他们家的情况又实在特殊,他不得不这样安排。 三人借着月色,踩在泥泞的雪地上,一步步朝着刘虎家靠近。 但当三人来到山脚时,却已经看见三个身影在此等候。 “刘叔,你们等久了吧?”藜菽不好意思地说。 “没有没有,我们也是刚下来,免得你们上去,待会儿还要走下来,浪费力气。” 刘虎发出爽快的声音,浑不在意地摆摆手。 随后,藜菽将目光放在后面的曲溪母女俩,语气中带着乞求。 “曲姨,我小妹就暂时劳烦您照顾一下,要是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等我和大姐回来,您和我们说,我来教训她。” “小菽,你可真会说笑,小荞这样乖巧的姑娘怎么可以会做错事?” 曲溪知道藜菽拳拳爱妹之心,忍不住打趣。 一旁的刘婷婷也跟着站出来,反驳藜菽的不当之言。 “小荞妹妹会做饭,又会缝补衣物,这么多手艺我娘恨不得是自家的女儿才好,不会有做不对的时候。” 说完,她急匆匆地把藜荞拉过自己身边,生气地瞪着藜菽。 看着眼前的热闹,刘虎忍不住笑出声。 “哈哈哈!你们姐弟俩就放心吧,小荞肯定会在我们家好好的。时间不早,我们赶快出发。” 藜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迅速跟上刘虎离开的步伐。 藜麦走在最后,身上带着这次准备要带出去售卖的东西。 不一会儿,三人就走到了船只停靠的位置。 刘虎先前已经将自家的野猪放在上面,占据了船头的大部分位置。 他看了一眼身后的两人,开口道: “皮毛和咸肉不宜遇水,放进船篷里为好,避免卖不上价签。至于你们俩,小麦就在船头找个位置坐下,小菽和我在船尾。” “好,听刘虎您的。”藜菽恭敬应答。 随后,刘虎先上船,走到船尾的位置,准备掌舵。 藜菽紧随其后,手里拎着带来的狼皮,等走到船中断时,将东西全部塞进船篷里。人则是坐在刘虎身前。 藜麦最后上船。 她手里的咸肉一甩,全部上船,手里攥着绳索,掌控船只和岸边的距离。 看清楚船上的两人站稳后,她一个轻松的跳跃,船一晃,人已经在船上。 刘虎看着藜麦的身后,眼神中流露出的都是羡慕。 想他人生数十载,居然还没有一个小姑娘的身手好,真的是有些羞愧。 但这种感受刘虎很快吸收干净,看着两人坐稳后,喊道: “坐稳,出发了!” 话音刚落,船只渐渐远离河岸,驶向远处。 山脚下,不被允许靠船送行的三人,看着河中央渐渐飘荡的烛火,心瞬间逐渐飘荡,随着藜麦三人,一起飘向远方。 这是藜麦和藜菽第一次坐船,两人都有些新奇。 藜麦看着距离船沿不过一指距离的河水,很好奇什么时候会漫进来。 第118章 而藜菽则是单纯的担忧,害怕渗水,船只沉没。 他不会水,如果船出了问题的话,估计就要葬身鱼腹。 所以,他的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河面。 船只行驶时,在月光下河水划开一道道涟漪。 由于藜菽的目光过于紧张,看着看着突然觉得双眼发晕,一时间根本看不清河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甚至他还觉得自己的肚子都开始不舒服起来,似乎是想要呕吐。 刘虎一下子就发现了藜菽的异样,连忙叮嘱道: “小菽,没想到你居然晕船。你少看一点水面,如果真想吐的话,闭上眼睛直接往河里吐,没事的。” 除此之外,他也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藜菽没想到,自己现在的情况居然是晕船。 这种病症他只在其他人的嘴里听过。 一想到别人口中的晕船症状,他开始怀疑自己跟着来的提议是否是正确的。 同时也开始怀疑自己能否顺利到达宝应县,要知道他们需在水面上度过一天两夜的时间。 想到这,藜菽强迫自己闭上双眼,不再观察扰人的水面波纹。 或许是身下船只的晃动过于悠闲,又或许是已经到了习惯性入睡的时间。 闭上双眼后,藜菽的呼吸渐渐平稳,找到一个可以倚靠的物体后,渐渐进入梦乡。 而负责掌控船只的刘虎,还在继续观察河面的情况。 第一次坐船的藜麦更是不敢掉以轻心,时时刻刻都在观察周围的情况。 直至深夜,她觉得肚子饿了,取出藜菽准备好的饭团,一个个往嘴里塞,补充能量。 吃饱之后,身体开始犯困。 藜麦看了一眼后面还在掌舵的刘虎,出声道: “我先睡一会儿,待会儿你再休息。” “成!”刘虎笑着应答。 往日里他一个人熬着都过来了,就算是藜麦不换着看情况也没事。 但如果有人更替的话,谁又不喜欢呢? 藜麦说完话,迅速靠在船篷边上,伴随着身下静谧的水声,安然入睡。 凌晨,天边灰蒙蒙一片。 藜麦醒来后,迅速和刘虎说话,让对方入睡。 但没想到早早睡足的藜菽也被她的声音所惊醒,连忙和刘虎更换位置,他来负责掌舵。 刘虎看着积极的两人,叮嘱道: “我们只需要沿着河水顺流直下,不用做很多的事就可以到达宝应县。尤其是你小菽,你只需要别让船只太靠岸边的杂草就行。” “我知道。”藜菽重重点头回答。 睡了一夜,他的精神早已经恢复,并且也感受不到多少晕船的迹象。 握紧手里掌控船只方向的舵,他的内心还有些激动。 在三人的轮流掌控下,三人到达宝应县的时间比刘虎预期的还要早。 天边的月亮还没有完全消失,三人就已经来到一处可以停靠船只的地方,将船用岸边的灌木杂草遮蔽好后。 三人踩着小路,顺利进入宝应县城内。 刘虎扛着野猪下船,刚靠近县城人比较多的位置,就发现了宝应县城内的变化。 城内的平民明显比上次还要少,反而是一些士兵和商人变多。 县城内的情况完全超出他的预料,心顿时紧张起来。 刘虎看了一眼身后的两人,叮嘱道: “你们俩别乱走,也别乱说话。宝应县突然来了很多奇怪的人,我们小心一点。” 此言一出,藜菽的心瞬间紧张起来,背着咸肉的后背下意识地压低,快速点头。 藜麦则是新奇地打量着宝应县内的一切。 比起刘虎根据经验判断城内的人身份变化,她则是凭借异能,感知到城内的人数比她之前去到的县城多了不知道多少,明显更加热闹,说不准还真能让她找到食谱上需要的材料。 想到这,藜麦的心情好上不少,一双眼睛盯着刘虎这个向导,等他判断位置。 刘虎被藜麦脸上轻松的表情恍了一眼,连忙出声介绍: “我们先去县城的大酒楼问问收不收野猪,然后再去卖你们手里的咸肉和狼皮,可以吧?” “都听刘叔你的。” 对此,藜菽没有任何意见,毕竟野猪放的时间太久的话,就不值钱了。 藜麦也跟着点点头,同意两人的提议。 见状,刘虎迅速朝着自己记忆中的位置走去。 上次无意乱入宝应县,他东躲西藏也算是把整个县城的布局观察清楚。 想到肩上的野猪肉可以换成钱,换成救治妻子的药,刘虎就动力满满。 天色尚早,所以并没有很多人发现三人的邢总。 偶有起早撞见的,也是来不及说话,目瞪口呆地看着三人离开。 刘虎紧赶慢赶,在临月楼开店的第一时间赶到酒楼的后门。 “叩叩叩!” 院内小二听到敲门声,疑惑地看向后门的位置,快步靠近。 嘴里还在不耐烦地扯着嗓子询问:“谁啊?” 一打开门,立即被刘虎粗犷的面容所吓到,再仔细一观察,壮汉肩上还有一头大肥野猪,准备说出口的话全部塞回肚子里。 第119章 “你…你…你卖野猪的是吧?” “没错小哥,我是来卖野猪的,你们酒楼要不要?” 刘虎的态度可以称得上是非常好。 对面的小二看到这种态度,面色顿时好了不少,冷着一张脸说: “等着,我去问问掌柜的。” 小二说完这句话,迅速往酒楼内跑去。 他虽然给出的答案不确定,但实际上他心里非常清楚,掌柜的是一定会要这头野猪的。 自从朝廷强迫商人必须捐献银两支持与越国的战争后,不知道为什么距离战场有山阳县之隔的宝应县,突然成了商人眼中的香饽饽? 许多大大小小的商人频频造访,一时间酒楼和客栈的生意都好上不少。 这些达官贵人自然是要吃好喝好,野猪这种食物更是被不少人喜欢。 说不准他们酒楼今天有野猪的事一公布出去,酒楼的雅间就会被全部预订。 和小二想象的一样,当掌柜的听到后门有人卖野猪,心急的连衣服都来不及穿。 在见到刘虎三人的时候,还在着急忙慌地绑腰带。 “野猪呢?” 掌柜的睁着一双眼睛四处找,终于在刘虎身旁看见了血液凝固的野猪。 发现野猪不是很新鲜的时候,他眉头不自觉地皱在一起,语气满是遗憾地说: “死了得有一天了。” 刘虎自然也没想骗过见多识广的酒楼掌柜,他笑着解释道: “山间野民,抓住野猪后第一时间赶来的。放心,猪血我都全部放干净了。一路冰天雪地,吃起来没多大差异。” 闻言,掌柜蹲下身体仔细观察野猪的状态,发现刘虎所言非虚,满意地点点头。 “你这野猪杀的不错,但不是新鲜的口味有影响。只不过最近县城的肉价上涨不少,你这的野猪我给你二十文一斤,卖吗?” “卖卖卖!多谢掌柜的。” 刘虎知道这是一个实诚到再不能实诚的价格,连忙应声。 掌柜出高价可不止是为了这一次,他再次开口。 “下次有这种野物,只管往我们酒楼送,价格绝对让你满意。” 此话一出,刘虎的脸上立即浮现出兴奋的笑容。 “没问题。” 话音刚落,他想起身后的藜麦和藜菽还带了野猪咸肉,迅速转身,看准藜菽手里拿的是咸肉,立即将人拉过来。 同时,将藜菽手里的袋子举起来,推到掌柜面前,介绍道: “我们这里还有些用野猪肉做的咸肉,掌柜的你们要吗?” 说话间,刘虎将袋子打开,露出藏在里面的咸肉。 咸肉是按照藜麦给出的法子,藜荞认真制作的。 打开的一瞬间,一股特殊的香味立即从袋子里钻出来。 对于掌柜的而言,肉这种好东西就没有不要的。 而且,咸肉对于他们本地人也是一道非常不错的时令美食。 只是在闻到袋子里的香味时,他还是难掩面上的震惊。 一旁的小二可没有他这么镇定,在闻到香味的一瞬间,惊讶地喊出声: “好香啊!” 声音响起的一刹那,掌柜的回过神,迫不及待地回道: “只要是好东西,我们都要。” “那这咸肉……” “三十五文,最高就是这个价。” 说话的时候,掌柜的心疼不已。 但想到这种好东西拿出去,他们酒楼可以再次在宝应县扬名,心一横,给出高价。 刘虎听到价格的时候,也是一惊,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虽说做咸肉的时候会有损耗,还会用到值钱的盐。 但三十五文的高价,这些付出都是值得的。 甚至刘虎觉得自己把手里的野猪全都做成咸肉,他获得的银钱会更多。 藜菽第一次买东西,听到咸肉的价格时,差点反应不过来。 还是刘虎激动地拽了拽他的袖口,才回过神。 随后,对着心疼的掌柜说:“我们全卖了。” “好!去把称拿来。”掌柜立即对着身侧的小二说。 不一会儿,小二的将称取来,给野猪和咸肉称重。 最终,刘虎获得四两一百六十文钱,藜菽获得一两七百五十文。 双方对这个结果都表示非常满意,笑着出来酒楼后门。 现下,三人手中就只有藜麦手里的狼皮还没有处理。 想到皮货店一般开店的时间,再闻着街道上早饭的香气。 刘虎看了一眼身旁的两个小孩子,出声道: “卖皮子不着急,我们先吃口热乎的,填填肚子,一直待在船上啃饼子,我的肚子都快受不了了。” 听见吃的,藜麦立刻答应对方的提议。 藜菽攥紧手里热乎的银钱,不舍地点点头。 他还是第一次手里有这么多钱,一想到要被花掉,就心疼。 刘虎看了一眼手紧的藜菽,再看一眼表情愉悦的藜麦,总觉得姐弟俩的身份对调了。 但不管如何,早饭还是要吃的。 他看着街道上冒着热气的各种摊位,带着两人朝卖豆浆油条的摊子走去。 第120章 坐下后,刘虎立即给两人介绍: “这里卖的是豆浆油条,作为长辈,我请你们姐弟俩一次。” 一听这话,藜菽连忙出声拒绝。 “刘叔不必,还是我们自己付钱最好。” 刘虎一听,顿时不乐意了,他一个大男人请两个小孩子吃饭怎么了? 当即板着一张脸,生气地问: “怎么?看不起你刘叔,不过就是一顿早饭而已,刘叔请了。” 随后,刘虎大手一挥,对着正在摊位上忙碌的商贩说: “老板,我们这里来上五碗豆浆,十根油条。” “好嘞!客官稍等。” 刚开工就有好生意,老板开心的不行,连忙从陶罐里盛出五碗豆浆,摆在桌上。 “客官让一让,小心烫。油条马上下锅,很快就好。” 刘虎点点头,表示清楚。 在他看来,餐桌上除了自己就是两个小孩子,一人一碗豆浆和两根油条足够了,剩下的都是他的。 于是,他自然地想要将摆在桌上的三碗豆浆摆在自己面前。 藜麦对面新奇的食物,迅速接过手,感受着碗上温热的温度。 她迅速拿起碗,将嘴对准碗口,直接一大口灌下去。 独属于豆浆的豆香,以及夹杂其中的丝丝缕缕甜味,瞬间激起藜麦的味蕾。 她甚至连呼吸的空隙都不留,一大碗豆浆快速消失在视野中。 其他两人也在享受嘴里的美味。 特别是负责掌舵的刘虎,一路手脚冰凉。 此刻坐在椅子上喝着温热的豆浆,他才感觉到身体重新回到自己的掌控。 不知不觉一碗下肚,他下意识地想要再次端起一碗豆浆,却只看到面前空荡荡一片。 不禁问道:“我的豆浆呢?” 闻言,藜菽露出一副尴尬的表情,解释道: “刘叔,或许我们还需要再来上几碗。” 听到声音,刘虎迅速朝着朝着藜菽看去,在对方的面前没有看到他想看到的东西。 刹那间,脑子瞬间反应过来。 他面露震惊地朝着藜麦所在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他遗失的两碗豆浆,以及刚刚老板才端过来的十根刚出锅的油条。 甚至,刘虎还能在耳畔听到牙齿咬碎油条时,发出的咔嚓咔嚓声。 他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幕,直至藜麦将身前的食物吃光,却像是没吃什么似的,继续朝着老板要食物。 刘虎的身体像是被眼前的画面吓到,无法挪动。 但他脑袋却一顿一顿地扭向藜菽的方向,张大的嘴巴张张合合,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藜菽看出刘虎话里的意思,肯定地点点头,回道: “就是你看到的那样。” 第52章 卖狼皮 此刻, 刘虎终于明白了藜菽不让自己请客的原因。 看着藜麦吃东西的架势,他觉得估计要把身上的钱贴上上百文,估计才能让藜麦饱餐一顿。 同时, 他也隐隐约约明白藜麦武功高强的原因。 原来看着个头小小的, 饭量这么大, 肯定是把吃进去的,都转化为力气了。 想到这,刘虎收回被惊掉的下巴, 冲着老板喊道: “再多上一些。” “客官稍等!” 老板的非常欢喜, 没想到刚开门就遇到这种大客户, 心里高兴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但随着藜麦吃的越来越多, 桌上堆积的碗越来越高,他也开始有些紧张起来。 他看了一眼藜麦平坦的肚子, 再看一眼比人还高的碗,情不自禁地吞咽口水。 看着桌上的人还有继续吃下去的架势,老板尴尬地说: “客官、客官,本店食材有限, 快没面团做油条了。” 此时, 其他来往的客人也注意到摊位上的景象, 一个个面露震惊地看着藜麦。 对于外人的眼光,藜麦直接忽视。 实在是嘴里的豆浆和油条太好吃了, 她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美味, 根本不想停下。 听到老板的话,她无奈地长舒一口气,回道: “那就这样吧。” 闻言, 在场的三人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 刘虎想到家中的情况,还是没有强撑着付钱。 藜菽拿着钱, 付了自己和大姐的早餐钱,刚刚挣来的钱就一不小心花去了近百文。 拿出去的时候微微肉疼,但想到钱是大姐挣来的,他迅速抛弃脑子里的念头。 吃完一顿备受瞩目的早饭,刘虎带着姐弟俩继续前行。 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此次的目的地——四云阁。 小二的刚打开店门,就看到朝着自家走来的人,一双眸子微眯,似乎是想要打量来人是来卖什么皮子的。 可惜,狼皮全都被装在袋子里,外面根本看不出什么。 直至三人靠近,小二地才笑着打招呼说: “三位请进!不知道是有什么好货色拿来卖?本店价格公道,童叟无欺。” 闻言,刘虎立即上前大话,豪爽地说: “我们自然也是打听清楚,才特意上门的。山间打猎,得了点好东西,你们看看,给个合适的价格就行。” 第121章 随即,他转身看向身后的藜麦,喊道: “小麦,将手里的东西拿过来,让老板他们掌掌眼。” 藜麦拎着手里鼓鼓囊囊的袋子,大步向前,一把将狼皮袋子甩在桌上。 小二的被她架势吓一跳,下意识往后一躲。 直至发现藜麦没什么攻击的意思,他顿时松了一口气。 随后,他想着对方气度不凡,袋子里说不准还真有老板需要的好货。 虽说最近几天天气晴朗,但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下雪。 前些日子一场大雪,他们店里的皮货几乎都快卖光了。 老板忍不住感叹他出手还是太胆小,要不然挣到的钱可以再翻一番。 想到这,小二的连忙将袋子打开,映入眼帘的是油光水滑的狼皮。 只一眼,他瞬间两眼放光,激动地朝着后院跑去,嘴里还在不停地喊着: “东家!东家!有人送货来了,您快去掌掌眼。” 老板没想到还有人这么早上门卖货,连忙从床上爬起来,一边穿衣裳,一边询问小二的到底是什么好东西,值得如此着急。 小二的连忙回道: “是狼皮!上好的狼皮!应该才刚剥下来不久,油光水滑的,一看就是好货色。” 说话间,小二的脸上流露出对狼皮的向往。 一下子把老板看激动了。 他随意喝了昨夜的陈茶漱口,快步往店里走。 小二都明白的事,作为老板的更清楚,他比谁都更着急店里货源的事。 之前谁能想到两国局势变化如此快,他才来得及和越人购买些上号的皮子,就出事了。 现在两国交战,想要继续前往北方收皮子,简直就是在找死。 为此,老板不得不把自己的目光放在本地人身上。 但谁能想到,他们本地的猎户少,几个月下来,他都没收到什么上好的皮子,嘴里都着急冒出水泡。 再加上突然热闹起来的边境,一想到该挣的钱没挣到,吃饭都不香了。 于是,在老板看到一行三人时,迅速上前,一把握住刘虎的手,激动地说: “我们店一直都在手皮子,只要是好的,以后尽管送来,价格不是问题。” 刘虎看着激烈摇晃的手,一时间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皮子都还没亲眼看,说这些话干什么? “咳咳咳!”小二看着刘虎茫然的眼神,连忙咳嗽打断。 咳嗽声惊醒沉浸在喜悦之中的老板,他慌忙松开手,笑着说: “我先看看皮子,待会儿再说说以后买卖的事。” 说完,他朝着柜台靠近,一眼就看到了里面挤在一起的狼皮。 银白色的狼毛蓬松轻盈,摸上去顺滑无比,比他从北方弄来的皮子也差不了多少。 想到近期突然热闹的县城,老板越想越心动。 随即,将袋子里的狼皮全部取出,一张张仔细检查。 以他的眼光来看,三张皮子估计就可以做成一件大氅,保暖又漂亮。 眼前有十张,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下一秒,老板双眼放光地看着刘虎,开口道: “你们送来的皮子成色不错,但就是鞣制的手段有些粗糙,我们店还需要自己再处理一次。所以,一张狼皮我只能给到五两的价格。几位觉得如何?” 三人一听,心中震惊不已。 刘虎以前没卖过皮子,不知道皮子的价格比肉的价格高这么多,一时间生出猎狼的想法。 藜菽的想法也差不多,想想背来的五十斤咸肉,连一张狼皮都买不到,心中惊讶不已。 藜麦已经自动将这里的物价和末世对比起来,琢磨要用五十两买什么吃的好。 久久等不到三人的回话,老板的心损失紧张起来,忍不住低声询问: “三位同意这个价格吗?我相信整个县城再也不会有人比我出的价格还要高。” 此话一出,刘虎瞬间回过神来。 因为不是自家的皮子,他也不好意思做决定,扭头看向身侧的藜麦,问道: “小麦,这个价格不错,要不然卖了吧?” “卖!” 藜麦话刚出口,老板就激动地将皮子往自己的方向扒拉,脸上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担心生变,他更是快速将五个十两的银锭取出来。 “几位拿好,银货两讫。” 刘虎看了一眼,开口道:“劳烦把一块银锭换成碎银子和铜板,我们方便使用。” “好好好!是我头脑太激动发昏了,这就换。” 老板取回一块银锭,将其换成八块一两的碎银子,再拿出两千文的铜板,撞在袋子里,递给三人。 趁着藜麦数钱的空档,他还不忘絮絮叨叨。 “几位以后有好东西,不要忘了我们。” 藜麦点点头,表示明白。 出了皮货店,藜菽还没忘记他们出来的目的,看着大姐说: “大姐,小妹说要买棉花、料子和调味料,我们先去买什么。” “调味料。”藜麦回道。 身后的刘虎也反应过来,他们买的调料有些特殊,需要去医馆,正好他也要去给妻子买药,再次带着两人出发。 第122章 刚进医馆,里面的药童迅速认出刘虎。 “刘猎户,你又来买药,身体全好了吗?” “多谢小张大夫关心,好全乎了,上山打猎都没问题。” “别…别…别……” 张远志听到刘虎的称呼,羞红了一张脸,连连摆手拒绝。 内室里的张大夫听到声音,从里面走出来,看见当初还未病愈就强撑着离开的刘虎,迅速拉着人检查一遍。 “恢复不错,但以后也要注意身体。” “多谢张老大夫。我今日是来给妻子买药的,这是药方。” 刘虎从胸口掏出之前在山阳县给妻子开的药方,递过去。 张老大夫立即接过药方,仔细查看,并细细询问病情,看看是否有什么需要增减的部分。 另一边,藜麦和藜菽站在原地,和张远志面对面站着。 张远志看着面容相似的姐弟二人,好奇地问: “两人是来看病,还是买药?” “买药。” 藜菽看了大姐一眼,回道。 “药方何处?” “没有药方。”藜菽干巴巴地说。 对面的张远志瞬间眉头紧蹙,一脸不赞同地看着对面的两人,解释道: “没有药方,我们是不会随便开药的,万一吃死人了怎么办?” “不会吃死人的,不会!” 藜菽听到对方的话,紧张地连连摆手解释。 藜麦看出对方很是戒备,解释道: “做菜用的。” “对的,我们买来做菜,不是吃药。” 此言一出,张远志紧张的心放松不少,他就担心有人乱吃药。 “那你们要买什么药?一些药材随意使用可是会出事的,我帮你们把把关。” 闻言,藜麦将记忆中的调味料说出来。 “八角、桂皮、香叶、白芷……” 张远志越听越震惊,不敢相信什么菜需要这么多的中药材是,生怕吃出问题。 可越听越奇怪,这些药材都没什么毒性,做菜想来不会出问题。 于是,他安心地问:“要多少?” “一种来上一把。” 藜麦也不知道需要多少,她只能凭借记忆中的食谱中使用的数量估计。 “行。” 张远志转身打开药柜,将藜麦要的药材都取出来、称重,用油纸包好。 最后他用算盘计算了一下,开口道: “一共两百五十六文。” 藜菽听到这个数字,顿时吓了一跳,他想过药不便宜,但也太不便宜吧。 第53章 满载而归 他肉疼地将怀里的钱掏出来, 接过可以当做调味料的中药材。 恰好,另一边的刘虎和张老大夫也商量好曲溪的病情,带着新修改好的药方出来抓药。 买完药, 三人前往杂货铺, 把家里需要的锅碗瓢盆什么的, 一次性买完。 尤其是藜麦,第一次买东西,兴致高昂, 只要是能说出用处的, 她统统收下。 如果不是刘虎说船快装不下, 估计还不愿意从杂货铺离开。 这一通忙活下来, 午饭的时间已然来到。 刘虎想着回去花的时间更长,准备带两人去吃些饱腹的东西。 却没想到当藜麦路过酒楼, 闻到里面散发而出的香味时,根本挪不动道。 她一双冷凝的眸子死死盯着酒楼的方向,两条腿就像是钉在路上一样,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想要去里面吃饭的信息。 藜菽一看高档的酒楼就害怕, 但他也不敢拽住大姐, 只能将乞求的眼神放在刘虎身上。 刘虎也没有想到藜麦看起来冷冰冰的, 居然有一张好吃的嘴。 看着酒楼门前迎来送往的人都不一般,他劝道: “小麦, 这种地方不是我们这种人能来的地方。你看, 他们穿的都是绫罗绸缎,我们麻布粗葛。而且一道菜就要好几十文,一顿饭下来, 不花个五八十两,根本别想出来。” 但刘虎没想到, 藜麦听着这话,瞬间两眼冒光。 “我有钱。” 说着,拐角就往酒楼的门口走。 她刚刚听两人说话的意思,屋子里面有好吃的,虽然还要花钱,但好吃就行。 藜麦行走间,不经意将怀里的银子露出来。 看门的人看着她的穿着本想拦住,可当看见银子时,鄙夷的表情瞬间转为欣喜,笑眯眯地说: “贵客,请!” 刚进门,立马有小二的迎上前来,问道: “不好意思,今天雅间全部坐满,还请客人坐在大堂。这边请!” 藜菽和刘虎怎么也没想到藜麦的速度这么快,两人连忙跟上。 不一会儿,三人就坐在装潢华丽的酒楼内。 看着身旁一个个绫罗绸缎的贵人,刘虎下意识地想要缩小身形,担心冒犯到对方。 而另一边的藜麦,正忙活着点菜。 “把好吃的都上来。” 干巴巴的一句,配上她的穿着,反倒把小二的吓坏了。 小二当即对着桌上看起来还有理智的藜菽快,投去期待的眼神。 藜菽看着眼前的装潢,也担心一顿饭钱凑不上,连忙补充道: “就来一道你们店的招牌菜,再来三菜一汤,你看着办。最后再来上二十个大馒头,就差不多了。” 第123章 小二有那么一瞬间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出错了,不然怎么有人能说出二十个大馒头的话呢? 要知道眼前就一个壮汉和两个小孩子。 但他看了藜菽一眼,发现对方眼神很是坚定,立即对着后面的厨房唱菜。 周遭的人也听到了藜菽的点餐,纷纷投来疑惑的眼神。 甚至有人的眼神频频在刘虎身上打量,似乎在判断他的饭量和武功是否成正比?需不需要招揽一番? 虽说最近宝应县挣钱的机会多,但是毗邻战场,不少人心中也害怕。 害怕万一被攻破,或者是有人借机生事,有个护卫在身边还是挺不错的。 但是众人万万没想到,餐桌上饭量最大的居然是看起来最不可能的小姑娘。 一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藜麦五口一个大馒头,时不时吃上一筷子菜,馒头就在手里消失。 同时,桌上堆叠的馒头高度也在不断下降。 但藜麦的肚子却像一个无底洞似的,一点都没有变化。 藜麦此时完全沉浸在美食的享受当中,尤其是招牌菜叫花鸡,把她整个人吃美了。 比起她曾经指挥藜荞做的,眼前的叫花鸡有着独特的香味,鸡肉嫩滑多汁。 她感觉自己只是轻轻地吸一口,鸡肉就自动从骨头上分离。 不一会儿,大半只鸡消失在藜麦的嘴里。 此时此刻,周遭的人吃饭的兴致都没有,全部都在观察藜麦的举动。 直至发现餐桌上的饭菜消失殆尽,众人才回过神来。 藜菽也是第一次吃酒楼的菜,脸上泛着满足的红晕。 发现大姐吃完之后,他努力忽略周围人的眼神,对着小二喊道: “结账!” “好嘞客官,诚惠五两银子!” 闻言,藜麦迅速从怀里掏出十两的银锭,递过去。 此时此刻,小二的心中漫过一阵疼惜。 他是真的没想到对方有这么多钱,早知道他就给这桌客人上些鲍鱼海参啥的,价格不就一下子上去了吗? 这样他也可以分到更多的钱。 想到这,小二悲痛万分,努力控制快要哭出来的表情,将五两银子递给藜麦。 吃饱喝足,藜麦也准备带着东西离开。 其他人还沉浸在刚刚的震撼当中,连人离开都不知道。 等他们反应过来,想要去追人的时候,三人早已经消失在街巷。 三人带着刚刚买来的东西,朝着船只停靠的位置走。 路上,三人还买了可以在船上吃的梅干菜肉饼,放凉了滋味也不差。 回程,船上的东西不必来时少。 尤其是藜麦买的东西,熙熙攘攘都快把船塞满。 藜菽对此很是不好意思,一定要帮忙划船。 刘虎看出对方的心思,无奈同意。 随意在河里捞出一根木头,当做是撑船的工具,一起驱使着船只逆流而上。 来时花费一天两夜的功夫,回程估计要花上两天三夜。 但是在家中等候的人并不知道三人的具体规划,如果中途再出现什么意外,例如上次的刘虎,一下子就在外面耽搁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 想到这,曲溪和刘婷婷的心就狠狠地揪在一起。 而藜荞则是对于大姐和二哥第一次外出的担忧。 三人待在一起,哪怕是有互相说话解闷,都无法驱散空气中弥漫的担忧。 尤其是第一次家人外出的藜荞,忍不住出声询问: “曲姨、婷婷姐,他们乘船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这倒不用担心,上次你刘叔乘着大雨和洪水外出,一路漂流而下,也没出什么落水的事,你就放心吧。现在我唯一担心的事,就是宝应县作为与越国之间的第二道屏障,万一山阳县被攻破,宝应县就危险了。” 说到这,曲溪眉头紧蹙,眼神中都是对于局势的担忧。 藜荞和刘婷婷难得听到关于国事的隐忧,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一双手紧紧抓着手里缝制的布不放。 过一会儿,曲溪似乎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和孩子说这些,连忙找补道: “但这些你们也不用太担心。不说你婷婷她爹,小荞你大姐身手不凡,就算是遇到有人想要强压,那也能从敌人手里逃脱,就像是上次一样。” 说到这,藜荞立刻想起之前二哥重复的场面,兴奋地说: “不是大姐需要逃脱,而是对方需要逃脱,一下子杀干净五十人,我也要学会这样的本事。” “我也要!我也要!我爹爹真不如你大姐好,都没交会我多少武功。小荞妹妹,我要和你一起练习。” “可以。” 说罢,藜荞迅速放下手里的东西,带着刘婷婷一起练习大姐给的招式。 曲溪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两人练武,暂时藏起对丈夫的担忧。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三人所在的空间气氛也越来越紧张。 藜荞更是扒开自己的手指,数着一天又一天。 因为她从刘婷婷的口中得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十天内大姐和二哥就会回家。 所以,她直接伸出十根手指,一天收回一根,倒数大姐和二哥回来的时间。 第124章 刘婷婷看见这一幕,也跟着一起。 两人待在山上烦闷,加上食物匮乏。 在征求曲溪的同意之后,两人带着工具来到岸边,准备一边抓鱼,一边等人。 刘婷婷一靠近河岸,就将手伸进河里,嘴里笑着说: “还是冬天的水暖和,怪不得鱼也不愿意动弹。” “婷婷姐,一小心些,当心受凉,不然要吃苦药的。” 刘婷婷一想到风寒吃的药,立刻收回手,将手上的水擦在身上。 随后和藜荞一样,坐在带上的小板凳上,身旁烤着火,手里拽着一根长长的竹竿。 竹竿另一端系着鱼线,下面有曲溪有绣花针烧出来的弯钩。 如果不是远处的山顶还零星点缀着白色的雪,看起来还真有一副悠闲钓鱼的模样。 刘家之前不怎么爱吃鱼,加上刘虎担心危险,不让妻女靠近水边。 如果不是藜荞提出意见,刘婷婷也难得有钓鱼的机会。 所以,刘婷婷此刻即使是钓不上鱼,也是非常开心的。 但是令她没想到的是,正因为此地的鱼没被捕获过,闻到食物的香味,根本难以抗拒如此诱惑。 直接张开大嘴,一口咬上去。 刘婷婷只感觉到手里的竹竿被往下拽,脑子都来不及反应,双手就已经死死地抓住竹竿。 紧接着,另一端的力量越来越大,她着急地喊道: “小荞,小荞!我好像钓到鱼了,有东西在扯我的竿子。” 同时,刘婷婷的一双手奋力想要将竿子扯出水面。 但没想到,对面的力量和她相比不相上下,一时间僵持住。 原本笔直的竹竿在两方力量的拉扯下,逐渐弯曲,时不时还能听到鱼线划破空气的声音。 藜荞看到好友和鱼搏斗,迅速放下手里的竿子,快步跑到刘婷婷身边,一把抓住竹竿更靠前的位置,一不小心脚还踩了点水。 但此时此刻两人沉浸在和鱼搏斗的兴奋中,根本顾不上脚下的变化。 “噗!” 终于,鱼儿在和两人的对抗中耗尽力气,一把被拉出水面。 第54章 团聚 定睛一看, 脱离河水后,鱼儿在空中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挣扎,画出一道弯月似的弧线。 连带着身上的水一起甩开, 洒落在水面, 形成一条狭长的区域。 看见鱼钩上的收获, 刘婷婷忍不住兴奋地喊出声: “我钓上来的!” 一旁的藜荞紧跟着夸赞,“好大一条鱼!估计有五六斤重,婷婷姐你真的好厉害!第一次出手就能钓上来这么大的鱼。” 一通赞叹下来, 刘婷婷只觉得双颊发热。 她不好意思地快速收回竿子, 将钓上来的鱼放进早就准备好的水坑里。 随后, 蹲在水坑旁, 忍不住用手在鱼身上来回捉弄,眼角眉梢都是畅快的笑意。 但刘婷婷的嘴里却说着截然相反的话。 “哪有你说的那么厉害, 侥幸而已。” 别说藜荞,刘婷婷自己听着都觉得有些烫耳朵,连忙找补道: “嘿嘿!第一次就钓这么大的鱼,我要留给爹娘一起吃。” “那是应当的, 也不知道大姐她们什么时候才回来?” 说到这个话题, 刘婷婷的心情算不上好。 随意摆弄了几下鱼后, 重新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河里,准备多钓一些鱼, 带回去给娘熬汤喝, 说不准身体会好的更快一些。 就在两人对藜麦一行人今天不会回来的时候,藜荞远远地看见河面上升起一团黑色的物体。 她努力伸长脖子往远处看,瞪大眼睛, 直至双眼酸胀。 才总算是确认心中的猜测,手里的鱼竿根本没空管, 一门心思都在河面上不断变大的物体上。 藜荞兴奋地跺脚,踩在被河水浸湿的泥地上,发出声响。 “婷婷姐,你快看!是不是刘叔他们回来了?” 此言一出,刘婷婷也没有心思继续管手里的鱼竿,兴奋地站起身,手挡在额头上,努力朝远望。 当两人看清楚船头的藜麦时,兴奋的蹦蹦跳跳,嘴里还在激动地喊叫。 “大姐——二哥——” “爹——你回来了!” 两只手疯狂摆动,生怕船上的三人没有发现她们。 但怎么可能呢? 早在三人驶入河面时,藜麦就发现了周围熟悉的气息。 刘虎则是站的高看的远,一眼就发现了自己平日里停靠船只位置里的不同颜色。 不用多琢磨,他就能肯定是自家心急的女儿。 一时间,他的心是又暖和又着急,恨不得下一秒就可以去到女儿身边。 藜菽是最后一个发现的,在意识到身后的刘叔正在加快速度时,他也连忙加快挥动手里的棍子,加速靠近岸边。 不一会儿,船只距离藜荞和刘婷婷两人只剩下一丈的距离。 刘虎连忙出声提醒,“你们俩快往后退,当心靠岸的时候船压到你们。” “嘿嘿!我们肯定会小心的。” 刘婷婷装傻充愣地一笑,拉着藜麦的胳膊往后退。 对此,刘虎无奈地摇头。 难不成两个小姑娘以为他眼瞎,没看到两人被河水浸湿的鞋子? 第125章 天寒地冻,来河边钓鱼,也不当心些身体。 想到自己这次还准备了一些治疗风寒的草药,刘虎担忧的心才落回肚子里。 很快,船只触岸,碰撞的回响使船晃了一下,看得岸上的两人忍不住靠近帮忙。 刘婷婷熟练地将船上的绳子取下,绑在岸边一处安全的地方。 藜荞则是走上前去,帮忙将船上的东西搬下来。 这时,她才留意到船上的东西有点大。 但当船上所有的东西搬完,在岸边分成两团。 藜荞低头看了一眼身旁庞大的一团,惊奇的目光看向二哥,眼神中都是疑问。 藜菽不用想都知道小妹在问什么,当即解释道: “这些都是大姐卖狼皮得来的银子买的。” 闻言,藜荞点点头。 她就想家里没什么钱,怎么会一下子买来这么多东西? 想通钱财的来处之后,她不由得在心中惊叹狼皮的值钱程度,顿时觉得留在家里的三张狼皮有些烫手。 早知道这么值钱,她藜荞就全部让大姐带走了。 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眼前买来的东西花费的钱还不到卖狼皮的十分之一。 另一边的刘婷婷,看着父亲带回来的东西,同样难掩脸上的欣喜。 随即,她兴奋指着身旁的水坑。 “爹,您看!这是我钓上的鱼。尤其是最大的那条,是我第一次钓上来的,今天女儿给您做好吃的。” “好好好!我们家婷婷真是懂事。” 面对女儿的邀请,刘虎丝毫没有抵抗力。 只是听说吃晚饭,他立即朝着黎家三人的方向望去。 “小麦,天色不早,今天你们姐弟三人就来我们家吃饭吧。正好婷婷第一次钓到鱼,庆祝庆祝。” 别说黎家三人,就连当事人刘婷婷都没想到还有这种庆祝方式。 只是她看了一眼天色,也觉得不留人吃饭不合适。 在父亲说话之后,连连点头,并出声邀请。 “是的是的,今天就请你们吃顿我钓上来的鱼。” 藜菽看了一眼已经被鱼完全吸引的大姐,知道对方心中肯定同意,小妹就更不用说。 但他看了一眼满地的物品,心中做出决定。 “多谢刘叔的邀请,我们今晚肯定要去叨扰一番。只是东西有点多,我准备先把东西带回去,再上门做客。” 闻言,刘虎也将目光放在地上琳琅满目的东西上。 他想:如果不是他说船只承重有限,估计藜麦还不会停手。 如果这些东西都带回自己家里,还要再拎下来,浪费上下的时间和体力。 随即,刘虎再看一眼天色,点点头同意藜菽的话。 “行!你们姐弟俩先把东西带回去,一放下东西立马回来,我们家的饭点可不晚。” “多谢刘叔!” 藜菽连忙道谢,准备带上东西回家。 一旁的藜荞看着大姐带回来的东西,早就全部看了一遍。 所以她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里面有一袋香味各异的东西。 脑海中立刻想到这些应该是大姐所说的香料,藜荞当即问出口。 “大姐,这就是你说的香料吗?” “没错,做菜用的。” “那我可以带一些和婷婷一起做鱼吗?新得这么多香料,做出来的烤鱼一定很好吃。” 藜荞难掩心中的激动,一股脑地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 刘虎和刘婷婷一听烤鱼就知道食材和主要做法,但是对藜荞所说的加入调味料却很是感兴趣。 藜麦和两人也差不多。 听到好吃的,她当即同意藜荞的提议。 随后将从医馆买来的药材里,按照食谱上的记载,随意抓了几下,掏出需要的调味料,放在藜荞手中。 “这些是烤鱼需要用到的花椒、孜然……” 藜荞听到一长串陌生的名字,脑子都快晕了。 她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藜麦已经用双手将地上的东西大全部拎起来,只留下一小部分给藜菽,风风火火地赶回家,准备快点回来吃好吃的。 在茫然中,藜荞跟着刘虎和刘婷婷回家。 刚进厨房,刘婷婷就兴奋地追问黎家烤鱼做法。 “小荞,你特意提到的烤鱼是怎么做的?居然还要用到医馆的药材,肯定不是我想的那种,把鱼杀了,放在火上烤吧?” 声音响起,藜荞理智回笼。 说起大姐传授自己的烤鱼做法,那是头头是道。 “现烤后煮?”刘婷婷忍不住发出疑惑的声音。 别说她,就连见多识广的曲溪也是第一次听到如此新奇的做法。 只不过她一听,就知道做出来的烤鱼味道差不到哪里去。 想着辛苦近一旬的丈夫,她忍不住表达赞同的想法。 “既然这么好吃,就劳烦小荞你这个客人帮着我们娘俩一起准备今天的晚饭。” “曲姨您说笑了,我也要吃的,怎么能说是帮忙呢?” 接下来的时间里,藜荞将自己从大姐口中学习的烤鱼一步步做出来。 刚开始在腌制的时候,曲溪和刘婷婷母女就发现有些不一样。 第126章 但当真正开始“煮”的这个环节,两人才算是大开眼界。 也不知道藜荞手中的茱萸和各种香料是怎么用的? 居然可以炒出把人香晕的味道。 刘婷婷看着锅中泛着油亮红光的鱼,闻着空气中令人连连打喷嚏的浓香,嘴里的口水控制不住地分泌。 特别是在听到锅里咕噜咕噜的声音,她忍不住吞咽口水,紧张地问: “小荞,烤鱼可以吃了吗?” “再煮一会儿更入味,而且我大姐和二哥还没有来呢。” 说曹操,曹操到。 话音刚落,藜菽的身影就站在门口。 他自然听到了妹妹的话,笑着说: “我们回来了,只是将买来的东西随意修整了一下,耽误了点时间。如果你们忙完的话,可以开饭了。” “哇!开饭了开饭了!” 此时,刘婷婷哪里管得了那么多,一听可以开饭,兴奋地端着炒好的菜就往堂屋走。 着急忙慌的模样看得曲溪不知道说什么好,无奈地摇头。 只能端着刚刚出锅的清炒笋干,跟着女儿往前走。 藜菽给两人让路,然后走进厨房,端着一锅滚烫的烤鱼往堂屋去。 刘虎在妻女的提醒下,出来是准备端烤鱼的。 没想到烤鱼居然已经在藜菽的手里,闻着锅中传来的迷人香味,他紧张地看着藜菽的一举一动,生怕锅里的烤鱼翻了。 “小心点!” 说话间,刘虎忍不住伸出双手,挡在藜菽四周,充当庇护。 在两人小心翼翼的动作下,烤鱼被放在正中央的位置。 下面还有刘虎淘换来的小炉子,正烧着炭火,可以给烤鱼源源不断地加热。 一入座,刘虎准备说两句,却看到大家的目光都锁定在烤鱼上。 嘴里准备的话被堵在嗓子眼,加上自己也堵不住口水,连忙说: “先吃饭!” 第55章 砌炕 若是平常, 或许还会有人出声客气一番。 可是面对加料版的烤鱼,根本没有人能够将自己的心神从咕噜咕噜冒泡的烤鱼上移动。 在刘虎出声后,他率先挑动筷子, 对准自己看好的鱼肉出手。 其他人紧随其后, 一眨眼的功夫, 被烤的金黄的鱼已经被剥离露出内里雪白、似蒜瓣的鱼肉。 夹起时,在红亮的汁水中过一遍,更加勾人食欲。 刘婷婷一想到眼前的鱼是自己钓来的, 心中越发期待烤鱼的滋味。 不顾刚出锅的食物有多烫, 兴奋地直接塞进嘴里。 滚烫的汤汁掉落在舌尖, 烫的她下意识地想要将舌头缩回去。 可感知到舌尖传来的刺激滋味, 又不舍地强撑着,将夹来的鱼肉稳稳定住。 轻轻一按压, 鱼肉瞬间在嘴里化开。 鱼肉的鲜甜混合着几次的辛辣和酥麻滋味一起在唇舌间游荡。 刘婷婷明明感觉到口中有些不适,但是想让她就此罢手,又难以割舍。 她很难形容此时心中的感觉,只能不停地伸缩筷子, 将烤鱼送进嘴里。 第一次吃的刘虎和曲溪和她感觉也差不了多少。 曲溪碍于身体的缘故, 只能简单尝个味, 更多的还是吃清淡的鱼汤。 但一向喜好重口的刘虎就不用管那么多。 在吃下第一口烤鱼后,迫不及待地拿出自己深藏已久的好酒畅饮。 倒酒时, 他还看了一眼餐桌上的几人。 发现只有自己能够喝酒后, 还感到些许遗憾。 随即,一口酒,一口烤鱼, 美滋滋地享受起来。 黎家三人也没有想到,仅仅是一点调味料的改变, 居然能够将烤鱼做的如此出色。 这一次不止是烤鱼,就连里面一起参杂的土豆、菜干、泡笋等配菜也变得十分美味。 只要沾染上一丁点汤汁,就算是没有味道的食材都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变成美味佳肴。 一群人直接吃畅快了。 一个个满头大汗,嘴唇被茱萸和香料的辛辣味刺激的双唇嘟起,狼狈不堪。 可是没有一个人顾不上,完全沉浸在美食的享受当中。 时间渐渐流逝。 等一群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天色早已漆黑。 藜麦三人自然不好出门回家,只能在刘家暂住一晚。 可刘家只有两间房,之前藜荞是跟着刘婷婷一起睡。 但今晚人多,只能按照性别分配。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为曲溪的身体不好,刘虎特意给自家的房子都砌了炕,四个人睡在一起也不是很挤。 藜麦坐在炕上,看着身下新奇的物件。 她掌心向下,感受源源不断从底部传来的热度,眼神中都是好奇。 刘婷婷一转眼,就看到藜麦惊奇的表情。 这样的表情在藜荞第一天借住的时候,她也曾经看过。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她心中藜荞的形象过于伟岸,忽然看到崇拜的人露出好奇的模样,看起来有点可可爱爱。 刘婷婷的嘴角忍不住上扬,缓缓靠近,出声解释。 “我娘身体不好,爹爹听说北方睡的炕只要烧火,就可以一起保持热度。为了娘的身体,我爹特意和北方来的人学了几手,给家里的房间都砌了炕。冬天里睡炕,挺舒服的。” 第127章 闻言,藜麦抬头看向刘婷婷,点了点头。 同时,她心中却在琢磨自家要不要也弄一个。 虽然这些日子盖黑熊皮,她睡的也挺舒服的,但是只有自己躺着的地方舒服,一旦翻身,又需要重新捂热一个地方。 光是想想,藜麦心中就挺烦的。 第二天回家,她就将自己的想法告诉藜荞和藜菽两人。 藜荞一听,瞬间两眼放光,兴奋地跳起来。 “其实第一天陪着婷婷姐睡炕的时候,我就觉得我们家也应该睡炕,就算是外面刮风下水,也一点都不会觉得冷。” “这样的话,我们需要请刘叔帮忙砌炕,快过年了,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时间?” 藜菽想着时间不早,刘叔又没带什么食物回来,或许还需要上山狩猎,心中犹豫不决。 但藜荞却兴奋地将任务扛在自己肩上,立即做出决定。 “不问怎么知道?明天我就去婷婷姐家问一声。” 闻言,藜菽看了大姐一眼,将心中的想法说出来。 “如果请刘叔帮忙的话,或许我们家需要付出些东西。” “银子?”藜麦想起在宝应县的经历,下意识地说。 “或许食物更可以。” 藜菽显然更清楚刘虎此时的需要。 食物不止是对刘虎重要,对藜麦同意重要。 可是与睡的舒服二者之间比较一番之后,她还是做出更符合现在需求的决定。 “那就食物。” 同时,藜麦也在心中打定主意,她要在此期间再上山几趟,把整个山洞塞的满满当当。 这样她的心才会舒服。 全都是被末世食物缺失的情况吓怕了,造成的连锁反应。 翌日,藜荞身负重任,带着做好的咸肉往刘家走。 还好她到的时间早,不然刘虎真的要和藜菽猜测的一样,早早赶去山上准备年货。 “刘叔,等等!” 听到喊声,刘虎停下脚步,转身往灰看,发现是藜荞的时候,笑着问: “小荞,有什么事吗?” 闻言,藜荞当即露出一抹不好意思的笑容。 “其实是昨天,我大姐和二哥睡了您家的炕之后,都觉得特别舒服。所以想请您帮忙给我们家做三个炕,冬天睡着也舒服一点。当然,我们不会白白浪费您的时间,我们可以出钱、出粮食,就看您想要什么。” 刘虎上山,自然也是准备弄些吃的。 这次去宝应县,他卖了野猪,得了一些银钱。 但是在买药之后,剩下来的钱他全部买了糙米,要想过个好年,家中还缺少不少东西。 听到藜荞的话,刘虎瞬间心动了。 都是做事,都是为了食物,去黎家弄炕,危险性还低一点。 思索片刻,刘虎同意了藜荞的请求。 “冬天有个暖和的地方睡,的确是件大事。这样,我先把手里的东西放一放,跟你去你家仔细看一看。想要砌炕,需要的东西可不少。” “多谢您!这是我们请您帮忙的一点心意,您先收下。” 都已经同意砌炕换食物,刘虎也不在乎眼前的一点。 从藜荞手中接过咸肉,带着人一起回家。 刚靠近家门,就被家里的曲溪和刘婷婷发现,两人疑惑不解地看着刘虎,不明白刚出门的人怎么马上就回来了? 就在两人疑惑时,身后的藜荞突然出现在眼前。 刘虎看出妻女的疑惑,开口解释道: “小荞来请我给她们家砌炕,正是冬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下大雪,尽早弄完比较好,所以今天不上山,先去看看情况。” “原来如此,取暖的事的确是上山要着急。你先去忙,我们娘俩在家没问题。” 曲溪一听是正事,立即做出决断。 闻言,刘虎放心地点点头,顶着妻子不理解的眼神,将咸肉放进厨房,顺道将砌炕的工具拿走。 随后,跟着藜荞一起前往黎家。 只是来到黎家之后,刘虎只看见了藜菽的身影,不禁疑惑地问出口。 “你们大姐小麦呢?” “大姐无聊上山去了,说是吃点新鲜肉。” 听到藜菽的解释,刘虎顿时觉得一张老脸不知道放在哪里好。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打猎还有一种原因叫做吃新鲜肉。 刚刚他拿着的咸肉,光是闻着味道,嘴里就忍不住流口水。 刘虎实在是想象不出来,咸肉的味道比新鲜肉差在哪里。 只是这样的话,并不适合问出口。 知晓藜麦的去处之后,他快步朝着藜菽靠近,先去藜菽的房间查看,看看他们家的炕要如何修建。 刘虎看了一圈,大约观察了一下三间房的用量和位置。 随后看向藜菽,开口道: “你们家要修三个炕,需要的土坯很多。我们需要大量的泥土制作土坯,现在天气冷,土坯晾干的时间也会延长。” 说到这些关键的东西,刘虎显然也有些懊恼。 要不是因为他受伤的事,双方早就认识,修炕的事也不会耽误到现在。 第128章 显然在冰天雪地的时候,修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藜菽把刘虎的话听在耳里,心中想的却是其他。 “我们知道会耽误刘叔您不短时间。之前整个秋季,我们家都在忙活收集食物的事。昨天大姐也同意了,您想要什么食物尽管说便是。不管是饱腹感强的芋头,还是更适口的米,还是想吃点其他柿子、板栗之类的,我们家都有。” 说着,藜菽带着刘虎一步步朝着囤积食物的山洞走去。 当刘虎看到山洞内的景象,顿时傻眼了。 他的正前方,地面摆放着整整齐齐的坛子,上方则是挂着各种各种的咸肉,香飘万里。 左侧则是藜菽刚刚提及的芋头,灰褐色的芋头摆满了整整一面墙。 刘虎都不敢想想三个小孩子是怎么弄来的。 另一侧,则是满满当当的稻谷,金灿灿的,看着就让人欢喜。 一想到妻子不好的身体,刘虎就想给妻子一些好的东西补补,显然稻谷就在他的预想内。 至于其他零零碎碎的橘红色的柿饼、绿色的猕猴桃、褐色的板栗,看着就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刘虎觉得自己显然低估了藜麦的作用。 他一个大男子汉都不敢保证一个秋天能有如此多的收获。 同时,心中也想起和黎家的约定,他当即保证道,一定会给他们三姐弟把炕砌好,睡个暖呼呼的冬天。 离开山洞后,刘虎的脑子里一直浮现之前的景象。 直至走到之前挖山洞堆积泥土的地方,藜菽想起土坯,不禁问道: “刘叔,这些土能用吗?” 刘虎蹲下身体,用手捏了一把土,感受到合适的手感,连连点头说: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想当初他为了寻找合适的泥土,可是找了不少的地方,还需要搬上山。 没想到不远处的山上就有自己需要的土,刘虎一想就是一把辛酸泪。 有土、有人,两人立即开工做土坯。 藜荞则是做好两人的保障工作,时不时给两人来上一碗热乎乎的姜汤,避免伤寒。 等时间临近中午,还做了一顿美味的炖菜,有肉有菜有主食。 自从藜麦将铁锅炖的做法交给藜荞之后,藜荞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把铁锅炖都快做出花来了。 但是对于刘虎而言,他可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新奇的做法。 只不过想到前天吃过的烤鱼,他又觉得没什么奇怪的。 吃饭时,刘虎看着仅有三人的餐桌,疑惑地问: “小麦不回来吃午饭吗?” “大姐今早出门的时候,就带上了中午的干粮。说是冬日猎物难找,估计要耽误但傍晚才回来。” 听到藜荞的话,刘虎难免想起自己之前雪天寻找猎物的场面,理解的点点头。 但是出门时,藜麦说的只是客气话而已。 可她没想到一语成谶。 明明和上次一样,根据水源地的脚印寻找猎物,一个上午的时间一只野物都没有碰到。 藜麦摸了摸饥饿的肚子,将塞在衣服里面保暖的肉饼取出来。 虽然比不上刚出锅时香脆美味,但吃起来还不错。 藜麦一大口一大口地咬下肉饼,像是在啃食野物一般,攻击力十足。 不一会儿,五张大肉饼就被她解决干净,而肚子一点变化都没有。 藜麦感受到重回身体的力量,继续往前走。 耗费了五张肉饼的能量,势必要找到点东西弥补才行。 她这样的念头刚刚升起不久,立即听到远处草丛中传来的异样声响。 “簌簌!” 第56章 过年 定睛一看, 一只雪白的兔子跳跃在雪地上。 如果不是眼神敏锐的话,估计还发现不了兔子的身影。 藜麦留意着兔子的一举一动,同时双手握紧弓箭, 对准兔子即将跳跃的下一个位置瞄准。 “咻”一声, 竹箭划破兔子的后腿, 留下一抹殷红的血迹。 瞬间受伤的兔子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突然扑倒在地。 等它想要挣扎起身逃跑时,藜麦早已经来到兔子身边。 她直接揪起兔子受伤的后腿, 用带来的绳子将伤口绑紧, 避□□更多的血。 之前藜麦对兔子和鸡的养殖并不抱太大希望。 可是自从一窝窝的兔子出栏, 鸡蛋也络绎不绝, 她觉得在家里养一些小玩意还是可以的。 所以,藜麦现在山上, 只要是能够抓活的,绝不杀死猎物。 给兔子伤口绑紧之后,她继续往前进。 或许这只兔子就是山间野物的一道口子,接下来的时间里, 她收获满满。 等藜麦再次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 天色已晚, 家中只有藜荞和藜菽二人。 至于刘虎,因为担心天黑山路不好走, 提前离开了。 藜荞听到开门声, 立即从厨房走出来,一眼就被大姐身后的大家伙吸引视线。 只一眼,就惊讶地张大嘴巴, 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场景。 大姐手里的猎物不算多,绝对比不上上次猎杀狼群时的收获。 第129章 但是大姐肩上绑着的活蹦乱跳的小野猪, 足够令藜荞震惊。 甚至,她还能看到大姐背篓里还有活物在挣扎。 藜荞的脑子里立即有了一种猜想。 “大姐,你想要将猎到的小野猪养起来吗?” 说话间,藜荞已经走到藜麦身边,小心翼翼地靠近野猪的位置,想要触碰感受一番。 以前在家中,别说野猪,就连家猪她们也没有养过。 实在是一头猪的价格不菲,一不小心还容易养死,不是什么人家都能够有这种底气的。 在她们村,也就村长家养着一头猪,还需要仔细地养着,外人轻易不能靠近。 面对眼前活蹦乱跳的小野猪,藜荞的心是雀跃的,也是慌张。 马上,藜麦的回答肯定了她的猜测。 “兔子、野鸡都能养,猪也一样。” 说着,藜麦将肩上的野猪放下地。 再次接触地面的野猪,立即剧烈挣扎,硬是用鼻子在地面拱出一条沟,嘴里还不停地发出凄惨的叫声。 藜菽正在后面忙活制作土坯,忽然听到前院传来的异样声响,连手都顾不上洗,快步跑到前面。 迅速发现了发出声音的东西——野猪。 “怎么还有活的?”藜菽不禁发出疑问。 “大姐说,我们可以试着养一养野猪。” “要是养大了,可比杀野猪更安全、方便。” 藜菽点点头,肯定大姐的决定。 于是乎,黎家养猪大计就此定下来。 将活着的野物都安排好之后,一家人开始今天的晚饭。 比起藏在怀里温热的肉饼,藜麦还是更喜欢吃热乎乎的铁锅炖,吃起来有种烟火气和畅快感,那是其他都比不了的。 一顿晚饭,整个人都吃爽了。 趁着身体暖,藜麦迅速将今天杀死的猎物处理了。 另一边,刘虎带着今日的收获回到家。 刘婷婷出门迎接,一眼就发现了父亲手里色彩鲜艳的食物,兴奋地一把扑过去,将东西拿在手里。 看着女儿喜欢的模样,刘虎顿时觉得自己厚着脸皮带回来的东西,也算是值得的。 一进屋,曲溪也发现了女儿手里的东西。 她见多识广,立即认出女儿手中的东西是什么,扭头看向丈夫,问道: “这些东西都是你从哪里弄来的?” “溪娘你这话问的奇奇怪怪的,今天我去黎家帮忙砌炕,还能去哪里弄来?” 刘虎不解地挠后脑勺,觉得妻子现在的状态怪怪的。 此言一出,曲溪也意识到自己太心急,脸上挂上熟悉的微笑,解释道: “我就是觉得婷婷手里的东西挺新奇的,想着你也没出山,从哪里弄来这样的好东西。” “哈哈哈!原来如此。” 刘虎恍然大悟,不禁笑出声来。 “因为说好砌炕用食物抵工钱,藜菽那小子就带着我到他们家储存食物的山洞看了一圈。里面满满当当,真的不知道藜麦一个小姑娘是怎么积攒来的,比我可厉害多了。更重要的是,她们还在秋日寻找到不少野果,全都做成果干放在洞里。” 随即,刘虎指着女儿手里的柿饼和猕猴桃干。 “这些都是藜荞按照藜麦的指示做成的,保存几个月不成问题。我想着你们娘俩也没吃多少果子,就厚着脸皮要了一些。” 一通解释下来,曲溪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 她只要明白丈夫都是在关心自己和女儿就足够了。 刘婷婷可不管那么多,当听到手里香香甜甜的东西都是藜荞做出来的,瞬间两眼放光,迫不及待地拿着柿饼吃起来。 一入口,香软的触感马上在唇齿间释放。 紧接着,甜蜜的滋味在舌尖流淌,整个人都像是浸入蜜里,甜滋滋的。 刘婷婷曾经也吃过柿子,但是和眼前的柿饼比起来,滋味还是有着很大不同。 不知不觉间,一个柿饼已经消失在嘴里。 她下意识地想要再取一个塞在嘴里,手背却突然传来刺痛感。 “嘶!” 刘婷婷忍不住发出吸气声,朝着对面的爹娘看去。 当看到娘亲不赞同的眼神时,她迅速收回手,撅起嘴巴,不解地看着娘亲,却不敢有任何动作。 曲溪被女儿的小模样逗乐,笑着说: “马上就吃饭了,你吃这么多柿饼,还想不想吃饭。而且柿饼寒凉,不能多吃。递给娘,娘给你收着,以后一天吃一个。” 闻言,刘婷婷不舍地将手里的篮子递过去,交给母亲保管。 一旁的刘虎对母女俩的争斗选择装聋作哑,端坐在餐桌旁,等着开饭。 曲溪将篮子放在自己的房间里,转身回到客厅,坐下。 “吃饭吧。” 吃完饭后,曲溪和刘虎共处一室。 曲溪看着浑然不觉的丈夫,忍不住出声叮嘱。 “今早送来的咸肉就不说了,柿饼这些果脯的价值也不低。人家只是三个小孩子,你一定要用心给他们做,争取年前睡上暖和的炕。” “娘子多虑了,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 刘虎悄声走到曲溪身后,帮忙卸下头上的木钗。 曲溪扭头看向丈夫,两人深情对望。 第130章 翌日,刘虎带着妻女的期望,一大早就往黎家所在的山谷出发。 当他在院子里发现藜麦的身影时,还有些惊讶。 “小麦,今日不去深山打猎了吗?” “今天做土坯。” 藜麦也想要早日睡上炕,昨天晚上听了藜菽的话后,决定今天留下来一起帮忙,速度更快一点。 刘虎刚开始有些惊讶,但是想到藜麦的能力,又合上张开的嘴巴。 简单喝了一碗热汤,三人迅速开工。 藜麦上手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能按照标准制作出符合的土坯。 一天下来,后院已经堆积了满地的土坯。 刘虎仔细检查了土坯的阴干情况,开口道: “差不多明天就可以开始砌炕,但是第一天做出来的土坯并不是很多。所以我们明天一半的时间砌炕,一半的时间制作土坯。” 闻言,藜菽点点头,“都听刘叔您的安排。” 刘虎回去时,又带了些东西,是藜荞特意做出来的芋泥馅“月饼。” “刘叔,您一定要带给婷婷姐尝尝,之前我和她说过的。” 刘虎听是特意送给自家女儿的,也没有什么理由好拒绝,只能带着东西回去。 但是曲溪一看丈夫又带东西回来,脸色顿时变了。 于是,当刘虎第二天来到黎家的时候,身后还跟了兴奋的刘婷婷,说是一起来帮忙。 因为这两天送的东西太多,他们家拿着都有些自惭形愧。 如果不是曲溪的身体不舒服,她也要跟着一起来。 人手一多,制作的速度飞快。 在腊月二十五的时候,黎家的三个炕都可以烧火试一试。 因为房子的建设问题,藜麦和藜荞的炕烧火的地方在一起,还可以节约柴火,藜菽只能是单独的。 随着源源不断的柴火在炕洞内燃起,炕表面的温度不断上升。 虽然已经在刘家感受过炕的魅力,但是当自家也有炕之后,感受到掌心温热的触感,还是不免让人激动。 “我们家的炕真暖和!”藜荞兴奋地跳起来。 她不停地将手放在炕上,感受炕的温度,又迅速提起来。 像是在玩什么玩具似的,新奇不已。 “刘叔,您可真的是太太太厉害了!” 兴奋劲过后,藜荞迫不及待地朝着刘虎表达自己的赞扬声。 刘虎看着竖起的大拇指,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去了。 他不止是想着黎家可以过一个温暖的冬日而开心,也在为自家可以过一个肥年而开心。 原本以为今年因为受伤的事,家里过年会苦哈哈的。 哪想到居然遇到黎家三个小孩子,峰回路转,居然因为砌炕的手艺,赚到不少东西。 今年过年的年货是不用愁了! 听着耳畔藜荞的夸赞,刘虎难得露出羞涩的笑容,连连摆手。 “哪有哪有!也就是勉强能用。如果以后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尽管来找我。” “怎么会?炕结实着呢!” 说完,藜荞直接看着温暖的炕一跃,直接坐在炕上。 众人看着她调皮的画面,都被吓出一身冷汗。 但情况也和她说的一样,非常安全,并没有出现倒塌的意外。 刘虎和刘婷婷亲眼验证炕能够安全使用后,安心地带着黎家给出的谢礼离开。 藜荞感受一番炕的温暖后,忍不住兴奋地说: “今天家里的炕都做好了,今晚就能睡上暖和的炕,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不如今天多做一点好吃的。” 说话时,她微微抬起眸子,看向大姐和二哥,希望两人能够同意。 藜麦对这种以食物为庆祝主角的提议,向来没什么意见。 而藜菽在家中两票都同意了,他一个人说了也不算,无奈地点点头。 藜荞一看到二哥同意,迅速从炕上爬起来,想要往厨房跑去。 就在她步子即将跨出门槛的时候,忽然转身看向藜麦。 “大姐,你想吃什么?” 闻言,藜麦仔细回忆了一下如今家中的存活,漫不经心地说: “芋头蒸排骨、小鸡炖蘑菇、排骨炖土豆和菜干、南瓜蜂蜜馒头。” 说着说着,嘴里的口水止不住地分泌,差点直接流出来。 藜荞刚开始还担心大姐说太多,却没想到大姐说了四个就停下。 她下意识地长舒一口气,随后顶着甜甜的笑容说: “我这就去做。” 当然,藜菽和藜麦也没有闲着,紧随其后一起帮忙,争取可以尽快吃到今天丰盛的晚饭。 一家人齐努力,在天色还没黑的时候,香喷喷的晚饭出国。 金黄的南瓜蜂蜜馒头贴在排骨炖豆角的锅边,表层松软香甜,底部焦脆可口。 藜麦三两口就可以解决掉一个大馒头,再配上软烂脱骨的排骨和香甜软糯的土豆,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其他三道才也不差,整个人吃的肚肥腰圆。 吃饱喝足之后,困意来袭。 想着家中新添的炕,三人都没有什么继续聊天的心情。 往炕里加入耐烧的柴火之后,一家人甜甜地进入梦乡。 第131章 夜间,外面飘荡着无声的雪花,屋内一片暖意盎然。 藜麦不管滚到床的任何一个地方,身体都是暖呼呼的。 早上醒来,她不由得感叹道:“这才是神仙般的日子呀!” 一到年关,日子就过的非常快。 明明感觉腊月二十五恍惚在昨日,今天就已经到了过年的时候。 大早上,黎家三人就开始忙活起来,准备年夜饭。 年夜饭的菜色都是在藜麦的指示下安排的,为此她还特意进了一次深山,找到制作年夜饭的新鲜猪肉。 藜荞则是按照大姐所说的,将年夜饭按照耗时长短来安排菜肴的先后顺序。 排在首位的自然是梅菜扣肉,这道菜需要油炸,还需要浸泡,最后还要蒸上近一个时辰的时间,藜荞不得不将其放在第一。 藜菽将冻在外面的野猪身上的五花肉取下,递给藜荞制作梅菜扣肉。 他则是继续留在外面,将制作红烧排骨和卤肉的部分全部取下。 此时,藜麦正在山洞中,才所需的其他食材全部取出来。 “芋头、板栗、咸肉……” 她一边念叨,一边将念过的食材塞在手里的篮子上。 等她将东西都找到,跨入厨房大门的时候,正好撞上藜荞油炸扣肉的时候。 只听一阵激烈的响声,像是什么在爆炸似的。 藜麦伸头一看,只见藜荞正慌张地将锅盖盖在油锅上,防止油花迸溅开来。 藜荞听到脚步声,抬头看见的就是大姐好奇的眼神。 她尴尬一笑,继续将目光锁定在眼前的油锅上。 如果不是昨天说要做梅菜扣肉的时候,大姐说油炸时可以盖上锅盖,可能她今天真的要遭了。 一想到刚刚油花四溅的场景,藜荞身体突然颤栗。 随着油锅里的声音渐渐平静,藜荞连忙打开锅盖。 刚刚还是浅粉色的五花肉,此刻已经在热油的激发下,染上一层诱人的金黄色。 特别是靠近底部的肉皮,金灿灿一片,用铲子摩擦时,还能感觉到其酥脆的硬度。 藜荞看准时机,迅速将五花肉捞出,放入冷水中浸泡。 “呲呲呲!” 五花肉与冷水碰撞的一瞬间,一股热气四散开来,发出刺激的声响。 与此同时,一股肉香味也逐渐在厨房内弥漫。 第57章 过年(二) “现在闻着都这么香, 待会儿做出来肯定更好吃!” 藜荞双眼发亮地死死盯着水里的五花肉。 藜麦深有同感,趁着五花肉浸泡的时间,她将手里的篮子朝藜荞递过去。 “需要的食材都拿来了。” “行!现在我们开始做其他的菜。” 作为黎家常驻的主角——烤鱼、酸菜鱼、板栗炖鸡和干锅兔, 绝对是年夜饭必不可少的一份子。 这一次, 藜麦跟在一旁打下手, 将所有的活物宰杀。 同时,两口锅同时进行,各种奇妙的香味在厨房里乱窜。 藜菽进屋时, 正好撞上制作干锅兔时翻炒茱萸酱料, 刺激的味道在厨房里爆发。 原本呼吸新鲜空气的鼻子, 突然被茱萸的刺激味道充盈, 忍不住咳出声。 “咳咳咳!” 他一边快步朝着两人靠近,一边不断用手扇着鼻子前的空气, 企图驱散辛辣气息。 但这一切只能是徒劳无功,只有等习惯了才能缓解。 藜荞松开手里的铲子,抬头一看,看见的正好是二哥眼眶和鼻头泛红的画面。 难得看到二哥的窘状, 她忍不住笑出声, 打趣道: “难不成是最近吃辛辣口的食物比较少?二哥你看起来都不习惯了。” 闻言, 藜菽嘴角上扬,无奈地直摇头。 他并没有选择回答小妹的问题, 而是将手里处理干净的肉拿出来。 “这些野猪肉我都清洗干净了, 还有什么我能做的。” 说到正事,藜荞迅速收敛脸上的笑意,打量了好几眼, 努力吸气,没有闻到特别浓烈的不适味道, 满意地点点头。 “内脏和耳朵不需要怎么处理了,直接放进外面的大锅里。我这里还有大姐拿出来的香料和酱油,待会儿卤一锅卤味就行。至于排骨,全部砍成两指长的段,更适合做糖醋排骨。” 藜荞有条不紊地做出安排,藜菽迅速行动。 两人都是第一次听说卤味这种新奇的做法,心中好奇不已。 特别是在已经感受过香料的奇特之处后,两人恨不得现在就可以吃到卤味。 但想到卤味炖煮之后,还需要浸泡一段时间,只能按捺住自己。 藜菽按照指示出门,藜荞跟在身后调味。 厨房里只剩下藜麦一个人。 她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食物,眼神中焕发出如星辰般璀璨的光彩。 自从来到这里,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想过末世的事情。 但此时此刻,藜麦不由得想起末世里前辈们坚持要过年的执拗,心想:原来过年是如此快乐的节日,她也喜欢过年。 时间渐渐临近中午,耗时的大菜都已经入锅,其他快菜也已经全部提前备好,只等炒制的环节。 闻着屋外越来越浓郁的卤肉香,三人都忍不住吞咽口水。 第132章 特别是亲耳听过前辈形容的藜麦,根本按捺不住心中的躁动。 她偷偷打量了其他两人一眼,试探性地问道: “第一次做卤肉,如果有什么地方出问题就不好了。不如我们先尝尝味道,如何?” 下一秒,藜菽迅速站起身,掀翻身下的凳子,快步朝着门口跑去。 “大姐你说的对,是应该先尝尝味道!” “二哥,你还没拿筷子和碗,我来帮忙!” 藜荞紧随其后,端着碗筷急匆匆跑去。 不一会儿,藜菽和藜荞就端着红棕色的卤大肠、卤猪肚和卤猪心出现在厨房。 卤肉肉眼可见的滚烫,源源不断的热气从碗口冒出来。 藜菽双手小心翼翼地扶着碗,生怕烫手后一不小心把卤肉摔了。 一旁的藜荞更是蹲下身体,小心翼翼地捧着双手放在碗底,准备随时接住掉落的碗。 藜麦一双眼睛也是紧紧锁定在卤肉上。 当卤肉完好无损地摆放在桌上时,三人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 随即,藜荞一把挤开藜菽,“二哥!我来切肉。” 话音刚落,菜刀已然出现在手上。 藜菽都不明白小妹是什么时候拿的。 他只能往旁边退一步,一双眸子盯着冒着热气的卤肉,紧张地吞咽口水。 明明之前他们也吃过内脏,那种无法除去的腥臭气仿佛还留在记忆中。 和此时此刻的卤肉看起来一点也没有关系。 藜菽忽然明白医馆中药材昂贵的原因,真的是贵的有道理。 付出的银钱和卤肉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下次出去,他还要去医馆买香料。 就在藜菽思索卤肉使用的香料时,藜荞已经按捺不住激动的心,将碗里的大肠砍断。 弯弯折折的大肠内部,包含浓香的卤水,一刀下去,案板上全都是流出的卤水,她看着都心疼。 于是,藜荞迅速加快速度,将挑出的大肠斩程一指长的小段。 然后用菜刀一刮,连肉带水全部盛入碗中。 接下来的猪肚处理方式也差不多,唯一麻烦的是猪心,肉质较为有韧劲,藜荞只能一刀一刀地切。 藜麦和藜菽的心也跟随着刀起落的动作而上下波动。 当所有卤肉都装入盘中的瞬间,突然听到“咕咚”一声,也不知道是谁吞咽口水的声音如此大。 但现在三人都没有心情管这些细枝末节,心神全都被卤肉所吸引。 一人端着一碗白米饭,桌上摆放三盘卤肉和一盘清炒大白菜,就是三人今日的午饭。 明明很简单,但绝对没有人可以说出简陋二字。 作为长者,藜麦将嘴里分泌的口水全部吞咽,一声令下。 “开饭!” 三双筷子一起朝着卤肉出发。 藜麦选择的自然是备受末世前辈们推崇的卤大肠。 她直接一口塞进嘴里,迫不及待地咬下。 裹藏在大肠内部的卤水,立即在牙齿的挤压下迸溅开来,浓香的滋味在口腔中爆开,直接把人的脑子香晕。 有那么一瞬间,藜麦感觉自己对外界的戒备都减弱了。 咀嚼间能够很明显的感受到大肠的韧劲,但三两下又会在嘴里划开。 配合着卤味的浓香,一口下肚,回味无穷。 接下来的时间里,三人一起朝着卤肉进攻。 不知不觉间,三盘卤味空空如也,只留下清炒白菜给三人散散嘴里的余味。 而煮的一大锅白米饭也消失殆尽。 藜荞舒服地躺在椅子上,忍不住发出赞叹声。 “卤味真的是太好吃了!居然一点内脏的腥臭气都没有,越吃越想吃。” “下次出城,要多卖些香料。”藜菽冷不丁出声。 藜荞迅速应和,“二哥你说的事最要紧。” 随即,两人将期盼的目光放在大姐藜麦身上。 这种好事藜麦怎么可能拒绝? 当即当着两人的面点头,答应下来。 “呜呼!”藜荞忍不住惊喜地喊出声,已经在琢磨下次该买多少香料合适。 三人享受了一会儿卤肉的余味,又开始忙活起来。 特别是最近天色黑的越来越早,三人想要趁天亮的时候吃饭,就得提前做饭。 尤其今天是年夜饭,耗时不短。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三人一起忙活,将藜麦制定的年夜饭菜单全部走出来。 这一次讲究的花样多、菜量少,所以十几道菜琳琅满目地摆满了整整一大桌。 三人先是祭拜了一番爹娘,诉说现在过上了好几日,然后直接开吃。 糖醋排骨酸甜可口、酸菜鱼酸爽入味、烤鱼焦香香辣、梅菜扣肉软烂咸香…… 每一道菜都有自己独特的美味,吃着令人难以忘怀。 在藜麦的努力下,所有的菜肴都被解决干净。 美餐一顿的后果就是,即使在睡梦中,都还在梦见自己吃着美食。 翌日,大年初一。 藜荞做了香甜可口的芋头汤圆和南瓜汤圆吃。 藜麦一口一个,香甜软糯,口□□汁,即使内馅滚烫也不能使她松开嘴巴。 第133章 吃完三大碗汤圆之后,她忍不住对着藜荞说: “往后家里可以多做几次吃。” “没问题。就是下次出去,大姐你记得多买一些糯米粉就行,汤圆做起来可简单了。” 藜荞感受到来自大姐满满的夸赞,高兴地露出甜蜜的笑容。 只是令三人没想到的,刘婷婷居然独自一人上门摆放。 藜荞看着眼前的人儿,忍不住问出声: “婷婷姐,你怎么来了?快来坐着,我们家做了汤圆吃,你快点也来尝尝。” 闻言,刘婷婷立即露出一抹不好意思的笑容。 她撩开遮挡视线的帽沿,羞涩的笑容中是无法掩藏的激动。 “我娘说,外面的人家大年初一的日子,小孩子都是要去各家各户拜访的,说是送福。” “对!我们家差点忘了,你来的正好!待会儿,我们也去你们家逛一圈。” 藜荞忽然想起是有这样的习俗。 只是她们家现在只有三个孩子,下意识地忽略了这个细节。 听刘婷婷这么一说,她们也需要上门拜访,讲礼数。 刘婷婷是第一次大年初一上门拜访,心情更是激动。 她笑着接过藜荞递过来的汤圆,一个个胖圆的小球漂浮在清澈的汤水中,看着就惹人喜爱。 勺子盛出一颗,轻轻吹两口气,立即送入嘴里。 滑润触感在唇舌间飞过,刘婷婷小心翼翼地将汤圆挤在腮帮子,才得以将其控制住。 而后,迫不及待地咬破表皮,香甜的内馅瞬间流出。 刘婷婷敏锐地察觉到嘴里汤圆包裹的是香甜的南瓜,不禁露出惊喜的眼神。 “嘿嘿嘿!我们家今天包的汤圆有两种馅,南瓜和芋头的,不错吧?” 藜荞一眼就看穿刘婷婷的想法,自豪地说出自家的汤圆馅料秘密。 果不其然,刘婷婷听到里面是两种馅料,当即露出兴奋的表情。 快速地解决嘴里的南瓜汤圆,将碗里的每一颗仔细打量好几遍,想要挑选出芋头馅的,对比一二,看看那种口味更好吃。 她看着软糯透明的糯米面皮中,隐隐约约透露出的淡淡黄色,立即抛下勺中的汤圆,继续选择下一颗。 在刘婷婷耐心的挑选下,下一颗还真被她吃到了芋头馅的汤圆。 一时间,她竟无法选择,两种都非常好吃。 吃过汤圆,四人简单休息一会儿,踏上前往刘家拜访的路程。 刚到家,刘婷婷就迫不及待地将自己在黎家吃过两种馅料汤圆的事情说出来。 这时,曲溪才注意到自己忽略了什么。 因为她听说北方百姓吃的都是饺子,根本没有留意到本地的传统。 至于刘虎,出身穷苦,有吃的就不错了,哪里还管的上什么饺子、汤圆的。 于是,刘婷婷十几年来根本没有尝过汤圆的滋味。 但很快,曲溪也意识到黎家三姐弟肯定也没有尝过饺子的味道。 “你们来的正好,我们家大年初一做的饺子,正好给你们姐弟三人换换口味。” 说着,她快步朝着厨房的位置走去。 冬天寒冷,做好的饺子在外面冻上一晚上,就可以随吃随去。 曲溪只需要烧上一锅开水,立即就可以下三碗饺子。 藜菽和藜荞早上一大碗的汤圆,肚子早已经被塞的满满当当,还来不及拒绝,就看着曲姨快步离开的动作。 两人尴尬地收回手,对视一眼,不知道说什么好。 而藜麦完全没有这种顾虑,走了两座山的距离,她觉得肚子里的能量消散不少,一碗饺子而已,根本不在话下。 于是,当曲溪下了三碗饺子,端出来。 藜菽和藜荞只能婉言谢拒,吃几个饺子换换口味。 “曲姨,我是真的吃不下了,出门时刚吃一碗汤圆,肚子鼓鼓的,吃几个尝尝味道就行。” 藜荞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一旁的藜菽跟着点头,表达相同的想法。 曲溪看着桌上的饺子,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藜菽看出她的为难,当即问道: “大姐,你应该还能吃点吧?不如,我和小妹分些给你。” 闻言,藜麦快速点头。 在曲溪端出饺子的时候,她就已经闻到一股香味,勾得肚里的馋虫躁动不安。 见状,曲溪立即再拿出一个碗,将藜菽和藜荞碗里的饺子分一大半到新的碗里。 藜麦看准自己的座位,立即坐下品尝。 藜菽和藜荞紧随其后,先是感谢一番,然后开始吃饺子。 藜荞刚咬破麦香浓郁的饺子里,舌尖立即被内里包裹的鲜美汤汁所震撼。 她惊讶地瞪大双眼,牙齿不受控制地快速咀嚼。 一口下肚之后,她才腾出空隙,看向曲溪所在的方向,夸赞道: “曲姨,您的手艺可真好!饺子里面包的竟然是肉馅,又是白面,又是肉的,真香!” “你们喜欢吃就好,家里做的还有很多。” 曲溪话刚出口,刘婷婷立即跟着揭短。 “你们是不知道,我们家每年最多的就是饺子,可以从过年一直吃到上元节,都快吃吐了,幸好今年有你们分担。” 第134章 此言一出,曲溪没好气地拍了一下女儿的后背。 “其他人想吃白面和肉都没机会,你还嫌弃起来了。” 而且,曲溪也不习惯全吃饺子,家里也是会做菜。 但是女儿的话一说出来,就像是家里只有饺子一样,怪寒碜的。 “嘶!”刘婷婷装模作样地发出疼呼声。 一顿饺子下来,三个人的肚子是真的再也装不下东西了。 即使如此,曲溪还是不放三人离开。 “你们家难得大年初一有人拜访,只吃一点饺子,别人恐怕要说我们待客不周。所以,你们仨就留下来,吃过午饭再说。” “就是就是,我们一起待一会儿,马上就是吃午饭的时间了。” 刘婷婷撒娇地拉着藜荞的袖口,不想把人放走。 就连一旁的刘虎也跟着劝导。 藜菽看了大姐和小妹一眼,发现两人眼神中都没迫切离开的意思,点头同意留下。 “那我们姐弟三人就打扰了。” 第58章 捡人 “什么打扰, 难得热闹才对!” 曲溪笑吟吟地说,脸上是最近常见的轻松。 虽然久居深山可以避免外界的一切干扰,但时间一长, 也难得孤寂。 可以说黎家三姐弟的到来, 给刘家带来不少热闹, 喜欢还来不及。 曲溪想着之前见识过的厨艺,忍不住从藜荞的嘴里打听她们家昨夜的年夜饭。 一听,顿时傻眼了。 大年初一客人拜访, 哪里会有自己动手做饭的。 她只能像是之前的藜荞一样, 藜荞是通过大姐藜麦口述, 曲溪则是通过藜荞口述, 将家中现有的食材做出来。 最后呈现在几人面前的是香喷喷的腊味饭、酸菜炖大骨和葱烧鸡块。 在这个时代的百姓家中,都是可以拿得出手的宴客标准。 特别是那道酸菜炖大骨, 满满当当装了一大锅,直接放在炉子上,一边炖一边吃,越吃到后面越入味。 最后甚至连骨头里面的骨髓都吃得一干二净。 刘婷婷抚摸着鼓起来的肚子, 舔了舔嘴唇, 感叹道: “没想到有一天我的手艺也能这样好!” 因为酸菜炖大骨头是她根据藜荞的口述做的, 简单将酸菜切丝,大骨焯水后一起炖煮。 没想到最后呈现出来的滋味竟然如此出色。 刘虎和曲溪听到女儿的话, 忍不住露出笑容。 可以说家中的女儿像父亲刘虎更多, 更喜舞枪弄棒,对女红厨艺是一窍不通,在厨房里多是干些烧火、添水的事。 今天做出主菜酸菜炖大骨, 总算是让她有所成果。 吃过午饭,藜麦三人起身告别。 回到家没一段时间, 天边又下起了雪。 藜荞望着陌生的天气,不禁喃喃自语: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把土豆种下,都耽误很长时间了。” 虽说家中有从刘家换来的土豆,但是自家留种的土豆一直没下地,她心中难以安定。 只可惜,藜荞的期望要落空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时不时就飘起细雪,对行动没什么大的影响,但想要种地,还是有不少阻碍。 一等,就等到了两家人再次出山的时候。 这一次,两家人都需要出门淘换东西,黎家自然是藜麦为首,但是另一个人却换成了藜荞。 因为长时间以来,藜荞都是作为被留下的一个。 藜菽不忍忽视小妹的乞求,将自己的名额换给小妹。 刘婷婷一听说小伙伴藜荞可以去,立即来了兴奋,难得撒娇卖乖。 刘虎禁不住女儿的请求,只能同意。 于是,这一次出行的船只上,变成了四个人。 黎家主要是出去买调味料和新一年种地的种子。 山谷内空地不少,藜荞准备把不会被洪水波及的地方都开出来,多种些新鲜的蔬菜吃,需要的种子不少。 而刘家则是一如既往的买药,以及带着刘婷婷玩耍。 第一次来到县城的两人,兴奋地蹦蹦跳跳,对街上出现的新奇玩意乐此不疲。 如果不是刘虎催促的话,估计两人能逛到两腿无法移动。 这一次需要的东西不多,四人仅仅停留一个上午的时间,就踏上回程的路。 船上,藜荞将买来的种子紧紧抱在怀里,好奇地来回翻找。 “铺子的掌柜说里面的种子有不少来自西域的新奇种子,也不知道能否种出来?” “肯定可以的。听我娘说,番茄、胡萝卜、菠菜和黄瓜,不都是西域来的品种。既然拿些都可以种,铺子掌柜的敢卖,就一定可以种出来。” 刘婷婷信誓旦旦地说,言语之中都是对于母亲的信赖。 藜荞一听,顿时信心十足。 “我手里的种子这么多,到时候一起种下去。如果有什么没见过的苗,我送些给你。” “多谢小荞!”刘婷婷亲密地抱住藜荞的胳膊,腻在一起说话。 刘虎站在船尾,看着女儿开心的模样,脸上难掩自责。 他知道因为自己和妻子的缘故,女儿从未见过其他人。 第135章 一次出山,就可以开心这么久。 心想:往后应该多带着女儿出来逛逛。 在藜菽和曲溪的等待中,一行人只花了四天的时间就回到山里。 这一次也不拘在刘家吃饭,得了新调味料的藜荞,兴奋地喊着刘婷婷一家,去她们家尝尝新东西。 比起藜麦照本宣科似的寻找材料,有了藜荞灵敏的鼻子,她们这次得了不少新东西。 见刘叔和曲姨犹豫,藜荞直接使出杀手锏。 “每次出山,都是坐您家的船,我们也没给船费,只是吃顿饭而已,刘叔您就别拒绝了。” 这下子刘虎时真的找不出拒绝的理由,带着妻女朝山谷的方向走去。 有了新的调味料,藜荞势必要好好展示一番。 刘婷婷也跟在一旁帮忙,希望自己可以学到一点。 曲溪看见女儿认真学习的模样,嘴角忍不住上扬,坐在一旁给板栗剥壳,并没有说什么。 一通忙活下来,五道菜整整齐齐地摆放在餐桌上。 刘虎看着眼前的“盛宴,”快速将嘴里的口水吞咽干净,别扭地说: “我和你曲姨又不是什么外人,不必做的如此丰盛,你们家三个小孩子,日子更加紧着过。” 他一门心思都在美食上,根本没察觉到自己说了什么蠢话。 曲溪看着丈夫犯傻,根本没来得及拦住,只能对着黎家三姐弟露出一抹尴尬的笑。 藜菽看出刘虎急切的心情,连忙回道: “刘叔不必担心,家里还有不少食物,一顿饭费不了多少。大家,快吃吧。” 比起做多,他更担心的做少。 大姐不够吃的话,估计还得再费一番功夫。 藜麦率先拿起筷子朝看准的干锅兔伸去筷子,干香入味,外焦里嫩,每一根肉丝都浸入了茱萸和香料的味道,一口下去,满嘴留香。 见状,其他人也朝着自己看准的食物出手。 紧接着,餐桌上筷子伸缩的速度越来越快,每个人都像是吃最后一顿似的,着急忙慌。 不一会儿,五道菜被吃的干干净净,就连作为配料的葱姜蒜都没剩下。 曲溪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如此狼狈的一面,尴尬地笑了笑。 然后,有些难为情地请求藜荞教上一手。 藜荞看了大姐藜麦一眼,发现大姐没出声拒绝,她点点头,答应曲姨的请求。 心里打算趁着这段没什么事需要忙活的时间,抽空教学。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一天天过去。 气温一天天地升高,藜荞趁着气温合适的时候,早把土豆全部种下去,还带着藜菽和藜麦一起把荒地都开了。 在春暖花开的时候,准备把上次出去时买来的种子全部都种了。 藜菽看着布袋里奇特的种子,忍不住问出声: “小妹,这些种子我们见都没见过,要怎么种呀?” “随意撒在育苗地就行,到时候看看出苗情况,种不出来就算了,反正也是掌柜给的搭头。” 藜菽不知道的东西,藜荞怎么会知道,只能胡乱种下。 闻言,藜菽无奈地摇头,掏出布袋里各式各样的种子,撒在地上。 藜麦紧随其后,往上面撒上一层草木灰,防虫也当做施肥。 在姐弟三人齐心协力的合作下,没十天时间,山谷所有的空地全都被开出来。 现在就只需要等着育苗地出苗,就可以将苗移栽到其他地里。 藜麦在地里耽误这么长时间,手有些痒。 但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发现可能会下雨,时间也不早,上山的话估计没走多远就需要回来,与她心中此时的打算偏离。 于是,她四处打量了一眼,只能将兴致放在远处的河里。 藜荞和藜菽看见大姐的动作,也纷纷来了兴趣,准备钓鱼吃。 如果收获多的话,还可以像之前一样做成咸鱼,拿出来卖,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一会儿,三人齐刷刷坐在岸边垂钓。 一个冬天过去,河的鱼一点记性也没长,甚至还懒惰了一些,没多长时间,身后的水坑就已经被鱼占了一半的位置。 藜麦手法娴熟地将鱼钩上的鱼取下,往身后一扔。 只听“啪”一声,水花四溅开来,证明鱼正中位置。 随即,藜麦再次往鱼钩挂上鱼喜欢吃的蚯蚓,用力一甩,鱼钩快速从空中落下,划过河中央,再缓缓落入河底。 明明刚落下不久,她却感受到对面传来命中的感觉。 因为长时间钓鱼的成功,藜麦已经没有使用异能探查的习惯。 她缓缓收回钓竿,担心鱼察觉不对逃脱。 可是,她越往回收,越能够感觉到鱼钩命中的家伙有多大。 有那么一瞬间,藜麦甚至感觉到钩上的鱼估计要超出一百斤,和她曾经扛过的野猪差不多。 但仔细打量了一眼河面的宽度,眼前的水域根本养不起朝百斤的鱼,她激动的心平静不少。 但随着鱼线越收越短,她的心还是难掩躁动。 最后,藜麦实在是等不及,直接不管鱼的挣扎,用力一拉,把河里的猎物拽出来。 第136章 可当猎物露出水面的那一刻,她顿时傻眼了。 看着眼前被鱼钩挂中的腰带,藜麦当即就想要给钓上来的“鱼”踢一脚,浪费自己心情。 对于钓上来一个人,藜麦的心情是厌恶,觉得耽误自己时间。 但是对于身旁的藜菽和藜荞来说,完全就是惊恐。 藜荞慌张地往后一缩,连眼睛都不敢睁太大,生怕看见脏东西。 而经历过血色洗礼的藜菽,表情明显要好的多。 当他发现大姐似乎是想要将人重新扔回河里的时候,心差点直接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对于越人他可以熟视无睹,但是同为宋人,他却看不得直接死去。 “大姐,等等!” 第59章 苏醒 因为他似乎看见对方的眼皮在抖动。 如果还活着的话, 大姐扔回去,和杀人没什么分别。 本国人的血,和入侵者的血还是不一样的。 听到制止声, 藜麦低头看了一眼脚底的身体, 又扭头看向惊恐的藜菽, 眼神中满是不解。 “认识?” “不认识,但是对方似乎还活着。” 藜菽紧张地吞咽口水,用乞求的目光看着藜麦。 “那又如何?” “可他似乎是宋人, 爹娘说过,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我们不能见死不救。” 藜菽清楚的明白, 此刻家中的主事人是藜麦,他们一家都倚靠对方生存。 虽然他是这样说, 但具体的决定还是需要大姐来做。 一旁,藜麦不明白藜菽为什么会听从这种无聊的话。 她将自己的鱼钩从腰带上扯开,正好给拽回来的人翻了个身。 刹那间,一张雌雄难辨的面庞映入眼帘, 肤色雪白, 因为长时间泡水, 甚至呈现出脆弱似琉璃般惹人怜爱的美。 藜菽被掀开的人脸震惊到说不出话。 他盯了一会儿昏迷的人后,下意识地将视线转向大姐的脸。 因为藜菽依稀可以凭借对方的穿着, 判断出对方是一个男人。 他很担心大姐因为见人不多, 被对方所迷惑。 所以在发现藜麦的视线紧紧盯了昏迷的人一会儿后,他着急地大跨一步,准备尝试挤在两人中间。 就在他动作开始的一刹那, 藜麦忽然蹲下身体,快速从昏迷的人身上取下腰间的玉佩。 玉佩通体呈现乳白色, 触感温润细腻。 更重要的是,藜麦隐隐约约从中感受到其中蕴含着能量,作用类似于可以提升异能的晶核。 下一秒,她看向来人的眼神中带着其他人不懂的意思。 就在藜菽困惑时,藜麦松口了。 “救可以,自己管。” 至于她手里的“晶核,”就当做是对方居住的费用。 一块晶核就可以有安全的地方居住,还可以吃到美味的食物,算起来还是她亏了。 听到大姐的话,藜菽兴奋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连忙靠近昏迷的男人,想要将对方往家里拽。 此时,被吓到的藜荞已经恢复过来。 当她意识到大姐从河里钓上来的是活人后,心中的恐惧消失的无影无踪。 看到二哥要把人往家里拽,她心里是不同意的。 虽说,藜荞不像是大姐一样坚决反对,但对来人的身份依旧存疑。 看出二哥是想要把人往家里拖之后,她马上将人拦住。 “二哥,你救人可以,但是你知道对方是什么身份吗?宋人中又不是没有坏人!比如之前村子里一直欺负我们的狗蛋和二狗,他们就是坏家伙!” 如果是其他时候藜荞说这种话,藜菽一定会相信的,但手里的人俨然不是。 意识到小妹的坚决,他直接把男人的脸摆在小妹面前。 “你看。” “什么?” 藜荞疑惑地朝着人脸看去,当看清楚男人脸的一刹那,瞬间羞红了脸。 现场沉默了好一会儿,她才恢复意识,支支吾吾地说: “富贵人家的子弟更是嚣张跋扈,说不准对方还要怪你,救人也讨不了好。” 知道自己无法从道理上说服二哥,藜荞直接耍横,恼怒地跺脚,冷哼一声。 “哼!反正二哥你不准带不认识的人回家!” 话音刚落,藜荞就转身捞出水坑里的鱼获,急匆匆带着回家。 至此,岸边就只剩下藜菽和昏迷的男人。 藜菽看了一眼手里的人,又回头看向匆匆离去的小妹,以及早早离开不见踪影的大姐。 无奈地摇摇头,只能拖着人往他们之前居住的山洞走。 虽说山洞会有洪水侵入的危险,但现在还不是河流喜欢涨水的时候。 加上山洞他们也清理过一番,还存放着一些家里山洞摆不下的兵器和甲胄,暂时住个人不成问题。 沈万银昏昏沉沉间,感受到呼吸的畅快,不由得加快呼吸的频率。 当意识到浑身发热,以及肆意蔓延的酸胀感时,从未吃过苦的沈小少爷,眉头紧蹙,嘴里哼哼唧唧的表达不满。 特别是当发现有人往自己嘴里灌苦药的时候,更是咬紧牙齿,死都不愿意喝药。 藜菽看着眼前死活不喝药的人,束手无策。 第137章 要知道这些药可是他特意从刘叔手里买来的,如果不是熟人,刘叔的药都是要留着备用,防止家人生病,求药无门的。 要不是看救上来的人浑身发烫,他还不乐意给对方买药。 藜菽从小到大风寒都是硬挨的,从未吃过药。 这等珍贵的东西都不喝,真的是气人! 恰巧此时,藜麦将玉佩中蕴含的能量全部吸收干净,准备再来看看有没有其他的“晶核。” 进入山洞时,正好撞上藜菽拿人没办法的画面。 藜菽听到脚步声,迅速扭头看去,当发现是大姐的时候,下意识地说: “大姐,这个人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特意买的药就是不喝。我看他再这样继续发烫下去,恐怕就要死了。” 死了自己的“晶核”就没了。 藜麦意识到这个事实的时候,快步上前,迅速夺过藜菽手里的药碗。 然后在藜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手端药,一手挟住男人的下巴。 只听“咔嚓”一声,男人的下巴被卸下,再也合不上。 趁此机会,藜麦捏住男人的下颌骨,直接将药往嗓子里灌。 “咳咳咳!” 突如其来的灌药,沈万银根本无法阻挡,只能被迫喝下苦涩的汤药。 喝药的时候,整张脸扭曲的像苦瓜似的,皱在一起。 此刻,沈万银的心中有千千万万句骂人的话想要脱口而出,但全都被藜麦灌下的苦药堵回肚子里。 最后化为沉默的不满,在药力的催化下沉沉睡去。 藜菽被眼前的画面看的一愣一愣的,脑子都有些转不过弯。 他手指着男人被卸下的下巴,嘴里吞吞吐吐,吐出来两个字。 “大姐……” 还不等他说完,藜麦咔咔两下,将男人的下巴合上。 听到藜菽有话说,她转身看向藜菽的方向。 被藜麦冷静的目光一看,藜菽惊慌失措,不知道该用什么话语应对,最后口不择言地说: “大姐碗给我,我去洗。” 藜麦本来就没有替人洗碗的想法,直接将手里的碗递给藜菽。 “他脱下来的东西都在这里?” 突然的话语让藜菽有些摸不着头脑,可顺着大姐的视线一看,他忽然想起之前大姐似乎从昏迷的人身上取下过东西。 现在一听,大姐显然是看上了男人身上的东西。 藜菽的嘴张张合合都没说出一句话,只能变成沉默。 藜麦不想那么多,直接朝着一旁被脱下的湿衣服看去。 经历过泥水的冲刷,衣服早已不复曾经光鲜亮丽,灰蒙蒙的,衬托的男人更加亮眼。 但现在藜麦对这些都不关心,她用棍子将地上的衣服翻来覆去,也没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果断转身离去。 或许是第一次吃药给沈万银留下的印象太深,接下来吃药的时候,他再也不敢强烈反抗。 作为首富之孙,沈万银的身体被养的很好,三副药下去,人开始清醒。 醒过来时,天色尚早,寒意在周身乱窜。 沈万银顺着唯一散发暖意的方向看去,原来是身旁的火焰快熄灭,怪不得冷意来袭,他突然惊醒。 他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在春日落水还能获救,脸上洋溢着活下来后得意的笑容。 心想:怪不得爷爷说自己天生贵命,遇事都能逢凶化吉,原来如此。 但笑意还未从脸上褪去,当他沈万银看清楚自己待着的地方后,脸上瞬间挂上不满。 他不敢相信自己堂堂首富的孙子,居然躺在以前连踩都不愿意踩的茅草上,身上也不知道盖的是哪里来的粗布,磨的他下巴疼。 周围的环境更是糟糕,居然是简陋的山洞。 更令人惊恐的是,当沈万银两眼盯到发直时,总算是看清楚山洞深处藏着的东西——兵器。 山洞! 兵器! 沈万银的脑海里立即浮现出“反贼”两个字。 不然他想不通什么人会将兵器藏在山里,那他们救自己是不是发现他是首富的孙子?准备狠狠敲上一笔? 想到这种可能,沈万银忍不住又哭又笑。 笑的是,只要对方有钱,他就有活下去的机会,而且他有的是钱。 但一想到爷爷年老还要为自己担忧,他就忍不住伤心。 最后,沈万银甚至直接在山洞里哭起来。 “呜呜呜呜!” 藜菽和往常一样前往山洞,准备给救下的男人烧火,避免风寒加重。 但是今天他没想到的是,刚靠近就听到一阵幽怨的啜泣声。 他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曾经在爹娘和小伙伴口中听过的无数中鬼故事,双腿发软,靠近山洞的步伐越来越慢。 随着脚步越靠近山洞,听到的啜泣声越大。 藜菽以为是洞里的人死了,正在诉说自己的哀怨,心猛地往上窜,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他呼吸加重,伸长脖子往山洞探去,同时双腿已经做好随时逃跑的准备。 可当他看清楚山洞里的情况时,心瞬间落回肚子里。 透过隐隐约约挑动的火苗,藜菽看清楚火堆旁坐起的身影,就是他前几天救下的人。 第138章 沉浸在悲伤中的沈万银,还未意识到有人靠近。 直至藜菽冷不丁地出声,“嘿!你是醒了吗?” “谁!” 沈少爷可不乐意被人看见自己丢脸的模样,连忙转过身,背对洞口的方向,两只袖子胡乱往脸上擦,一阵火辣辣的滋味从双颊蔓延。 第60章 表明身份 沈万银迅速将手收回来, 看着粗糙的袖口悲从心来。 想他沈小少爷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居然还要成为被外人威胁爷爷的存在。 眼泪哗哗地往外流,眼睛肿到快要撕不开缝。 藜菽久久等不到洞中人的回答, 再也按捺不住好奇心, 一步一步慢慢靠近。 他先是将一旁的柴火取来, 放在即将熄灭的火堆上。 窸窸窣窣的声音在寂静的山洞中响起,紧随着还有逐渐升高的温度。 感受到暖意包裹全身,沈万银总算是从悲伤中清醒过来。 他两脚一抬, 身体一扭, 立即将正前方对准藜菽。 也不等藜菽开口, 沈万银已经开始回复自我脑补的内容。 “我知道你们想要我爷爷的银子, 正好我爷爷其他的不多,就银子多。只要你们不伤害我的性命, 我一定在信上多给你们要点银子。你们要多少?” “一万两?” “五万两?” “十万两!” 沈万银没听到“绑匪”的回复,一层层加码下去。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这次的绑匪要价居然这么高,十万两都无法满足胃口, 看来这次爷爷是要多卖一个铺子了。 一旁的藜菽早在沈万银开口说钱的时候, 就开始胆战心惊。 他第一次看见银锭, 还是在大姐和皮货店交易的时候。 一万怎么从一开始数他都不知道,怎么可能和人要一万两银子。 反应过来之后, 藜菽意识到一定是救上来的人误会了什么, 他紧张地连连摆手,开口解释。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们只是偶然把你从河里‘钓’上来的, 不需要你给什么报答。爹娘说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不必言谢,更何况……” 剩下的话他没说出口,目光略过沈万银空荡荡的腰间。 沈万银一听,整个人都傻眼了。 在他前面十几年的生活经历中,从来没有遇过类似的事情,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应对。 一双见过无数奇珍异宝的眼眸,将藜菽全身上下打量一遍。 身上穿的是连他家最下等的仆人都不穿的粗麻,皮肤黝黑,个头矮小。 若是平日里见到,沈万银大概率会以为是叫花子,心情好的话会给上些赏钱。 他下意识地往腰间摸去,却只摸到粗糙的布料,连忙移开手。 没找到钱的沈小少爷瞬间气短,装作恼怒地说: “不要钱?看不起我,难不成你不知道我是谁?” “你是谁?”藜菽傻愣愣地反问。 顿时把沈万银气得怒气冲天,猛地从地上跳起来。 “哎呦!” 小腿处传来的剧痛,让沈小少爷忍不住尖叫。 同时因为浑身酸胀,第一时间根本说不了什么话,呲牙咧嘴的发泄身体上的不适。 他缓缓低头看去,发现自己的右腿居然绑着丑陋的木棍和布条,粗糙简陋。 一想到自己的腿有可能断掉,泪水再次盈满眼眶,沈万银声音哽咽地说: “我可是整个宋国最有钱的人……的孙子!” 首富的孙子,这样的人实在是距离藜菽太远,他生不出任何的心思。 听了就像是没听到一样,令沈万银看着更生气,甚至比之前被族里兄弟拐弯抹角鄙夷还要生气。 这种被人忽视的滋味实在是太糟糕! “喂!你没听到我的话吗?” 沈万银根本忍不了一秒钟,直接吼出声。 藜菽听着对方中气十足的样子,心情好了不少,反问道: “你觉得身体怎么样?还需不需要吃药?大好了吧?” 一听到吃药,沈万银生理反应似的从胃到嘴泛起一股苦涩,甚至连下颌都有种隐隐酸胀的感觉。 他无意识地摸了摸下巴,却把对面的藜菽吓出一身冷汗。 藜菽根本不敢直视沈万银的眼睛,装作忙碌地烧火。 随着火焰越来越大,山洞内的光线也越来越充足。 藜菽看着跳跃在对面男人脸上的火光,衬得男人越发细皮嫩肉,隐隐觉得首富之孙应该不是假话。 沈万银可不知道如今藜菽还在怀疑他说的话是否是真的。 他模仿爷爷的样子,手往额头上盖去,没有感受到发烫的触感。 “不烫,没病。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浑身上下都酸胀,没有力气。还有,我的腿…腿是断了吗?” 沈万银一边活动四肢,一边说话。 因为过于紧张,六神无主,说话也语无伦次。 藜菽眼睛盯着火堆发直,给出自己琢磨的受伤原因。 “应该是长时间躺着没力气,至于身体酸胀和断腿,应该是在河里飘荡的时候,撞到什么东西。你还记得自己是怎么掉下河的吗?” 闻言,沈万银的动作有一瞬间的僵硬。 虽然他没有看见害自己的人,但想一想就知道无外乎那几个人。 第139章 他这次听从爷爷的劝导来淮南东路,是个错误的决定。 一想到自己生死不知的消息传到爷爷耳朵里,沈万银的心中就越发不是滋味。 感受到小腿处隐隐发疼,他迅速坐下,长吐一口气。 “不知道,过桥的时候被人撞下去的。” “啊?”藜菽怎么也没有想到是这种原因,听起来有点窝囊。 一时间,两人都因为这个不可思议的原因而沉默,山洞内的气氛陷入凝滞。 另一边,由于沈万银的叫喊声过于凄厉,原本在家忙碌的藜荞,听见叫喊声的一刹那,迅速放下手里的事,急匆匆跑向山洞,生怕自家二哥出事。 藜麦正在等候吃早饭,看着无人看管的铁锅,浑身散发着冷气。 过了一小会儿,她将铁锅取下,也朝着山洞的方向靠近。 到达时,正好看到藜荞望着沈万银出神的模样。 藜麦冷若冰霜的目光立即朝着沈万银射去。 沈万银只看到洞口站着一道黑影,随即周身一凉,像是被什么危险的人盯上一样。 随即,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栗,纷纷感受到危险的逼近,声音抖动地问: “谁?” 如果沈万银的语气不虚的话,或许藜麦会高看一眼。 这一声喊出来,藜荞和藜菽立即朝着门口的方向看去。 藜荞率先跑到藜麦身边,口吻兴奋地说: “大姐你看!二哥救上来的人真好看,比村长叔家里的金宝还要白嫩,和豆腐似的。” 如此朴实的夸赞,沈万银还是第一次听到。 但是并不妨碍他为此而骄傲,下意识地挺直腰杆,不愿在姑娘面前露怯。 藜菽紧随其后,将自己刚刚从沈万银嘴里得知的信息说出来。 当藜荞听到救上来的人是宋国首富之子后,震惊地瞪大双眼,小嘴可以塞进一颗鸡蛋。 藜麦望向沈万银的目光和缓不少,显然是盯上了对方的银子。 或许也可以说,是盯上了对方的玉佩。 救人一命,要点钱财不过分吧。 就在三人都在等候藜麦回答的时候,她突然将藏在胸口的玉佩取出来。 此时的羊脂玉已经完全失去原有的光泽,看起来灰扑扑的,价值低了不少。 下一秒,藜麦朝着沈万银靠近,将玉佩放在对方眼前,开口道: “不要银子,要它。” “玉佩?” 沈万银疑惑地看着眼前的玉佩,样式看着和自己的一样,但是玉质差了不少。 他下意识地朝腰间摸去,却只摸到一片空荡。 就算是再不会转的脑子,此时也反应过来,对面姑娘手里拿的就是自己的玉佩。 沈万银当即不解地说:“你对我的玉佩做了什么?” 藜麦并没有回答沈万银的问题,而是再次朝着对方靠近,直至玉佩距离沈万银的眼睛只有一厘米的距离。 “要它,你有多少?” 沈万银的眼珠子忍不住随着玉佩飘荡的动静左右移动,并且被靠近的藜麦浑身肃杀的气质吓倒,紧张地吞咽口水。 “咕咚!” 一声划破山洞的寂静。 沈万银着急地回道:“有有有!但是这种质地的玉佩价值不菲,需要不少银子。” “你不是有吗?” “但有些时候,银子也买不来东西。” 说到这时,沈万银苍白的小脸上挂上一抹悲伤。 就在他快要沉浸其中的时候,藜麦再次冷冰冰地出声。 “那就抢!” 凶狠的话语配上周身的煞气,沈万银对藜麦话里的真实性没有任何怀疑。 但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脑子一时间转不过弯。 所以他并没有注意到,藜麦正在用打量值得利用的人的目光看着他。 并且她还在沈万银身上,用上了难得一见的异能。 打探清楚沈万银暂时不会死之后,藜麦转而将目光看向藜荞,开口道: “吃早饭。” 此言一出,山洞内的人都没反应过来,好一会儿,藜荞才意识到是在喊自己,连忙急匆匆地回道: “哦哦哦!” 此时,藜荞已经顾不上看沈万银的热闹,着急地转身离去。 藜麦紧随其后,准备吃早饭。 山洞内又只剩下藜菽和沈万银两个人。 在藜麦没有提及饭菜的时候,沈万银还不觉得有什么。 但当那个字响起,他突然感觉到一阵饥饿感从腹部传来,并瞬间犹如排山倒海似的蔓延至全身,浑身都散发着一种空虚。 “咕噜咕噜!” 肚子不受控制地喊出声,沈万银霎时闹了个大红脸。 饥饿声也将藜菽从思绪中唤醒,他看了一眼沈万银,知道对方已经被大姐惦记。 既然如此,吃顿饭也是必须的,大姐肯定不会让对方现在就死。 于是,藜菽用一种沈万银看不懂的目光望着对方。 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你等着,我去把饭端来。” 最近黎家的早饭都是芋头粥、南瓜粥、板栗粥之类的换着吃,给病患吃也没问题,正好省了一道功夫。 第61章 养病 第140章 沈万银看着面前泛黄的南瓜粥, 米多,南瓜少,主要起到一个点缀的作用。 或许在其他人眼中, 这已经是非常好的一顿早饭。 但对于非碧梗米不食的沈小少爷来说, 看见的一瞬间, 嘴巴都张不开。 直至肚子传来激烈的叫喊,饥饿声在山洞内传出回音,他才缓缓张开嘴。 舌尖最先感受到的是南瓜的清甜, 紧接着是米粥的香甜, 二者融合在一起, 创造出沈万银难以想象的美妙滋味。 但沈小少爷立即将唇齿间感受到的震撼, 归功于长久没吃到东西,身体被饥饿掏空后产生的幻觉。 于是, 他刻意减慢吃饭的速度,维持首富之孙的骄傲。 殊不知在藜菽的眼中,只觉得沈万银被饿惨了,狼吞虎咽地将一大碗南瓜粥喝进嘴里。 甚至他还能听到吸溜声, 和乡下汉子也没什么区别。 之前还因为沈万银的身份相处时有些为难, 现在心中的隔阂减弱不少。 看出马上喝完, 藜菽下意识地问道: “沈少爷,还要来一碗吗?” 闻言, 沈万银默默鼓起来的肚子, 疑惑自己怎么一下子就把这种粗鄙的东西喝完了。 这种丢脸的事,他根本不想直接被说出来。 抬头看了一眼藜菽,嘴巴刚张开, 还没来得及说话,一道声音突然从嗓子眼跳出来。 “嗝!” 下一秒, 沈万银慌张地用手捂住嘴巴,一股热意瞬间从耳际蔓延至全脸。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没冒热气。 就像是爷爷喜欢的围炉煮茶中的茶壶,头顶正在呼呼地冒热气。 羞红了脸的沈万银根本没心思回答藜菽的话,匆匆将碗放下后,钻进他一直看不上眼的被窝里,把身体藏的严严实实。 突如其来的动作把藜菽看懵了。 他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意识到沈万银不会再说话后,再加一把火,拿起碗离开。 藜菽回到厨房,藜荞正好在里面,看见碗里空荡荡的,疑惑地说: “不说是首富的孙子吗?怎么我们吃的南瓜粥也能喝完?” 刹那间,藜菽似乎意识到沈万银为什么蒙进被子里,表情平静地回道: “都是人,这个时候还有什么需要讲究的?” “说的也是。” 藜荞点点头,继续手里的针线活。 这次的对话并没有在两人心中留下什么印记,反倒是沈万银,醒来之后,看着周围简陋的环境,渐渐讲究起来。 一天到晚不是念叨食材的选择,就是在回忆曾经吃过的好东西。 藜菽刚开始没觉得有什么,毕竟真是首富的孙子的话,现在过的日子连他们县城的富户都不如,嘴皮子忍不住嘟囔是正常的。 但一直听下去,他的耳朵也受不了,只能减少和沈万银交际的时间。 沈万银对此毫无知觉,只是感到最近送饭的人很忙,每次急匆匆放下饭就走,然后下次放饭的时候再收拾碗筷。 时间一长,身体逐渐恢复,他也觉得越来越无聊。 饭后,一次偶然的抬头,沈万银发现自己头顶上的石壁,似乎刻着不一样的东西。 他努力伸长脖子,却还是看不清楚。 最后只能拖着还未痊愈的伤腿,踮起脚尖,一手举起柴火棍往石壁上望。 当沈万银发现石壁上雕刻的是武功招式后,整个人都激动了。 他觉得现在的自己就像是话本上虎落平阳时的主人公一样,被陷害时有奇遇,居然能在人迹罕至的山洞里发现不传的武功。 说不准他修炼之后,就能脱胎换骨,回去将陷害他的人全部斩杀。 光是想想那样的画面,沈万银就忍不住笑出声。 “嘿嘿嘿!” 得意的奸笑在山洞内回荡,一遍遍地划过耳膜。 藜菽再次进入山洞时,看见的就是沈万银犹如入魔一般的画面。 再配上沈万银胡乱折腾的动作,更是与别人口中的中邪行迹类似。 第一次面对这种情况,藜菽明显有些招架不住。 他疯了一般似的往家的方向跑,拦住想要上山打猎的大姐。 藜麦看着身前气喘吁吁的藜菽,面色如常。 “有事说事,我要上山。” “呼呼呼!大姐,你等等——” 藜菽着急地大口喘着粗气,伸出一只手拦住藜麦的去路,好一会儿才缓过气。 “山洞里的人似乎是疯了,手舞足蹈,笑声癫狂,可能是中邪了。” 一句话两种说话,藜麦顿时迷茫了。 此刻,在她的心目中,沈万银可是她获取“晶核”的必要人物,暂时还不能疯。 在藜菽还在等待大姐出主意的时候,藜麦转身就往山洞的方向跑。 一进去,就看到沈万银努力驯服四肢听从使唤,模仿自己留下的锻炼招式的模样。 她目光冷凝地看向身后的藜菽,问道: “你看清楚他在练的是什么了吗?” “什…什么?” 接连两次快跑,藜菽的身份根本无法反应。 他弯腰喘气,双手撑着胯骨,努力抬起头,望向沈万银的方向。 第141章 看了好一会儿,他才算是看清楚,沈万银的动作居然是在模仿大姐交给他和小妹的武功。 再一看,沈万银头顶的位置赫然是大姐曾经留下石刻的地方。 藜菽第一次做如此丢脸的事,只感觉脑子轰的一声,对外界的感知断绝,呆呆地站在原地。 此时,沈万银才感知到身后有人看着。 一转身就撞上藜麦冷静似猎鹰的眼眸,身体被吓得一抖,心虚地问: “藜姑娘,有…有什么事吗?” “你腿什么时候好?” 藜麦最近对打猎的兴趣都散失不少,心心念念都是恢复实力的事。 只等沈万银的腿一恢复,就带着人往外面走,取来想要的玉佩增强实力。 沈万银的脑子却没反应过来,还以为是藜麦在关心自己,心中趟过一阵甜蜜,心想:自己还真是讨人喜欢。 表情也变得娇羞起来,挤着嗓子说: “还…还没好。” 话音未落,藜麦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洞口。 沈万银目光呆滞地看着洞口消失的身影,又看了一眼想要逃走的藜菽,语气正常地问: “藜姑娘怎么走了?” 藜菽听着沈万银天真的声音,心情恢复不少,将刚刚发生的事全部说出来。 当然,关于自己犯蠢的事,他下意识地隐瞒了。 当沈万银听到自己刚刚获得的武林神功是藜麦刻下的时候,整个人傻眼了。 短时间内的一喜一悲,让人无法接受。 尤其是对于沈万银这种骄傲的人来说,明明已经快大好的小腿突然开始疼起来。 但当他听完藜菽的话,人又瞬间兴奋起来。 “你说练了这个武功之后,上山打猎不是问题?” “的确,我和小妹的武功进步不少,就算是小妹,不说百发百中,命中率也不低。” 沈万银一听,顿时来了兴奋,继续追问道: “那藜姑娘呢?” “我大姐她…她和我们不一样。就算是飞鸟也可以百发百中,曾经猎到过黑熊、野猪和狼群。” “什么!” 此刻,沈万银是真的被藜麦的武功所震撼。 在他的印象中,猎杀黑熊的人物那都是驻守一方安宁的大将军,就连临安城中的年轻一辈,也不见得谁有这等功夫。 一时间,崇拜之情在胸口中流淌,望向洞口的双眼闪闪发光。 藜菽还不知道自己的话对沈万银造成什么影响。 他只知道沈万银突然说腿快恢复正常,可以和他们一起衣食住行的事。 要知道大姐和小妹刚开始就不接受他救人的事,现在沈万银说想要住在一起,还需要征求两人的同意才是。 想着大姐惦记沈万银身上的玉佩,藜菽觉得问题不大。 至于小妹,完全就是大姐的应声虫,应该不会有相左的意见。 想好之后,藜菽点点头说:“我回去问问大姐。” 只留下沈万银兴奋地对着石壁上的招式手舞足蹈,他准备跟着藜麦学习,修炼绝世武功,在那些以前嘲笑自己的人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光是想想那样的场景,嘴里的笑声就没停下的时候。 期间,藜菽和藜荞偶然路过山洞,总能听到里面传来诡异的笑声。 刚开始藜荞的反应和藜菽一样,还是藜菽解释之后,藜荞才知道真实原因。 她没想到这世上居然还有人能够因为可以练武而发疯的,并且这个人还是富家子弟。 傍晚,藜麦带着收获回家。 刚跨入家门,藜菽立即迎上来,帮忙把手里的野菜卸下。 同时,他还不忘把沈万银的请求说出来。 藜麦听后并没有太大的反应,而是目光沉静地看着藜菽,问道: “你愿意和他一起睡?” “只要沈少爷不嫌弃,我无所谓。” “那就满足他的愿望,身体早点好更好。” 话中未尽之意藜菽一下子就听明白了,他不由得为还不知道自己要付出什么代价的沈万银感到悲哀。 相较于藜菽的沉默,沈万银在得知消息之后兴奋不已,直接单脚跳到黎家院子里。 他像是将黎家简陋的房间打量一番,心想:看着简陋,但比泥地要好不少,暂时忍忍。 于是,沈万银转身看向藜菽,问道: “我睡的地方在哪?” “我的房间在这。” 藜菽指着左边单独伫立的一间木屋说。 闻言,沈万银仔细打量几眼,直接了当地说: “勉强能挡点风雨。” 然后,带着自己没多少衣服的包袱往房间走,看见里面的是新奇的炕,眼神中流露出一抹疑惑和震惊。 当听过藜菽的解释后,沈万银感叹道: “看起来有些上不得台面,但好在作用还成,回去我在自己的院子也砌一个。” 第62章 虔诚 漫不经心的语气, 显然没怎么把炕放在心上。 藜菽第一次在人身上看见传说中的富家子脾气,心中惴惴不安。 和沈万银简单介绍房间之后,转身往厨房走去。 第142章 反正他们家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沈万银爱看什么看什么。 一到厨房, 发现大姐藜麦不在。 藜菽忽然想起刚刚大姐带回来的野猪, 立即想到大姐的去处。 他快步朝着河岸的方向走去,藜麦正在这里分割猪肉,按照骨节将猪肉全部切成小块。 她一边分割猪肉, 一边念叨各个部位可以做出来的菜肴。 当藜菽靠近时, 直接在藜麦口中听了一段念菜谱。 里面有些他曾经吃过的, 但大部分都是从未听过的菜品。 他仅仅是听名字, 嘴里的口水就忍不住往外流。 藜菽看出大姐兴致高昂,忍不住出声询问: “大姐, 我们今天晚上吃什么?” 闻言,藜麦打量了一眼眼前的野猪肉,回想起刚刚念过的菜,表情严肃地说: “今天吃红烧肉和酸菜炖脊骨。” “行!我这就把五花肉和脊骨洗一洗, 拿到厨房开始做。” 藜菽将分割出来的五花肉和脊骨取走, 跑到厨房, 和藜荞一起开始制作今天的晚饭。 沈万银在房间待了一会儿,发现没什么新奇的, 转而朝着发出响动的厨房靠近。 刚进门, 他就闻到一股浓烈的焦糖香味,还没来得及仔细感受,耳边突然炸开巨响。 “啪啪啪!” 焯过水的五花肉在与热油碰撞的刹那, 瞬间激起巨响。 沈万银第一次听到这种动静,被吓的往门边一躲。 直至厨房传来的异常响动越来越小, 他才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扒着门框,一双清澈的眸子试探性地从门框外边伸出来。 厨房里弥漫着浓重的烟雾,夹杂着浅浅的肉香味。 若是以往,这肯定是沈小少爷避之不及的东西。 可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天喝清粥喝多了,他忽然觉得自己的肚子开始躁动,饥饿感逐渐从肚子蔓延至全身。 那种汹涌而来的饥饿感,几乎快要将沈万银扑倒。 他不受控制地快步朝厨房走去,自顾自地拿起一个凳子坐下。 两排浓密狭长的眼睫毛眨巴眨巴,诉说着心中的渴望。 但此时藜菽和藜荞都沉浸在晚饭的制作当中,根本抽不出心神观察其他人的状况。 等两道菜都浸入漫长的炖煮环节,藜菽更是快步离开厨房,去河岸帮忙把猪肉全部扛回来。 藜荞也没有闲着,取出盐和香料粉,准备开始腌制猪肉。 一段时间下来,黎家人早已经习惯取得猎物之后的流程。 沈万银就这样一边忍受饥饿,一边饶有兴致地观察黎家三人的动作。 目光停留在藜麦身上的时间最长。 虽然今天他刚刚听过藜菽所说的藜麦打猎成就,但是和此刻真真正正看见还是不一样的。 沈万银真的非常好奇,一个姑娘是怎么有如此大的本事。 一时间,心中的好奇甚至压过饥饿感,让人忍不住开口询问。 “藜姑娘,你是怎么杀的野猪?我看这野猪的个头可不小,至少是你的两倍重。” “刀一砍就行。” 藜麦并没有和外人解释的必要,但看在沈万银是即将给付“晶核”的人,她勉强给出几个字。 却不想一句话直接点燃沈万银的热情。 “刀!藜姑娘你使的是刀?” “是寿亭侯的青龙偃月刀?还是前朝所用横刀?还是传说中的苗刀?” “我听说定南侯有一把宝刀,削铁如泥,出刀必饮血。” 明明是自言自语,沈万银语气还越说越有劲,恨不得和人分享自己曾经听过的所有传闻。 藜菽和藜荞从未听过这种故事,忍不住减缓手中的动作细听。 沈万银瞥见两人好奇的模样,嘴角疯狂上扬,心中忍不住夸赞自己:真不枉他喜欢收集奇闻异事,不然这时候还真没什么可以说的。 就在他得意之时,目光略过藜麦,脸瞬间垮下来。 因为藜麦面色不变,充耳不闻,继续手里的动作,对于沈万银夸夸其谈的故事一丁点兴趣都没有。 沈万银不敢置信地看着藜麦,他不相信有人在听到自己说的故事时能够忍得住。 于是乎,他不信邪继续将自己从其他人口中得知的故事说出来。 大多数都是本朝或前朝有名将军的故事,无论是出生时的异象,还是手里使用的武器,都带上神秘的色彩。 藜菽和藜荞就像是听人说书似的,听的一愣一愣的。 直至,沈万银觉得自己的嗓子都快冒烟,他都没看出藜麦脸上有一丝好奇的迹象。 他忍不住在心中琢磨,难不成是藜麦武功高强,对其他高手不屑一顾? 殊不知,不管是任何以单纯□□的攻击手段来说,藜麦都提不起任何兴趣。 比起只存在于沈万银口中的奇人异事,在末世都是现实。 已经见过诡谲迤逦的末世手段,谁能对冷兵器提起兴趣? 藜麦随意的一出手,对古代人来说都是降维打击。 在沈万银捉摸不透,藜菽、藜荞如饥似渴,藜麦平静无波的诡异气氛中,厨房逐渐弥漫着一股香甜的肉香味。 闻到味道的一刹那,藜荞和沈万银瞬间两眼冒光。 第143章 藜荞是因为意识到红烧肉熟透,准备出锅而快速反应。 沈万银则是纯纯饿的,好几天没吃肉,对吃惯山珍海味的沈小少爷来说,比酷刑还要难以忍受。 而且他也发现,黎家吃的主食就是各种粥。 他的脑海中开始冒出一种不可思议的猜测:如果不是自己主动要求和黎家人一起住的话,该不会他还需要躺在冰冷的山洞里,喝上好几天寡淡的清粥吧? 念头一旦生出,就开始不受人的控制。 带着这种念头,沈万银再次迎来清粥。 他呆愣地看着眼前的芋头粥,又看了一眼开始动筷的藜麦,试探性地说: “我觉得身体大好,吃点肉什么的,应该可以吧?” “可以吗?”藜荞对此一点经验都没有,不禁发出同样的疑惑。 藜菽看了默不作声准备开吃的大姐,回道: “你仔细看着办,反正身体是自己的。” 此言一出,沈万银激动地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地朝着自己熟悉的红烧肉伸出筷子。 红烧肉作为本朝家喻户晓的一道美食,沈万银之前吃过不少。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的五花肉闻起来特别香,比临安城内有着天下第一楼之称的丰乐楼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入口后,他才发现其中的不一样。 嘴里的红烧肉肉质有点柴,香料的味道有点重,唯一可圈可点的就是色若玛瑙的色泽,勉强可以入口。 沈万银一番评价下来,吃肉的速度减慢不少。 吃完一块肉,喝完一口粥后,肚子的躁动已经完全安抚。 就在他准备朝着另一道新奇的菜肴伸出筷子时,忽然瞥见藜麦吃饭的表情。 那是一种从未见过的表情,让沈万银忍不住停下动作观察。 明明是非常快速的吃饭动作,但看起来丝毫感受不到粗俗。 反而…… 反而是一种…… 一种沈万银想破脑袋都想不出形容词的状态。 他静静地看着藜麦吃饭的动作,形似玛瑙的大块见方红烧肉,表层挂着明亮的汁水,在火光的照射下,闪烁着瞩目的光彩。 塞进嘴里时,表层的汁水黏糊地挂在嘴唇上。 而后,粉色的舌尖一勾,汤汁和红烧肉一起在嘴里碾碎。 看见腮帮子鼓起来的刹那,沈万银都能想象到嘴里的滋味是什么。 直至红烧肉被吞咽的瞬间,感受到藜麦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满足。 沈万银脑海中立即冒出来两个字——虔诚。 这两个字完全可以形容此时此刻藜麦吃饭时的表情,和他看见一些官眷上香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明明只是吃饭而已,怎么会联系到虔诚呢? 而且,一旁的藜菽和藜荞却没有类似的表情。 沈万银完全摸不着头脑,但也让人生出一种对藜麦内心探究的欲望。 他真的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生活,能够让人在生活中对食物生出虔诚的心。 带着这种念头,他一边大快朵颐,一边频频将目光放在藜麦身上。 但此时,不管是藜麦,还是藜菽、藜荞,都沉浸在对食物的享受当中,根本没有观察到沈万银的状态。 直至最后一滴酸香开胃的酸菜脊骨汤被喝干净,三人才从食物中抽离。 “真香!” 藜荞舔了舔嘴唇,发出内心的感叹。 一旁的藜菽赞同地点点头,开口道: “大姐,你说的酸菜做法真的好吃,特别是和猪肉炖在一起,更加美味。” “那我们今年多种一点白菜,酸菜这段时间吃下来,已经快没了。” 藜荞紧跟着补充信息,显然她也很喜欢吃酸菜。 对此,藜麦没有任何意见,而且她们刚刚开荒这么多地,想种多少种多少。 一家人迅速形成统一的意见,把默不作声的沈万银看得一愣一愣的。 他们沈家作为首屈一指的有钱人家,家中的人也常常聚在一起吃饭、商议事情。 但是绝对不会像眼前一般平静,总是要吵上好几次,把爷爷气的不行,一群人才装作服软听从。 此刻,沈万银很好奇黎家是如何形成这种状态的。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不止准备观察藜麦的武功和虔诚的由来,还准备观察黎家人的相处之道。 吃完饭,洗碗洗漱之后,黎家人都准备回房入睡。 沈万银看着三人的举动,疑惑地问: “现在就睡?” 第63章 烟火气 “不睡觉还能干什么?”藜菽疑惑地问。 闻言, 沈万银白了一眼藜菽,脸上尽是得意,还以为能和之前在家一样。 他自信满满抬起高傲的头颅, 环顾四周, 只有簌簌的冷风在回应他的目光。 入目皆是一片墨色, 想要看清楚远处的树木都难。 沈万银想要脱口而出的几种玩乐方式,就这样全都被堵在嗓子里。 “咳咳!” 最后只发出两声从嗓子里卡出的声音。 藜菽看了一会儿,发现沈万银没有继续说下去, 继续踏步往屋子里走。 最近虽说是临近夏初, 可春寒料峭, 晚上睡起来还有点冷。 第144章 所以, 藜荞和藜菽的屋子还是烧了炕的。 藜荞是无法抵御寒意,藜菽则是为了照顾病人。 至于前些日子沈万银躺在冰冷的山洞里的事实, 被黎家三人忽略的一干二净。 就连当事人沈万银自己,也不再提及前些日子发生的事。 他一脸新奇地摸着热乎乎的炕,眼珠子不停打转,似乎是想要看透炕的运转模式。 作为一个猎户, 藜菽对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十分推崇, 一进屋就准备睡觉。 对于沈万银的好奇,丝毫没有解释的欲望。 但沈万银对此毫不介意, 他摸够后, 快速躺上床,感受炕的滋味。 才刚躺下去,一股热意从背后升腾, 逐渐暖遍全身。 有那么一刹那,沈万银甚至觉得身下的炕比家里绸缎做的褥子和床铺还要舒服。 炕唯一的缺点就是硬, 若是可以改一改,一定比家中的床舒服。 他想到也要年迈的身体,在心中暗暗觉得,等他回家,一定要让爷爷也试试炕的舒服。 之前还只是想要在院中随意找一间厢房砌炕,现在沈万银觉得自己的正房砌炕也未尝不可。 怀揣着这样的念头,他的一双眸子在夜色中散发着耀眼的光彩。 激动澎湃的心情影响下,沈万银忍不住开口询问。 “藜菽,你们家的炕是怎么做的?” “不知道,炕是刘叔帮忙砌的。你不是有钱吗?肯定其他人也会。” 藜菽的声音满是困意,几乎是有潜意识在回话。 沈万银一听这话,立即激动地坐起来,喊道: “真的吗?” 下一秒,兴奋地一拍手,“你说的对,这世道还真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真没想到我居然被一个穷小子给教训了。” 最后一句话,沈万银低声嘟囔,并没有被快入睡的藜菽听见。 很快,沈万银收拾好沮丧的心情,准备再和新认识的朋友说几句。 却听到耳边传来的呼吸声,平稳粗重。 他张开的嘴迟迟合不上,而后化为一声长叹,默默躺下,扭身看向另一边。 在不知不觉中,沈万银渐渐入睡。 等他再次醒来,窗外天光大亮,昨夜睡在身旁的人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他慢慢爬起身,抬脚往屋外走去。 隐隐约约可以听到不远处传来的劈砍声,看见厨房屋檐处的袅袅炊烟。 沈万银带着好奇心,往劈砍声的方向走去。 只见藜菽身着一件单衣,手持斧头,正在劈砍柴火。 沈万银震惊地看着眼前的画面,明明是一个不知道比自己小多少岁的孩子,居然可以劈柴火,看起来力量也不小。 他当即心中跃跃欲试,激动搓手,大声喊道: “藜菽,我来试试!” 闻言,藜菽抬起头,给了沈万银一个“你可以吗”的眼神。 一向骄傲的沈小少爷当即不乐意了,梗着脖子说: “我可比你大!有什么不可以的?看我的。” 说着,沈万银一把夺过藜菽手中的斧头。 接过手的刹那,斧头的重量差点把他弄了个踉跄。 同时,他的心中也咯噔一声,显然没有想到斧头这么重,而藜菽却能像是拎个鸟笼一样轻松。 但为了面子,沈万银强撑着什么都没发生的模样,故作轻松地抬起斧头。 藜菽一看,连忙后退,躲到安全的距离,准备看看富家公子是如何劈柴的。 沈万银继续手里的动作,试探性地将斧头放低,对准木头的中央,再往上一抬,挥砍至下。 “咔!”木墩被砍出一道小口子。 显然沈万银并没有想到气势汹汹之后的结果会是这样,顿时羞红了一张脸。 但是令他羞红的不止是这事,肚子仿佛像是知道如何出丑似的,直接发出饥饿的喊声。 “咕噜噜——” 这下子,藜菽都不好意思继续再纠缠劈柴的事,转而提起其他。 “沈少爷你是病人,刚刚醒来,还是先去吃早饭吧。” “哦…好。” 不知该如何挽回脸面的沈万银,当即选择用逃避来应对。 藜菽的话正好给了他最好的解决方案,目光飘忽地点点头,放下手里的斧头,快步朝着厨房的房间走去。 这一刻,他忽然觉得屋子简单稀少也好,找地方方便。 但沈万银没想到厨房里居然还有生人,并且是一个和藜荞性子很是相似的人。 因为对方开口的第一句话,和藜荞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一样。 “乖乖!居然有男人的脸嫩的和豆腐似的。” 刘婷婷长于山野,这已经是她能够想出来最贴切的形容词。 但是万万没想到居然和藜荞的话撞了。 藜荞对此非常激动,兴奋地拍打好友的胳膊,笑着说: “嘿嘿!婷婷姐,你和我的想法一样。我看到沈公子的时候就想,怎么会有人的脸嫩的和豆腐似的。” “我娘说,我们这就叫做心有…心有……” 后面的句子刘婷婷愣是想不起来,结结巴巴。 就在藜荞瞪着好奇的双眼时,沈万银别扭地冷不丁出声。 “那叫心有灵犀一点通。” 第145章 一向不喜诗文的人难得憋出一句诗,刚刚羞红的脸瞬间挂上得意的笑容。 “对对对!”刘婷婷激动地直拍手掌,望向沈万银的目光中全是崇拜。 紧接着,她挤着脑袋凑在藜荞耳边询问: “这就是你们之前说的从河里救上来的人,为什么要叫对方公子呀?” “他自个说的是宋国首富的孙子,不叫公子叫什么?” “什么!” 刘婷婷震惊的目光在沈万银身上打量,她之前只从爹娘的只言片语中知道有钱和没钱的区别。 第一次具象化还是上次第一次出山的时候。 此刻,忽然听到身旁有一个一国首富的孙子,她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什么转不过弯来。 根本不敢相信有这样的人物就在自己身边。 沈万银就这样看着两个小孩子的面色变来变去,直至再也忍受不了腹中饥饿。 他才顶着一张不好意思的脸,问道: “小藜姑娘,你们家还有早饭吗?” “有的!一直在火堆旁边温着,就等你起床来喝。” 藜荞迅速站起身,将准备好的陶罐端到桌上,再取来碗筷。 “沈公子,你喝。” “多谢。” 沈万银第一次对年幼的人照顾自己感到羞愧,之前家中奴仆万千,他也从未有过这种感受。 于是,在吃完早饭之后,他默默走到水桶旁,准备自己洗碗。 “沈公子你是客人,又是病人,我来。” 藜荞看见贵公子洗碗,下意识地想要帮忙。 但第一次主动学习的沈万银,并不想要放过这次机会。 他迅速移开手,回道:“不必,小藜姑娘,我自己来,你先忙去。” 藜荞看着固执的沈万银,忍不住发出足以震撼沈万银内心的疑问。 “你…你真的可以?” 在藜荞所听过的故事中,富贵出身的人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沈公子他真的可以吗? 碗可以算是她们家中为数不多值钱的玩意,若是损坏,就只能乘船外出购买。 一来一回,耗时不说,还特别的危险。 沈万银面对藜荞怀疑的目光,再次羞红了脸。 刚刚才被藜菽的砍柴羞辱一番,现在轻轻松松的洗碗,他必定要成功。 索性碗里没什么油水,不滑,再加上沈万银小心翼翼的动作,碗还真被他洗干净了。 “你看!干净吧。” 此刻,沈万银的脸上是洋洋得意的笑容。 “干净。” 藜荞和刘婷婷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地回道。 沈万银没有留意到的是,在两人赞同的声音下,是无法言说的眼神。 沉浸在干成大事中的沈万银,内心是无法言说的喜悦。 不知为何,他忽然觉得和黎家三人待在一起的日子,比起以往和一堆兄弟姐妹在一起的日子更快活。 结束洗碗之后,他继续刚刚未完成的砍柴,顺便和藜菽学学曾经在洞穴里看过的“绝世武功。” 两人就这样热火朝天地在后院干活。 直至临近吃午饭的时间,两人才抱着柴火往厨房的方向走。 正好撞上藜麦一手拎着蘑菇,肩上看着山中干枯的木头回家。 沈万银看着藜麦肩上足足有他两手环抱都有可能无法触碰的巨木,震惊地说不出话。 虽说看起来是枯木,但这么大,想必分量也轻不了多少。 这一刻,沈万银隐隐约约对藜菽口中的大姐藜麦形象,有了深切的认识。 藜麦还不知道沈万银心中是如何震撼,她直接将肩上的木头倚靠在后院,准备以后当成柴火来烧。 之前还不觉得有什么,但经历了一个冬天,她忽然意识到木柴的重要性。 上山的时候,遇见就捡些回来,也不必特意寻找柴火。 随后,藜麦也走进厨房。 看着火堆上咕噜咕噜冒泡的酸菜炖野猪肉,她将手里拎着的袋子递过去。 “这些天山上的蘑菇不怎么长,就捡了这点,一起炖了吃。” 很明显,藜麦对于今日上山的收获并不满意,面色冷凝,看着就不好惹。 第64章 请求练武 沈万银身体下意识地往后缩, 想要躲避藜麦身上散发出来的不好惹气息。 但他又对这位在藜菽口中无所不能的姑娘实在是好奇,低下的脑袋时不时抬起,观察藜麦的模样。 其他人可不知道沈万银的想法, 能在寒冷时吃到蘑菇, 在场的人就没有不开心的。 藜荞迅速将大姐递过来的袋子接过手, 回道: “我这就去洗。” “我也来帮忙!”刘婷婷瞬间站起来,跟着藜荞一起。 借着开荒,黎家人从荷塘引出一条沟渠, 将河水引到院子角落, 如今洗洗涮涮都方便不少。 藜荞带着刘婷婷出门就往水潭的位置走, 快速将蘑菇洗干净。 酸菜炖野猪肉本来就香喷喷, 加上鲜嫩的蘑菇,更是带着一种极具诱惑力的美味。 一群人目光灼灼地盯着锅里不断翻滚的食物, 吞咽口水。 藜麦默默在心中数数,直至时间来到她认为安全的时刻。 “开饭。” 下一秒,她的手立即朝着捡来的蘑菇伸去。 第146章 比起近些日子吃惯的野猪肉和酸菜,藜麦对已经消失一个冬季的蘑菇思念已久。 一口下去, 蘑菇内部吸饱的汤汁瞬间在嘴里爆开。 一股酸爽开胃又鲜美的肉汤立即安抚躁动的味蕾, 就连口腔壁上被烫也无法阻挡她的步伐。 在场的人无不这样, 一边呲牙咧嘴地吃着,一边在嘴里享受难得的美味。 就连一贯吃珍馐佳肴的沈万银也是如此。 不知不觉间, 他的饭量明显比在家里好上不少。 感受着腹部传来的暖意, 沈万银默默地摸着鼓起来的肚子,双颊慢慢爬上一朵红晕。 他下意识地朝着藜麦的方向看去。 果然看到熟悉的一幕。 藜麦肚子的容量就像是无边无际似的,一个人吃的比他们四个人加起来还要多。 并且每一次都是最后收尾的那个人, 直至将锅底最后一滴汤汁蘸完。 更为神奇的是,即使如此, 藜麦的肚子也没有丝毫的起伏。 沈万银真的十分好奇对方吃进去的食物,到底是藏在了哪里。 一不小心正好撞进藜麦虔诚的眼神中,他顿时失了神,目光呆滞地看着对面。 藜麦对这种没有威胁性的东西,向来是不放在眼里的。 吃饱喝足之后,她转身往自己房间走去,准备午休。 长久的安定生活,已经让人养成了非常多“奢靡”的生活方式。 比如:吃到肚子塞不下为止、天黑就睡觉,还有午休。 刚躺上床,藜麦就沉沉睡去。 院子里,沈万银原本还想找藜麦教授不世神功,没想到就失神了片刻,就失去机会。 早上睡懒觉起晚错过,中午忙着吃饭,午休错过。 他忍不住向藜菽询问: “如果我想找你大姐传授武功,你觉得她会答应吗?” 如果是以前,藜菽给出的肯定是否定的回答。 但此刻,他心中其实也有些不确定,实在是这些日子他在大姐身上看到了无数次破例。 为的是什么,他也知道。 虽说沈万银一家是一国首富,但不知为何,藜菽想起大姐之前同意借住时的眼神,他就觉得或许大姐的每一次破例,需要的代价都非常昂贵。 或许有一天,沈万银根本无法给付。 届时,藜菽觉得迎接沈万银的肯定是对方无法承受的。 藜菽转身看向目光澄澈的沈万银,长叹一口气,问道: “我也学过,如果你想学的话,我可以问过大姐后教你。” “嗯~” 沈万银有些犹豫不决,比起弟子,他自然更喜欢师父藜麦传授。 二手的怎么能和一手相比呢? 但想起藜麦一贯的表情,他又有些胆怯。 就在藜菽以为沈万银不说话,想要放弃的时候,沈万银冷不丁出声: “不行!我比你大,怎么能当你的徒弟呢?” “那…那你自己看着办。” 沉浸在对未来修成绝世武功而欢喜的沈万银,丝毫没有留意到藜菽离开前的眼神是多么的意味深长。 于是,当藜麦睡饱之后,一开门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噔噔噔!” 一听到开门声,沈万银快步从厨房里跑出来,对着藜麦展开熟悉的笑颜。 不得不说,这在遍地是新芽的春天也是一抹夺目的亮色。 藜麦的眼眸有一瞬间的恍惚,但又迅速恢复正常。 “藜姑娘!”沈万银激动地喊道。 闻言,藜麦点点头,示意对方说话。 “哈哈!”沈万银兴奋地搓搓手,“我想请藜姑娘传授弟子石壁神功,不知可否?” 藜麦第一次听到这么文绉绉的话,脑子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但沈万银看着藜麦平静的表情,还以为是不同意,心中立即变得焦急。 他抓耳挠腮地思考办法,最后还是拿出最擅长的解决办法。 “我可以给银子!只要我练成石壁神功,我给藜姑娘你…给你,藜姑娘你需要多少才能教我,你只管说,我沈万银有的是银子!” 说话间,沈万银自信地拍着胸脯,啪啪作响。 紧随其后的藜菽听到沈万银说话的模样,眼神中闪过一抹怜惜。 心想:希望以后沈公子不要后悔今天的决定。 果然,在沈万银说完一番“感人肺腑”的话后,藜麦的表情松动不少。 一双眸子在沈万银身上来回打量,似乎是在估计对方能否给出自己满意的答案。 最后,藜麦还是同意了,毕竟这样的冤大头难找。 她点点头说:“可以。我可以给你训练方案,你仔细练。” “多谢藜姑娘!” 沈万银兴奋地直接蹦起来,手舞足蹈,抒发内心激动的情绪。 此刻,他还不知道接下来迎接自己的是什么。 藜菽无奈地摇摇头,不明白为什么有钱人喜欢自讨苦吃。 厨房内,藜荞和刘婷婷听到外面传来的激动喊声,面面相觑。 刘婷婷实在是忍不住心中的疑惑,好奇地问出声: “小荞,难不成有钱的贵公子都是这样的?” 第147章 “我也不知道,沈公子是我第一次见有钱人。或许吧……” 藜荞心中带着同样的疑惑。 所以在沈万银回到厨房烤火后,两个小姑娘望向他的眼神变得越来越奇怪。 习惯目光注视的沈万银,还以为是两个小姑娘看自己皮相好看。 如果是在临安城,他必定会不给好脸色。 但现在是两个小姑娘,还是救下自己、传授绝世武功之人的妹妹,他只能选择漠视。 眼神看着不断跳动的焰火出神,嘴角疯狂上扬,时不时还发出笑声。 在外人看来,和一个傻子差不多。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刘婷婷注意到时间不早,提出离开。 藜荞立即拿出准备好的礼物,塞进刘婷婷手里。 “婷婷姐,我看你挺喜欢吃酸菜的。想来曲姨和你差不多,你也拿去尝尝。喜欢吃的话,我们今年冬天一起做更多酸菜吃。” “谢谢!” 一番话下来,刘婷婷根本无法拒绝。 其实她也挺想母亲可以尝尝自己吃过的好滋味。 拿着得来的酸菜,刘婷婷快步朝着自家走去。 自从两家交好之后,刘虎就将两家之间的道路清理干净,难以行走的地方更是挖出阶梯,方便不少。 不一会儿,刘婷婷就回到家,展示今天的收获。 “娘,您看这是小荞做的酸菜,我今天吃了一顿,滋味十分不错。小荞特意送了一些,叫我做给你尝尝。” “是吗?”曲溪好奇地看着酸菜,轻嗅一口,果然闻到一股酸爽的气息。 “闻着就让人流口水,今天我们家做来尝尝,尝尝新滋味。” “我特意学了,今天我来做。” “好好好!” 女儿如此乖巧,曲溪有什么不能同意的呢? 母女俩走向厨房,开始忙碌今天的晚饭。 说要自己动手,刘婷婷就绝对不会假手于人。 她耐心地将酸菜淘洗、切丝,又取出家中所剩不多的野猪肉,切成薄片,准备做藜荞口中的酸菜炖五花肉。 只是家里没有五花肉,她觉得用其他的换一下,应该也没有多大影响。 做菜时,刘婷婷还不忘向母亲诉说今天发生的事。 “……娘,您是没看见,藜菽救下的那个首富的孙子长的有多好看?就连您……” 说到兴头上,刘婷婷口不择言,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后,她下意识地朝着母亲看去。 只见曲溪目光呆滞,手里的动作无知觉地进行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刘婷婷被吓一跳,连忙找补地说: “但是——谁都没有娘您好看,在我心目中,您就是世间最最最好看的人!” 曲溪回过神,听到这番话,心里暖烘烘的。 她的嘴角轻微上扬,总算是让刘婷婷的心放松下来。 随后,她全身心地投入做菜当中,不再提起刚刚的话题。 但不经意间,刘婷婷却被母亲曲溪通过旁敲侧击得知了沈万银的名字。 当听到姓沈之后,曲溪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她目光深邃地朝着女儿看去,心想:她们如今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也挺好,不必担心阴谋诡计和暗地里放箭的人。 不然,皇商的孙子怎么会流落至此? 随着厨房内的香味越来越浓,以及刘虎归家。 刘婷婷和曲溪都将脑子里的其他念头抛掉,沉浸在美食的享受当中。 刘虎一边吃,一边夸赞酸菜的滋味好。 “你还真别说,这酸菜和我们做的还挺不一样的。酸爽开胃,你娘苦夏的时候吃起来肯定很舒服。下次出山,我多买些菜,请藜荞帮忙做些。” “可以。我想藜荞肯定不会拒绝,多做些送给小荞当做回报。” 如此,制作酸菜的事就此定下。 黎家人对此一无所知,吃过晚饭之后,一家人回房入睡。 沈万银还是一样的难以入睡,相较于昨天的新奇,今天明显是因为明天即将到来的修炼神功而激动到无法入睡。 睡晚的后果就是第二天很难起。 睡梦中,沈万银感觉到有人在推自己,还以为是小厮催他上学堂。 堂堂沈小少爷怎么可能会为了上学早起? 他习惯性地将脑袋往被子里一缩,一个翻身,憋闷的声音从被子里传来。 “和爷爷说我病了,今天不上学。” 带着睡意的声音,藜菽听的并不是很清楚。 他继续伸手拍打被子里的人,好意提醒。 “你不说想要练武吗?再不起来,我大姐就要上山狩猎,没空教你练武了。” “练武?” 听到心心念念的两个字,沈万银即使在睡梦中也忍不住嘟囔出声。 同时为了躲避外界的干扰,他缩了缩脑袋,一侧脸颊碰到粗糙的被面,脑子瞬间回过神。 一个翻身,他立即坐在炕上,闭着眼睛问: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已过卯正。” “这么早——” 沈万银惊讶的声音都变形了,拔高了好几个调子。 藜荞在院子里听见,还以为他在唱曲。 第148章 看了一眼,又继续手里的动作,准备开始做早饭。 屋内,沈万银还沉浸在卯正起床练武的事实中无法理智。 他看了藜菽好几眼,又看了一眼窗外灰蒙蒙的天色,心中一片哀嚎。 之前就算是爷爷压着上学,他都没这么早起过。 现在居然要做,沈万银的心中闪现过一万种拒绝的理由。 藜菽看出沈万银犹豫不决,提醒道: “沈少爷,你再不起床,我大姐就要上山了。” 此言一出,立即击溃沈万银心中想要退却的念头。 他想起曾经在山洞石壁上看过的招式,即使不动武功,他也知道那些招式难得,若是练成,必定能够将之前和自己不对付的纨绔们打的落花流水。 为了再次出现在狐朋狗友面前时精彩亮相,沈万银还是梗着脖子起床。 出门后,迎面就是一阵寒风,吹的他浑身发抖。 心中再次冒出拒绝练武的理由:这么冷,我又病着,说不准吹一阵风又加重。要不然,我和藜姑娘说一说? 沈万银刚在心中打好腹稿,准备和藜麦好好说一说。 哪想到,一转身刚好撞上出门的藜麦。 一抬头就撞进藜麦冷若冰霜的眼眸中,浑身颤栗,身体甚至比起刚刚被寒风吹还要抖的厉害。 准备好的话也全都堵在嗓子眼说不出来。 最后只化成一句,“藜姑娘,你也起了。” 第65章 蜂蜜 藜麦脚下的步子有一瞬间的停顿, 时间很短,不仔细观察的话根本没发现。 在沈万银看来,藜麦就像是没听到自己说话一样, 快步往厨房的方向走。 他误以为是自己的声音被寒风影响, 藜麦没听清, 还自责了一下。 想到刚刚藜菽所说的话,他快步往前走,生怕藜麦真的离开, 这样他想要修习武术的事, 就真的只能沦为空想。 一进厨房, 沈万银立即被内里温暖的气息所融化。 刚刚才坚定的练武之心, 瞬间开始融化。 他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藜麦的方向,看见对方正在品尝香甜的南瓜粥, 脑海中开始浮现之前一个个和爷爷说过的理由。 就连在吃早饭的时候,沈万银也没有忘记找理由。 沉浸在食物的满足中的藜麦,可不知道刚收的“肥羊”学生,已经在开始找理由拖延。 她不紧不慢地吃着香甜热乎的南瓜粥, 开始琢磨今天去那一座山打猎。 这段时间以来, 她只要是闲着, 就在群山之中乱窜。 可以说,山谷周围百里之内的山, 都被藜麦逛了个遍。 除了检查周围是否有威胁存在之外, 也是为了锻炼增长的异能。 因而,连带着一起在山中打猎的刘虎占了不少便宜。 大的威胁全被藜麦拔出,上山打猎几乎没有什么危险。 所以, 刘虎也敢带着女儿上山学习狩猎。 万一…… 万一以后他出了什么问题,女儿也能够肚子生活下去。 对于这种小事, 藜麦一向是不放在心上,只要自己不被人影响就行,其他人爱做什么做什么,山林又不是自己的私有物。 藜麦还是和之前一样,又是最后一个吃完早饭的。 饭后,她目光沉沉地看着沈万银,开口道: “出去。” 话音未落,沈万银的心咯噔一下,总觉得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 刚刚想了一肚子拖延的话,刚准备说出口。 可一对上藜麦冷冰冰的眼神,嘴唇就像是被什么粘住了一样,迟迟无法撕开。 于是乎,沈万银怀揣着忐忑的心情,跟着藜麦出了院子。 藜麦训练手段一视同仁,和之前一样,最开始的就是热身运动。 “先热身,再跑步,将身体条件拉上来,再说练武的事。” 沈万银没想到练武还这么麻烦,心中退却的想法越来越严重。 但藜麦可不给他反应的机会,刚说完,立即厉声喊道: “站直!” “昂首挺胸!” 沈万银明明不想训练,可不是为何,声音响起的一刹那,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做出相应动作。 反应过来后,他将这一切都归结于自己对绝世神功的向往。 接下来,沈万银做了好几种莫名其妙的动作,一张脸不再惨白,而是羞红到滚烫。 他没想到练武还会有这种动作,以前从未见识过。 于是,沈万银脑洞大开,羞涩的眼神时不时在藜麦身上停留,误以为藜麦对自己怀着不一样的心思。 对此,沈小少爷觉得不是自己自作多情,而是以往的经验给的他自信。 因为之前在临安城,凭借他的样貌可是吸引了不少贵女驻足。 而藜麦生长于乡野,没见过他这种貌若潘安的美男子,一时怀有女儿家的小心思也是能够理解的。 只是沈万银觉得他们俩之间并不相配,有机会还是找藜麦说清楚为好。 就在沈万银浮想联翩的时候,藜麦已经对他的练武成果做出评价——不堪大用。 但为了玉石,她只能成为睁眼瞎。 琢磨双眼的热身过后,藜麦立即将人安排好。 第149章 “接下来,你跑圈。沿着荷塘四周跑圈,直至喉间产生血气,再停下。” 说完,藜麦带上自己的伙伴——弓箭和刀,以及提前准备的袋子,脚下使用异能,快步离去。 她实在是不想再看沈万银练武的画面,真的是辣眼睛。 但在沈万银看来,藜麦却是不好意思,他不好拆穿,转身开始跑步。 一场美好的误会就此产生。 但还没跑三圈,沈万银就受不了了,上气不接下气,双手撑着膝盖,站在河岸边上,兴奋地看着藜菽和藜荞在河里钓鱼。 他以前只知道爷爷爱垂钓,没想到还有年轻人喜欢的。 在钓鱼玩乐和辛苦跑步中,沈万银选择从心。 刚恢复气息,立即跑到藜菽身边,好奇地盯着对方钓鱼的动作。 可以说,沈万银的举动完全在藜麦的意料当中。 反正她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让沈万银修习武功,只是为了报酬而已。 深山中,藜麦循着昨天留下记号的位置一路往前走。 昨日她偶然看见刚长出来的一朵小花上,有蜜蜂出现,就意识到附近肯定有甜甜的蜂蜜。 虽然也可以从宝应县购买白糖,但藜麦还是觉得免费的最好吃。 而且蜂蜜中还有一股淡淡的花香,更是令人难以拒绝。 光是想想,藜麦的嘴里就忍不住开始分泌口水。 她不由得加快脚下的步伐,继续深入,寻找蜜蜂的踪迹。 当然,一路上看到的蘑菇,她也不会错过。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气转暖,加上昨夜下过雨的原因,今天山里的蘑菇数量明显比昨天更多。 藜麦还没走到昨天留下最终记号的位置,已经捡了大半袋的蘑菇。 昨天一顿几乎就已经将蘑菇吃完,根本没有留给人晒干储存的机会。 今天自然是能捡多少是多少,留着晒干冬天做小鸡炖蘑菇,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带着这样的念头,藜麦使用起异能也是毫不手软。 一眨眼的功夫,迅速将整座山的蘑菇位置探出来。 不曾想,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就在她捡蘑菇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蜜蜂的踪迹。 藜麦迅速抛下还没捡起的蘑菇,跟着蜜蜂的身影一直往里走。 也不知道到底走了多远,在靠近一处散发着着奇怪气味的山顶后,耳边蜜蜂聚集而发出的嗡嗡声越来越响。 不用想,此地便是蜜蜂的老巢。 就在她仔细观察的时候,越发觉得此地不同寻常。 不止是有一股奇怪的味道,此地的温度也比其他地方高了不少。 因此,此地的植物生长程度明显比其他山峦茂密繁盛。 其他山峰只是偶尔有一些花朵盛开,此处却像是已经完全到了春日百花争艳的时刻。 或红或粉或黄的花儿,全部闯入视线。 哪怕是一向对这种不能吃的外物无法提起心神的藜麦,都不免为眼前的场景而震惊。 蜜蜂或许也是感受到此处更适合它们生存,这才将巢筑在此地。 只不过,现在是便宜了她。 藜麦果断循着蜜蜂飞回去的方向靠近,不一会儿就看到一大团蜂巢挂在树木上,并且不止一个。 环顾一周,发现居然一共有五个大的蜂巢。 至于其他小的,不计其数。 此刻,藜麦的目标都在五个大蜂巢上,小的暂时没有想拿下的欲望。 经过刘虎的讲解,她已经知道更好的取蜂巢方法。 藜麦快步将手里的收获放在远处,捡起地上的枯枝,再从树上折下一些新鲜的枝叶,准备用烟将蜜蜂熏出来。 将准备好的枯枝和枝叶全部铺在蜂巢下方,取出打火石,点燃枯枝。 不一会儿,一股浓烟从火堆中不断升腾,逐渐触及到蜂巢的底部。 藜麦与蜂巢的距离不远,准备就近观察烟熏方式的小锅。 就在她心生怀疑的时候,蜂巢中突然传来一声巨响。 “嗡嗡嗡——” 下一秒,居住在蜂巢中的蜜蜂一窝蜂地从里面钻出来。 密密麻麻一大片,远远看过去已经形成一片黑色的区域。 藜麦惊讶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不得不承认每个人都有独属于自己的智慧。 比起她之前直接斩断蜂巢与树木、石块的联系取蜂蜜的方式,眼前的办法明显更好。 不止可以避免蜂蜜摔落时的浪费,还可以躲避蜂蜜的攻击。 虽然藜麦还没有被蜂蜜伤过,但不妨碍她受刘虎所说的所影响。 随着树林中的烟雾越来越浓,五个大蜂巢中的蜜蜂全部飞出来,寻找安全的居所。 而藜麦等待的正是这个机会。 看准蜜蜂逃避的时候,她迅速取出准备好的袋子和刀,脚一蹬,借力爬上树。 直接将袋子兜在蜂巢底部,另一只手挥刀一砍,蜂巢自然落入袋子里。 这种袋子是她生出摘蜂巢后,特意出山买来的。 里面一层用油纸包裹,完全不用担心漏蜂蜜,方便的很。 短时间内,藜麦不断爬树下树,将其余四个蜂巢全部取下,将袋子装的满满当当,收获颇丰。 今日收获不错,她的脸上洋溢着愉快的笑容。 第150章 捡起放在一旁的蘑菇,带着满满的收获回家去。 离开时,藜麦还遇到不少刚刚逃离的蜜蜂,或许是觉得危险已经解除,准备回家。 只可惜回家的蜜蜂什么都找不到,只能看着空荡荡的树干疑惑。 因为蜂巢所在的地方距离山谷很远,一来一回时间很长。 等藜麦到家的时候,藜荞三人早已经吃过午饭。 沈万银早上跑了几圈,自觉疲惫,吃过午饭后早早午睡。 迎接藜麦的只有藜菽和藜荞两人。 藜菽看见大姐手里的两个袋子,眼神震惊,不敢相信这个时间已经有这么多蘑菇,他觉得自己也应该抛下手里的小事,抓紧时间上山收集食物。 而藜荞嗅觉敏锐,碰面的一刹那,就意识到大姐带回来的东西不普通。 她一边飞速靠近,一边仔细感知,感受到鼻尖的甜味越来越浓。 而山林间拥有甜味的吃食只能是…… “蜂蜜!” “大姐,你从山里得了这么多的蜂蜜!我的天呐,怎么会这么多?大姐你把附近所有的蜂巢都摘下了吗?” 藜荞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袋子,语无伦次地发出感叹。 “不行,家里的陶罐似乎不够用,我要去腾出几个罐子。” 不等藜麦和藜菽回话,藜荞已经兴奋地往山洞跑,准备将所剩食物不多的几个陶罐清理出来。 藜菽目瞪口呆地指着大姐手里的袋子,问道: “大姐,小妹说的是真的吗?” 藜麦点点头,算是回答藜菽的疑惑。 因为蜂蜜的流动性,她不敢松口攥紧袋口的手,所以藜菽并没有亲眼看到袋子里的蜂蜜。 但他相信藜麦的性格不会说假话,看着鼓鼓囊囊的一袋子,他的心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 想起上次在宝应县了解的蜂蜜价格,藜菽双眼火热,看着大姐闪闪发光。 藜麦顶着藜菽奇怪的眼神,将袋子拿去厨房,准备在厨房开始过滤蜂蜜。 由于三人说话的声音很大,勾起沈万银的好奇心。 他顶着不舒服的身体,卖力从炕上爬起来,打开门时,正好看见藜麦和藜菽前后脚进入厨房的画面。 看见藜麦的一刹那,沈万银的眼神闪过一丝心虚和恐惧。 但对于新事物的好奇,还是压过了心中的其他情绪。 他一把拉开房门,快步朝着温暖的厨房跑去。 正好撞见藜菽打开袋子,霎时间,一股勾人的甜蜜滋味在厨房弥漫开来。 人类对于甜这种味道向来是无法抗拒的,沈万银也一样。 他下意识地加快脚下的步伐,冲到藜菽身边,将脑袋挤在一起,震惊地看着袋子里的东西。 没见过猪跑,但他吃过猪肉。 沈万银一眼就认出眼前袋子里的是蜂蜜,并脱口而出。 “蜂蜜!” “没错,这些都是大姐今天上午的收获——蜂蜜。” 藜菽的语气中充斥着对藜麦的崇拜,以及有这样厉害大姐的得意。 沈万银听后,面色有一瞬间的难堪。 但想到现在自己也在练武,说不准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藜麦一样厉害,心瞬间火热起来。 望向蜂蜜和藜麦的眼神中,满满的都是崇拜和羡慕。 就在沈万银被甜甜的蜂蜜馋的流口水时,藜荞扛着两个陶罐从山洞回来。 “大姐、二哥,我回来了。把这两个腌酸菜的陶罐清理后,就可以装蜂蜜了。” “我来帮忙!” 为了早日吃到蜂蜜,沈万银抢先站出来。 藜荞有些紧张,但也不好意思拂了沈万银的好意,只能带着对方清理陶罐。 一旁的藜菽看着有些不舒服,但他还需要扶着袋子,腾不出手,只能站在旁边观看。 至于藜麦,则是吃着藜荞留出来的饭菜,大快朵颐。 不一会儿,陶罐清理好后,藜荞取出之前用的麻布,盖在陶罐口。 随即,她扭头看向身边的沈万银,开口道: “沈公子,可以劳烦你帮个忙吗?” “请说。” “麻烦你揪住麻布的两个角,攥紧,别放松。” 虽然不明白是做什么,但沈万银听从安排,迅速攥紧麻布的两个角,静静地看着藜荞接下来的动作。 藜荞用一只手攥紧两个角,另一只手拿着勺子,将袋子里的蜂巢挖出来,放在麻布上。 此时,沈万银才明白是要做什么。 他之前吃过的都是蜂蜜,从未见过蜂巢的模样,心想:原来是要经过过滤,蜂蜜才能入口。 但当所有的蜂蜜都被挤进陶罐后,接下来的画面再次让他推翻了之前的猜测。 “沈公子,你要尝尝吗?” 原本,藜荞是准备取出挤过的蜂巢给自己和二哥吃的。 但她一抬头,看见对面的沈万银,觉得不问一句的话,似乎有排挤的嫌疑。 可想起沈万银的身份,她又觉得自己开口询问有些无聊,尊贵的公子哥怎么可能吃蜂巢呢? 沈万银看着眼前被挤到干瘪的蜂巢,脑子有些反应不过来。 第66章 摔下山 心想:蜂巢也能吃吗? 藜荞误以为是沈万银不会吃, 将手里的蜂巢转了一个方向,开口道: 第151章 “大姐,你先吃。” 藜麦之前就品尝过蜂巢的滋味, 不得不说还挺好吃。 她立即伸出筷子, 从麻布中夹起一大块蜂巢, 塞进嘴里。 刹那间,甜蜜的滋味瞬间在唇齿间肆意地扩散,强势掩盖刚刚吃过的饭菜滋味, 宣誓自己的存在感。 沈万银就这样呆愣地看着藜麦露出享受的表情。 眼见藜荞准备将剩下的蜂巢递给藜菽, 他连忙撸起袖子, 将藜荞的动作打断。 “谁说我不吃的?” 闻言, 藜荞迅速将手里的麻布递向沈万银。 沈万银看了几眼,连忙站起身, 取来自己使用的筷子,小心翼翼地夹了一点。 透过日光,他能够清晰地看见蜂巢的结构,黄白色的一个个小孔。 因为内部黄色的蜂蜜已经被挤掉, 露出的白膜看起来有点磕碜。 若是以前, 沈小少爷怎么可能入口这种东西。 但最近他在黎家吃到了不少以前没吃过的美味, 他选择相信黎家的品味。 随即,沈万银看了几眼吃的正香的黎家三姐弟。 心一横, 双眼一闭, 直接将蜂巢塞进嘴里。 一入口,粗糙的蜂巢令他不自觉地皱起眉头,但紧接着独属于蜂蜜的香甜在唇齿间蔓延开来, 眉头渐渐松开。 不知不觉间,沈万银开始享受嘴里的甜蜜滋味。 等他再次睁开眼, 嘴里的蜂巢已经什么味道都没有。 他看着其他三人熟练地吐出蜂巢,自己也跟着一起。 学会如此享受蜂巢的甜蜜之后,接下来的时间里,沈万银开始一边挤蜂蜜,一边吃蜂巢的享受当中。 时间渐渐流逝,袋中的蜂巢也越来越少。 最后,一袋子的蜂巢一共挤出来五个陶罐的蜂蜜。 若是紧着用的话,用上好几年也不成问题。 但显然,藜麦不是这种节俭的人。 看着家中五个陶罐的蜂蜜,她的脑子里浮现出无数中可以利用蜂蜜做出的美食。 在一番纠结之后,她对今天的晚饭做出安排。 “今天的晚饭吃烤肉。” “烤肉?” 烤肉对于黎家不是陌生的菜肴,但不知道为什么大姐说的时候露出神往的眼神。 藜荞一看,就知道大姐嘴里的烤肉不普通。 她连忙放下手里的陶罐,小跑着朝大姐靠近,追问道: “大姐是什么烤肉?” “蜂蜜烤肉。” 藜麦紧紧是想着菜谱上的图片,就忍不住激动的心情,连打扫锅里最后一碗饭的心都没了。 脑海里光想着今天晚上要多吃一点,多吃香甜的蜂蜜烤肉。 接下来的时间里,在藜荞的强烈要求下,藜麦将蜂蜜烤肉的做法说出来。 不止是藜荞,藜菽和沈万银听着藜麦形容出来的滋味,都忍不住流口水。 于是,一群人刚刚吃完午饭,就已经开始忙碌午饭的制作。 正好昨日藜麦抓来了野猪,今天可以做成烤肉。 藜荞将大姐所说的调味料搅拌好,将野猪的五花肉和排骨等全部提前腌制好,只等晚饭时间的到来。 为了吃到更好吃的烤肉,藜菽带着沈万银一起制作黑炭。 太阳西斜,四人迅速行动起来。 两人烧火,两人烤肉。 “滋啦!” 腌制好的肉刚放在炭火上,迅速与接触的铁片碰撞出激烈的声响。 沈万银一不小心被声音吓了一跳,身子往后退。 等意识到只是烤肉发出的声响时,他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目光时不时偷看其他三人。 当发现三人都盯着烤肉时,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明明是值得庆幸的事,不知为何反应过来后,沈万银的心中还有点不是滋味。 随即,他将目光放在烤肉上。 刚抬起头,立即被肉片下方的“烤肉架”吸引视线。 沈万银努力眨眼睛,想要确认自己看到的是假的,几次下来,眼前的画面没有丝毫的变化。 他不敢置信地环顾一圈,将三人的表情看清楚。 三人的面上除了即将吃到美味的渴望之外,什么都没有。 沈万银被看到的画面再次吓一跳,缓缓将身体靠近藜菽,看了“烤肉架”一眼,又看了一眼藜麦,朝着藜菽问道: “藜菽,你知道你用来烤肉的是什么东西吗?” “横刀。” 藜菽的语气平淡无波,仿佛说出来的事和喝水一样寻常。 但沈万银可不这么认为,他眉头紧蹙,语重心长地解释说: “横刀——武器,那都是用来杀人的,怎么能用来烤肉呢?” “但是家里没其他的烤肉架了。” 比起刀原先的作用,藜菽更关心对方此刻的作用。 比起用来杀人,用于烤肉明显是个更好的去处。 在长时间把各种武器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后,藜菽也学会了藜麦这种方式,并且打底心里认可。 “那你待会儿还吃烤肉吗?” 最后,藜菽来了一个直击灵魂的发问。 一听这话,沈万银瞬间陷入沉默。 他闻着鼻尖不断浓郁的肉香味,馋的直流口水,但想到烤肉下面是杀过人的武器,心中又有些胆怯。 第152章 最终,还是对美食的渴望战胜了胆怯。 沈万银美滋滋地拿起藜荞递过来的蜂蜜烤肉,模仿藜麦的动作。 先用一片野菜叶子垫在底部,再将烤肉放在上面,合拢,塞进嘴里。 野菜的鲜嫩中夹杂着外酥里嫩、焦糖味十足的烤肉,将他整个人的灵魂牢牢锁住。 此时此刻,沈万银的脑子已经想不起烤肉用的是横刀,完全沉浸在香甜的蜂蜜烤肉的享受当中,大快朵颐。 其他三人也没有好到哪里,吃的满嘴流油。 特别是藜麦,几乎是一边吃一边烤,自己烤的烤肉全部都进了自己的嘴巴。 不负责烤肉的藜菽和沈万银一看,立马跟上。 最后,四个人自己烤自己吃,一片油滋滋的声音在厨房中奏响。 无数的油烟从厨房的门、窗和缝隙钻出来,若是有人在近处看见,或许会以为是失火了。 但人迹罕至的深山,根本无人打扰。 一顿晚饭下来,四个人整整吃了半边野猪。 沈万银不敢置信地看着空荡荡的木盆,低头看着自己鼓起来的肚子,根本无法动弹。 他习惯性地看了一眼藜麦的方向,惊奇地发现对方和之前一样,明明吃的是最多的,却一点变化都没有。 心中不由得生出倾佩之情,并好奇自己什么时候可以和对方一样。 沈万银不只是想想,他还直接问出口。 藜麦瞥了一眼傻乎乎的沈万银,吃饱喝足后心情好,难得开口说: “消耗大,吃的自然多。” 此言一出,沈万银还以为是今天早上自己偷懒被藜麦发现了。 他迅速收回好奇的眼神,眼神躲闪,再也不敢继续追问。 但心中却已经把藜麦的话听在耳里,决定明天多跑一会儿。 但等到第二天到来,沈小少爷的惰性再次浮现。 刚爬起床就觉得浑身酸胀,使不上劲。 藜菽一看就知道是什么原因,“沈公子昨日跑完步之后,并没有按照我大姐所说的拉伸吧?” 闻言,沈万银心虚地把脑袋往被子里缩。 昨天他光顾着欣赏藜菽和藜荞钓鱼的乐趣,哪里还能想得起拉伸的事。 而且他之前从来都没听过,自然也不会放在心上。 谁想居然还真的出问题了。 想到这,沈万银不敢再继续躺在被子里,生怕藜麦发现自己阳奉阴违,再也不传授绝世神功。 他以为自己伪装的很好,但一个照面的功夫,藜麦就已经发现沈万银的不对劲。 她简单说了一句,“和昨天一样,”就开始今日的早饭。 沈万银没想到自己早早起床得到的就是五个字,脑子一瞬间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目光呆滞地跟着藜菽的步伐往厨房走,坐下,准备吃早饭。 吃饭时,藜荞想起昨日大姐的收获,忍不住开口提议。 “大姐,既然山里的蘑菇已经开始大涨,想必不少春日独有的野菜也都开始长出来了。我记得不远处就有一片竹林,说不准已经开始长出春笋,不如我们今天去挖春笋吧?” 藜荞眨巴眨巴圆溜溜的大眼睛,向藜麦投去乞求的目光。 藜菽听到熟悉的竹林,紧跟着补充道: “去年我们来的时间太晚,只找到竹荪。现在正是春笋长出来的季节,说不准会有很多收获。” 昨天的丰收已经足以让藜麦消停一段时间,听到只存在食谱上的食材,她立即来了兴趣。 果断将埋在碗里的脑袋抬起来,开口道: “可以,今天去挖春笋。” 沈万银一听今天黎家人都要外出,顿时不乐意,根本想不起自己还要练武的事,急切地说: “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他将目光从藜菽转移到藜荞,再转移到藜麦——黎家的决策者身上。 顶着一副可怜的小模样,藜麦目光有一瞬间的恍惚。 只不过她本来就对沈万银没什么期待,只要对方活着,自己能够拿到报酬,她可以什么都不管。 “你自己看着办。” 说完这句话,藜麦继续将脑袋埋在碗里,享受香甜的早饭。 “好!”沈万银猛地站起身,激动地手舞足蹈。 藜荞不免为他喜悦的模样所影响,双颊挂上一抹微笑。 心想:虽然沈公子什么事都不会做,手无缚鸡之力,但长的好看,看着就能下饭,也算是一个优点吧。 结束早饭,四人带着家伙事儿往竹林走。 藜菽走在最前面带路,他用竹子做了不少家具和武器,对竹林到山谷的路熟悉的很。 藜麦和藜荞也是走惯山路的,带着袋子、背篓和工具都不是问题。 只有沈万银,本来身体就还没恢复好,又不熟悉山路,每走一步都像是要了他的命一样,忍不住低呼。 藜麦实在是忍不了,一个快步错身,直接越到沈万银前方。 随即迅速跟上藜菽的步伐,朝着山林靠近。 却不曾想她的举动令沈万银心中浮想联翩,心想:藜姑娘该不会是想替自己开路吧?其实没必要…… 他还没继续深入琢磨,走在最后的藜荞忍不住出声。 第153章 “沈公子,要不然你走最后,时间不早了。” 说完,她还手指着天上的太阳,示意沈万银观察。 藜荞觉得再拖延下去的话,今天的收获必定会受到影响。 要知道春笋一夜就可以破土而出,若是今天没把长出来的春笋都挖完的话,明天老了,味道就会受到很大影响,她不想吃老的笋子。 此刻,沈万银才意识到自己误会了什么,连忙让出身位。 由于过于匆忙,脚下一个不稳,连带着身体往下倒。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他来不及说什么,嗓子只能发出一声惊慌的哀嚎。 “啊——” 话音未落,已经到达山脚的藜麦和藜菽迅速回头。 只见沈万银身体不受控制往下倒,双手下意识地抱紧脑袋,像一根木头一样往山下翻滚。 时不时,还能听到越来越大声的闷哼声。 藜菽迅速抛下手里的东西准备去接住沈万银。 藜麦瞥了一眼,将藜菽扔下的两把大刀捡起,看准沈万银下落的位置,双手一扔。 “噔!!!” 沈万银滚着滚着忽然看见眼前插着两把刀,刀锋处反射的银光几乎快要闪瞎他的双眼。 本就跳到嗓子眼的心恍惚间跳出来,眼前一黑,浑身瘫软。 不止是沈万银,藜菽和藜荞也没想到最终的结果会是这样,表情惊愕。 两人的眼神不停地在藜麦和沈万银身旁的两把长刀上移动。 藜菽紧张地吞咽口水,迅速往上爬,爬到沈万银身边,将沈万银的身体翻过来,仔细检查。 “没什么大事,只是晕过去了。” 第67章 春笋 话音刚落, 他和藜菽顿时长舒一口气。 藜麦对自己的准头很有把握,本来就没想过会出问题,听到藜菽的话, 只是再次确定自己的准头罢了。 只是她看着瘫软在半山腰, 昏过去无法动弹的沈万银。 忍不住扭头看向正前方的竹林, 前面就有她琢磨已久的春笋。 藜麦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动作太快了,没有想到最正确的处理方案。 不然这一会儿,也不用继续待在这里耽误时间。 想到这, 藜麦面若寒霜。 藜菽和藜荞看了大姐的表情, 还以为是在自责, 连忙出声安慰道: “大姐, 沈公子真的没事,就是晕过去了, 我先把他扛回家。” 一旁的藜荞也快速走到沈万银身边,仔细检查一遍,补充道: “二哥说的没错,就是一点小伤而已。” “既然没事, 你们看着办。” 说完, 藜麦继续往前走, 看样子是要撇下其他两人自行前往竹林。 藜荞看了藜菽一眼,“二哥, 那你就先把沈公子带回去, 我和大姐一起。” 最后,翠绿的山坡上只留下藜菽和沈万银两个人。 藜菽看着比自己高两个头的沈万银,第一次感受到说大话的伤害。 他高举双手, 不停地在沈万银身上来回比划,想要找出一个最合适的地方下手, 安全地把沈万银拖回去。 过来好一会儿,他才决定将双手卡在沈万银的胳肢窝下,背在背上,半拖着把人带回去。 实在不是藜菽不讲究,而是真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想好之后,藜菽不敢拔出阻拦下滑的长刀,背对着沈万银蹲下身体。 双手即将碰到沈万银的刹那,指尖突然传来异样的感觉。 转身一看,沈万银已经睁开眼睛,目光呆滞地盯着身旁的两把刀。 藜菽松口气的同时,连忙帮大姐解释。 “沈公子,你别害怕,大姐只是担心你一直往下滑,撞到硬物什么的就不好了。两把刀只是提前将你拦住而已,你放心,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 一听这话,沈万银不知道是应该生气,还是应该庆幸。 明明是刀光剑影的危险,听起来却是救人一命。 沈万银只觉得胸口有一股气上不来,下不去,浑身上下都不是滋味。 更糟糕的是,他觉得自己的眼角余光只要一瞥到银光,双腿就忍不住发软。 要知道他堂堂沈小少爷的名字可不是白来的,平日里最喜欢的就是银子,现在居然对“银”这个字有了恐惧的感觉,想想都让人浑身发毛。 两人继续在山坡上沉默以对。 而竹林中的姐妹两人,已经完全沉浸在丰收的喜悦当中。 竹子一年就可以长出一大片,深山多年无人踏足,竹子直接长满了一片山。 再加上竹子惊人的繁殖能力,两人还没正式上山,就在山脚下发现了不少冒出来的竹笋。 藜荞的脚刚一踩到地面,就意识到脚下的触感不一般。 她当即停下脚步,对着正前方的藜麦大喊。 “大姐,这里…这里就有竹笋!” 说着,藜荞根本等不及藜麦的回答,兴奋地举起手里的锄头对准脚下不平整的位置。 一挖,还真就让她挖出了东西。 只见犹如宝塔一般的竹笋披着幼嫩的外壳戳在地里,表面还沾染着泥土的颜色。 第154章 藜荞兴奋地快速将竹笋剖出来,朝着藜麦的方向高高举起。 “大姐,你看!听说这种没冒出头的最好吃。” 闻言,藜麦挑了挑眉头,立即将眼前的竹笋记在心中。 两人还没正式踏入竹林,就已经挖了大半袋只有一点点尖尖冒出的竹笋。 由于带来的袋子有限,带上去还受累,两人直接将竹笋抛在路边,继续往上爬。 “哇——” 看着竹林中密密麻麻冒出头的竹笋,藜荞忍不住发出惊叹声。 就连一向平静的藜麦,看着眼前的场景都忍不住微微张开口,吸一口凉气。 比起之前竹林中星星点点的竹荪,眼前的竹笋可以用漫山遍野来形容。 两人呆呆地站在入口好一会儿,藜麦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回去要再挖一个山洞才行。” 一旁的藜荞听后连连点头,显然对大姐的决定非常支持。 主要是眼前的竹笋太多,即使全部晾晒成笋干,估计也可以占据半个山洞的空间。 再加上她们之前找了一个水源地,将一部分芋头种下,今年的芋头收获也不会少。 如此一来,今年的丰收几乎就是既定的事实,再挖一个山洞估计才可以容纳今年的收获。 想到这,藜荞心中是无法抑制的喜悦。 她兴奋地举起锄头,对着漫山遍野的竹笋喊道: “开挖!” 下一秒,藜荞迅速对准身前的位置往下挖。 藜麦还没忘记刚刚藜荞所说的话,她并没有选择竹林中肉眼可见的竹笋,而是偷偷使用异能,瞄准还没冒出头的竹笋。 有了准头,加上她的力量。 挖竹笋和喝水一样简单,几乎就是一铲一个。 然后手一扔,竹笋立即躺进竹篓里,不一会儿就没空间继续堆着,只能展示扔在地上。 当沈万银恢复精神,跟着藜菽一起到达竹林时,看见的就是藜麦和藜荞两人忙的热火朝天的画面。 他的目光忍不住朝着藜麦的位置看去。 只见对方将手里的长枪对准地里一戳,下一秒一颗竹笋从空中划过,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随即落在早已经堆成小山似的竹笋里。 两手配合的十分默契,配上十足的准头,看见就让人忍不住侧目。 沈万银看着眼前的画面,忍不住想:刚刚那两把长刀不会就像是竹笋一样,准头十足地插在身下的位置吧? 此刻想到银光刺目的场景,他身体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藜菽没沈万银想的那么多,他只觉得自己耽误了收获的时间。 要知道竹笋一夜就可以长出来一尺的高度,不趁着鲜嫩的时候快速采挖,老了就来不及了。 因此,藜菽根本没时间照顾沈万银的情绪,抱着手里的长枪就往山上跑。 只留下沈万银站在原地,呆滞地看着三人忙碌的画面。 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沈万银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这样待着不是事。 他的脑袋在三人之间来回扭动,最终落在藜菽身上。 沈万银弯着腰快速往藜菽的方向靠近,问道: “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吗?” 看着三人的采挖竹笋的画面,他也来了兴致。 听到声音,藜菽采挖的动作有一瞬间的凝滞,将脚下的竹笋扔下山后。 他扭头看向沈万银,打量了好几眼,想着贵公子就不是什么能正经干活的人。 随手指着刚刚扔下刀的位置,“沈公子想帮忙的话,就用到挖春笋吧,这里也没其他的工具了。” 听到“刀”的一瞬间,沈万银的嗓子根本发不出声音。 但他想了好一会儿,不得不承认藜菽给出的是唯一的解决方案。 黎家只有一把锄头,给了藜荞使用。 藜麦和藜菽用来挖竹笋的都是从越人手里缴获的长枪。 至于沈万银,上山的时候根本没想到这一遭。 无奈,沈万银只能下山,将刚刚差点把自己吓死的长刀捡起来,用来挖竹笋。 贵公子刚开始体验还有些兴趣,但时间一长,双手发软。 他不得不扭头观察其他人的动作。 藜麦和之前看到的一样,完全不知疲倦,动作一点都没变慢,甚至有越来越快的迹象。 藜荞忙了一会儿,动作开始变慢,时不时休息一会儿。 藜菽的动作也慢了一点,但不知道比他自己快多少。 休息一会儿,沈万银觉得自己不能比两个小孩子都不如,抬腿继续往前走。 直至观察到可以选择砍下太高的竹笋后,他才松了一口气,用刀挖土实在是太辛苦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干了一早上的活,太辛苦的缘故。 沈万银觉得今天中午干巴巴的饼子都非常好吃,就着山下冰凉的溪水,一次性吃了三大张。 是四人当中吃的第二多的,最多的自然是饭量最大的藜麦。 第155章 吃过饭,四人继续忙碌。 一天的时间悄悄过去,山脚下的位置全部都竹笋堆满了。 可以说挖的时候没多爽,但面对堆积如山的竹笋搬运动作,沈万银觉得更难受。 他的目光在竹笋和身旁的三人来回移动,忍不住开口问: “这么多,怎么带回去?” 此言一出,藜菽和藜荞的目光立即看向藜麦的方向。 藜麦点点头,“多的我来扛。” 话刚出口,沈万银立刻觉得藜麦大言不惭。 虽说之前的野猪和巨大的枯树给了他很大的震撼,但是和眼前的竹笋山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就在他准备给出自己想的方案时,藜菽和藜荞已经熟练地开始打包竹笋。 两人将带来的袋子和竹篓全部装满。 藜麦则是在一旁的密林里挑选出一根粗细均匀的长棍,将两人打包的所有东西都挂在上面。 最后呈现出来的画面就是,藜麦两侧的肩膀各自扛着一根“扁担。” 扁担下方都挂着满满当当的竹笋,直接将她人藏起来。 而后,这样一座移动的竹笋山,在沈万银难以置信的目光中快速移动起来。 有了藜麦的助力,剩下的竹笋三人一人挑着两袋。 最后剩下的部分,等藜麦再来一次,就可以全部带回去。 直至所有的竹笋被带回山谷,沈万银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他忍不住频频将目光扫向院子里堆积如山的竹笋,以及将这些竹笋大部分带回来的藜麦。 连藜麦说的用春笋制作的新式菜品都没听见。 第68章 腌笃鲜 藜荞和他完全不一样, 平日里最感兴趣的就是大姐所说的新式菜品。 虽然她不明白腌笃鲜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但所用的食材她一下子就想到放在什么地方。 “大姐,我这就去将咸肉和新鲜的野猪肉取来。” 藜菽也迅速蹲下身体帮忙, 将大姐挖的黄色春笋从地上拿起来。 虽然他疑惑为什么大姐挖的都是没冒出土里的春笋, 但并不妨碍他信任大姐的眼光。 想起大姐的食量, 他直接抱起三颗比他胳膊还长的春笋。 “大姐,我去把春笋洗了。” “去吧。” 藜麦最满意自己两个同伴的优点就是有眼色,不用她提醒都会做事。 至于如今唯一一个吃干饭的——沈万银, 看到对方愿意主动给出“晶核”的份上, 她暂时忍耐。 不一会儿, 藜荞和藜菽将所需的食材洗干净拿出。 随即, 厨房里又开始了熟悉的步骤。 藜麦根据菜谱一板一眼地复述,藜荞听着话语将食材处理。 当咸肉和排骨在锅中随着滚水不断上下翻腾时, 一股诱人的香味随着升腾的热气逐渐在空间中盈满。 沈万银自诩天上飞的,地上走的,他全都吃过。 可眼前将咸肉和新鲜的排骨一起炖煮的方式,他还真的是闻所未闻。 当他看见锅中清水瞬间奶白的时候, 更是震惊地瞪大双眼, 疑惑的目光在藜麦和藜荞两人身上来回转移。 沈万银刚想问出口, 立即被鼻尖萦绕的香气所迷惑。 在咸肉独有的香气中,他完全忘记了之前的念头。 这种沉醉的状态更是在往锅中加入春笋和莴笋之后, 来到顶峰。 一股特殊的鲜味开始在大脑中乱窜, 并逐渐蔓延至全身。 沈万银双眼放光地紧紧盯着锅中的食物,嘴里的口水肆意分泌。 最后,他实在是忍不了了, 问道: “小藜姑娘,什么时候可以吃呀?” 此言一出, 藜麦的目光也迅速从锅中收回来,转移到藜荞身上。 在做菜这方面,她也就是会口头说说,真正的操作者还得是藜荞。 注意到三人锁定的目光,藜荞转身取来筷子,在三人灼热的视线下,将其插在排骨上。 当筷子穿透排骨的一瞬间,她能够明显地感受到厨房的气氛突然活跃起来。 “可以吃了。” 下一秒,沈万银猛地站起身,主动说: “我去盛饭。” 藜菽不放心一个贵公子盛饭,连忙站起来,提议道: “我来帮忙。” 藜麦安心地坐在位置上,等待两人的出现。 当碗筷都落入手中,她已经被鼻尖的香味牢牢牵引住心神,根本想不起往常的流程,直接将筷子朝锅中伸去。 一下子,她就抓住了泛着粉色咸肉。 瘦肉部分是诱人的粉色,肥肉部分经过长时间的炖煮,早已经呈现出透明状,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旁边是淡粉色的排骨、嫩黄色的春笋和翠绿的莴笋。 几种鲜嫩的色彩组合在一起,仿佛春天扑面而来。 在春天的诱惑下,藜麦迅速将咸肉塞进嘴里。 刚入口,舌尖立即被浸满春天气息的汤汁所震撼,鲜甜的滋味在口中爆开,直冲大脑。 在香味的吸引下,藜麦下意识地咬下嘴里的咸肉。 瘦肉中吸饱的汤汁瞬间迸溅开来,比起单纯的汤,其中还夹杂着咸肉独有的咸香。 第156章 与汤汁的鲜甜混合在一起,创造出独有的香味。 肥肉部分入口即化,藜麦觉得自己都还没怎么感受,肉就已经在嘴里化开,只留下满满的油润浓香。 一口咸肉下肚,周身都充斥着满足的气息。 紧接着,藜麦迅速朝着其他的食材出手。 排骨软烂入味;春笋带着独有的清新气息,脆嫩爽口;莴笋清甜爽脆,口□□汁。 一顿饭下来,四个人都吃畅快了。 一个个满头大汗,满面通红,藜菽和藜荞撸起袖子散去热气。 沈万银更是偷偷地松开腰带,缓解肚子的不适。 随后,他仰躺着身体感叹道: “食之春色当属腌笃鲜,不知藜姑娘是从何处得来的食谱?若是有幸,我也想回家找找,让下人将书中佳肴通通做出来品尝。” “你找不到。” 藜麦就算是说出来,沈万银也找不到,懒得多说什么。 但对面的沈万银却误会了,惊讶地说: “难不成是世间孤品!藜姑娘可真是幸运。” 对于这个美好的误会,藜麦选择继续误会下去。 但接下来的时间里,沈万银望向藜麦的目光越发崇拜,之前一个拖拉的练武之事,也渐渐上心。 比起之前跑三圈就气喘吁吁,已经逐渐能跑上五圈。 时不时还跟着黎家人一起上山收集野菜和蘑菇。 沈万银也喜欢吃山珍,但仅限于珍贵品种的蘑菇,对于野菜的兴趣寥寥无几。 他尝了几口,发现大多数野菜的味道或苦或涩,真的是难以下咽。 所以当再一次看着藜荞挖野菜挖入迷,落在后面时,沈万银忍不住发问: “小藜姑娘,我们为什么要挖这么多婆婆丁?口干粗糙不说,味道隐隐发苦,实在是不是什么好吃的食物。” 此言一出,藜荞看向沈万银的目光先是惊讶,而后转而了然和不满。 对于高高在上的富人来说,野菜自然算不了什么。 但是对于她们常年吃不饱的人来说(好吧是之前吃不饱),野菜是十分珍贵的食物。 可以在春日里没有多少粮食的时候,充当食物,不至于饿死。 晒干之后,可以在冬日补充蔬菜。 对农家人来说,趁着春天野菜茂盛的时候采摘,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件不会亏本的事。 藜荞瞥了沈万银一眼,没有解释的心情。 她默默地往旁边长野菜的位置疑惑,避开沈万银的方向。 这一举动把沈万银弄的是一头雾水。 他不明白刚刚还一脸温和的藜荞,为什么说完一句话就开始生气。 一想到之前在家中的时候,自家和亲戚们的姑娘都是这样会突然生气,他抓了抓后脑勺,一脸茫然地离开。 随后沈万银走向藜菽的方向,选择向男子询问。 藜菽听着沈万银的解释,不经意间给对方一个白眼。 将手里的蘑菇塞进袋子里后,他站直身体,面色严肃地问道: “如果沈公子你独自一人流落至山间,你会选择吃野菜吗?” 此言一出,沈万银顿时羞红了脸。 他刚刚问藜荞的话,岂不是学堂中夫子所说的“何不食肉糜。” 如果他独自一人在这座深山,为了活下去,别说野菜,或许连树皮都能啃下去。 如果不是被黎家人所救,他这条命还在不在都是一说。 想到自己之前的冒犯之言,沈万银两手疯狂地摆动,想要解释些什么,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他一直以来都是用家中的银钱吸引几人,但却一直没有实现。 心想:现如今他自己和之前鄙夷的说大话的人有什么区别? 沈万银羞红的热气逐渐从双颊蔓延至全身,他能够感受到身上冒着热气。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他默默地跟在藜菽身后,模仿藜菽的举动将地上冒出来的蘑菇捡起来。 时不时还采一些见过藜荞采摘的野菜,全部放入藜荞的袋子里。 他选择用实际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歉意。 渐渐的,四人都沉浸在春日的采摘中,将院子里铺满各式各样的野菜。 刘婷婷放下家中的事物,赶来山谷时,撞见的就是这样一副丰收的景象。 “哇!小荞,你们仨姐弟可真努力,居然摘了这么多蘑菇和野菜。” “嘿嘿!这不是担心冬天不够东西吃吗?” 藜荞羞涩一笑,但心中显然对她们的收获非常满意。 同时,她也不忘提及这一切的功臣。 “当然,这也是多亏我大姐。也不知道大姐是怎么看出来的,走过的每一个地方,野菜和蘑菇都特别多,摘都摘不玩。如果不是家里没有地方晾晒蘑菇,估计我们今天也不会在家休息。” 话音未落,刘婷婷的目光立即朝着正在挖山洞的藜麦看去。 这是她第一次见识藜麦劳作的模样,迅猛的动作令她惊讶不已。 不止是速度快,挖出的泥块也特别大,足以见得对方的力量很大。 刘婷婷迅速联想到自己在练习的武功,这段时间不和藜荞一起练习的时候,她也在家练。 第157章 父亲看到后,也说她连的招式是难得的可以激发人潜力的武功,让自己一直练下去。 如今看到藜麦的模样,刘婷婷心中暗自琢磨: 若是她长久练习下去,会不会有一天能和藜麦一样厉害? 想到这,刘婷婷迅速摇头,许下更小的愿望。 即使是藜麦姐姐的十分之一也行,她不挑。 刘婷婷是有自知之明的代表,而沈万银就是没有的代表。 自从上次在采摘野菜之后,意识到错误的沈万银,觉得自己不能再继续空口说大话下去。 他看着周边连绵不绝的大山,知道自己出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所以修得一身可以行走于山间的武功非常有必要。 自此,他每天耗费在练武上的时间明显增多,并且逐渐有了成效。 最明显的就是,一起上山挖野菜的时候,沈万银再也不会因为体力不支而落在最后。 今天,他也和藜菽、藜麦在一起忙活山洞的挖掘。 三人一起努力地将山洞扩大,直至和旁边的一样大小,为晒干的春笋留足空间。 实在是春笋一天一个样,根本挖不完。 刚开始吃着还挺有兴趣,半个月下来,再喜欢腌笃鲜的人都受不了。 所以,沈万银成为家中最期望山洞建成的人。 刘婷婷看着三人忙碌的动作,不好意思地说: “最近我也在和爹爹一起上山,没有同龄人一起太无聊,不知道我能不能和你们一起上山挖野菜?” 她知道自己的提议说出来就是占便宜。 但是比起和父亲无聊地上山乱窜,她更喜欢和藜荞们一起上山,一边玩乐,一遍采摘野菜和蘑菇。 也不知道最近深山里是怎么了,一只大型猎物都没撞见。 野鸡和兔子经过一个冬天的消耗,瘦骨嶙峋,刘婷婷都不忍心下手。 再加上春天正是野物繁衍的季节,不宜大开杀戒。 刘婷婷逐渐闲下来,现在看到黎家丰收的模样,她也想跟着一起。 藜荞没想到刘婷婷愿意跟着一起,立即扬起笑脸说: “当然可以!你是不知道山里的蘑菇长的有多快?一夜就可以全部钻出来。如果来不及采摘,第二天就吃不了了。你来的话,多一个人,就可以摘更多,避免蘑菇烂在山里。这可是好事!” 第69章 想回家了 “多谢!”刘婷婷激动地重重点头。 另一边, 山洞的挖掘还在继续,三个人忙的热火朝天。 直至太阳逐渐移动至头顶的位置,藜荞忙活完午饭后, 连忙叫三人吃饭。 “大姐, 现在停一会儿, 吃完午饭再忙。” 闻言,藜麦迅速停下手,转身往水塘的位置走去。 洗干净双手后, 出现在厨房里。 今天的菜依旧是独特的春日限定, 鲜嫩的春笋做成的油焖笋, 野菜炒肉, 以及藜麦最喜欢的菜肴之一的蘑菇鸡蛋汤。 纵使天气转热,也无法阻挡藜麦喝汤的脚步。 吃饭时, 藜荞不忘将刘婷婷的想法说出。 对此,藜麦和藜菽都没有任何意见。 山上的东西那么多,她们又不可能全部摘完,谁想去就去, 无法阻挡。 刘婷婷却不能没礼数, 不是谁进深山都愿意带着人的。 “多谢藜姐姐, 我一定不会拖后腿的。” 听到可以上山,沈万银却不似之前一般激动。 几日上山、练武下来, 之前养成的三天打鱼, 两天晒网的性子又冒出来了。 偶尔苦中作乐,还可以说是有一番野趣。 但实际上,沈万银心中的兴致逐渐消散, 早已没有当初的一半。 只是念着无法独自出山,一直强忍。 同时, 他心中也开始有些思念之前一直对自己横鼻子竖眼的祖父。 直至一行五人又在深山中奔波了半个月,沈万银不断在心中刷新对藜麦的认识,他脑子里忽然冒出来一个好主意。 “藜姑娘,藜姑娘!” “说!”藜麦瞥了一眼满脸兴奋的沈万银,吐出冰冷的一个字。 沈万银丝毫不在乎,继续激动地说: “之前在下算上救人和借住,已经欠了姑娘近两万两银子。如若姑娘愿意送本公子出山的话,在下可以在之前的银钱数额上翻一番,全部送给姑娘。” “我不要银子,我要玉佩。” “玉佩?” 一听这话,沈万银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当初落水时佩戴的玉佩。 也不知道为何经了藜姑娘的手后,黯淡无光,不复往日滋润的手感。 但想到是恩人的要求,以及肯定在思念自己的祖父,沈万银也顾不了那么多。 一咬牙,坚定地说: “只要本公子可以出山,姑娘想要什么都可以。” 藜麦向来不管对方说的是真是假,因为在她手里只能是真的。 听到沈万银肯定的回答后,她点点头问: “准备什么时候离开?” “越快越好!”沈万银声音急切地说。 闻言,藜麦转身望向身后的藜荞,主动开口发出请求。 “藜荞你去刘虎家问一下,租一次他们家的木船出山。” 第158章 藜荞还没来得及回答大姐的话,沈万银却为藜麦话里透露出的内容震惊。 他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黎家三人。 为了拥有离开深山的能力,他咬牙坚持练武、上山,没想到此处居然还有一种更便捷的出山方式。 尤其是想到自己就是从河水一路冲下来的,就证明此地的河流一定可以通往外界。 沈万银第一次觉得之前祖父对自己恨铁不成钢的斥责都是真的。 他的脑子居然连如此浅显的事都想不通。 “啪啪啪!”沈万银懊恼地直接给额头来上几巴掌,清醒清醒。 藜荞被沈万银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下意识地挪动脚步朝大姐靠近。 凑在藜麦耳边低声道:“沈公子是怎么了?” “管他怎么了。” 此言一出,瞬间唤醒藜荞的大脑,她慌张地解释道: “大姐,我…我这就去找刘叔帮忙。” 沈万银看着藜荞急匆匆离开的背影,心潮澎湃,有那么一瞬间甚至想跟着一起去。 藜荞跑到刘家的时候,正好赶上刘虎在家。 她立即将自己的来意说出。 面对恩人的请求,刘虎怎么可能会不答应。 尤其是在听到藜麦是要将河里救上来的人送回去时,更是没什么不同意。 刘虎直接将钥匙塞进藜荞手里,语气急促地说: “木船停靠的位置你们也知道,自己去划。” “多谢刘叔!你们有什么需要代卖或买的吗?此次出行可以帮忙。” 话音刚落,刘婷婷迫不及待地开口。 “上次我们在宝应县县城见到的糖葫芦、泥人和糖画,小荞你随意给我带一份回来。” 说话间,她将自己好不容易积攒的两文钱塞进藜荞手里。 藜荞茫然地看了刘叔和曲姨一眼,发现两人眼神中并未有不满,笑着留下。 紧接着,曲溪让藜荞代买一点针头线脑和药,就没什么了。 所以,不过短短半个时辰的时间,藜荞就带着得来的钥匙和请求回到山谷。 沈万银想要快速回家看望祖父,藜麦也想要快点得到自己的报酬。 四人简单讨论后,立即决定明早出发。 时间仓促,四人不得不顶着夜色将在船上所需的食物做出来。 忙碌大半夜,翌日晨光熹微时出发。 沈万银也曾见过百姓们乘坐的乌篷船,曾经觉得还挺有趣。 但是当自己站上去之后,才知道坐这样的船有多危险。 脚下的木船不断晃动,下方湍急的河流来势汹汹,总有一种感觉: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落水。 沈万银紧张地吞咽口水后,忐忑地问: “这艘小木船安全吗?” 话音未落,藜菽迅速激动地回答: “自是安全,我们已经乘着这艘船去宝应县很多次,没出过一次问题,沈公子你就放心吧。” 安慰完贵公子,藜菽熟练地掌控船舵,准备出发。 另一边,藜麦松开绳子,一跃而上,木船迅速远离河岸。 藜菽借助这股力量迅速将船只的方向调换,顺着水流的方向往宝应县的方向驶去。 沈万银自从船只离开岸边后,心就像是票挡在河水中的孤舟,无处可依。 明明从未有过晕船的症状,今日却忽然觉得河水炫目,一时无法凝住心神。 刚开始藜菽沉浸在独自掌控船只的快感当中,根本没有注意到沈万银的症状。 直至临近午时,腹中空空。 他的目光朝着船头的藜荞看去,余光忽然瞥了沈万银一眼,当即被沈万银惨白的脸色所吓到。 虽说救人不求回报,可对方坚持,马上就要到兑现的时刻出事,这是藜菽无法接受的。 他慌乱地停下手里的动作,迅速蹲下身体,朝沈万银的方向看去。 “沈公子,你怎么了?难不成是晕船?无法乘坐船只的话,你可以早说,现如今可没有大夫。” 说到最后,藜菽的语气带着哽咽,不敢想人死在自己眼前的画面。 沈万银听着身后快哭出来的声音,惨白的嘴唇扯了扯,声音从风中吹来。 “暂时没有大碍,不必担忧,我躺一会儿。” 说完,沈万银虚弱地靠在船篷边上,气息虚弱。 藜菽看了好几眼,对方都没睁开眼睛,他也不好意思再多说什么。 实在是船上的东西简陋,只有煮水用的陶罐和炉子。 藜荞听到沈万银生病后,将煎的饼子混合着水一起煮成糊糊,等沈万银醒后喝下。 希望对方在补充食物后,能恢复的快一点。 只可惜收效甚微,在船只漂流河面时,沈万银一直是虚弱的模样。 但一下船,瞬间生龙活虎。 尤其是当沈万银看清楚到达的地方是宝应县的时候,更是惊喜地瞪大双眼。 之前他就是因为祖父的叮嘱,带着人前往宝应县负责家中运送辎重之事。 落水正是离开宝应县之后发生的,距离离宝应县应当不远。 沈万银估计他失踪的日子不过一个多月,宝应县肯定有祖父安排的人在寻他。 想到这,沈万银的心情越发迫切,隐隐带着主人翁的豪横。 第159章 “我和你们仨说,在宝应县,我们沈家也有好几家铺子,最大的就是买卖茶叶的云雾阁,专门收集各路客商的茶叶,运到临安售卖……” 沈万银说的津津有味,回头一看,却发现身后的三人眼神中是直白的不在意。 沈小少爷的执拗性子一下就来了。 他装作生气地跺脚,羞恼地说: “你们不相信!我必定带着你们几人好好在此地品茗,感受茶的好处。” 说完,沈万银脚下的步子越发快,领着三人不断靠近云雾阁的方向。 当四人靠近云雾阁所在的街道时,立即被眼前繁华的景象所震撼。 之前几人出山都是深夜出发,早晨赶到宝应县。 这一次却是凌晨出发,到达时已近黄昏。 本地并未有宵禁的规矩,一到黄昏,街道两旁的铺子都会燃起烛火。 眼前赫然是一副灯火璀璨,万家和睦的景象。 藜荞看着觉得比白日里更好看,更繁华,迷人眼。 沈万银转身看到藜荞沉迷的眼神,欣喜地勾起嘴角,双眼满是得意。 下巴一抬,傲娇地抬脚往铺子走。 却不曾想,脚刚跨入云雾阁,立即被内里的小二呵斥。 “哪里来的叫花子!不知道我们云雾阁招待的都是贵客?不长眼睛呀!什么地方都敢踏足!” 仅仅是口头斥责还不够,小二的拿起手边的抹布就往门外赶。 沈万银没想到还有被自家产业下人驱赶的一日,为躲避抹布攻击,他快步往后退,却直接撞上跟上来的藜菽。 他生怕藜菽误认为自己在城门口是在说大话,当即挺起胸膛,反问道: “不认识我是谁吗?” 一听这话,小二脸上的鄙夷不但没消失,反而越发嚣张。 “难不成整座县城的叫花子我都要认识?” 此言一出,端坐在云雾阁喝茶的人都忍不住露出笑容。 掌柜的却无法容忍,急忙走出来,抬头看向捣乱的人。 当看清楚来人相似面容的刹那,他眸子一缩,顶着和煦的笑容说出同样鄙夷的话语。 “本店不是你们该踏足的地方。” 第70章 暗杀 话音落下, 他装作豪横地从腰间掏出几枚铜钱,施舍似的直接扔在地上。 “当当当!” 铜钱摔落时,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若是真正的乞丐, 或许不会计较掌柜拙劣的态度, 但沈万银却从未感受过这种鄙夷的感觉, 胸口积攒着一股怒火马上就要喷出来。 掌柜的似乎是觉得这样还不够,继续催促道: “再敢耽误我们云雾阁做生意,就把你们全部抓去县衙。” 虽然藜菽不明白为什么来人说这种话, 但是对于官员的恐惧深植于他的灵魂。 他根本顾不得沈万银茫然的眼神, 连忙拉着人往后退。 至于地上的铜钱, 他不是乞丐, 自然不会捡。 但街道上还有其他藏在暗处的乞丐,看见门前的景象, 飞速靠近,捡起铜钱后迅速消失。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沈万银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画面,脸色涨红, 反应过来后, 看向掌柜的眼睛快要喷火。 “呸!” 为了将人赶走, 掌柜的还直接朝门前吐了一口唾沫,带着小二往里走。 仔细观察的话, 能够明显地看出他步子十分紧张和快速。 角落里, 沈万银奋力将胳膊从藜菽的手里扯出来。 “你为什么要拉我?那可是我家的产业,我一个主子进去有什么不可能的?” “但是对方不认识你。” 藜菽不会什么大道理,直白的话语把沈万银说的脸色青白。 可以说, 沈万银直打出生开始,生气的次数加起来都没有今天经历的多。 他生气地瞪着云雾阁的方向, 不愿相信地说: “那是…那是因为我穿的粗布葛衣,加上掌柜的是新来的,不认识我。只要我将腰间佩戴的玉佩拿出来,绝对可以确认身份,届时一定要让那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给我赔礼道歉!” 说完,沈万银将玉佩取出,看着完全失去光泽的玉佩,上面留有沈家的印记,也是他沈万银身份的证明。 他琢磨了一会儿,觉得有印记在,即使玉佩质地下降,应该也不会有很大影响。 “沈公子你刚才为什么不拿出来?” “那不是来没来得及吗?” 说到这,显然沈万银也有些不好意思。 他挠了挠后脑勺,理直气壮地说:“我现在就拿着玉佩去证明身份。” 说罢,沈万银理直气壮地带着人往云雾阁的方向走。 却不曾想原本门庭若市的云雾阁突然关门,刚刚端坐在里面看热闹的人群居然都被请出来。 在沈万银还没来得及说明身份前,大门早已被紧紧合上。 明明刚刚关门,他去敲门也没有人回应。 此刻,哪怕是一向大大咧咧的沈万银也发现了不对劲。 他努力在脑海中回忆刚刚掌柜的模样,确认没有见过对方。 但一个多月前,宝应县云雾阁的掌柜还是钱文昌,怎么会突然更换呢? 第160章 藜菽看了茫然的沈万银,又看了一眼兴奋的小妹和面无表情的大姐,提议道: “想来是云雾阁有事,不如我们明天再来拜访?” “暂时也没有其他法子,先去租间房歇息。” 不一会儿,一行四人来到一间普通的客栈,没钱的沈少爷只能选择听从黎家人的话。 租了两间房,男的一间,女的一间,省钱。 藜麦为了能剩下银子吃更多的食物,也同意了这个提议。 夜间,月凉如水,客人们沉沉睡去。 来到陌生的地方,藜麦习惯性地戒备,留出一缕心神留意外界的动静。 深夜,耳朵敏锐地探知到门外有脚步走过,并停在自己和隔壁门外。 不一会儿,门纸被戳通的动静传来。 紧接着,一股白烟顺和戳破的洞源源不断地朝着房间内弥漫开来。 藜麦立刻辨别出烟雾中是浓浓的迷药,只可惜对她这个异能者并无效果。 她扭头瞥了一眼地上的藜荞,快步朝房门的方向靠近。 门外窸窸窣窣的声音在异能的作用下,传到耳朵里。 “你确认是这两间房吗?” “当然!小的可是眼睁睁看着他们住进去的,小的还送了一回热水和饭菜,绝对是大人所说的两男两女。” “干的好,你走吧。” “多谢大…大人……噗呲!” 话音未落,熟悉的刀剑划破皮肤的声音传来。 藜麦明亮的双眼甚至还能看到血液溅射在门上的印记,她扯了扯嘴角,攥紧腰间的长刀。 门外,五名蒙面人打了个信号,使眼色,推开隔壁的房门。 “吱呀——” 声音响起的刹那,藜麦心中觉得比自己的门被推开还要生气。 要知道那可是自己获得“晶核”为数不多的机会。 想到这,藜麦攥紧手中的长刀,悄声推开门。 或许是精神过于紧绷,蒙面人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动静,身形不断地朝着床铺的位置靠近。 由于迷药的作用,藜菽和沈万银对身旁的动静一无所知。 为首的蒙面人借着月光仔细打量了一眼床上的人脸,逐渐与记忆中意气风发的少年重合在一起。 他点点头,确认身份,侧脸对着身后的人打手势。 余光不经意间扫了一眼脚下,依稀能看出堆积在一起的六道人影。 依稀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摇摇头,选择忽略。 下一秒,蒙面人抬起手里的刀,对准躺平的沈万银和藜菽挥下。 砍下的刹那,蒙面人总算是意识到什么地方不对劲了。 他一共带过来四个人,连自己在内,一行五人,怎么会有六个影子呢? 蒙面人警惕地将刀尖调转方向,就在他转身迎敌的刹那,跟在他身后的四个人应声倒下。 只见眼前一道皎洁的银光闪过,熟悉的刺破皮肉的声音响起。 一阵头晕目眩后,蒙面人再也看不清眼前的景象。 藜麦扫了一眼房间内乱糟糟的血迹和尸体,哪怕再冷心冷情也不好意思让两人躺在这种地方入睡。 她将刀放在腰间,一人一条胳膊,拽着人往自己的房间走。 凌晨,沈万银忽然觉得身下又冷又硬,他下意识地用手抚摸身下的床铺,一点布料的触感都没有。 突如其来的变化将人惊醒,他猛地坐起来,一脸惊恐地看着眼前的景象。 扭头一看,还是熟悉的藜菽。 再放目远眺,居然还看到了藜荞的身影,沈万银紧张地攥紧衣摆,不断朝着藜菽靠近。 布料摩擦地板的声音将藜菽唤醒,他揉了揉双眼,睁眼一看,也意识到了不对劲。 两个男子挤在一起,对视一眼,都认出这时藜麦和藜荞居住的房间。 沈万银压制嗓音,低声询问,“我俩怎么会在这里?” 第71章 护送 下一秒, 两人不约而同地朝着唯一一个睡在床上的人看去。 只见藜麦突然坐起身,一双锐利的眸子反射出月色的冷光。 “自己回去看。” 用脑袋想想,就知道昨夜前来暗杀的人肯定是找沈万银的。 帮忙杀人后, 藜麦可没有多余解释的心思, 她已经做的够多了。 沈万银隐隐约约能从藜麦的眼神中, 感知到对方说的是自己。 他忍不住低头看了自己一眼,意外地发现衣摆有深褐色的痕迹。 仔细闻的话,似乎还能从上面闻到铁锈的气息。 顷刻间, 沈万银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不敢置信地猜测。 他急匆匆爬起来, 快速往自己的房间跑。 可刚打开藜麦房间的大门, 立即被眼前躺在地上的身影吓得心一颤, 一股反胃的恶心感汹涌而来,几乎快要将沈万银的理智淹没。 紧随其后的藜菽, 早已见过尸横遍野的场面。 此情此景,只会让他想到惹到了什么人。 藜菽蹲下身体,将躺在地上的尸体翻了一个面,立即认出对方的身份。 第161章 “是客栈跑堂的。” “什么?难不成我们遇上了黑店。” 沈万银几乎是马上将眼前的画面与看过的话本联系起来, 认为是店铺将他们当成肥羊宰了。 藜菽却有不同的想法, “我们衣衫褴褛, 有什么值得偷的?” 沈万银低头看了一眼被自家管事误认为是叫花子的穿着,不得不承认藜菽说的是实话。 “那他们为什么要害我们?” “先回房看看。” 藜菽想起大姐的话, 站起身, 快步上前,推开昨夜入睡的房间。 月光下,躺在房间内赫然是五具尸体, 堆积在一起,和之前杀越人的场面没什么区别。 只是五具尸体都蒙着面, 显然是不想被人认出身份。 那么,只能证明对方是他们认识的人。 藜菽一把将面罩揭下,月光清辉下,蒙面人的脸闯入视线。 “云雾阁掌柜?” 他迅速扭头,对着沈万银惊诧地说出眼前人的身份。 “什么?”沈万银不敢置信跑上前,根本顾不上与尸体的距离有多近,凑上前,看清尸体的面容。 当看清楚是云雾阁掌柜的那一刻,一股冷意从脚底钻入身体。 沈万银的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栗,牙齿紧张的上下碰撞,发出声响。 “咯咯咯——” 浓郁的血腥味在夜色中蔓延,沉默中只有自己的心跳声。 也不知时间过去了多久,沈万银终于出声,一屁股坐在地上,声音颤抖地说: “他…他肯定是和想要杀我的人是一伙的。我不能…不能就这样直接回去。” 不止是宝应县的云雾阁,沈万银对整个淮南东路的沈家产业都不信任了。 他此刻能够想到的唯一一个可以救自己的,就是被爷爷派到扬州的宋成章,只有他才能够保护自己的安全。 但他怎样才能从楚州到扬州? 沈万银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个人是藜麦。 除了藜麦这位身手不凡的高人,他想不到任何一个可以平安护送自己到达扬州的人。 他的双手不断往后爬,带动着身体不断远离尸体。 速度越来越快,不一会儿人就退到了门口的位置。 被门槛拦住动作后,沈万银重重看了一眼尸体,快速站起身,往隔壁房间跑去。 藜菽听见脚步声,不舍地看了一眼尸体,跟着离开。 回到房间后,藜荞听到动静已经站起来,点燃油灯,疑惑地看着二哥和沈万银。 “怎么了?” “有人要杀我,并且大概率是我的亲人。” 沈万银语气平淡无波地说出事实,听的人心里发紧。 藜菽和藜荞一脸惊恐地看着沈万银,作为亲兄妹的两人,完全不敢相信这种手足相残的事。 但对于见识过末世各种惨状的藜麦来说,往往最喜欢动手的,就是自己的身边人。 所以她对沈万银的说法并不觉得奇怪。 相较于沈万银被亲人追杀,她现在更关心的事是自己的报酬。 “那你现在还有钱付给我?” “有有有!祖父最喜欢我,家中所有的财产都是要给我继承的,只要我们可以顺利到达扬州。在宋大哥的护送下,回到临安成,祖父必定会给藜姑娘付上高额的报酬。” 担心藜麦不会相信他的话,沈万银继续抛出诱惑。 “上好的羊脂玉难得,只要回到临安,祖父必定会相赠给藜姑娘。例如:之前我佩戴的就是上好的羊脂玉。好玉难得,价值不菲,有时就算是有银子也买不到。” 说话间,沈万银还不忘观察藜麦的表情。 当发现藜麦的眼神有一缕变化的时候,心思瞬间活络。 自打出生起,就没有过挖空心思讨好人的沈少爷,第一次讨好人迸发出无限的法子,并且每一条都针对藜麦。 “并且,我们沈家是皇商,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还是水里游的,都可以吃到最上等的美食。比如:荔枝肉、樱桃煎、佛跳墙……” 每当沈万银说出的菜名,与藜麦记忆中食谱对上名字,藜麦的心就不受控制地琢磨跑一趟的好处。 在她这些日子观察后,发现在此地并没有敌手。 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一大多,人一多她就无法全部拿下。 所以,藜麦迫切的需要提高自己的实力,以确保高枕无忧。 而实现这一切的条件,最需要的就是沈万银可以拿出来的羊脂玉。 想到实力二字,藜麦的心就不自觉地加快跳动,呼吸加重。 更何况她在末世,也不是没有参与过护送重要人物的任务。 她看了一眼沈万银,心想:在这里护送人不会比末世更难。 权衡利弊后,藜麦答应了沈万银的请求。 “我答应你。” “什么?大姐你……”藜荞不敢置信地出声。 “我不同意。” 藜菽更是直言不讳,企图阻拦藜麦的决定。 虽说昨夜差点被人暗杀,是大姐把他救下来的。 但由此可见,沈万银绝对是一个危险的人物,藜菽并不希望大姐以身犯险。 第162章 即使实力强劲,也不可以。 沈万银扭头,愤愤不平地看着藜菽,解释道: “只要将我护送到临安城,你大姐可以得到的将是你们姐弟三人,三世都挣不到的银钱,为什么不同意?” “太危险了。沈公子你不过刚从深山出来,夜晚就碰上刺杀。如果我大姐护送,一路上必定危险重重。比起银子,我更希望大姐能够安全。” “我……” 沈万银一边惊叹两人姐弟感情的同时,一边为自己的际遇懊恼。 如果藜麦不同意护送,他估计刚上路就要被杀。 第72章 追杀 “我要羊脂玉。” 藜麦一声令下, 再也没有人出声。 只是沈万银总觉得黎家人看着自己的眼神有点怪怪的,他情不自禁做出保证。 “你们放心,只要回到临安城, 在下必定会付给几位想要的报酬。” “你付不了……” 藜麦没有说下去, 但沈万银一下子就明白对方的心思, 快速点头,生怕回家的事出现意外。 眼见天快亮了,一群人留在这里必定会受到盘问, 带着东西匆匆离开。 当走出客栈的刹那, 沈万银不由得松口气, 转身望向客栈呢喃。 “谁能想到会在客栈遇到劫杀?” 对此, 藜菽也是心有余悸的点点头,他从来也没有想过自己会有如此恐怖的经历。 如果不是大姐敏锐的话, 估计他再也没有踏出客栈的一天。 “也不知道追杀你的到底有多少?” “二哥,你的意思是外面还有人?”藜荞惊恐地喊出声,一双眼睛戒备地盯着四周的暗处。 话音未落,一旁的小巷子里突然钻出一伙人。 在云雾阁掌柜进去一会儿没有动静后, 在外面盯梢的就已经跑回去再叫上一伙人。 这一次, 他们不再选择深入客栈, 而是选择埋伏在外面。 一边等候消息的同时,一边探查沈万银是否活下来。 这不?一群人在昏暗的凌晨, 等待了等候已久的人。 或许是由于杀了沈万银后的奖赏太大, 一群人根本不思考沈万银是如何在迷药,和五人劫杀中活下来的,直接一窝蜂的冲上来。 连日以来的训练, 沈万银虽然没练出什么身手,但跑步是练出来了。 他下意识地朝着藜麦的身后躲去, 准备看藜麦大杀四方的场面。 和他一样的还有藜荞,只是藜荞还练了弓箭,站定后,抽出弓箭对准来人。 藜麦和藜菽则是直接拔出腰间的长刀,准备迎敌。 对面的蒙面人根本不将两人放在眼里,脚步飞快地冲过来,对准两人挥出砍刀,嘴里还提醒道: “别拦我们,与你们三个小孩五关!” 话音未落,藜麦脚一蹬,已经朝着蒙面人使出长刀。 刀光剑影间,一道道银光在昏暗的街道上炸开。 沈万银一边恐惧,一边不舍地眯着眼睛看,立即被藜麦潇洒的身姿所吸引。 不一会儿,他甚至直接在后方鼓掌叫好。 藜荞还未瞄准蒙面人,一行人就已经被藜麦和藜菽拿下。 打斗声和沈万银的叫好声在凌晨过于瞩目,藜麦耳听八方,探查到不少靠近的脚步声。 这一次,她连刀上的血迹都来不及擦,冷声道: “快走!有人来了。” 此地并非末世,藜麦也不是什么杀人狂魔,比起滥杀无辜,还是提前离开为好。 其他仨人听到这话,纷纷跟在后面离开,朝着停靠船只的方向快跑。 原本藜麦认为是百姓听到动静好奇围观,但跑了一会儿,她发现身后的动静紧追不舍,一定不是普通人。 眸子压低,余光时不时扫向身后的位置。 同时,她还降低自己的速度,渐渐从队首转换到队尾。 虽然藜菽三人不明白是为什么,但三人心照不宣地选择听从,加快脚下的步伐。 藜麦跑在最后,意识到距离停靠位置越来越近,她并不想被人发现自己的老巢。 于是,在其他人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从背部抽出竹箭,往手中注入异能。 “咻咻咻——” 只听到一阵破空声,划过耳际。 下一秒,一道道肉身砸在街道上的声响响起。 三人意识到是藜麦的动作,身形有一刹那的不稳,恢复正常后,继续往前走。 由于此行过于匆忙,几人根本没来得及买什么吃的,只能两手空空地上船。 意识到几人要在船上空着肚子飘荡,藜菽的面色非常不好。 在他心中,大姐是绝对绝对不能饿肚子的。 他低头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问道: “大姐,后面应该没有追杀的人了吧?时间充裕的话,我想捡些柴火,届时在船上弄些吃的。” “没有。” 此言一出,三人紧张的心瞬间放松,开始有心情关注其他。 沈万银觉得藜菽的话很有道理,决定跟着一起拾柴火。 当船舱内装满柴火后,一行人才松开绳子,踏上回程的路。 第163章 藜菽看了眼前的沈万银一眼,心中全都是不满。 想到大姐要护送对方去临安,他总有一种会被抛弃的感觉。 所以,在思考许久后,他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大姐,我要跟着你一起护送沈公子去临安。你放心,无论刀还是弓箭,我都使的不错,绝对不会给你拖后腿的。” 藜荞一听,瞬间紧张起来。 虽然她不知道临安是什么地方,但一听就知道很远。 她们一行人在山谷和宝应县之间往返,都有可以花上一旬的时间。 此次护送沈公子前往临安,路程遥远,时间无法控制。 如果二哥也跟着一起去的,藜荞想到自己一个人要待在山谷这么长时间,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她根本无法想象自己一个人比抛下的生活。 即使跟着大姐护送沈公子危险重重,藜荞也不愿意一个人。 “大姐,我也要跟着一起去,我也会使用弓箭。” 说话间,她瞥了一眼沈万银的方向,似乎是在说自己比沈万银还要有用。 闻言,藜麦的胸口涌动着一股她无法辨别的情绪。 面对两人乞求的眼神,她无奈地点头,“想去就去。” “好呀好呀!” 藜荞激动地差点在船上跳起来。 只是刚有动作,就感受到身下剧烈晃动,她不得不按捺住激动的心情。 不止是她,作为被护送的对象——沈万银也挺高兴的。 刚开始他只是想要藜麦一个人,现在又来了两个帮手,回家的路肯定会更安全。 带着对未来的憧憬,一群人不断往山谷靠近。 此刻天光大亮,客栈和街道上的尸体纷纷被人发现。 当客栈掌柜看见楼道中小二的尸体时,忍不住惊恐尖叫。 “啊——” 尖叫声划破清晨的寂静,迅速吸引人。 不一会儿,县衙来人,将所有的尸体检查一遍。 得出的结论是:一群人暗杀不成,反被杀。 不然什么人会夜晚蒙着面出现呢? 这样的事必须上报,但此时整个边境都沉浸在与越人的战争当中,根本没有人留意一群杀手的生死。 除了在长街上,被藜麦用竹箭射杀的人,被一些敏锐的人发现竹箭的相似之外,什么动静都没有。 另一边,在跋涉了两天一夜后,藜麦一行人顶着夜色到达河岸。 几人将船只停靠平稳后,决定第二天再和刘叔说。 毕竟除了回来的事,一群人还需要将山谷的事物托付给对方。 特别是刚刚种下去不久的菜地,全是刚冒出的嫩芽,如果没有人管理的话,回来就是荒地。 想到种下的种子会被浪费,藜荞的心中就不是滋味。 至于其他的,全都是易于保存的食物,将山洞封起来后,几个月内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剩下的,一家人决定连吃带奶全部带走。 反正有藜麦在,绝对不用担心浪费问题的存在。 翌日,几人修整后,踏上前往刘家的步伐。 当刘婷婷看见几人的身影,兴奋地蹦蹦跳跳,疯狂招手。 “小荞,你们这么快就回来了?” “昨日回来的,只是天色已晚,回家休息了。” “原来如此,怪不得我看你们面色还不错。” 听到声音的刘虎和曲溪朝着门口靠近,对于四人的到来显然有些意外。 如果只是还船的话,没必要这么多人一起。 那么,藜麦几个小孩子的目的是什么? 刘虎向来也不是什么善于琢磨的人,他直接等着结果便是。 只是当藜菽将一行人到来的目的说出来后,他还是难免惊讶。 “你们几个小孩子就这样孤零零地前往临安,实在是太冒险了!你们知道外出需要准备什么吗?” “银子!”沈万银想也不想地给出答案。 刘虎一听,差点心梗,板着一张脸看向沈万银。 在他看来,如果不是沈万银的闯入,此时黎家三姐弟也不会面临这种问题。 他相信只要几人不出深山,活着不是问题。 但出了深山,外面的世界错综复杂,不是小孩子能够应对的。 沈万银看着刘虎冷硬的面庞,疑惑地问: “我说错什么了吗?” “错!大错特错!” 刘虎直白地宣泄内心的不满,鼻子吐出一股气,把沈万银看得胆战心惊。 在惊恐中,刘虎将几人会面临的最大难题吐出。 “你们最麻烦的是身份的问题。尤其是你沈公子,你有照牒吗?” “我……” 此刻,沈万银也没办法说什么。 由于他是被人陷害入水,自然身份没有什么照牒证明身份。 黎家三姐弟还好,虽说之前所在的涟水县被攻占,但好歹还能证明身份,在外行走也有理由,可沈万银呢? 听完刘虎说出的掏心窝子的话,空气陷入沉默。 藜麦意识到照牒和身份证一样,但比起身份证,照牒的伪造明显容易很多。 第164章 藜菽的想法也和大姐一样,不说之前的战争,就说眼前,想要拿到一些战死之人的照牒,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我们可以回家,将村里林哥的照牒挪给沈公子用。” 担心刘虎不明白,藜菽将林强落水身亡,并且家中只有他一人的情况说出来。 这下子,刘虎明白,自己想要阻拦几人是不可能的。 于是,他答应下几人的请求,会照顾山谷的菜地和房子,避免受到侵害。 而藜麦几人准备好吃食和行李后,牵着驴,往家的方向走去。 第73章 路线 来到熟悉的地点, 依稀能看见地面留下的血色痕迹。 只是地上的尸体全都不见,也不见骨头之类的存在,大概率是被越人捡了回去。 藜菽想到这种可能性, 浑身戒备, 眼珠子就没有停止转动的时候。 他担心越人将自家将士尸体捡回去之后, 留有人在此守候,准备瓮中捉鳖。 在紧张情绪的影响下,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藜麦的能力。 藜麦简单地扫视一圈, 就知道周遭并没有其他活物存在。 她看了一眼远处田间郁郁葱葱的稻苗, 已经在琢磨秋季回来收获的事。 随即, 藜麦扭头看着藜菽询问, “林强家在哪?” “往这边走!” 藜荞兴奋地抢先回答。 她并未参与上次惊险的杀敌,并不知道脚下踩的地方曾经发生过什么。 听到大姐的疑问, 几乎是想也不想地回答。 在藜荞的带领下,一行四人慢慢朝着林强家的位置靠近。 林强家和村里大多数人一样,都是简单的茅草屋,甚至因为空闲的时间太久, 已然破败不堪。 一眼望过去, 依稀能看见日光透过屋顶的漏洞往下投射出的光芒。 院子里杂草丛生, 显然成为草木的居所。 藜菽看着眼前的场景,不禁为林强哥感到可惜。 “林强哥家一共也就两个屋子, 他住在小的那间, 就是这。” 他手指着倾倒的房门示意后,迅速收回手,并对着房门的方向连着三次鞠躬, 表达内心的歉意。 沈万银知道自己是要代替对方的身份,在此时看来是一种冒犯的行为。 当即跟着藜菽的举动, 对着房门、正房的方向和院子一连鞠躬九次。 嘴里还在不停地碎碎念,希望林强能够原谅他的冒犯。 做完安慰鞠躬后,两人进入屋内寻找照牒。 藜麦和藜荞则是站在原地里打扫出来的平地上开始做午饭,顺便修整一会儿。 林强的屋内就只有简单的一张木板床,一览无余。 藜菽和沈万银没用多少时间,就已经将照牒找出来。 出来时,沈万银的脸上明显带着兴奋的笑容,找了几张干净的树叶后,席地而坐。 趁着午饭还没做好,他好奇地看着藜麦问道: “藜姑娘,如刘虎所说,从楚州到扬州,最便捷的道路是走漕渠水路。也就是还要再次前往宝应县,应该不会遇上越国的军队吧?” 一想到如今身处的位置是被越国攻陷的涟水县,沈万银提起的心就没有落地的时候。 “遇谁杀谁。”藜麦干脆利落地给出四个字。 沈万银差点被梗死,但对藜麦的性格也有更深一步的认识。 此刻,他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这种性子,他也活不到这时候。 意识到线路不会更改后,沈万银将取来的照牒压在胸口保护好,转换心神,看向眼前的“方便面。” 刚开始他看着简单的面条,不明白为什么藜麦要说方便。 现在看着只需热水冲泡,就无比美味的面条,真不愧藜麦给出的好名字。 随着一股青烟飘散在空中,热腾腾的方便面出锅。 为了将家中的面粉消耗一空,一群人可是忙碌了一晚上。 但藜麦的饭量大,到达村子后,剩下的方便面估计也就能再吃一顿。 以后赶路,估计也就只能吃炒米对付几口。 就在几人沉浸在吃方便面的时候,远处负责观测村落动静的越过哨兵,发现了村中升腾的炊烟。 想起之前在村中发生的惨案,立即点燃狼烟,召集士兵。 村中,藜麦几人吃饱喝足后,踏上回程的路线。 虽然几人不知道扬州该怎么走,但宝应县还是知道的。 只要沿着河流的方向一路往下走,必定可以到达宝应县。 至于花上的时间比乘船更长,条件简陋的沈万银无法考虑这么多。 “咚咚咚——” 就在沿河行走时,藜麦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快速的马蹄声。 她立即停下步子,高抬右手,不再继续前进。 藜菽疑惑地看着大姐,又转身往后看,疑惑地问: “大姐,怎么了?” “有人在追我们。” “是谁?”刚出村子而已,藜菽不敢相信谁能这么快发现他们的踪迹。 沈万银也浑身戒备,紧张地说: 第165章 “该不会是被云雾阁的人追来了吧?” “不是,骑马来的。” 话音刚落,三人脑海中都有了一个不敢置信地猜测——越国军队。 藜菽的脑子差点无法运转,他看向一旁呆愣的小妹和沈万银,着急地说: “你们俩快…快…快躲在一旁藏起来,别叫越人发现,带着驴车一起。” 他将手里的缰绳塞进藜荞手里,驱赶着两人进入道路两侧的草丛。 “不!我……” 敌人来袭,藜荞怎么可能安心地躲在一旁,她挣扎着不愿服从。 “你们俩躲远点放冷箭。”藜麦的声音响起。 这次两人不再违抗命令,双眼放光地带着弓箭躲在草丛里。 至于藜麦和藜菽则是躲在更近的草丛,等待敌人的靠近。 随着耳边的马蹄声越来越响,沈万银的心跳声渐渐与马蹄声融合在一起,不断跃起。 在看清越国将领身影的刹那,心更是跳到了嗓子眼。 第一次经历战斗的两人,脑子根本无法及时反应。 藜荞和沈万银还在震惊,藜麦和藜菽已经开始放冷箭。 特别是藜麦,箭术精湛,刚打眼的功夫,立即给靠近的将士来上五根利箭。 当眼熟的黄色竹箭划破空气的刹那,为首的将领立刻认出来这就是杀了耶律德的人。 他迅速挥动手里的弯刀,一把劈开竹箭,高呼: “敌袭!警戒!” 话音未落,身后已经传来数十道竹箭刺破血肉的“噗呲”声。 此刻,将领再也不敢看低对手,义正言辞地说: “何等鼠辈,偷偷摸摸,有胆子当面与本将打一场!” 但这种简单的激将法对藜麦一点作用都没有。 眼见敌人距离她仅有三丈,她就已经将手里的竹箭全部用光。 在对准将领使出原有的铁箭之后,她抽出腰间的长刀,对准马腿的位置砍去。 带队的将军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的对手居然只是一个身长五尺小姑娘。 看着对方凌厉的刀势,他丝毫不敢轻慢,扯紧缰绳,高抬马腿,准备给藜麦来一次马上优势的展示。 殊不知,不管他如何躲避,都无法逃脱藜麦的控制。 也不知藜麦是如何在刹那间转换姿势,当再次在人群中看到她身影的时候,将军早已经被甩下马,旁边是鲜血淋漓的马儿。 身后,跟随将军一起来的士兵,在利箭和马蹄的公式下,早已没了大半。 藜荞和沈万银在远处对准士兵和马匹,藜菽跟在藜麦的身后迎敌。 两道小小的身影在人群中灵活移动,不一会儿站着的越过将士就只剩下四分之一。 将领根本无法接受眼前的结果,厚重的胡须下脸部肌肉疯狂抖动。 “呀——” 怒吼一声,挥动手里的弯刀不断朝着藜菽这个软柿子靠近。 藜菽只觉身后一阵寒意来袭,余光一瞥,只见一把弯刀朝着脖子靠近。 他急切地想要拔腿逃脱,却发现双腿无法移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杀意袭来。 藜菽下意识地闭上双眼,等候死亡的来临。 可就在他感觉黑白无常来接自己的刹那,耳边突然响起一声清脆的碰撞声。 “铿!” 唰地双眼瞪大,立即看见大姐的面容。 藜菽下意识地喊了一声,“大姐。” “不想死就往后退。” 藜麦冷冷地睨了一眼藜菽,一个用力,将砍下来的弯刀还回去。 同时,她手里的长刀沿着弯刀的弧度不断往下滑,直至靠近敌人的腕部。 将军没想到藜麦竟有如此本事,一时之间生出收入麾下的心思。 他一边对打,一边劝诫: “我们越国与宋国不同,姑娘有如此本事,归顺进入我们越国军营,成为一方将领也不是难事。但若是在宋国,姑娘空有一身本领也无处施展,说不定还会成为宋人攻讦的理由。姑娘仔细想想,想想那一方对自己更有利。” 此刻,藜麦心中想的是,对方根本没把自己放在心上,居然还有闲心聊天。 她手里的力度越来越大,直至一刀挥下,再次与将军的刀撞在一起,应声断裂。 看见习惯用的长刀断开,藜麦心中的怒火越来越大。 心中顿时没了再继续纠缠的心思,直接肉身逼近,身体往下一蹲,脚下横扫,一拳砸断挥来的胳膊。 “咔嚓!” 将军没想到对方的力度如此大,隐隐约约有种会葬身于此的感觉。 还未想通,胸口的肋骨接连发出断裂声,身体轰然倒塌。 将领身死,收下的士兵更是不足为惧。 藜麦随意捡起地上的弯刀,不断靠近其他士兵。 一时间,沈万银和藜荞只觉得眼前是一片鲜红的血色,天上地下全都是,根本无法逃避。 浓重的血腥味肆意蔓延,断臂残肢遍地。 两人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根本拿不稳手里的弓箭,倒在地上疯狂呕吐。 第166章 刚刚才吃的方便面,全部被吐了出来。 当藜麦和藜菽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两人眼前,全身上下都全是血色。 还好不远处就是河流,两人拿起一身衣裳,跳进河里,洗干净。 随意用河水将衣服上的血液洗干净,挂在驴车上的木架,继续前进。 这一次,藜麦和藜菽在下面走着驱赶驴车。 面无血色的藜荞和沈万银虚弱地躺在驴车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正常。 藜菽心疼地看了一眼藜荞,劝道: “小妹和沈公子,你们俩要习惯一下,往后说不准还会遇到多少次。” 第74章 逃难队伍 “我…我尽量。” 藜荞只要一闭眼睛, 就是刚刚发生的血腥场面,浑身瘫软无力,连另一侧躺着沈万银都顾不上羞涩。 沈万银何尝不是如此, 连鸡都没杀过的人, 根本无法动弹。 对此, 藜菽无奈地看了一眼,牵着驴继续往前走。 在这种情绪的影响下,接下来的几天时间中, 一行人中间的气氛一直萎靡不振。 只有藜麦时不时离开队伍, 得来野鸡、野兔, 让藜荞做了换换口味。 两人看到藜麦和藜菽没受到多大影响的样子, 也逐渐缓解两人紧张的情绪,开始琢磨前往扬州的事。 特别是沈万银, 将血色藏在心底后,每日都在计算何时可以到达宝应县。 “藜姑娘,依你所见,我们此时身在何处?距离宝应县有多远?” 闻言, 藜麦看了一眼沈万银。 按照她的步子, 一日就能到达宝应县。 但现在还有其他三人, 加上驴车装载重物,道路难行, 根据这段日子的脚程计算。 “还有三日。” “那快了。到了宝应县之后, 我们乘船顺风而行,一路往下,不出三日的功夫, 便可到达扬州。届时,藜姑娘三位也可轻松不少。” 说起可以回家的事, 沈万银的语气中是藏不住的喜悦。 藜荞和藜菽的情绪不免被他所影响。 只不过两人想的是,把沈万银送到家,他们也可以回到让自己安心的新家——山谷。 比起外界的混乱,他们更喜欢山谷的宁静和安详。 在几人的期待中,四人的身影逐渐靠近宝应县。 四人下意识选择的停靠地点和之前一样,一看见眼熟的地点,三人脚步轻快地渐渐靠近。 走在最前面的藜麦却突然停下步子,目光瞄准岸边躲藏身影的位置。 “有人!” “谁?” “难不成越人知道我们要来这里?” “不对,应该是上次云雾阁派出来的人。”沈万银胸有成竹地说。 藜麦对于三个人的猜测并未回答,而是取出身后的弓箭,瞄准方向,准备一网打尽。 观察到她动作的时候,沈万银下意识地收敛呼吸,目光紧紧地盯着藜麦的动作。 他的心仿佛和被拉紧的弓弦似的,随着不断绷紧。 只听一声“咻”的破空声,五箭齐发。 再次见证如此震撼场面,沈万银还是忍不住发出震惊的吸气声。 紧接着,远处的密林、草丛中,不断传来身体砸落地面的声音,一片片草丛被压低。 见状,守候在此地已久的人也不装了。 特别是看见熟悉的竹箭后,再也无法忍耐,直接站出来。 为首的看着藜麦几人所在的方向,大喝一声: “杀——” “只要带回沈小少爷的信物,证明身死,赏银万两。” “上——” 下一秒,一群蒙面人从草丛中冲出来,对着藜麦所在的方向奔跑。 这次沈万银和藜荞反应能力明显快了很多,立即取出擅长的弓箭,瞄准来人的位置。 藜麦和藜菽更是熟练,面对一群乌合之众,几乎没怎么动手,面前就只剩下一堆尸体。 四人对视一眼,迅速下河洗漱,换身衣服继续前进。 至于之前的停靠地点,自然不能再选择。 随着离宝应县越来越近,藜麦发现了眼前的景象隐隐有种末世的乱象。 这种感觉在来到宝应县城门口的时候,更是来到峰值。 因为眼前的宝应县城门早已经没有人在守候,景象与当初藜麦前往涟水县寻找食盐相似。 “战乱。”藜麦淡淡吐出两个字。 却把身后的三人吓一大跳。 比起前来截杀沈万银的无名小卒来说,之前与越人军队的对抗,更是令他们胆战心惊。 如果藜麦所说为真,恐怕越人的军队即将占领宝应县。 想到这,比起打打杀杀,沈万银更关心的是宝应县是否还有船只可供人前往扬州。 他的心瞬间紧张起来,一想到无法归家,脑子失去理智。 正好撞见有人家从城门口跑出来,沈万银连忙跑上前,拉住一位老者询问: “请问城中出了何事?为何大家行色匆匆?” “还不是城中传言,言明山阳即将失守,越人马上就会打到宝应。若是不趁此时出逃,估计全要沦为刀下亡魂。尤其是你这样的年轻人,更是会被抓入军营充做士兵,快逃吧!” 第167章 说完,老者也顾不上沈万银能否听明白,快步跟着自家人逃离。 沈万银站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意识到藜麦猜中后,他心中越发着急,急切地想要确认心中的猜测。 他站在城门口,一连拽住了好几个人,才打听清楚码头的消息。 和沈万银猜的一样,那些拥有停靠码头本事的豪门富户,早就得到消息,驱使着自家的船,带上所有东西奔临安而去,留下来的都是普通人家。 所以,沈万银他们出发时想好的路线沦为空想,此时整座临安县没有一艘船可以帮他们乘船下扬州。 想到这,沈万银根本无法控制脸上的表情。 整个人的脑子乱糟糟的,根本无法控制思绪,他慌张地往后跑,回到藜麦身边。 “怎么办?宝应县即将失守,没有船只下扬州,我们怎么办?” 沈万银烦闷地绕着三人不停转圈。 藜荞和藜菽显然也没了办法,乞求的目光看着藜麦,让大姐出主意。 藜麦瞥了一眼没办法的沈万银,问道: “既然宝应县无船下扬州,城内的百姓是往何处走?” 一语勘破迷障。 沈万银愁苦的脸色瞬间展颜,激动地拍掌,喊道: “对呀!不能乘船走水路,我们还可以走陆路。方才,我听闻不少人都是要往南走,准备前往临安,寻求庇护。扬州也在南边,我们可以一起走。” 有了主意,沈万银情绪明显好了不少,双眼放光地看着藜麦。 藜麦一眼就看穿对方是担心自己失约。 她无奈地点点头,“应承的事,我不会忘记。但你也要记得,即将给付的报酬,不然……” 对上藜麦凌厉的眼神,沈万银两眼发直,连连点头保证。 有了主意,一行四人立即跟着城中人逃跑的路线,一路往南走。 越往南走,逃难的队伍越大,渐渐的,官道上聚集了一群逃难的人。 沈万银一眼望过去,甚至看不到队首和队尾的位置。 逃难的人大部分都是普通百姓,像是他们这样拥有驴这样的家畜是少数。 加上她们车上还有不少的行李,以及吃炒米是散发的香味。 随着行走的路程变长,家家户户的吃食都在减少,沈万银能够明显的感受到不少人朝他们看过来的目光。 眼神中夹杂着贪婪和欲望,令人汗毛直立。 在再一次看见壮汉撞上的凶狠视线时,沈万银快步朝着藜麦靠近,担忧地问: “似乎有人想要抢劫我们?” 藜麦对于恶意感知最是敏锐,她早就将人清点出来。 看见一向心大的沈万银都能预见,她预计窥视之人动手的时间很近。 “今晚动手。” 眼见藜麦要先下手为强,沈万银惊讶地张大嘴巴,但是一路上的经历告诉他,这种选择非常有必要。 他默默点头,并将这个消息告知藜菽和藜荞。 两人的精神越发紧绷,等候天黑的来临。 天色逐渐转暗,逃难的队伍和往日一样,开始选择一个地方修整,吃饭、休息,等天亮再出发。 为了给其他人动手的机会,藜麦特意将今夜休息的地点选择在偏离人群的位置。 并且有一棵树挡着,不是刻意偷看的话,不会看见他们的身影。 但这一幕在心怀恶意的人看来,还以为是藜麦她们为了躲避危险,防止窥视。 一群人对视一眼,忍不住笑出声。 “还想躲?正好便宜了我们。” “大哥,我看他们从宝应县出来一路了。他们一共就五个人,最大的那个男孩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身。我估计旁边那三个是服侍他的仆人,特意装成落魄的模样。我估计他们车上都是好东西。” “就算没有金银,几袋好米也可以。也不知道我们要逃到什么地方才安全,自然是吃的越多越好。” …… 听着身边的人议论纷纷,为首的刘东面色不变。 只是在众人说完后,将目光投来时,他才做出决断。 “时不待人,今晚凌晨夜深人静时分动手,和之前一样,别留下活口。” “哈哈哈!大哥你放心,不就四个小孩子,我一个人都可以拿下。” “小心为上!” 刘东一脸不满地看着说大话的人,上次就是他们戒备松散,差点有人逃到官府报案。 如果不是他在官府有人,差点被人搜到老巢。 虽然这一次借助逃难的遮掩,被发现的概率大大缩小,但刘东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众人看见刘东如此表情,纷纷收敛脸上的笑容,颔首保证。 就在一群人商议动手时机时,另一边的四人正在享受美食。 藜麦抽空从山林间抓到一只野鸡,顺便还带上熟悉的树叶。 藜荞一看,立即做成大姐爱吃的叫花鸡。 一个泥团被塞进火堆里,随着温度的升高,泥团渐渐产生裂缝,一股熟悉的香味逐渐在空气中弥漫。 藜麦停下正在吃炒米和野菜鸡蛋汤的动作,抬眸看向火堆里的叫花鸡。 第168章 “可以吃了吗?” “大姐,再等等,马上就好。” 看着大姐馋嘴的模样,藜荞忍不住扬起嘴角。 剩下两人表情也差不多,只不过大家都熟悉藜麦,对此表示习惯。 沈万银更是打定主意,只要他回到家,一定要请藜麦去临安城最有名的丰乐楼吃一顿好的。 不一会儿,不止是四人周围弥漫着叫花鸡的香气,香气扩散开来,道路两旁修整的人也闻到香味。 有些难以忍耐的小孩子,忍不住撒娇叫喊。 “爹娘,我也要吃肉,要吃肉!” “好香呀!谁在煮肉,我可以拿钱买。” “前面就是河,想吃肉的下去捕鱼便是。” …… 一时间,整个庞大的队伍因为吃肉的事议论纷纷。 但天色渐黑,连日奔走劳累,一群人也只是动动嘴皮子,没有行动,吃过晚饭后,纷纷入睡。 藜麦她们休息的位置,偏离人群,耳边只有火花炸响和风划过树叶的声音。 藜菽三人还记得藜麦的话,并未入睡,一直在等候机会。 时间渐渐来到凌晨三点。 这个时间是人最困,警觉力最差的时候,藜麦想要在这个时间动手,刘东一行人也一样。 藜麦一听到有人靠近的动作,紧闭的眸子唰一下睁开,数清来人。 “来人了。” 话音刚落,警觉的三人立即站起身,攥紧手中的武器,准备迎敌。 光线欠佳,藜荞和沈万银的弓箭失去作用,两人只能和藜麦一眼,拿着长刀御敌。 “嚓嚓嚓——” 一阵裤脚被草木划破的声音响起。 藜荞三人下意识地围在一起,背对背倚靠给予力量。 藜麦独自站在最前方,等待猎物的靠近。 此刻,刘东几人还未意识到什么,继续悄声逼近,不断地对着兄弟们模仿鸟叫声,给出信号。 “布谷布……” 鸟叫声戛然而止,让走在最前方的男子意识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但身后逐渐逼近的人,不给他后退和犹豫的机会。 当他再次跨出步子,身后突然传来肉身倒地的声音。 脑子里一瞬间思考过各种可能性,最后化为惊恐的叫喊。 “有危……” 话音未落,藜菽的身影已经来到身前,一个挥砍的动作,气管被切断,失去发出声音的机会。 其他靠拢而来的人也被藜麦所解决。 藜荞和沈万银负责补刀,不给来人说话的机会。 这一次,两人的动作明显凌厉不少,不再害怕。 藜菽想到这些人是来抢劫的,之前被压制的心理不受控制地冒出来。 在沈万银疑惑的目光中,蹲下,将倒地的人全身扒拉一遍,找出不少碎银子。 甚至还有两张五十两的银票,令他惊喜不已。 刚取出收获,藜菽迅速跑到藜麦身边,低声道: “大姐,你看!银票,一百两。” 闻言,藜麦立即接过手,借着月色将纸上的文字看清楚,其他的她不认识,但五十两个字还是有点印象。 她用赞扬的目光看了一眼藜菽,“干的不错。” “都是大姐教的好。” 如果没有之前藜麦扒拉越人将士衣服和武器的经历,藜菽怎么敢摸尸呢? 沈万银带着困惑靠近时,听到的就是两人对话。 他震惊地看着两人,惊讶地问: “这样也行?” “有何不可?忘了说,沈公子你现在穿的衣服,就是当初从越人士兵的尸体上扒下来的。而且,这群人本就是想要趁着夜色抢劫我们,现在我们反其道而行之,有何不可?” 一连两问,一下子把沈万银问呆。 他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想着一路上的经历,再也无法说出高高在上的话。 “藜菽,你说的有道理。何不食肉糜的道理真的是不管何时都有实例。” 语气怅然,沈万银转身坐在草地上沉思。 可藜麦可不会给几人多少休息的机会。 她抬头看了一眼月色,开口道: “我们趁色夜色往前走一点,这里太脏了。” “好。” 收拾好之后,四人牵着驴车往前走。 直至走到队伍的最前方,天光破晓,四人才停下脚步。 藜麦安排藜菽和沈万银先休息,她和藜荞守着,之后再换人。 两人刚躺下没一会儿,队伍的人纷纷苏醒,准备出发。 藜麦护在车尾,藜荞赶车,跟着队伍一起行进。 行走时,隐隐约约听到身后传来惊恐的尖叫,应该是昨夜的尸体被人发现了。 藜麦动用异能,还听见了女人叫骂,以及寻找她们四人的声音。 她嘴角一勾,希望这种收获能够多来一点。 接下来的几天,队伍明显安静不少。 一些追上来的人已经认出藜麦几人的模样,想到之前看见的尸体,再也不敢投来觊觎的眼神。 至于追责,逃难的队伍更是无人多事。 半个月的时间过去,藜麦四人看着眼前巍峨的城墙,不免惊叹。 第169章 沈万银灰扑扑的脸上装饰着闪耀的双眼,一脸自豪地说: “扬州!” “此地便是扬州城,我们终于到了——” 藜菽和藜荞也长舒一口气,心想:终于到了,再不进城增补吃食,驴车上就一点东西都没有了。 就在四人注视着扬州城时,守在城门口的士兵也在观察她们。 实在是在繁华的扬州,难得看见穿着如此残破的人,甚至比起城中的叫花子都不如。 如果不是身边还有一辆驴车,他们肯定会以为是叫花子。 同时,他们也非常好奇,藜麦四人从何而来。 当进城的队伍排到藜麦几人时,士兵立即收敛脸上的笑意,板着一张脸,声音粗犷地问: “将照牒取出来!” 藜菽当即将怀中的照牒递上去,“官爷请看。” 士兵用两根手指掐着照牒,准备粗略浏览一遍。 可是当他看清楚照牒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涟水”二字时,瞬间惊恐地瞪大双眼。 “你们是从楚州的涟水县而来?” “正是。小的们乃涟水县刘家村人士。” “撒谎!来人!将其拿下。” 一声令下,门口的士兵立即抽出腰间的长刀,对准藜麦四人。 藜麦没想到眼前的人说变脸就变脸,她当即催化异能,将周遭十里的人数核查一遍。 感知到能够应付之后,她周身弥漫的气氛和缓不少。 藜菽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难免紧张,可想到身后还有亲人,他弯下的腰压得更低。 “官老爷明鉴,小的不敢撒谎。” “还说没撒谎,涟水县之事整个宋国都传遍了,你们还敢拿着涟水县的照牒出来招摇撞骗,该不会是越国的探子吧?” 此话一出,别说是守门的士兵,连其他一同进城的宋人,都朝着几人投来警戒的目光。 “当然不是。我们姐弟三人都是宋国人……” 藜菽将村中其他人难逃,他们躲进父亲之前在深山的屋子的事,一通编后说出。 虽然有些难以想象几个孩童如何在深山生存,可看着眼前几人的模样,似乎也没什么不可相信的。 守门的士兵再三确认后,终于是将四人放行。 刚踏入扬州城,沈万银扬起的嘴角再也下不来。 他兴奋地看着眼熟的宽阔的街道、热闹的行人和繁忙的商铺,和临安城非常相似。 一想到马上就可以见到宋成章,心中越发高兴。 想到藜菽几人久居深山和偏僻的村落,肯定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沈万银忍不住热情介绍。 “扬州虽说不比临安繁华,但也是宋国有名的州府。你们看,那边是卖布料的,有绫罗绸缎……” 藜荞一边听着沈万银的介绍,一边用双眼观看。 眼前的城实在是太繁华,她甚至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用。 藜菽虽然眼中透露出欣喜,但还算镇定。 最平稳的当属藜麦,对她而言,眼前只是古色古香的城镇而已。 即使与破败的末世城市相比,也难以望其项背。 唯一令她感兴趣的就是街道两旁传来的食物香气,差点挪不动步子。 当身旁再一次划过红彤彤的糖葫芦时,藜麦根本无法抑制心中的冲动,直接将一块碎银子扔进老板怀里,带着一把糖葫芦继续往前走。 买糖葫芦的还以为是有人抢东西,但一看见手里的碎银子,瞬间乐得看不见眼睛。 心想:这样的客人多来点更好。 介绍到口干的沈万银,转身时看见的就是藜麦手中拎着一把糖葫芦的画面。 想到藜麦的食量,他再也无法安心说下去,连忙安抚道: “我已经打听清楚了,宋叔所在的珍宝阁就在前面的街上,马上就到。一见到宋叔,我立即请你们品尝扬州有名的菜肴。” 说完,沈万银加快步伐,朝着珍宝阁靠近。 当他看见正从马车上下来的宋成章时,忍不住高声叫喊,“宋叔!” 第75章 还活着 宋成章眉头紧蹙, 行色匆匆快速地撩起衣摆,还未张口说话,忽然听到远处传来熟悉的喊声。 他循着声音发出的方向看过去, 只看到四个衣衫褴褛的少年。 站在最前方的少年, 破烂的衣着下, 衬托的脸上的牙齿似雪一样洁白。 宋成章的思绪有一刹那的慌乱,但想到刚刚得到的消息,他现在没有什么心情关注外界的杂事。 于是, 在沈万银期待的目光中, 他熟悉的宋叔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快步朝着珍宝阁走去。 沈万银脸上的笑容瞬间僵硬, 高举的右手更是尴尬地收回来。 他就算是不转身,都能够感受到黎家三人投来的炙热视线。 眼见宋成章马上就要浸入珍宝阁, 此刻,沈万银早已顾不得什么规矩和礼数,继续高声叫喊。 “宋叔!是我——沈万银。” 听到熟悉的名字,宋成章踏出的步子迅速收回来, 一脸怒意地朝着三个少年的方向看去。 自从沈万银失踪后, 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 不管是沈家,还是下面的人, 都默认沈万银沈少爷已经英年早逝。 第170章 现在听到有人敢打着少爷的名字招摇撞骗, 纵使心中有十万火急的事,宋成章也忍不了。 “来人!去把那四个人带过来。” 语气中满是被压制的怒火,身旁的小厮一听就知道那四个人是撞上管事心情不好的时候了。 他忍不住摇头叹息, “算这四个人倒霉。” 就在他朝着沈万银几人走去的时候,沈万银也带着藜麦三人快步上前。 沈万银就不相信宋叔亲眼看到自己的模样, 还不会认不出自己是谁? 想到自己此时的狼狈模样,他一边走,一边将脸上的灰尘擦拭干净,散落的头发也全部收到脑后。 小厮快跑靠近时,看见的就是沈万银真容逐渐显现的模样。 当看清楚来人面容的时候,小厮还以为自己看到了鬼,一脸惊恐。 他害怕地往后退步,手指颤颤巍巍地指着沈万银,一口气上不来,差点倒地不起。 仰头倒地时,忽然瞥见头顶刺目的日光。 刹那间,小厮的理智回神,声音颤抖地喊道: “小…小少爷!” 站在珍宝阁前一直等候的宋成章,也发现了小厮的异样。 他眯着双眼,努力将来人的模样看清楚,视线从挺立的鼻子看到抿紧的双唇,诡异的熟悉感涌动心间。 但看清那双笑意绵绵的眼睛时,宋成章的心中有一万句话想说,嗓子却被哽咽的声音堵住,一个音节都无法发出。 沈万银看见宋叔的表情,立即意识到对方认出自己。 他再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快步朝着宋成章跑过去,一把将人抱住。 “宋叔!我回来了。” 宋成章紧紧地将怀里的人抱紧,有那么一瞬间,沈万银差点无法呼吸。 当两人松开手,宋成章双眼含泪,一脸疼惜地看着沈万银狼狈的模样。 “好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这段日子,小少爷你必定是吃了很多苦头……” 宋成章努力用双眼描摹沈万银的模样,却惊奇地发现,眼前的沈万银除了外表看起来狼狈一点,眼神却比以前坚毅不少,整个人的精神头也更足,完全看不出颠沛流离的模样。 所以,他心中积攒了一肚子的话根本说不出口。 沈万银感受到熟人的关心,心里暖烘烘的,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散的时候。 看见宋叔的窘状,他一脸笑意地说: “嘿嘿!这次落水,幸好遇到恩人,救下后,为了养伤借住一段时间。” “原来如此。小少爷吉人自有天相,回来就好。救下您的人,我们沈家必定会回报。” “就是我身后的黎家三姐弟。” 闻言,宋成章当即给跟在后面的藜麦三人郑重地鞠躬,表达谢意。 藜菽在看到宋成章穿着,心中忍不住紧张,在看到鞠躬的时候,更是手足无措。 他下意识地朝着大姐的方向看去,却看到大姐冷漠的眼神。 激动的心情瞬间凝住,脑子也瞬间短路,不假思索地回道: “沈公子已经做出许诺,不必言谢。” “少爷的许诺是他自己的事,在下是代表沈家给几位承诺。” 说到“沈家”二字的时候,宋成章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面色有瞬间的异样,眼神中满是悲痛。 对此,沈万银表示习惯。 往日里他出了事,基本上都是宋叔和祖父在善后,感谢自然也是一样。 因此,他并未觉得宋成章有什么不对劲。 只是在听到当初的承诺时,沈万银的目光立即朝珍宝阁的方向看去,激动地询问: “宋叔,珍宝阁内可有上好的羊脂玉?” “尚且有几块,不知小少爷有何用?” “当初被救,我许诺藜姑娘回家后会以羊脂玉为报酬。你去将珍宝阁所有的羊脂玉都取出来,送给藜姑娘。” 沈万银面色如常地许出扬州城内最大的首饰铺子的羊脂玉,在场的人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 眼熟沈万银的小厮,在他们眼中,沈万银就是这样出手阔绰,并且不管不顾。 而宋成章却觉得,自家小少爷的一条命,再多的羊脂玉都无法与其比较。 加上此刻他急切地想要将刚刚得知的消息告知沈万银,招呼几人往珍宝阁内走去。 同时,低声叮嘱道: “今日珍宝阁不迎客,你们把门合上。” “是。” 沈万银几人进门后,珍宝阁的大门合上。 宋成章带着沈万银往二楼的雅间走去,藜麦三人被带到另一个房间,等候管事的给她们呈上铺子内的羊脂玉。 藜荞看着桌上流光溢彩的桌布,以及精致的点心,一时间都不敢落座。 她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大姐,喊道:“二哥……” 藜菽也有些紧张,看到小妹的模样,努力装出镇定。 “坐下吧。” 藜麦没那么多顾虑,看见凳子就坐,闻到点心的香气,早上吃的炒米早已经消耗一空。 她立即伸手捏紧一块点心,塞进嘴里。 第171章 松软的触感在指腹蔓延,香甜的气息在唇齿间回荡,比起之前在山谷吃的芋泥月饼不相上下。 吃完一块,藜麦就喝一口茶缓解喉咙的堵塞。 不知不觉间,一碟点心被她消耗的一干二净。 藜荞瞥见大姐一脸自然的模样,情不自禁地拿起一块点心,缓缓靠近嘴边,想要尝尝扬州城内的点心是什么滋味。 就在唇边接触点心的刹那,身后的房门忽然被人推开。 藜荞被吓得手一抖,点心落在桌上。 她下意识地站起,想要解释,却看到大姐猛地站起,平日里平淡无波的双眼忽然射出两股亮光。 第76章 传来噩耗 小厮都还没反应过来, 手里的托盘突然消失。 抬头一看,就看到之前浑身冒着冷气的姑娘,眼神热切地盯着盘中的羊脂玉。 不知为何, 看着眼前的场景, 他震惊中夹杂着一丝了然。 “姑娘, 这些便是珍宝阁中珍藏的羊脂玉,您好好看。” 说完,他迅速转身, 合上门, 消失在三人面前。 藜菽和藜荞看了一眼大姐全神贯注的模样, 对视一眼, 选择静待结果。 藜麦看着手中的“晶核,”品质比起之前从沈万银手中得来的要差一点, 但勉强可以在数量上弥补。 据她估计,将眼前的羊脂玉能量全部吸食完,估计异能的等级能上一个层次。 想到这,长久以来只为吃食热切的心, 突然开始剧烈跳动。 藜麦连忙端着羊脂玉坐下, 一手握住一块, 不断汲取其中的能量。 另一边,宋成章将沈万银拉进房间后, 一脸悲痛地看着对方。 沈万银还以为是宋叔看自己模样可怜, 不由得对宋成章露出羞涩的模样,再次解释道: “宋叔您别担心,被救下后, 我过的日子其实还不错。虽然没有像之前在沈家一样吃炊金馔玉,但一些山中野物和山珍还是不少的。您看!我的样子看起来是不是比之前还要更壮实?” 面对沈万银一脸懵懂无知的模样, 宋成章更是悲从心来。 他一把紧紧攥住沈万银伸出的胳膊,叮嘱道: “小少爷,您一定要坐稳,小的有紧急的事和您说。” “你说,现如今我还有什么不能经历的?” “小少爷,老爷…老爷他……” 宋成章脑子里琢磨过千千万万遍说法,在看见沈万银清澈的眼眸时,还是说不出口。 但沈万银看着宋成章支支吾吾的模样,脑海中逐渐浮现出一个不敢置信的猜测。 他先是粲然一笑,打趣道: “哎呀!宋叔,您这个理由我早就听的耳朵都快起茧子了。是不是祖父又提前叮嘱你骗我回家?” 沈万银似乎是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一口白牙在房间内格外醒目。 “哈哈哈……哈哈——” 笑声戛然而止,沈万银脸上的笑容也瞬间僵硬。 顷刻间,他心中早已有了不愿相信的猜测,嘴巴不断张大,却还是没有问出那个不愿开口的问题。 但现在时间紧急,宋成章知道自己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 更何况现在沈家的乱局,正等着小少爷回去主持。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宋成章还是将刚刚得知的噩耗吐出来。 “小少爷,临安传信来,说…说是老爷不好了。” 说出这句话,宋成章几乎是耗尽了全身的力气,眼泪突然从眼眶中飞出。 在他看来,沈老爷子和他的亲父差不多,听闻噩耗,难掩悲痛。 如果当初不是沈老爷子将他收留,此时此刻还有没有一条命都是未知数。 此时,沈万银面无表情,对外界发生的一切无知无觉。 他难以接受这个消息,在他印象中老爷子中气十足,无所不能,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不好了呢? 思绪杂乱之下,沈万银只能自我欺骗。 他抬眸看向对面的宋成章,笑着说: “肯定是老爷子骗你的,顺便把消息传出来,希望我能听见,早日归家。” “小…小少爷。” 宋成章看着沈万银故作无碍的模样越发心疼,止不住地抹眼泪。 但是他快速思考后,觉得沈万银的话不无道理。 只是他担心的不是老爷子没出事,而是小少爷的失踪和老爷的去世时间太短,其中必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如果小少爷跟着自己一同前往临安,说不定还会再次遇到危险。 想到曾经老爷的叮嘱,宋成章一颗心惴惴不安,呼吸困难。 缓解好一会儿后,他努力扯了扯嘴角,安慰道: “对,对对。一定是老爷想骗您回去故意说的,这段日子您吃苦了,就先在扬州城休息一段时间。前些日子东边说是有好货,正好您在,你就在扬州帮着看铺子,我先去把货给收了。” 说完,宋成章急匆匆地就想离开。 就在他打开门的一刹那,沈万银的理智回笼,哽咽地说: “宋叔,我不想待在扬州,我想回临安看祖父。” “我要回家!” 宋成章沉默许久,所有劝阻的话化为一声叹息。 “好。” 第172章 “我要最快回到家,您帮忙安排船,走最快的水路回去。” “我这就去安排。” 宋成章猛地打开门,门板拍在墙上,发出巨响,快步离开。 旁边的黎家三人也听到了突然炸开的声响。 藜荞和藜菽对视一眼,最终选择沉默,静静等待大姐苏醒。 此刻,藜麦正沉浸在吸收羊脂玉的能量当中。 两刻钟过去,掌心的羊脂玉早已失去原有的光泽,看起来灰败不堪。 藜麦深吸一口气,感受身体中增长的异能。 眸子睁开,看见的就是两双满含希翼的眼睛。 她侧耳一听,听见隔壁房间传来的哭声,声音哀恸,仿佛从心底蔓延开来的悲伤。 隐隐约约间,藜麦的心不受控制地漏了一拍。 下一秒,她突然站起,将其他的羊脂玉塞进怀里,开口道: “去看看!” “吱呀——” 开门声将沉浸在悲伤中的沈万银唤醒,他忽然想起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绝对不能沉浸在伤痛之中。 沈万银迅速站起身,抬头看向门口的三人,解释道: “抱歉,恐怕三位暂时不能休息,需要护送在下即可前往临安。” 话音未落,他迅速将目光集中在藜麦身上,保证道: “藜姑娘放心,你想要的羊脂玉绝对不会少。” 闻言,藜麦点点头。 见状,沈万银紧张的心放松不少。 恰巧此时宋成章的身影出现,带着几人前往扬州城内的码头,准备乘船前往临安。 藜菽看了一眼船上雕龙画栋的楼阁,不由得攥紧手里的缰绳。 余光瞥见驴车上灰扑扑的袋子和锅碗瓢盆,下意识地与眼前的船只对比。 藜荞更是忍不住发出惊叹声: “这船真漂亮呀!看起来比房子还要高。” 若是以前,沈万银肯定会好好炫耀一番,但此刻,他没什么心情。 他放目远眺,似乎在观察临安方向。 宋成章能够感知到小少爷忐忑不安的情绪,强壮镇定,喊道:“上船!” 藜麦纵身一跃,人即可出现在甲板上,把岸上的人吓一跳。 沈万银紧随其后,快步跟上。 藜菽在一群人震惊的目光中,带着驴车一起上船。 宋成章走在最后,将所有人和事安排好后,扯着嗓子喊: “开船——” 第77章 行船 “咚!” 随着船锚落在甲板上的声音, 船只缓缓朝着临安的方向驶去。 沈万银上船后焦躁不安,一直痴痴地望着临安的方向。 藜菽本想询问一下驴车摆放的位置,但看了沈万银一眼后, 被对方脸上的悲色为震惊, 不愿打扰。 他下意识地将目标转向其他人, 却看到每一个人衣着都比他的身份尊贵。 又打量了一眼身边的驴,浑身灰扑扑的,连日奔袭都没下河洗过澡, 实在是与眼前的场景不匹配。 就在藜菽犹豫之时, 身旁突然走进一人。 “藜兄弟是吧?驴怕水, 还是由我牵着往后面的船舱走去, 那里比较方便一点。” “好好好!多谢。” 藜菽正愁这事,正好遇到人问, 自然是接受对方的提议。 他激动地拽住缰绳往后走。 他步子是往前走了,但手里的缰绳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藜菽诧异转身一看,驴正在和他抗争,死活不愿意挪动。 他怎么都没想到, 驴偏偏在这个地方出事。 如果刚刚不上船, 还可以带回去让沈万银请人帮忙看着, 等他们回家的时候顺道取回。 现在上了船,突然犟, 藜菽真的是措手不及。 想到旁边还有人在看, 他羞的一张脸涨红,努力拽紧身后的缰绳,驴车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为了使劲, 憋着一股气,身体不断往前压借力。 身旁的下人看见这一幕, 立即好心地帮忙推车。 “藜兄弟,我搭把手。” 说完,他卖力往前一推。 结果一样,驴车纹丝不动,阵阵的清风划在脸上,昭示着两人的尴尬。 藜麦抬脚往传来食物香气的方向走,路过两人身边,瞥了一眼驴呆滞的双眼,快步往前走。 也不知是怎的,只一眼,驴迅速往前逃窜,拽着藜菽两人疯一般地往前跑。 “唉唉唉!” 突如其来的动作让两人猝不及防,再次死死地拽住缰绳,拖延步伐。 等驴车得到控制后,两人不约而同地长舒一口气。 此刻,藜麦已经来到船舱中厨房的位置。 刚靠近,就闻到里面传来一股香甜的气息,与她刚刚吃过的点心香味极为相似。 她迅速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敲响房门。 “叩叩叩!” 正在厨房里忙碌的厨子连忙站直身体往前看,看清楚是陌生人的时候,立即与今晨宋成章的叮嘱联系在一起。 “贵客驾临,不知是想吃些什么?” “你们什么都能做?” 听着厨子的语气,藜麦下意识发问。 哪想到厨子得意一笑,丝毫不虚地说: 第173章 “小的虽然是跟你宋总管行事,但之前也是在沈家做厨子的,不说皇宫御膳,一些王公贵族家中的厨子说不定都没小老儿的手艺好。” 长时间没吃口热乎的,藜麦的肚子本就难忍,听厨子如此不客气,直接依照眼前的食材,吐出一长串的报菜名。 听得厨子的眼睛都快花了,根本记不全。 最后化为一句惊愕地疑惑,“贵客你们吃的完吗?” “这些不用你担心。我看你这里没准备什么鱼,我去钓几条,做成烤鱼吃吃。” 说完,藜麦转身就走。 找到藜菽所在的位置,随意用驴车上的物件做出一根钓鱼竿,坐在船边,开始钓鱼。 或许是此地的鱼更聪明一点,又或许是船行的动静太大,惊扰了鱼。 反正等到沈万银收拾好心情,准备尽地主之谊找到藜麦时,藜麦一共才钓上来五条一两斤的鱼,和之前在山谷的鱼获差异太大,让人难以接受。 不止是藜麦这样认为,沈万银也一样。 在山谷之时,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像是个吃干饭的,时不时帮忙钓鱼,获取食物。 所以,看着眼前的鱼获,沈万银也有些难以置信。 “居然才这么一点?这河看着大,鱼却不多。” 藜麦点点头,肯定沈万银的话语。 “先别钓了藜姑娘,饭做好了。” 话音未落,沈万银下意识地往后靠。 下一秒,藜麦迅速站起身,拎着今日的收获,快步朝着厨房的方向跑去。 沈万银庆幸的同时,扯着嗓子叮嘱道: “藜姑娘,吃饭在正厅,你别走错了。” 令他没想到的是,明明藜麦还去厨房绕了一圈远路,居然比他还要更早到达正厅。 当看着餐桌旁所有人都在等候自己开饭时,沈万银难得露出一丝羞愧。 宋成章看着小少爷脸上的神色,就像是看见什么诡异似的,一脸惊讶。 同时还伴随着喜悦,嘴角控制不住地往上扬。 若是其他时间,沈万银肯定会询问缘由。 但他想起藜麦吃饭的虔诚表情,立即将想要冒出嗓子的话塞回去,迅速落座。 “吃饭吧。” 话音刚落,藜麦已然拿起筷子,朝着厨子不断向自己推荐的樱桃肉伸出筷子。 如图樱桃一般殷红的肉紧密的形成一颗圆球,表面泛着一层琥珀似的光泽,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藜麦快速将樱桃肉塞进嘴里,表情不由自主散发着愉悦的气息。 周围的人忍不住被其感染,沉浸在美食的享受当中。 当宋成章回过神的时候,肚子早已经被塞的鼓鼓囊囊。 他下意识地朝着藜麦看去,只见对方正在将桌上所有的食物清扫干净。 如果不是眼睁睁看着,他简直难以相信一个小姑娘的肚子可以塞进这么多的食物。 每看藜麦打扫干净一道菜,宋成章就不由自主地吞咽口水。 当看着藜麦将桌上所有的饭菜一扫而光时,他下意识地问道: “藜姑娘,你饱了吗?是否还要再来一点?” 话音刚落,用着藜麦菜谱制作而出的烤鱼出现在正厅。 “还能吃下烤鱼。” 藜麦舔了舔嘴唇,说出令宋成章惊愕的话语。 不止是她,刚刚才吃饱的几人,骤然闻到烤鱼的香味,忽然觉得被塞进的肚子,挤一挤还是能够腾出让烤鱼存在的空隙。 于是,在宋成章的惊讶中,几人将刚刚钓上的鱼制成的烤鱼吃的一干二净。 他也不例外。 所以当吃完后,五人坐在椅子上,一时间难以动弹。 最后还是宋成章嘱咐下人呈上消食的山楂水,一群人才可以挪动身形。 有此一遭,宋成章和沈万银对于临安的担忧都散去不少。 连日以来的惊恐和赶路,一群人早已疲惫不堪。 加上吃饱喝足,一行人随便说了几句话后,回到安排好的房间入睡。 接下来的几日,因为藜麦夸张的胃口,船舱内准备的食物被吃得一干二净。 宋成章在震惊的同时,不由得感到庆幸:还好临安与扬州之间的距离不远,还可以走较快的水路。不然他真的担心需要中途停船购买食物,耽误到达临安的时间。 第78章 身亡 因为心中不好的预感, 沈万银一大早就出了船舱,站在甲板上等候。 当远远看见熟悉的码头,心中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明明之前最喜欢的就是临安的繁华和喧闹, 此刻却有些思念山谷的幽静和闲适。 但想到祖父, 沈万银强制抛开心中一切杂念, 只想早日归家。 当船只逐渐靠近码头,他疑惑地看着人流如织的岸边。 “宋叔,怎么没有人迎接?” 以前, 不管是沈万银外出游玩, 亦或是送别友人, 码头总会有熟悉的人在此地迎接。 最让他牵挂的就是陪同他一起前往楚州的小厮——金玉。 宋成章看着眼前的场景, 也感到有些奇怪,但是为了不让小少爷担忧, 他解释道: “应当是此行过于匆忙,家中没来得及收到消息。” “也对,我们归家的日子定的太匆忙,先回家。” 第174章 船只刚靠岸, 沈万银急匆匆就要往家里跑。 宋成章惊讶地看着快速奔跑的人, 伸手挽留, “小少爷,租上马车, 速度更快。” 说罢, 他回头看了藜麦三人一眼,安抚道: “三位贵客不必担心,我们先行一步, 届时驴车会晚一点送到沈家。” 闻言,藜菽的心总算是放下。 他对着身旁熟悉的下人叮嘱一两句, 快速跟上几人的步伐,来到租车的位置。 一行人租上两辆马车后,极速朝着沈家靠近。 一路上,藜麦都掀开帘子观察路线和四周环境,不得不承认,此地还是有些好看,食物也特别充足。 马上刚来到距离沈家一条街的位置,耳边传来奇异的声响。 藜麦对此一点印象都没有,马车中的其他人却纷纷感到异样。 藜菽和藜荞下意识地看了沈万银一眼,因为当初爹娘死的时候,他们家费尽心思,请了人帮忙出殡,其中就有耳畔响起的乐声。 显然,此刻的沈万银也意识到了不对劲。 他隐隐感觉心中的猜测或许是真的,但是他又不愿相信。 马车上,沈万银紧闭双眼,屏蔽感知,似乎只要这样,他就能够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可随着几人与沈府的距离越来越近,耳边的哀乐声越来越大,让人无法忽略。 远远的,藜麦就看见雕龙画栋的房屋四周,悬挂着白色的幡。 她还没仔细观察,身下的马车已然被人拦住。 “你们谁呀!我们沈府的地界也是你们这种人可以靠近的?出殡这段日子,这条街禁止外人靠近。” 说着,出声训斥车夫的人就要将她们赶走。 沈万银一下子就辨认出是门房的声音,他一脸恼怒地掀开帘子,“怎么?我不能回家吗?” “小…小…小少爷!” 门房看清车内人脸的刹那,声音颤抖,脸色煞白,眼神中满是惊恐。 沈万银都还没来得及问是谁出殡,门房已经被吓得四肢在地上乱爬,疯狂朝着沈府靠近,嘴里还在不停地胡言乱语。 “头七!头七!小少爷和老爷一起回来了。” “啊——” “见鬼了!” 刺耳的尖叫声在身边此起彼伏,也刺破了沈万银一直蒙蔽双眼的心障。 他已经连滚带爬冲出马车,不要命地往沈府大门跑去。 眼熟沈万银的沈府下人们,看见和印象中的小少爷模样的身影在奔跑,加上今日是老爷头七的日子,一个个被吓得心肝胆颤。 再加上,本来就有流言小少爷和老爷都是被人害死的,门口的下人被吓得吱呀乱叫。 藜麦走出马车时,看见的就是沈万银气势汹汹靠近大门,身旁的人却被吓得倒地不起的画面。 心虚的、胆小的下人被吓到,但也还有些心智坚定的,在看清青天白日下,站着的真的是沈万银的时候,连忙朝着拜访老爷棺椁的存夕堂奔跑。 此刻,存夕堂正在给头七的沈老爷做法事,各种梵音不绝于耳。 沈家人不管是何心思,全都跪在蒲团上,合上双眼,感受梵音的洗涤。 “不好了!不好了!” 突然一阵惊恐的喊叫声打破屋内的宁静,引得府中大爷沈自安一脸不满。 他当即站起身,一脸不满地朝门口看去。 虽然来人声线变化,但他依稀能够辨认出是自己的得力手下,现如今沈府的大管事沈强的声音。 沈二爷也听到声音,一脸嘲弄地朝大哥投去视线。 其他跪着的沈家人,也纷纷等着看好戏。 当沈强跑到人前时,满头大汗,狼狈不堪,嘴里急切地想要分泌唾液,快速恢复说话的能力。 可越是这样,喉咙越干,他只能用动作表达内容。 还是一旁的沈家五少爷见情况不对,倒来一碗茶水。 “沈管事,你先喝口茶再说。” 沈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快速接过茶碗,一口闷下,嘴巴和喉咙总算是恢复如常。 刚喝完,他就迫不及待地解释: “大爷,小少爷他回来了。” “什么?沈万银没死!” “他怎么可能会回来?” “不是已经证明跟在他身边的金玉身死,他也一起死了吗?” …… 听到沈万银活着回来的消息,沈家人纷纷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 其中还有不少人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似乎是非常害怕沈万银回来。 就在一群人为了沈万银回来的消息而议论纷纷时,沈万银已经在下人们害怕的眼神中,朝着存夕堂的位置靠近。 “好了,安静——” “不就是回来了吗?有什么吵闹的。” 沈大爷实在是忍不了身旁一直叽叽喳喳的声音,烦躁地喊出声。 对此,一向在家中默不作声的沈三爷发出赞同的声音。 “大哥说的对。万银生还,乃是家中近日最好的消息。若是父亲知晓万银回来,想必会非常高兴。” 这一次,众人对于爱好和稀泥的沈三爷的话,第一次没有反驳。 不管此刻大家心中是什么想法,在看到沈万银的那一刻,脸上全都挂上欣慰的笑容。 第175章 第一个出声的是沈家二房的夫人刘氏。 “好孩子,你可算是回来了。” 说话间,她攥紧手中的锦帕,一脸欣喜地看着沈万银。 “只可惜,父亲一直等不到你生还的消息,悲伤过度去世了。” 沈家大夫人用手帕擦拭眼角,声音哽咽,看起来似乎要昏倒似的。 沈万银却是个混不吝,像是没听到话里的机锋似的,反问道: “也就是说,在我离家的这段时间,祖父过世了!” “在我离家之前,祖父可是身强体壮,大夫说他再活个十年八年都没问题,怎么可能突然去世?” 怒吼声充斥着整个存夕堂,把一些人驳斥的羞愧地抬不起脸。 “可父亲年纪大了,太医说,听不得小辈们的坏消息,心悸受损,一朝挺不过去……呜呜呜,过世了——” 大夫人说完,直接扑倒在棺椁旁,做足了伤心模样。 沈万银冷笑一声,嘲弄地说: “若是真如此,之前大哥和三哥惹出来的事,足够祖父死好几次的了。” 此言一出,屋内的哭声戛然而止。 沈大少爷和沈三少爷都是大夫人的孩子,这些话和戳大夫人的心肝没两样。 被堵了嘴巴的大夫人再也不多说一句话,抽噎着坐在椅子上。 沈二爷看到小侄子还是和之前一样,脸上再也不见悲痛,一脸赞同地说: “万银,还是你和我想的一样。我也觉得爹不可能因为你过世的消息就起不了身,可家中特意托人请来的张太医的确是说:爹忧思过重,沉珂难愈,所以才留下了我们这一大家子。” 说完,沈二爷走到沈万银身边,安抚似的拍拍对方肩膀。 “二叔知道你伤心,但事已至此,你还是早些接受为好。” 闻言,,沈万银环顾一周,将站在屋内的沈家人全部打量一遍。 “祖父身亡的原因,我自会打听清楚,最好别让我查出来和你们有关系。” 他几乎是咬着牙齿说完这句话。 随后,郑重地跨步上前,给亡故的祖父上一柱香。 沈家人看着沈万银严肃的模样,突然有种恐惧的感觉,纷纷使眼神对视。 沈大爷被侄子噎了几句,没了继续看法事的心情,快步往外面走去。 紧接着,大房的人纷纷跟着离开。 沈二爷看了几眼,也陆陆续续离开。 留在最后的就是沈三爷,他一脸沉重地看着沈万银,安慰道: “万银,别说你,连我今日都有些难以相信爹去世的消息。你能回来,想必也是吃了不少的苦。去世之前,爹一直念叨你,你就在这里一个人好好陪着爹一段时间吧。” 说完,沈三爷带着三房的人离开。 出门时,正好撞上被下人带来的藜麦四人。 沈三爷认出之前一直在老爷子身边管事的宋成章,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年前,突然被驳斥离开沈家在临安的产业,外派离开。 今日居然跟着沈万银一起回来,无法不令人猜测二者之间的联系。 宋成章看见沈三爷的时候,连忙打招呼,“三爷。” “成章,你回来了。万银是你找回来的吗?” 在沈三爷期盼的眼神中,宋成章懊恼摇头。 “不是。小少爷是自己找到沈家的产业,小的正好撞见。于是,一路护送小少爷回临安。” 说罢,宋成章往旁边一退,将身旁的藜麦三人更好展现在人前。 “三爷,这三位就是将小少爷救下的恩人。” 沈三爷在看见三个小孩子的时候,脸上难掩震惊,视线忍不住在浑身冷气的藜麦身上停留。 下一秒,脸上挂上和煦的笑容。 “原来是万银的救命恩人,是该好好招待才是。明金,你去找人将三位恩人送到客房休息。” 第79章 阴谋 沈明金鄙夷地瞥了一眼藜麦三人, 抬眼,撞上父亲严肃的眼神,立即低下头。 “诸位, 请跟我来。” “请!”沈三爷温柔地笑着伸手示意。 藜麦打量了两人几眼, 冷声道:“走。” 沈三爷父子俩显然没想到救下沈万银的人会是如此冷漠的人, 脸上惊讶的表情来不及控制。 意识到丢人的时候,沈明金快步往前走。 藜麦迅速跟上去,走在后面的藜菽和藜荞两人, 微笑着朝沈三爷打招呼。 而后, 连忙跟上大姐的步伐, 继续在沈府中深入。 两人一边走, 一边忍不住偷偷观察沈府内部的环境。 此刻,藜菽心中才对沈万银口中的“首富”二字有一个真切的认识。 原先县城的富户, 已经算是他这辈子见过最有钱的人。 现如今,藜菽才真正意识到什么是真正的有钱。 亭台楼阁,雕龙画栋,一步一景。 依据他浅薄的知识, 根本难以将眼前的画面完整的形容出来。 在不断的吸气声中, 沈明金带着三人来到沈家待客的院落。 “来人!” “四少爷, 不知有何吩咐?” “这三位是我们沈家的贵客,你们一定要好好招待。” 说完, 沈明金像是担心沾染什么东西似的, 转身离开。 第176章 只留下一脸谄媚的丫鬟疑惑地看着眼前三人连自己都不如的“贵客。” 思索间,丫鬟眼神中流露出一丝鄙夷。 她以为自己藏的很好,但在刚产生的时候就被藜麦捕捉到。 藜麦对这种情绪很是敏锐, 毕竟这种人不管是什么时代都不缺,只要对方不干扰到自己的生活, 她也没心思计较。 “上些热水和吃食。” “是。” 丫鬟在听到藜麦的声音时下意识回答。 当她走出几步远后,才一直到自己为何要对一群不如自己的人卑躬屈膝? 她不由得转身往身后看去,正好撞上藜麦瞥来的目光,冷静锐利,一下子把丫鬟吓得心差点从嗓子眼跳出来。 这一次,她再也不敢有什么心思,快步往院外走去。 藜荞看着眼前比他们房子还要大的一个院落,忍不住感叹道: “我们三个上门的客人都能住这么好、这么大的房子,真不知道沈府到底有多大?” “一国首富都如此富贵,皇宫该是何等模样?” 藜菽忍不住跟着一起议论起来。 说起在临安的皇城,藜荞的双眼也冒出期盼的光芒。 藜麦也在心中琢磨,御膳是什么滋味。 在船上的时候,她觉得已经非常美味的食物,在厨子口中,还是比皇城的御膳差上一等。 如果有机会,她一定要尝尝。 说话间,三人已经进入屋内。 屋内的装饰更加华丽,就连挂在墙壁上的帷幔都比三人穿的布料要好。 藜菽和藜荞带着欣赏的目光,将眼前的一切全部藏进心底。 尤其是藜荞,她觉得这一遭护送结束后,回到山谷,她一定要将看到的、听到的、吃到的,全部和好友刘婷婷复述一遍。 要让刘婷婷也感受到临安的繁华和魅力。 直至双眼发酸,藜荞也不愿意停下。 看过瘾的藜菽忽然想起正事。 “大姐,我们已经将沈公子送到家?是不是很快就可以回家了?” “取回报酬就回去。” “那好。没想到沈公子刚到家就遇上家中长辈去世的憾事,等沈公子恢复心情,我们也去上柱香,之后就可以商议报酬的事。” 刚刚听到沈万银的哭声,又撞上沈三爷,没有及时上柱香。 藜菽现在想想都觉得有些不讲礼数,心中不是滋味。 藜麦点点头,一双眸子紧紧锁定来人手中的托盘,香味与她在床上吃的如出一辙。 “三位贵客好!奴婢先上些吃食,热水马上就好。” 说罢,一排丫鬟将碗碟摆放在餐桌上,摆的满满当当。 为首的一双眸子一直在观察三人,期待能在三人眼中看到熟悉的惊讶。 但很显然,藜麦三人一个眼神都不给对方,拿起筷子就是吃。 在丫鬟震惊的眼神中,藜麦迅速解决完一盘糟鹅,并迅速抬起头,嘱咐道: “再来一桌。” “是。” 这一次丫鬟以为自己看到了藜麦三人丢脸的模样,语气中是藏不住的嘲讽。 但是当她们再次端着菜回来时,看见餐桌上被一扫而光的碗碟,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 在疑惑中,一行人将饭菜摆好。 当她们端着热水出现时,餐桌再现了刚刚的画面。 藜麦扭了扭身体,独自回到房间沐浴更衣。 另一边,沈万银跪在祖父棺椁前不停地忏悔。 虽然他觉得祖父身亡不是自己造成的,但想到自己的噩耗传来,祖父一定十分伤心,他还是忍不住哭了出来。 哭声渐止,沈万银才不断地琢磨刚刚看到的画面。 想到祖父之前身体上佳,怎么可能区区两个月的时间就突然去世? 其中一定有不可告人的阴谋。 沈万银此刻最怀疑的就是大房的伯父,对方一直惦记继承家业的事,为了钱财,还真的有可能犯下如此大事。 尤其是想到之前二叔拍他肩膀时给出的按时,他隐隐觉得自己找到了方向。 接下来的时间里,沈万银一边烧纸,一边琢磨刚刚看到的画面。 不吃不喝,对外界也没什么反应。 宋成章站在一旁,悲痛万分地看着老爷子的棺椁,和悲伤的沈万银。 他心中隐隐有一种感觉,老爷子的去世绝对不是下人们说的那样。 在被赶出临安,负责扬州等州府的产业时,宋成章就觉得很奇怪。 现如今,他总有一种感觉,会不会老爷子知道自己会有这一遭? 不然,他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会被赶走。 想到这,宋成章看了一眼小少爷,眼神晦暗不明。 就在两人琢磨沈老爷的死因时,修整好的藜麦三人已经跨入存夕堂。 靠近时,藜菽朝着两人行礼,“两位多保重,我们来祭拜一番。” “请!” 宋成章帮忙烧三柱香,递给三人,并让出沈万银身后的位置。 藜麦接过香,模仿藜菽的动作,对着棺椁鞠躬、上香。 第177章 上完香后,沈万银突然站起身,看向一旁的宋成章,哽咽地说: “宋叔,这一路你也累了。你先回去洗漱、用膳,待会儿来换我。” 一听这话,宋成章无法说出反驳的话,他重重点头,艰难地吐出一个字。 “好。” 话音落下,宋成章背对着四人离开。 紧接着,守候在灵堂的其他下人,也别沈万银驱赶离开,整个院落只有藜麦四人站在原地。 藜菽疑惑地看着沈万银,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这样做。 藜麦动用异能,扫了一眼棺椁,的确有一具尸体。 沈万银准备开口时,看见藜麦的视线,还以为是对方发现了什么,紧张地开口道: “藜姑娘,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不等藜麦开口,他继续补充道: “我祖父的身体一向很好,根本不可能只因为听到我身亡的消息,就一病不起。你能否看出我爷爷是否是怎么死的?” “羊脂玉。” 一级异能作用有限,二级说不定还真能看出些什么。 加上对方本来就欠报酬,藜麦立即说出要求。 沈万银一下子就明白藜麦的意思,紧张地四处打量。 可此地是灵堂,怎么可能有他想要的东西。 他只能按捺住内心的躁动,等到宋成章回来,然后带着黎家三人,往自己的院落走去。 刚进院子,沈万银就赶走下人,急匆匆跑到房间,打开木匣,找出他以前不放在眼里的玉佩。 这一次,除了之前见过的羊脂玉之外,他还带上了同样珍贵的翡翠。 在看到翡翠的第一眼,藜麦就无法挪开视线。 实在是眼前的翡翠翠色浓郁,犹如夏日里化不开的群山碧色,更美的是其中蕴含的能量比羊脂玉更多。 她迅速抢过手,给出沈万银想要的答案。 “明天告诉你结果。” “好好好!” 在沈万银满是期待的眼神中,藜麦搂着一盒子的收获回到院子。 一回去,她就合上门,再也没有发出声音。 直至夜深,藜麦才缓缓睁开眼睛,刹那间,眼中划过一道金色的光芒,在黑夜中格外瞩目。 她双手微微用力,握在掌心的玉石瞬间碎裂。 下一秒,脸上是令外人陌生的欣喜笑容。 藜麦真的没想到,不过花了八块翡翠,她居然一下子就升到二级。 按照这样速度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她就可以恢复原先的实力。 届时,外界何人何事都不足为虑。 并且她用异能一探,就可以探测出此刻沈府内部的巡逻位置,以及答应沈万银去观察的存夕堂内部情况。 观察到四周无人,且存夕堂内下人昏昏欲睡时,藜麦运转异能,直接翻墙走到存夕堂内。 看准时机,藜麦直接给蹲守的下人脖子来上一掌,全部陷入短暂昏迷。 随即,她悄声靠近棺椁,缓缓打开木板。 霎时间,一股熟悉的臭味在鼻尖弥漫。 藜麦下意识地扭头躲避,一眼就看见了棺中之人紫绀的指甲。 再一看,嘴唇也是相同的情况,上下睑结膜有出血点。 综合以上情况来看,眼前之人应该是因为中了□□之毒身亡的,不是自然死亡。 有了结论,藜麦迅速合上棺椁,悄声离开。 翌日,藜麦在沈万银的院落中,将这一消息告知对方。 “我就知道!” 沈万银听到结果,忍不住愤怒地喊出声。 响彻云霄的声音划破天际,惊起四周一片飞鸟声。 意识到动静太大,或许会引起杀害祖父之人的戒备后,沈万银连忙捂住嘴巴,慢慢消化这个惊人的消息。 站在对面的藜菽和藜荞听到,脸色是一样的惨白。 在两人的世界中,很难想象到底是什么人会害人身亡,并且这个人还极有可能是受害人的亲人。 光是意识到这一点,两人就不寒而栗。 沈万银慢慢接受祖父被人杀害的消息后,不停地在心中思索谁能帮自己查清楚祖父身亡的真相。 思来想去,他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 他——沈万银就是不折不扣的纨绔。 沈万银将自己在临安交好的人想了一遍,都没想出一个有实权,能够帮助自己查清真相的朋友。 并且结交的王公贵族,无一不是和他一样无所事事的人。 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祖父之前的话多正确。 一时间,沈万银陷入深深地自责当中 。 悲伤的气息萦绕在沈万银四周,藜麦站的很远,都能够感受到浓烈的气息。 在她看来,现在的沈万银比昨天看到尸体时还要伤心,显然她很难理解这种情绪。 但她尊重,默默站到一旁,观察院落中的景象。 或许是因为沈老爷心怀期望的原因,院落中栽种着一大片紫竹林,在整个院子里是难得的一抹亮色。 其他的草木,无一不是熟悉的绿色。 沈万银思来想去,觉得最关键还是要找到给祖父诊治的张太医,对方一定知晓其中真相。 第178章 但是他如何能够绑来张太医呢? 下一秒,沈万银两眼放光地朝藜麦的方向看过去。 他先是从舒服取来之前祖父送他的紫翡笔山,朝着藜麦送去。 “在下还有一个小忙需要藜姑娘帮,这个笔山就当做是本公子的定金,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说。”藜麦一把夺过笔山,语气轻松地说。 沈万银将自己怀疑的事一一道来,把黎家人的耳朵经历一次又一次的震撼。 藜麦听后,问道:“你确认把张太医绑过来,就可以得知真相。” “不然,还能如何做?” “当然是先将人骗来,再隐隐约约透露你知晓身亡真相。打草惊蛇之后,我再追踪,事半功倍。” “啪!” 沈万银激动地拍掌,感叹道: “藜姑娘还真是冰雪聪明,如此一来,不会吹灰之力,便可知晓祖父身亡的原因。以前都是我误会了藜姑娘,还请你见谅。” 藜麦摆摆手,“只要你给出的报酬足够即可。” 此言一出,感动的画面瞬间陷入凝滞。 但现在,沈万银也管不了那么多。 他当即冲着守在院外的宋成章悄声说:“去太医院将张太医请过来,我之前落水后留有沉珂,现在很不舒服。” “是。” 宋成章点头应下,快步往外走。 之前贴心服侍沈万银的人都已经死在之前的落水之乱中。 现在沈家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他只能将事情嘱咐宋成章。 不一会儿,沈家人和张太医一起来到沈万银的院落。 众人惊奇地看着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呼吸困难的沈万银。 因为在众人的印象中,昨天的沈万银看起来身体明明很好,怎么可能会一下子病倒? 心怀不轨的人立即意识到不对劲,眼神戒备地看着床上的病人。 而沈万银就像是什么都不知道一样,艰难地喘气,一句话都说不出。 藜荞看了一眼面上看不出真假情绪的沈家人,解释道: “我们救下沈公子的时候,他正昏迷地躺在河中。由于地处偏远,也没大夫,只是吃了先前出山时购买的风寒药,给沈公子灌下去。还好沈公子福大命大,活到现在,但也留下了手冷就会呼吸困难的病症。” 沈家人听着藜荞蹩脚的官话,对话里的内容没有任何怀疑。 曾经见过沈万银在临安城内,仗着祖父的身份意气风发的人,怎么也没想到沈万银会有虚弱地躺在病床上的一天。 张太医看着沈万银的面色不似作假,马上坐在凳子上,拿出腕枕,给沈万银号脉。 指腹刚接触到脉搏,他心猛地一跳。 实在是此刻时刻沈万银的心跳速度太快,快的有些不正常,很难与他此刻呼吸困难的模样联系在一起。 仔细再探,呼吸间能够感受到肺部的病症。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沈家人的心跳频率跟随者张太医的表情不停变化。 在张太医移开手的刹那,有人甚至忍不住发出吐气的声音。 沈大爷一脸不耐地看了自己的夫人一眼,警告她别做多余的事,引起别人的主意。 大夫人立即用锦帕捂住嘴巴,不敢再看病床的方向。 “沈小少爷的病症世所罕见,老夫在太医院多年也未曾见过。肺部由于之前未曾治愈,连日奔波之下,再次复发。老夫只能先给沈少爷开副方子试一试。” 说完,张太医长吐一口气,正准备起身开方子。 不曾想一直躺在病床上的沈万银突然出声,把众人吓了一大跳。 “张太医,你说我有没有可能是中毒了?” 张太医被吓得手一抖,面色惨白,一句话都说不出。 心虚者更是眼神戒备,一脸厉色,恼怒地看着沈万银。 大夫人率先说话,“万银你可别吓我,如今家中为了父亲的丧仪,虽然手忙脚乱,但无论是大厨房还是其他的,都是以前的老人管着,怎么可能突然会出错?” “突然?”沈万银冷不丁的两个字再次吓得人额头冒冷汗。 大夫人还未想出理由,沈万银自己找补道: “或许是我多虑了吧?我曾经听淮阳郡王府的七公子说过,中了□□毒的人,心绪不稳,剧烈跳动,一时惊慌失措,胡乱说话,还请大伯母别误会。” 当沈万银说出乌头两个字时,在场已经有人站不稳,呼吸急促。 藜麦敏锐地观察表情不对劲的人,并深深记下几人的模样,准备再次夜探。 沈二爷听到沈万银说是开玩笑的时候,脸上的笑容越发真切。 “哎呀,万银你就是遇到兵乱后,总是一惊一乍的,我们沈府都不安全,还有什么地界是安全的?” 第80章 黄雀 一旁的沈三爷跟着补充道: “大哥、二哥说的没错, 家中的大厨房依旧是之前父亲安排的人管着,不会出错的。张太医你再仔细看看。” 此言一出,似乎唤醒了张太医的理智。 他慌忙擦拭额头冒出的汗珠, 忙不迭地再次坐下, 将指腹按在沈万银的手腕上。 第179章 可不管他如何诊脉, 结果都是和之前一样。 张太医心惊肉跳地长叹一口气,“小少爷的病,老夫先开一副药试试。若是不成, 老夫也没有办法, 只能另请他贤。” “张太医的医术在太医院都是数一数二的, 若是您开的药方都不管用, 我们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大夫人哽咽着声音说,还不停用手帕压住眼角, 似乎因为沈万银的病情而伤心。 沈大爷一脸不满地瞪了一眼愚蠢的妻子,笑着说: “万银好不容易回来,不管是什么病,需要请什么神医, 我们做叔伯的都会尽最大的努力。” 说完, 他的脸上挂上一抹笑容, “张太医,这边请。” 张太医跟着沈大爷离开, 把药方开出来, 嘱咐下人熬药。 屋内的沈家人说了几句关心的话后,陆陆续续离开。 藜荞看准外人都走了,立即合上房间的门。 “都走了。” 下一秒, 沈万银立刻从床上跳起来,惊喜地说: “藜姑娘, 你可真是有本事,居然还可以伪造脉象,连张太医都没有看出来。” 沈万银一双闪闪发光的眸子,将藜麦全身上下打量好几遍。 虽然藜麦不懂什么中医,但一听几人说是根据脉搏来评判病情,这种事对她而言还不是简简单单。 至于表象的燥热,来上一盆热水就可以解决。 说完兴奋的事,沈万银的思绪回归到正事上。 “藜姑娘,你刚才可否看出屋内什么人的面色有变化?” “不少。” “不少?” 不止是作为当事人的沈万银很震惊,藜麦也一样。 她对于同伴之间的友情,是从末世学来的,在藜菽和藜荞身上逐渐学习、深厚的。 虽然亲情与友情不一样,但彼此之间的相处和亲近程度也类似。 所以在藜麦看来,她是很难理解这种同室操戈、兄弟相残的事。 依据刚刚众人的表现,在沈老爷中□□之毒身亡的事情上,沈家有不少人都出了“力。” 藜麦在沈万银震惊的眼神中,缓缓开口。 “表情变化最大的就是张太医和沈大爷、大夫人,以及他们膝下的孩子。沈二爷和沈三爷的眼神也有变化,就是不知道是在震惊你中毒,还是联想到沈老爷的身亡。” 沈万银万万没想到居然一家人都有嫌疑,他以前怎么没能看出来? 想到这,他恨不得给之前骄奢淫逸的自己来上一拳。 若是自己有本事,怎么可能会被推入水中? 又怎么会现在才回到沈家? 这样的念头在沈万银心中一闪而过。 思索片刻,他坚定心中的想法,郑重地对着藜麦鞠躬,开口道: “查清祖父身亡一事,在下就全交给藜姑娘,届时报酬绝对不会少。” “要翡翠。” 面对异能提升的诱惑,藜麦根本无法拒绝。 “可以!” 一群人商议好之后,藜麦立即遮掩身形,朝着刚刚暴露的几人奔去。 她到达大房所在的朝晖院时,正好听到沈大爷斥责的声音。 “你刚刚说的话是什么意思?生怕别人不知道我们希望沈万银去死是吧?” “他本来就死了!都怪你,请的都是什么人,居然还活着回来了,说不定这就是他的命,就该死。” 大夫人显然不把丈夫的话放在耳里,继续说着心里话。 “你——” 沈大爷没想到妻子如此冥顽不宁,手指着对方不停颤抖。 “哼!”大夫人白了丈夫一眼,自得地落座。 都已经做了丑事,居然还怕说出来,真的是胆子小。 她悠闲自得地喝下手边的茶,惬意地长舒一口气。 “依我看,注定要死的人,就别浪费家中银钱。更何况,他一死,我们又少了一个分银子的人,届时好处多多?” 说到最后,大夫人的语气中是藏不住的雀跃。 一旁的沈大爷也渐渐被说动,微笑着坐在夫人身旁的位置,似乎是在想什么好事,嘴角越来越上扬。 在心中美滋滋好一会儿,才开口询问。 “对了,玉儿和三皇子最近如何?侧妃之位可稳?” “你就放心吧。有我们沈府在,区区一个侧妃之位有什么难的?关键是你要尽快拿出诚意,等玉儿进了三皇子府,生下儿子,届时你就是国舅爷了~” “哈哈哈哈哈!” 话音未落,两人喜悦的笑声响彻整个院落。 藜麦听清楚后,立即来到二房。 二房的声音和大房如出一辙,只不过大房是在惦记家中的银钱,以及沈万银的小命。 二房则是在嘲笑大房的嘴脸太丑陋,父亲还未下葬,就已经在惦记侄子的命。 若是这样的人成为下一届家主,就是沈氏的不幸。 二房的夫妻俩不禁开始琢磨如何把自己推举上家主之位的办法? 显然,两人的办法和大房差不了多少,都是金钱开道。 至于三房,是令藜麦疑惑的宁静,居然没一个人在讨论沈万银的病情,就连下人也是如此。 第180章 藜麦很确信自己来的时间不晚,看见这种情况,心中疑窦丛生。 回到沈万银的院子,她立即将探听到的内容说出来。 “砰!” 沈万银愤怒地一拳捶在桌上,两眼中燃着熊熊怒火,咬着牙齿说: “我就知道!” 脑海中似乎是回想起祖父还在时的沈家生活,对于大伯一家的愤恨更深。 至于奇奇怪怪的三叔一家,也开始勾起他的怀疑。 由于三房是沈家唯一的庶出,在家中不怎么受重视,因而之前都是以一副怯懦的好人模样出现在人前。 但是这样的人怎么会把整个院子管理的如同铁桶一般? 思来想去,沈万银觉得自己的脑袋快要爆炸了。 怎么家里人都开始面目可憎起来? 他不禁开始思念祖父还在时的日子,那时他什么都不用想不用做,只需要吃喝玩乐即可。 一时间,沈万银周身开始蔓延悲伤的气息。 把爹娘双亡的藜菽和藜荞都勾起不少愁绪,整个屋子弥漫在悲痛之中。 藜麦可没想那么多,作为当初诊治沈老爷的大夫,张太医的嫌疑是最大的。 但是她却不知道该如何追踪张太医。 于是,在沈万银快要哭出来的时候,藜麦突然出声了。 “沈万银,张太医家在哪里?我去打听消息。” 此言一出,沈万银再也无法沉溺在悲伤之中,他随意用袖子抹掉眼角的泪珠,快速站起来,“我带你们去!” “你病了,还能出门?” 不是藜麦看不起,而是一个病人大喇喇地走出沈府不适合。 不曾想,这一次沈万银的主意格外坚定。 “白日,我估计张太医需要在太医院值守,谅他不敢出门向幕后主使禀告。所以,我们只需要等到天黑。届时劳烦藜姑娘,你…你……” 说到这,沈万银不好意思地打量了藜麦好几眼,吞吞吐吐地说: “你将我一起带回去,我指路,你带人。然后一起在张太医的府邸蹲守,肯定会有回报的。” 闻言,藜麦抬眸打量了沈万银好几眼。 直至把沈万银看得羞涩之后,她才点头答应下来。 夜色将领,一团黑色的物体快速从沈府上空划过,经过几家高官王爵的府邸后,顺利来到张府屋顶。 沈万银浑身无力地扒拉着藜麦的胳膊,努力压制胃部不停上涌的不适感。 他怎么也没想到,飞在空中不止一点都不畅快,还很难受,整个人昏头转向的。 如果不是念着要帮祖父查出真相,沈万银根本坚持不下来。 藜麦睨了瘫软的沈万银一眼,将人放在屋檐上,等候下面的张太医出声。 此刻,张太医一想到今日在沈府发生的事,一颗心根本无法安定下来。 往日看得津津有味的医术,根本耐不住性子浏览,整个人不停地在书房绕圈圈。 就这样,藜麦和沈万银一直在屋檐上等候,直至深夜。 “吱呀——” 身下突然传来的开门声,瞬间将沈万银从昏昏欲睡的状态中唤醒。 他激动地轻轻拍打着藜麦的胳膊,示意跟上去。 藜麦低头看了一眼不知距离的沈万银,惊奇地发现对方的双眼格外明亮,有一瞬间的慌神。 恍惚过后,她面色如常,等探查到张太医上了马车后,才开始行动。 两人就这样一路跟着张太医,来到了城西的一间杂货铺。 这种铺子根本不是官员会踏足的地方,显然张太医上钩了。 张太医进屋前,左顾右盼,看清无人后,快速进了铺子。 远远的,藜麦一眼就看到铺子内有五个人,有四个和她俩一样,都是在外围蹲守,看来应该是保护者。 她抬头将四周的环境看清楚,立刻挑选一个可以看清铺子内情况,又不会立刻被人发现的位置。 沈万银在看到选址如此偏远的时候,疑惑地看了藜麦一眼。 “不走近?” “外面有人。”藜麦冷声道。 沈万银一下子就联想到了大伯口中的三皇子,若是皇子暗卫的呼,他们还真不好靠近。 于是,他就这样静静地等待,藜麦却将两人的对话听清楚。 内容和她们想的一样,是在禀告今日沈万银身上发生的事。 不一会儿,张太医从铺子出来,心虚地看了左右一眼,快速登上马车离开。 而后杂货铺的门再也没有打开过,正当沈万银疑惑时,藜麦快步带着人往杂货铺的位置走。 正好看见一行人从杂货铺后面的成衣铺走出来,借助月光,沈万银一眼就认出走在最前方的人。 “二皇子!” 第81章 破局 实在是眼前的画面过于令人惊愕, 沈万银控制不住地喊出声。 不曾想就是这一道微弱的声音,立即吸引了二皇子暗卫的注意。 “谁!” 下一秒,刀剑拔出的声音在夜色中响起。 同时, 一道道银光闪现在沈万银眼前, 当即把人吓得三魂没了六魄。 他没想到只是一声低语, 居然将二皇子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第181章 若是两人的位置被发现,今日肯定是走不了了。 沈万银想的没错,在二皇子发现自己与张太医的私会被人发现后, 他根本就没想过让人活着回去。 二皇子立即躲在暗卫身后, 发号施令。 “一个不留。” “喏!”暗卫一齐低声回道, 耳朵敏锐的, 立即循着沈万银发出声音的位置靠近 藜麦瞥了一眼身旁明明害怕到颤抖,却下意识挡在身前的沈万银, 出声道: “别挡道。” “哦哦哦!”反应过来的沈万银慌忙往后退。 “哗啦——” 一不小心脚踩在松动的瓦片上,这下子就算是不想惹人注意都不行了。 暗卫们立即朝两人所在的位置飞过来。 藜麦打量了四人一眼,立即拽住沈万银的后领口往地面飞去。 站稳后,她叮嘱道:“站稳。” 话音未落, 藜麦已经抽出腰间新得的横刀, 快速朝着暗卫奔来的位置靠近。 脚尖点地, 人飞跃在半空中,把培养了十几年的暗卫吓得不轻。 四人对视一眼, 立即明白彼此的意思。 下一秒, 两个暗卫默契地朝着藜麦的位置靠近,企图将藜麦留在原地。 另外两个人则是前去解决另外一个人。 注意到四人的主意,藜麦迅速冲向前, 一脚朝着暗卫的胸口踢过去。 不过,皇家培养的暗卫又不是吃素的, 一下子就反应过来,立即提起手中的刀剑作为遮挡。 但还是被藜麦过于大的力度,一下子踢出十丈远的距离。 并且被踢中的暗卫能够明显地感受到身体气血上涌,刚吐气,胸口涌动的气血再也抑制不住,直接从口中喷出。 “噗!” 血色喷薄的声音在夜色中格外清晰,顿时把另一个围攻的暗卫吓得不轻。 准备动手时,他的脑子不停地在思考,什么时候临安来了个如此厉害的姑娘? 身为暗卫,脑子里就不存在退缩两个字。 趁着藜麦刚使了力气的机会,立即快步上前。 只不过这一次,他格外注意藜麦的腿功,避免直接对抗。 与此同时,另外两个暗卫已经逼近沈万银的位置。 藜麦的余光瞥见这一幕,想起还未允诺的翡翠,与暗卫动手时,直接借助对方的攻击,往沈万银的位置倒退而去。 此时此刻,暗卫也管不了什么扰民的问题,高呼:“小心!” 沈万银的提醒声音被淹没其中,他不得不趁着暗卫转身的空隙,捡起地上的扫帚。 “藜姑娘,我来帮忙!” 话音未落,沈万银手里的扫帚已经朝着暗卫挥去。 可一个刚刚练了一个月武功的人,怎么可能与经历十几年非人待遇的暗卫比? 沈万银刚出手,暗卫手中的刀剑立即转换方向,将沈万银手中的扫帚砍的只剩下半截木棍。 沈万银震惊地看着只剩半截的木棍,整个人呆愣地站在原地。 藜麦靠近时,看见的就是这一幕。 她心中不受控制地焦急起来,加快速度,挥动手中的横刀。 暗卫只觉脑后一道冷意靠近,连忙停下手里的动作,将手中的武器挡在脑后。 “当!” 三把刀碰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紧接着,暗卫不敢置信地看着手中只剩半截的刀。 要知道他们所使用的刀都是精钢所制,怎么可能一刀就被人砍断? 惊讶中,两人越发紧张,不敢有一丝一毫的轻视。 三人对打时,另外两个暗卫也连忙跟上,从藜麦的身后攻击而来。 沈万银在震惊中将目光呆滞地看着眼前对打的画面。 在藜麦的攻势下,四个暗卫根本不足为惧。 不一会儿,暗卫手中都没有武器,在攻击中开始畏首畏尾。 一着不慎,被藜麦一脚踢中,倒在地上,居然意外地拉进了沈万银的位置。 趁你病,要你命! 沈万银当即挥动手里的木棍,给倒在地上暗卫迎头一击。 看着倒地不起的暗卫,他的胸中突然涌出一股力量,当发现有人要朝着藜麦下黑手时,扯着嗓子喊道: “小心!” 与此同时,沈万银发挥出全身的力量,快速朝着藜麦的背身靠近,一棍子挥下。 迎接他的是前来支援的二皇子侍卫,一刀将木棍砍断还不够,顺道给沈万银从肩部到胳膊来上一刀。 如果不是藜麦及时反应过来,可能今天沈万银的小命就要留在这里。 至此,藜麦也没有继续探究几个敌人武功招式的想法,快速挥动手里的横刀,直接解决几人小命。 她一边手扶着沈万银,一边望向无尽黑夜中。 “有很多人在靠近。” 沈万银立即反应过来,“不好!是巡检,我们快跑。” 说完,他拖着受伤的胳膊,就要拽着藜麦逃跑。 藜麦看了沈万银一眼,又感知了一下靠近的人数,同意沈万银的提议,拉着人往回走。 一路上,沈万银想了很多。 他不明白为什么在大伯口中的三皇子和张太医,忽然变成了张太医和二皇子。 第182章 其中没有人在暗度陈仓他都不相信。 眼前的画面显然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愚蠢的大伯就是螳螂,至于黄雀会是二皇子和谁呢? 自从得知祖父身亡的消息之后,沈万银无时无刻不再厌恶不学无术的自己。 明明已经知道吃里扒外的人,但如果戳穿对方,将这种害群之马驱逐出沈家,他还是没有想到办法。 思索间,藜麦已经带着人回到院子。 她看着沈万银血淋淋的伤口,眉头紧蹙,看向沈万银的眼神中第一次含着的不仅仅是“报酬”二字。 虽说今天晚上沈万银的一举一动很愚蠢,但是看在对方是想要保护自己,藜麦勉强可以原谅对方,将沈万银划入自己人的范围。 面对沈万银长久的沉默,她冷不丁出声: “伤药在哪里?” 突然的声音划破夜色的寂静,也将沈万银从思绪中抽离出来。 “在…在床头的木盒里。” 作为纨绔,沈万银曾经也是伤痕累累,屋子里的伤药不少,今天正好能派上用场。 只是…… 沈万银目光呆滞地看着藜麦丝毫没有男女之防的动作,迟迟没有反应。 但在藜麦看来,给同伴上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别说只是肩头和胳膊,胸口、大腿,甚至是内脏她都看过不少,沈万银身上的伤势只不过是小儿科。 不一会儿,药上好了,沈万银脸上的温度也可以煎鸡蛋了。 夜色昏暗,藜麦都可以看出沈万银粉意的面庞。 她下意识地伸手靠近额头,疑惑地说: “不是才砍伤吗?这么快就发热了,古人的身体还真是弱。” “什么?” 沈万银感知到额头的触碰,猛地往后靠,躲避肢体接触,所以并没有听清楚藜麦所说的内容。 藜麦看沈万银状态还行,任务也完成了,转身就要离开。 可就在她打开门的一刹那,沈万银突然出声,“藜姑娘,你觉得我应该如何对付大伯?” “借刀杀人。” “对!” 沈万银猛地站起来,激动地拍掌,牵动胳膊和肩膀的伤口,发出痛苦的吸气声。 有了主意之后,沈万银立即行动起来。 在他看来,皇家愿意和大伯合作,亦或是蒙骗大伯,目的和当今一样,都是为了沈家的财产。 所以,他心中立刻有了主意。 接下来的几天,沈家陷入难得的平静。 藜麦也忍不住沉醉在沈家的盛宴当中,免费吃喝,让她占尽便宜。 每次大厨房往客人所住的院子送餐时,都是沈家下人们眼前的一件盛事。 她们是真的好奇,一个小姑娘是如何将如此多的饭食吃进嘴里的。 这一幕在沈家人看来,隐隐约约似乎也开始明白黎家人是如何将沈万银救下来的。 毕竟,吃得多的人力量不一般。 带着对沈老爷的敬意,沈府做出了停灵七七四十九天的决定。 沈万银的筹谋也有一定的时间。 就在停灵即将结束时,沈府突然冲进来一伙人。 “来人!将沈家大房全部拿下!” 沈大爷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前来抓自己的京兆尹,若是他没记错的话,对方也是三皇子的人。 他也是三皇子一派,双方可以算是自己人,怎么突然来抓自己? 在惊慌之下,沈大爷口不择言。 “大人!大人!我可是三皇子麾下的人,您怎么能胡乱抓人呢?” “皇子贵胄岂是你可以胡乱攀咬的?来人,将沈家大爷拿下!” 此言一出,沈大爷顿时没有主意,满含热泪的双眼紧紧盯着灵堂内沈家人。 在双手被人拽住,不停往后拖时,嘴里大喊大叫。 “二弟、三弟!你们一定要找人来救我呀!救我呀,我可是沈家嫡长子,是要继承家业的。” 如果不说这一句,或许两个弟弟还会心软。 可现在一想到马上就是请族中长辈主持分家事宜的时候,谁还想管他,分到自己口袋里的钱最重要。 沈万银冷冷地看着大伯被拖走,目光不停地在屋内其他人的身上打量。 思考这么多天,他也算是明白了,大伯不干净,但家中还有暗中蛰伏的另一伙人。 就是不知道这人是看起来大大咧咧、脾气暴躁的二伯? 还是看起来温文尔雅、不问世事的三伯? 第82章 分家 眼见大哥被冲出的一伙人带走, 沈二爷根本藏不住脸上的笑容。 他努力压制疯狂上扬的嘴角,对着沈家人说: “大家别着急,先将今日的法事做完。身为如今沈家主事人, 我马上去京兆府打探。” 说完, 沈二爷潇洒地挥开衣摆, 幸灾乐祸地朝着门外走去。 沈万银也是没想到,大伯刚被带走,二伯就丝毫不遮掩地夺权。 他愣是将二伯离开的模样仔细打量, 也看不出有一丝准备的感觉。 他下意识地将目光投向身侧的三伯——沈三爷。 “三伯, 现下您先主持法事?” 第183章 沈三爷无奈地长叹一口气, 表情沮丧, “如此,便由我来吧。” 说罢, 他看向负责法事的僧人,叮嘱道: “劳烦诸位加快今日法事的进程,家中突逢大难,我们还需要去看看大哥具体犯了什么事, 好解救一番。” “阿弥陀佛。” 僧人也没想到都快结束了, 还能遇到这种事, 立即应允。 接下来的速度果然比前段时间快了不少。 一结束法事,沈家人都迫不及待地离开, 准备好好借助手中的人脉, 查查沈大爷是犯了什么事。 有些是准备看热闹的,毕竟少一个人就少一个分家产的人。 但也有人是担心牵连自己的,万一沈大爷犯的事太大, 他们也好提前跑路。 只有知晓其中缘由的沈万银稳坐钓鱼台。 他废了这么多的功夫,才将张太医吃里扒外的事情暴露, 牵连到大伯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恐怕此刻,皇家都已经知道了首富沈家毒害亲父的事。 但情况却并不如他料想,三皇子将此时瞒的严严实实,不敢泄露一分一毫。 万一被父皇知晓他结交沈家人,那还得了。 至于吃了二皇子,就更加不会计较棋子的生死,不费一兵一卒就将沈家未来的当家人废掉,剩下的钱财才会更多。 作为一国首富,不知道有多少人都在垂涎沈家的财富。 沈老爷没死的时候就有不少人动心思,他一死,各种牛鬼神蛇更是一拥而上。 如今暴露的已经是宋国最有权势的人之二,其余更是繁多。 三皇子发现二哥和自己有同样的心思之后,恼怒不已。 现在他结交的人已经成为叛徒被抓走,二哥想要图谋沈家家产会怎样做呢? 他可没有忘记自己结交的沈大爷,那么如今沈家就还剩下三个人。 带着我不好过,也不让你得意的心思,三皇子加大了对二皇子的监视和追查。 此刻,沈万银也在家中琢磨相同的事。 按照常理来说,只等祖父安葬后,沈家的分家事宜一定会展示到台面上。 届时,埋藏祸心之人还没被揪出来的话,家中的钱财就要流落贼手了。 想到这,沈万银的心里就不是滋味,连带着胃口都不好了。 一抬眼,正好撞上藜麦吃得津津有味的画面。 平日里,胃口不好时,沈万银看着藜麦吃饭的画面都能下饭,但现在却什么胃口都没有。 忽然想起揭穿大伯的主意,还是藜麦给自己出的。 沈万银再次来了主意,急切地问道: “藜姑娘,现在家里已经有一个人被揪出来了。你觉得家里还会不会有其他包藏祸心之人?” 此言一出,藜菽和藜荞的耳朵瞬间竖起来。 自从来到沈家之后,两人也算是开了眼了,从来没想过有钱之后,还越来越麻烦。 按理说家中长辈去世,家中应当不闻笑声才对。 但沈家人丝毫不遮掩,只要没有外人在场,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的时候。 最为明显的就是刚刚被抓走的沈大爷,以及他们大房的人。 至于什么两房儿女互相嘲笑、阴阳怪气的事更是屡见不鲜。 让藜菽和藜荞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从震惊到平淡。 直至今日爆出子毒杀父的事,才觉得之前看到的都是小的。 此刻,听闻主意是大姐给出的,两人好奇的目光一直在藜麦身上停留。 藜麦解决完碗里的饭菜后,缓缓抬起头,看着沈万银说: “你想干什么?” “当然是把害人的人全部抓起来,绝对不能让我祖父枉死,更不能让这种人继承祖父的钱财。” 沈万银表情严肃,咬牙切齿地说。 藜麦对这种弯弯绕绕不愿多思考,只留意到最后一句话。 她自然地用手帕抹去嘴角的痕迹,语气轻松地说: “想要独享钱财,直接把他们都杀了就行,给我五块上等翡翠,今夜就给你解决。” 一听这话,在场的三人忽然感觉有一股冷风从脊背划过。 沈万银虽然想揪出包藏祸心的人,但也没想过这种“一劳永逸”的办法。 他慌张地连连摆手,“我…我可没想这么做,藜姑娘,你冷静一点,冷静一点。” 听到生意做不成,藜麦顿时失去兴趣,端起碗,再次吃着美味的饭菜。 一番交流之后,沈万银也觉得或许是自己太过一惊一乍,家中有一个敢毒害父亲的大伯,已经是一件非常令人惊恐的事。 要是再来上几个,他们沈家就太恐怖了。 渐渐的,沈万银用这种念头安抚自己,静静等待送灵的日子。 由于沈家大爷被抓进京兆府后,爆出是由于联合太医毒害沈老爷的事后,再也没有一个沈家人再去琢磨将人救出来的事。 于是,沈老爷出殡的一应事宜全都落在不成器的沈二爷手上。 还好所有章程早已安排上,一趟流程下来都没出什么问题。 沈家也渐渐从家中掌权者身亡的事情中抽离出来。 伤心事一过,有人马上就想开心。 第184章 这不?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用来形容此刻的沈二爷是再合适不过。 距离出殡刚一旬的时间,他就着急忙慌地派人前去通知沈家族老,开始商议分家一事。 纵使族老们心中想法不一,但主支一脉想要分家,也不是他们能够斥责的事。 因为沈二爷给出的理由实在是太合适。 “劳烦各位族中长辈前来,今日我沈坤请各位前来,是想请诸位见证我们沈家分家一事。实在是家业庞杂,不过短短两个月的时间,下面的掌柜们呈上来的各种账簿已经堆积如山,急需人处理。依照如今的情况,应该尽快选出家主才是。” 沈二爷的这话绝不是虚言。 沈家产业遍布全国,甚至在他国也暗地里有些买卖,两个月的账簿绝对不是一个小的数量。 虽说可以暂时让下面人处理,但时间一长,难免有人会生出不好的心思。 为今之计,还是得尽快选出家主。 坐在下面的沈家族老们,听完沈二爷的话后,面面相觑,交头接耳。 一时间,沈万银耳边全是众人叽叽喳喳的声音。 也不知时间过了多长,突然有一道浑厚的声音从嘈杂声中炸开。 “依我看,家主应当是二爷才对!立嫡立长,合该二爷继承家业。” 此言一出,有不少人赞同地点头。 但也有人抱有不同的意见,眼神鄙夷地看了一眼出声和赞同的人,当然也包括坐在上首的沈二爷。 “论嫡长,自然是大爷。” “大爷谋害亲夫,论律当诛!你竟然还敢说让大爷继承家业,你是嫌我们沈家的名声太好听了吗?” “真的是胡言乱语,大爷应当逐出沈家!” “对对对!” “随意定个日子,将人从族谱中划掉即可。” 眼见众人议论的话题跑偏,担心自己目的的沈二爷连忙打断众人的话。 “各位族老,先别说大哥,先说说家主的事。” 众人一听,不得不闭上嘴巴,转换话题。 比起刚刚说话的人,现在说话的人明显脑子聪明不少。 “若是想要沈家家业永世昌隆,自然该选合适的人才对。虽说二爷如今是沈家的‘嫡长子,’但在商道一事上,实属天分有限。我们的族学和祭田都是仰仗主家的分红,若是主家出事……” 话虽然没有说明,但众人都不由得动脑思考。 当利益牵连自身时,每个人都开始为自己考虑。 沈二爷一看事情的发展偏离自己的计划,嘴巴张张合合想要解释些什么,但一想到几十年来自己在家中产业上的表现,他也开始有些心虚。 他扭过头,看向下首的三弟和侄子沈万银两人。 侄子沈万银不必说,性子和自己差不多,根本就没碰过家中的产业。 但三弟却是家中唯一的庶出,让他心甘情愿地将沈家家业托付在庶出身上,沈二爷又极其的不甘心。 一时间,分家之事陷入僵局。 底下的议论声也越来越大,甚至有人开始面红耳赤地吵起来,就是为了辩一辩是该将家业嘱托不成器的嫡出,还是应该嘱托出色的庶出? 要知道一山不容二虎,此事必须要一次性定下来。 可众人吵了一天,也没有一个定论。 但令众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分家之事一吵,居然吵上了五天的时间都没个定论。 于是,有的人心急了。 等候已久的猎人也发现了急躁的老鼠,一击即中。 翌日,沈二爷一脸不耐地踏出议事厅,没有紧蹙,等待熟悉的吵闹场面。 不一会儿,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到达。 沈二爷刚准备开口说话,一睁眼却看到下首空着的座位。 他当即僵着一张脸,认为是这段日子族中长辈说多了让三弟继承家业的事,让对方听见心里,开始不把自己这个二哥放在眼里。 “啪!” 沈二爷怒拍桌面,怒吼道: “三弟呢?该不会是已经开始把自己当家主了吧?” 此言一出,看好沈三爷的族老们面色发青,不敢相信自己看好的人会如此沉不住气。 第83章 尘埃落定 众人下意识地目光放在门口的位置, 期待沈三爷今日是有要事耽误,来晚了。 不曾想,众人等了两刻钟, 依旧不见沈三爷的踪影。 沈二爷再也压制不住胸口的怒火, 斥责道: “我看这个家真的是越来越不把我放在眼里, 连族中长辈商议分家事宜都迟到。” “哼!” “来人!” 听到喊声,守候在大门外的小厮立即站出来,“小的在。” 沈二爷大手一挥, 怒气冲冲地说: “去三房把你们三爷叫来!都什么时间了, 居然还迟到?” “小的这就去。” 看着小厮远去的身影, 沈二爷心中畅快不少。 毕竟难得看到三弟犯傻的场面, 如果今日三弟真的是误以为成竹在胸而不来的话,说不准有些注重礼教的族老会站着自己这一边。 第185章 想到这, 沈二爷嘴角上扬,不得不拿起身旁的茶盏遮掩。 下首的沈万银却陷入深思,实在是今天的情况太出人意料,不像三伯的性子会做出来的事。 可想到之前戳穿大伯谋害祖父后隐隐不安的心, 他总觉得今天肯定出了什么事。 事实证明, 沈万银的猜测没错。 刚刚被吩咐前往三房叫人的小厮, 不过一刻钟的时间,重新出现在众人眼前, 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大…大…大事不好了。” “什么事?快快说来。”沈二爷眼前一亮, 催促道。 “奴才靠近三房的时候,正撞上三房的人也在偷摸寻找三爷。说是昨夜三爷出门后,再也没有回来。奴才偷偷打听道, 三夫人正在敦促家中下人外出寻人。” “三弟真的是不成器!” 沈二爷当即大喝一声,抢占先机。 随后颇为感慨地双手一拍, 自顾自解释道: “三弟还是太年轻,性子不沉稳。家里不过才商议几日,就不把我和万银放在眼里。三弟肯定是以为沈家家业已经是囊中之物,所以才不把商议具体事宜的日子放在眼里。” 说完,沈二爷的眼睛不停朝着沈万银使眼神,希望侄子也说几句,为他的话壮声势。 此刻,沈万银的脑海中隐隐约约有一个猜想,却不能说出来。学城 所以他暂时选择闭上嘴巴,听听大家是怎么说的。 沈二爷看了好几眼,都没看见沈万银抬起头,不满地瞪了一眼,继续和其他人斥责沈三爷。 殊不知这样只会让族中长辈越发觉得他不成器。 一时间,议事厅内陷入沉默又喧闹的奇异氛围中。 不仅如此,外面也是乱糟糟一片。 尤其是三房,一群人忧心不已,不明白沈三爷为什么这个时辰还没有回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直至临近正午。 议事厅内说了一上午话的人们,口干舌燥,腹中空空,正准备起身离开吃饭。 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二爷!奴才有要事禀告——” “进来回话。”沈二爷装出一本正经地模样喊道。 下一秒,一道熟悉的身影连滚带爬冲进议事厅,把一众族中长辈吓得不轻。 实在是下人着急的模样太可怕,和听到沈老爷身亡那天的状态差不多。 果然,下人马上用实际行动肯定了他们的猜测。 “二爷!大事不好了,三爷被官府的人抓了。” 话音未落,沈二爷已经控制不住脸上兴奋的笑容,咧开一张大嘴,乐呵呵地说: “难不成老三和大哥一样?” 此言一出,下人心虚地擦了一把额头的汗珠,继续回话。 “听官府前来通报消息的人说,三爷是昨夜被抓住的。官府听闻我们沈府在找人,特意前来告知。奴才打听了好一会儿,才打听到,原来是三爷背地里暗害大爷,毒害老爷,现已经被抓捕。” 一听这话,急躁的人群瞬间陷入死寂。 沈家族老们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看好的继承家业的后辈,居然是一个害兄毒父的人。 恐怕现场唯一一个高兴的就只有沈二爷。 这下子他连笑声都不愿压制,直接乐呵地笑出声。 “哈哈哈哈……” 就在沈二爷沉浸在欢欣中,忽然感知到一道冷冽的目光投来,吓得他连忙闭上嘴巴。 循着目光看去,撞上侄子沈万银悲切的眼神,他瞬间意识到自己开心的太早,若是被人揪住辫子就不好了。 沈二爷立即严肃着一张脸,悲痛地说: “三弟…三弟怎么能干这种事呢?” 声音划破空寂的议事厅,将所有人的视线集中在沈二爷身上。 众人想到身亡的沈老爷,因为毒害父亲而被捕的沈大爷和沈三爷,心中凄凄。 一时间看向沈二爷的目光都开始不正常起来。 实在是最近沈家发生的大事太多,俨然成为临安城的一个笑话。 一群后背为了挣家业,居然谋害一家之主,并且这样的人不止一个。 这种现象让众人忍不住琢磨,会不会沈二爷也不干净? 至于被落下的沈万银,则是因为早沈老爷一步被害,只是运气好,恰好为人所救而已。 依照如今的情况来看,想要杀害他的,必定是沈大爷和沈三爷之一。 沈二爷担心被人发现嘴角的笑意,遮掩着面部哭喊。 等他再次抬起脸,立即发现众人看自己的表情不对劲。 他害怕地往椅背一靠,不敢置信地问道: “你…你们该不会是怀疑我吧?我绝对是清白,我可不敢杀人,族老你们可别误会我。我最多也是想要多分一点而已,绝对没有独占的念头。” 此时此刻,沈二爷恨不得当场发誓,让众人相信自己的清白。 也正是这一幕,让族老们将目光移开。 可紧接着,众人心中不禁趟过一阵悲伤。 因为唯二看起来有点经商之才的人都被抓了,剩下沈二爷和沈万银两个不成器的,往后沈家的家业该怎么办? 第186章 想到这,众人早已没了继续商议的心思,纷纷起身离开。 当议事厅内只剩下沈二爷和沈万银时,沈二爷再也抑制不住脸上的笑容,直接笑出声。 “哈哈哈哈!” “啪啪啪!”沈二爷激动地拍打沈万银的肩膀,感慨道: “这应该就是夫子说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哈哈哈哈!真的是没想到,我们两个纨绔傻人有傻福,居然继承了沈家家业。” 想到这,沈二爷心中畅快不已。 “走!万银,我们叔侄俩去吃完热酒,好好畅快畅快!” “不了,二叔,我先回房了。” “那也行,你去吧。” 没了沈万银,沈二爷还有其他的乐子。 至于用钱去救两个兄弟,他完全没有这种念头。 不一会儿,沈家就传遍了这个消息,把众人惊讶的不知所措。 沈三爷平日里的伪装太好,就连身旁的妻儿都不知道这个消息。 现如今为沈三爷牵连,暂时被沈家人控制起来。 另一边,沈万银回到院子,不停地喝着酒,即使满面潮红,目光呆滞,手里倒酒的动作也没有停下。 藜麦趁机也喝了不少好酒,感受到末世基地掌权者们的乐趣。 甚至她比基地的掌权者更加豪奢,喝着价值上百两的好酒,取之不尽。 只有喝不了酒的藜菽和藜荞呆愣地看着两人的动作。 当沈万银被醉倒时,藜麦还在继续手里的动作,一边喝酒,一边吃菜。 吃着吃着,她开始琢磨之前沈万银和厨子所说的御膳一事。 她要不要夜探皇宫呢? 翌日,从悲痛中清醒过来的沈万银,看着沈家熟悉的花草树木、亭台楼阁,第一次觉得了无生趣。 眼前的景色看着花团景簇,实则藏污纳垢,还不如黎家姐弟三人在深山中过活来的舒服。 一步一步看过去,沈万银越发坚定心中的念头。 所以当再次谈论分家事宜时,他选择不当家,只要分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银两即可。 而且他什么产业都不要,只要银子和玉石、翡翠。 沈二爷不敢置信地看了侄子一眼,追问道: “万银,你真的想清楚了。” “二叔,我想清楚了。我不是什么经商的好材料,还不用带着金银珠宝,过上偏安一隅的生活。” 此言一出,沈二爷差点直接笑出声。 但为了面子,他还是送给了沈万银几处房产和几间铺子的分红,其他的全部按照沈万银的要求折现。 一切尘埃落定时,沈万银将手中一半的玉石和翡翠交给藜麦。 “藜姑娘,这是在下付给你的报酬。” 藜麦迅速将东西接过手,全部塞进自己的袋子里,满意地看了一眼沈万银。 瞥见这一幕,沈万银忍不住勾起嘴角,继续开口道: “藜姑娘之前不是一直在说想尝尝御厨的手艺,我可以请你们姐弟三人吃一顿上好的御膳。” “可以。” ———— 包厢内,藜麦大快朵颐,仔细品尝着御膳的滋味。 沈万银看着对方吃的开心,心中趟过一阵甜蜜的滋味,面色轻松。 等藜麦吃的差不多后,适时开口,“这里的事情结束,藜姑娘你们应该要离开了吧?” “就定在三天后。”藜菽解释道。 “不知我能否跟着你们一起走?我可以付给你们很多的银子、玉石和翡翠,只要能在藜姑娘在一起。勾心斗角的生活实在是太累人了。” 闻言,藜麦不解地抬头看了沈万银一眼。 沈万银认为有机会,补充道: “在西域有很多的玉石,在南疆有很多的翡翠,我可以源源不断的送给藜姑娘,只要能够和你待在一起。” 充满歧义的话语并没有被藜麦发现,她在认真地琢磨话里的信息。 思考时,一双清澈的眼眸盯着沈万银不放。 时间过去良久,就在沈万银的心坠落深渊时,藜麦的声音响起。 “可以,以后你就在跟在我身边。” 第84章 番外:一起离开 处理完临安沈家所有事宜后, 藜麦和沈万银四人踏上熟悉的路程,一路乘船前往扬州。 随后再通过扬州,一路乘船至边境。 由于战败, 现如今楚州几乎沦为绞肉场, 不适宜百姓生存, 自然也没有通行的船只。 无奈,藜麦只能带着几人坐着驴车往家所在的方向赶路。 一路风餐露宿,跋山涉水, 半个月后, 四人终于回到熟悉的地方 藜荞看着郁郁葱葱的山谷, 粉荷绿叶, 连日来紧绷的情绪瞬间得到缓解。 她情不自禁地长舒一口气,露出笑容, “我们回家了。” 说完,她看了一眼大姐的方向。 “回家了!”藜菽紧跟着强调。 在沈家的那段日子,他总觉得比自己在深山中谋生还要恐怖,一家人自相残杀, 这种场面谁能给想到呢? 藜菽下意识地瞥了一眼沈万银的方向, 发现对方的目光紧紧锁定在大姐身上, 周身不由得冒出一股冷气。 第187章 沈万银沉浸在对藜麦的崇拜当中,总觉得此刻充满生机的山谷和藜麦特别配。 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 令人情不自禁沉浸其中。 就在众人都期盼藜麦说几句的时候, 藜麦的目光已经降山谷周边看了一遍。 她离开三个月,山谷两侧的树林中的鸟似乎忘了她这个天敌的存在,居然又开始自由自在的飞翔。 看来, 她又能吃不少的鸟肉。 最令藜麦震惊的,当属开荒的土地上种的蔬菜, 五颜六色,十分繁盛,看来刘家人很用心的在照顾。 打量完四周的食物后,藜麦大手一挥,开口道: “回家!” “哈哈哈!” 藜菽和藜荞听到这话纷纷高兴的笑出声。 尤其是藜菽,他能够从藜麦的语气中感知到,现如今“大姐”真的是大姐,他们是一家人。 沈万银紧随其后,迈着愉悦的步伐来到新家。 院子里虽然没有请刘家人打理,但对方心肠好,肯定也帮忙处理,踏入院子时,只看到一些刚冒出头的嫩芽。 就连屋顶,也盖上崭新的茅草。 藜荞看着眼前的一幕幕,感动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刘叔、曲姨和婷婷姐对我们真的是太好了,家里家外都照顾的非常好。” “别人对我们有恩,自然要回报。等我们把家里修整一番后,给刘叔一家送些我们带回来的新鲜东西。大姐,你觉得怎么样?” “你看着办就行。” 藜麦也不是忘恩负义的人,自然同意。 随后的时间里,四人将屋里屋外打扫一遍,确保今晚能够睡人。 然后带着家中山洞储存的食物,以及从临安带回来的布料和各种调味料,踏上前往刘家的步伐。 四人的身影刚靠近山脚,就被山顶上的刘婷婷发现。 她刚开始还以为是因为自己过于思念,看花眼了。 可她擦了好几遍眼睛,眼前的画面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一个念头:藜荞她们一家回来了! “小荞!小荞!你们回来了——” 刘婷婷的声音响彻风中,伴随着风吹的方向,灌入藜荞的耳中。 她一边兴奋地喊叫,一边快速往下跑。 实在是刘婷婷对于十几年来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太思念,她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举动。 藜荞听到声音,立即抬头看去。 当发现刘婷婷不管不顾地狂奔下来时,她立即加快脚下的步伐,往山上跑。 她一边跑一边喊道:“是我!我回来了。” 当两人靠近的那一刻,紧紧拥抱在一起。 沈万银看见两人拥抱的画面,瞥了一眼藜麦的方向,默默走在最后面。 听到生意的刘虎和曲姨也出现在屋前,静静等待几人的靠近。 当看清沈万银跟在身后时,两人不约而同地露出惊讶的表情。 但看了藜麦一眼,两人也没有说什么。 曲溪眼含热泪地看着三人,手不由自主地在藜荞的小脸上抚摸,感慨道: “离家这么长时间,看着都瘦了,今天就在我们家好好吃一顿。” “多谢曲姨。”藜荞脆生生地回道。 藜菽则是举起手中的东西,感谢地说: “这段日子多亏刘叔你们帮我们家照顾菜地和屋子,不然我们今天回来,肯定是杂草丛生。这些都是我们从临安城带回来的东西,当做是感谢礼,也可以当做是从临安带回的土仪,你们一定要收下。” “这?”刘虎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妻子的方向。 当发现妻子眼神平淡,没有任何异样后,刘虎长舒一口气,笑着说: “你们几个孩子,还带什么东西。我们作为长辈,照顾你们是应该的。但既然是你们的心意,今天刘叔就暂且收下,下次别这样了。” 收礼后,一群人七嘴八舌地诉说在临安发生的事。 曲溪了然地看了沈万银一眼,回到厨房做饭。 天色尚早,两家人就聚在一起吃晚饭。 吃着吃着,刘婷婷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问道: “藜麦姐姐,你们今后还会离开山谷吗?” 藜菽看了大姐一眼,帮着解释道: “现如今越人已经快将楚州攻陷,我们的位置正好在战场上。加上一点其他的原因,我们准备将家里一些不能带走的食物消耗完后,就前往宁州,那里有大姐想要的东西。” “什么!你们要离开,再也不回来了?” 刘婷婷不敢置信地问。 藜荞、藜菽和沈万银都跟着点头。 虽然他们不明白为什么大姐想要去宁州寻找翡翠,但三人都习惯跟在藜麦身后同行。 确认消息真伪后,刘婷婷一脸伤心地看着藜荞,食不下咽。 她难以接受近三个月来孤单的日子,以后漫漫长日该如何度过。 曲溪感受到女儿身上哀伤的气息,看了一眼周身弥漫着强势气息的藜麦。 抬头,正好与丈夫刘虎跃跃欲试的眼神撞在一起。 感知到丈夫和女儿心中有着相同的念头,曲溪心中早先扔下的种子开始破土发芽。 第188章 就在黎家人误以为吃饭的气氛要沉浸在悲伤中时,曲溪忽然开口。 “听你们这么一说,似乎生活在这里已经不是什么很好的选择。不知道我们一家三口是否能够跟着你们一起离开?” “爹!娘!我们也可以跟着小荞一起走吗?” 第一个反应过来的,自然是对此最着急的刘婷婷。 她迫切地想要得到父母的答案,当看清楚母亲点头的动作时,她兴奋地直接从椅子上跳起来。 藜荞看着好友激动的模样,脸上情不自禁露出笑容。 “好呀好呀!往后,我们就能够一直在一起。” 藜麦对此也没有任何意见,发觉视线集中在自己身上时,她点头示意,“到时候一起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