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祷》 《》主题曲 i’m sorry 我不是故意忘记你 i’m sorry 我要记起全部的你 命运让我忘记了你 并不是最后的结局 你的深情 你的爱 你的忠贞不渝 让我更懂得珍惜 i’m sorry 我不要让你再哭泣 i’m sorry 我不要让你再悲凄 我的生命充满奇迹 都是因为身边的你 你的付出 你的爱 你的不言放弃 深深刻在我心底 天荒地亦老 海枯石亦烂 我永远站在这里 在这里 天荒地亦老 海枯石亦烂 我们永远不分离 不分离 ……(未完待续) 《》插曲(一) 我有一个好好朋友, 命运对他有所苛求, 万千世界从他眼底消失, 脚步无所适从。 他关闭心窗, 穿上了冷酷的外衣, 再也不想和这个世界有任何关系。 不懂他的人觉得他不可理喻, 其实他有一颗火热的心。 有一个叫作音乐的天使, 就住在他的心里。 我的好好朋友, 你可否脱去你那冷酷的外衣, 打开紧闭的心窗? 让光明张开翅膀, 飞进你的心里, 照亮天使, 与她相伴相依……(未完待续) 《》插曲(二) 润泽如水,栀子花开, 花香儿浓,花儿雪白。 有一个女孩,她乘风而来, 脚步轻盈,柔情满怀, 手把花儿,开在窗台。 指尖花瓣轻颤, 窗前微风低呤, 她啊静立身旁, 告知生命色彩。 冰清玉洁,栀子花开, 花香儿浓,花儿雪白。 有一个女孩,天使般可爱, 纯洁无瑕,柔情满怀, 手把花儿,开在窗台。 黑暗不再可怕, 心儿不再彷徨, 她啊带着光明, 为我抹去悲哀! ……(未完待续) 第一章 月夜下的人影 我隔三岔五地总要去方家一次,往往都是下了班去。这似乎已经成了我一成不变的习惯了。 从方家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走在楼下草坪中石子路上的时候,我的目光又习惯性地落在了路旁供人小憩的石桌上。它半隐在花灌丛中,幽暗宁静。 尽管是月中,月色溶溶,一个又一个错落有致的圆球状路灯闪着乳白的光芒,可石桌那里却是昏暗的,头一眼总是看不真切。每逢这个时候,我都会盯着看好久。 五年了,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石桌边坐过不少的人,我每回都要看清楚坐在那里的人的模样之后才肯收回目光。而这短短的几秒钟地注视,却经历了从希望到失望,从期盼到失落的整个过程。虽频频如是,却仍不改初衷。因为,只有这频频地经历,才能让我一日一日地继续呼吸下去。 朦胧中,似有个人影坐在那里。 我停下脚步,眯起双眼,想看清楚是谁。 人影动了一下。背着月光的人影被夜涂抹成了一个好看的黑色剪影。我呆住了,心怦怦直跳。那剪影,如此熟悉!闭上眼睛,再睁开,人影还在,并不是幻觉。 人影站起来了,绕过树杆,向着我的方向走来。我无法置信地盯着那愈来愈近的完全暴露在月光下的人影,只觉得呼吸变得异常困难,喉咙干干地发紧,熟悉的晕眩突然袭来,眼前一阵阵发黑。 “哲华!”那个深埋在心底的名字冲口而出,声音已抖得不成样子。 那人影已经停在了我的面前:“你……是在叫我吗?”这分明就是魂牵梦绕的声音啊! 我瞪大眼睛,眩晕让眼前的人影如水中的倒影,变得模糊不清。但是,我绝不会看错,这就是哲华!需要微微仰头才能看到他脸庞的仰视角度,与往昔分毫不差,永远如松般挺拔的站姿,扑面而来的只属于哲华的气息……眼前的人,是如此的熟悉,我怎么可能看错?! “哲华!”我扑向他的臂膀,全身酸软。 我听见了他的惊呼:“你怎么呢?”他伸出手准确地搂住了我下滑的身子。 在我倒进他怀里的那一刹那,在我还在疑惑哲华怎么能那么准确的搂住我的时候,我看到了他闪出光的黑色眸子,不止闪着光,还分明折射出了神情——意外、疑惑、惊讶的神情……哲华的眼睛怎么会有那么闪亮的光?怎么会有神情?——这是我晕倒前最后的意识。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凌晨了,陌生的环境一时不知身在何处。我坐起身,眼前浮现的全是那双闪着光,闪出神情的黑色眸子,我摇了摇头,有些恍惚,是做了一个梦么?借着微微的晨光,我发现自己是在医院的病床上。 我刚准备下床,就有人推门进来,是护士小姐推着医用小车。她“啪”的一下打开了灯,突然亮起的灯让我眯住了眼。她见我坐着,便问:“你醒啦?感觉怎么样?有哪不舒服么?正好抽下血。” 我摇头,“还要抽血?我没事,我还好……请问,我怎么会在这里?” “昨天晚上一个高个子男人送你来的,挂的急诊,当时你正处于昏迷状态,医生初步检查是没有什么大碍,可能是情绪过于激动引起的昏迷。等会儿医生查房的时候医生会详细和你说的……”她边说边示意我将胳膊伸出来。 “哦!谢谢!不用抽了,我等会儿会和医生说。请问,昨天送我来的人他……”我忍不住打断她。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晕眩是老毛病了,美尼尔氏综合症,再加上低血糖而已。我的心思并不在这,我只想知道送我到医院的是谁。 “哎呀,差点忘了。”她还没等我问完,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小纸片递给我:“这是那位先生写下的联系方式,他走的时候留下话,叫你务必给他打个电话!” 我接过纸片,那上面写着一个英文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 捏紧那薄薄小小的纸片,虽然字迹工整清楚,可是我足足看了有一分钟,才回过神来。不是在做梦了,昨天晚上的情景是真的了,我居然昏倒在了一个和哲华有相似外形的陌生男人怀里。他的眼睛那样闪亮,怎么可能是哲华呢?高个子男人,我在心里苦笑,这种一看到高个子就产生幻觉的毛病可能是一辈子都改不掉了。 我拿起床头边昨晚挎在我肩头的包包,那人既然没有把它弄丢,看来还是一个有心的人,等会一定要打电话向他致个谢。我将手中的纸片放入包中,接着问护士:“住院费是在一楼交吧?我没什么事情,想办出院。” 我问这一句也只是想证实一下,五年前是在一楼交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有没有变? “你真不做检查了?你的入院手续昨天那位先生都给你办好了,费用他也交了,至于要办出院得要等医生查完房了再去找医生。” 我这才发现这是一间设施齐全、条件很好的单人病房,应该比普通病房贵不少吧!素不相识怎么这么舍得?大款么? 到一楼收费窗口一问,那人还真是大款,一下交了两千。 时间还早,一时半会儿也办不了出院手续,等也是干等,便出了医院。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仰面碰上了正赶着来上班的施医生。他看见了我,很意外地和我打招呼:“噫!是夏迎蓝呀!怎么这么早?是看病?还是——” 都三四年没见了,他居然开口就叫出了我的名字,我不觉心中一热。 我回答:“不是,我还好!您呢?施医生,好久不见了,您还好吗?” “好,好!你还在琴行?” “是的!” “我们都有小几年没见了吧?成家了吧?” “……还没。” 施医生的笑容呆了呆,语气柔和下来:“还是放不下?” 我不做声,将头微微转开了一下,我怕他看见我眼里突然涌入的泪水。 “我后来又和美国那边的那个同学联系过,他还是没有方哲华的音讯,也许,他已经……你要看开一些,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活着的人总要好好地活下去。哦!对了。”他话锋一转,我的泪也已经让我逼回去了,抬眼望住他,“我的小孙女想学钢琴,你能给介绍个好的老师吗?” “当然没问题!您可以随时来找我!”我从包里拿出名片递给他。 “好!那就谢谢啦!”他接过名片,“你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就尽管来找我!……到点了,我该进去了,再见,啊!” “好的,再见!” 我一直目送他的背影消失,才转身离开医院。来到街边,看了看时间,还不到八点,离上班还有一个多小时,不用着急,先去吃个早点吧! 来到一家早餐店里点了一碗面,坐着等的时候,突然想起包里面的那张纸片。应该打个电话致个谢,也好把住院的钱还给他。 我拿出手机,按照纸片上写的电话号码拨了出去。 接通了,彩铃是一首英文歌,那人用的又是英文名,莫非是海外华人?正想着,歌停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声: “hello?” 顿时,我触电般地僵住了,脑袋里“嗡嗡”作响,虽然说得是英文,可这分明就是哲华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再也熟悉不过的梦牵魂绕的声音。 “喂?”那声音再次响起,改说中文,“喂?你好!请问你是——?” “迎蓝!我是夏迎蓝啊!”胸中如有巨石在撞击,我冲口而出,生怕他突然挂了,“我是夏迎蓝……” “夏迎蓝?”对方困惑地重复着我的名字。 “是!我是!”握着手机的手不受控制地抖动起来。 “……噢,你是昨天晕倒的那个女孩子吧?你好些了吗?昨晚是我吓到你了?i'am sorry!”耳边那个属于哲华的声音却用完全陌生的语调说着完全陌生的话。我怔忡起来,幻觉又出现了?连声音都是? “……喂?夏小姐?你怎么了?” 我回过神来,“没什么。……谢谢你送我到医院!那个,我想将住院的钱还给你……” “钱的事不急,我倒是有点事情想请教夏小姐。这样,我马上过来医院找你行吗?” “我现在不在医院里,本来就已经很麻烦你了,这样吧,你在哪,还是我来找你吧!” 那边迟疑了一下,“……那好吧!我刚来中国,对这里也不熟悉,那就麻烦夏小姐跑一趟了!” 对方告知了地址,相隔不远,时间还早,过去道谢还钱之后再赶去上班也还来得及。(未完待续) 第二章 穿睡衣的女孩 不到二十分钟,我就到了,是一座星级酒店,看来还真遇到有钱人了。 按了门铃,门很快就开了。当门全打开的时候,当一个高大的男人的身影完全显现出来伫立在门口的时候,我一阵晕眩,差点站立不住。天哪!这场景如此地熟悉,我似乎站在了八年前方家的门前,眼前站着的分明就是八年前的方哲华啊!同样地站在门口中央,同样地挡住了我全部的视线…… “夏小姐!夏迎蓝小姐!……”同样的嗓音。 我一惊,回过神来,却没有办法从眼前的男人身上移开目光。眼前的这个男人,除了眼睛,除了肤色,其他的几乎和哲华一模一样。哲华的眼睛里没有光,而这个男人的眼睛里有令人眩惑的光;哲华的肤色是白皙的,白得毫无血色,而这个男人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还有,哲华的个子虽高,却高得单薄,而这个男人,身材更为挺拔,浑身散发着阳光和活力。他,到底是谁?天下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人?即便是双胞胎也不过如此啊…… “夏小姐,你……还好吗?是不是身体还不舒服?”哲华的声音问我。 “哦,没有。”我意识到了失态,慌忙硬生生地从他身上调开目光,只是,余光中的他却清清楚楚地存在着。 “真的没事?看脸色不大好,快进来吧!”他很绅士地侧开身子。 我不敢再与他对视,轻埋着头,迈进门槛。这是一个小过道,进门换鞋的地方。我瞥见鞋柜上搁的有白色一次性拖鞋,便拿了一双,弯腰将鞋换上。 当我直起身的时候,看见那酷似哲华的男人正靠在门边若有所思地望着我,眼睛黑而深邃,流动着光彩。它们,不是哲华的眼睛。可是,那分明就是哲华的眼睛啊!我的心猛然缩紧,似被一双无形的大手一把抓住捏揉着。 他见我换好,便微笑着转身向里走:“到里面坐!真不好意思,夏小姐身体不适,还让夏小姐跑这一趟!” 他那向前移动着的背影,完全就是哲华的背影啊!连走路的姿势都那么相似,背部挺直,脚步迈得极有韵律,只是比哲华要快半拍。记得每逢挽住哲华的胳膊随他脚步移动的时候,就会常常想,懂音乐的人走路都是和常人不一样的,音律从心底流露到脚上去了,连走路都打着拍子呢! 跟随着那熟悉的背影,我已置身于客厅里了。这样层次的酒店对于我来说相当的陌生,没想到,酒店里的套房这么大。厅好大,几乎是方家的三倍了。还记得第一次去方家,曾为方家客厅的宽敞惊叹过,可和这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厅里居然也有台阶,不同高低的水平面体现出很新颖很现代的装潢风格,我的注意力全被一架白色的三角钢琴所吸引。它放置在比我站着的地方高出一个台阶的地面上,就象放置在一个小小的舞台上一样,很显眼,很突出,很有艺术氛围。 哲华的钢琴是放在他卧室里的,不是三角琴,而是一架立式钢琴,一架陪他度过了十八个春秋、年代已久的立式钢琴,外壳不再光鲜,可是,它里面似乎隐藏了无数个音乐小精灵,在哲华的手指间跳跃、嬉戏、舞动和歌唱,常常令我痴迷,沉醉…… “喝杯白开水吧!中国人喜欢喝茶的吧?可惜我这里没有。” 我收回目光,看着已递到我面前,也许还停顿了片刻的水杯,惊醒过来。 “谢谢!”我接过水杯,盯住他的眼睛,“你——不是中国人?” “我是啊,但是我的记忆里没有中国。”他淡淡一笑,嘴角略过一丝悲伤,那是哲华才有的表情。我竭尽全力地捕捉那一闪即逝的悲伤,他真的就是哲华的翻版,越看越像,浓密的象两道剑一样的眉毛,挺直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嘴唇,挺拔修长的身材,除了眼睛,不,眼睛也一样,不同的只是那眼睛里有看得见任何东西的光。 “怎么?”他在我的注视下有些莫名。 “噢,没什么!”我转开头,假装去看屋内的摆设,可是我却什么也没看清。 “请过来坐吧!” 听到他的声音,目光忍不住又回到了他的脸上。可他的眼神里却全是对待陌生人的疏远和客气。 我坐到墙角边那张单人的沙发里,他跟过来,坐到我的对面。 “昨天晚上是我吓到你了吧?” “不是……嗯……对了,我把昨天的住院费给你!”我打开包拿钱。 “不用不用,夏小姐,你别这样!其实我是有事情要请教你,况且昨晚也是因为我你才……” 俩人正客气着,突然从卧室走出一个人来。那是个年轻的女孩子,虽然穿着宽宽大大的睡袍,依然看得出她有着窈窕动人的身材。她睡眼朦胧,打着呵欠,径自走向对面的他,象一只小猫似地偎到他的身边。她将头靠到他的肩上,黑色的直发便象瀑布般地滑下来覆盖住了她的大半张脸,我看见他亲昵地用手拨了一下她脸上的头发,这个举动暮然让我心中一痛。 她的整个身子都靠在他的身上,微闭着眼,和他说着英语,根本没有看见坐在对面、此刻有些无措的我。 我如坐针毡,不敢再看,慌忙低下头去盯着自己的脚尖看,那白白的肥肥大大的一次性拖鞋特别刺眼,刺得我的眼睛只发酸。 我的英文不算很好,但简单的对话还能听懂。我虽不想听,但是我闭不上我的耳朵。我听到那女孩问他: “你昨天回来那么晚,早上又起这么早,睡好了吗?看电视干嘛放那么大声,吵醒我了。” 他回答:“你别做梦了,快去洗洗,小懒虫,哪是什么电视声,你睁眼看看,有客人在。” 然后,那女孩大呼:“谁?” 我抬起头,刚好碰到她投过来的目光。我这才看清她的脸,一张漂亮得让人惊讶的脸,大大的眼睛,眼珠不是黑色,而是象两颗晶亮的蓝宝石,小小的鼻子高而挺直,嘴唇微张,连惊讶的表情都那么美。 她盯着我看,睡意全无。然后她转头看他:“你刚刚认识的中国朋友?”这句话她是用中文说的。她的中文非常流利,吐字清楚,发音准确。 他点头,推她一下:“快去洗洗,换下衣服,别让人见笑了!” 她站起来,没有去洗漱,而是径直走到我面前来。她对我伸出手:“你好!” “你好!”我礼节性地站起身,轻握一下她伸过来的纤纤玉手,那手柔软无骨。 “认识你真高兴!我的中文名字叫方心怡。是他取的。”她说着望他一眼,脸上眼里全是亲昵的笑,“随他的姓!” 我怔在了当地。 姓方,她说她随他的姓,姓方。我的脑袋又开始“嗡嗡”作响,她说她随他的姓,姓方!我深深地吸气,才能使自己不倒下去。 “你怎么啦?脸色怎么变得这么白?”那女孩子惊呼。 “是不是身体又不舒服了?”属于哲华的噪音在说。我盯住那说话的人:“你,你姓方?” “是啊!他的中文名字叫方哲华!”那女孩子在旁代答。 我的身子晃了晃。他是方哲华!他是方哲华!他怎么可能是方哲华?他不是!不是!方哲华怎么会不认识夏迎蓝?方哲华怎么会有什么都看得见的眼睛?不!不是!他不是方哲华!我无法接受! 我转身抓起沙发上的包,以最快地语速说:“对不起!我有事要走了!”便逃也似地奔出了那个房间,撂下已不认识夏迎蓝的方哲华和那个与方哲华那么亲近的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未完待续) 第三章 被遗忘的手机 出了酒店,站在车来人往的街头,那种曾经刻骨的痛和不知何去何从的感觉又回来了。我懵懵懂懂地走着,脑子里一片空白。 “找死啊!不看路的?!” 一声巨吼惊醒了我,我才发现我正站在马路中央,一辆车的车头和我的腿只有一步之遥,那发出吼声的司机,正从车窗里偏出头气急败坏地盯着我,眼睛瞪得铜铃那么大,似要吃了我。车的后面跟着停了一路的车,喇叭响成了一片,人们纷纷转头往这边张望。 “对不起!对不起!”我机械地赔着不是,机械地退回到马路边上,车子“吭哧”地叫了一声,还夹杂着一句:“找死啊!”从我身边呼啸而过。纷纷望着这边的人们又开始继续走自己的路,没有人再注意我。 我便站在那里盯着红灯看。等惊觉身边所有的人都已走到对面去了,才看到红灯早已变成绿色的了,再抬步时,又是红灯了。我便停着继续盯着那红灯。等了多久?等了多少个来回红绿的变幻?毫无印象。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到琴行的,一切都变得模模糊糊。我刚走到琴行门口的时候,菁茜几乎是冲到我面前来的。 “一上午你跑哪里去了?打你电话老是不通,有个客户都嚷着要退货啦!”她张合的小嘴,象打机关枪似的,一句就是一发子弹,我突然觉得可笑,我怎么还能想出用机关枪来比喻她说话的的样子,我的神经是不是有些错乱了? 她还继续在打她的机关枪:“喂!迎蓝,你怎么啦?脸色怎么这么白?表情怎么这么怪?梦游也不是在大白天呀!喂!喂!你怎么啦?别吓唬我!”她用手摸摸我的额头,“还好不烫。到底出什么事啦?” “没事儿!只是——梦游了一场。”我笑了,并笑出了声。 “没事就好。吃饭了吗?你进去歇一会儿,我去买。”她转身离去时,嘴里还嘟哝着,“肯定是哪里不对劲了?到底是哪里?……” 我走进琴行。不知经理在不在,半天不见人影,也该跟他有个交代啊! 中午没有顾客,才招来没多久的那个女孩子坐在一架钢琴前结结巴巴地练着一首正流行的情歌。她见我进来,忙停下并站起身,不好意思地笑着: “回来啦!夏老师!” “嗯,你继续练吧!别急于求成,多练练基本功,再弹曲子就会快得多!” “好的!谢谢夏老师!” 望着她年轻的脸,听着她一口一个夏老师的叫,我突然觉得自己好老好老。望着望着,她的脸突然被另一张脸重叠了,那脸上闪着一双晶亮的蓝色眼睛,我赶紧收回目光,直接上了二楼。 办公室没有人,经理并不在,想必都吃饭去了。我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拿出手机,才发现没电了,难怪菁茜说打不通。其时,即使打通了,我也未必听得见。 我拿出充电器,将电充上,然后便靠到椅背上,顿时全身都松懈下来,心中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该好好地想一想,可是抓了几次都没能抓住它,我干脆闭上眼睛不去想了。 “迎蓝,吃饭啰!” 很快,菁茜就一手提一个饭盒进来了。她特地买了我最爱吃的菜,可是,刚咽了一口,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我站起来:“我不吃了,你慢慢吃。你刚刚说的那个要退货的客户是哪里的?我去看看!” “吃完了再去啊!半天都等了,也不会在乎这一顿饭的功夫。” “我不饿,早点吃得太晚了!”其时,从昨晚到现在,我几乎滴水未进,骗她只是为了不让她担心。 “那好吧!地址给你!”她将售后记录本递给我。我默记下地址,拿上工具包出门了。 这是个很难缠的客户,不停地说着音不准啦,手感不好啦,外观油漆不亮啦等等,一副外行充内行的样子。她的意图很明显,买了我们的钢琴之后,不知听谁七说八说,又想换一台别的牌子的琴,而那牌子的自然是别家琴行的,所以,净挑毛病。 我施出全身解数,将她挑出的并不算毛病的毛病一一解释、排除给她听,只到她心平气和下来,只到她不再说要退货的话,我的这次售后总算告一段落。为了更好地安抚她,我又为那台并不怎么走音的钢琴调律了一遍音之后,才走出那客户家的大门。 也不知道几点了?摸一下口袋,噫,手机呢?莫不是掉在客户家里了?好不容易出来了,可不想再进去了。仔细想了一下,突然想起来是放在办公室充着电,这才松了一口气。 我匆匆赶回琴行,还未进门,菁茜又如风般地冲到了我的面前,差点撞到我的身上。 “迎蓝!你怎么这时候才回来?哎呀!我肚子好饿,快陪我去吃点东西!”她使劲拉我的手臂,都有些痛了,“走啊!快点!” “我的手机挪在办公室了,你等等,我去拿了来。” “哎呀!等会儿再拿,又不会跑掉!快点走吧!”她拉着我不放,扳过我的身子推着我往我刚来的路走。 “还不到吃饭的点,小妮子饿得有些稀奇呢!”我亲昵地嗔她一眼,“真饿啦?” 她连连点头,飞快地拉我过马路。 点了吃的东西坐等的时候,我发现菁茜的表情越来越不对劲,隐隐觉得琴行里发生了什么事,准确地说,是有什么事发生在我的身上了,我的好朋友想让我避开,才我拉到这来的。 “菁茜,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要拉我避开?”我盯着她的眼睛。 她在我的逼视下,挪了挪身子,然后叹口气说:“就知道骗不过你!是、是那个,那个他——来了……”她闪烁其辞,偷看我的表情。 我已明白过来。 “你已经知道他回来了,对不对?我就觉得你今天怪怪的,现在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了。……对不起,迎蓝,都是我不好!当时,你的手机响了,你不在,我便替你接了,是他打来的,我还以为在做梦,真不相信是他。到现在,我都还云里雾里,他的眼睛怎么好了?而且人的变化也太大了,还没来得及问,就瞥见你回来了,还好先看见你了,要不然……迎蓝,你不怪我吧,当时我要他来琴行等你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他身边会跟着一个女的……迎蓝!迎蓝!你还好吧!”她将手伸过来握住我的手。 “没事!”我摇着头,声音出奇的平静,“也许,他并不是我的那个方哲华!五年了,五年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也可以改变很多事情。放心吧!最大的打击我都挺过来了,我不会有事的。只要哲华还好好地活着,是幸福的就好。” “迎蓝!可是这么多年,你苦苦守着、苦苦等着是为了谁?他若是真的方哲华,夺!我们也要把他夺回来,就是结了婚也可以离的嘛!对不对?”她摇晃我的手。 我没有回答。(未完待续) 第四章 他回头望过我 逃避并不是办法,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虽然一天要面对两次。看着端上来的满满一大盘烧烤,这才觉得饥肠辘辘。我叫来服务生,又一人点了一碗营养粥。我开始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两人吃完,菁茜紧挽着我的手臂,往琴行走去,多话的她也缄默了。 进了琴行,除了刚招来不久的女孩子张玥之外,没有第二个人在。 “刚才在这的两个人呢?”菁茜问她。 “那个女孩子说想弹琴,我便带他们到楼上教室里去了。” 菁茜望向我:“要不要我陪你上去?” “不用!” 我爬着楼梯,背部挺得笔直。 听着琴声,他们在第一个教室里。我走到门口边停下来。 我看见那蓝眼睛女孩正站起身拉方哲华(他真的是哲华吗?目光一旦落到他的身上,就再也无法移开了)坐到钢琴边,她用英文撒着娇: “我想听你弹嘛!” 他近乎宠溺地笑着,轻抚了一下她的头,才坐下来。坐下来的他神情陡然变得专注,两手静垂在膝盖上,样子一如从前。 “想听什么?”他同样和她说着英文。 “什么都想听!” “贪心鬼!” 他手臂抬起来了。第一个音符一出,我拼命武装出来的防线,在那一瞬间,全部挎垮塌下来了,我再也不能平静地迈过门槛,平静地走进去,平静地去和他们打招呼了,因为他、他弹的是《少女的祈祷》!他已经忘记了夏迎蓝,为什么没有忘了夏迎蓝最爱听、曾天天弹给她听的曲子?他为什么偏偏要弹这一首?我蓦地折回身子,靠到门外的墙壁边,泪水随着曲子中快速上升的琶音疯狂地涌了出来,心中的痛再也无法抑止,痛漫延开来,连着心脏,划着手心而过。 曲尽了,而我的泪还没有止住。我听见他们接下来的谈话,说的虽是英文,我却听得清清楚楚。 “我最喜欢听你弹这首曲子了!”女孩的声音。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弹它,心中都会有一种酸楚,也许,它是我失忆前最爱的一首曲子,或者,它还有什么寓意?”哲华的声音。 “别急!回来中国,你会知道你是谁的!不知道那个夏姐姐回来没有?哥,那夏姐姐怪怪的,看你的眼神也不对,说不定——她是你以前的恋人?”那女孩的声音。 “就你异想天开!”哲华的声音。 “哥,如果真的是呢?”女孩的声音。 没有听见他的回答。他们的脚步声响了,向门口来,越来越近。我慌乱地擦净眼泪,站直身子,作出向前走的样子。 那女孩挽着方哲华的胳膊出来了,看见了我,她并没有放下挽着他胳膊的手。 “哥,夏姐姐回来啦!”她高兴地笑起来。换了衣服的她穿了一件粉绿色的t恤,一条纯白的时尚短裤,样子看上去更漂亮更年轻了,似乎不到二十岁。 我没有接方哲华投过来的目光,而是望着方心怡:“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我们下去吧!到楼下会客室里去坐!” 我回转身,不再看他们,向楼下走去,我不知道我刚刚挤出了笑容没有? 我将他们带到了楼下用玻璃隔开的小小的会客室。当年,我也是这样将哲华的妈妈带入会客室的,从八年前带入方妈妈的那一刻起,我的生活就全部改写了。 菁茜也跟了进来,她为他们一人倒了一杯水,然后紧挨着我坐下来,我知道她放心不下我。 “对不起啊!下午那个客户有些麻烦,迎蓝回来晚了,不好意思让你们等了这么久!” 菁茜替我说话。 “是我们打扰了!”方哲华彬彬有礼、客气地回复。 “方哲华,你还记不记得我?我是迎蓝最好的朋友!你听过我的声音的!你的眼睛真的好了,什么东西都看得见了吗?那你的头痛呢?我是说你的病也完全好了吗?” 方哲华愣住了,有点茫茫然。 “什么?我哥的眼睛看不见?还生病?”方心怡在一旁奇怪地重复着菁茜的话,“怎么可能?他一直好好的呀!” “我们认识的方哲华眼睛确实是看不见的嘛!小时候出车祸后就失明了,后来又得了脑疾!”菁茜有点急了。 “莫非,我哥失忆之前是看不见的?”方心怡陷入了沉思。 “失忆?”菁茜张大眼睛。 “哥,你的身份证呢?快拿出来给她们看看,看是不是她们口中的那个方哲华?”方心怡说着并伸手要去掏哲华的口袋。 哲华自己拿了出来,他微微探起身,将它递给我,而不是菁茜。这期间,他和我都没有说话,我虽然克制着不去看他,可是我无法控制我的余光,余光中,他一直在悄悄地注意着我,也许,他在心中想着方心怡先前在教室里跟他说的话吧?想我是谁?有不有可能是他以前的恋人? 我接过身份证,发现自己的手轻轻地颤了颤。 这身份证再也熟悉不过了,是哲华去鼓浪屿参加钢琴比赛之前我陪着他去更换的第二代身份证。 菁茜凑过来看,她大叫:“是真的方哲华!奇迹!真是奇迹!这么多年了,我们都以为你已经不在了呢!你怎么失忆了呢?你的病又是怎么好的?” 依然是方心怡在回答:“五年前,我哥出了车祸,头受伤了,醒来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我心中一紧,怎么又是车祸? “那你爸妈呢?” “方伯伯和方妈妈呢?” 我和菁茜几乎是同时问。 “哥的爸妈在那场车祸中都丧生了。” “你,你说什么?!” 我只觉得眼前发黑,耳朵里象进了水一样,轰轰作响。 “我哥侥幸活了下来,可是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还好他口袋里有这身份证,要不然,一点线索都没有了……” 我耳边的轰声越来越大,已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了。 菁茜拉了一下我的胳膊,递给我一叠纸巾,我这才知道,泪正沿着面颊滚落下来,有一滴落到了手中紧紧捏着的哲华的身份证上,发出“啪”的轻微响声。 我低下头用纸巾捂住整个脸,拼命地暗暗吸气,吸气 ……擦干眼泪,抬起头的时候,碰到了方哲华的目光,那目光盯着我,似钉在了我的脸上: “你——是在为我父母哭吗?你真的认识我?你昨天晚上口里叫的哲华就是在叫我,对吗?你知道我的过去?” 我避开目光,不去看他,将手中的身份证递还给他:“我只是到你们家修过钢琴而已,和你,和你的父母有过几面之缘。……他们是很好的人!认识的人不在了,有点……有点伤心。” 菁茜在背后扯我的衣服,我没有理会她。我站起身,有送客的意思:“对不起,我可能帮不了你们什么,我对你仅只认识而已,不是很熟悉。……其时,失忆也许是件好事,只要现在过得幸福快乐,又何必去寻求已经过去了的事情?” 他们只得跟着站起来。 我向前走了两步,送客的意思更为明显,他们只好说了一些客套话离开了琴行。走出门的那一刹那,方哲华回头望我,我装着没看见,而转身去收拾桌上的杯子。(未完待续) 第五章 他追随我而来 待他们走了后,菁茜一把夺过我手中的杯子:“你到底怎么想的?!你好不容易把他盼回来了,你就打算这么舍去?你傻啊!” 我从她手中拿回杯子,白色的一次性纸杯在我的视线里已变成白糊糊的一片。我走到垃圾桶边想将它们扔进去,可是,我已看不清它的确切位置,它们被我扔到了地上,我俯身捡起来再扔,还是没进。 “别捡了!”菁茜几乎是大喊一声,她粗鲁地拉了我一把,将我推到沙发里,“你别这个样子,好不好?你哭出来呀!大声地哭!好不好?你知不知道 ,你这个样子让人看了有多心疼吗?”最后一句她的声音低了下来,眼圈变得通红。 我靠进沙发里,泪终于冲击出了眼眶,不在了,他们都不在了,而他……眼泪狂涌而出,一串一串地落下来,落在手背上,落进衣衫里,渗入沙发深处……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夜夜失眠。那天后,方哲华和那个蓝眼睛女孩子再也没有来过。常常去的方家再也不敢靠近半步,每每走到中途便挣扎着放弃。 这样过了整整一个月。 一个月以后的一个早晨,我依然和平常一样打着公车来上班。 下了公车,还要走一段路才能到琴行。我低着头走,走着走着,突然有什么挡住了去路。抬起头,一个再也熟悉不过的人影挡住了我全部的视线。是他!我的心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是出现了一天又消失不见了一个月的方哲华!已经打算放弃的我为什么这么不争气,心还跳这么的快?我拼命努力让自己看上去很平静,可是我好象并没有做到!因为,他开口的第一句是: “我又吓到你了吗?” “你……怎么在这里?” “当然是来找你!” 我望了望他的身边。 他似乎明白了我在看什么,马上回答:“心怡不在这里,她到北京读书去了!” “那……你怎么不陪在那里?” “我想回来寻找我的过去!你——能帮我吗?” 他深深地看我,等待我的回答。 “对不起,我可能帮不了你!我只是到你们家维修过钢琴而已,并且,你那台钢琴还不是在我们琴行里买的,它都快成古董了。”我躲开他的目光。 “我的家是在那个小区里,那天晚上你昏倒的那个小区里,是吗?” “不是!” “可是我的身份证上明明写着那个地址。” 我一下哑口无言了。 “对不起!我要迟到了!”我丢下一句话,便绕过他逃也似地向琴行奔去。 进了琴行,偷偷往回看了一眼,他并没有跟上来。他走了吗?我偏头找了找,突然看到他正一动不动地站在离琴行不远处的一棵树下望着我,依然是深思和探究的表情。我起忙回头,再也不敢去看了。可是,他有没有走掉的念头却再也挥之不去了。 到了十点多,经理告诉我说,公司打电话来说有个售后要去一下,不在市里,在下面县城里,正好是我老家的县里。我便收拾好要带的工具准备出发,走时,经理叫住我:“如果太晚了,你就顺便回一趟家,明天上午再赶过来!对了,记得带点好吃的过来啊!比如,你妈妈做得酱。” “就知道你哪有这么好心,原来是有所图的啊!”菁茜在一旁插进来:“不过,迎蓝,你多带点,啊?” “我搬一坛子来,好不好?” 他俩都笑起来。 我拧上包,出了琴行。 他还在吗?我飞快地扫了一下他先前站过的树下,好象没人。我觉得自己可笑,有谁那么傻,会在同一个地方傻乎乎呆上两个钟头? 去县城里要到长途汽车站去坐车,离这儿还有三四站的路程,我来到对面的公车站,等了一会儿,便来了一辆去那个方向的车。上了车,刚坐稳,一个熟悉的人影就出现在了过道上。他直接走向我,坐上我旁边的那个空位。 “这么巧啊!”他说,带着微微的笑。 “你……怎么还没走?” “走?我这不是在走的吗?”他望着我,眼神清亮。 我不再说话,也不理会他,故意去望窗外。 到了长途汽车站,我下车,他也跟着下车,我到窗口去买票,他也跟了过来,在后面问:“你要去哪儿?” “客户家!” “很远吗?” 我点头。 我将钱递进窗口:“z县,一张,谢谢!” 拿了票,见他还站在身边,好象没有离开的意思,我忍不住问:“你要去哪儿?” 他耸耸肩:“说实话,我也不清楚。” 他耸肩的动作很潇洒,但不是我曾熟悉的。这是五年的美国生活所得来的习惯吧,五年,五年啊,他应该还有好多都和以前不一样了吧! “那你就回酒店吧!记得回去的路吧?” “嗯,记得!”他点点头,笑了一下,透出一丝腼腆。这是专属于哲华的腼腆,陡然再次见到,心中抽痛地厉害。 “再见!”我毅然转身走开,而那专属于哲华的腼腆的微笑并没有因为转身而消失不见,就这样以新的记忆停留在心底深处了。听到他在身后回了声再见,我没有回头,径直走到发车的位置,上了车。 放好包,刚坐定,就听到司机向着车外叫:“快上来啊!还有最后一个位子,快点!马上就走!” 接着,就上来了一个个子很高的人,由于太高,是低着头,躬着身子上的车。我惊得差点跳了起来。他走到我坐的位置边,彬彬有礼地对坐在我旁边的人说:“对不起,和您换个位子行吗?您坐那个空位,我坐您的位置,可以吗?” 坐在我身边的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人,他分别看了我和他一眼,面无表情地站了起来。 “谢谢您啊!” 他边道着谢,边坐上了那老人腾出来的位子——我的身边。 “你怎么跟上来啦?”我小声问,我不想全车的人都听到我俩的谈话。 “整个中国我只认识你,也只有你认识我,你说我该怎么办?”他象说绕口令一般。 “可是我这是去工作啊,而且还那么远,今天恐怕回不来!” “没关系!”他淡淡地说,“对于我来说,哪都一样!” 我转头看他。有抹淡淡地忧伤正浮上他的嘴角,那是哲华才有的表情。我怔怔地看着,心中一阵酸楚。 他也盯着我看,那眼神里有光亮在闪烁,带着探究,又似看穿了我的情不自禁。我心猛地一跳,慌忙收回目光。 他也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坐在我身边,一如多年前那个安安静静的哲华。但是我感觉得到他的目光,就那样如丝线般的一直缠绕进我的内心深处。 路程虽并不算太远,但是到县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二点多了。 下车时,他要帮我拿工具包,我便给了他,他接过后很惊讶 :“呀,看不出来,包不大,还挺沉的!你每天都拧着它这样四处奔波?” 我点头:“习惯了。” “看似轻松的工作,其实也挺不容易的。”他感叹了一句之后,接着问:“饿吗?吃点东西后再去吧?” “嗯!” 我们找了一个小饭馆。 他将菜单放到我面前:“你点吧!” 服务员过来了,我并不看菜单,直接说了几个菜,都是记忆中哲华最爱吃的。我知道他正在看我,或者正在研究我,我只当作不知道。 吃完饭,我们就去了客户家。 那客户把他当作了调律师,一个劲的对着他说钢琴有什么问题,要怎样怎样,我站在旁边并不插话,他居然还煞有其事地点着头。 待那客户将问题和要求说完之后,我便掀开钢琴的顶盖,去卸钢琴的上门。 他赶紧过来帮忙:“挺重的,让我来,你放心,我会很小心的!” 说着,他小心翼翼地将钢琴上门卸下来,放好,再过来拆卸盖在琴键上的琴键盖,动作看上去还马马虎虎,唬得到外行人。那客户在一旁站了一会儿,就转身出去了,并没有紧守着。 我拿出工具,开始工作。他在一旁专心地看着,并不多话。尤其在我调音的时候,他几乎是屏着呼吸、竖起耳朵听。突然,他说:“能不能让我试试?” 我愣了一下:“你会吗?万一把弦调断了怎么办?” “不会的!就只试调一个音,好不好?”他显得格外自信,跃跃欲试的样子,象个孩子。 我犹豫着。要知道一个调律师学成至少要六个月的时间,那还必须是天资聪慧的人才行。他只听了不到一个小时,并且还没有语言上的讲解,能行吗?可是,当碰到他那双充满希翼而发出耀眼光芒的眸子时,我突然不能拒绝,居然连一个“不”字都说不出口,身不由己地把位置让给了他! 他握紧调音扳手,另一只手开始敲对应弦的键子,动作一如他弹琴时的潇洒自如,虽反反复复推低拉高了很多次才调准。 我难以置信地盯着他:“你是不是本来就会?” “第一次!”他很有成就感地边敲着他刚刚调的那个音,边望着我笑,“怎么样?很准吧!”那笑容如冰天雪地里的第一束阳光。 “嗯,调得很好!”连我自己都听出了我语气里的骄傲。 “那——要不,我再试试调下一个音?” 他的眼眸越发晶亮,孩子似的兴奋让他的嘴角勾出了一个大大的弧度。 这时候的哲华和记忆中的哲华是完全不一样的,现在的他是快乐的,健康的,远离了孤寂,没有一丝一毫我所习惯的忧郁。这是另一个哲华,是当初我和方妈妈方伯伯他们想方设法想要让他变成的样子。如今,他真的变成了! “你继续吧!”眼里突然涌入一阵酸涩,我赶紧转开头。 “你……怎么呢?”他还是发现了我的异样。 “没什么!我坐到那儿去等你。你快调,时间不早了。”我不敢回头,顺势走开,坐到另一边的沙发上去。 “你这么放心?不在旁边看着?” “嗯!”沙发上正好有一本杂志,我拿起来开始认真的翻阅,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根本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 他也不再问,开始调下一个音。我的目光虽然在书上,可耳朵全放在他的动静上了。他拉弦的时候很稳,碰到不能确定的时候,就弹一下音阶或者曲子。这就是哲华,曾经的钢琴王子!他调得一个比一个顺手,很快就全调完了。 “哈!调完了!”他兴奋的声音将我的视线从书面上拉了出来,“来啊,听听!” 他将调音扳手递向我的方向,示意我过来,满脸的喜悦和满足。待我接住调音扳手之后,他便坐上琴凳,动作优雅一如从前。 第一个音符一出,我整个人都呆滞了。(未完待续) 第六章 玻璃窗的影子 他弹的是贝多芬的《悲怆奏鸣曲》。 正是当年我为方家修完钢琴后他试弹的曲子,也是在那一天,认识了他,被他的琴声所折服。 事隔八年,他的手指依然修长白晰,柔韧有余,张合自如,弹琴时的神情还是那般丰富,他的头、他的身体随着手中的旋律富有情感地晃动起伏着,一如当年的热情、生动和神圣! 当曲子结束,当他的双臂抬起放到膝盖上的同时,我听到了掌声,那掌声响得那般熟悉,我慌忙扭头去看,是一张陌生的脸,而不是当年的方妈妈。我呆了呆,看清了那是客户的脸,不觉悲从中来,现实和记忆往往让我混淆不清,我怎么可能还再见得到方妈妈?她,她已经不在了啊! “这位先生弹得真好,比我女儿的老师弹得好多了!请问贵姓啊?”那客户完全变了一个样子,又是倒茶又是递烟。 “免贵,姓方!谢谢!我不抽!”哲华只接过茶杯,“您看看琴还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肯定没问题了!方先生是钢琴老师吧?” “不是!” “演奏家?” “不是不是!您过奖了!我只是喜欢弹弹钢琴而已!” 看那客户的样子,好象想要哲华当她女儿老师的样子,果然,她接着说:“方先生想收学生吗?” 方哲华听了连连摆手:“不,不!我怕误人子弟!” 那客户不死心,还要说,眼看时间不早了,我便抢了先:“如果琴没问题,我们就要走了,再有什么需要,您尽管打电话!” “好的,那谢谢你们哪!方先生留个电话吧!”那客户送我们走到了门外。 “好吧!”他望向我,“把名片给大姐!” 我看他一眼,心说,是问你要呢!可是,我还是听他的话,给了那客户一张。她接过来看了看,狐疑地问他:“这是你的吗?” 他回答:“没关系,打这个电话找得到我的,我和她是一起的!” 我的心跳了一下。他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我们怎么会是一起的?难道,他不离开我了吗?偷眼看他,看不出他有什么异样,我暗自讥笑自己,他只是为了礼貌而随口说的,怎么就当真了呢? 离开客户家,来到大街上。 我看了看时间:“太晚了,今天回不去了。我帮你找个旅店,我就走了。” “不是回不去了吗?你要到哪里去?” “回家!”见他不解,我加了一句,“我爸妈家。” “在这个县城?” “不是,在郊区农村!” “我不能跟着去吗?” “不!你不能去!” 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快而坚定,以至于他的脸色都有点变了,尴尬地愣在那儿不再说话。 我怎么能将他带回家?怎么敢让爸妈看到他?看到已不记得夏迎蓝、有了新的生活、有了新的爱人的方哲华?我怎么能让他们再为我担心? “也没有什么,只是怕家里人误会,他们……他们不比城里人见怪不怪,会多想的。走吧,我去给你找住处,再晚了,我就赶不回去了!” 他默默地跟上我的步伐。 我给他找了一家外观看上去很干净、条件还算不错的旅店,比起我出差时住的房子要好多了。 “你就将就着住一晚,肯定是比不上你的那个公寓酒店。明天早上我会来叫你,然后一起回市里。”说完,我便转身离去。走到走廊尽头的时候,我忍不住回头,看到他背靠着门框,正望着我的背影发呆,脸上有着淡淡的忧伤。他看上去那般落寞和孤单,仿佛就是从前那个失明的足不出户的方哲华,我不觉心头一酸。 他见我回头,笑了一下,和我摆了摆手。那笑里也带着孤寂,属于哲华的孤寂。我不忍再看,急急地拐出了走廊。 来到街边,天色渐暗,路灯亮起来了。回家的车在街边随处都可以拦得到,这里是小小的县城,不象大城市里,坐车非得到站台。 我随手拦了一辆,还没等我坐稳,车就开了。 街道的路灯全部亮起也不能阻止夜幕的降临,窗外变得暗暗的,车窗的玻璃映出了我的影子,我盯着那影子看,然后,我看到哲华靠在门框边孤寂的身影定格在了我的影子之上。路灯一个接着一个地倒退,时明时暗,那影子就在游移的路灯中时隐时现,牵动着我所有的思绪,让我的心隐隐作痛。 车子已驶出城区了,那影子还在,没有了路灯的干扰,更为明显了。我蓦地站起来:“停车!我要下车!” 车滑出了好远,才停下来,我飞奔而下,到马路对面上了回县城的车。 理智面对突然爆涨的情感,溃退得不见了踪迹。其它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唯有回去,快快回去,回到刚刚离开的那个小旅店里,回到哲华身边的想法愈来愈明确,愈来愈不可阻挡。 敲开哲华房门的那一刹那,我知道我再也隐藏不了对他的感情了。(未完待续) 第七章 不怀好意的吻 哲华意外地看着突然出现在门口的我:“你怎么回来啦?没坐到回去的车吗?” 我不回答,只是望着他,一瞬不瞬地望着他,毫不躲闪地望着他!可是他的脸却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想看清楚越模糊。 朦胧中,他抬起了手臂,缓缓地,他的手指轻触到我的眼睛,立刻,泪水落入了他的手中,而他的脸便变得格外清晰,我看到了记忆中哲华深情的脸。他的手轻轻地抹着我脸上的泪水,轻得如一片落叶…… 突然,响起了钢琴声。他收回了手臂,我才明白过来,是他的手机响了。 他拿出手机,对我微点一下头,然后微微转开身子。 我便从他身边绕过去,进到房间里去,避开一点好让他接电话。想到自己刚刚的失控,不觉脸发起烧来。 移动的脚步突然在他的一句英语:“嗨!心怡!”中停滞了,如迎面拨了一盆凉水,脸上的热度一下子完全退却。 “……” “不要这样,等你交到了朋友就好了,过一段时间我就来陪你,好不好?” “……” “不是,哥也不习惯的,也想你啊!” …… 他和方心怡说了很久才挂断。 他收起手机向我走了过来。 我努力装出毫不在意他打电话的事儿,想找个理由向他解释我刚刚为什么哭,可是,脑子里却一片空白,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借口,只是重复地嗫嚅着:“我刚刚……我刚刚……我刚刚确实没有坐到车。” 他没做声,只是看着我,又是那种深思和略带探究的神情。 “……那我再去开个房间。” 我低着头打算出去。他一把拉住了我,一下子将我拉到了他的面前。突来的动作改变了心跳的频率,连空气都变得稀薄起来。 他比我高出那么多,我只能看到他的下巴,我看到他的下巴在动: “告诉我!你为什么要逃避?” 我一惊,心跳反而一下子慢了,几乎濒临于停止。从来没有料到他会说这个,而且还说得这么直接和干脆。 “我和你曾经是恋人?对不对?”又是他干脆的声音。 濒临于停顿的心脏似被划上了一刀,本已回去了的泪又不争气地浮了上来。 他微微弯下了身子,我看到了他的鼻子。 他微微叹息:“你——又哭了。”泪终于在那一声叹息中溢出了眼眶。 他伸出手来,轻轻托起我的下巴,我便看到了他的整张脸——熟悉的哲华的脸,脸上有着熟悉的深情,我痴痴地凝望着那深情,恍若隔世。那熟悉的脸慢慢俯下来了,愈来愈近,愈来愈近,我一阵晕眩,已不知身在何处……他的唇碰到了我的,那唇那般炙烫和柔软,依然如往昔,我微闭上双眼,靠紧了他…… 过了多久?一瞬间?还是一世?他握住了我的肩,轻轻扳开我,微微喘着:“你外表这么冷,没想到内心那么火热!你现在还不承认你和我曾经是恋人吗?” 我瞪大眼睛,这是哲华说的话吗?我不相信地瞪着他,我看到了他眼睛里的丝丝笑意,那笑意那么陌生,那么狡黠,那么兴奋,似和谁打赌打羸了的兴奋!这个吻,他只是在试探我!他亵渎了我心中最为美好的情感!这一瞬间的感觉就好象是被最亲近、最信赖的人出卖了,受到莫大的羞辱,而那出卖人的人还在一旁哈哈大笑。我一把推开他,飞奔了出去。 奔到街边,听到了他追出来的叫声,他叫了一声夏小姐,然后再叫夏迎蓝,而始终没有叫迎蓝。 我几乎是站在马路中央拦了一辆出租车,钻了进去,把他丢在了后面。 司机看着车镜里面的我,问:“小姐,去哪儿?” 去哪?我要去哪儿?我的脑子乱极了,脸上全是泪。 “那你先想想,想好了再告诉我!我慢慢朝前开。” 隔了一会儿,那司机又说:“小俩口吵嘴了吧?也没什么,看开点,过一会儿就没事了。我和我老婆二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还不是过得好好的!” 我渐渐平息了下来。我跟他说了一个地址,那是我姑家的地址。车上,手机一直在响,正是他的手机号,虽然只出院那天打过一次,但是,那些数字似刻在了脑海里。 我没有接,在司机的频频注视下,索性关了机。 到了姑姑家的楼下,我没有急着进去,我不能让她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在楼下转悠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叫了我一声: “迎蓝!”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我姑父单位里的同事郭子诚,当初姑姑曾介绍我认识,以阻止我和哲华交往的研究生。 “是到你姑姑家去的吧!我也正好上去接我儿子。” “你儿子在我姑姑家啊?” “从幼儿园一回来,还没进自个的门,就过去和铃儿玩去了!” “哦!”铃儿是我表妹的女儿。 说着,我只好跟着他上去了。 姑看到我,格外地高兴,连声问怎么这么晚?吃饭了没有? 我回答吃过了。姑全家子都在,再加上两个玩得正起劲的孩子,屋子里显得热闹却温馨,这样的气氛慢慢地将我刚刚的悲痛挤到了一边。我也笑起来,和他们说着话。 说着说着,他们就都扯到我的身上来了。 姑说:“你看,你妹和子诚的孩子都这么大了,你可不能再拖了,都整三十的人了!” 表妹接过来:“妈,您这就不懂了吧!这叫做自由!我可正羡慕着呢!” 姑白她一眼:“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 他们继续说着这个话题,我哼哼哈哈地敷衍了过去。 郭子诚接了儿子走的时候问我什么时间回市里,我回答明天上午吧! “那正好我们可以一起走!” “你要去市里?” 姑父在一旁告诉我,是单位派他到市里学习,要去个十多天吧! “哦!”我点头,“那好!你明天来叫我!” 送走了郭子诚,接着表妹和表妹夫也带着铃儿回去了。表妹嫁得近,走路也就十多分钟的路程。 时间也不早了,剩下我们三人也就各自洗了睡了。 第二天吃过早点,郭子诚便来叫我。走时,姑说:“下次你如果还是一个人来的话,我就不让你进门的!” 我只笑了笑,当作是回应。 俩人打了出租车去车站,还没有下出租车,我一眼就瞥见了方哲华。他伫立在人来人往的车站进出口,时不时四处张望一下。进进出出的人流中,因为个子高而挺拔,又伫立不动,更显出一丝遗世独立的意味来。瞥见他的那一刻,我的心还是不争气地跳得那么厉害! 下了车,我笑着和郭子诚找着话说。方哲华站在路的中央,而车站就只有这一个进出口,我们不得不从他身边经过。擦身而过的时候,他正张望着另外一个方向,我装着没看到他,快步走过。可心底却似有什么割舍不下,总想回头张望一下。(未完待续) 第八章 车上亲密接触 他还是看见了我,我听到他在后面叫我,他叫的依然是连名带姓。 我装作没听见,继续朝前走。 倒是郭子诚听见叫声,停了下来。他往后张望:“我好象听见有人在叫你?” 我不得不停下来。这时,方哲华已经走到我们面前了。 “你昨晚跑到哪里去啦?”他问,声音有点急。 我不看他。 “迎蓝,我先去买票了。”郭子诚说着离开了,去时,他礼貌地和哲华点了下头。哲华似乎这时才看到他,他看了一眼郭子诚,回点了一下。 “他是谁?”等郭子诚走后,他问,声音里似乎带上了一丝质问的味道。 “是我姑姑给我介绍的男朋友!”我本想说是我姑姑曾经给我介绍的男朋友,可是说出来的时候,就将曾经两字省了。 他一下愣住了。 “车要开了,你们快上来呀!我买了三张票。”郭子诚站在车边叫。 郭子诚先上的车,我其次,方哲华在后。郭子诚坐下后,我便挨着他坐到了他的旁边。方哲华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停顿了一下,才走到我后面的空位坐下。郭子诚似乎看出了什么,他动了一下,想站起身,我知道他是想和方哲华换位子,赶紧抢先拉了他一下,轻声说:“不用了!” 我不知道方哲华有没有听到和看到,我也不敢往后望。 没等多久,车子就开了。我小声地和郭子诚说着话,时不时还轻笑出声。平日里的我话本是很少的,可是这一会儿,我却变得格外健谈,说了好多话,我知道我的话并不完全是说给郭子诚听的。我没有想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似乎完全出于本能。 到了站,郭子诚就和我们分开了,走时,我叫住他:“你忙完了,晚上就到我那儿去吧,去吃晚饭!” “好的!那晚上见!”他答应着,上了出租车,举手和我以及默默站在我身边的方哲华挥了一下。 待车走后,我似没看见身边的方哲华一般,拧着我沉重的工具包走向街边的公车站。走着走着,突然觉得手上一轻,一转头,发现他的手提住了工具包的挎带。 “给我吧!”他说,并不看我。我往回带了一下,他也用上了劲儿,不想在这和他做拔河的游戏,不由得松了手,他便整个提了过去。他一直默默地跟在我身边,上公车、下公车,一直到离琴行还有十来步的时候才停下来。 他将工具包递给我:“我就不进去了。” 我接过包。接包的那一刻,我听见他说: “对不起!” 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他的声音低低的,带着浓浓的歉意,似乎还有一丝温柔和一丝忧伤。 我心一痛,没有抬头,没有去看他,以最快的速度往琴行里走。我不能看他,因为我眼里已全是泪。 回到琴行,菁茜在,她问我要酱。我一愣,这才想起经理和她昨天的话,连声陪不是,说我并没有回家,碰到了住在县城里的姑妈,就到她家去了,我承诺以后一定加倍补上,丝毫没有对她提方哲华的事。 晚上,郭子诚到了我那儿。我买了些菜,做了一顿看上去较为丰盛的晚餐。 他说:“就俩个人而已,做那么多菜干嘛?吃得完吗?” “你难得来一次,况且我的客人少,我也难得做一次!吃吧!不好吃就将就一点儿!” “哪有不好吃的!谁娶了你是谁的福气!” 我不做声了。 他问:“今天和我们一起来的那个小伙子在追你吧?” “没有!” “旁观者清,你好象在刻意回避他?他很在意你的,对你的一举手一投足都很在意,你对他的冷淡让他好象很受伤哦!” 他有受伤吗?受伤的可是我啊! “是吗?我怎么看不出来?”我轻描淡写。 “这就是当局者迷嘛!凭我看人的经验,他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你可别错过了!” “你多吃点!”我避开这个话题,给他不住的挑菜。 “够了够了,想堵住我的嘴啊!你可别忘了你姑姑和你说的话!” 我不听,还继续给他挑。 吃完了饭,郭子诚坐了一会儿就走了。可是他说过的话,却一直回荡在耳边,一直到睡梦中都不肯散去。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没有再见到方哲华,他又象一个月前那样地消失了,也许,他去了北京,去了方心怡的身边!虽然这样想着心就会痛,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去想。 从方哲华消失的那天起,每次出琴行的门之后,我都要去看一眼离琴行不远处的那一棵树,那棵树下是一个星期前方哲华曾站过的地方。这似乎又成了我的另一个习惯。那里和石桌边一样,经常会有人停留,可是没有一个是我熟悉的身影。 今天照例是没有。我从那树下走过,到公车站去等车。 今天的客户有点远,在城南,要转几个公交。我靠在站牌后面那一块大大的广告牌的框架边,望着一辆接一辆的公车到站,可就是没有一辆是我要坐的。 “你今天的客户在哪儿?远吗?” 一个熟悉的声音陡然响起,我惊跳,站直了身子。 “对不起!我老是吓到你!” 见我还在发愣,他接着问:“你坐几路车?”问完,他望向公车停的地方,“是不是20路?我刚看到那么多车你都不上,这20路还没有来过,想必应该是它吧!……哦,来了!你不上吗?” 我如梦初醒地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果真是20路,正是我要坐的。 车上的人是满的,还有几个正排着队等着上车。我过去排上,他也跟了过来。 “你上吧!我这儿有零钱!”他说着晃了晃手中捏着的两个硬币。 “我有!你……你要去哪儿?” 他不回答,人高手长,还未等我投币,他便先投进去了。 我们是最后两个上的车,我还没有站稳,车就起动了,一下失了重心,往前蹿了一下,差点撞到前面一人的身上,幸好他在后面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 “小心!” “谢谢!”我不觉红了脸,幸好背对着他。 车上的座位全坐满了,连走道上站得都是人,他一直没有放开我的胳膊,只到我的一只手稳稳地抓住了头上方供人抓握的扶杆,他才松开。松开之后便直接去提我另一只手上的工具包。 “给我吧!” 和上次一样,我似乎没有拒绝的理由,不由地松了手,让他提了过去。 他站在我的身后,右手抓握在我右手边的扶杆上,我却在我的左手边看到了他提着的工具包。也就是说,他正象两扇微合的屏风一样地将我整个身子都圈住了,虽然我看不见,但是我能感觉到我正处于他的整个怀抱之间,似乎,他的鼻息就在我的头顶之上,透过头皮,正一点一点地渗到我的神经里,让它们迅速地扩张。 公车站一站接着一站,车子停了又开,开了又停,每次停或开的时候,身子就不由自主地跟着晃动一下,我的背就会触到他,他身上的体温便如电流般地流进我的身体里,那温热让我那么迷恋,迷恋得让我居然希望时间就此永远停留下来,希望公车就这样一直开开停停,永远不要到达目的地。 可是现实是,车停了,我的目的地到了。 “下车吧!” 我回头对他说,同时也看清了我们真的离得好近,我的脸差点就贴到他的胸口上了。 “到啦?”他回应一声,便随我从人缝里挤到后门下了车。(未完待续) 第九章 他在树下等我 “人可真多!”他跟着我站到站台上,“你还要继续坐公交?” 我点一下头,算是回答。 “这次是几路?” “9路。” “哦!” 他便专心地去望车道上远远驶来的公车。 他站在我的右前方,我只能看到他的半个侧影,可那半个侧影就足够令人晕眩了。他那么高,那么挺拔地立在那里,衣服周正,衬衣的领子洁净挺括,背部挺直,两腿修长,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轩昂,并不是一个英俊或者帅气就能描绘得了的。他就如同一幅唯美的图画,永远地定格在我心底深处了,从此,我的记忆里又多了一个难以忘怀的画面,和那些尘封的画面一起,将一张张,一张张地伴随我一生。 我近乎痴痴地看着,就如同多年前那个雪花飞舞的圣诞节的傍晚。 他突然回头,吓得我差点跳了起来,慌忙转开头去看公车道,可公车道上有无车辆我根本就不清楚,因为我什么都没有看到眼里去,只在想,他有看到我在看他吗?这样想着,心越发跳得快,快得我不得不用手按住胸口,唯恐跳了出来。 感觉上好象过了好久了,我忍不往再回过头去看他,没想到和他的目光碰了个正着,本来就还没有平静下来的心一下子又蹦得老高。他望着我,探究的眼神。 “你……” “你……” 我和他几乎同时说。 他笑一下:“我是想问你怎么啦?是胸口痛吗?” “不是!”我赶紧放下捂着胸口的手。 “哦,看你用手按着,还以为你不舒服。你,刚刚要和我说什么?” “没……没什么。……你,你去了北京了?” “嗯,心怡不习惯,我去陪了她几天。” 望着他提到方心怡时的满脸笑容,我的心一下跌入了谷底。 “她说她是为了我才去读音乐学院的,来中国之前,就将学校选好了,选在北京。到了这里之后,我突然改变想法,想在这里多留些日子,她就很生气,非要改到这里来读,办好了的手续哪能说改就改?她就是这样,什么事都想随她的性子。昨天走时,还抱着我哭,象个孩子。” 说到方心怡,他一下子说了那么多,嘴上虽然责备她任性,可脸上分明露出的是幸福的笑容,那笑容,曾几何时,是属于我的啊! 他见我没搭腔,便没有接着往下说了,再去看公车来的方向。 他望了一会儿,问:“怎么还没有来?都等了一刻钟了。” 我没有回答他。又过了一会,车还没来,他便提议:“要不,我们坐taxi吧!” “要坐你去坐吧!我挣得钱可不够的士费。”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说出了这句话,连我自己都听出了极度的不友好。 他愣了一下,显然不明白我的口气怎么突然间变了。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觉得把时间浪费在等车上不值得。” “我就喜欢等,你不想等干嘛要跟着我?” 我的怒气已显而易见了。他干嘛还要说“等”不值得?他干嘛还要雪上加霜? 他一时间哑了。我眼角的余光告诉我他还在看我,或者说在琢磨我,琢磨我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古板,抑郁,还易怒? 正僵着,车来了,是9路。 他低声说:“走吧!车来了。” 我伸手去拿他手中的工具包:“你别跟着了,包给我吧!谢谢!” 他将提包往后挪了一下:“上车吧,车要开了!” 车真的起动了,他又不给我包,我不能再等下去了,只好上了车,他紧跟着我,我忘了投币,他在后面投了。 9路车的趟次少,是因为人少。车上还有空位,但没有两个空位是挨在一起的,我走到最后面的那个位置坐下。我不能让他坐到我的后面,因为,我不敢让他在后面看我,对着我的后脑勺探究我。我突然害怕起来,害怕自己的容颜已老,害怕他看到我头上那几根每次梳头时都要小心隐到黑发里的白发。在我头顶的右边,总是有那么几根白发,扯了又长,长出了又扯,根本无法彻底清除掉。女人一到三十,青春便逐渐逝去,眼角的细纹不知不觉就长了出来,而男人,却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三十一岁的哲华就是这样的,他比五年前成熟得多,也有魅力得多,正是女孩子们心目中最为理想的样子。 他在离我最近的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每次车到站,他都会回头望一下我,看是否该下车了,见我没有动,他也就不动。 见他频频回头,我只好先告诉他,在终点站下车。他听了之后,就不再往后望了,而换作我盯着他的后脑勺发呆。 下车时,只有廖廖几个人了。这地方我再熟悉不过了,濒临郊区,离盲校已经不远了。想到盲校,我望了一眼默默走在我身边的方哲华。这条路是我们当年每个星期天都要步行一个来回的路啊!可是,他已经全部忘记了。 他一路上都很沉默,直到进到客户家里,才听到他和主人说了些客套话。时间真的能改变很多东西,五年的时间,不仅让哲华复明了,还让复明的他不再遗世独立,孤僻寡言,而是变得彬彬有礼,侃侃健谈。 因为是刚买的新琴,没有什么问题,只需调一下音就行了。虽然我可以不到一个小时调完,但是我却足足花了一个半小时,一半是因为要应客户的心理,如果调得稍稍久一点,客户就会觉得你很仔细,尽了全力了;另一半是因为方哲华,他一直坐在钢琴旁的琴凳上,看着我的动作。他的注视让我没来由得心情紧张,自然就影响了速度。 离开客户家后,他看了一下手表:“快12点了,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吧!” “不了,琴行里还有事,我得赶回去。” “那……好吧!还是坐9路车吗?” “嗯。” 坐完9路,等20路的时候,我对他说: “你就坐4路吧,4路在你住的酒店那儿有一站。” 他沉默了几秒钟:“好吧!”又顿了一会儿,他说,“我明天在你琴行前的那棵树下等你,怕再吓到你,所以和你说一声。” “你——你为什么要等我?” “哦,在这里我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再加上对你的工作又比较感兴趣,所以就想跟着你了……还有,在这里我也只认识你。对不起,我这样冒昧地跟着你,你介意了吧?” 我即没有否认,也没有称是。 他接着说:“看到钢琴,我就会感到格外的亲切和安心,或者,失忆前的我和钢琴有什么渊源?”他说完询问地望着我。 我不得不回答,尽量说得淡然:“听你妈妈说,你从六岁起就开始学钢琴了。” “哦?”他的眼睛亮了一下,“原来是这样!那我是多大的时候出的车祸?在当时就失明了吗?” “十二岁那年。” “你能不能多告诉点关于我以前的事?” “对不起,我只知道这么多。” “是吗?”他似信非信地盯着我看,“可是我觉得和你在一起很安心,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以为……我以为我们……” “对不起,车来了,我要走了!” 我几乎是从他手里夺过了工具包,奔上了20路车。等我抓住车的扶杆站好,去看车窗外的时候,看到的是他的脸,那脸微抬着,正对着我的方向。当视线交接的时候,他展开了一丝笑容,那笑容和当年第一次看到他的笑容一样,只是嘴角微微抬起,牙齿都未露出一颗,可却还是那般动人心弦。 车开了,笑容渐渐远去。他高大的身影也逐渐变小,变小,面容小得只剩下一个模糊的点了。我看不见了笑容,只看到了孤寂,那孤寂就镶在那越变越小的人影的轮廓之上。 我收回目光,心中一阵阵酸楚。(未完待续) 第十章 三个人的晚餐 第二天,他真的在树下等我。 接下来,他几乎每天都来。而我从琴行出来的时间并不等,有时早,有时晚,更有时半天都呆在琴行不出来。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出来,便能在树下看到他的身影。 后来被菁茜发现了,她想去把他叫到琴行来,硬被我拦住了,还挨了她一顿骂:“你就折磨他吧!到头来折磨的可是你自己!”我不语,让她骂。 他每次见我从琴行出来,便露出那含蓄的微微笑容,等着我走近。他开口的第一句话总是生疏而客气的问候:“你好!”而不是当年的:“迎蓝,你来了!” 我同样客气地回应:“你好!” 然后,他照例接过我手中的工具包,默默在走在我身边。他没有再询问他以前的事。 有他跟在身边的这些天里,我的工作轻松了不少。我没有拧过工具包,甚至,坐车、在外吃饭、找客户家的地址他都包揽了下来,他手里一直拿着地图,只问一下我要去的确切地址,就自个寻去了。看着他兴致勃勃的样子,也就随他了,虽然有时会多走点弯路,我只放在心里,并不道破。 吃饭时我要去付钱,他总是不让,说就当是徒弟请老师吃的,他说我教会了他好多东西。其实,我哪有教,都是他自己在一边看而已。我知道于他并不是难事,有些人根本不用手把手教的,看看就能看会的,方哲华就是属于这类人,在多年以前,我早已领教过他的聪慧了。 自从上次在县城时那样对我之后,他对我就变得格外的小心翼翼,生怕碰触到了我。有时看着他太过正人君子的样子,我又生出几分失落来,甚至会微微有些恨他,越恨他就越是对他冷淡,我似走入了一个怪圈,绕来绕去都绕不出去了。 就这样到了周五。 从客户家出来时正是中午,我们就在小区附近找了个吃饭的地方。正吃着,我的手机响了,拿出来一看,是郭子诚。 “喂!”我面带笑容,“是子诚啊!” “迎蓝,我们的学习还有下午半天就结束了,我明天就回去了,和你说一声!” “哦!那你晚上过来吧!过来吃饭!” “其实不用了……” 我打断他:“你过来吧!我有话和你说!” “那好吧!晚上见!”他在那头答应了。 “好的!晚上见!”我笑着。 挂断了电话,我将手机放入包中,便埋头去吃饭,假装不知道他正在注意着我的言行。要知道,就是因为他的注意,我才这样故意对郭子诚那般亲近地说话的啊! “你的男朋友?上次车站的那个?”他试探地问。 我没否认,只说:“今天没有售后要去了,吃完了饭,你就回去吧!” “那你去哪?” “琴行!” “我送你吧!”他说着,并叫来服务生,将单买了。 他照例只送到那棵树下就停下了。我拿过包,礼貌地和他说了声再见就朝琴行走。 “那个……”他突然在后面叫了一声,却不是我的名字。 我回头,他欲言又止了。 “怎么啦?” “没……没什么!”他的表情有点怪,“再见!” 不知道他想说什么而没说,一个下午,他那欲言又止的样子时不时地就出现在了眼前。 下班出了琴行的大门,一眼就看到他居然还在树下站着。 我走过去:“你怎么还在这儿?” 他笑了一下:“没有,我刚来。” “哦!你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只是闲得慌,转着转着就转到这儿来了。可能是对这儿最熟的缘故吧!你——下班了?” “嗯。” “你是回家吗?还是——?” “我去菜市场。” “那我也去吧!” “你也去买菜?” “不,我不买,我帮你提菜吧!你今晚有客人,菜肯定会买得多,我可以帮你拿。” 他的欲言又止,和他又来到了树下等我,难道就是因为中午时的那一通电话?他为什么要再出现?还要跟着我去买菜?难道是因为郭子诚要去,他才要去的吗?他不想让我和郭子诚单独呆在一起?但是很快,我又在心里否决了这种想法,怎么可能?他应该如他自己所说,只是闲得没事做才来的。 我回答他:“不用了,我拧得动!” “还是我帮你吧!我反正也是闲着。”他耸了一下肩,有点小小的自嘲。 我没有再拒绝。进菜市场后,这样买一点,那样买一点,不知不觉真买了好多菜。他对买菜似乎特别感兴趣,帮着我挑选,还帮着我砍价。菜称好了,他就从电子秤上直接拧入自己的手中,不让我有拧的机会。结果是出菜市场的时候,他拧了满满两手,我的手却空着。拧着满满两手菜的他一直跟着我走,跟着我走进了我的家门。 他跟进厨房,放下菜之后,回过身和我道别。我愣住了,一瞬间没有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时,他已经走到门口了,看着他渐远的背影,心脏便失了支撑,直往下沉去。我好想开口留住他,可最终没能说出口。 回到厨房,心脏似乎已经沉不见了,胸腔里显得空空的,怔怔地望着他刚刚 放下的一大堆菜发呆。不知道呆了多久,门铃响了。郭子诚都来了,而我的饭还没有开始做。 打开门的那一刹那,本以为已经遗失了的心脏突然一下子就出现在了喉咙口。站在门口的不止郭子诚一个人,还有一个人玉树临风般地立在一旁,看着我笑,那笑里闪过一丝腼腆。 “迎蓝,这就是你不对了,干嘛把客人往外赶啊!还好让我拦截了!” “是他自己要走的,不关我的事儿!”我红了脸,催着他们快进屋! 我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茶,再把电视机打开:“你们俩先聊着,我去做饭!” 这次回到厨房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了,我快速地摘菜,摘着摘着,竟然低低地哼起歌来,哼的正是七年前哲华参加钢琴比赛时写给我的那首栀子花开的歌。 在饭桌上,郭子诚倒象是主人,周到地照顾着方哲华,而我却静静地,变成了客人。 吃完了饭,郭子诚打开他提来的那个纸袋,拿出两套小孩的衣服递给我:“迎蓝,我从来没有给儿子买过衣服,你帮我看看买得合不合适,若不好,明天还来得及去换,这套是涛涛的,这套是铃儿的!” 我接过衣服,低头看着。 “儿子?你有儿子?”方哲华惊奇的声音。 “是啊!和迎蓝表妹的女儿一样大!” 我不敢抬头,我知道方哲华正在盯着我看,我想我的脸肯定很红,因为我感觉我的耳朵都在发烧。 我拿着衣服足足看了有好几分钟,只到郭子诚问我怎么样,大小合不合适,我才知道我根本没有看到眼里去,才又重新抖了抖,说:“你眼光还不错哩!大小样式都买得很好!” “是吗?那就好,免得被老婆骂!呵呵!”郭子诚笑着将我递过来的衣服装回到纸袋里,“不早了,我也该走了。” “还坐一会儿呗!”我客气着。 “不了,方先生可以多坐一会儿!”郭子诚站起身。我便送他到门外。 他站在楼梯口对我说:“别忘了你姑跟你说的话!快进去吧,进去陪他!下次回去就带回去!”说完就要下楼去。 我跟上两步叫住他,嗫嚅着小声说:“他,他就是方哲华,当初姑姑反对的那个!” “什么?是他?不是说他是失明的吗?还有他……” “五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他得了失忆症,而且有了新的生活,也有了新的爱人,我们不可能的了,你回去了别和我姑说,免得,免得……” “真是这样吗?可我看他的样子好象挺那个你的呀!” “答应我,别让我姑知道,姑知道了,我妈他们就知道了,我怕他们沉不住气跑了过来,如果看到了他,又知道了他现在的情况,他们会接受不了的,我不想也不能再让他们为我伤心了!你——明白了吗?记得,一定不要提起!” “好吧!” 他答应着,有些怅怅然地离去。(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 如潮般的泪水 送走郭子诚,回到屋里,看到方哲华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深处,我一时恍惚,似乎回到了多年以前的方家。 他见我回来,动了一下,站起身:“你回来了?那——我也该走了。” 他走过来,走到我面前站住了,我不敢看他,只是看着他的脚尖。我知道他想说什么,却迟迟都没听他开口,我忍不住先说了:“我没有骗你,郭子诚确实是我姑曾经给我介绍的男朋友!” “嗯,我知道了!” “那……那你走吧,已经不早了。” 他没动。他那么高,站在面前,我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明天是星期六,你上班的吧?”他有点明知故问。 “嗯。” “那明天下班之后,能不能……你能不能带我回一趟我自己的家?你应该知道我的家的,对吧?” “你的身份证上写着你家的地址,你可以自己找得到的。” “我知道。可是我一个人有点……有点不敢去,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近乡情怯吧!你能陪我去吗?有你在,我会觉得安心些。” 我听到了他的一声叹息,忍不住抬头,看到的是他脸上淡淡的忧伤,那是记忆中哲华的忧伤。 “好吗?”他再次说,与我的眼光对接。 他的眼睛好黑好深,带着让人不忍拒绝的期盼,我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那你早点休息吧!明天见!” 他的嘴角向上牵引了一下,露出了微微的笑容,然后,他转身离去,离去的背影有种说不出的孤寂。望着他孤寂的背影,我突然有一种想扑过去抱住他的冲动,象当年在后园的田边那样,紧紧地抱住他!可是我没有动,只是站在那里看着,看着他打开门,看着他走出去,看着他的背影消失。站着站着,我突然奔到窗边,透过窗,去等待他的背影在楼下出现……我知道,今夜,如果我还有梦的话,我的梦里将全是影子——哲华的影子! 第二天下班之后,我便带着哲华踏上了去方家的路。 爬楼梯的时候,他紧跟在我后面,我感觉得到他内心的起伏,突然间,很想去握他的手,给予他点什么。但最终和昨晚一样,我并没有去做,只是头也不回地爬着楼梯。 方家在六楼。方家的门是蓝色的,是那种泛着盈盈水光的宝蓝。可是五年的岁月,已让它的颜色明显地变暗了,淡了,不再有水般的光泽。他站在门前,一动不动地盯着那门看。然后他伸出手,握住门把,本能地推了一下,门没有动。他叹了口气。 我忍不住将手伸进包里:“你……你想进去吗?” 他回望我:“你能进?” 我从包里掏出了钥匙,他惊喜地看着:“这是我家的?” “嗯。是当初你妈妈走时留给我的。因为……因为你们家是外地的,在这里没有亲戚可以托付,所以她就给了我让帮着照看。你妈妈常常到我们琴行来,和我挺投缘,很熟。” 我边去开门,边编着谎话。我必须为我一时的冲动编出谎言来弥补,可是编完之后,才发现有好多漏洞,如果他问我为什么这么久了都不将他家的钥匙还他的话,我想我该哑口无言了。还好他这时的注意力并不完全在关于钥匙来历的上面,他什么都没有问,只是屏着呼吸地看着我开门。 我将门锁打开了,退到一边。他缓慢地去推门,好象生怕门突然发出常久不开的“吱呀”声似的,但是门开得是无声的,它在他的推动下一点一点地打开,打开……他盯着屋里看,慢慢移动脚步,慢慢走了进去,比当初失明的哲华还要慢得多。我跟在身后,生怕弄出半点声响来。 客厅一如当年的整洁和宽敞。 “这是我的家?我从小长到大的地方?” 他的声音变得低沉而嘶哑。 “是的!二十六年!” 他悸动了一下。 迈着依然缓慢的步子,他开始一点一点地看自己曾经生活了二十六年的地方。走完客厅,他进了他自己的房间,对着那台旧了的钢琴,问我: “这是我的?” “嗯!” 有半个房间是用来摆放这架钢琴的,它孤独地靠在墙边,除了琴凳,周围没有其它物品。他掀开琴盖,抚摸式地敲击了几个键子,因为寂静,那键子发出了格外大的声响。房间的另一半是一张床。他从他的床边走过,看着自己曾经睡过的地方: “因为失明,所以才这样简洁,我的父母是怕我撞到磕到,才这样简洁的,对吗?”他的声音变得有点不稳定。 “是的!”我回答,心中一阵阵酸楚:“他们是这个世上最好最好的父母!他们把毕生的精力全用在你身上了!” “可是,我的父母,我连他们长得什么样子都不记得了。”他深深叹息。 “你想看看他们吗?” 他点头。 我带他来到方伯伯和方妈妈的卧室。他看到床头柜上放着的合影,问我:“这,这就是我的父母?” “嗯!” 我走过去将合影拿起来,用手轻轻抚摸方妈妈的脸,她的眼里全是慈爱的笑,那么亲近地望着我、望着我,似有好多话要跟我说。我似乎看到她向我走来,笑着叫我:“迎蓝,来了怎么不进去啊?”然后又是她的声音:“想哲华了,是吧!明天就可以见到了!”…… 我突然不能自控,心里好痛,一阵盖过一阵,痛得直不起身。那一瞬间,所有的悲痛全部涌了上来,五年的等待、五年的思念、五年的牵挂全部涌了上来,如排山倒海般地涌来……与它们一起涌来的还有滔滔的泪水。 “你……你……”我听见他说了好几个“你”,后面没有说出下文来,显然是被我突来的泪水吓到了。然后,有纸巾递到我的面前。 我接过纸巾,背朝他擦眼泪,可是越擦越多。我拼命克制自己不要再哭,可是越是想控制,身体越发抽搐得厉害。 “你就放声哭出来吧!这样更难受。”他在身后低声说。 我没有哭出声,而是深深吸气、吸气,再吸气。当稍微平息下来之后,我将方家的钥匙和方妈妈与方伯伯的合影一起放到床头柜上,没有回头看他: “这是你家的钥匙,你拿着,也该物归原主了,你想搬回来就回来吧!我先走了。” 说完便低着头往外走。 “喂!喂!你……”他在身后叫了几声。我没有回头,加快脚步,飞快地跑出了方家。我不能让他看到我此刻的脸,脚下的路都是模模糊糊的,视线变得格外狭小,我的眼睛肯定又红又肿。 下了楼梯,出了小区,我才放慢了脚步,回头,他并没有追出来。虽然不想让他看到我哭泣的脸,可是当知道他并没有追出来时,心中却失落得厉害,心情越发抑郁。(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播放着的光碟 我茫然地沿着街边走,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滨江公园的大门口。我站定,怔怔地望着里面。这里是第一次带哲华出来的地方。我叹口气,物非人非事亦非了。五年了,这里面改变了好多。面积沿江扩建了,门口竖立了几个迷离华丽的大路灯,进门右边的那一大片草坪,现在摆满了健身器材,占居了多年前的那条林荫道,我再也寻不到在那里面留下的哲华和我相依而行的足迹了。 我走了进去。唯一维持原样的就是那两个高高耸立的望江亭和堤坝边那条长长的石柱围栏了,它们依旧伫立在那里,日夜与江水为伴。 我慢慢爬着望江亭下的台阶,台阶是旋转式的,直达望江亭。哲华最喜欢来的就是这里,喜欢爬到望江亭上凭栏而立,追寻他儿时的记忆。进入亭子,我望向面朝江水的栏杆。此刻,那里正依偎着一男一女在眺望江水,他们挨得那么近,都快叠成一个了。我深吸一口气,退了下来,心中隐隐作痛,那个位置是哲华和我曾经相拥而立的位置。 下了望江亭,我向江边走去。天色暗了下来。我想寻个避静的地方坐,可是那里都被热恋中的情侣所占据,我只好回到了大街上。路灯亮了,该回去了,我来到公车站。这个公车站离方家的小区不远,就在小区的斜对面,抬头就能看到小区的大门。我怔怔地盯着那大门,我还能进去吗?我还能象从前那样自由地出入方家吗?不,我再也不能了,方家的钥匙已经还了,唯一和方家有联系的就这样还掉了。 看着看着,我突然想起哲华五年前离开时给我留下的光碟还放在方家,放在方家的影碟机旁。我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让他看到,必须拿回来。既然已不能和他再在一起,又何必让他知道过去? 我急忙过马路,重返方家。 方家的门紧闭着,他还在里面吗?还是去了酒店?我按下门铃,却没有反应,才醒悟,我忘了装电池了。我改作了敲,连敲了三下,然后屏住呼吸等。 只一瞬间,门就开了。他站立在门口,依然是挡住了我所有视线。 “你——”他神情怪怪地看着我。 “我,我来拿我遗留在这儿的一样东西。” “哦!”他有些机械地避开身子让我进。 我走进去之后,才发现电视机开着,而播放着的正是哲华留给我的光盘里的画面。我慌慌地上前要去关掉,当我还没有走到的时候,就听到了他的声音: “我已经看过一遍了。” 我一下子僵住了,不敢回头。他已经看过一遍了,那我们曾经是恋人的事实他就已经确证了,难怪他看到我的时候神情那般怪异。他是怎么想的?想避我唯恐不及吗?因为,因为他已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心中只有夏迎蓝一个人的方哲华了啊! 我看着电视里的哲华,心如刀绞。 画面中的哲华端端正正地坐在琴凳上,坐在方家他自己的卧室里,自己的钢琴前。他的脸平对着前方,平对着他想象中的我。他正说着: “……迎蓝,不要生我的气,好不好?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是去看病去了,别哭,迎蓝,我要你笑,笑着等我回来!……等我三年,迎蓝,我只允许你等我三年!……迎蓝,别哭,一定要帮我实现我的第二个愿望!一定!……也许,我们今生不能相守了,等来世,来世我一定要有一个健健康康的身体,一直陪你,陪你到老,我……我绝不先你而去!……迎蓝,我爱你,不管我在哪里,我都一直爱你,永远爱你!想我的时候,就听听我弹给你的曲子和歌!记得,只能等我三年,三年后,你一定要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记得!千万要记得!要不然,我会……我会……” 我还是上前关掉了影碟机,拿出光碟,捏在手中。回头,他怔怔地望着我。 “以前,我们真的是恋人?” 我没有回答。 “你,你……为什么不承认?” “都过去了。”我暗暗吸气。 “是因为我不记得你了,所以你生气?” “不是。” “那为什么?” “我……我都快忘了。五年的时间太长,足以改变一切。况且,况且……你只要我等你三年。” 他不再做声了,只是望着我,依然怔怔的,眼里多了一抹哀伤。 我心中一痛,不敢再多停留片刻,只有匆匆离去。当我置身于灯光迷离的街边时,那三年的时光便如潮水般地涌了上来,点点滴滴,清晰如昨日。 我怎么可能忘记?!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年啊!它支撑着我,陪伴着我,让我走过了孤寂,走过了悲伤,它是要伴我过完孤独一生的最美好的记忆啊,我能忘么?!(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 偶然的初相识 就是这幢楼了。 八年前,也就是2001年3月9日的上午9点,我走在草坪中蜿蜒的石子路上,望着米色楼壁上醒目的红色楼号,轻轻舒了一口气。 几分钟后,我便停在了客户家的门前。 稍稍整理了一下仪容,平息了一下因爬楼而有点急促的呼吸之后,伸手摁下门铃。感觉中,似乎等了很久很久,正疑心是否有人在家的时候,门才打开。 开门的是一个个子很高很高的年轻男人,他站在门口,几乎挡住了我全部的视线。 “你好!请问这里是方家吧?我是天韵琴行售后服务部的夏迎蓝。”我自我介绍说。 他不做声,向后退了一小步,微侧开身子,让我进去。 出于礼貌,我只匆匆地看了他一眼。他戴着一副金边但并不秀气的眼镜,镜片不是全透明的,而是带点茶色。那眼镜几乎占据了他的小半个脸,眼睛隐得很深,显得朦胧而遥远。我没能看清他的表情,从脑子里闪出的第一个词语便是“高不可攀”。他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冷,一种高高在上的冷。 进到客厅,才发现客厅好大,摆设出奇地简单,简单地让人有些意外,除了沙发前方的一张茶几外,所有的家具全紧靠着墙壁,显得异常整洁和宽敞。屋里很安静,好象只有他一个人在家。 我望向男主人,他的沉默与冷淡让我有了一种好似走错了地方的感觉。 “方先生,请问钢琴在哪里?”我问。 “跟我来!”他终于开口了,如果他还不说话,我还真以为他是哑巴呢!他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一副非常好的属于歌者的嗓音。 他走向最靠里的那个房间。他的脚步有点慢,我跟在他的身后有足够的时间悄悄地打量他。他的个儿真的很高,要看他的头我还得抬头,真可谓仰视了。我似乎连他的肩头都还不到,他的肩又宽又平,背部挺直,身材修长挺拔,一个很帅气的背影。只是,他的背影挺直得似有点过了,变成僵直了,这算是美中不足吧! 他带我走进的是一间摆设更为简单的房间,一架钢琴和一张床成了整个屋子的焦点,它们错落着各占据一半,默然相对,孤独而单调。幸好有那一墙悄然静垂、鹅黄色的落地窗帘和一盆隐在钢琴背后偷偷探出身来的几枝不败的干花,才有了一丝生气。 我走到钢琴边,将背包放置在靠边的木地板上,再回头时,发现那年轻男人已经走开了,整个房间就只剩下我这个陌生的外来人了。 我做售后的工作已有一年多了,可这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冷淡沉默的客户,没有茶水、没有搭讪、没有最简单的对要调律钢琴的交流和要求。我自嘲地笑笑,没有也好,省得象有的客户那样,象防贼似的守在身边寸步不离,而放不开手脚。自嘲归自嘲,心底总免不了升起了几分失落,失落所谓高雅艺术人的冰冷和高不可攀。 当我拿出工具,工作大约一刻钟之后,从客厅传来了开门关门的声音,同时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哲儿,妈妈回来了。对了,琴行来人了吗?” 我没有听见回答,但是,没过多久,就有脚步声朝我这边过来。我回头,一个年近五十的中年女人走了进来。看到她,我才明白刚刚那男人为何有那么高的个儿了,这个中年女人的个子起码有一米七过,比我至少要高出半个头。 她和他儿子的态度全然相反,满脸是笑,客客气气将手中的水杯递给我: “你好!辛苦你了!喝杯水再做吧!” 我伸出双手接过来:“谢谢您!” “不客气!”她笑着转身出去了,不一会又进来,手里多了一个圆凳和一个装满水果的果盘。她将圆凳放在墙角,再将果盘放在上面,回头对我说:“你随便着点,啊?” “好的,您太客气了!” 她走向那一墙的落地垂帘,伸手将它们从中拉开,露出透明的窗。 “这样亮堂多了,还要开灯吗?”她问。 “不用了。” “有什么需要的你尽管说!这琴已维修过好几回了,我儿子总觉得弹起来感觉不好,经人介绍说你们琴行技术好,所以,我才找到你们,还请你多费点心,如果我儿子满意了,我可以出双倍的调律费!” “您放心,我一定尽力而为!如果满意了,您也不用掏双份,帮我们琴行做做宣传就好了!” “那个当然!今儿个可要辛苦你了!” “没什么!” “那你忙着,我先出去了,有什么事尽管叫我,啊?” 我点头。她没有象大多数客户那样寸步不离地守在我身边,而是选择了离开,出去时还特意带上了房门。看得出来,她是一个善解人意、和蔼可亲、以家庭为全部的女人,操劳让她的身材没有象同龄人那般地发胖,而操心却让她的发际间过早地抽出了银丝。 这和我往日里遇到的客户没有两样,准确地说,要更热情、更亲切一些。我有些不可思议,世上怎么会有这样一对一冷一热的母子?毫无疑问,那年轻男人是搞音乐的,一个歌手吧?一个帅气却耍酷的歌手!现在不都流行冷和酷吗?我将水杯放到女主人搬进来的圆凳上——除了这里,几乎没有放杯子的地方,然后继续我的工作。 当我调整完时,已经快中午了。因为女客户的要求,我确实多费了点心,从音色、音质到音准,还有手感,我都仔仔细细地处理了,也算是尽心尽力了,如果那个挑剔的儿子还不满意的话,我也没办法了。我收拾好工具,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来到客厅,我看见那年轻男人坐在沙发深处,他一动不动,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在养神? “方先生!”我叫。 他侧了一下头。 “琴已经调完了,你去试试吧,看还有什么问题?” 他站起来,依旧迈着较慢的步子。他走到钢琴前,一只手扶着钢琴,弯下腰用另一手触摸一下琴凳,然后坐下来。 一组组和弦琶音从他的手指尖流淌了出来,有如行云流水,不禁让几乎天天听这几组音而已经有些漠然的我精神为之一振。 他停下来,将头转向我。我看见他的脸上第一次有了表情。 “谢谢!”他居然开口说。 我说不清当时他的那声突如其来的“谢谢”为什么竟然让我有一点点受宠若惊的感觉,就如同一个从来都不在意你的高不可攀的上层人物突然间望了你一眼、露了一个笑脸一样。 我客气地回答:“没有什么,这是我的工作,只要你满意就行!” 他回转头,准确地说,他在我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就已经回转了头,漠然重回到他的脸上。我有些讪然,既然没问题,我也可以走了。我弯腰去拿地板上的背包。 突然琴声响起,*缓慢、低沉如诉。我抬眼望去,那年轻男人正旁若无人地在弹奏,他的手指修长白晰、柔韧有余、张合自如,他的神情变得异常丰富,他的头、他的身体随着手中的旋律富有情感地晃动起伏着,此刻的他,和先前判若两人,不再冷漠、不再孤傲、不再怪僻,而是那么地热情、生动和神圣! 我再也迈不开步伐,近乎崇拜地看着他的手指在琴键上滑动、起落,我屏住呼吸,集中了我所有的神经去聆听和感受。 他弹的是贝多芬的《悲怆奏鸣曲》,我只在碟片里听过这首曲子,曾感受过它旋律的悲怆和深沉,但是却远远不如此刻的感触深刻真实。这年轻男人居然弹出了整个乐章所要表达的全部情感:*、悲痛、激情、辉煌,令人震撼而扣人心弦! 曲子的结束是火热的,我如同经历了一场辉煌的交响曲演奏会一般激动不已。当他的双臂抬起放到膝盖上的同时,我忍不住鼓起掌来,而另一个掌声也在身边响起,我扭头一看,是那个中年女人——不知何时进来的演奏者的母亲,此刻的她,似乎比我更动情,她的眼中隐隐有着泪光,嘴角却含着笑容。 “来吧,出来坐会儿,真是太谢谢你了!”她说。 我随她出去,忍不住回头望一眼那此刻沉寂的演奏者,突然的掌声似乎惊动了他,他看上去很不安,我有些疑惑,再望向激动的母亲,我的疑惑就更深了。(未完待续) 第十四章 方妈妈的请求 来到客厅,女主人热情地请我落坐,又递水果,还问我喜欢看什么台的节目,并要将电视机的摇控器递给我。 “不用了,方妈妈,琴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我该走了。”我站起来。 “别走,就在这吃午饭!饭我早已备好了!” “您太客气了,我真的该走了,还要回琴行报到呢!” “没关系的,打个电话就说琴还没修完,起不回去。这正中午的,别往外走,啊?你们领导也不至于这样不近人情吧!” “这样不太好的,方妈妈!公司有规定,不能在客户家吃饭的!”我竭力要走,她却拉着我不放。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殷切的期待,殷切得近乎于乞求,我心一软,竟不忍再拒绝,被她拉着坐回到沙发上。 见我坐下,她笑起来,似乎松了一口气:“你先坐一下,马上就开饭了!” 她到饭厅去了。隔着门帘,她不停地和我说话。 “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 “夏迎蓝,夏天的夏、迎接的迎、蓝天的蓝。” “哟!真好听的名字!父母一定很有学问吧?” “我爸是一名普通教师,教初中语文的,一肚子的之乎者也,我妈妈经常笑他是迂腐子,比老坛子里的酸菜都还要酸!”我走进饭厅,洗了手,想帮帮她,她却将我按在椅子上坐着。 “是吗?敢情能咬文嚼字。那你家不是这的?” “市郊区县农村的,离这有百里路!” “一个人在外?成家了吗?” “还没哩!” “我看也是,看着还象是个高中生哩!肯定有男朋友了吧?” 我笑着摇头。 “是吗?象你这么俊俏的女孩子肯定不少人追,敢情还没有选好!” 她的手脚麻利,很快就摆满了一桌子菜。她从冰箱拿出一瓶果汁,为我倒了满满一杯。 “来呀!夏小姐,吃吧!也不知合不合你的口味?” 我不知觉地望望门外,方妈妈会意过来:“你先吃着,我去叫叫哲华,他早点吃得晚,也许还不饿哩!” 不一会儿,方妈妈回来,她坐到我对面,不停地为我夹菜:“我们先吃,不用管他,他不饿。你别客气,多吃点!” “哦!”我突然觉得有种莫名的别扭,难道他不愿意和我同桌吃饭吗?本来就觉得在这吃饭挺不应该的,这样一想,就更如坐针毡了。 吃完饭,又坐了一会,我执意要走,方妈妈才没强留,只是她说了很多要我经常过来玩的话,说这话的同时,似乎还要说什么,却始终没有说出来。当然,这期间,方哲华一直未露面。 下午回到琴行,只有菁茜一个人在,小高请假了,而经理回公司开会了。我上二楼办公室做好这次的维修服务记录之后,便下楼做我的副职——钢琴销售导购。我是去年从公司生产车间调过来的,主要工作是售后,可由于琴行才刚刚起步,生意不算特别好,售后的工作自然就不是那么饱和,于是,我才有了钢琴导购的副职,所不同的是,我上行政班,每周日休息一天,而其他人是上两班,轮着休的。 上班的日子充实而平淡,我几乎已经淡忘了上方家修琴的事,直到半月后的一天中午,方家妈妈竟然到琴行里来找我。 我非常意外,以为是钢琴出了什么毛病,她却亲热之极,连声夸经过我的手之后,琴格外好弹了,一个劲地感谢我。我将她带进用玻璃隔开的小小的会客室,倒了一杯水给她。 “这里环境挺不错的,平时忙吗?”她环顾着琴行,问我。 “还行,生意好的时候挺忙的。” “哦!”她坐下来,开始一口一口地喝水,但是看得出来,她并不是真的口渴。待一杯水快喝完的时候,她才抬眼望住我,“夏小姐!……”却又欲言又止。 “怎么啦,方妈妈?” “我……”她笑了笑,有一种不知该讲不该讲的迟疑:“其实,我犹豫了很久才来找你的!那天你走的时候就想跟你说,觉得太唐突,怕吓到你,所以没敢说。……我对你挺投缘的,一眼看到你就觉得喜欢,你和一般女孩子不同,性格内敛不张扬,对人实在,又善解人意,最重要的是你懂得欣赏!所以……”她的身子由于期待和激动而向前倾了些:“方妈妈有事要求你!” “什么事?”我有些诧异。 “是……是关于我的儿子方哲华!” 我一惊,方哲华?那个年轻的孤傲男人? 我狐疑地望着方妈妈,她点头: “你也许不相信,哲华他已经整整十年没有出过家门了,看着他一天天地长大,我……我这个做母亲的实在是……是没有办法才找到你的!” 十年没有踏出过家门一步?天哪!还有这样的事儿?我不光是狐疑,更多的是惊奇。 方妈妈开始给我讲述她的家庭,她的儿子方哲华。 方家的祖籍在山东,八十年代初时,方妈妈小俩口便背井离乡来到我们这个城市闯荡,当时只是做点小生意。八十年代时做生意并不象现在这样难做,只要吃得起苦,多半都能发家。凭着勤劳的双手和摸爬滚打出来的经验和智慧,方家的生活过得相当不错,有房、有车、有店,算得上小康了。 方哲华比我大一岁,方妈妈说他从小就喜欢唱歌,很有音乐天赋,从上幼稚园起,一直都是每次节目的焦点。他八岁时学钢琴,十岁时便通过了钢琴六级的考级。 如果不是那场意外的车祸,方哲华也许早已经成为音乐界的名人了。那车祸彻底地夺去了方哲华的全部光明,改变了他的整个命运。 所有知名医院的诊断结果都是一样,他的双眼没有办法复明了,能在长达半月的深度昏迷中醒过来,捡回一条命,未发现其它的并发症已经是万幸了。 那年,方哲华十二岁。 方妈妈给我讲这一切的时候,泪流满面。我的心揪成了一团,背脊发冷,心底对那个我以为傲慢无礼、孤僻怪异、钢琴却弹得无与伦比的方哲华充满了同情,不,应该是怜惜,一种令心脏酸楚的怜惜,无比后悔当初对他的误解。 刚刚失明的方哲华只是哭,不停地哭。十二岁的他,正是要用眼睛来观察世界、认知世界、对一切充满美好幻想的年龄,而他却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中,过早地品尝到了痛苦和绝望的滋味,黑暗让他害怕得发抖,不抓紧方妈妈的手,他根本无法入睡。渐渐地,他变得怪异、孤僻、惊恐、易怒,整个人了无生气,沉默和自我封闭成了他抗争命运和黑暗的武器。 方妈妈是位伟大的母亲,她的后半生几乎全部奉献给了她不幸的儿子,她努力求学盲文、音乐,再转教给方哲华,即便是母子,那也是最最艰难的过程。 自从失明之后,方哲华接触的人少得可怜,年龄小的时候,方妈妈还请过几个家庭老师,可是没有一个老师能做得久。随着年龄的增长,方哲华越来越孤僻,他拒绝沟通、拒绝外出、拒绝一切陌生的东西,终日足不出户,与他为伴的只有钢琴,钢琴对他来说,是溺水人的稻草,是他生活的全部。 少年已过,已步入青年的方哲华让方妈妈心急如焚。 就象电视剧里的情节,方妈妈几乎是乞求我能接受一份兼职,没有具体工作内容,只是象走亲戚一样,每周六下班后就去方家,在方家住一晚,一直待到星期日的下午结束。她说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方哲华接触的人太少了,她想给他找一个同龄的能说上话能沟通的朋友,说不定他的性情会有所好转。 我答应了。我已不能仔细去思量,情感占了上风,主导了一切,只是我坚持了不接受任何报酬,不在那住一晚,每周星期天上午去,下午走。 方妈妈感激涕零,恨不能给我脆下。(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冷漠的方哲华 答应方妈妈请求的第一个休息日,我就去了方家。和上次去修琴时相比,这次的心情迥然不同了,有一种莫名的紧张、好奇和兴奋在我体内翻腾着,脑子里不断出现上次方哲华弹琴的情景。 到方家的时候,方妈妈正站在楼梯口张望着,见我上来,便有了几分如待贵宾般的激动和无措。她赶紧领我进屋,恨不能将好吃好喝的全部拿上来。 哲华的房间紧闭着,有琴声传出来,我听出他在练哈农指法。 我问方妈妈:“他每天都这样练琴吗?” “是啊!他一天有多半的时间都坐在钢琴前,他的记忆力和领悟力特好,我每次买回来的新谱子,只需告知他主旋律,他就能估摸着弹出全曲,而且和原曲差不了多少。” “真的?”我惊叹。我曾经有一个很好的同事,是音乐学院毕业的,下班休息的时候,总是坐在钢琴前带上耳机,拿着单放机来回倒着听歌的旋律,用笔在纸上写下歌的简谱,遇到不确定的音就在钢琴上确认一下,半小时就能将整首歌准确地写下来。我对她一直赞叹不已,喜欢挨在她身旁看她写歌、练琴,一坐一个小时不走,就象是有一股无形的吸力将我吸在了那里。那个同事能让我如此,更何况是各方面都比她强的方哲华。 我的倾幕让方妈妈有些自豪:“对啊!世界经典曲目他都会弹,要不,我带你进去让他弹给你听听?”她变得兴致勃勃,如一个急于献宝的孩子。 “好啊!”我兴奋地站起来。 方妈妈带我来到方哲华的门前站定,她敲了一下门,刚刚兴冲冲的表情突然有了点迟疑:“哲儿,妈妈进来啦!” 里面没有回应,琴声也未停止。方妈妈伸手扭开门锁,回头看看我,示意我跟进来。 我看见方哲华的头侧了一下,显然,他听到了我的脚步声,这陌生的脚步声使他下意识地挺了一下背,脸上的线条立刻绷紧。 方妈妈走近儿子,声音里充满了喜悦,还有一丝讨好:“哲儿,上次为你调律钢琴的夏小姐来做回访,她说你的钢琴弹得很好,想再听你弹弹,你弹首曲子给夏小姐听吧!” 方哲华不做声,也不停止练习。我看见漠然在他的脸上开始蔓延。 “哲华,夏小姐调律钢琴的技术那么好,她喜欢听你弹琴,你停下来弹首好听的曲子给她听,好不好?”方妈妈又对他说,语气里多了一份乞盼。 方哲华似没有听见一般,毫不理会。 “哲华——!”方妈妈再次叫。 方哲华的眉头皱起,有了一股厌烦之色。 方妈妈回头抱歉地望向我,我对她笑笑,摇摇头,表示没关系。 方妈妈出去搬了一个圆凳放到钢琴边示意我坐。我做了一个手势让她去忙别的。她看看方哲华,又看看我,轻拍一下我的肩,才满怀忐忑地出去。我便坐到那凳上,静静地、一言不发地看方哲华练指法,刚刚的情形让我明白,硬和他搭话只能是自讨没趣。 他已练到《哈农指法》第二部分了,我也常练,但是往往只能弹完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的前段就有些吃力了,而方哲华则不然,他的指法专业,手指灵巧娴熟,力度均衡,弹出来的琴声清澈干净、珠圆玉润,可谓功底深厚了。 “是我妈请你来的?” 他的声音陡然响起,吓了我一跳。 “不是的!”我下意识地否认。 “请你走!这里不需要你!” 他神情冷漠,语气生硬。 我还从未碰到过有人给我下逐客令,更别说是如此不留情面、直截了当、毫不客气的逐客令了,尴尬与难堪使我的脸迅速地涨红。虽然来之前似乎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是,却没有一个假设和眼前是相似的。 我暗暗吸了口气。我必须要说点什么,我张了张嘴,然后我便听到了我自己的声音,那声音显得那么单薄和无力。 “我……我确实是来做回访的,也是真的想听听你弹琴!你的钢琴弹得真的很好,还记得你那天弹的那首lt;悲怆gt;,好象是在听一场盛大的演奏会一样,这么好的音乐当然要有人来感受和欣赏啊!你应该不会介意我听的吧!” 我的话没有起到丝毫作用,他沉默着,神情冷漠如初,眉头深锁。他是否正在心底讥笑我呢?讥笑我在说慌,以为我是在虚伪地讨好他恭维他?我突然深感到自己是多么的无趣和多余。我近乎固执地坐在那里,脑子里有些空落,我一时拿不准接下来该怎么办了,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一定要坚持住,不能走,不能就此放弃! 我鼓足勇气去看方哲华的脸。我总觉得他好象能看得见一样,将我的窘态尽收眼底了。 他的脸清楚地在我的眼前:这是一张由于缺乏阳光而显得略微苍白的脸,由于长期忧郁、孤独、寂寞而显得了无生气的脸,他的鼻梁高而挺直,嘴唇冷然紧闭。他的那双眼睛,那失明的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企图用茶色眼镜掩盖住的眼睛,和常人并没有什么两样,这才发现他的五官长得完全无可挑剔,近乎于完美。我突然想到西方的希腊雕塑,中国古代的潘安,貌似潘安大概就是他的样子吧! 我开始大胆地盯着他的眼睛看,它们在镜片的隐藏下依旧有些朦胧和遥远,也就使他的整个人显得深邃而高深莫测。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他双目失明,他的手指是那么准确地弹着琴键,毫无差错。还有,第一次见他时,他的步伐虽然有点慢,但是却那么娴熟,没有伸开手臂摸索一下,哦,对了,我叫他试琴的时候他曾摸了一下琴凳,当时他一定是想确定我是否移开了他的琴凳吧!幸好我没有,要不然,他该怎么办呢? 我试着闭上了自己的双眼,想感受一下他的感受。顿时,我的眼前一片黑暗,刚刚还在眼前的东西一瞬间全部消失。我的眼皮开始跳动,如果我此刻睁开眼睛,眼前依旧是一片黑暗,我会怎样?我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慌忙睁开双眼,一切东西犹在,不由在长舒了一口气。我这才深切地体会到黑暗是多么地可怕!正常的我还能透过眼皮感到光的存在,而双眼失明的人呢?他还有光感么?哪怕是夜的夜光?他的世界里没有白昼和黑夜之分,只有无穷无尽、无休无止的黑,那黑如破了堤的汪洋,浸泡得他发霉;又似火山的流焰,吞噬融化着他所有的意志,直至绝望!我不能想象,当我的眼前突然漆黑一片,再也看不见母亲的脸,再也看不见脚下的路,再也看不见熟悉的无时无刻不在眼前的一切东西的时候,我还有生的勇气吗?还能象方哲华这样优雅地弹着钢琴吗?我再望向那双眼睛,心底充满了怜惜,这一刻,他的冷漠与无礼在我的心里都变得理所当然。 “累吗?歇一会再练吧!”我忍不住柔声对他说。 我的话犹如石沉大海。他的无动于衷和不加理睬已打击不到我,反而激发了我挑战的信心。他就像一个浑身带刺的刺猬,以满身锐利的刺武装着自己,应付着周围那可怕的黑暗和所发生的一切,而从今以后,我要做的是抚平他所有的刺。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呆在这里。”我说,“但是,我有几句话想对你说。” 他皱一下眉头。 我接着说:“是的,你说得没错,你妈妈找过我。因为她太心疼她那孤独而不幸的儿子,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儿子就这样一直沉沦在命运的黑暗之中,错过仅有一次的青春。她让我来,绝对是善意的,我想你也应该能够感觉得到。你热爱音乐,而且钢琴弹得那么好,一个心中有音乐,能弹出动听乐声的人,必定有一颗善良、感恩而热忱的心,你应该也不例外。我不会在意你对我的态度,但是,你必须在意疼爱你、为你操碎心、想方设法想让你走出失明阴影的父母的心意!” 他弹错了一个音,节奏也有些乱了,脸变得苍白如纸。 “我想,我可能是第一个对你说这番话的人,你可以生气,可以赶我走,但是,请你静下来的时候,问问自己的心,看它怎么回答。” 他还在继续弹,但是,我听得出那只是手指在机械在敲击着键子。 “我也该走了,不打扰你了。你如果觉得累,就歇一会吧!”我站起来,带上我坐的凳子,走出房门。他的琴声并没有停止。 刚到客厅,方妈妈便迎了上来,急切地小声问我:“怎么样?迎蓝?” 我摇摇头,有些沮丧:“对不起,方妈妈!我一激动,说了一些他不太愿意听到的话,他的情绪不是很好。” 方妈妈叹口气:“我和他爸爸在他的面前从来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说一句重话给他听,伤到他的自尊,戳到他的痛处。有时我也想,也许这样并不好,让他变得更脆弱更禁受不起打击。迎蓝,你就照你的想法去做吧!我们不会怪你!” 我点点头:“那今天我就先走了,下星期休息再来。” “在这吃了中饭再走吧!” “不了,我不想让他再饿一次肚子!” “那好吧!”方妈妈对我抱歉地笑:“那你慢着点儿!” 我走出了方家,下楼梯的时候,还隐隐听到从方哲华房间里传出来的琴声。(未完待续) 第十六章 窗台的栀子花 往后,我几乎每周休息都去方家一次,每次去,方妈妈都热情备至。我第二 次去的时候,见到了方哲华的父亲。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明显的痕迹,二十多年的生意生涯使他显得精明能干。他对我客气多于和蔼,为我能到他家来帮助他的儿子表示万分感谢,如果我有什么需要就尽管说,不管是什么,他都会竭尽全力满足我。 从他的言语中,我感受得出他对他儿子深厚的爱,只不过,他将他的爱用另外一种方式表达出来——他将他的精力全部投入到经营店面生意中,他要为他那失明的儿子挣足够的钱,让他往后的生活衣食无忧。 当然,我和方伯伯、方妈妈聊天的时候,方哲华是不会在场的,他一直呆在他的那个房间里,除了有时响起的琴声外,就是一片沉寂。 一个月下来,我不得不承认方哲华就是一块千年寒冰,难以融化。他根本就不理我,来了走了,似乎与他毫无关系,唯一让我能接近到他的就是坐在钢琴边听他弹钢琴,他虽再没有象第一次那样对我下逐客令,但依旧冷漠无言。我也不再多话,只是坐在一旁静静地听。也许,我的聆听将会成为一种习惯,慢慢驻入他的心底,让他不知不觉接受我的到来。 转眼入夏了。初夏的黎明来得越来越早,醒来的时候,窗子已是红光一片,有几缕阳光透过窗的缝隙斜射在了墙壁上,显得格外耀眼。我起紧起身,洗漱后便匆匆出门了。 我住的是公司的单身宿舍,离方家有十来站的路程。平日里,早点都是自己做了吃,可今天起得稍晚了,便决定到集市里去吃现成的早餐。 吃什么呢?我四下环顾。每个吃早餐的摊位都坐满了人,还有不少站着的。吃千层饼算了,自己在家做的除了面条就是蛋炒饭,吃个自己不会做的。千层饼店挨着菜市场的大门,我快步走了过去。 突然,大门边地摊上的一个小竹篮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满满一篮带着绿色枝叶、香气扑鼻的大朵多层的栀子花,花瓣上还带有点点水珠,在阳光的折射下,晶莹剔透,闪烁着钻石般的光芒。 我几乎是小跑着过去:“这花是卖的呀?” “就是摘来卖的啊!自家种的,两毛钱一朵,姑娘你要多少?”卖花的是一位农妇,黑黑壮壮的样子。 “三块钱十六朵,行吗?” 她稍加思量点一下头。 我蹲下选花,多半挑的是半开的,那样可以多插些日子。选完付钱之后就满心欢喜地直奔站台,连早点都忘了吃了,来到方案楼下才发现早了点,还不到八点半,这个时候方妈妈应该还在菜市场里。我便在楼下石桌边的石凳上坐了下来,想等方妈妈回来一起进去。 早晨的空气很清新,特别是阳光尚未光顾到的、隐在重重树荫下我正坐着的地方。我忍不往深深呼吸。如果更早一些,天刚亮,太阳还未露出地面的时候,空气应该会更好吧!我这才想起,太阳初升的景象我似乎从来没有观赏过。我有些感慨,有眼睛又怎么样,还不是同样漏掉和错过了很多美丽的东西。 “迎蓝,这么早来啦!怎么不上去?” 我回头,是方妈妈。 “在等您哩!”我过去从她手中接了点菜到自己手里,“我正在想,这儿环境好,晚上吃过饭,在这石凳上坐坐、乘乘凉,或在绿荫小道中散着步、聊聊天,该是多么惬意的事儿!” 方妈妈点头表示赞同。我突然想到了足不出户的方哲华,他曾有过这种惬意的享受么?我爬上楼梯,回头时,石凳、绿荫已隐身于墙壁的后面了。我的心情顿时变得黯然,特别是进屋看到斜偎在沙发深处,显得落莫而又孤独的方哲华之后。 我坐到茶几边,将买来的栀子花分成两份,找了两个杯子装了水开始插花。方妈妈走过来,几乎是惊呼了一声:“呀!栀子花都开啦!先前在楼下就隐隐觉得香,还以为是你今儿个喷了香水呢!” 她有些孩子气的喜悦令我笑了起来:“您要是喜欢的话,下次我再多带点过来。”我说着扭头去看方哲华,他原本紧偎着沙发的身子此刻微微前倾着,脸朝着我们的方向,而他的表情,似突然被什么东西吸引住的那般专注。——显然,他闻到了栀子花的香味。 我继续插着花,因为方哲华的注意,心中变得欢畅起来。当我将栀子花插好,放好(一杯放在客厅墙转角盆景架的上面,另一杯端进哲华的房间,放在窗台上,这都是方哲华不易碰到的地方。),再回厨房将方妈妈刚买的桃洗净端进客厅的时候,发现方哲华不在,我找到他的房间,他正一动不动地站在窗前。 我走过去,想将手中的桃递给他,才想起他看不见。他象雕塑般在立在那,好象没有发现我进来了,我望着他的侧影,想叫他,却突然升出一丝莫名的胆怯来。 站了好一会,才终于说出一句话:“吃个桃吧!” 他没有动。也是,他看不见,自然不会来接了。我这样想着,便上前去拉起他的一只手,将桃放进他的手里。 这意外的尽管只有短短两秒钟的接触却让他快速地退缩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吓的,而我也吃了一惊,有了一瞬间的惊奇和恍惚。他的手异常的柔韧、光滑和清凉。“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我突然想到苏轼《洞仙歌》里的词句。那可是描绘女人的啊!可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样的。在我的印象中,男人的手似乎都是硬梆梆的,可是他的手却全然不是,比我所握过的女人的手都要舒服得多。是因为他的手单纯得只弹钢琴而没有其它的劳作吗?还是因为缺乏阳光雨露和外界风尘侵袭?我望着那握着桃露出了清楚骨节的白皙异常的手,那应该是一双孤独的手吧! 他依然一动不动地立在那里,手中的桃握着,却不吃,他的脸平对着窗,窗台上有盛开的栀子花,香气四溢。 “很香吧?” 我随着他脸的方向望向那瓶花,柔情突然如水般流过心底,“这是栀子花。它有很多种类,单花瓣的,多层的,大朵的,小朵的,但是,它的颜色却只有一种,如雪般洁白,纯净脱俗;它的香味虽浓,但清新自然;它的生命力极强,随便折一根枝插在泥土里就能成活。将它的花枝采摘下来,用淡淡的盐水泡着,放在家里,它会盛开好些日子。即使是凋谢了,泛黄了,哪怕是枯萎了,它的香味犹存。” 方哲华依然一动不动,但是我知道他在听。 “你想摸摸它吗?”我从杯中取出一枝怒放的栀子花,托起他空的那只手,让他的食指尖碰触到花瓣。这次他没有退缩,也没有拒绝,我松开他的手,他的手指开始轻轻地滑动,随着指尖的滑动,他的脸上逐渐露出一种新奇、感动的神情。 “你是不是觉得花瓣并不象你想象中的那般柔软,而是坚硬挺实的?其实我以前也不知道,是接触过后才知道的。不管什么花,它的外表看上去好象都很柔嫩,但当真正接触到它之后,却又是另外种感觉了,因为它也有力量,那力量来自于它强大的生命。我喜欢纯白的花,如兰花、百合,但最爱还是栀子花,因为它不仅好看,还香,它的花瓣特别厚实,给人一种润泽如水、冰清玉洁的感觉 ,让人不由自主地会生出爱惜之心。你的感觉是不是这样?”我有些激动。 我的情绪似乎影响了他,他点头,并收回手臂,“你把它插回去吧,它需要水。” “好的!”我望着他的脸,那张此刻少了几分漠然,多了一点平日里难以见着的带有感**彩的脸,我竟然有了一种突然找到遗失了很久、以为再也找不到的最为珍贵的东西时的喜悦。 “还有一种花,夏末时节开,花很小很小,黄色的,一朵朵紧揍地附在枝桠上,不怎么起眼,香味却很浓,你知道是什么花吗?”我边将花枝插入杯中,边问他。突然间,我觉得我的脑子里异常活跃,心中似有说不完的话。 他沉思片刻:“桂花?!” “对,是桂花!现代都市都特别注重环境,好多街道边都种上了桂花树,几乎每个大小公园里都种的有,对了,你们这个小区里也有,我看到有好几棵。都说是八月桂花香,可现在桂花的花期特别长,到了十月都还开着。花开的时候,整个城市都会弥漫在桂花的香气中,那香是清甜的,闻着特别舒服,再坏的心情也会一下子就变好。对了,等到花开的时候,我带你出去感受感受怎么样?” 听到我的最后一句话,他的脸色一下子暗了,我猛然醒悟我的好心情几乎让我忘了他的伤痛。我懊恼无比,赶紧转移开话题,但是心中的想法——想带他出去的想法却越发明朗起来。 “听方妈妈说,你从小就喜欢唱歌,以你的音乐才华,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写歌?” 他不吭声。我的提议并不是完全没有起作用,他微微侧了一下头。 “我那里有一首歌词,还没有曲子,你能帮着谱上吗?” 他依旧沉默。 “这样,我将歌词放在方妈妈那儿,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就试试,如果不想就算了,没关系的。” 他没有回应。我已经有些习惯于他的沉默了。其实,我应该满足了,今天和他说的话比以往所有说的全部加起来都要多得多,这是一个可喜的开始,不是吗?我望向窗台上洁白的栀子花,这可全是它的功劳。这时,一阵风吹过,它颤抖起来,仿佛在吃吃地笑着,它也在替我高兴么? 我侧头再去看方哲华,他凝然不动,手中的桃依然握着,他在想什么呢? “你不吃么?”我碰触一下那握桃的手,没想到这大胆得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的动作又让他轻颤了一下,我的心也不由地猛跳了一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吓到了他而产生的条件反射,我不敢细想。 “吃了吧!”我尽量将语气放得轻松自然,“好甜的,我还想再吃一个呢!” 我走了出去,留下他一个人,让他静静地去感受他已十多年没有感受的来自大自然最真实的花的香味。(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 摇篮曲的冲动 我一直在寻求改变方哲华的方法,却怎么样也没有想到我偶然买到的栀子花居然敲响了方哲华紧闭的心扉之门。 接着的几个星期,在栀子花的花期里,我每次都带上新鲜的栀子花换上,一直保持着满屋的花香。这使我和方哲华的关系有了些微妙的变化。虽然他的言语依然廖廖,表情依然冷淡,但是,他对我的去留不再象以往那样漠不关心,他偶尔会为我开一下门,还会在我坐在钢琴边的时候,弹上一些好听的曲子,而不是冗长的练习曲。在饭桌上或哲华不弹琴的时候,我会和方妈妈聊聊天,讲些过去的事或当前正在热播的电视剧,他也会偶尔坐在一旁静静地听。 很快进入夏末了,可是白天的气温还是很高,尤其是中午,骄阳似火,让人望而却步。早晨到方家的时候,方妈妈照例对我说,吃了晚饭凉快了才能回去,我照例点头答应。这个夏天的休息日,我基本上都是在方家度过的。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昨天上网看到的一则笑话,便问:“方妈妈,你们想听笑话吗?” “好啊,你讲来听听看,看好笑不好笑?” “哎呀,在吃饭哩,是我提得不是时候,算了,还是吃完饭再讲,免得您笑得吃不好饭!” “哦?很好笑的啊?你这么说,我倒越发想听了,快讲!”方妈妈来了兴致。 我看一眼方哲华,他正静静地吃着饭,没有什么反应。难道他没有听我说话吗?要知道这个笑话主要是想讲给他听的呀! “好吧!那我可讲了。笑话是这样的:蛇、蚂蚁、蜘蛛、蜈蚣四人聚在一起要会餐,东西都准备好了,只等炒菜了,可这时才发现盐用完了,于是大家商量让谁去买盐。蛇说,‘我没脚,我不去,让蚂蚁去!’蚂蚁说,‘蜘蛛八只脚,比我多,让蜘蛛去!’蜘蛛说,‘我的脚再多也比不过蜈蚣大哥呀,让蜈蚣去吧!’蜈蚣无奈,心想,没办法,谁让我的脚多呢?于是,蜈蚣出门去买盐……半个钟头过去了,不见蜈蚣回来;一个钟头过去了,还不见蜈蚣买盐回来,于是,大家让蜘蛛出去看看。蜘蛛一出门,就看见蜈蚣还在门口坐着,蜘蛛很生气,问,‘你怎么还没去呀?大家都快饿死了’!蜈蚣急了,说道,‘废话,你们总得等我穿好鞋子吧!’” 方妈妈刚一听完,“噗”地一声,她赶紧用手捂住嘴巴,接了一手的饭。她弯腰一边找垃圾桶,一边哈哈大笑起来:“那么多脚,该要穿多少双哪!哈哈……真是太好笑了,这谁想出来的?哈哈……眼泪都笑出来了!哈哈……” 我望向方哲华,他的嘴角微微抿了一下,笑意一闪即逝,但是,这对方妈妈和我来说,却是如获至宝。方妈妈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哲华的脸,我知道,她的眼泪并不完全是笑出来的。 方妈妈好不容易止住笑,她将头转向我,神情激动:“迎蓝,还有好笑的吗?再讲一个!” 我会意地笑:“有是有,但是我怕您再将饭喷出来了。这样吧,我来出几个脑筋急转弯的题目猜怎么样?” “那也好啊!”方妈妈连声附和。 而方哲华呢?已继续去享用他的午餐去了,好象刚才的那个笑话不曾讲过一样。他有听到方妈妈的提议、我的答复吗?在他脸上,我找不出任何期待的表情。我忍不住想叫他一声,这才发现我还从未当面叫过他的名字,突然觉得有点叫不出口,张嘴只发出了一声“喂!” 他竟然闻声抬头将脸对着了我的方向,我的脸陡然有些发起烧来,幸好他看不见。我望一眼方妈妈,她正好将眼光从我身上调开,停在了方哲华的身上。也许她发现我脸红了吧。这样想着,脸就越发烧得厉害,恨不能拿个东西将脸全部遮挡住。但是,我不得不赶紧说出我要说的话,母子俩都等着哩,烧就烧吧! “你玩过这种脑筋急转弯的文字游戏吗?” 方哲华摇头。 “它和猜谜语有点相似,却比猜谜语有趣多了,因为它的答案往往会让人出乎意料又觉得理所当然。回答这样的问题有时不能按照常规,不能太复杂化,你想不想试试?” 他顿了一下,点点头。 我开始出题了,拣了几道最简易,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再新鲜的题目。 “树上停有三只鸟,被枪打掉了一只,那树上还剩几只?” “全部都吓得飞走了,哪里还有?零只。”方妈妈迅速回答。我看得出来,她是想告诉方哲华用什么样的思路来回答这样的问题。 我出下一道题:“小明的妈妈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叫大毛,二儿子叫二毛,请问三儿子叫什么名字?” “三毛!”方妈妈脱口而出。 我大笑了起来,望向方哲华,他居然也笑了,这次的笑容显而易见,虽然牙齿都未露出一颗,却是真真切切地笑了。我的目光象被钉在了他的脸上,无法移开。他笑起来的时候,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迷人、帅气似乎都不能准确地来表达和形容,他的笑就如同久经霪雨之后重见的第一缕阳光,那样夺目,那样珍贵,那样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动! “你们怎么都笑成这个样?难道我答错啦?”方妈妈看看我,又看看方哲华,不知所以。 “是错了!要不,我再重复一下题目?” 我又重复了一遍,方妈妈这才反应过来,连连拍拍自己的脑袋:“真是老糊涂了,脑子居然没有转过来。下一道题还是哲华来答吧,他脑子好使!迎蓝,你继续出题,哲儿一定都能答上来!” 我便继续出题,出了好几道,一道比一道难,有些都是我当时不曾答上来的。方妈妈也不再抢着答,她老是问:“哲华,你快想想是什么?妈妈真笨,恐怕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 在方妈妈的一再追问下,哲华不得不回答。答了几道题之后,他也逐渐变得主动起来。从那刻开始,我更佩服方哲华了,他的思维真的很敏捷,想象力丰富,几乎不用提示,很快就能答上来。 那顿饭我们足足吃了有两个小时,这是有史以前最长最长的一顿饭,也是最愉快最融洽的一顿饭,因为——方哲华笑了。 方妈妈似乎意犹未尽,但是一看时间,赶紧催促我们去午休。 我来到客房,在凉席上躺了下来。突然,有很小的琴声传了过来,是方哲华在弹琴,他怎么不休息?我侧耳倾听,他弹的是布拉姆斯的《摇篮曲》。他应该是将倍弱音档踩了下来,琴声才会这么小,悠远而轻柔。难道,难道他是专为我而弹,让我安然入睡的吗?我翻身坐起,有些不敢相信。 琴声一直未断,一遍接着一遍,如水般流淌而来。我有些说不清我此刻的心境,我的行为变得有些失常,从内心深处冒出来的笑意老是不受控制地使我的嘴角往上翘起,下床走两步后又马上回到床上,这样反复了好几次,才重新躺好。好不容易,我才迫使自己静下来,闭上眼睛,去捕捉那琴声。渐渐地,四周变得一片宁静,万物不复存在,我的四肢开始变得松散,整个身子如羽毛般轻盈,一阵凉爽的风儿拂来,我便随那风儿飘浮、飘浮……我睡着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我居然足足睡了两个多小时,而且从未有过的沉,难道,这是因为哲华弹的摇篮曲吗? 我打开房门。整个房子静悄悄的,走到客厅后,才发现方哲华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沙发里。我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他将头转了过来。 “方妈妈呢?怎么就你一个人?”我问。 “她去店里了。” “哦!”我走到饮水机前,替他倒了一杯水,递到他的手边,“喝点水吧!” 他接过水杯,靠在唇边慢慢地喝。 “你中午没有休息吗?”我坐到他的斜对面。 他不做声,以摇摇头来作为回答,我也不再说话。 这么久以来,象此刻这样,方哲华不弹琴,两人单独相对,似乎还是第一次。我竟然没来由地有些失措,越想找话题,却越是找不到。我起身想去为自己倒杯水,房间里太过于安静,除了墙角一直响着的快令人忽略的空调声外,就只有我的脚步声了,脚步声格外地响,响得我赶紧停在饮水机旁不敢再移动脚步。 “每次休息都来,你不烦吗?”哲华的声音突然响起,不大却清清楚楚。 我愣住了,回头,哲华一脸严肃,似乎还有紧张。 “对你吗?怎么会呢?”我急切地否定,“从你这里,我听到了最动听的音乐,还分享到了你妈妈的疼爱,吃了那么多好吃的东西,你说,我会烦吗?” “是——这样吗?”他的背离开了沙发的靠垫。 “当然是这样呀!”我重坐到他的斜对面,“还记得第一次听你弹琴的时候,本来是要走的,可是脚却象钉在了地板上一样。我要对你说谢谢呢!谢谢你让我饱了耳福,尤其要谢谢你的是——今天中午你的摇篮曲!” 他有些不自在地捏握着手中的杯子,白晰的、少见阳光的脸上像镀上了一道霞光。他将身子重靠入沙发深处,不是退缩和隐藏,而是一种自然地、放松地、如释重负地依靠。 如今的他,脸上已少了最初接触时的那种冷漠,他会笑了,也会在意音乐以外的东西了。望着已逐渐在变化的他,我突然有一种冲动,想带他出去,到房子外面去,到广阔的天空下,这种欲望此刻那么强烈地从我心底蹦跳出来,直冲我的喉咙,让我的血液一古脑地往上涌,似乎全部要汇集到我的头颅里。 犹豫最终没有能挡住我的冲动,我听见我的声音里有种莫名的兴奋和颤抖: “你——闷吗?” 他愣住了,意外的发问使他脸上的霞光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茫然。 我紧接着问:“这么多年,你老是呆在家里,呆在同一个地方,你闷吗?你有没有想过出去走走?出去感受一下外面不一样的环境,不一样的世界?” 他的脸色随着我的一字一句迅速地变化,变得异常地不安、激动,还有恼怒。很显然,我说了不该说的话,而这些话刺痛了他,灼伤了他,他的呼吸急促,声音发抖:“难道……难道你不知道我是个瞎子吗?” “瞎子怎么啦?”我急了,“看不见又怎么样?谁说不能出去?又是谁说外面的世界必须要用眼睛才能看得到的?有眼睛的人也未必看得真切!是用心,是可以用心去看的啊!你有颗热忱善良、敏感细腻的心,你还有敏锐的耳朵,健全的双手,你能够用它们去感受啊!用你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去感受,感受春夏秋冬,风起云落;感受阳光雨露,万千世界;感受大自然一切美好的东西,包括爱,感受来自于父母伟大无私的爱!等你迈出这道门槛,你还可以感受来自社会的爱,朋友的爱!黑暗固然可怕,最可怕的是你将你心的眼睛也闭上了,那就一丝光明都没有了。我相信你可以的,你完全可以战胜你自己,走出去,张开心的眼睛,去迎接光明!” 我几乎是一口气说完。在我说这番话的时候,哲华的手指一直用力地握着沙发的扶手,由于用力,手指的指关节突出的厉害,原本苍白的手就更显得毫无血色。 “哲华!”我缓了一口气,终于第一次叫出了他的名字:“还记得我上次跟你说的桂花吗?现在正是花开的季节,下星期天跟我出去好吗?我们去滨江公园,那里有很多的桂花树,我们去感受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最清新的花香,我们还可以吹着凉爽的江风沿着江堤漫步,怎么样?跟我出去,好不好?” 我的话音刚落,他陡然站起来,面白如纸,不说一句话,逃似地朝自己房间走去,由于步子较快,身子有些踉跄。 “哲华!”我站起来,再叫他的名字,“下星期天早上八点钟我来接你!” 他头也不回地进入自己的房间,关上了房门,留下我一个人在客厅发呆。我的脑子一片混乱,心中忐忑不安,不知道我一时的冲动到底是对是错,想去敲哲华的门,却又不敢,就这样挨到方伯伯方妈妈回来,我才稍稍回过神来。我和他们说了刚刚发生的事,他们也一时失了主意,不知是赞同我,还是反对我。 吃晚饭的时候,哲华没有出来,敲门也不开,一直到我走时,他都没有出他的房间。(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 听少女的 一个星期对一般人来说,短暂即逝,但是,对于生活和心境突然遭遇变化的人,就会度日如年,变得格外漫长。这一个星期,对于我而言,不止是漫长,还有兴奋、激动和心神不宁。一厢情愿要带哲华出去的我,光顾着想他会跟我出去吗?出去后,我该怎样带着他去看世界呢?我该准备点什么……而根本忘了走进他的心里,去为他想想他那一周所要受的煎熬和折磨。 约定的这天,我起得特别早,准确地说,模糊的梦境几乎纠缠了我一夜,我都弄不清我到底睡着了没有。 挨到八点钟,我敲响了方家的门,是方妈妈开的,方伯伯也在,并没有去店里,两人都是一脸的愁容。方妈妈一见我就告诉我,这一个星期以来,哲华琴弹得少了,他老是站在窗前发呆,情绪焦躁不安。 “他起来了吗?”我问。 方妈妈点点头:“听动静是起来了,只是门还关着,没有出来。” “噢!那我去叫他!” 我走到门前,深吸了一口气,才轻轻地敲门。没有动静,我再敲。过了很久,门锁响了一下,门开了,只露出一指宽的缝隙。我轻轻推开,看到了哲华孤寂的背影。 “哲华,准备好了吗?我们走吧!”我故意将语气放得很轻松。 他没有理我。我绕到他的前面,顿时,我惊呆了,天哪!那是一张什么样的脸啊!苍白、憔悴、消瘦,唇边长满了刺一样的胡茬。 他的样子虽然让我有些失措和心痛,可是要带他出去的想法已经扎根在我心底了。我丝毫没有想过就此打住,似乎我的眼前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 “走吧,哲华!”我热切地望着他,有一种想要拉住他臂膀的冲动,“没有什么的,只是一步之遥而已,外面的世界并不可怕!相信我,跨出这步之后,你的心境会彻底改变,你再也不会感到孤单,你会获得很多东西,你的生活将会变得丰富多彩!” 烦躁、痛苦与不安清楚地写满了他的脸,他迈开步子,避开我走到窗台前。 我还不死心,跟上两步:“哲华,你有那么高的音乐天赋,又那么喜爱音乐, 音乐它需要的是灵感,而大自然就是灵感的源泉!所以,你要走出去,走进人群中,走进大自然里,倾听大自然真实的声音。你的音乐才华不能局限于这小小的房间里,你的能力也远远不止只弹弹钢琴而已,你可以去创作!难道你就没有想过自己写歌?写乐章?你肯定有的,对不对?……” 我还要继续说,可是我看见哲华突然伸出手臂用手指紧紧地抓住了窗框,骨节突出而苍白。他的身子在开始摇晃,象是要倒了!我吓了一跳,快步奔过去,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怎么啦?哲华?” 他的脸苍白如纸,额上有细密的汗珠。 “你哪儿不舒服?” 他不回答,眉头紧蹙。 “你……你到底哪里痛?要不要紧啊?” 我拉了他一下,想将他拉到床边去,“去坐着,好不好?” 他不动,手固执地抓着窗框不放。我后悔莫及,恨不能给自己一个耳光!他已痛苦得濒临于崩溃,而我却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我那些大而不着边际、谁都会说的没用的话!和十几年相比,我却只给了他短短六天的时间,我真是幼稚得可笑。 “对不起!”我的心一阵阵痉孪般地疼痛。我紧扶着他的胳膊不放,想将他的重量全部加到我的身上来,似乎这样做才能减轻对他造成的伤害,“都是我不好,我不该给你压力,我要带你出去,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让你快乐起来,让你笑,让你感受常人该感受的一切。我没有想到让你这么痛苦,对不起,我再也不提了。你到床边坐一会儿,好不好?” 我的声音里都快带有哭腔了。 他的手从窗框上渐渐松懈下来,我又拉了一下他的胳膊,这次他没有完全拒绝。我将他带到床边坐下。 “你是哪里不舒服?”我再问他。 他摇头。 “是没有休息好?” 他不语。 “你还没有吃早饭的吧?那你先坐着休息一下,我去看看有什么吃的。”我说完便直奔厨房。我知道现在不管问他什么他都不会说的,还不如直接行动,为他做点什么。 等我把方妈妈煮的面条端进去的时候,我看见他坐在那儿,背弓着,双肘放在膝盖上,双手紧抱着整个额头,似乎很痛苦的样子。 我吓了一跳:“怎么啦?你头痛吗?” 他不动。 我慌了手脚,转头要叫方妈妈,刚叫出一个“方”字,他便打断我:“别叫!我没事!” 他的声音疲惫而虚弱,且不容置否,我便不再叫了。他已经放开了抱着头的手,先前额上细密的汗珠现在已变得有黄豆般大小了。 “你真的不要紧?” “你出去吧,我想躺一会儿。” “你不吃点东西吗?面条已煮好了,你吃一点吧!” “不用了!” “那——我给你打点水洗把脸再睡?” 他没有拒绝。我几乎是飞跑着将面条放到厨房、奔进洗漱间、拧毛巾、回来、再递到他的手上,总共没要一分钟。他接过毛巾,将额头上的汗珠擦了擦,便递还给我,我也不好再站在那,便一步一回头地出去了。他是该好好睡一觉了,他太累了!我回头再望了他一眼,将门轻轻地阖上。 待哲华睡下后,方伯伯才去店里。接着,方妈妈也去菜市场了。走前,她一再嘱咐我也去睡一会儿,她说一看我的脸色就知道我也没休息好。 我来到客房躺下,虽觉得眼睛发涩,太阳穴疼痛得厉害,可是翻来覆去,却怎么样也睡不着,我爬起来,走出客房,不觉来到哲华的门前,我侧耳听一下,一点动静都没有。他睡得好么?我忍不住扭动门柄,推开门轻轻地走了进去。 哲华平躺在床上,一只手放在胸前,一动不动,似乎睡得很熟。我的心稍微放宽了一些,正欲出去,才发现他的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盖。夏末的早晨和夜晚已有丝丝凉意了,不盖怎么可以?我将脚步放得更轻,走到床边,小心翼翼地打开他身侧的毛巾被,再小心翼翼地为他盖上。 望着他压在胸口的手,我突然想起妈妈的话,这样睡容易做噩梦,他会做噩梦吗?尤其是经过这一星期的痛苦挣扎,再加上我今天早晨给了他那么大的压力之后?他的眉头微锁,是不是噩梦正在纠缠着他?我将手指伸进他放在胸前半握的手心里,不能再让噩梦来折磨他了,我轻轻地捏住他的手,想往外移,不料,他突然动了一下,他的手竟然合拢起来,抓握住了我的手指,我惊得心脏差点从胸腔里跳了出来,他醒了吗?我慌忙去看他的脸,不象醒来的样子 ,我舒一口气,提到嗓子眼的心才放了下来。我轻轻地抽一下手指,却抽不出来,又不敢用力,怕再惊动他,只好坐到床边,任由他握着。 他睡得很沉,胸脯随着呼吸均匀地起伏着,被他握在胸口的手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他的心跳,沉稳而有力。生平第一次这样近地感受另一个人的心跳,我几乎不敢大口呼吸,我觉得我的心跳似乎快有他的两倍了,体内所有的神经如上箭的弦那样紧绷着,眼睛一刻也不敢离开他的脸,生怕他突然醒来。 我的目光定在他的眼睛上。他没有戴眼镜,这还是我第一次这么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没有镜片的掩饰和阻档。它们真的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吗?我盯着那平覆在眼睛上面,随时都可能向上开启的黑色睫毛,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有一种他张开眼睛就会看到我此刻紧张的样子的错觉呢? 不知道到底坐了多久,我的背和手臂开始发麻。我又试了一下,手指还是抽不出来,我往后挪了一下,轻轻地斜靠到床头靠背上,这样觉得舒服多了。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好好地睡在哲华的床上。醒来的时候,发现窗帘拉上了,房门紧闭,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我一个人,哲华呢?不是哲华在睡觉的吗?而我只是靠坐在旁边,手被他握着抽不出来……难道,难道是哲华醒来之后发现我睡着了而不声不响地将我抱到床上的吗?我怎么睡得那么沉,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慌忙从床上跳下来,打开门,急急地走了出去,我看见哲华半靠在沙发的角落里。 “哲华,你什么时候醒来的?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睡着了,我只是进去看你睡得好不好,我……”我停了下来,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语无伦次,而哲华也变得有些不自在,他挪动一下身子,脸色发红,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话来。我想,当时他醒来的那一刹那,也和我现在一样的惊愕吧? “迎蓝,你睡醒啦?”这时方妈妈从厨房探出头来,“快洗把脸吃中午饭吧,饭已经好了!” 我赶紧走到厨房,小声说:“方妈妈,您回来时怎么不叫醒我呀?我只是进去给哲华盖毛巾被,可不知怎么就睡着了!” “我刚刚回来没多久呀!只做了一顿饭的功夫,我回来时哲华就在客厅里坐着哩!好象情绪不错,澡也洗了,衣服也换了,胡子也刮了,连早上我给煮的那碗面条他也吃了。” 方妈妈盯着我笑,她的笑让我的脸开始发烧,烧得我不敢抬头,慌忙到洗漱间用毛巾浸满水捂住整个脸。 在饭桌上,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哲华也显得有些拘谨。方妈妈则不停在为我和哲华夹菜。 吃完饭,哲华练琴去了,我帮着方妈妈收拾碗筷,可老是心神不宁,我的耳朵和眼睛老是不由自主地要去注意哲华的房间。 “去吧!去坐一会,或者到哲华那去,去听他弹琴!”方妈妈从我手中接走碗筷,“这些我来就好了!”她笑着要我出去。她的笑,突然在我看来,变得有些意味深长。 我来到客厅,和往常一样搬起一个凳子。我走向哲华的房间,可是,我的心儿怎么会这么用力地撞击我的胸膛?我的脚步怎么变得这么地胆怯和羞涩? 我来到钢琴旁边,轻轻地放下凳子,再轻轻坐在上面,生怕弄出半点声响来。 当我刚刚坐稳,抬眼去看哲华琴键上移动的手指的时候,他突然停止了练习曲,改弹成了《少女的祈祷》,他即没有侧头对着我,也没有言语,没有任何的先兆,他的改弹是那么地不经意和不落痕迹,但是,我知道,他是特意为我改弹的,就如同那个下午的那首《摇篮曲》一样。 我将身子轻轻地靠在钢琴的侧身。窗外有微风吹来,摇曳起鹅黄的窗帘,拂动哲华额前的发丝,贴着我发烫的脸颊悄然而过。我微闭上双眼,耳边琴声流淌, 心底无比地恬静和快乐。(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 出差的三个月 当天晚上,我睡得很晚。感觉心中似被什么东西挤得满满的,脑子里异常亢奋,只有不停地找事情做才能让自己稍稍平息,我将屋子里里外外彻彻底底地打扫了一遍,然后洗澡、洗衣服。当一切停当之后,就靠着沙发看电视,可是却怎么也静不下心来,电视里播的什么节目根本毫无印象。 我打开门走了出去,这才发现除了楼下路边的路灯,就只有我房里的灯还亮着了。我倚上栏杆,索性去倾听夜的梦呓,任凭夜一层一层将我包裹。哲华此刻正酣然入梦了么?我突然记起曾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写下的诗句: 雾浓星散雾更浓,月失楼台夜沉沉。 五更已寒罗衣轻,人立风中人觉冷。 思绪难禁到玉郎,酣梦不知在谁否? 帘内香冷灯已尽,空自多情多恼人。 我感到无比奇怪,当初怎么能写得出来这样的诗句,这分明正是眼前的情景呀! 我没有看时间,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房的,似乎只稍稍迷糊了一下,窗子就发白了。我起来,精神却出奇的好,没有丝毫睡眠不足的疲惫感。 到琴行以后,经理突然找到我,说公司安排我和工厂里的另外三名同事出差,有点急,明天就得动身,由北往南,要去好几个城市,共有两百多台琴要维修。 我对工作的安排一直都是服从和乐意的,可是这次要出差的消息却让我有一点点莫名的惆怅和失落,我脱口而出的话是:“经理,有没有别的人可以安排?” “怎么?有事吗?”经理意外地望着我。 我一时没有回答。 “这次的任务艰巨,和往常不大一样,公司领导经过多方面考虑,才委于重任,你是不是有什么困难?” “哦!没有。”我摇头。 “这次就再辛苦一次,下次我一定给你挡了,行吗?”经理打了一个哈哈,“哦,对了,是明天下午五点多钟的火车,记得四点半钟到工厂大门口等厂车送你们去火车站。嗯……这样吧,明天下午你就不用来上班了,收拾收拾东西,好好准备一下。” “嗯,那好吧。谢谢经理!” “好了,去工作吧!记得在外面一定要注意安全!” “好的,谢谢!” 我拿起鸡毛禅子和抹布开始做营业前的清洁。只有半天的准备时间,家里是回不去了,只有打个电话跟爸妈讲一声了。方哲华那里——我犹豫着,要不要晚上去一趟呢?一直到下班,这个问题还在困扰着我。到车站等公车的时候,我才做出决定:算了吧,打个电话和方妈妈讲一声就好了,况且,星期天才是我去方家的日子。 当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以后,才给方妈妈打了个电话。她着实吃了一惊,当知道还要去那么久,她沉默了几秒钟。接着,她说了很多要我好好照顾自己的话,和我妈妈说得几乎一模一样。这让我更深切地体会到,天下的儿女多种多样,而母亲却都是相同的。 最后,方妈妈问我:“要不要和哲华说话?”我的心陡然一紧,没有吱声。 “那这样,你等着,我去叫他。”方妈妈在电话那头说。我听见电话被搁下的声音,然后,就是一片寂静。 我握着电话,等待让我清楚地听得到自己砰砰地心跳声,思维似乎已经停顿,电话被拿起的那一刻,我突然不能呼吸。 “喂!”对方的声音响起,低沉而富有磁性。 “哲华吗?”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音调。 “嗯!” “是我,夏迎蓝。我刚接到通知,公司安排我今天下午去出差,先到北京,然后由北往南,大概要去五六个城市。” 对方沉默着。 我停顿一下,接着说:“估计要二、三个月左右才能回来,所以——我可能暂时不能到你们家,不能来听你弹琴了。” 我又停下来,对方依然无声。 “那——就这样吧!”我说。 “嗯!” 在挂断电话的那一刻,我似乎听到了一声叹息,这细微地、若有若无地叹息竟然扯动了我的心弦,让我怔忡了许久。 我们是次日上午十一点多钟到的北京。到北京后的当天下午就投入工作了。出差在外人看来似乎跟出游差不多,可以玩很多好玩的地方,甚至会很浪漫。其实不然,是个非常苦的差事,工作量大,时间又赶,往往是从早做到晚,除了吃饭上厕所,中途不歇,有时为了等车,在车站的长椅上对付半宿都是常有的事。 需要维修的琴大都在琴行里和音乐学院里,自然,就会遇上很多会弹钢琴,而且钢琴弹得很好的人,他们中多半都是钢琴老师。每逢他们弹琴,我都会下意识地去听,去观察他们弹琴时的姿态,而脑子里想的却全是方哲华,方哲华跳跃的灵活的手指,方哲华微低的头,方哲华神情丰富的脸和他那随着旋律富有情感地晃动起伏着的身影。我的心情无比激荡和自豪,他们,哪怕是知名的钢琴老师,在我的眼里,谁也没有方哲华弹琴时的那种令人感动的专注,谁也达不到他那人琴合一的境界,谁也奏不出象他那样渗透人心灵深处的乐意!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床总让同伴们抱怨难以入眠,可是,我却最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那是最神秘、最惬意、最美好的时刻。闭上眼睛,我似乎长出一双天使般洁白的翅膀,穿着一身洁白的纱裙,在温柔的夜空中轻盈地飞翔,风抚摸着我的长发,星星在身旁闪烁,耳边似有琴声流淌,细听,正是那首布拉姆斯的《摇篮曲》,一双白晰的、在琴键上跳跃的手时隐时现,一张脸地随之跳了出来,那是一张冷淡的、孤傲的脸,倾刻间,他笑了,浅浅地,却那么动人心弦…… 出差的大部分夜晚,我都处在这种似梦非梦的境界中。我的心变得异常易感和丰富,我的脑子里一直都是满满的,虽然谈不上快乐,但是却感到从没有过的充实。 当我们辗转了五六个城市,将所有的琴都修完,踏上归途的时候,已经是冬天了。车窗外的景物一直变幻着后退,同伴们拉着我玩纸牌打双升消磨旅途的时间,可我却老是分神去眺望窗外。 “看什么呢?就是你,老是心不在焉,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这一回我们又输了啦!”我的对家埋怨我。 我回过神来,却答不上我看到了什么。我连声陪着不是,精力集中着打了几回之后,又走神了,最后他们终于将我驱逐出场,三个人玩“斗地主”去了,不来钱的那种,却有小小惩罚——在脸上贴纸条。贴满纸条的脸让我在一旁哈哈大笑,连我自己都觉得笑得太过于夸张。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发烧啊,你!” 我发烧么?我只知道离家越近,我就越变得奇怪。我的身体里的所有的细胞 都活跃起来,兴奋无比,让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未完待续) 第二十章 与她相伴相依 我回到几个月未回的住所——工厂的单身宿舍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我没有给任何人打电话,也没有约人来接我,我想给我想见的人一个惊喜——猝然出现时的惊喜。 按公司一个不成文的惯例,出差回来后的第二天不用去上班,可以在家休息一天。早上很早我就起床了,我打算先回乡下的家一趟,吃了中饭赶回来,再去一趟方家。 当我再次走在那条不知走过多少回的蜿蜒的石子路上的时候,我的脚步变得异常轻快,内心激动不已,以往的种种全部浮上心头。我对着我曾坐过的石凳微笑着;我爬上楼梯,伸手拍拍身旁的扶手,“好久不见了!”我的内心在这样说;我站在方家的门前,那门的颜色此刻看上去多鲜艳啊,蓝得似乎要滴出水来。我伸手按了门铃。 是方妈妈开的门,她见到我的那种喜悦一点也不亚于我的父母。 “呀,是迎蓝啊!你终于回来啦!快,快进屋!刚刚楼道里的门铃响,还以为是送水的呢!你真是,去这么久,电话少得可怜,又不给个准信,叫人急的——前天我还到你们琴行去了哩,可能问的人不对,也没有问个所以然来。” “是吗?要修的琴太多了,所以回来晚了!”我回应着方妈妈,可是我的眼睛却不由自主地望向客厅,望向方哲华习惯坐的位置。我的眼光碰到了他——天哪,我的心居然完全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这种从未有过的剧烈的跳动让我有些惊慌失措——他的脸朝着我们的方向,身子前倾,一只手扶住沙发扶手,正要从沙发上站起来。 “哲华!”我忍不住叫出声。 他已经完全站起身来了,高高地立在那里,脸上带着梦中那浅浅的笑容。 “回来了!”他说。 “嗯,昨天晚上到的。”我笑着。 我将手中的包装袋放到茶几上:“在外地不知道带点什么回来,最后一站是在上海,就给你们一人带了件羊毛衫,也不知道合不合适?” “你看你,这么远,行李又多,还买东西回来,真是难为你了!”方妈妈亲呢地埋怨我,“别再这样了,啊?” “不过,迎蓝买的东西方妈妈就是喜欢!——多好看啊!”她拆开包装,拿出衣服,挑出那件银灰相间的套头毛衣,问我,“这是哲华的?” 我点头。 “真好看,这颜色,这款式,又时尚又文气,里穿外穿都合适。”她满脸是笑,拿着衣服在哲华的前胸后背比试着,然后问:“试一下吗?哲儿?” 哲华不做声,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神色之间有了些腼腆和拘谨。 方妈妈帮他把外套脱了,眼镜摘下来,将毛衣从头上慢慢地套进去。 “哲儿的肩又宽又平,毛衣穿在他的身上,有形有款,迎蓝,你说是吧?哲儿这样一穿,还真是好看!”方妈妈对着自己的儿子左看右看,理一下袖口,又抚平一下衣服的小折褶。 “妈!”哲华低声叫,并将手摊开伸向母亲。 方妈妈将眼镜放在了他的手里,我忍不住开口: “哲华,其实你可以不用戴眼镜的,你的眼睛看上去和常人没有什么不同,不戴会显得精神很多!” 哲华的手在半空中停滞了下来,但是,片刻之后,还是完成了他所要做的动作——将眼镜戴回在鼻梁上,遮盖住双眼。 “哎呀!我要走了!”方妈妈突然一声惊呼,“迎蓝,你和哲华聊着,我去去店里,你方伯伯在你来之前就打电话要我快去,你一来,高兴得我竟给忘了。我去去就回,你可千万别走啊!晚上方妈妈做好吃的给你,等着,啊!” “好的!”我将她送到楼梯口。 等我回身进屋将门关好时,才发现哲华不在客厅里了,同时,听到了他房里的琴声,象是一首歌的前奏,很陌生,却一下子就扣住了我的心弦,我赶紧快走了几步。 前奏过后,和着旋律,我听见哲华在唱歌: “我有一个好好朋友, 命运对他有所苛求, 万千世界从他眼底消失, 脚步无所适从。 他关闭心窗, 穿上了冷酷的外衣, 再也不想和这个世界有任何关系。 不懂他的人觉得他不可理喻, 其实他有一颗火热的心。 有一个叫作音乐的天使, 就住在他的心里。 我的好好朋友, 你可否脱去你那冷酷的外衣, 打开紧闭的心窗? 让光明张开翅膀, 飞进你的心里, 照亮天使, 与她相伴相依……” 这是我第一次听他唱歌,他说话的声音本就好听,没想到歌声更好听,低沉时如穿林而过的晚风,低呤回迭,高亢时如涧流淌的清泉,沁人心扉。与歌声一同倾泄而出的那种深情和韵味,是哪怕出了名的歌手都没有的,那么动人心弦,令人如痴如醉! 看着他跳动的手指、神情专注的脸,我整个人都呆住了。这竟然是我写的歌词,还是栀子花开时放在方妈妈那里,曾试着想让他谱上曲子的那首歌词。我不敢相信,他现在居然为它谱上了曲子,而且是以这种让我如此意外又感动的方式呈现在我的面前。 最后一个音符随着哲华手臂的抬起放落而停止,但余音犹在。 “好听吗?”哲华侧过头对着我。 “好听!简直是——太好听了!是我出差的这段时间你谱上的曲子?” “嗯!” “没想到你还记得它,还为它谱上了这么好的曲子,比我想象中要好太多了,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真的——谢谢你!” “不用谢我,应该——谢谢你!”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对着我,而是微低着头,对着他面前的琴键,声音也小了些。 他谢我什么?是谢歌词么?他是不是认同了歌词,也同样认同了那词里的含义呢? “你——喜欢那歌词吗?”我问,心提到了噪子眼。 他没有回答,却再次弹唱起了那首歌,唱完一遍,又唱第二遍。 我就那样痴痴地看着他,一直看着他深情吟唱的样子,看着他琴键上跳跃的手指,眼前几度模糊。 当他停下来的时候,我出去为他倒了一杯水。长时间的歌唱,他的噪子肯定要冒烟了吧! 他接过水,开始一口口地喝。我便用右手去轻弹琴键,回味着歌的旋律。 “迎蓝!……” 我的心猛跳一下,是哲华在叫我吗?他可从来没有叫过我的名字,我不敢相信地回头望住他。他还是微微低着头,手紧握着水杯,水杯里的水已被他喝得一滴都不剩了,我不能确定他是否真的叫过我。 “你——下次休息来吗?”这次我听得清清楚楚,是他在说话。 “会来呀!怎么啦?” “我……,我想出去走走!”他嗫嚅着,似乎费了很大的气力才说出来。我以为我听错了,呆望着他。 “你——,能陪着我去吗?”他接着说,似暗地里吐了一口气,音量也稍大了一些。 突来的意外惊喜反而让我显得呆滞:“你……你说什么?你是说你要出去吗?” “嗯!”他依然低着头,“星期天我等你,随你的时间。” 我只能简单地回答“好的!”两个字了。 “你想学这首歌吗?我弹给你听!”他说着,将手中的水杯递向我,他说话的字数反而比我说得还多了。 我几乎是被动地接过水杯,被动地看着他。这是方哲华吗?是那个冷漠孤傲、忧郁自闭、沉默寡言的方哲华吗?是那个我说上百字而不回一字的方哲华吗?他是真的在打开他那紧闭的心门,允许陌生世界的光临吗?三个月不见,他怎么会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就只仅仅因为我的那首歌词?我恍然如梦中。 音乐再度响起。他将头转过来对着我的方向点一下,示意我跟着唱,我这才稍稍有了一点真实感。和着他的歌声,我开始哼唱起来,而喜悦就如同正在加气的气球一般,从心底缓缓吹起,然后膨胀、膨胀,胀得全身都鼓鼓满满的,轻飘飘的似要飞起来。 这个下午,时间过得飞快,当我能和着哲华的琴声唱完整首歌的时候,方妈妈和方伯伯已经回来了,我这才意识到哲华弹得太久了。 “累了吧?”我问他,他却摇摇头。 “那你歇一会儿,我去帮方妈妈做饭。” “嗯!” 待饭做好,大家围坐在一起吃的时候,外面天色已暗。方妈妈特地备了饮料。整晚我都成了主角,不停在为他们讲述我在外的轶闻趣事。当我准备回去时,已经夜晚十点多了,这个时间对冬天的夜来说,已经很晚了。伯父执意送我下楼,送我到到马路口,拦了的士,见我上了车,车开了才离开。(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章 不变的望江亭 记得上次约哲华出去的那个星期,我一直心神不定、忐忑不安,而这次却相反,我的心情出奇的好。只要有空闲,不用和别人说话的时候,我的口中总是不由自主地反复哼唱着哲华谱曲的那首歌。笑容一直挂在我的脸上,我看什么都喜欢,做什么都耐心十足。菁茜一口咬定我谈恋爱了,要我老实交待,她说,只有恋爱中的女孩子才是这个样子。她的话触到了我一直不敢触摸的东西,我红着脸否认,笑她狭隘,告诉她,是因为我的一个好朋友重生了,所以才这么高兴。她眨眨眼,连声问:什么重生?是男的还是女的?我笑着不去回答,借故走开。 因为出差的关系,我只上了三天班就休息了。这天我起了个大早,在衣柜里翻翻找找,选了件白色高腰松紧边、拉链竖领的休闲外套,一条深色时尚的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休闲旅游鞋,再将披肩直发高高束起,然后对着小镜着了点淡妆。当站到穿衣镜前时,我几乎不敢相信,镜子里的那个神采飞扬、笑意盈然、眼睛里闪有奇异光彩的女孩子是我吗? 背上挎包,我踏上了去方家的路。 方妈妈见到我,眼睛亮了一下,然后,笑着将我拉进屋,拉到哲华的身边,说:“迎蓝,你太漂亮了,所以,我将哲华打扮了打扮,你看,是不是精神了不少?” 哲华立在那里,高大挺拔,头发微微向上梳起,露出了大半个额头。他的外套没有扣,露出那件我出差时带给他的套头毛衣,一条谷黄色的休闲长裤,一双深色休闲鞋,整个人显得干净脱俗、温雅轩昂,隐隐中还透着一股傲然,不是清高、自命不凡,而是高贵、深邃。这种冷傲似乎成了他的一种特有的气质,让人忍不住想接近他,引起他的注意,博得他一笑。论才气和相貌,哲华几乎可以算是上上等了,可上天就是这样,它嫌他太过于优秀和完美,所以拿走了他的光明。 “是的,方妈妈!”我点头表示赞同。 她看一下时间,说:“你们走吧!记得中午回来吃饭。迎蓝,哲华就交给你了,啊?” 我握一下方妈妈的手,示意她放心。然后,我转向哲华:“哲华,准备好了吗?” 他点头。由于紧张,他的嘴唇紧闭,脸的轮廓越发显得分明。 “那我们走吧!”我靠近他的身边,伸出手轻轻地挽住他的胳膊。他好高啊,我觉得我一下子娇小了好多。 我挽着哲华慢慢地走出门口,停在楼梯处,回头见方妈妈站在身后,眼巴巴地看着我们。见我回头,她笑一下,并向我挥挥手。她的眼神、她的表情、她的动作一下子定格在我的脑海中,我能够深切地感受到她内心的百感交集。 我将挽在哲华手臂上的手滑下来握住他的手,另一只手也扶到他的胳膊上,这样下楼梯,会更安全一点。哲华的手仍旧柔韧,却有些冰凉,我稍稍握紧它,而它却似乎害羞地松散着,不敢回应。 “哲华,我们到楼梯口了。现在,我们开始下楼梯了,你的右手边有扶手,你扶着它慢慢下,一组台阶共有九级,你可以在心底数着,来,我们走一步数一步,一……二……三……”我口中轻轻地数着数字,和着他的脚步,开始慢慢地下台阶。他的身子有些僵硬,手指合扰起来用力抓紧我的手。 因为是普通住宅区,没有电梯,扶着哲华六层楼梯下下来,身上都有点发热了,而哲华的手也不再冰凉。 当我们走出楼梯口,站在阳光下的时候,我发现哲华原本苍白的脸变得红润了,肤色比女孩子的看上去还要细腻光泽。 我依旧握着他的手,而他也轻轻握着我,不再象下楼梯前那样松散着,也不是下楼梯时那样紧抓着,他的手依然自清凉无汗,我的心没来由地砰砰直跳。那并不是我第一次和异性牵手,在学校演节目时牵过男生的手,在家里牵过爸爸的手,在工作中偶尔会碰到同事的手,可是都不是现在这种脸红心跳、又羞又喜的感觉。 就这样牵着他的手,感受着他手心的温热,我将脚步放得很慢地带着他往前走。环顾四周,我开始为他描述他周围的一切: “我们现在是走在小石子路上,石子路弯弯曲曲穿插在草坪、树木花冠之中,狭狭长长的,一直可以通到小区大门口。门口有一个大草坪,是小区里的居民聚集活动的地方,方圆几乎有五千多平方米,草坪里有稀稀疏疏的供人乘凉或小憩的长椅、石凳,有现代化的露天健身器材,有游泳池,有小操场,还有一个圆形小舞台,两旁有一级一级的台阶作为看台。到了傍晚,小孩子们就会在小操场上骑小自行车、滑滑板车或穿着轮滑鞋学行进滑行。大人们,特别是老年人们就会聚在小舞台上,放上音乐,跳着自编的舞蹈,锻练身体。……小心了,这里有一个小台阶下去……”我用空着的手扶住他的胳膊,“我们现在已到了小区门口了。……哲华,这里离长江近,我们去江边坐坐,怎么样?” 他点头。他的背挺得直直的,虽走得极慢,却非常平稳。我带着他走入人行道的盲道上。 “我们将这条街走完,再右转直走个十来分钟,就到滨江公园了。这两年,城建使我们的城市变化得飞快,很多老房子都不在了,变成了几十层高的新世纪大厦,现代化的花园洋房,还有人满为患的步行街。街道变宽了,宽得并排走上四五辆车都不觉得挤。繁华的十字路口建有天桥、地下通道,过马路很方便,不会因为等待红绿灯而耽误时间……” 说着说着,我突然感到哲华有些异样,他的身子在开始发抖。我慌忙停下来,去看他的脸,刚刚还有血色的脸现在苍白如纸,在冬天的季节,他的额头竟然有了细细密密的汗。 “怎么啦?哲华,不舒服吗?”我焦急地问。 他用手摁住头。 “是不是头痛?痛得很厉害吗?要不,我们回去吧!” 他咬咬牙,声音虚弱:“我没事,走吧!” “真的没事?” “嗯!”他将手从头上放下来,额上的汗越来越多,结成了细小的汗珠。我掏出纸巾,为他擦了擦。前面就是公汽站,那里有条凳,我带着哲华过去:“这里有坐位,你坐一会儿,我们再走。” 我们刚刚坐定,就有公汽到站,停车、开门、乘客上车,哲华微侧着头,一脸的紧张。公汽刚启动行驶了几米,有乘客边招手边跑过来,公汽一个刹车,哲华一惊,紧抓住我的手。我突然明白过来哲华的异常,他是想起了以前的那场可怕的车祸。 我轻抚他的手,柔声说:“没关系的,是公汽进站载人。别怕,哲华,有我在呢!没事的!” 公汽已经走远,哲华渐渐恢复常态,他松开我的手,有点难为情地站了起来。 “走吗?”我问。 他点头,我们重回到人行道上,我又继续为他描述我的所见所闻,希望能冲散他的不幸记忆。 “现代都市绿化做得可好了,四季如春。广场、小型公园随处可见。冬天本应该是落叶已尽的季节,可街道边的树木却枝叶茂盛、郁郁葱葱,花坛里的花依然盛开,似乎永不凋谢。只有在我们乡下,四季才得以分明,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冬秋的那种很高很大的树的树枝了。当树叶落尽,树枝就直直地伸展着,从远处望去,它们细细的、长长短短、参差婀娜,如烟花般散开,在黎明的晨光中,在黄昏的余辉中别是一番景致。特别是大雪纷飞的日子里,那一枝枝的细细碎碎的雪枝,象羽毛般轻盈,分外美丽多姿! “哲华,你还没有去过农村吧?那里的气息完全不同,那是泥土、青草、农舍、家禽混合在一起的属于大自然的最真实的气息。你如果有兴趣的话,待春天来临时,我带你去踏青,好吗?” “嗯!”他回答。 这时候的方哲华,就象是一个没有安全感、迷失了方向的孩子,他默默地跟着我的脚步,一面努力地适应四周的喧闹,一面竭力地捕捉我的声音,倾听我的述说。他正在试着接纳他曾经万般拒绝的、已经完全陌生了的世界,哪怕这让他感到极度的不安和恐惧。 “哲华,我们已经到滨江公园的大门口了,来,我们进去吧,里面会清静得多!注意,有台阶!”我提醒着他,“近几年,滨江公园的变化很大,面积一直在往两边延伸,增添了不少设施和绿化,到这里来游玩和散步的人很多。一进大门,是个大的广场,广场的两边有好几个专为游客照相的小摊位,看到有人进来,便会上来招揽生意。他们已盯上我们了,正朝我们笑呢!哲华,你照吗?” 他摇头。 话一出口,我就意识到了不妥,不用说,他肯定是不愿意的。而那照相的老板不光冲着我们笑,还在喊了:“先生小姐,照张相留个纪念吧!象你们男才女貌这么般配的照了绝对好看!……” 我不觉红了脸,连连朝老板摆手。老板并不知趣,还在招揽,都走到眼前来了,还翻开影集示给我看。 我偷看一眼哲华,他也有些不自在了,我连声说:“对不起,我们不照,不照……”边说着边带着哲华绕开那老板,那老板才悻悻地收起影集作罢。 “现在做生意的人都是这样的,有点穷追不舍的样子,其实也挺不容易的!”我给哲华解释着。 “嗯,没什么。” “你累吗?我们到堤坝上去坐一会儿吧!这里虽然发展得很快,变了很多,但是堤坝、望江亭和堤坝上那条长长的石柱围栏一直都没有变,它们伫立在那里,日夜与江水为伴。” “围栏处的垂柳还在吗?”哲华突然问,令我一惊。 “早就不在了,可能觉得它们不是常青植物吧。现在换成了玉兰树,大片大片叶子的那种,开着象荷花一样的花,白色的,很漂亮。不过,我还是觉得垂柳好,江风拂来,柳枝摇曳,让人遐想翩翩,意境悠远。” “可惜了!”他叹一口气,沉默了一会,他说:“你能带我到望江亭上去吗?” “好啊!来,我们向右走,准备爬台阶了。”哲华的提议让我兴致冲冲。 我将哲华带到望江亭的栏杆处站定,江水一览眼底,虽不甚宽,却停留着不少船只。远处,正有一艘大客轮拉着长长的鸣笛朝这边驶过来。 一阵江风吹来,不禁有些许的寒意。 我问哲华:“有风,你冷吗?” “不冷,你呢?” “还好,你累了吧,来,后面有条凳,我们坐一下。”我拉拉他的胳膊。 “不,我想靠着栏杆站一会儿!”他的脸上有一种深思的表情。风吹动着他的头发,而他的脸、他的身子却如雕塑般地凝然不动。 沉默许久,他突然开口: “那时候,我必须掂着脚,头才能高过栏杆。我经常掂着脚,双手扳住栏杆望一下江水和江水中行驶的轮船,然后围着栏杆蹦跳着跑上一圈。妈妈总是在后面不停地说,慢点慢点跑,小心出汗!”哲华微低着头,面朝江水,回忆让他的脸格外地生动,他的声音在江风中有些飘忽不定,“我还记得那只长长的、火红的蜈蚣风筝,它在空中飞舞着,我拉着线在江堤边奔跑、不停地奔跑,口中高叫,‘飞起来啦,飞起来啦!’” 他停了下来,手指紧紧地握住栏杆,他将头仰向蓝天,深深地呼吸着。 他突然后退,我赶紧扶住他,他摇摇头,说:“后退五步,应该就是条凳了。” 他慢慢地后退着,五步之后,他停下来,躬身毫不犹豫地坐了下去,稳稳地坐在条凳上。我看呆了,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迎蓝,过来坐吧!”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 我走过去,坐在他的身边。他抬头迎着风,不再说话。 我取下挎包,从包中取出一盒点心,两瓶水。然后,我打开点心盒,拿一块放在他的手心里:“吃块点心吧!” 他用食指与拇指拣着点心,并不吃。他低着头,对着它,似乎看得见它一般,他的脸上浮现出了我不曾见过的属于幸福的神情。 “也是这样,也是在这里,当我跑累了,坐回到妈妈身边的时候,她也是这样子放一块点心在我手里。‘吃吧!’她说,‘歇一会儿再玩,你看你,满头大汗的。’她边说边为我擦汗,然后再将一瓶水递给我……”他突然转头向着我,“你不会正有瓶水要递给我吧?” 我笑,并将一瓶水放在他的另一只手里,他用手握紧水瓶,也笑了起来。我第一次看见他露出牙齿的笑容,他的笑从内心深处绽放出来,开在脸上,从每一寸肌肤、每一个部位里漾出来,具有强大的感染力,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跟着笑,想亲近他,想永远留在那一刻!(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去盲校做义工 江风寒意太重,我怕没经过风寒的哲华受不了,没把他带到他曾放过风筝的江堤边去,只是在绿荫道里走了走,驻足听了一会退休老人自发组织的小乐队自弹自唱的戏曲和民歌——这让喜爱音乐的哲华听来饶有兴致。我在心底暗暗许下诺言,待明年阳春三月时,一定要带他重来这里,送一个火红火红的蜈蚣风筝给他,和他一起放飞。 在回去的路上,我忍不住问他是什么能让他鼓足勇气和我来到这外面的世界?我不在的这三个月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使他改变了这么多?在等待他回答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脸居然在一点一点地泛红。 “没什么,只是……”他的声音低下去,模糊不清,“别离。” 虽听得不甚真切,却分明就是这两个字。我的心怦然直跳。谁说别离只有愁苦,它恰恰是一种幸福的开始,它能让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更仔细更深切地看清楚自己的内心。 我不由地靠近他,将他的手臂挽得更紧些,冬日的寒意已不能冷却我内心溢出来的暖意。这似乎就是我曾经的一个梦境:在寒冷的冬夜,,我走在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的身边,我看不到他的脸,似乎是心仪已久的白马王子,我们紧紧偎依着,彼此感受着对方的温度,漫无目的地一直往前走,一点也不觉得黑暗和寒冷,感到的只有温馨、满怀的柔情和对身边男人的爱恋!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带哲华出去的次数渐渐增多。我们都是步行,因为他对车有一种恐惧感,他怕听到汽车开动的声音、喇叭声和刹车声。我们去的最多的地方是广场、公园,也偶尔带他到超市、商场,那里人多却繁华喧闹,哲华虽然紧张,却未表示拒绝。我们穿行在人流中,我一刻都不曾放开他的手,不停地为他描述我所看到的一切,帮他看这个他已经陌生了的世界。 当我听说市里有一所盲人学校的时候,我异常兴奋,第一反应就是要带哲华去。 盲校并不大,座落在靠近郊区的一个半山腰上,那里空气清新,环境幽雅,车少,比较安全。学生们全是住校的,寒暑假或节假日的时候才回家,和我们读大学时一样,只不过,他们的年龄段相差比较大,七八岁到十四五岁不等,就象幼儿园一样,他们按年龄段分了大中小班。 学校有点远,走走停停,去的路上花了二个多小时。我们到的时候,老师和同学们正在排节目,为还有一个多月的元旦作准备。 老师对我们非常热情,其中一位老师还极力邀请哲华为他们的小合唱弹伴奏。 我带哲华已去过不少地方,在这里他是最放松的,没有对陌生人的那种习惯性的冷淡和拘谨,虽然话语还是不多。 回去的路上,我问他:“你喜欢盲校吗?” 他回答:“喜欢!” “那里的孩子有些一生下来就没有见过光明,有些是后天的,他们家境都不太好,但是他们看上去都很快乐。他们和常人一样地生活,有梦想有抱负,他们也比常人更需要爱和朋友。所以,哲华,我有个想法,不知道你赞不赞成?” “你说!” “我想在星期天的时候,我们俩个就到盲校去,陪陪那些孩子们,好不好?” “当然好!” “你可以教他们唱歌、弹琴。而我呢,可以将我看到的都讲给他们听,帮他们看这个世界!” “嗯!”他点头。 走了一会儿,他突然说:“我们坐车回去吧!” “你走累了吗?” “不,是——怕你太累!” “我不累!”他的话让我的心间涌出一种如蜜一样的东西,我不由地微微地靠近他一些,“ 我喜欢这样子和你步行,如果你不累的话!” “嗯!” “我讲故事你听,好吗?” 他点头。 我便给他讲我看过的书,还给他讲电影。这样走着讲着,再远的路也不觉着远了。 以后的星期天,我们总要去盲校一次,依然是走着去走着回,一点也不觉着累和冷。我去方家的时间也变得没有规律,突然,方妈妈就会打电话来要我过去吃饭。而我呢,似乎方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往那里跑,方妈妈的电话就成了我经常出入方家堂而皇之的借口和理由。 哲华的笑容越来越多,钢琴也弹得越来越好。他不再老弹冗长郁闷的曲目,多了一些欢快的舞曲,甚至,有一天,我突然听到他在弹儿歌。 更让我意外又惊喜的是有一天早上去方家的时候,我居然看见了方哲华独自坐在楼下的石凳上。 “哲华!”我快步奔过去,“你怎么在这?” “感受冬天!”他笑得含蓄而腼腆,“也等你!” “是吗?”我的心被快乐挤得满满的,“你一个人下来的?” 他点头。 “没有磕到碰到?” 他点头。 “那……这样,我们一起去菜市场接你妈妈?” 他再点头。 “嗯——,让我想想……这样,我们先到菜市场的门口,当方妈妈出来时,我就躲在你的身后,吓她一大跳,怎么样?” 他嘴角翘一下:“你的恶作剧?” “嗯哼!”我笑。 “那好吧,都听你的。”他也笑。(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 圣诞节的雪花 哲华的日益改变让方妈妈象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喜气洋洋的,连走路都走得格外地快捷和利落。方伯伯也一改往日的严肃,笑容多了,看上去年轻了不少。只要店里不忙,他便会赶回家来,尽量每顿饭都在家里吃,父子俩搀扶着下楼散散步也是常有的事了。 方家的日子就这样在从未有过的快乐的气氛中悄然向前滑行。 到十二月中旬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消息:我们公司承办到了第二届“全国新星杯”钢琴演奏大赛市区级的初赛,比赛地点定在公司生产工厂的展示厅,初赛时间是新的一年的一月二十八日,而报名时间截止今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这个有些迟到的消息让我兴奋不已。以哲华的演奏水平,若能参加比赛,必定会在舞台上大放光彩,因为他就是一颗隐藏太久、不为人知的璀璨的明珠。可是,他愿意参加吗?每次面对他,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我怕我的提议对他又是一次打击,上次想带他出去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让人后怕。 转眼圣诞节就到了,天空中竟然飘起了片片雪花。截止报名的时间只剩六天了,我暗暗下定决心,不管怎么样,今天我一定要跟哲华说参赛的事。 下班后,我匆匆地赶往方家,找到哲华:“哲华,今天是圣诞节,外面在下雪耶!想不想出去走走,真正地感受冬天?” “好啊!” 就这样,我挽住他,共撑一把伞,在飞飞扬扬的雪花中漫步。 “哲华,雪下得大起来了,只是地面还没见白,树叶上也只是星星点点。如果这样子一直下到明天天明的话,肯定白茫茫一片了,那就可以堆雪人了!”我将手伸出伞外,任由雪花飘落,它们触手即化,冰冰凉凉的,直透心底。 “嗯,明天我帮你。”他说着,突然将手中的伞拿下来,将脸仰向天空,雪花立刻扑向他的脸庞。 “是想感受雪花飘落的感觉吗?”我掂起脚尖,“或许这样感受会更深切一些。”我伸出双手迅速摘掉了他鼻梁上的眼镜。 他怔一下,却并没有动,依旧仰着头。 “你不生气吗?” 他不吭声,将伞重新打好。 “给你!”我将手中的眼镜递到他手边。 他没接,表情淡然:“你先拿着吧!” “你听进我的话啦?”我将眼镜放入包中,心中暗喜。 “什么话?”他故作不知。 我笑而不答,将他的胳膊挽得更紧些。 “哲华!” “嗯?” “你——想不想去我工作的地方?” 他微侧一下头。 “我是说,琴行里有很多手感、音色不一样的钢琴,你想不想去试试?我的同事人都挺好的!” 他犹豫着,没有回答。 “讲一个真实的故事给你听,好吗?” 他点头。 我便开始讲:“有一个小男孩,他生下来时就被诊断为双目失明,对这个世界,除了声音,他一无所知。他对声音非常敏感,特别是音乐声,哭闹的时候,只要放上音乐,他便会马上停止下来。于是,他妈妈便给他买了一把玩具小琴,卡通似的,按一下按钮就会播出几首简单曲子的那种,上面还有二组琴键可以弹。在他三岁时的一天,正在忙家务的妈妈突然听见了音乐声,当时她并没在意,以为是从那小玩具琴里面播放出来的曲子,当再响第二遍的时候,妈妈才发现是那小男孩自己用手指头按着琴键弹奏出来的。妈妈不敢相信,又继续要他弹了好几遍,他弹出来的和从小玩具琴里播放出来的曲子几乎一模一样,一个音符都没错。妈妈激动得热泪盈眶,小男孩的音乐天赋让妈妈萌生了培养儿子走音乐路的想法,她想让她失明的儿子能有一技之长,立足于社会,好好地生活下去。 “于是,母子俩从此便踏上了艰难的求学生涯。因为小男孩的眼睛看不见,再加上家境贫寒,几乎没有老师肯教他学琴。在妈妈敲了不知多少个音乐老师的门之后,在小男孩五岁的时候,终于有一个老师答应收小男孩做学生,而这个老师是被那个朴实的妈妈的执着而打动的。 “小男孩最开始学的是电子琴,因为电子琴相对来说付出的成本要低一些。在学电子琴时他听到了另外一种声音,那就是钢琴声,那声音在他的耳朵里,简直就是天底下最纯净、最美好、最丰富、最有表现力的声音,于是,在他的一再请求下,改学了钢琴。小男孩的天赋极高,加上勤奋好学,进步神速,很快就在众多的学生中拔了尖。 “因为家境贫寒,父母只能省吃简用,才能勉强支付高额的学琴费用,根本不再有多的钱为他买钢琴。所以,妈妈只好带他到琴行里面借故看钢琴让他偷偷练上一会儿,每次离开时,小男孩都念念不舍,哭着被妈妈拉出琴行。” 哲华听着听着,有些悸动。 “他——现在怎么样?” “听说去了北京,踏上了更艰难的学琴道路!我想日后他必定会有所作为!其实——你也一样。”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们走吧!” “去琴行吗?” 他点头。 当我们如此靠近地出现在门市的时候,菁茜和小高的惊奇远远胜过于他们对顾客的热情,我从他们眼里读出了同样的内容:他是谁?男朋友吗? 尽管我的脸在他们探询的目光下变得如火般炽热,我还是未放开挽着哲华的手。 我简单地为他们做了个互相介绍,并告知了我们的来意,而这个场面还是让哲华有些不适应,他的背部开始挺直。 “菁茜,楼上教室还有人吗?”我问。 “今天是圣诞节,好象都走了吧!” “那你们忙着,我们上去看看。” 我将哲华带开,回头,菁茜在背后做了个鬼脸,并夸张地用嘴型比出三个字来——好帅哦! 我轻轻地、无声地笑,生怕被哲华觉察出来了。 我们爬上楼梯,来到二楼。我告诉哲华,二楼除了经理的办公室,其它都是一间一间的钢琴教室,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班。 正说着,听到从高级班的教室里隐隐传来琴声,还有学生没有走吗?我将哲华带过去。门虚掩着,我推开,探头看了一下,是高级班的学生——十二岁的小姑娘韵音,同时,她也回头看到了我。她停了下来,高兴地叫我: “迎蓝姐姐,你来得正好,听一下我这段弹得好不好?” “好的!”我带着哲华走了进去,“今天是圣诞节,同学都回家了,你怎么还在练?” “因为我报名参加了钢琴比赛,还有一个月比赛就要开始了,我要加紧练呀!” “哦!”我偷望一眼哲华,他毫无反应。 “那你弹弹,我们听听。” 她弹的练习曲难度太高,我听都未曾听过,更莫说练了,不觉暗自惭愧。 她弹完之后,望向我,想听我的意见。我笑:“你弹得很好呀!……” 我的话音未落,突然觉得我的胳膊被哲华拽了一下,我回头,他已经面向韵音的位置开始说话了: “强弱主次和符点时值不准确!” “是吗?”韵音睁大眼睛望着哲华。我的脸开始发烧。 韵音突然从琴凳上跳起来,站到一边:“哥哥,你弹一下,弹一下我听听,好吗?” 哲华迟疑着没动。 “哥哥!”小姑娘的声音变得娇嗔,并过来拉住哲华的胳膊,哲华本能地往后退了一下,“你过来弹嘛!教教我,好不好?” “弹吗?”我在旁轻声问。 哲华点一下头,我便带他坐到琴凳上。同样的练习曲,从两个不同的人的手指尖出来的感觉竟然会如此的不同,我再一次被哲华的音乐才华所折服。小姑娘更是雀跃,她在另外一台琴前坐下来,再弹,哲华为她打拍子,这次好多了。 “哥哥,你报名了吗?”小姑娘的注意力全在了哲华的身上。 “什么?”哲华不知所以。 “报名参加钢琴比赛呀!你的钢琴弹得这么好,比我们班的李老师都弹得好,老师也报名了,你呢?报名了吗?” 哲华摇摇头。 “你报呀!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都可以报名,没剩几天了,你肯定能进入复赛,说不定还能进入总决赛拿奖哩!” 哲华不语,他从琴凳上站起来,迈了两步,我伸手扶住他的胳膊。 “韵音,你练着,我们先走了,要记得早点回去,啊?” “哎!”小姑娘答应着,望着哲华的背影,她再说,声音脆生生的,“哥哥,你可记得要报名哦!” 我们走出教室,我问:“要回去么?” 他点头。 外面的天色已暗,雪花依旧在空中飞舞,街道两边已经在开始积雪了,而树叶全变白了。我们走向回去的路。街道边的路灯亮了,不少门面门口的圣诞树上的霓虹灯在开始闪烁,街上的人多起来了,有三五成群的一拔又一拔的少年戴着红色的圣诞帽,谈笑着从身边川流而过。我望望身边的哲华,自从离开教室以后,我们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此刻,他的眉头微蹙,是在想着韵音的话吗? 我本想在琴房找个机会和哲华说参赛的事的,可没想到碰到韵音,而通过她的嘴巴说出来了,这样是不是比我说出来更好呢?不经意间的应该更容易接受一些吧! 眼看着快到方家了,我忍不住轻轻地叫他:“哲华!” 他侧一下头。 “你——有在考虑那小姑娘说的话吗?” 沉默许久,他才说:“你想让我参加?” “我只是觉得你的琴声不能只隐藏在你那狭小的琴房里我一个人独享,而是让更多的人一起来分享。比赛只是一种方式、传播美好音乐的一个方式而已,最重要的是你能将感动和美好注入人们的心底,让他们感到快乐和满足,得到愉快的享受!” “我能参加吗?他们——允许?” “为什么不能参加?音乐面前人人平等!” 他再度沉默。 “哲华,你也别勉强自己,要遵从你自己心里面的意愿!三十号那天,告诉我你的决定,好吗?如果不想参加,也没关系,那我可就独霸你的音乐啰!” 他不做声。我抬眼望他,雪花飞舞着,有好些飘落在他的肩头,还有几朵飞入他的发际,我将他拿伞的胳膊轻轻地往他那边推了一下,他却又将手臂重移回原来的位置。我有些感动,再望他,觉得如菁茜所说,他真的很帅,尤其是在这大雪纷飞、冰清玉洁的背景下,他的肤色如白瓷般光洁细腻,他的鼻梁高而挺直,唇线柔和分明,他的眼睛,此刻没有戴眼镜的眼睛直视着前方,睫毛黑而浓密,当眨一下再扬起的同时,我突然觉得似乎会有深邃的光从里面倾泻出来。我竟有些痴了。(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 参加钢琴初赛 三十号下班之后,我就直奔方家。哲华会给我一个什么样的答案呢?可是当见到他,我又有些不敢问了。和往常一样,吃过晚饭,我、方伯伯、方妈妈边看电视边断断续续地聊着天。哲华则静坐在一旁。 眼看天色已晚,我也该走了,可哲华却似乎没有告诉我答案的意思。我站起来,大声说:“我要走了。”我希望我的大声能够提醒到他。 “我送你下楼。”方伯伯也跟着站了起来。 我们朝门口走去,我回头,哲华静坐在那儿没有动。我扭开门锁,也罢,不参加就不参加吧。他现在这个样子就已经很好了,不能再得寸进尺了。我打开门,抬起一只脚跨出门槛。 “迎蓝!” 我浑身一颤,赶快收回那只迈出去的脚,回头,哲华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里,脸平对着我的方向。 “报名需要什么手续吗?”他问,声音平稳,吐字清楚。 “你要参加?” “嗯!” “你确定?” “嗯!” 这一瞬间,我真想冲过去紧紧地抱住他,他怎么会这样把握时刻?他也学会折磨人了吗?也懂得怎样给人于揪心的惊喜了吗? “你放心,只要你愿意参加,你只管选曲目,好好练习,等待比赛,至于报名的事,我全权代理!我——就是你的经纪人,如何?” 方妈妈笑起来,“对,迎蓝做你的经纪人,爸爸做你的后盾,而我自然就是你的衣食管家啰!” 一时间,气氛热烈起来,我们三人站在那里,你一言我一句地谈论开来。半小时之后,我才重新迈出门槛,离开方家。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匆匆去了大赛报名处。我诚恳地告知了方哲华的情况,他们惊奇、震撼,当然也失了主意,不知是拒绝还是允许,我不报名不罢休地执着让他们十分为难,最后求助了这次首席评委王晓声——本市赫赫有名的钢琴资深老师。最后商讨的结果是——音乐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更没有理由因为身体的缺陷就将其拒之门外——哲华报上了名。 离比赛的日子还有整整二十八天。其实,我对哲华的演奏一点都不担心,只要他选好曲目,练习几天就绝没问题。我担心的是他的心态,他真的准备好了吗?他真的能若无其事地走上演奏台,抬起手臂,尽情地演奏吗?如弹给我一人听一样? 我几乎天天下班后就直奔方家,更频繁地带哲华出去。我希望他能适应人多的地方和气氛。我们呆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广场,那里有音乐,有人群,是所有年龄段的人聚集娱乐活动的地方,热闹非凡。 “我带你跳交谊舞,好吗?” 哲华迟疑着。 “来吧!”我将他的左手拉过来围在我的背上,再轻握他的右手,“我们随着音乐的节奏移动脚步,来,跟着我,后退,一、二、三,转……” 他的脚步轻松自如,音乐节奏把握得准确无误。 “哲华,你简直天生就会跳嘛,根本不用教!”我低声惊呼。 他不答,微微笑一下。望着他平静的脸庞,宽广的肩膀,我突然觉得我的担心似乎是多余的,他完全可以面对。那我该帮他什么呢? 我回了一趟公司,到比赛厅去看了一下,然后找到办公室主任,因为是熟识的同事,再加上告知哲华的情况,便顺利地请求到让哲华提前几天到赛场熟悉的机会。 比赛的前一天,方妈妈找到我,无比担心,“迎蓝,哲华可以吗?明天就要比赛了,他准备好了吗?你这两天一直带他出去在做什么?” 我笑,“保密!” “真的可以?” “您就放心吧!明天您就安心地坐在下面为哲华鼓掌加油,他一定会给您一个天大的惊喜!” “是吗?”方妈妈见我信心十足的样子,才松了口气。 比赛定在上午的八点半。八点参赛者及家属进场,八点十五分评委进场,十五分钟后,比赛正式开始。比赛暂定三天,二十八号青年组,二十九号少年组,三十号儿童组。哲华的比赛就在第一天。 比赛的顺序当场抽签决定。哲华执意让我抽,抽的时候,手心都出汗了,打开看,是个大大的“九”字。一共二十个人参加,这个编号居中,这就意味着哲华可能是上午的最后一个上场,也许是下午的第一个。我只怨自己手气不好,不该抽的,哲华却说他的吉祥数字正是九。方伯伯和方妈妈也连连点头,说哲华出生在九月,九个月大时会叫爸爸、妈妈,九岁时首次参加钢琴考级便一次通过……我突然记起,今年三月的九号,正是我与哲华相识的日子,不觉暗暗欢喜。但是,我还是紧张,比我自己上场比赛都紧张。 主持人将评委一一介绍之后,再将比赛顺序与参赛者的姓名确定了一下之后,便宣告比赛正式开始。 第一个上场的是一个白白净净、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她脚步轻盈,状态良好,一点紧张的样儿都看不出来。她坐定之后,双臂放松地垂在双膝上,看得出基本功不错,该是一个强劲的对手。 比赛会场静寂无声,方妈妈紧挨着我,方伯伯双手抱肘,哲华呢?我转头望去,自从圣诞节我摘掉他的眼镜之后,他就一直没有再戴过。此刻,他安安静静地坐在这里,眼睛平对着前方,我忍不住去握他的手。那只手温暖如春,他动一下,回握住我,并不放开。我任他握着,心中暖意盎然,也不再如先前般紧张了。是啊!紧张什么呢?哲华能到这里来,不管能不能进入复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坐在这里,坐在热爱音乐的人群当中,这就足够了! 和我所料的没错,哲华是今天上午最后的一名参赛选手。当第八号选手上场,念到哲华名字让他准备的时候,我站了起来,带着哲华出了比赛厅。方妈妈在后面眼巴巴地望着我们,脸上除了担心,还是担心。 外面的空气好多了,虽冷却更让人清醒。 “哲华,准备好了吗?”我问。 他点头,神情格外地泰然自若:“别担心!我不会紧张,因为我走到哪里都是黑暗,我看不见评委的脸,看不见任何人的表情,所以,我并不紧张!” 我有种错觉,好象上场比赛的是我,而他在为我打气加油。 厅内琴声停止,八号选手已经弹完了,主持人正在报他所得的分数。我挽住哲华的胳膊,走到门口。主持人在念哲华的名字,我放开了手。哲华迈开了第一步,我在心中默念:“一、二、三……十六,站定,鞠躬,左侧45度,一,二,三,左挎一步,站定,坐下。” 随着我的默念,哲华一一完成,动作虽然缓慢,却正确无误。 我看见评委们的眼睛都睁得大大的,纷纷看一下参赛表格,再看一下从容不迫、已稳稳坐在琴凳上的哲华,惊诧和疑惑写满了他们的脸,特别是那位权威的王晓声老师。 我回到坐位上,方妈妈忍不住搂住我的肩膀,她的眼圈变得通红。 我窃语:“我说过会给您一个天大的惊喜!” 方妈妈使劲地点头,方伯伯也望向我,眼神中充满了感激与喜悦。我伸出手指指哲华,示意他们别望着我了,该望的是哲华。因为他的手臂抬起,第一个音符已经悄然而出了。 按照比赛细则,要连续演奏三首曲子,第一首要求相当于莫斯科夫斯基程度的练习曲;第二首是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一首,从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克董门蒂的作品中选择;第三首属自由选择曲目,不加限制。 哲华选的曲目都有相当的难度,第一首是莫什科夫斯基的《练习曲15首》中的最后一首;第二首是贝多芬的f小调作品op.57《热情》,没有扎实的基本功和高超的演奏技巧根本弹不下来;第三首自由选曲哲华选的是《少女的祈祷》,他虽没有说为什么选它,但是我心中却暗自欢喜,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曲子。 哲华的演奏在我看来近乎于完美,真的如他所说,他一点也不紧张,他的旁若无人、他的凝神专注、他的收放自如,都在证明着这一点。我已无法用文字语言来描述我的心境,我的精神无比亢奋,恨不能高声呐喊,让全世界的人都能听到:“看吧!这就是方哲华——钢琴王国里的王子!” 我很想去看评委们的表情,可是,我坐的位置限制了我,我只能看到他们的后脑勺。他们是否正在震惊,震惊在这座熟悉的城市里,居然还隐藏着这样一颗鲜为人知的绝世明珠? 上午的比赛就在哲华的《少女的祈祷》中结束。当哲华的分数报出来的时候,我从椅子上霍然而起。9.8分,这是目前的最高分!我、方伯伯、方妈妈几乎同时奔到哲华的身边。方妈妈一把拉住哲华的手,连搂带抱地将哲华扶了起来。 “好样的!哲华!”方伯伯拍拍哲华的肩,眼睛湿润。 “哲儿,我的好哲儿,我就知道你行!”方妈妈泪流满面,她紧挽着儿子的臂膀,“走,我们回家!我们要好好庆祝一下!” 我低头拭去已流到唇边的泪水,悄然跟在后面。突然,我听见后面有人在叫: “方哲华,请留步!” 我回头,竟然是王晓声老师。 他走过来,盯着哲华,更准确地说,是盯着哲华的眼睛。他说:“你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弹琴了吗?” 哲华点头。 “八岁开始学的!”方妈妈在旁代答。 “哦!基本功不错,收放自如,情感把握得也很好!不错!下午过来听比赛结果吧!”说完,对方伯伯、方妈妈及我点了一下头,便大步离去。 望着他的背影,我一阵狂喜。哲华,哲华的演奏得到王晓声教师的肯定和赏识,这就充分表明,进入决赛是铁定的了。最重要的是,哲华的音乐前景在我的眼里变得更加的清晰和明朗,我似乎看见了一颗乐坛新星正在冉冉升起,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果然不出所料,哲华以最高分数晋级,进入复赛。复赛地点定在省城,时间暂定为三月中旬。 当天晚上的方家,简直有些沸腾了,方伯伯破例喝了很多酒,有了些醉意。方妈妈则不停地笑,那是一种久违的幸福而欢欣的笑。哲华虽然还是那般安静,但是他的脸上流动着光彩,冷漠、孤独、黑暗已经离他远去。 当我们吃罢饭,围坐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哲华悄然地离开了客厅,然后我听到了琴声和他的歌声,是那首我写词他谱曲的歌。方妈妈拉住我的手,我们一起倾听那首歌。 她说:“迎蓝!你做到了,哲华他变了,这都是因为你!迎蓝,方妈妈真的真的好感激你!你是我们全家的恩人!我们……我们该怎么样谢你呢?” 我摇头,脸上笑着,眼里却盈满泪水。方妈妈坐过来,紧紧搂住我,她也在哭,那是喜极而泣。 那晚,我回去得很晚,方伯伯因为喝多了的关系,早早睡下了,是方妈妈送我下的楼。在楼梯转弯的时候,我回头看见哲华竟然站在门口,高大挺拔,由于他背着屋内的灯光,楼道里灯光又太暗,我没能看清他的表情。他也在感激我吗?(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 他心中的天使 很快,除夕来临。 哲华比赛后的半个月,门市里很忙,没有再放休,只到腊月二十九那天下午才放假,我匆匆赶回了家。那半个月里,因为忙,又因为是年关,我没有再去方家,也没有见到哲华,只打过几个电话,而每次都是方妈妈接的。 农村的除夕过得比城里热闹,吃团圆饭之前,家家户户都要先放鞭炮。吃罢饭,到了下午,妈妈就催着我去火房洗澡换衣,年年都是如此。她总是细心地为我准备好要换的新内衣,新袜子。她知道我不在意这个,每逢过年前她都买好,洗净放着,待我除夕时换上。她说这是祖辈传下来的,新的一年就应该穿新的衣服,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哲华也是这样吗?每年除夕都有换上新的衣服吗?此刻,他在做什么呢?半个多月没见了,他——还好么? 当新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我给方家打了个电话,是方妈妈接的,互道新年好之后,问及哲华,她说他刚睡下了。想到方家除夕时也就三个人,又不窜门,哲华该是孤独的吧!所以才早早睡下,我不禁有些伤感。 到了第二天,也就是正月初一的早上,我又给方家打了个电话,方妈妈说哲华还没有起床哩!我失望之余,对他更多的是牵挂——他真的好吗? 吃了早饭,爸爸便叫上我跟他去亲戚家拜年,都是本村本族的叔伯家,象赶集一样,每到一处,不管肚子饿不饿,主人都要摆上一桌子的菜,一一请坐,吃一回。除了吃,就是牌局了,喜欢玩牌的就围成一桌,不喜欢的就嗑瓜子看电视,小孩子则在外面放鞭炮。这时候的人们,彻底地放下平日里的劳作和烦苦,尽情地享受和迎接新春的到来。可是我怎么也静不下心来,想再给方家打个电话,拿出手机准备拨号时,内心却生出一种胆怯来,正犹豫着,同辈的姊妹们过来硬拉我去打麻将,说一年半载未见了,今天该好好玩一下。我便收起电话,随她们去。因为心不在焉,有好几次明明和了的牌又被我打出去了,牌局散的时候一对帐,结果是三方赢,我一方输。有俗话说,情场得意,赌场失意,我,是情场得意么? 初二那天,我哪也不想去了。半梦半醒地在床上偎到九点多钟,起来时,妈妈正在火房烧水,爸爸成了家中的使者,仍在外拜年。 “今天姑他们要来,是吗?”我问妈妈。 “是啊!初二是回娘家的日子,你姑每年都回来,可你姥姥那里,我却好多年都没去了。” “妈——”我怜惜地叫;“今天,我哪都不去,帮您照顾客人!” “早上你爸本来要叫上你的,见你睡着,没舍得叫醒你。你也难得放几天假,好好地休息一下,妈妈还忙得过来。只要你将来嫁到婆家之后,每年的今天都回来看看妈,妈就知足了!” “我不嫁,一辈子陪着您!”我搂住妈妈的肩。 “傻丫头,说傻话哩!哦,对了,这几天你是怎么回事?老是心不在焉的,人又瘦了一圈,有什么心事吗?还是——有男朋友啦?可别瞒着妈,啊?” “八字还没一撇呢!” “那就是说——有中意的人啦?”妈妈停下手里的活,盯着我看。 我不否认,也不承认,借故去拿开水瓶,让她看不见我已在发烧的面庞。 这时,门口传来车的声音。 “是姑他们来了吧!”我赶紧抽身迎了出去。 当我站在大门口的时候,意外地发现那车并不是姑的,是谁的?我再仔细看,心开始狂跳。我几乎不敢相信,那车,那车居然是方伯伯的车,那辆专门在店面上送货的双排小货车! 车门开了,方伯伯下了车,然后是方妈妈扶着方哲华。当我的眼光触到方哲华的一刹那,我的手足如触电般地酸软。 “迎蓝,新年好!我们带着哲华上你家给你爸妈拜年来了!”方妈妈带着哲华进了屋,方伯伯从车里大包小包地拿出好多东西,几乎堆满了整张桌子。 妈妈已经出来了,开始为客人倒茶,说些客套话,而我却象丢了魂似的,呆立在那里,不知道该做什么。 “迎蓝,去拿点糖果点心出来呀!”妈妈的话提醒了我,我赶紧进屋装点心。海啸般的激动已过,剩下的是绵绵不尽的快乐。我已经不能控制自己的面部 表情,笑容占据了我的整个脸庞。哲华,他来了,是的,他来了。他竟然坐着车,坐着他一直恐惧、碰都不敢碰一下、听见车声就紧张的车来了,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将点心端了出来,放在桌上,招呼方伯伯、方妈妈拿了吃。然后,我拣了颗糖,坐到哲华的身边。自进屋后,他一直静静地坐在那,也许是因为到了陌生的地方,他看上去落寞而孤单。 “新年好,哲华!吃糖吧!”我拉起他的一只手,将糖放入他的手心,他却像第一次接桃时那样地退缩了一下。 “新年好!”他客气而疏远地回应。他这副仿佛又回到从前的样子让我惊异而又心痛。 “想不想出去走走?”我问。 他点点头。半个月不见,他的面容憔悴了好多。 我挽起他的胳膊,带他走向门外。回头,碰到妈妈异样的目光,我并没有放手,只对她说了一句我们出去走走,一会儿就回来,便继续挽着哲华向后园走去。我想,方妈妈和方伯伯会和她说的,说关于哲华的不幸,还有我和方家的所有事情,善良的妈妈肯定也会象我第一次那样地震惊和充满同情。 我挽着哲华走向后园的田径。 “乡下的冬天是不是觉得格外冷些?” “嗯!” “哲华,这里的这棵树就是我上次说的如烟花般散开的树。自我生下来,它就长在这里了,那时候它还又细又小,可现在都成参天大树了,你要不要摸摸它?” 我将哲华的手抬起来,伸到树边:“树皮粗粗糙糙的,是不是有着一种苍桑之感?你再试着围一下,我的手臂刚好一圈。” 哲华摇摇头,缩回手臂,神情显得淡然。 我的心咯噔一声,开始下沉,一种酸楚楚的东西直冲我的喉咙,一阵阵发紧。我望向他的脸,和第一次见面时那般的冷然,半个月前的那张已然生动的脸到哪里去了?我暗暗吸一口气,咽回已冲击到眼睑的泪水,拉一下他的胳膊:“哲华,来!”我的声音比刚刚大了许多,我竭力让语调里充满喜悦,“这里是我们家的后园,因为是冬天,菜的种类比较少,只有大白菜、菠菜之类的,显得有些单调,夏天的后园可热闹啦!长长的棍棒搭起高高的架子,上面爬满了青藤绿叶,黄瓜、苦瓜、丝瓜,还有豇豆,它们星星点点、高高低低地悬挂着,在清晨的曦光中,晶莹的露珠儿令它们闪闪发亮。当然,旁边还少不了象灯笼似的西红柿、紫色的长得飞快的茄子、绿油油的尖的胖的辣椒。应有尽有,都是最新鲜最健康的纯绿色蔬菜,小时候的我,总是将黄瓜和西红柿摘来当水果吃。 “后园的那边就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田地了。小时候,种的全是绿油油的麦子,还记得在路边骑自行车的情景,骑得越快,那一垄垄长长直直的麦田便象磨盘一样地绕着转,却怎么也转不到头。现在不种麦子了,都改种果树了,全是梨树,一大片一大片梨树,每到阳春时,一簇一簇的雪白的梨花便竞相开放,一种全身雪白的成千上万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然起舞,和忙忙碌碌的蜜蜂相映成趣。那是一片花的海洋,是生命的又一个起点。” 哲华的情绪在我的滔滔不绝中似乎好了一些,他微抬起头,深呼吸了一下。 “我好象闻到了花的芳香!”他说。 “是吗?”我笑,接着问他:“想不想走得更远些,到田边去?” 他点头。 我们继续往前走,脚步放得更慢。田间看不见一个人,除了远处偶尔传来几声鞭炮和狗叫外,就只剩下我和哲华的脚步声了,而这单一的脚步似乎踩在我的心上,和着寒气让我有些发抖。我偷眼去看身边的哲华,他的头低着,眉峰微蹙,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三个月不见时,他变得异常温情,而这半月不见,他怎么又回到了当初,甚至冷淡更胜从前? 我下意识地收紧挽着哲华的手臂,向他身边靠近,我再也找不到话题来冲散他的冷淡,先前强咽下去的泪重又冒了出来,伴随而来的是一种痉挛般的痛,由心脏连着手心划然而过。 “迎蓝!”我听见哲华用低沉的嗓音在叫我,我一惊,泪已夺眶而出。 “嗯?”我慌忙无声地拭去。 “你——是不是觉得我已经改变了?不再是当初那个孤独、消沉、被黑暗所淹没的失落者了?” “嗯!”我本想说半个月前是,可今天不是,可是话到嘴边,却只出来一个“嗯”字。 “是啊!我迈出了门槛,去了很多完全陌生、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地方;我还参加了比赛,感受到了生命的美好 !我已经走出了失明的阴影,这所有的一切都要感谢你!” “哲华——” “我现在已经好了,你看,今天我居然坐上了我一直以来恐惧的车,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所以,当初我妈妈对你的那个请求就可以到此为止了,你的同情及帮助也到此为止,你也该去过你正常人的生活,而不是时时刻刻来陪我这个瞎子说风景!我已经占用了你太多的时间,你——以后不用再理会我了!” 我的心一阵刺痛。 “你不再需要我了吗?” 他不语,转开头去。 “你以为你在连累我?” 他停下脚步,转身面向田野。 我拉住他的一只手,那手冰冷似铁,我绕到他的面前,痛苦正肆意地噬咬着他,令他的嘴唇发白,牙关紧咬,脸庞的线条绷直。 “哲华,这不是你的真心话,对不对?这半个月里,你一直都在胡思乱想,想着怎样来疏远我,怎么样撵我走,从你的世界中消失,对不对?你故意不接我电话,对我冷淡,心却如刀绞,你痛苦,你痛苦舍去我,是不是?” 我握紧他的手,激动地摇晃着,他嘴唇紧闭,固执地沉默。 “可是我痛苦,你来的时候,一脸的漠然,一脸的冷淡,让我如同掉进了冰窖。 比赛后的那些天,我没有去看你,除了公司太忙,我承认我压抑了自己不去看你,我也说不清到底是怎么啦?我只知道,现在我后悔极了。而且,我也已经受到了惩罚——这些天,没见到你,失落和郁闷就像鬼魅一样地缠着我,我几乎什么都做不了。满脑子都是你,想你在做什么,有没有孤单,有没有不快乐。刚刚,当你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时,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的惊喜和快乐!” 他的脸色苍白,手在我的手中轻颤。 “哲华,我喜欢和你呆在一起,坐在你的身边听你弹琴;我喜欢带你出去,为你讲述我所看到的一切,看到你笑;我喜欢你的歌,喜欢你给我的每一次突然的惊喜和感动!哲华,相信我,这一切和当初方妈妈对我的请求并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是平等的,并不是我在给予你什么,而且我们都有付出和得到。最重要的是我们都很快乐!真的,哲华,和你在一起,我很快乐,你呢?” 他猝然甩开我的手,背过身去:“不能,不能这样!” “哲华——”我伸开双臂,从后面搂住他的腰,将脸贴紧他的背脊,“现在是我离不开你胜过你离不开我!不要再逃避了,好不好?” 他的身子在我的手臂中剧烈地颤抖,声里音充满了痛苦的挣扎:“我配不上你!你那么健康那么完美,而我……我怕我会太依赖于你,拖累你,我……” “没有!都没有!绝没有!”我急切地打断他,“你不知道你有多优秀!你是一个独立的人,你的事业才刚刚开始,你的音乐梦想正在向你召唤,你会为世人所瞩目,成为音乐界一颗最亮最耀眼的星!到那个时候,我怕我会跟不上你的步伐,也许,配不上你的人将会是我……” “迎蓝!”他哽咽地低唤一声,蓦然转身将我搂住,“不会!永远不会!因为——你就是那个天使,住在我心里的那个叫作音乐的天使!” “哲华!”我低呼一声,整个整个地偎入他宽阔温暖的怀里,他更紧地回拢手臂,随即,我听见了一声叹息,一声哽咽地、满足地、深情地叹息,这声叹息立刻揪紧我的心,眼泪已悄然滑过我的面颊,渗入他的衣襟。我贴紧他的胸膛,闭上眼睛,又一次感受到他的心跳,如千军万马般奔腾。(未完待续) 第二十六章 姑的强烈反对 挽着哲华的手臂回到家的时候,妈妈的饭已做好了。刚吃了一半,姑她们来了,一行十来个人,一下子热闹好多,都是爸爸这头的亲戚。 方伯伯、方妈妈客气地放下碗筷,和来客道着新年好,姑她们热情地回应着。因为是从小长大的自家,姑显得更象主人,她招呼着方伯伯和方妈妈落座、继续吃饭,并将一行来客带自火房坐下。妈妈早已起身了,她再次吩咐我好好陪着方伯伯一家,才去招呼那一拔客人。 哲华在客人刚到门口的时候就已放下了碗筷,在这其间,他一直沉默着,坐着一动不动。我轻握他的手,柔声问,“你不吃了吗?” 他点头。 “哲儿,吃饱了吗?还吃点,迎蓝妈妈的厨艺比妈妈的好多了,这个扣肉,做得多好吃呀!”方妈妈挑起一块放入哲华的碗中。 “还吃点吧,哲华?”我拿起筷子放入他的手中,“刚刚和方伯伯、方妈妈说话的是我的姑姑,我爸唯一的妹妹,嫁在县城里,她心肠特好。人都说我长得像她,是吧?方妈妈?” “是挺像的,侄女多像姑,真是没有说错的!” “每年的今天,姑都会回来呆上一天,哪怕我爷爷、奶奶都不在了,她依然如此,她说长兄为父,她对我爸的感情很深,胜过了其他的几个兄弟。我从小就恋姑,读书时她那里几乎就是我的寒暑山庄。” “噢,是吗?还是隔得近好,经常可以走动,我和你方伯伯离老家太远,走动不方便,我已有十多年没有回山东老家了。这么多年了,迎蓝,你这里可还是我们过年走的第一家哩!” “方妈妈,您放心,走了第一家,就会走第二家,您想回山东老家,肯定指日可待!”我望向哲华,“是吗?哲华?” 他在我和方妈妈的劝说下,又吃了一点,正放下碗筷,并不出声,只是点点头。 方妈妈笑着盯住我:“那,我一定要带上迎蓝,我们一起回!” 我瞥见方伯伯用胳膊肘轻撞了一下方妈妈,我的脸开始发烧,赶紧起身去倒茶水。 这顿饭就这样结束了,而另一桌即将开始,妈妈正在厨房炒着菜,姑过来和方伯伯、方妈妈亲热地寒暄着,并收拾着桌子。我将哲华悄悄带开,进入我的房间。 “是不是有些不习惯?”我扶他坐到墙边的沙发上,“这是我的房间,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农村过年就是这样,非常热闹,一拔又一拔,人最多的时候,可以坐上三四桌。” “这是我十年来吃得最不一样、也最热闹的一顿饭,迎蓝,我的人生真的由你而改变了!” “你的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十年的封闭,是为了十年后更绚丽的绽放!哲华,我有一种直觉,你的人生将越来越丰富多彩,你会登上你人生舞台的至高点!” “迎蓝,在你的眼里,我真是这样的吗?越和你靠近,我就越恐惧,你是那么的优秀和完美,而我……” “不准你说!”我快速地用手心捂住他的嘴巴,“刚刚在田边是怎么说的?你、我是平等的,我并没有什么优越于你,你的恐惧和担忧根本没有立脚之处!” 他的脸有些泛红,似乎憋着气,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手心正贴着他柔软发烫的唇,赶紧放开,心突突直跳。就在我收回手臂的时候,他的手突然准确地抓住了我的,他握紧它,将它缓缓地移至胸前,我立刻再次感受到他那猛烈强劲地心跳。他垂下头,将我的手移至唇边,那唇炙烫而颤抖。 “迎蓝!……”他低唤我的名字,唇从我的手心碾着滑过,呼出的热热的气流通过手心,如电流般地流进我的身体,让我全身酥软,不能动弹。 片刻之后,他松开我的手:“你出去帮你妈妈吧!那么多客人,她需要你,你不用担心我,我坐在这里就可以了。” 我望着他,心底生出一种无尽地依恋。 “不,我要陪着你!” “听话!去吧!”他推我一下,唇边浮起一丝笑容,这笑容里除了幸福和喜悦,还有一丝小小的满足。 “那好吧!”我并不起身,只是往旁边挪了一点点。 他抬起手臂朝我坐的地方伸过来,我歪着身子躲,他还是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现在就捉弄我了,是吗?”他故意板起脸。 “不是!”我笑,并站起来,“好,好,我走,我走!” 扭开门的时候,我又回头添上一句,“哲华,你的心肠真好!” 他愣一下,随即脸便涨红了。 姑他们饭吃完之后哲华他们就走了。我送到大路口,车远了,看不见了,又站了一会,才回屋。 客人们已凑成两桌在玩牌了,我到厨房,姑正在帮妈妈收拾碗筷。 “姑,我来吧,您去歇着。” 姑看我一眼,神色严肃。我望向妈妈,她瞥了我一眼,并不说话,重低头去洗手中的碗。 “怎么啦?”我问,心中隐隐不安。 “迎蓝,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帮那个……那个瞎子帮出感情来啦?”姑放下手中的活,盯住我的眼睛。 “姑——,您干嘛说这么难听?” “难听吗?看不见不就是瞎子吗?迎蓝,你趁早给我打住,这么好的一个姑娘,那么多有作为、年轻帅气的小伙子随你挑!我这次正要和你说这事哩!你姑父他们单位年中时进了一名研究生,人长得不错,家境也好,而且健健全全地。他明儿要来姑家玩,你明儿跟我去见他,见了你就知道了,也有个比较!” “不!我不见!” “迎蓝——!你不要一时糊涂,将同情和怜悯当作了爱情!你从小心肠就好,过路的乞丐,不管好与坏,你都要拉进屋让他们上桌吃饭。可是,这不一样,这是终身大事!那个叫什么,方什么来着,他确实值得同情,我也承认,那孩子外形不错,可是他看不见啊!人也木讷。就退一万步说,你对他有感情,愿意嫁给他,这都容易,可是结了婚就是一辈子的事,你们要天天相处,天天在一起生活,他眼睛看不见,手脚也就不灵便,什么都得依赖你,你们的感情再牢固,也会经不起这些生活琐事的消磨,你会厌烦,他会痛苦,你们最终不能幸福。相信我,我和你妈都是过来人,平常夫妻都经常磕碰,何况是不平常夫妻呢?” “姑、妈,我知道你们都是为我好。你们并不了解方哲华,他并不是普通的人,他不会依赖于任何人!算了,不说了,你们光在担心我会爱上他,要嫁给他,难道就没有想他会不会爱我、选择我?说不定,待他功成名就,人接触多的时候,才发现对我只有感激呢?” 姑和妈妈都愣了,我也被自己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话惊了一下。 “好了,我们不说了,你只记得,万一你要和他走到一起,我不同意!我想你爸你妈肯定也不同意!你明儿跟我回去,啊?” “姑——,我真的不想见!我不喜欢这种交往方式,别别扭扭的!” “我还没有和小郭说,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明儿你去,就当什么事也没有,只是见见,认识一下,怎么样?” 我犹豫一下,不忍再拂了姑的好意,点头答应:“那好吧,仅只见见而已!”(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章 落叶般的轻抚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随姑去了姑家。姑要我见的那个研究生见着了,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戴着一副眼镜,书卷气很浓的样子,我只淡淡打了个招呼,就借故要买东西,和表妹出去逛超市去了。走时,姑白了我一眼。 假期很快结束,初六上班,我初五的上午就匆匆地赶回市里了。走时,妈妈一直用一种担忧的眼神望着我,爸爸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要求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前思后想,不要做有遗憾的事情,更不要做令自己后悔的事情。我答应着,根本没有往心里去,因为我的心早已经飞了。 回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方家,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给方伯伯、方妈妈拜年是礼数,而去见方哲华才是心之所系。 哲华用《欢乐颂》迎接了我。那一个下午,我都呆在他的房间里,听他弹琴唱歌,或静静相依,温暖而甜蜜。 当爱恋刚刚萌芽,朦胧而模糊时,一切情感全压在心底,一旦明朗,它便如决堤的洪水,汹涌而出。现在的我就是这样,对哲华生出了无尽的依恋,短暂的分别会让我度日如年,一有空隙,就想拿出电话,打给他和他说说话。哲华也是一样,每次我回去时,他都要固执地送到楼下,弄得方妈妈总是悄悄地尾随其后,而且每次临睡前也总会接到他打来道晚安的电话。我们已经无法隐藏自己的感情和行为,方妈妈似乎把我当作了准媳妇,将家的钥匙硬塞给我一串,虽然红着脸坚持不要,她却更坚决地要给。 离哲华参加省城复赛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他比预赛时勤奋多了,除了我休息时照例带他去一趟盲校外,其它时间他多半都在练琴。他说,为了我,他一定要取得好的成绩! 复赛的日子虽然定在三月十八日,但是要提前两天到那里做比赛前的准备。走的前一天,我再次问哲华:“真的不要我陪你去吗?我可以请假的!” “真的不用,我不希望你为我舍去太多,不能因为我而搅乱了你的生活。况且,如你所说,我要做一个独立、勇于面对现实的人!” “可是,一想到有好几天见不到面,我就好难受!” “我也是!” “那我明天去请假,跟你去?” 他笑了,却摇摇头。 “哼!”我捶一下他的肩,“那我只有送你上车的份儿啰!” 他点头。 因为是年初,车站里人山人海,送别的和离去的一样多。方妈妈先上车去放行李、确定位置,哲华和我站在车旁。 “哲华,我会打电话给你!” 他点头。 “你第一次离家那么远,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要接触完全陌生的人,一定会很不习惯,你不要有压力,不要不快乐,不要感到孤单……” “迎蓝!”他低低地叫,打断我,“我……我想摸摸你的脸……” 他微低着头,眼睛正对着我的眼睛,脸上充满着渴望和深情,还有一丝腼腆。那种错觉又来了,他分明看得见啊!因为我的脸正清清楚楚地浮在他的黑眼睛里。 “嗯!”我满怀柔情地向他靠近些。 他缓缓抬起手臂,如弹琴时抬起的那般优雅,他的手指轻轻地落在我的发际,再轻轻地滑动,轻得如一片落叶。那温热的指尖轻轻地滑过额头、滑过眼角、滑过面颊、滑过鼻尖、滑过嘴角、滑过下巴……我的心似被一根无形的细丝所牵扯,生出一种莫名的紧,紧得我的心脏有了一丝美妙的疼痛,紧得我的手心变得酸软,紧得我的呼吸似乎要随之停止,紧得万物都不复存在。 他的手指拂过发稍,落在肩头,紧紧地握住我的肩。 片刻,他突然收回手臂,声音低哑:“好了,迎蓝,我要上车了。你放心,我不会不快乐,不会感到孤单,我已将你刻到了我的心里,走到哪里都会有你。预祝我比赛成功吧!” 我不舍地抓住他的手。 司机在按嗽叭了。 我只得放开哲华的手,目送方妈妈带他上车。他们刚坐定,车子就启动了。哲华坐在窗边,他的脸朝向窗外,抬起手轻轻地挥着。 我突然想起第一次带他出去时在江边暗暗对他许下的那个诺言,我赶紧奔过去,追跑在车窗后,大声说着:“哲华,你回来的时候,我有一个礼物要送给你!” 我看见他在点头。车已远去,转弯,我再也看不见它的踪迹。我停下奔跑,喘息地望向蓝天。一阵风来,我似乎看见了一只火红火红的拖着长长身子的蜈蚣风筝在天空飘扬。(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 为我抹去悲哀 对于刚刚坠入爱河的人来说,最痛苦的莫过于分离,而这短短几天的分离,却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别离的愁苦。“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我真的相信了相思也是一种病,一种让人茶饭不思、彻夜难眠、能危急生命但又能马上治愈的病,它的良药就是相思的人得以厮守。 哲华比赛的前一夜我又失眠了。辗转反侧,我听见我的内心有个小小的声音在说,去,去吧,去看他比赛,去接他回来!然后,又变成无数个小小的声音在说,声音逐渐变大,最后汇聚在一起,呐喊起来。我翻身坐起,这呐喊让我亢奋不已,对,去看他比赛,去接他回来!我看一下时间,凌晨三点。我睡意全无,开始收拾东西,琢磨着怎样请假。六点钟,夜色犹浓,我已置身于车站里了,买了七点钟的车票,这是最早的一班。七点差十分时,我给经理打了一个电话,我没有多说,只说有急事要办,想请假,多久不好说,再联系。也许是我的语气太过于急切,急切地有些颤抖,经理没有多问,就答应了,我想,如果他再多问一句的话,我的泪就下来了。 到省城车站要六、七个小时,再坐车到比赛现场——省音乐学院,即使再快,也是下午了,不知道会不会错过哲华的比赛? 虽然一夜无眠,我却毫无倦意。兴奋令我有些坐立不安,我不停地换着坐姿,而其他乘客多半都靠着椅背沉入梦乡,补着未睡足的觉。车窗外高速路旁的栏杆成了一条流动着的、永无止尽的线条,盯着那线条,我恨不能长出一对翅膀,顷刻间飞到哲华的身边。 音乐学院并不难找,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去找,在车站就直接坐了一辆的士,要花多少钱已经不是我关心的事情,尽快赶到比赛现场才是唯一重要的。 当我进入音乐学院,找到剧院,从侧门悄悄进去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二点半了。掀起门帘的那一刹那,我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舞台上端端正正坐在钢琴前的正是方哲华,他的脸在舞台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生动,他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清晰可闻,充满着深情: “在弹自由选曲之前,我想说几句话!我想,大家都知道我的情况——一个双目失明的不健全的人,原本我的世界里除了黑暗还是黑暗,我终日足不出户,日夜与钢琴为伴,以此打发我残缺的人生,没有理想、没有追求,更无所谓报负,我将自己给遗弃了!可是,有一个女孩,她却我视为珍宝,将我从黑暗的泥沼里拉了出来!她心地纯洁善良,胜过天使,她的柔情和她的爱就如同绵绵江河,永不枯竭!是她点燃了我的生命之火,是她让我坐在了这里,所以,我想把我的这首原创歌曲送给她——我心中最最最珍贵的人!心心相印,我相信她一定能够听到!” 观众席上一片哗然,有惊呼,有掌声,也有稀奇。我呆立在门边,巨大的震憾和感动让我不能动弹。 琴声已缓缓响起,调子柔美而深情,全场立刻鸦鹊无声。哲华的噪音动人心弦,他唱的是: “ 润泽如水,栀子花开, 花香儿浓,花儿雪白。 有一个女孩,她乘风而来, 脚步轻盈,柔情满怀, 手把花儿,开在窗台。 指尖花瓣轻颤, 窗前微风低呤, 她啊静立身旁, 告知生命色彩。 冰清玉洁,栀子花开, 花香儿浓,花儿雪白。 有一个女孩,天使般可爱, 纯洁无瑕,柔情满怀, 手把花儿,开在窗台。 黑暗不再可怕, 心儿不再彷徨, 她啊带着光明, 为我抹去悲哀! ……” 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栀子花开的上午,哲华微低着头正小心翼翼地触摸栀子花的花瓣,花瓣在他的手尖轻颤…… 歌声结束了,台下雷鸣般的掌声惊醒了我。我开始奔跑,穿梭于过道上站着的人群中,找寻到后台的路。帷幕已经拉上了,哲华肯定已经下去了,到后台去了,我终于奔到后台,气喘吁吁。后台大而杂乱,人影到处都是,我搜寻着,很快便找到哲华——静立一旁、高大挺拔、遗世独立的哲华。 我绕着人影放慢脚步走过去,站定在他的面前。方妈妈这才看到我,一声惊呼: “你怎么来啦?” 我看见哲华突然变得异常激动,面色潮红。 “迎蓝!”他伸出手来,我接住了他的,他便紧紧拽住不放。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地站着,彼此心心相印,我的耳边似乎又响起了刚才哲华唱的那首歌。 “哲华!9.9分,9.9分!迎蓝,哲华得了9.9分!” 方妈妈喜悦的叫声惊醒了我们。 我也激动起来:“是吗?目前最高分吗?还有几个没上台?” “没几个了,快结束了!” “那哲华出线十有八九了?” “是的,是的,迎蓝!” 方妈妈的眼睛又潮湿了。 比赛在下午六点钟结束,哲华的分数居于榜首,顺利进入总决赛之列,五月进军鼓浪屿。 晚上,音乐学院作东,特地设了庆功宴,将进入决赛的十五名选手(各组各五名)及其家属教师等邀请入列,与评委们共进晚餐。 音乐学院的罗院长,也是评委之一,他亲自端了一杯酒,过来敬了哲华一杯,他说,与音乐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哲华的琴声让他再次寻到了崭新的东西,有种心灵深处的震憾和感动,他诚恳地当那么多人的面对哲华说: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音乐学院的门永远为你敞开,科目随你修,这个我做得了主!” 他的话引起了一片由衷的掌声。 哲华不善于与陌生的人相处和应酬,他表现得较为沉默,但是我感觉得到他内心的喜悦和激动,他正努力而愉快地迎接和适应这崭新的外来世界对于他的冲击,没有退缩和不安,只有一丝腼腆。(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 彼此最初的吻 第二天,我们告别音乐学院,回到了方家。 哲华回到家,进入自己的房间后,摸摸钢琴,又拉一下窗帘,显得格外的放松,他发出感叹:“还是回到家最好!迎蓝,有你在身边,我才觉得安心和踏实,你——你居然在那一刻突然出现在比赛现场,你有长翅膀吗?或者,你根本就是一个天使?一个随时随地都可以飞到我身边的天使吗?” 我笑:“那你摸摸看,我的翅膀在哪里?” 他真的伸出手臂,我开始躲,躲一下,又偷偷碰他一下,或者隔远一点,发出声响来,象小孩子捉迷藏一样。哲华显得兴致勃勃,他顺着我的声音判断我的位置,我满屋子里跑,他满屋子里追。突然,他大叫一声: “哎哟!” 我慌忙停住,奔过去:“怎么啦?撞到了吗?” 他一把抓住我,笑得狡黠:“终于抓到你了!” “啊唷,原来你骗我!”我轻捶他的胸口,作出生气的样子。 他不做声,握住我捶他胸的手。我抬头望他,他的笑容收敛,神情古怪,有种激流来临前的肃静。我的心突地狂跳起来。他缓缓抬起右手,触到我的头发,然后从发际间滑过,滑过面庞,轻轻托住我的下巴。他的头微低着,眼睛低垂,我突然不敢看他,不敢与他的眼睛相碰,因为那双眼睛,在此刻,它们分明看得见啊,有那么炽热的能融化一切的光射出来。 “好想看见你!”他低语,“哪怕只有一眼!” 我心一酸,可嘴上却故作轻松: “难道你不担心我是丑八怪吗?” 他摇头。 “我真的很丑哦!黑黑的皮肤,扁扁的脸,塌塌的鼻子。我的身材也不好,又矮又小,还不到你的肩膀。你还是不要见的好,要不,你该会多么失望啊!” 他的手上移,准确地括到了我的鼻子。 “是吗?有这么丑吗?那我不要了!” “你——”我假装生气,矫情地要将他握在手里的手挣开,他却更紧地抓住不放。 “生气啦?”他仍旧低头“看”我,声音温柔得似要滴出水来。 我也盯着他看。他的皮肤光洁白晰,鼻梁挺直,嘴角微微翘着,唇线柔和分明,唇色红润……我不觉心旌摇曳,掂起脚尖,我的唇一下子就碰到了他的,他的唇柔软而炙烫。我不敢再动,心狂跳不已,而他似乎也是…… 这是我们彼此的初吻,虽然带点惊惶失措却甜蜜无比。 接下来的那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最幸福最甜蜜的时光。 为了实现对哲华的承诺,我费了很大的周折才得到那个蜈蚣风筝。现代风筝和我们小时的风筝有很大的区别,简单,花样繁多,卡通片里的人物都唱上了主角,传统的风筝造型除了鹰、蝴蝶,其它都少见了,我找遍了整个城市,都没有买到蜈蚣风筝。我只好奔到乡下,托老一辈的人打听,好不容易才求着一个会做风筝的老人为我现扎了个火红火红的拖着长长身子的蜈蚣风筝。哲华摸到那风筝时,久久都没有说出话来。 三月末的那个星期天,我带着哲华,重到滨江公园围栏下的堤岸边一起放飞了风筝,实现了我心底的那个承诺。 这时的方哲华和初识的方哲华完全判若两人了,他心情开朗、想象力丰富、浪漫温存,似乎所有男人的优点都集于他一身了。而我对他也越来越迷恋,这让方伯伯和方妈妈既欢喜又担忧。 俩老找了一个时间和我深入地谈了一次。 方伯伯先开的头,他说了一大堆我的好话,然后才走到正题。 “迎蓝,我们非常担心你,也担心哲华,看着你们的感情日益加深,我们就更担心了。哲华的眼睛看不见,不能和一般的正常人相比。你懂我们的意思吗?” “我懂!我和哲华是真心的,我离不开他,他也离不开我。我已经考虑清楚了,我会一辈子照顾他,不离不弃!请你们相信我!” “可是,你的爸爸妈妈那边?” “我爸妈都是善良开明的人,我会说服他们的!” “迎蓝,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方妈妈依然忧心仲仲,“我虽然做梦都想要你这个儿媳妇,可是,我不能那么自私,那可是一辈子的事,生活中磕磕碰碰的小事是难以预料和无穷无尽的,我怕……” “我有心理准备去承受!”我靠近她,挽住她的胳膊,“您忘了我是怎么改变哲华的吗?请你们真的相信我,我可以的,可以让哲华得到幸福!” 我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期待,我深信我和哲华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最相爱的一对,没有什么能够将我们分开。 五月,哲华参加了鼓浪屿的决赛。虽然高手如云,可他凭着横空出世、震撼心灵的演奏夺得了桂冠,踏上了他人生舞台的至高点。在音乐的圈子里,这是个不小的轰动,哲华出名了,来采访他的记者络绎不绝,更有来与他谈签约的。 可是方哲华就是方哲华,他的独特之处让我再次倾慕。当这些荣耀排山倒海来临的时候,他都淡然地谢绝了,他说他知得太少,懂得太浅,选择了去省音乐学院读书。(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 她是第三者吗 我们约好了,他去音乐学院学成之后,待双方父母、特别是我的父母心甘情愿地同意我们在一起之后,我们再结婚。 因为罗院长的关系,哲华入学很顺利,九月和新生一起入校了。我继续着我的工作,方妈妈作为陪读,一同去了学校。我们只能在节假日里才能见上一面。 这样过了一年。这一年间我除了照顾一下方伯伯的生活之外,其他星期日都往乡下家里跑,我一遍又一遍地和爸爸妈妈讲述方哲华,讲他的善良、他的才气和他的独立,讲关于他所有的一切,一点一滴,并以此慰藉我对他的思念。爸妈在我的唠叨下渐渐软下来了,不再说反对的话。 哲华读二年级时的那个元旦,我接到了出差的通知,只派我一个人去,二十来台琴,一周后返回,地点居然是哲华的学校——省音乐学院。 知道这个消息,我差点没跳起来。经理开玩笑说:“迎蓝,上次出差我没有给你挡掉,这次我给你挡掉算了吧,让别的同事去,怎么样?” 菁茜在旁捅捅我的肩,挤眉弄眼:“舍得吗?” 我红着脸将菁茜推了一把。 去之前,我并没有给方妈妈和哲华打电话,我想给他们一个惊喜。我是元旦的前一天下午到的,哲华元旦当天放假,我的到来就可以将哲华留在学院过元旦,不用颠簸着车来车往了。 本来是想一到就立刻出现在哲华面前的,可是刚下车,行李都还没有放好,接待的人就安排下了紧急的任务,今夜晚会节目上要用的两台钢琴要马上调律修整一下。 我挎上工具包,来到剧场。这是上次哲华比赛的地方。我突然有些心潮澎湃。走上舞台,我满怀柔情地看着舞台上的钢琴,似乎看见哲华正坐在钢琴前,手指跳动,正在唱那首桅枝花开的歌。 剧场里有四五个人在装饰舞台,他们大声交换着各自的想法和意见,忙得很红火。今天晚上的晚会一定很精彩,哲华参加了吗?钢琴王子应该会献上一曲吧!这样想着,那钢琴便显得倍感亲切,我怀着无尽的温情和爱仔仔细细地去修整那两台钢琴。不管哲华弹奏哪台,我都要让它们处于最佳状态。 当我为第二台钢琴作最后调律的时候,从侧门又进来了两个人,顿时,我便象前一秒钟之前还在尽情舞动旋转,后一秒钟就断了电的巴芘娃娃一样,呆滞不动了。 一个漂亮、气质高雅的女孩子一只手拿着小提琴,一只手紧挽着哲华出现在了舞台边,他们靠得那么近,那女孩神采飞扬地说着什么,而哲华一脸的笑容。 我似被当头击了一棒,心脏一直往下沉,往下沉,脑子里一片空白,几乎停止了思维。望着他们一步一步渐近的身影,我一阵晕眩,差点站立不住。 他们到舞台上来了,女孩扶哲华坐在了我刚修整好的那台钢琴前。 “我们从头来一遍,好吗?”女孩的声音温柔甜美。 女孩站在哲华的身旁,将小提琴斜放到肩头,头微歪着,下巴抵住琴尾,动作飘然出尘。 他们合奏的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并加入了演唱部分,经过改编,成了男女对唱。那首经典的爱情篇章在他俩的演译中得到了完美的升华。我机械地开始调音,心里的痛楚在一点一点扩大,耳边全是他们深情并茂的乐声和歌声,我已听不见我所调的音的音高了。想逃走,想消失,想找个没有人烟的地方躲起来,我的眼前变得一片模糊,缠着铜丝的弦在灯光下发出让人眩晕的光。突然,“嘣”的一声巨响,弦断了。随后,世界静止了,所有的人都朝我望过来。我怔怔地站着,那断弦还在扭动挣扎。 “呀!弦断了!这可怎么办呀!晚上要演出呢!”布置舞台的人都围过来了,其中有人嘀咕。 “你们去忙吧!”我听见了那甜美的声音,“去去去,别看了。”一个白色人影靠近我,是那个挽着哲华的女孩,“没关系的,琴房里琴多的是,再挑一台就好了。这台明天再修,能修好的吧?”她歪着头看我。 我慌乱地点一下头,不与她对视,怕她看见我眼里突然冲击而来的泪。就在这时,音乐响起,是《少女的祈祷》,是哲华在弹?我慌乱地望向哲华,他还坐在钢琴前,一动未动,脸对着我的方向,若有所思。我突然有一种冲动,想奔过去扑进他的怀里,紧紧地抱住他,一辈子不放手。 “你的电话在响!”那个甜美的声音象一盆冷水,泼灭了我所有的幻想。 我手忙脚乱地掏出电话,是方妈妈。不能接,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出来,我转身,逃也似地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舞台,奔出了剧场。剧场外有一大个草坪,我放眼望去,朦胧中,找了一个无人的树木遮掩的石凳坐了下来。手中的电话再次响起。我擦干眼泪,清了清嗓子,接通了电话。 “迎蓝,刚才没有听到电话是吧?哲华他们学院今天晚上有晚会,晚会结束了,也就放假了,我们明天回来,估计也要下半天才能到。想哲华了,是吧?明天就可以见到了!” “嗯!” “你还好吧?怎么声音嗡嗡的?” “可能是感冒了,嗓子有点不舒服。”我清了一下嗓子,“我明天还要在琴行当班,不能接你们了。我晚上再过去吧!” “嗯,好。迎蓝,你感冒了记得吃点药啊,不能仗年轻就硬撑,听见没?” “好的,您别担心,我会的!” “那就这么说,明天见啊!” “明天见!”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撒谎,那几乎是没有经过考虑而脱口而出的话。我怔坐了很久,才给经理打了个电话。我又说了谎话,我说我病了,得了重感冒,发烧,全身无力,不能胜任这次的维修工作了,让他再派一个人过来。经理没有多说什么,丝毫没有怀疑我的谎言,他一再叮嘱我先就地打上一针,明天尽早赶回来,其他的事不用我管,他会安排。 打完电话,我又坐了一会。天色渐暗,我这才想起那断了弦的琴,不能一走了之啊!我起身踏上去剧场的路。在进剧场的门口,正好碰到那女孩挽着哲华出来。她一见到我,便说:“刚换了一台琴,你重把它修修就好了,时间不多了,加油吧!” 我点头,挤出笑容,表示感谢!我想象得到我的笑容比哭更难看。 哲华立在那女孩身边,气宇轩昂,再看那女孩,身材高挑,婀娜匀称,一头时尚的卷发,高雅贵气。他们看上去多么般配啊!我的心象被针扎过一般,剧烈地疼痛。 女孩不再理我,挽着哲华离我而去,渐行渐远,俩人挨得那么近,女孩时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哲华也笑了吧!没有我在的日子,他也同样那么快乐!我赶紧回头,不敢再看,而泪又下来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章 我患了重感冒 当重换的那台琴调完的时候,外面天已全黑了,剧场里陆陆续续进来了好多人。我收好工具包,来到剧院外面。凉意迎面袭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往剧院而来的人越来越多,晚会要开始了么?我看看时间,七点半了,是的,晚会就要开始了。哲华和那个女孩也正在往这儿赶么?望着那三五成群姗姗而来的人影,我突然不知何去何从。 草坪上的花树被夜涂上了黑色,成了幢幢怪影,它们似张牙舞爪,对我怪笑着。我毫不犹豫地走向它们,走进它们,将自己深埋在其中……我又坐到了先前坐的石凳上,石凳上的凉气“嗖”一下穿透了我的身体,我不动,任凭它们在体内肆意地乱窜。 剧场里灯火通明,透过枝叶的缝隙,我的视线刚好对准着剧场的大门。门大打开着,光射出来,照亮了每个进入的人欢乐的身影和面庞。我看见哲华、方妈妈、那个女孩,还有一个中年男人,好象是罗院长,他们一行四人说说笑笑着进去了。虽然方妈妈挽着哲华的手臂,可是那女孩紧挨在哲华身边,时不时伸出手臂扶他一下,神态亲昵之极。 我紧抱着腿上的工具包,缩成一团。去往剧场的路上渐渐安静下来,再也无人走动。剧场里的灯光暗下来了,晚会开始了,声音清晰可闻,那里的喧闹和我身处的寂寥形成鲜明的对比。我固执地坐在那里,固执地捕捉那边的一切声响,固执得让我的脑子几乎处于了一种停顿的状态。我唯一的感觉就是我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小,黑暗和寒意正在逐渐逐渐地吞噬着我,淹没着我。 …… “国外有《罗米欧与朱丽叶》的爱情经典之作,那么我们中国的爱情传世之作是什么?” “梁山伯——与祝英台——” “你们想听吗?” “想——” “恭喜你们愿望达成!下面,这首曲子将由钢琴王子方哲华和凌波仙子罗欣共同演译!” 台下一片欢呼声:“金童玉女!金童玉女!”有人激动地在叫。 …… 那一声声的喊叫如冰冷刺骨的寒风一阵阵刮过来,我开始剧烈地颤抖。 我就那样将自己深埋在黑暗之中,直到曲尽人散,直到剧场里的最后一盏灯熄灭,直到四周毫无声息,所有的人们已经沉睡,我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离开。 整夜无眠,天刚亮,我更带着原封未动的行李去了车站,登上了返程的车。 混混沌沌之间,我回到了我那清冷的单身宿舍。似乎全身的气力都已耗尽,我合身倒在了床上,闭上眼睛,再不想动弹。床柜上的闹钟滴答滴答单调地、不知疲倦地响着,我的意识逐渐变得模糊。 “迎蓝!迎蓝!”朦胧中,似乎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接着有一只手在触摸我的额头,冰冰凉凉的。 “啊哎!好烫!迎蓝,迎蓝,醒醒,你这是怎么样啦?怎么病成这样?怪不得打你电话不接,打电话到琴行,你同事说你出差了,哲华不信,硬要过来看看,还好来了。你有没有看医生啊?” 我费力地睁开双眼,方妈妈的脸近在咫尺,我想说话,却发不出声音。 “别动!我去叫车送你上医院!”方妈妈急急离去。 然后,我看到了站在床前的哲华,他正弯下腰,伸出手臂在探索我的方向,满脸的慌张和焦虑。我心中一痛,泪一下子冲击到眼眶。 “迎蓝!迎蓝!你怎么啦?你生病了吗?有多严重?到底有多严重?”他整个身子都俯在我的上空,手摸着抓到了我的肩膀。然后,他坐过来,一把抱住了我,将我的头揽入怀中。他的手慌乱地摸我的脸和额头,我炙烫的热度令他惊跳,“怎么会这样?迎蓝!迎蓝!……”他不停地唤我的名字。 那一声声的呼唤让我心如刀绞。昨天的一切突然间变得那么不真实,我好象只是做了一个梦而已,如今梦醒了,梦境消失了,而哲华回来了,完完整整地回到了我的身边。我侧过身子紧紧抱住他,将脸埋入他的怀中,我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压抑太久的呜咽,泪水终于破堤而出。 我突来的嘤嘤哭声和身体的抽搐让哲华惊惶失措,他不住地轻拍我的背,不住地说:“车快来了,车快来了!” 我的心里却不住地在呐喊:“不要车,我不要车,哲华,我只要你,只要你永远在我身边!” 那次我病的很严重,因为夜晚受凉而患了重感冒,再加上二天一夜滴水未进和伤心过度,身子特别虚弱,高烧不退,住了三天医院。出院之后,方妈妈不由分说地将我接到方家住下,她说病不痊愈的话就不能离开,并且又亲自到琴行为我请了一个星期的假。 哲华本来只放了三天假,他未与我商量,便打电话到学校请了一个星期的假。那些天,他一直陪着我,弹我爱听的曲子给我听,或唱他在学校自己创作的歌。他也讲他的学校生活,可是却只字未提那个叫罗欣的女孩子。我突然觉得自己快要疯掉了,我时不时一面告诫自己罗欣和哲华的亲密只是梦境而已,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一面又为哲华只字不提罗欣而猜忌痛苦。 哲华感觉到了我的异常,我以由于生病身体不适而掩饰了过去。 哲华假期结束的那天,我变得异常地烦躁不安。陪方妈妈上超市买东西的时候,一个导购员凑过来说我手中拿的那个牌子的产品不好,而另一个牌子又是如何如何的好,并且正在做活动,有礼品赠送。她费了那么多口舌,无非是想让我放弃手中的,去买她所导购的那个同类产品,这在平时,本是司空见惯的事,并不会引起什么不愉快和矛盾,可是,当时,我突然间无比生气,和她发生了争执。 出超市之后,我变得无比沮丧。方妈妈在旁安慰我:“迎蓝,别生气了,为这事生气不值得。那些导购也真是的,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不惜抵毁他人,简直毫无道德修养!” 她哪里知道,我的情绪不仅仅是因为那导购。 中午吃过饭,方妈妈和哲华便上了去往省城的车,望着渐渐远行的车,我有一种身体被抽空的感觉。 接下来的那一段日子里,我心情低落得似跌进了谷底,我时时刻刻想打电话给哲华,我疯狂地想知道每时每刻他在干什么,和谁在一起。每次拿起电话,却又害怕地放下。我开始频繁地和方妈妈通电话,我像打擦边球地来回问哲华过得好不好?开不开心?同学关系处得怎么样,有没有交到要好的朋友? 方妈妈总是笑着回答:“哲华很好,非常好,他和二年前相比,完全是两个人了。他的成绩好,人缘也好!老师同学都喜欢他,爱帮助他!你就放心吧!哲华是前所未有的好!” 这就是我要的结果,只要他好就好,只要他开心就好!我应该高兴才对,可是我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我嫉妒,疯狂地嫉妒他的开心不是来源于我。 我快要走火入魔了,有人说爱得越深恨得越深,而我,正站在爱与恨的边缘,随时都会被它们交融而化为灰烬。(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章 他们俩的合影 就这样痛苦地挨到了哲华放寒假回家。方妈妈一见到我,就惊呼:“呀!迎蓝,你是怎么搞的?怎么瘦成这样?又生病了吗?” 我摇头。哲华走过来要摸我的脸,我一闪躲开了,哲华怔了一下。 吃过晚饭,我帮方妈妈收拾饭桌,哲华老是在厨房门口转悠。方妈妈夺了我手里的碗筷,笑着推我一把,轻声说:“去吧,一个月不见了,你看哲华那个傻样!还不快去!” 我走到哲华身边,他感觉到了我,伸出手想握我的手,他的样子那么温情,和我重逢的激动真真切切地写满了他的脸,我心中一热,将手轻轻放入他的手中,他立刻紧紧握住。 “来,迎蓝,你想听歌吗?我刚刚又作了一首新歌!”他大声说,有点象是说给别人听的一样。 他拉着我的手,将我带进他的房间,步伐快而娴熟。他关上房门,一把将我搂进怀里,他的脸抵着我的头,喃喃低语:“好想你!” “是真的吗?真的想我吗?” “当然是真的!”他用双手捧起我的脸俯下头想吻我。他的唇离我越来越近,那唇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吗?我突然一把将他推开。 哲华的脸色倏地变了 他受伤地怔着不动,时间一时凝结。我突然后悔极了。 “对不起!哲华,我不是不让你……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呢?可能是我这几天心情不好!对不起!”我投进他的怀里,紧紧抱住他,生怕他跑了似的。 他轻抚我的头发,深舒了一口气,接着又叹口气:“是不是——我让你心情不好?我让你感到厌烦了,是吗?” “不是!”我使劲摇头,泪已顺着我的面颊滑入我的脖颈。 “那……那是不是你的父母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我没有回答。 “真的是这样?”他扳开我的肩,“你在哭吗?”他将手指放在我的眼睛上,泪水马上湿了他的手指,“别哭!迎蓝!别哭!”他用双手来擦。 他的紧张和柔情让我又一次在心底模糊了我对他与罗欣之间的想像,在那一刻,我相信了那只是一个误会而已。 “哲华,我爱你,真的好爱你!你呢?你爱我吗?”我反握住他不停为我擦泪的双手,急切地问。 “我当然爱你!生生世世都爱你!” “你确定?不是喜欢,或者感激?在你接触了其她人之后?” “傻瓜!说的是什么傻话?我当然喜欢你,也感激你,但是——更爱你!” 我热切地低呼一声,掂起脚尖,吻住了他的唇。我双手勾住他的脖颈,整个身子紧紧地贴到他的身上,激情如火般在我体内燃烧起来……他的手从我的肩上滑到腰间,用力地将我攥在他的手臂弯里,热烈地回应我。我感觉到了他剧烈的心跳和炙热体温,似有火苗在他的身体里窜,渴望迸射出来…… “推开我……迎蓝……推开我……”他的唇舌辗转在我的唇齿之间,声音颤抖着,断断续续,模糊不清!“不……”我身子更紧地贴着他的,我想燃烧,想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想将我的一切毫无保留地给他…… 哲华终于毅然地推开我,他脸色潮红,匆匆地打开房门,奔向洗漱间。我呆在那里,脸烧得厉害,心中浮起一点点的怅然和失落。 屋里安安静静的,方妈妈好象不在,只有洗漱间里传来哗哗的流水声。我走过去站到洗漱间的门口,心头还在怦怦直跳。我看见哲华在水管下用凉水冲着他的整个头。我赶紧过去关了水笼头,拿了干毛巾为他擦拭湿漉漉的头。 “你就宁愿这样惩罚自己么?”我嗔道。 他的脸依然通红。他笑一下,有些难为情:“我不能那么对你,你那么完美,我要我们的结合毫无遗憾,我要将你保留到你的父母点头之后,保留到我们的新婚之夜!” “过来坐下,我给你把头发吹干。感冒了怎么办?” 我用力拉他,将他按到椅子上坐着,动作一点也不温柔,心里却很感动。 哲华的嘴角浮出一丝笑意,有点调皮和坏坏的感觉,我将电吹风对着他的脸吹:“你是不是在笑话我?” 他躲着,并大声笑起来。 “还笑,还笑!”我又捂他的嘴巴又是捏他的耳朵。 他去握我手,喘着气叫:“别——别这样,要不然,我又想了!” 我一惊,马上住了手,回头望望门外,幸好方妈妈和方伯伯都不在,要不然,我该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越和哲华相处,我就越觉得他才华横溢、温柔多情,人都说,和艺术相伴的人都有着风流多情的性情,那哲华例外吗?以前的哲华闭门不出,没有接触外界,情感无处释放,而今,他走出去了,走进了艺术的殿堂,走了艺术的人流里,他的优秀和多情将会只属于我一个人吗? 转眼,热闹闹的春节就在我的这种患得患失中过完了,我又继续着我的工作,而哲华的假期也要结束了。虽然我时不时胡思乱想,但是那个假期我和哲华过得非常快乐,我们出游、弹琴、唱歌,滨江公园里留满了我们相偎而行的足迹。 哲华返校的头一天晚上,我包揽了为哲华收拾行李的活儿,方妈妈则坐在一旁捞着活,时不时提醒或抻手指点一下。为哲华收拾书籍的时候,我发现了一本小小的影集。 “这是哲华在学校里照的照片吗?”我兴奋地翻开它,因为我还从未看见过哲华的照片哩! “是啊!”方妈妈的神情突然变得有些古怪,她伸了伸手,想将像册拿过去。我以为她也想看,便往她那边挪了一点和她一起看。 首页是哲华的一张单人照,他穿着我为他买的那件银灰花线的套头毛衣,坐在一架白色三角琴前,微低着头,一只手在琴键上,另一只手正高高抬起。他弹的是那首《少女的祈祷》吗?他是那般地深情,心中正在想着我吗?我笑容满面的翻下一页:哲华与方妈妈的、哲华与老师的、还有和罗院长的。我继续往下翻。突然我像触电般地僵住了。一张罗欣和哲华的合影跳到我的眼皮底下,一览无余:哲华高大挺拔、玉树临风,罗欣双手挽着哲华的胳膊,头俏皮地歪着,紧靠在他的肩头,一脸甜蜜的笑容。 如果当时方妈妈不那么慌张地翻下一页,如果她毫无城俯地笑笑,指指那照片上的女孩,轻描淡写地说那只是哲华的一个普通同学,单方面地暗恋着他的话,我也许只会在心里猜忌猜忌,再象元旦那次一样,慢慢地将它淡忘、埋葬。可是方妈妈的举动刺痛了我,也更让我的疑虑得到了清晰地证实和肯定,那个女孩子,那个才貌双全的女孩子夺走了哲华,我的爱情被分割了。 人就是这样,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那就是钻牛角尖似地只片面地考虑了事情的一面而遗忘放弃了另一面。我就只考虑到方妈妈的紧张是因为怕哲华和罗欣的恋情被我知道,而没有考虑到,她的慌张只是为了不让我伤心误会。所以,第二天临上车时,方妈妈突然拉我到一边向我一再解释,罗欣是罗院长的女儿,他们父女对哲华帮助很多,走得比较近而已,如果有什么,那也只是那女孩单方面的事的时候,我的心象被针扎着,一个字就是一针。她向我发誓,哲华心中绝对只有我一个,她说得越多,解释得越多,我便越发相信他们的感情的事实了。 在方妈妈为我解释的当儿,我努力地克制自己不能哭,拼命挤出笑容,装出轻松不在乎的样子:“知道了,我知道了,车要开了,该上车了!”我将她推着走向车子。 哲华站在行李边,听见我们走过去,连声问:“你们说什么悄悄话呢?我不能听吗?” “没什么,现在轮到你了!”方妈妈提起行李先上了车。 “迎蓝!”哲华轻轻地叫我,伸出手来,想抱我。他此刻看上去多么得帅气啊!棱角分明不再苍白的脸庞,挺直的鼻子,微翘的嘴唇,高大挺拔的身材,温文儒雅的气质,他是多么的优秀和完美啊!可是,我眼前突然闪过另外一个影子,俏生生的立在哲华的身边,大而黑的眼眸,一头飘逸的卷发在哲华肩头跳动。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自渐形秽。 “迎蓝!”哲华往前迈一步,伸长手臂摸过来,他的手臂那么长,一下子就摸到了我的肩,他发出深沉的叹息,将我拥入怀中。 “又要分别了!有时我真的不想再去了!”他低语。 “真的吗?你的校园生活过得不开心吗?” “开心是开心,只是缺了你!” “缺了我没关系,只要你开心,你快乐就好!” “还有一年半我就可以毕业了,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你能说服你爸爸妈妈吗?” “我尽量吧!” “嘟嘟!”车子在按嗽叭了。 我离开他的怀抱,将他送上车,在放开他手的那一刹那,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犹如晴天霹雳 分开后的前一个月,哲华和从前一样,几乎每天都会给我打一个电话,后来就慢慢减少,三天打一回,再后来一个星期打一回,“五一”放长假的时候,他说学校里有活动,没有回来。方妈妈给我的电话也明显减少,而且总是欲言又止,心事重重。 那些天,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似乎什么思想都没有了,只剩下一丝希望,我紧紧地抓着那线希望不放——哲华会回来,会回到我身边的,他还会和从前一样,唱歌给我听,伸出手臂摸索到我,然后紧紧将我搂在怀里,让我感受他沉稳有力的心跳,我们还可以一起手握手来回走大半天去盲校和孩子们游戏,我还可以听他俯在我耳边轻声说好想你…… 终于在一天晚上,我的这一线希望也彻底破灭了,我的生命陷入了无尽的黑暗。 是方妈妈给我打的电话,她吞吞吐吐,左顾而言它,说了很多话,我却只听到了一句,那就是:“哲华他要你忘记他,他现在……他现在和罗教授的女儿在一起了!” 虽然我一直都疑虑着这件事,但当真正让我听到,从语言上得以证实时,却又是另外一种感觉,我站立不住,跌坐到了沙发深处,四肢酸软,似有一张无形的血盆大口对准着我的头颅吸着气,吸走了我身体里所有的精气。 “我想听哲华亲口对我说!” 我的声音变得渺小而陌生,似乎从遥远的地方传来,被风吹得歪歪斜斜,随时都有被卷走的可能。 “那——你等一下!” 等着等着,我突然发起抖来,强烈地恐惧让我想丢下电话逃走,逃到哪里我不知道,我只想找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躲起来,捂住耳朵,闭上眼睛,让黑暗将我淹没掉。 我迫使自己深深地吸气,再吸气,我不能让他知道我有多伤心,不能!绝不能! 很久那边都没有说话,我仍旧在做着深呼吸,心开始剧烈的疼痛,越吸越痛得厉害。 “对不起!迎蓝!” 他终于说话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是多么地平稳啊,一丝颤音都没有,一点不舍都没有。 “你……爱她吗?”我终于说出话来,声音那么不争气地抖动着。 那边沉默着。 “你爱她吗?”我固执地问。 “我……” 他开口的那一刹那,我又后悔了,慌乱地打断他:“别说!算了,别说了,我知道了!好早就知道了!你们很登对,祝你们幸福!”我“啪”地挂断电话,我的声音里已快带着哭腔了,我不能让他听见我哭。 失恋的悲痛让我无法正常工作,我请了整整一个月的长假,又不敢回家,就整天呆在自己的那间小屋里,过上了不见天日的隐居生活。菁茜几乎每天都要来看我一次,买吃的来,眼看着我吃到肚子里才算数。她生怕我寻短见,将所有她认为危险的东西都藏了起来。 一个月之后,我开始上班了。虽然更卖力地工作,却缺乏了往日的激情,我变得非常消沉,在我的眼中,世界是灰色的。 我恨过哲华,但那也是一瞬间的事。他并没有错,我只是他接触的第一个异性,无从选择的情况下以为爱上了我,当他走出去之后,才发现对我的只有感激。罗欣不管从哪方面来讲都比我优秀,她漂亮,家境又好,与哲华在音乐上有共同的语言,志同道又合,有她的扶持,哲华他会走得更高更远更好!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他的恨越来越少,而爱却有增无减。我想念他,疯狂地想念他,我徘徊在我们曾相依走过的每一条街上,每一个角落,寻找曾经留下的足迹。我偷偷地驻足在方家的楼下,仰望他的房间,而房间是没有灯的,更没有琴声,他远在省城,远在那个女孩的身边,他们也许正在弹琴唱歌、卿卿我我吧?这样想着,心中就会剧烈的疼痛。 就这样过了小半年。 十月末的一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来到了方家的楼下。哲华的房间里照样没有灯和琴声。我站了一会儿,转身准备离去,刚走了几步,身后楼道口的铁门响了,我回头,走出来一个人,居然是方妈妈。我的心咚咚直跳,不敢再回头,逃也似地加快脚步,生怕她看见了我。可是已经晚了,我听见了她的叫声: “迎蓝?是迎蓝吗?迎蓝!” 我不得不停下来,回身站住。她几乎是小跑着跟过来,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路边的灯光虽然有些昏暗,但是我看出她苍老许多,人也黑了瘦了。 “远瞧着就像你,果真是你!”她端详了我好一会儿才心疼地说,“孩子,你瘦了!” 我鼻子一酸,泪水不听使唤地直往眼里涌。 “您也瘦了!”我背过脸,偷偷擦一下眼睛,“您是去给方伯伯送饭吗?” “哦,是……是给你方伯伯送去的。”她的语气有点古怪。 “那——”我回头望一眼楼上的方家,黑黑的,静静的,“那他……他还好吗?” 方妈妈点头:“嗯!” “在学院里,没有回来?” “是……是的!” 方妈妈显得有点结巴,我便不再问,她闪闪烁烁,是在怕我伤心吧! 走到小区门口,我便和方妈妈告别。她突然抓住我的手,眼睛里闪着泪光,嘴唇抖了好久,才说:“走吧!孩子,好好保重自己!哲华他……他很好!你忘了他吧!去开始新的生活!” 我隐隐感觉到了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想再问问哲华是不是真的过得很好,但脑子里的另一种思想又打断了我,他能不好吗?方妈妈都回来了,都不需要妈妈的贴身照顾了,他——能不好吗? 自从那次和方妈妈碰巧遇到之后,我便不敢再到方家楼下去了。大概又过了半个月,我从客户家回琴行时看见方妈妈在琴行门口的人行道上来回转悠,似乎在等我,我叫了她一声。见到我,她神情格外激动,张张嘴,话还未出口,泪就先下来了。 “迎蓝,你去看看哲华吧!去看看他,他……他病了,病得很严重,医生说……医生说恐怕没有多少日子了!” 她的话犹如晴天霹雳,震得我脑袋嗡嗡作响。 “哲华不让我告诉你他的病,也不让我来找你,可是,他夜夜睡梦中都叫你的名字,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他那么想你,那么痛苦……所以,我背着他偷偷来找你!迎蓝,你跟我去吧,去看看他!”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送他上车的时候,他还那么健康,怎么会变成这样?我疯狂地跑到马路边去拦车,怎么会这样?他不是和她在一起吗?他不是过得很幸福吗?他应该过得很幸福啊!怎么会这样? 在去医院的车上,方妈妈告知了我事情的真相。 哲华至始至终都没有和罗欣在一起,罗欣确实很喜欢哲华,但是哲华只把她当作同学一样。那年年初上学之后,以前偶尔会犯的头痛,越来越频繁,一开始,他还象那两次我碰见他头痛时的那样瞒着不说,后来,实在瞒不过去了,被方妈妈发现,便带他到医院去检查。医生推断是因为小时的那场车祸,他的头腔里已发生了病变,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了。当他知道自己的病情之后,便编造出自己移情别恋的谎言。他以为失恋对我的打击和伤害会相对小些,他宁愿我恨他,也不愿意他的病痛拖累住我…… 在病床上,我见到了我刻骨铭心、日思夜想的爱人。他了无生气地躺在那里,脸和床单一样地白。我扑上去,跪倒在床边,紧紧地抱住了他。疼惜象把利剑穿戳过我的身体,插在我的心脏之上。我就那样紧紧地、紧紧地抱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在我的双臂里开始剧烈地颤抖。 好久好久,他才深深叹着气说:“你不该来!”他的声音比身体颤抖得更厉害。 我将头靠到他的肩上去,脸贴着脸:“不!我要来!你再也赶不走我了!” 他便不再说话,用双臂紧紧地、紧紧地揽住我。 我请了一个月的假,整天在医院陪着他。他怕我担心,每次头痛时便借故到卫生间,任我怎么敲门他都不开,贴着门,我只能听到哗哗的流水声,那哗哗的流水声掩没住了一切…… 往往是半个时辰后,他才将门打开,虽然疲惫不堪,但都一脸的平静,一脸的笑容,没事般地握住我的手说:“没事!别担心,我只是上个厕所而已!” 我心痛地抱住他,几乎是哭泣着要他再头痛的时候,不要避开我,他满口答应,但是每次痛时,他照样避开我,将自己关到卫生间里……他就是这样,从不让我目睹到病痛对于他的折磨,展示给我的是他无限的温情和美好! 我和哲华刚重逢不久,罗院长和罗欣从省城赶过来到病房看过哲华一次。罗欣见到我非常意外,她瞪大眼睛盯着我:“你不是那次在舞台上调琴的那个钢琴师吗?弦断了一根,我印象特别深……你是——你就是夏迎蓝?” 我抿着唇点头,觉得有点尴尬,她却拉住我的手,亲热之极:“我一直想见你,对你充满了好奇,好奇你为什么能占据住哲华哥的整颗心!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她的直爽和坦然更让我不好意思了。 待他们父女走后,哲华揽我入怀中紧抱着不放。 “怎么啦?”我明知故问。 “对不起!” “对不起我什么?” “你生病和伤心!” 我扳开他:“那你把头给我!” 他怔一下,乖乖地把头伸过来。 我吻一下他的额头:“好啦!我赦免你了!但是我还要罚你!” “罚什么?” “每天都要对我说一句甜言蜜语!” 我话音还未落,他便俯到我耳边:“我爱你!今生今世,来生来世!不管我在哪里,生或死,我都不会停止爱你!” “我也是!”我环住他的腰,整个人贴进他的怀里。(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哲华的演奏会 哲华的主治医生姓施,是个医学硕士,市里乃至省里面有名的脑科专家。我们几乎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他告诉我们说,他有一个同学在美国,在医学界的成就要比他高得多,他给他打过电话,寻问过关于方哲华的病情,他还没有直接给答复,听口气,似乎有点棘手。他安慰我们别急,他会尽力帮助我们。 相反倒是哲华显得异常平静。 那些天,我一直陪在他身边,我要让他的每一天都过得快快乐乐、无憾无悔。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万一哪一天他走了,我便随着他去。而哲华呢?他想的事情比我多得多。有一天,他突然对我说: “迎蓝,我有两个愿望。” “什么愿望?”我问他。 “我先告诉你第一个愿望,等它实现之后,我再告诉你第二个愿望,好吗?” “好的,你说!” “我想办一个演奏会。” “演奏会?” “是的!你还记不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说我的琴声能将感动和美好注入人们的心底,让他们感到快乐和满足,得到愉悦的享受!所以我想这样做!” 我呆望着他。 “如果不是你,我也许会在狭小的房间里黑暗地过完短短的一生,悄无声息豪无意义地死去,而今,是你带给了我光明和爱,让我体会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所以,我想尽我仅有的能力做点什么,留下点什么。如果演奏会能开成功的话,我想将演奏会的收入捐给我俩常去的那所盲校,捐给那些孩子们,让他们有更好的条件去追求和实现自己的梦想!” 哲华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上焕发出一种从未见过的激情,那种激情让他的整个人都笼罩在了一层闪亮的光圈里,我忍不住握住他的手:“哲华!你真了不起!” 哲华笑了,笑得腼腆:“那——我的了不起需要有你来成就!” “没问题,一切就交给我,就象上次比赛一样,我——就是你的经纪人,如何?” “当然好!” “只是——”我担心地看着他,“演奏会太劳累,你——” “没事!有你在,我感觉我的身体越来越好了!放心吧,我的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奇迹,我不会有事的!” 第二天,我便出去联系场地,策划宣传等等事宜。我竟办得意想不到地顺利。当得知开演奏会的目的和哲华的情况之后,市剧院主动提供了场地,只收取了成本费,而我们公司免费提供了一架三角钢琴作为演奏钢琴,如果还需要其它乐器,可在琴行里任意挑选。作广告宣传的时候,曾经当过哲华钢琴比赛评委的王晓声老师帮了很大的忙。一切在一个星期内就准备就绪了。 一开始,施医生并不同意哲华开演奏会,他说那样会加重病人的病情。后来经不起我的软磨硬泡,终于检查了一下哲华的身体之后,同意哲华去,但是一再嘱咐不能太劳累! 在十二月九号那天的晚上七点,哲华的演奏会准时开始了。罗院长、罗欣,还有哲华的好多同学都赶了过来,他们带着各自的乐器,自发组织了一个阵容庞大的乐团,为哲华配奏,使演奏会得以丰满和圆满。 哲华那天的精神状态非常好,他弹了很多首世界钢琴经典名曲,还穿插着唱了好几首歌,包括那首我写词的歌,还有那首栀子花开的歌。他的演奏会非常的成功,台下的观众爆满,座无虚席,后来连墙边的走廊上都站满了人。 经他的签字授意,我将演奏会的收入全部捐给了盲校。 哲华的第一个愿望实现了。重回到医院。我一个月的假期也结束了,我想再去续请,可哲华怎么也不同意,他要我去上班,不要因为他而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他说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宁愿那次不要见我,让我以为他移情别恋的好! 我听了他的话,但是只要不忙,有空闲的时候,我便会溜到他身边去陪他。问及他的第二个愿望,他没有告诉我,说还没有到说的时候。 天气越来越冷,而他的身体也越来越弱,有时他会突然问我:“我有没有变得很丑?” “没有!还是那么帅!”我抚摸他的脸,“在我眼里,你是天底下最最最帅的男人!” “那就将我最最最帅的那一刻定格在你的记忆中,好吗?” “嗯!好!” 元旦我只放了二天假。一号在医院陪了哲华整整一天,二号那天的早上,哲华突然对我说他想去江边走走,想回家弹弹钢琴,他说他有一首歌要唱给我听,然后再将他的第二个愿望告诉我。 “江边很冷,不要紧吗?” 他说:“没关系,走走我们曾经走过的地方就回来。” “那我去和施医生说一声之后我们就去!” 我找到施医生,请求带哲华出去一下,没想到,他这次考都没考虑,就答应了。 于是,我带哲华去了江边。我们从我们以前走过的足迹里踏过。靠着望江亭上的栏杆,他告诉我说,他看见了天是蓝色的,云是白色的,水是清的,树是绿的,风是无色的,而我是洁白的,如天使般发着圣洁的光芒。 我望着他消瘦却充满幻想和激情的脸,握紧他的双手,坚定地对他说:“哲华,我们结婚吧!” 他惊跳一下,久久不语。 “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和着风,我开始一字一字地念,泪沿着我的脸一滴一滴落在风尘里。 他搂紧我,脸贴着我的头顶,立刻,我感到一阵阵温热,它们正一点点地湿润着我的头发,渗透到我的心灵深处。我想伸出手,刚一动,他却更紧地搂住我,不让我动弹。 良久,他才放开我我,声音低哑:“我们回家吧!有一首歌要送给你!” 那是一首新歌,一首我从未听过的歌。 “别叹人生匆匆, 只为了与你相逢。 听,听, 听你轻轻在我身边停留; 听,听, 听你轻轻在我耳边叙说。 你的手握住我的手, 心儿张开了翅膀, 阳光驱除了阴郁, 黑夜变为白昼。 我的生命充满奇迹, 无憾无悔, 此生何求! 别叹世间无常, 别为我伤心难过, 看,看, 看窗前低吟而过的晚风, 看,看, 看天空眨眼闪烁的星星, 那就是我那就是我, 我从来不曾离去, 我从来不曾消失, 一直陪你左右。 你的生命我的延续, 珍重珍重 有梦有求! ……” 还未听完,我便泣不成声,哲华的脸,哲华跳动的手指,在我的眼前变得越来越模糊,而心底的怆楚和悲痛却象波浪般一层盖过一层。 “不!”我捂住耳朵大叫,“不,我不要听!不要听!” 琴声和歌声在我的尖叫声中嘎然而止,他站起来,将我揽入怀,轻抚我的背。 “别哭!迎蓝,笑吧!我希望你笑!无论有我还是没有我在你的身边,你都一定要幸福快乐地活着,这就是我的第二个愿望,你要帮我实现它!好吗?” “不!”我拼命地摇头,哭得更厉害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五章 我要成为你的 那天过得特别快,要傍晚的时候,才想起该送哲华回医院了。 当我挽住他的胳膊准备走时,他突然拉住我的手:“我……我今天晚上不想回医院,想留在家里。” “能行吗?你——” “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没事的!” “那我给医院打个电话,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同意?”我拿出手机。 “你打给我妈吧!让她去办!” “那好吧!” 我便给方妈妈打了个电话,方妈妈满口答应,让我好好照顾哲华,冰箱里有菜,待会儿晚饭做了和哲华先吃,不用等她和方伯伯,门面上有点忙,说不准,他们今晚就不回来了。 我挂了电话,要哲华到床上去歇一会儿,饭好了叫他,他却固执地要帮我,他说想体验一下二个人的生活,我听在耳里,喜在心头,他的意思就是想体验夫妻的生活,看来,他在考虑先前我在望江亭上所说的话了。 他帮我干了不少活,剥了好多大蒜,又将大白菜用手掐成段。他做的时候专专心心,仔仔细细,样子可爱极了。当我炒菜的时候,他从后面搂住我,一只手放在我炒菜的手上,随着我的动作而动作。我说小心烫,他说要烫就先烫他。 吃饭的时候,他不住地夸我炒的菜、做的饭好吃。我打趣笑他:“你是不是有了媳妇忘了娘?”说完了,我又觉得有点不妥,脸都涨红了,他却厚着脸皮称是。 吃完饭,他说:“我教你弹琴吧!”便拉我坐到琴凳上,将我的手指放在他的手背上:“我教你弹《少女的祈祷》,如果我……如果我不能弹给你听的时候,你可以自己弹给自己听。” “不!”我象被烫着了般地缩回手指,“我只听你弹的!” 他不说话了,别过脸去。 良久,他才说:“那我弹给你听!” 他便开始弹,一遍又一遍。我靠在他的肩上,跟着他身体的节奏一起晃动,而心里又开始剧烈地疼痛,他琴键上跳动的手指已变得模糊一片。 “歇一会吧,明天再弹给我听,好吗?”我环抱住他的腰,想将脸埋入他的怀里,他便腾出手,将我整个抱过来,我几乎是坐在他怀里了。 “你靠着我,闭上眼睛,我再弹别的你听,累了,你就睡一会儿!” 他开始弹慢板的曲子,也弹那首布拉姆斯的《摇篮曲》,我搂着他的腰,偎在他怀里,闭上了眼睛。他的胸膛虽然不再结实,却还是那么宽阔温暖,他的心贴着我的耳朵,跳得有力而坚定,他的鼻息冲着我的头顶,酥酥麻麻的,我突然有种错觉,他是健康的,会一辈子让我这样依靠!随着他身体的摇晃,我的心彻底放松下来,意志逐渐变得模糊。 我做梦了,梦见我要结婚了,可是新郎突然间换了,不是哲华,变成了我的同事小高。我急得快要发疯了,到处找哲华,可是人好多,他们拉着我不放,让我和小高去拜堂,我开始挣扎着大叫,呼喊着哲华的名字…… 我陡然惊醒过来了,哲华正低头对着我,满脸的关切:“做梦了吗?没事,只是梦而已!”他轻抚我的背。 我惊恐未定,抱紧他:“不,我不和别人结婚,我要和你结婚!别丢下我,哲华,千万别丢下我!” “那只是梦而已!我怎么……怎么舍得丢下你!……好了,去洗洗吧,再接着睡,你太累了!明天还要上班呢!如果你怕再做梦,我等会儿还这样抱着你睡,好不好?” “嗯!”我不松手,不想离开他的怀抱。他便抱着我想站起来,可是一个趔趄,站了一半,便又跌坐回琴凳上。 “怎么啦?腿麻了,是吗?”我慌忙从他腿上跳下来,去看他的腿和脚,“我到底睡了多久?” “没有多久!”他轻描淡写。 我看一下时间:“天啦!都十一点了,你这样一动不动抱着我坐了三个多小时,你怎么不叫醒我?” “没事!你去洗吧,我自己活动一下就好了!” 我不听,仍不停地给他揉。 “去吧!”他抓住我的手。 “你能走了我就去!” 他便站起来,喑咬着牙,故作轻松地走给我看。 “去吧!”他再说。 “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去!” “什么事?” “呆会你洗时把脚留给我替你洗,我……想给你揉揉!”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点头答应。 那时已经是冬月了,又是半夜,室外温度已接近零度了,室内虽然开着暖气,但是洗淋浴还是会冻得瑟瑟发抖,特别是刚洗得那一刹那。我将浴霸全部打开,想着等我洗完之后,蒸气会使温度升起来。哲华洗时就不会太冷了。我将全身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洗了个遍,足足洗了有半个时辰,除了想使温度升高之外,潜意识里,似乎还在准备着什么。 哲华也洗了很久,我听见水哗哗地响,出来时,他的头发湿淋淋的,我慌忙拿干毛巾为他擦,用电吹风为他吹干,生怕他感冒了。然后我再打了一盆温水,蹲下去为他洗脚。他开始有点拘谨,肌肉绷得紧紧的,慢慢地才放松下来。 他用手指来摸我,触到了我的头发:“呀,你的头发也是湿的,把吹风递给我,我给你吹干!” “没关系,我等一下自己吹吹就好了!” “我想为你吹!”他突然变得有点孩子气。 “好吧!” 他动作轻柔,将我的头发一缕一缕地抓起来,然后一缕一缕地吹。他的手触到我的脖颈,痒酥酥的,我笑着躲了一下。他一惊,赶紧移开电吹风:“烫到了吗?” “不烫,是痒!” “痒么?”他笑一下,手又特意在我脖颈上探了几下,我便咯咯笑起来,反过来握住他的脚挠他的脚板心,他居然比我更怕痒,一下就将脚从我手中抽走了。 这样闹了一会儿,头发也吹干了,脚也洗好了,我收好了电吹风,然后去倒水。哲华突然变得特别安静,他坐在那儿不动,听着我做这一切。我也变得紧张起来,心怦怦跳。 在我放好盆子,擦手的时候,他站了起来,准确地走到我身边,轻轻搂住我。 “夜深了!”他低语,“我抱你到床上去!” 他腰下弯,慢慢抱起我,我便紧紧搂住他的脖子。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生怕有半点闪失。我瞥见他是要将我抱向客房。 “我不睡这里!”我悄声说。 他停下脚步,站了好一会儿,我感觉到他的心跳在加快。 “你说过,你要抱着我睡的!”我又加上一句。 他才重迈开步子,向他的房间走去。他轻轻地将我放在他的床上,摸索着将被子替我盖上。 “要我弹琴你听么?”他坐在床边。 “不!” “那我唱歌你听?” “不!” “讲故事?我可只会讲你讲过的故事!” “不!” “那——你想……” “我要你上来!” 他没动。 “你不喜欢我挨着你睡?” “不是!我怕……我……” “我不怕!”我掀开被子,探起身拉他,他一上来,我便偎到他怀里,他轻搂着我,用手指轻轻地捋我的头发。 “灯关了没有?”他问我。 “没有。” “关了吧,关了你会好睡一些。” “我睡不着,先前已经睡了。不关,我想看着你!” 我用手指轻抚他的下巴,下巴上的胡茬冒出了一点点,扎得手指痒酥酥的。我的手指触到了他的唇,那唇发烫而柔软,而他的脸已有些涨红,呼吸也急促起来。我更紧地,几乎整个身子都贴着他,他开始颤栗起来。 我将脸埋到他的脖颈里,含羞带怯地悄声问:“你——是不是很想?” 他不作声,似乎在努力压制自己。他的脖子象火一样烫着我的脸。 “我不在乎非到新婚之夜……我一直……一直都想成为你的……你——也是吗?你是不是也经常想?” 他突然翻过身抱紧我,将脸埋到我的头发里:“想……挨着你就想……可是我怕,我太怕伤害到你……你那么完美……” “不是伤害,是爱!……我要你爱我……不光是精神上,也包括身体的……那样我才是完美的……” 他*一下,开始一点一点地吻我。我悄悄地将衣服解开,褪去,再贴紧他……(未完待续) 第三十六章 他狠心丢下我 早晨手机闹铃响了好久了,我蜷在哲华怀里不肯起来。 “迎蓝,起来吧!上班快迟了!”哲华嘴里催我,手却搂着我不放。 “我打电话请一天假吧!” “不,别请了……我不能再这么贪心……”他用手指一点点抚摸我的脸,“还躺两分钟吧,两分钟就好,我想……再摸摸你……我要清清楚楚地将你刻到我心里……” “从今天起,我所有的都是你一个人的,你随时都可以用手‘看’我!” “迎蓝!迎蓝!……”他突然抱紧我,紧得我快喘不过气来了,他不停地呼唤我的名字,声音渐渐哽咽。 “怎么啦?”我轻拍他的背,“我中午休息时就可以溜过来看你,半天就舍不得我啦?要不,我还是请假吧?” “不用了!”他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放开我,“起来了,真的要迟到了!衣服在哪?我帮你穿!”他开始用手在床头摸索。 我套上衣服,让他为我扣扣子,他小心翼翼,仔仔细细地一颗一颗地扣。我也帮他穿,穿好后,一起去洗漱。我本想为他做早点,可他却催我快去上班,不用管他,他说方妈妈一会儿就回来,要我别迟到了。他送我到门外,让他进去,他不肯,说要我先走,走了他才进屋。我半层台阶下完了,回头他还站在那,再下一层台阶之后,我好象听见哲华在叫我,我赶紧回身,一路跑着上楼梯,他依旧站在门口,如同一尊雕塑。 听见我回来的脚步声,他整个人象陡然间活过来一样。 “哲华,你叫我了吗?” 他张开双臂,想要抱我:“嘴里没叫,心里叫了!” 我扑进他的怀里:“我听见你心里的叫声了!”我把耳朵贴紧他的心脏,“它还在叫哩!” 他紧紧抱我一下,然后将我推开,“走吧,再不走,真正来不及了!” “好,我这就走!”我掂起脚,凑到他耳边,“从昨晚开始,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最幸福的女人了!等我,中午我去医院看你!” 说完,便转身下楼,我听见哲华在身后说:“再见!迎蓝!” “是中午见!”我边飞快地下楼梯,边给他纠正。 中午,我兴冲冲地赶到医院,满脸笑容地推开病房的门,我要蹑手蹑脚地进去,不发出任何声息地出现在哲华的面前,吓他一吓!可是,推开门的那一刹那,我发现病房里超乎寻常地安静。门大打开了,而我,呆立在了门口。病房空空,病床也是空空的,象是从未住过人似的空空的! 我的头也开始变得空空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哲华呢?哲华他人呢?我拦住走廊里正走着的护士,顾不上礼貌:“人呢?病房的人呢?” 她说病人昨天下午就办好出院手续了。 什么?办好出院手续了?怎么可能?为什么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哲华呢?他为什么出院?他到哪里去了?我开始疯狂地奔跑。眼前出现的全是昨天晚上的情景,哲华寸步不离跟在我的身后,哲华一点点抚摸着我的脸,哲华不停地呼唤着我名字,哲华站在门口如雕塑一般一动不动,他跟我说——迎蓝,再见!…… 我疯狂地跑进施医生的诊断室。诊断室里的病人象看怪物一样地看着我。施医生看到我冲进来,便马上站起来,和正在诊断的病人打了个招呼,走到我身边,将我带进里间,避开了那些病人的目光。 “对不起,小夏!没有事先告诉你!是方哲华他执意不让说的!他求着我和他的父母千万要瞒着你,他说他不愿意让你经受别离的那个场面,不想让你太过痛苦…… “其实早在一个月以前,我那个在美国的同学就来信了,他说方哲华的病并不是完全没有希望,但是,前提是方哲华必须去美国治,因为那里的医疗条件才能更有把握!起初,方哲华是想放弃的,他觉得治愈的希望非常渺茫,而去美国,花销又太大,他不想再连累父母。可是方家父母却坚决不同意,他们拼死拼活也要治儿子的病!所以,他们坐今天的飞机飞往了美国,你放心,我和我的同学联系好了,他会照应他们的!” 施医生说着,从白衣口袋里拿出一张光盘,递给我,“这是方哲华走之前托我转交给你的!” “几点的飞机?” “马上要起飞了,你赶不上了!他们先坐飞机到上海,再从上海转机直达美国纽约,你别急!喂!小夏!夏迎蓝!你别跑啊!……” 我紧握着光盘,没有理会施医生在后面的叫喊,飞奔起来,我不知道我要跑向哪里,只是一味地、疯狂地奔跑,奔跑…… 哲华!你为什么要丢下我?你怎么舍得丢下我?你就这么狠心丢下我?丢下我??我奔出了医院,来到天的底下,刺目的光线直刺入我的瞳孔深处,我象置身于了一个大得不着边际的耀眼的旋涡里,天空在旋转,高大的建筑物在旋转,近的远的树在旋转、街道在旋转,我也在旋转,飞快地旋转、旋转、旋转……我软软地倒在了旋转不停的天底下,万物之间。 ……(未完待续) 第三十七章 牵手之后的痛 回到显得格外清冷的家,一夜无眠,过去的三年,过去的哲华,现在的哲华,重逢后的这短短的二个月,轮流着折磨我,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地睡去。还好不用上班。 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在手机里看时间的时候,同时看到了两条未读短信,打开一看,一条是新闻早报,而另一条的标题是“方哲华”三个字,内容是“我在你家楼下等你!”时间是清晨八点。 我从床上一跳而起,鞋都没有穿,直奔窗口。都四个小时了,他还在吗?后面的窗下没有,我又奔到前面的窗子,还是没有,他走了。是啊,谁有那么傻,能等上四个多小时?也许他上来敲过门的吧,而睡熟了的我没有听见? 我加快速度地洗漱、换衣,然后直冲楼下,把楼前楼后走了一遍,确实没有见到他的影子,我再往前走了一段,快走到小区大门口了,还是没有,他肯定是等不来走了。我叹了口气,折回身子。我蓦然惊跳,迎面大踏步而来的赫然就是我正在寻找着方哲华。 “你是在找我吗?”他的笑容有如阳光,指一下楼那边供小区的人健身的小广场,“我刚刚在那里,陪几个孩子玩滑板。” “不,不是。”我脱口否认,脸却发起烧来。站在这里,只看得到广场的一角,我根本没有想到他会在那里,想必我刚才屋前屋后走着找的样子都被他瞧见了。要不,他怎么知道我在找? “你总是口是心非。”他的口气显得语重心长。 我别开头去,脸烧得更厉害了。 “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说着,我感觉有风掠过我的面颊,然后我的手臂失重了,低头,是他拉起了我的手,正不由分说地往小区外走。 突如其来的动作让我失去了抗拒的能力,脚步被动地跟着他的步伐迈动,意识变得模糊而单一,似乎除了心跳,其它的一切都已停止。心脏用力地撞击着胸腔,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眼前的路变得狭小,似乎还发出了耀眼的光晕,那光晕之下,两只连在一起的胳膊有节奏地晃悠着。 “你有吃中饭吗?” 他的声音陡然让我清醒过来。 “还没。”我说着轻轻抽了一下我的手。 他便放开,似乎有点歉意:“对不起,刚刚情急之下,就……” 他的这句话犹如寒冰。情急之下就是无意了,在他只是无意,而在我却是惊涛骇浪啊!他也经常这样拉方心怡的手吧,而拉上我的手,也许只是一种习惯罢了。 我加快了脚步,想必我的脸色并不好看,因为我听到了他说: “你……你生气了?对不起,我以后会注意。” 他越抱歉,我步子越发快了。 “迎蓝!”他突然在背后叫我的名字。 我浑身一颤,不由地停了下来。 “如果……如果我说我是故意拉你的手,你是不是更生气?” 他走过来,站到我的面前。 “五年前,是你一直拉着我的手的,对不对?” 我低着头,只能看到他修长的腿和一尘不染的鞋尖。 “对不起,是我回来晚了!”我再听到他的声音。 这不是重点,再晚也没有关系,只要你身边没有其她人,只要你还爱着夏迎蓝就没有关系,可是事实不是这样了。 我深吸一口气,新鲜的空气经过口舌,穿过喉咙,然后便消息在了无底的深渊之中,根本没能将心中的痛减少一点点。我抬起头,视线从脚尖定向脸庞,用自以为最平静最平淡的语气说出下面的话: “那不是你的错,你没有必要道歉,是——命运弄人而已。你现在过得很好,而我也过得不错,所以,你没有必要心中有负担,我们俩个互不亏欠。” “你的意思是——我们现在只是两个普通的陌生人而已?” 我没有回答。 “那好吧!我们就从普通的陌生人开始!” 我怔怔地看他,从普通的陌生人开始,他要开始什么? “你还不饿吗?走,我们去吃饭,吃完饭,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看着他的背影,没有动。他见我没跟上来,便停下来回身等我,脸上依然是那含蓄的浅浅笑容。我只有跟了上去,只是那个疑问就这样烙在了心底,只是疑问,不敢去想答案。 他要带我去的那个地方既然是滨江公园,我昨晚不知不觉到过的地方。 他告诉我,昨晚我离开之后,他也下了楼,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这儿来了。对这里的一切,特别是望江亭,似曾相识。 他带我爬上望江亭,倚在了他曾经倚过的位置。江风依然,他凝望江水,仰望天空的姿势依然。我站在一边,恍惚起来,过去的时光顷刻间全部倒流。 “这里是你以前经常带我来的地方吗?” “嗯。也是你小时候你妈妈常常带你来玩的地方。” “哦!难怪这么熟悉!”他回望我,眼睛闪亮。 顿了一下,他问:“那时,我眼睛看不见时,都是你牵着我出门的吧?” “嗯。” “那——”他突然将手伸给我,同时闭上眼睛,“那你能不能牵着我的手带着我走,我想感受一下。” 我盯着那伸过来的手,有些发怔。那只手依然白皙修长。 “怎么?不愿意?”他睁开了眼睛。 “不是。第一次带你到望江亭之后,你并没有让我牵,而是自己从栏杆处往后退,你整整退了五步之后,便稳稳坐下去了。你的方向感准得很,在家里,你行动自如,和眼睛好时没有什么分别,第一次见到你时,我根本没有察觉出你的眼睛是看不见的。” “哦?是吗?”他的眼睛里的光更耀眼了,我突然意识到我说的话太多了,有些不自在起来。 “那我试试!” 他说着,闭上眼睛,直接后退。我本能地向前一步,想要去扶他的胳膊。 “一、二、三、四、五。”他边数着边后退。数到五之后,他毫不犹豫地躬身坐了下去,和当年一模一样。 他张开眼睛,对我笑。那笑和当年的也是一模一样,从内心深处绽放出来,开在脸上,再从脸上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部位里漾出来,具有强大的感染力,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跟着笑,想亲近他,想永远留在那一刻!我呆住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八章 我当他的老师 “过来坐会吧!”他说:“风吹着很舒服,坐着也能看到江水。这地方真美!” 见我没动,他欠了一下身子:“你老站着不累吗?” “还好!”我以为他想来拉我,心中的弦陡然被无形的手拨了一下。 我走过去坐到条凳边上。 “坐过来一点,你不怕掉下去了吗?” 我的脸发起烧来,往他那边挪了一点点,感觉自己就象个小丑似的。和五年前的哲华相比,现在的他可是什么都看得见啊! “你们琴行差钢琴老师吗?” “什么?” “我是说,我老是这样无所事事也不好,我想到你们琴行去当钢琴老师。” “噢!” “或者,和你一样,我干脆学做钢琴调律师吧!公司好进吗?” “你……你为什么要进我们公司?” “因为——我想留下来,留在这里。这里有我的家,有我的过去,是我成长的地方。还有……还有我想找回我的记忆。对自己的过去一片空白的感觉一点也不好受,就象是无根的浮萍,飘浮着,没有归属感。和美国相比,这里让我很踏实,很安心。” 是吗?很踏实很安心?我侧头去看他,只看到了他的一个侧影。他的头微抬着,看着远处的江水。风将他额前的发丝拂起,露出整个额头的线条,鼻梁更显挺直。这样近却又遥遥不及。找回记忆又能怎样?他还能回到以前吗?方心怡和我,他又该如何取舍? “你在美国的五年,好吗?” 不问也知道,有了新的感情生活,肯定是好的。好白痴的问题啊! “嗯,很好!心怡他们家对我很好,不仅当年救了我,还一直将我当家人一样看待。他们对我的恩情,我可能一辈子都报答不了。” “方心怡是混血儿吧?长得好漂亮,很可爱!” “是啊,她妈妈是中国人,她爸爸是法国人,她爷爷那辈就移民在了美国,家境非常好,家里又只有她一个孩子,免不了娇惯,所以就任性了些,但心肠好。” 他说到方心怡,笑容便明显地浮上了嘴角。我别开脸去,眼里有如进了沙子。明明会是这样的回答,明明怕提到她,可是,心中的排斥和嘴巴似乎已经分割开来了。就象是看一部恐怖电影,心中害怕的要命,用手捂住了眼睛,却还要将手指微微分开,露出一丁点儿缝隙来。 “对了,我明天要去一趟北京,心怡的妈妈从美国过来了,她打电话要我过去聚聚,所以,我明天就不能在树下等你了。” 就是这样的,我在心底暗笑。刚刚还说要进公司,可这会儿又要去北京了。一心挂两头,即使进了公司又能呆多久? “你去就去吧,没有必要和我说。” “我还是和你说一声的好。”他站起身,“我们到下面走走吧。” “对不起,我该回去了,还有好多事没有做。” “那……好吧!我送你!” “不用。你不是想下去走走吗?你去吧!” 俩人一起下楼梯,走到大门口时,我停了下来,他也跟着停下了。我回头,他正看着我,表情有点难以捉摸。我没有去捉摸,而是匆匆和他说了句再见,便走到街边拦了一辆的士钻进去了。我平时很少坐的士,除非遇到什么紧急的事情,我不喜欢那狭小的空间,憋得慌。可是这时候我坐了。我只是想快点走,逃走,躲开他的视线。 第二天果真在树下没有看见他,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他都不在。他走了,到北京去了,到方心怡身边去了,俩人正过着幸福开心的日子吧!不,是全家,全家过着团聚的好日子!方心怡会不会再抱着他哭,不让他回来? 我常常握着手机,对着那个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和他留给我的唯一一条短信发呆,每次调到是否删除的时候,手指放上去又拿开,最终没有按下去。自己安慰自己,这就算作是给自己留了个纪念吧! 菁茜见我的样子,也不再忍心责骂我,而是张罗着给我介绍男朋友。其实,在这近两年里,她不知道给我张罗过多少个了,连公司里那个韩国专家的翻译兼助理王云浩都没有放过,他不仅比我小,而且还是有女朋友的。她全然不管这些,真是拿她没办法。 “我的眼睛最毒了,那小子他喜欢你!管他是小你的,还是有女朋友,好的,我们就不能轻易放过!” 这就是她的理论。说不过她,也就只有不理不睬。如果男顾客进了琴行,不看钢琴,而是一个劲地朝我身上看的,用脚趾头想,就知道又是她介绍来相亲的。每逢这个时候,我立马走人,恨得她在身后牙痒痒,却拿我没办法。 早晨一到琴行,菁茜就挤眉弄眼,兴奋得有些超乎寻常。 “迎蓝,你晚点出去啊,等一会儿见个人后,你再走!” “不见!” “嘿嘿,不见要后悔的哦!”她睒着眼,故作神秘。 我不置可否,上了二楼办公室。 正收拾着工具,有人进来,抬头一看,心中一紧,手中正拿着的工具差点就掉到了地上。经理领了一个人进来,那人赫然就是去了北京的方哲华! 经理对我笑,那笑里别有意味:“来,迎蓝,我自作主张给你收了一个徒弟!从今天开始,他就跟着你了!” “……”我没有回过神来。 “虽然你们认识,我还是给你们相互介绍一下吧!”经理故作严肃,望向方哲华,“夏迎蓝,我们公司的一流技术人才,拿了资格证书的,国家认可的高级钢琴调律师!”他又望向我:“方哲华,新入职的员工,分到了我们琴行,本来是要他当钢琴老师的,是他自己要求学钢琴售后的。好了,介绍完了,你们去忙吧!” 说完,经理就掉头走了,丢下我们俩人。 方哲华站在那,对着我笑,眼神清亮。 “你……你怎么来了?” 他回答:“上次不是说过了吗?” “你不觉得你应该留在北京吗?” “什么?”可能是因为我的声音小,他似乎没有听清。 “没什么。”我也就不再重复。 出去经过楼下卖场的时候,菁茜远远地就对我笑,我读懂了那里面所有的含意。先前她要我等的人就是方哲华了,她早就知道他要来,这小妮子肯定在背后帮了方哲华,经理也是,要不是他们,方哲华能这么快这么顺利地进入公司,分到琴行,来到我的身边吗?要知道,刚入职的新员工,不管是销售人员,还是公司管理人员,都必须要在公司生产车间的基层里待上三个月,才分流的。 我暗暗瞪了菁茜一眼。 因为名正言顺了,他走在身边的感觉也完全不一样了,心中少了那份恍然。而他呢?也好象比前段时间要开朗得多,笑容一直挂在他的嘴角。是因为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还是因为在北京充回了满满一身的电? 不想!不想!不要想北京!不要想方心怡!就想这一刻好了!只在乎这一刻就好了! “你在想什么?”他突然问。 “哦,没什么!” “你不问我怎么进的公司吗?” 还用问吗? “哦,你是怎么进来的?” “你猜猜!” 还用猜吗? “你的音乐才华吧?”我故作淡然。 “一半吧!多亏了你们经理,他可帮了不少忙!” 早就猜到了。 “哦?你找得他?” “说来也巧,昨天去应征的时候,恰巧碰到了他,当时,我并不认识他,他看了我几眼,就直接将我要过来了!……其实——说到底,还是你帮了我!” “啊?噢!” “我昨天下午来过琴行,你不在。” “哦!” “菁茜——菁茜她和我说了很多话。” 心中一紧,很多话? “是的——”他拉长了语调,拉出了一长窜足以让我发怔好久好久的暧味来。 车来了,我没有也不敢接着问她都和他说了些什么。他跟着我上车,依然是他投的币。话题就这样打住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九章 约会在望江亭 售后结束回到琴行时,是中午。琴行里没有顾客,张玥坐在一架钢琴前弹着琴,只不过这次她没有结结巴巴地弹曲子了,而是在弹拜厄的练习曲。听见脚步声,她边探头,边满脸是笑地站起来。 “夏老师,你们回来啦!我刚刚在学练习曲,你能帮我听听看弹得对不对吗?” “让方老师给你听听吧!”我指指站在我身边高大挺拔的方哲华,“他弹得比我要好得多!” 张玥望向方哲华,小脸变得有几分娇羞:“那就麻烦方老师了!” 方哲华应着,回头望我,我已经爬上了楼梯。 下午我一直呆在办公室里,反反复复整理着客户的资料。方哲华上来过两次,却又被张玥叫下去了,说是有顾客来选琴,让方哲华去帮着弹一下,参考参考。也难怪她一个人应付不来,菁茜下午请假了,幼儿园打电话来说孩子发烧了。我本想下去帮帮忙,想着有方哲华在,也就没有下去。 到了下班的时候,我才下楼。 方哲华看着我肩上的包,问:“到下班时间了?” “嗯!” 快要走出门的时候,我听到他对张玥说:“你忙着,我们先走啦!”然后,是了他快步过来的脚步声。 “我送你!”人高腿长,他很快便和我肩并肩了。 “不用了。” “那就顺路一起走到公车站吧!” 去公车站只有五分钟的路程。 走到公车站时车还没有来。我夸张地勾着头望着公车来的方向,心里的眼睛却在揣摩他站在身边的模样。先前没有继续的话题陡然间充溢到心间,菁茜,菁茜她到底都和他说了些什么? 车在我的勾头凝望中快速驶了过来,带着一丝混了尘埃的风停在了我的正前方。我回头望他一眼,示意车来了,我要走了。 他肯定是一直看着我的,我的回头,让他惊觉地将目光投向了前门大开的公车上,仿佛才知道车已经来了。 我向开着的车门走去。 “迎蓝!”他突然在身后叫我,我回头,他神情怪异,似乎要说什么,最终却只说了句平常又不平常的话:“你路上小心点。” “嗯!再见!”有好久都没有人和我说这样的话了。 “再见!” 我上了车,找了个位置坐下。刚坐稳,车就开了,往车窗外望时,正碰到哲华的目光,是深思却含笑的目光。他今天有点不对劲。 车过第二站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突然振动起来,我拿出来一看,是哲华发来的短信:“我在望江亭上等你!” 刚刚分开的时候,他就是想要说这句话的吧!这是约会吗?是什么让他没有或是不敢当面说出来?而是用了短信?他也在挣扎和犹豫?那我呢?是去还是不去? 约会?哼,你在想什么呢?他无非是想要从你这里挖掘他的过去而已,一个类似我一样的人从头顶冒了出来,对我冷笑。 去吧,去吧!想那么多干嘛?能在一起呆多久就呆多久啊!又冒出了一个自己。 不!不能去!你不是要放弃的吗?你不是要成全他的现在的吗?拖泥带水的,对谁都不好!你去了,会失控的!先前冷笑的那个我厉声说。 去吧!去吧! 不能去!不能去! ……挣扎中,车到站了。我站起身,跟着前面的乘客下了车,等站到站台上时,才发现根本还没有到我该下车的站点。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手机紧握在手中。 又是一次振动,振得手臂都有点发麻了。打开一看:“我会一直等着你,直到你来!” 一切挣扎都无效,我加快了步伐,奔向街边,上了的士。 夜幕早已降临。十分钟后,我站在了望江亭下,抬头,看到的是哲华倚在栏杆处的剪影。初冬的夜寒意阵阵,风吹过来,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哲华,他站在风口里,不冷吗? 我快步上了望江亭。他听到脚步声,转过身。他站直了身子,一动不动地望着我。 “来啦?”他的声音低沉得近乎于沙哑。 “你不冷吗?”我和他几乎同时开口。 “还好,你呢?”他走近我。 我摇头。 接下来,一起沉默。我清楚地听得到他的呼吸声,我更清楚地听得到我的心跳声。 “你……” “你……” 然后又同时开口,同时停顿。 “你先说!”他眼里有了笑意。 “没什么,就是问你找我什么事?” “菁茜和我说……” 心提到了噪子眼。 “菁茜和我说,你一直都是一个人?” 我没有回答。 “可是……可是我……,对不起,我和心怡……” 他一字一句地断开着说,我的呼吸似乎也快被他断开来了。来了,终于来了,他终于正式地说出来了,他约我出来,就是想要告诉我他已经有了新的爱人了,和我说对不起,再和我说不必再等他,找一个人嫁了吧! “我知道!我们之间都是过去式了,你的一切和我无关,无关!所以,请你……请你不要和我说对不起!”我的声音显得那么陌生,又尖又细。 “你约我来这里,就是和我说这个吧!好了,你说了,我也知道了,我该走了!”心痛得我想弯下腰去。说完,我转身奔向楼梯。 他一把拉住我的一只胳膊:“对不起……” 我使劲地甩,想甩开他的掌握:“说了不要你说对不起!” 他的手掌那么有力,怎么甩都甩不脱。 “对不起!迎蓝,你听我说,我和心怡没有什么的,我和她只是兄妹之情!” 我停止了一切动作。 “是的,你一定要相信我,我和她真的只是兄妹的感情!” 我停止在那里,不知是惊还是喜,不能动弹,说不出话。“我和她只是兄妹之情!我和她只是兄妹之情!……”这句话反反复复响在耳侧,愈来愈响,愈来愈响……心里的痛一下子全释放了出来,我终于弯下腰去。(未完待续) 第四十章 I am sorry “怎么啦?”他焦虑的声音从我头的上空落到了我的耳边——他蹲了下来,双手扶住我。 “是胸口痛吗?”他的手盖住我捂着胸口的手,“对不起,是我不好,是我故意不一下子说出来,故意试探你的反应,我不知道你会这样……这样地痛!对不起!对不起……”他惊慌失措起来。 他突然一下子抱起了我,直向楼下窜去。 “你……你要去哪里?” “医院啊!” “不用了……” 他不听,几乎是用跑的,很快就到了公园的大门口。 “真的不用了,已经不痛了。” 他并不放下,而是低头看我。路灯下,他的眼睛格外明亮,我看到了那里面深深的怜惜,渐渐地,他眼里的光越来越亮,有一种亮晶晶的东西在闪着光——当我看清那是泪光的时候,他的头俯下来了,他的嘴唇落在了我的脸颊上,颤抖地吮吸着。我这才知道我的脸颊上全是泪水,脖子里也是,温热地,痒痒地一点点地爬着。他越是想吻干,却是越吻越多,心中的泪失去了开关,肆意奔流。 “对不起……对不起……”他颤抖着不停地说。 我在他的怀抱中摇头,使劲摇头,新一轮的心痛又来了,终于“啊”出了声,紧接而来是的忍不住了的痛哭的声音。 他放下我,双手来我擦脸上一直奔流不止的泪水,擦得他满手都是,怎么擦也擦不干,他哽咽地叹息,一把将我揽入怀中,“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我太笨,一直没能懂你的心思,一直让你误会。别哭了,你越哭我越心痛!笑吧!迎蓝,我要看到你笑!这是五年前我的第二个愿望,对不对?我们一起实现它,好不好?” 我挣开他的怀抱,捶打他的胸,近乎于歇斯底里:“我不幸福!我不快乐!我不会笑!我从来就没有答应过你,是你一厢情愿!你一声不响地丢下我,一去就杳无音信!你知不知道,你走之后我都快疯了!施医生美国的同学打电话来说你们根本就没有去找他!我跑到北京,跑到大使馆里去问,求他们查你们的下落,却总是得不到消息,我又想或许你们根本没有去美国,你放弃了治疗,说谎话骗我,我到机场去查登机记录,有你们登机的名字,可我还是不相信,找到你的山东老家,却什么也没找到,你们一家三口就象人间蒸发了一样!你知不知道,我找你找得好辛苦?等你等得好辛苦?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 “对不起!迎蓝!对不起!”他任我锤打,竭力来搂我,“一切都过去了,过去了,我回来了,就在你的身边!迎蓝,我们不再分开了,永远不再分开了!” 我停止了锤打,投入他的怀中,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了他,生怕他突然消失了似地紧紧抱住他。他回抱着我,脸贴住我的头。 “冷吗?” 他问着,已把自己的外套散开,将我整个包裹了进去。立刻,他身上的热度连带着一股微醺的气息向我袭来,我闭上了双眼,全身没了气力。 良久,他在我耳边低语:“好些了吗?刚刚你那么大声有好些人都在看呢!” “啊?”我从他怀里抬起头,四下张望,捶他一下,“哪有,你骗我!” “你终于笑了,看到你的笑脸好象比登天还难,自从和你重逢后,我好象没有见你笑过……哦,不,见过两次的,是和那个郭子诚说话的时候笑过,你那时笑得那么甜,是故意笑给我看的吧?” “哪有?”还好是晚上,要不然,他该看清楚我的脸已红胜火了。 他的手触到了我的脸,声音变得好温柔:“你——笑起来真美!” 我推他一下,将脸躲开一点:“学会贫嘴了!眼睛都肿得象桃子了,还美呢!我都看不到路了!” “那我抱着你走吧!” “看来美国的生活很不错的,你的嘴还真是……” “真是什么?我说的是真心话!以前的我不这样说话?” “也不是。刚刚认识你的时候很寡言,不是一般的寡言,而是几乎听不到你的声音。后来……后来,你也这样说话的。” “哦?后来?后来是指我们相爱之后吧?” “嗯!” “……迎蓝!” “嗯?” “帮我找回记忆吧!我要记起我是谁,记起生我养我的父母,我要记起你,记起我们曾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好不好?” “嗯!”我重重地点头。 “饿吗?我们找个地方去吃饭?” “不,我想我们买菜来自己做了吃,你以前最爱吃我做的菜了。” “可是已经很晚了。” “你等不及的话,那就算了。” “不是不是!我是怕你饿着了!走吧!我们去买菜,我今天非要吃到你做得饭不可!” 他拉起我的手,带着我飞跑起来。 附近有一个大超市,我们手牵着手走了进去。 相拥着一起走或者一起跑,带着温馨的笑,一起去购物,一个推着购物车,一个拿着商品一个劲地看生产日期,再亲密地交头接耳,这是连梦中都不曾出现过的情形。我似行走在云端,整个人轻得要飘起来了。 买完菜回到方家,真的是很晚了,等我们吃完饭,已经快深夜了。 因为太晚了又冷,哲华不让我回去,我便睡在我以往睡的客房里。 第二天,我很早就醒了,起来后看到哲华的房门关得紧紧的,似乎还睡着,便轻手轻脚地洗漱,然后做早餐。我把厨房门关得严严实实,生怕泄出半点声响吵醒了他。 待一切做停当之后,太阳已升起来了,第一缕曙光明媚地透过窗,折射到我摆放在餐桌上的煎蛋上,发出澄莹的光来。 我悄悄地打开厨房的门,走了出去。是该叫他起床呢,还是让他多睡一会儿,正犹豫着,突然听到了一点动静,从哲华房里传出来的,侧耳细听,是钢琴的声音,断断续续,声音很细小,小得不注意还听不出来。他在干嘛?不象是在弹曲子,也不象是在练钢琴指法。我好奇地走过去,轻轻敲了一下门。 门开了,我看见他穿得整整齐齐,整个脸庞洁洁净净的,看来,他比我起得更早。 “是不是声音还是很大,我把你吵醒了?”他问。 我摇头:“你在干嘛呢?” 我走了进去,看到钢琴的背后被他用一床厚厚的被子捂着,围得密不透风、严严实实,弱音布的踏脚也踩下来了,这种架势,难怪钢琴声这么小。 我不觉“扑哧”一声笑出来,亏他想得出这种法子,笑得同时,心里笑出了感动。这就是哲华,我熟悉的深爱着的哲华,哪怕失去了记忆,他给人于突来的惊喜和感动却没有变。 他拉我坐到琴凳上,然后拿开被子,挨着我坐了下来。 他略微沉思了一下,便开始边弹边唱。 这是一首暂新的从未听过的歌,哲华写的歌。他一大早爬起来,不声不响地将钢琴严严包裹,就是为了写这首歌。 我听他唱的是: “i’m sorry 我不是故意忘记你 i’m sorry 我要记起全部的你 命运让我忘记了你 并不是最后的结局 你的深情 你的爱 你的忠贞不渝 让我更懂得珍惜 i’m sorry 我不要让你再哭泣 i’m sorry 我不要让你再悲凄 我的生命充满奇迹 都是因为身边的你 你的付出 你的爱 你的不言放弃 深深刻在我心底 天荒地亦老 海枯石亦烂 我永远站在这里 在这里 天荒地亦老 海枯石亦烂 我们永远不分离 不分离 ……” 他的歌声一如从前,他的才华没有因为失忆而减弱半分,与琴与歌合为一体的令人震撼的魅力没有丝毫地改变,似乎更胜从前!在歌即将结束的时候,他转头望着我,伴着音乐的节奏,饱含深情地说:“迎蓝!我要记起你!” 我点头,拼命点头。 “别哭!”他拥我入怀,“我要天天看到你笑!” “嗯!”我靠紧他。(未完待续) 第四十一章 带他去了盲校 我靠紧他,再靠紧他,生怕这一瞬只是一个很快就会逝去的梦。 他突然轻轻推了我一下:“迎蓝,几点了,我们恐怕要迟到了吧?” 我不动,不愿意离开他的怀抱:“迟就迟了吧!” “不要紧吗?我怕影响到你,你可一直是一个敬业的人。” “我的敬业也只是因为你的离开。”我低声说着,动了一下,“好吧!那我们走吧!”可我却没能站起来,因为他抱着我的手并没有放开,“怎么?不是走的吗?” “我有点舍不得!”他有点孩子气地将头靠到我的肩头,把我抱得更紧了。 “那我们就请假吧?” “这样可以?” “怎么不可以,五年里,我可一回假都没有请过呢!” “好,就这样决定!我来说!”他掏出电话,三下二下就拨了出去。 我把耳朵凑到他手机边。没病没事的,为了和爱人呆在一起不上班而请假,好歹有点难为情,况且又是熟悉情况的经理,还有菁茜和小高,该被他们笑死了。 果真,电话那头的声音拉得老长,故意嬉戏了好几句,最后是笑嘻嘻地答应了。 收好电话,他偏着头问我:“好了,搞定了!那接下来,我们做什么?” “我带你去盲校吧!” “嗯,好!……不过,我还想这样抱你一会儿!” “你……” “不喜欢?”他将脸凑近我。 我摇头,脸发起烧来,赶紧抿着唇将头埋入他的怀抱深处。 我感觉到他的手指穿插到我的头发里,然后一缕一缕地轻轻顺下来,随着动作,他动人的噪音贴着我的耳朵从他的胸腔里穿透了出来:“迎蓝,你知不知道,从昨晚开始,你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变得好温柔,好温暖,你的笑容不止是美,还带着一种光辉,一种能扫走一切阴郁的光辉!”他停顿了一下之后,低声问,“你想不想知道我对你最初的印象是什么样的?——我是说从美国回来后,失忆后的我。” “什么样的?”我抬起头,有点点好奇。 “觉得你象一口幽幽深井,浑身透着一股凉气,冰冷、忧郁、神秘、不可捉摸,让人难以接近,却又想引起你的注意,和你亲近!” “哦?是吗?我还以为我又古板又老气横秋呢!” 他笑,轻轻抚开我额前的发丝,“但是,自从那次在小旅馆里吻了你之后,我的想法就变了。你内心充满了激情,如火的激情,能融化寒冰的激情!你成了流动的水,静静地不知不觉地就流淌进了别人的心灵深处,随时能把他吞没掉!” “我有这么可怕吗?那个别人包不包括你?” “你说呢?”他轻轻扳开我,眼里有火苗在窜。他俯下头来了。我躲开,轻锤一下他的胸,从他怀里跳出来,“不行!谁叫你那天那样对我?” “哪天?”他愣一下,随即反应了过来,他站起来伸出手想揽我,“对不起!迎蓝,是我不好,那天我不该……但是我发誓,那天我看着你泪眼楚楚的样子,确确实实是心动了,不,是心痛了,吻你的时候,有一半是不由自主!” “你都可以有一半自主地去吻一个对你来说还陌生的女人,那你与你熟识的,你更不例外啰!” “熟识的人?”他重复了一遍我的话,“我熟识的人就只有心怡啊!我没有吻过她啊!你还是觉得我和她……不是的,我和她真的没有一丁点儿的男女之情,你一定要相信我!如果菁茜不告诉我你是为了心怡而躲避我,不理我,假装和我不熟悉的话,我恐怕怎么都想不到这一点。” “那你们还那样!明明就住在一起的!”我小声嘟哝,方心怡穿着睡衣偎在哲华身上的样子历历在目。 我的声音那么小,可他还是听见了:“你是说你第一次上公寓那天?不是的,那酒店有两间房的,一人一间,我们可是分开睡的。昨晚我们不也是住在一起,如果照你这般想,那我们岂不……如果你想要那样的话,我并不反对!”他坏坏地望着我。 “你!……”我脸烧得厉害,“以前的哲华不是这样的,在美国生活了五年,都变坏了!” “我坏吗?”他一把抓住我,“那就坏给你看看!” 我“啊”地尖叫,只叫了一半,就被他用唇堵住了。 我们到达盲校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因为我告诉哲华我们以前都是走着去的盲校,他便坚持要走着去。一路上,给他讲着他以往的点点滴滴,和当年一样,两个小时的路程走得不知不觉,很快就到了。 盲校的老师一眼就认出了哲华,象见了久别的亲人般地激动,对他身体的复元和眼睛能重见光明感到万分高兴和惊叹!学生们在老师的牵领下热烈地欢迎着我们的到来。 在他们的簇拥下,哲华参观了整个盲校,经过琴房的时候,老师指着一小间一小间琴房里的钢琴告诉他,这是学校用他捐赠的钱购买的钢琴,专供爱好音乐的孩子们学习和练习,老师说着,从跟在她身后一个挨着一个牵着衣襟的孩子中牵出一个约莫八岁的小男孩:“小杨杰是学得最好的!” 哲华蹲下身子握住小杨杰的小小肩膀,定定的看着小杨杰。小杨杰的眼珠微向上斜着,露出了一大半的白眼球。他歪着头,倾听着身边的动响。 我知道哲华此刻心中的感触,他面对这一大群大大小小失明的孩子们,就如同看到了年少的自己,不由自主地在心中默默勾勒着自己少年时的模样。 “来!”他微站起身,牵起小杨杰的手,“我们去弹琴!” 他进入一间琴房,将小杨杰抱到琴凳上坐好,然后坐到他的左边。 “我们四手联弹,好不好?”哲华偏着头问小杨杰。 小杨杰连连点头。 “从全音符到十六分音符的四手联弹,准备好了吗?好,来,预备——开始!” 哲华边弹边数着拍子,小杨杰跟着哲华的节奏,流畅地完整地弹了下来。弹完之后,围在外面(因琴房太小,容不下几个人)的人全部鼓起掌来。 “小杨杰弹得真不错!”哲华亲昵地摸了摸小杨杰的头,“继续努力,永远都不要放弃你的音乐梦想,好吗?” “嗯!”小杨杰伸出手摸索着,哲华接住他的小手,那小手便紧紧地拽住哲华,“叔叔弹琴弹得真好,你能教我吗?” “当然能!” 哲华说做就做,他开始给爱好音乐的孩子们上课,而我在外陪着其他的孩子们玩儿。一直到天色已晚,我们才和那些孩子们告别。走时,孩子们依依不舍,在老师的牵领下,硬是送到校门外的路口上才站住。 我挽住他的胳膊,如五年前一般,慢慢走着学校前那一段长长的下坡。 “是不是感触很深?”我问。 “是啊!”他叹一口气,“可惜我一点都不记得了,刚刚看到那些孩子们,我就在想,年少的我会是个什么样子?你告诉过我,我是因为失明而患有自闭症的,那他们可比我开朗和快乐得多,至少,他们敢于面对自己的命运,敢于与它抗争。而我呢?却闭门不出,浪费掉整整十年的光阴,要不是你,我也许早就不在世上了吧,什么都不会留下!” “以前的事都已经过去了,你现在不是很好么?对了,你去当老师吧!跟着我做售后太委屈你了。或者去创作,实现你自己的音乐梦想!想当初,你可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呢!” “那你也不做了吧!看着你天天在外东奔西跑的,那么累,我有些于心不忍!从明天开始,不,从现在开始,你就呆在家里,我来照顾你,好不好?” “不好!”我摇头,“我不想无所事事地呆着,况且,这份工作我已做了快十年了,虽然有时也厌烦,但是它陪我走过了我生命中最孤独最漫长的五年,所以,我不会舍去它!放心吧,我不累,这些对于我来说,早已经习惯了!” “那好吧!我明天就去和公司说!”(未完待续) 第四十二章 我早已是你的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我们走完了那段长长的下坡,在路边搭上了回城区的车。 当天晚上,我依然住在方家,住在方家的客房里。 第二天我们一起到的琴行。菁茜望着一起踏进门槛的我们笑,我知道她在笑什么,虽然没有她想的那事,但被她笑得似真有那回事似的,一时间,我的脸烧得好厉害。她邪邪地笑还嫌不够,又凑过来,贴住我的耳朵:“好滋润哦!” 我伸手掐了一下她的胳膊,她虚张声势地哇哇大叫! 我偷眼看哲华,他望着我们笑,很显然,他已猜到我们在打闹什么。 “喂!大帅哥,什么时候请我们吃喜糖啊?”菁茜揽过我的肩,“我们的大美女可不能再等下去了!” “我这时就去买,好不好?”他也学会贫嘴了。 正说着,经理从门外走了进来。 “早啊,你们!迎蓝,差事又来啰!公司安排你到北京去出差,车间有一个木匠同你一起去。那边空气干燥,有一百来琴的音板开裂了,要修要补,这回任务可艰巨了!” “是去北京吗?”哲华在旁问了一句。 “是啊!你是迎蓝的徒弟,这次她去,你也跟她一起去吧!” “真的?那太好了!什么时候走?” 我望着哲华高兴的样子,方心怡的脸不觉间跳了出来,他这么高兴,是因为可以到北京去看她吗? 经理回答:“公司还在订票,什么时候票订好了什么时候走,估计应该是明天吧!你俩有空就收拾收拾,随时准备出发!” “这下好了,顺道把蜜月也给度了!”菁茜在一旁嬉笑。 “迎蓝,我这回可够意思了吧!”经理也跟着起哄。 我羞喜交加,丢下他们,蹭蹭蹭爬上楼去了。 “去买糖啊!” “……” 我听见菁茜还在闹,不觉有些感动,人生得一如菁茜般的知己、经理般的上司,也算是上天赐的福气了! 哲华本来今天是来辞职的,但听说要到北京出差,便改到出差回来了再辞。他说他要陪在我身边,他要帮我,即使经理这次不让他去,他也会去!他说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工作都那么辛苦,更莫说是在陌生的城市! 我本想取笑他你是想去看看心怡吧!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不是一个会说笑话的人,我怕我会说得象真的一样。 上午有一个售后,做完了下午就没什么事了,我便开始收拾要带的工具和钢琴配件。刚收拾好,公司财务打电话来,要我去拿这次出差的借支款。 哲华他说要陪我,便跟着去了。走到公司办公楼里的楼梯处,碰到了韩国专家金先生和他的翻译兼助理王云浩,便停下来说了一会儿话。 金先生在中国呆了好几年了,一般的中国话他都能听懂,而且自己也能说一些简单的,王云浩的工作则由翻译侧重到助理方面去了。技术专家的助理当然要懂得技术,去年,他曾到琴行跟了我半个月,说是金先生要历练一下他的技术能力。 和金先生道了再见之后,王云浩并没有跟上金先生的步伐,而是还和我说着话: “是不是又要出差?” “嗯!到北京!” “又去那么远?如果我也能去就好了!” “你是富贵命,哪会轮到你?再说,金先生可离不得你啊!” “嘿嘿!你又取笑我了不是!在外注意身体,啊?” “好的!谢谢!” “就怕你见外!我要走了,电话联系啊!”他见金先生已走远了,便边回头边说着,赶了过去。 我开始爬楼梯,回头,才发现哲华还站在原地不动,望着金先生和王云浩的背影。 “哲华!”我叫了他一声,他闻声抬头看着我,“你上不上来呀?要不,你就在下面等我吧!外面那个假山边有坐的地方。”我指指办公楼外的小花园,“我很快就回来!” 他在下面点点头。 待我签好字,拿了出差费用下来的时候,他还站在原地,并没有到小花园里去坐。 我去握他的手:“怎么不去坐着,站着不累吗?” 他答非所问:“我能感受到你的感觉!” “什么感觉?”我奇怪地问,有些不明白他没头没脑的话。 “当初你看到心怡的感觉!” 我愣了一下,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这么说。 “刚才那个男人喜欢你!” 我明白过来,笑了:“你说什么呀!人家可比我小,足足小三岁哩!只是经常在公司碰碰面而已,况且他是有女朋友的,你想到哪里去了?” 他也笑了:“哦!是我瞎想了。当初看到郭子诚时,心里就不舒服,如今看到这个男人,心里又有些说不出的别扭,你不会嫌我气度小吧?” 我摇头,和他十指紧紧相扣作为回答。走出公司大门的时候,门房的保安和我打招呼,我回应着,并没放开哲华的手,哪怕我知道马上就会有爆炸似的新闻在公司上上下下传开,我也没有放手。那新闻就是:五年来拒绝男人近身的夏迎蓝居然牵着一个男人的手在工厂漫步。 下班后,我先回家收拾好了自己的衣物,再去方家为哲华收拾。他在一旁看着我收,每次问他,这个带不带?那个带不带?他都说你说带就带,不带就不带。我笑了,便不再问他,自作主张地为他收。正收着,他突然从后面抱住我,俯到我耳边低语:“迎蓝,等你这次出差回来,我就跟着你去见你的父母,好不好?” “怎么想起要见我的父母?”我心跳了一下,明知故问。 “我要你嫁给我!你早在五年前就应该嫁给我了,而我让你等了那么久!嫁给我,好吗?迎蓝!” 我摇头。 “你不愿意?”他将我的身子扳过来,让我正面对着他。 “我只是……我只是不知道你……”我结结巴巴。 “我什么?”他抬起我的下巴,这样他才能看到我的眼睛。 “你……你确定你要娶我么?你确定你爱我?”我扬起睫毛,看到他的眼睛深处,“在你还没有记起我之前,你也许并不爱我,只是爱上了我对你过去的爱,对你五年的等待!” 他的脸色随着我的话开始变得阴郁,眼睛象着了火似地盯着我:“你怎么这样想?!”他咬咬牙,猛地拉起我的一只手,放到他的胸口上,立刻,那咚咚地剧烈地心跳直振我的手心,“自从见到你,我的心就变得很奇怪,你的一举一动,都会牵引着它,你的突然出现,它会跳得以为是心脏病发作;你的哭泣,它便揪成了一团;你的冷漠,就会使它一落千丈!你说,我有没有爱你?是不是真的爱你?” 他的脸在我的眼里开始变得模糊。 “我爱你!我不知道失忆前的我有多爱你,但是我却知道现在的我!我爱你!迎蓝,真的好爱好爱你!爱到心痛!” 我扑入他的怀中:“我知道!我知道 !” “答应我,嫁给我!” 我在他怀里点头。 他俯下头吻我的发,再从发际滑到耳边,他再次深情地低语:“我爱你!” “我也爱你!爱过去的你,爱现在的你!” 我掂起脚尖,象当年那样,献上了自己的唇。我双手勾住他的脖颈,整个身子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他热烈地回应我,紧紧抱住我,我已不能呼吸,一切变得不能自主……他的唇慢慢移开,从嘴角边滑入脖颈,我的身子如火般要烧起来……他的唇滑到胸口了,我已开始颤栗……他猛然停住了,推开我,如当年那般欲转身离去。我抓住了他的胳膊。 “其实……其实,在五年前你离开前的那个晚上,我早已是你的了!”我扑入他的怀里,埋着头,含羞带娇。 他振动了一下,然后弯腰抱起我,温柔地吻着我,慢慢走向床边…… 那天晚上,我依然没有回去,依然住在方家,只是并不住在客房里。(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 蓝眼睛里的恨 第二天一上班,经理就通知我们说票已定好了,是下午的火车。 和我们一同去的同事姓秦,四十多岁的年纪,我不认识他,他却好象对我很熟识,一口一个小夏地叫,很随和。一行三人于次日下午抵达北京西站。 下车时,人挤着人。哲华什么都不让我拿,他背上自己的双肩包(还好,哲华的东西不多,就这一个不算大的背包),一只手拖着我的行李,一只手牵着我,随着人流下楼梯,再随着人流过通道,走向检票口。秦师父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到北京首都来,一路都很兴奋,此刻,他紧紧随着我们,生怕挪下一步,我时时回头望他,和他说上一两句话。和哲华如此亲近,本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如果再忽略了他,就更不好了。 出了站口,正走着,一个少女的影子从一旁飞奔而来,扑进哲华的怀里。 “哥!”我听到一声娇嗔的叫声,“哥!想死我了!” 是方心怡,她扑在哲华的身上,双手勾住他的脖子,脸挨进他的脖颈里。 “哥,你怎么不坐飞机啊?火车这么慢!等得我急死了!”她在他脖颈里说。 “好了,心怡!”哲华不得不放开我的手和手中的行李,去掰方心怡的胳膊,“别闹了!你不上课的吗?早知道你逃课,就不该告诉你我要来!” 好不容易,哲华才让方心怡站直身子,但她却抓住哲华刚刚握着我的那只手不放。 “心怡,来,快叫姐!”哲华对方心怡说着话,眼睛却望着我,那眼睛里写满了歉然和不能奈何,我对他笑,尽量笑得大度和自然。 “心怡,你好!” 我依然用这笑容去面对几乎整个人都挨在哲华身上的方心怡。 她看了我一眼,笑了:“夏姐姐,你也来啦!” 哲华向我这边迈了一步,揽过我的肩,一脸的甜蜜和幸福,我注意到方心怡眼睛里的笑容消失了。而浑然不觉的哲华还在对着方心怡说:“小丫头,你知不知道你说得很准,你夏姐姐真的是哥失忆前的恋人!” “是吗?” 笑容没有再回到她的蓝眼睛里,浮上来的是一种淡淡地哀怨,“哥,你都记起以前了吗?” “还没,不过,你夏姐姐告诉了我一部分,我对我的过去大致都已经知道了。” “哦!是夏姐姐给你的记忆!”方心怡说着,那双象两颗蓝宝石的眼睛从我的身上一略而过,我在那双眼睛里读出了一丝冷漠和敌意,一种女人与女人之间,或者说情敌和情敌这间的那种敌意,同时,她的话让我听出了言外之音。 “走吧!哥!”她并不放开哲华的手。 我不知道旁人怎样看些刻的我们,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一手牵着一个女人,一手又搂着另一个女人,他们会作何想?我悄然弯下腰,去拿自己的行李,而脱离了哲华的臂弯。 “迎蓝,我来拿吧!”哲华拉一下我的胳膊,我便住了手,退了一步,和秦师父站到一起。 哲华弯腰提搁在地上的行李时,回头望我,我已和秦师父说着话了,装出一副毫不在意他们的样子。 哲华拿了行李,方心怡便紧拽着哲华向前走,走得比我和秦师父要快得多,一会儿就超出我们好些步了。我继续和秦师父说着话,眼睛却不得不落在此刻相依着移动的背影上,他们看上去多么相配啊!男才女貌应该就是比喻他们的样子吧!自从方心怡一出现,我突然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局外人,这几天和哲华的亲近也似乎成了一个梦境,而现在梦醒了,一切变得那么陌生。 我慌忙低下头,不忍再看。第一次见到他们在一起的那种感觉又回来了。 短短几分钟的路程,我似乎走了好久好久!就这样,一前一后,两人一排走下天桥,到了搭车的地方。 哲华停下来,对方心怡说:“你先回学校去上课,等我忙完了,再去找你!” “不嘛!”方心怡开始撒娇。 “好妹妹,哥这是出差来上班的,别闹了,听话,快回学校去!” “上什么班啊?!爸那儿你不进,跑到这来上?!不上了,我带你去玩儿,好不好?” “不行!你这时候必须回学校,要玩,我和你夏姐姐星期天陪你去玩儿!” “哼!”方心怡矫情地甩了一下握着哲华的手,却并没有甩开,依然抓得牢牢的,“那你送我回去!” “不是有吴司机在的吗?他载你来,也载你回去,夏姐姐她们行李多,还要叫车,你还是自己回去,好不好?” 方心怡眼中噙着泪,痴痴地望着哲华,显得楚楚可怜。她象抓氢气球的绳索那般地紧抓着哲华的手,唯恐他丢下了她走了。 我不等哲华再做回应,伸手去拿哲华手里我的行李:“去吧!你先送心怡回学校,我和秦师父去琴行。没关系的,这点东西我们拿得了,况且,我又不是第一次出差,第一次到北京,我知道地方的,以前来过好几次了!去吧,你完了再过来也不迟!” 哲华松了手,让我拿走行李:“那好吧!我将她送去了就马上来找你们!” 他带着她走向那一直停靠一旁静静候着的黑亮如水的小轿车,司机早已从车里下来为他们打开了车门。在他们弯腰就要进车里的时候,哲华突然折回身子,以最快的速度奔到我的面前,吻了我一下,不是脸,而是唇,然后在耳边说了一句:“我爱你!等着我!”便又奔回方心怡的身边。 他突如其来的一连窜的动作是那么快捷,快捷得让我几乎丧失了反应能力,只能傻傻地怔在那里,不能动弹。而心脏跳得差点就失去了胸腔的支撑,天啊!他竟然在人来人往的北京的大街上,当着方心怡和秦师父,还有那个司机的面吻我!羞涩让我的脸变得滚烫,而感动却渗透于我的血液,在体内流淌、奔腾! 哲华和方心怡已经坐进了车里,在车窗摇起来的那一刹那,我触到了方心怡投过来的目光,从来没有接过那么复杂的目光,那蓝色的眼睛泪光闪闪,闪出了无比的哀怨和伤痛,还有恨,那恨让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心里异样地难受,似乎我成了一个第三者,侵夺了她爱人的第三者。哲华口中的兄妹之情,在此刻已经有些立不住脚了。五年啊!她和哲华朝夕相处了五年啊!而我呢?羞涩和感动已经退去,剩下的是怅然,陷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怅然之中。(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章 哲华没有回来 “小夏,我们现在怎么走?” 秦师父的一句问话将我拉回到了现实。 “哦,我们直接到琴行去,到了那儿他们会接待和安排的。” 我带着秦师父坐上了出租车。 琴行已经为我们找好了住处,一到琴行,便有人带我们过去了。知道我们是两男一女,便订了两间房,一间二人标间,一间单间。我直接进了单间,将行李放好。 秦师父跟了进来,叫住我:“要不,我住单间吧!” 我明白他的意思,有些尴尬,红着脸说:“不用了。” “其实我或多或少知道一点你们俩的事,在厂里的那些个小姑娘那里,你们的事可是奉为佳话的!你好不容易等到了,就别松手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看来,我都成了名人了!” 秦师父将他的行李放下,走向我的行李,提起来就走向斜对面的二人间里。 “秦师父!秦师父!”我追出去叫。 “就这样吧!”他有些憨实地笑。 我的脸更红了。 把行李整理好之后,便和秦师父坐着说着话,顺便等哲华过来。等到天快黑的时候,还不见手机响。秦师父说:“你打个电话吧!叫他快点过来!” “秦师父饿了吧?我带你去吃饭!”我站起身,“不用打,他忙完了自会打过来的!” “不,我还不饿,再等一会吧!” “没关系,我们走吧!他来了,我再陪他去吃也一样!” “那好吧!”秦师父这才站起身,跟在我的后面走了出来。 我虽然嘴上说得轻松,心里并不好受,无法不去想为什么这么久了他还没有来,是出了什么事吗?还是……我暗自甩一下头,控制自己不要去想,因为越想越不能平静,只会是胡思乱想。 我将手机的情景模式调成了震动加铃声的那种,一直紧紧握在手心里,吃饭的时候便放在桌上。饭吃完了,手机还没响。 看天色还早,便带着秦师父就在附近的街边逛了逛。 “北京好大啊!真不愧是首都!感觉就是不一样,气派!”秦师父看着只在电视里见过的、此刻灯火通明的城市发着感叹。 “是啊!”我附和着他,“等忙完了,还有时间的话,我就带你去鸟巢看看,留点纪念回去!” “好!好!那太好了!呵呵,如果能早几个月出差就好了,还能赶上奥运会,虽然没有票,看不了,气氛肯定特不一样!电视里的鸟巢、水立方看上去都那么壮观,更何况是看到实物?我一定好好看到眼里,多照些照片带回去他们看,哈哈!” 望着秦师父激动兴奋的脸,我却笑不出来。哲华哲华,你到底在做什么,怎么还不来电话?难道,你难道连打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有吗? 回到小旅馆,走到房间门口,我和秦师父道晚安,要他早点休息,明天工作会很忙。 他答应着,进去之前,他叫住我:“小夏,你打个电话催催,催小方早点回来!” 连不是特别熟识的秦师父都在为我着急。哲华,你还不回来,是因为方心怡吗?她留下了你,不让你来?她不让你来你就不来了吗?这样想着,方心怡那双幽深、含有敌意、闪着泪光的蓝色眼眸便闪现了出来,盯着我似乎在回答我的问题,就是这样的,哥是最听我的,我不要他来,他便不会来的!她的眼睛这样回答我,我赶紧摇头。 “不用打?还是打一个吧!”秦师父以为我在回答他。 我再摇头:“没关系的,他会来的,可能是有什么事耽搁了!” 任我怎么摇头都没能摇掉那双蓝色眼眸。 回到房里,拿了洗漱用品就钻进浴室去了。不要再想!不要再想!我迫使自己不要再去想,可是再大的流水声也冲不走我的思绪。 洗好偎到床上,盯着握在手中的手机看。听秦师父的话打一个吧!算了,还是别打了,如果他真的在乎我,真的放不下我,他一定会打过来的,他一定会回到我身边的!我就这样斗争了将近一个小时,手机依然没有响,已经是夜晚十点多了。睡吧,明天还有好多琴要修呢!我躺下,闭上眼睛,用手臂盖住整个头脸。不行!我猛地翻身坐起,拿起手机开始按键。 我没有去翻哲华的号码,而是以最快的速度拨那烂熟于心的数字,感觉这样会快些。电话里静默了一会儿,然后我听到一个女中音在说:“对不起!您拨的电话已关机!” 我再拨,还是她在说。我发狂似的一遍又一遍地拨,那里面的女中音毫不疲倦地说着同样的话。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要关机?为什么一通电话都没有?哪怕一个短信也好啊!我全身的神经一下子都绷紧了,从床上跳下来,奔向门边,握住门把手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根本不知道方心怡在哪所学校读书,若大的陌生的城市,要到哪里去找?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懈下来,我全身乏力地退回到床边,关了台灯,将自己置身于黑暗之中。 电话不打则已,还有想象的空间,还可以边猜测着各种原由边照着生活应有的轨迹向前运行,哪怕想到了最坏最坏的原由,又可以想个别的好的原由来反驳它,至少,不管怎么想,想着想着还可以睡得着。可是,从来不曾预料会是关机的结果,关机就象古代判官手中掷出的杀无赦的令牌,在一瞬间将我所有好的想象全部封杀,只剩下那些坏的越发嚣张强大起来,嗤嗤冷笑着。我蜷曲到床角,在黑暗中瞪大着双眼,一夜无眠。那种熟悉的痛又回来了,更胜从前。 对夜的黑我已习已为常,哪怕是这陌生的地方,夜却是熟悉的。窗外街道上的灯光泻了进来,屋里的一切既朦胧又清晰,白的床单显得更白,更洁净,洁净得近乎于冰冷。我就这样对着窗,看着窗外的灯光慢慢地淡去,被晨光所取代,看着那白的床单不再如夜里那般突出和洁净,却冰冷依然,看着屋里的一切完全暴露在晨光里,显出原来的模样。 手中的电话依然握着,天亮了,该去准备了,还有不知身在何处的琴等着去修啊!我放下手机,站起身,走向浴室。突然,身后有类似挣扎抖动的声音一下子振动了我所有的神经。我回头,扑向床柜上左右颤抖着的手机。颤抖过后,紧接着奏起了《少女的祈祷》,那快速的几组八度和弦似奏在了我的心上。是哲华,哲华打电话来了! “哲华!” “对不起!迎蓝,这时才给你打电话,我现在在医院里。”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疲惫不堪。 我一惊:“医院?你怎么啦?” “是心怡……心怡住院了!” “心怡?心怡怎么啦?昨天下午还好好的啊!什么病这么突然?” “对不起,迎蓝,我这几天不能过来了,心怡需要人照顾。”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在哪家医院?下了班我就过来看她!” “不!”他拒绝得迅速而不假思索,顿了一会儿,马上又补充,“我是说……你不用来,她已没什么大碍了。” 他的拒绝刺痛了我,本有好多话想问,可一时间全堵在了喉咙口,问不出来了。 “迎蓝!”沉默了许久,他在那边叫了我一声。 “嗯?” 我本以为他会告诉我心怡到底怎么啦,或者说点别的,可他却叹了口气,只说:“先挂了吧,等心怡好了,我再来找你!” 接下来,一片寂静,我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他还连再见都没有和我说。 我不知道我这样站了多久,直到秦师父在外敲门叫我。 我答应了一声,准备开门时,才发现自己还穿着睡衣。 “秦师父,你稍等一会儿!” 我说着钻进了浴室,开始飞快地洗漱。秦师父的催促,还有那么多不知身在何处的等去维修的钢琴暂时占据了我的大脑。对着镜子,我加快了速度。镜子里的那张脸苍白而憔悴,眼睛大睁着,眼神迷惘,迷惘得近乎于空洞。我快速地打了一点腮红,涂了一层薄薄的唇彩,这样看上去不那么吓人了。我又赶紧换衣服,拿工具包。 打开门,秦师父已不在门口了。他回到自己那边去了,门大打开着,边看晨间新闻边等着我。 “秦师父早!不好意思,差点睡过头了。” “早!小方呢?”秦师父望望我身后,却什么也没有看见,“噫,他昨晚没来吗?” “嗯!”我低下头,“有事情不能来了。我们走吧!先去吃个早点,然后到琴行报到。” “哦!”不知他是应我前面一句,还是后面一句。他关了电视,挎起自己的工具包,跟在我的身后,出了小旅馆。在附近的一家面馆,一人吃了一碗面条。因和琴行隔得近,便直接步行着到琴行了。 到了琴行,负责人给了我们一张售后单,需要维修的钢琴所在地、乘坐什么车,联系人等等都写得清清楚楚。 我带着秦师父开始了第一天的工作。(未完待续) 第四十五章 医院里的真相 我们今天的目的地是北京的一所音乐学院,光坐车就坐了一个小时,到了之后又碰巧琴房里都有人,有的在上课,有的在练琴。我和秦师父便只好在外面等。 等了约一刻钟,其中一间琴房门开了,一个老师模样的人走了出来,想必课程结束了。我探头望了一下里面,见两个女学生正收着乐谱,估摸着她们很快就会出来的。可哪知又等了好一会儿,还不见出来,眼看时间不早了,其它琴房的门都紧闭着,也不是一会儿的事,若再等下去,今天的活就做不完了。我有点发急,只好带着秦师父走了进去。 我和秦师父进去的时候,她俩正在说着话,似在谈论着一件什么新鲜事儿,神情有些激动。她俩瞥见我们进来,便将声音压低了半拍。 琴房里放了两台琴,我向其中的一台走了过去,她俩见我离她们越来越近,便住了嘴,其中一个问:“做什么?” “对不起,打扰了!我们是天韵琴行售后服务的,来维修钢琴。”我礼貌地回答。 她俩便往一旁挪了一些,继续刚才的话题,只是更压低了声音。 我检查了一下琴的音板,只是轻微的两处裂痕,便指给秦师父修。然后我拿出工具,准备开始自己的工作。 我本不想听那俩个女大学生的谈话,也许是她们谈论得太过于投入的样子,刺激到了我的耳朵,让我的耳朵格外敏锐,尽管她们的声音低得不能再低,近乎于耳语了,可我还是字字听得清清楚楚。 “听说她是混血儿,家里超极富有!购物广场、星级饭店开了好多个呢!都是国际连锁,在我们北京就有!” “是啊!她很少住校的,多半都是住在她家的酒店里!” “那她也忒想不开了嘛!为了一个男人,就轻生?” “听说,那男人是和她一起长大的,上上个月开学入校的时候,我见过一次,超帅超酷的男人,很有内涵的那种,只看了一眼,就动心了!” “你呀还好只是动心,没有动手,要不然,那可就惨了!” “是啊!是啊!还好!还好!” “不知她抢救过来没有?听她同寝室里的人说地上流了好多好多血,一路滴得都是!” “别说了,都起鸡皮疙瘩了!” “她也是,为了一个花心大萝卜,值得吗?要是我,才不会干这种傻事哩!” “那是没有发生在你的身上,你没办法去体会!那男人可是方心怡多年的初恋啊!” “……” 方心怡?我手中的工具掉了,砸到了键盘,再蹦到了地上,发出清脆地铛铛声。方心怡,她们说的是方心怡? 那俩个女孩听到声响,停下来,一齐望向我。 我没有去捡工具,而是盯住她俩:“你们……你们刚刚说的是方心怡?” 我的样子肯定很吓人,她们象看一个天外来客一样地看着我,面面相觑。 “蓝眼睛的方心怡?”我再问。 其中一人终于点了点头。 “她……她在哪家医院?”我的手足开始变得冰冷。 她们象躲瘟神一样地往门外你推我攘地走。还是那点头的女孩子丢下一句:“听说是北京最好的医院——**医院!”她们很快地走掉了,唯恐避之不及地走掉了。我的眼前只剩下那双泪光闪闪,闪着无比的哀怨和伤痛,还有恨的蓝色眼睛。 哲华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是心怡……心怡住院了!” “是心怡……心怡住院了!” …… “不!不可能!”我捂住耳朵,闭上眼睛,拼命摇头。 “小夏!小夏!”秦师父从钢琴背后直起身,“你怎么啦?小夏?” 我放下手臂:“秦师父,对不起,我有事出去一下,你先做着,我很快回来!” 我不等他回答,也不顾他的惊愕、疑问,还有突然被遗留在这陌生的环境里的惶惶不安,转身奔出了琴房。 我不知道我要到医院去干什么?去求证吗?求证那几个女大学生口里的方心怡并不是我所认识的方心怡,而是另有其人?还是去目睹方心怡对哲华的爱,深刻地不惜以生命来作为代价的爱?不!不!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要赶过去,具体去干什么,脑子里一片空白,现在的我,似乎只剩下了本能。 到了医院门口,进入住院部,白的刺目的墙壁,静的连走路的声音都显得寂寥的走廊,突然间让我清醒了不少。 我已不敢再往前走,生怕突然碰到了哲华,碰到了能说些什么呢?他不是不愿意让我知道的吗?他不希望我来的啊!折回身子,想要逃走。可是已经迟了,我听到了脚步声,从前面的转角处而来。我的心怦怦直跳,有一种直觉,那是哲华的脚步声,逃,我要逃开,不能让他撞见!我环顾四下,正好左侧有一个房间的门开着,里面空空的没有人,从外面看上去不象是病房。我顾不了那么多了,脚步声越来越近,我只好钻了进去。进去之后,才发现是开水房。靠里的墙边有一个大的开水器,正冒着热气。我瞥见墙角有一个洗手的水池子,便上去拧开水笼头假装洗手。我不敢回头,支着耳朵听,但是水声掩盖了一切,我听不到脚步声了。 冬天的水冷得刺骨,冲在手上,寒意只透进心里,我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过了好久了,应该走过去了吧!我关掉水笼头,回过身来。 天哪!我触到了一双惊骇、疑惑、不安和痛苦的黑色眼眸,它们正盯着我,一瞬不瞬。 “你——你怎么在这里?”他问。 “我……我……心怡是在这住院吗?”不善于撒谎的我支吾了半天,最后答非所问。 他点点头,神情复杂得近乎陌生。 虽然和他只有一步之遥,虽然昨天我们还亲密无间,可是这会儿,我和他之间似乎隔了一条看不见的鸿沟,一座难以翻越的高山。此刻的哲华,对于我来说是那么地遥远,可望而不可及。 “她还好吗?”我打破沉默。 “刚刚睡着了。” 他看上去疲惫不堪,眼里布着血丝,唇边有密密的小胡茬。 “哦!……你昨晚一夜没有睡吧!”我心疼地问,想去握他的手,伸了一半又放下了。 “嗯!”他的眉头微蹙,“对不起!迎蓝!现在我心里很乱,也不能去帮你。过一阵子吧!过一阵子就会好了!”他似在说给我听,又似在安慰他自己。 “我没关系!你只要照顾好她就好了!” “迎蓝,我……” 突然,走廊里传来了喊声和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哲华将要说的话。接着,有好几个穿白大褂的人从门口跑过,往着一个方向去了,好象是哪个病房里的病人出事了。 哲华抽身奔了出去。医生拐弯了,去了哲华刚来的那个方向。我心中一紧,赶忙跟了过去。 真的是方心怡出事了,点滴被她拔掉了,手上渗满了鲜血,另外一只手腕上缠着的沙布被渗出的血染成了红色,触目惊心。医生和护士企图让她安静下来,想为她处理伤口,但却近不了她的身。 哲华奔过去,一把抱住她,轻拍她的背。方心怡象溺水的人见了救星似地紧抓住哲华不放。她的脸苍白如纸,声音软弱无力,但听在我耳里,字字掷地有声:“哥!不要丢下我!哥!哥!你走了,我绝不活!” “哥不走!心怡,哥不走!哥刚才只是到医生那里去了一下,哥没有走!心怡,让医生给你处理伤口,好不好?你看,出了这么多血!疼吗?”哲华望着她双手上的血,满脸的痛楚和疼惜。 方心怡咬着牙摆头,脸比纸还白,疼痛让她颤抖起来。她已不再挣扎,乖乖地让护士重新处理包扎伤口。而哲华呢,心疼地将她的整个头揽进自己的怀里,不让她去看那血和那令人战栗的伤口。 我站在门外,看着屋里所发生的一切,一边战栗着,一边忍不住流下眼泪。我已分不清那眼泪是为谁而流。 我不能进去,不能让刚刚平息下来的方心怡看见我。我后退着,最后望了一眼紧紧相拥在一起的人儿,转身离去。(未完待续) 第四十六章 突如其来的爱 回到学校的时候,秦师父已换了一间琴房,正蹲着身子在钢琴背后修补着那音板上裂的大大小小的缝。我不声不响地过去清理地上的木屑。他见了我,松了一大口气,笑了起来:“你回来啦!回来了就好!你可吓了我一大跳,转身就跑了,以为出了什么事儿哩!” “没什么事儿!” 我继续收拾着,不敢抬头,也不能多说话。我怕听到太多关心的字眼和看到关心的眼神,那怕只带一丝丝的温暖,我都会承受不住。我只有用繁忙的工作来麻醉自己。 接下来的半个月,我和秦师父几乎一天一个地方,拿着琴行的售后单在北京的大街小巷里穿行,马不停蹄地修!修!修! 这半个月里,哲华一直没有来,他只给我打过两通电话。第一通是那天我从医院走开的那个晚上。电话里,他没有说几句话,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听出了他的痛苦。一边是刚刚找回的初恋情人,一边是朝夕相处、本以为是情如兄妹的小妹,却用生命来挽留他!他不得不震动,不得不重新来衡量。 “你现在就全心全意地照顾心怡吧,其它什么都不要想!” 这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的回应是叹了一口气。 第二通电话是今天早上。 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现在在机场里。” 我握着电话,久久不能言语。 “迎蓝!等着我,我将心怡送回去安顿好了就回来找你!” 我摇头。在心中呐喊,不要,我不要你给我看不见摸不着的承诺! “迎蓝,你在听吗?” “嗯!” “这些天,我想了很多,你和心怡都是我最重要的人,她是我妹妹,而你是我爱的人,妹妹不能丢下不管。所以,迎蓝,你再等等我,我一定会回来!” “嗯!” “迎蓝,你说句话,好吗?” 我深吸一口气,正准备说,却听到电话那端一个女孩的声音,虽然显得有些遥远,但清清楚楚:“哥!哥!你好了没有?怎么还不出来呀?快到点了啦!” “心怡在叫我,我得出去了!迎蓝,等着我,我一定回来!我爱你!”他匆匆地说,随后,那端就变得静寂无声。 “我也爱你!”我和着泪低声说,可他已经听不见了。 半个月不停不休地赶工,要维修的琴已全部修完,比预期提早了一天。我实现自己的诺言,带着秦师父去了鸟巢,几乎逛了一整天。第二天中午,我们便坐上返程的火车,离开了北京。 火车到站的时候,已近中午了。秦师父的爱人来接的他,虽然是近二十年的夫妻了,也看出了一种久别似新婚的味道。 我没有任何人来接。 我直接回了家,象蜗牛一般躲进了自己的壳里。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回到了那个月圆夜之前,我还是那个孤孤单单、苦苦等待的小女人。 第二天可以休息一天,我便回了一趟乡下的家。想起哲华出差前曾说过要跟我一起回家的话,不觉黯然神伤。父母亲虽然没有直接问及我的个人问题,但却时时从他们心里泄露到面上来,闪烁着烫着我。我尽量不去看,不去理会,给他们大谈出差在外的轶闻趣事、北京的街道、北京的风景、北京的古老与现代。他们听得饶有兴致,为首都的繁荣感到骄傲和自豪。 下午,我直接回到了市里,没有去县城的姑姑家,虽然我也给她们带了礼物,可是,我害怕姑姑的那张关心我的嘴,所以放在了爸妈,让他们有时间就给姑带过去。 第二天,我开始上班。菁茜和经理见只有我一个人,很是奇怪,他们问及方哲华,我只告知他有急事回美国了,其它一概不提。 “没听他请假啊!”经理满怀疑问。 一语提醒了我,这才想起哲华也是公司里的一名员工,我回答:“哦,他不做了,呆会我会去帮他办离职手续。” 菁茜有好几次要和我说话,我都以我要忙着整理出差报告和报销费用为由,没有给她细谈的机会。我知道她关心我,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不是不愿意和她讲,而是我想等到我能够坦然平静地讲出来的时候,再告诉她。 上午整理好了报告和报销单,便去了总公司。我将我的事办完了才去人事部。哲华是新进员工,三个月试用期未满,辞工相当简单,没一会儿功夫就办好了。 走出办公楼,觉得全身轻飘飘的。哲华,他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了,而和我呢?我望向天空,天空是阴的,我看不到一丝阳光,只看到了灰蒙蒙的一片,连云彩都没有。 到了公车站,要坐的车还没有来,我便站在那等。 “车来了,你还不上去么?”闻声,我一惊,才发现我身边多了一个人,是韩国专家的助理王云浩。 “哦!”我再看我的面前,我要坐的车果真停在我的眼皮底下,车门大打开着,正对着我,刚才我怎么没有看见呢?我对王云浩礼貌地点一下头,准备上车。哪知他拉了一下我的胳膊: “要不,你不去琴行了吧!” 我停下望住他,没明白他的意思。 “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显得严肃认真,和他平时嘻嘻哈哈、吊儿郎当的样子判若两人。 “去哪儿?”我还是没有反应过来。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拉着我就走下站台,到街边去拦的士。 “你干什么?!”我使劲地想挣脱开他的手,他却愈抓愈紧,“王云浩!你干什么!快松开!” 除了哲华,我的手没有让另外男人碰过,我有些生气了。生气和用力挣扎使血液全涌到了脸上,脸皮似要被涨破了。 他似乎也很生气,一脸的怒容,任凭我怎么挣扎,就是不松开。他招停了一辆的士,打开车门,几乎是将我塞进了车里。他仍不放开我的手,跟着钻了进来,坐到我的身边,堵住了我的去路,不让我下车。 司机对着车镜问:“请问要到哪儿?”问得毫无表情,显然他对于眼前发生的已经司空见惯了。 “滨江公园。”王云浩的声音还算平静。 他已经放开了我的手腕。我低头看,手腕被他捏得通红,疼痛不已。他也正看着。 “对不起!”莫名的怒气已从他的脸上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愧疚和怜惜,他企图伸手来握我那通红的手腕,我躲了开去,皱着眉不理他。 一路上都很沉默,车子开到滨江公园附近停了下来,他先下的车,然后默默扶着车门,等我出来。 我下了车,不理他,径直朝公车站走去。他跟了上来,拦在我的前面,倒退着走。 “你别走,行吗?我请了假,在公车站等着你,就是想带你出来散散心,可是,我……”他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头,“我把一切都搞砸了。我不该生气,可是我就是忍不住,特别是看到你的冷淡和对我的视若无睹!我已经不可救药了,我……我已经爱上了你!” 我停下脚步,不敢相信地望着他,他可是有女朋友的人啊!怎么突然和我说这种话? “你说什么啊?开玩笑别开过了,小心让你的女朋友知道了和你闹!” “没人跟我闹,我没有女朋友!”他一副很受伤的表情,不像是装出来的。 “怎么啦?吵架了?” “你终于关心我了?” “还没有到下班时间,我得回琴行去。”我不接他的话,举步继续走向公车站。 “你的事我全知道!我今天去找过秦师父!”他在后面说。 我不回头。 “夏迎蓝!你怎么这么傻,除了他,你就看不到别人吗?”他还在身后说,说得好大声,大声得行色匆匆的路人都回过头看他。 “从现在开始,我要正式追求你!不管是乘人之危也好,还是第三者也罢,我绝不放弃!” 他几乎是在后面喊了。有公车来了,我跑着上了车,虽然我不知道是几路车,要开到哪里。(未完待续) 第四十七章 他说有缘无份 王云浩说到做到,他打电话、发短信、送花、不期而遇地突然出现,甚至要求约会,他所能想到的男人追女人的方式方法他几乎全用上了。说完全无动于衷,那是自欺欺人。看到他深情款款的短信,一束束的鲜花和小而精致的礼物时,心中也会有一瞬间的感动。可是,不管他怎样,我都深知,没有人可以取代哲华在我心中的位置。 为了不让他陷得太深,我答应了他的周末约会。 他先带我去吃自助餐。 吃过后,我说:“我们就沿街走走吧!或者到江边去坐坐。” 他摇头:“不好,外面冷,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又安静又温暖,还可以看到江水。” “好吧!”我点头答应。其实,我只想找一个静的地方能不受干扰地和他说话就行。 他带我去了一间咖啡屋。 咖啡屋里气氛很好,灯光柔和朦胧,与灯光一同流泻着整个屋子的隐隐约约、若有若无的音乐,就如同哲华弹的那首摇篮曲,悠远、轻柔而安宁。 王云浩带我到二楼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我坐下来后才发现,透过窗,正对着的是一览无余的江水。夜下的江水朦朦胧胧,泛着白光,静谧而宽阔。江边停泊的船只上稀稀疏疏地亮着的几盏孤独的灯,灯光倒映在水里,并不象星星般闪烁,而是和着白光,与江水模糊成了一片。 我收回目光,发现面前多了一杯咖啡。我无意识地开始搅动那杯咖啡。 “对不起!我……”望着被搅成了旋涡状了的咖啡,我打破了沉默,脑子里捋着该怎样委婉地拒绝他的话束。 “你别说,什么都别说,先听我说,好吗?”他打断我,微微叹了一口气,“其实,我知道你今天为什么赴我的约,我也知道你将要对我说什么,但是请你别说出来。这些天我也想清楚了,我不会再给你压力,你能等他,我亦能等你,默默地!” 我望向他,他脸上的深情并不亚于哲华,可是那不是我想要的:“你这是何苦呢?我比你大,比我优秀的人多的是,你何必死心眼?” “大又怎样?比他优秀的人也多的是,你又何尝不是如此?” “我们不同,我们是……” 他又打断我:“我知道你们的事,包括以前和现在,对你的所有,我都暗暗关注,你不觉得你们是有缘无份的那一种吗?” 他的话如一块坚巨的石头砸在了我的心上,我怔忡地说不出话来。是吗?是有缘无份吗?八年了,我们相守在一起有多少个日子?一小半的一小半都没有,更多的是分离,除了分离还是分离。我低下头继续搅拌桌面上的咖啡,心中的痛楚如那旋转的旋涡迅速地扩大,扩大…… 朦胧中,似有什么东西到了我的眼前,抬头,是一只朦胧的手,那只手缓缓地、缓缓地伸过来,动作那般熟悉,手指轻触到我了的眼睛,泪落下来了,眼前变得清晰。我看清了眼前,那手指不是哲华的。我躲了开去,那手指僵了一下,便收回去,再伸过来时,手指间多了一叠白白的纸巾。 我接过那纸巾靠到椅背上,低下头,用纸巾捂住了整个脸。 自从出差那天与哲华分离后,我似乎还没有哭过,可这时,眼泪却象坏了的水龙头,怎么关也关不住。以往的种种全浮上心头,心中的痛无法抑止,如波浪一般一层盖过一层,痛一下,泪就多一下。 “哭吧!哭出来就会好受一些!”王云浩低声安慰着,他又拿了一些纸巾放到我面前的桌上。 我不知道我哭了多久,抬起头来,碰到的的是王云浩怜惜的眼神。 “好些了吗?”他温柔地问。 “嗯!”我点头。 “还记得第一次见你,是在去年公司的春节晚会上。”他笑了一下,说,“第一眼见你,就有一种震动!那天,你在舞台上,一袭白色长裙,白得胜雪,头发象黑色的绸缎般披散在肩头,齐眉的刘海下眼眸亮若繁星。你那样飘然出尘地坐在钢琴前,深情款款地唱着一首好美的歌,我还记得其中的几句歌词——冰清玉洁,栀子花开,花香儿浓,花儿雪白,有一个女孩,天使般可爱……我当时的感觉就是,你就如同那歌中的天使般,降落到了人间,降落到了那个舞台上!我想我可能就是在那一刻爱上了你,虽然当时我已经有了女朋友,可是你给我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之后,我忍不住地去注意你,打听你,制造不期而遇的机会,日里夜里想念你!你还记得我跟你学技术学了半个月吧?其实并不完全是金老师的意思,是我自己努力争取的,要学技术,在车间就好,我却找各种理由,到了你的身边。而你呢?就象是一个绝缘体,你对我的殷勤和讨好都无动于衷、视若无睹。你永远象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你的心门紧闭,怎么敲都没有反应。 “我失望了,退却了,退回到了原点,因为在不知不觉爱上你而得不到回应的同时,我觉到了对女友的亏欠。尤其是得知你苦苦等待的人回来之后,我确实是打算彻底放弃的,只要在心底默默祝福你终于幸福就好!可是,为什么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你还那般忧郁,他并没有陪在你的身边,还有另一个女孩子又是怎么回事?他和她……秦师父说得不大清楚,但我听得明白,他是有了新的爱人,对不对?出差的第一天就舍下了你,对不对?” “不!他没有!”我几乎是喊出来的,声音虽大却暗哑。 他一惊,不解地望着我。 “对不起,今天来是谈你和我的事!我不可能和你在一起,即使哲华不再回来,我也不会。你有女朋友,而我的心里再也容不下另一个人!” 我本意没有要说得如此直接的,可是由于太过于激动,便顾不上委不委婉了。我说完便起身要走。 他也跟着站了起来,快步拦在我的面前:“对不起!我说了不该说的话!我也明白你的意思!”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你放心吧!我不会再给你压力了!我们就从同事关系开始,从最纯洁的友谊开始。我会做一个不求回报,永远支持你的好朋友,招之而来,挥之则去,绝不让你为难和生气,好不好?” 我望着他,不知还能对他说什么。 “怎么?这也不行吗?” “不是!”我摇头。 “那你答应了?” “嗯!” 他笑起来,阳光般灿烂。不答应又能怎样?现在,说再多也不可能改变他的心意,把一切交给时间吧,希望时间可以冲淡他的激情,冷却他的冲动。(未完待续) 第四十八章 她心中的王子 哲华回美国已有一个半月了,和五年前一样,一走就没有任何音讯。而王云浩呢?正如他所说,他再也没有无休止地以各种方式来打扰我,只是,他每个周末都会过来,接我,带我去吃饭,然后或散散步,或带我到他认为好玩的地方玩一下,在十点前准时送我回家。 本不想随他去,可他就把同事和纯洁友谊的帽子拿出来戴,我就不好再拒绝。出去后,我尽量不去花他的钱,即使花了,也会后来补上,他虽然不高兴,有点小小的受伤,却还是接受了。 还好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只字不提感情的事,真的希望如他所说,我们不做别的,只做纯洁的好朋友。 那一个多月里,我一直在两种截然相反的幻想中挣扎,一种幻想是哲华会回来的,他处理好了他和方心怡之间的事情,就会回来找我,然后,我们结婚、生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另一种幻想是他再也不回来了,原由很多,似乎不管是什么原由,他都不回来了,他爱我,也不能回来,他不爱我,更是不会回来,我和他,如王云浩所说,我们终究是有缘无份的。 就在这两种幻想交替地折磨我的时候,方心怡和她的母亲来了,终结了我的幻想。 她们来得猝不及防。是在一个平常的午后,一辆不平常的过于豪华的小轿车驶到琴行门口,缓缓停了下来。小高他们惊呼着只咤舌。我不懂车,只是有点稀奇地看着。 小轿车停稳之后,下来一个穿深色西服,身材魁梧的男人,手脚麻利地去开另一边的车门。 那深色的车窗玻璃掩盖住了车内的一切。此刻琴行里所有的人几乎都在想着同一个问题——即将要下车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是谁,这么大牌地到我们的琴行里来买琴? 这个场景完全就象是电影里的情节,电影里此刻的镜头应该是打在一条缓缓挪出来再缓缓落地的白皙修长的小腿和一只细细高高的珠光宝气的鞋子上——是露趾的凉鞋才对。可现在是冬天了,凉鞋就应该不会穿了吧!正想象着,便看见从车门里挪出了一条被长裤完全遮盖住了的小腿和一只只看得见一点脚尖的鞋。虽然没有想象中的慢镜头,没有特意营造出来的珠光宝气,但在感觉上却一点也不亚于电影里的气势,有一种说不出的高贵。 那人整个地从车里出来了,是个风韵犹存、高贵典雅的中年女人。她站定之后朝琴行里望着,虽然是张望着,却不能用张望这两个字来形容,因为她的气质一点都不显得“张”,而是气定神闲,幽雅天成。 她向琴行里走过来了,那给她开门的彪悍男子一直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紧跟在她的身后。 小高迎了上去:“欢迎光临!” 那女人微微点一下头,连点头都那般幽雅。她进来后,并不看钢琴,而是看人,她的目光从小高身上掠过,投到菁茜的身上,再流转到我,定在我脸上不动了。 “请问,你是夏迎蓝小姐?” 我有些惊讶,快速地在脑子里搜索,却什么都没搜到,这个女人,我根本没有见过。 我礼貌地点一下头:“您是——?” “我是方心怡的母亲。” 她依然幽雅,而我却往后退了一步,身子晃荡了一下。 菁茜来到我身边,挽住我的胳膊。 “您找她什么事?”菁茜替我问,口气明显地表露出一丝警惕和不友善。 方心怡的母亲并不看菁茜,而是一直盯着我。我这时才从她的脸上找到了一点方心怡的影子,脸的轮廓和神态。除了眼睛和鼻子,方心怡的脸形与神态和眼前的女人有八分相似。 她的回答不紧不慢,露着浅笑:“我不辞万里来找夏小姐是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夏小姐,你能赏脸跟我去我那儿一趟吗?这里说话不怎么方便!” “不要去!”菁茜在我耳边低语。 我握一下她的手,回望住方心怡母亲的眼睛,那不是方心怡的蓝色眼睛,是黑色的,正宗的中国人的眼睛。 “好,我跟你去!” 贵夫人微点下头,“那就辛苦夏小姐了!”然后转身走出琴行。 我欲跟出去,菁茜拉住我的手不放,满脸的担忧。 “没关系的,该来的总要来!”我挣开她的手。 生平第一次坐如此豪华的车,生平第一次上了五星极酒店,生平第一次进了总统套房,可是于我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和新奇。因为我根本没有心情和视角去感受这些,我挺直背脊地坐在车里,挺直着背脊走在贵夫人的身后,心中一片空白,脑子一片空白。 进了豪华套房,当我看到几乎被沙发吞噬在里面消瘦苍白的方心怡之后,我才开始恢复思维。 第一浮上心头的感觉居然是心痛。怎么会这样?我是该恨她的啊!我都对她楚楚可怜的样子心痛,那哲华呢?该是痛之深切了。我下意识地四下环顾,若大的房子除了方心怡,根本无第二个人存在。哲华呢?他没有来吗? 方心怡见我进来,动了一下,从沙发深处探起身子,站了起来。立在那,纤细消瘦、弱不禁风,象个受伤的小小精灵。 “夏姐姐!”她轻轻叫了一声。 我不由自主地应了一声:“你,你还好吗?” 她不说话,眼圈开始泛红,更显悲切。我有些不忍再看,便调开目光,一时间不知道该和她说什么。方心怡的母亲在一旁请我落坐,然后过去搂住女儿的肩。 我在就近的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仍挺直着背脊。抬起目光,我望向那对母女,突然有些迷糊,好象我是罪魁祸首,她们此刻的伤痛全是我一手造成的。 她们相偎在一起,母亲轻抚女儿的背,满脸的疼惜。她想拉女儿坐回去,女儿却挣脱开母亲的手,笔直地向我走来。我挺直的背不由地变得僵硬,望着那欲走欲近的人儿,有一瞬间的茫然。 在我的感觉中,她的脚步是浮空的,身同哀怨的幽灵,不是走的,而是飘到了我的面前。在我还没有弄清她的意图,还没有作好准备怎样近距离地面对她的时候,她已经到了我的面前,扑在了我的膝盖上。她意外的举动令我惊骇地叫出了声,和她的哭泣和诉说声混在了一起。 “夏姐姐!求求你!我不能没有哥!……” 她伏在我的膝盖上,抱着我的腿,头发倾泻下来,将她的整个脸和我僵硬的膝盖深埋。她脸上的温度和说话时呼出的热热的气流,随着她身体的颤抖透过衣襟渗入到我膝盖上的肌肤里。那热量丝毫没能将我僵硬的身体软化,而似乎透着零下白雾般的冷气,将我从外到内冰冻起来。 “……我十五岁那年,哥到了我们家。他一直昏睡,我除了去上学,其余时间都守在他的床前。对当时情窦初开的我来说,哥是一个被魔鬼施了魔法而落入了人间的王子,而我就是那个难解除咒语,可以令他苏醒的公主。 “从十五岁起,从第一眼看到哥的那时起,我就将我的整颗心系在了他身上。而哥呢,对我百依百顺。五年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们几乎没有分开过,我无比依恋他,一天见不到他,就会发疯。 “哥喜欢安静,我就不多话;哥喜欢步行,我就陪着他走,哪怕脚痛得厉害,也不吭一声;哥想回中国找寻记忆,我就陪他回来;哥喜欢音乐,我就选择读音乐学院!我的一切全是为了他,我生是为他,死也是为他! “这五年里,有不少女孩子喜欢哥,想追求哥,因为有我在,她们都不敢造次,一个个放弃了。这些哥并不知道,在爱情方面,他似乎非常迟钝,他对每一个人好,却没有对哪个人特殊过,我一直以为,哥就是我一个人的,没有人能夺走他。可是,这次到中国来,一切都变了,哥他有了特殊的人,那就是你!不管你是不是他以前的恋人,我都知道他爱上了你!他从来没有对一个女孩那样在乎过,也包括我! “那天他送我回了学校的宿舍,转身就要走,我拉住了他,求他不要走,他不肯,还把我当小孩子一样哄,哄两句之后,还是要走。他说夏姐姐你在等着他,他不能让你再等了!我哭起来,他也不理我,他以前不是这样对我的,我哭,他会给我擦眼泪,讲笑话哄我开心。可是,这次,我哭得那么伤心,从没有过的伤心,他都不理我了,他要撇下我!我绝望到了极点,恐惧到了极点,我知道,他这一走就再也不会回到我身边了。我不能让他走,绝不能!死也不能!我冲到桌子边,拿起了水果刀,对着手腕就划下去了。鲜血涌了出来,我并不知道痛,只是对着哥的背影大喊:‘哥,你走了,我就不活了!’他闻声回过头,看到我血淋淋的手腕,脸吓得煞白,飞奔回来,一把抱起了我。他浑身直打哆嗦,话都说不出来。我知道他心疼我,我靠在他怀里,笑了,因为——我留住了他!…… “我以为我会永远留住他,可是我错了,他送我回了美国,就想要离开我,丢下我来找你。他虽然天天陪着我,可是他心里念的想的全是你,他不敢对我说,怕我生气再寻短见,他对我依然百依百顺,他对我呵护备至,可是每当他看着我的时候,我就在他眼里看到了夏姐姐的影子…… “我爱哥,我离不开他!我只有来求夏姐姐!求求姐姐让哥对你死心吧!他对你死心了,就会一心一意地对我了,好不好?夏姐姐,求求你了!” 她从我的膝盖上抬起头来,小小的苍白的脸向上仰着,泪流满面地对我乞求着。她的双手依然抱着我的腿,如果我不答应就永远不起来的架势。(未完待续) 第四十九章 贵夫人的请求 我伸手拉她一下,却拉不动她,那样瘦弱的身体却似千斤重一般。我躬起身,再拉,还是拉不起来,这才意识到是我自己没了力气。 方心怡的妈妈走过来,边搂带抱地拉起女儿。她边替她擦眼泪,边低声安慰她:“别这样了,一切都交给妈妈!你去里面躺一会儿,医生说不能太激动,你的身子不好。” 方心怡的妈妈将她半拉半抱地扶到里间去了。我机械地坐在沙发里。方心怡的母亲什么时候出来的,我都没有发觉,直到她开口说话。 “夏小姐,对不起,这么唐突地找你来。……作为一个母亲,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你是一个聪明人我们就直话直说吧!” 我挺了一下背脊,不就是要我放弃我爱的人么? 我一字一句地说:“对不起!可能没有什么好谈的,我不能答应!” 她怔了一下,显然她并没有想到我的反应会是如此地快捷和坚定,很快,她便恢复了常态,摆出了与我长谈的架势。 “其实,我如果不是心怡的母亲的话,我不会来找你。你对于哲华的感情曾也打动了我,让我惊叹不已。可是,我是心怡的母亲,她对哲华的那份情是我始料未及的,这个傻孩子,既然为了他连性命都可以不要! “我劝过她,也讲过一些过来人的道理给她听,可是她是个死心眼,什么话都听不进去,她认定了她的一生就是与哲华绑在一起了,除非她死了,她才能放手。她不象你这般坚强,可以在没有哲华的日子里依然活得这么地好!如果哲华离开了她,我不敢想象,她……她会怎样?我……我可能就永远失去这个女儿了,唯一的女儿……” 她哽咽了半刻:“我知道,我的要求有点过分了,可是,夏小姐,我总不能看着心怡就这样子地继续下去。如果你能答应让哲华对你死了心,你的不管任何要求我都会答应你,满足你!” 她乞盼地望着我。这会儿,先前的高贵半点不存,全然被一个母亲的焦心所代替。我突然想到了方妈妈,她也是用这种眼神望着我,乞盼地望着我,希望我答应帮助他的儿子走出失明的阴影。 命运就是这样捉弄于人,决策,再决策,八年前,因为一个请求,我的决策让我拥有了一场刻骨铭心的爱,同时也经历了刻骨铭心的痛,而这八年后的请求呢? 要知道当初哲华离开我,我能好好地活下来,是因为还有一线希望啊!而如今,而如今,如果我放弃了哲华,我将还有什么?还有什么来作为继续活下去的支撑?! 我望住她的眼睛,和先前一样一字一句地说:“如果我说没有了哲华,我同样也活不下去了呢?” 她怔住了。 过了良久,她才接话:“我想现在的你应该不会了。因为你知道哲华还活着,并且,他的生活是无比优越的,他是未来集团的继承人,心怡的爸爸老早就有这个意向了,只是心怡还小,没有明说出来。以后的日子,他会过得非常非常幸福和风光。夏小姐,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方哲华毕竟不是五年前的方哲华了,你应该也感觉出来了,他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都和五年前那个方哲华大不相同了吧!如果你真的爱他,你就会为他的前程而考虑,去成就他,对不对?你愿意看着你爱的人为了生计而忙碌奔波吗?” 我反驳着:“哲华不是那种贪图功利的人,他的志向在音乐上面,而不是在生意场上!即使当一个普通的音乐老师,他也有足够的能力过上很充裕的生活!” 她又沉默了许久,才开口:“对不起!夏小姐,我本以为我所说的这些能够说服你,看来不行。所以,请原谅我不得不将心怡已经怀了孕的事情告诉你……” 怀孕?我盯着她不停张合的嘴,意识有几秒种地停顿。怀孕?她刚刚说了什么?怀孕?方心怡怀孕了? “……我本不想告诉你这件事,可是我却不得不提起,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要亲自来找你了吧!我的女儿怀上了方哲华的骨肉,而方哲华的心里却全是夏小姐你,为了让我的女儿能够幸福,为了方哲华能一心一意地对待她和她腹中的孩子,我必须来找你,请求你帮忙,帮忙斩断方哲华对你的感情。虽然是残忍了些,可是短痛总比长痛要好!我希望他们俩个以后的日子是幸福的。方哲华本来就已经失去了记忆,他不记得了你们的过去 ,你们重逢就短短三个月,我相信他对你的感情并没有发展到很深很深的地步,之所以他对你念念不忘,是因为他感动于你对他的等待和五年不变的爱!对不起,我说得太过于直接,真话总是残忍了些,哲华这孩子心善,他现在是两头为难,和谁在一起,他都是于心不安。他目前需要的是有人帮她做出决策,而能做出这个决策的人就只有你!他坐的是明天的飞机,可能晚上他就会去找你,到时,请你……” 既然已成事实,既然有了孩子,为什么还要来找我?不回来,象五年前那样不回来就好了,为什么?为什么还要来找我?要告诉我这些?! 我从沙发里站起来,全身不可抑止地抖着。我机械地迈开步子——双腿却似千斤重——机械地朝门口走去,说不出话,也不想说话,只想离开,离开这里,远远地,什么都不要再听,什么都不要再看。 “夏小姐!……”方心怡的母亲跟了过来,“这是一张一百万的支票,你收下,算是对你的一点点补偿!……如果不够的话,我再加!” 补偿?!我盯着那薄薄的纸片,补偿?!我的爱情,我的青春值一百万,哈哈,我笑起来,笑出了声,不再理她,冷冷地瞥了一眼那伸到我眼皮底下的白白纸片,侧开身,挺直背脊,走出了房门。 开塌下来了么?我靠到路边的一棵树上。所有能看得见的东西都旋转起来,旋转得腹腔中一阵阵翻腾,我弯下腰,想吐。 跌跌撞撞中,我来到一个垃圾桶前,对着垃圾桶猛呕,恨不能将腹中所有的全吐出来…… 再重靠到树上的时候,手机响了,掏出来,手机也旋转个不停,我闭上眼,摸索着接听,是菁茜的声音。 “喂,迎蓝,你在哪里?你怎么样?……快说话啊!” “……头……好晕……” “在哪里?我来接你!” “……不知道……看不清……” “她刚刚把你带到哪里去了?你是出来了,还是怎么的?” “……国酒……” “国际大酒店?” “……” 手机掉了,我听到了坠地的响声,然后世界归于平静……(未完待续) 第五十章 孩子不是你的 菁茜告诉我,我昏睡都快一天一夜了。 她问我:“你知不知道你自己的身体有没有什么变化?” 我不解地望着她。 “你是不是经常犯困,想睡觉?有吐过吗?” 我点头:“昨天……昨天是旋晕的老毛病犯了。” “你傻不傻啊!连自己怀孕了都不知道!” “你……你说什么?” 我惊骇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怀孕了?怀孕了?怎么会这样? “医生说都已2个月了,你怎么这么糊涂,连自己那个没有来都不知道?”她叹口气,握住我的手。 是啊,这近两个月里,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糊里糊涂,昨天,昨天豪华套房里的那一幕也是一场梦的吧! “昨天那女人找你都说了些什么?” 不是梦了,是真的发生过了。方心怡,方心怡她也怀孕了。我缩进被子里,捂住了整个头。 “方哲华呢?他人呢?来了没有?他是孩子的爸啊!”菁茜企图拉开被子,我死拽住不放。 “迎蓝!迎蓝!……”她便不拉了,换作搂住我,轻拍着,叹着气。 我终于哭出声来。 菁茜不让我出院,我非得出,她拗不过,只好帮我办了出院手续。她并不知道方哲华今天晚上要来,我是不想让他看见我在医院里而已。 回到家,王云浩过来了,买了好多看病人用的补品和水果。菁茜因为要到幼儿园去接孩子就先走了,王云浩留了下来,他象主人般地下厨做了晚饭。两人正吃着的时候,门铃响了。 我知道是谁。一个下午我都神思恍惚,时刻注意着门外的动静,生怕听到门铃响。虽然一直在想着这事,可门铃一响,还是惊跳了一下,筷子掉到了地上,蹦跳了几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王云浩疑惑地望我一眼,弯腰帮我捡了起来,他问:“怎么啦?” 见我不作声,也没有动,他便起身去开门,边走边回头望我:“是菁茜又来了?” 王云浩走出了饭厅。听见他的脚步声愈来愈远,我陡然站了起来,跟了出去,走到饭厅外时,倏地停住了,不敢再往前了。 门已被王云浩大打开了。哲华高高地伫立在门口。世界应该停顿了几秒,停顿在两个男人的面面相觑之中。没有礼节性的问候,只有惊诧地对望,然后同时再望向我。 他怎么在这儿? 他怎么来了? 俩人的疑问透过目光投射到我的脸上,无声的寻问当然是得不到回答的。仅仅几秒钟而已,很快两个男人便收回目光,互点着头,互说着你好,而我却似化石般地僵硬了。 “进来吧!你是方哲华吧?你好,我是迎蓝的同事王云浩,我们见过的,在公司的办公楼里。”王云浩打破了寂静。 哲华点点头,目光却停到了我的脸上。他笔直地朝我走过来。 我退了一步,他愈来愈近的人影突然模糊地旋转起来,腹中翻腾,我捂住嘴,奔向洗漱间。 “你不要紧吧?” “你怎么啦?” 两个男人同声问。 把刚刚吃的一点东西全倒出来了,冲水的时候,有一杯水递到了我的手边,是王云浩的手。 “谢谢!”我接过,漱完口,回头,碰到正站在门外的哲华担心又有些不明所以的目光。 我低头走了出去。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一把握住我的肩:“怎么啦?你生病了?” 我摇头,不去看他,一字一句地说:“不是生病,是——怀孕了!” “你……你也怀孕了?” “也”字!他说了“也”字。心中的痛再也不可抑止,连着手心,痛得发起抖来。是的,他说了“也”字!方心怡怀孕是事实了,他和她都已有夫妻之实了,为何还要来找我?!找我做什么?!做什么?! “你们聊着,我先走了。”王云浩的声音。 “别走!云浩!” 两个男人同时一惊。 我脱开哲华握住我肩的手,站到王云浩的身边,抬起头望住对面高大挺拔的人:“既然碰见了,就一次说清楚!” 他显然吓了一跳,看着并肩站在一起的王云浩和我,惊疑不定。 我向王云浩身边再靠了靠,同样一字一句地说:“孩子不是你的!” “你……你说什么?”他的脸色变了,感觉他的身高好象向下落了落。他也有心痛么?有我昨天心痛么?有我现在心痛么?为什么?为什么还要回来?! “所以……所以,请你……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我握紧手指,再握紧,指甲陷进肉里,痛感加深,却怎样也深不过心中层层涌出的痛。 “为……为什么?”他满脸满眼的痛楚和不敢相信的茫然。 “因为……因为我爱的是五年前的哲华,而你,失去了记忆的你就象是另外一个人,陌生的人,我们相隔甚远,我对现在的你没有了那种感觉!”我再靠近王云浩一些,并握住他垂在身边的手,“我和云浩……我有了他的孩子,你……你明白了吗?” 他还是看着我,一瞬不瞬地看着我,目光却如失了中心点般地突然散了开去。 “你走吧!回到美国去,去过你本已习惯了的生活!既然这里你已经全忘了,就不要再去记起了,好好地去过你以后的生活!方心怡是真的爱你,所以,你要好好待她!”我不忍再看他的样子,我怕我再也坚持不住,转向王云浩,“云浩,我今天不舒服,你就不回去了。”虽然望着他和他说话,但是我却连他的表情都没有看清,哲华,对不起!对不起!……我闭上眼睛,靠到王云浩的肩上。 然后我听到了脚步声,失了平日的韵律,乱了节奏的脚步声渐行渐远,然后是开门的声音,关门的声音,再然后一片寂静。(未完待续) 第五十一章 五条连发短信 从来不知道世界会有这样地寂静,静得可怕,静得连呼吸和心跳都已消失不见。我奔向窗边,听不见自己的脚步声,抓着窗,盯着昏暗的楼梯出口处颤抖不已。 空的空的空的,可是,怕见着的人影最终还是从黑暗中过渡进了灯光里,那脚步一步一步地挪动,影子也跟着一点一点地挪动,挪动着的影子被拉长,再拉长,又突然变幻着缩小,移到了后面,再被拉长,拉长,直到消失不见。 我的肩被什么捅了一下,茫然回头,王云浩的嘴巴在不停地张合,可是,我听不见他的声音。他开始摇我的肩,嘴唇张合地更大,我终于看清了不断重复的嘴形在说:“迎蓝!迎蓝!你听见我说话了吗?你听不听得见我说话?……” 我摇头,拼命摇头。有什么东西洒了出去,一点一点地落到他的衣襟上,颜色变深,再慢慢扩大、扩大……我终于看清了,那是泪渍。 我又一次地晕倒了,直到次日清晨才醒。醒来时,看到王云浩还陪在身边。 “好些了吗?迎蓝?你昨天吓死我了,你——现在听得见我说话吗?”王云浩凑近我一些。 我点头。刺目的白的墙壁让我有些睁不开眼睛。 “听得见就好了,医生说你失聪了,还好,只是暂时性的。” 我撑着身子想坐起来,他赶紧扶了一把。 “谢谢!”我靠到床背上,昨天所有的一切一下子全回到了心间。望着眼前被我拉来当了挡箭牌的男人,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对不起!昨天我那样子说,让你……让你难堪了。” “没事儿,只是——你那是何苦呢?他回来找你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那样子说?孩子?你真有孩子了?是——他的?” 我没有回答。 他也不再追问,只是很坚定地说了一句:“不管你怎么做怎么想,我都支持你!” 菁茜中午赶了过来,换走了守了一夜的王云浩。我说我没有事,不用人照顾,要他们都去上班去,可他们不同意。 王云浩走后,菁茜问我的打算。我知道她是问孩子怎么办。 “我想生下来!” “什么?你,你有没有考虑清楚啊?生下来?你知不知道生下来该要面对多大的压力?首先,对孩子不好,他没有爸爸,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其二,你爸爸妈妈能接受吗?其三,对于你自己,你就准备一辈子不嫁人了吗?” 我点头。 “你呀你!”菁茜很用力地捶了一下我的肩。 “八年了!这是上天给我的补偿,我怎么可能舍去?”我将手放到小腹上,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巨大而又温暖的情绪充溢了我的整个心间,“对哲华的爱我将全部转移到这个孩子身上。有了这个孩子,我就知足了!你放心,我会好好带他,将他培养成人,成材的!” “有你想得这般简单吗?你知不知道他会缺少父爱,不光是单亲,还有个未婚妈妈?这些压力会全部转到他的头上!你觉得他的成长会是快乐的吗?”菁茜拉过我小腹上的手,“你相信我,我是过来人,听我的,把孩子拿掉,然后和王云浩结婚,养育属于你们共同的孩子!你既然要放弃,就应该放弃地彻彻底底!嗯?迎蓝?” “不!”我摇头,“不!我爱这个孩子!他是我活下去的支撑啊!没有了他,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那你干嘛要放弃?干嘛要将他拱手让人?你有了他的孩子啊!为什么不能和他在一起?迎蓝,我真的不懂了,你等了这么多年,盼了这么多年,等到了,盼到了,为什么又不要了?你说啊!” 我不回答,任由她摇晃我的手臂。 摇晃中,手机响了。从床头边我的外衣口袋里传出来的,是短信的声音,一个接着一个,响了有四五声。菁茜停下摇晃的手: “怎么一下子连着来这么多条?快看看,是谁发的?” 见我没有动,她探身拿过外套,掏出了手机。 她打开只看了一眼,便递给我:“是他发来的!” 他发的?他还发短信来做什么?我接过来,一共有五条,我打开了最上面的那条,也就是最后发来的第五条: “我要找回记忆,我要记起以往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迎蓝,如果我找回了记忆,你是不是会再爱我?你是不是可以再回到我的身边?你给我三天,不,还是半个月吧!如果半个月以后,我没有来的话,就不会再来了。迎蓝,不管我来与不来,我都会一直爱你,永远永远永远爱着你!再见!迎蓝!我多么希望能够再见啊!” 什么意思?我翻到第一条信息: “对不起,迎蓝,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心怡怀孕了,她说她怀了我的孩子。我对这件事是迷迷糊糊的,那天早上醒来,心怡就躺在我的身边。因为头天晚上喝了酒的缘故,我醉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可是,事实是,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对不起!迎蓝!对不起……” 第二条:“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你也怀孕了,而那个孩子,你说不是我的!你知不知道,我好心痛?你知不知道,在我的内心深处,居然想做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不去管心怡,不去管她肚子里的孩子,一走了之?我放不下你,我爱的人是你,想共度一生的人是你!我象一个逃兵似地逃到你这儿来了,我不知道我该如何决策,我只想来到你的身边,看到你,我才心安!” 第三条:“可是,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为什么会面临这样的事情?是不是你在告诉我,我该去做一个负责任的人?如果要负责,我也应该要对你负责啊!因为你才是我的妻子啊!五年前就是,而五年后更是!” 第四条:“因为醉酒,因为迷迷糊糊,我要对心怡负责!因为失忆,因为我忘记了以往所有的一切,你已经不再爱我!难道命运是真的要将我推给心怡,要让我永远失去记忆,要将我们分开吗?那又为什么,还要让我再次遇到你,再次爱上你?!不!我不相信命!我不甘心!” 再看了一遍第五条。什么意思?短短半个月,他怎么恢复记忆?他想做什么?想做什么?我浑身打了一个冷战,有一种不祥的预兆向我袭来,心脏迅速揪紧。他……他到底想怎样来恢复记忆? 我从病床上跳起来,迅速穿衣服穿鞋。 菁茜惊诧地问:“怎么啦?迎蓝?出了什么事了?” “他要恢复记忆!” 我跑了出去。 “你慢点,当心身子!”菁茜在身后叫。 顾不得那么多了,心跳越来越快,不祥之感越来越强。我奔出医院,上了出租车。 “去滨江小区!”我对司机说,那是哲华的家所在的小区,“拜托你开快一点儿,我有急事!” 说完,我发现我的腿在不受控制地抖动着,手也是,声音也是。(未完待续) 第五十二章 只求你快醒来 我不断地催促司机快点、快点。 当车还未停稳,我便开门下了车。 “喂!喂!你还没有给钱哩!”司机在后面喊。 我一边四下张望,一边掏钱。……天哪,我看到了什么?!一个高大熟悉的身影突然就出现在了前面的十字路口上,出现在了来往穿梭的车海里,出现在了红灯亮起的马路上…… “不要!不要!……”掏出来的钱撒了开去,我拼命地奔跑,拼命地大叫。 我却听到了另一个更为尖厉的声音:“哥!哥!……” 马路上多了一个纤瘦的人影,人影重叠,再相斥似地分开,突然间一起飞了出去……一切归于静止……混乱,车辆混乱,人影混乱,应该是很嘈杂的呀!为什么一切象是上演一场哑剧?黑白的哑剧?! 有人搂我的肩,朦胧中,我看清了是菁茜。我最后的意识是她的脸好白好白…… 全是重叠着又陡然分开的人影。全是飞起来的那一刹那的画面。然后是血泊,缓缓流动着的鲜红的血,象流动的河,瞬间将道路淹没,将我的世界淹没…… “不要!……”我尖叫着醒来。 “做梦了?”王云浩的声音。 “他们呢?”我心悸地坐起身。 “已经脱离危险了。他们也在这个医院里,在重病区。方哲华伤得轻些,那个女孩伤得有点重,好象都还没有醒过来吧!” 我从床上下来,摇摇晃晃地站着。 王云浩扶住我:“要去看看?” 我点头。 王云浩带我去了重病区。走到门口时,方心怡的母亲刚好从病房里出来。她完全没有了前日的高贵典雅,有的只是憔悴和忧心忡忡。她一见我,脸色瞬间变化,责备、无奈,甚至于还有后悔,全混杂在了一起,最后以悲的形式展现。 “心怡……心怡她还好吗?”我问,双手紧握,十指绞在一起。 “孩子没了,人也还没有醒过来,腿骨折了,伤全身都是……” 她转开脸去,背对我擦眼睛。 “我……我想进去看看她,行……行吗?” 她点头。 我走了进去。对着床上浑身上下打满了绑带的方心怡,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她到底伤得有多严重?真是触目惊心啊!她的一只脚用白白的绑带绑得严严实实,直直地吊着,手上,胳膊上全是绑带,头上也是。她的脸和额上的绑带一样白,鼻子上套着氧气管。 我蹲下来,望着伤得让人只打寒颤,和我深爱同一个男人的女孩子,眼泪流淌不止。 “方心怡,你听好了,我把你的王子还给你了!……所以……所以,你要快快醒来,好好地去爱他……我要你们快快乐乐地、健健康康地生活在一起!方心怡,你听见了吗?你的哥是你的了,是你一个人的了!你一定要醒来,快点醒来!……” 方心怡的母亲在一旁哭出了声。 我还在说:“……方心怡,你听到了吗?你要快快醒来!……” 王云浩拉住我的胳膊,想将我拉起来:“好了,迎蓝!没事儿了,医生说了会醒来的,都是外伤!没事儿的,啊?” 我仍在说。 他拉胳膊没能将我拉起来,便连搂带抱地拉:“快起来,迎蓝,你也要注意你自己的身子啊!” 他终于将我拉起来了,只是整个人没了力气,只能是靠在他的手臂里。 他想将我往门外带:“我们走吧,迎蓝,让她好好休息,说不定她等一下就会醒的!” 我脱开王云浩的手臂,咬着牙站直了身子,再看了一眼方心怡,随即转向她的母亲:“……我想再最后……最后去看看哲华,行吗?” 她哽咽着点了一下头。 哲华的病房和方心怡的病房挨在一起,仅一墙之隔。 对着紧闭的病房门,却举步维艰。王云浩伸出手臂将病房门推开了。 一步一步地挪了进去。情景如此地熟悉,同样白白的床单,同样和床单一样白的脸,那样地安静,安静得近乎于了无声息。六年前,我是怀着怎样悲痛和焦灼的心情一路奔进来的啊!扑在他的身上,抱着他痛哭,而今呢?我还能哭出来吗?我还可以抱着他一遍又一遍地对他说“我来了!我们再也不分开了,我要陪着你,一直陪着你”吗? 我的脚步向前移动着,离他的脸越近却似越遥远。我终于跪倒在床前。握住放在白色被单上的手,那手依然柔韧清凉。我握紧它,张了张嘴,心中呐喊着的话却一句都没有说出来。 那些话,那些心底深处的话只能是永远永远地埋在心底深处了——“哲华,哲华,你怎么这么傻?!你以为车祸会让你恢复记忆?你知道不知道,如果因为车祸你丢失了性命,我,我还能独活吗?!我绝不独活,我会带着我们还没有出世的孩子陪着你一起去!孩子是你的,他是我们俩个人的,是我们俩个的爱情结晶啊!哲华,我爱你!不管你失了记忆也好,不管你是原来的那个哲华,还是现在的,我都爱你,一生中只爱你一个啊!你快快醒来!你快快醒来!……” 心中的话就这样在心底呐喊着,呐喊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握着的手突然动了一下,他的头也动了,眉头蹙起——他听见我心中的呐喊了,他即将醒来。我触电般地惊跳,松开握着他的手,站起身。他要醒了!我几乎是仓惶地转身,向门口逃去。 “迎蓝!迎蓝!……” 哲华的声音,微弱的声音,饱含煎熬和深情的声音。 “迎蓝!迎蓝!……” 我回头。他还没有真的醒来。梦呓着,头来回地动,眉头蹙得更紧了,嘴唇一张一合。他马上就会醒来,我不敢再看,不敢再停留,转身奔出了病房,任凭那一声声呼唤如利剑般地穿戳我的心脏,疼痛已经麻木,只听得见它们裂开的声音,裂开成了无数瓣无数瓣……(未完待续) 第五十三章 爱的记忆重现 我出院的时候是下午。出院时,王云浩已经打听到方心怡和哲华都醒过来了。终于醒过来了,灾难过去了!接下来……接下来是该过该过的生活了。 三天后,哲华没有来找我。 半个月后,哲华依然没有来找我。 半年后。 “你别做,放着我来!” 菁茜一进门,包都来不及放下,就夺过我手中的盆。盆里装着存了好几天才刚刚洗好的衣物。 “都快要生了,要伯母来吧!你一个人怎么行?” 菁茜边掠着衣服,边说。 “没事儿。下个月吧!” “没准要提前的,万一预产期提前了发作起来,就你一个人怎么办?!你呀,就是这么倔!当初王云浩并不嫌弃你肚子里的孩子,愿意和你在一起,并且说就当是自己的骨肉,不再生你都不肯……” “好啦好啦!你来一次说一次,好烦啊!” “嫌我烦?”她没好气地夺过我递过去的衣架,“到时候你烦的日子还在后头哩!” “不会的!” 正说着,门铃响了。菁茜让我别动,她去开。 “哈哈,说曹操,曹操到!你又买了什么好东西?” 王云浩提着满满两手跟在菁茜的身后。 “没什么,随便买了点。”他说着,望着我笑。 我也报以微笑。现在不管说什么都显得无力。有失必有得,上天让我不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却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不是一个,而是几个。千金难得,知己难求,我也算得上是万金富翁了。 一个月后,我顺利产下一子。当筋疲力尽的时候,一声啼哭大有划破长空之势,将差点快晕过去的我一下子拉了回来。 生命的喜悦。 医生托着一个小小的小人儿举进我的视线里。 “看看,一个大胖小子!” 我只看到他小小的脸,那么熟悉的脸,几乎一模一样的鼻子和一模一样脸的轮廓。那是哲华的再版。我突然泪流满面。 正如菁茜所说,我给父母的心上压上了一块重重的石头,不,应该比石头更沉,是一座小山,一座令他们忧心忡忡、移之不去的小山。虽是如此,临产前,妈妈便丢下爸爸一人在乡下,到城里来照顾我了。只到孩子满月,只到我能独自操持起孩子和家务之后,她才千叮嘱万嘱咐地回去。在我们乡下,本来有个习俗,生小孩满月后要回娘家住几天的,称之为出窝。可是,我没有去。妈妈也没有硬要我去,我明白她的心思。她怕我承受不起。 我的产假有四个月,然后因为是高龄产妇,又多请了两个月假。妈妈说等我上班的时候她再过来带孩子,一直带到上幼儿园。爸爸被妈妈照顾了快一辈子了,陡然丢他一人在家,心中总是不忍,要他一起过来吧,离退休又还有几年,况且,他也舍不得他的那些学生。我想找个保姆,可妈妈不同意,她说不放心,说不定怎样对待我的宝宝呢!虽然心中总有着忧虑,但是她对孙儿的疼爱溢于言表。 妈妈回去之后,菁茜几乎天天都会抽时间来一趟,她有带孩子的经验,不懂的不会的全是她教的我。 而王云浩呢?隔三差五地来,来时总是拎着满满两手的纸袋,尿不湿啦,奶粉啦,能想到的应有尽有。 宝宝满百日那天,菁茜上的是上午班,下午两点下班。等菁茜下班后,我便叫上她陪我和孩子去了影楼,给小家伙照了一套艺术照。之后,又随便逛了逛街。 在经过市剧院时,菁茜突然捅捅我的肩:“有钢琴演奏会哩!”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一张广告牌,正引人注目地竖立在大门外。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几个斗大的用红色颜料写的字:义演!义演!义演!三个义演之后,便是一排稍小一点的字:海外华侨钢琴演奏会《爱的记忆》。 钢琴演奏会?有六年了,自从哲华的那次演奏会后,这里再也没有办过钢琴演奏会了。这个时代,多是偶像歌友会,要不然就是音乐会,单单的钢琴演奏会真是少之又少。 是很知名的人么?广告牌上也不署个名,是谁都不知道。 《爱的记忆》?理查德·克莱德曼倒有一首《爱的纪念》。爱的记忆,我默念了一下,心中不禁一动,却不敢去细想。 “晚上来看吗?”菁茜问。 “算了吧,带着宝宝,不方便。” “叫上王云浩啊!他可以帮着抱抱,还能拿包包什么的。”菁茜眼睛开始发亮。 “你想来就来吧,不要扯上王云浩和我。” “你呀!真是不识好人心!”她口中虽如是说,手却伸过来接走了孩子,“喔,宝宝,来,姨抱,妈妈累了。” 她又继续开始的话题:“来嘛,迎蓝。义演呢!不花钱的,让孩子受受音乐的熏陶,何乐而不为呢?呆会儿,我也去把妞妞接来,再叫上王云浩,我们来看演奏会!” 她见我不作声,便又用肩撞一下我的肩:“说好了来啊!大不了等下孩子不要你抱。答应了,我就给王云浩打电话。” “能不能不叫他?” “怎么?你是不是不敢面对人家,觉得有些于心不忍了吧?” “不是。” “不是才怪呢!”她嘀咕了一句,然后开始分配工作,“那就我们俩外加两个孩子吧!你在家里等我,我接了妞妞就过来,你不用买菜,我等会带菜过来,你只管收一下要带的东西,带好孩子就好。” “嗯。” “不早了,我们快回吧!” 她将孩子递还到我手上,伸用拦了辆出租车,看到我抱着孩子坐好了,才自己去拦车。 一个钟头后,菁茜接了女儿并拎了菜赶过来了,饭自然是她做的。吃饭的时候,王去浩却来了。我瞪了一眼菁茜。 菁茜大喊冤枉,弄得王云浩一愣一愣的,连问:“出什么事了吗?” “你怎么来了?可不是我叫你来的哦!”菁茜嘴上虽然在责怪他来的不是时候,可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笑意却充分表示着欢迎之至。 “我是听说晚上剧院里有钢琴义演,所以过来问问你们去不去?” “哈哈,真是巧了!去啊!怎么不去?吃了饭就去。”她边说边对着我睒了一眼,“对了,你吃了饭没?” “还没呢!”王云浩回答着,走到沙发边去逗宝宝去了。宝宝正躺在沙发上踢着腿,晃着胳膊自个玩儿呢!我起身去拿碗筷。 添了饭端出来时,听见他正对着宝宝笑着:“宝宝,等会儿我们就去听演奏会去喽!高兴吧!叫爸爸,叫爸爸!”他突然瞥见我,马上又添了一个字,“干爸爸!叫干爸爸!” 菁茜在一旁好笑,打着趣:“光有干爸爸不行哦!快点给我们宝宝找个干妈妈啊!” “你啊!”王云浩坐过来,拿起筷子,“你不就是宝宝的干妈妈吗?现成的,还用找啊!” “不是!我妈妈是弟弟的小姨,不是干妈妈!”妞妞突然插了进来,一脸的郑重其事,“你的老婆才是宝宝的干妈妈!” 童声童气,说得都笑了起来。 “对!我们妞妞说得对!只是有些人啊是王八吃了秤砣了,所以啊,云诰,你就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了!公司最近新进了不少高校毕业生,又年轻又漂亮,赶快抓紧挑一个哦!” “是是是!姐姐说得是!正在挑啊!”他说时看了我一眼。 我放下碗筷:“你们快快吃,要去看就得快点了。”我站起身去装包包。(未完待续) 尾声 吃完饭,一行五人坐车到剧场的时候离演奏会开始还有半个小时。可是一下车,才发现还是来迟了。义演就是义演,简直人山人海。 因剧场离广场近,平日里在广场散步、休闲娱乐的人们都聚集到剧场来了,来的人中一半是孩子,准确地说是正在学钢琴的孩子,大人们可能都认为这将是一个观摩的好机会吧,免费的当然更不能错过了。 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在角落里找到了几个空位。如果还来迟一点的话,就只有站在走廊里了。 菁茜抱着妞妞坐在最里面,我抱着宝宝居中,王云浩坐我的旁边。 “迎蓝,宝宝给我吧!你歇会儿!”王云浩说着,就不由分说地从我的怀里接走了孩子。 “喂,不公平哦!你怎么不帮我抱抱妞妞啊!”菁茜开起了玩笑,接着便开始抱怨,“真是挤死了,位置这么差,早知道这么多人就该早点来的。” “是啊,吃个饭吃那么久,我后吃的都先你吃完。还吃,吃,已经都成猪婆了。” 两人斗起嘴来了。我习以为常地听着,低头打开包想拿出水瓶给宝宝喂点水喝。 “你说什么呢!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小心我到处爆你的料哦!嘿嘿,让你一辈子讨不到老……”菁茜说着说着突然打住了,改成了一声惊呼:“方,方哲华!” 什么?我惊骇地随着她的视线望向舞台。水瓶已从手中滑落,砸在膝盖上,再从膝盖滚落黑暗之中,落地的声音隐隐约约,和菁茜的那声惊呼混到了一起,不绝于耳。 “是方哲华!迎蓝!真的是方哲华!他回来了!”菁茜兴奋地摇晃着我的胳膊。我的身子被她摇得剧烈地晃动起来。 思维呢?停止了,不见了,剩下的是遭电击般地紧盯着那台上的人,只是紧盯着,紧盯着…… 一袭雪白的燕尾服。一个挺直高雅的坐姿。一架黑色光亮的三角琴。 没有主持人,没有开场白,没有鲜花和掌声,有的只是钢琴声和歌声,就那样悄然地带着一种遗世独立的悲情响起在了嘈杂的人声中,浅浅地穿透出来,一如他曾经的浅浅微笑。 “还记得? 你轻轻停留在我身边 你的脚步轻盈如风 你的声音温柔清甜 你说? 栀子花开了 生命潺潺流动在花瓣之上 跳跃在我的手指指尖 还记得? 你紧紧挽起了我手臂 带我离开狭小房间 耳边传来轻声细言 你说? 世界变化了 街道边永远开着不败的花 我知道那是你的笑颜 秋风又起? 却吹不散我对你的思念 曾经丢失了的记忆 如今全部回到心里面 点点滴滴清晰如昨天 我爱你? 你可听见 多年以后思念有增无减 我爱你? 你可听见 我们之间是否真的无缘 命运太捉弄? 过往已成烟 爱的记忆 陪伴我走过生命中的每一天 孤寂的每一天 泪流满面……” 泪流满面。 当菁茜捅过我的肩,递过来的一大沓纸巾时,泪流满面。 当台上的人儿演奏不断,熟悉的旋律流淌进心间的时候,泪流满面。 当台上的人儿站在舞台中央,深深鞠躬的时候,泪流满面。 当曲尽人散,模糊的身影在舞台上凝固,痴痴朝我凝望时,泪流满面。 “方哲华!你回来啦!” 菁茜的一声大喊,台上的人陡然间复活,飞奔而下,向我们过来。我慌忙低头去擦脸上的泪痕。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菁茜的声音。 “有几天了。”魂牵梦绕的声音。 “这回不走了吧?”菁茜的声音。 “嗯!”魂牵梦绕的声音。 抬起头,四目相接。 他低低地叫:“迎蓝!” 我又低下头去,可是手中已经没有纸巾了。 “方哲华!欢迎你回来!” 我听见了王云浩的声音,同时看到他伸过来的手,手上拿着纸巾。 我接过纸巾,擦眼睛时,却没有听到哲华的回音。 再抬起头时,看到他正看着王云浩怀里的孩子发怔。 他的身子往后退了退,表情如坠落深渊:“你们……你们的孩子?” 菁茜在一旁笑起来:“真是傻瓜!你不了解迎蓝啊!真是辜负了她对你这么多年不变的真心!宝宝是你的!你的骨肉!” “给你抱!”王云浩将宝宝递给如梦初醒的哲华。 宝宝本来是睡着了的,他一接手便醒了。每次宝宝一醒来,就左右努嘴,要找吃的。可这次巧了,睁开双眼盯着抱他的人看,还呀呀地发出了声音。 “看,到底是亲爸爸,就不一样哦,我这个干爸爸就一文不值啰!”王云浩轻轻点了一下宝宝的鼻子。 哲华小心翼翼地抱着手中的小人儿,无比怜爱地看着,嘴里还发出有节奏的“嗒嗒”声,逗弄得宝宝咯咯笑。 “好了,王云浩,我们也该闪了,把时间留给这一家子吧!” 菁茜牵着妞妞的手和我们说拜拜。王云浩站着没有动。 我听见他对着哲华说:“你这次是真的不走了吧!别又突然消失掉,迎蓝和孩子我可都交给你了,如果她们有半点不开心,我都不会饶了你的!” “嗯!你放心,这次绝对不会了。那边的事情都解决了。谢谢你!谢谢你照顾她们母子!” 两个男人的手握在了一起,久久才分开。 等他们走后,哲华一把搂过我。 “对不起,又让你等了那么久!我们再也不分开了!你,我和孩子要永远在一起!” 我重重点头,泪又来了。 接着,他解开了我心中的疑问——事情都解决了的疑问。他告诉我,自从上次车祸之后,他的记忆就开始在一点一点地恢复,最初只是几个模糊的画面,然后是片段,只到一个月前,他的记忆才一下子完全清晰。以前的所有的事情都记起来了,包括六年前的那场车祸。 根据对车祸时的记忆,他找了私家侦探。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肇事者尽然和方心怡爸爸有关,那人是他的司机,在去接他的途中出的车祸,车祸很严重,两辆车上的人除了哲华,无一人幸免于难。因为他爸爸的上层关系,最终事情的结果就以救回了受伤的人而掩盖了。 至于方心怡,对他的感情确实是真的,只是怀孕却是假的。那次醉酒后,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 听完了这些,想着这九年来的所有种种,不禁感慨万千。 “其实我并不恨他们。这就是命运吧!我的父母为了救我,失去了性命。而害我父母丢掉性命的人却救了我。阴差阳错吧!也许,如果没有那场车祸的话,我可能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吧!万物的事情,谁能说得清,说得出它的对与错?对于面临了几次死亡的我来说,应该珍惜眼前事,珍惜眼前人才对!迎蓝,我会好好珍惜你和孩子!过我们平淡幸福的日子!好不好?” “嗯!”我重重点头。 当哲华换下舞台服,我们一起相拥走出剧场的时候,居然看到一轮明月正低低地悬挂在空中,圆若玉盘,冰清玉洁,分外皎洁,似要落入人间一般。 我们相视一笑,连同怀中的孩子,拥得更紧些。 秋风瑟瑟,夜凉如水,可我们心中却暖意冉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