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得刻骨铭心》 一 我和她,在那年的盛夏相恋,同一年冬天就分手了。直到如今,我依然无法爱上别人。 有人用「刻骨铭心」这句话形容爱情。 在骨头上雕刻,腐蚀到心脏,只有强酸或利刃之类恐怖的东西吧!难道爱情也是这样? 有些事,一辈子试过一次就够了。 有些人,爱过一次就够了。 该怎么形容黎少白这个人呢?很多人会用「优秀」形容他。 「优秀」这个词是很广义的,可以随任何人主观的感觉加以定义。长相俊美是一种优秀,头脑发达是另一种优秀,善于处世手腕灵活,或者拥有高超的技能也是优秀。 虽然理论上每个人都可能持有不同的观点和感受,但实际上,「社会」并不像动物园那样住了几百种动物,而是只由一种被称作人类的动物所构成,因此大多数人的感觉都十分相似,对于甚么是优秀也有近似的定义。 黎少白是符合这种定义的优秀人种。 我认识他很久了。 有一回我试着追溯自己「最早的记忆」,想起来的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小白」,是我和小白在幼稚园抢玩具的记忆。 也许是因为从幼稚园一直到高中毕业都是同班同学,算得上最标准的「青梅竹马」,因此他从没把我当女孩子对待。 也不能这么说吧?毕竟也有青梅竹马长大后就结婚的。但我从小到大从未有过嫁给他的念头,一次都没有。 恋爱或结婚这种事我也曾想过,在我的少女头脑中编织着不可告人的白马王子的幻想。然而幻想中白马王子的身体完全无法和黎少白的头接在一起,就像在四合院的农家墙上掛一幅莫内的画,怎么看都觉得突兀。 不过在旁人的眼中,我和黎少白站在一起一点也不突兀。 高中毕业那年,他身高一八七,我一七五。女孩子长到一七五可不多,无论站在哪儿都显得突兀,除非站在他身边。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因为大家都这么说。那年纪的我还太不清楚男生女生的分别,只觉得他是男生,又是好朋友,所以就是男朋友囉!直到国中二年级我才有了性觉醒。 在我还不知道「同性恋」这个词的时候,就已经明白自己是同性恋者了。而让我有自知之明的人也是黎少白。上高中之后我们经常一块儿泡妞,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不计其数。然而以成功率来说,我是难以望其项背的,所以严格说起来我们不是一起泡妞,而是他泡妞,我打下手。 黎少白的优秀,在他泡妞时格外醒目。他似乎天生就有让女孩子快乐的能力。 身材高大的他,很清楚身高的优势和劣势,他知道甚么时候该表现出男子气概和高人一等的优越感,甚么时候该隐藏身高,只用柔美圆润的嗓音融化对方的心防。即使不说话,一双温柔深邃的大眼睛也能让女孩子脸红心跳。我看多了,我是他泡妞进化史的见证人。 黎少白的妈妈是法国人,有着一模一样的大眼睛,每次去他家我都不敢直视她的双眼。 每年春节我都会去他家拜年。据说他们黎家在广东是超级望族,在台湾的亲戚也有几百人,过年的时候聚在一起十分壮观,一大群广东人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和超级宏亮的嗓门聊天,听在耳里简直就像吵架,连放鞭炮都盖不过他们的声音。 餐桌上永远有人不停上菜,吃饱的就移动到偏厅打麻将,然后换另一批人上桌继续吃,继续上菜。在鼎沸的人群中我不用花一秒鐘就能找到黎妈妈的位置,一个美丽而孤立的法国女子。 我喜欢她,只有她一个人察觉我是这世上唯一的我,不像黎家其他人都把我当成小白未过门的媳妇儿。 临走时,小白爸爸总会交给我一长串腊肉和香肠要我带回家。很独特的风味,和台湾香肠完全不一样。在我双手拎着沉重的食物时,美丽的黎妈妈就默默地在我口袋里塞进红包,再加上一个让人脸红的微笑。 在我记忆中她从没对小白那样笑过,让我觉得这个笑容是特别为我订做的。她嫁给小白爸爸三十年了,始终不会说国语,也不会说广东话。据说夫妻之间的沟通使用英语。 黎少白从爸爸那儿遗传了身高,从妈妈那儿遗传了漂亮的脸。幸运女神将好的基因都蒐集到他身上了,以至于他一年要用掉十几个女朋友,彷彿以这种方式报答幸运女神的眷顾。 他曾说,等他交过一百个女朋友,就要和第一百零一个结婚。很久以后,台北盖起了一零一大楼,他依然没结婚。我认为这个人一辈子都不会结婚的。 对我来说,和他一起去泡妞只是好玩罢了,并没有真的期待甚么。女孩子可能会喜欢我,却会爱上他;喜欢和爱到底是不一样的。即使上了床也不一样。 针对这个问题,黎少白的答案是──你不专心。 「任何事,就算只是泡妞都应该专心一志,全力以赴。你功课不好跟把不到马子,理由是一样的。」 其实我也能专心做一件事,只是不多,不像他那样事事都全力以赴,彷彿有用不完的精力。 以读书来说,我只在大学联考前很用功的拼了几个月,在这之前和考上之后,我都是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 恋爱也是,只要专心爱一次就够了,其他都是玩玩。 那一年的暑假是「彩色」的。如果那个暑假是一幅色彩绚烂的水彩画,其他所有的暑假都像幼儿的铅笔涂鸦。 那一年我大三。 黎少白高中毕业就直接去当兵,跌破所有人的眼镜。他认为读大学只是浪费生命,即使他的成绩绝对上得了台大医学系。 我觉得他只是过腻了学生生活。 他家里有的是钱。黎家在台湾、香港和美国都有生意,家里的金山银矿让他挥霍两辈子都挥霍不尽,他永远不必面对「工作」这件事。不必工作也就不需要文凭了。 我可不能像他那样轻松。为了赚学费和生活费,晚上必须在啤酒屋打工,假日兼两份家教,教小孩子英文和数学。高中毕业后我就发誓再也不拿家里一毛钱,因此也没有多馀的钱和时间出去玩乐。 直到黎少白退伍回来,我们才像从前那样一起出去玩。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可以暂时忘记金钱的有限性。 当了两年兵,他的泡妞技术不但没有退步,反而因为军中的操练让他更加身强体壮,古铜色的肌肤随时散发出吓死人的雄性魅力。往他身边一站,我这苍白的大学女生就显得更加苍白了。 很多男生当完兵都变得粗鲁低俗,黎少白却不是那种笨蛋。他在军中居然利用时间自学了西班牙文,加上之前就很流利的英文和法文,成为能操三种外语的牛人。这还不包括广东话呢! 外貌出色,多金又多才,他在女人面前依然无往不利,一起外出「猎食」的时候我也总能沾他的光,分到一杯羹。 虽然我说「分到一杯羹」,但并没有甚么屈辱感,也许在一起太久了已经习惯在这方面当他的跟班。 黎少白对我很够朋友,不会挑单独的女子下手,也不会把丑女塞给我,必须是成对的美女他才会主动上前搭訕。可惜到了最后关头我总是得到一句:「原来你真的是女的啊!」然后拒绝,然后落得一身空虚感。 当然不会每次都以空虚收场,偶尔也遇到想尝鲜的女人,想试试看跟女的玩是甚么感觉。我没有让她们失望,却也没有跟谁发展成固定关係。 彼此都没有奢求,也就谈不上失望了;就算有,也只是基于女人最根本的软弱。我也只有在这一点上还算个女人罢了。 但世界上却有像「她」那样不软弱的女人,直到遇见「她」,我才终于明白甚么是女人的爱情。原来爱情不是接吻、不是拥抱、不是上床,不是交换时间与金钱,而是真正「想要」些甚么。而人生,真正想要的东西并不多。 遇见她,是大三暑假开始的第一个週末。 那天,黎少白开着亮白色、新款的敞篷bmw跑车来学校宿舍接我,车上有个我没见过的女孩。 她戴着一付大大的漂亮的太阳眼镜,镜框上缀着小花。她穿着浅蓝色洋装,手腕上套一副夸张的皮件,不知道是手錶还是装饰品。亚麻色的长发一点也没有染过的呆滞感,非常轻盈地随风飘扬,散发淡淡香甜。 那天太阳很晒,晒得让人神智不清。黎少白的寒暄话我一句都没听懂,彷彿从遥远的地心传来似的,唯一被我狠狠抓住的只有两个字,她的名字。 ──姜珮。 「你暑假不用打工吗?」 上车后,黎少白丢出这个我不太想面对的问题。 「我看你别去做那些可怜兮兮的工作了,不是当店员就是帮人家扛器材出外景甚么的,钱又少又学不到东西。乾脆我僱用你吧!」 「僱用我做甚么?帮你打扫房间吗?」 「呿!我会让自己兄弟干那种事?你来当我的家教,把你在学校里学的东西通通教给我,我付你学费。噯呀!这么聪明的点子我怎么现在才想到!这么一来我得到知识,你也有钱买学歷,两全其美。」 「喔,也好。」 我不停闻到那股香甜,脑子已经没有馀裕思考少白的提议了。 沿着滨海公路一路高速前进,目标是北海岸。黎少白的开车技术非常好,让路旁的人看起来好像在狂飆,车上的人却觉得很平稳。姜珮坐在前座,我在后座。跑车的后座很小,我双肘靠着前座椅背,把头伸到他们两人中间,有一句没一句地间聊。姜珮的头发在我耳边飘散,弄得我耳朵和心都好痒。 她递给我一个毛线发圈,上面缀着一隻丝绒织的大蝴蝶。 「如果觉得很烦,就帮我扎起来吧!」 那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在我帮她扎头发的时候,少白不怀好意地回头看着我说:「你干嘛脸红啊!又不是绑她的手脚。」 「太阳晒的啦!谁叫你没事开甚么敞篷车,热死了!」 从斜后方观察她的耳朵,让我有近似偷窥的紧张感。以整颗头的比例来说,她的耳朵稍微大了些,但耳廓的圆弧形状十分美好,精緻得不像天然长成的。真想捏捏看是不是塑胶做的。 想起少白说「绑她手脚」的话,我偷偷把身体向前倾观察她的手脚。 细细长长的,却一点也没有「骨感」的四肢,连关节处的线条都非常柔顺。视线沿着她的腿一直爬上胸部、颈子,停在小而圆润的下巴。 我无法直视她的脸。她脖子上的汗水蒸发出的香气已经让我的心脏无法负荷了。 黎少白说,他们是两週前在林森北路的小钢珠店里认识的。 当时姜珮一个人在那儿玩小钢珠,有两个混混上前搭訕,弄得她很烦。黎少白三言两语就帮她打发了。并不是因为他的口才好,所谓男性魅力对小混混也不管用,而是他和那家店「围事」的黑帮分子很熟。 有钱的大少爷、低俗场所、不良分子、英雄救美……这些元素构成的画面,在我脑中自行补完。 那天夜里姜珮把黎少白带回家。 我们在沙滩附近的椰林换穿泳装。 我正留意周遭有没有人会经过的时候,姜珮已经脱到一丝不掛。她裸着身子将洋装和内衣裤叠好收进手提袋中,再拿出比基尼泳装穿上。也许觉得我是女人所以不介意吧,但我却持续脸红简直快要脑溢血了。 我不停猛灌冰啤酒企图散热,酒精却让我的神经更加昂扬。 天啊!她真美。 砖红色的泳装衬托白皙的肤色,让白的更白,红的更红。两段红色之间的细腰,是完美的圆柱体,那样的线条我只在魔幻片里的特效看过。那双长腿,那丰满的胸部………直到许多年以后我也没见过比姜珮更美的女人,无论电影明星、歌手、名模,没人比她更美。 这是令男人垂涎的身体。 我无法完全理解男人会有怎样的邪念,对我来说,我只想贪婪地掠夺她的美丽。生理上同样是女人,在那一刻我却觉得自己和她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物,就像在宠物店里看见令人惊叹的超可爱小猫。 少白拋下我和姜珮,一个人飞快地奔向沙滩。 和她两人漫步走着,总觉得有点不自然,不晓得该走在她前面好还是跟在她后面好,我过长的手脚也不知道该怎么摆动,乾脆把两隻手臂弯在头顶遮阳。 「太阳好大喔!」 继续说这种蠢话只会让自己更加不知所措,可又不知道该说甚么才好。姜珮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在确认脚下有没有寄居蟹似的,我很想学少白那样一口气衝进海里,却又不愿意把她一个人扔下,只好持续尷尬着。 好不容易终于走到海滩。少白在不远处喊我们,那儿有一排海滩椅和大洋伞,他挑了三个最佳位置,付了租金。 这天的泳客不算太多,因为这里的浪很大,主要是附近衝浪店的客人。少白早就联络了衝浪店,将他寄放在店里的衝浪板准备好了。 「先帮我擦防晒油嘛!」 少白帮我们安排停当正想跑去衝浪,就被姜珮叫住。 我很想对他说你去衝浪吧,这活我来办就行了!但我说不出口。姜珮躺在长椅上享受少白的涂抹,瞇着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在看我,这时我才忽然发现自己站的位置很怪异,彷彿外科医师俯视正在动手术的病患。 「我去游泳。」 扔下这句话我就急忙衝向大海。 鑽进海水里的那一刻才开始有了海滩假期的轻松感。一口气游五十公尺吧!清凉的海水让我的脑袋瓜子稍微冷静些,能够反思自己的感觉。 在她眼里我是甚么样子呢?不男不女的怪咖?或者只是男朋友的哥们? 姜珮也有一双大眼睛,但不像少白那种深邃的眼型,而是橄欖型,眼角长长的,眼瞳很大,乍看之下整隻眼睛黑溜溜的。 一路上姜珮的话很少,脸上很少笑意,有时会出现无聊的表情。有一种人是这样的,即使不说话,你一看就觉得她是个有故事的人,深怕自己永远不懂她的故事。姜珮就是这种人。 会不会是我想太多了?也许她只是埋怨我破坏他俩的约会。 停在海中央,我转身望向沙滩上的两人,还在涂抹防晒油,看上去简直像爱抚。少白的大手掌沿着她的小腿、大腿、纤腰,一直抚摸到颈子,连胸部都不放过。她坐了起来将长发挽到头顶,少白就坐在她背后搂住,双手到处游走。 我扭过头不想再看。 「小海!过来这边。」 不知何时他俩也下水了。少白端着衝浪板平放在海面上,姜珮趴在上面,一边笑一边有些害怕的模样。我迅速地游到他们身边。 「她呀,刚刚才告诉我她不会游泳。真是的,不会游泳还要跟来。小海,你陪她在这儿玩水好不好?我想去那边衝浪。」少白指着远方掀起的巨浪,有两个浪人正在抢一个浪头。 「喂!你自己的女朋友不陪,叫我陪?」 「总不能把她一个人丢在这儿吧?等一下再换你去,拜託囉!」 少白将衝浪板一掀,我就顺势接住姜珮,好像排练过似的。 「待会儿见。」 剩下我和她了。 还是不晓得该说甚么,比起刚才在沙滩上走路尷尬一倍,我又差点吐出「太阳好大唷」之类的蠢话。 除了紧张和傻笑之外也有点飘飘然,因为打少白将衝浪板抽开,我的手就一直搂着她的腰,另一隻手握住她的手,让她在水中漫步。这姿态如果放在旱地上,就像搀扶老太太过马路似的。想到那画面我不禁笑出声。 「笑甚么?」 姜珮的脸正对我,直视我双眼。由于海面下的我是半蹲着,以至于两张脸十分贴近。 「没事没事………太阳好大………」 我没意义地咕噥着,抬头看天。一朵稀疏的云彩飘在宽阔的蓝天上,好像找不到路回家的可怜孩子。 「你几年级了?」姜珮第一次打听我的事。 「大三,要升大四了。」 「是二十一岁吗?」 「嗯。」 「跟我一样大。」 没想到姜珮也二十一岁,怎么看都像高中生的年龄。她伸出小巧可爱的指头,朝衝浪客那边指一指: 「你们认识很久了?」 「嗯,很久很久,幼稚园就同班。」 「你喜欢他吗?」 「哈哈!怎么可能,他又不是女人………都会喜欢的型,反正他不是我的菜啦!」 我大剌剌地摇头,将水珠甩到她脸上。我急忙想伸手抹她的脸,又觉得不好意思,结果手就这样怪怪地停在半空中。 姜珮倒不在意,只是看着远方的黎少白。我顺着她视线望去,少白正高举着衝浪板,和几个比基尼辣妹有说有笑,其中有个洋妞还用手拍他的屁股。 「你不要吃醋喔,他只是人缘比较好而已。」 她没说话,却忽然将视线投在我脸上。我们四目交会大约五秒鐘,我感觉自己又脸红了。 「小海,你的脸其实很漂亮呢!头发留长一点会更美。」 「不……我……」 「脸颊红通通的,真可爱。」 被她称讚了!心脏好像被阳光融化似的,有一种甜美的无力感。真想吻她。 「我们这样一小步一小步的走,你好像在扶老太婆过马路,呵呵!」 「对啊!我刚才也这么想耶,哈哈哈!」 「呵!」 好快乐………有生以来第一次这样快乐!这种感觉,这样的悸动,原来恋爱就是这样啊!过去一切的经验都在这一刻一笔勾销了。真希望黎少白一直衝浪衝到太平洋去,永远不要回来。 突然来了一波海浪把姜珮冲得东摇西歪,海水都冲到鼻子上了。我急忙搂住她的腰,将她身子举高,她也顺势抱紧了我。 「浪愈来愈大了,我带你去浅一点的地方。」 这下子姿势更刺激了。她的双手勾住我的脖子,两腿环绕在我的腰上,好像无尾熊抱着由加利树。我只好托着她的屁股慢慢移动。 心跳得太快了,指尖传来几乎哭泣的快乐颤抖。我们的身体贴在一起,鼻尖偶尔碰撞。一分鐘前我还没想过能这样抱着她,像这样近距离看着她长长的睫毛,睫毛上晃动的水珠,扑在脸上的热吐息……… 因为将她整个人抱起,我也就不必保持半蹲姿势,一旦站直了,水面立刻降到腰部。 「小海,你好高噢!几公分?」 「一百……一百多………」 「甚么叫一百多啊!呵呵……」 我用力将她的笑容在脑海中存档,因为我知道今后的日子里必定经常拿出来回味。 「一七五啦!」 「很多男生都没你高。如果你是男生一定超级帅,比黎少白还帅。」 胸中的火热达到极限,终于忍不住了。我紧紧搂住她,好想吻她……… 「你不要乱来喔!」 一道海浪意外地扑来。 「没……没有阿。」 「没有?你想亲我吧?」 她又大又黑的眼瞳闪耀着奇妙光采,而我像被逮个正着的小偷。 「原来你是拉子。少白要是知道你偷亲他的女朋友,你说他会不会翻脸?」 我也想知道。 长久以来,我看过黎少白抢了许多人的女朋友,如果他的女朋友被我抢走了不知道会有甚么反应。我偷看怀中的她,想刺探她是否生气了。 她似乎在忍笑。 「对不起。」 「干嘛道歉?我又没说不让你亲,只是不想第一次见面就让你亲到。」 她笑得好甜蜜,我笑得好傻,两人就在海面上低声窃笑着,直到黎少白回来。 少白回来以后,她又恢復成淡然的表情。我跟少白说不想去衝浪了,三人就在海边玩了一会儿,然后回到海滩椅喝啤酒。 一直到离开海边,我和她始终保持距离,聊天也总是以黎少白为中心。后来那几个比基尼辣妹来向少白道别,他便走过去和她们聊几句,似乎在交换电话。我趁机望着姜珮,想重温片刻那时的柔情,但他的甜蜜笑容早已隐没在大大的太阳眼镜后面。 傍晚时分,浓重的乌云涌上天空寻觅失散的孩子,我们没等到下雨就离开了那片海滩。 二 她的名字是康海伦,是我唯一的朋友。 很多人都自以为是我的「朋友」,我也不否认,因为否认是很累的事。 如果我说「你不算朋友」,对方很可能会恼怒,可能会质问:「那你到底把我当成甚么?」也可能冷笑着说:「哼!我明白了,我没资格当你黎大少的朋友。」因而產生背叛感,即使我并没有做出甚么背叛的事。如果要将那个不算朋友也没有背叛的问题解释清楚,就很累。 也许否认本身就是一种背叛行为吧?就像有人说:「不是朋友,就是敌人。」 因此我不否认。 不否认也无所谓,因为「朋友」的定义是很广泛的,从生死之交一直到「观眾朋友」,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可以叫一声朋友。最近很多人喜欢把路边的流浪汉叫作「街友」,如果那也算朋友的一种,就没有谁不是朋友了。 但我心中唯一不能背叛的朋友,只有康海伦一个。 我们从幼稚园就在一起了,两家人是世交,住得又近。我一直认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彼此都是唯一。 也许我太天真了。 康海伦是个非常………我想用「独特」来形容她,但我觉得「独特」这两个字并不足以形容她的独特,却又找不出其他词汇。因此我学习许多外语,希望找到能形容她的语言。 如果光看她的五官,也称得上大美女了,但那张脸实在太有个性,以至于不会让人联想到美女这个词。 她的体态也美,一米七五的身高,比例相当匀称,虽然不是特别爱运动却十分健康,灵活地像隻猴子。 她还是个极端聪明的人,一天到晚翘课,即使来上学也只是睡觉或吃零食,但只要卯起来k一整天书就能抵过普通人苦读两个月。她整个高中成绩都是吊车尾,最后却考上一流大学,联考前一天居然还通宵打麻将。 除了智商高体能好,她还弹得一手好吉他。 这个美丽又聪明的女孩,却无可救药地窝藏着男人的灵魂。 她不喜欢我叫她「海伦」,嫌自己的名字太娘,所以我都叫她「小海」。 我很早就知道她是同性恋,她自己却很晚才发现。记得是国二那年的事。 那时候我们都很爱打撞球,一下课就跑去学校附近的撞球店报到。其实我家里就有撞球间,不过在外面打球的气氛完全不同,那是一种社交场所,是青少年特有的社交方式。 表面上每一桌都各打各的,实际上这些青少年随时留意别桌发生的事。谁是高手、谁是哪个学校的、谁的马子很正、原来那个谁也会抽菸………这些事不需要用语言沟通,常去打球的都一清二楚。 那天,我和小海也是穿着制服就上撞球店,一边叼着菸一边架着球桿瞄准,呈现标准「不良少年」姿态。这时隔壁桌来了一对男女,是高中生。我用不良少年的标准反应对小海使个眼色。 「干嘛?」 「看那边。」 「看甚么?」 「那马子好正。」 「无聊。」 小海继续低头打球。她这桿打得很顺,已经连续进球十几颗了。 「你不要故意干扰我唷!这盘你输定了!」说着又击出一球,又进袋。 我故意假装没看见,屁股顶着球桌面向隔壁桌,盯着隔壁桌的高中女生。也许我的视线太过嚣张,高中男生表达了我预料的不爽。 「喂!小鬼,你在看啥小?」 这就是信号,是开啟另一种社交行动的信号。就像雄鹿为了争夺配偶,会向另一隻侵入地盘的雄鹿展现牠华丽的鹿角,高中生也挺起胸膛让我看清楚他的高中校徽。不过这招对我无效,我小学六年级的身高就已经超过很多高中生了。 「我在看她打球啊。你马子好像打得比你好喔!」 「干你屁事!」 我无视于对方,走到高中女生身旁说:「学姊,你教我打球好不好?」 女孩子笑着说:「你回去陪你女朋友啦!」 那样的笑容被我解读为「快来泡我」,而我的解读正确率通常很高。我开始跟她打情骂俏。 高中生火冒三丈,大声呛道:「干!你找死!」立刻衝到我面前。 比我矮一个头的瘦弱高中生即使气势汹汹,在这么近的距离仰着头发怒,却也显得滑稽。我估计他不敢真的动手。 「这么怒干嘛?你是想欺负国中生,还是想被国中生欺负?跟我打架你会很惨喔!我叫黎少白,上个月你们学校有人被我扁到拉屎,没听说吗?」 高中生眼睛瞪得好大,一付「原来是你」的觉悟模样,渐渐把球桿放下。 「不然这样,咱们公平点,你去跟我马子挑一桿,你赢的话就把这个带走。」 我将一叠千元大钞扔在桌上,大约两万多块的样子,我也没数。 「要是输了,你马子就归我,公平吧?不要跟人家说我欺负你唷!」 「为甚么不是你跟我挑杆?」 「因为我要跟她交朋友,没空打球啊!而且你的技术太烂没资格跟我打。」 我顺理成章的将手搭在高中女生肩上,女孩笑着说:「你好贱喔,把我当奖品。」 「美女才有资格当奖品啊!」 小海握着球桿盯着我瞧,脸上冷冷的没表情。我知道她不会拒绝。 高中生望着桌上一堆钞票,似乎相当犹豫。我补上一句:「要是不敢跟我马子挑杆,以后就乖乖当缩头乌龟,不要再来这儿打球了。」 高中生在极度愤怒中接受挑战。 打的是「九号球」,比九局。过程中我完全没注意球赛,专心和高中女生调情。比赛结束的时候她已经坐在我大腿上,和我喝同一杯冰红茶。 我之所以不关心球赛,是因为小海不可能输的。 高中生看着夸张的比数(5:0),脸上堆满了愤恨与沮丧。女孩笑得好开心,对小海说:「美眉你真是超强的,改天你教我打球吧!」 小海没理她,自顾自地收球桿,低着头说:「玩够了,走吧!」 刚出店门口高中女孩就追上来,在我手里塞一张纸条。 我和她走在河堤上,那是回家必经之路。我停下脚步坐在堤岸的斜坡上,小海站在我后方。 「你生气了?」我回头,她还是一样面无表情。 「没有啊。」 「明明就生气了。一路上脸这么臭,到底是甚么意思嘛?」 小海双手交叉胸前,在我的注视下,脸上渐渐出现气鼓鼓的表情。我本来想说你嘟嘴的样子还挺可爱的,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说嘛,不说出来会内伤唷!」 我朝她扔出一支香菸,但她没接。 「你干嘛说我是你马子?」 「原来是这个呀!开个玩笑何必这么认真。而且我又不是第一次这样说。」 「以后不准你再开这种玩笑!」 我的倔将脾气忽然发作,冷冷答道:「我爱怎么说是我的自由,你不想承认也可以否认啊!下午在撞球店你为甚么不否认?说啊,为甚么?」 「你自己知道。」 「怕我没面子吗?不必顾我的面子,我面子大得很。就算你不当我的女朋友也有很多人抢着当!哼!以前人家说你是我马子你还不是很高兴………」 忽然一道强劲的撞击力撞在我的肩膀,将我整个人踢翻了,差点滚到河堤下面。 小海气得整个人发抖。 我爬起来,坐好,没有还手,但心里升起一股奇妙的衝动。 「康海伦,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我们…………」 「不要再说了!!」 又是一脚踢来。我没有闪躲,让她尽情地又踢又揍,直到鼻青脸肿滚到河堤下面的草丛里。 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她一点也不想当我的女朋友,她不是那种可以被当成女朋友的人。不过知道和觉悟往往有段距离,被她这样痛殴一顿似乎有一种安心感,觉得只要将她放在正确的位置就永远不会失去她。 我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爬上河堤。 小海坐在地上,将脸埋在併拢的膝盖。我知道她哭了。我摸摸她的头说:「别哭了,我没那么容易被打死。如果你还是不爽可以继续揍我。」 她没抬头,带着哭嗓说:「我警告你,下次再说那种话我真的会杀了你。」 「好啦!以后不会再说了,不要生气好不好?我们去看电影,今天《回到未来》上映了唷!」 虽然已经相隔许多年,但那天堤岸边的风景,那夕阳,依然记忆如新。那是小海唯一一次揍我,好像生命中的某个开关,将整个人生切换到另一种型态。 如果那时小海没揍我,让我把话说完,今天又会是如何呢?我当时究竟会说出甚么话呢?也许永远不会知道。 高中毕业时我才得知小海不是她父母的亲生女儿。她决定自立自强,不再回到那个家。 她住在学校宿舍,靠打工赚学费,虽然在国际数学竞赛得到奖学金,但手头还是经常拮据。我好几次提到要资助她,她总是笑着说不必,只要一起出去玩的时候你买单就好了。 那时我在南部服兵役,分发到野战部队,只要放假都会回台北找她,可是假实在太少了。小海经常写信给我,告诉我打工的事,学校的事,交了哪些朋友,那些课被当了,连生理期规不规律都逐一向我报告。 上大学以后小海似乎有些改变。虽然还是一样不用功,总是考前临时抱佛脚,成绩也都是低空飞过,但不像以前那么「野」了。也许是因为经济独立吧?毕竟要全盘负责自己的生活,某种程度上总得安分守己些。不过,在那「某种程度」以下,她也有另一种改变。 自从国二那次事件后,小海渐渐不再隐藏自己的性倾向。起初她会带着男装到学校,一放学就去厕所把女生制服换下来,到后来她在学校里也穿男生制服、上男厕,弄到父母都被叫来学校「恳谈」。有一段时间她真的很辛苦,别人的眼光、家人的眼光,这些都无法完全忽视,几乎令她窒息。因此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她必须以夸张的方式表现自己才能得到平衡,这种方式就是和我一起「泡妞」。 上高中以后,周遭的压力稍微舒缓了,不再需要以「不良少年」的姿态去抵抗,但小海从我这里模仿到的「花花公子」形象却也逐渐成形。我们经常流连在舞厅、溜冰场、保龄球馆,甚至连只招待成年人的酒吧也是我们泡妞的场所。我们两人一组,专找成对的美女搭訕,凭着出色的外貌和风趣机伶的谈吐,着实掳获许多女孩子的心和肉体。小海似乎渐渐确认这才是最理想的男性形象,在每一次的泡妞行动中逐渐把自己确立为一个男人。 上大学后我不在她的身边,泡妞二人组解散了,但她也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小男生」,举止言谈愈来愈瀟洒豪迈,简直就像另一个我似的。 我无法向她澄清这不是真实的我,毕竟我们都还是正在成长的孩子,一点一滴型塑自己,造就自己的品质。我担心她这样下去会成为一个无法去「爱」的人,这是我无法给她的。 可我的担心是多馀的,小海并没有丧失爱的能力。在那个晴朗的夏日午后,小海见到姜珮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她爱上了。 姜珮,这个倒行逆施的女人,让康海伦二十一年来的人生就此陷落。 我很难说清楚当时的感觉,是后悔吗? 或许不该后悔,毕竟能够痛快淋漓爱一场也是幸福的,总比不死不活、随波逐流好多了。 那天我泡在海水里随波逐流,远远望着她俩抱在一起,心中五味杂陈。我当然可以衝上前大骂「不准碰我马子」之类的蠢话,但这样做一点意义也没有,爱上了就是爱上了。小海这辈子第一次的恋爱,我该怎么迎接呢? 想着想着,我不禁狂笑起来。我也不晓得自己为甚么笑,只觉得胸中满溢的情绪如果不用大笑来发洩,就只能大哭了。 我的笑,惹起附近几个正准备衝浪的比基尼辣妹的注意。她们好奇地观察我,又被我解读出「快来泡我」的讯号。我顺势跟一群辣妹交际起来,将自己取悦女性的才能彻底贡献给大家,即使这群人完全没有任何值得我贡献的理由。 说她们是「庸脂俗粉」似乎太恶劣了,然而要在那片偌大的海滩上找寻值得取悦的人,也就只有两个而已。望着两人,我卑微地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也算得上一种贡献。 小海打从一开始就非常激动,标准的一见钟情,站在她身边几乎能隔着皮肉听见胸腔里的心脏狂跳。平常她不是容易脸红的人,即使喝了酒,但那天她脸上的红晕始终退不去,我好几次都看呆了,她却没发现──她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姜珮一个人身上。 姜珮又是怎么想呢?她喜欢小海吗? 姜珮是我看不穿的人,我无法解读她的讯号,唯一能确定的是──她是个危险的女人。 我和她相遇在柏青哥店。 柏青哥(パチンコ)是一种日本传来的钢珠游戏,藉由投入钢珠的随机滚动產生更多钢珠,得到的钢珠可以兑换奖品。由于带有赌博性质,政府规定不可以直接在店内拿钢珠换钱,因此店家往往在隔壁另外开一间店铺,专门收买客人赢得的奖品,其实等于变相赌博。 这种游戏在台湾曾经风行一时,现在已经不流行了,只有无聊的家庭主妇和无业游民会流连其中。 我不是去玩柏青哥的。那家店后方的办公室里有秘密通道,通往地下室的赌场。为了避免查缉只招待熟客,像我这种富家少爷是相当受欢迎的,但一般人即使天天上柏青哥店也永远不会发现脚底下另有玄机。 那里才是真正的赌博,输赢动輒上百万,有人甚至在一夜之间倾家荡產。我偶尔会去这种地方消耗多馀的金钱。 那天,我输光身上所有的钱,离开时穿越柏青哥店,注意到正在玩柏青哥的姜珮。 她独自一人缩在椅子上,瘦瘦小小的身躯好像猫咪似的,在巨大的机台前显得好孤单。 赌徒也有各式各样。有的杀气腾腾彷彿连命都可以拿来下注;有的胸有成竹,一付胜券在握的模样;也有赌得可怜兮兮,决定只要下一把能翻本就从此戒赌;还有根本不在乎输赢,纯粹找刺激找乐子。我属于最后一种。 姜珮呢?我看不透她。在我眼中,她只是孤零零坐在机台前发呆。 她一隻脚脱了鞋踩在椅子上,膝盖托着下巴,偶尔慵懒地吞吐菸雾。由于大腿挤压胸部,巨乳从洋装的宽袖口露出一大包,看得出没穿内衣。这风景不只有我注意到了,旁边两个小混混也注意到了。 说他们是小混混,其实两个年纪都不算小。正因为年纪一大把了还模仿年轻人的打扮,更让人觉得是小混混。 混混甲上前笑着问:「小美眉,一个人啊?」 如果连一看就知道的事也要问,就不必浪费时间回答了。果然,姜珮完全没反应。 混混乙接着又说:「我们去唱歌好不好?交个朋友嘛!」 两个人说相声似的你一言我一语,姜珮彷彿石膏像纹风不动,任由手上的菸灰愈烧愈长。 「美眉,菸快烧完了,我帮你再点一根,ok?」 混混甲正打算拿走姜珮手里的菸,没想到姜珮突然爆炸,大喊── 「烦不烦啊!一直吵一直吵一直吵吵个不停,吵得我头都快爆了!要爆了知不知道?啊啊啊……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烦烦烦烦烦!」 「我们只是想交个朋友………」 「滚啦!」 混混甲恼羞成怒,顿时板起了脸: 「干!跩屁阿!看你奶大才跟你交朋友,操你妈的给脸不要脸!」 混混乙陪笑说:「别吵别吵,大家都不要生气,喏,唱歌我请客总行了吧?」说着就伸手去搭姜珮的肩。忽然听见一声惨叫,混混乙摀住一隻眼睛在地上打滚。 原来姜珮拿燃烧中的香菸插人眼球。 混混甲立刻端起铁椅子。 我不能再观望下去了。 就在我痛打两个混混的时候,一名身穿白色西装、桃红色领带、人高马大的胖子排开围观的店员们,站到我面前。 「够了。」 低沉厚实的嗓音,不怒自威。这人是附近有名的黑帮份子,许多店家都受到他的「照顾」。 我没理他,继续使用皮鞋尖招呼小混混的头。两个混混都已经躺在地上了,其中一个因为惊吓过度而尿失禁,也就是躺在自己的尿里。 「你听不懂我说的话是不是?我说,够了!」 黑道胖子的声音更加低沉。 看着脚下的小混混开始哭泣,我也觉得似乎够了,于是抬起双手耸耸肩,衝胖子一笑。 不见姜珮的人影,大概趁打斗中开溜了吧。 「看在没砸坏机台的份上,这次就算了。下次你敢在我地盘闹事我一定揍死你。」 胖子叫人赶快把两个倒楣鬼拖出去。我整理一下仪容,梳梳头发,检查皮鞋有没有踢坏。 「没事我先走啦!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等一下。」 胖子走到我身边低声说:「阿公最近好不好?」 「阿公」指的是我爸。其实他也没多老,但是道上兄弟都尊称他阿公,大概是广东人的习惯吧。 「死不了。」 我摆了摆手,逕自走出柏青哥店。 深夜的林森北路,霓虹灯继续闪烁好像永无休止。百货公司已经打烊,但街上还有许多海產、电玩、服饰店、珠宝店还在营业中。有人三更半夜去买珠宝吗?才这么想,就看见到一群在日本料理店喝完酒出来的客人,其中穿名贵皮草的女人拖着一个老头,摇摇晃晃穿越马路朝珠宝店走过来。 几辆改装过的机车呼啸而过,震耳欲聋。 这个地区有着奇妙的生态。 不久我发现被人跟踪了,不必回头也知道是谁。 我停下脚步等她。 「我叫黎少白,你呢?」 「姜珮。」 「要跟我去唱歌交朋友吗?」 「我不喜欢唱歌。」 「那么陪我喝一杯吧!」 我继续迈步前行,只是将步伐放慢好让她跟得上。 「刚才那个白胖子是谁?」 「白胖子?你是说穿白西装的胖子?」 「嗯。我看到你们在门口说悄悄话。」 「他是混黑社会的,围事,懂吗?」 「他的地位很高吗?我看他手上戴好几枚金戒指。」 「哈,围事的能有多高。」 「那你呢?你也是黑社会吗?你打架的样子很像流氓。」 「我不是。」 「不是流氓却比流氓还狠。」 「拿香菸戳人眼睛的女人,说我狠?」 我们一起走了两条街。 那天的天气很怪,已经六月中旬了居然有点寒冷的感觉,大概是入夏以来最冷的夜晚。我脱下外套披在她肩上。 「你这人,满有趣的。」姜珮似笑非笑看着我。 「应该很年轻吧?像你这种年纪的人很少会穿这么高级的西装,还上赌场赌钱。」 「你怎么知道我去赌场?」 「不要把我当笨蛋好吗?那里的地下室是职业赌场,我要是有钱也会下去赌一把。」 「未成年最好不要去不良场所唷!」 「那你呢?」 「我不一样。」我用火柴点了根菸。 「我看你跟那个白胖子很熟的样子,猜你大概也是黑道吧,可是你说不是。而且你刚才过马路的时候居然等红绿灯。」 「所以呢?」 「会等红绿灯的绝不是坏人,我从来没看过黑道份子会等红绿灯的。」 「哈!黑道份子被车撞也是会死的。再说你小小年纪又看过几个黑道?」 「我二十一岁,成年了。」 「跟我同年。真看不出来。」 我低头瞧她,她也毫不畏惧地抬头看我。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这女孩很可怕,她似乎能看透我。 回想之前在柏青哥店为甚么会注意到她呢?我一度以为是宽松洋装露出的巨乳,但这一刻从我体内酝酿出不同的温度,让我很想跳进这个名为姜珮的黑洞中──带着不安与恐惧,未曾体验过的、十分新鲜的不安与恐惧。 「único,到了。」 姜珮指着我背后的酒吧。黑底黄字的招牌好像怕被人看清楚似的,上面覆盖一块丝巾,不是站在招牌正下方还不容易发现。 「你怎么知道我要来这家店?」 「刚才你点菸的时候,火柴盒上有一样的图案──那个女神头。你是常客吧?único是甚么意思?」 「西班牙文,就是unique,独特的。」 独特的……… 想起了康海伦。 三 从北海岸回台北的路上,天色迅速变暗,然后下起了雨。车篷升起后车厢内就处于密闭空间。三人的距离明明没有改变,被车蓬包起来却变得有些微妙,继续把头放在前座二人之间令我感到有些尷尬。不只我,少白和姜珮也都沉默着。 可惜没带吉他出来,否则此刻我就能露一手。想到这儿,忽然意识到自己正在搜寻取悦姜珮的才能。难道我真的打算抢黎少白的马子? 不,我没有那样的自信。 甭说黎少白了,我很清楚自己的弱点,即使对手是普通人我也输在起跑线上。我仅有的优势似乎只适合过去那种玩玩的场合,一旦进入「恋爱」这个陌生领域,立刻发现自己少带了一项装备。 想起有一回在motel的床上,某个喝醉酒的热情女人着急地将手伸进我的内裤里,脸上忽然闪过探险似的兴奋表情─── 「原来你是女的啊!」 如果是姜珮的话,会有甚么反应呢? 正在胡思乱想,黎少白忽然回头问:「想不想去吃烧肉?我饿了。」 他的眼神锐利,好像能一眼看穿我脑子里乱七八糟的画面。我语焉不详地答道:「吃甚么好呢………」 「送我回家吧,有点累了。」姜珮说。 「喔。」 喔甚么喔啊!你这当男朋友的也太冷漠了吧?你应该问她是不是哪儿不舒服,多少吃点东西再回家嘛!时间还这么早,要不,我陪你回家休息,小海也能一块儿去你家吗?没问题没问题,我正想问小海要不要一起来呢?我愿意我愿意,我来下厨,吃甚么好呢……… 静默的车厢只有我的脑内上演着小剧场,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好无聊。 望着姜珮还没完全乾的亚麻色头发,晒得有些发红的颈子,我心想,还是算了吧! 进入市区后雨就停了,柏油路面也是乾的,原来只有海边下雨。少白降下车窗抽菸,吹进来的都市空气提醒我假期即将结束。 民生东路上一栋蓝色椭圆形大厦,十多层楼高,门口有大型三角窗的警卫室、铜製雕花门槛、穿过电梯厅似乎有个小中庭、树荫扶疏……… 这里就是姜珮的住处,数十个单位其中一间。据说黎少白也在那儿住了两个星期。他们这样算同居吗?我不太清楚同居的定义,是只要同住在一个屋簷下就算,还是要把自己的家具也搬进去?或者有自己专用的室内拖鞋?床上要摆自己的熊熊? 我仰望车窗外这栋大厦,贪婪地观察每个细节,好想知道是哪一间。 姜珮下车后直接走进骑楼,正从包包里掏钥匙忽然回头朝我们这边看一眼,我急忙举起手,但还没来得及说掰掰车子就猛然加速驶离,彷彿逃跑似的。 「你干嘛啦!」 我一边抱怨一边趴在后座椅背上望着迅速远去的姜珮。 「涡轮增压五百匹马力,零到一百加速只需五秒,不够快。」少白轻轻拨动排档桿,放慢车速。 「我们去吃烧肉吧!」 「你回去陪她啦!我搭小黄回宿舍。」 「小海,过来。」他拍拍副驾驶座,要我爬到前面。 我打开音响,史密斯飞船(aerosmith)的爆炸力迅速敲响心脏。 「喜不喜欢?」少白问。 「喜欢啊,不过有点太经典了。我更喜欢毒药和爱丽丝囚徒(aliceinchains),毒药的吉他手很讚。」 「我是说姜珮。」 「甚么意思?」 「我问你喜不喜欢姜珮,回答。」 「你问这干嘛?她是你马子耶!」 「让给你好不好?」 「神经。」 「我是认真的。」 「马的少在那儿跟我鬼扯!」 「谁跟你鬼扯。你知道我的恋爱无法持久,对她,就是两週。」 「太快了吧?之前不是有交往三个多月的吗?」 「每个人缘分不同。缘分这种东西也是限量的,用完就无缘了。要不要随便你,反正我要把她甩了,到时候漏接不要怪我唷。」 左转中山北路,马偕医院在前面还是后面呢?我故作镇定望着窗外的熟悉街头,胸膛里的小鸟简直要飞出来了。 原来这就是黎少白的盘算,今天出游的目的是要将自己不要的女人塞给我。想起姜珮在海上说的那句话──不想第一次见面就让你亲到──是否意味着姜珮也察觉到了呢? 本来想跟他斗嘴:「我干嘛要捡你吃剩的!」又觉得这样很幼稚,反正他已经看穿我了。 他总能看出我的喜欢和讨厌。 「别看她那样冷冰冰的,一上床就变成潮湿的野兽,体温比正常人高好几度呢!冬天抱着绝不会感冒……」 「别说那种话!」 少白住口不语,面带微笑。总觉得他笑得很做作,不晓得肚子里打甚么坏主意。 「去『烧灼』吧!我也饿了。」我开始玩音响。 「怎么老是去那一家?有点吃腻了。」 「烧灼旁边有lecreuset啊!吃完烧肉可以去喝一杯。」 「也好,庆祝一下。」 我没问他庆祝甚么,不想听他说出气死人的话。点了两根菸,递给他一根,开始预想菜单── 「鹅肝捲、牛舌、横膈膜、牛五花、里脊肉、鮭鱼下巴、蟹黄干贝………小白,这个季节有螃蟹吗?」 黎少白终于笑出声了。 那天晚上,我和黎少白都大醉。 扛着昏昏沉沉的脑壳回到宿舍房间,一口气睡到隔天下午。放暑假的第一天室友就回乡下去了,所以没人管我,我也不必管别人。 醉得太厉害,甚至不确定前一晚哪件事是真实,哪件事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 少白好像问过我喜不喜欢姜珮?还是姜珮问我喜不喜欢她?我搔着脑袋好像要把记忆抓回来,过了十分鐘才确认后者是幻想。 黎少白似乎有解释自己为甚么不想跟她继续在一起,但究竟说些甚么却怎样也想不起来。 想起姜珮,那种好喜欢好喜欢的感觉再度涨满了胸口,简直无法呼吸。我从来就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竟然可以达到这种爆炸的程度。 虽然不能完全回想起昨晚说过甚么话,但我似乎厚顏无耻地向黎少白倾吐自己多么喜欢姜珮,他愿意将马子让给我我有多么开心,好像还抱住他说你真好甚么的。真是丢脸极了。因为太过羞耻以至于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敢接少白的电话。 就将整件事当作一场胡闹算了。 躲了好几天电话,少白也不再打给我了。 然而对姜珮的爱意没有随着时间消退,反而日渐强烈。我读不下书也不想出去玩,还推掉打工和社团的邀约,成天窝在宿舍想她。那个下午的惊鸿一瞥彷彿梦幻一般,真的是曾经存在过的现实吗?波光中的美丽身影日復一日盘踞在我的脑海中,犹如过度曝光的电影海报,泛着强烈对比的色泽。 我担心这样强烈的思念会扭曲姜珮的真实形象,却无法停止想她。 少白一直没打电话来,令我感到焦躁,却始终无法下定决心主动出击。也曾想过直接跑去那栋蓝色大楼,可我根本不知道姜珮住在哪一间;就算找到了,我该说甚么好呢?总不能跟她说黎少白已经把你让给我了,所以从今天起你是我的女朋友。 说不定他们还住在一起。 说不定这一切只他的恶趣味,而我成了他们聊天时的笑柄。某个夜晚梦见他们在我面前赤裸着抱在一起,嘲笑我这个莫名其妙的傻瓜。醒来时哭了。 少白应该不会这样对我吧? 不过他这人有时候荒唐得很,做事颠三倒四的,把我耍得团团转也不是第一次。如果他们真的是联手耍我,那我一定要恨他们。 可是……… 就在无所事事与矛盾的心情中,浪费掉整个暑假。 开学了。 「你好像不太专心喔。发生甚么事了吗?」坐在旁边的芬达问我。 芬达用水汪汪的眼睛望着我,一付随时要哭出来的模样。 感觉心浮气躁,可能是空气燠热的关係。九月的开头几天太阳好像疯狂了,气温一天高过一天,企图用紫外线消灭没有空调的人类。 这堂讲座是从麻省理工请来的超人气教授,诺贝尔奖候选人,由于观眾太踊跃了必须开在可以容纳五百人的礼堂。没想到礼堂的空调系统临时坏了,即使所有门窗大开依然闷热得要死,系上的助教从实验室搬来工业用的大型风扇,却只能对着讲台吹。旁边有几个阴谋论的同学,怀疑校长挪用公款以至于学校没钱缴电费,正在讨论要不要向教育部检举。 还好开学当天我就把头发剪短了,只留下五公分左右。汗水沿着额头顺着鼻樑滴下,周围的空气也因为高温而扭曲变形。忽然听见讲台那边传来哈哈大笑,原来是台上的教授正在调整上课用的分子模型,却不小心弄垮了。不愧是麻省理工来的分子物理权威,体内的热力学结构与常人不同,这种天气穿三件式西装还笑得出来。 芬达一头披肩长发,瀏海盖住眉毛,蒸腾出国產洗发精的香味。 「你有心事?」 「没事。」我拖着腮帮子,心不在焉。 「真没事?」芬达继续用水汪汪的眼睛质问我:「那我刚才问你甚么?」 「你问我发生甚么事了。」 「上一句呢?」 「有上一句吗?」 「你根本就没在听我说话嘛!我刚问你暑假都在做甚么,有没有预习?」 「没。」 「你不是说要预先读完两本书吗?」 「有吗?」 「是你自己说这学期要修量子场论与复变函数,还有热力学的讲义也还没读完,要趁暑假预先读完一遍。我都读完了,结果你自己反而没念书,真差劲!」 芬达嘟着嘴表示抗议。 很想对她说我有没有读书关你屁事啊?恭喜你唸完两本书,可以出国表演了,得奖记得请客。但我知道这话要是说出口她可能当场哭给我看。她是个爱喝芬达又爱哭的女孩。 「是不是出甚么事了?跟我说嘛!说嘛说嘛………」 芬达还是不死心一直追问。同窗三年毕竟培养出挺准的直觉。 「你很烦耶!」 我不想被芬达挖出心里事,于是当场收拾书包,起身离开。台上教授忽然用标准德州式美语对着我大声说:「非常好!第一次有学生愿意回答这个问题。说吧!你的答案是………」 我愣了两秒,然后像通缉犯遇到警察临检似的夺门而逃。 逃离犯罪现场的我,在校园里漫无目的间逛。 芬达打了五通电话我都没接,最后索性把电话关机。这支motorola是大二时连续半年在加油站上大夜班存钱买的,那年头根本没有学生拥有行动电话,除了又大又笨重像块砖头似的,通话费也高得吓死人,当年却是最时髦的產品。虽然没有家人的金钱援助,但想买的东西总是买得到。除了电话,我还拥有一辆山叶125c.c.的摩托车。 不知不觉来到了停车场。我坐在自己的摩托车上发呆。天气实在太闷热了,宿舍房间一定热的像烤箱。想起附近一家名叫「宅幸」的兼营咖啡简餐的漫画店,那里拨放的日本硬式摇滚相当正点,老闆从日本带回来一些台湾买不到的唱片,例如筋肉少女带的橘高文彦未公开demo,听到的那一刻感动得差点落泪,甚至曾经认真考虑半夜闯进店里把唱片偷走。 此外还有免费续杯的咖啡,冷气开得很强……以前翘课时经常泡在那儿,换句话说,芬达一定会跑去那儿逮人。 其实我不讨厌芬达,只是目前自己还在混乱中实在不想向她解释「那件事」,即使说了也说不清楚──连我自己都不太清楚现在的状况。 芬达是个清纯的好学生,一个人在台北念书却没有沾染台北的坏习惯,很好相处,就是个性不太爽快。她斯文娇羞的外型怎么看都像文学院的,却考进物理系,成绩倒是不错。她是和我完全不同的用功型学生,下课后一定会把当天的课程复习清楚,将每一道算式算到熟练,有时间还会读国外的期刊。靠着每次考试前一晚硬吞她的笔记,我才能平安读到大四。 芬达有一张瓜子脸,大三时她开始戴隐形眼镜,好像因为我曾经说过她戴眼镜看起来很呆。可能因为不适应,她的眼睛老是水汪汪的。 她喜欢我,但我不确定是哪种「喜欢」。从刚进大学同班她就一直黏在我身边,连选修课都选得跟我一模一样,无论是上课、图书馆、社团活动,总要黏在一起。有人说我们俩「像同性恋似的」。 在芬达的心目中我大概只是个不爱念书、会抽菸、爱玩乐团的帅气女生吧? 不过再怎么黏也仅限于校内,她从来没见过另一个我。我不「泡」她,也不泡学校里任何人。在这个世界里,女生是不会泡女生的。 我不明白自己为何要把生活区隔成两个世界。也许大家都是这样吧?在不同的世界里扮演不同角色,让自己有地方可「逃」。但又为何要逃呢? 此刻的我不想逃进「宅幸」,去酒吧也嫌太早了。整个暑假都闷在宿舍里,让我有一种很想四处乱窜的衝动,彷彿泡在几个月没换水的鱼缸里的鱼,恨不得立刻跳进海里。 放空档猛催油门,摩托车引擎发出怒吼;入一档时,我决定去海边飆车。 然而我的身体没有服从我的计画,屁股下的引擎竟然将我带到民生东路那栋蓝色大厦。整个暑假想做而不敢做的事,却以这样「不小心」的方式落实了。 再一次观察这栋大厦。从外墙窗户的形式看来,里面大概都是小坪数的套房。姜珮到底住在哪一间呢?我开始犹豫起来。 就这样停在门口守候她的出现,还是直截了当去问大楼警卫?警卫一定不会理我的。掏一掏口袋,忖度着贿赂警卫需要几张钞票……… 乾脆打电话问黎少白,最简单,他也有一支和我一样的行动电话。 可万一少白此时就在姜珮的身边呢?那么我一定会在电话中假装要找他出来玩。也许他会带着姜珮和我见面;也许再一次复製那个美丽的午后沙滩;也许他们大白天就忙着炒饭根本没空理我……… 算了。 发动了引擎却捨不得离开,一分鐘后又熄火;然后再发动,再熄火,再发动。心情彷彿被蜘蛛网捕获的虫子,悬在半空中盪来盪去。 最后把心一横,拔出钥匙,下车走向大门口。 行动往往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如果我不下车,就永远不会发现那扇铜製大门根本没关密,警卫室里也没人。办公桌上有一大叠邮件,我快速搜寻她的名字。 还真找到了!运气不错。是一封银行寄来的印刷品,也可能是信用卡帐单吧。 「喂!你在干甚么?」 警卫的声音突然从背后出现,吓了我一大跳。这警卫看上去年纪不大,比我大不了几岁,烫得笔挺的制服上绣着公司名号,并没有让他变得帅气,反而像个阿呆。 阿呆皱着眉,装出大人的表情说:「你干嘛乱翻我东西啊?找甚么?」 「我找甚么要你管?值班时间不待在警卫室,你跑哪儿去了?万一坏人进来怎么办?」 我先发制人,不给他质疑我的机会。 「我在楼上啊。六楼说走廊有瓦斯味,我上去看看。」 「去看看要那么久?」 「哪有很久,才五分鐘而已。」 「胡说,我等得不耐烦了才自己进来找,你至少消失半个鐘头。」 「怎么可能,我明明………」 「那么你是在指控我说谎囉?」 「不,不………小姐,你到底要找甚么?」 「我拿自己的信不行阿!」 「喔。」 「楼上瓦斯外洩了吗?」 「没事,是有一户门口鞋柜里放着奇怪的芳香剂,闻起来很像瓦斯味。」 「那就好。乖乖看门唷!」 我拎着银行邮件逕自搭电梯上楼,直到关上门才呼出一大口气。心里笑着想,其实当小偷也不难嘛! 电梯到了十三楼,很快找到了「f室」。站在门前,我再度犹豫了。 心跳得又快又猛。 朝思暮想的人儿就在伸手可及之处,恍惚之间似乎闻到她的发香。我举起手,过了一会儿又放下。 该怎么对她说明来意呢? 「途经贵宝地,权且下马拜见姑娘,唐突之处尚请姑娘海涵。」 「欢迎之至!请公子移驾后堂歇息,奴家备得些饭菜薄酒,盼公子不弃。」 「甚好。」 脑子里上演起古装小剧场了,真糟糕。 乾脆直截了当告诉她:「我想你,我已经疯狂地爱上你了!」然后将她扑倒在地,狂吻她,剥光她的衣服,像眼镜蛇那样纠缠在一起……… 这招是很浪漫没错,但也很可能被人当作变态扭送警察局。报纸上出现a片般的斗大标题:「激热!女子痴汉入侵」,和脸上打了马赛克的「康x伦(21岁)」。 脑中设想各种情节,搜寻记忆中泡妞的各样招数,却迟迟无法下定决心。 最糟的情况,出来应门的不是姜珮而是黎少白。 话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我的食指与电铃的距离啊! 我正努力抬起一吨重的手指,忽然门开了! 有一股想逃跑的衝动。 姜珮穿着浅蓝色睡衣,上面有小小的海豚图案,脚下踏着两隻毛茸茸的小白兔拖鞋。她的肤色苍白如雪,美得不像活人。 我的呼吸停止了。 见到我的瞬间她有些惊讶,但立刻恢復成理所当然的神情。 「你来了。」她说。 「嗯,我来了。」 「来很久了?」 「不,才来。」 「你一个人来的?」 「我一个人来。」 「外面很热吧?」 「热,很热。」 不知所云。 奇妙的时刻配上不知所云的对白,竟產生如此和谐的舒畅感,彷彿集合全部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绞尽脑汁一整年也写不出如此完美的对白。 「来得正巧,你帮我去楼下的便利商店买一盒鸡蛋吧!家里没鸡蛋了。」 「好!」 我心中狂喜,小跑步去买鸡蛋。 为甚么她不质问我?还一付理所当然的样子差遣我去买鸡蛋。 我想不通,也不在乎。买鸡蛋耶!这份差事意味着某种亲密关係,普通朋友会随便叫人帮忙买鸡蛋吗?长这么大,叫我去买鸡蛋的也只有我妈而已。 有些飘飘然了。原来从地狱升到天堂只需要一秒鐘啊! 拎着鸡蛋再次回到她家门前。门没关,我像个贼似的躡手躡脚溜进去。 果然是间套房。玄关边上有一座高达天花板的鞋柜,鞋柜旁是浴室,浴室门上镶着一面更衣镜。再进去就是客厅。 我在玄关处脱掉鞋子,踩进铺着柔软地毯的客厅。最先进入视线的是一张酒红色皮沙发,造型挺美式的,看起来应该是昂贵的真皮物件。沙发背后的墙上掛着两幅唐诗书法卷轴。 接下来映入眼帘的事物就说不完了,很难想像这样大小的套房可以塞进这么多大型家具,包括一架立式钢琴、与人同高的古典座鐘,和一台三十四吋的三菱电视。至少有十件家具的体积比姜珮大。 搞不懂一个年轻女孩怎么会在屋子里放古老的欧式座鐘,而且座鐘旁边还停靠着一辆贴美少女战士的「痛单车」,完全格格不入。 窗台上摆放一个大型水族箱,六尺长,里头没水,却装了将近一百棵各式各样的仙人掌小盆栽。 这样一间风格混乱的屋子,却让我感到某种神祕的魅力。 挑高的天花板有三分之二被夹层占据,夹层的「二楼」应该是她的卧房。房门紧闭,不知道里面有人没有。 电视机背后是一道屏风,是印度风格的描金图画,有一大堆手的女神。我绕到屏风后面,原来是小厨房。姜珮正在瓦斯炉前煮一锅汤。 「嗨。」 「买到了吗?」 我将鸡蛋交给她。 「你家真是有趣,东西真多。」 「以前住的地方大,搬来这儿才显得拥挤。你吃不吃辣?」 「还行。」 她俐落地打了两颗蛋,将蛋汁注入汤里,再加入几片柠檬叶。 「忽然想喝酸辣汤,才发现冰箱没蛋了,正要出门买蛋就遇上你。」她朝我端详了一会儿,微笑说:「你来了真好。」 不知道她的意思是我来了她就不必出门,还是开心我来陪她。酸辣汤的香气瀰漫开来,让此刻的情境变得真实许多。我呵呵傻笑,姜珮也被我引得笑了起来。 「在客厅喝汤好吗?」 不等我回答她就先去客厅收拾沙发前的玻璃矮桌。所谓收拾,就是将桌上十多本书一把推落到地上,手法十分乾脆。 「整锅端出来吧!」 我将汤锅放在玻璃桌上,她拿出吃小米粥用的那种小汤碗舀了两碗,我们就坐在地毯上喝汤。地上散落的书几乎全是小说,但其中有一本《上帝粒子》(thegodparticle:iftheuniverseistheanswer,whatisthequestion?),是一部介绍粒子物理学发展的科普书籍。虽然只是科普书却是原文,我也没读过。姜珮看得懂书中的术语吗? 她察觉了我的视线,将那本书拎到我面前。 「看不太懂,你得帮我。」 「怎么会对这种书有兴趣?」 「因为你是学物理的啊,想对你的世界多点了解。」 她双手捧着小小汤碗,蜷曲着身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让我联想到猫咪。 「为甚么……想了解我的世界?」 「还能为甚么?当然是因为喜欢你囉。」 她喜欢我? 姜珮喜欢我! 如果那个海边的午后让整个暑假变成彩色的,那么她这一句话就把我整个人生都变成彩色了。 我当下在心中许下夸张的誓言──这一生都要与她共度,因为她让我明白爱情竟然能够如此美妙;因为有她,我也变得美丽了。 她抽出一张面纸向我伸过来。我以为自己撒了汤,她却擦拭我的眼角。 真是笨蛋,居然感动到流眼泪。 「呵,还说能吃辣呢!下次我少放点胡椒。」 下次……… 从那天起,我经常来喝汤。 四 灯光朦胧。有人面对着我「躺」在天花板上。 是一面大镜子。 镜中的我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刚睡醒,反而露出好几天没睡觉的疲态。旅馆装设这种镜子目的应该不是想让客人反省吧? 映照出交欢男女的热情,一边看着自己为自己演出的画面似乎有助兴的效果。但之前做爱的时候完全没注意,也许是因为我总是趴在女人身上。镜子是给躺着的人看的。 昨晚做了五次,丝毫不觉得疲惫,而且还实实在在地睡了一觉,为何会有这样的表情呢? 全身赤裸的女人从「竹林」间隙中鑽出来,拿起桌上的名贵红酒斟了两杯。名贵是名贵,我倒觉得挺难喝,还剩下大半瓶喝不完。 奢华的汽车旅馆内有各式各样主题,这一间是乡野风情,因此在卧房和浴室之间摆置了一排塑胶「竹林」,房间墙上还贴了红砖壁纸,浴室里放了口大瓦缸。感觉太做作了,毕竟瓦缸旁边就是一座大型的按摩浴缸。 为甚么不放个乡下人用的木製浴桶呢?房里也不要放圆形的弹簧床,改成榻榻米和蚊帐,这样不是更有乡野情调?不喜欢这种做事做一半的感觉。 裸体女人把酒送到我面前,我摇头。 这女人已经交往快四个月了,热情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娇羞感退尽,在床上愈来愈狂野。其实她已经三十岁了,是个有夫之妇。刚认识的时候不觉得她有三十岁,初次脱掉她的胸罩时还害羞地抱住胸口,嚷嚷着要关灯,直到第二天早上看到卸妆后的脸才明白自己犯了通姦罪。 我倒不是甚么守法公民,别人的太太也另有一番滋味。不过缘分总是限量的,我很清楚自己与这女人的缘分已经快到尽头了。 她一口喝光杯中的酒,几滴红酒顺着嘴角滴在胸前,然后滑进乳沟里。她用与年龄不相称的动作跳上床,挤在我身边一付意犹未尽的模样。我撇过头去点了根菸。 「我刚洗过澡。」音调十分黏腻,肢体语言诉说着幸福。 「还想要吗?」我淡淡地说。 「等一下吧,想跟你聊聊天。」 我并不是不爱说话,只是不晓得该跟这个女人聊甚么,除了肉体服务之外的事都提不起劲。我扭开床头灯,翻开书阅读起来。女人轻轻抚弄着我的下体,大概想把注意力从书本转移到她身上吧?但在开始做爱之前我只想多读几页。 「陪我聊聊天嘛!」 我没理睬。女人一把抢走我手上的书。 「甚么东西这么好看………quantummechanics……甚么意思呢?」 我把书抢回来。 「《量子力学概论》,很无聊的东西。」 「无聊你还一直看?」 「因为我无聊啊!」 女人放弃似的翻过身去,想点菸打火机却打不着,显得有些焦躁。我将自己的煤油式打火机递给她。顺着向上喷出的菸雾,她开始自顾自地聊起来── 「昨天就想告诉你了,只是没机会提。其实,我已经跟他离婚了,上个礼拜的事。」 「他同意把大直的房子送给我,公司股票我也可以保留,但我想卖掉。」 「房子也是。等卖掉房子我们去巴黎玩好不好?如果你喜欢,我们就一直住在巴黎,不回来了。」 「你喜欢巴黎吗?我从小就梦想着有一天能在艾菲尔铁塔上欣赏夕阳,跟心爱的人手牵手走在香榭大道………他以前答应过要带我去,却老是说生意忙抽不出空。幸好他没空,我希望第一次陪我逛巴黎的人是你………」 女人盯着天花板上的镜子,不知是看我还是欣赏自己保养得宜的胴体。她喋喋不休,每个字似乎都听得懂但凑成句子却无法明白其意义,彷彿咒语似的。我拼命想把那些具有催眠效果的咒语逐出脑袋,尽量多塞点量子力学;可惜咒语的侵略性太强,而量子力学又太艰涩。 「你觉得呢?白。」 「你觉得我该不该换一个保险箱?虽然银行经理跟我说没问题………」 「还有,律师说最好去办个公证比较妥当,以免对方出尔反尔………」 「这些事跟我有甚么关係?」 「我离婚跟你无关吗?」 「跟我无关。」 她捻熄了香烟侧身望着我。从烟灰缸发出的鏘鏘声响,不难发现女人的焦虑不安。 「难道你不知道我为甚么离婚?」 「知不知道是另一回事,总之都是你的事。」 「那我跟你是甚么关係?」 我明白她是存心不让我继续看书了。放下书,我也侧身将她抱在怀里。 「说说看,你觉得我和你是甚么关係?」 「恋人唄。」 「是吗?」 「如果你喜欢的话,等我把事情处理完,我们也可以结婚。婚宴就办在中泰宾馆怎么样?虽然对我爸妈有点难交代,但管他的,你喜欢最重要。」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怀里的热情女人。 「我们呀,不是恋人,充其量只是……伙伴罢了。」 其实想说的是「朋友」,但又怕她误会,误以为是很够朋友的那种朋友。 「伙伴?」她抬眼望着我,想从我的脸上读出真意。 「是的,英文读作pal。请不要摆出这么惊讶的表情,彷彿我们的关係非常深刻似的。你应该明白吧?一开始不明白,都三个多月了也该渐渐明白了。」 「我不明白!甚么伙伴能做这种事?还pal咧!我会把pal的那个含在嘴里吗?真过分!」 「heypal,whateveryousuck,i'mok,但我的确只把你当个pal。你要翻译成『玩伴』我也没意见。至于你离婚卖房子甚么的请你和律师或会计师讨论,一直说那些不觉得闷吗?pal都快变成pall了。」 嘴里说着无情的话,却一边抚摸她肿胀的乳房,让她在肉体的舒畅与心理的不舒畅之间徘徊。过了一会儿,她推开我的手。 「黎少白,你爱过我吗?」女人的眼神变得认真起来。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耶!」 「有甚么困难,我现在就可以很确定的告诉你,我爱你。」 「哈,你要怎么说都行啦!不过呢,爱这玩意儿是很抽象的,一言难尽。」 「是吗?你这么年轻就懂爱了?」 我转身躺回原先的位置,心里思量着要不要现在就走?还是再做一次?厚得像地毯似的窗帘,严严实实地遮住整个窗子,完全失去了时间感;记得前一晚将手錶扔在沙发上,距离大约三公尺,要不要下床去拿……… 「我就是不懂,所以无法像这位大姊一样开口闭口都是爱。前些日子我有个朋友病了,死活不肯去看医生,倒也不是甚么大病,只是伤风,休息几天也就没事了。可她男朋友看不过去啊,硬逼着她出门,大清早就像巡捕房拿人似的押着自己女朋友去医院掛号,之后还照三餐监视她有没有按时服药。那女孩觉得窝心啊!她说这就是爱,因为在乎她才会强迫她。男人用他的专制蛮横表达了爱情,让女孩子感动不已。」 「我将这事儿告诉另一个女性朋友,她的评论却是──那不是爱。侵害他人的自由意志、否定他人独立思考与自我决定,这叫不尊重,只有主人对宠物的爱才会这样表现。男人对女人这样,是在否定女人的人格,将女人『物化』。」 「我倒很想被你物化。」 「你不是她,那人……大概是个女权主义者吧?在她的想法里,当一个人真心爱着对方时是不愿意将对方物化的,尊重对方的意志胜于爱护对方的身体,这才是真正的爱。她认为那个强迫女朋友看医生的男人,显然更重视女朋友的身体健康。而身体是physical,是『物』啊!」 「我还认识一个人,在她的字典里没有爱这个字。她的心像个无底洞,再多的爱扔进去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想起了一些事,心思渐渐飘远。我知道心思将飘去何处,但还没来得及到达目的地就被身旁的女人唤回。 「你说别人干嘛?我又不在乎别人的爱情是怎么回事。我问的是你──你到底爱不爱我?」 「我只是想强调爱情是很主观的。我认为的爱,你未必觉得那是爱。」 「那么你认为的爱,是怎样呢?」 「就是这样!」 我用力掀开女人身上的被单,翻身压住她。有如自动化的机器一般,她立刻张开大腿。 再次进入她的身体时,听见女人喉咙深处发出畅快的叹息;我正想告诉她爱就是要用做的,却发现她流泪了。 为甚么要哭呢? 男女之间总是一不小心就变得太复杂,而我却不需要那种复杂。 女人的腿紧紧勾住我的腰,欢叫声伴随低落在她脸庞的汗珠,彼此搅拌着体液──快乐就是如此简单,从性的山峦喷发一路流洩到性的大海,爱,只是沿途的美丽风景罢了。 只要不去想太多……… 然而最近我似乎也想太多了,连正在做爱的此刻,心思都飘去遥远的地方,飘到民生东路上一栋蓝色的椭圆形大厦。 我在那栋大厦的十三楼f室连续住了两週。 那天,和姜珮在único从深夜一直喝到天亮。原本打算将她灌醉后带去汽车旅馆,没想到她的酒量居然深不可测,结果醉的人是我。在意识不清的情形下被她带回家去。打从那天起我几乎没有离开她身边一步,直到两週后分手。 「寸步不离」不是夸张的说法。在那间堆满奇怪家具的挑高夹层屋里,我们无时无刻不黏在一起,一起上厕所、一起洗澡、一起做料理、一起上街购物。我们像性成癮症患者似的每天做爱十几次,没日没夜地做;不做爱的时候也互相爱抚着,停不下来;不说话的时候就含弄着对方的身体。过了整整一星期才逐渐冷静下来。 明明是个瘦弱纤细的小女生,精力却完全不输给我这个野战部队退伍的猛男。我们沉溺在深不见底的漩涡中,在飢渴与贪婪之间循环着。不完全是快乐的,更说不上满足,只是一味的迷恋彷彿中邪似的。 打从在一起的第一天,我和她的关係就孕育着恐惧,一天强似一天;伴随着日渐沉沦的迷恋,恐惧也日渐茁壮。 到底恐惧甚么呢?事后再来反省也许并不精确,只能猜想大约是一种对爱情的恐惧吧?惊恐的发现自己可能会爱上她,因此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逃脱。我努力说服自己和她的缘分已尽,缘分是限量的,缘分只有两週的量。 可是……… 「不要接近你不瞭解的事物,很危险。」 小时候听爸爸说过这样的话,但不记得是对谁说的。 那间不算大却堆满大量家具的房子也令我害怕。巨大的象牙、古老的欧式座鐘、压满贝壳沙的玻璃餐桌、日本家庭才有的横推式大壁橱………整间屋子好像沉淀着许多往事,好像随时都在盯着我和姜珮。大概只有厨房能稍微安心。 在único喝醉的隔天,醒来后发现置身在陌生的卧室床上,打开房门原来是一间挑高五米左右的夹层屋。立刻闻到一股香气,是酸辣汤的味道。沿着香气下楼,转个弯穿过客厅,在巨大的屏风背后见到亚麻色头发的娇小女人。 穿着宽松的白衬衫和紧身牛仔裤,正在搅拌炉子上的酸辣汤的背影。午后的阳光洒在她单薄的肩膀上,美得像一幅刚完成的水彩画。 「昨晚………」 「不是昨晚,是今早,大概五、六点吧。」 「喔。」 「睡得好吗?」 「还不错。你的床挺软的。」 「要喝水吗?在冰箱里。也有可乐和啤酒,自己拿吧。」 小小的厨房明亮而清新,粉红色的布帘子上缝缀着许多小花,是真的花朵;壁纸是猫头鹰图案,每隻猫头鹰还都有不一样的表情;冰箱上贴着几枚卡通人物造型的吸铁,压住外国风景画的明信片。 与风格混乱的客厅完全是两个世界,彷彿只有这里才是属于少女的家。 我拿出一瓶矿泉水,一口灌下半瓶。 「来,嚐嚐。」 她从冒着热气的锅里舀了一汤匙,吹了吹。我伸头过去。 「够辣吗?」 「嗯,好喝!」 她没有开口要我留下来陪她,我也没有问她可不可以留下,喝了她的酸辣汤后,我就理所当然的住下了。 姜珮绝对是个有魅力的女人。 曾经交往过的女人当中有模特儿也有偶像歌手,单以外貌而论她不是第一名,但她有一种迷幻般的魅力,让人忍不住想占有她,也想被她占有。尤其那双黑漆漆的眼眸,被她长时间瞅着连心都会颤抖起来。 她不常笑。每当她脸上出现笑容总让我感到意外,就像望着一片深山环抱的沉謐湖水,忽然传来敲门的回声。所以每次只要能把她逗笑了我就会感到一种中奖似的快乐。 她也是个极聪明的人,反应快,悟性高,和她对话是一件相当清爽的事,无论甚么话题总能一下子切入核心,即使只是十分普通的间聊也不会流于肤浅。如果没甚么好说的,她寧可沉默,沉默的姜珮本身就是一件美丽的艺术品。 这样一个脱俗的女人却会跑去柏青哥店打发时间,带喝醉的男人回家过夜。 我曾经想过,假如当时没有离开,一直那样缠绵下去,或许我也能得到所谓的幸福吧?结婚、生子、买个大房子容纳她那些家具,和这个完美的女人白头偕老。 难道我害怕的其实不是姜珮,而是幸福? 想太多了。 思考遥远的未来是俗人干的事,像我这样的角色只能活在当下,我很清楚思考未来是多么徒然。说不定结婚生子后的姜珮,神秘感消失了,在柴米油盐之中日渐凋谢,变成只会成天骂孩子、抱怨工作上的辛劳、一上床就追问「你爱不爱我」、「电费缴了没」的乏味妇女。更可能的是在她还没变成乏味妇女之前,我先变成了无聊男子。她还会继续爱那样的我吗? 无论如何,我永远不会知道答案。 持续窝在屋子里缠绵的第十天,我们决定出远门,去香港玩。此时的香港比台北更热、更潮湿,更适合拿来转变情绪。 她似乎挺喜欢我的bmw跑车,在前往机场的路上到处查看车厢内的每一处,除了车门与排档桿之外每个开关都按一按,玩一玩,甚至鼻子贴近皮革嗅闻气味,像隻小狗。 「你在闻甚么啊?检查有没有别的女人的味道吗?」 「嗯。」 「有吗?」 「没闻到。这是新车。」 「如果有呢?会要我换一辆吗?」 「不用这么麻烦,送去洗车厂清洁一下就行了。大约一小时。」 她接着检查前座的手套箱,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赏玩。只有几本书和cd唱片。 「如何,有发现别的女人的内裤吗?」我笑着说。 她转头望着我,眼神有些寂寞。 「你真的以为我有这么无聊吗?刚才只是开玩笑而已。我是想赶快瞭解你的一切,习惯你的味道。」 我那时才意识到自己是隻身进入她的世界。那天去柏青哥店的地下室赌钱,除了钱甚么也没带,输光了回到地面就遇见姜珮。她对我的认识仅止于我这个人,我的身体,上车后是她第一次进入我的「场域」。 我开始讨厌自己说的无聊话。 姜珮并不是随便翻看而已,她仔细观察每一张cd上的曲目,表情看不出有没有听过或喜不喜欢。书也是,先翻到出版页和作者简介,然后开始阅读目录的各章节名称。 她挑出两本书,一本是《量子力学概论》,另一本是《上帝粒子》。 「你都读这种原文书啊?」 「嗯,读得很慢。」 「物理学很有趣吗?」 「艰涩、乏味、一大堆数学。这两本还算浅的了。除非是对真实世界与『真理』有异常执着的人,否则很难读出趣味。」 「那么………」 「也没甚么特别目的啦!只不过有个读物理系的朋友,想知道她平常都在想些甚么。」 我这才意识到,这十天来我一次也没想起康海伦。一次也没有。 小海正在做甚么呢?快放暑假了,她大概正忙着期末考吧?不晓得会不会被当掉。 「她是女的吧?」姜珮忽然问。 好敏感。 「大概………算吧。」 对这个莫名其妙的答案,她没有追问,甚至没多看我一眼,继续低头读着《上帝粒子》的序。 要不要把小海介绍给她呢?如果是小海的话……… 小海一定会爱上她的───忽然有这样的念头。 最好的朋友爱上自己最爱的女人,忌妒、猜疑、背叛、哀怨、哭泣怒骂「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这种连续剧情节永远不会在我的生活中上演。 最简单的作法就是将生活区隔为不同的世界──那个世界是康海伦的,这个世界是姜珮的,家里是爸爸的。只要井水不犯河水,就不会產生多馀的问题。 我一向都是这样处理,小海也是。她的学校是另一个世界。 「这本书借我好不好?我想找时间把它读完。」 姜珮拿着《上帝粒子》,脸上浮现非常温柔的表情。回想起来,她好像凡是有求于我的时候就会出现那种表情。 我们在沙田看了场赛马,在赌场玩了几把,晚上去逛中环的酒吧。我和她都不太喜欢香港的酒吧,太英式了,还是台北的美式风格比较对味。喝到第三轮时,我们决定隔天回台北。 当天夜里我失眠了。 姜珮像隻熟睡的猫咪那样蜷卧在饭店沙发,表情甜美。我凝视了一会儿,拿出被单将她盖好,一个人独自走到阳台上抽菸。 香港的星空很美,凝视着星空能让人思虑沉淀,可以甚么也不想,也可以透彻的想通一些事。 我就是在那片星空下想通的。 一旦想清楚,剩下来的事就简单了,也能大致预料到后续的发展。至于预料不到的,就随缘吧! 只是那预料之外的事竟然如此严重,必须用一辈子得的时间去偿还。 结束后,我想抽根菸,才发现盒子里没菸了。 该离开了。 但是刚做完爱的馀韵让人懒得起身。我呆望着天花板上的镜子出神。 「你以为我没感觉吗?」女人忽然出声。 「甚么?」 「做爱的时候心不在焉的,一直在想别的事情。看你的眼神就知道了。」 「……………」 「你在想她吧?那个柏青哥店认识的女人。」 不需要解释,因为再多的解释也没意义。女人在乎的只是我是否留在她身边,既然决定要走,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休息五分鐘后,我起身穿衣。 「你去哪儿?」 「买菸。」 还没关上门就听见女人的啜泣声。 五 不知道少白和姜珮在一起时是甚么情况,我是一步也不想离开她,恨不得拿条锁链将自己和她绑在一起,简直像中邪似的。黎少白这个花花公子一定很难理解对一个女人怎么能够痴迷到这个地步。 他大概对姜珮无感吧?换作是我,打死我也不可能将她让给别人。 可惜必须上课、打工,无法二十四小时黏着她。好在大四的必修课不多,选修的几门课也不必每堂都到,考试能过关就好了。至于乐团更是不差我一个,想当吉他手的学弟妹多得是。 九月中旬,完全没有秋天的感觉。我觉得台湾的气候只有夏冬两季,没有春秋。 摩托车依旧嚣张地停在蓝色大厦前的骑楼,我飞也似的掠过警卫室窗口。年轻警卫很快就醒悟到我不是住户,对于那次被耍似乎一直耿耿于怀,总是不给我好脸色看。 「喂喂喂!访客要登记,还要押证件。」阿呆警卫从小窗子里伸出脑袋,唤住正要开门的我。 我摇摇手上的钥匙说:「看!我可不是访客唷。」 「有钥匙也不见得是住户………」 「谁理你。」 我逕自开门进入,彷彿回家一般自然。气呼呼的警卫挣扎似地发出「喂!那个……登记!登记啊!」的模糊语言,我头也不回地唱:「啦啦啦啦!听呀听不见。」进电梯后衝着监视器镜头比中指,我知道他在看我。 到了十三楼f室,嚣张的气焰一下子缩到脚底,乖巧地按门铃。 也许是基于礼貌或教养甚么的,虽然有钥匙每次来都还是会先按门铃。姜珮说:「给你钥匙就表示你和其他人不同,和那些必须按门铃的人不同。」当时我笑着说好,却依然每次都按,姜珮倒也没嫌烦,每次都开心地出来应门。说到电铃,姜珮也有孩子气的一面。 她装的这副电铃很特别,外观是个对讲机,按下去三秒后会听见姜珮用非常可爱的娃娃音说:「你找谁呀?」我第一次按门铃的时候就上当了,对着对讲机回答:「我找你呀!」然后她又说:「你是谁呀?」我又答:「我是小海。」最后机器发出咯咯笑声:「傻瓜!这是录音机啦!嘻嘻……」 这个装置只能耍初次来访的人。其实按下电铃屋子里只会听见清脆的叮噹响。我很想偷偷破坏这个装置,一点也不想让别人听见她这么撒娇的声音。 按了三次,被嘲笑了三次傻瓜,姜珮还没来开门。难道不在家?或者正在睡觉? 开始交往后我发现姜珮是个不爱出门的人,每次来找她都在家,如果我待久一点她才会要我陪她出门。倒不是孤僻,只是觉得一个人出去玩没意思。「要是有喜欢的人陪着,去月球都好。」她这么对我说过。 正犹豫要不要用钥匙开门就听见门的另一头传来微小声音:「如果你是小海就进来,如果不是就滚吧!」 我立刻开门进入。 一踏进玄关就看见门开开的浴室正在冒烟。姜珮很喜欢洗热水澡,即使夏天也要洗那种能烫红皮肤的水温。记得黎少白曾说过,姜珮的体温比一般人高,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常洗热水澡的关係。 我瞄了一眼──她一隻手垂在浴缸外,小巧的指尖夹支菸,披散着秀发,表情十分享受。 「我带了鲜奶……我去放冰箱。」 「小海。」 「何?」 「放好鲜奶帮我按一下唱片机。」 「唱片机?」 「嗯,不是cd喔。」 客厅的电视柜下层是cd音响,平常不看电视时我们会听音乐。电视柜旁边有一道玻璃门,里头「供」着一台相当华丽也相当古董的唱片机。此刻玻璃门是敞开的,唱机上已经放了一张黑胶唱片,没有标籤。我轻轻按下拨放键,唱针自动移到转动的唱片上,等了几秒空白杂音后喇叭开始流泻出钢琴独奏曲──带着强烈情感的贝多芬第八号钢琴奏鸣曲《悲愴》,第二乐章。 从没听过这么「悲愴」的悲愴第二乐章。无论技巧还是音色绝对是第一流的名家水平,但没人弹成这样啊!第二乐章应该是「如歌的行板」,居然弹得如此夸张、炫示、强烈、激越、彷彿将碎裂的灵魂硬生生从心脏扯出体外。这已经不是贝多芬了。 我惊讶地佇立在唱机前,几乎看见贝多芬正勒住这位演奏者的脖子。 「小海。」 「来囉!」 我绷绷跳地进了浴室。姜珮手里的菸已经抽完了,正将后颈靠在浴缸边缘,亚麻色长发披在浴缸外。 「帮我洗头。」 站在上方俯视她,两隻又大又挺的小白兔就这样毫无掩饰呈现在我眼前。我感到脸颊迅速发热。 虽然去海边那天已经在椰林看过她的裸体,但毕竟有些距离而且时间短暂,不像现在……两隻活跳跳的小白兔简直在呼唤我嘛! 「你在等甚么?把置衣架下面的凳子搬来坐吧。」 还好姜珮闭着眼,没看见我红通通的脸。 挤了些洗发精,我开始搓揉她柔软的秀发。姜珮用的洗发精也很另类,从来没看过的牌子,标籤上一堆阿拉伯文还画一隻蛇。我知道厨房旁边的贮藏室里还有一箱这牌子的洗发精。因为使用了神奇功效的洗发精,即使染成这么浅的顏色依然柔软滑顺富有弹性,连正在洗头的双手都感到舒服。 「好喜欢你的手劲。」姜珮举起一隻手说:「我没有指甲,抓起来没感觉。以后我的头就交给你了,请好好疼爱它。」 因为她经常练琴,弹钢琴双手都不能留指甲,所以出去玩她有时会贴上彩绘的指甲片。而我是弹吉他的,右手可以留指甲。 「这首曲子是谁弹的?有点异常。」 奇特的悲愴第二乐章还在进行中。 「我妈。」 「啊……她弹的真好!」这马屁拍得实在太硬了,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 「她的确弹得很好,也的确不正常。录这张唱片的时候她已经快不行了。」 「你妈妈她………」 「已经上天堂了。」 「抱歉。」 「不要紧,好多年前的事了。你看这屋里头一大堆东西都是她留给我的,所以无论搬家到甚么地方我都要带着它们,有我和妈妈共同的回忆。」 第一次听她说起自己的家人,原来是个没妈的可怜孩子。这让我想到自己虽然有爸妈却是假的,亲生父母不知在何方,心里不由得难过起来。 「好舒服……」姜珮闭着眼享受头皮按摩,表情倒是一点也不难过。 「那你爸爸呢?」 「我出生没多久就离开了。」 「喔。」 她忽然伸手抹去脸上的泡沫,张开眼睛望着我。 「你哭了?小海真是感情丰富。」她举起双手捧我的脸。 「哪有!是因为音乐,音乐太感人啦!对了,她还有其他的录音吗?」 「还有许多,都放在贮藏室最里面那个红色皮箱里。你喜欢吗?」 「喜欢是喜欢。不过说实话,她的演奏实在太特别了,完全颠覆了贝多芬。」 「呵,还有颠覆版的李斯特和普罗高菲夫呢!自从爸爸离开以后她就变得不正常,所以我听到的全都是颠覆版。至于我出生前的正常版,市面上还找得到。」 「我就猜她一定是职业演奏家!她叫甚么名字?」 姜珮翻身一跃,溅得我满身是水。 「来!好孩子要洗澡了。乖乖脱衣服,轮到我帮你服务。」 当她脱掉我身上最后一件时,我害羞得像个处女,急忙跳进浴缸。 一边算帐一边胡思乱想的结果,就是重算三遍。 这是我打工的法国餐厅「princessedepapillon」,我都简称二p。二p好吃的菜不多,大约只有红酒燉牛肉和蛋糕,啊,还有一道鸭胸肉酿栗子配黑松露菌汁,比起一般橙汁鸭肉好吃多了。其他就乏善可陈了。 会来这种地方打工是因为以前和黎少白常来。他对法国菜十分讲究,连酱汁里用的酒太硬还是太软都能说出一番评论,不像我只知道好吃与难吃两种。暑假前有一次经过碰巧看见老闆正在张贴徵人啟事,就这样从客人变成工读生,理由是二p的待遇还不错,离学校又近。 本来工读生就该干劳力活,算帐这种事根本不该由我来做,我只要负责上菜和小朋友打翻饮料时赶快来拖地就好了。但是店长认为本店难得来一位理科生,要好好让她发挥长才,因此只要我值晚班,结算的工作就丢给我了。 其实只是将当天所有的点菜单加总而已,顺便统计一下每道菜点了几次,消费超过三千元的占多少比例,五千以上的占多少,各时段的消费额又是多少,都是四则运算,而且绝大部分是加法和数数儿。只要有一台casio计算机,就连打翻饮料的小朋友都会。 看着店长敦厚的笑容,我知道他接下来想传授我备品进货的数量控管,到那天就是我辞职的时候了。 算到第三遍,终于把姜珮和我在浴缸里打水仗的重播画面暂时赶出脑海,从而求出有理数的解。忽然听见店长喊我:「小海,外面有人找你唷!」 手上的铅笔一颤,莫非是……… 我一个箭步飞出办公室,收银檯前站着一枚娇小女孩,还算可爱,有姜珮五万分之一的可爱。 「是你啊。」难掩失望的口气。 「不然你以为是谁?我知道你一定还没吃晚餐,所以帮你带了锅贴和酸辣汤。」 看着芬达手里拎着一只肥肥的塑胶袋,我的肚子开始咕嚕咕嚕。 「店长,可以在店里吃吗?」芬达问。 「先让小海把帐算好。」 「已经弄好了,在你桌上。」 我拉着芬达在落地窗前的位子坐下。她已经吃过了,是专程买来给我的。 「锅贴还行。这酸辣汤嘛……这也叫酸辣汤?有没有搞错!」想起姜珮握着汤匙的小手,不禁感慨。 「书局门口那摊。你以前不是满喜欢的吗?」 「那是以前。以前种种譬如昨日的酸辣汤,也可以说是曾经沧海难为酸辣汤,明白吗?」 「我懂。你跟那个……进展的怎么样了。」 正想告诉她我们今天在浴缸里玩得好开心,发现芬达的眼神怪怪的,于是急忙转移话题。 「对了,丁春秋的研究小组不是在找人吗?你应徵的结果如何?」 「丁春秋」指的是系上一位姓丁的教授,因为他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为人又很奸诈,同学们私下都尊称他丁春秋。 最近丁教授主持一项大型研究计画,有国科会的经费补助,于是大张旗鼓找学生打工。原本这类差事只有博士生有机会,但听说这次工程浩大有许多繁琐的杂碎活要干,所以连大学部都摩拳擦掌了。主要还不是因为待遇好,而是能参与这种国家级的科研计画对学生来说是弥足珍贵的经验,可以真正学到东西,很多人一直到毕业都没这缘分。然而丁春秋扬言只收最优秀的学生,公开甄选,没人情可讲。芬达也去应徵了。 「恭喜我吧,我入选了,数据分析组。」 「恭喜你呀!」 「也要恭喜你。丁教授今天下午把我叫去实验室,偷偷交代我,叫我问你有没有兴趣。」 「我?」 「对阿。他说呀,康海伦是个天才,是下一个爱因斯坦,叫她一定要来参加,免试直接录取唷!还说错过这次要等十年。他说的其实并不夸张,这次连康乃尔大学都有人来。」 「我对那甚么彩虹光的没兴趣。」 「甚么彩虹光嘛!是引力红移的分数量子霍尔效应。你好歹也是学物理的。」 「一样啦!不愧是星宿派掌门人,一面说坚持公开甄选绝无后门,一面又偷偷塞人进去。哈哈!」 「教授说我们可以在同一组。」 「我还是不去了。掌门人可能有点误会,我不是天才,更不是那种可以连续十小时盯着仪器的天才。替我转告他,他的恩典我来生再报啦!」 桌上的锅贴一下子就捲入胃袋,连曾经沧海的酸辣汤也被我喝到只剩两滴。芬达面带微笑看着我狼吞虎嚥,似乎比我更满足。 「呃,好饱。回家吧。」 我知道芬达最喜欢听我说回家这两个字,果然如预期的呵呵笑出声。无论是下课还是从图书馆或者来打工的地方接我下班,她十分眷恋和我一起回宿舍的时光,最好是一起走路。那时刻她总是主动来牵我的手。但这天离开二p时我故意将手插进牛仔裤口袋里,因为感觉手上还留着姜珮的发香。 芬达身材娇小,努力跟上我宽阔的步伐。 「你考虑一下嘛!」 「考虑甚么?」 「丁教授说的啊!听说研究小组之后可能会受邀参观费米实验室耶!你不想去朝圣吗?」 我的确想,对那个科研打工也不像嘴巴上说的那样完全没兴趣。其实我内心真正介意的是一旦加入小组就必须占据大量的时间与精神,牺牲原本就不多的约会时间。 想到这儿,发现自己还真是个没出息的傢伙呀!如果是黎少白的话,此时一定会嘲笑我:「你这么晚才领悟到自己没出息吗?」 不知道少白最近在忙甚么,很久没联络了,大概还是一天到晚泡在女人堆吧?很想打个电话给他又觉得有点尷尬,该怎么说明姜珮的事呢?虽然他说过要把姜珮让给我,但是……… 心里不禁埋怨起少白──你这混蛋就不会主动联络我吗? 将近十一点,街头略显冷清,转进阴暗的巷子里更是不见人跡。倒不是绝对没人经过,只是这条通往宿舍的捷径两旁几乎都是商家,文具行、小吃店、女用精品店、杂志社、水族馆、瓦斯行,全都打烊了,偶尔才会有夜归的上班族经过。 我放慢了脚步。芬达顺势拉着我脱离口袋的左手,原本想抽根菸既然被她牵着手就算了。 「小海。」 「干嘛?」 「那个……你跟桑芸学姊提了没?」 桑芸是和我同房的室友,今年考上研究所,想搬出宿舍。如果她直接向学校的管理组申请退舍,校方可能会安排新生住进来;但学生之间也有「私相授受」的方式,就是不向学校申报自行找人接替入住,校方虽然不承认这种惯例平常倒也不去过问,睁隻眼闭隻眼,除非闹出事来或者有人检举。芬达打算接替桑芸学姊的床位。 「还没。」 「要快点喔,不然等她搬出去就来不及了。」 「你干嘛一定要住这间阿,现在住的地方不是很好吗?」 「你明明知道。我想……跟你当室友嘛!」 「但是我可能也会搬出去唷。」 「你要搬家?」 「还没确定啦。」 「我明白了,你要去跟那个女人同居对不对?」 芬达平常不会使用「那个女人」这样的词汇,她的不满也在我的预料之中。 打从向她透露姜珮的事,她就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理由是怕我耽误了课业。其实我之前一直间歇性的在外面泡妞,虽然没向芬达详细报告那些风流事但偶尔也会提到一些,她从来都没意见。大概感受到这次不同于以往吧,我成天魂不守舍的笨样她都看在眼里了。 「你真的很喜欢她。」 「…………」 「被小海喜欢的人,到底是甚么样的人呢?好想亲眼瞧瞧。」 「她呀,很难形容的。」 「长得很美吧?」 「嗯。」 「身高?体重?」 「你是卫生所啊,问这个。」 「她读哪个学校?」 「她没上学。」 「喔,原来是社会人士。」 「你今天说话还真奇怪,居然用社会人士这么无聊的词。如果你是指工作的话,她没工作。」 「没工作又没上学,还在被父母供养囉!是正在准备国考还是留学考?」 「都没。」 「我记得你说过她跟我们同年。」 十分明显的讥讽,白痴都听得出来。 「小海,你是完全不靠父母自己独立生活的人,怎么会欣赏那种『家里蹲』?」 「她没父母。我也不清楚她的经济来源。」 「原来是孤儿,真可怜。也许是靠遗產过活吧?」 我有点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但今晚的芬达似乎有点不对劲,特别执拗。 「如果你搬去跟她住,要不要付她房租呢?那里的租金应该不便宜吧?」 「是不便宜。」 「比宿舍贵多了。」 「她又不一定会跟我收房租。」 「她不收你就不付吗?住在别人的房子耶!可要是付她房租你就没钱了,吃饭买书看演唱会都得靠她付帐,这样不太好吧?如果不付房租,在别人家里白吃白住又好像………」 「好像甚么?」 「没甚么啦。」 「说啊!」 「就像………就像被包养似的。你连一毛钱都不跟家里拿,应该不会想被人包养对不对?」 我甩脱她的手,一瞬间怒火衝上脑门。芬达吓了一大跳,呆住了。 「你在说甚么鬼东西,甚么包养?」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不想你搬出去。」 「住哪里是我家的事,你管不着!」 扔下这句话我立刻调头走人,朝宿舍的反方向大步而行。芬达犹豫着要不要追上来,但最后还是放弃了。 我怀着莫名其妙的怒气快步走着,心里一直在想芬达的话。她说的也未尝不是个道理。一个人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本来就不宽裕,如果搬去和姜珮住在一起开销可能更大,到时候说不定真的要花她的钱了。我康海伦怎能花马子的钱!这样也太不讲究了吧! 可是真的好想好想和她住在一起,每天抱着她睡觉。要是我再多兼一分差也许能付她房租,出去玩的时候只要别太奢侈应该还撑得住。不过姜珮的生活花用似乎都很高级,我打工两个月还不够她买一双高跟鞋呢! 思考这些实际问题实在教人心烦,谈恋爱为甚么一定要顾虑这些事呢?两个人互相喜欢其他甚么都无所谓不是吗? 过了一个转角,路旁立着一座朴拙的石板,上面漆字写着某某里的地方纪事;石板背后是蜒长到远处的某公家机关的水泥围墙,挨着围墙的这条巷子也看不清尽头;半故障的路灯明灭不定,小虫忙碌地在路灯下飞舞。 我放慢脚步点了根菸,暂时不去想烦人的事了,就暂时维持现状吧!反正现在这样也挺快活的,每天花点时间跟姜珮见面,聊天也好,一起看电视也好,偶尔打个刺激的水仗………忽然好想见她。乾脆今晚去找她吧! 这时我才发觉自己在小巷里漫无目的地往前走,离宿舍愈来愈远了。如果要去民生东路走路是不成的,必须先回宿舍骑摩托车。我立刻转身返回。 距离我大约十几公尺处有个男人,似乎被我忽然转身吓了一跳,但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继续走路。这下子变成两人迎面而行。 我心下有些忐忑。这人从甚么时候开始跟踪我呢?是从离开二p开始还是和芬达分开后?在寂寥的暗巷里发现被陌生男子跟踪,实在不是滋味。只有mc来和遇上这种情况我才充分意识到自己也是个女人。 该转头逃跑?还是尖叫?不然就正面出击给他一拳?我盘算着该如何行动,两人的距离愈来愈近了,我紧张得握紧拳头。 擦肩而过,safe! 正打算迈步奔跑,那人忽然转身向我开口。 「康海伦。请等一下………」 「想干嘛!」 我像隻被惊吓的猫跳起来急转一百八十度,举起两隻爪子,只差没有发出「赫==赫==」声。 「你大概不记得我了。」 这人认识我?我仔细观察眼前的男人。三十出头,细长眼睛,整齐的旁分发型,白衬衫黑领带,样子挺斯文的,但没甚么印象。 「我叫陈焕民,是黎先生的秘书,我们以前在黎家见过面的。你真的不记得我?」 原来是黎爸的秘书。小时候常去黎少白家玩,他家里经常有许多人进进出出,不可能记得每个人的脸。不过经他这么一提倒是想起来,好几次看见黎爸旁边站个年轻人,黎爸比个手势他就迅速跑出去办事,很有「手下」的感觉。 紧张感消失了。 「是你啊,我记得你以前好像有戴眼镜吧?你干嘛跟踪我!」 「我不是刻意要跟踪你,只是你从打工的餐厅离开后一直跟那个女孩走在一起,我想等你一个人再找你说话。后来看你气呼呼地走了只好在后面跟着。」 我很想问他怎么知道我在那家餐厅打工,但还是先让他自己说明来意好了。看他一脸正经像,应该不是想泡我吧? 「找我有甚么事?」 「我想问你知不知道黎少白人在哪儿?」 「我已经两个多月没见到他。他没回家吗?」 「没有。他很久没回家了。少白这人平常就到处乱跑,几个月不回家也不希奇。不过黎家最近出了大事,黎先生下令立刻把他找回来。」 「黎家出甚么事了?」 「这件事还没公开,原则上我必须保密。不过你也算自己人告诉你无妨,但你不可以说出去。如今当务之急还是赶快把少白找回来………」 陈焕民表情严肃,口气慎重,我松懈的神经又开始紧张起来。 「到底发生甚么事?你快说啊!」 「夫人过世了。」 心头被重重击了一拳,必须深呼吸几下才行。 我知道陈秘书口中的「夫人」不是黎少白的奶奶,如果是那个老奶奶他们会称作「老太太」。夫人指的是少白的妈妈。 脑海中浮现那个笑容迷人的法国女子,那个每次见到我都要拥抱一下的黎妈妈。她应该才五十岁吧?怎么忽然就……… 我悲伤得说不出话来,眼睛湿了,那悲伤还伴随着不可置信的错愕。小白要是知道了一定难过得不得了,他最爱的妈妈就这样突然走了。 小白!你究竟跑哪儿去了? 六 铁捲门上升到一半,斜阳就刺得眼睛睁不开。八月,即使是傍晚的夕阳依然拥有很强的杀伤力,尤其是对一个刚从闇黑motel房间出来的纵慾过度的男人来说。 急忙鑽进车里戴上太阳眼镜,发动引擎。车内还遗留前一晚女人的香水味,已经变质了的香水残味闻起来让人感觉彷彿置身在新几内亚的丛林深处。我降下车窗让丛林气味与尚未过度开发的城镇气息互相中和交叉反应,十分鐘后,稍微能够接受这个世界了。然而耳膜内部依然回盪着离去时女人的啜泣声。 并不是第一次让女人哭泣。无论是十七岁的花样少女还是三十岁的太太,被拋弃时的哭泣全都一模一样,都有着引发「再也不想当坏男人」的念头之力量。然而这力量却随着经验递减,在不记得听过第几次的哭泣后变得完全无法引发任何念头,有如闭幕仪式上必须演奏的定型化乐曲。 或许因为这逐次递减的力量同时也逐次磨损我的锐气,以至于镜中的我看起来是那样的疲惫。拨动后视镜对准自己的脸──高挺的鼻樑,有如雕像般深邃的轮廓,我的俊美依旧,但眼神却像七十岁老人那样诉说着彷彿连续睡一百个小时都无法消除的疲劳感。 才二十一岁就玩腻了吗?真悲哀。 忽然很想见见小海。 自从三人一起去海边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起初的几天曾打电话给她想知道她究竟有没有「接收」姜珮,但她不接电话,无论行动电话还是打到宿舍都不接。我猜不到她的情况,可能性有很多种。也许她在生我的气、也许她对于爱上我的马子感到愧疚吧、也许她早已和姜珮在一起了根本没空理我、又或许隔天酒醒之后她就将这事儿搁下,忙着打工、乐团、纠集一票同学到处玩去了。 没甚么可急的,迟早会知道,但我内心究竟希望发生哪一种情形呢?如果小海果真和姜珮在一起了,真的会幸福吗?或者在激情一把后头脑清醒像我一样急忙逃开? 她应该不会有和我相同的感觉吧……… 过了一个多月我依然无法弄清楚自己对姜珮的恐惧感到底是甚么,愈思考愈觉得莫名其妙。恐惧幸福?恐惧爱情?怕自己陷入爱情中被女人看透、掌控?说起来似乎都与内心的感觉有吻合之处,却又觉得不全然是这样;太多的反省结果就好像拼命为结论找理由似的牵强附会,一点意思也没有。 也许直觉这种事根本就是无法解释的,即使提出再合理的解释也无法证实到底是不是正确答案。 下交流道后开始塞车,在通过第一个十字路口前只能慢吞吞地挪动彷彿消化不良的肠道。终于变暗的天色被陆续点亮的霓虹灯取代,从桃园回台北的一小时车程跨越日夜的分界点,也进入不一样的风景。 在这九○年代的台北人眼中桃园就如同乡下一般;不只桃园,简直可以把台北市以外的地方全都称作「南部」。但我始终相信整个台北县市和桃园总有一天会变成一座巨大城市,绵密的交通网路将整个首都圈紧紧结合在一起,在玻璃管中飞驰的子弹列车直接从西门町通往中正机场只需十分鐘。想像中的未来总是充满科幻味。 想像中的二十一世纪的我会是甚么模样呢……… 好不容易终于到了景美,风景又转换成大片的住宅区;愈往郊区方向前进住宅的密度渐低,在经过一所市立小学后沿路都是高墙深院,每一户都相隔大段距离。我在一处丁字路口右转进入私人道路。 不需要停车,只需放慢速度向站在坡道中央的黑衣男子挥手。黑衣人见状立刻跑进路旁岗哨,随即开啟了闸门。 蜿蜒向上的坡道两旁种植了繁茂的无花果树,颇有地中海风情。据说宅邸的男主人为了抚慰女主人的思乡之情,特地派人前去女主人故乡的法国南部取得树苗。记得高中课本有一句:「橘踰淮而北为枳。」相同种子在台北的土地上长出来的无花果树大概与法国南部不同吧?更何况女主人虽然是法裔,但与其说法国她真正的故乡其实是一个名叫蒙地欧(manteo)的美国小镇,男主人比谁都清楚。反正这人的不讲究也不限于这种小事,计较起来就没完了。 坡道的尽头是一座中国南方式样的大宅(与法式果园摆在一起,不讲究的另一个例证)。我在拱型牌坊前下车时另一个黑衣人接手将车开走。这宅邸的工人男的一律穿黑色唐服,女的则穿花俏的欧式女僕装,更突显男主人的怪异情趣。 虽说是「黎家」大院,住在这儿姓黎的只有两人,其馀几十个都是工人。经常有许多亲戚进出往来但他们不住在这儿,对我来说他们都是外人,可在他们眼里住在这儿的几十个工人才是外人。有个「叔公」每次来都嫌工人怠慢,大摇大摆地到处指挥人打扫这里搬动那里,儼然一副「黎家人」模样。 通过穿堂还要再走过一道回廊,出了回廊忽然占据全部视野的是一大块江南式园林造景──假山、庭石、拱桥、枯井,我闭着眼睛也能指点出其中所有事物。 荷花池畔有整座园林唯一的低矮平房,是一间屋顶装饰着蓝色琉璃瓦片的起居室,爸爸花很多时间窝在这儿玩弄他多年蒐集来的古董名物。此时他正躺在薄板床上。即使是阳光普照的日子屋内也长年保持阴暗,何况黑夜降临的此刻,躺在阴暗处的爸爸更显得神秘感十足。床边的大同电扇吹得墙上几张字画不停翻动,有个长相艷丽的女僕正在帮他捲袖子。 「阿爹。」 他头也不抬地应了声:「回来啦。」 小时候他严禁我进入这间屋子,大约国中毕业以后才得到他的正式允许,不过在那之前我和小海早就偷溜进来几百遍了。虽然允许进入,但只要他在这屋子里与人谈事情一定会把我们赶出去。曾听人说爸爸生意上最重要的决定都是在这片蓝色屋瓦下做成的。 我坐在门边的太师椅上,抱起原本搁在椅子上的汤普森式衝锋枪。圆盘状的弹鼓嵌入枪身发出喀嚓声响,女僕回头看了我一眼,接着面无表情将爸爸脱下来的劳力士金錶放在桌上,开始帮他量血压。 「这玩意儿还能用吗?应该是二战时期的老古董吧?」扣下扳机枪没响,不知道是没子弹还是坏掉了。 「小孩子不要玩枪。」 身兼护士的女僕用听诊器贴他的手腕,又解开他衬衫听他的胸腔,动作熟练得让我分不出这是真的检查身体还是在玩角色扮演游戏。从女僕超短的荷叶边裙猜想可能是游戏吧?但也未必。 「最近在干嘛?」爸爸问。 「老样子。」 「老样子的意思是成天跟女人混吧?」 「你还不是一样。」 「你想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吗?我跟你可不同,不要混为一谈。」 爸爸在阴影中乾笑两声。我举枪瞄准他,扣扳机。女僕皱着眉头瞪我一眼,是另一番美艷。 「不会那么孝顺吧……特地回来关心我的健康?」 「有问题吗?我是说你的身体。」 「只不过最近血压高了点,没甚么,上了年纪就有这些麻烦。放心吧!暂时还不会让你继承遗產。」 「听说你打算去纽约一趟,是真的吗?」 「嗯,有个老朋友快死了,想去看看。」 「是你以前说过的那个『葛老大』?」 「那老头七十多岁了还不懂得节制饮食,老吃些高热量的洋玩意儿,大概是坐牢的日子让他变得贪吃吧?结果上星期二心脏病发送进医院,听说快不行了。他家里人打电话来通知的。」 葛老大是以前爸爸年轻时期在纽约的「大哥」,他能够迅速崛起都拜葛老大提拔之赐。后来因为爸爸跑得快,在联邦调查局收网前溜到台湾才没有成为阶下囚,但葛老大却鋃鐺入狱一口气关了二十年,前些日子才出狱的。 「搞不好你一下飞机就被fbi带走,到时候我可不会去美国探监唷。」 「臭小子,我被关起来你就逍遥自在了。」 「你关不关我都逍遥自在。」 女僕将血压计听诊器等物件放在托盘上然后端着托盘离开了,留下屋子里两个姓黎的。爸爸坐起身,望着天花板上的大灯笼。我放下枪上前帮他把衬衫扣好,正要将他的袖子放下他说不必了。我注意到他手腕上有撕掉胶布留下的痕跡,也许他的身体比我想像得更差。 「你是回来看她的吧?她不在家。」 「还在疗养院?」 「不然还能上哪去。」 他说的没错,我回家的目的只有一个。大约从我服兵役开始妈妈的状况就变得愈来愈糟,一年之中有两百多天待在疗养院,今年更是从过完年后就一直住在那儿。她从没在那儿连续待这么久。 是重度忧鬱症。这种病是没办法彻底医治的,无论花多少钱都没輒。爸爸将她送进一家号称全国最好的疗养院,位在台东的山上。虽说山上倒也不是崇山峻岭而是在半山腰有十米宽的柏油路可以通往的地方。那儿的景致十分开阔宜人,一边是翠绿的山峦,另一边可以遥望美丽的太平洋。 遥想着太平洋那一头的故乡或许能抚慰她的心。我曾经问过爸爸为甚么不乾脆让妈妈回到蒙地欧小镇呢?我愿意在那个平静的海滨小镇陪伴她,也许病情会因此好转。爸爸却说那里已经没有家了,这里才是她的家。我知道他永远不会放她走的。 既然妈妈不在我也没理由待在这儿了。我忽然心念一动,脱口问出一句── 「阿爹,你爱她吗?」 爸没回答,眼神呆滞地继续注视天花板上的灯笼。我望着他良久,转身离去之前也没再说一句话。该说的以前都说过了。 在回廊的转角处我又回头瞧他一眼。敞开的纸门中,床板上的阴暗男人看起来是那么的渺小而寂寞,很难与叱吒商场纵横江湖的大人物「黎泰」联想成同一人。 握住方向盘我再次上路。年轻的好处就是精力过剩,连续驾车六个小时也不会累。就这样一口气开到台东吧! 然而事实还是击败了我的过度自信,到恆春的时候就累得不得不休息。找了家小旅馆过夜,隔天在当地有名的海產店大吃一顿,接着再踏上南回公路继续朝台东迈进。这段路其实可以是趟有趣的旅程,只要身边有喜欢的人在。 八月中旬的恆春,阳光依然灿烂得让人心情开朗。艳阳、沙滩、放肆的海风和笔直宽阔的公路,这些都能引发人体生理性的快乐反应,如果这时小海在车上想必会把两条长腿伸出车外像疯子似的大声嚷嚷吧?暑假只剩半个月了,不知道她现在是否抓紧时间大玩特玩还是已经玩累了,正躺在宿舍房里等待开学? 忽然一辆保时捷超车上来。开车的是个穿花衬衫的中年男人,旁边搁着一辣妹。长时间处于无聊状态的细胞正等待这样适当的刺激。我迅速排档将油门踩到底,bmw犹如一整桶被点着的汽油瞬间爆发,两部性能优越的猛兽立刻在公路上旁若无人展开廝杀。 保时捷显然不是好惹的,花衬衫车主的技术老练再加上美女作陪,气势如虹,我尝试了几次危险性过弯超车都没能成功,就这样一路咬着对方的车尾抵达终点台东市区。 赢了没奖品输的也没甚么好沮丧,飆车的乐趣和恋爱一样只有过程才是重要的。 两隻激情过后的野兽一前一后停在小野柳海边。停车场旁边正忙着搭建一座临时舞台,有几人正搬动巨大的音箱,看样子当晚将有热闹的演唱会但不知表演者是谁。 花衬衫下车后对我说:「猴囝仔技术不错嘛!」于是三人一起在路旁的咖啡屋喝了冰咖啡。男人自称从高雄来的已经在垦丁玩了三天,邀我和他们同行,一口高雄特有的腔调充分表现南部人的豪迈热情。如果间着没事我应该会答应他的邀请吧!考虑到同行的女孩有一双美丽长腿和甜味十足的笑声,说不定能暂时解除在台北累积的烦闷。 婉拒对方的同时得到一张名片,我继续开车上路。与人飆车的好处就是大幅缩短原先预想的旅程,中午过后不久我就抵达目的地的疗养院。 外观看起来就是一栋栋别墅错落在半山腰的台地上,不知情的人绝不会看出这里是收容精神病患的地方。整整齐齐铺洒了砂石的前院,以精细打磨的木条接合的步道一分为二;两侧则是成排的樱花树,一路蔓延到每一栋别墅后方。这里没有医生护士穿梭其中,应该说没有人穿医生护士的制服,无论医护人员还是病患都像度假似的看不出谁正在治疗谁。 疗养院前方就是这片台地的尽头,放眼瞭望出去,能将从海岸线一直到地平线为止的整片太平洋尽收眼底;后方则是连接整座山的茂密森林,由于坡度过于陡峭,在森林与疗养院的交界处筑起一道肚兜似的挡土墙,疯得再厉害的病患也无法攀爬上去。 说起来这间疗养院根本没有任何门禁,虽然也有所谓的住院规则但形同虚设,保全人员则由全体男护士兼任。这里没有需要戒护的理由也没有强制住院的严重病患,所有人都是花大钱来这里享福的,想离开随时都可以自由离去。之所以「高级」是因为这里有两个从德国请来的顶级精神科名医长驻,即使位在远离都市的偏远山区医疗设备却相当齐全甚至超过大多数的小型医院,听说还有手术室可以紧急开刀。当然生活上的一切物资也绝对是高档货,游泳池、三温暖、运动场、电影院、图书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些倒还不是有钱人青睞的最主要理由,而是着眼于它的隐密性。有钱有势的人不怕人知道他身体不好却很忌讳让人知道他有精神疾病,所以养病的处所必须远离眾人耳目。单纯地理上的隔离还不够,最好还具备某种力量能够压制任何将此处曝光的企图。 以前来的时候曾听这儿的工作人员说过,成立这家疗养院的是某「党政大员」,当初就是为了安置某个非常重要且不能曝光的大人物而设立的,因此没有任何一家媒体胆敢冒犯虎威去进行揭露。这就像古时候皇上要是有个胡作非为的儿子,既不能将他治罪或杀掉又不能纵容他,放在身边又教人心烦,于是以养病为名送到偏远山区的寺庙里,实为流放。甚么时代都有这种掩人耳目的需求。 不过妈妈的情形倒不是流放,只要她打一通电话爸爸就会立刻派人接她回家。我知道他其实非常希望将妈妈留在身边,即使她在家里并不快乐。 她十五岁就嫁给了他,无怨无悔的以一个法国女人的浪漫回应了作为中国媳妇的一切要求,即使不快乐她还是温柔的面对爸爸和属于爸爸的这个世界。我相信她的确得到他的爱,以那个男人自己订下的方式塑造的爱情,但我实在无法认同。那简直就像兴建一座名为幸福的高楼再将之推倒压在对方身上,被压者喘不过气,最后也只有忧鬱一途了。 在我去当兵之后妈妈的病情就转坏,绝不是巧合,这让我深信自己是她在那个家中唯一的慰藉。从前,每当我回家或者来疗养院探望她,她总是开心地放下手边任何事出来迎接我;然而退伍之后她的忧鬱症已经严重到连我的出现也无法令她开怀的程度。就如同此刻的她,静静地坐在床上读一张信笺,即使我来到她的面前也无动于衷。 我挨着她坐下,将头轻轻靠在她的肩上,一起读那信笺上钢笔写成的法文诗。 「这是谁的诗?」 「安德烈?舍尼埃。」 妈妈用她独特而优美的法语腔调,轻声吟颂着── 「我虽然惨悽悽深陷囹圉,我的琴却甦醒; 请听一个狱中少女作这番怨诉祈求吧! 我摆脱着奄奄待尽的沉重心情, 把她那天真小口自然流露的哀声 依着韵律谱成诗歌。」 在连一句国语都还不会说的孩提时代我就开始跟着妈妈学说法语了,但我知道自己永远都无法说出那样优美的法语。她的语言美得令人心碎,彷彿用说的音乐。 从小,家里只有我和她会说法语,我们之间的对话也只用法语彷彿某种密码或暗号。而爸妈之间说的是英语,我和爸爸说广东话或国语,三个人在一块儿聊天看在外人眼中简直蔚为奇观。不过妈妈在外人面前很少说话就是了。唯一例外的是小海。 「妈妈,」和她对话的时候很自然变得字正腔圆起来,「不要悲伤,我来陪你了。」 「我不悲伤,路易,」路易是妈妈给我起的名字,与外公同名。「也不是一点都不悲伤。有一些些吧。可更多的是不一样的、另一种、不曾有过的。最近我特别这么觉得。」 「是甚么呢?」 「……是恐惧。我真害怕………」 「是不是发生甚么事了?」 妈妈转头望着窗外的鬱金香花丛,提起手指着说: 「那天,她来了。」 「谁来了?」 「我梦见她来看我了。可是她不会来的,你爸爸不会让她来。她从另一个世界来到我的梦中,美丽一如当年,而我却老了。」 她的手垂下压在诗笺上,然后转头对着我,微笑。 「你愈来愈强壮,就像爸爸当年一样。你比较像他,不像我,你的生命力是很强的,有如海浪一般不停前进着。」 「看着年轻的你我愈发觉得自己枯萎了。最近常常想着自己的事,总觉得死亡离我相当近,几乎闻到它的味道。可是我还没准备好呢!怕得不得了。」 我环抱妈妈的肩膀紧紧搂着她,过了一会儿才感觉到她细微的颤抖。不晓得该怎么安慰她才好,也无法透过她那如诗一般的语言体察她内心的恐惧。 「为甚么会想到死亡呢?」我试着探问。 「我这一生啊,总是与死亡纠缠在一起。身边的人,与我扯上关係的人,因我而死的人。死神越过了许多人也拎着被祂带走的人们追赶我呢!眼看着就要赶上了。」 「你不必说,我知道自己有病,对很多事都迷惘着,迷惘得彷彿在深夜浓雾里航行的船,纠结在其中看不到方向。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在我很小的时候全家一起坐船前往美国,那艘轮船在海上迷路了,开进浓稠得像眼睛被塞进棉花一般的浓雾里好几天都走出不来。全家人抱在一起害怕极了,拼命想像撞上礁石或冰山的惨况好让结局来临时不会太过惊慌。也许至今我还困在那迷雾中呢!」 妈妈好几次用了séjour这个字,中文大概是「纠结」或「繾綣」的意思吧?但似乎又不完全一样。她总能为字词赋予更深厚更微妙的变化。 「最后不是平安到达了吗?」我说。 「是阿。我还记得你外公看见自由女神的时候眼泪一直流个不停,好像把在迷雾中忍住的泪水一次流个痛快。我当时并不知道他为甚么哭,直到你外婆把我抱起来让我也亲眼瞧瞧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的自由女神。但我始终没哭。」 「路易,男人是很容易流泪的,女人却不是。所以不可以让女人流泪唷。」 即使精神如此衰弱,妈妈的眼神依然能够穿透我的内心。我想告诉她其实女人的眼泪并不是那么稀罕,昨天我又弄哭了一个,可她眼神诉说的似乎是另外一回事。 「别想这么多了,妈妈。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就常常来陪你,乾脆弄个房间我也在这儿住下,好不好?」 「这儿太闷了,你别来,多花点时间待在家里不好吗?」 「昨天才去过。」 「见到爸爸了吗?」 「嗯。」 妈妈下床走到窗前,依然痴痴望着那丛鬱金香。 「她就站在那朵花旁边,开得最盛的那朵。我就像这样打开窗户,然后……」 「……你爸爸最近血压太高了,必须戒酒,我把他的酒都藏在祠堂后面他一定猜不到。海伦最近好吗?好久没看见她……」 「她正在放暑假,要升四年级了。」 「有没有想过回学校读书?你应该多读点书才好。」 「我经常读书啊,想读甚么就读甚么,最近还读了一些物理学呢。去学校只是浪费时间,照着别人的安排学习别人要你学习的东西,没意思。」 「其实学校是很好玩的。可惜我没机会,太早就嫁给你爸爸………」 「你后悔吗?」 「后悔嫁给他?噢,不,遇见他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第二美好的是生下你。人生本来就会充满挫折,谁都一样,你也是。罗兰?巴特说过:『一旦受到威胁就用爱情的抽象和高尚去化解它,对方被虚化后自然也就不再对我构成伤害,我对他的欲求也就不会使我骚动不安了。』在这个意义上,我没有后悔的馀地更没有拒绝美好事物的权力,因为没有爱情不是圆满的,只是每个人的圆满不一样罢了。你明白吗?」 「我明白你的想法,却不明白你为甚么会这么想。」 「那是因为你不清楚过去的往事。你是活在现在的人啊!孩子。」 「是指在美国的时候吗?」 「如果不是她来看我,我也以为那些事都过去了。想起当年还真有些怀念。那些年头大家都还在一起,很亲密的关係,每年夏天聚在葛老大在威斯康辛的大宅院里尽情玩乐,圈子里的人都携家带眷到齐了。说起那宅子呀!是从一个葡萄牙人那儿买来的,也是当时的大新闻。葛老大真是了不起!没有几个华人能做到像他那样。我还记得地下室的酒窖里有好几十箱美酒,葡萄牙人带不走全成了我们的宝物……你应该去看看那宅子的。」 想起年轻时代的事,妈妈的神采似乎也变得年轻起来。我不禁开始担心。 「葛老大最近出狱了,你知道吗?」 「是么。」 「爸爸说他想去一趟美国,去探望他。」 妈妈忽然好像被人打了一记醒过来似的,整个人变得……怎么说呢,好像一瞬间恢復成正常人,表情异常严肃。 「路易,你爸爸有说打算何时动身吗?」 「倒没有,只提到有这想法。」 「这样………你马上去美国!要赶在他之前见到葛老大。」 「找他干嘛?」 「替我问葛老大一个问题───」妈妈郑重地用英语说出下面这句话:「j到底是怎么死的?」 「j是谁?」 「先别管。总之你告诉他,这个问题是我要问的。我早该在二十年前问的。本来以为事过境迁真相究竟如何也不再重要;然而葛老大出狱,她偏偏选在这个时候来看我,两件事冥冥之中一定有所关联。我非知道答案不可!」 「我都被你搞糊涂了,妈妈。到底是谁来看你?那个『她』是谁?」 「她是………」 敲门声突然响起,接着进来一位中年妇人。 那妇人全身裹着色彩鲜艷的印度「纱丽」,一大块布料斜搭在左肩感觉相当累赘,眉间中央还涂了一小粒红点简直把自己当印度人。她双手端着一只银盘,里头有水。妇人脸上掛着微笑用英语说:「嗨,蜜雪儿,时间到了唷!」接着又以国语向我打招呼:「路易你来了呀,这次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祷告?」 她是台湾人,某部长的老婆。由于部长外遇緋闻不断以至于精神耗弱被送来这里疗养,实际上是为了方便把情妇带进家门。她声称自己有灵异体质能凭藉灵力接触上帝,经常帮妈妈做「灵能治疗」。爸爸在背后都称呼她「神棍」。 「……方阿姨好。」差点脱口说出「神棍你好」。 我很想接着追问刚才的话题,但妈妈却紧握住方阿姨的手说:「我昨晚又梦到她了。她到底是人还是鬼?」 「别着急,蜜雪儿,让我们把一切问题都带到上帝面前,万能的上帝必然会为你准备最圆满的解答。上次的经文读完了吗?」 我不确定她口中的「god」能不能理解成「上帝」,说不定是印度的湿婆还是梵天甚么的。不是很了解她的信仰内容,只知道她每次祈祷前都会先沾点银盘里的水印在妈妈额头上,说是能开天眼。 「妈………」 「你快去,照我的话去做。这件事千万别让你爸爸知道,去吧!」 眼看她们移动到房间另一侧、铺着华丽地毯的木製平台上,开始点燃檀香准备进行祈祷,我知道自己的疑惑暂时无法得到解决。 「我爱你,妈妈。」 轻吻她的脸颊后,我离开了疗养院。 当时的我怎么也想不到,那是最后一次见到妈妈。 七 黎少白的妈妈是在疗养院过世的。 很久以前我就知道少白的妈妈有忧鬱症,只是忧鬱症这种病外观上并不明显,在外人眼中黎妈妈只是安静、低调,不善交际罢了。一个法国女人嫁进没人说法语的家庭里,她的寂寞与忧鬱也是可想而知的,并不会联想到「病症」。 第一次知道黎妈妈的病情严重是在少白退伍以后。他好几次告诉我要去疗养院陪妈妈。所谓「病情严重」具体来说到底是甚么情形我并不清楚,只知道大约是「经常忧鬱、不说话、哭泣」。少白很少谈妈妈的情形,去疗养院的时候也从不带我一块儿去。他这人就是这样,老是把烦恼藏在心里,不喜欢吐苦水,在我面前总是装出一派轻松瀟洒的模样。 但我知道这次他装不出来了。但愿他得知坏消息的时候我能够陪在他身边,即使我甚么都做不了,即使只能陪他一起哭。 听陈秘书的说法,这件事还没有对外公开是因为夫人的死因有点……他用的形容词是「蹊蹺」。问他怎么个蹊蹺法也不说,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在我看来这位陈秘书也挺蹊蹺的。他还说上个月中旬少白曾经去疗养院见过夫人,之后就下落不明,因此急着把人找出来也是为了釐清一些细节。或许,少白对夫人的死知道些甚么。 昨夜里陈秘书离开后我也没心情去找姜珮了,回到宿舍一整晚睡不着。不过隔天在课堂上倒是睡得挺好,到了下午精神整个恢復过来。原本打算翘课去几个少白平时常去的地方找人,可惜下午是丁春秋的课,点名不到有被当掉的危险,只好等下课再去了。 「今晚餐厅有排班吗?」芬达趁老师写黑板的时候悄声问我。 「本来有,不过已经打电话请假了。」 「你晚上有事?」 「嗯。」 「又要去找她?小海你这样不行啦!」 「别管我。」 本想告诉她今晚不是翘班去约会,但少白的事解释起来又很麻烦。随她怎么想吧! 芬达没再多说甚么,继续振笔疾书。我偷偷瞧她一眼,依然是水汪汪的眼睛、嘴唇微开、正专心地将黑板上的算式们抄进笔记本。我知道她的心情依然不美丽着───担心我会搬去和姜珮同居;担心我为了谈恋爱荒废学业;担心我被「社会人士」欺骗。 我轻轻拍一下她的头,笑着说:「烦恼太多老得快唷!」 「甚么?」 「没事,乖乖做笔记。」 「你不抄吗?这个转换的运算过程很重要耶,不弄清楚的话,之后的……」 「所以你要写清楚才行,不能让我看不懂唷!」 「对,你好命,乾脆连考试我都帮你考算了。」 「也好,不过我的笔跡不好学喔。」 芬达笑了,虽然只是嘴角动一下。 坐在后面的男同学忽然出声:「对阿,你命好嘛!有个第一名的女朋友。」 我回头瞪那男生一眼:「干你屁事!」 「是不关我的事啦,我只是很好奇。」 「好奇甚么?」 男生一脸贼兮兮的样子,鼻孔哼哼作响。他旁边另一个男生也在偷笑。 「说啊!到底在好奇甚么?」 旁边的男生插嘴说:「他是想问你,女生跟女生那个……要怎么做啊?」说完两个一起笑出声。 我整个人转过去面对他们俩。 「真的想知道吗?很色情唷!」我笑着说。 两人的表情变得兴奋起来。 「过来一点,我偷偷告诉你们。」 两人都把头凑过来。 「再靠近一些,不要让别人听见……来,再过来一点……… 「就是阿,玩两颗又大又圆的东西……」 「怎么玩?」 「这样玩!」 我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奋力将左右两颗人头相撞,发出「咚」一声清脆声响,两人各自朝反方向摔在地板上。我哈哈大笑。 「康海伦!上课时间不要玩游戏。」讲台上的丁春秋有意见了。 「我不是玩游戏,是在做实验。」 「甚么实验?」 「证明牛顿第三定律───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相等。」 「有实验精神是很好,但未经许可是不可以做人体实验的,知道吗?」 「喔。」 「待会儿下课后你留下来。」 「不要啦!我有事耶!」 「叫你留下就给我留下。喂!你们两个还赖在地上干嘛?等救护车吗?」 在全班同学的欢笑声中,两个笨蛋悻悻然爬回座位。 下课后人都走光了,芬达也没等我一个人先走了,教室里只剩下我和星宿派掌门人。 「你呀!明明头脑很好为甚么不用功呢?要是肯稍微用功一点全校第一名就是你了。」 丁春秋踱步到我前面的空位坐下。 这样近距离拜见他光秃秃的头顶,两旁银发像炒米粉般垂掛在耳边,我想笑又不敢笑。 「海伦你知道吗,你是我最喜欢的学生。」那个「最」字居然还拖长音。 「老师你误会了,其实我也是笨蛋。」 他忽然握住我的手,眼神充满殷切之情。 「我教书几十年了,见过无数学生,不会看走眼的。」 我迅速将手抽回,心里猜想这老头究竟想干嘛。 他站起来,挥动双手一副发表演说的架式─── 「在科学的世界,尤其在理论物理学这个领域,光靠努力是没用的。喔不,也不能说完全没作用,但关键还是天份!可以说九成的天份加上一成努力。歷史上那些大科学家都是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有了伟大成就,有些人更是在大学时代就已经锋芒毕露了。知道不?牛顿在你这个年纪就发明了微积分,海森堡二十三岁就发明了量子力学。你发明了甚么?」 「我发明十六种牛仔裤穿法。」 「我的重点是──挖掘一个天才胜过栽培一千个庸才。庸才即使努力培养一百年也不会有甚么大成就;然而即使是天才,不去挖掘的话也就是个会穿十六种牛仔裤的普通人罢了。你明白我在说甚么吗?康海伦,你就是天才,天才啊!我希望你能参加这次国科会的研究计画。」 原来还是芬达昨晚提的那档事。 「不只如此,我还要收你当入室弟子。这件事我已经考虑很久了,不能让老杨捷足先登(老杨是另一个教授,丁春秋的对头)。据我所知你目前还没有出国留学的计画,是吧?也就是说明年毕业后你将继续留在学校里读研究所,到时我可以当你的指导教授。」 「你要知道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能当我的传人,说是殊荣也不为过,将来想去世界上任何学校留学都不成问题,学成归国后也能顺利取得教职。明白吗?我谈的是攸关你学术生涯的大事。」 听明白了。 学术界其实也像社会上任何领域一样,充满激烈的竞争,也像其他领域一样会形成大大小小的「派阀」。台大跟清大出来的就是不一样;同样在台大里不同的教授也带领着不同的派系。教授与研究生的关係不只是教书与学习,还关係到未来在学术界的发展前途。跟对了人就一路顺风,要是跟错了人就完蛋了。有些人辛辛苦苦在美国拿到博士回来后却找不到像样的工作,只能去给企业打工。 不只是学生要跟对教授,教授也要挑对学生,总之就是祸福与共相得益彰。有些教授总在上课时吹嘘哪个国际知名的科学家是自己的得意门生,哪篇论文是他和自己联名发表的,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时的座次又是如何。物理学的圈子就是这样。 不过这些事似乎都跟我距离遥远。 「你不要觉得时间还早,你现在已经大四了,不久就要参加研究所考试,很多事现在就要开始准备。」 好像被他看出我的想法。难道我这人想甚么都写在脸上? 「呃,那个……我知道了。」 「明白就好。你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但不表示天才就可以完全不念书。记得我刚才说的吗?九成的天才还要加上一成努力,即使是牛顿也非常努力的。你要多用功一些,不要成天在乐团里浪费时间。那些东西是没出息的人玩的。」 单凭最后这句话,我和这位教授之间就画下一条顏色很深的线。 当我以为对话结束准备起身离开时,丁春秋却走到黑板写出一道式子。 「你过来看看这个算法有甚么问题。两个向量看似矛盾,其实q值作为tn(x)的常数也可以做多维度的运用………」 我瞄了一眼,随口答道:「这是凝聚态的说明吧?那前提就不对了,会变成不稳定的热週期模式唷!如果是我的话会用picard序列函数试试看。时间不早了………」 「哦?很有趣的想法嘛!」 接着我们花一个鐘头讨论粒子流的难题,在黑板上写满了演算式和图形。丁春秋看起来很高兴,秃头上满是粉笔灰,因为他一高兴起来就出现摸头的动作。 终于离开教室时天色已经变暗了。我急忙回宿舍骑摩托车,发动引擎前已经想好几个地方的路线,可以一口气跑完。 九点半,终于跑完每个黎少白可能会出没的地方,问了一大堆人,却依旧毫无头绪。见过他的人是不少,可惜全都是在八月中旬以前。少白似乎去疗养院探望妈妈之后就没再去这些地方。 也许他出国去玩了吧?有时候他会跑香港或新加坡,常常都是兴致一来就去,连招呼都不打一声。昨晚那个陈秘书说过已经拜託香港那边的人帮忙找,然而至今还是没消息。 其实黎少白能去的地方太多了,有些我根本没听他提过,像这样瞎找只是碰运气罢了。 回程的路上经过民生东路口,想起姜珮。 少白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会不会带她去一些我不知道的场所呢?去问问她好了。 这么一想,又觉得自己好像找理由和她见面。少白家里出这么大的事,人又失踪了,我却只顾着自己谈恋爱,真差劲啊! 到了蓝色大厦附近我依然犹豫要不要去找她,专程去讨论黎少白的事好像有点怪怪的,平常我们几乎不会聊到少白。 停在附近的便利商店前买了瓶运动饮料坐在车上喝,顺便抽根菸。望着前方不远处的蓝色大厦,直到抽完菸依然无法顺利转换成约会专用的粉红色心情。心想今晚还是算了,在少白的事弄清楚前暂时不要和她见面吧!算是朋友间的义气。 正打算发动引擎,忽然在骑楼下看见一条熟悉的身影,虽然有段距离也能知道是谁。 「奇怪了,芬达跑这儿来干嘛?」我喃喃自语。 芬达挨在骑楼的大柱子旁,与蓝色大厦的门口有段距离,似乎正在监视。这下妙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她一定是想亲眼瞧瞧姜珮长甚么模样。她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呢?想必是之前曾经偷偷跟踪过我。 这傢伙也太离谱了。她大概以为我正在楼上逍遥快活吧,却没想到我就在她身后。如果悄悄走到她背后大喊一声应该会把她吓到当场喷尿。 正思考怎么耍芬达,就看见姜珮从大厦门口走出来了。芬达急忙闪进柱子后面,我也迅速低头伏在机车上。 姜珮走到马路边四下张望,然后招手拦了辆计程车。九点四十分,她要上哪儿去呢? 不像出去玩的样子。姜珮提着一只看上去挺沉重的手提袋,身穿深色格子上衣,黑窄裙,天黑了还戴着太阳眼镜,再加上刻意戴帽子遮掩浅色头发,这副低调打扮反而透出一股神秘感,让我不禁感到疑惑。 我还没决定跟踪呢,就看见芬达急忙拦了辆计程车,显然是打算跟踪姜珮。 好吧!既然要玩跟踪游戏,我这隻黄雀可不能缺席。 上路后拉开了距离,我无法同时注意两人,只能专心盯住芬达的计程车,同时期望芬达不要跟丢了。 虽然有种玩游戏的新鲜感,但跟踪别人毕竟是不道德的,而且危险──姜珮要是发现被人跟踪一定感觉很差,弄不好说不定会跟我分手。然而好奇心却驱使我继续跟踪下去。 回想起来我对姜珮的认识相当浅,毕竟在一起的时间太短了,每分每秒都拿来增添爱情还嫌不够。我不在身边的她究竟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带着兴奋与不安的复杂心情,我儘量保持距离跟在芬达后面,万一芬达露出马脚我也能快闪脱身。 跟踪的队伍沿着民生东路继续向东前进,过了敦化北路后左转进一条巷子,最后在松山机场附近停车。芬达下车继续往北步行,我也放慢车速远远跟着。 这一带由于接近机场附近没甚么建筑物,最近的住宅楼房也在两百公尺外,不远的前方倒是有个公园。公园里林木稀疏,有鞦韆、木马和蹺蹺板,还有两个小叮噹造型的大垃圾箱。接近十点,公园里一个人也没有。 不,有个男人坐在街灯下的波浪型塑胶椅上。由于距离太远看不清楚那人的样子,只见姜珮进入公园后,毫不犹豫地朝男人的方向前进,芬达则鬼鬼祟祟地跟在后方不远处,在矮树丛之间移动。 我突然想到那人会不会是黎少白?难道他们并没有分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在一起?他失踪了一个月其实一直和姜珮保持来往? 这又是为甚么呢? 我想靠近一点看清楚又担心被发现,只好躲在公园与人行道之间的围墙后面,贴着墙偷看。芬达倒是挺大胆的,不断靠近,最后蹲在离他们相当近的一座弹簧木马后面。 姜珮走到男人面前时停下脚步,两人似乎交谈着。我矮着身子沿着围壁缓缓前进,想听他们在说甚么。忽然男人站了起来,我和芬达同时缩头。 过了一会儿再次伸头窥探,两人还在街灯下没有离开。这时有人轻轻拍我一下,害我差点尖叫出声。 「嘘………」 回头一瞧原来是昨晚跟踪我的陈秘书。不知道他甚么时候来到我背后,无声无息简直像鬼似的。记得昨晚也是这样,跟在后面一点声音也没有。 「你干嘛啦!吓得我喷尿。」我低声抗议。 「抱歉。」 陈秘书递给我几张卫生纸,面无表情看着我,一点紧张感也没有。 我推开他的卫生纸说:「你怎么会在这儿出现?莫非你………」 「没错。你知道串烧吗?」 「串烧?」 「a被b跟踪,b被你跟踪,你又被我跟踪,四个人串成一串。」 「甚么烂比喻。」 原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黄雀后面还有一支弹弓。真气人! 「b是你同学,我昨晚见过的,今天上课时也坐在你旁边。但那个a是谁呢?」 我瞪着他说:「你从昨晚就一直跟踪我?」 「也不是『一直』,你上课的时候我有去吃麵。」 「天哪!你到底想怎样?」 「我说过,我的任务是找出黎大少的下落。你是他最好的朋友,在没有其他线索的情况下只能先跟住你。」 「他还有很多别的朋友啊!」 「他跟所有人交情都不深,除了你之外。少白这人看似交游广阔实际上很封闭的。你今天去的那些地方我早就调查过了,还查过他最近交往的几个女人。之前他和一个有夫之妇来往了几个月,但是在他去探望夫人之前就把那女人甩了。那女人似乎还对他念念不忘。」 「你倒是查得很清楚嘛!」 我心想你神通广大怎么没查到姜珮?他们也交往过两週啊。看来姜珮还是略胜一筹。果然陈秘书说── 「还不够的,我还不知道a是甚么人。她们和少白的失踪有关吗?」 「b同学和黎少白没关係。我跟踪她是因为她跟踪a。至于a嘛……不想告诉你。」 「不要紧,我自己会调查。跟a见面的男人你认识吗?」 「不知道,看不清楚。」 我慢慢把眼睛露到墙外想再观察一下,忽然一坨东西跳出来遮住我的眼。 「靠!又吓我一跳,你欠揍啊!」 「胆子这么小还敢搞跟监,真服了你。我是让你用这个可以看清楚点。」 是一具高倍率望远镜。 「有红外线夜视装置和雷射测距功能,是美军制式装备。不过对方既然站在路灯下就不必打开夜视功能了。」 看样子我似乎被专业人士盯上了。 将眼睛凑上望远镜,微调焦距,视窗里立刻出现姜珮的美丽身影。站在她身边是个白色西装、桃红色领带的胖子。从胖子的一头小捲发可以看出不是甚么善类。 「怎么样,认识吗?」陈秘书问。 「咦……我好像见过这个胖子耶!在哪里见到的呢……」 将大脑硬碟搜寻了一会儿,终于想起来了。 有一回黎少白带我去林森北路附近一家俱乐部,喝了几杯之后他告诉我俱乐部后面有个秘密赌场,问我要不要去见识一下。我说好,他就和吧台后的酒保说了句话,过了会儿出现一个四十岁左右穿白西装的男人向我们招手,然后我们就跟着他穿过厨房来到一条走廊。走廊尽头有一扇暗门,门扉开啟后赫然出现在眼前的场景,是宛如电影情节一般的豪华赌场,就是有许多穿着清凉的兔女郎捧着银托盘走来走去,荷官们系着小领结戴着袖套,还有咬大雪茄满手金戒指的黑道大哥抱着小妞,典型到有点好笑的场面。 后来白西装胖子还介绍两个身材火辣的女人给我们。少白说那个胖子是这里的「围事」,大约是保鑣的意思。我问他这么大的赌场再加上外面的俱乐部,那胖子一个人就能保护吗?他说胖子一个能打十几个,如果他忙不过来还能立刻叫几十人来助阵。 姜珮怎么会跟这种黑帮人物来往?莫非她背地里是这胖子的情妇? 我用力咬咬牙,真讨厌自己居然有这种坏念头。姜珮是完美的女神,不可能跟下流的黑社会混在一起的! 我继续用望远镜观察。 胖子似乎质问姜珮些甚么,样子颇凶狠,姜珮侧过脸不回答。过了一会儿胖子也不再逼问。两人的关係看起来不是很亲近。忽然想到陈秘书刚才说的话。他说自己不认识a,是不是意味着他认识那个胖子?我转头想问,他却指一指胖子那边要我看。 只见姜珮从包包里拿出一个黑色塑胶袋,相当沉重的一大包。她将塑胶袋扔在椅子上就起身离开,胖子则待在原地。 「现在怎么办?」我回头问陈秘书。 「现在可不能动,不然会被发现唷。」 姜珮离开公园后,白西装胖子坐在椅子上打开塑胶袋,检查里头的物件,脸上浮现喜孜孜的表情。我猜里面是钱吧?如果真的是钱就证明姜珮不是他的情妇,否则付钱的应该是胖子才对。好想知道到底是不是钱。 有没有甚么办法可以知道那袋子里装甚么呢?假扮抢匪?可惜身上没武器也没有丝袜,如果这胖子真像少白说的那么能打,去抢他包包等于找死。 正在想輒,胖子忽然站了起来,笔直地朝弹簧木马走过去。 危险! 我心里大叫「芬达快跑」,这个呆瓜却一动也不动蹲在地上。难道你以为胖子走过来只是一时兴起想骑骑木马?还是已经吓呆了? 芬达果然被人从木马后面揪出来了。她牙籤似的胳臂被那胖子的大手锁住,犹如老鹰捉小鸡一般毫无抵抗力。 「你干嘛抓我,放手啦!再不放我要喊喔!」 「你喊,就马上杀了你。」 十分恐怖的威吓,连远距离的我听起来都起鸡皮疙瘩。 芬达几乎是被「拎着」来到路灯下,胖子仔细瞧她的脸。必须想办法救她,否则不晓得胖子接下来会对芬达做出甚么可怕的事。该怎么办才好呢? 对了!打电话报警,这时才想到忘记带行动电话出门。身旁的陈秘书还是一脸淡定,大概觉得事不关己吧?何况就算他帮忙也没用,胖子大概一拳就能把他打死。 「你躲在那儿多久了?」胖子问。 「也没有多久……我只是来找东西的,白天掉在那木马附近……你千万不要误会唷!」 「你都看见了?」 「没有没有,我甚么都没看见!」 「没看见?那就是听见囉?」 「我也没听见甚么。拜託你让我走好不好,我真的甚么都不知道……」 「怕不怕?」 「怕……」 「照理说我应该杀人灭口的,不过你如果愿意告诉我是谁指使你,倒是可以饶你一命。」 「没有阿!没人指使我,是我自己跟来的。」 「嗯?」 「我是跟着那个女人来的,你们的事我一点也不想知道。」 「你跟她是甚么关係?为甚么要跟踪她?」 「我跟她没关係。是因为……因为………」 「说阿。」 「因为小海最近都不理我,每天只想着那个女人,还说要搬去跟她住,所以我………」 「你到底在说甚么?谁是小海?」 我紧紧抓着陈秘书的衬衫袖子,低声说:「快想办法呀!」 陈秘书慢条斯理地将望远镜收进公事包里,站起来拍拍裤子。 「走吧!」说着就朝公园走过去。 「等……等一下………」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上班族加上一枚苍白女学生,要怎么对付壮得像熊一般的黑帮角头?就这样从容不迫地上前找死吗? 怕归怕,我还是紧紧跟在陈秘书身后。 胖子见我们现身,一双鹰眼直勾勾彷彿随时都会扑上来将我们撕碎。 「你叫赵盛,绰号五十嵐,以前是西门会的重要干部,后来因为犯错被组织处罚差点没命,是黎先生替你说情的。你目前应该还在六条通附近混吧?」 陈秘书果然认识这胖子!既然认识应该能通融一下放我们走吧? 「你是警察?」 「我不是警察。我只知道你替人看场子收保护费,不知道你居然堕落到恐吓小女生。」 胖子松开了手,芬达一溜烟躲到我身边,紧紧搂住我的手臂。她的脸已经吓白了。 「你们刚才都躲在那边偷看吧?到底有甚么目的?」 胖子的声音低沉,视线来回扫过我和陈秘书的脸,目露凶光。我觉得情形有些不妙。 陈秘书没回答他的问题,反倒问:「黎先生的公子,黎少白,他现在人在哪里?」 「那种事我怎么知道。」 「你最好老实点说出来。还有刚才那个女孩交给你一包是甚么东西?你们是甚么关係?」 「你究竟是甚么人?」 「先回答我的问题!有人告诉我黎少白常去你的地盘赌钱,最后一次见到他是甚么时候?」 「我看你小子活得不耐烦了!」 魁梧的身形一旦耸立,在路灯的映照下更显得迫力十足。恐怖的「五十嵐」逼近到陈秘书面前,举起了熊掌。 「赵盛,动手前最好想清楚。你上次犯错差点丧命,这次再犯错就死路一条了。」 赵胖子的手停在半空中,脸上渐渐浮现恐慌的表情。 「啊!你是阿公的………」 「终于认出来啦!恭喜你,我就是陈焕民。现在把我想知道的事统统告诉我。」 人高马大的赵盛彷彿忽然减肥成功,整个人缩小了一圈,原先的杀气也瞬间净化了。他口气变得恭谨而慎重: 「对不起陈先生,刚才没认出您老,您大人有大量………」 「无所谓,快回答我的问题。你也是老江湖了,应该知道我办事的风格。」 他边说边从公事包里取出一柄手枪,然后在枪口套上长长的灭音器,装进弹匣。整个动作缓慢而精确,显得有恃无恐。 原来从头到尾搞不清楚状况的人是我,这个看似上班族的陈秘书才是真正狠角色。我忽然觉得安全感提升一百倍。 赵胖子默默打开黑色塑胶袋,里头是一大堆钞票。 「有多少?」 「两百万。」 「你和那个女的有甚么交易吗?」 我也藉势答腔:「快说!你们到底有甚么交易?」 「这笔钱是封口费,因为我知道她的秘密。」 「你敢勒索她!真可恶。」我很想过去踢他一脚,又不太敢。 「那女的有甚么秘密?」陈焕民追问。 「别人的秘密还是不要随便乱问的好。」我打岔道。但陈焕民却冷冷扔出一句── 「我敢跟你打赌他一定会说的,因为他还想多活几年。你愿意吗?赵盛。」 只听见喀啦一声,是手枪扳动撞针的声音。 小一号的赵盛坐在灯光下面色凝重,似乎犹豫不决,欲言又止。 夜里的公园好安静,周围都没有汽车经过,连路边的流浪狗和树上的蝉都不叫了,彷彿全世界都在等待赵盛的答案。 八 飞行将近十五个小时后终于降落在纽华克机场。腰酸背痛,很想找个舒服的地方睡一觉,却又不想稍作停留,出了机场立刻搭计程车前往曼哈顿的唐人街。我不知道确切的地址,但对方既然是鼎鼎大名的传奇人物,总能打听得到。从爸爸那儿听说这位葛老大年事已高又有心脏病,迟了说不定就见不着了。 所谓唐人街并不是一条街,而是横跨大约六条街区的范围,这儿是全世界除了亚洲以外华人密度最高的地方。倒也不是满街清一色华人,白人黑人印度人甚么人都有,即使是黄皮肤的也可能是日本人或韩国人。向路人打听不是办法,我挑了家看上去最老派的广东茶楼,门口有个戴白帽子的伙计招呼客人,招牌是燻黑的木头而非灯箱,一看就是老派江湖人物的集散地。 上楼一瞧,果然一群穿着香港衫、横眉竖眼坐姿不正的傢伙正在聊天喝茶,但意外的是除了窗边有个似乎正在打盹儿的老头外居然都是年轻人。他们发现来了个「外人」纷纷住口,正在喝茶的茶碗也停在嘴边。我正打算朝老头子的方向移动,一个横眉竖眼相当严重的傢伙就拦在我面前,一言不发,样子颇欠揍。 我用广东话询问:「请问,我想见葛老大,可以告诉我哪里寻得到他吗?」 这种盲目打听的行为是有点危险,但为了最快达到目的也没办法了。其实只要打一通电话就会有人到机场接我,然后直接把我送去任何想去的地方,因为黎家在纽约有生意,也有人。可是妈妈郑重交代这一趟不能让爸爸知道,她那少见的坚定口吻依然言犹在耳。 我能猜到她的想法。她想知道的答案爸爸是不肯给的,而所有知情的人──除了这位葛老大以外──也没人敢拂逆爸爸的意思擅自回答这个问题。我无法理解这个问题有何重要,甚至不晓得「j」究竟是何许人也,但只要是妈妈交代的事儿我一定要完成。 整间茶楼持续着鸦雀无声,似乎我问了很不得了的问题。横眉竖眼的傢伙咬着根牙籤上下打量我,忽然以彷彿要扑在我怀里的态势靠近,仰起他的三白眼直视我。难以理解这个行动代表甚么涵意,说不定是挑衅或者质疑,但无论如何绝不是欢迎海外同胞的意思。于是我也低头直视对方的三白眼,试试看谁先笑出来。 过了一会儿又有两个流氓离开自己座位前来加入瞪眼游戏,其中一个手里还端着茶碗。这下子六隻眼睛包围两隻眼睛,我该将视线停留在第一个人脸上好呢?还是平等的对待这三人?正想开口相问,端茶碗的忽然扯开破锣嗓子嚷嚷起来。 「大佬!这衰仔要找卡老大!」 几乎全部的流氓都轰然一声站起来,茶碗摔碎、椅子乒乒乓乓跌倒、客人纷纷落荒而逃、伙计们叫唤着追着要他们买单。乱了好几分鐘茶楼才又恢復原先的低气压状态。我注意到角落有个上半身只披件花衬衫,露出从胸口到手腕满是刺青的瘦皮猴,始终端坐着嗑花生,没停过。这瘦皮猴应该是他们口中的「大佬」吧? 「不是卡老大,是葛老大。」我试着纠正。 大佬放下手中的花生壳,呸了几下不知是吐花生皮还是茶叶渣,然后慢吞吞朝我走来,其他混混也同时无声地聚拢上来将我团团围住,那拥挤的情形彷彿抢着要签名的粉丝。 「靚仔,你胆子不小,敢上这儿找卡老大。哪个字号来的?」大佬冷冷地说。 「我要找葛老大,不是卡老大呀!readmylips──thebigbossge!notka,understood?」 也许在美国还是用英语比较能沟通吧?我猜。 瘦子大佬歪过头去跟旁边一个混混交头接耳一番,不时偷眼瞅我。接着那混混以震坏耳膜的大嗓门喊道: 「我大佬说你的广东话很怪,你肯定是朝鲜人!回去告诉你大哥,再耍花样就干掉你们!连你大叔大婶表弟表妹一个都不放过!今天先打断你一条腿当作见面礼。」 我这才领悟到一个道理,就是全世界的混混都是不可理喻的。快速算了一下一共十三个,再加上门口蹲着两个营养不良的傢伙应该也是同一伙的。一个打十五个令我有些犹豫,倒不是担心受伤甚么的,而是万一惊动了警察或者惊动爸爸公司的人,会阻碍原本的计画。 心下正盘算眼前的局面该怎么善了才好,原先坐在窗前打盹儿的老头忽然陪着笑脸挤到圈子中央。 「误会,误会了!这小子是我世姪,不是甚么朝鲜人。他刚从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大家都不要衝动。阿保,快给大佬赔不是!冒冒失失的。各位大哥,今天茶钱都算我的,好不好?伙计……伙计!给每桌来一隻乳鸽,一壶铁观音………」 瘦皮猴伸手到我衣服口袋里东摸西摸,摸出了我的护照和几百块美金。我拼命忍住一拳打碎他头骨的衝动,心里不停想着妈妈的事最重要,现在不是打架闹事的时候…… 「中国来的?」瘦皮猴斜眼问。 「是台湾阿大佬。」老头继续陪笑。 瘦皮猴将美钞捲入自己口袋,护照扔还我,转身就走,其他混混也訕笑着纷纷回到自己座位。老头子见人散了,急急将我拉出店门口。 「靚仔,你不要命了?」 「谁不要命还很难说。」 「看你人高马大挺能打的样子,但这些傢伙不好惹啊!他们是华青帮的。」 「我揍人不挑帮派。等我事情办完再回来打死这些仆街。」 「你有事要找葛老大?」 我转身望着老头:「你认识葛老大吗?老伯。」 「有些老交情。你要找葛先生可来错地方啦!那些古惑仔哪会晓得这种事,遇到我算你运气好。」 老头从衣袋里抽出一支金菸斗,慢条斯理点菸,我只能站在一旁乖乖等。 「我听说葛老大是纽约数一数二的黑帮大哥。」 老头徐徐喷出一口烟,表情怪异地看着我。 「你小子是从哪里听来的?」 「不对吗?」 「他们早就不是甚么黑帮啦!几十年前就发了财,现在是有身分、高尚的大人物。葛先生在曼哈顿就有三家银行、一个百货公司,还有一大堆物业。你怎么会把这种大人物当作黑帮老大?」 「喔,原来如此。」 「不过嘛,要说他是黑帮也不是完全不对,但层次是不同的,你明白吗?葛先生平常不会管江湖上的事,但只要他出面整个东岸没人敢不给他面子。嗯……除了那些黑人以外。」 「那么我该上哪儿找他呢?」 「你要找葛先生可以直接上他公司求见,不过人家愿不愿意见你就难说了。」 老头大概把我当作想拜在大哥门下的小混混了。 「他一定会见我的。公司在甚么地方呢?」 「二十三街,雀儿喜酒店的对面。你大老远从台湾来就为了见葛先生?」 「是阿。谢谢老伯,回头再请你吃乳鸽。」 我得到了必要的消息不愿再耽搁时间,匆匆道别。老头瞇着眼咬着金菸斗,歷尽沧桑的脸似乎说明他当年也是条江湖好汉。只是有人落魄,有人坐牢,有人却发了财躋身名流,如果当年命运的安排不是这样,如今的我会不会也是楼上那群混混其中一个呢? 来到位于二十三街这栋气派豪华的商业大楼,完全想像不到坐镇其中大老闆的是刚出狱的「前」黑帮老大。我向柜台的接待小姐说明来意。 「有预约吗?」操着漂亮纽约腔的白种美女露齿微笑。 「没有。请你转达葛先生说我是黎泰的儿子,台湾来的。」 我被安排在拨放爵士乐的会客室里等候。不到五分鐘就来了一位西装笔挺、态度大方的男人,笑容可掬地邀请我上楼。这人的身分应该不低,我注意到接待小姐以相当中国式的鞠躬向他行礼。这人在电梯里用不太流利的国语对我说,葛先生原本正在开会听说我来了就立刻中止会议,还强调台湾来的客人非常重要绝不能怠慢。难怪爸爸一听说葛老大生病了就想来美国探望,他俩的感情的确挺好的。我想到妈妈住院的时候爸爸都不曾去看过她。 到了十八楼,推开满是龙纹的核桃木大门后就看见「总裁」办公室。室内的装潢虽然点缀些中国风格的元素,例如木稜供桌上的玉观音,墙角水仙与剑兰摆在一起,凤还巢图案的刺绣作品怪里怪气悬掛在墙壁正中央,但基本上这还是一间彻底美式的办公室,只是彰显主人想强调自己中国血统的意图。 豪迈的大办公桌后方坐着一位五十来岁模样颇精悍的男子,一见到我便笑着起身招手。 「欢迎!黎先生的公子大驾光临,怎么不让我派人去机场迎接呢?」男子与我握手时似乎刻意地摇晃,感觉有点热情过头。 「我这次来是想拜访葛先生。」 「找我有甚么事呢?」 「阿,不………」 男人迅速倒了两杯威士忌,端了一杯交给我。 「你不必说我也猜得到。想必是黎先生对于有关港口扩建的投资计画有兴趣吧?上次我派人去台北说明的时候他的反应还很冷淡,害我以为这件事要告吹了,哈哈!这下好了,派大公子过来显示黎先生十分重视我们的合作关係,这值得庆祝。对了,你叫甚么名字?」 「我叫黎少白。」 「我们亲热点,就叫你少白好了。说起来咱们都是自家人哪!你刚出生不久我还抱过你唷!转眼都长这么大了,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有二十一岁了吧?」 眼前这位「葛先生」似乎误会了。我急忙说明:「抱歉,我不是代表我爸来谈生意的。」 「哦?这是怎么回事?」对方望着站在一旁的白人,就是带我上楼的那位绅士。他耸耸肩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是我母亲派我来的,有点事情想当面请教葛先生。」 「要问我甚么事?」 「呃,我说的是『葛然』老先生,葛老大。」 「原来……我是葛进武,葛然是我父亲。他不在这儿。」 这位「葛进武」先生忽然歛起了笑容回到办公桌后方坐下,把脚抬到办公桌上。那付倨傲模样大概才是他平时的样子吧? 「所以说,黎先生没有派你来谈港口投资的事?」 「他根本不知道我来。」 「嗯……好吧,既然这样我们就没甚么好说了。你回去告诉他,如果他不参与投资的话到时候一定会影响他的股权,米尔顿先生那边也会很不高兴。严重的话rc公司的董事席位可能会保不住,你叫他想清楚。」 完全听不懂对方在说甚么。爸爸生意上的事我一向没兴趣,将来也不打算接手。 「哼!请了多少次都不肯来,一听说老傢伙出狱就巴巴地派儿子来请安,甚么意思嘛!不是我自夸,你爸缩在台北根本搞不清楚状况,现在东岸这边是我葛进武当家是我说了算,明白吗?就是米尔顿先生也不敢看不起我。你叫黎泰不要太目中无人!」 「你说的我会转告他。不过我这趟来是想见葛老大,麻烦你告诉我怎样才能见到他。」 葛先生转向巨大的落地窗,大口喝着手中的威士忌,过了好一会儿才用英语说── 「菲尔,麻烦你派人送黎公子去我父亲那儿。我还有会要开,不送了。」 这人似乎完全是个生意人,对于生意以外的事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千里迢迢来向他垂死的父亲打听事情,为甚么不问问是甚么事呢? 我是在纽约出生的,满周岁前就举家搬到台湾。这人说他小时候曾经抱过我,那时他三十岁左右应该是爸爸的事业伙伴。听说当年他们一帮人感情非常融洽,也许是因为时空远隔交情也淡了,如今除了生意以外已经没甚么交集,从他的话中听起来似乎连生意上的合作也渐渐出现问题。 我忽然想到妈妈问题中的「j」,这人是否也认识j呢?正想顺便打听几句就看见葛进武正在点燃雪茄菸,从他使劲吞吐的动作看得出他很不耐烦,于是打消念头,还是亲口问葛老大算了。 菲尔──应该是葛进武的助理──一位态度十分谦和有礼的绅士,离开葛总裁的办公室之后他带我去员工餐厅吃饭。虽然是员工餐厅却媲美顶级饭店,还分为中式与西式两间,还有专门招待vip的华丽厢房。菲尔好几次向我解释葛先生因为公务繁忙因此招待不周,向我致歉。 从菲尔的描述中大约能揣摩葛进武的心情。他不喜欢自己的父亲。 葛老大坐了二十年牢,家族企业几乎全是葛进武一手打理的,有说不尽的血泪史。当年因为几桩贿赂联邦官员的丑闻,政府誓言打击黑帮势力,fbi使出一切甚至包括不合法的手段对付他们。在葛然被捕入狱,爸爸跑到台湾后,其馀的党羽也死伤惨重,纽约的华人黑帮可以说彻底瓦解了。葛进武在弹尽援绝的情势下几乎从瓦砾堆中独力撑起局面,不但要摆平过去许多江湖恩怨同时又要发展合法的事业,又得与山姆大叔重修旧好,可以想像其中的辛酸。一旦事业有成那些江湖人物又纷纷聚上来要求分一杯羹,每个都摆出「葛老大的好兄弟」的姿态,碍于情面又无法拒绝。他大概觉得父亲代表着那段尘封的却又阴魂不散的难堪岁月吧? 饱餐一顿也听了许多故事之后,菲尔派来了一辆黑色大礼车专程送我。虽然葛进武懒得理我,但菲尔显然不想让他的「总裁」失了面子。 司机一直开往郊区,让我以为葛老大是住在郊区的医院或者私人别墅,没想到终点却是机场。一问之下才知道那位老先生并不住在纽约,而是距离纽约一千英里远的威斯康辛州。菲尔安排公司的商务专机送我过去。 半个月不到居然跑了这么多地方。我心想等这事儿告一段落一定要好好休息,最好是有沙滩有比基尼美女的地方。 想起小海。 她应该已经开学了,此时正在课堂努力抄写笔记或者努力打瞌睡。她要是知道我来美国不知道会有甚么反应,会埋怨我不够意思没带她一起来吗?会吗…… 康海伦和我一样也是在纽约出生的。她爸和我爸当年都是葛老大的手下,一个团伙里的兄弟,只是我爸爬升得太快最终成为实际的大当家,葛老大则变成没有实权的「精神领袖」退居幕后。小海的爸爸一直是我爸的得力助手,到台湾以后才自立门户。 那些陈年老事我和小海都略知一二,却也都没甚么兴趣。尤其小海对黑社会特别反感,讲到这些事她的评语都是「下流」、「没格」之类的──虽然如今的康叔怎么看都是个老实守法、带点书生呆气的翻译社社长。 记得那年小海告诉我她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决定再也不要回那个家。至于她究竟是怎么发现的,她不肯讲,只说她爸妈打死不承认还一直说是她误会了。我当时没有追问也没有说「搞不好你真的误会」之类的话,因为她一定有自己的理由。她从小就和康叔康婶不亲,一块儿长大的我是相当瞭解的,那种亲子之间的微妙关係有时无法明确地说清楚,只有长时间相处才能感觉得到。奇妙的是,小海见到我妈的时候常露出那种女儿撒娇的表情,虽然她们不常见面。 曾经猜想过小海的亲生母亲会不会就是我妈?那我们就成兄妹了。好在她横看竖看都没有一点法国人的样子,这个猜测也一直停留在瞎猜。 当我还在沉思着要买些甚么带回去给小海,飞机已经横越四分之一美国,降落在密西根湖畔的一座小型私人机场。湖畔风景相当奇妙,这时节就蔓延了长长一片红枫森林,以带状的火红色作为区隔,一边是山丘上灰白的樺树林;另一边则是尚未转红的茂密的绿叶,一路渐层过渡到蓝绿色的湖面,彷彿从山腰将水彩泼洒下来似的。然而朝湖的方向眺望却是无边无际,白茫茫的不知是浓雾挡住了视线还是遥远天际的本来色彩。 早有一辆旅行车在机场等候。接下来又经过一小时车程终于抵达葛家位于白河郡的别墅,也就是妈妈口中那座「葡萄牙人的大宅院」。 我站在建筑物前瞠目结舌了半晌,始终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住宅嘛!这一定是博物馆,哪有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一个笑咪咪的美国女人出来迎接我,她已经在电话里听菲尔说明了我的身分。 这个名叫包法瑞的女人对我的瞠目结舌一点也不意外,自豪地告诉我每个初来乍到的客人都会惊讶半天,包括前几年来考证古老建筑的那位大学教授。依那位教授的结论,这栋建筑物是十八世纪初期的法国移民盖的,是一位遭放逐的公爵。当时的威斯康辛州还不是美国呢!据说那个公爵在这宅子里完成不少小说。 虽然我有半个法国血统,但直到听了包法瑞小姐的说明我才晓得这也是法式建筑,跟印象中的洛可可式城堡或田园式石楼都不一样,光看正面就能发现它明显是一个整体的结构,宽阔大樑展现恢弘无比的气势,那左右对称延伸的形式反而比较像英国人的严谨作风。只有在门扉和墙面上的精緻雕花与图腾流露出法式的地中海情趣,华丽但低调。 妈妈说她在这里度过了难得的快乐时光。我觉得不是因为这宅子好,而是当时大家感情好。 这样佔地千坪的豪邸之中有上百个僕役伺候也不奇怪,包法瑞小姐却告诉我这里只住十一人,包括管家、女僕、厨子、理发师兼声乐家等,大宅里几乎九成以上的空间都任其荒废。除了葛老爷和偶尔来度假的孙姪女外其馀全都是白人。一群白人服侍一个中国老头,即使在北方也算罕见吧? 终于见到葛老大了,在飞了半个地球加上四分之一美国之后。我被带上二楼最靠东侧的房间,正中央一张大床,葛老爷子似乎正睡着,可当我走到床前时他忽然睁大眼睛。 这人和我想像中的模样实在差太多。首先他看起来并没有七十几岁这么老,块头非常大,估计站起来不会比我矮多少。最让人惊讶的是他的肥胖,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这么肥胖的人,大约有一百五十公斤上下,明明是双人床被他一躺就成了单人床,难怪心脏会吃不消。 他的头发还没全白,脸刮得很乾净一点鬍渣也没有,倒是我已经两天没刮鬍子了。 「你是阿秋的儿子,我记得你叫少白。」慈祥的老人用他的大手覆盖我的手。 爸爸原本的名字叫「黎秋何」,后来才改名黎泰。 「你来看我,我很高兴。在这儿多住几天吧,陪陪我。」 他摘掉鼻子上的氧气管,指了指床边小桌上的一只木盒,我打开后发现里头是成堆的雪茄菸。都病成这样了居然还想抽菸?我回头瞧他一眼。老人家点点头,我只好拿出一根帮他切菸头,点燃后递给他。深深吸了几口之后,老人家的精神大好。 「要不要来一根?这牌子味道不错唷!」 我想起之前即将离开纽约的办公室时,「葛总裁」正在抽的也是这款montecristo雪茄,一模一样。这是他的孝心还是企图谋杀父亲?我摇摇头。 「反正活不了多久,多抽一根是一根。你阿爹还好吗?」 「托您的福。」 「听说他事业做得很大,阿武的生意也受到他很多照顾,替我谢谢他。不过人哪,最重要的还是身体,没有比身体更实际的东西了。」他抬起一条比我粗壮三倍的手臂,握起巨大的拳头,存在感十足。 「我在富松监狱里深深体会到这一点,钱再多命也只有一条。回去以后要多劝劝你阿爹知道吗?拿命去换钱最他妈浪费,还不如抽菸抽死。叫他最好早点退休搬来美国养老,这儿地方大不像台湾挤死人。」 「他应该不敢来美国吧,会被fbi抓去关。」 「阿秋干了甚么坏事吗?」 「就是当年你们那些事啊,您不是因此坐牢了吗?我爸说他溜得快才逃过一劫。这么多年他一直不敢来美国,生意上的事也都是交给别人代理。」 「阿秋这样说?哈,错囉。」 「不是吗?」 「那时候联邦司法部、州警队、海关、检察官,每个人的枪口都指着我们,谁也别想跑。你阿爹呀,他是和国会委员会合作当秘密证人才得到豁免的,也只有他才有这本事。」 彷彿当头浇下一盆冷水。 「您的意思是………」 「靠他的证词我才被起诉三十几条罪状。还好当年政府扫荡的目标主要是义大利佬,没把我逼入绝境,还能活着出狱哪!」 葛老大发现我一脸尷尬,笑着说: 「不必在意啦!我一点也不恨你阿爹。在江湖上打滚的人总是互相出卖的,一点都不必惊讶。说起来能进监狱已经很幸福了,如果我没坐牢也许早就被人干掉了也说不定。你看我现在胖成这样,以前的我可不是这样唷!都怪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我那间牢房呀比现在住的这房间还大,电视机、录影机、收音机、唱片甚么都有,还有一间厨房,两个老傢伙负责照顾我。平常都吃牛排啦、义大利麵啦、烤羊腿燻鮭鱼甚么的,逢年过节还能吃家乡菜,走廊、院子里到处掛着腊肉香肠。狱警最讨厌我们做中国菜,炒得满屋子油烟,后来受不了了几个狱警凑钱给我买一台最进步的抽油烟机。这下好了,我因此请个浙江厨师来帮忙烧菜。」 坐牢可以坐成这样,我听得都傻了。葛老大继续说出更夸张的事── 「这几年我年纪大了,所以没有再娶。现任太太觉得这儿太无聊所以搬去洛杉磯,以前在牢里她一点也不觉得无聊。你说怪不怪?」 「你还带太太一起坐牢?」 「不是带着她去坐牢,是我在坐牢的时候娶的。我一共娶过八个女人,有三个是在牢里结婚的。」 「太扯了吧!」 「你不知道监狱里有牧师吗?有牧师就能结婚。」 「不是那个问题啊………」 「我知道你眼睛为甚么睁这么大,所以我说牢里的日子比现在舒服,一点都不假,这也是拜阿秋之赐。他出卖我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求让我在监狱里当国王。那年头也只有阿秋一个人有这实力能找一帮国会议员撑腰与政府谈条件。当时这是唯一的出路,要是不出卖我,大伙一同完蛋,找多少议员也没用。孩子,你阿爹是真正的大人物,拿得起放得下,真正做大事的人是不会被感情绑住的。你听我说这些一定对他很不以为然吧?其实背叛也需要勇气,换作我是他的话未必敢这么做的。」 「你为甚么要告诉我这些事?」 葛老大闭上眼睛沉沉地吸了口菸,良久才开口道: 「为甚么……也没甚么特别理由,只不过年纪大了很多事都变得没顾忌,说甚么都无所谓。你阿爹不该派你来,他应该自己来看我。我很想念他,迟了,可就见不着啦。」 「阿爹原本就打算来探望您的,我只是赶在他之前先来。至于他为甚么到现在还没来我就不清楚了。」 「嗯……你妈妈呢,过得如何?」 「她生病了,很严重,经常住疗养院。她不能亲自来探望您。我这趟来也是妈妈叫我来的,要我向您打听一件事。」 「蜜雪儿想问甚么?」 「她想知道j到底是怎么死的。」 葛老大似乎回想起许多往事,沉默了好久,直到手上的雪茄不再冒烟。我轻轻将他手中的雪茄拿走。 「谁都知道j是火灾烧死的。蜜雪儿问这问题还真奇怪。」 「如果是谁都知道的答案,她就不会要我特地来请教老爷子了。她还交代这件事别让阿爹知道。」 「嗯嗯………」 他又沉默了半晌,才徐徐抬起手说:「你去把那张照片拿过来。」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走到墙边,墙上交错杂乱掛着一大堆照片,全都慎重地镶在各种材质的相框里,大大小小约有二、三十幅,每个相框和玻璃都擦拭得油亮。葛老大指着的是墙中央一张特别大的相片,是许多人在一起的合照。 老人家温柔地摩娑玻璃表面,似乎勾起无限追忆。我坐在床上与他并肩看着。 前排中央有两个人坐着,左边是葛老大,右边是我妈妈,两人看上去都比现在年轻许多。那时的葛老大果然不像现在这么肥胖,虎背熊腰的;他眼睛瞇成一线、张大嘴巴笑着,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妈妈留着一头长长的捲发,不像如今这般消瘦,应该是刚生產没多久显得有些丰腴。妈妈的微笑看上去挺幸福。 葛老大指着他怀里的婴儿说:「这娃娃就是你。一晃眼长这么大了,比你阿爹当年还高大。」 站在葛老大背后的两个男人,左边是爸爸,右边是葛老大的儿子葛进武。爸爸一身猎装英姿挺拔,一手叉腰一手搭在葛老大肩上,眉宇之间瀰漫着霸气。葛进武比爸爸矮一个头,眼神阴翳,站在爸爸身边恰好衬托出他的猥琐。这张照片上所有人都比爸爸矮上一截,他们全都以爸爸为中心表现出臣服的姿态。 「这就是阿武,你在纽约见过的。瞧,这两个站在一块,任谁都会觉得阿秋才是我儿子。」 站在爸爸和葛进武左右的几个男女我都不认识。站在最右边靠着墙的是个戴眼镜的年轻人,跟我现在的年纪差不多,一脸严肃的模样。我认出他是康海伦的爸爸。 「蜜雪儿是个好女人。当年你阿爹把他带回来的时候我们都吓了一大跳,怎么弄来了个小洋妞,才十五岁,而且还是法国人。后来相处久了才发现她真是难得的好女孩,天真烂漫,没有人不喜欢她;只要有她在气氛总是好的。我把她当亲女儿一般疼爱,有甚么好东西我第一个想到的不是阿武也不是阿秋,而是蜜雪儿。 「记得有一回为了你阿爹在外面有别的女人,我还揍了他一顿,蜜雪儿哭着拦我要我别再揍阿秋了,结果不小心捱了一下当场昏倒在地。我这拳头可不是塞棉花的,就是大男人捱一拳也受不了。这下子可急死我,家里恰巧没车,怎么办呢?我抱着她奔了两英里,一口气衝到医院。一到医院蜜雪儿就醒了,笑着说其实那一拳她闪过了,没捱着。 「蜜雪儿这孩子呀不知道哪来的心眼,假装被我揍昏,故意让我抱着跑半天这样就没体力再揍阿秋了。这心思还真让人……她就是这样护着你阿爹。记得那时我一回头才发现你阿爹满脸都是眼泪,原来他也急得哭了。 「其实那年头谁没有情妇,我自己就养两个,阿秋并不特别过份。可我就是无法忍受他有别的女人,像保护自己女儿似的。凭良心讲,阿秋也的确深爱着蜜雪儿,也许那时正是他意气风发的时候,模样又这么出色,实在没办法停止在外头拈花惹草,揍他一百次也没用。就在你出生之后,我的忍耐到了极限………」 葛老大抚摸相片上妈妈的脸,又沉默了半天。我转头一瞧,他睡着了。我取走他手中的相片,为他盖上被子,悄悄将照片掛回原处。 听了一堆往事结果还是没得到答案,有点无奈的感觉。于是我在这宅邸一住就是半个月,每天来陪这位老爷爷聊天。墙上二、三十幅相片诉说着许多故事,似乎没把这些故事听完就得不到答案。 九 赵盛在枪口威胁下并不显得恐惧,只是再三犹豫,似乎难以下定决心。我正想出言讥刺几句,赵盛忽然指着我们说:「你背后是谁?」 想趁我们回头之际逃跑或拔枪?不会这么老套吧?陈焕民倒是很大方地回头观望。忽然间他的脸色变了。我和芬达见状也急忙转头──我相信那一刻我的脸一定比所有人都夸张,比看见鬼还夸张。 其实并不是看到甚么夸张的物体,只不过是个四十多岁、留着书呆子旁分头、瘦巴巴的中年男子。此时的他穿一件蓝色直条纹衬衫(我还以为他永远只穿白衬衫),戴黑框眼镜,下巴有点鬍渣。小时候最喜欢玩他的鬍渣,用手掌磨来磨去,刺扎扎得很舒服。 上次见到他也是这样忽然就冒出来──早上打开宿舍房门时,被迎面的人形条状物吓了一大跳──好像是一年前的事了。 「爸,你怎么会在这儿!」 「海伦啊,好久不见了。」 他招招手朝我们走来。芬达抬头望着我,用眼神向我确认。她是第一次见到我爸。其实这三年来我见到他的次数只比芬达多两次。第一次是我得到国际数学竞赛奖的时候,他跑去颁奖典礼恭喜我,一付偷偷摸摸好像送便当的工人模样。第二次是我得麻疹,也不晓得他是怎么打听到的,跟妈妈两人跑来宿舍说要照顾我,结果被我赶出去。 爸爸一直走到我们和赵盛之间,转身对陈焕民说:「你认得我吗?」 「您是康先生。」 「可不可以给我个面子,放过这个人?」 「这………」 我发现陈焕民手中的枪依然保持原来的方向,变成指着爸爸。他的警戒程度似乎比面对赵盛时提高不少。 「每个人都有不能说的秘密,他既然收了钱答应要保密,就不应该逼他说出来。我认为你是明理的人。」 「可是黎先生指示……」 「你的任务是把少白找回来吧?他现在人在美国,在葛先生家里,打个电话过去问就知道了。」 「原来是跑去美国啊!谢谢康先生指点,我这就走。」 走了几步陈焕民又回头问:「您刚才……一直跟在我后面吗?」 「真抱歉,我不是刻意要跟踪你的。我只是来找海伦,恰好看见她跟踪别人又被人跟踪,于是就这么一路跟着来了。」 这支「串烧」也太重了吧!五个人一串;我仔细朝公园门口观察,想知道爸爸后面还有没有其他的跟踪者。 陈焕民离开时嘴角露出一点点心灵受伤的痕跡,似乎懊恼自己居然也被跟踪。我注意到他并没有将手枪收进公事包,只是枪口下垂而已。不知道他跟爸爸枪战的话谁会赢──这边是前纽约华埠头号杀手,那边是现任无敌金牌小密探,买定离手买定离手! 目送陈秘书走出公园后,我才松了口气。原来相较于熊一般的「五十嵐」,我发现自己更忌惮的是那位陈秘书;不只是因为他有枪,而是那份带着冷酷的从容不迫,让人不禁猜想他搞不好真的杀过人。 爸爸走上前对赵盛低声说:「带着你的钱滚吧。记住,不该说的话永远都不要开口。」 赵盛与爸爸对视了一会儿,好像想告白甚么的样子,最后还是沉默地走了。 一场跟踪与对峙的游戏就此落幕。 还是搞不清楚状况啊!爸爸为甚么会忽然出现还救了赵胖子?他们认识吗?爸爸及时出现阻止姜珮的秘密外洩,难道他也知道姜珮的秘密?这个祕密是不是跟爸爸有关?他们这些人之间到底有甚么关联? 脑中的疑问不停扩大,我甚至开始怀疑我和姜珮的相遇并不是偶然,是不是背后有甚么大阴谋呢? 很想向爸爸发问,但我知道他一定会装傻。他从来就不肯坦率的面对我。他一定会说自己不认识赵盛也不认识姜珮,帮赵盛解围只是不希望情势变得恶化,以至于发生甚么危及到我的事……总之有个合理的解释。然而我的直觉告诉我──不是这样的。 「我开车送你们回去。」爸爸微笑说,还是一副温吞的老好人模样,与刚才警告赵胖子的声线完全不同。他极少露出那样的「另一面」。 「我自己有摩托车。」 「那好吧。有空回家一趟,你妈很掛念你。」 「知道了。走先!」 我拉着芬达的手快步离开公园,将爸爸扔在那盏路灯下。 「你跟你爸……好像有点……」 夜晚路上车少,摩托车快速奔驰。芬达紧紧抱着我的腰。 「你要说我们好像感情很差?」 「嗯。」 「是很差。」 「他看起来人不错。」 「那你去当他女儿好了,反正他不是我亲爸爸,送给你。」 「原来你是养女啊,你以前从来没跟我说过。」 「你干嘛摸我的头!」 「好可怜的小海……」 「呿!可怜个屁。我还没跟你算帐哩!你干嘛跟踪姜珮?」 「原来她叫姜珮……」 芬达把耳朵贴在我背上,喃喃道:「我想知道你…………」 「你说甚么?大声点!」在引擎噪音与啸啸风声中只有大声说话才能听清楚。 「我说………」 「甚么?」 「我想知道你到底有多喜欢她!」 如果是今晚以前我可能会毫不思索地说好喜欢好喜欢,喜欢得死去活来,但今晚的疑问实在太大了,一大堆问号塞满了脑袋,也顺便把恋爱专用的粉红色心情藏起来。我爱上了姜珮是毫无疑问的,但似乎也只有这一点毫无疑问。我该做的就是当面去向姜珮问个明白。 「芬达,以后不许再这样,很危险你知道吗?你差点被那个流氓强姦了。」 「不会吧,顶多被杀死。」 「一定会强姦的,那可是深夜的小公园,强姦犯的天堂啊!要不是我来救你,你会被他强姦五十次然后杀掉,尸体就埋在蹺蹺板下面。可怜的芬达每天都被蹺蹺板撞脑袋,撞着撞着,直到有个小朋友发现一隻破破烂烂的小手露出地球表面。」 「臭小海!你可以说得再恐怖一点。」 「反正你不要乱来。他们那个世界……跟我们很不一样。」 芬达忽然搂得我好紧。 「干嘛啦!快把胃挤出来了……」我才想起刚才说「他们的世界」也把姜珮推到那边了;「我们」却是指我和芬达这边。 哼!有甚么好开心的,就算姜珮是「那个世界」的人我也照样喜欢她──这话我没说出口,就让芬达开心一下吧,她今晚的惊吓指数太高了。 回到宿舍的时候芬达问:「今晚可不可以陪我?」 我让她睡桑芸的床。 「小海,你真好。」 「反正桑芸今天不会回来睡,没差。」 「我是说,你愿意留在宿舍陪我……你一定很想去找她吧?那个姜珮……」 是阿,我是很想去找她,想问清楚今天的事。她会不会也拿一堆看似合理的藉口塘塞我呢?应该不会,她不愿意说的事一定会直截了当的不说。她不是那种找藉口的人。 爸爸说黎少白去了美国。他去美国干嘛呢,去玩吗?一去就是一个月没消没息的。不过爸还真厉害,那个陈秘书看起来挺有能耐却找不到人,爸爸一跳出来就知道人在美国。他又是怎么知道呢? 打从我很小的时候就觉得爸爸有两张面孔,一张是平常使用的,另一张脸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出现。平常那张脸慈祥、温和、没甚么个性、甚至有点卑猥,尤其是见到黎少白他爸的时候,那付嘴脸简直像佣人似的。唯一一次例外是三年前某个夜晚,精确地说,是我大学联考的前一晚。 我也是在那时才知道自己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 一向不爱念书的我,没办法长时间待在书桌前,天生的,黎少白说我「屁股有虫」所以坐不住。然而大学联考前我却非常踏实地准备了三个月,理由很俗气,就是担心上了三流大学将来找不到工作。那时英文老师还一直强调大学就是「由你玩四年」(university),再怎么辛苦也只需撑到联考结束。我信了。 考试前夕我没有一般人感受到的压力与紧张,反而觉得苦日子终于要结束了,马上就可以痛快地玩耍,打从心里感到轻松愉快。 那天我也不打算熬夜,才八点多就想上床睡觉。正打开窗户想来支睡前菸就听见楼下院子里有人窃窃私语。我很好奇哪个小偷这么早就溜进我家后院,于是悄悄爬出窗户,沿着二楼外墙边缘大约两吋宽的突出部分,小心翼翼朝声音来源挪动身体。拐过墙角后终于看见是谁在说话了。 是我爸和黎少白的爸爸。他们站在离后门大约三、四公尺的芒果树旁边低声交谈。 墙上有一盏十分刺眼的大灯泡,用来照亮整个后院,高度在二楼的三分之一处。我当时站在灯泡旁边将他们看得一清二楚,他们却看不见我。因为灯泡底座有伞状的铝製灯罩,我的位置恰好在灯罩后方与墙壁之间,强光的反差成为最好的掩护。即使像他们那样精明的人也万万没想到,在几乎无可攀附的墙壁上会贴着我这隻大蜘蛛。 很奇怪,两个老头为甚么不在客厅说话却要躲在后院呢?一定有悄悄话要讲。我对他们平常聊的话题没兴趣,却对悄悄话有兴趣。 打小时候起我就知道身分有贵贱之别。黎家与康家虽然说是世交,但地位明显差很多,黎爸叫我爸「有为」(没错,我爸叫康有为);我爸则称呼他「黎先生」。明明是几十年交情的朋友为甚么还要称呼先生呢?其实这个「先生」不是一般张先生李小姐那种意思,而是一种尊称,类似「阁下」、「大人」、「mylord」。 爸说过以前在美国是当黎先生的秘书,回台湾才自己出来创业。毕竟曾经是自己的老闆,而且所谓的创业也只不过是开家小小的翻译社,专门帮人翻译商业文件、契约,有时也接餐厅的菜单,外销商品的说明书之类的,完全不能与黎家那种大财阀相提并论。爸妈对黎家那种卑躬屈膝的模样我从小就看惯了,也不觉得有甚么好计较,更不可能将那种关係复製到我跟小白之间。然而那晚后院里的爸爸与平时不同。 那样的爸爸我从来没见过,甚至可以说从没见过那样的人。他昂然而立,虽然气势并没有压过黎爸,但两人怎么看都是平行而对等的──两个浑身充满煞气的人。 爸爸摘下眼镜擦拭着,边擦拭边说话。他的声调完全不像平日里那样唯唯诺诺,口气强硬而沉着,又带着一股冷冷的狠劲。他的双眼一点也没有老花眼的呆滞感,显露出我从没见过的霸气。 他俩似乎正在争执甚么,听不清楚内容,因为两人都刻意压低了声音。仔细听了一会儿似乎听见「叛徒」、「收买」、「搞掂」、「江湖规矩」、「金盆洗手」之类的恐怖词汇。他们甚至提到「杀人」! 恐怖的其实不是这些词汇,而是他们说话的口吻,那种「非日常」感实在太过强烈。 后来他们声音愈来愈大,好像是黎先生要求爸去杀甚么人,爸说他杀的人够多了,而且过了二十年安定日子技巧都生疏了,不像当年那样经常练习……… 练习杀人吗?我愈听愈害怕,没想到那个呆头呆脑的翻译社社长、温柔的爸爸,背地里竟然是个杀手。我不想再继续往下听了,却害怕到两腿僵硬寸步难移,甚至產生被他们发现我在偷听,当场将我乱枪打死的幻想。 「……就算我还能办事,也得替孩子着想。海伦还这么小,万一我出事了怎么办?以后这个家谁照顾?」 「她不是已经高中毕业了吗?不算小了。而且这么点小事你不可能失手的。」 「既然是小事何必非要我出手?你身边不是有几个小伙子挺行的,派他们去吧!」 「对你来说是小事,他们可不成。这件事不能出一丁点差错,非你不可。有为啊,念在咱们这么多年交情,帮帮我吧。」 「二十年前要我赴汤蹈火,你不会听见一个不字。可如今……」 爸爸抬头朝二楼我房间的方向望去,我吓得缩紧脖子。 「你真的很爱这个女儿啊!虽然不是亲生的。」 爸猛然回头,速度快得彷彿脖子装了弹簧似的。 「不必那么惊讶,我早就知道海伦不是你亲生女儿,只是不晓得你从哪里抱来的。记得吗,那时候是我先离开美国的,我离开的时候明美的肚子还没大呢!不到半年你们就抱着孩子来台湾。我当时就感到怀疑,这孩子块头又大又健康一点也不像早產儿。于是我叫纽约那边的人稍微查一下。 「只不过是好奇罢了,就算你们收养孩子也没甚么。然而那边的人却告诉我,出生证明和医院的分娩纪录、助產士都没问题,这就令我纳闷了。」 「有甚么好纳闷,这说明你猜错了,海伦是我的亲生孩子。」 「不,这说明你做足了工夫。我纳闷的是,收养个孩子有甚么必要偽装?买通医院医生偽造文件,有这个必要吗?我派人详细查一下,你的偽装很快就被识破了。然而再往下查却怎样都查不到。」 「你到底想查甚么?」 「我很想知道海伦的亲生父母是谁。」 「没必要知道,这完全是我家的私事。」 「真的吗────」 黎爸的眼神十分凌厉,像两把利剑似的兇猛地插入我爸双眼;如果被他瞪视的人是我,恐怕会两腿发软。但爸却冷冷道:「如果你珍惜自己的眼珠子,最好不要这样看我。」 黎爸的眼神突然收敛,笑着说:「哈!这才是我认识的康有为。不要再说自己老了,你平常的样子不是装给我看的。言归正传,这活你接是不接?」 「………让我考虑吧。」 「你慢慢考虑,我不会逼你的。但请不要让我失望。」 等他们结束谈话就地解散后,我才慢吞吞移回自己房间。收拾了隔天考试的用具后我又跳窗出去,跑去找朋友打了一宿麻将,在最后一圈北风底自摸后,小白开车送我去考场。 那一夜的震撼,直到现在依然记忆犹新。 从小我就是个超顽皮的小孩,但无论多么顽皮爸妈总是对我慈爱有加,从不曾打骂,连一句重话也不曾对我说过。国中时他们知道我是同性恋,也没有表示过任何不满,甚至弄到女孩子的家长上门兴师问罪,他们也只是向对方再三道歉。我翘课、逃学、在电玩店聚赌被少年队抓了、在学校实验室搞小型核爆引起火灾、主办的舞会被搜出一堆安非他命和药丸(不是我的唷)………别人家的孩子要是在外头闯了祸,回家非揍个半死不可;但我的父母在外头向别人道歉还不够,回到家还继续道歉──夫妻互相道歉: 「都是我不好,没把孩子照顾好,害你丢脸了。」 「不,是我的错,是我太忙了忽略家里的事。以后我会更用心的。」 「对不起老公,你千万不要责怪海伦,她是个善良的孩子。」 「应该是我道歉才对,你跟海伦都辛苦了。」 有这种父母吗?小时候我以为自己的爸妈是天下最棒的,长大以后才渐渐发觉父母不是这样当的,就连我发飆、暴怒、吶喊:「不要再道歉了!你这样算甚么爸爸!」他依然苦笑着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个好爸爸…… 直到那个晚上我才明白,因为不是亲生父母,因为我是别人家的孩子,所以不能打不能骂。他们不是爱我,他们是把我当外人。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从后脑到肩颈一直到手臂,整条肌肉以感觉得到的紧绷程度提醒我今晚发生的事。姜珮的脸、爸爸的脸、赵盛的脸,不停在脑海中轮播着,最后重叠在一起变成一张陌生的脸。 我悄悄下床走到窗户边。围墙外有几株白杨树随着夜风轻摆枝叶,远处灯火忽明忽灭,天空没有月亮。这个夜晚太寂静了,寂静得像甚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芬达睡着了。 我望着芬达的小脸蛋和她长长的睫毛,很想对她说──你不要再喜欢我了,你这么可爱一定能找到愿意疼爱你的男生,不要把珍贵的爱情浪费在我身上──但我知道这么说是没用的,她已经喜欢我三年了,要她离开除非是狠狠地伤害她,而我却一点也不愿意看见芬达受伤。 如果黎少白来追她的话呢?乾脆复製那个梦幻的海滩行,约芬达和少白一起去海边,然后把他们俩凑成一对儿。 胡思乱想罢了。那种做法跟伤害她也没两样,我见过爱上黎少白的女人的下场。 芬达究竟知不知道我不会永远在她身边?有一天我们会毕业,可能会出国,可能从事不一样的职业在距离遥远的地方工作;更重要的是,我发觉自己对姜珮的爱恋一天胜过一天,迟早会把整颗心塞得满满的,再也没有任何角落能容纳任何人。至于姜珮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我已经开始觉得无所谓了。 芬达忽然张开眼睛,我立刻尷尬地转移视线。 「你没睡着啊!」 「嗯,想事情。」 「拜託你想事情张开眼睛想好不好!还好我刚才没做甚么奇怪的活动。」 「有甚么奇怪的事可以做吗?」 「多得很,比方青蛙倒立。」 「青蛙才不会倒立咧!」 「你跟青蛙很熟吗?」 芬达轻笑出声,但很快又恢復成满腹心事的表情。我到冰箱拿了一瓶「芬达」橘子汽水,喝了一口然后递给芬达,她摇摇头说不想喝。 「小海……之前在路上我问你的问题,你还没回答。」 「啥问题?」 「不想说,你一定记得的。」 「你好像有问我到底有多喜欢姜珮。」 「我就知道你记得。」 「这个嘛……喜欢这种事是很难量化的,也无法用多重线性映射函数处理。多喜欢呢?我想想……就像青蛙喜欢倒立那样喜欢。」 「算了,你一定不会正经回答这个问题。」 「那你还问?」 「我来问你。假如,那个姜珮是个杀人犯,你还会喜欢她吗?」 「要看她杀了谁呀,如果她暗杀美国总统我会很崇拜她的。」 「如果杀死普通人呢?强劫犯呢?绑架小孩呢?」 「嗯……不知道耶。你的问题太玄妙了,明天上课的时候我帮你问老师。现在呢,好孩子要乖乖睡觉了!」 我直接从芬达的床飞跃到自己床上,拉起被子蒙住头,开始製造打鼾声。 过了好一会儿我以为芬达睡了,没想到她又发出声音。 「小海。」 「干嘛?」 「其实我………」 难道她要进行爱的告白?拜託不要啦!要告白也不能选这个时候。不过选哪个时候告白才恰当,我也不晓得。 「其实我………那时有听见他们的对话。」 「听见谁的对话?」 芬达还没回答我就猛然坐了起来,因为我想到她说的是甚么了。 「你听见了?」 「嗯。」 「他们说甚么?」 「…………」 「别卖关子呀!」 芬达侧过身面对我,表情犹豫地说:「我刚才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告诉你,说出来会不会破坏你们的感情;我是很想让你不要喜欢她,可是在背后揭穿人家的秘密又好像………可是不说的话,你不会知道自己正在跟甚么样的人交往,这样对你很不公平……我知道自己没有立场说甚么,但是我真的觉得你们不适合。你不要跟她在一起好不好?你答应的话我就可以不必说出来了。」 「喏,芬达。」 「何?」 「你是笨蛋吗?说吧。」 芬达闭上眼睛,想了一下子才说:「小海,你爱上不得了的女人啊! 「我听见的对话是这样─── 『你弄了这么多钱,两三百万对你来说只是小意思。』 『我就剩这些了。』 『你从德州那个牙医那边不是骗到二十万美金吗?凤凰城有个地產商被你骗走十几万;洛杉磯有个超市小开送了一栋房子给你,转手卖掉估计也有二十几万;还有个日本期货商一夜之间被偷走五十万债券,据说当时他有个情妇忽然人间蒸发……还要我继续讲下去吗?我上次只说知道你在美国干了甚么好事,你没想到我查得这么清楚吧?』 『这些不会是你自己查到的。是谁告诉你的?』 『哈!没错,的确有人告诉我,就是那些正在到处找你的美国人。我辗转得知这个消息于是跟他们接上了头,把来龙去脉问个清楚。本来把你交给那些人也有一大笔酬劳,但你现在既然是黎公子的朋友,看在阿公的面子上我也不好把你卖了。不过我要提醒你,那些傢伙不是好惹的,落在他们手里你就算想死也没那么便宜。』 『那是我的问题。』 『那么这些钱我就先收下了。如果你想逃亡的话记得告诉我新地址,别让我找不到人。』 『我已经说过了只剩下这些,再找我也没用。你最好祈祷我不要被捉到,否则我会告诉他们钱统统都交给你了──到那时,你就是想死也没那么便宜。而且,你别忘了,你也有东西掐在我手里──知道我在说甚么吧?』 『不是说好永远不提那件事了吗?』 『你不出卖我,我也不会出卖你,很公平。』 『既然这样,咱们也算在同一条船上了,握个手当作立誓约吧!』 『我不跟你这种人握手。』 赵盛冷笑几声,好像想对姜珮动手的样子,最后还是没动手。姜珮一直瞪着他一点也不害怕。后来姜珮走了,然后我就被发现了。」 听完这番话,脑子里一片空白。 倒也不是完全空白,而是有很多很多杂讯混在一起以至于无法进行任何思考。这种状态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才终于睡着。 十 黎秋何十六岁那年离开家乡。他是广东惠州人。 惠州不算小地方,黎家是当地少数的「望族」之一,亲戚多,钱多。他们运气很好,文革前就大批人跑到香港,留下来的个个都倒了楣。 他十六岁那年韩战爆发。不知道是不是日子过得太安逸,居然一个人离开故乡跑去参加「人民志愿军」,跟着部队到朝鲜打仗去了。他在军中吃了很多苦倒也学了不少本事,其中最重要的本事就是学会如何指挥别人,驱策别人为自己卖命。他从一枚小兵很快就升为一个衝锋小队的副队长。 隔年三月美军开始反攻,志愿军在汉城吃了败仗,黎秋何在激烈的炮火中受了伤,但捡回一条小命,后来被送进联合国战俘营成了阶下囚。 韩战结束后,联合国彷彿开了个玩笑似的让这些共军战俘们自己选择要不要回大陆,还是接受联合国处理。许多选择回大陆的人,后来在文革时期被当作叛徒或美国特务对待,整肃、迫害、检讨,下场挺惨的。 黎秋何选择不回去,一年后被送到台湾。像这样被送去台湾的有一万多人。 这群人是特殊时代的特殊產物,他们虽然来到「自由中国」、「宝岛」,日子一样不好过,因为这群人毕竟喝过共產党的奶水,「血统」不正。虽然台湾没发生文革那样的浩劫,但在那个敌我意识强烈的时代,政治氛围依然严峻。这些「前志愿军」没有得到当初来战俘营游说他们的台湾外交官所承诺的对待,他们没有被当作同胞,处处遭人「另眼相看」,有些风吹草动就抓起来审查一番,轻则放回去严加看管;重的就回不去了。胆敢给故乡亲人写信的则被当作匪谍枪毙。 他终于明白台湾也不是久留之地,最后选择偷渡到美国,在新大陆展开新的人生。 他对美国并没有幻想,他是很实际的人。在陌生的国度生活必须比别人付出更大的努力,更辛苦,要学会不同的语言,要适应当地环境忍受艰苦工作,尤其是没有身分的偷渡客。他不是一开始就选择成为不法之徒,却也不能说甚么生活所逼、走投无路的藉口;凭着他天生的才智与活力,一辈子当个普通人享受平凡的幸福是绰绰有馀的。 然而他一开始就没打算贱卖自己的劳力。像他这样没学歷没钱的中国人,端盘子洗碗、当码头工人、在矿坑里挖煤、在暗无天日的成衣工厂被剥削、甚至成为黑社会打手的比比皆是。黎秋何却选择到一家茶叶行当伙计。理由只有一个──茶叶行老闆年纪很老却有个年轻的姨太太。 黎秋何发的第一笔财是靠女人发的,他天生就有哄女人的魅力。在他二十四岁那年茶行老闆死了,他成为实际上的男主人。 如果他仅有的才能就只是哄骗女人,也不过是个吃软饭的傢伙罢了。但他的确是个做生意的高手,优异的策略加上果断的魄力,没几年工夫就击败所有对手成为当地最大的茶商,那是他最早的资本。 努力经商迅速累积财富,他以为就这样一辈子当个殷实的商人,和茶行遗孀过着平凡安逸的日子。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祸事差点毁了一切。 某个夜里,意气风发的年轻茶商和几个朋友去夜总会享乐,喝了不少酒,酒精催动着黎秋何血液中的狂性。他动手殴打了一名酒客。身强体壮的他挥拳时根本没人拦得住,那个白人被打得满地找牙、血流如注。直到隔天酒醒了才知道自己铸下大错──他居然徒手将那人打死了,更严重的是,那人是黑手党的干部! 他很清楚事情多么严重。那些义大利人有仇必报,只要有人在外头吃了亏整个家族都会动员起来。有人说,那个被他打死的不但是家族成员而且还是个重要干部,手下有一大票杀人不眨眼的恶棍。惹上这些「老马」(mafia)的唯一下场就是被装进水泥桶扔到海里。 黎秋何没有逃亡,也没有吓得不知所措。他知道报警是没用的,他杀了人,报警只会让自己被送进牢里,然后某天洗澡的时候被不知名的狱友捅死。黑手党派刺客进监狱是家常便饭的事。 经过一番考虑他决定以黑制黑,找上了纽约华人帮派的老大。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葛然。 以前就听过「葛老大」的名头,知道他是个爱交朋友的好汉,但见面时还是不免有些忐忑不安。 葛然当时四十多岁,人高马大,体格健壮如牛,不太合身的西装彷彿一使劲就会爆裂成碎片似的。虽然拥有一副十分暴力的体魄,葛然的态度却意外地谦和,举止之间看不出黑社会流氓那种粗鲁与猥琐,甚至可以说有点王者之风。 「你是哪里人?」 葛然微笑问。黎秋何站得直直的,他知道在葛老大面前没有他的座位。 「我住在布鲁克林。」 「我是问你的家乡。」 「喔,惠州。」 「你知道我们是潮州人?知道吧?」 「知道。」 「潮州人最团结了。潮州人讨厌一切不是潮州的东西,管你是惠州人广州人香港人深圳人,汕头还可以。总之不是潮州人就不是人。」 说着他转头对着身边一名彪形大汉说:「对吧?」大汉没答腔,一双死鱼眼直盯着黎秋何。 他心想这下惨了,很想说其实惠州离潮州也不很远,才一百多里路罢了,但他知道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葛然忽然收起脸上的微笑:「我说,放屁!」随手点了根菸。那根菸在他的大手上跟牙籤差不了多少。 「放屁,说潮州人团结的都是放屁。五四年彭大强干掉健少;五八年戴肥出卖克利夫杨整帮人;去年,顶爷为了白粉的事两条腿被人打瘸了!哪件事不是潮州人整潮州人?破你阿母!以后不要再说潮州人团结了,我们都是中国人。中国人不打中国人,要打就打洋鬼子。小兄弟,你打得好!三拳两脚就打死了洋鬼子,颇有黄飞鸿之风啊!哈哈哈!」 葛老大让他坐下,唤人上茶。黎秋何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能稍微放下了。 「大家都说义大利佬神气,说他们狠。其实在道上混的有谁不狠?找个鸦片鬼塞给他一百块一条枪,他就能替你杀人。照我看义大利佬只是有钱罢了,他们背后有欧洲的银行家撑腰,口袋里有一堆法官、参议员,一个个吃得白白胖胖。所以打从我坐上这个位子只有一个目标──搵钱!裤袋里要是揣满银子,管他娘是义大利人还是犹太人我都没放眼里。」 那时候纽约势力最大的是义大利黑手党,有所谓五大家族,其他还有黑人帮派、爱尔兰帮派、迈阿密来的毒梟、俄罗斯兄弟会、波多黎各人、犹太人。华人黑帮人数虽多却不像西岸那样团结,在洛城只要亮出三合会或龙门堂的招牌,谁都惹不起。纽约的华人各立山头,像葛老大这样的「扛霸子」就有十几个,还经常斗来斗去。 葛然为他的兄弟们立下一个典范,就是一切向钱看。依他的标准,一切的作为都是为了「生意」。做生意要讲信用,要公公道道,无论卖毒品卖军火,还是开赌场开妓院都要遵守商业道德。他严禁手下人干偷抢拐骗偷鸡摸狗的勾当。自己卖毒品开赌场,却不准兄弟们吸毒、赌博,也不许惹事生非。因此葛老大在华人角头当中势力最庞大人缘最好,大家都知道他讲道理,爱交朋友。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中国人这么多我不可能每个都帮的。我的兄弟对惠州人可没甚么好感。」 黎秋何的石头又开始沉重。他心想黑帮老大讲话都是这样吗?像洗三温暖似的一会冷一会热。 「至于我个人嘛,是最喜欢生意人了!小兄弟,我知道你生意做得挺大,与其要我帮你撑腰,不如咱们做个交易如何?」 葛然看上的倒不是黎秋何的财富,而是他公司的进口通路。黎秋何每年从亚洲各地进口茶叶,有些是在產地加工销售第三国,有些先运往第三国加工后再进口,另一些则是将包装好的烘燥茶叶装货柜直接运到美国,整个通路相当复杂。葛然打算利用这个复杂管道走私毒品。 当时美国的毒品主要是从南美洲来的,经过大大小小毒梟们从中剥削,价钱贵得要死品质又差。如果能从老挝、柬埔寨直接走私高质量的鸦片,到埠后再加工提炼,不但品质好而且没有中盘商抽走利润,岂不是发大财? 黎秋何听了葛然的计画,心中踌躇半晌。他知道自己没有太多选择,不接受的话就得独自面对黑手党的追杀;然而与葛然合作是一条不归路,从此以后便成为一个不法之徒再也回不去普通人的生活了。 葛然没有逼他,对他来说这是一门生意,做生意必须是你情我愿的,否则就是强求也不能长久。黎秋何没有考虑太久,大约抽完一根菸就决定成为葛然的生意伙伴。 「好极了!今后还请黎老闆多关照。接下来咱们处理一下你的麻烦事,给你介绍个人先。三哥,叫康仔出来。」 一个戴眼镜、身形清瘦的年轻人被人从后门带了进来。 「康仔,以后你就跟在秋哥身边。秋哥是我重要的客人,要好好保护他明白吗?」 「明白。」康仔推了推眼镜,那张白净小脸怎么看都不满二十岁。 「阿秋,这小子叫康有为,刚从牢里放出来的。你别看他小小年纪像个瘦皮猴似的,手段利索得很,有他跟着不必担心被人暗算,就是来十七八个也不怕。」 黎秋何瞅着眼上下打量面前这小子。这就是葛老大派给他的保鑣吗?那些义大利肥佬一把就能捏死他吧? 「秋哥。」 「你刚出狱,是犯了甚么案子?」黎秋何问。 「杀人。杀了五个。」康有为摘下眼镜,边擦拭边说。 「五个?」这么个瘦皮猴杀掉五个人,黎秋何有点难以置信,心想是杀了五个小孩吧? 康有为似乎看出他的疑虑,补充道:「三个爱尔兰帮的,两个是犹太人,都是毒贩。因为在交易的时候耍花样不得不干掉他们。那时我还未成年,关不了几年无所谓。」 黎秋何这才感受到这小子的杀气,从此他们成了推心置腹的好兄弟。 这场风波沸沸扬扬持续了一年,死了很多人,终于在芝加哥的卡维佐家族介入调停后,和解了。葛然赔偿义大利人三十万美金,但这一年他从金三角走私鸦片赚来的钱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倍。 表面上葛然是最大的受益者。然而黎秋何也没有浪费这一年,他善用葛然的力量扩张事业版图、建立人脉,很快地从一个求助者化身为葛然最重要的支持者,两人不但是事业伙伴,交情也日渐巩固。 黎秋何在团伙中的地位也有了微妙的变化。这些潮州人一向有很强的地域观念,正如同葛然说的「不是潮州人就不是人」,照说很难在感情上与他们打成一片。然而黎秋何很懂得「仗义疏财」这一套。 不是吃喝玩乐酒池肉林那种花钱法,那种钱花再多也买不到人心。他总是救人急难──谁家老婆送医院急需医药费、谁家儿子进了警局需要保释金、谁欠了赌债被逼得走投无路──第一个奉上银子救人的总是黎秋何。尤其那些因为吃喝嫖赌、吸毒赌钱所惹上的麻烦事,兄弟们不敢让葛老大知道于是都找秋哥帮忙,他也总是来者不拒。不到几年工夫黎秋何便成为大哥级的人物,成为仅次于葛老大的二把手。 1966年的除夕夜,葛然与黎秋何在关二爷面前烧黄纸,从事业伙伴变成结拜兄弟。从那一刻起他正式成为一名gangster,再也回不了头了。 那年黎秋何三十二岁,认识了十五岁的蜜雪儿。 1966年七月,滨海的公路上有一辆福特野马奔驰着,是他两年前买的新款敞篷跑车。引擎声夹杂海风在耳边呼啸,来自湛蓝海面的微微浪涛声彷彿呼唤着他,十分愜意。 他独自驾车前往费城、巴尔的摩等地一直到北卡的夏洛特,目的是巡视各地的房地產顺便探望当地朋友。这几年他将部分资金从茶叶和鸦片抽出来,转投资到房地產和娱乐场所,获利不小,也结交了东岸各大城的人物,连迈阿密都有他的好兄弟。唐人街秋哥的名气愈来愈响亮。 以他当时的身份这些事其实可以派人去办,但他相信人与人之间还是需要面对面才能培养感情。对方是不是萌生异心、是否对他的投资有兴趣、还愿意拿多少钱出来、对地盘的大小有没有不满,这些微妙的心理差异不凝视对方的双眼是无从得知的。凭藉着敏锐的眼力与直觉他成功地预测到许多投资机会,也化解掉无数次危机。 他没有带着手下一块儿去,想偶尔来一趟轻松的旅程。像这样吹吹海风、吃路边摊的热狗、静静观察当地风情。平日里耳边总有人不停交谈,从抱怨积雪太厚到洋基队这季的表现,一直到哪个叛徒被人干掉、哪个明星的屁股比较大、谁又有了新情妇……不停听意见发表意见好像对话永远不会结束。即使是黑帮分子也需要偶尔沉淀一下,让自己有种彷彿置身事外的感觉。 在前往夏洛特的路上他临时起意朝东开往海的方向,没想到竟来到「维吉尼亚滩」,一个充满观光客的热闹地方。海风吹来咸咸的味道让他的心情极好,阳光洒在他天生白皙的皮肤上也很舒服。车速不快。在这个轻松的午后他卸下所有警戒,丝毫没有预料到即将发生的危机。 大约一小时后,有辆黑色克莱斯勒轿车渐渐从后方追上。他原以为对方要超车,没想到那辆黑车却与他保持并排,而且朝他一侧的车窗全部降下来。他这才感到不对劲,用力踩下油门,但已经来不及了。 三支黝黑的枪管忽然伸出车外发出凶暴巨响,连发的衝锋枪与散弹枪几秒鐘就将敞篷跑车打成了蜂窝。黎秋何身中数枪,鲜血喷洒在座椅上、挡风玻璃上、被阳光晒得发烫的公路上。他知道此刻绝不能丧失意识否则就完蛋了。 笔直的海滨公路完全没有岔路可以脱身,只能一味加速向前衝刺。黑色克莱斯勒继续紧咬不放,不时朝他开枪射击。唯一的逃生工具只有这辆车,然而野马的性能再好被这样扫射一顿很可能随时故障熄火。引擎可能已经受损了,输油管可能被射破了开始漏油,传动轴也可能断裂………他很清楚等到车子熄火就是丧命之时。 他没有花太多时间思考,在黑车再一次追上来时他用力扭转方向盘,撞碎路边护栏后直线衝向悬崖。 他不知道悬崖下方是深海还是礁岩,只能赌一把看看自己运气如何。黎秋何不信鬼神,此刻能帮助他的也就是运气了。 急速下坠的几秒鐘并没有跑马灯似的闪过一生的片断,脑海中只是一片空白。 葛然的儿子葛进武,与黎秋何年纪相当。有律师执照的他在团伙中担任军师的角色,地位却落后于黎秋何。别人都认为无论能力和气度他都比不上黎秋何,他却认为那傢伙只是运气比较好罢了。 葛进武的观点不能说完全是错的,黎秋何的运势的确太好了。 他连人带车坠落的位置,是那前后一百英哩海岸线中海水最深的地方,悬崖又是向海凸出,汽车几乎是直线插进海水里。这是他第一个好运。 其次他虽然捱了好几枪,伤势不能说不重,却没有损及内脏,受创的部位几乎都集中在肌肉与骨头。如果是内脏出血的话一小时内就得玩完。 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游到这片沙滩上的,也不知道究竟在海水里泡了多久。失血过多令他终于丧失意识,很可能根本就是被浪涛冲来的吧。那片沙滩位在远离公路的偏僻角落,平时根本没人会来,若不是有个小女孩偶然经过,即使没伤到要害他也会因为流血过多或伤口感染而死。这是他第三个好运气。 不过令他觉得真正好运的是,那天经过沙滩的不是别人,而是她。 女孩使劲按压他的胸膛,过了几分鐘他才呕出大量混杂血色的海水,人也醒了。印入眼帘的第一件事物居然是张秀丽而纯洁的面孔,让他霎那间以为自己到了天堂,美丽的天使正在迎接他。然而下一秒从伤口传来的剧痛却踏实地证明自己还活着。 少女以急切的口吻说着他听不懂的话,他猜那应该是法语。过了一会才听她用不太流利的英语说:「能站起来走路吗?你必须立刻得到治疗……我扛不动你,如果你不能自己走路的话我必须找人来帮忙……喂!醒醒啊!」 他没有昏迷却也不很清醒,朦胧间似乎来了个男人将他放在货车上,少女则一直表情担忧地守在他身旁。接下来三天一直处在这种朦胧状态,听见有人对话却不太明白意思,许多面孔在眼前晃动,但除了那个少女以外,他无法分辨谁是谁,也不能确定那些是幻觉。 三天后终于退烧了,早晨清醒时他只觉得肚子饿到可以吞下一头牛。正微笑望着他的是那个少女。 「早安!你总算活下来了。」 少女的微笑有一股让人安定的效力。他想伸伸懒腰,拉动肩骨时胸口一阵痛楚。 「先别动,还得休养几天才行。」 少女说要去帮他拿早餐就离开了。回来时除了早餐之外还带了四个人,是一对中年夫妇和另外两个女孩。男主人名叫福勒?路易?恩里奇,太太是玛丽莲,三个女儿依序是葵丝塔、蜜雪儿与奥莉薇。救他的是次女蜜雪儿。 恩里奇一家人十分友善。恩里奇先生说他们十年前从法国南部移民到美国来,辗转搬了几次家之后定居在这个叫作蒙地欧(manteo)小镇的郊外。海滨风景宜人,生活相当悠间恬静,恩里奇家平时几乎没有客人来访,顶多附近几户人家相约一起搭帆船出海钓鱼,或者几个大男人带着啤酒和猎枪到海边射击海鸟。 黎秋何一边听着恩里奇先生的说明一边狼吞虎嚥,三个女孩儿很有趣似的在床边排成一列观察他。女孩们第一次见过中国人。 「子弹都没留在身体里,是不幸中的大幸。我已经帮你清除里面的瘀血,伤口也缝合了,但骨头有些发炎的情形所以免不了发高烧,现在看起来还不错。你的体力很好,放心吧,很快就能恢復的。」 恩里奇先生一边指着他身上受伤的部位一边解说,口吻相当专业。 「不过暂时还不能下床免得伤口破裂。安心在这儿住几天,这里是最好的疗伤之所。之后,我们再去镇上的医院详细检查,好吗?」 黎秋何告诉他们自己是纽约来的商人,在路上遭到抢匪袭击而落海。恩里奇先生是个善良的人,对他的说词毫不怀疑,但恩里奇太太似乎对他有些畏惧,也许是女人的直觉嗅到他身上的危险气息吧。 这里的确是最好的疗伤地,远离尘嚣,一早醒来只听见海欧的叫声与远处海浪规律的节拍。房子坐落在沙丘后方,周遭可见之处都没有别的住家,所谓的邻居要开车才能走访。 从后门到海岸线大约三百码左右,黎秋何住的客房就在后门旁边。从他的位置望出窗外有一条石块堆砌的阶梯,下了阶梯就是沙地,女孩们上下阶梯时会换穿不同鞋子以免将沙子带进屋子里。 这家人相当重视卫生,屋子里经常打扫得一尘不染。早晨起床会听见楼上忙碌走动、盥洗的声音,然后是蜜雪儿端着一盆水来到黎秋何房间。由于他肩骨有裂伤不能自己动手,只好让蜜雪儿帮他擦洗身体、换衣服,之后再送来早餐。 恩里奇先生每天中午之前会前往镇上看诊,大约傍晚回家。他是小镇上唯一的医生,医术倒相当精湛。他说以前曾在大医院工作,颇有些名望,之所以举家移民到这个荒僻的所在是因为某些政治因素,不得不的选择。即便如此他还是很满意现在的恬淡生活。 黎秋何在养伤的这段日子里渐渐爱上这份恬淡。 蜜雪儿怕他一个人无聊经常来陪他说话,有时会朗读法文诗,有时读几段塞维涅夫人的散文,虽然听不懂也觉得美妙动听,也许是美妙之处来自少女有如天籟般的纯洁嗓音。蜜雪儿也会唱些从广播电台听来的流行歌曲,无论甚么歌曲被她一唱都成了天籟。 「纽约是甚么样子呢?我们刚搬来美国的时候曾经住过一阵子,但我那时候太小了甚么也不记得,只记得在船上见到的自由女神。」 黎秋何说了许多她从来没听过的事物,在他看来稀松平常的事她却睁大眼睛表示惊叹佩服,美国的进步似乎与这个家庭无关。他问她有没有看过彩色电视机,她却连黑白的都没看过,唯一的外界资讯来源就只是一台收音机和爸爸从镇上带回家的报纸。看着她纯真的笑容,黎秋何决定不要说太多外面的事,他不想让蜜雪儿沾染那些杂质。他猜恩里奇先生大概也有同样的想法吧。 他也想过纽约那边一定为了他的失踪忙翻了天,葛老大派所有人出去寻找他的下落。他们是否已经查明了袭击他的是哪帮人马?是不是已经开战了?还是按兵不动先查出他的下落再说?以葛老大的作风应该是后者的可能性较大。 其实他大可以託恩里奇先生去镇上发个电报,但他考虑了半天决定给自己放假。回想他这辈子几乎没有这么轻松过──打仗的日子、战俘营的日子、努力工作的日子、黑帮的日子,他很想过一过普通人平安幸福的小日子,儘管他知道这样是很自私的。 他甚至想过,可爱的蜜雪儿和她可爱的家人,就和他们一直这样共同生活下去吧!再也不回纽约了。这个念头起先只是一闪而逝,却随着一天又一天的幸福感而增长。 「你有很多朋友吧?他们一定很担心你。」 「他们担心的事太多了,一天到晚都在担心。说到担心啊,有个叫强尼铁鎚的傢伙每天都要把报纸读两遍,深怕别人知道他不知道的事。还有个叫狮子头的金舖老闆,成天担心他不在家的时候有人会偷走他老婆,于是印了几百张他老婆的相片发给整条街的人,要街坊邻居一起帮他监视。可能因为那些照片拍得太美了弄得老婆远近驰名,一大堆人慕名而来,结果他老婆反而很快就被偷走了。」 「原来老婆太漂亮会被偷走。我妈妈也很美,会不会有人来偷走她?」 「哈哈!不会有这种事的,除非恩里奇先生也学狮子头那样到处发照片。」 「你有太太吗?黎先生。」 「不,我还没结婚。」 「为甚么没有结婚呢?」 黎秋何曾经有过好几个女人,其中也有要好到差一点结婚的,却始终没有缘份。对他来说女人是必需品,太太不是,那种白头偕老的爱情对他来说是不可想像的,一段缘份的尽头只是另一段缘份的开始。 他想对蜜雪儿说:「因为我一直等你来当我的新娘啊!」但这么刺激的甜言蜜语不能说得太早,时候还没到。他觉得将关係停留在这样淡淡的纯情滋味也是一种享受,就这样顺其自然吧。他握着蜜雪儿的小手说: 「亲爱的,念首诗给我听好吗?」 某个夜里,楼上忽然响起女孩子的尖叫声,划破寂静的夜晚。黎秋何迅速衝上楼,但他无法分辨尖叫声是来自哪个房间,直到第二声响起他才衝进靠楼梯最近的那间房。九岁的奥莉薇站在床上浑身发抖。 房间乍看之下没甚么异状。是作恶梦了吗?正迟疑着,恩里奇夫妇也赶来了。小奥莉薇吓得不敢下床,直盯着床前地板上。在月光的照耀下地板似乎甚么也没有,但仔细一瞧,才发现有条细长物体正沿着墙角缓缓蠕动。原来是一条蛇。 「是海蛇吗?福勒。」黎秋何问。 恩里奇先生摇头说:「不,是陆栖蛇。看起来像黑曼巴(blackmamba),很毒的。」 这是很奇怪的事。恩里奇事后谈到,照理讲海边不该有这种蛇,因为海边土壤中盐分太高,而陆栖蛇爬行时必须靠腹部的细小鳞片运动,除了海蛇以外让盐分堆积在那些鳞片之间是很难受的。尤其这种黑曼巴蛇只生活在非洲乾燥地区,是美国根本没有的品种。 小奥莉薇的脸已经吓得发白了。其他两个女孩也陆续跑来,被她们的妈妈挡在门外。 黎秋何徒手抓起蛇尾。那蛇相当温驯并没有试图反抗,鳞片在月光下泛着灰白色光泽。他将蛇拎出房间时大家都闪得远远的,蜜雪儿与葵丝塔还不停尖叫。 「把牠扔出去!」 「要是牠又回来了怎么办?」 「对啊,怎么办呢?」 「放心吧,牠不会回来的。」 黎秋何笑着说。他将蛇拎到后门外用力摔在石头上,将牠活活摔死,再走到沙滩上远远地扔进海里。当他从海边回来时恩里奇先生还站在门廊下,他没有问蛇的事,只说今晚的月光太亮了真令人不安。那条蛇似乎让福勒想起过去一些不好的回忆。 一阵惊慌后大家各自回房,只有小奥莉薇坚持跟妈妈睡。黎秋何确认了每扇门窗都紧闭之后也回到自己床上,却毫无睡意。十分鐘后,蜜雪儿悄悄跑进他的房里,鑽到他的床上。 「好害怕喔………」 他轻轻抚摸蜜雪儿的头发,嗅着十五岁少女的体香,有些心猿意马,但他甚么都没做只是温柔地将她搂在怀中。 「我觉得那不是蛇。」蜜雪儿说。 「哦?那是甚么?」 「那是魔鬼,魔鬼要来把奥莉薇带走。」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书上说的,魔鬼会变成蛇的形象来试探人。如果你害怕的话牠就会保持蛇的模样;但如果你不怕牠,反而亲近牠,牠就会变成魔鬼把你带走。这是书上说的。」 「是圣经吗?」 「不,是《陀雅的第七日》。」 「真有趣。不过你甭担心,奥莉薇不是怕得很吗?」 「我担心的不是奥莉薇。我担心的是你。」 黎秋何一愣,自己还真是不怕蛇哩!想想自己到底怕甚么东西……… 他甚么都不怕,即使被枪击当时他也只感到惊讶与愤怒罢了。他是天生没有恐惧感的动物。 月光下,蜜雪儿温柔的大眼睛正望着他;他轻轻在她额头印上一吻,她闭上了眼。 「你是我的小天使,有你在甚么魔鬼都带不走我。」 蜜雪儿将耳朵贴在他的胸膛上,听着他强劲的心跳声,渐渐安心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身旁已经空了。不久楼上传来咚咚咚地走路和女孩们嘻嘻哈哈。依然闻得到她淡淡的体香,证明昨晚那不是一场梦。 黎秋何的伤几乎完全痊癒了,最后一次拆掉纱布,肩膀、侧胸和大腿上留下可怕的枪伤疤痕。康復之后的他显现出异于常人的活力,一大早就借用恩里奇先生的小货车到镇上採买材料,回来就开始整修屋顶。 这里虽然是北卡罗莱纳州最北的地方,但七、八月偶尔也会有颶风侵袭造成重创;假如颶风路线是从浅袋湾和黑水湾长驱直入,将整个潟湖里的海水全部倒灌进来,那么包括蒙地欧在内的整座岛屿都将灭顶。不过发生这么严重的灾情机率不高就是了。 恩里奇先生是个文弱书生型的男子,修理屋顶这种工作自己是做不来的,往年都要靠镇上的小伙子帮忙。但那些小子做事漫不经心,极没效率,从屋顶的状况就能看出那些补强措施一点也不牢靠,一旦真正的强风来了是挡不住的。 黎秋何每天在屋顶上敲敲打打,蜜雪儿就坐在庭院的鞦韆上仰望他,陪他说笑。在十五岁女孩的心目中,这个强壮的异国男子简直就像希腊神话中的天神一般,散发出浓烈的男性魅力。当一天的工作结束时他们就手牵手在沙滩上漫步,聊着贴心的话语,直到夕阳西下才回到屋里与一家人共进晚餐。 情竇初开的少女,不知不觉爱上这个比她大十七岁的男人。 在屋顶整修全部完成的当晚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来得挺巧。那场雨连续下了十天。还好只有大雨,风倒是不强。两人成天窝在屋子里,她教他下棋,他教她玩扑克牌,或者肩并肩一起收听电台节目。即使甚么也不做,只是肩并肩坐在廊下看雨也感到满心欢愉。 一切都是那样完美。日復一日,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爱上蜜雪儿了,一刻也不想离开她。他甚至感谢那些袭击他的暴徒,为他製造这样美好的良缘。 某日晚餐,在餐前祷告后不久,恩里奇先生对黎秋何说── 「你来我家已经有两个月了,这段时间我们相处得十分愉快,你同意吗?黎。」 黎秋何放下手中的麵包,用餐巾擦擦嘴。他知道恩里奇先生要和他谈正经事了。 「当然,你们一家人对我的款待令我十分感激。」 「这段时间你也帮了我不少忙。我想说的是………」恩里奇看了太太一眼,她微笑以对。恩里奇接着说:「我们很愿意与你成为一家人。你喜欢蜜雪儿吗?」 这些日子里他和蜜雪儿日渐亲密,恩里奇夫妇都看在眼里,似乎并不反对他们交往。 「她救了我的命,彷彿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天使;她是那么善良、纯真、美丽,我很难想像世上有谁会不喜欢她。请容我这么说,先生,你的女儿是世上最珍贵最美好的宝物。」 恩里奇笑了,两个女孩也笑,蜜雪儿则是害羞得低下头。 「我知道,她是我的宝贝。我们生了三个宝贝,啊!可不能全送给你!你不能这么贪心。」 餐桌上瀰漫着欢笑,气氛变得轻松愉快起来。 恩里奇笑着说:「吃东西嘛,别这么严肃……葵丝塔,快把火腿递过来。这是潘迪沃尔家的独门美味,一定要嚐嚐。刚才说到哪儿了…… 「我们知道你有你的过去,但谁没有过去呢?黎。你可以回纽约继续原本的生活,偶尔来看看我们,那也很好;或者你就在这儿住下,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蒙地欧虽然是个小镇倒也不愁找不到工作,我和镇长很熟,一定能给你安排个好差事。」 黎秋何心想,以他的财力可能买得下整个蒙地欧镇吧?但他们不需要知道这些。 「无论如何,我们都愿意把蜜雪儿嫁给你。但有两件事你得了解──首先,蜜雪儿年纪还小,我们希望你能等待三年,等她十八岁再完婚。同意吗?其次,如你所知道的,我们是传统的天主教家庭,我希望你能受洗成为基督徒。不麻烦的,只要每次弥撒捐一百块美金──最后这句是开玩笑。 「就这样。如果你能同意的话,我和我太太将献上万分诚挚的祝福!」 所有人都停下手中的食物望着他,期待着他的答案。他没让大家等太久,只考虑五秒便说:「我没有任何不同意的理由,这真是……我只能说上帝对我太好了!你愿意将掌上明珠送给我,此刻我只有满心感谢,福勒。我只怕自己配不上她啊!」 恩里奇太太按着他的手说:「黎,你会是个好丈夫的,这一点我和福勒绝不怀疑。」 「让我们举杯祝贺吧!奥莉薇,你不可以喝酒。」 经过这顿欢乐且幸福洋溢的晚餐,黎秋何终于下定决心拋弃过去──拋弃纽约的争权夺利、拋弃葛老大与兄弟们、还有义大利肥佬与华尔街的吸血鬼们,再会吧! 他已经死过一次了,在汽车衝下悬崖的那一刻上帝给了他第二次机会;只要有蜜雪儿,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圆满了。 十一 与恩里奇夫妇论及婚嫁后的一个多月里,两人的感情快速升温。 他在镇上找了一份工作。小镇居民亲切善良一点也没有排外意识,很快就混熟了,几个年纪相当的哥们还邀他收工后一起去喝啤酒。他总是婉拒,下班时间一到就去恩里奇的诊所与福勒一起回家,完全是居家男人的生活作风。 不过偶尔也有耐不住激情的时候。 十月的某个夜晚,月明星稀。他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怎么都睡不着,忽然想起了屋里出现蛇的那个夜晚。 天气微凉,他下床穿好衣裳,静悄悄上楼来到蜜雪儿的卧房门前。 她睡着了吗?还是和他一样被浓浓爱意驱散了睡意?他像个企图私会情人的少年一般忐忑,举起手却踌躇着不敢敲门,彷彿闻到门的另一边传来芳香。当他正打算转身离去时,门却开了。蜜雪儿轻轻「啊」了一声,随即扑在他怀里。 「正想去找你呢!」 「你也睡不着吗?」 「嗯。」 「我也是,想你想得受不了。」 他们在走廊长长地接吻,然后手牵手出了后门,沿着沙丘旁的步道漫步到海滩。 月光皎洁,海浪稳稳地温柔地冲刷着沙岸,他们赤脚踢着浪花嬉戏,沿海岸线朝着月亮前进。 走了一会儿,两人没再说话,他觉得只有将注意力放在脚下不停流窜的泡沫,才能稍微缓和胸中那股浓郁饱满的爱意。辽阔的银色海面,静謐得彷彿在梦中,彷彿世界只下两人。 不知不觉渐渐走远了,再回头已看不见房子,沙丘也被广袤的防风林遮蔽。 她拉着他的手来到岸边一块大岩石后面。岩石的底部被海浪侵蚀出凹槽,涨潮时淹满了水,退潮后就像个石穴,能让他俩弯着腰躲在其中。 她跨坐在他身上,激烈地吻他,他也激动回应。吻了好一会儿他翻身将她平放在地上,然后脱去她的睡衣。蜜雪儿没有抵抗,只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将自己的身体暴露在男人的视线之下,她害羞得难以自已。 那洁白无瑕、青涩而柔嫩的肌肤让黎秋何意识到眼前的少女才十五岁,但他没有停止,情慾已经衝到最高点了。他细细地吻遍她每一寸肌肤。 进入的瞬间她紧紧抱住他,紧张得几乎快要窒息。她在他耳边激动地说:「iloveyousomuch……」 他回答:「moiaussi!」这是他仅有的少数法语之一。 将三十二岁成熟男人的技巧统统拋在一边,他尽量以最温柔缠绵的节奏迎接她的第一次。然而她没有预想的那样羞涩,在短暂疼痛之后渐渐变得潮湿了,甚至开始摆动腰臀迎合他,让他更深地进入。他们在愈来愈快的衝击中激烈拥吻,互相缠绕。 忍不住海潮袭来般的快感,她终于轻叫出声。 结束后,黎秋何想起对恩里奇承诺的「三年」,不免感到有些歉然。但他没有罪恶感,因为他是真心爱着蜜雪儿,真心想娶她为妻。无论是现在还是三年后,他非常确定自己的心意。 蜜雪儿依偎着他,全身的细胞都在倾诉幸福。虽然十五岁就从女孩变成女人似乎有些太早,但她觉得一辈子只要爱一个人就足够了,至于来得或早或晚都无所谓。 「你知道吗?我曾经幻想过你是外星人唷!」 「我长得这么奇怪吗?」 月光下的海面依然平静如画。他轻抚她的背,感受她尚未平静的呼吸频率。 「不,你很英俊。只是我从没见过中国人。那时候呀,我一个人在海边散步,忽然见到你躺在水里,一个长得像我们地球人却又不太一样,不一样的生物,却很好看。 「我知道是幻想啦!但很有趣不是吗?故事是这样的,原本外星人的任务是来侵略地球,可惜太空船坠毁在海中,嗯,因为被流星打中了。我救了你,于是你明白地球人是很善良的,不应该侵略这么善良的地球对吧?」 「其实地球上像你这么善良的人并不多唷。」 「你喜欢我一个就够了,你忙着喜欢我就没空侵略地球了。可是……我猜你再怎么喜欢我,终究有一天要回去原本的星球……」 蜜雪儿的眼中闪过一丝寂寞。 「说甚么傻话,我已经决定要留在这儿一辈子都不回去。镇长安排我去碾豆厂上班我也答应了,只是对轮胎行的老皮有点不好意思,他们都待我很好。亲爱的,这里是我唯一的家。」 「真的吗?你真的不会离开我?」 「是的。虽然福勒说过我可以先回去纽约,三年后再来娶你,但我一天也不想离开你。三年,太久了,再回去过纽约的生活能不能活到那时候还很难说……」 「所以你要在今晚的月光下娶我?」 「月亮就是我们的见证。」 「我好开心!黎。」 再一次热情拥抱,她的身体已经明显有了女人的反应。第二次进入时他开始使出三十二年来学习到的取悦女人的手段;在月光下的岩洞中,两隻一味追求快乐的动物不停交缠,尽情将爱融化成肉体的快乐。 忽然间,远处传来一阵声响。声音不算大却吓得黎秋何跳起来。 「怎么了?」 「嘘………」 夜风转向后又是一串炮仗似的声响,这次是顺风因此响声变得清楚多了。蜜雪儿搂住他的手臂,有些心惊。 他们迅速穿好衣裳,悄悄走往回家的路,但不是沿着海岸线原路折返,而是穿过防风林来到沙丘边缘。 第三次枪响时黎秋何终于百分百确定枪声的来源。他的心沉痛不已,表情却冷漠而坚毅。他知道福勒有一把双管猎枪,但从那枪声听得出来只有连发扫射的衝锋枪,没有猎枪。 那些来追杀他的人绝不会给福勒任何反抗的机会,连万分之一机会也没有。 月光清清楚楚照亮了前院,一辆该死的黑色克莱斯勒霸道地停在大门口,两个月前的记忆瞬间回到眼前。 如果可以的话他就是牺牲性命也要救这家人,可惜迟了,此刻唯一能做的只是伏在沙丘上的草丛一动也不动,静待那些人离开。他紧紧搂住浑身颤抖的蜜雪儿,一手摀住她的嘴。 黎秋何暗自揣想,自己的好运气还没用完哪!要不是今夜和蜜雪儿跑到海边亲热,肯定要陪这家人一同丧命。相对于他的好运恩里奇一家人却是太倒楣了,完全是被牵累的无辜者。 夜风逐渐强劲,屋里闃然无声。他猜想屋里头的人一定正在仔细搜索,考虑到黎秋何可能躲在暗处因此所有人都保持静默。过了大约二十分鐘才有人开始说话。 「他不在这儿!」 「镇上的人明明说是这家。」 「他应该在这里住过,不会错的。这一家有五口人却少了一个女孩,这婊子养的连逃命都要拐跑人家女儿。」 「操!都怪你杀得太快害我没办法爽一下。真他妈浪费。」 「现在怎么办?」 「先回旅馆吧!天亮后再回来这附近搜。」 听到第一句话就知道是义大利人,甚至光从那股浓浓的腔调就可以判断是哪帮人。几个穿黑皮夹克的傢伙陆续从大门走出来,一共四个,手里都提着衝锋枪。 黎秋何忽然想起那条黑曼巴蛇。 等汽车开远后蜜雪儿挣扎着想起身,却被他用力按压在地上。他知道屋子里还躲着一个。 那辆车可以载五个人却只来了四个。更奇怪的是那些人站在一块儿说话根本没必要这么大声,简直就是存心讲给屋子外的人听。这些义大利佬精得很,他们从房间床舖和鞋子等情形就能判断两人不可能走远。他们猜两人听见枪声很可能回到屋子附近观望,与其在黑夜中盲目搜索不如假装离开,留下一人守株待兔。 他们的招数已经被黎秋何识破了。 他在蜜雪儿耳边低声说:「答应我,你会像石头一样完全不动。」 「好害怕………」 「不要动也不要发出声音,在这儿等我回来。」 「你不要去………」 黎秋何躡手躡脚从正门靠近,因为他猜测留下来的人应该躲在后门旁边的他的房间里。他没有进门,而是从外墙攀爬至二楼进入恩里奇夫妇的卧房。 夫妻俩并排躺在床上,手牵着手。鲜血染红了整张床单,被子弹撕裂的身体令人不忍直视。 这家人是多么善良,把他这陌生人当作家人一般无私对待,却落得这样悽惨下场──胸中的怒火与悲慟没有妨碍他的冷静,他知道福勒的双管猎枪藏在哪里。 有一回福勒取出珍藏的古董猎枪让他观赏。那是一把1920年製的desenzani,28吋双枪管、点50口径步枪弹,威力惊人。他还记得当时福勒得意地说这枪可以用一发子弹打倒一头水牛,大象可能需要两发。想不到有一天要用这把枪为他报仇。 他光着双脚没有发出一丝声响,静静取出猎枪装上子弹。他接着去两个女孩的房间。 墙上斑斑血跡,烟硝味未散,再检查女孩的脉搏已经是多馀的了。 他轻轻替奥莉薇盖上被子。 蜜雪儿躲在草丛里不停发抖──他已经离开好久了为甚么还不回来,是不是出事了?家人们是不是都……葵丝塔和奥莉薇……… 心中的不安持续扩大,简直快要化作声音吶喊出来。她急忙摀住自己的嘴巴,却颤抖到无法将手掌压在脸上。她像隻受伤的可怜的小动物蜷缩在草堆里,努力对抗心中的恐惧。 等了好久终于听见有人走上沙丘,然后是拨动草丛的声音。 「没事了,你可以出来了。哈囉,有人吗………」来人刻意压低了声音。 忽然听见他的呼唤,蜜雪儿如获大赦般地站了起来,急忙朝声音方向跑去。然而眼前出现的人却不是黎秋何,而是一个穿黑皮夹克一头浓密捲发的白人。那人咧嘴一笑,露出好几颗金牙,慢慢抬起手中的衝锋枪。 「待在那儿别动!」黎秋何大喊。 金牙仔迅速转身,速度却远远不及黎秋何扣下扳机的手指;一声巨响的同时,金牙仔的肚子当场开花,鲜血有如喷泉撒在沙地上。 福勒没有吹牛,这把desenzani的威力果然不同凡响。 他慢慢步上沙丘,大脚踏住对方胸口。当双管枪的枪口对准那人的脸时,那人停止哀嚎。 「我想,你现在应该求我。」 「求………求你妈的!咳……」 他加强脚下的力道,彷彿将那人的内出血从口中挤出。 「你应该求我一枪打爆你的头,我个人倒是很愿意把你留在这儿慢慢等死。你知道,他们至少还要三个鐘头才会回来。 「你已经没救了,老兄,肠子至少断成十截,如果现在急救的话或许………不过唯一的医生已经被你们杀了。」 蜜雪儿听见这句话,立刻昏倒。黎秋何继续用冷酷的声音说: 「反正死路一条不如合作点,可以少吃点苦头。」 「你……杀了我…………」 「知道我要问甚么吧。」 黎秋何继续加重脚力,将近两百磅的体重压在胸部让肋骨发出喀喀声,那人痛得不停捶打沙地,却因为肺活量不足无法尽情嚎叫。 「如果我高兴的话,还可以从屋子里拿些煤油浇在你肚子上的破洞,烤肠子。猜猜烤肠子烤到死需要多少时间?答案很简单──还是三个鐘头。不过比流血而死痛苦一百倍就是了。 「你好像不相信?在这儿等我一下,我去拿煤油。」 「是……是东尼……」 「东尼?东尼?范奇诺!」 「是………」 「你们这帮人不是在皇后区混的吗?甚么时候当起范奇诺的杀手?」 「快杀了我……」 黎秋何稍微思索就明白了。 范奇诺家族一直想插手毒品生意,却敌不过黎秋何他们从亚洲进口物美价廉的好货,就算彼此合作销售也只能分到一点点利头,简直就像被中国人施捨似的。对那些黑手党家族来说这样赚钱简直就是耻辱。 如果能切断亚洲货源就不得了了,哥伦比亚来的古柯硷可以重新霸占纽约市场甚至整个东岸,黑手党也能垄断整个货源。而切断亚洲货源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干掉主事者。 然而这也只是其中一项动机,另一个则是为凯文?范奇诺报仇。 六年前他一时酒后乱性揍死个义大利佬,葛老大出面帮他撑腰,双方还因此打了一年仗。原以为这件事早就结束了,万万没想到这些黑手党居然如此记仇──那个被黎秋何活活打死的凯文?范奇诺就是「东尼」的儿子。 看了蜜雪儿一眼,确认她还没醒,黎秋何瞄准金牙仔的金牙轰了一枪,红的白的应声喷发一地。 他抱起蜜雪儿回到屋里,将她的衣物收拾一皮箱,然后开着恩里奇先生的小货车连夜啟程。 「我做了一个噩梦,好可怕……」 脸上的泪痕还没乾,蜜雪儿痴痴望着车窗外。窗外只有一片无垠的漆黑。 「幸好只是一场梦。」她说。 黎秋何抚摸她的脸,强忍着不让泪水溢出。 「我们要去哪儿?黎。」 「去纽约。」 更深地踩下油门。他不知道后面有没有追兵,只想尽快离开伤心地。 屋樑上掛着好几盏大红灯笼,厅里站了许多人,只有两人坐在龙纹椅上──葛然与黎秋何。蜜雪儿隔着窗稜窥见这样一幕。 「兄弟们都看你的意思。你有甚么要说的吗?」葛老大说。 「没甚么好说的,开战。」黎秋何冷冷道。 眾人欢声雷动。 打从黎秋何失踪起他们就四处查访,也知道除了黑手党之外没人有胆干这种事,失踪两个月怕是凶多吉少了。兄弟们都坚持给秋哥报仇,但葛老大坚持先查清楚再说。眾人憋了一肚子鸟气直到此刻才终于得到抒发。 蜜雪儿不懂他们的广东话,不明白这些人为何这样狂喜。她只感觉到一阵恐惧,他们的狂喜中带着浓浓的暴戾之气,就像噩梦中那个满口金牙的坏蛋。 黎秋何没有说出这一百天到底发生甚么事,只将衣服脱光剩条内裤,让大家看他身上的伤痕,然后说出仇人的名字──东尼?范奇诺与那个皇后区的小帮派。 那一百天之中发生的事,只在某个寒冬深夜与葛然二人对饮时,喝醉酒说了出来。从那时起葛老大就将蜜雪儿当成女儿一般疼爱。 可是蜜雪儿再也见不到那个笑声爽朗的好青年了。眼前的这个陌生男人虽然长得跟他一模一样,却是个可怕的黑帮头子。 她离开窗边不忍心再看。 回到纽约的黎秋何有了显着的变化,不再是以前那个亲切的、热心热肠的好哥们。 在他心中,黎秋何已经在那晚和恩里奇一家人共赴黄泉了,因此他将名字改成「黎泰」。此后,除了葛老大以外没人敢叫他阿秋、秋哥或泰哥甚么的,大家都尊称他「黎先生」。 回纽约的路上他深思熟虑,心知凭纽约华人的势力无论如何也斗不过黑手党,五年前如果不是卡维佐家族介入,最后输的一定是他们。为了赢得战争他必须树立权威,不能像葛老大那样凡事都与弟兄们商量徵求大家意见。他要求眾人贯彻命令,凡是完成不了任务的必须接受处罚;他铁面无私不讲情面,对于有功的弟兄也毫不吝嗇地重赏。帮眾对他既恐惧又佩服,许多帮派也纷纷向他宣誓效忠。他将年轻时在军队里学习到的做法带进了黑帮。 到了第二年夏天,黎泰已经将整个组织建立起钢铁般的纪律与执行力。所有人只听他一人号令──他的手指向谁,大家的枪口就指向谁。这样的威力震惊了纽约甚至全美国,从巴尔的摩到迈阿密,从达拉斯到洛城,所有华人黑帮都站到他这边来, 黎泰的声势壮大让黑手党的老大们坐立难安。范奇诺家族的几个重要人物出门一律坐防弹车,东尼甚至随身带二十个保鑣,就怕遭人行刺。 除了明刀暗箭的火拼之外,双方也各自动用自己的人脉,切断对方的人脉──许多政客搭这场战争的顺风车发财,也有好几个法官因此失踪。 战争在开始的几个月就进入白热化,然后在一声枪响之中结束。开枪的是黎泰手下头号杀手「康有为」。 打从六年前康有为被葛然派去给黎秋何当保鑣,就成为黎秋何──黎泰手中最凶险的利刃。他不轻易动用这把刀,但只要动刀就没有失败的可能。 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清晨,东尼大爷正悠间地欣赏俏女佣的屁股,他忠心耿耿的黑人管家送上咖啡后顺手在他后脑勺开了一枪,让东尼大爷的脑浆喷洒在咖啡桌和女佣的屁股上。他用的正是福勒?恩里奇那把双管猎枪。 康有为花了一个月把自己乔装成黑人管家,混进东尼宅邸。在手下听见枪声纷纷赶来的半道上,只见一个老黑人端着猎枪,迈着蹣跼的脚步向外急奔,满口嚷嚷着捉刺客──就这样在眾人眼前溜了。 东尼?范奇诺遇刺后,五大家族终于愿意上谈判桌,主持人是被黎泰收买的参议员。事实上大家都不想再为死掉的东尼继续打这场仗了,只想找个台阶下。参议员开宗明义表示── 「此刻,我的心情十分沉重。正如各位大爷所知,fbi已经着手调查了。我倒不是担心自己被调查,也不是担心在坐的诸位。今早收到的最新消息是,fbi打算以证人的身分传唤总统──有关贿络联邦官员的丑闻。各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吗? 「细节我不能多谈,也没必要。总之总统正在为越南的事伤透脑筋,国内有许多人都乐见他倒台。在这个节骨眼,总统要在诸位大爷与胡佛(fbi局长)之间选择一边交朋友,不需要我说,答案是相当清楚的。 「诸位大爷都是有身分有地位、家大业大的人物,非要斗到同归于尽吗?不如听在下的劝告,和解吧!至于今后的利益划分,我推荐以下方案─── 「这个方案当然不是完美的,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们还要我怎么做?不如这样吧,就当我没来过。等一下我和几位见证人走出会议室之后,诸位大爷可以拿出机关枪尽情地互相射杀,我可以向各位保证绝不会有任何单位来干涉,就让你们杀个痛快,如何?不过在我离开前要提醒各位一句话──现在已经不是艾尔?卡彭的时代了! 「谢谢,谢谢……感谢各位赏脸,总统阁下也不会忘记在座诸位对这个国家的贡献。今天的约定有我本人和纽约市警察局长,还有全国总工会主席杜林?莫道尔先生的共同见证。我衷心地相信,在座诸位大爷都是讲信用的绅士,即使到世界末日也会坚守这份誓约。」 参议员的提案几乎是为黎泰量身订做的。在提案通过的那一刻,黎泰的事业与地盘立刻膨胀两倍! 广义来讲这场战争仍持续了六年,直到1973年黎泰离开美国,但的确从这场会议开始表面上和平了。 包括东尼在内,范奇诺家族的四个领头人物陆续遭到暗杀,皇后区那个小帮派也在一场酒馆爆炸案中一举毙命,算是彻底为恩里奇一家人报了仇。然而缔结和约后檯面下的战争依然如火如荼,黎泰以不流血的方式快速地扩张他的帝国。合法的股权併购,不合法的威胁利诱,他出神入化地操作企业经营与黑帮势力这两支槓桿,互相支援协力,在他离开前夕事业版图已经横跨了东西岸,甚至远在台湾、香港、马来西亚、菲律宾都有他的影响力。 黎泰事业有成却没有得到幸福的家庭,在蒙地欧的一百天是他一生中最温馨的时光。蜜雪儿似乎忘记那晚发生的事。也许是受创过深彷彿烙印在灵魂深处,她天真开朗的笑容背后总带着一丝忧鬱,这忧鬱随着时间逐渐扩大即使神通广大的黎泰也阻挡不了。 回纽约不久他们就结婚了。黎泰贴心地找了一对法国男女,长相与恩里奇夫妇相似,充当婚礼中的女方家长。除了葛然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大家都喜欢蜜雪儿这个可爱的小女孩,他们用奇怪的广式英语直呼她的名字,没人叫她黎夫人。 蜜雪儿失去了家人,来到纽约这个龙蛇混杂的大城市,心里的寂寞不言可喻。黎泰没有太多时间陪她──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更严重的是蜜雪儿与其他人一样打从心底害怕着黎泰。 黎泰是可怕的人,但也是个寂寞的人。在他树立起无上权威的同时也等于失去所有的朋友,他把兄弟们都变成了手下。他不能对蜜雪儿说那些江湖上的事,只能藉着酒精与无止尽的寻欢发洩愁苦。葛然对他在外头包养女人的行径十分生气,好几次严厉教训他甚至动手揍他,但他依然故我。他在蜜雪儿的眼中已经看不见自己了。 葛然之所以这么气愤是因为他了解蒙地欧小镇发生的事,深深怜悯这个全家惨遭杀害的可怜孤儿,再加上她的流產──在生下黎少白之前她一共流產四次,每次都摧残着她那原本就脆弱不堪的精神状态。葛然花费鉅资在威斯康辛州的乡间买下豪宅,其实是为了让蜜雪儿远离纽约的烦嚣,虽然表面上的说词是预备给自己养老用的。 每年夏天到了纽约最燥热的时候,葛然就邀请大家去白河郡那座大宅子避暑,暂时将心烦的事搁在一旁。那是蜜雪儿唯一开心的时节,好像小孩子放暑假似的。等假期一结束回到纽约她就卧病在床,每年都这样。 葛然最大的心愿是将来退休后,与这个乾女儿在那宅邸中安享天伦之乐。可他心里明白蜜雪儿是不会离开黎泰的,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在黎泰身边日渐枯萎。这就是他为何会气到挥拳的原因。 黎泰身边不停换女人,一个女人和下一个女人之间几乎没有空隙。 他不是单纯追求肉慾享乐──如果追求这样简单的满足也不会感到空虚了──他想寻找一份爱情能够取代蜜雪儿在他心中留下的空虚,即使他知道这样做只是徒然,依然无可自拔地流连在女人堆中彷彿中毒似的。 人说夜路走多遇上鬼,黎泰玩女人玩多了终于遇上一个真正让他中毒的女人。 在一次招待企业家、名流的宴会中,他结识了「j」。 她的名字是christinaj.,简称c?j,但她更喜欢别人乾脆地叫她j。 j是个十分独特的女人,无论在甚么场合她总是最耀眼的明星,能瞬间吸住在场所有男士的目光。她拥有一付无可挑剔的魔鬼身材,无论身高、胸围都不输给美国人。东方女子特有的精緻轮廓配上一双西方人的深邃大眼,天然的乌黑秀发充满闪亮光泽,再加上她从容大方又不失典雅的气质──黎泰第一眼就决定要得到这个女人。不过这个「第一眼」也仅止于另一次的猎艳,真正让他陷下去是之后的事。 眾所周知,j在美丽诱人的外表下并不是个绣花枕头,她是新加坡有史以来第一个拿到萧邦大奖的钢琴家。除了音乐造诣极深,有如贵族般的举止谈吐与善解人意的机敏,短短数年之间就成为纽约上流社会炙手可热的名媛,追求者有如过江之鯽。 在纽约这个世界第一的城市里,比黎泰更有钱、更英俊、更富有男性魅力的人多的是,可是j并没有轻易让人追到手。当然逢场作戏一夜风流是难免的,爱情却像老鹰一般翱翔云端,不愿成为谁家的廊前燕。 整场宴会中黎泰只有一次机会与j握手,就是某商会主席向她介绍客人的时候。 「您好,敝人黎泰。」 j微笑说:「我知道你这人。但我不知道这么高尚的场合居然也会邀请地痞流氓。哼,看样子以后要慎选参加的场合,否则气质都被污染了。」 黎泰闻言脸色大变。 然而j说这番话的时候却一直与黎泰握着手──不是社交礼仪那种四指搭在对方手上的握法,而是手心贴着手心,用力地、肌肤充分而紧贴地接触,彷彿用手掌代替身体在眾目睽睽之下与他交媾。 除了手掌,那双炯炯有神大眼睛一眨也不眨、毫不迂回地直视黎泰,眼中没有一丝轻蔑。 黎泰瞬间明白这女人的意思。她那几句话是说给旁人听的,实际上却用好几倍的话语向他传达讯息。她用旁人听不见的肢体语言告诉他──我对你很有兴趣! 商会主席赔笑说:「别,别,这位黎先生是泰然公司的董座,也是全国茶商公会名誉主席,你别这样开他玩笑嘛!万一黎先生误会了多不好。」 「没有误会,如j小姐所说我的确是杀人不眨眼的流氓。这不是我该来的地方。告辞了。」 「噯,怎么会这样……黎先生!黎主席………这可怎么好啊………」 黎泰带着微笑离开会场。 他让司机和保鑣搭另一辆车,自己开车绕了一圈停在街角,监视着会场门口。 等了大约一小时,终于见到j一个人出来了。他不动声色地开车跟上,缓缓跟在她后方不远处。j没有回头,脚步悠哉,感觉像是无目的地间逛。 黎泰看准了附近没有行人的时机猛踩下油门,轮胎发出尖锐嘶吼。在j惊讶回头的同时汽车已经衝上人行道横在她面前挡住了去路。她转身想逃,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捉住她,将她扔进后座,接着轮胎再次尖锐嘶吼,绝尘而去。 「你这个流氓,想干甚么?」j瞪着他说,一点也没有惧怕的样子。 「我呀,打算将你先姦后杀。知道流氓都是怎么强姦女人的吗?」 「会轮姦我吗?找几十个像你一样的瘪三轮流上,是吗?」 j从包包里拿出皮製菸盒,点了根菸。 黎泰回头凝视着她说:「不,除了我之外,我绝不会让任何人碰你。」 汽车继续高速前进,他却回头与她持续对视了十几秒之久。 「你再不看前面就不必强姦啦!一起死。」口吻依然轻松自在。 又过了好几秒他才回视前方。忽然一辆消防车从岔路口衝到面前,他急转方向盘闪过消防车,车身也因此打横、旋转,整个甩往对向车道差点撞上迎面而来的车辆。在几下剧烈摇晃、来车的喇叭声与脏话齐鸣中,车子驶回原来的路上彷彿甚么事都没发生似的。 j脱掉高跟鞋,捞起晚礼服的长裙露出修长玉腿,不太稳地跨到前座去。 「还看,再看就真的要撞车了。」 黎泰正想用汽车点菸器点菸,j手里的打火机就发出清脆响声。黎泰将头歪过去凑上她的火。 「都是中国人,别说英语了。」黎泰说。 「我不是中国人,我是新加坡人。」j的普通话相当标准。 「听说你是弹钢琴的。我印象中音乐家没这么野。」 「我很野吗?别忘了是你绑架我唷!」 「我可是受了你的唆使才这么做,一般我不会亲自绑架人。」 「有小嘍囉代劳是吧?后面跟着的那辆车是你的嘍囉?」 黎泰看了一眼后照镜确认他们与自己的距离。自从那次被人半路袭击,后来无论去哪都会带着几个荷枪实弹的保鑣。 「我不会说他们是嘍囉。他们是可以为我挡子弹的兄弟。」 「流氓!」 他厚顏地笑着,心情相当愉快。j也微笑着。 「喂,流氓,接下来你打算怎么着?」 「就像你说的,高尚的场合不适合我。带你去个下流的地方。」 车子鑽过大街小巷,最后停在百老匯大街上一家高级酒吧前,身穿燕尾服的侍应生立刻来帮j开门。 「陪我喝一杯好吗?就一杯。」 他的笑容变了,变得很绅士,甚至是温暖的。 j轻轻挽着他的手。 十二 角落的乐团正演凑狄恩?马丁的《sway》。 酒吧里客人很多却不嘈杂,气氛一派轻松。如果不注意的话不会发现许多客人向黎泰点头,一种含蓄的致敬。 「喜欢爵士乐吗?」j问。 「我喜欢艾拉?费兹杰罗。你呢?」 「也喜欢。」 两个来自不同世界的人却意外得聊得十分投契。从爵士乐聊到美国流行文化,从越战聊到新加坡的叻沙,再聊到尼采与华格纳的恩怨,最后回到费兹杰罗。他们从一杯玛格莉特喝到第十杯杰克丹尼尔,早就忘了刚坐下时曾对酒保说过「只喝一杯」。 其实两人对彼此来说都是「外行人」,两个世界也几乎没有交集。但有时相同的感觉胜过一切。即使都是音乐家,随便说出十首曲子也很难有完全相同的喜欢与不喜欢;同样的,黎泰虽然交游广阔甚至拥有许多愿意为他两肋插刀的兄弟,却没人与他有这么多的「同感」。 当两人同时发现对话中出现无数次的「我也是」,彼此会心而笑了。 那晚黎泰醉醺醺被j带回她一个人居住的红色公寓,保鑣们在门口守了一宿。第二天清晨醒来时他闻到一股特别的香气。 「是酸辣汤,能醒酒的。」 j端着一碗汤回到床上。 「嚐嚐。」 他喝了一口,和平常的酸辣汤不太一样。他心想是不是可爱的女人煮的汤也变得可爱? 「你们广东人煮酸辣当喜欢用醋,可我这汤用的是柠檬汁和柠檬叶,很不同吧?」 「嗯,是很特别。」 「喜欢吗?」 「喜欢。」 「喜欢就常来喝汤。」 「好。」 一碗汤很快就喝光了,他觉得意犹未尽。 「柠檬叶的味道……真香!所以说你们新加坡女人不爱喝醋囉?」 「你是说除了酸辣汤以外吗?」 她笑了,甜美中带着一抹神秘,让黎泰的心情摇曳起来。 打从那天起他就和j分不开了,每天暱在一起。他不回家也不去公司,所有公务都由亲信跑来跑去传递他的指示。彷彿偷回那早已失去的少年时代,将身体与心灵彻底投入这场恋爱游戏,恨不得占有对方的全部也被对方完全占有。 干部们都知道老闆这次不一样,不是一般的玩玩,是那种可以荒废一切的玩法,直到葛老大看不下去亲自驱车去红色公寓将黎泰拉回来。 男人热衷于外遇对象,太太总是最后一个知道。 连续一週没见到蜜雪儿的黎泰,回家后说了一句:「抱歉。」 蜜雪儿安静地坐在餐厅,表情有着一如往常的寂寞。屋子里没有音乐,也没有花。餐桌上摊开一本旧相簿,她用几乎不会留下指纹的方式翻页。二十一岁的她,姿态却像个老女人,只差一副老花眼镜。 她闔上相簿,口吻淡淡的:「听说她是华人。」 「是新加坡人。」 「新加坡,在哪儿呢?」 「亚洲。」 「她是个怎样的女人?漂亮吗?」 「别问了。」 偌大的屋子里只有餐厅亮着灯,黎泰坐在餐桌前倒了杯酒,却没心情喝。正拿出香菸时蜜雪儿伸手制止了他。 「呃?」 「我又有宝宝了。」 「喔。」 「希望这次能顺利。」 黎泰握着她的手不知道该说些甚么。如果这次又流產了她一定会伤心欲绝。 「你确定要生……」 蜜雪儿微笑点点头。他觉得她的手好冷。 「医生说这是最后一次,如果这次又没了一辈子都不能再怀孕。如果到时候……我们就离婚吧,我不想拖累你。」 「我答应过福勒和玛丽莲要照顾你一辈子,所以,别再提甚么离婚了。」 蜜雪儿叹了口气,走出餐厅。 没甚么可争执的,她很清楚黎泰的决定没人可以反对,即使是她也不例外。 「厨房里有麵,饿的话就吃点。明天起我要去白河住一阵子,老爷子让我待在那边安胎。我知道你忙着谈恋爱不会陪我去的,没关係。」她在餐厅门口停下,说话时却没回头。 黎泰心里的内疚无法化为言词。他不是不爱蜜雪儿,也很希望她能够顺利生下孩子,然而他就是戒不掉恋爱的癮,尤其在j出现之后。 j带给他的衝击是如此的强烈,前所未有的感觉,让人沉溺其中无可自拔。那种深刻的理解,那种心动神驰的迷恋,即使人不在身边只要闭上眼她的容顏就会自动浮现,无论看见甚么听见甚么都会想到与她的关联。和她一起吃过的菜、一起听的音乐、她用过的物件,全都被赋予了特殊意义。 有一种感觉,是你寻寻觅觅时不知自己到底在寻觅甚么,一旦得到了才恍然大悟──原来我要的就是这个啊! j对黎泰也有这种感觉。与他不同之处在于j没有牵掛,可以全心全力追求爱情。 她是个独特的人,对爱情也有独特的追求。她从四岁开始学琴一路苦练着长大,击败无数对手才成为一名职业演奏家。这个世界一再向她证明,只要她想得到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只要她意志够坚定。 在遇见黎泰之前她没有真正想要过谁的爱情,那些名流绅士、富家少爷、风流才子,她见多了,也不是没人能够激起她的情慾,但总是缺少了些甚么。她一直不明白那欠缺的一角该用甚么填满,也不知道谁能够填满,直到黎泰出现她才在他身上闻到那股气味,别人没有的气味。 那是一种危险的气味。 那天晚上他突然驾车衝上人行道,她立刻就知道这是那个坏男人的游戏;被他抱起来扔上车后她依然确定这只是一场游戏。然而当黎泰一边驾车一边回望着她时,那眼神让她有那么一瞬间不确定了。 这真的只是游戏吗?理智上知道他不可能绑架她,然而却从对方的眼神中读出危险信号让她直觉到他可能是来真的。 情意相通、心领神会的感觉固然美妙,也让人乐在其中,但真正让她上癮的却不是那些心灵上的、精神上的满足,也不是肉体的契合,而是更原始的悸动。趁黎泰不在身边的时候j细细反芻和他在一起的滋味,努力弄清楚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三十四岁的她不甘于只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的快乐。 思维良久她得出了结论──如果「死」也是一种感觉,那么黎泰给她的就是最接近死亡的恋爱,或者最接近恋爱的死亡。他的身上带着强烈的「死味」。 回首过去参加过的无数次比赛与演出,其中有一些非常重要,能决定她的音乐生涯继续前进或者就此结束。那种一战定生死的压力是非常巨大的。有些人因为敌不过这压力而崩溃,在比赛前夕崩溃,甚至在比赛中途崩溃的也有。j一直不明白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直到与黎泰相恋她才体悟到自己天生有一种能力,能从那濒临崩溃的恐惧中榨出名为快感的毒素。 那毒素使人上癮,也能将恐惧化为力量──赢得比赛的力量,追求爱情的力量。 黎泰开快车时回头,凭的是对自己技术的信心与追求刺激的狂性,这些j不可能明白。然而他在她的眼中看不见一丝恐惧是因为她已经将恐惧彻底转化为快感,再提炼成近乎爱情的衝动。一旦在她心中注射那毒素就无可自拔了。 蜜雪儿出发前往白河宅邸的当天,黎泰就迫不急待拎着一包行李搬去和j同居。他当然不愿意将j接进家里,那是他和蜜雪儿的家;无论爱情多么轰轰烈烈,家永远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一点j却不能理解,只当作有妇之夫的一点顾忌罢了。 那段期间很多事都有了变化,沉迷在爱情中的男人却无法顾及周遭的变化。他眼中只有j一人,无论去哪儿都带着她,甚至是黑帮团伙的聚会──在他下达命令干掉某个波多黎各毒梟的时候,j握着他的手;当他和某个贪污警察商谈赌场利润分配的时候,她也握着他的手。 他甚至要她在谈判的场合弹奏钢琴,让整个谈判的气氛变得很怪异。黎泰坠入情网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江湖。 恋爱中的人容易犯错,即使梟雄也不例外。他做了几个错误的决定引发了一连串效应。首先是干掉了不该干掉的傢伙,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物,引发了不必要的衝突;在衝突中他又错误地拉拢了错误的人,坏了不该坏的事。 诸如此类的一连串连锁效应,最后的结果是与政府当局决裂,政府因此有了动手的决心。这是黎泰始料未及的。 看在葛然的眼中,j就像种在组织里的一棵毒树,从播种开始就註定结出毒果。但他阻止不了黎泰谈恋爱,这种程度的恋爱已经不是挥拳揍人可以阻挡的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大伙一起陪葬。 不过葛然心中也明白一个道理,在他悠久的黑帮岁月中领悟到的,就是世间的事物都有一个「必然」,而这个必然的过程是由许多「偶然」所累积。就像江河必然归于大海,但流入大海前的蜿蜒曲折却是由许许多多偶然因素所决定的。黎泰遇见j是个偶然,那些错误的决策也是偶然,然而黑道组织发展过快过于强大,最终必然与公权力对决,而且终将落败。这是歷史的铁则。 葛然就像个有智慧的元老,只能眼睁睁迎接罗马的必然殞落。可是该做的还是要做,就像人迟早要死却还得吃饭。 除了外在的变化,内部也有了杂音。所有人对于j的出现都深感不满。不满这个女人在黎先生耳边出意见,这倒是其次,更让人愤慨的是他冷落了蜜雪儿。 黎泰一直在外头玩女人,大家都习以为常,在道上打滚的汉子哪个不玩女人?然而华人固有的传统观念即使在黑帮也一样,无论外头怎么玩都不能摧毁家庭,家人与妻儿才是最重要的。尤其蜜雪儿在眾家兄弟的心目中是完美娇妻,是个惹人怜爱的好女人,自葛老大以下没人不喜欢她,每个人都把j视为狐狸精。黎泰爱得愈深,大家对j的敌意也就愈深,这个紧绷的关係最后终于爆发了。 然而爆发的引线却不是从葛然这边点燃,而是j。 黎泰在一个晴朗舒适的早晨中醒来,身边是裸睡的j。 以前他总是在不好的情绪中起床,必须花十几分鐘调整心情;自从和j在一起之后,只要是在她身旁醒来总是感到心满意足,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充满着浓情密意。 他温柔地抚摸她光滑的背脊,一直摸到圆润结实的臀部,她醒了。她转过头望着他,眼角竟含着泪水。 「怎么了?」 「做了恶梦。」 他将她搂进怀里。阳光从背后洒过来,在他的怀中製造出一圈阴影。j缩在那阴影中,姿态犹如堆积着满满依恋的小花篮。 黎泰问她梦见甚么,她摇摇头不说,只是一味用头鑽他的心窝。 「是不是在想些甚么?」他直觉j有些想法。 「我在想,这么好的时光何时会结束呢?」 「说甚么结束,才刚开始呢!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是吗?」 「不是吗?」 「不是的。你迟早要离开我回到她的身边。」 黎泰知道j说的「她」是指谁。 「我不会离开你的。你知道我爱你。」 「你也爱她。」 「对她,更多的是责任。她曾经救过我一命,她全家人却都因我而死,你明白这种一辈子都还不了的恩情吗?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那晚死的是我。」 「我明白。可你要知道,她对你有恩情,对我来说却无恩无情,我没有必要为了她牺牲自己的幸福。」 「不需要牺牲甚么啊,我是你的。」 他低头吻她,却察觉她的唇不像往常那样柔软。 「无论如何你都是她的丈夫,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你不是我一个人的。除非你离开她否则我没有幸福可言。」 他松开怀抱,她躺回原位。他点了根菸陷入沉思,她也望着吊扇满腹心事。 「真让人为难啊。没想到你会提出这种要求。」 「没想到会遇上占有慾强的女人吗?」 「也不能说没想到,只是………」 「我知道离婚对你来说很为难,尤其是那种基于恩义的婚姻。不过你必须有所选择。」 「不能永远像现在这样吗?现在这样不是挺美好?」 j转身看着黎泰,表情极为认真。 「黎泰,你应该很清楚,有时候要当坏人才能得到一些东西,尤其是好东西。我见过很多一无所有的好男人,你并不是那种人。 「她对你有救命之恩,拋弃她等于忘恩负义,我不会说这是对的。但你千万别告诉我你必须做对的事,好像没得选择似的。 「我爱你,无论你怎么选择我都会爱你。我也相信你会永远爱我,无论我做了甚么…… 「先回去吧,我知道你不可能立刻给我答案,我也不需要一时衝动的答案。回去想清楚,想想我们在一起是多么快乐,想想我值不值得你当坏人。 「如果你能为了我当一个忘恩负义的混蛋,我会一辈子把最美好的爱情都毫无保留送给你,毫无保留的唷!作为你的补偿。回去想想,希望下次见面时能有答案。」 黎泰无话可说。就像个面对考卷的学生必须作答,没有回旋的馀地。他没有问j如果决定不离婚会有甚么结果,不需要问,问这种问题只会让自己显得笨拙。唯一需要考虑的──正如j说的──值不值得为她当个忘恩负义的混蛋。 就算他不离婚也绝对称不上好丈夫,这一点他十分明白,然而拋弃蜜雪儿是另一回事。如果蜜雪儿顺利生下孩子,那么拋弃她就等于让母子俩自生自灭;要是留下孩子,那就是剥夺掉她仅有的一切。 万一这次又流產了,在这节骨眼提出离婚………他难以想像这将对蜜雪儿造成多大的伤害。 评估自己究竟能混帐到甚么程度,即使对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黑帮老大来说也挺难受的。他不禁赌气地想,为甚么我就不能像别人那样坐享齐人之福呢!许多比不上他的傢伙照样三妻四妾哪!如果把蜜雪儿留在白河郡,然后在曼哈顿给j买间房子,两头跑……… 他自认有能力兼顾双方。 可是考卷上没这个选项,不能像小孩子似的在地上打滚耍赖坚持选一个考卷上没有的答案。 其实他早就预感到这一天。如果有人问他这个问题:「j是不是一个能当情妇的女人?」他的答案是否定的。只是没料到这问题这么快就出现在那个美好的清晨。 回去考虑了几天,他又上门来找j。 虽然还没有答案但实在忍不住想见她,他猜想应该不会被赶出去吧?就算被赶出去能见她一面也是好的。他的无赖性格决定先赖皮一阵子再说。 没想到j不在家。 没有搬家,满屋子家具还在。桌上留了张信笺,说明j早料到他会在没有答案的情况下跑来找她温存。她临时决定去欧洲出席一场音乐研讨会,期间可能会有几场演奏;由于是临时通知主办单位所以一切都让对方安排,她不清楚细节也不确定会耽搁多少时日。最后,她要他耐着性子细细思量,想着她的爱,再见面时一定要给出答案…… 黎泰读完信叹了口气,心里明白这个女人不是可以耍赖的。可他怎么也没料到j在那封信上说了谎──她比他想像中更加难缠。 j离家后一个多月,某日,葛老大难得亲自来到位于二十三街的泰然公司,直奔十八楼的董事长办公室。葛然是这家公司的名誉主席,实际上掌权的则是黎泰。 葛然将随从留在一楼大厅,并且命令公司里所有人都不得打扰。黎泰知道葛然有极重要的事要谈,却没想到他一开口谈的就是j。 「你那个女人,克莉丝汀娜j,我终于见到她了。的确是个漂亮娘们。」 葛然脸色很沉,口气一点也不像称讚。 「在哪儿见到的?」 他猜想葛然大概是在杂志或者电视上看到j,但他猜错了。 「在我家里见面的,我叫人把她带来见我。」 「她不是去了维也纳?你叫人把她从欧洲带回来?」 「她跟你说去欧洲?这婆娘满嘴谎言,我恨不得将她杀了!」 葛然满脸恨意,额头上都浮现青筋了。他觉得事情似乎不妙。 「阿秋,你给我说实话,你是不是真的以为她去了欧洲?」 「她留下的字纸是这么说的。」 「你站稳了听好,这婆娘骗你。她跑去我白河的宅子,混到蜜雪儿身边!」 黎泰惊讶得合不拢嘴,心中乌云笼罩。 「她……她去那儿干嘛?」 「这就是我把她抓来要问的。她推说自己单纯想瞧瞧蜜雪儿是怎样的女人,还一口子称讚蜜雪儿。那张漂亮脸蛋邪到骨子里去了!好在那边的人及时通知我,晚了不知道会闹出甚么祸事!」 好险没出事。 黎泰这才意识到自己多么害怕,听到j跑去白河的时候他心中闪过非常坏的预感。他再次确认地问:「蜜雪儿没事吧?」 「哼!她好不好干你屁事!」 「老大………」 葛然一屁股坐进沙发,点了根雪茄稍微缓缓气。黎泰端上蔘茶。 「身子没事,胎气也安稳,可她心里………我不清楚那个贼婆娘到底跟她说了些甚么,总之她伤心得不得了,你最好马上去看她!」 「是………」 「你他妈的不会还想见那婆娘吧!我已经把她送回公寓了,放心,毫发无伤。因为她是你的女人我才没要她的命,你自己好好处理。最好想清楚,阿秋,这女人是碰不得的;她有毒,谁沾了谁死!」 「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婆娘跑到白河附近的市镇,先混进一个甚么表演团,在那一带巡回演出,玩音乐的。蜜雪儿看到广告就挺着肚子和我孙女儿阿芝两个跑去看。那女人别有用心,找机会跟蜜雪儿混熟;蜜雪儿人善良,阿芝又是个小娃子,结果两个笨蛋将她带回家里住下,简直就是引狼入室…… 「那女人每天弹钢琴给蜜雪儿听,说甚么音乐对胎儿有好处,没想到她愈弹愈古怪。宅子里的工人说,弹到后来他们听着都害怕,那种音乐好像有魔力似的教人心里头沮丧得不得了,跑出一堆坏念头,连阿芝这七岁的小娃儿都吓哭了。真是可怕的女人。 「工人们因着她是蜜雪儿的客人不敢将她赶走,于是给我打了电话。我一猜就猜到是她,立刻派一帮人过去将那婆娘给我抓来。阿秋,你再怎么仆街也得有个限度,蜜雪儿是我的乾女儿,是我的心肝宝贝,她要是有甚么事我就杀了你!」 黎泰心里沉重极了。 他之前的确认真考虑过与蜜雪儿离婚的事,但此刻他心中雪亮,绝不能让蜜雪儿受到任何伤害,无论再怎么爱j也不能。 他低头向葛然说句「对不起」,立刻搭机赶往威斯康辛。 到了白河宅邸,工人们都没给他好脸色看,虽然面子上还是毕恭毕敬的,但他们都知道了j的来歷。 老医生正在给蜜雪儿把脉。 「借一步说话。」 老医生和黎泰来到走廊。蜜雪儿始终闭着双眼不去瞧他。 「暂时还不必住院,但得随时注意她的状况,一旦情况恶化就要立刻住院疗养。为了不影响胎儿我没开镇定剂,只能靠人好好安抚了。黎先生,容我说句话──对蜜雪儿好点吧!像你这样的人不该让太太受委屈。」 这位老医生认识黎泰十几年了,是唐人街的街坊。为了帮蜜雪儿安胎,葛然特地请他从纽约搬过来住。 「她身子有甚么不妥之处吗?」 「身体倒还好,胎儿也正常。就是精神状况很糟,忧鬱症。」老医生压低声音说:「……有自杀倾向。前几天有下人说在浴室里发现一把剃刀,怕是想割腕。你好生留意着吧!万一出甚么事儿可就后悔莫及了。」 医生离开后,黎泰坐在蜜雪儿床边握住她的手,一言不发。过了很久蜜雪儿才开口: 「我知道你爱上她了。能这样真心相爱是很珍贵的,也许一生只能有一次,不要因为我而错过。等孩子生下来我们就离婚吧!」 「我说过,不会离婚的。」 「不离婚你们怎么在一起呢?别让我当一个破坏爱情的人,我真的不想。我已经打电话请武哥帮我准备好文件,到时候找他签字就行了。」 葛进武是律师,虽然平时不会去处理离婚案件。想不到蜜雪儿已经做到这种程度,似乎下了决心。 「她……到底跟你说了些甚么?」 「没说甚么,很多事不需要明说。我天天听着她的琴声,藉着琴声传达她的心意,听得十分明白。黎,你还是回去吧!那边有很多事等着你处理。武哥告诉我最近公司被查得很紧,有人被警察抓了,你一定很烦恼吧。至于我,不必担心,我会好好把孩子生下来的……」 「别说了,我留在这儿陪你,哪里也不去。」 蜜雪儿闭上眼睛,表情不变却流下两行泪。 黎泰用纸巾帮她拭泪,她却转过头去。 留在白河的日子里,他每天都思念着j,想到她身上的香味,想着她的机伶可人,就感到一阵心痛。他一点也不想失去她,然而心里明白自己是不能再拥有了,因为代价实在太大。 j说得没错,这都是他自己的选择──选择爱情当个忘恩负义的混蛋,或者当个好丈夫失去所爱。他的答案终究是留在蜜雪儿身边,理由却不是道义上的。 如同j说过,为了达到目的而当坏人黎泰不是做不到,事实上他为了开拓霸业已经干下不知道多少坏事。决定留在蜜雪儿身边完全是基于一种牢固的责任感,像囚笼一般将他的心牢牢绑住。不是蜜雪儿绑住他,是她的家人──恩里奇夫妇和两个女儿的命──他们一直站在彼岸拜託他好好照顾蜜雪儿。 与其说是道义,不如说是一份沉重而绝望的爱。 绝望感不断侵蚀他的心,他甚至想过乾脆和j殉情算了,一死百了;可又想到死后见到恩里奇家人该如何交代呢?能不能说我已经替你们报仇了还想怎样,我也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啊! 在无可奈何的想像中,恩里奇先生没有说话更没有反驳。他的脸上有个巨大而恐怖的窟窿,血已乾涸,窟窿下方只有一张微笑的嘴,那慈祥的微笑依旧如同当年那样令他感到温馨。温馨也是一种压力,他被压得几乎喘不过气。 唯一的安慰是这次胎儿相当平安,应该能顺利出生吧!他陪着蜜雪儿到镇上的医院做检查,仪器显示一切良好。医生告诉他这孩子心脏很有力,各方面都发育得相当良好,是个健康宝宝。 随着產期日渐接近,黎泰的心中的阴霾也慢慢退缩,退到可以暂时不去想的角落。他觉得或许这孩子能带给他救赎。 日子在等待中飞逝,很快的,蜜雪儿即将临盆了。可就在最后一次產检时医生发现麻烦的问题──胎位不正。 之前不是这样的,医生也不明白为甚么胎儿会忽然移动,转了将近一百八十度。照这情形是无法自然分娩的,必须动手术才行。他想起前几次流產也是因为胎位忽然变化,难道这次依然不能倖免? 医生叫他不必担心,密尔瓦基有最好的医院,而且这并不是甚么困难的手术。但黎泰放心不下,坚持要回纽约的医院。 他立刻包下一架小型飞机从最近的机场飞回纽约。三个小时后,蜜雪儿躺在手术台上,恰好羊膜也开始破了。 黎泰在手术室外的走廊心急如焚。 他最担心的不是孩子,所有医生都说这孩子十分强壮,生命力旺盛;他担心的是蜜雪儿虚弱的的身子能不能撑下去。动手术必须大量失血,一想起她苍白的脸色就觉得不安到了极点。 葛然和一大帮弟兄们都来了,大家都忧心忡忡却又一个劲儿地劝黎泰不要担心,一定会母子平安的。就在他觉得心烦意乱想一个人出去抽根菸的时候,护士忽然跑来说有人打电话到医院,说有要紧的急事一定要他亲自接听。 都甚么节骨眼了还能有更重要的事吗?正想回绝时护士告诉他对方自称「康有为」。 这通电话不能不接了。他清楚康有为谨慎的个性,只要他说重要就肯定是天大的事。 「有为,出了甚么事?」 「抱歉,黎先生,这事儿本来不该告诉你的,但我刚才听人说蜜雪儿要生了,我想你可能会有些想法,再三考虑之后还是决定听听你的意见。」 「到底是甚么事?」 「老爷子派我去杀一个人。一个跟你很亲密的女人。」 黎泰心头彷彿被铁鎚重击。 之前葛老大就说过想杀了j,但当时葛老大也说j是他的女人要他自己处理,怎么又要派人去杀她呢?而且动手的是康有为──这些年来只有执行最重要的任务才会派康出马,因为他办事万无一失,他想杀的人绝对没有活命的机会。 「为甚么?」 「你在白河的这段时间发生很多事,老爷子交代不能告诉你,让你专心陪蜜雪儿。而这些事,让老爷子决心要除掉她。」 「老爷子为何要这样?你给我说清楚。」 「是。那个女人跑去找老爷子,扬言谁敢妨碍你们在一起就要灭了谁。她可不是说空话,这几个月她透过许多关係,大概是凭藉美色吧……她找上了一个德州参议员名叫乔?昆丁?米尔顿。你应该知道这个人。 「米尔顿最近出任司法委员会的主席,之前还组成一个专门打击帮会势力的跨部门会议,早就想对我们动手了。前阵子不是还开听证会弄掉五宝的查尔斯邓兄弟,这你也该听说了。 「大哥,我不知道你到底对她说了多少事,那女人自称非常了解内情,打算出面指证老爷子和其他兄弟。我在司法部的内线说,米尔顿这次很有把握能将我们一网打尽,还将那女人称作『王牌』…… 「不过那女人开出条件要求放你一马。米尔顿之前始终犹豫不决,直到今早内线传来消息说米尔顿已经决定接受她的条件,正在与各部门协调中,快的话今晚就会有大批fbi探员将那女人带走。你知道,一旦落入fbi手里就没人动得了她了。」 黎泰愣了半晌。 j对于爱情的执着竟然到了这地步,不但跑去蜜雪儿身边作怪,甚至借用政府的力量打击妨碍她的人。如果放任不管势必危及组织与生意,让弟兄们都陷入危险之中。可是…… 「我始终把你当作大哥,但葛老爷子的命令我也不能不听。他说这事儿不能让你知道,必须乾净俐落,还说这样做也是帮你一个大忙好让你不必再左右为难。你觉得呢?蜜雪儿快生了,我不知道你有了孩子之后会如何看待和那女人之间的事,也许你不希望她死……… 「我现在就站在那栋公寓对街,随时都能动手。 「给我一句话吧!只要你叫我停手我就停手,即使被老爷子处罚甚至让整个组织跟着陪葬我都不后悔,因为该负责的人,是你。」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听见好几次投币到公共电话里的声音,始终犹豫不决。 一向果断的黎泰竟然无法说出半个字,只能望着医院柜檯墙壁上的排班表发楞。排班表上密密麻麻的字他一个也看不进去,眼前浮现的是j美丽的容顏。 ──那是早晨起床未施胭脂的脸,长长的睫毛、深情款款的眼神、个性强烈的嘴角……… 他终于体认到j的爱情是一种毒,戒不掉的代价就是死。一个女人胆敢向黑帮公然挑战,不仅仅是对爱情执着,简直就是寻死的行为,聪明的j不会不清楚后果。她享受着危险的快感,对那毒素上了癮,甚至将追求爱情与追求危险融为一体,再也分不清。 黎泰给她的确实是最接近死亡的恋爱,同时也是最接近恋爱的死亡。在她被康有为杀死的那一刻,或许爱情能衝到最高点吧! 奇怪的是,他在应该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居然闻到那股酸辣汤的香气。 忽然耳边响起欢声,一个手下人急促地衝到他面前嚷着── 「生啦生啦!母子平安哪!恭喜黎先生!」 他静静地掛上电话,跟随来人奔向手术室。 两小时后,他赶往那栋红色公寓。 公寓已经被熊熊烈火吞噬了。大批消防人员拼命洒水抢救却无法控制火势,整条街都被消防车和警车堵住。街边无数群眾拥挤围观,飞灰不断飘撒在他衣服上、脸上。 突然觉得眼睛有些刺痛,伸手揉揉才发现眼眶含着泪水。 群眾当中有几名衣着整齐的高大男子,渐渐靠近黎泰。他知道这些人是fbi的探员,原本打算将秘密证人带去安全的地方保护却来晚了一步。他们眼中也有着熊熊燃烧的怒火。黎泰没有任何抵抗就跟他们走了。 他没有犯罪嫌疑,火灾发生时他正在医院陪着刚生完孩子的太太。探员们能做的只是轮番逼问、恐吓、破口大骂,而他却一言不发直到葛进武赶来,将他从拘留室带走。 临走前一个刚回来的探员将一叠照片扔在黎泰面前,是火灾现场的照片。 烧得面目全非的屋子中央有一具焦尸,焦得不成人形,生前的美丽已被蒸发殆尽。探员直盯着黎泰想看他的反应,但他早已学会将情绪封闭在心里,脸上佈满了冰霜与岩石。 「仔细看哪!那是曾经深爱过你的女人,你给我仔细看清楚!该死的王八蛋,知不知道她一心护着你?作证的条件就是要求给你特赦。真没想到你居然是这么残酷的人!走着瞧,我绝不会放过你这种人渣!」 探员用力揪住黎泰领口,恨不得将他活活掐死。他摔开对方的手,冷冷道:「拿根黑木炭来就说是我的女人,我的女人也未免太多了吧?」 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去。 黎泰的心中有某部分已经随那场大火一同死去了,接下来只剩下过日子,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他没有流下一滴眼泪,转眼间就恢復成以往那个冷酷而练达的强人,明快地处理一切。 那个探员并不是空言恫吓,fbi更不是银样蜡枪头,他们的确开始行动了,并且还联合了州警、海关、缉毒署、fda(食品药物管理局)等,跨部门展开包围攻势,甚至与亚洲几个国家的警察部门共同行动,成功切断他们长年依赖的毒品原料来源。 可黎泰也不是省油的灯,他找了好几个参议员帮忙关说、谈条件,还威胁只要他入狱一定会抖出许多犯罪内幕。当局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一旦将那些内幕闹上了檯面,上百个联邦与州政府官员将被株连其中,甚至连军方高层都有人要倒楣。 当时正是越战吃紧的关键时刻,北越发动了「復活节大反攻」,美军即将撤离越南,如果国内政坛发生丑闻后果将不堪设想。黎泰利用了这个敏感时机提出各种条件,包括将资產全部移往海外。但fbi也不干示弱,扬言如果不能消灭这个犯罪集团寧可被揭疮疤也在所不惜。 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识──黎泰全身而退,并且以秘密证人的身分指证包括葛然在内的数十名黑帮干部。 1973年六月,黎泰带着蜜雪儿和不到一岁的儿子前往台湾,在他上飞机那天许多人遭到逮捕。 黎泰出卖葛然的动机到底是甚么呢?也许不完全是为了自保。 也许他内心深处对葛然有恨,也许恩断义绝是他告别那段恋情的唯一方式,也许……… 无论如何都不会有人知道了。 ※※※※※※ 「少白,你认为呢?」 葛老大睁开双眼,手中的雪茄也燃到尽头。 「猜不到。我一向不怎么清楚阿爹的想法。这些往事他从没对我提过。」 我帮他将手里的雪茄拿到菸灰缸捻熄。 看着老人精疲力尽的脸,我提出最后一个问题。 「可以告诉我j的全名吗?」 「j啊………christinaj.。」 「j是缩写吧?」 「嗯,j是jiang的缩写,她的中文名字是『姜凤仪』。听说现在还找得到她当年的钢琴唱片。 「她也是个不得了的女人,如果不是认识你阿爹她现在可能还过着幸福的人生吧,谁知道。人生就是这么回事,事过境迁再回头看,一切都彷彿注定似的。」 葛老大指着墙上最靠边的一张照片:「那个就是姜凤仪。」 我走到墙边,还没将相框拿在手里就已经确认了心中的猜想。 拍照的角度是从侧面拍摄正在弹钢琴的女人。那张美丽的侧脸──长睫毛、充满灵气的鼻樑、嘴角微微上扬──曾经有两週的时间我天天捧着、亲吻着这张脸。 「那张照片就是她为了接近你妈妈,混到这宅子里那段期间拍的。我以为早把它扔了,出狱后再回到这里时,整理旧照片才发现还在。我想,也是一场缘份,就让她留下吧。」 如果不是葛然隐瞒了甚么,就是有些连他都不知道的事。 j到底是怎么死的?在这宅邸住了一个月,到头来妈妈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答。 女僕连门都没敲就急急忙忙跑进房里,在葛老大耳边说话,表情哀愁。葛老大听到一半便用力睁开双眼,嘴唇微微颤抖,显然正在压抑激动的情绪。 女僕说完话走了。葛老大的表情渐渐转为悲哀,那悲哀彷彿将这个肥胖的老人一下子掏空,变成一具松垮垮的皮囊。 「怎么了?」 「刚才是台湾打来的电话,说蜜雪儿过世了………是自杀。」 我双手一震,姜凤仪的相片坠落在地上,摔了一地碎玻璃。 十三 每次她笑了,住在我心里的小鸟就要衝破胸膛飞出来。那样的笑顏不会让人心安,瞬间触发的狂喜中孕着随时都要失去的忧虑,忧虑太过美好的事物不能长久。早先,那一丁点忧虑绝不能倾覆我的快乐,因为快乐就像一艘巨轮航行在无边无际名为恋爱的海洋上。然而这一刻,忧虑与不安却化作三十公尺高的大浪袭来,几乎吞灭了快乐。 快乐消失的同时冒出了一个念头。那念头,与快乐忧虑一般彷彿也有了形状── 「拥有与失去是一体两面的,只能作为一个整体去接受或不接受。不愿意失去,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曾拥有。至于那些无关痛痒的东西就是拥有再多也微不足道,失去了也毫不可惜。」 这不是我的念头,是我从谁的身上看到的呢?是谁在我心头种下这样的感悟? 姜珮的笑容依然。悦耳的声音像小蝴蝶跳跳地来到我耳边: 「不安的浪头再高再狂,也无损于你的恋爱一丝一毫。你的恋爱是汪洋大海唷!又远又深的大海,我沉在你恋爱的深海底下,很舒服很舒服地在那儿休息。只有在你的爱中我才能找到栖息的地方。」 「你会一直留在那儿吗?」 「永远。」 「如果这样的话,告诉我,你爱不爱我?你从不说。」 姜珮的笑容依然,声音却化作小蝴蝶忽然跳开。我急忙伸手捉蝴蝶,手却不听我的命令擅自去捧她的脸,去环绕她的颈子;而嘴,任性地向前亲吻。姜珮边笑边闪躲,不让我得逞…… 「爱不爱我嘛?」 「呵………」 「别跑!」 醒了。 手里捧着的那张脸不是姜珮,而是我的室友桑芸。桑芸也在笑,贼兮兮的,与梦中的美丽笑顏差了十万八千里。我迅速缩手。 桑芸指着我哈哈大笑说:「做?春?梦!春春春春春…………(自製回音效果)」 「春屁啦!」 另一张床上的芬达也醒了,看见桑芸小小「啊」了一声。 「学姊你回来啦!对不起………」 芬达慌忙起床,桑芸笑着说:「没关係没关係,我的床让你睡没关係。但是不可以在我床上『弄那个』知道吗?要弄到海宝贝的床上弄。」 「怎么可能!学姊你不要误会,我们没有………」 「没弄吗?」 看着芬达害羞的样子,桑芸满意大笑。这个女人特别喜欢捉弄学妹,而且对色色的话题异常感兴趣。我拿起昨完喝剩一半的芬达汽水一口气灌完。没气的汽水喝起来只觉得更渴。 昨晚芬达说出的姜珮的秘密,一觉醒来又上了心头。 姜珮在我梦中的形象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而变质,我也确认了自己不会因此而不再爱她。但忧虑的心情在脱去梦的外衣后依然牢牢攀在意识表层,有一种不乾脆的烦闷感。 「我猜你们昨晚也没弄,不然海宝贝就不会做春梦了……不过也难说,搞不好是弄得不够,欲求不满。」 「不要叫海宝贝好不好?很噁心耶。你干嘛一大早就跑回来,还跑到我床上?」 「一进门就听到你说梦话了,又不说得清楚点,只好靠近点听囉!谁知道你忽然就来个抱抱,还索吻,哈哈哈!海宝贝不可以乱来唷,我的吻只能给我的阿那答。」 桑芸拍拍我的头,我立刻闪开翻身躲进被子里。 「还害羞咧!」 不是害羞,只想抓住梦的尾巴继续追逐姜珮的脸,追问她。可惜被桑芸这么一乱,梦的残跡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芬达乖巧地摺好被子,将床单拉得没一丝皱纹,然后抱膝坐在地毯上。 桑芸大剌剌的在我们面前脱衣服,连内衣都卸下,芬达赶紧调整方向。以前看到桑芸这样我也会有些兴奋,不过久了就习惯了。桑芸换上运动服后抱着饮料和零食坐在芬达旁边,一付要开始聊天的样子。 「你不必补眠吗?每次约会回来不是都要补眠?」我问。 「不急不急,姊姊我精神好得很,可以先聊天后补眠。」 「昨晚吸收了许多阳气是吧?」 「当然囉!我又不是你只会採阴补阴,愈补愈阴。」 「我挺得住。」 「学姊……」芬达偷瞄了一眼桑芸的胸部,似乎有点介意。 「嗯?」 「那个……」 「哪个?」 「恭喜你。」 「恭喜我?」 「恭喜你考上研究所。」 「那个呀,没甚么啦,谁都考得上。不过你们毕业后应该会出国吧?」 芬达没回答这个问题,反问道:「听说你要搬出宿舍………」 「是阿。」 「要另外找地方租房子吗?」 「问这干嘛?」 「没甚么……关心一下学姊嘛。」 「我啊,不用再租房子了,我要搬去跟阿那答住。」 桑芸有个比他大四、五岁的男朋友,在自己家开的公司当小主管。我没见过那人,他以前总是趁我不在的时候来找桑芸,后来都是桑芸去找他,晚上也经常在他住的地方过夜。按照桑芸的计画不久就要订婚了。 有这么顺利吗?她还没见过对方的父母,有钱人家可不是那么好伺候的。 「你住他家,他爸妈没说甚么吗?」芬达问。 「那是他一个人租的公寓啦!怎么可能去跟他家人住在一起。」 「迟早吧?结婚以后。」 「才不,就算结婚也是两个人住外面,谁耐烦应付一大家子人哪!」 「说的也是。」 「等我搬走你就住进来吧。到时候你们就可以天天抱着睡囉!」 「屁。」我伸出中指。 「不喜欢抱芬达?海宝贝比较喜欢抱学姊吗?」 「不要乱说唷!我可从来没抱过你。」 「刚刚才抱过我想不认帐?」 「那不算,那是非自主神经的非交换式的反应回路。」 「呵呵!干嘛急着解释,怕芬达误会?」 「我没误会……」 抓起宝特瓶装的无糖绿茶咕嚕咕嚕一口气喝掉大半瓶,总算解渴了。桑芸和芬达很佩服似的看着我,见识到甚么叫牛饮。 我抹抹嘴说:「与其说芬达误会,你比较担心你男人误会吧?我就不信你敢在他面前叫我甚么宝贝。」 「嗯,他的确有点担心。」 「甚么有点,是超级担心吧!女朋友跟同性恋住在一起,每天一起睡觉一起洗澡,高兴起来就弄一弄,他光是想像这些画面就爆炸了。」 「哈哈!对啊对啊!」桑芸觉得让男朋友吃醋挺有趣的。 「所以他才一直催你搬去跟他住。你还真残忍,故意告诉他我是同性恋。」 「我只说你喜欢女生,又没说我跟你那个,他爱怎么想就让他去想,急死他。」 「其实他担心的未必是你跟我这个那个,搞不好担心你被我传染。」 「传染?」芬达不是很明白这种事,「传染甚么?」 「同性恋啊!」 「那个不会传染吧?」 「很多人把同性恋当成疾病呢!」我说。 「好过分!」芬达一脸讶异。 桑芸收起调笑,正经地说:「他不是那种人。」 想说些甚么,还是算了。以前念中学的时候已经领略过那种滋味,现在已经不在乎了。 那时候总想着要别人认同,想要说服别人,不惜向人展示真实的感情,尤其是自己重视的人。然而总是无法获得理解,敞开的代价就是承受那无法承受的异样眼光,最终让自己变得敏感、尖锐、面对歧视时的激烈反弹、抗争、以伤害回应伤害。最后弄到两败俱伤,遍体鳞伤。 「为甚么不试着改变自己呢?」曾经有人这么对我说过。 为了不再受伤,我也曾经认真考虑过所谓的「改变」;然而真的去做些甚么改变自己的事,一次也没有。例如交个男朋友。 这些年来我学会一件事,就是绝不妥协。一旦习惯于妥协就得绕着别人的世界运转,很轻松很平安,就像在别人铺设的轨道上前进,下一站去哪儿都是确定的。 找个男人疼爱自己,被人牵着手走进婚姻家庭、养儿育女、扮演女人该扮演的角色,一点都不难,演戏嘛!但我不喜欢妥协。 不妥协,与全世界作对,会很辛苦甚至弄到遍体鳞伤,但只要坚持下去妥协的终究是别人──如果不向我低头的话,那就战斗到底吧!反正不是我绕着地球转,就是地球绕着我转,在物理上两种说法都成立,端视你选择的立场。 幸运的是,我的周遭没有比我更坚持的人,虽然得不到他们的认同,倒也不必被逼着认同他们。那些把同性恋当成疾病的人,对我来说是更令人讨厌的病菌,我没必要与病菌相处。 「他真的不是那种人,否则我不会喜欢他的。」桑芸再一次强调。 芬达感叹地说:「真不明白,为甚么要区分甚么同性恋异性恋,每个人明明都不一样啊,喜欢男人的也不是全世界的男人都喜欢。就好像把『喜欢胖子』、『喜欢瘦子』,或者『喜欢单眼皮』和『喜欢双眼皮』的区分为两种人一样,毫无意义。我觉得只要喜欢一个人,那人就是全世界最特别的,完全不能加以归类。难道只因为有人跟她一样是双眼皮,我就必须成为『喜欢双眼皮的人』吗?这样分类也太诡异了。」 「这是数量的问题。因为喜欢单眼皮的跟喜欢双眼皮的人不相上下,所以彼此可以和平共处。人总是对少数看不顺眼的。再说,单眼皮可以割成双眼皮,性倾向却无法改变。桑芸跟我住再久也不会喜欢女人,不用担心被我传染。」 「别再说甚么传染了。」桑芸说。 「你敢说他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不是有问过你吗?」 「那只是一开始,因为我不肯跟他做所以他有点怀疑。」 「你们没做过吗?」芬达放大了瞳孔,彷彿要进入惊悚的话题。 「早就做了。昨天还做了四次,吸了不少阳气。想听细节吗?」 「你想吓死芬达呀!别说了。」 「芬达很想听啊,你瞧她一脸嗷嗷待哺的样子。」 「才没有………」芬达嘴上说没有,却露出既害羞又好奇的表情。 我翻身下床,换了件牛仔裤和超帅气背心准备出门。 「你要去哪?早上不是没课吗?」芬达也站起来。 「有点事。」 「是……那个吗?」 「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昨晚的事必须确认一下,总觉得不大安心。」 「也好……确认一下也好,说不定我听错了………」芬达有点想跟的样子,又有点迟疑。 「你就乖乖待在这儿接受学姊的性教育吧!」 「海宝贝不想旁听吗?本学姊难得开讲唷!」 「靠,这堂课我早修过了。」 穿好靴子时看见桑芸正在把白板上的数学式子擦掉。莫非用讲的不够清楚还要图解? 早晨阳光旺盛却不显得热,因为风大。 风大的日子适合把被单摊开来晾,也适合把话摊开来讲,我是这么觉得。 姜珮的美丽一如往常,没有丝毫改变。 其实本来就没有甚么改变,只是我知道了一些之前不知道的事罢了。有时会因为自己心情改变而将外在的事物也看得不同。我努力观察她,期待着基于对她不同的认知而观察出一些异常,然而甚么都观察不出来,横看竖看她依旧是我的完美女神。 乾脆开口问吧!风大的日子适合把话摊在阳光下说。但和她四目相对时却又说不出来。 事实上并不是说不出口,而是不愿意,不愿意在甜蜜的空气中讲出煞风景的话。 「你是骗子吗?听说你在美国骗了很多人,席捲了一大笔钱逃来台湾,还被人追杀。你有甚么解释?我不相信你是那种贪财无廉耻的女人,是不是有甚么不得已的苦衷需要一大笔钱?或者你其实是被人陷害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问这些话都是理所当然的吧?谁能在听了那些事之后保持沉默呢?除非听的人也是骗徒的同业。可我不是同业也问不出口。 而我很清楚自己更在意的是那些正在追查姜珮下落的「美国人」。一旦被他们抓到就是「想死都没这么便宜」──芬达转述的话令人不寒而慄。 姜珮她到底有没有甚么对策?虽然付了钱,那个赵胖子却未必守信用,万一他把姜珮的住处抖出来怎么办? 姜珮应该也料想得到这一点,这是不是意味她随时都可能开溜?也许在下个街角她就忽然凭空消失了;也许下次去找她时蓝色公寓早已人去楼空;也许明天的这个时刻她已经在一个没人找得到的天涯海角。真不希望有一天听见自己吶喊着:「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你!」 原来最令我在意的不是她的人品也不是她的安危,我最担心的是其实是失去她──不想失去,就不要拥有───又想起这句话。 忽然从背后紧紧环抱住她,喃喃道:「不要离开我。」 超市门口一个正在整理手推车的店员被我突如其来的行动吓了一跳,大概很少看过这么高的女生飞扑一个这么娇小的女生吧?姜珮原地转身一百八十度,和我脸对脸。 「怎么啦?」 她仰着头,眼里没有太多笑意也没有一点儿惊讶,彷彿随时都等着我抱她。 「你不会离开我吧?」 「我会离开你的,」她的手也圈上了我的腰,「等你不要我的那一天。」 忍不住吻了,在眾目睽睽的超市门口,时间长到店员过来制止我们。我拉着她走到超市附设的咖啡座,点了两杯饮料和一包sevenstars香菸。 姜珮微笑望着我,她知道我有话要说。可我不想说话也不想抽菸,只想接续刚才还没足够的吻──每次只要一和她接吻就好像没完没了,彷彿十天没喝水的人掉进游泳池似的。她轻轻摸我的脸阻止我的吻攻击。 「先停一下。待会儿还要逛超市吗?我觉得你不想进去了。」 「嗯。」 「不是说今天晚上要煮咖哩才来买材料吗?怎么你不想吃了?」 「我们今天别回家好吗?」 「想出去玩?也好。」 店员送来饮料和香菸,我点了根菸,姜珮慢慢喝着果汁,眼睛仍瞧着我。我知道她在等我开口。 「天气真好,不如我们去动物园?」我说。 「好啊,台湾的动物园我还没去过呢!」 「国外的动物园是甚么样子呢?」 「都差不多吧。我去过奥勒冈的动物园,地方满大的,有北极熊、袋鼠、美洲狮、刺蝟、大蜥蜴、羊、各种各样的羊。我记得那里羊特别多。你不是真的想知道奥勒冈的羊咩咩吧?」 「奥勒冈………你似乎去过很多地方。」 「都在美国,离开美国就来台湾了。小时候跟着妈妈到处跑,不停搬家,很少在同一个地方待上两年。」 「你说过来台湾三年了,那时你十八岁,所以你至少搬家十次?」 「十几次,记不得了,有些地方连地名都想不起来,连一个朋友都还来不及交上就得转学。」 「很寂寞吧?」 「以前的事不重要啦!现在有你我就不寂寞了。」 多么娇弱的一个女孩,随着单亲妈妈四处流浪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无论她过去做了甚么该不该的事,今后我都要保护她──下了这样的决定。 「珮,你乾脆来跟我住在一起,我天天陪着你。」 「搬进学校宿舍?」 「我室友最近要搬走了,大概……大概再过几天吧。这几天你就先住饭店好吗?」 「饭店?」 「对,就这么办!等一下我们先去找家饭店,然后你就待在那儿等我,我回去帮你收拾东西。你说的对,过去的事都不重要了,现在和未来才重要。」 正要站起来姜珮就拉我的手,将我拉往她的身旁与她同坐一张椅子。她搂着我的手臂,头挨着我的肩,闭上眼睛享受这片刻的幸福滋味。 「小海,你真好。你担心那些人会找到我,所以要帮我回去收拾行李……」她的声音温柔、平静,对于我发现她的秘密似乎并不感到奇怪,反而是我惊讶她怎么知道我的真意。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那些人知道我住的地方,一定会守在那儿等我,你回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说的也是……被他们抓住好像挺危险的……」 「所以囉,你回去还是我回去都没差别的。」 「那么我们都别回去了。」 「那也不成啊,满屋子这么多东西不能放着不管。再说,就算能把东西搬走你宿舍塞得下吗?而且我不是学生,住宿舍也会有问题吧?这事儿不急,我们再慢慢想,right?」 唉,我也知道这是欠思考的一时衝动,被姜珮这么一提,不得不静下心来仔细盘算。而她,悠然地靠着我的肩,啜着饮料,双腿轻巧地前后摆盪──她真的心情很好,俗话说七月半的鸭子,一点也不为自己的处境担忧哪! 「小海,我好开心唷!真的。」 「我知道。」 「我在心里笑呢!你怎么知道。」 「你只要一开心,脚就会这样前后晃。」 「呵!」 「可是………」 「别担心,除了你之外还有人保护我。那人以前也保护过我妈妈,后来他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和妈妈两人无依无靠,又怕被坏人找到所以只好到处搬家,躲躲藏藏过日子。你无法体会那种日子,每天战战兢兢的,没有钱,也没人帮忙,一切只能靠自己。 「妈妈病了,精神与肉体都有病。你听过她的贝多芬,很异常吧?她的精神被肉体的病痛折磨,精神的衰弱与败坏又回过头来摧残肉体,就这样反覆循环一直到死去。打从我懂事以来就参与了她的痛苦。 「我说『参与』,是因为我甚么忙也帮不上;我救不了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一朵美丽的花渐渐枯萎凋谢。她年轻的时候是很美的,是当年全纽约最闪亮的明星!只可惜没能留下一张当时的照片,只能在图书馆的旧报纸上找到。 「在我出生前她遇上一场大火灾,毁了一切,她说自己有一部分也在那场大火中烧掉了。她甚至后悔没死在那场大火中,后悔这样丑陋地活着,后悔生下了我。 「我一点也不恨她,虽然她和我分享了这样多的痛苦,但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妈妈,在那些不堪的年月里她是我唯一的支柱,无论做甚么我都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妈妈。」 她看起来是开心的,表情也是开心的,眼眶里却含着泪光。我很想紧紧抱住她让她别说了,却也知道这是她决定性的告白,是她鼓起勇气回应我的爱,我必须接受,必须理解。 「你应该已经知道我在美国犯下的那些案子,被好几州通缉了。虽然不喜欢那样但我必须用一些平常人不会用的方法努力赚钱,那些方法有时要冒着生命危险,失败了要赔上小命,成功了也会被人当作贼,当作恶劣的罪犯。无论代价是死亡还是犯罪我都无话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既然选择这种方式,一旦被抓到了也只能认了,没甚么可抱怨。 「我没有理由脱罪,也不是找藉口要你同情,更不会希望你认同这种事。我只想让你理解一个没有学歷没有背景,甚至没有合法公民身分的亚裔小孩该怎么生存呢?该怎么负担沉重的医疗费用?我唯一能利用的只有这付容貌,加上一些卑劣手段。 「在l.a.有个日本商人,是个恋童癖,我被他关在一个监狱般的地下室连续五十天,天天穿上各式各样的童装取悦他,等他玩腻了就杀掉埋在地下室的磁砖下面。那个禽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只是我运气比别人好,逃走时还顺便偷了他几十万债券。其他还有许多不堪的事,我就不说了。小海,我不是你心目中的完美女神,而是恶名昭彰的魔女…… 「我猜你一定是因为昨晚的交易才知道的吧?不会更早。你的眼睛藏不住事,今天一见到你我就明白你已经知道了。原本一直担心你会讨厌我,甚至离开我,但是你却只想保护我。小海,谢谢你。」 泪珠终于滚落了。我用手帮她擦拭,然后紧紧抱她。 「珮,你要原谅我一件事唷!」 「甚么事?」 「我昨晚跟踪你。也不是啦,算是……间接跟踪。」 从发现芬达埋伏在蓝色大厦门口、跟踪芬达、到后来被陈焕民跟踪、陈焕民又被我爸跟踪,我一五一十将昨晚的经过说给她听。第一次看见姜珮的眼睛睁这么大。 「ohmy!真没想到我后面居然跟踪这么多人,就算是电影剧情都太过离奇了!」 她没生气,让我松了一口气。果然是适合把话摊开来讲的好天气。 「是挺离奇的。那个陈秘书说我们像串烧,我倒觉得像金鱼大便。」 「怎么连你爸都说进去了。呵!」 「哈哈!」 又哭又笑的两人,感情就这样愈加深了。 这天我们去了木栅动物园,玩到傍晚又上猫空喝茶,夜里才回到家。 进门前我特别交代门口的警卫要严加防范,绝不能让外人进入大楼。那个呆呆警卫还吹嘘自己学过空手道,甚么陆战队退伍,不用我囉嗦,一隻蚊子也飞不进来。他似乎忘了我第一次是怎么飞进来的。 把话说开了心情固然很好,然而担心还是在所难免。姜珮说那些人是武装的讨债集团,在美国相当神通广大,不过台湾人生地不熟的,本事再大也毫无用武之地,不必怕他们。况且还有个神祕人物暗中保护她。 我问她那人是谁,她说暂时不能告诉我,只说那人和她关係很深,二十年前曾经救过她妈妈一命,是她们家的恩人。可是万一身分曝光那人会有危险,所以不能说。 姜珮果然是复杂的女人。在她那个世界里有犯罪事件、有变态的禽兽、有悬赏、追杀、逃亡、勒索,在她美丽的外表下藏着许多危险的秘密,甚至说她是个坏女人也不为过。但这一切都不重要,我只需要知道一件事就够了。她爱我。 正如对她而言量子力学和广义相对论也是复杂难解的,但她也不需要理解那些,只要知道我爱她就等于理解我这人的全部了。 或许姜珮在这世上的身分就是个魔女,但她仍是我一个人的女神,与世界唱反调这件事我并不陌生。 「小海,你相信缘分吗?」 「你说的是命中注定或者上天安排之类的意思?」 「不,没有谁安排,也不是注定谁该如何。每个人都能自由选择自己该做的事。只是一旦做了抉择,会发生甚么影响就不是人能够控制了。那些影响一个接着一个,看似遥不可及的两人在一连串的影响下因此有了关联,这就是他们的缘分。」 「听起来有点混沌理论吸引子的意味唷。那么,我们算有缘吧?」 「有。不但有,我们的缘分还很深。有些事我现在还不能对你说,以后你一定会知道的。等你知道那些事就明白我们的缘分有多深了。」 「虽然不明白你说的缘分是怎么回事,但我相信爱情,我相信没有缘分的人是不可能相爱的。」 「只是缘分有深有浅。曾经听某人说过,每个人的缘分都是限量的,用完就没了。」 「那个『某人』我认识,也听他这么说过。」 「嗯,他也是有缘人──很坏的缘分,真的很坏,坏得令人害怕。」 「别想他了,想我。」 「小海也是坏蛋噢!」 「我?」 「因为你现在想跟我做坏事……」 「没错!」 十月,接到黎家寄来的讣闻,是黎妈妈的公祭,地点就在黎家祠堂前的广场。 那里原本是一片枯山水,此时全都铺了木板搭起一座灵堂,来了几百个客人。 三个月没见到少白。葬礼上的他显得十分憔悴,黎爸更是苍老许多。一直到葬礼结束我都没机会找他说话。想到在他悲伤的这段日子里我却每天沉醉在恋爱中就觉得很对不起他,我的快乐愈多愈证明我的无情无义。 我看见爸妈和黎爸握手致意。他们也见到我,但没多说甚么。 葬礼结束后宾客们都移往大厅聚餐,按照习俗,丧家要准备素菜招待前来弔唁的亲友。我一个人留在灵堂回想着记忆中的黎妈妈。人不能阻挡死亡,唯一能做的只有儘可能将她留在记忆中。 黎少白不吭不响地来到我背后,拍我一下。 「跟我来。」 我和他一前一后走过回廊,来到宅子后方的园林。 这里有我小时候的回忆,看起来一草一木都没有更动过,和记忆中的景象点滴相符,走着走着彷彿时光也倒流了。 少白忽然跳上池子里的一方石山,接着以几块露出池水的石墩为跳板,依序跳到对岸。这是我们小时候跳惯了的捷径。没等他招手我就跟着跳了过去。池子对岸就是那间蓝色琉璃瓦的平房。 还记得以前黎爸禁止我们跑进这屋子,但我们总是喜欢偷溜进来,因为屋子里有太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我第一次看见唐三彩和毒蛇标本不是在故宫和生物教室,而是在这里。 少白坐在门边的太师椅上,身旁有一台古董唱片机。他甚么都没说,静静听着老旧唱片流出的音乐。我倚着门框,一起聆听少白对妈妈的思念──是披头四唱的《michelle》。 michelle,mybelle. thesearewordsthatgotogetherwell, mymichelle. michelle,mybelle. sontdesmotsquivonttrèsbienensemble, trèsbienensemble. iloveyou,iloveyou,iloveyou. that'salliwanttosay. untilifindaway iwillsaytheonlywordsiknowthat you'llunderstand. 音乐结束,少白小心翼翼将那张小尺寸的唱片收进封套,再装进绒布包的盒中。 「这是当年我爸在纽约送她的唱片,说披头四替他说出心里的爱。妈妈一直珍藏着,连去疗养院都捨不得带出门,怕弄坏了。他如果爱她为甚么不自己说,何必让披头四帮他说呢?」 他将盒子放进背包,看样子不想把唱片留给黎爸。 「如今他想说也来不及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甚么,只好保持沉默。也许他找我来这里不是为了聊天解愁,而是用他自己的方式追悼妈妈──这是一场只有我们两人参加的葬礼。 隔着许多建筑依然听见从筵席传来的杂声,却显得遥远,有种隔世观物的超然。也许是园林的怀旧感渐渐殊化了空间和时间,也让葬礼的仪式与精神渐渐和谐起来。我企图在沉默中探求少白的心,却一无所得。 沉默良久,少白忽然开口,面色凝重而认真。 「你和姜珮,怎么样?」 「在一起了。」 「感情很好吧?」 「还不错。」 「你……爱她吗?我是指那种真心真意的爱。」 「嗯。」 有点纳闷他为甚么在这种时候问这个,他的表情让我有不好的预感。 少白起身走到墙边,从墙上取下一相框。 照片里有许多人。中央坐着一个壮汉,怀里抱着小婴儿;壮汉旁边坐着一位美丽女子,依稀是黎妈妈年轻时的模样。后面站着许多男人,我立刻认出最右边靠墙的是我爸。 「小海,在我妈的葬礼这天,无论我提出甚么请求你都会答应我,是吧?」 「呃……大概吧。」 「如果我说,请你把姜珮还给我,你会答应吗?」 我惊讶得半晌说不出话来。即使听到他要我抓一隻大象表演后空翻给他看,也不会比现在更惊讶。 「这算甚么?小白,她可不是甚么物件可以这样让来让去。」 「三个月前我让给你的时候,你可没说她不是物件。」 「可是现在……」 「现在不一样了是吧?现在你爱上她了。」 这不是我愿不愿意让的问题,而是这样做到底有甚么意义?难不成过了三个月黎少白忽然发现自己也爱上姜珮了?这不是太离谱了吗? 我正想发问,少白就举手阻止我。 「只是『假设』罢了──假设我提出这项要求你会不会答应。既然实际上没有提出,你也就无需拒绝或接受了。」 他的确有说「如果」两个字。然而他会这么说绝对不是无聊耍着我玩,尤其在这么沉重的日子,他必然有些想法。 「小白,无论有甚么想法你都可以告诉我,我们之间没甚么不能说的。」 「没甚么想法啦!就当作我太过悲伤,悲伤到神经不正常吧!刚才的话当我没说过。找你来是想好好跟你聊一聊,说些我妈的事给你听。前阵子我在美国听了不少故事,挺有意思的。」 也许是开头被他扔出来的「假设性」问题惊吓一场,因此少白后来说的故事比较不那么令人吃惊了;一方面也是以前就隐约明白上一代他们年轻时的勾当,有了心理准备。只是听到爸爸以前竟然是那样的冷血杀手还是觉得很不是滋味。 不过,黎少白的故事似乎有些不对劲的地方,一时也无法想清楚到底是哪儿不对劲,故事忽然就跳到二十年后。他说─── 「你知道我妈妈是怎么死的吗?」 十四 这是蜜雪儿的故事。 故事从轮船上见到自由女神开始说起,一直说到海边的岩石洞窟为止。 那夜,蜜雪儿又见到「她」了,依然站在哪朵鬱金香的旁边,无言的控诉。自从她来了,蜜雪儿就明白过去的事并没有过去,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就像她离开了蒙地欧的海岸最后又来到台东的海岸。 深夜的海岸线让她想起那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也是这样赤脚踏着浪花,朝月亮的方向愈走愈远。隔着半个地球的两片沙滩,深夜里竟如此相似;辽阔的银色海面和记忆中二十六年前的画面一模一样,静謐得彷彿在梦中。那个高大英俊的中国男子彷彿又牵着她的手,眼里满是柔情蜜意。她笑了……… 然而这只是我的幻想。 我不愿意想像妈妈泪流满面、在惨白的月光与寂寥大海的陪伴下、孤零零走上赴死之路。那样太悲惨了。 从警方那边得知,当晚她赤脚沿着海岸走了二十公里,遇到一座大岩石,这岩石下半泡在海水中,朝海的方向有一凹槽可以容身,是海水歷经千万年的冲蚀而成。我按照警察纪录的图示,循着妈妈走过的路径找到那块岩石,亲身进入那岩洞中想捕捉妈妈在生命的终点留下些甚么。然而除了想像,甚么也没有。 想像是困难的。在深夜中忽然惊醒的她,连外套也不加一件,鞋也不穿,身上只有单薄的睡衣就独自离开疗养院走到海边,又这么走了二十公里直走到脚底磨破了皮。忽然见到那岩洞时她会有甚么想法呢? 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吧?地球的这一边竟然也有这样一个海滩岩洞,彷彿绕了一圈又回来了。她想起的是和爸爸两人在岩洞里的旖旎?还是同一个夜里发生的惨剧?她原本就打算在海边结束自己的生命,还是见到岩洞时才起了念头? 我可以想像那种无法逃脱命运回圈的绝望感和压迫,就像行驶在一条环形的铁路上,列车终究要开回同一站,却永远到不了下一站。而那个岩洞就是暗示,暗示着结束命运回圈的唯一方法。 ───甚么都不必多说,只要摆上舞台人就会跟着起舞……… 抚摸光滑的岩石表面,海风夹着细沙冽冽扑打着领子,妈妈可怜的身体被人发现时就躺在这个岩洞中──这是我唯一确认的事实,其馀都是想像;如果放纵想像,悲伤将会蔓延到无法承受。在从美国回来的飞机上已经连续想像了十几个小时,痛苦到祈祷飞机失事坠落好停止我的泪水。直到此刻切身处于妈妈丧命的岩洞中,想像与猜测再也不能满足我,我必须「知道」实情。 要知道实情非着手调查不可。我用力擦乾泪水,告诉自己查明真相之前绝不再掉一滴眼泪。 警方将妈妈的死当作一般自杀案件处理,「妈妈究竟是怎么死的?」对这个问题他们的回答只有「自杀」两个字,至于原因警方并不感兴趣。也许爸爸之后会运用私人的力量调查,但此时他却只是一味将自己放空,耽溺在悲慟中。对这么一个悲伤的老人我没有任何期待,他欠她的用悲伤偿还就够了。 疗养院里有一位「方阿姨」,是某部长的太太,有如打进冷宫似的被送进来,是这里唯一与妈妈交往密切的人。在妈妈精神最衰弱的时候,她以神棍式的所谓「灵能治疗」起到一些抚慰人心的作用。也许她知道甚么。 沿着妈妈最后走过的步履在海边岩洞实地考察之后,便折返回到疗养院访问这位方阿姨。方阿姨抱着我哭了一会儿,然后一起来到妈妈最后住过的房间。 所有的布置都没更动。也许是因为忌讳,院方至今还没安排别人入住,她的衣物用品依然符合我记忆中的位置;书架上陈列各种小说和诗集,床头桌的夜灯下搁着一纸信笺,上面写着安德烈?舍尼埃的诗。 对文字情有独钟的她,却没有留下遗书。 「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你只能虚心接受,同时要去体悟这些安排背后的神意。明白吗?路易。要知道宇宙中有个终极的智慧体,祂渴望我们领会祂的安排,等你有一天明白了其中的意义就等于领受了祂的智慧,尤其在这种时刻更要静下心来探询祂的旨意。」 方阿姨烧了檀香,盘腿坐在祈祷台上,低声诵唸。 「我不是来听这些的,方阿姨,我只想知道事实。」 「事实有很多种,看你站在甚么角度。你想知道的事实我未必能给。」 「没那么复杂,只要告诉我妈妈临走前说过甚么做过甚么,有甚么不寻常之处。好好一个人忽然自杀不会没有原因的!」 「这种问题是警察该问的,我也跟警察说过了。住在这里的人就算有甚么不正常的举动,也是正常的,这里是精神病院啊!」 「无所谓,只要告诉我她跟你说过甚么就行了,甚么都好。」 「蜜雪儿话不多,很少说自己的烦恼。不过要说不一样也真有点不一样───我并不是因为出事了才这么讲,她这次住进来忧鬱的情形似乎比以前更严重。这你应该也晓得。」 「我晓得。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妈妈时她说过甚么人来看她,就站在窗外的花丛,感觉她很害怕,还提到自己总是与死亡纠缠在一起之类的话。要是当时能留下来问清楚就好了。你听她说过这些吗?」 「听过。她说的是j。」 「j?」 「是她以前年轻时认识的人,已经不在世上了。蜜雪儿觉得自己亏欠那人,说对她的死有责任,有时候会梦见她。她常提到梦见以前在美国的事,也梦到家人,还向我借了几本解梦的书去看。不过那些书没甚么帮助,于是我试着使用灵能接触过她梦中的灵体──灵体不是在梦中啦。人在做梦的时候精神是开放的,容易感知到外在的灵体;我只是藉由催眠让她的精神开放,再用灵力接触那个被吸引来的东西。 「可惜那是一个太过执着的灵魂,我无法用灵力平息她的执念。从今年夏天开始,蜜雪儿比以往更常梦见j,还说j的鬼魂从她的脑子里跑到外头,以从前年轻时的面貌出现。」 「j有对她说些甚么吗?」我问。 「不知道,她没提过。路易,我说些不太中听的话你不要介意,你妈妈生病了,的确有些不好的东西附在她身上才让她生病。不只是j这个人,还有些不好的灵从年轻时代就缠着她。如今她回到天上的家也是件好事…… 「人还是不要太执着的好。我明白你的感受,突然失去了亲人一定是悲慟的,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不如这样吧!我用灵能牵引你去见蜜雪儿,七七四十九天之内她的灵魂还能与地球互相感应,你可以自已问问她。」 我对观落阴之类的蠢事一点兴趣也没有,如果不是为了查清楚事实我一刻也不想听神棍鬼扯。 打开窗户探头出去左右察看,窗外的鬱金香已经凋谢了,只剩下枯枝被风吹得微微颤动。 「她就站在那朵花旁边,开得最盛的那朵。」记得妈妈是这么说的。我翻身跳出窗外,观察花圃附近的路径。方阿姨也来到窗前,她不明白我究竟想查甚么。 没人会相信疯子说的话,尤其死了二十年的j跑来看她,还站在窗外监视她、控诉她,无论如何都是不必在意的梦囈。然而我却认为这是可能的。 妈妈的房间位于疗养院的最深处。房舍的背后是大约三层楼高的挡土墙,再往上则是陡峭茂密的森林。 挡土墙与房舍之间夹着细长的步道,步道旁是一块块不相连的花圃,看上去不像有人精心打理的样子。这里是疗养院里最清幽的角落,在建筑物与峭壁之间彷彿一座小峡谷,因此种植的也是一些不太需要旺盛阳光的花。 站在鬱金香的枯枝旁,面向窗户,想像深夜里有人透过没拉上窗帘的玻璃凝视床上的妈妈,眼神带着恨意…… 「这里很少人经过吧?」 方阿姨手肘靠着窗框说:「偶尔有人过来浇花,没事人是不会从那边走过来的。」 顺着步道前行,绕过转角后有一大排樱花树,冬天时樱花盛开应该是一片美丽图画吧。沿着樱花树再过去就是其他各栋「别墅」。如果从大门过来的话,必须经过许多别墅才能来到这儿,想要不被人发现有点困难。但也不是不可能,如果是三更半夜潜入……… 回到花圃,我抬头观看这片挡土墙和更高处的粗壮树干。虽然相当陡峭不可能徒手攀爬,但如果将绳索系在挡土墙上方的树干垂吊下来,之后再抓着绳索攀上去,一个女人有办法完成这些动作吗?上方的树林固然陡峭,但不像水泥墙这般光溜溜无可攀附,只要用绳索爬到上面的树林应该就能顺利在林木之间移动吧? 很想亲身实验一下,无奈没准备绳索,穿着西装皮鞋也不适合攀岩。 不过,就算实验成功也不能证明甚么,只是在想像中确认这个可能性罢了,除非能找到其他的证据。但我忍不住这么想像着─── 今年夏天,阴魂不散的「j」利用机会接近我,透过和我的亲密关係,得知妈妈独自住在这间疗养院。她无法越过几十名保鑣混进黎家大院,但想要侵入疗养院就轻而易举了。疗养院唯一的屏障就是「隐密性」,唯一的保鑣是知情者的「守口如瓶」,因此我连康海伦都不曾带她来过,却无意间告诉了「j」。 「j」不是一般的访客,她总在深夜里以鬼魂的姿态来到妈妈窗前,说些含冤嫉恨的话。一个早该在二十年前死掉的人忽然现身,别说是精神衰弱的病患,就算正常人也承受不了吧? 妈妈并不想死。我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颤抖着说自己害怕得不得了,我那时不明白她到底在怕甚么,事到如今才明白她真是见鬼了。 她不想死,她是被「j」逼死的。可为甚么要逼死妈妈?冤有头债有主,下令杀害j的是葛老大不是吗? 愈是放纵想像蔓延,事情就愈清晰。想起那天妈妈听我说葛老大出狱了,忽然要我赶在爸爸动身前先去美国───因为见到「j」的鬼魂,妈妈才开始怀疑j的死并不单纯,所以她要我去美国问葛老大。 死于一场意外的火灾没理由这样含冤怀恨。但如果是谋杀呢?如果杀手在动手前说出下命令的人是谁,j的怀恨就不是没道理的了。 再假设,杀手说出的名字并不是「葛老大」。也许他是这么告诉j─── 「是蜜雪儿派我来杀你的,因为你要抢走她的丈夫。」 「黎泰知道吗?」 「黎先生有了孩子也不想再跟你继续纠缠下去。他知道我来杀你,没反对。」 或者他说:「黎先生不愿意杀你,但蜜雪儿非要你消失不可!」 或者:「他们夫妻因为孩子言归于好,决心排除你这颗绊脚石!」 有太多可能性能解释j的怒火何以投向妈妈,虽然我不知道杀手为甚么要陷害她。那个杀手就是「康有为」──小海的爸爸,而我却阴错阳差将那个「j」送去小海身边………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我这就去问康有为,他一定不会说实话吧? 总之,j含恨而死,死不瞑目,于是二十年后化作厉鬼来向妈妈索命───至少妈妈这么相信。 至于我,我是不信鬼神的。 我相信世上没有太多巧合,例如今年夏天的某个夜晚,我在柏青哥店遇见一个女人,为她痛打了两个混混,随后便和她坠入情网。这个女人恰巧也姓姜,长得恰巧和葛老大屋里那张「姜凤仪」的照片极为神似。所谓命运的轮回性,所谓歷史重演、机缘巧合,那些都只是主观情感的投射罢了,拿主观的想像附会现实的结论。 现实中有没有这样的巧遇呢?有一个人可以为我解答。 从台东森林旁的疗养院回到台北的林森北路,已是深夜,但我要找的人这时间正活跃着。 柏青哥店里依然冷冷清清没甚么客人,真正鼎沸的所在是地下室,我要找的人可能就在那间地下室的赌场里。就算他不在也能打听到下落。不过我希望他恰巧在这儿,因为我要问的事与这个地方有关。 运气不错,一开啟暗门就在德州扑克的檯子见到那个全套白西装,一年四季都是这打扮的赵盛。他面前正叠着一大落筹码,看样子手风挺顺。赌场里的围事一般不会上桌赌钱,不过他手头宽裕时偶尔也会赌两把。 「老赵。」 「唷!是你呀,听说你去了美国,阿公派人到处找你,还找到我头上……」他的眼神闪过一丝冷硬,瞬间又恢復轻松口吻:「为了找你个臭小子居然派陈焕民出马,真是伤脑筋哪!」 「陈焕民?」我知道这个人,三十几岁斯斯文文的模样,一向都在爸爸身边,没听说他做过甚么事但大家似乎都很怕他。 「不提了。你今天也来赌一把?」 「有点事要问你。上楼说吧!」 赵盛捏了捏牌角似乎有点犹豫,最后还是盖了牌不跟,将桌上的筹码全都拨进盒子里。赌场的人立刻上前帮他将筹码兑换成支票。 回到楼上的柏青哥店,比刚才来的时候还冷清。我逕自走到一个机台前坐下,赵盛也跟过来坐在邻位。几个月前,姜珮曾经在这个位子上被两个混混骚扰。 「还记得这个位子吗?」我说。 赵盛看了我一眼,似乎想装迷糊,但见到我十分明确的眼神后决定放弃。 「记得。」 「是你找上她的,还是她先找上你?」 赵盛上下打量我,想看出我到底知道了多少。其实他甚么都看不出来,因为我甚么也不知道,一切都是猜的。我先将猜的当作已知,再套取情报来印证猜想。 我猜测当天那两个小混混是赵盛安排的,目的是引起我的注意,好製造姜珮接近我的机会。但我想不通有甚么必要弄得这样麻烦,以姜珮的姿色只需在我常去的酒吧里等我,一杯酒就能让我上鉤。我直截了当提出疑问,对付赵盛这种老江湖没必要拐弯抹角,态度愈直接愈能得到答案。 「你说的是那天你英雄救美的事吧?那纯粹是意外啦。」 「真的吗?」 「不过我也的确认识那个女人,在那之前。说认识嘛其实也不算很熟,只是经常在店里见到面。像那样的女人很难不留下印象,是吧。」 「只是这样?」 「……有时候会向我打听些事儿。这也没甚么好奇怪的,你一个漂亮小伙子又是黎家大少爷,女孩子总会有兴趣;有兴趣就多打听几句囉。」 「说清楚点!她一开始就知道我姓黎,还是你告诉她的?」 「我不是很喜欢你的口气。」 「抱歉,老赵。我只是想弄清楚她接近我的目的。」 「还能有甚么目的,不是要你的人就是要你的钱,哈!最好是人财两得。你小子也是在外面跑的,不会这么清纯吧?」 「那么她是一开始就知道我的身分囉?」 「也不是这么说。你每次来店里她就直勾勾盯着你瞧,不过你老是匆匆晃过去没停在店里,她倒也淡定得很,没跟去楼下。我一旁瞧得有趣,有一回就问她想不想认识那个靚仔啊?我可以帮你介绍。我可甚么都没说,是她主动问起你是不是姓黎的。」 我目不转睛盯着赵盛的双眼,点了根菸,脑海中回忆当时的场景。裊裊烟雾燻痛了眼睛,逐渐忆起一些细节。 「知道你姓黎也没甚么,随便找个人问问也能知道。你黎大少在这附近也挺有名的。」 「应该不只这些吧?你有告诉她我家里的事吗?」 「你家里的事?喂,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女人………怎么了吗?」 赵盛的脸色变得阴沉,在我的预料中。就算他们不是同伙,我敢打赌他一定知道些甚么。要从这个流氓口中问出真心话并不容易,但我知道他最怕的是甚么。 「不瞒你说,想弄清楚的人不是我,是我阿爹。」 「阿公?」 「对啊。实际上你究竟知道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阿爹认定你知情。他是个顽固的老头,一旦认定甚么就当作铁打的事实。你不希望他认为你知情不报吧?」 「可是这跟阿公有甚么关係………啊,该不会是陈焕民说的吧?那些事真的跟阿公无关哪!」 「也许吧。陈焕民这个人哪,你也知道,无论大小事他都会向我阿爹报告,尤其攸关我家人安危的事。」 我这么说只是打蛇随棍上,完全没料到「陈焕民」扮演甚么角色。这人是我爸的亲信,如果他知道姜珮的存在,爸爸也一定知道。 爸爸、妈妈、姜凤仪、姜珮……… 不能再瞎猜下去了,再往下想,事情会变得很可怕─── 姜珮或许是爸爸和姜凤仪的私生女,他不能向亲生父亲报仇,只能对妈妈下手,而爸爸竟然默许她这么做……想起爸爸那张伤痛欲绝的脸,是装出来的吗?或许他并不希望姜珮这么做,不,他可能压根儿没想到姜珮会来接近我,藉以得知妈妈住在疗养院的事,因此未加防范。又或许姜凤仪的死让他内疚了二十年,因此坐视不管。又说不定他早就知道姜凤仪没死,甚至这二十年中两人一直暗通款曲,直到她再也忍受不了终于下定决心除掉妈妈……… 这些当然是没根据的瞎猜,但我却无法阻止可怕的想像在心中蔓延。 应该聚焦在「事实」上,不能让想像力影响判断力。事实是,我连姜珮究竟是不是姜凤仪的女儿这一点都还不能确定,眼下最重要的是从赵盛口中套出一些情报。 努力压抑心中澎湃的思潮,硬是在脸上撑起冷酷表情。我瞪着赵盛说: 「你晓得的,阿爹最重视家人的安全。这趟去美国也是他叫我去调查一些事,我这么说你应该心里有数吧?」 店里嘈杂的电子节奏音效不曾停歇,但我知道赵盛这会儿甚么都听不见了,因为从他听见「美国」两个字开始,斗大的汗珠就从他额头上滚落,悬在下巴,呼吸也变得粗重。 「我敢发誓绝不会背叛阿公!那小妞……只不过想弄点钱,我万万没想到会弄到阿公头上!」 看着对方手足无措的样子,更要乘胜追击。我点了根菸塞进他嘴里。 「阿爹生意上的大事我或许插不上嘴,但是要处理像你这样的角头,相信我,只要我愿意在家多待两天就能救你一命。」 我上身前倾,用力拉扯他的桃红色领带大声骂道:「吊你个仆街!这种口气你喜欢吗?」 赵盛完全屈服了。 然而接下来听到的故事却大出我意料之外。 十五 将油门扭到底,超越每一次出现在眼前的车辆,已经无法更快了。他没试过骑得这样快,也知道只要出一点小差错就会死在马路上,但他心急如焚,觉得再不见姜珮就无法呼吸了! 终于见到了那栋蓝色大楼。他停好车调整一下心情,正准备走进大楼时,忽然见到铁栏杆大门后面有一个人在等电梯。他急忙闪到一旁。 是他最好的朋友,夏晓天。 一点也不奇怪,姜珮是夏晓天的女朋友,晓天来找自己的女朋友再正常也不过了。只是他和姜珮在一起时两人从不提起晓天,心里也很少想这件事;不看见、不去想,也就不用面对,渐渐產生了他才是姜珮的男朋友这种错觉。 但他不是男朋友,他只是地下情人,所谓第三者,因此只能眼睁睁看着「别的男人」上楼找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甚至觉得自己连情人也算不上。 初次见面是在一场生日派对,夏晓天喝醉了酒将女朋友交给他照顾;他也醉了,在酒精和异常的气氛催化下他们居然在眾目睽睽之下接吻。之后姜珮给了他地址,他也趁晓天不在的时候来找过她几次,然而他们之间顶多只是拥抱和牵手,再也没接吻,她也从没说过喜欢他。他经常思忖该如何界定这样的曖昧关係。 他很想把姜珮从夏晓天的手里抢过来。然而与夏晓天相比他显然逊色多了,脸长得不够帅,身型也不像夏晓天那样高窕挺拔,更比不上他言谈举止间随时散发的瀟洒豪迈。他那副温吞模样说好听点是斯文,其实就是苍白孱弱,像姜珮那样出色的女人怎么可能看上他?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招惹他?他百思不解。难道有了晓天还不够,还需要找别人来填补空档时间?一想到自己说不定只是被人当作消遣解闷的工具就觉得胸口气闷得不得了,恨不得立刻衝上楼要姜珮说个明白。 他继续杵在蓝色大楼前,一边在冷风中大口吸菸,一边想像着夏晓天和姜珮此刻正在温暖的屋子里激烈做爱,愈想愈懊恼。很想跨上摩托车头也不回地离去却又不甘心。不甘心,又沮丧,又妒火中烧,想走又不想走。时间在犹豫中一分一秒流逝,然后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形同「监视」。 既然已经监视了就监视到底吧!没必要在冷风中的路边缩着脖子,没必要让自己更可悲。马路对面有一家咖啡店,他选了靠窗的位子,呆望着对面蓝色大楼入口。 这真是难堪的处境。酸味过重的咖啡只喝一口就让它停在桌上渐渐变凉,身体也像咖啡杯一般动也不动。表面上他像个普通的无聊客人,内心却不断上演龙争虎斗的惊险衝突与激烈挣扎,每过一分鐘就更多一分确信,确信对面十三楼f室里的两人正在狂野地交缠在一起,一闭上眼就能看见那幅色情到了极点的画面。他嫉妒若狂,好想衝上楼敲门求求他俩别做了。 咖啡店里正拨放让人昏昏欲睡的水晶音乐,店员懒洋洋的模样像猫,谁也看不出这位蜡像般的客人已经濒临崩溃边缘。 四十分鐘后他开始祈祷他们别做第二回合。 一小时三十分,他开始诅咒他们。 两小时后,他们出现了。 姜珮穿戴整齐,一身打扮就像个高贵名媛,格外耀眼。英俊挺拔的夏晓天在她身边一点也不逊色,名家设计的休间服饰刻意低调,内行人才能从他的服装看出豪门子弟的身分。 等了两小时,就为了见她这二十秒。 抓起桌上的帐单准备结帐走人,心里突然觉得好不甘心。 夏晓天似乎并不爱她。还记得生日派对当天他公平地对待每个女孩,毫不介意把姜珮冷落在一旁。这些日子他常来找她,有时一整天都和她在一起,晓天从来也没给她打过电话。她只是夏晓天眾多女朋友其中之一罢了,像养宠物似的,高兴的时候来玩一玩,玩腻了就扔在一旁。他觉得自己才是真心爱着姜珮,打从第一眼见到她就爱上了。 他没钱养她,没办法带她去高级餐厅也无法送她昂贵的礼物,唯一能付出的只有时间与关心,而这是夏晓天所没有的。他愿意每分每秒都陪在她身边,可以连续三个小时一动也不动地看着她睡午觉,也可以为她花一整个下午打扫房间,或者三更半夜跑到五公里外为她买一支烤玉米。 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他真心这么认为。姜珮应该属于他。他放下账单,坐回位子继续等候。他要等到姜珮回来,然后向她告白。 路上的车辆愈来愈少,阳光愈来愈斜。 「先生,我们要打烊囉!」 女店员温柔的声音混乱了梦的秩序,他才发现自己睡着了,贴在桌上的脸有些液体。 猛然抬头观看马路对面的大楼,早已沉在夜色中。从这个角度无法看见十三楼f室是否亮灯。他急忙买单离开,衝进对面的大厦,搭电梯来到她家门口。 耳朵紧贴在门板上,冰凉的触感刺痛耳廓,屋子里没半点声响。他知道她还没回家。现在是晚上十点,她没那么早睡,要是在家的话一定会有声音。他背靠着f室大门,坐在地上抽菸。 如果她今晚不回家难道要等到天亮吗?等到天亮还见不到她又该怎么办?那时才放弃一定比现在就放弃来得更痛苦。可是现在离开的话之前十个小时不就白等了?他反覆思量,犹豫不决,菸一根接一根抽。 这样苦苦等候是为了想见她一面?或者只是一种不甘心?偏执狂?无论甚么动机都不重要,他唯一在乎的是她。 继续苦等了两个小时,正要拿出盒子里最后一根菸的时候姜珮终于回来了。在看见她「一个人」走出电梯时,他充分体会到如获大赦这句话的意思。 「你来啦。」 姜珮的脸上看不出甚么情绪,一如往常的冷淡,彷彿他出现在这儿就像她门口的装饰品一般自然。她似乎很累,一进屋就直奔卧房倒在床上,钥匙还插在门锁上。他从屋里拿出扫把把自己抽完的菸屁股扫起来,然后锁好门,放洗澡水。 她已经睡着了。他轻轻摇醒她问:「珮,要洗澡吗?洗个澡换上睡衣比较舒服。」 她闭着眼说:「你来多久了?」 「中午就来了。我看见晓天来找你,就一直等到现在。」 「十二个鐘头?你这呆子。」她翻身拉着他的手说:「这么想我啊?」 「嗯。」 他想说何止是想你两个字,简直要发疯了! 她甜甜地笑了。 「今天好累,好烦,现在见到你我才觉得被人疼爱。」 一句话就立刻融化了他,彷彿被压扁的蓝莓派,长时间等候的苦闷与腰酸背痛转眼间化为乌有。 「今晚别回去了,留下来陪我。」她起身走向浴室。 姜珮离开后他躺在床上滚来滚去,欢喜得像是满天烟火。他从来没有在这里过夜,等待果然是值得的。 「小宝!你来。」她在浴室喊道。 他走到门口问:「甚么事?」 「进来。」 心跳加速。 他开门走进浴室。姜珮正泡在暖烘烘的浴缸里,屈起的双腿压在胸前。 「帮我洗头好不好?」 他坐在浴缸边缘细细地帮她洗头,抚摸她柔软的发丝,十隻指头争相传达深深的爱恋。他忍不住告白了─── 「珮,我爱你。」 那个晚上他们做爱了,一直做到天亮。 从那天起他天天都与她暱在一起,不上学也不回家,片刻都不分开。她喜欢被他抱着,时时刻刻都要他搂着她。只要搂着她,他的手就会自动四下游走好像有自己的主意,一直抚摸到两人都受不了的时候就做爱。他们不分昼夜地做,持续了整整一星期直到两人都觉得睡眠不足营养不良,有一种快要死掉的感觉。 「小宝,你都不去学校这样可以吗?」 「你要陪我去吗?」 「不要。」 「那我也不去。」 「不上课会被当掉吧?」 「当掉也无所谓,我只想跟你在一起。」 「你不担心学业我也不必替你担心,可是,你身上已经没钱了吧?」 「是吗?好像还有一点………」 「昨天和今天,计程车钱都是我付的,吃饭也是我付钱。这样不行啦!这样下去我会破產。」 「那倒是。」 虽然他有摩托车,可是姜珮不喜欢坐摩托车,嫌空气脏。她也喜欢去高档餐厅吃饭,一顿饭就能花掉他一星期的零用钱。 姜珮对他说:「你回家拿点零用钱,顺便多带些衣服过来,以后天天住在这里陪我。」 「好!」 他高兴极了,能够与她同居简直像在天堂一般美妙。 「乾脆跟你爸多要些钱,买辆车,这样你就可以开车带我到处去玩。」 「没用的,以前就提过了,我爸小器得很。」 「你爸不是医生吗?当医生的应该挺富裕吧?买辆车又花不了多少钱。」 大家都以为当医生一定很有钱,其实医生也有很多种,并不是每个医生都很会赚钱的。但他不想解释太多,她隐约觉得姜珮很重视金钱,不想被她当作穷人家的孩子。 他依依不捨地起床穿衣服。她甜腻腻地说:「快点回来噢!我不要和你分开太久。」听到这句话他又忍不住搂抱她,两人深深接吻,舌尖互相缠绕。 送到门口时,他忽然问:「珮,你爱我吗?」 「当然爱你囉!」 「那……晓天呢?你也爱他吗?」 姜珮想了一会儿说:「我比较爱你。」 「你还是爱着他。」他叹了一口气,用力将背包背在肩上。 「他还是我男朋友嘛。」 「那我呢?我算甚么?」 她上前拉他的手,用撒娇时才有的嗓音说:「不要吃他的醋嘛!因为他是我男朋友我才爱他,如果你是我男朋友我就只爱你一个。」 「那你就跟他分手,好吗?我不想跟他分享同一个女人。」 「好。」 没想到她答应的这么乾脆,他转头注视她的双眼想知道这话有几分真实。长睫毛下黑白分明的眼瞳,认真且热烈,一瞬间打消了他的疑虑。 「其实我早就想分手了。tinna生日那天我和你不是接吻了吗?你以为我喝醉了,不是的。虽然有点报復他和tinna上床的意思,但我是真心喜欢你的,可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也喜欢我。直到你跑来找我,在门口等我十二小时那次我才确定你的心意。跟夏晓天比起来,你比他好多了。」 「全世界没有人比我更爱你,珮。夏晓天那种人根本不配跟你在一起!」 「你先回家,我去找他提分手,等你回来的时候我就完全属于你一个人的了。有没有很期待呀?」 听到这句话顿时令他心花怒放,再一次用力拥抱她。虽然这么一来跟晓天大概做不成朋友了,不过,为了她就是失去全世界也值得。 奶奶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打盹,小黄趴在身边。他推开木门时小黄抬起头吠了两声,又趴回去继续睡。 「小宝,」奶奶被狗吵醒了。「刚回来?吃饭了没?」 「噯。」 「你好久没回家囉!」 「才一个礼拜而已。」 「你三叔来了。」 正说着就见到三叔从屋子里出来。他随便打了声招呼。 三叔总是穿一身白西装,已经成了他的正字标记,即使在家里穿着拖鞋也不例外。虽然穿西装打领带却浑身透着一股「不良」气质,尤其戴着那副圆形墨镜,天冷时披件白色风衣简直就像吴宇森电影里的「小马哥」似的。 三叔是在外面「混」的,也就是所谓江湖中人,但不清楚究竟是做甚么的。这人偶尔会来家里晃悠,爸妈在他面前总是客客气气,背后却经常说他是没出息的废物、社会败类甚么的,还说爷爷就是被他活活气死的。不过他和三叔一向要好,好到有些没大没小。 「只有你跟奶奶在家?」 「你爸妈去泰国玩,后天才回来。」三叔答道。 「爸也去?」 「反正他最近诊所没生意。倒是你这臭小子跑哪去了?听说你一个礼拜没回家。」 「我住在学校啊,最近功课比较忙。」 「放屁!你同学打电话来家里说你最近都没去学校上课。跑哪儿鬼混去了?我看你是皮痒了欠揍。」 三叔板起脸的样子更加有戏剧效果,简直就像京剧的脸谱似的。他忍不住哈哈大笑。 「笑甚么笑,你真不相信我会揍人?」三叔勾住他的脖子,另一隻手挥拳作势要揍。 「噯噯噯,别玩了,都几十岁了还这么幼稚。」 「要我放手就乖乖说实话,不然把你脑袋扭下来。」 「唉唷……好啦好啦!我说就是了。住女朋友家而已,没甚么好大惊小怪。」 「原来是跟女人廝混。嗯,都上大学了有几个女人也很正常。」 「甚么几个女人?就一个。」 「还他妈装蒜。打电话来的女孩子自称是你女朋友──她一开始只说是同学,担心你没上课甚么的,跟我聊了一会儿就甚么都说了,哭哭啼啼的。你小子可不简单哪!学校一个妞,外面一个妞。」 「你不要随便跟我同学聊天好不好!」 「有甚么关係嘛,三叔偶尔也想找个年轻小妞聊天解闷。」 三叔坐在门廊边剥橘子吃。小黄过去闻了闻橘子,没兴趣调头走了。 「说到泡妞呢,也是有益身心健康的好活动,但是同时泡太多妞容易出问题。要知道女人天生就是嫉妒的动物,每个女人都想独佔自己的男人;你可以冷落她、虐待她、羞辱她,只要你是她一个人的她甚么狗屁都能忍受。但如果你有了别人,嘿!那可不同了,就是对她再好也没用。轻则天天跟你吵,把你弄得神经衰弱;重则把外面的女人弄死、泼盐酸甚么的。古时候皇帝的后宫就是这样,妞太多啦!搞得民不聊生。因此三叔我从来都是一个一个换着用,从来不敢搞后宫那一套。」 「你是黑道歷史学家吗?还后宫咧!」 「我是黑道爱情专家。除此之外这世上还有些女人是惹不起的,你只能远远观赏,就像动物园里的狮子,关在笼子里看上去挺温驯的不是吗?只有白痴才会想鑽进笼子里摸一摸。唉,你小子刚断奶还没见识过大场面,说了你也不懂,吃橘子吧!」 惹不起的女人───他想起姜珮。如果姜珮知道他在学校有个女朋友会怎么反应呢?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她知道,绝对不能。 其实他也没想过欺骗谁,只是爱情来得太快,快得没有足够时间让他考虑这件事。打从见到姜珮的第一眼整个世界就被拋在脑后了。三叔的话将他拉回原本的世界,也提醒了他「这一边」还有必须处理的事。 「翘课的事不要跟我爸妈说喔!拜託。」 「我不说也没用,那个叫柠柠的小妞下次打电话来可不一定是我接的。」 回房将衣物收拾进行李箱,勉强塞了几本书,至于唱片和蒐集好多年的植物标本就不带了,又不是真的搬家。他躺在床上开始想念姜珮,离开她还不到两个鐘头感觉却好像过了很久,如果是在一起的话两个鐘头一溜烟就没了。 自己的床虽然没有姜珮的舒服,却有一种习惯的安眠效果,睡意逐渐爬上了身。这一週来几乎没有好好睡过,此时才发现原来谈恋爱也可以这么疲劳。 恍惚间怀里似乎有个东西,低头一瞧,原来是姜珮,她柔软滑嫩的身躯正蜷缩在他怀中,像一隻猫,体积也差不多像猫一样小。怎么会那么小? 她扭动着身躯找寻最合适的、与他的身体最紧贴的姿势,然后把自己捲起来。他轻抚她的背,又轻抚她的脸;她睡得香甜,嘴角带着谜样的浅浅笑容。 就让时间永远凝结在这一刻吧。他想将幸福锁在小盒子里,然后用力将钥匙拋进海中,可惜找不到适合装进盒子里的幸福。突然间,怀里的姜珮跳了起来,不知被甚么吓着似的,张牙舞爪地乱窜同时发出可怕噪音,把一切弄得上下颠倒乱七八糟。他正想安抚她却发现她不见了,于是急忙跳下床。 从床上摔到地板他才醒过来,又在地板上发呆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吵醒他的不是闹鐘,而是桌上的电话。他不耐烦地抓起话筒: 「谁啊!」 电话那头没声音。 「干嘛不说话?」 「是我。」 柠柠的声音听起来很弱,也许因为心情沮丧。 「干嘛?」 「你去哪儿了?我一直在找你。」 突然很想掛掉电话。他手握话筒一言不发望着窗外,天色已黑,还下着小雨。 「为甚么不说话?」柠柠问。 「不想说。」 「我想见你,现在可以出来吗?」 他很想告诉她,现在一点也不想见到她,想见的另有其人。不过当面说或许比较好,或许用电话结束一段感情是太轻率了。他们约在机场旁边的小径见面。 那里是学生约会常去的地点。小径紧临着机场围墙,围墙的另一头是飞机跑道的起点,也是飞机着陆的落点。由于是机场周围的管制区,附近完全没有建筑物,一片荒凉的旷野中只有几盏相隔稍远的路灯,远离小路的空旷处更是阴暗不已。特别的是,只要有即将降落的飞机靠近,整排超巨大的探照灯就会忽然亮起,那是用来引导飞机降落的灯光,一瞬间将旷野照耀得有如白昼。那短暂的「白昼」清清楚楚地暴露情侣害羞的表情───前一刻还在令人安心的黑暗中亲热,这一刻带着一点点惊吓、一点点慌张,和察觉对方和自己一样慌张害羞时的情趣。 从头顶低空掠过的飞机发出撼人心肺的巨大噪音,足以湮没一切,有情人趁着这一短暂的时间说出爱的告白,即使用尽吃奶的力气大声呼喊也听不见。看着一开一合的嘴型知道对方告白了,等飞机过去后央求着再说一次,然后在扭扭捏捏中周围又恢復一片黑暗,再继续之前黑暗里的甜蜜嬉戏……… 一年前,他和柠柠也在这里甜蜜过,被不断飞过头顶的飞机滋养着爱情。在这个地方诀别似乎太过悲惨,但想到这一点时已经看到机场了。 摩托车停在机场小径旁的空地时,他发现柠柠早就到了。她撑着一把无聊的雨伞,穿着一件无聊的碎花裙,脸上还是那付沉甸甸的无聊眼镜。不由自主地拿柠柠与姜珮相比,他忽然发现柠柠好胖。其实柠柠并不算胖,只是与姜珮相比之下甚么缺点都被放大了数倍。他穿着溼答答的雨衣,靠在摩托车上点了根菸。 「说点甚么吧,」柠柠刻意压抑声音里的哀愁。「你平常只要一来到这里心情就会好很多,话也很多。」 平常多话的他今天特别不想说话,或者讲甚么话都让自己厌烦。他知道自己不忍心,所以故意让自己讨厌柠柠;明知柠柠比不上姜珮却故意一直在心里拿二人相比较,好让分手变得简单一点。其实爱上姜珮完全是另一回事,并不是因为讨厌谁,然而结果却必须故意扭曲自己的感觉。他更讨厌这样扭曲的自己。 远处的飞机闪耀着不同顏色的灯光,愈来愈接近。以前他总爱猜这是甚么型的飞机,哪家航空公司,但此时只感到一股烦躁,连慢吞吞接近、彷彿停在远方天空渐渐变大的飞机,也不觉地讨厌极了。 等了半天的白光终于亮起。他看见白光中的雨丝,也看见柠柠哭了。 飞机掠过,震耳欲聋的噪音压制一切感觉,随后恢復平静黑暗,恢復成凄凉的雨夜。 「分手吧。」 把菸蒂丢进积水中,他残忍地说出这句。 「是不是喜欢别人了。」 「嗯。」 「可以告诉我她是谁吗?」 「说了你也不认识,不是学校里的人。」 「我也觉得不是。」 柠柠靠近他握住他的手说:「你真的很喜欢她吗?」 「是啊。」 「一定要分手?」 「非分不可。」 「我可以等你唷,等你在外面玩够了再回来找我。我知道自己长得不漂亮也不够聪明,甚么也不会。但是我就是喜欢你,只会傻傻的对你一个人好,无论多久我都会等你的。」 他怒声喊道:「甚么意思?甚么叫傻傻地对我好,你以为傻子才会喜欢我吗?要是聪明一点早就离开我了是吗?我不需要你傻傻对我好……」 「我不是这个意思………」 「无所谓,你最好聪明一点离我远远的。没甚么好等,我喜欢她,我会和她永远在一起,永远都不会回来了,等也是白等。你去找喜欢你的人啦!你学弟不是很喜欢你吗?去找他呀!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柠柠终于哭出声了。他不知道该安慰她还是乾脆狠心走人,反正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已经说出口了,再多留一秒鐘只是折磨彼此。他把心一横,跨上摩托车。柠柠突然抱住他,让雨伞滚落在一旁。 「别这样啦!衣服都湿了………」他叹气。 「求求你不要走。」 「搞甚么……」 他再次叹了口气,任由她抱住。飞机飞过了好几架,她的头发衣服全湿透了。到底过了多久?时间在这样的空间里似乎已经派不上用场了。 「你有没有爱过我?」 「不知道。」说爱过或没爱过都没有意义,只是让心痛的感觉更痛罢了。 柠柠抬起头,将脸从他的肩膀移到他的面前,湿漉漉的脸庞可怜透顶。 「亲我,就当是分手的纪念。」 一股强烈的厌恶感瞬间袭捲而来,厌恶柠柠,厌恶自己,厌恶雨中的一切。就在白光照耀和飞机的怒吼声夹击下他用力推开她。彷彿以巨大噪音为背景上演的默剧,在巨响中播放静默的慢镜头──柠柠摔倒在地上的积水,弄得一身泥泞;她大哭、大喊、碎花裙凌乱地贴在大腿上、发丝贴在脸上、沾满泥水的眼镜让她挣扎时分不清方向…… 趁飞机还没掠过头顶,他催动油门离开,因为他知道一旦飞机经过将会听见多么悲惨的声音。 十六 终于正式住进这间「蓝色大楼」,开始有生以来第一次的同居生活。 同居有甚么意义呢?除了每天晚上都能抱着她睡觉之外? 两个人各自住在不同的地方,即使约会得再频繁,终究要回到属于自己的「基地」。人的生活都是从这个基地向外延伸的,也许与他人的延伸產生交错,也许延伸到别人的基地,或者自己的基地被外人入侵,但无论如何总能界定清楚──你是你、我是我。就好像距离很近的两棵树,上面的枝叶如何缠结交错分不清哪片叶子是谁的,但树根必然各自独立,再怎么昏聵疯狂的恋爱也不会把两棵树错当成一棵树。 同居就不一样了,两人分享同一株树根,共享养分与水源,共享生活的全部。也许不是全部,有时候延伸出去的枝叶朝向不同方向捕捉阳光,但总要在太阳下山之后将这一天的收穫都带回到根部,滋养着彼此。 对我来说,和姜珮同居就是如此美好的事! 不只是共享生活。如果只是共享生活,那么同居的目的是甚么?结婚吗?这个社会要容忍两个女人结婚恐怕还需要一百年吧。对别人而言,对那些所谓「正常」的异性恋者来说,同居的意义或许只是享受无负担的恋爱,或者是结婚前的「演习」,或者是另一场婚姻的逃离,总之都是阶段与过程。然而两个女人的同居本身就是终点。 我企图向姜珮证明这个意义,我的证明方式是送她一枚戒指,戴在她左手的无名指上。传说左手的无名指有一条静脉直通心脏,戴上戒指就能将让爱情直达心坎里。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带她去巴西找个同性恋神父为我们主持婚礼,但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一切趋近于完美。 趋近于,并不等于。姜珮的过去始终是个隐忧,那些过去的幽魂随时可能追上来撕毁我们小小的幸福,我担心着。于是我开始找房子。 「小海,你是不是不喜欢这里?」 「这房子很好啊,你知道的,我只是担心那些债主上门来踢馆………」 「我明白你担心的事,我也赞成找地方搬家,如果能让你安心的话。撇开那个问题,我想知道你是不是介意这间屋子的过去?」 「介意什么?」 「介意有别人住过,以前的男朋友。」 「你是指黎少白?哈哈,我才不会那么小心眼呢!如果我可以决定的话当然希望你这辈子只跟我一个人在一起,可过去就是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事就算上帝也不能改变。去在意不可改变的事一点意义也没有。再说呢,房子就是房子,谁住过都没差,你搬来之前搞不好有奇怪的人住过呢!在意的话就没完没了了。」 「不介意就好。有些人就是会对物品產生奇怪的联想。」 「例如看到哭墙会联想到索罗门王与示巴女王的爱情?」 「呵,好怪异的例子。」 「是有点怪异。不过这房子的歷史还没悠久到可以產生怪异的联想嘞。」 「对了,最近有看到合适的房子吗?」 「看了好几间还没有觉得适合我们的。喔,有一间还不错,可是地点太偏僻了;还有一间挺好但没有阳台,我知道你喜欢有阳台的房子。其他几间不是太大就是太小……」 「不用太讲究啦!就算小一点也无所谓。」 「得塞得下你这么多收藏品才行啊。可是塞得下的房子租金又太贵了,必须租个博物馆。」 「房租不是问题。」 「不成啊,我至少要出一半,所以……太贵的就没办法了。」 「你不必出钱,只要搬家时多出点力气就行了。」 「可是………」 「我们之间还需要计较钱吗?之前很少跟你说这方面的事,是因为不想提起那些钱的来歷,现在你既然已经知道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了我也不再隐瞒甚么。不妨这么说,我手上的钱足够买下这样的房子──乘以二,所以你完全不必顾虑钱的问题。」 「原来你这么有钱。」 「小海你听我说,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彼此『分享』──不但要分享自己的,也要接受对方的分享,这样才是共同生活嘛!有些男人会有无聊的虚荣心,觉得花女人的钱很没尊严,会损伤男子气概甚么的。小海,你不是男人,我们女人不需要那种笨蛋式的男子气概,懂吗?管他谁的钱,有钱不花才是笨蛋。你就尽量去找合适的房子,把我们的小窝弄得舒舒服服,别再说甚么出一半了。」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囉!」 「只要你开心就行。最好找大一点的房子,到时候你可以把宿舍里的东西全部都搬进去,你应该有很多书吧?」 想到宿舍里的书还真是头疼,说多也不多,两百多本移动起来也够把人累死。乾脆全部卖给学妹算了。 这天上课时我对芬达提起这个主意。 「全都不要了吗?你确定?留着说不定以后还有用。」 「几本正在读的书我已经带走了,其馀那些参考书读过就没价值了还留着干嘛?」 「你聪明,过目不忘。」 「也不能说过目不忘,大概记得重点就够了。你要的话我可以打对折卖给你。」 「谢谢,不过我自己的书都快读不完。既然要卖书,乾脆在宿舍办一场旧书拍卖会怎么样?桑芸学姊也快搬家了,我去问她要不要一起卖书。」 「可是标价很麻烦耶!」 「嗯。全新的就打八折,半新半旧的打五折,破破烂烂的就打一折。破破烂烂而且上面还有你的涂鸦………」 「本人的涂鸦可是无价之宝,必须照原价三倍出售。」 「最好是啦!」 「现在你觉得是涂鸦,两百年后它叫伟人真跡。你猜牛顿大学时代的涂鸦现在可以卖多少钱?」 「可惜拍卖会不能等你死掉以后才办。待会儿下课要去宿舍吗?」 「去宿舍干嘛?」 「整理东西啊,你不是还有些衣服没带走?」 「你还真清楚。」 「最近我常去你房间找桑芸聊天,她也快搬走了。你们都走了,就剩我一个……」 说着说着忽然就伤感起来,真是小女生的体质。 「我又不是要圆寂了,只不过搬家而已你在感叹甚么啊?哪,不管我住在哪里我们都是好朋友。」 我摸摸她的头。 「别说了,我明白的。这阵子桑芸跟我聊了很多感情方面的事,我也知道有些事勉强不来的,不是我的就算放在身边再久也不是,再捨不得也要放手。」 「抱歉。」 「干嘛道歉,你又没对我做甚么。说起来是很气,也好像有点受伤的感觉,不过感情这种事就是这样的,有人幸福就有人受伤,不见得必须是谁的错。就好像入射角与反射角都是θ,x光绕射距离的差值等于2dsinθ,"d"就是你我的距离。当2dsinθ恰好等于x光波长的整数倍时才会產生强点,因为两个波形完全一致,波峰对着波峰,波谷对着波谷,很美妙不是?但不都那么恰巧是整数倍,所以有些人的波长就是不一样。就像我和你。」 「第一次听人用布拉格定律讲这种事。这也是桑芸说的吗?」 「嗯。」 「我以为她只会讲甚么爱因斯坦膨胀了,劳伦兹就收缩了。」 「那方面她也有讲啦,但……我不是很懂。」 「那种事只有她才懂吧。」 下课后,我和芬达回到宿舍整理房间。说整理,其实我只是把生活用品和衣服收进大背包,至于书籍都是芬达和桑芸帮忙归类。两人瓜分了比较有趣的书,其他的就按照新旧和完整度区分为四种等级,看她们煞有介事地讨论这本书算不算破烂、那本书上的笔记会不会误导读者、这本是不是绝版了,还挺有趣的。她们还不忘问我的意见,我回答乾脆论斤卖最简单。 「小海,你看这个!」 芬达翻着一本厚厚的书,是二年级去旁听天文物理课时用的参考书,上面有许多鬼画符都是我边听课边胡乱写下的註记。 「记得吗?」芬达指着图问。 「这是甚么鬼东西?我又没学过符号学。」 「自己画的都忘了,笨蛋!你为了向我解释虫洞的重力过大以至于暗物质不可能通过,画了这个图、这一堆拉丁文记号、还发明这个变换方程式。你说这个记号是宇宙常数,永远也不会变的,在虫洞两侧都一样。」 「对耶!我想起来了。你后来在电磁学的报告里好像修改了这个方程式,我还记得那时候……」 「那时候我们很开心………」 忽然一滴水落在书页上,立刻渗入纤维粗糙的纸面,变成一枚小小的圆形暗影。是芬达的眼泪。 「对不起,学姊,只掉一滴而已。」芬达低着头说。 桑芸叹了口气说:「这本书别卖了,也不要留着,送给我吧!」说着就伸手拿书,但芬达紧抓着不放。「我想留着……」 「留着干嘛呢?都跟你说了,不是你的留着也没用。」 「我喜欢………」 不知道该说甚么,这种事我向来不会处理。不是不瞭解,只是无能为力。我很想解释自己和姜珮之间那条看不见的綑绑,从身体到灵魂朝向漩涡深处不可逆地陷落,那不是我可以选择的。而事实上能选择的又有多少呢?如果姜珮没有出现,此刻的我很可能依然不停泡妞,不断提供芬达期盼的来源。那是一种松弛的羈绊,只要不交出真心,就彷彿真心仍锁在某个神秘的保险箱,看不见却可以断言它的存在,没有开锁却知道钥匙就放在那儿。这难道不是一种折磨吗?也许芬达会说那是甜蜜的折磨,一起上课、一起去图书馆的路上、一起回到宿舍坐在床沿聊天,每天每天这样磨阿磨的,磨出所谓的永远,或永远的瞬间。 然而我终究交出了真心,像个虔诚的教徒皈依了「姜珮」这个宗教。皈依,是单向的直线,是不可逆的转换,意味着离开这里到了那里,也意味着重生,而重生又意味着死掉些甚么。如果这个皈依的仪式要献上祭品,或许芬达就是那牺牲品,即使非我所愿。 书页上小小的圆形暗影一直留在心坎,胜过千夫所指;又彷彿某种诅咒印记似的,在不确定会產生甚么效用之前留下不安的预感。 那天下午来到了「土城」──台北县的一个乡镇。距离台北市不算太远,倒也不是喝个下午茶会跑的地方。 考虑「逃亡」这件事,应该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但能跑多远呢?那些人都从美国绕过半个地球来了,再怎么跑台湾也只是个巴掌大的小岛,土城还是屏东差不了多少。目前需要顾虑的是那个「赵盛」,怕他洩漏姜珮的住处。 姜珮说,她和赵盛认识有段时间了,是在柏青哥店认识的,就是他和黎少白初次相遇的那家店。她和赵盛之间并没有男女关係,只是曾经合伙做过一点「生意」。她没有多谈细节我也能猜到应该不是甚么正经生意。无论过去她是怎样的人都无所谓,我在乎的是现在这个姜珮,温柔的、纤细的、聪慧的、和我的灵魂互相感应的姜珮。 我计算着来回土城所花的时间,与学校的距离,有点远又不会太远。虽然不如台北热闹繁华,但想在这儿要找份打工应该不算难吧?台北县的路不熟一直担心会迷路,直到「连城路」的标示出现在眼前我才确定自己没搞错方向。 和房屋仲介约好的时间还有十分鐘,目的地的公寓门口已经站着一个穿灰西装的矮胖男人,脇下夹一公事包,一看就是仲介的模样。停好了摩托车我向他打招呼,对方露出非常典型的业务笑容,就是那种一年笑个四五千次练习出来的面孔。 「午安!是康小姐吗?」 「是。你是詹经理?」 「是是,我们昨天通过电话。没想到康小姐这么……这么年轻啊!个子真是高窕健美,哈哈!现在的年轻人营养真好。这是敝人的名片,请多指教。」 名片上印着仲介公司的大大的商标和头衔,背面的内容一样,却是英文。这人全身透着土气,莫非还能接待外国客户?我将名片收进口袋没有多问。 「康小姐,这边请。」 这是一栋位于安静巷弄中的五层楼公寓,附近全是类似的住家,不时听见狗儿吠和小孩的嬉闹声。我跟着仲介屁股后面爬楼梯,目标的单位在四楼。仲介边走边介绍: 「这房子相当不错唷!虽然不算很新,不过建商当年盖得非常扎实,完全没有偷工减料,就是遇上大地震也不怕。康小姐还是学生吧?读书的时候最怕附近有噪音了,正所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这里啊,纯住宅区,离大马路有段距离,五音来不了。你听,是不是很安静?至于交通嘛!要走点路才有公车站,不过你骑摩托车就无所谓了。说起来,女孩子骑那种重型机车很少见哪!」 「那个不是重型机车,125c.c.而已。」 「看起来很大台耶!」 「因为是越野车,车架比较高一点。」 仲介发出佩服似的喉音。 到了四楼,稍嫌狭窄的楼梯间让我忽然发觉这位詹经理的体型很「宽」,特别占空间。这人乍看起来是个矮胖子,但近距离才发现其实体格相当壮硕,脖子、手臂、大腿,身体每个部分都很粗。粗短的手指费劲地挑出成串钥匙中的一支,然后开门进入屋内。 之前就听说有阳台了,进屋后才知道阳台挺宽敞的,放得下两张躺椅。整间屋子都清空完毕,打扫得一尘不染,因为我在电话里就要求空屋,不需要附带家具。客厅铺的是实心木头地板,卧房则是地毯,我心里打算着墙壁要粉刷呢还是贴壁纸。珮应该比较喜欢壁纸吧? 「三房两厅,两套卫浴,大约四十来坪。对了,你们有多少人要住?」 「就两个。」 「两个呀?那可宽敞了。这间可以当主卧室,那间当书房,门口那间就当客房。瞧这採光多好,坐北朝南,不西晒,冬暖夏凉。我带你去后面瞧瞧…… 「这是厨房,虽然你说过要空屋,不过这套厨具很不错唷!德国进口的,还很新……」 四下看过之后我觉得挺满意,估计这空间要塞进姜珮那堆大型物件也不成问题。 「康小姐,你觉得如何,还中意?」 「挺好的。」 「那么房租方面……」 「不急,还要带人来看过才能决定。」 「是男朋友吗?刚才你说两个人要住,是男朋友吧?年纪这么轻应该还没结婚。」 正想说关你屁事,就觉得大腿被人碰了一下。我急忙转头,发现这人的嘴脸变了,变得相当轻浮。他笑嘻嘻地走到窗边,关上窗,又关上阳台的玻璃门。 「虽然刚才我夸口说这儿是住宅区很安静,不过,你知道,邻居总会有些阿猫阿狗,小鬼哭闹阿、打麻将阿、楼上楼下站在阳台聊天之类的。所以房东特别安装了隔音气密窗,只要关上门窗,你听,是不是超级安静?哈哈!不但听不到外面的杂音,屋里头怎么喊外面也听不见,你可以尽情把嗓子喊破。」 「奇怪了,我为甚么要把嗓子喊破?」 「因为爽啊!跟男朋友做爱太爽快了,不用力喊怎么行?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陪你做一次试试?看你身材这么好我愿意免费教你几招。」 真是倒楣透了!好不容易找到一间满意的房子却遇到色狼。看这人的样子大概不是嘴巴吃吃豆腐就可以了事。我捏紧了拳头摆出战斗姿势,准备随时给对方一个飞踢。强壮的男人似乎有恃无恐,没把我的战斗姿势放在眼里。 「可惜没有床,只能在地板上玩了。」他从公事包里拿出一把三十公分长的尖刀,整张脸都兴奋地扭曲起来。 「你到底想怎样?」 「当然是想跟你打一炮阿,介绍房子需要动刀吗?」 「我已经知道你的名字也知道你的公司在哪儿,不怕被抓去枪毙?」 「强姦女人用不着枪毙。你们这些娘们总是这样,事前总是威胁、讨饶、讨价还价的,等到爽完了个个都闭上嘴,比我还怕被人知道哪!不是这样吗?你想让男朋友知道你被别人干过了?」 「原来如此,你做这种事不是第一回了。」 「正因为经验丰富我才能好好教育你。别说废话了,脱裤子吧!」 「你有没有被人打爆头的丰富经验?敢乱来就试试看。」 我算好脚尖与刀子的距离,只要他一有动作就先踢飞他手里的刀,然后一拳头砸在他的鼻子上,等他蹲下或倒下再用力踩破他脑袋。 「噯唷,这么兇?不求饶吗?不过求饶也没用。你只有两个选择,第一是乖乖脱裤子被我干,第二是被这把刀刺穿肚皮。我猜你不会选第二个。」这人边说边摇晃刀刃,让刀刃闪耀着光芒,以为这样就能令我害怕。 「詹经理,你误会了,实际上是你有两个选择。第一是放我出去,第二是跟我打一架。无论选第一还是第二你今天都注定干不到女人。如果你聪明的话就放我走,因为选择打架的结果只有两种情形:一是你被我打到颅内颅外都出血,送医不治;二是我打输了被你杀死,你犯了杀人罪被抓去枪毙。无论哪种结果你都不会喜欢的。」 色狼瞪视着我似乎不甘心就这样放手,我也不甘示弱回瞪他,期望他能从眼神中看清楚自己的命运。 「想清楚喔色胚,这次不成下次还可以找别人,没必要把事情搞得这么血腥吧?」 这时门口忽然出现一个男人,倚着门框微笑。 「说这么多干嘛?我一直等着看你怎么揍这个混帐东西呢!」 又是陈焕民。这人总是莫名其妙、无声无息地冒出来,好像鬼似的。我正想问他怎么会冒出来,色狼就抢先开口:「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 「真是抱歉没有先按电铃,我是自己开锁进来的。」说着摇一摇手上两根粗铁丝。 「马的你是小偷阿?」 「嘿嘿!只准你强姦女人,不许我偷东西?康海伦你先走吧!让我来帮这位色狼先生爽一下。」 「那就……交给你了,掰掰!」 我立刻拔腿就跑。色狼举起刀似乎想拦我,却迟疑了,趁这空档我一口气跑出房门衝下四楼,跨上摩托车发动引擎。直到这一刻紧绷的神经才稍微松弛些,才感觉到自己原来心跳得这样猛烈,几乎喘不过气了。 塞一根香菸到嘴里,点菸时发现手指微微颤抖,应该是肾上腺素的残馀作用。从色狼亮出尖刀起我的身体就开始害怕了,只是脑子没有意识到身体的害怕,脑子里住着一位打死不屈服的恶汉。 不知道楼上发生甚么事。詹经理没吹牛,那隔音气密窗果然要得!一点声音都没外洩。第二根菸点着后不久就看见陈焕民悠哉地踏出公寓门口,手里捏着一团面纸。 他见我盯着湿漉漉的面纸,解释道:「刚才在楼上洗了手,浴室没有手巾。」 「衬衫上还有一点………」 陈焕民低头看着白衬衫上的血跡,相当惊讶的样子:「真糟糕!居然喷到身上了。」 「为甚么你要一直跟踪我?黎少白不是已经回来了吗?」 「抱歉,因为还有些事情需要调查清楚。那个a小姐──就是那天与赵盛交易两百万的那位,我已经查到她的名字,也知道你目前和她住在一起。」 「那又怎样?我跟谁住在一起你管得着吗?」 「这我没意见,但你们似乎打算搬家是吧?最近你经常去看房子,今天来土城也是这个目的。我必须知道你们搬去哪里。」 「为甚么?」 「不是你的问题,是姜珮。这个人可能与黎家有点关係,我想调查的是她。」 「她跟黎少白以前交往过,在一起两个星期,就这样而已,还有甚么好调查的?」 「看样子你甚么都不知道。我的直觉也告诉我,你跟她不是一伙的。」 「到底是怎样?甚么一伙不一伙的,你究竟知道些甚么?」 难道姜珮的秘密已经洩漏出去了?他是不是想把姜珮交给那些美国人领赏?我顿时警戒起来。这个比赵盛还可怕的男人,一旦姜珮落在他手里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又或许,陈焕民就是姜珮说的那位「暗中的保护者」? 不可能,那天跟踪时他还不知道「a小姐」是谁呢!况且姜珮曾经说过那个保护者二十年前救过她妈妈一命,二十年前陈焕民才十多岁,怎么想都不可能是他。我的直觉也告诉我,陈焕民对姜珮是有敌意的。 脑子里拼命思索自己能做些甚么,要不要带着姜珮连夜潜逃?看来他似乎还没打算对姜珮动手。他在等甚么呢?是不是还在跟美国人交涉?考虑要把姜珮卖多少钱一斤?然而陈焕民下一句话却彻底打断我的思绪。 「其实少白跟那位姜小姐还有来往,是在夫人葬礼之后开始的。」 「你骗人!」我瞬间睁大了眼。 「是真的,我不是只跟踪你而已。你知道她今天下午去哪儿吗?」 「她说去美术馆看展览,晚上和朋友喝酒。」 「去美术馆是真的,今晚和朋友约在酒吧见面也是真的,那个『朋友』就是黎少白。」 「我不相信你!你这人太可疑了,老是神出鬼没的,还随身携带枪械。你的话可信度太低。」 「不信我带你去看,让你的眼睛亲自告诉你吧!」 那天,在蓝色琉璃瓦的小屋里少白这么对我说过─── 「如果我说,请你把姜珮还给我,你会答应吗?」 那天是黎妈妈的葬礼,在那样的日子无论他提出甚么要求我都不会拒绝的。我以为他只是想取笑我为难起来的慌张样,而且他随即就用「只是假设性的问题」轻轻带过,没想到竟然是来真的。这个认识了一辈子的朋友真的会这样对我吗? 陈焕民的车停在离酒吧二十公尺远的路边,我坐在副驾驶座,两人再次一同进行监视活动,而且两次跟监的对象都是姜珮。外行人会说这是命运的捉弄,但我知道是谁在操弄。盯着黑底黄字的招牌,大块的丝巾下隐约见到único字样。 「único………跟unique有关吗?」我问。 「好像是西班牙文吧!」 「确定他们约在这里见面?」 「嗯。」 「怎么知道?」 「我自有我的手段。」 我发誓,如果最后出来的不是姜珮与黎少白,我一定当场打死这个眼镜仔!我不耐烦地点了根菸,陈焕民立刻降下车窗还摇手挥散面前的烟雾。原来他怕菸味,终于找到这傢伙的弱点了!不过这弱点似乎也没啥用。 「就这样乾等要等到民国几年啊!烦。不如直接走进酒吧瞧瞧?」 「监视本来就很乏味,跟钓鱼一样都是培养耐性的运动。」 「我可不是你那种职业跟踪狂,不需要培养耐性。再等十分鐘没人出来我就不等了。」 「不会等太久的。他们每次见面都不会超过三小时。」 「每次?他们究竟约会过几次?」 「今天是第四次。」 忽然一阵心痛,好像在心脏插把刀阻断了全身血液的对流,让人手脚冰冷脸色发白。是伤心吗?还是震惊?抑或是愤怒?各种情绪彷彿把十几种酱料全都倒进一锅,搅拌出怪得令人想吐的味道。虽然拼命告诉自己陈焕民的情报一定是错的,一定是骗人的──这傢伙因为上次被我爸跟踪了,以至于心理不平衡想拿我出气,所以编了个谎言故意气我。然而心里却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经过逐渐相信,心脏插着的那把刀也一寸一寸地深入,痛得我几乎快要流泪了。 姜珮说过的那些话,我们之间又深又浓的爱情,那美丽的爱情,竟全都是谎言?怎么可能呢?人是会骗人的,可是两个灵魂直接刺探到彼此的核心,在那样深沉的合为一体的理解中对话,要如何说谎?人只能用表象,用语言欺骗对方,如果可以穿透表象和语言触碰真心,就不可能有所欺骗。 一直相信自己碰触着她的真心,直到此刻才终于开始动摇了。我捧住自己的脸,彷彿不好好捧着随时都可能碎裂、崩溃、沸腾、一路撒着泪水衝进酒吧里要她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哭出来比较好,憋着不健康。」陈焕民说:「还有抽菸也不健康。」 「闭嘴!」 「姜珮这个女人是复杂的,不,是格外复杂。总是有些人喜欢赌博,另一些人比较喜欢自己能掌握的事,你是哪种人?爱上那样的女人就是赌博,你不一定会输,但无论输赢都不是你能决定的,只能碰碰运气。因为你不是庄家……」 「马的叫你闭嘴你是听不懂吗!是不是欠揍!」我猛然转身揪住陈焕民的领子,提起拳头。 「嘘========」 他指着前方马路边,一对男女刚走出酒吧,似乎在等计程车。两人的身体没接触,没牵手,也没有亲吻,只是站得很近。 那高大挺拔的身形,那玲瓏娇美的体态……百分之八十、百分之九十、百分之九十五、九十八点四………确认度快速提升;我彷彿被美杜莎的邪眼瞪了,一隻手持续揪住陈焕民的领子,一隻手握拳,以这个蠢姿势凝固着。 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循环。 那女的上计程车前,回身抱住男的,我的眼泪终于坠落了。 那天夜里我们异常热烈需索彼此的肉体。我执着地彷彿撕咬般地吻着她的颈子、肩膀、背、腰、臀,鑽进她早已湿濡的山谷深处。激情被诱发的完美女人,慾望的能量一峰攀过一峰,停在那最高峰上盘旋、震盪。 她那白似牛奶的双腿夹住我的头颈,愈挤压愈湿润,像无止尽的泉,要我不断向深处探索,挖掘出更丰沛的爱欲。我抬起头望着她,在两座山峰间凝望那张畅快愉悦的面孔──多么美丽的面孔啊!她的美丽瞬间撕扯我的心,将我撕裂为两个人,一个康海伦,两隻野兽。 停下的舔舐让深谷空虚,她急切拉我的手要我拥抱她,但我不。以康海伦为形体的野兽翻弄她的身体像虎爪下的小白羊,一手将她强压在床上,另一隻手以手指深深地插入她的内部。 「啊………啊啊啊………嗯…………呼呼……啊啊啊啊啊啊………」 「叫啊!大声点………」我在她耳边低吼着。 「……啊啊……受不了了……小海……你今天好奇怪………」 「尽情地叫吧!把嗓子喊破也没关係唷!我免费教你几招!」 「你怎么了?为甚么说这种话?」 「喜欢吗?你终究是喜欢被人插入吧?我的手指如何,是不是太细了?」 「别这样………」 我翻身跳下床,坐进床边的沙发里,开始哭泣。我知道自己藏不住事,我知道自己没出息,可是我的心好痛。好痛。 「对不起,小海。」 她没有多做解释,只是蹲在沙发前握着我的脚。从脚尖传来她无名指上的戒指的触感……… 十七 罪恶感持续在脑中发酵,一闭上眼就看见柠柠那悲伤的身影,挥之不去。回到家时雨已经停了,但下雨的心情依然黏腻浓稠像污泥似的胶着在他心里。 他不愿意带着这样的情绪去面对姜珮,他希望两人之间没有任何阴影,于是在家里睡一晚,期盼第二天醒来就能顺利挥别过去的一切,带着全新的自己去拥抱她。然而罪恶感有如宿醉一般纠缠他,隔天早晨醒来时头脑依然沉重,周围似乎镶上一层毛玻璃使他无法直接碰触清新的空气。 要是能像失忆症患者那样轻易忘掉不愉快的事就好了。 他明白无法单靠自己的力量转变情绪,于是立刻整装出发,他预料一切不清爽的感觉会被姜珮的第一个吻消灭殆尽。 柠柠?柠柠是谁?我已经不记得了。在奔向蓝色大楼的路上他不断这样催眠自己。 正要按门铃姜珮就推开了门,以花朵般的笑容迎接他的到来。 「欢迎回家!」她边笑边拉他进屋。 「怎么知道我来了?」 「第六感,恋人之间的超感应。」 平常不爱笑的她,这天心情似乎特别好,是不是感应到他昨晚为她拋弃了女朋友?不会这么神奇吧?他看见桌上有个蛋糕,上面插一根蜡烛。 「你生日?」 「不是生日,是庆祝我们要开始同居了,你正式成为这个家的男主人。小宝,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一?个?人?的唷!开不开心?」 「嗯,开心。」 「感觉好像不是很开心嘛!」 「你是我一个人的……这么说来,你跟晓天分手了?」 「当然,我说到做到。」 「我也是………」 他突然很想告诉她昨晚和柠柠分手的事。可是之前完全没提过自己有女朋友,现在说出来简直就像坦承先前的欺骗,说出来之后会有甚么后果实在难以预料。而且有些女人特别奇怪,当你兴高采烈说出为了她甩掉另一个女孩,期待对方为你的爱而感动,对方却立刻化身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地劝你回头,说甚么不忍心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痛苦上之类的,劈头浇一桶冷水。他没把握姜珮会不会也这样。 「你也完成任务了?」姜珮问。 「甚么任务……没有任务啊……」 难道她知道柠柠的事了?他一时心下惴惴。 「装傻呢!可爱的小宝………」她搂上他的脖子笑嘻嘻说:「拿到钱了吧?」 「钱?喔,原来是指这个。我爸妈刚好出国了,等他们回来再说囉。」 「没钱?」 她的手顿时从他胸前滑落,同时板起了脸。那是一张他从没见过的、寒冰似的脸──依然美丽,却是另一种教人打从心里感到难堪的美丽。 姜珮锐利的眼神打量他一会儿,冷冷道:「赵宝家,你……不是想白玩吧?」 「甚么白玩?」 「人你要睡,房子你要住,钱你倒是不出,你把我当成甚么?」 「不用说成这样吧?只是暂时………」 「不是吗?你要我跟夏晓天分手,我照办了,而你呢?你答应的事却没做到。你明知道我没工作没收入,一直都是靠夏晓天出钱养我。因为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所以寧可甩了他不要他的钱。这下好玩了,夏晓天的钱走了你的钱却没影儿,是要我喝西北风吗?真是太让人失望了。口口声声说爱我好像的确有那么回事,结果呢,两手一摊就要来吃我住我睡我,把我这儿当慈善机构!宝哥哥呀,你帮我去菜市场打听一下好不好?」 「打听甚么?」 「问问看谈恋爱有没有这么便宜!shameonyou!」 「我真的很爱你,我甚至………」 「甚至甚么?有钱现在就拿出来;没钱的话,其他甚么『甚至』都不必了,一百隻麻雀炒盘菜──全是嘴子!」 他想说的是「我甚至为你拋弃了柠柠,我也有我的牺牲品阿」,却说不出口。一股强烈的羞耻感像盆冷水当头淋下,让他支支吾吾地只能说── 「钱的事,我会想办法的……」 「想甚么办法,你不就是个穷学生吗?知不知道这里一个月房租多少?到下个月没钱缴房租的时候我就得被人赶到大街上了,你有替我着想过吗?就算我露宿街头你也不是很在乎吧!三餐都翻垃圾桶找东西吃你也无所谓吧!夏晓天再怎么不好至少不会让我饿着冻着,让我有地方窝着。你呢?嘴巴上说得挺好听,死人都被你的爱吓醒了,原来闹了半天只是想白玩啊!」 「不要这样说好不好………」 「我哪里说错了?你回家一整天都干嘛去了?睡觉吗?亏我开开心心引颈企盼着,像个傻瓜似的盼你带回来好消息,还买了蛋糕庆祝,你却把自己答应过的事扔进太平洋。我觉得自己好贱,傻傻地等在这儿被人白玩……」 「对不起。」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啦!我要钱!钱呢?钱呢!」 姜佩愈说愈气,猛然站了起来,朝门口走去。 「别这样嘛!过几天……」他伸手拉住她,她却像触电似地弹开,眼神充满了嫌恶。接着忽然一巴掌打在他脸上,等他感觉到脸颊发烫时姜珮已经衝进浴室关上门。 他颓然坐倒在客厅地板,望着蛋糕上完全融化的蜡烛,就这么发呆着。 过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他听见浴室里传来流水声,姜珮开始洗澡。她在浴室里大声喊: 「我不管啦!反正你要养我!」 强烈的屈辱感让他紧握拳头,恨不得一拳打烂眼前的蛋糕。他心想,这算甚么?又不是买卖,两个人相爱而在一起,谁出钱真的那么重要吗?为甚么要把钱看重到这个程度?难道姜珮是为了钱才和他在一起?这也不可能啊,即使他能养她,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夏晓天有钱。他们家是开银行的,还有纺织公司保险公司一大堆关係企业,货真价实的豪门子弟,他永远也不可能像夏晓天那样挥金如土的养女人。如果姜珮真是个嗜钱如命的女人又何必跟夏晓天分手? 所以姜珮爱的不是钱,她爱的是我──他觉得应该是这样。既然爱我却又为何说出那样伤人的话?这就让他着实想不透了,那句「shameonyou」好像回音似的繚绕耳际,深深刺痛了他。到这时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并不瞭解这个女人。不瞭解,却狠狠地爱上了。 谁说爱情必须建立在深刻的理解上?有多少人是因不瞭解而相爱,搞清楚情况而分手。如果是这样,他寧愿一辈子都不要了解她。 他想进浴室跟她说些甚么,又怕她拿话刺他;想揹起行李走人又捨不得。白巧克力蛋糕上有朵朵粉红色奶油勾勒的爱心,看着让人又喜欢又不是滋味。他重新点燃一根蜡烛插在蛋糕上,痴痴望着那烛光。蛋糕代表的欢乐气氛早已荡然无存。 忽然间,他听见浴室传来姜珮的歌声。她愉快地、轻声哼唱着── iloveyoubaby andifit'squitealright. ineedyoubaby towarmthelonelynight. iloveyoubaby trustingmewhenisay……… 真教人纳闷极了。刚才不是气得甩耳光吗?怎么洗个澡就开心起来了?他觉得姜珮这人真的好奇怪,却又痴迷于这样反覆无常的神祕性格,被她深深吸引。 从浴室出来的姜珮只围条浴巾,迷濛的眼神带着笑意。好像变魔术似的,进去和出来不是同一人。 「你……不气啦?」 「气甚么?呵……you'rejusttoogoodtobetrue,can'ttakemyeyesoffyou………」 她边唱着歌边挤在他身旁,散发诱人的芳香。「不等我,打算一个人独吞蛋糕?」她迅速在他被搧耳光的脸上吻一下: 「痛不痛?」 「不痛了。」 「呵呵,谁教你不乖。许愿吧!可不准叫我永远不打你唷!」 「又不是过生日。」 「谁说生日才能许愿。我希望,永远永远跟小宝在一起,小宝永远永远只爱我一个。」 没等他许愿她就把蜡烛吹了,然后转身将他压在沙发上,贪婪热切地亲吻他的唇。 「不吃蛋糕吗?」他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姜珮热情得有些异常。 「还吃甚么蛋糕……吃我!」 「等……等一下……」 他双手稳住她的肩膀,挣扎地坐起身,问:「你还好吧?」 「好得不能再好了。」 「那钱的事怎么办?说实在话,我真的不是夏晓天那样的有钱人,差远了。我爸虽然当医生却只是小诊所的外科医生,既不会帮人整形也不会治胃病,连小朋友的感冒也不归他管,平常只是处理车祸摔伤或者被蜜蜂螫到之类连护士都会做的工作。我家根本就是穷人,连房子都是爷爷留下来的。我真的养不起你。」 「唉……是我弄错了,我以为医生都很会赚钱呢!」 「所以就算昨天爸妈在家,他们也愿意给我钱,那也给不了多少。珮,我爱你,如果可以的话我当然愿意养你,只要能养你我甚么都肯做。但实际的情形是我连自己都快养不起了。」 「我知道你爱我,小宝,可惜天底下两全其美的事真的太少了。夏晓天有的是钱,可我不爱他却爱上你这个穷光蛋。你说要是你的人加上夏晓天的钱,该有多好?」 「只能说每个人的命不同。他命好投胎到那种家庭,含着金汤匙出生。」 「金汤匙嘛,出生的时候没含着也不打紧,长大以后可以自己弄一支,或者抢别人的金汤匙。小宝,知道我刚才为甚么忽然开心起来了呢?」 「因为洗澡?」 姜珮笑得更加灿烂。 「我一面洗澡一面思考着,如果你是夏晓天就好了,一辈子都有花不完的钱,你也不用辛辛苦苦地念书、考试。大学毕业一个月能赚多少?三万?四万?光付我这间房租就去掉一大半,我再买双鞋你一个月薪水就入土为安了。那么,不当夏晓天的女朋友要怎样花他的钱呢?」 「你想回去找他?」 「不是我,是你………」 姜珮偎在他的怀里,用聊天般的轻松口吻说出她的计画,好像在计划一趟愜意的旅游行程或者养隻小狗之类的闲事。她边说边抚摸着他,整个神情愉快极了。然而他却听得毛骨悚然,瞠目撟舌半晌说不出话来。 她居然想绑架夏晓天! 「这就是我刚才洗澡的时候想到的点子,不错吧!这么一来岂不是两全其美?可爱的你,加上夏晓天可爱的钞票们。」 「真被你打败了。」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吗?」 姜珮坐了起来,将浴巾围好;长长的睫毛下闪动的乌黑大眼,认真而充满危险性。 「小宝,事实就摆在眼前,如果我们要在一起,可预料的是下个月起我就得流落街头了。guesswhat?我不喜欢买不起prada的生活,更不喜欢流落街头,我喜欢这间舒舒服服的屋子和妈妈留给我的这一大堆家什。所以我们没办法在一起,除非你有别的法子赚钱。当然你也可以去兼三份差,没日没夜地打工赚钱,但这样的男朋友跟没有一样,我不要。 「那么,怎么办才好呢?照我的计画只要做完这一票,以后我俩就能快快乐乐、长长久久的在一起,再也不必担心钱的问题,一切都完美了。如果你不同意那就请便,现在就给我滚!我得赶快再去找一个愿意养我的男人,免得流落街头。」 姜珮走到门口打开了大门。他终于明白这个女人是多么的可怕。 虽然他不是很懂法律,也知道绑架勒赎是重罪,要枪毙的。非要做这么恐怖的事不可吗? 他很清楚姜珮不是普通人,更不是一个穷学生能养得起的女人。她大可以找个有钱老闆当人家的小老婆,或者嫁给有钱的老头坐领遗產,像她这样的女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流落街头。但是她想和他在一起,她是为了和他在一起才出此下策。这么一想,她觉得姜珮是真心爱他的。 为了爱,豁出去吧! 然而再转个念头,姜珮的提议会不会只是撵走他的藉口?故意提出这么荒唐的主意只是在等他拒绝,然后名正言顺地说不是我不要你,是你自己不愿意。假如他说「好,就这么办!」姜珮会不会慌张失措地辩称说刚才只是开玩笑呢?可万一不是这样,姜珮是来真的,那么反而是自己慌张失措,宣称只是胡乱答应而已,到时候姜珮一定气得甩他两耳光然后轰他出去。 乱七八糟的念头在脑海中转呀转,始终拿不定主意,看着姜珮冷若冰霜的脸庞实在很难揣测她的真正心意。 「有必要考虑这么久吗?还说甚么只要能养我甚么都愿意干,看来你的爱也不过耍耍嘴皮罢了。真正爱我的人连一秒鐘也不会犹豫。」 她让门继续开着,慢慢转身踏上阶梯准备回卧房。「你还是走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落寞的神情加上深深叹息,举止间更多流露的是依恋。 忽然一股热气从胸口直衝脑门,情欲压倒性的战胜了理智,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选择了,为了姜珮就算牺牲一切也是值得的。他衝上前抱住她,紧紧地、几乎快要窒息地、彷彿溺水之人的唯一拯救。 笑容再次飞回她的嘴角。 在那间柏青哥店里,姜珮第一次见到赵盛。 「她叫姜珮。这是我三叔。」赵宝家介绍二人认识。 姜珮微微点头。 赵盛伸出打火机帮姜珮点菸,说道: 「我叫赵盛,你要叫我老赵还是跟小宝一起叫三叔都可以。今天约你们两个来这儿主要的目的,是要确定你们是不是开玩笑。小宝来找我帮忙的时候被我骂了一顿,说他玩笑开过头了,直到他告诉我你们之间的事,还发誓自己是认真的,我才相信这小子疯了。可我不清楚你究竟是甚么意思,所以必须见见你……」 赵盛用手指着姜珮的脸,沉声说:「小小年纪,满二十了吗?居然想绑架勒赎,真他妈的无法无天。告诉我,你只是在耍我姪子吧?」 「赵先生,我既然来了就说明是认真的。小宝说你是黑道人士,这种事情找你帮忙胜算比较大,我也觉得光靠我们两个恐怕不行。但如果你只想摆出长辈姿态教训人,那就不必了,请你忘记这件事吧!就当成是小宝开的无聊玩笑。」 「你说呢?小宝,是闹着玩还是来真的?」赵盛转头问他。 「我………」他偷看姜珮一眼,希望从她嘴里听到这一切都是为了试探他的爱,不是来真的。但姜珮只是直勾勾盯着赵盛,不去瞧他。 「哈哈哈,两个奶娃毛都没长齐还想学人家绑票,我看算了吧!缺零用钱的话三叔给你,别想些有的没的。」 「赵先生,老赵………」姜珮忽然上身前倾,压低了声音。 「嗯?」 「你就别装了,其实你很有兴趣吧?要不然就不会约在这儿见面了。」 「怎么说?」 赵盛兴味十足地看着姜珮。小宝觉得这两人似乎有了一定程度的默契,两人身上有些类似的危险气息。 「柏青哥店一般都是晚上客人比较多,现在才中午,整家店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连店员都不见了,不必担心隔墙有耳。这样你还不放心,即使没半个客人音乐却吵死人,加上一百多台机子的音效,除非像我们坐得这么近否则根本听不见说话的内容。只是想教训小孩子何不约在咖啡厅?或者去你家、去办公室?用得着专程跑来这样吵死人的地方吗?老赵啊,傻子都看得出来你对这件事的认真不在我之下,所以别装了,也不必再继续试探我的诚意,还是快点讨论细节吧!」 赵盛的眼中迸出笑意,朝姜珮竖起大拇指。 「有意思。小宝你这女朋友可不简单哪!」 他当然知道她不简单,他多么希望姜珮能简单一点。 「小妞儿既然这么聪明,能不能猜到我接下来想问的问题───那个最重要的问题。」 姜珮也朝赵盛竖起了食指。 「一千万?」 「一亿。」 赵盛和赵宝家同时将眼睛睁到最大极限。这一对叔姪平时看起来不像,唯有惊讶到这种程度才看得出两人是近亲。姜珮接着说出绑架的对象,说出夏晓天爸爸的名字,赵盛才点头喃喃道: 「的确有这个价值。不过值钱的东西难度也高,你有甚么打算?」 姜珮的计画大致上是这样:由赵宝家约夏晓天出来见面,约在偏远的郊区以避开目击者,然后拿出预先掺了安眠药的饮料。等夏晓天昏睡时,赵家叔侄就将人搬到赵盛准备的赃车上,载到阳明山上的一间别墅囚禁。那别墅的主人是个投资失败的商人,欠下一屁股债躲到国外去了;别墅远离主要干道,独户独院最适合用来囚禁肉票。 接下来赵家叔姪轮流上山看守肉票,姜珮负责打电话联络夏家,安排取赎事宜。收赎金是绑架行动最重要的关键,因为那是绑匪与家属和警察唯一的接触点,一旦在收钱时被警察盯上就很难逃脱了。即使能够不露面取得赎款,警方也可能事先在钞票中夹藏微型追踪器,跟着信号一路追踪到绑匪的巢穴,到时就功亏一簣了。 「不一定会报警吧?宝贝儿子掐在别人手里应该不敢轻举妄动。」赵盛说。 「我不喜欢赌博,更不会把自己的安危押在别人的亲情上。必须以『家属会报警』为前提拟订计画才行。」 姜珮的主意是「火车丢包法」──要求家属拎着钱袋,搭上绑匪指定班次的火车从台北出发前往高雄。上车后必须沿途注意铁道旁是否有人挥舞「丹麦国旗」,一旦看到有人挥旗就立刻将钱丢下火车。这一招最妙的地方在于即使火车上有警察盯梢也无法立刻停车抓人,绑匪可以选择任何地点挥旗,难以事先猜测。最好选铁道附近有公路的地点,收了钱就能立刻开车逃逸无踪。 「要是警察开汽车跟踪火车呢?」 「不可能,」姜珮似乎有点不耐烦,「第一是跟不上,你知道火车跑得多快吧?即使警方真的这么做我们也能事先察觉,因为开车追火车的景象太壮观了,瞎子都能发现。他们得一路鸣笛闯红灯,还必须出动大批警力指挥交通。从台北到高雄三百五十公里,你觉得有可能吗? 「就算真的想在整条纵贯线上佈署警力,也需要时间。我们可以先要求家属送钱到台北火出车站的某一个寄物柜,等送钱者打开寄物柜时会发现一张纸,上面写着火车丢包的指示,警察根本来不及佈署,只能喘吁吁地追着送钱者搭上那班火车。 「不过为了预防万一,到了当天就由老赵负责挥旗子收钱,小宝看守人质,而我就在与收款地点相隔一大段距离的地方观察动静,一旦发现有追火车的情形就立刻以无线电通知你。事实上,警察也想得到这一点,所以我敢说他们绝不会笨到去追火车。 「至于在赎款中夹藏追踪器的问题,很简单,事先在汽车后行李厢的内侧装上『铅板』,收到钱之后立刻丢进后车厢就能阻隔电子信号,然后开车到几百公里外的安全地点再仔细检查每一张钞票。整个计画大致就这样,细节我们再慢慢讨论。」 赵盛由衷感到佩服,年纪轻轻的姜珮居然能想到这么周全的点子,简直就是天生的犯罪者。小宝心中则是五味杂陈,对姜珮又爱又怕。他忽然想到蚂蚁。如果赵盛像隻战斗力十足的兵蚁,自己就是供蚁后驱策、死心塌地鞠躬尽瘁的工蚁。 那天见面之后三人又聚了好几次讨论细节,预想各种可能的突发状况,并且开始准备犯罪工具。 姜珮和小宝的感情愈来愈好,也许是共犯关係让两人心理上的距离更紧密。他们经常谈论这件事,就连在床上的亲密时光也不例外,犯罪的刺激似乎让姜珮异常兴奋,只要谈起这事她的心情就格外愉悦,热情洋溢;这时的姜珮就像一团烈火,不断闪烁着光彩夺目的美丽令他心驰神醉。 他们津津有味地计画着有钱以后要如何展开新生活,构筑那不算遥远的幸福的未来,乐在其中。 但他心里始终存在着不安,担心会不会被逮捕,对夏晓天这个朋友更是满怀愧疚。不安的种子在他心中不断扩大,只能靠爱情的甜美毒素持续麻痺自己的良心。 行动的日子终于来到了。 那天夜里下着倾盆大雨,姜珮一个人在家悠间地弹钢琴,雨声唱和着普罗高菲夫的e小调钢琴奏鸣曲,交织出一片怪异却又和谐的气氛,彷彿在恬静的背后藏匿未知的危险因子。 只要一弹钢琴,她就想起妈妈。 「女人失去爱情就像无法生出绿叶的枯木,无论多么茁壮高大,终究是死物。」 这是妈妈说过的话。在她二十年的人生岁月里还未曾遇到过真正的爱情,也不懂爱情;她在妈妈身上看见的不是失去爱情的枯槁,而是挣扎在贫穷泥淖的悲哀。 有没有爱情都无所谓,钱才是最重要的───这是许多艰难日子累积出来的体会。 用力敲下最后一个琴键的同时,门铃声响起。赵宝家浑身湿淋淋站在门口。 「怎么啦?」 见到他惨白的脸和一副茫然失措的神情,姜珮知道大事不妙了。 「今天不是轮到你上山吗?不好好守在那里你跑回来干嘛……你说话呀!」 「出事了………」 赵宝家进屋后忽然像电池耗尽似的全身瘫软倒在地上。他紧握着双拳,面朝地板,头发和脸上的雨水不断滴落。姜珮看他这样心中也忐忑不安,侧耳听听屋外的动静,只听见轰然大雨持续作响,并没有警笛声。 「说话,到底出了甚么事?」 「淹水了………」 「淹水?」 「井里……井里淹满了水……我没办法……我不行了………」 一道闷雷打在姜珮心头,全身血液瞬间从脚尖衝上脑门,她也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 「那么……他死了?」 「是我杀了晓天……呜呜呜………对不起………」 「喂!你给我说清楚点,确定死了吗?有没有量过脉搏?心跳呢?」 「死了,一切都完了………呜呜呜呜…………」 阳明山上的那间别墅,后院有一座枯井,井底距离地面将近十公尺深,赵盛认为那是最好的囚禁人质的场所。把人藏在井里头不需要绑缚也不怕他玩花样,更不可能逃跑,只要在井口盖上盖子,任凭他在井底喊破喉咙也不会被人听见。至于食物和饮水从井口扔下去就行了,完全不必与人质有任何近距离接触。万万没想到这两天持续豪雨,山上的雨势又特别大,竟然将夏晓天活活淹死在井里! 「不是有盖子吗?怎么会………」姜珮的声音也颤抖了。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姜珮努力压制心中的慌乱,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现场有留下任何东西吗?」 「不知道………」 「甚么不知道!你给我清醒点!你离开的时候到底有没有收拾乾净?」 赵宝家已经彻底崩溃了,这节骨眼要他确定任何事都是不可能的。 姜珮没有迟疑太久,随即打电话通知赵盛,要他立刻上山处理善后。三小时后,赵盛来电告知处理完毕───他将夏晓天的尸体打捞上来,然后在别墅后方的树林里找一块隐蔽的角落,埋了他。屋里屋外所有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他也仔细擦拭并且带走所有东西,连一片纸屑一枚菸屁股都没放过,彻底清除了犯罪痕跡。 至此,姜珮的心情才总算定了下来。她对着电话那头指示道:「夏晓天的衣服和证件,所有东西都要确实烧毁,知道吗?去远一点的地方烧。」 「放心,都搞定了。」 「那就好。没事的,只是一点小失误罢了,计画还是继续进行。明天我会打电话到夏家告诉他们付款方式………」 「停止吧。」赵盛打断姜珮的话。 「为甚么要停止?他们不会知道人已经死了,一定会付钱的!虽然出了点差错但不会影响大局啊,为甚么要放弃?你甘心就这样半途而废吗?」 「情况不同了。万一收钱的时候出了甚么问题,或者事后被警察查到甚么蛛丝马跡,下场就是死路一条。你想,警察会相信他的死只是一场意外吗?事实是我把他扔在井里,也是小宝的疏忽才让雨水灌进去,这跟我们亲手杀死他有甚么分别?绑架勒赎是一回事,杀人是另一回事,一旦被抓到绝对是死刑! 「这关头放弃,跟白花花的银子说再见,操!你以为我甘心吗?可再多的银子也要有命花才有意义啊!」 「不会失败的,绝对不会,只要照计画执行………」 「我不玩了,就是这个决定。小宝应该也没办法继续下去,毕竟人质等于是死在他的手里,他现在一定吓得屁滚尿流吧?只剩你一个想玩也玩不转。」 「没用的男人!白白浪费这么好的计划,去死啦!」 掛上电话后姜珮感到心烦极了,眼看着胜利在望却因为一场豪雨让即将到手的财富不翼而飞。都怪赵宝家这个白痴,连看守肉票这么简单的工作都能搞砸,真想把他打死丢进井里算了。看着他瘫软颓丧在地板上,哭到红肿的双眼空洞无神,一整个窝囊废模样,愈看愈讨厌,深深后悔自己找错了人。 「该怎么办才好?晓天死了………」他唯唯诺诺地问。 「少废话,这一切都跟我无关!人是你害死的我甚么都不知道。甚么绑架勒赎撕票,记住!这些事统统是你一个人干的。」 「怎么这样说……」 「不是你难道是我?约夏晓天见面的人是你,将他掳到山上的也是你,那个地方呀我一次也没去过。至于打公共电话到夏家要钱的人,因为使用了变声器根本听不出是谁。我啊,每天都安分守己地过日子,这么恐怖的罪行完全不与我相干呢!」 「珮……你这么说是甚么意思?」 「还不明白?你三叔说不玩了,还把事情赖在你一个人头上───他是怎样的人你比我清楚。警察现在应该到处在找你,要是被抓到的话,哼哼,死定囉!非枪毙不可!你听,有没有听到警笛声?荷枪实弹的警察就快上门了。我要是你啊,恨不得多长两条腿有多远就跑多远,最好偷渡到国外躲起来,一辈子都别回来。」 「那我们现在就走!」他上前牵她的手,却被她用力甩开。 「甚么我们?没听我刚才说的吗?这一切都是你一个人干的,我干嘛陪你一起逃亡?小宝,你还是赶快跑吧!多浪费一秒鐘在我这儿废话就多一分危险。 「还有啊,别跟我联络,更不要让我知道你在哪儿,我怕警察上门盘问的时候我会忍不住说出来。」 赵宝家愣住了。他在姜珮脸上看不见一丝情感,她的嘴角漾着残忍的微笑,彷彿欣赏一隻受伤动物的垂死挣扎。他发呆了很久,被雨淋湿的寒气渐渐渗入体内,而更强烈更尖锐的寒气却是从心里扩散到全身──幻灭的、绝望的、悔恨的、能将灵魂彻底腐蚀的冰冷寒意。 那天,跌坐在雨中泥塘里哭泣的柠柠,是否也是这样寒冷呢? 姜珮转过头去望着窗外,似乎连瞧都不屑再瞧他一眼,她的姿态无声地宣示着对他的嫌恶。 好可怕的人………… 他缓缓站起身,走向大门,开门离去。关上门之前他说:「珮,我在地狱等你。」 喃喃的一句话,也许姜珮根本没听到。也许她正在想着找别人继续执行这个计画。 赵宝家从此人间蒸发,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夏晓天的绑架案喧腾一时,社会关注了好几个月,警方也忙得人仰马翻却始终没有夏晓天的下落,也查不到任何线索。事情就这样渐渐冷却了,最后只剩下夏家人日夜祈祷着儿子平安归来,和贴在电线杆上破损的寻人啟事。 对姜珮来说,这只是脏衣服上的另一颗污点,不值得放在心上。 世上总是有倒楣鬼,倒楣的傢伙总会莫名其妙地死去,没甚么好大惊小怪,更没有愧疚的必要。她告诉自己再怎么愧疚死人也不会復活,再怎么罪大恶极,活着的人也要继续活下去。无论如何,已经脏透了的人生都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 这样的人生已经活了二十年,今后也只能继续背负着罪恶生存。 雨季结束了,气温开始下降,寒冷的冬天来临。 冬天没有待多久,春天又急忙赶到。枯木上生出绿叶,气温也逐渐上升……… 反覆交替的都市景象只在细微处变化,那细微处潜藏着足以改变生命的轨跡,却没人能够预先察觉。将好些日子没穿的外套送进洗衣店时,才发现即将进入夏天。 隔年五月,姜珮从洗衣店回家的路上,偶然经过那间柏青哥店,偶然看见一个穿着全套白西装、桃红色领带的流氓,正在店里陪客人聊天。店里依然冷冷清清。她默默走进去找个角落的机台坐下。赵盛也看见她了。 和赵盛聊天的人离开后,他走到姜珮身旁打招呼,一点也没有不自然的感觉,彷彿去年雨季发生的事全是一场梦。 「嗨,好久不见。」 「嗯。」 「最近如何?有没有交新男朋友啊?」 「没。」 「需不需要我帮你介绍?楼下的赌场经常有富家少爷来玩,有几个小子挺英俊的。」 姜珮沉思了一会儿,问道:「刚才跟你聊天的人,很熟吗?」 「他呀,也是常客,挥金如土的公子哥儿。你有兴趣?」 「随便问问。」 「那人你还是别招惹的好,来头太大了。咱们下楼吧,我介绍几个好的给你认识。」 「『来头太大』是有多大?总统吗?」 「有没有看过《教父》这部电影?像柯里昂那种超级老大,黑帮里的总统,你惹不起的。」 「看起来很年轻嘛!」 「我说的教父是他爸爸,道上都尊称阿公。你听过『黎泰』这个名字吗?」 正要点菸的手凝结在半空中,嘴唇上的香菸差点掉下来。彷彿在心头扔下一枚震撼弹,脸上却丝毫不形于色。她取下嘴里的香菸问道:「那人是黎泰的儿子?」 「是阿,他叫黎少白。」 姜珮沉默了一会儿,随即笑了。她笑得很轻松很自然,带着少女式的靦腆,任谁看上去都只是年轻女孩对另一个帅气男孩的好奇。 「多讲些他的事给我听,好不好?」 十八 「为甚么我有一种感觉,总觉得你的故事听起来不太像真的。」 我歪着头打量面前这位胖子。依旧是全套白西装、桃红色领带、右前方的口袋像吐舌头一般露出一小截手帕,也是桃红色的,比领带的桃红浅一些,接近粉红。白西装虽然作工挺好,但穿在这人身上只有扩大他肥胖的效果──也许是故意追求这种效果,就像河豚把身体鼓胀成球形以便吓走敌人。 「我说的,都?是?事?实。」他刻意加重语尾音,彷彿以这句话为姜珮的故事画下句号。说完故事的赵盛,脸上恢復了黑帮角头固有的沉着神气,肚子前凸。他似乎没有理由说谎,但我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你有看新闻吧?应该记得去年的绑架案。」他说。 「嗯,当时新闻天天在报,走到哪儿都听人谈论着,我那时也猜想肉票很可能被杀掉了。不过,如果那件案子真的是你们干的,你怎么可能轻易说出来?」 「在道上混,有些事是含糊不得的,非说清楚不可。与其被阿公误会我背叛他,绑票勒索杀一两个人根本算不得甚么大事。总之这个案子、我和那小妞的关係,从头到尾都与你们黎家毫不相干,我不明白你们到底在怀疑甚么?」 的确是我逼他说出和姜珮的关係,如果不相信他的话一开始就没必要问了。绕了一大圈,我想解明的疑惑仍没能得到答案,却听到意外的事实。想不到姜珮竟然恶劣到这种程度,把她推给康海伦果然是犯了大错。 「不怕我报警抓你们?」我说。 「你好歹是姓黎的,不至于干出报警这么没出息的事吧?再说报警也没用,证据早就清理乾净了。要是担心被抓我也不会这样逍遥度日了。倒是最近常觉得有人在我背后盯梢,是阿公派人盯我吗?」 「该知道的时候就会知道。」 看样子再问也问不出甚么名堂了。直觉告诉我,赵盛一定还有些事没说,不过他连绑架杀人的事都说出来,再逼他也没甚么意思。 爸爸曾经说过,流氓的生命是很强韧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就是这种动物的本质,所以永远不能相信流氓。所谓的忠诚、友谊、道义、江湖规矩,在流氓的世界都只是可用的工具罢了,一旦不可用就必须立刻拋弃,唯有利益才是不变的真理。所谓「盗亦有道」只是一种错觉。曾经有个流氓为了偽装自己得了胃癌,咬破舌头假装吐血;还有人为了从敌人的绑缚中逃脱,不惜将自己的手掌切下来。连自己的身体都能这样果断地加以利用,何况是利用他人,说几句谎话就像喝白开水连一秒鐘都不必迟疑。 所以绝不能相信流氓。 如果赵盛说的故事是真,那么姜珮也有一副流氓的灵魂,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坏,是坏透了的那种流氓。假使她真的是爸爸与姜凤仪的女儿,那就难怪她体内也有流氓的血液了。然而赵盛的话本身又不可信,姜珮究竟是不是姜凤仪的女儿也存疑,结果一切依然继续曖昧不明。赵盛的故事不但没有釐清我心中的疑问,反而令姜珮面前的雾更浓。 正要离开的时候,赵盛忽然想到似的叫住我:「她到底做了甚么危害黎家的事?难道……难道是跟夫人有关?」 我没回答,将这个问题淹没在柏青哥店里喧闹的电子音乐中。 那天夜里做了一个怪梦。梦中的我有个恋人,是个娇小可爱的女孩。我们的关係好亲密,彼此分享心事与感动,深深的互相依恋着。这份感情就像完全真实、理所当然的,像一把尺上邻接的两个刻度,女孩的存在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有些梦境会让人在作梦的当下就发现是梦,但这个梦太真实了,充满了日常的踏实感,丝毫没有虚幻的氛围可供怀疑。在梦中,妈妈活得充满生命力,像每个普通家庭里忙碌的妈妈,而爸爸是个慈祥又带点囉嗦的好男人,全家人挤在小小的旧公寓……而我对于这些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彷彿有史以来就是这个样子,爸妈、我和那女孩,四个人共度和谐美满的生活,每一天都充满了爱,像一幅清淡的水彩画那样舒服的风景……… 然后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忽然醒来。 梦与现实的分界还有些模糊,依然残留着梦的气味,意识与感官暂时无法合一。我继续躺着,好像失落了甚么重要的东西,心情转而鬱闷起来。明明不曾拥有,一旦意识到那只不过是个梦罢了却又充满了失落感,那失落感以既真实又不正当的形状卡在胸腔,十分不痛快。 有人说,凡是產生了xx感就证明那个xx是假的,例如真正有成就的人不会常有成就感、看着立体的物件不会想到甚么立体感、对于明明没有责任的事却有强烈的责任感、在不幸的情况下努力营造幸福感、察觉了不需要察觉的事叫作敏感……… 虚假的梦,產生虚假的记忆与虚假的失落感,却不能立刻随着梦的消逝而消逝。最不痛快的是,我失去梦中那女孩的「脸」,无论再怎么努力回想都想不起那女孩长甚么样子。要是整个梦境的记忆全部消失就好了,最讨厌明明记得每个细节却丢失了最重要的部分。 在百货公司的电扶梯上「偶然」遇见姜珮。我上楼,她下楼,在两部电扶梯交叉处同时发现对方。她在整整一秒鐘之内显露出惊讶的表情,就像洗澡时忘记关窗忽然发现被人偷窥似的,连我自己都觉得好像看见甚么不该看的东西。 其实这不是偶然的巧遇,我已经连续跟踪她三天了。 关于妈妈的死,警方以「自杀」结案。至于自杀的原因……多明白啊!就像和尚会唸经、老虎会咬人一样,精神病患的自杀完全没有多加解释的必要。老虎咬了人,会有人去追问老虎为甚么要咬人吗?然而我非这么一问不可;我不问,这世上就没人问了。 公祭结束后,妈妈的死彻底结束了,从现实事件转变为一个歷史纪录,成为档案架上的一个编号、日记里的一页、图书馆里的过期杂志、缴纳完毕的交通罚单。对大多数的人来说死亡就是如此,活人只能将死人搁在原地,继续向前走。但我暂时还不想将妈妈搁下。 查访了疗养院、探询了相关的人事物、仔细追查妈妈死亡前后姜珮的行踪,此外还能做甚么呢?目前得到的只是一些零零碎碎的线索,却拼凑不出事实,彷彿缺了百分之九十的零片的拼图,硬要加以拼凑只会在情绪上增添更多怀疑,而心中的假设依然无法证实,甚至不确定自己是否正朝向证实的方向。我不断提醒自己不能太相信直觉,经常盘点着手上拥有多少「事实」,然而事实却少得可怜。如果爸爸知道的话肯定会嘲笑我的徒劳。 根据「奥坎剃刀原则」,我决定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寻求解答───直接在姜珮身上找真相。电扶梯上那一秒的窥见,让我明白这个女人并不是牢不可破的堡垒,再怎么邪恶深沉毕竟只是二十一岁的年轻女孩。也许接触的面积增加能够窥探到更多讯息。 「嗨,好久不见。」 再次追上她是在一楼大厅,她慢条斯理逛着化妆品专柜,似乎预料到我会追来。她的神情已经充分整理过了。 「最近好吗?」 「抱歉,没去参加葬礼。」 「那种没意义的仪式谁都不需要参加,连我妈自己都没参加。」 「我好像应该对你说句『节哀顺变』。」 「别说了。对了,你和康海伦相处的怎么样?」 「挺好。我们现在住在一起,可能过些日子就要搬家了。」 「为甚么想搬家?」 「新生活需要新的房子,只有我和她两人的回忆的新房子。」 「真教人羡慕。」 「羡慕甚么啊!你不也有很多女朋友吗?」 「没,打从和你分手后就没再交女朋友了。」 「骗人的吧?」 「是真的。」 「不会是因为我吧?」 「就是因为你。不知道为甚么,忘不了你。」 姜珮的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我,以一种不容狡辩的姿态直射出无声的质疑。在这么唐突的注视下我不能有一丝犹豫。 「不信吗?」我向前一步牵她的手,以最温柔的角度。她没有抗拒,却将眼神移开,话题也移开。 「你是来逛街?还是打算买甚么?」 「想买些秋冬的衣服,最近天凉了。你呢?有买东西吗?」 「还没看到喜欢的。」 「走吧,陪我吃顿饭。」 离开百货公司,我和她步行到附近一家日本料理店。她点了寿司,我也点了寿司,还要了一壶冰镇清酒。这家店不算高级,倒也不是那种会衝着客人像神经病似的高分贝嚷嚷「いらっしゃいませ!」的烂店。我考虑过带她去高级餐厅,但那样似乎有点太造作,暂时像现在这样就好了。 直到清酒送上桌,我才松开她的手。姜珮的脸上始终淡淡的,淡淡的粧、淡淡的愉快。 「前些日子我去了美国一趟。」我说。 「嗯,听小海提过。」 「去探望一个老人家,我爸的老朋友。他告诉我很多当年的故事,就是他们那一代的恩怨,充满张力的情节好像电影似的。」 「哦?有趣吗?」 「也没甚么。总之就是有些人伤心,有些人死了,还有一些以为死了其实还没死的人。」 「听起来真有点像电影桥段。」 「是啊,也不知是真是假,说不定只是老头子哄小孩。」 「哄你可不容易。」 听到美国的事她依然不动声色,那一秒鐘开的窗被封闭的严严实实。我想再这样试探下去只会让她更加防备。 「如果你愿意,会知道我这个小孩多容易哄。」 她又看了我一眼。我趁着斟酒避开她的目光。 「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没哄过你,现在更不会。」她接过酒来一口喝了,脸上的表情看不出任何喜怒哀乐,甚至不知道她的话有几分认真。 「我知道你这人总是很有效率的,甚么天凉了来买衣服,好巧唷就遇到了我,你是专程来找我的吧?」 「这个嘛………」我故作尷尬状。被她识破是好的,我原要她知道我的故意。 「你又何必找我呢?我都已经跟小海在一起了,是你要我们在一起的。后悔了吗?」 「嗯。」 「可惜,晚了。」 「真的爱上了?」 她没回答我,伸手接下厨师端来的凉拌牡蠣,低着头逕自吃起来。店里客人不多,有一对男女低声交谈好像有点严肃的话题,还有个穿西装貌似上班族的男人边吃生鱼片边阅读报纸。女服务生专注地观赏水族箱里的黑鯛,用手指戳着鱼缸玻璃却完全无法引起鱼儿注意。等我将目光重回姜珮身上,她已经吃完那碟牡蠣了。 「真的爱上了?」我又问一遍。 她用纸巾擦擦嘴,以彷彿评论菜餚的口吻说:「怎么说呢……三年前来台湾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会遇上你,遇上小海。人生好像偶尔就会这样,某个时刻突然来到,突然就不一样了。还记得那天吗?三个人一起去海边玩,就是那样的时刻。在那之前与在那之后相当明确的分为两个阶段,没有过渡期,没有缓衝,没有重叠………也许有吧,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好像中山北路往南走,忽然就变成中山南路了,那么两条路交接的那个十字路口究竟算中山南路还是中山北路呢?明明是一条又宽又平坦的马路,每天几万辆车子经过,却说不清楚它的路名是不是很奇怪?如果你今天经过那儿,你只会说我经过了中山南路和中山北路,完全不提那个路口,彷彿它不存在似的。如果两条路是紧密连接而没有任何过渡的阶段,那么交界线又该画在哪里呢?很大的十字路口耶!」 「不奇怪啊,那条路不是没有名称,它就叫『中山南北路交叉路口』。如果你在十字路口中央被警察开了罚单,罚单上写的违规地点应该也是这个……大概吧。」 「所以它的名字就是它存在的状态?好比我的名字不叫姜珮,叫『黎少白的前女友』?而你的名字叫作『姜珮的前男友』,然后我又变成『姜珮的前男友的前女友』……」 「照你这么说是有点奇怪。」 还是不太明白她想说甚么。或许她想说的不在于「说甚么」,而是「我们正在像一般人那样吃饭聊天」这件事? 「正因为奇怪,所以弄不明白。然而即使不明白也不要紧,只要你越过那个路口就来到中山南路了,不会因为不明白这件事就搞不清楚自己正走在中山南路上,大部分的情况都是很明确的啊!」 「就像你现在的状态?很明确是『康海伦的现任女友』?」 「很明确。」 「不能带你走往另一个路口?」 「不是不能,是不要。」 我握住她的手,从她的掌心传来微微一震。再一次窥见些甚么。 打算用熬不住百般思念、突然感情溃堤式的动人告白,对她说:「离开后我才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你了,无法停止,再也无法压抑………」却好像身体里某个机件卡住似的,没办法流畅地说出口。 我忽然想起「夏晓天」这个名字,背脊发凉。 「还能再见面吗?」 挤了半天才挤出这句,但姜珮没有回答。 在那之后我们又见了三次面,每次时间都很短,都是她主动表示该回去了。我问她是不是担心小海起疑,她的回答并不是「有甚么好怀疑,我们又没干嘛」,而是直接承认自己担心。 「绝不能让她知道我们见面的事,答应我。」她郑重交代。 这是不是间接表示她对我仍有情意?暗示「不是不想和你在一起,只是不想伤害小海」。每次见面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总有几次偶然触动恋爱话题,或者说「恋爱式的话题」。我小心翼翼的栽培那种子,期待看见开出怎样的果实。 会是怎样的果实呢?这个冷酷的女人会不会真的爱上了我,在爱情冲昏头脑的情况下不小心说出我想知道的事?又或者她故意让我以为爱上了,正在一步步引我跌入某个陷阱中?我的下场会不会像夏晓天那样? 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冒险试一试。 第四次见面,我和她约在「único」。四个多月前和她初识的那晚,我在这儿喝到烂醉被她带回家。想起在一起那两週的时光,我的确是快乐的,几乎以为自己深深坠入情网,当时的强烈情感一直留在记忆的库房中,被贴上相当特别的标籤,偶尔经过打开门瞧瞧总是一再感到心绪颤抖。 当时为何忽然抽身离开?为何感到莫名的强烈的不安?也许可以归功于我发达的第六感,在无意中窥探到姜珮的邪恶本质因此落荒而逃?又或者我的离开只是单纯出于对爱情的恐惧,潜意识排斥让自己沉入幸福的牢笼,那样的话,我等于被自己的颓废拯救了,就好比身体太差而被免除兵役却因为不必上战场而保住一命,那些身体好的反而被自己的健康害死。 这些想法是不能说的,说出口的是「分手让我不断悔恨,整颗心被思念给淹没,几乎灭顶,直到再见到你才又开始有了呼吸……」我总能把这类肉麻的语言说得很动听,听起来就像三岁孩子似的真诚。长期培养的诱惑女人的招数,没想到居然有拿来报仇的一天。 「我一直没问你为甚么要把我让给小海,现在也不会问。无论理由是甚么都没意义,重要的是结果。」 「结果?我没看见甚么结果,只是目前你和她在一起罢了,情况随时都可能改变。唯一的问题是你的心,我怎样都看不穿你的心意。这是最大的挫折。」 「你不明白,我和她的缘分很深。要是没遇见她就好了,就甚么事都没有,一旦遇上了就万万不能分开,一生一世都要对她好。」 único和平常一样,从晚上九点多就开始高朋满座,气氛热络,一扇门区分里外两个世界。室内几乎没有灯光,每张桌子都点着蜡烛,较大的桌子用大烛台点上七八支,墙壁上、走廊和房柱也是,整家店里上百支蜡烛烘托出既光明又隐幽的矛盾情调,在光明与闇影交错之间,每个人的面孔都变得扭曲,或者在扭曲中呈现出另一种真实。 隔壁桌是一群变装癖的聚会,有几个看不出是男是女、皮肤白皙的年轻人,打扮不合时宜却十分融入这种光影摇曳的氛围;另外几个很明显是男扮女装的中年人,厚厚的粉掩盖不住鬍渣,笑起来露出男人才有的大颗牙齿。他们兴高采烈讨论着出国参加游行的事,游行的主题不明确,似乎更关心活动过程怎样弄得更精彩。 我们的轻声细语一度被隔壁桌的笑闹声遮蔽,听不见彼此声音,于是我将椅子拉近她,手腕环绕她的椅背,以两公分的距离在她耳边低语。她吃吃地笑了,在谈笑的摇晃间她的脸颊有意无意碰触我的嘴唇。心中那块神秘领域又开始颤抖了起来。 想吻她,却又不想。我稍微拉开距离,只用手指轻轻撩拨她亚麻色的发丝。 「好挣扎唷………」她忽然这么说。 我以为自己的挣扎被她瞧出来了,没想到她说:「好想被你抱着,好想………可是一抱就完了………」 她抬起头望着我的眼,黑漆漆的大眼睛,整个灵魂洞开。不需要再窥视了,所有不该看见的东西都看得一清二楚。这个女孩,原来如此……… 再次从交织的目光中抽离,才发觉周遭不知何时变得沉默。隔壁桌的变装癖们彷彿享受着某种尽在不言中的交流,互相面露呆滞的微笑,喷了一桌子香菸。凝重的烟雾在烛光映照下结成块状云,好像泛着红色光泽的果冻;偶尔有人叹息,玻璃杯的轻轻碰撞,恋人们十指交握。处心积虑的语言被丢弃在桌脚下,隐匿在烛光照不到的暗地里。 取代语言的是香颂女神爱迪?琵雅芙的《lesamantsd`unjour》,意思是「一天的恋人」。深情的独特的香颂唱腔带些哀愁,老唱片夹着杂音的旋律让人有一种置身错误时空的错觉。也是在这样离现实的岸边很远的海面上,我不知不觉放下了许多东西,牵起她的手。 一天的恋人,一天就够了。 离开único,夜幕低垂,微凉的清爽空气把我带回地球表面。正要送她上计程车时发现她哭了,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想拉住她说几句话,她忽然转身扑在我怀里,紧紧贴住我的胸膛。 「不要再见面了,我不要!」 那一瞬间,我好想说出心中所有的疑问;我也知道,只要这一刻牢牢抓住她,就能得到一切解答。但我甚么都没说,就这样放手让她上车离去。 失败了。 我的心被失败掳获,舔拭着失败的羽毛,被流放到充满失败的颓废地界。还能怎么办呢?算了吧,做甚么总是徒然。 失败者最好的去处,就是回家。 家里不似以前那么热闹了,异常地冷清。本想直接回房睡觉,却改变主意去和爸爸打声招呼。记得公祭那天他有点感冒,一直咳个不停,也不知道痊癒了没。我直接进到后院那间蓝色琉璃瓦的屋子找他,却不在,找人问了才知道他待在妈妈的房间里。家里人说他这几天经常待在那儿,有时一待就是好几个鐘头,他们都担心得很。 上了二楼走廊,见到有个穿西装、戴黑色胶框眼镜的男人,坐在妈妈房间门口。那人向我点点头。忽然想起前些日子和姜珮在日本料理店,有个西装男的背影,之后在不同的场合也有几次,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人叫陈焕民,是爸爸的秘书,专门帮他处理既重要又必须保密的事。难道爸爸叫他跟踪我? 从向我点头后,直到我走近妈妈房间门口陈焕民都没再看我一眼,也没说话,像个泥菩萨似的端坐着,让人怀疑刚才的点头是不是错觉。 我犹豫着举起敲门的手,又放下。就让爸爸一个人窝在房里享受思念的折磨吧!这是他欠她的,而且是还不了的债。很难不这么想:如果他对妈妈好些,她也不至于病得那么重;不必去住疗养院也就不会让人有可趁之机。然而捫心自问,我自己对妈妈又好到哪儿去?曾经花多少时间陪伴她、关心她?我花在泡妞的时间远不止这些,有甚么资格责怪这个丧偶的男人?我们父子的罪是一样的,我们都是害死妈妈的共犯。 「回来啦?」房里忽然发出声音。没想到六十岁老头的听力居然这么好。 我推开门叫了声「阿爹」。 「进来,陪我聊两句。葬礼那天没甚么时间说话。」 我挪了把椅子坐在书架前。书架上一尘不染,整整齐齐按照妈妈特有的方式排列。妈妈说,每本书都有她自己联想的「风景」,有些是葡萄园、有些是火车、有些是高礼帽、有些是小蜜蜂。她将风景近似的书放在一起,例如麦田与稻田的书就放在一起,蜜蜂与玫瑰花放在一起。不明白的人完全看不出规律,像蜜蜂代表的是《伊甸园之东》,玫瑰花则是《牧神的午后》。我也不是很懂她的想像,比方《牧神的午后》只让我想到羊。 爸爸的眼神呆滞,嘴角下垂,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 「感冒好了吗?」 「嗯,没甚么咳嗽,就是晚上头疼……睡不着。」 「你最好多穿点,最近夜晚开始变凉了。」 「死不了……你怕我死左你就变成孤儿啦?」 「我看起来像怕当孤儿的样子吗?倒是妈走了以后,你比较像孤儿。」 「嗯……貌似这样呢!」 看他那副憔悴相,高大的身躯彷彿崩坏的土墙般堆在摇椅上,不禁感到怜悯。爸爸毕竟老了,无论年轻时多强多霸气,终有能源枯竭的时候,每个人的老态看上去都差不多。我正想说句软和的话安慰他,突然捕捉到一道隐约的犀利的目光。 「你最好不要搞太多花样。」他嘴唇微动,低哑着声音说道。 「甚么花样?」 「到处问东问西,调查这调查那,学人家当侦探。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去台东的事?还有赵胖子、赖林、荷兰饺子那边你都去过了。你到底想查甚么?」 「查些你没兴趣的事。」 「我有没有兴趣你甭管,再搞下去小心惹祸上身。不过我的话你大概听不进去吧!你从小是个就不听话的衰仔,大学也不念,公司的事也不想管,成天就知道跟女人鬼混,现在混出毛病了是不是?早晚冚家栽在女人手里。」 「像你一样吗?」 「收声!不知死活的衰仔。有个叫姜珮的女人,你离她远点!」 「你是不是知道甚么?」 爸爸一拍扶手,嗓门忽然上扬:「我才想问你到底知道些甚么!大老远跑去美国,听一个垂死的老头讲鬼故事,有趣吗?係啊,你係听了一些说法,回来印证一下发现甘巧嘅!其中必然有诈。好睿智!好醒目!好叻!除了你之外其他人都是蠢货。哼!你没见过的厉害脚色多了去!像赵盛那种古惑仔一先令都不值。不必惊讶,你小子有几根毛我数得清清楚楚,叫你不要碰的人你就给我走远点,否则我打断你腿!听见没!」 他激动地站了起来。我以为他要揍我,却是转身走到五斗柜前拿起一封信。 「我以前就同你讲过,流氓是不可信的。你以为葛老大是甚么人物?他蹲在牢里灌腊肠就能控制整个美国东岸!却无聊到花一个月跟你个小囝仔讲故事?係,我都係流氓,我的话你也不必尽信,但你总知道我不会害你的。不要再搞了,儿子,安分点没坏处的。」 我琢磨着他的话,心想他一定知道些甚么,再也忍不住了。 「告诉我,姜珮就是j的女儿,对吧?当年葛老大下令杀死j,派去杀人的康有为却留了j一条命,是你的意思吧?因为j当时已经怀了你的孩子,你命令康有为留下她母女俩的命,将现场偽装成火灾,然后叫她们隐姓埋名躲起来。可你没把她们照顾好,她们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一直在贫困的边缘挣扎。为甚么呢?难道葛老大知道j没死所以继续派人追杀她?你为甚么不乾脆把她们接来台湾?是不是你和葛老大之间有甚么妥协,还是因为与葛进武生意上的合作、利益交换?所以姜珮恨你、恨葛然、恨世上所有人。然而她无法对抗你和葛然,你们太强了,她只能挑一个精神病院里衰弱的女子下手,装神弄鬼把她吓死。或许她还想绑架我也说不定,把我扔进古井里活活淹死!要报復你,有甚么比弄死你的老婆儿子更痛快呢?阿爹你说啊!是不是这样? 「当然这些都是我的想像,但我没办法不去想,如果不是妈妈这样不明不白死掉我根本懒得管你们那些破事!而今,最大的疑问是,到底姜珮是不是来找我们报仇?妈是不是被她害死的?你要还算个男人就必须给个说法!」 爸爸一度高涨的气势在我的追问下溃散,土墙再度崩坏,垮进了摇椅中。缩在摇椅中的老头就像个普通的缺乏钙质的老头,疲惫的神情委靡不振。 我怕再逼问下去会当场把他逼死,于是沉默从我的话音断落处降临,父子之间彷彿有张拉紧的弓,弓弦紧捏在我的手心。良久,爸才开口: 「无所不知,无所不能,黎泰就像上帝是吧?嘿嘿……」他的嘴角露出苦笑,苦多于笑,「是吗?你也这么觉得?小子,你从我这儿是得不到答案的。或者你以为远在美国的葛老大能给你答案,可惜了………」 他将手上的信递给我。我接过来一看,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尚未拆封,邮戳是前天收到的。寄件者内详,地址是美国威斯康辛州白河郡。原来是葛老大的信,我急忙拆开看。 少白如晤: 速来见我,有关蜜雪儿身故一事另有隐情,我将亲口相告。 我视蜜雪儿如己出,亦视你如亲骨肉,痛心疾首唯有你我二人与共! 勿同你父多言,他不是好人。 葛然字 短短几句话,那张老泪纵横的脸、躺在病榻上的肥胖身躯油然在目,我甚至闻到信纸上散发的淡淡的雪茄菸味。忽然想到这封信既然寄到家里来,爸爸会不会已经看过了?虽然信封不像被拆过。葛老大也是因为怕他偷看,所以不肯直接在信上写出所谓的「隐情」吧? 爸爸察觉我的视线,也猜到我的疑虑。 「我没偷看。第一,没必要干这种低三下四的事;第二,偷看也没意义。葛老大既然敢把信寄到家里就料到我会偷看,所以信上一定不会写出甚么重要的事。我说对了吗?他是不是叫你不要相信我?嘿嘿,果然是我的好老大,给你的教导如出一辙。」 他是指「不可相信流氓」这一教导。这点我很清楚,无论是赵盛、葛然还是爸爸,他们这些人都是不可尽信的。这世上还有谁值得相信呢?那个我最相信的人已经死在台东的海边,灵魂大概早已飘回蒙地欧小镇了吧? 那么,小海呢?手牵手一起长大的同伴,信得过吗?会不会在姜珮的迷惑下,也像那个赵宝家一般出卖朋友?她毕竟那么深爱着姜珮,爱到不惜将自己洁白无瑕的灵魂丢进泥泞里…… 不会的,我相信小海,如果连她都不信我也不必活下去了。所以无论如何都必须把姜珮从她身边拉开,即使以看似背叛她的方式进行,即使那句「不要再见面了」依然縈绕在心。 「我要去一趟美国。」我对爸爸直说:「葛老大要我去见他,说有事情必须当面告诉我。」 「你没有听清楚我的话。」 「我听得很清楚,就算打断我的腿我也要去!」 「我刚才说『可惜了』。为甚么可惜呢?也是命运使然啊!这封信是前天收到的,你当时要是在家,立刻搭飞机前往美国还能听葛老大讲讲故事。可惜啊,今天早上我接到越洋电话,说葛老大病危,已经陷入深度昏迷了,恐怕捱不了几天。两张机票我已经买好了,明天一早的飞机。」 「两张?」 「本来打算让焕民同我去,还是带着你好了。运气好的话也许还能见葛老大最后一面。不管他怎么看我,毕竟兄弟一场,原本之前就想去探望他,因为你妈出事才耽搁下来,没想到………」 心下顿时一片茫然。看到葛老大的来信原以为事情终于有了曙光,结果依然是无解。爸说的没错,就像命运的摆佈一般,只要早两天回家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又或者和姜珮顺利进展,忙着谈恋爱也不会有回家的心情,爸爸更不会主动叫我回来拿信。他大概会悄悄往返美国一趟,过了很久以后才轻描淡写告诉我葛老大的死讯。 「叫唤民进来。」 我还没站起来,陈焕民就自己开门进来了。依然是毫无表情的一张脸,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没有一丝凌乱。以前从来没仔细留意这人,这时才发现他看似消瘦的身板其实充满力量,站在爸爸身边就像根铁柱似的。 「继续盯住那女孩,别让人动她,也别让她搞花样。至于赵胖子……你看着办吧!他知道太多事了。明考斯基的下落查清楚没?」 「还没查到。」 「继续查。如果在我还没回来前就查到了,你就自己动手吧!」 「是。」 我很想确定所谓「看着办」、「动手」是甚么意思,但我知道他是不会让我过问的,就像人们常说「有些事情不知道比较好」。爸爸指挥若定的神态,人命关天的事就这么随口交代几句,或许他不像看上去那样老朽吧。想起赵盛那一身白西装,心里不禁有些遗憾。 第二天一早,我和爸爸两人搭飞机前往美国。 十九 脚尖的触感还在───醒过来的第一个感觉。 我依然保持和昨晚相同姿势,躺在床边的沙发,只是身上多了一张毯子。脚下的地板是空的,床上也是空的。用力拍打脸颊一秒鐘五下,迅速清醒。打开房门就听见抽油烟机的声音,还有食物的香气。我捏手捏脚地走到厨房边偷看,她正背对着我煎蛋,置物架的金属表面反射她的面孔,预料中应该是面无表情,她却眉头深锁,眼皮有些浮肿,唇色苍白。可能是昨晚没睡好吧。亚麻色长发盘在脑后露出的白皙后颈,与橘色睡衣下两条细长的腿,都看起来好单薄。 感觉像是被扭送到警察局里,偷糖果的五岁小孩。 好想从后面搂住她的腰,吻她的颈……还是算了。我悄悄进浴室洗澡。 泡在暖暖的浴缸里又开始想着昨晚的事。 那个拥抱究竟是甚么意思嘛?为甚么不他妈的直接去汽车旅馆打一炮算了,却只是在酒吧喝酒?街灯下,两条身影,牢牢吸附在脑海中,甩不掉。我慢慢滑进水中,让水淹没头顶。 鯊鱼和鱒鱼从太平洋游进我的浴缸。鯊鱼齜牙咧嘴地说:「他们肯定在谈恋爱!」鱒鱼反驳:「没有手牵手唷!恋爱中的男女一定会手牵手的,尤其是分离的时刻。而且他们没有吻别。」鯊鱼的嘴脸看起来真讨厌,用嘲笑人的口吻说:「youwish!那个拥抱足以代表一切。用你的鱒鱼脑子想想,他们为甚么不去开房间?就因为恋爱呀!恋爱超越了性关係,恋爱中的男女无论身在何处都能快乐,精神上随时都处于打炮状态。他们要是开房间的话还安心点,你可以想成单纯的玩玩。」鱒鱼摇摇头:「这就叫过度詮释。你观察到一个现象,然后套进概念中,用既有的概念加以解释,得出你要的结论。无论多么合理的推论都只不过是一个可能性罢了,有一百种概念就能推出一百个结论,每个结论听起来都很了不起。但可能就是可能,不会因为你的推论合理就变成必然。你唯一知道的事实,只是他们一起去酒吧没告诉你,只是这样罢了。」鯊鱼说:「你漏掉了拥抱。」鱒鱼说:「拥抱又怎样?她在美国住了一辈子,有这种习惯正常得很。」鯊鱼冷笑说:「最好是那种礼貌性的抱抱啦!」 鱒鱼游到我的面前对我说:「两个人在一起,信任是很重要的,而感觉则是很不可靠的东西。你也许会认为感觉很真实,是吧,心里的声音告诉你这样那样,莫名其妙就產生出确信。然而你们人类的脑子是天底下最会说谎的器官,大部分的直觉都是错误的,都是没有理性的化学作用、动物本能。几千年来人类都相信地是平的、星星镶在水晶球上、物质可以无止尽切分,这些都是直觉。如果你将来想当科学家,最好早点改掉这个习惯。」 鯊鱼抢过来说:「屁屁屁!事情是怎样你清楚得很,不是摆明了吗?姜珮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一下爱这个一下爱那个,只有康海伦这种白痴才会笨到相信她………」 两隻吵闹的鱼忽然被惊吓,瞬间逃逸无踪。我仰躺在水中睁大眼睛看着来到浴缸旁的姜珮,她的脸像一幅失真的画,轮廓不停摇晃着,彷彿是我站在岸上看着水里的她。 我决定听鱒鱼的,打一开始就是这个决定。 「煎了火腿蛋,两颗小干贝,还有麦芽吐司。要不要吃一点?」她端着碟子,香气飘漾在水面,神情依然惆悵。 「对不起,昨晚我太坏了………」我把头浮出水面说。 「不,是我不好。」 「你的脸色好差唷!没睡好?」 「做了恶梦。」 「怎样的恶梦?」 「你先吃嘛!趁热。」 我伸出溼答答的手要接碟子,她不让我接,用叉子餵我。 「其实也不算甚么恶梦啦,梦见妈妈和爸爸,还有哥哥,一家人幸福美满。然后就忽然只剩下我一个人。」 「你不是没见过爸爸吗?」 「梦嘛,哥哥也是梦里虚构的。他们看起来都好快乐,一点烦恼都没有,只有我一直担心着。」 「你有我。」 「小海,对不起,没先跟你说就去见黎少白。你是不是以为我跟他旧情復燃?」 「是有这么想过。」 「不会的,我们不是半导体,不会直接復合也不会间接復合,non-recombination。这段时间我跟他见过四次面,只是聊聊天而已,没别的,以后我也不会再见他。套一句他的话───缘分已经用完了。」 「见个面其实也没甚么啦………」 「分手还是分得彻底好些,不可以『微分』。」 「哈!也不能积分或鸭分。过来,亲一下当作惩罚!」 「小心碟子!」 一颗小干贝滚到水里,我迅速地捞起来吃了。 「小脏鬼。」 「珮,」我认真地对她说:「我相信你,无论如何我都信你,因为我爱你比爱自己还多。但是黎少白这人………」 我边嚼着干贝边思考要怎么说。「这个人是很奇怪的,嗯……很难说清楚我和他之间的感情。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对我来说他也是非常重要的人,我绝不相信他会伤害我。说真的,即使是昨晚见到你们拥抱的当下我也没怀疑过他。可是黎少白这人有很难理解的部分,他的行为和他的心总有个断层,似乎永远无法预测他下一步会做出甚么事,看见他做了甚么却又难以理解他的动机,等你理解他的动机却又不明白怎么会產生这种奇怪的动机。反正就是个乱七八糟的傢伙。如果不相信他还简单些,正因为信任,所以才更疑惑。」 「你想太多了,他只是以为女朋友可以让来让去罢了。」 「没那么简单。少白很清楚我有多爱你,他一眼……不,他用眼角馀光就能看穿我。明知是我最爱的人却故意做出横刀夺爱的动作,其中一定有甚么………」 「阴谋吗?」 「说阴谋好像太严重了,总之一定不单纯,至少2000c.c.以上。」 「甚么2000c.c.?」 「引擎(隐情)啊。」 「好冷唷!」 决定去找黎少白问个清楚。 摩托车骑到景美郊区,「回家」的路上,空气渐渐变冷;山边的枫叶早已换上秋装,红了一片。忽然有点想回去看看爸妈,不知道他们最近怎样,但摩托车经过回家的叉路口没有转弯,继续朝黎家大宅前进。 不是不想家,但总是有个怪怪的感觉卡在咽喉处。我可以想像要是现在忽然跑回去,他们大概会像恭迎外国大使似的,铺红毯插满国旗欢迎我吧。如果他们能像正常父母扭着我的耳朵大骂:「你这死孩子是不是皮痒!这么久不回家,生块叉烧比生你强!」那样子我还比较想回家。 一到黎家大宅的路口就感觉气氛异常。平时路口只站两个嘍囉,这天不知道为甚么,居然有六个!而且都像庙里神像似的站得直挺挺,满脸森严煞气,只差两颗獠牙。以前来找黎少白都不用停车,只要和看门的打个照面就直接骑上斜坡,但这时却被拦了下来。 「干甚么的?」一个体格壮硕的黑衣男凶巴巴问我。 「呿!管得着吗?」摩托车放空档,一阵阵地催油门表示我的不满。黑衣男无视我的不满,一手掠住车头,一手用无线电通报。 「跟黎少白说,康海伦来找他啦!叫他快点铺红地毯迎接!」 无线电的收话器是个小耳机,听不到上面有甚么指示,只见黑衣男微微点头说「是!是!」然后抬起头用鼻孔对我说:「有没有带身分证?」 「身分证?姑娘的脸就是身分证。你新来的啊?」 「没有身分证不能放你上去。」 「不闪开的话,被我撞断腿不要哭喔!」 其他三个人忽然围上来,另外两个把手放在腰眼鼓鼓的部位(应该是手枪,不是肾水肿),面向大马路警戒。瞧这阵仗,莫非黎家出了甚么状况? 「那么认真干嘛?你们这些流氓最开不起玩笑了。我在旁边等可以吧?」 「下车!」 两个壮汉一左一右拥上来,想架住我,这动作让我生气了。 「敢碰我试试看!」 我挥开左边那人伸过来的手,右手高举作势要打,没想到那人居然立刻从腰际抽出一把黑漆漆的手枪,虽然枪口朝下但我已经吓得不敢乱动了。 「搞甚么……」 这时盘问我的黑衣男用手指压住耳机,似乎上天发出了指示,接着对着其他几个嘍囉说声「来了」,他们便一拥而上将我拖下车,快速退到路旁,整个动作简洁俐落让我毫无反抗的机会。三个硬汉将我按在石墙上,两条胳臂就像被镶进花岗岩里似的。他们只是按住我,一动也不动似乎在等待甚么。过了一会儿就见到大黑车出现在坡道上,缓缓驶到我身边,停车。 黎少白从后座衝下车,喝道:「放手!」黑衣人赶紧松手。 「好啊,黎少白,你就是这么迎接我,朋友算白当了!」 「抱歉抱歉,因为昨天深夜里收到消息,有人要对我爸不利,所以才严加戒备。原先那几个守大门的都负责上面的主屋,这几个是从分公司调回来的,不认识你。」 大黑车车门敞开,我看见黎爸坐在后座。我摇手打个招呼:「黎爸好!」他点点头,然后看一眼手錶。 「你们正要出门?」 「嗯,去一趟美国。」 好奇怪,黎少白一向独来独往,几乎从没跟家人一块儿出远门。而且听说黎爸向来不出国的,有甚么事都是派人去办。他家的亲子关係虽然不像我家那么恶劣,但也好不到哪儿去。我想多打听几句又觉得现在不是好时机,况且我来另有目的。 「赶时间吗?」 「有点赶。十点半的飞机。」 「我只问一句话───你是不是真的想把姜珮抢回去?」 「专程跑来找我就是为了问这个?」他的表情似乎有些失望。 「或许你觉得是小事,但对我来说很重要。不是因为姜珮重要,而是你,我想知道你的想法。」 「有甚么想法,不就是泡妞吗?小海…………」 他暂停了一下好像舌头打结,接着眼神闪烁,忽然就露出鄙夷的神色,冷笑道: 「你真的以为姜珮跟你是同一种人吗?」 「哪种人?」 「同性恋啊!拉子、lesbian、dyke!她不像你是个dyke,但也绝不是拉子,她只是跟你玩玩罢了。你知道,像她这种玩过头的女人有时候玩腻了也想换换口味,想试试搞dyke是啥滋味。懂不懂啊?这叫情慾过剩淹没了性别,只有你这种笨蛋才会爱得死去活来。你啊,亏你也跟我泡妞这么些年,居然看不出对方是横是竖,鸡蛋鸭蛋都分不出来,真服了你。」 「你太过分了!」 「别说我过分。从以前到现在我让过多少妞给你?现在只不过回收一枚你就跟我急。是不是姜珮的滋味太好,你吃上癮了?再让你爽一阵子吧,等我从美国回来你就给我搬回宿舍。不服啊?瞪这么大眼干嘛?康海伦你给我听清楚,这条路是我的,这管马子也是我的,借给你吃几口要懂得感恩。」 我扯住他的领带,气到全身发抖,连拳头都颤抖了。他侧过脸一副随便我的模样。 记忆中似乎不曾有过如此巨大的愤怒,彷彿一瞬间将全身的血液抽回心脏,在大动脉里放把火。我感到发昏、发热,几乎压不住胸膛里即将喷发的熔岩,而手脚却是冰冷的。这种瞬间而来淹没理智的愤怒只能维持片刻,下一秒不是被解除就是爆发,一旦爆发就是毁灭性的爆发,完全将身体交给大怒神主宰。 「打呀,举起拳头怎么不打?就算打死我也没用啦,她不爱你是事实。她能跟你玩,也能跟我玩,不妨告诉你,昨晚我们在汽车旅馆打了三炮,要不是家里有事到现在还继续在床上爽快呢!」 我愣了一下,然后用力推开他。 「死小白,虽然我不明白你在搞甚么鬼,但你很清楚我有多少智商,少跟我来这套。马的,差一点被你唬住。不耽误你时间,等你从美国回来我要听你说实话,到时候不给我老实说清楚就打死你!」 「实话就是这些,多了没有。」 「readmylips────bullshit!」 黎少白的表情一瞬间变得错综复杂,像吃了泻药似的,丢下一句「去你的」就匆匆上车,还故意用力关车门。哼!输不起的傢伙。 大黑车走后,六个猛男当场松懈下来,开始有说有笑还问我要不要抽菸。我心中布满疑云。 黎少白为甚么要这样?很显然的,他强烈地想拆散我和姜珮,连「dyke」这种烂字都用上了想激怒我,但是动机呢?亏他想得出抢马子这套幼稚说词,还打三砲咧!大概是刚才忽然见到我才临时编的吧?如果直接说出昨晚和陈焕民在酒吧门口监视的事,他的脸应该会呈现大便色。 会不会他也知道了姜珮在美国的恶劣行径,不想让我跟这个坏女人在一起?用伤害我的方法来对我好,很像黎少白这个变态会干的事。那么他是怎么知道的?应该是赵盛说的吧,他们很熟,没准哥俩哪天一块儿喝多了就拼命洩密。虽然赵盛收了姜珮两百万,但流氓不守信用也没甚么好大惊小怪。 很合理的猜想,但仍是猜想,身为未来的科学家不能光靠推测或感觉判断事理,只能静待少白从美国回来再好好找他谈谈,希望他到时能正常些,别再搞花样了。 这几天,找房子占据我大部分时间。如果赵盛会把姜珮的事告诉黎少白,难保不会洩漏给那些危险的「美国人」知道,再不开溜恐怕就来不及了。以前总觉得台北的房子千千万万,随便找也有地方住,现在才晓得要找一间合适的还真不容易,跑了十几处才终于找到一间看上去还行的──安静、空间够大、有阳台、房东和仲介都不是色狼。 其实我自己倒不在意甚么样的房子,「逃难」还管得了这么多?但每次看房子的时候总想着她喜不喜欢、会不会住得不开心、这里放钢琴那里放座鐘、通道太窄塞不下屏风、她喜欢早晨起床就看见阳光、她喜欢靠着墙慢慢煮汤…… 打从心底喜欢一个人,无论甚么事都只考虑到她,有关她的一切都变得好重要,甚么都不能马虎。至于自己的事倒也不是完全不在意,但总想着先搞定她的事再说。 喜欢一个人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似乎连运气都会变好。就拿找房子这件事来说,如果这一天,我带姜珮去看新房子而不是去上课,就不会遇上那件事了。其实真的是一间好房子,比蓝色大楼还好,每一寸空间都写着我们崭新的生活,连空气中的灰尘都洋溢着幸福美满的气味,那间屋子就是我们不曾拥有过的未来。 然而那天我没有带她去看房子,我去学校上课。如果我把找房子搬家当作唯一重要的事,在搬家前把自己全部的事都先搁在一边,结局可能就是另一个模样。但我却想起这堂课,一堂完全可以翘掉的课。为甚么忽然不想翘课呢?是不是没有把脑子装满她,留下一点自己的空间?然后不祥的阴影就这样临机一动地降临了,就像写得很烂的三流小说,正以为柳暗花明还有一村的时候,忽然进入大结局。 那天是星期五,上的是广义相对论。前一次上课已经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只记得老师说过「gravityisgeometry」,其他的书上都有。教室里的脸蛋们,熟悉的依然熟悉,陌生的依然陌生。我屁股刚在椅子上坐实,背后的男生就伸头过来说悄悄话。 「吵架啦?」 我回头瞧他一眼,男同学急忙缩头───果然还记得牛顿第三定律。 「怎么会觉得我跟人吵架?」 「很明显啊!」 奇怪了,跟黎少白吵架已经是好几天前的事,怎么可能残留在脸上?我摸摸自己的脸,随即转过头目露凶光。 「注意,这才是吵架的脸,有没有看过恐怖片?」 「你太兇了,难怪芬达不要你!」男同学说。 「芬达?」 我这才发现旁边坐的不是芬达。原来这男生以为我跟芬达吵架了。视线搜索教室一圈,芬达坐在最右边靠窗的座位,正呆望着窗外。 「你们是不是分手了?」 「干你屁事。」 「跟我说嘛!拜託。」 「想干嘛?」 「没甚么啦,游离电子才能被捕捉……嘿嘿!」 原来这傢伙想追芬达。 「头伸过来一点,我偷偷告诉你。」 「又来这招!」 「不笨嘛。」 芬达的脸上没有表情……不,的确有些表情,只是那表情有点陌生,我没在芬达脸上见过。自从搬出宿舍后,课也很少来上,芬达也不像以前那样到处找我。没想到的时候不觉得怎样,一旦想起来多少有些失落感。不过这不意味着我期待甚么,本来就该这样的。我有了姜珮,芬达也该自己一个人好好过日子。所谓的失落感,只是大学三年来的习惯罢了。习惯总会变的,习惯就好了。 老师继续在黑板上书写算式,同学们专心做笔记。黑板上有个地方算错了,老师没发现,直到最后结论推导不出来他才抠着脑袋思索,嘴里喃喃自语:应该还有一项才对啊……… 整本书我早就读完了。广义相对论要学到精深还有很多东西,不过大四这门课能教的很有限,通过考试应该不成问题。那么我干嘛来上课呢?这是这门课我唯一想不透的问题。 「老师,」忍不住举手了,「第三行那个变换,gμν前面应该是负号。」 「哎呀!我怎么弄错了!看来全班只有康海伦一个专心听课。」 教室里响起一片嘘声,我四下作揖:「谢谢各位!谢谢各位!」 「大家不要不服气,正常人的判断总是根据推理的步骤,一步步演绎下来,这是笛卡儿教我们的道理───上一个式子没问题,只要往下推演的方法正确自然会认为下一步也没问题,只有脑筋不正常的人才会注意到潜在的不合理。这个地方其实正负号都可以,因为后面要平方,可是基于它的大前提是非欧的四维特性不能做一般的张量计算,因此这里必须是负号,否则就导不出gravitationalredshift的结论。从这个角度来说,康海伦能注意到这个小地方的问题,证明她脑筋不正常。」 「老师你这是讚美吗?」 「算是吧。」 突然间,有个异常的感觉跑进心里,却糢糢糊糊无法清楚辨识,似乎老师的话引发了些甚么。「每一步都很合理,但结论是错的」,好像不只是数学才会有这种奇妙的现象。我的确注意到黑板上的错误,但是在黑板以外的地方我是不是忽略了甚么? 时间在发呆中飞过,直到下课依然捕捉不到那隐约而不祥的直觉。 听见下课鐘响,我才发现外面下雨了。雨水顺着屋簷淅沥落下像张珠串的帘子;因为没甚么风,雨帘子密密地固定在窗外,而窗边的座位空着。芬达呢? 同学们快速地撤出教室,离散又重组在校园各个角落。我慢吞吞朝校门口走去,在走廊尽头看见芬达一个人在廊簷躲雨。她左顾右盼似乎正在等人,是等我吗? 正想上前和她说话,就看见一个男孩撑伞快步走到芬达身旁。那人我见过,是三年级的学弟,人长得挺帅气又多才多艺,好像还当过学生会长甚么的。他和芬达都是桥牌社的,一向要好。看着他们挤在一支雨伞下有说有笑地离去,心中有些异样感觉。 芬达和学弟「在一起」了吗?是我搬出宿舍之后,还是之前就在一起了?如果是的话她为甚么从来不告诉我?我仔细咀嚼心中的感觉,想确认自己是不是在「吃醋」。 还好不是,要是吃醋就太荒谬了。我的确是祝福她的,像芬达这么可爱的女生本来就该有个优秀的男朋友来撑伞,不该和我这样的dyke搅和。然而异样的感觉依然挥之不去。 莫名其妙地来上课,又莫名其妙地发现老师的计算错误,然后莫名其妙地看见芬达和学弟在一起。说奇怪其实也没甚么好奇怪,却有种距离感,彷彿有个导演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安排一幕又一幕的戏,要在今天结束之前在我面前上演完毕。 还有甚么呢?一块儿上吧!总觉得一定还会再发生甚么事。 果不其然,当我淋着雨走到校门口时,头上飘来了一把伞。是课堂上坐在后面的那个男生。 「终于找到你了!」他露出两排白牙嘻嘻笑着。 「找我干嘛?讨打吗?」 「怕你淋雨才追过来的。」 「怕甚么,淋点雨又不会缩水。」我睥睨着比我矮的男生,观察他的天灵盖。 「其实……是有些话想对你说啦!」 「不用问了,直接告诉你,芬达已经有男朋友,你没指望了。」 「真的吗?是因为这样所以你们分手?」 「听清楚,我们没有分手,因为我和她从来没有在一起过,我们不是恋人,明白吗?你可以滚了。」 「原来如此啊!老是看你们走在一起,我一直以为你们是那个……早知道不是我也不必等到现在,真是虚掷光阴啊!」 「是你自己观察力不够,还虚掷光阴嘞!现在芬达已经名花有主了,你不要搞破坏唷!」 「我干嘛搞破坏?」 「有自觉,很好。你跪安吧,我的摩托车就在前面不必撑伞了,屁点大的雨砸不死人。」 「康海伦,你好像有点误会。」 「误会啥?这雨很硬吗?」 「我要捕捉的游离电子不是芬达,是你。」 「我?」 果然,这一天结束前我还得受惊吓。 「不会吧?你是不是功课压力太大了。」 「从大一开始我们就是同班,你知道这件事吧?」 「隐约知道。」 「那你知道我叫甚么名字吗?」 「好像叫飞镖……之类的。」 「唉,同学三年半,居然只知道我叫飞镖,而且还是之类的。」 「我干嘛要知道你的名字。」 「因为我喜欢你!」 飞镖同学用力睁开热切的大眼睛,试图从瞳孔发射出满腔爱意;他双手紧握伞柄,身子直挺挺好像唱国歌似的。他的心意我明白,但这样夸张的表情却令我想笑。我心里琢磨着怎么让他明白我和他都是「男的」。 「我一开始就知道你喜欢女生,可是我没办法,就是喜欢你,一直偷偷暗恋你。上次你把我和黄先平撞头,是你第一次………碰我。」 「喜欢的话我可以多碰几次。想不想和地球碰一碰?」 「别这样啦!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喜欢得不得了。我也很痛苦啊!别人都可以光明正大地说自己喜欢谁,找别人帮忙追,跟朋友诉苦,可我谁都不敢讲,只能闷在肚子里暗恋,眼看着就快毕业了。康海伦,你当我女朋友好不好?」 「真是欠揍了。都已经告诉你我是同性恋你还想怎样?」 「这种事是可以改变的,我相信爱可以改变一切。让我用爱情感化你吧!相信跟我在一起之后你一定会发现男人比女人好多了。」 「哦?原来你这么爱我,爱到愿意捨身来『感化』我。还真是谢谢哪!要不是有你,我还以为自己没救了咧!那么,你打算怎么追我呀?」 「只要你答应当我的女朋友,任何事我都愿意!」 「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当然!」 正思考着怎么炮製这个白痴,一个高大的白人走到身旁发问。 「请问,外语学院要怎么走?」这人的英语腔调怪异,应该不是母语。 「用腿走。」我冷冷答道。他将手中溼答答的地图凑到我面前:「是这条路吗?」 我望着那人的灰色眼珠,直觉有点不对劲。他接着说:「我是新来的英文教师,第一次来到台湾。台湾的天气又湿又冷,不舒服。你也湿了,你舒服吗?」 我心想,就你这破英语还能当英文老师?到底是怎么回事,奇怪的戏码不停上演却始终看不出剧情走向,导演快给我出来面对! 忽然间衝过来一辆厢型车,在我们三人身旁不到一公尺处紧急剎车,同时车厢开门。我还没从新的惊吓中回神就被那个高大的白人扔上车,接着车内有人将我用力按在地板上,下一秒,「飞镖」也被白人挟着上车。关门的同时车子再次向前疾驶,整个过程不到十秒。 「不要抵抗,否则立刻杀死你们!」白人出言恫吓。 压住我的人感觉到我不再挣扎,起身让我坐好。飞镖也被命令坐在我旁边。 车厢内有四个,前面正副驾驶座各一人,六个都是白人。一个年约四十多岁,大鼻子下方蓄着一小撮鬍子的男人从副驾驶座回头瞧我。他的眼神锐利,嘴角朝下收紧,梳得整整齐齐的西装头显示他的身分与其他人不同,应该是这伙人的头头。 「怎么多了一个?」 偽英文老师回答:「他是她的男朋友,说不定也知情。」 「嗯,也好。多一个人总有些用处。」 「别弄错了唷!希特勒,他不是我男朋友。」 「对啊对啊,我不是她男朋友,放了我吧!我甚么都不知道。」 「希特勒?」大鼻子男人摸摸鬍髭,微笑道:「我不是希特勒,容我介绍自己───」大鼻子推开前座后方的间隔,起身来到我的对面。 「敝人名叫提摩太?『冷血』?明考斯基,请多指教。」 「没听过。」 「哈哈,你要是真没听过我的名字,那平安就归于你了。这一点我们很快就会知道。我来自遥远的美国亚利桑那州,红雀队的故乡。我的职业是………算是金融业吧!平常帮人追债,尤其是一些很难追的债,偶尔我也会花钱把别人的债买下来,你知道为甚么吗?不知道?让我告诉你。小时候我的爷爷跟我说过一个道理,就是无论花钱买任何东西,都要用更高的价钱卖出去。没有我爷爷卖不出去的东西,因为卖不出去的东西不值钱,不值钱也就没必要买了,对吧?知不知道佩妮?姜在美国干了甚么事?」 这就是赵盛说的「可怕的美国人」,终于还是找上门了。我深深地恨自己为甚么没有早一步带着姜珮远走高飞。 「可爱的佩妮小姐,可不只值一文钱(apenny)唷!她搞了一大笔巨款溜到这个远东的小岛上,以为神不知鬼不觉,逍遥自在着,可她在美国的债主们每天以泪洗面。怎么办呢?没办法了,只好请『冷血』先生替他们出面。你猜怎么着?我爱死这位佩妮小姐了!她就是我爷爷说的『最有价值之物』,值得买下来。于是我花了大把钞票把她的债权统统买下来,现在,她的债主只有我一人,是不是很乾爽?那么剩下来的问题是该怎么把东西卖出去。你叫康海伦是吧?你知道想把东西卖出去最重要的关键是甚么?海伦,让我告诉你,就是想办法让人从口袋里掏钱出来。」 「没意义,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不会告诉你她在哪儿。」 「这一点就不劳你操心了,我们已经逮住她了,等一下就会让你们见面。至于是不是见最后一面,要看我能不能顺利把东西卖出去,我相信你一定和我怀有相同的希望。」 一阵晕眩穿过头脑。想起赵盛说过「落在他们手里,就是想死也没那么便宜」,难道这就是我和她的结局?心中的悲伤难以抑制,眼眶瞬间发热。 「噢,这就哭了?那等一下怎么办?别担心啦,我虽然绰号『冷血』,倒也不是杀人狂,佩妮小姐此刻还完整无缺,静候你的到来。」 「你既然找到她了,又抓我干吗?」 「问得好。正如我刚才说的,佩妮小姐是我仰慕的人,当然不会蠢到把钱放在身边让我找到,所以必须请你帮忙。具体来讲,如果她不说出钱的下落,我就折磨你;你要是不说,我就折磨这个小子。」他盯着飞镖同学的手脚,彷彿正在考虑怎么折断它们。 「你折磨他吧!我无所谓。」 「不,不,我和她们一点关係都没有,我只是她的同班同学而已,根本就不认识甚么佩妮!甚么钱的事情我统统不知道!拜託你放过我好不好?呜呜呜………我想回家………」飞镖急得开始说国语,明考斯基一句也听不懂,只是微笑看着他哭。 「不要那么没出息好不好,刚才告白的时候不是还说赴汤蹈火吗?为了我甚么都愿意,现在又跟我没一点关係了,哼!」 「你本来就不是我的女朋友嘛!我干嘛要为了你被人折磨!我不要我不要!拜託你们放我回家,我要回家!让我下车………」 飞镖发起疯来,抢着要开车门。 「臭小子给我安静点!」旁边某壮汉挥出一拳,飞镖当场晕厥,再也飞不起来。 明考斯基看看窗外说声「差不多了」,然后有人递给我一个黑布袋。 「这是为你好。如果事情顺利的话我们会送你回来,那么你看见的愈少愈好,明白吗?我说过,我不是杀人狂。」 「最好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明考斯基先生。我认识一些比你还可怕的人,要是我身上少根毛他们会让你永远回不了红雀队的故乡。」脑海中浮现的是黎少白。可惜他此刻人在美国,远水救不了近火。我是否还能活着见到他呢? 「那我是不是要把你脱光了先数数你身上有几根毛?比破掉的保险套更没用处的话,咱们就别说了。戴上吧!」 我默默将黑布袋套住脑袋,接着有人用塑胶环圈紧我的双手。黑暗中完全感受不到车子行进的方向,只觉得一下左转一下右转,路面有时平坦有时颠簸。这些人挺聪明,不走高速公路,寧愿多花时间利用蜿蜒的县道。有一回和姜珮聊到跟踪这件事(五人跟踪成串烧的事件之后),她说在高速公路上跟踪最简单,只要保持在四、五辆汽车后面,既不会被发现也绝不会跟丢。 雨愈下愈大,几乎遮蔽了车外一切声音;套上布袋后这些讨债鬼也不再说话,只是一味地抽菸,到后来简直呼吸困难。 说不害怕绝对是假话,这些人不知道会使用多么恶毒的手段。电击?拔指甲?还是浸到水里?伤口涂蜂蜜放蚂蚁咬?更残忍的话就拨放杜德伟的《钟爱一生》逼我听。 我更害怕他们会伤害姜珮。如果姜珮把钱交出来他们会不会真的让我们活命?这个叫明考斯基的男人虽然再三保证,但这种人的话能信吗?说不定一拿到钱就送我们上西天。姜珮一定想得到这点,所以她一定不会招的,结论就是我们一定会被折磨到「想死都没这么便宜」。 大约两个小时后──在这种状况下时间感似乎也变得不可靠──车子停下了。雨势小了些,除了雨声听不见任何环境声响,应该是在偏远山区。我被人推着下车,有人拉我的手前进,然后走进一个地上有碎玻璃的室内场所,上阶梯,拐了几个弯后又上阶梯,在铁製地板上走了一会儿。似乎是很大的建筑物,我们一直走向建筑的深处。 头套忽然被扯下,我慢慢张开眼睛。室内灯光不强,没有窗户,空间颇大。果然是间够资格的废弃工厂,车床上积满厚厚的灰尘,墙壁许多水泥块剥落,在这种地方被杀死恐怕一年后都不会发现尸体吧?我坐在铁椅子上迅速环顾一圈,看见姜珮坐在一个蓬头男人身边。蓬头男人之前不在车上,是负责留守的。姜珮对着我面露微笑,似乎要我别害怕,看她一副有恃无恐的态度我也安心了些。 视线移到墙角,有个胖子也坐在铁椅上。我忽然怒气上衝,骂道:「赵盛!你这个没信用的人渣!收了钱居然还出卖人,你到底有没有羞耻心啊!」 赵盛苦着一张脸说:「我也是不得已的。」 「你妈才不得已啦!」 「不要吵架唷!大家都在一条船上,要同心协力解决问题。」明考斯基笑咪咪走到我们面前,姿态优雅好似舞台剧演员。「眼下要解决的问题只有一个,ladiesandgentlemen,问题是,钱在哪里?」 眾人一片静默。 「佩妮佩妮佩妮,可爱的佩妮,知不知道我为甚么带你的好朋友来?」 「你把她抓来只会让自己死得更快,相信我。」姜珮冷冷地说。 「我相信甚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接下来会做甚么───这才是你要相信的。首先我会问你钱在哪里,你一定不会告诉我,对不对?那么我会问这位tomboy,不过她看起来脾气不好,应该不会满足我的。那么我就问这个小男生──噢,他是临时捉来的,好像是tomboy的同学。这小子已经说了一百遍他甚么都不知道…………」 「我真的甚么都不知道,求求你放了我吧………」飞镖继续哀求着。明考斯基举手制止他。 「别哭别哭,一哭我就心软。在座的诸位,我实在很不愿意这么说,不过事实就是如此。要知道我是个生意人,只对有价值的东西感兴趣,而一切的价值都存在一个大前提,就是你们有我要的答案,如果没有,那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我可以示范给你们看。嘿!肥猪,站起来。」 赵盛一脸讶异,心想怎么说着说着忽然说到我头上。他听不懂英语,只知道明考斯基的手势是要自己站起来。 「你、告诉、我、我的钱、在哪里?」明考斯基一个单字一个单字说,还附加肢体语言。 赵盛耸耸肩:「钱?我不知道啊。你不要听那个小妞乱讲,我只拿过她两百万,其馀的钱我根本就不知道藏在哪儿。」 明考斯基看看他,又看看姜珮。姜珮用英语说:「他说他不知道。」 「噢,他说不知道。不知道的人就没有价值了,记得我说的吗?」 完全看不清楚明考斯基从哪里拔出手枪,忽然就「嘣」的一声巨响,接着赵盛不可置信地低头看自己胸部,心脏的位置大量涌出鲜血,一下子就染红了他的白西装。赵盛缓缓倒退几步,然后山崩似的倒下。 第一次亲眼目睹杀人事件,我震撼到久久收不回下巴。只听姜珮对明考斯基说:「谢谢你帮我宰了这隻肥猪。」 「不客气。接下来,还有谁想当『不知道先生』?」 明考斯基盯着飞镖的脸,残忍地微笑着。飞镖已经尿湿了裤子。 「海伦小姐,你不介意我宰了他吧?记得你在车上说过他不是你的男朋友。」 「住手……住手!」 我转头看着姜珮,她的表情似乎也动摇了。我不知道该说甚么才好,如果姜珮把钱交出去,也许我们三个都没命了,但是不交出钱飞镖同学马上就得丧命。怎么办呢……… 明考斯基将枪管抵住飞镖的额头:「我数到三,再没有答案他的脑浆就会喷出来。一………」 飞镖号啕大哭。 远处有一扇铁门,门缝下忽然闪过阴影,虽然只有一瞬间仍引起我的注意。有人在门外埋伏,是救兵吗? 姜珮说过有人在暗中保护她,这人本事很大,以前也救过她妈妈的命。想到这点我才醒悟为甚么姜珮始终有恃无恐。可是明考斯基一伙人七个,那人真的有办法一个打七个吗?正思索时,铁门微微推开,发出细小的摩擦声。 「二!」明考斯基食指按在扳机上,已经做好了杀人的准备。姜珮此时也紧张起来了,薄薄的嘴唇上血色极淡,双手捏紧裙子。铁门又开了些,边缘露出狭长的人影。 「三!」 忽然间枪声大作,明考斯基和六名手下同时朝铁门方向猛烈射击,火花四溅。飞镖同学当场吓昏。 我飞扑到姜珮身上,接着两人一起滚到旁边一座大铁柜后面。枪声持续不断,在密闭的厂房内回声震耳欲聋。我用铁柜生锈的边缘拼命割手上的塑胶环,一下子就割断了。 「彼得!快把机枪架好,别让人闯进来!」明考斯基大喊。 「是!」 「莱斯利从后面绕过去,从后面干掉他们!他妈的,敢跟老子对干,一个都别想活………喂!那两个女的呢?怎么不见了?」 枪声忽然停歇,随即有人大喊:「是手榴弹!快找掩护!」我急忙抱住姜珮卧倒,以整个身体包覆她,随即一股强烈的震盪有如浪潮般轰然袭来,震得我两耳嗡嗡一时甚么都听不见。沉重的大铁柜被这股震波轰得撞倒在墙上,原本斑驳不堪的墙壁被这么一撞,碎落了一大块水泥,原来只有表面一层薄薄的水泥,里头其实是红砖墙,都已经裂开了。 枪声再度响起,外面的人似乎衝进来了,并且击碎了所有的灯光,室内忽然一片黑暗。我低声问:「你受伤了吗?」姜珮也低声回答:「我没事。你呢?」 我用力推了推砖墙,感觉有些松动,于是用两条腿拼命踹墙,希望在激烈的枪声下没人注意。也是拜这半倒铁柜的掩护,免于猛烈鎗火的波及。 终于踹破了砖墙。其实只是踹开了一两块原本就破裂的砖头,但只要有空隙,其馀的砖块就能轻易脱落。又踢开几块,破洞足够让人鑽出去了。我从铁柜后面探头偷看战场情况,明考斯基一伙人都躲在废弃车床和木箱后面,不时伸出枪管还击两下,但基本上处于捱打的局面,其中有两个已经倒在血泊中,大概死了。明考斯基满口fuckfuck一直骂,却不敢离开藏身的铁桌子后面。 视线继续搜寻「飞镖」,只见他伏在地板上也不知是死是活,子弹到处乱飞说不定已经毙命了。我很想过去救他却又不敢,只能祈祷那些子弹离他远点。 之所以能看见这些,是因为墙洞另一头有光,但光线透进来的范围很有限,远处的铁门附近依然陷入黑暗中。黑暗中似乎不止一人朝这边开火,火力明显强过明考斯基一伙。我正想多探出头看清楚些,铁门那边却有人朝我射击,子弹打在铁柜上激出阵阵火花,我急忙缩头。 这些人不是来救我们的吗,干嘛开枪打我?也许是黑暗中敌我不分吧。姜珮拉拉我说:「快走!」情况危急,多待一分鐘就离鬼门关近一些,只好撇下倒楣的同学自行逃命。 鑽过墙后是另一间厂房,有铁梯子通往上方平台。我们手牵手快步跑上平台,穿过平台后方的办公室有一条走廊。沿着走廊愈奔愈远,枪声在脑后也愈来愈闷,不久终于到了一间空荡荡的仓库,仓库上方有扇窗,窗外阴雨绵绵中微弱的阳光,让我充满了生命的希望。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多么想活下去啊! 捡起地上一枚不知道甚么用途的铁环,用力掷向窗户,脏兮兮的玻璃应声破碎。我将姜珮扛在肩上,让她踩着我的肩头攀上窗沿。 「可以爬出去吗?」我问。 「不行啊,太高了,大概有五层楼高。」 「外面有没有可以站的地方?」 「没有………等一下,旁边有个铁梯子,可以往上爬。」 「我看看!」 我把姜珮放下来自己跳上窗户。窗外果然是一片平坦垂直的墙面,全无可攀附之处,眼下也没办法弄条绳索。离窗户不远处有个铁梯子,固定在墙面上,伸手就搆得着。只是这梯子往下最多只到四楼,往上则通向屋顶。 「看样子只能上屋顶了。待在这里无处可躲,万一有人追过来就死路一条。」 「嗯。」 我两腿勾住窗槛,弯下腰将她提上来。窗外一片空虚,劲风夹雨扑面而来,五楼的高度还是让人有些胆战心惊的。姜珮紧紧搂住我的背膀,微微颤抖。 「珮,你相信我吗?」 「我相信你。」 「闭上眼睛,抱紧我。」 姜珮虽然不重,但毕竟揹了一个人,灵活度大幅降低。我伸长了一隻手抓紧铁梯子,用力摇晃几下确认梯子坚固,接着整个人跳出窗外,将身体盪到铁梯子上!然后立刻用双手抓牢梯子,双脚也站稳了。不料这时候忽然震了一下,铁梯开始摇晃,原来是固定在墙上的螺钉原本就生锈,被我这么一盪立刻断裂脱落。 姜珮没有尖叫,只是更加用力抱住我,身子颤抖得更厉害。 「别怕,我绝不会让你摔下去的!」 我开始向上攀爬,每攀上一格,铁梯子就摇晃一下,其他几枚固定的螺钉被这么摇晃几下似乎也开始不稳,墙壁与螺钉接触的地方纷纷落下粉砂和小碎块。 还有四格!就快到了,螺丝们,千万要撑住啊! 终于来到屋顶的矮墙边缘,只差一步。忽然「噹」的一声,铁梯的螺钉全部断裂,我只感到身子下沉完全没有任何思考的馀裕,就在那一瞬间,身体自作主张挤出全部力量,奋力跃起。听见铁梯子坠落到地面时发出的鏘啷巨响的同时,我的手掌攀住了屋顶边缘。 好不容易爬上了屋顶平台,只见一片空旷的广场。我们彻底脱力,瘫软在地上。 「呼======刚才真是好险。」 「如果摔下去的话,我们会摔成一团肉酱,混在一起。」 「这种死法还不赖。不过这种高度应该摔不成肉酱吧?顶多摔成肉松。」 「小海,谢谢你。」 「谢我救你一命吗?我也是救自己嘛!」 「不,我谢的是,你没有任何抱怨。说起来你完全是无辜被我牵累的,因为我偷了人家的钱才让你遭受这场灾难。难道你一点都不怨我?」 「我们发过誓要永远在一起不是吗?你和我是一体的,你的是就是我的事,你的灾难也是我的灾难,无论任何事我都想和你一起承受。我最害怕的是你遭难的时候我不在身边。要感谢那个明考斯基把我抓来,否则刚才就没人揹你爬梯子了。」 她紧紧搂着我说:「我爱你,小海,对不起。」 「别说对不起,只要说你爱我就够了。珮啊,我们还是先想办法逃走吧!爱来爱去的事以后再慢慢说,活命要紧。」 屋顶广场的另一头有两座大型水塔和机房,和机房并排的突出建物有一扇门,应该是楼梯间。我们朝那儿快步跑去,希望能从楼梯离开。 就在即将跑到门口时,门却从内侧被推开,我急忙拉住姜珮退后却已经来不及了。 开门后一群人鱼贯现身,也是七个,打扮却与明考斯基一伙人完全不同。这群人全都蒙面,面罩下只露出两个眼睛一个嘴巴。他们头戴钢盔、深色迷彩服、战斗靴、防弹背心、手持衝锋枪,就如同动作电影里突击队一般的全副武装。钢盔上架着像望远镜似的器材,应该是「夜视」装备,所以刚才黑暗中的战斗让明考斯基彻底处于捱打局面。 真不简单。我一直想像姜珮说的「保护者」是个江湖人物,像独行侠那样,没想到是一队军人。 我主动发问:「明考斯基呢?」 「全部歼灭完毕。」其中一个以标准英语回答。难道他们也是美国人? 「谢谢你们。对了,我那个同学怎么样?还活着吗?」 「只有一个活口,是台湾人,没受伤,但是惊吓过度还在昏迷中。」 「嗯。你们来的时间刚刚好,晚来一步他就被人爆头了。」 「你们哪一个是佩妮?姜?」 姜珮紧紧抓着我的手臂,眼神流露惊恐。我这才觉得不对劲,这些人真的是救兵吗? 「你,让开。」蒙面军人忽然举枪,枪口对准姜珮。我横踏一步挡在姜珮面前。举枪之人对着其他几个比划手势,其他人立刻散开,同时将枪口瞄准周围不同方向,似乎警戒着甚么。 「等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不是来救人的吗?」这下我也慌了。才以为脱离险境没想到更大的危机却忽然降临。 姜珮在我背后说:「他们是来杀我的。」 「不行!好不容易走到这,我绝不会让人伤害你!喂,戴钢盔的,给我把话说清楚,你是不是明考斯基的同伙?」 「不是。」 「既然不是为甚么要杀姜珮?」 「你快让开,我的任务是杀死这个女人,谁敢阻挠就一併杀掉。」这人嘴巴说话,枪管却像镶在石头似的纹风不动。如果我扑上去夺枪他应该会毫不犹豫杀了我。 如果扑上去,在他杀死我之前能不能拖住一会儿好让姜珮趁机逃脱?不可能的,即使拖住这人,其他几个也能立刻枪杀姜珮。他们环绕楼梯口对外警戒,阻断了唯一出路,我们已经无路可逃了。 这时,站在最后方的一个蒙面军人忽然转身,还没搞清楚他想干嘛就听见连续枪响,其中两个军人应声倒地,脖颈处鲜血狂喷。其他五人遇到这样突发状况也不惊慌,迅速滚地移动到两座水塔后方和机房侧面。我和姜珮也就地卧倒,我将她的头抱在胸前,用自己的身体当她的掩护。 一切发生得太快,根本搞不清楚到底是谁开枪杀了那两人。军人们依然朝不同方向保持警戒,显然他们也不确定敌人来自何方。 姜珮低声对我说:「救兵来了。」 这群蒙面军人把明考斯基打得毫无招架之力,我以为他们已经够厉害了,没想到愈晚出现的越兇。这个「救兵」简直如同鬼魅一般,还没现身就先杀了两个。 领头的军人以手势指挥,两人朝楼梯口方向匍匐前进,但还没爬到一半又响起连串枪声,将这两人打死在地上。这下子军人们也开火了,火力集中朝向楼梯口射击,没多久就将整扇门打得稀烂。他们似乎发现了敌人的位置,边射击边向门边移动,继续不断将子弹打入楼梯间。一分鐘后火力停歇,军人们同时扔出好几颗手榴弹。我急忙摀住姜珮的耳朵。 一阵轰然巨响,炸毁了整个楼梯间,连楼板都坍塌了一大片,形成一个大洞。剩下三人围着大洞朝下疯狂扫射。在这样密集火网的攻击下很难相信有甚么生物能够存活。 「停火!」 领头的向前踏出一步,仔细观察冒烟的大洞,姿势十分警戒。没想到又是一声枪响,接着领头的军人身体软倒,跌进大洞中。 剩下的两个迅速后退。其中一个彷彿忽然想起似的,将枪口转向我们。我紧紧抱住姜珮,儘可能将她的头颈和胸部压在我的身体下方。我知道下一秒就要开枪了,如果那个「救兵」不能一口气解决两人,死的就是我和姜珮。 没想到另一个蒙面军人先开枪,将那个瞄准我们的军人当场打死。 真是怪异极了,居然窝里反打死自己人!这最后一个蒙面人,举着枪走到我面前,我抬头看着他的双眼,发现他就是刚才站在最后面忽然转身的那个人。 「你走开,我有话要问她。」这人居然说国语。我将身体移到他的枪口下,狠狠瞪视。 「你真的愿意为她死?」 他举枪瞄准我的额头,我闭上眼睛。突然间,听见了熟悉的声音: 「放下枪。」 睁眼一瞧,不知从哪冒出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男子,用手枪指着蒙面人的头。 这位中年男子无论身高、样貌,甚至连身上那件蓝色直条纹衬衫、黑框眼镜、稀疏鬍渣的下巴,都和我叫了二十年爸爸的那个人一模一样。然而眼前这个男人浑身充满杀气,眼神锐利得可以割断铁板,他真的是爸爸吗?我又想起大学联考前的那个晚上,当时就知道他曾经当过杀手,如今则是亲眼看见这个杀手。 「爸………」 「海伦,你们没受伤吧?」 姜珮坐了起来盯着爸爸瞧,她的眼神孕满了难以置信的温柔。原来她说的暗中保护者,她母女的大恩人,居然是我爸? 蒙面人冷笑说:「不愧是康有为!当年的纽约第一杀手,宝刀未老啊!这六个职业佣兵都不是简单脚色,居然连你的影子还没看到就全被料理了,真厉害。开枪吧!死在你的手里我也没甚么可抱怨的。」 「我不会杀你的,再怎么样我也不能杀你啊!」 爸爸伸手扯下那人的面罩,我当场惊讶到忘了呼吸。 如果说爸爸连杀六人救了我和姜珮这件事,能让我惊讶到一百分,那么这人面罩下的脸则让我惊讶到一千分……… 他居然是黎少白! 二十 窗外云海浓密,阳光下亮得刺眼就像一片无垠雪地,笔直的边际线以上则是湛蓝晴空。思绪如潮,竟忘了移开视线,直到刺痛了眼睛才忙将墨镜戴上。再过三小时就要抵达甘迺迪机场,我的思绪却依然停留在与小海的一场争吵,不停反省自己这么做到底是不是错了。 小海深爱着姜珮,她的爱就像装在玻璃瓶似的,毫无疑问。 两个人在一起只要相爱其他还有甚么更重要的事呢?我又有甚么权力替小海决定该拥有怎样的爱情?认为怎样的女人适合她,怎样的女人不适合她,我是不是太独断了?也许我在意的问题小海根本无所谓。她既然做了决定我是不是就应该重视这个决定?该不该撇下自己的判断去支持她的判断? 然而我打从心底认定那个女人迟早会害了小海,对我来说这也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不做些甚么,等将来事情发生了一定会后悔───即使小海无怨无悔,我也无法原谅自己。 有个问题是这样:铁轨上有五个工人,没发现高速驶来的列车,而你是列车驾驶。如果你甚么都不做(剎车是来不及了),列车将撞死五个工人;但你可以手动切换轨道以驶入另一条支线,但那条路上也有一个工人,你将撞死他。 「杀一救五」应该是正确的决定,但许多人寧可甚么都不做。因为甚么都不做的结果,那五人并不是死在自己手里(可能是安排施工者的过失,可能是铁路调度者的过失);但切换轨道却是自己动手的,那一个工人等于死在自己手里。于是问题的重点不再是「杀一救五」正不正确,而是自己愿不愿意承担罪孽。 如果这世上有十件我最不愿意发生的事,被小海怨恨绝对是其中之一。在今天早晨之前,那双明亮的眼瞳从没对我投向这么巨大的愤怒,一闭上眼就看见她那气到快哭的脸蛋、举到半空紧握的拳头、颤抖的肩膀、心碎的声音。我摘下墨镜凝视窗外云海最亮的一块,故意将眼睛刺痛好消减那画面。比小海被伤害更教我难受的是,伤害她的人是我。 我卑鄙的攻击她的性倾向,轻蔑地叫她「dyke」,把她的唯美爱情讲成一齣愚蠢到家的闹剧。每句话都像剑一般刺伤她,也刺伤自己。我为她的心痛而心痛,甚至加倍的痛,因为这痛是我自己造成的。 为甚么非要这样不可?为甚么我非要拆散她们不可呢?我真的是在做「杀一救五」的事吗? 这些日子我一直告诉自己姜珮不是好人,谁惹上谁倒楣───好比夏晓天与赵宝家的下场,死的死逃的逃。这么惨的例证难道还不足以说明这女人碰不得吗?更况且她和妈妈的死很可能有关,如果她是害死妈妈的仇人,小海怎能与我的仇人相爱? 理由太多了,每一项都足够我堂而皇之地说服自己去拆散她们。然而除了这些之外有没有别的原因?真的只有这些? 或者,我在嫉妒。 长久以来一直不愿意面对这个问题,持续着自我回避。还记得国二那年,有一回在河堤边和小海起了衝突,她将我痛殴一顿,从此这个问题就被我悬置起来,束之高阁。 ……你干嘛说我是你马子……… ……康海伦,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我们………… 那时我的话还没问完就捱揍了。我到底想说甚么呢?她应该清楚我要说出的话,她是为了那些没说出口的话而揍我的。如果我当时一边捱揍一边把话说完,也许就这样失去了她。 重新把那个问题搬下来面对。那句话应该是这样的:「康海伦,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我们真的可以在一起。」 想到这里我被自己吓了一大跳,七年了,压在心底的感情就这样汹涌翻腾起来。原来我始终爱着她。然而当时做下的决定到今天仍是一无改变。 她是天生的同性恋者,永远不可能改变的,就像飞在天上的飞机不可能「倒车」一般。在那个河堤上的傍晚我已经确定自己的爱情一辈子也无法获得回应,唯一能做的只有压抑、回避、闪躲,逐渐让自己固定在一个好朋友的位置。如果不这样,我将一无所有。 一辈子只要爱一个人就够了,即使无法拥有。既然连拥有都成为不可能,又有甚么资格吃醋?我从来都没有吃过任何人的醋,也以为自己永远与吃醋这种事无关,事实上,在她爱上姜珮那一刻我已经开始吃醋了。说甚么希望她幸福、祝福她得到真正的爱情、甚至亲手把姜珮送到她身边让她嚐到我不能拥有过的快乐。我给自己披上一件名为「伟大」、「牺牲」的大氅,得意洋洋又顾影自怜,站稳在好朋友的忠诚位置,自以为是多么可贵的情操其实骨子里嫉妒得几乎疯狂! 小海叫我从美国回来时一定要说实话,不说就打死我。那就说吧!诚实地说出真心话:「我不是要把姜珮从你身边抢走,而是想把你从姜珮身边抢走!想得不得了!」 真能这样痛快一把就好了,但说出来的后果还是得自己承受,真心话的代价是大考验。 我嘲笑这个男人。白白长了一九○的身高,乍看像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内心却充满着纠结,提不起又放不下,可悲又可耻地搞花样企图拆散别人……… 够了。 这趟美国行就是尾声。葛老大既然已经陷入昏迷行将就木,我也无法再追查些甚么。妈妈的死,就这样留下问号算了,反正这世上搞不清楚真相的事不知有多少,不可能每件事都弄到水落石出的。既然可以忍受其他的事没有答案,何以不能忍受这个?只是不甘心罢了。 不甘心又能如何?那些个夜里,姜珮是不是跑去疗养院以j的鬼魂出现在妈妈面前?既没有目击者又没有证据,除非她自己亲口承认,否则再多的猜想与推论最终仍得不到确定的答案,再怎么不甘心也没用。 曾经恶毒地想过将她掳到一处密室,对她严刑拷打、用最残忍的方法逼供、找一群小混混强姦她,或者将她无止尽地囚禁在地牢直到说出真相。对付这种残酷恶劣的坏女人,手段残忍些也不为过。但这毕竟只是邪恶的想像,无论如何我清楚自己不是能干出这种事的人。 所以,算了。就让小海和姜珮好好过日子吧,不要再去打扰她们了。至于心痛、嫉妒、悲哀,就吞进肚子里,是男人就应该忍受一切、成全一切。回去以后好好跟小海道歉,解释一番,就说自己不是真的想把姜珮抢走,而是认为她不是好人所以不希望你们在一起,既然你这么坚持爱她我只好祝福你们……… 做好决定的同时飞机开始下降,即将抵达纽约。 出了机场,三辆大型休旅车迎接我们。载我们爷俩一辆小客车就够了,三辆大车上装的全是保鑣。爸爸虽然二十年来没踏上美国本土,但他在这里的生意还很兴旺,有利害衝突的人也不在少数,不可不防,但十几个保鑣也太夸张了,就连我们坐的这辆车上也有四张扑克脸贴身保护。 爸似乎很满意这样的安排,听着随车的安全主管简报,微微頷首。 「如果公子要外出游玩,我们也准备了另一组人,」安全主管翻着手中的资料:「成员都很乾净,请黎先生放心。」 「大惊小怪。」我喷着鼻音说。 爸爸皱着眉说:「上回你一个人不吭不响地就跑来,好在除了葛家以外没人知道你是谁,否则麻烦就大了。」 「甚么时候美国变成这么危险的地方?」我丝毫不以为意。 「以前还不至于。最近为了曼哈顿港口的扩建计画和几家竞争对手关係很紧绷,难保这些傢伙不会使出下三滥的手段。」他以相当慎重的口吻说。 港口计画,上次来纽约的时候记得葛老大的儿子「葛进武」也提过这件事。 「我以为昨晚收到的消息只是台湾那边有人要动你,没想到美国这边也有,你还真受欢迎啊!」 「干大事的人不怕树敌。我比较担心你这隻七月半的鸭子会给我捅麻烦。」 「还是担心你自己吧。既然是竞争对手,不会不知道我和公司的事无关,没人会想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和子弹。如果要绑架我来威胁你,那就太外行了。」 「说的也是,随便到街上打听一下,就知道我连一毛钱赎金都不会付。」 二十分鐘后来到一栋规模不大的私人医院。爸爸说这家医院表面上是某个慈善基金会设立的,背后出钱的其实是葛家。医院虽然不大但是设备一流,还重金礼聘了许多名医驻诊,专门为葛老大一个人量身订做的整体医疗流程,目的就是在病情危急的时候能把老人从鬼门关前救回来。只可惜人力有时而穷,终究斗不过死神的召唤。 病床上的葛老大依然一身肥肉,只是这身肥肉就像失去了骨架似的瘫软在床上。老人脸上带着呼吸辅助器,仪器发出规律的鸣声,监控萤幕上跳动的光点随时可能停在一直线。我过去握住老人的手,发现枕头边搁着一张妈妈年轻时的相片。 病房里只有葛进武一人陪伴。他抬头看见爸爸,原本忧戚的脸庞立刻堆满虚偽的笑容。爸爸不去看他,只注视着病床上的老人。 「医生说就剩这几天了,心脏衰弱到无法再多跳几下。」 葛进武走到爸爸身边,搭着他的肩说:「老爷子昏迷前曾经对我说过,最遗憾的是没能看到咱们兄弟俩携手合作。他说,希望他走了以后我们两家能好好合作,关係更紧密些,最好你把总部迁到纽约来,台湾毕竟太小了。秋哥啊………」 「说这些废话干嘛,你家的事我清楚得很,省省吧阿武。老爷子就算真的说过这些话,也肯定不是对你说的。」 葛进武对爸爸的冷漠态度并不以为忤,持续微笑着,但那种微笑正是典型的「皮笑肉不笑」,甚至在卑琐中透漏着极深沉的恨意。上次见到这人,已经感觉到他和爸爸之间的关係相当紧张,如今两人面对面更加感到某种严峻的气氛。也许两家之间唯一的情感牵绊将随着病床上老人的逝去而烟消云散,开始展开赤裸的利益斗争。如果是这样的话,爸爸这趟来是不是有「宣战」的意味呢? 「人你已经确认过了,我可没有骗你。现在可以谈正经事了吗?」 「比老爷子的命还正经的事?好,谈吧。」 「他有没有留下甚么遗言?」我忽然插嘴问道。 葛进武没回答,一双细眼直盯着我,过了半会儿才说:「到我办公室去,这里不是谈事情的地方。」 离开前,我将妈妈的相片放在葛老大手中。 一行人驱车来到二十三街,雀儿喜酒店对面的企业总部。保鑣全都留在一楼大厅,只有葛进武带着我们父子来到十八楼的总裁办公室。二十几年前这里曾经是爸爸的办公室,看他皱紧眉头一脸作呕的模样我敢说当年的装潢一定和现在完全不同。 室内有两个人正在等候。站在办公室中央迎接的是「菲尔」,上次来的时候也是这位文质彬彬的绅士接待我,他的笑容灿烂并且张开手表示欢迎,接着躬身向爸爸行礼,双手递上名片。 会客区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年轻女人,看上去不满三十岁。女人等菲尔打完招呼后才慢条斯理走上前笑着说:「黎叔叔您好,我是fran?ois,好久不见了。」 「你……是阿芝啊,差点认不出来。我离开的时候你好像才七、八岁,转眼间翅膀就硬了。」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黎叔叔您也老了。这位就是少白公子?幸会。我是fran?ois,中文名叫葛芳芝。」 「芳芝姊。」 「givemeabighug!………坐飞机很累吧?今天先让你休息,明儿个姊姊再带你到处逛逛,ok?上次你来的时候真不巧我到外地办事去了,回来的时候你已经回台湾,缘慳一面。」 这个葛芳芝就是葛然的孙姪女「阿芝」。葛老大的故事里有提到,当年妈妈怀着我的时候曾经在威斯康辛的别墅陪伴她,后来j跑去别墅闹事时「阿芝」也在场,还受到惊吓。她看上去是个十分有教养的淑女,仪态大方和蔼亲切,炯炯有神的双眼显示她的聪慧,我一见到她就颇有好感。比起葛进武,我觉得跟这位姊姊相处肯定愉快得多。 她招呼我们父子在会客区的沙发落座,同时给了菲尔一个眼神。菲尔立刻离去,回来时带着两个捧着茶具的女职员。从她指挥菲尔的方式可以看出她在公司里应该地位不低。 葛进武坐在爸爸侧边的单人沙发。奉茶已毕,葛进武发言道:「rc公司的塔曼先生不知道你要来,否则他一定会高兴到中风啊!哈哈……如今他在董事会里已经势单力孤了,资金又迟迟不到位,你叫他怎么办才好,玩不转啊!眼下的事没解决,后头的计画咱们该怎么接着进行?还有併购双子城的事,你好歹要拿定主意。」 「这些杂务,纽约分公司的老张已经跟你讲得很清楚了,不需要我重复。我今天来主要是表明立场,rc公司我决定退出,最快在明年春季。还有堪萨斯州的两个两座商场也打算卖掉。我要跟华尔街那帮人画清界线,明白吗。」 「怎能这样?」 「这件事老张还没提吗?无妨,现在说给你听你也好预先准备。另外,港口扩建的计画我不会投资的,除非三大基金改组我才会考虑。你以为我远在台湾搞不清楚你搞甚么名堂吗?阿武,你和米尔顿勾肩搭背耍些小手段,看在我眼里一点养分也没有,劝你趁早抽身。再这么搞下去你迟早被米尔顿吸乾。不过,如果掌权的另有其人那就难说了。」 葛进武的笑容早已消失无踪,连恫吓都显得无力:「黎泰,不要怪我没警告你,米尔顿先生不是好惹的!他今天原本要亲自来和你谈,是我劝住他,说让我先跟你好好聊一聊,把误会说开。港口的计画千真万确,你自己在华盛顿也有人,稍微调查一下不就清楚了。要不,我安排一场会议,让基金会的老头子们给你做个汇报?」 「不必。港口扩建计画当然是真的,这一点我从没怀疑,不过米尔顿打的算盘是利用三大基金吃掉我的股权吧?假意让我在未来的转运站拿到过半数席位,到时候只要引进挪威和义大利的资金,我就得玩完。我还没提日本人呢……惊讶吗?至于rc公司只不过是个障眼法,骗骗三岁儿童还管用些。你以为我第一天跟那些欧洲人打交道?我公司里随便一个倒茶小妹都会说德语。」 爸爸一口将茶喝尽,叹道:「连茶都变得难喝了,真后悔把茶行生意交给你。阿武,最近这几年咱们的合作愈来愈不顺畅,我时常思量着到底问题出在哪里。想当年你阿爹刚入狱不久,我也跑去台湾,时局艰难哪!你一个人独挑大樑撑起一片天,我是非常敬佩的。如果说你把当年那些夜总会、赌场、马场、期货行,统统转作合法的正业,老老实实当个正经商人,我绝对相信你有这能力。但我想不到你居然崛起得这么快,没几年工夫就坐大了,搞成现在这么庞大的规模。别怪我说句伤感情的话───这绝不是你的本事。虽然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但我看得出你背后另有掌权的人……」 他拿出金质菸盒,边点菸边说:「这人,是你阿爹吧?」 葛进武默然不语。爸爸接着又说:「葛老大虽然坐了几十年牢,但如果他真想控制一切也不是不可能。事实上,没人比我更清楚他的作风,他总让别人站到台前自己退居幕后遥控。想当年,讲到我黎泰谁都说是第一把交椅,大大小小的事都是我一人说了算,你阿爹似乎从不干涉我的决定,兄弟们也只听我的号令,是吧?可我心里明白,无论我做甚么决定绝对不能违背他的心意。我甚至不需要问,因为不必问就能揣摩出他的意思,他需要一个这样的人站在台上。打从66年的除夕夜我和他烧黄纸结拜,这种关係就已经确定了。我常想,在我走了以后谁能接下来担当这个脚色?除了你还能有谁。 「最近几年你我之间的合作关係起了变化,你的势力坐大,发展太快了。各种各样的因素一凑合,我的猜想八九不离十。你背后那隻手是不是抓得愈来愈紧了?掐得你呼吸困难?年轻的时候你阿爹就不喜欢我们走得太近,你心知肚明,能让我们的关係恶化除了他还能有谁?我不愿意说你是傀儡,但这几年发展的情况绝非你的本意。现在好了,老爷子终于真正的退场,你可以当家主事了,还要继续跟米尔顿搞那些危险勾当吗?虽然在美国贿赂联邦官员不会被枪毙,但还是那句话,阿武,你没本事跟那些豺狼玩游戏,除非───」 爸爸深深吸了一口菸,缓缓喷出,彷彿思考着接下来的话该怎么说。 「除非你继续当傀儡,而葛老大死后另有继承人。我说的对吗?阿芝。」 葛芳芝面不改色,抬起头来依然保持着亲切的微笑。在爸爸与葛进武交谈的时候她一直在旁边翻阅杂志,一付事不关己的模样。我玩味着爸爸的话,难道一直以来在背后操纵葛进武、控制整个葛家生意的竟然是眼前这个年轻女人? 「叔叔,我早就跟你说过台湾的黎叔不是你能搞定的,他呀,甚么都看透啦!」 「葛大小姐客气,其实直到我走进这间办公室前还是不太明白,为甚么葛老大在监狱里还能掌握这么多事?尤其他生病之后竟然还能与米尔顿那种大神周旋?没人比我更瞭解葛老大了,他再怎么厉害也不到那种层次。我估计这些年来他一定培养了甚么狠脚色,可无论怎么调查始终弄不明白。真是想不到啊!当年那个小娃娃二十年后成为新一代的葛老大,而且青胜于蓝。」 我再一次仔细观察这个女人,除了比一般二十几岁女孩更多的雍容与自信之外,看不出甚么异样。她的笑容不是假装虚浮的,也不像葛进武那样用笑脸隐藏内心的不安。她轻轻整了整衣裙,将杂志推放到一旁,然后从沙发上的公事包里取出一叠文件,动作缓慢而优雅,举手投足之间毫无不自然之处。 如果这样的女人竟是爸爸口中「新的葛老大」,那么她的深沉实在教人无法想像,拿姜珮和这人一比简直就是天真烂漫的小孩了。 她将文件推到爸爸面前,毕恭毕敬说:「请黎叔叔过目。」爸爸只翻了两页,就躺回沙发翘起二郎腿继续抽菸。 「我才刚夸你,怎么一会儿工夫就变成外行人。这种东西我黎泰有可能签吗?」 「黎叔啊,我记得小时候您最疼我了,蜜雪儿也很疼我,你们就像我家人一样,到现在我还经常怀念起那时候的情景。那时好多叔叔伯伯、阿姨阿婶,大家都聚在白河郡的别墅里日夜欢乐着,而我总不想回l.a.的家,想一直和你们在一起。可惜花无长好月无长圆,后来爷爷去坐牢了,许多叔叔伯伯也坐牢了,黎叔你一走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常常到监狱里陪爷爷说话,他一谈到你和蜜雪儿兴致就来;有时他发脾气我就缠着要他说蜜雪儿的事,他说着说着就开心了。 「爷爷他呀,真的很可怜,孤零零的过了二十年。他最大的心愿是死前能再见到蜜雪儿一面,无奈连这个愿望也落空了。您刚才说的没错,阿武叔叔虽然是他的长子,但他没能耐接下爷爷的重担,如果不是爷爷帮他安排一切他大概也就是个小律师,或者贸易行的小老闆吧?不过他心里或许比较喜欢那样轻松自在的日子也说不定。是吗?叔叔。」 葛进武保持沉默。葛芳芝笑了。 「呵呵,您瞧,他就是这副德性,我不帮忙不行啊!好了,言归正传,咱们刚说到哪……噢,这些文件还是拜託黎叔签一下。您到底是江湖上的超级大哥,教父级的人物,应该很清楚江湖上的做法,如果我不能让您签字又怎么会拿出来呢?呵……」 爸爸直视葛芳芝的双眼,她也毫无畏惧地回视,眼神中没有逞强也没一点霸气,彷彿在餐馆里点菜似的。她的口吻依旧轻松,但听在我耳里却充满恫吓: 「生意归生意,您的企业规模和商场上的影响力的确很难撼动,而这里又是个法治国家,合法生意自然有法律保护,我也无可奈何呀!可江湖上的事却又另作他论了,当合法的手段不管用,咱们甚么事都干得出来,您说是吧?比方说,如果有把枪指在您的头上,您会不会签字呢?」 「你可以试试看。」 「我正想试试呢!」 「fran?ois你疯了吗?这可是黎先生啊,你千万别乱来!」葛进武终于说话了。 「轮不到你拿主意,给我闭嘴竖耳朵。黎叔叔,再考虑一下嘛!看是要爽快的签字让港口扩建计画顺利进行,大家都有好处,还是要在我这寒磣的地方住上一辈子,都听您的。」 我霍然站起,爸爸立刻将我拉回沙发。 「噯唷,年轻人不要那么衝动嘛!让你阿爹考虑一下,乖。」 「没甚么好考虑的,你有种就在这里毙了我。」 爸爸一把将文件扫落到桌下。葛芳芝的脸上没有任何惊讶的表情,甚至没有一丝不悦,依然保持微笑以优雅的姿势蹲在地上捡起文件,再按照顺序叠好。将文件收进公事包后她看了菲尔一眼,菲尔便急忙走出去,过了一会儿再进来时后面跟了一大票人。 葛芳芝对着其中两个穿黑西装的男人说:「带黎先生去休息。」接着又对爸爸补充几句:「这事儿不急,先休息几天慢慢考虑。生活起居方面您放心,绝不敢有一些儿怠慢,我亲自为您预备相当舒服的地方,您就当是度假吧!对了,您带来的那十几个保鑣我已经打发了。这帮蠢货办事不力,没保护好黎叔您,我看留着也没啥用处。」 爸爸甚么话也没说,站起来跟着黑西装往外走。我急忙追上去却被一个拉丁裔的壮硕男人按住胸膛,另外两个看起来像军人的平头仔,并排站在门口防止我衝过去。正想挥拳时葛芳芝叫住我: 「少白,别这样,你应该明白在这里打一架没甚么意义。楼下十几个带枪的保鑣都被我摆平了,你两隻拳头就能把你阿爹救出去吗?」 到了这一步我只好强自压抑怒气,尽量保持冷静。对方既然早有预谋,眼下再怎么挣扎也是没用的,只能等到回台湾再想办法。 葛芳芝的语调温柔似水:「唉!初次见面就搞得那么僵,我真是万分抱歉。少白,对不起喏,都怪你阿武叔叔没用,一点小事都办不好我才会出此下策………」她忽然转头对葛进武说:「你还坐在这儿干嘛?等拍照吗?还不赶快去陪黎泰聊天解闷,多劝他几句。真是的,讲一句才会动一下。」 葛进武像洩了气似的,低头匆匆向外走去。临走前我叫住他:「葛先生!」 「嗯?」 「这件事你事先知情吗?」 他的脑袋垂得更低了,一句话不说就消失在门后。 葛进武走的时候菲尔也跟在他后面离开,办公室里剩下我和葛芳芝,还有六个男人。这六人每一个都有着奥运选手般的体格,脸上刚毅的线条说明他们受过严格训练,不是特种部队就是职业杀手之类的狠脚色。 「少白,来嘛,我们聊聊。」 葛芳芝牵着我的手来到落地窗前,观赏窗外的纽约市景。虽然她是这样厉害的人物,但我始终觉得她对我的亲切不是装出来的。 「刚才的事只是做做样子罢了,你别生气。要救你阿爹很容易的,我需要你帮个忙。」 「这是绑架我阿爹勒索我?真他妈的诡异。我们来的路上还聊到会不会有人绑架我勒索他,绑架我比较正常吧?」 「唉,你心里一定恨死我了,可是不这样不行啊!你上次来探望爷爷的时候,听他说了很多往事对不对?」 忽然提到葛老大,有甚么意图呢?姑且听她怎么说。 「正如我刚才和你阿爹聊到的,爷爷这辈子最疼爱的就是你妈妈,蜜雪儿,当他得知蜜雪儿过世的消息整个人都崩溃了。他原本就病得很重,再受到这样的打击,生命的火苗一下子被吹熄,那时我就明白爷爷的路已经走到了尽头。我唯一能帮他的就是将蜜雪儿的死因查个水落石出──我知道你也在做相同的事。别这么惊讶,只因为我在台湾有个办事的人,姑且叫他c君吧。这位c君一五一十向我报告了你的行动,包括你为了查明真相不惜去抢朋友的恋人,只是到目前为止你依然无法确定真相为何,是吗?」 这女人真是太厉害了,远在美国居然能派人潜伏在我身边,甚至将我和小海姜珮的事都查清楚,难怪她敢明目张胆向爸爸挑战。 「你查不出真相是因为你忽略了一个人───记得蜜雪儿在疗养院里有个姓方的病友吗?」 她说的是「神棍」方阿姨。 「那个女人,曾经目睹christina半夜来找蜜雪儿说话。christina隔着一扇窗户站在外面,哀戚地诉说自己的怨恨,简直就像恐怖片的情节,吓死人了。那阵子因为蜜雪儿连续几天失眠,姓方的女人为了安抚她,晚上陪她一起睡觉,因此见到了幽灵。」 「幽灵没有见到姓方的?」 「没有,当时她躺在床上吓得不敢动,只有蜜雪儿一个人下床走到窗前。」 「我问过那个女人,她说没见过j。」 「那是你问的方法不对。c君有特别的方式,让人忍不住要说出实话。」 我可以猜想出几种「道上」的逼供手段,无论哪一种方阿姨都吃不消。 「你也知道j──christinajiang,中文名字是姜凤仪。她有个独生女儿名叫pennyjiang,姜珮。」 「你确定?」 盘旋在脑海好多日子的疑问,终于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当然葛芳芝说的未必是实话,但至少终于有人给我答案了,心中那股无可奈何的感觉稍微获得缓解。 「百分百确定。事实上她们母女并没有隐藏得太过神秘,姜凤仪甚至还在小城市办过演奏会,还上了当地报纸呢!只是当时大家都以为她死了,因此二十年来没人着手去追查她的下落。其实只要随便查一下就能轻易找到一堆线索,甚至可以循着母女俩这二十年来的足跡一一验证。你如果以后有间工夫可以自己动手查查看,你就会知道这对母女除了改名换姓之外根本没做任何隐藏───这是康有为高明之处。」 「康有为?是康有为将她们母女藏起来?」 「这叫『大隐隐于市』啊,呵!如果他只是安排姜凤仪逃亡,一个怀孕的女人是跑不远的,很多工作不能做,很多地方不能住,还要经常上妇產科报到,怎么跑?再说了,以当时帮会的势力,我爷爷那般神通广大,就算四肢健全没怀孕的人,跑到天涯海角也能把你揪出来。你看,那个penny远远躲到台湾,我们不找则已,要找的话一个月工夫就找到她了。所以康有为不打算将她藏起来,只需要弄个焦尸,让大家以为j死于大火之中;既然没人找她,自然就不必躲了。」 「为甚么康有为要违抗葛老大的命令,放姜凤仪一条生路?」 「这就难说了。我猜想大概是爱情吧?他或许在监视姜凤仪的过程中不小心爱上了她,不忍心让她死于非命;又或者他想保存你阿爹的骨肉,毕竟他们是好兄弟,这也可能。总之呢,爷爷知道这件事之后对康有为的背叛非常愤怒,要我赶快宰了这廝。不过想对付康有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即使他已经是个四十几岁的中年人,弄不好被他找上门来就祸事了。你不知道这人有多恐怖。 「说到这儿,你应该明白蜜雪儿是怎么死的。姜珮离开美国固然是因为惹到不该惹的人,但地球这么大却偏偏躲到台湾?如果她的目的是寻根,找你阿爹认祖归宗那还说得过去,但她去了台湾三年始终没找你阿爹认亲,这是为甚么呢?唯一的解释就是她想伺机报仇。剩下的我就不多说了。」 和我的猜想完全相符。但我会这么猜想也是相当合理的,很容易「猜到」我会这么想。如果葛芳芝是故意顺着我的猜测编造这番说词,好让我将猜想当作事实加以接受……她的目的又是甚么呢?故意让我把姜珮当作杀母仇人有甚么好处?我凝视着她的双眼,很想看出这番话究竟有几分真实,但我看不出。或者说,她的话怎么听都像是真的。 「姜珮到疗养院扮鬼刺激我妈妈,这件事真的可以确定吗?」 「c君拿出好几张容貌相似的女人相片要那个姓方的指认,结果对方一下子就指出那个鬼魂。」 「她指出姜凤仪的照片?」 「不,他用的是pennyjiang的照片。」 错不了了。心中的怒火节节升高,都能感觉到自己胸膛正在发烫。想起那天离开único的时候她在路旁紧紧抱住我,脸颊贴在我的胸膛让我瞬间感受到一阵剧烈的爱情──她害死了我妈妈竟然还能这样面对我?明知自己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却毫不介意地和我交往、上床,在那两週之间和我性交上百次──那双黑漆漆的大眼睛里真的有灵魂吗? 「很生气,对不?那么你可以体会爷爷的心情了。在他陷入昏迷之前给了我一道绝对命令,就是绝对要执行的命令。他要我杀了姜珮为蜜雪儿报仇,再杀了康有为这个叛徒,而且他希望你能参加这个行动。 「站在我私人的立场,也十分赞成杀掉姜珮这个孽种──抱歉,请原谅我用这么刻薄的词。当年啊,你也听过christina的钢琴唷,那种夺人心魄的魔音,好可怕,听过之后彷彿在心中连续下一整年的雨!彷彿全世界长满了枯萎的花!让人万念俱灰。你当时还在妈妈的肚子里,我已经七岁了,到现在每个音符都还记的一清二楚,无论做怎样的噩梦总以那曲子当背景。christina就是这么邪恶的女人,她假装同我好,同蜜雪儿好,口蜜腹剑!若不是我当时年纪太小一定会亲手杀了那个女人! 「christina害人不成,二十年后她女儿接着干,手法一样的邪恶,蜜雪儿终究还是被她们害死了。爷爷说,他没为蜜雪儿报仇前死不瞑目啊!在陷入昏迷的前一天,他亲自给你写了封信,有收到吗?」 「收到了。」 「他原本打算等你来的时候,亲口将我刚才那番话说给你听,可惜你来晚了。」 葛芳芝移步到那六人的面前,说道:「要杀一个小姜珮易如反掌,但是对付康有为没有像样的准备是不可能的。而且除了康有为之外还必须对付一帮人。你有听过timothy“coldblood”minkowski这个人吗?」 「没听过。」其实昨晚有听爸爸交代陈焕民,要他处理「明考斯基」的事,没想到再次听到这个名字。 「这人在中西部很有名气,专门帮人追债,甚至追到外国。姜珮在几年前曾经讹诈过一些人,那些损失惨重的傢伙联合起来,委託明考斯基帮忙追债。他也算有点本事,居然追到了台湾,万一姜珮落在他手里就不好办了。为了逼她交钱,明考斯基绝对要保住她的命,而姜珮怕自己把钱交出去会被杀掉,因此也绝对不会交出钱。这么一来,明考斯基反而变成她的保护伞。」 「所以也必须摆平那个明考斯基?」 「是的。这六个都是前特种部队的菁英战士,前两年还去过波斯湾打仗,目前是职业佣兵。有他们出马,就是十个康有为、一百个明考斯基都照样摆平。你跟着他们行动,如果可以的话就让你亲自处决姜珮,为蜜雪儿报仇。」 「…………」 「黎少白!」葛芳芝猛然回头,揪住我的衣领怒目而视,之前亲切温柔的态度就像上辈子的事一般,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不替自己的母亲报仇,还算人吗?你自己想想这辈子为蜜雪儿做过甚么?尽过甚么孝道?如今她被人害死了,你竟然迷恋美色不愿意为她报仇,简直畜生不如!爷爷和你一见如故,郑重交代一定要帮你完成这件事,否则死掉都不安心,想不到你………你这混蛋还在犹豫甚么!」 话头中断的同时她松开我的衣领,下个瞬间又恢復了温柔端庄的神态,简直像川剧的变脸似的。 「对不起对不起,姊姊不该对你说这么过分的话,真是太差劲了。我想,你只是没做过这种事,感觉很不自在是吗?毕竟杀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我晓得,多练习几次就好了。不需要太过担心,他们都是这方面的专家,行动前你先待在基地里训练一週,满好玩的唷!我以前也去受训过。对了,你在台湾服过兵役吧?军中应该也教过一些基本的战斗技巧,会不会用枪?」 她轻轻挥手,那个拉丁壮汉立刻走到我面前,从腰际拔出一把发亮的贝瑞塔m9手枪。他握着枪管,以枪柄递向我,我接下手枪迅速检查检查弹匣、拉动枪机上膛。这是美军最新的制式武器,六个男人虽然身上的休间服各不相同,但脚下穿的全都是陆战队的制式战靴,他们甚至有自己的训练基地。这些人真的是「退役」军人吗? 「少白,姊姊是真心为你打算的,不要怀疑我好吗?暂时扣留你阿爹也是不希望他阻挠这件事。他曾经深爱过christina,万一让他知道两人之间还留下一个女儿,绝对会保护她的。你知道,在台湾只要是黎泰想保护的人,就连上帝也杀不了。」 还真是苦心孤诣啊。按照她的逻辑,爸爸的确很可能阻止我报仇。记得昨晚他特地强调要我离姜珮远一点,还要陈焕民自己「动手」处理明考斯基,看样子他甚么都知道。这个可恨的男人!妈妈生前受尽了委屈,死后他居然还庇护杀人凶手,在他心目中那个j比妈妈重要多了,二十年前是这样,二十年后依然不变。 「如果真是这样,妈妈等于是被阿爹杀死的!」我握紧了手枪,拇指推开保险。 「你也别怨恨你阿爹,他把对christina的爱投射到penny身上是很自然的───忽然得知心爱的人并没有死于那场大火,还为他生下一个女儿,他该有多开心?可是这二十年来他没有尽到一天父亲的责任,任由母女俩漂泊受苦,想要好好补偿的心情是很容易理解的。而所谓补偿,可大可小,往大的一边想去,黎家未来的继承人说不定不是你黎少白,而是『黎珮』。」 渐渐有些端倪了。虽然不是很懂这方面的事,但试着站在葛芳芝的立场想,黎家未来的主事者是这个成天只会泡妞的紈裤子弟好呢?还是让一个十几岁就能把许多富商玩弄在掌心,甚至控制流氓大玩绑架勒赎的女魔头来得好?即使像我这样的「外行人」也猜得到。 我想,葛然是真心想为妈妈报仇的,而眼前这位「新的葛老大」恐怕比葛然更深沉、更有野心,她心中的蓝图究竟是甚么模样?想像着如果有一天两家开战,两边的主事者都是城府极深、比男人强过百倍的女人…… 无论绕了多大一圈,我终究没忘记爸爸还在对方的手里,眼下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我悄悄关上保险,将手枪交还给拉丁男人。葛芳芝招手要其他人过来。 六个人在我面前一字排开,弯着腰用彆扭的国语说道:「愿听黎先生差遣!」 葛芳芝笑得开怀,白皙的脸颊因兴奋而泛红。 一週后,葛然死了,我也结束了突击训练,带着六名杀手回到台湾。 二十一 「你这个混帐!」 我一拳朝黎少白的脸上挥去,却被他捉住手腕。 「别急,」他脱掉钢盔和防弹衣扔在一边。「好了,开始吧。」 我揪住他的衣领用力晃动,却打不下去。这傢伙居然担心我打中钢盔手会痛,这算甚么?杀手的温柔吗? 雨势更大了。在喧哗的雨声中传来背后姜珮的啜泣。我终于挥出拳头,将黎少白打得跌坐在地上。他撑起上身,任由嘴角的血跡被雨水冲化,一双眼紧盯着姜珮。我无法再继续揍下去。 「告诉我,姜珮,我妈妈是不是被你害死的?我要听你亲口说出来。」他用手抹掉脸上的雨水,抹了好几下,我发现他其实也哭了。 姜珮仍然低着头一言不发。雨水浸湿了她的长发,浸湿了全身,泡在水里的她彷彿全身都在哭泣。夹在两个泪人儿中间,我忍不住吶喊: 「到底是怎样啦!你一下子要把她抢回去一下子又要杀她,你是不是有毛病啊!这些又是甚么人?你怎么会跟这些杀手混在一起?你说她害死你妈妈又是怎么回事?为甚么不告诉我,你说啊!甚么都不说你们是打算把我活活闷死?真是气死人了!」 真的好生气!小白、姜珮、爸爸,他们一定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我就像个局外人似的甚么都搞不懂,有一种强烈的被人排除在外的感觉。 「海伦,上一代的恩怨你们不需要知道,更不必让自己牵涉在内,过去的那些事其实都和你们无关哪!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少白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何必执着在没有答案的问题上?有些事即使赔上自己的人生也弄不明白的。」爸爸叹了口气,慢慢把枪塞进口袋。 「那我妈是不是就这样白死了?」 「没有谁是白死的。今天死了这么多人,难道他们也是白白死掉的吗?如果每个人的死都要追究都要去报仇的话,只会让更多人继续陷在漩涡里永远爬不出来,最后又能得到甚么?让不幸的事变得更加不幸,最后谁也无法得到幸福。到此为止吧!蜜雪儿苦了一辈子,受尽了委屈,走的时候却甚么话都没留下,你有没有想过为甚么?」 少白默然流下眼泪。 「她希望一切都能彻底结束啊!」 大雨持续滂沱,被炸破的大洞里蒸腾出无力的白烟,死去的杀手们再也无话可说。我能明白爸爸说的希望一切都能彻底结束的感觉,但其他的一切我都不明白。 「事情还没完,我阿爹他………」少白抬起头说。 爸爸举手打断他的话:「不必担心。葛芳芝年纪太轻,错估了黎泰,迟早会自食恶果。」 「她说过这是葛然临终前下的命令,必须执行到底。就算我不能完成任务,她也一定会再派人过来。」 「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让人杀了姜珮。」 爸爸的口气坚定得有如铸在钢铁上的铭刻,我的好奇心高涨到受不了。看样子姜珮果真是少白的大仇人,而爸爸又绝对要保护姜珮到底。爸爸和姜珮到底是甚么关係?不可能只因为她是我的女朋友吧?姜珮看爸爸的眼神充满了深厚感情,难道她是他的亲生女儿?葛芳芝又是谁?黎爸跟这件事又有甚么关係?问号塞满了脑子,快要从嘴巴里满出来了。 「康叔,请不要阻止他,这是我们家人之间的事,如果我非死不可的话寧愿死在他手里。开枪吧,哥哥。」 哥哥?姜珮居然叫黎少白哥哥?就算这时天上掉下来的不是雨而是大象,也不会让我更惊讶。 「他怎么会是你哥哥?珮,这究竟是么回事?我都快被你们搞疯了。」 「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二十一年前,我妈妈怀了黎泰的孩子,黎夫人不能容许我这个孽种出现在世上,于是派杀手除掉我妈妈。可是好心的杀手不忍心杀害这个被拋弃的可怜女人,于是刻意安排一场火灾让人以为我妈妈死了,暗中将她送走。他说他要离开美国,不能留下来照顾我们母女,我们的存在也不能让父亲知道。尷尬吧?不该活下去的女人和不该生出来的孩子。我和妈妈就像水沟里骯脏的蘚苔,在没人关心的角落里挣扎求生,最后孤零零死去。 「哥哥,你们在台湾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有没有想过一个弱女子必须在三更半夜里,揹着她气喘发作的孩子,冒着漫天风雪步行三英哩去医院求救?你知不知道只为了求温饱,每晚必须陪农场里的牛仔们睡觉是甚么滋味?一听到有人按门铃就吓得发抖又是甚么滋味?」 「蜜雪儿派杀手要除掉你妈妈,这是christina告诉你的?」爸爸的表情好痛苦,彷彿吃了毒药又不能吐出来的模样。 「康叔,我知道你想说甚么。我妈妈的精神不正常我很清楚,但她确实是这么说的。至于我相不相信,不重要,那个可怜的女人已经死了,死得像路边的野狗,连墓碑上的名字都不是christinajiang。」 「所以你恨我们?你要报仇,你要我妈妈为你们的苦难付出代价,是不是?你们可怜我妈就不可怜?她一个人赤脚走了二十公里,孤独地死在岩洞中,她又是甚么心情?每天晚上吓得睡不着,彻底精神崩溃,走在沙滩上赴死的她是不是频频回头担心被厉鬼跟着呢?你用这么卑鄙的手段害人,你的心到底是甚么做的!」 姜珮低下了头,身子不停颤抖。我脱下身上同样湿漉漉的外套裹住她。 少白举起手中的衝锋枪对准我们,但在他的眼神中我看不到一丝杀气。回想起来,从第一眼见到这个「蒙面人」到现在,他始终没有任何杀气,只流露出无限的悲伤与愤怒。我觉得少白好可怜,好想也抱住他,三个人抱在一起大哭一场算了! 大雨模糊了视线,雨水刺痛了我的眼睛,朦胧间我看见少白站了起来。他大声吶喊,一直喊到声嘶力竭,然后将衝锋枪远远扔出去。 「滚!全都滚!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们了!」 这时,姜珮以几乎听不见的低声喃喃自语:「对不起,白,但我没有害死你妈妈………」我急忙转身按住她的双肩:「你说甚么?说清楚啊!」 忽然间响起一声枪响,所有人都呆住了。只见水塔后方转出一条人影,慢慢朝我们走来。 那人对着少白说:「我就猜到你完成不了任务,最后还是必须由我动手。其实谁动手都无所谓,能把事儿办好就行。」 那人走到爸爸身边,取走他的枪,然后扶他躺在地上。 「慢慢来,放松,让血流出来。很快你就没感觉了。」 爸爸衬衫上有一块红色的圆,慢慢扩大,直到半边衬衫都染红了。他脸色平和,胸膛的起伏渐渐微弱,似乎还想说些甚么却只能动动嘴唇。 「康有为的确是顶尖杀手,可惜老了,可惜啊………」 我才踏出一步,那人就用枪指着我。 「别动。让他安静地走吧。」 「你…………你杀了我爸?陈焕民你这个王八蛋!为甚么要杀人,为甚么………爸!呜呜呜…………」 「别哭了,他不是你的亲生父亲。」 「我知道他不是,但他养我二十年他就是我爸!我要杀了你……陈焕民你给我听好!我?要?杀?死?你!」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也没理由让你活下去了。不过今天的重点还是姜珮,请让一让,先让我完成任务再处理你。」 姜珮整个人凝结了,对周遭的变化完全置若罔闻,眼神离不开躺在地上的爸爸,那个样子彷彿蛋壳般的瓷娃娃随时都能破碎一地。我紧紧抱住她,痛哭流泪。 「不让开就算了,反正这么近的距离打穿两个人不成问题。准备好了吗?」 「等一下,」少白走到陈焕民身边说道:「你到底在执行甚么任务?是我阿爹派你来的?」 「我们都一样,只不过你们是先发部队,而我是预备队。」 「原来你就是那个c君。」 「c君?fran?ois是这么叫我的吗?容我自我介绍───我是fran?ois的未婚夫,『陈焕民』的确是我的中文名字,但我不是台湾人。十年前葛家派我来潜伏在黎泰身边办事,如今大功告成,我多年的卧底生活终于要结束了,哈哈哈………唉唷,别介意,一切都是公事公办没有私人恩怨的。」 「那天原本预定要陪阿爹去美国的人,是你,只因为我临时回家阿爹才改变主意带我去。所以你事先就知道绑架他的计画?」 「要是按照我的计划乾脆就杀了黎泰,一了百了。不过fran?ois毕竟是女人,心太软了。」 「我是这么猜的,你听听看对不对:葛家和阿爹在生意上的衝突愈来愈大,你们控制不了他,却又无法不与他合作,其中有很多复杂的利益纠葛我就是花三天三夜也弄不明白。我只知道你们需要一个既能被控制、又能取代黎泰的人,这人最好是傻呼呼对生意上的事一窍不通也没兴趣,成天只懂得泡妞的紈裤子弟。我猜你们原本还想等上一阵子,反正这老头身体不好再活也活不了多少年,可没想到忽然冒出一个私生女,是个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了的人,身边还有个恐怖的『监护人』康有为,万一让她接手公司生意你们就痛苦了。所以杀姜珮、杀康有为,其实真正的目的是在确保我的继承人地位,是吧? 「……对了,那个甚么港口计画好像也到了紧要关头,种种因素让你们无法继续等待下去,于是葛大姊军旗一挥,立刻动手。我猜对了吗?」 「哈哈,满聪明的嘛!我开始怀疑你是不是成天只懂得泡妞的紈裤子弟。不过真正让人着急的还不是姜珮………」 「啊!是葛老大病危。」黎少白击掌说。 「没错。葛老大只要还活着,多少还能牵制黎泰,他一死就得重新洗牌。我始终不理解为甚么黎泰那么重视一个垂死的老人,这大概就是所谓江湖上的义气吧。不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黎泰回不了台湾,很快你就要接班了。」 「总算把事情弄个清楚。杀掉潜在的竞争者让我顺利接班,而我参与这场谋杀又等于被你们捏住了把柄,今后不得不乖乖听话,perfect!一石好几鸟。」 「你不介意吗?」 「有甚么好介意?你们这么卖力帮我抬轿,我感激都来不及呢!生意上的事我虽然没啥兴趣,但黎家掌门人绝不能让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篡位,否则我的好日子就结束了,对吧?」 「真是个明白人!难怪fran?ois这么喜欢你。」陈焕民竖起大拇指。 黎少白哈哈大笑,边聊边走近陈焕民身旁,之前的悲戚与狂乱早已一扫而空。雨势渐渐小了,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包香菸,自己点了一根。 「哪里哪里,今后还要请你多照顾。对了,陈兄接下来打算怎么办?继续留在台湾吗?」他将整包菸递向陈焕民,陈却摇摇头。 「唉,说到这就烦,都不知道何时才能回去跟fran?ois完婚………」 「夜长梦多啊!」 「是啊,你也见过她了,这样的美人很难不让人提心吊胆。」 「你杀死康有为,立下这么大的功劳,芳芝姊一定很开心,说不定马上就叫你回去结婚。」 「但愿如此。」 「不过话又说回来,功劳全让你老兄一个抢光,有点对不起我吧?」 「你想怎样?」 「让我杀了姜珮,我想亲手为妈妈报仇。」 我忍不住大喊:「小白!你妈妈不是她害死的!其中一定有甚么误会………你要是杀她,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废话!」少白向陈焕民伸手:「借我一把枪。」 「你不是捨不得杀她吗?」 「那是因为刚才康有为在旁边阻挠,现在他既然躺平了,没理由不报仇啊!」 「哈哈哈!少来这套。少白………」 陈焕民摘下湿淋淋的眼镜放进衣袋,笑着说:「我来黎家十年了,你们的事我一清二楚。你一直很喜欢康海伦吧?其实啊,你不是捨不得杀姜珮,你是不愿意让海伦伤心。可惜她心里只有姜珮一个人,你注定要失恋的。何必呢?不如让我把她们俩都杀了,你就彻底忘记过去的事,重新再找个好女人谈恋爱。凭你黎大公子,要在千千万万的女人中挑一个合适的应该不难吧?」 「是………」 「好啦!别再为难了,我知道你在想甚么。刚才我一直躲在水塔后面观战,那时康有为还没现身,你其实有机会杀掉姜珮,结果你竟然在紧要关头毙了自己的同伴,吓我一大跳哩! 「还有甚么花样儘管使出来,连康有为这么厉害的脚色都被我摆平了,想忽悠我你还得多练几年功夫。我是这么猜的,你也听听对不对:你这趟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杀人,而是救人。你知道即使你不参加行动还是会有人来杀姜珮,不如顺着fran?ois的意思加入,好在危急之际救她一命。 「你也要保住自己的命,因此在身上做『记号』免得被康有为一口气宰了。你右手腕上的那只手錶,是黎泰的,那些佣兵看不出玄机,但康有为一见到手錶就知道你是黎少白,所以子弹才没往你身上招呼───哈哈,没甚么了不起,我跟了你阿爹十年当然也认得出来。 「少白你真是太多情了,干大事的人怎能这么多情?康海伦,你有没有感受到少白的情意呢?没有嘛!对不对?我就说你无论如何都是白费工夫,注定失恋。好了,要聊感情的事咱们改天再慢慢聊,先让我完成任务………干甚么!你小子活腻了敢抢枪!放手……我叫你放手………」 少白忽然衝过去,紧紧抓住陈焕民的手企图夺枪。枪口朝向我和姜珮不断摇晃,随时都有可能开火;我紧紧抱住姜珮,早就有一起死掉的觉悟───两人被同一颗子弹打穿,在两颗心脏之间凿出一条直达的通道,这种死法真是太浪漫了!简直就是小说才有的情节。 「放手!再不放手就杀了你!」 陈焕民用手肘不断痛殴少白的肩膀,又用膝盖使劲撞击他的腹部,动作俐落而强劲。少白强忍痛楚死都不放手,两人就这样在雨中扭打着,然后双双摔倒在地上。 「不要打他!不要!」姜珮用力挣脱我的怀抱,朝扭打中的两人奔去。我急忙追上去。她哭喊着:「别拉我!快去救少白,他会死的………」 忽然枪声响起。「危险啊!」我用力将她扑倒,同时感到子弹从我的脸颊边缘呼啸而过。 「小海快逃!!趁现在………唔……呃………」 少白正高呼着又被击中一拳。陈焕民看上去斯文瘦弱,没想到手劲非常强大,出拳快得根本看不清楚,应该是受过武术训练的样子。少白虽然体格结实健壮,但面对这种武术高手却只有捱打的份,更何况他死命抓住陈焕民的枪,无处闪避也腾不出手还击,只能像个人形沙包似的承受一波又一波的残酷攻击。没多久,少白开始吐血;看他痛苦不堪、几乎无法继续呼吸的样子,恐怕连肋骨都被打断了。 我下意识地松开姜珮,一个箭步衝上前。这时陈焕民忽然一记鉤拳击中少白的头颅侧面,将他整个人击飞出去,手枪也同时飞到一旁。少白一动也不动地趴在地上,不知道是死是活。 「王八蛋!」我衝到陈焕民面前疯狂挥拳,他却灵巧地一一闪开,连他的衣角都碰不到。突然间肚子传来一阵剧痛,痛得我一瞬间流失了全部力量,立刻弯腰伏地。原来被对方踢中了。 「你们这些傢伙………真麻烦!」陈焕民撕下破裂的衬衫袖子,整一整散乱的头发,然后边捡起地上的手枪边说: 「明明知道结果不会改变,这样挣扎到底有甚么意义?就不能老实点吗?」他迅速检查了枪枝,确定没有故障,然后将枪口瞄准我的脸,冷冷道:「再见了,康海伦,等一下就送姜珮去陪你。」 忽然听见少白打雷似的大吼一声,陈焕民急转枪口却慢了一步,整个人当场被时速一百公里的大块头撞上。这股衝力来得又快又猛彷彿老鹰捉小鸡,他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少白掠住,两人随着这股衝力毫不停滞飞向屋顶边缘的矮墙,一瞬间,跌了出去! 我和姜珮奔到墙边往下看,只见两人倒卧在地上,鲜血在积水中不断晕开、放射、扩散再扩散,渐渐染红了全部视野,连冰冷的雨和光线都全成了血红色。 「少白==============」 姜珮凄厉的哭声一阵阵回盪在耳边,时间就这样停止。 时间再次前进时,姜珮已经站上矮墙,向外踏了出去……… ※※※※※※ 秋天的雨终于下完了,美丽的冬天踏着乾爽的脚步而来。十二月。 这些日子我和姜珮天天去医院照顾少白。 他持续陷入昏迷状态。手术后已将脑部的瘀血清除完毕,然而某些残留在神经上的细微损伤让他一直醒不过来,就好像脑子里的闹鐘坏了。医生说这种损伤只能依靠细胞的自我修復能力,而细胞的修復能力与基因有关,每个人都不一样,很难说。但机会是有的。 我相信少白一定会醒来,只是不知道要等多久。希望他醒来以后不会变成傻子。 「你看,他眼珠一直动耶!是不是正在作梦?」我说。 「他应该是梦到你吧。」姜珮说。 「如果把眼皮翻开来应该会看到眼珠团团转,好想玩一下。」 「你不要弄他啦!」 从废弃工厂的顶楼坠落地面,如果不是陈焕民的身体当他的肉垫,两人恐怕一齐死了。 那天死掉很多人,爸爸死了,陈焕民死了,赵盛死了,明考斯基和那些蒙面军人全死了,好惨的一天。希望再也不要有人死掉,有人死,就有人伤心。 再过几天就是圣诞节,我很想找一票人来少白的病房开制服派对,让真护士跟假护士混在一起,愈热闹愈好,看能不能把他吵醒。可惜真护士们强烈反对,只好作罢。 姜珮挑了一棵美丽的圣诞树摆在病床前,我们忙着掛上各种各样超可爱的装饰物。实在太可爱了,如果少白醒过来第一眼看见这棵树会以为自己到了天堂。 「哎呀!忘记买拉拉星了!」姜珮翻找着盛装小饰品的盒子,忽然说。 「甚么是拉拉星?」我问。 「就是一种星星,五个角各长出一隻小手手。你没看过吗?」 「哪有这么噁心的东西啊!」 「才不噁心,超可爱的。等你看到就知道多可爱了。」 「喔,那我去买。」 「你就乖乖待在这儿绑铃鐺吧。不准调戏小护士唷。」 姜珮走出病房后不久,难得一见的客人忽然现身。 「黎爸好!」 出事到现在他只来过两次,第一次是刚开完刀不久,第二次就是现在。黎爸看起来老好多,脸上的皱纹好像用刀子刻上去似的,记得去年除夕到他家吃饭还不是这样老。看来这一年大家都多灾多难啊! 「你一个人在?」 「两个人。」我指着床上的少白说。 「正好,有些话想对你一个人说。」 「甚么事?」 他沉思了一会儿似乎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决定说了。 「你知道前些日子我待在美国。」 「知道。」 「有个老朋友过世,我和他的晚辈处得不是很好,有些争执,不过问题都已经解决了。我要说的不是这些………」 「你还真是轻描淡写哪,『有些争执』就死了一票人,连我爸也死了,要是大大地争执岂不是所有人死光光?」 「很多事非我所愿。」 「算了,一切都过去了,我甚么都不想知道。你今天不会是专程来道歉的吧?」 「不是的。我那位老朋友在过世之前曾经做过一些调查,主要是关于姜珮和她母亲的过去,有些内情我想你应该也听说过。调查的结果相当丰富,其中有些事与你有关。」 他乾咳一声,从大衣里拿出金质菸盒,忽然想起这是病房又收回去,同时话锋一转: 「唉……有为和我当了几十年兄弟,最后却救不了他,我感到很愧疚。如今他走了许多疑问再也得不到解答。」 「爸爸在死前说过,有些事永远都不需要知道,有些问题即使赔上自己的人生也弄不明白。我不在乎有没有解答,只希望少白赶快醒过来,大家都能开开心心过日子。」 「你能这么想也挺好的。不过我该说的还是必须说给你听,听完该怎么做你自己决定。」黎爸走到圣诞树前,轻轻拨弄着针叶,我看得出来他正在挖掘痛苦的回忆。想阻止他,又觉得阻止他也没用,这人无论想干嘛都没人阻止得了。 「1972年夏天,纽约的帮会老大派康有为去杀死姜珮的妈妈,那天正好是少白出生的日子,我待在医院没能阻止这件事。我始终不明白他为何没有下手,然而他却做了一件可怕的事………」 与警方纪录不同的是,当天姜凤仪不是一个人在家,她屋里还有一个女僕,是个非法移民。那女僕原籍也是新加坡华人,年龄与姜凤仪相彷,每週固定的日子会来她家里打扫。当时情况急迫,fbi马上就要决定对姜凤仪实施证人保护计画,可以说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康有为当机立断杀了那个女僕,然后火烧公寓製造姜凤仪已死的假象。由于警方一直不知道那个女僕的存在,草率地将面目全非的尸首认定为姜凤仪,就此结案;而fbi也因为找到新的法子对付黎泰,也不再浪费时间去追究姜凤仪的死。一个无亲无故的非法移民就这样人间蒸发。 然而那个女僕并不是无亲无故。当时她刚生下一个小女婴,工作的时间就暂时拜託朋友照顾。这可怜的婴孩才出生没几天就成了孤儿,没人知道她的父亲是谁。康有为曾经仔细调查那女僕生前的男女关係,却始终无法找到那孩子的生父───也许是某个一夜情之后便不再联络的浑球,也许是个债台高筑一走了之的差劲男人,又或者是不能曝光的有妇之夫。无论如何,康有为知道如果放着不管,小女婴最后一定会被送去孤儿院,过着悲哀的人生………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的亲生母亲是替死鬼,替姜珮的妈妈而死,而我叫了二十年的爸爸则是杀害亲生母亲的仇人。黎爸,你这故事也太扯了吧?」 「要当作瞎扯的故事,还是当成自己的身世,都是你的自由。说实在话,我也无法确定到底是真是假,我只知道为了满足一个垂死老人穷究真相的欲望,有人费了很大劲去调查,甚至追查到那个女僕在新加坡的亲人。」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摺叠整齐的纸,交给我。 「这是那些人的姓名和地址,如今都还住在新加坡。该怎么做你自己决定。也许有些事不知道比较好,就像你说的,大家开开心心无忧无虑地过日子才重要……有空多回去陪陪你妈,她一个人很寂寞。」 黎爸说完便起身离开病房。我叫住了他,拿出一只摔坏的手錶。 「这是警察送来的,少白出事那天戴的手錶。我知道这是你的。」 他看了少白一眼甚么话都没说,也没接下手錶,就这样走了。 我一个人坐在圣诞树旁,紧紧将那张纸捏在手心,没有打开,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发现自己哭了。 永远忘不了那个圣诞节。 早晨很冷,我和姜珮穿上了厚厚的大衣,一早就搭车前往医院。前一晚的圣诞夜,两人窝在暖呼呼的屋里充分享受二人世界的幸福,所以隔天必须将这份幸福带去和少白分享───这个沉睡的男人已经不知不觉成为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 我们在病床前各自拆开送给少白的礼物。姜珮亲手织了条围巾,我送他一盒古巴雪茄。拆完礼物,我们一左一右各亲了他脸颊一下,同声道:「圣诞快乐!」 「不可以对病人性骚扰!」 小护士前来帮少白量体温,笑嘻嘻地说:「骚扰病人是护士的专利唷。」 「被这么正的护士骚扰,我都想当病人了。」话才出口就被姜珮敲了下脑袋。 量完体温,小护士歪着头问:「请原谅我的好奇,我还是搞不清楚你们两个的关係耶!你是你的女朋友,而你又是他的女朋友,那你也是他的女朋友吗?」 「他是我哥。」姜珮说。 「他是我兄弟。」我说。 「咦?那你们两个不就是姊妹?」 「不对,她是我马子。」 「哈哈!你的样子好得意喔!」护士走到门口时忽然想到一件事,回头说:「一楼大厅待会儿有钢琴演奏会你们知道吗?可以去听喔!」 「甚么演奏会?」姜珮伸长脖子问。 「每年圣诞节都会有慈善团体办来医院办活动,今年是邀请一个美国女钢琴家,要为癌症病房的小朋友募捐。我是不太清楚啦!听说是很有名的钢琴家,有兴趣可以去听。」 我拉拉姜珮的手,「你想去吗?」 「是想去瞧瞧,可是等一下主治医师会来巡房,没人在不太好。还是等医生来过以后再去好了。」 「没关係,我留在这儿等医生,你去听演凑会。」 「我想跟你一起去嘛!」她撒娇的样子超可爱,让人忍不住想在病房里搂搂抱抱。 「我也想,但可能会错过唷!你也知道那个医生每次都拖拖拉拉的,没人算得准时间,要是临时有事搞不好整个上午都不会出现。你真的要等吗?」 「那好吧,我一个人去囉!」 「先过来亲一下。」 姜珮离开后,我一手托着腮帮子,盯着黎少白的脸瞧。他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两天没刮的脸鬍渣都跑出来了。大概是因为法国人的血统,鬍子长得特别快,要是一个月不刮脸大概连眼睛嘴巴都被埋掉了吧?他总是喜欢把脸刮得乾乾净净,我倒想看看留着络腮鬍的黎少白是啥模样。或者留一撮像明考斯基那样的小鬍子也不赖,哈哈! 又瞧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帮他刮一下好了,姜珮喜欢他小白脸的样子。我起身到浴室装一盆热水,先用热毛巾敷一会儿,再涂上刮鬍膏,然后用刀片轻轻地滑过他的下巴。 「黎少白,等你醒来后要服侍我一个月,报答我帮你刮鬍子的恩情。」 (你又没鬍子让我刮,我怎么报答?) 「你可以帮我马杀鸡一个月,再帮我和姜珮煮饭一个月。」 (我情愿帮姜珮马杀鸡。) 「想得美咧!姜珮的鸡我负责杀,你负责煮酸辣汤。」 (不让我马杀鸡,我就在汤里下毒。不,下毒太简单了,我要在汤里放大便。) 「你煮的汤不用放大便,喝起来就像大便。」 我一人分饰两角,说着说着自己呵呵笑起来。 好大的脸唷,刮起来真辛苦。正所谓骑白马、带把刀、刮完了左脸换右脸(不押韵)………… 「这张脸真是美,好像米开朗基罗做的雕像,难怪有这么多女生喜欢你,连姜珮都喜欢你。如果你能睁开大眼睛放电,肯定当场电死一票小护士。」 认识了一辈子,终于逮到他不能回嘴的机会,我决定把堆积在心底的话一次统统吐出来──── 小白,你快点醒来吧!你知不知道其实姜珮一直都爱着你,她每晚睡前都向上帝祷告,求祂让你快快醒来,每晚唷!我要是上帝肯定都不好意思了。有人这样爱你,你怎么捨得一直浪费时间睡觉? 别怀疑,她当然也是爱我的,但是她对我的爱不一样。前几天你爸来说故事,我才真正明白她对我是恩情大于爱情,因为我的亲生妈妈替她妈妈死了,这世上才有她,所以她要对我好,要一辈子对我好。唉……我真的好羡慕你,姜珮对你的爱情才是纯粹的爱情,如果她能爱我像爱你那样,即使只爱一天,我都愿意替你从楼上摔下去。 你知道吗?你摔下楼的时候她差点跟着跳下去,如果不是被我这隻长臂猿拉回来的话。爱情就是这样,一点办法也没有,她爱你,就像我爱她,都是没办法的事。我已经觉悟啦!只要她能幸福,跟谁在一起都好。快给我醒来!死小白,等你醒来我就把姜珮还给你,像你那天说的「这条路是你的,这管马子也是你的」,你这混蛋,还记得自己说过的话吧?有种要就要有本事拿,你来拿呀! 别怪我没警告你,朋友妻也有保存期,期限过了你还赖床不肯醒来,所有权就归我了。 对了,忘记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她不是故意害死你妈妈的。她的确去过疗养院一次,隔着窗户看看你妈妈长甚么样子,不到五分鐘就走了,甚么话也没说。不信等你醒来自己问你爸去,他在美国的时候已经把这件事查得清清楚楚,无比真实。 为甚么这件事能在美国查清楚呢?嗯,好问题,其实是你的垫背陈焕民先生查清楚的,然后他告诉一个叫葛芳芝的女人,葛芳芝又因为某些非常不得已的理由,必须把大实话说给你爸听。反正这是事实就对了。还有啊,听说葛芳芝这个坏女人专门说谎,目的只是想利用你替她办事,她说的话呀,比打翻了满地再捡起来卖的便当还不值钱,只有你这种笨蛋才信她的话。 这下好了,你既然清楚姜珮不是你的仇人,还有甚么问题?没问题了吧? 对,对,对,她不是好人,可你也不是甚么好东西啊!好意思嫌她坏。人家过的是甚么童年,你一辈子吃的苦加起来没有她一天吃得多(你摔下楼那天不算),这个世界对她这么不公平,谁有权利要求她当好人?再说,人家现在已经改过自新了,不管你信不信,她始终都是有良心的人,如果她没有良心又何必为我亲生妈妈的事一直耿耿于怀?如果她真的是只认识钱的坏胚子,就不会拒绝你爸的提议了。 不知道唄,你爸希望她能入籍到黎家。当黎家的人多好!金山银山,多生两隻手两隻脚两张嘴两颗头也花不完。那么好她干嘛不答应?第一,她真的不是那么爱钱;第二,她爱你。入籍黎家就意味着你们是兄妹,她不愿意跟你当兄妹,这你还不明白吗? 反正你赶快醒来就对了。你和她之间不存在任何称得上问题的问题,你们的问题学理上称之为偽问题。你们两个在一起,幸福才有它该有的形状。现在这样算甚么?只有我一个人幸福,你不要让我幸福得这么内疚好不好?我寧愿让你幸福,让你对我内疚。 小白,如果你有甚么不爽有甚么意见,就起来亲口对我说,否则我就当你默认了,ok?託梦不算喔!你不是神明没有资格托梦。 抬头看看时鐘,姜珮已经离开一个鐘头,医生还没来。要继续等还是跑去找她? 不等了。 正要迈步离开忽然心头剧烈地跳了一下,炽热满胸。不是胸腔有毛病,是我的手─── 我的手被某人握住。 缓缓转身一看,黎少白的眼睛睁开了。 「oooooooo……mygod!」 「欧个头啦,康海伦你真是太吵了。」他用力伸个懒腰,臭着一张脸说:「如果哪天我死掉了麻烦你去我坟前说话,搞不好能把死人吵醒。」 「你………你…………」我感觉自己眼眶湿了。 「我睡了多久?」 「今天是圣诞节……圣诞快乐!」 「还睡了真久。对了,我爸呢?还在美国吗?」 「早就回台湾了。他说那边的事统统解决完毕,以后不会再有任何麻烦。」 「嗯。」 他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像把所有不开心的杂质统统吐乾净了,然后笑容终于十分健康地浮在他脸上。 「小海………」 「怎么?」眼眶继续潮湿。 「谢谢你,这段时间是你在照顾我吧?」 「我和姜珮。其实我才要谢谢你,你是为了救我才摔下楼的。」 「才不是,那时候不是下大雨吗,地滑,地滑呀!」 他下意识地摸摸自己脸颊,说:「咦?这是甚么?」。 「应该是刮鬍膏。我帮你刮完鬍子忘记擦脸了,呵!」 「帮我刮鬍子?你不会也帮我洗澡吧?」 「别问。」 我的脸忽然未经许可擅自发烫。 「你等一下,我去叫姜珮!她一定开心死了!」 正要跑开又被他拉住手。他用力一拉我整个人扑倒在他怀里,他顺势紧紧抱住我。我甚么都没说,就这样让他抱着,眼泪一直滴在床单上。 「小海,你有没有想过………」 「别说了。」 「让我说完!我喜欢你,小海,从幼稚园就一直喜欢你到现在。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我必须让你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而且永远存在。这段时间我做了很多梦,梦见小时候的事,你扮公主,我扮王子………」 「不要再说了!你是姜珮的,你们应该在一起。王子和公主在一起才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王子不应该喜欢另一个王子!」 我用力推开他,瞪着他说:「马的一醒来就这么欠揍。你知道上次跟我告白的人多倒楣,被人用枪指着脑袋,吓到尿裤子!」 扮完鬼脸我就立刻逃出病房,一口气奔到一楼,还没到大厅就听见悠扬的钢琴声。 大厅内聚集了好多人。中央是笑容洋溢的钢琴家正在演奏巴哈的轻快曲子,围绕着钢琴有许多小板凳,坐着许多穿病号服的小朋友。最外圈密密麻麻站满了围观群眾。我仔细搜寻着每张脸,不久就找到了她。 ───她听到少白醒了会有多开心呢?每次她凝视着沉睡中的他,那双眼睛简直灵魂洞开,那眼神诉说着最纯粹最完美的爱情………她会飞奔吧? 在人群中缓慢移动,逐渐靠近她。她的头侧歪美丽的三十度角,聆听着钢琴曲,是一向略带冷漠的无表情。但和从前不同,打从少白出事到现在她的眉头经常微微蹙着,在淡淡的表情抹上一层淡淡的忧鬱。等一下她的眉头就要松开了。 ───珮,少白,你们两个小朋友一定要幸福喔! 要成全他们,我非退场不可。前些日子我已经向美国的麻省理工学院递交留学申请书,丁教授还帮我写了推荐信,甚至亲自打电话给那边的院长大人。虽然我没有参加丁教授主持的科研计画,也没打算留在国内当他的门生,他依然热情的帮助我。看来他并不是那么现实的人,也不是心胸狭窄的学阀,而是真心为学生着想的老师,因此我决定以后不要再叫他丁春秋了。 她就在前面三公尺左右。站在人群中,像一群杂草中唯一盛开的鲜花。无论在那之前,还是在那之后,我这辈子从没见过比她更美丽的人。 一点五公尺,她看见我了。 虽然眉头依然微蹙着,他还是送给我一个甜美亲切的微笑。笑吧!待会儿就有得笑了,你这一生都要被笑容填满,别再蹙眉了。 忽然有人挡在我和她之间。这男人穿着一件脏兮兮的夹克、破旧的牛仔裤、一头乱发,全身散发着野兽的气味,与优雅温馨的演奏会场格格不入。 「借过一下,谢谢。」 这人完全没理睬我,竟然往姜珮身边踏出一大步,几乎贴在她的身上。 「喂,先生,可不可以让一让?」 我正要伸手拍他的肩,就看见姜珮睁大了眼睛,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注视这人。 「………小宝?」 接下来的事发生得太快,快得让人怀疑这一切是不是真的。 我只记得那人闪身离开时,珮的腹部开了一朵大红花,红得无比颤慄,映衬着淡黄色的裙子格外鲜艳刺眼。 周围的人群尖叫、狂奔、溃散,所有的东西都在崩解中,彷彿不停旋转的万花筒里的荒谬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确定。唯一没变化的只有呆立的我和倒在地上的她。 所有的不幸不是都过去了吗?坏人都死了,眼泪流尽了,少白也醒了,再也没人会来伤害你了。 良久,我蹲在她面前,紧握她的双手。 「珮………别怕,这里是医院,马上就会有医生来救你………」 她的意识正在迅速远离,眼神空洞地看着我,或者不是看我。 「别睡!小白才醒过来你又要睡了!不可以!不可以啦………」 「他醒了?」 「是啊,他醒了。」 「他在哪?我想见他………」 「珮!不要死………不要…………」 「抱我………少白…………」 「珮………………」 珮……… 结束了。在那年的圣诞节,一切都结束了。 我们在那年的盛夏相恋,同一年冬天结束。直到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无法爱上别人。 有人用「刻骨铭心」这句话形容爱情。 在骨头上雕刻,腐蚀到心脏,只有强酸或利刃之类恐怖的东西吧! 难道爱情也是这样? 有些事,一辈子试过一次就够了;有些人,爱过一次就够了。 二十二 2013年四月,我四十一岁。 和印象中的中正机场似乎没有多大的不同,通关的效率也和二十年前差不多。 这次回来是应母校的丁教授邀请,为期三週的演讲与座谈会,主题与我最近在量子重力场论的新发现有关,顺便拜访几位老朋友。 阔别二十年,再一次踏上这块土地,年轻时代的模糊记忆再次甦醒。 一整排接机的人群,许多大大小小的牌子被高举着。这次回国几乎没有让任何人知道,因为我非常害怕媒体,自从在斯德哥尔摩被包围过一次之后就再也不敢领教了。但我还是通知了一个人。 来接我的人不需要举牌子,那张脸在五十码外就能认出来;而且这人身高六呎多,不太容易被人挡住脸。 「海伦,好久不见。」 「少白,你也老了。」 我们相视一笑,并肩走着。年轻人的热情早已留在另一个时代。 「这些年来,你过得怎么样?」 「还行。」我轻轻说。 「二十年,你就一句『还行』啊?总有些故事吧?」 没有,我的故事在二十年前就结束了。 「你呢?」 「我结了三次婚,离了三次婚,除此之外没甚么值得说的。」 「是吗,有时会在新闻上看见你的消息。」 「新闻说的都靠不住。噢,对了………」 他从衬衫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盒子,放在我手里。我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枚戒指。 「怎么,想求婚啊?结了三次婚还不够?」 「看仔细了。」 一瞬间,周围的时空发生扭曲,不是基于物质重力,而是感情的重力。时间从2013年飞转回到1993年,空间从桃园机场移到民生东路上一栋蓝色椭圆形大楼。 ───我将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她问,为甚么要戴在无名指呢?我说,因为左手的无名指有一条静脉直通心脏,戴上戒指就能将让爱情直达心坎里。 ───直达心坎,一次且永远地住在心里。 永远地……… 看见黎少白递过来的面纸,我才意识到自己哭了。没想到过了二十年竟还有眼泪。 「别难过了,都过了那么久。」少白温柔的眼神凝视我,用四十一岁男人才酿得出的温柔。 我不是难过,而是欢喜啊!看到这枚戒指,我才发现她一步也没有离开过,依然牢牢地住在我心里那栋蓝色大楼。 其实,我自己也从没离开。 正要迈步前进,少白牵着我的手说:「康海伦,你有没有想过……我们…………」 原来没离开的不只是我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