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田园:拐个相公好致富》 第1章 额滴神啊! “不得了,不得了,有人落水啦!” 一道极具穿透力的呼喊声在沈慈耳边响起,她呆呆的撑起沉重的眼皮子,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四面八方全是水,正不停的涌进她的眼耳口鼻。 沈慈忍不住咳嗽了起来,大口大口的河水灌入了她的口中,使得原本就沉在河中的她又往下坠了坠。 其实,沈慈的水性极佳,别说是身处的这条小河了,就是大江大河,也不可能困得住她。 可是不知为何,此时此刻,沈慈头部剧痛,四肢瘫软,不要说游上岸了,她连扑腾两下的力气都没有。 就这样,沈慈缓缓沉入河底,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迷迷糊糊间,沈慈隐约听到有人在她耳边哭泣。 哭声真挚,感人肺腑。 沈慈自嘲的笑了笑,心说自己想太多。 呵,自从外婆过世,在这世上,怎么还会有人真心为她哭泣呢? 沈慈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这是在做大头梦。 然而,梦境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真实。 尽管沈慈无法睁眼,她却能够真切的感知到,身边有人在日以继夜的精心照顾着她。 这一天,沈慈神志又清明了几分,可以听清楚身边之人的对话了。 “娘,四娘都已经烧了三天三夜了!再任由她这么烧下去,她的性命很可能就保不住了!这样不行,必须赶紧请个大夫回来给她瞧瞧!” “我晓得,我晓得,可是……” “别可是了!我知道娘你手上一文钱都没有,根本没钱去请大夫。” “既然知道,那你还……” “咱没钱,公中有钱啊!让公中出钱请大夫!” “公中出钱……这,你奶她怕是不肯答应的。” “她当然不肯答应了!她要是肯出钱,早在三天前,咱就能把大夫给请回来了,还用等到现在?可是,咱不能因为她不肯答应,就眼睁睁看着四娘的小命葬送掉。为了四娘,咱得想办法逼她答应。” “逼她?你奶她可是长辈啊,逼迫长辈,这、这……不大妥当吧?” “不妥当,怎么不妥当?咱还没有分家,咱们二房赚的每一文钱都交到了公中,手里没有一丁点私产。现如今,咱们二房的人病了,让公中出钱请大夫,这是应当应分的,没有任何不妥当的地方。真正不妥当的是我奶,她攥着银钱不放,执意不给四娘请大夫,这跟见死不救有什么区别?实在是太过分了!” “你奶她攥着银钱不放,这是有缘故的。你小叔今年又没中,家里正在想法子给他另寻名师,眼下正是要用钱的时候……” “都这个时候了,你居然还在为我奶说话!娘,你怎么就拎不清呢?是,他沈世贵的前程要紧,那咱四娘的性命呢,难道就不要紧了吗?不管了!我现在就去上房要钱,要不要随我一起去,你自己看着办吧!” “二娘,你等等,你等等啊!”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渐行渐远。 很显然,这个“二娘”并没有等她娘。 “娘,二姐说的对,就应该让我奶吐出钱来,给四娘看病。你不去,我去!今儿个,我非得把钱要到手不可!” “四郎,你这孩子,跑什么跑?等等我,我、我也去!” 说话间,屋子里就跑出去了三个人。 现如今,屋子里只剩下一个沈慈。 沈慈缓缓睁开了眼睛,首先映入她眼帘的是暗黄陈旧的屋梁,环顾四周,她赫然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间陋室之中——窗户是纸糊的,墙面是泥糊的,靠墙摆放着一只没有上过漆的五斗橱,五斗橱旁边叠放着两只大小不一的木箱,除此之外,整间屋子里能够被称之为家具的,就只有她身下这张咯吱作响的破床了。 沈慈伸手按了按,发现这张破床的床垫是用稻草扎成的,上面铺了一块破布充当床单。 至于她身上盖着的被子和头枕着的枕头,同样很破,分别露出了些许芦花和稻草。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用芦花被子稻草枕的吗? 她她她,该不会是穿越到了古代了吧? 沈慈刚冒出这个想法,许多本不属于她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了她的脑海之中…… 沈慈一头雾水:“……” 沈慈不知所措:“啥情况这是?” 沈慈初步理清:“原来不是在做梦,穿越这种不科学的事情真发生在我身上了呀!” “穿越就穿越吧,姐我认了。可为什么要让我穿越到这么一户坑死人不偿命的人家呢?!” 沈慈终于理清了所有的思绪,气的脸都变形了,忍不住狠狠抓了一把床沿,床沿上瞬间出现了几道浅浅的抓痕。 沈慈这么生气,是有原因的。 原主记忆显示,沈慈穿越到了古代的一户农家。 当家人沈寿海有四子三女,其中长女和次子是原配张氏所出,长子和次女是继室严氏带来的孩子,剩下的三个子女则是他和严氏婚后所生。 换言之,沈寿海的四个儿子之中,只有次子不是继室严氏所出。 次子名叫沈世华,娶妻苏氏,生有三女一子,分别是沈采芝、沈采薇、沈采萱和沈正榕。 对于这一窝非亲生的儿孙,严氏相当“关照”,将他们全都安排得明明白白的—— 沈世华农忙时得要下地劳作,农闲时得要进城扛活,没有一日得闲。 苏氏每天都得要承担养猪喂鸡、洗衣烧饭等各种杂活,从早忙活到晚,不得停歇。 长女沈采芝和三女沈采萱双双被卖,姐妹俩中途失散——沈采芝下落不明,生死不知;沈采萱几经转手,辗转流落到一户官宦人家,在那儿当了三年粗使丫头,好不容易回到家中,却在回家的第二天“不慎”落入水中。 次女沈采薇逃过了被卖的厄运,却逃不过严氏等人的算计——家里正在给她找婆家,有意将她嫁入某一殷实商户,这门亲事看似光鲜亮丽,实则内藏玄机。 唯一的儿子沈正榕则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家中其他男孩都有书读,唯有他读不了书,目不识丁。 她沈慈,正是魂穿到了那个“不慎”落入水中的沈采萱身上! 沈采萱,沈家四娘,一个年仅十岁的小姑娘,从小到大,没有享过一天的福不说,还曾给人家为奴为婢,最后竟然生生被弄死了! 额滴神啊,这样悲剧的人生,姐可不想继承! 沈慈合上眼睛装死,祈求穿越大神施展神通,赶紧给她换个穿越对象。 就在沈慈碎碎念的时候,这间陋室的门“吱呀”一声打开,旋即有个人像一阵风似的刮了进来。 沈慈吓了一大跳,来不及多想,下意识的睁开了眼睛,正好与来人四目相对。 来人是个少女,十二三岁年纪,杏仁眼,柳叶眉,一副娇俏长相。 可惜的是,面黄肌瘦、身形瘦弱,搭配她那身土黄色的旧衣衫,纵然她原本有十分姿容,如今也只剩下了三分。 沈慈一眼就认出,这是身体原主沈采萱的姐姐——沈家二娘沈采薇。 沈采薇眼见昏迷了三天三夜的妹妹醒了过来,喜不自禁:“太好了,太好了,四娘,你终于醒过来了!” 说罢,沈采薇一屁股坐在床上,伸手就去摸沈慈的额头。 沈慈独来独往惯了,自从她外婆过世,她就再也没有和谁亲近过。 眼见沈采薇的手向自己伸来,沈慈不自在极了,忙皱着眉闪躲。 奈何她现在浑身乏力,根本不是做惯农活、一身力气的沈采薇的对手,一下子就被逮住了,只能任由沈采薇摆布。 当沈采薇那只长满老茧、无比粗糙的小手抚上自己的额头时,很奇异的,沈慈非但没有感到反感,反而觉得无比的熨帖。 察觉到妹妹额头上的温度降了下去,沈采薇乐得见牙不见眼。 沈采薇脸上的笑容实在称不上得体,可这不得体的笑容却像一束光,照进了沈慈封印已久的心田。 此时此刻,她二人靠得很近,沈慈忽然发现,沈采薇的右脸隐隐有些发红,素来不爱多管闲事的她竟鬼使神差的问道:“刚刚你挨打了?” “没有的事。” 尽管沈采薇矢口否认,可她那慌乱的神情、闪躲的眼神无不告诉沈慈,事实并非如此。 沈慈紧紧皱眉,追问道:“谁动的手?因为什么?”她顿了顿,沉声问道,“难道是因为我……为了要钱给我看病?” 沈采薇更加惊慌了,但她显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你静心养病就行,不要想这些杂七杂八的。” 这时,门外传来由远而近的脚步声,沈采薇忙不迭的站起身来,迎了过去:“娘,四娘醒啦!” 沈采薇迎进门来的是一位年轻妇人,约莫三十岁的样子,身着青色粗布衣衫,头裹蓝底白花花布,尽管脸色蜡黄、面带愁苦,却掩不住她那端庄秀丽的容貌。 这是原主的娘亲苏氏。 紧跟在苏氏身后的,是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虽然有些瘦弱,但眉眼十分清秀。 这是原主的双胞胎兄弟——沈家四郎沈正榕。 第2章 放出大招 得知沈采萱苏醒过来,这对母子面露狂喜。 苏氏还比较含蓄,快步上前,握住沈慈的手,连声道好。 沈正榕就不怎么收敛了,当即又蹦又跳,拍手叫好。 沈采薇见状,忙将食指竖在嘴唇中央:“嘘,小声点,可别让外面的人听见了!” 说罢,她疾步走到门前,左右张望几眼,随即飞快的将门合上。 “二娘,你这是在做什么?”苏氏满脸困惑,完全想不明白二女儿这番举动的用意。 “保密啊!”沈采薇解释道,“要是让那些人知道四娘退烧了,必定会把咱好不容易要来的看病钱抢回去的。” 苏氏闻言,反复摸了摸沈慈的额头,又仔细观察了几遍她的脸色,犹犹豫豫的开口说道:“我看四娘好多了,似乎不用去请大夫了。既然如此,这看病钱好像就用不上了。二娘,你看,要不、要不……” “不行!”沈采薇对她娘了解甚深,她娘刚开了个头,就知道她娘接下去要说些什么了,断然回绝,“这钱本就是家里该咱们的,好不容易才要到手,干嘛还回去?!” “就是!”沈正榕帮腔道,“这要是还回去了,那我二姐不就白挨了一巴掌吗?” 不好,蠢弟弟说漏了嘴! 沈采薇有些心虚,下意识的看向沈慈。 只见沈慈面沉如水,声音冰冷而清晰,一字一顿道:“挨、了、一、巴、掌?” 沈采薇闻言,莫名一哆嗦,不敢再隐瞒下去,当即道出了实情。 原来,方才沈采薇跑去找严氏要钱。 严氏倒没有直接回绝,只是露出为难的神色,将家里钱不凑手这种车轱辘话来回说。 亲妹妹命悬一线,沈采薇哪有心情和严氏废话? 她直接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麻绳来,撂出狠话:要是严氏不掏钱,她就吊死在村口的大树上,好让全村人都知道,严氏这个继祖母如何苛待继子一房,生生逼死了继孙女。 沈采薇放出大招,严氏还没说什么,沈家的三儿媳妇小严氏先跳了起来,甩手就给了沈采薇一巴掌,指着她的鼻子骂她行止不当、忤逆不孝。 沈采薇也不争辩,拎着绳子就往门外走。 严氏深切的热爱名声面子,眼见沈采薇一脸决绝,担心她说到做到,真吊死在村口,从而令沈家名声受损、折了面子。 无奈之下,严氏只得妥协,拿出一串钱来,不甘不愿的交给沈采薇。 沈采薇拎着那来之不易的一串钱,在沈慈面前晃了两下,笑吟吟道:“一巴掌换一串钱,值了!” 明明沈采薇笑得很灿烂,可沈慈心中却酸涩不已,不由得握紧了双拳。 沈采薇眼见自家妹妹的小脸绷得紧紧的,忙宽慰道:“别担心,二姐一点事儿都没有!三婶那人你也知道的,平日里拈轻怕重、游手好闲,几乎没干过什么重活,手上的力气自然有限得很。被她拍一巴掌,就跟挠痒痒似的,一点都不疼。” 怎么会不疼呢?都过去好一会儿了,沈采薇右脸上的红印依旧没能消退。 由此可见,小严氏那一巴掌决计不轻! 沈慈暗下决心,小严氏加诸在沈采薇身上的痛苦,日后自己一定十倍奉还! 咦,日后? 沈慈一怔。 自己不是不愿意留在这个鬼地方,心心念念的想换个穿越对象吗? 既然如此,怎么会有“日后”呢? 细细品味这两个字,沈慈心底蓦然生出一丝陌生的向往,说不清,道不明。 可能也许大概……对于这个鬼地方,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排斥。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留还是不留呢? 沈慈秀眉微蹙,陷入了沉思之中。 沈采薇眼见沈慈神情恍惚、默默无言,误以为她重伤在身,精神不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沈采薇忧心不已,片刻后做了决定:“娘,虽说四娘没有性命之忧了,可她大病初愈,元气大亏,必须好好补一补才行。这样吧,我去趟镇上,买些红糖回来,以后每天泡红糖茶给她喝。” “你这主意好是好,”苏氏有些拿不定主意,“可是……” 沈采薇已然下定决心,她说出刚刚那番话,不是为了征求苏氏的意见,只是告之而已。 说罢,也不管苏氏答不答应,沈采薇抬腿就走,行走如风的她很快就消失无踪了。 “这丫头……”苏氏刚要数落沈采薇几句,这时,院子里传来了一阵尖利的叫嚷声,“这都什么时辰了?猪食没煮,鸡食没剁,米没淘,菜没洗,这是存心要让全家人都饿死吗?” 苏氏闻言,满脸羞惭。 养猪喂鸡、淘米洗菜,这些都是家里分配给苏氏的活计。 平日里,苏氏从来都是不折不扣的完成。 今儿个情况特殊——沈采萱高烧不退,一度命悬一线——苏氏满心担忧,不敢擅离一步,就耽搁了家里的活计。 既然沈采萱已然平安,苏氏便不再逗留房中,细细叮嘱沈慈几句之后,转身就要出去干活。 沈正榕见状,忙拉住苏氏:“今儿个早上,爷不是发话了吗?让你这两天专心照顾四娘,家里的活计暂时交给大伯娘和三婶就行,不用你操心。既然如此,你就安安心心待屋子里呗,还出去作甚?” 今儿个早上,沈采薇不顾苏氏的反对,越过严氏,直接和沈寿海说,沈采萱的情况非常不妙,必须马上请大夫。 对于请大夫一事,沈寿海不置可否。 不过二房前来求助,他也不能表现得完全无动于衷,思量片刻,就让大儿媳妇和三儿媳妇分担二儿媳妇的活计,好让二儿媳妇腾出手来照顾病重的沈采萱。 当时,沈家的大儿媳妇秦氏和三儿媳妇小严氏都答应得好好的。 尤其是小严氏,当着全家人的面,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一定会把家里料理得妥妥当当的。 结果呢,现如今在外面叫嚷的就是她小严氏! 尽管她没有明说,可是很明显,养猪喂鸡、淘米洗菜,这些活计她一样都没干,也一样都不打算干。 “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的就是小严氏这种人! 沈正榕真心认为,她娘没有必要出去揽活,因为这样做吃力不讨好—— 小严氏为人刻薄、不知感恩。 你帮她干活,干的好,她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连句谢谢都没有;干的不好,她就百般指责,各种恶言相向。 苏氏踌躇片刻,摇了摇头:“这些本就是我的活计,先前是没法子,才托你大伯娘和三婶帮忙的,现如今我得空了,理所当然的,该把这些活计接回来。否则的话,我岂不是成了偷奸耍滑之人?这怎么行?!” 说罢,恪尽职守的苏氏不顾沈正榕的阻拦,坚定的走出门去。 沈正榕跺跺脚,转头叮嘱沈慈好好休息、有事叫他,便也跟着出门了。 要知道,沈家堪称养殖大户——家里养着五头猪和三十几只鸡。 鸡倒还罢了,一头猪每天得要吃十斤左右的猪食,五头猪就是五十斤。 要煮出五十斤猪食,至少需要四十斤猪草。家里可没有现成的猪草,得去地里现割。 猪草割回来之后,先得清洗、切碎,然后掺入米糠、豆饼等,一起下锅煮熟,最后还得把几十斤煮好的猪食抬去猪圈,倒入食槽。 有进就有出。猪吃喝完了,就要拉撒。这就意味着,还得要时常去铲屎。 光是养猪,就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了,更何况还得去兼顾洗衣做饭、打水种菜等活计。 沈家有十几二十口人,这么多人的衣服都归苏氏一个人洗,这么多人的饭食全归苏氏一个人做,苏氏就是有三头六臂也扛不住。 不仅如此,打水种菜也不轻松,一遍干下来,能让人精疲力尽。 平日里,多亏了沈采薇和沈正榕搭把手,否则的话,苏氏非得累趴下不可。 现如今沈采薇外出了,要是沈正榕不赶紧过去帮苏氏分担分担,苏氏就是干到天黑,也不可能把所有的活计都干完。 沈正榕是个孝顺孩子,尽管他不赞同他娘吃力不讨好的傻缺行径,但他也不忍他娘太辛苦,便决心出去帮他娘干活。 初夏的天气时晴时雨,上午还晴空万里,到了下午,便开始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独自一人待在屋里的沈慈心潮起伏、思绪万千,窗外传来的雨声,更是让她平添了几分忧愁。 沈家所在的村庄名叫望山村,顾名思义,在村庄里可以望见山。 事实上,望山村虽然没有被崇山峻岭包围,但位置还是有些偏的,这儿距离最近的镇子足足有二十里地。 也就是说,沈采薇为了买红糖,来回得要走上四十里地。 这么远的路,又下着雨,沈慈不禁担忧起了出门在外的沈采薇。 直到掌灯时分,沈采薇都没回来。 这下,不仅沈慈忧心忡忡,就连苏氏和沈正榕也按捺不住了,母子俩刚想提上灯笼,跑去外面找一找,就在此时,带着一身潮气的沈采薇推门而入。 沈慈见状,长长松了口气。 第3章 厚待VS苛待 衣裳半湿的沈采薇没有听苏氏的劝,先去换衣服,而是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黄褐色的纸包,打开来仔细的看看了,一脸欣慰:“还好还好,一点都没被雨水打到。” 说罢,沈采薇就张罗着要做红糖鸡蛋茶给沈慈吃。 “二娘,你手里这鸡蛋哪来的?”苏氏眼见沈采薇又从怀里掏出两只鸡蛋,不禁有些诧异,“这也是花钱从镇上买回来的?” 沈采薇道:“家里有现成的鸡蛋,干嘛还花钱从外面买?” 苏氏吓了一跳,压低声音道:“这,这是你从厨房拿来的?” 沈采薇点点头。 事实上,她不单拿了鸡蛋,还顺手从厨房拎来一只小泥炉和一只小瓦罐。 说话间,她就动手生起了炉子。 苏氏的眼睛都瞪圆了,声音颤抖:“不、不是,别的倒还罢了,要是让你奶知道你私下里拿了鸡蛋……” “那就不要让外人知道!”沈采薇镇定道,“反正鸡是咱在喂,蛋是咱在捡,外人根本不清楚具体的数目,少那么一个两个的,只要咱不说,谁会知道?” “可是,可是……这不大好吧?”苏氏老实,不赞同这种“不问自取”的行径,语重心长的对沈采薇说,“事先应该跟你奶说一声的。” 沈采薇挑眉:“说了她会给?” 苏氏:“……”应该不会给。 沈采薇冷笑出声。 苏氏忍不住替婆婆辩解几句:“你奶她确实手紧,轻易不肯拿出鸡蛋来吃,总是攒着。可她攒下鸡蛋,不是为了她自己,而是为了家里。你也知道的,咱乡里人没什么赚钱的门路,就只能靠鸡蛋换几个钱。要想把日子过下去,可不就得多攒鸡蛋。” “娘,这话你拿去哄哄外人,说不定能把外人哄住,拿来哄我?呵,你还是省省吧!”沈采薇语气中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轻易不肯拿出鸡蛋来吃’?哼,这可不见得,得分人的。对咱们二房,我奶确实轻易不会给鸡蛋,但对家里其他人,我奶就很大方了,鸡蛋随便撒。以前小叔和大郎在家的时候,每天早晚都得吃上两个鸡蛋……” 苏氏打断她:“他俩是读书人,读书费脑子,得要每天吃鸡蛋补补。” “那二郎、三郎和五郎呢?他们仨多则读了两年,少则读了半年,就死活不肯继续读书了。他们不读书,却能够照样吃鸡蛋,这是个什么道理?” 苏氏无语,片刻之后,弱弱的辩解道:“他们都是家里的男丁,又在长身体的时候,吃几个鸡蛋是应该的。” “我也是家里的男丁,也在长身体的时候,为什么我奶从不给我鸡蛋吃?”沈正榕抬头看向苏氏,很认真的问道。 望着儿子满是委屈的眼神,苏氏心中一痛,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小姑一没读过书,二不是男丁,不照样一天一个鸡蛋?所以说,给不给鸡蛋吃,这跟读不读书没关系,跟是不是男丁也没关系,关键在于,是不是我奶的亲生骨肉!”沈采薇一针见血的指出,“我奶明面上一副不偏不倚、一视同仁的温厚贤良样子,实际上她偏心得很,厚待自己的亲生骨肉,苛待咱们这些不是她亲生的!” 这话说的,相当重了。 换作以往,苏氏必然会迫不及待的替婆婆辩解。 可是此时,苏氏张了张嘴,把差点脱口而出的辩解咽了下去,一脸歉疚的看着儿女。 沈采薇理直气壮道:“家里的鸡蛋,咱们二房本就该有一份,可我奶偏心,把咱那份昧下了,贴补给了她的亲生儿孙。现如今,我只不过是把家里该咱的鸡蛋拿回来而已,我拿得心安理得!” 说话间,手脚麻利的沈采薇已经将红糖鸡蛋茶做好,倒入碗中,稍晾片刻,这才小心翼翼的端给沈慈,笑吟吟道:“来,四娘,你只管心安理得的喝下吧。” 红糖鸡蛋茶,对于来自现代的沈慈来说,绝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 可就是这么一碗平平常常的茶汤,却让沈慈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情。 斜倚床头的沈慈捧着温热的陶碗,愣怔半晌,回过神来,低头啜了一小口,再度抬起头来时,她那常年微凉的眼睛里渐渐泛上了暖意:“二姐,你别管我了,快去把身上的湿衣服换下来吧,小心着凉。” 没人听得出沈慈语气中那一丝微妙的感动,只有她自己知道,刚刚那声“二姐”,意味着她终于认可了自己穿越成沈采萱的事实。 既来之则安之,从这一刻起,她会代替沈采萱活下去,好好活下去。 沈慈,啊不,现在是沈采萱了,她认为,既然决定接管原主的人生,那么有一件事情必须搞清楚。 那就是原主的真正死因! 话说,原主七岁那年就被沈家卖了,由良籍沦为奴籍,后来辗转流落到府城里的一户官宦人家,在那里当了三年粗使丫头。 入了奴籍,不出意外的话,一生一世都得要为奴为婢。万幸的是,原主碰上了极为良善的主家。 那户人家的男主人在府城当官九年,多有政绩,数次获得考评绩优,终于得以升迁去别地。 临行前,那户人家做出决定,只带走世仆,在府城新买的奴婢统统放良。 原主这才得以脱离奴籍,回到家中。 没承想,离家三载,迎接她的并不都是笑脸,也有令人难以承受的冷言冷语—— 原主是入夜之后到家的,舟车劳顿的她与家人寒暄几句后,倒头就睡,一直睡到了次日上午。 眼见家里又多出一张嘴,小严氏本就不高兴,这张“嘴”还睡到了日上三竿,竟敢比她还懒,顿时激起了她心头的怒火。 小严氏蹬蹬蹬冲到了沈家二房的屋门前,阴阳怪气、指桑骂槐的数落了老半天。 原主听了这顿数落,她也不辩解,一声不吭的,就背着竹篓上山了。 初夏时节,正是各种野菜生长的旺季。 原主的本意是去山上挖点野菜回来,给家里添道菜,好堵住小严氏的嘴。 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原主漫山遍野寻找野菜的时候,忽而,她后脑勺剧痛难当。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原主这一世的记忆到此为止。 沈采萱分明记得,穿越之后,自己的第一反应是——自己落水了。 那么问题来了,在山上就失去意识的原主,怎么会落入水中呢? 通过合理推测,沈采萱不难得出一个结论——有人对原主暗下毒手,先是背后偷袭,然后将她抛入水中。 这是故意谋杀! 沈采萱现在要做的就是,设法找出那个凶手。 唯有这样,才能够告慰原主的在天之灵。 唯有这样,才能够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毕竟,凶手能够下一次毒手,就能够下第二次毒手。要是凶手发现沈采萱没死,极有可能会再次痛下杀手,威胁到沈采萱的人身安全。 “二姐,那天我落水之后,是谁把我救上来的?” 天色已晚,一家四口简单交流几句,苏氏便领着沈正榕去了隔壁房间,沈采薇则留在了这个房间里,与沈采萱合用一张床。 沈采萱正好利用这个机会,向沈采薇打听落水当时的状况。 “还能是谁?当然是我啦!”沈采薇道,“那天我在下游的浅滩上打猪草,忽然听到上游传来喊声,说是有人落水了。我立马就赶了过去,一看,哎呀,落水的竟然是你!当即跳下河,把你捞了上来。” 说到这儿,沈采薇忍不住数落起来:“四娘,你在外几年辛苦了,好不容易回来了,就该在家好好歇息,好端端的,干嘛跑去河边呢?你以后少去河边,要是碰上了不得已的情况,非去不可,可千万要小心。” “我也想在家好好歇息,可是三婶不让啊!二姐,你是不知道,那天你走之后,三婶就站在屋门口,骂我白吃饭。我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白吃饭,只好带上竹篓和铁锹,跑去山上挖野菜。” 原主是个锯嘴葫芦,什么事儿都搁在心里,受了委屈也不对别人说,总是默默忍受。 沈采萱则不一样,她告起状来毫无心理压力。 这不,她直接就把小严氏给告了。 沈采薇闻言大怒,捶床大骂:“她严春芳居然说别人白吃饭?她怎么有脸的?一大家子里,别人或多或少都会干些活计,就只有她天天嚷嚷着要带孩子,没空干其他活计,这也不干,那也不做。带孩子?呵,真真是笑话!他们三房最小的孩子如今都八岁了,哪里还需要人带?她这分明是在借口偷懒!她才是真真正正的白吃饭!” 姐妹俩睡着的这张床原本就咯吱作响,现在沈采薇使劲捶了几下,它立刻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哀嚎声。 哎呀妈呀,再捶,再捶床怕是就要塌啦! 沈采萱可不想睡地上,只好拉住沈采薇的手,劝道:“二姐,为三婶那种人生气,根本不值当!她那些破事儿咱先放一放,我有更要紧的事儿要问你——那天你赶到我落水的地方,可曾看到什么奇怪的人?” 第4章 隔墙有耳 “奇怪的人?”沈采薇想了想,“没有啊!当时河边就只站着一个何婶,就是听到她的大声呼喊,我才知道有人落水了。除她之外,我谁都没看见。” 沈采萱沉吟不语。 “你怎么忽然问起这个?”沈采薇隐隐觉得沈采萱的情绪有些不对劲,“难不成,那天你遇到了什么奇怪的人?” 忽而,沈采薇心念一动,冒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难不成,那天你不是失足落水,而是有人把你推下河的?!” “不单单是推下河,”沈采萱声音冷冽,“在推我下河之前,有人将我打晕了。” 事实上,恐怕不是打晕,而是打死! 沈采萱有理由相信,凶手先是将原主打死,然后弃尸河中。 饶是沈采萱有所保留,没有说出更加残忍的真相,沈采薇也抑制不住悲愤之情,一把坐了起来,紧紧握住沈采萱的双手,颤抖着声音问:“你说什么,你说什么?有人要害你?要把你害死?” 那天,沈采薇将沈采萱捞上岸后,就发现沈采萱的后脑勺正在不断往外涌出鲜血,她费了好大的劲儿,这才堪堪将血止住。 不过,沈采薇一直以为,沈采萱头上的伤是她落水的时候不慎磕到了哪儿的石头造成的。 万万没想到,她的伤竟是有人故意为之! 将人打晕后扔水里——这,这分明是要将自家妹妹置于死地啊! 思及至此,沈采薇感到一阵后怕,惊惧之下,忍不住失声痛哭。 沈家二房原本共住一间厢房,考虑到沈采薇年岁渐长,与父兄合住多有不便,不久之前,沈世华就在厢房中间砌了一道薄墙,将厢房一分为二,半边给沈世华、苏氏和沈正榕住,另外半边给沈采薇住。 换言之,此时此刻,苏氏和沈采薇姐妹之间仅仅隔着一道薄墙。 薄墙隔音效果奇差,静夜之中,先前沈采薇捶床大骂,就已经惊动了苏氏,苏氏不明所以,正犹豫着要不要开口询问,这会听到沈采薇的哭声,再也忍耐不住,当即隔着墙问:“怎么了这是?” 哎呀妈呀,原来隔墙有耳啊! 沈采萱这一惊不小,足足错愕了好一会儿。 好在沈采萱很快就反应过来,眼珠一转,隔墙回答:“我在和二姐讲一些府城里的奇闻怪谈,有些听着怪吓人的,二姐不禁吓,就哭了。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娘你就安心带着四郎睡吧!” 有些事情,沈采萱暂时还不想让苏氏和沈正榕知晓。 不是信不过他们母子,而是另有考量。 沈采萱轻轻捏了捏沈采薇的手。 沈采薇会意,很配合的止住了哭声,无声流泪的她故作轻松的说道:“娘,你放心,我没事。” 苏氏这才放下心来,嘱咐姐妹俩早点歇息,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姐妹俩自然乖乖答应。 隔了良久,一直侧耳倾听的沈采萱隐约听到隔壁传来均匀平静的呼吸声,便缓缓坐起身来,伸出手来,替沈采薇抹了抹眼泪,轻声说:“二姐,你别难过了,事儿已经过去了,我现在人已经没事儿了。” “谁说过去了?一天不把害你的那个人揪出来,这事儿一天就没完!”尽管沈采薇竭力压低声音,但她语气里的愤恨丝毫不减。 “嗯,咱跟那个人没完!”沈采萱低声哄道,“咱越是想要揪出那个人,就越是要沉住气。否则的话,打草惊蛇,让那个人察觉到了,有所防备,咱可就未必能够顺利将他(她)揪出了。” 沈采薇深以为然,凑到沈采萱耳边小声问:“那天到底出了什么事儿,你仔仔细细说一遍给我听。” 沈采萱当即将原主那天的记忆,事无巨细,全都复述了一遍。 沈采薇紧紧皱眉,沉吟半晌,道:“四娘,你离家整整三年,回来不到一天,其间只做了两件事——睡觉和挖野菜,根本不可能与人结怨。我实在是想不明白,无缘无故的,为什么有人要害你呢?” 沈采薇所说,正是沈采萱心中所想,她也想不明白,凶手杀害原主的动机。 姐妹俩想了半天,都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末了,沈采萱只好拜托沈采薇:“二姐,明儿个你去找何婶,向她打听打听那天的情形。她比你先到河边,说不定看到了什么。” 沈采薇一口应下。 沈采萱有些不放心,补充道:“最好拐弯抹角、不着痕迹的打听,尽量别让何婶察觉到咱是在刻意打听。要知道,世人大多怕事,要是让何婶知道,咱找她打听此事是为了找人算账,说不定她怕惹上麻烦,就藏着掖着,不肯如实相告。” “晓得了,晓得了。”沈采薇不禁感慨万千,“三年前,你还是个啥都不懂的傻丫头。没想到,三年过后,你就变得如此通透了。咱们四娘,长大了呢。” 沈采萱闻言,心中暗自庆幸。 幸亏原主三年没有回家,长期与家人分隔两地,以至于家人并不清楚她如今的个性如何。否则的话,自己和原主的个性相差太大,朝夕相处的家人很轻易就能够察觉出不对来,自己分分钟就要露馅了。 沈采萱身为西贝货,尽管没被沈采薇发现,可她多少有些心虚,不敢深聊下去,便推说自己困了,让沈采薇也早点休息。 说罢,沈采萱倒头就睡。 “四娘,你等等再睡,我这儿有件东西要给你!”沈采薇推了推装死的沈采萱,将一个小布包递给了她。 咦,这是什么东东? 出于好奇,沈采萱再度坐起身来,打开布包,借着月光一瞧—— 原来,里面包着的是一块玉佩,啊不,确切的说,是两小块。 借着月光,沈采萱发现这块玉佩通体莹白,触手生温,做工极为精致,上面镂刻着一朵栩栩如生的莲花。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玉佩竟然碎成了两块! 沈采萱当即搜寻了一遍原主的记忆。 记忆显示,这块玉佩是原主满月时,家中长辈所赠,多年以来,原主一直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出事那天,临出门前,原主还仔细检查过一遍,确认玉佩安然无恙的躺在自己的荷包里。 如今玉佩成了这副模样,料想是凶手偷袭原主时,原主猝不及防,当场倒地,在倒地的过程中,荷包磕到了地面,里面的玉佩就被摔碎了。 “这是伯祖母送给你的满月礼,多年来,你一直当做宝贝,碎了怪可惜的。今儿个我去镇上,本想让铁匠帮忙修一下,结果他说这种玉做的东西,他不会修。没法子,我只好原样拿了回来。”沈采薇有些怅然,“虽说修不好了,以后没法儿用了,可这到底是伯祖母的一片心意,你还是仔细留在身边吧。” 沈采萱郑重点头,正打算将玉佩重新包好,却不想玉佩断裂之处甚是锋利,她的手指不过是轻轻触碰了一下,就感到指尖一阵尖锐的刺痛。 痛成这样,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被划破了手指。 沈采萱生怕沈采薇担心,不敢声张,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迅速将玉佩包好,塞到枕头底下。 直到钻进被窝,沈采萱背对着沈采薇,才敢悄悄舔伤口。 艾玛,伤口好深,这玉佩简直比刀子都锋利! 谁说没法儿用了的?往后可以用它来防身,效果绝不比刀子差! 沈采萱正吐槽着呢,忽而,她眼前影影绰绰的浮现出一处莲池。 啥情况这是? 她还没眯觉觉呢,眼前怎么就出现梦境了呢? 沈采萱揉了揉眼睛,莲池没有消失,非但如此,她隐隐约约闻到了几缕幽微的莲香。 刹那间,沈采萱福至心灵,立刻意识到自己可能拥有了穿越小说中常见的热元素——空间。 沈采萱脑袋放空,屏住呼吸,竖起耳朵听了好一会儿,确认身边的沈采薇已然坠入了安稳的深眠,这才敢继续去想空间的相关事宜。 正如沈采萱所料想的那样,她刚凝神去想那处莲池,就发现自己从陋室瞬间转移到了另一个空间之中。 空间之中云雾缭绕,在云雾的阻隔之下,只能够勉强看清身边的事物,无法将空间的全貌一览无余。 一抬头,上空依稀是碧云天;左顾右盼几眼,仿佛到处都是叫不出名字的奇花异草;低下头,脚下则是一条铺着碎石的小路,小路蜿蜒绵长,通向远处。 沈采萱沿着小径走走停停,四处张望,良久之后,她走到了路的尽头——那里是一处莲池。 莲池水碧,遍植莲花。 莲花之中,绝大多数含苞待放,只有零星几朵已然绽放。 或许是绽放的莲花太过稀少,莲香极淡,若有若无。 可就是这若有若无的淡雅莲香,闻过之后,沈采萱刹那间神清气爽。 不仅如此,冥冥中似乎有一股神秘的力量,不断催促着沈采萱,让她设法获取更多的莲香。 沈采萱暗自琢磨着,那几朵绽放的莲花无一例外,全都位于莲池中央,这要是有座桥就好了,她就可以通过桥走到那儿去,逮着莲花可劲儿闻了。 第5章 新手礼包 沈采萱刚冒出这个念头来,眼前就凭空出现了环池而筑的九曲回廊。 她稍一犹豫,便踏上了九曲回廊。 九曲回廊迂迂回回、曲曲折折,沈采萱绕过九曲十八弯,方才辗转来到了莲池中央。 到了地方,沈采萱赫然发现,这里居然有一座湖心亭。 湖心亭中摆放着一张石桌,桌前有凳,桌上竖着一面造型古朴的铜镜。 沈采萱穿越至今,还不曾有机会打量自己如今的长相,一看到那面铜镜,便迫不及待的坐下,揽镜自照。 铜镜之中,小姑娘的容颜虽说稚嫩,却隐约能够看出他日的倾城容光来。 这分明就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胎子嘛! 沈采萱满意极了,对着镜子照来照去,自恋的不得了。 忽而,奇幻的一幕出现了—— 镜中的容颜蓦地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块浅蓝色的界面! 不、不是,古色古香的铜镜之中,怎么冒出个充满现代气息的界面来了? 讲真,这非常不搭啊! 沈采萱无语,良久之后,伸手点开界面,界面即刻显示出如下几行字: 【等级:0】 【活力值:0】 【仇恨值:0】 【百宝箱:空】 【专属技能:无】 【附属技能:无】 敢情啥啥都没有是吧? 沈采萱失望之余,更加无语了。 不过,好不容易发现一个疑似金手指的玩意儿,沈采萱当然不肯放过,紧盯着界面,四处摸索了起来。 这儿点点,那儿戳戳…… 幸亏这界面是虚拟的,要是实物,估计已经被沈采萱戳出好几个洞了。 饶是如此,沈采萱也没研究明白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估摸着自个儿已经进来好一会儿了,沈采萱生怕沈采薇中途醒来,发现身边人不见了,便不敢多待,决定离开。 正所谓贼不走空,啊呸,是不能空手而归,本着这一原则,沈采萱认为,来都来了,多少得带些伴手礼回去。 于是,沈采萱一只手扒住亭子的栏杆,一只手去够栏杆外的莲花,打算把亭外那几朵绽放的莲花一网打尽。 就在此时,那几朵莲花无风自动,摇曳生姿,隐隐有些楚楚可怜的意味。 可惜了,沈采萱就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主儿,她一把拽住其中一朵,正要辣手摧花,就在此时,不知是不是错觉,她感觉四周的气温好像骤降了几度。 沈采萱疑惑的望了望天空,就见半空中有一块浅黄色织锦徐徐落下,飘飘扬扬,一路飘到了她的面前。 沈采萱懂得取舍,当即放过手里的莲花,伸手接过那块织锦,细看起来。 这块织锦其实是说明书,上面极尽详细的阐述了空间的各项情况。 说明书详细一点固然好,可问题是,一块不大的织锦上密密麻麻挤了这么多字,沈采萱一遍看下来,直接蒙圈了。 不行不行,一遍不够,她还得多研究几遍。 然而,沈采萱没有机会了——她刚艰难的看完最后一个字,这张织锦便化作点点碎金光芒,消失在了她的指间。 两手空空的沈采萱无语望苍天,奈何苍天不肯搭理她。 不得已之下,沈采萱只得闭上眼睛,凝神回想。 织锦上杂七杂八写了一大堆,概括下来内容如下—— 该空间原本藏于那块小小的莲花玉佩之中。 机缘巧合之下,沈采萱与那块玉佩结下血契,成为了玉佩的主人,顺理成章的,也就成为了该空间的主人。 关于该空间功能的描述,至少占了织锦上三分之二的篇幅,可以说极尽溢美之词。 但,在沈采萱看来,那些所谓的功能,绝大多数华而不实,不具备实用价值。 该空间最大,或许也是唯一的卖点,在于内附一个辅助系统,绑定之后,可以帮助主人走上人生巅峰。 当然了,泰山不是一日垒起来的,人生巅峰不是一下子就能够到达的,这得历经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主人得要不断的搞事情、拉仇恨,唯有这样,才能获得相应的活力值和仇恨值,继而得到升级的资格。 等级越高,可以兑换的宝贝和技能就越高级。 拥有了那些宝贝和技能,主人就可以走上人生巅峰,睥睨天下。 搞事情?拉仇恨? 这是啥奇葩系统? 沈采萱三观奇正,对于这种一看就不正经的系统,自然是嗤之以鼻。 再联想起系统界面上那一连串的“0,无,空”,心中越发抵触。 “就只有一张简易说明书,连张实物图片都没有,谁知道那些所谓的宝贝和技能是不是真的行?别到最后,事情搞了,仇恨拉了,弄回来一堆仇人,却拿不到一个像样的宝贝或技能,那岂不是吃力不讨好?哼,这种亏本买卖,我可不做!”沈采萱大摇其头,“不要不要,这破系统,谁爱要谁要,我是不会绑定的!” 表明了立场,沈采萱继续去够亭子外的莲花。 很显然,相比起虚无缥缈的宝贝和技能,她更想搞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东西带走。 或许是巧合吧,沈采萱刚朝美丽的花朵伸出魔爪,系统就发出清脆悦耳的提示音:“叮!现在绑定本系统,即可获得主系统赠送的新手礼包。请问是否绑定?” 新手礼包? 沈采萱眼前一亮,立时三步并两步,跑到系统界面跟前,想要一探究竟。 然而,这狗比系统,不绑定就不给查看新手礼包的内容。 越是不给看,沈采萱越是心痒,忍不住权衡起来—— 记得织锦上提过,这个辅助系统就是一个再纯粹不过的金手指,其存在的意义就在于辅助宿主,并不需要宿主完成什么任务。 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成,绑定系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虽说这系统不太正经,可这不是没有坏处嘛! 没有坏处还怕啥?那就绑定呗。 就在沈采萱做出决定的一瞬间,系统界面发生了变化: 【等级:1】 【活力值:0】 【仇恨值:0】 【百宝箱:九转真元再造神丹】 【专属技能:武功lv1】 【附属技能:满天花雨】 技能暂时用不上,倒是百宝箱里的宝贝——九转真元再造神丹,沈采萱认为,新手礼包之中,就属它最实用。 要知道,自从穿越过来,沈采萱就无时无刻不处在病痛之中,哪怕到了现在,她的后脑勺依然在隐隐作痛。 沈采萱觉得,自己太需要吃点灵丹妙药补一补了。 尽管不知道这个九转真元再造神丹的功效是什么,但它的名字听上去好霸气啊,想来不管得了什么病,将它服下之后,都能够药到病除的……吧? 病急乱投医的沈采萱不做多想,直接用意念取出百宝箱里的九转真元再造神丹,“嗷呜”一口吞了下去。 九转真元再造神丹,易筋洗髓,还魂续命,灵验无比。 服用之后,沈采萱立时感受到,一股神秘而又强大的力量缓缓流入了她的奇经八脉、四肢百骸,枯竭已久的生命之源仿佛充盈起来,整个人的精气神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不单单是感觉,事实也是如此。 出了空间之后,沈采萱并没有立刻入睡,而是辗转反侧,将原主留下的记忆梳理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天蒙蒙亮,她才合上眼睛。 不久之后,沈采萱察觉到身边有动静,眼睛睁开一条缝,发现沈采薇正在穿衣起床,纠结了片刻,她也跟着起身了。 粗略一算,沈采萱的睡眠时间不超过一个时辰。 但,沈采萱丝毫察觉不到疲累,她觉得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整个人都焕发出不一样的神采。 仔细算算,这已经是沈采萱穿越的第四天了,但在过去的三天里,她一直卧床不起,无法走出屋门一步,所以沈家到底是个什么光景,她只能从原主的记忆里了解一二,却没有亲眼所见。 直到现在,沈采萱走出屋门,环顾四周,方才真切的感受到自己穿越到了古代一户地地道道的农家。 沈家是典型的农家小院,院子的正中央建有五间一字排开、坐北朝南的上房,上房两侧各有两间厢房。 五间上房都是砖瓦房——砖是青砖,瓦是青瓦。 正中央的那间上房是堂屋,这是用来待客和用饭的地方,不住人。 堂屋右手边第一间房,住着沈寿海、严氏和他们的小女儿沈月婵。 堂屋右手边第二间房,住着沈寿海的大儿子沈世荣和他媳妇秦氏,以及他们的一儿两女——沈正樟、沈采莹和沈采萍。 堂屋左手边第一间房,住着沈寿海的三儿子沈世富和他媳妇小严氏,以及他们的三儿一女——沈正松、沈正柏、沈正杨和沈采萝。 堂屋左手边第二间房,住着沈寿海的四儿子沈世贵。 四间厢房都是泥草房——泥坯墙、茅草顶。 东厢房的南屋和北屋,一间做了厨房,一间做了仓房。 西厢房的南屋和北屋,一间不住人,做了工房,一间住人,住着沈寿海的二儿子沈世华和他媳妇苏氏,以及他们的儿女。 换句话说,沈寿海的四个儿子,其他三个儿子都住砖瓦房,唯有二儿子沈世华,只能带着妻儿住泥草房。 第6章 胡乱攀咬 沈采萱在阴暗狭窄的泥草房里蜗居了三天,本就觉得憋屈。 出门一看,眼见沈家其他人住着的房子,明显要比自己和家人住着的房子高出好几个档次,越发觉得憋屈了。 凭什么?凭什么! 自己所在的沈家二房勤劳肯干、任劳任怨,承包了家中大半活计,可以说,对沈家的贡献最大。 贡献最大,却住着最差的房子,这是什么道理? 受到不公正对待,沈采萱心里非常不痛快。 别人让她不痛快,她也要让别人不痛快! 沈采萱决定搞事情。 恰在此时,沈正榕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拎着水桶,从沈采萱身边经过。 沈采萱心念一动,当即将沈正榕拦下:“把水桶放下,家里的水用不着咱来打,从今往后,再也用不着!” 沈正榕:“嗯?!” 半个时辰之后,沈家其他人陆陆续续的起床了。 “呀?怎么回事儿?为什么水缸里没有水?”小严氏尖利的声音响彻沈家小院,她一脸不爽的冲进厨房里,厉声质问苏氏,“哎哎哎,今儿个你们怎么偷懒没打水?没水让咱们怎么洗漱?” 沈家没有水井,平日里,一大家子的生活用水都是从村东的公用水井里打回来的。 而打水这个活计,原本是由沈家大房负责的。 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大房总是没有办法及时打水,就只能由二房来代劳。 代劳着代劳着,这俨然就变成了二房的责任。 这不,水缸里没水了,小严氏不去找大房理论,直接过来找二房算账。 苏氏正围着灶台做早饭,听到妯娌的厉声质问,她不禁有些慌乱,下意识的看向沈采萱。 沈采萱正在准备碗筷,感受到苏氏的求助目光,回以她安抚性的微笑,紧接着一转头,脸上如同罩了一层寒霜:“打水是大房的事儿,没有水了,你不去找大房,来找咱们作甚?” 小严氏仗着是严氏的嫡亲侄女,刚一过门,就趾高气扬。 后来,她三年抱俩五年抱仨,一口气生下三个男丁,便自诩是沈家的大功臣,恨不得把尾巴翘上天去。 偏偏二房的人又特别好欺负,这就更加助长了小严氏的气焰。 在小严氏的认知中,整个二房,除了泼辣的沈采薇,其他人自己素来是想怎么踩就怎么踩,记忆中那个软弱好欺的沈采萱自然也不例外。 可眼下是怎么一回事?沈采萱居然敢给自己脸色看,她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吗? 小严氏勃然大怒,指着沈采萱的鼻子破口大骂:“有你这么和婶婶说话的吗?你到底懂不懂规矩?个没教养的玩意儿!” 听了这话,沈采薇第一个不依,正坐在灶膛后面烧火的她,连烧火棍都来不及放下,就冲了过来,大声质问:“怎么说话的你!我妹妹说什么了,你就说她没教养?” 小严氏眼见沈采薇情绪激动,居然挥舞着带火星的烧火棍,心中大骇,立刻后退两步,眼珠一转,转身就逃。 沈正榕非常熟悉小严氏的套路,不由得皱起了小脸:“不好!三婶这是要去告状呢!” “告状?那敢情好!”沈采萱桀然一笑,“不怕她告状,就怕她不告状!” 哎呀妈呀,自家四姐笑得好可怕哦! 沈正榕隐约觉得,向来顺风顺水的小严氏,今天恐怕是要踢到铁板了。 正如沈正榕所料想的那样,当沈家十几口人齐聚堂屋时,小严氏就开始向婆婆严氏告状:“二房犯懒不打水,我好心好意过去提醒他们,结果他们非但不领情,反而凶了我一顿!尤其是四娘,好端端的,她居然胡乱攀咬大房,推说打水是大房的事儿,不关他们二房的事儿!” 听了这番话,沈采萱对小严氏的看法发生了改变——原以为小严氏是个只会仗势欺人的蠢货,可事实上,她并不蠢,至少没有蠢到家。 这不,小严氏还知道扯上大房,想让大房恨上二房,给她自己找一个同盟。 果然,出自大房的沈家五娘沈采萍闻言,恶狠狠的瞪了沈采萱一眼,她心里不服,忍不住就要开口反驳。 她姐沈家三娘沈采莹却悄悄按了按她的手背,冲她微微摇了摇头。 她娘秦氏也递给她一个不赞同的眼神。 婆婆没有立刻表态,大房的人也没动静,小严氏暗骂一声,改变策略,扭头向公公沈寿海诉苦:“就因为二房偷懒,搞得一大家子人都灰头土脸的。爹,你一向公正,你给评评理,这事儿是不是二房做的不对?” 往日里装得满满的水缸,今儿个居然见了底! 受此影响,不单单是小严氏没能洗漱,家里其他人也没能洗漱得成,沈寿海自然也不例外。 一大清早起来,连脸都没洗成,沈寿海本就心中不快,听了小严氏的控诉,他心中越发不快,当即板起脸来,看向苏氏,目光中带着毫不掩饰的谴责。 不过,沈寿海自诩是个讲究人,训斥儿媳妇这种事儿,他从不直接参与,向来都是让严氏代劳。 这一次也不例外。 只见沈寿海侧过头去,用眼神示意严氏。 严氏会意,当即开口训斥道:“老二媳妇,前几日四娘病重,你整日愁眉不展。家里体谅你,就让你嫂子和你弟妹分担了你的活计,好让你安心照料四娘。现如今,四娘的伤势大好,不需要你照顾了,闲下来的你理应像以往那样,好好料理家务才是。可你倒好,不过闲了两天,就收不住心了,别的不提,光是打水这么简单的活计,都不肯好好干!你说说你,应该吗?应该吗?” 当着全家人的面,被婆婆严厉训斥,苏氏臊得满脸通红,眼泪忍不住就流了下来。 沈采薇不服,就想站出去替苏氏辩解,却被沈采萱不着痕迹的拦下了。 沈采萱站起身来,声音和缓,神色温柔,摆事实讲道理:“我娘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又是要养猪喂鸡,又是要洗衣做饭,从早到晚,几乎没有一刻得闲! “养猪——光是猪草就要打四十斤;喂鸡——虽说鸡食远比猪食要少,但也得剁上十来斤;洗衣——全家近二十口人,就算三天一换好了,每人每次至少换下三件衣裳,折算下来,每天至少要洗二十件衣裳;做饭——一大家子的饭食,淘米洗菜、切切煮煮,耗时又耗力。 “这么多活计,全都压在我娘身上,要不是我二姐和四郎帮忙分担一二,恐怕我娘早就累得吐血了! “奶,方才您连问两句‘应该吗’。在此,我也想问一句‘应该吗’?咱们二房都已经承担了这么多活计,还应该揽下打水的活计吗?” 严氏目光微闪,无言以对。 “明明不应该,可大房打水的活计,三房种菜的活计,却全归到了咱们二房头上!咱们二房也是人啊,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啊!这么多的活计,都快把咱的脊梁骨压塌了!今儿个,咱实在是干不动了,就少打了两桶水,却不想,落得满身埋怨。”沈采萱的目光隐隐带着几分凌厉,“奶,您最是贤良,您给评评理,这些埋怨,应该由咱们二房来承受吗?” 严氏依旧无言以对。 原因无他,在分配活计方面,严氏明显处事不公。 之前二房的人不计较,这些不公也就囫囵过去了;如今二房的人开始较真,这些不公摆到了明面上,孰是孰非,一看即知,根本无法糊弄过去。 沈寿海闻言,先是看了看严氏,又看了看在场众人,艰难开口:“养猪喂鸡、洗衣做饭、打水种菜,这些活计全是二房在干——这,这是真的吗?” 严氏脸上露出了尴尬之色。 尽管老妻一句话都没说,可沈寿海已经知道了答案,他震惊到了。 别看沈寿海吃住睡都在家里,多少年来,几乎没有离开家一天,就以为他对家里的情况了如指掌了。 可事实上,沈寿海信奉“男主外女主内”,一门心思都放在外面那些田地上,对于家中的琐事,根本就不关心,全权交给了严氏照管。 一直以来,他都想当然的认为,严氏会将家务活分派给三房人,由三房人共同承担。 万万没想到,养猪喂鸡、洗衣做饭、打水种菜,这些繁重的家务活,全压在了二房的身上! 这,这不应该啊! 他的原配张氏生第二胎时难产,孩子保住了,她却没保住,留下了年仅四岁的女儿和嗷嗷待哺的儿子。 为了照顾一双儿女,他不得不再娶一个媳妇回来。 经人撮合,他很快娶回了严氏。 尽管严氏是个寡妇,还带着两个拖油瓶,可她温柔娴淑、端庄大气,过门之后,将他的一双儿女视为己出,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她一碗水端平,从不偏袒任何一方,是十里八乡闻名的贤良人。 这么一个贤良人,怎么会做出这么不贤良的事情来呢? 沈寿海隐隐觉得,他的枕边人或许并没有他以为的那样……贤良。 第7章 说一套做一套 严氏与沈寿海做了三十几年夫妻,对他知之甚深,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开始疑心起了自己,心里顿时咯噔一下,暗叫不妙。 在分配活计方面,严氏偏心太过,根本就不占理,要是亲自开口辩解,很容易让人认为她是在强词夺理。 这个时候,严氏是不方便出面的,就要看她的拥趸者的了。 严氏的大儿媳妇秦氏站起身来,细声细气道:“其实,娘给咱们三房都安排了活计——大房和三房负责纺纱织布,二房负责养猪喂鸡,至于洗衣做饭、打水种菜,三房人轮流来。 “不过,这是最初的打算。后来娘思量着,纺纱织布可以一直坐在家里,风吹不着雨淋不到,又干净又清爽,可比养猪喂鸡轻省多了,觉得这样安排有些亏欠二房。为了补偿二房,就把打水种菜分别派给了大房和二房,不让二房再沾手这两样活计……” 严氏的小女儿沈月婵忍不住插嘴:“有什么好亏欠的?二嫂要是会纺纱织布,娘自然不会让她去养猪喂鸡了,可问题是,她不会啊!她娘家穷的要死,一家老小都窝在一条小破渔船上,在陆上连一亩地都没有。没有地,家里自然种不出棉花,自然纺不了纱、织不了布,自然而然的,二嫂就没有纺纱织布的本事。 “没本事干纺纱织布的精细活儿,那不就得干些养猪喂鸡的粗笨活儿?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娘这么安排,再合理不过了,根本谈不上什么亏欠不亏欠的!” 苏氏一直在低头抹眼泪,听到这儿,她猛地抬起头来,满脸掩饰不住的难以置信,直愣愣的看着小姑子。 小姑子是她嫁进沈家那年出生的,当时婆婆身体不大好,实在是没有精力照料小姑子。 婆婆本想把小姑子托付给大嫂的,不凑巧的是,大嫂怀孕了,而且怀相不大好,得要卧床静养,根本照料不了刚出生的小婴儿。 不得已,婆婆只好把小姑子交到了她手上。 她将小姑子视为己出,尽心尽力照料着,一直照料到小姑子三岁,婆婆身体大好,才把白白胖胖的小姑子交还到婆婆手里。 人不在身边了,她依然十分疼爱小姑子,疼爱小姑子甚至超过了自己的儿女——明知道小姑子脾气不好、刁蛮任性,经常欺负她的儿女,可她非但不为儿女做主,反而让儿女处处让着、敬着小姑子。 然而,她这么多年掏心掏肺的疼爱换来了什么? 遭遇不公,小姑子非但没有为她说一句公道话,反而说出“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这种话来,不难猜出,在小姑子眼里,她是一个只配干粗笨活儿的蠢妇! 付出那么多,却得到了这样糟心的回报。 这,这让她情何以堪? 苏氏惨白着脸,身子忍不住微微颤抖。 沈采薇看在眼里,替她娘觉得不值,忍不住想要开口质问沈月婵,却再次被沈采萱不着痕迹的拦下了。 沈采萱深深看了沈月婵一眼,随即收回目光,心平气和道:“大房负责纺纱织布和打水,二房负责养猪喂鸡,三房负责纺纱织布和种菜,至于洗衣做饭,三房人轮流来——不错不错,这样分配活计,确实再合理不过了。奶不愧是出了名的贤良人,做出的安排就是妥当!” 听了这话,严氏等人误以为沈采萱忽然间就怂了,不敢再计较下去,都暗暗松了一口气。 没承想,沈采萱大喘气的补充道:“可事实上,现如今,除了纺纱织布,家里所有的活计都是咱们二房在干,很多本该由大房和三房负责的活计,大房和三房根本就没有沾手。 “显而易见,奶当面说了一套,大房和三房背后做的却是另一套!啧啧,说一套做一套,这岂不是阳奉阴违?对家中长辈阳奉阴违,这分明是忤逆不孝!” 在这世间,忤逆不孝是极为严重的罪名。 饶是秦氏颇有城府,听到这儿,也镇定不下来了,急急开口辩解:“不是的,不是的!那些活计,咱们不是故意不干的,实在是、实在是……” “实在是腾不出空。”沈采莹镇定自若,娓娓道来,“咱们家头一件大事,就是供小叔和大郎哥考科举。今年年后,小叔和大郎哥先后参加了县试和府试。县试倒还罢了,府试可是要去府城考的。小叔和大郎哥长这么大,头一次去那么远的地方,又是去办那么重要的事儿,咱作为家人,肯定要为他俩的出行多做准备。盘缠、衣裳、吃食、笔墨纸砚……要准备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忙得焦头烂额,实在是腾不出空去做那些活计了。” 假的,假的,全都是狡辩! 沈采薇实在是忍无可忍,质疑道:“嗯,今年小叔和大郎哥考科举,你们要围着他俩转,没空做那些活计。那去年呢?前年呢?他俩没考科举吧,你们不也三天两头的偷奸耍滑,把本该自己做的活计推给咱们二房?还有啊,他俩半个月前就从府城回来了,这人都回来了,自然没什么要你们准备的了。可你们呢?半个月过去了,是洗过一次衣裳,还是做过一顿饭,又或者是打过一桶水、种过一棵菜?没有,没有,统统都没有!” 沈采莹心理素质过硬,面对质疑,她依然镇定自若:“二娘姐,读书人的事情,不是你想象中那么简单。就算不是去考科举,为了让小叔和大郎哥安心读书,平日里也有很多事情要打点的,因此而疏忽了家里的活计,也是在所难免的。” 哇,原来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读书上面去的? 小严氏听到这儿,受到启发,理直气壮道:“咱们沈家四房人,其他三房都有读书人,就你们二房一个读书的都没有,个个都是睁眼瞎!读书人的事情,你们二房懂啥?屁都不懂,就给我老老实实干活吧!” 小严氏平日里咋咋呼呼的,换作以往,二房又是说她阳奉阴违,又是说她忤逆不孝,她肯定早就炸毛了。 可刚刚她却一反常态,缩在一旁,一声不吭。 原因无他,整个沈家,小严氏是当之无愧的偷懒第一人,她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现如今,二房正在清算谁干了活、谁没干活,小严氏担心自己贸然开口,会引起二房的注意,然后引火烧身。 毕竟,在干活方面,她的小辫子太多了,一抓一个准。 但是现在,她不担心了,因为她发现了读书这个挡箭牌。 要知道,她的三个儿子都是读过书的,虽说现在都辍学了,但勉勉强强,也能算是读书人。 作为读书人的老娘,她认为,自己有不干活的特权! 就在小严氏洋洋得意、自诩高人一等的时候,一直沉默不言的沈正榕忽然转头看向沈寿海,一脸天真的问:“爷,咱们沈家四房人,其他三房都有读书人,就咱们二房一个读书的都没有——这是为什么呢?” 沈寿海一怔。 沈正榕不点破,沈寿海还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一经点破,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唯独二房没人读书,这好像……有些不大正常。 眼见沈寿海答不上来,善解人意的沈正榕代为回答:“哦,我想起来了,是因为家里的银钱不凑手!读书要钱的,要好多好多钱。小叔,大郎哥,二郎哥,三郎哥,他们四个要读书的时候,家里勉强拿得出钱,轮到了我,家里就说什么都拿不出钱了。过了一年,五郎到了开蒙的年纪,家里又能勉强拿出钱了。”说到这儿,他顿了顿,然后清晰的、一字一顿道,“真、不、凑、巧。” 沈寿海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真的是不凑巧吗?还是说……有人暗地使坏,故意不让四郎读书? 沈寿海再次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严氏。 出于对严氏的信任,早在很多年前,沈寿海就将家里的银钱交给严氏掌管。 家里的银钱是不是不凑手,没有人比严氏更清楚。 别的孩子读书都有钱,一到四郎读书,家里的银钱就不凑手,未免太凑巧了些。 严氏之所以能在沈家这么硬气,最大的原因就是她掌管着家里的银钱。 要是沈寿海对她产生怀疑,进而收回她管钱的权利,那她的地位可就保不住了。 不行,绝对不行! 事关地位,严氏也不假装贤良了,开始为自己辩解:“老头子,你忘了?四郎要开蒙的那一年,是咱们家最艰难的一年!那一年,老四和大郎读书有成,镇上的先生说自己本事有限,再让两个孩子跟着他读书,只会耽误了两个孩子,让咱们想办法把两个孩子送去县城的学堂读书。 “县城的学堂,那敢情好!可问题是,县城的学堂束脩贵呀,一个人一年一吊钱,老四和大郎两个人,一年就要两吊钱!咱家不过是寻常的庄户人家,哪里负担得起这么高昂的束脩?为了不耽误两个孩子的前程,为了沈家的将来,咱只好让元娘和四娘去大户人家当差……” 第8章 立字为据 说到这儿,严氏泣不成声,掏出手绢,抹了抹眼泪,方才哽咽着,继续往下说:“……这才好不容易让老四和大郎继续学业。家里都难成那样了,哪里还有银钱送四郎去开蒙呢?” 沈寿海恍然大悟,疑虑顿消,点了点头,刚要说话。 这时,沈采薇凉凉的说:“算上小姑,咱沈家总共有七个姑娘。家里要凑钱给小叔和大郎哥读书,按照常理,不应该卖他俩的嫡亲妹妹吗?咱们二房又没有人要读书,按照常理,怎么也不应该卖咱们二房的姑娘吧?可咱沈家就是这么神奇,一口气卖了两个姑娘,还个个都是咱们二房的,这是什么道理?” 沈寿海又是一怔,闭了闭眼睛,良久之后,长长叹了口气。 事到如今,沈寿海就是再迟钝,也意识到家里对二房不公平,心中不禁微微有些歉疚。 “读书是为了光宗耀祖,而不是不干活的借口!从今往后,谁也不许以读书为借口,少干活、不干活!”沈寿海拿出一家之主的威严来,当着全家人的面,郑重叮嘱严氏,“你赶紧把家里的活计重新分配一下!记住,一定要公平公正,不能够再像先前那样,总让二房吃苦受累!” 就这样?这就结束了? 严氏处事不公,大房和三房偷奸耍滑——对此,相信沈寿海这个一家之主如今已然心知肚明,可他连一句责备的话都没说,就这样轻轻放过了。 沈采萱心中呵呵。 在原主的记忆中,沈寿海是一位慈爱公平的老人。 因此,沈采萱原本对沈寿海还是有所期待的,希望他能够为二房主持公道。 可现在…… 算了吧,严氏等人固然不是好东西,他沈寿海也强不到哪里去。 切,都特么是极品! 鉴定完毕,沈采萱便不再对沈寿海有所期待,自然也不指望他能够还二房一个公道了。 没有公道,那就来点实在的吧! 沈采萱似笑非笑的看着严氏:“奶,您的贤良有目共睹、众所周知,一直以来,大伙儿都对您交口称赞。您办事,我放心。那就烦请您来说说看,应该怎样重新分配活计才合适呢?” 贤良…… 不知为何,严氏如今有些不能直视这两个字,嘴角忍不住微微抽搐起来。 不过,姜还是老的辣,严氏很快就调整好心态,端出了一如既往的慈祥笑容:“四娘,刚刚你不是说过,我在分配活计方面,做出的安排很妥当吗?那这样吧,也不改了,一切照旧——大房负责纺纱织布和打水,二房负责养猪喂鸡,三房负责纺纱织布和种菜,至于洗衣做饭,三房人轮流来。” 为了显示对二房的尊重,说完这番话后,严氏逐一看向二房的母子四人,征求他们的意见:“我这样安排,你们没有意见吧?” 苏氏能有什么意见?性格绵软的她,眼见婆婆望向自己,下意识的就要回答“没意见”。 “我有意见!”沈采萱老实不客气的说道。 “哎哎哎,刚刚明明是你说我娘这样安排很妥当的!既然如此,你又有什么意见?!” 沈月婵忍沈采萱这个挑事精很久了,一听这话,自以为抓住了沈采萱言语中的漏洞,立刻口伐起沈采萱。 “妥当归妥当,可再妥当的安排,要是遇上不上路子的人,那也是白饶!”沈采萱举例论证,“先前奶就是这样安排的,很妥当啊!结果呢?除了纺纱织布,其他活计全扔给了咱们二房。有这样的前车之鉴,我有理由相信,大房和三房过不了几天,又会故态复萌,再让咱们二房吃苦受累。所以,我不同意这样的安排!” “那你到底想怎么样?”沈月婵瞪着眼睛问道。 “很简单,立字为据!”沈采萱正色道,“事实证明,在咱们沈家,口头安排根本行不通。那没有办法了,只好把安排白字黑字的写下来。打比方说,往后要是谁像今儿个这样,不乐意打水,还把责任推卸给别人,咱就可以把字据拿出去,请左邻右舍评评理。我相信,只要那个人还要脸,是不可能走到这一步的,一定会老老实实干活。” 这个法子……有点狠啊! 沈寿海最注重家声,他总觉得这样做会损害家声,心中很是抵触,皱起眉头:“都是一家人,立什么字据,多生分啊!” 不过,尽管沈寿海不赞同沈采萱的提议,可经过二房刚刚那番据理力争,他终于意识到家里对二房的亏欠,自诩公正的他多少有些歉疚,没好意思一口回绝。 他思量片刻,看向沈世荣和沈世富,肃容道:“老大,老三,你俩分别代表大房和三房做个保证——从今往后踏踏实实干活,再也不无故推卸责任!” 沈世荣志向远大,他要谋的是大事,在事成之前,他还不便与沈寿海翻脸。 在他看来,不过是些家务活而已,没必要为这点小事惹沈寿海不快。 沈世荣略一思忖,便一本正经的做出保证。 沈世富和他媳妇小严氏一样,也是个懒胚,平日里变着法儿的偷奸耍滑。 如果有什么活计要劳烦他去干,不消说,他肯定是不会就此做出任何保证的。 可家里的活计嘛,那都是女人孩子负责的,怎么也轮不到他一个大老爷们儿头上。 反正没自己什么事儿,沈世富就笑嘻嘻的保证了一番。 眼见两个儿子如此配合,沈寿海捻着胡须,欣慰的点点头。 随即,他看向沈采萱:“四娘,你看,你大伯和你三叔都亲口保证过了,这事儿就这样了吧。” 亲口保证? 如果对方是诚信之人,亲口做出保证,不妨相信对方一回。 可沈世荣和沈世富明显不是啊! 这哥俩连嫡亲侄女都能算计,人品奇差无比,称得上无情无义又无耻。 相信这种人做出的保证?呵,是不是傻? 沈采萱不傻,当然不会相信。 “爷,这么多年来,咱们二房任劳任怨、吃苦受累,承担了很多本不该承担的重担。现如今,咱不指望家里能够给咱一些补偿,更不指望家里能够给咱一个公道,只是想要一个书面承诺,承诺咱往后可以得到公正的对待,仅此而已。”沈采萱认真的看着沈寿海的眼睛,缓缓道,“这样……都不行吗?” 沈采萱的目光清清亮亮,触及她的目光时,莫名的,沈寿海感到一阵心虚。 但,心虚过后,就是恼恨。 是的,沈寿海恼恨上了沈采萱。 这个孙女怎么回事?长辈都已经亲口保证了,她还不依不饶的,非要搞什么立字为据,实在是太不知进退了! 没错,家里在某些方面是有些亏欠二房。 可那又如何?都是一家人,亏待了谁,厚待了谁,分那么清作甚? 俗话说得好,吃亏是福。就算二房吃了点亏,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等到往后家里兴旺起来,到时候自然会作出补偿,让二房好好享福的。 沈寿海越想,就越是觉得沈采萱鼠目寸光、不识好歹。 方才沈寿海还对二房心存些许歉疚,可现在,由于沈采萱的一再坚持,他那点歉疚终于耗尽。 沈寿海沉下脸来,刚要开口教训沈采萱,这时,沈正榕快步上前,拉了拉他的衣袖,仰起小脸,软语相求:“四娘为了我小叔和大郎哥的前程,为了咱家的将来,在外面吃了三年的苦,这才侥幸回来,可以说,既有苦劳,也有功劳。现如今,她什么要求都没有,只是想要一张字据,仅此而已。爷,你就成全了她吧!” 望着孙子满是期盼的小眼神,沈寿海心里一片柔软。 尽管由于种种原因,沈寿海不大喜欢二儿媳妇和她生下的几个丫头片子,可对于沈正榕这个二房唯一的男丁,他却是真心喜爱的。 平日里沈正榕总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懂事得让人心疼,今儿个难得撒娇一回,沈寿海不愿拂他的意思。 沉吟半晌,沈寿海点了点头:“行,那就立字为据!” 说罢,沈寿海一刻也不耽搁,当即让严氏拿出笔墨纸砚,随后就让人写字据。 沈家足足有五个人读过书,论文化水平,绝对在全村名列前茅。 这不,尽管最会读书的沈世贵和沈正樟不在,可沈家还有三个读过书的,想立个字据,都不用去外面找人,信手点一个人就行。 想到这些,沈寿海就忍不住心中得意,呵呵笑着抚须,点名沈家二郎沈正松:“二郎,这张字据就由你来写吧。” 沈正松脸色一僵,半身不遂一般的挪到桌子前,硬着头皮提起蘸满墨汁的毛笔,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事到临头,沈正松只好实话实说——他勉强认识几百个字,但不会写。 说罢,沈正松将毛笔递向沈家三郎沈正柏,沈正柏拼命摇头,转而递向沈家五郎沈正杨,沈正杨疯狂摇头。 得,兄弟仨无一例外,全都只会“读”,不会“书”。 这就是读书人,这就是沈家花大价钱培养出来的读书人! 一想起兄弟仨开蒙时家里交给先生的束脩,沈寿海就气得肝疼。 第9章 挑拨离间 尽管小严氏有些恼怒三个废柴儿子不给自己挣脸,但现如今家里就只有她的三个儿子读过书,他们仨都写不出字据,那别人就更加写不出了,这就意味着,那张很可能成为把柄的字据立不成了。 太好了,没有那张字据,她往后又可以愉快的偷懒啦! 小严氏露出得逞的笑容,然而,下一刻,她脸上的笑容就凝滞住了。 只见沈采萱从沈正松手中接过毛笔,沉吟片刻,随即在准备好的纸张上书写了起来。 尽管沈采萱写字的速度很慢,但她执笔的姿势很标准,写出的字体也很工整。 直觉告诉小严氏,沈采萱不是在鬼画符,她是真的识字! “慢着,先别忙着写!”小严氏当即喊停,“我不同意这样的安排,我要求重新分配活计!” 沈采萱很配合的搁笔,饶有兴趣的看向小严氏:“哦,这样啊!” 说罢,沈采萱转头看向严氏:“三婶说她不同意呢!奶,您看这事儿……” 严氏瞪了小严氏一眼,眼神中警告的意味很明显。 小严氏心中一咯噔,不禁有些畏缩,但她最大的特点就是懒,为了偷懒,她可以无所畏惧。 “纺纱织布很辛苦的,一点都不比养猪喂鸡轻松!凭什么二房只负责养猪喂鸡就行,咱们三房却又要纺纱织布,又要种菜,这不公平!要么让咱纺纱织布,要么让咱种菜,二选一,不能要求咱做更多了。” 小严氏话音刚落,沈采萍就附和道:“纺纱织布虽然可以在屋子里进行,却劳心费神,细究起来,可比养猪喂鸡辛苦多了!原本就很辛苦了,还要让咱们大房打水,这也太不公平了!” 其实,上述的家务活分配方案由来已久,至少已经制定十年了。 过去的十年间,大房和三房都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原因无他,分配方案上规定的是一回事,实施起来又是另一回事。 二房太好说话,大房和三房可以毫无心理压力的将活计甩给二房,反正分配方案上规定的绝大部分活计不用亲力亲为,规定的活计多也好,少也罢,其实跟他们关系不大,他们自然不会有意见。 可现在情况发生了改变,二房开始斤斤计较起来,不愿意继续为大房和三房代劳。 如此一来,大房和三房没法子,只好亲力亲为。 不是吧,分配方案上划给自己的活计那么多,每一件都亲力亲为的话,还不得累死啊? 直到此时,大房和三房才真切的意识到,家里分配给自己的活计有多么繁重,忍不住质疑起分配方案的公平性。 “奶,家里的活计都是您分配的,现如今大房和三房都喊不公平……”沈采萱满含深意的顿了顿,“很显然,大房和三房都认为您处事不公呢。” 严氏明知沈采萱是在挑拨离间,却还是被挑起了怒火——自己明里暗里为亲生儿孙谋取利益,亲生儿孙不思感激,反倒当面指责自己处事不公,实在是不识好歹! 严氏心中恼怒不已,素来慈眉善目的圆脸上闪现一丝凌厉,迅速扫了大房和三房的诸人一眼,沉声道:“怎么,你们都觉得养猪喂鸡要比纺纱织布来的轻松?呵,行啊,这么轻松的活计,就交给你们了!” 啥啥啥,养猪喂鸡?不要啊啊啊! 说养猪喂鸡比纺纱织布轻松,那是在胡说八道。 稍微有点生活阅历的人都知道,养猪喂鸡又脏又累,可比纺纱织布辛苦多了。 原想将一部分活计推卸给二房,结果非但没能推卸出去,眼看着就要摊上养猪喂鸡这种粗活…… 咋整? 大房和三房的男人们倒还罢了,女人们顿时慌了手脚。 简直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秦氏没好气的瞪了小女儿沈采萍一眼,赔笑道:“娘,五娘是你看着长大的,这孩子的脾性你晓得的,有口无心,嘴上嚷嚷的厉害,其实心里完全不是那个意思。她刚刚说的那番话,当不得真,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 严氏余怒未消,冷哼一声。 秦氏见状,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如果是在几天前,秦氏相信,严氏会无条件站在自己这一方。 可是现在……说实话,秦氏有些不确定。 原因无他,就在几天前,因为沈正樟是否继续学业一事,大房和秦氏闹出了不愉快,最终不欢而散。 尽管在此之后严氏表现如常,心中似乎毫无芥蒂,可秦氏和严氏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近二十年,对严氏知之甚深,敏锐的察觉到严氏对大房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仔细琢磨,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严氏对大房心存怨气。 秦氏有理由相信,为了敲打不再老实听话的大房,严氏会找个机会拿捏大房,挑个人出来杀鸡儆猴,而严氏挑的那个人多半会是……她。 要知道,严氏素来疼爱亲生儿孙,想来她不会向亲生儿孙撒气,可对于毫无血缘牵绊的儿媳妇,呵,那可就未必了。 眼下就是一个敲打的绝佳机会,搞不好,严氏真会把养猪喂鸡的活计派到她头上。 思及至此,秦氏心中警铃大作,暗自防备起来。 秦氏斟酌片刻,像往日那样,露出大方得体的微笑,尽显长媳风范:“纺纱织布也行,养猪喂鸡也罢,这都是家里的活计,咱作为沈家的一员,就不该拈轻怕重、借口推脱。老实说,不管家里安排咱们大房做什么,咱们大房都会坦然接受,绝不推卸!” 说到这儿,秦氏看了一眼苏氏,一副有口难言的样子。 作为秦氏的贴心小棉袄,沈采莹适时的接茬:“娘,有什么话,你直说好了!都是至亲,就算有些大实话说出来不大好听,也不会有人怪你的。” 秦氏叹了口气,貌似很艰难的开口说道:“要是把养猪喂鸡的活计分配给咱们大房,那咱们大房就没有工夫纺纱织布了,只能够把这个重任移交给二房。二房的勤快不必怀疑,可问题是,你二婶和二娘她们都不会纺纱织布呀!让她们纺纱织布,这不是,这不是……” 小严氏和秦氏一样,也担心养猪喂鸡的活儿会分配给自己。 听了这话,小严氏立刻帮腔说:“这不是耽误事儿嘛!正如大嫂所说,二房母女就没一个会纺纱织布的,哪怕给她们一年工夫,她们也没本事用棉花织出一块布头来!得了吧,她们只配养养猪,喂喂鸡,干些粗笨活计。至于精细活计,就别指望她们了,还是交给心灵手巧的咱们吧!虽说纺纱织布更辛苦、更费神,可这又有什么法子呢?谁让二房不争气,只能够让咱们能者多劳了!” 继沈月婵之后,两个妯娌也直指自己只配干粗活,话里话外还捎带上了自己的女儿。 苏氏又羞又气。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苏氏忍无可忍,有心想要辩驳一二,却不知该从何辩起。 这个时候,沈采萱开口了:“大伯娘,刚刚你说一半藏一半,没把该说的话全说出来。在此我想确认一下,三婶方才所说,可是你心中所想?” 秦氏温婉一笑,正要拐弯抹角的长篇大论一番。 沈采萱不客气的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别啰里啰嗦的,扯一堆有的没的。” 秦氏脸上的笑容一僵:“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不过……” “我明白了!”沈采萱打断了秦氏,“既然大房和三房观点相同,一致认为,相比起养猪喂鸡,纺纱织布更辛苦、更费神,那这样吧,就按照奶刚刚提议的那样,轻松又省心的养猪喂鸡交给大房和三房,至于纺纱织布这个苦差事,就不劳烦大房和三房了,由咱们二房接手吧!” 秦氏和小严氏异口同声:“你们二房根本就不会纺纱织布!” “不会?不会可以学啊!谁都不是一生下来就会纺纱织布的。”说着,沈采萱看向苏氏和沈采薇,认真问道:“娘,二姐,要是给你们一年的时间学习纺纱织布,一年之后,要求你们织出细致绵密的布来,你们能做到吗?” 能啊,必须能啊!就是不能,也得能啊! 这个时候,决不能沈采萱前头为二房争脸,自己后头露怯拆台。 沈采薇大声回答:“当然能!” 苏氏向来唯唯诺诺,人前不敢高声,今儿个可能是气大发了,居然高声附和沈采薇:“能,咱们二房能的!” 秦氏见状,暗叫不妙,强笑着说:“我相信你们二房,相信假以时日,你们一定可以学会纺纱织布。可是,没有那个给你们学的时间呀!要知道,纺纱织布极为要紧,一日都耽搁不得。你们至少得学上个一年半载吧,那这一年半载里,纱谁来纺,布谁来织?咱们一大家子,穿什么呢?” “‘一日都耽搁不得’?大伯娘,你是认真的吗?”沈采萱似笑非笑,“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大房和三房合一起,至少都已经三年没织出一块像样的布了……” 第10章 猪队友 听到这儿,小严氏如同被踩到尾巴的猫,“嗷”一嗓子,叫嚷出来:“什么“三年没织出一块像样的布”,你不要胡说八道、血口喷人!” “胡说八道、血口喷人?”沈采萱挑眉,转头看向苏氏、沈采薇和沈正榕,仔细打量了他们仨一番,“三年前,我和大姐离家的时候,你们穿的就是这身衣裳吧?” “没错,就是这身!”沈采薇隐约猜到了沈采萱这样问的用意,高声说道,“不怕别人笑话,咱们二房的人一年到头就四身衣裳,两身厚的,两身薄的。现如今,咱们身上穿的就是薄的,得和另一身薄的替换着穿,一直要穿到秋末。” 俗话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由此可见,在世人眼里,衣着对于一个人有多么重要,有些时候,世人甚至用衣着来衡量一个人,乃至于一个家族。 沈寿海对二房的女人多有不满。 这些不满之中,最让他介怀的是,二房的女人不够心灵手巧,都不懂得做几件像样的衣裳,好好捯饬捯饬,一年到头就穿着那几件破衣烂衫四处乱晃,搞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老沈家多穷呢! 真真是丢人现眼! 做出这等丢人现眼的事情来,沈采薇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饶是沈寿海自诩涵养极好,也忍不住破功了,皱眉教训道:“明知道衣裳不够穿,为什么不多做几身呢?你们二房可以不怕别人笑话,可咱们老沈家不行!咱们老沈家虽不是什么高门大户,可在望山村却是有头有脸的,岂能让别人笑话了去?赶紧的,做身新衣裳出来,把身上穿的旧衣裳换下来,可不能再穿着这身破衣烂衫出去丢人现眼了!” 槽多无口。 沈采薇都快被沈寿海气笑了,强忍住喷他一脸的冲动,没好气的说道:“丢人现眼?呵,要是有新衣裳穿,谁乐意穿着一身破衣烂衫出去丢人现眼呢?可问题是,做新衣裳,得有布啊!大房和三房整日把纺纱织布挂嘴边,动不动就以忙于纺纱织布为借口,把家里的活计推给咱们二房,好像从早到晚都在忙着纺纱织布。可奇怪的是,咱们二房就住在工房隔壁,有时候十天半个月都听不到工房那儿传来响动……” 小严氏再次蛮横打断:“咱待在自己房间里纺纱织布不行吗?谁规定纺纱织布一定要去工房的?” 纺车和织布机都在工房里,不去工房动用机器,怎么纺纱,怎么织布?这世间,谁还能徒手纺出纱、织出布不成?! 小严氏分明是在强词夺理! 沈采薇当即火冒三丈,就要和她掰扯清楚,这个时候,沈采萱拉了拉沈采薇的衣袖,冲她摇了摇头。 经过沈采萱这么一提醒,沈采薇恢复了冷静,心平气和道:“行啊,有什么不行的呢?只要你能够纺出纱来,织出布来,别说待在自己房间里,就算是上天我都不管你!可问题是,你纺的纱在哪儿?织布的布又在哪儿?这都得有三四年了吧,咱们二房别说一块布了,连根纱线都没见着!” 说着,沈采薇看向沈寿海:“爷,咱还没有分家,咱们二房又素来规矩,手里没有一文钱私产,衣食住行全靠家里安排。家里不给咱们二房布,您让咱们二房拿什么做新衣裳?” 什么?三四年间,家里都不曾给过二房一根线、一块布吗? 沈寿海震惊了。 震惊之余,他隐约意识到,或许自己对二房的女眷有所误解。 沈寿海虽然对穿衣打扮这种事儿不怎么上心,但他不瞎,家里其他人都穿戴得光鲜体面,唯有二房的人全都一身旧衣,看着甚是碍眼。 针对此事,沈寿海曾特意找过严氏,吩咐她好好说说二房的女眷,让她们有空就捯饬捯饬。 严氏是怎么回答他的? 哦,严氏说,苏氏乃是渔家女出身,只会干力气活,针线活儿完全不行,一年到头都做不出一件像样的衣裳来,而且她自己不行,教出来的几个女儿也不行,整个二房就没有一个会做针线活儿的,所以家里其他人能穿新衣,他们二房只能穿旧衣。 如果说原先沈寿海对二房的女眷有三分不喜,那么听了这话之后,他的不喜一下子上升到了七分。 “爹怂怂一个,娘怂怂一窝”,他们老沈家倒霉催的,娶了苏氏这么个倒霉媳妇,毁了一房人啊! 沈寿海认为二房已经被苏氏毁得差不多了,没法儿救,也没那个精力去救,索性就放弃了。 从那以后,沈寿海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忽视二房,想要来个眼不见为净。 没承想,真相好像并非如此!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或许不是二房的女眷不懂得捯饬,而是家里根本就没有给她们捯饬的资本。 沈寿海面沉如水,盯着严氏:“这几年,家里真没给二房一根线、一块布?” 严氏神色僵硬,讷讷说不出话来。 这个时候,严氏无比希望她的支持者能够站出来替她解围,可大房和三房像是死了一样,全都一声不吭。 不过,令严氏欣慰的是,她没有白疼小女儿,关键时刻,小女儿站了出来。 “爹,这事儿真不怨娘,你不要错怪她了!”沈月婵解释道,“你也知道的,这几年,为了供四哥和大郎读书,家里开销很大。钱不凑手,自然就没有办法给二房布了。” 沈正榕幽幽道:“每回碰上咱们二房的事儿,家里就钱不凑手,真巧呢。” “傻孩子,钱不凑手——这种鬼话,你还当真了呀?”沈采薇嗤笑一声,“你看看,小姑头上插着的那根金簪,做工多精致啊!小姑曾和我炫耀过,说那是上元节那天,奶买给她的,足足花了十两银子呢!一个有闲钱买首饰戴的人家,怎么可能钱不凑手?这不是说笑呢吧!” 谎言当众被拆穿,沈月婵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沈采莹笑道:“二娘姐,你记错了吧?我怎么记得,小姑说的是,那根金簪是二姑买了送给她的呢。” 沈月婵一怔,随即醒悟,忙不迭的附和:“对对,金簪是我二姐买给我的,根本没花家里的钱!所以我没胡说,咱们家确实钱不凑手!” 沈采萱嘴角微弯,似乎在笑,可她眼底没有一丝笑意:“行吧,你说钱不凑手,那就算钱不凑手吧!反正家里的钱箱是奶管着,里面到底有钱没钱,奶心里有数,你们说什么都行。咱们二房别说钱箱了,一年到头连一文钱都摸不着,又能多说什么呢?”说到这儿,她话锋一转,“可是,家里钱不凑手,这跟好几年不给咱们二房布,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吗?要知道,棉花是咱家自产的,纺车和织布机也是现成的,只要负责纺织的人不偷懒,就可以织出一匹又一匹布来,而这个过程中,根本不用花一文钱!所以说,家里有钱也罢,没钱也好,都应该给咱们二房布!” 沈月婵眼珠乱转,硬着头皮自圆其说:“家里钱不凑手,为了把日子过下去,只能把织好的布卖掉。布都卖掉了,自然不能给你们二房了。” “布都卖掉了?那么小姑,你身上的衣裳是怎么裁出来的?”沈采萱环顾四周,迅速打量了一番在场众人的衣着,“除了咱们二房,在场各位的衣裳看上去都还挺新,应该是今年新裁的吧?既然家里的布都卖掉了,你们裁新衣裳的布,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沈月婵脱口而出:“买来的,那些布全都是买来的!” “哈?照你这说法,家里钱不凑手,沦落到要靠卖布维持生计的地步,却又有钱从外面买现成的布回来?”沈采萱一脸“你不要逗我”的表情,“善意”提醒道,“小姑,就算是编瞎话,也麻烦你走点心好吗?你这前言不搭后语的,说出去谁信啊?不是我要说你啊,实在是……嗐,你都这么大一姑娘了,眼瞅着就快要出门子了,在娘家编编瞎话没什么,可要是到了婆家,继续编瞎话,而且编的是这种一下子就能够被戳穿的瞎话,你以后还怎么在婆家立足哦!” 由于背后有严氏撑腰,沈月婵在沈家地位超凡。 从小到大,只有她教训小辈,从来没有小辈敢教训她的。 生平第一次,当众被小辈教训,这让自诩高人一等的沈月婵如何受得了? “我没有编瞎话!”沈月婵被沈采萱气得直跳脚,急怒攻心之下,说话不过脑子,一不留神,竟然把大实话说了出来,“那些布千真万确,就是买回来的!大房和三房一年到头都织不出几匹布来,就那么点儿布,根本不够咱们一大家子用的,没法子,只好花钱从外面买布回来用。” 得,沈月婵这个猪队友,当众揭出了大房和三房的老底! 大房和三房的人闻言,一个个脸黑的像锅底,偏偏揭他们老底的是严氏的掌上明珠沈月婵,当着严氏的面,谁都不敢责骂沈月婵。 第11章 悔不当初 沈月婵本就不够聪明,此时更是智商不在线——这无疑是套她话的最佳时机。 如此良机,沈采萱自然不会放过,当即说道:“咱老沈家不过是个普通的庄户人家,平日里还要供养两个读书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怎么可能有闲钱去买现成的布?小姑,我再次好心提醒你——要编瞎话,不是不可以,但是拜托你,也编点有水准的瞎话好吗?你这种瞎话,啧啧,实在是……” 原本沈月婵就被气得发昏,现在沈采萱左一句“瞎话”,右一句“瞎话”,更是火上浇油。 得,维持沈月婵理智的最后一根弦“咔嚓”一声断了。 “谁说咱老沈家没钱的?你这个赔钱货不值钱,没卖出几个子儿,倒是你大姐,人家另有用途,卖出了大价钱……” “闭嘴!”严氏一声断喝。 沈月婵猛然醒悟,终于意识到自己都说了些什么,连忙一脸惊恐的捂住嘴巴,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另有用途?”沈采薇脸上如罩寒霜,整个人都散发出森寒之气,快步走到沈月婵面前,冷冷的逼视着眼前的沈月婵,“另有什么用途?说,你说啊!到底是什么样的用途,能把人卖出大价钱?!” 乖乖,这死丫头的眼神好可怕,感觉她要吃人! 沈月婵素来嚣张跋扈,可是现在,在沈采薇如有实质的目光之下,她嚣张跋扈不起来了,身子狠狠抖了一下,随即一溜烟窜到了严氏身后。 事关自家大姐一生的命运,别说沈月婵只是躲在严氏背后,她就是逃到天涯海角,沈采薇也不会放过她。 沈采薇上前几步,走到严氏跟前。 苏氏、沈采萱和沈正榕紧随其后,二房的人站成一排,一齐静静的看着严氏。 尽管沉默不言,可他们的眼里满满都是质问。 沈寿海见状,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妙。 要是任由二房的人和严氏对峙下去,好端端的一家人,怕是要离心了! “这个‘另有用途’,你们别千万别想歪了!”沈寿海忙站出来解释,“事情是这样的,当年有户人家不日就要启程前往燕京,偏偏在那个节骨眼上,服侍他们家老太太的丫鬟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他们家只好重新买一个丫鬟,后来就挑中了元娘。所谓的另有用途,就是要元娘好好伺候他们家老太太,仅此而已。” 沈采薇咬牙切齿,一字一顿道:“大、价、钱。” 沈寿海眼角狠狠一抽,正不知该如何糊弄二房时,素来贤良的严氏替他解围:“考虑到元娘不能留在家乡,必须背井离乡,所以那户人家多给了些银子。” 说着,严氏将身后的沈月婵拉了出来,右手高高抬起,却轻轻落下,象征性的拍了沈月婵两下,数落道:“你这丫头,会不会说话?多给了几两银子而已,怎么就成大价钱了?我跟你说,以后啊,你可不能这么夸大其词了。” “另有用途”,“大价钱”,这些真的只是夸大其词吗? 沈采薇等人闻言,一脸狐疑,其中以沈采萱的疑心最重,她严重怀疑,这公母俩是在扯谎。 但,也仅仅是怀疑而已,一时之间,沈采萱拿不出任何可以证明这公母俩是在扯谎的证据。 既然无法证明,那就将此事暂放一边,先捞些实在好处吧。 “爷,奶,你们二老说的话,咱们二房从来都是坚信不疑的。既然你们说我大姐是去伺候人家老太太了,咱就信了。三年前的往事咱们暂且不提,还是先说说眼下的事情吧。”说着,沈采萱侧身指了指放在桌上的笔墨纸砚,“家里的活计到底应该怎么分配,麻烦给个准话吧!一切说定了,我好立字为据。” 听闻二房不再追究当年事,沈寿海和严氏都暗暗松了一口气。 “家里的活计,还是由你来分配。”沈寿海深深看了严氏一眼,沉声道,“记住,家里亏欠二房良多,一定要好好补偿他们才行。” 严氏点头应下。 当着众人的面,严氏不敢弄虚作假,老实制定出了一份非常有利于二房的分配方案—— 大房负责养猪打水,二房负责纺纱织布,三房负责喂鸡种菜,至于洗衣做饭,由三房人轮流负责。 宣布完分配方案,严氏笑着看向苏氏:“说是让你们二房负责纺纱织布,其实并不指望你们头一年能纺出多少纱,织出多少布,你们只管放宽心,慢慢学就好。” 这么说来,往后的一年里,二房岂不是可以名正言顺的偷奸耍滑? 小严氏认为二房窃取了自己的专属特权,分分钟气成了河豚,嘴一撅,就要大吵大闹。 就在此时,严氏闪着寒光的目光扫了过来。 我的亲娘诶,婆婆的目光好像淬了毒,好可怕哦! 小严氏心中一凛,不敢作妖,乖乖闭上了嘴巴。 在一片诡异的寂静中,沈采萱刷刷刷写完了字据,交给沈正松验看,确认无误后,分别请沈寿海、沈世荣和沈世富在字据上面按下了手印。 沈采萱慢条斯理的吹干纸上的墨迹后,将字据小心收好,随即幽幽道:“自从卖了我和我大姐,家里就明显宽裕了起来。这不,小叔和大郎哥可以去县城念书了;小姑开始穿金戴银了;大房和三房不必辛苦纺纱织布了,需要布就直接花钱买现成的,除了咱们二房,其他人都用买回来的布裁了新衣裳。仔细一算,家里其他人或多或少都得了好处,唯有咱们二房,出了两个姑娘,却啥都没捞着。您可是十里八乡的贤良人,您不觉得这里面有些不对劲吗?” 又提起了“贤良”…… 严氏嘴角抽搐,努力挤出一个笑脸来:“家里确实对你们二房有所亏欠。”说着,她转头征询沈寿海的意见,“你看,我拿五百文钱给二房怎么样?让他们去置办一些衣裳被褥回来。” 眼见严氏如此为二房着想,沈寿海深感欣慰,笑着点了点头。 五百文钱?这可不够! 沈采萱耐着性子和这些极品扯淡到现在,口水都快说干了,图的是什么?还不是想要捞点好处。 好不容易制造出一个捞好处的机会,沈采萱自然不肯轻易放过,非得狠狠宰上一把不可:“奶,您特意提及‘衣裳被褥’,这就说明您心里有数,晓得咱们二房不单没有像样的衣裳,就连像样的被褥也没有,至今还用着芦花被子稻草枕。那么有数的您,怎么在算账方面有些糊涂呢?扣除另有用途、不知所踪的我大姐,咱们二房如今有五个人,就按五套衣裳、两套被褥来算好了,五百文钱,这可不够哦,远远不够!” 严氏心道:“我只是顺口说了句‘衣裳被褥’而已,哪里是真心让你们去置办衣裳被褥的?你们怎么就蹬鼻子上脸,狮子大开口起来了呢?我啐,太他娘不要脸了!” 偏偏严氏为了维持住贤良人的人设,无法当众将真实的想法说出口,只好僵笑着看向沈寿海:“你看……” “多给些,”沈寿海沉吟半晌,“给二两银子!” 二两银子,马马虎虎吧。 沈采萱从严氏手里接过二两银子之后,泰然自若的吃下早已凉掉的早饭,然后在众人的目光之中,招呼苏氏等人回房。 在过去的很多年里,二房不单负责做饭,还要负责收拾桌子,所以二房向来是最后离开堂屋。 可是今日,眼看着二房就要先撤了,小严氏隐隐感到不妙,忍不住咋呼起来:“哎哎哎,你们走了,桌子谁收拾?” 沈采萱明知故问:“娘,昨儿个桌子谁收拾的?” 苏氏很配合的回答:“是咱们二房收拾的呢。” “哦,收拾桌子这种活计,应该是三房人轮流来的。既然昨天是咱们二房收拾的,那么今儿个怎么也轮不到咱们二房。”沈采萱顿了顿,补充了句,“洗衣做饭也是同样的道理,今明两天别为这事儿来找咱们二房,你们大房和三房自己看着办吧。” 说罢,沈采萱带着苏氏等人扬长而去,留下小严氏独自在风中凌乱。 啥情况这是? 事情的起因是二房的人偷懒不打水,明明错在二房,可二房非但没有受到任何惩处,反而拿到一张可以名正言顺偷懒少干活的字据,此外还顺手讹走了二两银子。 反观自己,原本啥事儿都没有,可以舒舒服服偷懒,就因为闹了一场,结果一点好处没捞着,反倒给自己揽了一大堆活计。 为嘛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赶脚? 意识到这一点,小严氏欲哭无泪、悔不当初。 回到房间,沈采萱将二两银子交到沈采薇手中,让她收好。 沈采薇接过二两银子,原本就沉重的心情,越发沉重了几分。 沈采薇哑着嗓子说:“这其实是你和大姐的卖身钱……” 沈采萱打断她:“既然知道了,那还不赶紧收好!从今天起,咱们二房拧成一股绳,想方设法去赚钱,这些钱就是本钱!终有一日,咱们要赚到好多好多钱,把大姐赎回来!” 第12章 神仙人家 此话一出,苏氏、沈采薇和沈正榕都精神一振,异口同声的问道:“当真?当真能把元娘(大姐)赎回来?” “那还有假?当然是真的!”沈采萱自卖自夸,“以前奶对咱们二房多抠啊,一文钱都不舍得给咱。可今儿个呢,你们都看到了,我不过是动了动嘴皮子,就让奶乖乖掏出了二两银子!能让笑面虎吃暗亏,这就是本事!相信我,只要你们肯定听我的,按照我说的去做,就一定能够把大姐赎回来!” 真的诶,四娘显然不是原来的四娘了,从府城回来的她,变得好厉害哦! 苏氏等人信心大增,燃起了熊熊斗志。 他们仨中,沈采薇性子最急,最先发问:“四娘,刚刚你说要想方设法去赚钱。办法呢?有点头绪了没有?” 沈采萱沉吟片刻,走到那两只叠放在一起的箱子跟前,打开上面那只箱子,翻找了起来。 沈采萱反复翻找了两遍,后来索性将箱子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全取了出来。 眼见只剩下一个空空如也的箱底,沈采萱眉头拧了起来。 “娘,二姐,四郎,你们之中,可有谁动过这只箱子?” 苏氏等人纷纷开口否认。 沈采萱闻言,神色凝重起来。 沈采薇忙问:“怎么,少了什么东西吗?” 沈采萱沉声道:“少了,少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东西。” 当年沈家卖原主时,为了多卖些银钱,与人牙子签下了原主的卖身契。 后来,原主辗转被卖入府城的某户官宦人家,她的卖身契就落入了那户人家手中。 按理说,卖身契在手,那户人家就可以将原主当牛马一样使唤,而不用支付原主一文钱报酬。 万幸的是,那户人家极为良善,不仅没有往死里使唤家里的奴婢,还给家里的奴婢发月钱。 原主在那户人家当了三年粗使丫头,每个月都可以按时领到三百文钱。 此外,每一季都可以领到两身衣裳,偶尔还可以额外得到一些打赏,比如说一串钱、几尺布。 这些钱物乍看上去不值什么,可原主极为俭省,几乎没有什么花销,三年下来,积少成多,竟然攒出了整整一箱子东西。 那户人家宽厚大方,允许“放良”的奴婢带走自己攒下的东西,原主便把那只箱子东西带回了家。 现如今,箱子里面其他物品都在,唯独少了一只木盒。 “箱子里面应该有一只木盒,大概这么大,”沈采萱比划了一番,“你们没看到吗?” 沈采薇仔细想了想,旋即摇了摇头:“那天你是入了夜才回来的,咱们仨帮你把你带回来的箱子从车上搬进了屋里,在那之后,咱们几个只顾着说话了,根本顾不上什么箱子不箱子的。第二天你就落水了,咱们仨忧心你的病情,就更加顾不上箱子了。这么说吧,你这只箱子,咱们仨根本就没有打开过,自然没看到过里面的木盒。” 说着,沈采薇小心翼翼的问:“那只木盒里面装着什么呀?为什么你说它非常重要呢?” 里面装着原主的全部积蓄啊! “十几两碎银子!”沈采萱叹了口气,“在过去的三年里,我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甚至连朵绢花都不舍得买,一点一点的攒下了这笔血汗钱。” 什么?十几两银子! 苏氏等人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 沈采薇艰难开口:“四娘,在过去的三年里,你不是一直在人家家里当下人吗?怎么能赚到这么多钱的?” 沈采萱便将月钱以及打赏,简明扼要的说了一番。 哇,居然给签了死契的下人发钱,这是什么神仙人家?! 苏氏等人惊叹不已。 “那户人家再好又怎样?从那儿领到的钱,如今全没了!原本我还打算拿这笔钱做本钱,大干一场的呢,如今只能作罢。”沈采萱心如刀绞,“整整三年的积蓄啊,就这么不翼而飞了!” 不光沈采萱心痛,苏氏等人也很心痛。 忽而,沈采薇灵光一闪,脱口而出:“四娘,会不会就是因为这笔钱……” 尽管沈采薇话只说了一半,便不再往下说,可沈采萱还是第一时间领会了她话中之意。 在此之前,沈采萱和沈采薇一直想不明白,凶手为何要狠下毒手。 现如今,结合这不翼而飞的十几两银子,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猜测—— 凶手通过某种途径,得知原主携带钱财归家。 为了将原主的钱财占为己有,凶手悄悄尾随原主,趁着她落单,就对她下毒手。 如此一来,凶手就可以放心大胆的窃取原主的钱财,而不用担心会被发现,以致于罪行败露。 “有这种可能,”沈采萱沉吟道,“不过这只是猜测,暂时没有任何实据可以证明……” “没有实据,那就去找呗!” 沈采薇行动力很强,想到就去做,当即就要风风火火的出门。 忽而,沈采薇想起昨晚沈采萱再三提醒过,行事得要低调,便顺手拿起几件换下来的衣裳:“虽说以后家里的衣裳三房人轮流洗,不一定需要咱们亲自动手,但是有些衣裳,我可不好意思让别人洗,还是自己洗比较稳妥。娘,我这就去河边洗衣裳了!” 说罢,也不等苏氏回应,沈采薇抱起衣服就往外跑。 苏氏:“……” 沈正榕:“……” 总感觉她不是去洗衣裳,而是另有所图。 苏氏和沈正榕双双扭头看向沈采萱,脑门上写着三个大字“求解释”。 沈采萱笑了笑,半真半假道:“我那十几两银子不是不翼而飞了吗?二姐隐约猜到是谁下的黑手了,现在就是去找知情人打听了。不过,只是猜测而已,还没能彻底查清。要真是那个人,一切好说,咱们可以设法来个人赃俱获;要不是那个人,这事儿就有些棘手了,一个搞不好,露出点风声,人家会以为咱们胡乱攀咬、冤枉好人。所以说,在彻底查清之前,咱们一定要守口如瓶,坚决不能露出半点风声。” 苏氏和沈正榕信以为真,都保证自己一定会守口如瓶,决不对外人提及此事。 眼见糊弄了过去,沈采萱欣慰的点点头,刚想要说点什么。 就在此时,院子里传来一阵摔摔打打的声音,紧接着响起尖利的叫嚷声:“家里对有些人客气点,有些人还就蹬鼻子上脸了,青天白日的,就躲在屋子里偷懒!怎么着,这也不干,那也不做,敢情有些人是把自个儿当成大户人家的小姐、少爷和夫人,打定主意,要让家里其他人伺候自个儿是吧?” 说这话的自然是小严氏,她虽然没有明说“有些人”是谁,但这又何须明说?她口中的“有些人”是谁,大伙儿心知肚明。 苏氏闻言,心中有些不安,在屋子里来来回回的走动,小心翼翼的开口试探道:“要不,我过去搭把手?一下子派给你三婶那么多活计,料想她忙不过来……” “不行!”沈采萱断然回绝,“我好不容易才给咱们二房争取到了应有的待遇,并立字为据。这才第一天,你就不遵守字据上写的,跑去帮三婶干活,这无疑起了一个非常坏的头!有一就有二,你今天帮了,明天是不是还要帮?然后后天,大后天……长期以往,咱手上的那张字据就成了废纸!娘,我费了无数心思才逼家里立下那么一张字据,你忍心看它沦为一张废纸,让我的一番心血统统白费?” 苏氏本就对沈采萱心存愧疚,听了这番话,哪里还敢轻举妄动?立刻收回了蠢蠢欲动的脚步,老实留在了屋里。 或许是见二房的人没有乖乖滚出来,小严氏气大发了,摔摔打打开始升级,由最开始的“咚咚咚”渐渐变为“砰砰砰”。 沈正榕有些好奇,小严氏摔摔打打了半天,到底是在干什么,便蹑手蹑脚的跑去后院刺探“敌情”。 不一会儿,沈正榕一路小跑回来,向沈采萱和苏氏汇报:“三婶在后院剁鸡食呢!” “剁鸡食?”苏氏有些诧异,“鸡食咱们以前天天剁,哪用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沈正榕别有深意的来了一句:“咱剁鸡食,就是纯粹的剁鸡食;三婶就不一样了,她手里剁的是鸡食,心里说不定在剁人呢!” “哼,剁人?她也就只敢在心里头想想!”沈采萱冷笑一声,“咱们这位三婶,就是个窝里横,仗着自己是咱奶的亲侄女,就在家里飞扬跋扈。可出了这个门,她就厉害不起来了,一副乖巧柔顺的模样。由此可见,她胆子其实并不大。一直以来,她敢对咱这么恶劣,完全是咱惯的。从今往后,咱可不能再惯着她了!” “四娘说得对!”沈正榕附和道,“没人惯着她,看她往后还怎么嚣张!” 事实证明,没人惯着小严氏,小严氏确实嚣张不起来了。 但,嚣张不起来,她还可以扮柔弱,往别人头上泼脏水。 第13章 开始婊演 这不,小严氏摔摔打打了老半天,眼见无法逼出二房,又气又急,急中生智,居然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只见小严氏一把丢掉手里的破菜刀,蹬蹬蹬几步跑到沈家大门口,略微酝酿了一下感情,就抽抽噎噎的哭了出来。 小严氏的声音很有特色——又尖又细,极具穿透力。 她这一哭,不单是一直关注着她的二房听了个一清二楚,沈家其他人也听到了动静。 这个时候,沈家的男人已经下地去了,剩下的全是女人。 小严氏是什么货色,家里的男人或许不清楚,家里的女人却个个心知肚明。 大伙儿都知道,今儿个小严氏因为二房的缘故,领了一大堆活计,憋了一肚子气,如今她倚门痛哭,还能为啥?必定是在针对二房,想要对二房使坏。 没有沈寿山在场,严氏不必假装贤良,自然不会出去制止小严氏。 当家的严氏都没有动静,其他人更加不会有所行动,一个个的,都躲在屋子里看戏。 由于无人制止,小严氏的哭声很快就惊动了左邻右舍。 不少热心的邻居围了过来,纷纷向小严氏询问她哭泣的缘由。 小严氏虽没有大房母女那般的城府,但小聪明多少还是有些的。 别人问她,她并不立刻作答,只是一味的哭泣。 哭声哀婉,神色凄楚,啧啧,真可谓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 随着时间的推移,聚到沈家门口的人越来越多,不仅仅是邻居,就连隔了大半个村子的村民听到风声后,也跑过来瞧热闹。 值得一提的是,村东的孙婆子闻讯之后,一双小脚跑的飞快,火速杀到现场。 孙婆子是十里八乡闻名的长舌妇,最爱东家长西家短,到处搬弄是非。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有些坏事,孙婆子知道了,就意味着全村人,乃至于附近十几个村子的乡亲都将会知道。 小严氏哭哭啼啼了这么久,图的是什么?还不就是想把事情尽可能的闹大。 眼见孙婆子这个大杀器到了,小严氏掏出手帕,拭了拭眼泪,开始了她的婊演—— 孙婆子问小严氏为什么哭,她一开始只是摇头,在孙婆子的一再追问之下,她犹豫再三,方才语焉不详的说出“实情”——家里有些人什么活儿都不干,坐享其成,以致家里其他人受苦受累,不得安生。 正如小严氏所料想的那样,一听这话,孙婆子就来劲儿了,一叠声的追问她口中的“有些人”是谁。 小严氏支吾其词,磨磨唧唧了老半天,就是不肯痛痛快快的说出来。 小严氏这般做派,在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看来,她这是心存顾忌,不愿或不敢当众爆出“有些人”的身份。 事实真的如此吗? 当然不是! 沈家的女人都很熟悉小严氏的套路,知道她这是在酝酿大招,再过片刻,酝酿的差不多了,她就要将矛头指向二房了。 戏看到这儿,沈月婵忍不住笑出声来:“哎哟哟,先前沈采萱多威风啊!又是逼着家里立字据,又是逼着家里拿钱,尾巴都快翘上天去了!这下好了,经三婶这么一宣扬,全村人都知道二房的人偷奸耍滑,我倒要看看,从今往后,她沈采萱还威风不威风得起来了!” 沈月婵道出了严氏的心声,严氏心头大畅,感觉郁积了一上午的憋屈一下子全没了。 只是畅快过后,严氏心中不禁生出几分担忧:“经你三婶这么一宣扬,二房的名声算是坏了,可二房毕竟没有从家里分出去,他们的名声坏了,多少会影响到老沈家的名声吧?” 沈月婵笑吟吟的说道:“怎么会?望山村就这么大,左邻右舍都是知根知底的。乡亲们嘴上不说,可心里都清楚,二房不是你的亲生儿孙。都说继母难为,哪怕你掏心掏肺的对二房好,教他们做人的道理,可二房不拿你当亲人看,就是不领情,就是不服管教,你能有什么办法?你一个继母,又不好打骂他们,只好任由他们偷奸耍滑呗!乡亲们都是明理的,孰是孰非,心里有数,绝不会因为二房这个老鼠屎,就觉得咱老沈家不好的。” 严氏闻言,深以为然。 母女俩对视一眼,会心而笑。 然而,很快,这母女俩就笑不出来了。 就在小严氏要“勉为其难”的吐露“有些人”的身份之时,响起一道清亮悦耳的声音:“三婶,我知道到你看不惯小姑,觉得她一个十六岁的大姑娘了,整天躲在屋子里睡大头觉,什么活儿都不干,实在太不像话!所以,平日里,你时不时就嘟哝着‘明明是个农家姑娘的命,却总是摆大户人家小姐的款儿’这种话。 “没错,三婶,你所说不假,没有一字虚言,全部都是实情!小姑确实是懒了些,自己不干活,总是支使嫂子,差遣侄女,把嫂子侄女当成奴婢使唤,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小姐。可实情归实情,并不是所有的实情都能够拿出去说的!你要抱怨小姑,不是不行,大可以关起门来,在家里抱怨,发泄发泄心中的怒气。但是,你不能因为心里有气,就把这些实情拿出去说! “要知道,小姑今年都已经十六了,她这年纪早该定亲了,却因为眼高过顶,始终没找到合适的人家。现如今,家里正急着给小姑张罗亲事呢。在这紧要关头,你当着全村人的面,把这些实情抖搂了出来,这不是在给家里添乱嘛! “虽然我相信,大伙儿乡里乡亲的,就算听说了这些实情,也不会随便往外传的,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哪位乡亲不小心说走了嘴,把这些实情传扬了出去,那小姑的名声可就全完了,你让她还怎么定亲啊?!” 说出这番话的自然是沈采萱。 方才小严氏正在酝酿感情,准备放出大招,将二房的名声往死里踩。 没承想,沈采萱一阵风似的刮了过来,一把拉住小严氏的手,苦口婆心的劝说起来。 小严氏先是一愣,待她回过神来,意识到沈采萱说的可不是什么好话,立马想要打断沈采萱。 可不知怎么回事儿,小严氏张张嘴,却发不出声音来,就好像……忽然之间哑巴了一样。 小严氏有口难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看着沈采萱嘚啵个没完。 只见沈采萱嘚啵嘚啵了一长串,喘了口气,再接再厉,继续嘚啵:“三婶,你为什么对小姑这么大怨气?说到底,不就两个缘故——一是小姑总使唤你,二是小姑一直嫁不出去,却不识趣,非但不帮着家里干活,反倒变着法儿的要吃要喝要穿戴,花费家里的银钱。说句公道话,小姑这性情确实蛮招人恨的,你因此而恨上她,倒也情有可原。 “可是啊,三婶,你怎么就不明白呢?你心里越是不待见小姑,嘴上就越是得要说她的好话,给她营造一个名声,因为惟有这样,才能让她尽快嫁出去。她嫁出去了,不就没人使唤你了,不就不会乱使家里的银钱了,你不就可以怨气全消了嘛? “所以啊,三婶,听我一句劝,别站在门口哭诉了,赶紧收起你的眼泪,回屋吧。” 说罢,沈采萱就作势要拉小严氏回屋。 小严氏狠狠甩开沈采萱的手,先是张了张嘴,随即疯狂摇头。 小严氏这一连番的表现,在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看来,她这是心头怨气未消,还想继续站在门口哭诉。 此时此刻,小严氏神色复杂,有憋屈,有迷惘,其中最多的还是愤怒——愤怒之情溢于言表,仿佛要将谁生吞活剥了一般。 广大吃瓜群众见状,都相信了小严氏方才所说(其实是沈采萱所说),以为她被沈月婵欺负惨了。 一时之间,四周议论纷纷,不少吃瓜群众开始窃窃私语: “自己不干活,还支使嫂子,差遣侄女?我的天!这世上还有这样懒怠的姑娘?!” “怎么没有?沈家的小女儿不就是!我家就住在沈家附近,时常能看见沈家其他人进进出出,忙里忙外,却从没见沈家的小女儿干过任何活计!” “确实,从没见过沈家的小女儿干活儿,倒是经常见她刁难嫂子、打骂侄女。啧啧,沈家的三媳妇还真没瞎说,她小姑子的确什么活儿都不干,坐享其成,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小姐呢!” “唉,摊上这么小姑子,难怪沈家的三媳妇要哭呢!换做是我,我也得哭!” “……” 先前小严氏是在假哭,如今小严氏真的哭了,急得直掉眼泪的她很想大声辩驳:“不,不是的!我说的不是沈月婵,是二房的人啊啊啊!” 然而,无论小严氏如何努力,都无法顺利说出话来,哪怕是一个字。 自个儿怎么忽然之间就哑巴了呢? 为什么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小严氏瞠目结舌,蓦地里,她心中涌出一个念头:“该不会是自个儿瞎嚼舌根,企图诬陷二房,遭报应了吧?” 第14章 越描越黑 思及至此,小严氏心中一寒,正要仔细琢磨自己忽然之间哑巴了的缘由,就在此时,她被人狠狠的拽了一把。 小严氏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拽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婆母兼姑母——严氏。 由于有一层亲戚关系在,三个儿媳妇之中,严氏最喜欢小严氏,素来对小严氏格外宽容。 可此时此刻,严氏脸上一如既往的挂着温柔慈爱的笑容,手上却暗暗使劲儿,恨不能将小严氏掐死。 “刚刚我家三媳妇和她小姑子拌了几句嘴,心里头一时气不过,就跑到大门口来胡说八道了。”严氏强扯出一抹笑容来,向在场众人解释道,“胡说八道,刚刚我家三媳妇所说,纯属胡说八道,没有一个字儿是真的!大伙儿听过就算了,千万别当真哈!” 胡说八道?呵呵,不见得吧! 尽管严氏出来避谣了,可吃瓜群众依旧议论纷纷,有几个不太讲究的妇人,直接对站在严氏身后的沈月婵指指点点,脸上满是毫不遮掩的嘲讽。 沈月婵和小严氏一样,是个典型的窝里横——在家,严氏相当有话语权,她仗着有严氏撑腰,敢怼兄嫂,敢骂侄子,敢打侄女;在外,严氏的话不管用了,她失去了依仗,一遇上挫折就怯场,怂的不行——哪里经受得住这种阵仗,当即哇的一声哭出来,掩面逃回了自己的房间。 沈采萱望着沈月婵的背影,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唉,三婶啊,就因为你这么一哭,小姑的亲事……怕是悬了!”说着,她踮起脚来,轻轻拍了拍小严氏的肩膀,仿佛是在良言相劝,“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你刚刚说出去的话是收不回了,可把小姑害惨了!希望你记住这个教训,以后说话的时候注意些,千万千万别把不该说的话说出去了啊!” 说罢,沈采萱一脸惋惜的摇了摇头,不再逗留,回屋去了。 沈采萱的这番话,无疑是在火上浇油,严氏心头的怒火直往上窜,她对小严氏的怨恨又加深了好几分,自然而然的,掐住小严氏的那只手力道也加重了好几分。 “哇,好痛!”小严氏感觉自己手臂上的肉都快被严氏掐掉了,拼命摆脱了严氏的钳制,抱着手臂,大声呼痛。 话音刚落,小严氏一呆,心说我怎么不哑巴,又能说话了? 小严氏还没来得及为找回自己的声音而感到庆幸,就见严氏森森地瞥了自己一眼。 婆婆的眼神好阴森、好可怕啊呜呜呜呜! 小严氏不笨,立即意识到,自己要是不赶紧补救,设法恢复小姑子的名誉,自己……怕是要凉了。 “其实我刚刚哭,完全是因为我家二房的人,不关我小姑子的事儿,真的,跟我小姑子一点关系都没有!”小严氏迫不及待的澄清道。 小严氏说的是实话,可惜她这实话说得太晚了。 在场众人都先入为主的认为,小严氏是受了沈月婵的欺负,才会倚门痛哭。 至于小严氏如今为何改口,扯到了沈家二房身上去? 这很好理解啊! 没见严氏闻讯赶了过来嘛,对小严氏暗中施压——尽管严氏脸上带笑,可她暗下毒手,掐得小严氏哇哇大叫——在严氏的压迫之下,小严氏哪里还敢说实话,只好改口,胡乱攀咬无辜的沈家二房呗。 “这么说来,‘什么活儿都不干,坐享其成’的,不是你小姑子,而是你家二房的人?”孙婆子“噗嗤”一声笑了,揶揄道,“哎哟哟,我说二郎他娘,就算你被逼无奈,要找个顶缸的,也找个说得过去的呀!怎么能赖上你家二房的人呢? “你家二房的人,在家里头怎么忙活,咱瞧不见,不好多说什么;可在外头,二房的男人又是下地劳作,又是进城扛活,二房的女人孩子又是挑水,又是种菜,又是洗衣裳,又是打猪草,咱就没见他们闲下来过,再勤劳不过了! “我的个天,这也能叫‘什么活儿都不干,坐享其成’?!二郎他娘,你确定你不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乡里乡亲的,大伙儿都很清楚孙婆子的为人,知道她的话真真假假,很多时候,不能够全信。 可这一回,孙婆子话音刚落,几乎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共鸣,大伙儿纷纷点头,都很认同她的说法。 “是啊是啊,孙大娘这话说得在理,沈家二房的勤劳那是大伙儿有目共睹的,根本就不可能是那种‘什么活儿都不干,坐享其成’的人嘛!” “‘什么活儿都不干,坐享其成’,这分明就是说的沈家的小女儿,哪里扯得上踏实肯干的沈家二房呀!” “分明是自个儿的小女儿偷奸耍滑,却抵死不承认,胡乱攀咬继子一家!啧啧,人品差成这样,哪里是什么贤良人啊,根本就是恶毒后娘啊!” “继子……后娘……这话怎么说的?” “你才嫁过来不久,所以不清楚沈家的底细。我跟你说,沈家的二儿子呀,他的亲娘早早过世了,如今的这个娘……嘻嘻,是他的后娘!” “怪不得,怪不得!一直以来,我心里就纳闷呢,沈家其他人都捯饬得光鲜体面的,唯有沈家二房的人,穿得破破烂烂的,明明是一家人,怎么分出了三六九等?嗐,原来是黑心后娘暗中捣鬼!” “……”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严氏终于意识到,不能再辩解下去了。 原因无他,在场众人对沈月婵和沈家二房的印象根深蒂固,三言两语间,很难扭转他们的成见,越辩解他们越难以置信,不仅如此,还越描越黑,渐渐的,从沈月婵牵扯到了严氏身上,使得严氏营造多年的清誉大大受损。 想明白这一点,严氏不再多说什么,也不让小严氏多说什么,果断驱散了围在家门口的众人,紧紧关上了大门。 堂屋之中,小严氏反复解释说,她要坑的是二房,坑沈月婵?她想都没有想过!那些恶意中伤沈月婵的话,句句都出自沈采萱之口,而她,从头到尾都没说过沈月婵一句坏话。 然而,无论小严氏如何辩解、如何喊冤,严氏都始终一言不发,一直目光阴鸷的盯着小严氏,仿佛是要重新认识这个侄女兼儿媳。 小严氏被盯得心里发毛、浑身发冷,自觉被冤枉了的她委屈极了,忍不住哭出声来。 沈月婵可没有严氏那般城府,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了出来:“哭什么哭?怎么,你还委屈上了?你怎么有脸的!别的不说,我只问你,沈采萱说我坏话的时候,你怎么不打断?怎么任由她说了下去?” 小女儿这话问的,相当有水准,正好切中要害! 严氏也很想知道为什么,便一瞬不瞬的紧盯着小严氏,想看她如何作答。 “我、我……”小严氏想说,沈采萱说话的那当口,她不知怎么的,忽然之间就哑了。 可那经历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了,说出去谁信啊? 要是照实说,严氏母女肯定以为她是在胡说八道。 小严氏想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但很可惜,她只有小聪明,缺乏急智,一时之间,根本编不出合适的解释来。 沈月婵见小严氏支支吾吾,说不出一句整话来,就认定她做了亏心事,这会儿心虚了:“没错,你从头到尾都没说过我一句坏话,可你从头到尾也没说过我一句好话呀!刚刚沈采萱说了我那么多坏话,你就站在她身边,却连一句替我辩白的话语都没有!你这是什么意思?哼,你这分明就是默认,默认了沈采萱所说的一切!是呀是呀,你看似没有亲口说我坏话,可实际上,你的所作所为跟亲口说我坏话有什么区别?!” “不是的,不是的!”小严氏矢口否认,情急之下,也不管合理不合理了,直接说出了大实话,“不是我不想替你辩白,实在是、实在是……那会儿我不知怎么的,忽然就说不出话来了,实在是有口难言,没法儿替你辩白呀!” 这话说的,别说颇为精明的严氏,就连脑子不好的沈月婵,都不相信,认定小严氏是在胡说八道,肆意狡辩。 “刚刚你分明是勾结了沈采萱,往我头上泼脏水,当众败坏我的名声!这才一眨眼的工夫,你就死活不承认了!”沈月婵越说越气,忍不住口吐芬芳,“怎么,敢做不敢当了?你这个贱人!” 窝里横的沈月婵回到了窝里,又横了起来,这会儿生起气来,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 只见她几个箭步冲上前,一只手揪住小严氏的发髻,另一只手狂扇小严氏的嘴巴,大声叫骂道:“让你说我坏话,让你说我坏话!今儿个我非打烂你的嘴不可!” 小严氏嫁入沈家十几年,尽管总是偷奸耍滑,却从未受过任何惩处,今天之前,别说挨打了,就连重话都没听过几句。 此时此刻,骤然遭到袭击,小严氏整个人都傻掉了,等她被剧烈的疼痛刺激得回过神来,这才惊悚的发现,自己的嘴里满是血腥味,牙齿隐隐有些松动,耳朵更是嗡嗡作响! 第15章 暗生毒计 哎呀妈呀,沈月婵这小贱人是想要打死自己啊! 小严氏可不是什么光挨打不还手的主儿,先前是没反应过来,这会儿反应过来,她哪里会对狂殴自己的沈月婵客气?撸起袖子就开打! 只见小严氏像疯了一样,纵身向前扑去,一把将沈月婵扑倒在地,随即骑在沈月婵身上,左右开弓,狂抡沈月婵耳光。 沈月婵当然不会束手待毙,任由小严氏殴打自己,数次想要掀翻身上的小严氏,奈何小严氏平日里光吃饭不干活,养了一身肥膘,吨位颇大,可不是年方二八、身量尚未完全长足的她想掀翻就能够掀翻的。 不过,最大的靠山严氏就在不远处,沈月婵底气十足,心中升起一股狠劲儿,掀不翻小严氏,她就张牙舞爪,狂挠狂掐小严氏,一副要将小严氏生撕了的架势。 就这样,姑嫂互撕的戏码在堂屋里华丽丽的上演了。 女儿狂扇儿媳,严氏自然不会阻止,生怕儿媳向自己求助,严氏还特地跑远了几步,来了个“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暗暗为女儿鼓劲叫好。 谁知一转眼的工夫,形式就发生了逆转——前一刻还在挨打的儿媳,下一刻就占了上风,按着女儿狂殴;而女儿一下子就由优势转为劣势,挨打多还手少,那张花容月貌的小脸儿顷刻之间就成了猪头脸,简直惨不忍睹! 严氏见状,又惊又怒,厉声呵斥她们住手。 然而,斗殴双方都在兴头上,严氏的口头警告,她们哪里听得进去?依旧打得热火朝天。 严氏生怕再打下去,女儿就要毁容了,有心想要拉架,可她眼见二人打得凶狠,犹豫不敢上前,只好大声呼唤隔壁的大房母女,想让她们过来分开二人。 大房母女多精明呐,深知这个时候跑去堂屋必定没好事儿,一个个都装聋作哑,权当没听见。 倒是小严氏的女儿——沈家六娘沈采萝,记挂着娘亲的安危,闻讯当即赶了过来。 沈采萝年仅八岁,生的瘦瘦小小的,明知自己冲上前去拉架,极有可能会被误伤,可心性纯良的她还是在严氏的指挥之下,上前拉住了她娘,希望她娘能够就此收手,不再与她小姑互撕。 小严氏眼里素来只有儿子,没有女儿,对女儿极为漠视。 这个时候,她哪里会顾及女儿的安危,觉得女儿碍手碍脚,就狠狠推了女儿一把。 这么大的力道,瘦瘦小小的沈采萝哪里承受得住?当即站立不稳,脚步踉跄,接连往后退了好几步,直到撞上了桌角,这才堪堪停了下来。 眼见沈采萝没能成功拉开小严氏,严氏暗骂她废物,万般无奈之下,只得亲自上阵。 尽管此时的小严氏凶猛狂暴,但她理智尚存,依旧对严氏心存畏惧。 眼见严氏亲自出手,小严氏不敢反抗,当即顺从的站起身来。 小严氏住手了,沈月婵却不肯住手,趁机狠狠撕打小严氏。 在严氏密不透风的监视之下,小严氏不敢还手,只得乖乖挨打。 直到小严氏那张脸肿成了猪头,与沈月婵的猪头脸不相上下、相映成趣,严氏这才装模作样的喝止住了沈月婵。 至此,小严氏至少挨了沈月婵几百脚、几百爪,浑身上下几乎没一处是好的。 细论起来,这场打架斗殴是由沈月婵挑起的,小严氏只是还手而已。 尽管沈月婵前半段吃了些亏,可后半段,由于严氏的偏帮,她很快找回了场子,狠狠揍了回去。 总的来说,沈月婵占了上风,并没有吃太多的亏,真正吃亏的其实是小严氏。 然而,沈月婵显然不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明明已经连本带利的收拾过小严氏了,却不知足,还要刁难小严氏。 当着小严氏的面,沈月婵就撺掇严氏重新分配家里的活计,把最苦最累的养猪活儿分配给小严氏。 严氏隐约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妥,但当她看到女儿那张辣眼睛的猪头脸之后,又是怜惜又是恼恨——怜惜挨打的女儿,恼恨打人的媳妇——便听从了女儿的提议,真将养猪活儿丢给了小严氏。 啥啥啥?养猪?! 小严氏当然不肯干! 然而,无论是软语相求,还是撒泼打滚,严氏都不肯收回成命。 直到此时,小严氏才认清了现实——婆婆在小姑子的撺掇之下,铁了心要整治自己。 想明白了这一点,小严氏不再做无谓的挣扎,抹了抹眼泪,老老实实的去养猪了。 小严氏是低着头离开的,所以严氏和沈月婵都没能看到她的眼神——那一刻,她的眼神阴鸷无比,蕴含着无边恨意。 收拾完了小严氏,沈月婵依旧觉得不解恨,还想去收拾沈采萱。 严氏素来对沈月婵百依百顺,但这一回,严氏拦住了沈月婵。 严氏可不是胸大无脑的沈月婵,她头脑清晰,懂得揣摩人心。 严氏料定,小严氏根本翻不出自己的五指山,只能依仗着自己过日子。 正因如此,严氏可以放任沈月婵欺负小严氏,而不用担心小严氏会打击报复。 而沈采萱则不同,这死丫头自打从府城回来,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一改以前懦弱好欺的性格,变得无情又难搞。 面对画风突变的沈采萱,饶是严氏颇有城府,心里也很没底,不敢贸贸然的跑去招惹她。 “沈采萱可不是你三嫂,她绝不会乖乖听我的话,老实站在那儿随你打,必定会反抗到底,你未必能够打得到她。退一步讲,就算你打到了她,你就不怕她学你三嫂,往大门口一站,向全村人哭诉,说你这个做姑姑的,殴打年幼的侄女?”严氏满面忧色,忍不住叹了口气,“唉,经历了刚刚那番闹腾,你的名声已经、已经……够不好的了,可再也经不起折腾了。听娘一句劝,你就别去招惹沈采萱了。” 提及名声,沈月婵就像被人泼了一盆凉水一样,整颗心都凉透了。 完了完了,自己的名声全完了! 没了名声,还怎么去找如意郎君?难不成,自己要窝在家里,当一辈子老姑娘? 沈月婵越想越害怕,不由得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心中满是悔恨—— 早知道,就不放任小严氏跑去门口哭诉了! 当时要是拦住小严氏,不让她搞事情,就不会出后面的幺蛾子了。 本想看沈采萱的笑话,结果自己成了全村人的笑柄,搞得如今名声全毁、亲事受阻! 然而,悔恨归悔恨,落到如此地步,沈月婵不从自身找原因,只是一味归咎于别人,认为错在小严氏,错在沈采萱。 沈月婵抽抽噎噎的说道:“沈采萱这个小贱人,可把我害惨了!不狠狠教训她,我咽不下这口气!” 眼见女儿的眼睛都快哭瞎了,严氏心疼坏了,恨极了沈采萱。 严氏双眼微眯,沉吟片刻,就生出了一条毒计:“好孩子,你别哭了,娘很快就帮你报仇。哼,等着瞧吧,看我收拾不死她!” 此言一出,沈月婵立刻不哭了,眼睛里满是期待:“娘,快说说,快说说,你打算怎么收拾沈采萱?” 严氏刚要开口,想到这儿是堂屋,担心隔墙有耳,走漏了风声,便凑到沈月婵耳边,轻声细语的说出了心中打算。 沈月婵越往下听,嘴角的弧度越大,眼里闪烁着恶毒的光芒,听到最后,忍不住抚掌叫好:“好好好,就这么办,就这么办!我倒要看看,这么一来,她沈采萱还嚣不嚣张得起来!” *** 同一时刻,西厢房中。 外出打探消息的沈采薇回来之后,得知小严氏企图构陷二房,结果没坑到二房,反而坑到自己人头上,令沈月婵名声扫地,她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一迭声的叫好:“好好好,恶人自有恶人磨!让她严春芳使坏,哼,报应来了吧,沈月婵必定会狠狠收拾她的!” 沈采薇等乐不可支,与之呈鲜明对比的是,苏氏面带忧色,时不时觑沈采萱一眼,自始至终愁眉不展,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娘,我知道,你这是在担心我,生怕我会遭到沈月婵她们的报复。”沈采萱一下子就猜中了苏氏的心思,宽慰道,“别担心,就凭她们那点道行,甭想伤害到我!” 苏氏闻言,心中依旧忐忑不安,“四娘,我知道你很厉害,一般人根本不是你的对手,所以我不怕你三婶、你小姑针对你,怕就怕……你奶她也掺和进来,帮着你三婶和你小姑对付你。要知道,你奶她……可不是一般人呐,偏生她又占着长辈的名分,她要是铁了心对付你,你未必能够抵挡得住啊!” 经历了今早那番明争暗斗以及沈采萱的明示暗示,苏氏不再“傻白甜”,她终于意识到,严氏表里不一,绝非她以为的那种“贤良人”,暗暗生出了提防之心。 沈采萱不是那种听不进劝的人,听了苏氏的话,她当即收起笑容,凝神细思起来。 第16章 炸毛了 过了良久良久,沈采萱方才开口:“我奶这人,很少‘明着来’,素来喜欢使阴招。她要对付我,绝不会直接冲我喊打喊杀,一定会找个光明正大的由头,暗中阴我,让我有苦说不出。” “那究竟会是什么由头呢?”沈采薇内心警钟大振,电光石火间,她想到了一个可能性,“该不会、该不会……又以家里钱不凑手为由,就像三年前那样,打着供家中男丁读书、振兴家门的幌子,将你远远发卖了吧?!” 姐妹被卖,这是沈采薇挥之不去的噩梦。 沈采芝一天不被赎回,沈采薇就一天不能从噩梦中挣脱,随时随地都可能受到噩梦的困扰。 这不,一提起严氏的“阴招”,沈采薇首先想到的就是“卖人”。 沈采萱见沈采薇的脸色发白,整个人惊惶不安,忙上前两步,握住她的手,柔声安慰道:“别怕别怕,就是借奶一个胆子,她也不敢再卖我一遍! “要知道,三年前,以奶为首的那帮人之所以敢把我和大姐卖了,是因为他们算准了咱们二房柔善可欺,就算被卖了也不会四处声张,他们可以放心大胆的享用我们姐妹的卖身钱,而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今时不同往日,有了今早的那番经历,奶应该很清楚,咱们二房变了,绝不是她想欺负就可以欺负的。如果奶真的生出歹心,执意要再卖我一遍,咱们二房一定不会默不吭声,势必会把事情闹大,闹到尽人皆知,真到了那一步,老沈家的名声可就全完了!奶素来看重名声,为了老沈家的名声着想,她绝不敢再卖我一次!” 沈采薇闻言,暗暗松了一口气,但她并没有彻底放下心来,依旧眉头紧锁。 原因无他,严氏为人锱铢必较,就算她无法沿用“卖人”这一阴招,也不会就此罢手,势必会使出其他阴招。 眼见沈采薇那张小脸上忧色不减,沈采萱想再宽慰两句,忽而,她灵光一闪,沉吟片刻,道:“我忽然想起来,我从府城回来的那天晚上,咱们几个聊了好一会儿。当时,娘曾提过,家里正在给二姐张罗亲事,对吗?” 尽管沈采薇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可她毕竟是个姑娘家,骤然听到沈采萱提及她的婚事,她不免有些害羞,嗔道:“正说着你的事儿呢,好端端的,怎么说起这些不相干的事儿来了?” “不相干?不见得!在我看来,大有关联!”沈采萱一脸郑重的看向苏氏,“娘,关于那门亲事,你再仔细给我讲讲。” 眼见沈采萱神色如此凝重,苏氏不敢轻视,凝神细思片刻,细细说道:“前些日子,你奶忽然把我叫到她跟前,说是隔壁县有户人家,家境殷实,儿孙成器,他们家的长孙乃是上佳的女婿人选。你奶觉得机不可失,就想把你二姐许配给那户人家的长孙。 “当时我还没有看清你奶的为人,以为她是真心诚意的在替你二姐找婆家。听了她一番忽悠,我就心动了,觉得这门亲事蛮好的,心里挺乐意让那户人家的长孙当我的女婿的。可婚姻大事,就得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爹去县城扛活了,不在家,我一个妇道人家,哪好问都不问你爹一声,就擅作主张,应下这门亲事呢?所以,我没有当场答应下来,说是要等你爹回来,再做决断。 “回房之后,我立即把这事儿告诉了你二姐,你二姐一口咬定你奶没安好心,让我赶紧推掉这门亲事。我被你二姐逼得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找你奶,回绝掉这门亲事。” 沈采萱缓缓的点了点头,思索片刻,继续追问:“那么奶是怎么说的?你回绝了她,她就干脆利落的放弃了这门亲事?” 尽管苏氏猜不透沈采萱忽然提及这门亲事的意图,但她隐隐察觉出,这门亲事不妥,非常不妥! “不、不是的。”苏氏莫名感到一阵心虚,偷瞄了沈采薇一眼,弱弱的说道,“你奶说,这门亲事这么好,就这么放弃了实在可惜,所以她让我再考虑考虑,等你爹回来了,我和你爹商议过后,再给她答复也不迟。我觉得她说的挺有道理,就、就……” “什么?!”不等苏氏把话说完,沈采薇就炸毛了,蹬着苏氏,大声质问道,“我不是让你赶紧推掉这门亲事吗?!当时你答应得好好的,结果你是怎么办事的?捣鼓了这么久,这门亲事至今还悬在我头上?!” 苏氏垂头不语,这是默认的意思。 对于苏氏的做法,沈采萱不置可否,只是平静的说道:“要坑害小姑娘,手段有很多,最常见、最有效的手段莫过于两种:一种是卖掉,一种是嫁掉。 “相比起卖掉,嫁掉这一手段不够直接,见效较慢,但它却更加隐蔽,不易让人察觉。要知道,卖掉孙女,而且是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孙女,很容易惹起非议。嫁掉则不然,哪怕故意挑最不堪的人家,让继孙女嫁过去,致使继孙女死于非命,以后也可以用一句‘识人不明’搪塞过去,不必担心会受到过多的责难。” 听到“死于非命”四个字,刹那之间,苏氏只觉有股凉气从脚底窜了上来,整个人都冻得透心凉。 “不、不至于吧?你奶有私心不假,爱算计不假,可是、可是……她不至于……不,她不至于这么恶毒呀!” 如今的苏氏已经知道严氏不贤良,但不贤良归不贤良,苏氏怎么也不相信,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十几年的婆婆,心肠会歹毒到想置人于死地。 沈采萱深知,苏氏对严氏的印象根深蒂固。 她所说的话,一时之间,或许可以让苏氏改变些许对严氏的看法,却不足以令苏氏彻底颠覆对严氏的看法。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奶的人品到底如何,相信你日后就会知道了,在此我就不多说了。”沈采萱道,“但有一点,现在就可以肯定——奶极为偏爱小姑,为了给小姑出气,十九会报复我!” 第17章 一点用都没有 苏氏闻言,点了点头。 严氏多半会报复沈采萱——对此,苏氏并不怀疑,也一直因此而担忧着、提防着。 但,严氏的报复会要了沈采萱的性命——对此,苏氏心里还是不太相信的。 苏氏相不相信的,沈采萱并不太在意,继续说出心中所想:“刚才我有说过,奶要对付我,一定会找个光明正大的由头。那么,什么样的由头才够光明正大呢?我思来想去,认为最有可能的就是婚姻大事——她极有可能在我的亲事上做文章。毕竟,她作为祖母,给孙女张罗亲事,再合情合理不过了,谁也不能说她做的不对。” 苏氏脸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过了良久良久,她缓缓的点了点头,艰涩的开口道:“我这就去找你奶,把你二姐那门亲事彻底推掉。除此之外,我还要告诉你奶,无论是你二姐的亲事,还是你的亲事,都不用劳烦她,我和你爹会看着办的。” 尽管女儿所说只是猜测而已,没有什么实据,婆婆未必会在女儿的亲事上做文章。 但事关女儿的终生幸福——婆婆一力促成的亲事,真是好亲事自然皆大欢喜,可万一呢?万一暗藏猫腻呢?虽不至于令女儿丧命,却有可能让女儿所嫁非人,遭遇不幸——苏氏不敢心存侥幸,她认为,稳妥起见,还是不要让婆婆插手女儿的亲事为妙。 便宜娘亲虽然有些单蠢,不懂得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心怀叵测之人,不过还好,她总算没有糊涂到家。 沈采萱面露欣慰地点了点头。 不过,她并不完全赞同苏氏所说:“娘,二姐的那门亲事得推掉——这没错,往后咱们二房儿女的嫁娶也得自行做主——这也没错。但,这些事情不能由你去说,得等爹回来,让爹去说才行!” 苏氏当即醒悟:“确实,我一个妇道人家,说出的话没什么份量,家里八成不会听我的。这些事情,还得你爹出面才行!” 沈采薇凉凉的说道:“可是,爹说出的话就有份量了吗?家里会听他的吗?” 不是沈采薇瞧不起她爹啊……呃,好吧,沈采薇确实有那么一点点瞧不起她爹,觉得她爹太傻,太老实,太好欺负,一点用都没有。 正是因为深知她爹的为人,沈采薇严重怀疑,就算她爹出面,也无法摆平那些事情。 听到女儿质疑自己的相公,苏氏神色尴尬,努力为自己的相公挽尊:“你爹……你爹……那个,家里还是很看重他的,他说出的话,家里应该会听的……”吧? 这话说的,苏氏自己都不太相信。 “二姐的担忧不无道理。”沈采萱道:“爹人微言轻,又好糊弄,他贸贸然的去说,家里多半理都不理,拿一句‘这是为你们二房好,你们乖乖听话,别不识好歹’,就把他给打发了。” “那怎么办?!”沈采薇不由得焦虑了起来,与此同时,她忍不住再次在心底里吐槽她爹没用。 沈采萱道:“贸贸然的去说,多半不管用;有备而去的话……多半就管用了呢。” “有备而去?”沈采薇略一琢磨,问道,“你是说,咱们得事先做好准备?” 沈采萱点了点头:“咱们现在只是怀疑奶在亲事上做文章而已,手里并没有证据。咱们最好在爹回来之前,调查清楚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猫腻。如果查出,其中确有猫腻,咱们就可以以此为把柄,让爹攥着这把柄去跟家里好好商量商量。我相信,到那时,家里一定会认真听取爹的意见,答应他提出的要求。” 这其实不是商量,而是……要挟吧? 苏氏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妥,但她想不出更好的解决之道,便没有出言反对。 苏氏没吱声,沈采萱就当她默认了自己的方案,愉快的给她布置起了“作业”:“娘,我要是没记错的话,村东头杨家的媳妇织得一手好布。家里不是让你学纺纱织布嘛,你就去杨家,向他们家媳妇请教如何织布呗!” “纺纱织布肯定要学,可是杨家,可是杨家……”苏氏面露难色,沉吟一番,“咱家和杨家没什么交情,依我看,还是算了吧,别找杨家的媳妇了,换别家吧。我听说,隔壁李家的媳妇,她织出来的布也很不错的,我还是去向她求教吧。” 其实,这些年来,苏氏每天都要承担沉重的家务负担,几乎没有什么闲暇的时间,自然而然的,就很少有机会去跟外面的人打交道。 因此,无论是村东杨家,还是隔壁李家,苏氏都不熟。 那么问题来了,同样不熟,苏氏为何不愿选择杨家,想要选择李家呢? 这是因为苏氏有些怵杨家,说得再直白些,她有些怵杨家的老太太孙氏。 孙氏就是那个喜欢东家长西家短,四处搬弄是非的孙婆子,就是那个远近闻名的长舌妇啊! 苏氏敦厚老实,少言寡语,对孙婆子这种人,有一种天然的抵触,素来是敬而远之。 如果可以,苏氏一辈子都不想与孙婆子打交道。 沈采萱语气郑重:“李家不行,必须是杨家!” “为什么啊?”苏氏满脸都写着抗拒和不情愿。 苏氏平日里碰见孙婆子恨不得绕道走,现如今却要主动送上门去,光是想想,心里就怵得慌。 沈采萱解释道:“现如今,学不学织布倒在其次,当务之急是设法把奶给二姐张罗的那门亲事调查清楚。 “怎么调查?自然是找人打听。杨家奶奶素来喜欢与人打交道,方圆百里之内,恐怕找不到比她消息更灵通的人了,她无疑是打听消息的最佳人选。 “织布可以去杨家学,可以去李家学,随便哪家都行,这无所谓。但是,要想打着学织布的幌子,打听消息,就只能去杨家!” 苏氏沉默良久,委委屈屈的点了点头。 安排好苏氏,沈采萱心念一动,又开始给沈正榕安排工作,要求他设法打听沈世贵和沈正樟的近况。 沈世贵——严氏的幺儿,沈正樟——沈家大郎,都是沈家的金凤凰。 多年以来,沈家二房为沈家做牛做马,累死累活赚来的血汗钱都被沈家搜刮走了,而那些钱绝大部分都花在了沈世贵和沈正樟身上——沈家倾尽家资,供沈世贵和沈正樟读书,指望他们叔侄他日读书有成,光耀门楣。 可以这么说,沈家二房是在用血泪供养沈世贵和沈正樟。 那么问题来了,付出这么多,真的值得吗? 诚然,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世道,书读得好,就可以出人头地。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沈世贵和沈正樟出人头地了,顺理成章的,沈家就可以改换门楣。 沈家二房并没有从沈家分出去,如果沈世贵和沈正樟读书有成,那么理论上,沈家二房是能够沾光的,换言之,沈家二房的付出是能够收到回报的。 但,这只是理论而已。 谁能够保证沈世贵和沈正樟发达之后,不会把沈家二房一脚踢开? 更重要的是,读书有成……呃,沈世贵和沈正樟,他们叔侄真能够读书有成吗? 沈世贵和沈正樟五岁开蒙,先是在镇上开蒙,然后去了县城深造,今年还参加了县试和府试。 看着这样的履历,沈采萱想当然的认为,他们叔侄读书应该读的不错。 然而,沈家二郎、三郎和五郎——这三个沈家一直引以为傲的“读书人”——别说锦绣文章了,就连字都不会写! 亲眼目睹了这些“读书人”的真实水准之后,沈采萱不禁开始对沈世贵和沈正樟的真实水准产生了怀疑。 要是他们叔侄确有真才实学,沈家二房的付出或许会有回报;可要是他们叔侄根本就不是读书的那块料,沈家二房的付出绝对不会有回报。 如果没有回报,那么凭什么让沈家二房付出? 凭什么让沈家二房多年如一日,用自己的血泪白白供养沈世贵和沈正樟? 凭什么?凭什么! “家里总是夸小叔和大郎会读书,说他们有朝一日,一定能够考中举人,当上大官。家里这么说,咱们也就信了。可这么多年来,别说举人了,他俩连秀才都没考中。这就不禁让人怀疑,他俩真如家里所说的那样会读书吗?”沈采萱看着沈正榕,目光认真,“我记得,咱们村好几户人家都有读书人,在县城读书的,除了小叔和大郎之外,还有其他人。四郎,你去打听打听,小叔和大郎的书究竟读得怎么样?我很想知道,咱们二房供养了这么多年的读书人,到底有没有真才实学?这么多年的供养,到底值不值得?” “行,”沈正榕干脆利落的答应下来,“铁蛋他哥和小叔他们是同窗,肯定知道小叔他们的底细。我这就去找铁蛋,向他打听。” 沈正榕顿了顿,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口道:“其实,我隐约听谁说过,小叔和大郎哥……读书不是很用功……” 沈采萱闻言,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脸上的表情并不是很意外,带着几分“果然如此”的意味:“那就更要打听清楚了!” 第18章 凉粉生意 打发走了苏氏和沈正榕之后,西厢房中只剩下了沈采薇和沈采萱。 沈采萱迫不及待的问道:“怎么样,打听出来了没有?” “没有。”沈采薇摇了摇头,怏怏的说道:“何婶说,那天她去山上挖野菜,回来的途中,忽然听到河边传来‘扑通’一声,就冲了过去,这才发现你落水了。除你之外,她谁都没看见。” 谁都没看见…… 原主死因成谜,至今只找到何婶这一条线索。本打算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如今看来,查不下去了呢。 沈采萱不禁有些气馁。 不过,沈采萱不是那种轻言放弃之人,很快就调整好状态,提出要去凤凰山——也就是原主遇袭的地方——实地探访。 原主的遇袭让沈采薇留下了心理阴影,沈采薇担心沈采萱独自上山会再次遇险,便坚持要与沈采萱一道上山。 既然你这么坚持,那么……好吧。 话说,沈采萱今天不遗余力的搞事情拉仇恨,变着法儿的斗极品,其中固然也有膈应那些极品,想教训教训他们的缘故,更多的是因为她想多赚点活力值和仇恨值。 要知道,她那自带奇葩属性的系统明确规定——宿主得要搞事情拉仇恨,才能获得相应的活力值和仇恨值。 么得办法,规定如此,沈采萱只得非常勉为其难的搞风搞雨搞事情。 辛辛苦苦搞了一上午,现如今沈采萱迫切的想找个四下无人的地方,进入空间验收成果。 所以,沈采萱并不希望沈采薇跟在她身边。 然而,沈采薇十分的坚持,沈采萱拗不过她,只好捏着鼻子答应下来。 沈家所在的望山村依山傍水——山就是凤凰山。 凤凰山脉绵延数千里,山势险峻,树木茂密,遮天蔽日,难辨东西,即便是常年进山打猎的老猎户,也很容易迷失其中,更别说普通人了。 正因如此,普通的村民只敢在靠近村庄的近处山林活动,除非特殊情况,否则绝不会进入山脉的深处。 那一日,原主漫山遍野寻找野菜,一不留神,就稍微往里走了一段路。 越往里越偏僻,她遇袭的地点虽然还算不上深山老林,却人迹罕至。 现如今,沈采萱就站在原主倒下的地方四处张望,发现这儿是一片榕树林,林中一派树木繁盛遮天蔽日的景象,哪怕是白天,也阴暗幽森,如果谁藏身其中,很难被发现。 沈采萱转了好几圈,都没能找到任何关于凶手的线索。 不过,沈采萱此行并非毫无收获,她漫步林中,发现不少大树上都缠绕着绿藤。 那些绿藤越看越熟悉,沈采萱凑近了仔细一看…… 嗯,果然是薜荔! 话说,前世里,沈采萱没有父母缘——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他们很快重组家庭,各自有了新的孩子,这样一来,她的处境就很尴尬了,可以说是爹不疼娘不爱——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只得跟着乡下的外婆一起生活。 她外婆家位于一个群山环绕的山坳里,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开发存在很大的难度,那儿没有过多人工开发的痕迹,仍然保留着原生态的自然风貌。 她生长于这样的环境里,可以直接接触到大自然,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动植物,薜荔正是其中之一。 薜荔可以结出果实,薜荔果又名凉粉果,顾名思义,这种果实可以用来制作凉粉。 她外婆在世的时候,每年盛夏都会为她亲手制作凉粉。 三年了,自己已经有三年没有吃过凉粉了。 换言之……外婆已经走了三年了。 思及至此,沈采萱心中不禁有些怅然。 沈采薇见沈采萱揪着一根树藤不放,好奇心起,也凑了过来:“咦,这不是结木馒头的树藤吗?” 木馒头? 沈采萱回过神来,诧异的又看了手里的树藤一眼,心说什么结木馒头的树藤,这分明就是薜荔嘛,它结出来的果子叫薜荔果,跟馒头有毛线关系啊! 不过很快,她就想通了其中关窍——木馒头和薜荔果是同一种东西,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沈采萱颇为遗憾:“可惜现在才初夏,薜荔果,啊不,木馒头还没结出来,得再过上一两个月,方才能够吃上。” “这有什么可惜的?”沈采薇表情有些困惑,“四娘,难不成你喜欢吃木馒头?” 沈采萱眨眨眼,反问道:“这么好吃的东西,难不成你不喜欢吃?” 沈采薇表情空白,难以置信的喃喃道:“……好吃?” 沈采萱:“???”你这是什么反应? 姐妹俩面面相觑,搞了半天,方才搞清楚状况。 原来,沈采薇口中的“吃”和沈采萱口中的“吃”根本不是一个意思—— 沈采薇口中的“吃”,意思是薜荔果摘下来后,不经过任何加工,直接就吃。 沈采萱口中的“吃”,意思是薜荔果摘下来后,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制作成凉粉吃。 “凉粉?那是什么东西?”沈采薇很好奇。 “一种吃食,晶莹剔透,清凉爽滑,可以解暑开胃,很适合夏天吃。”沈采萱有些诧异,“咱这一带,都没有人做凉粉的吗?” 沈采薇想了想,摇摇头:“没有。木馒头吃起来很不怎么样,通常没谁乐意吃的,顶多饿的时候摘一两个充充饥,谁还特地摘回去,做那什么凉粉呀?” 沈采薇顿了顿,忍不住赞叹道:“不用说了,那什么凉粉,你肯定是在那户人家吃过。大户人家,就是不一样!有本事把不好吃的木馒头捣鼓成好吃的凉粉。” 沈采萱闻言,下意识搜寻起原主的记忆。 不,即便是大户人家,也捣鼓不出凉粉来。 思及至此,沈采萱心念一转,瞬间便有了一个想法。 沈采萱斟酌了一下,问道:“二姐,你说咱们试着做凉粉生意怎么样?” “凉粉生意?”沈采薇露出困惑的神色。 沈采萱细细解释道:“制作凉粉的方子是我从一个厨娘那儿学来的。据说,那方子源自于南方,在南方一点都不稀奇,可在咱这儿却很少见,几乎没有人知道。咱要是照那方子做出凉粉去卖,就相当于独门生意,应该不愁销路。” 第19章 初提分家 独门生意……不愁销路…… 那敢情好! 沈采薇闻言,不禁有些心动,但她并没有立刻表态,认认真真的考虑了很久,神色郑重的说道:“虽说你手里有方子,可方子在手,就一定能成功做出凉粉来吗? “那种大户人家,要什么有什么,什么都不缺,自然可以顺顺当当的做出凉粉来。可咱们二房,要什么没什么,什么都缺,就咱这种条件,也能够化腐朽为神奇,把很不咋地的木馒头变成好吃的凉粉? “四娘,你的本事我是相信的,但是,再好的本事也得配上好的条件,才能够发挥出来,咱的条件那么差,你的本事……未必就能够发挥出来呢。” 说到这儿,沈采薇顿了顿:“说实话,做凉粉生意这事儿,我心里没底,不是特别看好。” 沈采薇所言,实质上是比较委婉的否定。 遭到否定,沈采萱并没有不高兴,和颜悦色的说道:“二姐,你心里没底,那是因为你不了解制作凉粉的具体步骤。我相信,仔细了解过后,你心里就有底了。” 说着,沈采萱就开始讲解凉粉的制作过程。 沈采薇听过之后,眼睛发亮,一连提出了好些个问题。 那些问题都得到了细致的解答之后,沈采薇心里确实有底了。 原以为凉粉这种出自于大户人家的吃食,用料一定很讲究——除了木馒头之外,还要用到很多名贵食材,做工一定很细腻——多半要经过十几二十道工序,耗费不少时辰。 没承想,用料不用很讲究,做工也无需很细腻,美味的凉粉轻轻松松就可以做出来。 既然没什么难度,那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沈采薇安心了,如获至宝的点了点头:“好好好,你的主意非常好,这凉粉生意确实值得一试!再过一个月左右,木馒头就能够采摘了,到时候,咱就可以开始做生意了!如果生意成功了,咱就可以赚到钱,有了钱,咱就可以把大姐赎回来了!” 沈采薇越说越开心,笑得见牙不见眼。 沈采萱见状,便提醒她:“二姐,你别高兴的太早了。要想顺顺当当的做生意,得有一个前提。要是没有这个前提,咱这生意怕是很难做起来。” 沈采薇心头一凛,赶忙追问:“什么前提?” 沈采萱斩钉截铁的吐出两个字:“分家!” “分家?”沈采薇一头雾水,有些想不明白,正说着生意呢,怎么拐到分家上来了? 沈采萱仿佛看穿了沈采薇心中所想,正色道:“做生意与分家大有关系,可以这么说吧,咱们生意的成败就取决于能否分家。 “沈家没有分家,按规矩,各房不能自置私产,所赚的每一文钱都必须上交。这就意味着,即便咱们生意有成,能赚到钱,那些钱也不属于咱们,而是属于沈家。我再说的直白些,咱们得把钱乖乖送到奶手里,自己手里别想留下一文钱。 “你说说看,咱们辛辛苦苦做生意,到头来一无所有,对于咱们来说,这生意做的有什么意义?还不如不做!” 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到的钱最后全部落入了严氏的口袋,便宜了严氏那帮人,沈采薇整个人都不好了。 沈采薇神色愤愤,忍不住冷笑出声:“规矩?呵,这个家里,除了咱们二房之外,谁老老实实的守规矩了? “纺纱织布是家里指派给大房和三房的活计,他们两房却从来没有好好完成过。不纺纱织布,那他们两房整天都在忙些什么?三房是在忙着吃,忙着玩,忙着睡……整天偷懒不干活。而大房则不同,并没有偷懒,一直都在忙着干私活——大房母女的绣功不错,经常能从二姑家的铺子里领到一些活计,平日里她们就躲在自己的屋子里做绣活。 “大房干私活能赚到多少钱,这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大房干私活赚来的钱从来没有上交过,都留在自己的口袋里! “凭什么他们大房可以置私产,咱们二房就不可以?!哼,往后咱们二房赚到了钱,也不上交。奶要是有意见、不服气,我就拿出大房的先例来,堵住她的嘴!” 别看沈采薇话里话外都透着对沈家的不满,但沈采萱听得出来,沈采薇并没有动分家的念头,内心深处,依然想留在沈家。 这可不行! 沈采萱不想留在沈家,很想让沈家二房分家另过,但分家是大事,她一个小姑娘,做不了二房的主,思来想去,得要找个同盟,来壮大自己的力量。 于是沈采萱盯上了沈采薇,企图将她绑上自己的战船,二人合力游说二房的其他人,最终达到分家的目的。 此时此刻,眼见沈采薇并不热衷于分家,沈采萱只好再接再厉,继续做沈采薇的思想工作。 沈采萱道:“二姐,就算咱们以大房置私产为由,把赚来的钱留在自己的口袋里,拒绝上交,咱们也不可能攒下很多钱的。” “为什么这么说?”沈采薇有些不解,“只要咱们不懈怠,一直勤勤恳恳的做生意,就能够源源不断的赚到钱,然后积少成多。我相信,总有一天,咱们能够攒到足够的钱,将大姐赎回来的。” “是呀,咱们一直做生意的话,钱就会源源不断的流进咱们的口袋。”沈采萱面露无奈,“可问题是,咱们的生意未必能一直做下去,说不定哪一天,咱们的财路就会被断掉。 “要知道,制作凉粉,最关键就在于方子,要想将凉粉生意长长久久的做下去,就必须把方子牢牢攥在手里,绝不能泄露出去。可是,咱们和那帮人同住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要想守住方子真的很难。 “奶他们素来看不得咱们好,总是虎视眈眈的盯着咱们。我敢打包票,他们一定会趁机钻空子,窃取咱们的方子。到那时,咱们的生意十有八九就做不下去了。” 沈采薇就指望着做生意赚钱,好把沈采芝赎回来,听说生意很可能做不下去,不由得惊慌了起来:“那可怎么办?那可怎么办?” “很简单,分家呀!如果分家了,就可以不用顾虑那么多。”沈采萱把握机会,不遗余力的蛊惑沈采薇,“咱们和奶他们各过各的,就再也不用受奶他们盘剥,再也不用看奶的脸色过日子,再也不用听严春芳的冷嘲热讽,再也不用被沈月婵使唤来使唤去……可以随心所欲的过日子,可以放心大胆的做生意,赚到的每一文钱都可以装进自己的口袋里,如此一来,就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赚到大姐的赎身钱,尽早将大姐接回来了。” 不得不说,沈采萱画出的大饼很诱人,成功的哄住了沈采薇。 沈采薇感觉自己被说服了,点了点头:“哪怕只是为了大姐,也得要分家!只是,分家不是那么容易的,家里恐怕不会答应,就连咱爹娘多半也不会答应。” “这你不用担心,我会想办法让他们答应的。”沈采萱给沈采薇布置任务,“二姐,你要做的,就是在娘耳边有意无意的说些分家的好处。不求彻底说服她,只求她对分家不要太排斥。” 沈采薇脸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缓缓的点了点头。 第20章 没吃饱 时候不早了,姐妹俩决定打道回府。 沿原路返回时,沈采薇抑制不住心中的憧憬,忍不住和沈采萱讨论起了做生意的细节。 忽而,沈采薇脸上露出些许遗憾的表情:“凉粉到底是什么滋味?光听你讲,没法儿真切的感受到,好想亲口尝一下啊!只可惜,还没到木馒头收获的季节,至少得要再等上一个月,才能尝到凉粉的滋味。” 沈采萱闻言,沉吟片刻,说道:“或许不用等上一个月。要是能够找到凉粉草的话,现在就能做出凉粉来。” 凉粉的制作方法有很多种,能用于制作凉粉的植物远不止薜荔果这一种。 光是沈采萱外婆家附近的山林里,就有三种植物可以用于制作凉粉,分别是薜荔果、爱玉子和凉粉草。 凤凰山脉与沈采萱外婆家附近的山林,两地的地理环境极为相似。既然薜荔果能够在这儿找到,那么爱玉子和凉粉草大概率也能够在这儿找到。 爱玉子和薜荔果差不多——长得很相似,收获期也很相近。 换言之,爱玉子也得要再过一两个月才能够采摘。 因此,爱玉子暂时不做考虑。 凉粉草则不同,不必久等,现在采摘回来,就可以用其制作出凉粉。 沈采薇对制作凉粉很上心,得知上述情况之后,当即决定午后再度上山,四处寻找凉粉草。 沈采薇说到做到,用过午饭之后,便带上铁锹和竹篓,迫不及待的拉着沈采萱上山了。 值得一提的是,沈家今天的午饭……相当的一言难尽。 今天的午饭由小严氏掌勺,不知是小严氏的厨艺太差劲,还是小严氏偷懒,为了图省事,把人吃的午饭和猪吃的饲料一锅煮了,反正今天的午饭看上去像猪食,闻上去像猪食,吃上去也像猪食。 正午时分,沈家的堂屋里弥漫着一股销魂的猪食味,一大家子人围坐一堂,望着自己面前的猪食,啊不,是饭食,神情恍惚,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地方,来到了猪圈之中。 这样的结果就是一大家子人,谁都没吃饱。 山上,沈采萱捂着没吃饱的肚子四处张望了一会儿,说道:“二姐,我看过了,这附近有好多凉粉草,你不妨多挖一点回去。我去那边的林子转转,看能不能找到点野果什么的垫垫肚子。” 正在埋头苦挖的沈采薇闻言,当即抬起头来看了看,发现沈采萱所说的那片树林看上去很幽深,犹豫片刻,说道:“你要找野果对吧?走,我陪你一道去。” 找野果只是个由头,沈采萱其实就是想借此远离沈采薇的视线罢了。 既然如此,沈采萱自然不肯让沈采薇陪自己一道去。 沈采萱道:“二姐,我知道你担心我的安危,生怕我会在林子里遇上危险,所以不放心我一个人过去。可那就一普通的林子呀,再寻常不过了,里面哪会有什么危险呀?退一万步讲,就算我在里面遇到了危险,那儿离这儿又不远,我大喊上一声,你不就知道了吗?到那时,你再来救我也不迟嘛,根本就没必要时时刻刻、一步不离的跟着我。” 沈采薇略一沉吟,还是坚持己见,非要跟去不可。 沈采萱见状,又是感动,又是无奈:“二姐,我知道,你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上回我独自上山,倒霉催的,遭了歹人的暗算,受伤不轻,可把你给吓坏了。得知了那歹人的存在之后,你就提心吊胆的,生怕我独自上山又遇上那歹人,再次遭了那歹人的毒手对不对?老实说,你的担忧不无道理,但心存戒备就好,没有必要时时刻刻都惶惶不安的防备着。 “为什么这么说?第一,尽管那歹人到底是谁,咱们还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行事鬼祟的他(她)必定心中有鬼,很怕自己的阴私被更多的人知道,这才会暗中加害我。暗中加害的次数越多,暴露的可能性就越大。那歹人一次暗中加害不成,不大可能冒着巨大的风险再次暗中加害。 “第二,那天我之所以一下子就中了招,是因为我压根儿没想到出来挖个野菜也要被人打,全无防备。现在则不同,我已经生出了防备之心,独自一人在外时,都会有意识的提高警觉,如今的我,绝不是谁想加害,就能够加害的。 “所以说,二姐你别为我担心了,继续留在这儿挖凉粉草就好,不用陪我进林子。” 沈采薇犹豫了好久好久,最终点了点头。 沈采萱为歹人所害,差点命丧黄泉——这事带给沈采薇的冲击太大。 哪怕沈采萱劝了又劝,沈采薇自己也试着说服自己,可她心理上的阴影总是迈不过去。 正因如此,沈采薇根本不放心让沈采萱独自上山,上山之后,也不放心让沈采萱离开自己的视线。 可以这么说吧,沈采薇恨不能将沈采萱拴在自己的腰带上,让她寸步不离自己身边。 可是……不行啊,自己护得了自家妹妹一时,护不了自家妹妹一世,总要让她离开自己身边的。 既然自家妹妹坚持要独自前往那片林子,那就成全她吧——反正青天白日的,那片林子又不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料想里面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吧? 沈采萱看得出来,沈采薇虽然答应了,但她答应得很勉强,依旧忧心忡忡的。 沈采萱真心喜欢这个处处为自己着想的女孩子,不愿让她为自己担忧,便开始想起了对策。 思量了一会儿,沈采萱拉着沈采薇来到附近的一棵樟树跟前。 而后,她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二姐,我在那户人家的时候,起先是在厨房当粗使丫头,后来夫人花重金为小姐从燕京请来一位教养嬷嬷,我就被派去侍候那位嬷嬷。那位嬷嬷姓陈,来历不凡,本事相当了得,不仅精通琴棋书画,还有一身好武艺。 “陈嬷嬷很看重我,闲暇之余,不仅教我读书写字,还传我武功。虽说我习武时日尚短,功力尚浅,不足以打败练家子,但自保的能力还是有一些的,寻常人很难伤到我。不信你看!” 话音刚落,沈采萱就一脚踹上了那棵树。 于是乎,那棵长得好好的樟树就遭了殃——只听咔嚓一声,碗口粗细的树干从中折断,整棵树就这么呜呼哀哉了。 骤然见了这一幕,沈采薇被吓得不轻,猛然后退了一步,眼睛里写满了震惊。 啥情况这是?! 虽说眼前这棵树只有碗口粗细,不算特别粗壮,但饶是如此,这样的树也绝非寻常人想踢断就能踢断的。 别说十来岁的小姑娘,就是换成正当壮年的彪形大汉,要是没有练过,也很难一脚踢断这样一棵树。 甭管沈采萱芯子是什么,可她外表看上去就是一个小萝莉,还是身娇体柔易推倒的那种,居然能够一脚断树,着实令人惊掉了下巴。 第21章 亲测有效 事实上,看到了眼前这一幕,岂止是沈采薇受了惊吓,就连沈采萱本人,也被结结实实的吓到了。 话说,沈采萱昨夜意外发现了莲花玉佩之中的玄机——玉佩里暗藏着一个空间。 据称,该空间功能颇多,最大的亮点在于内附一个辅助系统,绑定之后,可以帮助宿主成为人生赢家。 尽管辅助系统噱头满满,奈何沈采萱就是不上钩,死活不肯绑定。 为了哄沈采薇绑定系统,主系统只得给她一点甜头——送出了一个新手礼包。 新手礼包里面的内容颇为丰富,既有宝贝,也有技能。 其中,技能分为两种,一种是专属技能,一种是附属技能。 附属技能只能用一次,用过就失效。 专属技能则不同,完全属于宿主,永不失效。 举例来说,沈采萱现有的专属技能为:武功lv1,这就意味着,她如今身怀武功,且会一直身怀武功,再也不是没有武功的寻常人。 会武功诶,那敢情好! 得知自己身怀武功之后,沈采萱十分欣喜,恨不能当场演练一遍,验证一下自己的武功到底处于何种水平。 奈何条件不允许——沈采萱与沈采薇同睡一张床,生怕自己长期滞留空间之中,会被沈采薇察觉到异常,沈采萱根本不敢在空间里多待,自然也就没能检测自己武功的深浅——关于武功,沈采萱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脑海里过一遍。 今早过了一遍之后,沈采萱颇为失望。 原来,武功lv1这项技能所包含的武功并不全面,就只有点穴功夫和拳脚功夫,高来高去的轻身功夫以及玄之又玄的内功心法等,都不包含在内。 尽管点穴功夫亲测有效——小严氏为什么突然之间哑巴了?正是因为沈采萱趁人不注意,悄悄点了她哑穴——但是对于拳脚功夫,沈采萱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原因无他,武功lv1中的拳脚功夫就只有一套罗汉拳。 罗汉拳是少林入门功夫,沈采萱不识货,认为这套拳法粗浅之极,没有什么搞头。 方才沈采萱为了向沈采薇证明自己会武功,一脚踹上了身前的樟树,用的就是罗汉拳的腿上功夫。 沈采萱料想一脚过后,那棵樟树会剧烈摇晃,这效果就足够说服沈采薇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那棵樟树……断了,它居然断了! 天啊,这怎么可能?又不是降龙十八掌,再寻常不过的罗汉拳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威力?! 沈采萱整个人都惊呆惹。 姐妹俩的表情如出一辙,沈采薇同样满脸呆滞。 亲眼见证了沈采萱惊人的武力值之后,沈采薇不禁恍惚的想,自家妹妹在那户人家待了三年,不仅带回来一大箱东西,学会了读书写字,得到了吃食方子,还练就了一身武艺…… 我的天,那到底是什么神仙人家啊! “二姐,我想独自去那片林子里转转。” 听到沈采萱旧话重提,沈采薇恍惚的点了点头:“去吧,去吧。” 自家妹妹有这么一身武艺,哪里还用担心她会被歹人暗算呀? 如今的沈采薇,对沈采萱放心的很。 终于摆脱了沈采薇,沈采萱在心里比了个剪刀手,迫不及待的冲进了那片林子。 来到林子深处,沈采萱四处张望,确认四下无人之后,闪身进了空间。 沈采萱先不忙别的,赶紧将那套罗汉拳从头到尾打了一遍。 结果,沈采萱惊讶的发现,即便是如此粗浅的拳法,自己也没有学到家,动作总是不到位,可谓是错漏百出。 那么问题来了,自己的拳脚功夫明明很不咋地,怎么一脚下去,那棵树就呜呼哀哉了呢? 沈采萱琢磨了半天,隐约有些明白了——真正厉害的不是自己的拳脚功夫,而是那颗九转真元再造神丹。 那神丹到底有多么神奇,暂且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服用之后,可以使人力大无穷。 正所谓“一力降十会”,尽管沈采萱拳脚武功平平,可如今的她拥有一身蛮力,一拳一脚出去,威力不可小觑。 原来自己的真功夫并不咋地呀,这可真叫人遗憾。 要知道,由于系统的奇葩属性,沈采萱必将会在“搞事情拉仇恨”的路上一去不复返,势必会招惹上一个又一个仇家。 那么多的仇家,必须得有真功夫傍身啊! 这要是没有真功夫,说不定哪一天,沈采萱就被仇家给灭了。 沈采萱寻思着,往后可得要勤练武功,不求功力大增,但求能够自保。 筹划完了武功方面的事宜,沈采萱快步前往湖心亭。 沈采萱在铜镜前坐下,轻轻点了点镜面,镜中立刻出现了熟悉的浅蓝色界面: 【等级:1】 【活力值:456】 【仇恨值:3028】 【百宝箱:空】 【专属技能:武功lv1】 【附属技能:满天花雨】 活力值不过四百多而已,仇恨值却高达三千?! 尽管沈采萱不知道活力值和仇恨值的评分基准,但直觉告诉她,有人很恨她,恨得牙痒痒,甚至恨不得让她去死。 沈采萱啧了一声,满脸“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沧桑,心说严氏那帮人的气量也太小了,一点都不和谐友好。 身边的亲友这么不和谐,这么不友好,咋整? 是忍过去,试着修复感情呢,还是怼回去,继续“搞事情拉仇恨”的日常呢? 三观奇正的沈采萱陷入了沉思,在做出决定之前,她想要深入了解一下兑换机制。 发现活力值和仇恨值达到一定数值之后,可兑换的宝贝和技能相当拿得出手,沈采萱不再有任何动摇,毅然决然的决定——以直报怨。 极品当前,不必客气,不必有所保留,直接怼回去! 第22章 弃文从商 话说,活力值和仇恨值可以用于兑换各种各样的宝贝和技能,涵盖衣食住行等各方面。 由于等级过低,兑换范围受到限制,沈采萱暂时只能兑换初级的宝贝和技能,且仅限于饮食方面。 沈采萱进入到兑换界面,粗略的浏览了一遍,惊喜的发现,尽管兑换范围受到限制,但可兑换的宝贝和技能的种类依旧高达上千种,其中不少都令她心动不已。 然而,种类虽然繁多,可供沈采萱她选择的余地却很小——但凡像样一点的宝贝或技能,都需要十万以上的积分,她手里才三千多积分,根本兑换不了心仪的宝贝或技能。 “红薯的n种吃法”,这是什么鬼? “削皮术”,这又是什么鬼? 这样的宝贝或技能,还不如不要! 沈采萱想好了,宁缺毋滥——宁可暂时不兑换,也不要兑换乱七八糟的破玩意。 这点活力值和仇恨值可不够啊,远远不够,看来我还得加把劲儿啊! 沈采萱握紧拳头,暗下决心。 *** 日子过得飞快,一晃好几天过去了。 这几天里,苏氏每天都打着学织布的幌子往杨家跑。 杨家的老太太——也就是孙婆子虽说嘴上不怎么积德,其实为人还不错,她很喜欢勤恳踏实的苏氏,不仅吩咐儿媳好好教苏氏,还时不时拉着苏氏闲聊。 苏氏时刻不忘沈采萱的嘱咐,总是有意无意的将话题引向男婚女嫁。 男婚女嫁? 哎哟,这可是孙婆子最喜爱的话题,一听苏氏提及,立刻打开话匣子,滔滔不绝说个没完。 然而很遗憾,严氏想要让沈采薇嫁的那户人家远在好几百里之外的隔壁县,尽管孙婆子打听消息的本事一流,可两地相距实在太远,那户人家的情况,她根本无从得知。 不过,孙婆子不经意间透露出一则消息——严氏与县里的蒋媒婆关系不错,两人一直有往来,而那个蒋媒婆,风评似乎不太好。 上述是苏氏打听回来的消息,与此同时,沈正榕也没有闲着,他一直在暗中打听沈世贵和沈正樟的近况。 据了解,沈世贵没有读书的天赋,且他平日里不怎么用功,所以他学业平平。 依照他目前的水准,考中举人肯定是别想了,就连能否考中秀才都很悬。 沈正樟同样没有读书的天赋,但他平日里颇为刻苦,所以他学业还不错——虽然达不到顶尖水准,但远比沈世贵要强。 就他目前的水准而言,能不能中举难说,但考中秀才还是很有希望的。 不久前,沈世贵和沈正樟双双落榜了,都没能考中秀才。 尽管这已经不是他俩第一次落榜了,可谓是屡战屡败,但他俩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打击,很快就重拾信心,回到县城的学堂,继续学业。 可不知是什么原因,近来县城的学堂里,只能够看到沈世贵的身影,却不见沈正樟的踪影。 有几个同窗素来与沈正樟交好,他们惦念着沈正樟,就跑去向沈世贵打听沈正樟的下落。 沈世贵告知他们,沈正樟跟人做生意去了。 好端端的读书人竟然沦为了商人,对此,不少同窗都扼腕叹息。 听了沈正榕打听回来的情况,沈采薇和沈采萱对视一眼,眼睛里写满了困惑。 记忆之中,沈世贵和沈正樟再次落榜——消息传来,当天晚上,沈寿海将全家人都叫到了堂屋。 沈寿海表示,沈世贵和沈正樟没中,不是他俩本身的水平不行,而是他俩现在就读的学堂水平不行。 为了确保沈家以后能出举人,家里决定设法另寻名师。 不过,名师的束脩肯定少不了,家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同时送两个人去名师那儿求学。 几经考虑之后,家里决定让沈世贵师从名师,至于沈正樟,则继续留在原来的学堂里。 这不对啊?! 按照家里的安排,沈正樟只是不能够师从名师而已,学业还是可以继续的呀。 他怎么不读书,跑去做生意了? 再者弃文从商,这么大的事儿,他们二房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 要知道,他们二房供养了沈正樟这么多年,现如今沈正樟弃文从商,于情于理都应该知会他们二房一声,好歹算是给了他们二房一个交代。 可事实上,家里根本没有将此事告知他们二房,要不是沈正榕从别人口中打听到了消息,他们二房至今还被蒙在鼓里。 关于此事,沈采薇和沈采萱意见相同——这里面肯定有鬼! 但,到底是什么鬼,由于有效信息太少,暂时还不得而知。 沈采萱认为,老实窝在家里坐井观天可不行,必须前往县城,亲自查探才行。 只不过,突然提出要去县城,一则家里未必会同意,二则容易打草惊蛇。 稳妥起见,必须找个合适的借口才行。 然而,什么样的借口才合适呢? 沈采萱想了好几天都没能想出来,着实头疼不已。 不过很快沈采萱就不用头疼了,因为借口自己送上门来了。 只是,这借口……有些令人痛心。 *** 这几天,沈采薇和沈采萱天天往山上跑,说是去挖野菜,其实不然。 沈采薇四处挖凉粉草以及一些常见的草药,沈采萱则悄悄进入空间之中,勤练武艺。 这天傍晚,沈采薇和沈采萱结伴下山,一回到家中,就从苏氏口中得知了一个意料之中的消息—— 话说,今天轮到沈家二房洗衣做饭,所以苏氏早早就从杨家回来了。 苏氏正忙着淘米做饭呢,严氏忽然把她叫了过去。 严氏叫她,不为别的,就是要和她说说二房两个姑娘的亲事。 第一,上回家里给沈采薇张罗的那门亲事不能再拖下去了,希望苏氏把握机会,赶紧点头应下。 第二,沈采萱在外受了三年苦,家里为了补偿她,四处为她打听合适的人家,希望她能够嫁个好人家。 打听了好久,今天终于有了眉目——隔壁县有一户万里挑一的好人家,正在为他们家的小儿子精心挑选媳妇,这么好的条件,谁家的姑娘嫁进去,就相当于掉进了福窝里。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为了沈采萱的终生幸福着想,严氏苦口婆心的劝说苏氏,让她一定要应下这门亲事。 第23章 迟迟未归 又是隔壁县,又是万里挑一的好人家,又是上佳的女婿人选…… 呵呵,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哼,我就知道,她会这么说!”沈采薇冷笑出声,看着苏氏,问道,“娘,你是怎么答复她的?” 苏氏不想引起女儿的误会,立刻复述了一遍当时的情景,一五一十,毫无隐瞒—— 当时,苏氏道:“娘,这两门亲事关系到二娘和四娘的终身,我一个妇道人家,可做不了主,得问问孩子他爹的意思。” 严氏道:“这么好的亲事,不必问,老二他一定会答应的!所以,你直接答应了就行。” 苏氏一个劲儿的摇头,一叠声说“这可不行!这可不行!”,无论严氏怎么劝说,她就是咬牙不肯答应。 到了后来,苏氏眼见火候差不多了,装作被逼无奈的样子,说道:“娘,不是我不是好歹,非要拂逆了你的一番好意,实在是、实在是……这事儿我真做不了主啊!要不这样吧,明儿个我领着几个孩子去一趟县城,亲口问问孩子他爹的意思。要是孩子他爹没意见,这两门亲事就这么定下了!” 眼见严氏一脸犹豫,迟迟不肯答应,苏氏又补充了一句:“其实,明儿个也就是走个过场而已,孩子他爹不大可能有什么意见的。” 严氏闻言,终于点头答应了。 *** 听完了苏氏的复述,沈采薇笑逐颜开,夸奖道:“干得好!娘,你好厉害!” 严氏将会如何算计他们二房,沈采薇和沈采萱早就料想到了。 针对这些算计,姐妹俩事先制定好了应对之策,并传授给苏氏,让她临场应用。 方才在严氏面前,苏氏其实是在按姐妹俩的剧本来。 尽管只是照本宣科而已,可对于素来老实的苏氏来说,这并非易事。 正因如此,沈采薇对苏氏的表现非常满意。 “哪里哪里,都是你和四娘教的好。”苏氏谦虚道。 “教的再好有什么用?主要还得靠临场发挥。”沈采薇一脸赞赏,“娘,你在奶面前居然没怯场,真了不起!” “四郎去哪儿了?”一旁的沈采萱打断了母女俩的商业互吹,“他不是应该待在家里学写字吗?怎么一直没见到他的人影?” 苏氏一怔:“四郎?我回来老半天了,也一直没有见到他。”说着,她不禁担忧起来,“这孩子不在家,他能在哪儿呢?天都快黑了,他怎么还不回家呢?” “别担心。”沈采薇不以为意的说道,“四郎肯定是跑出去玩了,玩着玩着,就忘了时辰。再过一会儿,他自然就会回来了。” 话说到这里,沈采薇略顿了顿,看向沈采萱:“四娘,你要求四郎一天学写十个字,这要求是不是……太高了些?”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沈正榕为了帮助苏氏分担家务,几乎足不出户,很少外出玩耍。 前几天,经过沈采萱的一番争取,苏氏终于可以从繁重的家务之中解脱出来,自然而然的,沈正榕也获得了解脱,可以外出玩耍了。 然而,沈正榕很上进,跑去外面玩耍了两天,从小伙伴那儿打听到了沈世贵和沈正樟的近况之后,他便不再出去了,转而缠着沈采萱,要沈采萱教他读书写字。 自家弟弟要上进,这无疑是好事,沈采萱当然不会反对。 可问题是,读书写字,沈家二房别说书了,就连纸笔都没有,沈采萱真不知该怎么教。 琢磨了半天,沈采萱在屋前空地上用树枝划出几个字,让沈正榕拿着树枝,照着那几个字写。 刚开始,沈采萱让沈正榕一天学写五个字。 眼见沈正榕的学习能力还不错,沈采萱就直接加倍,将每天的学习任务增加到十个字。 或许是高估了沈正榕的学习能力吧,十个字,对于他而言,难度非常大,他每天都学得抓耳挠腮、苦不堪言。 沈采薇认为,沈正榕多半是受不了这么高强度的学习,就逃学了。 “四郎都十岁了,已经错过了开蒙的最佳时机。他这个年纪,要求他一天学写十个字,确实有些为难他了呢。”苏氏冲沈采萱提议道,“四娘,要不别十个字了,还是五个字吧。” 沈采萱略一沉吟,便答应了下来。 沈采薇笑道:“待会儿四郎回来了,听说每天只用学写五个字,肯定乐坏了。” 苏氏也笑道:“是呀,四郎一定会很高兴的。” 然而,苏氏母女仨等了又等,都没能等回沈正榕。 哪怕是最乐观的沈采薇,也觉得不对劲了,心中升起浓浓的担忧。 转眼到了晚饭时间,沈采薇当众问道:“四郎到现在还没回来,你们之中,可有谁知道他去哪儿了?” 众人口径一致,都表示自己不知道沈正榕的去向。 沈采萱察言观色的功夫不弱。 沈采薇问话的同时,沈采萱正凝神查看众人神色,忽而,她敏锐的察觉到,沈月婵神色有异! “四郎可不是贪玩的孩子,他怎么还没回来?”对于沈正榕这个孙子,沈寿海还是很疼爱的,得知他至今未归,而家人全都不知道他的去向,不禁担忧了起来,沉吟片刻,说道,“快快快,赶紧吃饭!吃完饭,就打着灯笼去外面找四郎。” 一听说要摸黑出去找人,沈家三郎沈正柏不乐意了,扁了扁嘴道:“找什么找?他肯定是在外头玩儿疯了,忘记了回来。再等一会儿,不用人找,他自己就回来了。” 沈正柏的话引起了他爹沈世富的共鸣,只听沈世富附和道,“就是就是,找什么找?根本没那必要!” 听听,三郎和老三说的都是什么话?简直无情无义! 沈寿海最恨家人不团结,当场怒了:“谁说没必要?找,所有人,一个不落,全都给我出去找!” 所有人?言下之意是,女人孩子也得出去找? 沈家五娘沈采萍原以为事不关己,听了这话,得知自己也要出去找人,忍不住小声抱怨:“自己贪玩,连累全家人受罪,什么人啊这是?!” 沈月婵冷哼一声,一脸的不配合:“我的伤还没好呢,可不能出去吹风。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 沈月婵话音才落,沈家五郎沈正杨就看了一眼沈月婵,几番欲言又止。 第24章 迷失山林 沈采萱一直密切关注着在场众人的反应——重点监视沈月婵——这一幕,她尽收眼底。 沈采萱心念电转,按捺住了揪住沈月婵的衣襟、当场质问的冲动,始终面无表情、按兵不动。 直到全家出动,除了沈月婵之外,所有人都陆陆续续走出了家门,沈采萱这才有所行动——她悄悄缀在沈正杨身后,到了一个四下无人的所在,趁他不备,捂住了他的嘴,随即将他拖到了暗处。 沈采萱正琢磨着要不要严刑逼供呢,没承想,沈正杨不禁吓,沈采萱两句狠话一撂,他就马上竹筒倒豆子原原本本交代了。 原来,今天下午,沈正杨从外面回来,路过西厢房时,发现沈正榕正蹲在屋子前面的空地上写写画画。 出于好奇,沈正杨凑了过去,问沈正榕这是在做什么。 得知沈正榕这是在学写字,沈正杨这个学渣立刻失去了兴趣,掉头就走。 没走多远,沈正杨就听见沈月婵喊沈正榕过去,回头一看,他赫然发现沈月婵站在堂屋门前,而她手里捧着一竹萝红艳艳的果子! 啥情况这是?难不成,小姑要给四郎开小灶? 沈正杨不干了,立刻凑了上去,想要分一杯羹。 结果,沈正杨走到半路上,就听见沈月婵在吩咐沈正榕,让他赶紧上山,为她摘她手里的这种果子。 切,原来不是开小灶,而是找人干活儿呀! 沈正杨可不想被抓壮丁,趁着沈月婵还没发现他,一溜烟跑了。 “四郎是上山了。”沈正杨很肯定的说道,“后来我蹲在门口玩儿,亲眼看见四郎背着个小竹篓,往后山方向去了。” 作为望山村的孩子,上山摘野果,这是常规操作,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问题是,天都黑了好一阵了,却还不回来,这就有点不对劲了。 难不成,四郎在山上遇到了……危险?! 思及至此,沈采萱心头一颤,当即追问道:“那是什么果子,你知道吗?” 沈正杨还真知道:“那是深山里的果子,普通人可摘不到,得是常年进山的猎户才能摘得到。大概是去年的这个时候吧,村东头的柳老爹打猎回来,半路上碰见了我,就顺手给了我几个果子。我记得很清楚,那果子跟今天小姑拿在手里的果子一模一样!” 居然让一个孩子去深山里摘果子,这就够过分的了! 更过分的是,明知孩子进山未归,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心安理得的待在家里! 这一刻,沈采萱出离的愤怒了,要不是忙于寻找沈正榕,没有工夫,她非冲回沈家,生撕了沈月婵不可。 沈采萱和沈正杨说话的这会儿工夫,沈家其他人四散开来,分布在村里的各个角落。 由于没有通讯工具,很难确认每个人的实时位置。 沈采萱在附近转了一圈,既没找到苏氏,也没找到沈采薇,犹豫片刻之后,一咬牙一跺脚,径自朝后山方向疾步跑去。 深山老林本就危险,夜间的深山老林更是危险万分。 苏氏和沈采薇要是听说沈正榕极有可能身陷深山老林之中,势必会不顾一切的进山寻找。 这种做法显然不够明智——不仅很难找回沈正榕,还可能把自己搭进去。 而沈采萱则不同,她身负武功,且自带随身空间,即便倒霉催的,在深山老林里遇上豺狼虎豹,也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正因如此,沈采萱不说一声,便独自前往深山老林。 凤凰山脉占地那么广阔,一个人深入其中,犹如一滴水汇入汪洋大海,要想将他(她)找回,无异于大海捞针。 万幸的是,沈正榕并没有进入真正的深山老林,他在靠近村庄的近处山林里没找到沈月婵指明要的那种果子,便往里走了走,没走多远,便发现了结着那种果子的果树,当即停下了脚步。 不幸的是,沈正榕上树摘果子时,一个不慎,从高高的果树上摔了下来,随后滚下了山坡,摔伤了腿脚,动弹不得。 沈正榕只是失去了行动能力而已,神志十分清楚。 此时此刻,沈正榕正躺在山坡下的草堆里,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当即大声做出回应:“我在这儿!我在这儿!” 呼喊沈正榕的自然是沈采萱。 自从服下那颗九转真元再造神丹,沈采萱腰不酸了,腿不疼了,一口气上五楼,啊不,是一口气跑几十里山路,嘿,不费劲儿。 更妙的是,她变得更加的耳聪目明。 耳力极佳的沈采萱第一时间就听到了沈正榕的回应,循声找了过来。 看到灰头土脸、四仰八叉倒在草堆里的沈正榕,沈采萱鼻子一酸,忙扑了上去,一叠声的问道:“四郎,四郎!你还好吧,你还好吧?” 沈正榕生怕沈采萱着急,忙道:“我只是腿有些痛,站不起来,其实还好。” 沈采萱长长松了口气,但她并没有彻底放下心来,又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确认他并无大碍,这才安心了。 虽说这儿距离真正的深山老林还有一定的距离,按照常理,不会有什么野兽出没。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正值初夏,乃是各种野兽活动的旺季,说不定有头野兽脑子抽风,溜达溜达,就跑这儿来了呢? 总而言之,此地不宜久留。 沈采萱思量片刻过后,便背起沈正榕,循原路返回。 然而,沈采萱的设想虽好,真正执行起来,却出现了偏差。 沈采萱记得很清楚,来的时候,明明就是从这个方向来的,可回去的时候,顺着这个方向往回走,却怎么也走不出山林了! 更要命的是,四周的树林越来越茂密,附近的山崖越来越陡峭……种种迹象显示,这不是在远离山林,而是在深入山林。 沈采萱渐渐意识到自己正在背道而驰,踌躇片刻,停下脚步:“四郎,你认得下山的路吗?” 沈正榕四下张望一番之后,遗憾的叹了口气:“这要是白天,我说不定能够找到回家的路。可这会儿,月亮底下,我感觉哪哪儿都一样,根本分不清这是哪儿跟哪儿。” 第25章 撒丫子就跑 沈采萱沉吟片刻,本打算留在原地,等到天亮之后,再觅路回家。 但就在此时,一阵山风刮来,沈采萱察觉到,她背上的沈正榕被风吹得瑟瑟发抖。 虽然已是夏天,但夜晚山里气温很低,普通人很难承受住。 沈采萱服下神丹之后,不再畏惧严寒,这点小风压根儿不会对她造成任何影响。 沈正榕则不同,他那身单薄的衣裳根本抵挡不了山里夜间的低温,加上他有伤在身,身体不免有些虚弱,如果继续留在毫无遮挡的原地,他大概率会感染风寒。 在缺医少药的古代,一场风寒可能要了人的性命,绝对不容小觑。 沈采萱当即放下沈正榕,解下自己的外衣给他披上,然后重新背起他,一边疾步行走,一边四处查看。 沈采萱想找个山洞,可找来找去都找不着,只得退而求其次,在山边找了块大石头,和沈正榕一起,躲到了石头后面,勉强能够挡住无处不在的山风。 姐弟俩以为终于可以安顿下来了,正打算轮流眯一会儿,便在此时,忽听得远处隐隐约约传来了凄厉的狼嚎声。 静夜听来,只觉毛骨悚然。 姐弟俩抱成一团,窃窃私语: “四郎,是我的错觉吗?我怎么觉得狼嚎声越来越近了?” “或许……不是错觉,我也感觉狼嚎声正在一点一点的向咱靠近。” “哈哈,就算有狼,可这么大一片山林呢,咱还躲在石头后面,它不可能找到咱的,你说是吧四郎?” “四娘,我觉得……咱还是继续赶路吧!!!” 沈采萱从善如流,背起沈正榕,在辨明狼嚎声是从哪个方向传来之后,当即朝着相反的方向,撒丫子就跑。 跑啊跑,跑啊跑,狼嚎声早已消失不见,相信已经彻底摆脱了恶狼的潜在威胁,可悲催的是,慌不择路,一阵乱跑之后,姐弟俩彻底陷入了深山老林之中,来到了一处悬崖边。 悬崖之上,姐弟俩一站一坐,看着一望无际的深渊,沉默了良久良久。 沈正榕很有自知之明,他可不认为他们姐弟能够自行走出这里。 在他看来,为今之计,只有等待救援。 “四娘,你说,娘和二姐可以找过来吗?” 沈采萱在长久的沉默之后,艰涩的答道:“……可以的吧。” 沈采萱根本不敢告诉沈正榕,苏氏和沈采薇压根儿就不知道他们姐弟进山了。 我的亲姐诶,你的语气可不可以确定一点啊? 尽管沈采萱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可她这答复还不如不给,因为沈正榕听在耳里,他的心啊,拔凉拔凉的,整个人都僵硬住了。 察觉到了自己弟弟的僵硬,沈采萱干笑两声:“没事儿没事儿,不就是一片林子嘛,总有尽头的。一天两天的,咱可能走不出去,过上个十天半个月,咱肯定能够走出去的。” 十天半个月…… 沈正榕觉得自己好像一点都没有被安慰到,反而更加的绝望了。 “要不是为了救我,你也不会陷在这儿出不去了,都是我害了你。”沈正榕羞愧地低下了脑袋,郑重道歉,“对不起,三姐。” 沈采萱和沈正榕乃是龙凤胎,沈采萱要比沈正榕早出生一刻钟。 一直以来,沈正榕都不愿意称呼沈采萱——这个仅比自己大一丁点的小丫头为姐姐,总是没大没小的喊她“四娘”。 现如今,沈正榕自觉无法走出深山老林,必然要和沈采萱一起葬身在此处了。 自己死就算了,还搭上了无辜的沈采萱,沈正榕不禁又羞又愧,生怕以后没有机会了,赶紧喊出了那声饱含歉意、迟来多年的“三姐”。 沈采萱托起沈正榕低垂的下巴,平视着他,正色道:“不要低头,更不要道歉!记住,你没有错!错不在你,错在沈月婵,真正应该道歉的人应该是她!” 沈正榕泣不成声:“可是,可是……要不是为了救我……” “没有可是!不许你说丧气话!”沈采萱大声打断沈正榕,斩钉截铁的说道,“相信自己,我们一定可以走出去的!” 说罢,沈采萱重新背起沈正榕,开始了新的征途。 努力就有希望。 不久之后,沈采萱走着走着,忽听得远处传来淙淙水声。 有水源?! 沈采萱精神一振,循声飞奔了过去。 正如她所期望的那样,很快就顺利找到了水源——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溪。 沈采萱很高兴:“咱们望山村依山傍水,山是凤凰山,水是从凤凰山上流下来的溪水。要是沿着这条小溪一直往前走,说不定咱们就能够回到望山村了。” 沈正榕大喜过望,附和道:“是的呢。我听柳老爹说过,有水源的地方就有可能有人烟。顺着水源一路走过去,就算不能直接回到望山村,也多半可以找到其他村庄,到时候,咱就可以一路打听着回家了。” 姐弟俩看到了回家的希望,便不再火急火燎的忙于赶路了,在溪畔找了一棵大树,心情愉悦的倚树坐下。 忽而,沈采萱心念一动,跑到小溪那儿,背对着沈正榕,打了一竹筒水回来:“你都已经大半天水米未进了,肯定又渴又饿,赶紧喝点水解解渴吧。” 沈正榕一怔,接过那竹筒:“这竹筒是从哪儿来的?” 沈采萱轻描淡写道:“还能是从哪儿来的?自然是我带来的。” 沈正榕面露困惑:“你带来的?咦,之前我怎么没见到?” “之前我藏在怀里呢,你没见到很正常。”沈采萱不耐烦道,“行了行了,赶紧喝你的水吧,哪来那么多废话?!” 沈正榕一想,也是哈! 不是带来的,难道是凭空变出来的不成? 噫,这怎么可能嘛! 沈正榕不再纠结,低头喝水。 结果…… “哇,好好喝!凤凰山果然是块宝地,这儿的水都比别处的要好喝得多!”沈正榕满脸惊叹,砸吧砸吧嘴,将那竹筒递给沈采萱,“四娘,你快尝尝看,可甜可甜啦!” 第26章 江湖仇杀 沈采萱没接:“我刚刚已经在溪边喝过了,这筒水你自己喝就好。够不够?不够我再给你打点回来。” “嗯,那就麻烦你再给我打点回来吧!”沈正榕一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样,啧啧称赞,“天啊,我这辈子就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水!” 沈正榕当然没有喝过这样的水,因为这水根本就不是出自山溪,而是来自空间里的灵泉。 话说,这些天来,沈采萱习武之余,就在空间里到处乱逛,想要寻摸些好东西划拉走。 结果,沈采萱发现,这空间里看着仙气缭绕的,一副很高大上的样子,实则精穷精穷的,里面压根儿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那些奇花异草了。 只可惜,沈采萱不识货。 尽管直觉告诉她,那些奇花异草是世间难得一见的好东西,可它们叫什么名字,都有什么用途……对此,她一无所知。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无数奇花异草之中,当属莲池中央的莲花最为珍贵。 沈采萱再次将不怀好意的目光投向了那些莲花。 那些莲花仿佛极具灵性,能够感受到来自某人的威胁,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应对——莲花无风自动,轻轻摇曳,片刻之后,所有的花蕊齐刷刷的指向了正东方。 那一瞬间,沈采萱福至心灵,当即沿着九曲回廊走向正东方。 在莲池的尽头,沈采萱赫然发现了一眼清泉,掬一捧泉水饮尽,入口清冽,甘美异常。 更妙的是,喝过泉水之后,疲劳顿消。 沈采萱就是再不识货,也知道这泉水是好东西,应当就是传说中的灵泉。 自那以后,沈采萱便准备了好几个竹筒,每天都带着竹筒去灵泉那儿打水。 身边无人时,她便用灵泉水解渴。 方才,沈采萱见沈正榕身上有伤,心生怜惜,便取出了灵泉水给他喝,希望借助灵泉的力量,令他早日康复。 沈正榕喝过灵泉水之后,精神大振,开始有精力左顾右盼。 忽而,沈正榕指向山溪对面:“你看,那好像是果树诶!” 沈采萱顺着沈正榕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对面的山崖上看到了大片大片结着果子的果树。 就在此时,一阵清风吹过,吹散了笼罩在月亮之上的薄雾,刹那之间,四下里洒满了清光。 如此一来,姐弟俩看得更清楚了——那些果子大多数饱满诱人,料想味道应当不错。 沈正榕舔了舔嘴唇,语气里带着遗憾:“可惜了,那山崖有些高,咱爬不上去。要是低一点就好了,咱就可以吃上果子了。” “谁说爬不上去的?”沈采萱自信满满的说道,“看我的!” 说罢,沈采萱就跨过山溪,徒手攀上了对面的山崖。 要知道,沈采萱这些天一直在勤练武功。 尽管练的不是上乘武功,没法儿高来高去的,但以她现在的身手,徒手爬个并不算太陡的山崖,绝非难事。 这不,沈采萱三下两下就攀上了山崖,钻入茂密的树丛之中,开始摘起了果子。 沈采萱正摘的起劲,忽听得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心中诧异:“深山老林之中,怎么会有脚步声?” 沈采萱当即透过浓密的树荫,向外张望—— 月光之下,只见一道黑影正从远处急速奔来,而那道黑影之后,紧紧缀着七八道黑影。 那些黑影来得好快! 顷刻之间,便来到了这附近。 这时,沈采萱已经可以看清了——原来是九个蒙面人! 这九个蒙面人都是夜行装束,身负兵刃,一个在前面跑,八个在后面追。 如果沈采萱所料不差的话,下面正在上演一出江湖仇杀。 江湖仇杀,那可是要命的! 这不,被追杀的那人脚步有些踉跄,显然有伤在身,已是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身后之人追上了。 而一旦被追上,等待那人的,极有可能是乱刀分尸。 好可怕,好凶残! 沈采萱可不想卷入其中,如果可以的话,她现在就带着沈正榕远远躲开。 可是……不行呢。 沈采萱现在的位置,距离沈正榕栖身的那棵树,有相当一段距离。 那些蒙面人来得那么快,她根本来不及将沈正榕带走。 沈采萱只能暗暗祈祷,那些蒙面人逃命的逃命,追杀的追杀,专心致志干自己的活儿,不要留意到树下的沈正榕。 然而,事与愿违——无论是逃命的,还是追杀的,都发现了沈正榕的存在。 逃命的那个人看了一眼沈正榕,便继续逃命了。 追杀的那八个人看了一眼沈正榕,七个人继续搞追杀,一个人停下了脚步,二话不说,向手无寸铁的沈正榕举起了手里的长刀…… “住手!”看到这一幕,沈采萱目眦欲裂,厉声高喊。 对面的山崖之上有人?! 九个蒙面人同时心中一惊。 受到了惊吓,正要向沈正榕下毒手的那人动作一滞。 但,仅仅是一滞而已,那人心狠手辣,瞬间便回过神来,继续对沈正榕痛下杀手。 第27章 放他一条生路 便在此时,一道凌厉至极的劲风响起,瞬息过后,那人手里的长刀跌落在地。 紧接着,无数星光闪耀,璀璨的光华有如满天花雨一般,飘散开来。 这一幕,堪称人间盛景。 然而,眼前这番人间盛景之中,却蕴含着无限杀机—— 盛景过后,无论是沈正榕,还是那九个蒙面人,无一例外,全都躺下了。 这一系列变故,毫无疑问,都是沈采萱的手笔。 原来,沈采萱眼见蒙面人的长刀就要砍上沈正榕的脖子了,情急之下,赶紧从空间里取出一个灌满水的竹筒,就朝那人砸了过去。 沈采萱虽然武功不咋地,但扔东西的准头还是相当不错滴,加上她一身怪力,成功将那竹筒精准、迅猛的砸中了那人手中的长刀。 然而,沈采萱并没有就此安心。 要知道,沈采萱只是打落了那人的兵刃,并没有彻底打倒那人,这就已经是一个巨大的威胁了,更要命的是,那人并非孤身一人,他还有七个同伙! 八个蒙面人,个个武功高强。 就沈采萱那点三脚猫的功夫,一个都对付不了,更何况八个! 要是冲下去正面刚,沈采萱分分钟就要狗带。 冲下去会玩儿完,沈采萱可以选择不冲下去,继续躲在山崖上,甚至躲入空间之中,如此一来,她的性命就可以保住了。 可她的性命保住了,下面沈正榕的性命就保不住了。 尽管只是便宜弟弟,但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之后,沈采萱真心喜欢上了这个弟弟,无法眼睁睁的看着他惨死在蒙面人的刀下。 冲下去不行,不冲下去也不行,这可怎么办呢? 沈采萱陷入了两难之中,就在此时,她福至心灵,骤然想起自己还有一项名为“满天花雨”附属技能尚未使用。 情势万分危急,沈采萱来不及多想,直接发动了“满天花雨”这项技能。 “满天花雨”,其实是一门施展暗器的手法,顾名思义,它可以将无数暗器像花雨一样抛撒出去。 沈采萱目前的等级仅为“1”,相对应的技能自然高明不到哪儿去。 就比如说“满天花雨”,暗器只有无影针这一种,种类极为单一,且效果不是很强——只能让中针之人全身瘫软片刻,不久之后,中针之人便可以恢复如常了——震慑力有限。 这不,其他人暂且不提,就说躺倒在沈正榕身边的那个蒙面人,尽管动弹不得,他并没有流露出特别惊恐的神情,目光中的阴鸷刻毒丝毫不减,仿佛下一刻就要暴起行凶。 沈采萱深知机会稍纵即逝,如果不赶紧抓住这短暂的时机,彻底解决掉蒙面人,依照他们的凶残程度,他们恢复行动能力的时候,就是自己和沈正榕的死期。 眼见所有蒙面人都躺下了,沈采萱不敢耽搁,立刻飞奔下山崖,几个箭步冲到溪畔的那棵树下,扶起沈正榕:“四郎,你还好吗?受伤了吗?有没有哪儿受伤了?” “没事、没事,那把刀……那把刀……没、没砍中……”沈正榕的小脸上满是惊恐,哆哆嗦嗦的说道,“快、快走,咱们快走!他们、他们起来了……咱们就完了……” 尽管沈正榕很困惑,完全想不明白自己和这些凶神恶煞的蒙面人怎么突然间就躺下了,但直觉告诉他,这些蒙面人起来之后,一定会挥刀砍向他和沈采萱。 刀剑加身的销魂滋味,沈正榕可不想品尝,更不想让自家姐姐品尝。 所以走,趁着蒙面人还没起来,赶紧走! 沈采萱语气艰涩:“来不及了。” 别说沈采萱不会轻身功夫,就算会,背上沈正榕之后,也决计跑不过轻功一流的蒙面人。 跑是跑不掉的,那就只有……原地解决! 沈采萱拾起跌落在沈正榕身边的那把长刀,执刀的那只手微微颤抖,瞬间的犹豫过后,挥刀斩向了那个两度想要加害沈正榕的蒙面人。 锋利的刀刃划过那人的脖子,登时送他上路了。 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既然动手解决了一个,那就趁热打铁,索性把剩下的一并解决了,让他们结伴上路,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说干就干。 沈采萱毫不停滞,转身就来到了另一个蒙面人跟前,举起了那把滴着鲜血的长刀…… 这个时候,尚在人世的蒙面人都明白了沈采萱的意图,知道她要赶尽杀绝,纷纷开口讨饶。 现在知道讨饶了?迟了! 方才你们这帮人多嚣张啊,我家小弟一个无辜路人而已,你们甚至没有给他一个讨饶的机会,就意图对他痛下杀手,何等心狠手辣! 既然你们做了初一,那就别怪我做十五。 只见沈采萱面无表情,无论蒙面人如何讨饶,她理都不理,继续挥刀。 还没上路的蒙面人,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同伴被强行送上了路,意识到自己也不能幸免于难,便不再讨饶,转而咒骂了起来。 字字诛心,句句恶毒。 沈采萱不以为意,只当是狗在吠,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毫不动摇的继续坚持杀狗,啊不,杀人大业。 真的,沈采萱狠起来,连她自己都怕。 沈采萱绕场一周,干净利落的解决掉了八个蒙面人,来到了第九个蒙面人跟前。 这一刻,杀伐果断的她终于迟疑了。 那八个蒙面人竟然对无辜的沈正榕下手,在沈采萱看来,他们死有余辜。 沈采萱可以理直气壮的做掉他们。 而眼前这个蒙面人则不同,他虽然发现了沈正榕,却没有下毒手。 换言之,他并没有得罪沈采萱姐弟。 沈采萱没有理由冲他下手。 但,就这么放过他,会不会留下隐患呢? 毕竟,杀人灭口这种事,无论缘由是什么,都不能公之于众,越少人知道越好,留下他这个活口,无疑不利于保密,极有可能带来许多未知的风险。 沈采萱一时心意难决,下意识的打量起了眼前这个蒙面人—— 眼前之人身上穿着一袭黑色夜行衣,脸上蒙了一张黑色面幕,令人无法看清他的面貌。 但,面貌可以隐藏在面幕之后,身量却隐藏不住。 此人身量未足,如果沈采萱所料不错的话,这应当是一个少年! 此时此刻,那少年双目紧闭,已然陷入了昏迷之中。 “满天花雨”只会令人浑身瘫软,却不会令人失去意识。 那少年之所以昏迷不醒,多半是因为他之前就受了重伤,伤势过重,暂时失去了意识。 对方是与自己无冤无仇的陌生少年,此时又身受重伤,意识全无,对自己构不成任何威胁…… 讲真,沈采萱下不了手。 经过再三考虑之后,沈采萱明知放过他不妥,还是决定放过他。 第28章 人设崩塌 沈采萱放下手中屠刀,回到沈正榕身边,一时之间,她有些不敢直视沈正榕的眼睛。 原因无他,沈采萱隐隐意识到,自己的人设好像……崩了。 要知道,沈采萱自诩三观奇正,穿越之后,她一直在努力营造温柔善良的人设,并且已经得到了一定的肯定和认可(你确定?)。 而今,这些天杀的蒙面人,非逼沈采萱动手,露出她凶残的一面。 如此一来,沈采萱温柔善良的人设再也维持不住了。 人设崩了,这可咋整? 沈采萱很担心,沈正榕发现她既不温柔也不善良之后,会疏远她,甚至刻意防备她。 沈采萱很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姐弟情,姐弟情受损——这,无疑是她不愿意面对的。 此时,“满天花雨”的效力已过,虽然沈正榕的腿脚依旧动弹不得,但他的双手却可以活动自如了。 沈采萱一靠近,沈正榕就紧紧拽住了她,抱着她又哭又笑:“太好了,太好了!坏人都死了,咱们没事了,没事了!” 沈正榕这反应……貌似他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抱着的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 沈采萱暗暗松了口气,小心翼翼的试探道:“四郎,刚刚我……吓坏你了吧?” 沈正榕狂点头:“嗯嗯,可把我吓坏了……” 沈采萱心里咯噔一下,就听见沈正榕大喘气地补充道:“你知道吗?刚刚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就怕你下手不够快,来不及把他们全部弄死。好险,好险!要是慢上一点点,他们就能动了,到那时,死的就不是他们,是咱们了!乖乖,今儿个咱们姐弟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沈正榕这回答,在沈采萱听来特别不可思议。 沈采萱又惊又喜,诧异地瞪大了眼睛:“四郎,那个,我一下子……杀了那么多人,你……不怕吗?”她顿了顿,又补充了几句,“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凶残?” 这回轮到沈正榕吃惊了,脸上露出了十分诧异的表情:“凶残?四娘,你人那么好,才不凶残呢!真正凶残的是他们!”他指向已经凉了的蒙面人,愤愤开口,“他们无缘无故的就要杀人,凶残极了!你为了救我,才迫不得已杀了他们,你根本就是被逼的,哪里谈得上凶残呢?” 沈正榕这番话,让沈采萱倍感受用,与此同时,令沈采萱对他刮目相看—— 自家弟弟外表文静瘦弱,看起来很好欺负的样子,没承想,内心极为强大,就他这勇气,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如此资质,就应该大展拳脚,在更广阔的天空中翱翔! 若是平平凡凡过完一生,未免太过可惜。 沈采萱思忖半晌:“四郎,前几天你不是缠着我,要我教你武功吗?当时我觉得你专心读书就好,没必要为习武分散精力。可经过今天这事,我改变了想法,意识到这世道并不太平,适当习武还是很有必要的,就想在教你读书的同时,顺带着教你一些武功。怎么样,你愿意跟我习武吗?” 几天前,沈正榕偶尔从沈采薇口中得知,沈采萱曾拜高手为师,武功惊人,随便一脚就能够踢断一棵大树。 当时,他就心动不已,死皮赖脸的缠着沈采萱,求她传授自己武功。 奈何沈采萱就是不松口,他只得暂时打消这个念头。 现如今,沈采萱主动提出要传授他武功,可谓是正中他下怀,他岂会不愿意? 只见沈正榕小鸡啄米般的点头:“愿意愿意,当然愿意!” 忽而,沈正榕心念一动,好奇道:“刚才一大片银光闪过之后,这附近的人都躺下了——这是你下的手吧?你怎么做到的呀?这么厉害的本事,能教教我吗?” 沈采萱沉吟片刻,半真半假道:“确实是我下的手。这是很高深的武功,一句两句说不明白,就是现在教了你,你也领悟不了。再等等吧,等到你学有小成,我再教你。” 真实的原因是,“满天花雨”这项技能,沈采萱至今没能掌握,根本无从教起,只能祭出拖字诀。 不明真相的沈正榕信以为真,握紧了小拳头,保证道:“我一定好好习武,争取尽快学有小成,早日研习这门高深的武功!对了,三年够不够?你说,以我的资质,三年能够学有小成吗?还有啊,习武的话,应该从什么开始学起呢?” 沈采萱在武功方面,根本就是“半桶水”。 此时此刻,她还没有做好功课,生怕沈正榕细问下去,自己会露出破绽,忙转移话题:“这儿的血腥气好重啊!我闻着头晕,咱们别待在这儿了,赶紧走吧。” 说罢,沈采萱就想要背着沈正榕离开。 “等等!”一直很配合的沈正榕这回却不肯配合了,他磨磨蹭蹭不肯走,犹豫半天,吞吞吐吐道,“四娘,他一直没醒过来,我有些担心他的伤势。要不,你去看一眼?如果可以的话……救他一命吧?” 沈采萱:“???”他是谁?哪儿来他?兄弟,你在说什么? 沈正榕指向不远处,央求道:“四娘,他和那些坏蛋不一样,是好人!好人就应该有好报,你去救救他吧。” 沈采萱顺着沈正榕手指的方向看去,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沈正榕口中的“他”是指那少年。 的确,那少年与那些蒙面人不同,没有加害沈正榕。 然而,没有加害而已,并不足以证明他是个好人。 一时之间,沈采萱无法判断那少年是好是坏,又不愿意与这些江湖中人牵扯太深,所以她原本打定主意要置身事外——不加害那少年,也不救治那少年。 不过现在,沈正榕的央求让沈采萱改变了主意。 尽管沈正榕内心强大,但方才的杀戮势必会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阴影。 这个时候,顺着他的心意,适当的做一些善事,想来可以驱散一部分阴影。 思及至此,沈采萱再次走到了那少年面前。 第29章 土拨鼠尖叫 沈采萱将那少年翻来覆去的检查了一遍,没发现外伤,又把他从头摸到脚,依旧没搞清楚他到底伤在哪儿了。 不是外伤,那多半就是内伤了。 沈采萱疗伤的本事实在不咋地。 如果是外伤,她还可以帮忙止止血、上上药、包扎包扎,可内伤……她真心没辙了。 沈采萱无能为力,想要撒手不管,奈何沈正榕此刻就在她身后,正用充满期待的小眼神密切注视着这里的一切,她不好意思什么急救措施都不采取,就这么撤掉。 么得办法,只有用这一招了! 沈采萱从“怀里”摸出一个竹筒。 沈采萱的本意是喂那少年喝些灵泉水,但真正操作起来,她犯难了——那少年脸上蒙着面幕,面幕之上,只有眼睛的位置开了两个孔,其他位置严丝合缝。 咋整?总不能隔着块布喂水吧? 沈采萱的手在那少年脸部的正上方凝滞不动。 片刻之后,沈采萱明知人家戴着面幕是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真容,她还是手贱的揭开了人家的面幕…… 瞬息之间,沈采萱觉得满天的星光都黯了一黯,三千繁华刹那消逝,天地之间一片寂静,她的眼里,她的心里,再无其他,唯有眼前这少年…… 尽管这少年不言不动,却仿佛凝聚了天地间所有的灵气。 沈采萱心底里发出土拨鼠尖叫:“啊啊啊,这是绝顶美少年啊!” “四娘,四娘,他没事吧?”沈正榕见沈采萱摘下人家的面幕之后,整个人如遭雷击似的僵着不动,就以为那少年的状况很不妙,情急之下,忍不住大声叫嚷。 沈采萱回过神来,擦了擦口水,答道:“别担心,他没什么事。”有事的好像是我啊啊啊! 沈采萱摸了摸自己扑通乱跳的小心肝,心说:“要是积分多一点就好了,就可以换点灵丹妙药给他补补了。” 这念头刚飘出来,沈采萱的眼前就浮现出熟悉的浅蓝色界面: 【等级:2】 【活力值:976】 【仇恨值:4951】 【百宝箱:九转真元再造神丹】 【专属技能:武功lv1,厨艺lv1】 【附属技能:食指大动】 啥情况这是? 按照流程,应该进入空间之中,坐到铜镜之前,才能查看系统界面的呀。 这会儿她人还在外面呢,怎么就瞅见界面了? 沈采萱暗叫不妙,小心翼翼的回头瞄了一眼沈正榕,发现他脸上只有焦急,并没有流露出惊讶、震撼等其他的神色来。 还好还好,看着这界面只有自己能看到,别人看不到。 沈采萱暗暗松了一口气,放心大胆的浏览起界面,很快她就发现…… 咦,她升级了,她居然升级了! 可是……这是为什么呢?无缘无故的,她怎么就升级了呢? 要是她没有记错的话,等级从“1”升到“2”,需要百万积分! 而在此之前,她的活力值和仇恨值加起来才三千多。 天啊!她干什么了,居然获得了百万积分? 沈采萱一头雾水,忽而,她灵光一闪,蓦然想起了那些被强行送上路的蒙面人,想起了他们上路之前那怨毒无比的小眼神儿…… 如果她所料不错的话,那百万积分应该来源于他们。 都是爷们,而且武功高强,却不能够坦然的直面死亡,从容上路。 上路之前,一个个的,全都怨气冲天,啧啧,搞得跟怨妇似的。 没出息,没担当! 沈采萱一脸不赞同的摇了摇头,随即用意念取出百宝箱中的九转真元再造神丹,就着灵泉水,将神丹给那少年服下。 好嘛,沈采萱完全没想起来,自家弟弟腿伤未愈,也很需要神丹呢。 此时此刻,她的眼里,她的心里,就只有眼前这个绝顶美少年。 这个看脸的世界,有些人为了美少年,连弟弟都可以不要,简直毫无道理可言。 九转真元再造神丹,再一次显出了奇效——片刻之后,那少年原本苍白憔悴的脸上有了血色,原本紊乱的呼吸也渐渐平稳下来。 沈采萱敏锐的察觉到,那少年的呼吸逐渐清浅,这应当是从深度昏迷状态进入了即将醒来的浅眠状态,不出意外的话,他很快就会苏醒了。 沈采萱略一沉吟,转身背上沈正榕,头也不回的走了。 讲真,沈采萱其实不想走,其实她想留。 然而……不走不行啊。 那少年没醒,就对沈采萱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要是醒了,那还得了? 沈采萱料想自己多半会被那少年迷得五迷三道的,舍不得和他分开。 那少年若是平凡的农家少年,不分开就不分开,凑在一起,结伴上路,也没什么不好的。 可他明显不是啊! 和他搅在一起,天知道会给他们姐弟带来什么麻烦?搞不好会有杀身之祸! 美色虽好,但性命更重要。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沈采萱只得按捺住心中的万般不舍,带着沈正榕,果断走人。 沈采萱不知道的是,他们姐弟前脚离开,那少年后脚便睁开了眼睛,缓缓坐起身来。 下一刻,几个黑衣人骤然出现,单膝跪在那少年面前:“属下救驾来迟,还望殿下恕罪!” “行了,都起来吧!”那少年淡淡的挥了挥手,“万俟,你悄悄跟上去,看看他俩到底是什么来头。” 那少年说罢,便低头轻抚沈采萱留下的竹筒,神色晦暗不明。 第30章 抵赖 沈采萱领着沈正榕,沿着那条山溪一直往前走,累了就坐下来歇息,渴了就喝灵泉水,饿了就吃路边的野果。 就这样,走走停停,走了两天两夜,一直很倒霉的姐弟俩霉运似乎终于走到了头——他们在深山老林里绕来绕去,最后竟然奇迹般的绕回了望山村! 回到沈家时,已是后半夜,此时距离沈正榕失踪,已经将近三天了。 这三天里,沈家二房先是丢了沈正榕,然后又丢了沈采萱,可谓是祸不单行。 沈家其他人找了半个晚上,没找着人,便撂挑子不干了。 苏氏和沈采薇却始终不肯放弃,白天黑夜的四处找寻。 今天母女俩又苦苦找寻了一整天,直到半夜,方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 明明身心俱疲,母女俩却久久无法入睡。 母女俩在望山村左近找寻无果,正商量着要冒险进山找寻,就在此时,沈采萱和沈正榕自己回来了,对于她俩来说,无异于喜从天降! 母女俩搂着失而复得的姐弟俩又哭又笑,激动了老半天,这才好不容易平复下来。 得知姐弟俩的失踪,这一切的一切,源头乃是沈月婵——正是沈月婵使唤沈正榕前去深山老林给她摘果子,才会发生后面的一系列变故——沈采薇出离愤怒了。 “三天了,这都过去三天了!沈月婵这贱人明知你俩身在何处,却一个字都不肯向外吐露,就眼睁睁的看着我和娘像没头苍蝇一样,在村里村外四处乱转,做无用功!就任由你俩继续迷失在深山老林里,孤立无援!太过分了,实在是太过分了,这分明就是见死不救,她根本毫无人性!” 沈采薇越说越气,不顾此时已是三更半夜,就要冲到上房去找沈月婵,好好算算这笔血帐。 沈采萱见状,忙拦住了意气用事的沈采薇,提醒道:“你现在去找沈月婵算账,首先她未必会认账,极有可能将这件事推个一干二净。好,就算她敢作敢当,老实认下自己犯下的恶行,咱又能拿她怎样呢?了不起了,爷奶装模作样的骂她一顿,这件事就翻篇了。哼,不痛不痒的挨几句骂,伤不到筋动不到骨,这也太便宜她了!” 一听这话,沈采薇就像是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顿时冷静下来,向沈采萱讨教:“四娘,你主意多,依你看,咱们应该怎么做呢?到底该怎么做,才能狠狠教训沈月婵,出了心头的这口恶气呢?” “沈月婵最爱惜的是自己的容貌,最奢望的是一门顶顶好的亲事。”沈采萱双目微眯,眼里闪过一丝狠厉,“既然如此,咱就想办法让她美不起来,嫁不去出!或者就算要嫁,也所嫁非人,要用她的余生来偿还自己所犯下的罪孽!” 尽管已然脱困,可只要回想起自己和沈正榕迷失山林时的无助和彷徨,回想起蒙面人挥刀斩向沈正榕的那一瞬间,自己心中升起的惊恐和绝望,沈采萱就无法原谅沈月婵,势要让这个罪魁祸首付出极为惨痛的代价。 沈家二房之中,当属苏氏最为疼爱沈月婵。 听到了沈采萱的报复计划,心地良善的苏氏心头一震,忍不住脱口而出道:“这,这是不是太狠了些?那个,那个……你和四郎毕竟只是有惊无险,并没有真的出事……” 在沈采薇冷厉至极的目光之下,苏氏讪讪的闭上嘴,不敢再为沈月婵求情。 沈采萱好脾气的提醒道:“娘,我和四郎能够九死一生,从危机重重的深山老林里活着回来,是因为沈月婵天良发现、竭力弥补,想方设法将我俩救出来的吗?不,不是的!我俩之所以能够脱险,是因为我俩拼死拼活的奋力自救。难道就因为最终没有伤害到我俩,沈月婵所犯下的罪行就可以从此一笔勾销了吗?” 苏氏沉默良久良久,终于表态:“不,帐不是这么算的。你小姑她……确实该收拾。” 苏氏说出这等话来,并非她不再良善了,开始纵容儿女展开报复,而是经过一番提醒,她终于清醒的意识到,沈月婵的所做作为有多么过分! 这已经远远超过了苏氏的底线,令苏氏再也无法原谅,再也无法容忍。 眼见苏氏不再犯傻,沈采萱便将自己的报复计划和盘托出——不光有针对沈月婵的,还有针对沈家其他人的。 母子四人有商有量了好一会儿,这才草草入睡。 翌日清晨,沈采萱领着苏氏和沈采薇来到堂屋,告知沈寿海,沈正榕进山摘果子时,从很高的树上摔下,摔伤了腿,伤势很重,得去县城接受治疗,要求家里出诊金。 不等沈寿海表态,沈月婵就尖叫了起来:“什么?五两银子?!他沈正榕是金子打的吗?磕伤了腿而已,竟然要家里出五两银子的诊金!哼,这是拿家里当冤大头呢!不出不出,这种冤枉钱,家里肯定是不会出的!” 方才沈采萱可是当着众人的面说了,沈正榕是因摘果子而摔伤的。 好端端的,沈正榕为何要跑去摘果子——沈家其他人或许不清楚,但沈月婵却心知肚明。 在这种大背景下,沈月婵竟然理直气壮的拒绝出钱医治沈正榕。 如此理直气壮,沈月婵哪里来的底气?! 是了是了,沈月婵这是自以为办事滴水不漏,没有人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她曾支使沈正榕为自己摘果子,就想要将她陷人于危难之中而无动于衷的恶行全部抹杀掉呢。 苏氏闻言,脸色铁青。 沈采萱早就说过,沈月婵多半不会承认自己所犯下的恶行,会将这些恶行推个一干二净。 老实说,当时苏氏虽然没有开口质疑沈采萱,心中却将信将疑,因为在她内心深处,尽管她已然知晓沈月婵不好,但她始终不愿相信沈月婵有多么多么坏——小姑子素来心直口快,这种抵赖不肯认账的勾当,小姑子应该做不出来的……吧? 没想到啊没想到,沈月婵她还真能做得出来! 尽管沈采萱说过,沈月婵认账也好,不认账也罢,她都会让沈月婵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没必要和沈月婵多啰嗦。 但,苏氏就是气不过,忍不住要问个清楚。 苏氏紧盯着沈月婵,语气前所未有的严厉:“月婵,四郎可是为了帮你摘果子,才会从树上掉下来,以至于伤了腿脚。整个沈家,谁都可以嫌诊金贵,惟有你……不可以!” 一听这话,沈月婵就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瞬间炸毛,一蹦三尺高,指着苏氏的鼻子质问道:“你胡说什么?什么摘果子?根本就没有的事!” 严氏一脸不悦,摆出了婆婆的款儿,教训起苏氏:“老二媳妇,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够乱说。四郎淘气,自个儿跑去山上摘果子,结果一不小心摔伤了腿——因为这事儿,你心里着急,担心四郎的伤势,急着要带他去看大夫。我也是做娘亲的,你的心情我能够理解,可是你不能因为心里着急,就胡乱牵扯到无辜的月婵身上。哼,为了哄家里出诊金,竟然攀咬小姑子!老二媳妇,你做事一向有分寸,但这一回……你过分了!” 第31章 双方各执一词 哎呀妈呀,严氏这是倒打一耙啊! 在此之前,沈采萱已然动了真怒,正要憋个大招,往死里收拾沈月婵。 什么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这种对于沈月婵来说,无关紧要的处理结果,根本就不是沈采萱想要的。 从一开始,沈采萱就没指望沈月婵能够主动认错,也不打算费那精力逼迫沈月婵认错。 然而,沈采萱可以容许沈月婵赖账,可以容许沈月婵拒不道歉,但这并不意味着,沈采萱可以容许别人颠倒黑白,往他们二房头上泼脏水! 沈采萱不由冷笑,才待开口,就听见沈家五郎沈正杨插嘴道:“不是四郎哥哥淘气,自个儿跑去山上摘果子,分明就是小姑差遣他去的。” 此言一出,别说沈家其他人了,就连沈采萱都大吃一惊。 啥情况这是? 沈采萱本打算暗中逼迫沈正杨说出真相,可她这还没逼迫呢,他怎么就主动交代了呢? 沈采萱心念一转,不着痕迹的侧过头去,拿眼角余光瞄着小严氏。 果然,正如沈采萱所料想的那样,小严氏趁着其他人不注意,正悄悄用目光鼓励沈正杨。 “你,你胡说些什么呢?”震惊过后,沈月婵双手叉腰,对沈正杨怒目而视,语气咄咄逼人,“我可警告你,你要是再敢胡说八道、无中生有,我就撕烂你的贱嘴!” 沈正杨毕竟只是个九岁大的孩子,哪怕他背后有小严氏撑腰,可在面露狰狞的沈月婵跟前,他不免心生畏惧。 只见沈正杨小脸发白,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眼见吓退了多嘴多舌的沈正杨,沈月婵得意一笑。 看到这一幕,沈家二郎沈正松不乐意了——自己的宝贝弟弟,岂容别人肆意欺凌?哪怕对方是家中地位超然的沈月婵,那也不行! “五郎可不是胡说八道、无中生有的孩子!他既然说出‘小姑差遣四郎摘果子’这种话来,就一定确有其事!”沈正松鼓励沈正杨,“五郎,有哥哥给你撑腰呢,你别怕,只管实话实说!来,当着大伙儿的面,你说说看,‘小姑差遣四郎摘果子’——这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就在此时,小严氏悄悄扯了扯沈世富的衣袖,给他使了个眼色。 沈世富干咳了一声:“五郎别怕,有爹在,谁也别想欺负你!” 有了父兄的力挺,沈正杨立刻不怕了,挺了挺腰,大声道:“我亲眼看见了!那天下午,小姑站在堂屋门口,她把四郎叫了过去,吩咐四郎给她上山摘果子!” 沈正杨顿了顿,补充了一句:“那种果子是长在深山里的,要想摘到,就必须进入深山!” 听到这儿,沈月婵再也忍耐不住,一叠声的叫嚷道:“你胡说你胡说你胡说!” 严氏深知,“姑姑支使侄儿为自己进山摘果子”——此事一经证实,沈月婵原本就很不堪的名声,不可避免的,将会变得更加不堪。 届时沈月婵身上就不止一个“偷奸耍滑”的标签了,还会被贴上“心肠恶毒”的标签。 为了沈月婵的名声着想,必须抵赖到底! 只见严氏镇定非常:“五郎,口说无凭,你有证据吗?‘小姑差遣四郎摘果子’这种话,你凭什么张口就来?你怎么证明你说的是实话,而不是在诬陷你小姑?” 看到了就是看到了,这个还要怎么证明呀? 沈正杨被问住了,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好一个口说无凭! 严氏的意思是,光有沈正杨这么大个人证还不行,还得有物证是吧? 物证?像这种情况,最有力的物证当属监控——将沈月婵当日的一言一行都记录下来的监控。 奈何这是古代,别说监控了,就连录音笔都没有,根本无法有效的记录下人们的一言一行。 料想严氏正是看准这一点——当日沈月婵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就只有沈正杨这个小孩子目击到了,而小孩子的话嘛,自然做不得准,没什么说服力——她才会毫无顾忌的当众抵赖。 “四郎和五郎都说是小姑差遣四郎进山摘果子的,小姑却坚决不承认有这么一回事——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说的是真话,谁说的是假话,因为没有奶强调的‘证据’,咱很难得出结论。”沈采萱建议道,“要不这样吧,咱把这事拿出去说,让乡亲们来评评理。咱们当局者迷,分不清真假;乡亲们旁观者清,相信他们一定可以明辨是非,看出双方到底是谁在说谎。” “绝对不行!”严氏断然否决,“这是家丑,怎么能够外扬?!” 别说“姑姑支使侄儿为自己进山摘果子”——此事属实,沈月婵确实这么干了,在有两个人证的情况下,她很难当众抵赖,把所有人当傻子。 就算沈月婵没这么干,乡亲们先入为主——沈月婵名声不佳,沈正榕名声不错——也会选择相信沈正榕,认定沈月婵这么干了。 总而言之,此事传扬出去,对沈月婵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奶,你这么紧张做什么?”沈采萱笑盈盈道,“家丑外扬而已,不稀奇,咱老沈家外扬的家丑还少吗?这不,前两天,小姑的丑闻就传遍了整个村子。可那又怎样呢?小姑不照样吃好喝好睡好,上蹿下跳,啊不,是活蹦乱跳,一点事儿都没有。由此可见,即便家丑外扬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再者,如今双方各执一词,真正出丑的只会是说谎的那一方,另一方只会让别人同情可怜,不会受人之指摘的。奶,你不是一口咬定,说我娘攀咬小姑,直指咱们二房说谎嘛。真要是如你所说,那么出丑的只会是咱们二房,牵扯不到小姑的。既然如此,你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尽管沈采萱所说的是歪理,可歪理也有几分理,而严氏理亏,她根本没有办法义正言辞的反驳。 正因如此,严氏镇定的表情一下子凝滞了,一时之间,竟无言以对。 第32章 做贼心虚 眼见最大的靠山哑火了,沈月婵慌了,情急之下,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沈采莹。 沈采莹见状,心头狂跳,表面斯文腼腆的她心里破口大骂:“这个蠢货,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咦,沈月婵不过是看了看沈采莹而已,沈采莹为什么反应这么大? 这个嘛,自然是……做贼心虚啦。 说来话长。 自从重新分配了家务,沈家大房就不得不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清闲日子说再见,开始操持起家务。 平心而论,沈家大房需要负责的家务并不多,只需要负责每天打水,以及每隔三天洗衣做饭——原本还需要负责养猪的,由于小严氏作死,触怒了严氏,严氏就把这一苦差事转而分配给了小严氏。 所以说,沈家大房的日子确实没有以前那么舒服了,但绝不难熬。 毕竟,就这么点活计,怎么也累不着沈家大房的母女仨。 饶是如此,大房的母女仨养尊处优惯了,虽然明面上不说,但背地里却叫苦连天,甚至因此而暗暗恨上了二房——母女仨都认为,自己现在承担的活计本应由二房承担,自己现在如此辛苦、如此操劳,全是拜二房所赐——想要伺机报复。 这一日,沈采莹外出打水,在返回的途中,偶遇里正的孙女杨丹凤。 出于某种原因,杨丹凤一直很巴结沈采莹。 当时,杨丹凤刚从打猎归来的猎户那儿得到一竹箩新鲜野果,为了讨好沈采莹,就将那些野果连同竹箩,一股脑儿都塞给了沈采莹,生怕沈采莹不收,转身就跑。 平白得了这么多野果,沈采莹本该很高兴的。 然而,沈采莹双手提着一只装满水的水桶,本就很吃力了,现在又多出一竹箩野果,得要分出一只手拿竹箩,她就越发吃力了。 好不容易回到家中,沈采莹放下水桶和竹萝,望着深深印刻在掌心之中的深红色勒痕,不禁心疼起了自己。 就在这时,沈采莹注意到,沈正榕正蹲在西厢房前面写写画画。 自己累死累活的干家务,干到手都快废了,沈正榕却闲的发毛,无所事事到四处瞎画! 不公平,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沈采莹委屈得都快掉眼泪了,一个没忍住,就开始冒坏水儿—— 不久之后,沈采莹将那一竹箩果子转赠给沈月婵,说了一通这种果子多么多么好吃的话,又提到沈正榕游手好闲,明里暗里的劝说沈月婵差遣沈正榕去深山里摘果子。 沈采莹这么做,她的本意是让沈正榕吃点苦头,倒没想让他去死。 现如今,沈正榕摔伤了腿回来,可以说是称了她的心,如了她的意。 沈采莹正暗自窃喜呢,没承想,火就烧到她身上来了—— 她的确喜欢使坏,但她只想暗中使坏,一点都不想让别人知道她使坏了呀! 沈月婵又蠢又毒,无疑是“当枪使”的最佳人选。 奈何沈月婵实在是太蠢了,一个不慎,她这杆“枪”就很可能误伤战友。 眼见沈月婵不打自招,向自己投来求助的目光,沈采莹慌了,生怕沈月婵说出不该说的,只得强作镇定道:“四郎到底是出于什么缘故跑去摘果子的——这其实不重要,没必要追究来追就去,重要的是,四郎摔坏了腿脚,正是需要妥善治疗的时候,耽搁不得。爷,奶,依我看,家里还是赶紧拿些银钱出来,尽快让二房送四郎去县城治伤吧。” 妈耶,沈采萱的战斗力太强,赶快拿银钱堵住她的嘴,让她滚蛋吧! 沈采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是幕后黑手,便想要快刀斩乱麻,赶紧用银钱了结此事。 然而,事与愿违。 沈采莹和沈月婵之间的眉眼官司,以及沈采莹的突然开口——这一系列的反常举动,都让沈采萱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沈采萱若有所思,片刻之后,在她的小黑本上记上了沈采莹的名字。 尽管没有证据,但沈采萱有理由相信,坑害沈正榕一事,这其中少不了她沈采莹的手笔。 听了沈采莹的建议,沈寿海和严氏不约而同的皱起了眉头。 出五两银子给沈正榕治伤,别说严氏了,就连沈寿海也不舍得。 确实,沈寿海颇为疼爱沈正榕,但相比起前程有限的沈正榕,他更加疼爱前程无量的沈世贵和沈正樟。 想当年,机缘巧合之下,沈采芝摊上天大的“好事儿”,被卖出了天价——整整三百两银子! 而沈采萱比起她姐姐差远了,她没摊上那种“好事儿”,只能按照普通丫头的价钱卖了,身价银子只有区区十两银子。 事后,这两笔卖身钱被一分为二——沈家出人,拿大头,得了二百两银子;沈寿海的二女儿沈月娴出主意、找门路,拿小头,得了一百一十两银子。 二百两银子,乍看上去是不少。 要知道,沈家十几口人,一年到头的正常开销也不过十几两银子。 二百两银子,足够沈家花销十几年了! 奈何沈家要供养两个读书人——不知道别家的读书人是不是这么能花钱,反正沈家的两个读书人很能花钱,尤其是沈世贵,隔三岔五就向家里伸手要钱,照他那要钱的力度,别说二百两银子了,金山都能搬空——这才过了短短三年而已,二百两银子就已经所剩无几。 剩下的那一点银子,沈寿海打算用来继续供沈世贵和沈正樟读书,筹划得好好的,哪舍得从中拿出五两,给前程有限的沈正榕治伤呢? 沈寿海下意识的想要开口否决,但他素来喜欢扮好人,当着全家人的面,他不想露出偏心凉薄的丑恶嘴脸,于是他看向严氏:“孩子他奶,你说这事儿应该怎么办呢?” 严氏心中破口大骂:“又让我说?又让我说!这老不死的,每回遇上棘手的事,都缩在后面,让我出面当恶人!” 真让严氏说?严氏想说:“甭管沈正榕是因为什么缘故上山的,腿是他自己摔坏的,就该由他自己负责,凭什么让家里出钱?” 然而,严氏深知,要是自己敢把心中所想如实说出口,沈采萱就敢冲到村口,当众历数沈月婵的种种不是。 为了小女儿的名声,严氏只得……忍了。 第33章 翻旧账 只见严氏看向沈采萱,用商量的语气说道:“四郎的腿伤确实该治,但只是腿伤而已,并不是什么疑难杂症,没必要把他送去县城治伤吧?就让他躺在家里静养,咱请个铃医回来,给他瞧瞧也就是了。这样的话,不光你们二房省心——不用带着伤患四处奔波,四郎也省心——不用带着伤四处折腾,一举两得,多好!” 一举两得? 呵,严氏可真会说话! 她字字句句都仿佛是在为二房考虑,可实际上,不过是想要省钱罢了。 治疗腿伤,要是去县城里的正规医馆,诊金加药钱,轻轻松松就可能花掉好几两银子。 而走街串巷的铃医则不同,几百文,甚至几十文,就可以打发了。 然而,一分价钱一分货,连固定摊位都没有的铃医治疗水平良莠不齐,铃医之中,虽说不乏高人,但更多的是江湖骗子——大病治不了,小病治不好——随便找个铃医回来,天知道他能不能治好腿伤。 呵,果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孙不心疼。 就为省几个银钱,严氏可以枉顾沈正榕的安危。 沈采萱当然不答应:“铃医,那是贫苦人家的无奈之选。稍微有点银钱的人家,都不会请铃医,都会去请正经的大夫。咱老沈家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家里供着两个读书人呢,怎么也跟‘贫苦’搭不上干系,何至于去请铃医呢?” “就是就是,咱老沈家何时请过铃医呀?”沈采薇深知沈家的底细,不失时机的翻起了旧账,“咱们二房的人生病了,奶总是让咱们忍着,说什么睡一觉、发发汗,就能够好了,连铃医都不让请的。小姑生病了,奶总是带着小姑去县城的医馆看病,铃医什么的,从来就不在奶的考虑范围之内。 “远的不说,就拿今年春天来说吧,奶又给小姑吃小灶,也不知到底是什么金贵东西,小姑无福消受,吃了吐不说,还长了一脸疹子。切,一脸疹子而已,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想当初,四郎长了一身水痘,高烧不退,奶都说没事儿没事儿,这点小毛小病,压根儿就不用看大夫,很快就会不药而愈的。疹子可比水痘的症候轻多了,奶就该不当回事儿,等小姑自己好起来。可事实上,奶可当回事儿了,急得跟什么似的。 “当时村里恰好来了一位铃医,三叔提议去把那位铃医请回家来,让他给小姑看看。呵呵,奶直接喷了三叔一脸,骂他不顾亲妹子的死活,要害亲妹子。后来,奶不顾天色已晚,硬是让三叔去雇了辆车回来,连夜把小姑送去了县城最好的医馆。 “怎么着?难不成小姑的脸比四郎的腿还重要?小姑的脸有点小毛病,就可以去县城的医馆;四郎的腿受了重伤,就只能让铃医来医治?” 再次惨遭扒皮,严氏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有点下不来台。 更让严氏吐血的是,沈世富——严氏的亲生儿子,嘴上没有把门的,一听到沈采薇提起自己被喷的往事,他就气不打一处来,也不管有些话能不能说,便嚷嚷道:“就是就是,一个丫头片子的脸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给她请铃医回来看看就很对得起她了,居然还要连夜送她去县城的医馆,这也太过了!切,脸可真大!” “脸可真大”,啧啧,也不知道沈世富说的是严氏,还是沈月婵。 反正此言一出,严氏额角青筋乱跳,气得浑身直颤,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生怕最大的靠山就此倒下,沈月婵忙搀扶住严氏,随即指着沈世富的鼻子,厉声斥责道:“你怎么说话的?瞧把娘给气的!哼,不会说话就别说话!” 沈月婵固然恼恨沈世富气到了严氏,但她更恼恨的是,沈世富说她的脸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的脸如花似玉,怎能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呢?明明就金贵着呢! 竟然有眼不识金镶玉,沈世富他是不是瞎?! 沈月婵气愤难平,便打着替严氏出头的幌子,趁机教训沈世富。 本来,沈世富颇为敬重严氏、疼爱沈月婵。 然而,这几天,小严氏天天给沈世富吹枕头风,吹着吹着,沈世富就有些上头了,渐渐的,他对严氏和沈月婵的看法发生了改变。 现如今,在沈世富眼里,严氏不再是慈爱的老母亲,而是偏心眼的老太婆;沈月婵不再是娇俏可爱的小妹妹,而是乱花钱的讨债鬼。 可以说,沈世富对严氏和沈月婵已经相当不满了。 在这个当口,沈月婵竟然以严氏为由头,来教训沈世富,这无异于火上浇油。 沈世富瞬时间就炸了:“我怎么说话的?哼,别说我说的句句在理,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地方,就算有,你一个当妹妹的,怎么能够指着哥哥的鼻子训话?个没大没小的玩意儿!” “你骂谁玩意儿呢?”沈月婵可不是什么好性儿的,当场就顶了回去,“你他娘的才是玩意儿!” “小娘皮,你敢骂我?!”沈世富勃然大怒,“你丫都十六岁了,还窝在家里嫁不出去,我都替你臊得慌!这种时候,不夹着尾巴做人,还敢这么嚣张,你丫怎么有脸的? “哦,说到脸,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小心思——你自以为美貌,就一心一意想凭着这张脸,嫁入高门大户。可你也不想想,娶妻娶贤,光脸蛋好看有什么用?还得人品好才行!现如今,十里八乡的,谁不知道你丫外面光鲜,心里龌龊,又懒又坏。呵,名声烂成这样,谁敢娶你? “咱老沈家倒了八辈子霉,养出了你这么个败坏门风的小娘皮,更倒霉的是,好吃好喝养了你十六年不够,搞不好你一直嫁不出去,一直嫁不出去,就彻底砸在手里了,还得要养你一辈子! “他娘的,与其让你留在家里白吃饭,还不如趁着你这张脸还没到人老珠黄,还凑合着能看,把你卖给大户人家当妾呢!” 第34章 安抚 沈月婵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见这么不留情面的谩骂,当场被沈世富气得说不出话来,颤颤巍巍的喝骂道:“闭嘴!闭嘴!闭上你的鸟嘴!” 说罢,沈月婵再也忍耐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眼见心爱的小女儿伤心成这样,严氏再也忍耐不住,厉声喝道:“沈世富,你说够了没?给我闭嘴!立刻!马上!” 沈世富可不光是对沈月婵有意见,他对严氏也很有意见呢! 这会儿,他听到严氏偏帮沈月婵,胸腔内怒火高涨,梗着脖子道:“没够,没够,我还没说够呢!沈月婵这小娘皮,平日里光顾着涂脂抹粉、捯饬自己,从来就没干过一桩正经事,可以说,她对咱老沈家一点贡献都没有。可就这么个败家娘儿们,娘你居然把她捧到了天上去——不仅好吃好喝的养着她,还把家里压箱底的银子拿了出来,供她穿金戴银,给她置办嫁妆。 “她吃的喝的穿的戴的,还有她那些丰厚的嫁妆,全都是从哪儿来的?还不是咱们一大家子人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大家子的血汗钱,凭什么让她肆无忌惮的挥霍?这不公平!” 说到最后,沈世富愤愤的做出总结陈词:“沈月婵凭的是什么?哼,她凭的还不是娘你的偏心!” “偏心?你居然当众说我偏心?”严氏素来热衷婊演,且颇有城府,平日里喜怒哀乐并不轻易外露,可此时此刻,她是真的伤心了,激愤之下,忍不住说出了深藏在心底的话,“没错,我确实偏心,可我偏心的不是别人,正是你啊!三个成家的儿子之中,我对待你和你的妻儿最为优容——多年以来,分配给你们三房的活计是最少的,还把你们三房的三个男孩都送去读书。你倒是说说看,我到底哪一点对不住你了?” 到底哪一点对不住他沈世富…… 呵呵,以前他媳妇儿没点明,他还不觉得,现在想来,对不住他的地方可多了! 沈世富脸上露出毫不掩饰的嘲讽,嗤笑一声,就要开口大声控诉。 然而,不等沈世富再说出些什么,堂屋里就响起一道惊雷一般的断喝声:“够了!” 这回开口的是沈寿海。 沈寿海素来奉行“不聋不哑,不做家翁”,家里的这些吵吵闹闹,大多时候他都推给严氏处理,自己很少掺和到里面。 但这一回,很明显,严氏处事不当,有失水准——身为当家主母,严氏竟然亲口承认自己偏心! 偏心,这不是不可以,但不能摆到明面上,否则的话,怎么服众? 沈寿海担心,如果任由事态发展下去,将会一发不可收拾。 于是乎,沈寿海犹豫再三,决定不再装聋作哑,喝止了沈世富。 对于老父亲,沈世富还是颇为敬重的。既然沈寿海表态了,沈世富不敢造次,老老实实闭上了嘴。 然而,沈世富虽然嘴上不说话,可他的眼神显得非常不服。 沈寿海见状,暗中叹息:“原本好好的一大家子,如今离心了啊!” 沈寿海有些利欲熏心,要是利益当前,容易犯浑。 不过,此时此刻,他的头脑还是比较清醒的。 沈寿海沉下心来,琢磨了片刻,就想明白了——今天这番争吵的根源在于严氏处事不公。 中止争吵不难,但要想彻底终止争吵,永绝后患,就必须从根源上着手。 “孩子他奶,我听说三房如今不仅要喂鸡种菜,还要接管了大房喂猪的任务——这负担也太重了。”沈寿海皱眉,“这样不行!你赶紧重新安排一下,给三房减些负担!” 沈月婵想要开口反对,却被眼疾手快的严氏拦住了。 严氏二话不说,就爽快的答应了。 小严氏闻言,嘴上谢过公公婆婆,心中却冷笑连连。 沈寿海看不透小严氏心中所想,自以为成功安抚了三房,捻着胡须,满意的点点头。 解决了三房,沈寿海随即将目光投向二房。 踌躇了好一阵,沈寿海对苏氏说道:“老二媳妇,你很少去县城,所以不大了解县城的行情。其实,县城的医馆治病,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贵,治腿而已,无需五两银子,料想二两银子就足够了。我这就让你婆婆拿二两银子给你,你看成不?” 沈寿海顿了顿,又补充道:“真心不是家里不肯多出钱,实在是近来用钱的地方太多,家里已经没有什么余钱了,希望你能够体谅一下。” 公公当面哭穷,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脸皮薄的苏氏哪好意思反驳,下意识的就要答应。 不过,关键时刻,苏氏hold住了,没有立刻做出回应,而是悄悄的看了一眼沈采萱,得到了沈采萱的首肯,这才答应了沈寿海的提议。 沈寿海说到做到,当场就让严氏取出二两银子,交到苏氏手里。 严氏应下了,迅速办妥了沈寿海吩咐的事。 整个过程中,严氏的脸上始终挂着得体的笑容,可实际上,她心里难受得直抽抽。 上回被二房讹走了二两银子,这才过了几天呢,又被二房讹走了二两银子。 家里的钱箱就快见底了,银钱原本就所剩无几,哪里经得起这么二两又二两的盘剥? 严氏捂着心口,安慰自己说:“不心疼,不心疼,有出就有进。相信过不了多久,就可以把二房的两个小贱人‘嫁’出去了,到时候就有大笔进账了呢!” 不得不说,严氏想的挺美。 然而,有沈采萱在,严氏非但无法如愿,一个不慎,就有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苏氏要到钱之后,便一刻都不耽搁,跑去雇了辆车回来,然后将沈正榕搬上车,带着两个女儿向县城进发。 望山村隶属于燕国青州的温阳县,望山村离温阳县城可不近,沈采萱一行人足足坐了一个半时辰的车,方才抵达那里。 车夫乃是同村,为人相当热情。 到了某家医馆门前,尽管车夫已经从沈采薇手中如数领到了车钱,但他并没有立刻走人,而是主动提出要帮苏氏将沈正榕背进医馆里。 苏氏谢绝了,自行将沈正榕背了起来。 第35章 医馆 眼见车夫赶着车离开了,“身受重伤”的沈正榕麻溜的从苏氏背上跳了下来。 原来,沈正榕的腿伤并不严重,喝了几次灵泉水之后,便恢复如初了。 沈采萱一行人之所以向家里谎报伤情,一则是想借着治病的由头,正大光明的跑来县城;二则嘛……嘻嘻,是想要骗些银钱。 现如今,两个目的都达到了,且周围并没有熟人,沈正榕自然不必再装下去。 “也不知你们的爹如今在哪儿扛活呢?”苏氏沉吟片刻,提议道,“咱们先去码头上瞧瞧吧,说不定能在那儿找着他。” “先别忙着走。”沈采萱道,“来都来了,顺便进去瞧瞧吧。” 说罢,沈采萱抬脚便往医馆里走。 沈采薇见状,背着从家里带来的竹篓,紧随其后。 前世里,沈采萱在群山环绕的山坳里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得益于此,她能从各种花花草草之中分辨出不少常见的草药。 前些日子,沈采萱手把手教沈采薇辨识草药。 沈采薇记性不错,很快就认全了,随后便开始漫山遍野的采集草药,经过这些天不懈的努力,积少成多,竟然采集了满满一竹篓草药。 然而,采集的草药数量虽然不少,称称能有十几斤,可惜的是,都是最最寻常的草药——什么人参、灵芝之类的,别做梦了,统统都木有——根本卖不上价钱,这么一竹篓草药,医馆只肯给三串钱。 这价钱…… 沈采薇挺满意的,喜滋滋的将三串钱仔细收好。 沈采萱却在心里直摇头,心说:“本来指望着靠上山采药赚出第一桶金的呢,现在看来,是指望不上了呢。罢了罢了,还是另寻出路吧!” 一出医馆,沈采萱便对沈采薇说道:“二姐,以后别上山采药了,不值当。” “怎么会不值当呢?”沈采薇反驳道,“上山采药又不要本钱,只是费点工夫而已,就可以赚到三串钱!这相当于无本的买卖,不要太值当啊!” “是呀是呀!”一旁的苏氏闻言,帮腔道,“你爹在县城里累死累活扛上一天活,也才赚三十文钱而已。咱在家里随随便便采点草药,就赚出了你爹十天的工钱!啧啧,这要放在以前,咱想都不敢想!这么轻省又赚钱的活计,以后不干了可有多可惜!” “轻省又赚钱?一点都不轻省,也不赚钱好伐!”沈采萱无奈摇头,“费那么多工夫,才赚这么一丁点钱——付出远大于收获,怎么想怎么亏,这种亏本买卖往后不做也罢!” 眼见沈采薇和苏氏都要开口反驳,沈采萱赶忙说道:“相信我,凉粉生意可比上山采药赚钱多了!咱还是把精力集中在凉粉生意上吧,上山采药什么的,就算了吧。” 提到凉粉生意,沈采薇和苏氏顿时精神一振,隐隐感觉看到了希望。 原因无他,前些日子,沈采萱曾背着沈家其他人,以凉粉草和葛根粉、红糖等为原料,偷偷摸摸做过一回凉粉。 苏氏、沈采薇和沈正榕天天吃着粗茶淡饭,这辈子就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一碗粗制滥造的凉粉摆在他们面前,刚尝一口,他们就震惊了,三个人脸上齐刷刷的露出幸福陶醉的表情,仿佛是在品尝什么珍馐美馔。 亲自尝试过之后,苏氏等一点都不怀疑凉粉会卖不出去,都对这门生意充满了期待。 第36章 偶遇 苏氏喜悦之余,颇有些忧愁,眼见四下无人,压低声音道:“你不是让我拜托杨老太太私底下收购葛根吗?杨老太太已经悄悄把消息放出去了,可是收购的情况很不理想——这都好几天过去了,才收到了三十来斤。如此看来,葛根这东西,可不好弄啊。你说,这要是缺了葛根,咱这凉粉生意还能做得起来吗?” “啊?原来葛根很难弄到的吗?”沈采萱颇感惊讶,随即了然的点了点头,自言自语道,“是了是了,这年头,估计没有人专门种植葛根的,葛根都是野生的,不怎么好找,就算找到了,因为产量不高,也没办法一下子弄到太多。” 沈采萱沉吟片刻,说道:“我只是在教二姐分辩草药的时候,碰巧看到了葛根,这才就地取材,把那些葛根弄回来做凉粉的。其实,要做凉粉,不光可以用葛根粉,什么米粉、豆粉之类的,也是可以的。” 要知道,用凉粉草制作凉粉的流程很简单——无非是将凉粉草晒干之后,慢火熬煮,然后与淀粉混合煮熟,冷却后凝结成固体状即可。 淀粉嘛,一点都不稀奇,来源很广泛的——除了葛根之外,大米、豌豆、绿豆、红薯、土豆等淀粉含量比较高的植物,都可以从中提取出淀粉。 “米粉?豆粉?”苏氏愁眉不展,“大米和豆子可比长在野地里的葛根贵多了,要是用米粉和豆粉替代葛根粉,啧,这成本可就上去了。” 沈采萱略一踌躇,试探道:“娘,我在外面待了三年,对田地有些生疏了。咱望山村这一带,种不种红薯或土豆?如果种的话,咱往后就可以用红薯或土豆来做凉粉。” 红薯和土豆耐旱耐瘠,可比大米和豆子好伺候多了,更妙的是,只要种植得当,就可以高产稳产。 作为高产作物,红薯和土豆的价格自然比较低廉,用其制作凉粉,可以极大的降低成本。 只不过,沈采萱在原主的记忆之中,找来找去,都没有找到任何有关红薯或土豆的记忆。 所以,她不确定,这个架空世界里是否存在着这两种作物。 “红薯?土豆?”苏氏一脸茫然,看向沈采薇,“二娘,这两种东西你可曾听说过?” 沈采薇苦苦思索了半天,摇了摇头:“四娘,想必这两种东西是你在府城里见到的吧?咱望山村这一带太偏了,很多东西都传不到这儿的。” 沈采萱颇为遗憾,心中筹划着,什么时候有空,要跑一趟府城,去那儿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着红薯或土豆。 “就算咱这儿不种红薯或土豆,也没有关系的。”沈采萱宽慰道,“很快就是薜荔果——也就是木馒头收获的季节了,到时候,咱就可以用薜荔果来做凉粉了。薜荔果和凉粉草不一样,用不着加什么葛根粉、米粉,直接就可以做出凉粉来。” 要知道,薜荔果之中淀粉含量极高。 换言之,薜荔果自带淀粉,用其制作凉粉,可以省去添加淀粉这一步骤。 沈采薇闻言,眼前一亮,刚要说些什么,就听见沈正榕发出一声惊呼:“咦,那不是大郎哥吗?” 沈采薇等顺着沈正榕的目光看过去,赫然发现,沈家大郎沈正樟就站在前面不远处。 此时此刻,沈采萱一行人正处在县城城东的一条街上——这条街是全县城最为繁华的大街,街道之上车水马龙,街道两旁商铺林立。 沈正樟现在所处的位置是某家商铺的门前。 沈采萱见状,当即像做贼似的左顾右盼起来,发现几步之外就有一条小巷,忙拉着沈采薇往那小巷里钻,同时低声招呼苏氏和沈正榕也一起过来。 沈采薇很配合的跟随沈采萱躲入了小巷之中,压低声音,问道:“干嘛要躲起来呀?” “你忘了?按照咱们对家里的说辞,四郎这会儿应当‘身受重伤’,躺在医馆里接受治疗呢!”沈采萱道,“眼下要是让沈正樟看见四郎,发现他能走能跳,什么毛病都没有,然后把这情况和家里一说,家里能依?” 沈采薇恍然大悟,倒抽了口冷气:“不好!这事儿要是穿帮了,家里肯定会让咱们把那二两银子吐出来的!” 说罢,沈采薇忙拉着沈正榕往巷子深处走了好几步。 与惊慌失措的沈采薇相比,沈采萱就表现得比较镇定了,她站在巷口的高墙之后,探头往外望去。 只见沈正樟在原地驻足片刻,从那家商铺里走出一个身穿浅绿衣衫的姑娘,沈正樟便和那姑娘一道走了。 咦,那姑娘看上去有些眼熟诶? 沈采萱心念一动,当即回头,招呼沈采薇赶紧过来,指着那姑娘渐渐远去的背影,让沈采薇辨认。 可惜的是,街上人太多,那姑娘很快就消失在了人群之中,沈采薇只看到了那姑娘的衣角,其他什么都没看清。 沈采薇无奈摇头,表示自己认不出。 沈采萱略一琢磨,说道:“那姑娘我瞅着眼熟,应该是咱望山村的。她十五六岁年纪,生着一张尖尖的瓜子脸,细细的眉毛下面是一双丹凤眼,乍看上去还挺美,就是嘴有点大……” 不等沈采萱说完,苏氏和沈采薇异口同声道:“杨丹凤!那应该是里正家的姑娘杨丹凤!” 沈采薇顿了顿,又道:“我想起来了,杨丹凤有一件浅绿衣衫,那颜色就跟我刚刚看到的一模一样。错不了,就是她!” 沈采萱凝神细思,片刻之后,点头认可:“没错,确实是杨丹凤。” 原主是认识杨丹凤的,只不过女大十八变,时隔三年,杨丹凤的容貌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所以沈采萱虽然继承了原主所有的记忆,却无法在第一时间将杨丹凤认出。 不过,一个人再怎么变,基本的轮廓多多少少还是在的。 经苏氏和沈采薇这么一提醒,沈采萱立刻将记忆中的杨丹凤与刚刚见到的那姑娘对上了号,确认为同一人。 第37章 有私情 “这么说来,大郎和杨家姑娘走在一起了?”苏氏深深拧眉,“这,这怎么可以呀!” “娘,你为什么这么说?”沈采萱当即追问,“沈正樟和杨丹凤年貌相当,沈杨两家的家境也差不多,可以说门当户对,他俩在一起——这没什么不可以吧?” 苏氏望着沈采萱欲言又止,隔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你以后就知道了。” 沈采萱不依不饶:“别以后了,你现在就告诉我呗!” 沈采薇在一旁帮腔道:“反正都会知道的,那就早一点让咱们知道呗!” 就连沈正榕,也仰着小脸,眼巴巴的望着苏氏。 苏氏脸上尽是无奈,性格绵软的她拗不过儿女,尽管觉得这种话题少儿不宜,但还是如实相告了。 原来,苏氏前些天有意无意的接触孙婆子,从孙婆子那儿,虽然未能如愿打听到家里给沈采薇张罗的那门亲事的内幕,却听说了不少别人家的事情,这其中就包括杨丹凤的亲事。 孙婆子的丈夫与杨丹凤的祖父——也就是里正是亲兄弟,作为杨丹凤的叔祖母,孙婆子深知这门亲事的内情。 据孙婆子透露,不久之前,里正家给杨丹凤找到了一个相当不错的女婿人选——邻县某个地主家有个俊秀聪慧的儿子,与杨丹凤年纪相当,堪称良配——两家正在议亲,虽说还没有彻底定下来,但这门亲事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一个姑娘家,别说已经有了议亲的对象,就是没有,也不应该私下里和一个男人凑在一起!”苏氏摇头,一脸不赞同,“大郎这孩子也是的,怎好和人家姑娘走这么近呢?” 沈采薇冷笑:“这就是咱们家供出来的读书人,一点礼义廉耻都不懂!如此看来,那些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哼,真是白瞎了那些束脩了!” 沈采萱有一颗来自现代的灵魂,她并不觉得一对男女一起逛街这有什么不妥的。 在沈采萱看来,他二人的举止或许有些出格,但还没有过分到令人无法接受的程度。 毕竟,他二人只是在街上并排走着而已,别说勾勾搭搭了,就连拉小手这种动作都没有。 但,他二人逛街这一举动本身或许无可指摘,其中所蕴含的内情却值得深思。 沈正樟怎么会和杨丹凤走在一起的?他二人私下出行的目的是什么?以及杨丹凤就要另嫁他人了,关于此事,沈正樟知情吗? 沈采萱无意干涉他人的私生活,但沈正樟乃是老沈家的金凤凰,他要是做出异乎寻常、不合常理的举动,极有可能影响到老沈家,乃至于波及到沈家二房。 为了以防万一,沈采萱决定调查一下沈正樟和杨丹凤,摸清他二人之间的猫腻。 沈采萱径直走到沈正樟刚刚驻足的那家商铺门前,抬头看了看门上的匾额,又朝里头看了看。 沈采薇顺着沈采萱的目光向内望去,看见商铺内都是些大姑娘小媳妇老太太,她们正三三两两的围在柜台前面,试戴珠宝首饰。 “这是……首饰铺?”沈采薇问道。 “嗯,”沈采萱点头,“应该是一家名为玲珑阁的首饰铺。” “玲珑阁?”沈采薇肃然起敬,“呀,这可是咱们县首屈一指的首饰铺!” 沈采薇顿了顿,又补充道:“我想起来了!沈月婵总插在脑袋上的那根金簪,就是在玲珑阁买的!那么小一根簪子,就要卖十两银子!啧啧,玲珑阁的东西死贵死贵的。” “哦,这样啊!”沈采萱大感兴味,“那我倒要看看,这死贵死贵的玲珑阁里都有些什么宝贝。” 说罢,沈采萱抬脚就往玲珑阁里走去。 沈采薇和沈正榕紧随其后。 他们仨动作太快,苏氏想拦都拦不住,一跺脚,也跟着进去了。 在苏氏看来,玲珑阁这种地方,哪里是全部家当加一起都不超过十两银子的他们能够进来的? 苏氏很担心,玲珑阁的伙计会拿着大扫把,把穿着穷酸的他们一行人给赶出来。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玲珑阁的伙计别说赶人了,甚至连一丝不耐烦都没有表露出来,面对他们一行人,始终笑脸相对。 沈采萱使出忽悠大法,很快就从伙计口中套出了她想知道的内容——原来,方才杨丹凤在这儿买了一对价值十二两银子的虾须镯。 出了金光闪闪的玲珑阁,苏氏长出一口气,赞叹着:“真没想到,玲珑阁的伙计这么亲切,这么好说话。” “是呀,以后咱家开了铺子,就要请这样的伙计。”沈采萱点头表示认同,畅想了一下未来,随即语气一转,“不过,十二两银子的虾须镯,杨丹凤怎么买得起的?确实,里正家颇为富裕,但还没有富裕到随随便便就能拿出十二两银子来,给自家姑娘添置首饰吧?” 苏氏也有些不解:“杨老太太说过,别看里正在外面人五人六的,其实里正家当家做主的是里正夫人。里正夫人这人……听说抠抠索索的,从来都是恨不得将一文钱掰成两半花,杨老太太和她做了几十年妯娌,愣是没能从她那儿捞到一丁点的好处。以里正夫人的抠门性子,她怎么舍得拿出十二两银子给孙女买首饰?这事儿……有些不对劲。” 忽而,沈采薇幽幽的来了一句:“四娘,你丢的那笔银子差不多就是十二两吧?” 为了早日赎回沈采芝,沈采薇对银钱极为执着,一直心心念念想要找回沈采萱遗失的那笔“巨款”。 尽管至今未能找回,且线索全无,但沈采薇始终认为,偷盗一事应当是家贼所为。 至于这个家贼是谁?沈采薇首先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小严氏。 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暗中观察,沈采薇并没有发现小严氏有任何异常表现。 要知道,小严氏为人浅薄,一朝暴富,一定会按捺不住,通过言行举止表现出来。 如此看来,小严氏是家贼的可能性不大。 第38章 巧合? 于是乎,沈采薇暂时解除对小严氏的怀疑,转而将目光投向了沈家大房,从沈世富开始,一直猜到沈采萍,大房的人一个不落,个个都是她的怀疑对象,沈正樟自然也被纳入了她的怀疑范围。 只不过,由于缺乏线索,沈采薇一直无法确定到底是他们中的谁。 为此,沈采薇还曾在私底下和沈采萱讨论过,却始终不得要领。 现如今,与沈正樟有私情的杨丹凤不合常理的拿出十二两银子购买首饰,沈采薇立刻将怀疑的目光锁定沈正樟。 尽管沈采薇碍于苏氏和沈正榕在场,没有把话说得太明白——只提及了钱数,未曾直截了当的道出心中的怀疑——但沈采萱一下子就明白了她话中隐含的意思。 就因为杨丹凤买首饰的银钱与沈采萱被盗的钱财数目十分接近,便认定与杨丹凤有私情的沈正樟存在重大嫌疑…… 讲真,这个逻辑链非常薄弱。 但,沈采萱认为,沈采薇的推定未尝没有道理,未尝站不住脚。 “是呀,积攒三年的碎银子加在一起,差不多有十三两,与那对虾须镯的价钱十分接近呢!”沈采萱提醒道,“记得刚刚那伙计说过吧,杨丹凤最一开始,看中的是一对赤金缠丝玛瑙镯子,可当她听说那对镯子看着像空心的,其实是实心的,且上面镶嵌的小粒玛瑙颇为珍贵,所以价钱不菲,要价三十两,立刻摇头,说她想买价格适中、大约在十二三两左右的镯子。” “十二三两!”沈采萱加重语气重复了一遍,眼神突然晦暗不明,“这真的只是一个巧合吗?” 如果说此前沈采薇只是对沈正樟有五分怀疑,内心深处并不是很确定,听完沈采萱的这番话,这份怀疑立刻攀升到九分,沈采薇几乎可以认定沈正樟就是那个家贼——就是那个不光偷了沈采萱积攒多时的私房钱,还差点要了沈采萱性命的狗贼! “我现在就要去找他当面对质,把事情弄清楚!”沈采薇怒不可遏,“如果真的是他……真的是他……我非弄死他不可!” 说罢,沈采薇撸起袖子,拔腿就要去追沈正樟。 沈采萱忙拉住沈采薇,劝道:“二姐,别冲动……” “怎么能不冲动?我怎么能不冲动?!”沈采薇眼圈一下子红了,喘着粗气,“这个畜生,这个畜生……” “二姐,到底是不是他,现在还不能够确定。”沈采萱目光幽深,嘲讽的牵了牵唇角,“就算确实是他,你这么急赤白脸的冲过去对质,他也不会承认的。你这样做,除了打草惊蛇,不会有任何作用!” 这番话,犹如一盆冷水当头泼下来,满腔怒火的沈采薇立时清醒了过来,不再意气用事,转而向沈采萱问计:“那咱们应该怎么办?” 沈采萱沉吟片刻,说道:“首先,咱们要确定一件事——我出事的那天,他是否在家。” 沈采薇仔细思索起来,良久之后,诧异道:“咦,那天他……好像不在家。” 确切的说,沈正樟已经好些日子都不在家了—— 落榜之后,沈正樟和沈世贵回来过一趟,只住了一晚上,翌日他二人就返回县城了。 自那以后,无论是沈正樟,还是沈世贵,都没有回来过。 理论上来讲,如果沈正樟人不在家,那么他就不可能犯下罪行。 沈采薇内心开始动摇,意识到自己的推定好像站不住脚,喃喃道:“难不成,难不成……我猜错了?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 听到这儿,苏氏忍不住插话道:“你们姐妹俩你一言我一语的,在讨论些什么呢?”她顿了顿,又道,“你俩口中一会儿就冒出一个‘他’,这个‘他’……说的是谁?” 沈采萱和沈采薇对视一眼。 不等姐妹俩给出答案,苏氏就说出了自己的猜想:“是大郎吧?你俩怀疑是大郎偷了那笔钱,对吗?” 由于失窃一事,极有可能牵扯到原主的真正死因,事关重大,沈采萱生怕苏氏和沈正榕得知之后,沉不住气,不小心露出口风,便没有告诉他二人个中内情。 因而,至今为止,苏氏和沈正榕只知道沈采萱丢了十几两碎银子,其他的一概不知。 不过,尽管所知有限,尽管姐妹俩方才的那番对话语焉不详,全程都用‘他’来指代沈正樟,可苏氏听过之后,还是隐约猜出了姐妹俩心中的怀疑。 “噫,你们姐妹俩肯定猜错了!”苏氏一脸不赞同,“大郎这孩子,我是看着长大的,他心气高着呢,绝不可能做出小偷小摸的勾当!再者,你俩也说了,丢钱的那天,大郎根本就不在家呀!所以说,丢钱这事儿,肯定跟大郎没有关系,你俩可别错怪好人了。” 沈采薇听了苏氏所说,觉得蛮有道理,正要点头表示认可,就在此时,沈正榕冷不丁的来了一句:“那天大郎哥或许……在家哦。” 沈采薇心头一凛,急急追问:“你说什么?!” 就连一向淡定的沈采萱听了这话,脸色也有些变了,关切问道:“那天沈正樟在家?你确定?” 沈正榕见两个姐姐都很关注此事,神色也郑重起来,认真答道:“前些日子,为了打听小叔和大郎哥的底细,我找了铁蛋好几回。有一回,铁蛋无意中说起,几天前他在后山瞅见大郎哥了,当时大郎哥急急忙忙的样子,他主动和大郎哥打招呼,大郎哥却只顾着赶路,没有理会他。 “当时,我听了这话,没觉得有什么,就没把这情况转告你们。可现在想想,要是铁蛋没有眼花,他在后山见到的确实就是大郎哥,那么丢钱的那天,大郎哥就有可能是在家的。因为,铁蛋在后山碰见人的那天,和丢钱的那天很接近。” “应该是铁蛋眼花,看错了吧?”苏氏不以为然道,“我天天都在家呢,大郎回家,我怎么可能不知道?我记得很清楚,这些日子以来,大郎根本就没回来过。” “明面上没有回来,可暗地里呢?这些年来,大房背着咱们,偷偷摸摸干过的事情还少吗?”沈采薇面色阴沉,“要是那几天沈正樟正大光明的跑了回来,我还不至于这么疑心他,偏偏他偷偷摸摸的,这种藏头露尾的行径,想让我不怀疑都难!” 更重要的是,沈正樟出现在了后山。 后山,那里正是沈采萱遇袭的地方! 此时此刻,沈采薇对沈正樟的怀疑几乎攀升到顶点。 沈采薇看向沈采萱。 沈采萱冲她轻轻点头,斩钉截铁道:“查!回去彻查!” 一次两次可以说是巧合,巧合多了就不是巧合了。 目前的种种迹象都显示,沈正樟有重大作案嫌疑! 第39章 面摊子 因为心里存着事,沈采萱一行人走得很慢,直到下午,方才抵达码头。 温阳县城位于江边,拥有全县最大的码头,码头上停泊着许许多多的江船。 这些江船之中,绝大多数是货船,停泊于此,多半是为了装卸和转运货物。 无论是装卸货物,还是转运货物,都需要用到大量人手。 正因如此,相比起别处,在码头上,像沈世华这种短工,能够相对容易的找到活计。 沈采萱一行人猜测,沈世华多半就在码头上扛活。 可码头上熙熙攘攘,到处都是人,他们一行人转了好几圈,都没能如愿找到沈世华。 “不行,这样找感觉是在大海捞针。”沈采萱微一沉吟,看向苏氏,“一到农闲,爹就外出做短工,都已经持续十几年了。这么多年下来,爹就没有经常往来的老主顾吗?” 苏氏冥思苦想了半天,对沈采萱尴尬笑笑:“你爹好像提过,他时常给一家商行扛活,可是那家商行到底是叫李记,还是叫林记……呃,这个一时之间,我怎么也想不起来。” 沈采薇开口解围道:“没事儿没事儿,大概知道个名号就行了。嗯,依我看,咱们这就去打听一下李记的货船停在那儿,先去那儿找找,要是没找着,再去林记那儿找。” 苏氏非常赞同,当即就要跑去打听。 “等等,先别忙着打听。”沈采萱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子,提议道,“这都下午了,咱们午饭还没吃呢。依我看,咱们先去吃饭,等吃饱喝足了,再过来打听吧。” 苏氏的打算是,先找到沈世华,一家团聚之后,和和美美的吃顿团圆饭。 但她性子柔顺,沈采萱提议要先吃饭,她就毫无原则的改变了主意,当即和儿女们找地方吃饭。 码头上的人流量这么大,这附近自然不缺吃饭的地方,他们一行人很快就找到了一条满是摊子、饭铺和酒肆的巷子。 苏氏勤俭,不舍得去饭铺,就随意找了一个看上去比较干净的路边摊坐下,点了四碗最便宜的阳春面。 阳春面五文钱一碗,四碗不过二十文钱而已。 饶是如此,苏氏依旧嫌贵。 吃完了面,离开路边摊,苏氏就忍不住开始嘀咕:“刚刚那四碗面,分量好小,所有的面条加在一起,只怕也用不到一升面粉。去年收成好,咱家多得了几斗粮,拉去镇上的粮行卖掉,当时我也跟着过去了。我记得很清楚,粮行里出售的面粉,每斗五十文钱,也就是每升五文钱。五文钱一升的面粉,做出四碗面条,居然卖到了二十文钱!啧啧,这钱也太好赚了!” 沈采萱颇有些无语,沉默片刻,解释道:“娘,粮食的价钱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一升面粉,去年镇上五文钱就能够买到,今年县城五文钱可未必能够买到。退一步讲,就算五文钱就能够买到一升面粉,可要做出四碗阳春面,并摆摊出来卖,不仅仅需要一升面粉,还要需要佐料、柴火、人工等等,所付出的,绝不止五文钱!人家出来摆摊子,就是为了赚钱,你总不能让人家一点钱都不赚,白白给你煮面条吧?” “没说不给人家赚钱,只是五文钱一碗实在太贵,依我看……”苏氏合计了一下,报出了心中的理想价格,“三文钱一碗就差不多了。” 沈采薇心心念念着要做生意,听到这儿,她突发奇想:“在这儿摆摊卖面条,确实挺赚钱的。娘的厨艺相当不错,做出来的面条可比方才那个面摊子上卖的好吃多了,绝对可以用来摆摊了。要不,咱也过来摆个面摊子?” 得,这对母女不过是在人家面摊子上吃了一顿略微有点贵的面条,就要过来跟人家抢饭碗了。 沈采萱再次无语。 不过,有创业精神,这无疑是值得鼓励和支持的。 沈采萱想了想,便没有泼冷水,点头道:“面摊子?嗯,可以考虑。不过,咱们本钱有限,刚一开始,不可能又做面条生意,又做凉粉生意,这两项生意,只能够选一样。这样吧,待会儿咱去甜品铺子转转,考察一下价钱。算算看,到底是卖面条赚钱,还是卖凉粉赚钱,哪样赚钱就先搞哪样。” 甜品铺子? 就算没钱在甜品铺子里买甜点吃,进去转悠转悠,饱一饱眼福,闻一闻味儿,也好的啊! 沈采薇眼前一亮,一脸跃跃欲试。 沈采薇正幻想着甜丝丝的美味,就在此时,一旁的沈正榕发出了煞风景的“噗嗤”声,紧接着,一阵销魂的气味随风传了过来。 沈采薇赶紧捏鼻子,瞪向沈正榕:“这才刚吃完饭,你、你就……你还能不能行了?” 沈正榕捂着肚子,满脸的苦相:“我,我可能是……水土不服吧?哎呀,反正我这会儿肚子痛得厉害,我要去茅房,我要去茅房!” 说罢,沈正榕就冲向了巷尾——刚才吃面的时候,沈正榕听到隔壁桌的一位客人知会同伴,说自己要去巷尾上茅房,让同伴先点菜。 沈采萱一行人在来码头的途中,都曾上过一回茅房,所以此时此刻,除了突然闹肚子的沈正榕,其他人都没有上茅房的想法。 尽管如此,其他人还是跟了过去。 原因无他,这条幽深曲折的巷子由于靠近码头的缘故,聚集了三教九流,内部情况极为复杂,谁也无法保证,沈正榕一个年仅十岁的男孩子独自前往巷尾,中途会不会遭遇意外。 其他人的担心并非多余,他们仨只是晚了一步,就看见跑在前面的沈正榕被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一巴掌掀翻在地,而那汉子在狠狠踹了倒地不起的沈正榕一脚之后,扬长而去。 沈采萱大惊,飞速上前扶起沈正榕,询问究竟。 沈正榕满脸痛苦之色,捂着被踹到的右腿,艰难站起身来:“刚刚那个人不知从哪儿窜了出来,我压根儿来不及躲避,就和他撞上了。不是我撞他,分明是他撞我!他反而倒打一耙,嫌我碍了他的路,冲我又打又骂!” 第40章 绝不隔夜! 沈采萱勃然大怒,对紧随其后的苏氏和沈采薇说了一句“你们在巷尾等我”,转身就去追那汉子。 尽管沈采萱一直在努力营造温柔善良的人设,可实际上,她的真正性情与温柔善良还有很长很长一段距离。 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不,她沈采萱的字典里可没有这样的字眼。 她奉行的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若是可以,绝不隔夜! 这个杀千刀的混蛋,胆子好肥,竟敢打骂自家小弟! 哼,要是不把他狠狠收拾一顿,今晚沈采萱绝对睡不着觉! 沈采萱身负武功,武功虽说不高,但用来追踪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不多时,沈采萱便追上了那汉子,悄悄缀在他身后。 沈采萱原本的打算是,当那汉子走到一个四下无人的所在,她就从背后给他一记闷棍,弄晕他之后,狠狠抽他一顿,给他留下一个毕生难忘的教训。 然而,跟着跟着,沈采萱渐渐发现了不对劲—— 那汉子原本一举一动很正常,并没有异常之处,可自从他中途与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妇人会合之后,他就变得小心翼翼,不断观察周遭的动静,看样子是生怕自己被别人盯上。 那汉子约莫二十五六岁,与那年轻妇人年貌相当,在外人看来,他们分明就是一家三口出行,再寻常不过了。 那么问题来了,明明做的是很寻常的事情,那汉子为何表现出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呢? 难不成……他们是在私奔?那汉子拐带着有夫之妇,想要私奔去别处? 沈采萱脑洞大开,顿感狼血沸腾。 啧啧,私奔哪,尽管两世为人,她还是第一回亲眼目睹,着实亮瞎了她的24k钛合金狗眼。 沈采萱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不着痕迹的追踪。 这个时候,沈采萱已经不满足于打闷棍了,她决定搞事情——一路追踪到那对狗男女的落脚之处,然后向官府举报,说那汉子拐带妇女儿童。 哼,就算那年轻妇人表示自己是自愿跟随的,无法治那汉子的罪,可以让他逍遥法外。 但经此一事,那汉子就别想安然留在本地了,多半得要远走他乡。 沈采萱打算的好好的,可真正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 原因无他,那对狗男女仗着熟悉地形,在县城的小巷里七弯八拐,绕来绕去,偏偏沈采萱怕被发现,不敢靠的太近,有好几次都差点被甩掉。 沈采萱怀疑自己已经穿越了大半个县城,想起家人还在码头附近等她,担心家人会着急,不由打起了退堂鼓。 要不然,打一顿算了,就别再跟下去了? 沈采萱犹豫片刻,决定打完了事,便悄悄凑了上去。 就在此时,一阵穿堂风吹过,猛地吹起了那年轻妇人的衣裳…… 那年轻妇人一直抱着孩子,或许是孩子有病在身,生怕孩子见风,她一直用旧衣裳蒙着孩子,从头到脚,半点不露。 直到此时,有了这阵风,沈采萱方才得以看到了孩子的双脚。 不对!这不对劲! 电光石火间,沈采萱脑中闪过一个念头,随即火速后退,改变主意,继续追踪。 约莫过了一盏茶的工夫,沈采萱跟着那对狗男女来到了一处颇为偏僻的废园,远远望见他们走了进去,正想要凑上前去,打探究竟。 自从服下九转真元再造神丹,沈采萱不但五感敏锐至极,就连直觉也敏锐过人。 尚未靠近废园,沈采萱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前面十一点方向有人! 不好! 这多半是一个观察哨,偏偏自己所在的位置无遮无拦,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已经被值守在观察哨里的歹徒发现了! 第41章 嘤嘤怪 沈采萱心念电转,瞬息之后,踉跄了一下,跌坐在地上,秒变嘤嘤怪,嘤嘤哭泣了起来。 沈采萱虽然内心凶残无比,但外表却是不折不扣的小萝莉——尽管年纪尚幼,却可以预见她将来必然倾国倾城——乃是世所罕见的美人胎子。 如此美貌的弱质少女孤身一人出现在四下无人的偏僻之地,在心怀叵测的歹徒看来,无异于天降馅饼。 尽管沈采萱的出现有些突兀,有些说不出的古怪,但令人馋涎欲滴的“馅饼”就在前面,歹徒哪里能够忍得住? 放哨的歹徒犹豫了下,便擅离职守,从藏身之处乐颠颠的跑了过来。 那歹徒流里流气的说道:“哎哟哟,小妹妹,你摔哪儿了?快快快,哥哥给你吹吹!” 说话间,“乐于助人”的他就要对沈采萱动手动脚的。 沈采萱面露惊恐,快速向后挪动了好几下,恰好让那歹徒的咸猪手落了个空。 那歹徒狞笑一声,纵身扑向沈采萱,沈采萱后退,再扑,再退…… 无论那歹徒怎么施为,沈采萱总能在千钧一发之际躲过去。 一连数次都没能得逞,那歹徒非但不生气,反而兴致更高了,脸上笑嘻嘻的,一双老鼠眼全黏在了沈采萱的身上。 他入行好些年了,接触过的小姑娘不下于一百,可如此美貌伶俐的,他还是头一回见到。 啧啧,这要是拉去卖掉,少说也能够卖个三五十两吧? 哎呀,直接卖掉多可惜,还是想让自个儿饱饱口福吧! 可是,饱了口福的话,就卖不上价了呀! 怎么办?到底选钱呢,还是选“口福”呢? 就在那歹徒口水滴答,犹豫不决的当口,沈采萱正在不动声色的查探四周的情况。 确认附近再无第三个人之后,沈采萱出手如电,飞快点了那歹徒的穴道。 随后,沈采萱拖着动弹不得的歹徒,向他先前藏匿的地方走去。 一到地方,沈采萱二话不说,就是一顿胖揍。 那歹徒隐约猜到,沈采萱是想要严刑逼供。 其实,早在他被活生生扭断大拇指的时候,他就想要招供了。 然而,他被点了哑穴,根本说不出话来。 就这样,那歹徒一双咸猪手上的十根手指,无一例外,都被沈采萱扭断了。 正所谓十指连心,在这一极为凶残的过程中,那歹徒痛晕了又痛醒,可谓是死去活来。 掰完最后一根手指,沈采萱拿着从那歹徒身上搜出来的匕首,用刀身重重拍打他的脸,冷冷道:“知道厉害了吧?还不从实招来?” 被点哑穴无法招供的歹徒:“……” “事到如今,居然还不老实交代?你好大的狗胆!”沈采萱怒不可遏,一脚将那歹徒踹翻在地,然后又一脚踩在了那歹徒的手指上,反复碾压。 动又动不了,说又说不出,那歹徒只能像死狗一样瘫在地上,翻着白眼望天,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沈采萱初次逼供,未免有些经验不足,又隔了好一会儿,她才惊讶的发现那歹徒被自己点了哑穴,如今口不能言。 “被点了哑穴也不吱一声!”沈采萱嫌弃那歹徒误事,恼怒的踹了他一脚之后,这才替他解开了哑穴。 躲在暗处,目睹了全程的某暗卫额角青筋直跳,忍不住在心里吐槽道:“这位沈姑娘真是……方方面面的一言难尽。” 为了防止那歹徒大声呼救,沈采萱将匕首抵在了他的喉咙上。 其实……完全没这必要,切身体验过沈采萱的凶残之后,那歹徒一点反抗的想法都没有了。 沈采萱问到什么,那歹徒就答什么,而且问一答十,连自己的祖宗八代都抖搂了出来,只求能让这位女魔头满意。 据那歹徒交代,他和他的家人原本生活在海边,世代以出海打鱼为生,多年前,朝廷突然间颁布了禁海令,规定“片板不得下海”,自那以后,他们一家人再也无法出海,只能够在附近的江上捕鱼,可是鱼获连原来的三成都不到。 苦熬了几年之后,他的家人在贫病交加中先后辞世,成了孤家寡人的他一咬牙一跺脚,就和其他快要活不下去的渔民结伴离开家乡,四处讨生活。 刚开始时,他们一伙人靠当苦力维持生计,走的是正道。 渐渐的,与一些三教九流接触多了,他们一伙人中的带头大哥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苦哈哈的给人扛活来钱太慢,不如改行为非作歹,这样来钱快——便领着小弟们走上了邪路。 于是乎,这个来自淳朴渔村的小团体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丧尽天良的犯罪团伙。 该团伙初创期,坑蒙拐骗抢,无所不用其极,业务范围相当之广,多项业务并存。 不过,带头大哥颇有头脑,他在实践中发现,要想赚到大钱,业务在于精而不在于多,思考再三之后,决定摈弃其他,专攻一项——拐卖妇女儿童。 该团伙发展到现在,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他们从不在一个地方滞留太久,在某地逗留一段时间,拐到一定数量的妇女儿童,就立刻转移阵地。 半个月前,该团伙来到了温阳县城,四处打探之后,在县城北门附近的找到了一处废弃的园子——也就是沈采萱现在所在的位置——便在这儿安营扎寨了。 经过半个月兢兢业业的工作,该团伙在温阳县城以及周边搞到了二十几名妇女儿童,加上之前在府城拐带却还没来得及出手的几名妇女儿童,废园里一共关押着三十几名妇女儿童。 而该团伙共有二十九名成员,白天的时候,除了镇守的带头大哥,十名留在废园里面负责看管的,以及四名守在废园四周负责放哨的,其他的十四名成员都分成小组,出外勤做业务。 要想拐走妇女儿童或许不难,但要想不着痕迹的拐走,就比较困难了。 为了稳妥起见,外勤人员找到目标之后,不会立即动手,下手之前,都会反复踩点,挑选恰当的时机下手。 因此,外勤人员并非每天都有斩获。 该团伙倒霉的地方就在于,他们的外勤人员上班时间不尽职尽责,非要横生事端——平白无故的跳出来打骂沈正榕——让沈采萱盯上了。 更倒霉的是,被盯上的这组外勤人员昨天前天都空手而归,偏偏今天有了斩获,让沈采萱看出了端倪。 沈采萱原本只想收拾那汉子一个人,可现在,她改变主意了,决定一窝端,设法端掉这个犯罪团伙,为民除害。 略微思忖片刻,沈采萱将那歹徒打晕,然后拎着他前往附近的树林,找了一处隐秘的所在将其藏好,随即辨明方向,疾步前往位于城东的县衙。 第42章 绝处逢生 城东,县衙。 郑忠维捂着腰,从公堂里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 郑忠维今年二十二岁,乃是温阳县衙快班衙役的头目,俗称捕头。 在前朝,衙役虽然吃着公门饭,但地位极低。在统治阶层眼中,衙役乃是官府的奴才,乃是与倡优无异的粗鄙贱役,以前朝制度,衙役的子孙三代都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也不被允许当官。 到了本朝,衙役在科考方面不再受到限制,地位有所改善,逐渐得到了世人的认可。 现如今,衙役可不是谁想当就能够当上的,衙役的头目更是如此。 郑忠维年纪轻轻就能够当上捕头,全是托了他那县丞舅舅的福。 有这么硬的后台,郑忠维的日子应当很好过才是。 事实也是如此,郑忠维十六岁开始在县衙当差,一路顺风顺水。 今年年初,前任捕头卸任了,他年纪轻轻就被破格晋升为捕头,可谓是春风得意。 然而,不久之前,情况发生了变化。 半个月前,有人前来县衙报案,说是自家的孙儿昨天去上学堂,至今未归,怀疑是被人拐走了。 讲真,这个年代的拐子还是比较猖獗的,失踪些个人口纯属正常。 刚一开始,上到知县大人,下到小小衙役,谁都没太当回事儿,不紧不慢的照章办事。 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这个当口,有位贵人带着小公子过境,在城里某一大户人家借宿。 借宿当晚,小公子听说附近有夜市,便背着大人,只带了一个小厮外出游玩,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小公子丢了! 不仅那位贵人身份贵重,就连小公子本人,身份也非同小可。 小公子这一丢,别说小小的温阳县衙了,就连青州府衙也要震上三震。 青州知府严令温阳知县迅速破获这起拐卖案,务必寻回小公子。 破案嘛,知县大人自然不能够亲自上阵,自然责成捕头郑忠维完成这项工作。 郑忠维丝毫不敢懈怠,立即明察暗访。 然而,事与愿违,一晃三天过去了,郑忠维始终没能察访到一点有用讯息,可以说,至今毫无头绪。 迟迟破不了案,知县大人受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 就在刚刚,知县大人将他的压力转嫁给郑忠维——以偷奸耍滑、虚应差事为由,重打了郑忠维十大板,督促他尽职尽责,尽快破案。 郑忠维身为捕头,手底下有一帮捕快,其中一个名叫陈永荣的年轻人,乃是他的心腹。 陈永荣奉命在县衙外面守候,看到郑忠维走出了县衙,忙上前搀扶:“大哥,你受罪了!” 郑忠维声音压得极低:“不打紧,打板子的兄弟手下留情了,我并没有大碍。” “那就好,那就好!”陈永荣眼见这个时候县衙外面没什么人,忍不住小声嘀咕,“大老爷也真是的!破案,谁不想啊?可问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这案子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破了呢?肯定需要时间的啊!这才过了短短三天而已,他就按捺不住性子,发脾气胡乱打人了!哼,听说还是进士出身呢,一点涵养都没有!” “住嘴,别乱说话!” 听到陈永荣口不择言,竟然当街指摘起了堂堂知县大人,郑忠维神色大变,赶紧拉着他远离县衙,一直走到县衙所在的那条街的尽头,确认四下无人,郑忠维这才低声道:“这跟涵养有什么关系?案情如此重大,却迟迟没有头绪,谁能够心平气和、镇定自若呢?这个当口,大老爷向我施压,要求我尽心办案,完全在情理之中。老实说,今儿个我只挨了不痛不痒的十大板,一没伤筋,二没动骨,这结果已经很好了。不过……” 说到这儿,郑忠维眉头紧锁,难掩担忧之色:“要是再过几天,案子依旧毫无进展,就不是打板子的事儿了。到那时候,大老爷不但会将我‘一撸到底’,让我彻底吃不了这碗公门饭,还极有可能要治我得罪……” 陈永荣闻言,倒抽了口凉气:“这、这不可能吧?” “怎么不可能?”郑忠维一脸无可奈何,“那位小公子身份非同小可,若是最终无法将他顺利寻回,必定要有人为此事负责,好给贵人一个交代。那么该由谁来负责呢?按照常理,小公子是在咱们温阳地界上丢的,就应该由温阳地界上的人来负责。知县大老爷吗?呵,怎么可能?最大的可能就是我这个小小的捕头了。” 陈永荣心念一动,压着极低的声音,小心翼翼的问道:“大哥,你是说……日后大老爷为了给贵人一个交代,很可能推你出去当替死鬼?” 郑忠维极为隐晦的点了点头。 陈永荣一脸难以置信:“不看僧面看佛面,就是看在二老爷的面子上,大老爷也不能这么绝情吧?” 陈永荣口中的二老爷就是郑忠维的舅舅——温阳县丞。 在平头百姓眼里,县衙里有四位老爷——大老爷县令,二老爷县丞,三老爷主簿,四老爷师爷。 按照燕国现行的制度,县令以上的官员必须实行回避,不得由本地人担任,而且要经常调动,而县中的属吏——即县丞、主簿等——必须由精通乡土人情的本地人充当。 换言之,县令与县丞不是一路人。 如今的县令刚上任不久,与县丞接触有限,并不是很熟。 但,即便如此,新任县令为了顺利展开工作,肯定不会轻易得罪县丞,自然而然的,不大可能为难县丞的侄儿。 “是呀,按照常理,大老爷看在我舅舅的面子上,不会太过为难我。”郑忠维语气艰涩地道,“可是,那位小公子的来头实在太大,别说我舅一个县丞了,就是知府大人的面子都未必管用呀!” 陈永荣闻言,脸色唰的一下全白了,颤颤巍巍的问道:“那、那可……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自然是设法找出那杀千刀的拐子,救回小公子,除此之外,别无他法。”郑忠维说着说着,不禁有些气馁,“可是人海茫茫,该去哪儿找呢?” 就在郑忠维失望,甚至于有些绝望的时候,迎面跑来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跑得飞快,很快就与郑忠维和陈永荣擦肩而过。 忽而,她停下了脚步,打量了一下他二人,有些不确定的问:“请问二位可是官差大人?” 第43章 坏消息 城南,陋巷的尽头。 苏氏、沈采薇和沈正榕正在焦急等待着。 距离沈采萱撂下一句“你们在巷尾等我”,已经过去了将近两个时辰。 眼看着晚霞满天,都到了傍晚时分,沈采萱却迟迟未归,苏氏等如何不着急、如何不上火? 他们仨数次想要离开巷尾,前去找寻沈采萱,可问题是,他们仨不知道沈采萱的去向,根本就无从找起。 再者,万一他们仨前脚离开了巷尾,沈采萱后脚就过来了,相互错过了可怎么办? 他们仨顾虑重重,只得一直留在原地等候。 就在苏氏心中生出不好的念头,快要急哭的时候,姗姗来迟的沈采萱乘着一辆骡车终于到了。 艾玛,让他们仨在巷尾等,他们仨还真就在这么有味儿的地方等了这么长时间! 啧啧,他们仨可真能忍! 沈采萱嫌弃的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茅房,她都不愿意下车,直接坐在车上招呼道:“快快快,上车,上车!咱们赶紧走!” 苏氏等有一肚子话想问,但这儿确实不是问话的地方,便从善如流的上了车。 一坐上车,他们仨就连珠炮似的发问—— 沈正榕:“四娘,你不是去追那个坏蛋的吗?怎么坐着车回来了?” 苏氏:“四娘,你这一走就是两个时辰!这两个时辰里,你都去哪儿了?” 沈采薇:“四娘,钱都在我这儿呢!车上这一大堆东西,你哪来的钱买的?” “别着急,别着急!”沈采萱笑吟吟道,“听我慢慢道来。” 沈采萱当即将离开他们仨之后,自己所做的种种,捡能说的说了一通。 “我不但找到了那些拐子的老巢,还领着郑捕头他们过去围剿,围剿的时候还帮着出谋划策,设法将那些歹徒一网打尽。郑捕头再三表示,我帮了他大忙,很大很大的忙!”沈采萱指向车上的那些大包小包,“这些东西,全是他为表感谢,从县衙附近的杂货铺里买来的,我说了不要,他非要塞给我,搞得我不收都不行。不仅如此,他还出钱雇车送我回来。对了,听说咱们是从外地来的,暂时还没在县城里找着落脚的地方,他还为咱们在城东的福源客栈订了三间房,并且和客栈的掌柜说好了,房钱和饭钱全记在他的账上。现如今,咱们就是在去福源客栈的路上。” 所以说,沈采萱离开两个时辰,不光帮沈正榕彻彻底底的报了仇,还凭本事赚回了一大堆东西,以及一个免费吃住的地方? 这也太高效了! “当、当真?” 这故事听上去实在是太玄幻了,苏氏等简直不敢相信。 “自然是真的!”一直默默赶车的年轻人听到这儿,插话道,“咱们龙威镖局就在前往县衙的必经之路上,方才可是亲眼看见沈姑娘和郑捕头一行人押着那些歹徒回县衙的,可威风,可霸气了!沈姑娘,我隐约听说你会功夫?是不是真的呀?” 沈采萱谦虚道:“会一点点,不精。对了,叔叔,原来你是镖局的人呀?我还以为你是车马行的呢。” 年轻人细细解释道:“我名叫张有粮,是龙威镖局的趟子手,与陈捕快是好朋友。陈捕快奉命给沈姑娘雇车,可县衙附近没有车马行,生怕去别处雇车会让沈姑娘久等,怠慢了沈姑娘,就让人在附近的我充当一回车夫,接送沈姑娘。” 沈采萱道:“原来是这样啊,劳烦张叔叔了。” “不劳烦,不劳烦。”张有粮道,“沈姑娘,你别喊我张叔叔了,太客气了,我可不敢当,你喊我小张就行。” 小张?这个张有粮虽然长着一张娃娃脸,但他身量已然长成,牛高马大的,料想他多半已经二十出头了,外表只有十岁的沈采萱怎么好意思如此称呼他? 沈采萱略一沉吟,试探道:“那我就喊你张大哥吧?” 话音刚落,苏氏嘴角就忍不住抽搐了两下,心中嘀咕:“女儿呀,你喊人家大哥,那我岂不是要喊人家大侄子?” 苏氏今年三十出头,要她冲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喊大侄子…… 讲真,她有些难以启齿。 对于“张大哥”这个称呼,张有粮貌似相当满意,他笑吟吟的应了,随即又道:“沈姑娘,你们一行是来县城办事儿的吧?肯定得四处走动,有用到车的地方。明儿个我一整天都有空,就让我继续来给你们赶车吧?” 尽管方才发小陈永荣忙着回去交差,没工夫说太多,可张有粮还是从发小的只言片语中得知了一些信息——这位沈姑娘帮了郑忠维大忙,郑忠维对她赞不绝口、感激不尽。 对于捕头郑忠维,张有粮还是有所了解的,知道他为人慷慨豪迈,以他的个性,绝不会随便买点东西,包上两天食宿,就将沈姑娘打发了,必然还会有所补报。 自己这两天要是好好给沈姑娘赶车,让沈姑娘满意了,他日沈姑娘在郑忠维面前美言几句,郑忠维必然会对自己另眼相看,到那时候,自己何愁在县城里混不下去? 苏氏为人极为识趣,从来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 她并不知道张有粮的心中打算,哪好意思劳动一个素不相识的小伙子帮自己赶车,忙婉拒道:“大、大……那个小张啊,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咱们要往哪儿去的话,自己走走就是了,用不到车的,就不劳烦你了。” 苏氏发话了,张有粮不好多说什么,只好作罢。 沈采萱一脸跃跃欲试、帮不到忙很是遗憾的样子,心念一动,说道:“咱这一回来县城,主要是为了找我爹。可是,咱只知道我爹他在县城里揽活,却不知道他在具体在哪里揽活,整整找了一天了,都没能找着他的人影。张大哥,你在县城里的镖局当差,想必对县城颇为熟悉。我就想向你请教一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能够从偌大的县城里将我爹找出来?” 沈采萱顿了顿,又补充道:“我爹时常给一家不知是叫李记还是叫林记的商行扛活,咱们料想,他如今多半就是在为这家商行扛活。只是咱们头一次来县城,不知道该怎么根据商行的名号找人。” 张有粮马上接话:“李记或者林记?嗯,我晓得了。沈姑娘放心,这件事就交给我了,回头我就去找人,一定会尽快将沈姑娘的父亲找到的。” 沈采萱闻言,再三谢过张有粮之后,将沈世华的姓名、年龄、籍贯和长相等基本信息一一告知。 张有粮办事相当靠谱,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带来了沈世华的消息。 不过……是个坏消息。 第44章 卧床静养 原来,几天前,沈世华码头上给林记商行搬货时,不慎从高处跌落下来,摔伤了腰部,动弹不得,只得卧床静养。 据林记的一位管事透露,现如今,沈世华正在要好的朋友家养伤,而他那朋友家是在北门外的棚户区,具体位置在哪儿,由于棚户区实在太乱了,那位管事很难说清楚,只能到了棚户区之后再慢慢找了。 惊闻这一坏消息,苏氏等都急坏了,正在吃早饭的他们当即撂下筷子,搭上张有粮赶来的骡车,慌慌张张的赶往棚户区。 棚户区乃是本地贫民以及外地流民的聚居地,住在这儿的,基本上都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 这种相当于贫民窟的地方自然好不到哪儿去—— 一眼望过去,全是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的危房。 再看脚下,道路泥泞、污水四溢。 更要命的是,到处都是嗡嗡乱叫的绿头苍蝇,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掩鼻的腥臭味。 哎呀妈呀,这种鬼地方,没病没痛都可能待出毛病来,沈世华在这儿养伤,他的伤能养好吗? 沈采萱一行人站在全然陌生的棚户区里,心里直打鼓,浑身不自在,一时之间,有些无所适从。 幸而有张有粮这个趟子手在,他时常走南闯北,很会问路打听,不一会儿,就从路人口中打听到了沈世华的所在,并说动那路人前面带路。 就这样,他们一行人跟在路人后面,七弯八拐,也不知绕了多少圈子,这才来到了一个破败的小院门前。 院子里,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正领着一个约莫八九岁的小女孩晾晒衣服。 忽听到了敲门声,那老妇人打开门一看,就见外面站着好些个陌生人,有男有女,有大有小,心中茫然的同时,不由得暗暗生出了提防之心。 直到苏氏交代清楚来意,那老妇人这才恍然大悟,忙将苏氏等引进了院子。 沈世华的好友名叫何志祥,与祖母和弟弟妹妹共同生活。 那老妇人正是何志祥的祖母何周氏,而那小女孩则是何志祥的妹妹何秀玉,至于何志祥的弟弟何志斌,他如今在当铺里做学徒,不在家。 何家的院子里空荡荡的,就只有三间年久失修的泥草房。 三间房一字排开,正中央那间乃是堂屋,堂屋右手边住着何周氏和何秀玉,堂屋左手边住着何志祥和何志斌。 自打何志斌去当铺做了学徒,就吃住在铺子里,除非逢年过节,都不回家,所以他的床铺大部分时间都空着。 现如今,沈世华就在堂屋左手边的那间屋子里,躺在何志斌的床铺上。 苏氏等一跨进那间屋子,就觉得眼前一暗——低矮逼仄的泥草房里就只有一扇小小的窗子,上面的窗纸不知多久没有换过了,看上去乌漆嘛黑的。 窗纸的边缘破了一道口子,几缕阳光透过那道口子照射进来,些许阳光下无数尘埃飞舞着。 众人之中,沈采萱的眼力最好,她率先适应了屋里的黑暗,看到屋子西北角并排放着两张木板床,一张空着,另一张上面睡着一个人,料想那人就是沈世华了。 果然,何周氏引着苏氏来到那张床边,颇为歉意的说道:“家里穷,四处漏风,许是昨晚被吹到了,阿华有些发烧,整个人昏昏沉沉的,刚才喊他吃早饭,他也没有回应,到现在都还没把早饭吃了。” 提及早饭,沈采萱注意到,床边摆着一张椅子,椅面上放着一只粗瓷碗,看不清里面装着的是什么,估计是粥,满满的,确实没有动过的样子。 不是,现在重要的可不是吃没吃早饭,而是沈世华的病情。 忽然涌进来这么一波人,沈世华却一点都没察觉到,依旧双目紧闭。 他这样子,可不像是有些发烧啊。 沈采萱一把拨开挡在前面的苏氏,伸手一摸沈世华的额头…… 嘶,滚烫! “娘,爹在发高烧呢!”沈采萱语气凝重,“爹本来就有伤,现在又发高烧了,这又伤又病的,千万大意不得,必须立刻送他去医馆!” 苏氏闻言,赶紧摸向沈世华的额头。 果然如此! 苏氏立刻慌了,毛手毛脚的,伸手就要去扶沈世华起来。 “哎哟!使不得,使不得!”何周氏急忙制止,“大夫说了,阿华得要躺床上静养,在他伤势有所好转之前,绝对不能够随意挪动,否则的话,有可能会瘫痪的!” “什、什么?”苏氏闻言就觉得脑袋嗡的一声,连话都说不利索了,“瘫、瘫、瘫……瘫痪!” 沈采薇也吓得不轻,急急问道:“何家奶奶,我爹不就是摔了一下,扭伤了腰么?就这点伤,何至于会瘫痪呢?” “这个,这个……详细的情况我也不大清楚。”何周氏道,“大夫给阿华诊断的时候,我不在场,‘不能挪动,可能瘫痪’这话,我是从阿祥那儿听来的。” 原来,沈世华在码头上出事之后,他身边的工友立即将他抬到了林记商行设在码头附近的分号。 分号的掌事眼见沈世华陷入了昏迷,不敢掉以轻心,立刻派人去请大夫。 请来的大夫很快就弄醒了沈世华,并仔细给他检查了一番。 那大夫说了,沈世华应当没有伤到要紧部位,卧床静养十天半个月,差不多就能够起身了,再好好休养上一阵,便可以恢复如初了。 但,事无绝对,不排除会有意外的可能——如果在伤势有所好转之前,随意挪动,说不定会伤上加伤,造成全身瘫痪等极为严重的后果。 所以,那大夫一再强调,最初的十天里,为了避免二次伤害,尽量不要挪动沈世华,若是迫不得已,一定要挪动,切记动作要轻、要缓。 当时,那掌事本打算用车把沈世华送回他的老家——也就是几十里外的望山村,听了大夫的话,他立刻改变了主意,想把沈世华送去附近的鸡毛小店,让他那儿养伤。 这个时候,何志祥主动站了出来,说与其把人送去无人照应的鸡毛小店,还不如把人送去他家。 他家条件虽然不行,但胜在家里一直有人,可以让他的祖母来照料沈世华。 在征得了那掌事和沈世华的同意之后,何志祥也不用车,而是和几个工友轮流着,用担架将沈世华从码头一路抬到了这儿。 第45章 花钱如流水 听了何周氏的简述,苏氏感激得热泪盈眶,紧紧握住何周氏的双手:“何家奶奶,多亏了您,多亏了何兄弟!我真的,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反正谢谢,太谢谢了!” “别这么客气。阿华和阿祥是好兄弟,他们俩的兄弟之情,可不同于一般。平日里,阿华可没少帮衬阿祥,也没少帮衬咱家,如今他受了伤,咱家照顾他,这是应当应分的,说什么谢呢?太生分了!”说着,何周氏颇为担忧的看向沈世华,“早上阿华还没怎么发烧,这才过了不到一个时辰,就烧成了这样,看来他这病来势汹汹啊!偏生阿华又不能随意挪动……阿华媳妇,你看,要不我去请个铃医回来?” 铃医…… 说实话,苏氏并不放心这种走街串巷的郎中,她更倾向于将沈世华送去正规的医馆。 只是,该如何将沈世华妥当的送去医馆呢? 苏氏心里头乱糟糟的,一时之间,根本想不出好的办法来,下意识的看向了沈采萱。 不等沈采萱拿出解决方案,一旁的张有粮就插嘴道:“干咱们这一行的,难免会有个跌打损伤,所以,咱们镖局的人经常会和大夫打交道。据我所知,城南济世堂的冯老大夫名声在外,最擅长医治跌打损伤,不仅如此,医治头疼脑热什么的,也不在话下。 “前些日子,咱们镖局的一位镖师不小心被长刀所伤,深可见骨,流了一地的血。先是请了别的大夫,吃了几副药,没用,第二天人都烧糊涂了。后来请来了冯老大夫,一副药喝下去,立马不烧了,再经过几天的治疗,他的刀伤就好得差不多了,现如今他已经彻底痊愈了。 “沈姑娘,你看这样行不行?我这就驾车去将冯老大夫请来,让他亲自过来给你的父亲瞧瞧?” 沈采萱毫不犹豫,当即说道:“那就麻烦张大哥了。” 眼看着张有粮转身就要去请大夫,苏氏急了,想要拦住他,可张了张嘴,却怎么也说不出阻拦的话来,只等眼睁睁的看他疾步走出了屋子。 苏氏的反应,沈采萱全看在了眼里,温言道:“娘,我知道,你担心这位冯老大夫名声在外,收取的诊金不便宜,待会儿把人家请来了,咱却付不起诊金对不对?” 沈采萱这话,可算是说到了苏氏的心坎里去了:“可不是嘛!咱手里就这么几两银子,请一般的大夫都未必够,更何况是名医!待会儿付不起诊金可怎么办?好吧,就算侥幸能够付得起诊金,那药钱怎么办?没钱抓药,哪怕名医开出的方子再好,那也是白饶呀!” 话音刚落,沈采萱就摸出两锭银子来,塞到苏氏的手中。 这两锭银子看上去不大,却颇有分量,苏氏估摸着,一锭差不多五两,两锭就是十两了:“这银子……” 沈采萱解释道:“这是昨儿个郑捕头硬塞给我的,让我拿着以备不时之需。其实,这银子我本不想要的,可是郑捕头不容分说,塞完银子就跑,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不便去追,只好暂时收下了,打算下次见到他的时候,再把这银子还给他。” “确实,咱收了郑捕头那么多东西,又在他的安排下白吃白住的,可不能再收他的银钱了!”苏氏很懂得分寸,只觉得这银子烫手,忙把它递还给沈采萱。 沈采萱没接,说道:“事有轻重缓急,银子可以日后慢慢还,爹的病却再也拖不得了。这银子,先拿去给爹治病,至于怎么还,你不用担心,我自然会想办法的。” 苏氏怎么可能不担心呢? 昂贵的医疗费就像巨石,压在她的心头,让她喘不过气来。 然而,相公的病不能不治,医疗费就是再昂贵,也得要花。 至于这十两银子往后该要如何归还…… 讲真,苏氏知道沈采萱能耐,但沈采萱毕竟年幼,苏氏并不相信沈采萱能想出办法来,如数归还这笔银子。 苏氏暗暗叹气,心说:“么得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张有粮力荐的冯老大夫非常靠谱,服用了他开的药,到了下午,沈世华便退了烧。 除此之外,就沈世华腰部的伤势,冯老大夫作为这方面的权威,作出了更加精准的诊断,并调整了原先的药方。 照着现在的方子抓药、煎药,沈世华服药之后,不出意外的话,三天之内,他的伤势就可以痊愈的差不多了。 但,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冯老大夫给出了建议——至少在三天之内,不要随意挪动沈世华。 眼见沈世华得到了名医的诊治,苏氏安心的同时又很揪心——安心的是,相公痊愈在望;揪心的是,名医的出诊费以及名医开出的药……真心好贵啊! 十两银子,天啊,整整十两银子! 在今日之前,苏氏从未接触过这么大笔的银子。 现如今,这么大笔银子还没捂热呢,就几乎全都花了出去,苏氏心如刀绞,随着银子的消失不见,她的心空落落的。 沈采萱眼见苏氏还在为几两银子而纠结不已,根本无心做进一步打算,只得趁着何周氏不注意,悄悄拉着苏氏来到何家小院外面。 “娘,这都下午了,再过一两个时辰,就到傍晚了。”沈采萱提醒道,“时候不早了,你可有想过今晚应该怎么办?” 苏氏一脸茫然,无意识的重复道:“今晚应该怎么办?” 沈采萱道:“先前不知情就算了,现在咱都找过来了,难不成还要把尚未苏醒的爹撂在这儿,麻烦何家人照料?” 苏氏素来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一听这话,立刻说道:“这不能啊!你爹于情于理都应该由咱们来照料,哪有再麻烦何家人的道理?” 说到这儿,苏氏总算是反应了过来,明白了沈采萱话里的意思,略一沉吟,说道:“待会儿你们姐弟坐着小张的车回客栈,我留下来照料你爹。” 第46章 廉价劳动力 就知道苏氏会这么说! 沈采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我爹现在睡的那间屋子是何家兄弟的屋子。何家小儿子在当铺里做学徒,晚上不回来,这倒罢了,可何家大儿子这会儿正在码头上扛活,晚上必定是要回来的。你留下来,那何家大儿子睡哪儿?就算何家大儿子肯把自己的屋子让出来,跑去堂屋睡,可你与何家人非亲非故的,大晚上的,与一个尚未成亲的小伙子同处一个屋檐下……这要是传了出去,名声可不好听啊!” 燕国的民风虽说比较开放,但还没有开放到已婚的妇人可以和未婚的小伙子晚上共处一室,哪怕那妇人的丈夫在场,也极有可能引来非议! 苏氏猛然醒悟,忙不迭的表态:“这不行,这不行,这肯定不行!” 苏氏慌乱了一会儿,斟酌道:“要不这样,咱母女仨走,让你弟留下来?” 沈采萱不置可否,只问了一句:“你放心?” 讲真,苏氏一点都不放心。 毕竟,沈正榕年仅十岁,之前从没有照顾伤患的经历,要他独自照顾卧床不起的沈世华,这简直就是在为难他。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该咋整? 苏氏一脸求助的看向沈采萱。 沈采萱当即将打好的腹稿说了出来:“把我爹接到福源客栈去,到了那儿,就不用和非亲非故的何家人挤在一个屋子里了。再者,那儿宽敞又干净,远比这儿适合伤患养伤,有利于我爹更快的痊愈。” 其实,沈采萱之所以要说服苏氏带走沈世华,最大的原因是她受够了又脏又臭的棚户区,一刻都不想多待! 而沈世华多在这儿滞留一日,她作为女儿,就不可避免的要在这儿多待一日。 这,无疑是她不愿意承受的。 苏氏有些犹豫:“冯老大夫不是再三交代过,叫咱们不要随意挪动你爹吗?福源客栈在城东,离这儿可不近哪。把你爹从这儿挪过去,这么长的路,他的身子受得住吗?” 沈采萱道:“若是坐车,一路颠簸过去,我爹的身子确实可能受不了。那么用担架抬过去呢?就像把我爹从码头抬到这儿一样,咱把我爹从这儿抬到城东怎么样?” 沈采萱顿了顿,补充了一句:“先前冯老大夫在的时候,我特意向他咨询过,他说我爹伤势不是很重,是可以用担架抬去别处的。” 苏氏闻言,思忖良久,最终点了点头。 沈采萱大喜,立刻伸手要钱:“娘,十两银子不是剩了一点吗?你赶紧拿二十文给我,我这就去雇两个人回来抬担架。” 苏氏想说,雇一个人就够了,她也有把力气的,完全可以和雇回来的那个人合力将沈世华抬去城东的。 但转念一想,她一个妇道人家,抬着个担架招摇过市,好像有点不雅,也就没把这话说出口。 沈采萱原打算以一人十文钱的价格,就近雇两个人回来。 在她想来,棚户区破破烂烂的,这儿的人工应该很不值钱,十文钱差不多了。 然而,事实远超她的想象。 得知沈采萱出的价钱,何周氏一脸震惊,左眼写着“开什么玩笑”,右眼写着“人傻钱多”。 要知道,像沈世华这种正当盛年的成年男子,在码头上拼死拼活搬上一天货,也才赚三十文钱而已。 在何周氏看来,两个人抬一个人,这活计多轻巧啊!何至于要花二十文钱?沈采萱这丫头,她是不是傻啊? 无语良久良久,何周氏让沈采萱数出六文钱给她,随即出去转悠。 片刻之后,何周氏就领着两个半大小子回来了。 那俩半大小子的表情如出一辙,都是笑得见牙不见眼,好似捡到金子了。 原来,棚户区的生活条件远比沈采萱想象中还要艰难,这儿的人一年到头都在为糊口而苦苦挣扎,能不饿死就很好了,哪里还能攒下什么钱来? 这两个半大小子,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捏到现钱呢! 哪怕这三文钱并不好赚,得要与小伙伴合力抬起一百多斤的壮年男人,得要穿过大半个县城,他俩也觉得很是上算! 沈采萱见到他二人的反应,心念一动,暗暗琢磨着:“虽然这儿的环境很糟糕,但人工是真心便宜。要是往后自家开了作坊、铺子,不妨来这儿雇人。” *** 冯老大夫开给沈世华的药,似乎有安眠作用,直到当日晚间,沈世华方才悠悠醒转。 一睁眼,看到的是雪白的帐顶;一低头,发现自己盖着的是干燥松软、散发着阳光气息的棉被…… 这,这不对啊! 沈世华分明记得,自己躺在好友何志祥的家中,那儿低矮阴暗,抬头只能隐约看到深褐色的茅草屋顶,低头只能看到一条散发着霉味儿的破旧芦花被子,与眼前的情景完全不同! 难不成自个儿是在做梦? 就在沈世华怀疑人生的时候,苏氏端着刚煎好的药进来了。 发现丈夫睁开了眼睛,苏氏又惊又喜,忍不住跑到门外,对着隔壁房间喊道:“快,你们快过来瞧,你们的爹醒了!” “孩子他娘?”沈世华喊道,用的是疑问的语气。 应该在老家的妻子突然出现在了自己面前,沈世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哎!”苏氏坐到床沿上,一手端着药碗,一手抹了抹眼泪,“孩子他爹,你可醒了!” 凑得近了,沈世华终于这一切并非幻影,而是真实存在的,不禁无比诧异道:“哎呀,你怎么来了?” 苏氏正要答话,就在此时,姐弟仨冲了进来。 时隔三年,骤然见到一个轮廓像极了小女儿的小姑娘走了进来,沈世华又惊又喜:“四娘?四娘!你是四娘,你是我的四娘啊!” 眼见沈世华一激动,居然坐起了身来,沈采萱一个箭步冲上前来,死命按住了他:“别动,千万别动!”你这一动,那十两银子说不定就白瞎了! 尽管沈采萱觉得沈世华行事有点莽撞,但当她看到沈世华望着自己的目光如此热切,心中不由升起脉脉温情。 得,继便宜姐姐、便宜弟弟和便宜娘亲之后,沈采萱又多出一个便宜爹爹来。 第47章 欠下血债 沈采萱好不容易安抚住心情激荡的沈世华,又哄他趁热服下药,这才缓缓向他道出来龙去脉。 刚一开始,听说小女儿遇上了大善人,有幸得以消除奴籍,带着一箱子体己返回家中,沈世华欣慰极了,脸上不由自主的露出了笑容。 紧接着,听说有人觊觎小女儿的体己,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竟然在打晕了小女儿之后,将其推入了河中——沈世华出离的愤怒了。 要不是沈采萱眼疾手快,及时按住了沈世华,他就一跃而起,从床上跳起来了。 同样愤怒的还有苏氏和沈正榕。 在此之前,苏氏和沈正榕获悉的信息并不完整,母子俩只知其一——谋财,不知其二——害命。 蓦地里听说了心怀叵测之人不单拿走了沈采萱三年的积蓄,还差点害死了她,苏氏直接站了起来,沈正榕更是一蹦三尺高。 眼见在场众人个个情绪激动,就连早已知情的沈采薇也不例外,沈采萱忙宽慰道:“别激动,别激动,我这不是好好的嘛!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没事儿了啊!” “不,这事儿没完!”沈世华狠狠的一拍床沿,素来温和的他此时此刻一脸狰狞,“到底是谁下的毒手?!我一定要把这个人揪出来,让他(她)血债血偿!” 这个时候,沈采薇开口了:“爹,其实……” 很显然,沈采薇忍不住了,想要当众说出最大嫌疑人的名字。 然而,沈采薇刚开了个头,就被沈采萱打断了:“爹,其实没那么严重啦!说什么‘血债血偿’呀,不至于,还不至于哈。” 话是这么说,其实,沈采萱心中一片雪亮——那个人确实欠下了血债。 但,这个时候,沈采萱并不想让沈世华知道太多,进一步刺激到他。 沈采萱趁沈世华不注意,暗中向沈采薇摇了摇头。 沈采薇会意,噘了噘嘴,尽管一脸的不乐意,但她还是听话的没再多说什么。 沈正樟存在重大嫌疑,关于此事,不光沈采薇很清楚,就连苏氏和沈正榕也知道得差不多了。 生怕母子俩说漏了嘴,沈采萱也暗中向他俩使了眼色。 母子俩一向听命于沈采萱,唯她马首是瞻,同样很配合的不作声。 沈采萱之所以当众说出原主的真实遭遇,无非是想让沈世华这个做父亲的,想方设法为无辜惨死的原主讨回公道。 正如沈采萱所预料的那样,沈世华很气愤,当即表达出愿意为原主讨回公道的意愿。 但她没想到的是,沈世华会气愤到如此田地——连身上的伤势都顾不上了,恨不能立刻冲回老家查出真相,揪出凶手。 讲真,沈采萱感动了,为沈世华的拳拳爱女之心深深感动了。 感动之余,沈采萱不愿意让卧病在床的沈世华大动肝火,便临时改变主意,决定暂不告诉他自己对沈正樟的怀疑。 要知道,沈世华一向颇为疼爱沈正樟这个大侄子,要是让他知道小女儿差点丧命,元凶不是别人,极有可能是心爱的大侄子,搞不好会气到吐血,这无疑不利于他养伤。 沈采萱为了岔开话题,赶紧说出了她回家之后做出的种种壮举。 得知小女儿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已经与严氏等数次交锋,明里暗里干了好几场架,沈世华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天啊,这还是我那温柔腼腆、连话都不好意思多说的小女儿吗? 有那么一刹那,沈世华不由怀疑小女儿脱胎换骨,彻底换了个人。 但,仅仅是一刹那而已,沈世华很快就为沈采萱的巨大变化找到了合理的解释—— 一个人独自在外,举目无亲,别说一个几岁大的小女孩了,就算是他这样的成年男子,也很可能遭遇种种不测。 为了活下去,哪怕仅仅是为了活下去,也不可避免的要去改变自己,努力学着适应周围的环境。 小女儿离家三年,独自在外讨生活,变得刚强一些,这再正常不过了。 只是,只是……小女儿是不是太过刚强了些?! 当沈世华听说沈采萱学了一身武艺,并以这身武艺追踪并配合官差捣毁了一个犯罪团伙,他的嘴张成了一个圆形,眼睛都瞪直了。 过了良久良久,沈世华方才回过神来:“当、当真?四娘,你真的和官差一起,跑去抓坏人了?” 沈采萱矜持的点了点头。 沈采薇露出一脸与有荣焉的表情,笑道:“爹,咱现在住着的这间客栈,就是郑捕头为了表示感谢,替咱安排的呢。否则的话,就咱这点身家,也只能住一住鸡毛小店了,哪里住得起这么气派的客栈呀!” 苏氏指了指屋子正中央的那张桌子,也笑道:“他爹,你看桌子上的那一大堆东西,那些也是郑捕头送的呢!” 沈正榕补充道:“四娘帮着官差办案——这是好多人都亲眼目睹了的,可威风、可厉害了呢!” 尽管人证物证俱全,沈采萱所说由不得沈世华不信,可他还是觉得很玄幻,满脸都是茫然。 沈采萱觉得,自己方才所说,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得要给沈世华一点时间消化一下,便拉着沈采薇和沈正榕离开了房间,独留苏氏一个人照料他。 苏氏打来一盆温水,给沈世华仔细擦拭一番过后,她也洗洗睡了。 沈世华白天睡了一整天,这会儿精神好得不得了,根本睡不着,便将沈采萱所说捋了一遍。 沈世华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没忍住,问道:“他娘,方才四娘说过,她前前后后问家里要了两次钱,而且还要到了,加起来整整四两银子?” 讲真,沈采萱协助官府破获犯罪团伙,这事儿很令沈世华震撼。 但更令他震撼的是,沈采萱居然能从严氏手里要到钱! 要知道,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从来只有沈家二房向严氏上供的份儿,沈家二房从不曾从严氏那里领到过钱,哪怕是一文钱,都没有得到过! 沈采萱的这一举动,彻底颠覆了沈世华的三观——原来他们二房也可以从他后娘那只铁公鸡身上拔到毛的呀! 苏氏略一沉吟,说道:“四两银子算什么?四娘已经找到了合适的捎信人选,让人家明儿个一早就帮咱捎信回去,通知家里赶紧送十两银子过来救急呢!” “十两银子?不是,他娘,你在说什么呢?” 沈世华辛辛苦苦干了十几年,也没能攒出十两银子来。 对于他来说,十两银子无疑是一笔巨款。 骤然听到妻子嘴里说出“十两银子”的话来,一时之间,他有些反应不过来。 苏氏既然开了头,就没打算继续瞒着沈世华,当即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今天上午,眼见沈世华病的不轻,沈采萱当机立断,请来了名医。 名医的诊金以及名医开出的药方非常昂贵,加在一起,将近要十两银子。 为了支付这笔费用,沈采萱不得不挪用郑忠维塞给她的十两银子。 尽管那十两银子是郑忠维心甘情愿送给沈采萱的,但她并不打算收下,筹划着下次见面时如数归还给郑忠维。 那么问题来了,十两银子花都花了,日后还怎么如数归还呢? 沈采萱思来想去,认为沈世华的医药费于情于理都应该由家里来承担,即这十两银子应该由家里来出。 于是乎,今天下午,雇来的那两个半大小子将沈世华抬到福源客栈之后,沈采萱没有立刻放他二人走,而是把人叫到一边,问他二人之中,可有人愿意明天跑一趟几十里外的望山村,帮她送个口信给沈家人。 得知跑个腿就可以领到五文钱辛苦费,他二人激动不已,不约而同的表示非常愿意接下这个差使。 经过一番激烈的竞聘,他二人之中年纪大些的那个获得了这个并不怎么宝贵的兼职机会。 确定了人选,沈采萱便告知了那人口信的内容—— 沈世华在外扛活时,不慎受了重伤,极有可能会瘫痪。 为了挽救沈世华,不让他陷入下半辈子都无法站起的厄运之中,沈家二房恳求家里拿出十两救命钱来。 简而言之,要钱。 陈述到这儿,苏氏忍不住数落道:“你看,四娘一个小姑娘,在外面遇上了事儿,都知道要捎个信回家。你一个大男人,受了这么重的伤,却不晓得给家里报个信!要不是咱恰巧来了县城,你是不是打算一直瞒下去,瞒得死死的?” “我、我这不是不想让你和孩子们担心嘛。”沈世华辩解了一句,随即抓住了重点,“不、不是,现在关键不是我有没有捎信回家,关键是……问家里要钱?而且一要就是十两银子?!” “对呀!”苏氏早已被沈采萱洗脑了,理直气壮道,“你在外面拼死拼活的扛活,是在为咱们二房扛活吗?不是的,你是在为家里扛活!现如今,你受伤了,这本质上是为了家里才受的伤,家里理应承担你的医药费,这是应当应分的!” 咦,这话说的,好像蛮有道理的诶。 一时之间,沈世华竟不知该如何反驳。 第48章 自生自灭 不过,沈世华很有自知之明,很清楚自己在家里是个什么地位。 家里的银钱由他后娘统一掌管,别说十两银子了,如果不是怕被别人戳脊梁骨,恐怕他后娘连十文钱都不愿意花在他身上的。 沈世华语气艰涩:“十两银子……家里多半是不会出的。” “凭什么不出?这钱就该家里出!”苏氏愤愤道,“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你在外赚到的每一文钱都如数上交给了家里,咱们二房没有置下一文钱的私产。现如今,你受伤了,家里不肯出钱,咱们二房拿不出钱,这是要你自生自灭吗?” 尽管不愿意承认,但事实恐怕就是如此。 不过,沈世华对他后娘不抱有任何希望,却对他亲爹依然有那么一丝丝的期待:“那个,那个……呃,不至于让我自生自灭吧。收到口信之后,爹多半会做主拿出一笔银子来的。十两银子必定是不可能的,但一二两银子,总该是会给的……”吧? 此言一出,黑暗之中,苏氏露出一个无声的冷笑,柔声附和道:“是呀,爹素来公正慈爱,一定不会弃你于不顾的。毕竟,你给家里当牛做马十几年,没用功劳也有苦劳呢,爹作为一家之主,于情于理,都应该倾力救治你的呢。” 话是这么说,可事实上,苏氏心里根本就不是这么想的。 原来,在沈世华苏醒前不久,沈采萱召集苏氏、沈采薇和沈正榕开了个短会。 会上,沈采萱明确表示,她向家里索要十两银子,并不指望家里真出这笔钱——依照老家那帮人的尿性,要了也白要,必定不会有结果的——而是想借这个机会,让沈世华看清那帮人的丑恶嘴脸,给他个深刻反思的机会,反思一下老沈家到底值不值得他为之付出一生,到底值不值他继续待下去。 苏氏暗暗琢磨着,快了快了,孩子他爹很快就会对公公、对整个沈家彻底失望的,到那时候,就可以让孩子他爹带着他们娘儿几个离开老沈家那个泥沼了。 是的,经过沈采萱的反复洗脑,对于分家,苏氏由一开始不赞同,到现在已经转变为无比期待了。 苏氏的愿望很快就实现了——不久之后,沈家二房就从老沈家分了出去——只不过,过程令人非常的不愉快。 *** 翌日下午,雇来的半大小子往返一趟望山村之后,带回了口信。 没错,只有口信,没有带回沈家其他人,更没有带回银钱,哪怕是一文钱,都没有! “别担心,安心养伤,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这就是带回的口信,出自于沈寿海之口。 嗯,听上去蛮不错的,挺安慰人的。 但是……啊呸! 口头安慰有个屁用啊! 都说了,沈世华身受重伤,急需接受治疗,否则的话,就要在床上度过余生了。 这种危急时刻,沈世华最最需要的是钱啊,是钱啊啊啊! 没有钱,怎么安心养伤,怎么好得起来? 退一万步讲,就算家里困难,困难到连一文钱都拿不出来了,可没有钱,总还有人的吧? 别人倒还罢了,沈寿海和沈世荣作为父兄,难道不应该跟随报信之人,赶来县城看一看伤重的沈世华吗? 结果呢,除了一句不要钱的场面话,连个人影都没有见着。 沈采薇一针见血的道破真相:“爷和大伯他们肯定是怕来了之后被咱追着要银子,到时候没法脱身,索性连表面功夫都不做了,直接不过来了。” 沈采萱似笑非笑道:“表面功夫还是做了的,诺,这不是还托人带了句话过嘛!” 沈采萱所说,显然没能安慰到沈世华,听了之后,他反而更气了。 父兄的这等行径,跟弃他于不顾有什么区别?着实令人齿冷,实在让他寒心! 生了好一会儿闷气,沈世华强压住怒气,沉声道:“说到底,还是我自己不够小心,才会受伤。如今的困境是我造成的,就应该由我自己来解决,不应该拖累家里。现在家里不出医药费,这、这也在……情理之中……” 说到这儿,沈世华语气极为艰涩,缓了好一会儿,这才接下去说:“罢了罢了,不出就不出吧,我、我自个儿来想办法赚十两银子还给人家!” 沈采萱闻言,秀眉微蹙,心说:“听这话音,便宜爹还没对老沈家彻底失望,还在一如既往的为老沈家遮掩、解围呢。” 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沈采萱沉吟片刻,问道:“想办法?爹,你能想出什么办法?继续去码头上当苦力吗?” 沈世华点了点头,勉强扯出一抹笑容:“一分价钱一分货,十两银子开出来的药可比几百文一副的药有用太多了!这不,刚吃了一天,我就觉得腰不疼了,身子也轻快了,也不用继续卧床休养了,我现在就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到了明天,便可以像以前那样,去码头上扛活赚钱了。” 说罢,为了证明自己能行,沈世华就要坐起身来。 坐在床沿的苏氏吓了一跳,忙按住他,劝道:“不差这两天,不差这两天!再躺躺,哪怕是为了让我和孩子们安心,你也按捺住性子,再躺两天哈!” 听了这话,沈世华稍作犹豫,便不再挣扎,老老实实的躺了下去。 沈采萱比谁都清楚,依照沈世华现在的身体状况,无需再躺两天,此时就可以起来活动,而不用担心会有任何不良后果。 原因无他,名医开出的药方本就精妙,配上蕴含神秘力量的灵泉水——每次煎药的时候,沈采萱总是借故支开苏氏,将普通水换成灵泉水——立刻灵效无比,沈世华服了几副,伤势就彻底痊愈了。 既然沈世华身体并无大碍了,沈采萱就不必为了顾及他的身体,而将有些话藏着掖着了。 沈采萱问道:“爹,你的办法就是去码头上扛活赚钱,就这样一点一点的赚钱,积少成多,攒足十两银子还给郑捕头对吗?” 沈世华点点头,很不好意思的说:“十两银子,唉,也不知要攒到猴年马月?短时间内,肯定是没办法把钱还给人家了……这样想想,怪对不住人家的。” “猴年马月?嗯,我来仔细算算吧。”沈采萱道,“假设爹你天天都能在码头上揽到活儿,一天三十文,一个月就是九百文,十两银子,也不用很久,不到一年就能够赚到手了呢。” 沈世华面露无奈:“天天都揽到活儿?这怎么可能!十天之中,能有七天揽到活儿,就算是行了大运了!而且,并不是每一家商行都肯给三十文一天的工钱的。有的商行,一天只给二十五文,甚至更少。这么多年来,我一个月最多赚到六百文,九百文一个月……那是从来都没有的事!” 沈世华顿了顿,一脸柔和的看着沈采萱,有些好笑道:“四娘啊,我跟你说,帐不是怎么算的。出门在外,我哪怕再俭省,也得要有一定的开销的,尤其是吃住上面,不可能不花钱,一个月下来,总得花掉个百十文呢。” 说到这儿,沈世华的心情不由黯淡了下来。 原因无他,他骤然想起了家里对这笔开销的态度。 一个大男人,出门在外,干着极为繁重的体力活,一个月花个百十文钱,折算下来,一天才几文钱而已! 真的,沈世华已经省的不能再省了—— 在吃方面,有活儿干的时候,为了有力气干活,一天三顿,顿顿啃最下等的陈年粗粮;没活儿干的时候,不用担心没力气干活,一天两顿,甚至一天一顿,顿顿喝照得见人影的清汤寡水。 在住方面,大多时候睡鸡毛小店的大通铺,有时候厚着脸皮去本地的工友家蹭住。 沈世华暗中观察过身边那些来自棚户区的工友,发现哪怕是苦出身的他们,也只能做到这一步,无法省下更多的钱了。 再省,真的,直接拿只破碗,躺街上要饭得了。 饶是如此,每回报账的时候,家里都对这笔开销颇有微词,认为他在外面大手大脚乱花钱了。 沈世华正郁闷着呢,就听到沈采萱说道:“那就扣掉每月的开销,按一个月五百文算好了,十两银子,就意味着爹你要干上整整二十个月呢!二十个月,差不多两年了。说实话,郑捕头为人不错,两年,甚至更久,甚至一辈子都不还钱,他都不会多说什么的……” “不成,这钱不能够不还。”沈世华淳朴老实,欠钱不还这种事,他干不出来,哪怕别人真心实意的将这笔钱送给了沈采萱,从未指望沈采萱归还,他也不好意思将这么一笔巨款老实不客气的收下。 “嗯,那就还,慢慢还。”沈采萱笑着点头,随即犀利的问道,“可问题是,将近两年哪,人家郑捕头等得,家里等得了吗?” 沈世华一怔,心中茫然:“家里有什么等不得的?我欠的是郑捕头的钱,又没欠家里的钱呀?” 第49章 当牛做马 一旁的沈采薇闻言,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欠,怎么不欠?!爹,知道的,你是老沈家的二儿子;不知道的,八成会以为你是老沈家的牛马,前世欠了老沈家的,今生要拉着妻儿来当牛做马还债……” “二娘!”苏氏厉声打断。 沈采薇一哂,尽管没有再多说什么,但她脸上挂着毫不掩饰的嘲讽。 很显然,对于沈世华多年以来拉着妻儿为老沈家当牛做马的行径,沈采薇相当不满。 沈采萱向沈采薇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她稍安勿躁。 慢慢来,不要急,先把该说的都说了,再放大招也不迟嘛。 沈采萱继续先前的话题:“爹,我二姐说话比较直,不怎么好听,但她所说未尝没有道理。在沈家其他人眼里,咱们就是他们盘剥的对象——咱们的一切,只能无私奉献给他们,不能留给自己分毫。 “要想攒足十两银子,你差不多要在外面干上两年,中间几乎一天都没得歇息。而这两年里,你只能专注于攒钱还给人家,势必没法儿像以前那样拿钱回家了。整整两年,一文钱都不拿回家,我奶能依?沈家其他人能依?他们真能心平气和的等上两年?在此期间,不刁难咱,不给咱使绊子?” 用脚想也知道不可能! 竭尽全力为家里赚钱,不折不扣上交银钱的时候,严氏还阴阳怪气,变着法儿的敲打他;整整两年,上交不了一文钱,严氏明面上或许不会指摘他,但背地里一定会说小话,给他们二房穿小鞋。 一想起后娘那只笑面虎,沈世华就头大如斗。 沈世华正头疼着呢,这个时候,素来善解人意的苏氏一反常态的没有宽慰沈世华,而是说出了令他更加头疼的话:“现在是农闲,地里的活计不多,家里这才放你出来扛活。等到农忙的时候,家里还指望着你下地干活呢,怎么肯放你出来?要知道,他大伯和他三叔都是样子货——看上去精明强干,其实根本干不了重活——收割打场这类的重活,就只能靠你和爹了,少了你,爹一个人能干的完?只怕辛辛苦苦种下的粮食就要烂在地里了! “为了保住收成,更为了保住颜面,不在乡亲们面前丢人现眼,农忙时分,家里一定会把你拴在家里,让你当牛做马的!一年就十二个月,扣掉农忙的那几个月,还剩几个月?有九个月吗?这就意味着,一年下来,你最多最多只能在外面九个月。如此一来,两年时间肯定是不够的,得要两年半,甚至更久,才能攒到足够的银两,把钱还上。” 听了苏氏的话,沈世华从心底里生出气愤之情来。 沈世华固然是气愤自己没用,要拖上两三年,才能还上那笔钱。 但,他更气愤的是老沈家的不公、沈家人的冷漠绝情! 农忙时下地劳动,农闲时外出扛活——这就是沈世华的日常,从他十五岁起,持续至今,整整十几年,他都是这么过过来的。 虽说这种连轴转、不得停的生活艰辛无比,可这么多年下来,沈世华已经习惯了,再说直白些,已经麻木了——任劳任怨,从不反抗,更不会意识到这种安排对他来说有多么不公。 可是今天,妻儿反复在他耳边提及“当牛做马”这个词,并一再控诉家里是如何奴役、盘剥他们二房,饶是沈世华已然麻木不仁多年,听得多了,也察觉到了不对。 这不对啊!怎么感觉整个沈家,就他们二房在累死累活的忙活呢? 其他人不说坐享其成,但他们的日子过的绝没有二房这么艰辛。 别人暂且不提,就说他的三个兄弟吧。 他四弟不用说,从小到大,别说下地了,连自己的洗脚水都没打过,都是由别人代劳的。 他三弟虽然下地干活,但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么是肚子疼,要么是脑壳疼,反正他三弟那么一个健壮无比、连喷嚏都不怎么打的壮汉,一到下地的时候,就能找出各种借口来逃避劳动。 相比起他三弟和他四弟,他大哥要勤快很多——向来都是兢兢业业的跟在他爹后面,他爹下地,他大哥就下地,除非特殊情况,否则绝不缺席——乡亲们看来,他大哥是非常勤勉的一个人。 但,看来如此而已,实则并非如此——他大哥干活拈轻怕重,只愿意干轻巧的活计,真正的粗活、累活、重活,他大哥总是能够找到冠冕堂皇的借口,推给他来干。 最大的明证就是,农闲时节,地里根本没有什么活计,留他爹一个人在家照看田地就够了,他大哥完全可以像他一样,外出扛活的。 可他大哥说了,圣人云“父母在,不远游”,自己作为长子,得要留在父母身边尽心侍奉,不能够随随便便外出。 这话说的,就好像外出的人是去玩耍的,而留在家里的人是在受苦受累的。 但事实恰恰相反,外出扛活无比艰辛,极度劳累不说,吃吃不好,睡睡不香;而留在家里几乎累不着不说,还可以吃好喝好睡好。 同样都是老沈家的儿子(沈世荣是严氏带来的孩子,严格来说,他还不是真正的沈家血脉),这区别对待也太明显了。 家里处事不公,实在不公! 凭什么沈家其他人都过着舒坦的日子,他们二房却要当牛做马?! 当牛做马?哦不,在沈家其他人眼里,他恐怕连牛马都不如吧? 毕竟,牛马病了,那些人会着急,会设法医治。 可他病了呢?那些人连看都不来看他一眼,任由他自生自灭! 思及至此,沈世华出离的愤怒了,素来隐忍,堪比忍者神龟一样的他,终于破功,忍无可忍,对老沈家生出了怨恨。 沈世华眼睛气得通红,就在此时,沈正榕开口道:“三叔平日里但凡有个头疼脑热,就好意思窝在家里好几天都不动弹,他这样,也没见爷奶怎么说他。有三叔的例子在前,爹你受了这么重的伤,休养个一年半载,甚至三年五载,都是合情合理的。爹,你就安安心心在家休养吧。至于欠下的那笔钱,父债子偿,我也不小了,就有我来顶替你,在家种田,在外扛活……” 第50章 hold住! “不行!”不等沈正榕把话说完,沈世华就厉声打断了他。 自己当牛做马、受尽不公就罢了,怎能让自己的孩子延续这一悲惨的命运?!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他沈世华就是死,也不能让儿子顶替他,代他承受那无穷无尽的苦楚! “不行?呵,行不行的,恐怕还由不得爹你来做主!”沈采薇冷笑一声,“咱一日不从老沈家那个狼窝里逃出来,就一日别想脱离那帮人的魔爪。这样下去,终有一天,四郎会走上你的老路——受尽盘剥,受尽欺凌,一旦遭难,只能等死!” 沈采薇所说的字字句句,就如同一根根利箭,直击沈世华的心灵,令他痛彻心扉。 眼见沈世华脸色惨白,双目含泪,一副痛苦难当的样子,沈采萱忙从事先准备好的茶壶里倒出一杯水来——这水可不是一般的水,乃是灵泉水和中草药煎熬而成的凉茶,具有奇效——喂他喝下。 便宜爹诶,你可千万得hold住了! 这个时候,你要是气晕了过去,我下面的戏可就演不下去了啊! 看到沈世华喝过水后,脸色有所好转,沈采萱暗暗舒了一口气,心说:“是时候上演正戏啦!” 沈采萱将空杯搁在床边的茶几上,伴随着瓷杯落在木质桌面上的清脆响声,她说出了一句令沈世华震惊不已的话:“爹,分家吧。” 原来,沈采萱排出这么一场大戏,安排母子四人轮番上阵,最终目的可不是为了谴责沈世华,让他伤心难过,而是为了分家! “什、什么?”正在悲愤不已的沈世华听了这话,立即忘记了悲愤,向沈采萱求证道:“分家?!四娘,刚刚你说……分家?” “就是分家!”沈采薇插嘴道,“这个所谓的家,我一天都待不下去了!分家,赶紧从老沈家分出来!” 苏氏附和道:“既然爹娘他们只会算计咱们、盘剥咱们,从来没有真心对待过咱们,那么那个所谓的家,继续待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呢?还不如早早分出来呢!咱们有手有脚,分出来之后,就算无依无靠,也能够把日子过下去,而且我相信,往后的日子只会比现在的好,决计不会比现在的差!” 沈正榕上前一步,拉着沈世华的手,撒娇道:“分吧,分吧,赶紧带着咱们分出来吧!” “我、我……” 此时此刻,沈世华心乱如麻,根本不知该如何是好。 理智上,沈世华已经清醒的认识到,老沈家绝非善地,就算不为了自己,为了妻儿,也必须远离那儿,所以分家,无疑是最佳选择。 可情感上,沈世华舍不得老父——哪怕老父对他不公,在他危难之际,狠心弃他于不顾——他也不愿意舍下老父,自立门户。 理智与情感,该选哪个? 沈世华陷入了两难之中。 沈采薇最烦她爹这磨磨唧唧的样子,正要开口继续爆料,让她爹好好了解一下,那帮人都做了些什么缺德事,以此来促使她爹彻底下定决心。 就在此时,沈采萱轻轻拉了拉沈采薇的衣袖,缓缓的摇了摇头。 有些事情,欲速则不达。 说服沈世华,必须慢慢来,必须让他自行体悟,对分家这一决定彻底心服口服,最终心甘情愿、毫不勉强的同意分家。 否则的话,就算分了家,他也很可能继续心向老沈家,那样的话,分了也是白分,根本起不到分家的效果。 于是乎,屋子里陷入一片寂静。 忽而,“咚咚咚”,传来一阵敲门声。 打开门一看,外面站着店伙计,而伙计身后,赫然站着捕头郑忠维! 沈采萱一怔过后,忙笑脸相迎,请他进屋坐。 得知这位就是又送东西又送钱的郑捕头,屋里的其他人都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沈采薇对她爹有意见,这两天,连杯水都没给她爹倒过。 这个时候,她倒是殷勤的张罗起了茶水,麻溜的从茶壶里倒出一杯水递给郑忠维。 动作太快,沈采萱想阻止都来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郑忠维接过茶杯,然后一口闷了。 郑忠维喝茶,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喝完才隐约品尝出滋味来,有些诧异道:“咦,这是什么茶?不仅特别好喝,而且喝过之后,我感觉积攒了好些天的劳累一下子全没啦!” 沈采萱睁着眼睛说瞎话:“这就是寻常的凉茶呀!你觉得好喝吗?那我再给你倒一杯吧?哎呀,茶壶里快见底了,我去找伙计添点水吧!” 说着,沈采萱就想要拎着茶壶撤。 然而,沈采萱的手还没摸上茶壶,那茶壶就被沈采薇一把拎走了。 沈采薇晃了晃茶壶,有些诧异:“咦,这不还有半壶么?没必要立刻添水呀。” 说罢,沈采薇又给郑忠维续上一杯,一脸谄媚:“官差大人,好喝您就多喝点!” 沈采萱:“……” 沈采萱有苦难言,只得暗暗在心里强行安慰自己:“没事儿没事儿,这凉茶里足足加了十味中草药,应该把灵泉水特有的清冽甘甜遮盖住了……”吧? 就这样,在沈采薇的殷勤劝说下,郑忠维一杯接一杯,干掉了大半壶水,这才抹抹嘴,停下不喝。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喝完了茶,郑忠维就对沈采薇道:“别喊我‘官差大人’,这太生分!我才二十出头,年纪并不比你大多少,你就喊我‘郑大哥’吧,这样亲切!” 沈采薇从善如流,当即脆生生的喊了一声“郑大哥”。 郑忠维笑呵呵的应了。 沈正榕闻言,眨巴眨巴眼睛,也凑上前来,小心翼翼的喊了一声“郑大哥”。 郑忠维同样笑呵呵的应了。 苏氏:“……” 艾玛,又来一个大侄子! 先前那个张有粮只是个趟子手,儿女喊人家哥哥,苏氏就觉得很不妥。 现在这个郑忠维可是堂堂捕头,儿女喊人家哥哥,苏氏顿感压力山大。 当郑忠维顺着沈采薇的叫法,称呼苏氏为“婶子”时,苏氏差点跪了。 么得办法,在今天以前,苏氏见过最大的官是里正,从没见过比里正身份还要高的人。 乍一见到县衙的捕头,这位捕头还口称她为“婶子”,苏氏有点接受不了。 不过还好,郑忠维并没有寒暄太久,很快就言归正传,道出了他此行的来意。 第51章 闷头发大财 话说,两天前,沈采萱发现并配合官差捣毁犯罪团伙,从而成功营救出大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这其中就包含了那位身份非同一般的小公子。 确认了那位小公子的身份之后,知县大人立即亲自出马,将其送回了贵人那儿。 眼见自家孩子全须全尾的回来了,那位贵人喜出望外,大手一挥,拿出了三千两银子,作为赏银,让知县大人带了回去。 知县大人乃是明理之人,他认为那位小公子能够获救,沈采萱当居首功。 于是乎,论功行赏的时候,知县大人奖赏其他人,最多奖赏个百十两银子,而奖赏沈采萱,他一下子就拿出一千两银子来,让郑忠维悄悄给沈采萱送来。 “为何要悄悄送来,而不是正大光明的将你召进县衙,当众奖赏?知县大人自有他的考量。”郑忠维细细解释道,“俗话说‘财不可露白’,你们家只是普通的庄户人家,骤然得到这么一大笔银钱,这要是走漏了消息,搞不好会引来居心叵测之人,前来明争暗夺。所以,为了保护你们一家,知县大人决定不公开,暗中奖励你。” 沈采萱一脸感激之情,眉眼弯弯,大声赞叹道:“不愧是一方父母,知县大人想得好生周到啊!郑大哥,麻烦你回去之后,代我们全家向大人道谢。” 看着眼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小姑娘,郑忠维不禁有些心虚,摸了摸鼻子,含混道:“好的好的。” “那就多谢郑大哥啦!”沈采萱笑吟吟道。 郑忠维干笑两声,迟疑片刻,便往沈采萱那儿凑了凑,压低声音道:“那个,那个……其实,之所以暗中嘉奖你,除了方才我所说的那些,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缘故。要知道,一举救下许许多多的被拐之人,这无疑是一桩大功德,如此善举值得赞誉,施救之人的美名可以广为流传。可你只是一个寻常人家的小姑娘,对于你来说,名声再大,也没有什么用处。而知县大人则不同,有了好名声,他可以在仕途上走得更远。因而,你就没有必要出现在世人面前,当众领赏,四处扬名了。至于那名声,还是留给……” 郑忠维说一半藏一半,没有把话说完,而是轻轻点了点桌上那叠面值为一百两的银票,颇有深意道:“其实,这一千两不光是奖赏,同时还是补偿。” 简单点说,成功营救出了被拐之人,既可以得名,也可以得利。 现如今,知县大人要名,作为补偿,他把最大的利给了沈采萱。 沈采萱闻言,当即表态道:“能够成功救下那么多人,全凭知县大人的英明决策,我不过是遵循知县大人的指示,打了打下手而已,其实什么都没干。” 见好就收的道理,沈采萱还是懂的,她从未想过,也没那胆子,与堂堂知县争夺名声。 既然知县大人要名声,那就把名声统统给他,而她则深藏功与名,闷头发大财。 郑忠维此行,看似是来送银子的,实则还有一个隐含的任务,那就是奉命前来敲打沈采萱,让她不要在外面乱说话。 没承想,他只是开口提点了两句,还没往深里说,沈采萱就全明白了。 这个小姑娘好生聪慧! 郑忠维不由赞许的点了点头。 沈采萱心念一转,带着几分试探:“无功不受禄,我并没有做什么,何德何能,接受如此之重的奖赏呢?要不这样,我留下一百两,剩下的九百两就麻烦郑大哥你带回去,还给知县大人?” 说罢,沈采萱就拿起了那叠银票最上面的那一张,其余的全都朝郑忠维那儿推了推。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此刻,沈采萱的家人集体失声。 原因无他,自从郑忠维从怀里珍而重之的拿出一叠纸,告诉沈家人这些全是面值为一百两的银票,共有十张,且知县大人已经将这些银票赏给了沈采萱,沈采萱的家人个个目瞪口呆,就连躺在床上的沈世华也不例外,一副被从天而降的馅饼砸晕了的表情,久久回不过神来。 自然而然的,郑忠维和沈采萱都说了些什么,抱歉,他们一个字都没能听得进去,仿佛秒变小聋人。 可是现在,沈采萱主动提出要退还九百两,这些小聋人忽然就不聋了,一个个的,全都竖起耳朵等待下文。 讲真,不是他们贪心啊,非要攥着那九百两不撒手,实在是,实在是…… 额滴亲娘诶,九百两,在今天之前,他们想都不敢想啊! 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就摆在眼前,如果从未拥有,那倒无所谓,若是得而复失,那简直……令人心如刀绞啊! 他们不约而同的在心里默默祈祷:“别收回去,别收回去……” 其实,沈采萱虽然很大方的说出了退还九百两的话,可在她内心深处,又何尝愿意将到手的钱财拱手相让呢? 然而,这世上,有的钱可以放心大胆的收下,有的钱却不是想收就能够收下的。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收下这笔钱之前,沈采萱想要搞清楚,这笔钱烫不烫手。 如果烫手……那她只好忍痛割爱了。 郑忠维明白沈采萱话中隐含的意思,略一沉吟,向她透底:“营救被拐之人的任务得以顺利完成,作为主持营救工作之人,知县大人能够从中得到的好处远不止这三千两银子,还有其他。坦率的讲,‘其他’才是知县大人真正想要的,至于这三千两银子,家中巨富的知县大人并不是很在意,便大大方方分给了下面的人。 “不光是立下大功的你,就连没什么功劳的我,也领到了赏银呢。整整一百两,我放心大胆的收下了,这一千两,你也只管放心大胆的收下吧,不用有任何后顾之忧。” 说罢,郑忠维又将那九张银票推回了沈采萱面前。 听了郑忠维的话,沈采萱彻底安心了,安心之余,忍不住夸赞道:“这位知县大人,可真是一位大大的好人呢!” 知县明明可以仗势欺人,严令沈采萱管住自己的嘴巴,而不用给出一文钱的封口费,从而名利双收。 而真正立功的沈采萱即便一无所获,又能如何呢?只能自认倒霉呗。 在这种情况下,知县依旧给了沈采萱一千两银子,由此可见,他或许有些功利,也有自私的一面,但为人其实不坏。 郑忠维情真意切的附和道:“的确如此。” 这位知县来自燕京,上任还不到半年。 上任伊始,衙门里的人——包括二把手县丞在内——都对他了解得极为有限。 大伙儿只知道他是二甲进士,且出身世家,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但,仅仅是这么一丁点有限的信息,就足以令县丞这种官场老油子心生疑惑了。 要知道,以新任知县的名次和出身,他应当能够进入翰林院,成为人人艳羡的庶吉士才是,怎会外放到并不怎么富裕的温阳,当这么个前途有限的知县呢? 县丞料想这里头必有缘故,为了摸清这位上司的底细,县丞特地给远在燕京的友人写了信,托那友人代为打听。 不久之前,县丞收到回信,这才解开了心中的谜团。 原来,新任知县出身世家不假,可他爹却是庶出,而且是很不受宠的那种,到了婚配年纪,家里随便给他爹找了个富商家的姑娘,就给打发了。 所以说,新任知县的父亲是庶子,母亲是商户女。 这就难怪了,即便出身世家,却得不到家里的支援,只能够与前途无量的庶吉士失之交臂,跑来这儿当个七品芝麻官了。 不过,在县丞看来,如此不上不下、不尴不尬的出身,对于新任知县本人来说或许是坏事,可对于下属以及治下的百姓来说却未必是坏事。 首先,身为世家子,哪怕是庶子所出,也理应有很好的家教。 这样的人,多半心存底线,不会肆无忌惮、胡作非为。 其次,新任知县的母亲作为商户女,却能够嫁入世家,她娘家必然不是一般的有钱,她的嫁妆必然不是一般的丰厚。 有个很有钱的老娘,按理来说,新任知县不会太过执着于捞钱,即便要捞,吃相也不至于太难看。 正如县丞所料想的那样,虽说新任县令不够老成持重,颇为追求个人名声,隐隐展露出勃勃野心,但他从不横征暴敛,剥削民脂民膏,且有功就赏,有过就罚,赏罚分明,总的来说,称得上正直公道。 人无完人,能有这样一位上司,不仅县丞颇为安心,就连郑忠维也颇感欣慰。 远的不说,就说这一次吧,迟迟没能找回那位小公子,新任知县没有立刻将郑忠维推出去当替死鬼,而是顶住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给时间让郑忠维继续追查。 正是因为宽限了几天,郑忠维才有机会接触到沈采萱,才能够避免身陷囹圄的厄运。 所以,哪怕新任知县曾当众打过自己板子,郑忠维也没觉得新任知县不够好。 第52章 牛在天上飞 郑忠维这几日公务缠身,十分忙碌,这会儿是百忙之中抽空过来的,既然目的已经达到,便不再多做逗留,起身告辞了。 临出门前,郑忠维砸吧砸吧嘴,下意识的回望了茶壶一眼。 沈采萱本想装作没瞧见,可心念一转,便改变了主意,从怀里取出一张纸,递给郑忠维:“郑大哥,这上面写着刚才那凉茶的方子。有了这方子,往后你什么时候想要喝凉茶了,就可以自己照方煎茶,想怎么喝就怎么喝,喝个痛快啦!” 郑忠维十动然拒,用力摆手:“不行不行,这方子我可不能收下!要说凉茶,我不是没喝过,从小到大,少说也喝过六七种,可如此好喝、如此解乏的凉茶,我还是头一回喝!这凉茶不同寻常,想必这方子乃是秘方吧?既然是秘方,平白无故的,我哪好意思收下呢?” 沈采萱矢口否认:“什么秘方呀?这就一寻常的方子!郑大哥,不瞒你说,这方子是我在府城的时候偶然间得到的,据说是从南方传过来的。确实,这种煎煮凉茶的配方咱这一带比较少见,但少见归少见,它还谈不上是秘方,照它煎出来的凉茶只是寻常的凉茶,没什么稀奇的。” “明明那么好喝、那么解乏,怎么可能是寻常的凉茶呢?”郑忠维不相信,一脸“妹子你别哄我”的表情。 沈采萱开始忽悠了:“郑大哥,你之所以觉得那凉茶好喝又解乏,是因为你头一回喝,有种新鲜感,令你产生了美妙的错觉。等你往后再喝第二回、第三回,便失去了新鲜感,不会这么觉得了。” 郑忠维将信将疑:“啊?是这样的吗?” 眼见郑忠维颇为理智,不怎么好忽悠,沈采萱略一沉吟,决定摊开来说:“郑大哥,前两天,你又是送东西,又是送银子,还给咱安排了这么好的住处,着实让你破费了。别的暂且不提,先说那十两银子,那都相当于咱们一大家子大半年的开销了,十分贵重,就这么收下,咱觉得良心不安。是以,咱就琢磨着,下次见到你的时候,把那十两银子如数归还。 “偏偏我爹意外受伤,为了给他治伤,不得不挪用那十两银子。现如今,我爹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可作为代价,那十两银子也用得差不多了。就在刚刚,你来之前,咱还在商量着,该怎么赚钱,把那十两银子还给你……” 不等沈采萱把话说完,郑忠维就打断了她:“还什么还?那十两银子既然给了你,就是你的了!你拿去请大夫也好,拿去买东西也罢,全凭你自己做主,与我再无一点关系!” 沈采萱笑吟吟的点点头:“郑大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那十两银子确实太过贵重,我怎么也不能够老实不客气的收下。” 说到这儿,沈采萱指了指桌上的那叠银票:“再说了,你看我现在有钱了,有能力还钱给你了……” 郑忠维再一次打断沈采萱:“我都说了,给了你的,就是你的!你要是再提还钱,我跟你说,你郑大哥可就要生气啦!” 说罢,郑忠维摆出一张气鼓鼓的脸。 沈采萱噗嗤一笑,说道:“那行,就听郑大哥的,那十两银子我就厚着脸皮收下啦!不过,俗话说‘礼尚往来’,有来就有往,我收下了郑大哥的银子,就该送一份回礼给郑大哥,这才合乎礼数。” 说着,沈采萱再次将那方子递到了郑忠维面前,极为诚挚道:“郑大哥,这就是我准备的回礼,请你收下。” “这……”一时之间,郑忠维有些犹豫不决,不知到底该不该收下。 “老实说,这方子虽然少见,但还不值十两银子。”沈采萱颇为歉疚道,“郑大哥送我十两银子,我却回赠一张不值钱的方子,仔细一想,确实不该。算了,这方子实在拿不出手,我还是收回去好了。赶明儿我另寻一份厚礼,回赠郑大哥吧!” 说罢,沈采萱就作势要收回那张方子。 讲真,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要是郑忠维依旧坚持不肯收下,就有些看不起那方子,甚至看不起沈采萱的意思了。 郑忠维情商颇高,自然不会做出令人不爽的举动。 只见郑忠维一把夺过那方子,笑嘻嘻道:“哎呀,那我就老实不客气的收下啦!” 郑忠维将那方子仔细收好之后,便告辞离开了。 送完郑忠维,沈采萱转过身来,径直走到桌前,拿起那叠银票仔细研究了一番。 研究完毕,便将那叠银票随手塞给一旁的沈采薇。 要说起来,在所有家人之中,沈采萱最为珍视沈采薇这个姐姐。 为了沈采薇的将来考虑,这些日子以来,沈采萱一直在想方设法的培养沈采薇管家理事的能力。 比方说,让沈采薇负责保管家中的银钱。 往日里,沈采萱将银钱塞给沈采薇,沈采薇便利落的收下了,但是今天,沈采薇却一副犹犹豫豫的样子,迟迟不肯收下那叠银票。 “一千两银子,这可是整整一千两银子!今天之前,我就是做梦,也不敢梦到这么多银子!太多了,实在是太多了!一千两银子搁我这儿,我时时刻刻都得提心吊胆的,就怕有个闪失,到了晚上,估计都不敢闭眼!”沈采薇看着近在眼前的银票,仿佛看到的不是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而是烫手山芋,央求道,“四娘,这一千两银子,就别给我了,还是搁你那儿吧!” “二姐,往后我会带着你们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数到手抽筋,数都数不完!一千两银子而已,这才哪到哪?就这么一丁点钱,根本不算什么。”沈采萱劝道,“二姐,你不用有负担,直接收下就好。” 尽管有些不合时宜,可沈采薇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暗暗吐槽道:“乖乖,一千两银子,这还叫‘一丁点钱’?!而且‘数到手抽筋,数都数不完’?哎呀妈呀,那得是多少钱啊!四娘,就算是吹牛,哪也得有个限度啊!你看,牛在天上飞!” 是的,尽管沈采薇很相信沈采萱,十分认可她的能力,但沈采薇并不认为沈采萱能够带领全家赚到超乎想象的巨额财富。 不过,听完沈采萱吹牛——姑且认为她是在吹牛吧——原本有些紧张兮兮的沈采薇放松了很多,低头沉吟片刻,正色道:“四娘,我知道,你是为了历练我,才会把银钱搁我这儿的。可是,我历不历练的,倒在其次,最重要的是保证这一千两银子的安全。我不会武功,要是一时不察,被歹人发现身上携带着巨额银票,从而引来歹人抢夺,以我的身手,怕是很难保住银票的。为了稳妥起见,这些银票还是由你亲自来保管吧。” 沈采萱闻言,考虑过后,便听从了沈采薇的意见,自行收起了银票。 *** 话说,沈采萱导演了一出大戏,安排苏氏等轮番上场,变着法儿的劝说沈世华答应分家。 尽管几轮劝说过后,从未想过分家的沈世华内心开始动摇,但分家一事实在太过重大,他迟迟无法做出决断。 如果可以的话,沈采萱并不想动用强硬的手段逼迫沈世华,而是想让沈世华自行想通。 为此,沈采萱给了沈世华考虑的时间。 方才,沈世华正考虑着,而沈采萱正等着结果,却被突然到来的郑忠维打断了。 现如今,郑忠维走了,钱也收好了,沈采萱认为是时候言归正传,继续先前的话题了:“爹,你考虑得怎么样了?分家还是不分家,你现在可以给个准话了吧?” 听到沈采萱重提旧话,沈世华一脸为难:“那个,那个……我说四娘啊,你能不能再给我一点考虑的时间?” 话音刚落,沈采萱俏脸一沉,问道:“怎么?到现在你还坚持不肯分家?” 论耐心,沈采萱要比沈采薇好很多,但她的耐心也是有限的。 沈采萱想过了,要是沈世华继续执迷不悟,她就不再顾念沈世华的心情,要放大招了。 眼见小女儿一脸不快,沈世华生怕她误会,忙分辨道:“不、不是,四娘啊,不是我拖拖拉拉不肯给你答复,实在是,实在是……一千两银子,整整一千两银子!就这么毫无征兆的砸了下来,着实把我给砸懵了,到现在我还懵头懵脑的。分家什么的,我这会儿压根儿没心思去想。” 沈世华可算是道出了苏氏等的心声。 尽管苏氏等无比期盼着分家,可天降巨富,着实震撼到他们了。 此时此刻,他们满脑子都是‘发财了,发财了,发大财了’,根本分不出精力去促成分家一事。 苏氏嗫嚅道:“四娘,要不,分家这事……缓缓吧?哎哟,这会儿不光是你爹,就连我也没心思去想什么分家。” 沈采萱闻言,快速扫视了家人们一眼,看到他们那副不在状态、魂不守舍的样子,就知道分家计划进行不下去,只能暂时搁置了。 沈采萱无奈的点点头:“行吧,那你们就再好好想想吧。” 第53章 姐要吃肉 计划受阻,沈采萱觉得怪无趣的,就想回房休息了。 这个时候,沈正榕忽然走到沈采萱跟前,一脸好奇的问道:“四娘,有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那天你是怎么看出撞我的那个人是拐子的?我记得很清楚,那个人穿戴打扮很普通,并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就他那样的,满大街都是,多不起眼的一个人哪,你如何能够认定他是拐子呢?” 早在两天前,沈采萱就告诉苏氏等,她发现并协助官府端掉了一个犯罪集团。 当时,出于种种考量,沈采萱只说了个梗概,并没有讲述具体细节。 而苏氏等虽然觉得沈采萱的举动有些惊世骇俗,却没有意识到这一举动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多大的影响。 直到刚才,县衙捕头亲自登门,奉命送来一千两银子,苏氏等这才清醒的意识到,沈采萱见义勇为的举动有多么了不起。 沈正榕正处于好奇的年纪,不由得心生好奇,想要知道相关细节,以便更加全面的了解这一见义勇为的举动。 沈采萱之所以只讲梗概,不提细节,无非是因为她生怕多说多错,说着说着,不小心说出不该说的,透露出她极其凶残的一面。 现如今,沈正榕问的是如何发现歹人的真面目,这与她那些极其凶残的举动无关,就算如实相告,也不会破坏她温柔善良的人设。 是以,沈采萱略一沉吟,便实话实说:“是鞋子,我是从鞋子上面发现不对劲的。” 话说,那一天,撞倒沈正榕的那汉子走着走着,中途与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妇人会合。 那孩子身上蒙着一件旧衣裳,从头到脚,都被遮掩得严严实实。 按理来说,包裹得如此严密,外人就别想看到那孩子分毫了。 但事有凑巧,忽而一阵风吹过,吹起了那件旧衣裳,那孩子的双脚露了出来。 尽管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很快那年轻妇人便察觉到了不妥,又迅速将那孩子的双脚用旧衣裳遮住——但沈采萱目力惊人,还是捕捉到了这一幕。 只见那孩子的脚上穿着做工极为精致的绣花鞋——鞋帮上绣着小猫滚绣球的图案,鞋尖上缝着一朵花球。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那花球可不是寻常的绒球,而是由好几颗绿豆一般大小的珍珠组成的珍珠花球! 沈采萱不清楚绿豆一般大小的珍珠价值几何,但在古代,珍珠主要依靠天然蚌类产出,数量稀少,且不易采摘,乃是十分珍贵的存在,绝对不便宜。 那对狗男女穿戴普通,甚至可以说有些寒酸,看上去就不像手头宽裕的,就算他们再宠孩子,也不可能买珍珠给孩子做鞋穿。 可以说,那样的鞋,惟有大户人家的孩子才能够穿得起。 由此,沈采萱不难得出一个推论:那孩子出身于大户人家,绝不可能是那对狗男女的孩子! 再结合那对狗男女鬼鬼祟祟的举动,不难猜出,他们乃是拐子,那孩子正是他们用卑鄙的手段拐来的! 听了沈采萱的解说,不光是沈正榕,屋里的其他人也彻底服气了。 沈采薇感叹道:“四娘,也就是你,才能够从一双鞋上面联想到这么多。换做是我,别说是风偶尔吹过,意外露出了鞋子,就算那对男女抱着孩子招摇过市,那双绣花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也瞧不出不对劲来。” 苏氏等闻言,不约而同的点头表示赞同。 沈采萱谦虚道:“主要是我在大户人家待了三年,知道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是如何穿戴打扮的,这才能够一眼看出不对劲。” 说起鞋子,沈采萱注意到沈采薇穿着的那双布鞋有些开口了,虽然现在口子还很小,并不影响使用,但谁也说不准,那道口子什么时候就会彻底咧开。 呃,走着走着,鞋底就掉了……哈哈哈,那可就搞笑了。 沈采萱可不想让沈采薇经历那么尴尬的糗事。 反正这会儿正事干不了,沈采萱沉吟片刻,便决定带着苏氏和沈采薇出去购物。 至于沈正榕,就老实待在屋子里,照顾沈世华吧。 *** 这已经是母女仨来到县城的第三天了,可在过去的三天里,她们囊中羞涩,虽然曾在街上逛了几圈,却几乎什么都没有买。 远的不说,就说今天上午,眼见沈世华好得差不多了,沈采萱安下心来,便拉着沈采薇出来转悠。 结果,姐妹俩只是在药铺里买了些药,其他的,一概没买。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沈采萱摇身一变,成了腰缠万贯,啊不,腰缠千贯的有钱人,自然可以放开手脚,买买买啦。 福源客栈位于一条极为繁华的大街上,这条大街上商铺林立,几乎什么铺子都有。 出了客栈,沈采萱左右张望了一番,便领着苏氏和沈采薇直奔附近的成衣店,给全家人各买了两双新鞋。 其实,沈采萱不光想买鞋,还想买衣裳,可她一打听价钱,发现成衣可不便宜,手里剩下的这点银钱勉强够给家人各买一身衣裳,买两身就不够了。 啧,银钱不够花啊! 沈采萱下意识的想要掏出一张银票,可看到这家成衣店里人来人往的,觉得不妥。 不行,不能当众拿出这么大额的银票来! 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去一趟钱庄,化整为零比较好。 沈采萱刚决定去钱庄,恰好就瞥见这家成衣店的墙上挂着好几顶不同款式的帷帽,心念一动,当即买了三顶帷帽,然后母女仨一人一顶,直接就戴上了。 所谓帷帽,就是一种高顶宽檐笠帽,与普通帽子不同的是,这种帽子的帽檐上垂挂着一圈薄而透的面纱,面纱长至颈部。 如此设计,自然是为了遮蔽面容,不让路人窥视。 其实,燕国的民风比较开放,妇女出门,大多数都不戴帷帽,戴帷帽是少数,而这少数多半出自于高门大户。 母女仨出身于庄户人家,根本就不讲究这些,今儿个之所以一反常态的戴上帷帽,那是因为她们仨即将前往钱庄,沈采萱想要低调一些,不让别人看见她们仨的面容,免得招来祸患。 母女仨对县城不熟,也不知道县城里哪家钱庄最可靠,意外发现福源客栈所在的这条街上就有一家名为“永和兴”的钱庄,就抬脚走了进去。 钱庄这种地方,自然不是穷得叮当响的沈家二房能够涉足的。 今日之前,别说进来了,沈家二房甚至不敢靠近,见着都是绕道走的,自然而然的,也就对钱庄里的一切一无所知。 进来之后,沈采萱先不忙着拿银票兑银子,而是方方面面的打听了一番。 永和兴的伙计具备很高的职业素养,并没有因为母女仨衣着寒酸,就狗眼看人低,爱搭不理。 那伙计问一答十,绝不敷衍,极为详尽的给沈采萱答疑解惑。 沈采萱之所以问得这么细,一则是确实想要打听清楚,二则是想要借此判断一下永和兴是否足够可靠。 毕竟,沈家二房接触银子的机会屈指可数,没有能力判断银子的好坏,要是这家钱庄不够可靠,爱赚昧心钱,拿出成色不足、质量低劣的银子来糊弄他们,他们根本就发现不了,就只能够吃下这个暗亏了。 为了不吃亏,沈采萱决定试探一下永和兴。 现如今,永和兴的表现令沈采萱十分满意,获得了她的信任。 沈采萱取出一张面值百两的大额银票,要求兑换成七张面值十两的小额银票和十锭三两重的银子。 银票换银票,银票兑银子——这种兑换,无需缴纳手续费。 而银票换铜钱,银子兑铜钱——这种兑换,就需要缴纳手续费了。 银子兑换铜钱的比例是会变动的。现如今,在燕国,一两银子可以换到一吊钱,也就是一千文钱。 别家钱庄不知道,永兴和的规定是,一两银子换九百九十文钱。 换言之,每兑换一两银子,就需要缴纳十文钱的手续费。 沈采萱掐指一算,暗暗吐槽:“啧啧,居然要收1%的手续费,这也太贵了!就是前世的国有银行都不敢这么收费,你一个私人钱庄竟然收取这么高昂的手续费,实在是太不合理了!” 其实,现在的沈采萱拥有千两身家,不差这点手续费,但她不愿意出这笔冤枉钱,便没有兑换铜钱,直接拿着银票和银子走了。 出了钱庄,沈采萱本想去买衣裳,可才走几步路,她的肚子就开始抗议了。 沈采萱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提议道:“娘,二姐,咱找家卤味铺子,买些卤鸭、卤肉之类的熟食回去吧?” 沈采萱乃是吃货一枚,穿越至今,她顿顿都是粗茶淡饭,除了几枚鸡蛋之外,几乎没有沾过荤腥,这可把她给馋坏了。 如今有了钱,她自然不再满足于粗茶淡饭,就想要吃肉啦。 或许有人会奇怪了,沈采萱怎么会顿顿粗茶淡饭、不沾荤腥呢? 明明沈家的家境蛮不错的——虽然称不上大富之家,但也小有资财——何至于顿顿吃素? 第54章 霸王花 是的,沈家确实不穷,确实买得起肉,可当家的严氏就是这么神奇,只在逢年过节以及农忙时分张罗肉菜,其他时候,绝不安排肉菜上桌。 但,这并不意味着沈家人平时就不吃肉。 一直以来,苏氏都负责做饭,她时常能够在厨房里闻到肉香,甚至好多次,都亲眼看到锅里炖着肉,可这些肉却从来没有端上过饭桌,去了哪儿,大伙儿心知肚明。 所以说,沈家其他人或许有机会经常吃到肉,而沈家二房则鲜少有机会吃上肉,一连几个月吃素,这就是他们二房的日常。 为此,苏氏一直都对几个儿女心存愧疚,现在沈采萱提议卖肉,素来俭省的她二话不说,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沈采薇略一沉吟,说道:“我记得很清楚,这条街的尽头有条巷子,巷子里面有家卤味铺子。要不,咱就去那儿买吧?” 沈采萱闻言,笑嘻嘻的瞄了沈采薇一眼。 沈采薇不想被打上“嘴馋”的标签,忙解释道:“你可别想岔了!我并不是因为馋肉,才将那家铺子记得这么清楚的!” 说罢,沈采薇就细细解释起了缘由。 说来话长。这几天,沈采萱一直念叨着,要在县城里做生意。 听的次数多了,沈采薇就开始留心起了县城里那些大大小小的摊子、铺子。 沈采薇深知,自家的本钱少得可怜,要么摆摊,要么在很偏僻的地方租个小小的铺面,反正是不可能在大街上租下整间铺子的。 今天上午,沈采萱在药铺里买药,还打听这个打听那个的。 站在一旁的沈采薇闲着没事干,又有些受不了药铺里那股浓郁的药味,就跑出来透气。 忽而,沈采薇隐隐闻到哪儿传来了一阵勾人的肉香,循着香味一看,就见好几个人或是端着碗,或是拎着油纸包,正从街尾的巷子里走出来。 沈采薇见状,隐约猜到巷子里有家买吃食的铺子。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沈采薇便跑过去看了看。 正如沈采薇所料想的那样,街尾的那条小巷里有家卤味铺子,此时正有不少人聚在那家铺子的门前买卤味。 见到此情此景,沈采薇立刻冒出一个想法:“这家铺子的位置明明很偏,却照样能够顾客盈门,不难猜出,它家卖的卤味一定很好吃。” 随即,沈采薇又冒出了另一个想法:“这家铺子位于巷子里,乍看上去很偏,位置不够好,但十几丈开外就是繁华的大街,只要做出口碑,不愁没有客人上门,其实位置还是蛮不错的。而像这种铺子,料想租金不会很高。要不,咱家也租个类似这样的铺子?” 正是因为存着这样的念头,沈采薇才会牢牢记住了那家卤味铺子。 沈采萱听了沈采薇的解释,赞许的点了点头:“二姐,你分析的可真好!走,就是不买卤味,咱也得去那儿瞧瞧!” 现在已是申时,眼看着就要到饭点了,此时乃是卤味铺子一天之中生意最好的时候,铺子的门前围了好几圈人。 沈采萱看了看这家铺子的位置,又看了看这人头攒动的场面,暗暗点头:“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做出的吃食香气四溢,就算是铺子的位置稍微有点偏,也不愁没有客源。嗯,自家二姐的眼光真心不错,也蛮有做生意的头脑的。” 暗中观察完毕,沈采萱正要开始办正事——冲进人群之中抢购卤味,就在这时,苏氏拉住了她:“四娘,你和二娘在这儿等着,我一个人过去就行了。” 两个女儿,一个十岁,一个十二岁,都是花儿一样的年纪。 苏氏哪里舍得让娇花一样的她俩挤进乱哄哄的人群里受罪呢?便主动接下了抢购的任务。 讲真,沈采萱才不是娇花呢,她分明就是霸王花好伐! 论抢购,谁抢得过她呀?对于她来说,突破重围抢购卤味,这根本就不是个事儿。 不过,沈采萱不想拒绝苏氏的一片好意,便点了点头:“行,那就辛苦娘啦!对了,这个帷帽可以取下来了——生怕居心叵测之人看到咱进出钱庄,生出歹心,咱才戴上了帷帽,现如今已经离钱庄好远了,没必要再戴着了。” 正值夏日,虽然还没到盛夏,但白天里的气温已然不低。 在这种天气里,戴着帷帽挤进人群里,非得热出一身汗来不可。 沈采萱可不想热坏了苏氏,便踮起脚来,要替她摘掉帷帽。 虽说沈采萱的身高要远高于同龄的女孩—— 原主在府城一待三年,那儿的伙食相当不错,她得以正常的生长发育;而这世道,寻常人家的女孩子大多数能够勉强吃饱就不错了,至于吃好,就不要想了,是以她们大多数都是一副发育不良的样子。 如此一来,单论身高,原主在同龄的女孩之中可以称得上“鹤立鸡群”。 但,沈采萱再高,她也只是个孩子,高得有限,远不及苏氏这个大人。 以她现在的身高,要想够到苏氏的帷帽,饶是踮起脚来,也有些困难。 其实,苏氏完全可以自己摘下帷帽,可她看到小女儿如此关切自己,心中柔软,便弯下腰来,任由小女儿施为。 沈采萱刚替苏氏摘下帽子,可瞬间之后,又重新替苏氏戴上。 苏氏&沈采薇:“……” 一会儿摘,一会儿戴,反复无常…… 四娘你在搞什么?搞笑吗? 苏氏和沈采薇完全想不明白,素来颇为靠谱的沈采萱怎么突然做出了这么不靠谱的举动。 沈采薇一头雾水:“四娘,你……” “嘘!”沈采萱压低声音,吩咐道,“你们把帷帽戴好,然后跟着我走。记住,不要回头,也不要多问!” 尽管完全不晓得沈采萱如此吩咐的用意,但苏氏和沈采薇向来听沈采萱的话,还是在第一时间照她说的做了。 沈采萱领着苏氏和沈采薇向巷口走去,这其间,她微微侧身,回头看了两次,走出十几丈远,都快走出这条巷子了,方才停下脚步。 沈采萱道:“娘,二姐,你们先回客栈,我有点事,去去就回。” 啥情况这是? 难不成,难不成……四娘又发现了什么犯罪团伙,又要跑去见义勇为了? 苏氏和沈采薇一想到这种可能性,忙一人一边,挽住沈采萱的手臂,死活不放她走。 尽管上回沈采萱见义勇为,得到了难以想象的银钱好处,令全家人受益,可这样的举动实在是太危险了,身为家人,苏氏和沈采薇不愿沈采萱再次以身犯险,哪怕以身犯险可能带来极为丰厚的银钱好处,那也不行! 对于苏氏和沈采薇的举动,沈采萱又是好笑又是感动,略一思索,便不打算瞒着她俩,如实相告:“看见卤味铺子右手边靠墙站着的那个胖女人了吗?就是那个四十来岁,穿着褚红色衣裳的。” 苏氏和沈采薇当即回头,很快就找到了沈采萱所说的那个胖女人。 只见那胖女人正斜倚在墙上,左手拎着好几个油纸包,右手在不断的用宽大的衣袖扇风。 如果所料不差的话,那胖女人刚带着抢购而来的卤味杀出重围,这会儿是在稍事歇息。 沈采薇一头雾水:“她怎么了吗?呃,难道……她也是拐子?” “拐子?不,她不拐卖人口,她直接买卖人口。”沈采萱面沉如水,语出惊人,“三年前,就是她,花钱从沈家那帮人手里买下了我和大姐!” 原主所有的回忆之中,最为刻骨铭心的,当属她与大姐沈采芝生离别的那一幕。 即便原主已经不在这个世间,可她留给沈采萱的记忆之中,那一幕依旧浓墨重彩、鲜明无比——那一天,正是那胖女人,将沈采芝拖走了,从那以后,原主再也没有见过沈采芝。 不,关于那胖女人的记忆远不止这些,还有,还有…… 也正是她,买下沈采芝姐妹之后,又陆陆续续的买下了许多小姑娘,然后将三四十个小姑娘硬生生塞进两辆马车里,与手下一起,押送着这两辆严重超载的马车,马不停蹄的赶往府城。 同样还是她,派手下将一个中途逃跑的小姑娘抓了回来,当着众人的面,百般凌虐。 …… 一幕又一幕,可以说原主对那胖女人的记忆刻骨铭心,连带着沈采萱也对那胖女人印象深刻,刚才一眼就认出了她。 苏氏和沈采薇闻言,心中大震,异口同声的问道:“你说什么?!” “不好,她歇够了,要跑了!”沈采萱焦急道,“这会儿来不及细说了!你俩赶紧放开我,我得追上去,摸清她落脚的地方!” 苏氏和沈采薇对视一眼,看到对方那坚定不移的目光后,齐声道:“咱俩也去!” 苏氏和沈采薇时刻心系杳无音信的沈采芝,一直以来,她俩都在苦苦思索沈采芝的下落。 尽管沈采萱无暇细说,只给出了语焉不详的两句话,但她俩立即还是从这只言片语中,得出一个推论——那胖女人极有可能知道沈采芝的下落!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知情人,她俩岂肯放过?自然要跟过去一探究竟。 第55章 姐姐们 沈采萱心说:“去什么去?你俩一没武功,二没跟踪经验,这不是误事么?” 但,即便隔着面纱,沈采萱也能够感受到她俩的决心、焦心以及……痛心! 罢了罢了,哪怕追踪的时候,她俩毛手毛脚的,不慎被那胖女人看出了端倪,这不还有我在么? 了不起了,等到了一个人少的所在,我直接冲上去,伸手就点那胖女人的穴道,然后“好心”扶着浑身瘫软的她前去看大夫,到那时候,就无须担心她会脱离自己的掌控。 是的,凶残无比的沈采萱转瞬之间就想出了“掳人”这种简单而又粗暴的法子。 至于这么贸然掳回去后,再把人送回来的时候,就不怕那胖女人嚷嚷出来,甚至报官,找自家人晦气吗? 沈采萱表示,不怕。 原因无他,沈采萱会送那胖女人一程,但不是送她回来,而是送她去下黄泉! 别怪沈采萱心狠,就冲那胖女人对包括沈采芝在内的那些纤纤弱质的少女所做的一切,她早就该下去了。 苏氏和沈采薇可不知道就这么一瞬间,沈采萱就在心中制定出了一个“杀人灭口”的方案来,眼见沈采萱点了点头,她俩便松开了手,跟在沈采萱身后,去追那胖女人了。 其实,沈采萱这货杀人不眨眼不假,但不到万不得已,她并不想剥夺他人的生命,哪怕那个人确实该死。 是以,在她内心深处,并不是很想启动方才制定的那一方案。 天遂人愿,那胖女人并没有发现自己身后缀了三个小尾巴,自然而然的,沈采萱也不用祭出“掳人”这一狠招,连带着“杀人灭口”的方案也无须启动了。 只见那胖女人沿着这条巷子一直往里走,拐了两个弯后,转入一条铺着青石板的小巷。 沿着青石板,走了约莫一盏茶的工夫,那胖女人进了一个砌着高高围墙的院子里。 而此时,母女仨距离那院子大约有十丈远。 沈采薇性急,站这儿无法看见那院子里面的情况,就想跑到那院子的门口仔细查看。 沈采萱忙拉住她:“没看见前面那棵大树下面聚了不少孩子么?大白天的,你跑到人家门口探头探脑的,就算是孩子,也会觉得不对劲的。要是那些孩子喊了出来,咱就有大麻烦了!” 沈采薇急了:“那、那怎么办?” “直接跑去那院子的门口打探肯定是不行的。”沈采萱皱眉思索片刻,说道,“这样好了,咱去前面那棵大树那儿,找几个孩子打听打听。记住,路过那院子的门口时,你俩千万忍住了,别朝里看!” 苏氏和沈采薇答应得好好的,可真路过时,母女俩的余光瞥见那院子的大门没完全关上,露出很大一条缝隙,便忍不住侧头往里张望。 沈采萱并未与她俩并肩而行,而是落后一步,走在后面,所以将她俩的小动作尽收眼底,不禁心中吐槽:“果然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万幸的是,她俩只是看了一眼,就立刻收回了目光,而那院子的天井里此时恰好空无一人——那胖女人貌似进了屋子——里面的人并没有发现有陌生人正在窥视自家。 经过了这么个小插曲,沈采萱已经不再对苏氏和沈采薇追踪打探的能力抱有希望,生怕她俩误事,又往前走了一段路,便低声命令她俩停下脚步——此时她俩距离那棵大树还有好几步远——而自己则抢上几步,来到了树下。 沈采萱快速扫视一圈,就知道这些孩子分成了两拨—— 一拨全是男孩子,共有七八个人,在树下的空地上围成一圈,圈子中央有两个男孩正在比赛抽陀螺。 另一拨全是女孩子,共有四个人,围坐在树下的石桌四周,一边做针线活,一边闲聊。 沈采萱略一斟酌,就将目标锁定在了那个“手工小组”上面。 论外表年龄,“手工小组”的成员都在十岁左右,乍看上去,这四个女孩子要么和沈采萱一样大,要么还没有沈采萱大。 论心理年龄,“手工小组”的成员更是远不及沈采萱这个披着萝莉皮的“老阿姨”。 但,沈采萱一点都不觉得尴尬,张口就朝那四个女孩子脆生生的喊了一声“姐姐们”,然后指着那小院,问道:“请问你们可认识那户人家?” 忽然有个陌生人冒了出来,而且这陌生人头上戴着帷帽,不以真面目示人,正常情况下,那些女孩子应当会心生警惕。 然而,沈采萱的声音清脆稚嫩,态度又十分客气,给人一种很亲切的感觉,令人生不出提防之心来。 四个女孩之中,穿湖绿衣衫的女孩问道:“你打听曹家做什么?” 尽管隔着面纱,但沈采萱清楚的看到,在提及“曹家”二字时,绿衫女孩微微皱了皱眉。 沈采萱心念一动,心说有戏! “啊,那儿果真是曹家呀!”沈采萱雀跃道,“咱娘儿仨只知道曹家是大榆树往东数的第五户人家,可这附近有好几棵大榆树呢,也不晓得该从哪棵大榆树开始数,有些摸不着头脑。如今看来,咱没找错地方,那儿就是咱要找的曹家!太好了,太好了,这真是太好了!” 沈采萱一连说了三声“太好了”,每说一声,绿衫女孩的眉头就皱一下,到后来,她已经眉头紧锁了。 其实,不单是绿衫女孩,另外三个女孩也皱起了眉头,其中一个身穿红衫的女孩看上去年纪最小,尚不懂得如何克制自己的情绪,脸上露出毫不掩饰的厌恶之情。 那红衫女孩没好气的问道:“不就是找着了曹家吗?犯得着高兴得像个傻子似的吗?我说你到底谁啊?是曹家那对缺德母子的亲戚吗?” “春儿,别乱说话!”绿衫女孩听红衫女孩越说越不客气,平白无故的,就要得罪人,忙喝止住了她。 眼前这些女孩不知道的,她们表现得越是敌视曹家,沈采萱心中越是踏实。 且,通过短暂的对话,沈采萱捕获了一则有用信息——“那对缺德母子”。 如此说来,那胖女人并非独居,有个儿子与她同住,而母子俩的品性都不咋地。 第56章 放狗咬人 沈采萱眼珠一转,羞答答的说道:“亲戚……嗯,那个,就快是了吧?” 一听这话,那四个女孩再次皱眉,尤其是红衫女孩,脸上嫌弃极了,要是她身边有条狗,估计就要放狗咬人了。 绿衫女孩先是拍了拍红衫女孩的手背,示意她稍安勿躁,不要动怒,然后站起身来,说道:“快到饭点了,咱们这就散了,各自回家吃饭吧。” 很显然,绿衫女孩不想再搭理沈采萱——这个自称是曹家亲戚的家伙了。 “哎呀!”沈采萱惊呼一声,语气焦急不已,“你们这就要走了吗?你们走了,咱娘儿仨还怎么访亲呀?这、这可怎么办好?” 沈采萱口中的“访亲”可不是走亲访友的意思,而是这一带延续数百年的婚姻习俗——婚前走访。 具体而言,在“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的古代,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极为不便,男女之间的姻缘大多是靠媒婆说合。 然而,俗话说:“宁信世上有鬼,不信媒婆一张嘴。” 这话说的,未免有些武断,并非所有的媒婆都油嘴滑舌、满口胡柴,也有媒婆恪守诚信、口无虚言。 但,不可否认的是,大部分的媒婆都刁滑无比,为了说成一门亲事,赚取媒人钱,有时候不惜昧着良心,把丑的说成美的,死的说成活的,火坑说成是福窝。 正因如此,不少无辜男女都被媒婆坑过,而且这一坑就是一辈子,可惨可惨了。 吃一堑,长一智。被坑无数次之后,当地百姓得出了一个教训——两家结亲,尤其是相距甚远、素不相识的两户人家结亲,决不能够偏听偏信,轻易相信媒婆的片面之词,必须通过别的途径全面了解,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最好亲自到对方所在之地走访一番。 这里的“走访”,自然不是直接跑到对方家里一通打听,而是悄悄询问对方的左邻右舍,从这些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口中了解对方的家庭情况,尤其是说亲对象本人的为人处世。 尽管“访亲”这一做法比较麻烦——有些人家图省事,就跳过这一环节——但麻烦归麻烦,这一做法的好处是非常显著的,就有不少人家通过访亲了解到对方只是表面光鲜,实则极为不堪,从而让家中儿女躲过一劫。 正因如此,尽管并非每户人家都会在结亲之前访亲,但访亲这一做法早已深入人心,成为传统习俗,堪称妇孺皆知。 是以,一听到“访亲”二字,那四个女孩同时反应过来,皆是神色大变。 红衫女孩最沉不住气,当即惊叫出声:“什么什么?你家打算和曹家结亲?!” “对的呀!”沈采萱低头摆弄起了衣带,一副扭捏害臊的样子,虚虚实实道,“或许是因为我爹不是我奶亲生儿子的缘故吧,一直以来,我奶都不怎么看得上咱们这一房。明明我大姐家中排行老大,可排行第二、第三的两位堂姐都各自定亲了,我奶却迟迟不给她张罗亲事。 “我大姐今年都十八了,眼瞅着她的年纪一天比一天大,就快成老姑娘了,我爹娘急了,也不敢指望我奶了,便筹划着自行给我大姐张罗一门过得去的亲事。我爹娘琢磨来琢磨去,就决定把我大姐嫁去我大舅家。 “没承想,我奶听说了之后,死活不肯答应,说她已经给我大姐找好了人家,那可是百里挑一的好人家!让我爹娘不要自作主张,稀里糊涂的,就把我大姐胡乱嫁去穷得叮当响的我大舅家,害她一世受穷。 “我奶口中的好人家就是那个曹家了。虽然我奶一再保证,曹家百里挑一、千好万好,让我爹娘安心把我大姐嫁过去就行,访亲什么的,就没必要了。可是,可是……那个,真心不是信不过我奶啊,实在是,实在是……事关我大姐一生,咱不亲自过来访一访,心里实在放心不下。 “这不,我娘就趁着来县城卖绣品的机会,带着我和我二姐过来访亲了。其实,我大姐也想来的,可是不知为什么,这几天我奶对她管的很严,轻易不许她出门,就没能来得了。” 此言一出,那四个女孩都不约而同的露出同情的神色。 红衫女孩心直口快,脱口而出:“哎呀,这是要把你大姐往火坑里推呢,你奶好狠毒哦!” 沈采萱失声惊叫:“什么?!难不成那个曹家不够好?他家不是百里挑一的好人家,他家的儿子也不是一表人才、前途无量的好苗子?” 红衫女孩忍不出笑出声来:“一表人才?前途无量?哎哟哟,这是我今年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了!我实话跟你说了吧,曹家……” “春儿!”绿衫女孩再度喝止红衫女孩,疾言厉色道,“不许在外面乱说话!时候不早了,你赶紧回家吃饭去!” 红衫女孩心中不服,噘嘴嘴:“谁乱说话了?我说的都是实话,明明曹家……” 绿衫女孩脸上如罩严霜,喝道:“回去!” 说罢,她又朝另外两个女孩道:“你们也是!” 眼见绿衫女孩动了真怒,无论是红衫女孩,还是另外两个女孩,都不敢再多说什么,老老实实的归家了。 绿衫女孩深深看了一眼沈采萱,也转身走了。 沈采萱走回苏氏和沈采薇身边,大声道:“娘,二姐,今儿个来的不凑巧,正好是饭点,不好拉着别人打听,什么都没能打听出来。依我看,算了吧,咱改日再来吧。” 说罢,沈采萱毫不停留,转身就走。 苏氏和沈采薇见状,只得紧随其后。 不过,沈采萱并没有一直走一直走,她走到这条小巷的最前端,刚拐了个弯,眼见四下无人,便停下了脚步。 沈采薇有些诧异:“好端端的,怎么不走了?” 沈采萱竖起食指贴在唇边:“嘘,等人!” 等人? 听到这个答案,苏氏和沈采薇皆是云山罩雾,大惑不解,完全搞不清楚沈采萱葫芦里买的是什么药。 母女俩有心想要问清楚,却怕误了沈采萱的事,只得按捺住心中的好奇,静静等候。 第57章 通风报信 不多时,忽听得一阵细碎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片刻之后,巷口转了一个人出来。 那人赫然就是绿衫女孩! 原来,方才绿衫女孩趁着别人不注意,朝沈采萱使了个眼色,并伸出食指,连指两下巷口。 沈采萱会意,果然在巷口等到了绿衫女孩。 而绿衫女孩的来意也正如沈采萱所料想的那样,她是前来通风报信的。 绿衫女孩告诉母女仨,曹家母子都不是什么善类—— 那母亲娘家姓蒋,干的是媒婆这一行,是以人称蒋媒婆。 蒋媒婆在给人牵线做媒的同时,还兼做买卖人口的生意。 那儿子姓曹名金彪,在码头附近的鸡毛小店里当伙计。 有其母必有其子。曹金彪和蒋媒婆一样,在干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给人牵线搭桥,不过不是介绍对象,而是介绍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曹金彪给人介绍工作的时候,看人下菜碟——如果是知根知底的本地人,他照常收取佣金;如果是不清楚他底细的外地人,他经常少收佣金,有时候干脆不收佣金。 如此一来,经他介绍而得到工作的外地人,无一例外,都对他感恩戴德。 曹金彪正是利用这份感激,取得了那些外地人的信任,然后从中选取老实可欺、有妻有女之人作为对象,一步一步的,诱哄他们走上歧途——设局让他们去赌去嫖,欠下巨额赌债或嫖——最终沦落到不得不出卖妻女还债的绝境。 而那些外地人的妻女,不消问,自然是辗转落入了蒋媒婆的手中,成为了她手中的货源。 诚然,大燕律允许人口买卖,换言之,在燕国买卖人口不犯法。 是以,严格来说,曹家母子并没有触犯燕国的律法。 但,律法只是道德的底线,它不是道德的上限,不违反律法并不意味着不违背道德——曹家母子的行径显然已经越过了道德的底线。 正因如此,深知曹家母子底细的左邻右舍非常不齿他们母子的行径。 话到这儿,绿衫女孩本想言尽于此,不再多说什么,可转念一想,到底心中不忍,又补充道:“别看曹金彪今年才十八岁,可他前前后后已经娶过三回媳妇了。那三个媳妇了,无一例外,都是进门不到三个月就‘病死’了,然后就被一张破草席一裹,丢去了城外的乱坟岗。其实,她们根本就不是病死的,而是被曹家母子……” 绿衫女孩顿了顿,咬唇道:“反正,听我一句劝,千万千万别把你大姐嫁过来!” 说完这句话,绿衫女孩转身就走,干脆极了。 值得一提的是,绿衫女孩并非原路返回,而是沿着巷子,向大街的方向走去。 沈采萱注意到,绿衫女孩手上提着一只酒壶。 所以说,这姑娘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自己过来通风报信,就打出上街买酒的幌子是吧? 沈采萱暗暗点头,心中赞许道:“这姑娘不单心地善良,还行事谨慎,嗯,真是个不错的小姐姐呢!” 第58章 套麻袋 望着绿衫女孩远去的背影,母子仨皆陷入了沉默,不约而同的低头沉思起来。 过了良久,沈采薇率先打破沉默:“蒋媒婆竟然伙同儿子设局害人,着实坏得流脓,简直不得好死!大姐落在了她的手上,只怕是,只怕是……凶多吉少,也不知被卖去了哪儿?要是,要是……被卖去了十分不堪的地方可怎么办?” 当年,沈寿海和严氏可是一再保证,只是送沈采芝和沈采萱去给大户人家当下人,绝不会把她们姐妹卖到不堪的地方去。 沈采薇年纪幼小、势单力薄,根本无力反抗沈家二老做出的决定,对于二老做出的保证,她只能够选择相信,或者说不敢不相信——她,压根儿就不敢往坏的地方想。 三年之后,沈采萱回来了,带着一箱细软以及一身本领回来了。 看到这些,沈采薇暗暗松了一口气。 尽管沈采芝至今下落不明,可沈采芝和沈采萱一起被卖,沈采萱被卖之后过得相当不错,想来沈采芝被卖之后的处境也不会差到哪儿去……吧? 然而,沈采薇并没能安心太久,很快她的心就又高高悬挂了起来。 原因无他,沈月婵可是亲口承认,人家之所以肯花高价买下沈采芝,是因为沈采芝另有用途。 虽然沈寿海对这个“另有用途”做出了解释,让沈家二房不要多想,可沈采薇还是忍不住要多想,控制不住要往坏的地方想。 现如今,得知买下了沈采芝的蒋媒婆是何许人也,沈采薇心中隐隐生出不祥的预感,极为害怕恶梦成真,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沈采萱秀眉紧锁,低声道,“走,回去再说!” 就这样,母女仨一路沉默着,快步返回了福源客栈。 一回到屋里,憋了一路的沈采薇就立即忍不住开口了:“四娘,我思来想去,都觉得应该找蒋媒婆问个清楚,让她老实交代,到底把大姐卖到哪儿去了!” “问,肯定是要问清楚的。”沈采萱神情凝重,“可问题是,咱去问蒋媒婆,蒋媒婆就肯老实交代吗?” “蒋媒婆专赚昧心钱,刁滑无比,毫无良知可言。咱就算跪在她面前求她,料想她也不会老实交代的。”说到这儿,沈采薇神色一厉,“刚刚我想了一路,觉得好言相劝、软语相求是行不通的,对付蒋媒婆这种人,就得来硬的!四娘,你看这样行不行?咱们明儿个天不亮就去曹家附近埋伏着,悄悄等候蒋媒婆出门。要是她出门的时候,附近恰好没人,咱们直接打她一记闷棍,然后把她往麻袋里一塞,拖了就走;要是她出门的时候,附近不巧有人,咱们就悄悄跟在她后面,等她落了单,走到无人之处,咱们再打闷棍、塞麻袋。等把她弄了回来,咱们就严刑逼供!我就不信了,揍她,狠狠揍,往死里揍,她还敢嘴硬到底,不老实交代!” 第59章 留着过年? 听了这话,无论是知晓内情的苏氏,还是有些搞不清楚状况的沈世华和沈正榕,第一反应都是:哎呀,二女儿(二姐)好凶残啊! 不过,沈正榕吐槽归吐槽,心中隐隐有些期待,巴望着两个姐姐跑去打闷棍、套麻袋的时候,能够叫上他。 沈世华和苏氏则不同,他俩实在无法认同沈采薇的提议,很有些崩溃。 更让他们夫妇崩溃的是,面对如此凶残的提议,小女儿非但不反对,反倒点头表示认可,一脸赞许道:“二姐,不瞒你说,最一开始我也是这么想的,而且为了不留后患,问出了想要的答案之后,就直接送蒋媒婆下黄泉……” “四、四、四娘,你、你、你这是要……杀人灭口?”苏氏吓坏了,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沈采萱神色阴冷:“就为了点钱,蒋媒婆不知道害了多少无辜之人!这种毒妇,不赶紧做掉,还留着她过年?还留着她继续害人?还留着她来反咬咱们一口?” 苏氏终于意识到,小女儿绝不是说说而已,她是真有杀人的心。 苏氏打了个寒噤:“可是、可是……” 眼见便宜娘亲吓得脸都白了,沈采萱心一软,温言道:“娘,你别担心,刚刚我所说的,是我最一开始的想法,现如今我已经不这么想了。” 听说小女儿收起了杀心,苏氏顿时长长舒了一口气。 沈采薇却皱起了眉头:“四娘,你曾经说过,‘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对付蒋媒婆这种人,就算采取极端一点的手段,也无可厚非。哼,她活该!四娘,你可不能够心慈手软啊!” 考虑到苏氏的承受能力,沈采薇没有把话说的太明白,但她话里的意思,在场众人都听懂了——很显然,她是支持“杀人灭口”这一提议的。 “我之所以收回最一开始的想法,可不是因为心慈手软,而是因为另有考量。”沈采萱解释道,“首先,要是蒋媒婆只是一个人,那好办了,做掉就做掉,不用担心有什么后患,可她偏偏还有一个同住的儿子!一旦她莫名失踪,她儿子能不声张?能不报官?不可能的,她儿子一定会闹事的!事情真要发展到那一步,绝对是后患无穷! “再者,蒋媒婆和她儿子坏事做尽,他们的这些行径为左邻右舍所不齿。可奇怪的是,他们却能够一直安然住在那儿,没有被邻居联合抵制,被迫迁走。而且,我感觉得出来,他们的一些邻居似乎对他们心存忌惮。所以,我在想,他们是不是有什么了不起的后台?真要是有后台的话,咱们就能加不能够轻举妄动了,以免惹祸上身。” 此言一出,沈采薇着急了:“好不容易查到大姐的线索,却不能够轻举妄动,这可怎么办?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钱媒婆继续逍遥?” “当然不是!”沈采萱正色道,“我的意思是,不能贸然动手,动手之前,一定要查清楚曹家母子的底细!” 说到这儿,沈采萱似笑非笑,提醒道:“二姐,你可还记得,咱们曾经打听到,奶和县城里的蒋媒婆走得很近,而那个蒋媒婆似乎名声不佳……” “啊!”不说不觉得,沈采萱这么一说,沈采薇恍然大悟,“错不了,这个蒋媒婆就是那个和老虔婆走得很近的蒋媒婆!” 沈采薇本就对严氏很有意见,念在她是长辈的份上,这才在人前勉勉强强喊她一声“奶”。 现如今,得知严氏将沈采芝卖给了恶名在外的蒋媒婆,沈采薇恨她恨得牙痒痒,当着父母的面,她连声“奶”都不愿意喊了,直接用“老虔婆”来称呼她。 沈世华极为重视孝道,尽管他对后娘多有不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能够容许儿女如此轻慢后娘:“二娘,你怎么能称呼你奶为……为那个啥呢?你这也太不懂礼数了!” 此时此刻,沈采薇极为担忧沈采芝,就怕她被蒋媒婆转手卖去了极为不堪的地方,心里头又是焦急,又是恼恨,一肚子邪火没地方发泄。 沈世华不开口还好,他这一开口,可算是捅了马蜂窝。 沈采薇张口就喷:“礼数?礼数!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儿讲究礼数?! “当年,老虔婆拍着胸脯保证,绝不会把我大姐和四娘卖去不堪的地方,一定会把她俩交到稳妥的中人手里,让中人给她俩寻一个好去处。可一转身,老虔婆就把我大姐和四娘卖给了蒋媒婆! “蒋媒婆,她视财如命、狠毒无比,为了钱财,伙同她儿子害了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手里染满了鲜血!这么个货色,小姑娘落到了她手里,能有什么好下场?四娘她是撞了大运,才逃过一劫,可别人就未必有那样的好运了。天知道我大姐这会儿正在哪儿受苦受难受折磨呢! “就算是继孙女,那也是孙女,作为祖母,怎么能够如此坑害年幼的孙女?老虔婆的所作所为,说一声丧尽天良也不为过!喊她老虔婆怎么了?哼,要是我大姐安然无恙,那倒罢了,要是我大姐……我大姐……” 说到这儿,沈采薇的声音有些哽咽了,咬了咬唇,满脸狠厉道:“我可不光是要骂她了,我非弄死她不可!” 做孙女的,竟然扬言要弄死祖母…… 沈世华素来尊崇“百善孝为先”的信条,孝敬父母的思想已经根植于他的心中,流淌在他的血液里。 是以,方才沈采薇所说,无异于颠覆了他的三观。 沈世华忍不住要教训沈采薇:“二娘,你奶她纵然有错,你也不能对她不敬,更不能说出‘非弄死她不可’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 沈采萱听不下去了,高声打断道:“哎,现在是说孝道的时候吗?爹,你到底抓不抓得到重点,分不分得清主次?我大姐,我那温柔沉静的大姐,她现在极有可能在哪儿遭罪呢!这个时候,咱们难道不应该想方设法打听出她的下落么? “孝道?呵,都这个时候了,你居然还有心情、还有工夫在这儿强调孝道,我该说你是拎不清呢,还是说你是非不分、脑子有病呢?” 第60章 误会? 一直以来,沈采萱都对沈世华印象颇佳,且顾忌到他有伤在身,便不忍对他说重话,至今没有对他放大招。 而今,沈世华的愚孝言行着实令人生气,成功激怒了沈采萱。 沈采萱忍无可忍,口吐芬芳,直言沈世华“脑子有病”。 苏氏素来敬重夫君,尽管她对夫君执迷不悟、坚持愚孝的行径颇为不满,却不忍眼睁睁看着夫君挨怼,忙站出来打圆场:“四娘,你先别发火!我跟你说,你爹绝不是故意说出这种话来气你的,他这是没搞清楚状况,才会稀里糊涂的帮着你奶说话。” 说着,苏氏忙细细告知沈世华,先前她们母女仨如何巧遇蒋媒婆、如何跟踪蒋媒婆、又如何打探蒋媒婆以及她儿子的底细。 除此之外,还道出了蒋媒婆与严氏之间的关系。 直到此时,沈世华方才真切的意识到,这个蒋媒婆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沈世华脸色发青,声音发颤:“那个曹金彪,我在鸡毛小店里投宿的时候,隐约听谁说过,他确实、确实……不是什么好人……” 沈世华没敢把话说完,事实上,曹金彪恶名在外,岂止不是好人,不少人都在背地里说他坑蒙拐骗、作恶多端,身上背了好几条人命! 一想到长女落到了曹金彪他娘手里,沈世华心神俱裂,整个人都被一种使他五内俱焚的痛楚所缠绕。 沉默良久良久,沈世华心情依旧难以平复。 只见他红着眼睛,神经质般的重复着:“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她怎么能这样?” 沈世华口中的“她”,自然是指严氏。 诚然,沈世华和他姐沈月娟从小就在严氏手里讨生活,吃尽了苦头,深知严氏的为人——他们这位后娘“上头一脸笑着,脚下就使绊子”,压根儿就不是什么贤良人! 但,与苏氏一样,沈世华知道严氏不是好人,但他不敢相信严氏竟然能够坏到如斯地步! 当面信誓旦旦的承诺,背地里伙同恶毒无比的蒋媒婆坑害继孙女的一生——如此行径,说一声“丧尽天良”,并不为过。 不、不是,人心怎么可以如此恶毒?! 此时此刻,尚不知人心险恶的沈世华震惊了。 震惊之余,沈世华下意识道:“这不能够啊!这里面会不会……会不会……”有误会? 多年以来,沈寿海和严氏一直给沈世华灌输愚孝思想,这一思想已经在沈世华的脑海里根深蒂固,不是说根除就能够根除的。 惯性思维让沈世华下意识的为严氏开脱——或许严氏并不清楚蒋媒婆的真面目,当年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稀里糊涂的将沈采芝和沈采萱卖给了蒋媒婆,而非故意要坑害沈采芝和沈采萱。 说不定他们二房对严氏有误会,严氏也许、可能、大概……情有可原? 尽管沈世华有些畏惧彪悍的沈采萱,没敢把“有误会”三个字说出口,可沈采萱心思机敏,顿时就察觉到了他言语中的未尽之意。 啧啧,事到如今,便宜老爹还没彻底清醒过来,依旧对沈家那帮人心存幻想呢! 第61章 真正来意 沈采萱不再有所保留,决定说出真相:“爹,我知道,一时之间,你很难相信老虔婆是个杀千刀的毒妇。那么好,老虔婆到底毒不毒、有多毒——这些稍后再议,暂且不提。现在我就问你一句话——你可知道咱们娘儿四个怎么突然间就跑来县城了?” 沈世华一怔,诧异道:“咦,难道你们不是特意跑来探望我的吗?” 苏氏母子四人来到县城,辗转找到沈世华。 在此之前,状况不断,大事小事出了一桩又一桩,林林总总,数不胜数。 这么多的事情,苏氏等人只能先捡最紧要的说,一些不那么紧要的,只是随口提及,轻轻带过。 比如说,有关母子四人此行的真正来意,苏氏等人考虑到沈世华有伤在身,不想刺激到他,就一直含含糊糊的,没有把话说清楚。 是以,不明真相的沈世华一直很臭美的以为,他们娘儿四个是想念他了,这才专程跑来县城探望他。 沈采薇冷笑出声,斜睨她爹,目光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特意探望你?切,你在家里是个什么地位,你自己心里没点数么?就你这样的,也值得咱们娘儿四个特意赶来县城探望?” 这话说的,沈世华听了之后,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神色尴尬极了。 相比起直来直去、毫不给人面子的沈采薇,沈采萱说话就很有艺术了:“爹,多少年来,除了农忙时候,你几乎都在外面,很少有在家的时候。你是咱们二房的顶梁柱,少了你,咱们娘儿几个就相当于失去了依靠,在家里备受欺凌,日子过得极为煎熬。 “每当快要熬不下去的时候,咱就想要跑来县城向你求救,可是不成啊,咱压根儿就跑不出来。要知道,咱几个在那帮人眼里,就是他们的牛马。牛马不安安分分待在家里受驱使,下死力气干活,却跑去外面晃荡,这怎么行?所以,以往无论咱如何恳求,他们都不肯放咱来县城。 “这一回,咱之所以能够过来,可不是因为他们天良发现,终于不再死死拴着咱,给予咱自由,而是因为四郎的腿受了重伤,咱百般劝说,甚至撂出了狠话,他们心存顾忌,生怕家丑外扬,这才好不容易松了口,答应让咱带着四郎来县城治伤。” “啊?你们是带四郎来治伤的?”沈世华看着活蹦乱跳的沈正榕,神情有些恍恍惚惚,“四郎的腿……受了重伤?” 沈采薇冷笑一声:“岂止是受了重伤?四郎和四娘被沈月婵那个小贱人坑进了深山老林,差点儿连命都送掉了!” 沈家那帮人所做的那些缺德事,一桩桩一件件,沈采薇都记在了她心底的小黑本里,时刻铭记,从未忘记。 沈采薇早就想将那些缺德事说给沈世华听了,奈何沈采萱一直拦着不让她说,她只好憋着。 现在,沈采萱主动提及他们二房与沈家那帮人的恩怨,不再藏着掖着,显然是要毫无保留的揭露那帮人的真面目了。 沈采薇心中畅快,当即嘚啵嘚啵,将那些缺德事,桩桩件件,全说了出来。 什么? 沈月婵勒令沈正榕为她上山采果子,沈正榕被逼无奈,只身前往深山老林,结果摔伤腿脚,动弹不得。 沈采萱从沈正杨口中得知沈正榕上山之后,当即赶去营救。 尽管沈采萱成功救下沈正榕,却迷失山林。 姐弟俩在深山老林里兜兜转转三天,这才九死一生,回到家中。 而这三天里,沈月婵明知姐弟俩人在山里,却只字不提,跟个没事儿人一样。 更过分的是,当着姐弟俩的面,沈月婵一句对不起都没有,拒不认错、百般抵赖,而严氏明知错在沈月婵,非但不教训沈月婵,反而倒打一耙、颠倒黑白,指责二房,说他们诬陷沈月婵。 多亏了沈采萱带头据理力争,严氏等人方才消停下来,不再泼脏水,并乖乖给出医药费,允许二房前往县城求医。 什么? 母子四人前来县城求医是假,真正的目的在于打探消息——其一,打探严氏给沈采薇和沈采萱张罗的亲事到底有何猫腻;其二,打探沈世贵和沈正樟到底在干些什么。 为何要打探这些? 因为严氏涉嫌坑害沈采薇和沈采萱——依照老虔婆的尿性,她极有可能打着张罗亲事的幌子,将沈采薇和沈采萱推入火坑。 因为沈世贵和沈正樟涉嫌骗钱——他二人,要么不是读书的料,要么干脆辍学了,却依旧打着读书的幌子,榨取二房的血汗钱。 什么?! 不但窃取沈采萱的积蓄,还差点弄死沈采萱——那个谋财害命的狗贼,不是别人,多半就是沈正樟!!! 沈采薇一口气说出好几桩缺德事,一桩比一桩离奇,最后一桩,彻底震碎了沈世华的三观。 种种迹象都显示,他的大侄子,他最心爱的大侄子,极有可能为了钱财,谋害他的小女儿! 刹那之间,沈世华脸上浮现出难以置信的愤怒。 怒了就好,怒了就好! 沈采萱眼见时机差不多了,立即趁热打铁道:“尽管这些事情之中,有些已经得到证实,有些还只是怀疑,尚未得到证实。但,前前后后发生了这么多事,就足以证明老沈家绝非善地。 “想想看吧!我大姐和我小小年纪就被卖到了蒋媒婆这种毒妇手里,结果我大姐至今下落不明,生死难料,我苦熬三年回到家中,第二天就差点丧命。 “我好不容易捡回一条性命,都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呢,老虔婆又算计起了我的亲事。对了,老虔婆可不光算计我的亲事,还算计我二姐的亲事。呵,咱们二房统共就三个姑娘,这是一个不落,要将姐妹仨全部毁完的架势啊! “毁完二房的姑娘还不够,老虔婆还伙同她的崽子,企图毁掉二房唯一的男丁!差一点,真的就差一点,四郎就遭了算计,和我一起葬身在深山老林之中!” 第62章 不到黄泉不相见 说到这儿,沈采萱做出总结陈词:“很明显了,老虔婆等人视咱们为眼中钉肉中刺,他们这是要斩草除根,彻彻底底的毁掉咱们! “尽管咱们已经竭尽全力反抗了,想方设法不让老沈家那帮人得逞,可那帮人死性难改,这次没得逞,就另寻他法,总是一有机会,就暗搓搓的下手坑害咱们。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若是咱们一直不分家,一直和老虔婆他们同住一个屋檐下,就算躲得了这一次,也未必躲得过下一次,迟早有一天,会被他们算计了去。所以,爹,分家吧,带着咱们娘儿几个,彻底远离那个狼窝吧!” 沈世华神色痛苦,嘴唇紧抿着,很显然,他心里正在无比艰难的斗争着。 沈采萱知道,已经到了最紧要的关头,放出终极大招:“三年之前,你的妥协,你的纵容,使得你失去了我大姐。三年之后,你若是继续妥协,继续纵容,不愿做出改变,坚持不肯分家,那么结果可以预见——你将会失去我二姐,失去我,失去四郎,最后失去我娘。 “爹,非得要到妻离子散的地步吗?当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吗?你就忍心眼睁睁看着你的妻儿一个个离你而去,不到黄泉不相见,直到九泉之下重逢,你才悔不当初么?!” 妻离子散……不到黄泉不相见…… 这些话字字诛心,句句断肠,实在是太具有杀伤力了。 沈世华闻言,刹那之间,便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终于,沈世华摆脱了根深蒂固的愚孝,彻底幡然醒悟。 就算不为了自己着想,为了妻儿,也得远离老沈家。 沈世华握紧拳头,一字一顿道:“分家!必须分家!” 祭出了水磨功夫,终于达到了目的,沈采萱在心里比了个剪刀手。 太好了,沈世华松了口,分家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一旦分家,好处多多——不但再也不用给老沈家当牛做马,而且可以有效的避开那帮人的算计。 最重要的是,沈采萱立志要狠狠收拾那帮人,分家之后,就可以不受束缚、大展拳脚,往死里折腾他们了。 一想到可以毫无顾忌的搞事情了,沈采萱的心情就很愉快。 愉快的可不只是沈采萱,可以说,在场众人中,除了沈世华,其他人都很愉快。 沈采薇深知沈世华的性情,知道她爹不是什么立场坚定之人,生怕她爹现在答应的好好的,过了几天,又改变主意,不舍得分家了,便想要一鼓作气,立刻坐实分家一事,不给她爹反悔的机会。 沈采薇迫不及待道:“事不宜迟,明儿个一大早,咱就回望山村,把分家这事儿给办了。” 沈采萱非常淡定:“先别忙,等咱做好了准备,再回去也不迟。” 沈采薇有些诧异:“准备?什么准备?” “自然是分家的准备。”沈采萱道,“不做好准备,那帮人岂肯老老实实的答应分家?要知道,咱在他们眼里,就是牛马,供他们驱使的牛马。一旦分家,他们就掌控不了咱了,相当于失去了任劳任怨的牛马。呵,多好的劳力啊,他们哪会舍得哟?” “我跟你说,根本用不着费工夫准备什么了。”沈采薇嘴角带着讥诮,出主意说,“只要把爹抬回去,告诉他们,咱虽然借了十两银子的高利贷,请了最好的大夫给爹治疗,奈何爹伤势过重,又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爹的伤是治不好了,他下半辈子都要在病榻上度过了。此话一出,我敢保证,都不用咱说出‘分家’二字,他们就会主动提出分家,火急火燎的将咱分出去。” 沈家二房的顶梁柱倒下了,还欠下了一屁股债。 这种情况下,在那帮人眼里,沈家二房就不再是牛马,而是累赘了。 依照那帮人凉薄的性情,他们势必会迫不及待的甩掉累赘。 如何甩掉累赘,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分家呗。 “二姐,你的主意很好,我相信,照你的主意去做,咱必然可以顺利分家。”沈采萱点头赞赏之后,话音一转,说道,“不过,你想过没有,这样分家,咱能够分到多少家产?那帮人会把理应属于咱的那份家产如数分给咱吗?” 沈采薇一怔,随即愤愤道:“家产?我猜那帮人多半会让咱净身出户!” “所以呀,贸然回去可不行,咱得做好充足的准备,带着底牌回去。”沈采萱正色道,“有了底牌,咱才能与那帮人据理力争,拿到属于咱的那份家产。” 话音刚落,苏氏就弱弱的插嘴道:“四娘,咱不是刚得了一千两银子吗?都那么有钱了,何必还要为了那么点家产,和你奶他们搞来搞去,掰扯个没完呢?依我看,算了吧,净身出户就净身出户,就别再为了家产和你奶他们争持啦!” 对于分家,苏氏举双手双脚赞成。 但,争夺家产什么的,就算了吧。 要知道,家产可不是那么好争的,要想夺到家产,就不可避免的要与严氏等人针锋相对。 一想到那个场景,苏氏就脑仁疼,她宁愿放弃家产,也不愿与严氏等人正面刚。 净身出户?想都别想! 不等沈采萱表态,沈采薇就抢先说道:“娘,咱并不是想要霸占家产,只是想要拿到理应属于咱的那份家产,仅此而已。为了老沈家当牛做马那么多年,分家之时,拿走属于自己的家产,这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为什么要放弃呢? “再者,没错,四娘是得到了一千两银子。可那些银子是大风刮来的么?不是的,那是四娘与歹徒斗智斗勇,才好不容易得到的赏银,全是四娘凭自己的本事赚来的。 “娘,你可别忘了,四娘早就已经被老沈家卖出去了。不管分没分家,早在三年前,她就不再是老沈家的人了。现如今,她赚一文钱也好,赚一千两也罢,都与老沈家没有一丝关系!因为四娘得了一大笔钱,所以咱们二房就得要放弃家产,让利于老沈家——这是什么道理?根本毫无道理可言!” 沈采薇恨那帮人恨得牙痒痒,别说一份价值不菲的家产了,就算是一文钱,她都不愿意白白便宜了那帮人,誓要与他们力争到底。 第63章 一袭青衫 苏氏无言以对,直接闭嘴,再也不敢说出“净身出户就净身出户”这种怂怂的傻话来。 打发了苏氏,沈采薇立刻关切的问道:“四娘,刚刚你说要做准备。如果我理解无误,你所说的准备,就是指打探消息吧?” 沈采萱点了点头。 沈采薇又道:“等到打探出那帮人背地里都干了些什么‘好事’,咱就可以以此为底牌,与他们谈判,理直气壮的要求他们拿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分家方案来。” 沈采萱再次点头。 沈采薇继续道:“要打探的消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老虔婆给咱姐妹俩张罗的亲事到底藏着什么猫腻,另一方面是沈世贵和沈正樟到底在干些什么。” 这一回,沈采萱没有点头,纠正道:“不!你所说的是咱原先的计划,现在情况有变,必须对原计划做出修改——除了那两方面,咱还得要想方设法打探出曹家母子的底细。” 一提及曹家母子,沈采薇就下意识的想起沈采芝,顿时心中一凛,附和道:“不错,曹家母子的底细必须尽快打探出来!” 沈采薇性情直爽,很多事情,一旦认准,那是说干就干。 既然认准了打探对象,沈采薇毫不迟疑,直截了当道:“统共有三个方面的消息要打探,应当率先打探哪一方面呢?四娘,你赶紧决定,决定好了,明儿个一早,咱就去打探那方面的消息。” 沈正榕一直默不吭声,在一旁侧耳倾听。 听到这儿,他忽然开口道:“要不这样,咱先去打探曹家母子的底细吧?” 沈采萱眼前一亮,却故作不解道:“哦,为什么要先去打探这方面的消息呢?” 沈正榕说出自己的分析和见解:“我总觉得,老虔婆给你和二姐张罗的那两门亲事,与蒋媒婆脱不了干系,十有八九,那两门亲事就是蒋媒婆介绍给老虔婆的。要是把蒋媒婆和她儿子的底细查清楚了,说不定就能够顺带查出那两门亲事的猫腻。如此一来,岂不是一举两得?” 沈采萱欣慰的点点头,鼓励道:“你说的在理。好,就照你说的,明儿个一早,咱就去打探曹家母子的底细!” 说罢,就如何打探,沈采萱开始讲述要点,并给每个人布置了任务。 后来事实证明,沈采萱所下的这番苦心全白费了。 原因无他,根本无需劳烦沈采萱等人亲自打探,有人会替他们代劳,帮他们打探个一清二楚。 *** 翌日一早,确认沈世华已然恢复如初之后,沈采萱一家五口便收拾收拾,拎着行李来到大堂,随意找了张桌子坐下。 简单用过早饭,沈采萱便找来了掌柜,要求办理结账手续。 是的,郑忠维曾和福源客栈的掌柜打过招呼,沈采萱一家在客栈里产生的一切花销,全都记在他的账上。 按理来说,沈采萱一家不住客栈了,拍拍屁股走人就行了,没必要自己掏钱结账。 但,沈采萱一家都不是那等爱占别人便宜之人,之前囊中羞涩,这才厚着脸皮接受郑忠维的好意,现在发了横财,手里有了余钱,自然不愿再占郑忠维的便宜,就想要自付费用。 钱是个好东西,可有些钱,它很烫手,令人望而生畏。 比方说,沈采萱一家的钱,掌柜就不敢收。 开玩笑,捕头大人再三嘱咐,一定要好好款待这家人,务必让他们一家满意。 自己拍着胸脯答应了下来,如今却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这家人的钱——这是几个意思?阳奉阴违么? 这事要是捅到了捕头大人那里,捕头大人必定要责备自己办事不力,大为光火。 得罪了捕头大人,自己往后还怎么在县城里混? 光是想想,掌柜就有些发怵。 于是乎,沈采萱一家坚持要给钱,掌柜却死活不肯收钱。 双方正争持着,就在这时,郑忠维来了。 掌柜一见到郑忠维,如蒙大赦,立刻将沈采萱一家坚持要自付费用的情况告知郑忠维,让他们自行协商到底由谁付账,从而把他自己从这事里摘了出去。 郑忠维闻言,爽朗一笑:“你们呀,就别跟我客气了,这账还是和先前说好的那样,由我来付吧!” 沈采萱有些迟疑:“可是……” “别可是了!”郑忠维神情真挚,“咱们的交情非同一般,你们好不容易来一趟县城,我理应尽地主之谊,包你们食宿。” 交情非同一般…… 沈采萱闻言,心念一动,便不再拒绝,笑吟吟道:“嗯,那就听郑大哥的!郑大哥,让你破费啦!” “说什么破费不破费,这话也太生分了,我可不爱听,以后可别再提了!”客套了几句,郑忠维说出了此行的来意,“这位公子,他很想结识你们,我就带他过来了。” 郑忠维一边说,一边侧过身去,引荐与他同行而来的少年。 那少年约莫十七八岁年纪,长相俊美,身形修长,一袭青衫,潇洒闲雅。 尽管那青衫是由细布缝制而成,质地谈不上名贵,可那少年却给人气度不凡的感觉,周身隐隐透出一股贵气。 眼前这少年绝不一般! 沈采萱心念电转,当即起了结交之心,简单攀谈几句过后,她也不忙着外出打探消息了,就在郑忠维的提议下,跟随着他二人,与家人一起前往附近的酒楼。 他们一行七人,去的那家酒楼名为“鼎丰楼”,从外面看,就很气派,进门之后,金碧辉煌感更是扑面而来。 郑忠维与那少年并没有在大堂停留,而是领着沈采萱一家五口,径直去了二楼雅间。 雅间里的陈设极为讲究,讲究到让沈世华等人感到压力山大,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 惟有沈采萱,始终镇定自若,泰然处之。 要知道,沈采萱前世连皇宫都参观过,什么场面没见识过?又岂会被区区一雅间给吓到? 那少年一直在默默观察沈采萱,沈采萱的反应,他看在眼里,若有所思。 第64章 商业互吹 雅间里没有闲杂人等,郑忠维再无顾忌,便向沈采萱等人仔细介绍起那少年。 原来那少年姓凌,名原熙,出自于鹿城凌氏。 鹿城凌氏,那可是跨越多个朝代、延续千年的名门望族,曾出过很多了不起的大人物——既有将军,也有宰相。 尽管到了本朝,鹿城凌氏渐现衰微,几乎没有出将入相者,不复昔日容光。 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鹿城凌氏在鹿城,乃至于整个江南,都有着莫大的影响力。 近些年来,鹿城凌氏不再执着于入仕当官,逐渐将重心转向经商,凭借着自身的影响力,生意越做越大,一跃成为江南地区首屈一指的巨贾。 眼前这个凌原熙乃是鹿城凌氏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他小小年纪便外出经商,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将手里的生意扩大了好几倍。 尽管已经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但凌原熙锐意进取,并不满足于现状,一直以来,都在四处奔波,寻找商机。 凌原熙的父亲与新任知县的母亲乃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妹,换言之,凌原熙和新任知县乃是表兄弟。 前不久,获悉表兄成为了温阳县的父母官,凌原熙便不远千里前来探望表兄,顺便寻找商机。 那么问题来了,做生意的凌原熙是如何结识当捕头的郑忠维的呢? 说来话长。原来,郑忠维家是开酒楼的,正是鼎丰楼的东家。 原本,鼎丰楼只是一家规模一般的寻常酒楼,生意马马虎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这些年来,在郑忠维舅舅的帮衬下,鼎丰楼的生意蒸蒸日上,成为了温阳境内最大的酒楼,还先后开出了好几家分号。 昨儿个傍晚,郑忠维忙完公务,没有径直回家,而是拿着沈采萱回赠的那张凉茶方子,来到鼎丰楼的总号。 当时,郑忠维的父亲郑宝诚正在总号里面盘账。 郑宝诚最大的爱好就是品茶,尤其喜欢喝凉茶。 看到儿子拿回来的方子之后,郑宝诚帐也不盘了,当即照着方子,亲自动手煎茶。 茶刚煎好,凌原熙就像闻着味儿一样,恰巧在这时候上门拜访。 知县大人的表弟到访,郑忠维父子自然不敢怠慢,忙吩咐掌柜将最好的茶水端上来。 凌原熙却说不必麻烦了,指着还在冒着热气的凉茶,说这茶闻着不错,给他来一盏就行。 郑忠维父子不敢违拗,依言奉上一盏凉茶。 话说,郑家的鼎丰楼总号生意火爆,开出的分号也大部分生意红火,唯有设在府城的那家分号生意萧条,是个赔钱货,而且已经一连赔了好几年。 眼见那家分号的生意毫无起色,为了及时止损,郑宝诚便决定将那家分号顶出去。 凌原熙得知此事,有意收购那家分号,他此行正是想要与郑宝诚洽谈收购事宜。 一番愉快的交谈过后,凌原熙以一千两银子的价格,买下了那家分号。 结果,买卖谈妥了,凌原熙也一盏接一盏,陆陆续续喝下了三盏茶。 郑宝诚很会来事儿,眼见凌原熙很喜欢喝这种凉茶,忙将凉茶的方子抄录一份,赠与凌原熙。 凌原熙拿到方子之后,直夸精妙,就向郑宝诚询问这张方子的由来。 郑宝诚不敢有所隐瞒,当即和盘托出。 凌原熙闻言,便对提供这张方子的沈采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立即想要结交一二。 奈何天色已晚,此时拜访,多有不便,只得改日,改到了今日。 今日一早,凌原熙便迫不及待的跟随着郑忠维,亲自前来拜访沈采萱了。 听完了来龙去脉,沈采萱热情极了,狠狠拍了拍凌原熙的马屁,夸他“年少有为”、“精明能干”、“目光精准”、“睿智果敢”…… 反正奉承话不要钱,怎么好听,沈采萱就怎么说,直把凌原熙夸得天上有地上无。 谁不喜欢听奉承话呢?尤其是,这奉承话出自于一个极美的小姑娘口中,且这小姑娘演技炸裂,说的跟真的似的,凌原熙无法不动容,哪怕他明知这些话里面水分很大。 凌原熙投桃报李,也一脸真诚的夸奖起沈采萱来,直把沈采萱夸得仿佛不是红尘中人,而是九天仙女下凡尘。 一番相当不要脸的商业互吹过后,凌原熙这才道出了自己极力想要结交沈采萱的缘故。 原来,鹿城凌氏经商有成,不再满足于江南一地,开始对外扩张,拓展生意。 鹿城凌氏在江南地区畅通无阻,可到了其他地方,时常会碰上这样那样的阻碍,尤其是在燕京,可以说是举步维艰。 么得办法,鹿城凌氏已经很多年没有出过大官了,在燕京几乎没有什么人脉,要想将生意做大做强,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能够找到靠山。 凌原熙多番考量之后,将目光锁定在了一位贵人身上,有意结交那位贵人。 然而,那位贵人身份非同一般,不是谁想结交,就能够结交得了的。 要想与那位贵人结交,必须拿出足够的“诚意”来,令其动容。 “诚意”,凌原熙自然会拿出来,事实上,他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相当够分量。 但,他总觉得欠缺了点什么——如此“诚意”,要想打动寻常人不难,可想要打动那位贵人,恐怕火候还不够。 凌原熙不敢贸然行事,花重金深入打探那位贵人的喜好。 得知那位贵人很注重养生,不仅长年累月服用药膳调养身体,还四处搜罗药膳方子,凌原熙便动了赠送药膳方子的念头,想要以此来投其所好。 药膳方子也分等级的,寻寻常常的必然是入不了那位贵人的眼的,惟有极为精妙的才行。 而极为精妙的方子可不好找,凌原熙找来找去都没有找到合适的,直到昨日,他看到了那张凉茶方子,心念一动—— 沈采萱提供的凉茶方子极为精妙,不同寻常。 有一就可能有二,沈采萱手里有凉茶方子,那她手里会不会还有其他的方子呢? 比如说……药膳方子。 思及至此,凌原熙便迫不及待的找上了沈采萱,想要一探究竟。 第65章 超纲了 药膳方子? 说实话,沈采萱手里有,而且不止一张两张,大把大把的,多得是。 原来,沈采萱的等级从“1”升到“2”之后,莫名其妙的,就具备了一项名为“厨艺lv1”的专属技能。 自从有了这项技能,沈采萱脑海里就多出了一本《烹饪大全》。 《烹饪大全》,真的很全哦。 那里面不仅介绍了烹调基本常识,还包含了近万款食谱——菜肴、汤、羮、药膳、点心、冷饮药饮、香茗、美酒等等,可以说应有尽有。 虽说“厨艺lv1”相当于初级水平,那些食谱都是流传甚广的大众款,在后世很常见,轻易就能获取,还远远称不上秘方,但在落后的古代,那些食谱之中,绝大部分都还没出现,一小部分虽然已经被人钻研出来,却是“不传之秘”,寻常人家根本接触不到。 正因如此,那些食谱具备相当高的价值。 现如今,就是展现其价值的时候了。 沈采萱有意要结交凌原熙,听到了他的诉求之后,当即表示:“药膳方子?有的有的,凌公子,那位贵人想要调养身体的哪一部分?我可以提供对症的药膳方子。” “你可以提供对症的药膳方子?”凌原熙半开玩笑道,“当真?我随便说一个症候,你就有本事提供相应的方子?” 沈采萱略一沉吟,羞涩的笑了笑:“哎呀,我可没那本事!我只是在机缘巧合之下,得了几张方子而已,零零散散的,并不全面。不过,凌公子你先说说症候呗,说不定呢,我手里那几张方子正好就对症。” 其实,沈采萱手里足足有好几百张药膳方子,有养心安神的,有疏肝解压的,有健脾养胃的,有养肺润燥的,有强肾补虚的,也有补气养血的……种类繁多,相当全面,几乎可以组成一本药膳方面的百科全书了。 但,沈采萱觉得,做人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有时候需要适当藏拙,不能锋芒太露,就没有把话说的太满。 凌原熙沉吟片刻,说道:“那位贵人爱惜容貌,为了青春永驻,不仅每日食用具备驻颜美容功效的药膳,还在坚持不懈的四处搜罗,希望能够找到更好的有助于驻颜美容的方子。这种方子,你手里有吗?” 有,而且有很多! 沈采萱觉得这就是一道送分题,当即要来笔墨纸砚,刷刷刷,一口气写出了三张方子。 凌原熙接过一看,只见那三张方子分别是:花生猪手汤、芸豆红枣炖猪尾以及莲子补骨脂猪腰汤。 猪手……猪尾……猪腰…… 我说沈姑娘,你这是和猪下水杠上了是吧? 思及至此,凌原熙嘴角一抽,脑海里不自禁的回荡起一句话:“我跟你说,那位沈姑娘真是……方方面面的一言难尽。” 这句话出自于凌原熙的同僚万俟弦之口。 万俟弦虽是顶尖的暗卫,性情却有些咋咋呼呼的,为人不怎么靠谱。 凌原熙原以为万俟弦是在夸大其词,现在想来,万俟弦所言不错,这位沈姑娘果真是一言难尽。 不得不说,西贝货就是西贝货,哪怕沈采萱装得再像,也不免会在不经意之间露出马脚来。 这不,穿越而来的沈采萱不懂世情,循着前世的思路,认为猪下水是个好东西,以其为原料的药膳美味又滋补,便从一大堆药膳方子里,挑出了那三张方子。 可事实上,时人还没有掌握猪下水的正确处理方式。 是以,在时人眼里,猪下水又腥又臭,乃是极为低贱之物。 别说达官贵人了,就是稍有家底的平民百姓,都不会去吃猪下水。 如此一来,沈采萱给出的三张方子,就显得非常不妥了。 讲真,凌原熙的三观都快被震碎了。 要不是早已查清沈采萱的底细,凌原熙都要怀疑她是不是失心疯发作,在这儿瞎搞。 凌原熙无语良久,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那个,贵人嘛,平日里食用的必然都是珍贵食材,像这个猪……猪肉吧,太寻常了,那位贵人多半不乐意吃。” 沈采萱的家人坐在一旁,为雅间的精巧雅致和凌原熙的非凡气度所震慑,别说发表意见了,连大气都不敢出,始终一声不吭。 此时此刻,听说贵人多半不乐意吃猪肉,他们之中,最为大胆的沈采薇忍不住插嘴道:“啊?猪肉多好啊,怎么就不乐意吃呢?” 除了逢年过节,他们一家子基本上与猪肉绝缘,平日里要是能够吃上猪肉,他们做梦都能够笑醒。 这世上居然还有人不乐意吃猪肉?! 沈采薇简直不敢相信。 沈采萱也道:“不乐意吃猪肉,那岂不是错过了许许多多以猪肉为原料的美味佳肴?啧啧,这也太可惜啦!” 凌原熙心中吐槽:“不是不乐意吃猪肉,而是不乐意吃猪下水好伐!” 奈何凌原熙不便明言,只得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其实,那位贵人喜不喜欢吃猪肉,这我也不大清楚。不过,猪肉实在是太常见了,以其为原料的方子显得有些寻常,怕是难以打动贵人。要不这样,沈姑娘,劳烦你重新写几张方子吧,最好是原料不怎么常见的那种。” 凌原熙顿了顿,又补充道:“我隐约听说那位贵人饮食比较清淡,不喜荤腥。谨慎起见,就不要提供以鸡鸭鱼肉为原料的方子了。” 凌原熙之所以特意补充几句,是因为他有些怕沈采萱了,生怕不按常理出牌的她再搞出点什么鸡爪汤、鸭杂汤、羊肚羹之类的奇葩方子,那可真叫人吃不消。 自信满满的沈采萱闻言,沉默了。 “厨艺lv1”这项专属技能,它所配套的食谱虽然广却不够精,都是上桌率高的家常款,换言之,怎么家常怎么来,选取的原料都是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 现如今,凌原熙要求提供以珍贵食材为原料的食谱…… 讲真,这道题超纲了,沈采萱不会! 第66章 临场加戏 沈采萱沉默良久良久,无可奈何的说道:“凌公子,不瞒你说,我手里那些药膳方子都是从一位厨娘那儿得来的。那位厨娘一直在寻常的富贵人家帮厨,从未进过真正的高门大户,基本上接触不到珍贵食材,只能够就地取材,选取那些触口可及的普通食材作为原料,自然而然的,她琢磨出来的方子里几乎不会有任何珍贵食材。所以说,抱歉了,我提供不了你想要的那种药膳方子。” 说到这儿,沈采萱话音一转:“不过,除了药膳方子,我这儿还有些药饮方子。药饮嘛,其实跟药膳差不多,平日里饮用些合适的药饮,照样可以达到驻颜美容的目的。要不这样,我写几张药饮方子给你?” 没有合适的药膳方子,就拿药饮方子顶上。 这是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的节奏。 很显然,沈采萱一心一意想要抱紧鹿城凌氏这条金大腿,不愿因提供不出方子,而错过这次难得的结交机会。 沈采萱不知道的是,方子什么的,只是个由头而已,凌原熙不过是借着这个由头接近沈采萱而已。 所以,药膳方子也好,药饮方子也罢,只要不是太奇葩、太不合常理,凌原熙都会照单全收。 凌原熙笑容可掬:“药饮方子?可以可以,那就劳烦沈姑娘了。” 凌原熙就不信了,药膳沈采萱能折腾出猪下水来,换成药饮,她还能折腾出啥奇葩玩意儿来!哼,她总不能折腾出朵花儿来吧? 事实证明,凌原熙太小瞧沈采萱了,她确实折腾出了花儿。 “玫瑰四物汤?玫瑰洛神茶?玫瑰九曲红梅?”凌原熙手执沈采萱重新写就的三张方子,呆呆出神。 在此之前,凌原熙所言三分真七分假。 真的是,凌原熙确实需要结交某位贵人,而那位贵人很难结交,一般二般的东西很难打动她,多番查探之后,他发现惟有从驻颜美容方面下手,方有希望。 假的是,凌原熙已经另备重礼,至于方子什么的,他最一开始确实有考虑过,但觉得分量太轻,早就否决了。现如今,凌原熙口口声声说什么要寻方子送人——这根本就是他为了能够合情合理的接近沈采萱,而编造出来的假话。 换言之,凌原熙早就打定主意,无论沈采萱给出什么样的方子,他都自己收着,而不会真将那些方子拿去送给那位贵人。 然而,然而,沈采萱给出的这三张药饮方子似乎不同寻常! 要知道,时人以喝绿茶为主,花茶也喝,但是很少。 因为喝的人少,所以几乎没有人精研花茶一道。 时下的花茶,就是简单纯粹的花茶。 菊花茶,茉莉花茶,玫瑰花茶……无一例外,都是用干花瓣泡水,其他的什么都不加。 沈采萱给出的这三张药饮方子,其实就是三种花茶的配方。 但,这花茶里很有创意的加入了中草药,堪称打破常规,给人一种很新鲜的感觉。 不,不仅仅是新鲜。 凌原熙粗通药理,他隐约觉得这三张方子,尤其是玫瑰四物汤,大有道理,可不像是为了博人眼球而胡乱拼凑出来的。 忽而,凌原熙心念一动——要是他没记错的话,那位贵人最喜欢的花就是玫瑰话,且她有喝玫瑰花茶的习惯! 这三张以玫瑰花为主料的方子,一旦经名医证实,确有驻颜美容的功效,那么拿来送那位贵人,就再合适不过了。 可以说,这就是为那位贵人量身打造的,送这远比送他先前准备的那份重礼要合适。 思及至此,凌原熙心头一热,原本对方子持可有可无态度的他变得热切起来,忙道:“很好,这三张方子都很好,正合我意,我都要了!沈姑娘,你开个价吧。” 嗯,三张药饮方子该开什么价钱呢? 沈采萱不了解世情,根本不晓得这三张方子的真正价值。 在沈采萱看来,三张做花茶的方子而已,顶了天了,也就值个三五十两吧。 三五十两,这可不是小钱,相当于寻常人家两三年的开销了。 但,沈采萱现在腰缠千贯,并不缺这三五十两。 与其拿这么点银子,与凌原熙钱货两讫,互不相欠,从此两清,还不如慷慨赠与,以此来结个善缘。 沈采萱飞速斟酌一番,说道:“三张寻常的方子而已,不值什么,根本没有论价的必要。难得凌公子能够看得上,那就直接拿走吧!” 凌原熙推辞道:“这可怎么好意思呢?”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沈采萱笑道,“嗯,这算是我的一份小小心意吧,希望凌公子笑纳。” 沈采萱的意图,凌原熙心知肚明。 其实,沈采萱想要结交他,他又何尝不想结交沈采萱呢? 要知道,凌原熙接到的命令是,不着痕迹的接近沈采萱,近距离了解她,并进一步取得她的信任。 现如今,沈采萱想要借机套近乎,这一举动正合凌原熙的心意,他自然不会往外推。 凌原熙笑道:“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就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 忽而,他灵光一闪,临场加戏:“不过,来而不往非礼也。沈姑娘赠了我这么好的方子,我也应当有所表示,回赠一份谢礼才是。” 说着,他从怀中取出两张文书来:“昨天我刚从郑家手里买下一家酒楼。那酒楼位于青州府城,虽说地方有些偏,但胜在地方够大,总的来说,还算不错。 “沈姑娘,尽管你我相处时间不长,但我看得出来,你有一身真本事。你既有这样的本事,就不应该埋没在小小的温阳,就应该去更大更广阔的地方发挥所长。在我看来,青州府城就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现如今,我就将那酒楼送给你,希望你能够以此为起点,从此‘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无拘无束的施展才华!” 说罢,他就将手里的文书——也就是那家酒楼的地契和屋契,一并递给沈采萱。 第67章 皆大欢喜 啥啥啥?你说啥?就因为我赠了你三张方子,你就要回赠我一家酒楼,而且是府城的酒楼?! 幸福从天而降,来得太突然、太猛烈,饶是心有成算的沈采萱,也被砸懵了。 沈采萱定了定神,在心底里飞快的盘算起来。 坦率的讲,一家酒楼就放在自己嘴边,沈采萱当然想要一口吞下。 可三张方子与一家酒楼明显不对等,价值相差之悬殊,令沈采萱不禁怀疑这是不是一颗裹着糖霜的毒药,一口吞下去会不会药死自己。 沈采萱出于谨慎,想要推拒,但一家唾手可得的酒楼就这么放弃,她心里又舍不得。 陷入两难的沈采萱试探道:“凌公子,就三张方子而已,换你一家酒楼,这好像……不大合适吧?” “这不是以物换物,而是朋友之间互赠礼物。”凌原熙一脸诚挚,“我拿你当朋友,看好你,觉得你有经营酒楼的才能,这才送你酒楼。你要是也拿我当朋友,就不要推辞,安心收下吧。” 朋友之间…… 这么说来,鹿城凌氏这条金大腿自己是抱上了? 沈采萱心头狂喜,被喜悦冲昏了头脑的她警惕性降低,不疑有他,又假意客套了几句,便“勉为其难”的收下了。 哇哦,不仅平白得了一家位于府城的酒楼,还攀上了鹿城凌氏这棵参天大树,简直完美! 沈采萱表示,她很满意。 己方在青州的势力有限,主要力量都集中在青州府城,很难管控到青州的其他地方。 要是沈采萱一直蜗居在小小的温阳,显然不利于己方对她进行监视。 现在好了,沈采萱有了位于府城的酒楼,说不定会举家迁往府城,到那时候,何愁监视不了她? 只要监视了她的一举一动,就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她心中所想,进而投其所好,博取她的信任。 如此一来,自己的任务就能够圆满完成了呢。 凌原熙表示,他也很满意。 你也满意,我也满意,啧啧,皆大欢喜。 沈采萱和凌原熙各怀鬼胎,偏偏他二人演技炸裂,丝毫不露端倪,仿佛意趣相合,一见如故。 他二人无话不谈,越谈越投机。 忽而,凌原熙状若无意的问道:“一大清早的,你们一家子就要结账离开,看上去很着急的样子,这是要赶着去哪儿呀?” 沈采萱沉吟片刻,决定实话实说:“咱这是要去打探消息呢。” 紧接着,沈采萱也不怕家丑外扬,当着凌原熙和郑忠维这两个外人的面,就将老沈家对他们二房的种种算计一一道出。 一旁的沈采薇越听越气,不禁愤愤道:“那个所谓的家,咱实在是待不下去了!所以,咱就想要分家。不过,有那帮人从中作梗,分家之路必然困难重重。于是,咱就琢磨着,想办法打探出那帮人的阴私,以此为底牌,迫使那帮人同意分家,并把该分给咱的那份家产如数分给咱。” 凌原熙所在的阵营在青州的人手极为有限,暗卫身负重任,大多时候得去执行任务,只能抽出一小部分时间跟在沈采萱身后,暗中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是以,凌原熙无法全面及时的获悉沈采萱的动向,此前的他只知其一——沈采萱所在的沈家二房与沈家其他人关系不睦,时有争吵,不知其二——沈家二房已然决意分家。 骤然得知沈家二房要分家,凌原熙心中大喜。 原因无他,沈家二房从老沈家脱离出来之后,自然得要另寻住处,到那时候,凌原熙就更有理由劝说他们搬去府城了。 “分家,就该分家!你们这样想就对喽!”凌原熙情真意切的说道,“沈姑娘,你们一家子人生地不熟的,对于你们来说,打探消息,绝非易事。要不这样,就由我来代劳,替你们去打探那帮人的阴私吧。” 郑忠维全程旁听,一直没能找到插话的机会。 听到这儿,他赶紧说道:“凌公子,你是办大事的人,而打探消息属于小事,你去打探消息,那是大材小用,不值当,不值当!要不这样,这事就交给我吧?我别的本事没有,但在打探消息方面,还是颇有经验的。” 郑忠维之所以主动揽下此事,固然是因为凌原熙身份非同一般,郑忠维想要借此机会结交凌原熙,但更重要的原因是,郑忠维知恩图报——沈采萱帮了郑忠维大忙,郑忠维极为感激她,得知她因分家而困扰,便想要帮她打探消息,以此来作为报答。 凌原熙略一沉吟,便点头道:“那就劳烦郑捕头了。” 有人主动代劳,而且还在三言两语间安排妥当了,事已至此,沈采萱还能说啥?自然是笑吟吟的致谢了。 既然揽下了打探消息一事,郑忠维便细细询问起来,想要了解清楚具体需要打探的内容。 沈采萱也不藏着掖着,如实说出了原本的打算,沈采薇做出补充,沈正榕也时不时插上几句。 沈世华和苏氏不大敢与捕头大人搭话,便静坐一旁,关切的听着。 至于凌原熙,他一直在暗中观察沈采萱的言行举止,心中不断评判着。 啧,这位沈姑娘虽然有些一言难尽,瞅着半精不傻的,但她绝对不容小觑,要想成功骗倒她,势必要费一番周章。 沈采萱可不知道某人正在打她的主意,一直嘚啵嘚啵个不停。 说着说着,转眼间就到了中午。 反正就在全县最大的酒楼里,索性吃完了午饭再走。 于是乎,凌原熙做东,宴请沈采萱一家,郑忠维陪坐一旁。 饭后,郑忠维急急忙忙的跑去调派人手,四处打探消息。 凌原熙急着要去找名医验看方子,便借口要忙生意,也告辞了。 至于沈采萱一家,则在郑忠维他弟郑永维的陪同下,举家前往府城。 原来,昨晚凌原熙从郑宝诚手中买下那家酒楼之后,还没来得及去官府办理过户。 现如今,那家酒楼被凌原熙转赠给了沈采萱,沈采萱虽然当场就拿到了相应的地契和屋契,可那上面依旧写着郑宝诚的名字。 这种情况下,要是郑宝诚不搞事情,那没问题,沈采萱可以安安心心的拥有那家酒楼;可要是郑宝诚搞事情,非说沈采萱只是捡到了契约而已,并非那家酒楼真正的主人,真正的主人其实是他,要求沈采萱归还酒楼,那沈采萱的麻烦可就大了。 虽说这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谨慎起见,沈采萱得让酒楼的原所有者——也就是郑宝诚,尽快陪她去一趟官府,将那家酒楼正式转到她的名下。 当然了,郑家家大业大,郑宝诚名下的产业有很多,经常会发生变更。 不可能每发生一次变更,就要求郑宝诚陪着买家去一趟官府,这太麻烦,也没这必要。 正常情况下,郑宝诚无需亲自出面,只需指派管家代为办理此事即可。 可沈采萱不是和凌原熙交上朋友了嘛?看在凌原熙的面子上,郑宝诚不敢怠慢,为了以示尊重,就让小儿子陪着沈采萱前往府城。 第68章 实地考察 话说,郑宝诚一共有两个儿子。 大儿子郑忠维今年二十二岁,十六岁之前,一直在私塾里读书,束脩没少花,奈何他正儿八经的书读不进去,只对舞刀弄棒感兴趣。 郑宝诚无奈,就在郑忠维十六岁那年,拜托小舅子——也就是温阳县丞,安排郑忠维进了县衙当捕快。 二儿子郑永维今年十六岁,直到今年春天,都在私塾里读书。和他哥一样,郑永维同样不是块读书的料。偏生他文的不行,武的也不行,无法像他哥那样跑去当捕快。 郑宝诚更无奈了,实在是么得办法,只好让郑永维跟着他学做生意。 郑永维刚离开私塾不久,才学做了几天生意,时日尚短,暂时还看不出来他到底有没有做生意的能耐。 不过,沈采萱觉得吧,郑永维很有做生意的潜质,日后哪怕成不了巨贾,可经营个小铺子,那是绝对不在话下的。 原因无他,前往府城的这一路上,郑永维的嘴就没有停过,一直嘚啵嘚啵个没完,托他的福,沈采萱一家人了解了不少沿途的风土人情。 如此能说会道,何愁拉不到生意? 温阳县城距离青州府城并不太远,沈采萱一行人乘坐着马车,当天下午就到了地方。 青州府城内设有府衙和县衙。办理店铺转让,无需前往府衙,只需前往县衙找主簿办理即可。 虽然郑家在府城的县衙里没有什么人脉,办起事来不可能像在温阳的县衙里那么顺畅,但他家有钱不是? 有钱能使鬼推磨,郑永维花钱打点了一下,很快就办完了一系列的手续。 沈采萱一家人传看着新出炉的契约,只见契约上盖有大红官印,且以篆体写着沈采萱的名字——这就意味着,那家酒楼正式归到了沈采萱的名下。 尽管一家人之中,除了沈采萱之外,其他人都相当于文盲,上面具体写着些什么,其他人都看不懂,且严格来说,酒楼是沈采萱个人的,并不属于沈家二房,但他们依旧雀跃不已,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当即请郑永维带路,马不停蹄的前往那家酒楼实地考察。 那家酒楼位于府城城东的一条街上,那条街还算繁华,可问题是,酒楼的位置不大好——靠近街尾。 沈采薇站在酒楼门前,抬头望着眼前的二层小楼,不禁啧啧称赞:“哇,不愧是价值千两的酒楼,看上去好气派啊!” 郑永维道:“岂止千两?当初咱家买下这家酒楼就花了一千五百两,后来又陆陆续续花了不少钱改造。其他的暂且不提,光是酒楼本身,前前后后加起来,咱家就在这上面至少花了一千八百两!说真的,要不是这家酒楼留在手里一天亏一天,咱家急着脱手,而有意接手的恰好是凌公子,咱家绝对不会以一千两的价钱卖出去!” 此言一出,不光是沈采薇,就连沈采萱也吓了一跳:“啊,这家酒楼实际价值一千八百两?!什么情况这是?府城的铺面都这么贵的吗?” 沈采萱兜里不是有一千两银子嘛,她不想把银子存着,而想要钱生钱——在府城置办几间铺面,这就是她的打算之一。 现如今,听了郑永维的话,沈采萱不禁有些担忧——府城的物价貌似远远超乎了她的想象,她那一千两银子,足够置办几间铺面么? 郑永维道:“相比起县城那种小地方,府城这种大地方,铺面肯定要贵很多,而且这儿是城东,乃是整个府城最为繁华的所在,铺面尤其的贵。同样一间铺面,在县城三百两就可以拿下,到了这儿,少说也要六百两才能够拿下。” 沈采薇小声嘀咕了一句:“这儿是府城的城东不错,可这儿不也是街尾么?街尾的铺面怎么也这么贵?难道不应该便宜些么?” “已经便宜了呀!”郑永维道,“这可是两层楼的酒楼,而且还带院子,要不是酒楼原主的儿子惹上了大麻烦,原主四处打点,急需一大笔钱,不得不火速将酒楼顶出去,一千五百两哪里拿得下来?至少得两千两!” “院子?”沈采薇一怔,“啊,除了两层楼,还有个院子?” “对呀!这家酒楼带院子——契约上不是写得清清楚楚的么?”郑永维有些诧异,“刚刚你拿着契约翻来覆去看了好久,这都没有注意到吗?” 沈采薇脸一红,心说:“我又不识字,怎会晓得契约上都写了些啥?” 尽管郑永维只是无意间说了一句,丝毫没有嘲笑沈采薇的意思,可沈采薇素来要强,这一瞬间,她感觉自尊心受到了莫大的伤害,暗下决心道:“回去就跟着四娘读书认字,往后再也不当睁眼瞎了!” 沈采萱注意到沈采薇的表情不是很自然,隐约察觉出她心中所想,生怕继续这个话题她心中不自在,忙打岔道:“郑二哥,咱们别一直站在门口啊,快进去看看。这里头到底是个什么样,我真的很好奇。” 郑永维闻言,忙取出钥匙,打开酒楼的大门,引着沈采萱一家走了进去。 鼎丰楼的这家分号月前就关张了,现如今,里面空无一人,静悄悄的。 尽管酒楼显得有些凋敝,但沈采萱注意到,大堂里的桌椅柜台,厨房里的各类厨具,一应俱全,可以说,今儿个只要雇几个伙计帮厨回来,明儿个酒楼就可以重新开张了。 看完酒楼本身,郑永维又领着一家子前往后院。 直到此时,沈采萱一家才彻底看清了这家酒楼的全貌—— 这家酒楼其实是座四合院,前面就是临街的二层酒楼,后面有六间正对着酒楼、一字排开的正房,东西各有三间厢房,这些房子围成一个长方形的庭院。 那庭院虽然不大,但胜在正中央有一口水井,平日里取水很方便。 沈采薇越看越满意,忍不住提议道:“要不这样,分家之后,咱就别留在望山村了,直接搬来这儿吧?咱在后面住着,在前面开酒楼,有家有业,多好!” 第69章 亏大发了 此言一出,包括沈采萱在内的二房其他人都很心动。 然而,其他人都还没来得及开口,郑永维就开始泼冷水了:“开酒楼?我劝你们还是算了吧。咱家在温阳开了好几十年酒楼,不说把酒楼经营的多么多么好,但多多少少积累了一些经验。 “可你们看,这家府城分号,咱家前前后后投入了多少钱和精力,到头来全打了水漂!不瞒你们说,这家分号经营三年,最终以一千两的低价抛售,这中间,咱家差不多亏损了一千两! “在开酒楼方面,你们一点经验都没有,怕是还不如咱家。咱家开酒楼都亏成这样了,换成你们……” 尽管郑永维没好意思把话说完,但他话里隐含的意思,沈采萱一家全都听懂了。 苏氏胆子小,第一个退缩了:“要不就别开酒楼了,咱直接把酒楼租出去,收租金吧?这么大的酒楼,估计租出去,能得不少钱呢!就算咱家分家没分到地,有了这笔进项,咱以后过日子也不用发愁了。” 啧啧,这是要混吃等死的节奏啊! 沈采萱虽然没有什么大志,但事业心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的,苏氏所说,显然与她的人生规划不符。 沈采萱正色道:“娘,这些钱过日子够了,可要想救回人不知在何处的我大姐,恐怕有些不够呢。” 包括苏氏在内的二房其他人闻言,皆是心头一凛。 “坐在家里收租金怎么行?生意该做还是要做的。”沈采薇略一沉吟,诚心求教道,“郑二哥,我看这家酒楼蛮好的,怎么就做不下去了呢?” “看着再好有什么用?关键得有客人上门啊!”郑永维一脸无奈,“府城现成的酒楼不好找,当初咱家找来找去,只找到了这家位于街尾的。原想着吧,这条街人来人往的,街尾就街尾,只要口碑打出去了,想必客人也不在乎多走几步路,到时候不愁没有客人上门。 “结果呢,或许是温阳的口味偏咸,这儿的人吃不惯咱鼎丰楼的菜,好不容易把客人招揽上门了,客人吃了一回就没有下回了,咱鼎丰楼的口碑始终打不出去。平日里,从早到晚,要是能有十个客人上门,就算不错了。唉,生意那叫一个惨淡哪!” 沈采薇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客人吃不惯温阳菜,那就换个厨子嘛,换个擅长做本地菜的大厨不就得了?” “擅长做本地菜的大厨,哪里是这么好找的?咱家前前后后找了好几个颇有名气的厨子,都不合适。老实说,咱鼎丰楼虽然在温阳很出名,可一出温阳,就没什么人知道了。一家不出名的酒楼,地方还有些偏,真正有能耐的大厨哪肯来这儿呢?” 沈采薇闻言,不禁有些发愁:“你们鼎丰楼都请不到大厨,料想咱就更加请不到了……” 忽而,沈采薇灵光一闪,看向沈采萱:“四娘,要不也别花钱请大厨了,就由你来掌勺吧?” 沈采萱神色一僵,尬笑道:“掌勺这事儿,千万别指望我!别看我心里存了好多方子,可实际上,我只会背书,根本不会运用。” 沈采萱想了想,决定把球踢给苏氏:“娘,你的手艺不是蛮好的嘛?要不这样,我背方子,你照着方子下厨。往后这个大厨,就由你来当吧!” “啊?”苏氏吓到了,连忙摆手道,“我那点手艺,做做家常菜还行,哪够资格当酒楼的大大厨?这,这不是在开玩笑嘛!” 确实,给家人做饭和给客人做饭——别看都是做饭,但这里面的差别大了去了。 让苏氏这么个家庭主妇贸贸然跑来酒楼掌勺……讲真,这有点扯。 如此看来,开酒楼不是想开就能够开的,还得从长计议才行。 逛完酒楼,抬头一看天色,只见西边晚霞红遍,原来已经到了傍晚时分。 都这个时候了,要是乘车回去,估计得到半夜才能抵达温阳。 这世上可以没有路灯,一到晚上,官道上黑漆漆的,赶夜路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为了安全起见,他们一行人决定在府城留宿一晚,次日再走。 虽说酒楼里有好多空房间,奈何里面只有一张小床——酒楼正常营业的时候,里面存放着不少物资,必须安排伙计值夜,这张小床就是给值夜的伙计休息用的——且床上没有被褥枕头,根本睡不了人。 于是乎,他们一行人只得就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吃罢晚饭,沈采萱撇开郑永维,将家人叫到了她的房间。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伯祖父一家就住在府城吧?”沈采萱提议道,“来都来了,咱明儿个去探望一下伯祖父和伯祖母,问候过二老再走吧?” 沈采萱口中的伯祖父就是沈寿海的哥哥沈寿山。 沈寿山和沈寿海并非青州本地人士,兄弟俩祖籍幽州。 四十多年前,天下大乱,偏生这个时候幽州又出现大旱,民不聊生。 无奈之下,兄弟俩的父母只得带着几个孩子远走他乡,另谋生路。 却不想,一家子中途失散,走到青州的时候,就剩下了兄弟俩,其他家人都不知飘零到了何处。 当时,沈寿山十三岁,沈寿海更小,年仅八岁。 这么小的两个孩子,要想在人生地不熟的青州活下去,绝非易事。 万幸的是,兄弟俩遇到了好心人。 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沈寿山带着沈寿海来到温阳,给某个大户人家当长工。 那户人家相当宽厚,眼见沈寿山勤劳肯干,到了他十八岁那年,就把家中的一个丫鬟许配给了他,并帮助他在望山村安家落户。 那丫鬟姓林,林氏勤劳贤惠,还会一手好绣活。 在林氏的帮衬下,沈寿山从无到有,渐渐把日子过了起来,置办了田产,还攒下了一笔积蓄。 到了沈寿海十六岁那年,林氏帮小叔子认真张罗了一门亲事,并主动提出分一部分家私给小叔子。 如此一来,曾经栖栖遑遑、居无定所的沈寿山和沈寿海都拥有了自己的家庭,过上了安稳踏实的幸福日子。 第70章 靠山 然而,幸福的日子总是很短暂,很快,沈寿山和林氏的幸福生活就被打破了。 原因无他,沈寿山和林氏成婚多年,只生下了两个女儿,一直没能生下儿子。 或许是望山村地处偏僻,村里的某些人常年不与外界打交道,思想比较闭塞的缘故;又或许是沈寿山和林氏并非本地人,村里的某些人比较排外,眼红这俩外乡人的好日子的缘故……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总而言之,村里老是有人拿他们夫妇没有儿子说事儿,背地里嘲讽他们家是绝户头。 这种程度的闲言碎语,沈寿山夫妇倒还忍得,可二十多年前出了一桩极大的伤心事—— 那年上元节,沈寿山夫妇带着两个女儿进城看花灯,看着看着,长女沈月媛人就不见了,怎么找也没能找得回来。 孩子丢了,沈寿山夫妇又是伤心,又是自责,痛不欲生。 这种时候,村里的某些人非但不温言宽慰他们夫妇,反而幸灾乐祸,要么说他们家为富不仁,遭了报应,要么说沈月媛不检点,与人私奔了…… 那段时间里,流传在村里的闲言碎语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令他们夫妇忍无可忍,不由萌生了离开这里的想法。 再者,长女沈月媛丢了,次女沈月如还在,而她已经到了说亲的年纪,要是继续留在村里,多半很难说上一门好亲事。 夫妇俩再三考虑过后,带着沈月如离开了望山村,搬去了温阳县城。 当时,林氏已经三十多岁了,眼力大不如前,无法像以前那样做出精巧细致的上等绣活了,对于她来说,靠卖绣活来赚钱——这条路是行不通了。 万幸的是,她多才多艺,除了做绣活,还做得一手好豆腐。 于是乎,到了县城,林氏与沈寿山商量过后,用多年的积蓄盘下一间小铺面,开起了豆腐坊。 虽说他们家的豆腐坊属于夫妻店,规模很小,赚不到多少钱,但他们家很俭省,没有什么要花钱的地方,赚来的钱足够他们家维持日常的生活开销了。 不用再为生计发愁之后,夫妇俩就将沈月如的亲事摆上了日程。 婚姻大事,自古就讲究个门当户对。 沈寿山家的条件在望山村数一数二,可到了繁华的县城,就有些不够看了,很难给沈月如找到一个好的归宿。 何况,这个时候,沈寿山夫妇就剩下了沈月如这么个女儿,要是将沈月如嫁出去,日后就没有人给他们夫妇养老送终了。 思来想去,沈寿山夫妇最终决定招个上门女婿。 招女婿的过程颇为顺利,不久之后,他们夫妇就经人介绍,招到了一个勤恳老实的好女婿。 有了女婿的帮衬,他们夫妇不必凡事都亲力亲为,也不用为了生计而终日忙碌,肩上的重担终于可以卸了下来,过上了安稳舒适的日子。 安定下来了,沈寿山夫妇就再次将目光投向沈寿海一家,尽管相隔两地,却总是默默关心着他们一家子。 尤其是沈世华,林氏心疼他一出生就没了娘,一直很关照他。 哪怕沈世华长大成人、娶妻生子,林氏对他的关照依旧不减,时不时就托人捎些东西给他。 说实在的,林氏捎回去的东西,要么是几尺细布,要么是两包点心……诸如此类,并不怎么值钱。 但,东西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林氏的这一举动,这意味着沈世华并非无依无靠、任人欺凌的小可怜,他也是有人关心惦记着的。 事实上,这一举动确实震慑住了蠢蠢欲动的严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她再怎么看继子不顺眼,也不敢做的太过分。 正因如此,早些年,沈世华以及他的妻儿在家受到的待遇并不算太糟糕,勉勉强强还凑合。 直到九年前,沈寿山举家迁往府城,眼见沈世华失去了林氏这座靠山,严氏才敢变着法儿的磋磨沈世华一家。 从那以后,沈世华一家算是堕入了痛苦的深渊。 话说回来,沈寿山一家离开温阳时,原主刚出生没多久,无论是她的伯祖父沈寿山,还是她的伯祖母林氏,以她的年纪,都不可能记得。 但,原主就是对沈寿山一家,尤其是林氏,印象深刻。 这是为何? 说来话长。九年前,苏氏怀相不好,极有可能小产或难产。 林氏得知后,不顾严氏的反对,硬是将身怀六甲的苏氏接到了县城,妥为照顾。 正是在林氏的精心照顾下,苏氏才能安然生下沈采萱和沈正榕。 不仅如此,苏氏生下龙凤胎,体力消耗极大,生产之后,一直昏昏沉沉的,根本无法照料两个刚出生的孩子。 这期间,林氏主动揽下照顾龙凤胎的重任,一直照顾到龙凤胎满月,苏氏恢复得差不多了,林氏才把白白胖胖的龙凤胎交到苏氏手里。 值得一提的是,林氏还给龙凤胎操办了满月宴,并送出了价格不菲的满月礼——给沈采萱的是一块莲花玉佩,给沈正榕的是一套文房四宝。 经历过此事之后,苏氏就对林氏感恩戴德,老是在几个女儿面前念叨林氏的好,怀念当年有林氏撑腰的幸福生活。 听了这么多年的念叨,原主想忘记沈寿山一家都难。 原主对沈寿山一家印象深刻,连带着穿越而来的沈采萱也对这一家子印象深刻。 好不容易来一趟府城,沈采萱就想顺便去拜访一下他们家。 当然了,沈采萱拜访沈寿山家,可不是单纯的走亲戚联络感情,她根本就是另有所图—— 通过原主的记忆可知,沈寿山夫妇极为疼爱沈世华这个自幼丧母的侄儿,搬离县城之前,一直对沈世华以及他的妻儿关照有加。 尽管一晃九年过去了,这九年里,沈寿山夫妇再也没有回过望山村、再也没有见过沈世华,但沈采萱觉得吧,就算由于长时间不走动,他们夫妇对沈世华的感情变淡,但也不至于形同陌路。 依照沈寿山夫妇的为人,要是他们夫妇得知严氏等人苛待沈世华以及他的妻儿,多半会杀回望山村,为沈世华他们讨回公道。 如此一来,沈世华他们就相当于有了靠山,在分家之时,再也不用担心沈寿海和严氏仗着长辈的身份,肆意弹压他们了。 毕竟,论辈分,长兄如父,长嫂如母,相比起沈寿海和严氏,沈寿山和林氏的辈分更高,他们夫妇说出的话,沈寿海和严氏理应听从。 第71章 摊上大事了 沈世华尚不知道沈采萱心中的小算盘,但他确实非常惦念伯父伯母,也想要借此机会探望二老。 “探望你伯祖父一家?嗯,那敢情好啊!”沈世华话音一转,面露难色,“可是,我只知道你伯祖父一家搬来了府城,却不晓得他们一家具体搬到了哪儿。府城那么大,人海茫茫,咱又人生地不熟的,要找出一户人家,谈何容易?” 苏氏忙道:“不用找不用找,我知道他们一家如今住在哪儿,明儿个直接上门就行!” 原来,前些日子,苏氏遵循沈采萱的指示,借故前往杨家,趁机接近孙婆子,向她打听严氏给沈采薇张罗的那门亲事的底细。 结果,相关底细没打听出来多少,杂七杂八的小道消息倒是听了不少。 这其中,就有关于沈寿山一家的消息。 据说,几个月前,村里的一对老夫妻跑去府城探亲,在府城的北门附近偶遇林氏。 当年,林氏住在望山村的时候,与这对老夫妻是邻居,关系相当不错。 他乡遇故知,林氏喜出望外,热络的寒暄一番过后,不仅问起了沈寿海一家的近况,还主动说出她家现在的住址,让这对老夫妻有空过来坐坐。 昌吉巷,这就是沈寿山家的所在。 翌日一早,用过早饭之后,沈采萱一家便准备出发前往昌吉巷。 至于郑永维,沈采萱让他留在客栈里休息,或是出去逛逛街,可他死活不乐意,非要跟过去。 没奈何,沈采萱一家只得捎上了他。 沈采萱一行人投宿的客栈位于城东,而昌吉巷位于城北,两地隔了大半个城。 而且,城东的路况还算不错,可到了城北,很多地方的道路都坑坑洼洼,那叫一个不好走哇。 即便乘坐马车,也花费了将近两个时辰,方才抵达昌吉巷。 颠簸了那么久,人都快散架了,却不想,吃了个闭门羹。 “昌吉巷倒数第三家,门前有棵大槐树……”苏氏望着门前那棵亭亭如盖、枝繁叶茂的槐树,不禁诧异道,“没错呀,应该就是这儿。咦,大白天的,家里怎么一个人都没有?这是去哪儿了吗?” 郑永维道:“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向左邻右舍打听一下就晓得了。” 说罢,郑永维转身就跑去敲隔壁人家的门。 虽然郑永维读书不行,胸无点墨,但他却长着一张斯文俊秀的脸,看上去颇有几分儒雅之气,很容易让对方卸下心防,对他产生好感。 这不,隔壁人家出来开门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平日里小姑娘看到一个陌生少年突然来到自家门前,必定会暗暗防备着,可是今日,小姑娘看着郑永维那张笑靥如花的脸,怎么也生不出提防之心,郑永维问她什么,她就答什么,而且问一答十,配合极了。 很快,郑永维就问出了她家隔壁那户人家的情况。 没错,隔壁就是沈寿山家,住着一家五口——沈寿山夫妇、沈月如夫妇以及他们之间的女儿。 不过他们家没人,确切的说,街坊邻居至少大半个月没有看见他们一家人了,谁也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 不过,邻居不知道他们的去向,其他人或许知道。 他们家在昌吉巷附近的北桥街上开了一家名为“沈记”的杂货铺,已经经营了近十年,在那一带有很多熟人。 去那一带问问,说不定就能够打听出他们的下落。 于是乎,沈采萱一行人转而去了北桥街,很快就找到了沈记。 沈记装上了门板,且门板上积了一层灰,看样子,至少十天半个月没有开门做生意了。 沈记左手边是一家小面馆,右手边是一家布庄。 尽管沈采萱一行人一大早就出门了,可这么一通折腾下来,不知不觉间,已到了饭点。 这个时候,小面馆里头人头攒动,掌柜伙计都忙得不可开交,显然不便找他们打听事情。 于是乎,他们一行人抬脚走进布庄,向坐在柜台后面的掌柜打听起来。 那掌柜先是推说不知道,后来可能是见他们一行六人,貌似是一对夫妇带着四个儿女——这阵容,怎么看也不像是跑来搞事的——略一沉吟,便不再一味推说不知道,转而询问他们一行人的来意。 沈采萱见状,心中一喜:“这事有门!” 沈采萱当即说出自家与沈寿山家的亲戚关系,并添油加醋的描述了自家人对沈寿山夫妇的关心思念之情,还强调自家人是特意前来探望二老的。 至于什么顺路过来探望——这种大实话,沈采萱只字未提。 那掌柜可不知道面前的小姑娘乃是个谎话精,眼见她玉雪可爱,一副纯真模样,就信以为真了,立刻卸下心防,道出了实情。 原来,沈寿山家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 沈寿山的次女与上门女婿成亲多年,一直无子,好不容易才得了个女儿——女儿随母姓,名叫采莲。 沈采莲虽然是个女孩,却是沈寿山家唯一的血脉,全家人都很疼爱她,当眼珠子疼的那种。 尽管沈寿山家不是很富裕,人手也不是很富足,却从不要求沈采莲帮忙分担家务,不仅如此,他们家还请了一位能够识文断字的女先生,教沈采莲读书写字。 读过书的女孩,与没读过书的女孩,气质截然不同。 沈采莲虽然生于市井人家,却如同书香门第出身的小姐一般,周身萦绕着一股书卷气。 沈采莲长相清丽秀美,虽说没有沈采萱那般惊人的美貌,只有七分美貌,但她正值豆蔻年华,又有书卷气加持,达到了九分效果。 如此容貌,在市井里可不多见。 美貌本身并没有错,可这般美貌的少女,却没有强大的家族背景,极有可能惹上麻烦。 这不,沈采莲乖巧懂事,尽管家人不让她操持生计,但她还是坚持来沈记帮忙——大多时候在后面帮忙,有时候前面客人太多,家人实在忙不过来,她也过去搭把手。 一个多月前,某位公子不去那些繁华的所在游玩,莫明其妙的,跑来了有些穷酸的北桥街游荡。 第72章 生活不能自理 那天,沈采莲真是倒了血霉啊,她一直在后面忙,不过是中途过来了一趟前面,逗留时间前后不超过一炷香,偏生这一炷香的工夫里,那公子从沈记门前经过,碰巧看到了沈采莲,一眼就相中了。 那公子说话开门见山,当着众人的面,直接就让沈采莲跟她回家。 沈采莲:“……” 在场众人:“……” 不、不是,就算那公子家世显赫,市井出身的沈采莲配不上他,不够资格成为他的正妻,只能给他当妾,可也没有不请媒婆说合,亲自上阵,开口就让人家姑娘随自己回家的道理! 这也太不讲究了! 这般做派,分明就是在侮辱沈采莲,侮辱沈寿山全家! 当时,沈寿山一家五口都在铺子里,听了那公子的浪语,沈采莲的祖父沈寿山和父亲秦长河勃然大怒,抄起手边的扫把、门闩,就朝那公子挥过去。 要不是随行的小厮叫破那公子的身份——知府家的表少爷,使得沈寿山和秦长河心存顾忌,不敢下重手,只使出了三分力气,那公子就不仅仅是被赶出沈记那么简单了,非得被收拾得生活不能自理不可。 那公子被赶走了,麻烦却没有就此结束,依旧源源不断的袭来。 第二天,就有媒婆上门了,进门就给沈寿山一家道喜,说是知府家的表少爷愿意花重金纳沈采莲为良妾。 不得不说,那公子行事有所长进,不再一味蛮干,知道要找媒婆从中撮合了。 而且,还许以名分,不像昨日那样,不明不白的,就让沈采莲跟他回家。 但,只要男方是那个轻浮浪荡的公子,别说只是良妾了,就算他愿意三书六礼、明媒正娶沈采莲,沈寿山一家也不会将女儿嫁给他。 所以,根本没得谈,沈寿山作为一家之主,断然拒绝了这门亲事。 第三天,那公子亲自带着媒婆上门,嗯,同行的除了他的心腹小厮,还有四个彪形大汉。 要不是那公子始终笑嘻嘻的,哪怕再一次遭到拒绝,也没有翻脸,依旧一团和气,就他带来的这阵容,当真与抢亲有的一拼。 那公子再度铩羽而归,但临走之前,他撂下两句话:“我不会放弃的!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看到我的诚意,心甘情愿的把莲儿许配给我的。” 不难看出,那公子接连碰了好几次壁,却没有就此退缩,反而越挫越勇,誓要将沈采莲弄到手不可。 其实,这个时候,沈寿山家已经打听出来了,那公子不是假冒的,确实是知府家的表少爷,准确的说,他是知府夫人的娘家侄儿。 不仅如此,除去“表少爷”这层身份,那公子家——也就是知府夫人的娘家,非同小可,拥有莫大势力。 如此身份,如此家世,哪里是小门小户的沈寿山家惹得起的? 甭看那公子至今都和和气气的,没有为难沈寿山家,可谁知道呢,他什么时候就撕破脸,露出狰狞面目。 破家的知县,灭门的知府。当真惹恼了那公子,沈寿山家搞不好会被灭门! 惹不起,惹不起! 沈寿山一家一合计,一致认为,惹不起躲得起——为今之计,他们一家必须避开那公子的锋芒,暂时离开府城,躲到别处避避风头。 那公子看着就不像有长性的,料想他只是一时兴起,等过一段时间,他的兴致便会减退,不再对沈采莲纠缠不休了。 到那时候,他们一家就可以安心归家了,而不用担心会遭到打击报复。 计较过后,沈寿山一家便连夜收拾行李,次日天一亮,就举家离开了府城。 所以说,沈寿山一家被逼无奈,有家不能归,有生意不能做,只能偷偷摸摸躲了起来? 听完了布庄掌柜的爆料,沈世华担忧不已,急急问道:“掌柜的,你可知道我伯父他们躲在哪儿?” “这个嘛……老沈没有与我说。”那掌柜沉吟片刻,有些不确定的说道,“不过,我好像听他媳妇提过一句,说是要回老家躲躲。” 老家? 沈寿山的老家不就是望山村嘛! 按照那掌柜的说法,沈寿山一家早在一个月前,就离开了府城。 望山村偏僻归偏僻,其实距离府城并不是很遥远,乘车一天就能到,哪怕沈寿山一家为了省钱,步行回去,至多三天,也该到了。 换言之,如果沈寿山一家返乡,那么一个月前,他们一家就应该抵达望山村了。 这,这事不对啊! 沈采萱母子四人现在出门在外,人不在家没错,可几天之前,他们人在家中,尤其是苏氏,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她一直待在望山村,从未离开过半步。 要是沈寿山一家回到望山村,苏氏没道理不知情啊! 好吧,假设沈寿山一家确实前来投奔,却遇上了严氏这只笑面虎,被无情的拒之门外,他们一家甚至没来得及与苏氏打个照面,就不得不黯然离开了,以至于苏氏根本不知道他们一家的到来。 可是,沈寿山等人离开望山村多年,对于村里的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都是生面孔,他们一家五口,就相当于五张生面孔。 五张生面孔进村又出村,绝不可能不引起村里人的注意,哪怕再怎么小心,也不免会弄出些动静。 可事实上,苏氏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由此可见,这一假设不成立——沈寿山一家根本就没有返乡! 啥情况这是? 到底是沈寿山一行人中途改变主意,躲到了别的地方,还是他们一行人返乡途中……遭遇了意外?! 一想到这种可能性,沈世华的脸色唰的一下全白了。 “爹,你别自己吓自己啊!”沈采萱温言宽慰道,“你想啊,府城到望山村才多远,而且这一路上几乎都有官道,咱青州的官道素来太平,沿着官道走,能出什么事儿?再者,老家老家,对于伯祖父一家来说,老家可不光是望山村,伯祖母的娘家和姑父的本家,这些也可以算是他们的老家。依我看,他们这会儿不是在伯祖母的娘家,就是在姑父的本家,应该好得很,没必要替他们担心。” “你伯祖母的娘家?还有你姑父的本家?”沈世华心中犹疑不安,“你伯祖父家与那两户人家……呃,那个,关系不大好,他们不大可能去投奔吧?” 事实上,岂止是关系不大好,早在多年前,沈寿山家就与那两户人家断了亲! 林氏父母早亡,兄嫂嫌弃她是个白吃饱,浪费家里粮食,就把小小年纪的她给卖了。 既然卖了她,她便与兄嫂再无关系,再也不是那户人家的女儿了。 所以说,林氏有娘家也相当于没娘家,早就与那些所谓的娘家人断绝关系了。 秦长河虽然是个男丁,处境却与林氏差不多——同样父母早亡,同样为兄嫂所不容。 正因如此,无处容身的他才会顶着世人轻视与不屑的目光,入赘沈寿山家。 对于他来说,有本家也相当于没本家,早就不与那些所谓的本家亲戚来往了。 既然如此,沈寿山一家根本就没有放着沈寿海家不投奔,转而前去投奔那两家的道理。 沈采萱道:“爹,你与伯祖父他们差不多有十年未见了吧?漫漫十年,这期间或许发生了什么事,伯祖父家与那两户人家重归于好,又重新走动起来了呢?” 沈世华似信非信:“这……” 郑永维插嘴道:“好了好了,他们一家人,究竟身在何处,打听一下不就知道了嘛?” 沈世华眼前一亮,热切的看向郑永维:“怎么,你有办法打听出他们的下落?” 郑永维问道:“那什么娘家、本家的,都是在温阳县境内吗?” 沈世华略一沉吟,随即点头道:“没错,我伯母和我姐夫都是温阳本地人。” “那就行啦!”郑永维挺起胸膛道,“倘换个别的地方,我或许就没辙了,可是温阳……嘿嘿,不是我自夸,不论是谁,不论躲在哪儿,我都有本事把人给找出来!” 沈世华闻言,忙郑重拜托郑永维。 “放心,你的事就是我的事。”郑永维拍了拍沈世华的肩膀,笑嘻嘻的应承道,“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啦!” 沈世华大喜过望,忙向郑永维再三致谢。 “咱俩谁跟谁啊?都是好兄弟,你这么客气作甚?这也太生分!” 说罢,郑永维一只手搭在沈世华肩上,竟然与沈世华勾肩搭背,俨然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一旁的沈采薇见了郑永维那副嘚瑟兮兮的嘴脸,手心发痒,忍了又忍,这才强忍住了上前抽他一鞋底的冲动。 谁特么是你的好兄弟? 你哥可是喊我妹子的,那么按理,你就得喊我爹叔,喊叔! 别怪沈采薇这么激动,实在是郑永维乱认兄弟的行径冒犯到了她。 要知道,倘若郑永维正和沈世华成了兄弟,那么沈采薇就得喊郑永维叔了。 管这么个二百五叫叔,光是想想,沈采薇都觉得膈应得慌。 好在郑永维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并没有真要和沈世华结为异姓兄弟的意思。 恰在此时,沈采萱开口说了几句话,这件事便岔了过去。 不过,通过这件事,沈采薇算是彻底记住郑永维这么个二百五了。 第73章 眠花宿柳 当天下午,沈采萱一行人便返回了温阳县城,并在郑永维的安排下,重新入住福源客栈。 翌日一早,郑忠维便登门拜访了。 不得不说,郑忠维打探消息的本领一流——不到两天的工夫,他就将沈采萱家想要知道的消息通统打探了出来。 先说说曹家母子的底细。 正如沈采萱等人所料想的那样,曹家母子确实有后台——蒋媒婆的丈夫曹大成,也就是曹金彪的父亲,与温阳县的主簿出自同族,乃是远房堂兄弟。 尽管这层亲戚关系本就不深,随着曹大成的过世,他们母子与主簿之间的亲戚关系越发淡薄了,但主簿毕竟是一县之第三把手,负责实际民政,手中掌握的权力不容小觑,真正有头有脸有地位的人暂且不提,若是平头百姓的话,谁也不敢贸然得罪堂堂主簿的亲戚。 正因如此,曹家母子的街坊四邻明知母子俩专做亏心事,爱赚昧心钱,心底里极为排斥母子俩,可碍于主簿大人的面子,谁都不敢驱逐母子俩,只能捏着鼻子忍受这等恶邻。 再说说严氏热心张罗的那两门亲事的底细。 果然,也如沈采萱等人所料,那两门亲事确实都与蒋媒婆有关,都是她经手的。 钱媒婆这种恶媒婆经手的亲事能有几门好的?九成九都暗藏猫腻。 那两门亲事自然也不例外。 那两门亲事,男方家分别在梅山县和广岭县,虽然分为两地,却有一个共同点——距离温阳县甚远,且地处山区,中间还隔了一条江,交通极为不便。 倘是寻常人,很难跑去当地访亲。 换言之,如果沈采萱一家没有外援,就算他们明知那两门亲事不妥,也很难找去男方家,细细查访其中猫腻。 好在郑忠维不是寻常人,论抽丝剥茧追查案情,他或许差些火候,但论长途跋涉探查底细,他绝对游刃有余。 短短两天时间,他就将男方家查了个底朝天。 没错,的确如严氏所说,那两门亲事的男方家都是殷实人家,家中做着生意,乃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富户。 但,那两户人家绝非福窝,那两个对象绝非良配! 先说严氏要让沈采薇嫁的对象—— 神特么的上佳的女婿人选,啊呸,那就一傻子! 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连穿衣吃饭都不会,整日里就知道坐在地上玩泥巴。 就这么一傻子,他的家人还心心念念着要给他娶一个恭敬温顺、贤惠能干的好姑娘。 想得美!但凡是正经人家,谁肯将自家好端端的姑娘送去给傻子糟蹋? 于是乎,差一点、有缺陷的姑娘,那户人家看不上,不肯娶;恭敬温顺、贤惠能干的姑娘,那户人家倒是看上了,可人家姑娘不肯嫁。 就这样,拖呀拖,眼瞅着傻子都快三十了,还没能娶上媳妇,还没能传宗接代,那户人家急了,恰在此时,经人介绍认识了蒋媒婆。 一番讨价还价过后,他们家愿意通过蒋媒婆,花重金购买一个媳妇——恭敬温顺、贤惠能干的当然最好,要是实在买不到,就退而求其次,弄个各方面条件都过得去的回来。 如果说沈采薇的那个对象是个火坑,那么沈采萱的那个对象就是个超级火坑,深不见底、爬都爬不上来的的那种—— 毕竟,那傻子虽不是良配,但他至少没有暴力倾向,不会随意动手打人,与他一起过日子,痛苦是痛苦了些,可好歹能保住性命。 而严氏给沈采萱精心张罗的对象却是个武疯子,他疯起来,六亲不认,别说媳妇了,连亲爹亲妈都揍,而且是往死里揍! 事实上,那武疯子今年二十有六,在此之前,已经娶了两次亲。 两个好端端的年轻姑娘,嫁给他不到半年,都命丧黄泉了。 怎么死的?说是病死的,可事实上……大伙儿心知肚明。 那武疯子都已经接连害死两个姑娘了,他的家人还嫌造的孽不够多,又开始为他寻觅第三任媳妇。 本地人对那户人家知根知底,有那两个血淋淋的教训摆在眼前,谁还敢与他们家结亲? 事实上,别说结亲了,本地的媒婆生怕会被乡亲们戳脊梁骨,都不敢给那户人家说亲,哪怕他们家承诺事成之后,会给媒婆一大笔谢媒钱。 本地的媒婆指望不上,那户人家就辗转找上了蒋媒婆,要求她给自家武疯子说门好亲事。 这种沾着鲜血的昧心钱可不是谁都敢赚的,丧尽天良的蒋媒婆胆子不是一般的肥,眼见有利可图,就满口应承了下来。 后面的事情很好猜,蒋媒婆就将那两门亲事介绍给了严氏呗。 最后说说沈世贵和沈正樟的近况。 沈世贵如今在县城的学堂求学。 县城距离望山村有一段不短的距离,每天往返极为不便,所以一直以来,沈世贵都寄宿在学堂里。 不过,沈世贵经常夜不归宿。 同窗看在眼里,不免问起缘故。 对此,沈世贵的解释是,他二姐家的铺子生意很好,有很多事要料理,他得过去搭把手,经常忙着忙着,天就黑了,考虑到摸黑返回学堂不方便,就直接宿在他二姐家了。 可事实并非如此。 沈世贵哪里是宿在了他二姐家,他分明就是宿在了窑子里! 是的,沈世贵年仅十八,就是窑子的常客了。 据了解,至少在两年前,沈世贵就时常出没于码头附近的马行街——那儿乃是全温阳最大的窑子聚集地,汇聚着来自各地的窑姐儿。 沈世贵学业平平,一方面,固然是由于他没有读书的天赋,且读书不够用功,另一方面,恐怕是因为他将太多的精力耗费在了眠花宿柳上。 而眠花宿柳,不仅仅耗费精力,还特别耗费银钱。 虽说沈世贵去的不是青楼,而是窑子,窑子嘛,逛一次花不了多少钱,依照窑姐儿的卖相来定价,价钱从几文钱到几百文钱不等。 但,日积月累,积少成多。如此频繁的出入窑子,每次花费一小笔钱,几年下来,就成为了非常大的一笔钱。 而沈世贵不事生产,从小到大,他只会伸手向家里要钱,从未去赚钱,哪怕是一文钱也没赚到过。 他所花费的每一文钱,都来自于家里,而家里的钱,有相当一部分是二房两个姑娘的卖身钱,以及二房其他人的血汗钱。 换言之,沈世贵一直踩着二房的血泪寻欢作乐。 说完沈世贵,再说沈正樟。 相比起无耻下流的沈世贵,沈正樟要正派得多。 现如今,沈正樟经他二姑介绍,正在县城的一家商行里当学徒。 由于沈正樟能读会写,且长相周正、性情沉稳,那家商行的东家相当看重他,不仅手把手教他做生意,貌似还有意招他做女婿。 乍看起来,沈正樟好学上进,并没有什么黑点,乃是大好青年一枚,没毛病。 实际情形如何,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短时间内还看不出来。 郑忠维噼里啪啦说了一长串,沈世华和苏氏听着听着,听到中途——也就是涉及到两门亲事的那部分,便又惊又怒,整个人都不好了,至于后面——也就是涉及到沈世贵和沈正樟的那部分,他俩还沉浸在巨大的震怒之中,压根儿就没能听得进去。 说实在的,沈世华和苏氏早就深知严氏嘴甜心苦、两面三刀,根本就不是什么贤良人。 可他俩怎么也不敢相信,严氏,这个他们夫妇喊了多年“娘”的女人,能够恶毒到要置人于死地。 然而,铁一般的事实摆在面前,由不得他俩不相信。 一个傻子,一个武疯子,本身就够坑的了,他们的家人又都是那么的自私狠辣、毫无底线…… 呵呵,这就是严氏口中上佳的女婿人选,万里挑一的好人家! 做祖母的,竟然如此坑害孙女,简直是骇人听闻!!! 忽而,苏氏放声大哭:“元娘,我的元娘啊!娘,悔不该听信老虔婆的花言巧语,将你卖了出去!我的儿,我苦命的儿,你如今在哪里啊?” 是的,后知后觉的苏氏终于大彻大悟,彻底认识到了严氏的恶毒,意识到严氏在对待他们二房时,根本毫无底线。 年幼的沈采芝经严氏之手被卖出去,而且被卖出了高价,能有什么好下场? 此时此刻,苏氏无比担忧沈采芝的处境。 她怕,她怕…… 沈采萱上前一步,踮起脚来,替苏氏擦了擦眼泪,随即紧握住她冰凉的双手:“娘,越是这个时候,你越是要坚强!记住,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付诸行动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 苏氏用力点头,可她的泪水怎么也止不住,哽咽着重复道:“付诸行动……付诸行动……” 就在此时,苏氏心念一动,看向郑忠维,一脸希冀的问道:“世侄,你可查出,蒋媒婆将我的大女儿卖去了哪儿?” 郑忠维遗憾的摇了摇头,眼见苏氏的脸色越发苍白,他忙道:“只是暂时还没有查出来而已,你只管放心,假以时日,一定能够查出来的!” 苏氏闻言,一叠声的道谢。 沈世华一脸泪痕,哽咽难言,实在是说不出“谢谢”,只得一脸感激的看着郑忠维。 至于二房的其他人,也无一例外,都将满是感激的目光投向郑忠维。 第74章 生死一线间 郑忠维脸皮并不怎么薄,却愣是被看得不好意思了。 沉吟良久,郑忠维看向沈采萱,开口道:“其实,只要你肯点头,我现在就可以去把蒋媒婆给抓回来。像她这种唯利是图的老虔婆,一般而言都不会很硬气,相信只要狠狠打她一顿,问她什么,她都会老实交代。到那时候,就可以从她口中问出你大姐的下落了呢。” 沈采萱:“……” 啥啥啥?你说啥? 如果我理解无误的话,你这是要动用私刑的节奏? 哎哟喂,大哥,你是不是起太早了,这会儿还在犯迷糊,有些神志不清? 容我提醒你一句哈,你是捕头,大哥,你可是负责维护治安的捕头大人啊啊啊! 你,你,你怎么能说出这种知法犯法、无法无天的话来? 诚然,沈采萱心狠手辣,别说动用私刑了,就是杀人灭口,她都干得出来。 可问题是,这些狠辣手段,她都是背地里使出,何曾当着外人的面,大咧咧的说出来过呢? 这,这也太高调了! 做人呢,还是低调一点好,高调的一般都死得快啊,大哥! 沈采萱无语极了,抿着唇,无奈的看着郑忠维。 相比起权衡利弊、顾虑重重的沈采萱,沈采薇一切以沈采芝的安危为先,只要能救出沈采芝,她可以不择手段,哪怕惹上麻烦也在所不惜。 是以,眼见沈采萱迟迟不肯点头,沈采薇急了,忙劝道:“四娘,你就答应了吧!咱这就请郑大哥帮忙,去把蒋媒婆给抓回来,严加拷问!” 距离沈采芝被卖,已经时隔三年。 三年前的往事,若是由于顾忌,绕过经手人,光靠四处打听,天知道要打听到什么时候! 说不定沈采芝正处于万分危难的关头,生死一线间,等到慢悠悠打听出结果来,她人都凉了。 要想尽快打听出沈采芝的下落,最快最有效的方法,无疑是直接向蒋媒婆这个经手人求证。 对于沈采薇的劝说,沈采萱不置可否,依旧看着郑忠维,脸上露出毫不掩饰的担忧:“换做别的媒婆,抓回来拷问一下,这也没什么。毕竟,郑大哥你可是堂堂捕头,看在你的面子上,料想小小的媒婆也不敢多说什么,只好吃下这个暗亏。 “可是蒋媒婆不同啊,她可是主簿的亲戚!虽说这层亲戚关系里面的水分很大,搞不好主簿都不认得她这号人,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呢,主簿不但认得蒋媒婆,还特别待见她呢?要是蒋媒婆仗着有主簿撑腰,不肯吃下暗亏,把状告到了主簿那里,咱可就麻烦了!” “妹子,你小小年纪,就思虑周祥,能够三思而后行,当真是了得啊!”郑忠维满脸钦佩,不禁点了点头,随即话音一转,“不过,你大可不必顾虑太多,我能够说出这种话来,自然是有所倚仗的。” “倚仗?”沈采萱心念一动,“你是说……你舅舅?” 过去的两天里,沈采萱等人与郑永维结伴出行。 一路上,沈采萱眼见郑永维嘴上没有把门的,便不着痕迹的套他的话,不仅将他家祖宗八代打听清楚了,就连他家亲朋好友也了解得差不多了。 是以,沈采萱不但知道郑永维有个当县丞的舅舅,还知道县丞和主簿虽然都是本地人,共事多年,却面和心不和——表面上和和气气,背地里却巴望着对方落马,乃是一对不折不扣的老冤家。 难不成,县丞为了膈应主簿,就默许外甥冲主簿的亲戚下手,借此来狠狠打主簿的脸? 上述是沈采萱的第一反应,但很快她就意识到了不对——这种做法显然不够明智,怎么看也不像是官场老油子的做派。 果然,郑忠维矢口否认:“不,不是我舅舅。” 话音刚落,沈采萱灵光一闪:“啊,凌公子!是他对吗?” “正是!”郑忠维道,“其实,钱媒婆的底细很好打听——她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家和主簿的关系,在外宣扬的尽人皆知——早在前天下午,我就打听出来了。当天傍晚,凌公子因故得要离开温阳,启程之前,来县衙向知县大人辞行,恰好碰上了我,从我这儿听说了此事,当即拜托我好好配合你,务必让你可以随心所欲的收拾钱媒婆。” 说到这儿,郑忠维顿了顿,补充道:“‘若是曹主簿不闻不问,那倒罢了;若是他不识好歹,非要横插一杠子,给那蒋媒婆张目……呵,他这主簿就当到头了。’——这是凌公子的原话。” “凌公子仗义,肯为我撑腰,自然是再好不过。”沈采萱心中一暖,喜悦之余,又不免有些疑虑,“可是,鹿城凌氏如今不是没有人在朝为官了吗?主簿可是县里的三把手,除了知县、县丞,便属主簿官最大。倘若主簿不识趣,凌公子他……真有能耐处置主簿?” 之前,郑忠维向沈采萱介绍凌原熙时,顺便提了几句他所在的家族,沈采萱得以粗略了解鹿城凌氏。 后来,沈采萱从郑永维口中进一步了解了鹿城凌氏。 鹿城凌氏,富甲江南,财力惊人。 但,有钱不代表有势。 鹿城凌氏退出官场多年,在官场上几乎没有什么话语权。 在这种大背景下,凌原熙真能随心所欲的撸掉一个主簿? 对此,沈采萱心中存疑。 “嗯,县里的三把手,这在平头百姓眼里,乃是非常了不起的存在。可是啊,在真正有钱有势的人眼里,主簿而已,就一九品芝麻官,根本不值一提。”郑忠维道,“确实,鹿城凌氏家道式微,势力大不如前,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它再怎么大不如前,也比绝大多数人家要强!对于鹿城凌氏来说,对付一个芝麻官,简直易如反掌。” 说到这儿,郑忠维压低声音,悄声道:“别忘了,这儿是温阳,凌公子的表兄不是别人,正是知县大人,县里的一把手……” 郑忠维没把话说完,但言外之意并不难猜——在温阳县,有知县表哥撑腰,凌原熙要收拾主簿,更加轻而易举。 沈采薇会意,眼前一亮,忙用力摇晃沈采薇的胳膊,催促道:“既然凌公子都发话了,那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管他什么主簿不主簿的,赶紧的,让郑大哥去抓人啊!” 沈采萱拍了拍沈采薇的手背,示意她稍安勿躁,心下依旧计较不休。 就算凌原熙真有收拾主簿的能力,也承诺会罩着己方,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一定会信守承诺,危急时刻,为己方收拾主簿呀! 万一呢,己方因逼供蒋媒婆而得罪了主簿,主簿大发雷霆,要替蒋媒婆报复回来,这么关键的时候,凌原熙撕毁承诺,撒手不管了,己方可怎么收场? 不是沈采萱不懂得信任他人,实在是,实在是……她与凌原熙仅有一面之缘,交往还不够深,很难让她全盘相信凌原熙,将身家性命都寄托在他的口头承诺上。 沈采萱沉吟不语,反复权衡。 沉默良久良久,沈采萱终于做出决定:“当务之急是分家,既然已经拿到了严氏等人的把柄,那就别耽搁了,赶紧回望山村解决了此事。至于蒋媒婆……反正她都蹦跶那么久了,也不差这么几天,索性再让她蹦跶蹦跶,等咱料理好分家事宜,再来收拾她也不迟。” 沈采薇素来尊重沈采萱的决定,可这一回,她不依了,反驳道:“当务之急不应该是救出大姐吗?相比起救出大姐,分家那是小事,今天料理也罢,明天料理也行,再等个十天半个月,甚至一年半载,也不打紧。可是分家能等,大姐等不得了啊!谁知道大姐这会儿正在哪儿受折磨呢?咱必须立刻出手,救她脱离苦海,刻不容缓!” 看吧,素来默契的姐妹俩出现分歧了。 为何会有分歧,无非是立场不同罢了。 以沈采萱的立场而言,分家关系到她的切身利益,一日不分家,她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严氏等人的侵犯,所以她迫不及待的想要分家。 至于救出沈采芝,沈采萱一直记在心上,不过说实在的,她并不是特别上心。 不是沈采萱冷血绝情,而是……她与沈采芝压根儿就没有感情可言好伐。 要知道,沈采萱是个穿越而来的西贝货,她与沈采芝素未谋面,对于她来说,沈采芝只是一个存在与记忆之中的人物,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仅此而已。 是以,沈采萱并不是特别在意沈采芝的安危。 当然了,这并不意味着,沈采萱要弃沈采芝于不顾,不出手营救她。 救,肯定是要救的。 但,得要再等等,等到沈采萱再次与凌原熙碰面,面对面把话说清楚,得到更加切实的保障,届时她再出手收拾蒋媒婆,从这个知情人口中获取有效信息。 惟有这样,方才稳妥。 沈采薇则不同,以她的立场而言,没有什么比沈采芝的安危更重要了,分家算什么,自身的安危又算什么,若是能够救出沈采芝,她可以豁出性命! 是以,沈采薇急不可耐的要冲蒋媒婆下手。 第75章 次序错了 意见不一致的姐妹俩对视良久…… 结果,出乎意料的,素来能言善道、一肚子歪理的沈采萱竟是干不过沈采薇,败下阵来。 么得办法,在沈采薇哀婉凄恻的目光之下,沈采萱就忍不住心软,就忍不住想要帮沈采薇达成心愿,哪怕她明知这样做非常不妥,极有可能后患无穷。 沈采萱心下暗叹一声,郑重拜托道:“郑大哥,就麻烦你帮我把蒋媒婆给抓回来吧。” 郑忠维一口应下,思忖片刻,提议道:“福源客栈人多眼杂,若是把人抓来这儿审问,不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保不齐会惹来麻烦。依我看,还是换个地方吧。” “郑大哥,说的在理,是该换个地方。”沈采萱沉吟道,“最好在城外找个清静些、没有外人的地方,然后直接把人拉到那儿去……” 自从得知严氏的真面目后,就一直没吱声的沈世华忽然插嘴道:“要不这样,咱把蒋媒婆弄去北门外的棚户区吧?” “棚户区?”沈采萱略一思索,“你是说何家?的确,何家是在城外,可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何家所在的那条小巷里,满满当当的盖了很多屋子,来来往往着很多闲杂人等,比福源客栈还要人多眼杂。咱把人弄去那儿……真的合适吗?” “不,我说的不是何家,而是棚户区的最北面。”沈世华道,“那儿原先有一大片屋子,去年冬天的时候,起了一场大火,把那些屋子烧掉大半,只剩了零零散散几间。大半年过去了,那儿也没有重建起来,那儿的住户都已经陆陆续续的搬去了别处。现如今,那儿已经彻底荒废了,平日里压根儿就没人会往那儿跑,冷清得很,咱把人弄那儿去正合适。” 沈采萱考虑过后,便同意了沈世华的建议。 当天下午,郑忠维与沈采萱一番精心的乔装打扮过后,一道潜入曹家。 傍晚时分,曹家母子结伴归来,郑忠维和沈采萱趁其不备,同时出手,赏了母子俩一人一记闷棍,然后塞入麻袋之中,搬上事先准备好的平板车,避开大路,走小路前往北门。 紧赶慢赶,终于赶在城门关闭之前,出了北门。 不多时,他们一行人抵达了精心选定的“审问现场”——废墟之中一个院墙塌了大半的小破院子。 在那儿,沈世华等人早已等候多时。 本着能不暴露就不暴露的原则,沈采萱让其他人都待在隔壁房间,独留自己一个人与曹家母子共处一室。 一盆冰冷的凉水当头浇下,趴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曹家母子悠悠醒转过来,昏昏沉沉间,下意识的抬起头来,只觉脖颈处剧痛难当,忍不住哀嚎出声。 就在此时,一道冷冰冰的声音在母子俩耳边响起:“嚎什么嚎?再嚎,老娘我就割了你俩的舌头!” 曹家母子心头巨震,顿时清醒了大半,循着声音抬头一看,影影绰绰的看到不远处站着一条黑影。 屋子里没有点灯,只有几缕月光透过破破烂烂的门窗照进来,甚是昏暗。 是以,曹家母子看了又看,都无法彻底看清那条黑影。 其实,看清了也没用,此时的沈采萱换上了一身黑衣,戴上了一顶幕离——那幕离上缀着的皂纱很长,长可障身,严严实实的遮住了她的容貌和身形。 当然了,纤细的身形可以遮住,矮小的个子却很难瞒得住。 不过还好,尽管沈采萱年仅十岁,可她远比同龄人要高,配上她刻意压低的声音,曹家母子就算看清了黑影,也会先入为主的认为,眼前的黑衣人乃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年轻女子。 毕竟,正常情况下,谁能想到一个十岁大的孩子胆敢掳人,而且还掳成功了? 看不清黑影,曹家母子又试着观察四周,只能勉强辨认出这里是一间低矮狭小的屋子,屋子里空荡荡的,除此之外,什么都看不出来。 不过,母子俩隐约闻到了泥土和野草野花特有的气息,再仔细一听,只听远处传来一阵阵虫鸣声。 这里可不像是城里,九成九是城外,而且是人烟稀少的城外! 曹家母子作恶多端,什么打闷棍啊,什么泼冷水啊,什么威胁恐吓啊,什么严刑逼供啊……诸如此类的勾当,他俩可没少干过,对这些套路相当熟悉。 是以,骤然发现此时自个儿正身处人烟稀少的城外,立时彻底清醒了过来,母子俩不约而同的暗呼不妙——糟糕,自个儿遭了别人的暗算,被绑来了城外! 而对方为何不在城里行事,非要不辞劳苦的将他们母子绑来这儿?很显然,这是要避人耳目。 这般做派,搞不好,不光是想要收拾他们母子一顿,还想要……杀人灭口! 曹家母子都很机灵,虽然未能彻底摸清对方的意图,但命悬于他人之手,二话不说,立刻哀声讨饶。 “让你们不要嚎,你们非不听,非要嚎是吧?看来不拿点东西堵住你们的嘴,还不行了!” 沈采萱冷笑出声,抬脚就踩住曹金彪的脸,左手捏开他的嘴,右手往他嘴里塞了一颗豌豆大小的药丸。 察觉到曹金彪负隅顽抗,不肯乖乖吞服,沈采萱又伸手在他喉头一捏。 只听“咕咚”一声,那颗药丸已然落入他的腹中。 随即,沈采萱又如法炮制,强行喂蒋媒婆服下另一颗药丸。 往日里,曹家母子没少给孤立无援、弱质纤纤的少女喂药,次数之多,母子俩都记不清了。 可那是喂别人药,被别人喂药,这还是生平头一回! 刚刚被喂下去的药到底是什么药? 曹家母子砸吧砸吧嘴,细细回味了一下,不但不觉得苦,反而觉得有点甜。 饶是口感不错,母子俩还是忍不住要往最坏的方向去想——迷药、泻药、催情药,还是……穿肠毒药? 思及至此,曹家母子下意识的就要开口求饶,却骤然想起方才听到的威胁,慌忙将张开的嘴又合上,仓促之间,差点咬到舌头。 蒋媒婆费劲巴拉的用自己满是横肉的脸拗出个“慈祥和蔼”的笑脸,低声下气道:“姑娘,咱们之间是不是有误会呀?我好像都不认得你吧?应当与你远日无怨近日无仇的,你怎么就把咱母子抓来了?你八成是……抓错人了吧?” 沈采萱长长的“哦”了一声,淡淡道:“抓错人了?” 蒋媒婆听这话音,似乎没有之前那么冷漠了,仿佛有所松动,就以为自己的劝说见效,忙见缝插针道:“是呀是呀,抓错人了,一定是抓错人了!姑娘,咱们有话好好说,先把话说清楚咯,你别一上来就喂药呀!” 说到这儿,蒋媒婆咽了口口水,颤抖着声音问道:“刚刚,你给咱喂的是、是什么药啊?” “什么药?”沈采萱道,“你俩马上就知道了。” 果然,沈采萱刚说完这话,曹家母子就感到小腹剧痛。 那剧痛仿佛海潮,一波又一波,一波比一波汹涌,直绞得人肝肠寸断。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已是夏天,但郊外的夜晚还是有点冷的。 在这样的天气里,不过片刻工夫,曹家母子就出了一身大汗,像刚从水里捞起来一样。 哎呀妈呀,痛痛痛,真特么的痛啊! 母子俩痛不欲生,只想原地去世。 都快痛死了,母子俩哪里还顾得上先前的威胁,张口就要大声嚎叫。 沈采萱早料到他俩会有此反应,抬脚就踢,精准的踢中了他俩的哑穴。 曹家母子剧痛难当,偏生叫又叫不出来,就下意识的想要满地打滚,以此来缓解痛楚。 然而,母子俩早已被五花大绑,根本滚不起来。 此时此刻,母子俩唯一能做的,就是像毛毛虫一样扭动,再扭动。 尽管碍于身上的绳索,曹家母子扭动的幅度不是很大,可越是这样,越是可以感受到母子俩的无助、绝望,仿佛溺水濒死之人在做垂死的挣扎。 啧啧,好可怜哦! 然而,沈采萱丝毫不为所动,就这么静静站在一旁,冷眼看着。 郑忠维和沈采萱的家人虽然身在隔壁,但透过墙壁上的裂缝,是可以看见这间屋子里的情况的。 借着月光,他们影影绰绰的看到了曹家母子的惨状。 啥药啊这是?怎么这般厉害? 该不会是……砒霜吧? 一想到这种可能性,隔壁房间的所有人都齐刷刷的变了神色。 谁都知道,砒霜乃是一味毒药,吃多了的话,极有可能命丧黄泉。 在场众人不明真相,以为沈采萱喂曹家母子吃下的是砒霜,而且剂量很大,料想母子俩很快就要手拉手下黄泉了。 哎呀妈呀,要出人命了! 这,这不对啊,剧本不是这么写的,沈采萱怎么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即兴发挥、临场改戏,完全不按照剧本演呢? 沈采薇急了,甚至有些气急败坏。 自家妹妹一向靠谱,怎么关键时刻这么不靠谱呢? 怎么一言不合就喂药了呢?这都还没正式开始拷问呢! 次序错了,次序错了啊! 应该先拷问,等问出了大姐的下落再喂药啊! 得,敢情沈采薇着急生气的不是沈采萱擅作主张、一出手就置人于死地,而是她没按照剧本来,先行问出沈采芝的下落。 第76章 半颗解药 郑忠维同样很着急,不过他着急的点与沈采薇不同——他不在意沈采芝的下落,他在意的是如何善后。 在郑忠维想来,事已至此,别说曹家母子眼看着是救不回来了,就算能救,他也不会出手相救——死了才好,救活了反而更麻烦。 死都死了,接下来呢? 管杀不管埋?不行,这也太不负责任了——主要是不埋,直接撂这儿的话,大概率会被别人发现,倘若有心人顺藤摸瓜,难保不会出差池。 郑捕头思来想去,热心的他决定替曹家母子料理后事。 要是他没记错的话,几里之外就有一条通江大河。 待会儿曹家母子一咽气,就趁还热乎着,把他俩的衣服剥了、脸剁烂了,然后往河里一扔,这就齐活了。 不过一眨眼的工夫,郑忠维就想好了要如何不着痕迹的毁尸灭迹,那叫一个高效啊。 相比起沈采薇和郑忠维,沈世华、苏氏和沈正榕想得更长远,他们仨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要是他日衙门发现曹家母子之死与他们家有关,自己就站出来,替沈采萱顶罪。 其实吧,在场众人多虑了,沈采萱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毒死曹家母子,她喂母子俩服下的并非砒霜,而是她在辅助系统里用积分兑换出来的断肠丸。 沈采萱那奇葩系统虽有些坑,但兑换出来的断肠丸却是货真价实、不打折扣的。 服用之后,真能让人疼到断肠,倘若不及时服下解药,最终真会断肠而死。 沈采萱自诩温柔善良,自然不会让曹家母子断肠而死,也就让他俩疼了一炷香的工夫吧,便拿出一颗解药来,一分为二,喂给了母子二人,随后又解开了蒋媒婆的哑穴。 沈采萱道:“你不是很好奇我给你喂的是什么药吗?怎么样,亲身体验了一把之后,你猜出来了吗?” 蒋媒婆:“……”这还用猜吗?这不明摆着的嘛,毒药呗! 尽管蒋媒婆干的是缺德冒烟的亏心事,赚的是丧尽天良的昧心钱,得罪人无数,很多人恨她恨到饮其血、食其肉、寝其皮的地步,可一直以来,那些人都碍于她有个主簿亲戚,不敢对她施以报复。 是以,蒋媒婆从业多年,顺风顺水,从未受挫,至今都全须全尾的。 直到今时今日,蒋媒婆方才遇到了克星,尝到了厉害。 只听她哀哀哭泣道:“咱母子真真是瞎了心啊,竟然得罪了姑娘你。咱错了,咱大错特错了!对不住,万分对不住!咱赔罪,咱赔钱,你要什么,咱都答应。只求你大人不记小人过,高抬贵手,放咱母子一条生路吧!” 瞧瞧,有些人就是欠收拾。 之前,蒋媒婆明知命悬于他人之手,还心存侥幸,又是说什么“有误会”啊,又是说什么“抓错人了”啊,变着法儿的狡辩,一点都不老实。 狠狠收拾了一顿之后,蒋媒婆总算老实了些,不再一味狡辩,麻溜的赔礼道歉。 眼见蒋媒婆的态度诚恳了许多,沈采萱点了点头,淡淡道:“我不需要你赔罪,也不需要你赔钱,我只需要你老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记住,一桩桩,一件件,都给我交代清楚咯!” 这是什么奇葩要求? 蒋媒婆一怔:“啊?” “怎么着,不乐意?”沈采萱冷哼一声,抬腿就踹曹金彪。 沈采萱可是美少女壮士,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那款。 她踹起人来,寻常人谁承受得住? 总共也就踹了七八脚吧,曹金彪便承受不住,两眼翻白晕了过去。 尽管由于哑穴尚未解开,曹金彪至始至终都没能吱上一声,可就趴在他身旁的蒋媒婆能够充分体会到儿子的痛、儿子的憋屈,唬得她身上的肥肉乱颤,分分钟就要崩溃。 眼见沈采萱调转脚尖,就要朝自己踹过来,蒋媒婆忙不迭的说道:“交代,交代,我一定老实交代!” 或许是生怕说慢了会被踹,蒋媒婆丝毫不敢耽搁,张口就说起了自个儿的黑历史。 嗯,从二十多年前,她刚入行时说起。 “这些陈芝麻烂谷子说了作甚?怎么着,你想仗着年代久远,不好查证,就捏造些陈年旧事来糊弄我?”沈采萱不满的踹了蒋媒婆一脚。 蒋媒婆又痛又憋屈,心说:“不是你让我桩桩件件都交代清楚的么?那现在我为了交代清楚、没有遗漏,从二十年前开始说起,这有什么错?!” 然而,面对无情又难搞的女魔头,蒋媒婆只敢在暗地里抱怨抱怨,明面上还得赔笑脸:“那姑娘你说,应该从何说起呢?我都听姑娘你的。” 沈采萱作势考虑了半天,这才开口道:“太久远的就罢了,你就从五年前……哦不,从三年前开始讲起,说,你都做了哪些亏心事!” 沈采萱顿了顿,又“善意”的提醒道:“方才你和你儿子吞下的药丸含有剧毒,至少得要服下一整颗解药才能解毒,可你俩都只服了半颗。半颗,呵,那可解不了毒哦!多则七日,少则五日,你俩就会毒发,生生痛上三天三夜,最终肠穿肚烂而死。怎么样,毒发的滋味不好受吧?更加不想死吧?我告诉你,要想拿到解药,你就给我老实交代,要是有一桩遗漏,有一句不实,你和你儿子就等着肠穿肚烂、活活痛死吧!” 蒋媒婆晓得了那药丸的厉害,再回想起方才毒发时的可怕滋味,不由得瑟瑟发抖,哆哆嗦嗦道:“我向菩萨起誓,我蒋荣春今日所言,若有半句虚假,定叫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沈采萱冷冷道:“媒婆的嘴,骗人的鬼。你的誓言,姑且听着,至于信不信,还得看你的表现。” 蒋媒婆情知眼前这个女魔头不好糊弄,再也不敢耍小聪明,当真老实交代起来。 其实,蒋媒婆刚交代到三分之一,沈采萱以及隔壁众人都知道了沈采芝的下落。 不过,出于种种考量,沈采萱并没有打断蒋媒婆,让她继续说了下去。 听着听着,竟然有了意外收获—— 原来,无论是当年沈采芝和沈采萱的被卖,还是如今沈采薇和沈采萱的亲事,除了严氏之外,沈月娴也参与其中。 沈月娴,沈采萱在自己的小黑本上默默记上了她的名字。 蒋媒婆犯下的罪行实在太多,罄竹难书。 她不停的说啊说,一直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这才交代完毕。 而这些罪行,只是近三年的,在此之前,她还犯下了许许多多罪行。 坦率的讲,沈采萱在审问之前,出于谨慎考虑,已经决定放曹家母子一条生路,不取他二人的狗命。 正因如此,沈采萱才会乔装打扮、改变声音,设法遮住自己的容貌、身形和声音等。 否则的话,还费这些工夫作甚?审问完直接杀了,来个死无对证,哪里还用担心曹家母子日后认出自己,进而揭发自己。 可现如今,听完了蒋媒婆的自述,沈采萱改变了主意。 这种杀千刀的毒妇,真真是罪该万死! 就这么放她回去,让她继续逍遥,天知道她还要残害多少无辜之人! 不行,得把她做掉,越快越好。 那么问题来了,应当怎样做掉呢? 倘若自己亲自动手,私下做掉,哪怕毁尸灭迹,也是存在着很大风险的。 最好的办法是用阳谋,正大光明的做掉,以便彻底撇清自己,永绝后患。 沈采萱思忖良久,又细细查询了一番辅助系统,心中有了计较。 “你做的亏心事实在太多,多到超过了我的想象,我得回去好好查证一番,才能知道你所说是真是假。”沈采萱沉吟道,“这样吧,我先放你们母子回去。要是经查证,你所言非虚,我就把解药给你。” 听说女魔头肯放自己回去,蒋媒婆大喜过望,但喜悦之余,她依旧担忧不已:“姑娘,方才你说过,多则七日,少则五日,就会毒发。那个,我不是怀疑你查证的能力啊,我是说万一,那个万一啊……你五天之内查证不完怎么办?倘若不能及时拿到解药,咱母子岂不是要毒发了?” “毒发就毒发,身亡了更好。”沈采萱满嘴胡说八道,“不瞒你说,我乃江湖中人,受雇来拿你的口供,并核实你口供的真假。虽然雇主没说这么做的用意,也没说下一步怎么走,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雇主是想要对付你,不让你好过。你要是毒发身亡了,不就一了百了了?我就可以直接拿钱走人了,多省事儿!” 说罢,沈采萱上前一步,掏出一把明晃晃的短刀,缓缓凑近蒋媒婆。 蒋媒婆误以为沈采萱为图省事,现在就要动手杀人了,吓得魂飞魄散,抖得颤颤巍巍,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不、不要……不要杀我……” 生死关头,蒋媒婆灵光一闪,立时高声提醒道:“你现在就杀了我的话——这明显跟雇主的要求不符,可就拿不到钱了!” 第77章 买命钱 沈采萱身形一滞,貌似被蒋媒婆说服了,收回短刀,冷哼一声:“今儿个算你命大!” 得知沈采萱只是受雇于人,本身与他们母子无冤无仇,又眼见她肯为钱动容,蒋媒婆心念一动,立刻说道:“姑娘,你那雇主给你多少钱,我愿意出双倍!只求你高抬贵手,放过咱们母子。” “姑娘我是那种见钱眼开,为了一点钱就枉顾江湖道义,肆意撕毁与雇主之间约定的人吗?”沈采萱佯怒道。 蒋媒婆心中不屑:“你是,一看就是!” 她嘴上却如同抹了蜜,专捡好听的说:“姑娘义薄云天、见义勇为、侠肝义胆、深明大义,一看就不是那种人!” 说到这儿,蒋媒婆放缓语气,蛊惑道:“可是啊,人生在世穿衣吃饭,哪哪儿都得用到钱不是?就是女侠也不能免俗啊!这样吧,我出三倍!只要姑娘肯放咱们母子一马,我就给姑娘三倍的钱,决不食言!” “三倍?!”沈采萱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惊喜之情,随即又有些怀疑道,“那位雇主先给了我五十两定金,答应我事成之后,再付我二百五十两尾款,也就是说,按照约定,他总共要付给我三百两。你说出三倍,那就意味着要给我九百两。整整九百两,这可不是个小数目,你当真肯出?” 一听说仇家竟然大手笔的拿出三百两来雇人谋害自己,蒋媒婆便忍不住在心里破口大骂。 再一想到自己得出九百两买命钱,视财如命的蒋媒婆便心如刀绞,一口气差点没上的来。 可银钱再好,也得有命花才行! 蒋媒婆虽然平日里利欲熏心,可关键时刻,她还是分得清轻重的,知道命比钱重要,也不讨价还价,一口应下:“九百两就九百两,这钱我出了!姑娘请放心,我虽只是个小小的媒婆,可这么多年下来,积少成多,也攒下了一些家私,家里既有田产,也有铺子,回头变卖了,勉勉强强还是能凑出九百两来的。到时候,绝对一文不少,如数交给姑娘。” “什么?没有现银,还得变卖?”沈采萱不满道,“那我岂不是要等上好一阵子?” 蒋媒婆小心翼翼道:“我家只是比别人家稍微富裕些,并不是真正的富贵人家。九百两现银,像我家这种小门小户,哪可能一下子就拿得出来呢?” “等等,提起富贵人家,我忽然想起来了!”沈采萱道,“你家是小门小户不假,可你家亲戚却是富贵人家——主簿,温阳县的主簿是你家亲戚对吧?你拿不出九百两现银,不会去借么?你去找主簿借一借,九百两不就出来了?多简单的事儿啊!” 蒋媒婆结结巴巴道:“不、不是……” “什么不是?主簿是你家亲戚,这是路边狗都知道的事情!”沈采萱似乎是疑心蒋媒婆不够诚心,故意拖延时间,有些着恼了,语气不善,“明明有门路尽快凑出九百两,却拖拖拉拉不肯爽快掏钱是吧?行啊,你一天不掏钱,我就一天不给你解药,看谁耗得过谁!” 妈耶,我中着毒呢,哪里耗得过你这个女魔头? 蒋媒婆慌了,忙不迭的解释道:“姑娘你别生气,你听我说,你听我说啊。那个,那个……咱家其实和主簿不熟,一点都不熟啊!就这么跑上门去借钱,钱是肯定借不着的,搞不好还会被一顿乱棍给打出来。” 沈采萱不信:“不熟?这怎么可能?你骗我!” “哎哟,就是借我一个胆子,也不敢骗姑娘你啊!”蒋媒婆道,“没错,主簿确实是我那死鬼的远房堂兄弟,可他俩压根儿就不熟,话都没说过几句,能有什么亲戚情分?什么‘主簿大人很看重咱这门亲戚’,什么‘主簿夫人时常请我过去喝茶’……这些传闻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全是我编出来的,目的就是想告诉别人,咱是有后台的,不要随便打咱的主意。要不然的话,咱孤儿寡母的,早就被别人生吞活剥了!” “原来如此。”沈采萱嘴角露出一抹别有深意的微笑,说道,“那么好,我给你五天时间,五天之后,你给我九百两,我给你解药,并保证从此不再为难你们母子。” “五天时间……”蒋媒婆一脸为难,“时间有点紧哪,能不能再宽限几天?” 沈采萱斩钉截铁:“不能!” 蒋媒婆拿沈采萱没辙,只得道:“行,五天就五天!五天之后,我保证将九百两如数奉上!” 这些年来,尽管蒋媒婆打着主簿亲戚的幌子,肆无忌惮的运用她那些“坑蒙拐骗偷”的才艺,着实赚了不少昧心钱,保守估计不下五千两,可她赚得多,她儿子花的也多——曹金彪“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特别能败家。 现如今,曹家的家底并不是非常丰厚,哪怕算上各种鸡零狗碎,折算成银子,也不超过两千两。 整整九百两,相当于曹家的半数家产了,骤然失去,蒋媒婆如何舍得?如何甘愿? 蒋媒婆心有不甘,略一犹豫,开口试探道:“那个,姑娘,我愿意给你三倍的钱,也算是很有诚意了。你看,你能不能透露一下……雇主是谁?” 有个屁的雇主! 眼见蒋媒婆信以为真,沈采萱暗暗好笑,却一本正经道:“透露雇主信息,这可是江湖大忌。除非……” 蒋媒婆秒懂,一咬牙:“倘若姑娘肯透露,我就再加一百两,凑成整数一千两交给姑娘!” 沈采萱道:“行,一言为定!” 说罢,沈采萱便一巴掌拍晕了蒋媒婆。 紧接着,沈采萱溜达到了隔壁。 在场众人:“……” 么得办法,沈采萱放飞自我,完全不按剧本来,看戏的众人越看越懵,一时之间都还没缓的过来,全都很无语。 过了良久良久,郑忠维总算回过神来,好奇道:“你真打算收蒋媒婆一千两买命钱,然后放他们母子一条生路?” 第78章 进宫了 “怎么可能?我和她掰扯了大半天,不过是想让她以为这事可以用钱解决,借此来稳住她罢了。”沈采萱眼睛微眯,语气里带着几分狠厉,“五天之内,我就要彻底解决掉他们母子!” 说话间,沈采薇也回过神来,忙追问道:“怎么解决?” 沈采萱便将自己制定的方案和盘托出。 这方案…… 呃,怎么说呢? 实在是太过天马行空、匪夷所思,在场众人都听呆了。 郑忠维回过神来,满肚子的槽不知该从何吐起,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质疑道:“这世上,真有那么邪门的药?” “有,而且很灵!”系统在手的沈采萱自信满满,“郑大哥,你大可不必担心,只管按照我所说的,暗中配合就好。” 郑忠维恍恍惚惚的点了点头,暗中开解自己:“不怕不怕,就算出了岔子,这不还有凌公子么?届时可以让他帮忙善后,应该不会捅出篓子来的……”吧? 尽管心中满是疑惑,可刚刚见识过沈采萱的狠厉,还没从震惊之中缓过劲来,谁都不敢否决她的方案,只是略提了几个小意见,便全员通过了。 方案最终敲定之时,外边天色已经大亮。 沈采萱不敢耽搁,当即让郑忠维与自己一道,将曹家母子搬去别处。 至于沈世华等人,就自行溜达回福源客栈吧。 尽管一夜未睡,可这一夜实在是太过惊心动魄,沈世华等人一点睡意都没有,全都精神得很。 来都来了,沈世华不愿就此回去,便想带着妻儿顺路去拜访何家人。 “孩子他爹,就这么空手上门不好吧?”苏氏提醒道。 沈世华此行,主要是想向何家母子道谢,经媳妇这么一提醒,他立即意识到不妥——口头道谢,这也太没诚意了。 沈世华沉吟片刻:“我记得离这儿不远就有一个小集市,咱去那儿买点东西再上门吧。只是,昨晚出来的急,我没带银钱。孩子他娘,你那儿有银钱吗?” 其实,沈采萱认为出门在外,没点钱傍身可不行,就给每个家人都发了一笔钱,以备不时之需。 然而,昨晚要办的事实在太过重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惹上天大的麻烦,沈世华等人提心吊胆,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银钱不银钱的? 这不,不光沈世华没带银钱,苏氏伸手一摸荷包……得,也没带! 苏氏就问沈采薇是否带了银钱,结果一连喊了好几声,沈采薇都没回应。 “二娘,你这是困了吗?”苏氏摇了摇沈采薇的手臂,温言道,“要不,我先送你和四郎回客栈歇息吧?” “不,我不困,我是在想大姐呢。”沈采薇秀眉紧锁,脸上流露出毫不掩饰的担忧。 苏氏知道女儿在担忧些什么,忙宽慰道:“先前我还在为你大姐担心,可现在知道她人在皇宫里,就不怎么担心了。要知道,皇宫可是天底下最最富贵之地,里面住着的都是顶顶尊贵之人。待在那种地方,应当不缺吃喝,料想日子勉勉强强还是能够过下去的。” 沈采薇可没有苏氏那么乐观、那么天真,忧心忡忡道:“皇宫又如何?那儿是富贵,却不见得是什么善地!要知道,越是富贵的所在,大姐一个小小宫女,越是显得微不足道,在那些贵人眼里,大姐恐怕连只蝼蚁都不如吧?在那种地方,大姐真能平安无事的活到二十五岁,活到出宫的那一天吗?” 是的,沈采芝进宫了。 据蒋媒婆交代,三年前,朝廷张榜,要求各州进献一百名秀女。 青州知府不敢怠慢,立刻着手办理此事。 青州那么大,要选出一百名适龄女子,这一点难度都没有。 然而,青州知府为了更加圆满的完成任务,愣是增加了难度——他不要贫寒人家的女孩,非要富贵人家的女孩。 无他,在他看来,贫寒人家的女孩大多连吃饱饭都难,面黄肌瘦不说,还粗鄙无文,而富贵人家的女孩衣食无忧,闲时弹琴作画,基本上都有着不错的家教和修养,更适宜拿去讨好贵人。 是的,青州知府想让富贵人家的女孩成为他青云之路上的垫脚石,可那些女孩和她们的家人多半不愿意啊! 于是乎,很多家有女孩的商户人家都鸡飞狗跳,如临大敌。 说实在的,官宦人家的女孩更适合,但这种人家多半有钱又有势,青州知府不敢随意下手,只好冲有钱却无势的商户人家下手。 有些商户人家真心疼爱家中女孩,不舍得家中女孩进宫受苦,偏生青州知府阴险,早已将家中女孩的姓名、生辰八字等基本情况记录在册,不交出人固然过不了关,胡乱交出个人也甭想过关。 商户人家就是商户人家,头脑灵活,又胆大妄为,明知弄虚作假被抓住了不得了,依旧这么干了。 胡乱交人不行是吧?那就交出一个差不多的! 倘若家里有合适的丫鬟,就直接让丫鬟顶上;倘若家里的丫鬟都不合适,就设法现买,反正家里不差钱。 沈月娴人在县城,消息灵通,一听说钱媒婆受人之托,在高价收购十三岁左右的美貌女孩,立刻动了歪心思。 沈月娴有两子一女,那一年,她女儿恰好十三岁,正合适。 但,沈月娴不舍得自己的女儿,而是将主意打到了侄女沈采芝的身上,哪怕当时沈采芝年仅十二,还是个孩子。 就为了那“高价”——三百两银子,沈月娴伙同她娘严氏,忽悠着沈家二房,将沈采芝卖了。 哦,对了,卖了沈采芝尤嫌不够,还顺手卖了沈采萱。 现如今,不出意外的话,沈采芝应当身陷皇宫之中,成为了最底层的宫女。 按照规定,宫女要到二十五岁,方才能够离宫返家。 沈采薇不是悲观主义者,但她还是很怀疑,自家大姐能否在深宫中平安活到二十五岁,等到一家团聚的那一天。 经沈采薇这么一说,原本不太担心的苏氏也忧心忡忡起来,不禁为沈采芝的处境感到担心。 第79章 集市偶遇 与苏氏和沈采薇不同,沈正榕一直很淡定:“娘,二姐,你们就别瞎担心啦!四娘不是说了么?她设法尽快捞出大姐的。既然四娘都这么说了,大姐就一定能够回来的!” 沈正榕本就很信任沈采萱,经历了昨晚,亲眼见识过了她的神奇操作,越发蜜汁信任她。 从皇宫捞人…… 这,这难度也太大了吧?简直超乎想象好伐! 纵然沈采萱手段超凡,怕也做不到吧? 说实在的,沈采薇内心深处并不相信沈采萱真能够救出沈采芝。 然而,倘若沈采萱救不出人,沈采薇就更加救不出了。 在营救沈采芝一事上,沈采薇无能为力,别无他法,只得选择相信。 沈采薇不想让苏氏无谓的担心,便扯出一抹笑容来,点头道:“刚刚是我想左了,有四娘在,大姐一定可以平安无事的归家的。” 说罢,沈采薇行若无事的取出两串钱,递给沈世华:“爹,这钱你拿着,咱这就去买东西。早点买完东西,早点拜访何家人,咱也好早点回客栈。” 沈采薇其实是想找沈采萱问策,这才急着回客栈。 沈世华却误以为沈采薇是困了,急着回客栈补觉。 沈世华不想太过耽误女儿歇息,便不再耽搁,赶紧领着妻儿前往附近的小集市。 棚户区附近的小集市上,自然没有什么上档次的东西。 别说做工精致的细点了,就连红糖的踪影都很难寻觅。 沈世华等人一连问了好几个摊位,这才好不容易买到了一斤红糖——他们倒是想买两斤呢,但是人家摊主做的是小本买卖,手头上就只有一斤的货。 “算了算了,就别指望能在这儿买到什么金贵的东西了。”沈世华不想在买东西上面耗费太多时间,环顾四周之后,便提议道,“依我看,再买两只鸡、两条鱼和两斤肉,凑成四样,就齐活了。” “别的还好,肉就算了吧。要知道,与红糖、活鸡和活鱼不同,肉很难存得住。”苏氏是苦过来的,又几乎每日都在厨房里忙活,很懂得贫苦人家的生活习惯,“虽然与何家老太太接触不深,可我看得出来,她老人家是个俭省的。以她老人家的性情,送给她家两斤肉,她必定不舍得一顿全吃了,多半会今天割二两,明天割二两,省着慢慢吃。冬天倒还罢了,这么热的天,要依这种吃法,搞不好会吃坏肚子的。要是真吃坏了肚子,咱可就好心办坏事了。” “孩子他娘,你说的在理。”沈世华赞同的点点头,“稳妥起见,还是别送肉了,送些其他的吧。只是,改送什么合适呢?” “那就改送布吧!”沈正榕指向前面一个出售土布的摊位,“我记得何家人的衣裳都破破烂烂的,料想他们家应该蛮缺布的。送礼嘛,就应该缺啥送啥,送布最合适不过了。” “行,咱就送布!”沈世华一锤定音。 布料什么的,沈世华一窍不通,且那卖布的摊位前面聚集了好些个大姑娘小媳妇,他一个大老爷们不方便往那儿凑,便让苏氏和沈采薇前去挑选,他自己与沈正榕则留在了原地。 忽而,沈正榕扯了扯沈世华的衣袖,指着不远处的一个青衣妇人,问道:“爹,你觉不觉得,那个婶子长得特别像大姑?” “长得特别像你大姑?嗐,哪有那么巧的事儿?依我看,你是惦记你大姑了,看到个年纪差不多的,就觉得特别像她吧!”沈世华笑着摸了摸沈正榕的小脑袋,这才顺着沈正榕手指的方向一看,顿时愣住了…… 她,她,她真的长得特别像他大姐诶! 不对,不对,与其说她长得像他大姐,倒不如说她长得像他二堂姐——俩人就像一个模子印出来似的。 哎哟喂,什么像? 她,她,她分明就是啊! 沈世华看了又看,当他看到那青衣妇人眼尾下方的朱红色泪痣,猛然醒悟,那妇人不是别人,就是自己多年未见的二堂姐沈月如——也就是沈寿山和林氏的二女儿。 自家前两天还在托郑永维四处打听沈寿山一家的下落呢,没承想,竟然在这儿偶遇沈月如。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沈世华又惊又喜,当即就要上前与沈月如相认。 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这时,有人平地一声吼:“有小偷啊!大伙儿快帮忙抓小偷啊!” 伴随着这一声吼,就有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在集市上你追我赶起来,紧接着,整个集市都乱套了,几乎成了一锅粥。 等到一切恢复正常,沈世华再也找不着沈月如了。 好嘛,空欢喜一场。 此时此刻,沈世华的心情别提有多沮丧了。 沈采薇了解过来龙去脉之后,劝慰道:“既然是在这集市上看见堂姑的,这就说明堂姑他们就住在这附近。咱到附近打听打听,多半就能够找到堂姑他们了。” 沈采薇的设想不错,换做别处,多半能够如愿找到要找的人。 可惜的是,这一带是棚户区,鱼龙混杂不说,人口流动还特别频繁,很多左邻右舍别说经常走动了,甚至连声招呼都没打过,相互之间陌生得很。 沈世华等人在这一带打听了一圈,都没打听到沈寿山一家的消息。 没奈何,只得暂时放下此事,先去拜访何家人。 何家一家四口,祖母领着两个孙子和一个孙女共同生活。 祖母何周氏和孙女何秀玉只能接点浆洗、缝补衣裳的活计,赚取极少量的银钱。 小孙子何志斌在当铺里当学徒,尚未出师,压根儿赚不到钱。 惟有大孙子何志祥,靠在码头上给人卖死力气,能够正儿八经的赚到些钱。 但他这收入毫无保障,时有时无——走运的话,一连好几天都能接到活儿,每天都能赚上个二三十文;不走运的话,一连好些天都接不到活儿,天天零收入。 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可想而知,何家的日子过得极为拮据,吃不饱穿不暖——这就是何家的日常。 第80章 捡到金子了? 一大清早起来,简单喝了两口稀粥,何周氏就开始洒扫院子,忽然间听到了敲门声。 打开门一看,就见沈世华一家拎着一堆东西上门了。 得知这堆东西都是给自家的谢礼,何周氏又惊又喜,拼命克制住心动,推辞了几句,眼见沈家人诚心要送,实在推辞不掉,只得“勉为其难”的收下了。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何志祥一大清早就前往码头找活儿了,已经离开家好一会儿了,而何志斌在当铺里当学徒,吃住都在当铺里,除了逢年过节,平时都不着家。 是以,此时此刻,除了何周氏,何家就只有何秀玉在家。 沈世华等人本想放下谢礼就走的,奈何何周氏不仅拉着苏氏不撒手,还一叠声的吩咐何秀玉端茶过来款待他们一行人,实在太过热情。 盛情难却,他们一行人不好意思转身就走,只得接受挽留,进屋喝茶。 沈世华与何志祥虽然相差了近十岁,可他二人却分外投缘,无话不说,亲如兄弟。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出门在外的沈世华没少在何家蹭吃蹭住,自然与何家人多有接触,他们相处得很愉快,几乎亲如一家。 沈世华性情温和,为人厚道,尽管被严氏等人欺负惨了,却从不抱怨,非但从不对外透露那帮人的所作所为,反而设法隐瞒。 然而,很多事情不是想瞒就能够瞒得住的。 即便沈世华从未在何家人面前诉过苦,可接触久了,何家人大致能够猜出他家是个什么情形。 何周氏知道,沈家不穷,但沈家二房——也就是沈世华一家,混的是真心凄惨,吃穿用度处于全家的最底层,且备受盘剥,手里连一文钱现钱都没有。 可非常令人诧异的是,沈世华一家近来好像阔绰了起来。 上一回,沈世华的妻儿为了救治沈世华,花重金请来名医。 这一回,沈世华一家为了登门道谢,一口气拎来四样礼品。 这其中,红糖、活鸡和活鱼就已经颇为值钱了,更加了不得的是布料——一青一红两块布,虽是粗布,但那么大两块布,目测合起来得有三四十尺,至少值四五百文钱。 如此谢礼,对于寻常人家来说,堪称重礼! 且,细心的何周氏注意到,如今的沈世华一家,无一例外,都换上了一身新行头,彻底摆脱了此前的穷酸穿戴。 何周氏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阿华,你们好像宽裕了许多。这是怎么回事啊?难不成……你们捡到金子了?” 何周氏想象力极为有限,除了捡到金子,她完全想不出沈世华一家能有什么其他的致富手段。 沈世华一家一夜暴富,与捡到金子无关,完全是靠沈采萱的运气和本事。 准确的说,这一切都源于沈采萱误打误撞捣毁了一个犯罪集团,解了知县等人燃眉之急,从而获得赏金和人脉等一系列好处。 但,这种大实话是不能说的。 无他,沈采萱已经将捣毁犯罪集团的美名让给了知县,并承诺管好自己和家人的嘴巴,绝不对外吐露事实真相。 也正因如此,沈采萱才敢心安理得的收下那一千两银子。 要知道,得人钱财,与人消灾。 钱都拿了,自然要信守承诺,替知县保密到底了。 再者,不遵守与知县之间的约定,擅自泄密,这是分分钟狗带的节奏啊! 沈世华老实,沈采薇生怕他一不小心说漏了嘴,说出了大实话,忙接过话茬道:“捡到金子?哪会有这等好事儿,咯咯,您老人家可真会说笑!” 说着,沈采薇顿了顿,压低声音,半真半假道:“不瞒您说,咱家确实发了点小财。您也晓得的,咱们四娘在府城里的富贵人家当了三年差。这三年里,四娘她结识一位从燕京来的嬷嬷,从那位嬷嬷那儿学到了不少本领,掌握了不少方子。 “在前几天,咱家急着用钱,偏偏手里头没什么钱。么得办法,四娘她只好卖掉了其中几张方子,得了一笔银钱,总算是解了咱的燃眉之急。” 自家骤然富了起来,这事儿很难瞒过有心人。 与其被有心人挖出自家与知县之间暗中交易,开罪知县,惹上麻烦,不如编造出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借此来打消有心人的好奇心,从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何周氏没怎么和沈采薇打过交道,想当然的认为她和她爹一样是个老实人,不疑有他,彻底相信了这套说辞。 何周氏忍不住感叹道:“四娘遭人算计,被迫离家三年,不料因祸得福,学了一身本事!这孩子,当真福缘不浅啊!” 做父母的,都喜欢听别人夸自己的孩子。 哪怕苏氏性情内敛,平日里话不多,这个时候也忍不住开口附和几句,隐晦的炫耀一番。 夸完了自己的孩子,或许是觉着有点不好意思,苏氏也夸起了何家的孩子。 “这居家度日,总有手头紧的时候,不免要和当铺打交道。由此可见,当铺这行当,吃香着呢!”苏氏笑眯眯道,“阿斌不是就正好是在当铺里当学徒么?等往后他学成出师,不愁赚不到钱。到那时候,您老就坐在家里享福吧!” 这话恰好说到了何周氏的心坎里,正中她的心思。 要知道,正因看好当铺的前景,何周氏才会又是送礼,又是托关系,倾尽一切的送何志斌去当铺当学徒。 不图别的,就图何志斌日后出师,能够找到一份体面差事,改善一下家庭条件。 沈采薇眼见何周氏笑得合不拢嘴,便趁她心情大好,开口求助。 原来,沈采薇想请何周氏——这位在棚户区定居多年的老住客,帮忙打听沈寿山一家的下落。 何周氏本就与沈世华关系匪浅,不会轻易拒绝沈世华他们提出的要求,何况拿人手软,刚刚从沈世华他们那儿拿了那么重的谢礼,就更加不会拒绝了,当即一口应下。 沈世华等人又与何周氏寒暄了一会儿,便婉拒了她的留饭,匆匆告辞走了。 第81章 算什么男人? 当沈世华等人匆匆回到福源客栈时,沈采萱和郑忠维已经办妥了外面的事,正坐在屋里小声商量后续事宜。 看到沈世华等人回来,沈采萱与他们低语良久,随即便吩咐他们赶紧收拾行李。 匆匆用完午饭,沈采萱一家换回原来的穿戴,便乘坐着骡车,启程返回望山村了。 值得一提的是,负责赶车的乃是张有粮——也就是龙威镖局的趟子手,他曾给沈采萱一家赶过两天车,还给沈世华介绍了名医,算是他们家的熟人了。 张有粮自然不会突然间跑过来给沈采萱一家赶车,他是郑忠维特意吩咐心腹陈永荣找过来的。 郑忠维这样做,乃是出于一片好意——他知道沈采萱一家这次回去主要是为了分家,有一场硬仗要打,生怕他们吃亏,便让人高马大、身手出众的张有粮全程跟着,关键时刻帮他们压阵。 其实,郑忠维本想亲自出马,或让心腹陈永荣跟过来的,但考虑到自己和陈永荣的身份比较敏感,在彻底解决掉某些麻烦之前,不宜大张旗鼓的公开他们与沈采萱一家的关系,这才退而求其次,找来了张有粮。 尽管张有粮只是替补上场,可戏多的沈采萱看到他之后,灵光一闪,分分钟就编了一出大戏。 坐在车上的沈采萱将这出大戏一说,其他人都表情怪异,颇为无语,惟有沈采薇大声叫好。 沈采薇嘴角露出毫不掩饰的嘲讽:“相信我,这么一搞,最迟明天,家里一定把咱们二房分出去。” 沈采萱笑吟吟的附和道:“我也是这么想的。” 说罢,沈采萱这个戏精便拉着家人和张有粮一道排练起来。 就在沈采萱等人排演大戏的同时,沈月娴正坐在沈家的堂屋里,与沈寿海、严氏、沈世荣和秦氏商议沈正樟的亲事。 话说,沈正樟科举失利之后,本想复读两年,再战江湖,博取功名,却在沈月娴的劝说下,转而进入林记商行,当起了学徒。 沈正樟长相周正,性情沉稳,能读会写,一表人才,更重要的是,自从来到林记商行,他一直踏实肯干、务实进取,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感觉。 这一切,林记商行的东家林广源都看在眼里,心中不禁暗暗点头。 出于爱才之心,沈正樟来到林记商行不到十天,林广源便不再拿他当普通学徒看,开始手把手教他做生意,想试着将他培养成自己的左膀右臂。 没想到,沈正樟表现出类拔萃,远超林广源的预期,令他为之动容,渐渐的,就动了招沈正樟当上门女婿的念头。 原来,林广源虽然家财万贯,妻妾成群,却膝下荒凉,年近半百的他就只有正室给他生的一个女儿。 尽管不少亲戚都劝林广源从族中挑选一个聪明伶俐的男孩过继,可他思来想去,始终不愿意将辛苦一辈子才攒下的家业白白便宜别人的儿子。 于是乎,林广源就决定将女儿留在家里,招个上门女婿,待小夫妻生下孩子,便冠上他家的姓氏,延续他家的香火。 上门女婿关系到女儿的一生,乃至于整个林家的兴衰,是以,林广源慎之又慎,一直在多番打听合适的人选。 但很可惜,打听来打听去,都没打听到特别合心意的。 眼看着女儿就快二十了,林广源不禁有些慌了,这个时候,沈正樟走进了他的视线,成功引起了他的注意,令他眼前一亮,且越看越满意。 事不宜迟,林广源便找借口让沈正樟去了一趟他家。 当时,林广源的妻女躲在暗处,悄悄观察沈正樟的言行举止。 一番观察过后,林广源的妻女都点头认可了沈正樟。 既然如此,林广源便视沈正樟为上门女婿的最佳人选,有心要让他入赘林家。 不过,对于上门女婿,世人普遍存在着偏见,认为上门女婿连自己孩子的姓氏都保不住,算什么男人? 是以,大好男儿一般都不愿意当上门女婿,尤其是读过书的,多半心高气傲,就更加不愿意了。 婚姻之事,向来讲究你情我愿,要是强求的话,就算成了,也很难圆满。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林广源并没有直接与沈正樟说这事,而是请来了沈月娴,让她问问沈正樟本人的意思,再问问他家中长辈的意思。 倘若一致同意,这门亲事就可以摆上日程了;倘若有谁不同意,这门亲事不结也罢,就当没这回事儿。 沈正樟之所以放弃学业当学徒,就是奔着林家的小姐来的,再说直白些,就是奔着林家的万贯家私来的。 既然如此,沈正樟又岂会不同意? 而沈月娴正是这一“入赘计划”的发起人和策划者,就是不问,也知道沈正樟的心思。 对于入赘一事,沈正樟本人肯定是没有异议的,现在沈月娴要做的,就是征得他家中长辈的同意。 为此,沈月娴先是暗中传信儿给她娘严氏,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尤其是林家的豪富,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通。 严氏立刻就愿意了,当天就寻了个由头,将沈世荣叫到了跟前,同他这么一说…… 沈世荣当场叫好,恨不得儿子立刻就与林家小姐成亲,成为林家的乘龙快婿。 什么?当了上门女婿,名声不好听? 切,名声几文钱一斤?能当饭吃,能当衣穿么? 在沈世荣看来,相比起万贯家私,名声根本无足轻重,是以他压根儿就不在乎名声如何。 什么?当了上门女婿,日后生下孩子来,都必须随母姓,不能随父姓? 呵,这在沈世荣眼里,就更加不是个事儿了。 要知道,沈世荣与他大妹沈月娴一样,都是严氏带来的孩子,并不是沈寿海的亲生骨肉。 沈世荣原本姓姚,并不姓沈,以此类推,沈正樟原本也应该姓姚,而不是姓沈。 在沈世荣想来,反正沈正樟本就不是沈家人,那么入赘林家之后,沈正樟生下的孩子就算不姓沈,又有什么关系呢? 说起姓氏,尽管沈世荣自四岁起就改姓沈,从那以后,他吃沈家的,用沈家的,住沈家的,却一直没有把沈寿海当做真正的父亲,把自己当做真正的沈家人,内心深处始终惦记着自己的生父,一直以来都图谋着要改回原来的姓氏,光耀门楣——注意,不是沈家的门楣哦,是他生父家,也就是姚家的门楣。 但,在正常情况下,沈世荣的这一图谋是很难实现的。 毕竟,他如今的一切都来源于沈家,改回原来的姓氏,他就不再是沈家的长子,沈家给予他的一切势必会被全部收回,届时他将一无所有。 现如今,沈正樟入赘林家——这无疑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沈世荣筹划着,先让儿子委屈几年,看着林家人的眼色过日子,等到他日,儿子羽翼丰满之时,就直接让林家“改换门庭”,变为姚家,而他嘛,自然是摇身一变,成了高高在上、富贵无比的姚老太爷。 姚老太爷,这称呼,光是想想,沈世荣都觉得无比开心。 为了让美梦成真,沈世荣自然要不遗余力的促成这门亲事。 这门亲事,并不需要征得沈家所有人的同意,只需沈正樟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点头答应就行。 严氏和沈世荣万分同意,至于沈世荣的媳妇秦氏,都不用问,利益当前,必定是举双手双脚赞成。 现如今,这门亲事已经成了大半,就剩下沈寿海这块绊脚石了。 沈世荣等人要做的,就是搬开这块绊脚石。 咦,为什么说沈寿海是绊脚石? 无他,沈寿海死活不同意呀! 这不,沈月娴回到娘家,将父母兄嫂请了过来,说起了这门亲事。 明明沈月娴已经与严氏等人通过气,严氏等人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异口同声的表示,这事自己做不得主,全凭沈寿海这个当家人来决断。 沈寿海还能做出什么决断?自然是横眉立目,拍案而起,极力反对。 要知道,沈正樟与沈世贵一样,都是沈家的金凤凰,一直以来,沈寿海都对他二人寄予厚望,指望着他二人读书有成,改换门庭。 为此,沈寿海倾全家之力培养他二人,在他二人身上付出了无数心血和精力。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正是为了给他二人营造更好的读书环境,沈寿海这才枉顾亲情,卖掉了两个嫡亲孙女,可以说付出相当惨重。 现如今,沈正樟放着好好的书不读,跑去当学徒,这就够让沈寿海生气的了。 更要命的是,沈正樟居然想去当商户人家的上门女婿!!! 天啊,他们沈家在望山村可是有头有脸的人家,竟然沦落到了要让自家儿孙去别人家倒插门的境地…… 这,这也忒丢人现眼了,简直就是家门之耻! 真要应下这门亲事,往后他沈寿海,还有什么脸面在望山村混? 沈寿海最看重脸面,乍听到这个消息,他顿觉晴天霹雳,差点喷出一口老血来。 第82章 上门讨债 好气哦! 沈寿海当场就闹着要去县城,要找沈正樟这个混账玩意儿算账。 眼见沈寿海不是说说而已,是要动真格的,沈月娴忙使了个眼色,让严氏与沈世荣一道,用力按住了沈寿海。 沈月娴赶紧给沈寿海沏了一杯茶,让他喝口水消消气,随即便开始巧舌如簧的劝说起来。 在沈寿海面前,沈月娴不说理——让沈家苦心培养了十几年的孩子跑去别人家倒插门,这事儿根本就不合情理,毫无道理可言——只讲利。 沈月娴就说了,林家豪富,一旦与他们家结为亲家,沈家就会得到数不尽的好处。 首先是钱财,沈家将沈正樟这么个大好男儿让给林家,林家不得有所表示啊?千儿八百两,肯定是少不了的。 其次是门路,这些天,沈家一直在想方设法的给沈世贵另寻名师,前后找了好几位名师,人家都不肯收下沈世贵。 这所以如此,一方面,固然是因为钱没给够,另一方面,沈家乃是寻常农户,门第太低,人家看不上。 倘若这门亲事成了,就可以请林家出面,介绍沈世贵道名师门下,相信看在林家的面子上,人家定然会收下沈世贵的。 现如今,沈寿海最大的指望是什么?就是沈世贵呀! 一听说与林家结为亲家,沈世贵就能够投入名师门下,沈寿海立刻就动心了,不再一味生气,开始认真权衡起来。 沈正樟是个好苗子,但他爹是严氏带来的拖油瓶,细论起来,他并非沈家的血脉。 而沈世贵则不同,他是沈寿海的亲生骨肉,乃是沈家的正经血脉。 相比起沈正樟,沈寿海自然更希望沈世贵能够出人头地。 在沈寿海想来,沈世贵极有读书的天赋,至今没能考上秀才,不过是没有碰上名师而已。 倘若能够得到名师指点,别说小小的秀才了,就连举人功名也是手到擒来,届时沈家就可以改换门庭了。 名师,距离改换门庭,就差一个名师了呀! 如果让沈正樟入赘林家,就可以为沈世贵请来名师,就可以为沈世贵铺就青云路,最终令沈家改换门庭的话…… 咦,仔细想想,这笔买卖好像蛮划算的。 沈寿海低头沉吟,过了良久良久,方才抬起头来,不过他没有立刻表态,而是看向严氏和沈世荣,征求他们的意见:“说说吧,这事儿你们是怎么想的?” 一看沈寿海这反应,严氏和沈世荣皆是心头一喜,知道这事儿有门儿。 严氏拼命压制住嘴角的笑意,刚要长篇大论一番,委婉的表达出她赞同的意思,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 正说着正事儿呢,谁在外面吵嚷? 严氏眉宇之间闪过一丝不悦,本想不予理会,继续说她自己的,谁知外面的喧闹声越来越大了。 啥情况这是? 严氏一头雾水,侧耳倾听片刻,依旧不明所以,便转身使唤秦氏道:“老大媳妇,你快出去看看,瞧瞧外面到底出了什么事儿,怎么这么闹腾?” 秦氏柔顺的应了,当即起身,准备出门打听。 可秦氏刚走到门边,还没来得及开门,就听“哐当”一声,堂屋的门被一把推开了。 好险,要不是见机快,闪躲及时,自己的鼻子就被门板砸扁了! 素来以温婉面目示人的秦氏目光一厉,恶狠狠的瞪着门外,就见沈家五郎沈正杨冒冒失失的跳了进来,慌里慌张道:“不好了,大事不好了!爷,奶,你们赶紧出去看看吧!” 秦氏细声细气道:“五郎,大人们正在商量要紧事呢,你怎好连门都不敲一下,就闯了进来?” 严氏闻言,板起脸来,厉声训斥道:“你懂不懂规矩?真是的,你娘平时怎么教你的?” 小严氏——也就是沈正杨他娘,就跟在沈正杨身后,一听这话,当即辩解道:“娘,不是五郎不懂规矩,实在是事出紧急呢。你是不知道啊,二房的人回来了,这会儿就在外头闹腾呢!你要是再不出去阻拦,你和爹见死不救的名声就要传遍整个望山村啦!” 一听这话,严氏和沈寿海都是心头一凛,对视一眼,随即像一阵风似的刮去了外面。 啧啧,这速度杠杠滴,他们夫妇身手如此敏捷,怎么看都不像是五十岁上下的人呢! 此时此刻,沈采萱一家乘坐的骡车就停在沈家门口,而沈家门口围了一圈人,且不断有其他人赶过来,有越聚越多的趋势。 大伙儿聚在沈家门口做什么? 很简单,看热闹呗! 望山村靠近村口的空地上有一棵老槐树,树龄悠久,树干很粗,几个人合抱都抱不过来。 一到夏天,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老大娘就喜欢聚在老槐树下,一边做着活计,一边家长里短。 就在刚刚,一辆骡车沿着官道慢悠悠的驶了过来,大伙儿听到响动,都下意识的转过头去看了看。 眼见车上坐着沈采萱一家,就有人出于好奇,高声问道:“你们这是从哪儿回来呀?” 沈采萱一家个个神色尴尬,沉默不语。 倒是那车夫很有点自来熟,听到别人询问,索性停下骡车,高声说道:“他们一家这是从县城的医馆看病回来。唉,也不知沈世华的爹娘怎么回事儿?这都过去好几天了,始终不肯把看病钱送过来,一直拖着欠着。整整十两银子呢,咱们东家做的是小本买卖,只能暂借一时,不可能一直借下去。眼见沈世华的爹娘是不肯乖乖把钱送过来了,咱们东家就让我把沈世华和他的妻儿送回来,顺便讨回那十两看病钱。” 说完这话,那车夫便不再停留,驾着骡车继续往村里走。 沈采萱一行走了,可他们留下的影响却还在…… 啥啥啥? 沈世华为了治病,欠下了整整十两银子? 这笔看病钱沈家二老不肯出,债主就让人押着沈世华一家,上门讨债来了? 哇哦,上门讨债,这戏码想必十分精彩! 吃瓜群众表示,他们好期待哦! 于是乎,各路吃瓜群众撂下手头的活计,一齐涌向沈家,等待好戏开锣。 那车夫——也就是替补上场的张有粮,眼见沈家外面已然围了好几圈人,便按照剧本,声情并茂的念起了台词。 在张有粮口中,他们东家在县城经营着酒楼,曾经多次雇佣沈世华。 沈世华吃苦耐劳、踏实可干,是以他们东家十分喜欢他。 待得知沈世华如此拼命的干活,不是为了自己的小家,而是为了沈家这个大家,为了孝敬爹娘,为了供小弟大侄子读书之后,他们东家就越发欣赏他了。 不久前,沈世华在码头上给林记商行搬运货物时,不慎受了重伤,急需接受妥善医治。 说实在的,林记算是厚道的了。 沈世华只是个短工而已,并没有与林记签订正式契约。他受伤之后,林记完全可以不管他,任由他自生自灭。 可林记并没有这么绝情,第一时间给沈世华请了大夫,并当场结清了看病钱。 但,林记能做的也就是这么多了,毕竟他们家是商行不是善堂,不可能对沈世华负责到底,后续治疗以及看护就要靠沈家人自己了。 值得一提的是,沈世华受伤极重,大夫再三交代,后续治疗以及看护马虎不得,否则的话,他极有可能终身瘫痪。 看护,这活计累归累,但难度不高,沈世华的妻儿可以自行承担下来。 可治疗,这是技术活儿,沈世华的妻儿可没办法自行解决,必须请大夫来解决。 可请大夫,这不得花钱啊? 相信了解沈家的人都知道,沈家至今没有分家,而沈世华所在的沈家二房个个老实本分,多少年来,沈家二房将赚来的每一文钱都上交家里,从未置下一文钱私产。 沈世华看大夫的钱,沈家二房是出不起的,于情于理都应该由沈家的公中来出。 然而,县城距离望山村比较远,回沈家要钱的话,得要耗费不少时间,偏生沈世华的伤情着实拖不得,必须立即救治。 沈世华的妻儿无奈之下,只得厚着脸皮向他们东家求助。 他们东家心善,且又看重沈世华的为人,便垫付了看病钱——整整十两银子。 他们东家原以为,沈世华如此老实本分,他的爹娘必定也是厚道人,绝不会欠钱不还的。 没承想,沈世华的妻儿捎信回家求助,说的明明白白——急需十两银子看病钱,要是家里不拿钱来,沈世华就得不到妥善的治疗,下半辈子都要在床上度过了——沈世华的爹娘却无动于衷,至始至终,只捎了一句口信过来,说什么“别担心,安心养伤,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除此之外,一点表示都没有——钱,钱不捎过来,人,人也不亲自过来探望探望。 这一晃眼就好些天过去了,他们东家盼着沈世华的爹娘还钱,盼得眼睛都绿了。 眼见盼不来沈世华的爹娘了,实在是么得办法了,他们东家只好派他送沈世华一家回来,顺便向沈世华的爹娘讨债。 第83章 害人精 不得不说,张有粮虽然是临时被叫上场的,只是个临时演员,可他的台词功底相当不错——语速极快,却吐字清晰,在沈寿海和严氏杀出门来之前,就已经嘚啵嘚啵,将该说的都说了出来。 正如预料的那样,这一番话过后,沈家大门前沸腾了,议论声一阵高过一阵: “明知道儿子受了重伤,急需救命钱,却一文钱都不肯出……唉呀妈呀,这是什么爹娘?” “不出钱,可以推说家里没钱,拿不出来,勉强还说得过去;可不出人,这就很说不过去了吧?儿子重伤在床,做爹娘的,却连看都不去看一眼,这也忒绝情了!” “可不就是!沈家俩老的一点都不心疼沈世华这个儿子,这般做派,让人觉得沈世华不是他们亲生的,而是大风刮来的。” “诶,我隐约听说,沈家有个儿子不是亲生的?该不会就是这个沈世华吧?我猜想,正是因为不是亲生的,所以爹娘才会对他这么绝情。” “你猜错啦!拖油瓶是沈家老大,这个沈世华是老二,他千真万确就是沈家的血脉!” “啊?既然是亲生的,那他的爹娘怎么还这么绝情?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嗐,这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因为爹是亲爹,娘……却不是亲娘啊!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呗!” “……” 沈寿海和严氏刚跑来大门口,还没站稳,迎面就听到了这些议论声。 他二人素来注重脸面,顿觉胸口中箭,而且不止一箭,“biu、biu、biu”,一箭又一箭,刹那之间,有种万箭穿心的感觉。 沈寿海铁青着脸,快步走到骡车前面,对着沈世华等人低喝了一声:“还杵在这儿作甚?赶紧进去!” 沈世华等人还没做声,张有粮就一脸不高兴的说道:“进去什么进去?你就是沈世华他爹吧?我跟你说,你一刻不把欠咱们东家的十两银子还来,就一刻别想把你二儿子一家领进去!” 天啊,当着乡亲们的面,他沈寿海居然被讨债的堵在了自家的大门口! 这,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沈寿海当场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严氏生怕沈寿海承受不住众人的非议,立时就答应花钱消灾——拿出十两银子来堵住眼前这个讨债鬼的嘴,忙上前一步,站在了张有粮跟前,正色道:“这位小兄弟,你只要随便找个人问问,就可以知道,咱们沈家在望山村也是有头有脸的,绝不是那等欠钱不还的无赖人家。当着各位乡亲们的面,我保证,倘若经证实,咱家二房当真因为治病而欠了你们东家十两银子,这钱咱家必定如数奉还,绝不拖欠!” 说到这儿,严氏放缓语气,温言劝道:“欠债还钱,这纯属两家之间的私事,着实没必要在外面掰扯,咱们就别站在门外了,还是进屋坐下来详谈吧?我保证,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的。” 张有粮斜睨了严氏一眼,很不客气的问道:“你谁呀?左一个你保证,右一个你保证,这可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要不是来之前,我特意打听过,知道沈家的当家人是沈世华他爹,还以为沈家是你这个妇道人家在当家做主呢!” “张爷,这是我奶!”沈采薇小声提醒道,“别看她是妇道人家,可咱家银钱都是她掌管着呢!很多时候,她确实能够当家做主。” “你奶?哦,她就是你爹的后娘啊!”张有粮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随即脸色倏地阴沉了下来,“我说呢,明知沈世华急需钱救命,沈家怎么连一文钱都不肯掏出来?这也太不合乎常理了!原来沈家的银钱都归沈世华的后娘管!啧啧,这就很好懂了,必定是后娘作妖,见死不救,攥着家里的银钱不撒手,任由继子他自生自灭!” 张有粮越说越气,指着严氏的鼻子,大声指责:“要不是你这个黑心后娘作妖,沈家必定早把那十两银子还给咱们东家了!一早还了钱,咱们东家又何必派我过来一趟? “县城到望山村的路坑坑洼洼,颠簸着呢,这一路上,我吃了好多苦,受了好多累。而我这些辛苦劳累,不是别人,正是拜你所赐!害了你继子不够,你还害我!我啐,你这个害人精,可真是害人不浅!” 严氏活了将近五十年,还是头一回被一个陌生男人指着鼻子破口大骂。 这左一个“黑心后娘”,右一个“害人精”的,饶是她颇有城府,也被骂懵了,一时之间,呆立原地,无言以对。 沈采薇等人眼见严氏吃瘪,心中暗爽,大呼过瘾。 趁严氏还没回过神来,沈采萱看向沈寿海,见缝插针的来了几句:“所以说,不是家里不肯出钱,而是奶她私心作祟、从中作梗、见死不救,攥着银钱不肯撒手对吧?这一切的一切,与爷你无关,也与家里的其他人无关,全都是奶的错对吧?” 话音刚落,严氏便心头一凛,暗叫不妙,刚要开口反驳,就听见与自己做了三十年夫妻的老伴儿开口道:“这个嘛,也不全是你奶的错。嗯,想来是前来报信的人没把事情说清楚,你奶不了解情况,不知道你爹受伤很重,才会攥着银钱不肯给的。”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沈寿海所言,看似是在给严氏开脱,实则是将所有的罪责都推到了严氏的头上,以此来洗白自己。 如此对待相濡以沫三十年的妻子,沈寿海何其凉薄! 此言一出,不仅严氏气歪了嘴,就连沈采萱等人也心生鄙夷。 “原来如此,看来这里面有误会呢!虽然我奶这人……嗯,不怎么好说,但我爷这人,人品一如既往的有保证,值得信赖呢。”沈采萱看向张有粮,满脸真诚,恳求道,“张爷,你与我爹认识好几年了,虽然你二人并没有深交,但也算是相识一场。要不这样,你就给我爹个面子,放咱进去谈吧?我相信,以我爷的人品,他必然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的。” 张有粮犹豫片刻,最终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 沈寿海见状,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进去就好,进去就好,总算不用站在外面丢人现眼了! 不过很快,他便心头一紧,忙向沈世华发问:“怎么回事?你们不是花了十两银子看病吗?那你的伤怎么还没好,怎么连下个车都别人扶着?” 原来,张有粮松口之后,苏氏和沈采薇就跳下车来,随即一左一右,搀扶着沈世华下了骡车。 这一过程中,沈世华始终扶着腰,脸上流露出几分痛色。 沈世华神色慌张,支支吾吾,看向沈采萱。 沈采萱目光闪烁,踌躇片刻,这才给出了解释:“我爹这不是扭伤了腰么?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虽然得到了稳妥的治疗,可要想彻底恢复的话,还得好好调养上两三个月。两三个月,只要再过上两三个月,我爹就可以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了,绝对绝对不会影响到干活儿的。” 沈世华真的可以恢复如初吗? 不知为何,听了沈采萱的这番话,沈寿海和严氏心中都不约而同的产生了怀疑。 不过,事有轻重缓急,这会儿重要的是如何打发讨债的,还不是深究这些的时候,沈寿海和严氏便压下了心中的怀疑,没有继续追问。 沈寿海领着张有粮和沈采萱一家来到堂屋,严氏则跑去厨房,迅速给张有粮张罗起了茶水点心。 么得办法,这个讨债的看着不怎么好对付,严氏生怕他说翻脸就翻脸,只好好茶好点心的招待着,丝毫不敢怠慢。 进了堂屋,沈采萱等人这才发现,这个时间点,不光沈世荣在家,就连早已出嫁、定居县城的沈月娴也在家。 不过,对于沈月娴的出现,沈采萱等人并不是很意外。 无他,沈采萱等人早就打听清楚,林记商行的东家林广源有意招沈正樟当上门女婿,而林广源和沈正樟,这两个原本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会扯上关系,全是沈月娴从中牵线。 现如今,这不年不节的,沈月娴忽然间回了娘家,应当是受林广源所托,前来询问沈正樟的长辈对这门亲事的看法,哦不,更准确的说,她应当是前来游说沈正樟的长辈同意这门亲事的。 毕竟,光有结亲的意向可不行,陆沈两家得要真的结为亲家,沈月娴才能得到好处,惟有这样,才不枉她精心筹划一场。 一想到沈月娴为了谋取好处,处心积虑的算计陆家小姐,沈采薇就忍不住联想起,这个所谓的二姑当年是如何算计自家大姐,伙同严氏等人,赚取那三百两昧心钱。 尽管回来之前,沈采萱再三叮嘱众人,千万不要意气用事,必须保持冷静克制,可这一瞬间,沈采薇实在冷静不了、克制不住,踏前几步,来到沈月娴面前,就要大声质问她。 第84章 送命题 尽管沈采萱及时拉住了沈采薇,并示意她稍安勿躁,可姐妹俩的举动还是引起了沈月娴的注意。 沈月娴狐疑道:“你俩这是在做什么?” “和二姑你打个招呼啊!”沈采萱反应极快,张口就是一套说辞,“二姑啊,我上回见到你还是三年前。尽管时隔三年,我依然清楚的记得,三年前的那个下午,你坐车回娘家,关起门来和奶商议了半天。到了第二天,我和我大姐就被卖了。所以啊,这不年不节的,你突然跑回娘家,家里其他人看到了你,或许觉得惊喜,可咱们二房的人看到了你,却只有惊,没有喜。” 说到这儿,沈采萱拍了拍小胸脯,一副“我好怕怕”的样子:“我大姐不知被你和奶卖去了哪儿,如今咱们二房就剩下我和我二姐了。咱们姐妹没别的意思,就想问问你,你这次回娘家,图的是什么?该不会又想卖咱们二房的姑娘了吧?卖的话,卖谁?卖我,还是卖我二姐,又或者是……两个一起卖?” 尽管沈月娴利欲熏心,为了钱财,可以不择手段,一次又一次的算计别人,乃是个不折不扣的毒妇。 但,沈月娴与她娘严氏一样,注重名声,一直以来都是暗地里使坏,从不让别人知道她的坏。 就说沈采芝被卖一事吧,细究起来,严氏只是帮凶,沈月娴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可一直以来,沈采萱等人都以为严氏是主谋,顶多怀疑沈寿海、沈世荣和秦氏等人参与其中,却从来没有往沈月娴这个外嫁女身上想过。 直到蒋媒婆为了活命,将她所做过的那些亏心事,桩桩件件都极尽详细的说了出来,沈采萱等人这才了解到内情,知道了沈月娴在这其中扮演的角色。 不得不说,沈月娴藏得好深! 正是因为藏得深,沈月娴不止一次的暗中算计别人,却从来没有被别人发现过,渐渐的,她对自己越来越有信心,自信除了熟知内情的自己人,没人能够拆穿自己的真面目。 可就在刚刚,沈采萱当众指出,当年二房两个姑娘被卖,她沈月娴也参与其中——这无异于当众撕破沈月娴的画皮,让她原形毕露,露出了狰狞、肮脏的真面目。 怎么办?露馅儿了,露馅儿了! 沈月娴又是震惊,又是心虚,素来巧舌如簧的她瞠目结舌,一时之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严氏端着张罗好的茶水点心上来,眼睁睁的看着女儿被怼的无言以对,心中暗叫不妙,忙代她反驳道:“当年你和你大姐那件事,完全是我和你爷做的主,跟你二姑没有一点关系。那是为了他日能够振兴家门的无奈之举,并不是有意要针对你们二房。倘若你实在要怨的话,就怨我和你爷好了,但别错怪好人,无端怨你二姑。” 说话间,沈月娴回过神来,忙道:“是,我有时候突然跑回娘家,这是有些不大寻常。可那只是我想念娘家人了,就跑回来找娘家人唠唠嗑,聊聊家长里短罢了,真没什么别的意思。你们想啊,当年那件事,乃是关系到沈家能否兴旺的大事,我一个外嫁女哪好多说什么,怎么可能参与到里头呢?你们呀,可千万别多想,可千万别把我往坏处想啊!” 说罢,沈月娴眼见沈采萱等人都是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骤然感到一股森冷彻骨的寒意涌上心头,令她胆战心惊,再也不敢继续这个话题了,慌忙转移话题道:“当着客人的面,咱就别说这些陈年旧事了哈。赶紧的,咱快说说你们欠下的那一大笔债吧,这才是最要紧的。” 无论理由是什么,卖掉孙女,这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 严氏也不愿在外人面前过多的提及此事,便附和道:“就是就是,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还提了作甚?就让它过去吧!咱还是说说眼前事吧!” 不得不说,严氏母女可真是作的一手好死啊! 话说,沈采萱等人此行的主要目的在于分家,至于其他方面,沈采萱决定暂不处理——尽管严氏、沈月娴、沈月婵等人已经上了黑名单,可沈采萱出于种种考量,并不打算立即对这帮人展开报复,而是打算日后再连本带利好好收拾他们。 换言之,这帮人本可以继续逍遥一段时间。 然而,严氏母女不识好歹,竟然毫无悔罪之心。 要知道,沈采芝被卖,这对于沈家二房来说,无疑是最大的伤痛,沈采芝一日不归来,沈家二房就一日不能忘怀。 可这事儿到了严氏母女口中,却成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无关紧要,可以说忘就忘。 如此轻率的态度,如此漫不经心的语气,无疑在挑战沈家二房的极限。 沈家二房之中,沈采薇最为热血,第一个忍不住了。 “不提当年事?不提当年事?”沈采薇怒极反笑,“好好好,那我暂且不提当年事,就来和你们掰扯掰扯眼前事吧! “话说,奶近来给我和四娘张罗了两门亲事,一门是梅山县的孙姓人家,一门是广岭县的孟姓人家,都是距离望山村好几百里的所在。谁都知道奶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按理,她绝不可能认识那两户人家。可事实上,她不光认识了,还很熟,知道那两户人家是万里挑一的好人家,晓得他们两家的儿郎是上佳的女婿人选。 “我就纳闷儿了,奶她又没有千里眼顺风耳,几百里外的事情,她是怎么知道的呢? “是你吧?二姑是你吧?你不是喜欢跑回来找娘家人唠唠嗑,聊聊家长里短么?想来就是你在闲聊的时候,告诉了奶那两户人家的情形,提议奶将咱们姐妹嫁过去的吧?” 事实上,沈采薇所说,八九不离十。 一直以来,严氏都视沈家二房眼中钉肉中刺,变着法儿的想要除去沈家二房的诸人。 三年前,卖掉沈采芝和沈采萱之后,严氏就将目光投向了沈采薇,奈何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由头,只得按兵不动。 不过,严氏一直没放弃,一直在寻找机会。 对于严氏的心中所想,沈月娴心知肚明,清楚得很。 亲娘要使坏,沈月娴非但不加以阻拦,反倒助纣为虐,给亲娘出谋划策。 今年春天,沈月娴从相识多年的蒋媒婆那儿得知,外县的某户人家要花重金给家里的傻儿子找媳妇。 沈月娴立即生出了恶毒心思,隔天就回了娘家,把这则消息告诉了严氏,并强烈建议严氏将沈采薇嫁入那户人家。 这就是沈采薇那门亲事的由来,至于沈采萱那门亲事,也是沈月娴从中牵线,搞出来的缺德事儿。 尽管说,这会儿沈采薇只是在问沈月娴,那两门亲事是否是她介绍给严氏的,并没有说出那两门亲事有何不妥,还没有开始兴师问罪。 但是,莫名的,沈月娴心中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沈月娴不敢贸然作答,支支吾吾道:“这个嘛,这个嘛……” “二姑,我只问一句话,那两门亲事是你介绍给奶的么?你只需回答,是或不是。”沈采薇等了片刻,没有等来明确的答复,便轻笑一声,“怎么,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吗?” 这道题乍看并不难回答,貌似是道送分题,可直觉告诉沈月娴,要是她回答“是”,这道题可能秒变送命题,后果……非常可怕! 沈月娴思来想去,认为还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比较稳妥,便决定矢口否认:“其实,那两门亲事……” “就是你二姑介绍给你奶的呢!”沈月娴刚开了个头,全程围观的小严氏忽然开口打断了她,大声插话,“介绍之后,你们二房不是迟迟不肯应下嘛,你二姑有点急了,还跑回来催过一两次呢!” 小严氏为何这个时候插话? 自然是她察觉到沈采薇神色不同以往,好像要动手打人,便趁机给沈月娴“上眼药”,想借着沈采薇的手,好好收拾收拾沈月娴。 尽管小严氏经常无事生非、兴风作浪,可这一回,她还真不是无端害人,实在是事出有因。 要知道,小严氏狠狠得罪了严氏和沈月婵,她深知这对母女的性情,绝对不会轻易放过自己,八成会让沈月娴出主意教训自己。 沈月娴的主意……那可真是要命哪! 倘若自己真被她的主意整治了,就是不死也得脱层皮。 小严氏不想脱皮,更不想死,所以她选择先下手为强,设法让别人收拾出面沈月娴,最好把沈月娴收拾得生活不能自理,让她也再没有精力出坏主意。 近来小严氏一直在走霉运,诸事不顺,但这一回……她如愿以偿啦! 小严氏的话音刚落,沈采薇就一把抄起严氏刚端上来的茶水点心,用力泼向沈月娴,泼了她个满头满脸。 紧接着,沈采薇接过沈采萱递过来的门闩,踏步上前,对着沈月娴就是一顿打。 第85章 拉偏架 唉呀妈呀,小萝莉秒变母夜叉,这画风变得太快,除了沈采萱等人,在场众人都惊呆惹。 尽管沈月娴今年三十有五,正当壮年,且多年来养尊处优,身形健壮滚圆,论武力值,应当远胜于年仅十二、纤细娇小的沈采薇。 但,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了,沈月娴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失了先机,再者她赤手空拳,而沈采薇手中却持有“武器”,几个因素综合在一起,她的武力值大打折扣,一时之间,完全处于下风。 眼睁睁的看着女儿只能挨打,不能还手,严氏急得团团转,忙勒令沈世华和苏氏上前制止沈采薇。 沈世华和苏氏素来对严氏言听计从,可这一回,他们夫妇置若罔闻,就这么插手看着。 说实在的,沈月娴三番五次冲沈家二房下黑手,尤其是沈采芝,被她坑进了深宫,至今生死不明,在这种背景下,沈世华夫妇没有冲着沈月娴喊打喊杀,亲自下场手撕,就已经很克制了。 还想让他们夫妇去拉架?啊呸,做梦去吧! 眼见使唤不动沈世华夫妇,严氏心里破口大骂,转而将目光投向了沈世荣和秦氏,要求他们夫妇出手解救沈月娴。 沈世荣和秦氏对视一眼,便朝沈采薇走了过去。 换做平时,沈世荣和秦氏不一定这么配合,多半就袖手旁观了。 可沈月娴不是刚给沈正樟谋算了一门极好的亲事嘛,这门亲事还没成呢,倘若这个时候,她这个中间人受伤了,谁来继续牵线搭桥呢?这不是耽误事儿嘛! 为了不耽误沈正樟的锦绣前程,沈世荣和秦氏,一个作为伯父,一个作为伯母,就要联手制服沈采薇这个侄女了。 最值得一提的是,或许是生怕沈采薇手中舞动着的那根门闩伤到自己,沈世荣抄起了一条长凳。 沈世荣拿着那条长凳,到底是想砸沈采薇手里的门闩呢,还是想砸……沈采薇本人?! 沈采萱双眼微眯,神色一厉,正要出手制止沈世荣。 就在此时,一直作壁上观的张有粮跳了出来,先是一脚踹飞沈世荣,紧接着又一脚踹翻秦氏。 如此一来,沈世荣和秦氏别说殴打沈采薇了,他俩甚至连沈采薇的衣角都没碰到。 可张有粮却指着倒地不起的沈世荣和秦氏,破口大骂。 什么“以大欺小”,什么“偷施暗算”,什么“人多欺负人少”,又是什么“助纣为虐拉偏架”…… 总而言之,张有粮将沈世荣和秦氏骂了个狗血淋头。 沈世荣&秦氏:“……” 他们夫妇有心想要反驳,可是张有粮因为讨债而来,来者不善,更要命的是,他显然身怀武功,且武功不弱,他们夫妇不敢轻易得罪,只得忍气吞声,继续趴地上装死。 张有粮骂的差不多了,那边沈采薇也打得差不多了。 其实,沈采薇也想多打一会儿,最好活活打死这个毒妇,可她毕竟年幼,气力有限,打了一会儿就打不动了,只得遗憾罢手。 沈采薇随意丢掉手里的门闩,对着趴在地上动弹不得的沈月娴,啐了一口:“今儿个算是便宜你了!” 或许是巧合吧,那根门闩恰好滚到了严氏的脚下。 严氏看了眼门闩,又一一扫过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女儿、儿子和儿媳,额角青筋乱跳,饶是她惯会装相,看到眼前的惨像,也忍不住破功了。 “沈采薇!你一个做侄女的,怎么能殴打姑母?!你眼里还有没有长幼尊卑?简直无法无天!”严氏冲着沈采薇大吼大叫,吼叫声几乎要掀翻屋顶,“跪下,你赶紧给我跪下,向你二姑磕头认罪!” “跪下?磕头认罪?没错,确实有人应该跪下来磕头认罪。”张有粮斜睨了一眼地上的沈月娴,满脸毫不掩饰的鄙夷,“不过,不是那个做侄女的,而是这个做姑母的!” 盛怒之中的严氏失去了理智,完全忘了张有粮讨债鬼的身份,竟然对他也大吼大叫:“你他娘的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听到严氏骂娘,张有粮的脸色倏地阴沉了下来,他径直看向一直默不吭声的沈寿海:“你的妻女如此不上道,你都不管管么?你要是继续坐视不管,我可就要替你管教了!到那时候,你沈家没面子,可别怨我!” 沈寿海:“……” 讲真,不是他坐视不管啊,实在是事情发展的太快。 谁能想到沈采薇一言不合就动手呢?他根本就来不及管好伐。 等他反应过来,张有粮已经出手拉偏架了,如此一来,他真不知道该站哪边好,只好继续观望。 况且,况且……该受管教的不应该是动手打人的沈采薇么?为何要让他去管教吃了大亏的沈月娴等人? 这,这简直毫无道理可言! 沈寿海深吸一口气,按捺住满肚子的槽点,向张有粮赔了个笑脸,随即一转头,板起脸来,训斥严氏道:“你他娘的嘴巴给我放干净点!再满嘴喷粪,当心我大耳刮子抽你!” 严氏与沈寿海成婚三十年,这还是严氏第一回听到沈寿海如此疾言厉色的训斥自己,仿佛一盆凉水当头浇下,整个人瞬间就清醒了。 严氏不敢耽搁,赶紧向张有粮赔罪:“方才是我说错话了,张爷,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就不要同我这个糟老婆子计较了吧。” “哦,说错话了?”张有粮不依不饶,咬文嚼字道,“方才你指责我胡说八道,现在你又口口声声说自个儿说错话了,言下之意,你承认方才是在污蔑我,我其实并没有胡说八道,对吗?” 严氏无暇多想,就顺着张有粮的话,附和道:“没有胡说八道,你没有胡说八道,胡说八道的是我,是我这个糟老婆子!” “如此说来,你也觉得应该跪下来磕头认罪的是这个做姑母的。”张有粮低头看着地上的沈月娴,冷冷道,“听到没?钟沈氏,你亲娘让你跪下来磕头认罪呢!你怎么还趴着?还不赶紧跪下!” 被打得爬都爬不起来的沈月娴:“……” 就在不久前,躺在隔壁屋睡午觉的沈月婵被吵醒了,跑过来查看情况。 沈月婵是个窝里横,一见到张有粮——这个身强体壮的陌生男人——立刻犯怂了,一个字不敢多说,老老实实贴墙边站着。 可这会儿,沈月婵觉得张有粮着实欺人太甚,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奓着胆子道:“不、不是,挨打的不是沈采薇,是我二姐,是我二姐啊!按理,就应该让沈采薇跪下来,向我二姐磕头认罪!顶多现在不追究沈采薇的责任,饶她这一回,不要她磕头认罪。可怎么也不能够要求我二姐磕头认罪吧?这,这不是颠倒黑白么?岂有此理,简直岂有此理!” “这个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女人是谁?”张有粮吐槽道,“我说,要么别涂胭脂,要涂就好好涂,行不?哎哎哎,大伙儿看看她那张脸,大红色的胭脂涂在脸上,也不晓得抹匀了,搞得红一块白一块的,就跟猴屁股似的!” 沈月婵向来自诩美貌,现如今她那张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脸蛋被陌生男人贬低为猴屁股,顿觉受到了一万吨的暴击伤害,哇的一声哭出来,随即掩面逃走。 沈采萱看在眼里,暗暗竖起了大拇指,心说:“这个张有粮,绝对是个人才啊!如此人才,当趟子手实在是太可惜了,他应当走上更好的平台,一展所长才是!” 至此,张有粮的表现就令沈采萱非常满意了,没想到的是,张有粮后面还有更加惊艳的表现。 只听张有粮痛心疾首道:“你们这些人啊,只看到了侄女打姑母,却不想想,好端端的,侄女为何要动手打姑母呢?” 说着,台词功底一流的张有粮就巴拉巴拉,飞快说出了那两门亲事的内情。 “一个傻子,一个武疯子,他们的家人又是那样的自私自利、冷酷无耻——如此对象,那般人家,在她钟沈氏口中,却成了上佳的女婿人选,万里挑一的好人家!说实在的,就算是素不相识的外人,也不能这么坑害人家,更何况是侄女?做姑母的,竟然如此坑害侄女,简直丧心病狂!”张有粮对着地上的沈月娴指指点点,“你们说说看,这种毒妇,是不是该打?” 沈寿海惊呆了,过了良久,方才回过神来,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严氏:“张爷说的都是真的?月娴介绍给你的那两门亲事,一门对方是傻子,一门对方是武疯子?” 严氏自然不会承认,当即矢口否认道:“不是不是,那当真是两门顶顶好亲事!什么傻子,什么武疯子,根本就是没有的事儿!” “梅山县北沟镇的孙福来家,广岭县姜庄镇的孟成山家,”张有粮紧盯着严氏的眼睛,一字一顿道,“钟沈氏介绍给你的那两门亲事,对方就是这两户人家,我说的没错吧?” 第86章 不要脸 严氏在张有粮那如有实质的凌厉目光之下,怎么也提不起勇气来说谎。 再者,一时之间,她也不可能似模似样的捏造出另两户人家来应付过去。 倘若说谎,谎话必定一戳就破。 万般无奈之下,严氏只得实话实说,低声道:“是。不过……” 张有粮根本不给严氏狡辩的机会,她承认的话语刚说出口,便打断了她:“实话告诉你,沈世华听说你给他的两个女儿张罗了两门好亲事,第一反应就是他后娘八成又在作妖。 “尽管只是猜测,没有证据,可事关两个女儿的终身幸福,沈世华不敢心存侥幸,立刻求到了咱们东家那儿,请咱们东家出手相助,帮忙调查一下那两户人家的底细。 “反正咱们少东家是捕头,手下有一帮捕快,调查两户人家而已,哪怕是几百里之外的外县人家,对他来说,也一点儿都不费事,咱们东家就爽快的应了。结果,就打听出了如此骇人听闻的消息来。 “不瞒你说,听了派去外县的两个捕快打探回来的消息,咱们少东家当场就怒了,大骂钟沈氏这个毒妇,还说要将她抓起来关入大牢。 “要不是沈世华再三替钟沈氏求情,说这是家事,自家长辈为人端方,知晓此事之后,必定会公正无私的处置钟沈氏,就不劳烦官府做主了,这会儿钟沈氏应该蹲在大牢里吃牢饭了。” 张有粮所言,沈月娴越往下听,越是胆寒,听到最后,她也不装死了,挣扎着抬起头来,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张有粮,颤抖着嗓子问道:“你的东家……到底是谁?” 话说,沈月娴趴地上这么久,一张大脸紧贴着冰冷的地面,头脑越来越清楚,渐渐的,回过味来了—— 眼前这个男人,口口声声说是押着二房的人过来讨债的,按理,他应当站在二房的对立面。 可从他拉偏架的举动来看,他分明就是站在二房那一边的,搞不好他和二房的人压根儿就是一伙儿的! 什么讨债的?他多半是二房请回来演戏的! 为何要演戏?目的其实不难猜——无非是想讹家里十两银子,顺便再借着讨债的由头,给她娘、她哥、她嫂以及她……这些二房看不顺眼的人点颜色瞧瞧。 正是想明白了这一点,沈月娴虽然无比难堪,内心深处却不是特别畏惧。 沈月娴甚至开始凝神细听张有粮的每一句话,企图从他的话语之中找到漏洞,然后一举戳破他与二房的人之间鬼把戏,将他们通统扫地出门,让他们滚蛋,彻底滚蛋! 可听着听着,沈月娴发现事情的走向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这又是捕头,又是捕快,又是大牢的,张有粮话语之中居然牵扯到了官府! 这,这也忒匪夷所思了! “鼎丰楼的郑老爷呀!”张有粮道,“你婆家在永安街上开绸缎庄,那条街上就有一家鼎丰楼的分号,料想你应该听说过咱们东家的名头吧?” 听过,当然听过! 县城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鼎丰楼的东家郑宝诚与县丞大人是郎舅关系——郑宝诚是县丞大人的亲姐夫! 说起郑家,那可是整个温阳首屈一指的大户人家。 论钱财,郑家绝对能够排进温阳县前五;论势力,除了几位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谁敢在温阳地界上与县丞大人的姐夫家别苗头?可以说,整个温阳,绝大多数人在郑家面前,都得客客气气的。 毫不夸张的讲,同是商户人家,林家也很富贵,可与郑家一对比,就不够看了,人家郑家能甩林家好几条街。 对了,郑家可不光有个县丞亲戚,他家还有个当捕头的少爷。 虽说捕头没有品级,只能算是吏,还谈不上官,可饶是如此,捕头也不是平头百姓能够得罪得起的。 尤其是商户人家,做生意时,不免要与捕快这些最基层的执法人员打交道,倘若得罪了捕快的头儿,这生意可就别想安安稳稳的做下去了。 所以说,惹不起惹不起,毫无疑问,郑家绝对是沈月娴惹不起的存在。 但,眼前这个粗鲁无礼的男人当真是郑家的伙计? 好,就算他是,可沈世华当真深受郑宝诚喜爱,不仅能够让郑宝诚帮他垫付医疗费,还能够说动郑宝诚帮他调查外县的两户人家? 这,这……不大可能吧? 沈世华老实木讷,平凡庸碌,哪有什么讨喜之处?就他,何德何能,能令郑宝诚另眼相看? 再者,倘若沈世华真在郑宝诚跟前那么得脸,他还跑去码头搬什么货?直接进鼎丰楼当伙计不好么? 沈月娴严重怀疑张有粮是在信口开河、乱攀关系,不禁露出狐疑之色。 “钟沈氏,你这是什么表情?怎么着,你不信我说的话,疑心我是在说谎骗你,是吧?”张有粮冷笑一声,“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是真是假,一验即知。” 说罢,张有粮转身就打开堂屋的门,一脚踩在门槛上,冲着门外大声道:“走,咱这就搭车前往鼎丰楼的总号,好让你们亲自会一会咱们东家,好让你们亲耳听一听咱们东家所言,由他来告诉你们,我所言到底是真是假!” 沈月娴原以为张有粮是个李鬼,所以她心里并不是特别畏惧张有粮,并没有太把他的话当回事儿。 可现在,张有粮居然主动提出要去找郑宝诚验明真假,这、这表现得也太自信了吧! 不对不对,这套路不对! 倘若张有粮真是骗子,他就不应该使用这种一戳就破的骗术。 难不成,张有粮不是李鬼,而是李逵? 意识到张有粮极有可能不是假货,而是真货,沈月娴不禁慌张了起来,而更令她慌张的,还在后面呢。 只听张有粮又道:“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们几个身为父母兄嫂的,一个个的都包庇钟沈氏,不愿意好好管教她。既然如此,我也就不指望你们管教了!这样好了,等证明了我所言非虚之后,我就将钟沈氏交给咱们少东家,请他把人给提溜去县衙,让官府来好好惩治惩治这个毒妇。” 说罢,张有粮抬脚就走,看似是要去取车,迫不及待的要回县城。 沈月娴慌了,这回她彻底慌了。 尽管沈月娴心中依旧存疑,无法彻底相信张有粮所说。 但,有些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万一呢,张有粮不是在信口开河,他确实就是郑家的伙计,且郑家的少爷确实很厌恶她的作所作为,确实有意送她去吃牢饭呢? 那么这会儿张有粮非拉着他们几个去鼎丰楼的总号,她岂不是羊入虎口、自投罗网? 不行不行,在事情彻底查清之前,决不能让张有粮将她拉去鼎丰楼! 思及至此,沈月娴前一刻还奄奄一息、半死不活的瘫在地上,下一刻就龙精虎猛、精神抖擞的一跃而起,几个箭步上前,一把扯住张有粮:“张爷,我相信你,我完完全全相信你!验明真假什么的,就不必了,真不必了,咱就别去鼎丰楼费那个事儿了啊!” 不知是沈月娴原本力气就这么大,还是情急之下力气暴涨,反正张有粮挣扎了两下,竟然没能挣脱沈月娴的“魔爪”。 “有话不能好好说么?拉拉扯扯作甚?”张有粮皱眉瞅着被沈月娴死死抱住的胳膊,训斥道,“沈月娴,你一个妇道人家,竟然拉着陌生男人不撒手!你还知不知道羞耻?还要不要脸?” 沈月娴被训得面红耳赤,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然而,都已经无地自容到这个地步了,沈月娴依旧紧紧扯住张有粮不放。 在沈月娴想来,扯住张有粮不放,这样做顶多被骂几句“不要脸”,但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张有粮就不能够拉自己去鼎丰楼了。 要是碍于面子,放过张有粮,说不定后果很严重,保不齐自己就要蹲大牢了! 沈月娴不想蹲大牢,是以她只得没脸没皮的缠住张有粮。 这世道,已婚妇人对陌生男人拉拉扯扯的,这事儿要是传出去,倒霉的可不光是已婚妇人,陌生男人也极有可能会受到牵连。 虽说这儿是沈家的堂屋,里面除了张有粮这个受害者,其他都是沈家人,这等荒唐事传出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事无绝对。 沈采萱看了一眼满脸兴致盎然正在看好戏的小严氏,秀眉微蹙,略一沉吟,便踏步上前,出手将沈月娴从张有粮身上撕了下来。 沈采萱温言劝道:“张爷,既然钟沈氏死活不愿去鼎丰楼,那就如她所愿,别去了吧。” 张有粮揉了揉被抓痛的手臂,愤愤道:“鼎丰楼可以不去,但官府一定要去!哼,这种毒妇,要是不狠狠收拾一顿,她就不长记性,日后必定还会使坏!听我的,拉她去官府,让官府来好好收拾她!” “依我看,官府就算了吧。”沈采萱道,“钟沈氏居心不良,想要借着亲事,剪除我和我二姐——这一点,毋庸置疑。可问题是,她的奸谋不是被识破了么?这样一来,她就属于犯罪未遂。依照大燕律,犯罪未遂不算犯罪,不用承担责任。就这么把她拉过去,保不齐官府都不会受理。” “倘若是别人把她拉过去,或许官府嫌事儿小,不予受理。”张有粮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可要是换成咱们少东家,相信我,官府一定会收了她。” “就算官府肯将她收押又如何呢?”沈采萱摇头叹息,“这只是暂时的,官府是不会严惩她的,相信很快就会把她放出来了。” 张有粮道:“的确,按照律法,不能让她去流放,更不能杀她的头,确实不能严惩她,但可以小惩大诫嘛,比方说,打她几板子,关她几天。” “打几板子,关上几天……这种小惩,真能大诫?”沈采萱一脸不信,“不是吧?这又不伤筋又不动骨的,这点惩戒对于钟沈氏那种没脸没皮的毒妇来说,毛毛雨啦,不会起到什么作用的。算了算了,料想官府也治不了她,押送去官府什么的,唉,就别费那事儿了。” “诶,这你就不懂啦!”张有粮解释道,“打几板子,关上几天——这种惩戒本身是没什么,可它带来的影响却很大。要知道,一个妇道人家,被拉到众目睽睽的大堂上打几板子,再被扔进肮脏不堪的大牢里关上几天,还有什么清誉可言?她身上就有了污点! “虽说咱们燕国民风开放,妇人身上有了污点,不一定会被拉去沉塘,可死罪能免,活罪难饶,这种妇人多半会被婆家休弃。 “你想啊,钟沈氏今年都三十好几了吧,又是一副痴肥长相,这样的年纪,这样的长相,被婆家休弃之后,还能有什么出路?必定只能留在娘家,而且会一直留着,让父母兄嫂养一辈子! “你爹的后娘不是对不住你们一房么?那就让她来养活被休弃的女儿吧!这也算是对她的一种惩罚了。 “你看,只要把钟沈氏拉去官府,不但能狠狠教训她本人,还能顺带着收拾你爹的后娘,真可谓是一举两得,多好!” 话音刚落,沈采萱便低头沉吟起来,仿佛是被张有粮说动了,正在纠结着到底要不要将沈月娴押送去官府。 第87章 原地爆炸 伴随着沈采萱的沉默,整个堂屋陷入了一片诡异的寂静,很显然,在场众人都受到了方才那番对话的影响。 方才,沈采萱和张有粮你一言我一语的,仿佛在说对口相声。 他二人说了一大堆,归纳如下: 张有粮坚持要将沈月娴押送去官府,沈采萱则反复劝说他不要这么做。 沈采萱的这一举动,乍看起来,是在帮沈月娴,貌似是出于一片好意。 可沈月娴越听越不对劲,越听越寒心,听到最后,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在此之前,沈月娴之所以死活不肯蹲大牢,只是因为她觉得蹲大牢太丢脸,一时之间,还没想太多。 直到听了方才那番对话,沈月娴才意识到,一旦蹲了大牢,丢的可不光是脸面,而是整个人生——她会被休弃,却无法再嫁,只能回到娘家,过着寄人篱下的凄惨日子,孤独终老。 唉呀妈呀,光是想想,沈月娴就觉得彻骨生寒,心底一片冰凉。 其实,心底一片冰凉的何止沈月娴,沈月娴的父母兄嫂也是如此。 说实在的,倘若沈月娴偶尔回趟娘家,他们可以接受,甚至还很欢迎,可要是沈月娴一直赖在娘家,他们可就接受不了了。 一想到沈月娴被休回娘家后,他们就得白白养着她,且要一直养,一直养,养到她死,他们便不寒而栗。 不行不行,什么终老到死,什么养到她死……这种后果,自己承担不起,也不想承担。 为了避免这种后果,沈月娴和沈寿海等人都开始思索起了对策,谋划着该如何才能够妥善的解决此事。 过了良久良久,沈采萱率先打破沉默,开口道:“官府是什么地方?那就是牧民教化、惩恶扬善的所在。我相信,倘若将钟沈氏交由官府处置,官府必定会好好管教她,教她做人。可问题是,这样一来,钟沈氏的恶行势必会传开,搞不好会传遍整个温阳。 “虽说早在十几年前,钟沈氏便嫁入钟家,成了钟家人,不再是咱们沈家的人了,可她毕竟出自咱们沈家,是咱们沈家的外嫁女,倘若她的名声坏了,咱们沈家的名声怕是也会遭殃。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为了咱们沈家的名声着想,最好不要将钟沈氏押送去官府。” 此言一出,沈月娴等人都长长的松了一口。 然而,沈采萱说话大喘气,又补充道:“但,钟沈氏为了谋取私利,不惜谋害娘家侄女,如此行径,绝对称得上丧心病狂、令人发指。对于这种不择手段的毒妇,不管教是不行的。 “现如今,钟沈氏的娘家人——也就是我奶他们,不乐意管教,偏生又不便将钟沈氏交由官府管教,那没有办法了,只好让钟沈氏的婆家人——也就是钟家人,来好好管教管教她了。事不宜迟,这样吧,张爷,麻烦你现在就帮我把钟沈氏送回钟家。” 张有粮一口应下:“行……” “不行!”不等张有粮把话说完,沈月娴就咆哮着打断了,“甭管是娘家人,还是官府,亦或是婆家人,都休想管教我!” 真的,这会儿沈月娴都快被逼疯了! 自个儿兴冲冲的回娘家,想要将林沈两家的亲事坐实,结果还没谈拢呢,就被狠狠修理了一顿。 这就够过分的了,更过分的是,沈采薇这个打人的没有得到任何惩处,反倒是自个儿这个挨打的要被拎去狠狠收拾。 他娘的,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沈月娴真的是要原地爆炸了。 不得不说,沈采萱折磨人非常有一套。 如果沈采萱一开始就表明态度,说要将沈月娴押送去官府或是婆家,沈月娴的反应还不会这么激烈。 偏偏沈采萱就是不走寻常路——一会儿不同意把沈月娴押送去官府,一会儿又觉得把沈月娴押送去官府蛮好,一会儿又大人大量,决定不把沈月娴押送去官府,一会儿又不依不饶,让张有粮把沈月娴押送回婆家——绕来绕去、反反复复,就是不肯痛痛快快给出一个准信。 在这一过程中,沈月娴始终被沈采萱牵着鼻子走,随着沈采萱反复无常的话语,沈月娴的情绪上时上时下、大起大落,最终……彻底失控了! 面对急红了眼、状若疯妇的沈月娴,张有粮丝毫不惧,冷冷道:“行不行的,可由不得你。” 说罢,张有粮便跨出屋门,朝骡车的方向走去。 沈月娴有心想要故技重施,扯住张有粮不放,奈何她与张有粮之间隔着一个沈采萱,根本无法够着张有粮。 “站住,你给我站住!”沈月娴束手无策,眼睁睁看着张有粮越走越远,都快吓尿了,朝着张有粮的背影大吼大叫。 眼见事态就要失控,严氏急得团团转,情急之下,她推了推身边的沈寿海。 沈寿海……不为所动,依旧傻站着。 严氏心中破口大骂,嘴上却悄声提醒道:“林家的亲事,老四的前程……” 是呀,这些事儿还指望着沈月娴呢! 这个时候,沈月娴还不能出事。 利益攸关,沈寿海终于不再明哲保身,行动了起来。 “且慢!”年过五十的沈寿海快步赶上张有粮,一把挽住他胳膊,“误会,这里面有误会!张爷,你先别忙着走,听我慢慢给你解释啊!” 其实,张有粮只是做做样子罢了,并不是真心要押送沈月娴回婆家,听了这话,他当即止住脚步,回过头来,满脸诧异:“误会?这里面能有什么误会?” 鬼知道这里面有什么误会! 沈寿海这么说,只不过是想将张有粮骗回来而已。 沈寿海道:“隔墙有耳,有些事情要是让外人听去了,可就不妙了。咱们回屋说,回屋再说。” 张有粮依言回屋,沈寿海紧紧跟随。 这么跟了一路,沈寿海总算想出了一套说辞,来替沈月娴开脱。 “我二女儿介绍过来的两门亲事,一门对象是傻子,一门对象是武疯子,这种亲事,坑人,实在是太坑人了!竟然做出如此坑人的勾当,别说二房的人要打她了,就连我这个当爹的,也想要狠狠打她!”沈寿海先是痛批了沈月娴一通,随即话音一转,“只是,依照我对她的了解,她或许有自己的小心思,却并非真正恶毒之人,按理,她不应该做出如此坑人的勾当来啊。所以我就在想,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会不会……她上了别人的当,误信了别人的话,才会给娘家人介绍了那么两门亲事?” 在严氏的安抚下,狂躁的沈月娴已然冷静了许多,听了这话,顿时眼前一亮。 没错,自个儿大可以推卸责任、死不认账嘛! 张有粮等人为何咬住自己不放?不就是因为他们获悉了那两门亲事的内情,恨上了从中牵线搭桥的自己嘛。 那两门亲事确实很坑,这是事实,无可辩驳。 但,自己完全可以推说不知情,上当受骗,误以为那两门亲事乃是千载难逢的好亲事,这才出于好心,介绍给了严氏,之后严氏又说给了二房的人听。 如此一来,张有粮等人就没有理由恨自己了,自然也就不会咬住自己不放了。 经沈寿海这么一提醒,沈月娴立刻想出了一条脱身妙计,反应不可谓不快。 其实,沈月娴颇有城府,换做平时,何须别人提醒,她自己就能够想出办法来脱身。 可这不是倒霉催的,碰上了沈采萱和张有粮么? 沈月娴差点没被这俩戏精搞疯,焦头烂额,哪里还能想太多、想周全? 现如今,沈月娴冷静了下来,智商重新上线,当着众人的面,脸不红心不跳,将所有的罪责都推到了别人身上。 要不是沈采萱等人早已从蒋媒婆那儿了解到了事情真相,保不齐还真就被沈月娴这个谎话精给糊弄了过去。 沈采萱看破不说破,似乎真信了沈月娴的那套说辞,追问道:“你说那两门亲事是媒婆介绍给你的?哪个媒婆?你把她的名字和住址告诉我,我现在就找上门去,好好和她算算这笔血帐!” 说罢,沈采萱向沈采薇使了个眼色,又飞快扫了一眼不远处的地面。 沈采薇会意,当即捡起地上那根门闩,用力挥了两下,狠狠道:“好个恶媒婆,竟敢如此害人!哼,我非打断她两条腿不可!” “打肯定是要打的,不过不能咱们来打,得由二姑出手才行。毕竟,那媒婆并没有直接骗咱们,她骗的是二姑,细论起来,二姑才是最大的受害人。要知道,咱们姐妹有惊无险,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倒是二姑,正是因为误信了那媒婆的鬼话,才会挨了今天这顿打。”沈采萱看向鼻青脸肿、灰头土脸的沈月娴,笑吟吟道,“二姑,那媒婆把你害得这么惨,你可要狠狠打她一顿,啊不,打她好几顿才行。依我看,至少要打断她两条腿,如果可以的话,你再加把劲,顺便把她的两只手也敲断。” 第88章 对天发誓 话音刚落,沈采薇便将那根门闩塞入沈月娴手中:“别看这根门闩不起眼,挺细的,可打起人来还是蛮疼的……”说到这儿,沈采薇仿佛骤然想起了什么,捂嘴笑道,“哦,想必这一点,我就是不说你也知道。反正啊,这根门闩挺好使的,你就拿着它去收拾那媒婆吧。” 手握门闩的沈月娴:“……” 讲真,要不是碍于身手出众的张有粮在场,沈月娴真想把手里的门闩用力挥向沈采薇,让她也尝一尝被门闩痛揍的滋味。 沈月娴深吸一口气,强扯出一抹笑容来,小心翼翼道:“依我看,上门找那媒婆算账什么的……嗯,还是算了吧。” 沈采萱挑眉:“哦,算了?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自然是害怕得罪蒋媒婆啊! 倘若沈采萱只是向沈月娴索要蒋媒婆的信息,然后根据给出的信息,自行上门找蒋媒婆算账,沈月娴可以告诉他们。 事实上,沈月娴很期待沈采萱等人上门与蒋媒婆对撕。 撕吧撕吧,最好二话不说,一冲上去就撕,彻底惹恼蒋媒婆,逼她搬出后台,往死里收拾沈采萱等人。 可问题是,沈采萱不光索要蒋媒婆的信息,还要求沈月娴亲自出手,狂殴蒋媒婆。 妈耶,这要是真动手了,她沈月娴还不得与蒋媒婆结下死仇啊? 一想到蒋媒婆的后台乃是主簿大人,沈月娴便心生畏惧。 在这种情况下,沈月娴可不敢随意透露蒋媒婆的信息,只得信口开河道:“因为那媒婆不是温阳人,她家远在府城,我虽然认识她这么个人,却不知道她家住哪儿。” 此言一出,沈采萱的脸色倏地阴沉了下来:“一个连家住哪儿都不知道的媒婆介绍给你的亲事,你竟然丝毫不怀疑,就这么轻信了?别人信不信我不知道,反正我是不信的。 “虽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可咱们好歹做了这么多年亲戚,彼此之间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了解的。钟沈氏,在我的印象里,你可不是很容易轻信别人的那种人啊!” 话到此处,沈采萱神色一厉:“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在说谎骗我?!什么媒婆不媒婆的,压根儿就没有这么个人!从头到尾,就只有你一个人,那两门亲事根本就是你一手包办的,并无他人参与其中。你,就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这个时候,张有粮在边上不失时机的来了一句:“还跟这骗子多说什么?趁着天还没黑,赶紧的,把她拉回婆家,让婆家人好好治治她这说谎的毛病!” 又来! 张有粮威胁的方式千篇一律、毫无新意,但胜在有效。 饶是沈月娴反复对自己说冷静冷静,她也忍不住慌张起来,忙辩解道:“没有说谎、没有说谎!我是真的、真的不知道那媒婆的住处啊!” “到底是真不知道,还是子虚乌有,说不出来?”沈采萱神色冷凝,“你心里应该很清楚,我问你要那媒婆的住址,可不光是为了打上门去,更重要的,是想要看你与她当面对质。惟有通过当面对质,我才能够真正相信你,相信你只是受人蒙蔽,错不在你,而在于那个蒙蔽你的媒婆。 “现如今,你闪烁其词,怎么也给不出那媒婆的详细信息。如此一来,可就没法儿让你和那媒婆当面对质了。不经过当面对质,你让我怎么相信你?” “有什么好相信的?钟沈氏谎话连篇,根本就不值得相信!”张有粮道,“咱都给了她机会了,她却不懂得珍惜,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很显然,什么恶媒婆,不存在的,真正恶毒的就是她!还和这毒妇多废话什么?赶紧的,把这欠管教的玩意儿,送去她该去的地界!” 说罢,张有粮便撸起袖子,从怀里掏出一捆事先准备好的麻绳,狞笑着向沈月娴走去。 眼见张有粮要动真格的,爱女心切的严氏情急之下,忍不住跳了出来,替沈月娴作伪证:“那媒婆可不是瞎编出来的,是真有那么个人!对了,那媒婆以前还来过咱们家几回。 “都说‘媒婆的嘴,骗人的鬼’,咱们也知道不能轻信媒婆,居无定所的媒婆就更加信不得了,可那媒婆长了一张忠厚老实的脸,说出的话也让人觉得很实在,着实令人生不出提防之心来。 “正因如此,我那傻女儿才上了她的当,连带着我也跟着着了道,将那两门坑得要死的亲事当成了天大的好亲事,兴冲冲的介绍给了二房。” 媒婆的嘴,骗人的鬼? 不不不,严氏的嘴,那才是真正的骗人的鬼! 除了头两句——蒋媒婆确有其人,且来过几回沈家——这是真话,其他的,全特么的是谎话! 当着众人的面,苦主就在眼前,严氏还能从容不迫的睁着眼睛说瞎话,说谎的本领可见一斑。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论说谎,相比起严氏,沈寿海也不遑多让。 只听沈寿海附和道:“我那傻女儿有眼无珠,错信了那媒婆,确实有不是的地方,可她真不是成心的啊,并不是有心要加害二房的两个姑娘,这纯属于好心办坏事。就念在她一片好意的份儿上,饶了她这一回吧!” 真不是成心的……并非有心加害……好心办坏事……一片好意…… 嗨哟,这么假的瞎话,恐怕也就只有沈寿海能够如此坦然的说出来。 乖乖,他那脸皮比城墙都要厚! 讲真,无耻成这样,也没谁了。 沈世华和苏氏一直冷眼旁观,早已获悉真相的他们不再像以往那样轻易的就被蒙蔽了,可以清醒的分辨出谁在说真话,谁在说谎话。 看到沈寿海和严氏为了捞出沈月娴,相继跳了出来,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沈世华和苏氏顿觉心中一片寒凉。 严氏倒还罢了,没想到啊没想到,素来以公正慈爱面目示人的沈寿海竟是这种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卑鄙小人! 就这么一小人,一直以来,自个儿都崇拜着、尊敬着、深信不疑着…… 如今看来,呵呵,自个儿真是有眼无珠,信错了人啊! 今日之前,沈世华和苏氏虽然对严氏极度反感,恨不能立刻与她划清界限,但对沈寿海还是颇为敬重的,一想到分家了,就不能时常与他见面,心中就很有几分不舍和留恋。 可是现在,沈寿海多番袒护沈月娴的举动,终于将那些不舍和留恋彻底耗尽。 对于分家,沈世华和苏氏再无一丝一毫的犹豫。 沈世华和苏氏被沈寿海刷新三观,以为这已经是极限,岂料后面还有更加劲爆的戏码。 沈采萱冷冷看着沈月娴:“本来,不经过当面对质,只凭一面之词的话,我是说什么都不会相信你的。可这不是有爷和奶替你担保么?看在爷和奶的份儿上,我可以信你一回。”说到这儿,沈采萱话音一转,“但,这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必须对天发誓——关于那两门亲事,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若有半句虚言,就让你以及你的父母兄嫂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此言一出,沈月娴以及沈寿海等人的嘴角全都抽搐了起来,不约而同的在心中破口大骂:“这小娘皮,好恶毒啊!” 冥冥之中,沈采萱仿佛听到了他们几个的叫骂声,狐疑的从他们的脸上一一扫过,秀眉紧锁:“既然钟沈氏本人再三强调自己没有撒谎,身为父母兄嫂的你们又很信任她,那么,何妨发这么个誓呢?反正在你们看来,钟沈氏说的都是真话,根本不用担心誓言应验,日后会遭报应啊!既是这样,你们一个个的,怎么满脸的抗拒不情愿呢?怎么着,有意见啊?有意见的话,你们就说出来呀,说呀!” 沈寿海和严氏方才已经旗帜分明的站在了沈月娴一边,不便当众反悔,只好闭嘴。 沈世荣和秦氏则不同,他们夫妇并没有明确表达出自己对沈月娴的信任,现在还有退缩的余地。 沈世荣张了张嘴,刚想发表反对意见,就在此时,秦氏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袖,然后趁着其他人不注意,给他做了个口型——林家。 是呀,他们大房还指望着沈月娴能够促成沈正樟与林家小姐的亲事呢,在这门亲事彻底落实之前,沈月娴还不能倒下。 于是乎,沈月娴的父母兄嫂全都保持沉默,谁都没有吱声。 不说话?不说话沈月娴就当他们默许了,当众发下了那个毒誓。 现代很多人不那么看重誓言,有些时候,山盟海誓,张口就来。 古代则不同,古代对誓言很看重,尤其是对涉及到上天、神佛之类的誓言很信重,一般人绝对不敢不拿誓言当回事儿,轻易发誓。 明知沈月娴满口谎言,违背了誓言,沈月娴还敢发誓,沈寿海等人还不阻止…… 啧啧,无论是沈月娴本人,还是沈寿海等人,都特么是狠人啊! 能够利欲熏心到如此地步,令人不齿的同时,也令人心生警惕。 毕竟,连苍天都不畏惧的人,必定毫无底线,这样的人做起恶来,势必肆无忌惮。 沈采萱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小心提防这帮人。 第89章 损招 沈月娴发完了毒誓,沈采萱便遵守承诺,不再为难她,放她一马。 其实,沈采萱今儿个本没打算为难沈月娴。 沈月娴会被狠狠折腾,究其原因,乃是她不修口德,言语中触怒了沈采薇,引得沈采薇对她大打出手。 做侄女的把姑母给打了,这还了得? 这不,严氏当场发飙,勒令沈采薇跪下来,向沈月娴磕头认罪。 为了替沈采薇解围,沈采萱这才联合张有粮,用围魏救赵的方法,一齐向沈月娴发难。 结果,不仅沈月娴被怼到差点生活不能自理,就连严氏等人也受到了巨大的惊吓。 什么,沈采薇殴打姑母? 事到如今,严氏等人自顾不暇,哪里还想得起这件小事? 至此,替沈采薇解围——这一目的也就达成了。 结束了这么个小插曲,沈采萱终于要开始谈正事了。 沈采萱向张有粮使了个眼色,张有粮会意,当即开口道:“今儿个我过来,就是为了替咱们东家讨回欠债。赶紧的,把那十两银子交出来吧!早点拿到钱,我才好早点走!” 沈寿海和严氏闻言,神色一僵,面面相觑,眼睛里都写着无可奈何。 没错,方才在大庭广众之下,严氏等人信誓旦旦的承诺,必定会将欠款如数归还。 可那只是权宜之计罢了,主要目的是让张有粮离开公众视线,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至于那十两银子…… 怎么说呢?不是不还,而是想拖上一拖,日后再还。 当然了,要是拖着拖着,不了了之,彻底不还,那就更妙了。 以上是严氏等人原本的打算。 现如今,见识过张有粮非凡的战斗力,又获悉了张有粮东家的身份,哪怕明知张有粮与沈采萱等人关系非同一般,那所谓的十两欠银多半暗藏猫腻,严氏等人也不敢恶意拖欠不还钱。 然而,即便严氏等人老实了,愿意还钱了,一时之间,他们也拿不出十两银子来。 原来,沈世贵年纪渐长,要钱的力度就越大,每隔一段时间,就以各种名目向家里索要钱财。 尽管沈家小有积蓄,也经不住沈世贵这么个要钱法儿,到了今年春天,沈家的钱箱就见底了。 哪怕沈寿海找沈世贵谈过,让他省着点花,他还是不知收敛,继续变着法儿的向家里要钱。 就在前几天,沈世贵又以买书为由,要走了整整五两银子。 如此一来,沈家的钱箱里就剩下了几两碎银子和几串铜钱,加在一起都不超过十两。 “张爷,你只管放心,那十两银子咱家一定会还的。”沈寿海面露难色,搓了搓手,“只是,现在咱家手头有点紧,一时之间,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现银来。你看……能不能宽限些日子?给咱点时间去筹钱?” “筹钱?怎么个筹钱法儿?”张有粮脸上流露出毫不掩饰的嘲讽之色,“我知道,你们原打算通过那两门亲事赚取两笔价值不菲的聘金,有了那些钱,别说区区十两,就是三十两、五十两,也能够轻松还上。 “可现在,那两门亲事的黑幕不是被你家二房识破了么?你家二房是肯定不会把两个姑娘嫁过去的,那两门亲事眼看着是成不了了,自然而然的,那两笔聘金你们就拿不到手了。 “你们倒是说说看哪,没了聘金,你们拿什么还钱?从哪儿凑出十两银子来?” 再次惨遭扒皮,沈寿海的胡须忍不住抖了抖,神色尴尬极了,一时之间,竟然无言以对。 “怎么着,想不出法子?”张有粮笑笑,“那我给你们支个招儿吧!” 直觉告诉沈寿海,张有粮不会那么好心给自己支招,倘若支招,支的一定是损招。 沈寿海心惊胆战的问道:“什么招儿?” 张有粮道:“你们沈家的发家史,我是知道的,不就是卖自家的姑娘么?你家二房的姑娘已经被你们算计了个遍,这回你们就放过她们,换个对象坑吧!” 说着,张有粮把目光投向严氏,别有深意的笑了笑:“以前你卖别人的女儿,要不这回,你就卖一卖自己的女儿吧?虽说你那小女儿打扮得花里胡哨的,怎么看怎么不像是良家妇女,正经人家是不可能看上她的,可有些地主老财就喜欢她这轻浮浪荡的调调儿,卖去那种人家,多的没有,但十两银子应该还是值的。依我看,不如把她卖给地主老财好了……” 严氏越听越怒,忍了又忍,终于忍无可忍,厉声打断道:“不行!不行!想都别想!” “不行?”张有粮质问道,“卖别人的女儿行,卖自己的女儿就不行了——这是什么道理?” 还能是什么道理?不就是刀子没扎在自己身上就不觉得疼呗! 卖别人的女儿不心疼,卖自己的女儿心疼啊! 但,这样的大实话,肯定是不能够说出口的。 严氏抿抿唇,沉声道:“反正咱家会设法筹钱,把钱尽快还上的。” “尽快?你这话说的,也太敷衍了吧!”张有粮原本站着,听了这话,当即大马金刀的坐下,翘起二郎腿,老神在在道,“嗐,都给你们指了明路了,你们却不肯照办。不老实筹钱还债是吧?行啊,你们一日不还债,我还就一日不走了!一直待在这儿,吃你们的,喝你们的,住你们的,哼,看谁耗得过谁!” 此言一出,严氏差点喷出一口老血来。 眼前这个讨债鬼哪里是来要钱的,他分明就是来索命的! 要是不赶紧把债还上,用银子打发他走路,往后这日子可就没法儿过了。 不行了不行了,自个儿实在是扛不住了,还钱还钱,赶紧让他拿着钱滚蛋吧! 严氏迫切的想要花钱消灾,便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沈月娴。 沈寿海又何尝不想将这瘟神赶紧送走呢?他也看向沈月娴,目光中带着毫不掩饰的恳求。 沈寿海和严氏目光里蕴含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可沈月娴却仿佛看不懂父母的眼神,没有做出丝毫的回应。 没错,自个儿手里确实是有一笔相当可观的私房钱,别说十两银子了,就是百两银子,她都能够拿得出来。 可她的私房钱与沈家有什么关系?自己都从沈家嫁出去十几年了,早就不是沈家人了。 现如今,沈家筹不到钱,就要外嫁女拿出钱来…… 这,这简直岂有此理! 沈月娴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出钱替娘家人消灾——这明显属于亏本买卖,她是不会做的。 眼见二女儿不理会自己求助的目光,沈寿海按下心中不快,扯出一抹慈爱的微笑,温言道:“月娴,要不你先借家里十两银子应应急?放心是借,不是让你白给。过些日子,家里就能周转过来了,到时候自然就能把钱还给你了。” 相比起借出去再要回来,还是把钱一直揣兜里更稳当。 毕竟,谁能保证有借就一定有还呢? 面对言辞恳切的沈寿海,沈月娴依旧不为所动。 沈寿海看在眼里,一颗心直往下沉,无可奈何之下,只得咬牙道:“咱家很快就会有喜事了。那么大的喜事临门,还愁不能还上十两银子吗?” 沈寿海这话,沈世华等人一时之间或许无法明白其中的深意,沈月娴等人却一下子就反应了过来——沈寿海终于松了口,同意让沈正樟入赘林家了! 一想到家大业大的林家,沈月娴就心头火热,暗暗算计了起来。 一旦林沈两家结为亲家,沈家势必能够得到一大笔钱财,届时十两银子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是个事儿,完全没必要赖账。 既然娘家有还债的能力,不妨就把钱借给他们吧。 再者,仔细想想,娘家人可是出嫁女最大的倚仗,为了十两银子而惹得娘家人不快,那就未免得不偿失了。 心下计较完毕,沈月娴刚要开口答应借钱。 就在此时,沈采萱抢先开口道:“我本以为家里有钱,只是对我爹的死活不上心,不肯把钱花在我爹身上罢了。如今看来,家里不是装穷,是真的拿不出钱来了。既然如此,我也就不为难家里了,那十两银子就不要家里出了。” 啥情况这是? 刁钻古怪又刻薄的沈采萱怎么突然就转了性子,变得这么好说话、这么善解人意了? 画风转变太快,沈寿海等人实在是难以置信。 沈寿海狐疑道:“四娘,你说真的?这笔钱真不要家里出了?” “当然!”沈采萱正色道,“这笔钱乃是为了给我爹看病而欠下的,说到底就是看病钱。我爹正当盛年,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看病?那是因为,我爹在码头上拼死拼活干活儿时,太过劳累,精神不济,结果不小心受了伤。 “原本呢,我是觉得,我爹拼死拼活干活儿不是为了二房,而是为了家里,他是为了替家里赚钱才受伤的,所以这笔钱就该由家里出。 “现如今,我看到了家里的难处,不由得转念一想——没错,我爹是为了替家里赚钱才受伤的,但我爹又何尝不是为了帮商行干活儿才受伤的呢?这笔钱可以问家里要,也可以问雇他的那家商行要啊! “现如今,家里有困难,那咱就去找那家商行要钱,让那家商行替咱还了那十两银子的欠债吧!毕竟,我爹受伤,那家商行身为雇主,赔偿些医药费也是应该的。” 第90章 听壁脚 沈寿海闻言,顿时眼前一亮,捻着胡须,沉吟道:“这法子,到也不是不行。只是……县城的商行都或多或少有些背景,那家商行要是执意不肯出那十两银子,咱也没辙啊!” 沈采萱怂恿道:“行不行的,试试看呗。” “倘若你们客客气气的上门,好声好气的求人家,那么这笔钱八成是要不到手的。”张有粮又热心的支起了招,“依我看,不妨换个方式,用点强硬的手段。比方说,你们全家一起出动,抬着沈世华去那家商行的总号,十几口人,有老有少,堵住人家总号的大门口,该哭就哭,该闹就闹。照这么折腾,相信不出一天,那家商行就会老老实实的出钱了。” 这根本就是无赖做法! 不过,无赖归无赖,应当蛮有效的。 说实在的,这做法挺合沈寿海的心意。 可问题是,眼前这个讨债鬼有这么好心?真会好心替自家支招。 沈寿海总是觉得,张有粮在坑自己。 该不会,该不会……那家商行的东家不是寻常商人,大有来头,倘若跑去那家商行闹事,将会招惹上天大的麻烦? 思及至此,沈寿海心头一凛,小心翼翼的问道:“那家商行……叫什么名字?” “林记呀!”张有粮道。 此言一出,不光沈寿海额角青筋乱跳,就连严氏等人也表情扭曲。 真的,要不是碍于张有粮身手不凡,要不是碍于张有粮的东家非同小可,他们非得把尽出馊主意的张有粮拖出去打一顿不可。 “你们为什么表现出很吃惊的样子?仿佛第一次听说这事儿。咦,这不应该啊!先前我站在你们家门口,曾经当着大伙儿的面,仔细说过沈世华受伤的经过。当时我就提到过,沈世华是在给林记搬货的时候受的伤。”张有粮非常诧异,“怎么回事儿?当时我明明讲的很大声啊,你们一个个的,怎么都没听到呢?” 没听到很奇怪么? 当时严氏等人正在堂屋里商议沈正樟入赘一事,与张有粮隔着两道门——堂屋的门和院子的大门——没听到张有粮所说,这再正常不过了。 不、不是,现在关键不在于听没听到,关键在于,雇佣沈世华的商行乃是林记商行,林记商行啊! 倘若换一家商行,说不定沈寿海等人真就上门闹事,索要赔偿了,可是林记商行……呃,还是算了吧。 就为了十两银子,跑去林记商行堵门,把一门千载难逢的绝佳亲事给搅黄了,这也太不值当了! 沈寿海强行调整好自己的表情,勉强露出微笑:“堵人家大门……这不大妥当吧。算了算了,这钱还是咱家想想办法,自行解决吧。” 说着,沈寿海看向沈月娴,别有深意的问道:“月娴,你说呢?” 沈月娴权衡片刻,说道:“我虽然已经出嫁多年,却依旧心系沈家。现如今沈家有了难处,我也不好坐视不理。这样吧,那十两银子我先出了,好给沈家应应急。” 话音刚落,张有粮就朝沈月娴伸出了手:“钱你出了?那敢情好啊!拿来撒!” 真的,张有粮这么直接、这么老实不客气的人,沈月娴还是头一回见。 沈月娴无语片刻,这才开口道:“十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平白无故的,我怎么可能随身携带这么多银子?我得回婆家一趟,才能把银子取过来给你。” 张有粮道:“这一来一回的多折腾?得,也没折腾了,干脆点,我这就跟着你回婆家,从那儿拿到钱之后,直接就走人,也省的你再跑回来了。” 说罢,张有粮站起身来,仿佛一刻都不愿意逗留,迫不及待的就要跑去沈月娴的婆家领银子。 沈月娴用商量的语气说道:“那个,张爷,你可以等一个晚上么?等过了今晚,明儿个一早我就带你回去拿钱。” “今天不行么?为什么要等一个晚上?”张有粮狐疑道,“你该不会是想趁着夜色,连夜逃跑吧?哼,我告诉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婆家在哪儿,我早就打听得清清楚楚,你要是敢跑,赶明儿我就去堵你婆家的大门!” 沈月娴再度无语,隔了好一会儿,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放心,我不跑,就像你说的,我就是想跑也跑不掉不是?十两银子,我既然说出了,就肯定会出的。只是,现在天色已晚,赶夜路不安全,稳妥起见,咱还是明儿个再出发吧。” 什么赶夜路不安全,这只是借口罢了。 真实原因是,沈月娴不敢现在就回婆家。 要知道,沈月娴被沈采薇用门闩痛揍一顿,一度趴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尽管沈采薇人小力弱,健壮滚圆的沈月娴并没有受重伤,只是受了些皮肉伤而已,并不打紧,但她衣裳脏了,头发散了,脸也有些破相,整个人都狼狈不堪。 就这么回婆家,婆家人势必会追问不休,要求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解释?这让她怎么解释? 是照实说被打了一顿呢,还是说路上遇到打劫的,又或者是说走路不慎摔了一跤,在地上打了个滚? 无论搬出哪一套说辞,都有不妥之处。 有些事情,往往越描越黑,谨慎起见,还是好好捯饬捯饬,明早再回吧。 张有粮奉命保护沈采萱一家,他其实并不想中途离开,沈月娴不肯走,正合他的心意。 只听张有粮不满道:“明儿个再出发是吧?行啊,那我就留下了,吃你们的,喝你们的,住你们的!” 吃就吃吧,喝就喝吧,住就住吧,他们还能说不吗? 沈寿海等人觉着吧,如果只是多停留一个晚上的话,他们勉勉强强还是能够承受的。 为了招待好张有粮,让他好吃好喝,严氏忙领着沈月娴下厨,秦氏则去收拾沈世贵的房间——沈寿海等人可不敢让张有粮打地铺,便打算将全家最宽敞、最舒适的房间,也就是沈世贵的房间,收拾出来,供张有粮住上一晚。 房间收拾出来之前,沈采萱等人领着张有粮回到了西厢房的北屋,也就是沈家二房的住处。 刚将北屋的门关上,沈采薇就笑出了声,忍不住要畅所欲言。 就在此时,沈采萱将食指竖起,贴在唇边,“嘘”了一声,随即迅速指了指窗外,做了一个口型——沈月婵。 在场众人当即会意——沈月婵正躲在窗外,鬼鬼祟祟的听壁脚呢。 于是乎,在场众人不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是根据沈采萱的提示,开始胡编乱造,说起了群口相声。 *** 当天晚上,沈寿海等人不好好睡觉,躲在沈寿海的屋里窃窃私语。 沈月婵将偷听来的“真相”一说,沈寿海等人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据说,沈世华确实很得鼎丰楼东家郑宝诚的看重,但,那是曾经。 自打郑宝诚得知,沈世华成了半残——由于没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沈世华的身体无法彻底恢复,在往后的日子里,别说干重活儿了,连正常的坐立行走都有些困难——便对沈世华的态度一落千丈。 原本郑宝诚安排沈世华住进鼎丰楼某家分号的后院,还叮嘱他好好养伤,可这两天郑宝诚开始催促沈世华离开。 原本郑宝诚很大方的替沈世华垫付了医药费,还让沈世华不要急,慢慢还就好,可这两天郑宝诚开始暗示沈世华赶紧还钱。 沈世华并不傻,在郑宝诚的明示暗示下,他很快就明白鼎丰楼不再欢迎自己,便不再逗留,于今日向郑宝诚告辞。 郑宝诚的确有他重利的一面,但他为人还是不错的。 临行之前,郑宝诚心肠一软,便改变了主意,不要沈世华归还那笔医药费了,且将自己的心腹张有粮叫了过来,让他护送沈世华一家回望山村。 这个护送回家,自然不是单纯的护送,而是郑宝诚生怕沈世华一家就这么回到沈家,会被沈家人欺负,要张有粮设法在沈家人面前立威,震慑住沈家人,让沈家人不敢轻视沈世华一家。 怎样才能立威呢?张有粮和沈世华一家商量了半天,最终决定借着郑家的名头来吓唬沈家人,顺便索要一笔银钱来傍身。 于是乎,就有了今天下午那一幕幕对于沈家人来说不堪回首的场面。 沈月婵今儿个在张有粮那儿受了奇耻大辱,但她不敢向张有粮——这个郑宝诚的心腹撒气,就将所有的怒火都喷向了沈世华一家。 只听沈月婵愤愤道:“明明郑家都不要二房还那十两银子了,二房却还打着郑家的幌子来讨债。哼,这分明就是讹钱!二房也忒不要脸了! “不行,绝不能让二房的奸计得逞了!不给,咱千万不能把那十两银子给二房!” 在场众人闻言,低头思量半天,都缓缓的摇了摇头。 他们可不是沈月婵这个胸大无脑的蠢货,心中都颇有成算。 仔细权衡过后,他们都认为,那十两银子不给不行。 无他,不把那十两银子给二房的话,极有可能惹来大麻烦。 诚然,郑宝诚不再看重沈世华,但他对沈世华依旧有几分昔日的情分在,至今仍同情怜悯着沈世华的处境,甚至主动为沈世华的日后做打算。 没错,讹钱这主意是沈世华一家伙同张有粮想出来的馊主意,并不是郑宝诚授意的。 但,郑宝诚知道后,必定会暗中支持。 如果他们执意不肯出那十两银子,届时张有粮把状告到了郑宝诚那儿,郑宝诚多半会采取行动,替沈世华撑腰,搞不好会出手收拾他们。 到那时候,他们的麻烦可就大了! 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破财消灾吧。 一想到要花整整十两银子来消灾,沈寿海等人便心如刀绞,忍不住骂二房黑心。 在一片谩骂声中,沈月娴忽然开口道:“二房的顶梁柱塌了,几个孩子又小,往后他们该怎么办呢?” 顶梁柱塌了…… 是呀,沈世华成了半残,既不能进城扛活,也不能下地种田,彻底失去了利用价值。 不,岂止是失去了利用价值,依照沈世华目前的身体状况,保不齐家里还得贴钱照应他和他的老婆孩子,对于沈家来说,他就是个累赘。 一想到这儿,严氏就不干了。 严氏为何视二房为眼中钉肉中刺?固然是因为看到二房,就让她想起自己填房的身份,令她心中不快,但更大的原因在于家产。 沈寿海总共有四个儿子,其中三个出自严氏的肚子,就只有沈世华不是。 在严氏想来,沈家的家产本就不多,三分儿的话,就已经够委屈她的三个儿子了,偏生又多出了一个沈世华,得要做四分,她那三个儿子能够到手的家产就更少了。 夺人钱财,如同杀人父母。在严氏眼中,争夺她儿子家产的沈世华不是继子,而是仇人。 正因如此,严氏才会想方设法的剪除沈世华以及他的妻儿。 可以这么说吧,严氏对二房犯下的种种罪恶,都源于她心中对家产的占有欲。 现如今,沈世华半残了,非但不能干活儿了,还要家里养着他以及他那些未成年的小崽子,这无疑会耗费家产,说得直白些,必然会侵占严氏等人的利益。 利益被侵占,视财如命的严氏当然不会坐视。 严氏看着足智多谋的二女儿,目光异常的殷切:“是呀,该怎么办呢?月娴,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沈月娴笑笑,看了眼同样密切注视着自己的沈寿海,一字一顿道:“让他们分家另过!” 第91章 名额 论听壁脚的本事,沈采萱可比沈月婵高明多了——沈月婵刚在二房的窗外蹲下,就被沈采萱察觉到了,而沈采萱则不同,她在沈寿海房间的窗外待了好久好久,将屋里的那帮人对话从头听到了尾,也没有人发现她的存在。 二房的屋子里,沈世华、苏氏、沈采薇和沈正榕同样没有睡下,看到沈采萱打探消息回来,立刻围了上去,悄声询问情况。 沈采薇奇道:“钟沈氏提议让咱们二房分家另过,其他人倒还罢了,爷能答应?” 沈采薇这样问,当然不是对沈寿海心存幻想,认为他不舍得他们二房,不愿将他们二房分出去,而是分家不符合沈寿海的一贯理念。 要知道,一直以来,沈寿海都强调一家团结,总是说什么“全家拧成一股绳”之类的话语,很显然,他是非常不赞同分家的。 “刚开始的时候,爷是强烈反对的,还很生气的警告钟沈氏谨言慎行,不要插手干预娘家的事情。可后来嘛,”说到这儿,沈采萱弯唇笑了笑,“架不住在场那么多人的劝说,他的态度就由强烈反对变成了考虑考虑,说是要好好考虑一个晚上,再做决定。” “考虑考虑?”沈采薇冷笑,“爷这人我还是有些了解的,往往他说考虑考虑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心里已经认可了,只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立即表态而已。” 苏氏瞄了一眼沈世华,见他面无表情,情知他心里不好受,急忙转移话题:“既然一家之主都答应了,那么分家一事就是板上钉钉的了,料想明儿个咱就能分出去了。既然如此,咱赶紧想想看,分家之后该怎么过吧!二娘,四娘,你们有什么打算吗?” “打算嘛,自然是有的。” 一说起分家之后,沈采薇便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无他,与严氏等人所想象的凄风惨雨、走投无路不同,沈世华一家不仅握有一千两银子,还坐拥一家位于府城的酒楼,哪怕是在繁华的府城里,也算得上是小富之家了。 可以这么说吧,以沈世华一家现在的财力,就算他们一家人毫无进取之心,天天在家无所事事、混吃混喝,也可以安然度过这一生。 更何况,沈世华一家个个勤劳能干,又有一个金点子不断的沈采萱,可谓是前途一片光明。 是以,沈采薇很有信心,分家之后,自家人一定能够把日子过好,比分家之前强上百倍,甚至千倍! 于是乎,一家人一扫之前的不快,开始热烈的讨论起分家之后如何如何。 *** 翌日一早,沈采萱等人坐在堂屋里用早饭,原以为沈寿海会当场宣布分家一事,可他们等来等去,都没等来沈寿海宣布此事。 整整一个早上,沈寿海都沉着张脸,始终一言不发。 咦,沈寿海这般做派,是因为他对分家之事心存抵触呢,还是……故意装出来的? 沈采萱看了一眼张有粮,认为是后者。 倘若她所料不差,沈寿海应该是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且对张有粮心存顾忌,便没有当着张有粮的面,说出将沈家二房分出去的话。 一旦将碍事的张有粮送走,最迟今天傍晚,沈寿海就该将他们二房叫过去,“万般无奈”的告诉他们,家里不得不将他们一房分出去。 明明心中已经有了决断,却不坦率的说出来,还要惺惺作态,切,可真够虚伪的。 沈采萱看不惯沈寿海的伪善嘴脸,心中不爽,便决定搞事情,给这个伪君子添添堵。 吃罢早饭,沈寿海像往常那样,带着沈世荣和沈世富下地,不多时,张有粮也跟着沈月娴走了。 望着张有粮远去的身影,严氏等人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严氏深深的看了沈采萱一眼,也不多说什么,便径自回了自己的屋,沈月婵和秦氏紧随其后。 “老虔婆她们聚在一起,肯定是要商量阴谋诡计来对付咱们呢。”沈正榕悄声道,“要不这样,我过去偷听一下,听听她们到底在搞什么鬼。” “没这必要。”沈采萱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忽然提高嗓门,“娘,你不是说过,好些天没有见到杨家奶奶和杨家婶子了,怪想她们的嘛。左右无事,走吧,咱去杨家转转。” 苏氏怔了怔,随即附和道:“嗯嗯,走吧走吧,二娘和四娘跟我一道去,四郎你留在家里好好照看你爹。” 沈采萱为何要在这个时间点跑去杨家?很简单,搞事情呗。 到了杨家,苏氏先是询问了一下葛根的收购情况,得知孙婆子又帮忙收了五十来斤,忙按照事先说好的价格,将钱结给了孙婆子。 “大娘,这五十来斤和之前收到的那三十来斤一样,还是要暂时寄存在这儿。”苏氏道,“不过,你放心,不会寄存很久的,等过两天,咱们二房被家里分了出来,就会拉走的。” 孙婆子刚想开口询问“上门讨债”一事的内幕,没承想,苏氏口中又爆出了这么劲爆的消息,顿时来了劲儿,追问道:“分家?怎么,你们沈家要分家了?” 苏氏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沈采薇代为回答:“这个怎么说呢?咱们沈家确实要分家了,但咱这分家,与众不同——不是四个儿子一起分家,而是单独将咱们二房分出来。” 咦,正常情况下,哪可能这样分家呢? 啧啧,这里面必定有故事啊! 孙婆子最大的爱好就是打听别人家的阴私,一听这话,哪里还忍耐得住?当即迫不及待的向苏氏等人打听起来。 反正就要分家另过了,往后再也不用看着严氏等人的脸色过日子了,沈采薇便毫无顾忌的道出了个中内情。 孙婆子震惊了:“啊,就因为你爹他不能干重活儿了,你爷和你奶就打算把你们二房分出来?” 说实在的,这世上什么样的人没有? 孙婆子消息灵通,听说过无数家长里短,这其中狗屁倒灶的事儿海了去了,比沈寿海和严氏更过分、更凉薄的父母可不是没有,事实上,大有人在。 可饶是如此,骤然听了沈采薇所说,孙婆子还是吓了一大跳。 吓到孙婆子的,并非驱逐沈家二房、要他们分家另过这件事本身,而是沈寿海的为人。 孙婆子也算是火眼金睛了,早在好些年前,当时左邻右舍都被戴上贤良面具的严氏蒙蔽了,她却早早看穿了严氏的真面目——什么贤良人?严氏分明就一笑里藏刀的毒妇! 然而,孙婆子看得清严氏的为人,却没能看清沈寿海的为人。 枉她还以为沈寿海是个正直无私之人呢,没想到啊没想到,沈寿海和严氏一样,也是个表里不一的! “可不就是!”沈采薇愤愤道,“都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同在屋檐下生活了这么多年,直到今儿个咱才看清了某些人的为人。” 孙婆子虽然嘴碎,喜欢探究别人的私事,但人品还算过得去,若是与严氏相比的话,她都可以称得上善良大度了。 “既然有些人不厚道,分了家也好,省的住在一起被算计了去。”孙婆子眉头紧锁,不禁替沈世华一家的未来犯起了愁,“只是……你们一家子往后的日子该怎么才能过得下去哟!” 孙婆子与严氏年纪差不多,自然早就儿孙满堂。 尽管孙婆子的老伴儿健在,但他们老两口比较开明,也不坚持什么“父母在不分异”,早在好几年前,就让几个儿子分了家。 现如今,他们老两口跟大儿子杨尚全住一起。 这会儿孙婆子与苏氏母女仨说着话,杨尚全的媳妇杨程氏就坐在一旁,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 听到这儿,一直沉默着的杨程氏忽然开口了。 话说,杨程氏的娘家大哥在县城里的酒楼当伙计。 前两日,为了给她爹过五十大寿,杨陈氏回了一趟娘家,听她大嫂提起,那家酒楼的厨房要招两个打杂的,年纪小些无所谓,关键是要聪明伶俐。 杨程氏的娘家就只有她大嫂生的一根独苗,且那根独苗年仅七岁,实在是太小了,不合适。 倒是杨程氏,她有三个儿子,且个个都是十来岁。 杨程氏的大嫂就跟杨程氏说,与其把三个儿子都拴在身边,不如送一两个去县城谋生,说不定呢,在厨房里打杂的时候,被大厨看中了,收为徒弟,哪怕只是得到一点真传,也够受用一生的了。 杨程氏认为这话说的在理,回来之后,就把这话同家里人一说,全家人都说好,而且已经定下来了,打算把她的三儿子送去那家酒楼打杂。 现如今,还剩一个名额,杨程氏就建议苏氏把沈正榕送过去。 杨程氏道:“确实,他们小孩子家家的,跑去打杂也拿不到什么工钱。但我觉得吧,挣钱不挣钱,倒在其次,主要是那儿包吃包住,每个季度还给发两身衣裳。 “你家四郎和咱家三郎一样大,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留在家里,不仅要消耗不少粮食,而且还可能吃不饱。与其这样,倒不如把他送去人家酒楼,既节省了家里的粮食,还能让他混个肚圆儿,说不定呢,还能学上一门手艺。” 孙婆子闻言,也劝道:“那家酒楼可不是一般二般的酒楼,那可是鼎丰楼的分号!你们不常进城,可能不晓得鼎丰楼的底细。我跟你们说,鼎丰楼乃是温阳境内最大的酒楼,更加了得的是,鼎丰楼的东家是县丞大人的亲姐夫,背景不是一般的深厚。 “不瞒你们说,要不是咱家大郎和二郎恋家又腼腆,死活不肯去县城,那个名额哪里还轮得到你家四郎?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们可得好好考虑考虑,可别轻易错过了!” 第92章 豆腐坊 听说那家酒楼竟然是鼎丰楼,苏氏母女仨的表情都有些奇异。 尽管沈采萱一家对未来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划,不可能将沈正榕送去鼎丰楼当打杂的,但杨家婆媳的好意,沈采萱她们充分感受到了,知道婆媳俩是真心实意的为他们一家子着想,不由得心生感激。 “杨家奶奶,杨家婶子,你们的好意咱们心领了。不过,如何把日子过下去,关于此事,咱们已经另有打算了。”感动之余,沈采萱决定向杨家婆媳透露一部分实情,“不瞒你们说,咱们计划在分家之后,前往府城谋生。” “府城?”孙婆子大吃一惊,震惊之余,越发替沈采萱一家担心了,“你们怕是连府城都没去过吧?人生地不熟的,你们到了那地界,怎么活得下去哟!” 沈采萱半真半假道:“其实,就在前两天,咱们刚去过一趟府城,按照之前您告诉我娘的地址,顺利找到了我伯祖父的家。我伯祖父和我伯祖母您也是认识的,想必您也知道,他们二老很喜欢我爹。那天,得知了咱们的境遇之后,他们二老替咱们不值,一叠声的让咱们搬去府城,同他们一起过日子。 “本来嘛,故土难离,好端端的,谁乐意背井离乡呢?咱们就婉拒了他们二老的好意。可现如今……罢了罢了,与其留在老家,与某些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相互膈应,还不如跑去投奔伯祖父他们,与真正关心咱们的人生活在一起。” 孙婆子闻言,沉默半晌,点了点头:“当年,你伯祖父一家还没有搬离望山村的时候,我和你伯祖母打过几回交道。我看得出来,你伯祖母是个厚道人,而且她是真心疼爱你爹。依附他们生活,这倒是个不错的选择,远比留在望山村受气强。” 杨程氏为人善良,处处为他人着想:“我曾听人说过,你伯祖父家是开豆腐坊的。府城我不知道,可我听说,如今县城里豆腐坊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你伯祖父家的豆腐坊生意如何?你们一家五口过去了,都能在豆腐坊里找到合适的活计么?” 听了这话,沈采萱终于被杨程氏的关切之意深深感动到了,沉吟片刻,说道:“我伯祖父如今不开豆腐坊了,转而开起了杂货铺。那家杂货铺已经经营了近十年,攒下了很不错的口碑,所以生意还不错。料想多出咱们一家五口,他们家还是能够承担得起的。” 说到这儿,沈采萱笑了笑,问道:“杨家奶奶,杨家婶子,你们家有没有兴趣开豆腐坊呢?” 孙婆子&杨程氏:“?” 啥啥啥?豆腐坊? 不、不是,正说着你们一家人日后的打算呢,你怎么忽然问起咱们家要不要开豆腐坊了? 你这问的,未免也太莫明其妙了吧? 杨家婆媳直接被沈采萱天马行空的问话给弄懵了。 沈采萱也不等杨家婆媳彻底反应过来,便自顾自的说道:“现如今,县城里豆腐坊的生意不好做。究其原因,就在于做豆腐的方子泄露了出去,几乎人人都知道豆腐是怎么做的,只要不嫌麻烦,谁都能够做出豆腐来。你也做豆腐,我也做豆腐,豆腐坊越开越多,豆腐坊的生意能好的起来才怪!” 杨程氏渐渐回过神来了,诧异道:“那你怎么还问咱们家要不要开豆腐坊?” 现如今,开豆腐坊能够赚到的就是一点点辛苦钱。 而且,要是运气不好,非但连那点辛苦钱都赚不到,还得倒贴钱,变成赔本生意。 他们家除非疯了,才会去做这等赔本生意。 “豆腐坊,那也分种类的。”沈采萱道,“前些天,我在县城里转悠过一圈,发现县城的豆腐坊都是些寻常豆腐坊,里面卖的东西品种很单一,就只有老豆腐和嫩豆腐这两种。不,严格来说,老豆腐和嫩豆腐都是豆腐,那些豆腐坊就只卖豆腐这一种东西,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杨程氏奇道:“豆腐坊嘛,可不就卖豆腐么?还能指望它把豆腐做成朵花儿来卖?” “做成花儿有些难,但可以做成其他。”沈采萱道,“你们也知道的,我曾在府城里的大户人家当过三年下人。在那儿,我结识了一位厨娘,从她口中,我了解到,原来这世上的豆制品远不止豆腐这一种,还有豆腐皮、豆腐丝、豆腐干、腐竹、素鸡、素火腿、油豆腐等好几种。据说,那几种豆制品的方子都是不传之秘,只有极少数人家知道。那位厨娘也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才学会了那些方子。 “倘若跑去县城开一家寻常豆腐坊,卖些随处可见的老豆腐、嫩豆腐,生意自然好不了。可要是开一家不同寻常的豆腐坊呢?除了那老三样,再卖几种别处没有、新奇美味的豆制品,何愁生意不会上门?” 孙婆子心念一动:“四娘,那几种豆制品的方子……你都晓得?” “那是自然。”沈采萱正色道,“杨家奶奶,杨家婶子,这些日子以来,你们一直悉心的传授我娘织布的法子,咱们一直没能报答一二,心里怪过意不去的。再过不久,咱们就要动身去府城了,临行之前,我想把那些方子送给你们,作为报答。” 杨程氏很耿直:“织布的法子又不是什么秘密咯,很多人都会的,根本不值什么。而你那些方子却是不传之秘,必定贵重无比!用织布的法子去换你那些方子……这,这根本就是在占你的便宜啊!这也太不地道了!不行不行,你的这份报答太过贵重,咱不能收!” 怎么办?好想堵住大儿媳妇那张破嘴啊! 孙婆子飞快瞪了杨程氏一眼,不停搓着手,张了张口,想说话却又有些不好意思。 杨家婆媳越是这样,沈采萱越是欣赏她们。 沈采萱道:“杨家婶子,这不是一物换一物,而是真心换真心——你们真心关心咱们,咱们就真心来回报你们。所以,不要觉得是在占便宜,更不要觉得有负担,你们就安安心心收下咱们的这份回报吧!” 苏氏和沈采薇也纷纷开口劝说。 杨程氏还想拒绝,却被她婆婆狠狠踩了一脚,只得乖乖闭嘴了。 孙婆子装模作样的推辞了两句,便麻溜的收下了这份好意,瞧她那架势,仿佛是担心沈采萱突然反悔。 沈采萱就问杨家婆媳要笔墨纸砚,打算把方子写给她们。 然而……木有啊。 原来,整个杨家上下,就没有一个读书人,全家人加在一起,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 他们这种人家,怎么可能会有笔墨纸砚呢? 杨程氏要去别家借笔墨纸砚,孙婆子忙拦住了她。 “四娘,咱家一个识字的都没有,你就是把方子写给了咱,那也是白搭。”孙婆子恳求道,“要不这样,劳烦四娘你亲自试演一番,让咱亲眼瞧瞧那些个豆制品都是怎么做的。咱一边看着,一边记下各道工序,也就不需要什么方子了。” 别看孙婆子是个大嘴巴,就以为她大大咧咧,性情粗疏。 其实,她自有她的精明之处。 在她想来,那些不传之秘要是记在纸上,保不齐哪天就被人偷去了,不够稳妥,而要是记在心上,就不用担心会失窃了,这样更加稳妥。 听了孙婆子的恳求,沈采萱面露难色:“您也知道的,那个所谓的家,咱们是一天都不愿意多待的!料想这一两天,咱们就要被分出来了,分出来之后,咱们绝不会在望山村多做逗留,也就是说,差不多明后天吧,咱们就要走了。 “而那些豆制品的做法,简单些的,也不用额外做什么准备,用家里现有的家伙事儿,就可以做出来了;可复杂些的,却要额外准备家伙事儿,光是做这项准备工作,估计就得耗费个一两天,接下来还要精工细作,又得花上好一段时间。照这么算来,那些复杂豆制品的做法,我恐怕没法儿试演给你们看了呢。” 其实,以上只是托词,真实原因是—— 沈采萱就是个嘴炮,托系统的福,她能够流利的背诵出近万款食谱,可她的动手能力几乎为零。 换言之,她只会说,不会做。 让她围着灶台做豆制品?呵,这不是在开玩笑么? 沈采薇与沈采萱朝夕相处,隐约知道一些自家妹妹的底细,听到自家妹妹推辞,想了想,便支了个招:“倘若直接把方子写下来,看不懂;倘若照着方子一一试演,又来不及……嗯,要不咱们折中一下?让四娘口述方子,她一边口述,你们一边记下,遇到听不明白的地方,就直接问她,直到问明白为止。如此一来,就算不能亲眼所见,也差不多能将各道工序弄懂了。” 孙婆子思忖良久,点了点头。 沈采萱当即开始背诵模式,嘚啵嘚啵了起来。 豆腐皮、豆腐丝、豆腐干、腐竹、素鸡、素火腿以及油豆腐,一共七张方子,直接背诵的话,依照沈采萱的语速,一盏茶的工夫就能够背完。 但,杨家婆媳越往下听,就越能够意识到这些方子的宝贵价值,不敢错过任何一个细节,稍有不懂,便会加以提问。 如此一来,说了足足一个时辰,沈采萱方才将七张方子全部讲完。 眼见就快到正午时分了,杨家婆媳坚持要让苏氏母女仨留下来吃午饭。 母女仨推辞不得,正要接受,就在此时,沈正榕匆匆忙忙的找了过来。 第93章 平妻 “什么?蒋媒婆来了?”沈采萱万分诧异,“她来做什么?” 蒋媒婆和他儿子中了断肠丸,为了活命,她应当忙着变卖家产,凑齐一千两银子的买命钱。 这个时候,她不在县城变卖家产,怎么还有闲心来沈家溜达? 这,这不符合常理! 沈采萱料想蒋媒婆突然跑来沈家,这里面必然有重大缘故。 偏生她现在人在杨家,当着杨家婆媳的面,不便细问。 沈采萱按捺住心中的惊讶,婉拒了杨家婆媳的留饭,忙领着苏氏等人往回赶。 一回到沈家二房的住所,性急的沈采薇便迫不及待的问道:“快,快说说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沈正榕也不绕弯子,当即细细讲来。 话说,苏氏母女仨前往杨家之后,沈家二房就剩下了沈世华和沈正榕。 按照剧本,沈世华得装虚弱,躺床上歇息,沈正榕则必须在一旁服侍。 可事实上,沈世华好得很,身体倍儿棒,根本就不需要别人来服侍他。 沈正榕闲得发毛,便想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说……打探敌情。 尽管沈采萱说了,没必要去打探严氏等人在密谋些什么,可沈正榕犹豫片刻,还是跑去听壁脚了。 屋里,严氏、秦氏和沈月娴先是痛骂沈家二房,骂骂咧咧了好一会儿,随后秦氏出主意说,找个由头,让沈家二房净身出户。 沈月婵自然是想都不想,连声附和,严氏则沉吟良久,说这事儿不好办,得要从长计议。 她们仨正说着呢,忽然间沈正扬跑过来敲门了,说是以前来过的媒婆又来了。 以前来过的媒婆? 一听这话,蹲在窗外的沈正榕心里就隐约有了一个猜测。 果然,尽管隔着窗子,无法看见那媒婆的相貌,可一听那媒婆的声音,沈正榕立刻就分辨了出来——来人正是蒋媒婆。 蒋媒婆此行,主要是为了落实那两门亲事,催促严氏赶紧把沈采薇和沈采萱嫁过去。 严氏就告诉蒋媒婆,那两门亲事是不可能成了,因为二房已经托人前往那两户人家打探,了解到了那两门亲事里暗藏的猫腻,明确表示不会把二房的两个姑娘往火坑里推。 说完这话,严氏就催促蒋媒婆赶紧走,说她要是不立刻就撤,待会儿被二房的人撞上,识破了身份,绝对免不了一顿打。 尽管被下了逐客令,但或许是心有不甘,不甘心白走这一趟,钱媒磨磨蹭蹭不肯走,没过多久,她将视线投向沈月婵,开始给她说起了亲。 据说,邻县的镇上有一大户人家,家中良田千亩,瓦舍百间,铺子若干,甚是豪富。 他家主人姓赵,人称“赵员外”。 赵员外今年三十有五,却膝下荒凉,别说儿子了,女儿都没有一个。 按理说,赵员外这种情况,早就该纳妾生子了。 奈何赵员外的原配是个河东狮,她宁愿丈夫从族中过继一个儿子回来,也不肯让丈夫讨小老婆生庶子。 今年春天,事情出现了转机——那河东狮狠狠摔了一跤,撞到了要紧的地方,怎么也站不起来了,一晃好几个月过去了,至今都还瘫在床上,动弹不得。 河东狮动不了了,赵员外的心思却开始活泛了起来。 就在昨天,赵员外找到了蒋媒婆,说自己要娶平妻,让她给介绍一个。 赵员外对平妻的要求很简单——年轻貌美好生养,但有一点,必须要快,得要尽快嫁过去。 无他,他想生儿子都快想疯了,迫不及待要抱着新娶回来的平妻,开始传宗接代的大业。 蒋媒婆想来想去,觉得沈月婵蛮合适的,就特地跑来找严氏了,希望严氏能够考虑考虑。 听说那位赵员外今年都三十五了,而且不是正经续弦,只是娶平妻而已,严氏不做多想,断然拒绝。 不过,相比起态度坚决的严氏,沈月婵的态度就比较暧昧了——她没说愿意,也没说不愿意,只是一个劲儿的问来问去,不断打听赵员外和赵家的底细。 蒋媒婆看出沈月婵动了心,忙添油加醋的夸耀了一番赵员外的人品长相以及赵家的万贯家私,还说赵员外出手阔绰,愿意拿出三百两银子作为聘礼。 值得一提的是,蒋媒婆说了,那河东狮眼看着就没几天好活了,绝对挨不过这个夏天,等她一蹬腿,赵员外必定会把平妻扶正。 所以说,现在嫁过去,说是平妻,实则就是正室。 蒋媒婆说着说着,别说沈月婵了,就连严氏也有些心动了。 渐渐的,严氏的态度开始发生转变,不再断然拒绝,而是改口说要考虑考虑。 蒋媒婆就说,考虑可以,但得要快,最迟明天就必须给她回复。 要知道,赵员外性急,他筹划着大后天就把平妻迎娶进门,这样一来,蒋媒婆最晚得在后天就把人选给定下来。 倘若沈家不同意这门亲事,就及早告诉她,她好赶紧去物色新的人选。 说完这些,蒋媒婆准备告辞离开了。 临行前,蒋媒婆再三强调,这样好的亲事实在难得,要不是看在自己与严氏和沈月娴相交一场的份上,她才不会私下里跑来告诉严氏,早就大肆宣扬出去了。一经宣扬,管保好多人家都争着抢着要将自家姑娘嫁入赵家,哪里还轮得到沈家?总而言之,希望沈家能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蒋媒婆前脚离开,严氏后脚就让沈正杨把沈寿海、沈世荣以及沈世富请了回来。 沈月婵和她的父母兄长关起门来商议了半天,终于达成一致。 在他们看来,这门亲事可以结,但有个前提——在这门亲事上,蒋媒婆所言不假,没有半字虚言。 商议完毕,沈世荣和沈世富连午饭都顾不上吃,就去村里雇车,驱车前往那座小镇,实地考察赵家的情况。 听了沈正榕打探回来的消息,沈采萱恍然大悟:“我说蒋媒婆怎么忽然间跑这儿来了呢?原来是舍不得变卖家产,跑这儿来捞钱了。” 苏氏拍了拍胸脯:“好险,好险!要不是咱事先打听了,搞不好就被蒋媒婆得逞了!” 沈世华也一脸庆幸:“可不就是!” “这个蒋媒婆,呵,捞钱的心思很急切啊!先前两门亲事没成,当场就说出另外一门亲事来,不依不饶,定要促成亲事。啧啧,看来她还就盯上沈家了,非得从沈家赚点谢媒钱回去才甘心。”沈采萱似笑非笑,“我是真的没想到,钱媒婆说亲,会说到了沈月婵身上,让她去当平妻。” “平妻?切,说得好听而已,其实就是个妾!”沈采薇冷嘲热讽道,“平日里沈月婵总摆出一张高高在上的嘴脸,清高得不得了。以前家里给她说亲,她总是嫌弃人家这个不好、那个不好,谁都看不上。 “我一直很好奇,她能嫁个什么如意郎君?没想到啊没想到,她竟然上赶着去做妾!果然,什么清高啊,都是装出来的,一沾上钱就现了原形。哼,有其母必有其女,娘是个表里不一的,生下来的女儿也是个表里不一的。” “沈月婵就一惟利是图的小人,她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丝毫不奇怪。”沈采萱露出困惑的神情,“奇怪的是,就沈月婵那样的,她值得人家花整整三百两娶回家吗?” 正常情况下,这一带的聘礼在五到十两之间。 考虑到沈月婵是去给人家做妾,且那什么赵员外都已经三十五了,这算是委屈年轻貌美的沈月婵了,为了补偿她,可以适当的提高一些聘礼的规格。 但,撑死了,也就给个三十两吧,断断没有给三百两的道理! 三百两,都够买十几二十个黄花大闺女了,用来买一个除了张脸、一无是处的沈月婵,不是脑子有病,就是心中有鬼! “当然不值!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门亲事里必定有鬼!也就只有那些利欲熏心,被钱财糊住了眼睛的家伙,才会相信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沈采薇冷笑出声,“倘若不晓得钱媒婆的底细,信了她的鬼话,那还情有可原。明明知道钱媒婆是个什么货色,还相信她给介绍的亲事,到时候上了当、受了骗,那叫活该!” 这个时候,沈采薇敏锐的察觉到,沈世华和苏氏的表情很不自然,隐隐流露出些许不忍,心生警惕,告诫道:“上当不上当的,都是那帮人自找的,咱可管不着!爹,娘,你们可不要烂好心发作,跑去多管闲事啊!” 沈正榕也道:“沈月婵那么坏,让她自作自受吧,咱就别管她了。” 沈世华和苏氏闻言,面面相觑,犹豫良久,缓缓的点了点头。 说实在的,他们夫妇确实很恨沈月婵,恨她差点葬送了沈采萱和沈正榕的性命,有那么一瞬间,甚至恨不得她去死一死。 但,只是一瞬间而已,在他们夫妇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沈月婵能够平安度过这一生。 毕竟,沈月婵,那是他们夫妇珍爱了十几年的妹妹,哪里舍得让她去死呢? 现如今,沈月婵明摆着是在往绝路上走,他们夫妇看在眼里,心有不忍,忍不住想要去提醒一二,让她停下那找死的脚步。 但,沈月婵再重要,也重要不过自己的儿女。 既然儿女都强烈反对他们夫妇去插手沈月婵的亲事,他们夫妇只好袖手不管。 第94章 分家 沈采萱看得出来,便宜爹娘虽然点了头,但心里并没有彻底放下沈月婵。 这,或许会成为后患。 为了避免后患无穷,沈采萱问道:“爹,娘,倘若咱们现在跑去那帮人面前,劝他们不要轻信蒋媒婆,千万不要应下那门亲事,你们觉得,他们会听么?” 沈世华和苏氏同时一怔,随即不约而同的摇了摇头,满脸都是苦笑和自嘲。 仔细想想,就算他们夫妇想管,想拉沈月婵一把,也管不了,拉不住啊! 无他,那帮人压根儿就不会相信他们夫妇,绝不可能听他们夫妇的劝。 沈世华看了一眼苏氏,郑重道:“四娘,你的意思我懂了。你放心吧,爹和娘绝不会跑去自讨没趣的。” 苏氏点头附和。 眼见便宜爹娘如此上道,沈采萱暗暗点头,微一迟疑,便决定说几句好听的哄哄他俩:“其实,蒋媒婆骗人的手段并不高明,一般来说,她也就只能骗一骗不明真相的老实人。那帮人虽然利欲熏心,却不傻,颇有精明之处。这不,他们立刻就派沈世荣和沈世富去实地访查了。我猜想,这一回蒋媒婆未必能够如愿骗倒那帮人。” 沈世华和苏氏闻言,暗暗松了一口气。 哼,沈采萱这话说的,沈采薇可不爱听,张口就想反驳,就在此时,她见沈采萱给她使了个眼色,微微一怔,便没有开口。 沈采萱生怕沈采薇嘴快,说出些不该说的,忙转移话题道:“尽管此次分家,只是让咱们二房分家另过,不是四兄弟一齐分家,可这涉及到家产,乃是家中大事,不管是作为长兄的沈世荣,还是身为弟弟的沈世富和沈世贵,都应该参与其中。 “沈世贵还好说,他就在县城里,给他捎个信儿,当天就能回来了,可沈世荣和沈世富就难办了,天知道跑去打探消息的他俩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少了他俩的话,分家一事势必受到影响。这样一来,咱们明后天未必能够走得了呢。” 沈正榕忍不住道:“都怪蒋媒婆!要不是她跑过来添堵,给沈月婵说亲,说不定这个时候咱已经从沈家分了出来。” 沈采薇愤愤道:“蒋媒婆可真够不省心的,都死到临头了,还要蹦跶几下……” “二娘!”苏氏低声喝道,“说话小心!” 蒋媒婆注定要死,因为沈采萱要设局坑她,往死里坑。 尽管蒋媒婆咎由自取、死有余辜,但人命关天,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绝不能四处传扬。 沈采薇也意识到自己不小心说漏了嘴,轻声道:“知道了,知道了!我这不是看这儿没有外人嘛,当着外人的面,我一定小心说话。” 沈采萱告诫道:“记住,越是这种时候,咱们越是要沉住气,千万不能露出端倪来。” 沈采薇乖乖点头受教,随即一声叹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里,真的,我一刻都不想多待了。” 沈采薇希望今天就能完成分家,好让他们一家五口明天就果断走人。 然而,事与愿违,一天过去了,出门在外的沈世荣和沈世富没有回来,而沈寿海不知出于何种考量,始终没有当众提出分家。 不过,或许是前一天晚上严氏给沈寿海吹了枕头风,翌日一大清早,沈寿海就有所行动了。 一大家子吃完早饭之后,沈寿海说他有事儿要和沈世华商量,让其他人先行离开,要沈世华单独留下。 一听这话,苏氏和沈采薇姐弟仨就猜出了沈寿海的用意,说什么也不肯先行离开,一个个的,都坐在堂屋里不肯挪窝,陪着沈世华。 沈寿海有心要赶走苏氏等人,奈何苏氏等人态度坚决,轻易赶不走,而他又理亏,不敢撂狠话,强行驱逐,只得让这些碍事的家伙也一并留下。 沈寿海要和沈世华商量什么事?不消问,自然是分家呗。 不过,沈寿海没有直说,而是拐弯抹角的倾诉了一大堆家里的难处,着重讲了沈世贵和沈正樟,说他们叔侄都老大不小了,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可家里却没有空余的房间给他们做新房。 紧接着,又说西厢房的北屋很狭小,沈世华一家五口挤在里面很不舒服。 为了让沈世贵和沈正樟有地儿娶妻生子,更为了让沈世华一家住的舒服些,家里多番考量之后,决定让沈世华一家分搬出沈家老宅,在村里另寻一块宅地,盖几间敞亮的新房子。 沈世华闻言,沉默良久,语气很平淡:“爹,你想把咱们二房分出去,对吗?” 一语中的。 沈寿海万万没有想到,向来老实木讷又孝顺的二儿子竟会一语道破自己的心中所想。 不、不是,就算你看破了,也不应该说破啊! 你这么直截了当的说了出来,多让人尴尬啊! 一时之间,沈寿海神色尴尬极了,吞吞吐吐道:“不是分出去……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沈世华看着沈寿海,脸上无喜也无悲,“爹,你有话就直说吧,这么拐弯抹角的,怪没意思的。” 沈寿海准备了一大堆借口,想要拿来说服沈世华,可在沈世华过于平静冷淡的目光下,莫名的,沈寿海卡壳了,怎么也无法将那些虚伪的借口说出口。 沈寿海犹豫再三,终于说了句人话:“阿华,对不住。” 沈世华深吸一口气,强压住将要夺眶而出的眼泪,一字一顿道:“那就分吧。” 沈寿海张了张口,想说“不分了,不分了,这家咱不分了”,可话到嘴边,他犹豫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 当天中午,沈世荣和沈世富赶了回来。 也不知是谁给捎的信儿,下午时分,沈世贵也及时回来了。 眼见四个儿子都齐了,当天傍晚,沈寿海请来了里正和两位德高望重的村老,共同商议分家事宜。 所谓分家,说白了就是分割家产,而这家产,最重要的当属田地和房屋,除此之外,还有家什、农具、牲口、口粮以及银钱等。 沈寿海提出,沈家所有家产之中,便于分割的,直接一分为五,不便分割的,就折成现银,再一分为五,总之,要分一份给沈世华一家。 依照上述原则,沈寿海打算分给沈世华一家的家产如下: 四亩上等田和三亩中等田,西厢房的北屋里原有的家什和衣裳被褥,一套锅碗瓢盆,一套农具,一头猪和六只鸡,五百斤口粮以及十两银子。 平心而论,沈寿海的这一分家方案,乍看起来,公平公正,可实际上,沈世华一家亏了。 要知道,沈家现有五间砖瓦房和四间泥草房以及一个大院子。 当真五等分的话,沈世华一家应当能分到砖瓦房和泥草房各一间。 可事实上,他们没有分到房子,作为补偿,他们得到了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绝不算少,省着点花,抵得上他们一家五口一年的花销了,但不足以买下宅地,盖出一间砖瓦房和一间泥草房。 再者,沈家当真一点积蓄都没有了吗?不至于吧。 按理,不应该把积蓄也拿出来分一分吗? 可事实上,除了那十两银子的补偿,沈寿海不打算分给他们一文钱。 这不公平! 沈世华和苏氏不约而同的看向沈采萱,沈采萱低头沉吟起来。 确实,沈寿海提出的分家方案存在不公,但这份不公并不是很离谱,顶多也就是十几两银子的事情。 为了这点银子,当着三位公证人的面,与家中长辈的沈寿海据理力争,不值当。 更何况,据理力争的话,就能够要回属于自己的家产吗?不见得吧。 真把沈寿海逼急了,谁知道他会不会狗急跳墙,耍无赖呢? 思量再三,沈采萱决定接受这一方案,便朝沈世华夫妇缓缓的点了点头。 既然双方达成一致,里正便当场写下分家文书。 紧接着,在场众人将分家文书传阅了一番。 确认无误之后,沈寿海、沈家四兄弟以及三位公证人纷纷在分家文书上按下手印。 至此,分家一事可以告一个段落了。 为了早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当天晚上,沈世华一家顾不上休息,兵分两路,各自行动起来—— 沈世华和沈正榕负责在家收拾行李,沈采萱则领着苏氏和沈采薇前往杨家。 沈采萱等人这回去杨家,可不是为了向孙婆子诉说沈家的种种不公,而是想请孙婆子帮忙。 话说,沈世华一家已经决意离开望山村。 他们这一走,刚刚分到的七亩田地就无人耕种了。 卖地是不可能卖地的,他们就想找一户可靠的人家,把这七亩地租给人家。 那么哪户人家比较可靠,又有意租种土地呢? 他们不知道,不过他们相信,消息灵通的孙婆子肯定知道,能够帮他们找到合适的人选。 结果,刚叩开杨家的大门,沈采萱等人便大吃一惊。 无他,前来开门的孙婆子满身烟熏火燎的味道,仿佛刚从灰堆里爬出来。 第95章 开工了 沈采萱诧异道:“杨家奶奶,您这是怎么了?” 孙婆子顾不上回答沈采萱的问话,忙将站在门外的娘儿仨拖了进来。 紧接着,她扒在自家大门口探头探脑,确认门外无人,便“哐当”一声,紧紧关上了大门。 沈采萱颇为无语,老奶奶您在搞什么?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您在家里干了什么亏心事儿呢! 不等沈采萱问清楚情况,孙婆子就拽着她往厨房跑,留在原地的苏氏和沈采薇面面相觑,只得跟上。 到了杨家厨房,沈采萱等人惊讶的发现,大晚上的,杨家人不睡觉,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全都聚在厨房里,而这厨房已经改造成了一个小小的豆腐坊。 沈采萱粗略的扫了一眼四周,震惊了:“你们这就干起了来?” 沈采萱昨个儿将豆制品的方子传授给杨家婆媳,这才过了一天时间,杨家人就准备完毕开工了,这也太高效了吧! 孙婆子笑道:“那是自然,赚钱要趁早嘛!” 话说,昨儿个中午,沈采萱等人前脚离开,孙婆子后脚就冲向了她家的田地,将正在地里忙活的家中男丁都叫了回来。 孙婆子的老伴儿杨久隆很有抱负,年少时曾在外闯荡过一番。 尽管后来碰了壁,不得不回乡务农,但他的见识远胜寻常人,立刻就意识到那七张豆制品方子之中蕴含的巨大价值。 有了这七张方子,去县城开一家豆腐坊,绝对生意兴隆。 不出意外的话,这家豆腐坊经营一年,抵得上他们一家人种一辈子地。 倘若持续经营几年,他们家就可以彻底搬出望山村,在县城扎根,成为城里人了! 既然如此,还犹豫什么?赶紧的,干起来啊! 于是乎,杨久隆直接撂下种了一半的地,指挥着家人,做起了豆腐坊的筹备工作。 仅仅过了一天,杨家人就依照方子,成功做出了豆腐皮和豆腐丝。 尽管剩下的几样都还没做出来,可手握“秘方”的杨久隆信心十足,深信很快就能够成功做出,年过半百的他干劲十足。 “什么?你们昨晚就睡了两个时辰?”沈采萱看着白发苍苍的杨久隆和孙婆子,真心实意的劝道,“杨家爷爷,杨家奶奶,赚钱固然重要,但身体也很重要,不,身体更重要!真的,你们不要操之过急,慢慢来,千万要保重身体啊!” 范氏也劝道:“方子既然给了你们,就是你们的了,又跑不掉。照着方子慢慢来就好,真没必要这么急吼吼的赶工。” 杨久隆先是郑重谢过沈采萱和范氏,然后坦诚的道出了心中所想。 在他看来,这七张方子都是顶顶好的秘方,外行人绝对想不出来,应当是内行人灵光一闪的产物。 可问题是,方子好就好在新奇,本身并不特别复杂。 比方说豆腐皮,无非就是把豆浆倒进大锅里持续加热,每隔一段时间,就用竹签捞出浮在豆浆表面的那层皮,设法烘干即可。 这做法难么?一点都不难! 县城豆腐坊里的内行人之所以至今没能做出豆腐皮来,不是那些人做不出,而是那些人暂时没想到。 但凡那些人稍稍开动脑筋,就可以很轻易的做出豆腐皮来。 想明白了这一点,杨久隆就开始担心了。 倘若不等他们家豆腐坊开张,别家豆腐坊的内行人就灵光一闪,也想出了这些方子可怎么办? 真到那时候,他们家豆腐坊可就做不成独门生意了,想赚大钱可就难了。 故而,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豆腐坊办起来,抢占先机,确保赚钱大业万无一失。 听了杨久隆的话,沈采萱真的吃了一惊。 她万万没想到,杨久隆一副老农样子,看着老实巴交的,居然这么有想法。 “杨家爷爷,您多虑了。”沈采萱笑道,“首先,灵光哪那么容易闪的?县城那么多豆腐坊,那么多内行人,这么多年下来,就没有一个人能够想到,除了豆浆和豆腐,豆子还能做出其他的豆制品来。由此可见,这个灵光一闪有多么不容易。 “再者,就算某个内行人机缘巧合之下,灵光一闪,他(她)一次也只能想出一张方子,绝不可能一下子想出七张方子来。 “所以说,在你们家豆腐坊开张之前,您大可不必担心会被别人抢占先机。您呀,就放宽心,慢慢来吧。” 此言一出,杨家人无一例外,全都松了一口气。 “爷,我好困啊!今儿个能不能就到这儿呀?” 说话的是杨久隆的小孙子杨兴来。 杨家没有驴,磨豆子全靠人工,从昨天开始,杨兴来就和父兄承担起了磨豆子的重任,得要轮流推磨。 推啊推,推啊推,有那么一瞬间,杨兴来疑心自个儿是不是变成了一头小毛驴,而且是那种快要累死的小毛驴。 杨兴来可想回房躺着,好好睡上一觉了。 可是作为一家之主的爷爷发话了,他们家能不能够结束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日子,就看豆腐坊能不能成功办起来了。 为了确保豆腐坊能够顺利开张,全家人都必须拼命干活,谁都不许偷懒! 故而,杨兴来只得咬牙坚持着。 现如今,沈采萱说可以“放宽心,慢慢来”,杨兴来当然不愿错过这个机会,立刻提出要休息。 面对小孙子的诉求,杨久隆神色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答应。 沉吟良久,杨久隆朝三个孙子挥挥手:“行了行了,你们回屋睡吧。” 杨庆来和他的两个兄长闻言,如蒙大赦,嗖的一声全跑了。 “这么好的方子在手,就应当赶紧想办法用它们赚钱,哪怕苦点累点,也是值得的。可这些孩子,稍微吃点苦就受不了了。”杨久隆摇头叹息,“唉,现在的孩子啊,越来越不行了。我小时候,身边的小伙伴可能吃苦呢,要是有钱可赚,大伙儿就是累个半死,都心甘情愿。” 沈采萱有些好奇:“杨家爷爷,你们家……很缺钱么?”为何你张口闭口都是努力赚钱,对赚钱如此执着? “钱倒是不缺,只是……怎么说呢?我想要借这个机会,重振家业。” 说到这儿,杨久隆顿了顿,又道:“杨家祖上是住在县城里的,也曾大富大贵过,后来……唉,不提也罢。” 虽然杨久隆语焉不详,可沈采萱还是懂了。 杨家原本是城里人,后来家道中落,被迫搬到了望山村。 尽管时隔多年,但杨久隆时刻不忘重振家业。 这不,一有机会,他就发动全家一起努力,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虽说杨久隆有些急功近利,但沈采萱觉得他很有做生意的潜质。 咦,或许……这是一个不错的合作伙伴? 思及至此,沈采萱心念一动,沉吟片刻,忽然道:“杨家爷爷,您很想做独门生意是么?” “那是自然,独门生意赚钱嘛。”杨久隆道,“我现在最大的念想,就是希望县城里就只有咱家豆腐坊卖豆腐皮、豆腐干啥的,别家豆腐坊都卖不了,让咱家的独门生意长长久久的做下去。” 沈采萱泼冷水:“恐怕长久……不了呢。” 旁边的孙婆子闻言,吓了一跳,急急问道:“怎么就长久不了呢?不是说这些方子别家豆腐坊很难想出来么?” “凭空想的话,当然很难想出来。可要是对照着实物,就不难想出来了。”沈采萱道,“一旦你们家开始对外出售豆制品,外行人倒还罢了,内行人极有可能将豆制品买回去仔细钻研,进而破解方子,仿制出差不多的来。到那时候,你们家的独门生意就做不下去了呢。” 此言一出,杨久隆神色大变。 杨久隆的长子杨尚全全程旁听,一直没说话,眼见自家老爹愁眉不展,忙劝慰道:“爹,做不了独门生意就做不了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就算别家豆腐坊也做出了豆腐皮啥的,咱家豆腐坊不再是全县头一份儿,可生意也不会太差的,多多少少还是能够赚到些钱的。赚来的那些钱,或许不能让咱们顿顿大鱼大肉,却足够咱们过日子了。依我看,这就够啦。” 杨久隆看着胸无大志的长子,直摇头:“你不懂,你不懂。” 孙婆子与杨久隆同床共枕几十年,很懂得他的心思。 杨久隆不甘心过平淡安稳的生活,心心念念着要重振家业。 以前是没有机会,现在沈采萱提供了契机,杨久隆自然要牢牢抓住这一契机。 此时的杨久隆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豆腐坊上,无比希望能够凭借着豆腐坊的独门生意,财源广进,最终令杨家重拾昔日的辉煌。 现如今,骤然得知独门生意做不长,杨久隆自然沮丧无比。 孙婆子深知自家已经欠了沈采萱太大的人情,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再麻烦沈采萱了。 可她到底不忍看老伴儿失望,犹豫再三,最终还是厚着脸皮,向沈采萱讨教:“四娘,你聪明伶俐,主意最多。你帮忙想想看,有没有什么法子,能让咱家豆腐坊的生意一直红火下去?” 第96章 分成 “要想让自家豆腐坊的生意一直红火下去,就必须设法在县城里众多的豆腐坊里脱颖而出。”沈采萱细细解释道,“在别家豆腐坊没有研制出其他豆制品之前,客人别无选择,只能够选择你家豆腐坊——这就是所谓的独门生意,想不红火都难。 “但独门生意很难长久,相信不久,别家豆腐坊就会研制出其他豆制品,进而来和你家豆腐坊抢生意了,届时客人就有了很多选择,不一定非在你家豆腐坊卖东西不可。 “你们要做的就是想办法留住客人,让客人继续选择你家豆腐坊。那么怎么才能留住客人呢?法子有很多。比方说,可以拼价钱——豆腐皮,人家卖四文钱一斤,你家卖十文钱三斤。” 听到这儿,孙婆子直点头:“有道理,有道理。只要咱家卖的比别家便宜些,不愁客人不上门。嗯,拼价钱,这是个好法子。” 沈采萱郑重道:“不,在我看来,这个法子有利有弊,除非做好万全准备,最好不要轻易使用。” 孙婆子一怔:“咦,这是为什么?” “你家能够降价,别家也能够降价,降着降着,一个控制不住,就降到了成本价以下,这就成了赔本赚吆喝。 “你家在县城根基尚浅,家财有限,可做不起赔本生意;而别家在县城经营多年,不说财力多么多么雄厚,可赔本生意的话,多半还是做上一段时间的。 “一个赔不起,一个赔得起,一起做赔本生意,自然是赔得起的那个能够支撑到最后,赔不起的那个……就关门大吉啦。” 孙婆子吓了一跳:“哎哟,关门大吉,那可不行!算了算了,拼价钱啥的,这法子还是算了吧。四娘,你那儿还有其他法子吗?” 沈采萱点点头:“在我看来,最好的法子就是做出口碑,得到客人的广泛认可。县城里那么多家豆腐坊,客人想买豆制品了,第一个想到你家。” 杨久隆眼前一亮,急忙追问道:“那么怎样才能做出口碑呢?” “首先,质量得要过硬,原料要精挑细选,制作过程要讲究,绝不能以次充好。”沈采萱道,“其次,设法与名声在外的酒楼合作。” “第一个我能做到,”杨久隆沉吟道,“可是与酒楼合作,而且得是名声在外的酒楼……这个,我恐怕办不到啊。” 沈采萱支招道:“杨家婶子的娘家大哥不是在鼎丰楼的分号当伙计么?可以请他从中牵线搭桥,将豆制品介绍给鼎丰楼。 “鼎丰楼那可是全县首屈一指的大酒楼,总号分号加一起有七八家,遍布整个温阳。一旦鼎丰楼用豆制品做菜,豆制品就可以迅速在温阳推广出去。 “到那时候,肯定会有很多人打听豆制品的来历,只要鼎丰楼的伙计告诉他们,鼎丰楼的豆制品是从你家豆腐坊买来的,你家豆腐坊必定声名远扬。 “有了这样的名声,何愁客人不上门?就算往后别家豆腐坊仿制出了豆制品,能够卖出和你家差不多的东西,大部分客人还是会选择你家豆腐坊的。毕竟,你家豆腐坊可是得到鼎丰楼认可的呀。” 孙婆子越往下听,眼睛越亮,听到最后,忍不住抚掌大笑:“哎哟,这个法子好!” 杨久隆也捋着胡须微笑。 杨尚全忽然插话道:“我大舅子虽然在鼎丰楼干了很多年,可他干来干去还是个伙计,连个管事都没混上……” 说到这儿,杨尚全忽然觉得背心一凉,狐疑的回头一看,就见一切如常,他媳妇儿依旧低眉顺眼的静立一旁。 哦,错觉,一定是错觉! 杨尚全不疑有他,继续说道:“就他那样的,能有本事把豆制品介绍给鼎丰楼么?依我看,这事儿悬!” “这样呀……”沈采萱微微一笑,“那么,让我来试试吧。” “你?”杨尚全没懂沈采萱话里的意思。 “明天咱们一家人就要离开望山村了,原本是想直接去府城的,却因故要在县城逗留几天。也就是说,咱们明天会去县城,到时候,你们可以带上做好的豆腐皮和豆腐丝,随着咱们一同去县城。”沈采萱正色道,“到了县城,我带你们去鼎丰楼,由我来将豆制品介绍给鼎丰楼。相信我,我一定可以说服鼎丰楼,让他们家用豆制品做菜,而且是招牌菜。” 这话要是别人说的,杨尚全多半要质疑,可这话出自沈采萱之口,莫名的,他相信沈采萱一定能够说到做到。 岂止是杨尚全,杨家其他人也深信不疑。 这个时候,杨久隆突然匆匆出了屋子,片刻之后,又匆匆跑了回来。 回来的时候,他手里捏着一张纸。 “四娘,昨儿个咱家从你这儿得了这七张方子,虽然你说了,这是回报,让咱们不要有负担,安心接受就好,可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安。于是,我就连夜找人借了笔墨纸砚,写了这么张文书。” 说着,杨久隆就将手上的那张纸递给沈采萱。 沈采萱接过一看,只见这上面歪歪扭扭写了好几行狗爬字,反复辨认了好久,她才发现这原来是一张契约。 简而言之,杨家豆腐坊由杨家和沈世华一家合开,杨家负责出本钱、开店铺,沈世华一家负责出主意,所获利润五五分成。 杨久隆语气郑重:“原本我觉得五五分成就好,可现在才发现,这不合适。 “关于店铺如何经营,四娘你所说句句都在理。听你一席话,在做生意方面,我能够长进很多,真照你说的去做,咱家豆腐坊绝对生意兴隆。 “四娘,你对咱家豆腐坊贡献太大了,五五怎么行?得要二八分成,我家二你家八。” 沈采萱扯了这么多,图什么? 还不就是觉得杨久隆颇有经商头脑,想将他发展成自己的合作伙伴呗。 故而,杨久隆合伙开豆腐坊的提议,正合沈采萱的心意。 不过,沈采萱看重的是杨久隆这个人,而不是小小豆腐坊的收益。 第97章 出尔反尔 沈采萱沉吟片刻,说道:“这张契约我收下了,就按五五分成。” 杨久隆连忙道:“不行不行,五五分成的话,这对你太不公平……” 沈采萱打断杨久隆:“公不公平的,我说的算,我觉得公平就好。” 说着,沈采萱凝视着杨久隆,认真道:“杨家爷爷,这是咱们第一次合作,我很希望往后咱们还有机会合作。契约的话,往后再做修改也不迟。” 杨久隆瞬间明白了沈采萱话中隐含的意思,顿时精神大振:“四娘,我一定会把豆腐坊办好的!” 沈采萱很欣慰的点了点头,将那张契约仔细收好。 忽而,沈采萱想起些什么,笑道:“杨家爷爷,原来你读过书呀!看到刚刚那张契约才知道,之前我都没有听说过。” 岂止是沈采萱没听说过,就连杨尚全这个亲儿子都不知道他爹原来会写字的。 “爹,难不成你小时候念过书?” “嗯,念过两年。”杨久隆苦笑道,“后来……唉,不提也罢。” 孙婆子深知老伴儿的心思,看着杨尚全,神情凝重:“老大,往后你千万要好好干活,争取将家里的三个小子都送到学堂去念书。” 杨尚全心说:“就算往后开豆腐坊赚了钱,有钱送孩子去学堂了,可家里最小的兴来都十岁了,都这个年纪了,还怎么去学堂念书呀?” 杨尚全心中不以为然,脸上却不敢露出端倪,忙恭恭敬敬的应了。 沈采薇看在眼里,再一次坚定了读书认字的想法,同时还生出将沈正榕送入学堂的念头。 眼见时辰已经不早,沈采萱不便再耽搁下去,忙说出了她们此行的最初目的。 “你们想把地租出去?巧了,咱家也想把地租出去。”孙婆子热情道,“这事儿就交给我了,明儿个我就去找个靠谱的人家,把咱们两家的地一起租出去。” “那就多谢杨家奶奶了。”沈采萱想了想,又道,“咱们分家不是分到一头猪、六只鸡和五百斤口粮嘛,六只鸡倒还罢了,那头猪和五百斤口粮实在是太重了,还特别占地方,带着上路就是个累赘,所以咱们想在启程之前卖掉。杨家奶奶,能不能麻烦你帮咱们问一下,村子里有没有谁家想买猪或粮食的?” 沈采萱想了想,补充了一句:“价钱好商量。” 孙婆子道:“不用问了,我大伯子家过些日子有喜事,要大宴宾客,猪啊,鸡啊,还有粮食,这些东西他们家都需要呢。明儿个我跟他们家知会一声,让他们家派人去你们那儿,直接把这些东西买走。” 孙婆子的大伯子就是里正,这么说来,里正家有喜事。 沈采萱心念一动,问道:“里正家有什么喜事呀?他们家有谁要过寿吗?” “不是,他们家要嫁孙女啦!”孙婆子嘴角露出毫不掩饰的嘲讽,“要嫁给邻县的大地主,对于庄户人家来说,这算是高嫁了,所以他们家嘚瑟的不得了,生怕别人不知道,打算在摆回门宴的时候,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请过去,好好显摆显摆。” 哦,想起来了,孙婆子和她妯娌——也就是里正夫人——很不对付。 不过,这不是关键,关键是里正家的孙女,应该就是杨丹凤了,这个与沈正樟不清不楚的姑娘就要出嫁了…… 沈采萱隐隐约约嗅到了一丝八卦的气息。 不过,沈采萱最近有很多事要料理,实在是没空理会沈正樟和杨丹凤之间的私情,便没有多做打听,又聊了几句,便领着苏氏和沈采薇告辞离开了。 翌日,沈采萱家将分家得来的猪、鸡和粮食全都卖给里正家之后,便准备启程了。 临行前,一家人前去堂屋,向沈寿海和严氏辞行。 不过,明面上是辞行,实际上是过来要钱的。 原来,昨晚分家之后,什么锅碗瓢盆、农具啥的,都已经陆续到位,交到了沈采萱家手里,惟有那十两银子,迟迟不见踪影,沈采萱家至今没拿到手。 堂屋里,严氏满脸喜气洋洋,正忙着给沈月婵张罗嫁妆,将秦氏和小严氏指挥得团团转。 沈寿海没有像严氏那样嘚瑟,一直安稳的坐着抽旱烟袋,不过从他那吐烟圈的惬意样子不难看出,此时此刻,他的心情应当是非常愉悦的。 不过,一看到沈采萱等人,沈寿海便神色一僵,惬意不起来了,缓缓放下了手里的旱烟袋。 得知沈采萱等人即将远行,沈寿海大吃一惊,震惊之余,目光之中流露出七分诧异和三分欣喜,唯独没有不舍。 不过很快,沈寿海就回过神来,露出了慈爱的笑容:“一直以来,你们都生活在望山村,骤然离了这儿,你们能适应么?” “爷,你是在劝咱们,让咱们不要搬么?”沈采萱从善如流,笑吟吟道,“要不,咱们就听爷的话,继续留在这儿,不搬了?” 沈寿海嘴角不可抑止的抽搐了一下。 谁劝你们不要搬了?我只是客套几句,表达一下关心之情而已,并没有别的意思啊! 搬吧,搬吧,赶紧搬走,越远越好! 最好永远都不要回来了,除非……你们在外面混的风生水起,能够带挈沈家。 尽管沈寿海没有说出心中所想,但他的神情举止无一不在告诉沈采萱等人,沈家不欢迎他们。 沈采薇看不惯沈寿海的虚伪嘴脸,懒得再和他虚与委蛇,直截了当道:“爷,赶紧把那十两银子拿给咱们吧!交割明白,咱们就可以走路了,就不会留在这儿碍你们的眼了,你好我也好,皆大欢喜!” 沈寿海强扯出一抹笑容来:“什么碍不碍眼的,二娘,你这话说的……” “二娘这话虽糙,但理不糙。”沈世华打断沈寿海,“离开望山村之后,咱们得要赶紧找个落脚之处,所以不能够在这儿多做耽搁。爹,麻烦现在就把说好的那十两银子拿给咱们吧!” 沈寿海本想打打感情牌,再将某些不便启齿的话说出口的。 现如今,眼见连沈世华都不吃这一套,沈寿海便意识到,原先的打算肯定是行不通了。 第98章 狗咬吕洞宾 沈寿海看向严氏,给她使了个眼色。 严氏暗骂一声,假笑道:“老二,前两天你那位姓张的朋友过来讨债,当时家里死活拿不出十两银子来,后来还是你二姐仗义,借了家里十两银子,这才把钱还上了。通过这事儿,你就应该知道,家里是真的没钱了。” “什么,没钱?!既然家里没钱,那你们昨晚为什么要当着里正他们的面,承诺给咱们十两银子呢?难不成,你们当时就打定主意要出尔反尔,糊弄咱们?”沈采薇双眼微眯,“竟敢糊弄咱们,好啊,那我这就去找里正说道说道。” 严氏深知沈采薇的性情,晓得这死丫头做事不分轻重,惹恼了她,她真能够置沈家的颜面于不顾,跑去找里正告状。 这个时候,严氏可不敢惹恼沈采薇,忙安抚道:“不是糊弄,家里绝对不会糊弄你们!你们放心,那十两银子一定会如数交给你们,一文钱都不会少了你们的!” 沈采薇懒得和严氏废话,冷冷吐出两个字:“拿来!” 严氏咬了咬牙,硬着头皮道:“那个,那个……家里暂时还拿不出来,能不能宽限一段时日?” 沈寿海也帮腔道:“最近一段时间,家里到处都要用钱,一时之间,确实拿不出十两银子来了。” 说着,沈寿海指了指堆积在一旁的箱笼:“你看,明儿个你小姑就要出阁了,家里正在给她准备嫁妆,这又是一笔很大的开销。真的,家里再也没有什么余钱了。” 沈寿海这话不说还好,一听这话,沈采薇便眼睛发亮,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欣喜道:“嫁妆,对呀,小姑的嫁妆可值不少钱呢!要不这样,就从小姑的嫁妆里拿出点值钱的东西来,去抵那十两银子吧!” 其实,沈月婵为了清点嫁妆,一直就在堂屋里。 只不过,她很讨厌沈采萱等人,就没理会他们,哪怕知道他们即将远行,也不乐意过来道个别,一直臭着张脸坐在堂屋的一角,装高冷。 沈采薇话音刚落,沈月婵立刻高冷不起来了,一蹦三尺高,指着沈采薇的鼻子,破口大骂:“小贱人,你好大的胆子,你竟然敢打我嫁妆的主意?!我非弄死你不可!” 说罢,怒不可遏的沈月婵就朝沈采薇冲了过来,看来是当众表演一出手撕侄女的狗血剧。 可沈月婵刚迈出两步,离沈采薇还有好长一段距离呢,就扑地倒了,直接对着沈采薇行了个五体投地的大礼。 沈采薇掩嘴笑道:“哟,就算你终于悔悟,意识到自个儿方才满嘴喷粪的行径是不对的,要向我赔礼道歉,也不用行此大礼啊!” 沈月婵气的直发抖,有心想要跳起来收拾沈采薇,奈何摔得太惨,一时之间,爬都爬不起来,只能拼命拍打地面,以此来泄愤。 眼见小女儿摔得不轻,严氏忙支使秦氏和小严氏,要她们上前合力扶起沈月婵。 不扶不知道,一扶吓一跳——沈月婵那张花容月貌、涂脂抹粉的小脸现在一塌糊涂,整张脸上最吸睛的就是中间那两管鼻血。 见状,严氏终于忍无可忍,双目圆睁,怒视着沈采薇:“你小姑明儿个出阁,这么关键的时候,你却弄伤了她的脸。你这么做,相当于是要毁她一生!你太过分了!” “啊,我弄伤了小姑的脸?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你怎么能睁眼说瞎话呢?”沈采薇一脸无辜,“从头到尾,我都在这儿,动都没动,连小姑的头发丝都没碰着。既然如此,小姑脸上的伤,怎么也不能够算到我头上吧?” 严氏倏地噎住。 沈采薇等人,无一例外,都和沈月婵有一段距离,别说明着推人了,就是想暗中使绊子都不行,怎么也不可能弄倒沈月婵。 所以说,沈月婵只可能是自己摔倒的,要怨只能怨她自己,别想赖到别人身上。 严氏怨无可怨,只得生硬的说道:“这些嫁妆关系到你小姑能不能在婆家站稳脚跟,肯定是不能够动的。那十两银子家里一定想办法尽快凑出来,你就别打这些嫁妆的主意了。” 沈采薇斜睨了沈月婵一眼,满脸毫不掩饰的鄙夷:“又不是去当正头娘子,一个小妾而已,要什么嫁妆?这些嫁妆就应该统统都留在家里!” “谁告诉你说,我不是去当正头娘子的,你胡说!”沈月婵仿佛被人戳中了痛脚,疾言厉色道。 “对呀,这是谁告诉你的?”严氏盯着沈采薇,一脸狐疑。 昨天中午,沈世荣和沈世富带回了好消息——蒋媒婆所言不假,那个赵员外确有其人,他家确实豪富,他的原配也确实不行了。 于是乎,昨天下午,当蒋媒婆再次登门造访的时候,严氏等人爽快应下了这门亲事。 沈家嫁女,这事儿是瞒不住的,也没有必要瞒。 蒋媒婆走后,严氏等人便大大方方的告诉左邻右舍,沈月婵明天就要出阁了。 不过,严氏等人可没告诉别人,沈月婵是去当平妻的。 那么问题来了,沈采薇怎么知道沈月婵不是去当正头娘子的呢? 严氏心念电转,严重怀疑沈采薇等人偷听他们说话。 沈采萱无奈的扫了说漏嘴的沈采薇一眼,补救道:“这还用别人告诉么?要是去当正头娘子,不说三书六礼全部齐备,至少也得要有个下聘的环节吧?哪可能说嫁人就嫁人,这般仓促,如此草率?” 说着说着,沈采萱勾起唇角,似笑非笑道:“小姑就是去给人家当妾的,没错吧?” 沈月婵涨红了脸,大声反驳:“不是,不是,根本不是!” 沈采萱理都不理沈月婵,看着严氏,语气认真:“要么就从小姑的嫁妆里拿出价值十两的东西来堵住咱们的嘴,要么就让小姑给人当妾的消息传遍整个村子,二选一,你自己选。” 严氏气得双眼通红,下意识就想要破口大骂,但骂人的话到嘴边,又生生咽了下去。 严氏搞不赢沈采萱,只得向沈寿海求助。 沈寿海眉头皱的能夹起一只苍蝇,他知道自己也搞不赢沈采萱,便跳过她,直接问沈世华:“老二,你可是看着月婵长大的,你忍心动她的嫁妆?” 沈世华沉默片刻,语气冷静:“咱们没想动别人的东西,只是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沈采萱横了那些堆得高高的箱笼一眼,淡淡道:“这么多年来,小姑一直游手好闲,镇日偷奸耍滑,哪怕一丁点的贡献,她都没有为家里做出过。没有付出,凭什么拿走那么多嫁妆? “而咱们二房,一直在给家里当牛做马,甚至卖掉了两个女孩,为家里付出无数,于情于理都应该得到回报。 “别说只是从嫁妆里拿出价值十两银子的东西了,就是拿出更多,咱们握在手里,也可以说一句问心无愧。” “拿还是不拿,赶紧给个准话吧。”沈采薇威胁道,“要是不拿出价值十两的东西来,我就要出去找人说道说道了,让别人评评理,自甘下贱、上赶着当妾的小姑该不该从家里拿走这么多的嫁妆。” 沈采萱“好意”提醒道:“四叔可是要考科举的人,应该很注重名声的。要是让别人知道,他有个上赶着当妾的嫡亲妹妹,会不会影响到他的名声呀?” 沈寿海深深看了沈采萱一眼,咬牙道:“月婵不是有一根金簪么?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那是花十两银子从玲珑阁买回来的。就把那根金簪拿给老二他们吧!” “不行!”沈月婵尖叫道,“那是我的,我的!不许拿给那些贱种!” 说罢,沈月婵猛地扑向其中一只箱笼。 很显然,那根金簪就装在那只箱笼里。 “不给就不给吧。”沈采萱冷冷地扫了沈月婵一眼,拉着沈采薇,抬脚就往外走。 “别走!”严氏很清楚沈采萱姐妹出去的意图,赶忙开口阻拦。 此时此刻,严氏终于意识到,今天要是不按照约定交出十两银子或是相当于十两银子的东西,沈采萱等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赖是赖不掉的,严氏无奈,只得让秦氏和小严氏拉住闹腾不休的沈月婵,亲自打开箱笼,取出金簪,交到沈采萱手中。 既然属于自家的东西已经到手,沈采萱等人不再耽搁,告辞离开。 临行之前,苏氏看了一眼正在哭闹的沈月婵,心中终是有些不忍,便看向严氏,语气郑重:“宁为穷人妻,不做富人妾。纵然那户人家家财万贯,也不能让小姑子去他们家做妾啊!要知道,小妾不是那么好做的……” “要你管?”不等苏氏说完,沈月婵就厉声打断了她,“你少在这儿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 严氏也板着张脸:“你小姑子的事情,我自有分寸,不需要你来提醒!” 沈采薇冷笑一声:“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跟这些不识好歹的蠢货有什么好说的?咱们赶紧走,别再和她们废话了。” 苏氏长叹一声,转身离开。 第99章 样品 出了沈家门,沈采萱一家人便坐上了早已收拾停当的骡车。 骡车在路过杨家时,捎上杨家父子,便朝着县城方向去了。 到了县城,他们一行人直奔鼎丰楼总号。 当骡车在鼎丰楼总号门口停下时,杨家父子心情极为忐忑,生怕一身粗布衣裳的他们会被鼎丰楼拒之门外。 毕竟,鼎丰楼,那可是整个温阳地区最为出名的大酒楼,尤其是总号,据说随随便便在里面吃顿饭,都得花上好几两银子! 这种金贵地方,哪里是他们这种平头百姓能够来的? 事实证明,杨家父子多虑了。 沈采萱刚从车上跳下来,站在大门口负责迎来送往的伙计就笑着迎了上来。 在那伙计的引领下,他们一行人来到了大堂。 杨家父子刚站稳脚步,还没来得及适应金碧辉煌的大堂,就见一个中年男人匆匆赶了过来。 那人四十来岁年纪,长相周正,身材中等,微微有些发福的他穿着宝蓝色绸缎长袍,俨然一副富家翁模样。 杨家父子均想,此人如此气派,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郑老爷,县丞大人的亲姐夫吧? 父子俩刚要向“郑老爷”问好,就见“郑老爷”向沈采萱拱了拱手,脸上露出极为和气的笑容:“沈姑娘,大驾光临,真是让小店蓬荜生辉。” “王掌柜过谦了。”沈采萱笑道,“倘若鼎丰楼也叫小店的话,怕是咱们温阳就没有店能够称为大店了。” 杨家父子:“……” 什么,这个看上去很像地主老爷的人只是个掌柜? 不对不对,就算只是个掌柜,那也是鼎丰楼的掌柜啊! 鼎丰楼的掌柜,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当上的——杨尚全的大舅子在鼎丰楼干了十几年,至今还是个伙计,由此可见,要在鼎丰楼混出头有多么难——在温阳地界上,也算是一号人物了。 那就奇了,这么号人物,怎么会对沈采萱如此客气呢? 不等杨家父子彻底想明白,王掌柜一边说着客套话,一边将他们一行人引领到了二楼的雅间。 鼎丰楼的东家郑宝诚这会儿不在店里,王掌柜请他们一行人在雅间稍等片刻,说他这就派人去请郑宝诚过来。 原本王掌柜想要留在雅间里,陪着沈采萱等人一起等的,却被沈采萱打发走了。 眼见雅间里没有了外人,一脑门子问号的杨尚全就急忙问道:“四娘,这个王掌柜……你和他很熟?” 沈采萱道:“谈不上很熟吧,前些日子咱们来鼎丰楼的时候,和他打过一个照面。” 杨尚全了然的点点头:“我就说呢……”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怎么可能结识鼎丰楼的掌柜嘛? 沈采萱大喘气的补充道:“当时郑老爷也在,特意交代过他,不管我什么时候过来,都要将我视为贵客,好好招待。” 杨尚全震惊了:“你,你认识郑老爷?” “对呀,”沈采萱坦然的点了点头,随即话音一转,“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马上郑老爷就要过来了,在这之前,我得检查一下你们带来的样品。” 刚刚走在人来人往的路上,生怕人多眼杂,沈采萱便没有让杨家父子将样品取出来。 故而,沈采萱至今都不知道样品质量如何。 杨尚全闻言,忙将一直背着的竹篓卸了下来,掀开上面的盖子,将藏在里面的样品小心翼翼的取了出来。 继豆腐皮和豆腐丝之后,昨天半夜,杨家人又成功做出了豆腐干和腐竹,是以,今天杨家父子带来的样品达到了四样。 沈采萱每一样都认真检查了一番——不仅拿在手上反复看,还试吃了。 “豆腐干倒还罢了,豆腐皮、豆腐丝和腐竹还有待改进——这三样中水分太大,显然烘干不到位。”沈采萱皱眉道,“如今可是夏天,天气炎热,东西很容易变质,以你们家的这种烘干程度,这三样最多只能保存个两到三天……” “两到三天还不够么?”沈采薇插嘴道,“夏天的豆腐,除非湃在井水里,基本上就只能保存一天。现在这三样能够保存两到三天,已经很厉害了呀。” “豆腐只能保存一两天,那是因为它自身的特性,不允许它保存太久。而豆腐皮之类的则不同,只要烘干得当,完全可以保存个十天半个月,甚至更久。”沈采萱道,“我以豆腐皮为例,相同价格、相同品质的两张豆腐皮,一张只能保存两三天,一张却能保存半个月,你选哪个?” 沈采薇道:“这还用问,当然是选能存半个月的。” “那就是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保存期限自然是越长越好。”沈采萱道,“我还以豆腐皮为例,倘若豆腐皮能够保存半个月,就可以打消货郎的顾虑——不必担心保存期限太短,还没来得及卖出去就坏掉了——让他们成批进购豆腐皮。然后,随着那些走乡串户的货郎,豆腐皮就可以卖到各个地方去。” “哦,我好像有些明白了。”沈采薇道,“如果保存期限足够长,咱们不光可以做城里的生意,还可以通过货郎,将生意做到城外去,甚至是偏远的山村去,对吗?” 沈采萱点点头:“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 坐在一旁的杨久隆一直在认真倾听姐妹俩的对话,越听眼睛越亮,听到最后,他已经充分意识到保存期限的重要性。 杨久隆忙对沈采萱道:“刚开始弄,各种东西都不齐备。这三样到了烘干这一步,就被挂到了临时收拾出来的屋子里,下面放了几个火盆——说实在的,确实挺简陋的。不过你放心,咱们家已经在想办法改进了,再过几天,就可以将这三样烘干到位了。” 说话间,郑宝诚匆匆赶了过来。 听说这几样从未见过的吃食,与豆腐一样,都是用黄豆做出来的,郑宝诚立刻嗅到了其中的商机。 眼见郑宝诚对豆制品很感兴趣,沈采萱并没有急着谈生意,而是随口说出了几种简单易操作的豆制品做法。 此时恰逢午饭时分,郑宝诚便叫来了鼎丰楼的大厨,命他拿出看家本领,整治一桌席面,顺便依照沈采萱提供的食谱,制作出豆制品相关的菜肴。 郑宝诚与沈采萱等人边吃边聊。 等到这几道菜肴——干炸响铃,云丝丸子,杏仁煮干丝,凉拌腐竹——逐一端上桌来,郑宝诚品尝过后,彻底服气了,当即洽谈起了合作事宜。 出了鼎丰楼,杨尚全还有些晕晕乎乎的,幸好有他爹同行,否则的话,估计他连回家的路都找不着。 走到半路上,杨尚全总算是清醒了许多,忍不住问道:“爹,这就成了?咱家豆腐坊都还没影儿呢,人家鼎丰楼就给了咱家五十两银子当定金?我的个乖乖,整整五十两银子,这都够在县城买间铺子了吧?来的时候咱们还在为豆腐坊的本钱发愁呢,这下子好了,彻底不用愁啦!” 杨久隆眼见四下无人,这才轻声道:“这哪里是定金?分明就是郑老爷知道咱家穷,打着给定金的幌子,借钱给咱家当本钱呢。” “啊,原来是这样啊!”杨尚全赞叹道,“郑老爷,仗义呀!” 听了这话,杨久隆觉得心好累,想了想,解释道:“郑老爷他……固然是蛮仗义的,不过,他这份仗义,完全是看在四娘的面子上。” “四娘好大的面子!”杨久隆困惑极了,“郑老爷,那可是县丞大人的亲姐夫,这么一号人物,四娘是怎么结交上的?” 杨久隆也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他分得清轻重,知道这会儿不是琢磨这些的时候,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郑老爷借咱家本钱,除了卖个面子给四娘,也是希望咱家能够尽快把豆腐坊办起来,尽快给鼎丰楼供货。”杨久隆道,“从明儿个起,咱们兵分两路——你叫上老二和老三,兄弟仨齐心协力,在家改善各道工序;我去找你大舅子,让熟悉县城的他领着我四处寻找合适的铺面——争取让咱家豆腐坊早日开张!” “啊,还要叫上老二和老三?”杨尚全目光闪烁,“咱们不是分家了嘛,都不是一家人了,现在为了咱家的铺子去麻烦他俩,这多不好啊!” 他媳妇不知为何,昨晚冲他发了一顿脾气,他哄了好久,才把她哄好。 当时,他媳妇可是再三警告过他,不许让他二弟和三弟掺和到豆腐坊里,哪怕他爹要求都不行。 一听这话,杨久隆当即停下脚步,盯着杨尚全的眼睛,一字一顿道:“谁说分了家就不是一家人了?记住,老二和老三永远是你的弟弟,你这个做兄长的,帮衬弟弟,这是应当应分的!” “爹,你的意思是,豆腐坊也算上老二和老三一份儿?”杨尚全为了不被媳妇儿削,只得硬着头皮道,“那以后岂不是又要分一次家?这多麻烦啊!” 杨久隆深深看着杨尚全,就在杨尚全快要顶不住压力,快要松口的时候,杨久隆深深叹了口气:“回去我就立一张字据,上面写明豆腐坊全归你们大房所有。不过,等豆腐坊开起来了,你们大房得允许二房和三房来豆腐坊做工,按月给他们开工钱。” 严格来说,这样做的话,还是让他二弟和三弟掺和进了豆腐坊——这违背了他媳妇的心意。 但,自家老爹都已经退了一步了,他这个做儿子的,要是寸步不让,就有些过分了。 杨尚全犹豫片刻,不情不愿的点了点头。 杨久隆看在眼里,心中暗暗叹气。 第100章 祸不单行 话分两头。杨家父子回家了,沈采萱一家人却无家可归。 他们本打算去住客栈的,没承想,郑宝诚实在是太热情了,得知他们的处境之后,便极力邀请他们去郑家小住,盛情难却,他们只得接受了郑宝诚的好意。 郑家位于县城的城东,乃是个五进四合院,占地颇广,沈采萱家被安排住进了客院。 客院本身挺安静的,奈何沈采萱家刚坐下来,还没来得及喝口水,就听见外面传来大呼小叫声。 沈采薇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就知道住进郑家没好事儿,这不,讨厌鬼马上就跑来了。 讨厌鬼郑永维一进屋就表功道:“哎呀,你们是不知道啊,为了打听你们家亲戚的下落,我费了多少工夫……” 沈采薇打断郑永维:“打听到了么?” 郑永维一噎:“呃,这个嘛……暂时还没有。不过,我现在可以确定的是,你们家亲戚既没有去你伯祖母的娘家,也没有去你姑父的本家……” “当然没去那两个地方,”沈采薇淡淡道,“因为他们去了棚户区。” “棚户区?”郑永维一怔,“诶?难不成你们已经找到他们了?” “暂时还没有。”沈采薇道,“不过,应该快了。” 郑永维很失落:“嗐,搞半天,白忙活了一场。” 人家好心好意帮咱们打听消息,你不但连句谢都没有,还这么打击人家,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苏氏横了沈采薇一眼,朝笑郑永维道:“郑二公子,这几天实在是辛苦你了,多谢多谢。” “这有什么好谢的?你太客气了!对啦,伯母,你别喊公子公子的喊我,这样太生分了,以后呀,你就喊我小郑好了。”郑永维瞄了沈采薇一眼,笑嘻嘻道,“毕竟,你女儿之前可是一直喊我‘郑二哥’呢!” 郑永维年纪比沈采薇大,按理,沈采薇喊他一声“郑二哥”很正常。 事实上,在此之前,沈采薇和沈采萱都曾不止一次的称呼郑永维为“郑二哥”,当时并没有感到有什么违和的地方。 可是,不知为何,现在沈采薇听了郑永维的话,特别想打人。 就在这时,沈世华忽然插话道:“郑二公子,啊不,小郑,你们家附近有车马行么?” “车马行?伯父,你想雇车么?”郑永维道。 沈世华点点头:“前几天咱们拜托一位家住棚户区的朋友,帮忙打听我伯父一家的消息,也不知道打听出来没有。我原打算明天去棚户区问问看的,可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有些心烦意乱的,就不想等到明天了,想现在就搭着车,去一趟棚户区。” “既然你这么着急,那还找什么车马行雇车呀?直接搭咱们家的车去呗!什么驴车、骡车、马车,咱们家统统都有,任你挑任你选!”郑永维可能是没事儿干闲得慌,兴冲冲道,“走走走,我这就陪着你们去挑车,然后大伙儿一起走啊!” 大伙儿? 沈采萱心说:“朋友,你搞搞清楚啊,想去的是我那便宜老爹啊,我可没有说过要去啊!棚户区那种又脏又乱的鬼地方,谁爱去谁去,我可不去!” 然而,沈世华将沈采萱视为主心骨,沈采萱不去,他不放心,硬是要拉着沈采萱去,沈采萱想不去都不行。 苏氏、沈采薇和沈正榕觉得留在郑家也没事儿干,也不用别人拉,便主动跟着去了。 棚户区,何家。 何周氏叮嘱了几句孙女,让她好好看家,便提着一只盛着鸡汤的陶罐,匆匆忙忙往外走。 刚走出自家大门,何周氏迎面就撞上了沈世华等人,又惊又喜:“哎哟,你们可算是过来了!要是再不过来,我都要差阿祥去望山村给你们送信,通知你们过来了!” 沈世华心念一动,满怀期待的看着何周氏:“何家奶奶,你打听到我伯父他们的下落了?” “嗯,打听出来了。可是……”何周氏欲言又止。 沈世华心里咯噔一下,隐隐生出不祥的预感来,急忙追问道:“我伯父他们……怎么了么?” 何周氏沉默片刻,叹了口气:“我正要过去探望他们,咱们边走边说吧。” 话说,大约一个月前,沈寿山一家人为了躲避知府家表少爷的纠缠,被迫离开青州府城。 他们本想躲得远远的,但考虑到别处人生地不熟的,生活不易,便改变主意,决定回到温阳县城——这个他们曾经居住多年的地方。 青州府城和温阳县城距离并不太远,两地之间设有官道。 正常情况下,乘车沿着官道走,一天之内就能够走一个来回。 就算沈寿山家行李很多,影响行车速度,但一天的时间,足够他们从青州府城走到温阳县城,中途无需住客栈或走夜路,路上应当很安全。 然而,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缝。 他们的骡车行驶在平坦的官道上,莫明其妙就坏了,而且坏的很彻底,修了老半天都没能够修好。 更倒霉的是,骡车停在了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偏僻所在,而当时天色已晚,想找户人家借宿都不行。 没奈何,他们一家五口只好把车推到了路边的小树林之中,在荒郊野岭里凑合一夜。 结果第二天早上醒来,他们万分惊恐的发现,骡车和骡车上的行李都不见了,更要命的是,一家五口变成了一家四口——沈采莲不见了!!! 很显然,他们这是遭了贼了。 沈采莲,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美貌姑娘,就这么被贼人掳走了,能有什么好下场? 秦长河和沈月如身为父母,自然极为痛心,但他们毕竟年轻,硬撑还能勉强撑住。 沈寿山和林氏年事已高,骤然失去了心爱的孙女,本就很难承受得住,再加上这场飞来横祸勾起了老两口的伤心往事——多年之前,老两口的长女沈月媛在上元节那天走失了——双重打击之下,他们再也承受不住,病倒了。 病倒了,自然得要看大夫。 可他们的行李全丢了,除了缝在衣服里面应急的几两碎银子,手头上再无银钱。 租房子要花钱,买粮食也要花钱,那几两碎银子根本就不经花,很快就所剩无几了,压根儿就不够看病的。 老两口一直没能看上大夫,小病渐渐拖成了大病,这几天都病的起不来了。 第101章 久别重逢 这几天,何周氏一直在四处打听沈寿山一家人的下落,直到昨天下午,方才打听了出来。 当何周氏从别人口中得知,沈寿山一家人的生活相当窘困,当即收拾了些吃的用的,亲自上门拜访。 眼见沈寿山和林氏昏昏沉沉的,病的着实不轻,何周氏二话不说,立马自掏腰包,请了个铃医回来。 那铃医说了,老两口病情过重,他开的药未必能够奏效,谨慎起见,最好请正规的大夫回来为他们医治。 正规的大夫可不是铃医,给个几十文钱就能够随叫随到的。 请正规的大夫上门,光是出诊费至少就要一两银子,且正规的大夫开出的药一般都不便宜,随随便便几副药,说不定就要好几两银子。 老两口双双卧病在床,费用得要乘以二,估计得要花上十几两,甚至更多。 何家人穷得叮当响,没饿死就算不错的了,手里头哪会有什么积蓄? 何周氏就算想掏钱给老两口请大夫,也掏不出钱来。 故而,何周氏急切的盼望着沈世华等人赶紧过来,以便尽早为老两口请个好大夫回来。 沈世华等人从何周氏口中得知了沈寿山家的现况之后,焦急不已,恨不能插翅飞到他们一家人现在的住所。 奈何那住所位于陋巷深处,去那儿很不方便,七拐八弯,绕了很多弯子,沈世华一行人方才到了地方。 如今的沈寿山家实在是太穷了,哪怕是在租金很低廉的棚户区,他们也租不起一整个院子,只得与另几户人家合住在一个小破院子里。 那院子里原本有七间屋子,后来又乱七八糟加盖了好几间——搁现代,妥妥的违章建筑——十几间屋子挤在一起,采光通风本就不好,而沈寿山家住的又是位于西北角的那间,采光通风就更差了。 那间屋的门虚掩着,透过门缝往里瞧,只见大白天的,里面就黑布隆冬的,且不用进去,站在门口,就能闻到一股子略带潮气的霉味儿。 虽然门开着,可这毕竟是别人家,何周氏不好意思直接推门进去,便扬着声朝屋内喊道:“阿如,阿如,你快出来,看看谁来了?” “吱呀”一声过后,从屋里走出来一位四十来岁年纪的中年妇人。 只见那妇人长相端庄,却消瘦得厉害,身上穿着洗得发白的青色衣裙,头上插着一根荆钗,穿戴甚是寒酸。 这就是沈寿山和林氏的次女沈月如。 “何家奶奶,您昨个儿过来帮忙张罗了半天,咱们已经很过意不去了,您今儿个又过来了,这可、这可让咱们说什么好呢?而且您来就来嘛,还带什么东西……” 沈月如之前一直待在昏暗的屋子里,骤然出来,眼睛有些不适应,所以她最一开始,只看到了站在最前面的何周氏,没注意到别的。 说着说着,沈月如猛然发现,何周氏身后站着好几个人,有男有女,有大有小,其中两个,她看着特别眼熟。 沈月如微微一愣,随即狂喜:“阿华,阿华媳妇,你们来了,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昨天何周氏就告诉沈月如,她受沈世华等人之托,前来探望他们一家人。 不出意外的话,沈世华等人很快就会亲自找上门来了。 因为提前得到消息,事先有了心理准备,所以沈月如一眼就将沈世华夫妇认了出来,哪怕他们仨已经多年不见。 沈世华夫妇与沈月如久别重逢,也是喜不自禁:“月如姐,能在这儿见到你,这真是太好了……” “爹,娘,这会儿可不是叙旧的时候!”沈采萱打断沈世华夫妇,提醒道,“当务之急是了解伯祖父和伯祖母的病情,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 沈世华夫妇猛然醒悟,不再废话,当即进屋探望老两口。 尽管屋里很暗,无法看清老两口的神色,可直觉告诉沈世华夫妇,老两口的状态相当不好。 沈世华心慌意乱,急忙喊道:“伯伯,伯娘,阿华来看你们了,你们快睁开眼来看看阿华呀!” 老两口毫无反应。 沈月如哽咽道:“昨天晚间,我爹娘勉勉强强把铃医开的药喝了进去。原指望他们喝完药再睡上一觉,就能够好一些,可谁知一夜过去了,他们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倒加重了几分——喊他们,他们没反应;喂他们吃药,他们吃不进去……” 听到这儿,沈采萱当机立断:“事不宜迟,赶紧去请大夫……不,请大夫太慢,直接将二老送去医馆就医!” 这个时候,沈世华夫妇六神无主,一听这话,毫不犹豫的背起老两口,抬脚就往外跑。 沈采萱等人紧随其后。 棚户区的巷子里道路狭窄,路边还堆着不少乱七八糟的杂物,郑家的马车很难驶进来,不得不停在了巷口。 他们一行人一路狂奔到巷口,迅速将老两口妥善安置在车厢里,随即命车夫将他们送去县城里最为出名的医馆——德仁堂。 途中,沈采宣以老两口的嘴唇看上去有些干裂为由,分别给老两口喂了些水。 那水嘛,自然是加了料的。 按理来说,饮下灵泉水之后,老两口的病情多多少少能够减轻一些,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够立即苏醒过来。 可问题是,老两口现在牙关紧闭,当着众人的面,沈采萱不便动用强硬手段往他们嘴里灌水,是以,喂进他们嘴里的灵泉水极为有限,自然而然的,灵泉水起的作用不大。 到了德仁堂,坐堂大夫仔细诊断过后,表示老两口病情危急,服下他开的药之后,能否转危为安,全凭天意。 在沈采萱看来,老两口这种情况就应该安排他们住院。 奈何德仁堂虽然名声在外,却没有住院部,根本没法儿住院。 沈采萱沉吟片刻,说道:“祖父和伯祖母现在的身子骨可经不起折腾。依我看,别送他们回棚户区了,直接在这附近找间客栈住下吧。” 沈世华和苏氏对视一眼,双双点头同意。 住的离德仁堂近一些好,真要有个万一,方便随时请大夫。 第102章 心疼钱 一旁的沈月如小声道:“这儿可是城东,附近的客栈不便宜吧?要不,咱还是送他们回去住吧?” 如果条件允许,沈月如也想让病重的爹娘就近入住客栈,免遭颠簸之苦。 可条件不允许啊,自家实在是太穷了,根本付不起住客栈的房钱。 当然了,有沈世华一家人在,房钱可以不用自家付。 可就在刚刚,为了给老两口看病抓药,沈世华家已经掏了十几两银子。 都已经让沈世华家如此破费了,沈月如怎么好意思让他们再掏钱付房钱呢? “钱是小事,二老的身体是大事。为了省钱,就让二老的身体来回折腾,这是因小失大,不值当!”沈世华斩钉截铁道,“就按四娘说的,安排二老住附近的客栈!” 沈月如拗不过态度坚决的沈世华,不得不听他的。 德仁堂地处繁华地段,附近的客栈着实不少。 不过,这么多客栈之中,沈世华一家人熟悉的就只有福源客栈,故而,他们决定带着老两口去福源客栈。 很快,郑家的马车停在了福源客栈的门口。 其实,很多客栈都忌讳病人投宿自家客栈,尤其是生命垂危的重病患者,多半会将其拒之门外。 福源客栈自然也不例外。 站在客栈门口迎来送往的伙计眼见有人带着两个病人上门,脸色一沉,下意识的就要上前阻拦。 可当那伙计走近一看…… 哎呀,这不是沈家人嘛! 那伙计知道,沈家人与郑捕头的关系非同小可,绝不是他能够得罪得起的。 于是乎,他瞬间变脸——由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脸变为热烈欢迎的笑脸,前倨后恭,将沈采萱一行人引进了客栈。 闻讯而来的客栈掌柜很有眼力见儿,不等他们一行人开口,就在前面带路,直接领着他们去上房。 进了上房,沈采萱先是与一路相随的郑永维耳语几句,将他和车夫打发走,然后对那掌柜道:“麻烦再给咱们安排两间房。” 一听这话,沈月如就知道沈采萱一家也要留下来,又是感动,又是心疼——心疼钱。 “不用三间,一间就够。”沈月如忙道,“今晚有我守在我爹娘床边,用不着你们,你们早点回去休息吧。” 沈采萱反驳道:“你守在二老身边,那谁去煎药?一个人不够的,咱们必须留下。” “煎药……煎药……”沈月如沉吟片刻,“这样吧,劳烦你们回去的时候,再去一趟我家,知会你姑父一声,让他赶紧过来。” 沈月如的丈夫秦长河为了养家糊口,白天外出扛活,傍晚才能回家。 这个时候,秦长河应该已经回家了,正好可以让他过来帮忙煎药。 说实在的,沈月如想得还挺周全的,但沈采萱是绝不可能答应的。 无他,人多眼杂,真要把秦长河叫了过来,沈采萱就不方便在药里动手脚了。 沈采萱道:“姑父在外面累死累活干了一天,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就让他在家歇着吧。” 沈月如道:“可是……” “没有可是。”沈采萱打断沈月如,“首先,送咱们过来的马车已经被我打发走了,没有了车,现在咱们就是想走也走不了了。其次,姑姑,今晚我有话要问你。” “啊,你有话要问我?”沈月如诧异道,“什么话一定要今晚问,不能等到以后再问么?” “不能等,有些话必须尽快问清楚。”沈采萱颇含深意道,“刚刚忙着给二老请大夫,忘记介绍了。一直跟着咱们的那位公子姓郑,他的哥哥是县衙的捕头,寻人的本事一流。” “寻人的本事?”沈月如心念一动,脱口而出,“啊,你是说……” 沈世华一家明显与那位郑公子关系非同一般。 沈月如猜想,他们或许能够说动那位郑公子的哥哥,请他帮忙寻回被人掳走的沈采莲。 “不错,就是你猜想的那样!”沈采萱向沈月如使了一个眼色,又迅速扫了一眼客栈掌柜,“有些话晚上再说,当务之急是给二老煎药。” 沈月如会意,立即闭上嘴巴,不再多说什么。 为了沈采莲的名声着想,她被人掳走一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客栈掌柜乃是外人,绝不能当着他的面,谈论此事。 解决了沈月如,紧接着,沈采萱又设法撇开其他人,独自前去隔壁房间,用借来的小泥炉煎药。 眼见四下无人,沈采萱直接用灵泉水煎药,三碗水煎成一碗,药里浓缩了灵泉水的精华。 如此一碗药下去,过了一炷香的工夫,老两口便相继醒来。 见到这一幕,众人又惊又喜,沈月如和苏氏甚至喜极而泣。 老两口一睁眼,就看到多年未见的沈世华等人,又是欣喜,又是诧异,忙问这是怎么回事儿。 大伙儿便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了起来,说了老半天,方才各自就寝。 翌日一早,从郑永维那儿得到消息的郑忠维匆匆赶了过来。 郑忠维先是探望了老两口,答应老两口和沈月如,设法帮他们寻回失踪的沈采莲。 紧接着,郑忠维去了沈采萱的房间,把门一关,道出了他此行的真正来意。 话说,五天前,沈采萱考虑再三之后,决定用阳谋对付蒋媒婆母子,而那阳谋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在于下药。 那药能够快速使人致幻,对时间和空间产生幻觉,将虚幻视作现实。 倘若没有做过亏心事还好,服药之后,相当于醉了一场,不会有什么大碍。 倘若亏心事做多了,手里沾有人命,服药之后,就会疑神疑鬼,进而以为冤魂前来索命,乃至于彻底崩溃。 能够把人搞崩溃,那药威力真不是盖的,堪称奇药。 这一奇药,沈采萱早已交到了郑忠维的手上,要求他设法在大庭广众之下悄悄给蒋媒婆母子下药—— 主要是那药效用虽奇,见效虽快,药效却不够持久,服药之人很快就会清醒过来。 倘若在无人之处下药,就算蒋媒婆母子崩溃了,口不择言,嚷嚷出埋藏心底、不为人知的阴私,片刻之后,他们母子就会恢复正常,不再乱说,如此一来,很难将他们母子的阴私公之于众。 故而,必须在大庭广众之下暗中算计蒋媒婆母子,令他们母子的罪行大白于天下,无可辩驳,无可抵赖。 一旦蒋媒婆母子当众认罪,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实施抓捕,借官府之手处置他们母子。 这,就是所谓的阳谋。 第103章 几乎零差评 以郑忠维的身手,要给蒋媒婆母子下药不难,但要在大庭广众之下,神不知鬼不觉的下药,讲真,这个难度有点高。 刚开始的两天,郑忠维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不敢轻易出手。 到了第三天,郑忠维基本上掌握了蒋媒婆母子的生活习惯,终于有信心出手了。 可谁知,就在这个当口,蒋媒婆母子突然跑回了乡下老家。 这样一来,彻底打乱了原先的计划,直接导致郑忠维无法如期完成下药的任务。 “这可怎么办?咱们与蒋媒婆定下了五天之约,今天就是第五天了,却没能把他们母子坑进大牢,他们母子至今还在外面蹦跶呢!”郑忠维眉头紧锁。 “蹦跶就蹦跶呗,不要紧的,他们母子蹦跶不了几天的。”沈采萱很淡定,“因为他们母子要想活命,就必须回到县城,从我这儿换取解药,而他们母子一旦回到县城,咱们还愁找不着下手的机会?” “事情真要是这么简单就好了!可问题是,他们母子不安生,要生事!”郑忠维语气严肃,“这些天,我一直派心腹仔细盯着他们母子的一举一动,发现他们母子不仅在变卖城里的家私,还特意返回乡下老家,将那儿的祖宅祖产都给卖了。 “按理说,一千两银子而已,依照曹家的家底,卖掉城里的家私就能够凑齐了,犯不着去卖祖宅祖产。可他们母子偏偏卖了,卖得如此彻底,显然另有打算。而且,前两天,蒋媒婆四处乱窜,变着法儿的给人说媒拉纤……” 说到这儿,郑忠维顿了顿,表情有些微妙:“……你应该知道的,蒋媒婆说的那些亲事都有猫腻,可她却颠倒黑白,将那些亲事说得花团锦簇,对其中的猫腻只字不提,这明摆着就是坑人。哪怕蒋媒婆名声不佳,但在此之前,她也不敢这么肆无忌惮的坑人。 “她突然间一反常态,变得如此嚣张,要么是找到了新靠山,有所依仗,不怕事发之后遭人报复,要么是打着坑完就跑的主意,准备在事发之前,便脚底抹油开溜。” 讲真,靠山哪那么容易找到? 再者,蒋媒婆母子现在的一举一动都被监视着,真找到了靠山,很难瞒过郑忠维的眼睛。 所以说,蒋媒婆母子找到新靠山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沈采萱登时会意:“你是说,蒋媒婆母子打算跑路?” 郑忠维点点头:“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他们母子的打算是,今晚从你这儿换到解药之后,立刻就跑。” “立刻就跑……”沈采萱秀眉微蹙,神色凝重起来。 沈采萱意识到,郑忠维的担心不无道理——倘若蒋媒婆母子立刻就跑,就很难有机会算计到他们母子了。 煮熟的鸭子要飞,这可咋整? 沈采萱沉吟良久,忽而灵光一闪,计上心来,展颜笑道:“放心,他们跑不了!” 郑忠维连忙问道:“怎么,你想出办法了?” 沈采萱点了点头:“既然计划有变,那我今晚就去会一会他们,把解药换给他们。不过,这解药嘛,我会往里面加点料,包他们吃了之后,至少在三天之内跑不动道儿。三天时间,够咱们做很多事情了。” 郑忠维闻言,依旧皱眉:“当初咱们与蒋媒婆定下五天之约,只是为了稳住他们而已,并没打算履行约定,真在五天之后与他们再次相见。你现在临时改变主意,决定今晚去见他们,这好像……有些不妥。要知道,多和他们见一次面,就多一分暴露的危险。 “谨慎起见,今晚你还是别去了吧?反正你不去,他们就拿不到解药。到时候,都不用咱们动手,他们就会毒发身亡了。” 郑忠维所说不无道理,但沈采萱斟酌再三,还是摇了摇头:“蒋媒婆母子作恶多端,就这么让他们死了,未免太便宜他们了,我实在是心有不甘。” 在沈采萱看来,就应该将他们公开处刑,让他们受万人唾弃,落个不得好死的下场。 眼见沈采萱态度坚决,郑忠维略一沉吟,便不再劝。 忽忽数日,在沈世华一家的帮衬下,沈寿山和林氏得到了很好的照顾,身体已然彻底康复。 沈采薇看在眼里,数次开口劝说沈世华夫妇启程前往府城。 要知道,他们一家人一日不前往府城,名下的那家酒楼就得要闲置一日。 沈采薇赚钱心切,自然不愿让那家酒楼长期闲置。 然而,沈世华夫妇不愿就此离开,他们坚持要留下来帮忙寻找沈采莲,打算在寻回沈采莲之后,与沈寿山一家一道前往府城。 于是乎,沈世华一家人继续滞留在了县城。 这一日,沈采薇跟随着沈采萱,参观了杨家的豆腐坊。 不得不说,杨家人的行动力是真的强。 这才过了几天而已,杨家人就已经将豆腐坊的筹备工作张罗得差不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豆腐坊尚未开张,但里面已经开始小批量生产豆制品,并将其送往鼎丰楼。 事实证明,鼎丰楼的客人普遍能够接受豆制品这一新鲜事物,以豆制品为食材的新菜很受欢迎,几乎零差评。 如果说客人对这些新菜有什么不满的话,那就是供应量太少,一菜难求——要是去得早,得要排队才能吃上;要是去晚了,直接没得吃。 尽管由于时日尚浅,豆制品尚未全面推广开来,但不难预见,杨家的豆腐坊开张之后,必将生意兴隆。 眼见杨家人的生意就要做起来了,沈采薇羡慕不已,恨不得现在就杀去府城,大干一场。 不行不行,留在县城只会坐吃山空,对自家没有一丝好处,必须赶紧走人。 沈采薇盘算了半天,随即拉着沈采萱离开豆腐坊,径直去了一家茶馆。 姐妹俩选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随便叫了壶茶。 沈采薇连茶都顾不上喝,就迫不及待道:“四娘,爹娘向来听你的,你倒是劝劝他们呀,让他们赶紧带着咱们去府城吧!” 沈采萱笑着看了沈采薇一眼,爽快答应。 其实,沈采萱赚钱的念头也很热切,并不亚于沈采薇。 沈采萱之所以没有像沈采薇那样,要求尽快动身,并不是为了等待沈采莲的消息,而是另有所图。 就在不久前,沈采萱收到消息,她所谋划的事情成了。 既然目的已经达成,就算沈采薇不劝,沈采萱也不会继续留在这儿了。 “四娘,你好像心情很好的样子。”沈采薇问道,“怎么,你碰上什么好事儿了么?” 沈采萱沉吟片刻,也不瞒着沈采薇,坦言道:“我这儿确实有一桩好事儿。” 沈采薇好奇道:“快说说,是什么好事儿?” 沈采萱环顾四周,眼见邻桌坐着好几位客人,便压低声音道:“现在不方便说,回去再告诉你。” 第104章 喊打喊杀 话音刚落,沈采萱赫然发现,不用自己开口告诉沈采薇,沈采薇马上就可以从别人口中得知此事。 邻桌,三位客人正在聊着八卦—— “哎哎哎,你们听说没有?昨天下午,码头上有一男一女忽然间发了疯,一会儿四处疯跑,一会儿跪地求饶,哭着喊着求冤魂放过自己。” “听说了,听说了!那一男一女好像蛮出名的,当场就有人认出了他们——男的是附近客店的伙计,女的是城东那一带的媒婆,他们是一对母子。” “啊,竟然有这样的事儿?你们都听说了,我倒还没有听说。快,你们快跟我讲讲,那对母子为什么忽然间就发了疯呢?” “还能为什么?亏心事做多了呗!昨天在码头上,那对母子当着无数人的面,将这些年来他们干的那些亏心事全抖搂了出来。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啧啧,那对母子谋财害命的勾当没少干,生生逼死了好多无辜之人。估计他们母子害死的人太多了,阎王爷都看不过眼了,就将那些枉死之人的魂魄放了回来,向他们母子索命。” “啊,你是说,那对母子是被冤魂吓疯的?这,这不大可能吧?大白天的,而且是在熙熙攘攘的码头上,阳气那么重,冤魂怎么敢跑出来?” “有什么不可能的?说不定有些冤魂因为怨气太重,化为道行很高的厉鬼,不怕阳气呢?” “我也觉得是冤魂索命。不然的话,根本就没法儿解释,好端端的两个人,怎么忽然间就疯了。” “那后来呢?那对母子怎么样了?吓死了没?” “没,他们母子只发了一炷香的疯,很快就恢复正常了。” “啊?不是说他们母子作恶多端么?这种人怎么就没死的成呢?真他娘的没天理啊!” “谁说没天理的?他们母子只是暂时没死而已,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很快就要下十八层地狱了!” “诶,这话又是怎么说的?” “昨天他们母子发完了疯,本来想坐船跑路,可他们母子也不看看,周围这么多人呢,怎么可能让丧尽天良的他们从眼皮子底下溜走?大伙儿先是把他们母子揍了个半死,然后将他们母子押送去了官府,请官府为民除害。我相信,官府一定会伸张正义,严惩他们母子,为那些枉死之人讨回公道的!” “伸张正义,讨回公道?呵呵,这可不一定。因为我隐约听说,那对母子是主簿大人的亲戚,后台硬着呢,很难扳倒的。” “切,那只是传闻而已,未必就是真的。退一步讲,就算是真的又如何?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大半个城的人都知道了那对母子的恶行。主簿大人敢顶着那么多人的非议,徇私枉法?依我看,不可能的。” “……” 沈采薇越听越开心,听到最后,差点笑出声来。 其实,沈采萱针对蒋媒婆母子,制定了报复计划——此事沈采薇是知情的,她相信蒋媒婆母子迟早会栽。 可知情归知情,骤然得知蒋媒婆母子栽了,沈采薇依旧感到无比惊喜。 沈采薇忍住不笑,凑到沈采萱耳边,悄声道:“这就是那桩好事儿?” 沈采萱点头。 沈采薇急于从沈采萱口中打听此事的细节,当即站了起来,催促道:“歇得差不多了,也是时候回去了。赶紧的,咱们走吧!” “急什么?把这壶茶喝完再走也不迟。”沈采萱慢悠悠的倒出一杯茶来,递给沈采薇,提醒道,“这可是花钱买来的!” 对哦,这么一小壶茶,足足花了五文钱呢! 不喝上几杯再走,实在是太亏了! 沈采薇接过那杯茶,又坐了下来,刚要一口闷,就听见窗外传来一阵喧哗声。 循声向外望去,就见十几个彪形大汉挥舞着木棍,气势汹汹的跑了过去。 为首那人一边跑,一边叫嚣道:“小娼妇,我让你跑,我让你跑!老子非弄死你不可!” 沈采薇眼见那些彪形大汉个个满脸横肉,凶神恶煞,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忍不住道:“哇,什么人啊这是?大白天的,就当街喊打喊杀的,这也太嚣张了!” “反正不像是好人。”沈采萱眼睛微眯,沉吟道,“那帮人,可不像是干正经行当的。” “小姑娘好眼力!”邻桌的客人插嘴说道,“那帮人是马行街的打手,干的确实不是正经行当。” “马行街?”沈采薇很好奇,“那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要雇这么多打手呢?” “马行街就是码头附近的一条街。”那客人解释道,“码头嘛,那可是三教九流汇聚的地方,什么人都有,其中最多的就是出来扛活的年轻人。年轻人嘛,赚到钱之后,难免会去找找乐子。码头附近有好些供人找乐子的地方,以马行街最为出名,那里有酒肆,有赌坊,还有窑子……” 说到这儿,那客人的同伴之一发出惊天动地的咳嗽声。 另一个同伴没有咳嗽,而是以不赞同的目光瞪了那客人一眼,意思很明显——当着两个小姑娘的面,你怎好说什么窑子不窑子的?! 那客人会意,颇为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不再多言。 见状,沈采薇心念一动。 提起窑子,沈采薇下意识的想起了沈世贵——那个窑子里的常客,要是她没有记错的话,沈世贵最喜欢逛的就是马行街! 沈采薇明知道不该与陌生男子讨论这种话题,可马行街涉及到沈世贵,她就忍不住想要深入了解一番啊。 “马行街离这儿有点远吧?那儿的打手怎么会跑到这儿来喊打喊杀的呢?”沈采薇看着那客人,一脸崇拜,“这位大哥,你看上去什么都懂,一定晓得这里面的内情吧? 那客人虽是个大男人,却有一个十分八卦的心,没话他还要找话说,现在沈采薇主动询问,且态度如此令人愉悦,他嘴上哪里还把得住门,也不管合不合适,就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第105章 狭路相逢 话说,马行街的赌坊生意兴隆,日进斗金。 赌坊的“斗金”从哪儿来的?自然是从赌徒身上赚来的——经常有赌徒欠下巨额赌债。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赌坊理直气壮的向赌徒讨要赌债。 倘若赌徒还不起债,赌坊就派人冲到赌徒家中抢东西,甚至将赌徒的妻女拉回去抵债。 赌徒的妻女自然不愿意——柔顺的,磕头求饶;刚烈的,各种反抗;机灵的,夺路而逃…… “如果我没有料错的话,刚刚路过的那帮人应当是去某户人家讨债的,那户人家还不起债,那帮人就要把人家的妻女抓回去。那户人家的妻女挺机灵,趁别人不注意,就跑了。那帮人见了,当然不肯罢休,就在后面追。”那客人猜测道。 “原来是这样啊!”沈采薇面露不忍之色,“但愿那户人家的妻女跑快些,不要被那帮人抓住了。” 那客人的同伴摇了摇头:“弱质女流怎么可能跑得过身强体壮的打手?除非找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否则一定会被抓住。” 另一个同伴也加入讨论,说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就算那户人家的妻女今天能够逃过一劫,可她们总不可能在外面躲一辈子吧?迟早要回家的,到那时候,还是逃不过赌坊的手心的。” “赌坊可真是害人啊!”沈采薇愤愤道。 沈采萱点了点头:“所以说,千万别沾上赌。” 沈世贵虽然不务正业,总是跑去马行街晃荡,可不幸中的万幸,他只是喜欢窑姐儿,没有染上赌瘾,还不算太糟糕。 要知道,沈采萱一家只是分了出来,并没有与沈家一刀两断,彻底斩断亲缘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要是沈世贵染上毒瘾,欠下巨额赌债,不仅沈家要倒大霉,沈采萱一家也要受到牵连。 姐妹俩又与那三位客人闲聊了几句,眼见快到饭点了,而那壶茶也喝的差不多了,便起身离开了那家茶馆。 走到半路上,沈采萱放着好好的大路不走,非要拉着沈采薇钻进一条巷子里。 沈采薇知道,沈采萱又馋巷子里那间铺子的卤味了,这是想要绕道过去买呢。 尽管沈采薇没有反抗,顺从的跟着沈采萱,但她嘴上却劝道:“四娘,在外面买现成的吃多贵啊!前几天你不是告诉我,你手上有很多卤味方子,用那些方子做出来的卤味,远比外面卖的要好吃嘛!既然如此,与其去买现成的,还不如买点食材回去,咱自个儿做呢。” “自个儿做?那多麻烦啊!而且咱现在住在客栈里,也不方便做卤味。”沈采萱道。 “说起住客栈我就来气!”沈采薇撇撇嘴,“伯祖父和伯祖母都已经痊愈了,根本就不需要咱们照顾了。咱们完全可以搬出客栈,去郑家借住,可爹娘死活不同意,非要继续住客栈。客栈哪有郑家住的舒服?他们这不是在花钱买罪受嘛!” 平心而论,福源客栈的各项配套设施确实不如郑家的客院,但也不是很差,住在福源客栈里绝对谈不上受罪。 沈采薇生气的真实原因并非“花钱买罪受”,而是“花钱”。 “以伯祖父和伯祖母的性子,你觉得,咱们搬出了客栈,他们还好意思继续住那儿么?”沈采萱道,“爹娘之所以花钱住客栈,不过是想留住二老,不让二老回到又脏又乱的棚户区。” 道理沈采薇不是不懂,可她还是心疼钱,忍不住哼唧了一声。 “行啦行啦,回去我就好好劝劝爹娘,保证说服他们尽快动身去府城。”沈采萱笑道,“你放心好了,最早明天,最迟后天,咱就离开这儿了,不会再花钱住宿啦!” 沈采薇抿一抿嘴角,心里欢喜,嘴上却道:“我倒不是舍不得花钱,只是觉得光阴有限,就应该珍惜光阴,做出一番事业来,这才会再三催促爹娘动身……” 不等沈采薇将她那套冠冕堂皇的话说完,不远处就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紧接着,就见十几个提着木棍的彪形大汉从巷子的另一头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其中两人押着两个被捆住了双手的小姑娘。 哎呀,来的是马行街的打手! 姐妹俩一眼就认出了来者何人,眼见那俩小姑娘被打得面目全非,不禁生出恻隐之心。 但,这世间的可怜人实在太多,不是她俩想管就能够管的。 姐妹俩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无奈,随即退到一边,贴墙站着。 姐妹俩摆出了井水不犯河水的姿态,显然不想与那帮人有任何瓜葛。 奈何姐妹俩不想多生事端,那帮人却不安分,偏偏就要惹是生非。 为首那人走着走着,发现了姐妹俩,然后就猛盯着她俩看,尤其是沈采萱,看了一眼又一眼。 那毒蛇吐信般的注视,着实令人反感,让沈采萱忍不住想要抠出对方的俩眼珠子! 沈采萱感觉自己的麒麟臂快要压制不住了,一遍又一遍的默念着“我忍”。 真的,沈采萱已经很克制了,可为首那人就是不识好歹,反复打量沈采萱还不够,还在沈采萱面前停了下来。 “小妹妹,你俩怎么独自在这儿呀?是不是迷路啦?要不这样,大哥哥送你俩回家?” 分明是一张布满横肉的脸,为首那人却试图拗出个“和蔼可亲”的良善表情,结果越发显得自个儿居心不良,另有所图。 别说是两世为人的沈采萱了,就连沈采薇这个真正的小萝莉,也不会上当受骗,立刻满脸警惕的盯着为首那人,强扯出一抹笑容来:“谢谢,我俩认得路,就不劳您费心了。” 为首那人笑笑:“哦,这样啊!那我就不送你俩了,你俩路上小心啊。” 咦,这么好说话的么? 明明这人一看就不是善类呀? 为首那人的反应完全出乎了沈采薇的意料,她不禁微微一怔。 就是这个时候! 为首那人眼见沈采薇露出茫然之色,就打算趁其不备,一个手刀砍晕她。 第106章 良心不痛么? 为首那人算计的挺好,先打晕大的,再打晕小的,然后把这对姐妹花塞进麻袋里,扛回家去。 啧啧,这般娇艳的姐妹花着实难得,尤其是那小的,一看就是世间少有的美人胎子,长大之后必定是个绝世佳人。 如此好的苗子,定然能够卖上大价钱。 哎哟,今儿个先是顺利逮住了两个逃跑的小贱人,然后又意外捡回了这对姐妹花,运气实在是太好啦! 很显然,为首那人已然将姐妹俩视为了囊中之物,嘴角露出了毫不掩饰的坏笑。 然而,他并没能笑到最后,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沈采萱出手如电,左手隔开他的手刀,右手点中他的穴道,紧接着一把抽出他握在手里的木棍,最后一脚将他踹翻在地。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为首那人都还没反应过来呢,就躺地上了。 别看眼前这帮打手人多势众,可他们之中,就只有为首那人会一些粗浅的武功,其他人只是单纯的身强力壮而已,根本不会武功。 反观沈采萱,尽管她不会什么上乘武功,对付不了真正的高手,可她的武功用来对付这些地痞流氓,绝对是绰绰有余了。 不过片刻工夫,剩下的打手就步了为首那人的后尘,一个个全都被沈采萱用棍子打翻在地。 现如今,这条巷子里就只有四个人还站着——沈采萱、沈采薇以及那两个双手被捆住的姑娘。 沈采薇早就知道自家妹妹会武功,可她还是被眼前的一幕给镇住了,隔了好久方才回过神来,诧异道:“四娘,几天不见,你的武功好像又精进了许多。” 沈采萱笑笑:“那是自然。” 要知道,自从了解到自己那破系统的尿性,沈采萱总是担心自己会遭到打击报复。 为了保命,她一直勤练武功,再加上每日坚持饮用的灵泉水具有神效,武功自然是与日俱增。 尽管心中很得意,但关于武功,沈采萱并不想多说,话题一转道:“快快快,咱们赶紧给这两个姐姐松绑,然后把这伙恶徒押送去县衙。” 给那两个姑娘松绑没什么难度,姐妹俩很快就解开了她们身上的绳索。 可要将这伙恶徒押送去县衙,就有些困难了。 原因无他,这伙恶徒极其不配合。 尽管沈采萱只是点了他们上半身的穴道,他们的双腿完全可以正常行走,可他们无一例外,全都赖在地上哼哼唧唧的,死活就是不愿站起来,更不愿乖乖去县衙自首。 沈采萱冷冷道:“客客气气的请你们上路,你们却死活不肯挪窝,哼,真是不识抬举!” 在场恶徒:“……” 妈呀,屎都快被你打出来了,你这还叫客客气气? 小娘皮,你这么睁着眼睛说瞎话,良心不痛么? 尽管碍于沈采萱的淫威,在场恶徒只敢在心里破口大骂,不敢当众口出恶言,可他们实在是太憋屈了,忍不住流露出仇恨的目光。 沈采萱直觉极为敏锐,立刻察觉到了来自在场恶徒的恨意。 哎哟,这就恨上啦? 这可真是……太好啦! 沈采萱不动声色的调出系统界面,看到活力值和仇恨值都在上涨,尤其是仇恨值,蹭蹭蹭直往上窜,心中大喜,不禁弯了弯唇角。 要知道,为了对付蒋媒婆母子,沈采萱先后在系统里用积分兑换了断肠丸和离魂散。 这两种药可不便宜,兑换过后,积分所剩无几了。 偏偏分家之后,身边少了那帮极品亲戚,沈采萱很难有搞事情拉仇恨的机会,活力值和仇恨值就没怎么见涨。 入不敷出,这可咋整? 沈采萱正发愁呢,这会儿就有人送人头,啊不,送积分来了,这可真是瞌睡遇到枕头啊! 好不容易才碰上个搞事情拉仇恨的机会,可不能白白浪费了,必须充分利用才行。 沈采萱眼珠一转,心中有了计较。 只见沈采萱板着张脸,冷冷道:“我再和你们说一遍,给我起来,立刻、马上、现在就去县衙!” 沈采萱稍等片刻,眼见这伙恶徒无动于衷,依旧在装死,当即冷笑一声:“不去是吧?很好,很好。” 说到这儿,沈采萱双眼微眯,一字一顿道:“既然如此,那你们要腿有何用?” 话音刚落,沈采萱就挥舞起手中的木棍,将木棍的一端对准这伙恶徒的大脚拇指,猛砸了上去。 顷刻之间,在场所有恶徒,无一例外,都被砸断了大脚拇指。 都说十指连心,尽管脚趾不同于手指,但被生生砸断,也令人痛不欲生。 一时之间,这条昔日极为宁静的巷子里哀鸿遍野,响起了一声高过一声的鬼哭狼嚎声。 沈采萱喝道:“嚎什么嚎?难听死了,统统给我闭嘴!” 见识过沈采萱的凶残之后,这伙恶徒再也不敢不把她的话当一回事儿,麻溜的闭上了嘴巴,哪怕疼得要死,也不敢吱一声。 “好声好气的跟你们说,你们不听,非要老娘我教你们做人!”沈采萱催促道,“趁我还没有发火,赶紧的,起来去县衙。” 在场恶徒:“……” 啊,搞了半天,原来你还没有发火啊? 乖乖,没有发火,你就把咱们打残了,真要发火了,你岂不是要咱们的命? 思及至此,在场恶徒全都心惊胆战。 为首那人想装英雄好汉,就一直死撑着,至今没有开口求饶。 可事到如今,为首那人实在是撑不下去了,低声下气的讨饶道:“姑娘,小人方才是猪油蒙了心,才会对姑娘生出歹念。小人错了,真的错了。你就看在小人没有得逞的份儿上,饶过小人这一回吧。” 既然为首那人开了口,其他恶徒便再无顾忌,紧随其后,纷纷求饶起来。 “求饶?呵,你们居然求饶?”沈采萱挑了挑眉,“那我倒要问问你们了,这两个姑娘被你们擒住的时候,一定向你们求饶了吧,她俩求你们高抬贵手的时候,你们听了么?” 为首那人眼珠乱转,想要狡辩,就在这时,那两个姑娘之中,个子高些的那个愤愤道:“没有!无论咱俩怎么求他们,他们都不肯放过咱俩,还扬言要让咱俩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闻言,在场恶徒无言以对。 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所有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 第107章 给老娘爬! “你们都不把别人的求饶当一回事儿,凭什么要求别人接受你们的求饶,放过你们?废话少说,马上起来,随我一起去县衙。倘若你们执迷不悟,继续拖延,我可就要发火了。”沈采萱冷冷看着地上的恶徒,警告道,“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们,我一旦发火,你们绝对承受不住。” 明明是夏天,可听了这话,在场恶徒都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再也不敢拖延,老老实实的站了起来。 可站起来归站起来,为首那人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去县衙。 要知道,强抢民女,那可是重罪,而他是主谋,罪加一等。 就这么跑去县衙,无异于自投罗网,他的手下身为从犯,说不定能够逃过一劫,而他绝对逃不掉,必定会有牢狱之灾。 哪怕他的东家颇有背景,事后有办法将他捞出来,但他不免会受一番皮肉之苦。 更何况,他的东家真舍得花大力气营救他这么个打手么? 说实话,他心里没底。 保不齐他进了县衙之后,这辈子都不可能活着出来了。 事关身家性命,为首那人忙赔笑道:“姑娘,那些求饶的话,你不喜欢听,我就不说了。我呢,也不整那些虚头巴脑的了,给你来点实际的——只要你肯高抬贵手,我就给你一贯钱!你看这样行不行?” 其他的恶徒闻言,纷纷开口附和—— “对对对,咱们愿意出钱私了!” “只要你肯私了,咱们几个可以凑一凑,凑个一贯钱送给你。这样的话,算上咱们大哥的那一贯钱,你就可以拿到两贯钱了。” “不经过官府,私了的话,咱们逃过一劫,你也能得个实惠,两全其美,多好!” “冤家宜解不宜结,咱们私了,化敌为友好不好?” “……” 尽管沈采萱很想走佛系道路,可是么得办法啊,绑定系统的她这辈子注定要走魔系道路,必须要与人结仇,仇恨越深越好。 是以,私了是不可能私了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私了的……除非对方能够拿出足以打动她的筹码。 两贯钱而已,还不足以打动沈采萱这个腰缠千贯的小富婆。 因此,任凭这伙恶徒说得天花乱坠,沈采萱都不为所动。 “少废话!快给我走!”沈采萱用力挥舞了两下木棍。 听到木棍发出的猎猎劲风,在场恶徒心中一凛,哪里还敢赖着不走,都规规矩矩的朝县衙方向走去。 然而,他们的大脚拇指都被砸断了,每走一步,都感到揪心的疼。 好些个歹徒都忍不住哀嚎,不断诉苦,说自己走不了了,央求沈采萱行行好,让他们留在原地。 闻言,高个子姑娘再度开口:“断了根脚趾头而已,这点小伤有什么大不了的?想当初,我二叔被你们打断了一条腿,不也照样从县城爬回了村子么?” 尽管高个子姑娘语气淡淡的,但不难听出其中蕴含着的怨毒。 沈采萱暗暗叹了一口气,随即厉声道:“少给我在这儿叽叽歪歪的!赶紧的,都给我走起来!走不动的,那就给老娘爬!” 说罢,沈采萱一棍子挥了过去,狠狠敲打了两个叫得最凶的。 沈采萱用行动告诉这伙恶徒,她心肠刚硬,在她面前,卖惨非但没用,反而会招来一顿打。 这番操作过后,再也没人敢叫唤了,全都像小绵羊一样,温驯极了,排着队伍乖乖往前走。 而沈采萱则像凶恶的牧羊人,站在队伍的一旁,对这群羊展开了密不透风的监视。 忽而,沈采萱注意到,那两个姑娘居然没趁机溜走,还傻乎乎的跟在队伍的最后。 沈采萱秀眉微蹙,当即转头对身边的沈采薇耳语几句。 沈采薇微微点头,随即不着痕迹的放缓脚步,紧接着,转头朝那两个姑娘使了个眼色。 那两个姑娘心领神会,也放缓了脚步,在距离队尾好几丈远的地方,与沈采薇碰头。 沈采薇以极低的声音提醒道:“倘若你俩是被那帮人以坑蒙拐骗抢的手段弄到手的,那你俩不妨跟着我去县衙,正好可以告他们一状。 “倘若你俩是被家人卖到那帮人手上的,那我建议你俩现在就跑。毕竟,他们手上有你俩的卖身契,就是闹到官府去,他们也不怕,照样可以把你俩带走的。” 那两个姑娘面面相觑,满脸都是纠结,一时之间,不知该何去何从。 沉默良久,高个子姑娘朝矮个子姑娘小声道:“你跟他们去县衙吧,相信官府会帮你找到亲人的。” “那你呢?”矮个子姑娘忙问。 “我,我自有我的去处。”高个子姑娘眼神微闪。 矮个子姑娘急了:“不要,金枝姐,咱们说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我不能抛下你,让你一个人四处漂泊。” 从她俩的对话不难看出,她俩虽然都落入了那帮人的手中,可她俩的来源并不一样—— 高个子姑娘应当是那帮人通过人口买卖这种合法手段弄来的;矮个子姑娘则是那帮人通过坑蒙拐骗抢这种非法手段弄来的。 故而,矮个子姑娘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逃奴,她可以向官府寻求帮助,设法回到家人身边;高个子姑娘则是实打实的逃奴,她压根儿就不能与官府打交道,即便有家也归不得。 眼见好姐妹放着好好的阳关道不走,非要陪着自己走独木桥,高个子姑娘也急了:“我又不是小孩了,有手有脚,就算一个人,也能够好好活下去的。你就不用担心我了,安心跟这两个小姑娘走吧。” 有手有脚又怎样? 金枝姐身为逃奴,没有户籍和路引,寸步难行,很难逃去外地。 可留在本地的话,金枝姐来历不明,谁家敢收留她? 金枝姐根本就走投无路,自己决不能抛下陷入绝境的她,得要陪着她才行。 矮个子姑娘用力摇头,说什么也不肯独自离开。 高个子姑娘急中生智:“我哥在镖局当趟子手,我可以去投奔他!有我哥在,我不用为生计发愁,你就放心吧!” 第108章 无心之失 矮个子姑娘狐疑道:“真的么?金枝姐,你没骗我?” 其实,高个子姑娘所说……半真半假。 高个子姑娘的家境十分贫寒,为了养家糊口,她哥哥小小年纪就去县城谋生了。 在县城干了几年力气活,去年在发小的帮助下,她哥哥进了一家镖局,成了趟子手。 所以说,高个子姑娘确实有一个在镖局当趟子手的哥哥,这不假。 可问题是,她哥哥一年到头难得回家一次,她很少有机会接触她哥哥,对她哥哥的近况了解得极为有限,根本不知道她哥哥到底在哪家镖局当趟子手。 县城的镖局可不少,她压根儿就不知道该去哪儿找她哥哥。 再者,就算找到了她哥哥,也改变不了她逃奴的身份。 要知道,她哥哥赚到的钱全都送回了家里,去填家里那个无底洞了,手里一点闲钱都没有,根本没有能力为她赎身。 所以说,“有我哥在,我不用为生计发愁”——这其实是善意的谎言。 沈采薇眼见这俩姑娘磨磨唧唧的,有些不耐烦,正想开口催促她俩早做决定,就在这时,她心念一动,再次打量起高个子姑娘的长相。 其实,早在看到这俩姑娘的第一眼,沈采薇就感到莫名的熟悉。 可无论沈采薇怎么回想,都想不起曾在哪儿见过她俩。 直到此时,高个子姑娘提及镖局,提及趟子手,沈采薇方才恍然大悟。 这姑娘长得很像一个人——她的眉眼与张有粮至少有七分相似! 沈采薇打断她俩姐妹情深的对话,看着高个子姑娘,悄声问:“你哥叫什么名字?” 高个子姑娘一怔,完全想不明白沈采薇怎么突然问起她哥哥的名字来。 不过,她还是照实回答道:“我哥叫张有粮。” 哎呀,巧了,这姑娘还真是张有粮的妹妹! 闻言,沈采薇的第一反应是,决不能不管这姑娘,必须彻底救下她。 要知道,张有粮上回帮了沈采薇家大忙。 沈采薇是个知恩图报的姑娘,得知眼前这个惨兮兮的姑娘是张有粮的妹妹,沈采薇当然不会无动于衷,她要用实际行动来回报张有粮的善意和帮助。 于是乎,沈采薇让她俩先别忙着走,继续跟着大队伍,然后匆匆跑去沈采萱那儿,将情况告诉她,让她拿主意。 沈采萱沉吟片刻:“你现在就带她俩回客栈,然后通知张有粮。” “直接带回客栈么?”沈采薇皱眉,“你看她俩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身上也凌乱不堪,就这么带回客栈,实在是太惹人注目了。别忘了,她们可是逃奴啊,一旦别人识破,那可就糟了!” 沈采萱镇定自若:“没事儿,我会想办法把她俩的卖身契弄到手的,很快她俩就不是逃奴了,你就放心带她们回客栈吧。” “可是……”沈采薇依旧皱眉,“我总觉得,这样有些不妥。” 沈采薇相信沈采萱的能耐,相信她迟早能够解决那两个姑娘的身份问题。 但,解决问题需要时间的。 那两个姑娘现在是逃奴身份,倘若在脱离奴籍之前,被马行街的人找到了,直接问个逃奴之罪,当场打死都是可能的! 虽说这样的可能性极小,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彻底解决问题之前,行事还是低调一些比较好。 沈采萱不是听不进劝的人,听了沈采薇的话,重新考虑过后,说道:“那就带她俩去伯祖父家!” 沈寿山家位于棚户区的陋巷里,地方十分偏僻,更重要的是,生活在那一带的都是最底层的贫民,时刻都在为填饱肚子发愁,根本既没闲心,也没精力去管别人家的事情,不用担心他们会盯着两个外来的姑娘不放。 沈采薇微一思量,点了点头。 眼见他们这支队伍就快走到巷口了,沈采薇不敢耽搁,转身就领着那两个姑娘闪人。 片刻之后,这支队伍就走出了狭长僻静的巷子,来到了宽阔热闹的大街之上,由于他们一行人看上去太过奇葩,引来了无数路人的围观。 一眨眼间的工夫,沈采萱与那帮打手就被团团围住。 眼见自己陷入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脱身不得,沈采萱心念电转,片刻之后,便高声告诉围观群众,这十几个壮汉全是企图强抢民女的恶徒,请众人赶紧通知官府派人将他们抓起来。 强抢民女? 此言一出,仿佛在沸腾的油锅里溅入一滴水,现场瞬间炸了。 这伙恶徒平日里飞扬跋扈,四处惹是生非,也算是县城的“名人”了,当场就有很多人将他们认了出来。 这伙恶徒的潜在仇家可不少,现场就有好几个。 以前这几个仇家畏惧这伙恶徒以及他们背后的势力,敢怒不敢言,只得默默忍受,打碎牙齿和血吞。 现如今,好不容易有人出面收拾这伙恶徒,这几个仇家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脚尖一转,拔腿就往县衙方向跑。 不多时,一队官差匆匆赶了过来。 领头官差虽不是捕头郑忠维,但也是沈采萱的熟人——郑忠维的心腹陈永荣。 陈永荣一见到沈采萱,便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 果然,凭一己之力制服十几个壮汉的小姑娘,除了沈采萱,也没别人了。 “官爷,咱们冤枉啊!”不等沈采萱开口,为首的那恶徒倒先喊起了冤。 众目睽睽之下,为首那人反倒冷静了下来,他意识到跑是跑不掉的,可就这么束手就擒,乖乖跟着官差回衙门,等着自己的多半是死路一条。 反正没活路了,索性就豁出去了! “官爷,咱们是马行街柳家大院的伙计,今儿个咱们大院有两个新来的姑娘跑了,咱们奉命抓她俩回去。找来找去没找着人,咱们就急红了眼,恰在此时,碰见了这位姑娘和她姐姐。 “巧得很,她俩无论是身形还是长相,都很像那两个逃跑的姑娘。咱们情急之下,认错了人,误把她俩当成了咱们大院的姑娘,直接就朝她俩动了手。 “是,这位姑娘和她姐姐跟咱们大院一点关系都没有,咱们问都不问一声,就冲她俩下手,这是咱们的错。可咱们不是故意的呀!咱们只是认错了人而已,情有可原呀! “官爷,看在咱们只是无心之失的份儿上,也看在咱们东家的份儿上,就饶咱们一回吧!” 第109章 特殊关照 不得不说,为首那人颇有急智,硬生生将“强抢民女”歪曲成了“无心之失”,并且搬出了他的后台——柳家大院的东家。 柳家大院的东家名叫秦荣虎,人称秦五爷。 所谓的柳家大院,可不是什么民宅,它其实是马行街最大的窑子。 秦荣虎手里可不单有这家窑子,还有好几家赌坊和客栈。 别人或许不清楚,官差们都很清楚,秦荣虎之所以能够混得这么开,是因为他搭上了主簿的路子,换言之,他有主簿当靠山。 正因如此,哪怕秦荣虎名下的产业里经常发生不法之事,官府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基本上都选择无视。 现如今,为首那人搬出秦荣虎。 换做以前,说不定官差们看在秦荣虎的面子上,还真就姑息纵容,将此事当成一场误会压下来,放过了这些恶徒。 可是…… 只听陈永荣义正辞严道:“你们这帮混账,平日里偷偷鸡摸摸狗倒还罢了,现如今竟然胆大包天,干起了强抢民女的勾当,简直目无法纪!” 说罢,陈永荣就指挥着手下将这伙恶徒押送回县衙,任凭为首那人如何喊冤,都不予理睬。 是,秦荣虎勾搭上了主簿,是很牛逼。 可人家沈采萱不但与郑家交好,而且有鹿城凌氏当后台,乃是更加牛逼的存在! 所以啊,这伙恶徒今儿个算是踢到铁板了,还是老实认栽吧。 不过,沈采萱深知适可而止的道理。 故而,她只是要求依照律法来惩治这些恶徒,并没有仗着背后有郑家和鹿城凌氏,就要求追查到底,牵扯出这些恶徒的背后势力——秦荣虎。 当天下午,沈采萱从县衙出来之后,在郑忠维的陪同下,亲自去了一趟马行街,求见秦荣虎。 秦荣虎消息灵通,早就知道自己的得力助手折在了沈采萱手里。 要说他不恨沈采萱,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不过,秦荣虎白手起家,能够获取主簿的支持,在马行街打下偌大的基业,自然很有眼色,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 一番了解过后,秦荣虎果断将沈采萱划入了不能惹的那一类。 正因如此,面对不请自来的沈采萱,秦荣虎笑脸相迎。 得知沈采萱此行是想要赎出那两个姑娘,秦荣虎大手一挥,直接将她俩送给了沈采萱,说这是他给沈采萱的见面礼,沈采萱不收就是看不起他。 讲真,沈采萱打心眼里看不起经营黑色产业的秦荣虎,一点都不想收他这份见面礼。 毕竟,两个瘦不拉几的小丫头而已,能值几个钱? 这点钱沈采萱又不是出不起,在沈采萱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为了省这点钱,就与秦荣虎这种人有瓜葛。 不过,沈采萱在收到郑忠维的暗示之后,最终笑着接受了秦荣虎的“好意”。 出了秦荣虎的住所,郑忠维眼见四下无人,便解释道:“秦荣虎已经成了气候,在县城里颇有势力。除非你下决心弄死他,否则的话,能不得罪他,就不要得罪他。就算与他有矛盾,水火不容,可至少在表面上,最好维持一团和气。” “郑大哥,你放心,我明白你的苦心。”沈采萱看着郑忠维,挑眉道,“只是,我没想到这些话会出自你这个捕头之口。” 捕头劝别人尽量与黑恶势力维持一团和气,这画风简直啦! “捕头又这样?不瞒你说,年少时,我也做过侠客梦,立志荡平天下之不平。正因如此,当年我爹说要送我进衙门当官差,我一口应了下来,指望着以后如何如何为百姓伸张正义。”郑忠维苦笑道,“可真吃上了公门饭,我越来越觉得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伸张正义,别说我一小小官差了,就是知县大人也很难做到。” 的确,伸张正义就是那么难! 古代如此,现代亦然。 沈采萱点了点头:“这世道,好人难当……” 沈采萱刚开了个头,就闭嘴不言,紧接着,她迅速拉着郑忠维钻进了一旁的小巷里。 不久之后,躲在幽深小巷里的郑忠维看到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晃晃悠悠的走了过去。 “这是……沈世贵?” 郑忠维一直在帮沈采萱留意沈家人的最新动向,知道她四叔沈世贵乃是马行街的常客,立刻猜出了方才那人的身份。 “正是。”沈采萱讽刺道,“长得人模狗样的,却不学好,非往这种下流地方钻。哼,沈家出了那么多钱供他读书,全都白瞎了。” 郑忠维颇有深意的笑了笑:“不光是白瞎,还要倒贴,搞不好要倾家荡产呢!” 沈采萱一怔:“怎么,沈世贵染上赌瘾了?” 十赌九输,好赌之人害人害己,不仅自己没有好下场,多半还会祸及家人。 正因如此,一提到倾家荡产,沈采萱就怀疑沈世贵染上了赌瘾。 “那倒没有。沈世贵虽然荒唐,老是眠花宿柳,但他还没有彻底昏头,知道决不能沾上赌,从不去赌坊。”郑忠维似笑非笑道,“不过,他最近迷上了一个叫顾玉娘的暗门子。这个顾玉娘可不简单呢,每隔一段时间,就能哄得不知她底细的男人将她娶回家。 “而后,多则三五个月,少则一两个月,人家好好的家业就会败掉,欠下一屁股债,为了躲债,不得不背井离乡,举家搬离。全家人都走了,惟有她安然无恙的回到马行街,继续干她的老本行。” 啧,乍一听,这个顾玉娘当暗门子的决心很坚定嘛。 沈采萱皱眉:“不简单的恐怕不是顾玉娘,而是她背后的人吧?” 倘若有机会从良,谁愿意死心塌地的当暗门子呢? 就算顾玉娘与众不同,死心塌地的要当下去,可她这么频繁的坑人,而且坑得那么狠,却始终没事儿,必然有她的倚仗。 郑忠维道:“顾玉娘年轻的时候跟过秦荣虎,虽说现在她年纪大了,美貌不再,早就失了宠,可秦荣虎对她还是有点情分的。在秦荣虎的关照下,这一带没人敢为难她。” 沈采萱震惊了:“这,这也叫关照?” 真关照人家,就给人家一笔钱,让人家改行当正经人啊! 现在这种关照,呵呵,简直了! “自然是关照。”郑忠维虽然看不清沈采萱的表情,却大概能够猜出她心中所想,说道,“其实,在秦荣虎的关照下,顾玉娘不是没有机会从良,只是她不想而已。” “为什么?!” 郑忠维道:“从良之后,干正经行当的话,能赚几个钱?哪里比得上坑蒙拐骗来钱快?” 沈采萱:“……” 槽多无口。 郑忠维道:“俗话说,一样米养百样人。这世间,什么人都有。你或许想象不到,可这世间,真就有那种为了钱自甘堕落的人。” 沈采萱闻言,沉默半晌,冷静下来,不得不承认郑忠维所说不无道理。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仔细想想,这世上还真就有顾玉娘那种人,而且还不少。 不过,顾玉娘选择怎样的人生,沈采萱管不了,她也不想管。 沈采萱只关心顾玉娘会给沈家带来什么影响。 “沈世贵要娶顾玉娘么?”沈采萱一脸八卦。 “具体的还没打听出来。”郑忠维笑笑,“不过,沈世贵哪里会是顾玉娘的对手?这应该是迟早的事儿。” “哦。”沈采萱满意的笑了,她拭目以待呢。 金凤凰迎只野鸡回去,而且是只很有想法的野鸡,相信沈家往后的日子必定会很精彩。 第110章 久违的温情 当天晚上,沈采萱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回到了福源客栈,惊讶的发现,她的房间里挤满了人——里面不单有她的家人,还有沈寿山老夫妇和沈月如,以及张有粮。 一看到沈采萱,张有粮和沈月如就立刻围了上来,谢个不停。 张有粮感谢自己,这个很好理解——自己救了他的妹妹嘛。 可沈月如为什么要感谢自己? 刚一开始,沈采萱一头雾水,听着听着,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个矮个子姑娘就是失踪多日的沈采莲! 咦,这好像有些不对呀?! 沈采萱赶紧拿出秦荣虎送给她的那两张卖身契。 定睛一看,一张上面写着的是张金枝,另一张上面写着的是王银桂。 “诶,那个姓秦的给我的卖身契是张金枝和王银桂的,并不曾给我阿莲姐的呀。啥情况这是?难不成他拿错了?”沈采萱诧异道。 “没错没错,那张王银桂的卖身契,其实就是阿莲的。”沈月如哽咽道,“阿莲说了,她被两个地痞流氓掳走之后,隔天就被卖去了柳家大院。在那儿,管事不许她用原名,重新给她起名叫‘王银桂’,还让她在‘王银桂’的卖身契上按了手印,应该就是你手上这一张。” 沈采萱闻言,忙把手里那两张卖身契分别递给了沈月如和张有粮。 沈采萱想想,到底有些不放心,叮嘱道:“先别忙着撕,回去让她俩核对一下手印,看到底是不是这两张。再问问她俩,除了卖身契之外,有没有在别的文书上按手印。 “防人之心不可无。那种地方歪门邪道太多了,既然能伪造出一张假卖身契来,谁知道会不会伪造出第二张、第三张,还是小心为上,省得日后出幺蛾子。” 张有粮和沈月如原本恨不得将手里的卖身契撕个粉碎,一听这话,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将卖身契仔细收了起来。 “我爹娘过世得早,我就金枝一个亲妹子,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她被家里那帮狼心狗肺的东西推进了火坑!她要是真陷进了火坑里,往后我拿什么脸去见九泉之下的爹娘?沈姑娘,谢谢你,真的太谢谢你了!”张有粮再次向沈采萱郑重道谢。 “张大哥,你之前不是一直喊我‘沈家妹子’的么?怎么忽然改口喊我‘沈姑娘’了?这多生分啊!”沈采萱笑容真挚,“快别这样了啊,你还是像之前那样,喊我‘沈家妹子’吧!” 张有粮之前帮忙对付沈月娴等人,对此,沈采薇一直心存感激,听到这儿,她忙帮腔道:“就是就是,张大哥,咱们一家人真心拿你当朋友,你可千万别见外呀。” 张有粮抿抿唇,用力点了点头。 张有粮本就极为感激沈采萱,这一刻,更是感到了久违的温情—— 自从他爹娘过世之后,家里其他人就将他和他妹妹视为累赘。 为了证明自己,也为了养活自己和妹妹,他小小年纪就外出扛活,拼命赚钱。 饶是如此,他也得不到家里其他人的认同,每次回家,都受尽冷遇。 温情什么的,不存在的。 忽而,张有粮心念一动,沉吟片刻,试探问道:“沈家妹子,我听说过两天你们就要搬去府城了,以后会在那儿做生意,对吗?” 沈采萱灵光一闪,隐约猜出了张有粮这样问的用意,立刻答道:“正是。说起做生意,这无疑需要人手。府城那一块,咱们家人生地不熟的,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去哪儿找合适的人手,这两天,我正为这事儿犯愁呢。” “那你看我怎么样?”张有粮毛遂自荐,“我会赶车,身手也不错。对了,我在进镖局当趟子手之前,曾在我发小的介绍下,去鼎丰楼当过几个月伙计,打杂、跑堂这些活计我都能干。” 沈采萱笑吟吟道:“这可真是太好了!咱们家就需要张大哥你这样的人才!” 其实,沈采萱固然很欣赏张有粮的多才多艺,但她更看中的是张有粮的人品。 经过几番接触,沈采萱早就发现,张有粮不仅诚实可靠,而且顾家有担当。 这样一个人,值得信赖。 沈采萱早就动了将张有粮纳入麾下的念头,只是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机会开口而已。 现如今,张有粮主动提出,沈采萱自然是求之不得。 沈采萱想了想,又道:“对了,张大哥,赶明儿你去问问你妹妹,愿不愿意随你一起去府城?你妹妹那样勇敢的姑娘实在难得,我很佩服,倘若可以的话,我希望她也能够加入我们。” 沈采萱有心要重点培养张有粮,让他尽快成长起来,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为了让他安心工作和学习,沈采萱决定帮他解决后顾之忧。 尽管沈采萱并不是特别了解张有粮的家庭状况,但从他刚才的只言片语之中不难猜出,他真正意义上的至亲就只有他妹妹张金枝了,而他应该不放心将张金枝独自留在老家。 既然如此,那就让张有粮带着张金枝一起去府城呗。 相信无论是张有粮,还是张金枝,都应该很乐意的。 果然,一听这话,张有粮大喜过望,忙不迭的说道:“这还用问么?愿意,金枝那丫头一定愿意的!” 沈采萱笑着点头,随即转头与沈采薇小声商议了一会儿,说道:“咱们原打算明天启程的,但你妹妹有伤在身,不宜赶路。这样吧,两天之后,咱们再动身去府城。这两天里,你和镖局的人道个别,再收拾收拾行李吧。” 可以说,张有粮兄妹的难处,沈采萱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了。 张有粮心中感念不已,暗下决心,一定要拼命干活,报答沈采萱一家的恩情。 张有粮兄妹的事情告一段落了,沈采萱又将目光投向沈寿山一家。 沈采萱看着沈寿山老夫妇,神色认真:“伯祖父,伯祖母,前两天咱们就问过你们,愿不愿意随咱们一起去府城?当时你们说,要再考虑考虑,得等到阿莲姐回来了,你们才能做决定。现如今,阿莲姐已经回来了,怎么样,你们决定好了么?” 林氏心中似乎早有决断,只听她飞快答道:“不可以的,咱们决不能够随你们一起走!” 第111章 令人费解 “为什么呀?”沈世华又是不解,又是担忧,“伯母,你们在这儿,一没可以投奔的亲戚,二没合适稳定的营生,日子过得相当不易。与其留在这儿受苦,还不如随着咱们一起去府城呢!” 林氏目光微闪,支支吾吾了半天,勉强给出了一个还算说得过去的理由:“咱们一家人之所以离开府城,是因为得罪了知府家的表少爷,不得不离家避难。这才过了不到两个月,料想知府家的表少爷气还没消呢,咱就这么回去了,不就相当于自投罗网么?不妥不妥,慎重起见,咱这回就不跟你们一起了,等过一段时间,风声过去了,到时候再回府城也不迟。” “伯母,倘若你们直接回家,确实有可能自投罗网,这样确实不妥。”沈世华劝道,“那你们就别回家了,直接去咱们那儿住呗!不瞒你们说,咱们家在府城城东有一家带院子的酒楼,前面是二层酒楼,后面有十几间房子。 “咱们家现在就只有五口人,就算添上小张和他妹妹,满打满算,也才七口人而已,哪里用得着那么许多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你们索性搬进去,跟咱们做个伴儿,相互间好有个照应。” 苏氏也劝道:“伯母,你们原来的家在城北,咱们那家酒楼在城东,隔着大半个城呢。只要你们不四处走动,知府家的表少爷就算再能耐,也不可能把你们翻出来的。所以呀,你们就别担心了,安安心心的随咱们去府城吧!”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林氏依旧不停摆手:“不妥不妥。” 至于到底是哪儿不妥,林氏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沈采萱见状,心中不禁生出几分疑惑。 沈寿山一家人……很有些奇怪诶! 他们一家人离家避难,中途又是丢了行李,又是丢了孩子,更要命的是,家中二老还得了重病,差点不治。 毫不夸张的说,他们家已经陷入了绝境,处于生死关头。 在这种困境下,他们宁愿自己硬扛,也不去投奔亲戚。 这一举动,着实令人费解。 明眼人都知道,相比起自己硬扛,投奔亲戚无疑是更明智的选择。 那么为什么不去投奔亲戚呢? 难不成是因为害怕吃闭门羹,担心自己会被亲戚拒之门外? 的确,他们家与林氏的娘家和秦长河的本家关系很差,贸然跑去投奔这两户人家,十有八九会吃闭门羹,不如不去。 可他们家并不是只有这两门亲戚呀! 事实上,他们家完全可以去投奔沈家。 尽管沈家的当家人沈寿海偏心又自私,人品很不咋地,但不可否认的是,对于沈寿山和林氏,沈寿海还是相当敬重的。 要知道,沈寿山夫妇对沈寿海,那可是恩重如山——不仅一手将他抚养长大,还尽心尽力的为他张罗亲事。 倘若沈寿山一家人前去投奔,沈寿海为了报答兄嫂的恩情,一定会收留他们,并将他们视为上宾。 即便是一肚子坏水的严氏,也不敢从中作梗,面对沈寿山夫妇时,哪怕心中再不情愿,也必须笑脸相迎。 饶是如此,他们一家人宁死也不去投奔沈家。 这是之前,现如今,明知只要跟随沈采萱家前往府城,就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他们一家人非要留在县城受穷。 为什么?为什么要自讨苦吃?这到底是为什么? 沈采萱百思不得其解。 尽管沈采萱家轮番相劝,可沈寿山一家人——主要是林氏比较难搞,其实沈寿山和沈月如口风已经有些松动——还是坚持留在县城。 饶是巧舌如簧的沈采萱,也拿他们没辙。 沈采萱与家人小声商议片刻,看向沈寿山和林氏:“我在府城里的富贵人家里当差的时候,偶然间得了一张制作凉粉的方子。 “那方子好像源自于南方,暂时还没传到咱们这儿来,勉强算是独门秘方了。倘若照着方子做出凉粉,然后拿出去卖,应当是独门生意,不愁销路。 “制作凉粉所需要的食材都可以在县城里找到,而且不贵。换句话说,只需要很少的本钱,就能够在县城里做起凉粉生意。 “既然你们决定留在县城,我就把那方子传授给你们。这样一来,你们就可以支个小摊儿卖凉粉了。靠着这门生意,虽说不可能大富大贵,但足够维持生计了。 “伯祖父,伯祖母,你们看,我这主意还行不?” 沈寿山和林氏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心动。 沈寿山犹豫片刻,到底有些不好意思,婉拒道:“这可是独门秘方哪,很难得的。要不,就别给咱们了,你们还是自己留着做生意用吧?” “不瞒您说,我手里的独门秘方远不止这一张,还有其他的。咱们家做生意,不缺这么一张方子。”沈采萱很诚恳道,“伯祖父,伯祖母,想当年,你们可没少关照过咱们,对此,咱们一直心存感激。以前是没有条件,现在有条件了,咱们自然要报答一二。你们就当是给咱们一个报答的机会,收下吧,真的,不必觉得不好意思。” 沈世华也劝道:“伯父,伯母,反正你们暂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营生,那就不妨听四娘的话,做凉粉生意吧!如此一来,你们可以安稳度日,咱们也能够放心。否则的话,一想到你们留在了举目无亲的县城里,却连个进项都没有,咱们就揪心。” 沈寿山看向林氏:“要不,咱们就厚着脸皮收下了?” 见状,沈采薇忙跑到林氏跟前,拽着袖子撒娇道:“伯祖母,收下嘛,你们就收下嘛!” 事到如今,沈采薇算是看出来了,沈寿山家真正拿主意的是林氏,有些事情,沈寿山说了不算,得要林氏点头答应才行。 故而,沈采薇直接从林氏身上下手。 立在一旁的沈正榕见状,当即学着沈采薇,踏步上前,拽住林氏的另一只袖子撒娇。 别说林氏本就不是什么心肠刚硬之人,就算她心如钢铁,在侄孙的软语相求下,也成了绕指柔。 林氏看看老伴儿,又看看女儿,再联想起一贫如洗的家境,终于点了点头,接受了沈采萱家的好意。 第112章 身世 沈采薇催促道:“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合计一下,做凉粉生意都需要做些什么准备。争取明天做好准备,后天就把生意做起来。” 沈采薇急着动身前往府城,奈何沈世华夫妇放不下沈寿山一家人,倘若他们家一日不把生意做起来,沈世华夫妇一日就不能安心离开。 故而,沈采薇比谁都希望他们家的凉粉生意赶紧开张。 众人齐心协力,合计了半天,一应事宜都商量得差不多了,这才散了。 当天晚上,林氏辗转反侧,久久无法入眠。 沈寿山深受其害,夜不能眠,不住的打哈欠,劝道:“明儿个有很多事儿要忙呢,早点睡吧。” 反正沈寿山还没睡着,林氏索性推了他一把,把他彻底弄醒了。 林氏问道:“你看出来没有?阿华他们家上到阿华,下到四郎,都很听四娘的话,可以说,四娘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 沈寿山一脸无奈,只得答道:“看出来了,看出来了。四娘虽然才十岁,可她行事周全,阿华他们家就属她最能干。不那么能干的服从能干的,这不是理所应当的么?” 沈寿山心中泛起嘀咕:“我为什么那么听你的话?难道是因为怕媳妇么?当然不是!正是因为你比我能干啊!” “可是……四娘她也太能干了些吧?”林氏沉吟道,“她才十岁呀,怎么就这么厉害了呢?想不明白,我想来想去都想不明白。” 沈寿山脱口而出:“这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四娘她又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嘶!” 不等沈寿山把话说完,林氏就对着沈寿山的胳膊狠狠一掐。 沈寿山一边缩胳膊,一边求饶:“哎哟哎哟,轻点轻点,肉都快被你掐下来了!” 林氏以极低的声音斥责道:“让你胡说八道!” 沈寿山压低声音辩解道:“这要是在人前,我肯定不会说这样的话。这会儿三更半夜的,这里又只有你我二人,不用担心说出的话会被别人听去,我说点大实话怎么了嘛?” 林氏忧心忡忡:“要是说多了,以后不小心说漏了嘴怎么办?” “这怎么可能?”沈寿山不以为然,“你看,这都快十年了,我可曾说漏嘴过?你就放心吧,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我心里有数。” “那你也得小心些!”林氏提醒道。 “晓得了,晓得了!”沈寿山不乐意听媳妇说教,话题一转道,“你说,阿媛那丫头这会儿在哪儿呢?” 林氏瞬间沉默,过了良久良久,她长叹一声:“谁知道呢?只要……活着就好。” “一定还活着的。”沈寿山握住林氏的手,宽慰道,“阿媛说过,她另有要务在身,这才不得不将四娘托付给咱们,有朝一日,她完成了那项任务,就会回来,将四娘接走。一晃九年过去了,我相信,那一天不会太遥远了。” 林氏用力点头,可她心中依旧存在顾虑,悄声道:“当年阿媛再三交代咱们,无论如何都不能把四娘留在身边,必须找一户稳妥的人家,将四娘悄悄送过去,然后切断与那户人家之间的联系。 “恰好就在那个时候,阿华媳妇身怀六甲,我就找了个借口,把她接到家里照顾,一直照顾到她临盆。更巧的是,她生下四郎之后,连是男是女都没来得及问,就精力不济晕了过去,咱们就顺理成章的把四娘塞给了她,告诉她生了一对龙凤胎。 “这么多巧合加在一起,除了咱们心里有数,任谁都不会怀疑四娘的身世。饶是如此,咱们也不敢掉以轻心,在那之后不久,就举家搬去了府城,彻底切断了与亲朋好友之间的联系。 “原以为这样就稳妥了,可以安然等到阿媛回来,可没想到的是,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这儿,又与四娘他们重逢了。 “你说,要是咱们在县城里抛头露面做生意,不小心被仇家发现了,仇家又顺藤摸瓜,找到了四娘的踪迹,那可怎么办?倘若四娘被仇家抓走了,咱们岂不是辜负了阿媛的重托?” “你呀,就是想太多!”沈寿山道,“四娘并非阿华他们家的亲生骨肉这事儿,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哪怕是阿媛,她走得匆忙,也不晓得咱们到底把四娘送到了哪户人家去。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四娘的身世?仇家怎么可能顺藤摸瓜,找上四娘呢?” “话虽如此……”林氏愁眉不展,“可我这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 沈寿山实在是拿林氏没办法,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个法子:“要不这样,咱们先在这儿做一段时间的凉粉生意,等赚足了路费,咱们就搬离青州,搬到一个没有人认识咱们的地方,就不用担心会被仇家发现了。” “搬离青州,好是好,可是……”林氏旧愁刚消,新愁又生,“仇家固然找不着咱们了,可阿媛呢?她会不会也找不着咱们了?” 九年前,沈寿山一家人从温阳县城搬到了青州府城,并没有搬得太远。 这倒不是他们舍不得离开青州这片土地,而是生怕搬得太远,日后沈月媛归来,无法找到他们。 “那咱就……搬去幽州,搬去我的老家!”沈寿山沉吟道,“记得那一天,就是阿媛走丢的那一天,咱们一家四口进城看花灯。走在路上,不知怎的,阿媛忽然问我,想不想念老家。我说想的,往后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回老家看看,看看那儿还有没有亲人了。 “当时我觉得人不能忘本,就算从未踏足过老家,也该知道自己的老家在哪儿。于是,我就把老家所在细细告诉了阿媛,并叮嘱她好好记下。 “阿媛最是听话,既然让她好好记下,她就一定会牢牢记住。我相信,要是他日阿媛回来,找不到咱们,她一定能够猜出咱们回了幽州,去那儿找咱们的。” “幽州……幽州……”林氏细细思量过后,赞同道,“好,等咱们赚到了钱,就搬去幽州!” 林氏同意搬去幽州,可不完全是因为那桩陈年旧事,更重要的是,九年前失踪多年的沈月媛突然归家,将尚在襁褓之中的沈采萱托付给林氏时,曾向林氏透露,她即将启程前往幽州。 幽州,林氏有种预感,或许能够在那儿一家团圆。 第113章 花花草草 翌日,沈寿山等人早早起身,简单用了些早饭之后,便各自行动起来。 忙活了一整天,铺面租好了,做凉粉生意需要用到的桌椅板凳、锅碗瓢盆等一应家伙事儿也备齐了,至于凉粉的关键原料——凉粉草,也采了许多回来。 当天晚上,众人齐聚在新租的铺面里,沈采萱巡视一圈过后,来到厨房之中,传授沈寿山一家人制作凉粉的手艺。 一通忙碌过后,以凉粉草和葛根为主要原料的凉粉原浆新鲜出锅了,注入事先准备好的铜盆之中,再将铜盆放入盛满井水的大木盆之中。 这样做,是为了促使凉粉原浆尽快凝固。 在等待凝固的空隙,沈采萱解释道:“制作凉粉的方法多种多样,以凉粉草为原料时,不是非用葛根不可,完全可以把葛根换成大米或豌豆。 “倘若不用凉粉草,而是用木馒头或爱玉子制作凉粉,那就更方便了,葛根什么的,根本不用加,单单是用木馒头或爱玉子,就可以制作出凉粉来。 “无论是葛根,还是大米或豌豆,都得花钱买,倘若用它们做凉粉,无疑会增加成本。因此,相比起凉粉草,用木馒头或爱玉子制作凉粉,更加划算。 “现在还没到木馒头和爱玉子收获的季节,没有办法,只能用凉粉草来制作凉粉,哪怕成本高一点,也只能认了。不过快了,料想再过几天,就可以采摘木馒头和爱玉子了,到时候,成本就可以降下来了。” 秦长河不懂就问:“四娘,那个木馒头和爱玉子长啥样儿啊?那儿可以摘到它们?” 这个问题,不用劳烦沈采萱解答,林氏就可以回答:“那玩意儿望山村的后山上就有,一到大夏天,就可以在后山的树林里找到,整片整片的,要多少有多少,一点都不稀奇。” 一提到望山村,沈采萱心里就咯噔一下:“这两样东西,除了望山村之外,别的地方应该也有。伯祖母,你们不妨去别处找找看,千万不要图省事,跑去望山村摘。否则的话,很可能惹上一身麻烦。” 至于是什么麻烦,沈采萱没有细说。 尽管如此,在场众人都听懂了她的言外之意。 沈寿海那帮人的人品可不咋地,要是前往望山村采摘木馒头和爱玉子的时候,碰巧让那帮人撞上了,进而发现了制作凉粉的秘密,保不齐那帮人会生出别样心思,那可就麻烦了。 沈采薇凉凉道:“倘若那帮人只是想横插一杠子,也学着去做凉粉生意,那倒还好。毕竟,县城那么大,就算多出一家卖凉粉的铺子,也不会对你们的生意产生多大影响。怕就怕,那帮人为了抢生意,暗中使坏,那可就糟了!” 沈世华干笑一声:“你爷他们……没这么坏吧?” 沈采薇嗤笑一声:“爹,你别不信哪!我跟你说,这种损人利己的勾当,那帮人还真干得出来。” 闻言,沈寿山叹了口气:“你们的祖父……年轻的时候不是这样的。真没想到,老了老了,胸怀非但没有变得开阔,反倒生出了许多私心来。说真的,我对他挺失望的。” “光失望有什么用?”林氏快言快语道,“要我说,明儿个也先别忙着做生意了,咱们先回一趟望山村,好好教训他一顿,这才解气呢!” “别别别!”沈采薇忙道,“做生意要紧!为了教训那帮人,耽搁了做生意,不值当!” 平心而论,沈采薇很希望沈寿山和林氏出面,狠狠教训沈寿海那帮人。 可仔细想想,沈寿山和林氏放着好好的生意不做,跑上门去教训那帮人,真的值得么? 要知道,那帮人没脸又没皮,就算将他们骂个狗血喷头,也很难令他们有所触动,对他们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既然如此,还费那工夫作甚?有那功夫,还不如想想怎么把生意做好,多赚点钱呢。 “伯祖母,我知道您是好意,是出于对咱们的爱护,才会想着去教训那帮人,好为咱们出气。您的好意咱们心领了,不过真没那个必要。”沈采萱声音不高,语气却很坚定,“如果条件允许,咱们真心不想再和那帮人有任何瓜葛了。” 沈采萱的家人也纷纷开口,表示不想再和那帮人计较。 沈寿山和林氏对视一眼,皆在对方眼里看到了无奈。 倘若沈采萱一家人愿意与沈寿海等人吵吵闹闹,双方还有和解的可能性。 可现如今,沈采萱他们都不乐意搭理沈寿海等人了,一副要彻底划清界限的样子,看来双方很难重归于好了。 这份亲情,怕是要走到尽头了。 尽管沈寿山夫妇有心劝和,但老夫妇很尊重沈采萱他们的意愿,既然他们不愿意与沈寿海等人再有牵扯,老夫妇也不多劝,理解的点了点头。 说话间,凉粉原浆已经凝结成块。 沈采萱觉得屋里的气氛有些凝重,为了活跃一下气氛,忙将已经成型的凉粉从铜盆里倒了出来,切成小块,放入碗中,再浇上事先调好的糖水,分发给众人。 饶是苏氏、沈采薇和沈正榕在此之前已经吃过一回凉粉,这会儿依旧被凉粉的美味给惊艳到了。 “四娘,这凉粉可比上回做的好吃多了!”沈采薇诧异道,“你重新改进方子了么?” “谈不上改进,只是在糖水里添了些东西而已。”沈采萱解释道,“上回做凉粉的时候,咱们还在沈家,人多眼杂,我生怕惊动那帮人,不敢弄出花样来,就只是调了些红糖水,往凉粉上一浇了事。 “今儿个我领着姑姑去附近的山上采凉粉草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好多薄荷,就顺便采了些回来。在回来的路上,又看到一个小姑娘提着篮子卖玫瑰花,便买了一把。方才在调糖水的时候,往里面加了些薄荷和玫瑰花。” “原来如此。还真别说,加了些花花草草,好吃多了!”沈采薇道,“不过,薄荷还好,不用花钱买,可玫瑰花就得花钱买了。倘若往糖水里加玫瑰花,成本就要上去了呢。” 尽管身上的伤还没好,但沈采莲还是不顾家人反对,坚持要来铺子里帮忙。 听到这儿,一直沉默不言的沈采莲忽然开口道:“我会种花,能够种出玫瑰来,不用花钱去外面买。” 经历了那番折磨之后,沈采莲整个人都恹恹的,就仿佛一朵盛开的花朵在遭受了风吹雨打之后过早凋零了,连话都不怎么说了。 现如今,沈采莲主动请缨种玫瑰,省不省钱的,倒在其次,难得的是她肯主动开口说话,似乎重拾了对美好生活的渴望。 见状,沈月如心生欢喜,连忙说道:“别说原本长在野地里的玫瑰花了,就算是很难伺候的兰花,我们阿莲也能够种得出来,而且能够种得很好。” “那敢情好!”沈采萱笑吟吟道,“其实,除了玫瑰花之外,菊花、桂花什么的,也可以往糖水里放。既然阿莲姐连兰花都能够种出来,那么别的花儿自然不在话下。有阿莲姐在,往后你们家铺子就可以变着法儿的卖凉粉啦,真的可以卖出朵花儿来呢!阿莲姐,你好厉害呀!” 听了这话,沈采莲怪不好意思的,抿嘴笑了笑:“其实,我也就会种种花了,并没有别的什么才艺,谈不上什么厉害不厉害的。” “怎么不厉害了?我想种还种不出来呢!” 沈采萱颇为同情沈采莲的遭遇,与沈采莲的家人一样,生怕她失去了人生的方向,从此一蹶不振。 难得沈采莲对种花颇感兴趣,沈采萱觉得应该鼓励一下,让她继续往这个方向发展,最好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这样一来,她就没有工夫胡思乱想了。 沈采萱道:“阿莲姐,我这儿有几张制作花茶的方子,你可以拿去参考参考,试着调配花茶。” 什么,花朵还可以拿来沏茶的? 沈采莲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花茶方子,这应当是秘方吧?”沈采莲十动然拒,“咱们家刚从你那儿拿了凉粉方子,就已经很过意不去了,哪能再要你的花茶方子呢?” “花茶方子算哪门子的秘方?”沈采萱谎话张口就来,“在南方,花茶很常见的,几乎人人就会泡花茶,花茶方子再寻常不过了,根本就不是什么秘密。” 说罢,沈采萱就将新买的笔墨纸砚拿了过来,刷刷刷,一连写了好几张花茶方子,然后不由分说的塞给了沈采莲。 第114章 销售一空 众人又商量了一会儿事情,眼见时辰不早了,便各自回房休息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间铺子是沈采萱请郑忠维帮忙找的,其实是郑家的产业。 这儿原来是一家点心铺子,经营了颇有些年头了,生意一直很稳定,按说应该一直开下去的。 可不知为何,就在前两天,点心铺子的东家忽然就决定不做了,向郑家提出退租。 这样一来,正好就巧了沈寿山家,让他们家得了“大实惠”。 为什么说是“大实惠”呢? 原来啊,这间铺子不仅位置绝佳——位于鼎丰楼总号所处的那条街上,那儿乃是全县最繁华的所在,而且是前店后院的结构——店铺附带一个小院子,院子里有三间房和一个狭小的天井。 说实话,这间铺子不算大,但足够沈寿山家的五口人居住了。 租下这间铺子之后,沈寿山一家人再也不用回到又脏又乱的棚户区了。 第二天上午,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过后,沈寿山家的凉粉铺子开张了。 由于处于最繁华的地段,客流量超大,自带消费人群,都不用花心思招揽客人,就有客人送上门来了。 第一位光顾的客人是个中年男人,穿戴颇为富贵,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都圆滚滚的。 不用问,这位大叔一看就是喜欢吃,且舍得花钱买着吃的主儿,妥妥的超优质客源哪! 沈寿山等人虽然是第一天做凉粉生意,但他们之前开过豆腐坊,也开过杂货铺,做生意的经验颇为丰富。 负责跑堂的秦长河一见客人上门,立刻热情招呼了起来:“客官,小店新开张,专门经营凉粉。大热的天,最适合吃凉粉了,你看来上一碗怎么样?” 那中年男人一脸困惑:“凉粉,那是啥玩意儿?” 秦长河忙介绍道:“这个凉粉嘛,其实是一种甜品,晶莹剔透,清甜爽滑,最是消暑解渴……” 一听到“消暑解渴”,那中年男人便干脆利落道:“不用多说了,直接给我来一碗!” 说罢,他就一屁股坐下。 说实话,那中年男人是很喜欢吃,但对于这种街边小店卖的吃食,他并不抱太大希望。 换做平时,他多半不会进门。 今儿个他走着走着,正好走累了,这才顺脚进了这家看上去颇为干净的小店,想要进来歇歇脚。 不多时,一碗凉粉就端了上来。 只见青花瓷碗里盛着晶莹剔透的白色小方块,上面淋着琥珀色的汤汁,隐隐散发出丝丝甜香。 咦,这是什么? 那中年男人着实吃过不少好东西,在吃方面的见识,远胜常人,饶是如此,他也没见过这样的吃食,顿时来了兴趣,低头品尝起来。 当他再次抬起头来,青花瓷碗里已经空空如也。 “再来一碗,不,再来三碗!” 不少途经铺子的路人发现新开了一家铺子,出于好奇,忍不住向内张望。 那些路人原本只是持观望态度的,一看到那中年男人埋头猛吃的样子,便抬脚进来了。 虽说凉粉并不是很便宜,一碗卖到了十五文钱——依照现在的物价,十五文钱够买两三碗阳春面了,而两三碗阳春面可以填饱肚子,一碗凉粉却填不饱肚子,乍看起来,凉粉的性价比并不高。 但,能够来这条街上闲逛的主儿,基本上都不差钱,十五文钱一碗的凉粉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不是个事儿。 正因如此,不少客人吃了一碗又一碗,豪爽极了。 第一天做凉粉生意,沈寿山一家人心里没底,生怕卖不出去砸手里,就没敢准备太多,准备的食材只够做两百碗左右的凉粉。 中午时分,郑忠维特意带了几个手下前来捧场,到了地方,惊讶的发现,铺子已经关张了。 啥情况这是? 敲开铺子的大门,一问才知道,凉粉生意超乎想象的火爆——铺子上午开业,还没到中午饭点儿呢,铺子里的凉粉就销售一空了。 林氏紧急清点库存后说道:“葛根没有了,凉粉草倒是还剩一些,不过也没有多少了。” 沈寿山方才收钱收到手软,尽管还没来得及清点营业款,但多年的经验告诉他,今儿个自家赚大发了。 于是乎,他财大气粗道:“葛根虽然便宜,却很不容易买到。反正卖十五文钱一碗,很有赚头,也就不要那么计较成本了,索性就把葛根换成大米吧,省事儿。” 林氏想了想,点头道:“行,那就买大米!另外红糖和玫瑰花也要买些回来。长河,买这三样东西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秦长河一口应下。 林氏又道:“咱们先吃饭,吃完饭咱们兵分两路,一路去挖凉粉草,一路去找木馒头和爱玉子,顺便再摘点薄荷回来。” 沈寿山家到底做过多年生意,很快就有商有量的确定好了各自的任务。 沈采萱等人看在眼里,暗暗点头。 原本沈世华和苏氏放心不下沈寿山和林氏,打算再留几天,等沈寿山家的凉粉生意上了正轨再走。 可看到了这儿,沈世华和苏氏都觉得,自个儿可以走了。 于是乎,饭桌上,沈世华向沈寿山等人提出告辞。 沈寿山和林氏出于那个说不出的原因,不敢让沈采萱等人一直留在他们的身边,就没有挽留。 沈采萱一家人决定明早启程,在此之前,他们得要向朋友们告别,就没有留在铺子帮忙,一吃完饭,就匆匆离开了。 他们一家人先后见了郑家人、杨家人,最后来到了何家。 何家祖孙四人,祖母何周氏和孙女何秀玉在料理家务的同时,接点浆洗、缝补衣裳的活计,常年家里蹲。 长孙何志祥除非刮风下雨天,都会外出扛活。 次孙何志斌在当铺里当学徒,一年到头难得回家一趟。 正因如此,大白天的,沈采萱一家人看到祖孙四人齐聚一堂,大吃一惊。 “阿祥,今儿个天气这么好,你怎么没出去扛活儿呀?”沈世华满脸诧异,看看何志祥,又看看何志斌,“还有阿斌,这不年不节的,你怎么回家来了?” 第115章 半途而废 何志祥沉默片刻,道:“那个,上午去了,没找着合适的,就回来了。” 何志斌垂着头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何周氏见状,只得代为回答:“这不是过端午嘛,阿斌的东家就给他放了几天假。” 过端午? 不是吧?今儿个都已经五月初十了,端午节都已经过去整整五天了! 也就是说,何志斌的东家为了让何志斌回家过端午,至少给他放了五天假?! 天啊!端午而已,又不是过年,就给放这么多天假,这是什么神仙东家啊?! 沈世华心思单纯,不疑有他,立刻信以为真了,夸赞道:“哎哟,阿斌的东家,仁义啊!” 闻言,一直埋着头的何志斌忍不住抬起头来,张了张嘴,仿佛有话要说,但还没等他说出些什么,就被一旁的何志祥悄悄拉了一把,顿时老实了。 何家的屋子低矮窄小,采光很差,哪怕是大白天,堂屋里也颇为昏暗。 是以,沈采萱一家人之中,绝大多数人都没看到何志祥的小动作,惟有沈采萱,她目光敏锐,不但将何志祥的小动作看了个一清二楚,而且注意到何志斌眼眶和鼻头都有些泛红。 啧啧,这分明就是刚刚哭过一场嘛! 沈采萱看破不说破。 原因无他,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何家人不肯说出实情,自然是有难言之隐,倘若自己一语道破,搞不好会令人家难堪的,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比较好。 沈采萱假糊涂,沈世华则是真糊涂,他压根儿就没发现何家人个个情绪低落,依旧按照原来的计划说出了此行的来意。 “不瞒你们说,咱家靠四娘卖方子,不仅挣了一大笔银钱,还得了一家府城的酒楼。明儿个咱们就要启程去府城了,打算安定下来后,就开始经营酒楼。经营酒楼,肯定需要不少人手。可府城那地儿,咱家人生地不熟的,去哪儿找那么多人手呢?我就想着让阿祥过去帮我。不知阿祥你可愿意?” 在此之前,沈采萱家只是告诉何家人,自家通过卖方子赚了一笔钱,酒楼什么的,只字未提。 很显然,当时沈采萱家对于何家人还是有所保留的。 前不久,何家人先是尽心尽力帮忙寻找沈寿山一家的下落,好不容易找到之后,又是上门探望,又是帮忙请大夫,不辞辛苦,各种张罗。 沈采萱一家人,尤其是沈世华,得知之后,感念不已,从此认定了何家人,认为他们值得深交。 于是乎,今天沈世华不再对何家人有所隐瞒,坦诚的告诉他们,自家坐拥一家酒楼,并向何志祥伸出了橄榄枝——邀请他到自家的酒楼工作。 酒、酒楼? 昔日穷困潦倒的沈采萱家不仅发了一笔大财,还得了一家酒楼,而且是府城的酒楼?! 这消息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 要不是何家人深知沈世华的为人,知道他为人实诚,不是那等信口开河之人,绝对会以为他喝多了,大白天的说起了胡话。 过了良久良久,何家人方才消化了这一消息。 何志祥忍不住喃喃道:“府城……府城……” 说实在的,何志祥很有些心动,恨不能一口应下。 要知道,何志祥早就厌倦了现在的生活,早就不想继续在码头讨生活的苦逼日常了,做梦都想换一种生活方式。 以前是没有机会,现在有了机会,他当然想要牢牢抓住。 只是…… 何志祥看了眼年迈的祖母,又看了眼年幼的弟妹,有些犹豫了。 沈世华与何志祥相处多年,知道他很顾家,肯定舍不得这儿的亲人,便做出了周全的安排:“阿祥,你大可不必担心去了府城之后,何家奶奶和秀玉妹子没人照料。我跟你说,咱家酒楼后面有十几间房,可以分两间给你,往后你完全可以带着何家奶奶和秀玉妹子在府城生活嘛。 “何家奶奶和秀玉妹子都是干活的好手,到了府城之后,可以像现在这样,接些零活贴补家用,也可以来咱们酒楼做工,按月领工钱……” “那我呢?要是家里人都走了,那我怎么办?”不等沈世华说完,何志斌便急不可耐的插嘴道,“我、我也想去府城!阿华哥,你可以带上我么?” 沈世华一怔,诧异道:“你不是在当铺当学徒么?都还没有出师呢,怎么能够随随便便离开这儿呢?这样不行吧?你呀,还是好好留在这儿学艺,等学有所成,再去府城也不迟嘛。” 何志斌忙不迭的说道:“怎么不行了?行的,行的,我可以能你们走的!那啥学徒,我再也不想当了!” 沈世华一脸不赞同:“我晓得当学徒很辛苦。可俗话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要想学有所成,就得吃苦。阿斌,你不能因为怕苦怕累就半途而废呀。” 何志斌小声辩解道:“不、不是的,我不是怕吃苦,而是、而是……”说到这儿,何志斌忍不住恨恨道,“哼,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沈世华连忙问道:“哎哟,谁欺负你了?怎么欺负你了?” 何志斌不顾何志祥的阻拦,开口诉苦道:“师傅不拿我当人看!我都拜师三年了,他一丁点本事都没有传授给我,却让我把他当成佛祖一样供着。稍有一点不合他心意的地方,他轻则对我辱骂,重则对我拳打脚踢,还动辄威胁我,说要把我逐出当铺。 “这回少东家惹上了麻烦,欠下了一屁股债,东家为了帮少东家还债,只得卖掉手里的一些产业。那些产业有食肆,有布行,也有脂粉铺,却不包括当铺。也就是说,本来没咱们当铺什么事儿。可咱们当铺的掌柜,也就是我师傅,为了讨好东家,就主动向东家提出精简人员,说什么这么做的话,可以节省开支。 “什么节省开支?掌柜的分明就是看谁不顺眼了,想要借着这个机会,正大光明的拔掉眼中钉肉中刺!偏偏东家受了掌柜的蒙蔽,还真就听信谗言,同意了他的提议。 “结果,结果……我就被精简了呗。” 何志斌越说越委屈,说到最后,都哽咽了。 第116章 撞破 何志斌看上去可怜兮兮的,何志祥却不同情他,冷冷道:“哭,你还有脸哭!平白无故的,你师傅怎么会把你赶走?哼,别不承认,必定是你平日里偷奸耍滑,被你师傅看在眼里,记在了心里,他才会借着这个机会发作出来!” 何志斌涨红了脸,大声辩驳道:“谁偷奸耍滑了?我才没有!我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得比驴多,吃得比猪差。整个当铺里,论勤快,我要是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听闻小孙子如此辛苦,何周氏心酸不已:“哎哟,我的心肝儿哟,你可受苦了!” 何志祥却没这么容易心软,他将信将疑道:“你所说的话都当真?” “当然是真的!”何志斌道,“不信的话,你们去打听打听,问问当铺里面的人,再问问当铺的左邻右舍,就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 何志祥依旧心存怀疑:“既然如此,那我倒要问问你了,你师傅一共收了三个徒弟,为什么三个徒弟中,他不赶别人走,独独要赶你走呢?” “那是因为,因为……”何志斌年纪还小,有些事难以启齿,只得含糊道,“掌柜的总是看别人不顺眼,这世上没几个人能让他满意的。其实,三个徒弟,他谁都不满意,谁都不待见。只不过,另外两个徒弟,一个是东家亲自安排过来的,一个是账房先生的远房亲戚,都有后台。柿子捡软的捏,掌柜的没胆子拿他俩撒气,就只能冲我下手!以前,他总是变着法儿的整治我;这回,他索性就把我赶了出来。” 沈世华与何家人相识多年,可以说是看着何志斌长大的,一听这话,顿时心软了,忙道:“哎哟,不光脾气差,还看人下菜碟,为人也太不地道了!就算那位掌柜有眼力、懂鉴定,本事一流,可学艺学艺,不光是学本事,还要学为人处世的道理。跟着这么一位师傅,保不齐就学歪了,这可使不得!依我看,趁着这个机会,离开这个师傅身边,非但不是坏事,反倒是一桩幸事。” “话是这么说,”何周氏一脸纠结,“可是……” 得知当铺掌柜是如何对待何志斌的,一方面,何周氏恼怒无比,作为祖母,她恨不能冲上门去,臭骂当铺掌柜一顿,然后撂下狠话,从此与当铺掌柜断绝关系,再不往来。 可另一方面,何周氏又无比希望何志斌成材,盼望着他能够留在当铺掌柜身边,学些安身立命的本事。 “那间当铺的声誉,在全县都是数得上的。那里的学徒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为了送阿斌去那儿当学徒,咱家又是送礼,又是托关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结果三年过去了,阿斌苦没少吃,却啥都没学到手。”何周氏一想到付出的心血和精力,便心如刀绞,“这,这着实让人不甘心哪!” 岂止何周氏不甘心,何志祥同样不甘心。 “不能这么算了!”何志祥咬牙道,“奶,家里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么?咱给阿斌的师傅送点礼,好好向他赔礼道歉……” “干嘛向他赔礼道歉!”何志斌第一个不依,“我根本就没有做错什么!” 眼见小孙子委屈得眼睛都红了,何周氏心疼坏了,忙哄道:“我知道,我知道,你没有错,错不在你。” 说到这儿,何周氏顿了顿,语重心长道:“但是啊,孩子,人生在世,不是每件事情都能分出个对错的。有些时候,哪怕错不在你,为了自己的前程,也得认了,做小伏低。须知,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说罢,何周氏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张罗起了礼物。 “家里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就只有两块布,还值些钱。”何周氏朝沈采萱一家笑了笑,“那两块布还是你们上回送过来的,现在要拿去走人情,怪不好意思的。” 上回沈采萱家为了答谢何家人,送了四样礼品过来,分别是活鸡、活鱼、红糖和一青一红两块布。 活鸡、活鱼和红糖,要么被何周氏炖了,给儿孙补身子,要么被何周氏用于人情往来,拿去送人了。 就只有那两块布,由于太过贵重——虽然是粗布,但足足有四十尺长,价值超过半两银子,在贫民看来,这就是贵重物品——何周氏只舍得裁下两小块来,给两个孙子做了两件短褂,还剩下绝大部分,一直没舍得用,仔细保存至今。 “东西送了你们,就是你们的了,你们怎么处置,那是你们的自由,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沈采萱语气郑重,“只是,何家奶奶,您想好了,真要把您的二孙子送回当铺?” 略一沉吟,何周氏坚定的点了点头:“再怎么着,也不能半途而废呀!” 闻言,何志斌焦急不已。 要知道,何家的一家之主看似是何志祥,其实是年迈的何周氏。 一旦何周氏铁了心要将何志斌设法送回当铺,何志祥一定会无条件支持,到那时候,根本就没有何志斌回绝的余地。 “奶,就算你给掌柜的送礼,亲自跑去求他,他也不会让我重回当铺的!”何志斌被逼无奈,只得吐露实情,“因为我无意间撞破了他的‘好事’,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容得下我的!” 何周氏和何志祥异口同声的问道:“什么好事?” 何志斌道:“掌柜的与账房先生合谋调换铺子里的东西,以次充好。” “当真?!” “千真万确!”何志斌正色道,“其实,我早就听说掌柜的手脚不干净,当时我还有些不相信。可就在两个月前,我晚上起夜,亲眼见到掌柜的和账房先生拿着一包东西,鬼鬼祟祟的离开了铺子。” 何志祥很耿直,脱口而出:“哎呀,这事儿你为什么不告诉你的东家呢?” 第117章 狼狈为奸 “我一个小学徒,连正经伙计都算不上,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见到东家?退一步讲,就算我见到了东家,一个是初次见面的小学徒,一个是信任多年的大掌柜,你说东家信谁的?不过,我虽然没有把这事儿告诉东家,却在大管家过来查账的时候,悄悄说给了他听。结果、结果……”何志斌咬了咬唇,“掌柜的什么事儿都没有,倒是我,从那以后,就成了掌柜的的眼中钉肉中刺。” 何周氏恍然大悟:“啊,大管家和你师傅他们是一伙儿的!” 何志斌点头:“在我悄悄告诉大管家这事儿之前,掌柜的虽然不喜欢我,却也只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拿我撒气,大部分时间里对我爱理不理的,倒不怎么折腾我。可在那之后,掌柜的就开始变着法儿的折磨我了。很显然,有人背地里同掌柜的说了些什么,而那个人,除了大管家,我想不出别人来!” 天啊!这么算来,小孙孙不仅得罪了掌柜的,账房先生,还得罪了大管家! 树敌这么多,别说他九成九回不了当铺,就算回去了,也没法儿混下去了呀! 不,岂止是混不下去,要是掌柜的等人狠一些,使出毒计谋害小孙孙,保不齐小孙孙连命都会丢在那儿! 思及至此,何周氏彻底打消了让何志斌重回当铺的念头,叹息道:“罢了罢了,那间当铺的水太深,不回也罢。” 沈世华宽慰道:“何家奶奶,你往好处想,这样一来,阿斌就可以跟咱们一道走了,你们一家子全在府城,团团圆圆的,多好。而且府城那么大,说不定阿斌能够寻到更好的前程呢。” 何周氏勉强笑了笑:“但愿如此。” 不过,经此一事,何周氏彻底下定决心,要领着孙子孙女前往府城。 “你们明儿个就要启程去府城了,”何周氏环顾四周,沉吟道,“可咱家这些家当,明儿个应该是收拾不出来的。这可怎么办?怕是没法儿同你们一道上路了呢?” 沈采萱前几天刚发了一笔横财,财大气粗,立刻表示:“到了府城之后,咱家肯定得要置办家当。到时候,咱家会顺便置办两套家当给你们,填满分给你们家的那两间房。所以说,这些家当你们就不用拉到府城去了,只需将衣裳细软带上就好。衣裳细软而已,很好收拾的,今晚应该就能够收拾好了。” “啊?只带上衣裳和细软?哎哟,不行,这可不行。”何周氏掰着指头算了起来,“柜子啊,桌椅啊,这些家什留在这儿,倒没什么。可我睡的那张床不一般,那是我的嫁妆,我打算传给长孙媳妇的,留在这儿我不大放心,得要找人拆了带走。 “还有,我在附近山上开垦了一个菜园,里面种着不少菜呢,能挖的,能摘的,都得带走。 “另外,前些日子,我腌了两缸咸菜,马上就到开缸的时候了,不带走太可惜,最好也带走。” 沈采萱心说:“这些破玩意儿值几个钱?拎包入住不好么?为啥想不开,要带上这些累赘?” 不过,沈采萱前世与外婆共同生活多年,知道有些老人家特别爱惜东西,什么东西都不舍得扔,哪怕那些东西早就该进垃圾箱了。 对于何周氏的想法,沈采萱虽不赞同,却可以理解。 故而,沈采萱非但没有提出反对,反倒提议道:“要不这样,何家奶奶,这两天你在家里收拾行李,三天之后,我让张大哥赶车回来接你们?” “好是好,可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们了?”何周氏感觉怪不不好意思的,“要不,你把地址告诉咱们,咱们自个儿找过去,就不用你们特意派人回来接了。” “不麻烦,不麻烦。”沈采萱道,“府城离这儿又不远咯,半天就可以一个来回。而且我那张大哥您也认识的,就是上回帮我爹请大夫的那个小伙子,他是趟子手出身,以前时常走镖,赶车回县城而已,对他来说,一点都不费事儿。” 其实,何周氏一辈子就活在棚户区这一带,根本没有走过远路。 对于何周氏来说,府城遥远又陌生,真让她独自领着孙子孙女去那儿,她还真有些不敢。 毕竟,从县城到府城,这条道上虽说比较太平,但也不是一点风险都没有的——沈寿山一家人的遭遇就是前车之鉴。 既然沈采萱都说不麻烦了,何周氏便不再推辞,接受了这片好意。 沈采萱一家人也得赶回去收拾东西,既然已经说定,便不再多作逗留,告辞离开了。 可他们一家人刚迈出何家大门,迎头就碰上了一个熟人——望山村的村民何婶。 值得一提的是,当初原主被人推入河中,正是何婶发现了这一情况,第一时间高声呼救,叫来了沈采薇,才能够将穿越而来的沈采萱及时捞出来。 是以,沈采萱一家人一直对何婶心存感激。 “咦,何婶,你怎么会在这里?”沈采薇关切的问道。 何婶骤然见到沈采薇等人,只有惊,没有喜——她脸上丝毫没有“他乡遇故知”的欣喜——神色尴尬,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眼见何婶面红耳赤,何周氏忙替她解围道:“这是我的侄女——我过世的相公与她爹是亲兄弟。怎么,你们认识的?” 话刚出口,何周氏便恍然大悟:“瞧我这脑子!你们家住望山村,而我这侄女的婆家也是在望山村,你们都在望山村过日子,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肯定认识啊!” “原来如此!”沈采薇感叹道,“好巧,何婶和何家奶奶竟然是亲戚!” 何婶强扯出一抹笑容:“是呀,是亲戚,我、我是来走亲戚的。” 走亲戚? 端午节之前,拎着节礼过来拜访,这才叫走亲戚。 现如今,端午节已过,不年不节的,突然造访,而且两手空空,这可不像是来走亲戚的呢。 一旁的沈采萱一直在观察何婶的言行举止,她注意到,何婶神色憔悴,嘴唇干裂,眼神里有掩饰不住的焦虑。 如果她所料不错的话,何婶应当是遇到了难处,上门来求助的。 而何婶这个样子,显然不希望外人知道她的难处。 这个时候,沈采萱就应该识趣一点,赶紧与家人离开,将空间留给何婶。 但,沈采萱偏偏就不走,还就杵在这儿了。 第118章 追查真相 “何家奶奶,我忽然想起来,有件事要拜托您。”沈采萱压低声音,煞有其事道,“这件事不方便在外面说,我能进屋和您细说么?” “行啊!这有什么不行的?”何周氏热情招呼道,“快进来,快进来,大家都进来!” 何周氏赶紧将沈采萱等人又迎了进去,眼见自家侄女还傻乎乎的站在门外,忙上前挽住她的手,拉着她往院子里走,嗔道:“你这孩子,这是要我请你,你才肯进门是吧?你以前也不这样啊,今儿个怎么这么见外起来了?” 何周氏上了年纪,虽然身体还很硬朗,眼神却大不如前了。 是以,何周氏并没能发现何婶神色有异。 不过,何周氏隐隐觉得何婶的突然造访有些不大对劲,诧异道:“前些日子你不刚给我送过粽子和鸭蛋么?这才几天呢,怎么又来看我了?眼下正是农忙时节,你隔三岔五过来,你婆家人不说你什么么?” 一提起婆家人,何婶就不禁红了眼睛,恨不能立刻就向大伯娘哭诉一番。 然而,此时的何家小院里,可不光有自家亲戚,还有沈采萱这些外人在,何婶不好意思和盘托出,忍了又忍,忍住没哭,强作镇定道:“没、没说什么。” 其实这个时候,除了眼神不好的何周氏,在场众人都看出何婶神色凄惶,欲言又止,似乎有难言之隐。 苏氏很会照顾别人的心情,悄悄给沈采萱使了个眼色,示意她长话短说,说完赶紧走,不要留在这儿碍事了。 沈采萱视若无睹,依旧赖着不走。 沈采萱这是故意和何婶过不去么? 当然不是。 沈采萱之所以不愿离去,一则是想要搭把手,看能不能帮上何婶的忙,二则是想要……探寻真相。 当日,原主被人推入水中,何婶第一个出现在落水现场,她极有可能看到了加害原主的那个人。 尽管在沈采萱的支使下,沈采薇曾就此事特意找过何婶,当时何婶表示,除了落水的沈采萱之外,她谁都没看见,可沈采萱并没有彻底放下何婶这条线索。 到底是真的没看见,还是看见了,却不想惹祸上身,这……可不好说呢。 沈采萱早就想要亲自会一会何婶了,奈何琐事缠身,一直未能如愿。 现如今何婶自己撞了上来,沈采萱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必然要借机追查一二。 沈采萱沉吟片刻,开口道:“何婶,上回我‘不小心’落入水中,多亏了你及时呼救,我才能够捡回一条小命。一直没能亲自向你道谢,我心里蛮过意不去的。明儿个咱家就要离开温阳了,短时间内是不会回来了,原以为暂时没机会向你道谢了,却不想在这儿碰见了你,这可真是太好了。”说着,沈采萱向何婶施礼,郑重道,“何婶,多谢你的救命之恩。” “客气了,客气了。”何婶可不好意思受沈采萱的礼,双手乱摆,忙道,“什么救命之恩?谈不上!根本谈不上!” “怎么会谈不上呢?”沈采萱笑吟吟道,“要不是你,说不定我就淹死了。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哪!” 一听这话,何婶脸上忍不住露出愧色:“救命恩人……我、我不是,我没有……” 何婶支支吾吾了老半天,方才说出了一句整话:“我只是喊了几声而已,这点小事,真谈不上是救命之恩,你就不要记挂在心里了。” 如果说今天之前,沈采萱只是怀疑何婶看到了加害原主之人,那么现在,沈采萱几乎可以确定何婶看到了加害者。 沈采萱心念电转,片刻之后,说道:“施恩不图报,何婶,你实在是太厚道了!不过,你施恩于我,可以不图报,我受了你的恩惠,却不能够不报答。 “这样吧,咱家与鼎丰楼的东家颇有些交情,往后你要是遇上了什么难处,自己解决不了的,就去找鼎丰楼的东家,他多半能够替你解决。替你解决难处,这也算是我的一份报答了。” 何婶显然遇到了难处,她此行应当是来向何家人求助的。 尽管不知道何婶遇到的是什么难处,但这世上的难处,绝大多数都可以用钱来解决,极少数不能用钱解决的事情,用更多的钱就能够解决了。 何婶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媳妇而已,她不可能也没机会遇上钱都解决不了的难处。 解决她那点难处,对于有钱有势的郑家来说,只不过是举手之劳。 这个道理,沈采萱懂,倘若何婶听说过郑家,知道郑家的背景,相信她也会懂。 一直以来,何婶愁肠满腹,很有些不知所措。 尽管何婶是来上门求助的,可她心里很清楚,大伯和堂兄都英年早逝,大伯娘一个寡妇带着三个孙子过日子,日子过得极为艰难,哪怕大孙子长大成人,可以赚钱养家了,可他没有稳定的营生,赚到的钱极为有限,无法彻底改变家境,大伯娘家的日子依旧很难。 在这种情况下,大伯娘家真的有能力帮助自己么? 说实在的,何婶心里没底,很没底。 其实,何婶只是来碰碰运气而已,她已经做好了无功而返的心理准备。 亲朋好友都被自己求遍了,远在县城的大伯娘家是最后一家,倘若大伯娘家也帮不了自己的话,自己该何去何从呢? 何婶很茫然。 此时此刻,沈采萱的话仿佛一束光照亮了何婶的心田,何婶又惊又喜,忙不迭的问道:“鼎丰楼的东家?你们家真和他们家有交情?他们家、他们家……真肯帮我?” 说到最后,何婶心情太过激动,都带出哭音来了。 何婶久居乡下,一年到头难得进城几回,并不清楚鼎丰楼的东家的底细。 但,鼎丰楼实在是太有名了,哪怕是消息闭塞的何婶,也听说过鼎丰楼的大名,晓得这是全县首屈一指的大酒楼。 大酒楼的东家,应该有钱有势吧。 要是他们家肯伸出援手,她的长子多半就有救了! 思及至此,何婶激动难言。 “当然。”沈采萱提议道,“要不这样,你现在就随咱们去一趟鼎丰楼的总号,我给你引见引见,让你在鼎丰楼的东家郑大老爷那儿混个脸熟。这样一来,你就不用担心往后贸然上门,会被拒之门外了。” 何婶还没来得及开口,何志斌抢先问道:“什么什么,你们家竟然和郑家有交情?而且还和郑大老爷很熟?这、这怎么可能?” 何志斌原先所在的那间当铺附近就有一间鼎丰楼的分号,那儿每天客似云来,他们掌柜的看在眼里,甚是眼红。 他们掌柜的时常说,鼎丰楼的生意之所以如此好,不是因为鼎丰楼的东家经营有道,而是因为背后有人——鼎丰楼的东家郑宝诚乃是县丞的亲姐夫。 这话说的,好像他们家当铺的背后就没有人似的? 他们东家与典史是远房亲戚,虽说没有姐夫和小舅子那么亲密,可也算是有后台的。 可他们家的当铺暂且不提,就说食肆好了,好几家呢,家家都生意惨淡,并没有因为背后有人就生意兴隆。 由此可见,生意好不好,并不完全取决于有没有后台,还得看是否经营有道。 尽管何志斌对他们掌柜的所说的话不以为然,但他却牢牢记住了鼎丰楼的东家。 县丞大人的亲姐夫,那是一般人能认识的? 尽管何志斌知道沈采萱家靠卖方子得了一家酒楼,知道他们家颇有能耐,但他还是不敢相信他们家能够结交上鼎丰楼的东家,忍不住开口质疑。 第119章 强抢民女 “这怎么就不可能了?”沈采薇指着放在堂屋桌上的那几包点心道,“你在当铺里当学徒,应该识字的吧?没看见这上面写着‘鼎丰楼’三个大字么?实话告诉你吧,来你家之前,咱们刚去过一趟鼎丰楼,和郑大老爷告别。这些点心就是离开鼎丰楼之前,郑大老爷送给咱们的。 “再者,四娘都说了,要带何婶去鼎丰楼。倘若咱们不认识郑大老爷,哪里来的底气说这种话?骗人也不是这么骗人,说这种马上就会被拆穿的谎话,有意思么?” 此言一出,何家人哪里还会怀疑沈采萱所言的真实性?立刻就信了。 何周氏心念一动,脱口而出:“哎呀,你们家的方子就是……”卖给了鼎丰楼吧? 说到一半,何周氏猛然想起来,财不可露白,沈采萱家应该很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们家靠卖方子暴富了,忙将剩下的话咽了下去。 沈采萱笑着点了点头,语焉不详道:“确实,咱们家在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郑大老爷,还和他很熟。” 说着,沈采萱看向何婶,语气真挚:“何婶,要是方便的话,你现在就随咱们去一趟鼎丰楼。往后你要是遇上了难处,也好多一条解决的路子。” 何婶含泪点头:“去,现在就去!等不到往后了,我现在就有求于郑大老爷。” 何周氏就是眼神再不好,这会儿也看出不对劲来了,急急问道:“怎么了这是?成志他娘,出什么事儿了吗?是你娘家,还是你婆家有麻烦了?” 何婶一直不肯当众吐露实情,无非是自尊心作祟,不想让沈采萱这些外人知道她家中的惨事。 现如今,何婶得要通过沈采萱等人结识郑宝诚,向郑宝诚求助,势必无法绕开沈采萱等人,也就不再藏着掖着了,当即向众人道出了实情。 原来,何婶的长子冯成志在县城的学堂里读书。 端午节那天,县城的护城河里停了很多花船,冯成志的同窗们结伴前去游花船。 冯成志本不想去的,奈何同窗们硬要拉着他去,他实在推辞不掉,只好跟着去了。 他们一行人上的花船其实是一个类似酒楼的地方,船舱分为上下两层,每层摆着好几张桌子,提供饭食酒水,供游客边用餐边欣赏湖光山色。 冯成志和他的同窗们正在一层吃着饭,忽然一对卖唱的祖孙摇着小船过来了,问他们要不要听曲儿。 他们都是十几岁的少年,既不好意思,也舍不得花钱听曲儿,便婉拒了。 这个时候,楼上的客人发话了,说他们要听曲儿,让祖孙二人赶紧去他们那儿。 不久之后,楼上响起了娓娓动听的二胡声和悠扬的歌声。 冯成志他们正陶醉其中,可是忽然,歌声戛然而止,二胡声也断了。 紧接着,楼上传来一阵巨大的声响,好像是杯盘碗盏倾倒的声音。 众人不明所以,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状况,就见那对卖唱祖孙连滚带爬的下了楼梯,径直冲出了船舱。 然而,不等祖孙二人逃回他们的小船,就被几个人高马大、身体精壮的大汉拦住了。 随后,一位衣着华贵的公子摇着折扇,顺着楼梯晃悠悠的走了下来。另有几位公子紧随其后,也走了下来。 为首的那位公子一看就出身高门大户,不同寻常,奈何不干人事——他看上了卖唱的少女,要以十两银子的价格将她买下,弄回去当通房丫头。 说实在的,十两银子,这不是个小数目。 但,也不是很多,要想买下一个人,不一定够。 要知道,这些年来,青州风调雨顺,如今并非人如蝼蚁命如草芥的荒年。除非家境特别困难,否则的话,很少有人家愿意卖儿鬻女。 是以,人口价格并不特别便宜。 十两银子,可以买下一个健全的小男孩或伶俐的小女孩,但要买下一个身姿婀娜、歌声动人的美貌姑娘,那可就不够了,远远不够。 很显然,那公子并非诚心买人。 更重要的是,那公子要买,人家姑娘就一定要卖吗? 事实上,祖孙二人一再表示,自家孙女/自己不愿意卖身,请那位公子高抬贵手,放过他们。 然而,那公子根本不听,眼见卖唱的少女不识相,不肯乖乖卖身,便让随行的下人动手抓人,企图将那少女强行带回家。 这分明就是强抢民女! 冯成志和他的同窗们正值青春热血的年纪,正义感爆棚,哪里看得惯如此行径?当即挺身而出,阻止这一卑鄙行径。 那公子平素霸道惯了,眼见一帮穷书生跳出来坏他好事,顿时大怒,当即支使下人将他们赶走。 你赶我就走呀?这多没有面子? 冯成志和他的同窗们年少气盛,丝毫不肯退让。 于是乎,双方就发生了口角,进而动手打斗起来。 混乱之中,不知是谁趁乱推了那公子一把,直接将他推下了河。 别看那公子骄傲的像只公鸡,其实他是一只旱鸭子,并不会水,落水之后,扑腾几下过后,就直往下沉。 万幸的是,当天护城河里满是船只,那条花船附近有好几条船,当时又是白天,很多人都看到有人落水了,不等那公子的下人下水救人,就有水性好的热心人跳下河去,将那公子捞了上来。 由于营救及时,那公子并没有大碍。 不过,自己都成落汤鸡了,那公子自然无心打斗,匆匆领着下人撤了。 值得一提的是,撤走之前,那公子撂下狠话:“叫你们跟老子作对,咱们走着瞧!” 撂狠话谁不会呀? 冯成志和他的同窗们原以为那公子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当一回事儿。 可就在前天,冯成志和他的同窗们下午散学之后,结伴前往学堂附近的食肆,半路上,遭到一伙持械歹徒的袭击。 那伙歹徒打完人还不算完,还把冯成志和他的同窗们给抓去马行街关了起来。 那伙歹徒说了,那公子落水之后,又是受惊,又是受凉,病的不轻,为了治病,花费了一大笔钱。 那笔钱该由谁来出呢?自然得要有始作俑者——也就是冯成志和他的同窗们——来出。 那笔钱折算下来,一个人得要出十两银子,家里人什么时候把这十两银子送过来,什么时候放人。 第120章 敲诈勒索 听到这儿,何周氏忍不住问道:“成志他娘,十两银子,这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不是每户人家都能够拿得出来的。可是你婆家的家底颇为殷实,不至于拿不出这十两银子吧?既然如此,直接破财消灾好了,你又何必去求郑大老爷呢?没这必要吧?” 何婶的公公当了多年账房先生,攒下一笔不小的财富,陆陆续续给家里添置了不少田地。 现如今,何婶的婆家冯家坐拥几十亩良田,虽说还谈不上是地主人家,却是望山村那一带少有的富户了。 正因如此,冯家才供得起冯成志这个读书人。 冯家都能够供得起很烧钱的读书人了,对于他家来说,就算无法一下子拿出十两银子,但凑一凑,应该不难凑出十两银子来。 在何周氏想来,完全没有必要为了十两银子就去向郑大老爷求助。 毕竟,十两银子易得,郑大老爷的人情难得。 郑大老爷可是县城里响当当的人物,为了省下十两银子,就去请他出手相助,浪费掉一个人情,实在是不值当。 “不瞒您说,别说十两银子了,就是二十两、三十两银子,咱们家也拿得出来。可问题是……”何婶面容凄苦,语气艰涩,“那帮人收了咱家十两银子,却不肯放人哪!” “什么?拿了钱却不放人?” 何婶无奈点头:“昨儿个一早,咱家收到信儿,一刻都不敢耽搁,立刻拿上十两银子,赶去马行街交钱。可交了钱之后,那帮人说了,咱家成志就是推那公子下水之人,乃是罪魁祸首,别人家交十两银子就够了,可轮到咱家,必须交一百两银子,才能够将成志领回家。” “什么?一百两银子!”骤然听到这个数目,何周氏震惊得声音都变了,“不过是掉到水里而已,而且是这种天气,最多伤风几天,也就好得差不多了,何至于要花一百两去看病?这,这分明就是敲诈勒索!” “就是敲诈勒索啊!可这又有什么法子呢?”何婶哽咽道,“咱家打听过了,那公子是主簿大人的独生爱子。主簿大人,那可是咱们县的三老爷,哪里是咱们这种土地里刨食的庄户人家得罪得起的?他家公子要一百两,咱家不敢讨价还价,更不敢不给。可问题是,一百两银子,哪里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凑得出来的? “孩子他爷考虑再三,决定卖地。可这个时候,二房和三房的人跳了出来,说什么都不肯让家里卖地。为了这事儿,昨儿个家里闹了一天,孩子他爷被闹得没有办法,只好改变主意,不卖地了,想去借印子钱应急。这个时候,二房和三房的人又跳了出来,死命拦着不让借。 “卖地不行,借印子钱也不行,没有办法,我和孩子他爹只好豁出脸面,挨家挨户的向亲戚朋友借钱。孩子他爹负责去找他那边的亲戚朋友,我负责找我这边的亲戚朋友。他那边的情况我不清楚,可我这边……唉,跑了大半天,也就借到了几两银子。” 何周氏皱眉:“你那两个小叔子怎么就……怎么就……” 说着,何周氏长叹一声:“说实在的,这事儿也不能怪你那两个小叔子。” 土地乃是庄户人家的根本,而印子钱那种东西是碰都碰不得的。 无论是变卖土地,还是去借印子钱,都会毁掉一个好好的家。 冯成志是冯家的长房长孙,却不是唯一的孙子,冯家不可能为了他一个人而倾家荡产、散尽家财。 毕竟,同是冯家人,冯成志要活,家里其他人也要活。 所以说,冯家二房和三房的做法虽然有些绝情,但严格来说,并没有做错。 何婶抹着眼泪道:“我知道,我知道,所以我不怪他们。” 何周氏沉吟道:“事已至此,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去求郑大老爷出手相助了……” 何志祥忍不住插嘴说道:“去求什么郑大老爷呀?那帮人分明就是在敲诈勒索,就应该去报官,让官差把他们抓起来,请官差救出成志。” 何周氏:“……”大孙子好天真哪,天真到令人无语。 “哥,你是认真的吗?你确定你不是在说笑?”何志斌道,“那帮人只是帮凶,真正打人扣人、勒索钱财的是主簿家的公子。你去报官,是想让官府把主簿家的公子抓起来么?” “就应该把那什么狗屁公子抓起来!”何志祥正色道,“主簿家的公子又如何?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何志斌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赶紧打断他哥:“我知道你喜欢听说书,可说书先生讲的那些故事,听听就算了,你别当真呀!什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根本就不可能! “咱不说天子,就说主簿大人。主簿大人是咱们县的三老爷,论权势,仅次于知县大人和县丞大人,那叫一个有权有势。咱让官差去抓主簿家的公子,官差多半理都不理。其实理都不理还算好的,怕就怕,惹恼了主簿大人,反把咱给抓了进去。” 何志斌在当铺当了多年学徒,虽然没能学到多少鉴别物品的本事,却涨了不少见识。 何志斌亲耳听过,也亲眼见过,一些原本殷实的人家得罪了官宦人家,最终落了个倾家荡产的下场,不得不靠典当维持生计。 是以,何志斌深知一个道理——除非万不得已,否则的话,千万别得罪官宦人家。 何周氏也道:“俗话说,‘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哪怕咱们占理,也是能别报官就别报官。要知道,官府那种地方,可不是咱们这种小老百姓能去的。” 何周氏也颇为担心冯成志这个侄孙,生怕他落在马行街那帮人手里,时间久了会有闪失,忙催促沈采萱等人带着何婶去找郑宝诚。 “等等,先别忙,我要搞清楚一件事。”沈采萱问道,“何婶,你儿子被关押在了马行街的哪儿?” 第121章 知恩图报 “一个叫柳家大院的地方。”何婶有些脸红,含含糊糊道,“那儿好像不是什么正经地方,所以昨儿个我没进去,一直站在门外等,就孩子他爹一个人进去了。” 好嘛,又是柳家大院! 马行街的黑色产业大多都与秦荣虎有关,而秦荣虎之所以能够将生意做的这么大,固然是因为他经营有道,但主要还是因为他搭上了主簿的路子。 现如今,主簿家的公子为了撒气,不仅唆使一伙歹徒当街围殴,还把人掳到了马行街关押起来。 沈采萱就猜测,那伙歹徒是秦荣虎的手下,关押冯成志等人的地方是秦荣虎的地盘。 何婶所说证实了沈采萱的猜测,柳家大院——这正是秦荣虎的地盘,冯成志等人被掳一事,绝对与秦荣虎脱不了干系。 “四娘,什么当街掳人,什么私自关押,什么敲诈勒索……这些事应该都是秦荣虎经手的。”沈采薇思量片刻,提议道,“要不,咱们去求一求秦荣虎?请他放何婶的儿子一马?” 前两天,沈采萱在郑忠维的陪同下,亲自上门求见秦荣虎。 尽管沈采薇当时另有要事,没有跟过去,但这次拜访以及秦荣虎的底细,沈采薇从沈采萱那儿原原本本的听说了。 是以,沈采萱联想到了秦荣虎,沈采薇也联想到了。 沈采薇觉得,倘若沈采萱亲自去求一求秦荣虎,秦荣虎应该会给沈采萱这个面子,把人放了。 沈采萱沉吟道:“没错,这些事应该是秦荣虎经手的,但他只是帮凶,并非主谋。咱们贸然跑去求他,他未必敢违逆主谋的意思,私自放人。退一步讲,就算他做主放人,可要是主谋心有不甘,极有可能再次对何婶的儿子下手,这样一来,何婶的儿子还是处于险境之中,并没能真正脱险。” “那可怎么办?”沈采薇皱眉,“还是得要去麻烦郑伯伯么?” 郑宝诚一再帮助自家,远的不说,就说昨天,他以远低于市价的价格,将他家的旺铺租给了沈寿山家,解决了沈寿山家的难题。 这份好意,沈采薇铭记在心,实在不好意思再去麻烦他。 如果条件允许,沈采薇想要凭借自家的力量救出冯成志。 沈采萱略一思量,说道:“不用麻烦郑伯伯,这事儿找郑大哥就行。” 要想捞出冯成志不难,难的是永绝后患——不让主簿家的公子再去为难冯成志。 这件事可以交给郑忠维去办,让他跟主簿打个招呼,相信主簿会给他这个面子。 毕竟,郑忠维可不光是捕头,他还是县丞的外甥,论品级,县丞还在主簿之上。 心下计较完毕,沈采萱当即领着何婶去找郑忠维。 事情办得很顺利,郑忠维跟主簿打过招呼后,不仅顺利接出冯成志,而且得到不再为难冯成志的口头承诺。 经历了两天两夜的折磨,冯成志极度虚弱,根本无法行走,他是被抬出柳家大院的,随即被送往医馆接受治疗。 一番治疗过后,冯成志总算是捡回一条小命。 一则天色已晚,二则冯成志的身体经不起颠簸,何婶索性带着冯成志借宿在何家,打算在这儿养两天伤再回望山村。 当天傍晚,何婶紧紧握住沈采萱的双手,谢个不停。 “何婶,你不用这么客气的。上一回你救了我的性命,这一回我搭把手,这是应当应分的。”沈采萱看了一下外面的天色,说道,“时候不早了,咱们还得赶回去收拾行李,不能多待了,这就告辞了。” 说罢,沈采萱作势要离开。 “等等!”何婶一把拉住沈采萱,神色极为复杂,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沈采萱很惊讶的样子,诧异道:“何婶,你还有什么事么?” 何婶咬了咬唇,欲言又止。 “哦,想必你是担心往后主簿家的公子还会来找你们家的麻烦吧?”沈采萱宽慰道,“别担心,方才郑大哥告诉我,主簿大人已经答应好好管束他家公子,不再为难你们家了呢。 “退一步讲,就算主簿大人出尔反尔,或是主簿家的公子不服管教,暗中使坏,对付你们家,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方才我向你引见过郑大哥,你是知道他的身份的——那可是县衙的捕头!虽说捕头不比主簿大人,但同在县衙做事,主簿大人还是会给郑大哥几分薄面的。 “更何况,郑大哥的舅舅不是一般人,那可是堂堂的县丞大人!县丞大人的官比主簿大人还要大呢!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县丞大人的面子上,主簿大人也会卖面子给郑大哥的。 “刚刚在医馆的时候,我悄悄拜托过郑大哥了,让他照应照应你们家,他爽快的答应了下来。倘若日后主簿家为难你们家,你只管去找郑大哥,到时候他一定会出手相助的。有郑大哥出面,放心,主簿家不可能真拿你们家怎么样的。” 何婶本就万分感激沈采萱,听了这席话,她愈发感激。 沈采萱总说何婶是她的救命恩人,为了报恩,她不仅设法救出了冯成志,还尽心尽力的维护冯家人的周全,可谓是知恩图报的典范。 可别人不知道,何婶心里却很清楚,自己对沈采萱的恩情,只能算是小恩小惠,远远谈不上什么救命之恩。 倒是沈采萱,其实她才是冯成志,乃至于冯家所有人的救命恩人。 不行,不能够沈采萱诚心相待,知恩图报,自己却隐瞒实情,忘恩负义。 这不是做人的道理! 思及至此,何婶终于下定决心,将一切和盘托出。 何婶神色很坚定:“四娘,你们先别忙着走,我有话要说!” “你这孩子,有什么话要说呀?”何周氏不明所以,说道,“四娘他们明儿个一大早就要启程了呢,为了帮你救出成志,他们忙前忙后,忙里忙外,忙到现在连晚饭都没顾得上吃。倘若是无关紧要的话,你就别说了啊!赶紧的,让他们回去收拾行李吧!” “这话很要紧,我必须说!”何婶看看沈采萱,又看看沈采薇,一脸歉疚,“二娘,上回你问过我,那天四娘落水的时候,我有没有看见别的什么人。当时我回答说没有——对不住,我撒谎了。” 第122章 浮出水面 真相来得猝不及防,沈采薇愣怔了片刻,方才回过神来,忙不迭的问道:“是谁?你看到谁了?” “你们家大郎,”何婶抿了抿唇,补充道,“还有里正家的孙女杨丹凤。” 很好,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沈采萱暗暗点头,不枉她一番苦心。 真相如此,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其实,沈采萱早就猜出下毒手之人是沈正樟,却没想到,杨丹凤也掺和了进来。 不过,这也很好理解——沈正樟与杨丹凤有私情,沈正樟作恶之时,杨丹凤给情郎搭把手嘛。 沈采萱一下子就接受了此事,但沈世华则不同。 饶是他早有心理准备,在获悉真相的这一刻,也有些接受不了。 毕竟,沈正樟,那可是沈世华最看重的侄子。 现如今,何婶突然告诉他,加害自己的女儿不是别人,千真万确就是他最看重的侄子,这让沈世华情何以堪? 这么多年来,沈世华一直对沈正樟疼爱有加,那些疼爱都疼到了狗身上了么? 不,沈正樟连狗都不如,连自家堂妹都能下手,他禽兽不如! 沈世华握紧拳头,咬牙切齿道:“成志他娘,沈正樟,还有杨丹凤,他们都干了些什么,你能仔细说说么?” 既然开了头,何婶便没打算隐瞒,当即将她那日所目睹到的一切,一五一十,全都吐露了出来。 那天,何婶跑去后山挖野菜。 为了挖到更加鲜嫩的野菜,何婶就去了人迹罕至的后山深处。 刚进入一片樟树林,何婶就听到了一阵压抑的喘息声。 何婶耳朵尖,又是过来人,很快就分辨出了那是何种喘息声——一男一女正躲在林子里办事呢。 何婶脸皮薄,不好意思打扰他们,便轻手轻脚的退出了林子,换了个地方挖野菜。 何婶手脚麻利,不多时便挖到了满满一篮子野菜,提着篮子,满载而归。 途经那片樟树林的时候,何婶心念一动,放轻了脚步,并左顾右盼了一番。 就在这个时候,何婶看到了她毕生难忘的一幕——林子中,沈采萱正在埋头挖野菜,沈正樟几个箭步来到她身后,将手里的木棍狠狠砸向了她的后脑勺。 沈采萱应声倒地。 紧接着,悄悄躲在一旁的杨丹凤走了出来,与沈正樟小声商议了片刻。 然后,沈正樟弯腰背起毫无知觉的沈采萱,与杨丹凤疾步离开了林子。 这一幕实在是太过令人震惊,何婶整个人都呆住了,待她回过神来,沈正樟和杨丹凤已经走出去好远。 何婶心中难安,下意识的追了过去。 追着追着,就来到了河边。 何婶远远看到,沈正樟将沈采萱抛入河中,随即便与杨丹凤急匆匆的跑了。 人命关天,何婶不做多想,立刻呼救。 “四娘被二娘救回家中之后,我好几次想要登门拜访,将实情告诉你们。可是、可是……”何婶羞愧极了,轻声道,“我琢磨着吧,你们家大郎倒还罢了,杨丹凤,那可是里正家的孙女啊!要是我说出事实真相,势必会得罪里正家。得罪里正家,那还怎么在望山村立足?我为了自保,就昧着良心,将这件事情瞒了下来。” 说到这儿,何婶再也控制不住,失声痛哭,拉着沈采萱的手,一个劲儿的说对不住。 “何婶,你选择隐瞒,这是人之常情,怪不得你。实话实说,你并没有任何对不住我的地方。”沈采萱双眼微眯,语气冰冷,“真正对不住我的,乃是沈正樟和杨丹凤。” 沈采萱心底有一本小黑本,从这一刻起,这两个人的名字荣登小黑本的首页,成为了沈采萱的头号仇敌。 前往府城赚钱倒在其次,当务之急是解决掉这两个杀人凶手。 很显然,沈采萱消停了几天,又要开始搞事情了。 *** 当天晚上,沈采萱一家回到福源客栈,先不忙着收拾行李,而是围坐在了一起。 “报官!”沈采薇咬牙切齿道,“我要让那对狗男女将牢底坐穿!” 报官么? 嗯,仔细想想,可行性还是很高的。 倘若打官司,自家大概率能够打赢。 要知道,自家有人证——何婶,也有物证——杨丹凤那对价值十二两银子的虾须镯。 尽管那对虾须镯并非直接物证,但它们可以作为旁证。 沈采萱有把握证明,它们是用赃款购买的。 当然了,光有人证物证,并不能够保证官司一定会赢。 沈采萱之所以自信能够打赢官司,是因为她有所依仗。 看在郑家的份儿上,县丞一定会站在自家这一边。 不仅如此,知县多半也会关照自家。 毕竟,自己帮了知县一个大忙。 更何况,自家的诉求并非是颠倒黑白,而是要求官府主持公道,严惩加害者而已。 哪怕县官不偏向自家,只是保持中立,这场官司也该判自家赢。 尽管赢面相当高,但沈采萱反复思量过后,还是摇了摇头。 沈采薇急了:“为什么不报官呢?那对狗男女差点弄死你!他们那样对你,你怎么还心慈手软呢?” “不是心慈手软,而是想让他们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沈采萱正色道,“从何婶的话不难看出,他们确实处心积虑的要弄死我,其心可诛!可问题是,我没有死,还好好活着。这样一来,他们的行为就属于杀人未遂。 “我曾特意找人了解过,咱们燕国的律法里可没有‘杀人未遂’这一条。像这种情况,是告不了他们杀人的,要告只能告他们伤人。 “伤人,而且从结果来看,他们并没有把我伤得很重。在这种情况下,哪怕咱家告倒了他们,官府也不可能严惩他们,顶多关他们几天,甚至连关都不关,罚点钱了事。 “这也太便宜他们了!这,绝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沈采萱比谁都清楚,沈正樟和杨丹凤不是杀人未遂,他们确确实实杀了原主,乃是不折不扣的杀人凶手。 杀人偿命,他们该抵偿的,不因如此简单。 沈采萱决不会轻易放过他二人,誓要让他二人血债血偿! 沈采薇沉吟片刻,说道:“确实,报官太便宜他们了。那么,该怎么收拾他们呢?” “他们不是心悦对方,都发展到情难自禁,钻小树林了么?”沈采萱笑吟吟道,“既然如此,我就成全他们,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话,沈采萱是笑着说的,可在场众人分明听出了森寒之意。 苏氏虽然素来与人为善,但一想到沈正樟和杨丹凤差点害死小女儿,就恨他们恨得牙痒痒,恨不能将他们碎尸万段。 故而,苏氏非但不反对沈采萱对付他们,还想要搭把手,积极的帮忙出谋划策。 苏氏有些不解:“他们不是都有了对象么?沈正樟要给林记商行当上门女婿,杨丹凤要嫁给邻县的地主人家。他们都各自有归宿了,还怎么终成眷属?” “就是因为他们都各自有归宿了,才要设法成全他们,让他们终成眷属呀!”沈采萱似笑非笑道,“你们想呀,倘若让他们的对象知道,他们如此相爱,那么迫切的想要在一起,他们的对象会是什么反应?能够轻易放过他们么?” 听了这话,沈采薇差不多明白了沈采萱的思路:“你是说,设法安排他们私会,然后通知他们的对象过来捉奸,让他们的对象亲眼看看,他们都干了些什么好事儿?” 沈采萱看向沈采薇,满脸毫不掩饰的赞许,点点头:“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 话音刚落,沈世华忍不住开口道:“那个,那个……” 沈采萱笑了笑,笑意却没有到达眼底:“爹,你是觉得我这计策不妥呢?还是觉得我不应该这么算计别人?” 沈世华平日里总是烂好心,对此,沈采萱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这一回不同。 倘若沈世华不分轻重,不识好歹,对沈正樟和杨丹凤大发善心……呵呵,沈采萱不介意换个爹。 万幸的是,沈世华还没有傻到家,关键时刻,意识到沈采萱散发出的滚滚杀气,在求生欲的促使下,他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没有不妥,没有不妥。”沈世华急中生智,“那个,我就是想问问看,有没有什么用得到我的地方?” 沈采萱闻言,满意的点点头:“当然有用得到爹的地方。要想不着痕迹的算计他们,得要咱们全家人齐心协力。” 说罢,沈采萱就道出了她的初步设想,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第123章 私会 这日上午,沈正樟像往常一样,来到了林记商行的总号。 林记商行的东家林广源原本就颇为看重沈正樟,在沈家答应让沈正樟入赘林家之后,愈发看重沈正樟,开始不遗余力的培养沈正樟,渐渐的,将自家商行里的一些事务移交给了沈正樟。 那些事务也不算很多,但沈正樟刚接手,不熟悉业务,处理起来不免有些手忙脚乱,往往要从早忙到晚。 沈正樟正忙着算一笔账,忙得连喝口水的工夫都没有,忽而一个伙计跑过来找他,说是刚刚有人给他捎了封信过来。 沈正樟忙得头都快掉了,哪有空理会什么信不信的? 从那伙计手里接过信之后,正要随手搁在一边。 就在这时,沈正樟惊讶的发现,手中这封信有些不对头。 这信分量不轻,而且鼓鼓囊囊的,里面不止装着信纸,还塞了别的什么东西。 沈正樟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拆开信封来一看…… 沈正樟目光一闪,赶紧将信封又合上,随即左顾右盼几眼,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 眼见商行里的伙计都在各忙各的,没人留意到他这边的情形,他这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这封信外面的信封上什么都没写,里面的信纸沈正樟还没抽出来看,可以说,至今为止,沈正樟一个字都没看到。 但是,他却知道这封信是谁送过来的。 原因无他,信封里装着一只虾须镯,他一眼就认出这是谁的。 都说了暂时不要见面了,她怎么又…… 这么一封信明明不到二两重,可沈正樟拿在手里,却觉得有千斤重,而且很烫手。 沈正樟有心不予理会,可这回送上门的是信物,要是不理会的话,搞不好下回送上门的就是人了。 思及至此,大热天的,沈正樟出了一身冷汗,帐也不理了,直接拿着信尿遁了。 沈正樟在茅房里蹲了老半天,方才若无其事的出来。 沈正樟不知道的是,今天收到信的可不止他一个人,林广源在来林记商行的途中,也从一个小乞丐手中收到了一封信。 看了那封信之后,林广源整个人都不好了。 当天中午,沈正樟突然向林广源告假,说是家里有事,他得赶紧回家一趟。 林广源不仅爽快的答应了,还让沈正樟不要急着回来,这些日子辛苦他了,可以在家休息几天再过来。 林广源仿佛字字句句都是在关怀体贴沈正樟,沈正樟闻言,心里熨帖极了。 沈正樟不知道的是,今天林广源不止一次的重新审视他,此时此刻,林广源的心情极为复杂,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大。 沈正樟前脚离开林记商行,后脚就有两个人跟了上去,一路尾随着他,来到了棚户区的深处。 眼见沈正樟进了一个小院,那两个跟踪之人,一个躲在一旁严密监视,另一个匆匆沿原路返回。 约莫两刻钟之后,林广源在几个心腹的簇拥下,骑马来到了这个小院门前。 说好了回家的呢?怎么跑到这种偏僻小院来了? 难不成、难不成……真如那封信中所说,沈正樟这小子不检点,溜过来偷腥了? 林广源神色复杂,犹豫片刻,正要吩咐心腹将门撞开,就在这时,一大群人径直冲了过来。 这群人之中,除了为首那人穿着长袍,其他人是乡农模样,每个人都是一身短打扮,人人手里举着“武器”,锄头、铲子、木棍、粪叉……什么都有,看着特别接地气。 “榆钱巷第三家,门上倒贴着两张‘福’,错不了,就是这儿!”为首那人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摩拳擦掌道,“哼,小贱人,竟敢给咱家公子戴绿帽子,看我不弄死她!” 说罢,为首那人就领着众手下,砸开了院子的大门,猛地冲了进去。 啥情况这是?难道这些人也是过来抓奸的?抓的又是谁的奸? 林广源一脑门问号,等他反应过来,那群人已经冲进了屋里,紧接着,传来了阵阵惨呼声。 既有男人的声音,也有女人的声音,交错在一起,宛如杀猪声一般刺耳。 那男人的声音,怎么听着…… 林广源心头一凛,当即冲了进去,就见那群人围着两个人拳打脚踢。 那两个人是一男一女,都衣不蔽体。 尽管已经被揍成了猪头,但林广源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那男人正是他的未来女婿沈正樟! 事实摆在眼前,林广源再也不敢心存侥幸,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他确实看走眼了,差点儿就引狼入室。 有那么一瞬间,林广源盼望着那群人将沈正樟活活打死在这儿。 但也只是一瞬间而已,片刻之后,心地仁善的林广源便收敛起了杀意,眼见沈正樟和那女人就要被活活打死了,忙开口劝阻了起来。 那群人,尤其是为首那人,有心要收拾收拾这对狗男女,但只是想要将这对狗男女打个半死,可不敢真把人打死了。 毕竟,这对狗男女不是自家的奴婢,哪怕事出有因,可这么打死了,也是要偿命的。 眼见这对狗男女都快被打出屎来了,他们便听了林广源的劝,罢手不打了。 然而,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林广源虽是个大善人,但再善良的人也是有脾气的。 一想到自己受了沈正樟的蒙蔽,差点儿误了独生爱女的终身,林广源就气不打一出来。 不行,必须狠狠收拾沈正樟,让他留下毕生难忘的教训。 于是乎,林广源便和为首那人攀谈了起来。 一番详谈过后,林广源这才了解到,地上这女人名叫杨丹凤,乃是望山村里正家的孙女。 杨丹凤今年十六岁,已经许配给了隔壁县柳桥村的王家,不久之后,就要嫁入王家,成为王家的少奶奶了。 这原本是王家的大喜事,王家的当家人王老爷子就等着儿媳进门,他好早日抱上孙子呢。 却不想,今儿个一大清早,有人给王老爷子送了一封信,信上写道,杨丹凤不守妇道,时常与人私通,说不定现在已经珠胎暗结。 真的假的?假的倒还罢了,倘若是真的,王家岂不是要帮别人养孩子? 王老爷子当场就炸了,当即命管家带上人,按照信上所写的地址,跑过来抓奸。 听到这儿,林广源心里不禁生出疑惑。 给王家写信的人,应当与给他写信的人是同一个人。 这个人无疑是沈正樟或杨丹凤的仇人,不仅对他二人本人的情况了如指掌,还将他二人身边之人的情况查了个一清二楚,可谓是处心积虑想要报仇。 那么问题来了,今儿个沈正樟和杨丹凤双双出现在此,这是他二人主动自发的呢,还是……被仇人设计的呢? 林广源是真心喜爱沈正樟,他不愿相信沈正樟乃是德行有亏之人,下意识的想要为沈正樟开脱。 但这念头只是一瞬间,很快,林广源便打消了这一念头。 即便今儿个沈正樟确实是被仇人设计了,但他也绝非全然无辜,正是因为他私德不修,品性有瑕,才会被仇人钻了空子。 毕竟,没人拿着刀逼他过来,是他自己走进这个小院,然后与里面的杨丹凤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多时。 林广源不再犹豫,当即要求为首那人——也就是王家的管家,带他去见王老爷子。 林广源与王老爷子碰面之后,私下商议了一番。 当天晚上,林王两家人,不顾天色已晚,夜路难行,举着火把,押着沈正樟和杨丹凤,浩浩荡荡的前往望山村。 结果,林王两家不仅顺利解除了婚约,而且从沈家和杨家那儿得到了一大笔赔偿。 那笔赔偿的数额之大,几乎让沈家和杨家倾家荡产。 更重要的是,经此一事,沈家和杨家的名声彻底臭掉了。 第124章 背锅侠 沈采萱一家一直在密切关注望山村的动静,第一时间得知了此事的处理结果。 “我还以为乡亲们会把沈正樟和杨丹凤浸猪笼,好成全他们这对鸳鸯,让他们到地底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呢,结果没有。”沈采薇一脸失望,“这可真是太令人遗憾了!” 不仅沈采薇失望,沈采萱也很失望——这个结果并不符合她的预期。 不过,刚刚弄出这么大的阵仗,短时间内实在不宜再对沈正樟和杨丹凤下手。 沈采萱按捺住心中的杀意,宽慰沈采薇,也宽慰自己道:“有些时候,活着比死了更痛苦。闹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沈正樟和杨丹凤还有脸在望山村待下去么?肯定不能啊,他俩只能够灰溜溜的滚蛋了。 “而经此一事,沈家和杨家元气大伤,就是想给他俩些盘缠,也拿不出来。如此一来,他俩就相当于净身出户了。 “不得不远走他乡,偏偏身无分文,能有什么好日子等着他俩?哼,他俩就等着受苦受难受磋磨吧!” 闻言,沈采薇当即幻想出了一幅生动的画面来——沈正樟和杨丹凤流落街头靠乞讨为生,心里顿时舒坦了许多,冷哼一声:“算是便宜这对狗男女了!” 了却了这桩仇怨,沈采萱一家终于可以动身前往府城了。 即将与他们同行的,不仅有张有粮兄妹,还有何志祥一家。 这两天,冯成志一直在何家养伤。 尽管得到了有效的治疗,但他伤得实在太重,短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必须时刻有人照顾。 是以,何婶叫来了丈夫,夫妻俩轮流照顾儿子。 眼见何家人要举家前往府城了,冯成志和他的父母哪好意思继续留在何家,便打算返回老家。 何周氏拦住何婶,劝道:“反正这院子空着也是空着,你就让成志继续留在这儿养伤呗!对了,你们不是决定搬到县城里来么?要不这样,在找到合适的落脚之处前,你们就住在这儿吧?” 此前,在主簿家公子的唆使下,一伙歹徒将冯成志掳去了马行街,并关押了起来。 倘若想要领回冯成志,就必须拿出一百两银子来。 这么大一笔钱,冯家可拿不出来,除非……变卖家产。 除了冯成志的父母以及祖父祖母,冯家其他人都极力反对变卖家产。 对于冯家其他人的反应,冯成志和他的父母可以理解,但不免还是感到有些寒心。 于是,他们一家三口商议过后,打算搬离老宅,来到县城谋生。 得知了他们的打算之后,沈采萱给冯成志的父母各介绍了一份工作——鼎丰楼的杂役和帮厨。 别看只是杂役和帮厨,可鼎丰楼的杂役和帮厨绝不是谁想当就能够当的。 倘若在码头上吼一嗓子,必定无数人争着抢着要当鼎丰楼的杂役和帮厨。 要知道,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工钱,活计还算轻省,且风吹不着雨打不到——这对于寻常的庄户人家来说,绝对是求之不得的美差。 如果说,在此之前,冯成志一家只是打算来县城谋生,那么得到鼎丰楼的offer之后,他们一家三口就下定决心要来县城谋生了,并且已经开始商量要在哪儿租房子了。 现如今,何周氏主动提出,要将自家的房子借给冯成志一家。 说实话,何婶挺心动的。 毕竟,何婶初来乍到,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去哪儿租房子,而且,她和丈夫还没上工呢,在领到工钱之前,能省一点是一点。 何婶犹豫道:“这会不会不大合适?” “有啥不合适的?房子不就是给人住的么?要是一直没有人住,反倒衰败得厉害。”何周氏沉吟道,“倘若你们不嫌弃这地方破,就住着吧,想住到什么时候就住到什么时候,权当是帮大伯娘我照看房子了。” 说着,何周氏忽然想起一事,补充道:“我在附近山上开了一个菜园,这事儿你也知道的。就这么荒废了怪可惜的,倘若你们住下来,就可以继续用了。虽说一丁点菜蔬而已,不值什么,可日积月累,积少成多,每天省下一点儿菜钱,一年下来,也能够省下不少银钱呢。” 何婶是地地道道的农妇,哪舍得花钱买菜吃? 一想到住在这儿,就可以省下买菜钱,何婶便欣喜不已。 沉吟片刻,何婶也不推拒了,当即接受了何周氏的好意,决定从此就借住在这儿了。 房租什么的,何婶没提,因为她知道,自家伯母一定不肯收。 思来想去,何婶就决定攒下一笔钱来,等下回有机会,买点土特产,前去府城探望伯母一家。 “对了,这都好几天了,成志怎么还是坐不起身来?”何周氏关切的问道,“要紧不?要不要请个大夫回来看看?” “不要紧,不要紧。”何婶道,“那天四娘带咱们去的,可是全县最好的医馆。那儿的坐堂大夫说了,成志伤到了筋骨,至少得要十天才能够坐起身来。这都还没到十天呢,成志坐不起身来,很正常。” 何周氏闻言,松了一口气,说道:“这回成志是运气好,得到了四娘出手相助,往后可就不一定还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你呀,可得好好劝劝成志,让他往后行事千万不要这么鲁莽了。” 说到这儿,何周氏顿了顿,忍不住将憋在心里好几天的话吐露了出来:“虽说主簿家的公子办事不地道,先动的手,可再怎么着,也不能把人往水里推呀!” 那伙歹徒将冯成志和他的同窗们都关押了起来。 冯成志的同窗只需出十两银子,就可以被赎出去,可到了冯成志,赎金一下子涨到了一百两银子。 妥妥的看人下菜碟! 可这是为什么呢?如此区别对待,总该有个原因的吧? 那伙歹徒给出的解释是,现如今主簿家的公子受惊加受凉,自然要找罪魁祸首算账,而这个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正是冯成志——当日就是他将主簿家的公子推下了水。 “不是的,推人下水的另有其人,根本就不是成志!”何婶愤愤道,“为这事儿,我特地问过成志,成志说他是被人阴了,做了替死鬼!” 原来,当日在一片混乱之中,冯成志亲眼看到,身旁的同窗趁着主簿家的公子不留神,从背后将他推入了河中。 那天,冯成志和他的同窗们被一并抓回了马行街。 到了那儿,那伙歹徒就审问他们,是谁暗箭伤人,推了主簿家的公子。 冯成志不想出卖同窗,就回答说没看见,不知道。 冯成志讲义气,奈何他的同窗不讲义气,就把锅扣给了他。 更糟糕的是,相比起有些寡言的冯成志,那同窗的人缘更好,其他同窗不管看没看见,都偏帮那同窗,作证说推人的是冯成志。 如此一来,冯成志百口莫辩,只得沦为了背锅侠。 “哎呀,还读书人呢,这么都这么坏?那些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么?”何周氏满脸鄙夷,“尤其是那个推人下水的,真是一肚子坏水,太不是个东西了!” 闻言,何婶神色古怪,忍不住瞥了一眼前来帮忙行李的沈采薇。 沈采薇手里在帮忙打包行李,其实一直在侧耳倾听这边的八卦。 听到这儿,沈采薇若有所感的抬起头来,正好撞上了何婶的眼神。 沈采薇心念一动,立刻追问道:“那个推人下水的到底是谁?难不成……我认识他?” 何婶点了点头,据实相告:“是你四叔。” 果然,能干出这种缺德事的读书人,除了沈世贵也没谁了。 沈世贵,这只沈家的金凤凰可不是什么好鸟。 虽说他比沈正樟好一些,没有直接沾上他们二房的鲜血,但他也好不到哪儿去,一直以来都安心享用着他们二房的血汗钱,却从来没有给过他们二房的人一个好脸色。 沈采薇觉得不能这么便宜沈世贵,必须给他一点教训。 于是,沈采薇回去就将此事告诉了沈采萱,让沈采萱借机收拾沈世贵。 沈采萱没有辜负沈采薇的期望,当即想办法将此事捅到了主簿家的公子那儿,好让他知道,当日到底是谁推了他。 主簿家的公子受到了主簿的约束,不敢拿冯成志怎么样,一肚子火正没地方发。 这个时候,他“偶然”得知,自己错怪了冯成志,真正的罪魁祸首其实是沈世贵,一直以来自己都被沈世贵蒙蔽了,当即将那股子邪火全都喷向了沈世贵。 这下子,沈世贵可就倒了大霉了,隔三岔五就被人揍一顿不说,他夜宿暗娼家的事情也被爆了出来,直接被逐出了学堂,不得不滚回了老家。 这些天,沈家本就很热闹,如今又添上了沈世贵,愈发热闹了来,天天鸡飞狗跳,没有一天是安生的。 第125章 改开茶馆 抵达府城之后,其他人忙着打扫酒楼,收拾行李,置办家当,沈采萱则领着沈采薇,在府城里四处转悠。 沈采萱家的酒楼位于府城城东的织锦街。 织锦街距离府城东门不远,交通便利,后面又有居民区,因此这条街上人流密集,商家众多。 奈何织锦街太长,而沈采萱家的酒楼靠近街尾,很多客人往往逛不到街尾,便往回走了,如此一来,沈采萱家的酒楼明明位于繁华商圈,却门庭冷落。 沈采萱从织锦街开始逛起,逐渐逛到了名声在外的商业街。 沈采萱看似是在闲逛,实则不然——像绸缎庄、首饰铺、胭脂铺这种地方,她基本上过门而不入,像食肆、酒肆、茶馆、酒楼这种地方,她基本上都要进去瞅一瞅,暗暗记下菜牌上的价钱,偶尔还会点些招牌菜,亲自品尝一番。 值得一提的是,沈采萱还特地到织锦街附近的居民区溜达了一圈。 如此逛了一天,体力爆表的沈采萱还好,沈采薇却惨了,逛得腿都有些发麻了。 “四娘,逛够了没?”沈采薇一边捶腿,一边有气无力的道,“要是逛的差不多了,咱就赶紧回家吧。” 沈采萱心里存着事,不肯就此打道回府,眼前前面不远处有家茶馆,便拉着沈采薇进了茶馆,挑了个靠窗的桌子坐下。 天气炎热,沈采薇点了一壶凉茶。 茶一上来,沈采薇就迫不及待的倒了一杯,端起来一口闷了。 紧接着,又连喝三杯,沈采薇方才擦擦嘴,舍得不喝了。 与此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沈采萱只是抿了两口,便将茶杯放下了。 “不好喝么?”沈采薇诧异道。 “你说呢?”沈采萱反问。 沈采薇一怔,咂咂嘴,随即又倒了一杯茶喝。 这一回,沈采薇不再牛嚼牡丹,而是细细品尝了起来。 “确实,有那么点苦涩。解渴归解渴,但是口感稍稍差了一点。”沈采薇左右张望一番,眼见没人注意这儿,便压低声音道,“实话实说,这儿卖的凉茶,还没咱家自己煮的好喝呢。” 沉吟了好一阵,沈采萱方才开口:“那你说,咱家卖凉茶怎么样?” “卖凉茶?”沈采薇一怔,随即欣然支持,“行啊,咱家凉茶好喝又解渴,正适合这种天气喝。倘若咱家酒楼推出凉茶的话,料想能够招揽到不少客人呢。” “酒楼?”沈采萱摇了摇头,“不,我不打算开酒楼了,我打算开茶馆,茶馆招牌之一就是凉茶。” 尽管沈采萱说了,酒楼生意不好做,她得再仔细考虑考虑。 但,沈采薇觉得,现成的酒楼都摆在这儿了,而且自家手里有一大堆食谱,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就该顺理成章的做酒楼生意。 一直以来,沈采薇都倾向于经营酒楼。 现在,沈采萱突然说不开酒楼,要改开茶馆,沈采薇有些接受不了。 “四娘,倘若你觉得卖凉茶赚钱,那就卖呗!咱们开酒楼的时候,顺便卖卖凉茶,这没什么不好的。”沈采薇皱眉,“可是,有必要为了卖凉茶,放着好好的酒楼生意不做,专门开家茶馆么?” 沈采薇认为,沈采萱这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小失大。 “酒楼生意,你以为我不想做么?可问题是,咱们做不起来啊!”沈采萱一脸无奈,“首先,要想把酒楼生意做起来,一个好的厨子是必不可缺的,可真正的好厨子是很难请的。我之前就拜托郑伯伯替我打听着了,可至今都没能找着合适的。” “这个你别担心,我已经想好了解决之道。”沈采薇道,“我跟你说,何家爷爷生前是个厨子,虽然从没在大酒楼掌过勺,但他的手艺很好,闻名十里八乡。棚户区那一带,谁家要是有红白喜事,都会请他过去操办席面。每当这个时候,何家奶奶就会帮忙打下手。久而久之的,何家奶奶也学会了一手很好的灶上功夫。 “我觉得吧,在找到合适的厨子之前,不妨先让何家奶奶顶上。对了,娘的厨艺不是很好么?可以让她给何家奶奶打下手。此外,我听说金枝姐在家的时候,几乎包揽了厨房里所有的活计,料想她的厨艺也不错,也可以让她到厨房里当帮厨。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论厨艺,她们仨肯定比不过正经的大厨,可人多力量大嘛,她们仨加一起,撑撑场子应该还是行的。” 沈采萱思量良久,摇了摇头:“酒楼的厨房可不同于家里的厨房,在酒楼的厨房干活,是一件很累的事情。比如说,厨房里的铁锅相当重,一般的女子,拿起来都费力,偏生那铁锅时常得要拿起来颠炒,一趟下来,累个够呛。 “娘和金枝姐倒还罢了,何家奶奶今年都五十好几了,这么热的天,在酒楼的厨房干上一整天,她身体肯定吃不消的。” 古往今来,家里下厨的基本上都是女子,可到了酒楼里,几乎清一色都是男厨师,鲜少能够看到女厨师。 这固然是因为“男主外,女主内”这一封建思想在作祟,但不可否认的是,男女有别——男女在体力上天生存在差异,下厨不仅是项技术活儿,还是项体力活儿,酒楼厨房的工作极为繁重,女性的体力很难支撑得住。 沈采薇不死心,沉吟道:“要不然,让爹学着下厨,请何家奶奶从旁指导?” “让爹学着下厨?”沈采萱想想就觉得好笑,不过她没有一口否决,而是耐心的说道,“当然可以!技多不压身,爹是咱家的顶梁柱,让他多学一点东西自然是好的。可是,你别忘了,任何手艺都不是一天两天都能够学成的。 “好端端的酒楼空在那儿呢,空一天就是浪费一天,为了减少损失,咱必须马上把生意做起来,等不到爹学成厨艺的那一天了。” “这可如何是好?”沈采薇发愁了,“难不成,这门酒楼生意咱家还就做不成了?” 第126章 这个可以有 “做得成,但是还得再等等。咱要有一个合适的厨子,这是其一。其二,咱得要积攒一定的经验。”沈采萱把道理掰碎了讲给沈采薇听,“酒楼的事务很繁杂的,要想把酒楼生意做起来、做好了,必须方方面面都认真对待。别看咱人不少,却只有张大哥在酒楼里干过一段时间,其他人从未接触过酒楼这个行当,对这个行当生疏得很。咱要是贸贸然就开酒楼,难保不会出岔子。 “为了安全起见,咱们还是先开家茶馆。茶馆与酒楼颇有相似之处,却相对而言比较清闲,也比较简单,正适合咱这些门外汉拿来练手。等咱把茶馆经营顺畅了,再经营酒楼也不迟。” 沈采萱不缺本钱,也不缺秘方,最缺的是人才,偏偏人才难得。 既然如此,索性自己培养。 在沈采萱看来,经营茶馆,乃是培养人才,锻炼团队的绝佳机会。 眼见沈采薇还是有些犹豫不决,沈采萱举例论证:“伯祖父家生平第一次经营凉粉铺子,为什么能那么快就上手?就是因为他家有做生意的经验呀!等咱家有了做生意的经验,别说区区一家酒楼了,咱大可以开出十家八家来,甚至将酒楼开遍青州,开到燕京,开遍全燕国!” 开遍全燕国,这怎么可能嘛?! 沈采萱这个饼画得太大,沈采薇只当她是在吹牛,并不相信。 但,不可否认的是,沈采萱所说,确实打动了沈采薇—— 自家酒楼开遍全燕国不可能,可要是经营得当的话,开到燕京还是很有可能的。 燕京,现如今自家大姐就在燕京呢! 虽说自家大姐身陷皇宫,轻易出不来,可要是有朝一日,自家开酒楼开到燕京,就可以离她更近了。 一想到可以离沈采芝更近一些,沈采薇便心头火热。 沈采薇头脑一热,便同意了开茶馆的设想,可冷静下来之后,她又觉得心里有些没底:“咱家熬制的凉茶确实是个好东西,可凉茶不比炒菜啥的,不会散发出勾人的香气,几乎没有什么气味。 “酒香也怕巷子深,咱家的茶馆那么靠里,客人怎么晓得咱家的凉茶好呢?退一步讲,就算客人偶然间从别人口中得知了咱家的凉茶,会愿意多跑好几步路,来咱家喝凉茶么? “要知道,一般来说,客人喝凉茶,就图个消暑解渴。换句话说,喜欢喝凉茶的客人,大多都怕热。这么热的天,跑好几步路,就可能多出一身汗。就算有些客人喜欢喝凉茶,可他们真愿意冒着酷暑来咱家么?我看悬!” “二姐,你的意思我明白——不就是说凉茶的吸引力不够么?”沈采萱道,“那么加上凉粉呢?” 闻言,沈采薇立刻想起了沈寿山家的凉粉铺子里热火朝天的景象,顿时眼前一亮,点头道:“诶,这个可以有。” 说着,沈采薇顿了顿,又道:“可是咱家酒楼那么大,光是一楼,就至少是伯祖父家铺子的四倍大,更何况还有二楼!那么大的地儿,光用来卖凉茶和凉粉多可惜啊!要不这样,咱们二楼用来开茶馆,把一楼租出去?” 沈采萱斜睨了沈采薇一眼,没吱声。 沈采薇轻咳一声:“四娘,我不是信不过你啊!就是觉得咱家酒楼那么大,与其全部用来开茶馆,还不如留出一半的地方来收租子。这样的话,咱家也好有个进项。” 沈采萱还是没吱声,就这么静静的看着沈采薇。 好吧,沈采薇承认,在开茶馆一事上,她确实不怎么相信沈采萱,总觉得光靠卖凉茶和凉粉赚不到太多的钱。 只不过,沈采萱所说不无道理——自家确实需要借着开茶馆的机会来练练手,好积攒相关经验——沈采薇这才没有反对到底。 不过,练手可以,但没必要拿整个酒楼练吧? 在沈采薇看来,拿酒楼的二楼练就够了,一楼大可以租出去赚租金。 这样一来,就算有损失,也损失得有限。 沈采薇没有直接说出心中的不信任,而是摆事实讲道理:“咱今天少说也进出了五六家茶馆了,远的不说,就说咱现在所在的这家茶馆,在所有茶馆中算是比较大的了,饶是如此,它也只有咱家酒楼的一半大小。由此可见,开茶馆不像开酒楼,不需要太大的地儿。” “并非如此哦!”沈采萱反驳道,“九鲤街的聚仙阁有三层,至少是咱家酒楼的双倍大!咱今天还进去坐了坐呢,你也看见了,里面客似云来,几乎每张桌子都是满的。要不是恰巧有一桌客人走了,咱说不定还要等上好一会儿呢。由此可见,倘若茶馆经营有道,别说二层楼了,三层楼都不嫌多呢!” 沈采薇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没好气的说道:“九鲤街乃是全府城最繁华的大街,位于那儿的聚仙阁乃是百年老字号,享誉整个青州!” 自家茶馆还没影儿呢,凭什么跟人家聚仙阁比呀? 百年老字号,那是整个行业仰望的对象,可不是寻常茶馆能够相提并论的! 尽管沈采薇没把话说完,但她是什么意思,沈采萱心中了然。 只见沈采萱端起来来,抿了一口,镇定自若道:“聚仙阁的东家能够将他家茶馆经营得客似云来,我就能够将咱家茶馆经营得座无虚席。” 沈采薇眼见沈采萱喝茶,也跟着喝了一口,听到沈采萱大放厥词,一口茶差点喷出来:“座无虚席?咱凭什么?人家聚仙阁茶好喝,茶食好吃,茶博士的冲茶功夫好看,这才能够客似云来。可咱呢?要啥啥没有,怎么可能做到座无虚席?!” 妹妹,你快醒醒,别做梦啦! “谁说咱要啥啥没有的?咱也有招揽客人的资本。”沈采萱一一道来,“论茶,正儿八经的茶咱或许还欠些火候,但咱可以出奇制胜嘛,推出秘制的凉茶和凉粉。不论底蕴,但论口感和消暑解渴的功效,凉茶和凉粉绝不输于正儿八经的茶。 “论茶食,我仔细观察过聚仙阁的水牌了,发现他家的茶食也就二十来种,要么就是绿豆糕、双酿团之类的糕团,要么就是红豆包、寿桃之类的面点,要么就是桃酥、酥饺之类的酥点,都是纯甜口味,一点新意都没有,吃那么一次两次还好,吃多了就腻味了。这些茶食的方子我这儿都有,完全可以做出一模一样的来。不仅如此,我还做出酸甜、咸甜、咸鲜等各种口味的茶食来,可以让客人换着吃,绝对不腻味。 “论茶博士的冲茶功夫,这个……嗯,好吧,这个咱还真不会。不过不要紧,表演不了冲茶,咱家茶馆可以表演说书嘛。在我看来,说书表演可比冲茶表演有意思多了,客人一定会喜欢的。” 沈采薇觉着吧,关于茶和茶食这两项,沈采萱说的还有点道理,可是说书…… 第127章 真正的技术 “说书能有什么意思?”沈采薇撇撇嘴,不以为然道,“聚仙阁的说书先生应当是全青州最好的说书先生了吧?可就是这么一位了得的先生,他说的故事也很无趣。你还记得么?今天咱进聚仙阁的时候,里面的说书先生说到了书生赶考途中丢失了盘缠,一位小姐倾囊相助。我只听了两句,就能猜到结局——书生高中状元,迎娶那位小姐为妻。结果,嘿,还真被我猜中了。 “说真的,类似的故事我从小到大,不知听了多少。小时候听听还觉得蛮有意思的,百听不厌,可现如今……啧,听个开头我就烦。我只是个乡下来的姑娘,见识有限,都厌烦这种故事了。这里可是府城,这里的人见识都比我广,料想他们更加厌烦这种毫无新意、千篇一律的故事。 “对了,我想起来了,在聚仙阁的时候,客人基本上都在一边喝茶,一边闲谈,很少有客人对说书感兴趣。为什么刚刚我说聚仙阁的长处时,只提到茶、茶食和冲茶,压根儿没提到说书呢?就是因为我觉得说书根本不值一提!” 沈采萱道:“二姐,你觉得说书不值一提,那是因为至今为止你所听过的说书都不入流,你还没有听到过真正高水准的说书。” 沈采薇不服气,瞪大眼睛:“在今天之前,你说我没听过真正高水准的说书,这个我认。可就在今天,就在不久之前,我刚听了聚仙阁的说书。聚仙阁,整个青州最为出名的茶馆,那儿的说书还不够资格称为‘真正高水准的说书’么?” “名气大并不意味着高水准。”沈采萱笑笑,“有句话叫做‘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意思是,名气很大,但实际情况并不一定与名气相符。” 沈采薇斜睨沈采萱,一脸不信:“瞅你这样子,好像听过真正高水准的说书似的。那你倒是说说看,真正高水准的说书是怎样的。” 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沈采萱清清嗓子,张口就来:“话说前朝杭州府钱塘县有一户许姓人家,乃是个中医世家,他家有位公子,单名一个仙字,表字汉文。许家人丁不旺,到了许仙这一辈,止剩他这一个男丁。 “许仙五岁那年,父母相继去世,家道中落,无以为继。幸亏他有一胞姊名唤娇容,嫁与本县捕头李公甫为妻,家境颇为殷实。许仙父母亡故之后,许娇容便将他接到家中抚养。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许仙不知不觉间长大成人,生得眉清目秀,丰神俊逸。为了不让许仙在家虚度光阴,李公甫与许娇容商议过后,将许仙送到好友家的药店学医。 “桃红又是一年春,时届清明佳节,许仙坐在店中,看到路上的行人纷纷前去祭扫坟茔,不免触动心怀,便告假一天,准备明早前往父母坟上祭奠一番。 “次日,许仙来到父母坟前,跪下哭拜一番。祭奠完毕,许仙将钱纸焚化,收拾祭物,沿原路返回,来到渡口,准备搭船回家。 “却不想,好端端的晴天忽然下起雨来,霎时间就打湿了许仙的鞋袜。许仙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忽见一个老儿摇着一只船冒雨而来。 “许仙欣喜不已,连忙叫道:‘船家,搭船!’船家听得叫,将船摇到岸边,接了许仙上船,离了岸,摇不上十数丈水面,只听岸上有人叫道:‘船家,搭船!’ “许仙转过头去,凝眸一看,只见是一个女子,身着素衣,挽着峨峨云髻,插着一支白玉牡丹钗,约莫二八年华,容色绝美,光艳慑人,可以称得上闭月羞花,倾国倾城。这女子身边站着一个丫鬟,身上穿着青色衣衫,头上梳着两个丫髻,明眸皓齿,清丽出尘……” 没错,沈采萱说的是《白蛇传》。 所谓说书,通俗点讲就是讲故事。 何谓“真正高水准的说书”?沈采萱的理解是,讲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故事,而流传甚广的古代民间故事无疑符合条件。 古代民间故事有很多,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白蛇传》、《孟姜女传说》、《牛郎织女》、《梁山伯与祝英台》,并称为四大民间故事,拥有着极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可谓是家喻户晓。 当然了,家喻户晓什么的,那是在沈采萱的前世。 这里是架空世界,自南北朝起,历史走向就不一样了,很多朝代没有了,很多历史人物也消失了。 四大民间故事之中,只剩《孟姜女传说》和《牛郎织女》,《白蛇传》和《梁山伯与祝英台》不知是从未出现过,还是出现过却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反正这里无人知晓。 尽管如此,沈采萱依然认为《白蛇传》和《梁山伯与祝英台》极具价值,尤其是《白蛇传》,乃是极好的说书素材。 沈采萱听过民间故事无数,倘若让她选择一则民间故事作为说书素材,她首选《白蛇传》。 为什么这么选? 这是因为,沈采萱调查发现,在这个架空世界里,民间故事结构简单,题材单一,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关于爱情,主角往往是傻白甜的书生,除了人长得俊,特别容易招桃花,勾搭上白富美,基本上没什么技能,却走狗屎运,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另一类,关于因果报应,主角多半是心地善良的老实人,机缘巧合之下,搭救了什么精怪,后来精怪报恩,让老实人一夜暴富,一下子走上人生巅峰。 反正套路就这样,听了前面,就能猜到后面的结局,几乎不会有什么反转。 《白蛇传》中,男主许仙是个傻白甜的书生,女主白素贞是个手段了得的白富美,两人分分合合,演绎了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 这其中还糅合了因果报应、发家致富、金榜题名等当下流行元素,可以说相当符合这里老百姓的口味。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沈采萱为何要在自家茶馆说书,无非是想通过说书这一手段,提升消费者粘性。 倘若说个短篇故事,比如说《牛郎织女》,嗯,蛮精彩的,客人听了或许拍手叫好,但这故事太短了,一下子就讲完了,客人听过就算,不会想着下次再来。 要想提升消费者粘性,就必须讲引人入胜的长篇故事,令客人欲罢不能,期待感爆棚。 《白蛇传》够长,由《白蛇传》改编而成的《新白娘子传奇》足足拍了五十集,且历久不衰,至今仍被奉为神剧,乃是当之无愧的经典长篇故事。 话说回来,经典长篇故事有很多,不一定非《白蛇传》不可。 可问题是,沈采萱记忆力有限,尽管她看剧看书无数,但能够流利复述出来的却少之又少,由《白蛇传》改编而成的《新白娘子传奇》正是为数不多的其中之一。 要知道,前世沈采萱闲着没事儿就喜欢看剧,不单看火爆的新剧,还经常回顾经典老剧,而经典老剧之中,她尤其喜爱《新白娘子传奇》,曾刷了又刷,哪怕隔世,也能记得大概的故事脉络—— 在峨眉山修行千年的白蛇妖化身为白素贞,想要报答牧童的救命之恩,偶遇青蛇妖小青,二人结伴下山。 白素贞施展法力,设计与许仙(牧童的转世)巧遇,同舟避雨。 船到岸后,许仙将伞借给白素贞,并约定次日到白素贞家取回伞。 翌日,许仙如约来到白素贞家,在小青的撮合下,许仙与白素贞定下三生之约。 白素贞眼见许仙家贫,为了资助他,便将小青盗来的库银赠予了他。 许仙由此卷入库银失窃案,被判发配苏州。 白素贞和小青一路寻来,最终得以在苏州与许仙重逢。 白素贞与许仙结为夫妇,并开设保安堂悬壶济世。 金山寺高僧法海得知蛇妖下山与许仙成婚,为了拆散他们,有意接近许仙。 法海告诉许仙,白素贞乃是蛇妖,让他偷偷在酒里加入雄黄,骗白素贞喝下。 白素贞喝下雄黄酒,现出了白蛇之身,许仙惊吓而死。 白素贞潜入昆仑山盗取灵芝仙草,得以让许仙起死回生。 一番互诉衷肠过后,夫妇和好如初,奈何法海又来搞事情——他将许仙骗到金山寺软禁起来。 为了救出许仙,白素贞与法海斗法,召集水族与之争战,水漫金山寺。 最终,怀有身孕的白素贞不敌法海,借水遁逃而去。 白素贞与小青逃至西湖,恰巧借助小和尚逃出金山寺的许仙也逃到了西湖,在断桥与白素贞、小青重逢。 奈何白素贞与许仙终究是有缘无分—— 水漫金山寺时,白素贞伤害了其他生灵,因此而触犯天条。 作为惩罚,白素贞在生下孩子后,被法海收入钵中,镇压于雷峰塔下,从此与许仙生离别。 白素贞的儿子许仕林长大之后,高中状元,来到雷峰塔前祭塔,救出母亲,全家团聚。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沈采萱决定通过说书来给自家茶馆招揽生意之后,一眼挑中了《白蛇传》。 既然决定选用《白蛇传》,沈采萱便以《新白娘子传奇》为底本,结合着章回体小说《雷峰塔奇传》,加上自己的理解,即兴讲给沈采薇听。 讲啊讲,讲到了许仙的姐夫李公甫发现失窃的库银出现在了自己家中,而且还是妻弟许仙带回来的,不得不大义灭亲,将许仙押送至县衙。 这个时候,在断章研习班进修过的沈采萱来了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128章 说书先生 沈采薇见识有限,天真的她还不知道这世上有种生物名为“断章狗”,正听到精彩处,忽然就没了,她很是接受不了。 沈采薇看向沈采萱,一脸不可思议:“没了?这就没了?不是,你快跟我讲讲,许仙后来怎么样了?被打板子了么?还有,经过这件事,他是不是发现白素贞不是凡人?他二人以后还能在一起么?” “二姐,天快黑了,咱们还是赶紧回家吧。”沈采萱笑笑,“至于《白蛇传》嘛,明天我再给你讲下回。” 说罢,沈采萱站起身来,作势要往外走。 沈采薇忙拉住她,没好气的说道:“好吧,我承认,之前我所听过的说书都不入流,刚刚你所说的才是真正高水准的说书。” 沈采萱心满意足的坐下,清了清嗓子,又开始讲了起来。 不过,天色确实不早了,沈采萱讲到法海为了拆散许仙和白素贞而刻意接近许仙,便说什么也不肯再往下讲,硬是拉着沈采薇回家了。 当天晚上,众人齐聚一堂,聚精会神的听沈采萱说书。 每当听到“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众人就各种抗议,无奈之下,沈采萱只得继续往下说。 沈采萱说了三遍“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方才得以停嘴不说。 其实,要不是沈采萱一再提醒众人,明日必须早起做筹备工作,依照众人对《白蛇传》的痴迷程度,估计能听通宵。 好不容易从《白蛇传》的故事里回过神来,众人纷纷表示,经营茶馆一事可行,不说别的,就冲这《白蛇传》,也能够招揽过来不少客人,不愁没有生意。 得到肯定,无疑令人感到愉悦,沈采萱矜持的弯了弯唇角,随即看向众人:“既然大伙儿都赞成开茶馆,认为在茶馆里说书可行,那么现在咱就需要一位说书先生。你们之中,谁愿意当说书先生的?” “还问咱们做什么?”沈采薇快言快语:“四娘,你说得那么好,不就直接由你来当说书先生呗!” 不等沈采萱表态,苏氏就抢先说道:“说书先生都是男的,你妹妹一个女孩子,哪好站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书呢?” 沈采薇道:“女孩子怎么了?娘,我跟你说,府城里的好多商家都用女伙计呢,不少十几岁的小姑娘抛头露面招待客人,我也没见别人说她们什么。” 相比起青州府城,温阳县比较闭塞,那儿虽然也有女子出来谋生的,但大多是已婚妇人,鲜少是未婚女子,且多半是在后厨房这种不对外开放的地方工作,很少会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 今天沈采薇随着沈采萱逛了一天,亲眼看到不少小姑娘在铺子里接待客人,最一开始,沈采薇还很吃惊,到了后来,见得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苏氏皱眉:“女伙计跟说书先生那能一样么?” 沈采薇反问道:“怎么不一样了?” 眼见母女俩话不投机,要吵起来的样子,沈采萱忙打圆场:“好了好了,二姐,我知道你有一颗不亚于男儿的雄心壮志,我很赞同你的想法。换做其他的行当,我多半要说一声‘谁说女子不如男’,可说书这一行,我真心觉得男人更合适一些。” 说着,沈采萱依次看向沈世华等人,再次问道:“你们当中,谁想当说书先生?来,勇敢的站出来嘛!” 眼见这些大大小小的男子汉都不肯挪窝,沈采萱就要点名了,这个时候,张有粮站出来了:“那个,我想试试看!” 见状,沈采萱暗暗点了点头。 众人之中,谁最适合当说书先生? 在沈采萱看来,非张有粮莫属。 原因无他,这么多人之中,除了沈采萱这个戏精,就属张有粮最有表演天赋。 上一回,张有粮跟随沈采萱一家回到望山村,假装成讨债的,将沈寿海等人耍得团团转。 当时沈采萱就觉得,如此人才,赶车太可惜了,就应该给他一个舞台,让他登台表演,大放异彩。 现如今,舞台快要搭好了,沈采萱认为,是时候让张有粮站上去了。 不过,这只是沈采萱的想法,还不知道张有粮意下如何。 尽管沈采萱真心觉得,相比起赶车,张有粮更适合说书,而且说书更有前途,但这只是沈采萱觉得,不是张有粮觉得,保不齐张有粮不愿意说书。 当然了,碰上了沈采萱,张有粮不愿意也得愿意——沈采萱有信心“说服”张有粮。 不过,如果条件允许,沈采萱希望张有粮自愿选择说书这一行当,而不是被别人“说服”,迫于无奈才做出这一选择。 现如今,张有粮不用沈采萱做思想工作,就自动自觉的站了出来,沈采萱深感欣慰。 不愧是姐看中的人哪! 眼见沈采萱殷切的看着自己,目光里满是信任,张有粮感动之余,又有些心里没底:“说实话,我从小就喜欢听别人讲故事,就想学着说书,可我怕说不好。毕竟,我没读过书,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那些大白话倒还罢了,那些文绉绉的话语,我生怕自己背不下来。” “别怕,没什么好担心的。”沈采萱宽慰道,“刚开始嘛,不用要求太高,只要把故事讲顺了就行。那些文绉绉的话语,你能背就背,不能背就记下大概的意思,换成大白话说出来。我相信,熟能手巧,你说书的次数多了,终有一天,能够把所有的内容都背下来的。” 谁说表演艺术家就一定要识字的? 赵丽蓉老师就不识字——所有台词都是别人一句一句念给她听,然后她一句一句背下来的——不照样在舞台上大放异彩,成为了影响了几代人的表演艺术家么? 由此可见,只要肯下苦功,即便不识字,也能够将自己的表演天赋和才华在舞台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得到了沈采萱的鼓励,张有粮心中生出一阵阵暖意,郑重保证道:“我一定竭尽全力背书,争取一字不差!” 第129章 成全 沈采萱笑着点了点头,心中却想:“一个目不识丁之人,要想一字不差的背下长篇故事,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啊!虽说作为说书先生,识字不是硬性条件,但要是能够识字,那就更好了。” 沈采萱沉吟片刻,说道:“张大哥,明儿个我去买些启蒙读物回来,教你读书识字。往后你没事儿的时候,就学着读书写字。不管你以后是从事说书这一行,还是改行干别的,识字总比不识字强。” 张有粮虽然目不识丁,却素来敬重读书人,将读书视为极为崇高之事。 对于他来说,读书那可是想都不敢想的美事。 现如今,沈采萱主动提出要教他读书识字,他激动得脸都红了,拍着胸脯表示:“我一定好好学,一定好好学!” 一旁的何志斌见状,颇为意动。 其实,何志斌也对说书很感兴趣,有志成为说书先生。 奈何家里人已经给他做好了规划——无论是他的祖母何周氏,还是他的哥哥何志祥,都希望他继续去当铺当学徒,正筹划着要重新找一家当铺,把他塞进去——他知道家里人是出于一片好意,不好意思违逆他们的意思,便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 可是,相比起枯燥乏味的当铺,他更想学着说书,更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在站大庭广众之下,讲出精彩绝伦的故事。 一字不识的趟子手尚且勇于改变自己的人生,他好歹还在当铺里学了几百个字,怎么就不能换一种活法,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成为自己真正想成为的人呢? 何志斌咬了咬牙,站了出来,试探道:“那个,四娘,我也想跟着你学说书,你看可以么?” 说书可不是轻省活儿,沈采萱正担心一个说书先生不够,思量着要不要再抓一个人出来当说书先生呢,何志斌主动站了出来,可谓是正合她的心意。 不过,沈采萱没有一口答应下来,而是有些诧异的问道:“你不是要去当铺当学徒的么?怎么突然改变主意,想要学说书了呢?” 不等何志斌答话,何周氏就插嘴说道:“不曾改变主意,可不曾改变主意,咱家阿斌还是要去当铺当学徒的!小孩子家家的不懂事,阿斌他刚刚是在胡说八道呢!” 何周氏有些认死理,既然认定了当铺这一行有前途,她就一定要让何志斌去当铺里学个名堂出来。 改行学说书?这超出了何周氏的理解范围。 她根本无法理解,小孙子为何放着好好的当铺学徒不当,要去改行学那啥子说书。 “奶!”何志斌面带哀求,可怜巴巴的说道,“我真的受够了!真心不想再去当铺当学徒了!” “我晓得,我晓得,你在之前那家当铺里受了大罪了!”何周氏温言道,“你放心,不是每一家当铺都像那家当铺,大多数当铺还是相当不错的。这一回,奶一定睁大眼睛仔细挑,挑一家合适你学艺的当铺,再也不会把你往火坑里推了。” “不是当铺好不好的问题,而是我压根儿就不喜欢当铺这个行当!我晓得,你和我哥想让我继续去当铺当学徒,有朝一日能够当上朝奉,成为体面人,光宗耀祖,可是……”何志斌发出灵魂的呐喊,“我不想啊!朝奉什么的,那不是我想要的!” “住嘴!”何志祥厉声打断道,“你自己算算看,家里为了让你去当铺当学徒,前前后后加起来,花了多少银钱,欠了多少人情!你不能只顾自己,你得要想想看家里,就算为了咱们何家,你也得继续去当铺当学徒!惟有这样,才不枉费家里人倾注在你身上的心血!” 何志斌据理力争:“我知道我欠下了家里太多,得要竭尽全力报答家里。可是报答家里,不一定要去当铺当学徒,不一定要当上朝奉。学说书,当上说书先生,照样可以赚到钱,报答家里。” “说书先生,可不是你想当就能当上的!退一步讲,就算你当上了,说书这行当……”何志祥皱眉,“哪有当铺这行当可靠?说书先生的饭碗可没有朝奉的饭碗来得稳当!” “朝奉的饭碗稳当?不见得!”何志斌面露嘲讽,“之前那家当铺精简人员,其中有一位老朝奉,哪怕兢兢业业干了二十多年,半辈子心血都给了当铺,也被毫不留情的精简掉了,饭碗还不是说砸就砸了?” 何志祥沉吟道:“那是因为你们没碰上好掌柜……” “哥,你怎么就能够保证,我以后不会再碰上那样的恶掌柜呢?说真的,与其逼我去当铺当学徒,天天做着不喜欢的事,战战兢兢的捧着当铺的瓷饭碗,还不如让我去学说书,以后靠自己的口才吃饭呢。”何志斌看看何志祥,又看看何周氏,一脸诚挚,“哥,奶,你们就成全我这一回吧!” 自家弟弟(孙子)所说,好像不无道理。 何志祥与何周氏互相看了看,眼神交流过后,一时陷入了沉思。 最终,何周氏缓缓的点了点头:“既然你那么喜欢说书,就试试看吧。” 何志祥正色道:“丑话说在前头,倘若你学不会,就该干嘛干嘛,还给我老老实实的去当铺当学徒!” 何志斌闻言大喜,又蹦又跳道:“学得会,我一定学得会!” 沈采萱见状,暗暗好笑,心说:“没想到啊没想到,何家人都是老实头,却出了这么个伶牙俐齿的何志斌。如此能言善道,何愁学不会说书?小朋友,姐看好你哦!” “那个,四娘,可以带上我么?我也想学说书!” 或许是看到张有粮和何志斌都跳了出来,沈正榕也不甘寂寞,跑来凑热闹了。 “不行!”沈采萱断然拒绝,“我正准备给你打听学堂呢,等打听到合适的学堂,你就要去那儿读书了,你哪来的空学说书?” “学、学堂?”沈正榕震惊了,“不、不是,好端端的,干嘛让我去读书?” 第130章 读书明理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就是因为好端端的,才让你去读书呀!”沈采萱道,“以前老宅那帮人从中作梗,拦着不让你读书,偏生咱们一文钱私房钱都没有,就是想供你读书也供不起,么得办法,只能任由你当个睁眼瞎。现如今,分家了,没人拦着了,咱们手里头又有些余钱,能够供得起你读书,自然要送你去读书了。” 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 没有条件,尚且要创造条件让孩子接受教育。 现如今,自家完全有条件让沈正榕接受教育,那么有什么理由不送他去接受教育呢? 故而,刚在府城安顿下来,沈采萱就开始张罗着要给沈正榕找学堂了。 “我不是睁眼瞎!”沈正榕纠正道,“四娘,你陆陆续续教了我好几十个字,我不敢说每个字都记住了,可至少七成,我都能读会写。我识字的,认识几十个字呢,没有必要浪费银钱去学堂了!” 沈正榕曾经一度非常羡慕沈家的其他男丁,极其希望自己也能够像他们一样,去学堂里读书识字。 但,那是曾经。 自从看清了沈家那些“读书人”的真正嘴脸,沈正榕便不再那么热衷于读书了,甚至隐隐对读书有些抵触。 在沈正榕看来,识字确实有必要,但适当的学那么几个字,大致能够看懂契约文书就行,完全没有必要在这方面花费太多的精力。 专门跑去学堂求学?不,不需要的。 “认识几十个字?”沈采萱噗嗤笑了出来,“不够,远远不够!” “确实,要看懂契约文书什么的,几十个字还不够。那你来教我,我一定认真学,学上几百,甚至上千个字。”沈正榕央求道,“四娘,你不是要给张大哥买启蒙读物么?你也给我买一份吧!从今往后,我就跟着你在家里读书识字,照样能够学到很多字的。那什么学堂,就不用去了。” “读书可不光是指识字,可不光是为了让人看懂契约文书。”沈采萱正色道,“记住,不能将读书当作工具,当作手段,而要将读书当作目的。我之所以要送你去学堂,接受正规的教导,就是想让你读书明理。” 沈正榕撇撇嘴,不以为然道:“读了书,未必明理;不读书,未必不明理。” “说的没错,确实有些人读了一辈子书也不明事理,书都读到狗身上了。但,那是因为那些人品性不好,私德不修,并不是因为读书本身的问题。”沈采萱坚持己见,“多读些书,总是没错的。要知道,读书可以改变人生的厚度和宽度。” “四娘这话说的在理。”苏氏附和道,“读过书和没读过书是不一样的,人生在世,就应该多读些书。” 沈世华也道:“听四娘的,老实去学堂读书。” 其实不想去学堂,其实就想家里蹲。 奈何沈采萱坚持,又有苏氏和沈世华帮腔,沈正榕不得不从,只得委委屈屈的点了点头。 翌日,其他人在家忙活,为茶馆的开张做准备,沈采萱则带着沈采薇和张有粮外出转悠。 沈采萱等人此行,主要是为了采购经营茶馆需要的各项物资,顺便给沈正榕寻找学堂。 酒楼改茶馆,其实很方便,什么桌椅板凳、锅碗瓢盆、砧板托盘,继续用原来的就行,不必另行购买,只需要购买些米面粮油、椒盐调料、各色干果之类的食材即可。 不过,虽然只是些食材,但开门做生意嘛,用量自然少不了,肯定没法儿用菜篮子提回来。 是以,沈采萱让张有粮从附近的车马行租了辆骡车回来,驾车外出采购。 沈采萱先是前往药铺,将列在采购清单上的药材一一采购了回来。 不过,沈采萱没有在一家药铺购买所有药材,而是连跑了好几家药铺,分批购买不同的药材。 对于沈采萱的这一做法,沈采薇可以理解—— 这些药材是用来熬制凉茶的,而凉茶方子是自家的秘方,倘若在同一家药铺购齐所有药材,秘方就有泄露的风险。 为了守住秘方,哪怕麻烦一些,多跑几家药铺,也是值得的。 可是,沈采薇不能理解的是,沈采萱每到一家药铺,都要打听这儿卖不卖硝石。 沈采薇早就将凉茶方子背得滚瓜烂熟,对于熬制凉茶时都要用到哪些药材,她知道得一清二楚。 用到的药材都是些寻常的中草药,根本用不着硝石呀。 那么问题来了,自家妹妹干嘛要买硝石呢? 沈采薇满腹疑惑,有心想要让沈采萱给自己解惑。 不过,沈采薇隐约猜到这可能又是一个秘方,而药铺里里外外都是人,人多眼杂,要是贸然开口询问,保不齐会被有心人听去了。 为了安全起见,沈采薇按捺住心中的疑惑,暂且不问。 话说,硝石虽不是什么罕见的名贵药材,并不难采集,但由于不怎么常用,很少会有药铺大量储备。 沈采萱几乎跑遍了城东的各家药铺,也只买到了不到两斤硝石。 沈采萱有心要去别处的药铺转转,可转念一想,硝石制出来的东西属于锦上添花——有固然好,没有也没有什么大碍——不妨将采购硝石一事暂搁一旁,先去采购其他更加紧要的食材。 思及至此,眼前现在所处的这家药铺对面有家杂货铺,便抬脚走了进去。 别说,这家杂货铺的东西还挺齐备,不仅油盐酱醋糖等各色调料一应俱全,还有瓜子、花生等干果出售。 别的倒还好,唯有这瓜子花生,沈采萱不是很满意,犹豫片刻,还是决定不在这儿买。 奈何沈采萱换了好几家杂货铺,甚至还去粮行转悠了一圈,也没能买到心仪的瓜子花生。 眼见沈采萱因为买不到心仪的瓜子花生而愁眉不展,张有粮支招道:“刚刚我无意间听人说起,城南有个很大的集市,里面什么都卖。咱不妨去那儿看看,说不定能够买到你中意的瓜子花生。” 第131章 卤味 “很大的集市?”沈采萱顿时眼前一亮,恍然大悟道,“对呀,集市上卖的食材多半更加新鲜,也更加便宜。很多食材不应该在杂货铺和粮行买,而应该去集市买!走走走,咱这就去集市上转转!” 张有粮道听途说而来的的那集市位于府城南门附近,确实很大,而且管理颇为规范,划分为好几个区域。 张有粮负责在外面看车,沈采萱和沈采薇经人指点,直奔销售干鲜果的区域。 瓜子花生乃是极为寻常的干果,沈采萱一眼扫过去,发现这一区域至少有七八个摊位有售,奈何质量都不咋地。 其中一个摊主很有眼色,眼见沈采萱连着逛了好几个摊子,极为细致的查看瓜子花生的品质,便知道她诚心要买,且要求颇高。 那摊主立即凑到沈采萱跟前,殷勤的搭话道:“今年的瓜子花生要再过一两个月才能上市,现在市面上的瓜子花生都是旧年的,至少放了大半年了,品质肯定好不到哪儿去,只能矮子里面拔将军。” 说着,那摊主抓起一把瓜子花生,递到沈采萱面前:“小姑娘,你仔细看看,咱家的瓜子花生颗粒饱满,没有虫蛀,没有发霉,相比起别家,算是品质上乘的了。你再剥开了尝尝,味道虽不比当年的新鲜,却也还过得去。” 沈采萱接过那把瓜子花生,细细品尝了起来,秀眉微蹙:“有一股淡淡的陈粮的味道。” 那摊主摊摊手:“这没有办法,毕竟是旧年的东西嘛。” 沈采萱略一思量,说道:“不瞒你说,咱家是经营茶馆的,打算买些瓜子花生回去,一部分做点心馅儿,一部分做炒货。 “倘若买这种带有陈粮味道的瓜子花生回去,点心馅儿倒还罢了,可以多放点糖压住陈粮的味道,可这炒货,不怎么压得住呀,要是碰上个舌头厉害点的客人,一尝就尝出不对来了,这不是砸招牌么?” 一听说沈采萱家是开茶馆的,那摊主大喜过望,愈发殷勤了起来,连忙说道:“现如今还没到瓜子花生收获的季节,任何一家茶馆用的都是旧年的货,所以就算客人尝着觉得不大好,也不好说你家茶馆什么。砸招牌?你放心,绝对不可能的。” “每家茶馆用的都是旧年的货?不见得吧。”沈采萱沉吟道,“要是我没有记错的话,聚仙阁的炒瓜子和炒花生就没有一丝陈粮的味道,好像是用当年的瓜子花生炒制而成的。” “聚仙阁?哎哟,那不一样,那不一样!”那摊主解释道,“我跟你说,聚仙阁,那可是百年老字号!聚仙阁的东家经营有道,不久之前更是一跃成为了皇商,手里可不止有一家茶馆,还经营着粮行、杂货铺和货栈等,城外还有好些个田庄。 “聚仙阁所有的食材都来源于自家的粮行、杂货铺和田庄,皆是千挑万选而来,品质不是一般的好,而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里。 “那仓库特别在哪儿,我不清楚,但我听说,存放在里面的食材可以长久保鲜。应该就是这个缘故吧,哪怕聚仙阁用的是去年收上来的瓜子花生,也不会让客人尝着觉得不新鲜。” 皇商……自家的粮行、杂货铺和田庄……专门的仓库…… 我的乖乖,这也太牛掰了! 搞不赢,搞不赢。 沈采薇暗暗扯了扯沈采萱的衣袖,示意她差不多就得了,甭指望能够搞到聚仙阁所用的那种优质瓜子花生了。 沈采萱犹豫片刻,也知道这事儿强求不来,眼见这个摊子上卖的瓜子花生马马虎虎还凑合,就各称了一百斤。 那摊主很上道,眼见沈采萱购买量很大,且有长期购买的意向,便每斤主动降价一文钱,并承诺送货上门。 沈采萱心中颇为满意,寻思着再合作两回,倘若合作愉快的话,就与那摊主订立长期购销合同。 沈采萱向那摊主打听了一番,得知调料区域就在前面不远处,拐个弯就到,忙领着沈采薇往那儿去。 “你刚刚不是在杂货铺里买了一大堆调料么?怎么又要去买调料?”沈采薇劝道,“要不,今儿个先别买了?等手头的调料用得差不多了,那时再买吧。” 沈采薇知道沈采萱手头宽裕,不缺钱。 可今天为了采买食材,一直在大把大把的往外撒钱,她看在眼里,不免有些心疼。 眼见沈采萱又要撒钱,而且是重复撒钱,她忍不住开口劝阻。 “今儿个不买不行,刚刚买回来的调料数量虽多,品种却有限,就只有最基本的油盐酱醋糖。要想做出卤味来,还得再添置至少十几种调料。” “卤味?”沈采薇诧异道,“你要卤什么?我也没见你买鸡鸭鱼肉呀?” “卤瓜子和花生。”沈采萱解释道,“原本我打算把瓜子花生买回去之后,用粗盐炒炒了事。可买来的瓜子花生品质有些堪忧,只用盐炒的话,恐怕去不掉那股子陈粮味儿。我思来想去,觉得不能图省事儿用盐炒,而应该调配些卤水出来,卤一卤瓜子和花生,希望能够借此遮掩住那股子陈粮味儿。” “啊?”沈采薇吃了一惊,“我只听说过卤鸡、卤鸭、卤鱼、卤肉,从没听说过卤瓜子和花生的!” “有的有的,这是南边传来的方子。”沈采萱道,“把瓜子和花生放进卤水里煮,再浸泡一段时间,然后捞起来烘干即可。” 尽管沈采萱说的煞有其事,但沈采薇依旧有些怀疑:“放进卤水里煮?不、不是,煮花生倒还罢了,可煮瓜子……”怎么听着有点不靠谱呢? “你信不过我,还信不过我的方子么?”沈采萱问道,“至今为止,我拿出来的方子可有出错过?” “那倒没有。”一想到沈采萱那些神奇的方子,沈采薇心中的疑虑顿时消了大半,沉吟道,“卤瓜子和卤花生?行吧,那就试试看吧。” 沈采萱信心十足:“卤出来之后,包准你 第132章 漂洋过海 说话间,姐妹俩就走到了调料区域。 像采购药材一样,沈采萱将制作卤水所需的调料化整为零,分别在好几个摊位上采购,什么八角、桂皮、茴香、花椒之类的,大包小包的买了一大堆。 饶是如此,沈采萱还说没有买齐。 原来,要制作出一锅厚重醇香的卤水,得要加入十几二十种,甚至于几十种调料。 眼前这些摊位上,所有的调料加在一起,也就只有十来种,远远满足不了制作卤水的需要。 这儿的调料种类之所以这么少,一是因为有些调料并非源自本土,尚未从海外传来;二是因为有些调料其实是中草药,这儿的人们只认识到了它们的药用价值,尚未发现它们可以用来调味。 尚未从海外传来的,沈采萱暂时拿它们没辙,只好放弃。 至于那些尚未被发现可以用来调味的中草药,这个简单,待会路过哪家药铺的时候,进店采购即可。 沈采萱拿出采购清单,逐条对照之后发现,除去用于调味的中草药,再采购一些薄荷和玫瑰花,就齐活儿了,便直奔卖干鲜花的摊子。 奈何她们来得太晚,薄荷倒还罢了——无论是鲜薄荷,还是干薄荷,摊子上都有——鲜玫瑰花都已售罄,只有干玫瑰花出售。 沈采薇问过价钱后,立即说道:“干的就干的吧,将就着也能用的。” 鲜玫瑰花没有干玫瑰花经用,价钱却是干玫瑰花的三倍! 反正都是玫瑰花,往糖水里一泡,味道差不多,与其买不经用又昂贵的鲜玫瑰花,还不如买物美价廉的干玫瑰花呢。 沈采萱一下子就猜出了沈采薇的心思,有心要去别处采购鲜玫瑰花,可转念一想,今天确实花了不少钱了,要是再拿出大笔的钱用于购买鲜花,自家二姐怕是要得心绞痛。 照顾到沈采薇的心情,沈采萱也不挑剔了,先是各买了五斤干薄荷和干玫瑰花,紧接着,又选购了两盆鲜薄荷。 沈采萱结完账,转身要走,就在这时,她的余光瞥见了一抹久违的红色,不禁脱口而出:“咦,你这儿不光卖花,还卖菜呢!” “卖菜?不呀,我这儿只卖花草。”那摊主颇为诧异,顺着沈采萱的目光望去,笑了,“原来你说的是这个呀?小姑娘,我跟你说,别看这果子红彤彤,好像很好吃的样子,其实这果子有毒,吃不得的,只能够当花儿草儿观赏。” 有毒?吃不得? 沈采萱好生诧异,凑近一看…… 这果子怎么看怎么像西红柿,西红柿哪有什么毒,怎么就吃不得了呢? 沈采萱喃喃道:“吃不得么?不应该呀?” 那摊主的耳朵很好使,尽管沈采萱喃喃自语的声音很低,他还是听了个一清二楚,便说道:“当真吃不得。我虽没有吃过,但有人吃过。据说只要吃一颗,就会上吐下泻。所以,把这果子卖给我的人一再告诫我,看看就好,可千万不要尝试。” 尽管沈采萱觉得这果子就是西红柿,可那摊主非说这果子吃不得。 到底是该信自己呢,还是相信摊主呢? 一时之间,沈采萱有些迷糊了。 沈采萱沉吟半晌,问道:“这果子叫什么名字?” “这果子叫番茄,不是本地土生土长的,乃是从番邦传过来的。”那摊主惋惜道,“虽然带了个‘茄’字,却不能像咱们本地的茄子那样做菜吃。” 番茄?噫,那不就是西红柿嘛! 一听这名字,沈采萱就明白了,不是自己不识货,将其他果子误认成了西红柿,而是这里的人不识货,不懂得西红柿的食用价值,将美味可口的西红柿误当成了不能下嘴的毒果。 沈采萱立刻问道:“老板,这果子多少钱一盆?” 那摊主还没来得及报价,沈采薇就插口道:“这果子又不能吃,你买了做什么?” 沈采萱不便明言,只得找了个借口:“这果子虽不能吃,但很合我眼缘,我想买回去观赏。” “观赏什么观赏……” 沈采薇立即出言反对,可她刚开了个头,就察觉到沈采萱趁人不注意,轻轻扯了扯她的衣角,不由心念一动,当即闭嘴不言。 像番茄这种有毒的观赏植物,销路很不咋地。 那摊主总共进了十盆货,大半个月下来,只卖出去了两盆,剩下的八盆,他担心会砸在手里,最近一直在为此而犯愁。 如今沈采萱想要接手,那摊主求之不得,忙不迭的开价道:“三十文一盆,连盆一起卖给你。” 沈采薇不反对沈采萱买这果子,但她实在接受不了这价钱,忍不住讨价还价:“三十文一盆?这也太贵了!说到底,不就是株草嘛,最多就值三文钱,不能再多了!” 人家开价三十文,你一口气砍到三文钱,这也太狠了吧? 沈采萱真怕摊主会气得赶人。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那摊主不气也不恼,脸上依旧挂着营业式笑容:“这要是随处可见的寻常花草,三文钱、五文钱的,我也就卖了。可这番茄并非寻常花草,它的种子是朝廷下达禁海令之前,船队冒着九死一生的风险出海,漂洋过海从番邦运回来的。 “光有种子还不够,还得培育出来不是?这种番邦的花草娇贵着呢,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培育出来的呀!前前后后不知耗费了花农多少心血,方才培育出了这么零星的几盆。 “你说说看,这么历经艰难、千辛万苦得来的奇花异草,卖你三十文一盆贵不贵?” 啊?这什么番茄,看上去很寻常,好像跟菜园子里的蔬菜没什么两样,原来来历这么不寻常啊! 沈采薇一乡下人,刚进城还没多久,尚不了解城里人的套路。 听了这话,她信以为真,都羞愧了。 别说砍到三文钱了,哪怕只砍一文钱,砍到二十九文钱,都觉得自己心狠。 看到沈采薇不敢吱声的样子,沈采萱暗暗好笑,迅速扫过了这个摊子之后,问道:“老板,刚刚你说‘几盆’。这么说来,除了这盆之外,你手里还有番茄对吗?你放哪儿了?我怎么没瞧见?” 第133章 冤大头 “因为太过珍贵,我就带了一盆过来,家里还有七盆。”那摊主满含期待的看着沈采萱,殷切的问道,“小姑娘,你想要几盆?我家离这儿不远,立刻就给你拿过来。” 神特么的太过珍贵,事实是番茄一天都难卖出去一盆,多带几盆过来,纯属浪费精力,索性就带了一盆出来。 沈采萱知道眼前的摊主满嘴跑火车,却没有说破,快言快语道:“八盆我都要了。不过,不是三十文一盆,而是二百文八盆。” 话音刚落,那摊主仿佛生怕沈采萱反悔似的,一口答应下来:“行嘞!我这就让人把番茄给你拿过来!” 说罢,他就回头大喊了一声:“狗蛋过来!” 很快,就有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飞奔而来:“爹,你有什么吩咐?” 眼见那男孩听了那摊主的吩咐,就要回去取番茄,沈采萱忙出言阻拦:“等一下,先别忙着走!” 那摊主心中一凛,忙问:“怎么了?” 好不容易有个主顾愿意将卖不出去的番茄包圆儿了,可千万别出什么差池呀! 沈采萱道:“我呀,对番邦的东西特别感兴趣。除了番茄之外,你家可还有什么别的来自番邦的花草?要是有的话,不妨一并拿来。” “番邦的花草……”那摊主沉吟片刻,摇摇头,“我家就只有番茄,没其他的了。” 沈采萱很有些遗憾:“这样呀……” 那摊主大喘气的补充道:“不过,卖我番茄的人那儿应该有其他的番邦花草。对了,番椒!我在他那儿见过名为番椒的花草。那番椒应该和番茄一样,也是从番邦传过来的。” 番椒?难不成……是辣椒? 沈采萱眼前一亮,试探道:“番椒?哦,你是说胡椒吧?” “番椒是番椒,胡椒是胡椒,这是两种不同的东西。”那摊主解释道,“番椒跟番茄差不多高,结的也是红果子,所不同的是,番椒的果子要小很多,而且番椒的毒性要比番茄大。 “要知道,番茄虽然有毒,但不小心沾了一点汁液在手上,不会有什么大碍,而番椒则不同,倘若不小心沾了一点汁液在手上,那可不得了了,手上立马火辣辣的,要疼上好久呢! “正因如此,我只进了番茄,没敢进番椒。” 听到这儿,沈采萱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番椒无疑就是辣椒! 辣椒,那可是调味的神器! 沈采萱其实是个无辣不欢的主儿,奈何在这个架空世界里,虽然也有辛辣调味料,却是茱萸、花椒、胡椒等,并不包含辣椒,辛辣得极为有限,不带劲儿。 一直以来,沈采萱都在四处找寻辣椒,却始终没能找到辣椒的踪影,深感遗憾。 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这个卖花的摊子上,她竟然找到了辣椒的下落。 沈采萱按捺住心中的雀跃,不动声色道:“番椒这东西……嗯,听起来倒有点意思。你看这样行不行?你去进那么十盆八盆番椒回来,然后转卖给我,至于价钱,就和番茄一个价。” 也就是说,每盆番椒可以卖到二十五文钱! 这绝对有利可图呀! 啧啧,这小姑娘长着一张聪明脸,其实傻兮兮的,妥妥的冤大头呀! 既然都送上门儿来了,不宰都不好意思。 那摊主笑得见牙不见眼,满口答应了下来:“行啊,待会我就进货去,明儿个一早你就可以过来取货了。” “那敢情好!对了,想必你也知道的,我很喜欢番邦的花草。倘若你能弄到别的番邦花草,我也会收购的。”沈采萱沉吟片刻,补充道,“不仅是已经长成的花草,还有种子,只要是来自番邦的,我都愿意收购。至于价钱嘛,好商量。” 闻言,那摊主更乐呵了:“好好好,我一定帮你四处打听!” 不久之后,望着摆放在骡车上的八盆番茄,沈采薇直皱眉头。 眼见骡车渐渐远离了喧嚣的集市,沈采薇立刻问道:“你买这些番邦的花草干什么?光好看有什么用,又不能吃,这不是在浪费银钱嘛!” “你放心,不会浪费的。”沈采萱笑道,“这番茄不但能吃,而且很好吃,乃是绝佳的食材。” “能吃?真的假的?”沈采薇狐疑道,“不是说有毒么?” “当然是真的!”沈采萱道,“有些人说番茄不能吃,那是因为他们没见识,不晓得番茄的诸般好处。” 沈采薇挑眉,开玩笑道:“哟,你有见识,你就晓得了。” 沈采萱大言不惭:“那还用说!我好歹在官宦人家当过三年差呢,可比许多人有见识多了!” 沈采薇灵光一闪,连忙问道:“难不成,你在那户人家见过这番茄?” 沈采萱顺着这话头往下说:“对的呀,我不光见过,还吃过,而且还晓得很多以番茄为原料的食谱。” 话音刚落,沈采薇立刻嗅到了这里面蕴含着的商机。 世人都喜欢追求新鲜的事物,倘若能够将来自番邦的食材做成美食,不愁卖不出去。 不过很快,沈采薇又皱起了眉头:“这番茄可不便宜,得要二十五文钱一株呢!一株上面也就十来个果子,折算下来,一个果子差不多要两文钱。这果子也不大,炒一盘菜至少得要放这么三四个吧。也就是说,一盘菜,不算配菜、调料的钱,光是这番茄的钱,就得要近十文钱呢。这成本,有点高呀!” 沈采萱道:“物以稀为贵。这番茄种在花盆里,当成珍奇玩意儿供人观赏,自然价格不菲。可要移植到田里去,大批大批的种,立马就不值钱了。到时候,二十五文钱一株?呵,开玩笑呢,二十五钱能买一大筐!” 沈采薇仔细打量起了眼前的番茄,沉吟道:“这番茄是种在花盆里的,应该挺娇贵的吧?移植到田里,还能活么?还能开花结果么?” “当然能活,当然能开花结果了!”沈采萱道,“我跟你说,这玩意儿其实就是番邦的茄子,跟咱们本地的茄子一样,很好养活的!” 沈采薇点了点头,旧愁刚解,新愁又生:“可是,咱家酒楼的院子就那么丁点大,最多最多,种那么四五十株吧,不可能种出更多了呢。” 说到这儿,沈采薇忍不住叹了口气:“要是咱还在温阳老家就好了。咱在那儿不是有七亩地么?倘若人在那儿的话,就可以收回一两亩地,种上番茄了。” “种地不一定要回温阳呀!”沈采萱道,“等过些日子,茶馆的生意稳定下来了,咱们可以去府城外面寻摸寻摸,看能不能买上一两块好地。” “买地?”沈采薇追问道,“你打算买地?” “不错。”沈采萱正色道,“番茄,还有那番椒,都是顶顶好的东西,值得专门买地种植。” 沈采薇沉吟半晌,点了点头:“确实,应该买地。” 沈采薇之所以支持买地,并不是因为她特别看好番茄和番椒——这俩番邦来的玩意儿到底好在哪儿,她至今还有些稀里糊涂的,没有完全搞明白——而是因为她认为土地乃是兴家之本。 做生意成败难料,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保不齐哪天就血本无归了。 土地则不同,除非天灾人祸,否则的话,只要土地在那儿,就会有出息,稳当得很,可以一代又一代的传下去。 正是出于这种想法,沈采薇举双手赞成买地。 说话间,眼尖的沈采萱注意到前面不远处有一家药铺,忙让张有粮将车停下。 这家药铺虽然地方有些偏,但里面的药材颇为齐全。 在这儿,沈采萱不仅买到了用于调味的中草药,更加难得的是,她还获悉了硝石的相关消息。 药铺掌柜颇为和善,得知沈采萱因故要买好几斤硝石,便指点道:“你不妨去城北的回春堂看看,那儿常年备有大量的硝石。别说你只是要买三五斤硝石了,就算要买三五十斤,应该也能够买到。” 沈采萱心中好生好奇,忍不住问道:“别家药铺最多备个一斤半斤的硝石,为什么回春堂与众不同,常年备有大量的硝石呢?难不成,他们家有矿?专门产硝石的那种矿?” “你是说硝石矿?”那掌柜呵呵笑道,“这个嘛,回春堂应当没有。回春堂之所以常年备有大量的硝石,那是因为他们家的大主顾对硝石的需求量很大,动辄就上他们家买上十几二十斤硝石。” 沈采萱愈发好奇了:“他们家的大主顾是谁呀?为什么要买那么多硝石?” “他们家的大主顾是长春观的道长们。”那掌柜道,“长春观的道长们炼制丹药时,经常要用到硝石,而距离长春观最近的药铺是回春堂,所以道长们时常去回春堂采买硝石。” 原来如此。 沈采萱心中顿时了然。 再三谢过那掌柜之后,沈采萱便离开了那家药铺,刚坐上车,瞥见右手边有家书肆,赶紧下了车,直奔那家书肆。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这书籍的价钱是真心贵呀! 一本薄薄的《论语》,不带注解的那种,竟然卖到了一贯钱! 妈耶,这根本就是在抢钱,简直丧心病狂! 饶是沈采萱这种花钱如流水的剁手狂魔,听了这报价,也有些爪麻。 第134章 业界NO.1 《论语》什么的,太高端了,消受不起,还是老老实实搞点启蒙读物回去吧。 沈采萱在书肆里转了一圈,几个书架都大致瞄了一眼,愣是没看到“三百千”的踪影,只得直接开口道:“来本《三字经》!” 这会儿掌柜的不在店中,看店的是个十五六岁的伙计,新来不久,对书肆里的各类书籍还不太熟悉。 听了沈采萱的要求,那伙计愣了愣,有些不确定的说道:“《三字经》?这是什么书?呃,咱们店里有卖这种书吗?好像没有吧?” 沈采萱也愣了愣,心中暗暗吐槽:“不是吧,其他生僻的书籍倒还罢了,可《三字经》应当是最普及,也是最畅销的书籍,你竟然连自家店里卖不卖《三字经》都不清楚!哥们儿,你这业务水平差得有点离谱啊!” 沈采萱颇为无奈:“算了,没有《三字经》的话,拿本《百家姓》也一样。” 那伙计一脸迷惘,眼里满是困惑:“《百家姓》?” 沈采萱无语良久:“又没有?那么《千字文》呢?《千字文》总有的吧?” 那伙计依旧困惑不已:“《千字文》?” 一旁的沈采薇见状,忍不住问道:“你到底要买什么书呀?为什么你报出来的书名,人家听都没有听过?” 沈采萱撇撇嘴:“没有听过,那是因为他……”孤陋寡闻! 说着说着,沈采萱隐隐意识到了不对劲。 “三百千”被称为“蒙学第一书”,古代的孩子开蒙读书,照规矩是“三百千”,进而学习“四书”、“五经”。 换言之,但凡读过书的,都应该知道“三百千”的存在。 眼前这个少年能够在书肆里当伙计,他或许不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但他一定读过一些书,认识不少字。 理论上来讲,他应该读过“三百千”。 可事实上,别说读过了,眼前这个少年听都没听说过“三百千”。 就算是孤陋寡闻,这孤陋寡闻得也太离谱了些,完全不合常理! 沈采萱心念电转,不再直截了当的询问“三百千”,转而打听起了开蒙的相关信息。 原来,这儿的孩子开蒙读书,用的是教书先生自行编撰的启蒙读物。 不同的教书先生,编撰出的启蒙读物各不相同,因而,整个青州,至少有几百种启蒙读物。 要论启蒙读物哪家强,当属宋氏家塾。 要知道,青州宋氏乃是传承几百年的书香门第,他家家塾的教学质量有目共睹——他家前后出过多个举人,甚至还出过进士——自然而然的,他家编撰的启蒙读物被誉为青州第一。 听到这儿,沈采萱算是明白了,“三百千”尚未横空出世,如今的业界no.1是宋氏家塾编撰的启蒙读物。 沈采萱道:“宋氏家塾的蒙学书在哪儿呢?拿一套我瞧瞧!” 那伙计道:“那些书咱这儿可没有。” “啊?那些书也没有?”沈采萱忍不住吐槽道,“你们书肆看上去蛮大的,怎么要啥啥没有?” “不、不是,小姑娘,你有所不知啊!”那伙计一脸无奈,“宋氏家塾的蒙学书不轻易外传的,外面的书肆怎么可能有的卖?” 沈采萱不解:“不轻易外传?这是为什么?” 那伙计道:“宋家为何能够接连出举人?还不是因为他家家塾教的好,用的书非比寻常。那么好的书,怎么能够随随便便流入外人手中呢? “要知道,举人的名额是有限的。倘若外人得到了好书,学业有成,考中举人,同时应试的宋家人中举的希望就会变小。 “说不定,宋家人本来能中举的,却因为自家的书外传,便宜了别人,搞得自家人反而没中。那宋家岂不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沈采萱闻言,彻底无语了。 藏私当然可以,但要不要这样藏私呀? 你说你把对四书五经的独到见解藏起来倒也罢了,可是蒙学书籍,充其量也就相当于现代的小学一年级课本,如此的浅显易懂,这也要藏,至于么? 不过,话说回来,书是人家编撰出来的,版权属于人家,藏不藏的,那是人家的自由,外人管不着,也管不了。 买不到宋氏家塾的蒙学书籍,沈采萱就退而求其次,让那伙计将店里所有在售的蒙学书籍都拿了过来。 结果一翻…… 啧啧,这也太次了吧? 到底是见识过“三百千”的人,沈采萱对市面上的蒙学书籍有些看不上眼,再一问价格,得,她彻底打消了购买的念头。 沈采萱心中计较了一番,最终一本书没买,转而买了一套笔墨纸砚回去。 出了书肆,坐上骡车,交代张有粮打道回府之后,沈采萱忍不住叹了口气。 沈采薇问道:“四娘,你是在为找学堂的事情发愁么?” “可不就是!”沈采萱道,“刚刚那个伙计说了,城东的学堂不少,最出名的是织锦街附近的正德学馆,那儿的先生乃是一位很会教书育人的老秀才。正德学馆的先生好,距离咱家又近,四郎要是能在那儿读书,就再好不过了。 “偏生正德学馆的入学时间为每年春天,其他时候概不接纳新生,而且不是交钱就能进去,得要通过先生的考核,方才能够获得入学资格。如今已是夏天,早就错过了入学时间,而且那什么考核……说实话,我担心四郎过不了。毕竟,四郎都没正儿八经的读过书。” “这点小事,瞧把你给为难的!”沈采薇轻描淡写道,“正德学馆门槛高,很难进去,那就换一家门槛低,容易进去的呗!反正府城的学堂有的是,总能为四郎找到一家学堂的。” “找到学堂不难,难就难在要找到好学堂。”沈采萱一脸惋惜,“正德学馆挺合我心意的,偏生轻易进不去……可惜了。” “进不去就进不去呗,这有什么好可惜的?”沈采薇道,“四郎都这个年纪了,早就错过了最好的读书时机,很难读出什么名堂来了。咱家也不指望他能够考中童生、秀才,之所以送他去学堂,无非是想让他多读点书,多明白点事理。既然如此,也就没必要让他削尖脑袋往最好的学堂里钻了,随便找个过得去的学堂,让他在里面读两年书,也就差不多了。” “话是这么说,可是……”沈采萱秀眉微蹙,“唉,怎么说呢?一流的学堂就在摆在家门口,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不得不把自家的孩子往二流的学堂送……我这心里实在是有些不舒坦。” 沈采薇略一沉吟,说道:“既然你认准了正德学馆,那你也别不情不愿的另找学堂了,索性让四郎留在家里,等到明年春天,再送他去正德学馆读书。” 沈采萱迟疑道:“这会儿距离明年春天还有半年时间呢,这么长的时间,都让四郎待在家里,不妥吧?这样会耽误他读书的。” 沈采薇道:“怎么会耽误他读书呢?待在家里,照样可以读书。你可以像之前那样,教他读书识字,给他布置功课。这样认认真真学上半年,或许学不到太大的学问,但小的学问总是能够学到一些的。相信到了明年春天,他就可以通过考核,进入正德学馆了呢。” 进入正德学馆…… 听了这话,沈采萱很有些心动,几乎被沈采薇说服了。 沈采薇再接再厉,继续劝道:“沈世贵和沈正樟从小读圣人书,却不干人事,这是为什么?仔细想想,这固然是因为他俩人品败坏,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家里太宠他俩了,平日里什么都不让他俩干,养成了他俩坐享其成的恶习。 “现如今,咱家的生意还没有做起来,正是最关键的时刻。倘若四郎去了学堂,就无法亲身体会到做生意的种种不易,保不齐会以为家里做生意很容易呢!长此以往,难保他不会像沈世贵和沈正樟那样,养成坐享其成的恶习。 “依我之见,这半年里,与其让四郎去学堂读书,从书本里学习事理,倒不如让他留在家里搭把手,从日常的点点滴滴里学习做人的道理。” 沈采薇所说,沈采萱深以为然,至此,她彻底被说服了。 回到家中,沈采萱先是将卤水调配好,放入锅中慢火熬制,然后匆匆用过午饭,便与张有粮和沈采薇再度外出了。 这一回,他们仨不在城里转悠了,转而去了城外。 原来,大多数食材好办,只要肯花钱,在城里就可以买到,可制作凉粉的原料却不好办,就算肯花钱,也无法在城里买到。 他们此行,就是想去城外的荒山上寻找凉粉草、薜荔果或爱玉子的踪迹。 青州府城三面环山,府城的东门、西门和北门之外都有连绵不绝的山峦。 因为沈采萱想在回程的时候顺便去一趟城北的回春堂,便让张有粮驱车前往北门。 出了北门,骡车顺着一条沿河的乡间小路往大山的方向走。 “四娘,你看!”还没走多久,沈采薇便伸手指向车窗外。 第135章 锦上添花 沈采萱顺着沈采薇手指的方向一看,只见河对岸有一大片低矮破旧的房屋,看上去寒碜极了。 沈采薇感叹道:“原以为只有县城附近才会有棚户区,没想到府城这种富贵地方,竟然也有棚户区。” “府城又如何?就算是燕京,料想那儿也有棚户区的。”沈采萱似笑非笑道,“这世上,哪哪儿都有穷人的。”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阶级,就会有贫富差距。 这很正常。 对此,两世为人的沈采萱早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 就在沈采萱想要收回目光的时候,眼角余光无意间扫到了河畔,心念一动,当即喊道:“哎哎哎,张大哥,麻烦停一下车!” “怎么了这是?”沈采薇莫明其妙。 “我好像看到了好东西。”沈采萱笑道。 说罢,沈采萱便跳下了骡车,直奔河畔。 沈采薇紧随其后,眼见沈采萱围着一棵半人高的灌木瞅个不停,便凑了过去。 待看清楚了那是什么树,沈采薇不以为意道:“我还以为什么好东西呢,切,这不就是甜菜子么?这玩意儿,不大甜,还微微有点酸,味道很一般。咱们望山村的后山上有一大片呢,每年夏天开花结果,想摘多少摘多少。 “不过,除了一些嘴馋的小孩子,偶尔摘些解解馋,几乎没有人乐意去摘的,就任由它们烂在地里。由此可见,这甜菜子有多么不招人待见。” 嗯,看来又到了科普时间呢。 沈采萱清清嗓子,解说道:“甜菜子又名枸杞子,或许不怎么好吃,但很有用,具备清肝明目的功效,乃是一味养生好药。咱家做凉粉的时候,要是往里面加点枸杞子,不仅可以点缀一二,让凉粉看上去更加赏心悦目,还可以赋予凉粉养生功效,可谓是一举两得。” “啊,原来甜菜子,啊不,枸杞子这么有用的呀!”沈采薇当即收起轻视的态度,连忙说道,“我这就上车拿篮子,摘一篮子回去!” 沈采薇一门心思赚钱,既然这些不用花钱的枸杞子能够提升自家产品的品质,有助于她的赚钱大计,她很乐意花工夫采摘一些带回去。 “哎,你等等!”沈采萱叫住沈采薇,“枸杞子虽好,但这东西是用来锦上添花的。没有枸杞子,咱们照样可以做出凉粉来,可要是没有凉粉草,咱可就做不出凉粉来了。所以说,当务之急是进山找凉粉草,至于枸杞子,以后用空了,再来摘也不迟。” “行吧。”沈采薇左右看了看,打算记下位置,下次再来。 不过,沈采薇看着看着,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这破地方,就只有几棵枸杞树,哪怕把上面的枸杞子一个不落,全都摘下来,称称估计也就两三斤。就这么点枸杞子,根本就不够用啊!” 沈采萱沉吟道:“这一带与望山村那一带的环境很相似,既然望山村的后山上一大片枸杞林,那这附近的山上多半也有成片的枸杞林。待会进了山,咱们留意着点,应该能够找到枸杞林的。” 说罢,沈采萱注意到枸杞树下长着不少野草,看上去颇为眼熟,定睛一看,忍不住笑了:“二姐,我跟你说,这地方可不破,有不少好东西呢!” “你看这个,这个是夏枯草。”沈采萱指向一丛开着紫花的野草,紧接着,又指向一丛开着黄花的野草,“你再看这个,这个是蒲公英。” “不就是牛低头和婆婆丁么?”沈采薇撇撇嘴,“这又是什么好东西了?我跟你说,这玩意儿越长越苦,没开花的时候,当野菜挖回去,勉强还能够端上饭桌,一旦开了花,就只配喂猪喂牛了。” 喂猪喂牛…… 沈采萱颇有些无语,说道:“夏枯草和蒲公英,也就是你口中的牛低头和婆婆丁,具备药用价值,乃是常见中草药,同时也是咱家凉茶里必不可少的原料。对了,为了配制凉茶,今天上午,我在药铺里花钱买了不少药材,这其中就包含了夏枯草和蒲公英。” 在说到“花钱”二字时,沈采萱特意加重了语气。 沈采薇秒懂:“等我什么时候有空了,就来这儿挖夏枯草和蒲公英。往后啊,咱家再也不用花钱买这两种药材了。” 沈采萱心中好笑,劝道:“枸杞子倒还罢了,夏枯草和蒲公英并不值几个钱。二姐,你还记得么?之前我教你辨识草药,前前后后加起来,教了你十几种,这其中却没有包含夏枯草和蒲公英。 “这两种草药随处都是,相当常见,很轻易就能够挖到一大堆,可我为什么跳过去,不告诉你它们不只是野菜,同时也是草药,建议你去挖呢?就是因为它们不值钱,就算挖出一大堆,拿到药铺里,也换不到几个钱。有那挖夏枯草和蒲公英的工夫,还不如干点别的呢。” 沈采薇从善如流:“不值钱?那还是算了吧,不挖了,不挖了。” 说罢,沈采薇忽而想起了自己人生中赚到的第一笔钱——前些日子,她在沈采萱的指点下,挖了一竹篓草药,成功换到了三串钱——不禁有感而发:“其实,山里头很多宝贝的,比如说草药。可惜的是,绝大多数人不识货,误把草药当作是没用的野草,白白错过了这个赚钱的机会。现如今,我有些识货了,奈何事情太多,没工夫去挖草药。唉,少赚了不少钱呢,真的怪可惜的。” 闻言,电光石火间,沈采萱脑海里闪过了一个念头,但这念头转瞬即逝,她没能抓住。 沈采萱赶着进山,此时无暇多想,枸杞子也看过了,便挽着沈采薇往骡车方向走。 姐妹俩刚走到骡车旁,还没来得及坐上去,就听见远处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循声望去,只见路的尽头出现了一匹黑马,马上骑着个约莫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黑马后面跟着一匹棕马,马上骑着个约莫四十来岁年纪的中年汉子。 两匹马一前一后,正沿着这条路急速奔来。 正值夏天,这条路又是用泥土修的,在太阳底下一晒,路面稍微有些干裂,且有不少浮灰。 是以,那两马所过之处,扬起大片大片的尘埃。 姐妹俩不想吃灰,赶紧后退几步,退到河畔,离路面远远的。 张有粮颇有行镖的经验,隐约感到一马当先的年轻人来势汹汹,可不像是什么善茬。 偏生这条路比较狭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张有粮急忙勒骡子,将骡车让到一边,好让前面的两匹马顺利通行。 此时此刻,这条路上可不止是沈采萱一行三人。 前面不远处有一座小木桥,桥的另一端连着棚户区,不少棚户区的孩子走过桥来到了河的这一边,正三五成群的在桥边大榕树下的空地上抽陀螺。 忽而,一只陀螺不知怎么的飞向了乡间小路,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下意识的追了过去。 就在此时,黑马飞奔而至,而那小男孩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依旧蹲在路中央,埋头捡陀螺。 眼见那匹黑马就要踏上小男孩的身子,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飞扑上前,一把抱住小男孩,带着他滚向路边。 那少年的动作已经很快了,奈何那匹黑马径直冲了过来,一丝停顿都没有,速度更快,狠狠踏上了那少年的腿。 “啊!”那少年发出了极为凄厉的惨呼。 然而,撞伤了人,马上的年轻人却没有就此停下,继续纵马奔驰,就跟没事儿人一样。 这一切沈采薇都瞧在眼里,气往上冲,心想天下竟有这等视人命如草芥之人,简直岂有此理! 沈采薇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当即踏步上前,冲那年轻人高声大叫:“都撞到人了,你怎么还不停下?你是不是瞎啊?停下,快给我停下!” 那匹黑马来得好快,原本还远在十几丈外,说话间,就和沈采薇只有三步之遥了。 眼见就要与站在路边的沈采薇擦身而过了,那年轻人狞笑一声:“小娘皮,让你多管闲事!” 与此同时,他扬起马鞭,对着沈采薇的小脸狠狠抽去。 那年轻人显然没有因为对方是一个小姑娘就手下留情,这一鞭劲力十足。 倘若被抽中了,沈采薇轻则毁容,重则丧命——抽中眼睛这种要害部位,依照目前的医疗水平,极有可能不治。 沈采薇万万没有料到对方与自己萍水相逢,无冤无仇,居然会下此毒手,一怔之下,竟然忘了躲避,转瞬之间,马鞭的鞭梢已到面门。 一旁的张有粮见势不妙,立刻飞扑了过来,想要上前相救。 奈何张有粮人在骡车上,与站在路边的沈采薇隔得有点远,根本来不及救援。 眼看着来势凌厉的马鞭就要击中沈采薇,一只纤纤素手精准的拽住了鞭梢,在手上绕了一圈,紧接着,用力一拽。 那年轻人看得很清楚,那只素手的主人乃是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姑娘,容貌极美,看上去娇滴滴的。 可不知为何,眼前这小姑娘力气大得出奇,她这么一拽,自己竟然抓不住马鞭,眼睁睁的看着马鞭被她夺了过去。 那年轻人又惊又怒,一直大模大样、横冲直撞向前冲的他终于不再纵马疾驰。 只见他掉转马头,气势汹汹的冲到了那小姑娘跟前,居高临下的发号施令道:“小娘皮,快把马鞭还给小爷我!” 第136章 乌龟&乌鸦 那小姑娘自然是就是沈采萱了。 沈采萱前世六亲缘浅,这一世好不容易有了亲人,自然极为珍视,而所有亲人当中,她尤为珍视沈采薇。 特喵的,竟然敢在姐眼皮子底下欺凌沈采薇,这分明是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今儿个姐就教你做人,非给你一个毕生难忘的教训不可! 沈采萱心中发狠,面上却丝毫不露,心平气和道:“马鞭可以还你,但在此之前,你必须将那孩子送去医馆救治。” 说罢,沈采萱指了指不远处倒地不起的少年。 那年轻人看都不看,只是盯着沈采萱,一张脸阴沉的吓人:“小娘皮,你是什么东西,也配跟小爷我谈条件?赶紧的,把马鞭送过来!否则的话,小爷一定要你好看!” 面对威胁,沈采萱毫不退缩,依旧泰然处之,没有流露出任何惊慌之色。 只见她转过头去,镇定自若的打发张有粮和沈采薇前去救治那少年,随后才将目光投向那年轻人,言简意赅道:“救人,还鞭子;不救人,不还鞭子。” 那年轻人顺风顺水惯了,眼见沈采萱竟然敢违逆他的意思,不乖乖交出马鞭,不由勃然大怒:“小娘皮,你这是跟小爷我杠上了是吧?他娘的,你好大的狗胆!” 瞧他气成这样,倘若马鞭还在手里,这会儿他必定会扬起鞭子,劈头盖脸的抽向沈采萱。 没有了马鞭,不要紧,这不还有马么? 盛怒之下,那年轻人不做多想,就要由着性子,纵马撞向沈采萱。 就在此时,他的同伴——也就是骑着棕马的中年汉子纵骑赶了过来,高声制止道:“使不得,前面是河!” 闻言,那年轻人顿时醒悟——沈采萱站在河畔,倘若朝她撞过去,固然能够撞倒她,可自己也会陷入险境,保不齐会连人带马一齐栽进河里。 纵马撞人是不行的,可就此放过眼前的小娘皮,又心有不甘。 那年轻人就想跳下马来,挥拳痛揍沈采萱。 那中年汉子深知自家少爷的性情,眼见他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便知道他想做什么了。 那中年汉子暗叫不妙,当即跳下马来,抱住自家少爷的腿,劝道:“少爷,当务之急是加紧赶回老宅,咱就别理会这些不相干的路人了。” 听了这话,那年轻人总算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当即意识到自己不能在这儿耽搁了,必须立刻动身。 “那小鬼自己找死,撞到了小爷我的马下,差点害得小爷的马受惊。小爷我大人有大量,不但不跟他计较,还掏银子给他治伤。喏,这儿是十两银子,那样低贱的小鬼,别说是给他治伤了,这钱就是买他的命都够了!” 说着,那年轻人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在沈采萱面前晃了晃,一脸施舍样的道:“喏,银子给你,马鞭还来!” 沈采萱倒也干脆,二话不说,踏步上前,将马鞭递了过去。 那年轻人一把夺过马鞭。 按照约定,他马鞭到手了,就应该将那锭银子交给沈采萱才是。 然而,他将手里的银子递向沈采萱,还没等沈采萱接过,便倏地缩回,举得高高的,一脸不怀好意:“想拿银子是吧?行啊,给你!” 说罢,他就扬手将银子抛入了河中,纵声大笑:“小娘皮,银子在河里呢,你快变成乌龟,跳下河去拿啊!哈哈哈——” 笑到一半,那年轻人仿佛遇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笑声戛然而止。 原来,沈采萱趁他笑得正欢,便出其不意的夺回了马鞭。 “想拿鞭子是吧?行啊,给你!”沈采萱嫣然一笑,扬手就将马鞭高高抛起。 那年轻人和那中年汉子不约而同的抬头望去,就见马鞭径直飞向了河边的柳树,绕树三匝,紧紧缠在了树枝上。 那柳树相当高,马鞭现在所在的那根树枝悬于河面之上,且距离河面至少一丈,要想将马鞭取回,绝非易事。 沈采萱笑吟吟道:“大混账,鞭子在树上呢,你快变成乌鸦,飞上枝头去拿啊!” 那年轻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戏耍别人可以,换做别人戏耍他,那可绝对不行——顿时怒不可遏,就要跳下马来收拾沈采萱。 那中年汉子见状,牢牢抱住自家少爷的腿,苦苦劝道:“少爷,我的少爷诶,不能耽搁了,真的不能耽搁了,咱们得要赶紧动身!” 那中年汉子之所以如此苦劝自家少爷,固然是因为职责所在,得要尽快护送着自家少爷返回老宅,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直觉告诉他,眼前的小姑娘绝对不简单。 别看这小姑娘娇滴滴的,孤零零一个人立于河畔,一阵清风吹过,仿佛能够将她吹走似的,看上去柔弱的不得了。 可真正柔弱的小姑娘能够两度从成年男子手中夺走马鞭?能够气定神闲,不惧任何威胁? 显然不能够呀! 这小姑娘可不像是好惹的,怕是谁惹谁倒霉啊! 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劝自家少爷赶紧离开吧。 生怕自家少爷不听劝,那中年汉子补充了一句:“再耽搁下去,老太爷驾鹤西去了,可就坏事了!” 那年轻人心中一凛。 眼见自家少爷怒容微敛,露出严峻的神情,那中年汉子忙将自己的马鞭塞到他手里,劝道:“一条马鞭而已,值什么?请您将就着,先用小的这条吧。事不宜迟,还是赶紧上路吧!” 那年轻人对沈采萱狠狠的瞪了一眼:“这回算你运气好,小爷我有要事在身,没工夫同你计较,饶你一回。下回再让小爷我碰见你,哼,小心你的狗命!” 说罢,那年轻人策马狂奔,一溜烟跑了。 那中年汉子紧随其后,也跑了。 他二人离开之后,沈采萱身边再无他人。 是以,谁都没有注意到,沈采萱勾了勾唇角,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张大哥,这孩子伤势如何?”沈采萱收起笑容,快步来到倒地不起的少年身边,关切的询问道。 “伤得不轻啊!他两条腿都断了,而且断得……”张有粮看了一眼已经陷入半昏迷的少年,压低声音道,“腿骨断成这样,可不是寻常的大夫能够治得好的。方才我折了四根树枝,将他的断腿固定住了,这样做能够暂时让他的伤势不恶化,但没有大用。当务之急是找个会接骨之术的大夫,给他续上腿骨。” 说到这儿,张有粮顿了顿,轻声补充了一句:“越快越好,倘若耽搁太久,就算接好了,也多半会瘸。” 沈采萱当即看向围观的孩子们,扬声问道:“你们这一带,哪位大夫擅长给人治疗断腿?” 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末了,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说道:“小陆大夫应该很擅长,上回我爹摔断了腿,就是小陆大夫给治好的。” 沈采萱忙问:“小陆大夫家住哪儿?” 那男孩皱眉思索了半天,最终摇了摇头。 沈采萱沉吟片刻,又问:“那你们这一带可有出名的医馆?” 这个问题好回答! 在场的孩子们当即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 “有的有的,回春堂在咱这一带很出名。” “我爹说过,回春堂的坐堂大夫医术可好了呢!” “可是,回春堂的诊金好贵的,咱这儿的人一般不会去那儿看病。” “……” 回春堂? 对了,回春堂位于城北,应该就在这附近。 沈采萱略一沉吟,吩咐张有粮:“张大哥,你把骡车赶过来,咱们这就把孩子送去回春堂。” 说罢,沈采萱又看向孩子们,说道:“你们之中,谁认得回春堂的道路?跟咱们一起上车,帮忙指个路。” 话音刚落,就有一个男孩站了出来,表示愿意随行。 沈采萱赞许的点了点头,又道:“受伤的是你们的小伙伴吧?你们肯定知道他家住哪儿对不对?麻烦你们中的谁,去通知他家的大人,就说他被马撞伤了,这会儿被好心路人送去了回春堂,让他们赶紧来一趟回春堂。” 交代完这一切,张有粮也把骡车赶了过来,沈采萱不再多说什么,当即帮着张有粮,将那少年抬上了骡车,直奔回春堂。 约莫一个时辰之后,那少年的双腿都接好了,但他的家人却迟迟未到。 直到傍晚时分,方才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扶着一个五十余岁的老者,匆匆忙忙赶了过来。 一番寒暄过后,沈采萱等人这才了解到,那少女是这个名叫赵燕回的少年的姐姐——赵燕婉,那老者则是少年的祖父——赵德全。 赵家没有土地,平日里就靠赵德全和赵燕婉卖艺来维持生计。 白天的时候,祖孙俩外出卖艺了,直到刚刚才归家,惊悉赵燕回受伤后被送来了回春堂,当即赶了过来。 祖孙俩再三道谢之后,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无法言喻的羞愧。 “那个,那个……”赵燕婉面红耳赤,艰难开口,“你们救下了我弟弟,还将他送来医馆就医,这份大恩大德,咱家铭记于心。于情于理,咱家都应该立刻将你们代垫的诊金还上,之后精心准备一份谢礼奉上。可是,可是……” 第137章 舍己为人 不等赵燕婉把话说完,沈采萱便快言快语道:“诊金不用还了,至于谢礼,那就更加不必了。” 赵燕回因见义勇为而受伤,因此而被送来回春堂接收诊治。 回春堂的诊金可不便宜,赵家人穿戴极为寒酸,怎么看都不像是有能力负担得起的。 在沈采萱看来,好人就应当有好报。 赵燕回做了好人好事,沈采萱不希望他和他的家人为诊金而犯愁,便代为垫付诊金,并主动提出无需归还。 “不不,咱们不是这个意思。”赵燕婉忙道,“欠你们的诊金,咱家一定会如数归还的。只不过,一时之间,咱家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银钱来,就想请你们宽限几天。” 听了这话,沈采萱对这陌生姑娘生出了几分好感,温言道:“能教出见义勇为的孩子的,自然是不可多得的良善人家。对于你家归还诊金的决心,我一点都不怀疑。你家的诚意我感受到了,但这笔诊金真的不用还了。” 一旁的赵德全闻言,忍不住插口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们好心好意的救下了咱家的孩子,咱家却欠钱不还,这不是恩将仇报么?使不得,这可使不得。” “这有什么使不得的?”沈采萱正色道,“你家孩子之所以受此重伤,是因为他淘气,不慎摔断了自己的双腿么?并不是的。那是因为他奋不顾身的营救他人,方才遭此横祸。 “刚刚我打听过了,被救的孩子与你家非亲非故,相当于是陌生人。危急关头,你家孩子能够毫不犹豫的舍身相救,而且救的是个陌生人,这种纯粹的舍己为人精神,相当值得敬重。 “这笔诊金,咱们替你家出了,就当是对你家孩子的嘉奖吧。” 自家孩子得到了如此高的评价,赵德全和赵燕婉又是骄傲,又是愧疚。 “沈姑娘,谢谢你如此高看咱家孩子。”赵德全心中感激,可越是感激,他就越是觉得羞愧,“可是,不管怎么说,咱家欠了你们钱——这是铁一般的事实。欠钱不还,这不是做人的道理。这笔诊金,咱家无论如何都得要想方设法还上才是。” 如果说,在此之前,沈采萱只是对赵家人有三分好感,那么,听到这儿,她对赵家人的好感一下子上升到了七分。 沈采萱略一沉吟,斟酌着道:“咱家正张罗着要开一家茶馆,现在急需人手。倘若你们不嫌弃咱家茶馆没什么名气,就来咱家茶馆帮忙吧,咱家会按月给你们发工钱的。届时,这笔诊金就可以从工钱里扣。” 沈采萱有心将自家产业做大做强,为此,她一直在想方设法的网罗人才。 赵家祖孙以卖唱为生,本就是颇为难得的艺术工作者,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他们的品行。 如此人才,值得将他们招入麾下。 赵德全又惊又喜:“沈姑娘,你、你当真愿意让咱们去你家茶馆做工?” 赵燕婉也一脸期待的看向沈采萱,求证道:“沈姑娘,你所言当真?” 赵家祖孙能拉会唱,且技艺不俗,绝对够格去茶馆、酒楼之类的地方登台献艺了。 奈何他家没有什么人脉,好一点的地方进不去,一直以来,只能够游走于各个地方,四处卖艺。 没有固定的卖艺场所,收入自然不稳定。有时候,祖孙二人辛辛苦苦在外奔波一整天,却空手而归。 更糟糕的是,有些客人见祖孙二人独自出来卖艺,老的老小的小,便肆无忌惮出言调戏赵燕婉,更有甚者,居然动手动脚的。 是以,祖孙二人做梦都希望能够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卖艺。 现如今,沈采萱主动邀请祖孙二人去她家茶馆做工,他俩自然是求之不得。 “好端端的,我哄你们做什么?自然是真的。”沈采萱笑道。 祖孙二人大喜过望,一叠声的保证道,自己一定会珍惜机会,好好卖唱。 沈采萱认为,有些话还是事先说清楚了比较好,沉吟片刻,说道:“茶馆嘛,一般而言,都需要奏乐唱曲的。但咱家茶馆与众不同,不是特别需要奏乐唱曲的……” 赵燕婉立刻问道:“那你家需要什么?杂役或是帮厨么?我干起活儿来还算麻利,厨艺也还过得去,无论是杂役,还是帮厨,我都可以胜任的。” 赵德全也道:“我虽老了,但身体还算硬朗。甭管是迎来送往,招呼客人,还是端茶递水,抹桌扫地,都干得了。” 对于祖孙二人来说,卖唱只是谋生的手段而已,实属不得已而为之。 事实上,他们并不是特别喜欢这个行当——尤其是赵燕婉,卖唱时总就会被人骚扰,不堪其扰——一直以来,都想换个行当。 奈何他们家中没有田产,家里人老的老小的小,一个壮劳力都没有,就是想租几亩地耕种都不行,可以说,除了卖唱之外,他们别无选择。 现如今,沈采萱愿意让他们去她家茶馆做工,却不打算安排他们卖唱——这对于他们而言,非但不是强人所难,反而是正合心意。 哪怕是干粗活呢,他们也心甘情愿。 “我听说你们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如此本领,实属难得。倘若让你们去干粗活,这岂不是大材小用么?”沈采萱笑着摇了摇头,“你们舍得,我还不舍得呢。” 祖孙二人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困惑。 不要他二人卖唱,也不要他二人干粗活,那要他二人干什么呢? 沈采萱也不卖关子,直截了当道:“咱家手上有一本很不错的话本,就想着用说书来招揽客人。现如今,咱家最缺的就是说书先生了。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们能够试着说书。” 说书? 尽管非常意外,但赵德全微微一怔,便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赵燕婉抿嘴笑道:“我爷爷很喜欢听说书的,光听不过瘾,有时候他还自己试着说,有一段时间,他甚至想要改行当说书先生呢。只不过,说书在咱这一带不怎么吃香,担心赚不到钱,这才作罢。” 沈采萱眼睛一亮,忙道:“那可真是太好了!赵家爷爷,麻烦你今晚回去之后,准备一段说书,明儿个你什么时候方便了,就来咱家茶馆一趟,说给我听听。” 赵德全笑着应下了。 第138章 冰镇酸梅汤 眼见时辰已经不早,沈采萱等人帮忙将赵燕回送回了家,随即向赵家人告辞。 临行之前,沈采萱取出一只麻袋,递给赵燕婉:“大夫说了,腿骨接好之后的几天里,伤腿不免会有些肿胀,而且伤者极有可能反复发烧。这里面装着的清淤散热的药材,一共十二副,每天一副,够喝十二天的了。坚持服药的话,料想十二天之后,你弟弟的伤势就能够稳定下来了,再过上一段时日,便能够恢复如初了。” 一般而言,穷人摔断了腿,找个铃医将腿骨接上,也就差不多了,最多再开两副便宜的药材,就不可能再在这上面花钱了。 现如今,沈采萱等人不但将赵燕回送去了名声在外的医馆,请名医为其诊治,还一口气开了十二副药,帮其清淤散热,可以说方方面面都为赵燕回考虑到了。 祖孙二人本就极为感激沈采萱,看到这一大堆药材,愈发感激了起来,暗下决心,一定要拼命干活,报答这份深恩厚意。 沈采萱一行三人,原本是奔着凉粉草等而来的,却不想碰上这档子事儿,结果凉粉草什么的,一棵都没弄到。 不过,他们仨此行倒也不是一无所获,先前在回春堂的时候,沈采萱顺便买回了一麻袋硝石,足足有十斤重。 花钱给赵燕回治腿,这是行善积德,倒还罢了,沈采薇并不反对。 可花钱买这么多硝石做什么?难不成,要学道士炼丹么?沈采薇很是不能理解。 关于此事,沈采薇一直想问个清楚,奈何出门在外,不方便问。 沈采薇早已憋了很久,终于回到了家,她再也忍不住了,立刻追问了起来。 硝石的用途,沈采萱本就不打算瞒着沈采薇,当即让沈采薇去找两个铜盆——得要一大一小,顺便再找一双筷子,一并拿去房间里等她。 沈采萱自己则去打了一桶水,带上买来的硝石,随即也进了房间。 关上房门,沈采萱便开始演示了起来。 只见沈采萱先是往大盆里放入适量的硝石,然后往里面注入半盆左右的清水,搅拌均匀。 紧接着,沈采萱将注满清水的小盆放入大盆中。 随后,沈采萱便用筷子不断搅拌大盆里的水。 一旁的沈采薇看在眼里,心里困惑极了,忍不住问道:“四娘,你这大盆套小盆的,到底是在做什么?” 沈采萱眨眨眼,卖起了关子:“二姐,你仔细瞧瞧,这两盆水有什么变化。” 沈采薇不明所以,凑上前细看:“能有什么变化?就算你搅来搅去的,可这不还是水么……” 说到一半,沈采薇忽然发现大盆的外壁上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水珠。 好端端的,铜盆外面怎么就冒出水珠来了? 沈采薇下意识的摸了上去,只觉触手之处一片冰凉。 沈采薇心念一动,隐隐约约有些明白了:“水里加入硝石,能够让水变凉对么?” 沈采萱笑道:“可不仅仅是变凉哦,稍等片刻,你就将看到更加有意思的景象。” 沈采薇凝神观察起来,只见大盆里的水渐渐凝结成冰,不仅如此,不多时,小盆里的水也逐渐凝结成了冰。 “啊,原来硝石可以把水变成冰!”沈采薇恍然大悟,欢喜道,“昨儿个我在聚仙阁的时候注意到,同样一碗酸梅汤,井水湃过的只卖三十文一碗,冰镇过的却要卖到三百文一碗。不就是冰镇了一下么?价钱就暴涨了九倍! “当时我第一反应就是,这钱也太好赚了,要是咱家也能搞到冰就好了,就可以学着聚仙阁,卖冰镇酸梅汤赚钱了。可转念一想,要在夏天里弄到冰,谈何容易?估计只有底蕴深厚的大户人家,才能够弄到。咱家这种没有根基的小门小户,就不要想了。 “这么好的赚钱机会,咱家却把握不住,我心里头正遗憾呢,没承想,四娘你居然制出冰来了!太好了,太好了,往后咱家也能卖冰镇酸梅汤赚钱了呢!” 其实,沈采萱并非突发奇想,突然就想到要制冰。 她与沈采薇一样,在聚仙阁时,也发现了冰镇过后的酸梅汤价格不是一般的贵,觉得有利可图,这才萌生了制冰的想法。 古代没有冰箱,要想获取冰块,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冰窖存冰,另一种是硝石制冰。 前者需要有冰窖,而且需要在冬天的时候大量采集冰块,这两个条件,沈采萱家暂时都不具备。 是以,沈采萱别无选择,只能选择后者——硝石制冰。 制冰的原理很简单,硝石溶于水时会吸收大量的热量,从而可以使水降至冰点,凝结成冰。 因为原理简单,所以操作起来也很简单。 这不,只用了一些常用器具,便成功的制出了冰来。 沈采萱笑吟吟道:“有了冰,不仅是冰镇酸梅汤,咱家还可以卖冰镇凉茶、冰镇凉粉、冰镇绿豆百合汤、冰镇银耳莲子羹等等。 “再者,硝石虽说不便宜,但也不是贵的很离谱。我粗略估算了一下成本,用硝石制出来的冰去冰镇饮品,折算下来,每碗只需花费十几二十文钱。冰镇酸梅汤,聚仙阁卖三百文,咱家只要卖到三十文就能够稳赚不赔。” “干嘛只卖三十文?要卖就卖,就卖……一百文!对,一碗冰镇酸梅汤,咱家茶馆卖一百文。”沈采薇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冰镇酸梅汤,只要卖出去一碗,咱家就可以赚到七八十文,这简直就是一本万利啊!” 这一瞬间,沈采薇感觉发家致富在眼前,乐得合不拢嘴。 沈采萱适时的提醒道:“这种冰镇饮品,不是每位客人都吃得起的,只要少数不差钱的主儿,才会买了吃。所以,咱不能指望靠着卖冰镇酸梅汤发家致富。要想发家致富,还得从点点滴滴做起。” 闻言,沈采薇稍稍冷静了些,点了点头,一脸严肃:“嗯嗯,我晓得了。” 说着,她话音一转,笑眯眯道:“四娘,今儿个在外头折腾了一整天,累都累死了,是时候听点《白蛇传》解解乏了呢。” 第139章 男主死了 累了就去床上躺着,还听什么说书呀? 听说书解乏,亏你想得出来。 不过,沈采萱想了想,还是说了一段,不过不是单给沈采薇一个人讲,而是将大伙儿了都聚集到了院子里,一边乘凉,一边说书。 像昨天一样,沈采萱依旧分章节讲《白蛇传》—— 话说,端午节那天,许仙与白素贞对酌。 许仙再三劝酒,白素贞推却不得,只得接过酒杯,打算抿一口酒意思意思。 却不想,许仙用手一推,满满一杯雄黄酒尽数灌入了白素贞腹中。 白素贞大惊,片刻之后,腹中便痛得如同刀割一般。 白素贞心知不妙,生怕露出原形,忙劝许仙出去看斗龙舟。 许仙依言来到江边观看龙舟,忽觉心神不宁,便打道回府。 回到房中,许仙隐约看到床上白影晃动,便踏步上前,掀开罗帐。 不看还好,一看…… 我的乖乖! 只见床上一条白鳞巨蟒,头似巴斗,眼如铜铃,口张血盆,舌吐腥气! 许仙惊得神魂飘荡,大叫一声,跌倒在地。 “眼见得:气塞胸膛归地府,魂飞魄散丧残生。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说完这两句,沈采萱装模作样的抬头看了看夜空,眼见月亮已经高高挂起,便说道:“时候不早了,大伙儿累了一天,早点歇息吧。” 此言一出,整个院子里都沸腾了—— “魂归地府?四娘,你的意思是,许仙死了?不、不是,他就这么死了,这故事还怎么往下讲?” “没死成吧?许仙应该只是吓晕了,待会就能醒过来了吧?” “就算死了,白娘子不是有千年道行的蛇妖嘛,肯定有办法救活许仙的。你说是吧,四娘?” “许仙到底死没死?四娘,你倒是说说清楚呀!” “……” 在场众人从小到大,或多或少都听过些故事。 但,说着说着,男主死了,这种匪夷所思的故事还是头一回听闻。 更过分的是,到底是真死,还是假死,你倒是给个准信儿呀? 怎好像现在这样,说到最紧要的地方就停下,不清不楚的,吊人胃口呢? 在场众人不知道什么是断章狗,但大伙儿都一致认为,沈采萱这种断章的方式简直丧心病狂,纷纷对她怒目而视,强烈要求她再说一段,把话说清楚咯。 大伙儿的诉求,沈采萱恍若未闻。 只见她看向沈世华,笑嘻嘻的道:“爹,你不累么?早点回房休息不好么?” 沈世华苦笑:“四娘,好好的故事,你却只讲半截儿。后面的半截儿,你要是不讲出来,你爹我今晚怕是睡不着觉啊!” “哦,这样啊!”沈采萱似乎终于听到了群众的声音,环顾四周,“大伙儿都睡不着觉么?” 在场众人纷纷点头称是,全都一脸期盼的看着沈采萱。 沈采萱善解人意,点了点头:“既然大伙儿都睡不着觉,那咱们就做点有意思的事情吧。” 在场众人以为沈采萱又要开讲了,然而……并没有。 沈采萱那所谓的“有意思的事情”,就是由她领着大伙儿做卤瓜子和卤花生。 月上中天,五十斤瓜子和五十斤花生相继被从装满卤水的大锅里捞起,放入烫洗暴晒过的竹席上沥水。 虽说瓜子花生加起来也就一百斤,这么多人合力料理呢,这点分量小意思。 但,毕竟是头一回做,不太熟悉各项流程,不免有些手忙脚乱的。 在场众人忙活了这一通,委实有些累了,个个睡眼朦胧,直打哈欠。 饶是如此,大伙儿依旧不肯死心,全都围在沈采萱身边,非要她再讲一个章节,大有一副“你不讲,咱就不睡,看谁耗得过谁”的架势。 沈采萱见状,只得认输,又讲了好长一大段,这才将大伙儿打发了。 一夜无话。 翌日,沈采萱早早起床,眼见苏氏等人起得比她还早,已经将早饭做好了,便凑到苏氏跟前,交代了她一通。 紧接着,沈采萱连早饭都顾不上吃,便召集沈采薇和张有粮,准备动身前往城外。 不拼不行啊,明天茶馆就要开业了,凉粉正是招牌菜之一,可用于制作凉粉的食材到现在都还没影儿呢,这还了得? 当务之急是赶紧把食材都弄回来。 为此,沈采萱今天特意起了个大早。 沈采萱以为自己已经够早的了,没承想,赵德全和赵燕婉更早——家住城外的他们这个时候已经等在了门外。 见状,沈采萱疑心他们半夜就起来了,城门一开,就冲了过来。 昨晚,沈采薇已将下午的经历原原本本的说与沈世华等人知道。 沈世华等人很是钦佩赵家人的人品,一见到祖孙俩,便热情的招呼他们,料想他们出来这么早,肯定还没来得及吃早饭,便拉着他们一起用早饭。 初次上门,祖孙俩哪好意思白吃白喝?就想说自己吃过了,婉拒沈世华等人的好意。 奈何肚子不争气,一闻到早饭散发出的香气,便咕咕叫唤了起来。 没奈何,祖孙俩只好厚着脸皮坐下吃早饭了。 吃罢早饭,赵德全先不忙着说书,而是从怀中取出一个鼓鼓囊囊的荷包,随即将荷包里的东西倒在了桌上。 叮叮当当一阵响过后,桌子上堆了一堆铜钱,这其中还夹杂着两三块碎银子。 赵德全道:“这里总共有三百七十文钱和一两三钱银子。虽说远远不够抵消那笔诊金,但有一点是一点,请你们先收下吧。” 苏氏道:“赵老爷子,咱家四娘不是说了么?还钱一事,不必急于一时,等你们拿到了工钱,再逐月从工钱里面扣。你们怎么又急吼吼的过来还钱呢?别这样,你们还是赶紧把钱收起来吧。” 沈世华也道:“你家本就不太宽裕,如今还有受伤的孩子要照料,负担就更重了。现如今,你家正是急需用钱的时候,就别心心念念着要还钱了。” 说着,沈世华就将桌上的钱拢在一起,重新装入了荷包里,紧接着,就把荷包往赵德全手里硬塞:“赶紧的,把这些钱都收起来。” 赵德全实在推拒不了,只得收回。 第140章 恩将仇报 眼见赵德全捏着荷包,脸上怪不好意思的,沈世华沉吟片刻,说道:“不瞒你说,我以前经常外出扛活。那么多年下来,最大的感触就是在外谋生不易,要赚点钱实在是难,太难了! “我好歹是一个壮劳力,都觉得赚钱如此艰辛。你们老的老小的小,赚钱就更加不易了。 “料想这些钱是你家全部的积蓄了吧?居家度日,没点家底怎么行?这些钱,你们就应该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沈世华说出在外谋生的艰辛,这话算是说到赵德全心坎上了。 赵德全觉得自己遇上了知音,激动不已。 激动之余,赵德全忍不住吐露了实情:“唉,咱家穷得叮当响,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哪可能有什么积蓄呢?荷包里的这些钱,绝大部分都是几个仗义的邻里听说咱家孩子受了伤,生怕咱家没钱给孩子治伤,就主动上门,借给咱家的。” 沈世华露出钦佩的神色:“家住棚户区的人家,日子大多不太好过吧?自己的日子还很艰难,却还不忘帮扶别人,这般人品,着实难得!” 苏氏感叹道:“俗话说得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赵老爷子,你们是好人,所以你们身边也都是好人呢。” 赵燕婉闻言,深受触动,忍不住来了一句:“都是好人?呵,这可不见得!” 眼见赵燕婉流露出愤愤之色,沈采萱不禁有些好奇,便问道:“赵家姐姐,这话这么说的?难不成……有恶邻欺负你们?” 沈采薇也追问道:“快说说看,你们是不是碰上坏人了?那坏人做了什么缺德事儿了?” 赵燕婉刚要张口,赵德全却抢先说道:“这种糟心事儿,还说了作甚?别提了,算了,还是别提了罢。” 赵德全越是这样,在场众人就越是好奇。 最终,抵不过大伙儿的追问,赵德全只得同意赵燕婉道出实情。 话说,昨天傍晚,沈采萱等人离开之后不久,平日里与赵家人交好的左邻右舍便陆续登门探望赵燕回。 这些邻居,有钱的主动借钱,没钱的就拎着鸡蛋、红糖过来,反正就没有空手而来的。 其中一位邻居姓王,乃是棚户区的里正,他与赵德全相识多年,乃是至交。 王里正不仅大手笔的借了赵家一两碎银子,还给赵德全捎来了一则令人恼火的消息—— 今天下午,好心人不但将受伤的赵燕回送去了医馆,在此之前,她还逼着纵马伤人的恶徒拿出十两银子作为赔偿。 那恶徒着实歹毒,拿出了银子,却不肯好好交到好心人手中,而是一抬手,将银子丢进了河里。 当时,好心人忙着给赵燕回张罗大夫,哪有工夫下河打捞银子?看都没看河里的银子一眼,直接就领着赵燕回去医馆了。 不久之后,王里正从自家孙子得知了此事的来龙去脉,寻思着赵家家贫,如今正是需要银子的时候,反正那十两银子是赔给赵家的,赵家拿了,再合理不过了。 思及至此,王里正就让孙子带路,打算让水性极佳的孙子下河捞出银子,再转交给赵家。 没承想,王里正祖孙走到半路上,就听到了一则传言——曹进宝家已经将银子捞了起来,还厚颜无耻的说,河里的银子是无主的,谁捞到就是谁的,他家捞到了,自然就是他家的了,没别人家什么事儿。 啥意思这是?想要将银子占为己有么? 可是,这,这不能够呀! 要知道,赵燕回舍身救下的小男孩不是别人,正是曹进宝家的小孙子。 昧下救命恩人的钱,这,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儿么? 王里正下意识的选择不信,奈何不止一个人这么说,而且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就在此时,王里正碰上了一个朋友。 那朋友为人相当实诚,从不胡说八道,就连他也证实了这一传言。 事已至此,由不得王里正不信。 王里正当即改道去曹进宝家,想让曹家人将那十两银子吐出来。 万万意料不到的是,曹家人跑了,拿到那十两银子之后,就举家卷铺盖跑路了! 王里正立刻向曹进宝家的左邻右舍打听了一番,很快就推测出,曹家人应该是投奔姻亲去了。 然而,曹家人的姻亲家距此甚远,到底在哪儿,怎么也打听不出来。 如此一来,那十两银子多半很难追回了。 沈世华等人并非当事者,饶是如此,听到这儿,也气愤不已。 要知道,倘若不是赵家人运气好,遇上了愿意垫付诊金的沈采萱,他家没钱,偏生那十两银子的赔偿又被曹家人夺走了,一无所有的他们根本无力供赵燕回接受治疗。 赵燕回伤得那么重,得不到治疗的话,腿瘸是一定的,搞不好还会丧命。 而赵燕回为何会受伤?究其原因,还不是为了救下曹家小孙子的性命么? 可以说,曹家人的做法完全没有顾及到救命恩人的安危,这分明是置救命恩人的生死于不顾。 恩将仇报,不外如是。 如此行径,着实令人齿冷。 “哇,这不是恩将仇报么?”沈世华愤怒的一拍桌子,“简直岂有此理!” 沈采薇愤愤道:“早知如此,就让曹家的孙子被马踩死算了!” 苏氏闻言,不赞同的瞪了沈采薇一眼:“见死不救,这可不是做人的道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人遇到危难之时,咱们该救还是要救的。” “的确,该救是要救。可是,曹家的孙子并不属于该救的那一类。”沈采薇冷笑一声,“那种黑心烂肺的人家,还要孙子做什么?就应该让他家断子绝孙!” 苏氏皱眉道:“二娘……” 眼见母女俩就要为这破事儿吵起来,沈采萱忙岔开话题:“赵家爷爷,昨儿个不是让你准备一段说书么?怎么样,准备好了没?” 赵德全忙道:“准备好了,都准备好了。” 说着,赵德全便清了清嗓子,当众说起书来。 第141章 鲤鱼传说 赵德全所说的故事,大概内容如下—— 在某个滨江临海的地方,有一个渔夫,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儿子抚养长大。 平日里,父子俩相依为命,过着极为贫苦的日子。 这一日,渔夫的儿子忽然得了重病,渔夫却拿不出看病钱。 眼看儿子就要不治而亡,渔夫一咬牙一跺脚,便冒着生命危险出海,希望能够捞到海里的大鱼,换成了钱,给儿子治病。 渔夫的船是条江船,贸然下海,极有可能船毁人亡。 或许是否极泰来吧,尽管在海上遭遇了风暴,渔夫的船却奇迹般的安然无恙,不仅如此,渔夫还意外捕获到了一条金色鲤鱼。 在江里捕到的鲤鱼不稀奇,在海里捕到的鲤鱼可就稀奇了,更何况,这条鲤鱼还是金色的! 渔夫觉得,这条鲤鱼一定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自己的儿子有救了。 或许是察觉到自己即将面临被卖的厄运,那鲤鱼忽然口吐人言,央求渔夫千万不要将自己卖掉。 猝不及防的突然闻此异声,渔夫大惊,便问道:“你一条鲤鱼怎么会说话了?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成精啦?” 那鲤鱼坦然承认,说道:“我是修炼了九百九十九年的鲤鱼精,还差一年就能够修成正果,飞升成仙。 “奈何飞升之前有一劫难,我没能经受住,差点灰飞烟灭,幸而遇到了你,这才捡回了一条性命。现如今,我法力全失,需要找个地方修炼一年。 “倘若你不把我卖掉,并帮我找一个鲜为人知的清净地方,让我安心修炼,但凡你有所求,只要在我的能力范围内,我都会尽心尽力的帮你实现。” 听了这话,渔夫心动了,便没有将鲤鱼精拎去集市,而是悄悄拎到了他家附近的荷塘,将鲤鱼精放入了这处人迹罕至的荷塘里。 紧接着,渔夫就双手合十,对着荷塘许愿道:“大仙啊大仙,不求大富大贵,只求让我发一笔小财,好让我有钱给我儿子治病。” 刚许完愿,渔夫就发现不远处银光一闪,走近一瞧…… 好家伙,一大锭银子赫然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有了这锭银子,渔夫的儿子得到了医治,很快就痊愈了。 病好之后,渔夫的儿子就开始想媳妇儿了,死活要让他爹给他娶一房媳妇儿回来。 娶媳妇儿,只得要有钱置办彩礼才行。 渔夫家贫,一时之间,实在拿不出这么一大笔钱来。 渔夫就让儿子再忍几年,等过几年,家里有了积蓄,到那时再给他娶媳妇儿。 渔夫的儿子想媳妇儿想得望眼欲穿,哪里肯再等几年? 他根本不听劝,不依不饶,各种闹腾,非逼着他爹立时想办法给他弄个媳妇儿回来。 渔夫被逼无奈,只得答应了下来。 当天晚上,渔夫悄悄来到荷塘边,再次向鲤鱼精许愿。 第二天,渔夫就在捕鱼的时候,捞到了一面镶着宝石的铜镜。 靠着卖铜镜得来的钱,渔夫的儿子顺利娶到了媳妇儿。 过了些日子,渔夫的儿子在媳妇儿的撺掇下,萌生了做生意的念头,就向渔夫伸手要本钱。 渔夫哪里拿得出本钱,实话实说,直言自己没钱。 奈何不掏钱,儿媳就一哭二闹三上吊,将好好的一个家搞得乌烟瘴气的。 渔夫迫于无奈,只得又一次向鲤鱼精许愿。 很快,他就如愿得到了一笔横财,并将这笔横财交到了儿子手中,希望能够息事宁人。 却不想,事与愿违,渔夫拿不出钱来还好,一拿出钱来,就惹来了无穷后患。 原来,渔夫的儿媳心里很清楚,婆家很穷,根本不可能拿出本钱来。 她之所以闹着要钱,不过是想要以此为由头,借机分家而已。 再说的直白些,她嫌弃公公又老又穷,想要名正言顺的将公公甩掉。 万万没想到的是,渔夫还真拿出钱来了。 渔夫的儿媳暗自惊异,疑心公公一直以来都在装穷,其实背着他们夫妻,偷藏了一大笔私房钱。 为了探查出私房钱的下落,渔夫的儿媳又寻了个由头,让丈夫向公公伸手要钱。 隔三岔五就要钱,这还没完没了了是吧? 渔夫有心不再给儿子钱,奈何他抵不住儿子的软磨硬泡,只得再一次妥协。 当天晚上,渔夫像前几次那样,来到荷塘边,向鲤鱼精许愿。 渔夫不知道的是,他的儿媳偷偷尾随了过来,将这一幕全都看在了眼里。 第二天,渔夫又一次发了横财。 渔夫的儿媳很有些小聪明,立即就猜出,荷塘里有件能够让人心想事成的宝物。 财帛动人心,更何况是这样的无价之宝。 渔夫的儿媳立刻动了觊觎之心,想要将那宝贝据为己有。 于是乎,渔夫的儿媳就背着公公,将丈夫叫到了荷塘边,让他跳下去打捞宝贝。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修炼,鲤鱼精已经恢复了几成法力。 渔夫的儿子只是凡人而已,休想抓得住它。 然而,渔夫的儿子虽然没能抓住鲤鱼精,却坏了它的大事。 原来,这一天正是鲤鱼精修满千年的日子,乃是最紧要的关头,决不能受到外魔侵扰。 渔夫的儿子突然跳下荷塘来,令鲤鱼精乱了心神,走火入魔。 眼看着就能够修行圆满了,却差了这一天,可谓是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鲤鱼精心中那个恨啊,诅咒渔夫全家男的世世代代为奴,女的世世代代为娼。 不久之后,渔夫家就遭遇了横祸,欠下了一屁股债。 为了还债,渔夫的儿子儿媳将渔夫卖了换钱。 然而,渔夫年老体衰,并不值几个钱,卖他的那点钱,根本不足以还债。 很快,债主上门,将渔夫的儿子儿媳拉去抵债。 当天晚上,渔夫的儿子就被转卖去了煤窑,渔夫的儿媳则被转卖去了窑子。 至此,鲤鱼精的诅咒算是应验了。 说实在的,赵德全讲的这个故事,有那么点新意,但很有限。 要知道,精怪报恩的题材乃是当下说书市场的主流。 虽然这个故事不同于以往,并非一味报恩,报着报着,就结了仇,原先的恩人不断索取,得了报应,落了个极为凄惨的下场。 但,故事框架并没有太大改动,故事剧情缺少反转,依旧有些平淡无奇。 第142章 拜师学艺 在沈采萱看来,这个故事勉强合格,还不足以被称之为好故事。 不过,故事不好没关系,讲故事的人够好就行。 要知道,沈采萱眼下不缺好故事,她缺的是能够将故事讲好的人。 那么,赵德全能够将故事讲好么? 答案是肯定的。 尽管说书只是赵德全的业余爱好,他并非科班出身的说书先生,但他无论是眼神和表情,还是举手投足,都很像那么一回事儿,俨然就是一位正经的说书先生。 “赵家爷爷,您说的实在是太好了!”沈采萱赞赏之余,不禁有些好奇,“您是不是读过书呀?刚刚说书的时候,您的举止好生儒雅,怎么看怎么像读书人呢!” 赵德全摇头苦笑:“我这样的人,哪里会有机会读书啊?” “可是您刚才时不时就四个字、四个字的说,用词可文雅了,感觉只有读过书的人才有能耐这么说。”沈采薇一脸钦佩,“像我这种没读过书的,打死也说不出来啊!” 赵德全笑道:“方才那段说书里,我夹杂了几句戏词,所以你才会觉得文雅吧。” “戏词?”沈采薇奇道,“赵家爷爷,原来你不止会拉二胡,还会唱戏呀!” 沈采萱道:“昨儿个给咱们领路的那个孩子不是说了么?赵家爷爷吹拉弹唱样样精通,会唱戏,这很正常啊。” 赵德全立刻谦虚道:“精通可谈不上,只不过是小时候在乐坊里讨生活,这也学一点,那也学一点,多多少少学了一些东西。” “乐坊?”沈采薇不懂就问,“那是什么地方?嗯,戏班子么?” 赵德全沉吟道:“这个……怎么说呢?说来话长啊。” 话说,前朝的时候,赵德全的祖上犯下大罪,被官府打入乐籍——也就是贱籍,成为了乐工。 原本,沦为了乐工,就世世代代被困于乐坊之中,从事吹弹歌唱,供人消遣,终身不得脱离。 按理来说,赵德全身为赵家人,也逃离不了这样的宿命。 不幸中的万幸,几十年前,这片土地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前朝被推翻,新朝建立了。 赵德全与他的家人重获自由,离开乐坊,来到了青州府城外定居。 无论是赵德全,还是他的家人,都不愿意继续从事与吹弹歌唱相关的行业,便四处扛活,靠卖力气维持生计。 奈何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瘟疫过后,赵德全家十几口人,就剩下了赵德全,以及他两个年幼的孙子孙女。 为了养活孙子孙女,赵德全不得不重操旧业,干起了卖唱的行当。 后来,孙女长大了,赵德全便领着孙女,一起外出卖唱。 原来如此。 至此,沈采萱等人获悉了赵德全家的底细,对他家算是知根知底了。 虽说赵家人身处贱籍——这是前朝的事儿了,乃是老黄历,根本做不得数。 但,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对于赵家人来说,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尽管如此,赵德全还是如实相告,可见他有多么信任沈采萱等人。 真心换真心。既然赵德全真心相待,沈采萱自然也会真心相待。 此时此刻,沈采萱对赵家人的好感已经攀升到了十二分,沉吟片刻,说道:“赵家爷爷,明儿个咱家茶馆就要开张了,说书乃是重头戏。为此,我特地弄了一本好话本。话本有了,奈何时间仓促,一时之间找不到说书先生,只好从身边人里面挑出两个比较合适的人选,临时充当说书先生。” 说着,沈采萱向张有粮和何志斌招了招手,示意他们走上前来。 张有粮心思敏捷,瞬间猜到了沈采萱的意思,不等沈采萱把话说透,就踏前几步,来到赵德全跟前,一脸诚挚道:“我原以为说书很简单,自个儿琢磨琢磨就行。直到刚刚,听了您老的说书,方才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说书,什么叫做真正的本事。 “赵老爷子,对于您的人品和本事,我很是佩服。倘若您不嫌弃我蠢笨,就请收我为徒吧!” 说罢,张有粮便拜了下去。 一旁的何周氏见状,暗道:“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自家小孙子平日里看上去挺机灵的,可跟张有粮一比,就不够看了。瞧瞧,名师就在眼前,人家立刻凑上去拜师,自家小孙子还愣着一旁呢!” 何周氏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不着痕迹的挪到何志斌身旁,悄悄捅了他一下。 何志斌其实不笨,只是阅历少,尚不懂得见机行事罢了。 现如今,经何周氏这么一提醒,他立刻反应了过来,也走上前去,恳求赵德全收他为徒。 赵德全见眼前这一大一小两个小伙子相貌周正,目光澄澈,且口齿伶俐,心中便喜欢了七八分。 更重要的是,他俩是沈采萱介绍过来的,人品必然有保证。 资质不错,人品也好,那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赵德全当即表示,愿意收他二人为徒。 眼见张有粮和何志斌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的向赵德全磕了四个头,沈采萱心中暗暗点头:“自己与何志斌接触有限,尚看不清他的为人,但张有粮的为人绝对没有问题,乃是百里挑一的好男儿。 “有了这样一个徒弟,赵德全就可以老有所依,大可不必担心晚景凄凉,与此同时,赵燕婉和赵燕回也可以多个照应。” 沈采萱给赵德全找了个好徒弟,随即又将目光投向赵燕婉:“赵家姐姐,咱家茶馆不大,说书这一块,有他们爷儿仨就够了,暂时不用劳烦你了。赵家哥哥伤势未愈,正是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往后一段日子里,你就安心留在家里照顾他,不用过来了。” 赵燕婉忙道:“这怎么行?你家茶馆新开业,肯定需要人手,我得留下来搭把手。至于我弟弟,我已经拜托隔壁大娘帮忙照看了,用不着我特意回去照看。” 苏氏闻言,语重心长道:“隔壁大娘答应帮忙照看,不用问,她必定是个很好的人。但她再好,也有自己的事儿要忙,不可能一直守在你弟弟的病榻前,难保这中间不会出什么差池。稳妥起见,你还是回去亲自照看吧。” 苏氏所说,很有道理。 其实,今早出门的时候,赵燕回正发着烧呢。 赵燕婉又何尝放心将弟弟一个人留在家中呢? 此时此刻,赵燕婉人在外面,心却一直惦记着家中的赵燕回。 可是,说好了和祖父一起过来做工的,她什么都没干就回去了,这不是言而无信么? 一时之间,赵燕婉在照看弟弟和信守承诺之间摇摆不定,不知该如何选择。 沈采萱沉吟片刻:“这样吧,咱家还有几间空房,倘若你们不嫌弃的话,随便挑两间。往后啊,你们一家三口就住在这儿好了。” “这主意好!”沈采薇抚掌笑道,“这样一来,赵家姐姐你既可以帮咱家干活,又可以随时照应你弟弟了,再也不用担心他一个人留在家里,无人照料了。” “你们家离这儿可不近,每天来来回回的,可有多累!”苏氏也笑道,“住在这儿,就可以免去奔波之苦了。” 沈采萱在心中补充说:“住在这儿,还可以方便我动手脚。” 原来,沈采萱很欣赏见义勇为的赵燕回,有心往他的药里掺点灵泉,帮助他早日康复。 奈何他家远在北城之外,距此甚远,沈采萱很难有机会在他的药里动手脚。 倘若赵燕回随着赵德全和赵燕婉搬来这儿,这一难题便迎刃而解了。 赵燕婉家位于偏僻的棚户区,那儿又破又烂,还弥漫着一股可疑的腐臭味。 沈采萱家位于府城最为繁华的地段之一,这儿商铺林立,一派富贵气息。 从棚户区搬来这儿,在赵燕婉看来,相当于从人间来到了天庭,她怎么会嫌弃呢?根本就求之不得啊! 只是,这样一来,自家欠沈采萱家的人情就更大了。 赵燕婉按捺住心动,想要开口谢绝。 光看赵燕婉的表情,沈采萱就知道她要说什么了,抢在她前面开口道:“赵家姐姐,就算不为你自己,为了你爷爷着想,你也应该答应下来。毕竟,你爷爷这么大年纪了,每天奔波来奔波去的,哪里吃得消哟!” 赵德全一听这话,马上有话要说:“我……”吃得消! 赵德全刚开个头,沈采萱就接过话茬:“赵家爷爷,就算不为你自己,为了你孙子着想,你也应该答应下来。毕竟,伤筋动骨一百天,你孙子至少要在床上躺三个月呢,这期间,要是身边没人照顾可怎么办?搞不好会影响恢复的。” 赵德全甚是心疼孙子,一听这话,他不再一味拒绝,侧头看向赵燕婉。 祖孙二人眼神交流良久,最终接受了沈采萱家的好意。 沈采萱催促道:“事不宜迟。走,咱们这就去你家接人,顺便简单收拾些行李带过来。” 赵燕婉一怔,问道:“啊?这就回去么?不用这么着急吧?” 赵燕婉哪好意思什么都不干,就这么打道回府?她打算干上半天活儿,下午再回去。 “你不着急,我着急啊!”沈采萱道,“赵家姐姐,我有一件事急需你帮忙,而那件事必须去你家才能够办得成,所以说,咱们赶紧去你家吧。” “啊?必须去我家才能够办得成?”赵燕婉一头雾水,“那会是什么事?” 沈采萱微微一笑,道出了她的打算,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第143章 猪都不吃 不久之后,沈采萱、沈采薇、赵燕婉以及沈正榕——沈采萱想让沈正榕出来见见世面,便特意带上了他——乘坐着由沈世华驾驭的骡车,来到了棚户区附近。 沈采萱请赵燕婉做向导,在河畔、田间或山上转悠了一大圈之后,来到了赵家。 原本颇为宁静的赵家小院很快就热闹了起来,聚集了一大群老弱妇孺。 这些老弱妇孺都是沈采萱让赵燕婉请过来的,无一例外,都来自于曾对赵家雪中送炭的良善人家。 至于说,为何来的都是老弱妇孺,怎么就没有一个壮劳力呢? 那是因为,大白天的,壮劳力都出去扛活了,家里就只剩下老弱妇孺。 老弱妇孺就老弱妇孺吧,反正沈采萱打算交给他们做的活计比较轻省,没有壮劳力,照样能够完成。 听说人都到齐了,沈采萱清清嗓子,刚要发话,就有几个性急的大娘大婶抢先发问: “我听说,可以用野果换钱,这是真的么?” “野果?不是说野花么?” “咦,我怎么听说是野菜呢?” “……” “哐哐哐”,一阵锣声响起。 紧接着,一道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乡亲们,不要吵,也不要挤,大伙儿都听我说!” 大伙儿循声望去,就见停在院子中央的骡车上站着一个小姑娘,虽然年纪幼小,却说不出的好看。 那小姑娘自然就是沈采萱了,当着这么陌生人的面,她一如既往的张口就来:“咱家茶楼新开张,需要大量的野草野花和野果。倘若你们采摘到了咱家想要的野草野花或野果,不妨送到这儿来,只要检验合格,咱家照价收购,并且当场支付现钱,绝不拖欠。” 一听到“现钱”两个字,全场都沸腾了。 要知道,这年头,老弱妇孺要想赚点现钱,可不容易,一年到头,都很难碰到几次赚取现钱的机会,能够赚到的现钱屈指可数。 在场众人之中,一位约莫五十来岁的老大娘率先向沈采萱发问:“小姑娘,你家茶楼想要什么样的野草野花和野果?” 赵燕婉刚刚特意告诉过沈采萱,这位就是王里正的夫人王许氏。 沈采萱先是夸了一句:“您这个问题问得好,算是问到点子上了。” 紧接着,沈采萱看了一旁的沈采薇一眼,沈采薇忙将一只竹篮递了过来。 “这东西你们这儿叫什么我不清楚,咱们那儿叫木馒头。”沈采萱从竹篮里拿出几个绿色的果子,展示给众人看。 “鬼馒头,咱们这儿叫鬼馒头!”立刻有眼尖的人认了出来。 什么鬼名字?切,比木馒头还难听! 沈采萱嘴角一抽:“鬼馒头对吧?新鲜的鬼馒头,收购价三斤五文钱;晒干的鬼馒头,收购价一斤五文钱。” 其实,沈采萱最初拟定的收购价是鲜果一斤三文钱,干果一斤十文钱,却遭到了沈采薇的强烈反对。 在沈采薇的百般劝说下,沈采萱考虑再三,大幅下调了收购价。 虽说收购价大幅下调了,但对于这些家住棚户区的土著来说,依旧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这不,沈采萱话音刚落,全场就再一次沸腾了。 啥啥啥?这种猪都不吃的玩意儿,三斤就可以换到五文钱?真的假的? 倘若是真的,那可就发啦! 要知道,这附近的荒山上,每到这个季节,鬼馒头就成片成片的长出来,轻轻松松就可以摘到几十上百斤。 也就是说,随便上山摘点鬼馒头回来,就可以换得好多钱呢! 一想到这儿,大伙儿都兴奋不已,心中又是忐忑,又是期待,纷纷开口向沈采萱求证: “这玩意儿喂给猪吃,猪都嫌弃,你家茶楼当真愿意掏钱买?” “茶楼,那可是有钱人才去得起的地方!你家茶楼收购鬼馒头做什么?给有钱人吃么?不是,猪都不吃,有钱人怎么肯吃?” “对呀对呀,你家茶楼没道理买这种猪都不吃的玩意儿呀!小姑娘,你该不会是在说笑吧?” “……” 从上面的问话不难看出,尽管大伙儿都希望收购一事是真的,但收购鬼馒头什么的,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了,他们的言语中透露出深深的不信任。 听听这话,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这么穷,一直无法搬出棚户区了吧? 事物的好坏,不是由自己做出判断,而是让猪去辨别,能分得清好歹才怪! 不识好歹,怎么可能发家致富? “一样东西,猪都不吃,并不意味着它就没有价值。”沈采萱坦言道,“鬼馒头,对于猪来说,不是好饲料,但对于咱家茶楼来说,却是不错的食材,在制作茶饮、茶食时,会用得上。正因如此,咱家茶楼才会特地跑来这儿收购鬼馒头。” 有些事情,瞒是瞒不住的。 既然如此,索性坦言相告,取信于人。 果然,此言一出,尽管大伙儿都想象不出用鬼馒头做出来的茶饮和茶食是什么样的,严重怀疑会吃了吐,但他们能够明显感觉到沈采萱是认真的,不像是在说笑。 鬼馒头好像真的能换钱呢! 发了,发了,自家好像要发财了呢! 大伙儿激动不已。 就在这当口,沈采萱适时的来了一句:“咱家茶楼诚心收购鬼馒头,不过……” 听到“不过”二字,大伙儿的心都提了起来,就怕沈采萱提出什么他们达不成的要求。 只听沈采萱继续说道:“咱家茶楼新开张,生意有限,每天用到的鬼馒头的量不会很大。我估摸着,一天下来,用个两三百斤的鬼馒头也就差不多了。在场一共六户人家对不对?这样吧,你们每户人家,每天最多最多,送五十斤新鲜的鬼馒头过来就好。” 哦,原来有数量限制的呀! 这样一来,就不能够几百斤、几百斤的往这儿扛了。 不过一天五十斤也很好了呀! 五十斤可以换……换多少钱来着? 这年头,可不是每个人都识数的。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能够掌握加减法就很了不起了。 乘除法?抱歉,那是少数人才会的。 上面那笔账涉及到乘除法,大伙儿立刻爪麻了。 第144章 签订契约 王里正也被请了过来,不愧是棚户区的精英,掰了几十下手指头,就算出了正确结果:“五十斤鬼馒头,可以换八十三文钱多一点,八十四文钱不到。” 说着,王里正看向沈采萱,忍不住提意见:“收五十斤的话,这账不好结啊!我觉得吧,要么你就收四十八斤,要么你就收五十一斤……” 不等王里正把话说完,很多大娘大婶就抢着说道:“收什么四十八斤?五十一斤,必须收五十一斤!” 多收一斤便多赚一斤的钱,自然是多多益善。 沈采萱暗道:“就为了几个子儿,较真成这样,至于么?结账的时候,我多算你们一点钱——五十斤换八十四文钱,这不就结了么?” 不过,沈采萱沉吟过后,并没有把这话说出口,而是从善如流的点了点头,笑道:“好,五十一斤就五十一斤,就这样说定了。” 说着,沈采萱顿了顿,凝眉思索片刻,斟酌着道:“新鲜的鬼馒头不易保存,不宜大量收购,咱家每天最多向每户人家收五十一斤。而晒干的鬼馒头可以长期保存,就没有这个限制了,你们每天送多少来,咱家就收多少。” 此言一出,得,全场第三次沸腾了。 哇,送多少收多少! 大伙儿仿佛看到无数铜钱在向自己招手,感觉自己终于走上了发家致富的康庄大道。 幸福来得太突然,饶是王里正颇有见识,也震惊了。 震惊之余,王里正忍不住向沈采萱求证:“小姑娘,你此言当真?不是老头子我不信任你啊,可你看上去还很小。你还是个孩子啊,你说的话,能够作数么?” 就知道你们会有此一问。 沈采萱环视一圈,找到了被挤到了角落里的沈世华,冲他招招手:“爹,你是一家之主,你赶紧过来给大伙儿做个保证吧。” 沈·工具人·世华突破重围,来到王里正跟前,念出了分配给他的台词:“老人家,您请放心,我家小女儿所说句句是真,绝无半句虚言。对了,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如果可以的话,劳烦您做个中人,帮咱家与在场的六户人家签下白纸黑字的契约。” 说着,沈世华拿出他的道具——一锭银子,递向王里正:“这十两银子是保证金,请您代为保管。倘若咱家不照约定收购,届时这十两银子将作为赔偿,一分为六,赔偿给在场的六户人家。” 这时,沈采萱适时的插话道:“咱家之所以不找别的人家,而要找你们这六户人家,是因为咱家听说你们都很仗义,都是极为良善的人家。咱家开门做生意的,最看重信义,当然希望与你们这样的人家合作。 “不过,说到底,这只是咱们一厢情愿罢了。毕竟,事先并没有征询过你们的意愿。倘若你们之中有哪户人家不愿意与咱家合作的,那没关系,直说好了,咱家就与剩下的五户人家签订契约。 “至于保证金,还是十两银子。要是日后咱家违反契约,那就将其一分为五,赔给签过契约的五户人家。” 这又是立字为据,又是提交保证金,这也太正规了吧? 事到如今,在场众人算是吃了定心丸,谁都不会再去质疑沈采萱所说的真实性。 至于签不签约? 这还用问么?签,必须签啊! 一旦签了约,对方按照约定收购,己方可以采集鬼馒头换钱;对方不照约定收购,己方可以拿到一笔不菲的赔偿金。 不管怎么样,己方都稳赚不赔。 既然如此,不签是傻子! 于是乎,大伙儿就急吼吼的要签约。 沈采萱高声喊道:“先别忙,先别忙,等我把该说的都说清楚了,咱们再签订契约也不迟!” 在场众人诧异了,都说得这么清楚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在大伙儿不解的目光之中,沈采萱将篮子里的野草野花和野果一一展示了出来。 原来,沈采萱家可不单是收购薜荔果,还收购其他的,比如说,薄荷、凉粉草、爱玉子、枸杞子、金银花、蒲公英和夏枯草等。 大伙儿越往下看,眼睛越是发亮。 原因无他,这些东西之中,除了枸杞子、金银花和爱玉子不怎么常见,数量比较稀少,其他的在附近的河畔、田间或山上就可以轻易采摘到,几乎没有什么难度。 更重要的是,这些东西生长于野地里,乃是无主之物,可以随便摘,摘了拿去换钱,相当于是无本买卖。 忽而,一位面带愁苦之色的老大娘拼命凑到沈世华跟前,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个,甜菜子的话,咱这一带没有多少,我娘家那儿的山上却有很多。倘若我捎信给娘家人,让他们采了送过来,你家收么?” 沈世华心肠软,看到老大娘瘦骨伶仃,身上的衣裳补丁叠补丁,破旧得不得了,便心生同情,忍不住想要答应下来。 然而……他说了不算啊! 沈世华看向沈采萱,等候领导指示。 见到沈采萱点了点头,沈世华这才答道:“您老放心,收的收的。” 这就完了?你这说的也太简略了吧? 沈采萱微一沉吟,看向老大娘,笑道:“这一带的甜菜子与您娘家那一带的甜菜子,应该长得差不多。只要您不说,咱家根本看不出来,就当成本地的甜菜子收下了呗,如何会拒收呢?没想到您很耿直的问了出来,您这人呀,真是太实诚了!” “这就是我先前提起过的隔壁大娘——宋大娘。”赵燕婉夸奖道,“宋大娘不仅为人特别实诚,还非常的乐于助人,经常给左邻右舍搭把手,是很好很好的人呢。” 宋大娘被夸得都不好意思了,蜡黄的脸上泛出一丝红晕:“邻里之间,相互照应是应该的。至于实诚,谈不上吧?我就是觉得,咱们两家之间签订的契约,要是让我娘家人掺和进来,好像不大合适。 “可是我娘家实在是太穷了,好不容易有个用甜菜子换钱的机会,我就想替娘家人争取一下。这才厚着脸皮,有此一问。” “原来如此。”沈采萱理解的点了点头,温言道,“没关系的,只要是在范围之内,不管是你家送来的是自家亲手摘的,还是别家代为摘的,咱家都收的。” 好些人都在留心听沈采萱与宋大娘之间的对话,听到这儿,有人忍不住插口道:“小姑娘,什么叫做‘范围之内’呀?” “所谓的‘范围之内’,就是契约上所规定的条款以内。”沈采萱细细解释道,“就以甜菜子为例好了。按规定,每户人家每天最多只能送五斤新鲜的甜菜子过来换钱。 “某一天,你家送整好五斤过来可以,你家送三斤过来也可以,你家一斤不送也可以。但是,你家要是送了六斤过来,那抱歉了,其中五斤咱家照价收购,多出来的那一斤,还请你家原样拿回去。 “换做晒干的甜菜子,就没有这样的限制了。某一天,你家送十斤过来,咱家收;你家送一百斤过来,咱家收;哪怕你家特别特别有能耐,能够送一千斤过来,咱家照收不误。” 原来如此。 听了这话,不少人都盘算了起来。 要知道,不光是宋大娘的娘家那一带盛产甜菜子,他们的亲戚家附近也盛产甜菜子。 反正采摘甜菜子除了花费些工夫,并不花费别的,不妨给亲戚家捎个信,让他家将采回来的甜菜子晒干了,运过来换钱。 唉,自家穷,亲戚家也穷,都过着苦哈哈的日子。 要是此事能成,亲戚家就能多个进项,多多少少能够改善一下生活。 眼见在场众人或是交头接耳,或是低头思索,沈采萱沉吟片刻,补充道:“送过来的甜菜子,倘若是新鲜的,就必须要足够新鲜,决不能为了图省事,在家放几天,再一道送过来;倘若是晒干的,就必须要晒得够干,决不能为了骗重量,随便晒晒,半干不干的,就拿过来。甜菜子如此,其他的野草野花和野果,也是如此。 “丑话说在前头,要是谁家拿些品质低劣的玩意儿过来糊弄咱家,咱家二话不说,立即与这户人家解除契约。” 听了这话,在场众人纷纷表示:“理应如此。” 第145章 漫天要价 既然该说的都说清楚了,沈采萱便请王里正依照方才所说,拟定契约。 沈采萱家要与六户人家分别签约,契约一式三份——签约双方与中人各执一份,总共一十八份。 “这也太费事儿了吧?”王里正听说把契约写上十八份,面有苦色,“要不然一式两份吧?中人那一份,我就不要了。” 这就叫费事儿啦? 沈采萱心说:“倘若真的要较真儿的话,还得另请一位中人。因为你家也是六户人家之一,与你家签约之时,你作为签约的一方,按理来说,是不能够兼任中人的。考虑到另请中人比较麻烦,就没有请。都已经简化流程了,你还觉得费事儿?” 不过,这种收购契约,对于沈采萱来说,其实无关紧要。 沈采萱之所以主动提出签订,不过是为了取信于人罢了。 故而,正不正规的,沈采萱并不在意。 “那行吧,就一式两份吧。”沈采萱想了想,说道,“王里正,您写一份就行,另一份由我来抄。” 王里正诧异道:“哟,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还会写字呢?” 沈采萱腼腆的笑了笑:“虽然稍微会写几个字,但写的不好。待会您老见了,可别笑话我。” 其实,沈采萱谦虚了。 事实上,前世里,沈采萱练过多年书法。 沈采萱的书法水平,不见得有多么高超,但绝对在平均线以上。 哪怕是在古代,也比读过几年书的寻常人强多了。 光是书写契约,就花费了大半个时辰。 确认无误后,沈世华作为工具人,再次出场,分别与六户人家在契约上面签字画押。 签约完毕之后,大伙儿一哄而散,都忙着去采集沈采萱家需要的野草野花和野果了。 王里正夫妇也想跑路,却被沈采萱留了下来。 原来,沈采萱琢磨着,在这儿收购了一大堆东西,势必要运回城里。 这可不是一个轻松的活计,只能由正当壮年的男人来负责。 别看自家人虽不少,可大多都是老弱妇孺,真正符合条件的,就只有沈世华、张有粮和何志祥。 张有粮得要说书兼学艺,铁定没有时间。 沈世华和何志祥早就被安排的明明白白——茶楼开张之后,沈世华负责迎宾,何志祥负责跑堂——同样没有时间。 自家人没有时间,那就只好雇外面的人了。 沈采萱思来想去,决定从王里正家雇人。 这或许不是最好的选择,却是唯一的选择——一时之间,初来乍到的沈采萱也找不到更加合适的人选了。 “每天把收回来的东西归置到一起,然后送到城东,就可以领到三钱银子?”王里正又惊又喜,脱口而出,“三钱银子,这也太多……” 刚吐出一个“多”字,王里正就感觉到左脚被人狠狠踩了一下,立即反应了过来,老实闭上了嘴巴。 沈采萱笑笑:“三钱银子,其实不算多。因为拿了这钱,不光要给咱家送货,还要负责验货、收货。尤其是验货,这可不是一个轻省的活计。” 不就是瞪大眼睛,验看那些个野草野花和野果的品质么? 这不就跟买菜一样么? 很轻松啊! 这三钱银子,简直太好赚了! 要知道,这年头,壮劳力在外面拼死拼活干上一天,也不过进账三四十文钱而已。 三钱银子,相当于三百文。 拿着十倍的钱,干着很轻松的活计,这是妥妥的美差啊! “这活计你就放心大胆的交给咱家吧!”里正夫人王许氏拍着胸脯保证,“沈姑娘,你放心,有咱家把关,绝不可能让别人以次充好的,收上来的东西保准都是品质上乘的。” 沈采萱道:“那就拜托你们了。” 说罢,双方又就此签订了一份契约。 午饭过后,沈采萱等人就陆陆续续收到了不少野草野花和野果——主要是霹雳果,因为这玩意儿最好采摘,又占分量。 沈采萱还有其他事要忙,眼见收上来的薜荔果差不多够明天用了,便将收货事宜移交给王里正,带着薜荔果等离开了棚户区,同行的有沈世华、沈采薇和沈正榕。 至于赵燕婉和赵燕回,并未随行。 原来,城东距离这儿有相当长一段距离,中间还要经过一条凹凸不平的小路,而赵燕回腿伤未愈,乘坐骡车回去的话,极有可能会加重他的伤势。 沈采萱考虑过后,通过王里正,雇了两个孔武有力又诚实可靠的年轻人过来,让他们用担架将赵燕回抬去城东,赵燕婉跟在一旁,给他们指路。 离开棚户区之后,沈采萱一行四人并没有直接返回家中,而是中途去了一趟城南的集市。 沈采萱让沈正榕留在集市外面看车,她则领着沈世华和沈采薇直奔那个昨日卖她番茄的摊子。 在那儿,沈采萱并没能如愿看到辣椒。 原来,这儿的人不知道辣椒的用途,误以为辣椒是一种只能用于观赏的有毒植物,便不怎么乐意购买它。 给这个摊子供货的花农一连好几个月都没能卖出一棵辣椒,从前些日子开始,索性就不种辣椒了。 因此,这个摊子的摊主没能进到货。 不过还好,辣椒植株花农那儿没有,辣椒种子花农那儿还有一些,那摊主便帮沈采萱收购了回来。 不仅如此,那摊主还帮沈采萱打听到了番薯的相关信息。 “你想让我帮你弄些番薯回来?这个嘛,不是不行,只是……”那摊主摆出一副为难得不得了的样子,“刚刚我也说了,番薯只在南疆那一带才有,一直没有传过来。要想弄到番薯,就必须托人从南疆捎回来。南疆据此何止千里,无缘无故的,人家怎么肯帮忙捎回番薯?肯定得给人家一笔跑腿费,人家才肯干哪。” 瞧你这嘴脸! 沈采萱暗暗翻了个白眼,脸上却依旧笑吟吟的:“老板,那你倒是说说看,这跑腿费给多少合适呢?” 那摊主眼珠一转,试探道:“这个嘛,怎么着也得十几二十两银子……” “十几二十两银子?!”沈采薇直接打断了那摊主的话,“你怎么不去抢?!” 这话说的,很有些难听。 不过,那摊主丝毫没有动气,脸上依旧挂着营业性笑容:“说实话,十几二十两银子确实是有点多。不过,毕竟是从南疆捎东西呢,这千里迢迢的,多不容易啊,不给足银子,人家肯定不乐意啊!” 第146章 买一送一 “老板,你说的确实在理。”沈采萱笑吟吟的点了点头,坐地还钱,“三两银子。” “十两银子。” “三两银子。” “八两银子,可不能再少了。” “四两银子,可不能再多了。” “四两银子……”那摊主一咬牙一跺脚,好像吃了天大的亏一样,痛心疾首道,“行吧行吧,四两银子就四两银子,就当是赔本赚吆喝吧,成交!” 随后,沈采萱付了一两银子作为定金。 那摊主则交给沈采萱一张字据,上面不仅写明了定金和尾款各为多少,还注明会在半年之内交货,货物是五个品相完好的番薯。 离开这个卖花草的摊子,沈采萱本想领着沈世华和沈采薇打道回府,却被沈世华拦住了。 原来,这几天,苏氏一直念叨着府城的猪肉好贵,念叨得沈世华的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就在刚刚,沈世华看到有人拎着一小块猪肉从他跟前走过,料想这集市里应当设有卖猪肉的摊子,便想过去打听一下价钱,倘若便宜的话,往后可以来这儿卖猪肉,就省得苏氏老是唠叨了。 “猪肉?”沈采萱一拍脑门,“对呀,前些日子我还想着要买猪肉回去做卤肉卖呢,结果忙着忙着,就给忙忘了,多亏你这么一提醒,我才想了起来。走走走,咱这就过去买肉。” 沈世华闻言,嘴角一抽:“那个,咱家不是开茶楼的么?茶楼卖卤肉……这,这不大合适吧?” 沈采薇也道:“食肆、酒楼什么的才卖卤肉,咱家一茶楼,卖哪门子的卤肉呀?” 面对质疑,沈采萱理直气壮道:“谁规定茶楼就不能卖卤肉的?夹一块卤肉,品一口茶,多惬意!” 沈世华小声嘀咕道:“不应该是夹一块卤肉,品一口酒么?卤肉就茶,这有什么好吃的?” 沈采萱耳朵尖,将沈世华的嘀咕听了个一清二楚,没好气的说道:“我也想让客人卤肉就酒啊!可问题是,咱家没资格卖酒,只能卖茶啊!” 原来,酿酒的原料主要是粮食,而粮食,无疑关系到国计民生。 正因如此,对于酒,燕国官府管理得相当严格。 整个青州,有资格酿酒的作坊屈指可数,除了官办酒坊之外,就只有寥寥几家私人酒坊。 这是生产环节,到了销售环节,同样严格把控。 不是所有商家都有资格卖酒的,只有少数取得许可的商家,才能够对外出售酒水。 沈采萱家小门小户,没什么背景,又是初来乍到,自然没有这个资格。 沈采薇斜睨沈采萱一眼,说道:“既然没资格卖酒,那还卖什么卤肉?得了吧!” 沈采萱不愿放弃,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的看着沈采薇。 哼,看谁拗得过谁? 沈采薇哪里拗得过沈采萱?很快就败下阵来:“行行行,那就卖吧!” 说罢,沈采薇与沈世华对视一眼,父女二人心中均想:“就算卖不掉,也没什么,可以留着自家慢慢吃嘛。” 说话间,父女仨就走到了销售猪肉的区域。 这一区域,卖猪肉的摊子倒是不少,足足有五六家,不过可供沈采萱等人挑选的余地并不大。 要知道,此时已经将近申时,各个摊子上的好肉基本上都卖出去了,就剩下了一些边角料。 边角料做出来的卤肉,自个儿吃倒还罢了,拿去卖给客人…… 呃,这不是砸招牌么? 沈世华打听了一下猪肉的价格,确实比自家附近卖的要便宜些。 不过他看来看去都没看到一块满意的,便打消了顺便买一块回家的念头。 自己尚且不满意,小女儿的眼光可比自己高多了,想来她就更加不满意了。 沈世华料想沈采萱绝不会买,便催促她赶紧走人。 来都来了,总得要有些收获吧?空手而归多没意思。 沈采萱瞄了一圈,抬脚来到了第三个摊子前,指了指搁在肉案一角的猪脚,问道:“这猪脚怎么卖的?” 该摊位的主人是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长得五大三粗、膀大腰圆的,一看就像是个杀猪的。 就快到收摊的时候了,很难再有什么生意了,难得又有客人上门,那汉子顿时欣喜不已,殷勤的招呼起来:“原本卖三文钱一对,现在你只要给十文钱,我就把摊子上的这四对都卖给你。” 不知是否是商量好的,这几个肉摊上猪肉的价格都差不多——五花肉四十文钱一斤,前腿后腿肉三十五文钱一斤。 这价钱,相当于寻常壮劳力一天的工钱,可不便宜啊! 再看猪脚的价钱,四对猪脚怎着也有五六斤吧?只要十文钱,折算下来,一斤猪脚的价钱不到两文钱。 这价钱,相比起猪肉的价钱,简直不要太便宜啊! “便宜是便宜,但猪脚上几乎没什么肉,都是皮,吃起来没什么意思。”沈采薇见沈采萱有些意动,劝道,“而且猪脚上的毛可不好拔,要是处理不当,保不齐会吃一嘴毛。所以说,还是别买了罢。” 正是因为都是皮,啃起来才有意思呢。 在沈采萱看来,猪脚不失为一种美味。 不过,猪脚上的猪毛确实比较难搞,处理起来费时又费力。 而明儿个自家茶楼就要开业了,今儿个有得忙呢,恐怕没工夫收拾这玩意儿。 思及至此,沈采萱便打消了购买猪脚的念头。 眼见送上门的客人要走,那汉子急了,忙道:“这样吧,你们要是买下这四对猪脚,我就把摊子上的猪下水都送给你们!” 一听这话,本不想买的沈采薇迟疑了,心中盘算了起来。 所谓猪下水,就是猪的内脏,包括猪心、猪肝、猪脾、猪肺、猪腰、猪肚以及猪肠等。 这玩意儿,寻常人家都不怎么乐意吃,只有贫苦人家才会偶尔吃点解馋。 沈家并不贫苦,还没有沦落到靠吃猪下水解馋的地步。 但,沈采薇所在的二房处于沈家最底层,跟贫民没多大区别。 每年年底,沈家都会杀猪。 沈家其他人大块大块吃肉,沈采薇等人只能吃几口肉意思意思。 为了给儿女解馋,苏氏就将家里其他人嫌弃不已的猪下水要过来,烹制给儿女吃。 因为吃过,觉得某些猪下水的味道马马虎虎还过得去,所以沈采薇对猪下水并不是太反感。 听说花十文钱,不但可以买回四对猪脚,还可以得到一大堆附赠的猪下水,沈采薇立刻心动了。 沉吟片刻,沈采薇扫视一圈,问道:“老板,你这摊子上的猪下水都在哪儿呢?我怎么没瞧见?” 那汉子就指向肉案旁边的大木盆:“瞧,都在这里面呢!” 沈采萱顺着那汉子手指的方向一瞧…… 哎呀妈呀,一大盆乱七八糟的玩意儿,瞧着真辣眼睛! 沈采薇倒没嫌弃,当即在木盆前蹲下,仔细研究了起来。 在盆里,沈采薇看到了两个猪肚,结合这摊子上有四对猪脚,她猜测这个摊子的摊主今天杀了两头猪来卖。 两头猪就有两副猪下水。 两副,那敢情好啊! 可问题是…… 沈采薇拧眉:“老板,你这摊子上的猪心和猪肝都去哪儿了?” 沈采薇吃过猪下水,所以她很清楚,大部分猪下水都有一股子腥臭味,令人难以下咽,唯有猪心和猪肝,吃起来倒还不错。 正因如此,与其说她是冲着猪下水来的,还不如说她是冲着猪心和猪肝来的。 简而言之,倘若买下一副猪下水,别的沈采薇可以不要,猪心和猪肝那是一定要的。 现如今,偏偏就缺了猪心和猪肝,沈采薇很是接受不了。 第147章 百年老卤 “猪心和猪肝虽然是猪下水,却没有太大的腥臭味,凑合凑合能当肉吃,却比正儿八经的猪肉便宜很多。有不少精打细算的人看中了猪心和猪肝的实惠,时常买回去做菜,勉勉强强也算是给饭桌添了一道荤菜。我这个摊子上的猪心和猪肝向来很好卖,今儿个更是一大清早就卖掉了。”那汉子看出沈采薇很不满意,忙道,“可不光是我这个摊子,其他摊子上也是一样,猪下水之中,其他部位基本上都还剩着,唯有猪心和猪肝,早早就被人买走了。” 听了这话,沈采萱心念一动,当即转头看向其他摊位。 果然,其他摊位的肉案旁也摆放着类似的木盆,里面同样装着猪下水。 看起来,猪下水的销路不咋地啊,怪不得买十文钱猪脚就送一大堆猪下水呢。 就在此时,沈采薇说道:“都没有猪心和猪肝,那这盆猪下水咱要了做什么?算了算了,这猪脚咱不买了。” 说罢,沈采薇拉着沈世华和沈采萱,就要离开。 “小姑娘,你等等,别忙着走啊!”那汉子叫住沈采薇,“你要是不满意猪下水,我可以送你别的。你看这棒子骨怎么样?我可以送你们两根。” 说着,那摊主指了指堆在肉案边缘的棒子骨。 尽管棒子骨上的肉早就被剔得干干净净,但拿来熬汤还是相当不错的。 沈采薇略一沉吟,说道:“总共也没几根,索性全给咱得了!” 这分明是要买下猪脚的意思啊! 沈采萱瞥了沈采薇一眼,轻声道:“咦,你不是嫌弃猪脚吃起来没劲儿,又很难弄,劝我不要买的么?” 沈采薇小声回答:“这不是便宜么?而且还送这么多棒子骨呢,可划算了,不买多可惜!” 沈采萱感觉,沈采薇这是中了商家买一送一的套路。 不过,沈采萱并没有多说什么,继续将目光投向肉摊。 只见那摊主先是劈开了棒子骨,紧接着,拿出两张荷叶来,一张将棒子骨包起,另一张将猪脚包起,皆用细麻绳捆好,一并递给沈世华。 “东西都买好了,你怎么还不走?”眼见沈采萱还杵在肉摊前不走,沈采薇轻轻推了她一下。 沈采萱问道:“二姐,要不咱把猪下水也买下?” 沈采薇反对道:“没有猪心和猪肝的猪下水买了做什么?这不是浪费银钱么?” “我知道,你嫌弃剩下的猪下水腥臭。”说到这儿,沈采萱压低声音,“我有办法去掉那些腥臭味儿。” 沈采薇心念一动,但她沉吟片刻,最终还是摇了摇头:“就算去掉腥臭又怎样?不还是猪下水么?又不可能变成猪肉咯!猪下水有什么好吃的?咱还是别买了啊。” 沈采萱道:“我跟你说,倘若猪下水处理得当,比猪肉还好吃呢!” 比猪肉还好吃,这怎么可能? 沈采薇不信,不过她并没有直说自己不信,而是从另一个角度劝说沈采萱:“且不说猪下水处理之后,味道如何,处理猪下水肯定要花费不少工夫。明儿个咱家茶楼就要开张了,家里忙的不得了,哪有工夫处理猪下水?” 其实,不用沈采薇提醒,沈采萱也知道这当口不适宜买猪下水这种超难处理的玩意儿回去。 可她这不是看猪下水便宜么? 买猪脚就送一大盆猪下水,妈耶,猪下水相当于是白送的。 花钱买的话,估计最多花个两三文钱,就能够买到手了。 再联想到以猪下水为原料的各种美食,沈采萱就忍不住要买下物廉价美的猪下水。 买还是不买? 沈采萱心中一番“天人交战”,最终决定暂时不买猪下水。 不过,沈采萱并没有就此打道回府,而是跑去其他的肉摊上转了一圈,将这个集市上所有的猪脚都包圆了。 结果就是,沈采萱一共买回了二十多只猪脚。 相比起猪下水,猪脚要好处理一些。 但那只是相对而言,要将猪脚上的毛拔得干干净净,绝非易事。 当天晚上,众人齐聚在亮堂堂的茶楼大堂里,听赵德全、张有粮和何志斌轮番上台试讲《白蛇传》。 不要以为观众很好当,只要坐那儿行,啥都不用干,其实不然。 要知道,台下的观众不仅要给台上的说书先生提意见,还要负责给手里的猪脚拔毛。 是的,除了何周氏之外,每位观众都分到了两只猪脚,在听说书的同时,一只手拿猪脚,一只手持镊子,都在努力拔毛。 虽说苦逼是苦逼了些,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 众人今晚的付出,第二天就得到了回报。 翌日一大清早,织锦街上就隐隐约约漂浮着一股勾人的卤香。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卤香越来越浓郁,在整条街上弥漫开来。 到了后来,不仅仅是织锦街了,那卤香甚至流窜到了附近的居民区。 啧,真香。 织锦街这一带的人们心中都很困惑,这是哪家酒楼推出新菜了么? 不多时,织锦街的最北头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街尾新开了一家酒楼啊! 就冲着香味,不少有钱又有闲的主儿便决定给这家新开的酒楼捧捧场,纷纷往街尾走去。 到了地方一看…… 陶然居? 这名字起的,怎么不像是酒楼,倒有点像是茶楼呢? 再走进去一看,得,这分明就是一家茶楼嘛! 不、不是,茶楼怎么卖起卤味来了? 这套路不对啊! 不少人疑心自己找错地方了,传出卤香的并非这家茶楼,而是附近其他商铺。 何志祥、沈采薇和沈正榕被沈采萱派来跑堂,这会儿他们仨都在大堂里候着。 眼见好几位客人站在大堂里,脸上都是一副困惑不已的样子,沈采薇忙迎了上去:“咱家的猪脚面由百年老卤秘制而成,各位客官要不要来一碗?” 这么说来,自己并没有找错地方,散发出勾人卤香就是你家茶楼是吧? 可是百年老卤…… 真的假的?! 一位客人忍不住问道:“小姑娘,你家的卤水当真上了百年?” 沈采薇心说:“当然是假的。自家那锅卤水是四娘昨晚刚调配出来的,别说百年了,一天都没有。” 但是,这种大实话肯定是不能够说的。 第148章 西湖美景 “自然是真的。咱家的卤水,那可是咱们费了大周折,花了大力气,欠下了好大的人情,好不容易才从南方的某家百年老字号那儿弄来的,确实有百年历史。”沈采薇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不信的话,您闻闻这味儿,是不是很醇正?这要是没有历经百年,怎么可能散发出如此醇正的香气?” 那客人一闻,醇不醇正的不知道,但是真的好香啊! 尽管出来的时候吃过早饭了,尽管大热天的并不是很想吃汤面,尽管猪脚是穷人才吃的贱物,自己这个有钱人看不上,尽管…… 但,来都来了,还是吃一碗再走吧。 “那啥猪脚面是吧?给我来一碗!” 有了这位客人带头,其他客人也纷纷表示要来一碗猪脚面。 不多时,一碗又一碗猪脚面被端了上来。 只见金红色的汤汁里浸着几块晶莹肥嫩的猪脚,上面撒着切碎的翠绿色蒜叶,看上去赏心悦目,令人食指大动。 再一品尝…… 哇,好吃,太他娘的好吃了! 但凡吃了一碗的,必定要点第二碗,有些客人甚至要点第三碗。 一位客人连吃三碗,抚着肚子朝一旁的沈采薇招了招手:“小姑娘,你家这面是挺好吃的,但是为什么要卤猪脚呢?百年老卤诶,卤猪肉不好么,居然用来卤猪脚这种贱玩意儿,这不是糟蹋好东西么?” 沈采薇心说:“卤猪脚怎么了?好歹两文钱一斤呢!四娘说了,等忙完这几天,她要买猪下水回来卤呢!猪下水,那才是真正的贱玩意儿!” 沈采薇心里直吐槽,脸上依旧挂着和煦的笑容,张口就来:“这道猪脚面的方子与咱家这百年老卤一样,都来源于南方,据说传承了百年。咱家铺子开张第一天,不敢随意更改方子,就中规中矩的按照方子上所写的,用猪脚做原料。” 那客人点点头:“原来如此。南边那儿跟咱这儿不同,听说那儿有的地方还没开化,还在茹毛饮血呢,吃猪脚什么的,再正常不过了。咱这儿可不一样,不习惯吃猪脚的,所以说,你家这方子还是赶紧改改,改成卤猪肉吧!” 话音刚落,邻桌的好几位客人便随声附和道:“就是,除了苦哈哈的穷人,咱这儿谁吃猪脚啊?都是吃猪肉的好吧!” 这话说的,好像他们正在大快朵颐的不是猪脚似的。 沈采薇从善如流:“各位客官说的是,咱家马上就改进,争取明天就推出卤肉面。” 那客人满意的点了点头:“嗯,那我明天还来。” 说罢,那客人就取出了荷包,看来是打算结账。 啥啥啥?客官您这就要跑路了么? 咱家是茶楼啊,您还没喝茶,怎么能跑呢? 沈采薇连忙笑道:“客官,猪脚面虽然好吃,却有点腻,您要不要来一碗茶解解腻?咱家铺子既有寻常的绿茶,又有秘制的凉茶,除此之外,还有桂花酸梅汤、绿豆百合汤、银耳莲子羹和薄荷冬瓜饮,都是清凉润燥、消暑解渴的上佳茶饮。对了,咱家的茶饮不仅有刚沏出来的热茶和井水湃过的凉茶,还有冰镇过的冰茶。” 那客人一怔,好奇道:“咦,你家一面馆,怎么有这么多种茶?就跟人家茶楼似的。” 话音刚落,那客人总算是反应了过来:“哦,对了,你家不是面馆,就是茶楼呢!” 沈采薇嘴角一抽,机械的重复道:“是的,咱家是茶楼呢。” 那客人摇了摇头:“既然你家有百年老卤,就该专心做卤味生意,怎么就想不开,开个茶楼呢?茶楼卖卤味,这多不伦不类啊!” 沈采薇感觉自己快要顶不住了,好在这个时候,沈采萱溜溜达达的跑了过来,接过话茬:“那是因为呀,咱家不仅有百年老卤,在茶饮和茶食方面,更是有很多独到之处呢。” “哦,独到之处?”那客人就喜欢新鲜玩意儿,一听这话,立刻来了兴趣,“你给讲讲呗。” 沈采萱道:“比如说凉茶,咱家的凉茶遵循秘方熬制而成,无论是口感,还是功效,都属上乘,远胜寻常的凉茶。 “再比如说凉粉,咱家的凉粉由特殊食材精制而成,洁白如玉,清甜软滑。这个我敢打包票,今日之前,您肯定没有吃过。” 凉茶并非什么稀罕玩意儿,基本上每家茶楼都有得卖,不足为奇,任沈采萱吹的天花乱坠,那客人也不为所动。 倒是凉粉,这还是那客人头一次听说。 这不由得勾起了那客人的好奇心。 反正不差钱,那客人当即点了一碗尝鲜。 不一会儿,凉粉便被端了上来。 只见青花瓷碗之中,一个个指甲盖般大小的小方块晶莹如玉,上面浇着琥铂色的玫瑰蜜水,还放入了两片青翠欲滴的新鲜薄荷叶作为点缀,看上去格外雅致。 首先这卖相就很好,再一品尝…… 真香。 干掉三碗猪脚面和两碗凉粉之后,那客人再也干不动了,抚着肚子站起身来,就要离开了。 用卤香吸引客人过来,先推销一波猪脚面,再推销一波凉粉,哄着客人打开荷包——你以为这样的套路已经很深了? 并不是! 因为真正的套路,真正的大戏,还在后头呢! 就在这时,茶楼正中央传来一阵别具一格的乐声。 紧接着,只听得一道颇为沧桑的男声响起—— 啊……啊…… 啊……啊…… 西湖美景三月天哪 春雨如酒柳如烟哪 唱到这儿,一道极为甜美的女声接上—— 有缘千里来相会 紧接着,之前那道男声续上—— 无缘对面手难牵 …… 诶,这曲子…… 有点意思。 在座的客人绝大多数都是被卤香勾过来的,原本打算吃完了猪脚面,就抹抹嘴走人的。 可听了这首曲子,都觉得颇有意思,纷纷改变主意,想要听几首小曲再走。 众人看到茶楼正中央的祖孙二人,就想当然的认为,这是茶楼请来卖唱的,至少得唱个十首八首的吧。 然而,事情的发展脱离了他们预想的轨道。 第149章 开门红 唱完了这一曲,那孙女向在场客人万福为礼,便干脆利落的走下台去。 只见留在台上的那祖父将手里的二胡搁在一旁,站起身来,理了理身上的长袍,径直走向了身后的木制高脚长案,面向客人,拱手道:“咱们陶然居新店开张,多谢各位客官捧场。今儿个,小老儿要给各位客官讲的是《白蛇传》。方才那首曲子名为《西湖美景》,就是根据《白蛇传》的故事谱写而来的。 “闲言少叙,言归正传。话说前朝杭州府钱塘县有一户许姓人家,乃是个中医世家,他家有位公子,单名一个仙字,表字汉文……” 搞了半天,原来不是唱曲儿,是说书啊! 说书能有什么意思?切,没劲儿。 在座的客人几乎都是富贵闲人,大多都对说书这种老套的消遣方式不感兴趣。 要不是刚刚那首曲子勾起了他们的好奇心,他们才不会耐着性子坐这儿听说书呢。 可听着听着,众人就发现这个《白蛇传》与外面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别具一格,自有引人入胜之处。 陶然居的说书暂定一天三场,上午一场,下午两场,三场内容一样,时长也一样,均为一个时辰。 一个时辰之后,台上的说书先生赵德全说到了许仙的姐夫发现妻弟拿回的银子乃是失窃的库银,心中天人交战一番后,大义灭亲,将许仙押送到了官府,便不再往下说。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此言一出,乖乖不得了,立刻捅了马蜂窝—— “咦,好端端的,怎么继续不往下说了?这不是吊人胃口嘛,过分了啊!” “就是就是,正在兴头上呢,突然就不说了,多让人难受啊!” “哎哟,吊人胃口也不是这么吊的!断在这儿,实在是太不厚道了!” “……” 赵德全想要下台,奈何被众多“愤怒”的客人团团围住,根本下不来台。 “不是小老儿不厚道啊,实在是这故事太长,一天一讲,得要讲上一个月,才能全部讲完呢!”赵德全一脸无奈,“要是想再听一遍的,可以下午再来,下午有两场,与这一场的内容一样。要是想听新的内容,那咱们再会。” 啥啥啥?要讲一个月才能讲完?! 这世上竟然有这么长的故事! 众人震惊了。 原来,当下的说书,说的几乎都是短故事,基本上讲一两个时辰就能够讲完了。 偶尔也有长故事,但分三四天讲,也就差不多讲完了。 《白蛇传》的长度,远超众人想象。 一下子全部听完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多听一点嘛。 于是乎,众人就闹着让赵德全再讲一场。 眼见群情激奋,赵德全无奈看向沈采萱,沈采萱沉吟片刻,无奈的点了点头。 就这样,赵德全加了一场,这才好不容易把难缠的客人们哄好了。 上午可以加一场,下午却怎么也不可能加了—— 一个时辰一场,四场下来就是四个时辰,相当于八个小时。 张有粮和何志斌还没出师,暂时还不能够登台献艺,现如今陶然居能够说书的就只有赵德全一个人。 赵德全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虽然看上去颇为硬朗,但到底上了年纪,说八个小时已经是他的极限了,再多说几个小时,身体极有可能会扛不住。 饶是没有加场,沈采萱等人也忙到了很晚,才将手头的事情忙完。 尽管已经很累了,沈采萱一家却没有立刻回房休息,而是一家人整整齐齐的聚在了陶然居的大堂里。 “算出来了!”沈采萱理完账,颇为雀跃的说道,“扣掉各项成本,开业第一天,咱家净赚十两二钱银子!” 话音刚落,在场众人都惊叹出声。 “一天十两二钱银子,十天就是一百零二两,一个月就是三百零六两,一年下来……”说着说着,沈采薇的声音都颤抖了,“三千两,一年下来,咱家能够赚到超过三千两银子!” “三千两……三千两……”苏氏简直不敢相信,“四娘,你、你没算错吧?今儿个咱家真的赚到了十两二钱银子?” 这,这也太吓人了! 沈世华神情恍惚,结结巴巴道:“我、我不是在做梦吧?” 就连素来深信沈采萱的沈正榕,也一脸惊疑不定。 “错不了!”沈采萱当即把账细细算给大伙儿听,“先说猪脚面,三十文一碗,一共卖了八十一碗,加在一起,差不多卖了二两四钱银子。猪脚面的成本很低,连二两四钱银子的零头都不到。换句话说,光是猪脚面这一项,咱家就赚到了二两银子。 “再说凉粉,三十文一碗,一共卖了二百二十四碗,加在一起,差不多卖了六两七钱银子。凉粉的成本也很低,两百多碗凉粉,成本还不到七钱银子。也就是说,在凉粉这一项上,咱家赚到了六两银子。 “除了猪脚面和凉茶之外,咱家还卖出了卤瓜子、卤花生和各种茶饮。虽然获利不及猪脚面和凉茶那么丰厚,但也有不少。 “这些加在一起,可不就有十两二钱银子了么?” 尽管沈采萱把帐掰碎了讲给大伙儿听,可大伙儿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沈采萱道:“虽说咱家茶楼位置偏了一些,可这儿毕竟是在城东,乃是府城最为繁华的地段之一。在这么好的地方,开一家两层的茶楼,只要经营得当,一年下来,赚个三千两,这很正常,你们犯不着大惊小怪的。” 为了确保取得开门红,赢得满堂彩,为后来的生意开个好头,鼓舞大伙儿的士气,沈采萱祭出了三板斧——百年老卤、凉粉和说书。 凉粉和说书倒还罢了,百年老卤,那可是沈采萱发动了“食指大动”这项附属技能,方才好不容易得来的,绝对是世所罕见。 都动用了这么珍贵的法宝了,一天还赚不到十两银子的话,沈采萱真的可以“洗洗睡了”。 尽管沈采萱让大伙儿不要大惊小怪,可大伙儿还是惊到了,深深的震惊到了。 第150章 乱点鸳鸯谱 过了良久良久,大伙儿方才回过神来,随即喜笑颜开。 沈采萱买回了很多猪脚和猪肉,这事儿大伙儿都知道。 直到不久之前,大伙儿都还在为处理猪脚而忙碌着。 可知道归知道,猪脚和猪肉能够给自家生意带来多大的影响,大伙儿并不是很清楚。 直到此时,听了这话,大伙儿这才意识到,有了这些猪脚和猪肉,自家生意就能够更上一层楼。 思及至此,大伙儿振奋不已,个个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干劲十足,所有的疲乏好像一下子全都消失不见了。 沈采薇乐呵了好一会儿,忽然间,她想起了一事,犹犹豫豫的开口道:“那个,四娘,有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二姐,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呗。”沈采萱鼓励道,“都是一家人,用不着有什么顾虑。” 沈采薇就说了:“卤味给咱家茶楼招揽了好多客人,无疑是个好东西。可是,今儿个不止一个客人对我说,咱家开茶楼的,却卖起了卤味,有些不伦不类的。” “哦,不就是说咱家茶楼看着不像是正经的茶楼么?这种话,今儿个我少说听了十几二十遍。”沈采萱不以为意道,“客人要说,那就让客人说呗。没事儿的,不必在意。” 沈采薇拧眉:“可是……” “噫,没什么好可是的。总不能因为客人说,咱家茶楼就不卖卤味了吧?”沈采萱正色道,“咱们开门做生意,客人向咱们提出了意见,咱们确实应该侧耳倾听。但,倾听归倾听,并不意味着要全盘接受,真正正确的做法是有选择性的采纳——好的意见,咱们予以采纳;不好的意见,咱们听过就算,不必在意。 “倘若不管三七二十一,全听客人的,将与茶楼不搭的卤味撤掉,咱们往后还怎么招揽客人?要知道,没有卤味散发出的香气的指引,不是特别熟悉这条街的人,几乎不可能知道街尾有家茶楼,自然而然的,就不会找上门来。客人不上门,咱家茶楼往后还怎么开下去?” 百年老卤可是沈采萱发动了极为难得的辅助技能得来的,相当的来之不易。 这才上架第一天呢,还没有物尽其用,沈采萱是绝不可能同意将它下架的。 沈采薇理解的点点头:“其实,我也知道咱家茶楼离不开卤味,就指望着它拉生意呢。只是,在我耳边念叨卤味不适合茶楼的客人实在是太多了,我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实在是没法儿把这些话当成耳旁风。 “现如今,我把这些话说给你听,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让你试试看,看能不能想出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既能够让客人少说两句,又不妨碍到咱家的生意。” “两全其美的法子……”沈采萱无奈的笑了笑,“要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来,谈何容易?一时之间,我哪里能够想得出来呢?” 沈采薇轻叹一声,说道:“这样啊,那也没有办法了,就只能任由某些客人继续说道了。” 沈采萱宽慰道:“你放心,相信不久之后,就不会有客人说道了。某些客人之所以说道,无非是觉得咱家茶楼不按常理出牌——在青州,其他茶楼就没有卖卤味的,唯有咱家茶楼卖起了卤味——与众不同。 “倘若有一天,咱家茶楼成为了全青州数一数二的茶楼,其他茶楼必然会争先效仿咱家茶楼,多半也会学着咱家茶楼卖卤味。到那时,青州几乎所有的茶楼都卖起了卤味,茶楼卖卤味——这就不足为奇了,谁还会多说什么呢?” “至于说,咱家茶楼能否成为全青州数一数二的茶楼?可以的,我相信,只要咱们齐心协力,不久之后,咱们陶然居就能够成为不输于聚仙阁的顶尖茶楼。” “不输于聚仙阁?”沈采薇很有些怀疑,“聚仙阁,那可是皇商开的茶楼,而且是百年老字号,咱们陶然居真能够成为和它齐名的顶尖茶楼?” 沈采萱语气极为肯定:“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肯花心思下苦功,从一点一滴开始做起,不懈努力,终有一天,可以实现抱负。”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简简单单十个字,却深深触动了沈采薇的心弦。 如今自家大姐身陷皇宫之中,要想从皇宫之中将她捞出来,谈何容易? 对于小门小户的自家来说,恐怕比登天还难。 但,不能因为难,就放弃不是么? 四娘说得对,只要咱们一家人有心,不懈努力,终有一天,一定可以实现抱负,寻回大姐的! 言念及此,沈采薇目光变得坚定起来,郑重点头:“只要咱们好好干,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咱们陶然居会成为闻名青州,乃至于闻名燕国的顶尖茶楼,成为茶楼这一行当中的顶儿尖儿。” 得到了支持,沈采萱倍感欣慰,笑道:“茶楼只是个开始,不仅仅是这个行当,渐渐的,咱家还要涉足其他行当,将咱家的生意做大做强。” 说到这儿,沈采萱顿了顿,又道:“不过,要想将咱家的生意发扬光大,光靠咱家这几个人可不够,还得广泛网罗人才。” 沈采薇立刻说道:“我觉得,赵老爷子和张大哥就是人才。尤其是张大哥,他为人上进又很好学,日后定然能够成为咱家的左膀右臂。” “我也这么觉得。”沈采萱点点头,“人才难得,咱家一定要把类似张大哥这样的人才留住了。” 沈采薇深以为然:“要不是张大哥年纪略大了些,大姐又还没回来,不妨让张大哥入赘咱家。到那时张大哥成了咱家的上门女婿,就不怕留不住他了。” 沈采萱:“……” 好端端的,怎么就扯到沈采芝身上去了?怎么就扯到入赘上面去了? 我说小姐姐,不带你这么乱点鸳鸯谱的。 沈采萱觉得沈采薇是在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苏氏却不这么看,听了这话,她的心思立刻活络了起来。 自家一子三女,就只有一个儿子,儿子今年才十岁,至少还要再过七八年,才能够顶门立户。 七八年的时间,说长不长,但说短也不短,难保其间不会有什么变数。 且,女儿待字闺中时,那还算好,儿子能有个照应;可女儿一旦出嫁,就成了外姓人,成了婆家的人,就算有心照拂娘家弟弟,也得顾忌到婆家人的感受,不能像出嫁前那样随心所欲的照拂了,到那时,儿子怕是连个照应都没有。 为了儿子的将来着想,为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家业着想,不说接连招三个上门女婿,至少得招一个上门女婿才行。 现如今,大女儿归期未定,小女儿岁数太小,唯有二女儿,人在家中,又快到婚配的年纪了,最适合招上门女婿。 于是乎,苏氏将目光投向沈采薇,试探道:“那个,二娘啊,听你这话音,你好像不反对家里招上门女婿对吧?” “不反对啊,为什么要反对呢?”沈采薇并不知道苏氏心中所想,便没有隐瞒,实话实说,“我觉得吧,与其嫁人,看婆家人的脸色过日子,还不如一直待在家里,招个上门女婿,舒心过日子呢。” 苏氏目光微闪,继续试探:“怎么,你觉得招个上门女婿还蛮好的?二娘,难道你不嫌弃当上门女婿的男人没出息?” 要知道,上门女婿又被称为“赘婿”、“倒插门”等。 从这些名称不难看出,世人普遍瞧不起上门女婿,认为他们连自己的姓名都保不住,乃是不肖子孙,不值得被人尊重。 “嫌弃?嗯,这个嘛,要分情况的,不能一概而论。”沈采薇道,“同样是上门女婿,有的人是为了混吃等死,上赶着去倒插门——这种人我当然嫌弃的不得了;有的人走投无路,不得不去倒插门,本人却很上进,想方设法的将日子过好——这种人我非但不会嫌弃,反而很欣赏他。” 话音刚落,苏氏心中大喜,不做多想,脱口而出:“你很欣赏为人上进的上门女婿?好,二娘,这话可是你说的。那等忙完这段日子,咱家稍微得闲了,我就请个媒婆回来,让她帮忙介绍一个上进的年轻人,来给咱家当上门女婿。到那时,你可不要推三阻四的啊!” 苏氏突然就说出这么一番话来,着实令人猝不及防。 刚一开始,沈采薇没有会意,心道:“咱家找上门女婿,这又不是什么坏事儿,我为何要推三阻四的?” 不过很快,沈采薇就醒悟了过来,面红耳赤,跺了跺脚,嗔道:“娘,好端端的,你怎么胡说八道起来了?” 见状,苏氏立刻意识到自己方才所言颇有不妥之处—— 小姑娘家家的,脸皮子薄,无论是外嫁,还是招婿,涉及到婚事,都不希望被人当众提及。 自己就算再心急女儿的终身大事,也不应该当着家里其他人的面说要给她招婿,而应该私底下悄悄问她。 不过,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说都说了,无法收回了,索性把话说清楚了,反正这儿也没有外人在场,不必太过避讳。 第151章 引狼入室 苏氏振振有词道:“怎么是胡说八道呢?二娘,分明是你先说要给家里招个上门女婿的,我不过是顺着你的话说而已。” “娘,你听话怎么就听一半呢?”沈采薇连忙辩解道,“招上门女婿啥的,我说的是给我大姐招,不是给我自个儿招!拜托,你搞搞清楚啊,不要瞎说!” “我晓得你说的是你大姐,可你大姐这不是还没回来么?而且一时半会儿之间,你大姐她……唉,怕是回不来。”说到这儿,苏氏心中一片怅然,随即强扯出一抹笑容来,循循善诱道,“你不是挺支持家里招婿的么?既然如此,也别等你大姐回来了,你自个儿先招个上门女婿吧。毕竟,你岁数也不小了。” 话音刚落,沈采薇就仿佛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咪,“嗷”一嗓子叫了出来:“不要不要不要!什么上门女婿,我才不要!而且,我才十二岁呢,岁数怎么就不小了?分明就小的很!” 苏氏皱眉道:“十二岁还小?按照望山村一带的习俗,这年纪早该定亲了。” 苏氏所言,绝非信口开河,而是事实如此。 要知道,望山村那一带崇尚早婚,姑娘家到了十二岁,除非特殊情况,理当定下亲事。 沈采薇之所以迟迟未能定下亲事,完全是因为严氏等人从中作梗。 现如今,一家人好不容易脱离了严氏等人的魔爪,眼看着到了正处于适婚年龄的沈采薇一天比一天大,苏氏自然迫不及待的要给她张罗亲事。 沈采薇一门心思赚钱,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成亲,骤然听闻要给她招婿,下意识的排斥,梗着脖子道:“定什么亲?我才不要!” 眼见沈采薇强烈反对,苏氏沉吟片刻,放缓语气:“二娘,倘若你不愿意留在家里招婿,那也行,爹娘尽快给你找一户好人家,再张罗一份丰厚的嫁妆,让你开开心心的嫁出去。” 说着,苏氏看向沈世华,给他使了个眼色:“孩子他爹,你说是吧?” 沈世华与苏氏成婚多年,心意相通,他瞬间就明白了苏氏的意思—— 无论是招婿,还是外嫁,反正沈采薇的亲事必须马上摆上日程。 想留在家里当老姑娘?想都别想! 沈世华也不想让女儿沦为老姑娘,有心要给女儿张罗一门好亲事,可他看到沈采薇一脸不悦,不敢深劝,只是随声附和:“二娘,你娘说得在理,你的岁数确实不小了,也是时候……” “爹!”不等沈世华把话说完,沈采薇就厉声打断了他。 一旁围观的沈采萱眼见沈采薇面红脖子粗的,知道她不是假装害羞,而是真生气了,立刻站出来给她解围:“望山村是望山村,府城是府城,既然搬来了府城,咱们就应该入乡随俗。府城可不时兴早婚,十二岁算什么,就是十五岁、十六岁,没定亲的姑娘也大有人在。既然如此,爹娘你们就别忙着给二姐张罗亲事了,再等两年也不迟嘛。” “府城不时兴早婚?”苏氏狐疑道,“四娘,真的是这样么?我怎么没听人说过呀?” “自然是真的,我骗你做什么?”多说多错,为了避免穿帮,沈采萱赶紧转移话题,“这些生活琐事,往后再议也不迟,当务之急是想办法将咱家的生意发扬光大。” 说到这儿,沈采萱皱起眉头,看向沈采薇,一本正经的问道:“二姐,刚刚我讲到那儿了?” 沈采薇会意,立刻接茬道:“刚刚你说,要想将咱家的生意发扬光大,光靠咱家这几个人可不够,得要广泛网罗人才……” 不等沈采薇把话说完,苏氏就插口道:“对对对,网罗人才,这话没错。而且,不光要网罗人才,还要留住人才。刚刚二娘说了,小张是人才,要想留住他,不妨招他当上门女婿……” 很显然,苏氏不愿错失良机,又不失时机的将话题绕到了招婿上去。 “娘!”沈采薇和沈采萱双双开口打断苏氏。 “娘,刚刚二姐那么说,只不过是随口举了个例子而已。其实,要想留住人才,方法有很多,并不一定非要招婿。招婿,只是方法之一,而且是不大常用的那种,有利有弊,必须慎重使用。” 说到这儿,沈采萱顿了顿,神色凝重:“娘,沈正樟的例子你忘了么?要不是咱们设计戳破了沈正樟和杨丹凤的奸情,让世人认清了沈正樟的真面目,林记商行的东家就要招他当上门女婿了。将这么一个女婿招上门,无异于是引狼入室。 “林记商行的东家从商多年,眼光堪称毒辣,饶是如此,还看错了人,差点儿引狼入室。咱们的眼力见儿还不如林记商行的东家呢,难保不会看走眼。这要是引狼入室,可咋整? “依我看,招上门女婿,这事儿不是不行,但不能急于一时。稳妥起见,咱们还是一边做生意,一边悄悄打听着。等打听到了合适的人选,而且证实那人确实妥当,到那时再动招婿的念头也不迟。” 这话一出,苏氏那颗热切的心立时冷却了下来。 对于自家来说,招个上门女婿,这本身是好事,可要是看走了眼,招了个心怀叵测的白眼狼,那好事可就变成坏事了——不但可能害了女儿一生,还有可能让自家遭受灭顶之灾——那后果,她可承担不起。 眼见苏氏皱眉不说话,沈采薇暗暗松了一口气,为了以防万一,她赶紧将话题扯远:“四娘,方才你说,要想留住人才,有很多方法,招婿只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方法,你给讲讲呗。” 对于沈采薇的意图,沈采萱心知肚明,当即很配合的扯起淡来:“留住人才,换句话说,就是不让人才离开咱家。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人才不愿意继续留在咱家,执意要离开咱家呢?在我看来,原因千千万,但归根结底就只有两个——报酬和感情。具体而言,钱没给到位,或是心受委屈了。” 钱没给到位……心受委屈了…… 沈采薇等人一琢磨,诶,这话说的,虽然浅显,却很有道理呢。 “咱家茶楼虽然是新开的,可给的工钱却不低,细论起来,还略微高于同类茶楼。如此算来,钱,咱家算是给到位了。至于心,咱家可不是刻薄人家,平白无故的,别说打骂自家伙计了,就连重话都不会说一句,自家伙计没道理觉得自己受委屈了。”沈采薇沉吟片刻,语气轻快,“既然如此,咱家大可不必担心人才会离咱家而去了,对吧?” “眼下是这样,可是以后……那可就难说了。”沈采萱道,“有朝一日,咱家生意有成,难保不会有同行生出觊觎之心,变着法儿的挖咱家的墙脚。打比方说,同行开出双倍、三倍,甚至更多的工钱,忽悠咱家最有能耐的伙计转而去他家,甚至唆使咱家伙计给咱家暗中使坏。财帛动人心,保不齐咱家伙计就动心了。” 沈采薇心中一凛,忙道:“不、不会吧?咱家伙计,应该不会这么不讲义气,没有良心吧?” “谁知道呢?这世间,最难测的就是人心了。”沈采萱道,“在我看来,与其将希望寄托于他人的良心,倒不如事先采取措施,不让他人生出异心来。” 沈采薇等人都是厚道人,听了这话,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舒服,有心想要反驳,可一时之间,却不知该如何反驳。 的确,人心难测。 就连至亲,都有可能为了财帛而生出歹心,更何况是没有血缘牵绊的外人呢? 诚然,这世上不乏忠厚诚挚之人,并非所有人都像严氏等人那样心怀叵测。 可问题是,如何甄别呢? 如何保证自家伙计个个都是表里如一的良善之人,他日不会做出有损自家的事情来呢? 难,实在是太难了。 沈采薇沉默良久良久,开口问道:“那么,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防止咱家伙计生出异心来呢?” 沈采萱道:“钱给够,这是必须的。但光靠钱,不一定能够留住咱家伙计,更重要的是,让咱家伙计产生归属感,将咱家的事业视为自己的事业。自己的事业,自然不舍得轻易放弃、随意出卖。” “钱给够,这倒不难,可是归属感……”沈采薇歪歪头,满脸困惑,“这个,怕是很难办到吧?” “确实,很难办到。但,还是那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肯用心,总能攻克难关,达成所愿的。”沈采萱沉吟片刻,说道,“关于如何产生归属感,我有一个不太成熟的想法,那就是分些干股给咱家最优秀的伙计,并定期给他们分红。这样一来,倘若咱家一帆风顺,生意兴隆,他们就可以跟咱家一样,有大笔进账;倘若咱家遭人算计,生意惨淡,他们就会像跟咱家一样,收益惨淡,甚至颗粒无收。” 第152章 同舟共济 这话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诶! 可是…… 沈正榕挠挠头,问出了心中的困惑:“四娘,干股是什么?分红又是什么呀?” 沈采萱看向沈正榕,一脸诧异,发出质问:“咦,这些你都不知道么?不是,这些你怎么能够不知道呢?” 哼,上课不认真听讲! 沈正榕一脸无辜,意思很明显:“我就是不知道啊,不能够么?” 沈采萱皱了皱眉,扫了一眼其他人,发现沈世华和苏氏的表情也很困惑,顿时气的牙痒痒,差点儿忍不住要喷人。 不过还好,并不是所有的家人都稀里糊涂的,沈采薇还是比较靠谱的。 只听沈采薇说道:“杨家和伯祖父家先后给过咱家一张契约,上面都白纸黑字的写明了,他们家与咱家五五分成,每年结算一次。 “这个五五分成,就是给咱家五成干股的意思;每年结算一次,意思是说,杨家的豆腐坊和伯祖父家的凉粉铺每年所得的收益要分五成给咱家,一次结清——这结清的五成收益就是分红了。” “哦,我明白了!”沈正榕恍然大悟,“倘若给优秀伙计一成干股,就意味着咱家要将一成收益作为分红送给优秀伙计。” “你才明白呀!”沈采萱没好气的说道,“杨家和伯祖父家将分成契约交给咱家的时候,你也在场。敢情你看在眼里,却根本不晓得那契约意味着什么是吧?” 沈正榕尴尬一笑,无言以对。 其实,岂止是沈正榕,沈世华与苏氏也觉得汗颜。 原因无他,他们也对分成契约一知半解,了解得极为有限。 沈采萱看在眼里,暗暗摇头,但她不想太过打击大伙儿的积极性,便没有开口喷人,而是接着先前的话题,继续往下说:“给予优秀伙计干股,这是奖。有奖就有罚,为了更加有效的防止咱家伙计生出异心,不妨与他们签下契约,白纸黑字的约定好了,倘若不打招呼、突然走人,应当要如何赔偿咱家,倘若背信弃义、私自泄露咱家机密,又应当要如何赔偿咱家。 “这又是奖,又是罚的,最终目的就是将咱家伙计,尤其是最为优秀的伙计,绑上咱家的战船,同舟共济。同乘一条船,就得要共同进退。中途下船倒还罢了,倘若有谁想要使坏,那就不免要面临一起往下沉的风险。 “有些风险,或许不足以彻底拦住利欲熏心之人的脚步,却多多少少能够让那些人冷静几分,掂量掂量,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话音刚落,四周便陷入一片沉寂。 “四娘,适当的给予奖惩,这事儿我不反对。可是、可是……”沈世华紧紧皱眉,忍了又忍,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口质疑道,“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是不是把外人想得太坏了?方才你那一席话,仿佛是在说外人靠不住,不值得信赖,必须时时刻刻提防着。” 岂止是外人得提防着,就连自己人也得小心提防着。 沈采萱心说:“便宜老爹是个烂好人,尤其在面对沈寿海等人时,总是不自觉的心软和妥协。倘若不小心提防着,设法将他与那帮人隔离开来,保不齐他经不起忽悠,会将自家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家业拱手相送呢。” 沈采萱内心深处并不信任沈世华,脸上却丝毫不露端倪,言笑晏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有些时候,就必须要做最坏的打算。毕竟,有备无患嘛。” 沈采薇略一琢磨,点了点头,赞同道:“四娘这话说的在理,做好最坏的打算,该提防就提防,总比忽然有一天被人背地里捅一刀要好。” 沈世华与苏氏对视一眼,默默无言。 沈采萱有心给便宜爹娘上一堂课,让他们更深刻的了解一下人心的险恶,顺便敲打他们一番。 但,沈采萱转念一想,今儿个毕竟是开张大喜的日子,这个话题太过沉重,现在有些煞风景,还是改日再说比较好。 于是乎,沈采萱决定换个话题:“方才我所说的是如何留住人才。其实,要想留住人才,这得有个大前提,那就是咱家得有人才。没有人才,还谈什么留不留,那不是瞎扯么?所以说,当务之急不是如何留住人才,而是如何网罗人才。 “关于此事,我的想法是尽快从棚户区招几个半大小子回来,让他们给咱家当学徒工。我暗中观察,从中选出好苗子来,重点培养。如此一来,往后咱家开茶楼的分号,或是涉足其他行业时,就不愁无人可用了。” 沈采薇沉吟片刻,说道:“招学徒工,我不反对。可是,有必要尽快招么?咱家暂时不缺人手,没必要现在就花钱招人回来,可以等过一段日子,人手不够了,到那时再招人嘛。” 沈采萱一脸吃惊的看着沈采薇:“咱家茶楼今儿个都快忙疯了,都这样了,还叫不缺人手?” 目前,陶然居里有十三个人在岗—— 掌柜兼采购由沈采萱担任; 厨师由何周氏和苏氏担任; 帮厨由赵燕婉担任; 杂活由张金枝和何秀玉负责; 迎宾由沈世华负责; 跑堂由何志祥、沈采薇和沈正榕负责; 说书则交给赵德全、张有粮和何志斌。 乍一看,各个岗位都有专人负责,人手还挺齐全。 可事实上,这就一草台班子,除了少数人有一定经验,其他人基本上都没有相关经验,客人少一点还好,客人一多,立刻手忙脚乱,时不时就出各种岔子。 别的暂且不提,就说沈采薇等人负责的跑堂吧,要不是张有粮和何志斌搭了把手,沈采薇等人根本忙不过来。 而张有粮和何志斌原本应该守在台下,认真观摩学习赵德全的说书表演的,临时客串跑堂,这无疑耽误了他俩的学习进度,不免会耽搁他俩登台表演。 说书可是自家茶楼的重头戏,偏生赵德全年事已高,他的精力不足以支撑他天天独挑大梁,必须让别人分担一二才行。 倘若张有粮和何志斌迟迟不能登台表演,为赵德全减轻负担,时间一长,保不齐说书这一块就要出岔子了。 为了保障陶然居的正常运营,跑堂这一块必须添加人手,而且越快越好。 或许是回想起自个儿白天的时候弄出的那几个纰漏,沈采薇俏脸一红,立刻改了口风:“那就尽快招几个学徒工回来吧。嗯,也不用多,招那么两三个回来,就足够了。” 沈采萱摇头:“不,两三个可不够,远远不够,至少要招十个八个回来。” “十个八个?!”沈采薇瞪圆了眼睛,“就算学徒工不用给工钱,但再怎么着,也得包吃包住吧?吃这一块,倒还罢了,可住这一块,咱家房子虽然不少,但耐不住人多呀——包括卧病在床的赵燕回在内,里面已经住了十四个人了,而且有两间房子充当了库房,住不得人——这要是再弄回来十个八个学徒工,怎么安排得了?” “这很好办啊!”沈采萱财大气粗,轻描淡写道,“再租几间房子,问题不就解决了么?” 沈采薇眼睛瞪得更圆了:“租房子,那不得花钱啊!” “花钱就花钱呗!有些必要的开支,不能省。”沈采萱道。 在沈采薇看来,沈采萱千好万好,但有一点相当不好——花钱没节制。 这个大手大脚的毛病,沈采薇已经忍很久了。 此时此刻,沈采薇再也忍耐不住,新账旧账一起算:“四娘,就算你有能耐,有本事赚钱,那也不能乱花呀! “府城里的房租多贵呀,随随便便租间房子,也得要花上好几钱银子呢,一年下来,就是好几两银子。这可不是一笔小钱,留在咱家的口袋里不好么?为什么非要花出去? “还有啊,你收购木馒头啥的,明明一文钱能够收一斤上来的东西,你非要抬高价钱,变成三文钱收一斤。如果只是偶尔收购,每次收购那么十几二十斤,我也就不说你什么了,毕竟损失有限,无足轻重。 “可问题是,咱家基本上天天都得收购,而且是成百上千斤的收购,这样一来,咱家几乎每天都得花上一笔冤枉钱!一天一笔,聚少成多,一年下来就是一大笔,很大很大一笔!这么一大笔钱,你花出去了,不觉得心疼么?” 沈采萱笑嘻嘻道:“不啊,我不心疼。” 眼见沈采薇神色骤变,好像要打人,沈采萱不敢再开玩笑,赶紧添上一句:“因为花的不是咱家的钱。” 沈采薇一怔:“什么,花的不是咱家的钱,这、这怎么可能?” 沈世华等人同样费解,心说:“难不成花的不是咱家的钱,而是捡来的钱?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还真让你碰上了?这,这不大可能吧?” “怎么不可能啦?”沈采萱神秘一笑,提醒道,“你们忘啦,当初蒋媒婆可是承诺过,要给我一千两银子的买命钱的。” 第153章 踩脚警告 确实,蒋媒婆是这么承诺过,而且她这承诺,沈采薇等人都亲耳听到了。 但,一直以来,沈采薇等人都以为沈采萱是在忽悠蒋媒婆,并不可能当真收下那笔买命钱。 故而,这一承诺,他们早就忘到了九霄云外。 此时此刻,骤然听到沈采萱重提此事,沈采薇等人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全都愣住了。 过了良久良久,沈采薇方才回过神来:“四娘,难不成你后来又去见了蒋媒婆,并且收下了那笔买命钱?” 沈采萱坦然点头。 “可是、可是……”沈采薇满脸困惑,“蒋媒婆母子不是倒了大霉了么?而且、而且……就是你下的手吧?” 沈采薇分明记得,不久之前,沈采萱曾亲口承认,自己设计了蒋媒婆母子,让他们母子伏法。 沈采萱继续点头:“对呀,我让郑大哥帮忙,设法给他们母子喂了点药,使得他们母子当众吐露自己犯下的罪行,将自己送进了大牢。” 沈采薇一脸难以置信:“也就是说,你收了蒋媒婆的买命钱,却没有放过她和她儿子?” 蒋媒婆母子丧尽天良,纵使百死也难以抵消他们母子犯下的罪孽,确实罪该万死。 但,一码归一码,拿了钱却不办事儿,这、这……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啊! 尽管沈采薇没有将心中所想尽数吐露,但沈采萱大致能够猜出她的想法。 沈采萱解释道:“首先,与人打交道,倘若对方是诚信之人,自然要诚心相待,信守承诺;可倘若对方是卑鄙无耻的阴险小人,那还信守什么承诺,坑就坑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再者,最一开始,我倒没打算坑人——既没打算再与蒋媒婆母子见面,更没打算收下那笔买命钱。要知道,多与他们母子见一次面,就多一分暴露的风险。为了钱财,不惜冒险去见他们母子,实在是不值当。 “奈何他们母子实在太过奸诈,郑大哥一直没能找到下手的机会,迟迟没能给他们母子下药。眼看着他们母子就要离开温阳县城了,从此逍遥法外,我着实不甘心,不得不冒险去与他们母子见面,设法制造机会下药。 “那么大的风险,不能白冒对不对?去都去了,我就顺便将那笔买命钱收了过来。整整一千两银子的买命钱,着实令人心动,可一旦想起那些钱的来源,我就觉得不舒服,没有办法心安理得的收下。” 听到这儿,苏氏忍不住插口道:“可不是么?那些钱都是昧心钱,全是蒋媒婆母子不择手段,坑蒙拐骗抢回来的,来路不正,咱要是拿了,烫手啊!” 沈采薇也点了点头,哪怕她将钱财看得颇重,也认为不该心安理得的收下那些钱。 要知道,那些钱里面,说不定包含了沈采芝和沈采薇的卖身钱,乃是不折不扣的昧心钱。 沈采萱道:“所以,我本没打算收下,而是将那一千两银子尽数交给了郑大哥,让他将那笔钱一分为二——一部分作为辛苦费,送给他和他的心腹;另一部分作为赔偿,请他设法转交给那些被蒋媒婆母子坑害过的苦主。 “奈何辛苦费什么的,郑大哥说什么都不肯收下。至于赔偿,唉,郑大哥打听过了,那些苦主基本上都家破人亡,绝大多数已经不知所踪,很难将赔偿送到他们手中了。 “后来,郑大哥与我一番争执过后,最终决定,他留下三百两的赔偿,至于剩下的七百两,就交给我了。 “我寻思那七百两可不是什么干净钱,与其据为己有,良心不安,还不如拿去帮助身处困境之中的人们。” 听到这儿,沈采薇等人隐约有些明白了。 沈采薇求证道:“四娘,你之所以高价收购木馒头等物,其实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将那七百两银子分发给棚户区的穷苦人家,暗中接济他们对么?” 沈采萱点点头:“棚户区的穷苦人家也分好几种的,一种是游手好闲,因为懒所以穷;一种是勤劳肯干,因为没有赚钱的机会所以穷。 “对于前者,我懒得搭理;对于后者,我认为值得接济,便给他们提供赚钱的机会,希望他们能够借此机会,或多或少的改善一下家庭条件。 “如此一来,来源于蒋媒婆母子的那笔昧心钱,也算是发挥了些作用。” 听了沈采萱的这番解释,沈采薇心中释然,不再嫌弃沈采萱乱花银钱了。 其他人闻言,也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用昧心钱行善积德,这是理所当然的,无可指摘。 沈采萱快速扫了一眼在场众人的神色,继续说道:“高价收购木馒头等物,只能够让棚户区的穷苦人家改善家庭条件,却不足以彻底改变家庭条件。要想彻底改变家庭条件,就必须有过硬的本事。 “我的想法是,从棚户区的穷苦人家里选拔出十个八个上进又好学的孩子,让他们来咱家当学徒工,由我来教授他们本事。 “假以时日,他们掌握了一技之长,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庭条件,而咱家也有人可用。这,应该算是双赢吧。” 沈采萱扯淡扯了半天,目的就是要说服沈采薇等人同意招收多名学徒工。 说实在的,之前沈采薇等人都不大赞同这一做法,可经沈采萱这么一忽悠,他们再也说不出反对的话来。 沈采薇松口道:“那就……招吧?” 沈采萱如愿以偿,笑道:“好嘞!明儿个赵老爷子得了闲,我就去问问他,棚户区里哪户人家的孩子上进又好学。” “我觉得吧,上进好学什么的,倒在其次,最重要的是人品,人品一定要好。”沈正榕不失时机的插口道,“燕回哥哥人品那么好,咱家招学徒工,第一个就该招他!” 出于同情,沈正榕主动去找卧床养伤的赵燕回说话。 几番接触过后,沈正榕发现自己与赵燕回这个同龄人颇为投缘,便希望赵燕回痊愈之后,也能够继续留在这儿,与自己作伴。 那么,赵燕回怎样才能够合情合理的留下来呢? 在沈正榕看来,雇佣赵燕回当学徒工,就是最为可行的方法。 “赵燕回?”沈采萱深以为然,“嗯,见义勇为,且有担当,的确是个好苗子呢!倘若他肯来咱家当学徒工,我必定会重点培养他。” 重点培养…… 闻言,苏氏灵光一闪,开口道:“四娘,招收学徒工的话,不一定非要在棚户区招收吧?甭管是哪儿的孩子,只要上进又好学,都可以招回来嘛。” 说到这儿,苏氏顿了顿,小心翼翼的试探道:“比如说,亲戚家的孩子,知根知底的……” 一听到“亲戚家”这三个字,沈采萱心中警钟大作,生怕苏氏出什么馊主意,闹出不愉快来,便将丑话说在前头:“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涉及到银钱时,哪怕是亲兄弟,都得要算清楚了,更何况是亲戚?做生意嘛,必然涉及到银钱,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不要让亲戚掺和进来为妙。” 事实上,别说是亲戚了,就是沈世华和苏氏,要不是沈采萱实在无人可用,她宁愿让他们夫妇在家歇着,都不愿让他们夫妇掺和进自家的生意里。 听了这话,苏氏神色一僵,忙将想说的话咽了下去。 沈采薇虽然经常不服苏氏的管教,可到底母女连心,远比沈采萱这个西贝货要了解苏氏。 尽管苏氏时常烂好心,但以她的性情,怎么也不可能冒着得罪沈采萱的风险,说出让沈家老宅的孩子来到自家当学徒工的话来,她口中的“亲戚家的孩子”,应当另有其人。 沈采薇心念一动,猜测道:“娘,我隐约记得,你有两个娘家侄儿。你是不是想让你的娘家侄儿来咱家当学徒工呀?” 苏氏点点头,颇为不好意思的说道:“自从我嫁入沈家,我回娘家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仔细想想,多少年了,我都没有带你们几个回娘家看看。所以啊,你们可能不知道,我娘家到底有多穷。” “其实咱们知道的。”沈正榕插口道,“沈月婵经常背着你,骂你是穷鬼,说你娘家连房子都盖不起,全家人缩在一条小破渔船上,可穷可穷了……” 说着说着,沈正榕陡然觉得右脚剧痛,下意识的低头一看,就见沈采薇淡定收脚。 好吧,踩脚警告。 沈正榕乖乖闭嘴。 沈采萱心思机敏,之前是没往苏氏的娘家那儿想,现在经苏氏等人这么一提醒,瞬间想明白了前因后果—— 由于严氏等人的从中作梗,苏氏多年无法回娘家探亲。 尽管多年未见,苏氏却依旧惦记着娘家人,盼望着贫寒的娘家人有朝一日能够过上好日子。 方才自己为了哄沈采薇等人同意招收学徒工,夸下海口,说要借此帮助棚户区的贫苦人家改变家庭条件。 这一说法,触动了苏氏的心弦。 苏氏想起了同样身处困境的娘家人,希望将娘家侄儿招过来,改变娘家侄儿的命运,改变娘家的家庭条件。 第154章 缩减名额 尽管沈采萱不想与亲戚有太多的牵扯,更不希望让亲戚掺和进自家的生意。 但,沈采萱考虑到便宜娘亲一直待自己不错,要是丝毫不顾念她的感受,未免太过凉薄。 为了照顾苏氏的心情,沈采萱思量再三,决定适当的做出一些让步。 沈采萱问道:“娘,你那两个娘家侄儿今年多大了?” 诶,这事儿有门! 苏氏连忙道:“一个十五岁,一个十三岁。” 十三岁的倒还罢了,十五岁……说实话,这年纪,当学徒工,有点超龄啊。 不过,罢了罢了,差不多就行吧。 反正也没指望苏氏的两个娘家侄儿能够学有所成,帮衬自家。 倘若他俩实在不成器,也不要紧。 毕竟,多养两个学徒工,也花不了多少钱,就当花钱哄苏氏开心好了。 沈采萱很干脆:“行,就让苏家的两位表哥都过来吧!” 咦,这么好说话的么? 闻言,沈世华也动了心思,连忙开口道:“四娘,你大姑家的表哥今年十二岁,他这年纪,也蛮适合当学徒工的。” 沈采萱共有三个姑姑——沈月娟、沈月娴和沈月婵。 二姑沈月娴和小姑沈月婵都是严氏所出,唯有大姑沈月娟,乃是沈寿海的原配张氏所出。 换言之,沈月娟与沈世华同父同母,比沈世华年长三岁的沈月娟,乃是沈世华的嫡亲姐姐。 姐弟二人从小在继母严氏手里讨生活,患难与共,有着极为深厚的感情。 沈世华无比希望姐姐能够早日脱离苦海,找到一个好的归宿。 奈何严氏将继女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就见不得她好,总是百般刁难。 十几年前,沈月娟明明已经到了婚配的年纪,严氏却找借口将她攥在手里不放,迟迟不肯给她找婆家。 沈月娟眼见自个儿的婚事指望不上继母,怕是一生都要被耽搁了,无奈之下,只得偷偷向生母的娘家张家求助。 沈月娟的外祖母——也就是沈寿海的前任丈母娘——闻讯之后亲自出马,说服沈寿海同意将沈月娟嫁回张家。 张家地处偏僻,位于一个十分闭塞的小山村里,与沈家相隔甚远。 路途遥远,又有严氏从中使坏,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沈世华与沈月娟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不过,沈世华却没有因此而淡忘自己与沈月娟之间的姐弟之情,时常惦记着远在他乡的姐姐。 这不,察觉到沈采萱今儿个格外好说话,沈世华立刻就想把姐姐的儿子接到府城来。 要知道,姐姐的婆家——也就是沈世华的外家——极为贫苦,只有几亩薄田,一大家子勉强能够糊口,一年到头,基本上吃不上什么荤腥。 沈世华就想着吧,外甥今年十二岁,“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正处于能吃的年纪,待在家里,怕是顿顿都吃不饱,姐姐看在眼里,心里该有多痛。 哪怕外甥资质有限,来到府城之后,学不到什么本领,但他这个当舅舅的,总归能够让外甥吃上饱饭。 如此一来,令姐姐感到欣慰的同时,还能够减轻外家的负担,也算是他对外祖母尽孝了。 尽管沈世华没好意思把话说的太直白,但他的意思,沈采萱秒懂。 说实在的,沈采萱对沈月娟的印象很浅,对沈月娟的儿子,几乎没有任何印象。 倘若原主的记忆没有出错的话,原主上一次见到沈月娟是在四五年前,至于沈月娟的儿子,原主压根儿就没见过。 尽管沈月娟是正牌姑母,沈月娟的儿子是正经表哥,但对于原主而言,无异于是熟悉的陌生人,对于沈采萱来说,更是彻头彻尾的陌生人。 陌生人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亲情,偏生贴上了亲戚的标签,倘若人品不错,倒还罢了,倘若人品不佳,贸然弄过来,难保不会给自家带来麻烦,而这麻烦怕是轻易还解决不了。 方才已经同意接纳两个潜在的麻烦,再添一个,光是想想就觉得烦心。 说实在的,沈采萱图省事儿,真心不想接纳沈月娟的儿子。 但,刚刚同意了让苏氏的娘家侄儿过来,这会儿要是反对让沈世华的外甥过来,就不免有厚此薄彼之嫌了。 出于一碗水端平的原则,沈采萱按捺住心中的不愿,露出假笑:“行啊,那就也给大姑家捎个信儿,请张家表哥过来一趟。” 话音刚落,沈世华便迫不及待的说道:“好好好,就这么办!四娘,事不宜迟,你这就给你大姑家写信吧!对了,给你外祖父家的信,你也一道写了,明儿个一早,我一并拿去托人捎走。” 沈采萱刚记过账,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当即提起笔来,就要写信。 就在此时,沈世华插口道:“哎,四娘,你等等!” “怎么了?”沈采萱看向沈世华,只见他满脸堆笑,搓着手,讨好的望着自己。 见状,沈采萱心中升起不妙的预感,直觉告诉她,便宜爹爹又要出幺蛾子了呢。 果然,只听沈世华道:“你也知道的,你大姑家在大山里,偏僻得不得了,那儿的人出来一趟不容易。你张家表姐今年十五岁了,料想她一直被困在山里,都没出过远门,怪可怜的。 “你看这样行不行?你张家表哥过来的时候,让他顺便捎上你张家表姐,好让你张家表姐也见识见识府城的繁华。” 说到这儿,或许是生怕沈采萱会反对,沈世华忙补充道:“那个,我没别的意思啊,就是想让你张家表姐出来长长见识,见识一番过后,就立刻送她回家,绝不久留。毕竟,你张家表姐一个女孩子家家的,也不能留在这儿当学徒工不是?” 这是又要招一个麻烦上门的节奏啊! 沈采萱本就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之前一直在忍着,听到这儿,终于有些忍不住了,没好气的说道:“爹,你该不会是觉得苏家来两个表哥,占了两个名额,张家来一个表哥,只占一个名额,太亏了,心有不甘,就想让张家表姐顶上吧?” 一针见血。 沈世华被说中了心思,讪讪的,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倘若沈世华狡辩,嘴硬不承认,沈采萱多半会驳回他的提议。 可现实是,沈世华自觉理亏,无言以对,沈采萱见状,总觉得直接驳回的话,有欺负老实人之嫌,反倒不好意思拒绝了。 沈采萱暗暗叹了一口气,和颜悦色道:“爹,还有娘,这儿不只是我的家,也是你们的家,是咱们一大家子共同的家。自己家里,想要招待什么人,就招待好了,大可不必觉得不好意思。” 这一番话,说得沈世华与苏氏心里又是熨帖,又是惭愧。 沈世华沉吟片刻,凝视着沈采萱,如实说出心中所想:“咱家从老宅分到的家产十分有限,如今这份家业几乎都是你赚下的,理应全部归你所有。招待亲戚,那还不得花费家里的银钱呀?家里的银钱是谁的?说到底,还不都是你的。 “一直以来,我和你娘非但没能尽到父母的职责,好好抚养你,反倒要靠你养活,当真是愧为父母。我和你娘本就十分对不住你了,现在还要花费你的银钱招待亲戚,愈发对不住你了。” 沈世华越往下说,越觉得不好意思,迟疑道:“要不,还是别让你张家表姐过来了吧?” 事实上,如果不是为了外甥的前程,为了让姐姐日后能够过上好日子,心怀歉疚的沈世华想说,外甥也不必过来了。 苏氏略一思量,说道:“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只回过几趟娘家,与娘家人接触有限。老实说,我那两个娘家侄儿,品性到底如何,我并不是很清楚。咱家挑选学徒工,肯定要挑上进又好学的好苗子。我那两个娘家侄儿,到底是不是好苗子,我心里没底。 “我让他俩过来当学徒工,并不是为咱家考虑,而是想要帮衬娘家,完全是出于一片私心。其实,我也知道,贸贸然让我那两个娘家侄儿过来,对于咱家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儿。 “奈何我娘家实在太穷,我实在是不忍心让娘家人一直困在一条小破渔船上,世世代代受穷,这才厚着脸皮,提议让他俩过来,指望着他俩走出渔村,学到本事,让我娘家摆脱贫困。 “要不这样,也别让我那两个娘家侄儿全都过来了,让他们自行商量,从中选一个人过来如何?相信只要有一个人走出渔村,学到本事,就能够帮衬到我娘家,让我的娘家人不再受穷了,没必要让两个人都背井离乡,来这儿当学徒工。” 哟,这是在主动提出缩减名额呢! 沈采萱知道,便宜爹娘如此提议,是为了减少家里的开支,再说的直白些,是为了减轻她的负担,尽量不给她添麻烦。 感动之余,沈采萱正色道:“什么叫做这份家业理应全部归我所有?这话说的不对!这份家业是我们一家人共同赚下的,属于我们全家,每个人都有份儿! “没错,家里的钱财都由我掌管着,如何支配,几乎都由我说了算,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钱财属于我。我之所以管控得如此严格,不过是担心你们太过淳朴,钱财交到你们手中,会被坏人骗去了,并不是想要全部占为己有。 “倘若你们有什么开销,不妨向我提出申请,但凡是合情合理的,我都可以拨款给你们。打比方说,与亲戚之间来往所产生的费用,这就属于正常开销,花就花了,你们不必觉得不好意思。” 说到这儿,沈采萱顿了顿,沉吟道:“这样吧,我这就写信,将苏家的两位表哥以及张家的表哥表姐,一并邀请过来。到时候,不管他们乐不乐意留下,咱们都好生招待着,尽地主之谊。” 第155章 不厚道 沈采萱说到做到,片刻之后,便将两封信写就,并当众念了出来。 信中写道,沈采萱一家人遭遇不公,被迫分家,只得到了几亩薄田,倘若继续留在老家的话,难以维持生计。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一家人只得外出讨生活。 经历了一番波折之后,他们一家人辗转来到了府城,做起了茶水生意。 原本只是想要赚点钱养家糊口,没想到茶水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很是兴隆。 现如今,他家铺子里客似云来,他们一家人忙不过来,就想雇几个人回来帮忙。 尽管多年没有往来,但他家相信,苏家和张家教出来的孩子必定是勤恳踏实的好苗子,便动了让几个孩子过来帮忙的念头。 眼下已经过了农忙时分,料想苏家和张家应当不怎么忙。 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他家希望几个孩子能够尽快来府城。 到了府城之后,几个孩子要是愿意留下,那是最好,他家包吃包住,绝不委屈他们几个;几个孩子要是不愿意留下,那也没有关系,他家领着他们几个在府城里四处逛逛,好让他们几个长长见识,然后将他们几个妥妥当当的送回家去。 这两封信…… 乍听起来,没什么毛病,可沈世华和苏氏总是觉得怪怪的,隐约感觉哪儿有些不对劲,可他俩想来想去都没想明白。 旁观者清。 沈采薇一下子就听出了端倪—— 沈采萱从头到尾都没有明说自家开的是茶楼,而且是位于府城繁华地段的二层大茶楼。 按照沈采萱的表述,不明就里的人多半以为自家只是在路边开了一间小茶寮,生意再好,终究有限。 更重要的是,沈采萱开出的条件是包吃包住,至于工钱,她只字未提。 绝大多数的学徒工都是没有工钱的,沈采萱不给工钱,她这一做法符合惯例,没毛病。 但,那几个孩子都十几岁了,乃是眼瞅着就要成年的大孩子。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贫苦人家的大孩子肯定得帮家里干活儿,能够抵得上半个劳力。 不给工钱,苏家和张家舍得让家里的劳力背井离乡,远赴府城去帮别人家干活儿么? 对此,沈采薇心中存疑。 看来,自家妹妹并没有展现出来的那般热情好客,其实她内心深处并不希望亲戚家的孩子过来呢。 沈采薇看破却不说破,只是歪头看向沈采萱,笑而不语。 沈采萱极为敏锐,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沈采薇那别有深意的目光,不禁有些心虚。 说一套做一套,暗中设置障碍,甭管出发点是什么,这种做法总归有些不厚道。 罢了罢了,做人还是厚道些吧。 沈采萱想来想去,最终决定待张苏两家人真诚一些。 眼见沈世华将两封信小心收起,沈采萱沉吟片刻,问道:“爹,方才你有说过,明儿个一早就去找人帮忙捎信。你打算去哪儿找人呢?” 沈世华一怔,有些不确定的说道:“我去问问左邻右舍,有没有谁路过张家或苏家,有的话,请人家顺便把信捎过去……” 沈世华越说越小声,到了后来,索性闭嘴不说了。 原因无他,沈世华忽然意识到,这儿可不是在老家,自家与左邻右舍并不是很相熟。 附近的人家乐不乐意帮忙捎信,这就是个问题。 更大的问题是,张家和苏家,一个在山里,一个在海边,都远在好几百里之外,附近的人家会恰巧途经那儿么? 顺便……呃,恐怕顺便不了呢。 信都写好了,却没法儿捎过去,这可怎么是好? 沈世华和苏氏面面相觑,又是焦急,又是无奈,双双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沈采萱。 “爹,你这么漫无目的的四处寻找,寄希望于谁能够恰好途经那儿,顺便把信捎过去,说实在的,希望实在渺茫,怕是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的。”沈采萱支招道,“四处托人捎信的做法行不通,那不妨换个思路,花钱雇人捎信。 “据我所知,不少车马行都有‘帮人跑腿送信’这项业务。咱家不是经常在附近的陈记车马行雇车么?我注意到,陈记门口支了一个书画摊,那摊子旁边悬着一个‘代写家书’的幌子。 “陈记那儿又不是什么繁华地段,好端端的,那书画摊的摊主为何要将摊子支在那儿?要是我所料不错的话,陈记应当就有‘帮人跑腿送信’这项业务。正因如此,人家在书画摊上写好了信,就可以直接拿去陈记,花钱让陈记帮忙送出去。” 车马行帮人跑腿送信,这属于常规操作,不足为奇。 奈何沈世华和苏氏初来乍到,见识有限,在此之前,闻所未闻。 听了沈采萱的这席话,他们夫妇方才获悉这种操作,顿时又惊又喜:“原来车马行不光租赁车马,还帮人捎信哪,那敢情好啊!” “不光捎信,还捎东西,甚至捎人呢!”沈采萱道,“这么多年来,咱家几乎与张苏两家没有什么往来,逢年过节,也不曾对两家的长辈有所表示,不知道内情的,还以为咱家不懂礼数呢。反正要花钱雇人捎信,索性备些薄礼,一并捎过去,聊表心意。 “此外,张苏两家忙于生计,家中大人怕是没空护送表哥表姐来府城的,料想表哥表姐只能够自行过来了。虽说表哥表姐都不是小孩子了,自行过来也不是不可以,可张苏两家距离府城实在太远,他们几个无人护送,单独出行,难保中途不会横生意外。为了谨慎起见,还是多出些钱,让车马行的人将他们接过来比较好。” 沈采萱这话说的,沈世华和苏氏听了直点头,抚掌赞叹:“周全,周全,还是四娘你想得周全。” 既然沈世华和苏氏都觉得周全,沈采萱便取出几块碎银子,分别递给他二人:“娘,这块碎银子差不多有一两重,你拿去置办两份薄礼。爹,这两块碎银子加起来差不多有三两重,待娘置办好了薄礼,你就带着薄礼和书信去陈记雇人,三两银子,料想应该够了,万一不够,你再来找我要。” 说罢,或许生怕别人觉得自己太抠,沈采萱想了想,补充道:“娘,我之所以只给你一两银子去置办礼物,这倒不是因为我小气,舍不得花钱,而是考虑到两户人家所在的村落都比较贫困,倘若托人送去重礼,保不齐会令别的人家生出觊觎之心,那可就麻烦了。 “咱家送礼,原本是一片好心,要是因为送礼不当,给两户人家招来麻烦,那就是好心办坏事了。谨慎起见,还是准备两份薄礼比较好。” 事实上,沈采萱只肯出一两银子,确实不是因为小气,但也不是纯粹的为了张苏两家人的处境着想。 沈采萱这样做,其实是在暗中提防张苏两家人——生怕这两家人品性不好,送了他们重礼,他们因此而察觉到沈采萱家有钱,为了从沈采萱家捞好处,就一窝蜂的涌到府城来,纠缠不休。 苏氏并不清楚沈采萱心中所想,还以为她完全是一片好心,心中感动不已,连忙说道:“一两银子,一分为二,就是五钱银子。用五钱银子给娘家人置办礼物,这也是现在条件好了,换做以前,我做梦都不敢想哪!够了够了,这些银子足够我去置办两份很像样的礼物了。” 沈世华也道:“五钱银子的礼物一点都不薄,甚至称得上重礼了,真的是很可以了呢。” 既然沈世华和苏氏都没有异议,这事儿便这么定下了。 一家人又说了几句话,便洗洗睡了。 第156章 被人占便宜 一晃好几天过去了,这几天里,陶然居的生意可谓是蒸蒸日上。 每天早上,陶然居一开门,就有许许多多的客人蜂拥而至,将大堂挤得水泄不通。 不仅如此,就连陶然居外面也围着不少人,一个劲儿的往里面探头探脑。 最为神奇的是,只要《西湖美景》的曲子一响起,不管原来有多闹腾,四周瞬间一片寂静,几乎落针可闻。 很显然,这么多的客人,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冲着《白蛇传》而来的。 事实上,经过这几天的口口相传,地处偏僻的陶然居或许尚未街知巷闻,可《白蛇传》却一传十十传百的流传了开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喜爱,逐渐广为人知。 陶然居的生意已经相当火爆了,照着这个势头,不难预见,至少在《白蛇传》全部说完之前,陶然居的生意必定会持续火爆。 形势一片大好,沈采薇笑得合不拢嘴,可惜的是,她没能笑到最后。 当沈采薇听到某些传闻之后,立刻笑不出来了。 当天晚上,结束了一天的生意之后,沈采萱一家人如往常一样,聚在陶然居的大堂里,商议各项事宜。 眼见大堂里没有了外人,沈采薇啪的一拍桌子,愤愤道:“那些个茶楼、酒楼,实在是太不要脸了!” 原来,作为一家新开张的茶楼,陶然居的生意居然好到爆。 如此锋芒毕露,势必引起了同行的高度关注。 看到陶然居里几乎每时每刻都宾客盈门,同行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哪。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外行人只知道陶然居生意好,至于为什么好,就不是很清楚了。 而作为内行人,同行火眼金睛,很快就分析出了陶然居生意火爆的原因——百年卤味、秘制凉粉以及《白蛇传》。 怪不得陶然居的生意如此之好呢,这一套又一套的,简直绝了! 这些个招数,个个不按常理出牌,自家就是想破头也想不出来啊! 不过不要紧,原创不会,抄袭还不会么? 好的经验就要抄袭,啊呸,借鉴嘛! 同行就动起了歪脑筋,想要“借鉴”陶然居的成功经验。 百年卤味,这个底蕴太过深厚,借鉴的难度太高,真心借鉴不来。 秘制凉粉,这个好像谈不上什么底蕴,应该不难借鉴的样子,可问题是,这里面显然用了不同寻常的原料,而这原料是什么,短时间内可搞不明白,还是借鉴不来。 惟有《白蛇传》,虽说内容极为新颖,可说到底,不就是说书嘛,这属于传统艺能,你家说书先生能够说,咱家说书先生也能够依葫芦画瓢的说出来,倒是不难借鉴。 思及至此,同行就齐刷刷的将目光对准了《白蛇传》,不约而同的派自家的说书先生前来陶然居听《白蛇传》,并牢牢记下,然后照搬到自家茶楼。 值得一提的是,真的是照搬哦,不仅《白蛇传》本身,就连其衍生出来的《西湖美景》,也被同行一字不漏的照搬了回去。 现如今,整个青州府城,几乎每家茶楼都在讲《白蛇传》,都在唱《西湖美景》。 不仅如此,或许是受到这波骚操作的启发,有些酒楼也请了说书先生,不讲别的,专讲《白蛇传》,至于《西湖美景》,自然是必唱曲目。 今儿个沈采薇偶然从几个客人口中得知了这一情况,顿时气得不行。 无论是《白蛇传》,还是《西湖美景》,都是自家想出来的。 那些个茶楼、酒楼,连声招呼都不打,就照搬了回去。 这、这不是在窃取自家的劳动成果么? 着实可恶! 对于这一情况,沈采萱倒是看得很开,笑笑:“多大点事儿啊!人家要说,就让人家说呗!为这点小事儿生气,不值当。” “这关系到咱家茶楼的生意,哪里是小事儿?”沈采薇秀眉紧锁,“其他的茶楼、酒楼学着咱家茶楼说《白蛇传》,就现在而言,对咱家茶楼的生意影响并不太大,因为咱家茶楼每天都会说一章新的内容,进度走在了最前面,别家只能是跟风,不可能越过咱家去,倘若客人想听《白蛇传》,咱家无疑是首选,不愁没有生意。 “可以后呢?等咱家把《白蛇传》说完了,拿不出新的内容来吸引客人了,就会失去原有的优势。到那时,你家也说《白蛇传》,我家也说《白蛇传》,大家都说着一样的内容,倘若客人想听《白蛇传》,不一定非要跑来咱家听,大可以选择去别家听,如此一来,咱家的生意势必会大受影响。” 沈采萱神色镇定:“至今为止,咱家就开了一家茶楼,接待客人的能力有限,不可能将整个府城的茶楼生意都包揽过来的。目前这个情况,咱家只能与别家共存。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十天半个月的,倒还罢了,倘若咱家一直独占鳌头,出尽风头,保不齐就成了别家的眼中钉肉中刺,那可就麻烦了。 “其实吧,咱家要做生意,别家也要做生意不是?在羽翼丰满,拥有绝对实力之前,就别想着能够将独门生意长长久久的做下去。说实在的,有些时候,自家的生意被别家分走一部分,未必就是坏事。所以说,咱就不要跟别家计较了,看开些吧。” 别看沈采萱说的头头是道,其实她只是在哄沈采薇罢了。 事实上,沈采萱可不是个肯吃闷亏的主儿,她没找那些茶楼、酒楼算账,不是因为她大度,不想与别家计较,而是因为她无能为力,计较不了。 要知道,燕国可没有什么知识产权法,版权根本得不到任何保护。 更糟糕的是,沈采萱家初来乍到,刚刚做起生意,实力还不够强大,暂时还不具备震慑他人的能力。 因此,就算其他的茶楼、酒楼公然抄袭陶然居的《白蛇传》,陶然居也不能够拿它们怎么样。 既然拿对方没辙,索性看开些,反倒落得个轻松。 看开,看开,沈采薇她看不开啊! 尽管沈采薇颇为认同沈采萱的说法,但她心中到底是意难平,依旧气鼓鼓的:“别家这种做法,分明是在占咱家的便宜。一想到被人占了便宜,我心里就不爽。气死我了,气死我了,真的是气死我了!” 闻言,沈采萱笑了:“没错,别家是在占咱家的便宜,可咱家的便宜可不是那么好占的。占了咱家的便宜,或多或少都得要付出些代价,替咱家办事儿来偿还一二。 “别家替咱家办的事儿,对于咱家来说,大有好处,仔细算算,咱家非但没有吃亏,还赚到了呢。所以说,二姐你就别生气了啊。” 这话一出,包括沈采薇在内的在场众人都是一脸茫然:“别家替咱家办什么事儿了?咱怎么不知道?” 沈采萱嫣然一笑,细细解释了起来。 第157章 扫地出门 原来,沈采萱早就料到,在这个知识产权不受保护的国度里,盗版根本没人管,也管不了,只能任由盗版四处横行,伴随着《白蛇传》的一炮而红,盗版势必会满天飞,传播得到处都是。 如今这种创作环境,对于原创者来说,相当不公。 但,凡事有利就有弊。 换个角度看,盗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作品的传播,扩展了作品的知名度。 就说《白蛇传》吧,如果仅仅是陶然居一家茶楼在讲,绝不可能流传得如此广泛,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令《白蛇传》广为人知。 广为人知,这里面就蕴含着商机,比如说……广而告之。 “其实,我早就料到别家会效仿咱家,也让自家的说书先生讲《白蛇传》。只是不大确定,别家会效仿到什么程度,心里有些没底。几天前,我外出采购的时候,顺便去别家茶楼坐了坐,听那儿的说书先生讲了一段说书。听完了,我就彻底放心下来了。”说到这儿,沈采萱忍不住流露出狡黠的微笑,“这不是一般的效仿,完全就是原封不动的照搬哪!一字一句,都与咱家赵老爷子所说,别无二致。 “听到后来,我不禁佩服起了那位说书先生的记性。要知道,哪怕是张大哥,这位赵老爷子的亲传大弟子,也没有办法将赵老爷子所说的《白蛇传》,一字一句,分毫不差的复述出来。 “或许是太过紧张,或许是学艺未精,张大哥每次登台说书,或多或少都会出些纰漏——不是这儿多出一句,就是那儿少了一句,有时候甚至直接忘掉一大段,只能换成自己的话表述出来。如此表现,不知道的,还以为别家的说书先生才是赵老爷子的亲传弟子,而张大哥其实是偷师的呢。” 沈采薇撇撇嘴:“别佩服了!别家茶楼的说书先生能将《白蛇传》说的一字不落,才不是因为记性好呢! “我跟你说,你是不知道啊,那些个说书先生不光跑来偷听,还拿了支笔偷记呢。哼,偷偷摸摸记下了《白蛇传》的内容,然后拿回去一背,自然能够一字一句,分毫不差的复述出来了。” 闻言,沈采萱点了点头:“哦,原来如此,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 “哎呀,你怎么还这么淡定?我都快气死了!”沈采薇神色激动,“其实,早在好几天前,我就注意到有好些个人一边听着说书,一边奋笔疾书。当时我不明所以,心中还诧异,这些读书人怎么不找个清静的地方用功,而是一窝蜂的跑来咱这儿用功呢? “直到今天,我听了那几个客人的对话,方才恍然大悟,想明白了那些人的身份,知晓了他们在干着什么勾当。那些人天天都来,今儿个也来了。哼,要不是生怕当众赶客,会影响到咱家茶楼的声誉,我非用大扫把把他们扫地出门不可!” 听到这儿,沈正榕突然插嘴说道:“原来那些个带着纸笔过来的人是说书先生啊!哎呀,我跟你们说,那些人可鸡贼了。咱家茶楼上午场是赵老爷子负责说书,说的是最新的章节,那些人场场不落,边听边记。下午场轮到张大哥说了,那些人多半都不会过来,就算过来,也不怎么提笔记录。哼,不光偷听偷记,还挑挑拣拣,专挑咱家《白蛇传》的精华部分记录,真的是太不要脸了!” 沈采萱笑道:“既然要记,自然要挑精华部分记录了。难不成,不挑好的挑差的,那人家是不是傻?” 眼见沈采萱言笑晏晏,沈采薇一脸不可思议:“四娘,别家把咱家《白蛇传》的精华部分都记录了下来,挪为己用,这无异于将咱家的宝贵财富据为己有啊!都这样了,你还笑得出来?” “为什么笑不出来?得知别家不光用心记,还用笔记,力求丝毫不差的记录下咱家的《白蛇传》,以便拿回去照本宣科,我更开心了呢。”沈采萱眉眼弯弯,“记录的越是详细全面,越是没有遗漏,就越是对咱家有利。” 迎着在场众人困惑的目光,沈采萱继续说道:“方才你们不是在问,别家替咱家办什么事儿了么?现在我告诉你们,那事儿其实就是指如实的讲述《白蛇传》。 “或许你们要问了,别家如实的讲述《白蛇传》,这对咱家有什么好处么?当然有。别家这么做,就可以让更多的人听到原汁原味的《白蛇传》,知晓里面的内容,乃至于认同里面的内容。 “打比方说,《白蛇传》的第一章里,对白素贞的外貌有过描写,说她‘身着素衣,挽着峨峨云髻,插着一支白玉牡丹钗’。素衣和峨峨云髻不大符合咱们青州人的审美,寻常女子鲜少会如此穿戴打扮,这个暂且不提。但白玉牡丹钗,却是相当常见的发钗,平日里可以很轻易的在首饰铺里买到。 “据我所知,这几天青州的首饰铺里白玉牡丹钗卖疯了,卖到断货了。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还不是因为大伙儿对《白蛇传》中的白素贞很认同,不仅认同她的为人处世,还顺带着认同了她的装扮,故而,不少女子便学着白素贞,插起了白玉牡丹钗。 “《白蛇传》所带来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听到这儿,沈采薇若有所思,沉吟片刻,说道:“哦,原来《白蛇传》可以影响到人们的装扮的呀。可惜了,咱家做的是茶楼生意,而不是首饰生意,否则的话,咱家提前备好货,进购一大批白玉牡丹钗,就可以在这个时候大卖特卖了。嗯,别家如实的讲述《白蛇传》确实有好处,但很可惜,好处落在了首饰铺,没落在咱家茶楼。” 沈采萱道:“二姐,方才我只是以白玉牡丹钗为例,阐述《白蛇传》所带来的影响。其实,《白蛇传》影响到的,可不仅仅是人们的装扮,还涉及到了其他的方方面面,能够影响到首饰生意,自然也能够影响到茶楼生意。 “再打个比方说,咱家茶楼卖的猪脚面,刚一开始,不少客人都嫌弃猪脚上不得台盘,不乐意点,到了后来,那些客人听了几场说书,听到《白蛇传》里面不止一次的提及猪脚面,了解到猪脚面乃是前朝杭州府的特色小吃,为当地人所喜爱,便不再对猪脚面心生抵触,就开始尝试着点了。 “更有甚者,伴随着《白蛇传》的广泛传播,一些老饕从别处听说了猪脚面,打听到咱家茶楼有售,特地赶过来品尝这一特色小吃呢。” 第158章 植入广告 听到这儿,沈采薇总算露出了一丝笑容:“如此看来,别家将咱家的《白蛇传》照搬去别处,也不完全是坏事,对咱家生意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好处的呢。” “岂止是一点点好处,根本就是大有好处好伐!”沈采萱道,“故事讲得好,不仅可以受到人们的追捧,还可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到人们日常生活里的方方面面。而咱家大可以利用这一点,在故事里植入广告,宣传咱家想要宣传的事物。 “现如今,《白蛇传》越传越广,只要植入的广告不是太离谱,就可以成功达到宣传的目的,将想要宣传的事物远远的推广出去。” 在场众人不解:“植入广告?等等,什么是广告?” 沈采萱解释道:“所谓广告,顾名思义,就是广而告之,面向广大公众,推介商品、服务等的一种宣传方式。 “打比方说,我想要开个铺子,做卤煮火烧的生意。可卤煮火烧这玩意儿吧,乃是外地的特色小吃,本地人闻所未闻,压根儿就不晓得这是个什么东西。 “那么,卤煮火烧到底是什么东西呢?简而言之,就是将火烧与卤制过的猪头肉和猪下水放在一起煮。 “火烧倒还罢了,长得跟本地的烧饼差不多,不难接受。猪头肉也还好,虽然本地人不爱买这种肉吃,但也不是很嫌弃。可猪下水,问题就大了。要知道,本地人可没有吃动物内脏的习惯,普遍认为猪下水很脏,一听说卤煮火烧里有猪下水,多半对其避之唯恐不及。如此一来,卤煮火烧怕是很难卖出去了。 “那可怎么办?总不能半途而废,就此放弃这门生意吧?很简单,打广告呀!反正《白蛇传》是咱家编的,咱家大可以将卤煮火烧编进去。 “比如说,李公甫领着手底下的捕快四处查案,查着查着,就查到了饭点儿,便顺脚走进一个路边摊,吃点东西垫吧垫吧,吃的是什么?卤煮火烧啊!再比如说,许仙挑灯夜读,白素贞心疼相公,便为他精心准备了夜宵,夜宵是什么?还是卤煮火烧啊! “尽管本地人根本不了解卤煮火烧,但他们听《白蛇传》的时候,一而再再而三的听到了‘卤煮火烧’这四个字,听的次数多了,潜意识里就会认定,卤煮火烧乃是一款极为寻常的美食。 “这个时候,我的卤煮火烧铺子开张了,你们说说看,本地人还会对卤煮火烧避之唯恐不及么?我料想多半不会了,不出意外的话,应当会有相当一部分人乐意掏钱买一份卤煮火烧尝尝鲜,哪怕得知里面含有猪下水,也不会太介意。 “这,就是广告的作用。” 沈采薇闻言,细细琢磨了半天,隐约有些明白了,缓缓的点了点头:“在《白蛇传》里夹带自己想要推广的东西……哦,原来还可以这样干的啊!别说,这招真的很厉害诶!什么猪脚面啊,什么卤煮火烧啊,用上这一招,都不用咱费劲巴拉的四处吆喝,就可以轻轻松松的推广出去了呢。” 沈采萱一脸自信道:“广告可以潜移默化的改变人们的思维和习惯,倘若运用得当,岂止是猪脚面和卤煮火烧之类的吃食,涉及到人们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的商品,都可以有效的推广出去。” 话音刚落,沈采薇就嗅到了巨大的商机,万分欣喜道:“四娘,你总说要把咱家的生意做大做强,往后不仅要做茶楼生意,还要涉足其他行当。 “说实话,在此之前,我一直心存怀疑,怀疑你能不能够做到。可是现在,我一点都不怀疑了。有了广告,何愁商品推广不出去,何愁没有销路?我相信,不管干什么行当,咱都能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 沈采萱提醒道:“光有广告可不行,关键还得要商品的质量够硬。倘若商品的质量不过关,就算客人受了广告的蛊惑,闻讯前来购买,买了第一回,发现自己上了当,就不会再买第二回了。这样一来,生意还是做不起来的。” “我晓得,我晓得,严把质量关嘛!这话你时常挂在嘴边,这里面蕴含的道理我是懂的。”沈采薇笑吟吟道,“有了广告,只要咱家把控好质量,出售的商品不输于同类商品,就不愁无人知晓,没有客人上门呢!” 很显然,得知了广告这个大杀器之后,沈采薇对自家生意的前景充满了信心。 在做生意这一块,沈世华、苏氏和沈正榕的嗅觉远不及沈采薇敏锐,直到现在,他们方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广告的巨大作用,又惊又喜,不禁啧啧称奇。 其实,岂止是沈采萱的家人,就连猫在房梁上的暗卫也对广告这一新鲜事物惊叹不已。 是的,从沈采萱一家人迈进青州府城的第一步起,便进入了凌原熙所在阵营的视线,再说的直白些,沈采萱早就被人盯上了。 一天十二个时辰,除了睡觉的时候,其他时间,沈采萱几乎无时无刻不处于监视之下,她的一举一动都被暗卫记录下来,每隔一段时间,上报给他的主子。 负责监视沈采萱的暗卫名叫万俟弦,别看他年纪轻轻,身手和反应都很不一般,乃是暗卫之中的翘楚。 作为顶尖暗卫,万俟弦机敏过人,当他听到“广告可以潜移默化的改变人们的思维和习惯”时,心念一动,刹那间便意识到了广告的巨大价值,并做出了决断——方才听到的这番话必须一字不漏,立刻上报。 别误会,万俟弦决定将涉及到广告的言论火速上报,可不是为了与他的主子分享沈采萱家的生意经,而是……另有用途。 要知道,今上得位不正,为了夺取皇位,不惜弑父杀弟,就连年幼的侄儿都不放过,可谓心狠手辣之极。 这些年来,万俟弦的主子一直想要报仇雪恨,奈何今上手握一国之力,轻易无法灭掉他。 要想灭掉一国之君,刺杀不失为一种手段,除此之外,还可以使用阳谋。 阳谋能否成功,有时候得要取决于民心所向。 “广告可以潜移默化的改变人们的思维和习惯”——你品,你细品,这话颇有深意。 直觉告诉万俟弦,倘若运用得当,广告可以用来争取民心,也未可知。 事关重大,万俟弦迫不及待的想要将涉及到广告的言论告知他的主子,希望他的主子能够从中受益。 第159章 外卖窗口 梁上的万俟弦琢磨的是如何辅佐主子改朝换代,乃是家国大事;梁下的沈采萱琢磨的是如何领着家人发家致富,实属鸡毛小事。 尽管干的是些鸡毛小事,沈采萱却热情高涨,为此而殚精竭虑。 沈采萱翻阅着账簿,沉吟良久,斟酌着道:“我注意到,咱家茶楼的生意虽然蒸蒸日上,但收益却没有大幅上涨。这是为什么呢?据我分析,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咱家茶楼的接待能力有限。 “虽然咱家茶楼一天之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宾客盈门,里里外外挤满了客人,生意看似火爆的不得了,可事实上,生意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好,因为并不是每位客人都会在咱家茶楼花钱。 “要知道,咱家茶楼的座位有限,至少三分之二的客人进来之后,找不到座位。没有座位,什么猪脚面啊,卤肉面啊,凉粉啊,就算想点,也点不了,自然而然的,产生不了什么花销。 “剩下三分之一的客人虽然有座位,能够随心所欲的点餐,可问题是,在座的客人基本上都要听完一场说书才肯走,一场说书一个时辰,也就是说,在座的客人差不多要在各自的座位上待一个时辰,才会离席,而在这一个时辰里,在座的客人不可能一直点餐,花销极为有限。 “如此一来,就算进来的客人再多,咱家茶楼实质上也赚不到太多的钱。” 沈采薇闻言,皱起了眉头,沉吟道:“要不,咱再加几张桌子?” “这个可以有。我打算定制几套高脚桌椅——高脚桌宽约一尺,高约三尺,至于长度,根据咱家茶楼的情况,四尺、七尺、一丈不等,总的来说,颇为狭长,不占地方——搁在茶楼的角落里。如此一来,就可以增加一些座位。”说到这儿,沈采萱话音一转,“不过,茶楼就这么大,能够增加的座位必然很有限,只能够适量缓解座位不足的情况,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那可怎么办?”沈采薇灵机一动,又有了一个主意,“要不,咱把二楼的那几个雅间给拆了?雅间里那么大块地方,却只放一张桌子,实在是太可惜了。倘若拆掉了,那地儿至少能够摆上四张桌子呢!” “别别别!”听了沈采薇天马行空的提议,沈采萱差点儿就给跪了,“雅间是用来招待贵客的,大有用处,哪能够随随便便就拆掉呢?退一万步讲,就算拆掉雅间,最多最多也就多出三四十个座位,还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在我看来,咱不应该将目光局限于茶楼内部,光想着如何增设座位,而应该换个思路,往外看,试着向外拓展。” “向外拓展?”沈正榕眨眨眼,满脸好奇的问道,“怎么个拓展法儿?难不成要在外面支几张桌子?” “嗯,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这办法,与在里面加桌子一样,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沈采萱也不卖关子了,直截了当道,“我的想法是,在咱家茶楼的正门附近开设一个外卖窗口。何谓外卖窗口?顾名思义,就是出售打包外带商品的窗口。 “有不少客人慕名来到咱家茶楼,却被汹涌的人流挡在了门外,进都进不去。来都来了,总得做点儿有意义的事儿不是?白来一趟,空手而归,那多没意思。听不成说书,那就买点东西带回去嘛。 “有了外卖窗口,客人不用走进茶楼,就可以通过窗口,购买咱家的吃食。比如说,卤瓜子、卤花生这类易于打包的吃食。再比如说,猪脚面、卤肉面、凉粉这类虽然不易打包,却可以设法打包外带的吃食。如此一来,既方便客人购买,也方便咱家赚钱,一举两得,多好。” 这话一出,在场众人都觉得开设外卖窗口的点子很好,纷纷开口赞同。 沈采萱道:“开设外卖窗口,地方是现成的,只要花点工夫将靠近正门的那块地方隔一下就好,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人手。外卖窗口开始运营之后,里面至少需要两个人——一个负责取餐,一个负责收钱。咱家茶楼很忙的,一时之间,可抽调不出两个人来。” 听到这儿,沈世华主动请缨:“四娘,你不是让我负责迎宾嘛。咱家茶楼现在这个情况,客人不请自来,而且拼命往里挤,已经没有必要迎宾了。要不这样,就让我去外卖窗口吧。算账我不大灵光,干不了收钱的活计,那就让我负责取餐吧,这活计我干起来应该没问题的。” 沈采萱点点头:“爹,你反映的情况其实我早就知道了,我也认为咱家没有迎宾的必要。这两天,我一直在琢磨,应该把你调到哪个岗位比较合适。琢磨来琢磨去,我决定,让你跟着我一起外出采购,顺便搞搞市场调查。所以说,取餐这活计,你也别争取了,让给别人吧。” 沈世华就问道:“别人?谁呢?不是说咱家茶楼抽调不出人手来了么?” “咱家茶楼是抽调不出人手来了,但咱可以从外面雇人啊!”沈采萱道,“前几天,赵老爷子给我推荐了好几个不错的孩子,当时我就想从这里面挑出几个来,为咱家所用。只不过,咱家茶楼新开张,我实在是抽不出空来,没那挑人的工夫。现如今,咱家茶楼的生意逐渐稳定下来了,我想,也是时候开始挑人了。 “明儿个王里正的儿子过来送货,我让他给那几个孩子捎个口信,请他们后天过来一趟。到时候,爹你就和我一起挑人吧。” 沈世华当即答应下来,随即叹了口气,面露忧色:“陈记车马行的人都已经走了好几天了,怎么还没把你表哥表姐接过来呢?该不会是,该不会是……出了什么差池吧?” “爹,你就别自己吓唬自己了!”沈采薇劝道,“张家和苏家,都离这儿好几百里,况且一个在山里,一个在海边,道路十分难行。这一来一回的,别说走几天了,要是不巧遇上大风大雨,就是走上个十几天都有可能。你呀,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别瞎操心了。” 然而,事实证明,沈世华的担忧不无道理,确实出了差池。 第160章 曾经与如今 翌日一早,沈采萱嘱咐了沈采薇等人几句,便领着沈世华外出采购了。 结束了采购任务,沈采萱并没有立刻返回,而是来到了府城的南门附近。 青州府城三面环山,府城的东门、西门和北门之外皆有连绵起伏的山峦,惟有南门之外并非山峦,而是一条宽广的江流。 江流靠近南门的那一段设有一个码头,名为南门码头。 南门码头上停靠着数不胜数的船只,往来着络绎不绝的人流,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看到那些在码头上辛苦扛活的力夫,沈世华不禁感慨万千。 就在不久之前,自己还是其中一员,过着风餐露宿的生活,几乎每天都在为赚取一点微薄的工钱而拼死拼活。 而今,自己在繁华的府城有了立足之地,有家又有业,再也不用外出讨生活,过上了殷实安稳的日子。 不过短短数日,自己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与如今,人生的境遇可谓是天差地别,恍如隔世。 沈世华心中感慨不已的同时,跟着沈采萱在这一带四处转悠,从喧闹的码头转悠到了附近的巷子里。 这条巷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并不宽阔的道路两边不仅食肆、茶寮和酒馆等林立,还有布行、客店和车马行,可谓是衣食住行一应俱全。 沈采萱拉着沈世华一间商铺一间商铺的逛过去,逛了半天,又热又渴,眼见前面不远处有间茶寮,便抬脚走了进去。 直到落座,后知后觉的沈世华才想起来要问一问来这儿的缘由。 “四娘,咱跑来这儿做什么呀?” “实地考察呀。”沈采萱道,“倘若要将咱家的生意做大做强,光有一个陶然居可不够,远远不够,还得要设法开设其他铺子。 “开铺子,首先得要有铺面。城里的铺面我找人打听过了,比较紧俏,一时之间很难找到合适的,而且租金都不便宜。我思来想去都觉得不大合适,就想到城外来看看。 “我寻思城外最适合做生意的地方就是南门码头这一块了,今儿个亲自过来一看,果然,不仅租金远比城里的便宜,而且客流量还很大,确实蛮适合做生意的呢。不出意外的话,我将在这儿开一间食肆。” 沈世华点了点头,说道:“温阳县城位于清川江畔,城外设有一个很大的码头——温阳码头。之前,我就一直在温阳码头上扛活。我听人说过,清川江东西绵延数千里,贯穿数个州府,沿岸设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码头,府城外的南门码头也是其中之一。 “温阳码头我很熟,那儿几乎每天都会停泊很多条客船,许许多多的旅客在那儿上下船。眼前这个南门码头看上去可比温阳码头大多了,料想途经这儿的旅客只多不少。这么多的旅客,其中必定有人要吃饭的,在这儿开间食肆,出售饭食,不愁没有客人上门。” 沈采萱算计道:“不仅仅是旅客,还有码头上的力夫,也是食肆的重要客源呢。” “力夫?”一直以来,沈世华都对沈采萱做生意的手段十分信服,可听到这儿,他不禁摇了摇头,苦笑道,“四娘,原来你不光想做旅客的生意,还想做力夫的生意啊?唉,我劝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就别想着能够在力夫身上赚到钱了。” 沈采萱挑眉,显然不赞同沈世华所说:“为何要死心?力夫干的可都是重体力活,体力消耗极大,必须要吃饭补充体力。开间食肆,供应价廉物美的饭菜,应当不难将力夫招揽上门,如此一来,何愁不能从他们身上赚到钱呢? “当然了,我也清楚,力夫手头不宽裕,要想从他们身上赚到大钱,那是不可能的。但,大钱赚不到,赚点小钱肯定是不成问题的。” 眼前沈采萱如此乐观,沈世华缓缓摇了摇头,说道:“确实,在码头上扛活的,要是什么都不吃的话,很难扛得住,要想坚持一整天,或多或少都得要吃点东西。 “可问题是,要是家里的日子过得去,谁乐意来码头上卖死力气?选择来码头上扛活的绝大多数人都手头拮据,恨不能将一个铜板掰成两半花,哪里舍得花钱买饭吃?据我所知,力夫基本上都是自备干粮。” 说着,沈世华道出他的亲身经历:“每次来码头之前,我都会事先准备两个馒头或是一张大饼。倘若当天能够揽到活儿,便在中午休息的时候,拿出馒头大饼来,就着江水吃下肚去;要是当天没能揽到活儿,就把馒头大饼带回去,留着下一顿吃。” 这话一出,饶是沈采萱心肠颇为刚硬,也忍不住鼻子一酸,心中破口大骂,将严氏等人骂了个狗血喷头。 沈采萱“怒其不争”,没好气的说道:“温阳码头我去过,那儿的阳春面五文钱一碗。你在码头扛一天活儿,再怎么着也能赚个三四十文钱吧,就不能花钱买碗热腾腾的面条吃么?江水就干粮,亏你想得出来,也不怕吃出毛病来!” 江水可不是河水、井水,浑浊得很。 未经澄清、没有烧煮的江水很不洁净,直接饮用,搞不好会得肠胃炎。 到那时,腹痛、腹泻那是轻的,就是丧命都有可能。 要知道,古代的医疗条件比较落后,有时候,就算是小毛小病也未必能够治好,然后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到一命呜呼。 喝江水喝死了,找谁说理去?只能认栽。 一想到这儿,沈采萱就气不打一处来。 “哪里有三四十文钱?温阳码头上,力夫一天的工钱普遍是三十文钱,有时候,雇主压价,只肯给二十五文钱,甚至二十文钱。不过,偶尔也有给四十文钱一天的。” 话到此处,沈世华脸上流露出感激的神色:“有一回,林记商行急着要将一大批货运走,便雇佣力夫连夜搬货上船。那天晚上,我也去了,不仅领到了四十文钱的工钱,半夜的时候,还补了一顿夜宵——白菜猪肉包配萝卜骨头汤,啧啧,油水可足了,那可是过年才能够吃上的好饭食啊!林记商行,厚道啊!” 第161章 不容拒绝 闻言,沈采萱暗自叹了口气,沉默片刻,说道:“爹,听得出来,你在码头上扛活的时候,像你这样的力夫,很喜欢也很需要吃有油水的饭食。阳春面里统共没有几滴油,却要卖到五文钱一碗,这就难怪力夫舍不得花钱买了吃了。 “那么,同样是五文钱一碗,里面颇有油水,且能够尝到肉味,这种饭食,爹你舍得花钱买了吃么?” 沈世华一怔,下意识的怀疑道:“颇有油水,还能够尝到肉味?区区五文钱,能买到这样的饭食?这,这不可能吧?” “怎么不可能?卤煮火烧啊!”沈采萱道,“昨儿个我有说过,我想要开个铺子,做卤煮火烧的生意。不瞒你说,我计划在这附近开的食肆,其实就是一间以卖卤煮火烧为主的铺子。” “卤煮火烧?”沈世华微微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哦,昨晚你有说过的,就是里面有烧饼、猪头肉和猪下水的吃食对吧? “嗯,猪头肉虽然也是猪肉的一种,但是很便宜。至于猪下水,更是便宜的不得了,价钱之低,跟白给其实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卤煮火烧的成本不会很高,料想五文钱就能够买到一碗了。” 说到这儿,沈世华顿了顿,忍不住发出质疑:“可是,卤煮火烧真的好吃么?猪下水的脏器味儿很重的,除了猪心和猪肝之外,全都又腥又臭。尽管你不止一次的说过,你有办法去掉那些腥臭味儿,但是,但是……真能去得掉么?不是爹不信任你啊,而是千百年来,就没有人能够将猪下水处理干净的。” “前人做不到,并不意味着后人做不到。”沈采萱凝视着沈世华,正色道,“爹,我的手段你还信不过么?既然我说了有办法去掉猪下水的异味,就一定能够办到。” 看到沈采萱满是自信的眼神,沈世华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嗯,爹相信你。” 沈采萱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笑问:“这么说来,爹你是支持我在这附近开间卖卤煮火烧的食肆咯?” “自然是支持的。” “那么好,”沈采萱立刻顺杆爬,“开食肆需要铺面,租铺面的任务就交给你啦!” 沈世华吓了一跳,顿时慌了,忙道:“租车我行,可租铺面……我、我怕我干不了啊!四娘,这事儿就别交给我了,还是由你来办理吧。” 沈采萱摇了摇头:“要想租到合适的铺面,就得要实地考察,多看多问,这很费时间的。咱家茶楼开张不久,我还不能完全放手,得要时常照看着,可不能够一整天都在外面晃悠。我实在腾不出手来,就只能将租铺面的事宜拜托给你了。” 对此,沈世华毫无信心,很担心会把事情搞砸,慌里慌张的摆手:“不行不行,我眼光不行,保不齐就租了间很不合适的铺面,那不是耽误事儿么?我、我不行的,这事儿还是……” 沈采萱指派沈世华负责租房事宜,固然是想偷懒躲闲,但更多的是借此锻炼他,岂容他拒绝? 只听沈采萱果断的打断他:“爹,实在不行,你就负责找铺面好了,记住多找几间。找好之后,你领我过去看,届时由我来把关,最终决定租下哪间,你看这样可好?” 沈世华抿了抿嘴唇,沉默了好一会,期期艾艾的说道:“那、那好吧。” 谁让所有人都在忙活,惟有他这个迎宾无活可干,闲的发毛呢? 正是用人之际,不行也得行,他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沈采萱得寸进尺,继续布置任务:“找都找了,索性多找一些。你在给食肆找铺面的时候,顺便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仓库和宅子。” 还找? 这还有完没完? 沈世华苦着张脸,问道:“铺面租来开食肆,仓库和宅子租来干什么?” “这还用问么?自然是租来存货和住人呀!”沈采萱解释道,“咱家茶楼后面虽然有十几间屋子,可这些屋子要么充当了库房,要么充当了卧房,都在使用中,如今已经没有空着的屋子了。 “从城外收购的木馒头等物正源源不断的运过来,眼看着就要将现有的库房堆满了。为了妥善保管木馒头等物,咱得要尽快另寻仓库,用于存货。 “而现有的卧房,最多只能够再往里塞三四个人。我可是打算再招十个八个学徒工的,不另租宅子,大多数学徒工住哪儿?总不能让他们睡咱家的院子里吧?” 说到这儿,沈采萱顿了顿,“善意”的提醒道:“对了,张家表哥和表姐快到了吧?要是不赶紧租宅子,就只能让他俩与别人挤一间屋子了,那多不好啊!” 大姐的儿女好不容易来一趟,却不能够给他们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仔细想想,有怠慢之嫌,确实不大好。 牵扯到自己一直敬重的姐姐,沈世华终于不再推脱,勉强接受了沈采萱交给自己的任务。 任务成功甩了出去,茶也喝得差不多了,沈采萱便打算起身离开了。 就在此时,茶寮里走进来一个中年文士,身着半旧长衫,相貌儒雅,文质彬彬,但眉头微蹙,似乎颇有愁色。 “啊,冯先生来啦!” 伴随着一声惊呼,许许多多的人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不约而同的涌向这间生意惨淡、门可罗雀的茶寮。 片刻之后,这间茶寮里面就换了一副景象,只见宾客盈门,好不热闹。 啥情况这是? 沈采萱与沈世华面面相觑,都是一脸的莫明其妙。 碰上了不同寻常之事,沈采萱不忙着走了,继续坐在原地观望。 很快,谜底就解开了。 原来,那位冯先生是来这儿说书的,蜂拥而来的人全是来给他捧场的。 至于说的是什么书?不消问了,自然是《白蛇传》了。 这些日子以来,沈采萱一直在跟进张有粮和何志斌的学习进度,在培养说书人这一方面,颇具鉴别能力。 别看冯先生颇有年纪,而且讲述《白蛇传》时,言辞颇为流利,几乎没有磕绊,颇具说书先生的范儿。 但,细看就会发现,他的眼神、面部表情以及举手投足,都不是很到位,换句话说,业务不是很熟练。 如果沈采萱没有料错的话,眼前这位说书先生应当是半路出家的,刚进入说书这个行当没多久。 第162章 蹭热度 如此看来,不只是街面上的茶楼、酒楼纷纷跟进效法,让自家说书先生学着陶然居,开始了《白蛇传》的说书表演,就连小巷里的茶寮都找来读书人客串说书先生,大讲特讲《白蛇传》,蹭起了热度呢。 眼睁睁看着抄袭从大街抄到了小巷,抄到了自个儿跟前,沈采萱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不过转念一想,《白蛇传》其实是自己借鉴了《新白娘子传奇》和《雷峰塔奇传》等改编而来,并非是自己原创。 严格来说,自己也是个文抄公哪! 得,都是一根藤上的瓜,谁也不见得比谁好到哪儿去。 言念及此,沈采萱便释然了,笑笑:“时候不早了,爹,咱们回去吧。” 沈采萱刚把话说完,就“咦”了一声,随后连声招呼都不打,就丢下沈世华,独自冲出了茶寮。 啥情况这是? “被遗弃”的沈世华一脸懵逼,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沈世华愣怔了片刻,回过神来,便急吼吼的追了出去。 码头这种地方,三教九流聚集,十来岁的小姑娘孤身出现在这儿,要是被人盯上了,搞不好是会出事儿的! 尽管沈世华知道小女儿身手非凡,绝非手无缚鸡之力的寻常小女孩,但他爱女心切,怎么也不放心沈采萱一个人出行。 出了茶寮,沈世华左顾右盼,眼见小女儿好端端的站在前面的岔道口,微微松口气,忙追了过去。 “四娘,你怎么突然就跑出来了?”大热天的,沈世华跑出一头汗,一边抹汗,一边问道。 沈采萱有些不确定的说道:“方才我好像看到了一个熟人。” “熟人?谁呀?” 沈采萱刚要开口,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片刻后道:“不,不可能是他的,我应该是看错人了。爹,咱们快回去吧。” 或许是生怕沈世华追问,沈采萱不再逗留,转身就走。 沈采萱本打算在回程途中,顺道去一趟经营桌椅柜箱的木器店,定制几套高脚桌椅。 现如今,她心里存了事儿,无心理会这些琐事,便领着沈世华,直接打道回府。 正值营业时间,这个时候,陶然居的大门被围得水泄不通,想从大门进去,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沈采萱与沈世华只好不走前门走后门。 后门那儿停着一辆马车,看上去颇为眼熟。 沈采萱凑上前去,仔细打量了一番。 倘若自己没有认错的话,这应当是郑家的马车。 难不成,郑家来人了? 确实,正如沈采萱所预料的那样,就在不久前,郑忠维领着弟弟郑永维前来登门拜访。 这会儿,兄弟俩正贴着陶然居的墙角站着——么得办法,晚来一步,没能抢到座位——津津有味的听着《白蛇传》呢。 大热天的,跟那么多人挤在一起,不觉得热得慌么? 沈采萱不想怠慢客人,忙请兄弟俩到后院喝茶乘凉。 结果,郑忠维请了回来,可郑永维却说什么都不肯挪窝,非要赖在那儿继续听说书。 沈采薇斜睨了郑永维一眼,凑到沈采萱耳边,小声道:“就算热死了,那也是他自找的,随他去吧!” 沈采萱又劝了几句,实在劝不动郑永维,只好作罢,单独领着郑忠维来到后院。 沈采萱将一碗冒着丝丝凉气的冰镇酸梅汤递给郑忠维,笑着问道:“郑大哥,今儿个你不当值么?怎么有空过来的?” “今儿个我休沐,想着闲着也是闲着,就来看看你!”郑忠维道。 原来,郑忠维寻思着,沈采萱家的酒楼应该快要重新开张了,正是用人之际,就领着郑永维过来,想要给沈采萱家搭把手。 没承想,沈采萱家动作神速,短短几天的工夫,就让酒楼,哦不,茶楼开门迎客了,而且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做到了宾客盈门。 沈采萱的能耐,郑忠维是见识过的,饶是如此,他还是被沈采萱的办事效率给惊到了。 看来,沈采萱家暂时是不需要他们哥儿俩帮忙了。 但,来都来了,总不能白来一趟吧?怎么着也得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再走。 郑忠维晓得沈采萱对沈寿山家和沈寿海家的近况很上心,便不等沈采萱询问,主动将自己了解到的相关情况一一道来。 沈寿山家的凉粉铺子生意很好,如今他们一家人生活无忧,过着忙碌而又平静的小日子,无须为他们担心。 至于沈寿海家,啧啧,那叫一个鸡飞狗跳啊! 说来话长,就从老沈家的金凤凰沈世贵开始讲起吧。 话说,在城里读书的沈世贵时常流连娼家,夜不归宿。 这等丑事被爆出来之后,沈世贵就读的学堂便以行止不端、道德败坏为由,将沈世贵逐出了学堂。 不得已之下,沈世贵只得离开繁华的县城,灰溜溜的归家。 明明是犯下大错被赶回来的,到了沈世贵嘴里,却成了同窗嫉妒他的才华,暗中使坏构陷他,逼迫他离开学堂。 得知了沈世贵的“遭遇”,沈寿山和严氏老两口心疼坏了,为了抚平他内心的伤口,变着法儿的对他好,就差没把他当菩萨供着了。 沈世贵不事生产,却在老沈家拥有着超然的地位,顿顿好吃好喝,过着极为舒坦的日子。 饶是如此,他还不满足。 温饱思淫欲。沈世贵浪荡惯了,独寝了几天就忍不住了,吵着闹着要娶媳妇儿,而且撂下狠话,非顾玉娘不娶。 沈寿海与严氏都希望沈世贵能够早日成家立业,自然不会反对他娶媳妇儿。 事实上,要不是认为沈世贵考取功名之后,能够娶到更好的媳妇儿,这公母俩哪里还会等到现在,早就给沈世贵张罗亲事了。 娶媳妇儿是理所应当的,可是…… 顾玉娘?这谁啊? 尽管沈世贵将顾玉娘的人品相貌吹得天花乱坠,仿佛九天玄女下凡尘,但事关最珍爱的小儿子的终身大事,沈寿海与严氏不能够不谨慎。 这公母俩当即让家住县城的沈月娴仔细探问顾玉娘的底细,结果…… 第163章 全武行 妈耶,什么九天玄女,分明就是个寡妇,而且是个“上了年纪”的寡妇——顾玉娘今年都二十五岁了,足足大了沈世贵七岁! 不仅如此,沈月娴隐约听说顾玉娘不守妇道,与好些个野男人勾勾搭搭、纠缠不清。 尽管这一传闻未经证实,但有一点错不了,那就是顾玉娘的名声可不大好。 换言之,顾玉娘的人品操守没保证哪。 沈寿海与严氏都对沈世贵寄予厚望,就指望着他有朝一日能够光耀门楣呢。 沈世贵真要把这么个名声不佳的“老”寡妇娶回家来,那岂不是前途尽毁? 沈寿海与严氏素来对沈世贵百依百顺,但这一回,这公母俩说什么也不肯同意这门一看就不靠谱的亲事。 沈世贵早就被顾玉娘迷得五迷三道的,立志非她不娶。 不同意?呵呵,那就闹! 沈世贵撒泼打滚,寻死觅活,各种伎俩轮番祭出。 最终,靠着绝食三天的光辉战绩,沈世贵成功搞定沈寿海与严氏,顺利娶回了顾玉娘。 如愿娶回美娇娘,就不闹腾了? 不,这只是个开始而已。 自从顾玉娘进了沈家门,老沈家就再无宁日,沈家大房、三房和四房天天摩擦不断,争吵不休。 渐渐的,家里越来越多的人明示暗示要分家。 眼看着亲人就要吵成仇人,沈寿海情知不妙,考虑再三,在三房人彻底反目成仇之前,终于做出了分家的决定。 这一回与上一回不同,不再是单独分出其中一房,而是彻底的分道扬镳了。 老沈家的家产一分为四,沈家大房、三房、四房以及沈寿海公母各占一份。 值得一提的是,沈家大房前脚拿到家产,后脚就离开了望山村,没有丝毫不舍,走得干脆利落极了。 少了沈家大房,老沈家的争斗非但没有就此停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就在几天前,沈家三房与四房先是动手,渐渐的,发展到了动手,上演了一出全武行。 经历了一场激战,老沈家几乎人人挂彩,就连拉架的沈寿海和严氏也不例外。 据说,混战之中,沈寿海企图拉架,结果被当成了墙头草,两头不讨好,也不知是谁动的手,将他打破了头,他倒地之后,还被狠狠踹了几脚。 至于严氏,她深知拉架有风险,从不亲自动手拉架,向来都是指派别人拉架,这一回,谁都不听她的,她无人可以指派,就老老实实的贴墙根站着,嘴里不停劝着架。 饶是如此,严氏也没能逃过一劫,一块板砖直直的向她飞去,正中她的脑壳,她应声倒地。 更惨的是,沈寿海与严氏双双倒地,伤的不轻,沈家三房和四房却只顾相互指责,谁也不肯出钱给这公母俩请大夫。 后来还是这公母俩自掏腰包,方才将大夫请了回来,救回两条老命。 你若不好,便是晴天;你若安好,那还得了。 听说严氏等人过得不好,沈采萱便放心了。 反正这附近除了郑忠维也没别人,沈采萱索性不再遮遮掩掩了,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沈采萱乐呵了一会儿,忽而她想起一事,急急问道:“郑大哥,你可知道沈家大房去哪儿了?” 郑忠维点点头:“沈家大房离开望山村后,就去县城投奔沈月娴了。沈月娴虽然一肚子坏水,总爱算计别人,但对她大哥一家,还是相当不错的,不光帮沈家大房租了房子,还想方设法给他们找营生。 “尤其是沈正樟,他不是能写会算嘛,沈月娴就介绍他去了一家相熟的成衣坊,在那儿当账房先生。一个月三两月钱,而且包吃。这待遇,在温阳县城算是相当优厚的了。 “对了,有了这个活计之后,沈正樟就将杨丹凤接到了身边,两个人在沈世荣和秦氏的见证下拜堂成亲,随后就正大光明的住在了一起。” 看来沈正樟与杨丹凤已然双双走出被捉奸在床的阴影,想来他二人的新婚生活应当很甜蜜吧,毕竟这可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呢。 沈正樟与杨丹凤快活了,沈采萱就不快活了,原本明媚的小脸瞬间阴沉了下来。 要知道,沈采萱自诩温柔和善,可事实上,她温柔和善个毛线,根本就是有仇必报的性格。 在沈采萱的心底里有一个小黑本,上面清楚记载着仇人的姓名。 不仅如此,前些日子,沈采萱还根据仇恨值的高低,排出了一张仇恨榜,沈正樟荣登榜首,杨丹凤屈居第二。 换言之,沈正樟与杨丹凤乃是沈采萱最恨的两个人,沈采萱真心想送他们下黄泉,为无辜惨死的原主偿命。 事实上,沈采萱也这么做了——不久前,她设法揭破他二人的奸情,想要借刀杀人,借别人之手将他二人沉塘,就此剪除这俩祸害。 奈何,无论是被沈正樟蒙蔽的林广源,还是因杨丹凤头顶染绿的王家人,抑或是望山村的乡亲们,都太过心慈手软,只是罚了点钱了事,并未下死手。 由于闹出的动静颇大,短时间内,沈采萱不便再次出手,只得暂时放过他二人。 沈采萱原以为,他二人名声尽毁,还害得家里元气大伤,往后的日子应当很难熬的,寻思着让他二人受尽活罪,生不如死,倒也不错。 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二人非但没受什么罪,还夫妻双双把家还,小日子过得滋润着呢! 这让沈采萱情何以堪? 沈采萱磨了磨牙,沉吟片刻,问道:“沈正樟又回到了县城,还当起了账房先生,这事儿林记商行的东家知晓么?” 林记商行虽然不是顶级商行,但在林记商行的东家林广源在温阳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沈正樟差点害了林广源独生爱女的一生,林广源自然对他恨之入骨。 不过,林广源性情宽仁,做不出赶尽杀绝的举动来,只是狠狠收拾了一顿沈正樟,便就此放过了他。 倘若沈正樟知道好歹,就应该从此老老实实的窝在小山村里,夹着尾巴做人。 却不想沈正樟不识好歹,胆子忒肥,还敢跑来县城,继续在林广源的眼皮子底下蹦跶。 第164章 赖着不走 林广源就是脾气再好,听说沈正樟不识时务、卷土重来,也按捺不住了吧? 沈采萱很期待林广源得知此事之后的精彩表现呢。 郑忠维颇有深意的笑道:“原本是不知晓的,可就在前几天,有人给林老爷通风报信,他就知晓了呢。” 沈采萱微微一怔,随即反应过来,眼睛亮晶晶的:“郑大哥,是你通知的林老爷么?” 郑忠维笑着点头:“沈正樟那种丧尽天良的败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倘若任由他留在温阳,难保不会祸害本地百姓。我身为捕头,守土有责。为了保护本地百姓,我暗中知会了林老爷,请他出手除害。 “林老爷果然很有正义感,前一天晚上知会他,第二天一大清早,他就行动了起来,派人前往成衣坊所在的街道,四处宣扬沈正樟干过的缺德事儿。很快,这事儿就传遍了那条街,自然而然的,就传到了成衣坊东家的耳朵里。当天中午,沈正樟就被辞掉了。 “不仅如此,沈家大房现在住的房子不是租来的么?那房子的房东也听到了风声,说什么都不肯将房子租给沈家大房了,硬是将他们一家人扫地出门了。 “沈家大房想要另租房子,没门儿,想要投宿客栈,还是没门儿。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向沈月娴求助,希望沈月娴的婆家能够暂时收留他们。沈月娴倒是想要收留沈家大房,可沈月娴的婆家人不答应哪! “沈月娴的公公钟老爷子可是发话了,钟家乃是清清白白的好人家,而沈家大房藏污纳垢、龌龊不堪,他钟家绝不会认这等人家为亲戚,勒令沈家大房有多远滚多远。 “事已至此,沈家大房总算明白,温阳地界上是容不下他们了,只得连夜滚蛋。” 其实,郑忠维身为捕头,本身就是地头蛇一样的存在,再加上他还有个当县丞的舅舅,在温阳地界上,势力非同小可。 沈正樟无权无势,郑忠维根本无须借住林广源的力量,就可以轻轻松松的碾死他。 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或许是与沈采萱混的久了,郑忠维开始向沈采萱看齐,将借刀杀人这招使得贼溜。 这不,郑忠维从头到尾不曾没有露面,就将沈家大房成功驱逐出了温阳县城。 闻言,沈采萱笑了,而且笑得很开心。 哎哟喂,厉害了我的哥! 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不过,等等! 连夜离开…… 离开…… 这么说来,沈家大房如今已经不在温阳县城了。 那么,不久前自己在南门码头或许不是认错了人,看到的那个人确实就是他呢! 思及至此,沈采萱连忙追问道:“郑大哥,你可知道沈家大房连夜滚蛋,滚哪儿去了?” 郑忠维道:“他们出城之后,就朝着望山村的方向走了,应当是回老沈家了。” “回老沈家了?”沈采萱隐隐有种失去掌控的不妙预感,追问道,“郑大哥,你确定么?” 郑忠维微微一怔,沉吟片刻,如实道:“我觉得沈家大房这回在县城里碰了一鼻子灰,应当会消停一阵子了,短时间内,没有跟踪监视他们的必要,就把暗中监视他们的人给撤了回来。 “所以说,我只是猜测他们回了老沈家,但他们是不是真的如我所料那样回了老沈家,这我还真不能打包票。” 沈采萱秀眉微蹙,语气郑重:“郑大哥,劳烦你回去之后,找人打听一下,沈家大房是不是当真回了老沈家。” 郑忠维自然不会拒绝,当即应了下来。 看着沈采萱忽然凝重起来的神色,郑忠维不禁有些诧异:“四娘,你对沈家大房是不是有些过于上心了?其实吧,沈家大房只会暗搓搓的算计亲人,论真实本领,他们是没有的,连当你对手的资格都没有。这样的存在,你根本没有必要太过上心。” “上心?”沈采萱轻叹一声,颇为无奈道,“老实说,如果条件允许,我也不想对沈家大房上心,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他们身上。 “要是他们一直老实蹲在老家,他们爱咋滴咋滴,我才懒得理会。可要是他们不老实,出来四处蹦跶,而且还蹦跶到我眼皮子底下,我就不能够不上心了。” 说到这儿,沈采萱神情愈发凝重:“你也知道的,他们正经本事没有,却惯会算计别人。倘若任由他们暗中接近我和我的家人,保不齐咱们一家子就被他们算计了去,到那时可就悔之晚矣了。” 蹦跶到我的眼皮子底下…… 暗中接近我和我的家人…… 郑忠维将沈采萱所说细细琢磨了两遍,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四娘,你是说沈家大房没回老沈家,而是跑来府城了?” “我不确定,只是猜测而已。”沈采萱道,“约莫一个时辰之前,我在府城外的茶寮歇脚,无意间扫了一眼窗外,瞥见了一道身影,那道身影看上去很像是沈正樟。 “可惜的是,当时茶寮里满是人,很难立刻就出门查看。等我分开众人,冲出茶寮时,那道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了。所以我不确定,到底是人有相似,我认错了人,还是那人确实就是沈正樟。” 郑忠维沉默片刻,缓缓的点了点头:“好的,我知道了。待会儿一回温阳,我就差人去望山村打探消息,看沈家大房到底回没回老沈家。” 郑忠维眼见留在这儿无事可干,就想早点回温阳,以便尽快打探出沈家大房的行踪,奈何郑永维不肯配合,死活不肯走。 郑永维一边蹭饭,一边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爹不是让我学做生意么?你看沈家这茶楼,开业才几天,就聚集了这么多人!能将生意做到这个份儿上,必定有可取之处。我觉得很有必要留下来,向沈家取经。” 一直以来,沈采萱家都很感激郑家人的热诚相待。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前些日子,沈采萱家被分了出来,无家可归,当时是郑家人伸出了援手,安排他们一家人住进了郑家的客院。 对此,沈采萱家一直铭记于心。 第165章 盛情难却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沈世华等人都是知恩图报之人,他们寻思当初郑家人热情的招待了他们,他们就应该更加热情的招待郑家人才是。 沈世华忙道:“那小郑你就留下来小住几日吧。” 郑永维闻言,笑得跟只偷到鸡的黄鼠狼似的:“好啊好啊。” “你先别忙着说好!”郑忠维瞪了弟弟一眼,看向沈家人,一脸不好意思:“这小子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够,就是个白吃饱。 “你们家本来就很忙了,还让这么个白吃饱留在你们家,这不是成心给你们家添乱么?不妥不妥,我还是带他回去吧。” 自家弟弟文不成武不就,都十六岁的人了,还一事无成,整日吃闲饭。 郑忠维看在眼里,不免为弟弟的前程担忧。 沈采萱虽然年幼,却手段非凡,本领惊人。 说实在的,郑忠维很希望弟弟能够留下来,向沈采萱取经,学点本事傍身。 但是,自己弟弟自己心里门儿清,这就不是个省心的。 在家的时候,有自己镇着,他还不得消停,隔三岔五就弄出点幺蛾子;这要是离了家,无人监督,他还不得上天啊? 郑忠维不想给沈采萱家添麻烦,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将郑永维领回去,哪怕他内心深处其实很想让郑永维留下。 白吃饱…… 听到哥哥当众埋汰自己,郑永维心里憋屈极了,忽然觉得嘴里的卤猪脚不香了。 “噗嗤!” 就在此时,郑永维听到一声笑,循声望去,就将沈采薇笑成了一朵花儿。 郑永维心里愈发憋屈了,忍不住就要怼沈采薇一句。 不过,没等郑永维开口,苏氏就抢先开口了:“二娘,无端端的,你笑什么笑?没见桌上的菜不多了呀?赶紧的,再去厨房端两盘过来!” 沈采薇撇撇嘴,不情不愿的起身离开。 轰走了沈采薇,苏氏便开始力劝郑忠维,要他同意让郑永维留下。 沈世华与沈正榕加入其中,最后沈采萱也发话了。 盛情难却,郑忠维只好半推半就的同意了,不过他再三叮嘱弟弟,不许给沈采萱家添麻烦。 郑永维笑得见牙不见眼,一迭声的答应了。 等到沈采薇端菜回来,震惊的发现某人已经获许留在自家,心中郁闷,忍不住提醒道:“爹,娘,咱家已经没有空房了,你们让客人往哪儿住呀?总不能……让人家睡大街吧?” 沈采薇心口不一,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巴不得某人躺大街上去。 郑永维笑吟吟道:“没有空房不要紧,你家茶楼到了晚上不就空出来了嘛,那么大的地儿,不用白不用。反正夏天不冷,晚上我在大堂里随便找两张桌子一拼,往上一躺,就能囫囵一宿啦!” 《白蛇传》那么好听,不听完了,他才不会走呢! 想赶我走?没门儿! 郑永维可是自家的贵客,哪能让他睡大堂呀? 沈正榕立刻表态道:“郑二哥,倘若不嫌弃的话,就住我的房间吧。我那房间虽然简陋,却还算干净。” “哎哟,嫌弃什么?出门在外,有张床睡就很好了,哪能挑三拣四的呢?”郑永维笑嘻嘻的说道,“阿榕,我很乐意和你睡一张床呢。” 得,床铺就位,这下可好,某人可以长期驻扎了呢。 沈采薇双眼微眯,微微侧头,用满是怨念的余光刺向某人。 郑永维仿佛感受到了些什么,一侧头,正好与沈采薇的目光对上,挑了挑眉,弯唇一笑。 这对欢喜冤家的事情暂且告一段落。 话说,也不知今儿个是什么黄道吉日,沈采萱家客似云来。 这不,早上来了郑忠维兄弟,到了傍晚时分,沈采萱家又来了一拨人——苏氏的娘家人到了。 苏氏的爹娘有两子一女,苏氏乃是家中最小的孩子,换句话说,她上面有两个哥哥。 苏氏的大哥苏成南今年三十六岁,娶妻谢氏,育有一子二女,长子苏海潮,今年十五岁。 苏氏的二哥苏成北今年三十四岁,娶妻陆氏,成婚多年,却只有一个儿子苏海生,今年十三岁。 陈记车马行的人很尽责,将苏氏的娘家人送到了陶然居的门口,交到了沈世华的手中,这才驾车离去。 “咦,二哥,你怎么也来了?”沈世华望着多年不见的苏成北,诧异极了。 没错,这回苏氏的娘家过来了三个人,除了苏氏的两个娘家侄儿,苏氏的二哥苏成北也跟了过来。 沈世华的想法很简单,苏家并不富裕,壮劳力很少,就只有苏成南和苏成北两个,苏成北作为苏家的顶梁柱之一,理应留在老家谋生,养活一家子人才是,怎么有闲工夫跑到府城来了?这不符合常理啊! 苏成北是个彪形大汉,一身腱子肉,看上去很不好惹的样子,可实际上他是个老实人,为人十分和善,都三十几岁的人了,还有些腼腆。 听了沈世华的问话,苏成北的脸一下子涨红了,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陶然居尚未结束一天的营业,此时此刻,家里的其他人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分身乏术。 惟有沈采萱这个甩手掌柜,以及沈世华这个前任迎宾,随时随地都能够抽出时间来,随叫随到。 是以,听说苏氏的娘家人到了,他二人第一时间迎了出来。 沈采萱眼见沈世华不会说话,开口第一句就让苏成北难堪,赶紧站出来救场。 “哦,原来你就是我的二舅啊!”沈采萱挤开沈世华,冲到苏成北跟前,仰起小脸,满脸诚挚的做起了自我介绍,“我是你的外甥女,沈家四娘沈采萱。二舅,我时常听我娘念叨起你,说你打鱼的本事很厉害,是个很有能耐的人呢!” 彩虹屁谁不喜欢听呢? 哪怕是苏成北这么个老实人,听了沈采萱的当面夸赞,也不由自主的露出笑容,瞬间忘了方才的尴尬,谦虚道:“我就一打鱼的,哪有什么能耐?那个,四娘,头一次见面,我这个当舅舅的,该给你一份见面礼的。可我来得匆忙,就没来得及准备,只好在来的路上随便买两包点心带过来,希望你不要嫌弃。” 说着,苏成北就将拎在手里的点心递给沈采萱。 第166章 身处梦境 两包点心都是用油纸包着的,再用粗制麻绳捆扎着,一看就很廉价,不够上档次。 不过,苏家的家境实在不咋地,就算是空手上门,也情有可原,谁也不会指摘苏成北不懂礼数。 饶是如此,苏成北还是特地买了两包点心带过来,不得不说,有心了。 沈采萱也不推让,干脆利落的接过,笑吟吟道:“四娘最喜欢吃点心了,很喜欢这份见面礼,多谢二舅。二舅,在这种大热天里赶路,肯定累坏了吧?来来来,快随我进屋去,喝口茶,解解乏。” 说着,沈采萱朝一旁的苏海潮和苏海生招招手:“还有两位表哥,你们也别在这儿站着了,快跟我进屋坐吧。” 说罢,沈采萱就朝沈世华使了个眼色,父女俩一左一右,领着苏成北一行三人往陶然居的后门走去。 经过这么一段插曲,沈世华总算意识到方才自己的言行有多么不妥当。 生怕苏成北误会自己不欢迎他,沈世华忙摆出笑脸,与苏成北亲亲热热的拉起了家常。 说话间,沈世华一行人就来到了陶然居的后门。 “我也知道,走后门不是待客之道。你们难得来一趟,于情于理,都应该请你们走正门的。”沈世华一脸歉疚的解释道,“可是没办法啊,刚刚你们也看到了,客人们将陶然居围的水泄不通,想要经过正门来到后院,比登天还难。所以,只好委屈你们从后门进来了。” “我明白,我明白,这谈不上什么委屈不委屈的。”苏成北一边说,一边跨过后门,进了后院。 然后,苏成北一行三人瞬时间就震惊了。 只见这个长方形的庭院之中,前有阔六间的二层高楼,后有六间正对高楼、一字排开的正房,东西各有三间厢房。 哎哟喂,前后左右都是房子,这,这到底有多少间啊?! 苏家世居于海边,祖祖辈辈都居住在一条小破渔船上,辛辛苦苦奋斗了几辈子,都没能在陆地上盖房子,哪怕是一间房子,苏家都盖不起。 对于苏家来说,房子就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望。 骤然置身于这么多房子之中,苏家人有种身处梦境的感觉,疑心自个儿是在做白日梦。 过了良久良久,苏成北方才回过神来,小心翼翼的问道:“阿华,这儿是你家?真是你家?真的么?”你不是在哄我吧? “当然是真的,我领你们来别人家做什么?再说了,这要是别人家,咱怎么能够进的来?”沈世华道。 苏成北依旧一脸难以置信:“呃,这儿是你家,但这房子是租来的对吧?” “不是租来的,就是咱家的。”沈世华道。 尽管苏成北与沈世华接触不多,但他知道,妹夫是个实诚人,素来实话实话,从来不会扯谎。 既然妹夫说这些房子是他家的,这些房子就必然是他家的,毋庸置疑。 苏成北抿了抿嘴唇,神色复杂的看着沈世华,一时之间,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这时,一旁的苏海潮再也忍耐不住,开口问道:“姑父,你家真的、真的是在做茶水生意?” 在此之前,苏海潮几乎从未出过远门,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距离苏家几十里外的小镇,见识极为有限。 这个小小少年,怎么也想不明白,卖茶水而已,怎么能够攒下这么大一份家业,在寸土寸金的府城里拥有这么大一个院子? “千真万确,咱家做的就是做茶水生意呢。”沈采萱走了过来,笑吟吟的插口道。 为了招待苏家人,沈采萱去厨房端了凉茶和点心过来。 眼见沈世华办事不利,至今还让苏家人杵在院子里,沈采萱忙招呼苏家人进屋坐:“诺,这就是咱家卖的凉茶。走,咱们去堂屋,坐下边喝茶,边聊天。” 苏家人喝茶,素来是牛饮。 可这一回,或许是为了探究出沈采萱家凉茶里的秘密,他们仨耐着性子,小口小口的喝着,细细品味。 说实话,这凉茶是挺好喝的,挺解渴的,比自家的粗茶强百倍千倍! 但,再怎么着,这也就是茶而已,怎么就能够让沈采萱家发家致富,挣下偌大家业呢? 苏家人想来想去,都想不明白,有心想问个明白,却生怕这里面涉及到沈采萱家的机密,不好意思开口。 尽管沈采萱暗中提防着苏家人,不想让他们知晓太多,但她考虑到有些事情瞒是瞒不住的,便开诚布公的说道:“二舅,还有两位表哥,你们一定很好奇,咱家一做茶水生意的,怎么能赚得盆满钵满吧?这个嘛,你们不妨去前面看看,相信你们就能够想明白了。” 苏成北只是老实,并不傻,更不蠢。 种种迹象都已经如此明显了,他看在眼里,其实心中早有猜测,只是事实太过惊人,他下意识的选择不信而已。 苏成北咽了口唾沫,语气艰涩:“前面?四娘,你是说,前面那个挤得水泄不通的二层大酒楼,其实是你家开的对么?” 沈采萱如实道:“对呀,那就是咱家开的,但那是茶楼,不是酒楼。” 苏海潮瞪大了眼睛,脱口而出:“你家开的不是小茶寮么?怎么开起大茶楼来了?” 沈采萱家给苏家的信里写道,自家在府城做茶水生意。 苏家人便想当然的认为,沈采萱家在府城外的官道旁开了一间小茶寮。 那茶寮应当是一个草棚,里面支起一口大锅,锅里是碎茶叶熬制而成的粗茶。 草棚里面还横七竖八的放着一些桌椅,供往来的行人歇脚。 总之,在苏家人的想象中,沈采萱家开的是小茶寮,而且是非常非常简陋的那种。 路边的小茶寮摇身一变,成了城里的大茶楼。 这,这和说好的不一样! “表哥,谁告诉你咱家开的是小茶寮了?咱家从一开始,开的就是茶楼啊!”说着,沈采萱脸上露出困惑的神色,看上去比苏家人还要诧异,“咦,就算信里的三言两语讲不清楚,那陈记呢?咱家请陈记的人去接你们,陈记的人没告诉你们,咱家是织锦街上的茶楼——陶然居的东家?” 第167章 工具人 苏家人面面相觑,满脸茫然的摇了摇头。 陈记车马行派去苏家的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大爷,不知是他不了解初来乍到的沈采萱家,还是他有所了解却不愿意多说,反正他口风紧的很,一问三不知。 对了,今天下午,苏家人一行沿着官道,来到了府城外面。 原以为沈采萱家的茶寮就在官道边上,那老大爷很快就会将车停下。 却不想,那老大爷始终不停,径直驾车进城。 当时,苏家人就觉得不对劲了,忙问那老大爷这是要去哪儿。 那老大爷就说了,送你们去沈家。 至于沈家在哪儿,是干什么的,那老大爷只字不提。 到了陶然居门口,那老大爷让他们在车上等着,独自一个人跑去陶然居里叫人。 这么说吧,那老大爷只负责拉人,负责将人送到地方,其他的一概不管。 碰上这么个工具人,苏家人真心很无奈啊。 看到苏家人的反应,沈采萱安心的同时,不禁暗暗好笑。 正当沈采萱想要继续忽悠的时候,陶然居结束了一天的营业,苏氏顾不上收拾厨房,便匆匆忙忙的赶了过来。 见到了多年未见的兄长和侄儿,苏氏又哭又笑,沈采萱等人劝了好一会儿,她方才止住泪水,稍稍平静下来。 因着家里有郑永维这个贵客在,沈采萱家鸡鸭鱼肉买了一堆。 故而,尽管不知道苏家人今天就能到,苏氏还是在何周氏的帮助下,操办出了一桌极为丰盛的接风宴。 先前是苏氏哭,到了接风宴上,就轮到苏氏的哥哥哭了。 干饭! 而且是没有掺杂、纯粹无比的白米饭! 这么金贵的吃食,从未出现在苏家的饭桌上,哪怕逢年过节也不例外。 苏海潮和苏海生这两个十几岁的少年自不必说,就是苏成北这个三十来岁的汉子,活了三十多年,这还是他头一回吃到白米饭。 苏成北抹了抹眼泪,不好意思的解释道:“那个,我、我就是觉得白米饭好好吃,好吃到哭。” 事实上,苏成北没有说实话,至少没有将所有的实话都说出来。 白米饭确实很好吃,但还没有好吃到令人哭泣的程度。 苏成北之所以哭,其实是因为他想起了远方的爹娘——苏家老两口都已年过半百,那么大年纪了,都没能吃到过一碗白米饭——他这个做儿子的,心里难受。 就在不久前,苏家所在的渔村里,一位老人临终之前,没有别的要求,就是想要吃上一碗白米饭。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心愿,那老人的儿孙也没有能力令他如愿以偿。 苏成北看到那老人的儿孙泣不成声,心中不禁要想,倘若他爹娘在寿终正寝之前,要求吃上一碗白米饭,这个愿望,他能够帮忙实现么? 应该……实现不了吧。 要知道,苏家原本就不富裕,祖祖辈辈都靠出海打鱼维持生计,勉强能够糊口。 前些年,朝廷颁布了禁海令,规定“片板不得下海”。 此令一下,苏家这种渔家,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理论上,不能出海,可以转而去江里打鱼。 可问题是,江虽宽广,但里面的鱼并非是无穷无尽的。 江里的鱼,本来就有江边的渔民打着,数量本就有限。 禁海令一出,那么多本该出海的渔民一窝蜂的涌到江上捕鱼,江里的鱼根本就不够捕的,越来越少,越来越少。 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苏家这种渔家进项越来越少,难以维持生计,连糊口都困难了。 沈采萱家明明邀请的是苏氏的娘家侄儿,怎么苏成北也跟着过来了呢? 还不是穷闹的。 原来,苏成北虽然能干,一个人抵得上三个壮劳力,可与之相应的,他也很能吃,一个人能吃三个人的饭量。 前些年,苏成北依靠一手很厉害的捕鱼本事,与他哥苏成南一起出海,几乎次次都能够满载而归。 这些海鱼虽不值钱,却胜在数量够多,拿去卖了,也将将够养活苏家人了。 尽管苏成北一年到头都吃不到什么像样的饭食,但饭量一个顶仨的他好歹不用饿肚子。 可到了这几年,苏家的家境急转直下,渐渐的,已经吃不上饭了。 对于家里面临的困境,苏成北心里再清楚不过了,哪里还敢多吃? 别说三人份的饭食了,就是一人份的饭食,他也不敢下嘴,总想着自己少吃点,好省下饭食给家人吃。 然而,家人谁还不清楚苏成北的饭量啊?哪舍得让他——这个家里唯二的壮劳力忍饥挨饿? 一家老小,上至苏成北的爹娘,下到苏成北七岁的小侄女,都主动省下自己的饭食,供苏成北吃。 苏成北不肯吃,一家老小还不依,非逼着他吃。 这饭食,苏成北吃了扎嘴,更扎心哪! 这一回,沈采萱家派车过来接苏氏的娘家侄儿。 苏成北寻思着,自己就一个大饭桶,与其留在老家祸害家人,害得全家人都吃不饱饭,还不如搭个顺风车,到府城寻个包吃包住的活计,解决自己这张嘴的同时,赚些钱养活家人。 于是乎,苏成北来了,老实了一辈子的他厚着脸皮跟来了。 如今的苏家穷到令人发指,苏成北觉得丢人,不好意思实话实说。 沈采萱家向苏成北询问苏家的近况,苏成北先是支支吾吾,后来眼见实在是敷衍不过去,就捡好听的说——什么苏家老两口身子骨硬朗,什么苏氏的大嫂又怀上了,而且村里的老人说,她那怀相,十有八九是男娃——至于那些不好听的,比如苏家经常揭不开锅,他提都不提。 不光苏成北本人不提,就连苏海潮和苏海生要说,苏成北也拦着不让他俩说。 就苏成北这样的老实人,还想有所隐瞒? 开玩笑呢吧? 沈采萱一眼就看出他心里藏着事儿,很多事情藏着掖着不肯说。 于是乎,沈采萱就暗中吩咐沈世华,让他设法劝苏成北多喝几杯。 白米饭不香么?鸡鸭鱼肉不鲜么? 放着一桌子的好饭好菜不吃,没事喝什么酒? 活了三十多年,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大吃大喝的机会,现在的苏成北只想敞开肚皮胡吃海塞,根本不想喝酒。 可架不住沈世华总劝,苏成北只好忍痛放下筷子,举起酒杯来。 第168章 闲得慌 结果,两杯酒下肚,苏成北就晕晕乎乎找不着北了,什么该说的,不该说的,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 老实交代,绝无保留。 么得办法,绝大部分酒都是由粮食酿制而成的,价格不菲,对于贫寒的苏家人来说,无疑属于奢侈品,就算是逢年过节,也未必能够沾上一星半点。 苏成北这辈子,喝过酒的次数屈指可数,简直毫无酒量可言,两杯酒下肚,不醉才怪呢。 从苏成北口中得知了苏家的困境之后,在座众人皆是心酸不已,苏氏更是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将醉酒的苏成北以及苏海潮和苏海生安置妥当之后,沈采萱一家人再次聚在了陶然居的大堂,开始每天的例会。 与往日不同,今晚沈采萱没有忙着清点当日的营业款,而是将目光投向苏氏:“学徒工没有工钱,这是惯例,我不想轻易打破,所以短时间内,我不打算给两位表哥发工钱。倒是二舅,我可以雇他为咱家的正式伙计,并且预支三个月工钱给他,好让他拿着应急。娘,你看如何?” 苏成北、苏海潮以及苏海生,三个人都是一副老实长相,而且目光澄澈,言行得当,留给沈采萱的第一印象相当不错。 虽说知人知面不知心,但面由心生,沈采萱相信,就算苏家人有自己的小心思,也不会坏到哪儿去,在可控范围之内,所以不妨给他们一个机会。 不出意外的话,自家可以多出三个可靠的帮手,苏家也可以凭借工钱,摆脱困境。 至于说,为何预支工钱帮助苏家解困,而不是直接送钱? 说到底,沈采萱还是无法百分百信任苏家人,生怕给予太多,苏家人会生出不该有的心思来。 毕竟,升米恩,斗米仇。很多时候,毫无保留的给予太多,未必就是好事。 苏氏可不知道沈采萱心里的弯弯绕绕,听说沈采萱愿意雇佣苏成北,还愿意预支三个月工钱,心里感动极了,瞬间又红了眼睛。 沈采萱生怕苏氏又哭出来,忙转移她的注意力:“我瞧二舅和两位表哥的衣衫鞋袜都很旧了,料想他们穿着怪不舒服的。娘,明儿个一早,你给他们仨量一下尺寸,然后告诉爹,爹好凭着尺寸去成衣坊给他们仨置办两身行头。” 什么很旧了?根本就是又破又烂又旧,比破渔网强不了多少! 幸而他们仨是男人,要是女人,穿着这样的衣衫,绝对不好意思出门。 按照常理,出门走亲戚,应当穿上自个儿最好的衣衫。 他们仨穿成这样来沈家,沈采萱相信,不是他们仨不讲究,而是……这应当是他们仨最好的行头了。 沈采萱看在眼里,觉得怪不落忍的,就想给他们仨置办两身行头,不说多么多么好,至少穿出去不丢人。 此言一出,苏氏顾不上哭了,立刻说道:“铺子里卖的成衣可不便宜!依我看,就别去成衣坊买现成的了,还是去布行买些布回来,我给他们仨做几套衣衫鞋袜吧。” 沈采萱摇摇头:“咱家茶楼的生意好得不得了,娘你身为大厨,几乎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得闲。一整天下来,累都累死了,哪里还有精力做衣衫鞋袜?” “我可以的!”苏氏忙道,“我可以早点起来,晚点睡,熬上几天,就可以把衣衫鞋袜赶出来了。” 沈采萱道:“别别别!几套衣衫鞋袜才值几个钱,为了这点东西,把人熬坏了,不值当!” 苏氏还想争取:“只是做几套衣衫鞋袜而已,很轻省的活计,怎么可能把人熬坏了?我……” “我说买现成的,就买现成的,这事儿没商量!”沈采萱不耐烦再为这点小事继续掰扯,打断苏氏,直接进入下一个议题,“今儿个咱家一下子多出三个人手,我觉得,是时候把外卖窗口开起来了。” 说着,沈采萱就开始给沈世华布置任务:“爹,明儿个你去找几个泥瓦匠回来,让他们把正门那儿改造一下。记住,要给人家说清楚了,白天动不了工,要到傍晚时分才能开工。考虑到连夜赶工比较辛苦,咱家会多给些工钱,还包一顿宵夜。” 这又是多算工钱,又是包宵夜的,成本肯定低不了啊。 光是想想,沈世华就觉得心疼,沉吟道:“咱家这改造,说到底就是砌两堵墙,隔出一块地方而已,很简单的。砌墙这活计,我干过的,而且干得相当不错。依我看,也不用花钱请人了,明儿个我拉些砖头回来,自个儿就能把墙砌起来。” 一个个的,不把心思放在正事儿上,而是费尽心思的图省钱,这不是主次不分、本末倒置么? 沈采萱横了沈世华一眼:“爹,你有那砌墙的工夫,还不如去琢磨琢磨哪儿的宅子合适,好尽快把宅子租回来。你看,今儿个我二舅他们仨过来,咱家就没有空房给他们住了,只好让他们和别人挤一挤。 “不赶紧把宅子租到手,等过两天,大姑家的表哥表姐过来了,怎么安置他们?难不成也让他们和别人挤一挤?大热天的,再这么挤下去,搞不好会中暑的!” 这话一出,沈世华再也不提自己砌墙这茬了,乖乖闭上了嘴巴。 沈世华都这么老实了,沈采萱却不肯就此放过他,似笑非笑道:“爹,我陆陆续续交代了好几桩事情给你办,原以为你会很忙的,没承想你还有心思砌墙。看来,我低估了你办事的能力,交代给你的事情还不够多,让你闲得慌。 “闲着也是闲着,这样吧,明儿个外出找人找房子的时候,顺便买几副猪下水,再按照我教的法子,把买回来的猪下水都收拾干净咯。” 买猪下水,这活计不麻烦,举手之劳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收拾猪下水,这活计…… 尽管沈世华不知道沈采萱的法子是什么,具体要让他如何收拾猪下水,但是直觉告诉他,这活计不会轻松,保不齐就是个大坑,而且是能把人坑得凄惨无比的那种。 第169章 古里古怪 沈世华预感不妙,有心想要拒绝,但当他对上沈采萱那似笑非笑的目光时,委实是提不起勇气,只好委屈巴巴的应下了。 娘家一下子来了三个人,其中一个还特别能吃,苏氏心里颇有些不安,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眼见相公因为收拾猪下水而犯难,苏氏立即说道:“我二哥不但打鱼很在行,杀鱼也很在行的。一条十几二十来斤重的活鱼,他一眨眼的工夫就能够杀干净了,收拾得干干净净、妥妥帖帖。 “都是收拾,料想收拾鱼与收拾猪下水应当差不多。既然如此,收拾猪下水这活计就交给我二哥好了,包管他收拾得又快又清爽。” 说罢,或许是觉得两个娘家侄儿留在家里吃闲饭也不大好,苏氏又补充道:“虽然我久不回娘家,与我那两个侄儿接触不多,但我看得出来,他俩都是勤快人,是会做事儿的,料想他俩一定能够很利索的将猪下水收拾干净。所以说,明儿个就让他俩搭把手,帮着我二哥收拾猪下水吧。” 沈采萱想说,收拾鱼虾与收拾猪下水压根儿就不是一回事儿,猪下水远比鱼虾腥臭,要想收拾干净猪下水,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不过,这种大实话沈采萱并没有说出口,而是笑了笑:“这样啊,那就劳烦二舅和两位表哥了。” 苏成北、苏海潮和苏海生看上去勤恳踏实,但这只是外表,内心如何?究竟是否表里如一?尚且不得而知,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收拾猪下水,这活儿又脏又累,不妨交给他们仨,观察一下他们仨的表现,到时候他们仨的真实品性到底如何,不说一目了然,至少也能够看出七八分来。 沈采萱心里正打着小算盘,就在此时,沈正榕忽然开口道:“那个,燕回哥说他好得差不多了,想要来咱家茶楼干活呢。四娘,你能不能给他安排个活计呀?” 好得差不多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赵燕回双腿粉碎性骨折,至少得要在床上躺三四个月吧? 现如今,他休养了还不到一个月,就好得差不多了? 沈采萱不大相信。 “这才躺了不到一个月,怎么可能好得差不多了?想要干活赚钱,帮家里减轻负担,这种做法值得赞扬,但也得量力而行。倘若为了赚钱,不顾病体,急吼吼的上工,弄垮了身体,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沈采萱皱眉,语气严厉,“四郎,你跟他说,干活可以,但是至少再等三个月,等到大夫说他双腿彻底痊愈了,没问题了,我再给他指派活计。至于现在,让他老实躺着吧!” 四娘好凶啊! 沈正榕缩了缩脖子,但为了小伙伴,他也是拼了,冒死说道:“其实,燕回哥已经能够下地走路了,就是有一点不稳而已,不能够走太快。要不是燕婉姐拦着,非让燕回哥待在屋里,他早就出来了。他现在这个情况,确实好得差不多了,根本没必要再在屋里躺三个月。” 闻言,沈采萱愣了愣,心说:“赵燕回这恢复速度,堪称神速啊!” 不过很快,沈采萱就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应当是灵泉发挥了作用。 原来,沈采萱极为欣赏赵燕回的为人,有心想要助他早日康复。 原本,沈采萱想在赵燕回的药里偷偷加入灵泉的,奈何新店开张,沈采萱实在太忙,分身乏术,没有办法时时刻刻盯着赵燕回的药,很难找到合适的机会下手。 后来,沈采萱换了个思路,不偷偷“下料”了,而是将“料”正大光明的交给负责煎药的赵燕婉—— 沈采萱告诉赵燕婉,她在外奔波的时候,偶遇一位精通歧黄之术的道长,那道长赠给她一瓶“仙水”,据说在疗伤方面极具灵效。 她并没有受伤,一时半会儿用不上,放着也是放着,索性就给赵燕回用了,建议赵燕婉在煎药的时候,倒点“仙水”进去。 说实在的,这套说辞挺扯淡的。 但,赵燕婉感念沈采萱的恩德,对她所说深信不疑,想都不想,就照办了。 赵燕婉坚持不懈的往弟弟的药里“加料”,从不敢忘。 而沈采萱贵人事忙,早就把这事儿忘到了九霄云外,要不是方才沈正榕提起这茬,她压根儿就想不起来。 嗯,灵泉的作用非同小可,促进断骨愈合什么的,再正常不过了,赵燕回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不足为奇。 不过,双腿是否百分百痊愈了,事关赵燕回一生,稳妥起见,还是请大夫过来确认一下比较好。 沈采萱沉吟片刻,继续使唤沈世华:“爹,明儿个你出去的时候,顺便请个大夫回来,确认一下赵燕回的伤势到底恢复得如何了,能不能现在就下地走动。” 沈世华还能说啥,只好乖乖点头:“赵家小子的断腿是回春堂的大夫给接上的,一事不烦二主,那我还是去请回春堂的大夫过来瞧瞧吧。” “行……”沈采萱原本要点头认可,忽而心念一动,当即改口,“不行!赵燕回的腿伤能够痊愈得这么快,是因为我给他用了一点偏方,而那偏方的来历不方便让外人知晓。 “倘若让回春堂的大夫过来复诊,立即就会发现赵燕回的伤势痊愈得太快,保不齐就会疑心咱家有什么偏方,到那时可就麻烦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从别家医馆请大夫吧。 “记住,大夫请来之后,只让他确认赵燕回的痊愈情况就好,至于其他的,一概不要多说,一概不要多问。” 沈世华点点头:“好的,我晓得了。” 换做是别的人家,听说自家姑娘手里有促进断骨愈合的偏方,一定会震惊不已,追问不休。 但在沈采萱家,大伙儿早就对这种情况见怪不怪、习以为常,都懒得多问,便接受了这种神奇偏方的存在。 沈采萱和她的家人都很淡定,猫在梁上的暗卫万俟弦却淡定不了,心潮澎湃。 真的假的? 这世上真有能够促进断骨愈合的偏方? 倘若这偏方是真的,那可就、那可就……太好啦! 要知道,自己和袍泽弟兄们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伤筋动骨在所难免,太需要这种偏方了。 万俟弦心念一转,决定夜探赵燕回的住所,亲自察看他的恢复情况。 第170章 知易行难 沈采萱也知道布置给沈世华的任务有些繁重,又简单交代了几句,便催促他早点回房歇息。 目送沈世华离开,沈采萱转过头来交代苏氏,明天多准备一锅卤水,她要用来卤猪下水。 苏氏欲言又止,最终却没有多说什么,神色复杂的点了点头。 随后,沈采萱便开始算账,根据计算出来的结果,她有针对性的指点了在场的三个人几句,便将他们仨打发走了,独自留下来写写画画。 不久前,沈采萱向赵老爷子打听棚户区孩子的情况,想要从中挑选几个,领过来当学徒工。 赵老爷子一口气报出了十来个名字,说这些都是懂事能干又踏实的好孩子,全是干活小能手。 沈采萱需要的是好学又上进的人才,干活干得好,并不意味着好学,更不意味着上进,因此这十几个孩子不一定个个都符合沈采萱的要求。 但,十几个孩子呢,总有几个合适的吧? 再加上自家那三个表哥,算算自家即将招揽到的学徒工也不少了。 学徒工来了,首先要解决他们的吃住问题。 吃这方面,问题不大;住这方面,有点问题,但沈采萱已经让沈世华抓紧租房了,相信很快就能够解决了。 吃住解决了,接下来就是如何培养了。 沈采萱的初步设想是,将一些粗活累活脏活交给他们干,看他们能不能够坚持下来。 不能坚持,趁早让他们走人;能够坚持,就开始传授他们文化知识,比如常用字、简单的数学运算等。 教授文化知识,仅仅靠口述肯定不够,得要有一套教材,届时分发给他们,好让他们边看教材边听课,课后拿着教材复习和温习。 教材从哪儿来?沈采萱倒是愿意花钱买现成的,可问题是,花钱也买不到啊。 那没有办法了,只能够自个儿编写一套了。 沈采萱传授学徒工文化知识,目的可不是为了培养个秀才、举人出来,而是为了让自家学徒工不当睁眼瞎,具备简单的语文和数学知识,能写会算,再说直白些,其实就是扫盲,所以要用到的教材不会很难,相当于小学低年级的课本。 原以为小学低年级的课本而已,很好编写的,随随便便就能整一套出来。 可知易行难,沈采萱写着写着,就觉得不大对头,越看越不满意,只好撕掉重写。 这么反复了好几回,沈采萱心烦意乱,索性搁下笔来,凝神细思。 平心而论,小学低年级的课本里涵盖的知识一点都不难,但要将这些知识整理归纳,形成知识体系,进而反映在新编的教材里,难度就有点大了。 一时之间,沈采萱心中千头万绪,不知该从何着手。 没有参考书,全靠自己想,这多麻烦哪! 要是有一套现成的小学课本就好了,自己就可以照猫画虎,照着现成的修修改改,整出一套符合当下实际情况的教材来了。 这个时候,沈采萱迫切的想要弄到一套小学课本。 前世里,小学课本很好弄到,或是去实体书店,或是在网上商城,随随便便就可以买到了。 可这古代…… 正常情况下,就都不要想了。 呵呵,小学课本?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当然了,沈采萱与众不同,她可是有辅助系统的人呢。 小学课本而已,对于她来说,并非是天方夜谭,理论上,她是可以在系统商城里使用积分兑换得到的。 可问题是,沈采萱现在的等级还不够高,系统商城还没有完全向她开放。 退一步讲,就算系统商城彻底向她开放了,兑换小学课本,那可是需要不少积分的,沈采萱现在还没有那么多积分,暂且还兑换不了。 说来说去,归根结底还是积分不够。 要是积分足够,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以升级了,就可以获取自由进入系统商城的权限,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兑换系统商城里的商品了。 积分啊积分,沈采萱无比渴望能够拥有更多的积分,忍不住调出了系统界面,瞄向显示着活力值和仇恨值的那两栏。 结果……唉,如她所料想的那样,不尽如人意。 自从分了家,远离了那帮极品亲戚,沈采萱就很难找到搞事情拉仇恨的机会了,与之相应的,活力值和仇恨值就不怎么见涨了。 仔细想想,活力值和仇恨值最近一次上涨都已经是好些天以前的事情了。 那天,沈采萱路见不平,拦下了撞伤赵燕回,却企图肇事逃逸的年轻人。 那年轻人恨透了多管闲事、咄咄逼人的沈采萱,托他的福,活力值和仇恨值蹭蹭蹭直往上涨。 可问题是,沈采萱为了给那年轻人一个毕生难忘的教训,就趁别人不注意,悄悄给那年轻人下了点药。 那药就是蒋媒婆母子服下的那种,能够让人产生幻觉,疑神疑鬼,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将心中的隐秘如实吐露出来,堪称邪门。 这么邪门的药,自然价格不菲,兑换的时候得要消耗大量积分。 沈采萱仅仅兑换了一颗,因为那年轻人而生出的活力值和仇恨值就消耗殆尽了。 如此一来,那天沈采萱虽然逮着了搞事情拉仇恨的机会,可事实上,却没能增加系统里的活力值和仇恨值。 现如今,活力值和仇恨值合起来都不超过一千。 想要凭借这点积分升级,显然是不可能的。 唉,这可真是令人遗憾哪! 啧,要是能够多点搞事情拉仇恨的机会就好了。 沈采萱凝望着系统界面上显示的数值,不禁怀念起了那帮极品亲戚。 如今想想,极品亲戚虽然讨人嫌,却并非一无是处,每次与他们斗智斗勇,都可以赚到不少积分呢。 啧啧,太平日子过多了,居然有点怀念斗极品的日子了呢! 沈采萱长吁短叹了半天,这才关闭系统界面,随后不慌不忙的收起摊在桌上的笔墨纸砚,回房去了。 尽管系统界面就只有沈采萱一个人看得见,其他人根本看不见,但沈采萱微微仰起头,看向半空,表情不断变幻的样子,怎么看怎么诡异。 说实话,万俟弦早就觉得沈采萱这小丫头古里古怪的,现在见到沈采萱做出如此举动,愈发觉得她古怪。 但,到底古怪在哪儿,万俟弦又说不上来。 不管了,赶紧记下,如实汇报给主子就是了。 主子那么聪明,一定能够看穿沈采萱,猜出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万俟弦奋笔疾书了半天,眼看月上中天,便去了一趟赵燕回的住处。 回来之后,万俟弦神色古怪,在密报里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才将密报递了出去。 第171章 考验 第二天一大早,身负多项任务的沈世华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找房子、找大夫、找泥瓦匠,这些事情只是琐碎,并不难办,倒还罢了。 可是收拾猪下水…… 哎哟,这活计可真够呛啊! 猪下水部位的不同,处理的方式各不相同。 猪心、猪肝和猪腰,这三样比较好收拾。 无非是冲去表面的血污,除去里面的筋膜,再放入淡盐醋混合溶液中浸泡半个时辰,便大功告成了。 可以这么说吧,只要稍微花些工夫,就可以去除异味,彻底处理干净。 而猪肚、猪肺和猪肠…… 呕,收拾的难度本就很大,正值夏天,异味愈发浓重,难度直接翻倍。 先说猪肚,为了将猪肚彻底收拾干净,沈采萱特地从药铺买了食碱回来—— 在现代,食碱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几乎随处可见,可以很轻易的买到。 但在古代,鲜少有人将食碱当作食品添加剂使用,倒是有人将食碱视作一味药材,故而只能够去药铺购买食碱。 收拾猪肚时,先将猪肚用清水冲洗一遍,然后在猪肚的正反面都撒上食碱,用力揉搓,再用清水冲洗干净,这样重复三次以上。 随后,用陈醋搓洗猪肚的正反面,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即可。 再说猪肺,收拾的法子远不止一种,沈采萱出于种种考量,给出的法子是“灌水法”。 要想使用这种法子处理猪肺,得有一个前提——猪肺必须连着猪心。 因为摘掉猪心,猪肺就会漏水,没法儿灌水了。 要是现代,可以将猪肺上的肺管插在水龙头上,打开水龙头,不断的往里面灌水。 古代可没有自来水,只能使用笨法子—— 将猪肺上的肺管用绳子扎起来,挂到树上,然后将漏斗插进肺管旁的小孔里,使用水瓢往漏斗里不断注入清水,与此同时,不断拍打猪肺。 等到灌不进水了,就将猪肺从树上取下,解开绳子,倒出里面的污水。 等里面的污水倒得差不多了,再重复先前的步骤,继续往里面灌水,反复多次,直到再也倒不出污水为止。 收拾猪肚和猪肺需要花费水磨工夫,极为考验人的耐心。 而收拾猪肠,不仅考验人的耐心,还考验人的意志力,再说的直白些,强忍恶心的意志力。 万事开头难,清洗猪肠的第一步,就是将猪肠翻过来,冲洗掉里面某种不可描述的东东。 考虑到那东东实在是太恶心,建议不要在家进行这一步,而是去外面,去河边进行为妙。 第一步完成了,后面的事情就比较好办了。 类似于收拾猪肚,先用食碱搓洗猪肠的正反面——这是为了去除附着在猪肠表面上的油污,再用淀粉搓洗猪肠的正反面——这是为了去除猪肠上的黏液,最后将猪肠放入淡盐醋混合溶液中浸泡半个时辰——这是为了彻底去除腥臭味。 原本,沈采萱告诉大伙儿,她有办法将猪下水收拾干净。 对此,大伙儿将信将疑。 可是现在,听过了沈采萱给出的具体方案之后,大伙儿彻底信服了。 哎呀妈呀,用这种法子洗东西,皮都能揭下好几层来,何愁洗不干净猪下水? 只不过,这也太费事儿了吧? 为了洗猪下水,费这么大的事儿,真的值当么? 大伙儿心里都觉得不值,却碍于沈采萱的“淫威”,不敢多说什么。 所有人之中,最惨的当属苏成北、苏海潮、苏海生、沈世华以及赵燕回了,因为猪下水是由他们几个收拾的。 苏家三个人自不必说,被苏氏指派过来收拾猪下水,别无选择。 不过有一说一,他们仨虽然是强行被指派过来的,没有选择的权利,却没有任何怨言。 刚刚得到两身崭新行头的他们仨又一次红了眼睛,心中无比感念沈采萱家的善意和体贴,个个摩拳擦掌,要替沈采萱家分忧。 就他们仨现在这劲头,别说收拾猪下水这等区区小事了,就是卖命,都是心甘情愿的。 沈世华本可以不掺和进来,可他素来实诚,眼见大舅哥都亲自动手了,他这个做妹夫的哪好意思袖手旁观,只得“舍命陪君子”。 至于赵燕回,不久前,大夫做出了诊断,确定他的断腿已经彻底痊愈,可以下地走动了。 尽管沈采萱体谅赵燕回,暂时还不打算给他布置任务,吩咐他继续休养一段时间,可赵燕回寻思着,明明身体无碍了,却继续白吃白喝,做人就差点意思了。 于是乎,赵燕回走出房门,眼见苏成北等人蹲在水井旁,表情严肃的盯着地上的那几盆猪下水,忙向他们询问缘由。 得知了事情的始末,赵燕回毫不犹豫,撸起袖子就开干。 收拾猪下水的过程无疑是痛苦的,但结果却是喜人的。 午饭过后,收拾完毕的猪下水经过一番料理,相继被投入盛着卤水的大锅之中。 约莫半个时辰之后,陶然居的厨房里隐隐飘出一股香气,尽管香气很淡,若有若无,却很勾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香气越来越浓郁,弥散在了整个陶然居之中。 陶然居的大堂里,张有粮正在讲《白蛇传》,讲的是法海将许仙扣押在金山寺中,白素贞为了救出夫君,联合小青,与法海斗法,斗到后来,白素贞发动水族大军,水漫金山,誓要与法海一较高下。 “水漫金山”乃是《白蛇传》的高潮部分,极为精彩。 陶然居每日的说书表演共有四个场次,每场表演的内容各不相同,进度有先有后。 张有粮正在讲的这一场,乃是当天的最后一场,也是进度最慢的一场。 换言之,“水漫金山”这一段,在此之前至少已经讲过三次了,这是第四次讲。 尽管如此,很多客人的热情不减,一次又一次前来听这一段,怎么听都听不厌。 以往听到“水漫金山”,客人们啧啧称奇的同时,纷纷大骂法海欺人太甚,一时之间,陶然居里充斥着各种不和谐的骂声。 可是今天,不和谐的骂声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咽口水的声音,以及各种充满疑惑的声音: “这啥味儿啊?真他娘的香!” “好像是卤猪脚的味道?” “不对不对,这可比卤猪脚香多了,是卤肉吧?” “卤肉?是这样么?陶然居的卤肉面我常吃,我怎么觉得,这比卤肉更香,更勾人呢!” “……” 第172章 来上一碗 刚开始只是疑惑,发展到后来,有些性急的客人就开始着急上火了:“哎呀,陶然居到底在搞什么?正听着说书呢,无端端的,弄出这么勾人的香气来,还让人怎么专心致志的听说书?这不耽误事儿嘛!” 于是乎,陶然居开张至今,第一次有客人顾不上听说书,急吼吼的将跑堂的叫到跟前,询问究竟。 沈采薇就是那个被叫来的跑堂,她按照沈采萱教的那套说辞,告诉客人说:“客官,再过两天,咱家的外卖窗口就要对外营业了,届时咱家将推出‘卤煮火烧’这一特色小吃。在此之前,咱家要试做几次,以保证调配出最为地道的口味。如今您闻到的这香气,就是因为烹制卤煮火烧的主料而散发出的气息。” “啥啥啥?卤煮火烧?”那客人微微一怔。 卤煮火烧,那客人敢肯定,自己从未吃过这种吃食,但他莫名的觉得耳熟,好像在哪儿听说过,可到底是在哪儿听说过,一时之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另一位客人记性不错,立刻想了起来,恍然大悟:“哦,我说啥玩意儿这么香呢,原来是卤煮火烧啊!《白蛇传》里有提到过的。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是杭州府的特色小吃。” 经他这么一提醒,其他客人也纷纷想了起来:“啊,我说怎么这么耳熟呢?对对对,《白蛇传》里有提到过的,而且不止一次的提到过,我记得李捕头和许仙都很爱吃,时不时就吃上一回。” 想到了这一茬,就有客人问了:“哟,你们陶然居本事不小嘛,还能够做出杭州府的特色小吃呢?” 沈采薇笑吟吟道:“咱家只是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制作卤煮火烧的方子,至于能不能够照着方子做出地道的卤煮火烧来,说实在的,咱家心里没底。这不,正式对外出售前,先试着做几回,看做出来的卤煮火烧够不够地道。” 这话一出,就有客人来劲儿了:“地道不地道的,你家说了可不算,得要客人说了才算,得要由客人来品评!快,端一碗过来,我来尝尝味,看看到底地道不地道!” 只有尝过原版的人,才能通过比较,判断出试做的新品地道不地道吧? 这话说的,好像你以前尝过卤煮火烧似的。 平心而论,这位客人方才所言,并不在理。 可美味当前,谁还有闲心跟你细细掰扯这其中的道理啊? 有了这位客人带头,其他客人也不管合不合理,就跟着起哄,强烈要求试吃卤煮火烧。 沈采薇一脸为难之色:“咱家刚得到方子不久,准备不是很充分。卤煮火烧,得在精心卤制的猪头肉和猪下水里加入火烧、油豆腐等,方才能够制成。今儿个咱家只能够试着卤一锅猪头肉和猪下水出来,至于火烧、油豆腐等,还没准备到位……” 不等沈采薇把话说完,就有性急的客人打断了她:“什么火烧、油豆腐的,先不管了!赶紧的,把你家锅里正煮着的猪头肉啥的捞一碗上来,给我尝尝!” 性急的客人一心要吃,制作卤煮火烧时,都是用了哪些食材,他根本无心理会,听过就算,毫不在意。 其他客人却不一样,某位细心的客人听了沈采薇的话,忍不住质疑道:“不、不是,猪头肉倒还罢了,猪、猪下水?哈,你是说你家散发着香气的锅里煮着猪下水?这、这不能够吧?” 这话一出,立刻有客人附和道:“对呀对呀,这不能够呀!我听朋友讲过一桩趣事,说他有个亲戚,总是精打细算过日子,前些日子跑到肉摊买肉,嫌肉价太贵,想着猪下水也是个荤腥,就花几个铜板买了一副猪下水回去,想要拿猪下水当肉吃。 “回到家里,洗洗涮涮了半天,把好不容易洗好的猪下水放锅里一煮,却不想……呕,越煮味儿越大,越煮越让人想吐,咬牙坚持往下煮,可结果呢,非但煮出来的猪下水没法儿下口,就连煮猪下水的那口锅,也沾上了腥臭味儿,整整三天都不能用,到了第四天,锅里的味儿才好不容易散掉了。 “你家锅里冒出来的味儿这么香,你说这是在煮山珍海味,我信,可你跟我说这是在煮猪下水?这怎么可能?!开玩笑呢吧?” 沈采萱说了有些事瞒不了,也不必瞒,沈采薇便坦然承认道:“咱家锅里这会儿确实煮着猪下水,没错。要知道,在地道的卤煮火烧里,猪下水是必不可少的食材。 “猪下水不易收拾,哪怕洗了又洗,也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腥臭味儿,很是遭人嫌弃——这情况,咱家不是不知道,可咱家照着方子制作卤煮火烧,就不可避免的要使用到猪下水。 “不过各位客官请放心,咱家的猪下水在下锅之前,就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了。不信你们闻,仔细闻,这香气里可有一丝一毫的腥臭味儿?” 在场客人仔细一闻,诶,还真是呢,除了香气,绝无一丝异味。 更要命的是,这么仔细一闻,愈发觉得这香气香得过分,缭绕在鼻间心头,撩拨着五脏六腑,让人忍不住想要来上一发,啊呸,来上一碗。 “不管了!卤猪头肉也好,卤猪下水也罢,甭管卤的是什么,我都要吃!”先前那位性急的客人拍着桌子,“价钱好商量,快快快,端一碗,不,端三碗上来!” 能够来茶楼喝茶听说书的,基本上都是有钱又有闲的。 可以这么说吧,在场的绝大多数客人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好吃。 哪怕他们普遍看不起猪下水,认为猪下水上不得台盘,可美味当前,实在是难以忍受,纷纷要求来点尝尝。 对于客人们的反应,沈采萱早有预料,并告知沈采薇应当如何应对。 只听沈采薇说道:“关于卤煮火烧的准备还不够齐备,哪好意思拿这种半成品来卖钱呢?这样吧,为了感谢这些天来列位客官对咱家茶楼的关心与支持,今儿个咱家请列位客官免费试吃,希望列位能够给出宝贵的意见。” 第173章 来捧个场 吃白食谁不喜欢呢? 在场客人哄然叫好。 片刻之后,几个端着木托盘的跑堂陆续走出厨房,在大堂里四处游走,力争走到每位客人跟前。 眼见跑堂举着托盘来到了自己跟前,客人定睛一看。 只见木托盘的正中央摆着一只极大的盘子,盘子上码放着深浅不一的卤味,或切成薄片,或切成细丝。 说实在的,看上去一般般,但闻上去却喷香,令人垂涎三尺。 大盘旁边还有小盘,小盘里码放着许许多多的细竹签。 经跑堂指点,客人纷纷拿起竹签,插向大盘里的卤味。 平心而论,对于突然出现的新事物,并非每个人都有勇气接受的。 正因如此,哪怕手里的卤味散发着惊心动魄的勾人香气,也不是每个客人都有勇气将它塞入口中。 毕竟,这、这玩意儿是用猪下水做的呀!万一闻着香,吃着臭,那可咋整? 有些客人比较谨慎,将插着卤味的竹签拿在手里,却不忙着下口,而是细心观察身边其他人的反应。 只见身边其他人“嗷呜”一口,吞入腹中,嚼吧嚼吧,随后纷纷眯起眼睛,露出了惊诧而又陶醉的表情,啧啧称奇道: “这猪头肉味道醇香,劲道十足,拿来下酒,再合适不过了。可惜啊可惜,陶然居不卖酒,有肴无酒啊。” “哦,你吃到的是猪头肉啊?我吃到的好像是猪心,脆嫩爽口,瘦而不柴,应当不比猪头肉差。” “诶,奇了怪了?这猪肝又鲜又嫩,一点都不老,跟我以前吃过的猪肝完全不同,我现在感觉自己以前吃的都是假猪肝。” “这是猪肠吧?嗯,肥而不腻,香而不燥,丝毫吃不出猪下水的膻味。没想到啊没想到,最遭人嫌弃的猪肠原来这么好吃的。” “这到底是什么,我可尝不出来,反正越嚼越香,比五花肉还要好吃。” “……” 见状,那些谨慎的客人安心了,将手里的卤味放入口中,紧接着,流露出同款陶醉表情。 知道的,自己现在吃的是猪头肉或猪下水,不知道,还以为自己现在吃的是龙肝凤髓呢。 香! 真特娘的香啊! 沈采萱家提供的竹签是特制的,又细又短。 用这种竹签插取卤味,一般而言,只能够插到薄薄的一片或细细的一根。 是以,在场的绝大多数客人只能尝到一种卤味。 一种怎么够?好想再尝一种,不,好想尝遍啊! 在场客人之中,除去极少数客人,但凡吃过一口卤味,无一例外,都想再吃第二口、第三口。 可惜的是,跑堂溜得太快,等客人们吃了觉得好,想要再次下手时,跑堂已经溜达去了别处,根本无从下手,只得跌足长叹。 今儿个沈采萱家一共买了三副猪下水和十来斤猪头肉,煮了满满一大锅——值得一提的是,那锅是半人高的特制大锅——数量绝不算少。 奈何吃的人太多,在场这么些客人,你一口我一口,大锅很快就见底了。 “咱家头一次做卤煮火烧,心里没底,没敢多做,刚刚这么分了分,就没有啦!所以,试吃只能够到此为止了,实在是不好意思。”沈采薇笑眯眯的说道,“不知这卤煮火烧,列位客官觉得如何?可还过得去?倘若觉得还算过得去,两天之后,咱家外卖窗口正式对外出售卤煮火烧,届时希望客官能够捧场。” 可还过得去?这话问的,简直太过得去了! 听说两天之后陶然居正式对外出售卤煮火烧,在场客人之中,除去零星几个不喜食动物内脏的,其他客人都决定届时来捧个场。 转眼就到了打烊的时候,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沈采薇连蹦带跳的跑去后院找沈世华。 眼见沈世华正在与泥瓦匠的工头商议具体的施工细节,沈采薇便站在一旁等候。 等到他二人说的差不多了,沈采薇忙将沈世华拉到一旁,嘱咐他道:“爹,劳烦你明天一大清早就去找肉摊,有一家算一家,与摊主签订契约,包下他家的猪下水和猪头肉。” 沈世华虽然一直在后院为改造工程做准备,却也听说了前面的“盛况”,晓得卤猪下水大获成功。 既然卤猪下水得到了客人们的广泛认可,那就可以踏踏实实的做起这门生意来了。 而要将这门生意做起来,首先要保证主料——也就是猪下水和猪头肉的供应。 “放心,这件事四娘已经交代过我了,你就是不说,我明天也得去找几家肉铺,与它们签订供货契约,确保咱家的猪下水和猪头肉供应得到有效保障。”沈世华道,“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从后天起,咱家每天都至少可以买到二十副猪下水和五十斤猪头肉。” 闻言,沈采薇稍稍放下心来,沉吟片刻,又问道:“爹,猪头肉倒还罢了,收拾起来不费工夫,可是二十副猪下水……这个,你们几个收拾得了么?” 沈采薇虽然没有亲自参与到收拾猪下水的行列里,却亲眼见到沈世华等人收拾猪下水时露出的苦逼表情,用脚想也知道猪下水收拾起来有多麻烦。 今儿个沈世华等五个人收拾三副猪下水,都收拾得苦不堪言,这要是来二十副猪下水,而且是每天不间断,他们五个能够承受得住么? 沈采薇很是怀疑。 沈世华道:“首先,万事开头难,咱们几个头一回收拾猪下水,不免笨手笨脚的,自然收拾不快。等这活计干久了,干熟练了,别说三副猪下水,就是十副二十副猪下水,也不在话下。 “再者,就算一时半会儿的咱们几个熟练不了,收拾不了二十副猪下水,那就再添几个人嘛,这不就结了? “今儿个下午,王里正的儿子过来送货的时候,四娘让他给好些个家住棚户区的人家捎信儿,说是咱家要招收学徒工,倘若他家愿意让自家的孩子过来学手艺,那不妨让自家的孩子明儿个过来一趟,参与咱家的学徒工选拔。 “虽说那些人家不一定会让自家的孩子过来,过来的孩子也不一定合适,但总归能够挑出几个来的嘛。有了那几个学徒工的加入,何愁收拾不了二十副猪下水?” 第174章 有备无患 听了这话,沈采薇安心了,笑着问道:“四娘呢,她现在人在哪儿呢?我有事要和她说。” 沈世华左顾右盼几眼,诧异道:“咦,她刚刚还在这儿的呢,这会儿人跑哪儿去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 说话间,沈采萱就从后门走了进来。 沈采薇眼力不错,尽管天色已暗,四周暗沉沉的,但她还是第一时间就注意到沈采萱神色不佳,隐隐带着几分愁绪。 “四娘,出什么事儿了吗?”沈采薇立刻踏步上前,关切的问道。 沈采萱看了看四周,眼见院子里有不少闲杂人等,压低声音:“晚上你来我房间,我细细说给你听。” 当天晚上,由于陶然居的大堂里正在进行施工作业,有外人在,多有不便,沈采萱家便取消了每日的例会。 沈采萱将账簿拿回了自己的房间,正一页一页的翻看核算,沈采薇如约而至。 全家人之中,沈采萱最信任的是就是沈采薇了。 见沈采薇过来,沈采萱也不卖关子,当即将情况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原来,就在不久前,沈采萱收到了郑忠维特意托人捎来的信。 信中写道,沈家大房被迫离开温阳县城之后,连夜返回了望山村。 望山村的绝大多数村民都容不下沈家大房,说得更加准确些,容不下沈正樟和杨丹凤这对狗男女,强烈要求他们滚蛋。 迫于无奈,沈家大房仅仅在老沈家留宿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上午,就不得不离开了望山村。 离开望山村之后,沈家大房去了哪儿? 郑忠维暂时还没有查出来。 不过,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沈家大房并未前去投靠沈世荣的岳家。 不在老沈家,也不在沈世荣的岳家,结合沈采萱曾在南门码头见到过高度疑似沈正樟的人,不难就此做出合理推测——沈家大房大概率来了府城。 得知这一情况,沈采薇露出了厌恶的神色:“无端端的,那帮人跑来府城做什么?” “谁知道呢?”沈采萱秀眉微蹙,“虽说至今还不能确定沈家大房来没来,但有备无患,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咱家必须小心防范着。” 沈采薇当然清楚沈家大房的尿性,晓得被那帮人盯上了会有多麻烦,可问题是……该怎么防范呢? 沈采薇一脸无措的看向沈采萱。 沈采萱斟酌着道:“咱们一家五口,就属咱爹最好哄。倘若咱爹独自出门,又倒霉催的碰上了沈家大房,保不齐就被那帮人给哄了去。为了以防万一,我决定,就算再忙,也要跟着咱爹一起出行,绝不让他单独外出。” 沈采薇深以为然,点点头:“确实得跟着。就咱爹这样的性情,倘若落了单,正好被沈家大房撞上,怕是被卖了还帮人数钱呢。”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咱们不光要提防着沈家大房,不给那帮人可乘之机,还得设法尽早找出那帮人的下落,彻底铲除了这一后患。”沈采萱沉吟道,“至于怎么找,我得好好想想。毕竟,这儿不是县城,郑大哥鞭长莫及,能耐有限,不一定能帮咱们将那帮人挖出来,最好还是咱们自己想办法找人。” 姐妹俩围绕着沈家大房,讨论了好一会儿。 眼见夜色已深,沈采萱便劝沈采薇早点回房休息。 沈采薇却不肯立刻就撤,赚钱心切的她又谈论起了自家的生意。 沈采萱家计划在两天之后——也就是大后天开启外卖窗口,而该窗口的招牌就是卤煮火烧。 要想让外卖窗口大获成功,就得要确保卤煮火烧能够正常供应,而正常供应的前提是食材充足。 “猪下水和猪头肉的供应应当不成问题。火烧就是烧饼,这个可以让娘和何家奶奶现做,也不成问题。那么油豆腐呢?”沈采薇关切的问道,“你想好没有,这个油豆腐要怎么准备?” 油豆腐的做法算是秘方,至今为止,沈采萱只将这一秘方传授给了杨家人,并未外传。 换言之,眼下只有杨家开设的豆腐坊对外出售油豆腐,别家豆腐坊里可买不到油豆腐。 杨家的豆腐坊有沈采萱家一份,按理,沈采萱家可以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价订购油豆腐,且保质保量。 可问题是,杨家的豆腐坊远在温阳县城,就为那么点油豆腐,让杨家人特意跑来府城送货,且不说杨家人愿不愿意,沈采薇本人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认为这样做太折腾杨家人了。 那么换个思路,不让杨家人送过来,自家派人去温阳县城取货?仔细想想,还是不太合适。 如此看来,从杨家的豆腐坊里订购现成的油豆腐——这条路怕是行不通。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该如何解决油豆腐的供应问题呢? 难不成要沈采萱家自制油豆腐? 的确,沈采萱家有这项技术,具备自制的能力。 但,他们家未必有这个精力。 俗话说,世上活路三行苦,撑船打铁磨豆腐。 磨豆腐看起来再简单不过,可这中间繁琐的制作过程和耗费的时间却让很多人难以支撑。 何况油豆腐比普通豆腐还要多几道工序,制作起来更加麻烦。 沈采萱家本就忙碌不堪,哪里还有精力制作油豆腐呢? 正因如此,沈采薇才会就此向沈采萱提出疑问。 沈采萱一天到晚有很多事情要忙,尽管她已经将大事小事都记在了小本子上,力求没有遗漏,但忙中难免出错。 要不是沈采薇这会儿提醒,沈采萱压根儿就没想到油豆腐这一茬。 沈采萱一时反应不过来,有些诧异:“油豆腐?油豆腐怎么了么?” 沈采薇提醒道:“现成的油豆腐,只有杨家开的豆腐坊里有的卖,府城的豆腐坊里可买不到。 “确实,相比起普通豆腐,炸制而成的油豆腐更加容易保存。但,这只是相对而言,任何食材放久了都会坏掉,气温越高,越容易变味儿。 “要是冬天的话,倒还好办,油豆腐不容易放坏,可以让杨家人一次性送一车油豆腐过来,应该够咱们用个十天半个月了。十天半个月送一次货,也不算太过麻烦杨家人。 “可偏偏现在是夏天,油豆腐它存不住啊,估计放上个三四天,就要变味儿了。换句话说,咱家一次最多只能订购三天用量的油豆腐。这个怎么办好?总不能让杨家人三天就跑一趟府城吧? “总是劳烦杨家人送货不大可行,咱家派人取货也不大可行。毕竟,咱家现在人手有限,一时之间怕是无人可派。” 第175章 补顿夜宵 沈采萱闻言,沉吟道:“油豆腐这玩意儿,仔细想想,其实没什么技术含量,咱家本不用买现成的,自己就可以做出来。可问题是,油豆腐不难做,却很费工夫,咱家现在忙得很,哪有闲工夫做这玩意儿?” 说到这儿,沈采萱顿了顿,思量片刻过后,又道:“这样吧,咱家在做卤煮火烧的时候,暂时不加油豆腐了。等过一段时间,我得了闲,就筹备着开一家豆腐坊。有了自家的豆腐坊,何愁没有油豆腐用?” 沈采薇皱起眉来:“不加油豆腐……你这是要改方子?这,这不大合适吧?” “没事儿,”沈采萱不以为意道,“反正谁也没吃过正宗的卤煮火烧,就算改了方子,客人也吃不出来,不好多说什么的。” “客人或许……吃的出来呢?”沈采薇颇感不安,“今儿个我给客人介绍卤煮火烧的时候,可是明明白白的说了,卤煮火烧里是要加油豆腐的。 “也就是说,至少今天在场的客人,都晓得卤煮火烧里是要加油豆腐的。这要是不加油豆腐,往后客人问起,咱可怎么说呀?” 沈采萱依旧很淡定:“油豆腐原本就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有当然好,没有也无所谓。只要咱把卤煮火烧做得足够好吃,让客人满意,谁还会在意里面加没加油豆腐呢?正常情况下,客人是不会过问的。 “就算有些客人细心,非要过问,到那时咱就实话实说好了——时间仓促,咱家暂时无法采购到油豆腐,请客人见谅。不过请客人放心,咱家已经在努力寻求油豆腐的供应渠道,相信不久之后就能够在卤煮火烧里添上油豆腐了呢。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客人还能多说什么呢?” 听了这话,沈采薇疑虑顿消,安安心心的回房歇息了。 送走了沈采薇,沈采萱本打算洗洗睡了,可她到底不放心外面的改造工程,想了想,决定出去转转。 路过厨房时,沈采萱听到里面有动静,探头一看,意外发现苏氏还没睡,正在给参与施工的人员准备宵夜,便凑了过去。 只见盛着面线的海碗里堆着七八块亮晶晶、肥嘟嘟的猪脚,放上一个切开的卤蛋,摆上两根烫过的小青菜,再撒上葱花和蒜末,光是看着都令人食指大动,凑近了一闻…… 嗯,缕缕肉香,扑鼻而来。 沈采萱本来不饿的,却愣是给看饿了,闻饿了,忍不住让苏氏也给她准备一小碗。 轻抚着微微鼓起的肚子,沈采萱去施工现场溜达了一圈,这才慢悠悠的回屋就寝。 第二天早上起来,沈采薇等人惊喜的发现,经过一夜的施工,陶然居正门右手边的那块空间已经改造完成,外卖窗口的雏形已经出来,只要再简单的收拾一下,添置一些柜台、货架等,便可以正常使用了。 “爹,今儿个外面的事情就交给我了,不用你操心。你熬了一夜,赶紧回去歇息吧。还有二舅,你也是,今儿个你就不要干活了,安心在房里歇息就好。” 沈世华为了监工,昨晚几乎彻夜未眠,与苏成北一道,坚守在施工现场。 现如今,他二人都顶着熊猫眼,一脸憔悴。 沈采萱看在眼里,又是好笑,又是感动,忙劝他二人回房歇息。 苏成北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我不用歇息。其实昨晚我不是整夜都没睡,中间我和你爹轮流着眯了好一会儿,已经睡过了,并不是很累呢。 “昨儿个我收拾猪下水收拾了小半天,感觉收拾猪下水和收拾鱼有相通之处,隐隐约约摸着一些门道了,大概知道了一些小窍门。 “今儿个还是让我继续收拾猪下水吧,我保证收拾得又干净又利落。光是我一个人就能够收拾三副,哦不,五副猪下水!” 沈采萱笑道:“咱家的外卖窗口要到后天才开始营业,到那时咱家才开始卖卤煮火烧。后天卖的吃食,提前一天——也就是明天准备食材就好,不必提前太多。今儿个咱家不需要收拾猪下水,二舅,你就安安心心的歇着吧。” “后天就要开始卖了,那现在就得准备起来了呀,凡事早做准备、多做准备总是没错的。我晓得,你生怕今儿个就把猪下水买回来,到了后天就不新鲜了是不是?”苏成北支招道,“我跟你说,咱可以把买回来的猪下水先收拾干净,然后放进坛子里腌起来,等到要用的时候,再拿出来,不比新鲜的差,甚至比新鲜的还入味儿呢。” 苏成北常年打鱼,有时候打回来的鱼吃不掉,丢掉怪可惜的,就用盐腌起来,如此一来,可以保存相当一段时间,腌渍得当的话,滋味不比鲜鱼差。 方才他给沈采萱支的招,就是他常年腌鱼得出来的心得。 把洗好的猪下水腌起来? 这主意……别说,还蛮靠谱的。 事实上,存在于沈采萱脑海中的那本《烹饪大全》里包含了近万款食谱,在这之中,涉及到卤制品的食谱不下一百种。 这些食谱中,不少都提到,按照“有味使其出,无味使其入”的调味原理,应当将原料先腌制,再卤制。 这是因为,原料通过腌制处理,既能令原料去除异味,改善质感,使经腌制的原料变得“爽”“滑”“松”“香”“嫩”,又有利于烹调的需要,可以使部分原料增加重量和加快成菜速度。 沈采萱为了减轻苏氏等人的工作量,便将腌制这一过程省略了。 没承想,苏成北干活的同时不忘琢磨,自行琢磨出了腌制这一招,提醒沈采萱可以通过腌制来保存猪下水。 苏成北有心了。 沈采萱赞叹道:“二舅,你这个主意很好啊!有了这个主意,咱家就可以存下不少猪下水,以备不时之需。再也不用担心哪天出了状况,买不到猪下水,做不了卤煮火烧的生意了呢!” 得到了表扬,苏成北这个彪形大汉一张大脸微微泛红,摸着后脑勺,憨憨的笑了。 第176章 迟迟未到 沈采萱能够从苏成北的言行里感受到他的真心,晓得他确实想要好好干活儿,而不是指望靠着妹夫一家混吃等死。 沈采萱心中暗暗点头,不再像先前那么防备着他了,关切的问道:“二舅,不是预支给你三个月的工钱,让你回乡探亲么?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车找好了么?” 昨天晚上,苏成北与沈世华聊了好久。 这番深谈过后,对于妹夫家的现状,苏成北总算有了大致的了解—— 妹夫的幺女沈采萱在府城的官宦人家待了三年,学了一身本领回来,领着全家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家致富,赚下了诺大的家业。 可以说,妹夫家能有今天,能将日子过得如此红火,全凭沈采萱一己之力。 正因如此,现如今妹夫家当家做主的不是妹夫,而是沈采萱。 妹夫家肯预支自己三个月的工钱,并让自己回乡探亲,这其实是沈采萱这个当家人的意思。 为此,苏成北很是感激沈采萱。 现在沈采萱主动提及此事,并关切的询问自己的返乡计划,苏成北心中愈发感激,笑道:“这才离家几天呢,哪里就用得着回乡探亲了?我想过了,这段时间就不回去了,等再过一两个月,到那时再回乡也不迟。” 苏成北为人质朴忠厚,在他看来,只干了一天活儿,却拿了三个月的工钱回家,这不是做人的道理,哪怕东家是妹夫家也说不过去。 故而,哪怕苏成北极为惦念老家的亲人,也不打算立刻返乡。 “可是,我听说外祖父他们的日子过得……嗯,不太好。”沈采萱看着苏成北,目光真挚,语气诚恳,“二舅,咱家做生意,现在急需人手,尤其需要你这样的能干人。但,生意事小,亲人事大。咱家的生意可以慢慢来,不着急,暂时缺你一个也不打紧,可外祖父他们怕是等不了了,急需一笔钱应急,这个时候,你不必有所顾虑,赶紧回乡,把那笔工钱交给他们吧。” 苏氏的娘家人岂止是日子过得不太好,根本就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眼瞅着就要揭不开锅了。 沈采萱不禁有些担心,这会儿不把钱送去苏家买米,等过一两个月再送,苏家人会不会饿出个好歹来? 对此,苏成北倒不是很担心。 “四娘,谢谢这么惦念着你外祖父他们,处处为他们着想。不过,你大可不必担心他们会饿肚子。”苏成北笑得憨憨的,“你家不是给咱家送了一车礼么?那么些东西呢,有它们在,至少在一两个月内,你外祖父他们不用为糊口而犯愁。” 当初,沈采萱生怕送太多礼,苏家人和张家人会生出别样心思,就给了苏氏一两银子,让她拿去给两家置办礼物。 也就是说,苏家得到了礼物只值五钱银子。 靠五钱银子的物资支撑一两个月? 哇,苏家人未免也太会过日子了些吧? 沈采萱总觉得不大放心,有心再劝,但她见苏成北神色坚定,知道他短期内肯定不好意思返乡,想了想,便不再劝。 不过,沈采萱嘴上不再多说什么,心里却依旧在不停的盘算着—— 再观察一段时间,倘若苏成北能够一直这样厚道淳朴,那就不妨助他一臂之力,将苏家其他人接来府城生活,让苏家彻底远离那个贫苦闭塞的小渔村。 简单的用过早饭,沈采萱便与沈世华出门了。 是的,沈世华没有歇息,如同往日那般,外出奔波。 沈世华之所以这么拼,一则是因为不好意思——大舅哥都不顾疲劳,坚持上工了,他这个当妹夫的,怎好意思睡大头觉?二则是因为放不下心——小女儿此行要与多个肉铺的摊主签订契约,肉铺的摊主嘛,个个五大三粗的,他生怕小女儿在与那些摊主打交道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不愉快。 不得不说,沈世华多虑了。 猪头肉与猪下水都属于肉摊上的滞销货,平日里,几乎每个肉摊都或多或少会剩下一些卖不出去。 现如今,沈采萱愿意将滞销货包圆,那些摊主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与沈采萱闹出不愉快来呢? 不到一个上午的时间,沈采萱便先后与多个肉摊的摊主签订了契约。 有了这些契约,不出意外的话,沈采萱家每天都能够得到二十副猪下水和五十斤猪头肉的供应。 料理完了此事,沈采萱领着沈世华跑了一趟木器店,定制了一些货架、柜台和桌椅等,便匆匆忙忙往回赶。 不赶不行啊,下午沈采萱家要面试学徒工,沈采萱作为首席面试官,必须出现在面试现场。 骡车中,沈采萱正低着头,琢磨着该问面试者哪些问题。 琢磨了半天,沈采萱心里有了底,放松下来,余光无意间一瞥,意外的发现坐在一旁的沈世华愁眉不展,仿佛有什么心事。 “爹,你这是怎么了?碰上什么烦心事了么?”沈采萱一脸关切,“能跟我说说么?” “烦心事……嗯,也谈不上吧?我就是有点担心。”沈世华面带疑虑,“你大姑家跟你外祖父家离府城差不多远近,你二舅他们前天就到了,一晃两天过去了,你大姑家的表哥表姐却至今都还没到。这,这好像有点不大对头啊!” 沈世华不说,沈采萱还不觉得;沈世华这么一说,沈采萱也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 沈采萱思量片刻,说道:“咱们很少出远门、走远路,从我大姑家到府城应该怎么走,咱们不晓得,往返一趟大概要花费多少时日,咱们也不晓得。依我看,咱就别坐在这儿瞎猜,胡思乱想,自己吓唬自己了,还是向懂行的人打听打听吧!” 说罢,沈采萱便掀开骡车车厢的门帘,向正在赶车的车夫打听起来。 原来,沈采萱家至今没有自己的车,平日里出行,都是从陈记车马行雇车。 最一开始,沈采萱家为了省钱,只是单纯的雇车,不雇车夫,雇来的车要么由沈世华驾驭,要么由张有粮驾驭。 到了后来,沈采萱家赚到了钱,无需像以前那样精打细算了,再加上张有粮得要待在陶然居说书,不便让他继续出来赶车,沈采萱家索性连车带人一起雇了。 故而,此时此刻,正在给沈采萱父女赶车的车夫来自于陈记车马行,与派去张家接人的车夫乃是同事,或多或少应该知道一些情况。 第177章 靠山山倒 果然,那车夫得知了沈采萱父女的困扰之后,让父女俩不必为此担心。 要知道,苏家与张家虽然离府城差不多远近,但两地的路况却大不相同。 苏家住在海边,那儿的地势普遍比较平坦,行路不难,往返一趟,无须花费太多的时间。 张家住在山里,那儿的地势普遍高低起伏,行路不易,往返一趟,费时又费劲。 是以,苏家人到了,张家人却至今未到,这并不奇怪。 说话间,那车夫就将骡车赶到了陶然居附近,忽而,他“咦”了一声。 “沈姑娘,你看!”那车夫抬手指向前面不远处的一辆骡车,“前面那辆车,好像就是咱们陈记派去张家的那辆!” 沈世华一直在凝神倾听沈采萱与那车夫之间的对话,听了这话,他再也按捺不住,从车厢里探出身子来,伸头向前看去。 只见那辆骡车径直驶向陶然居,随后停在了陶然居的门前。 错不了,就是这辆车! 来了来了,大姐的儿女来了! 啊,大姐会不会也跟着过来了呢? 一想到自己可能与多年未见的大姐重逢,沈世华便激动不已,不等乘坐的骡车彻底停下,便跳下车来,奔向了陈记派去张家的那辆骡车。 那辆骡车的车夫从车上下来,正要去陶然居报信,忽然看见一个人像阵风似的刮了过来,吓了一跳。 “啊,您是沈老爷吧?”那车夫曾给沈采萱家赶过车,震惊之余,很快就认出眼前之人的身份来。 “没错没错,”沈世华一边说,一边朝骡车里张望,渐渐的,他心里生起疑惑,小心翼翼的问道:“车里……没人么?” “车里没人,只有你家让我捎过去的东西,这会儿正原封不动的放在里面。”那车夫答道。 对于这个答案,沈世华有些难以接受,明知车夫不会撒谎哄骗自己,可他还忍不住想要亲自确认一番。 只见沈世华踏步上前,用力掀开骡车车厢上挂着的门帘,瞪大眼睛向车厢里瞧去…… 果然,车厢里空无一人,只有一些包装完好的礼品。 沈世华不禁流露出失望的神色。 见状,那车夫叹了口气,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沈世华,“这封信也是,还原封不动着呢。” 张家人或许是有事要忙,抽不出空来府城。 至于礼品,张家人或许是觉得无功不受禄,不好意思,就没收下。 但,人可以不来,礼可以不收,怎么连信也不收呢? 这,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沈世华从那车夫手中接过信,低头看着这封火漆完整、尚未开封的书信,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不自觉的攥紧了手里的书信,语气艰涩:“这,这是为什么?怎么连信都不收呢?难不成……张家人生我的气了?” 沈世华疑心自己多年没有主动联络张家人,张家人心中不悦,就拒收自己送去的书信和东西,打算从此与自家断绝往来。 “不,不是的。”那车夫又叹了口气,瞅着沈世华,神色复杂,欲言又止。 很显然,有些话,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紧随沈世华而来的沈采萱全程围观了这一幕,心中了然——沈月娟家八成是出事了,而且出的绝不是小事。 沈采萱当即扯了扯沈世华的衣袖:“爹,这位大叔为了帮咱家送信,在外奔波了好些天,都来到咱家门口了,咱家于情于理都应该请他进去喝杯茶才是。” 沈世华神色变幻不停,不知在想些什么,想入神了,对于沈采萱所说,他恍若未闻。 沈采萱无奈,只得再次开口:“来来来,有什么话,咱进屋说,大热天的,哪能站在太阳底下说话呢?” 说罢,沈采萱便将领着那车夫,拉着沈世华,通过后门,进了自家堂屋。 沈采萱让人端来两碗冰镇酸梅汤,一碗递给那车夫,另一碗塞到了沈世华手里。 双手触及到冰凉的碗壁,沈世华总算清醒了几分,定了定神,仔细向那车夫问起了张家的情况。 说来话长。张家所在的村子靠山屯颇为偏僻,那车夫打听了好久,方才找到了通往那儿的路径。 却不想,走到半道上就走不下去了——本就不算宽阔的乡间小道上遍布泥沙滚石,几乎无处下脚,别说那车夫架着骡车,车根本过不去,就算他只身一人,人也很难过得去。 那车夫无奈之下,只得折回,转而跑去附近的小镇打听情况,先后问了好些人,方才打听出了些眉目。 原来,约莫在十来天前,一场暴雨过后,泥石流不期而至,冲毁了大半个靠山屯。 万幸的是,这场泥石流发生在白天,靠山屯半数以上的村民都逃过一劫。 不幸的是,这场泥石流冲毁了靠山屯几乎所有的农田,九成以上的房屋,幸存下来的村民大部分流离失所。 只有极少数村民,自家房屋没有被冲毁,还有个栖身之地。 可问题是,光有地儿住没用啊! 农田没有了,这就意味着没有收成。 没收成,吃什么? 靠山吃山么?抱歉,靠山屯附近的山塌了大半,吃不了了呢。 为了不被饿死,甭管自家房屋有没有被冲毁,幸存下来的村民无一例外,都选择了逃荒。 那车夫颇有眼色,眼见沈世华脸色苍白,忙宽慰他道:“沈老爷,你大姐家住在村口对不对? “我听人说,靠山屯虽然成了一片废墟,但不是所有的屋子都被埋了,也有屋子还好好的。尤其是靠近村口的那一带,或许是距离塌方的那座山比较远的缘故,那一带的房屋大部分都没事儿。 “既然你大姐家住在村口,料想你大姐和她的家人应当没有性命之忧。” 其实,这只是安慰沈世华的话罢了。 泥石流发生在白天,大白天的,不是每个村民都能够留在屋子里的,绝大多数村民为了维持生计,都不得不外出干活。 泥石流来的那么突然,那么快,出门在外的村民反应稍微迟钝点,跑得稍微慢点,就有可能遭受灭顶之灾。 事发当时,沈月娟和她的家人说不定就出来干活了,说不定就倒霉催的碰上了泥石流,说不定就没跑得过泥石流,说不定已经…… 不是诅咒沈月娟家啊,事实上,靠山屯超过三分之一的村民都被埋在了泥石流底下。 换言之,只有不到三分之二的村民幸存了下来。 沈月娟和她的家人是否属于幸存者行列,这可真的很难说! 第178章 东家长西家短 沈世华的老家望山村虽然也是依山而建,却从未发生过泥石流。 是以,沈世华对泥石流没有什么概念,不晓得泥石流到底有多么可怕。 听了那车夫的宽慰之言,沈世华微微松了口气。 这可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沈世华定了定神,追问道:“大哥,你可知道我大姐他们去哪儿了?” 那车夫摇摇头:“这个嘛,人生地不熟的,我实在是打听不出来。不过,逃荒嘛,肯定不会漫无目的的到处乱跑,多半会去投靠亲朋好友。 “沈老爷,你不妨向你大姐家的亲朋好友打听打听,说不定能够打听出你大姐他们的下落。” 大姐家的亲朋好友? 沈世华犯起了难。 说实在的,张家虽然是沈世华的外家,沈世华嫡亲姐姐的婆家,可这些年来,沈世华与张家鲜少联系,并不是很了解张家的近况。 张家都与哪些人家交好?对此,沈世华几乎一无所知。 眼见沈世华神色焦虑、如坐针毡,实在是无心招呼他人,沈采萱便代他出面,又向那车夫问了几个问题,随后便将那车夫客客气气的送走了。 沈世华思来想去,都不晓得该向谁去打听,只好向沈采萱求助:“你大姑、你大姑……唉,也不知她现在人在哪儿,日子可还过得下去?四娘,你能不能想个办法出来,尽快查出你大姑他们的下落?我实在是担心他们,担心得紧。” 沈采萱心说:“我能有什么好办法呢?在这个通讯基本靠吼的时空里,在缺少线索的情况下,要找到几个人谈何容易?” 尽管沈采萱心中没底,神色却很镇定:“靠山屯虽不属于温阳县,却离温阳县不是很远。这样吧,待会儿我给郑大哥写封信,拜托他帮忙打听打听,看能不能打听到我大姑他们的下落。” 沈世华眼睛一亮,等不到待会儿了,催着沈采萱现在就把信给写了。 不久之后,沈世华顾不上吃午饭,拿着墨迹未干的书信,就要跑去陈记,请陈记帮忙将信送去郑家。 就在这时,郑永维叫住了他:“伯父,你等等,先别忙着去寄信。” 郑永维已经在沈采萱家赖了好几天了,不但蹭吃蹭喝蹭住,还蹭说书听。 饶是他脸皮厚如城墙,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这两天,郑永维收了收心,只听赵老爷子的说书,其他时候,他就游走于陶然居,这里帮个忙,那里搭把手。 方才,郑永维听说沈采萱家要找人,想请他哥帮忙,心念一动,就有了一个想法。 “伯父,我虽不如我哥人面广,却也认识不少人。要不这样,我给我的几个朋友写信,让他们也帮忙打听着?” 打听消息嘛,自然越多人打听越好。 郑永维主动提出要找人帮忙打听,沈世华自然是感激不尽,紧握住郑永维的双手:“小郑啊,谢谢你,真的太谢谢你了!” 哎哟,太热情了! 郑永维笑嘻嘻的客套了几句,便提起笔来,刷刷刷,一连写了五封信。 沈世华看着这一封又一封信,仿佛看到了希望。 正当沈世华要怀揣着这些希望,出门前往陈记的时候,一个出人意料的访客出现在了陶然居门外。 “杨家奶奶,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沈采萱一脸诧异的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孙婆子。 没错,来人是杨家的老太太孙氏,也就是那个……呃,十里八乡闻名的长舌妇、包打听。 听郑忠维说,杨家的豆腐坊生意兴隆,做出来的豆制品有多少卖多少,供不应求。 这些日子,杨家人从早忙到晚,忙得脚不沾地,几乎就没有得闲的时候。 杨家都忙成那样了,这个时候,孙婆子不留在自家的豆腐坊帮忙,怎么跑这儿来了? 沈采萱着实想不通,一头雾水的将孙婆子迎进了自家的堂屋,让人赶紧上茶。 孙婆子是个急性子,不等茶上来,她就噼里啪啦的说了起来。 孙婆子此行是特意来报信的,而报信的内容,巧得很,正好是关于沈月娟家的。 说来话长。孙婆子共有三个儿子,尽管孙婆子的老伴儿健在,“父母在不分异”,按理杨家还没到分家的时候,但老两口都比较开明,几年前,在给小儿子娶了媳妇之后,他们便主动提出分家,让三个儿子各自过活。 现如今,老两口与大儿子一家——也就是杨家大房住在一起。 杨家所开的豆腐坊,严格来说,是属于杨家大房的。 原本,杨家大房不想让杨家二房、三房掺和进自家的生意,奈何杨老爷子坚持,只好让杨家二房、三房来豆腐坊做工。 最一开始,杨家二房、三房只来了两个人——杨老爷子的二儿子和小儿子。 到了后来,豆腐坊生意太好,实在忙不过来,就把杨家二房、三房的其他人也叫过来帮忙。 就在前天下午,杨老爷子的二儿媳和小儿媳终于将老家的一切料理妥当了,带着儿女和超多的行李,浩浩荡荡的杀来了县城。 这下可好,不但豆腐坊多了好些个人手,孙婆子这个话痨也有了两个闲扯的对象—— 孙婆子的大儿媳不太喜欢说长道短,孙婆子与她讲不到一块儿去,平时很难闲扯得起来。 孙婆子的二儿媳和小儿媳却能说会道,与婆母有着共同的爱好——嚼舌根。 孙婆子手里有忙不完的活儿,可这并不耽误她东家长西家短,昨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在与新来的两个儿媳说别人是非。 三个女人一台戏,婆媳三人说啊说,越说越high,从县城的新鲜见闻说到了望山村的家长里短,从村东的二愣子说到了村西的王寡妇。 忽而,孙婆子的小儿媳说起了老沈家的是非。 大约在六七天前,某个傍晚,沈寿海出嫁多年的大女儿沈月娟带着一双儿女,仓皇来到了沈家老宅的门前,说婆家遇上了大难,她太婆婆性命难保,急需一笔救命钱,恳求沈家人多多少少借他们家一点钱。 第179章 求助无门 当时老沈家虽然已经分家,但沈寿海和严氏、沈家三房以及沈家四房依旧住在沈家老宅里,并未搬去别处。 是以,沈月娟一行三人上门求助时,沈寿海等人应该都在。 沈世富和沈世贵虽然与沈月娟同父,却不同母,受严氏的影响,一直以来,都与沈月娟不亲。 故而,面对狼狈不堪、仓皇无助的沈月娟母子仨,沈家三房和沈家四房皆是铁石心肠。 这两房的男人倒还罢了,只是冷冷看着,这两房的女人——小严氏和顾玉娘——虽然没有明说,但她们站在沈家老宅的大门口,一左一右,将大门堵得死死的,这是在用行动告诉沈月娟母子仨,这儿不欢迎他们仨,让他们仨赶紧滚。 是的,别说借到钱了,沈月娟母子仨连沈家的门都没能进。 或许是走投无路了,即便遭到如此拒绝,沈月娟也不肯离开,跪在沈家老宅的大门口,一面不断磕头,一面苦苦央求她爹借点钱给她。 娘是后娘,爹却是亲爹。 沈寿海作为亲爹,女儿在门口如此哀求,于情于理,他都不能够无动于衷吧? 然而,无论沈月娟如何哭求,沈寿海就是不肯现身。 左邻右舍亲眼看到,就在不久前,下地的沈寿海扛着锄头返回了沈家老宅,所以这会儿沈寿海一定在家。 沈寿海虽然年过半百,却耳聪目明,沈月娟在大门口哭成那样,人在家中的他绝不可能听不见。 显而易见,沈寿海丝毫不顾亲生女儿的死活,这是成心要袖手旁观,置之不理到底。 沈月娟不住磕头,磕得额头发青,她的儿女见了,不落忍,双双泪如雨下,哭着劝她离开。 沈月娟不肯走,继续磕,磕得头破血流。 沈家人依旧心如铁石,毫不动容。 倒是前来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之中,有不少人为之动容。 就有几位善心的老大娘合力扶起沈月娟,纷纷劝她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她爹早就已经不是原来那个爹了,今儿个她就算磕死在沈家门口,她爹也不会出来见她的,让她就不要白费这力气了。 沈月娟哽咽道,她爹是什么样的人,她不是不清楚,早在十几年前,她就看清她爹了,晓得求她爹多半没用,可她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只能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回来跪求她爹,希望她爹能够天良发现,向她和她的婆家人伸出援手。 在场众人就奇怪了,沈月娟怎么就走投无路了呢?她婆家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沈月娟也不藏着掖着,当即说出了她的难处。 原来,几天前,沈月娟婆家所在的小山村突发泥石流,大半个村子都被埋了,很多村民都葬身于泥石流下。 沈月娟婆家张家共有七口人——沈月娟的太婆婆,沈月娟的公公和婆婆,沈月娟本人和她相公,以及她的一双儿女。 灾难不期而至,沈月娟一家七口都侥幸逃过灭顶之灾,保住了性命。 可不幸的是,在逃跑的过程中,沈月娟的公公滚下了山坡,磕破了头;沈月娟的相公眼见一块巨石砸向沈月娟,忙扑上前去,抱着沈月娟滚开,结果沈月娟逃过一劫,她相公却被巨石砸伤了腿。 沈月娟的公公和相公双双受伤,无疑得要给他们请大夫治伤。 可是,张家本就不富裕,屋子又被埋了大半,家当几乎全毁,别说花钱请大夫了,他们连栖身之地都没有。 无奈之下,沈月娟和她婆婆只好背上各自的相公,带上从废墟里挖出来的些许家当,领着沈月娟的太婆婆和她的一双儿女,外出逃荒。 张家人丁单薄,除了老沈家之外,就没有什么亲戚了。 老沈家是个什么状况,张家人心知肚明,所以最一开始,他们并没打算前来投奔老沈家,而是找了一座荒废已久的破庙住下,想要自力更生,渡过难关。 却不想,一晃两三天过去了,沈月娟的公公和相公的伤势非但没有好转,反倒有了恶化的迹象。 家里唯二的壮劳力缠绵病榻,这就已经够糟糕的了。 更糟糕的是,破庙的屋顶漏洞百出,一场暴雨过后,栖身破庙的张家人被淋成了落汤鸡。 家里其他人还好,沈月娟的太婆婆年事已高,受不得凉,当天晚上就发起了高烧,至今都没有退烧。 眼瞅着老人就快撑不住了,沈月娟万般无奈之下,只得让她婆婆留在破庙里照顾三个伤患,而她自己则带上一双儿女,前来向娘家人求援。 说到这儿,温顺了大半辈子的沈月娟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悲愤,转身冲到沈家门口,冲着上房的方向,厉声喊道:“爹,我的太婆婆张姚氏,可不光是我公公的娘,她老人家还是你的丈母娘! “丈母娘也是娘,也是你的长辈,你就眼睁睁的看着她老人家在破庙里忍饥挨饿、求医无门、撒手人寰么?你怎么忍心?!” 说罢,沈月娟失声痛哭。 然而,事实证明,沈寿海忍心——饶是沈月娟把话说到了这个份儿上,沈寿海依旧像死了一样,龟缩在沈家老宅里不肯出来。 沈月娟有心要闯进去,当面质问她亲爹,奈何沈家门口站着小严氏和顾玉娘这两个“门神”,她根本就闯不进去。 望山村的绝大多数村民都是善良的,思想比较纯朴。 在他们看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你或许可以不管,但是丈母娘你却不能够不管。 居然置丈母娘的生死于不顾,沈寿海实在是大逆不道! 看到这一幕,很多吃瓜群众都怒了,纷纷站出来,声讨沈寿海。 小严氏和顾玉娘见势不妙,也不站门口了,双双退回院子里,随即将沈家大门“砰”的一声关上,并插上了门闩。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在场众人都明白了,老沈家这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打算装死到底了。 老沈家这等歹毒人家,以前还装装样子,努力营造好名声。 可自从一桩又一桩丑闻爆了出来,老沈家的名声已经臭不可闻,如今索性破罐子破摔,连样子都不装了,堂而皇之的将丑恶的嘴脸暴露于人前。 第180章 毁人姻缘 吃瓜群众纷纷摇头,开口谴责老沈家,并对沈月娟表示深切的同情。 不过,大多数吃瓜群众只是声援沈月娟,却没有付诸实际行动。 毕竟,望山村并不富裕,很多人家刚刚过了温饱线,自家没有余粮,能够管好自家人就不错了,实在是无力帮助其他人。 惟有一位善心的老大娘塞给沈月娟一把铜钱,并给她指了一条明路:“你还不知道吧?前些日子,你二弟一家被老沈家分了出来。他们没分到房子,没法儿继续留在这儿过活,只好跑去县城讨生活。 “这里面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再怎么求他们,也是白搭。倒是你二弟一家,个个心地仁善,你不妨去县城找他们,相信他们会搭把手的。” 没错,沈月娟压根就不知道沈世华一家已经被分出去了。 在此之前,沈月娟想当然的认为,沈世华一家还在沈家老宅里,这会儿他们被严氏拘在屋子里出不来,就算想帮她,一没钱二没本事的他们也无力相助。 所以,从一开始,沈月娟就没想过要去向沈世华一家求助。 听了这话,沈月娟又惊又喜,忙问了几句沈世华一家的情况,随即再三谢过那位老大娘,便领着儿女匆匆离开了望山村。 老沈家以为呢?随着沈月娟母子仨的离开,这事儿就可以一笔勾销,就算完了么? 不,这事儿没完! 沈月娟母子仨走了,望山村的乡亲们还在呢,他们牢牢记住了老沈家的丑恶嘴脸。 几天之后,原本已经搬离的沈家大房不知为何,连夜跑了回来。 这一回,老沈家没有设置重重关卡,第一时间就放沈家大房进去了。 都是沈家的儿女,沈月娟母子仨过来,你们拒之门外;沈家大房过来,你们敞开大门。 如此处事,实在不公! 望山村的乡亲们本就对老沈家看人下菜碟的做法相当不满。 后来,乡亲们听老沈家的左邻右舍说起,沈家大房一行共有六个人。 奇了怪了,沈家大房不应该是五个人么? 乡亲们掰着手指头算了算:沈世荣,秦氏,沈正樟,沈采莹,沈采萍。 一二三四五,应该就这五个人呀,哪来的六个人? 这个时候,就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消息灵通人士告诉乡亲们,沈正樟与杨丹凤成亲了,那第六个人就是杨丹凤呀! 什么?沈正樟和杨丹凤,他们成亲了,还回到了望山村?! 就因为这对狗男女,望山村的声誉一落千丈,村里不少适龄的小姑娘小伙子说亲,明显不如之前那么好说了。 比如说,村里一户有女儿的人家,经媒婆说合,有意与邻村一户有儿子的人家结亲。双方已经初步敲定了下聘的日子,结果出了这档子事儿,男方变卦了,好好一门亲事就这么黄了。 由此不难想见,往后望山村的孩子想说一门好亲事,唉,难了。 毁人姻缘者,简直丧尽天良,不得好死! 讲真,要不是碍于杨丹凤是里正的孙女,不好将事情做得太绝,乡亲们早就将这对狗男女沉塘了! 乡亲们放了这对狗男女一马,这对狗男女但凡知道些好歹,就应该默默离开望山村,今生今世都不再回来。 没承想,这对狗男女陆续离开没多久,在外面凑成了一对,又恬不知耻的杀了回来。 这,这简直岂有此理! 乡亲们本就相当不满,被沈家大房这令人窒息的骚操作一刺激,不满升级,忍无可忍,不约而同的涌向老沈家,强烈要求沈家大房滚出望山村。 眼见群情激奋,沈家大房迫于无奈,只得夹着尾巴离开。 孙婆子的小儿媳巴拉巴拉,针对老沈家的是非,说了一大堆,最后做出总结陈词—— 老沈家对沈月娟一家见死不救,尽管这事儿,严氏从头到尾都没有出面,但用脚想也知道,严氏肯定偷偷掺和了。 哼,别人的女儿落了难,冷眼旁观的时候,一定没有想到几天之后,自己的儿子也落了难吧? 呵,这可真是现世报! 到底是不是现世报,孙婆子无心讨论,现如今,她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沈月娟身上。 作为一个名声在外的包打听,孙婆子知晓望山村几乎所有人家的家事,这样的她自然知道沈月娟与沈世华姐弟情深,感情不是一般深厚。 倘若知道姐姐家陷入了绝境,沈世华必定会焦急不已,四处寻找姐姐一家的下落,千方百计的帮助他们一家渡过难关。 孙婆子虽然嘴碎,却是个知恩图报之人。 在她想来,沈世华家于自家有大恩,自家于情于理都应该帮沈世华家找到沈月娟一家七口的下落,然后将他们安然送到沈世华家。 于是乎,从小儿媳口中得知沈月娟落难之后,孙婆子一刻也不耽搁,当即让全家人放下手里的活计,一道外出寻找沈月娟一家的下落。 那天,离开望山村之前,沈月娟特意向那位善心的老大娘打听过沈世华一家的下落。 那位善心的老大娘照实说道,自己不知道沈世华一家现在身在何方,但沈世华常年在温阳码头上扛活,料想他为了养活妻儿,现在多半还在那儿扛活。 听了这话,倘若沈月娟一家来到县城找人,十之八九会去温阳码头。 是以,杨家人直奔温阳码头。 然而,杨家人在温阳码头那一带转悠了老半天,都没能找到沈月娟一家的踪迹。 经历了这番挫折,孙婆子意识到,自家能耐有限,要想在偌大的县城里找到沈月娟一家,谈何容易?简直是海底捞针。 沈世华家与郑家交好,郑家在县城里的势力非同小可,要找到一家人,对于他家来说,应当不是什么难事。 既如此,与其自家四处瞎找,白白耗费时间和精力,还不如尽早通知沈世华家,让沈世华家请郑家帮忙找人。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今儿个一大早,孙婆子就搭着骡车,风风火火的赶来府城,给沈世华家报信。 第181章 记下了 得知孙婆子此行是特意来报信,向他家告知沈月娟一家的危急情况,沈世华感动极了:“为了这事儿,您老不顾天气炎热,特意跑来报信。谢谢,真的是太谢谢你了!” 孙婆子摆摆手:“谢啥?咱们杨家能够过上现在这样红火的日子,还不全是托了你家的福?咱家欠下了你家好大的人情,这会儿为你家出点力,这是应当应分的。” 其实,当初沈采萱传授杨家人豆制品的方子,与杨家人合开豆腐坊,一则是被杨家人的善意感动,有心想要帮衬他们家一把,二则是觉得杨家人颇有经商才能,想要借此机会培养一个合作伙伴。 但,最重要的还是看重孙婆子那非同一般的八卦能力,想通过孙婆子深入了解老沈家的近况,以便时刻防范着老沈家。 结果,沈采萱忙来忙去,忙忘了她之前的这些布置,这些日子以来,都没想到要向孙婆子打听消息。 但,沈采萱忘了,孙婆子却始终没忘。 这不,听说老沈家又作妖了,还牵扯到了沈月娟身上,孙婆子立即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即作出了应对——先是帮忙找人,人没找到,就赶过来报信。 沈采萱目的不纯,此时看到孙婆子的举动,知道她一心想着报恩,不免有些羞愧,心中不是一般的感动。 杨家人抛下自家的生意帮忙找人,杨家老太太年过半百冒着酷暑前来报信…… 杨家的这份情,沈采萱记下了。 孙婆子,啊不,杨老太太——在沈采萱心中,孙婆子不再是个嘴碎的老太婆,而是一位值得敬重的老太太——一大早就出发,早饭不知吃没吃,但午饭是一定没吃的。 沈采萱亲自跑去厨房,打算给杨老太太张罗一顿丰盛的午餐。 本应留在堂屋的沈世华迟疑片刻,跟了出来,一路尾随着沈采萱,也来到了厨房,好几次欲言又止。 沈采萱细细吩咐了苏氏一番,转过身来,看着沈世华,神色颇为无奈,沉吟道:“再过一会儿,王里正的儿子就要领着棚户区的孩子过来了。按计划,我得将那些孩子一个一个看过去,从中挑出适宜当学徒工的人选。这对于咱家生意来说,可不是小事。这个时候,我必须在,不能离开这儿跑去别处。” 沈采萱与沈世华相处日久,颇为了解沈世华的为人。 此时此刻,沈世华想说的话尚未出口,沈采萱却已然依照他的为人,推测出了他心中所想。 沈世华极为关心沈月娟这个嫡亲姐姐。 孙婆子到来之前,沈世华虽然知道沈月娟一家遭了难,却不知道他们一家到底身在何方。 虽然心中万分想要亲自出马找人,奈何不晓得该从何找起,只能寄希望于别人——希望人脉宽广的郑忠维和郑永维能够帮忙打听出他们一家的下落。 孙婆子到来之后,沈世华得知沈月娟一家极有可能去了温阳县城,而且大概率在温阳码头附近,就动了亲自前往温阳县城找人的心思。 温阳县城他熟啊,温阳码头更是熟得不能再熟了,不用麻烦别人,他自己就可以去那儿找人了。 按理,沈世华出门找姐姐,谁也不会拦着他,他大可以说走就走。 但,沈世华不太自信,生怕到了温阳却找不到人,白跑一趟倒还罢了,要是耽误了找寻姐姐,保不齐会抱憾终身。 这个时候,沈世华想到了沈采萱,想要拉上沈采萱这个在他看来无所不能的女儿,陪他一道出门找人。 可问题是,沈采萱她不想奉陪啊! 对于沈月娟这个只存在于记忆中的便宜姑姑,沈采萱并不是很关心。 沈采萱虽然同情她和她家人的凄惨处境,但这份同情……坦率的讲,比较有限,还没到能够让沈采萱愿意抛下正事,转而长途跋涉,竭尽全力找寻他们一家人的程度。 沈世华想要出门找姐姐,沈采萱绝不反对,但沈采萱她是真不想出门找便宜姑姑一家呀! 是以,不等沈世华开口,沈采萱便以挑选学徒工为由,婉拒了沈世华。 苏氏虽然一直在厨房里忙活,却也听说了堂屋里的事。 她同样了解沈世华,知道沈世华的诉求是什么。 苏氏沉吟片刻,说道:“孩子他爹,我猜你想要动身去温阳,那就去吧。去了也别自个儿一个人四处瞎转悠,直接去拜访郑老爷吧。郑家在温阳的能耐非同一般,除非大姑子一家没来温阳,否则的话,郑家一定能够找到他们一家的下落的。” 言下之意,你自个儿一个人去温阳吧,就别拉上咱们的小女儿了。 沈世华并非强硬之人,眼见女儿和媳妇先后婉拒了自己的诉求,他无可奈何,连吱都没吱一声,就撤退了。 沈世华的反应早在自己意料之中,可苏氏的反应却有些超乎自己的意料了。 沈采萱若有所思,凑到苏氏跟前,压低声音:“娘,你不喜欢我大姑呀?” 苏氏正在搅汤的手顿了一顿,轻声道:“没有啊,你、你小孩子家家的,不要瞎想。” 沈采萱“哦”了一声:“原来我想岔了呀!这么说来,娘你很喜欢我大姑咯?” 苏氏沉默片刻,索性放下手中的汤勺,叹了口气:“反正你都看出来了,我也不瞒你了。说实话,你大姑这人勤恳做事,踏实做人,而且对你爹无微不至,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可你大姑千好万好,就是有一样不好——她有些瞧不起人,瞧不起贫苦渔家出身的女儿。” 言下之意,沈月娟瞧不起苏氏。 想当年,严氏为了打压沈世华这个继子,一直拖着,迟迟不给他娶妻。 当时,沈寿山和林氏虽然因故搬离了望山村,却依旧关心着沈世华这个从小就没了娘的苦命侄儿。 意外得知沈世华到了该婚配的年纪却还打着光棍,沈寿山和林氏立即向沈寿海施压,命他赶紧给沈世华张罗亲事,不要再耽搁下去了。 第182章 明嘲暗讽 严氏乖觉得很,知道拖不下去了,立刻就给沈世华找了个媳妇——也就是苏氏,并在沈寿山夫妇反应过来之前,就火速安排他二人成亲了。 严氏怎么忽然之间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居然这么积极主动、这么迫不及待的为继子张罗起了亲事? 难不成她天良发现了?当然不是。 她这样做,一则是为了赶紧堵住沈寿山夫妇的嘴;二则是苏氏的出身实在不够好,倘若不赶紧让她与沈世华成亲,将生米煮成熟饭,沈寿山夫妇得知了苏氏的底细,很可能会出言反对这门亲事。 就这样,在严氏的一手操纵下,偏远渔村的贫家女嫁入了家境殷实的老沈家。 婚姻大事,讲究门当户对——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教训,不一定全对,但存在即合理,自然有它的道理。 沈世华与苏氏这门亲事门不当户不对,不免会引来非议——见不得沈世华好的人,各种冷嘲热讽;真正关怀沈世华的人,不免替沈世华不值。 替沈世华不值的人里面,沈月娟算是课代表了,表现尤为活跃。 在沈月娟看来,自家弟弟心地淳厚,干活勤快,且长相周正,是个很棒的大小伙子,却配了个连嫁妆都没有的渔家女,实在是太可惜了! 沈月娟成亲之后,回娘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但,只要她回娘家,无一例外,都会对苏氏横挑鼻子竖挑眼。 严氏等人虽然看不起苏氏,但她们一般不会明嘲,基本上都是暗讽。 惟有沈月娟毫不掩饰的嘲讽苏氏,嘲讽苏氏的娘家。 光说自己倒还罢了,还牵扯到自己的娘家人,这让苏氏情何以堪? 经历了这么几次,苏氏就是性情再好,也对沈月娟这个大姑子喜欢不起来。 方才,得知沈月娟一家遭了难,苏氏作为亲人,自然希望他们一家能够早日脱困,但也只是希望而已,要她不计前嫌,倾全家之力去救助他们一家,抱歉,她做不到。 在温阳地界上找几个人而已,对于背后县丞支持的郑家来说,简直易如反掌。 自家与郑家交情匪浅,只需相公登门求助,郑家必定会出手相助,又何须小女儿再出面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嘛! 这么热的天,还是别让小女儿跟着相公外出奔波了。 正是出于这种想法,苏氏婉拒了沈世华的诉求。 却不想,苏氏这番婉拒让沈采萱看出了端倪,猜出她与沈月娟之间关系不睦。 通过苏氏的话,沈采萱的猜测得以证实。 “原来如此。”沈采萱点了点头,不再多说什么,转瞬之间,心中便有了计较。 倘若无法找到沈月娟一家,虽然不免有些遗憾,但也干净清爽,无须为往后应当如何相处而操心。 倘若找到了沈月娟一家,就得费些心思了,最好让他们一家人留在温阳,不让他们一家人,尤其是沈月娟,往苏氏跟前凑。 毕竟,便宜娘亲和便宜姑姑,孰轻孰重,显而易见。 说话间,苏氏就在何周氏的帮助下,将杨老太太的饭食准备妥当了——蒜泥黄瓜,凉拌鸡丝,冬瓜焖鸭,肉末茄子,鲫鱼豆腐汤,以及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 四菜一汤,在现代这不算什么,但在物质匮乏的古代,平民百姓家拿出这样的菜肴来待客,算是相当有诚意了,还是很拿的出手的。 沈采萱将这些饭菜放进了木托盘之中,亲自端去了堂屋。 见到这满满一托盘的饭菜,杨老太太乐得合不拢嘴:“哎哟,随便给我准备些饭食就得了,怎么端上来了这么些好饭好菜?要我说,你家也太客气了!” 杨老太太嘴上客套着,下手却快准狠,瞬间就扒拉了大半碗冬瓜焖鸭和小半碗白米饭。 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四菜一汤并一碗饭就被消灭得干干净净。 吃到最后,杨老太太差点儿没舔盘子。 看着眼前一尘不染的碗碟,沈采萱觉得都不用拿下去刷了,直接就可以再次使用了。 杨老太太抚着肚子,轻轻打了个饱隔,一脸满足:“我的个乖乖,鸡鸭鱼肉,这等饭食,搁咱家,平时哪里吃得上?非得等到逢年过节才能吃上啊!今儿个不年不节的,却吃上了这么好的饭食,实在是太难得了!难得,真难得啊,不枉我大老远跑这一趟啊!” “杨家奶奶,如今你家生意兴隆,鸡鸭鱼肉而已,其实也不值几个钱,就是天天吃,顿顿吃,也吃得起,怎会非得等到过节才能吃上?你家每天吃什么,这是您老人家决定的吧?平日里那么辛苦,却不舍得花钱买点好菜补补,”沈采萱眨眨眼,笑吟吟道,“您老人家是不是有点过于抠门啦?” 杨老太太知道沈采萱是在打趣自己,一拍大腿,露出一个夸张的表情:“哎哟,这可不是我抠门啊,实在是我不敢买好菜!你是不知道啊,要是我天天往家里买鸡鸭鱼肉,怕是我那大儿媳就要拿眼刀子戳我了。” 说着,杨老太太就向沈采萱诉起苦来。 原来,杨老太太的大儿媳杨程氏孝顺公婆,持家有道,总的来说是好的。 但,只要是个人,就不免有些小毛小病,杨程氏的毛病就是私心太重,只顾念小家,不太顾念大家。 这不,杨家大房开设的豆腐坊忙得不可开交,急需招募人手,杨程氏宁愿从外面雇人,都不愿让杨家二房和三房过来帮忙。 后来,碍于杨老爷子的面子,杨家大房不得不让杨家二房和三房过来做工。 但,这是有前提条件的——杨家二房和三房必须立字为据,白纸黑字的声明豆腐坊是杨家大房的,他们只是受雇于杨家大房,按月领取工钱,除此之外,豆腐坊的一切都与他们无关。 这前提条件,合理却不大合情,杨家二房和三房对此颇有微词。 杨家二房和三房如今靠着大房过活,自然不敢明着说大房不讲亲戚情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只好从别处挑大房的刺儿,以此来小小的宣泄一下心中的不满。 第183章 磕磕碰碰 比如说,一家人围坐在饭桌前吃饭。 杨家二儿子:“这肉好柴啊!嚼不动,塞牙!往后买肉的时候最好上点心,可不能再买这样的肉回来啦。” 杨家三儿子:“这鱼吃着有点苦,是不是杀鱼的时候不小心,把苦胆弄破了?下次杀鱼的时候可得小心点啊。” 一旁的杨程氏:“……” 肉是她买的,鱼是她杀的,两个小叔子这是在指责她家务干的不够好咯? 下了饭桌,杨程氏就拎着一吊钱,过来找杨老太太了。 杨程氏先是夸赞了一番杨老太太厨艺高超,然后说自己烧饭的手艺本就不行,再加上不懂得两位小叔子的口味,烧出来的饭必然不合他二人的心意。 两位小叔子背井离乡,跑来帮自家干活儿,自家却不能向他二人提供像样的饭食,她这个做嫂子的,实在是深感歉疚。 她思来想去,觉得以后家里这饭不能由她来烧,而应该交给厨艺高超又熟悉小叔子口味的婆婆来烧。 说着,杨程氏就将那一吊钱推到了杨老太太面前,她的意思是,以后不光烧菜,就连买菜,都一并交给杨老太太了,请她老人家看着办。 杨老太太本不想将那破事儿揽上身,无奈杨程氏坚持,她老人家只得勉为其难的接下了那一吊钱,啊不,接下了那桩破事儿。 一个月一吊钱的菜金,依照温阳县城的物价,不说鸡鸭鱼肉天天吃,隔三岔五吃上一顿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可杨老太太不敢啊,要是花着大儿媳的钱,时不时就买些鸡鸭鱼肉回来,供三房人一道吃,吃得满嘴流油,依照大儿媳的心性,嘴上或许不会说什么,心里肯定不痛快,保不齐会生出什么别样心思来。 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杨老太太轻易不敢买鸡鸭鱼肉,平日里只买些蔬菜瓜果回去,一大家子一起吃素。 当然了,豆腐坊的活计很繁重的,天天吃素的话,人可吃不消,考虑到家人的身体,杨老太太每隔十天半个月都会割几两肉回来,给家人开个荤。 听到这儿,沈采萱无语极了。 我怎么觉得您老人家买菜抠抠搜搜,不是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而是为了中饱私囊,将省下的菜金拿去填充自己的小金库呢? 沈采萱挑挑眉,笑嘻嘻的吐槽了几句杨老太太的抠门行径,随即邀请她在府城里小住几日。 杨老太太赶了半天路,依旧活蹦乱跳、能吃能喝的,这就证明她老人家身子骨硬朗着呢。 但,身子骨再怎么硬朗,体力也有限,毕竟年纪摆在那儿呢。 考虑到杨老太太今年已经五十有二了,在烈日炎炎的大夏天,一天之内,这么来来回回的赶路怕是吃不消,沈采萱便不想让她当天返回,打算留她住上几天,改日再送她回县城。 “别别别,家里一大摊子事儿呢,少了我可不行!”杨老太太立刻拒绝了,要不是吃撑了,现在就搭车回去,搞不好会吃了吐,她已经动身了呢。 “您老好不容易来一趟府城,这么着急走做什么?”沈采萱打趣道,“难不成你家有什么金山银山,非得赶回去守着不成?” “金山银山没有,麻烦倒是有一大堆。”杨老太太道,“牙齿还有和舌头相碰的时候,已经分家的三房人重新聚在了一起,同住一个屋檐下,不免磕磕碰碰的。 “我要是在家还好,他们闹腾不起来;我要是不在家……呵,鬼知道他们会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得得得,府城里的繁华我是无福消受的,我还是回我那一亩三分地,守着那帮不省心的儿孙过日子吧。” 沈采萱道:“啊,您老真不留下来耍几天啊?” “不留不留。”杨老太太态度很坚决。 “那好吧。我爹也要回温阳的,待会儿让他雇辆大马车,你俩一道坐车回去吧。”说着,沈采萱一脸惋惜,“您老来一趟府城不容易,不说四处逛逛了,至少也该到咱家茶楼里坐坐,听一两回说书再走啊。连一回说书都没听,就这么回去了,多可惜啊!这不白瞎了往返一趟的路费么?” 一听到“说书”两个字,杨老太太立刻来了劲儿,忙问道:“说书?什么说书?” 哎哟喂,她老人家最喜欢听说书咯! “《白蛇传》呀!”沈采萱道,“讲的是修行千年的蛇妖下山报恩,与一位书生——也就是前世恩人的转世——历经波折,好不容易结为夫妻,却被一位法师拆散,不得不夫妻分隔二十年的故事。” “夫妻分隔二十年?”杨老太太追问道,“后来呢,他们夫妻后来怎么样了?总不能还分隔着,这故事就结束了吧?” “当然没有结束,他们夫妻的儿子中了状元,然后……”说到这儿,沈采萱掩住了嘴,“哎呀,您老人家是惯听故事的,应该知道的,故事就该一点一点慢慢听,这才有滋有味,要是一下子就把故事的梗概全听了去,这故事还有什么意思?我可不能继续往下说了,再往下说,会败了您听故事的兴致的。” 咦,这话说的……好像有那么点道理。 可是,你说了最多只是败兴,你不说我会好奇死啊啊啊! 此时此刻,杨老太太感觉心里仿佛有二十五只猫咪在挠,心痒得不得了! 杨老太太顾不上败兴不败兴了,刚要开口让沈采萱继续往下说,就在此时,前面不远处传来一阵喝彩声。 杨老太太心中隐约有了一个猜测:“这声音,难不成是……” “您猜的没错!咱家茶楼的说书先生讲到了精彩之处,客人们不约而同的叫起好来。这声音,就是客人们在拍手叫好呢。”沈采萱观察了一下杨老太太的表情,沉吟道,“既然您急着要走,那我也不卖关子了,直接把《白蛇传》的结局告诉您吧。” “别别别,我得亲自过去听一听。”或许是怕耽误行程,杨老太太补充道,“我就听一耳朵,听了就回来,不多耽搁。” 第184章 麦芽糖 在缺乏娱乐消遣的古代,《白蛇传》的杀伤力不是一般的大,尤其是杨老太太这种热衷于说长道短的老大娘,一旦听了,就忍不住要往下听,欲罢不能。 果然,如沈采萱所料想的那样,杨老太太有去无回。 沈采萱知道,杨老太太今天肯定是不会走了,便开始给她张罗住处和换洗的衣衫。 住处不难办,可以让杨老太太和何周氏同住一个屋,可换洗的衣衫呢? 杨老太太虽然与何周氏差不多高,却比何周氏圆润多了,何周氏的衣衫,她怕是穿不上呢。 要不,跑去成衣店给杨老太太买两身新衣衫? 沈采萱正盘算着呢,沈采薇走了过来,行色匆匆。 沈采薇赶时间,也不卖关子,直截了当的说出了来意。 “你让我跟爹一道去温阳?”沈采萱一脸不解,“为什么?” 一直以来,沈采薇都很热衷于做生意赚钱。 沈采薇应该很清楚,自家生意刚起步,千头万绪,很需要沈采萱统筹安排。 这个时候,沈采萱不在家坐镇,跟着沈世华跑去温阳,无疑会影响到自家生意,耽误到赚钱大业。 明知如此,沈采薇还是劝沈采萱跟沈世华一道去温阳。 如此举动,有些不合常理啊! “还能为什么?”沈采薇正色道,“自然是希望你亲自出马,早日找到大姑一家,尽早帮他们逃离困境,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咦,二姐,原来你很喜欢大姑呀?”沈采萱诧异道。 据沈采萱所知,沈月娟成婚之后,鲜少回娘家,沈采薇长这么大,接触沈月娟的机会应该一只手数的过来。 都没怎么接触过,怎么可能姑侄情深? 可怪就怪在,此时此刻,为了沈月娟,沈采薇特意来找自己——从她这一举动不难看出,她是很喜欢这个大姑的。 沈采萱就想不明白了,沈采薇这份喜欢,到底从何而来。 “大姑,她是个好人哪。”沈采薇叹道。 紧接着,沈采薇就说出了她喜欢沈月娟的缘故。 老沈家不穷,但是沈家二房很穷,穷到什么程度? 穷到沈采薇直到三岁都没能吃上一块糖。 三岁那年,沈月娟带着一双儿女回娘家,来到了沈家二房居住的厢房里。 眼见厢房里没有外人在,沈月娟就将两块鹌鹑蛋大小的麦芽糖分别塞给了沈采芝和沈采薇。 年仅三岁的沈采薇不懂事,闻到了麦芽糖散发出的丝丝甜香,想都不想,就塞进了嘴里。 哇,那是年幼的她有生以来尝到过的最甜美的滋味! 当时,沈采芝已经五岁,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已经能够帮着苏氏干活的她比较懂事了,拼命忍住想吃糖的欲望,挣扎片刻,决定将糖还给沈月娟。 原因无他,沈采芝注意到,沈月娟的一双儿女正眼巴巴的看着麦芽糖,拼命的吞咽口水。 沈月娟从沈采芝手中接过麦芽糖,然后将那块麦芽糖塞到沈采芝口中,笑着说,好孩子,你自己吃就好,就不要惦念着你的表弟和表妹了,放心,他俩在家的时候已经吃过了呢。 听了这话,沈采芝安心了,高高兴兴的吃起了糖。 然而,在这之后,沈采芝领着沈月娟的一双儿女玩耍时,无意中得知了真相——那两块麦芽糖是沈月娟的相公去镇上卖野味时,用五彩斑斓的野鸡毛同镇上的小孩换的,就这么两块,再无其他。 换句话说,沈月娟撒谎了,糖都被她拿给了沈采芝和沈采薇,她的一双儿女在家的时候根本就不可能吃上糖。 麦芽糖,顾名思义,是用麦芽熬制而成的。 沈月娟的婆家一贫如洗,对于他们家来说,麦芽糖——这种粮食制成的吃食,无异于是奢侈品。 沈月娟的一双儿女长这么大,都不晓得麦芽糖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好不容易得了两块糖,沈月娟没有给自己的儿女尝鲜,而是想着两个侄女,特地将糖带回了娘家,送到了两个侄女的嘴里。 这份心意,沈采芝当时就记住了。 几年之后,沈采薇懂事了,经过沈采芝的提醒,她也记住了。 身处在满是算计的老沈家,沈采薇从小到大,感受到的几乎都是恶意,很少能够感受到善意。 沈月娟对她释放了善意,这份善意难能可贵,值得她牢记一辈子。 听完了这桩陈年旧事,沈采萱知道,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她与沈月娟之间没有什么情面可言,可看在沈采薇的面子上,她也不能够偷懒躲闲,必须跑一趟温阳了。 “行了行了,我跟着去还不行么?”大热天的,硬是被逼着出远门,沈采萱不免有些不情不愿的,闹起了小情绪,“糖是你和大姐吃的,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大姑的糖呢!尝到甜头的人舒舒服服在家,一点甜头没尝到的人却要四处奔波,啧啧,光是想想,都觉得心有不甘。” “能者多劳嘛!”沈采薇有求于人,格外乖巧,满嘴好话不要钱似的直往外冒,“我要是有你一半的本事,哪里还用劳烦你,自个儿就出去找了。” 这话说的,沈采萱都不好意思胡差事,不得不花些心思找人,争取尽快把人找到了。 否则的话,怎么能够显本事呢? 沈采薇眼见沈采萱忽然沉吟不语,神色凝重起来,生怕她变卦,想了想,又说道:“昨儿个你还和我说,为了防患于未然,你要时刻跟着爹,不让他落单呢。 “虽说爹这回要去的是温阳县城,应当碰不上沈家大房。可是,温阳没有沈家大房,却有老沈家那帮人啊! “那帮人可不是好相与的,论难缠的功夫,不比沈家大房差。倘若爹落了单,又很倒霉的被那帮人给撞上了,那可就麻烦了!” “为了稳妥起见,你必须跟着爹去温阳,以便时时刻刻监督着他,不让那帮人有可乘之机。” 听了这些话,沈采萱不禁有些好笑:“好啦好啦,你就放心吧,我既然答应了你,说了会去,那就一定会去的,决不食言。” 第185章 制笔 闻言,沈采薇松了口气,忙道:“你也放心,我会好好料理家里的生意,守着这份家业的。” 沈采萱点了点头,沉吟片刻,说道:“事不宜迟,我这就让爹去雇车,稍后就出发。如此一来,我就没有办法面试棚户区的孩子了。 “这样吧,面试学徒工的事宜就交给你了,选谁不选谁的,由你全权决定。头一次选拔,也不要多,选四五个好苗子就差不多了。 “对了,原本咱家给学徒工开出的待遇是包吃包住,包吃没问题,但包住嘛……这两天事情太多,爹还没找到合适的房源,一时之间是无法给学徒工提供住处了。 “这样吧,这几天就让学徒工受点累,各自回家去住。当然了,咱家不能让别人白受累,可以适当的给予他们一些补贴,至于是五文钱一天,还是十文钱一天,你自己看着办吧。 “另外,今天上午,我在兴隆木器店订购了一批货架柜台啥的。说好了,最迟明天中午,木器店就会把那些东西送过来,到时候,你记得核对一下尺寸对不对,不对的话,赶紧让他们拉回去改。” “还有,杨家奶奶好不容易来一趟,我留她小住几天,你可千万要招待好了。待会儿茶楼里要是有位置空出来,就请她过去坐,茶水点心、瓜子花生都得跟上。下午你或者燕婉姐姐要是得了闲,就去成衣店给她买两身新衣衫,别不舍得花钱,捡好的买。” “……” 家里的事情千头万绪,沈采萱嘚啵嘚啵,交代了一大堆,这才意犹未尽的住嘴不说。 约莫两刻钟后,沈采萱提着收拾好的七零八碎,与沈世华和沈正榕一道,登上了前往温阳县城的马车。 是的,沈采萱出于种种考量,决定捎上沈正榕。 “四娘,你拿着根烧焦的树枝做什么?” 沈正榕注意到,从刚刚开始,沈采萱就从带来的小木盒里取出一根烧焦的树枝,用手帕包住大半,只留了前面一小部分,对着白纸比划起来。 沈采萱纠正道:“这不是树枝,这是铅笔。” 说着,沈采萱打开手帕,将手帕里的东西展示给沈正榕看。 沈正榕凑近了看,方才发现,这是一根极细的……嗯,墨条? 对,这东西很像是笔墨铺子里卖的墨条,却比墨条细多了,跟麦秆差不多粗细。 “这看着像是墨条啊!你怎么说是铅笔呢?”沈正榕一脸困惑,“我只听说过毛笔,铅笔?这是什么笔?嗯,是用铅做的笔么?可是……铅是什么?” 沈采萱道:“铅是什么?这个嘛,单说说不太清楚,我给你举几个例子吧,铜镜、铜钱,道士炼出的丹药,甚至女子用来敷面的‘胡粉’里都含有铅。 “铅笔呢,最初的时候,确实是用铅做的,但后来经过改良,转而使用石墨制作,里面不再含铅。 “你或许要问了,石墨是什么?石墨又名石黛,画眉石,顾名思义,可以用来画眉。” 听到这儿,沈正榕隐约有些懂了:“哦,我知道了,你手里的墨条不是普通的墨,而是画眉墨对不对?画眉墨我见过——在老沈家的时候,我时常隔着窗子,看到沈月婵画眉,她用的就是画眉墨。 “沈月婵总是窝在屋子里装千金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却每天都描眉画唇的,哼,也不知道画给谁看?” 沈正榕吐槽了沈月婵几句,随即反应过来:“可画眉墨不是长这样的啊!虽然隔着窗子,无法细看,但大致的形状还是能够看得出来的——沈月婵用的画眉墨分明是块状的,绝非这种又细又长的样子。而且,画眉墨要蘸水才能用的。你怎么拿了根墨条就直接比划起来了呢?都没见你拿出盛水的砚台来。” 沈采萱道:“铅笔是铅笔,画眉墨是画眉墨,两者的制作工艺确有相似之处,却不是同一种东西。” 说着,沈采萱用手里的墨条在白纸上划了一道,那白纸上顿时出现了一道黑线。 紧接着,沈采萱拿出一块馒头干,在那道黑线上轻轻擦拭。 神奇的一幕出现了,那道黑线几乎消失不见了,白纸上只剩下一道极淡的灰色印记。 沈采萱道:“分别用铅笔和画眉墨在白纸上划一道,铅笔留下的笔迹可以很轻易的擦掉,画眉墨留下的墨痕却很难擦掉,这就是两者之间的不同。” “笔迹可以很轻易的擦掉?”沈正榕琢磨了片刻,眼前一亮,“这种笔很好啊!用这种笔写字,不小心写错了,就可以擦掉嘛。不像毛笔,写错了就写错了,擦都擦不掉。嗯,这种笔可比用毛笔方便多啦!” 说罢,沈正榕意识到不对,改口道:“嗯,比用毛笔方便……这也不见得。笔就该有笔的样子,你手里这铅笔,可不像是一支笔啊,看上去就是一根墨条嘛,用的时候还要用手帕包着,否则的话就会把手弄脏,这可不太方便。” “我手里这铅笔……”或许是觉得管一根墨条似的东西叫笔,有指鹿为马之嫌,沈采萱有些尴尬,轻咳一声,这才继续说道,“这只是铅笔的雏形,只是铅笔芯而已!为了方便书写,本该在铅笔芯外面套上铅笔杆的,但我制出铅笔芯还没两天,一时之间,还没来得及做出配套的铅笔杆。 “再等等吧,等我做出铅笔杆,往现有的铅笔芯上一套,就可以制出名副其实的铅笔了呢。” 这话一出,沈正榕震惊了:“啊,四娘,你手里这墨条,啊不,这,这铅笔芯不是买来的,而是你自己做出来的呀?你能够自己做出笔来?” 沈采萱笑着点点头:“对呀。” 话说,古代只有毛笔,什么铅笔、钢笔、水笔、圆珠笔……这些统统都木有。 前世里,沈采萱坚持练了多年书法,可以灵活自如的使用毛笔。 但,这并不意味着,沈采萱就能够习惯在日常生活里使用毛笔。 第186章 惟妙惟肖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沈采萱想用水笔。 可问题是,条件不允许啊! 不过,没有条件,可以创造条件嘛! 水笔……呃,这个制造的难度太大,沈采萱搞不定。 倒是铅笔……这个可以有。 前世,沈采萱外出旅游,曾出于好奇,去过一个铅笔博物馆。 在那儿,沈采萱不仅看到了加工铅笔用的材料,如石墨、粘土和木材等,还参观了正在加工铅笔的铅笔作坊,简单了解了一番制作铅笔的工艺流程。 铅笔的制作过程并不复杂,只需石墨和粘土这两种原料,就可以制作出简易的铅笔芯。 石墨可以入药,因此可以在药铺买到。 粘土是一种分布得很广泛的矿物,只要找对地方,都不用花钱,就可以弄到手,要多少有多少。 是以,沈采萱很轻易的就搞到了制作铅笔芯的原料。 原料到位,接下来就是将原料按一定比例配好,搅成糊状,挤压成型。 随后,就是高温焙烧环节了。 沈采萱家每隔两到三天就要制作出一批卤瓜子和卤花生。 为了烘干卤瓜子和卤花生,不久前,沈采萱家特意砌了一个土炕。 沈采萱就地取材,将成型的铅笔芯放入土炕之中烧制。 如此,铅笔芯便制成了——也就是沈采萱拿在手里的那根墨条。 值得一提的是,原料配比——也就是石墨中掺入的粘土的比例不同,铅笔芯的硬度和颜色深浅也就不同。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要稍微留意,就会发现铅笔头上标着h、b、hb一类的字母,表示的就是铅笔芯的硬度和颜色深浅—— h(hardness)表示硬质铅笔,h前面的数字越大,代表所含的粘土越多,铅笔芯越硬,颜色越淡,适合用于界面相对较硬或粗糙的物体,比如机械制图、木工划线等。 b(black)表示软质铅笔,b前面的数字越大,代表所含的石墨越多,铅笔芯越软,颜色越浓,适合绘画(尤其是素描),其中2b铅笔被用于填涂一些机器可识别的卡片,如答题卡。 hb则表示软硬适中的铅笔,它的笔迹颜色比h类铅笔深,但又比b类铅笔更容易擦除,故而适合日常书写之用。 按理,铅笔芯是不能直接拿着使用的——直接使用的话,一则容易弄脏手,二则容易折断——必须像给铅笔芯穿件衣服似的,在外面套上一层保护套——铅笔杆。 给铅笔芯套上铅笔杆,理论上来讲,并不复杂——在刻有凹槽的板片中,镶嵌铅笔芯,再把两个板片对拼,用胶合剂粘合在一起,烘干后,放入特制机器刨杆,即可制出白杆铅笔(白杆铅笔就可以用于日常使用了,倘若嫌弃白杆铅笔不好看,可以将白杆铅笔进行油漆和印花装饰,使其成为具有一定外观颜色和花纹图案的成品铅笔。)。 但,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在制作水平有限的古代,需要花费一定的工夫。 这两天沈采萱实在太忙,做完了铅笔芯就撂在那儿了,真心没那闲工夫弄什么铅笔杆了。 这会儿沈采萱急着要用铅笔,只好将铅笔芯用手帕一包,凑合着用了。 “四郎,你不好奇么?咱们是出来找人的,我为什么要带上铅笔呢?”沈采萱问道。 沈正榕一怔,有些不确定的说道:“嗯,你带上笔,是为了算账吧?与其坐在车里无所事事,浪费辰光,还不如算算账。 “至于为何要带铅笔,而不是毛笔,那是因为用毛笔就得研墨,而在马车里研墨,研出来的墨汁是很容易洒的,搞不好会把墨汁洒得到处都是。倘若用铅笔的话,就没有这个顾虑了。” 沈正榕越说,越觉得自己说的有道理。 沈采萱点点头,赞许道:“嗯,你说的有点道理。不过实话告诉你,我带铅笔出来,可不是为了算账的,而是另有用途。” “另有用途?什么用途?不用来算账,”沈正榕盲猜,“难不成用来画画儿?” 沈采萱笑吟吟道:“回答正确。” 说罢,沈采萱便微微向后仰,背靠着车壁,开始刷刷刷的画起画儿来。 两刻钟之后,沈采萱将画好的画儿递给沈正榕。 “啊!”沈正榕惊叹出声。 车厢里,除了沈采萱和沈正榕,沈世华也在。 只不过,沈世华心情沉重,一直低着头想心事,便一直没有出声。 此时,沈正榕骤然发出惊叹声,惊动了沈世华,沈世华不明所以,抬起头来,问道:“怎么了,怎么了这是?” “爹,你快看,你快看看这幅画儿!”沈正榕将手里的画儿递给沈世华。 沈世华接过画儿,定睛一看…… 画上的少年十来岁的年纪,脸庞微瘦,神清骨秀,眉宇间透着几分少年人独有的明亮娇憨——这,这画的分明就是沈正榕啊! 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四娘,原来你不光会写字,还会画画儿呀!”沈世华赞叹道,“而且画得这么好,跟真的一样!” 沈世华没读过书,琴棋书画,样样不通。 他这辈子,就没见过几张正儿八经的画,自然不具备鉴赏书画的能力。 沈世华想当然的认为,画儿嘛,自然越像越好,画的越逼真越厉害。 小女儿给小儿子画画儿,画得跟真的一样,她这画技,牛掰! 与书法一样,前世里,沈采萱曾经学过一段时间的绘画。 不得不说,沈采萱在绘画方面,还是有那么一点天赋的,她的画技……怎么说呢?不差,但离牛掰,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 不过,画技牛掰不牛掰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用。 沈采萱道:“我打个比方啊,倘若四郎走丢了,咱家为了将他找回来,就将这张画贴在陶然居的门口,然后告诉前来围观的人,谁能够提供画中人的线索,咱就给他一两银子,谁能够告知画中人的下落,咱就给他十两银子。 “爹,你觉得以这种方式找人如何?会不会比咱家几个人漫无目的的到处瞎找强?” 第187章 四年不见 沈世华闻言,心念一动,细细琢磨了起来。 沈正榕还不知道他爹隐隐约约有了一个想法,以为他爹回答不上来,就代为回答道:“这种找人的方式很好啊!原本只是咱家几个人在找,能找的范围很有限。 “这画儿往外面这么一贴,很多人都认识了我,为了赏金,绞尽脑汁的思索到底在哪儿见过我,这就相当于扩大了寻找的范围。 “不说一定能够将我找到,但增加了找到我的可能性,这是肯定的。” 经沈正榕这么一提醒,沈世华彻底想通了:“倘若将你大姑一家的样貌画出来,张贴在温阳码头,并告知码头上来来往往的人,咱家这是在悬赏找人,咱家很快就能够将你大姑一家找到了对不对?” 沈世华越往下说,眼睛越亮,仿佛拨开迷雾,看到大姐一家人正在朝自己招手。 沈正榕却没有沈世华这么乐观,沉吟道:“要画出我大姑一家的样貌,这得有个前提,四娘得知道他们一家长什么样吧?” 说着,沈正榕看向沈采萱:“可是四娘啊,你都多少年没有见过大姑他们了?你还记得他们长什么样么?” “当然……不记得。”沈采萱摊摊手,看向沈世华,“爹,你还记得我大姑他们长什么样么?记得的话,现在就告诉我。我给人画画像,不一定要见到本人,倘若旁人的描述足够准确,我可以通过描述,如实画出那人的画像来。” 沈世华:“……” 沈世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他大姐了,当然了,这并不是说,沈世华不记得他大姐的长相了。 可问题是,记得是记得,却记不太清了。 倘若沈月娟混在一大堆人里,从沈世华面前走过,沈世华肯定能够从人群中将她一眼认出来。 可你要他仔细描述,他大姐到底长什么样,抱歉,这个他还真说不上来。 看到沈世华那尴尬样,沈采萱就知道他记不得了。 沈采萱很好奇:“爹,你到底有多长时间没见过我大姑了?” 沈世华沉吟道:“嗯,三年,啊不,四年,自从四年前的正月初二,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了。” 我的个乖乖,四年! 其实,四年不见,沈世华不记得了,这很正常,沈采萱可以引导,让他慢慢的回想起来。 可问题是,就算沈采萱循循善诱,让沈世华想起了沈月娟的长相,并准确的描述了出来,她所画出来的人像未必有用。 要知道,根据沈世华描述而画出来的人像,那是沈月娟四年前的长相,四年时光,足以发生很多事,也足以改变很多人,她现在未必是这个模样了。 拿着这么一幅“旧”画像去找人,能否准确的找到沈月娟,这可很难保证。 “爹,你不是一直惦记着大姑么?大姑不回娘家,你就不能去看看她么?”沈采萱忍不住吐槽,“整整四年了,你也不去看看姐姐,你这个弟弟当的,太不称职了吧?” 这倒霉弟弟有什么用?趁早扔了吧! 沈世华涨红了脸:“你奶说,家里那么多孩子要读书,需要很多的束脩,让我用心干活,没事儿不要去走亲戚。” 闻言,沈采萱与沈正榕双双翻了个白眼。 只顾听后娘的话,不顾亲姐是否安好…… 呵,拎不清! 还好,沈采萱早就知道便宜爹有些不靠谱,从一开始,她就没有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他身上。 a计划行不通,不要紧,姐还有b计划。 沈采萱道:“杨家奶奶不是留在了府城,暂时不回家了么?这事儿,咱得跟杨家人打个招呼,省得他们担心。到时候,咱们可以把杨家的小儿媳请到面前来,让她来描述一下我大姑,还有张家表哥表姐的长相。” 杨家的小儿媳? 沈世华微微一怔,随即恍然大悟。 那天,沈月娟带着一双儿女前去老沈家求援,引来众多吃瓜群众围观,杨家的小儿媳正是其中之一。 这才过去不到十天,不出意外的话,杨家的小儿媳应该还记得沈月娟母子仨的样貌。 正如沈采萱等人所料,杨家的小儿媳杨钱氏清楚的记得沈月娟母子仨的样貌。 按照杨钱氏的描述,沈采萱先是勾勒出人脸的轮廓,随后描绘出五官,渐渐的,一幅素描图在沈采萱笔下成型了。 这就完事儿了?不不不,这还仅仅是个开始。 在接下来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里,沈采萱根据杨钱氏给出的意见,对素描图进行不断的修改匹配。 忽而,杨钱氏一拍桌子,指着沈采萱手中的画像,大叫一声:“哦,就是她!这就是你大姑,像,太像了,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沈月娟今年才三十四岁,可画像中的女子看上去四十三岁都不止。 这张满是沧桑的脸庞与记忆中大姐的脸庞重合在了一起,沈世华哑着嗓子道:“错不了,这就是你大姑!” 很好,沈月娟的画像完成。 接下来,沈采萱又按照同样的方法,画出了沈月娟女儿张寒露和儿子张立秋的画像。 随后,沈采萱等人不顾天色已晚,连夜造访郑家,将新出炉的三张画像交给郑忠维,拜托他帮忙找人。 当天晚上,沈采萱等人借宿在了郑家的客院中。 郑家的客院环境很好,住着很舒适,但沈采萱一直忙到月上中天,方才歇息。 原因无他,沈采萱为了尽快找到人,又画出了一份沈月娟母子仨的人像。 翌日一早,沈采萱便领着沈世华和沈正榕,乘着马车,离开了郑家。 “四娘,这不是去温阳码头的路呀?咱这是要往哪儿去?” 沈世华原以为沈采萱会领着他去温阳码头,可走着走着,他发现马车根本就不是驶向温阳码头的,渐渐的,距离温阳码头越来越远,不禁提出了疑问。 “棚户区。”沈采萱解释道,“郑大哥答应派人前往温阳码头找人,相信这会儿,他的手下已经看过大姑他们的画像,开始在码头上细细查找了。 “既然温阳码头那一块已经有人负责查找了,咱们就没有必要再去那儿凑热闹了。在我看来,与其同一个地方重复查找,还不如扩大查找范围,去另一个地方碰碰运气。 “我仔细想过了,除非大姑他们没来县城,否则的话,除了温阳码头之外,他们最有可能去的地方就是棚户区了。 “要知道,大姑他们在县城里举目无亲,不可能去亲朋好友家借宿,只能自己想办法找地方住。他们几乎身无分文,正规的客店是住不起的,只能捡最便宜的地儿住。整个县城,哪儿的房子最便宜?不就是棚户区么?所以我猜,他们很可能在那儿。” 第188章 一碗汤 沈世华闻言,深以为然:“到了棚户区,咱们拿着画像,挨家挨户的问过去,说不定就能够打听出你大姑他们的下落。” “哪里用得着挨家挨户的问过去?”沈采萱道,“到了那儿,你瞧好了,不用咱们去问,届时会有人主动找过来,给咱们提供线索的!” 主动找过来? 棚户区的群众这么热心的么? 事实证明,棚户区的群众还真就这么热心——当然,这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得有钱。 到了棚户区,沈采萱连马车都没下,站在马车上,鼓了两下掌,吸引了附近几个路人的注意力,随即扬声道:“各位街坊,现在咱们要找几个人,喏,就是画像上这几个人。 “倘若有谁能够提供线索的,咱们给十文钱;倘若有谁能够直接将咱们领到这几个人面前的,咱家给一百文钱。” 闻言,沈正榕在心中小声嘀咕:“不是奖励一两银子和十两银子的么?怎么变成十文钱和一百文钱了?你这降价,降得也太狠了点吧?” 沈采萱降价,狠归狠,但对于棚户区的居民来说,现在给的价钱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这不,沈采萱话音刚落,那几个路人就围了过来,纷纷要求查看画像。 棚户区其实就是贫民区,这一带的百姓穷虽穷,但绝大多数都很实诚,看见就是看见,没看见就是没看见,不会无中生有,骗取钱财,哪怕他们很需要钱财。 但,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棚户区面积不大,人口却很密集,里面居住人口上千,这之中难免会有些个败类。 就有几个人,谎称自己见过沈月娟一家,捏造线索,企图骗取赏金。 论骗人,这几个人的道行还不够深,哪里会是沈采萱这个谎话精的对手? 三言两语间,就被沈采萱识破了。 一个上午过去了,沈采萱等人线索收到好几条,但很可惜,全是假的,相当于一无所获。 尽管如此,沈采萱并不着急。 在这个通讯极为不便的时代,要找到几个人谈何容易? 这才过了半天而已,没找到很正常,找到了那叫超常,那叫好运爆棚,可遇而不可求。 眼看就到了饭点,沈采萱直接收摊,在附近找了个面摊子,照常吃午饭。 沈采萱很淡定,沈世华却淡定不了,神色沉重的看着面前的臊子面,迟迟没有动筷子。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越是这种时候,你就越得要保重自己的身体。否则的话,你的身体垮了,还怎么找人?” 沈采萱从桌上的竹筒里取出一双筷子,递给沈世华:“来,赶紧把面吃了,吃完咱接着找。” 沈世华不想辜负沈采萱的好意,便接过筷子,一言不发,慢吞吞的吃了起来。 沈世华饭量可不小,这样的面,他平时至少能吃三碗,可今儿个,他吃了不到半碗,便放下了筷子。 沈采萱懒得再哄他,直接冷冰冰的来了一句:“吃完,我陪你找人;不吃完,我待会儿就回府城。” 这话一出,沈世华立刻老实了下来,三口两口就把剩下的面吃了下去。 沈采萱估摸了一下沈世华的饭量,冲摊主喊道:“老板,再来两碗臊子面!” “好嘞!”那摊主欢快的应了一声。 臊子是现成的,只要把面条一煮,臊子面基本上就ok了。 不过片刻工夫,那摊主便端着两碗臊子面过来了。 那摊主上完面转身要走,却被沈采萱叫住了:“老板,问你个事儿,你上面的三个人,你可曾见过?” 说罢,沈采萱拿出三张画像,摊在了桌面上。 那摊主扫了一眼,正要回答没看见,就在这时,他听说提供线索有钱拿,硬把“没看见”仨字咽了回去,凝神看起了画像。 “这两张面孔,看上去很陌生,我应当没有见过。”那摊主指着其中一张画像,“但是这张面孔,我总觉得在哪儿见过。” 那摊主指着的是画像是张立秋——也就是沈月娟的儿子的。 沈世华原本蔫了吧唧的,垂着头,小口小口的吃着面,听了这话,他立刻抬起头来:“老板,你在哪儿见过?” 那摊主皱眉沉思良久,最终遗憾的摇了摇头:“有点眼熟,我总觉得自个儿在哪儿见过这孩子,可到底是在哪儿,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唉,十文钱呢,可惜了,赚不到手呢。” 那摊主的媳妇方才蹲在不远处洗碗,这会儿洗好了碗,甩了甩手上的水,走了过来,准备收拾桌子。 听到赚不到钱这种话,她立刻凑了过来,询问缘由。 “这孩子……嗯,确实眼熟。”那摊主的媳妇端详着张立秋的画像,仔细回忆了起来,忽而,她惊呼出声,“啊,我想起来了!” 据她回忆,约莫四五天前,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端着一只破碗过来,向她讨要热水。 当时她正忙着洗碗,没空理会,就让他去别处要。 可那男孩说,他现在急需一碗热水,不能再等了。 原来,他太奶奶病了,这几天昏昏沉沉的,水米不进。 就在刚刚,他太奶奶醒了,他和他的家人就想给老人喂点食。 可是他家就只有馒头,而且是放了好几天、很硬的那种,没法儿直接给老人吃,只能泡进热水里,弄成糊糊,才能给喂给老人。 听了这话,她心肠一软,就在百忙之中抽空给那男孩打了一碗热汤——用棒子骨熬成的汤,不值钱,但可以给病人补身体。 那摊主一拍脑袋:“对了对了,你这一说,我也想起来了!那天,明明不是饭点,可摊子上忽然来了几个客人,我又是要擀面,又是要下面,忙得不可开交。 “忽而,你领了一个孩子过来,给他打了一碗面汤。我有些好奇,就看了那孩子一眼,本想问问那孩子是什么来路,可忙着忙着,我就忘了这件小事儿了。 “对对对,那孩子跟这画像上的人一模一样,错不了,就是他!” 第189章 我见过! 沈月娟的太婆婆因为淋雨而着凉,一直高烧不退…… 那男孩的太奶奶病了,一连几天都昏昏沉沉的…… 对上了! 那男孩九成九就是张立秋! 尽管那摊主的媳妇只是给了张立秋一碗热汤,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他。 但,这已经足以说明沈月娟一家曾在这附近出现过。 如此看来,寻找的大方向没错,棚户区来对了! 意识到这一点,沈世华一改先前的颓废,呼噜噜,转眼间就干掉了两大碗面,然后结账走人,又投入到紧张的寻找行动中。 值得一提的是,沈世华结账时,多数了五十文钱给摊主:“这是汤钱。那孩子的太奶奶是我的外祖母,多谢你们给了他老人家一碗汤。”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上午的时候,沈采萱一行折腾了半天,一无所获。 没想到随便找地方吃了个中饭,居然打听出了一些眉目。 到了下午,沈采萱原以为这么刻意找人,不可能一下子就打听出线索,怎么着也得要折腾上一两个时辰。 没想到的是,或许是沈月娟一家霉运走到了尽头,时来运转,一刻钟之后,就有人依照画像,给出了线索。 一个十岁出头的小男孩,盯着其中一幅画像看了半天,最后指着那幅画像,很肯定的说道:“这个姐姐,我见过!” 沈世华定睛一看,发现她说那幅画像里画着的是张寒露——也就是沈月娟的女儿,顿时精神一振,追问道:“孩子,你在哪儿见过她?” 那男孩望了眼围在四周的人群,一脸羞愧的低下了头,没吱声。 沈采萱心念一动,将那男孩叫上了马车,随后命车夫将车驶向附近的小河。 小河边,那男孩眼见这会儿四下无人,终于开了口。 话说,那男孩的家境原本不是很好,但也还过得去,不用为吃饭发愁。 可坏就坏在,不久之前,他爹得了一场重病。 这下可就糟了,他家不但没有了进项,还得掏钱给他爹看病,原本就不丰厚的家底很快就被掏空了。 眼看家里就快揭不开锅了,他娘无奈之下,只得狠狠心,找来牙婆,让牙婆将他姐领走,以此换来了十两银子的救命钱。 他舍不得他姐,想要知道他姐到底被卖去了哪儿,就背着他娘,悄悄尾随那牙婆和他姐。 尾随到巷口,他就见那牙婆领着他姐上了一辆骡车。 别说他人小腿短,根本跑不快,就算他已经成年了,是个大小伙子了,可两条腿的人,又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的牲口呢? 是以,刚出棚户区没多远,他就把那牙婆和他姐跟丢了。 那一刻,他意识到,他或许今生今世都见不到他姐了,悲从中来,扑倒在地,嚎啕大哭。 一位好心的大叔见状,将他扶了起来,问他为何要哭。 得知了来龙去脉之后,那大叔叹了口气,告诉他说,这一带卖儿卖女,基本上都找赵牙婆,领走他姐的,应当是就是赵牙婆。 他就问赵牙婆家住哪里,说他想去哪儿,再见他姐一面。 那大叔就说了,赵牙婆家住马行街,但马行街那种地方,可不是他这种小孩子该去的,倘若他不听劝,执意要去,保不齐会被拍花子的抓走。 别说他根本就不认识去马行街的路,就算认识,听了那大叔的话,他也不敢去那种地方。 故而,他在外面哭了半天,最终只得无可奈何的回了家。 或许是憋在心里太久了,那男孩将自己的经历从头到尾倾诉了一遍。 沈世华认真倾听了,可他越听越困惑,听到最后,他忍不住问道:“刚才你所说,只提到了你姐,却至始至终没提到画中这个姐姐。孩子,你到底是在哪儿见到画中这个姐姐的?” 那男孩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半天,没说到重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骡车里。那天,赵牙婆领着我姐往骡车里坐,当时她掀开了车门上的布帘,我亲眼看到,骡车里已经有四五个女孩子了。其中坐得最靠外的那个女孩子,就是画中的这个姐姐。” 沈世华心跳加速,呼吸都粗重了几分,急急问道:“孩子,你肯定?” 那男孩很肯定的点了点头:“嗯,我敢肯定!这个姐姐很好看,像她这样好看的女孩子,可不多见,而且她嘴角有颗美人痣,和这画像上的位置一模一样。所以说,错不了,就是她!” 那男孩说话时,沈采萱一直在暗暗观察他的神情举止。 直觉告诉沈采萱,那男孩所说都是真的,并非是为了骗钱而捏造出来的谎言。 沈采萱又问了那男孩几句,便拿了一块碎银子给他。 那块碎银子大约有五钱重。 五钱重的银子,相当于五百文钱。 别说那男孩只是提供了有关沈月娟等人的线索,就算他将沈采萱一行人领到了沈月娟等人面前,按照约定,沈采萱也只需给他一百文钱即可,怎么着也不用给出五钱银子的“重赏”。 那男孩又是惊讶,又是欣喜,忍不住看向沈采萱,一脸小心翼翼。 看他这样子,显然是生怕沈采萱反悔,将他到手的银子又要回去。 “别担心,既然给你了,就是你的了,我不会把银子要回去的。”沈采萱笑笑,提醒道,“财不可露白,赶紧收好了,直接拿回家,千万不要在外面显摆,懂了么?” 那男孩用力的点点头,将银子揣进衣袋里,道了一声谢,便跳下马车,欢天喜地的去了。 “四娘,事不宜迟,咱们这就去马行街吧!”沈世华催促道。 在沈世华想来,找到了线索,下一步自然是顺藤摸瓜,找到赵牙婆,问出张寒露的下落,再问她是如何将张寒露弄到手的。 马行街…… 怎么又是马行街? 这才短短几个月,沈采萱就撞上了好几桩与马行街有关的破事儿,这也太巧了吧? 沈采萱有种感觉,但凡扯上了马行街,就没什么好事儿,这一次恐怕也不例外。 沈采萱真心不想去那破地方,但她心中计较一番,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行,咱们这就去马行街!” 第190章 破了相 赵牙婆在马行街一带算是名人,沈采萱一行人几乎没费什么工夫,就打听出了她家的所在,径直找上了门去,却不想吃了个闭门羹。 沈采萱就向左邻右舍打听了一下,这才知道,原来两天前赵牙婆出门做生意,至今未归。 至于说,赵牙婆做的是什么生意,不消说,自然是贩卖人口的生意了。 换言之,赵牙婆此次外出,极有可能是要将低价收回来的姑娘,高价转卖出去,而这些姑娘之中极有可能包含了张寒露。 一想到外甥女被人当成货物卖来卖去,沈世华整个人都不好了。 沈采萱轻轻拍了沈世华的手臂两下,温言道:“既然人不在家,咱留在这儿也没用。走吧,咱们回郑家,看看郑大哥那儿有没打听到什么消息。” 说罢,沈采萱便将沈世华拉上了马车。 沈采萱刚要命车夫将车驶回郑家,就在此时,前面不远处的小巷里传来一阵喧哗声。 马行街乃是三教九流聚集之地,有点喧哗声再正常不过了。 可这喧哗声里掺杂着求饶声和痛呼声,而那求饶声和痛呼声……咦,怎么听着有点耳熟呢? 沈世华与沈正榕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道:“你(我)二姑父!” 二姑父? 沈月娴的丈夫钟贵平么? 穿越而来的沈采萱只见过沈月娴,却没有见过钟贵平。 尽管沈采萱通过翻找原主的记忆,找到了一些有关钟贵平的记忆,简单了解了一下这个人。 但这了解实在有限,沈采萱或许能够一眼认出钟贵平来,可她凭借的是长相,而不是声音。 对于钟贵平的声音,沈采萱完全没有印象。 自然而然的,她也就判断不出发出求饶声和痛呼声的人到底是不是钟贵平。 不过,从沈世华和沈正榕的反应来看,那人大概率是钟贵平。 是就是吧,反正沈采萱是不会理会他的死活的。 要知道,沈采萱非常痛恨沈月娴,在她的仇恨榜上,沈月娴榜上有名,而且排名相当靠前。 尽管沈采萱与钟贵平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可谁让他娶了那么个毒妇呢? 沈采萱对他的感观,连陌生人都不如—— 倘若对方是陌生人,沈采萱说不定还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可对方是钟贵平——沈月娴的男人……呵呵,哪怕他被当街打死,沈采萱也不会出手搭救的。 “走吧,回郑府。”沈采萱吩咐车夫。 “哎,等等!”沈正榕开口制止,瞄了沈采萱一眼,小心翼翼的说道,“二姑父……人还是不错的。” 话说,钟家世代经商,祖祖辈辈都做着布料生意,虽然生意一般,没能越做越大,多少年来都只是经营着一家规模中等的布行,却胜在进项稳定,几代人下来,积累了颇为丰厚的家底。 钟家家境殷实,不用为生计发愁,虽然比上不足,却比下有余,比县里大多数普通人家都要强些。 颇为遗憾的是,钟家人丁稀薄,到了钟贵平这一辈,就只有他这一个男丁。 更加遗憾的是,钟贵平三岁那年不幸染上了天花。 天花是一种烈性传染病,致死率相当高。 在古代,由于缺乏对症的治疗手段,天花可以说是一种不治之症。 但凡得过天花的,十个人里面,差不多就只有七个能够存活下来。 钟贵平很幸运,凭借顽强的生命力活了下来。 但同时,他也很不幸,痊愈之后,他脸上留下了很多痘痕,再说的直白些,他成了麻子。 尽管不是满脸麻子,近看不行,远看还成,但他这样的,算是破相了。 到了婚配年纪,破了相的钟贵平很难与门当户对的人家的姑娘结为连理。 眼看钟贵平年纪不小了,却还打着光棍,钟家人急了,无奈之下,只得给钟贵平低娶了某个庄户人家的姑娘——也就是沈月娴。 尽管沈家的门第不如钟家,钟贵平却没有因此而瞧不上沈家。 作为女婿,钟贵平逢年过节都会带着丰厚的节礼上门。 而且,钟贵平送来的节礼,见者有份——不光沈寿海和严氏有份,就连老沈家其他人也或多或少有一份。 这个“其他人”之中,包括了沈家二房。 钟贵平并没有因为沈世华与沈月娴并非同母所出,关系一般,就区别对待,给沈家二房的节礼,与给沈家大房、三房和四房的,别无二致。 尽管说,包括沈家二房的节礼在内,所有的节礼都会由严氏代为保管,然后保管着保管着,就没有沈家二房什么事儿了,可以这么说吧,钟贵平送来的节礼,沈家二房看得着却摸不着,实际上从未得到过。 但,钟贵平的这份心意,沈家二房收到了。 不仅如此,钟贵平还多次照应过沈世华。 钟贵平时常会去温阳码头接货,到了码头上,没有遇上沈世华就罢了,只要遇上沈世华,钟贵平都会塞一些吃食给沈世华——或者是几个包子,或者是几个面饼。 东西不多,也不值钱,很是平常,难得的是东西里面蕴含着的善意。 毕竟,在沈采萱穿越之前,沈世华得到的善意并不多,相当可贵,值得珍视。 此时此刻,沈世华扒着车窗,满脸焦急的望着发出喧哗声的那条小巷,有心想要跳下车去,搭救钟贵平,却生怕贸然行动,会惹得沈采萱不快,不敢轻举妄动。 “你二姑父和沈月娴虽然是夫妻,可他们不是一路人。”沈世华转过头来,眼巴巴的看着沈采萱,一脸乞求,“四娘……” 沈采萱沉吟片刻,说道:“我先过去看看,了解一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你俩老实待车上,我不招呼你们,你们不许下来,知道了么?” 沈世华和沈正榕都不会武功,贸然冲过去,搞不好就是送人头去的。 到那时,他们正经的忙帮不上,反倒会帮倒忙。 为了稳妥起见,沈采萱打算先孤身上阵,打探好情况,再决定要不要拉上这两个队友。 第191章 扎堆出现 然而,沈采萱刚掀开车门上的布帘,下一刻,又“嗖”的一声退了回来。 沈世华&沈正榕:“???” 沈采萱食指竖在嘴中央:“嘘——” 随后,沈采萱示意沈世华离开现在的位置,取代他坐在了车窗前,将车窗上的布帘放下,只留一个小缝隙,小心翼翼的向外张望。 沈正榕好奇得不得了,凑到沈采萱耳边,将声音压到最低:“四娘,你在看什么呀?” “看人。”沈采萱轻声道,“听见没有?喧哗声没有了呢。” 沈正榕思量片刻,说出了心中的猜测:“有人救了二姑父?” 沈采萱“嗯”了一声,便专心致志的盯着窗外,不再多言。 过了良久良久,沈采萱吩咐车夫驾车回郑家。 既然钟贵平已经获救,沈正榕便不再制止沈采萱,而是一脸好奇的看着她,意思很明显——求解释。 当马车驶出马行街,沈采萱心中没有了顾忌,道出了方才的见闻。 原来,方才沈采萱掀开车门上的布帘,立即发现不远处有一道熟悉的身影,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正是沈寿海的三儿子沈世富。 马行街可不是什么好地方,怎么老沈家的女婿、儿子扎堆出现在这儿? 直觉告诉沈采萱,这里面不简单,钟贵平与沈世富之间怕是有联系的,而且不是因为什么好事儿联系在一起的。 沈采萱看在沈世华和沈正榕的面子上,同意向为人不错的钟贵平伸出援手,却不愿意与老沈家的人再有瓜葛,如果条件允许,她不想在沈世富面前现身。 出于种种考量,沈采萱决定静观其变。 过了一会儿,沈采萱就见沈世富扶着鼻青脸肿、一瘸一拐的钟贵平走出了那条小巷,随后拐入另一条小巷,消失不见了。 “这可不是什么正经地方,你二姑父和你三叔怎么回事儿?一个个的,都往这儿跑?”沈世华皱起眉头,沉吟道,“你三叔……唉,倒也罢了,可你二姑父,他可是个老实人啊,按理,他不该来这种地方的啊。” 自己的弟弟自己清楚,沈世富不老实种地,总是偷奸耍滑,有时候,他还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赌钱,品性不见得有多么坏,但也不见得有多么好。 沈世富出现在这儿,老实说,沈世华有些惊讶,却不是很意外。 但钟贵平不一样,他老实本分,洁身自好,吃喝嫖赌样样不沾。 而且,钟贵平性情温和,不喜与人争斗,连吵架都吵不起来,更别说打架斗殴了。 钟贵平为何出现在这儿,又因何被人抓进小巷里痛殴,沈世华想来想去,都想不明白。 更想不明白的是,钟贵平和沈世富怎么凑到一块儿去了? 要知道,他俩虽然是姐夫和小舅子的关系,却因为性情截然不同,基本上说不到一块儿去,关系很一般。 两个原本关系一般的人,现在结伴来到马行街这种地方,怎么想怎么觉得这里面透着诡异。 沈采萱劝道:“想不明白就别想了,当务之急是找到大姑他们,他俩的事儿就暂时搁在一边,以后再说吧。” 从沈世华和沈正榕口中了解到钟贵平的为人之后,沈采萱不再因他的身份——沈月娴的相公——而对他心存膈应。 但,对他的感观,也没好到哪儿去,只能说一般般吧。 么得办法,谁让他有沈月娴那么个糟心媳妇呢? 一想到沈月娴,沈采萱便如鲠在喉,虽不至于恨屋及乌,但也无法对钟贵平——这个沈月娴的枕边人心生好感。 倘若钟贵平一念之差,做出不该做的举动,招惹不该招惹的人,因此而倒了大霉,沈采萱不至于拍手叫好,但也不愿掺和进去,出手相救。 至于沈世富,沈采萱很讨厌这个好吃懒做、剥削别人的混蛋,做梦都希望他倒大霉,最好连累到整个老沈家,那就更完美了,才不会管他的死活呢。 正是出于这种想法,沈采萱压根就不想理会钟贵平和沈世富的破事儿。 人有亲疏,相比起钟贵平和沈世富,沈世华更加在意沈月娟一家。 而且,沈月娟一家正处于危难之中,不赶紧找到他们,后果严重;钟贵平和沈世富却没有大碍,就算暂时不管他俩,也不有什么严重后果。 是以,沈世华听了沈采萱的劝告,立刻将注意力重新放到找人上。 沈世华道:“四娘,你说你大姑他们如今在哪儿呢?会在棚户区么?” 听到沈世华换了话题,沈采萱如愿以偿,张口就来:“我不敢保证他们一定就在棚户区,但在那儿的可能性很大。 “棚户区虽然看着不大,但里面的情况很复杂——据我所知,里面有很多大杂院,一个大院子里,住着几户甚至十几户人家,而这些人家之间,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却很可能互不相识。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咱们拿着画像,挨家挨户的问过去,也难保不会有遗漏。” 沈世华道:“这可怎么办好?” “这个嘛,我再想想,好好想想。” 折腾了一天,沈采萱不免有些倦怠,嘴上说着想,心里却想偷懒:“也不知郑大哥那儿打听出什么消息来没有?说不定呢,他那儿已经打听出大姑他们的下落了呢。” 很显然,沈采萱指望别人找出沈月娟一家的行踪,这样的话,她就可以偷懒了。 马车很快,言谈间已回到了郑家。 “残酷”的现实告诉沈采萱,想偷懒? 没门儿! 今儿个郑忠维的心腹陈永荣领着好几个得力手下,在温阳码头上奔波了一整天,却没有找到任何与沈月娟一家有关的线索。 沈采萱失望之余,先是谢过了郑忠维,然后告知他他们仨的发现。 “马行街的赵牙婆?”郑忠维略一沉吟,说道,“马行街有好几个牙婆,别看她们各干各的,好像不相干,可实际上她们都和柳家大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再说的直白些,她们其实都听命于秦荣虎,按照秦荣虎的指示,分头行事。 “既然这个赵牙婆是马行街的,那么相信她也不例外,也是遵循着秦荣虎的指示,干着人口买卖。” 第192章 怎么哪哪都有他! 在燕国,理论上,人口买卖是合法的,但这有个前提,那就是买卖双方自愿。 实际上,为了牟取暴利,有些恶徒不择手段,使用坑蒙拐骗抢等卑劣手段买卖人口,硬生生将合法弄成了不合法,犯律违法那是常有的事儿。 人口买卖,这门生意游走在犯罪边缘,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想做就能做的,基本上干这一行的,都有后台,否则的话,搞不好哪天就进去唱铁窗泪了,甚至还要吃断头饭呢。 秦荣虎,就是马行街那一带的人贩子的后台。 又是秦荣虎,怎么哪哪都有他! 沈采萱忍不住吐槽道:“我怎么感觉,马行街上那些不好的勾当,都有他秦荣虎的一份儿呢?” 郑忠维道:“你忘啦?我以前跟你说过的,秦荣虎已经成了气候,在县城里颇有势力,尤其是在马行街那一带,势力非同一般。” 说到这儿,郑忠维顿了顿,微挑起眉,似笑非笑道:“与其说马行街上的勾当都有秦荣虎的一份儿,还不如说都有这位的一份儿。” 说着,郑忠维伸出三根手指,比划了一下。 一旁的沈世华和沈正榕看在眼里,不知郑忠维在打什么哑谜,一头雾水。 沈采萱却刹那间就会意了。 郑忠维说的是温阳县的三老爷——曹主簿。 秦荣虎其实是在替曹主簿办事。 啧啧,不就是“白手套”嘛,这套路,姐懂! 从古至今,这套路是一脉相承的。 如今燕国一小城的三把手搞出这一套,并不稀奇。 顺便说一句,这大燕国看似国泰民安,一片盛世景象,可实则很多地方都谈不上政通人和。 呃,喝茶,莫谈国事。 沈采萱端起茶来,抿了一口,说道:“虽说秦荣虎看在你和凌公子的份儿上,肯卖我几分面子,可我觉得吧,如果可以的话,能不和这种人打交道,就不和这种人打交道为妙。 “郑大哥,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打听一下,赵牙婆去了哪儿,何时回来?可能的话,请安排我见她一面。” 沈采萱打算是,亲自会一会赵牙婆,问她从哪儿买来的张寒露,又将张寒露卖去了哪儿。 赵牙婆虽然背后有人,听命行事,可沈采萱的这些个问题并不涉及机密,只要钱给够,赵牙婆没道理不告诉她。 这样做,既可以达到目的,又可以避免与秦荣虎接触,除了花了一点钱,没有任何副作用,何乐而不为呢? 郑忠维大概能够猜出沈采萱心中所想,干脆的答应下来,想了想,开口说道:“我知道,你担心与秦荣虎打交道是在与虎谋皮,从而惹祸上身。 “其实,不过是捞出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姑娘而已,触碰不到秦荣虎的根本利益,他不至于为这点小事就怀恨在心,生出坏心思来,与你斤斤计较。 “再者,退一万步讲,就算秦荣虎不分轻重,非要与你计较,他……自身难保,计较不了了呢。” 自身难保? 秦荣虎不是曹主簿的得力干将么? 曹主簿可是温阳地界上坐第三把交椅的,在当地算是一号响当当的人物。 有曹主簿在背后支持,秦荣虎岂会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郑忠维所说,沈采萱着实想不明白,正要追问,这个时候,她见到郑忠维朝她使了个眼色,心念一动,转而聊起了别的话题。 东拉西扯了几句,郑家的下人进来,说是晚饭已经备好,请沈采萱他们前去花厅用饭。 郑家对沈采萱等人的到来很重视,不仅为他们一行三人准备了丰盛的晚宴,在鼎丰楼忙碌了一天的郑家家主郑宝诚还不辞辛劳,特意过来陪他们仨用饭。 用完了饭,郑宝诚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继续留下,陪他们仨喝茶聊天。 别人以诚相待,自己自然也要真诚对待别人。 聊着聊着,沈采萱便问起了鼎丰楼的生意。 被问及自家生意,郑宝诚捋须微笑。 原来,前些日子,郑宝诚经沈采萱介绍,结识了杨家父子,帮助杨家将豆腐坊开了起来,从而得到了豆腐皮、豆腐丝、豆腐干、腐竹、素鸡、素火腿以及油豆腐等豆制品的稳定供应。 豆制品,这可是一种全新的食材。 有了新的食材,再加上沈采萱提供几张新的食谱——干炸响铃,云丝丸子,杏仁煮干丝,凉拌腐竹——鼎丰楼的大厨举一反三,陆陆续续开发出了很多以豆制品为主料或辅料的菜肴。 有了这么多美味又新奇的菜肴,鼎丰楼的生意自然是蒸蒸日上,客似云来。 原本,在温阳地界上,鼎丰楼虽是酒楼“行业一哥”,但他这一哥地位不太稳,近年来,总有些小弟冒出来,企图篡位。 以豆制品为食材的菜肴一出,那些小弟立刻闭气了,躺平认输。 哎哟,这可把郑宝诚给乐得,要不是顾虑到人设不能崩,他非要站在鼎丰楼大门口,叉腰大笑一番不可。 “鼎丰楼生意兴隆,那可真是太好了。我带来一本话本,或许会对鼎丰楼的生意有所裨益,请您一观。” 说罢,沈采萱取出事先准备好的簿册,双手递向郑宝诚。 郑宝诚忙双手接过,翻阅了起来,很快就惊叹道:“哦,这就是《白蛇传》的话本啊!” “怎么?您听说过《白蛇传》?”沈采萱诧异道。 “当然听说过。《白蛇传》风靡府城,我就算坐在家里,也有所耳闻。更何况,”说到这儿,郑宝诚看了一眼郑忠维,目光里含着笑意,“前几日,你郑大哥去了一趟府城,回来之后,同我讲府城的见闻,特意提到了你家的《白蛇传》,夸着这说书多么多么有意思,还夸了好几回呢。要知道,你郑大哥可不是什么爱听故事的人,他都觉得好,说明《白蛇传》确实非同一般。” 说到这儿,郑宝诚骤然想起了另一个倒霉儿子,嘴角一抽:“对了,还有郑永维那小兔崽子,他为什么赖在你家不肯走?还不是因为听《白蛇传》听入迷了嘛!” 第193章 吃啥补啥 不行了不行了,那倒霉儿子,越说越糟心,就不能够多说他。 郑宝诚不想破坏自己的好心情,赶紧转换话题:“四娘,方才你说,这本《白蛇传》或许会对鼎丰楼的生意有所裨益——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能仔细讲讲么?” 沈采萱道:“这本《白蛇传》是我机缘巧合之下得来的,我翻了翻,觉得挺有意思的,颇有引人入胜之处。 “前些日子,咱家茶楼准备要开张。咱那地儿,您也知道的,蛮偏的,客人很难自个儿找过来,我寻思着得想个法子招揽客人。 “寻思来寻思去,我就想到了这本《白蛇传》上面。于是,我就请了个说书先生回来,让他照着这本《白蛇传》说书。 “结果,如我所愿,《白蛇传》为咱家茶楼招揽了一批又一批客人,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借着《白蛇传》这股东风,咱家茶楼客似云来,生意好得不得了。” 听到这儿,郑宝诚恍然大悟,立刻明白沈采萱为何要特意带本《白蛇传》过来,并极为郑重的交到他手中。 沈采萱家的陶然居生意火爆,此事郑宝诚已经从郑忠维口中得知了。 陶然居原本是鼎丰楼新设在府城的分号,由于地处偏僻等原因,生意十分萧条,可以说开一天,赔一天。 为了及时止损,郑宝诚考虑再三,将其转给了凌原熙,后来凌原熙将其送给了沈采萱。 所以说,陶然居那儿原本是个什么状况,要在那儿做生意难度有多大,郑宝诚心知肚明。 正因如此,骤然得知陶然居生意火爆,郑宝诚震惊了。 震惊过后,郑宝诚由衷的佩服起了沈采萱做生意的本事。 正是出于对沈采萱的佩服,当郑宝诚从大儿子口中得知,小儿子听说书听得入迷,就打着向沈采萱取经的幌子,赖在沈采萱家不走了,郑宝诚并没有急吼吼的派人将小儿子抓回来,而是默许他继续赖在沈采萱家。 无他,郑宝诚希望小儿子能够向沈采萱学习,取得真经。 没承想,小儿子取经未归,沈采萱亲自送来了“真经”——《白蛇传》。 沈采萱开茶楼,凭借《白蛇传》招揽了一波又一波客人;自家开酒楼,同样可以运用《白蛇传》招揽客人,令自家的生意更上一层楼。 沈采萱特意送来“真经”,郑宝诚感动不已,正要开口道谢。 就在此时,沈采萱又拿出一张纸来,递给了郑宝诚:“这上面记载的是收拾猪下水的方子。前几天,咱家照着这方子收拾猪下水,收拾出来的猪下水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没有一丝异味,成为了不输于猪肉的食材。 “我寻思鼎丰楼做的是酒楼生意,应该很需要这种新颖又易得的食材,便把方子带了过来,希望您日后能够用得上。” 猪下水那种又腥又臭的脏东西能够收拾干净? 这,这怎么可能? 郑宝诚第一反应就是沈采萱在说笑。 毕竟,千百年来就没有人能够把猪下水收拾干净的。 老祖宗都做不到的事儿,她沈采萱一个十岁的小丫头怎么可能做得到? 但,郑宝诚很快意识到,沈采萱可不是寻常的小丫头,她有很多过人之处。 况且,沈采萱可不是信口开河、随意说笑的那种人,既然她说能够做到,就应当能够做到。 郑宝诚按捺住心中的惊讶,认真研读起了手上的方子。 这收拾的法子,一套又一套的,讲究,真讲究啊! 如果说,在研读方子之前,郑宝诚心中还有那么一丢丢的怀疑,那么,研读过后,郑宝诚再无怀疑。 “四娘,猪下水收拾干净之后,真能变成不输于猪肉的食材,能让客人接受?” 现在,郑宝诚确信猪下水是真能够收拾干净的,但他不确定的是,干净的猪下水口感如何。 倘若干净的猪下水口感一般,远不如猪肉,得不到客人的青睐,那还费劲巴拉的收拾了做什么?直接用猪肉岂不更好? 他们鼎丰楼资金雄厚,又不是买不起猪肉咯!没必要做这种费劲不讨好的事情。 “这个嘛,因人而异了。”沈采萱道,“前几天,咱家将洗净的猪下水煮熟,请在场的上百位客人试吃。确实,有极少数客人吃不惯猪下水,但绝大多数客人都对猪下水赞不绝口,从他们的反馈来看,岂止是不输于猪肉,他们甚至认为猪下水比猪肉还要香嘞!” 比猪肉还要香?! 郑宝诚立刻意识到,继豆制品之后,自家又多了一款新颖的优质食材。 光有食材还不够,还得要知道怎么料理食材。 郑宝诚刚想向沈采萱咨询猪下水的烹饪方法,沈采萱又递过来几张纸:“这儿有几张有关猪下水的食谱,你们鼎丰楼可以拿着参考一二,开发些新菜式出来。” 枸杞猪心汤,黄瓜黑木耳炒猪肝,川贝雪梨猪肺汤,猪腰煲杜仲,猪肚包鸡,干煸肥肠,爆三样…… 郑宝诚经营酒楼多年,自然对食谱有着极高的鉴别能力,他一眼就看出了手中这些食谱里蕴含着的巨大价值。 这可不是一般的食谱,其中好几种都具有养生滋补的功效。 更重要的是,这几种食谱提醒郑宝诚,他可以做“以形补形”的药膳生意了呢。 要知道,中医里有种“以形补形”的说法,就是用动物的五脏六腑来调补人体相应的器官。 在民间,也有“吃啥补啥”的说法。 以往,要想“以形补形”、“吃啥补啥”,通常是用牛下水、羊下水等做成药膳食用,几乎没有人以猪下水为食材做药膳。 原因无他,牛羊是草食动物,它们的下水不是很腥臭,以现有的方法,就可以处理干净;而猪是杂食动物,它的下水腥臭难挡,以现有的方法,很难处理干净。 然而,猪下水容易弄到,牛羊的下水却不容易弄到,尤其是牛下水——因为牛是重要的生产工具,朝廷对牛很重视,规定不得擅动或者故意杀牛,只有在牛年老后,方可宰杀——可遇不可求,不巧的话,三五个月都未必能够弄到一副。 第194章 犯了忌讳 是以,明知“以形补形”的药膳必然能够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只要推出,就不愁卖不出去,寻常酒楼却很少出售这种药膳。 鼎丰楼也不例外,因为缺少食材,就是想做这门生意也做不成。 现在,托沈采萱的福,郑宝诚不仅知道了处理猪下水的方法,还晓得了该如何用猪下水做药膳,大可以推出以猪下水为食材的药膳,做起这门稳赚不赔的生意来。 哪里还用开发新菜式?光是这些食谱,就足以令鼎丰楼美名远播,在温阳地界上,立于不败之地了。 “四娘,四娘……”郑宝诚感动至极,一时之间,激动得说不出一句整话来。 沈采萱神色郑重,语气诚挚:“这些日子,咱家因为层出不穷的大事小事,总是麻烦郑家,心里怪过意不去的。来而不往非礼也,郑家给予了咱家帮助,咱家不能没点表示不是?这些东西,就当是咱家的回礼吧。” 郑宝诚珍而重之的捧着手里的话本和方子,手都有点抖:“可是,可是……这回礼也太贵重了,真的太贵重……” “不就是几张纸么?有什么贵重的?”沈采萱笑吟吟道,“您呀,不必想太多,就安心收下吧。” 确实是纸没错,可纸上记载的内容极为珍贵,有很多都是不传之秘啊! 价值千金或许有些夸张,但百金肯定是值的。 郑宝诚心潮澎湃,几番想要推拒,沈采萱劝了好久,方才将他劝住,让他安心收下了自己精心准备的回礼。 眼见时辰已经不早,沈采萱请郑宝诚早点回房歇息,随后又让沈世华和沈正榕不用等她,先行返回客院。 此时,花厅就剩下了沈采萱和郑忠维,再无其他人。 哦,不对,花厅的房梁上还猫着某个一路相随的暗卫。 只不过,沈采萱武艺平平,一直没能察觉到。 沈采萱特意支走其他人,制造与郑忠维独处的机会,原因无他,她想要向郑忠维打听一些事情,而那些事情不宜让其他人知道。 首先,沈采萱出于好奇,问起了秦荣虎的情况,想知道这个温阳一霸怎么就自身难保了? 郑忠维就告诉沈采萱,秦荣虎的后台曹主簿精明一世,老了老了,却犯起了糊涂,竟然倚老卖老,与新任知县别苗头。 新任知县看似温和好说话,实则强势有主见,曹主簿的所作所为,无疑犯了忌讳。 不出意外的话,曹主簿这个主簿很快就要做到头了。 这些年来,秦荣虎做出了很多遭人恨的事情,得罪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很多仇家都心心念念着要弄死他,却碍于曹主簿,不敢动手。 倘若曹主簿不再是主簿,谁还买他的帐?还怎么庇护秦荣虎? 到那时,秦荣虎的仇家再无顾忌,必定会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找秦荣虎算账。 没有了后台的秦荣虎怕是很难抵挡得住的。 原来如此。 尽管沈采萱深知,像秦荣虎这种社会毒瘤,是除不干净的,倒下一个秦荣虎,还会有张荣虎、李荣虎冒出来,但她还是真诚的祝愿秦荣虎早日遭雷劈。 不过,也只是祝愿而已,亲自下场,铲除社会毒瘤什么的,那是不可能的。 在沈采萱看来,秦荣虎倒台最好,她拍手称快,不倒台的话,她也不是不能接受,对于她来说,秦荣虎就是个无关紧要的人。 正是出于这种想法,沈采萱很快就将目光从秦荣虎身上挪开,转而关注起了老沈家。 沈采萱先是说出了今天下午在马行街的见闻,随后又道:“原以为出来蹦跶的只有沈家大房,没承想沈家其他人也不老实,也出来蹦跶了,还牵扯上了沈月娴的丈夫。我想来想去都想不明白,沈世富和钟贵平在搞什么名堂,跑去马行街做什么? “郑大哥,总是麻烦你打听这个打听那个,实在是不好意思。可我实在是太好奇了,如果可以的话,麻烦你日后抽点空,帮忙我打听一下这俩人的情况吧。” 郑忠维正色道:“打听消息而已,对于我这个有一大帮手下的捕头来说,根本就不是个事儿,你大可不必因此而感到不好意思。 “说到不好意思,咱家才不好意思呢,何德何能,竟然接连收了你三份重礼! “你也说了,来而不往非礼也,咱家收了你的重礼,帮你打听消息,这是应当应分。” 说到这儿,郑忠维顿了顿,笑道:“其实,不用日后打听了,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这俩人的情况。” 沈采萱一怔:“现在?” “没错,就是现在。”郑忠维道,“自从沈家大房不老实,跑出望山村,跑得不见踪影,我就意识到老沈家那帮人不是省油的灯。为了防止他们闹出幺蛾子来,几天前,我让心腹设法在望山村安插眼线,监视那帮人的一举一动。 “为了就近监视,我的心腹就找了家住老沈家附近的猎户当眼线。那猎户胆大心细,观察力也够强,虽然是头一回干这种监视的活计,却干得相当不错。 “这不,监视第一天,那猎户就发现沈世富和顾玉娘有一腿——大晚上的,他俩不老实在家待着,一前一后出了门,钻进了后山的小树林里。” 沈采萱正在喝茶,听到这儿,她差点儿把嘴里的茶喷出来:“沈世富和顾玉娘?大伯子和弟妹?这,这简直了!” 郑忠维道:“那猎户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疑心天太黑,自己没瞧清楚,把沈世贵错看成了沈世富。毕竟,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嘛,他二人长得颇有相似之处。 “但是,那猎户悄悄靠近了小树林,仔细听了听动静,就明白自己没有看错,与顾玉娘在一起厮混的,确实就是她的大伯子沈世富。” 沈采萱一脸的一言难尽,沉默良久,方才说道:“顾玉娘与沈世贵成婚才几天呢,满一个月了没?就和沈世富搞上了,呵,真是够可以的!还有沈世富,这么快就和弟妹勾搭上了,他也够可以的! “而且,顾玉娘脑子是不是有病?一直以来,沈世贵都被老沈家娇养着,别说下地干活了,油瓶倒了他都不扶,一身的细皮嫩肉,还打扮得油头粉面、人模狗样的。而沈世富则不同,虽然他种田不用心,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总找借口偷懒,可不管怎么说,他多多少少还是要干一些农活的,常年干农活的他皮糙肉厚,也没什么心思打扮,看上去就一寻常的农夫。 “顾玉娘不和年轻生嫩的沈世贵好好过日子,却冒着被人发现的风险,和又老又糙的沈世富勾勾搭搭,这,这简直就是在瞎搞嘛,这就不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儿!” 第195章 不宰他宰谁? “顾玉娘是暗门子出身,又不是什么良家妇女,说不定就喜欢瞎搞呢?”郑忠维似笑非笑,颇有深意的说道,“而且,有时候,皮糙肉厚的,可比细皮嫩肉的好使……” 说到这儿,郑忠维赶紧打住,将即将出口的“荤话”又咽了回去。 原因无他,说着说着,郑忠维忽然意识到,沈采萱还是个孩子啊,哪怕她早慧,在很多地方比大人还要通透,那她也是个孩子,女孩子! 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在女孩子面前说“荤话”,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倘若不是碍于沈采萱就在一旁,郑忠维真想给口无遮拦的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说得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打住不说了呢? 别不好意思啊,继续往下讲啊,姐最喜欢听这种带颜色的趣闻啦! 沈采萱竖起耳朵,等了良久,都没等到郑忠维再次开腔,顿觉索然无味。 为了满足自己八卦的一颗心,沈采萱顾不上维持人设,忍不住开口问道:“郑大哥,方才你所言之中,只说到了沈世富,却没有提及钟贵平。钟贵平呢?他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难不成,难不成……” 说到这儿,沈采萱张开了想象的翅膀:“顾玉娘勾搭了沈世富,还觉得不够过瘾,又在沈世富的牵线搭桥下,勾搭上了钟贵平。沈世富和钟贵平共享一个女人,原本关系一般的他俩就成了穿一条裤子的铁哥们儿,一起结伴去马行街那张销金窟玩耍。怎么样,我猜对了么?” 猜对……了个头啊! 郑忠维万万没有想到,沈采萱轻描淡写的就说出了“双龙戏珠”,这么能猜,这么敢猜。 他他他,都惊呆惹。 梁上的某人瞥了眼目瞪口呆的郑忠维,心说:“这就惊呆了?哼,没见过世面,少见多怪。” 这位沈姑娘神操作一波接一波,方方面面的一言难尽。 他说什么了么? 他什么都没说!还不是在兢兢业业的坚守岗位。 郑忠维一直不答话,沈采萱有些尴尬,轻咳一声:“怎么,我猜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 沈采萱连问两遍,郑忠维不好意思不答,只得说道:“错得很离谱,这倒不至于。怎么说呢?一部分猜中了,一部分没猜中。沈世富和钟贵平忽然间走得很近,确实是因为顾玉娘的缘故,但是他俩没有,没有……”共享顾玉娘好伐! 有些话,沈采萱好意思说,郑忠维却不好意思说出口。 郑忠维定了定神,向沈采萱转述了他从眼线那儿了解到的情况。 那天晚上,顾玉娘向沈世富抱怨,说自己被沈世贵骗了。 婚前,沈世贵告诉顾玉娘,老沈家虽然地处偏僻,却生财有道,现如今不说家财万贯,但上千两银子肯定是有的。 要知道,就在不久之前,他小妹高嫁大户人家,光是这门亲事,就给老沈家带来了三百两银子的收益。 倘若顾玉娘肯嫁给他,往后吃香的喝辣的,下半辈子都可以享福了。 沈世贵说的跟真的似的,顾玉娘信以为真,就兴冲冲的嫁了过来。 结果…… 呵呵,拜完堂成完亲,她才知道自己上了沈世贵的大当! 啊呸,去他娘的吃香喝辣! 嫁过来的第二天,她就开始吃粗茶淡饭,一直吃到今天,其间一点荤腥都没能沾到,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她就问沈世贵,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么跟说好的不一样? 沈世贵就说了,原本老沈家确实是很富裕的,可就在她嫁过来的前夕,沈家大房的儿子与里正家的孙女被人堵在了床上,害得老沈家赔了一大笔银子,家底一下子就被掏空了。 尽管沈世贵向她保证,穷只是一时的,等他小妹在大户人家站稳脚跟,就能帮衬娘家,让老沈家的家底厚起来,到那时,大鱼大肉还不随她吃啊! 沈世贵好话说了一箩筐,却没有一点实打实的好处。 说来说去,就是让顾玉娘再等等,再忍忍。 原本,顾玉娘也想再等等,再忍忍的。 可是,老沈家实在太糟心,让她等不了,也忍不了了! 吃不好不说,住也住不安宁—— 之前,老沈家没分家,几房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大房和三房的女人孩子欺负她是新来的,变着法儿的挤兑她。 后来,老沈家分家了,大房的人滚蛋了,沈家老宅除了沈寿海和严氏,就剩下三房和四房的人了。 原以为,分了家,人口少了,就能够消停些了,却不想,三房的女人孩子——也就是沈世富的老婆孩子,还是不放过她,处处为难她。 不行了不行了,这样的糟心日子,她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现在,她冒着沉塘的风险,跟沈世富好上了,沈世富就得对她负责到底,想办法让她脱离苦海。 顾玉娘所谓的“脱离苦海”,就是撺掇沈世富设法弄到一大笔钱,然后带着她远走高飞,彻底远离老沈家这个火坑,在他乡开始全新的生活。 沈世富倒是想扔下小严氏那个黄脸婆,与貌美娇艳的顾玉娘双宿双飞呢,可问题是,他只会种田,啊不,他连田都种不好,哪有本事去弄一大笔钱回来呢? 这个时候,顾玉娘就给沈世富支招了—— 老沈家暂时没有什么油水可榨了,只能改变策略,朝亲戚家下手。 亲戚家之中,就属沈月娴的婆家钟家和沈月婵的婆家赵家最为豪富。 沈月婵出嫁之后,就没有回过娘家,也不知赵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不知根不知底的,不好贸然下手。 倒是钟家,知根知底的,可以对症下药,更妙的是,沈月娴的丈夫钟贵平是个老实人,很好欺哄,乃是上等的肥羊,不宰他宰谁? 对于顾玉娘给出的这一招,沈世富不是很认同,在他看来,钟贵平这么个老实人,不嫖又不赌,根本无处下手,想从他身上弄到银子,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顾玉娘就说了,钟贵平不嫖又不赌,这有什么关系?教他嫖,教他赌,不就行了?只要方法得当,可以很轻易的让老实人学坏。 第196章 不,你不懂 沈世富想了想,觉得顾玉娘这话还挺在理的,就与顾玉娘商量着要如何算计钟贵平。 商议的结果,沈世富将钟贵平骗去马行街的金龙赌坊——那儿有顾玉娘的熟人——与赌坊的人联手,做局骗取钟贵平的钱财。 郑忠维作为捕头,对于这些伎俩还是颇为了解的,他猜测道:“今天下午,你在马行街听到钟贵平被人堵在小巷里殴打,多半就是他被沈世富带坏了,跑去金龙赌坊赌钱,结果遭人算计,不但输了个一干二净,还倒欠着赌坊的钱,却还不出钱来归还,就被赌坊的人围着打。” 啧啧,顾玉娘和沈世富还真是毁人不倦呢! 而且,他俩教人学坏的本事还真不赖,这才几天呢,就教会了老实人赌钱,堪称包教包会。 沈采萱心里吐槽了一番,叹了口气:“钟贵平也真是的,一个老实人,学什么不好,居然学人赌钱,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嘛。 “这回他又是折损了银子,又是挨了打,算是得了一个大教训。但愿他能够吸取教训,自觉的离沈世富远点,别再受沈世富的唆使,跑去赌钱了。” “吸取教训?难,恐怕很难。”郑忠维道,“据我所知,但凡被顾玉娘盯上的,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 “虽然在顾玉娘的算计下,钟贵平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银钱,可这么点钱,应该还满足不了顾玉娘的胃口。 “倘若我所料不错的话,顾玉娘还会伙同沈世富,继续欺哄钟贵平,让他越陷越深,从而榨干他,甚至整个钟家的钱财。” 沈采萱皱起眉头,一脸鄙夷:“呵,这女人都不懂的见好就收的道理么?这么嚣张,非要把人往绝路上干,她就不怕惹急了人家,人家来个鱼死网破,拉着她一起死?” “她不怕啊!”郑忠维嘲讽笑笑,“你忘啦?我曾经跟你说过的,顾玉娘年轻的时候跟过秦荣虎,秦荣虎念及昔日的情分,一直对她颇为照顾。有秦荣虎这么个靠山在,顾玉娘不说在整个温阳,但至少在马行街,没人敢朝她下手。” 郑忠维不提,沈采萱还真忘了这一茬。 “秦荣虎就快自身难保了,哪里还顾得上顾玉娘?相信到那时,顾玉娘的报应就要来了。”沈采萱道,“希望那一天早日到来。” 说罢,沈采萱灵光一闪,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谁也不知道秦荣虎什么时候倒霉,要是秦荣虎扛住了,一直不倒霉,那作恶多端的顾玉娘岂不是一直得不到报应?”沈采萱摇了摇头,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不行,这可不行啊!倘若不赶紧设法阻止顾玉娘,远的不说,就说钟家,十有八九要完蛋了呢。” “四娘,你为何要替钟家的安危担心?”郑忠维颇为困惑,“钟家是沈月娴的婆家,你不是很恨沈月娴么?钟家完蛋了,沈月娴自然也好不了,这对于你来说,不算是坏事吧?我以为,你是希望钟家倒霉的呢。” 沈采萱大摇其头:“钟家是钟家,沈月娴是沈月娴,虽然大有关联,但两者不能等同。我希望的是沈月娴倒霉,至于钟家,我对这户人家没有恶感,甚至隐隐还有一点好感,并不希望他家遭受灭顶之灾。” 郑忠维不是多管闲事之人,但一直以来,他都很为沈采萱考虑,很顾及沈采萱的感受。 既然沈采萱不希望钟家遭受灭顶之灾,他愿意多管一回闲事,向钟家示警,让他家躲过顾玉娘的精心算计。 郑忠维沉吟道:“据我所知,钟家的当家人钟老爷子虽然做生意的手段一般,但他的头脑还是比较清楚的。要不这样,我这就派人给他报个信,提醒他管好他儿子,不要让他儿子,乃至于整个钟家中了顾玉娘的算计,你看如何?” “报信确实是要报信的,但我觉得吧,这信……不能这么报。”沈采萱道,“我想让钟家人知道有人要算计自己,却不想让钟家人知道算计自己的是顾玉娘,跑去找顾玉娘算账。” 郑忠维思量片刻,猜测道:“你是不是担心钟家人与顾玉娘对上,会吃亏?毕竟,秦荣虎还没倒呢,顾玉娘狐假虎威,颇有势力,钟家人跑去找顾玉娘算账,搞不好钟家人收拾不了顾玉娘,反倒被顾玉娘收拾了。” 沈采萱微微一怔,点头承认:“嗯,我确实有这方便的担心。但更重要的是,钟家人跑去找顾玉娘算账,就会让老沈家知道顾玉娘的真实为人。 “无论钟家人能否为自己讨回公道,经此一事,老沈家多半不会要顾玉娘这个居心不良的媳妇了。换句话说,顾玉娘多半得要离开老沈家了。 “可我不希望顾玉娘离开啊,我希望她继续留下,留下来一展所长,变着法儿的祸害老沈家,让老沈家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 “哦,我懂你的意思了。”郑忠维道,“那我给钟老爷子报信的时候,只说沈世富要算计钟贵平,就不提顾玉娘了,好让她继续留在老沈家。” 不,你不懂。 “别只说沈世富啊,顺便把他姐沈月娴的名字也报过去吧。”沈采萱道。 郑忠维立刻反应过来:“你要借此机会对付沈月娴?” “没错,我要借此机会,让钟家休了沈月娴!”沈采萱坦然承认,并说出了自己的计划,“郑大哥,麻烦你给钟老爷子报信的时候,这样告诉他——沈月娴伙同她三弟沈世富,勾结金龙赌坊的人,做局蒙骗钟贵平,企图谋夺钟家的家产。” “伙同外人,谋夺婆家的家产……”郑忠维微一琢磨,点了点头,“倘若钟家人信以为真,确实极有可能因此而将沈月娴休掉。” 话音刚落,郑忠维隐隐觉得有些不妥,琢磨片刻,问道:“可是动机呢?出嫁多年的沈月娴早已不是沈家女了,她现在是钟家妇——钟沈氏,乃是不折不扣的钟家人,与钟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这种情况下,她有什么理由要帮着外人,谋夺钟家的家产?倘若沈月娴真这样做了,于理不合,很难解释得通的。 “据我所知,沈月娴能言善辩。倘若你不能给沈月娴安上一个合理的动机,就算钟老爷子查出来钟贵平遭人算计属实,沈月娴也有可能凭借她那一条巧舌,将责任全部推到沈世富身上,推到金龙赌坊的人身上,彻底撇清自己。” 第197章 你还真敢编哪! 郑忠维的质疑不无道理。 要知道,沈月娴虽然作恶多端,但在做局蒙骗钟贵平这件事上,她确实没有参与其中。 现在的情况是,沈采萱想借此机会将沈月娴拉下水,将原本无关的她硬是牵扯到这件事里,从而让她倒霉。 说得难听些,沈采萱要陷害沈月娴。 要想陷害成功,就必须提前做好功课,让沈月娴有口难辩。 倘若沈采萱编造不出合情合理的动机,这次陷害就会出现漏洞,沈月娴极有可能抓住漏洞,制造出自证清白的机会。 “动机?很简单啊,”沈采萱张口就来,“沈月娴嫌弃钟贵平长相丑陋,又温温吞吞的,没有丝毫男子汉气概,便暗中勾搭上了一个精壮的野汉子。现如今,沈月娴恋奸情热,妄想和那野汉子双宿双飞,一起私奔去外地逍遥快活,却苦于没有盘缠和安家费。 “算计来算计去,最终沈月娴盯上了老实巴交好欺负的钟贵平,想要通过他,谋夺钟家的家产,然后带着这些家产,与野汉子跑路。” 郑忠维嘴角抽搐:“恋奸情热……野汉子……”我的小姑奶奶,你还真敢编哪! 沈采萱见状,以为郑忠维是在质疑自己计划的可行性,便说道:“我也知道我给出的这个动机存在漏洞,经不起推敲。但在我看来,这不是大问题,只要野汉子到位,就能让沈月娴百口莫辩。毕竟,自古以来,这种男女之事就是越描越黑的,很多时候,解释也是白解释。 “至于如何让野汉子到位,这件事还要麻烦郑大哥你了,麻烦你帮我雇个机灵些的外乡人,最好是戏子、神汉、恶丐之流,让他帮我演一出戏。” 戏子……神汉……恶丐…… 妈耶,没一个良民,全是下九流! 不得不说,这位小姑奶奶,她还真敢想哪! 郑忠维扶额,表情有些扭曲,此时此刻,他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沈采萱诧异道:“郑大哥,这事儿很为难么?” 郑忠维深吸一口气,强扯出一抹笑容来:“不,不为难。” 说着,郑忠维顿了顿,深吸一大口气,这才开口道:“你的意思我懂了,这件事就交给我吧,你忙别的吧,就不用在这件事上费心了。” “好吧——”沈采萱嘴里答应了,可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补充道,“我再跟你说一下,把人雇回来之后,应该让他怎么演……” 郑忠维打断她:“交给我,一切交给我!你就歇着吧。”别再整幺蛾子了! 大哥,你是不是积极的有些过分啦? 沈采萱眨眨眼,沉吟片刻,点了点头。 时辰已然不早,既然事情已经说定,沈采萱便打算回房,洗洗睡了。 这时,郑忠维犹豫再三,叫住了她:“四娘,你伯祖父一家打算离开温阳,搬去幽州。那幽州,自古以来就是流放之地,穷山恶水的,哪里有温阳好呢?你看,你能不能劝劝他们,让他们不要搬走,继续留在温阳?” 什么什么,沈寿山一家要搬去幽州?这是为什么? “这事儿我还是头一回听说。”沈采萱一脸不解,“不是说他们家的生意很好,衣食无忧么?好端端的,干嘛要搬走呢?” 郑忠维一脸无奈:“你伯祖父祖籍幽州,他说要叶落归根。可是,他老人家都来青州四十多年了,大半辈子都是在青州度过的,早就成了地地道道的青州人,根本就没必要再回幽州了呀。” 叶落归根…… 确实,这个理由很是牵强。 沈采萱早就觉得沈寿山一家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听了这个理由,她越发觉得这家人行事古怪。 “行了,这事儿我知道了。等我什么时候有空了,就过去劝劝他们。” 说着,沈采萱心中生出一丝异样,看着郑忠维:“郑大哥,我伯祖父一家要走,你这么紧张做什么?” “谁、谁紧张了?我、我……”郑忠维脸一红,目光闪烁,解释道,“我只是喜欢吃凉粉而已,倘若你伯祖父一家走了,我就吃不成凉粉了,心中未免遗憾,所以想让他们留在温阳,将凉粉铺继续开下去。” 真的假的? 这位大哥,你这表情很有些暧昧呀,看上去可不像是舍不得凉粉,倒像是舍不得……人? 咦,难道是我想的那样么? 沈采萱心念一动,好奇心起,便想要试探一番,看看自己的猜测是否准确。 只听沈采萱笑吟吟的说道:“不就是凉粉么?其实不是什么稀罕东西,这方子我有,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倘若我伯祖父一家执意要走,铁了心要关了凉粉铺,到那时,你大可不必担心往后吃不上凉粉,因为你可以照着方子,自己做着吃嘛,想吃多少吃多少。” 说着,热心的沈采萱就要叫人拿笔墨纸砚过来,看来她现在就要把凉粉方子写给郑忠维。 “别别别!”郑忠维赶紧阻止,情急之下,思虑不周,不小心说漏了嘴,“不用给我凉粉方子,我不需要这东西。” “怎么不需要呢?你不是喜欢吃凉粉么?”沈采萱挑挑眉,嘴角露出一丝坏笑,“难不成,你喜欢的不是凉粉,而是……做凉粉的人?” 刷的一下,郑忠维的脸全红了:“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一件很重要的公务要去办,先走了先走了,恕不奉陪。” 说罢,郑忠维落荒而逃。 啧啧,实锤了! 果然,这位大哥喜欢的是做凉粉的人。 至于是谁,这很好猜啊! 沈寿山家人口简单,就五口人——沈寿山、林氏、秦长河、沈月如以及沈采莲。 郑忠维看上的,总不会是一把年纪的林氏或沈月如吧?只能是正值花样年华的沈采莲。 郑忠维和沈采莲,这两个人…… 古代人普遍早婚,郑忠维今年二十二岁,他这个年纪,早就应该成婚了,一般情况下,孩子都可以上街打酱油了。 可奇怪的是,沈采萱与郑忠维交情匪浅,从未听他提起过妻儿。 沈采萱八卦心起,就向郑永维打听究竟。 这才知道,郑忠维成过亲,早在他十七岁那年,就娶了典史家的姑娘为妻。 奈何那姑娘身体不好,成亲不到三个月,便撒手人寰了。 依照郑忠维的家世,第一任妻子死后,他完全可以续弦,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小家碧玉可以任他挑,哪怕他是个鳏夫。 但,或许是那段短暂的姻缘在郑忠维的心灵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害,无论郑忠维的父母如何苦口婆心的劝说,郑忠维都不肯再娶,一直打着光棍。 家境殷实,为人处世相当不错,除了成过一次亲,几乎没什么缺点——这算是很好的夫婿人选了。 沈采萱认为,沈采莲嫁给郑忠维,绝对不亏。 沈采萱琢磨了片刻,决定改日去一趟沈寿山家,探一探沈采莲的口风。 倘若沈采莲无意于郑忠维,那就算了。 倘若沈采莲同样心悦郑忠维,那就不妨撮合他俩。 第198章 心愿 一夜无话。 翌日,沈采萱一行三人继续前往棚户区找人。 一上午过去了,毫无进展。 眼看到了饭点,沈采萱让车夫载着他们去沈寿山家。 沈寿山家与鼎丰楼的总号位于同一条街,处于温阳县城的繁华地带,距离棚户区这种贫民窟甚远,差不多隔了半个城。 “四娘,吃个午饭而已,在哪儿不是吃呢?有必要跑那么远么?”沈世华急着找他大姐,不想为了一口吃的,来回耽搁太多时间,便想劝沈采萱打消前往沈寿山家的主意,“依我看,咱还是像昨天那样,在附近找个地儿,随便吃两口吧?嗯,昨天那家面摊子就不错,要不,咱还去那儿吧?” 沈采萱早就料到沈世华会出言反对,便将事先准备好的说辞拿了出来:“这一天半的时间里,来咱们这儿看画像的,前前后后加起来,至少有四五百人。棚户区里一共住了多少人,这个我说不准,但我猜测,应该不会超过两千。也就是说,咱们已经向棚户区里至少两成的人打听过消息了。 “这个数量,算不少了,理应打听出一些眉目来了,可奇怪的是,除了昨天得到的两条线索,咱们再也没有找到其他线索。这就不禁让人怀疑,咱们是不是用错了方法,是不是应该换个思路? “伯祖父家所在的那条街,乃是全县最为繁华的所在,每天人来人往,汇聚着来自全县各地的人。这些人之中,应当有相当一部分是走官道过来的。我大姑他们,前来县城,多半也是走官道过来的。 “说不定呢,这些人之中,就有人在官道上见过我大姑他们,甚至与他们同行了好长一段路程,知晓他们的落脚之处。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我打算去伯祖父家所在的那条街转转,试着在那儿打听一番。嗯,那个,去都去了,顺便去伯祖父家吃个午饭。” 沈采萱嘚啵了半天,说了一大箩筐的话,只有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沈世华哪里会是沈采萱的对手?经她这么一忽悠,深以为然,迫不及待的就要赶往沈寿山家。 约莫半个时辰之后,沈采萱一行抵达了沈寿山家,受到了沈寿山一家的热烈欢迎。 由于路程耽搁,这个时候已经过了饭点,沈寿山家的凉粉铺里虽然还有不少客人,但不是每张桌子都坐满了,沈采萱一行在秦长河的引领下,在靠窗的桌子前坐下。 反正铺子里这会儿不是很忙,沈寿山和林氏便陪坐一旁。 简单寒暄几句过后,沈采萱开门见山的问道:“伯祖父,伯祖母,我听说你们打算离开这儿去幽州,这事儿是真的么?” 沈寿山一怔,诧异道:“啊,你、你听谁说的?” 恰在此时,端着两碗凉粉的沈采莲路过这张桌子,沈采萱轻咳一声,扬声道:“还能听谁说,自然是听郑捕头说的。” 说到“郑捕头”三个字时,沈采萱特意加重了语气。 话音刚落,沈采莲身形一滞,原本匆匆行走的她明显放缓了脚步,同时微微侧头,貌似是在留意这边的动静。 只听沈采萱继续说道:“郑捕头非常不想让你们走,特意拜托我,要我劝你们留下呢。” 这话一出,沈采莲彻底停下了脚步,仿佛整个人都被定住了。 不过很快,她又重新走动了起来,而且越走越快,将那两碗凉粉送到客人手中之后,便一溜烟的窜进了厨房。 瞧她那反应,仿佛后面有条大狗正在追她似的。 沈采萱将沈采莲的反应尽收眼底,对于沈采莲的心思,心中一片了然。 或许是存在代沟吧,沈寿山和林氏与沈采莲朝夕相处,却不懂得她这个女儿家的心思。 此时此刻,老夫妻俩压根就没有注意到沈采莲的异常反应,他俩的注意力全放在了沈采萱身上,正琢磨着该如何瞒过沈采萱,不让她知晓自家离开的真正原因。 沈寿山目光游移:“啊,原来是郑捕头说的……” 沈采萱追问道:“那么这事儿是真的么?郑捕头应该不是在信口开河吧?” 沈寿山与林氏对视一眼,迟疑片刻,如实答道:“是真的……” 沈采萱没有事先知会沈世华,所以沈世华来这儿之前,压根儿就不知道沈寿山一家要走。 这会儿骤然听说这件事,沈世华大吃一惊:“啊?伯父,伯母,你们要去幽州?这,这是为什么呀?” 还能为什么? 不就是为了离你们家远一点,准确的说是离沈采萱远一点,不让仇家顺藤摸瓜,察觉到沈采萱的身世有问题。 但,这种大实话肯定是不能够说出口的,只好搬出另一套说辞。 沈寿山犹豫片刻,说道:“咱们沈家祖籍幽州,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那一片土地上。四十多年前,天下大乱,群雄逐鹿,幽州乃是兵家必争之地,烽烟四起,民不聊生。 “偏偏那个时候,幽州又发生了百年一遇的灾荒,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我的爹娘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带着几个孩子外出逃荒。 “万万没想到的是,咱们全家人刚逃出幽州,踏上云州的地界,就被一群流民冲散了。一家七口人,就剩下了我和我最小的弟弟,其他人都不知所踪。 “咱哥俩算是命大,虽然一点盘缠都没有,却靠着乞讨,平平安安的来到了青州,后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定居在了青州。这一定居,就是四十几年过去了。 “或许是老了吧,近来我越来越想老家了,特别想回老家去看看,打听打听我父母兄弟的消息,只是一直没能凑够盘缠,这才一直未能成行。 “托你们的福,这些日子以来,咱家靠卖凉粉赚了不少钱,有了这些钱,咱家再不用为盘缠发愁了。我寻思着,等到秋高气爽的时候,就举家搬回幽州,也算是了了我的一个心愿吧。” 沈寿山这一席话,九分真一分假,颇具可信度,很容易让不知内情的人信以为真。 沈世华哪里会想到自己向来敬重的伯父会说谎哄骗自己,不做多想,一下子就信了个十成十。 第199章 怕了她了 返回幽州,这是伯父的心愿,按理,沈世华这个做晚辈的应当尊重他老人家的心愿,竭尽全力的支持才是。 但,沈世华实在是舍不得啊! 多年以来,沈寿山和林氏对沈世华和他的妻儿甚是关照,在沈世华心中,二老不是亲生父母,却胜似亲生父母。 沈世华感念二老照拂之恩,早就暗下决心,要好好孝顺二老。 倘若沈寿山一家搬去了幽州,这相隔千里的,往后见一面都难,沈世华还怎么向二老尽孝? 不行不行,必须劝住二老,让他们打消搬家的念头。 “伯父,你看这样行不行?等到秋天的时候,我陪你回一趟幽州,去那儿走一走看一看,再打听打听消息。等你走过了,看够了,消息也打听过了,我再陪你回到青州来。”沈世华一脸恳切,语气真挚,“幽州那地方,穷山恶水的,实在不宜人居住,还是咱们青州好,青州的水土养人。所以啊,你回幽州看看就好,可举家迁往幽州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沈寿山晓得,沈世华完全是出于一片好意,才会想出了这一折中办法。 沈寿山心中暗暗点头,嘴上却依旧坚持要举家迁往幽州。 见状,沈采萱心中泛起了一层疑惑。 咦,是她想多了么?她怎么觉得沈寿山的表情不太自然? 沈采萱心念电转,正要开口试探,就在此时,铺子里匆匆走进来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方才提到过的郑忠维。 郑忠维进来之后,习惯性的扫视一圈,没有看到那道熟悉的倩影,却看到了沈采萱这个小姑奶奶,不由得嘴角一抽。 他现在装作没看见沈采萱,转身就走还来不来得及? 郑忠维微一迟疑,还没等他作出决断,眼尖的沈采萱就在第一时间瞅见了他,朝他招了招手:“郑大哥,你来了啦?来来来,这边坐!” 好吧,跑是跑不掉的了。 郑忠维只得硬着头皮,坐了过去。 沈采萱眼珠一转,看着郑忠维,笑吟吟的说道:“郑大哥,你果然很喜欢这儿的……” 说到这儿,沈采萱故意顿了顿,方才接下去说:“凉粉呢。” 天气本来就热,郑忠维被沈采萱这么一吓唬,顿时满头大汗。 林氏很喜欢郑忠维这个小辈,第一时间察觉到了他的异状,立刻关切的问道:“忠维,你怎么出了这么多汗,而且脸怎么这么红?该不会是中暑了吧?头晕不,口渴不?” 郑忠维生怕老人着急,顾不上不好意思,忙回答道:“没事儿没事儿,您老放心,我好得很,没有中暑。那个,那个……刚刚我跑的急了,不免有些脸红出汗,这很正常。” 林氏点了点头,但她还是有些担忧,转头跟负责跑堂的秦长河说,赶紧的,端一碗绿豆汤过来。 片刻之后,沈采莲匆匆端了一碗绿豆汤过来,脸上的焦急遮都遮不住。 郑忠维有心想要告诉沈采莲自己没事儿,不让意中人为自己担心,奈何沈采萱正在一旁虎视眈眈的盯着,他都不敢多看沈采莲,更遑论与沈采莲主动搭话了。 在众人关切的目光下,郑忠维硬着头皮干掉了那碗绿豆汤。 绿豆汤下肚,郑忠维虽然脸还有些红,但汗好歹是止住了。 林氏见状,放心的同时,忍不住埋怨道:“你这孩子,这么热的天,跑什么跑,就不能够慢慢走啊?” 沈采萱笑嘻嘻道:“估计是惦记着……你们家的凉粉,想要早点赶来吃上一碗呢。” 听了这话,林氏不禁有些好笑,看着郑忠维:“你这孩子,差不多天天都来吃凉粉。凉粉虽然好吃,可这么天天吃,你就不腻味么?” 郑忠维道:“不腻味,不腻味,我就喜欢吃这一口,想要长长久久的吃下去。”吃上一辈子嘞。 尽管郑忠维没有说出心中所想,但他敏锐的察觉到,沈采萱的目光颇有深意,仿佛看穿了一切。 尽管郑忠维知道,沈采萱很有分寸,最多逗他两句,不可能当众道破他的心思。 但郑忠维还是怕了沈采萱那张嘴,不敢让她多说,赶紧岔开话题:“我这次来,倒不是为了吃凉粉,而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们。” 话说,自从几天前,郑忠维从沈寿山一家口中得知,他们不日即将启程前往幽州,就开始为他们担心起来。 郑忠维不希望他们离开,数次劝说他们继续留在温阳。 奈何沈寿山和林氏心意已决,无论郑忠维如何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二人都不肯改变主意。 郑忠维眼见劝说无果,便四处打听合适的镖局——沈寿山一家执意要去幽州,郑忠维劝不住,只能让他们去,但他希望他们能够平平安安的抵达幽州,雇佣镖局一路护送,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温阳有好几家镖局,但他们一般只做附近州县的生意,幽州远在千里之外,他们无法做那儿的生意。 哪怕郑忠维愿意出高价,他们也不肯破例,将沈寿山一家护送去幽州。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镖局打开门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而且这一行当比较特殊,可以这么说吧,干的就是刀口舔血的营生。 仅仅因为路途遥远,就拒绝了这么一个大好的赚钱机会,这不符合常理。 郑忠维心中起疑,便向相熟的镖师询问究竟。 倘若是别的客人这么问,那镖师未必肯说出实情,说不定就糊弄过去了,可郑忠维乃是本地的捕头,无端端的,那镖师岂敢糊弄他呀?便实话实说了。 各家镖局之所以不肯接下护镖前往幽州的活计,固然是因为幽州距此甚远,往来不便,但更重要的是因为幽州恶疫横行,要是倒霉催的,中了招,保不齐连命都送掉了。 赚钱固然很重要,但得悠着点,别有命赚钱没命花。 是以,明知帮着郑忠维将沈寿山一家护送去幽州,报酬丰厚,大有好处,镖局也不敢接下这要命的活计。 郑忠维今儿个这么急急忙忙的赶过来,就是想将打听来的情况告诉沈寿山一家,让他们意识到恶疫横行的幽州绝非什么善地,彻底打消前往幽州的念头。 第200章 开启怼人模式 然而,沈寿山与林氏对视一眼后,沉吟良久,说道:“恶疫?这说的应该是天花吧?不可否认,幽州的某些地方确实会偶尔出现天花,但那些地方都靠近边境那一带。 “幽州很大的,至少是青州的五倍大。我的老家在南边,边境在北边,两地虽然同属幽州,却一南一北,相距甚远。我的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幽州,只是偶尔听说遥远的北边出现了天花,身边却从未有人得过天花。 “外乡人不知就里,不晓得幽州也分地域的,以为整个幽州都天花肆虐。其实不是的,可以说,幽州从未爆发过大规模天花,天花只是在边境那一带偶有发生。 “故而,幽州的大部分地区都是安全的,我的老家就很安全。” 郑忠维闻言,一时无言以对。 但,沈采萱有话要说! 明知老家所在的州县时有天花疫情发生,还要坚持迁回老家,你是铁头娃么?头这么铁你! 你确定自己不是去送人头的么? 说得难听点,你确定自己不是在作死么? 尽管前世的沈采萱很幸运,她出生的时候,天花已经被成功扑灭,除了极个别医学实验室还保存着些许,世上已再无天花病毒。 但天花带来的危害实在是太大了,着实令沈采萱印象深刻,哪怕隔世,她也没有忘记。 妈耶,天花,这可是人类历史上发病率最高、死亡人数最多的烈性传染病! 即便是在医学发达的现代,也没有有效治疗天花的方法,一旦感染天花,就有可能危及生命。 要知道,天花的致死率极高,通常会超过30%,换言之,十个人感染天花,只有七个人能够活下来。 即便侥幸存活,也会留下难以磨灭的天花后遗症——痘痕。 现代还好,医学突飞猛进,发明出了牛痘疫苗,人类早已战胜了天花病毒,可以不慌。 可在古代,医疗水平落后,更重要的是,木有牛痘疫苗啊,不能不慌啊! 沈采萱忍无可忍,开启怼人模式:“伯祖父,既然您对天花颇有了解,那么想必您应该是知道的,天花不是普通的病,而是疫病,恶疫——人和患者稍有接触,就可能被传染上的可怕疫病! “人传人啊!你怎么能够保证,天花只会局限于幽州北部,而不会随着人的四处活动,波及到周边地区呢? “万一呢?万一有个人在幽州北部患上了天花,在发病之前,跑到幽州其他地方,比如说你的老家,到那时,保不齐那一片都绝户了! “伯祖父,为了您本人,也为了您家人的安危,您就不要坚持己见,非回幽州不可了,行不行?!” 一直以来,沈采萱都对沈寿山客客气气的,可这会儿,沈采萱实在是被沈寿山气得不轻,没法儿维持一贯的人设,所说的话,可以说是相当不客气了。 “四娘!”尽管沈世华认为沈采萱所说句句在理,但她对待长辈的态度,沈世华实在是无法认同,忍不住呵斥了她几句,“怎么说话呢你!哪有这么对长辈说话的?太没有规矩了!” “四娘没做错什么,你不要错怪了她。”沈寿山沉默片刻,坦然道,“错的是我,是我把搬迁之事想得太简单了,没有考虑周全。” 这话一出,沈世华立刻问道:“那伯父你改变主意,不搬去幽州了么?” 沈寿山沉吟道:“这个嘛……” 郑忠维眼见沈寿山口风有所松动,貌似不再像此前那样坚持己见,忙不失时机的劝道:“您老还是继续留在这儿吧,这样比较稳妥。” 沈寿山内心深处隐隐有些动摇,但这点动摇还不足以令他彻底改变主意。 一时之间,沈寿山实在是难以决断,便将目光投向林氏,想让林氏拿个主意。 林氏思量良久,刚要开口,就在此时,一个毛头小子冒冒失失的闯了进来,左顾右盼几眼,便直奔这张桌子而来。 “阿荣,你怎么过来了?”郑忠维微微皱眉。 来人是郑忠维的心腹陈永荣,他的到来,打断了郑忠维劝说沈寿山的进程。 郑忠维说不上不满,就是觉得陈永荣有些冒失,来得有些不合时宜。 陈永荣凑到郑忠维耳边,小声回禀道:“老大,今早你不是让我派人去马行街,仔细留意赵牙婆家的动静么?就在刚刚,派去的人回来复命,赵牙婆回来了。” 陈永荣的声音很轻,沈寿山家的凉粉铺里颇为嘈杂,故而,他所说的话,除了郑忠维之外,只有耳力惊人的沈采萱听到了。 沈采萱立刻问道:“那她人呢,现在在哪儿?可在家中?” 身为郑忠维的头号心腹,陈永荣自然认识沈采萱,知道她虽然年纪幼小,却深得郑忠维的信任,在郑忠维的心中极有地位。 沈采萱问话,陈永荣不敢不答,立即照实说道:“她先回了一趟家,在家待了片刻,便去了离她家不远的柳家大院——看到这一幕,我派去的人便回来复命了。现如今,她人在何处,这个我也说不准,但料想她不是在柳家大院,就是在她自己家,应该不会离开马行街。” 尽管沈采萱和陈永荣提及赵牙婆时,都是用“她”来指代,没有明说,但沈世华还是很快就猜出了“她”是谁,迫不及待的问道:“你们是在说家住马行街的赵牙婆么?她回来了?” 沈采萱并不打算瞒着沈世华,便点了点头。 沈世华当即站起身来:“那还等什么?咱们赶紧去马行街,让她交代出你张家表姐的下落,再问问她,到底是从哪儿把你张家表姐买回来的。” 沈采萱盘算一阵,说道:“行,那咱们这就出发吧!” 说罢,沈采萱便站起身来,沈正榕紧随其后,也站了起来。 “牙婆就没个老实的,个个都奸诈得很。你们仨过去,就算给她钱,也未必能够从她嘴里得到实话。我陪你们一道去,好歹我是个捕头,料想她不敢欺哄我。”郑忠维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来。 第201章 阅人无数 啥情况这是? 不是来吃饭的么?饭还没吃呢,这就要走了? 还有,张家表姐? 这说的是他大侄女家的女儿么? 沈寿山闻言,一头雾水,有心想要问清楚状况,但他见沈世华等人神色凝重,告辞一声,不及细说,就匆匆往外走,知道他们有要事在身,无暇解释,便没有细问,目送他们离去。 不久之后,沈世华一行人顺利叩开了赵牙婆家的大门。 或许是觉得没有隐瞒的必要,或许是不敢欺骗郑忠维,赵牙婆收了沈采萱给的一角银子之后,便如竹筒倒豆子一般,说出了自己知晓的一切。 话说,赵牙婆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县城附近的村庄以及县城的棚户区收一些姑娘回来。 几天前,赵牙婆照例来到棚户区,陆陆续续收了几个姑娘之后,来到了棚户区最靠北的一个大杂院。 在那儿,赵牙婆按照事先约定好的,从一户人家那儿收了一个姑娘。 正当赵牙婆要领着收来的姑娘离开时,一个十四五岁年纪的姑娘冲了过来,说她愿意自卖其身,只要赵牙婆肯出个好价钱,她可以当场就跟赵牙婆走。 赵牙婆阅人无数,一眼就看出那姑娘是个难得的美人胎子,张口就报出了十两银子的价钱。 那姑娘还挺精,十两银子不肯卖,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将自己卖出了二十两银子的高价。 拿到了两锭十两重的银子,那姑娘就在卖身契上按下了手印,至于卖身契上的名字,就是“张寒露”。 张寒露拿着银子,转身进了大杂院最里面的一间屋子,片刻之后,就空着手出来,顺从的跟着赵牙婆离开了。 翌日一早,赵牙婆就从收回来的姑娘里面精挑细选了十个出来——长相标致的张寒露就是其中之一——领着她们去了府城,转卖给了府城的牙行。 赵牙婆说完之后,沈采萱又仔细询问了几个问题,便领着众人离开了。 出了赵牙婆家的大门,六神无主的沈世华就急急问道:“怎么办,怎么办?咱们是先去棚户区找你大姑他们呢,还是先回府城,把你张家表姐赎回来?” 沈采萱看了眼天色,沉吟道:“府城离县城,说远不远,但说近也不近。现在已经将近申时,就算快马加鞭,也得要到天黑之后,才能抵达府城。 “府城可是有宵禁的,到那时,咱们多半进不了城,就算侥幸能够进城,人家牙行肯定已经打烊了,去了也是白去。所以说,今天就别想着回府城赎人了,还是先去棚户区探望大姑他们,等到明儿个一早,咱再返回府城吧。” 沈世华觉得沈采萱说的在理,便跳上马车,催促着车夫赶紧赶车前往棚户区。 此时此刻,距离县城几十里外的乡间小路上,两个人一前一后,正顶着烈日,匆匆赶路。 走在前面的是个中年妇人,看上去四十来岁的样子,身着灰色布裙麻衣,背着一只竹篓。 走在后面的是个小小少年,十一二岁模样,穿着土黄色短衫,同样背着一只竹篓,不过要比那妇人的竹篓小一号。 那少年见那妇人不断抹汗,喘着粗气,脚步也有些虚浮,犹豫再三,叫道:“娘,那边有条小河,咱过去喝点水,歇歇脚再走吧。” 那妇人看了看天色,说道:“天色不早了,咱得赶紧走,争取多跑两个村子,多找几个主顾,否则的话,咱带出来的货就卖不掉了。” “卖不掉就卖不掉,再背回去好了。反正这些豆制品能放上好几天呢,明天再拿出来卖也是一样的。”那少年道。 那妇人面露难色:“可是,进来的货卖不掉,我心里总是不安。而且,早点卖掉手里这批货,咱才能够早点凑足本钱去拿新货,才有希望赚到更多的钱……” “娘!”那少年打断她,可怜巴巴的央求道,“我渴了,也累了,想歇一歇呢。” 那少年自然知道,这样走走停停的,耽误赚钱。 倘若想要赚到钱,就必须要一刻不停的赶路,赶往附近的村庄,尽早将手里的货脱手。 然而,赚钱固然重要,但人更重要。 他娘现在的状况实在糟糕,看上去有些摇摇晃晃的,他真担心,再不停下来歇一歇脚,避一避暑,他娘会不会倒地不起。 他已经失去他姐了,他真的不想再失去他娘了。 那妇人虽然赚钱心切,但她到底疼惜自己唯一的儿子,听到儿子喊累,她微一迟疑,尽管有些不情愿,还是答应了儿子的要求,停下了匆匆的脚步,转而前往河边歇脚。 母子俩正歇着呢,一辆牛车沿着乡间小路,从河边慢悠悠的驶过。 车夫侧过头,瞅瞅母子俩,又瞅瞅母子俩身边的竹篓,问道:“你俩是卖豆腐干的吧?” 那少年点头,露出诧异的神色:“大叔,你怎么知道的?” “果然是你俩,我没认错人!”那车夫停下车来,笑道,“你俩前两天去过三十里外的陈家村,在村口的大树下卖了好一会儿豆腐干。陈家村是我丈母娘家,那天我载着媳妇孩子去丈母娘家吃饭,路过村口的时候,见过你俩。” 说罢,那车夫跳下车来,凑到母子俩跟前,一个劲儿的往竹篓里瞅:“那天我丈母娘为了招待咱们一家人,烧了好些个菜,别的菜倒还罢了,红烧豆腐干和凉拌豆腐皮,这两道菜特别合咱家那俩小兔崽子的胃口。 “他俩吃过一回,还想再吃,这两天一直在家闹,非让我媳妇烧给他俩吃。我媳妇拿他俩没辙,就让我去镇上买豆腐干和豆腐皮。 “今儿个我去镇上赶集,找了一圈都没找到卖豆腐干和豆腐皮的地儿,正不知回去该如何交差呢,没承想半道上遇见了你俩,这可真是太好了! “来来来,豆腐干和豆腐皮,各给我称上一斤!” 哎哟,生意送上门来了! 那妇人原本有些晕晕乎乎的,一听这话,立刻来了劲儿,一把掀开盖在竹篓上的白布,先是将豆腐干称了一斤出来,用油纸包好,紧接着,便开始称起了豆腐皮。 第202章 销售一空 那少年看在眼里,心念一动,笑道:“豆腐干倒还罢了,放不了太长的时间,豆腐皮则不同,因为经过烘烤,去除了水分,就算是炎热的夏天,放上个十天半个月也不成问题。 “你家好几口人呢,一斤豆腐皮可不经吃,估计一两顿就吃完了。要不,你多卖上一两斤,存在家里,想吃的时候,就拿出来做菜?” 说到这儿,那少年顿了顿,又道:“豆腐随处都可以买到,可豆腐干、豆腐皮这些个豆制品,整个温阳,就只有县城里的杨记豆腐坊里有得卖。 “乡里人天天围着地头打转,谁没事儿跑去县城啊?倘若想吃豆腐皮啥的了,只能够从咱这些贩货的人手里买,可咱这些贩货的,也不可能天天往你们村子里跑不是? “倘若不巧的话,你们一两个月都见不着咱,那样的话,就一两个月都买不到豆腐皮啥的了。与其往后想吃都吃不着,还不如顺便多买一些存着,反正这玩意儿也不贵咯,多买上几斤,也就几个铜板的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 其实,寻常的乡里人赚钱相当不易,恨不能将一个铜板掰成两半儿花,让他们一口气买上好几斤豆制品,他们未必舍得。 事实上,这对母子贩了几天货,走了好些个村庄,大多数乡里人买豆制品,只舍得一斤半斤的买,甚至有人买油豆腐,只让称二两。 换做别人,那少年多半不会劝说对方多买。 可那车夫颇有些不同寻常——不但穿着一身没有补丁的八成新衣衫,还赶着牛车,看上去家境就很殷实,不像是差钱的主儿——那少年便向他推销起来,极力劝说他多买两斤。 果不其然,那车夫豪爽大方,听了这话,大手一挥,表示再来两斤豆腐皮。 不仅如此,那车夫很是热心,得知母子俩想去附近的村庄卖货,便主动招呼他俩上车,顺路捎了他俩一程。 母子俩抵达的村庄就是那车夫家所在之地,土地肥沃,物产丰饶,颇为富裕,那儿的村民手里多多少少有些闲钱,很喜欢尝试新鲜事物。 从那车夫口中得知,红烧豆腐干和凉拌豆腐皮多么多么美味,那儿的村民你一斤、我一斤,很快就将母子俩带来的豆腐干和豆腐皮抢购一空。 “哎呀,您晚来一步,豆腐皮都已经卖完了呢。不过,我这儿还有豆腐丝和腐竹,跟豆腐皮差不多,要不您称点豆腐丝或是腐竹回去?” “您问这是什么?我跟您说,这是油豆腐,既可以用来炒菜,还有可以用来炖肉,也可以用来烧汤,用处可多了,乃是极佳的食材。” “……” 经过母子俩的一番推销,继豆腐干和豆腐皮之后,竹篓里的其他豆制品也销售一空了。 原以为要走上两三个村子才能够兜售完所有的货,没想到在这个村子里就把货都卖了出去,母子俩又惊又喜,摸着鼓鼓囊囊的破布钱袋,背上空空如也的竹篓,欢欢喜喜的往回赶。 然而,母子俩的欢喜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被一声叹息打断。 只听那妇人一声叹息:“贩货可比种田赚钱多了,要是早点找到这条路子,你姐就不用为了给家里谋条生路,把自己卖掉了。” 谁说不是呢? 一提到自己的姐姐,那少年就眼圈一红,鼻子发酸。 也不知姐姐现在身在何方,有没有遇上好的主子,吃不吃得饱,会不会挨打受骂,会不会……有性命之忧? 要知道,自卖其身,就意味着自己由良籍变为贱籍,沦为奴婢。 身为奴婢,性命就不由人自己掌控了,生杀大权都在主人手中。 主人不高兴了,别说肆意打骂了,就是将奴婢打死,只要别把事情闹得太大,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自己的姐姐能否平安,真的很难说。 等等! 自卖其身? 这桥段怎么这么熟呢? 该不会,该不会……这对母子就是沈世华心心念念着的沈月娟母子吧? 没错,那妇人正是沈月娟,而那少年正是沈月娟的儿子张立秋。 咦,他们不应该在棚户区么?怎么跑来距离棚户区几十里外的地方贩货了? 此事说来话长。 那日,沈月娟领着儿女前往老沈家求助,尽管吃了闭门羹,碰了一鼻子灰,却意外听说了沈世华一家的近况,意识到可以向他们一家求助。 回到破庙,沈月娟立即将此事告知她婆婆张李氏,婆媳俩一合计,决定第二天就去县城。 就这样,张李氏、沈月娟、张寒露和张立秋这四个老弱妇孺,千辛万苦的将张姚氏、张福堂和张昌荣这三个伤患弄去了县城。 到了县城,张李氏考虑再三,从昏昏沉沉的张姚氏的手腕上取下一只玉镯——这是张姚氏的嫁妆,按理,张李氏身为儿媳,怎么也不能够不问一声,就擅自拿走婆婆的嫁妆,可这不是没有办法,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了么——将那玉镯拿去当铺,当了二两银子。 有了这二两银子,张李氏就领着全家人直奔温阳码头,经人指点,住进了码头附近的一家鸡毛小店。 为了省钱,一家七口人住进了一个满是大通铺的房间,与二十几个陌生人合住一个房间。 张福堂和张昌荣一个伤了头,一个伤了腿,说实在的,只是磕破了一层皮,伤势本身并不重,奈何中途被雨淋到了,却没有细心处理,现如今伤口都有些发炎了,连带着人也有些发烧。 至于张姚氏,高烧倒是退了,可不知为何,一直昏昏沉沉的,怎么喊她都喊不醒。 这三个人显然都需要接受治疗,否则的话,轻则一病不起,重则一命呜呼。 于是乎,张李氏和张寒露留在客店里照顾伤患,张立秋和沈月娟则兵分两路——一个去请大夫,一个去码头上找寻沈世华。 结果,张立秋很快就找了个铃医回来,给三个伤患各开了几副几十到几百文不等的药。 虽说这些药太过便宜,给人的感觉不太靠谱,但聊胜于无。 第203章 新的货源 张立秋还算顺利,另一路的沈月娟却一点都不顺利。 她在码头上转悠了好几圈,都没能发现沈世华的踪影。 沈月娟不死心,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就领着张立秋一起去码头上找沈世华,却始终没能找到沈世华。 没有找到沈世华,就意味着无法寻求到帮助,张家人在诺大的县城里彻底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困境。 二两银子虽然不是一笔小钱,奈何一家七口人,要住店,要吃饭,还要看病,哪怕他们省了又省,几天过去,二两银子也去了大半。 更糟糕的是,与张家人同住一个屋的那些个陌生人里,有几个流里流气的,眼见张寒露美貌,总是出言调戏她,渐渐的,胆子越来越肥,竟然蠢蠢欲动,想要动手动脚了。 张家人知道,这家鸡毛小店不能待了——一则是住不起,二则是不安全——便收拾收拾,匆匆搬往全城房租最低的棚户区。 为了省钱,张家人选择棚户区最偏僻、最破烂的大杂院,以二百文钱的价钱,租下了大杂院最靠里的一间小破屋。 虽然有了这么个还算安稳的落脚之地,但坐吃山空肯定是不行的,必须赶紧找到营生,设法维持生计才行。 一家人商量过后,张李氏和张寒露留在家里照顾伤患,沈月娟和张立秋到外面去找活干。 沈月娟和张立秋,一个是女人,一个是孩子,而且是初来乍到的外乡人,没有任何门路,要想在县城找到活计,简直比登天还难。 母子俩在县城里四处找寻了好几天,屡屡遭拒,始终没能找到活计,连一文钱都没能赚到。 只进不出,眼瞅着就要断顿了,这就已经够糟糕的了。 偏偏家里还有三个伤患,正是亟需花钱医治的时候,要是依旧得不到有效的医治,保不齐人就没了。 眼看着这个家就要撑不下去了,张家人个个都心焦不已。 四天前,就在张立秋琢磨着,要不要拿只破碗去街上讨饭时,奔波一天,拖着沉重的脚步返回家中的他听到了一则不啻晴天霹雳的消息——他姐一声不吭的就把自己给卖了! 看到他姐留下的那两锭银子的卖身钱,强撑了好些日子的张立秋再也忍耐不住,伏地大哭。 张家其他人,除了依旧昏睡的张姚氏,也都跟着哭了起来。 一家人的哭声惊动了隔壁,隔壁住着一对母子——四十来岁、行动不便的中年妇人,二十来岁、身强力壮的大小伙子。 那妇人是个寡妇,早早没了丈夫,家中田产都被狼心狗肺的大伯子一家夺走了。 为了养活儿子,她只得抛头露面,当起了四处贩货的挑货娘。 后来,儿子长大了,子承母业,当起了走街串巷的挑货郎。 尽管娘儿俩日子过得艰苦,却也勉勉强强能够过得下去,渐渐的,还存下了一笔钱。 那妇人本想再拼命干上一段时间,等存够了钱,就给她儿子找个媳妇儿的。 却不想,天有不测风云,前些日子梅雨季,到处都湿漉漉的,她走着走着,脚底打滑,不慎跌了一跤,生生跌断了一条腿。 这下糟了,接骨就花了不少钱,她还得在床上躺三个月,不但她本人不能够外出贩货了,就连她儿子也不能够外出,得要留在家中照顾她。 躺了一个月,那妇人再也按捺不住了,就让她儿子照常外出贩货,至于她自个儿,勉勉强强能够动弹了,无需别人照看。 尽管她儿子很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家,奈何她一再劝说,她儿子拒绝不得,只得外出贩货了。 其实,尽管休养了一个月,可那妇人伤势未愈,依旧就很难动弹。 就在两天前,人有三急,饶是卧床养伤的她尽量不喝水,憋了又憋,还是憋不住,只得下床,朝摆着角落里的马桶走去。 没承想,刚跨出去一步,她就摔了个大马趴,而且还磕到了断骨之处,顿时痛彻心扉,忍不住呻吟出声。 其他人家或许是离得远没听见,或许是忙于生计无暇理会别家事,没有任何反应。 惟有隔壁的张家人有反应——张寒露循着声音前来查看究竟,眼见那妇人趴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忙将她扶上床去。 得知那妇人想要方便,张寒露也不嫌脏,将马桶端到了床前,小心翼翼的将她扶上了马桶。 末了,张寒露还和那妇人说,以后不要自己一个人硬扛,有事儿就喊一声,她听到声响,就立刻过来搭把手。 因着这件事,无论是那妇人,还是那小伙子,都对张寒露心存感激。 得知张寒露自卖其身,那妇人立时红了眼圈,那小伙子也心里发酸。 在此之前,那小伙子早出晚归,只是从他娘口中得知,新来的邻居很是心善,却不晓得新来的邻居过得如此艰难。 得知沈月娟和张立秋至今没能找到营生之后,那小伙子给他俩介绍了一个活计——贩卖豆制品。 那小伙子原本走街串巷,贩卖一些油盐酱醋、针头线脑、胭脂水粉什么的,生意一般般,且利润有限,辛辛苦苦干一年,也存不了几个钱。 就在半个月前,他经人介绍,寻找到了一个新的货源——杨记豆腐坊的豆制品。 豆腐很寻常,每个小镇都有得卖,不足为奇。 豆腐干、豆腐皮之类的豆制品却不同寻常,别的地方不知道,反正整个温阳,就只有杨记豆腐坊能够买得到,对于温阳的百姓来说,这些豆制品都是全新的食材。 这年头,平民百姓触手可及的食材种类不多,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样,早就吃腻了。 现在出现了全新的食材,价钱又实惠,就比豆腐贵那么一点点,百姓自然乐意尝尝鲜。 这一尝,就发现了这些豆制品的好,立刻停不下来了。 家住杨记豆腐坊附近的百姓可以直接过来买,住的远一些的,买起来就比较麻烦了。 倘若住在城外,离得太远,未必听说过豆制品,就算听说过,也很难过来买。 第204章 兜售豆制品 这个时候,杨记豆腐坊就主动找来一些挑货郎,告诉他们,杨记可以以略低于市价的价格将豆制品卖给他们,并建议他们将买来的豆制品运到城里其他地方,甚至城外去兜售。 那些挑货郎试吃过几道以豆制品为原料的菜肴之后,都认为这玩意儿前景不错,不妨进些货回去试着卖卖看。 不卖不知道,卖了才发现,这种口感好、易保存的新鲜食材远比想象的还要受欢迎。 虽然豆制品卖不上大价钱,利润有限,但薄利多销嘛,吃点苦,多进些货,拿着到处卖,赚到的钱还是相当可观的。 那小伙子就是那些挑货郎中的一员,他已经兜售了一段时间的豆制品,深知卖豆制品的好处。 出于对张寒露的感激,眼见张家如此困难,那小伙子便建议沈月娟和张立秋跟他一起去杨记豆腐坊进货,然后拿着货,去城外卖。 为什么是去城外卖,而不是在城里卖? 那是因为,城里可不是那么好混的,张家人势单力薄,又是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倘若在城里兜售豆制品,保不齐就会遇上麻烦,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去城外兜售比较好。 就这样,沈月娟和张立秋走上了兜售豆制品的道路,虽然这条路很艰辛,但他们看到了希望。 有希望,这无疑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但,只要想起自卖其身的张寒露,他们就庆幸不起来。 张立秋悄悄抹了把眼泪,或许是不想让自己沉浸在悲伤之中,他沉吟良久,找了个话题,说道:“娘,咱现在租的那间房实在是太小了,连转身都困难。那么拥挤,咱俩没病没痛的,倒还罢了,可太奶奶、爷、奶还有爹,要么有病在身,要么有伤在身,要么年事已高,哪里受得了哟?反正咱赚到钱了,要不再租一间房吧?” “一间房二百文,要是再租一间房,那么咱家每个月花在租房上的钱,岂不是得要四百文了?”沈月娟舍不得,“你太奶奶到现在都还昏昏沉沉的,一天之中,难得能够醒过来一次。她如今这状况,显然不大好啊。咱好不容易才赚了这么一丁点钱,还是把钱花在刀刃上吧!依我看,就别忙着租房子了,趁早的,给你太奶奶请个好郎中才是正经。” 说到这儿,沈月娟顿了顿,脸上露出的忧色更浓:“你爷和你爹的伤口都肿了好几天了,喝了药之后,非但不见消肿,反倒肿的更厉害了,也不知是个什么状况。上回那铃医,开出来的药好像不太靠谱啊。” 上回那铃医是张立秋请回来的,一想到自己花钱请了个不靠谱的郎中回来,张立秋就羞愧不已,沉吟道:“那咱们就不请铃医了,去医馆,请一位正经的大夫回来吧。” “正经的大夫……”沈月娟苦笑,“虽说这两天咱赚了点钱,可这才哪到哪呀?正经的大夫,哪里是咱们这种人家能够请得起的?退一万步讲,就算正经的大夫让咱们请回来了,可这种大夫开出来的药决计不便宜,咱是不可能照方抓药的。” 铃医不管用,正经的大夫请不起,这可咋办? 张立秋沉吟良久,艰难开口:“不是还有……那二十两银子么?” “不行!”沈月娟一改往日温柔,疾言厉色道,“那是你姐的卖身钱,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动!” 说罢,或许是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太凶,沈月娟叹了口气,放缓语气:“这两天,你奶一直在打听那个买下你姐的牙婆的底细,想把你姐赎回来。 “可是打听了一圈,好些人都说,那个牙婆可不是个好相与的,买人她花了二十两银子,想用二十两银子再将人从她手里赎回来,那是不可能的,至少得要二十五两,才能打动她,让她把人退回来。 “我和你奶商量过了,贩货还是蛮赚钱的,到了年底,应该能够攒下五两银子来。到那时,将攒下来的五两银子和那二十两银子合在一起,去找那个买下你姐的牙婆,看能不能把你姐赎回来。” 闻言,张立秋黯淡的眼睛里透出光彩来,喜道:“赎回来?真的么?咱真能把我姐赎回来?” 沈月娟沉默了,良久之后,方才开口:“要是现在就凑够二十五两银子,说不定还能够把你姐赎回来,可等到年底……说实话,赎回来的希望不大,毕竟,半年过去了,你姐很有可能会被转卖,转卖到了哪儿,怕是那牙婆也拿不准。” 说到这儿,沈月娟的语气变得坚定起来:“尽管希望不大,但终归是要试一试的。” 张立秋用力的点头,沉吟良久,说道:“要是能够找到舅舅就好了,咱就可以向他借五两银子,不用等到年底,现在就能把我姐赎回来了。” 五两银子…… 你舅舅能耐有限,还要养着媳妇孩子,怕是拿不出这么大笔钱来呢! 一想到拖家带口、不知所踪的弟弟,沈月娟心中愈发忧愁了起来:“你说你舅舅他现在人在哪儿呢?不是说他常年在码头上扛活么,可咱怎么找来找去都找不到他的踪影呢?你说你舅舅一家……会不会遇到了什么难处?” “应该……不会吧?”说实在的,遍寻不着人影,张立秋也暗暗替沈世华一家担心,但他不想增添他娘的愁绪,便宽慰道,“舅舅勤快,舅母贤惠,他们一家人,又不像咱们,没病没灾的,应当能够过得很好的。” 张立秋的言语之中提及了他的舅母——也就是沈月娟的弟媳。 对于弟弟的媳妇,沈月娟素来看不上,冷哼一声,脱口而出:“你舅舅勤快是真,你舅母贤惠却未必……” 说着,沈月娟意识到自己言语失当,不小心说出了不该说的话,忙打住话头,不再往下说。 然而,说出去的话如泼出去的水,沈月娟方才所说,已经被张立秋听了去。 张立秋诧异道:“咦,舅母不贤惠么?可是前些日子,我还听我奶念叨起舅舅,顺便提了一嘴舅母,说她是个贤惠人呢。娘,你怎么跟我奶说的不一样啊?” 第205章 愁的不行 “你奶统共就见过你舅母两回,接触不多,未必了解你舅母的真实为人。其实,你舅母她……”说到这儿,沈月娟迟疑了,片刻之后,摆摆手,“算了,大人的事儿,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不需要知道。” “哦。”张立秋颇有眼色,敏锐的意识到他娘不愿意多提他舅母,便果断结束了这一话题,思量片刻过后,开始了新的话题。 然而,张家风雨飘摇,状况不是一般的差,几乎全是坏事儿,就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好事儿。 无论张立秋如何转移话题,话题都始终围绕着糟糕无比的现状打转,讲来讲去,全都是令人发愁的坏事儿,母子俩想往好处想都不行,愁的不行。 就这样,母子俩愁啊愁,一路愁回了棚户区,七弯八拐之后,走进了一个大杂院里。 那大杂院里横七竖八搭建了二十来间屋子,最靠里的那间屋子又旧又破,甚是狭小——这就是张家人如今的住所。 按理,这个时候,张李氏应该留在屋里,照顾三个伤患。 只有巴掌大的地方,却挤了四个人,想也知道,屋子里定然是满满当当的,连伸脚都困难。 可奇怪的是,此时此刻,屋子里空空荡荡的,别说负责照看伤患的张李氏了,就连行动不便的三个伤患也不见了踪影。 啥情况这是? 难不成、难不成……是被房东赶走了? 可这不应该啊! 他们家交了整整一个月的房租,这才住了几天呢,房东怎么能往外赶人? 母子俩面面相觑,心中忐忑。 沈月娟越想越忐忑,越想越恐惧,颤抖着声音道:“赶紧的,咱们、咱们出去向四邻打听一下。” 母子俩又惊又怕,踉踉跄跄的冲出家门,刚要兵分两路,四处打听,就在这时,有人叫住了他俩:“张大婶,还有立秋兄弟,你们这是要出去找张大叔他们么?不用找了,我晓得他们如今身在何处。” 说话的那人高大健壮,长相敦厚,身上穿着麻布短衫,脚上套着一双草鞋,虽然穿戴的极为寒酸,但看上去颇为清爽,给人的印象还不错。 这就是家住张家隔壁的那个大小伙子,小伙子名叫孙平安,正是通过他,沈月娟家知晓了贩卖豆制品这条路子,终于有了个养家糊口的营生。 正因如此,沈月娟一家老小,都对孙平安心存感激。 闻言,张立秋立刻凑到孙平安跟前,仰起小脸,问道:“平安哥,我爹他们都去哪儿了?他们、他们……该不会是被人赶出去了吧?” 孙平安愣了一瞬,接着笑了起来:“赶出去?怎么会?我跟你说,就在不久前,你舅舅来了,发现你爹他们病的不轻,就把他们都送去了医馆。” “啊,我、我舅舅?”消息太突然,张立秋简直难以相信,一迭声的追问道,“真的么,真的么?平安哥,你没有哄我吧?” 孙平安笑吟吟道:“自然是真的,好端端的,我哄你做什么?” 说着,孙平安就道出了来龙去脉。 话说,这两天,为了照顾行动不便的娘亲,孙平安只外出半天,身为挑货郎的他,一到中午,不管生意如何,都匆匆往回赶。 今天下午,他回来之后,没过多久,就听见隔壁传来了响动——又哭又笑的,还有好几个人交谈的声音。 啥情况这是? 这会儿隔壁不就四个人么?张李氏和三个伤患。 可听这响动,远不止四个人哪! 出于好奇,也出于对张家人的关心,孙平安忙跑到隔壁一探究竟。 就见张家来了四个生面孔。 经张李氏介绍,孙平安这才知道,这一行四人,其中三人分别是沈月娟的弟弟、侄子和侄女。 沈月娟的侄女见三个伤患都病的不轻,立刻安排他们到医馆接受诊治。 张李氏不放心,也跟着去了。 临行之前,张李氏拜托孙平安帮她传个话,好让沈月娟和张立秋知晓家人的行踪。 说到这儿,孙平安看向沈月娟,说道:“对了,你侄女说了,他们将去的医馆名为德仁堂,位于城东,不出意外的话,看完病之后,他们将去德仁堂附近的福源客栈投宿。 “你和立秋兄弟回来之后,倘若放心的话,就留在家中休息,今晚或是明早,他们会过来找你们。倘若不放心,就去德仁堂,要是在德仁堂没找到人,就去福源客栈,反正就这两个地方,你们去了之后,肯定能够在那儿找到他们。” 孙平安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哪怕沈月娟母子再怎么意外,再怎么难以置信,也不得不信了。 不过,相信归相信,沈月娟依旧满心困惑:“咱家搬来棚户区这事儿,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知会任何一个亲戚。我弟他们不可能知道咱家在这儿呀!他们到底是怎么找过来的?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孙平安稍稍琢磨一下,心中就有了猜测:“我猜想,他们应当是通过悬赏找到了线索,然后顺藤摸瓜,找到这儿来了。” 沈月娟一脸茫然:“悬、悬赏?”不、不是,朋友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就听不懂呢? 孙平安解释道:“我听家住附近的朋友说,这两天,棚户区南边的路口上停了一辆马车,马车上的人是来找人的。 “他们要找的是他们家的亲戚——一户姓张的人家,共有七口人,其中三口人,各有一张画的很逼真的画像。 “他们放出话来,谁要是能够提供这户家人的线索,他们就给十文钱,谁要是能够将他们领到这户人家的跟前,他们就给一百文钱。” 说到这儿,孙平安有些哭笑不得:“姓张,七口人……我怎么就没往你们家身上想呢?要是想到了你们家,我去那辆马车那儿看一眼画像,不就知道是你们家了么?然后把他们领到你们家的跟前,不就能得一百文钱了么?” 说着,孙平安故作遗憾的叹了口气:“一百文钱呢,啧啧,可惜了。” 第206章 困惑不已 其实,孙平安有所隐瞒,没有将所有的实话都说出来。 事实上,昨儿个,当他从朋友那儿听说了此事,心念一动,立刻就联想到了张家人,动了前去马车那儿确认一番的念头。 但,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一念头。 这又是马车,又是悬赏的,很显然马车上的人颇为富贵。 张家人如此贫困,都沦落到卖儿卖女的境地了,怎么可能有如此富贵的亲戚呢? 孙平安想当然的认为,马车上的人要找的另有其人,肯定不会是张家人。 然而,事实证明,孙平安错了,大错特错。 张家人确实有一门富贵亲戚,而且那门亲戚不是一般的富贵。 “德仁堂,那可是全城最好的医馆!福源客栈,那也是城里数得上号的好客栈!张大婶,你弟他们能送人去德仁堂就医,能送人去福源客栈投宿,家境相当殷实啊!更加难得的是,你弟他们特意找上门来,这说明他们相当在意你们。” 说到这儿,孙平安看着沈月娟,满脸困惑:“有这么好的一门亲戚,你们就应该前去投奔啊!还跑来棚户区吃这种苦、受这种罪做什么?”逼得自家的姑娘不得不自卖其身,这是何苦哟? 沈月娟:“……”啊,弟弟家这么富贵的么?这,这不可能吧? 沈月娟总觉得,孙平安是在讲别人家的故事。 张立秋也深有同感,狐疑道:“我舅舅家或许比咱家强一些,但应当强不到哪儿去。他们一家刚被分了出来,连房子都没有,实在是在老家待不下去了,这才不得不来到县城谋生。听说,我舅舅一直在码头上扛活,靠卖力气养活一家人呢。” “在码头上扛活?这怎么可能?”孙平安瞪大了眼睛,脱口而出,“就算要扛活,你舅舅也该去鼎丰楼,怎么也不至于沦落到码头上!” 张立秋一头雾水:“啊,鼎丰楼?” 张立秋来县城好些天了,自然听说过鼎丰楼的鼎鼎大名,知道这是整个温阳最好的酒楼。 可是,好归好,这跟他舅舅有什么关系呢? 孙平安解释道:“我不是说了么?刚刚你们家一共来了四个人,其中三个是你舅舅、你表妹和你表弟,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人。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咱们温阳县的捕头大人——郑捕头! “郑捕头可不光是捕头,他还是鼎丰楼的少东家。我看得出来,你舅舅与郑捕头的关系很好。以他俩的关系,倘若你舅舅当真找不到活计,完全可以通过郑捕头,进鼎丰楼当伙计,压根儿不必去码头上累死累活的扛活。” 捕头大人?! 不、不是,他舅舅一个平头百姓,怎么可能结交得上堂堂的捕头大人? 张立秋想来想去想不通,不禁心生疑惑:“平安哥,那个,我不是怀疑你的眼力啊,可是、可是……你真没有认错人?与我舅舅他们一道来的,当真是捕头大人?” “当然没有认错!”孙平安道,“除非刮风下雨,否则的话,我几乎每日都在县城里走街串巷。可以这么说吧,整个温阳县城,就没有我没去过的地方。有几次,我走到县衙附近,亲眼看到郑捕头穿着公服,领着一群捕快外出公干。错不了,今日陪你舅舅他们前来的那个人就是郑捕头!” 说到这儿,孙平安顿了顿,又道:“出门做生意,尤其是咱们这种做小本事生意、没有靠山的,一定要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万万惹不得。 “郑捕头,他身份特殊——不仅本人吃着公门饭,家里开着鼎丰楼,他舅舅还是堂堂的县丞大人——乃是咱们温阳响当当的人物,那可万万惹不得的!我要是连他都认不出来,还怎么做生意?” 听到这儿,母子俩面面相觑,二脸懵逼,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难以置信。 母子俩知道,孙平安绝不是那等信口开河之徒,方才所言必定是真的。 可是,孙平安方才所言,怎么听怎么像天方夜谭,已经完全超出了母子俩的想象,一时之间,母子俩实在是无法接受。 过了良久良久,张立秋提议道:“娘,咱们这就去德仁堂看看吧!” 张立秋心中又是困惑,又是好奇,与此同时,他又非常惦记其他家人,所以他不想在家等着,现在就想去德仁堂一探究竟。 沈月娟点头:“行,咱们这就出发!” 城南离这儿可不近,隔着半个城,要是没人接,自己步行前往,差不多要一个时辰才能够。 一路走过去,可不轻省。 即便如此,沈月娟还是决定即刻出发。 母子俩已经做好了步行一个时辰的心理准备,刚要启程,就在这时,一个年轻人匆匆走进了大杂院,东张西望。 看到母子俩,那年轻人眼前一亮,几个箭步上前,笑吟吟道:“二位就是张夫人和张公子吧?我叫陈永荣,受沈老爷之托,过来接你们前往福源客栈,马车就在外面,请跟我来。” “沈老爷?” 其实,沈月娟隐约能够猜出那年轻人口中的“沈老爷”是谁,可她忍不住问了出来,想要求证一二。 陈永荣道:“沈老爷就是您的弟弟啊!” “啊,啊,原来如此,果真如此。”沈月娟点了点头,表情却惊愕茫然。 孙平安见状,以为沈月娟怀疑陈永荣的身份,当即踏步上前,凑到她耳边,小声道:“这个人我以前见过,他是县衙的捕快,总是跟在郑捕头身边,绝对不是什么坏人。张大婶,你就放心的跟着他去吧。” 问题不是陈永荣的身份,而是他弟弟的身份啊! 他弟弟,一个地里刨食的庄稼汉,码头上扛活的力夫,怎么就成老爷了呢? 沈月娟大感困惑,心中的疑团一个接一个,有心想要问清楚,但她对吃公门饭的人有一种天然的畏惧,得知陈永荣的身份后,她哪敢多问? 生怕陈永荣等着急了,沈月娟按捺住心中的疑惑,当即就领着张立秋,跟陈永荣走。 第207章 满室寂静 福源客栈,上房之中。 由于沈采萱悄悄给三个伤患喂了灵泉,三个伤患的病情都减轻了许多,即便是病得最重的张姚氏,病情也有了明显的好转,已经没有了性命之忧。 三个伤患服用的药都带有安神助眠功效,是以,服药之后,他们仨都沉沉的睡去了。 看到家人得到了有效的治疗,再也不必徘徊在生死线上,张李氏喜极而泣:“阿华,多亏你们出手相救,你们救了咱老张家啊!我、我真不知该如何感谢你们才好!” 要不是生怕下跪会折了沈世华等人的寿,张李氏当场就给他们跪下了,向他们磕头道谢。 沈世华笑道:“舅母,病着的是我的外祖母、舅舅以及表兄兼姐夫,无一例外,全都是我的至亲!咱们救他们,这是应当应分的,说什么谢不谢的,多生分哪!” “不,话不是这么说的。你爹难道不是咱老张家的至亲么?可他就能够眼睁睁的看着你外祖母他们去死。由此可见,即便是至亲,也得分人的。”张李氏认死理,她紧紧握住沈世华的双手,热泪盈眶,“好孩子,舅母谢谢你,太谢谢你了,一辈子都记得你的好!” 受人感激,自然是好事,沈世华闻言,理应心中喜悦。 偏偏张李氏在感激的同时,不忘指控沈寿海,这就让沈世华有些尴尬了。 毕竟,沈寿海再不好,那也是沈世华的亲爹啊! 子不言,父之过。哪怕沈寿海确实做错了,错得离谱,沈世华也不好说他的不是,甚至得要出言维护他。 然而,诉说沈寿海不是的,不是别人,乃是沈世华的舅母,这可是正经的长辈。 舅母之言,沈世华实在不便反驳,只好满脸尴尬的听着。 沈采萱见状,暗暗叫好,给心直口快的张李氏点了个赞。 沈世华生怕张李氏再说沈寿海的不是,立刻转移话题:“舅母,棚户区不是能够久留之地,暂住一段时间可以,长时间居住肯定是不行的。咱家在府城做茶水生意,不敢说生意做得多么多好,但至少已经站稳脚跟,有了个落脚之处。倘若你们不嫌弃的话,不妨跟着咱们……” 听到这儿,沈采萱已经能够猜出沈世华接下来要说什么了,心中警钟大作。 就在沈采萱要出声打断之时,门外传来了一阵脚步声,紧接着,敲门声响起,打断了沈世华。 开门一看,果不其然,是陈永荣领着沈月娟和张立秋过来了。 人送到了,很有眼力见儿的陈永荣便果断撤了,将空间留给了这些久别重逢的亲人。 沈月娟与沈世华姐弟情深,时隔多年相见,自然有说不完的话,却不知该从何说起。 一时之间,满室寂静。 到后来,还是满心好奇的张立秋打破了寂静,凑到沈世华跟前,抛出了一个又一个疑问。 沈世华本就是个好性子,又格外喜欢张立秋这个外甥,当即耐心的给张立秋答疑解惑,且问一答十。 直到此时,沈月娟等人方才知晓了事情的始末—— 沈采萱离家三年,机缘巧合之下,学到了一身好本事。 归家之后,沈采萱凭本事结交了郑家,又凭本事做起了茶水生意,攒下了一份家业。 发家致富之后,沈采萱家不忘远方的沈月娟家,不但捎信捎东西,还托人将张寒露和张立秋接来府城小住。 却不想,信和东西没捎出去,人也没接过来,倒是惊悉了沈月娟家遭遇天灾却求助无门的消息。 沈采萱家无法坐视沈月娟家受困,闻讯之后,立即前来县城找寻。 经过一番波折,总算是从赵牙婆那儿打听到了沈月娟家的下落。 听到这儿,张立秋忍不住插口道:“舅舅,你找到了那牙婆,那你可曾从她那儿打听到我姐的下落?” 沈世华点头:“你姐被赵牙婆卖去了府城的瑞泰牙行。你放心吧,明儿个一大早,咱就启程去府城,把你姐赎回来,让你们一家团聚。” 这话一出,今晚张立秋第n次红了眼睛,情不自禁的钻到了沈世华的怀里,紧紧搂住了沈世华。 此时此刻,张立秋满心都是感激,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喊着“舅舅”。 张立秋从小到大,与沈世华碰面的机会屈指可数。 今天之前,对于张立秋来说,舅舅只存在于记忆之中,说实话,乃是很陌生的存在。 这一刻,张立秋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来自舅舅的关爱,意识到自己还有这么一个至亲。 有舅舅,真好。 沈世华抚摸着张立秋的小脑袋,发现这孩子比沈正榕大两岁,却和沈正榕一样瘦小,心中一片怜惜。 张立秋仰起头来,眼巴巴的看着沈世华:“舅舅,明儿个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府城么?” 张寒露走的时候,张立秋不在家,别说亲自送行了,连姐姐的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对此,他一直心存遗憾。 现如今,张寒露有望回家,张立秋希望亲自将姐姐接回来。 望着外甥那双小鹿般的眼睛,沈世华哪里忍心拒绝,张口就要答应下来。 就在此时,沈采萱插口道:“表哥,赎回表姐固然很重要,但安顿家人同样重要。这样吧,赎回表姐这事,就交给咱们了,至于你,就和大姑一起,继续留在县城,设法安顿家人吧。” 张立秋一怔:“安顿家人?” “对呀!”沈采萱道,“棚户区又脏又乱,不适宜病人养病。为了太奶奶他们的身体着想,你们得要重新找个住所,安顿下来才行。” 说着,沈采萱取出一张银票,塞到沈月娟手里:“大姑,这张银票你拿着,明儿个领着表哥在县城里四处看看,觉得哪儿的宅院合适就买下来。” 说到这儿,沈采萱顿了顿,沉吟片刻,又补充道:“最好是那种前店后家的临街宅院,买下来之后,你们一家人不但能够有个住处,还可以做生意,有个安稳的营生。” 第208章 三脸震惊 沈月娟活了三十多年,至今为止见过最大的钱,就是张寒露的卖身钱——两锭十两重的银子。 银票啥的,今晚之前,她只听说过,从来没有见过。 妈耶,银票啊,而且是能够买下临街宅院的那种,一定很值钱吧? 沈月娟不识字,看不懂银票上标注的面值,盲猜手里的银票虽然轻飘飘的,但少说也值二十两银子……吧? 平白无故的,拿了沈采萱二十两银子,沈月娟深感受之有愧,心中很是不安,只觉手里拿着的哪里是银票呀,分明就是烫手山芋! 沈月娟双手捧着银票,近乎虔诚的递到了沈采萱面前:“四娘,我知道你家赚到了些钱,可你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每一文都来之不易。无功不受禄,这些年大姑没能帮到你家,你这钱,大姑收了亏心,不能收,说什么也不能收!你快拿回去吧!” 沈采萱声音带笑:“这有什么亏心的?我做小辈的,拿出点钱来,孝敬太奶奶、舅公和舅婆,这是应当应分的!” 沈采萱说了,这钱是孝顺张姚氏、张福堂和张李氏的,换句话说,并不是给她沈月娟的。 这种情况下,并非当事人的沈月娟就不大方便出面回绝了。 这个时候,一旁的张李氏主动站了出来:“四娘,你的心意咱们领了,但这钱,咱家真不能收!你赶紧的,拿回去吧!” 沈采萱正色道:“虽说太奶奶、舅公和姑父的病情大为好转,但他们的身子都亏损了好多,必须好好调养才行。 “调养身体不得花钱么?而且,为了让他们安心养病,不得置下一个宅院么?置办宅院不得花钱么? “要想照顾好他们,就不可避免的要花钱。为了他们的身体着想,你们就收下这笔钱吧。” 提及家人,沈月娟和张李氏都是心头一凛,不敢一味的拒绝沈采萱的好意了。 这个时候,沈世华和沈正榕也加入到劝说的行列中,纷纷开口劝说她们收下银票。 沈月娟盯着手里的银票,神色由一开始的坚定变得犹豫起来,沉吟道:“四娘,大姑不识字,你能跟我说说,这银票上都写着些什么?嗯,那个,值多少钱啊?” 沈月娟想过了,倘若这是二十两面值的银票,她就暂时收下了,等自家在县城站稳了脚跟,赚到了钱,就把这二十两银子连本带利的还给沈采萱;可倘若这是三十两面值的银票,她就不能收了。 原因无他,太多,她要不起。 然而,沈采萱财大气粗,给出的银票远超沈月娟的想象。 只听沈采萱淡淡道:“一百两银子而已,看着多,但你家用钱的地方着实不少,这点钱,也就将将够用吧。” 一百两银子?! 天啊,这得是多少钱啊! 就是他们村最为富裕的里正家,所有的家产加在一起,也没有这么多吧? 张李氏、沈月娟、张立秋,三脸震惊,直接被这么大的数额给吓到了。 震惊过后,他们仨无一例外,纷纷表示这钱他们家决不能收。 沈月娟更是冲到了沈采萱面前,将银票强行塞回了她的手里。 因为苏氏的关系,沈采萱不是特别待见沈月娟。 生怕沈世华将沈月娟一家人领回府城,给苏氏添堵,沈采萱便想要拿钱打发了他们。 现如今,沈采萱果然拿出了钱,而沈月娟和张李氏的反应却有些出乎了她的意料。 其实,便宜大姑以及她的家人,人品都还不错呢。 不过,人品再不错,也不能让他们去府城,必须设法让他们在县城安顿下来。 沈采萱开始蛊惑张家人:“舅婆,大姑,还有表哥,你们一家人在村子里辛辛苦苦干了这么多年,吃了这么多年的苦,好不容易攒下了些家当,却一夕之间,全部尽数毁了,差点儿连命也送掉了。 “这种倒霉事情,你们家经历了一回,必然此生此世都不想再经历一回了。可这是天灾,倘若你们重回故土,谁也不能保证你们不会再经历一回。为了你们的身家性命着想,你们就别回老家了。 “看看,这温阳县城多好啊!如此繁华,要什么有什么,可比山里强太多了!依我看,你们就继续留在这儿吧! “在这儿买一个前店后院的宅院,做点小买卖,不说大富大贵,但赚到的钱,肯定能让你们吃喝不愁。 “对了,别人家做买卖,或许会担心有人来捣乱,保不齐哪一天买卖就做不下去了,可你们家大可不必担心,有这种顾虑。 “要知道,咱家跟郑家交好。郑家,那可是温阳地界上数得上号的大户人家,他家大公子可是县衙的捕头!有郑家在,有郑捕头在,谁敢动你们家?你们家就安安心心的在温阳县城里度日吧。” 说到这儿,沈采萱注意到,张家人脸上充满了向往,就知道他们已经被自己说动了,再接再厉道:“既然温阳县城这么好,那还犹豫什么?赶紧的,在这儿安顿下来啊! “这一百两银子,是咱们孝敬长辈的,你们就安心拿着,用来安家。惟有这样,才能够让长辈安度晚年不是?才能够让咱们尽孝不是?为了长辈,也为了咱们,你们就不要再推辞了,收下吧!” 说罢,沈采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张银票硬塞到了沈月娟手里,紧接着,后退两大步。 如此一来,就算沈月娟想要将银票再塞回去,也很难办到。 沈世华踏前一步,握住沈月娟的双手,神色诚恳,语气真挚:“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未能对外祖母她老人家尽孝,实属不孝,有时候午夜梦回,深感不安。 “大姐,就算是为了让你弟我的良心好受一些,你就收下这笔钱,代我向外祖母她老人家尽孝吧。”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沈月娟再坚持不收,就有些不近人情了。 沈月娟郑重点头,嘴上不说,心中却暗下决心:“等自家的生意做了起来,摆脱困境,手里有了余钱,就把这笔银子连本带利还给弟弟家。” 第209章 批量生产 还不还钱的,沈采萱压根儿就不在意。 她在意的是,倘若沈月娟家生意失败,失去了收入来源,跑来府城投靠自家,到那时,便宜娘亲与沈月娟抬头不见低头见,将会是怎样的心情。 不行,为了便宜娘亲的心理健康,必须让沈月娟家的生意做起来! “做生意要趁早。”沈采萱道,“等明儿个你们把宅院租下了来,就得赶紧把生意做起来了。大姑,你们家开什么铺子,做什么生意,想好了没有?” 那个嘛,自然是……没想好。 今晚之前,自家开铺子做生意——这是沈月娟做梦都不敢想的美事啊! 幸福来得太突然,沈月娟毫无心理准备,一时之间都还没缓的过来,根本想不出自家能够开什么铺子,做什么生意。 张立秋颇为机灵,立刻道:“前两天,邻家哥哥出于好意,给咱家介绍了一条赚钱的门路——前去杨记豆腐坊买豆制品,然后把买来的豆制品拿去城外,四处兜售。这两天,我和我娘按照邻家哥哥说的去做,果然赚到了钱。 “我觉得吧,这生意能做。杨记豆腐坊在城南,那咱家不妨去城北租个铺子,然后从杨记进货,在自家的铺子里兜售豆制品。” “杨记豆腐坊?”沈世华不做多想,赞赏道,“立秋,你这想法很可以啊!我跟你说,杨记的东家和咱家交情匪浅,现如今,他家老太太正在咱家做客呢。 “你家要是想做豆制品生意,我可以出面,让杨记便宜些给你家供货。哦,对了,其实吧,杨记是……”杨家与咱家合开的,有一半儿是咱家的呢! 沈采萱太了解沈世华了,他说了个开头,沈采萱就能猜出他后面要说些什么了。 沈采萱很反对让亲戚掺和进自家的生意里来,倘若让张家人知道,杨记有自家一半儿,谁晓得他们会不会生出什么不该有的想法,妄图干预杨记的运营。 这,无疑是沈采萱不想看到的。 为了防范于未然,趁着沈世华还没将不该说的话说出口,沈采萱赶紧打断他:“卖豆制品啥的,还是拉倒吧!我可是听说了,别家豆腐坊眼热杨记卖豆制品赚了钱,正在绞尽脑汁的仿制呢! “不少豆腐坊已经相继仿制出了豆腐干、豆腐皮、豆腐丝和腐竹,依照这个趋势,相信不久之后,素鸡、素火腿和油豆腐等,也会被相继仿制出来。 “到那时,温阳县城里,几乎所有豆腐坊都能够卖豆制品了。天啊,大姑家要是开间卖豆制品的铺子,那得和多少对手竞争啊?一间新铺子和多家老字号对上,说真的,不倒闭就算好的了,想赚到钱,难,实在是太难了。” 张立秋虽然机灵,却不懂得做生意,听了这话,分分钟就被沈采萱给忽悠住了,立刻打起了退堂鼓:“啊,原来这门生意这么难做的啊?那、那咱家就不做了,还是做别的吧。” 沈世华也吓了一跳,顿时忘了自己原先要说些什么,转而向沈采萱问计:“四娘,论做生意,咱们这一屋子的人,就算加在一起,也抵不过一个你。还是你给出个主意吧,说说看,你大姑家到底做什么生意合适。” 沈采萱即兴发挥,张口就来:“做生意。如果条件允许,就得做独门生意。因为唯有独门生意,方才能够赚到大钱。 “不瞒你们说,我这儿有不少方子,随便挑选一张出来,就能够整出一门独门生意来。 “然而,随便挑随便选的,多半不是长久之计。为了让生意长长久久的做下去,必须要挑选适合你们的才行。 “据我所知,你们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大山里。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你们家天天与山林打交道,想必多少会一些木匠活计吧?” 张立秋用力的点头,骄傲的挺起了胸膛:“我爷和我爹都有一手很好的木匠手艺!就连我,也会一些!虽说学艺不精,论木匠手艺,还远不及我爷和我爹,但做把小椅子、打个小柜子,那肯定是不在话下的。” 太好了,那这出戏,姐就可以继续唱下去了。 沈采萱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木盒,从中取出一根铅笔芯,递给张立秋:“就像毛笔有笔杆一样,我要在这根笔芯外面严丝合缝的套上一根木质笔杆,这你能够做到么?” 尽管张立秋不识字,从未使用过毛笔,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毛笔他还是见过的,而且具备一定木匠手艺的他大致能够猜出毛笔是如何制成的。 制作毛笔笔杆,这对于他来说,再容易不过了。 尽管说铅笔不同于毛笔,要给这铅笔芯严丝合缝的套上笔杆,要比给毛笔笔头装上笔杆费事一些,但他还是能够做到的。 张立秋拿着那根铅笔芯,微一琢磨,便点头道:“我能够做到的!只要给我一根木棒和一把小刀,一刻钟的时间里,我就可以给这根笔芯套上笔杆,而且保证严丝合缝。” 沈采萱摇了摇头:“也就是说,笔芯生产暂且不论,光是花费在笔杆上的工夫,就要一刻钟。好吧,就算一支一刻钟,那么一天下来,你能做出几支铅笔来?” 张立秋咬唇,说道:“刚开始的时候熟练,一刻钟一支,等到做熟练了,一刻钟我能够做出三支,甚至五支来!” “那也没有多少呀!”沈采萱眼见便宜表哥涨红了脸,生怕再逗下去,他就要哭唧唧了,便不再卖关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拿着把小刀刻木头,就算你把小刀舞得飞起,一整天下来,能够做出来的铅笔杆终究有限。 “据我所知,别家铅笔工坊制作笔杆时,可不是一支一支的制作,而是成批成批的制作。 “具体而言,先是选取纹理正直、结构细腻的木材,比如说柏树、杉树和椴木等,将木材制作成板片,并加以烘干。 “然后使用一种能够刻出凹槽的工具,在板片上均匀的刻出数道凹槽,将铅笔芯嵌入其中。 “随后在板片上涂上胶水,比如说猪皮胶、鱼鳔胶等,再拿出一个板片来,与原先的板片对拼,粘合在一起,再次加以烘干。 “最后将合二为一的板片放入工具中刨杆,刨出圆柱形的笔杆。 “所以说,要想大批量的生产出铅笔来,仅仅使用小刀是行不通的,必须借助于特制的工具。” 第210章 一窍不通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沈月娟嫁入张家这么多年,在张家人的熏陶下,她对木匠手艺多多少少有些了解。 听了沈采萱的介绍之后,沈月娟思索了片刻,说道:“制作铅笔,需要用到的工具可不少,至关重要的是两个,一个是能够刻出凹槽的工具,一个是能够刨出圆柱形笔杆的工具。前一个工具好搞,可后一个工具……有点难弄啊。” “确实是有点难弄,但不是弄不出来。”张立秋沉吟道,“我隐约有个想法,等爷和爹醒了,咱爷仨商量一下,相信是能够弄出来的。” 沈采萱闻言,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那敢情好啊!如此一来,你家的铅笔铺子很快就能够准备到位,开业指日可待!” “铅笔铺子?四娘,你是说,让咱们自个儿做这个铅笔,然后放在铺子里卖是么?”张李氏小心翼翼的问道,“咱们老张家,八辈子都没出过一个读书人,所以说,读书人的事情,咱八窍通了七窍——一窍不通。这个卖铅笔的生意……赚钱么?” 张李氏见识有限,在她近五十年的人生里,只见过毛笔,至于铅笔,别说见了,她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尽管她知道沈采萱做生意的手段很厉害,可对于铅笔这种从未接触过的事物,她本能的生出怀疑,怀疑这门生意的可行性。 沈采萱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转头看向沈世华:“爹,那三幅画呢?快拿出来,给舅婆瞧瞧!” 沈世华就将画有沈月娟等三人的画像取了出来,递给了张李氏。 张李氏展开一瞧:“……” 我的亲娘诶,怎么可以把人画得这么像?! 看到了张李氏那目瞪口呆的神情,一旁的沈月娟和张立秋好奇不已,忙凑了过去,仔细一瞧。 母子俩再次二脸懵逼:“……” 母子俩都没读过书,没什么文化,什么“跃然纸上”“臻于化境”“神乎其技”之类的褒奖之词,他俩说不出来,但他俩就是觉得这画画得好,好得不得了! 这,这分明就是把他们母子仨画到画里去了呀! 看着画中人,再摸摸自己的脸,沈月娟恍惚了一阵,问道:“阿华,这画当真是四娘亲手画出来的?” 通过先前的对话,张家人已然得知,沈采萱等人听说沈月娟母子仨曾经去过望山村,就找了个见过母子仨的村民,让那村民描述母子仨的长相,然后沈采萱根据那村民的描述,画出了母子仨的画像了。 也就是说,张家人是知道画像的存在的,也知道画像是沈采萱画出来的。 可知道归知道,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沈采萱画出来的画像如此逼真,栩栩如生。 天啊,这画技绝了,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沈世华骄傲的说道:“当然是真的!用的不是别的笔,正是这种铅笔!” “啊,原来这什么铅笔,这么厉害的呀!”张立秋看着手里那根还没配上笔杆、光秃秃的铅笔芯,两眼放光。 “傻小子,厉害的不是铅笔,而是四娘她这个人啊!”沈月娟轻轻拍了拍张立秋的小脑袋,好笑道,“不说铅笔了,我现在给你一支毛笔,你能够写出自个儿的名字来么?不能够吧!就你这样的,拿着毛笔只能鬼画符。所以说,厉害的不是笔,而是用笔的人!” 闻言,张立秋露出了失望的神色:“这么说来,就算制出铅笔来,我也不可能画出这么好的画来,对么?” “那倒未必!”沈采萱认为,孩子好学是好事,值得鼓励,便宽慰道,“这种画名为素描,要想画出‘似模似样’的素描来,必须进行大量的前期练习和不断积累;要想画出‘出类拔萃’的素描来,除了练习和积累之外,还得靠天赋。可以这么说吧,素描能画到什么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勤奋和天赋。 “我不算有天赋的人,就我现在这绘画水平,只能算是入门,这是我断断续续练了三年才练出来的。倘若你有天赋的话,或许三个月就能够练出来,而且可能画的远胜于我。” 张立秋的眼睛里泛出了无数小星星,试探的问道:“四娘,那你能教我画这个素描么?” 教你画素描,本身没有问题。 可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教会的,倘若你为了学画,跟我回府城怎么办? 然后,你娘不放心你独自一人在外,也跟着去府城怎么办? 沈采萱心里不断提防着,嘴上却答应得很爽快:“当然可以呀!这又不是什么不传之秘,有什么不能教你的呢?” 紧接着,沈采萱来了个转折:“但是,学画很费精力的。对于你家来说,当务之急是把铅笔铺子开起来,弄个稳定的进项,好在县城里安顿下来。 “你作为家里的男丁,肯定得帮着家里筹备铅笔铺子不是?这段时间里,你哪里还能有精力学画呢?这样吧,等忙完这一阵子,你再来找我学画吧!” 表妹说的好有道理哦! 张立秋乖巧的点点头,打算过一阵子再学素描。 沈采萱看在眼里,心说:“你家统共没有几个人,等到铅笔铺子开起来,能让你们全家忙的飞起。到那时候,你要是能够抽出时间来学素描,算我输!” 沈采萱心中暗笑,表面却一本正经:“其实吧,铅笔最大的优点不在于可以画出素描来,而在于便捷实用。 “比如说,毛笔写字,毫无疑问,必须蘸取墨汁,这就得要研磨,颇费一般周折;而铅笔写字,无需蘸取墨汁,直接就可以书写,可以省好多事。 “再比如说,毛笔写字,一旦写错,只能划掉,有时候为了美观,一张纸就作废了;而铅笔写字,写错了可以修改,不会影响到美观,有利于节约用纸。” 说罢,沈采萱用手帕从小木盒里取出一根铅笔芯来,紧接着,从怀里取出一张白纸来,放到桌上,写写画画起来。 第211章 文曲星下凡 沈月娟等人凑过去一瞧,只见白纸之上,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一丛韭菜(其实是兰花,奈何张家人不识货),韭菜旁还题了几个字。 尽管沈月娟等人完全想不明白,沈采萱画什么不好,非要画不值几个钱的韭菜,但他们都觉得这韭菜,还有这字,蛮好看的。 “这画,这字,都看到了吧?”说着,沈采萱从她无所不包的衣袋里掏出一块馒头干来,随即用馒头干轻轻擦拭纸上的字画。 片刻之后,无论是画,还是字,通统消失不见了。 “哦!”沈月娟等人惊叹出声。 原来铅笔不同于寻常的笔,乃是可以擦的笔! 尽管张家人大字不识一个,这辈子都没握过笔,但他们隐约意识到,铅笔是一种相当了不起的发明,极具实用价值,铅笔铺子真要开了起来,生意应当差不了。 思及至此,沈月娟等人愈发热切了起来,围绕着铅笔这一话题,向沈采萱问个不停。 制作铅笔杆,有些难度,但自家好歹有些木工的功底,应当不难攻克这一难关。 至于铅笔芯,制作起来简直毫无难度,只需一个土窑,就可以弄出一大堆来。 可以这么说吧,张家人完全具备制作铅笔的能力。 铅笔制作了出来,下一步,就是销售环节了。 铅笔能否获得大众的青睐,除了其自身的优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售价的多少。 决定售价的因素有很多,最大的因素是成本。 石墨、粘土、木材、胶水…… 制作铅笔的原料之中,最值钱的就是石墨了,而石墨并不是很贵,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粗略一算,一支铅笔的成本应当不超过两文钱。 “据我所知,最便宜的毛笔也要卖到十文钱一支。在我看来,铅笔可不比毛笔差。所以,我建议你们,一开始将毛笔的售价定为十文钱一支,往后根据情况,再适当的做出调整。” 十文钱一支,这就意味着,每卖出一支铅笔,自家能够赚到八文钱。 一支八文钱,十支就是八十文钱,一百支就是八百文钱,一千支就是…… 哎哟喂,不敢想,不敢往下想! 张家人胆小,在他们想来,要是自家的铅笔铺子一个月能够卖出一百支铅笔,净赚八百文钱,就足够一家人嚼用了——县城里的寻常人家,一个月八百文钱的生活费,那肯定是不够的,远远不够,但张家不同寻常,他家省钱有道,对于他家来说,八百文钱足矣——至于更多,他们可不敢奢望。 张李氏一脸期待的看着沈采萱:“四娘,这个铅笔,一个月卖一百支,应该不成问题吧?” 张李氏亲眼看到了铅笔的妙用,相信一定会有人喜欢上这种可擦的笔。 但她这辈子没见过什么钱,乃是个一文钱都不舍得多花的主儿,她认为铅笔十文钱一支,太贵了些,推己及人,她觉得很多人会嫌贵,舍不得掏钱买。 故而,一个月卖上千八百支的,她是不敢指望了,一个月能够卖出百十支,她就心满意足了。 沈采萱:“……” 一个月卖一百支,那你家还开毛线的铺子啊?摆个摊儿不就得了? 沈采萱无语了一会儿,说道:“这样吧,等你家的铅笔铺子开起来了,我每个月至少会向你家订购一千支铅笔……” 沈月娟忍不住插口道:“你买这么多铅笔做什么?” “一千支铅笔呢,就算你再喜欢画画儿,也不可能在一个月之内用完的。”张李氏面露感激,语气诚挚,“四娘,你不必为了照顾咱家的生意,就花钱买下这么多用不着的铅笔。” “谁说我买这么多铅笔,是为了给自己用的?”沈采萱直言相告,“我是要拿到府城卖的。” “啊,拿到府城卖?”张李氏诧异道。 沈采萱点头:“铅笔用起来这么方便,府城人没道理不喜欢的。一个月一千支,平均下来,一天也就三四十支而已。府城那么大,人那么多,还怕一天下来,卖不了三四十支铅笔?” 更何况,沈采萱手里攥着《白蛇传》呢。 《白蛇传》讲了大半个月,现在已经讲到白素贞水漫金山,触犯天条,即将被法海收入钵内,镇压于雷峰塔下。 很快,白素贞的儿子许仕林就要出场了。 这个时候,沈采萱完全可以在《白蛇传》里植入一则广告—— 许仕林自幼好学,极爱读书,有时候,他外出办事,也不忘带上一本书,可以说手不释卷。 不动笔墨不读书。许仕林习惯一边读书,一边给书做批注。 可外出之时,不便带上笔墨纸砚,很难给书做批注,着实令人遗憾。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许仕林随身携带了一支轻便小巧的铅笔,遇上佳文美句便批注一二,倘若不小心写错了字,便用馒头干轻轻擦去。 许仕林啊,他这名字便有“仕途平顺,拔萃翰林”之意,他可是文曲星下凡,他出场的意义就在于考上状元,祭塔救母。 这又是文曲星,又是状元的,那可是万众仰慕的佼佼者! 他用的笔,大伙儿能不好奇么?能不想见识见识么? 反正又不贵咯,就十文钱一支而已,那就买上一两支,拿回去耍耍呗。 沈采萱相信,等铅笔的广告一打完,别说一天三四十支铅笔,就算一天三四百支,都有可能卖的出去。 沈采萱心中的打算,张家人根本猜不透。 即便沈采萱细细解释了,张家人也不大相信,依旧以为沈采萱是想打着转卖的幌子,接济自家,心里怪过意不去的,脸上皆流露出歉疚之情。 沈采萱看在眼里,好笑的同时,不禁有几分感动。 思量片刻过后,沈采萱决定再给张家人指条明路:“只要宣传工作做到位,让足够多的人知道铅笔,了解到铅笔的用途,不要说是府城、县城这种富庶之地了,就算是不太富裕的镇子、村子,那儿也会有大把的人乐意掏钱买铅笔。” 第212章 缝制衣裳 “镇子、村子?”张李氏疑惑不已,沉吟道,“铅笔这东西,虽然不同于毛笔,但说到底,它还是笔呀!笔这种东西,普通人谁会用呀?就只有读书人才会用。 “培养读书人,那可是很费钱的!家住镇子上或村子里的人家,手里的银钱有限,很难培养出读书人来的。换句话说,镇子上或村子里很少有读书人。 “由此不难想见,要在镇子上或村子里将铅笔卖出去,怕是比登天还要难。” “铅笔就只有读书人才会用?”沈采萱笑笑,大摇其头,“并非如此哦!” 并非如此么? 张李氏见识有限,她根本想不出来,这世上除了读书人之外,还有谁会用到铅笔。 一旁的张立秋思量片刻,有些不确定的说道:“除了读书人之外,商行的管事,酒楼的掌柜,嗯……账房先生,对,还有账房先生,这些人时常写写画画,或许会有用得着铅笔的时候。” 张李氏道:“刚刚你说的这些人,他们都能写会算,其实……他们也算是读书人吧?只不过,他们手里有了营生,不再考科举了而已。” 沈正榕全程旁听,听到这儿,突然插口道:“都不考科举了,那就不能算是读书人了吧?” 就比如沈正樟和沈世贵,他俩先后放弃了科举正途,就没资格再自称是读书人了。 喂喂喂,楼歪了! “账房先生什么的,到底算不算读书人,暂且不做讨论,因为这不是重点。”沈采萱言归正传,“重点是,铅笔并非读书人的专属物,其他人也可以用得上。比如说……女人。” 在场众人齐声惊呼:“女人?!” 抱歉,他们实在想不明白,女人要用铅笔做什么。 要知道,燕国虽然民风开放,一些女人得以读书识字,但这开放只是相对前朝而言,并非完全开放,“女子无才便是德”,依旧是主流思想。 换言之,女人之中也有读书识字的,但是很少很少。 在这种大环境下,绝大多数的女人都是用不着笔的,或许终其一生,都碰不到笔。 沈采萱侃侃而谈:“的确,这世道,很少有女人会用到笔。但,女人不用笔,并非是她们没有用笔的需求,而是她们不晓得笔的妙用,不晓得可以用笔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远的暂且不说,我就以望山村为例吧。我印象中,望山村的姑娘定亲之后,就会开始亲手缝制衣裳——嫁衣自然是重中之重,除此之外,还要给婆家人,尤其是相公,做上一两套。 “衣裳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婆家人对新妇的看法。故而,望山村的姑娘很看重此事。为了缝制出好看得体的衣裳,很多姑娘会想方设法的向亲朋好友借些能够拿得出手的好衣裳,然后照着那些好衣裳缝制新衣裳。” 沈月娟出身望山村,自然沈采萱所说属实,望山村确有这样的传统。 事实上,不仅仅是望山村,整个青州都有新妇为婆家人准备新衣的传统。 沈月娟点头:“一般而言,姑娘们都喜欢向城里的亲戚朋友借衣裳,因为城里人的衣裳更加时兴,照着城里人的衣裳做出来的新衣裳更加拿得出手。” 说着说着,沈月娟心里泛起了疑惑:“可是,村子里的姑娘做新衣裳,这个跟铅笔有什么关系?做衣裳用的是布料针线,又用不着铅笔咯?” 沈月娟实在是想不明白,正说着有关铅笔的话题呢,沈采萱怎么扯到做衣裳上面去了。 沈采萱刚要开口,沈正榕灵光一闪,抢先说道:“有的人做衣裳,或许还真有必要用铅笔呢。 “我就以沈月婵为例吧,前些日子,沈严氏教沈月婵裁衣服,沈月婵怎么裁都裁不好,原本端端正正的一大块布,愣是被她裁成了歪歪扭扭的小破布。那种小破布,自然不可能缝制出齐整的衣裳来。 “沈严氏见了,心里着急,只好反复教,奈何沈月婵太蠢,怎么学都学不会。到了后来,沈严氏实在是没办法了,就找来了一根烧焦的树枝,在布料上划线,让沈月婵照着树枝画出的线裁剪。这么一番折腾过后,沈月婵总算是裁出了一件还算像样的衣裳来。 “由此可见,有的人做衣裳,就必须要事先在布料上画出大致的形状来才行。 “虽然说,烧焦的树枝就能够在布料上写写画画,但这玩意儿太毛糙了,不仅画出的线很粗,而且很可能在画画的时候,把布料给划破了。要是换做铅笔,就没有这种顾虑了。 “所以,我觉得吧,对于有的人来说,做衣裳的时候,还是很有必要用一用铅笔的。” 别看沈正榕虽然年纪小,而且是个男孩子,可他说出的这话,仔细想想,还蛮有道理的。 张家人琢磨片刻,深以为然。 “别说是初学裁衣裳的人了,就算是裁了几十年衣裳的老手,有时候也会出差错,一剪刀下去,把好好一块料子剪坏了。”张李氏道,“裁衣裳之前,用铅笔画好了——嗯,这法子不错。” “不光是在裁衣裳的时候,用得上铅笔,早在裁衣服之前,就有铅笔的用武之地。”沈采萱道,“大姑,方才你说过,姑娘们都喜欢时兴的衣裳,为了让自己做出来的衣裳看上去比较时兴,她们都喜欢向城里的亲戚朋友借衣裳。 “然而,不是每个姑娘都有家住城里的亲友。退一步讲,就算有家住城里的亲友,人家也未必肯将自己的衣裳出借。” 沈月娟闻言,点了点头:“确实如此。” 想当年,沈月娟在出嫁前夕,根本不敢奢望后娘给自己置办嫁妆,唯一的心愿就是自己的嫁衣能够像样些,不要太寒碜。 为此,沈月娟悄悄去找了大弟媳秦氏,希望刚嫁入沈家不久的秦氏能够将她的嫁衣借给自己一两天。 然而,事与愿违。 秦氏看着和和气气的,一口一个“大姐”的叫着,似乎很乐意亲近沈月娟,可那只是表象而已,沈月娟当真有求于她了,她立刻百般推脱,说什么也不肯将自己的嫁衣出借。 尽管沈月娟事后不断对自己说,嫁衣是秦氏的,借不借的,秦氏说了算,自己不能够因为秦氏不肯借,就埋怨她、为难她,而应当拿出大姑子的气度来,一如既往的善待她。 但,无论沈月娟如何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她心里这个坎怎么也过不去。 原因无他,通过这件事,沈月娟看清了一个人。 因为太过膈应,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沈月娟依然清楚的记得此事。 第213章 瑕疵品 沈采萱继续道:“可以这么说吧,对于没有门路、鲜少进城的乡下姑娘来说,近距离的接触城里的时兴衣裳,进而仿制出类似的新衣裳,乃是相当困难的事情。 “这种情况下,倘若挑货郎来到了乡下,拿出了画有城里时兴衣裳的铅笔画,乡下姑娘会不会感兴趣呢?” 听到这儿,张立秋灵光一闪,脱口而出:“四娘,你的意思是,咱们可以想办法把城里的时兴衣裳用铅笔画出来,然后通过挑货郎,将这些画卖到乡下去,对么?” 不等沈采萱开口作答,心情激动的张李氏便抢先说道:“哎哟,这法子好!这种画儿,别说是姑娘家了,就算是我这种老太婆,要是稍微年轻几岁,手里又有几个闲钱,也乐意花钱买的!我相信,这种画儿让挑货郎拿去乡下卖,一定能够卖得出去的!” 沈月娟却没有张李氏那么乐观,她沉吟道:“这种铅笔画,乡下姑娘的确用得着,对于她们来说,确实是好东西。但是,再好的东西,要是价钱不合适的话,乡下姑娘未必舍得掏钱买。 “要知道,要画出一幅画儿来,可不光要有铅笔,还得要有纸张才行。铅笔的成本咱们刚刚算过了,不贵,可纸张却很贵啊! “我隐约听说,沈世贵和沈正樟这两个人,每个月光是在买纸这一项上,就要花费好几钱银子呢!由此可见,纸张不是一般的贵。 “纸贵,就意味着铅笔画的成本将会很高。” 听到这儿,张李氏心中的热情一下子被凉水泼灭了大半,顿时冷静了许多,思量片刻,补充道:“光有铅笔和纸张可不够,要想画出铅笔画来,还得要有画画儿的人。咱家人里面,个个都是睁眼瞎,谁都没有摸过笔,哪里画得出铅笔画来哟? “画画儿这活计,咱就别指望自家人了,只能够请读书人帮咱画。读书人哪里是那么好请的哟?请他们画画儿,非得花大价钱不可! “这样一来,铅笔画的成本就更高了!成本高了,咱们就不可能便宜卖,不便宜卖,乡下姑娘怕是不会买的。” 张立秋弱弱道:“其实,画画儿这活计,不一定非得读书人不可吧?那个,那个……我觉得,可以把这活计交给我。” 沈月娟&张李氏:“交给你?”你行么? 同时遭到了来自老娘和奶奶的质疑,张立秋颇受打击,不免有几分讪讪:“我不一定行,但我可以试试嘛。那个,虽然我没画过画儿,但我觉得,我是能够画出来的。” 沈月娟和张李氏但笑不语,双双用慈爱、宠溺的目光看着张立秋,呃,仿佛是在看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小子。 噫,这就有些尴尬了! 沈采萱不想张立秋太过难堪,忙岔开话题:“舅婆,大姑,其实你们大可不必为铅笔画的成本担心,因为纸价和工钱并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高。 “先说纸价。纸张有贵的,但也有便宜的——正儿八经的好纸价格不菲,而瑕疵品、边角料就比较便宜了。 “前些日子,我想买些笔墨纸砚和书本,就去了一趟书肆。到了那儿,我发现不仅书本贵得离谱,就连纸张也贵得有些离谱,就不太乐意买。 “这个时候,店伙计告诉我说,他家铺子的仓库里堆着不少有瑕疵的纸张——或者是划坏了的,或者是受潮发霉的,或者是放久了泛黄的,又或者是被老鼠啃了几下的——特别便宜,十文钱就能够买到一大摞。 “我想了想,就试着买了十文钱。不得不说,量确实挺大的,我都用了大半个月了,还剩下好多。而且,这种张纸只是看上去不大雅观而已,其实不太影响使用。 “乡下姑娘买铅笔画,为的是照着画儿进行仿制,而不是为了收藏,能够看得清纸上的图案就好,至于纸张质量如何,不会太在意的。既然如此,那就用瑕疵品来作画好了。 “我粗略算了一下,十文钱的瑕疵品,大概能够裁出两百来张砧板大小的纸张,而这么大的纸张,至少能够画出两到三幅铅笔画。换言之,要想画出四百张铅笔画,在纸张这一项上,只需花费十文钱左右。如此便宜,纸张的成本几乎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再说工钱。乡下姑娘想要仿制的无非是衣裳的样式以及刺绣的图案等,这类东西并不复杂,只要稍有一些绘画功底,就能够画的出来。 “因为难度不高,所以压根无需花大价钱请读书人来画,随便找一些心灵手巧的女子,就可以画出一幅又一幅的铅笔画来了。工钱的话,看着给吧,反正不用给很多。” 沈月娟一边听,一边不断点头:“经你这么一讲,这门铅笔画的生意,确实可以做起来。” 张李氏性子比较急,恨不得立刻就把这门生意做起来,就迫不及待的问道:“四娘,你说这铅笔画,卖多少钱一幅合适呢?嗯,我算算啊,每幅铅笔画的成本应当不超过两文钱,那么卖三文钱一幅怎么样?” “三文钱?”沈采萱大摇其头,“不不不,对外出售的话,至少要卖到二十文钱一幅才行!” “二十文钱?!”在场众人惊呆了。 铅笔画虽好,虽然实用,但还不值得客人花二十文钱去买吧? 嗯,或许城里会有冤大头,乐意花二十文钱买一幅画回去。 但,地点换做普遍比较贫困的乡下的话…… 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沈采萱定的这个价格实在是太高了,高得离谱,直接劝退乡下姑娘——这一最大的消费群体。 在场众人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却眼睛里都是满满的质疑。 面对质疑,沈采萱泰然自若:“舅婆,大姑,还有表哥,记住了,你们家开的是铅笔铺子,而不是铅笔画铺子。铅笔铺子卖铅笔画不是不可以,但主要还是要以卖铅笔为主。 “毕竟,你们家擅长的是制作铅笔,而不是制作铅笔画。刚开始做生意,还是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比较好,对于自己不太擅长的领域,不宜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在上面。” 第214章 抄作业 说到这儿,沈采萱觉得话说太多,有些口渴,便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口灌下,这才继续嘚啵:“我说了这么半天,真正的目的不是要说服你们家做铅笔画生意,而是希望你们家借助铅笔画,将铅笔远远推广出去,从城里推广到乡下,让镇子上或村子里的人,尤其是女人,知晓铅笔的妙用,舍得掏钱购买铅笔。 “那么具体该如何操作呢?这个嘛,其实,具体操作的方式有很多,我的想法是,你们家向挑货郎卖铅笔的同时,顺便卖些铅笔画给他们——铅笔画以多少钱卖给挑货郎,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挑货郎对外出售铅笔画时,报价最好不要低于二十文钱。 “如此高的价钱,哪怕乡下姑娘很需要铅笔画,也九成九是不会买的。但,一件东西,它越是贵,越是难以得到,人们就越是稀罕。乡下姑娘越是得不到铅笔画,就越是渴望得到铅笔画。 “这个时候,挑货郎可以告诉乡下姑娘,画好的铅笔画很贵,但画铅笔画的材料却不贵。 “画铅笔画的材料,无非就是纸和铅笔。纸嘛,我这儿有的卖,一文钱十张,便宜得很;至于铅笔,我这儿也有的卖,虽说不是特别便宜,要十文钱一支,但一支铅笔可以画出几十幅画、甚至上百幅画铅笔画来呢!粗略一算,自己画一幅铅笔画,成本很低很低的。 “那么,铅笔画难画么?对于粗笨的姑娘而言,自然是难的;可姑娘你一看就心灵手巧,画铅笔画而已,对你而言,不要太简单哦! “诺,这些铅笔画,我全都挂在这儿,你喜欢哪幅,就照着哪幅描。相信以你的聪明才智,在我收摊之前,就能够画出一幅、甚至好几幅一模一样的铅笔画来。 “而且,铅笔画远不止我带来的这些。等过些日子,城里又出了时兴的衣裳或绣样,就会有新的铅笔画出来了,到那时,我会把新的铅笔画带过来。 “也就是说,只要你在我这儿买了纸和铅笔,往后你就可以知晓城里时兴什么样的衣裳和刺绣,将那些衣裳的样式和刺绣的图案画在纸上,拿回家去,照着做出一模一样的时兴衣裳和时兴刺绣。 “时兴衣裳,自己穿着体面,送别人穿也很拿得出手。至于时兴刺绣,那就更加了不得了! “据我所知,你们中的不少人都会刺绣,时常会将自己做的绣品卖去城里的绣坊、绸缎庄、成衣坊。明明做出来的绣品很精致,却总是卖不出好价钱,这是为何?还不是因为你们不知道城里时兴什么样的刺绣图案,做出来的绣品都是过时的,得不到城里人的喜爱。 “倘若知道了城里时兴什么样的刺绣图案,就能够做出时兴的刺绣,就能够获得城里人的青睐,卖出好价钱来啦!这就相当于,花费同样的工夫,赚到更多的钱。 “仔细算算,在我这儿买纸和铅笔,不是在花钱,其实是在赚钱呢!” 听到这儿,在场众人:“……” 分明就是花钱,怎么说到最后,就变成了赚钱呢? 换成别人,跟他们说这看似有逻辑,但实则压根没逻辑的话,他们必定会认为这个人脑子有病,在胡言乱语。 然而,这话出自沈采萱之口,他们纷纷不顾逻辑的认真思忖了起来:“咦,这话说的……好像那么有点道理诶。” 几乎所有人都信了沈采萱的邪,被她这通歪理说服了,惟有沈正榕依旧持怀疑态度:“四娘,买纸和铅笔,真的是在赚钱么?” “当然不是!”沈采萱看着沈正榕,目光带着些许嫌弃,意思是“买东西当然是花钱,怎么会赚钱呢?你在想屁吃?” 沈正榕:“……” 在场其他人:“……” 沈正榕忍了又忍,实在是忍不住,就怼了一句:“那你怎么让挑货郎对客人说什么赚钱不赚钱的?你,你这不是在骗人么?” 面对质疑,沈采萱面不改色:“骗人?不不不,这还谈不上,只是为了推销铅笔,措辞略微有些夸张而已。 “其实吧,通过买铅笔来赚钱,实际上是很难实现的,但客人不一定会意识到这一点,他(她)或许会觉得因为买铅笔,自己赚到了。 “咱们把铅笔卖出去了,开心;客人认为买到就是赚到,开心。皆大欢喜,多好!” 听到这儿,在场众人心中不约而同的蹦出一句话:“你这个小骗子!” 张家人都是老实人,他们觉得沈采萱给出的推广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但真实性……实在是有所欠缺。 这样吧,大部分直接抄作业,惟有涉及到赚钱的那一部分,不大合适,红笔划掉。 尽管张家人没有将心中的想法吐露出来,但沈采萱察言观色,大致能够猜出他们心中所想,沉吟片刻,说道:“做生意呢,脸皮就得厚,否则的话,很多生意都做不成的。” 沈正榕闻言,有感而发:“四娘,你这么会做生意,是因为脸皮够厚么?” 沈采萱挑眉,斜睨着沈正榕:“什么?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 沈正榕咽了口唾沫,赔笑道:“没说什么,没说什么。” 沈采萱傲娇的哼了一声。 沈世华看在眼里,生怕姐弟俩因为这点破事儿而置气,忙打岔道:“四娘,经你这么一讲,我才发现,这门铅笔生意看似很简单,其实这里头大有讲究。 “你大姑他们头一回做生意,啥啥都不懂,关于这门铅笔生意,还有什么讲究么?你再仔细给你大姑他们讲讲呗!” 其实,沈世华只是为了转移沈采萱的注意力,并没有真指望她能够再讲出些什么。 毕竟,关于铅笔生意,沈采萱已经讲的够多的了,恐怕再没什么好讲的了。 然而,沈采萱总是能够给别人带来惊喜(或者说是惊吓),她思量片刻,还真想出了点东西,补充道:“对了,铅笔用着用着,笔头就秃了,得要削去一部分笔杆,露出笔头来。 “笔杆是用木头制成的,可以用小刀削,但小刀削比较麻烦,而且削的不一定好看。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到特制的削笔刀……” 正讲着呢,这个时候,忽然响起了一阵不合时宜的咕咕声。 张立秋脸一红,不打自招:“过来的有点急,就没来得及吃晚饭。” 张立秋说谎了。 事实上,张家为了节省开支,一天就吃两顿饭——上午一顿,下午一顿——到了傍晚,就喝点凉水充饥,正儿八经的晚饭?不存在的。 “你这孩子,也不早说!饿坏了吧?”沈世华心疼坏了,牵着张立秋的小手,“来来来,跟舅舅去大堂,舅舅给你买饭吃。” 说罢,沈世华就要拉着张立秋往外走。 张立秋却站住了,看着他娘,欲言又止。 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沈月娟也没吃呢! 沈世华恍然大悟,暗骂自己粗心,忙招呼他大姐一起下楼吃饭。 吃罢晚饭,沈采萱又给张家人培训了大半个时辰,传授了一大堆生意经,便洗洗睡了。 第215章 灵堂蹦迪 翌日一大清早,沈采萱就领着沈世华和沈正榕返回府城。 中午时分,沈采萱一行三人便踏上了瑞泰牙行的大门,结果却没能如愿赎回张寒露。 原来,早在好几天前——张寒露被卖到瑞泰牙行的第二天,就被府城里的某个大户人家给买了去。 “什么?你家愿意出三倍的价钱把人赎回来?”牙行的管事收了沈采萱的钱,略一沉吟,决定据实相告,“倘若你家姑娘卖给了别家,出三倍的价钱,多半能够将人赎回来。可惜的是,买下你家姑娘的不是别家,而是城西的田家。 “田家啊,那可是皇商!他们家最不差的就是钱了!别说三倍了,就是十倍,也别想把人从他们家赎回来。” 城西的田家? 那不就是聚仙阁的东家嘛! 是,田家豪富,不仅拥有全青州最好的茶楼,手里还有一大堆田庄、粮行、货栈、杂货铺等,更重要的是,他们家还挂着皇商的名头,乃是青州首屈一指的富贵人家。 但,姑娘一旦被他们家买下,就不允许姑娘的家人赎回,哪怕出再多的钱也不行,这是什么道理? 沈采萱隐隐约约察觉到了一丝违和感,沉吟片刻,又往那管事手里塞了一角银子,压低声音:“毛管事,你跟我透个底,我那表姐到底是被田家的谁买走的?买回去干什么用的?” 毛管事掂量了一下手里的银子,感觉这银子差不多七钱重,心中欢喜,便透露道:“买下你表姐的是田家二房的少爷,不只是你表姐,这些日子以来,那位少爷已经陆陆续续买了七八个妙龄姑娘。至于他买这么多姑娘做什么……这个嘛,我就不清楚了。” 沈采萱心中一凛,她注意到,毛管事目光闪烁,可不像是不清楚的样子呢。 沈采萱隐约有了一个猜测,有心想要追问清楚,但她心念一动,转而打听起了田家的情况。 虽说田家有很多槽点,一盆狗血接一盆狗血,但他家的破事儿早已传开了,用心打听一番,便可以知晓,不算什么秘密,没有什么好忌讳的。 故而,毛管事便照实说了。 田老太爷崇尚多子多福,先后娶了两任妻子,纳了十几个小妾,可到头来,女儿生了一大堆,儿子却只有三个——大老爷贵妾所出,二老爷原配所出,三老爷继室所出。 一母同胞的亲兄弟都有可能闹不愉快,更何况是各有各妈的异母兄弟,自然矛盾不断,纷争迭起。 其实,这种情况下,强行将三房人绑在一起实属弊大于利,分家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奈何田老太爷他看不开,哪怕家里幺蛾子不断,也死活不肯分家。 于是乎,田家三房人就这么凑在一起,吵吵闹闹的过着糟心日子。 约莫在十年前,不知为何,田家二老爷忽然间就带着家眷离开青州,前往燕京。 其间,田家二老爷逢年过节都会派下人送节礼回来,但他本人以及他的妻儿,从未回来过。 十年不归,自然而然的,田家二房就渐渐淡出了青州人民的视线。 就在青州人民快要彻底忘记田家二房时,去年冬天,传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田家二房的小姐进宫两年,日前怀了龙种,被册封为良媛。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伴随着田家姑娘的升迁,田家也由寻常商户,一跃成为金光闪闪的皇商。 “咦,不是说田家二房的主子们差不多十年没回来了么?”沈采萱故作困惑,“可你先前明明说过,我表姐是被田家二房的少爷买去的呀?你这话说的,前后矛盾呀!” “不矛盾,不矛盾,你听话别只听一半,听我把话说完呀。”毛管事忙解释道,“就在一个多月前,田老太爷忽然间一病不起。很多名医都说,他老人家怕是很难熬过这个夏天了。得知了这一情况,田家二房的少爷快马加鞭的赶了回来。” 沈采萱追问道:“那么田老太爷怎么样了?”还健在否? 毛管事道:“没等到田家二房的少爷回来,他老人家就先走一步,驾鹤西去了。” 沈采萱道:“哦,田老太爷过世了,田家二房的少爷自然要留下来守灵了……” 听到“守灵”二字,毛管事嘴角抽搐了两下,神色复杂极了。 沈采萱眨眨眼,一脸好奇:“咦,田家二房的少爷在守灵期间,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举动么?” 毛管事沉吟道:“这个嘛,这个嘛……” 不行了不行了,这么大的瓜,实在是不吐不快! 毛管事弯下腰来,凑到沈采萱,以极低的声音说道:“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不一定是真的啊!那位少爷,在灵堂上又哭又笑,载歌载舞。” 沈采萱:“……” 啥情况这是? 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灵堂蹦迪?! 啧啧,就算死了爷很开心,也不用表现得这么明显吧? 那位少爷的脑回路不同凡响,怕是很难以常理揣测啊。 这一刻,沈采萱真心有些发愁,担心自己无法从那位少爷手中成功赎回张寒露。 原因无他,尽管沈采萱两世为人,但她终究阅历有限,只知如何与正常人打交道,却不知该如何与非正常人打交道。 沈采萱又旁敲侧击的问了毛管事一些问题,眼见实在是问不出什么来了,便告辞离开了。 回到马车上,沈世华忧心忡忡道:“田家家大业大,又有皇商的身份,宫里还有个受宠的娘娘。倘若他家的公子执意不肯让咱们赎人,咱家也没辙啊!怎么办,怎么办?难不成,咱就眼睁睁的看着你张家表姐在田家为奴为婢,一生一世都脱不了贱籍么?” 一生一世? 张寒露要是能在田家度过一生一世,那也算是她的造化了。 怕就怕,她命不久矣啊! 这可不是沈采萱在诅咒张寒露,而是方才打听到的消息显示,田家二房的少爷十有八九不是什么善茬。 张寒露落到这么一个人手里,恐怕凶多吉少! 沈采萱心中叹息,嘴上却道:“对于田家来说,张家表姐不过是一个才买回来两天的奴婢罢了,无关紧要,可有可无。咱们好好想想办法,总归是有办法把她赎出来的。” 沈世华忧愁不减,叹道:“唉,咱在府城人生地不熟的,都找不到能够帮咱一把的人,能有什么办法呢?” 听了这话,莫名的,沈采萱想起了凌原熙,隐隐有个想法。 不过,那一想法未必能够实现,沈采萱不想让沈世华空欢喜一场,便没有对他吐露心中的真正所想,而是说道:“知己知彼,方才能够百战百胜。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调查清楚田家,尤其是田家那位少爷的底细。 “调查底细,免不得要花银子。出来好几天了,我身边的碎银子花的差不多了。 “这样吧,咱们先回一趟家,我取些银子,再出来打听。” 沈世华又是感激,又是羞愧:“四娘,这几天你又是出钱又是出力,付出了好多,辛苦你了!可我呢,基本上什么帮都没能帮上,不能给你减轻身上的担子。我这个做爹的,实在是羞愧啊!” 沈采萱闻言,忙宽慰了起来,好说歹说,这才让沈世华心里好受了些。 第216章 来者不善 瑞泰牙行距离陶然居并不远,说话间,沈采萱一行便抵达了陶然居的门前。 沈采萱掀开车帘,眼见陶然居里面是一如既往的座无虚席,而陶然居外面也挤了不少人。 沈采萱定睛观察了一会儿,又闻到了卤煮火烧独有的香气,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自家二姐效率奇高,在这几天里,已经把外卖窗口给开了起来。 沈采萱暗暗点头,刚要吩咐车夫将马车驶到后门去,就在此时,一道尖锐的嚎叫声响起,宛如杀鸡:“大伙儿快来瞧瞧啊,陶然居的东西吃死人了!” 沈采萱神色一冷,循声望去,发现嚎叫声源自于一个满脸横肉的老妇。 那老妇身后紧跟着一个担架,那担架由两个身材魁梧的壮汉抬着,担架上躺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正一边捂着肚子打滚,一边凄厉的喊叫着。 这四个人身后,还跟着十来个农人打扮的壮汉,或是拿着粪叉,或是举着锄头,反正都持有“武器”,没有一个是空着手的。 这一行人从织锦街的街头浩浩荡荡的杀了过来,一路杀到了街尾的陶然居,这才停下,直接将担架往地上一放,公然堵在了陶然居的大门口,显然来者不善。 里面的沈采薇惊闻这一消息,忙出来查看情况,见了这一幕,顿时勃然大怒:“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吗?二话不说,就把别人家的大门堵上了,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那老妇原本凶神恶煞的,这会儿却秒变楚楚可怜的小白花,啊不,老白花,往地上一坐,声泪俱下的哭诉了起来:“各位父老乡亲,你们可得要给咱们孤儿寡母做主啊! “我儿昨天下午在陶然居听说书,中间吃了他们陶然居的几口吃食,回到家后,就上吐下泻,整整折腾了一晚上,现如今爬都爬不起来了,眼看着命都要送掉了。 “陶然居把我儿害得这么惨,非但不赔礼道歉,还凶老身。嘤嘤嘤,陶然居如此欺凌咱们孤儿寡母,逼得老身白发人送黑发人,实在是丧尽天良!” 沈采薇柳眉倒竖,情急之下,指着那老妇质问道:“你说谁丧尽天良呢?你……” “二姐,这种狗屁倒灶的破事,你不拿手,还是交给我来料理吧。”沈采萱踏步上前,将沈采薇扯到身后,正面对上那老妇。 论真实身高,外表小萝莉的沈采萱远比那老妇要矮。 但现在,沈采萱站着,那老妇坐着,一站一坐,“高下立见”。 由于高出了一大截,沈采萱看那老妇的时候,略微垂目,目光从眼角流出来,带着一丝近乎冰冷的漠然。 那老妇的目光和沈采萱的目光碰了一下,忍不住一哆嗦,下意识的移开了视线。 啊呸,一个小丫头片子,有什么好害怕的? 不要怕,不许怂! 那老妇强行按捺住心中的不安,转过头来继续演:“好哇,你们陶然居仗着人多势众,轮流来欺负咱们孤儿寡母。” “你是寡母?”沈采萱似笑非笑的看着那老妇,随即朝担架上的年轻人扬了扬下巴,问道,“他是孤儿?呵,真的假的?” “那还能有假?”那老妇挺了挺胸,大声道,“老身我守节二十多年,又当爹又当娘,这才好不容易将亡夫的遗腹子抚养长大!” “听起来倒像是那么回事,可看上去确实很假啊!”沈采萱嗤笑一声,“孤儿寡母我见过,但领着一大帮人,气势汹汹的杀到人家大门口,比土匪强盗还要凶狠的孤儿寡母,这个我还真没有见过。” 那老妇面色一滞,意识到己方这阵仗过于盛大了,搞不好就要穿帮。 不过她反应不慢,很快就做出了应对。 只见那老妇拍着大腿,哭天抹泪道:“我的儿啊,我苦命的儿啊!我一把屎一把尿的将你拉扯大,就指望着你给我养老送终呢! “没承想,你却被天杀的陶然居给害了啊!天啊,你死了,我也活不成了啊!陶然居这是要让咱家绝户啊,真真好歹毒的心肠哪! “陶然居实在是欺人太甚!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咱们实在是被逼急了,这才做出反抗,前来找你们算账!” 说罢,那老妇微微侧头,朝一同前来的那些个壮汉隐晦的使了个眼色。 那些个壮汉立刻七嘴八舌的说道: “王家母子多好的人哪,母慈子孝的,却被你们陶然居害得家破人亡,咱这些街坊邻居都看不过眼了,非得替他们母子讨个公道不可!” “就是就是!你们陶然居竟敢欺负孤儿寡母,咱这些街坊邻居第一个不答应!” “王家小子平时连个喷嚏都不打,健壮的像头小牛犊子似的,身体不要太好噢!这样的他,只是在你们陶然居吃了点东西,就送掉了大半条命,还能是什么缘故?肯定是你们陶然居的东西不干净,能够吃死人!” “哎哟,都吃出人命来了,你们陶然居哪里是什么茶楼,分明就是黑店,要人性命的黑店!” “……” 言下之意,那老妇领来的这帮壮汉不是寻衅滋事的坏蛋恶棍,而是伸张正义的街坊邻居。 且,他们所言,无一例外,都在控诉陶然居的恶行。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 光有那老妇一个人哭诉,吃瓜群众似信非信,都静静观望,没有立刻发表意见。 可这会儿,一下子多出了这么多“证人”,不少吃瓜群众受了蒙蔽,开始倒向那老妇,对她报以同情: “哎哟,她一个寡妇,好不容易把儿子养大了,还没来得及享福呢,就眼睁睁的看着儿子倒下了,怪可怜见的! “谁说不是呢?这陶然居口碑一向不错,没承想,却闹出了这等幺蛾子来,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陶然居把人家好好的儿子害成这样,难怪人家要找上门来算账了!换做是我,我也饶不了陶然居呀!” “我家与街坊四邻相处的不错,倘若哪一天我家受了欺负,我相信,我家的街坊四邻也会像眼前这些热心街坊一般,帮我家出头的!” “……” 第217章 霸气侧漏 那老妇一直在暗中留意四周的动静,发现周围不少人相信了她所言,都开始帮她说话,哭得愈发凄惨,演得愈发投入。 与此同时,那老妇于百忙之中还不忘给同行的壮汉悄悄打了个手势。 站在最前面的那个壮汉见状,一边挥舞着手里的锄头,一边鼓动道:“这种害人不浅的黑店还留着做什么?各位父老乡亲,随我一道进去,把这黑店给砸了,为民除害!” 虽然吃瓜群众懂得理智吃瓜(也可能是不想多管闲事),并没有被那壮汉的三言两语挑起怒火,全都按兵不动,并没有做出过激的举动,但那壮汉的同伴们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武器”,个个蠢蠢欲动。 眼看着这帮壮汉就要冲进陶然居打砸了,沈采萱脚不挪,身不动,依旧站在大门口,镇定自若。 只听沈采萱冷冷道:“陶然居欢迎八方客人,可要是谁拿着家伙进门,那就不再是客人,一律被视为寻衅滋事的恶霸。对付恶霸,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纵然沈采萱气势惊人,站在门前的她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王霸之气,可她的外表是个小萝莉,而且是身娇体软的那款,震慑震慑普通人还行,很难震慑住这帮并非善类的壮汉。 其中一个壮汉,脾气比较火爆,他看不惯挡路的沈采萱,不做多想,便冲上前来,举起锄头,也不管轻重好歹,就径直朝沈采萱头上打来。 颜即正义。 尽管不少吃瓜群众都对涉嫌欺负孤儿寡母的陶然居颇有微词,但沈采萱生得实在美貌,眼见她那美丽动人的小脑袋就要惨遭开瓢,在场众人纷纷惊呼出声:“啊啊啊……啊?” 惊呼着惊呼着,吃瓜群众的声调就变了,由感叹变为了疑问。 啥情况这是? 自个儿该不会是做起了白日梦吧? 许多吃瓜群众不约而同的揉起了眼睛,疑心自己没睡醒,大白天的,出现了幻觉。 然而,揉了又揉,眼前的景象并没有消失。 这就意味着,眼前这一幕不是幻觉,而是实实在在发生了的! 天啊,这,这怎么可能?! 到底是什么令吃瓜群众如此惊奇、这般意外呢? 时间倒推回片刻之前,陶然居门前。 举着锄头的壮汉对沈采萱痛下毒手,将手里的锄头用力砸向她的脑袋,仿佛想要就此铲除她这块绊脚石。 面对致命的威胁,沈采萱分毫不惧,不闪不避,右手迅速伸出,精准的抓住锄头柄,微微使力,那把锄头便归了她。 紧接着,沈采萱一脚踹向那壮汉。 “砰”的一声巨响,那壮汉飞向了天空,随即以脸先着地的方式急速降落。 或许是巧合吧,这位仁兄降落的地点不是别处,正是搁置担架的那块地儿。 “哎呀妈呀!” 躺在担架上的“孤儿”前一刻还奄奄一息,仿佛就要断气了,这一刻眼见飞来横祸,来不及站起身来躲避,便来了个驴打滚,麻溜的滚开了。 然而,那孤儿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 第一位仁兄着地之后,沈采萱以同样的手法撂倒了一位又一位仁兄,而那些仁兄无一例外,上天之后,都降落在了那孤儿的所在之地。 那孤儿不停的驴打滚,滚啊滚,躲过了前八位仁兄的空袭之后,实在是滚不动了,而且也没地儿滚了——前后左右、四面八方都是已经空降着陆的仁兄,几乎没有什么空地了——被第九位仁兄精准的命中了。 紧接着,第十位仁兄来袭,第十一位、第十二位…… 包括那两个抬担架的壮汉在内,那老妇一共领来了十四个壮汉。 其中八个散落在陶然居的门前,剩下的六个以叠罗汉的方式压在了那孤儿的身上。 也就是说,沈采萱凭一己之力,干翻了十四个人高马大、孔武有力的彪形大汉。 哎呀妈呀!这武艺何等惊人? 包括那老妇在内,在场所有人都惊呆惹。 四周骤然陷入了一片安静,总是熙熙攘攘的陶然居门前,一时之间,几乎可以听到落叶的声音。 沈采萱轻轻拍了拍身上几乎不存在的灰尘,清了清嗓子,刚要发话,就在这时,陶然居里冲出来十几个人—— 有举着擀面杖的,比如苏氏和何周氏; 有举着捣衣砧的,比如赵燕婉、张金枝和何秀玉; 有抄着门闩的,比如赵德全和赵燕回; 有抄着板砖的,比如何志斌、苏海生和苏海潮; 有抄着长凳的,比如张有粮、何志祥和苏成北; 有令人无语的,比如一手锅盖、一手锅铲的郑永维; 还有几个生面孔,料想是新招的学徒工,可能是不熟悉环境,一时之间,没能找到趁手的工具,赤手空拳就冲了出来。 最闪耀的还属一马当先的杨老太太,只见她双手各执一把菜刀,挥舞的虎虎生风。 这拉风的造型,妥妥的“双刀老太婆”。 “谁吃了熊心豹子胆,胆敢来这里惹事?老娘我、我、我……”霸气侧漏的台词才念到一半,杨老太太就念不下去了。 原因无他,眼前这一幕,深深震撼了她老人家的心灵。 苏氏等人跟在杨老太太身后,看到这一幕,也被强烈的震撼到了。 不是说好门口有一大波前来砸场子的,需要大伙儿齐心协力、共同抵御的么? 大伙儿都什么还没干呢,砸场子的怎么就躺下了? 这和说好的不一样! 尽管杨老太太他们没能帮得上忙,但见到此情此景,沈采萱依旧感动得无以复加。 沈采萱浅浅一笑,朝杨老太太点头致谢,紧接着一转头,冷冷的盯着那老妇,皮笑肉不笑道:“老太太,方才当着大伙儿的面,你可是红口白牙的说过,你儿子昨天下午在咱们陶然居吃了点东西,回到家后,便上吐下泻,整整折腾了一个晚上,现如今爬都爬不起来了,眼看着命都要送掉了。 “可是,就在刚刚,大伙儿都看到了,你儿子滚的那叫一个利索、那叫一个麻溜呀!就凭这活泛劲儿,他短时间内应该死不了呢!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老太太,麻烦你给我解释解释,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第218章 搞错了 那老妇一行十六人,此时此刻,其余人全都躺下了,惟有她还独树一帜的站着。 其实,她原先是瘫坐在地上装柔弱、扮可怜的。 方才天上频繁掉落壮汉,哪怕不是针对她的,可身处暴风中央的她还是不可避免的受到了波及,有好几次,她差点儿就被壮汉砸到。 为了保全自己,她顾不上装相了,只得站起身来躲避。 现如今,那老妇依旧站着,可她的腿肚子却在不停的打颤,以至于她那重达一百八十斤的“虎躯”震个没完。 面对沈采萱的质问,那老妇又惊又怕,不由迁怒于猪队友——也就是那孤儿,心中大骂:“又没让你做多难的事儿,只是让你假装虚弱而已,这点小事儿能搞砸了,真他娘是个废物!” 心里这么骂着,那老妇嘴上却连连道:“那个,那个……搞错了,咱们搞错了。” 是的,那老妇认怂了。 素来巧舌如簧的她,没理还能辩三分,从不轻易认错,乃是个胡搅蛮缠的主儿。 然在,这一回,她屁都不敢放一个,果断认怂。 么得办法,在绝对武力面前,任何花招都是没有用的,认怂才是最好的求生之路。 沈采萱目光幽幽的在那老妇身上扫视,嘴唇勾了勾,徐徐开口:“哦,搞错了?” 沈采萱的目光看似轻飘飘的,但那老妇身为当事人,却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她那目光几乎化为实质,如同利箭,不偏不倚,径直射向自己的心口。 那老妇心里发毛,一张胖脸露出讨好的笑容,赔笑道,“对不住,真的对不住。老身上了年纪,老眼昏花,头脑昏聩,遇事糊涂,不明事理,一不小心就搞错了,错怪了你们陶然居。姑娘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就饶了咱们这一回吧。” “到底是不小心,还是有意为之,这个暂且不论。反正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就因为你搞错了,咱们陶然居不单被泼了污水,还差点儿被砸成稀巴烂,就连我本人,也差点儿遭了一场横祸,被打得头破血流。”沈采萱微微眯起眸子,“你给咱家带来的可是灭顶之灾!现如今,你上下嘴皮子一碰,轻飘飘的说两句对不住,就想将此事一笔勾销,呵呵,想得倒美!” 那老妇闻言,心中一个咯噔:“不好,此事怕是不能够善了了!” 己方已然露出了马脚,倘若陶然居不予计较,轻轻放过,此事也就过去了。 偏偏眼前这个小娘皮不依不饶的,一副深究到底的样子,此事怕是很难糊弄过去了。 言念及此,那老妇便开始找起了退路。 “姑娘,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但请你念在我不是成心的,且是初犯的份儿,就饶了我这一回吧!求求你了!” 那老妇嘴里乖乖讨饶,眼睛却不大老实,用余光四处乱瞟。 忽而,她注意到,四周虽然围了一圈又一圈的好事之人,却并非水泄不通——不远处停了一辆马车,占了一大块地方,或许是嫌弃马尿味儿,有些人不敢离马车太近,如此一来,马车周围多多少少有些空隙。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那老妇一边诚惶诚恐的赔礼道歉,一边缓缓的后退了几小步,自以为已经与沈采萱拉开距离的她倏地转身,朝着马车方向,撒腿就跑。 那老妇目测超过五十岁,却身手灵活,不亚于少年,满身肥膘的她竟然能够跑得飞起。 然而,她够快,沈采萱也不慢—— 她跑啊跑,跑到了马车跟前,眼看着就能够从那儿的缝隙里钻出去,逃出生天了。 就在此时,她被人揪住了背心,活生生的拽了回来。 中途,她不是没有试图反抗,奈何不知为何,她忽然间手脚酸软,使不上力,根本无力反抗,只得乖乖的束手就擒。 “老太太,这事儿还没完呢,你这么一声招呼都不打,转身就走,不太好吧?”沈采萱似笑非笑,指着至今躺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的那堆壮汉说道,“再者,你含辛茹苦养大的宝贝儿子,还有你那些仗义执言的街坊邻居,都还在这儿呢,你怎好抛下他们独自跑路呢?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还是陪他们一道留下吧。” 说到这儿,沈采萱收起脸上的笑容,神色冷凝,一字一顿道:“不把这事儿解决好,你们谁都别想跑!” 意识到跑是跑不掉了,那老妇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的问道:“姑娘,你想怎么解决?” “怎么解决,这就要看你的态度了。”沈采萱道,“你要是态度诚恳,老实交代,我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放你们一马。可你要是冥顽不灵,死鸭子嘴硬,企图用满嘴谎言蒙混过关,我必定和你死磕到底,让你得到一个毕生难忘的教训。” 那老妇心中一凛,忙赔笑道:“我一定态度诚恳,老实交代,绝不敢有半分隐瞒。” “哦,希望你能够说到做到哦。”沈采萱立即抛出一个问题,“说吧,你们与咱家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从未结过梁子,无端端的,你们为何要跑来找咱家的麻烦?” 那老妇目光微闪,犹豫良久,小声道:“咱们孤儿寡母的,日子过得甚是艰难,眼瞅着就快吃不上饭了。前两天,咱们偶然间听说你家开的陶然居生意兴隆,日进斗金,就动了邪念,想要从你家讹些钱补贴家用。” 那老妇越说越溜,说到后来,情不自禁的掏出一块手帕来,抹了抹眼角的泪花,再度上演哭天抹泪的戏码:“呜呜呜,如果可以选,谁乐意当恶人,干这种被人戳脊梁骨的坏事呢?可这世道,孤儿寡母要想活下去,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咱这不是吃不上饭了么?实在没办法了,这才迫不得已,想出了这等歪招,想要混口饭吃……” “且慢且慢!”沈采萱打断那老妇,重新打量起了她,随即故作诧异道,“吃不上饭?你是认真的么?就你这体型,一个顶仨,一副富得流油的样子,可不像是吃不上饭的呢!” 第219章 现场指认 那老妇:“……” 富得流油是这么用的么?小娘皮,你会不会说话? 你才富得流油,不,你脚底流脓,头顶生疮! 那老妇生平最恨别人说她胖,现如今沈采萱毫不客气的指出她胖到了常人难以企及的境界,她气得嘴都歪了。 那老妇有心要反驳,但沈采萱却不给她机会,继续说了下去:“这么多人看着呢,就算是编故事,也应当端正态度用心编不是么?毕竟,在场的各位乡亲父老都是被你们闹腾出来的动静吸引过来的,你不用心表演,对得起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前来给你们捧场的大伙儿么? “现如今,你这么不走心,编出的故事漏洞百出,根本无法自圆其说,这是想干嘛?是看不起大伙儿,想侮辱大伙儿的心智么?敢情你以为这世上就你一个机灵人,大伙儿都是傻子,可以任由你糊弄啊?” 那老妇编造的谎言被沈采萱毫不留情的戳破了,神色尴尬极了,饶是她脸皮厚比城墙,这会儿也没脸继续往下演了。 看到这一幕,在场众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老妇满嘴谎言,她和她儿子压根儿就不是什么孤儿寡母,他们这帮人跑来陶然居打砸讹钱,可不是为了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而是另有所图。 在戳穿那老妇的谎言之前,在场众人中,不乏对她报以同情之人。 此时此刻,这部分人终于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只觉得自己的同情喂了狗,受到了天大的愚弄。 之前有多么同情,现在就有多么愤怒。 不少人忍不住开始骂骂咧咧:“奶奶个腿的!这帮混账到底什么来路?居然跑到咱们织锦街上来为非作歹了,当真好大的狗胆!” “都是生面孔,应该不是本地人,估计是从外地过来的泼皮。” “这帮混账不是本地人么?可听这口音,跟咱的差不多,不像是外地人呢?” 忽而,有人“咦”了一声:“这老太婆我没见过,但这些汉子里,有几个我看着眼熟。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他们几个应当是在城西那一带混的地痞。” “城西的地痞怎么跑来咱们城南闹事了?这不是越界了么?不应该,也不能够啊!” 那老妇本就很慌张,听到路人认出了同伙的来历,越发慌张了起来。 沈采萱神色冷凝,“念在你年纪一大把的份儿上,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老实交代,你们到底是什么来历,为何不去别家,偏偏要来找咱家的麻烦?” 那老妇眼珠子转来转去,吞吞吐吐道:“这个嘛,这个嘛……” 得,支支吾吾了半天,一句整话都没有交代出来。 沈采萱冷笑出声,“好声好气的问你,你要么胡编乱造,要么闪烁其词,当真是不识好歹!既然你敬酒不吃,那我只能给你上罚酒了!” 说罢,沈采萱转头吩咐沈世华等人:“爹,你们赶紧拿些绳子过来,咱们这就把这帮歹徒捆了,扭送去衙门,请官府查出真相,为咱们主持公道!” 话音刚落,那老妇立刻就不装结巴了,急急问道:“什么?你家要把咱们送官?不是,这才多大点事儿啊?别说咱们没讹到钱,就算讹到了钱,也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就报官吧?” 沈采萱一言不发,只是冷冷的盯着那老妇。 那老妇以为沈采萱被自己说动了,再接再厉,继续说道:“常言道,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你家虽然经营着一家生意很好的茶楼,赚了点钱,却没有什么后台。 “就你家这种没有根底的暴发户,跑去报官,请官府主持公道,呵呵,日后会落个什么下场,那可真不好说。” 说到这儿,那老妇露出一丝阴笑:“小丫头,你年纪小,没什么阅历。老身吃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好心传授你一点人生经验——就你家这种普通人家,能不和官府打交道,就不要和官府打交道,否则的话,倾家荡产都是有可能的。” 那老妇哪里是在传授什么人生经验,她这分明就是在吓唬沈采萱,想要借此打消沈采萱报官的念头。 开玩笑,沈采萱又不是被吓大的,岂会被那老妇的三言两语给吓到? 只见沈采萱不为所动,淡淡道:“首先,官府又不是你开的,我家会不会因为报官而倾家荡产,你说了不算。退一万步讲,就算因为报官,我家落得倾家荡产的下场,那又如何?” 说到这儿,沈采萱目光一厉:“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这个人素来有仇必报,为了报仇,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我的耐心,令我很不愉快,我不愉快了,就要让你也愉快不起来——既然你不识好歹,死活不肯老实交代,那今儿个我还非得把你和你的同伙都弄到衙门去不可,哪怕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尽管沈采萱面无表情,说话时的语气淡淡的,但那老妇分明听出了她蕴含在话中的深刻决心。 眼前这小娘皮是认真的,她是真的要不惜一切代价报官。 妈呀,一旦报官,这小娘皮家会不会倒霉,这个不好说,可他们一伙人一定会倒霉,而最倒霉的必定是带头闹事的她! 天啊,她都快要年过半百的人了,身体再怎么强健,也经受不住衙门里的刑罚呀! 不用很多,只需十板子,就能要了她半条老命,要是打得狠一点,搞不好能够直接送她上西天了! 那老妇慌了,彻底慌了,惜命的她不敢再和沈采萱硬刚,终于老实了,交代出了实情:“要找你家麻烦的不是咱们,而是隆泰商行的马掌柜!咱们是受了他的指使,最多最多算是帮凶,不是正主儿啊!冤有头债有主,你要找人算账,就去找马掌柜吧,他才是正主儿呢!” 隆泰商行就位于织锦街上,算是一家老字号了,马掌柜在他家供职多年,街坊们几乎都认得他。 此时此刻,马掌柜就躲在人群之中暗搓搓的看热闹,看着看着,意外发现火烧到了自个儿的身上,暗叫不妙,立马就想要脚底抹油。 第220章 请你喝茶 奈何这儿是织锦街,认识马掌柜的人着实不少,他刚跨出一步,就被热心的街坊给拦下了。 跑是跑不了了,马掌柜只好做出回应。 “谁指使你了?”马掌柜看上去好生气哦,指着那老妇的鼻子破口大骂,“死老太婆,今天之前,我都没见过你,怎么可能指使得了你?你他娘的分明是在血口喷人,无故冤枉好人!” “谁血口喷人了?就你这缺德带冒烟的老混蛋,还好意思自称好人?我呸!分明就是你眼红人家陶然居的生意好,就花十两银子雇了咱们,让咱们想办法往陶然居身上泼脏水,借机搞垮人家陶然居!” 说着,那老妇双手叉腰,往地上重重啐了一口:“敢做却不敢当,什么玩意儿?” 马掌柜矢口否认:“我不是,我没有,你瞎说!” 那老妇怼回去:“你就是,你就有,你才瞎说!” 甭管是不是,有没有,经那老妇这么一指认,在场众人都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待马掌柜,纷纷交头接耳,小声议论起来。 马掌柜眼见不少街坊对他指指点点,心里急了,很担心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声誉会毁于一旦,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忽而,他急中生智,辩解道:“咱们隆泰商行主营杂货,主要卖的是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而陶然居是茶楼,主要卖的是茶水茶食,两家的生意八竿子都打不着。 “俗话说,同行是冤家。咱们隆泰商行和陶然居又非同行,我身为隆泰商行的掌柜,有什么理由要去找陶然居的麻烦? “很显然,或许真有人花钱雇这帮混账来找陶然居的麻烦,但那人绝不会是我!” 这话说的……诶,有点道理啊! 别家茶楼眼红生意兴隆的陶然居,甚至怨恨陶然居抢了自家的生意,便想法设法的要整垮陶然居这个竞争对手——这是极有可能的。 可隆泰商行?他家名为商行,其实就一杂货铺,卖些七零八碎的杂货。 陶然居生意好也罢,不好也罢,都不可能影响到他家的生意。 他家掌柜实在没道理去指使别人整垮陶然居。 一时之间,在场众人议论纷纷,绝大多数人都认为那老妇是在栽赃陷害,马掌柜是无辜的。 然而,直觉告诉沈采萱,这个马掌柜绝不无辜,花钱雇佣那帮混账的,九成九就是他,没跑了。 沈采萱思量片刻,正要开口,就在此时,她注意到一个身穿蓝色长衫的男子径直朝她走了过来。 那男子约莫二十岁出头,长相俊朗,身材高大,尽管身着布衣,却器宇不凡。 咦,此人是谁? 沈采萱心中正诧异呢,就见那男子在她面前停下,恭敬的问道:“容在下冒昧的问一句,请问您可是沈家三小姐?” “正是。”沈采萱满脸困惑,“请问您是……” 那男子对沈采萱作揖行礼:“在下凌诚,奉我家公子之命,给您送上这封请柬。” 说罢,凌诚双手递上一封鎏金镂花的请柬。 沈采萱接过请柬,展开一看,只见上面文绉绉的写了一大堆,概括下来就是一句话——请你喝茶。 看啊看,终于看到了落款处,沈采萱顿时恍然大悟。 她就说呢,平白无故的,谁会请她去喝茶呢? 原来是凌原熙啊! 凌原熙可是自己最重要的靠山,自己一定要给足他面子,不能随意拒绝他的邀请。 而且,自己正想要找凌原熙,请他帮忙呢,现如今他主动相邀,自己求之不得。 故而,甭管是什么茶,沈采萱都是要去喝的。 请柬上写的时间是今日申时,写的地点是城西宋园。 宋园具体在那儿,沈采萱不知道,但城西的话,离这儿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此时早已过了午时,粗略一算,很快就要到申时了。 沈采萱不想迟到,有心立刻动身,奈何这儿还有一大摊子事儿没有解决,一时之间,实在是脱不开身。 “凌公子相邀,小女子本应立即赴约才是。”沈采萱瞟了一眼马掌柜,露出为难的神色,“只是……” 凌诚微微弯腰,凑到沈采萱耳边,低声道:“虽然此事的内情,在下现在还不大清楚,但这个马掌柜的底细,在下恰好略知一二。 “据在下所知,整垮陶然居的动机,马掌柜或许没有,他的主子——也就是隆泰商行的东家——却是有的,而且很充分。 “不出意外的话,此事的幕后主使就是隆泰商行的东家。但,隆泰商行的东家并非寻常商户,颇有势力,相当不易对付。 “虽然沈姑娘您手段不凡,但您毕竟初来乍到,要对付这种地头蛇,怕是要费好大一番周折。 “倘若沈姑娘信得过在下,就将此事交给在下料理,在下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沈采萱微一沉吟,便欣然应允。 得到了沈采萱的首肯,凌诚便召来了随行的属下,低声嘱咐了那属下一番。 那属下随即走到马掌柜跟前,低声说了一句话,马掌柜立刻老实了下来,垂下脑袋,不再试图狡辩。 片刻之后,不管是受雇前来闹事的那老妇和她的同伙,还是涉嫌唆使他人闹事的马掌柜,都被带离了现场,陶然居的大门口一下子清净了许多。 沈采萱看在眼里,也没问凌诚,他的属下将人带去了哪儿,简单交代了家人几句,便要转身离开,乘坐凌诚带来的马车,前往宋园。 沈世华不放心,扯住沈采萱的衣袖不放,以极低的声音说道:“凌公子自然不会是坏人,与他喝茶,并无什么不妥。可这个自称凌诚的年轻人,咱们谁都没见过呀?谁能保证,他就一定是凌公子的人呢?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他是坏人,假借着凌公子的名义,将你哄了去,那可怎生是好?为了谨慎起见,还是让我陪你一道去赴约吧!” 凌原熙特意派人来找自己,自然不是为了喝茶。 尽管所为何事,沈采萱暂时还不得而知,但直觉告诉她,这些事不宜让沈世华等人知道,越少人知道越好。 故而,沈采萱不想让沈世华跟过去。 沈采萱道:“爹,凌公子与咱家交好,知晓此事的人一只手数的过来,外人几乎无从得知。在这种情况下,别人假借凌公子的名义,将我拐走——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退一万步讲,就算有人起了歹心,依照我的身手,你觉得那人有能耐将我拐走么?” 此言一出,沈世华立即回想起不久前目睹的那一幕,顿时觉得自己的担心有些多余,便松开了手,不再多说什么。 第221章 幕后黑手 宋园位于府城的西郊,乃是一座看似平凡无奇、实则内有乾坤的宅院。 这座宅院地方不算大,却胜在幽静雅致,亭台楼阁,树木山石,小桥流水,掩映其中。 沈采萱在小厮的引领下,沿着园中的碎石小路,穿过了一个月洞门,便看到一片碧波浩渺的湖水。 那片湖水的正中央设有一个极为精巧的湖心亭,凌原熙已在亭中等候多时了。 二人见面之后,先是来了一波商业互吹,彩虹屁吹了一堆,凌原熙方才道出了他此次邀请沈采萱的真正用意——他想要与沈采萱家合开茶楼。 在沈采萱心中,凌原熙乃是金大腿一般的存在。 说实在的,沈采萱正琢磨着该以何种姿势抱紧这根金大腿呢。 这会儿凌原熙主动提出合作,对于沈采萱来说,无异于瞌睡来了有人递枕头,可谓是正中下怀。 沈采萱毫不犹豫,欣然应允,并火速谈拢了合作的具体事宜—— 简而言之,凌原熙出资金和场地,沈采萱出技术和人力,双方五五分成。 谈完了合作事宜,沈采萱刚想拜托凌原熙一件事,就在这时,一个下人借着斟茶的机会,在凌原熙耳边耳语了几句。 凌原熙点了点头,随即对沈采萱说道:“沈姑娘,方才我的人将前去陶然居闹事的那帮人,以及隆泰商行的掌柜,一并送去了隆泰商行的东家那儿,要求隆泰商行给个说法。 “隆泰商行的东家表示,此事他毫不知情,完全是那掌柜自作主张,搞出来的幺蛾子。 “不过,尽管此事与他无关,但那掌柜毕竟是他家商行的人,做出这等丑事,他家商行不免要负一点连带责任,为此,他愿意适当的给予陶然居一些补偿。” “哦,一些补偿?”沈采萱挑眉,“他打算补偿咱们陶然居什么呢?” 凌原熙笑了笑:“他家的管家会亲自登门致歉,送上一百两纹银,作为赔偿。除此之外,他承诺会将涉事的掌柜以及闹事的那帮人赶出青州,不再让他们碍你们家的眼。” 沈采萱撇撇嘴:“到底是生怕他们碍了咱们家的眼,还是生怕他们说出些不该说的,哼,他自个儿心里有数!” 凌原熙无奈笑笑:“我听说,凌诚答应过你,此事交给他料理,他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但如今看来,他给出的这个答复,你显然不满意。这家伙,就会吹牛,办事不利,让你见笑了。” 听了这话,沈采萱忙收起脸上的嘲讽,正色道:“我确实不满意,但我不满意的是隆泰商行的东家,而非帮我办事、替我分忧的凌诚,请你千万不要因此而责难他。 “对了,凌诚如今身在何处,在宋园么?如果在的话,我想亲自向他致谢。” 凌原熙闻言,不着痕迹的重新打量了沈采萱一番,心中对眼前这个小姑娘又有了一番新的认识。 凌原熙看向沈采萱的目光柔和了几分:“凌诚这会儿还在外面办差,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这样吧,等他办完差回来了,我会将你的谢意转达给他的。” “那就有劳凌公子了。” 说着,沈采萱一脸好奇的看着凌原熙:“说了半天,我都还不清楚隆泰商行的东家是何许人也,他为何要找陶然居的麻烦呢。凌公子,你能跟我仔细讲讲么?” 鹿城凌氏的能耐,沈采萱是知道的。 鹿城凌氏的人前去找隆泰商行的东家要说法,隆泰商行的东家看似很给鹿城凌氏面子,又是赔礼道歉,又是驱逐歹人的,实则颇为敷衍,做的只是表面功夫,并不是真心实意去解决问题,隐约给人一种想要糊弄过去的感觉。 胆敢糊弄鹿城凌氏,要么就是实力不如鹿城凌氏,却不知轻重,肆意妄为,要么就是实力不输于鹿城凌氏,有底气不买鹿城凌氏的账。 直觉告诉沈采萱,这两种情况中,隆泰商行的东家极有可能属于后者。 哇哦,实力不输于鹿城凌氏,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呀? 更可怕的是,这样的存在,似乎将矛头对准了沈采萱家。 此时此刻,沈采萱迫切的想要知道隆泰商行东家的底细,以便及早采取应对之策。 “当然可以。”凌原熙道,“你来府城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想必你有听说过皇商田家的名头吧?” 沈采萱点了点头,诧异道:“难不成,隆泰商行的东家就是皇商田家?” 凌原熙道:“不错,隆泰商行的东家正是皇商田家,确切的说,乃是田家的二房。 “田家的老太爷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田克礼和三儿子田克荣分别是贵妾和继室所出,唯有二儿子田克明是原配所出。隆泰商行就是原配嫁妆的一部分,原配过世后,就随其他嫁妆一起,都交到了田克明手中,成为了田家二房的私产。 “十年前,因不满田老太爷偏心,田克明与田老太爷发生了激烈争执,被田老太爷狠狠责骂了一顿。田克明一气之下,便带着妻儿搬出了田家老宅。过了几天,他们一家人索性连青州也不待了,举家迁往燕京。 “仓促之际,田家二房来不及将所有的私产都处理掉,保留了一部分,隆泰商行就是其中之一。所以说,隆泰商行的东家依旧是田家二房,隆泰商行的管家依旧应当听命于田家二房。 “前不久,田老太爷重病垂危,田家二房的少爷田宝峥紧急返回青州。之后,田老太爷过世,田宝峥不得不留下来治丧,至今依然身在青州。 “至于田家二房的其他人,他们一直待在燕京,接到报丧信之后,方才动身前来青州,至今还没有到,都还在路上。 “所以说,田家二房的主子中,现在身在青州的就只有田宝峥一个人。” 不言而喻,现在能够指使得了隆泰商行的掌柜的,就只有田宝峥一人。 换言之,田宝峥就是雇佣他人前来陶然居寻衅滋事的幕后黑手。 第222章 什么仇什么怨 田家二房的少爷田宝峥? 咦,他不就是那个灵堂蹦迪的主儿么? 自家哪儿得罪他了,什么仇什么怨,他要这么处心积虑的对付自家? 沈采萱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说道:“田家家大业大,在青州拥有众多产业,号称青州第一茶楼的聚仙阁就是其中之一。近来,陶然居生意大好,或多或少的影响到了其他茶楼的生意,这里面或许就包含了聚仙阁。 “同行是冤家,田宝峥恼恨咱家陶然居抢了他家聚仙阁的生意,就暗中指使他人前来陶然居泼脏水、找麻烦,企图借此整垮陶然居这个竞争对手,是这样么?” 说到这儿,沈采萱心中生出了一股强烈的不可思议之感,忍不住吐槽道:“同行是冤家,这话是没错,可同行也分种类的——靠在一起的同行有很深的利害关系,说不定连掐死对方的心都有,好剪除对方这个竞争对手;而隔得较远的同行,相互间的利害关系很有限,仇怨不深,一般而言,是不会处心积虑的给对方使绊子的,因为没这必要。 “陶然居和聚仙阁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隔了大半座城。或许真有聚仙阁的主顾听说了陶然居的名头,转而跑来陶然居喝茶,但这种主顾不会很多。因此,陶然居对聚仙阁的影响极为有限,就算抢了聚仙阁的生意,也就一点点而已,微不足道。 “田家可是皇商,非同寻常的豪富,就这么一点点生意,对于他家来说,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就为这么点蝇头小利,他田宝峥就处心积虑的坑害陶然居,有这必要么?仔细想想,他这么做不符合常理啊,他是不是有病呀?” 说到这儿,沈采萱灵光一闪,脱口而出:“哦,田宝峥就是有病啊!在祖父的灵堂上载歌载舞,这是正常人能够干得出来的事情么?很显然了,田宝峥有病,而且病得不轻,已经有点疯魔了。奶奶个腿的,咱家竟然被这么个疯子盯上,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凌原熙闻言,神色古怪,很有些欲言又止。 其实,凌原熙很想告诉沈采萱,田宝峥并没有病,心智正常,他之所以会在灵堂上失态,完全是拜你所赐啊! 真正倒了八辈子血霉的,其实不是你家,而是田宝峥才是。 毕竟,在灵堂上失态,这脸丢的,都丢到瓜哇国去了! 更糟糕的是,在有心人的宣扬下,这等糗事从田家内宅传到了外面,传得沸沸扬扬,整个府城至少要有两成人有所耳闻,一时之间,田宝峥成了很多人茶余饭后的笑料。 不过话说回来,田宝峥在灵堂上失态,这与沈采萱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那田宝峥不是别人,正是那个企图肇事逃逸、却被沈采萱中途拦截的年轻人。 当日,沈采萱不单恼恨田宝峥罔顾他人性命,更恼恨他一言不合就动手,差点儿就将沈采薇打成重伤。 恼恨之余,沈采萱便决定给田宝峥一个毕生难忘的教训——趁着别人不注意,给他下了一点药。 那药能使人产生幻觉,堪称邪门—— 倘若心中没鬼还好,问题不大,发一小会儿懵,差不多就过去了。 倘若心中有鬼,那可就大事不妙了——深藏心底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中招之人极有可能承受不住这种超乎想象的恐惧,开始疑神疑鬼,乃至于彻底崩溃,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也不管有没有外人在场,就大声道出自己的阴私。 沈采萱的设想是,像田宝峥这种飞扬跋扈、毫无人性的混账,坏事儿肯定没少干,心里头不知藏了多少龌龊呢,最好那药能够在大庭广众之下起效,让田宝峥当众吐露自己都干过哪些龌龊事儿,在众人面前丢人现眼。 没想到的是,那药早不起效,晚不起效,偏偏在田宝峥身处灵堂的时候起效了,而田宝峥的反应也与众不同——别人是使用言语来表达,嘚啵嘚啵个没完;而他则是运用肢体语言来表达,又唱又跳,活泛无比。 哎哟喂,真他娘的丢人现眼啊! 经此一事,田宝峥当真得到了一个毕生难忘的教训,沈采萱算是如愿以偿了。 凌原熙很想对沈采萱说出实情,与她分享这一喜讯。 然而,这话凌原熙不能说。 要知道,这话一出,就意味着凌原熙不但知道沈采萱与田宝峥结下了仇怨,而且知道沈采萱暗中下药教训了田宝峥。 到那时,沈采萱肯定会问凌原熙,这么隐秘的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凌原熙该怎么回答呢?总不能实话实说,告诉沈采萱,自己所在的阵营一直在暗中监视她吧? 因为很难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所以凌原熙对沈采萱有所隐瞒——不能让她知晓的,绝口不提;可以让她知晓的,不妨向她透露一些。 凌原熙想了想,沉吟道:“田宝峥在祖父的灵堂上载歌载舞,如此举动,确实令人感到诡异。不过,据我所知,田宝峥虽然脾气暴躁,举止骄横,遇事不够冷静从容,但他的身体和心智都没有什么问题,不像是有病的样子。他会做出那等举动,应当是另有原因,搞不好是遭了什么人的算计。” 说到这儿,凌原熙忍不住轻咳一声。 沈采萱不明所以,心中困惑:“遭人算计?怎么,田宝峥有很多仇家么?” 凌原熙心中吐槽:“对呀,你不就是其中之一么?” 他表面却不动声色,一本正经的说道:“性情决定人生。田宝峥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又嚣张跋扈,他这样的性情,就注定了他这一生会不断与人结怨,弄出一个又一个仇家来。 “不过,现阶段,田宝峥最大的仇家不是他弄出来的,而是原本就存在着的。 “要知道,田家二房素来与大房、三房不睦。以前有田老太爷镇着,三房人只是暗暗较劲,矛盾还没有激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前不久,田老太爷突发疾病,昏迷多日之后,说走就走,临终之前没能留下只言片语。也就是说,关于如何分家,田老太爷没有作出安排。如此一来,三房人不免会在分家一事上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三房人之间本来就有旧怨,现在又因为分家一事闹得不可开交,新仇旧怨一下涌上心头,矛盾一触即发。这些日子,三房人变着法儿的挤兑对方,拼命给对方使绊子。 “据说,昨天下午,就在田老太爷的灵前,田宝峥差点儿就和田家大房的人打起来。” 第223章 心生毒计 沈采萱一边听,一边摇头:“啧啧,这个田宝峥,给人的感觉真的不太正常呢。 “要知道,田家那么丰厚的家业,随便割那么一点点,都是一笔相当大的财富,价值远超聚仙阁因着陶然居而减少的收益。 “在分家的关键时刻,田宝峥不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如何争取到更多家产上,却为了点蝇头小利,分心来对付咱们陶然居,明显就是本末倒置,极有可能因小失大。 “如此行径,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脑子有病、心智不全。” 沈采萱坚持己见,认定田宝峥就他妈的一智障。 凌原熙心说:“你怎么就认定田宝峥有病了呢?事实上,人家真的没病。退一步讲,就算有病,那也是你给搞出来的啊!” 沉吟片刻,凌原熙道:“田宝峥暗中对付陶然居,他这样做确实不太合乎常理,这其中的缘由,他自己心里最清楚,局外人很难有所了解。不过……我或许能够猜出几分来。” “凌公子,你猜是什么缘由呢?”沈采萱忙问道。 凌原熙细细道来:“因为我家与田家二房有生意上的往来,所以我与田家二房接触过几次,对于这家人,还算有所了解。 “据我所知,田家二房以胭脂铺子起家,由于他家的胭脂水粉颇有独到之处,受到了很多女子的青睐,他家的胭脂铺子生意相当红火,分号开了一家又一家,使得他家的家底逐渐丰厚了起来。 “田家二房并不满足于胭脂水粉生意,渐渐的,开始涉及其他领域,先后开了好些家绸缎庄、成衣坊和首饰铺,生意都还不错,使得他家的家底愈发丰厚。 “去年冬天,田家二房的姑娘进宫两年,终于母凭子贵,从一个小小的美人升到了良媛的位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随着自家姑娘位份的晋升,田家二房也水涨船高,一跃成为了皇商。 “有了皇商这层身份,田家二房不再局限于穿戴打扮方面的生意,开始涉及饮食方面的生意。短短半年的时间里,田家二房就开了好几家酒楼和茶楼,希望借此让自家的生意更上一层楼,成为首屈一指的商户人家。 “却不想,事与愿违,那几家酒楼和茶楼根本竞争不过本地的老字号,无一例外,都生意冷清、门可罗雀。 “田克明身为田家二房的家主,看在眼里,心里不免着急。前些日子,田克明让田宝峥四处游历,认真查看别家是如何经营酒楼和茶楼的,希望能够借鉴别家经验,来改善自家酒楼和茶楼的生意。 “沈姑娘,你家的百年老卤足以支撑起大酒楼,凉粉和说书足以支撑起大茶楼,乃是极其值得借鉴的对象。百年老卤、凉粉和说书,这三者中,说书只需用心琢磨,便可以借鉴一二,百年老卤和凉粉则不同,除非你告知方子,否则的话,外人几乎不可能借鉴得了。可是,如此珍贵的方子,谁会轻易告知别人呢?” 听到这儿,沈采萱差不多明白凌原熙话里的意思了:“凌公子,你的意思是,田宝峥之所以要暗中对付陶然居,打击报复倒在其次,最主要的原因是他觊觎我家的秘方,想要伺机谋取我家的秘方,对么?” 凌原熙缓缓点头:“我确实是这么猜想的,因为田家二房现在很需要你家的秘方。” 说到这儿,凌原熙顿了顿,唇角勾出一抹嘲讽的笑容:“我可不是凭空猜测,而是结合田家二房以前的所作所为,做出的推断。” 言下之意,田家二房“有前科”。 这话一出,沈采萱立即嗅到了八卦的气息,追问道:“田家二房以前都干过什么缺德事儿了?快快快,跟我讲讲啊!” 凌原熙道:“只要仔细打听一番,就不难发现,多年以来,田家都以经营茶楼、粮行、货栈、杂货铺以及田庄为主,除此之外,还开了几间食肆和酒馆。尽管田家的生意范围很广,但他家的生意并没有涉及到胭脂水粉。” 听到这儿,沈采萱“咦”了一声。 这不对啊! 方才凌原熙明明说过,田家二房是以胭脂铺子起家的,由于他家铺子出售的胭脂水粉颇有独到之处,备受青睐,他家铺子生意兴隆,接连开了许多家分号。 田家二房的胭脂水粉到底如何?沈采萱没有接触过,不得而知,但这种胭脂水粉能够在繁华的燕京得到那么多人的喜爱,必然有非同寻常之处。 而要想制作出非同寻常的胭脂水粉来,就必须要运用到非常寻常的方子。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非同寻常的方子,田家二房到底是从何处得来的呢? 方才凌原熙说,田家从未经营过胭脂水粉生意,那么这方子就不可能是祖传的,只能是从别处得来的。 可谁没事儿会把这种非同寻常的方子给别人呢?就算这方子可以卖钱,一般人也不会卖的。 难不成,这方子是田家二房…… 沈采萱看向凌原熙,用目光向他求证:“该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凌原熙看懂了沈采萱的目光,含笑点头,意思很明显:“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 他随即道出了原委。 原来,当年田家二房在进京途中,路过某个小县城时,意外发现那里有一间胭脂铺子,门脸不大,从外面看一点都不起眼,可里面卖的胭脂水粉却质地上乘,丝毫不亚于老字号里出售的上等胭脂水粉,而售价只有老字号的一成。 田克明虽然没有做过胭脂水粉生意,但他颇有生意头脑,立刻察觉到了这里面的商机,就想花重金购买方子。 尽管田克明开价很高,但那间铺子的东家说什么也不肯卖。 人家说了,这是祖传秘方,无论外人给多少高的价钱,他都不会泄露出去的。 田克明屡遭拒绝,却不肯死心,琢磨出了一连串的毒计—— 田克明先是雇了几个泼皮,让他们跑去那间铺子闹事,嚷嚷着铺子里的胭脂有毒,涂了脸会烂掉,搅黄了那间铺子的生意。 然后又找人带坏了那间铺子的少爷,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让那少爷败光了所有的家财。 第224章 忽悠瘸了 那间铺子的东家眼看着一大家子连饭都快吃不上了,连住的地儿都快没有了,就要被赶出去讨饭了,心里急得不行。 这个时候,田克明又出现了,再次提出收购方子。 那间铺子的东家惊喜的发现,田克明非但没有因为自家陷入困境就乘火打劫,往下压价,反而主动涨了一成,便想当然的认为田克明给出如此“高价”,乃是出于一片好意,想要帮自家摆脱困境,心中感动极了。 这位田二老爷,仁义啊! 那间铺子的东家感动之余,二话不说,就把自家祖传的方子卖给了田克明,而且心甘情愿,没有一丝勉强,此后逢人就说田克明的好话。 听到这儿,沈采萱忍不住“哇”了一声:“这就是传说中的‘被人卖了还替别人数钱’吧?田克明这老混蛋,都他妈把人忽悠瘸了,好厉害!” 话音刚落,沈采萱猛然意识到自个儿方才不小心冒出了粗话,这似乎不大符合她一贯坚持的淑女人设。 当局者迷,沈采萱至今自我感觉良好,还没意识到自己的人设早就崩成渣,还想着要补救。 只听沈采萱轻咳一声,一本正经的说道:“经此一事,这位田二老爷不单得了利,还得了名,可谓是名利双收。不得不说,他算计别人的本事着实了得。 “田宝峥我没见过,为人如何,我不清楚。但我相信,田宝峥有个那么厉害的爹,他本人也绝不会是个省油的灯,十有八九,他还真就是冲着我家的秘方来的。 “嗐,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家与田宝峥远日无怨近日无仇,按说不应有什么纠葛,八竿子都打不着,可谁让我家有非同小可的秘方呢,谁让我家没有什么背景呢,这就难免不会被田宝峥这种小人给盯上了。” 说着,沈采萱一脸庆幸的看着凌原熙:“凌公子,幸好你的人代我出面向田宝峥要说法,从而间接告诉田宝峥,我家有你这么个后台,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打我家的主意的。 “否则的话,田宝峥定然不会轻易放过我家,为了夺走我家的秘方,他一计不成,定然会生出二计、三计。 “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被田宝峥这种人盯上,我家躲得了初一,未必能够躲得了十五,保不齐哪一天就中了他的算计,落得个倾家荡产的下场呢。” 凌原熙由衷的说道:“沈姑娘,你实在是太谦虚了!你手段非凡,就田宝峥那点微末道行,哪里会是你的对手?倘若他不识好歹,非要咬着你家不放,到最后,倾家荡产的,绝不会是你家,一定会是他家!” 凌原熙早就沈采萱的生平调查清楚了。 原以为通过这番调查,他就可以知道沈采萱为何总能弄出奇奇怪怪的秘方,为何会武功,为何会下药,为何能够……杀人不眨眼。 可奇怪的是,调查结果显示,沈采萱的生平平淡无奇,无论是在老沈家的时候,还是在府城官宦人家的时候,她都没有什么特别的经历,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学到那些令人匪夷所思的“技能”。 故而,关于沈采萱,凌原熙心中有一个又一个谜团。 尽管无法彻底查清沈采萱的底细,不清楚她到底还有多少隐藏“技能”没有点亮。 但直觉告诉凌原熙,沈采萱手里一定藏有杀手锏,当真惹毛了她,后果相当严重。 沈采萱还不知道自己的某些“技能”已经被凌原熙知晓了,还在坚持走温柔娴淑的路线。 “我一个小女子,能有什么手段?也就记得几张方子,勉强能够做点小买卖而已,哪里会是堂堂皇商的对手呢?” 说到这儿,沈采萱叹了口气,脸上流露出几分无助:“不瞒你说,我的嫡亲表姐因为家境贫寒,自卖其身,辗转落到了田宝峥的手里。这两天,我为了赎回我表姐,用尽精力、费尽心思,却始终没能把人赎回来。 “落到了别人手里倒还罢了,偏偏那个人是田宝峥,我实在是拿他没办法,愁啊,愁得我吃吃不好、睡睡不香,整个人都无精打采的。” 闻言,凌原熙忍了又忍,方才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 姑娘啊,我看你面色红润、精神倍棒、神气十足,可不像是吃不好、睡不香的样子啊! 而且,无精打采? 无精打采的人能够一口气踹翻十四个壮汉?用脚想也知道不可能啊! 啧啧,你居然把这种词用在自己身上,怎么好意思的? 凌原熙有心想要调侃沈采萱几句,但……他不敢。 别的时候倒还罢了,这会儿某人正在盯着呢,他要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不识趣,与沈采萱开玩笑,天知道他会有什么下场,搞不好会被派去元国吃风喝沙。 凌原熙不想接受风沙的洗礼,只好憋住吐槽的欲望,一本正经的说道:“原来你表姐落到了田宝峥手里啊?你表姐恐怕……处境不妙啊。” 此言一出,沈采萱有种不祥的预感应验了的感觉,心中一凛,急急问道:“处境不妙?这话怎么说的?” 凌原熙道:“据我所知,这些天来,田宝峥前前后后买了近十名妙龄少女,而这些天里,田宝峥隔三岔五就悄悄带着少女外出,等他回来的时候,同行的少女有时候在,有时候……却消失不见了。 “尽管我不清楚那些消失不见的少女是否就是田宝峥新买的妙龄少女,如今身在何处,是否安然无恙,但可以肯定的是,田宝峥的宅院绝非什么善地,田宝峥本人绝非什么良善之人,你表姐待在那儿,伺候着田宝峥这么个主子,处境相当堪忧啊。” 沈采萱闻言,沉吟片刻,正色道:“凌公子,不瞒你说,我这回过来,不仅仅是赴约,还想拜托你一件事——拜托你帮我救出我表姐。可我没想到的是,这个田宝峥这么难搞。 “现如今,我也明白,将这件事拜托给你,实属强人所难,可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如果可以的话,还是麻烦你搭把手,设法将我表姐救出来。” 第225章 祸从天上来 凌原熙道:“田宝峥确实不怎么好对付,而且他仗着他妹子是个所谓的‘宠妃’,不太买我的账。但田家二房与我家有生意上的往来,田宝峥看在那些生意的份上,多少还是会卖我几分面子的。 “你表姐只是个新买回去不久的丫鬟而已,并非什么要紧的人物,她在或不在,对于田宝峥而言,无关紧要。 “我相信,只要我向田宝峥开口,要求将你表姐赎回,田宝峥会卖我这个面子,将你表姐放回来的。 “你表姐多在田宝峥那儿留一刻,就多一分凶险。事不宜迟,这样吧,你现在就将你表姐的姓名、年纪、长相等告诉我,我这就派人去一趟田宝峥那儿,将你表姐赎回来。” 沈采萱喜不自禁,再三谢过凌原熙之后,立即仔细描述了一番张寒露的基本情况。 凌原熙随即召来了一个下人,在那下人耳边轻声吩咐了一番。 凌原熙和沈采萱现在所在的宋园位于城西,田宝峥现在的住所也位于城西,两处相距不远,就隔了两条街。 过不多时,那下人便回来复命了。 据说,就在不久前,田宝峥动身前往位于城郊的清净寺礼佛,今日多半是不会回来了,就算回来,也要到很晚。 故而,凌原熙派去的人未能见到田宝峥的面,也就未能将凌原熙的意思转达给田宝峥。 凌原熙颇为遗憾的说道:“正主儿不在,那没有办法了,只能改日了。” 沈采萱了然的点了点头,随即有些疑惑道:“田宝峥可是在灵堂上载歌载舞的主儿,他这样的货色,可不像是对神佛有所敬畏的,居然会特地跑去礼佛,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确实挺不可思议的。”凌原熙沉吟片刻,意味深长的说道,“更加不可思议的是,田宝峥不光是今天礼佛,在这之前,他曾数次造访清净寺。” “清净寺……”沈采萱秀眉微蹙,细细思量了起来。 沈采萱刚来府城没多久,又一直忙于做生意,对府城的名胜古迹了解不多。 是以,今日之前,沈采萱从未听说过清净寺,她都不知道城郊有这么个地方。 但,清净寺清净寺,顾名思义,就是一座寺庙。 这寺庙又不是庵堂,里面只有大和尚没有小尼姑,田宝峥那样的货色去了哪儿,能干什么呢? 沈采萱想来想去想不明白。 罢了,想不明白就别想了吧,反正这事儿应当与自家没有关系。 此时此刻,沈采萱更关心田宝峥这货什么时候滚蛋。 沈采萱充满期待的问道:“凌公子,你可知道田宝峥何时离开府城?田老太爷停灵七七四十九天就会出殡下葬吧?出完殡、下完葬,田宝峥就会走了吧?” 沈采萱真心希望田宝峥早日滚蛋,越滚越远,最好今生今世都不要再回青州了。 然而,事与愿违。 只听凌原熙颇为无奈的说道:“按照青州的习俗,过完七七就该安排出殡下葬,让亡者入土为安。 “田家三房人虽然处处针锋相对,处处对着干,但他们也怕被人戳脊梁骨,不敢拿他家老太爷的丧事做文章,一致决定过完七七就让他家老太爷入土为安。 “可问题是,田老太爷入土为安了,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都得以解决了。以现在三房人目前的情况来看,围绕着分家一事,还得有好一番争执呢。 “田家二房——不只是田宝峥,还有二房其他人,比如说田克明——在分家一事彻底了解之前,应当是不会离开青州的。” 听了这话,沈采萱猛然醒悟—— 田家二房可不单有田宝峥,还有包括田克明在内的其他人,只不过其他人还在路上,暂时还没到而已。 一个不择手段的田宝峥就够麻烦的了,再添上一个手段老辣的田克明,就愈发麻烦了。 虽说自家有凌原熙这个后台,按照常理,田家二房不会再打自家的主意了。 可问题是,田家二房,尤其是那个灵堂蹦迪的田宝峥,可不像是按照常理出牌的人啊,谁也不能保证他不会再朝自家下手。 尽管说,自家碰上麻烦,凌原熙身为合作伙伴不会置之不理,而且沈采萱本人也不是吃素的,倘若田家二房胆敢一再找自家麻烦,沈采萱非让他们碰一鼻子灰,灰头土脸不可。 但,这样的麻烦,还是能没有就没有比较好。 不是沈采萱怕麻烦,可麻烦也分种类的。 像老沈家那样的麻烦,由于老沈家能力有限,不会有很大的杀伤力,沈采萱基本上都可以很顺利的解决掉。 有时候,沈采萱为了赚取积分,还巴不得那样的麻烦多来几个,她好有机会搞事情拉仇恨。 可像田家二房那样的麻烦,由于田家二房颇有本事,颇具一定的杀伤力,沈采萱可不敢保证每一次都能够顺利解决,保不齐哪一次就中招了,那到时,可就糟糕了,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或许不至于,却少不得要吃一番苦头了。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危,沈采萱真心不希望那样的麻烦找上门来。 沈采萱撇撇嘴:“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咱家安安稳稳的做着小生意,没招谁没惹谁,田家二房就像闻到了腥味儿的猫一样,找上了门来。嗐,这都什么事儿啊?好烦心啊!” 凌原熙心念一动,正色道:“正如你先前所说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拥有令人艳羡的珍宝,却没有足以震慑别有用心之人的后台,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可避免的会遇到麻烦。 “我鹿城凌氏在青州的根基不深,虽然在这儿有一定的影响力,却还不足以震慑住像田家二房这种有恃无恐的人家。有时候,即便我警告了这种人家,人家也不太当一回事,依旧我行我素。 “要是换作鹿城所在的江南,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在江南,任谁家都要给我鹿城凌氏几分薄面,绝不敢阳奉阴违,暗中使绊子。” 说到这儿,凌原熙顿了顿,试探道:“沈姑娘,你有没有想过离开青州,去别的地方发展呢?比如说……江南?” 第226章 藏宝图 这个问题问的有些突兀,沈采萱一怔:“江南?” 凌原熙点头,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蛊惑:“江南的气候可比青州舒适多了,而且人杰地灵,物阜民丰,不但适宜做生意,也适宜过日子。 “更重要的是,那儿是我鹿城凌氏的根本所在。我敢保证,你去了那儿,再也不用担心自家的秘方会遭人觊觎,从此就可以安安心心做生意,太太平平过日子了。” 听了这话,沈采萱还真有几分,啊不,好几分心动了。 江南,那可是闻名天下的鱼米之乡,确实是个好地方啊! 或许是在青州遇到的糟心事太多了吧?沈采萱真心对这片土地热爱不起来。 按理说,故土难离,离开一直生活着的地方,或多或少都会心存不舍。 不过,沈采萱就不会有这种顾虑了。 原因无他,沈采萱乃是穿越而来,并非土生土长的青州人,这儿并非是她的故乡,她不觉得这儿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如果说,别的地方能让她过上安心舒适的日子,能让她有更好的发展,那么她很乐意搬去别处,从此远离这片土地。 可话说回来,沈采萱没有故土难离的顾虑,可她的家人却有啊。 毕竟,她的家人与她不一样,乃是地地道道的土著呢。 之前离开温阳,来距离温阳不远的府城定居,他们就有一些不大情愿了。 如今让他们前往距离温阳千里之遥的江南,彻底离开这片土地,远离这片土地上的亲朋好友,他们不一定会答应啊。 沈采萱想了想,据实相告:“说实在的,我还蛮想搬去江南的。但搬家一事,事关重大,我一个人说了不算,还得要征求一下我家里人的意见。” 凌原熙闻言,暗自欣喜不已。 他方才所言,其实只是试探而已,试探一下沈采萱对背井离乡的态度如何,并未想过一下子就说服她背井离乡。 没想到的是,沈采萱对背井离乡没有丝毫的抵触,直言自己有意离开这里,迁往江南。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啊! 至于说,沈采萱的家人不同意,提出反对意见,死活不愿意背井离乡? 不存在的。 凌原熙深知,沈采萱在家里地位非凡,一旦她下定决心搬迁,她的家人不会拦,退一步讲,就算要拦,也拦不住。 沈采萱家迁往江南,此事如今看来至少有七成可行,倘若凌原熙再敲敲边鼓,此事几乎就成了定局。 凌原熙信心满满,决定改日再约沈采萱出来,好好说道说道,尽早将此事敲定,以免夜长梦多。 至于今日,凌原熙倒是有心要留沈采萱共进晚餐,奈何条件不允许,只得在喝完茶、谈完事之后,就将她送走。 凌原熙亲自将沈采萱送到了大门口,目送她乘坐马车离去之后,又回到了湖心亭之中。 此时此刻,湖心亭四周再无一个闲杂人等,惟有亭中,静静坐着一个少年。 那少年不过十四五岁年纪,白衣如雪,黑发似墨,容颜清绝,神色清冷。 倘若沈采萱人还在这,一定能够认出来,这就是她曾见过的那个绝顶美少年。 凌原熙恭恭敬敬的作揖行礼:“见过主子。” “坐。”那少年问道,“你要哄她去江南?” 凌原熙坦言道:“正是。沈姑娘惊才绝艳,手段超凡,她这样的人才埋没在青州这种小地方实在是太可惜了,应当将她送去江南,为您所用。” “为我所用?”那少年低语一句,沉吟片刻,便不再继续沈采萱的话题,转而问道:“听说在我闭关期间,关于宝藏,你查出了些眉目。不是一直没有进展么?怎么忽然间就查出眉目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将事情的前后经过,仔细分说与我听。” 凌原熙的神色有些奇异:“要说起来,能够查到眉目,还是托了沈姑娘的福。” “又是她?”那少年的神色也变得有些奇异。 凌原熙嘴角隐隐露出一丝微笑:“没错,又是她。” 接下来,他便道出了来龙去脉。 话说当日,沈采萱趁着田宝峥不备,悄悄向他下了药。 这一幕,田宝峥没有注意到,随他而来的田家老仆也没有注意到,却被隐藏在暗处的暗卫万俟弦尽收眼底。 万俟弦早就觉得沈采萱古怪,料定出自她手的药必定大有古怪。 反正大白天的,沈采萱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惊人的举动来,倒是中招的田宝峥,极有可能表现异常。 万俟弦仔细计较过后,便离开了沈采萱身边,转而去跟踪田宝峥,想看看他的身上将会出现何种异状。 之后,万俟弦一路尾随田宝峥来到了田老太爷的灵堂,眼睁睁的看到田宝峥由一个悲痛欲绝的孝子贤孙,瞬间就改变了画风,成为了一个又哭又笑、手舞足蹈的不肖子孙。 万俟弦好笑之余又有几分了然——这回沈采萱给田宝峥下的药,与上回她给蒋媒婆母子下的药是一样的。 知道了沈采萱药里的名堂之后,万俟弦本打算悄然离去,就在这时,他听到正哼着歌的田宝峥忽然大声嚷嚷道:“老东西,小爷我还没回来,你怎么就死了?你怎么能死了?你一句话都没留,这么嗝屁了,这不是耽误小爷我的事儿么?不行,老东西你别躺着了,赶紧给小爷我起来说话!说,你把藏宝图……” 尽管没等田宝峥没把话说完,与他同来的老仆便纵身朝他飞扑过去,一个手刀将他劈晕了。 但,覆水难收,饶是那老仆反应够快,可他终究是晚了一步,“藏宝图”三个字,已经清清楚楚的传到了万俟弦的耳中,令他心头大震。 别看他如今总是跟在沈采萱后面,静静观看沈采萱的各种奇葩操作,天天默默吃瓜,好像无所事事的样子。 可事实上,监视沈采萱,这是他后来才接到的任务,最一开始,身为顶尖暗卫的他接到的任务还是比较正经的——暗中保护千里迢迢来到青州的自家主子。 而自家主子之所以不远千里来到青州,不惜以身涉险,不为别的,为的就是寻找宝藏的下落。 可那宝藏藏得太过隐秘,他们一行人找来找去,只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至今没能查到那宝藏的确切消息。 田宝峥口中的“藏宝图”,会不会与他们一行人苦苦找寻的宝藏有关呢? 尽管只是听到了只言片语,但万俟弦还是觉得事关重大,第一时间将此事上报给了自家主子。 而此时,自家主子正在闭关,所有事宜都由凌原熙代为料理。 凌原熙接到万俟弦的密报,同样认为事关重大,立刻亲自前往田宝峥的住处查探。 田宝峥没有住在田家祖宅,而是在田家祖宅附近另寻了一个住处。 乍看起来,田宝峥只是一个寻常的公子哥,除了飞扬跋扈之外,并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 但,经过几天几夜的暗中监视,凌原熙还是发现了田宝峥身上的不寻常之处—— 每隔三到五天,田宝峥都会以礼佛的名义,乘坐马车前往清净寺。 与他一同前往的,除了一直伴他左右的老仆和车夫之外,还有一个妙龄少女。 抵达清净寺之后,田宝峥就撇下老仆和车夫,独自带着少女,前往位于寺中西北角的客院。 田宝峥在那客院里逗留一段时间便会出来,而当他出来之时,有时候,他带来的少女会随他一道出来,有时候,就只见他一个人出来,却不见他带来的少女出来。 凌原熙知道这客院里面必有古怪,有心想要进到里面去查看一番,奈何这客院独门独院,四周都有护卫把守,且那些护卫武功个个不弱,贸然进去,极有可能会被他们察觉到。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一直以来,凌原熙只是藏在远处暗中观察,始终没有进入其中。 不过,凌原熙注意到,时常会有人往那客院里送东西,也时常会有人从那客院里取出一些东西来,比如说……尸首。 没错,那些尸首就是田宝峥带来的少女的。 那些少女来的时候是自己走进去的,青春鲜妍;走的时候是别人抬出来的,早早埋进了城外的乱坟岗里,再无一丝生气。 更可怕的是,将她们从乱坟岗里挖出来,揭开裹在她们的草席,就会发现她们身上遍布了凌虐的痕迹。 毫无疑问,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乃是被人凌虐而死的。 那少年的神色一直淡淡的,听到这儿,他终于有所动容:“那院子里住着的到底是谁?至今都没有一丝线索么?” “因为里面的人一直不出来,所以里面的究竟是何人,我无法确定。但那些护卫,以及进出院子的仆从,个个训练有素,从他们的言行举止来看,里面的人极有可能是皇亲国戚。”凌原熙道。 那少年目光一冷:“皇亲国戚?” 凌原熙点头,神色凝重:“我注意到,穿戴最好的那个仆从举手投足间隐约有几分阉人的影子。” 所谓阉人,也就是太监。 在燕国,惟有皇室和宗室方有资格驱使太监,除这两处之外,哪怕是于国有功的勋贵世家,身居高位的达官贵人,也没有资格驱使太监。 倘若那仆从当真是阉人,这就意味着,里面的人不是出自于皇室,就是出自于宗室,必然是皇亲国戚。 那少年闻言,陷入了沉默之中,神色晦暗不明。 第227章 吃喝玩乐 话分两头,宋园的话题暂时告一段落,再来说说陶然居。 经历了那么一场闹腾之后,沈世华等人实在是无心继续做生意,便将陶然居早早的打烊了。 沈世华等人关上大门,围坐一堂,就隆泰商行的马掌柜为何要雇人找陶然居的麻烦,开展了激烈的讨论。 可讨论来讨论去,他们始终想不明白,一间杂货铺的掌柜为何要处心积虑的对付一家茶楼。 总感觉这戏本有点不对啊! 就在他们困惑不已的时候,一个自称是田家管家的中年人领着马掌柜前来赔礼道歉了。 那管家话音刚落,马掌柜便二话不说,“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 紧接着,那管家便送上了一大盘雪花银,说这是赔偿,请陶然居的东家务必收下。 事情来得太突然,沈世华等人一头雾水,有心想要问个明白,奈何那管家送完银子,领着人转身就走,根本就没给沈世华等人问话的机会。 于是乎,沈世华等人便围着那盘重达百两的雪花银,陷入了更深的困惑之中。 困惑着困惑着,沈采萱便打道回府了,沈世华等人就围着沈采萱,要她答疑解惑。 沈采萱想了想,便将自己从凌原熙那儿打听到的消息删删减减、修修改改,说给了大伙儿听。 大伙儿听在耳里,又是气愤,又是无奈—— 气愤的是田宝峥为了一己私利,就栽赃陷害无辜人家,当真是卑鄙无耻。 无奈的是田宝峥背景深厚,不是自家能够对付得了的,实在是拿他没辙。 惟有沈世华,不仅气愤和无奈,还有几分忧愁。 原因无他,从田宝峥暗中算计陶然居一事就可以看出,田宝峥绝非善类,一想到自家外甥女落在了这么一个败类手里,沈世华就不能够不忧愁。 看到沈世华这个样子,沈采萱暗自庆幸,幸好她没有将所有的实情都吐露出来——她没有告诉大伙儿,落在田宝峥手里的妙龄少女,貌似已经离奇失踪了好几个——否则的话,沈世华怕是按捺不住,这会儿就要冲到清净寺,去向田宝峥要人了。 沈采萱沉吟半晌,宽慰道:“爹,凌公子答应过我,明天他会再次派人前往田宝峥的住处赎人。 “咱直接去赎人,田宝峥八成不会搭理咱,搞不好咱连他家的门都进不了,去了也是白去;而凌公子出面赎人,田宝峥九成九会同意赎人的。 “毕竟,鹿城凌氏这块招牌还是很好用的,田宝峥多多少少要给凌公子点面子,不可能连这点小事都要驳他的面子。” 闻言,沈世华暗暗松了一口气:“但愿如此。” 眼见沈世华的心情有所平复,沈采薇忙将沈采萱拉到一边,问她那盘银子应当如何处理。 沈采萱沉吟片刻,说道:“今天咱家的伙计表现得可圈可点,值得嘉奖。二姐,你从那盘银子里拿出一部分来,分给他们。至于拿出多少,平均分配还是按照资历分配,这个你自己看着办吧。 “剩下的那部分,就用以‘高价’收购棚户区的野物,算是变相的补贴棚户区的贫苦人家吧。” 言下之意,这笔所谓的赔偿金,沈采萱不打算留在自己的口袋里,而是想要合理的分配出去,交给更需要的人使用。 沈采薇虽然有些财迷,但她并不执着于这笔突如其来的赔偿金,思量片刻,便点头应下。 随即,沈采薇又问道:“那么杨家奶奶和那个郑永维呢?他俩不是咱家的伙计,却也站出来帮咱抵御那帮恶徒,咱们是不是也该有所表示?” “知恩图报,这才是做人的道理,咱们确实应该有所表示。”沈采萱沉吟道,“杨家奶奶好办,他们家是开豆腐坊的,赶明儿我再送他们家两张豆制品方子就行了。 “可郑二哥,这个有些不好办啊!要想真心实意的感谢人家,最好的办法就是投其所好。可是我和郑二哥不熟,实在不知道他有什么爱好,自然而然的,也就不知道该送他些什么好。” 沈采薇一脸嫌弃,撇撇嘴:“他镇日无所事事,能有什么爱好?爱好吃,爱好玩,算么?” 沈采萱斜了沈采薇一眼,心念一动,本想调侃自家二姐几句,可转念一想,嘴贱有风险,还是老实点吧。 于是乎,沈采萱轻咳一声,开始一本正经的扯淡:“别小瞧了吃喝玩乐啊,有时候,懂得吃喝玩乐,那也是一项本事呢! “比如说,咱们来到一个新地方,对这地方一无所知,却想要尽快的将生意做起来,这个时候,就特别需要精通吃喝玩乐的本地人,向他(她)打听本地的状况,了解本地人都喜欢吃什么,玩什么。唯有这样,才能够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做生意,将风险降到最低。” 尽管沈采薇颇为了解沈采萱,知道自家妹妹八成又在胡说八道了,可她听着听着,居然觉得有几分道理。 咦,这么说来,那家伙还是有点用处的? 不对不对,那家伙分明就干啥啥不行,没用得很,自己可不能被自家妹妹的歪理给带偏了! 沈采薇不信沈采萱的邪:“吃喝玩乐之人有助于做生意的例子,我没听说过。我就听说过,谁家的败家子,正经本事没有,吃喝玩乐精通,最终把好好一份家业全都给败光了! “所以说,郑永维现在这个样子,肯定是不行的。” 话音刚落,沈采萱老毛病发作,忍不住嘴贱了几句:“就算郑二哥真不行,要败也是败他郑家的家业,跟咱家没什么关系吧?反正又影响不到咱家,郑二哥行也好,不行也罢,二姐你就随他去吧,不要太在意他啦。” 此言一出,沈采薇如同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嗷”了一嗓子,气急败坏的说道:“谁在意他了?谁在意他了!沈四娘,你不要血口喷人!” 说罢,沈采薇再也不愿与沈采萱多说一句话,转身就走。 不过,她这举动不像是受了冤枉,气愤难当,拂袖离去,倒像是被人说中了心思,气急败坏,落荒而逃。 第228章 腐乳 沈采萱擦了擦脸上的唾沫星子,心中叫屈:“谁喷人了?我才没喷,分明是你喷的!” 尽管由于嘴贱,被喷了一脸,但这并不完全是坏事——经过这么一个小插曲,沈采萱隐约明白了自家二姐的心思。 沈采薇今年十二岁,这年纪搁前世,还在上小学,可在这个时空,却可以谈婚论嫁了。 事实上,这段日子,沈世华和苏氏已经在为沈采薇的亲事犯愁了——初来府城,人生地不熟的他们总共就没认识几个人,渠道极为有限,不知该如何为沈采薇物色一个合适的新郎官。 郑永维,这小伙子虽然贪玩、逗比了些,但为人还是不错的。 最重要的是,自家二姐看上去对郑永维嫌弃得不行,仿佛多看他一眼都觉得辣眼睛,可实际上她颇为关注郑永维,总是有意无意的观察着他。 如此上心,这般关切,纯粹是因为小伙伴之间的友情么? 显然不是滴! 这就是爱情……吧? 好吧,十二岁的小女生对十六岁的小男生产生了爱情,这种说法好像有些夸张。 不过,尽管爱情或许谈不上,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沈采薇对郑永维很上心。 郑永维本人不错,家人也很nice,平心而论,不失为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 况且自家二姐还对他很上心,就更加合适了。 那么问题来了,要不要撮合一下,让郑永维真的变成自家姐夫呢? 沈采萱摸了摸下巴,正琢磨着呢,沈世华过来找她了。 就在刚刚,郑永维跑来向沈世华告辞,说自己来府城好些天了,有些想家了,打算明天回温阳。 郑永维说这话时,杨老太太恰好就在一旁。 听了这话,杨老太太当即表示,她也想家了,有些放心不下家中的儿孙,想要尽早返回温阳。 既然郑永维打算明天回温阳,那她索性就和郑永维结个伴,明天一道回去得了。 沈世华劝了两人再住几天,却劝不住,只好答应了下来。 “小郑这人,人是好的,可是他办事……说实话,我有些不大放心。稳妥起见,我想亲自送他俩回温阳,顺便探望一下你太奶奶他们,看看他们的身体恢复得怎么样了,有没有找到合适的宅院。 “可是你表姐至今还没赎回来,我实在不放心她,又想留在这儿等信儿。”沈世华一脸为难之色,“四娘,你说明天我是去温阳好呢,还是留在府城好呢?你帮我拿个主意吧。” 这有什么好为难的? 你留在府城,就只能够等待,什么忙都帮不上。 你跑去温阳,一则可以送人,二则可以探亲,多少能够帮上一点忙。 前者帮不上忙,后者帮得上忙,当然是选择后者了。 “还是去温阳吧,我随你们一道去。”沈采萱缓缓道出了自己的真实目的,“正好我有点事,要找郑大哥。” 沈世华有些诧异:“你找郑捕头有事?什么事?” 自然是打听沈月娴的近况了,问问看野汉子有没有到位,她有没有被婆家休掉。 但这大实话,沈采萱可不敢告诉沈世华,只好打马虎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不提也罢。” 生怕沈世华追根究底,沈采萱赶紧转移话题:“对了,郑二哥和杨家奶奶要走,咱得设宴为他俩饯行。饯行嘛,酒菜是少不了的,菜咱可以自己烧,酒却得到外面去买。爹,趁着外面的酒铺还没打烊,你赶紧买些好酒回来吧。” 就这样,沈世华被轻易的打发走了。 当天晚上,结束了一顿极为丰盛的晚宴之后,杨老太太摸了摸滚圆的肚皮,本想去院子里遛弯儿,却被沈采萱叫住了。 沈采萱将杨老太太领到了自己的房间,先是递给她老人家两张纸——一张是腐乳的方子,一张是臭豆腐的方子——然后开始口述纸上所写的内容。 杨老太太越听越困惑,刚听了不到三分之一,便忍不住发出质疑:“这个,任凭什么豆腐,放上好几天,不都得馊了么?这馊了的豆腐,真能够吃么?你确定不会吃出毛病来么?” 其实,杨老太太是很相信沈采萱的能耐的,知道她手里有很多非同一般的秘方。 但是,把好好的豆腐放到馊——这种操作实在是超乎常人的想象,杨老太太只是个寻常老太太,她老人家实在是没办法接受这种骚操作。 就知道你不信。 沈采萱早有预料,一听这话,便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小陶罐,打开之后,用筷子从里面夹了一个乳黄色的小方块,放入小碟中,随即将筷子递给杨老太太。 “腐乳分为好几大类,最常见的有三类,分别是:白方腐乳、红方腐乳和青方腐乳。这三种腐乳怎么做,我在纸上都有详细的写,回去之后,你可以照着方子制作。 “我这儿呢,只有前些日子心血来潮,随意捣鼓出来的白方腐乳,至于红方腐乳和青方腐乳,还没来得及做出来。今儿个,您就先尝尝白方腐乳,品品这腐乳的滋味,看合不合心意。” 尽管碟子里的小方块看上去并不可怕,甚至还有几分小巧可爱,但只要一想到这玩意儿是由放了好些天的馊豆腐做出来的,杨老太太就心里直发毛,下意识的心生抵触。 眼见杨老太太一脸抗拒,迟迟不肯下筷,沈采萱只好另拿出一双筷子来,夹了半块腐乳塞进自己嘴里,细嚼慢咽起来。 吃完半块腐乳,沈采萱给出评价:“或许是因为用的酒太一般了,这腐乳的味道不够醇香,看来下回做的时候,得要换上稍微好一点的酒。” 醇不醇香的,这倒无所谓,关键是这玩意儿还真能吃啊! 一旁的杨老太太眼睁睁的看着沈采萱将半块馊豆腐吃进嘴里,非但没有吐出来,还正儿八经的做出了评价,终于相信馊豆腐也是能吃的了。 只是,馊豆腐就是馊豆腐,一时之间,她老人家还是很难克服心理障碍,朝这玩意儿下嘴。 第229章 各自生活 沈采萱眼见一向爽利的杨老太太变得磨磨唧唧的,有些看不下去了,便亲自夹起半块腐乳,送到了她老人家的嘴边。 眼见馊豆腐就要触及自己的嘴唇,杨老太太战术后仰。 可就在这时,她老人家的鼻尖隐约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气味。 说不出来是什么气味,但这气味不会令人反感,蛮独特的。 杨老太太心念一动,便不再抗拒,“嗷呜”一口,将那半块腐乳吞入口中。 咦,这馊豆腐……真香! 杨老太太一下子就被腐乳独有的滋味征服了,这一瞬间,她老人家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哇哦,原来馊豆腐也可以吃的,而且滋味很美妙呢! 这一下,杨老太太不用沈采萱喂到嘴边了,主动将手里的筷子伸向小陶罐,想要再来一块,不,再来几块。 这时,沈采萱却拦住了杨老太太:“这腐乳很咸的,不宜直接食用,最好当作佐餐小菜,就着粥或者馒头吃。” 杨老太太“哦”了一声,一脸意犹未尽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心中打定主意,明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就着米粥,吃个三四五六块。 至此,杨老太太彻底相信腐乳是可以食用的了。 至于臭豆腐……嗨,这不和腐乳一样,也是用馊豆腐做的嘛。 同样是馊豆腐,腐乳能吃,没道理臭豆腐不能吃。 尽管杨老太太还没有尝试过,但她老人家深信,臭豆腐一定能够吃的,而且一定如沈采萱所说的那样——“闻着臭,吃着香”,很好吃滴。 杨老太太快言快语:“四娘,这个腐乳特别合我的胃口,相信那个臭豆腐也会很合我胃口的,这两张方子,我很喜欢,也就不和你矫情了,这就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 “等咱们杨记把腐乳和臭豆腐的生意做起来了,就和其他豆制品一样,和你家五五分成哈。” “不必分成,这两张方子是我送给您的,作为谢礼送给您的。”沈采萱神色郑重,“谢谢您老人家在我家危难的时候,站了出来。” 今日杨老太太为了沈采萱家,秒变“双刀老太婆”。 就冲这份情谊,沈采萱也不能亏待了她老人家,思来想去,便奉上了两张与豆腐相关的方子。 杨老太太是爽快人,她看得出来,这方子沈采萱是真心想送,而她又真心想要,便没有扭扭捏捏的推拒,郑重谢过沈采萱后,便爽快的收下了。 沈采萱想了想,提醒道:“杨家奶奶,这两张方子是我为了感谢您,送给您的,而不是送给你家的。往后您想要把这两张方子转送给谁,那是您的自由,不一定要听从家里其他人的意见。” 杨老太太闻言,先是一怔,心想送给她与送给她家,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么?她的不就是她家的么?还分这么清做什么? 不过很快,她就反应了过来——这两者还真有区别! 早在好几年前,杨家的三个儿子就分家了。 杨老太太和她的老伴儿一直跟着大儿子一家,也就是杨家大房过日子。 送给她家,就意味着送给杨家大房,这两张方子就属于杨家大房了。 而送给她,并不意味着送给杨家大房,这两张方子可以给杨家大房,也可以不给,转而给杨家二房或杨家三房——到底给谁,由她说的算。 眼下,杨家三房人都在杨记豆腐坊上工,赚得不少,却总是闹不愉快。 杨老太太也知道,这种情况下,还是让三房人分开来过日子比较好,否则的话,总有一天,三房人的情分会磨没了的。 可是,杨记豆腐坊是属于杨家大房的,三房人分开之后,杨家大房可以继续开豆腐坊,生活无忧,可杨家二房和杨家三房该怎么办呢? 回乡继续种地么? 种地很辛苦不说,还挣不到几个钱。 一年忙到头,扣除赋税之后,真正到手的收成少得可怜,能够勉强糊口就不错了,就别指望能够靠着那点微薄的收成过上好日子了。 杨老太太作为一个母亲,实在是不忍心让二儿子和三儿子回到乡下,继续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日子。 是以,杨老太太明知三房人同住一个屋檐下没好事儿,还是坚持让他们在一起混。 只是,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能持续多久,会不会哪一天,三房人就吵翻了,彻底反目为仇。 为此,她一直暗暗担忧着。 现如今,杨老太太好像不必继续担忧了呢。 因为杨老太太手里有了这两张方子,而这两张方子是属于她个人的,她完全可以做主,将这两张方子分给杨家二房和杨家三房,让这两房人做腐乳和臭豆腐的生意。 如此一来,三房人都有了各自的营生,就可以分开来过日子,再也不用凑在一起,为那些鸡毛蒜皮的破事儿闹不愉快了呢。 思及至此,杨老太太激动不已,一把握住沈采萱的双手:“好姑娘,难为你为我这个老太婆想了这么多,想得如此周全!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了!” 沈采萱笑道:“咱们两家亲如一家,就别为这些事儿,你谢我我谢你的了,多生分啊!” 虽然沈采萱这么说了,但心情激动的杨老太太还是谢个不停。 沈采萱劝了好一会儿,才让她老人家的心情稍稍平复了一些。 沈采萱将杨老太太送回房间歇息,随即又去找郑永维。 “这是什么?”郑永维接过沈采萱递给他纸张,颇感困惑。 沈采萱道:“听我娘说,你很喜欢吃咱家的卤煮火烧。这是卤煮火烧的方子,等你回到温阳,倘若想吃卤煮火烧了,可以照着方子自己做。” 说着,沈采萱顿了顿,又道:“不过,咱家的卤煮火烧用的是百年老卤,百年老卤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配制出来的。所以,你照着这方子做出来的卤煮火烧,口味应当没有咱家的正宗。” 听到这儿,郑永维笑嘻嘻道:“四娘,谢谢你送我这么好的方子,你有心啦!不过……不过……” 说到这儿,郑永维欲言又止,犹豫再三,最终没有将原本想说的话说出来,而是神秘一笑,压低声音:“你放心,我以后还是能够吃上正宗的卤煮火烧的。” 是自己的错觉么?总感觉郑永维话里有话。 沈采萱有心想要把话问清楚,可她刚问了两句,郑永维就转身跑了。 啥情况这是?怎么莫明其妙就跑了呢? 这货的性子也太咋咋呼呼了吧? 原本还想着让这货当自己的二姐夫的呢,现在看来,这货真的不行啊。 沈采萱摇了摇头,决定将这货从备选姐夫的名单上划掉,重新物色一个合适的姐夫人选。 第230章 不听劝 转眼间就到了第二天早上,沈采萱、沈世华、杨老太太以及郑永维,一行四人搭乘马车返回温阳。 中午时分,他们一行人便抵达了温阳。 郑永维做东,请大伙儿在鼎丰楼里撮了一顿。 随后,郑永维和杨老太太各回各家,沈世华前往福源客栈探望张姚氏等人,沈采萱则前往不远处的沈寿山家。 沈采萱来沈寿山家,原本是想找沈采莲说话的,却意外听说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 “什么?伯祖父,你们还是决定去幽州?”沈采萱一脸难以置信。 不、不是,你们都五六十岁的人了,活了大半辈子了,比大多数人拥有更为丰富的人生阅历,应当更懂事才是,可你们怎么就不听劝呢? 明知幽州不是什么宜居的好地方,染上天花的风险很高,还铁了心的往那儿跑,这也太不懂事了吧? 面对质疑,沈寿山神色讪讪,讷讷无言。 原因无他,沈寿山也知道自己做出的这个决定不合常理,再说的直白些,有些傻缺。 林氏替沈寿山解围道:“四娘,你远在府城,应该还没听说——就在前些日子,邻县的一个村子爆发了天花,一个村子的人都死绝了。 “由此可见,天花这玩意儿,不光幽州有,就是青州也有,而且可能离咱们很近。也就是说,留在青州,不一定能够远离天花,照样可能染上天花。 “反正天花这玩意儿,根本说不准,哪哪儿都可能出现,既然如此,又何必因为天花而不回幽州呢?” 听了这话,沈采萱心中一凛,下意识的感到害怕,可随即她心中生出了怀疑,怀疑林氏在哄她。 沈采萱一脸狐疑:“天花无疑是恶疫,无药可治,但这并不意味着染上天花的人就必死无疑。 “据我所知,天花的致死率在百分之三十……嗯,在三成左右。也就是说,一旦染上天花,差不多十个人之中,要死掉三个,但还有七个是能够活下来的。 “一个村子,至少有几十户人家吧?一户人家绝户了,这大有可能,可整个村子都绝户了,这就不太可能了吧?按理,总归能够活下来那么几个人的吧?” 林氏一怔,满脸诧异:“天花的致死率在三成左右,你听谁说的?这个准么?” 这世道,人们谈天花色变,谁都知道染上天花要死人,可死多少人……这就很少有人知道了。 现如今,沈采萱言之凿凿的说,天花的致死率在三成左右。 乍一听说,林氏又是惊讶,又是困惑,还有几分不信。 沈采萱张口就来:“这是我在府城当丫鬟的时候,听我家老爷说的,而我家老爷,是从一位御医那儿听说的,应当很准的。” 既然是御医说的,林氏只好选择相信了。 但,相信归相信,林氏还是有话要说:“或许染上天花之后,十个人里面能活七个,可问题是……”说到这儿,林氏左顾右盼几眼,压低声音,“邻县的老爷们不让他们活呀。” 原来,按照大燕律,一旦出现恶疫,比如说天花,就必须将所有染上天花的人聚集到一处,对他们进行施救,而这些人的住所、衣物、日常用品等,都必须统统烧毁。 然而,律法规定是一回事,具体实施又是另一回事。 事实上,施救什么的,不存在的。 之所以将那些染上天花的人聚集到一处,不是为了救他们的命,而是为了让他们死一块儿,最大限度的避免将恶疫扩散出去。 这就够过分的了吧? 更过分的是,如今的燕国,很多父母官还嫌这样麻烦,倘若天花疫情发生在偏远的村庄里,就直接把那个村庄围起来,一把火烧了了事,哪怕那村庄里染上天花的只是一部分,另一部分人并没有染上天花,乃是一条条鲜活无比的生命。 邻县的父母官就是这么干的,所以那个村子的人都死绝了。 沈采萱穿越过来好几个月了,这样的人间惨事却是头一回听闻。 乍一听说,饶是沈采萱心肠刚硬,也忍不住鼻子一酸,红了眼睛。 太过分了! 何谓父母官? 就是说地方官应当像父母疼爱子女那般,疼爱治下百姓——当治下百姓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地方官加以维护,这就是“爱民如子”、“为民做主”。 身为地方官,非但没有做到爱民如子、为民做主,反而亲手送他们去死,不配称为父母官。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不,这种草菅人命的地方官,让他回家卖红薯算是便宜他了,就应该让他把牢底坐穿! 林氏看了沈采萱的反应,轻轻拍了拍她的手,温言道:“四娘,你还小,等你长大了,经历过一番之后,就会知道,这世道就这样。”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 沈采萱来自于现代,所以她比谁都清楚,世道不应当是这样的。 但,清楚归清楚,她……无能为力。 这一刻,沈采萱无比清晰的感觉到——原来自己是如此的弱小。 “他妈的!”沈采萱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 就在这时,沈采莲忙完了手里的活计,听说沈采萱要找她,就过来了,恰好听到了这句粗口。 哎哟,小堂妹好凶哦! 沈采莲下意识的往后挪了挪。 尽管沈采莲的动作很轻微,但沈采萱目光敏锐,还是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了。 山可崩地可裂,人设不能崩! 沈采萱强扯出一抹笑容来,语气亲切的说道:“阿莲姐,我有话想和你说,我能去你房间聊么?” 什么话不能在这儿说?非要到房间里去说? 沈采莲内心深处并不想和沈采萱独处一室,但她性子绵软,不擅长拒绝别人,哪怕心中不情愿,还是强笑着点头答应了。 进了房间,沈采萱也不嫌热,“啪”的一声,就将房门给关上了。 沈采莲不由感到一阵害怕,与此同时,心中生出许许多多的困惑,不晓得沈采萱到底要搞什么名堂。 第231章 萃取精油 谜底很快就揭晓了。 只见沈采萱从怀中掏出一张折了好几折的纸,展开之后,铺在了桌上。 沈采莲心中好奇,忍不住凑上前去细看,就看到纸上画了一幅……呃,不知道是啥玩意儿的图。 不过,图不认识,字却是认识的:甑锅、冷凝器、加热炉、引流管…… 沈采莲:“……” 每一个字她都认识,怎么放在一起就看不懂了呢? 沈采莲皱着眉头,左看看,又看看,研究了半天,实在是整不明白,只得问道:“四娘,这是什么呀?” “锅式蒸馏器。” 沈采莲:“……” 她只知道蒸锅,锅式蒸馏器是个啥玩意儿? 沈采莲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盲猜道:“四娘,你搞这么个蒸锅,是为了蒸制什么新鲜吃食么?” “不是为了蒸制吃食,而是为了萃取精油。” 在这个架空世界,精油还没有被研制出来,除了沈采萱之外,没有人知道精油是个什么东东,沈采莲自然也不例外。 听了沈采萱的话,沈采莲一脸茫然。 沈采萱见状,想了想,决定不再卖关子,索性一口气把话说明白了:“阿莲姐,你不是喜欢花花草草么?可是花无百日红,再美丽的花儿,少则一两天,多则十天半个月,也就凋谢了,最终只得扔掉。那么美丽的花儿,连一丝香气都没能留下,就香消玉殒了,光是想想就觉得可惜。 “就有那么一个人,实在是可惜那些花儿,便绞尽脑汁研制出了这种锅式蒸馏器,用以萃取花儿的精华。因为萃取出的精华呈油状,所以将其称之为精油。 “几乎所有的花儿都可以萃取出精油来,比较常见的有玫瑰精油、茉莉精油、桂花精油等。 “其实,不仅仅是花,叶、根、果实、种子乃至于树皮,都可以使用这种蒸馏器,萃取出其中的精华来,比如薄荷精油、柑橘精油、茶树精油等。 “精油看似不起眼,实则大有用处——可以用于敷脸,可以用于熏香,也可以用于沐浴……总而言之,使用得当的话,具有美容养颜的奇效。 “更妙的是,花草不能够长时间保存,精油却可以,只要储存得当,少说可以保存上一两年。” 听到这儿,沈采莲恍然大悟。 沈采莲不讲究吃、不讲究穿,什么山珍海味、绫罗绸缎,她都不放在心上,最放在心上的除了家人,就属花花草草了。 听说图纸上的“蒸锅”能够萃取出花草的精华,沈采莲立即热情高涨,两眼放光,开始埋头钻研了起来,一遇到不懂难解之处,就向沈采萱虚心求教。 过了良久,沈采莲沉吟道:“这个蒸馏器的原理我算是搞懂了,大致晓得花草是怎么变成精油的了。可这蒸馏器得要用精铁精心铸就,造价很高不说,一般的铁匠怕是铸不出来呢。” “这有什么好为难的?”沈采萱笑嘻嘻道,“你把这张图纸拿给郑大哥,把这做蒸馏器的活计派给他。他一堂堂捕头,认识的人海了去了,你还怕他找不到好铁匠?” 一提到郑忠维,沈采莲就满脸通红,嚅嗫道:“郑捕头公务繁忙,我和他非亲非故的,怎么好意思让他帮我办理这种私事呢?” “非亲非故?”沈采萱一脸控诉的看着沈采莲,“阿莲姐,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啊!你看,我投你所好,特地找出了这么一张图纸,巴巴的送给你,对你够意思吧?可你呢,却对我睁着眼睛说瞎话!” 此言一出,沈采莲立刻慌张了起来。 怎么办?怎么办?该不会是“奸情”败露了吧? 沈采莲不安的绞着衣角,吞吞吐吐道:“你、你这是听谁嚼舌根了?别人胡说八道的,你可别当真啊!” “还能有谁?当然是郑大哥啦!”沈采萱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他可是说了,心悦于你。嗨呀,搞半天,原来他是在胡说八道啊?太过分了,我都信以为真了呢!不行,我得找他算账去,问问他,怎么能胡说八道骗我呢?” 说罢,沈采萱就作势要往外走。 “哎哎哎,别别别!”沈采莲忙拉住沈采萱。 “阿莲姐,我去找郑大哥算账,你拦着我做什么?”沈采萱贱兮兮的问道,“难不成他不是在胡说八道,是在说真的呀?他当真心悦……” “别说啦!”沈采莲气急败坏的打断沈采萱,咬唇道,“你明明都知道了,非要把话挑明,你、你好讨厌啊!” “哎哟,我还想着怎么撮合你俩,让你俩有情人终成眷属呢,你却说我讨厌!”沈采萱故作生气的样子,“算了算了,你俩能成就成,不成拉倒,反正这事儿我不管啦!” 沈采莲闻言,心念一动,顾不上害羞,连忙说道:“四娘,刚刚是我说错话了,你可千万别生我的气啊。那个,你、你当真能……当真能……”让我和他终成眷属? 沈采萱知道沈采莲脸皮子薄,不经逗,便适可而止,不再逗她,转而正色道:“那是当然。” “可是,我爷奶他们铁了心要去幽州呢。我爷奶要去,我爹娘作为女儿女婿,自然也得跟着。”沈采莲黯然神伤道,“爷奶爹娘都去幽州了,我总不能一个人留在这儿吧?也得跟着去。到那时,我就得、我就得和他……分开了呢。” 前些日子,郑忠维有事没事就来她家的凉粉铺报到,一天恨不得来八趟。 就此,他给出的解释是,他一天到晚在这附近办差,只是顺脚走进来吃碗凉粉解解暑而已。 她的家人很天真的相信了,总是很热情的招呼他。 但她知道不是的,他这家伙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则,鼎丰楼的总号就在这附近,他身为鼎丰楼的少东家,真要歇脚,直接去鼎丰楼不就得了,何必来她家凉粉铺呢? 二则……她不止一次的发现,他在偷偷瞄她。 偷瞄就算了,她就假装不知道,打算揣着明白装糊涂,却不想他竟然得寸进尺。 第232章 这是绝配啊! 那一天,她去杂货铺买东西,回家途中,被几个小混混堵在了小巷子里。 这个时候,他像天神一样出现了,不等他出手,那几个小混混便抱头鼠窜,逃之夭夭。 她向他道谢,他却像小混混一样,堵在她的面前不让她走,说愿意娶她为妻,问她愿不愿意。 这样高大英俊又有担当的男子,谁不喜欢呢? 她自然是愿意的,可是……她不能嫁人了,今生今世都不能嫁人了。 原因无他,她曾经落入贼人手中,虽然那些贼人为了将她卖出个好价钱,守住了底线,没有做到最后一步,但她的身子…… 那一晚不堪回首。 她摇了摇头,明确告诉他,自己不愿意。 可他却不依不饶,还是像一座山似的堵在她面前,说今天她要是不说愿意,她就别想走了。 敢情她就必须愿意,说不愿意还过不了关了是吗? 她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实意的喜欢自己的,正是因为喜欢,才会如此纠缠不休。 能被自己心仪的男子这般喜欢着,该是多么值得高兴的事啊! 那一刻,她却流下了伤心欲绝的泪水。 他见了,吓坏了,想拿手帕给她抹泪,却拿不出来,只好拿衣袖给她抹泪。 可抹了几下,她的泪非但没有少,反而更多了起来。 这一下,他彻底慌了,忙向她赔不是,说她不愿意就算了,他这就滚蛋,再也不敢强迫她了。 说罢,他转身就要跑。 她却一把扯住了她,然后飞快的说了一遍过往的不堪经历,随即掩面而逃。 她以为,知道了她曾经遭遇过什么之后,他再也不会来找自己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她外出买菜,这才刚跨出家门,就被他劫持去了后巷。 在那儿,他认真看着她的眼睛,郑重无比的说愿意娶她,好好呵护她一生一世。 不等她说出拒绝的话来,他又说了,别再跟他扯什么清白不清白的。 他以前娶过妻,按照她的说法,他岂不是早就不清白了? 行吧行吧,大家都不清白好了吧,你也不清白,我也不清白,破锅配烂盖,这是绝配啊! 她不清白了,分明是很悲伤的事情,可经他那张嘴一说,她却觉得好笑,心中的愁绪顿时消散了大半。 明知道他二人不合适,方方面面都不合适,可鬼使神差的,她说了一句愿意。 这一下,你情我愿了,就差上门提亲了。 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她的长辈闹着要搬去幽州。 她想,他二人大概是有缘无分吧。 沈采萱看着黯然神伤的沈采莲,宽慰道:“就算伯祖父伯祖母铁了心要去幽州又如何?他们这不还没走么?相信我,我一定会想办法让他们回心转意的。” 沈采莲无奈的摇了摇头:“你别看我爷奶平日里总是笑眯眯的,好像很好说话的样子,可实际上,他俩的性子很拗的,一旦下定决心,谁劝都没用的。这一回,他俩铁了心要去幽州,就一定会去,谁都拦不住的。” 不是吧?二老这么难搞的么? 这下,沈采萱也有些犯愁了。 不过很快,沈采萱便调整好心态,搬出了另一套说辞:“你是你,长辈是长辈,就算你的长辈坚持要去幽州,你也不必跟着去,可以选择留在青州的呀!” 沈采莲忙道:“这怎么行?我……” 沈采萱打断她:“怎么不行?我知道,你要说你家情况与众不同,你家到了你这一辈,没有男丁,就只有你这一个姑娘,所以你得要担起照顾家中长辈的重任,他们去哪儿,你就得跟着去哪儿。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一个姑娘家家的,能够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能够照顾好四位年迈的长辈么?这个时候,要是有个人一直陪在你身边,帮着你一起照顾长辈,岂不是更好?” 沈采莲点了点头:“我家原本想给我招个上门女婿的。” 沈采萱眼睛一斜:“上门女婿能够比得上郑大哥?” 沈采莲粉颊生晕,垂头不语。 沈采莲不说话,沈采萱继续嘚啵:“与其为你招个不知根底的陌生男人回来当上门女婿,还不如让你嫁给知根知底的郑大哥。 “郑大哥的为人,那是没得说的!你嫁给他之后,都不用你提醒,他肯定会帮你照顾好家中长辈。 “倘若家中长辈肯听劝,继续留在青州,那是最好,你和郑大哥可以就近照顾。 “倘若家中长辈油盐不进,执意要去幽州,那也不要紧,相信过一段时间,他们就会回来了。 “为什么这么说?这是因为,长辈嘛,就没有不喜欢孩子的。现如今,你和郑大哥还没有成亲,还没有孩子,他们没有牵挂,说走也就走了。等过一段日子,你和郑大哥成了亲,有了孩子,远在他乡的他们听说之后,肯定按捺不住心中的思念,主动跑回来含饴弄孙。到那时,你们又可以一家团聚了。” 说到最后,沈采萱做出总结陈词:“阿莲姐,你看看,嫁给郑大哥多好啊!不但你终身有靠,你的家人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呢!” 虽然沈采萱所言之中,有好几处让沈采莲感到害羞,但沈采莲静下心来想想,觉得沈采萱所言相当在理。 说实话,自从得知家人下定决心去幽州之后,沈采莲的内心就开始动摇了,不再看好自己和郑忠维的亲事,隐隐生出了就此放弃的念头。 可听了这席话之后,她的内心又坚定了起来,再度对嫁给郑忠维一事燃起了希冀。 沈采萱一直在仔细观察沈采莲的神情,看到这会儿,就知道沈采莲已经被自己说服了至少八成,忙再接再厉,继续忽悠:“阿莲姐,我觉得吧,你就不要再瞻前顾后、摇摆不定了,还是趁早把自己的心意透露给你娘知道,好让你的家人都知晓你的真正想法。等到郑大哥请来的媒婆上门了,你家假装考虑个一两天,就顺水推舟的应下这门亲事吧。” 第233章 黄花菜都凉了 在燕国,即便男女双方皆有意结亲,当媒婆上门时,女方也不能答应得太痛快,因为这样显得掉价。 故而,常规做法是女方磨磨唧唧好几天,这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 但,凡事都得有个限度,要是女方一直墨迹,一直不肯给出明确的答复,不免会令男方感到反感,搞不好亲事就此黄掉,即便不黄,男女双方也有可能因此而留下嫌隙。 是以,沈采萱建议沈采莲家不要拖拖拉拉,假装考虑个一两天,便应下这门亲事。 沈采莲脸上飞霞,几不可察的点了点头,沉默片刻,她轻声问道:“那个,要是我爷奶他们执意不肯答应,那可怎么办呢?” 心中有所期盼,就不免患得患失。 沈采莲很有些担心,家中长辈不看好这门亲事,会拒绝郑忠维的求亲。 “不肯答应?为什么不肯答应?”沈采萱奇道,“郑大哥要家世有家世,要前程有前程,人品还好,最重要的是,他对你一往情深。这样的女婿人选,可谓是打着灯笼都难找。伯祖父他们有什么理由要拒绝他的求亲呢?” 一往情深…… 这个词又让沈采莲闭气好久。 隔了好一会儿,沈采莲方才支支吾吾的道出了缘由。 简而言之,齐大非偶。 郑忠维无疑是很好的女婿人选,可就是因为他太好了,好到沈寿山等人不敢高攀。 别的暂且不提,就说嫁妆,现如今沈寿山家的凉粉铺虽说生意不错,但这种小本买卖的进项很有限的,以至于他们家的积蓄少的可怜,根本置办不出一份像样的嫁妆来。 连像样的嫁妆都拿不出来,沈寿山等人敢把沈采莲嫁入全县首屈一指的郑家么?多半是不敢的。 要知道,沈寿山等人并非惟利是图之辈,相比起与富贵人家攀亲家,为自家谋好处,他们更希望沈采莲能够幸福。 考虑到沈采莲嫁入富贵人家之后,或许会因嫁妆简陋而遭到婆家人责难,沈寿山等人便忧心不已,宁愿不与富贵人家结亲,失去一门极好的姻亲,也不愿贸然将沈采莲嫁入富贵人家,受人欺负。 “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呢?归根结底不就是觉得自家钱少,配不上有钱的郑家么?”沈采萱不以为然道,“能用钱解决的事,那都不是事。” 沈采莲:“……” 饶是性情温婉的沈采莲,也觉得自己心中的小人儿,正在摩拳擦掌,忍不住想要撕一撕沈采萱那张可恶的暴发户嘴脸。 沈采萱故作惊讶:“嗨呀,你这什么表情?难道你觉得我说的不在理么?” 沈采莲咬了咬唇,从牙缝里冒出几个字:“在理,但是我家没钱。” 沈采萱笑嘻嘻道:“谁说没钱的?只要把这个东西弄好了,你就会有钱啦!” 说着,她指了指桌上的图纸。 沈采莲一怔,沉吟半晌,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四娘,你是说这个精油做出来之后,可以卖了赚钱?” 沈采萱笑着点头。 “可是,这种花花草草做出来的东西,就算能卖钱,也卖不了大价钱吧?”沈采莲眉心微蹙,“因此而赚到的钱,怕是不足以解决咱家的问题呢。” 方才沈采萱有说过,精油炼制不易——有些花草,用上五六斤,勉强能够萃取出一两小瓶精油来;有些花草,即便用上十几二十斤,都未必能够萃取出一小瓶精油来。 沈采莲见识有限,在她看来,精油并非必不可少的生活必需品,就算再怎么美容养颜,也不可能卖出高价来,顶了天了,一小瓶卖个三五十文钱也就差不多了。 因着炼制不易,她一天最多也就能炼制出三五瓶来吧,就算运气好,把这三五瓶全部卖出去,一天下来,也就能得个一二百文钱。 这一二百文钱还不是纯利,还得扣掉各项成本,如此算来,她每天凭借卖花露赚到的钱,应当不会超过一百文钱。 一天一百文钱,一个月就是三吊钱,一年就是三十六吊钱,相当于三十六两银子。 在青州,寻常人家的姑娘出嫁,嫁妆普遍在十两银子左右。 三十六两银子,足够置办一份相当体面的嫁妆了。 可问题是,对方是郑家啊! 三十六银子的嫁妆哪里拿得出手,至少得要三百两银子的呀! 三百两银子,沈采莲得要卖上八九年花露,才能够赚得到手。 远水解不了近渴,八九年之后,黄花菜都凉了。 是以,沈采莲并不认为这门精油生意能够解决自家的燃眉之急。 沈采萱道:“精油这种东西,价格波动很大。倘若是在燕京,碰上识货之人,一小瓶卖出个三五两银子,也是大有可能的。偏偏这儿是温阳,小地方,人们的见识有限,手里的银钱也有限,不大可能花大价钱来购买精油。 “故而,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单卖精油,而是打算将精油掺进其他东西里面,和其他东西一起卖。” 说罢,沈采萱就从她那无所不包的衣袋里取出一个小纸包。 打开纸包,就见里面搁着一个淡黄色的块状物体。 沈采莲:“?” 看着像是糕点,可闻着却不像,这又是啥玩意儿? 沈采莲算是发现了,自己或许是和这个小堂妹八字不合吧,和她在一起,自己就困惑个不停。 沈采萱也不多做解释,而是让沈采莲赶紧打点水过来。 尽管满腹疑问,沈采莲还是依照沈采萱的吩咐,出去打了一大盆水。 沈采萱让沈采莲将盆放桌上,随即指了指搁在桌角的砚台:“阿莲姐,你在砚台上摸一把。” 沈采莲自幼读书识字,尽管读到十岁上下,就因故没有再往下读,却坚持练字,几乎每天都要练上一段时间。 今晨沈采莲练了小半个时辰的字,其间不免要用砚台研墨。 那砚台上的墨汁至今未干,要是摸上一把,可想而知的,必然是一手黑。 沈采莲又不傻,当然不乐意无故弄脏自己的手,便说道:“四娘,无端端的,摸砚台做什么?手上沾上了墨汁,可不容易洗干净,到那时,满手黑乎乎的,多难看啊!听我的,咱还是玩别的吧,就别玩砚台了啊!” 第234章 必备技能 沈采萱解释道:“不是玩,我是要让你亲自体验一把肥皂的去污能力。” 没错,肥皂。 沈采萱取出来的淡黄色块状物体,不是别的,正是穿越三板斧的其中之一——肥皂。 何谓“穿越三板斧”,就是网络小说中,穿越者必备的开局技能。 不同的小说中,对这“三板斧”的定义不同,有的是指肥皂、玻璃和白糖,有的是指肥皂、香水和镜子,有的是指肥皂、烈酒和蜂窝煤,还有的是指钢铁、火药和水泥。 不难发现,肥皂的出镜率很高。 前世里,沈采萱网络小说没少看,不止一次的看到穿越者制作肥皂的故事情节,看的次数多了,自然而然的,也就记住了肥皂的制作方法。 在燕国,民间常用的“清洁剂”有草木灰、皂角、澡豆和猪苓等,种类不算很少,但不管哪一样,沈采萱都觉得去污能力很一般,远不如肥皂好使。 为了方便自己的日常生活,前些日子,沈采萱背着家里人,按照网络小说里描写的制作方法,偷偷试做了一批肥皂。 为何要背着家里人,偷偷干呢? 那是因为,制作肥皂流程中最重要的一步是皂化反应。 最为常见的皂化反应是油脂与氢氧化钠的反应。 氢氧化钠还好,虽然古代没有现成的,但可以以生石灰和石碱为原料,制作出来。 生石灰的制法很简单,只需高温煅烧以碳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天然岩石,即可得到。 故而,生石灰可以在市面上轻易买到,价格相当低廉。 石碱得从碱地掘取,青州附近的碱地不多,因此产量不高。 物以稀为贵,相比起到处都是的生石灰,不易找到的石碱要稍微贵一些,但也不是贵的很离谱,尚在接受范围之内。 但是油脂,就不是一般的昂贵了。 在古代,无论是猪油、羊油、马油和牛油等动物油,还是菜籽油、花生油、芝麻油等植物油,全都价格不菲。 不少贫苦人家,或许一年到头,都沾不到一丁点油星。 不过那是贫苦人家,现如今沈采萱家已经脱贫致富了,正在通往小康的道路上狂奔。 说实在的,以沈采萱家目前的经济状况,他们家不是买不起油。 但,要是让苏氏等人知道,好端端的油,沈采萱不拿去做菜、不拿去点灯,却拿去做什么听都没听说过的肥皂,他们肯定会念叨个没完。 沈采萱不想让自己的耳朵受罪,便选择了隐瞒,打算等到肥皂做出来了,让家里人亲眼见识见识肥皂的神奇之处,再告诉他们做这玩意儿得要用到油脂。 是的,沈采萱想要来个先斩后奏。 没想到的是,最近风波不断,一桩又一桩的破事接踵而来,沈采萱好不容易折腾出肥皂,却压根儿没工夫向家人展示肥皂的妙用,时间一久,她甚至都忘了肥皂这一茬了。 直到昨晚,沈采萱想事情想到半夜,这才猛然想起这一茬,今天来温阳,便顺便带了一小块过来。 此时此刻,眼见沈采莲迟迟不肯伸出手来,无奈之下,沈采萱只好亲自出手,摸了一把砚台。 果不其然,手上黑乎乎的,即便放入水中用力搓洗,一时之间,也无法将手心的墨痕全部洗净。 这个时候,沈采萱不慌不忙,拿起那块肥皂,在手心里擦了两下,随即双手互搓,几息过后,再次将手放入盆中搓洗。 片刻之后,沈采萱抬起手来,伸到了沈采莲的面前。 沈采莲惊讶的发现,沈采萱的手心莹白如玉,原先那几道墨痕已然消失不见。 咦,这个肥皂,似乎比草木灰和皂角好用多了! 沈采莲好奇心起,先是摸了一把砚台,然后模仿沈采萱方才的举动,用肥皂洗手。 咦,是错觉吗?沈采莲觉得自己的双手前所未有的干净清爽! 沈采莲好奇心起,又试了一遍,终于确认肥皂在去污方面具有奇效。 这肥皂如此实用,要是价钱合适的话,绝对不愁销路。 而决定价钱的最大因素,无疑是成本。 沈采莲连忙问道:“四娘,做出这么一块肥皂,得要花费多少成本?” 关于肥皂这一块,沈采萱打算交给沈采莲,便不打算对她有所隐瞒。 沈采萱当即如同竹筒倒豆子那般,将肥皂的制作方法仔细说了一遍。 “我试做这批肥皂的时候,用的是从我家厨房里顺手拿来的半罐猪油。猪油可不便宜,那半罐猪油差不多要二十文钱。再加上生石灰、石碱等原料,粗略算下来,做这么一小块肥皂,得要花费七八文钱。 “说实话,这成本相当高。不过,这只是试做,等到开了工坊,正式开始制作肥皂,成本应当是能够降下来的。 “要知道,制作肥皂的原料之中,就属油脂最贵。其实,制作肥皂,不一定非要用上好的猪油、菜籽油,用油渣——也就是榨油过后的下脚料——也是可以的。虽说以油渣为原料制作出来的肥皂品质略微有些欠缺,但基本上不影响使用。 “阿莲姐,我的建议是,你做两种肥皂——一种是品质上乘的,一种是品质一般的。而品质上乘的肥皂里,不妨往里添加些精油,将肥皂变为香皂。 “这样一来,你的铺子里就有普通肥皂、精致肥皂和香皂这三种货品了,可以满足不同客人的需要。” 沈采萱一边说,沈采莲一边点头,瞧她那认真样,恨不得将沈采萱所说的每句话都认真背下来。 听到最后,沈采莲长长的舒了口气。 沈采莲正色道:“四娘,尽管说,不管是精油、肥皂还是香皂,我都是头一回听说,但我看得出来,这是一门一本万利的买卖! “相关的秘方价值千金,极为珍贵,你却毫无保留的告诉了我,还手把手的教我做这门生意,待我实在是太好了! “做人得要讲良心,你待我这么好,我不能对你没良心。秘方是你出的,作坊和铺子就由我来想办法,等到往后这门生意做起来了,咱们二八分账,我二你八,你看怎么样?” 第235章 添妆 “不怎么样!”沈采萱又露出了暴发户的欠揍嘴脸,“阿莲姐,你看我像是缺钱的人吗?不瞒你说,类似的秘方我还有很多个,真要赚钱,我自己办作坊、开铺子好了,干嘛要和你合作呢?毕竟,咱们的住处离得那么远,见一面都难,沟通不畅,合作起来很麻烦的。方便起见,作坊和铺子还是你一个人搞吧,就别拉上我啦。” 言下之意,沈采萱拒绝分成,要将相关秘方无偿赠与沈采莲。 这也太贵重了! 沈采莲唬了一大跳,忙不迭的出言反对:“不行不行……” “没什么不行的!”沈采萱打断她,“阿莲姐,你是我的嫡亲堂姐,眼看着你就要嫁人了,我这个做堂妹的怎么着也得有所表示不是? “这些秘方就是我赠给你的添妆,除此之外,我还会赠送你一百两银子,助你尽快将作坊和铺子开起来,以便你以后能够带着作坊和铺子嫁入郑家。” 说罢,沈采萱便取出一百两银票来,不由分说的塞进了沈采莲的手中。 沈采莲与沈采萱同处一室的这段时间里,心中的迷惑一个接一个,整个人都有些懵。 直到此时,沈采莲方才如梦初醒——小堂妹做出的这些迷惑行为,真正的目的是让她这个表姐能够在婆家立足,不因出身寒微、手头拮据而遭人轻视。 思及至此,沈采莲感动得泪水涟涟。 但,感动归感动,沈采莲的头脑还是很清醒的。 “四娘,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这份添妆我是万万不能够收下的。毕竟,无功不受禄,平白无故收下如此贵重的添妆,我问心有愧,良心不安。” 说罢,沈采莲就要将手中的银票还给沈采萱。 沈采萱后退一步,离那银票远远的,正了正色:“阿莲姐,你大可不必觉得问心有愧、良心不安,安心收下这份添妆就好了。 “不瞒你说,我赠出这份添妆,并不完全是为了你,更多的是为了伯祖父和伯祖母。 “想当年,要不是他们二老将身怀六甲的我娘接到身边悉心照料,我娘一直留在老家的话,未必能够顺利产下我和四郎这对双胞胎——这可是救命之恩!可以这么说,他们二老对咱们一家人恩重如山。 “知恩图报,这才是做人的道理。现如今,他们二老最挂心的是什么?毫无疑问,必然是你的终身大事。而你的终身大事,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门不当户不对。 “这份添妆运用得当的话,能够为你带来巨大的收益,能够让你挺直腰杆,不说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但至少能够将这一问题解决个七七八八。如此一来,算是去掉了他们二老的一块心病——这也算是我对他们二老的一种报答吧。 “阿莲姐,就算不为你自己,为了他们二老,也请你收下这份添妆吧。” 这话说的,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就跟真的似的。 可实际上,沈采萱这个谎话精,她又说谎了。 没错,沈采萱送出如此丰厚的添妆,确实是为了报答沈寿山夫妇,但不是报答什么“救命之恩”。 沈采萱真正想要报答的,乃是沈寿山夫妇的“赠玉之恩”。 穿越之后,沈采萱为何能够混得如此顺风顺水,究其原因,乃是因为她有空间和系统。 空间和系统并非凭空得来的,而是来自于那块莲花玉佩。 那莲花玉佩,不是别人,正是多年之前沈寿山夫妇所赠。 喝水不忘挖井人,沈采萱越是混得好,就越是感念沈寿山夫妇的“赠玉之恩”。 现如今,沈寿山夫妇唯一的孙女遇上了难关,沈采萱自然要搭把手,助她渡过这一难关。 否则的话,沈采萱往后使用空间和系统,多多少少会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呢。 沈采莲可不晓得沈采萱肚子里的弯弯绕绕,以为沈采萱所说句句是真,还真被这套说辞打动了。 但沈采莲这个人吧,看着柔柔弱弱的,好像很容易被人左右的样子,实则自有执拗之处。 无论沈采萱如何劝说,沈采莲都不肯心安理得的尽数收下这份添妆。 最终,沈采萱只得做出让步——日后的精油、肥皂和香皂买卖,她和沈采莲各占一半。 沈采莲是个讲究人,姐妹俩刚说定,她便主动立下了契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白纸黑字的契约上的墨迹还没干呢,每天都要来这儿报到的郑忠维就溜达过来了。 听说沈采萱来了,郑忠维便在沈月娟的引领下,来到了后院。 沈采萱有事要与郑忠维商量,而那事不便让他人知道,便给他使了个眼色。 郑忠维立时会意。 不久之后,他二人便找了个借口,结伴离开了沈寿山家,来到了鼎丰楼的总号。 雅间里,沈采萱也不和郑忠维客套,开门见山的告诉他,自己方才送了沈采莲一份怎样的添妆,要他帮忙尽快将相关的作坊和铺子办起来。 听了这话,郑忠维感动得眼睛都有些湿润了,先是郑重向沈采萱道谢,然后再三保证会将此事尽快办妥,绝不辜负她的一片好意。 郑忠维说着说着,忽然间扭捏起来:“四娘,这作坊和铺子办起来了,我是不是就可以请媒人上门提亲了呀?” 沈采萱眨眨眼:“这个嘛,我说了可不算,你得事先和阿莲姐商量好,让她问过家人的意思才行。” 郑忠维素来精明强干,此时却像毛头小子一般,挠了挠头,傻乎乎的说道:“哦哦,事先得要商量,得要商量好才行。” 沈采萱见状,忍不住轻笑出声。 郑忠维脸一红,生怕继续这一话题的话,自己还会做出傻乎乎的举动来,忙转移话题道:“四娘,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托我办的事情,已经办成了呢。” 此言一出,沈采萱果然顾不上打趣郑忠维,急急问道:“你是说,沈月娴已经栽了?” 郑忠维含笑点头:“就在昨天晚上,沈月娴被钟家给休掉了。” 第236章 打人不打脸 沈采萱闻言大喜:“这么快?” 郑忠维笑道:“钟老爷子平素有些温温吞吞的,可在处理在这桩事上,他颇为果决。 “今天一大清早,县城的城门一开,他就命人将沈月娴押送回了老沈家。沈月娴的儿女拦着不让,他直接撂出狠话,家里谁敢替沈月娴求情,就收拾收拾,和她一起滚蛋。此话一出,钟家其他人立马消停了下来,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沈月娴犯的是‘七出’中的‘淫佚’和‘盗窃’,本就罪无可恕,钟家其他人又不敢替她求情,不出意外的话,她这一辈子都甭想再回钟家了。” 沈月娴被休了,而且被休得很彻底,这可真是……哈哈哈,大快人心! 要不是担心人设崩塌,沈采萱非得叉腰大笑不可。 沈采萱连忙追问道:“郑大哥,沈月娴具体是怎么被休弃的,你快跟我讲讲啊!” 沈月娴为了赚昧心钱,一而再再而三的坑害沈采萱家,无情无义又无耻,吃人血馒头吃得可欢呢。 哼,既然什么都敢吃,那就要有吃了吐的觉悟! 沈采萱恨极了阴险毒辣的沈月娴,心心念念着要让她吃了吐。 现如今,沈月娴果然吃了吐——一夕之间,被婆家扫地出门,由富贵人家的媳妇沦为了弃妇,失去了名声,失去了丈夫儿女——这正是沈采萱想要的结果。 现如今,沈采萱很想知道导致这一结果的具体过程,好让自己乐呵乐呵。 郑忠维如她所愿,细细道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在对付沈月娴之前,郑忠维深入调查了一番钟家。 据了解,沈月娴有两幅面孔,对待钟家人,乃至于街坊邻居,颇为和气宽厚,素来笑脸相待,可对待家中下人却刻薄寡恩,甚是苛刻。 钟家家境殷实,家中下人着实不少。 这其中,最惨的当属沈月娴的丫鬟春莺——只要沈月娴稍有不顺心,便拿她来出气。 前些日子,沈月娴不让下人跟随,独自回了趟娘家。 或许是在娘家受了什么闲气,从娘家回来之后,沈月娴就开始砸东西,将她房间里所有能砸的东西都砸了个遍。 拿了一屋子东西撒气,这事儿还没算完,紧接着,余怒未消的沈月娴又开始拿人撒气——她命春莺跪在一堆碎瓷片上,然后随手拔下头上的金簪,就冲春莺劈头盖脸的扎去。 往日里,沈月娴没少这样折磨过春莺,但她理智尚存,晓得打人不打脸,素来避开春莺的脸,只扎她的身子。 可那一天,沈月娴气得不轻,丧失了理智,什么“打人不打脸”,她统统忘到了脑后,逮着春莺就是扎,毫不留情,哪怕春莺大声讨饶,她也丝毫不手软。 就这样,春莺的脸上被尖锐的金簪划出了好几道血痕,其中一道贯穿了整个脸颊,有一小段深可见骨。 沈月娴出完气,理智回归,看到满脸鲜血的春莺,吓了一大跳,忙让她滚回家去养伤。 沈月娴让春莺回家养伤,自然不是为了春莺的脸面着想,完全是为了自己的脸面着想—— 这贱婢这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样子,倘若被钟家人和街坊邻居瞧见了,就立刻会明白自己心狠手辣,压根儿就不是什么良善人,到那时,自己经营多年的好名声可就毁于一旦了。 是以,在这贱婢把脸蛋养好之前,决不能让她出现在人前。 沈月娴最初的打算是,等春莺脸上的伤好了,再把她叫回来,继续服侍自己。 然而,或许是金簪不洁净的缘故,大半个月过去了,春莺脸上的伤口非但没有愈合,反倒开始溃烂,看上去愈发可怖了。 这个时候,沈月娴作为罪魁祸首,不是想着为春莺延医治伤,而是想着如何维护自己的名声,将自己从这件事情里摘出去。 考虑到春意如今这鬼样子,继续留她在自己身边服侍,只会败坏自己的贤良名声,不会对自己有任何好处,沈月娴心一横,不顾春莺和她的家人的百般哀求,执意将春莺发卖了。 春莺乃是家生子,她被卖了,她的家人却还在,依旧留在钟家当差。 春莺的父亲是钟家的门房,春莺的母亲是钟家的粗使婆子,而春莺的妹妹春草则接替了姐姐,成为了沈月娴的丫鬟。 调查到这一情况,郑忠维立刻意识到,要对付沈月娴,可以从春莺家着手。 于是乎,郑忠维便悄悄赎回了春莺,并请大夫为她悉心治伤。 待春莺的伤势有所好转,郑忠维便带着春莺,暗中接触春莺的家人。 春莺的家人看到失而复得、得到救治的春莺,个个喜极而泣。 郑忠维随即直言不讳的告诉他们,他与沈月娴有仇,要找沈月娴的晦气,倘若他们愿意配合着他,暗中对付沈月娴,他将妥为安置春莺,给她安排一个好归宿。 春莺的家人本就深恨沈月娴,巴不得这毒妇遭雷劈,对付这毒妇,可谓是正合他们的心意。 更何况,对付这毒妇,还可以给春莺换来一个好归宿,又何乐而不为呢? 春莺的家人稍作考虑,便爽快的答应了下来,并迅速的行动了起来。 钟老爷子的作息很规律,一般而言,他上午在家养花逗鸟,吃罢午饭,小憩一会儿,便外出巡视自家的铺子。 昨天下午,钟老爷子像往常一样,准备前往自家的铺子。 走到自家大门口,春莺他爹恭送钟老爷子。 春莺他爹身为门房,做出这一举动,乍看起来和往常一样,并没什么不同,可钟老爷子却注意到,春莺他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显然是心中存着事儿,却难以启齿。 春莺他爹乃是钟家老仆,在钟家兢兢业业干了近三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钟老爷子为人颇为宽厚,想了想,便对春莺他爹说,春莺的事儿他今天上午偶然间从其他下人那儿听说了,这事儿确实是他儿媳妇做的不地道,待会儿到了铺子里,他就差伙计去找人牙子,设法赎回春莺。 第237章 谋夺家业 一听这话,春莺他爹便忍不住哭了出来。 不过,他只哭了两声,便强忍着不哭,小心翼翼的朝宅院里张望了两眼,随即压低声音,说自己有要事要向钟老爷子禀报,希望钟老爷子准许他一同前往铺子。 钟老爷子眼见春莺他爹神色仓皇,还带着几分遮掩不住的焦急,隐约觉得事关重大,想了想,便准了。 于是乎,春莺他爹跟着钟老爷子,来到了铺子里面的账房。 眼见账房里没有其他人,春莺他爹“扑通”一声跪下了,随即一边哭,一边道出了事情的始末。 话说,春莺他娘心疼春莺,生怕春莺被卖之后,碰不上钟家这样的良善人家,会被新主家百般磋磨,就想求沈月娴念在主仆一场的份上,将春莺赎回。 然而,沈月娴对待家中下人素来严苛,倘若贸贸然跑去向她求情,多半是无法说动她的。 春莺他娘就打算暗中留意沈月娴的言行举止,想等到她心情好的时候,再跑去向她求情。 不留意,不要紧;这一留意,春莺他娘就发现沈月娴时不时撇开丫鬟,偷偷摸摸往外跑。 按理说,主子去哪儿,这是主子的自由,做下人的不该管,也管不着,不应该追根究底。 可春莺他娘作为一个过来人,她感觉沈月娴的神色很有些不对劲,隐隐约约透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春意。 昨天傍晚,沈月娴再次走后门外出,举止有些鬼鬼祟祟的。 春莺他娘看在眼里,一个没忍住,就蹑手蹑脚的跟了过去。 结果,就在离钟家不远的巷子里,春莺他娘亲眼看到沈月娴和一个又高又壮的汉子贴在了一起,他二人亲热一番过后,手拉手,说起了贴己话。 春莺他娘生怕被他二人发现了,不敢凑的太近,只是远远的驻足观望着。 因为离得实在有点远,春莺他娘根本无法听到他二人之间的所有对话——沈月娴说话细如蚊蝇,她说什么,春莺他娘基本上听不见;那汉子的声音稍大一些,他说什么,春莺他娘偶然间能够听到只言片语。 可就是这只言片语,在春莺他娘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原因无他,只言片语包含了:“咱俩远走他乡图什么?还不是为了过快活日子?就别带上你那三个拖油瓶了”,“还不够,得让麻子再输上个几百两”,“最好让钟家倾家荡产,钟家人自身难保,就顾不上抓咱了”…… 言下之意,沈月娴不光要与那野汉子私奔,临走之前,还要图谋钟家的财产,甚至企图让钟家倾家荡产! 哎呀妈呀!这沈月娴也忒毒了! 昨天晚上,春莺他爹一回家,春莺他娘就把这事儿原原本本说给了他听。 春莺他爹当场就炸了,转身就想要跑去找钟老爷子,向他如实禀明此事。 可这个时候,春莺他娘却拦着了他,劝他说,有道是“捉贼拿赃,捉奸拿双”,他们一没拿到“赃”,二没拿到“双”,手中没有真凭实据,只是有所耳闻而已,说出去很难取信于人。 更何况,沈月娴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乃是无理都要搅三分的主儿,可别到时候,他们告状不成,却被她狠狠的反咬一口。 他们可是家生子,一家人的性命都捏在主子们手里。 要是扳不倒沈月娴,却因此而被沈月娴记恨上了,他们一家人的性命堪忧。 为了性命着想,还是再等等,等到他们打听出那野汉子的底细,再去向钟老爷子禀报比较稳妥。 春莺他爹仔细一琢磨,认为自家婆娘说得有道理,便决定暂时按兵不动。 然而,就在今天,春莺他爹无意间注意到,自家少爷抱着一个小包袱,偷偷摸摸的从后门溜了出去。 联想到那句“还不够,得让麻子再输上个几百两”,春莺他爹有理由怀疑,自家少爷是不是受人撺掇,偷拿自家的财物,溜去赌坊赌钱了。 一想到钟家辛辛苦苦积攒了好几代的家业,极有可能会被败掉,春莺他爹就心痛不已。 这不,一个没忍住,春莺他爹不顾手中尚未掌握真凭实据,就将春莺他娘目睹的那一幕原原本本的告诉了钟老爷子。 钟老爷子听了这话,立刻相信了七八分。 不是钟老爷子偏听偏信,宁愿相信春莺他爹这个外人,都不愿意相信自家儿媳妇,而是种种蛛丝马迹告诉他,春莺他爹所说极有可能是实情。 要知道,钟老爷子的儿子钟贵平一向勤勉,除非刮风下雨天,否则每天都要来铺子里照看生意。 可这段日子里,钟贵平忽然间懒怠起来,隔三岔五才来一趟铺子,而且就算来了,也明显心不在焉,总是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 就此,钟老爷子特意问过钟贵平,他闪烁其词老半天,才给出一套说辞——他想将自家生意做大,最近正在四处寻找新的货源。 钟贵平素来老实,不会说谎,尽管他吞吞吐吐、语焉不详,但钟老爷子还是相信了他所说。 可就在前几天,钟贵平带着一身伤回来了。 尽管钟贵平就此做出了解释,说自己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别人,那人脾气火爆,又五大三粗,根本不理会他的道歉,冲上来就狠狠揍了他一顿。 但,直觉告诉钟老爷子,事实并非如此。 可不管钟老爷子怎么盘问,钟贵平就是不肯吐露实情,苦苦坚持原先的那套说辞。 对于钟贵平连日来的异常表现,钟老爷子的疑心越来越重,就在他琢磨着要不要派心腹——也就是钟家的管家——暗中跟踪调查钟贵平的时候,春莺他爹说出了这么一番话,由不得他不信。 说实话,钟老爷子并非什么锐意进取之人,他从不奢望自己能够将自家的生意做大做强、发扬光大,他唯一的念想就是守住这份来之不易的家业,安安稳稳的传给子孙后代。 现如今,骤然得知自家儿媳妇伙同她的姘头,设计让儿子染上赌瘾,以此来谋夺自家的家业,饶是钟老爷子性情宽厚,也忍不住要发飙。 第238章 私会外男 在怒摔了一个茶盏之后,钟老爷子立即命管家返回钟家,对沈月娴展开密不透风的监视。 那管家姓李,当即领命而去,一路小跑着回到了钟家。 事有凑巧,李管家前脚踏进钟家的大门,还没来得及喝口茶歇歇脚,后脚就发现沈月娴鬼鬼祟祟的从后门溜了出去。 李管家悄咪咪的跟过去一瞧,嗬,就见沈月娴钻进了附近的巷子里,而那里早已有一个高大精壮的汉子在等着了。 他二人一见面,便凑做一堆,小声交谈起来。 尽管他二人并没有做出什么特别出格的举动来——比如说,摸头摸脸摸小手,这里蹭完蹭那里——但沈月娴私会外男,这一点毋庸置疑。 李管家本就不喜两面三刀的沈月娴,曾因一些琐事与沈月娴闹过不愉快,早就暗暗盼着自家能够换个少奶奶了。 见到这一幕,他又惊又喜,二话不说,转身就回去叫人,打算把这对狗男女堵在巷子里,来个捉奸拿双。 李管家办事效率很高,不过片刻工夫,便招齐人马,兵分两路,浩浩荡荡的杀了过来。 按理说,巷头和巷尾都堵着一大帮人,这对狗男女应当无路可逃,只能束手就擒才是。 却不想,那野汉子不但身手敏捷,而且反应神速,眼见无法摆脱这么多人,夺路而逃,就一蹦三尺高,跃上了墙头,翻墙跑了。 哎呀妈呀,这身手,那叫一个麻溜呀! 毫无疑问,那野汉子必定是个练家子。 常言道,穷寇莫追。李管家等人虽然人多势众,却是普通人,未必能够追得上这么个练家子,就算追得上,也未必能够将人拦下来,反倒可能被那野汉子打伤。 安全起见,李管家就没派人去追,而是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沈月娴身上。 尽管奸夫溜得太快,没能“拿双”,但这么多人,这么多双眼睛都亲眼看到了,沈月娴在暗巷里私会外男,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因此,任由沈月娴如何强词狡辩,如何威胁恐吓,如何拿少奶奶的身份压人,李管家都不为所动,支使两个粗使婆子,将沈月娴“请”回了钟家,与此同时,火速派人禀告钟老爷子。 钟老爷子听说此事,立即马不停蹄的赶了回来。 恰在此时,在外游荡了老半天的钟贵平也从外面回来了。 钟老爷子当即让钟贵平跪下,老实交代到底去了哪儿。 面对发飙的钟老爷子,钟贵平再也不敢捏造借口糊弄亲爹,终于坦白了一切—— 他在小舅子沈世富的怂恿下,偷偷溜去马行街的赌坊赌钱,欠下了好几十两银子的赌债。 由于还不出钱,他被赌坊的打手狠狠揍了一顿。 挨了打,这事儿却没完,赌坊的人说了,要是不尽快还钱,他们就打上门去。 真要让赌坊的人打上门来,他赌钱一事,不光会被家人知道,就连街坊邻居也会知道,到那时,他必将会颜面尽失,怕是没脸在这一带混下去了。 为了自己的颜面着想,他只好将库房里的古玩偷拿出去变卖,以此来偿还赌债。 其实,他只欠下了几十两赌债。这些天他想方设法筹措银两还债,前前后后已经还了近一百两银子。按理说,那些赌债早就该连本带利还清了。 可事实上,赌坊里的借债利滚利,那利息远超想象的高,这才过去了几天而已,利息已经是本金的好几倍了。 说到这儿,钟贵平坦言道,要不是今儿个他爹命他跪下,让他清醒了过来,他就要在沈世富的撺掇下,偷拿家里的地契,悄悄变卖了去还债了。 天啊!崽卖爷田,这分明就是倾家荡产的征兆啊! 沈世富明显没安好心,他这是在算计老钟家的家业,要让老钟家倾家荡产哪! 思及至此,钟老爷子气得浑身发抖,要不是一旁的钟老太太眼疾手快,赶紧递上一盏茶,让他喝口茶消消气,他老人家非气厥过去不可。 沈世富是谁?那可是沈月娴的嫡亲弟弟! 无端端的,沈世富为何要算计姐夫家的家业? 不消问了,自然是得了他姐的授意。 一想到自家儿媳妇不光与野汉子私通,还妄图谋夺钟家的家业,钟老爷子便火冒三丈。 无法容忍,绝对无法容忍! 钟老爷子当场就让钟贵平写下休书,要不是天色已晚,出城不便,他当时就要把沈月娴逐回老沈家,不让她再在钟家待上片刻。 听完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沈采萱不禁有些好奇:“郑大哥,沈月娴出现在那个巷子里,与野汉子凑在一起窃窃私语,而这一幕‘恰巧’被李管家看到了——这自然是你精心设计的一个局。我很好奇,你是怎么设计的?沈月娴颇有心计,怎么就上当了呢?” 郑忠维道:“其实很简单,就是让春莺的妹妹春草告诉沈月娴,说沈家大房托人捎了个口信过来,奈何钟老爷子发了话,凡是牵扯到沈家大房的人,一律不准放进来,那人进不来,只能在附近的巷子里等着,请沈月娴亲自过去找他。 “其实,负责传话的春草只让沈月娴去那巷子找人,可没让她走后门。沈月娴之所以走后门,是因为她知道钟老爷子不喜沈家大房,生怕钟老爷子知道自己偷偷见了沈家大房派来的人,心生不悦,便自作聪明,瞒着家里其他人,走后门去见那人。 “如此一来,知道的,晓得沈月娴这是去接收沈家大房捎来的口信;不知道的,眼见沈月娴行事这般鬼祟,还以为她这是去密会情郎呢。” 沈采萱沉吟道:“沈月娴可不是认命之人,别说她没有私通,就算真的私通了,她也不会承认的,必定会顽抗到底。 “而且,沈月娴颇有些小聪明,以她的机灵劲儿,她应当很快就反应过来,有人在陷害她,而春莺的妹妹肯定参与其中。 “想明白了这一点,沈月娴必定会大声喊冤,要求与春草当面对质,证明自己的清白吧?” 第239章 狼多肉少 郑忠维赞许的点了点头:“正如你所猜想的那样,沈月娴大声喊冤,厉声指责春草勾结外人诬陷她。至于说,春草为何要这么做?很简单,她发卖了春草的姐姐,春草怀恨在心,便挟恨报复,想要彻底毁了她。 “除此之外,沈月娴还发誓赌咒说,自己从未授意沈世富带坏自己的夫君,沈世富为何这么做?这其中,必定另有内情!她要求钟家通知她的娘家人过来,两家人面对面把话说清楚。” 说到这儿,郑忠维冷笑一声:“不得不说,沈月娴确实有几分机灵劲儿,很快就把握到了关键之处,并想好了应对之策。 “可问题是,那么多人都亲眼目睹了她私会外男的那一幕,可谓是铁证如山,那可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抹平了的。 “更重要的是,这些年来,沈月娴没少得罪人,钟家上下,除了沈月娴的三个儿女,都对沈月娴或多或少心存不满。尤其是钟老爷子,厌恶沈月娴到了极点,铁了心要休掉她,根本不肯听她的辩解之词,勒令她马上闭嘴。 “沈月娴当然不肯乖乖闭嘴,彻底放弃辩驳的机会,继续大吵大闹。钟老爷子不耐烦了,直接命人堵住沈月娴的嘴,将她关押进了柴房。” 闻言,沈采萱乐呵了一会儿,但还是觉得不解恨,忍不住吐槽道:“这个钟老爷子吧,还是不够狠哪,很有些心慈手软。 “无论是私通野汉子,还是勾结外人谋夺婆家的财产,任意一条都足以将沈月娴死一死了,两罪并罚,沈月娴合该被拉去沉塘。可是钟老爷子只是让钟贵平将沈月娴休弃,却没有取她的性命。 “而且,钟老爷子只是派人将沈月娴押送回老沈家,却没有亲自领着人去老沈家闹一闹。要知道,沈世富可是伙同赌场的人诓骗了钟贵平近百两的银子哪!近百两银子,那可不是个小数目,钟老爷子完全有理由大闹老沈家,勒令老沈家把钱连本带利吐出来。” 郑忠维沉吟道:“近百两银子,确实是一笔很大的钱财,就算是殷实的商户人家,也不可能轻易割舍。说实在的,倘若能够轻轻松松的要回这笔钱,谁不想去要回来呢? “可问题是,老沈家不是一般的难缠,他家的钱,哪里是那么好要到的?不把事情闹大,闹得鸡飞狗跳、沸沸扬扬,老沈家怕是不会乖乖赔钱的。 “钟老爷子很在意家声,很注重脸面。老沈家可以不要脸面,破罐子破摔,钟老爷子却不能够舍弃脸面,放任此事闹大,毁掉钟家苦心经营几代的好名声。 “要知道,沈月娴与人私通,还勾结外人谋夺婆家的财产,此事要是传扬出去,老沈家固然很没脸,老钟家也会颜面尽失。 “钟老爷子将沈月娴这个祸家星剔除出了钟家,却没有设法追回近一百两银子的损失,更没有进一步追究沈世富等人的责任——他这样做,无非是为了将事情的影响降到最低,保全钟家的颜面。 “虽然我不大支持这一做法,但可以理解。” 郑忠维表示理解,沈采萱却理解不了,直摇头:“为了颜面,丢掉了真金白银,这位老爷子……嗐,真不知该说他什么好?难怪钟家的生意交到他手里,这么多年来,一直马马虎虎、半死不活的呢!” 郑忠维笑道:“钟老爷子没有追究到底,放了沈月娴和老沈家一马,这确实不符合咱们的预期。但是,四娘,你只管放心好了,沈月娴和老沈家往后的日子绝不会好过。” 沈采萱微微一怔,随即会意过来:“郑大哥,我记得你在望山村留有眼线。我猜想,你会让那眼线四处宣扬沈月娴的恶行,对吗?” 郑忠维点头:“正是如此。那眼线办事相当靠谱,有他在,早则今日,迟则明日,沈月娴的恶行就会传遍整个望山村,全村人都将知晓她的所作所为,知晓她被婆家休弃,被迫返回娘家。 “一个弃妇本就容易惹人非议,遭人排斥,倘若那弃妇的所作所为令人不齿,就不仅仅是非议和排斥那么简单了,极有可能被强行驱逐出望山村。而老沈家教养出了这等弃妇,也不免受人诟病,被人戳脊梁骨。” 沈月娴和老沈家过不上好日子,沈采萱便安心了,便有闲心去管闲事了。 “郑大哥,之前你对春莺的家人做出过承诺——事成之后,会给春莺安排一个好归宿。”沈采萱关切的问道,“现如今,春莺的家人果然办成了此事,到了兑现承诺的时候了。究竟要如何安排春莺,你想好了没?需要我帮忙么?” 郑忠维之所以对春莺的家人做出承诺,追根究底是为了帮助沈采萱对付沈月娴。 沈采萱想过了,倘若郑忠维尚未想好该要如何安排春莺,她就接手此事,不让郑忠维因此而犯难。 “杀鸡焉用宰牛刀,区区小事,我早就已经想好了,就不用麻烦你啦。”郑忠维随即道出了他心中的打算。 话说,这一回,为了对付沈月娴,郑忠维选中了春莺作为突破口,不免要与她多有接触。 几次接触下来,郑忠维感觉这姑娘人品和性情都很不错,虽然容貌有损,却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姑娘。 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郑忠维就想把她介绍给自己认识的光棍。 物以类聚,郑忠维自己就是个“老”光棍,他认识的光棍着实不少。 狼多肉少,该把春莺介绍给谁好呢? 郑忠维想了一圈,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了一个下属身上。 原来,郑忠维有个下属,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被穷凶极恶的歹徒砍了几刀,其中一刀,正中面门。 尽管那下属命大,没有因此而丧命,却因此而破相了。 平心而论,那下属人品正直有担当,乃是个相当不错的大小伙子。 奈何他家境贫寒,又有好几个弟弟妹妹要照料,再加上他又破了相,很遭女方嫌弃,陆陆续续说了好几门亲事,到头来却没有一门能够成的。 第240章 秋后算账 别人嫌弃那下属,春莺总不会嫌弃他吧? 毕竟,你毁容,我破相,半斤八两,同命相怜嘛。 郑忠维觉得春莺和那下属很合适,有心要撮合他二人。 事实上,郑忠维不光是有这个想法,想干就干的他已经悄然行动了起来——就在今天上午,他私底下找了那下属,将春莺的情况如实相告,询问那下属的意愿。 那下属听说春莺本是商户人家的丫鬟,不但举止端庄有礼,而且精通裁衣烹饪,立刻动了心。 至于说,春莺脸上有疤,容貌有瑕…… 他非但不介意,反倒因此而怜惜起了春莺,越发动了迎娶这个可怜姑娘,照顾她一生一世的念头。 那下属思量半晌,明确表示,只要春莺不嫌弃他和他的家人,愿意嫁给他,他就愿意明媒正娶她过门。 那下属愿意了,那么春莺她愿意么? 郑忠维还没问,毕竟他一个大老爷们,哪好意思直接过问人家小姑娘的婚配之事? 郑忠维的打算是,再去暗中接触一番春莺的家人,让春莺的家人询问春莺的意愿。 不过,尽管这话还没有问出口,但郑忠维有理由相信,春莺应当会愿意的。 听到这儿,沈采萱沉吟片刻,说道:“说起春莺的家人,他们出面告发沈月娴,虽说这事儿于钟家来说,不失为一件好事,但下人告发主人,不免有以下犯上之嫌。钟家人会不会……因此而厌弃他们呢?” 沈月娴乃是沈采萱最痛恨的人之一,位列仇恨榜的前列。 春莺的家人配合着郑忠维,狠狠收拾了沈月娴,可以说,间接帮沈采萱解恨了。 不管缘由是什么,人家确实帮到了沈采萱,沈采萱自然不希望人家因此而倒霉。 郑忠维想了想,实话实说:“钟老爷子和钟贵平都比较宽厚,不大可能因此而厌弃春莺的家人。但是,沈月娴的三个儿女……那可就未必了。尤其是沈月娴的长女钟秀云,据说她性情可不怎么好,难保她不会因此而迁怒于春莺的家人,给他们穿小鞋。” 眼见沈采萱眉心微蹙,郑忠维忙补充道:“不过,钟秀云今年已经十六岁了,早在几年前就定下了亲事。我听说,不久之前,男方已经来钟家下聘了,两家约定于今年秋天办喜事。 这会儿钟秀云正忙着绣嫁衣呢,应当没工夫找春莺的家人的麻烦。等过一段时间,她出嫁了,就算想找春莺的家人的麻烦,也没有机会了。所以说,一时之间,春莺的家人应当不会有什么大碍。” 沈采萱闻言,细细思量了起来。 没有大碍,这只是一时的,往后可就说不准了。 要知道,沈月娴有两子一女——分别是十六岁的长女钟秀云,十三岁的长子钟福喜,十岁的次子钟福庆。 嫁出去一个钟秀云,还剩下钟福喜和钟福庆。 尽管钟福喜和钟福庆与钟老爷子很亲近,受钟老爷子的影响多过于受沈月娴的影响,性情还算不错,相比起颐指气使、刁蛮泼辣的钟秀云,强了不止一点。 但,沈月娴纵有千错万错,她也是钟福喜和钟福庆的生母,这是不争的事实,并不会因为她被休弃而有所改变。 钟福喜和钟福庆长大之后,掌握了钟家,到那时,他俩会不会想起这桩往事,为了给生母报仇,便秋后算账,跑去找春莺的家人的晦气呢?那可当真不好说。 安全起见,春莺的家人还是尽早离开钟家那个是非之地比较好。 沈采萱就问道:“郑大哥,据你所知,钟家可有给奴仆‘放籍’的先例?” 这个嘛……郑忠维还真知道。 “有的。”郑忠维道,“之前我打听钟家的底细,了解到钟老太太身边有个名叫秋芳的丫鬟。 “秋芳年幼时,家里穷的揭不开锅,她的家人迫于无奈,只得将她卖给了钟家。 “近年来,她家的日子渐渐好了起来,她的爹娘手里有了余钱,便求钟老太太允许他们给秋芳赎身。 “钟老太太本就喜欢秋芳,又为秋芳爹娘的拳拳爱女之心所感动,连赎身银子都没要,就将秋芳放籍了。” 沈采萱点了点头,沉吟道:“既然有先例,那么春莺的家人多半也能够赎身。春莺家共有几口人?要将春莺的家人都赎出来的话,大概需要多少赎身银子?” 郑忠维道:“春莺家除了春莺之外,还有四口人——春莺的爹娘以及她的弟弟妹妹。 “春莺的爹娘正值壮年,乃是壮劳力,一个人差不多需要十两赎身银子。 “春莺的妹妹虽然年纪尚小,但她长得不错,也需要十两左右的赎身银子。 “至于春莺的弟弟,今年才七岁,实在太小,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买回去非但派不上什么用处,还得倒贴不少粮食,所以不怎么值钱,花个五两银子,应该就能够把他赎出来了。” 沈采萱道:“这么说来,要赎出春莺的家人,差不多需要三十五两银子。这样吧……” 郑忠维眼尖,发现沈采萱一边说话,一边伸手掏衣袋,依照他对沈采萱的了解,立刻猜出沈采萱九成九是在掏银票。 郑忠维当即打断她:“我知道,你生怕春莺的家人继续留在钟家,日后没好果子吃,就想将他们都赎出来。我认同你的想法,赎人的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了,至于赎身银子,也包在我身上了,你就不必费心了。” “赎人的事情我搞不定,只能麻烦你了。可是赎身银子……还是我出吧。”沈采萱笑笑,“我拜托你办事儿,总不能让你又出力又出钱吧? “对了,我忽然想起来,在此之前,郑大哥你为了帮我对付沈月娴,不仅赎出了春莺,还给她请了大夫,必定花费了不少银钱。春莺的家人的赎身银子,以及之前的花销,两项相加,至少得要五十两银子。 “就算要出钱,小钱倒还罢了,五十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断断没有让你出的道理。” 说罢,沈采萱果断掏出一叠银票。 第241章 忍者神龟 郑忠维见状,忙拦住了她:“别别别,千万别给我银票!我好歹是郑家的大少爷,五十两银子而已,对我来说,真不算什么,这钱就让我来出吧!” 说着,郑忠维略一停顿,正了正色:“四娘,你给阿莲的那几张方子,何止价值千金?过几日,阿莲就要凭借着那几张方子办作坊、开铺子了,再往后,她将带着作坊和铺子嫁入郑家。 “虽说作坊和铺子是她的嫁妆,乃是她的私产,但郑家势必会从中受益,而且受益良多。 “作为受益的一方,我怎么着也得有所表示不是?老实说,三五百两银子的话,一时之间,我还真拿不出来,但区区五十两银子,确实不在话下。你就给我一个表示的机会呗!” 沈采萱想了想,便没有坚持己见,笑着收回了银票。 结束了沈月娴的话题,沈采萱与郑忠维围绕着开办作坊和铺子,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说着说着,郑忠维忽然间想起一事,说道:“对了,之前你不是拜托我打听沈家大房的消息么?结果沈家大房的消息没打听到,倒是意外听说了一些关于沈月婵的传闻。” 沈采萱一怔:“啊,沈月婵?她不是跑去有钱人家当小妾了嘛,怎么了么?” 沈采萱很厌恶老沈家的那帮人,但厌恶是分等级的,对于不同的人,厌恶的程度各有不同。 比如说,沈正樟和杨丹凤,他俩直接害死了原主,手里染满了鲜血,沈采萱极其厌恶他俩,想杀了他俩的心都有。 再比如说,严氏和沈月娴,她俩一而再再而三的算计沈采萱一家人——别的暂且不提,就因为她俩的自私自利、无情无耻,沈采芝至今沦陷在深宫之中,天知道她还能不能够活着回来——沈采萱甚是厌恶她俩,巴不得她俩倒霉,要是她俩能够死一死,那就更好了。 至于沈月婵,尽管她心思阴暗,又蠢又毒,曾经害得沈采萱和沈正榕陷入危机重重的深山老林,差点儿有去无回,但终归是“差点儿”,未能对沈采萱和沈正榕构成真正无可挽回的伤害。 论厌恶,毫无疑问,沈采萱很厌恶她,但对她的厌恶程度,远不及对沈正樟等人的厌恶程度。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这段时间里,沈采萱忙于做生意,就没有太多精力去收拾极品。 迄今为止,沈采萱将有限的精力用于收拾沈正樟等人,一时之间还没顾得上沈月婵。 自从沈月婵主动跑去当所谓的平妻,沈采萱便没有再理会过她,渐渐的,都快要忘记她的存在了。 此时此刻,从郑永维口中骤然听到沈月婵的名字,沈采萱不禁愣住了。 郑忠维面带嘲讽道:“沈月婵为何不选择门当户对的寻常人家,去当正头娘子,却自甘堕落,跑去有钱人家当小妾?究其原因,还不是为了穿金戴银、吃香的喝辣的,过上富足的好日子嘛。可是啊,沈月婵的好日子到头了呢。” 话说,沈月婵嫁入邻县的某户人家当妾室,她的相公赵同全倒还罢了,出身于寻常的商户人家,没有什么后台,可赵同全的原配赵柳氏却颇有来头——她可是邻县主簿唯一的嫡女。 按说,这么大的来头,赵柳氏本可以嫁给门当户对的如意郎君,而不是赵同全这么个并不出众的寻常人。 奈何赵柳氏的家庭条件虽好,她的个人条件不行啊。 几乎全县人民都晓得,柳主簿的嫡女生性不是一般的恶毒,稍有不顺心,就抡起鞭子,抽打身边的丫鬟,而且从不手下留情,都是往死里打,前前后后已经活活打死了好几个丫鬟。 柳主簿本打算通过嫡女,与本地的大户人家联姻,进一步巩固自己的地位。 奈何本地的大户人家都不肯配合,没一户愿意迎娶赵柳氏的。 想想也是,赵柳氏恶毒如斯,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谁乐意娶这么个主儿回家呢? 眼看着嫡女都快到花信年华了,却还没嫁出去,柳主簿急了,生怕嫡女砸在手里,便降低要求,与一户家境还算殷实的商户人家——也就是赵同全家结为亲家。 就这样,赵柳氏总算嫁了出去。 婚后,赵柳氏仗着自己有个主簿爹,继续自己无法无天、作天作地的日常—— 嘲讽公爹,顶撞婆母,辱骂夫君,打骂下人……这些都是基本操作,隔三岔五就会在赵家上演。 不过,有一说一,尽管赵柳氏总是给赵家人找不自在,但她也给赵家带来了巨大的好处。 要知道,在迎娶赵柳氏之前,赵家经营着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粮行,生意一般,进项有限;在迎娶赵柳氏之后,靠着主簿的面子,赵家的粮行生意越做越大,分号开了一家又一家,进项翻了好几番。 看在那些实实在在的好处的份儿上,无论赵柳氏做得有多么过分、有多么离谱,赵同全都忍着。 忍着忍着,十几年过去了,赵同全都快修炼成忍者神龟了。 奈何别的能忍,有一点却忍不了——赵柳氏嫁入赵家十几年,却始终未能为赵家开枝散叶,给赵同全生下一儿半女。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自己都快绝后了,哪个男人能够忍? 赵同全便和赵柳氏商量着,纳一房小妾,好给赵家留个后。 纳妾?想都别想! 赵柳氏非但不予同意,还指着赵同全破口大骂了一顿。 可怜他赵同全一个三十几岁的汉子,直接被骂成了狗。 赵同全忍无可忍,不得已之下,只好……从头再忍。 么得办法,谁让主簿家势大,赵家惹不起呢? 就在赵同全以为自己要绝后了,都快绝望的时候,传来了一则天大的好消息,啊不,天大的坏消息—— 赵柳氏站在院子里抽打丫鬟时,或许是太兴奋了,手舞足蹈,一不留神就被一块微微翘起的青砖绊倒了,随即“吧唧”一声,摔了个四脚朝天。 更点背的是,她的脊椎磕在了一块凸起的尖石上,当场就磕出了一大滩血来。 第242章 自作孽不可活 尽管血很快就止住了,可脊椎受损却给赵柳氏带来了相当严重的影响——她瘫在床上,爬不起来了。 赵柳氏倒下了,赵同全如丧考妣,看上去悲痛极了。 悲痛之余,赵同全不但尽心尽力的四处寻找名医为赵柳氏疗伤,还宽慰她说,哪怕她一辈子都起不来,他都会不离不弃,好好照料她一生一世。 饶是赵柳氏心狠手辣,视人命如草芥,也被赵同全的款款深情给感动到了。 感动之余,赵柳氏终于良心发现,主动提出要给赵同全纳一房小妾。 赵同全再三推辞,实在推辞不掉,这才“勉为其难”的接受了这一提议。 紧接着,赵同全转身就让下人四处散布消息,说他要纳一房小妾,要求不高,只要是美貌又好生养的黄花大姑娘即可,为此他愿意出三百两银子作为聘礼。 好生养的黄花大姑娘,不难找到,十两银子就可以买得到。 可附加上美貌这一条件,就不好找了。 物以稀为贵。这种黄花大姑娘必然要贵上许多,但就算再贵,三百两银子也绰绰有余了。 正常情况下,开出三百两银子的高价,肯定有很多人家争着抢着要将自家的姑娘送来当妾。 可问题是,赵家啊,那可不是寻常人家,众所周知,那里面蹲着一只凶神恶煞的母夜叉呢! 这哪里是送自家的姑娘去当小妾啊,分明就是送自家的姑娘去鬼门关哪! 就算有些人家利欲熏心,为了三百两银子,不惜牺牲自家的姑娘。 那些人家也得掂量掂量,这三百两银子烫不烫手,会不会有钱挣,却没命花。 要知道,自家的姑娘真送去了赵家,可就得要和母夜叉共侍一夫了。 俩人合同一个男人,势必僧多粥少,不免会有磕磕绊绊的时候。 说不准哪一天,自家的姑娘就成了母夜叉的眼中钉肉中刺,连带着自家也吃挂落儿。 得罪了母夜叉,就相当于得罪了主簿家,自家不过是寻常人家,被有权有势的主簿家记恨上,能有什么好下场?灭门都是有可能的。 钱虽好,但命更要紧。 为了小命着想,这三百两银子……嗐,不赚也罢。 正是基于上述考量,哪怕赵同全开出了三百两银子的高价,也没有人家敢把自家的姑娘送来赵家。 母夜叉好不容易松了口,赵同全迫不及待的想要抱上美貌的小妾,过上没羞没躁的幸福生活。 眼见无人前来应征小妾,赵同全急了,绞尽脑汁想办法。 后来,经人介绍,他认识了蒋媒婆,让她给自己介绍一个美貌的小妾。 蒋媒婆深知赵柳氏臭名昭著,要在本地找到合适的人选,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够以三百两银子为诱饵,打着迎娶“平妻”的幌子,哄骗不知内情的外地姑娘过去当那所谓的“平妻”。 结果,胸大无脑的沈月婵经不住诱惑,上赶着去当“平妻”。 沈月婵一到赵家,便过上了穿金戴银、呼奴使婢的好日子,俨然成了富贵人家的少奶奶。 这生活,如她所愿。 沈月婵几乎别无所求,唯一的念想就是原配赶紧死翘翘,好让夫君将她扶正,成为名正言顺的正头娘子。 然而,事与愿违——赵柳氏非但没有死翘翘,反倒越来越精神了。 在沈月婵来到赵家的第二个月,赵柳氏便勉强能够坐起身来了,又过了一段时间,她可以缓缓的走动了。 尽管赵柳氏的伤势还没有完全痊愈,但她的精力已经恢复了七七八八。 再说的直白些,赵柳氏又有精力开始她那无法无天、作天作地的日常了。 往日里,赵柳氏以折磨家里的丫鬟为乐,乐此不疲。 现如今,赵柳氏有了更加感兴趣的折磨对象——沈月婵。 么得办法,自古以来,正室与妾室就是对立的,两者之间的矛盾很难化解。 赵柳氏身为正室,心中本就对妾室沈月婵有一种天然的仇视。 偏偏沈月婵自幼就被严氏等人捧在手心里,受尽溺爱,做人的道理她根本不懂,只懂得颐指气使,为人不是一般的骄横跋扈。 在赵柳氏卧床养伤其间,沈月婵别说侍奉赵柳氏了,她甚至没有向赵柳氏请过安,直接当赵柳氏不存在。 这妥妥的目中无人啊! 就算是好脾气的正室,也会被沈月婵气到,更何况是脾气超差的赵柳氏,肺都快气炸了,早就恨死了沈月婵,恨不能将她扒皮抽筋。 之前是没精力,赵柳氏只得让沈月婵继续逍遥。 现如今有了精力,赵柳氏自然不会放过沈月婵。 赵柳氏折磨人的手段不是一般的毒辣,沈月婵从小到大就没受过什么苦,哪里受得了这等折磨? 前些日子,沈月婵实在受不住了,便偷偷跑回了老沈家。 不过沈月婵没能在老沈家待上多久,很快她就被赵柳氏派来的下人拖了回去。 郑忠维的眼线一直在密切关注老沈家,自然将那一幕尽收眼底,再经过一番深入了解,他将相关情况仔细详实的汇报给了郑忠维。 听到这儿,沈采萱嘴角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蒋媒婆曾经说过,那个男人的原配快死了,活不过这个夏天了,倘若沈月婵肯嫁过去,虽然现在是‘平妻’,但很快就能够被扶正,与正头娘子无异。 “正是冲着这一点,以及那三百两银子的聘礼,沈月婵和严氏等人才会答应这门‘打着灯笼都难找’的亲事。 “哈哈哈,好一门‘打着灯笼都难找’的亲事!上赶着去给跟自己爹年纪差不多的老男人当小妾,却碰上了世间少有的恶毒原配,本指望着原配早些上西天,却不想原配没死,反倒是自己,就快被原配弄死了——这门亲事,确实是世所罕见,打着灯笼都难找!” 说到这儿,沈采萱冷笑一声:“媒婆的嘴,骗人的鬼。蒋媒婆那张嘴,尤其会骗人,死人都能被她说活了。 “倘若不晓得蒋媒婆的底细,听信了她的鬼话,上当受骗,倒也情有可原。沈月婵等人明知道蒋媒婆是什么货色,还相信了她的鬼话,上当受骗,落得如今这个下场,这叫做自作孽不可活。” 说到最后,沈采萱做出精辟的总结陈词:“活该!” 第243章 信息有误 “的确活该。”郑忠维笑了笑,“不止如此,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还不算完。” 原来,沈月婵被拖回去之后,严氏冲着沈世富破口大骂,把他骂得狗血喷头。 自己的夫君被这般辱骂,小严氏不乐意了,就回了嘴,结果她也成了严氏的抨击对象,差点儿没被骂死。 如此一来,老沈家诸人之间的嫌隙更大了,家里的气氛剑拔弩张。 听了郑忠维的爆料,沈采萱有些困惑:“严氏眼睁睁的看着沈月婵被那户人家的下人拖了回去,肯定又心疼又着急,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可我不能理解的是,她为什么要骂沈世富呢?她这一举动,根本不合常理,简直莫明其妙……” 话说到一半,沈采萱猛然醒悟:“哦,我明白了!严氏之所以骂沈世富,那是因为沈月婵落得如此下场,有他沈世富的一份‘功劳’。” 想当初,严氏虽然与蒋媒婆相交多年,合伙赚过昧心钱,却不是很信得过她,生怕她给沈月婵说的这门亲事暗藏猫腻,就派沈世荣和沈世富前去实地探访。 结果呢,哥儿俩探访了一圈回来,告诉严氏,蒋媒婆所言非虚,那个赵员外确有其人,他家确实豪富,他的原配也确实不行了。 神他妈的不行了! 那原配只是受伤而已,并没有性命之忧,其实她行的,非常行! 哥儿俩提供给严氏的信息有误。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无外乎两个缘故—— 要么就是哥儿俩没有认真打听,为了胡差事,便胡编乱造了一些信息,糊弄严氏。 要么就是哥儿俩虽然认真打听了,却生怕实话实说的话,这门亲事会黄掉,错失那三百两银子的聘礼,就说谎哄骗严氏,好让严氏答应这门亲事。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说明一件事——沈世荣和沈世富并没有将沈月婵的安危放在心上。 而哥儿俩的不上心,切实影响到了沈月婵,导致她跳入火坑,而且是爬都爬不上来的那种。 从这一点来看,哥儿俩确实该骂。 现如今,沈世荣领着妻儿跑路了,沈家老宅就剩下了沈世富。 严氏见不着沈世荣,只得将所有的矛头都指向沈世富,逮着他开喷。 沈采萱想明白了前因后果,不禁感慨道:“沈月婵,那可是沈世富同父同母的嫡亲妹妹!就为了点银钱,沈世富连嫡亲妹妹都坑,啧啧,真真是丧尽天良!” 正感慨间,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沈采萱说了一声“请进”,就见鼎丰楼的掌柜亲自领着沈世华过来了。 原来,沈世华看望张家人回来后,得知沈采萱人在这儿,便过来找她了。 沈采萱生怕沈世华得知了沈月婵的悲惨现状之后心生不忍,跑去多管闲事,当即闭口不谈原先的话题,转而关切的问起了张家人的现状。 沈世华便告诉沈采萱,张家的三个伤患之中,除了伤到了腿的张昌荣还需要卧床静养一段时间,其他两个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了。 沈世华道:“哦,对了,你大姑他们已经买下了一座宅院,昨个儿下午就搬了过去,现如今他们已经不在福源客栈里住着了。” 沈采萱诧异道:“啊?这么快?他们买的是哪里的宅院?” 沈世华道:“买的是城北一座临街的宅院——前面是三间铺面,后面是三间正房,左右各有两间厢房,这些房子围成一个小小的院子——虽说地方不大,但还挺周正的,而且所在的那条街上人来人往的,很适合开铺子做生意。” 听了这话,莫名的,沈采萱感觉有些怪怪的,追问道:“那儿原本是做什么生意的?人家怎么不把生意继续做下去了,要将这么个临街的宅院转让出去呢?” 沈世华道:“那儿原本是一间小有名气的面铺,开铺子的人称冯婶,是个寡妇。前些日子,冯婶的儿子考中了秀才,觉得亲娘抛头露面卖面条,实在是有辱斯文,传出去有损他的名声,就让他娘赶紧把铺子关了。 “夫死从子。冯婶不敢违拗儿子的意思,当真就把那间经营得好好的面铺给关了。如此一来,那三间铺面就空了出来。 “冯婶原打算将前面的铺面租出去,自己继续和儿子一起住在后面的正房里,并没打算卖掉这座前店后院的宅院。可自从考上了秀才,她儿子的应酬就明显的多了起来。银钱不凑手,她儿子别无他法,就让她把这座宅院卖掉,得来的钱分他一部分,剩下的那部分用于购置一座小一些的宅院。 “冯婶心里其实是不乐意的,但她拗不过儿子,只好委托中人卖房。你大姑他们不是在找前店后院的宅院么?那中人就把这宅院介绍给了他们。他们过去一瞧,立刻就相中了,再一问价钱,觉得很合适,当场就买了下来。” 据沈采萱所知,张家人很俭省,可不是那等大方花钱的主儿。 通常情况下,张家人买东西,不会轻易下手,必然要货比三家,才肯掏钱。 这一回,张家人爽快的买下了那宅院,想必是因为那宅院的价钱很便宜,深深的打动了他们。 沈采萱就问道:“买那宅院,花了多少银钱?” “三十两银子。” “三十两银子?”沈采萱震惊了,“县城里,带三间铺面的宅院,只要三十两银子?这,这怎么可能?” 尽管沈采萱并未在县城置办产业,但她对县城的房价还是有所了解的。 据她了解,县城的房价可不便宜,哪怕是全城房价最低的城北,想要买下三间铺面,至少也得花上三四十两银子。 区区三十两银子,想要在城北买下带三间铺面的宅院,那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然而,绝不可能的事情实实在在的发生了,而且就发生在了张家人身上,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这价钱低到不合理。”沈采萱不由怀疑道,“大姑他们不会是被人给骗了吧?” 第244章 十个中介九个骗 沈世华心中一凛,沉吟道:“应该不会吧?那中人是你大姑他们从城里数一数二的牙行里找来的,有正经的牙行作保,按说他是不可能骗人的。 “而且,昨儿个冯婶收到钱后,便在中人的陪同下,与你大姑他们前往县衙办理过户,把那宅院改到了你大姑父名下。 “对了,方才你大姑父把那房契拿给我瞧了,上面的字我虽然不认识,但大红的官印我还是认得的。都盖上官印了,那房契绝不可能是假的呀!” 一般而言,契约分为白契和红契两种。 所谓白契,就是买卖双方在中人的见证下签订的契约,上面只有个人的签名画押,没有加盖官印。 所谓红契,就是买方或卖方向官府缴纳契税,在白契上加盖官印形成的正式契约。 白契未经官府背书,能否得到认可,凭借的是中人的信誉。 倘若买方或卖方勾结中人作假,白契就有可能失去效力,沦为一张废纸。 但红契则不同,乃是经官方认可的正式契约,几乎无人胆敢造假——倘若造假,一经查出,轻则牢底坐穿,重则秋后问斩,犯罪成本相当之高,鲜少有人胆敢以身试法。 既然房契上加盖了官印,那么这桩三十两银子的房屋买卖便正式成立了。 乍看起来,相关证明文书符合规范,张家人并没有上当受骗。 啥情况这是?难道是张家人否极泰来,运气爆棚,捡到天大的便宜了? 可是,这运气好的有些离谱了吧?怎么感觉不科学呢? 沈采萱心中惊疑不定。 就在这时,一旁的郑忠维忽然插话道:“城北的宅院……原本是面铺……开面铺的是个人称冯婶的寡妇……咦,你们说的,该不会是何记面铺吧?” 沈世华点头:“没错没错,我听谁提起过,那面铺就是叫做何记。” “果然是何记!”郑忠维神色古怪,“怪不得呢,那么大的宅院,原先的东家只要了三十两银子,就答应转手了。” 此言一出,饶是沈世华这个有些迟钝的老实人,也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 沈世华咽了口唾沫,紧张的问道:“怎么?那宅院不好么?有什么问题么?” “那宅院……”郑忠维沉吟再三,斟酌着道,“那宅院本身应该没什么不好,可那里面却出了一桩不好的事儿——就在几天前的深夜,何记的儿媳妇上吊自尽,她没有吊在自己屋里,而是吊在了何记的大门口。 “第二天一大清早,路过的行人无意间看到了那儿媳妇的惨相,吓得半死,惊叫出声,引来了无数人围观。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何记原本只是在那一带小有名气,离开了那一带,基本上就没有人知晓何记了。此事一出,几乎小半座城的人都听说了何记的名头,就连我也有所耳闻。” 沈采萱顿时了然:“这么说来,那个冯婶急着将那宅院脱手,不是为了给儿子筹措应酬费用,而是因为那宅院的大门口吊死过人,成了远近闻名的凶宅,自家人住不下去了,不得不转卖给别人。” “正是如此。”郑忠维道,“那等凶宅,熟知内情的本地人一定不会买的,只能卖给初来乍到、不明真相的外地人。” 毫无疑问,张家人就是初来乍到、不明真相的外地人。 再说的直白些,张家人就是那倒霉的受骗对象。 “啊,那个冯婶怎么能这样?”沈世华气得不行,“还有那个中人也是,他不可能不知道那宅院是凶宅,可他从头到尾只字不提,伙同冯婶,哄着我大姐一家将那凶宅稀里糊涂的买了下来,这不明摆着欺生么?这事儿办的,也忒不地道了!” 说着,沈世华跺了跺脚,气哼哼道:“不行不行,我这就去找我大姐一家,把这事儿说给他们听,然后同他们一道去找冯婶,还有那个中人算账。” 中人不就是中介么? 十个中介九个骗,还有一个在训练。 在现代社会,被黑中介骗了,这早就不是新闻了,常见的很。 沈采萱见怪不怪,很淡定:“算账?算哪门子帐?我大姑他们在中人的见证下,以三十两银子的价格买下了冯婶家的宅院,立下白契,随即前往官府将白契变成红契,正式将那座宅院过户到了我大姑父的名下——这一切的一切,都合乎规定,挑不出任何毛病来。 “早在昨日,买卖双方便已经银货两讫,互不相欠,根本就没有什么账要算呀。 沈世华头一回见识到黑中介的险恶,很激动:“可那宅院是凶宅啊!冯婶和中人卖房的时候,没有告诉你大姑他们实情,这就是有所隐瞒,就是在骗人!找骗子算账,这没什么不对的啊!” “没错,冯婶和中人确实欺骗了我大姑他们,但这种程度的欺骗,并没有触碰律法,咱们很难讨回公道的。”沈采萱看着沈世华,颇为无奈,“不信你问郑大哥。” 郑忠维证实道:“这种事情,我时不时就能够碰上几桩。以往的经验告诉我,这个时候,冯婶多半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你们很难找得到她。 “至于中人,尽管他跑不掉,但他一定会对自己的欺骗行径矢口否认。你们过去找他算账,除了骂他一顿解解气,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而干这一行的,基本上都死皮不要脸,你们骂得再狠,他也不会当一回事儿的,所以说,骂了也是白骂。” 沈世华傻眼了:“那、那咱就拿那俩骗子没辙了?” “嗯,没辙。”沈采萱面露遗憾,“吃一堑长一智,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 听了这话,沈世华直接闭气了。 沈采萱与张家人不熟,得知他们上当受骗了,虽然有些同情,却不会像沈世华那般耿耿于怀。 相比起上当受骗这种小事,沈采萱更关注上吊自杀这等人命关天的大事。 沈采萱看向郑忠维,一脸好奇:“郑大哥,何记的儿媳妇怎么就想不开,自缢了呢?” 第245章 便宜没好货 郑忠维沉吟道:“这个嘛……传闻中,冯婶的儿子中了秀才之后,以他媳妇儿一直没有生养为由,闹着要纳妾,他媳妇儿死活不肯,两个人便大吵了一架,结果他媳妇儿吵输了,一时想不开,就赌气上吊了。 说到这儿,郑忠维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不过这只是传闻而已,真相究竟如何,说实话,我也不是很清楚。” 平心而论,因为吵架吵输了,就上吊自杀,而且吊死在自家大门口,这很有些不合常理。 郑忠维听到这一传闻,怀疑这是以讹传讹,并非事实真相。 但,仅仅是怀疑而已,他没有证据。 沈采萱闻言,好生惊讶:“郑大哥,你可是捕头啊!这等人命官司的内幕,升斗小民不清楚,你也不清楚么?” “人命官司?”郑忠维苦笑道,“四娘啊,你是不是对人命官司有什么误解?人命官司必然涉及到人命,但人命却未必会牵扯到人命官司。 “就拿何记这事儿来说吧,何记的儿媳妇自缢而亡,确实是出了人命没错,但这事儿民不举官不究——除非有人认为这事儿里面有冤情,何记的儿媳妇是被人害死的,前来报官,要求官府替她申冤,否则官府是不会过问的,这事儿就不能够被称之为人命官司。 “至今为止,都不曾有人因为这事儿前来报官,官府自然不会追究这事儿的内幕了。因此,哪怕我是捕头,也不可能清楚这其中的内幕。” 听了这话,沈采萱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上吊自杀,这本就是一种极端的选择。 何记的儿媳妇与绝大多数的自杀者不同,没有选择一个安静的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而是选择吊死在了何记的大门口,她这一举动尤其极端。 如此极端,不禁令人怀疑,她生前是否受到了难以承受的天大委屈。 直觉告诉沈采萱,何记的儿媳妇之死,这其中暗藏玄机,很不简单。 但,沈采萱不是包青天,她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前去查明这里面的玄机,只能按捺住心中的疑惑,轻轻放过这事儿。 郑忠维注意到,沈采萱的表情还好,只是轻轻的蹙了蹙眉,而沈世华却一直紧绷着脸,神色愤愤,就差没有在脑门上写上四个大字“我不高兴”了。 郑忠维宽慰道:“其实呢,要不是因为那座宅院乃是凶宅,别说三十两银子了,就算五十两银子,也未必能够买的下来。所以说,上当归上当,却没有吃什么大亏,仔细想想,还赚到了呢。” “嗯,吃亏就是占便宜嘛。”沈世华无奈的叹了口气,“可这样的便宜,我相信我大姐他们一定不想要占。” 平心而论,生老病死乃是人间常态。 宅院里死掉几个人,再正常不过了。 可问题是,何记的儿媳妇不是好死的呀! 吊死在大门口…… 我的天啊,搞不好一只吊死鬼就在大门口晃荡呢! 这,这也太晦气了! 正常人家都会觉得膈应的。 郑忠维想了想,说道:“要不这样吧,沈叔父,你将实情告诉你大姐他们,问问他们,到底还想不想要那座宅院。如果不想要的话,我可以帮他们把那座宅院退回去,如数拿回那三十两银子。” 寻常百姓,碰上这样的事情,基本上就只能够自认倒霉,吃下这个哑巴亏了。 郑忠维则不同,他本身就是捕头,家里又有背景,在温阳地界上,颇有能量。 真正的大人物,郑忠维或许对付不了,但对付几个奸滑的升斗小民,还是不在话下的。 只要郑忠维出面,不难找出冯婶,“说服”冯婶将那座宅院回收了。 沈世华闻言,又惊又喜:“那敢情好啊!只是……这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郑忠维笑道:“小事而已,很好解决的,谈不上什么麻不麻烦的。” 一想到大姐一家如今就待在凶宅里,沈世华便浑身不自在,认为事不宜迟,当即就要跑去沈月娟那儿询问他们的意见。 沈采萱很好奇那座凶宅长什么样,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她便屁颠屁颠的跟着沈世华一道过去了。 半个时辰之后,父女俩抵达了那座宅院,随即将了解到的情况如实的告知了住在里面的张家人。 沈世华原以为,大姐一家得知了实情之后,必然会又惊又怒,一迭声的要求退掉这座凶宅。 可事情的发展出乎了沈世华的意料—— 骤然听说了实情,张家人并没有显得很惊讶,他们的脸上或多或少流露出了几分了然。 这下子,轮到沈世华惊讶了:“怎么,这事儿你们已经听说了?” 沈月娟坦言:“不曾听说,但是隐约猜到了几分。” 话说,张家人虽然刚来县城不久,对于县城的物价不是很了解,但昨儿个他们在中人的带领下,在城北转悠了大半天,多多少少都对城北的房价有了一定的了解。 当时他们就发现这座宅院远低于市价,尽管中人和宅院的主人冯婶都说这座宅院没问题,因着急于脱手,才会低价转让,让他们不要多想。 可是,这么低的价钱摆在眼前,他们不能不多想啊! 当时他们就猜想,这座宅院多半暗藏着什么问题。 沈月娟道:“常言道,便宜没好货。这座宅院这么便宜,有问题不奇怪,没问题才奇怪呢。” 沈世华满脸不解:“大姐,你们都猜到这座宅院很可能有问题了,怎么还花钱买了下来呢?” 沈月娟理所当然的回答道:“因为便宜啊!咱们打听过了,这附近跟这差不多大的宅院,至少得要卖到五十两银子呢。花三十两银子,买值五十两银子的宅院,多划算哪!就算真有问题,冲着那省下来的二十两银子,也可以忍忍的嘛。” 自家大门口,曾经吊死过一个人,这也可以忍? 沈世华嘴角一抽,小心翼翼的说道:“这儿可是……凶宅啊!你们住在里面,不觉得、不觉得……瘆得慌么?” 第246章 不怕不怕 此言一出,张家人纷纷摇头,表示“还好吧”。 沈世华的姐夫张昌荣为人比较耿直,心直口快的说道:“好好一个小媳妇儿,吊死在了大门口,说实话,这事儿确实有些瘆人。 “但,瘆人归瘆人,仔细想想,也没多可怕,犯不着为了这事儿胆战心惊的。毕竟,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那小媳妇儿又不是咱们害死的,咱们根本不用担心她会化为厉鬼来报复咱们。” 沈月娟的婆婆张李氏也道:“常言道,冤有头债有主。就算那小媳妇儿执念缠身,死后没能超脱,化为了厉鬼,要找人算账,她也该去找逼死她的人,不该来找与她无冤无仇的咱们。说到底,那小媳妇的死跟咱们没什么关系,咱们大可不必因此而担惊受怕的。” 哇哦,山里人的胆子都这么大的么? 眼见张家人如此淡定,沈采萱对他们有了一番新的认识。 然而,张家人不怕,别人怕啊。 沈采萱提醒道:“大姑父,你们家日后是要开铅笔铺子的。能不能把铺子经营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人肯不肯捧场。 “现如今,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的。何记的大门口吊死了个人,整个温阳县城,差不多五成人都知晓了。 “这五成人之中,必定会有铅笔铺子的潜在客人。这些潜在客人,或许本想过来这儿买几支铅笔回去用用的,可听说这儿就是原先的何记,保不齐就改变主意,不肯过来了。如此一来,铅笔铺子的生意势必会受到影响的。” 话音刚落,原本淡定的张家人立刻淡定不起来了,纷纷皱起了眉头,脸上泛起了忧色。 沈世华见状,立刻说道:“别担心,倘若你们认为这座宅院不合适,可以让郑捕头帮忙,将它退给冯婶,如数拿回那三十两银子。” 张家人:“郑捕头?” 沈世华点头:“没错,就是郑捕头。” 说着,沈世华就将郑永维做出的承诺告诉了张家人。 郑永维可是堂堂的捕头大人,他出面与冯婶交涉,必定能够将这座宅院顺利的退给冯婶,要回房款。 对此,张家人毫不怀疑。 那么问题来了,要不要将这座宅院退回去呢? 张家人面面相觑,小声讨论了起来。 一盏茶过后,沈月娟的太婆婆张姚氏——也就是沈世华的外祖母,她老人家发话了:“除了有些不吉利、膈应人之外,这座宅院没什么毛病。既然没毛病,那就别退了吧。” 诶,你们讨论了半天,结论就是不退? 沈世华不大理解张家人的想法:“你们想清楚了,当真要在这种、这种……宅子里过日子、做生意?” 张家人不约而同的点起了头。 张昌荣快言快语的说道:“我知道,你想说这是凶宅,无论是过日子,还是做生意,都不合适。可这要不是凶宅的话,区区三十两银子,哪能将它买下呢?这么便宜,凶宅就凶宅吧,咱们认了。 “至于说,用凶宅开铺子,会不会吓得客人不敢上门?这个嘛……嗯,应该会的。但这不要紧,因为咱们的打算是,将铅笔卖给挑货郎,让挑货郎帮咱们将铅笔卖到各个地方去,本就没指望客人能够上门来买铅笔。所以说,不敢上门就不敢上门吧,这不会对咱家的生意有太大影响的。” 沈世华还想再劝:“可是……” 沈采萱打断了他:“既然你们不介意,那就留下这座宅院,继续住在里面吧。毕竟,别人的看法不重要,自己得了实惠,住得舒心,这才是最重要的。” 张家人深以为然,全都点头表示认同。 忽而,张立秋弱弱的问道:“舅舅,你明天就要回府城了吧?那个,那个……我可以跟你一起回去么?” 沈世华爱怜的摸了摸外甥的小脑袋,温言道:“当然可以。府城可繁华了,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等到了府城,舅舅就带你好好逛逛,让你长长见识。” 张立秋摇了摇头:“舅舅,你很忙的,我怎么能劳烦你带着我四处逛呢?其实,我去府城,不是为了长见识,只是想去亲自接我姐回来。” 之前,沈世华告诉张家人,早在几天前,张寒露就被瑞泰牙行给卖掉了,买主乃是田家二房的少爷田宝峥。 田家本就是府城里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又挂着皇商的名头,可以说,既有钱又有势。 他家少爷买下的人,就算出三倍赎身银子,也未必能够顺利的将人赎回。 倘若田宝峥执意扣住张寒露不放,沈世华家也拿他没辙。 不过还好,沈世华家与鹿城凌氏的公子凌原熙有些交情,凌原熙得知这一情况后,已经答应出面与田宝峥交涉,帮忙赎回张寒露。 按理说,鹿城凌氏的面子,田宝峥是要给的。 不出意外的话,这两天张寒露就能够被赎出来了。 从沈世华口中听说了事情的始末之后,张家的大多数人都很高兴,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对张寒露的归来充满了期待。 惟有张立秋,不知为何,他心中总是惶惶不安,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 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预感越来越强烈。 不过,他生怕家人担心,一直没敢说出口。 现如今,张立秋寻思着,与其在家如坐针毡,胡思乱想,还不如厚着脸皮,跟着舅舅回府城,早日与姐姐重逢,让自己安心。 得知张立秋要求去府城,不是为了玩耍,而是为了接回姐姐,沈世华越发喜欢他了,笑道:“好孩子,你有心了!要是你姐知道你这么惦记着她,她一定会很高兴的。” 话音刚落,沈世华意识到,惦记着张寒露的,可不止张立秋,他大姐应当也很惦记着远在府城的女儿。 沈世华想了想,开口道:“大姐,你这辈子都没出过远门吧?要不这样,明儿个你和立秋一道,随我去府城,在我家小住几天吧?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早日见到寒露,还可以出趟远门,见识见识外面的繁华。” 第247章 晴天霹雳 沈月娟辛劳半生,几乎日日都围着灶台打转,时刻都在为生计操心,压根儿就不可能有工夫去见识外面的繁华。 很多东西,越是得不到,就越是心向往之。 听了沈世华的邀约,沈月娟立时就心动了。 不过,沈月娟沉吟过后,到底是摇了摇头:“县城大,居不易。住在县城里,就连一根葱一担水,都得要花钱买,用钱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些。 “像咱家现在这样,只进不去,迟早有一天会坐吃山空,肯定不行的。 “当务之急是赶紧把铅笔生意做起来,给家里添个进项,至于府城,等铅笔生意做起来了,稳定了下来,再去也不迟。” 沈世华真心想让自家大姐早日见到女儿,便劝道:“大姐,你……” 沈采萱打断他:“大姑,你听说了么?伯祖父他们搬回县城了。今儿个我去他们家坐了坐,听说再过些日子,他们就要举家迁往幽州了。也不知他们这一去,何时才能够回来?趁着他们还没走,大姑,你过去探望一下二老吧?” 张立秋去府城,沈采萱没意见,可沈月娟去府城,沈采萱就有意见了。 不,确切的说,沈采萱生怕苏氏会有意见。 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沈采萱只好祭出一招“乾坤大挪移”,强行将话题转移到其他方面。 沈月娟立马被转移了注意力,诧异道:“啊,伯父他们不是好多年前就从县城搬去府城了么?咦,怎么又搬回来了?” 沈世华听见自家大姐问,不做多想,便将前因后果讲述了一遍。 值得一提的是,沈世华虽然老实,但什么能讲什么不能讲,他心里还是有数的——不用沈采萱提醒,他便特意隐去了沈采莲被人掳走的那部分,只说沈寿山一家人倒霉催的,因故在外过夜时,被几个贼人偷去了细软。 张家人不明真相,纷纷痛骂那帮贼人。 张李氏拍了拍胸脯,心有余悸:“咱家虽然遭了大难,可好在没有遇上贼人,在破庙里苦熬了那么多天,都太太平平的过来了,这可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啊!” 张昌荣很耿直的说道:“伯父他们在府城经商多年,虽说做的是小本生意,但总归有些积蓄的。他们走在半道上,被贼人盯上,不稀奇。 “咱家本来就穷得叮当响,就算辛苦攒下了一两串钱,也被埋进土里了。咱家迫不得已跑去破庙里过日子的时候,全家人身上的钱凑在一起,怕是一只手数的过来。咱都穷成那样了,哪个贼人不开眼,跑来偷咱抢咱的?” 言下之意,老张家穷啊,耗子来了,都得要含泪走,穷成这样,担心招贼什么的,纯属多余。 张李氏一梗,刚要开口怼回去,眼尖的她注意到,有个人正扒着自家的大门口,鬼鬼祟祟的往里瞧。 刚刚提到贼人,就有人在自家门口鬼鬼祟祟的,张李氏想不多想都不行。 张李氏略一思量,凑到沈月娟身边,背对大门,低声嘱咐了她两句。 沈月娟闻言,不着痕迹的离开了现在所处的堂屋。 片刻之后,张李氏径直朝大门口走去。 偷窥张家的是个身着花布衣衫、戴着两朵玫红绢花的妇人,约莫三十来岁年纪,眼见张李氏朝自己走了过来,她转身就想跑。 却不想,刚一转身,还没来得及开溜,迎面就见沈月娟正朝她走来。 沈月娟在那妇人跟前站定,笑容可掬:“这位嫂嫂,你站在我家门前观望了好一阵了,想来你是有事要找咱们帮忙,却不好意思开口对么?什么事,你请说,能帮咱们一定帮。” 沈月娟嘴上说的客气,却有意无意的拦住了那妇人的去路。 哎哟,偷瞄被人逮着了! 那妇人讪讪的笑道:“没事儿,没事儿,我就是、我就是……” 那妇人说了一半,或许是找不到合适的说辞,又或许是出于其他考量,中途改口道:“你们别误会,我不是坏人。诺,我家就住在斜对面,看见没,那家脂粉铺子就是我家开的。” 说着,那妇人指向不远处的一间铺子。 “啊,原来嫂嫂是开脂粉铺子的!那敢情好啊,往后咱家要买胭脂水粉,再也不用跑大老远去买了,可以直接去你家买呢。”沈月娟说到这里,话锋一转,又道,“那你这回过来,只是想和咱们打声招呼,街坊之间相互认识认识么?” 那妇人沉默片刻,摇了摇头,坦言道:“平白无故的,跑来别人家大门口探头探脑的,这事儿确实是我做的不对。倘若今日我不把话说清楚了,你们嘴上或许不说,心里多半会拿我当坏人看。偏生咱们两家靠得这么近,往后想不打照面都不成,到那时,心里头多别扭啊!这样吧,咱们进去说,我把话给你们说清楚了。” 这话一出,张李氏和沈月娟对视一眼,婆媳二人都觉得眼前这妇人不像是心怀叵测的坏人,与此同时,又很好奇她偷窥的缘由,便依她所言,领着她进了屋。 那妇人其实是个话痨,一进屋,不等张李氏等人开口询问,她便叽里呱啦的说个没完,道出了前因后果。 原来,那妇人名叫曹金玉,她与何记面铺的儿媳妇林秀娘年龄相若,脾性相投,乃是相交多年、无话不谈的好友。 前些日子,曹金玉她爹过六十大寿,曹金玉便带着相公孩子回了一趟娘家。 由于曹金玉的娘家离县城比较远,曹金玉一家人出门在外好多天,直到今天下午方才回到县城。 多日没有见到好友了,曹金玉颇为惦念林秀娘,便拿上从娘家带回来的土特产,想要前去何记探望她。 却不想,竟然从婆母那儿听得一声晴天霹雳——林秀娘死了。 死了???死了!!! 这这这,怎么可能?! 自己回娘家之前,还见过林秀娘,同她一起嗑瓜子、聊闲篇。 当时林秀娘活蹦乱跳的,不要太活泛啊。 这才过了短短几天而已,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怎么就死了呢?! 这,这不能够啊! 第248章 前后矛盾 她婆母就告诉她说,林秀娘是上吊死的,再怎么活蹦乱跳,再怎么活泛,也架不住她林秀娘想不开,自个儿偷偷摸摸寻死啊。 什么,想不开,偷偷摸摸寻死? 不、不是,曹金玉就不明白了,好友年纪轻轻的,有什么想不开的,非要选择这条绝路呢? 曹金玉实在无法理解,想来想去想不通,便向她婆母刨根问底。 虽然何记就在自家的斜对面,但事出突然,何家人又收拾得贼快,她婆母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些什么,只好将道听途说而来的传闻告诉了她—— 林秀娘的相公何志仁以林秀娘多年无子为由,提出要纳一房小妾。 林秀娘嫉妒成性,死活不肯答应,便与何志仁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争执中,何志仁狠狠扇了林秀娘一巴掌,并扬言非要纳妾不可,要是林秀娘这个糟糠妻执意不肯答应,赶明儿就休掉她,让她滚回娘家。 林秀娘的生母早早就过世了,她的亲爹也于前两年过世了,现如今,她娘家乃是她的继母当家,而她的继母素来不喜她这个继女,视她为眼中钉肉中刺。 倘若林秀娘当真被休回娘家,必定不会有好果子吃,保不齐就会被继母卖给上了岁数的鳏夫。 同意纳妾吧,就得和小妖精共侍一夫,光是想想,就觉得难过。 不同意纳妾吧,就要被赶回娘家,遭受继母的糟蹋和盘剥,光是想想,就觉得难受。 不管是同意,还是不同意,等待林秀娘的都是难以忍受、糟心至极的结果。 当天晚间,郁结于心的林秀娘一时想不开,便投缳自尽了。 这传闻,传得有鼻子有眼的,听闻的绝大多数人都信了。 但,曹金玉不信,一个字都不信! 原因无他,曹金玉知道,这传闻最一开始就是在胡说八道。 既然开头就是假的,后面的内容还有什么真实性可言?必然也是胡编乱造的。 曹金玉心痛好友之死,有心要去何记送林秀娘最后一程,顺便找何家人问明事实真相,了解清楚林秀娘的真正死因。 奈何她婆母又告诉她,林秀娘过世的当天,何家人就以大夏天尸首不易保存为由,火速将林秀娘下葬了。 不仅如此,草草办完丧事,何家人便张罗着要搬家——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寻找买家,打算将自家的宅院卖了。 前两天,何家人通过相熟的中人,前前后后领了好几个人过来看房子,却一直未能如愿。 直到昨天,何家人这才将那宅院卖给了外地来的一户人家。 钱一到手,何家人就将早已收拾好的行李搬上了车,匆匆忙忙的走了。 当时,就有热心的街坊询问何家人,他们这是要往哪儿搬。 何家人支支吾吾了老半天,这才吞吞吐吐的说,他们这是打算回老家。 话是这么说,可他们到底是回了老家,还是去了别处,谁知道呢? 不过,甭管怎么说,现如今,何家人已经搬走了,何家的宅院已经换别人住了。 她婆母就劝她说,这会儿她就算跑去何家的宅院,也找不到何家人,问不出事实真相,去了也是白去,就别去了。 她知道她婆母说的在理,可是、可是……她心里实在是太难受了,根本在家坐不住,特别想去何家的宅院看看。 这不,一个没忍住,她就跑来了这儿。 听完了曹金玉所说,在场众人皆是唏嘘不已,纷纷劝她节哀。 沈采萱跟着劝了两句之后,天真烂漫的小脸上流露出掩藏不住的好奇之色,眼巴巴的望着曹金玉:“曹婶婶,方才你有说过,传闻的开头就是假的——这是什么意思呀?难道说,何家人撒谎骗人啦?” 沈采萱虽然与曹金玉初次见面,但她看得出来,这个曹金玉相当活泼,不是能够藏得住话的人。 倘若套她的话,应当很轻易的就能够从她口中获悉许多信息。 果然,正如所料,眼见沈采萱一脸好奇的向自己打听,曹金玉就抑制不住内心澎湃激昂的倾诉欲,也不管合不合适,便说道:“到底是何家人撒谎骗人,还是别的什么人信口开河,我不晓得,但我知道,传闻的开头——何志仁以秀娘多年无子为由,要纳一房小妾——绝对是在胡说八道。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就在我回娘家的前一天,我和秀娘见过面,当时她悄悄跟我说,自个儿有了,只不过月份尚浅,生怕有闪失,不敢大张旗鼓的宣扬出去,打算等过一段时间,安稳下来,再说出去,特意嘱咐我暂时不要外传。 “没错,稳妥起见,秀娘有所隐瞒,未将自己怀孕一事宣扬出去,因此外人不晓得她有了身孕,实属正常。可是,外人不晓得,他何志仁总不能不晓得吧?明知自个儿有了子嗣,还闹着纳妾生子,这根本就前后矛盾、于理不合啊! “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何志仁仗着自己考取了功名,小人得志,有了娇妻还不够,还想要美妾,非得要纳妾不可,那他也得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才行啊。什么‘多年无子’,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么?简直岂有此理!” 沈采萱原本就觉得林秀娘之死暗藏玄机,听了曹金玉的话,这种感觉越发强烈,隐约嗅到了阴谋的气息。 沈采萱将已获取的信息迅速梳理了一遍,刚想找个突破点,从曹金玉那儿继续“挖料”。 就在此时,张李氏突然发问:“满宝他娘(满宝是曹金玉长子的名字),我听说何家儿媳妇成婚十几年都不曾有身孕,她怎么忽然之间就怀上了呢?她这是吃了什么秘方么?” 按照常理,普通人听了曹金玉倾诉出的隐情之后,多半会询问何志仁为人如何,他与林秀娘的夫妻关系如何,以及何志仁是否家暴过林秀娘。 可这些个问题,张李氏统统不问,她问起了林秀娘的怀孕情况,问起了生子秘方。 这问题问的……角度很清奇啊。 第249章 烧香拜佛 不过,张李氏之所以这么问,并不是为了探究人家林秀娘的隐私,而是为了自家的血脉传承着想。 要知道,张李氏的儿子张昌荣乃是三代单传,就因为家中男丁稀缺,张家在村子里的地位不高,总是被别人家按着头欺负,吃尽了人丁不旺的苦头。 一直以来,张李氏都对儿媳沈月娟寄予厚望,希望她能够为张家开枝散叶。 却不想,沈月娟头一胎生了个丫头,隔了好几年,方才生下了第二胎——张立秋。 尽管张立秋乃是张家期盼已久的男丁,可一个男丁哪里够?怎么也得再生个二三四五个吧。 奈何事与愿违,生下张立秋之后,也不知怎么回事,沈月娟的肚子就再也没有了动静。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张立秋这一辈,依旧就只有他这么一根独苗苗。 张李氏看在眼里,急在心中。 现如今,骤然得知与沈月娟年龄相当的林秀娘“老蚌生珠”,张李氏仿佛看到了希望,便忙不迭的问起了个中内情。 曹金玉是个爽快人,也不藏藏掖掖,照实说道:“不瞒你说,我也很好奇,怎么十几年没有动静的人,忽然间就怀上了呢?当时我就问秀娘,是不是吃了什么秘方。秀娘却说,她能怀上,不是靠的什么秘方,而是因为菩萨显灵。 “原来,前些日子,秀娘听人说府城有座寺庙供奉的菩萨特别灵验,不少人去那儿敬香求子,回来之后就怀上了。没有孩子,这俨然成为了秀娘的一块心病。正因如此,听说了这则传闻之后,秀娘犹豫再三,最终决定前往那座寺庙敬香。 “只不过,这些年来,秀娘为了求子,没少求医问药,前前后后加起来,花费了不少银钱,却始终没有结果,为此,她没少被别人笑话过。 “人言可畏,秀娘生怕这一回依旧没有结果,又给别人添一个笑柄,便只是知会了婆母和相公一声,其他人谁都没有告诉,自个儿一个人,偷偷摸摸的跑去敬香了。 “结果,敬香回来的第三个月,秀娘就被大夫诊出了喜脉。时机如此凑巧,除了菩萨显灵,秀娘想不出其他的缘由。” 呵呵,要是烧香拜佛就能治不孕不育,那些x科医院早就该关门大吉了,如何能够赚得盆满钵满? 对于这种充斥着迷信色彩的说法,沈采萱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沈采萱不信,别人却信了,而且深信不疑。 张李氏眼前一亮,迫不及待的追问道:“府城的寺庙应当不少吧?你可知道何家儿媳妇去的是哪座寺庙?” “那寺庙名叫清净寺,好像位于府城的北郊。其实,早在好几年前,我就从娘家嫂子那儿听说过清净寺的名头,晓得那儿以求子闻名。不过,我信道不信佛,听听就算,没有当真。其实、其实,秀娘她……” 说到这儿,曹金玉顿了一下,又道:“秀娘她和我一样,也信道不信佛。以往她也听说过不少以求子而闻名的寺庙,偶尔有过去拜一拜的念头,但到底还是不曾去。 “这一回,或许是病急乱投医吧,她破例前往佛寺烧香。去的时候,她也没抱太大希望,没承想,仅仅去了一回,菩萨就显灵了。只可惜……唉,菩萨显灵了也没什么用,别说心心念念的孩子了,连她自己都没了。” 清净寺? 咦,这不就是田宝峥经常前去礼佛的那座寺庙么? 好巧啊! 莫名的,沈采萱感到一丝不对劲。 沈采萱心中惊疑不定,表面上却不露声色:“曹婶婶,方才你说,那清净寺以求子闻名。你可知道,除了求子之外,那儿还可以求什么?” 说着,沈采萱笑了笑,细细解释道:“不瞒你说,我家刚搬去府城不久,那清净寺离我家不是很远。 “这两天,我娘正打算领着咱们姐弟几个去烧香拜佛求平安,却不晓得该去哪座佛寺比较好。 “倘若清净寺不光能够求子,还能够求平安的话,我就让我娘领着咱们几个去那儿拜佛了。” 曹金玉哪里想得到眼前的美貌小姑娘乃是个不折不扣的谎话精,信了她的鬼话,认真思索片刻,说道:“清净寺远在府城,离这儿可不近,往返一趟很不方便。我本人不曾去过,我的亲朋好友之中也鲜少有人去过,那儿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我只能够靠道听途说。我只听说过那儿可以求子,至于求其他的,还不曾听说过。 “你们家想要求平安,不一定要去佛寺嘛,去道观也是一样的。据我所知,府城有很多有名的道观,比如说府城北门附近的长春观,那里的平安符就很灵验。 “我家小姑子曾慕名去过那里,给我家满宝求回一枚平安符。自从戴上那枚平安符之后,我家满宝就没病没灾,一直太太平平的。” 求平安哪家强,沈采萱并不关心,她关心的是清净寺的底细。 沈采萱有种直觉——这个清净寺不简单,搞不好里面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秘。 沈采萱思量片刻,打算换个角度,试着打听清净寺的底细。 然而,沈采萱话还没来得及出口,就听见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张家的大门被拍响了。 张家的大门并没有关上,虚掩着,不必等人过去开门,就可以透过门缝,看清楚来人是谁。 沈采萱循声望去,就见门外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熟人郑忠维,另一个则有些面生,乃是昨日有过一面之缘的凌诚。 咦,作为凌原熙的左膀右臂,凌诚不留在府城,替凌原熙打理生意,怎么跑这儿来了? 沈采萱感到很不可思议,忙迎上前去。 凌诚办事爽利,也不与沈采萱你来我往的客套,不等她开口相询,便主动道出了自己此行的来意。 原来,今天一早,凌诚便奉凌原熙之命,登门拜访田宝峥。 这一回,田宝峥人在家中,凌诚顺利见到了他,随即当面说出了自家主子的请托——张寒露乃是凌府管家的远房亲戚,希望田宝峥能够给鹿城凌氏一个面子,将她放籍。 第250章 凶多吉少 田宝峥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凌原熙的请托,当场就着老仆将张寒露以及她的卖身契一并送到此处。 然而,老仆却告诉田宝峥说,他见张寒露资质不错,乃是个当大丫鬟的好苗子,恰好自家太太身边的大丫鬟不久前嫁人了,便动了将她送去自家太太那儿补缺的念头。 如今田家二房的基业都在燕京,出门在外的田宝峥时不时会送些好东西回燕京。 这些日子,田宝峥陆陆续续购置了不少青州特产。 昨日,老仆听从田宝峥的吩咐,张罗着将那些特产装船,运往燕京。 正张罗着,忽而,老仆心念一动,便自作主张,将张寒露也送上了船,让她随那些特产一道,送去燕京,送去自家太太那儿。 换句话说,这会儿张寒露人在开往燕京的船上,已经不在田宝峥手里了。 是以,即便田宝峥有心要将张寒露发还给凌原熙,也心有余而力不足,爱莫能助了。 不过,田宝峥信誓旦旦的做出了承诺,等到他料理完这儿的事情,回到燕京之后,便派人将张寒露送回青州,交到凌原熙手中。 只不过,这儿的事情一时半会儿可料理不完,不出意外的话,他还要在这儿滞留好久。 如此一来,或许要等上三五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张寒露方才能够重返青州。 平心而论,这套说辞漏洞百出—— 包括田宝峥母亲在内的田家二房其他人,已于日前离开了燕京,目前正在赶往青州的途中,这个时候把张寒露送去燕京,让她服侍谁?服侍鬼么? 很显然,田宝峥这是在糊弄凌原熙呢。 至于说,田宝峥给出的承诺——三五个月之后,将张寒露交到凌原熙手中——只是说得好听而已,到底能不能够履行,鬼晓得。 不难看出,田宝峥压根儿就没有放人的意思,只是碍于鹿城凌氏的名头,没有直说而已。 但,田宝峥不肯放人,一时之间,凌原熙也拿这货没辙,只好派凌诚向沈采萱说声抱歉。 凌诚领命,当即前往陶然居。 去了那儿,得知沈采萱和沈世华来了温阳县城,当即赶了过来。 抵达之后,通过郑忠维,一路找到了这儿。 凌诚对着沈采萱拱了拱手:“未能赎出你的表姐,实在是抱歉,还望沈姑娘海涵,莫要见怪。” 见怪?沈采萱当然不会见怪。 就算要怪,要怪的也是田宝峥,没道理去怪帮忙办事的凌诚。 沈采萱丝毫没有见怪,真心诚意的向凌诚以及他的主子凌原熙再三道谢。 凌诚另有要事在身,不便在此久留,既然沈采萱不见怪,他便安心离开了。 凌诚安心了,张家人和沈世华却安心不了。 沈世华很焦急:“四娘,你表姐她……” 沈采萱打断他:“爹,这件事急不得,只能够从长计议。” 说罢,沈采萱看向沈月娟,笑道:“大姑,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郑捕头。上一回,咱们能够那么快找到你们,多亏了郑捕头,他可是出了大力的,你可得好好谢谢他啊!你看,这么热的天,就别让郑捕头站在外头了,赶紧请他进去喝杯茶解解暑吧!” 郑忠维想说不必了,沈采萱暗暗向他使了个眼色,他便没有言语。 张家人骤然听说张寒露被装船运去了燕京,个个心神大乱,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是以,郑忠维这么一个大活人杵在这儿好一阵子了,他们愣是没能够注意得到。 经沈采萱这么一提醒,他们方才如梦初醒,热情招呼起了郑忠维,请他屋里坐。 张家人如此热情,可不全是为了巴结郑忠维这个现管的捕头大人,更多的是出于感激—— 既感激上回郑忠维帮助沈采萱一行人找到他们一家人,令张姚氏等几个伤患得到了及时的救治;也感激这回郑忠维愿意出面与冯婶交涉,帮他们一家人退掉这座凶宅。 虽说他们想要继续住在这儿,并不打算退掉宅院,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感激主动伸出援手的郑忠维。 眼见张家人将郑忠维视为上宾,忙着招待他,曹金玉非但不主动告辞,反而屁颠屁颠的跟在他们后面,企图混进堂屋。 天啊,张家的女儿被卖了,却赎不回来——这本就是一桩可以作为谈资的事情。 更有说头的是,捕头大人竟然亲自登门拜访张家人! 张家人都穷得卖女儿了,却有钱买下这么大一座宅院,却能够结识捕头大人——啥情况这是?这未免也太不符合常理了吧?! 奇了怪了,张家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曹金玉好奇心起,想要将这户新邻居的底细了解清楚。 曹金玉一边往堂屋方向走,一边竖起耳朵偷听张家人与郑忠维之间的谈话内容。 这时,沈采萱上前几步,挽住曹金玉的手臂,笑吟吟的说道:“这条街我还是第一回来,陌生得很。我想去附近的食肆买些酒菜回来招待客人,却不知道哪家食肆的酒菜美味。曹婶婶,你在这儿居住多年,肯定知道得一清二楚,能劳烦你给我指个路么?” 说着,沈采萱就不由分说的拉着曹金玉往门外走去。 相比起指路,曹金玉更想要留在这儿听壁脚。 奈何沈采萱看上去很小一只,却一身怪力,曹金玉根本挣脱不了她的魔爪,只能乖乖的随着她往外走。 沈采萱在外转悠了一圈,彻底送走了曹金玉,这才溜溜达达的折返回去。 堂屋里,一屋子人都束手无策,看到沈采萱,就仿佛看到了救星,不约而同的开口请她支招。 能不能救回张寒露,取决于能不能搞定田宝峥。 田宝峥,就他娘一个油盐不进的硬茬。 有钱有势的凌原熙都搞不定,有点钱没啥势的沈采萱怎么搞得定嘛? 沈采萱同样束手无策,不过她心中无可奈何,脸上却淡定自若,让众人稍安勿躁,继续等待,静候佳音。 其实,直觉告诉沈采萱,张寒露怕是已经凶多吉少、有去无回了。 继续等待,等来的极有可能是噩耗,更有可能是杳无音讯、再无踪影。 第251章 无药可救 眼见张家人个个满脸期待,沈采萱心中很有些不自在,便谢绝了他们的留饭,领着沈世华——张立秋没有同行,因为短时间内张寒露是不可能被赎出来的,即便张立秋前往府城,也不可能接到人,去了也白去,索性就不去了——与郑忠维一道离开了。 当天晚上,同前几次一样,沈采萱父女在郑家父子的陪同下,用了一顿丰盛的晚宴。 晚宴结束后,沈采萱收到了郑忠维递过来的眼色,将沈世华打发回客院睡觉,自己则继续留在了花厅之中。 沈世华前脚离开,沈采萱后脚便开口问道:“怎么了么?难不成,望山村那儿传来消息,老沈家又出什么幺蛾子了?” 郑忠维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 大哥,你这又是点头,又是摇头的,到底是几个意思啊? 沈采萱颇感费解的看着郑忠维,只听他说道:“我让你留下,确实是想告诉你一些有关老沈家的消息。 “今儿个沈月娴前脚回到望山村,她做出的那些丑事后脚就传遍了整个村子。得知尽出败类的老沈家又出了个败类,望山村的村民们实在是忍无可忍,纷纷跑去老沈家,一致要求老沈家这颗老鼠屎滚出望山村。 “尽管望山村的里正不停的给老沈家说好话,让村民们看在乡里乡亲的份儿上,不要把事情做绝,好歹再给老沈家一次洗心革面、痛改前非的机会。 “但这几个月来,老沈家接连不断的曝出丑闻,给村民们的感觉是,这一大家子已经从根子上烂掉了,而沈月娴沦为弃妇一事,更是令村民们意识到老沈家坏事做尽,已然无可救药了。 “因而,任凭里正如何说情,老沈家如何哀求,村民们都不肯继续容忍下去了,依旧强烈要求老沈家收拾包袱滚蛋。 “而且不单是说说而已,这一回村民们付诸了行动——眼见老沈家厚着脸皮,死活就是赖着不肯走,村民们纷纷回家取了锄头、粪叉、镰刀、斧头等‘武器’过来,将老沈家团团围住,给老沈家下了最后通牒:倘若老沈家继续与全村人对着干,执意不肯离开望山村,就休怪乡亲们不顾念多年的邻里之情,动用武力驱赶他们了。 “眼见连里正都劝不住群情汹涌的村民们,老沈家迫于无奈,终于松口,答应在三天之内搬离望山村。 “不出意外的话,三天之后,老沈家就要远离居住多年的望山村,背井离乡,外出讨生活了。” 听到这儿,沈采萱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哈,活该,真是活该!” 郑忠维却没有笑,继续说道:“老沈家落得如此下场,乃是迟早的事情,并不令人意外。我让你留下,告诉你这些有关老沈家的消息倒在其次,更主要的是想要告诉你一些有关何林氏的消息。” 沈采萱微微一怔:“何林氏?啊,你是说何记的儿媳妇林秀娘么?咦,难不成你查出她的死因有蹊跷?” 沈采萱就说嘛,林秀娘之死疑点重重,不像是自杀,更像是他杀。 郑忠维颇为无奈的说道:“说实话,何林氏的死因确有蹊跷,但她已经下葬,更重要的是,至今没有人站出来为她鸣冤,我没有办法也没有权力彻查她的死因。” 沈采萱失望之余,有些诧异的问道:“郑大哥,方才你说,想要告诉我一些有关何林氏的消息。不是关于她的死因的,那是关于什么的呢?” “关于她在清净寺求子成功这件事。”郑忠维神色凝重,“你或许不知道,整个温阳,时有妇人因故选择自我了结,或是上吊,或是投河,或是服药……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多了,我也就习以为常了。正因如此,听说何林氏自缢了,当时我并没有感到很奇怪。 “直到方才在饭桌上,我听了你说的那一席话——何林氏多年不孕,前些日子前往府城的清净寺求子,终于得偿所愿,却与她相公发生激烈争执,于深夜上吊了——骤然想起了去年经历的一桩事儿,这才隐隐察觉到有些不对劲。 “去年冬天,我正在巡街,忽然有人跑过来告诉我,附近巷子里有对夫妻打架,打得很凶,已经双双挂彩,再打下去,搞不好就要闹出人命来了。 “夫妻打架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要是闹出人命,那可就糟了。所以,一听这话,我一刻都不敢耽搁,立刻赶过去制止。 “夫妻二人情绪很激动,尽管看到我来了之后,不敢造次,当即停手不打了,但他二人还是骂骂咧咧的。 “通过夫妻二人你来我往的争吵,我大概知晓了他二人大打出手的缘故——妻子多年没有身孕,去府城走亲访友回来后不久,忽然间就有了,丈夫便疑心妻子在府城期间,背着他偷汉子,但妻子坚决不承认,说自己之所以有身孕,是因为自己感动了清净寺供奉的菩萨,菩萨显灵,赐给了自己一个梦寐以求的孩子。 “这种事情,向来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难掰扯得清楚的。争执到最后,夫妻二人谁也没吵赢,气哼哼的收场了。 “眼见这对夫妻消停了下来,我便没有再理会他二人,径自走了。过了些日子,便将这桩夫妻吵架的破事儿忘到了九霄云外。 “说实在的,这桩破事儿根本不值一提,可我就是忍不住要将它与何林氏联系在一起——同样多年无子,同样前往清净寺求子,同样求子成功,同样夫妻反目。两者之间的巧合实在太多,令我不禁怀疑,这些真的只是巧合么?” 这话一出,沈采萱收敛起了笑容,神色渐渐冷凝。 “倘若这世上真有菩萨,菩萨为这些诚心求子的妇人感动,真的显灵了,上述巧合是可以解释清楚的。”说到这儿,沈采萱话锋一转,“但是,这世上当真有菩萨么?而且这菩萨就这么灵验,妇人求了,就赐予妇人孩子,比灵丹妙药还要管用?” 说着,沈采萱冷笑一声,抛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别人信不信我不知道,反正我是不信的。” 第252章 奇闻异事 郑忠维闻言,与沈采萱对视一眼,斟酌着道:“你也觉得,那个清净寺有古怪?” 沈采萱缓缓点头:“直觉告诉我,那个清净寺可不像是佛门净地,里面极有可能暗藏猫腻,何林氏之死,就算不全是因为它,也或多或少与它有些关系。” “田宝峥,”沈采萱顿了顿,又说道,“就是那个扣住我表姐不肯放的田家少爷,我听人说,他近来时常前往清净寺礼佛。 “他那样的人,不去青楼花天酒地,却去礼佛,这本就很不可思议。更不可思议的是,他去的不是别的寺庙,而是以求子闻名的清净寺! “说实话,田宝峥成没成亲,有没子嗣,我没打听过,不太了解,但据我所知,他今年才二十出头,远没达到需要求子的年纪。退一万步讲,就算田宝峥出于什么目的,急着要子嗣,这世道,鲜少有男子亲自求子的,几乎都是女子去求。所以说,田宝峥本不应该多番造访清净寺。 “我有理由相信,田宝峥一而再再而三的造访清净寺,并非是为了礼佛,而是另有所图。而能够让田宝峥另有所图的寺庙,绝不简单!” 郑忠维深以为然:“确实,那个清净寺可不像是什么清净的所在,多半暗藏猫腻。可问题是,到底是什么样的猫腻呢?” 说着,郑忠维叹了口气:“可惜了,清净寺位于府城,不在温阳境内,我没有办法正大光明的查证,最多只能够暗中查证。可暗中查证的话,无法施展手段,怕是很难查出结果来的。” “其实,关于清净寺中的猫腻,我隐约有个猜测。”沈采萱略一思量,张口就来,“以前我在府城的官宦人家里当差时,时常听一位见多识广的老嬷嬷讲古。有一回,老嬷嬷给我讲了一桩发生在前朝的奇事。 “前朝时,京城的城郊有一座山,山上有一座香火很旺的佛寺,那佛寺以求子闻名于世。据传,不少多年未有身孕的妇人前去那儿沐浴焚香,诵经三日,让佛祖看到了自己的诚心,便如愿怀上了孩子。 “某位公主下嫁驸马后,多年无所出,听闻了那佛寺的名头之后,心中意动不已,便乔装打扮一番,悄悄前往那儿。为求佛祖赐子,那公主按照那儿的规矩,沐浴焚香,诵经三日。 “既然要诵经三日,自然至少要在寺中留宿两晚。第一晚,那公主黑甜一觉,翌日早上醒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可到了第二晚,那公主睡到子夜时分,中途醒来,惊悚的发现,有人趴在她身上,对她动手动脚的,当即尖叫出声。 “毕竟是堂堂的公主殿下,哪怕微服出门,轻装简从,身旁也跟了不少丫鬟仆妇,以及护卫。听到那公主的尖叫声,不知为何,随身伺候的丫鬟仆妇没有任何反应,但万幸的是,护卫之中,有一人武艺高强,第一时间作出了反应,冲到了那公主借宿的厢房里,将企图逃跑的贼人逮个正着。 “说实在的,佛寺之中出现贼人,这不稀奇。毕竟,那佛寺位于山中,寺中僧人一时不察,被外面的贼人钻了空子,也是有的。可稀奇的是,贼人是个光头,光头上还点了戒疤!这哪里是寻常的贼人?这分明就是个和尚! “那公主立刻意识到此事不同寻常,当即让护卫将那佛寺团团围住,同时派人下山报官。不久之后,官兵就将全寺上下,上至主持,下至小和尚,全部抓了起来,押送至官府。 “经过审讯,那佛寺的主持如实招供。原来,什么‘佛祖赐子’根本就是个骗局,其实是‘和尚赐子’——寺中的和尚用迷香将前来的香客迷晕,然后任意施为,埋下孽种。 “要知道,女子多年不孕,不一定是女子本人的问题,也有可能是男子的问题。换句话说,前来求子的女子或许并非不孕体质,只是被自己的相公耽误了而已,换个正常的男子,就有可能受孕。正因如此,不少前来求子的女子才会在留宿之后,得偿所愿,获得梦寐以求的孩子。 “话说回来,有多少女子得偿所愿,就意味着有多少女子遭受了侵害。那佛寺的和尚着实作孽不少,要不是他们的迷香未能彻底迷倒公主,还不知要作多少孽。” 听完了沈采萱所言,郑忠维沉默良久良久,方才开口说道:“如此说来,清净寺极有可能与前朝那座寺庙一样,那里面的和尚不是正经和尚,而是作恶多端的花和尚。” 沈采萱道:“我只是根据前朝的逸闻,做出了一些猜测而已。至于猜得准不准,还需要进一步查证。” 郑忠维沉吟良久,说道:“我会设法去查证的。” 尽管说,在经过了社会的打磨后,郑忠维再也不是当年那个热血少年,不再热衷于惩恶扬善,对于很多恶现象,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利用多年无子的女子对孩子的热切盼望,对女子伸出魔爪,毁人清白,甚至要人性命——这不是小恶,这是大恶,这是无法容恕的罪行! 更令人发指的是,受害女子极有可能数量众多,遍布整个青州。 郑忠维身为捕头,无法假装不知,坐视不理。 沈采萱想了想,提醒道:“此事只能秘密查证,决不能够摆到明面上,让世人知晓。要知道,这世道对女子甚是苛刻,此事一旦传扬出去,不管那清净寺里住着的是真和尚还是花和尚,那些曾经留宿过那里的女子都不免要遭受非议,她们生下的孩子极有可能会被质疑血统,轻则受到歧视,重则可能丧命。” 郑忠维神色凝重,郑重点头。 沈采萱见状,心中甚感欣慰,想了想,支招道:“郑大哥,清净寺不在你管辖的范围之内,直接去那儿查证,说不定会打草惊蛇,到那时,非但不能够斩草除根,搞不好还会被反咬一口,那可就得不偿失。我的想法是,先不要查清净寺,先去查查何林氏的相公何志仁。” 第253章 人生处处是意外 郑忠维诧异道:“何志仁?” 沈采萱正色道:“没错,就是何志仁。当务之急是想办法查查他,确认一下他到底能不能生。倘若他能够生,那没问题;可要是他不能够生……那问题可就大了。要知道,这就意味着,何林氏怀着的孩子绝不可能是他的。 “不是他的,那还能是谁的?不出意外的话,应当就是清净寺某个和尚的。这就足以证明,清净寺确有问题,名为清净,实则是藏污纳垢的所在。” 郑忠维缓缓点头:“你说的在理,确实,不妨先从何志仁查起。只是、只是……” 说到这儿,郑忠维脸一红,小声求教:“何志仁能不能生,这应该怎么查呢?那个,男人嘛,都对这方面讳莫如深的,怕是很难查证的。” “这有何难?”沈采萱轻飘飘的说道,“设法将何志仁引到一个四下无人的所在,然后给他套上麻袋,一棍子打晕。趁着他人事不知的时候,找个嘴严的大夫给他检查一番,不就一清二楚、水落石出了么?” 郑忠维:“……”好简单,好粗暴哦! 沈采萱见郑忠维不说话,以为他不认同自己的提议,琢磨片刻,说道:“何志仁身上有秀才功名,要是运气不好,失手了,被他逮个正着,搞不好会惹出麻烦来。稳妥起见,不妨换个调查对象,比如说,你给劝过架的那对夫妻,其中的丈夫就是一个不错的调查对象。” 郑忠维闻言,忙不迭的点了点头。 赶紧答应了吧!否则的话,天知道这位小姑奶奶突发奇想,会给自个儿找一个什么奇葩对象出来! 沈采萱与郑忠维又说了一会话,便各自回了各自的房间,洗洗睡了。 翌日一大早儿,沈采萱和沈世华便动身返回府城了。 父女俩乘坐的是雇来的马车,赶了一上午的路,正午时分,府城的北门已经近在眼前。 不出意外的话,再过上半个时辰,父女俩就可以回到陶然居了。 可人生处处是意外——就在即将进城的前夕,马车的轱辘坏掉了。 车夫捣鼓了好一会儿,都没能修得好,只得无奈的告知父女俩—— 由于没有称手的工具,一时半会儿,马车很难修好。 倘若父女俩着急回家,他这就去不远处的城门口,重新雇一辆车,送父女俩回家。 至于雇车的钱,不妨从本应给他的车钱里面扣除。 那车夫实际年龄不到四十岁,却白发苍苍,满脸沧桑,看上去像是个年过六旬的老大爷。 在烈日的暴晒下,他那张古铜色的脸上布满了汗水。 “大叔,多出来的钱是给你修车的。” 沈采萱非但没有扣钱,反倒多数了五十枚铜钱给那车夫。 随后,沈采萱也不麻烦那车夫,领着沈世华,自行前往城门口雇车。 不久之后,父女俩坐上了新雇来的马车,出发了。 不过,马车驶向的不是陶然居,而是清净寺。 沈世华望着车窗外全然陌生的风景,莫名的,心中有些不安,忍不住劝道:“四娘,咱们出来快两天了,你娘在家,肯定惦记着咱们呢。依我看,今儿个咱们就别去烧香拜佛了,还是早点回家吧。” 沈世华说着,顿了顿,又说道:“不是说清净寺是以求子闻名的么?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去那儿作甚?就算要烧香拜佛,也得要换一家才是呀!” 沈世华就不理解了,沈采萱怎么想一出是一出,忽然间就决定去清净寺烧香拜佛了? 沈采萱半真半假道:“烧香拜佛只是个幌子,我只是想去亲眼看一看,清净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毕竟,因着‘佛祖赐子’而名声在外的寺庙可不多见,值得一游。” 沈世华道:“可是……” 不等沈世华“可是”完,外面就传来一道粗犷的声音:“二位客官,落雁山到了!” 原来,清净寺就坐落于府城北郊的落雁山上。 落雁山距离府城北门不远,说话间,就到了。 来都来了,总不能过门而不入,就此打道回府吧? 沈世华无奈,只好将原本想说的话咽回肚子里去,心不甘情不愿的跳下了马车。 此时此刻,马车停在落雁山的山脚下,而清净寺位于落雁山的半山腰上,从山脚到山腰,仅有一条由一百零八级石阶组成的山路。 那山路甚是陡峭,马车上不去,只能步行通过。 于是乎,父女二人沿着石阶一步一步向上走。 那些石阶看着不起眼,其实巨难走。 饶是沈采萱体力爆表,也没有办法一口气爬到石阶的尽头。 约莫爬到八十几级的时候,沈采萱就有些腿酸了,只得停下来歇歇脚。 “爹,我……”沈采萱一转头,想和沈世华说两句,却没见着自家老爹的人影,不由得一怔,随即四下张望起来。 片刻之后,沈采萱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家老爹干活很拿手,爬山却很不行,都爬这么久了,他才爬到三十几级,被自己远远甩在了身后。 沈采萱无奈摇头,往路边挪了两步,背靠一棵苍天古树,抱臂等候。 只等待了一小会儿,沈采萱就有些不耐烦了,忍不住扬声催促道:“爹,你倒是快点哪!” 沈世华应道:“诶!诶!我这就上来了!” 沈世华答应得好好的,可这石阶实在是太难爬了,着实过了好一阵子,他才艰难的爬到了沈采萱身前。 尽管沈采萱嫌弃沈世华爬个山都爬不好,磨磨唧唧的。 但嫌弃归嫌弃,看到沈世华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沈采萱不禁有些心疼了,当即将右手伸入自己的衣袋里。 沈采萱的衣袋绝了,堪比哆啦a梦的口袋,要什么有什么。 这不,沈采萱在衣袋里随手一掏,就掏出了一只注满灵泉水的竹筒来。 “爹,喝口水解解渴吧!”沈采萱将竹筒递给沈世华。 沈世华却将竹筒推了回去,舔了舔嘴唇,温言推辞道:“四娘,爹还好,不怎么口渴,这水你先喝吧。” 第254章 藏猫猫 沈采萱心里一暖,笑吟吟的说道:“我已经喝过了呢,这筒水你自己喝就好,别惦念着我了。” 沈世华闻言,仔细看了看沈采萱的嘴唇,眼见她嘴唇润泽,确实不像口渴的样子,这才安心的接过竹筒,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不过片刻的工夫,一竹筒水便见了底。 沈世华抹抹嘴,仔细打量了沈采萱一番,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四娘,你这身夏衫看上去很单薄,可不像是能够装得了大件东西的,怎么能够装得下这么大一只竹筒呢?”好生诡异哦! 竹筒算什么?空间在手,别说区区一只竹筒了,就是一只猪都能够装得下。 然而,这种大实话,沈采萱是没有办法说出口的,只得胡说八道一番:“我这身夏衫,看着不起眼,其实内有乾坤。至于是什么乾坤,抱歉,这是咱们女孩子的秘密,不能告诉你这个大老爷们儿呢!” 说罢,生怕沈世华追问不休,沈采萱又添上一句:“就算你是我爹,我也不能告诉你,毕竟男女有别。” 哎哟喂,男女有别都出来了,即便沈世华好奇的不得了,也不好意思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哦哦,这样啊!那爹就不问了。”沈世华沉吟片刻,忽然一笑,“其实,你就是不说,我也懂的。” 沈采萱:“???”你懂什么了你懂。 正自茫无头绪之际,忽听得山脚下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尽管沈采萱如今所在的位置距离山脚已经有相当长一段距离了,但她目光敏锐,循声望去,凝神一看,还是能够看清山脚下的情况的。 只见一辆马车沿着山脚下的乡间小路急速行驶,车后紧紧跟着一匹棕马,马上骑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 咦,那匹马很眼熟,马上之人也很眼熟…… 沈采萱微一沉吟,立时认出了马上之人的身份—— 时间是一个多月前,地点是棚户区外的乡间小路,一个年轻人纵马撞伤了赵燕回,却置受伤的赵燕回于不顾,继续横冲直撞的向前疾驰。 沈采萱看不过眼,便出手将那年轻人拦了下来。 那年轻人并非孤身上路,他有一个同伴——骑着棕马的中年汉子。 此刻出现在山脚下的马上之人,不是别人,正是那年轻人的同伴。 沈采萱双眸微眯,轻抚下巴,盲猜那辆马车里坐着的多半就是企图肇事逃逸的那个年轻人。 沈采萱正寻思着呢,那辆马车,以及那匹棕马,就先后停在了山脚下的石阶前。 果不其然,马车刚刚停稳,那年轻人就从车厢里跳了出来。 沈采萱翻了个白眼,冷哼一声:“他娘的,怎么好人好事碰不上,尽碰上这种作恶多端的混账玩意儿呢?啊呸,我咋就这么倒霉呢?” 听到沈采萱骂娘,沈世华嘴角狠狠一抽,忍不住说教道:“四娘,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怎么能够说粗话呢?我跟你说……” “嘘!”不等沈世华把话说完,沈采萱便打断了他,命令道,“先别做声!” 沈世华:“???” 虽然沈世华有很多不足之处,但他有一个很大的优点,那就是老实听话。 尽管完全搞不清楚状况,沈世华还是第一时间执行了沈采萱的命令,老老实实的闭上了嘴巴。 随后,沈世华顺着沈采萱的目光,眺望山下。 可惜的是,沈世华不具备沈采萱那种逆天的视力,只能够看到停在山脚下的马车上先后下来了几个人,却看不清那几个人的面目。 那几个人的面目,沈世华看不清,沈采萱却看得一清二楚。 正是因为看清楚了,此时此刻,沈采萱的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原因无他,那年轻人下车之后,陆续下来了两个少女,其中一个少女,赫然就是张寒露! 啥情况这是?张寒露为何会与那个年轻人同乘一辆马车?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一时之间,沈采萱脑海中冒出了一个又一个问号,心中惊疑不定。 更令沈采萱震惊的是,那年轻人打头,领着张寒露等人,正沿着石阶,一步步缓缓走来。 这条路没有岔道,终点只有一个,那就是清净寺。 毫无疑问,他们一行人的目的地是清净寺。 那年轻人身边带着张寒露…… 目的地是清净寺…… 再结合那年轻人目中无人、嚣张无比的乖张性情…… 电光石火间,沈采萱灵光一闪,猜出了他的身份——田宝峥! 眼见田宝峥一行人距离自己所处的位置越来越近,沈采萱心念电转,飞速做出了一个决断。 “爹,什么都别问,什么都别说。”沈采萱指向十几丈开外的浓密树丛,语气严肃,“赶紧的,藏到那后面去!” 说罢,沈采萱不容置喙,便将沈世华拽下了石阶,向着方才指过的树丛用力一推。 在沈采萱那股子蛮力的作用下,沈世华根本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身体,踉踉跄跄的朝前走了好几步。 好不容易停下了脚步,沈世华在原地茫然失措了片刻,定了定神,随即一路小跑到树丛后面,藏身其中。 沈采萱让沈世华“藏猫猫”,她自己也没闲着。 用力推了沈世华一把之后,沈采萱环视四周,随即“蹭蹭蹭”几下子,蹿上了一棵亭亭如盖的苍天大树,藏身于枝繁叶茂的树冠之中。 随后,沈采萱透过枝叶之间的空隙,悄悄向外张望。 只见田宝峥一行人,顺着这条由石阶构成的山路,走走停停好一会儿,终于抵达了石阶的尽头——清净寺的正门。 片刻之后,在知客僧的引领下,他们一行人进入了寺中。 寺中情形如何,因着高墙遮挡,沈采萱无法观察到。 等了约莫一盏茶的工夫,沈采萱确认这附近再无第三个人,便“呲溜”一声,顺着树干滑了下来。 “爹,不用藏了,出来吧。”沈采萱几个箭步来到树丛前,小声道。 闻言,沈世华迅速钻了出来,一边整理被树枝弄散的头发,一边满脸困惑的问道:“四娘,你认识那几个人么?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躲着他们呢?” 第255章 夜探清净寺 沈采萱沉吟片刻,决定向沈世华吐露一部分实情:“那几个人之中,倘若我没有猜错的话,其中一个乃是田宝峥——也就是买下张家表姐的那个田家少爷。” 沈世华一怔,诧异道:“啊,怎么这么巧,在这儿遇上他了呢?” 沈采萱神色凝重:“更巧的是,他带了好几个人,其中一个不是别人,就是张家表姐!” “什、什么?”沈世华震惊了,“田宝峥的下人不是说,他把你张家表姐送去燕京了么?按道理,这会儿你张家表姐应该在开往燕京的船上呢,怎么可能出现在这儿呢?这,这不应该啊!” “爹,你这么吃惊作甚?难不成,直到现在你还没有想明白么?”沈采萱冷笑一声,“那个田宝峥,根本就没有放过张家表姐的意思,什么送去燕京,不过是他为了敷衍鹿城凌氏,随意编出来的借口而已。” “根本就没有放过你张家表姐的意思……”沈世华睁大了眼睛,颤声道,“你是说,田宝峥要一直扣着你张家表姐不放?不打算把她放籍了?” 这些年来,沈世华虽然一直被老沈家的那帮人按在地上摩擦,饱受各种欺骗和欺凌,却继续保持着自己天真烂漫的本心,总是下意识的选择相信别人。 在此之前,沈世华相信了田宝峥给出的那套说辞,天真的以为,短则三五个月,长则一年半载,田宝峥就会如他所说的那样,将张寒露放回来。 此时此刻,骤然听说田宝峥压根儿就不打算放过张寒露,沈世华深感不可思议——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 不可思议也没办法啊,真相就是这么扯淡。 沈采萱无奈点头。 “不、不是,这不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么?”沈世华又惊又怒,“商人做买卖,最重要的就是要讲诚信,最忌讳的就是言而无信。田宝峥好歹是皇商家的公子,做人怎么能够这样呢?” 沈世华越说越气:“是,他买下了你张家表姐,有权决定你张家表姐的去留,放不放人,他说了算。可是,人生在世,有话就该直说,不是么?怎么能够言行不一呢? “既然从一开始,他就打定主意不放人,那就实话实说好了。我从他口中得知了实情,心里虽然会不好受,但不会气愤难当。 “可他是怎么办事儿的?明面上,很痛快的答应放人,背地里,却死死扣住人不放。如此说一套做一套,这不是成心要拿人当猴耍么? “实在是太过分了!我这就去找田宝峥说道说道,好好跟他讲讲道理!” 说罢,沈世华撸起袖子,就要往清净寺冲。 沈采萱见状,一把拉住沈世华:“道理道理,得要和讲道理的人讲才有用,遇到不讲道理的人,你就是将道理说破天去,也是白搭! “他田宝峥是个讲道理的人么?显然不是啊!既然如此,你跑过去跟他讲道理,能有什么用处?切,遇上他那种人,讲再多都是在白白浪费口舌。” “四娘,你说的在理。可是、可是……咱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张家表姐落在田宝峥手里,却什么都不做,一句话都不说吧?”沈世华沉吟道,“要不这样,趁着田宝峥这会儿就在寺里,咱们这就过去找他,恳请他放过你张家表姐?说不定呢,身在佛门净地的他忽然间大发慈悲,愿意放了你张家表姐呢?” 佛门净地?呵呵,眼前这座寺庙可不大像是佛门净地啊! 退一万步讲,就算清净寺真乃世间少有的佛门净地,可以感化世人,也不可能感化田宝峥那种败类,让他天良发现,大发慈悲的。 “指望他田宝峥大发慈悲,还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出来呢。”沈采萱高举手指,指了指天上的太阳,嘲讽笑笑,“太阳还没下山呢,我说你呀,就别做这等白日梦了!” 说话间,不远处传来一阵悠扬的钟声。 这不早不晚的,敲什么钟? 沈采萱眉心微蹙,收敛起了笑容,压低声音:“此地不宜久留,咱们必须赶紧下山。” 说罢,生怕沈世华不肯赖着不肯走,沈采萱补充道:“至于张家表姐,你放心,能救的话,我一定会设法救出她的。可这事儿急不来,得要从长计议才行,当务之急是赶紧下山,以免打草惊蛇。” 沈世华踌躇片刻,点了点头,随即很配合的跟在沈采萱的身后,悄咪咪的下山了。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父女俩没有循着原路返回,而是穿梭在茂密的山林中,七弯八拐了好久,方才下了山。 下山之后,沈采萱没有回家,而是在距离落雁山不远处的小镇上找了间客栈住下。 当天晚上,一袭黑衣的沈采萱悄悄走出了房门,借着夜色的掩映,朝着落雁山方向飞奔而去。 尽管沈采萱不会轻身功夫,但她体力爆表,身形轻盈,奔跑的速度极快,不过两刻钟的工夫,便来到了落雁山下。 稍事休息过后,沈采萱一鼓作气,奔上了半山腰,抵达了清净寺。 正门肯定是不能够走的,只能够另辟蹊径。 沈采萱贴着清净寺的围墙转悠了大半圈,如她所愿,找到了一个……狗洞! 随后,向来自诩淑女的沈采萱利索的钻了进去,毫无形象可言。 出了狗洞,沈采萱站直身子,环顾四周,辨明方向之后,径直朝西北角走去。 夜探清净寺,这无疑存在着风险。 为了将风险降到最低,来之前,沈采萱做了些功课——她不光去成衣坊买了黑衣,将其改成了夜行服,还刻意接近了几个健谈的本地人,从他们口中打探出了不少关于清净寺的消息。 据了解,清净寺占地颇广,光是客院就有两处,分别位于寺院的东北角和西北角。 东北角那处常年对外开放,可供普通香客留宿;西北角那处门槛较高,惟有主持看中的有缘人,方可获准留宿。 了解到这儿,沈采萱掐指一算,发现事情不简单—— 神他妈的有缘人! 倘若沈采萱所料不错,那些所谓的“有缘人”,要么就是待宰的肥羊,要么就是递刀的帮凶。 位于西北角的客院专门用于安置有缘人,大概率暗藏玄机。 田宝峥带着两个大姑娘进了清净寺的大门,入寺之后,他们去了哪儿,沈采萱不得而知,但她猜想,十有八九就是位于西北角的客院。 正是基于这一猜想,沈采萱入寺之后,不去别处,直奔西北角。 第256章 真是要命啊! 为了了解清净寺的内部状况,沈采萱旁敲侧击了半天,从本地人那儿了解到,清净寺里住着的都是念经打坐的寻常僧人,并不存在舞刀弄棍的武僧。 换句话说,清净寺里僧人都是些寻常人,武力值应当不高,以他们的警觉性,多半发现不了前来夜探的沈采萱,就算发现了,也很难抓得住身负武功的沈采萱。 尽管如此,沈采萱还是十二分的小心谨慎,在前往西北角的途中,她从不走现成的路径,而是哪儿暗就往哪儿钻,穿林过院,仿佛一只悄无声息的狸猫。 因为走的不是直线,沈采萱花费了好大的工夫,方才来到了西北角,随即悄然立于一棵枝繁叶茂的榕树下,小心翼翼的探头张望不远处的小院。 为了确保无人察觉,沈采萱一直等到子夜时分,方才出门。 这么曲曲折折的一路走来,甚是耗时,此时已到了后半夜。 按道理,这会儿正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清净寺上下都应该熄灯睡觉了,诺大的寺院里本该漆黑一片才是。 可神奇的是,都这个时候了,眼前的小院里依旧灯火通明。 他娘的,灯油不要钱啊?这不年不节的,整这么亮堂作甚? 沈采萱暗骂一声,皱眉思量了起来。 事出反常必有妖。如果说,在此之前,沈采萱只是怀疑这个客院有问题,那么现在,亲眼看到这个客院三更半夜还亮着灯,她几乎可以肯定,这里面必有古怪。 然而,明知这个客院里有古怪,沈采萱却不敢贸然进入其中查探——这里面如此亮堂,贸然进入的话,搞不好分分钟就被发现了。 思量再三过后,沈采萱决定暂时按兵不动,继续躲在树下暗中观察。 沈采萱之所以做出如此决定,无非是寄希望于里面的人吹灯上榻,到那时,她可以暗中行事。 然而,沈采萱猫在树后好久好久,久到她的腿都站酸了,里面依旧灯火通明,一丁点要吹灯上榻的意思都没有。 沈采萱没有手表,但她估摸着,再过一会儿,天就要亮了。 天亮了,可就不容易撤退了。 稳妥起见,得赶紧撤。 但,来都来了,怎么能一无所获、无功而返呢?怎么着也得有点收获不是? 沈采萱寻思着,就算进不去,无法探出其中玄机,也该察明这个小院的大致布局,方便再探。 思及至此,沈采萱再次施展出她那爬树的绝技,“蹭蹭蹭”几下子,麻溜的爬上了这棵高愈三丈的参天古树,坐在枝桠间,向灯火通明的院内望去。 只一眼,就见位于客院正中的那间屋子的大门打开了,两个下人打扮的年轻男子一前一后,抬着一卷草席,走出了大门。 那卷草席…… 莫名的,沈采萱心中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下意识的朝客院的方向挪了挪。 此时此刻,沈采萱的内心很矛盾—— 一方面,她希望自己能够凑近一些,看清楚那卷草席里面卷着的是什么。 另一方面,她又不希望谜底揭晓,不希望知道那卷草席所掩盖着的真相。 原因无他,直觉告诉她,那卷草席里卷着的极有可能是尸首,而那尸首……或许就是张寒露的。 怕什么来什么,就在沈采萱纠结不已的时候,其中一个下人,不知怎么的,忽然间脚下一个踉跄,扑地倒了。 他这一倒,造成的结果是,那卷草席滚落在地,滚了两滚之后,草席散了开来,里面卷着的物事露出了一小部分来。 沈采萱目力惊人,视黑夜如白昼。 尽管天还未亮,且相隔了一段不短的距离,但借着客院里的灯光,沈采萱还是看了个一清二楚—— 那卷草席里面卷着的是一个双目紧闭的少女。 沈采萱一眼就认出来,她就是自己笔下一遍又一遍描绘过的张寒露。 尽管张寒露眉目依旧,却给沈采萱一种很陌生的感觉。 原因无他,张寒露正处于韶华之年,可她的脸庞上却无一丝她这个年纪本应有的鲜活之气,有的只是死气沉沉。 几个时辰前,行走于明媚阳光之下的鲜妍少女,现如今,竟然躺在了简陋无比的草席里,无知无觉,无声无息。 她……死了。 那卷草席所掩盖着的真相太过残忍,哪怕沈采萱事先已经隐隐预料到了些许,可骤然目睹这一幕,还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沈采萱虽然会武功,却没有闯荡过江湖,她的江湖经验无限接近于零。 换做老江湖,在夜探某个陌生所在的时候,不慎发出响动,必然会果断逃离现场。 沈采萱这种江湖菜鸟,警惕心严重不足,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她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方才发出的那声“啊”很轻,而清净寺里又没有武僧,客院里的人统统不会武功,绝不可能凭借一丁点动静,就察觉到自己的存在——便猫在树上没挪窝,继续观察院内的动静。 沈采萱看到,那两个下人将张寒露的尸首重新卷进了草席里,动作粗暴,神色冷漠,仿佛他们处理的尸首不是花季少女的,而是什么阿猫阿狗的。 沈采萱心中破口大骂,就在这时,她那远胜常人的直觉告诉她——危险来袭! 沈采萱虽然警惕心不足,但反应够快,关键时刻,不做多想,纵身就向树下跳去,离开了原来的藏身之处——某根枝叶繁茂的枝桠。 只听“咔嚓”一声,那根枝桠从中折断,直直的落了下来。 悄无声息的上了树,紧接着,一把打断了儿臂粗细的树枝…… 哎呀妈呀,偷袭她的,绝逼是个高手啊! 偷袭之人武功究竟有多高,沈采萱不晓得,但她晓得,必定比只会三脚猫功夫的自己高出一大截! 不是说清净寺里没有武僧的么?怎么忽然间冒出了一个高手来? 这,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啊啊! 这可真是要命啊! 沈采萱又惊又怕。 打是打不过的,那就只能跑了。 第257章 躺平任宰 沈采萱脚一着地,便隐约听到了“叮咚”一声轻响,但她根本顾不上探究那声响的来源,只顾着铆足力气,冲向树林的深处,想要来个脚底抹油。 奈何沈采萱不会轻功,根本跑不过轻功一流的偷袭之人,才跑出两步,就察觉到一股浑厚无比的掌风正向自己攻来。 直觉告诉沈采萱,倘若被这股掌风击中,就是不死也要送掉半条命,后果绝对是自己无法承受的。 妈妈咪呀,这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节奏么? 嘤嘤嘤,沈采萱心中的悲伤有如飞流直下三千尺,分分钟就要哭出来啦。 不管了,不管了,保命要紧。 性命攸关之际,沈采萱顾不上掩饰空间的存在,下意识的想要闪入空间保命。 万万没想到的是,偷袭之人的武功臻于一流,沈采萱还没来得及闪呢,就察觉到一股炙热无比的掌风袭上身来,劲力之霸道,使得她几乎窒息。 这一刹那,沈采萱害怕极了,惊吓过度的她竟然忘了调动意念,自然也就没能如愿进入空间。 不等沈采萱醒过神来,一股寒凉彻骨的掌风逼体而至,击得她透心凉,忍不住打起了冷战。 至阳至刚的内力,陡然间逆转为至阴至寒的内力——这分明就是世所罕见的上乘武功,以如此内力催动出的掌风,哪里是武功平平的沈采萱能够抵御得住的? 沈采萱当场喷出了一大口鲜血,随即身子晃了几晃,躺下了。 其实,吐血倒地还算好的了。 要不是沈采萱服用过九转真元再造神丹,体质远胜常人,这会儿已经被这忽冷忽热的掌风给一巴掌拍下黄泉了。 生死关头,沈采萱的头脑异常清醒,她深知小命虽然保住了,但这只是暂时的,倘若偷袭之人再来一掌,自己分分钟就要狗带了。 是以,沈采萱不顾一切的调动意念,希望能够逃入空间避险。 然而,然而……在这个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也不知哪个环节出了毛病,空间居然进不去了!!! 进不去……进不去……进不去…… 沈采萱心中有一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 完了,没了空间这个作弊利器,对上实力强大的高手,沈采萱貌似只剩下“躺平任宰”这个选项了。 但,躺平任宰这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因为这不是沈采萱的范儿。 为了防止偷袭之人再补上几掌,沈采萱忍着剧痛,麻溜的滚了几圈,背靠一棵大树坐下。 确保自己不会腹背受敌之后,沈采萱喘着粗气开口道:“这位朋友,我只是路过而已,并没有什么恶意。咱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又何必赶尽杀绝呢?希望你能够高抬贵手,放我一马。” 说到这儿,沈采萱顿了顿,又道:“我虽然武功低微,但我的师父却不是好惹的。倘若你执意赶尽杀绝,我的师父一定会为我报仇的,到那时,怕是不能善了了。” “你师父是谁?”伴随着一道冷冰冰的声音,一条黑影快速出现在了沈采萱的面前。 直到此时,沈采萱方才看到了偷袭之人的庐山真面目—— 这是一个约莫四十来岁年纪的中年人,中等身材,相貌平凡,属于那种“放在人堆里立刻被埋没”的类型,可以说他整个人都平平无奇。 可奇就奇在,他头顶梳了一个髻子,身上穿着一件道袍,手里拿着一柄拂尘——这分明就是道士的打扮。 他娘的,牛鼻子老道不去道观,跑和尚庙里来干嘛? 沈采萱心里破口大骂,嘴上却客客气气的:“我师父乃是世外高人,再三叮嘱过我,不许向外人透露他的名讳。所以说,这位道长,实在是抱歉了,请恕我无法将实情告知于你。” 事实上,沈采萱一身武功全靠自学,她有个毛线的师傅啊? 沈采萱之所以无中生有,捏造出个师父来,无非是希望那道士投鼠忌器,看在她那所谓的师父的份儿上,放她一马。 还真别说,沈采萱的那一套说辞虽然全是瞎扯出来的,却颇为有效。 那道士听到沈采萱提及到她的师父,确实心存顾忌,没有立时下杀手。 要知道,那道士不仅武功一流,而且见识非凡。 他一眼就看出来,沈采萱虽然身法轻盈,脚步迅捷,却不像是身负上乘武功的样子。 但,他苦练无极神掌三十余载,已经将这套掌法练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一阴一阳两般掌力威力无穷,除非对方是一流高手,否则的话,鲜少有人能够逃出他的掌心。 眼前这个丫头虽然以黑布蒙面,令人无法看清她的长相,获悉她的年纪,但依照她的身量以及声音来推测,她的实际年龄应当不会超过十五岁。 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小丫头,按照常理,就算她打娘胎里就开始修炼,功力也非常有限,绝不可能逃得过他的无极神掌,中掌之后,纵然不立毙当场,也必然重伤倒地,性命堪忧。 可事实摆在眼前,这小丫头明明被无极神掌击中了,却只是受了轻伤,一点要死的意思都没有。 这说明什么?说明这小丫头年纪虽小,却已经修炼内功有成,方才就是她的内功抵御住了他的无极神掌。 而如此内功,绝不可能是她自己琢磨出来的,或是随随便便一个人传授于她的,必定得自于名师的指点。 江湖人常有,名师却不常有。 这小丫头,能够得到名师指点,九成九来历不凡。 如今他虽然为朝廷效力,不再行走江湖,但江湖同道的面子,该给还是要给的。 尤其是身负绝艺的前辈高人,绝不能够随意开罪,否则后患无穷。 正是基于这一考量,那道士决定饶沈采萱一命。 那道士冷冷道:“小姑娘,看在你师长的面子上,我可以饶你一命。” 听了这话,沈采萱暗暗松了一口气,扶着身旁的树,挣扎着站了起来。 却不想,那道士说话大喘气,只听他继续说道:“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你夜闯别人的地盘,暗中偷窥——这可是犯了江湖大忌的,按照江湖规矩,必须留点东西下来才行。” 第258章 不留活口 话音刚落,还没彻底站直身体的沈采萱又一屁股坐了下去。 留点东西…… 留、留什么东西? 尽管那些所谓的江湖规矩,沈采萱一窍不通,但直觉告诉她,那道士要她留下的,绝不会是什么金银宝货之类的身外之物,多半是……身上之物,比如说一只眼睛,一只手,或者一只脚。 沈采萱顿感大祸临头,眼睛和手脚同时发麻,隐隐作痛。 好的不灵坏的灵,只听那道士又说道:“看在你年纪小的份儿上,一只眼睛还是一只手,我让你自己选。” 哎哟,还让我自己选呢,我他妈谢谢你啊! 如果条件允许,沈采萱一个都不想选。 可问题是,条件不允许啊! 失去了空间这个最大的靠山,在真正的高手面前,沈采萱跟一只待宰的小绵羊没多大区别,只能任人宰割。 但,挨宰之前,她还想要试着挣扎几下。 沈采萱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个……头发行么?常言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由此看见,对于一个人来说,头发是很重要的呢。 “对了,不是有个‘割发代首’的典故么?那个曹操还是谁来着的,割掉自己的头发来代替杀头。可不可以容许我稍微学一学曹操,割掉自己的头发来代替自己的眼睛或手呢?” 那道士:“……” 明知道小丫头这么说,是为了保住自己的眼睛或手,可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原因无他,他行走江湖这么多年,碰到的对手之中,在陷入绝境时,有与他硬刚的,有向他讨饶的,但同他讨价还价的,却从未见过,这小丫头还是第一个,着实令他大开眼界。 当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江湖大了什么奇葩都有。 不过话说回来,那道士之所以要求沈采萱留下眼睛或手,无非是觉得自己乃是一号响当当的人物,颇有身份,倘若听了小丫头的三言两语,就将她轻轻放过,不免有畏惧她身后之人的嫌疑,面子上有些过不去,便想要给她个教训,好向世人证明自己并未畏惧她的背景。 说实在的,沈采萱的眼睛或者手,他留着非但一点儿用处都没有,还有可能因此而惹来麻烦。 毕竟,沈采萱的师父可不像是好惹的,倘若他执意要伤残沈采萱的肢体,难保他日沈采萱的师父不会找上门来,为徒儿报仇,到那时,可就麻烦了。 在他想来,沈采萱与他讨价还价,这就是在变相的讨饶、服软了。 既然向他讨饶了,服软了,那么他的面子上也就过得去了,也就没有必要留下眼睛或手作为惩戒了。 那道士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好,看在你师长的面子上,我允许你割掉自己的头发来代替自己的眼睛或手。” 太好了,眼睛或手保住了! 沈采萱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就在沈采萱以为自己可以有惊无险的度过这次危机时,一个面白无须的中年男人一路小跑了过来,与那道士轻声耳语几句。 那中年男人说话的声音极低,按理说,寻常人是不可能听到他说话的内容的。 但沈采萱不是寻常人啊,她耳力惊人,将他所言听了个一清二楚——“殿下有命,不留活口。” 去他娘的狗屁殿下,神他妈的不留活口! 沈采萱只觉一股腥甜冲上口腔,差点儿喷出一口老血。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即便明知自己跑不过那道士,沈采萱还是滚向了不远处的草丛中,随即站起身来,拔腿就跑。 因为她……别无选择。 跑着跑着,沈采萱再度感受到了那道凌厉至极的掌风,当即咬牙再咬牙,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拼命向前奔,希望自己能够躲过这致命一击。 沈采萱跑路的速度够快,奈何那掌风的速度更快,顷刻之间便追上了沈采萱,眼看着就要击中她的后背了。 就在沈采萱命悬一线之际,忽然间有个人从斜刺里冲了过来,右手搂住了她的腰,左手与那道士对了一掌,随后借着那一掌之力,带着她飘开了好几丈远。 紧接着,那人搂着沈采萱,向上一跃,上树飞行,几个起伏便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尽管那人很快就带着沈采萱离开了清净寺,进入了落雁山深处,但他二人并未完全脱险—— 那道士不肯轻易罢休,一直穷追不舍。 这就已经够难缠的了,更难缠的是,那道士帮手众多,一声令下,便召集了大队人马前来搜山。 沈采萱武功是差劲了些,眼力见儿却不差。 她看得出来,救自己的人轻功绝顶,远胜那道士,按理来说,早就能够逃得无影无踪了,奈何搂着自己这个累赘,令其轻功大打折扣,迟迟无法脱身离去。 沈采萱沉吟良久良久,终于开口道:“朋友,你别管我了,把我放下,自己走吧。” 那人置若罔闻。 沈采萱道:“那个,我有办法脱困,你不必担心我,赶紧走吧。” 那人依旧置若罔闻。 沈采萱沉吟片刻,又道:“朋友,我很感激你舍身相救,可问题是,咱只有两个人,跑又跑不快,被一群人撵着跑,迟早会被追上的。与其被一锅端了,咱俩一块儿玩儿完,还不如化整为零,各自逃生。 “我不骗你,我真的有办法脱困,那群人是绝对逮不住我的。所以说,你放下我,只管安安心心的走吧。” 那人没好气道:“你好吵,就不能少说两句么?” 这声音虽然清冷,虽然不怎么友好,却犹如风动碎玉,说不出的悦耳。 沈采萱:“……” 颜即正义。 倘若换做别人,这么不客气的对沈采萱说话,沈采萱多半会对着干,非但不会少说两句,还要想方设法的多说两句。 可谁让对方是绝顶美少年呢?美少年让沈采萱少说两句,沈采萱立刻乖乖闭嘴。 是的,沈采萱认出来了。 尽管对方身上穿着一袭黑色夜行衣,脸上蒙着一张面幕,从头到尾都遮掩得严严实实的,令人无法看清他的长相。 但,长相遮掩得了,身量却遮掩不了。 凭借着身量,沈采萱很快就认出来,救下她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几个月前,她在山里救下的那个绝顶美少年。 第259章 明人不说暗话 想想也是啊,平白无故的,谁会对她这么好,不惜舍命相救呢? 惟有那个绝顶美少年,为了报答当初的救命之恩,才会不顾自身安危,拼尽全力的营救她——逻辑很完美,没什么不对。 夜凉如水,捋顺了逻辑的沈采萱却觉得心头暖暖的。 然而,沈采萱感动不到三秒钟,便忍不住尖叫出声。 原因无他,就在刚刚,一支利箭从她耳边呼啸而过。 哎呀妈呀,自个儿的耳朵差点儿就被串成了串串儿! 一想到自个儿险些就成了一只耳,沈采萱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一直在美少年面前装淑女的她,这下子彻底撕掉伪装,开始扯着嗓子骂骂咧咧:“去你奶奶个腿!老娘不就是在清净寺里转悠了一圈么?一没睡你媳妇,二没揍你老母,三没挖你祖坟,你他娘的用得着这么赶尽杀绝么? 在场众人:“……”你一个小丫头,怎么睡别人媳妇? 或许是沈采萱骂得太过惊世骇俗,一直在后面穷追不舍,且时不时放冷箭的那几个人,一时之间听呆了,影响了箭术的发挥吧,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那几个人射出的冷箭,准头明显大不如前——虽然他二人背后时有冷箭飞来,却与他二人相距颇远,再也没有出现过差点儿射中沈采萱,让她险些变成一只耳的惊险状况。 此时此刻,落雁山中,危机四伏。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冷箭带来的危机尚未完全解除,新的危机又出现了—— 那少年搂着沈采萱在前面跑,那道士带着手下在后面追,就这么你追我赶的,漫山遍野的跑着。 那少年似乎很熟悉落雁山的地形,在山石嶙峋、遍地藤蔓的深山老林之中如履平地,穿梭自如。 然而,人生在世,难免会遇到坎坷,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 这不,跑着跑着,不知怎么的,那少年竟然搂着沈采萱来到了一处悬崖峭壁上。 前无出路,后有追兵。 沈采萱望着深不见底的悬崖,一颗心直往下沉。 不过,沈采萱并没有就此颓废,束手就擒,她沉吟片刻,心中有了决断。 只见沈采萱踮起脚来,凑到那少年耳边,压低声音说道:“朋友,待会儿我想办法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你别管我,趁机跑路。” 沈采萱大大咧咧的,毫无男女有别的意识,生怕凑得不够近,那少年听不见,她靠近再靠近。 沈采萱本人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这一举动有任何不妥。 在她看来,不就是咬耳朵说悄悄话嘛,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沈采萱自始至终都淡定得很,那少年却淡定不了。 此时此刻,两人相距极近,呼吸可闻。 那少年只觉沈采萱吹气如兰,至于她说了些什么,他压根儿就没能听得进去。 不过还好,那少年很快就恢复了冷静自制,意识到两人靠的这么近,颇为不妥,为了避嫌,微微侧过头去。 沈采萱不明所以,误以为那少年这是在抗拒自己的提议,又伸长脖子,凑到了人家的耳边,语重心长的说道:“朋友,我知道你讲义气。可同生共死什么的,这对我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好处,完全没必要。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待会儿你杀出重围,有朝一日做掉这帮人,为我报仇雪恨,这才是真的为我好。” 这一回沈采萱更不靠谱,眼见那些追兵离自己更近了,生怕自己说的话被那些追兵听去了,她凑得更近了,方才一不小心,她的嘴唇直接贴到了那少年的耳朵上。 那一刹那,饶是那少年心肠刚硬,不轻易动容,也不禁心神一荡,内心化为了绕指柔,将承诺脱口而出:“要么一起生,要么一起死,我决不会将你抛下的。” 沈采萱前世今生加一起,活了二十多年,却一直散发着单身狗的清香。 如此情深义重的承诺,饶是她两世为人,还是头一回听到别人对自己说。 哎哟,可把她感动坏了。 然而,这一回,沈采萱的感动依旧没能超过三秒,她很快就再一次惊叫出声,打破了这温馨感人的美好氛围。 原因无他,追兵已至,而且严格执行那什么“不留活口”的命令,二话不说,直接就朝他二人放箭。 由于距离够近,利箭的准头一下子上来了。 要不是那少年反应神速,及时用短剑荡开两支飞向沈采萱的利箭,这会儿沈采萱已然中招了。 沈采萱后怕之余,灵感乱飞,张口就来:“请速去禀报你家殿下,我们师兄妹二人,奉师尊之命,有要事相告!” 话音刚落,那道士便挥手示意手下停止射箭,厉声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眼见那道士还肯给自己说话的机会,沈采萱暗暗松了口气,继续忽悠:“我们到底是什么人,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师父有很重要的事要告诉你家殿下。 “明人不说暗话。你家殿下身份贵重,为何不大大方方的驾临青州?为何要隐藏在地处偏僻的山寺之中?为何要对察觉到他行踪的无辜路人赶尽杀绝?还不是因为……呵呵,个中缘由,你我心知肚明。 “现如今,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我们的师父可以替你家殿下排忧解难,助他一臂之力,让他心想事成。 “道长,你可是你家殿下的心腹爱将,一直以来都忠心耿耿,相信你比谁都希望你家殿下能够早日心想事成。 “既然如此,就请你赶紧领着我们师兄妹二人前去拜见你家殿下,好让他尽早知晓那件至关重要的大事,从而得偿所愿。” 沈采萱所言,其实是以偷听而来的那一句“殿下有命,不留活口”为蓝本,连猜带蒙,现编出来的。 尽管沈采萱今夜状况频发,晦气不断,好几回差点儿小命不保,但这一回,她蒙对了,她现编出来的这一套说辞与实际情况高度吻合,恰好戳中了那道士的心思,令他信以为真,还真就信了沈采萱的邪。 第260章 跳崖 沈采萱察言观色,一直都在密切关注那道士的言行举止。 眼见那道士神色有所松动,沈采萱便知道自己胡编乱造的那套说辞奏效了,当即再接再厉,将忽悠进行到底:“我们师兄妹二人,在你家殿下看来,或许微不足道,如同蝼蚁一般,想碾死就碾死了。可在我们的师父和长辈眼里,我们却是掌上珠、心中宝,无比宝爱的存在。 “倘若今日我们命丧于此,我们的师父和长辈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势必要与你家殿下斗个天翻地覆,不死不休! “的确,你家殿下显赫无比,根基雄厚,势力庞大,很是了得。可我们的师父和长辈,也绝非泛泛之辈,我们的师门和家门,更不是寻常的所在。 “我敢保证,杀了我们,你家殿下绝对会惹上天大的麻烦,就算不会就此殒命,也决计逃不了一劫!这种后果,不会是你家殿下想要的,同样也不是我们的师长想要的。 “倘若不想要落得个两败俱伤的结局,就请你三思而后行。” 我的乖乖,沈采萱这牛皮,都吹破天了。 但真别说,这牛皮还真就唬住了那道士。 事实上,最一开始,那道士发现沈采萱夜探客院,看见了不该看见的,确实想要杀人灭口。 后来,他发现沈采萱来历不凡,颇为忌惮,便打消了杀人灭口之心,打算放沈采萱一马。 奈何他家殿下有命——不留活口,他只得领着手下,对沈采萱和那少年赶尽杀绝。 现如今,听了沈采萱这番话,他心中越发忌惮。 罢了罢了,暂时还是不要对他二人赶尽杀绝了,还是带他二人回去见一见殿下,看看殿下怎么说吧。 那道士心中计较完毕,扬声道:“那好,你俩立刻放下手中的武器,随我……” 说到这儿,那道士心念一动,莫名的,他觉得不远处的少年男女透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古怪,直接领他二人去见他家殿下的话,怕是有些不妥。 那道士沉吟片刻,改口道,“你俩暂时不要过来,先把脸上的面幕摘下来再说!” 沈采萱自然不愿意让对方看到自己的庐山真面目,但形势比人强,这会儿不遵循那牛鼻子老道的指示,把脸上的面幕摘下来,下一刻那该死的老道就可能下令射箭了。 要脸,还是要命? 沈采萱选择要命。 沈采萱伸手到鬓边,刚要摘下面幕,就在此时,那少年按住了她的手。 沈采萱:“……”朋友,你这是什么意思? 沈采萱不明所以,还没来得及开口相询,那少年便紧紧攥住了沈采萱的手,随即拉着她……奔向悬崖,纵身跳下。 啥情况这是?一言不合就跳崖么? 沈采萱震惊了,震惊之余,大声嘶吼道:“不、不是,朋友,你等等!有话好好说,先别忙着跳崖啊啊啊!” 沈采萱一边竭力劝阻,一边试图拦下那少年。 奈何那少年的武功高出沈采萱太多,根本不是沈采萱这种江湖菜鸟能够拦下的,沈采萱直接被那少年带进沟里,啊不,带下了悬崖。 天啊,这一世,我还是个孩子啊,还有大好的年华没有度过,还有大把的银钱没有赚到,就要say goodbye了么? 嘤嘤嘤,饶是沈采萱心性远比常人刚强,生死一线间,也忍不住飙出了泪花。 “别怕,有我陪着你呢。”那少年紧紧抱着沈采萱,语气平静,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陪着我,陪着我干嘛?一起下黄泉么?你乐意,我还不乐意呢! 哼,明明还有商量的余地,搏一搏,说不定就不用死了,都还没到最后关头,你怎么就急吼吼的跳崖了呢? 你这是想干嘛?赶着投胎么? 就算你赶着投胎,那你一个人赶路好了,干嘛拉上无辜的我呢? 简直莫明其妙嘛! 生命进入倒计时,沈采萱再也忍耐不住,愤愤的扭过头去,想要狠狠的喷这不靠谱的货一脸。 一转头,沈采萱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原来那少年一直在凝视着自己。 之前,沈采萱见到那少年时,他昏迷不醒,双目紧闭。 是以,直到现在,沈采萱方才看清楚了那少年的眼睛—— 碎落的月光洒在那少年的面上,只见他那双眼眸,如同天上的星辰般熠熠生辉,顾盼间流光溢彩。 麻麻,他的眼睛里像住着星星! 死到临头,沈采萱颜狗的本性都不改,一眼过后,她生生咽下了那些喷人的狠话,细声细气的说道:“嗯嗯,咱们同生共死。” 罢了罢了,跳都跳了,事到如今,想不同生共死都不行了。 既然如此,还不如与眼前这美貌少年打好关系,让他在黄泉路上照应自己一二呢。 功利的沈采萱如是想道。 那少年可不知道沈采萱心中所想,看向她的目光又柔和了几分,温言道:“好,咱们同生共死。不过,同生现在就可以,共死的话,应该还要等上好几十年。” 说罢,那少年抽出暗藏在袖中的白练,抛向擦肩而过的松树,精准的卷住了那棵树的树干部分。 尽管他二人下坠的力道极大,那棵松树承受不住,“咔嚓”一声,从中折断了。 不过还好,悬崖之下的树木远不止这么一棵,下面还有好些。 那少年接连卷住了好些棵,虽说每一棵都断掉了,但他二人的下坠之势越来越缓。 最终,他二人双双落入了崖底的寒潭之中。 由于下坠之势甚缓,尽管他二人是从数十丈的高处落下,落水的那一瞬间,并未受到太大的冲击。 落水之后,不过片刻工夫,他二人便浮出水面,游上了岸。 虽说正值盛夏,但夜间的山中,气温还是比较寒凉的,再被冰冷彻骨的寒潭之水一泡,饶是沈采萱身体素质极佳,健壮如牛,也忍不住连打了两个喷嚏。 那少年心中一凛,握住沈采萱的左手,一边给她把脉,一边解释道:“那道士在掌法上颇有造诣,他的掌力不可小觑。你中了他一掌,多半受伤不轻,必须及早疗伤才行。” 第261章 互通姓名 那少年不提还好,沈采萱都忘了自个儿曾经受过伤,吐过血。 他这么一提,沈采萱立时就感到胸口隐隐作痛,整个人都不好了。 沈采萱紧紧捂着胸口,弱弱的问道:“我刚刚吐血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受了内伤啊?内伤的话,怕是不好治吧?朋友,你能治么?” 那少年不答,低着头,继续专心致志的替沈采萱把脉。 沈采萱虽然不通医道,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她好歹见过大夫替人把脉,知道正常情况下,把脉大概需要花费多少时间。 眼前这少年,给自己把脉的时间未免也太长了些吧? 随着时间的推移,沈采萱开始不安起来,忍不住问道:“那个,我的内伤很重,对么?天啊,我才十岁,我还没活够,一点儿都不想死呢!怎么办,怎么办,真的没得救了么?” 说到这儿,沈采萱闭了闭眼睛,深呼一口气,语气沉重:“别瞒着我,实话告诉我,我、我承受得住的。” 那少年抬头看向沈采萱,目光有些复杂:“实话告诉你,你的脉搏强劲有力,一点儿都不像受过伤的样子。” 沈采萱:“……”朋友,你在逗我么? 沈采萱有些尴尬,无语良久,方才来了一句:“没受过伤,这怎么可能嘛?我刚刚明明吐血了,吐了好大一口呢!” 说罢,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假,沈采萱一把扯下蒙在脸上的面幕,指着面幕,中气十足的说道:“你看看,这上面染着的就是我的血,好大一块呢。” 那少年点了点头:“我相信你曾经受伤吐血,但你的脉搏实在是……” 说到这儿,那少年沉默了片刻,斟酌着道:“或许是你之前服用过什么灵丹妙药吧,你的体质异乎寻常的好,即便受了伤,只要不是重伤,很快就能够愈合。我猜想,方才你虽然吐了血,受的伤却不重,因此很快就自愈了。” 沈采萱曾经喂他吃下一颗丹药,尽管他至今没查出来那是什么丹药,但可以确定的是,那丹药乃是世间少有的灵丹妙药。 要知道,这些年来,他为了报仇雪恨,曾经不止一次的深入龙潭虎穴,多番遭遇凶险,时不时就会受伤或中毒。 尽管经过精心治疗,他已经没有大碍了,却留下了不少隐患。 可以这么说吧,在服下那颗丹药之前,他时时刻刻都在忍受着暗伤和阴毒的折磨。 可神奇的是,自从服下了那颗丹药,暗伤和阴毒统统都被驱除得无影无踪,不仅如此,他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伤疤,也消失无踪了。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怀疑自己从前是否真的受过伤、中过毒,因为他整个人的状态实在是太好了,好到似乎从未元气大伤过一般。 现如今,沈采萱所受的伤奇迹般的痊愈,结合自己的经历,他有理由相信,沈采萱应当也服用了那种丹药,现如今丹药显出了灵效。 不光那少年这么想,经他这么一说,沈采萱也这么想了。 这么说来,九转真元再造神丹再显奇效,自己没事儿了,死不了了,对吧? 思及至此,前一刻还觉得胸口很痛、快不行了的沈采萱,忽然间神清气爽、身体倍棒,整个人都很ok。 命保住了,沈采萱立刻就不慌了,恢复了昔日的镇定。 沈采萱抬头仰望,隐隐约约能够看到高处的点点火光,料想那帮人还没有撤离,不禁皱起了眉。 沈采萱沉吟道:“咱们的衣裳全都湿透了,最好赶紧生火烤干,否则的话,咱们很容易着凉的。 “可是那帮人还没走,贸贸然生火,搞不好会把他们引来的,那可就糟了。 “稳妥起见,咱们还是及早离开这里,找个隐蔽的藏身之处吧。” 话音刚落,便有一阵山风吹过,浑身湿漉漉的沈采萱不由打了个寒噤。 那少年见状,忍不住就想要脱下自己的外衣给沈采萱披上,可转念一想,自己的外衣也是湿的,就算给沈采萱披上,也于事无补,只得作罢。 就在这时,沈采萱又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那少年终于按耐不住,牵住沈采萱的左手,解释道:“我会一些粗浅的内功,可以帮你抵御寒气。” 说罢,他便运起内功来。 沈采萱立时就察觉到一股暖流顺着自己的左手,涌入了自己的四肢百骸,渐渐的,整个人都暖洋洋的,舒服极了。 约莫过了一盏茶的工夫,沈采萱和那少年身上的湿衣服都干了。 哇哦,运用内力将衣服烘干,好神奇啊! 这哪里是什么粗浅的内功,分明就是上乘的内功嘛! 沈采萱星星眼,一脸崇拜的看着那少年:“朋友,你的武功很好啊!你从哪儿学来的,方便的话,能教我两手么?” 那少年笑笑,没有作答。 其实,沈采萱对武功并不是很执着。她让那少年教她学武,不过是想借此机会勾搭,啊呸,搭话而已。 那少年答不答应的,沈采萱并不在意,继续搭话:“朋友,方才咱们一起历经了一番生死,称得上是生死之交了。以咱俩这交情,早该互通姓名了。我叫沈采萱,家住青州府城。” 说到这儿,沈采萱露出亲切无比的姨妈笑,循循善诱道:“小哥哥,你姓甚名谁,哪里人氏——这些个基本情况,方便透露一下么?” 小哥哥?! 眼前的小姑娘年仅十岁,比自己要小,喊自己一声“小哥哥”,这好像没什么不对。 可是、可是…… 那少年颇感不自在,微微侧过脸去。 沈采萱见他迟迟不答,眼珠一转,很善解人意的说道:“人生在世,谁还没有点秘密呀?就算是我这种出身小户人家的寻常女子,心里也藏着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隐秘,更何况是小哥哥你呢? “小哥哥你一看就不同寻常,乃是办大事儿的人,心中藏着不能言说的秘密,这再正常不过了。小哥哥,你要是不便向我吐露的话,那就不用吐露了,我完全可以理解的。” 第262章 难言之隐 很奇怪,那少年明知道自己的身份决不能轻易向外人透露,本打算对沈采萱隐瞒到底的。 毕竟,他和沈采萱仅仅接触过两次,熟悉的有限,还没到可以敞开心扉、开诚布公的程度。 可听了这话,不知为何,他忽然间就不愿意对沈采萱有所隐瞒了。 那少年斟酌良久,终于开口:“我复姓贺兰,单名一个容,乃是幽州人士。” 说罢,他轻笑一声,悠悠道:“不过,这只是我为了掩人耳目,捏造出来的假身份罢了。至于我的真实身份,不是我要对你有所隐瞒,而是你知晓了,绝对是弊大于利,保不齐会因此而惹上杀身之祸。为了你的身家性命着想,你还是不知道为妙。” 听了这话,沈采萱心弦一震,内心深处隐隐生出一股寒意。 好奇心害死猫。 说实在的,沈采萱对那少年很感兴趣,很好奇他的来历。 但,倘若这份好奇心会害死自己的话…… 算了算了,倘若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就将自己的身家性命置于危险之中,实在是太不值当了,还是收起这份好奇心吧。 沈采萱很识时务,立刻笑吟吟的说道:“朋友之间,贵在真诚。小哥哥,你能够坦然告诉我你的难处,就足以证明你待我很真诚! “至于身份什么的,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真的也好,假的也罢,无所谓啦。” 说着,沈采萱轻声念了两遍“贺兰容”,点了点头,啧啧称赞:“别说,你这名字虽然是假的,却还蛮好听的。那个,小哥哥,从今往后,我能喊你‘阿容’么?嗯,有来有往,我喊你‘阿容’,你可以喊我‘阿慈’。” 喊什么都行,别再喊我“小哥哥”就好。 讲真,贺兰容一听到这三个字,就感觉自己的内心深处隐隐有些不受控,仿佛要朝着某种不可预测的方向发展。 这种失去掌控的感觉,他很不适应,下意识的想要排斥。 贺兰容点头应允,随即有些好奇的问道:“那个……为什么是‘阿慈’呢?你的名字里可没有‘慈’这个字。” 这是因为,“沈采萱”是原主的名字,“沈慈”才是我的真名呀。 我不希望你面对我的时候,喊别人的名字。 沈采萱心中默默说道。 沈采萱心口不一,心中那么想,嘴上却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采萱是我的大名,阿慈是我自己给我自己起的小名,一般人我不告诉,更不可能允许他(她)这么喊我。惟有小哥哥你,对我来说很特别,我才会主动告诉你,才会允许你这么喊我。” 听了这番话,贺兰容如玉的脸庞上忽闪过一抹绯红色,幸而他至今都没有摘下脸上的面幕,没让虎视眈眈的沈采萱看到这一幕。 贺兰容垂下眼眸,沉吟片刻,轻声道:“你别喊我‘阿容’了,还是喊我‘阿璟’吧。” “阿璟?”沈采萱一脸诧异。 听了这声久违的“阿璟”,贺兰容怅然若失,怔怔的望着不远处的寒潭,思绪飘飘荡荡,恍若回到了多年前。 多年前的那个夜晚,那个温婉如水的女子,眉间眼底,无尽温柔、万分怜惜,执着他的手,柔声细语道,阿璟,那么长的人生,阿娘注定没有办法陪你一起走完了…… 沈采萱见贺兰容眼中隐有水光,心念一动,识趣的没有追问。 深陷回忆的贺兰容回过神来,抬头看了看天,说道:“天色已经大亮,料想那些人已经撤了,咱们可以走了。” 说罢,贺兰容转身就走。 沈采萱紧紧跟上,大感好奇:“天亮之后,不是更方便搜寻么?你怎么就认定,天亮了,那些人就会撤呢?” 贺兰容细细解释道:“那些人之所以要对你我二人赶尽杀绝,无非是生怕你我二人将他们的隐秘泄露出去,想要杀人灭口。这就再次证明,他们的隐秘都是见不得光的,他们必须保证越少人知道越好。 “据我所知,落雁山附近有不少村落,晚上倒还罢了,白天的时候,一些村民经常进山打猎、摘野果、挖野菜。天都已经亮了,倘若他们继续持着明晃晃的武器,对你我二人穷追不舍,极有可能会被村民目击到这一幕。 “到那时,除非他们有把握将所有的目击者全部除掉,否则的话,他们的隐秘多半就要泄露出去了。而光天化日之下,要除掉所有的目击者,谈何容易?故而,我猜想他们为了保密,多半会在天亮之后,放弃追杀我们。” 沈采萱恍然大悟,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说罢,沈采萱心念一动,沉吟道:“不瞒你说,我出现在清净寺,是为了查探清净寺的底细,因为我怀疑清净寺里藏污纳垢,里面有人做着不可告人的勾当。 “结果,我亲眼看到,我表姐竖着进去,横着出来——正当大好年华的她来的时候好端端的,仅仅过了几个时辰而已,便莫名死去,还被当成破布一般,随意塞进了麻袋里。 “说实在的,我和我表姐多年不见,关系很一般,几乎没什么感情。但,再怎么没有感情,她也是我的表姐,我无法对她的惨死视若无睹,我寻思怎么着也得要为她讨个公道才是。” 说到这儿,沈采萱面色有些凝重:“阿璟,你为何会与我一样前去夜探清净寺,我不清楚。个中内情,如果方便的话,请你告诉我,如果不方便的话,不告诉我也罢。 “但是,那些人到底是什么来头,那些人口中的‘殿下’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关于这些,我迫切的想要知道答案。阿璟,你应该是知情的吧?可以告诉我么?” 贺兰容停下脚步,凝视着沈采萱,目光凝重:“你想要查出那些人的底细,然后想方设法为你表姐报仇雪恨——这是人之常情,我可以理解,但我劝你不要这么做。 “要知道,那些人,尤其是他们的主子,决不是你这种小姑娘能够惹得起的。” 第263章 试试就逝世 说到这儿,贺兰容顿了顿,语气严肃:“先前要不是我恰好就在清净寺,替你挡了一掌,恐怕你早就已经没命了。 “一旦招惹上那些人,后果会有多么严重,你应该很清楚了呀?怎么还想着要继续招惹他们呢?你这不是明知故犯么?!” 沈采萱坦然道:“常言道,不撞南墙不回头。确实,我已经撞过南墙了,要不是你出手相救,我这会儿多半已经一头撞死了。按理说,我确实应该吸取教训,回头是岸了。 “可是,我无法回头呢——我怎么也没有办法什么都不做,便转过头去,对我表姐的无辜枉死视若无睹。” 说到这儿,沈采萱自嘲似的笑笑:“哪怕我明知自己力有不逮,极有可能因此而惹上麻烦,可我还是想要尽力一试。没有办法,我就是这样的人。” 贺兰容修眉微蹙,提醒道:“你当真要试的话,因此而惹上的极有可能不是一般的麻烦,而是天大的麻烦,是你无法承受、无法解决的麻烦!” 言下之意,搞不好试试就逝世。 “我心里有数的。”沈采萱道:“尽管我暂时还不知道那个草菅人命的王八羔子是谁,可这世道,能够被称为殿下的,除了皇太子之外,就只有亲王郡王或是公主郡主,全都是皇亲国戚,没一个是好惹的。 “但,皇亲国戚又如何?皇亲国戚就可以滥杀无辜,视人命如草芥了么? “哼,如今这世道,只要有钱有权,就可以为所欲为,或许朝廷当真会放任不管。 “但,我不答应!不管对方是谁,犯下了这种无可容恕的罪行,我都要去找对方算账,就算不能弄死对方,也得弄得对方灰头土脸不可!” 贺兰容闻言,不由重新打量起了沈采萱。 尽管贺兰容早就将沈采萱的底细调查了个一清二楚,且一直有派人监视沈采萱,按理说,他应当对沈采萱了如指掌才是。 但事实上,他所了解的沈采萱,与现实里的沈采萱并不一致。 这不,他与沈采萱这才相处了短短几个时辰而已,就一次又一次的体会到了她的神奇之处,不断刷新对她的认识。 这个姑娘,性情颇为独特,甚是与众不同呢。 贺兰容沉吟半晌,说道:“既然你执意要知道那些不该知道的,我可以成全你,告诉实情。但是,这儿实在不是说话的地方,而且现在也不是说话的好时机。这样吧,今天晚上我来找你,到那时,我再跟你说。” 确实,落雁山不宜久留,安全起见,得要赶紧离开这儿才行。 而且,自己是背着自家老爹从客栈里偷偷溜出来的,天都已经亮了,不能再在这儿多耽搁,必须赶在自家老爹发现之前溜回去。 沈采萱想了想,便点了点头。 这傻姑娘不知道贺兰容早就将她查了个底儿掉,以为他不知道自己家住何处,生怕今晚他找不到自己,特意将自家的所在以及基本分布详细的说给了他听。 有多详细?详细到自己的闺房门朝哪儿开,窗台上摆着几盆番茄,都一一告知。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听着听着,贺兰容忽而面上一红。 怎么回事儿?为什么有种夜探香闺的感觉? “阿璟,现如今你知道该怎么来找我了,以后你有事,可以随时来找我,我随时欢迎。”说着,沈采萱话锋一转,笑嘻嘻的问道,“那么,我该怎么去找你呢?万一我有什么事,想要找你,要怎样做,才能联络得上你呢?” 自己的行踪岂能随意让别人知晓? 贺兰容下意识的想要回一句“无可奉告”,可话到嘴边,他却迟疑了。 贺兰容犹豫半晌方道:“我本在幽州,这回来青州,是有要事要办,得要四处打探消息,不可能一直留在一个地方。 “不过,我有一个下属,名叫陆子轩,他在府城的城北开了一间名为‘百草堂’的药铺。除非外出采药,一般情况下,他都会留在百草堂里。倘若你有事要找我,可以去百草堂找他,让他转告我。” 位于城北的百草堂? 沈采萱在脑海里搜寻了一下,却没有找到任何相关信息。 不出意外的话,百草堂应当是一间很没有名气的小药铺。 不过,对于沈采萱来说,百草堂有没有名气,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能够通过那儿找到贺兰容就好。 “你的下属自然不会无缘无故的跑去开药铺,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他应当是打着开药铺的幌子,暗中搜罗消息吧?而那些消息,应当对你来说至关重要。这么重要的事儿,你都肯告诉我,”说到这儿,沈采萱展颜一笑,“阿璟,你对我真好!” 望着笑靥如花的沈采萱,贺兰容心中一荡。 为了分散自己的旖旎心思,贺兰容定了定神,正色道:“这些天来,我的人一直在调查那些人此行的目的。可惜的是,那些人行事颇为隐秘,我的人至今没能调查出眉目来。 “不过,经过这些天的跟踪调查,我的人发现,皇商田家的公子田宝峥与那些人走得很近。那些人借宿在清净寺,田宝峥就经常打着礼佛的名义,带上一到两名少女,前往清净寺。 “那些少女之中,有些能够全须全尾的回来,有些却有去无回。那些有去无回的,都被扔去了府城外的乱坟岗上。” 沈采萱心中一凛,敛起笑容,面沉如水:“这么说来,我表姐的尸首如今应当在乱坟岗上,对么?” 贺兰容缓缓点头。 “我知道了。”沈采萱双眸微眯,咬牙切齿,“待会儿我就和我爹去乱坟岗,替我表姐收尸。那些人……都给我洗干净脖子等着!” 贺兰容见状,心中隐隐有些不安,不由提醒道:“阿慈,那些人真的不是好惹的,你千万不要意气用事!” 他说着,顿了一下,沉吟片刻,郑重道:“倘若你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我可以设法帮你解决掉那些人,不需要你亲自动手。” 第264章 劫后余生 那些人到底是什么来头?沈采萱暂且不得而知。 贺兰容到底是什么来头?沈采萱暂且也不得而知。 不过,直觉告诉她,贺兰容来历非凡,要比那些人厉害得多。 但,厉害归厉害,这并不意味着贺兰容能够轻而易举的解决掉那些人。 要知道,那些人,尤其是那个狗屁殿下,势力不可小觑,心肠又狠辣无比,决不是一般的难对付。 要解决掉他们,贺兰容怕是要大费周章,乃至于伤筋动骨。 饶是如此,贺兰容为了保护她,还是给出了承诺。 思及至此,沈采萱心中暖暖的。 不错不错,这根金大腿,果然没有抱错呢。 沈采萱压下心中的雀跃,正色道:“这笔血帐,我是一定会找那些人算的,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不会贸贸然出手的,一定会三思而后行。 “阿璟你不必为我担心,也不必想着替我解决掉那些人。那些人,先交给我吧,我会找一个恰当的时机,试着对付他们。待我试过之后,发现搞不定他们,再由你来出手也不迟。” 闻言,贺兰容稍稍安心,思量片刻,说道:“你和你爹亲自前往乱坟岗替你表姐收尸,保不齐会因此而生出意想不到的麻烦。 “这样吧,你们父女就不要亲自去了,稍后我派人前往乱坟岗料理此事,你们就在百草堂里等着吧。” 乱坟岗那种地方,不晓得草草埋葬了多少可怜人,尸骨遍地,阴风阵阵,决计不是什么好去处。 沈采萱虽然胆大,但她毕竟是个女孩子,怎么可能乐意去那种鬼地方呢? 既然别人愿意代劳,沈采萱自然是求之不得,忙不迭的答应了下来。 随后,沈采萱与贺兰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没过多久,他二人便走出了落雁山,随即分道扬镳了。 回到客栈,沈采萱陪着沈世华一道吃早饭,哄着他吃了好几大碗面,见他喂得饱饱的,这才领着他回房间,将有关张寒露的噩耗如实相告。 果不其然,一听说自己心心念念的外甥女已然不在人世间,沈世华便悲伤得不能自已。 三十好几的一条汉子,竟然泣不成声。 沈采萱劝慰了老半天,却始终不能够将沈世华哄好,他依旧泪流不止。 无奈之下,沈采萱只得设法转移他的注意力,为此现编出了一套说辞—— 城北的百草堂,虽只是一间小药铺,但东家陆子轩的医术不错,经常会被大户人家的大丫鬟、老嬷嬷等备受倚重的奴婢请去看诊。 凌原熙与陆子轩颇有交情,得知近日陆子轩频繁进出田宝峥的住所,为那儿的一位管事看诊,便拜托陆子轩借机接触张寒露,设法里应外合,救出张寒露。 却不想,还没等陆子轩接触到张寒露,他就从那位管事口中得知了一则惊人的消息——张寒露已经被弄死了,死后被草席一卷,拉去了乱坟岗。 陆子轩惊闻这一消息,心中不忍的同时,又觉得愧对朋友的托付,便悄悄将张寒露的尸首拉了回去,随后通知了凌原熙,而凌原熙又将此事转告给了沈采萱。 听说张寒露的尸首如今就在百草堂里,沈世华立刻不哭了,抹了抹眼泪,便拉着沈采萱,直奔百草堂。 待父女俩抵达了百草堂,陆子轩客客气气的接待了他二人,简单寒暄了几句,便向他二人道出了一则天下奇闻。 “什么?你说我外甥女她还活着?”骤然听说了这一天大的喜讯,沈世华激动得不能自已,一把握住陆子轩的手,喘着粗气问道。 说话就说话,动什么手啊? 陆子轩一边不动神色的抽出自己的手,一边说道:“我的朋友在乱坟岗里找到她的时候,人虽然还软乎着,却已经断了气,以为她死了,就直接把她放在车上,拉到了我这儿来。 “到了我这儿,我的朋友把她抱下车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连带着她也摔到了地上,结果就听见她轻轻咳了一声。 “听了这声响,我的朋友才发现,原来她还没断气,先前只是一时闭气而已。” 说到这儿,陆子轩忍不住在心中吐槽—— 身为暗卫,却连一具“尸首”都抱不住,抱着抱着,居然将人家弄地上去了。 这就已经够丢脸的了,更丢脸的是,人家不过轻咳一声,他居然一蹦三尺高,“嗷”的一嗓子,扯着嗓门儿大声喊:“救命啊,诈尸了!” 由于他那嗓门儿过于洪亮,差点儿就惊动了左邻右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想到自己竟然与这么个不靠谱的货是同僚,陆子轩就觉得无比羞耻。 沈世华自然猜不透陆子轩心中所想,再三谢过他和他的朋友之后,便提出要探望张寒露。 陆子轩自然欣然应允,将沈世华和沈采萱领到了张寒露所在的房间。 望着外甥女白里泛青、毫无血色的小脸,沈世华庆幸之余,又感到担忧,低声问道:“小陆大夫,我外甥女的状况看上去不大好,她大概什么时候能够苏醒过来呢?” 陆子轩道:“这个嘛……可不好说。说不定今天晚点的时候,她就会醒过来了,说不定要过上好些日子,她才会醒过来。”也说不定,她永远都不会醒过来了。 沈世华不够机敏,听不出陆子轩的言外之意;沈采萱却敏锐的察觉到了陆子轩话里话外的不确定。 做戏做全套。沈采萱相信,身为贺兰容的下属,陆子轩敢开个药铺当幌子,必然是懂得一些岐黄之术的。 但,他貌似只是略懂,并不精于此道啊。 看来,要想尽快治好张寒露,最好请一位名医过来给她仔细看诊。 偏偏张寒露的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不能贸然从外面请名医回来。 而且,特意从外面请个名医来此,不免有小瞧陆子轩医术之嫌。 就算陆子轩医术确实不行,那也得给他留点颜面不是?怎么也不能明晃晃的打他的脸呀! 出于种种考量,短时间内,名医是不能请的。 第265章 你好天真 没有名医,有灵泉也行啊! 这个时候,沈采萱特别希望自己能够进入空间之中,打些灵泉水回来,助张寒露早日康复。 奈何沈采萱试了又试,始终打不开空间。 奇了怪了,无端端的,这空间怎么就开不开了呢? 实在是莫明其妙,简直毫无道理可言! 沈采萱正纳闷着呢,就听沈世华问道:“这几天,你大姑他们一直在为你表姐的处境担心,生怕她在主人手里受折磨。不管怎么样,你表姐总算是脱离了田家少爷的魔爪,咱们这就把这好消息告诉他们吧,也好让他们放宽心。” 沈采萱想了想,说道:“告诉肯定是要告诉,可是怎么告诉呢?” 沈世华心中已有成算,当即说出心中所想:“刚才过来的时候,我看到这附近有一家蛮大的车马行。既然是大车马行,就应该经常有车往返温阳的。咱们可以去那儿,托人给你大姑他们捎个口信……” 不等沈世华把话说完,沈采萱便斩钉截铁的打断了他:“不行!真这样做,说不定会害死张家表姐的!” 沈世华心头一凛,忙追问道:“这话怎么说的?” 沈采萱道:“张家表姐已经被卖给了田宝峥,可以这么说吧,如今的她,生是田宝峥的人,死是田宝峥的鬼。 “别说张家表姐还没死,就算她已经死了,从律法上来讲,她的尸首也是属于田宝峥的。倘若田宝峥得知她的尸首在咱们手中,他完全有理由将她的尸首要回去。 “尸首都是这样,更何况是人?田宝峥手里捏着张家表姐的卖身契,倘若他执意要领回张家表姐,咱们拦不住,也没道理拦。 “托人捎口信,显然不利于保密,保不齐就泄露了风声。一旦风声传到了田宝峥耳中,张家表姐恐怕就要再度落到田宝峥手里了。到那时,张家表姐未必能够像这回这么幸运,还能捡回一条命来。 “为了张家表姐的性命着想,咱们行事一定要小心谨慎,决不能让田宝峥察觉到张家表姐的行踪。 “在我看来,咱们可以通知大姑他们,但决不能用托人捎口信这种方式,稳妥起见,得要运用更为保密、不易让外人察觉的方式。” 听了这席话,沈世华觉得沈采萱说的很在理,可与此同时,他又感觉有些不可思议:“要不是小陆大夫和他的朋友及时出手相救,你张家表姐这会儿恐怕人已经没了。 “就算你张家表姐是田宝峥的奴婢,可她的一条命都已经被田宝峥葬送了,早就不欠田宝峥什么了。 “他田宝峥得知你张家表姐还活着,有什么脸面过来要人?按照常理,他就应该放你张家表姐一马,不是么?” 沈采萱嗤笑一声,毫不掩饰的嘲笑沈世华的天真:“他田宝峥要是循规蹈矩,事事都讲道理,就不会助纣为虐,将张家表姐往火坑里推了。他那样的人,追求的是功名利禄,脸面什么的,他才不会在意呢! “天真烂漫不是坏事,但一味的天真烂漫,总是不分情由的将人往好处想,说不定哪一天,就会害死自己和家人的。 “爹,就算不为你自己,为了我娘和咱们姐弟几个,在面对恶人的时候,请你提高警惕,千万不要一味的以常理推测恶人,该往坏处想的时候,就要往坏处想。 “须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多提防着些,总是没有坏处的。” 听了这话,沈世华能说什么?只能够缩着脖子,乖乖受教呗。 毕竟,他可是有“前科”的。 教育完了沈世华,沈采萱转过头去,问陆子轩:“小陆大夫,在我表姐伤势大好之前,能够让她留在这儿养伤么?” 她说着,顿了顿,补充道:“我会找一个嘴严可靠的姑娘过来照料她,能不麻烦你,就尽量不会麻烦你的。” 尽管凌原熙已经出面,让田宝峥不要再为难沈采萱家,不出意外的话,田宝峥会不再将沈采萱家视为猎物,紧紧盯着不肯放了。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田宝峥连鹿城凌氏的面子都不给,明面上答应的好好的,背地里却继续想要冲沈采萱家使坏,派人暗中盯着沈采萱家,那可怎么办? 到那时,沈采萱和沈世华前脚将张寒露领回家去,田宝峥后脚就可能收到消息,死皮不要脸的跑上门来要人。 事情真发展到了那一步,张寒露怕是小命不保。 虽说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人命关天,为了张寒露的小命着想,沈采萱决定暂不将她领回家去,打算让她继续留在百草堂。 百草堂里藏着不少秘密,陆子轩自然不愿意让一个,啊不,两个姑娘住进来。 奈何自家主子有命,要求他务必听从这位沈姑娘的吩咐,他心中纵有千般不愿,也只好笑着应允。 征得了陆子轩的同意,沈采萱便拉着沈世华,急匆匆的往家里赶。 一回到家,沈采萱便叫来了张有粮的妹妹张金枝,悄悄告诉她—— 自家表姐张寒露为了筹钱给家中长辈看病抓药,自卖其身,结果倒霉催的,碰上了一个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混账主人,这才过了几天,就被主人活活弄死,于昨晚被丢到了乱坟岗里。 不幸中的万幸,张寒露被好心人救了回来,现如今正在城北的百草堂养伤。 而这件事情是万万不能够让那混账主人知道的,否则的话,张寒露极有可能再死一次。 为了避免走露风声,自家决定让张寒露继续留在百草堂养伤。 百草堂是一个很小的药铺,里里外外全由东家陆子轩一个人操持,陆子轩本就很忙,无暇照料张寒露,更何况他是个男子,也不便照料张寒露。 是以,自家得要悄悄派一个细心稳妥又能严守秘密的人过去,妥为照料张寒露。 自家人想来想去,觉得谨言慎行的她最为合适,就把她叫了过来,问她可愿意前去照料张寒露。 第266章 玉佩丢了 张金枝曾被无良家人卖去了不堪的地方,要不是沈采萱及时出手相救,堕入火坑的她这会儿即便没死,估计也生不如死了。 是以,对于张寒露的悲惨遭遇,张金枝感同身受。 出于对张寒露的同情,也出于对沈采萱的感激,张金枝当即表示自己愿意前往百草堂照料张寒露,并郑重承诺,定然会小心行事,绝不会让外人察觉到张寒露的存在。 目送包袱款款的张金枝乘车离开之后,沈采萱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 昨晚沈采萱为了夜探清净寺,睡到子时便从床上爬了起来,接下来要么就是在逃命,要么就是在奔波,一直忙忙碌碌,就没有得闲的时候。 好不容易张寒露的事情告一段落了,沈采萱立刻感觉到睡意来袭,也不管这会儿都什么时辰了,蒙头睡大觉合不合适,便跑回房间,往床上一扑,倒头就睡。 黑甜一觉,沈采萱再次睁开眼时,发现四周一片昏暗,原来已经到了入夜时分。 沈采萱摸了摸饿扁了的肚子,跳下床来趿上鞋,连头都懒得梳,就想跑去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可她刚摸上门闩,还没来得及开门,便停住了脚步。 这样不行! 今时不同往日。 往日里,自己在家,可以披头散发、不顾形象的四处溜达。 可是今晚,自己可是约了贺兰容的,要是蓬头垢面的鬼样子被他瞧去了,那自己在他心中的美好形象岂不是毁于一旦了? 思及至此,沈采萱立刻折了回去,坐在梳妆台前,精心打扮了起来。 梳妆打扮完毕,沈采萱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的衣裳。 妈耶,方才自己和衣而睡,这身白衫绿裙的衣裳在被窝里滚了滚,这会儿看上去就跟一颗蔫儿了的小青菜似的,丑死了。 沈采萱当即打开衣柜,挑了又挑,这才挑出一身衣裳,给自己换上。 忽而,沈采萱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忍不住尖叫出声。 话说,沈采薇一直记挂着还没吃晚饭的沈采萱,料想都到这个时候了,沈采萱就是再懒,也该醒了,便过来叫她吃饭。 没承想,刚走到门边,就听到里面传来一声杀鸡似的尖叫声,顿时吓了一大跳,生怕沈采萱有什么不测,一边拍门,一边大声问道:“怎么了?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 沈采萱拉开房门,满脸晦气,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的说道:“二姐,我的玉佩丢了。” 沈采薇一怔,问道:“啊,什么玉佩?” “还能是什么玉佩?”沈采萱扁扁嘴,“自然是伯祖母送给我的那块莲花玉佩。” 说着,沈采萱心痛难忍,险些喵的一声哭出来。 从空间失灵的那一刻开始,沈采萱就在纳闷,好端端的,空间怎么莫名其妙的就打不开了呢? 沈采萱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刚刚,她在换衣服的时候,低下头来系衣带,不应意间往胸口一扫,这才猛然发现,一直挂在胸口的莲花玉佩不见了! 这一刹那,沈采萱瞬间明白了前因后果—— 空间原本藏于那块莲花玉佩之中。 想当初,她无意间将指尖的鲜血滴在了玉佩之上,从而与玉佩结下了血契,成为了玉佩的主人,自然而然的,也就成为了空间的主人。 现如今,玉佩丢了,离开了她的身边,藏于玉佩之中的空间也不可避免的离她而去。 啊啊啊,玉佩丢了,这就意味着她最重要的金手指没有了……没有了……没有了…… 饶是沈采萱内心强大,也忍不住哀嚎出声。 尽管沈采薇不晓得那块莲花玉佩对于沈采萱而言,到底有多么重要。 但那块玉佩乃是林氏所赐,里面蕴含着林氏对小辈的关爱之情,在沈采薇看来,确实珍贵无比,不容有失。 沈采薇也跟着着急了起来,忙问道:“四娘,你仔细想想,最后一次见到那玉佩是什么时候?” 最后一次? 沈采萱秀眉微蹙,陷入了沉思。 最后一次,应当是昨晚。 没错,她记得很清楚,昨晚半夜起床,摸黑换夜行服的时候,玉佩还在的。 当时赶时间,手忙脚乱的,多半就是那时候没注意,不小心扯断了挂绳,将玉佩落在那儿了。 这么想来,重返那间客栈,应当就可以找回玉佩了呢。 思及至此,沈采萱眼前一亮,欢喜道:“我最后一次见到那玉佩是在客栈里……” 话到一半,沈采萱心里咯噔一下,收起笑容,沉声道:“不对,不是在客栈里,而是在……” 就在刚刚那一瞬间,沈采萱猛然想起,昨晚钻狗洞的时候,由于狗洞极为狭小,她不得不将双手抱于胸前,当时右手就按在玉佩之上。 也就是说,在进入清净寺的时候,玉佩尚未遗失。 在那之后,她为了探查寺中客院的内部情况,爬上高树,骤然目睹了毫无声息的张寒露从草席里滚落的那一幕,震惊之下,不慎发出声响,引来了武功高强的道士。 为了躲避那道士的攻击,她不得不跳下树去,夺路而逃。 奈何那道士轻功一流,她根本逃不掉。 眼看着就要命丧于那道士的掌底,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得做出闪入空间避难的决定,却惊悚的发现空间进不去了。 毫无疑问,那个时候,玉佩已经遗失了。 所以说,玉佩是在她进入清净寺之后,躲避致命一掌之前,那一时间段内遗失的。 那么,具体是在哪个时间点遗失的呢? 沈采萱垂下眼眸,将那一时间段内发生的点点滴滴全部回想了一遍。 蓦地里,她想起一个小细节——她纵身跳下树的时候,隐约听到了“叮咚”一声轻响。 啊,是了,那声轻响应当就是玉佩落地时发出的声响! 这么说来,她的宝贝玉佩落在了那棵大树下。 倘若那棵大树位于别处,倒还好办,沈采萱这就可以前往那儿找寻。 偏偏那棵大树位于清净寺中,而且就在那个充满诡异的客院的旁边,那一带危机四伏,沈采萱哪敢跑去那儿找玉佩呀? 贸贸然跑那儿去,搞不好玉佩没找回来,反倒把小命丢在那儿了。 第267章 快到姐姐碗里来! 眼见沈采萱神色变幻不停,越变越难看,沈采薇不明所以,忍不住追问道:“玉佩到底丢哪儿了,你想起来了么?” 沈采萱抿了抿唇:“嗯,想起来了。” 沈采薇闻言,松了口气:“哦,那就好,那就好。事不宜迟,明儿个天一亮,你就赶过去,把玉佩找回来吧。” 说罢,沈采薇有些不放心,沉吟片刻,又道:“那地儿离咱这儿远么?要不,我陪你一起过去吧。” “那地儿离着咱这儿很远的,往返一趟要花费大半天工夫,很折腾的。”沈采萱强扯出一抹笑容来,“放心,不过是去寻找丢失的玉佩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儿,我一个人能搞定的,你还是留在家里照料生意吧。” 沈采薇想了想,觉得寻找失物而已,的确不是什么大事儿,最多找不回来,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便安心的点了点头。 沈采薇安心了,沈采萱却安心不了。 沈采萱食不知味的用完了晚饭,向全家人简明扼要的陈述了一番张寒露的处境,要求他们严守秘密之后,便匆匆回房,坐在梳妆台前冥思苦想。 莲花玉佩里不仅藏着空间,还关联着系统,乃是沈采萱最大的秘密,也是她最大的底牌。 沈采萱是绝不可能放弃的,势必要设法将那玉佩找回来。 可问题是,那玉佩遗落之处,对于沈采萱来说,无异于龙潭虎穴。 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够悄悄潜入龙潭虎穴,取回玉佩,然后全身而退呢? 沈采萱想来想去,都想不出万全之策。 么得办法,沈采萱武艺平平,失去了空间这一保命符,一旦入了虎口,就很难全身而退了。 正当沈采萱对镜托腮,愁眉不展之时,忽听得窗外传来几声有节奏的敲击声,忙起身开窗。 果不其然,窗子一打开,就见一袭黑衣的贺兰容负手立于窗前。 这一回,贺兰容没有戴上面幕,迷离的月光洒在他绝美的容颜之上,衬托得他仿佛不似凡尘之人。 哎呀妈呀,这小正太长得好正啊! 沈采萱心中小鹿乱跳,眨了眨眼,露出一个甜美可爱的笑容,朝贺兰容招招手,轻声招呼道:“站在外面作甚?快快快,进来呀!”快到姐姐碗里来! 贺兰容沉吟片刻,摇了摇头,轻声说:“你随我出来。” 听了这话,沈采萱二话不说,便跳上窗台,翻窗而出。 贺兰容:“……”明明可以走门,你为什么要翻窗呢? 眼见沈采萱翻窗时动作太大,险些碰翻搁在窗台上的花盆,贺兰容忙扶了花盆一把,随即又扶了沈采萱一把。 沈采萱稳稳落地之后,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很小声的碎碎念:“嗨呀,差点儿摔坏了我的宝贝番茄!我跟你说,这些番茄可是我花大价钱买回来的,精心照料到现在,好不容易快要结籽了,这当口要是打翻了,我可就亏大发啦!” 在遇见沈采萱之前,贺兰容一心扑在报仇大业上,哪有心思理会这种茄子豆角、鸡毛蒜皮的小事? 可是今日,或许是月光太迷人,迷得贺兰容有些神志不清,他鬼使神差的接茬道:“番茄?这是来自番邦的果子吧?原来你喜欢番邦的东西啊。” 他的私库里有不少番邦的新奇玩意儿,反正那些玩意儿他留着也没用,要是沈采萱喜欢的话,他可以全部赠给她。 沈采萱笑着点头,眼珠一转,凑到贺兰容耳边,故作神秘的说道:“是呀,番邦的好东西可不少呢! “不管是番茄,还是番椒、番薯、玉米、马铃薯,每一种都是无价之宝。 “别的暂且不提,就说这番薯吧,耐旱耐瘠,在水肥条件较好的地方种植,亩产至少三四千斤,换做干旱贫瘠、一毛不拔之地,基本上也能做到亩产千斤……” 此时此刻,他二人相距极近,呼吸可闻,贺兰容只觉身边的小姑娘吹气如兰,心中涌上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绮思。 贺兰容莫名觉得有些危险,下意识的想要远离,可当他听到“耐旱耐瘠”、“亩产千斤”,整个人都怔住了,一时之间竟忘了挪开脚步。 要知道,贺兰容心心念念着要报仇,而他的仇家不是别人,乃是天下至尊。 要想将那一位拉下马,势必要动用雷霆手段,必要时,需要动用兵马。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动用兵马之前,必须要筹集到足够的粮草。 尽管贺兰容已经掌控了幽州的大部分地方,但那些地方实在是太过贫瘠了,收成十分有限。 正因如此,时至今日,他都没能筹集到足够的粮草。 话说,他为何不远千里来到青州? 还不是为了找到传说中的宝藏。 坐拥幽州的他已经富甲一方,还要宝藏作甚? 不就是想用那笔宝藏购置粮草辎重,招更多的兵,买更多的马,进一步扩充自己的势力,为报仇雪恨添加砝码嘛。 贺兰容心思机敏,反应极快。 听了沈采萱的这番话,贺兰容心念电转,刹那之间便生出了一个念头—— 倘若那个番薯,真如沈采萱所说,能够耐旱耐瘠,哪怕是在贫瘠荒凉之地,也能够亩产千斤,那么,他不用找什么宝藏了,直接将番薯带回幽州,便可以达到目的了。 原因无他,一旦番薯在幽州推广开来,他就不用为粮草发愁了。 一直很淡然的贺兰容有些急切的问道:“据我所知,即便是以富饶著称的鱼米之乡江南,一亩上等田,亩产也就只有四百斤左右。那个番薯,随随便便就能够亩产千斤,此话当真?” “嘘,小声点!”沈采萱借机凑得更近了,压低声音说道,“当然是真的,我骗你作甚?我跟你说,我已经花重金订购了番薯,不出意外的话,再过一两个月,就可以拿到番薯了呢。” “重金订购?”一听这话,贺兰容莫名的觉得有些不靠谱,想了想,问道,“重金……是多少金?” 第268章 夜不归宿 沈采萱伸出四根莹白纤细的手指,在贺兰容面前比划了一下。 贺兰容斟酌片刻,开口道:“四千两银子?” 这等堪称逆天的高产作物,绝对是无价之宝。 倘若一定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别说区区四千两银子了,就是四万两金子,都是值得的。 但贺兰容可不认为沈采萱出得起四万两金子,哪怕她再会赚钱,一时之间,也不可能拿出那么多金子来。 四千两银子,应当是沈采萱的小金库的上限了。 “四千两银子?”沈采萱一挑眉,“阿璟,你看我像是有四千两银子的人么?” 说着,沈采萱撇了撇嘴:“番薯虽好,但也不值那么多钱。算了,我也不跟你卖关子了,实话告诉你,订购番薯,花了我四两银子。” 贺兰容:“……”难道是我想多了么?怎么愈发觉得不靠谱了? 这个时候,贺兰容蓦地想起了属下对沈采萱的评价——这位沈姑娘,方方面面的一言难尽。 果然,一言难尽啊。 沈采萱察言观色,立刻发现贺兰容目光中流露出一丝古怪之色,以为他不相信自己所言,便说道:“哎哎哎,你别不信呀!等我拿到番薯,把番薯往地里一种,到底能够亩产多少,过个四五个月,便能够一目了然,绝对做不得假。你呀,就瞧好了吧!” 好吧,沈采萱确实有很多一言难尽之处,但她也确确实实有本事。 那些本事,古怪是古怪了些,但不可否认的是,有相当一部分极为有用。 尽管高产远胜于母猪的番薯听起来更像是天方夜谭,但贺兰容相信沈采萱,直觉告诉他,沈采萱所言非虚。 贺兰容缓缓点了点头,正要开口说话,就在这时,耳力极佳的他听到隔壁房间有动静,便朝沈采萱使了个眼色,随即跃上了屋顶。 片刻之后,沈采薇推门而出,手里拿着门闩的她看到外面站着的是自家妹妹,松了口气,随即没好气道:“我听到外面有奇怪的动静,还以为家里进了贼呢,原来是你啊!我说,大晚上的,你不睡觉,跑外面嘀嘀咕咕的作甚?” “自然是……”沈采萱眼珠一转,张口就来,“赏月啊!你看这月亮,又大又圆,多好看啊!” “我看你的脸才又大又圆!”沈采薇翻了个白眼,“赏什么月,回屋照镜子,看看自己的脸,岂不是更方便、更省事?” 说罢,沈采薇打了个哈欠,懒得再搭理不省心的妹妹,转身就走,打算回房继续睡觉。 就在这时,沈采萱拉住了她:“二姐,我临时想起了一桩非常重要的事情,得要赶紧外出办理,所以,明儿个天不亮,我就要出门了。 “这一去,或许当天就能回,或许要两三天才能回,现在还不好说,生怕你们担心,我跟你知会一声。” 沈采薇瞬间睡意全无,猛回头,审视的打量沈采萱,刨根究底:“究竟是什么事,值得你在外面耽搁那么久?还有,倘若你要过上两三天才能回来的话,岂不是要独自一个人在外面留宿好几晚?你虽然年纪还小,却是个姑娘家,怎么能够夜不归宿呢?” 沈采薇越说越感不安,不由板起脸来:“不管原因是什么,你这样做着实不妥。不许胡闹,给我老实在家待着!” 沈采萱早就料到沈采薇会做出如此反应,不慌不忙的搬出早已准备好的那套说辞:“张家表姐受伤极重,一直昏迷不醒。以她现在的状态,很有可能醒不过来了,即便醒了过来,多半也寿元不永。 “眼见她年纪轻轻,却落得如此境地,我这心里实在是不落忍。就在刚刚,我忽然想起,以前在那户人家当差的时候,有人曾经提起过,凤凰山中隐居着一位神医,他的医术出神入化,能够生死人肉白骨,这世间几乎就没有他治不好的人。 “我寻思着,反正最近家里也没什么重要的事要处理,闲着也是闲着,不妨去一趟凤凰山,找寻那位神医的下落,请他出手救治张家表姐。” 沈采薇皱眉道:“凤凰山绵延数千里,大得不得了,要从那里面找出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依我看,你去了也是白去,还是别去了吧。” 沈采萱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要是不知道具体位置,贸贸然进山找寻,确实是在大海捞针。但我隐约知道那位神医住在哪个山头,至少有七成把握能够找到他。” 眼见沈采薇依旧愁眉不展,脸上流露着不赞同,沈采萱眼珠一转,又说道:“二姐,我知道,你担心我独自一个人进山会遇到危险。 “其实,你大可不必担心。因为那位神医居住的山头不是很偏,附近没有什么豺狼虎豹出没,往那儿跑一趟,除了脚底板可能会有些受不了之外,不会对我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听了这话,沈采薇稍稍安心,但她并没有彻底放心,沉吟道:“我知道你会些武艺,寻常的人或者野兽伤不了你,可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独自进山,这总归有些不够稳妥。要不这样,明儿个你先别忙着走,我让爹陪你一起进山。” “那可不行!”沈采萱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那位神医很古怪,只允许外人单独去求见他,倘若结伴过去,他直接不见。要不然呢,我为什么不叫上爹,坚持要自己一个人过去呢?” 沈采薇诧异道:“‘只允许外人单独去求见他’,这是什么规矩?” 沈采萱很淡定的说道:“世外高人嘛,行事自然不同寻常,立下些古怪规矩,这很正常,不足为奇。” 听了这番解释,沈采薇还是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古怪:“可是……” 沈采萱打断她,继续忽悠:“二姐,你想看看呐,到了那儿,找不到神医,或者找到神医,神医却不肯出诊,就当进山玩了一遭,没什么坏处;找到神医,神医愿意出手救治,张家表姐就可以重获新生了,能够受益终身。 “如此想来,进山求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既然如此,你就别拦着我了,让我去那儿试一试呗!” 第269章 不去不行 乍一想来,好像是这个理儿,没毛病。 可是,沈采薇总感觉哪儿有些不对劲。 眼见沈采薇面露困惑,不再坚决反对,沈采萱再接再厉,忙道:“好了好了,时候不早了,二姐你就别瞎操心了,早点儿回房歇息吧。快快快,回去睡吧,睡吧。” 说罢,沈采萱便不由分说的将沈采薇往屋里推。 沈采薇前脚进门,沈采萱后脚便为她贴心的合上了房门。 被强行押送回屋的沈采薇:“……” 沈采薇有心再细细询问几句,彻底弄清楚事情的始末,奈何她白天在陶然居里拼死拼活的干了一整天,这会儿又困又倦,实在是撑不住了,微一犹豫,便扑上了床,倒头就睡。 沈采萱一直趴在门边偷听,听到里面没有了动静,她露出了得逞的笑容,随即朝屋顶招了招手。 待得贺兰容从屋顶上一跃而下,沈采萱便凑到他耳边,轻声道:“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还是……”进屋说吧。 不等沈采萱把话说完,贺兰容便打断她:“这儿确实不便久留,我带你去别处。” 说罢,贺兰容便搂住沈采萱的腰,跃上屋顶,几个起落过后,便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贺兰容带着沈采萱一路向西,直到来到了一处废弃的宅院,这才停下了脚步。 宅院太破,找了一圈都没能找着一张能够坐人的椅子,他二人便并肩坐在了石阶上。 甫一坐下,沈采萱便迫不及待的问起了隐藏在清净寺里的那伙人的来历。 贺兰容没有立即作答,沉默片刻,问道:“据我所知,你表姐还活着,不出意外的话,她应当能够捡回一条命。也就是说,你和那些人之间,暂时还没有结下不死不休的仇怨。既然如此,何不看开些,就不要再找那些人算账了,如何?” 沈采萱正色道:“我表姐还活着,并非是因为那些人心慈手软,手下留情,放了她一条生路,而是因为你的下属及时出手营救,否则的话,她这会儿已经一命呜呼了。因此,那些人依旧是手染鲜血的刽子手,这一点并没有任何改变,我仍然很恨他们,仍然想找他们好好算算这一笔血帐。” 她说着,叹了口气,面露无奈,继续说道:“更何况,我有很重要的事,一定要去找他们,不去不行。当然了,我也知道,以我这三脚猫的身手,贸然跑过去无异于送死,安全起见,必须做足功课才行。所以说,阿璟,拜托你告诉我,那些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好让我有个准备。” “很重要的事?方才你和你二姐说,你要独自外出,或许要两三天才会回来,就是为了办理这件事吧?”贺兰容修眉微蹙,“能告诉我,到底是什么事么?” 方才沈采萱给出的说辞是进山求医,哄住了沈采薇,却哄不住贺兰容。 要知道,这套说辞漏洞百出,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也就只能拿来哄哄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沈采薇,根本骗不了见识非凡的贺兰容。 贺兰容用脚想也知道,沈采萱这是想打着“进山求医”的幌子,去办别的什么事,而那件事无法正大光明的告诉家人,必定暗藏着极大的凶险。 一想到沈采萱要以身犯险,贺兰容就忍不住替她担心。 沈采萱深知自己瞒不过贺兰容,也没想过要瞒着他,便实话实说:“昨晚我在清净寺的时候,不是被那牛鼻子老道逼得跳树么?跳下去的那一瞬间,我一直挂在身上的玉佩滑落到了地上。 “那块玉佩对于我来说至关重要,正因如此,哪怕明知如今的清净寺乃是龙潭虎穴,我也得去那儿闯一闯,将玉佩找回来。” 为了一块玉佩,不惜以身犯险?! 贺兰容的第一反应是,沈采萱在说笑。 但,贺兰容很快否决了这一想法——他看到沈采萱神色凝重,意识到她是认真的。 贺兰容沉吟道:“那块玉佩,该不会是你家的传家宝吧?” “比传家宝还要重要!”沈采萱抿抿唇,郑重道,“那块玉佩与我的身家性命息息相关,我接下来的人生里,能不能吃香的喝辣的,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能否将它找回。” 贺兰容闻言,莫名想笑,看着沈采萱欲言又止,最终缓缓收回视线,垂眸思索起来。 短暂的沉默过后,贺兰容开口道:“那块玉佩的质地和样式,你仔细说一遍给我听,我设法帮你将玉佩找回来。” 沈采萱闻言,心中涌起感动。 正是因为感动,沈采萱摇了摇头:“阿璟,尽管我至今都不知道你的来历,也不知道你为何要夜探清净寺,但是直觉告诉我,你是办大事的人,必定有要事在身。 “这样吧,你只需告诉我那些人的底细就好,继续忙你的大事,至于寻找玉佩这种小事,还是由我自己来解决吧。 “毕竟,玉佩是我的,也是我弄丢的,从头到尾都与你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希望你为这点不相干的小事费神,因此而耽误了你的大事。” 沈采萱曾经救过贺兰容的性命,曾经与贺兰容同生共死过。 在贺兰容心中,已然将沈采萱视为朋友,而且是很亲近的那一种。 正因如此,沈采萱遇上了难事,贺兰容愿意代为解决,为她排忧解难。 然而,朋友归朋友,贺兰容却没有完全对沈采萱放下心防,依旧对她有所保留。 要知道,贺兰容年幼时,亲眼目睹了自己的家人如何遭人背叛,如何惨遭杀害。 那一幕幕,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痕。 自那以后,贺兰容的心中便高高筑起了一道墙,不管对方是谁,他都无法彻彻底底的接纳,总是本能的防备着。 可沈采萱刚刚那番话,不知怎的,就深深触动了贺兰容的内心。 刹那间,那道心墙裂开了一条缝,一丝和煦的微光透了进来,蓦地照亮了贺兰容的心田,深深温暖了他的心灵。 第270章 故老相传 贺兰容终于对沈采萱放下心防,温言道:“阿慈,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既然那块玉佩对你来说至关重要,那么对于我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于我而言,寻回玉佩可不是小事,而是大事,我自然不能够袖手旁观。” 沈采萱:“……” 咦,是她的错觉么? 贺兰容好像换了个人,之前还有些冷淡的他,忽然间就热情了起来呢。 热情来得太快,来得太突然,沈采萱不免有些不适应。 但很快,沈采萱便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情,笑吟吟的说道:“阿璟,你真好!那咱俩就想办法,一起潜入清净寺,寻回玉佩吧。” 贺兰容笑着点头:“在潜入清净寺之前,确实有必要让你知道那些人的底细。事不宜迟,我这就给你讲讲吧。” 沈采萱大喜过望,摇着贺兰容的手臂,催促道:“快讲快讲。” 贺兰容瞥了一眼被沈采萱抓住的右臂,略一犹豫,没有多说什么,直奔主题:“其实,在昨晚之前,我只知道那些人住进清净寺的客院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却几乎没有外出过,其中一人疑似是宦官,据此推断出,住在客院里的正主儿乃是皇亲国戚。至于那正主儿究竟姓甚名谁,出自哪里,一直没能打听出来,暂且不得而知。 “直到昨晚,我夜探清净寺,刚潜入客院附近的树林,便看到一个道士出手伤人,而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你,便出手与他对了一掌,从而了解到了他的武功路数,这才隐约猜出了那正主儿的身份。” “是谁?”沈采萱关切的问道。 “不出意外的话,那正主儿应当是当朝二皇子。”提及皇室中人,贺兰容神色慢慢变了,原本一脸和煦笑容的他变得面无表情,“据我所知,二皇子的外家很不讲究,经常往二皇子身边塞一些三教九流的人,这其中就包括一个擅长无极神掌的道士。巧的是,昨晚那道士与我对掌时,用的正是无极神掌。 “除此之外,我还打听到,田宝峥的妹妹田宝珊明面上,是通过民间采选进宫的,可实际上,是陈太妃给她牵了线,她才得以进宫。而陈太妃与柳昭仪暗地里多有来往,那柳昭仪不是别人,正是二皇子的母妃。” “一次巧合是偶然,多次巧合,就是必然。”沈采萱双眸微眯,“如此看来,那什么狗屁倒灶的殿下,应当就是二皇子无疑了。” 话音刚落,沈采萱心中便泛起了一层疑惑,沉吟半晌,皱眉道:“青州虽说不是什么不毛之地,却也没多么富庶,名人名胜什么的,基本上没有,相比起人杰地灵的江南,差远了! “堂堂皇子,忽然间跑来青州,这就已经够离奇的了,更离奇的是,他哪儿都不去,就窝在一个和尚庙里!他这到底是在搞什么鬼?” 贺兰容幽幽道:“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他也为了宝藏而来。” 也? 沈采萱心念电转,轻声问道:“阿璟,你来青州,是为了宝藏?” 贺兰容坦然承认:“正是。” 沈采萱眨眨眼,小心翼翼的问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宝藏,值得你们一个两个的如此上心?方便的话,可以向我透露一二么?” 贺兰容点了点头,娓娓道来:“故老相传,前朝开国皇帝夺得天下之后,居安思危,在龙兴之地修建了一个宝库,在里面存下了无数金银财宝、刀枪剑戟。 “按照他的设想,倘若有朝一日,在位的皇帝无能,被奸佞夺去了江山,有为的龙子龙孙可以开启那个宝库,借住宝库之中富可敌国的宝藏,东山再起,重新夺回江山。 “前朝的龙兴之地,不是别处,正是青州。是以,自前朝初,便有传言称,青州某地藏着一处宝藏,谁要是能够找到,便可以富可敌国。这传言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很多人都信了,一代又一代的流传了下来,足足传了几百年之久。 “几十年前,国祚二百余年的前朝覆灭,前朝的皇族大部分都被诛杀了,但还有一小部分侥幸逃过一劫。当时很多人都认为,某个漏网的龙子龙孙会开启宝库,招兵买马,设法复国。可等来等去,都不见前朝的皇族有任何动作。 “直到那时,人们方才意识到,津津乐道了几百年的传言其实是假的,什么富可敌国的宝藏,压根儿就是没有的事儿。既然是假的,渐渐的,就没有人再提了,那些关于宝藏的传言,湮没在了时光里。” 说到这儿,贺兰容的表情有些怅然。 与之相反,沈采萱神色激动,眼睛亮晶晶的:“那个狗屁二皇子靠不靠谱,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阿璟你可不是那等捕风捉影之人。既然你专程来青州寻宝,相信来此之前,你手中已经掌握了一些关于宝藏的确凿线索。 “也就是说,传言极有可能是真的,那个富可敌国的宝藏确实存在,只不过前朝的漏网之鱼本事不行,没能挖出来而已,对不对?” 富可敌国,富可敌国啊! 光是想想,沈采萱便觉得激动不已。 当然了,沈采萱不认为自己能够找到宝藏,更不认为自己能够将宝藏全部据为己有。 但,自己找不到,人家贺兰容或许能够找到。 待得有一天,贺兰容当真找到了宝藏,自己也不贪心,只求贺兰容能够从手指缝里漏出一丢丢给自己,自己便心满意足啦。 瞧瞧,什么宝藏,连影子都没见着呢,沈采萱这货就想着要分一杯羹了。 眼前的女孩明明姿容绝美,本该给人以仙气飘飘的感觉,可是不知为何,贺兰容觉得,她散发出的不是袅袅仙气,而是铜臭之气。 贺兰容以手扶额,心中生出了几分悔意,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将宝藏之事告诉这么个疑似见钱眼开的家伙。 不过,后悔只是一瞬间,如今的贺兰容对沈采萱好感爆棚,看待她时,自动带上滤镜。 哪怕沈采萱表现得再离谱,贺兰容都能够为她找到合理的解释。 这世间,谁不喜欢真金白银呢? 可很多人,尤其是一些大家闺秀,都摆出一副清高的嘴脸,平日里对真金白银不屑一顾,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可实际上,他们深切的热爱着锦衣玉食,而那些锦衣玉食,说到底,还不是用真金白银换回来的么? 换句话说,他们可喜欢真金白银了呢。 哼,表里不一,真真是虚伪极了。 沈采萱就不一样了,喜欢真金白银,便直白的表现出来,毫不加以掩饰。 瞧瞧,多坦率,多磊落呀! 第271章 夺嫡之心 贺兰容给自己做完心理建设,说道:“几个月前,我从别人手中意外得到了一些父母的遗物,那里面包含着一些信件。其中一份信提到了前朝的宝藏,明确指出宝藏确有其事,并且就藏于凤凰山之中,但可惜的是,藏宝图失落多年,无法确定宝藏的具体位置。 “要知道,凤凰山绵延数千里,横跨好几个州府。即便青州乃是前朝的龙兴之地,那宝藏多半藏于青州境内,无需搜寻整个凤凰山,只需在青州境内的凤凰山寻找即可,但青州境内的凤凰山着实不小,要想在从中找出宝藏来,跟大海捞针没太大的区别。 “我亲自带着人,在那儿搜寻了数日,非但没能查出宝藏的所在,反倒引起了仇家的注意,惹来了杀身之祸。” 说到这儿,贺兰容顿了顿,凝视着沈采萱,眼里露出一丝笑意:“当时,多亏你出手相救,否则的话,我可就要出师未捷身先死啦。” 沈采萱嫣然一笑,眨眨眼:“我想这就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吧。” 眼见贺兰容玉面绯红,沈采萱见好就收,轻咳一声,一本正经的问道:“上次追杀你的那些挨刀货是二皇子的人么?是不是二皇子的人也在凤凰山里找寻宝藏的下落,结果无意中发现了你们一行人,生怕你们跟他们抢,就先下手为强,想把你们给‘咔嚓’了?” 沈采萱边说,边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看起来奶凶奶凶的。 贺兰容嘴角一抽:“说实话,我不确定。我的仇家着实不少,怕是数都数不过来。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那些人最有可能是二皇子的人。” 说着,贺兰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不可思议:“在昨晚之前,我一直在想,我此行甚是隐秘,到底是谁,能够察觉到我的行踪,能够派出杀手来截杀我?我猜了很多人,却始终没有猜到二皇子头上。 “原因无他,据我了解,二皇子不受宠,成年之后,只是在工部挂个闲差罢了,手里没有任何实权,而且他还不像别的皇子,可以借助外家的势力,他的外家很不靠谱,没给他拖后腿就算好的了,根本不可能给他提供助力。这么一个无权无势的皇子,按理说,不可能将手伸到青州来。 “哪怕就在不久前,我的人意外发现,田宝峥回到青州,他此行明面上是为了送他祖父最后一程,可实际上是为了从他祖父那儿打听藏宝图的下落,而田宝峥家为了送女入宫,间接走了柳昭仪的路子,因而田宝峥可能暗中与二皇子有来往,我也没有将截杀一事联系到二皇子身上。” “一直到了昨晚,我接了那一记无极神掌,方才猛然意识到,一直默默无闻的二皇子或许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般与世无争。要不然呢,无端端的,二皇子为何要不远千里前来寻找宝藏呢? “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二皇子是想要借助宝藏,铺平夺嫡之路。原来二皇子,他也有夺嫡之心呢。” 夺嫡之心? 沈采萱隐隐嗅到了宫斗的气息。 前世里,沈采萱可喜欢看剧了,宫斗剧是她最喜欢的剧种之一,时不时就会将《甄嬛传》翻出来复习一遍。 因此,听到这儿,沈采萱立刻来了劲儿,缠着贺兰容将皇室的基本情况——也就是当朝皇帝和他老婆孩子的基本情况,给她仔细讲讲。 贺兰容拿沈采萱没办法,只得一一道来。 当朝皇帝虽然多次扩充后宫,坐拥大大小小的后妃上百人,却子嗣不丰,年过不惑的他曾经陆陆续续有过七个皇子,可活到现在的,只有四个。 大皇子乃是先皇后所出,乃是不折不扣的嫡长子,原本是皇太子的不二人选,奈何先皇后过世后不久,大皇子便病逝了。 二皇子乃是柳昭仪所出,大皇子死后,他就成了事实上的皇长子。 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按理来说,在诸皇子之中,他是最有希望登上太子之位的,奈何他的母妃出身实在太低,低到足以令他无缘储君之位。 要知道,柳昭仪出身青楼,乃是艳名远播的花魁,在青楼里接客近一年,方才被人高价买下,送给了当时的梁王——也就是如今的皇帝,成为了梁王的通房丫鬟。 尽管柳昭仪生出了儿子,母以子贵,由通房丫鬟一跃成为了侍妾,后来更是随着梁王入了宫,成为了宫妃,她那好吃懒做、嗜赌成性的兄长也沾光当上了小官,没多久,她家就由远近闻名的破落户成为了富甲一方的大户人家。 但这一切,都无法改变她出身青楼的事实。 除非其他的皇子都死绝了,否则的话,有个曾为娼妓的母妃的二皇子,是绝不可能成为储君的。 三皇子乃是纪贵妃所出,如果说子以母为贵的话,那么三皇子是诸皇子之中,身份最为尊贵的。 奈何或许因为纪贵妃是将门虎女的缘故吧,她教出来的儿子勇猛归勇猛,却很鲁莽,说得再直白些,三皇子仿佛没有脑壳,总是闯一些别人意想不到的祸。 这样一位皇子,哪怕身份最贵,恐怕也无法克承大统。 四皇子乃是杨贤妃所出,杨贤妃生于书香世家,乃是礼部尚书的嫡长孙女,幼受庭训,知书达理,她教出来的儿子亲切随和,贤名远播。 是以,论长,四皇子不及二皇子和三皇子,论贵,四皇子不及三皇子,但论贤,四皇子远胜他两位哥哥,现如今,在朝堂上,立他为储的呼声很高。 剩下来的三个皇子中,六皇子和七皇子早夭,七皇子的母妃张淑妃出身宁国公府,虽然他应该没那么容易早夭,但他今年才七岁,暂时还争不过他的几个哥哥。 听到这儿,沈采萱忍不住说出心中的困惑:“七皇子今年都七岁了,他下面怎么连一个弟弟都没有?不是说田家二房的姑娘几个月前因为怀上龙种,晋升为良媛了么?也就是说,现在的皇帝还是有生育能力的。既然还能生,怎会接连七年都生不出儿子来呢?” 第272章 角度清奇 贺兰容:“……” 我讲了这么一长串,其中涉及到很多朝堂争斗和宫闱秘闻,你不明所以,心存疑问,提出质疑,这很正常。 可你问什么不好,偏偏要问皇帝为何生不出儿子来…… 呃,为何你问问题的角度如此清奇? 贺兰容无语良久,方才开口道:“据我所知,这几年里,陆陆续续有后妃怀上身孕,却很难顺利的生出来。即便生了出来,女儿或许能够活下来,但凡是儿子,无一例外,都活不过三天,连名字都来不及起,人就没了。” 沈采萱托腮沉吟片刻,双眸微眯:“这么说来,不是皇帝老儿生不出儿子来了,而是有些人不想让他继续生儿子了。” 说到这儿,沈采萱嗤笑一声,脸上流露出毫不遮掩的幸灾乐祸:“哎哟喂,那什么田良媛,要是生女儿还好,要是生出个儿子来,保不齐连儿子带她自个儿都凉了呢。” 沈采萱的仇恨榜上有很多人,那些人绝大多数是她的极品亲戚。 想他田宝峥,作为一个外人,却跻身仇恨榜的前列,有多么招人恨,可想而知。 沈采萱有心要狠狠收拾他,奈何他有个“宠妃”当后台,沈采萱心生忌惮,不敢轻易下手。 现如今,得知那所谓的“宠妃”地位岌岌可危,应当风光不了多久了,沈采萱心头大畅。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现如今,沈采萱可以什么都不做,就坐等田家的楼塌掉,光是想想就美滋滋。 沈采萱乐呵了一会儿,收起笑容,说起了正事:“阿璟,方才你说过,田宝峥回到青州,他此行的真正目的是从他祖父那儿打听藏宝图的下落。据我所知,田宝峥还没回到田家老宅,他祖父就过世了,然后他在灵堂上又哭又笑、载歌载舞……” 说到这儿,沈采萱莫名有些心虚,轻咳一声,这才接着往下说:“也就是说,田宝峥晚来一步,没能从他祖父那儿打听到藏宝图的下落。” 贺兰容自然知道沈采萱为何会有如此反应,有点想笑,弯了弯唇,正色道:“那天,田宝峥在灵堂上突然发狂,我的人恰好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了这令人震惊的一幕。也正是在那个时候,我的人从神志不清的田宝峥口中得知了他此行的真正目的。 “自那以后,我的人就开始监视田宝峥,发现除了经常打着礼佛的幌子往清净寺跑,这一点有些不同寻常,他的表现基本上都很正常。从他的反应来看,他应当还没有打听到藏宝图的下落。” 沈采萱撇撇嘴,冷哼一声:“要是打听到藏宝图的下落,田宝峥不得忙着挖宝藏呀,哪里还有工夫算计我家,哪里还有工夫向二皇子进献美人,荼毒我表姐以及那些无辜的姑娘?去他奶奶个腿的,就他那衰样,怎么也不像有命找着宝藏的样子!” 话音刚落,沈采萱猛然意识到,自个儿一不留神,居然口吐芬芳了,赶紧偷瞄了贺兰容一眼,发现他神色如常,这才安下心来,接着先前的话题,继续往下说:“田宝峥虽然很不是个东西,偶尔还会发个疯,但大多数时候,他的心智还是正常的,一言一行基本上都有道理可循。 “田宝峥马不停蹄的赶回青州,筹算着要从他祖父那儿打听藏宝图的下落——他之所以做出如此举动,想必是此前从哪儿听到了风声,得知他祖父知晓藏宝图的下落。 “那么问题来了,前朝皇室的藏宝图应当是绝密,寻常人没有道理知晓它的存在,田宝峥的祖父田老太爷就是个寻常的富家翁而已,他怎会知晓的?此外,在田宝峥归家之前,田老太爷就过世了,藏宝图的下落,他没能告诉田宝峥,那他有没有告诉其他人呢?” “其实,我也有同样的疑问。”贺兰容道,“这些日子,我的人不光紧盯田宝峥,也在监视田家其他人,与此同时,还在仔细调查田家的背景。但很可惜,查来查去,都没发现可疑之处。 “正如你所说的那样,田老太爷就是寻常的富家翁,他一辈子都在青州做生意,循规蹈矩,从未做出过任何出格的举动,无论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与前朝皇室有牵扯的样子。” 沈采萱心心念念着要从那笔富可敌国的宝藏里捞一笔,出谋划策道:“要不这样,等我找回玉佩,我就和你去一趟田家老宅,仔细搜查一番田老太爷的故居,看能不能从那儿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贺兰容很想说,田老太爷的故居先后被他的人、田宝峥以及田家其他人搜过,前前后后加一起,至少已经被搜过十几个来回,所有可疑之物都已被一一查验过了,那儿早已没有搜查的价值了。 贺兰容欲言又止,最终没有将实情告诉沈采萱,而是笑着点头答应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冷不丁的传来一声凄厉的猫叫。 沈采萱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循声望去,发现十几丈开外的假山上站着一只四脚白的黑猫。 这种四脚踏雪的猫很常见,沈采萱扫了一眼便不再关注,转而关注起了那座假山。 那座假山之前沈采萱曾扫过一眼,当时觉得很普通,平平无奇,便没有放在心上。 可现在仔细一看,沈采萱陡然发现,那座假山由怪石错落有致的堆叠而成,布局精巧,独具匠心。 咦,这假山可不是寻常货色,料想建造的时候没少花钱呢! 因小见大,随随便便一座假山就不寻常,整座宅院怕是也不寻常。 思及至此,沈采萱四下里张望起来。 这处废弃的宅院占地颇广,一眼望不到尽头,里面光是小院就有不下十处。 现如今,他二人就身处于其中一处小院之中。 这处小院四周虽然曾经遍植花木,可到如今却枯萎倒下了大半,只剩下些许生命力顽强的花丛树木依旧屹立不倒,看着稀稀拉拉的。 里面的屋舍倒塌大半,残破无比,只剩下屋舍前的台阶,以及屋舍旁的月门回廊、假山池塘,还勉强能够入眼。 第273章 违背承诺 不过,破归破,这种地方很难藏得了人,只需简单搜寻一番,便可以免除隔墙有耳的顾虑,乃是秘密计议的绝佳场所。 正因如此,贺兰容和沈采萱在这座宅院里转了一圈之后,选中此地作为谈话场所。 选中这儿,是因为这儿够破。 可现在,沈采萱仔细查看后发现,在残破不堪的表面之下,隐藏着不可等闲视之的富贵。 这不,从现场遗留的残垣断壁来看,这儿的屋舍都是雕梁画栋,琼楼玉宇或许谈不上,却一定是富丽堂皇的所在。 可惜了,曾经的雕梁画栋,如今沦为了一片废墟。 沈采萱看了一圈,忍不住吐槽道:“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一带可是整个府城里最富贵的地方,可谓是寸土寸金。没想到的是,这一带还藏着一处荒废成这副鬼样子的宅院。 “这宅院谁家的呀?就算不住了,卖掉不好么?居然就这么白白的空在这儿,啧啧,真是败家呀!” 沈采萱不说,贺兰容还不觉得,沈采萱这么一说,贺兰容立时觉得这种地段出现一处荒废的宅院确实有些违和,颇为不符常理。 “确实有些不对劲。”贺兰容道,“回去之后,我就派人来打听一下这处宅院的底细。” 沈采萱闻言,心念一动,一脸好奇的问道:“阿璟,你这回来青州,到底带了多少人马?我怎么觉得你手里的可用之人源源不断,用之不竭呢?” 贺兰容犹豫了下,正要开口,忽听得远处传来极为轻微的脚步声——那脚步声有别于猫猫狗狗的脚步声,应当是人的脚步声——当即竖指于唇,示意沈采萱噤声。 紧接着,贺兰容游目四顾,寻找躲藏之所。 沈采萱向后一指,指向小院后门处的香樟树。 那棵香樟树高达五六丈,树冠广展,枝叶茂盛,远远看去像是一座绿莹莹的大山,遮天蔽日,不失为一个好的躲藏之所。 贺兰容当即会意,搂着沈采萱,施展轻功,轻轻跃上高树。 他二人隐身树中,透过枝桠间的缝隙向下张望,只见东面和西面都有人过来。 东面只有一个人,西面却有两个人,一高一矮。 贺兰容武功绝顶,他只看了一眼,便知道这三个人都不会武功,心中大定的同时,生出几分好奇——大半夜的,这三个人不睡觉,跑这儿来究竟所为何事? 只见双方在位于整个宅院正中央的重檐二层楼阁前会合后,由东面来的人带路,渐行渐近,无巧不巧的,居然进入了这处小院。 抵达小院之后,那三人分头搜查一番,确认这儿只有他们仨,没有别人之后,来到了假山旁,头挨着头,低声交谈起来。 香樟树在小院外面,假山在小院中央,两者之间本就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加之那三人的说话声极低,饶是沈采萱耳力极佳,也无法听清他们仨具体在说些什么,只能偶尔听到几个词语。 不过还好,贺兰容内功精湛,当即运起内功,凝神倾听,将那三人之间的对话听了个七七八八。 约莫一刻钟后,来自东面的那人从西面来的高个子手里接过一叠纸,塞进怀里,便匆匆离去。 西面来的高个子和矮个子继续留在原地,窃窃私语片刻,竟然转身钻入了假山之中。 假山中隐约传出一阵“叽叽格格”的声响,之后便没有了动静,料想假山中暗藏着密道,西面来的两个人打开机关之后,钻入了密道之中。 整个过程,沈采萱看得见,却听不清,虽说偶尔能够听到几个词语,可那几个词语并非关键词,无法凭借这仅有的一点点线索,推测出事情的原委。 眼见那三个人都不见了踪影,四下里再没有其他人,沈采萱忙向贺兰容打听情况。 贺兰容沉吟半晌,将方才听到的内容,结合自己的猜测,捋顺了逻辑之后,一五一十的说给了沈采萱听。 话说,那三个人相互间显然是认识的,他们仨的对话中,省去了自报家门的环节,直奔主题。 尽管他们仨没有明说自己是谁谁谁,但他们仨的身份,可以凭借着对话内容推断出来。 东面来的那个人是田老太爷的心腹,跟随田老太爷多年,深得田老太爷的信任。 前些日子,田老太爷突然病倒,药石无灵,自知将不久于人世,便想背着家里其他人,独独将大儿子田克礼叫到跟前,偷偷告诉他一个秘密。 为何是大儿子,而不是二儿子、三儿子或者其他的什么人? 那是因为,田老太爷虽然妻妾成群——先后有过两任妻子,还有一堆小妾——却独独钟情于贵妾,爱屋及乌,三个儿子之中,他最喜欢贵妾为他生的大儿子田克礼,心心念念着要将最宝贵的东西留给田克礼。 奈何田老太爷病倒之后,田家上下都由田老太爷的继室田孟氏掌控着,要想瞒过田孟氏的耳目,将田克礼叫到跟前说悄悄话,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田老太爷等来等去,都没能等到合适的时机。 眼瞅着自己就快要不行了,田老太爷委实不甘心将那秘密带到棺材里去,便将最为信任的心腹叫到跟前,将那秘密告诉了那心腹,嘱咐那心腹将那秘密转告给田克礼知晓。 当时那心腹答应得好好的,承诺定不辜负田老太爷的嘱托。 后来那心腹也有心要遵守承诺,将那秘密告诉田克礼,奈何田克礼太不是个东西,田老太爷前脚驾鹤西去,田克礼后脚就开始作妖——治丧期间,居然对田老太爷的侍女动手动脚,而且不管人家乐不乐意,就要将人家纳为小妾。 那侍女不是别人,正是那心腹的嫡亲孙女。 得知孙女的遭遇之后,那心腹恨上了田克礼,便违背了自己的承诺,没有将那秘密转告给田克礼,转而找上了真正掌家的田孟氏,想要以那秘密为筹码,从她那儿获取全家脱籍的恩典以及一大笔银钱。 第274章 拦路抢劫 得知那秘密与一笔相当庞大的宝藏有关,田孟氏立刻心动了,并火速行动起来,为那心腹一家办理脱籍。 就在今天,那心腹一家成功脱籍,终于成为了良民。 尽管那心腹还未将那秘密和盘托出,但他已经从田孟氏手中拿到了全家人的放籍书,并且得到了田孟氏的承诺——只要他将那秘密说出口,当场就可以拿到三千两银票。 看到了田孟氏的诚意,那心腹也向田孟氏展示了自己的诚意——他愿意将那秘密毫无保留的告诉田孟氏,但时间不是现在,而是今晚,地点也不是田家老宅,而是城西的废宅,到那时,双方见面之后,当场以秘密换银票,银货两讫,从此两清。 田孟氏欣然同意,随后双方商量好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于是乎,就有了方才的碰面。 西面来的那两个人是田家三房的老爷和少爷——他俩是田孟氏的亲生儿孙。 看到他俩果然依约前来,那心腹当即将那秘密和盘托出—— 早在十几年前,田老太爷就从别人手中高价买下了这处宅院,却一直没有做任何处理,就这么白白搁着。 田老太爷这么做,不是手里的钱太多烧得慌,而是他在机缘巧合之下,得知这处宅院下面有一条很长的密道,密道的尽头设有密室,那里面保存着一幅藏宝图。 这些年来,田老太爷时不时就背着家人,暗自潜入密道之中,苦心钻研那幅藏宝图。 可惜的是,那幅藏宝图太过玄妙,田老太爷至死都没能参透其中暗藏的玄机。 说出了田老太爷深藏心底多年的秘密之后,那心腹随即道出了密道的具体位置以及开启方法。 田家三房的父子果然信守承诺,听完了秘密,当场就给了那心腹三千两银票。 打发走那心腹,田三老爷田克荣打算叫几个亲信过来,在亲信的保护下,进入密道,查看藏宝图。 可他的儿子田宝峻却极力反对,说此事涉及到价值连城的宝藏,财帛动人心,在钱面前,人会变成什么样子,那可不好说,即便是亲信,也有可能变得不可信,稳妥起见,就不要叫外人过来了,还是他们父子亲自下去查探比较好。 一番商议过后,田宝峻说服了他老子,父子俩也不叫上几个帮手,就直接进入了密道之中。 听完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沈采萱两眼放光,可激动了,一把抓住贺兰容的手臂,边摇边说:“这可真是瞌睡遇到枕头!刚刚我还在琢磨着,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找着藏宝图呢。没想到,这就有人把藏宝图送到我眼皮子底下了。 “看来,那宝藏跟我很有缘呐!我要是不亲自将那宝藏起出来,都对不起这天赐的缘分啊! “来来来,还犹豫什么?赶紧的,咱们进到密道里,去看看那藏宝图呀!” 贺兰容思量片刻,斟酌着道:“藏宝图肯定是要去查看的,但现在不合适,等田家父子出来了,到那时,咱们再伺机而动也不迟。” 沈采萱并非莽撞之人,方才她不管不顾的就要进入密道之中,只不过是骤然得知了藏宝图的下落太过兴奋了,一时头脑发热,做出了如此决定。 经贺兰容一劝,沈采萱立即冷静了下来,沉吟道:“贸然闯进一条不熟悉的密道之中,确实不妥。稳妥起见,还是在外面静静等候,等田家父子一冒头,咱就冲上去,直接将他俩撂倒,从他俩身上抢走藏宝图。” 贺兰容嘴角一抽,心说:“拦路抢劫这种无法无天的勾当,这么直白的说出来,真的好么?” 贺兰容暗笑,心中吐槽,嘴上却正儿八经的说道:“那幅藏宝图能够随身携带的么?我隐约觉得,怕是不太可能。” 沈采萱一怔:“为什么这么说?” 贺兰容道:“你想啊,要是那幅藏宝图能够随身携带,田老太爷完全可以将藏宝图带出去,而不必为了查看藏宝图,时不时的往地底下钻。” 沈采萱思量片刻,有些不确定的说道:“田老太爷没有将藏宝图带出去,不一定是因为藏宝图无法随身携带,也可能是因为外面不够隐蔽,他担心带出去后,会被别人发现,跟他争夺宝藏,为了更好的保密,索性就将藏宝图一直留在了密室之中。” 贺兰容微微笑笑:“嗯,你说的很有道理呢。” 得到认可,沈采萱信心大增,大言不惭道:“田老太爷研究了十几年,都没能研究出个名堂来,这倒不一定是那幅藏宝图之中蕴含的玄机,有多么多么难以参透,很有可能是田老太爷太笨了,明明很简单的东西,他却死活看不透。 “我就不一样了,那幅藏宝图明显与我有缘,说不定呢,我只要瞧上一眼,就能看破其中的玄机,发现宝藏的所在,进而成功挖出宝藏。”哈哈哈,到那时,姐可就发啦! 要不是坐在树上多有不便,沈采萱就要叉腰大笑了。 贺兰容完全搞不懂眼前这姑娘的蜜汁自信是从哪儿来的,在他想来,要是那幅藏宝图那么容易参透,那笔宝藏哪里还会等到现在,早八百年前就被挖出来了好不好。 尽管贺兰容心中并不认同沈采萱的想法,但他没有拆她的台,始终点头微笑。 他二人说说笑笑,忽而,贺兰容朝沈采萱做出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沈采萱秒懂,立刻闭嘴。 片刻之后,假山里面再度传来了“叽叽格格”的声响,又过了一会儿,田家父子从假山里走了出来。 沈采萱轻轻扯了扯贺兰容的衣袖,提醒他赶紧动手。 毕竟,打劫要趁早嘛,肥羊就在眼前,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 贺兰容摇手示意,叫她稍安勿躁。 沈采萱不明所以,不过她很听话,耐心等待着,没有催促贺兰容。 就这样,居高临下的沈采萱眼见着田家父子渐行渐远。 可直到他俩彻底离开这处宅院,贺兰容都没有动手,至始至终都待在这棵树上没挪窝。 第275章 撒娇卖萌 “阿璟,你为什么不动手?”沈采萱很是不解的问道。 贺兰容解释道:“方才田家父子走出假山时,低声商量着改日再来这儿查看藏宝图。也就是说,他俩没有带走藏宝图,藏宝图如今还在密室之中。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拦下他俩了。” 言下之意,就算拦了路,也无法打劫到想要的藏宝图。 “原来如此。”沈采萱点了点头,随即看向贺兰容,目光里露出欣慰之意。 为了宝藏,贺兰容千里迢迢来到青州,千方百计的四处找寻不说,还险些遭遇不测,可以说,付出了太多太多。 现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了宝藏的重要线索,贺兰容没有为了独占线索,就对无辜之人下手,这等胸怀,着实难得。 说实在的,要不是为了维持温柔善良的人设,在贺兰容面前留个好印象,十有八九,沈采萱就要亲自下场,出手截住田家父子了。 毕竟,宝藏一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谨慎起见,必须将知情的田家父子以及那心腹,乃至于田孟氏,通统都控制起来。 虽说沈采萱恩怨分明,她与田克荣等人无冤无仇,不大可能一上来就杀他们几个灭口,但一定会采取强硬措施,确保他们几个不会胡乱说话、走漏风声。 倘若他们几个不识相,不肯老实配合,杀人灭口……哼哼,那也不是不可能的。 如此看来,论心肠,贺兰容可要比沈采萱慈悲多了。 别看沈采萱总是自诩温柔善良,可她内心深处其实很清楚,自己既不温柔,也不善良。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或许是自己不具备温柔善良这一美好品质的缘故,沈采萱很欣赏真正温柔善良之人。 此时此刻,陡然发现贺兰容远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温柔善良,沈采萱心中暗喜,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 尽管沈采萱没有说出心中所想,但贺兰容看到她的目光,瞬息之间便看穿了她的心思,心中不禁有些好笑。 唉,眼前这姑娘想法总是很离奇,这不,她又胡思乱想,误会自己了。 在失去父母庇佑的情况下,贺兰容小小年纪便掌控了幽州的大部分地方以及江南的小部分地方,凭借的可不光是他父亲的余威,更多的是他本人的雷霆手段。 试问,一个如此有手段的人,怎么可能心慈手软呢? 事实上,贺兰容杀人不眨眼,至今为止,直接和间接死在他手上的人加起来,就算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贺兰容没有田家父子痛下杀手,并不是他心慈手软,而是他认为贸然动手,弊大于利,保不齐会招来意想不到的隐患,还是等查明情况,再作定夺为妙。 贺兰容看破却不说破,任由沈采萱一直误会下去。 他脸上依旧带着温和的笑意,乍看起来,还真像是一个人畜无害的美少年。 沈采萱搓了搓手,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田家父子安然无恙的出来了,这就证明密道里没有什么机关陷阱,很是安全。既然如此,咱们这就进去瞧瞧吧!” 贺兰容似是有些迟疑,凝视着沈采萱,沉默片刻,说道:“要不这样,我先陪你去一趟清净寺,设法找回你的玉佩,至于密道,稍后我派人前来查看,你我二人暂时就不要亲自前往了。” 贺兰容不是多疑之人,但他身负血海深仇,强敌环伺,稍有差池,就可能有杀身之祸,不得不谨慎行事。 诚然,贺兰容是临时决定来这处宅院,今晚见到沈采萱之前,连贺兰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到这儿来,绝不可能有人知晓他的行迹,提前布局,安排田克荣等人过来演戏,引诱他进入密道之中,来个守株待兔。 按照常理,方才发生的那一切不可能是阴谋,密道之中不可能暗含陷阱。 但,一直苦苦找寻的藏宝图,忽然间就有了下落,而且那下落就在眼皮子底下,似乎唾手可得,这也太过轻易了吧? 就算是巧合,也不能巧合成这样吧? 巧合得超乎想象,不由令贺兰容心生疑虑,疑心这是不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 多年来的实战经验告诉贺兰容,小心谨慎些总是没错的。 是以,为了以防不测,贺兰容决定暂不进入密道之中。 贺兰容沉得住气,沈采萱却沉不住气了,急急说道:“我那玉佩虽然很重要,却怎么也重要不过富可敌国的宝藏。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再者,这会儿跑去清净寺,未必能够将玉佩找回来,可要是进入密道的话,却一定能够找到藏宝图。 “依我看,与其冒着可能扑空的风险,转而前往清净寺,还不如继续留在这儿,查探藏宝图的下落呢。” 贺兰容没有立刻作答,垂眸不语。 沈采萱见状,焦躁不已,生怕自己错过一个亿,又一次抓住了贺兰容的手臂,晃来晃去,满脸期盼:“去嘛,去嘛!嗯?嗯?” 好嘛,到了最后,沈采萱这个死皮不要脸的,为了达到目的,竟然不惜撒娇卖萌了。 贺兰容着实拿这货没辙,只得无奈笑笑,不情不愿的应了。 随后,贺兰容便领着沈采萱,来到了假山前。 不过,贺兰容并没有立即进到假山里面去,而是站在原地,轻击两下手掌。 掌声刚落,就有一条黑影飞身来到贺兰容跟前,对着他半跪行礼。 啊,原来贺兰容身边一直有暗卫相随呀! 沈采萱睁大了眼睛,对着那条黑影上下打量起来。 那条黑影其实是一个黑衣蒙面人,尽管那人将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令人无法看清楚他的形貌,但从他的举手投足来看,他应当是一个身手矫健、轻功一流的武林高手。 啧啧,贺兰容手底下果然人才济济呀。 沈采萱再一次感到欣喜,愈发认为自己抱对了金大腿。 在沈采萱浮想联翩的时候,贺兰容在那黑衣人耳边低声嘱咐了一番。 眼见那黑衣人领命而去了,贺兰容方才领着沈采萱,走到了假山里面。 第276章 密室之中 假山之中,自最东面开始数,约莫七尺的地方,有一块凸起的石头。 那石头看着与寻常的石头别无二致,实则是开关密道的机关。 先前贺兰容曾听那心腹说过,只需将那石头向右旋转两圈半,便可以开启密道。 现在贺兰容照做,只听得“叽叽格格”一阵响,那石头前面的石壁缓缓向两侧分开,露出一个黑黢黢的大洞来。 贺兰容从怀中取出一个火折子,点燃之后,左手执着火折子,右手牵着沈采萱,缓缓踏入了密道之中。 贺兰容的火折子乃是特制的,相比起市面上的大路货,这种火折子不仅燃烧时间更为持久,而且发出的火光更为明亮。 借助着火光,他二人能够将密道里的一切尽收眼底。 密道本身很普通,就是寻常的山洞,里面空荡荡的,除了散布在地上的那些大大小小的石块,什么都没有。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大概就是密道够长,非同一般的长。 他二人足足走了两刻钟,方才来到了密道的尽头。 贺兰容在距离尽头三尺远的地方蹲下,找到一块与众不同的石头,握住它,向左旋转了三圈半。 片刻之后,只见尽头处的石壁缓缓升起,露出了一扇七八尺高的月洞门来。 沈采萱欢呼一声,欣喜之余,也不怕里面黑布隆冬的,就要往里面冲,探寻她心心念念的藏宝图。 贺兰容见状,一把拉住了她,将她护在身后。 随后,贺兰容站在月洞门前凝神倾听良久,确认里面没有暗藏埋伏,这才牵着沈采萱的手,缓缓走入其中。 月洞门里是一间圆形石室,室中除了一尊靠墙摆放的巨大石像之外,再无其它摆设。 石像?石像! 不、不是,说好的藏宝图去哪儿了? 怎么只见石像,却不见藏宝图的踪影呢? 难道说……这尊石像就是传说中的藏宝图? 如果就是的话,那这藏宝图该要怎么看呢? 一时之间,沈采萱心中涌上了很多问号。 为了解惑,沈采萱围着石像转悠了起来。 这尊石像虽然是盘膝而坐,却依旧高达七尺有余,更加独特的是,它正面朝墙,背面朝外,仿佛是在面壁思过。 沈采萱曾听说过达摩老祖面壁九年的典故,便猜想这或许是达摩老祖的石像,可当她贴着墙壁,艰难的观察过这石像的面容之后,便否定了这一猜想。 要知道,达摩老祖乃是天竺人,他的长相与中土人士颇为不同。 这石像的面容,在此之前,沈采萱从未见过,到底是谁,她暂且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中土人士的面容。 既然如此,那石像就不可能是达摩老祖的了。 不是达摩老祖的,那会是谁的?其他菩萨的么? 毕竟,这世间,石像一般都是给菩萨刻的,鲜少会给其他什么人刻。 可眼前这石像的面容看上去很年轻,而且甚是俊美,怎么看都不像是菩萨呢。 所以说,这到底是谁的石像? 密室里摆这么一尊石像,又有什么用意? 沈采萱琢磨了老半天,却始终没能琢磨出名堂来。 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给石像搜个身的时候,忽而,贺兰容开口道:“阿慈,你抬头看!” 沈采萱当即抬头,这才发现石室的屋顶由一块巨大的石板构成,石板上刻着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 两世为人的沈采萱自诩见多识广,可当她看到这些莫名其妙的符号,也傻眼了。 “这、这就是传说中的藏宝图?”沈采萱一脸难以置信。 贺兰容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应该是吧。” 有没有搞错,藏宝图不应该跟地图差不多么? 可这尼玛什么玩意儿? 就算大罗金仙来了,也不可能根据这鬼画符一样的玩意儿找到宝藏啊! 沈采萱沉默良久,抿抿嘴,蹦出来一句:“难怪田老太爷苦心钻研了十几年,都没能参透其中的奥秘。” 说罢,沈采萱终于褪去原先的蜜汁自信,弱弱的问道:“阿璟,这可怎么办好呢?藏宝图看上去很不靠谱啊,那宝藏……咱还有希望找着么?” 贺兰容仰头望着那些符号,沉吟良久,缓缓道:“很不靠谱么?不见得。在我想来,这些符号只是看似杂乱无章而已,实则应当有规律可循,要是能够设法找出其中规律,多半就可以知晓这些符号所要表达的意思,从而知晓宝藏的所在。” 贺兰容这话说的,很有自信。 受其影响,沈采萱重拾自信,细细思量起来。 这幅藏宝图显然是经过加密的,那些符号就是密码。 要想破译藏宝图,首先得要对那些符号进行系统性的研究。 这项研究,可不简单啊! 要知道,石板上的符号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而这诸多的符号之中,很多看似一模一样,实则存在着细微的差异。 沈采萱初步估计,石板上的符号至少有三百种。 要在毫无头绪的前提下,研究透彻三百种符号,谈何容易? 不花个三年五载的工夫,怕是研究不出个结果来的。 而事实上,田老太爷研究了十几年,也没研究出个头绪来。 思及至此,沈采萱不由得心浮气躁了起来,耐着性子研究了一会儿,便觉得头晕眼花脑壳疼,心一横,索性不研究了,靠着那尊石像闭目养神。 与懒散的沈采萱不同,贺兰容沉下心来,凝神细看良久,方才收回目光,一转头,就见沈采萱倚着石像打瞌睡,小脑袋一点一点的,慵懒又娇俏,仿佛一只小奶猫。 贺兰容饶有兴趣的看了一会儿,这才轻声唤道:“阿慈,时候不早了,咱们走吧。” 沈采萱哪里是在打瞌睡,她根本就已经睡着了好不好。 是的,沈采萱这奇葩,站着都能够睡着。 骤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沈采萱猛然惊醒,一时之间,不知身在何处,误以为自己还躺在床上,就来了个鲤鱼打挺,原想要从床上翻身而起,却不想身后不是柔软的床铺,而是坚硬的石像,结果就是…… “啪”的一声,双肘结结实实的磕在了石像上。 第277章 迷惑行为 剧痛来袭,沈采萱瞬间清醒,差点儿喵的一声哭出来。 虽然为了保住颜面,沈采萱强忍住了,硬是没哭出来,但她还是眼泪汪汪的,看上去委屈巴巴的。 贺兰容见状,又是心疼又是好笑,忙柔声细语的宽慰。 然而,贺兰容不宽慰还好,他这一宽慰,沈采萱越发觉得委屈了。 贺兰容发现自己越劝,女孩子的小嘴噘得越高,心中泛起了疑惑,不知自己是接着劝好呢,还是闭上嘴比较好。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或许是跟沈采萱待久了,受了她那一波又一波的迷惑行为的影响,素来冷静自制的贺兰容脑子一抽,竟然做出了事后连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迷惑行为—— 他先是凶巴巴的训斥了石像一顿:“阿慈她好端端的站着,没招你没惹你,你伤她作甚?如此无礼,这般蛮横,着实可恨,我非得要好好教训你一顿不可!” 紧接着,他便高举起右掌,狠狠的拍了石像一掌。 倘若石像会说话,它多半要说一句mmp。 到底谁无礼,谁蛮横了? 老子安安静静的坐在这儿,没招谁没惹谁,结果挨了一顿骂不说,还挨了一顿打,嘤嘤嘤,简直了! 尽管石像不会说话,也不会嘤嘤叫,但在遭遇无理指责和无端殴打之后,石像还是做出了回应—— 贺兰容那一掌落下之后,石像便发出了“咚”的一声响,悠扬厚重,久久回荡在空旷寂静的石室之中。 咦,听这声响,怎么感觉方才那一掌不像是打在了实心的石像上,倒像是打在了中空的石鼓上了? 贺兰容与沈采萱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这石像是中空的!” 察觉到这一点,方才还有些灰心丧气的沈采萱立刻来劲儿了,略一思量,脸上便再度露出了蜜汁自信的笑容:“啊哈,我懂了!” 贺兰容:“……”你懂什么了你懂。 不知是否是自己想太多,贺兰容总觉得,一旦沈采萱露出这款笑容,事情就会朝着不可预测的方向发展。 只听沈采萱兴冲冲的说道:“田老太爷研究藏宝图上的那些符号,研究了十几年,都没研究出个名堂来,这就足以证明,光盯着那些符号研究是没用的,他的思路是行不通的。 “正确的思路应该是,藏宝图上的那些符号其实是一个个密码,这一个个密码对应着一个个字,将这些字连在一起,便可以知晓藏宝图的奥秘,而这一个个密码对应的究竟是什么字,取决于密码本。 “由此可见,密码本至关重要。那么,如此重要的密码本会在哪儿呢?” 说到这儿,沈采萱一指石像,自信满满的说道:“我敢肯定,密码本一定藏在这里面!” “阿璟,咱们这就出去,找把锋利的斧头过来,把这石像给劈开了! “劈开石像,咱们就可以拿到密码本,就可以知道藏宝图上究竟写着些什么了。到那时,宝藏在哪儿,一目了然。” 贺兰容:“……”田老太爷的思路固然不对,但你的思路……就一定正确么? 贺兰容总觉得,沈采萱方才所说太过离奇,不像是在做推理,更像是在编故事。 不过,中空的石像,这确实令人浮想联翩,不得不怀疑这里面是否暗藏玄机。 但,拿斧头劈开? 讲真,这是不是太简单粗暴了些? 贺兰容没有采纳沈采萱的馊主意,跑回去拿斧子,而是留在原地,耐心研究石像。 贺兰容很快就发现,石像并非是完全中空,只有中间那一块是空的,其他部分都是实心的。 沈采萱伸出纤长的手指,叩了叩石像的中间部分——也就是石像的腹部,沉吟道:“很明显,密码本就在石像的肚子里藏着呢。可奇怪的是,这尊石像是用一整块石头雕刻而成的,上面连一条缝隙都没有,当初雕刻之人是怎么将密码本放进石像的肚子里的呢?” 说到这儿,沈采萱灵光一闪,脱口而出:“啊,我懂了!” 贺兰容:“……”你又懂什么了你懂。 只听沈采萱继续说道:“咱们将这石像前前后后检查了十几遍,却有一处始终没有检查——那就是石像的底部!我猜想,石像的底部八成开了个小洞,当初雕刻之人就是通过那个小洞,将密码本塞进了石像的肚子里。事不宜迟,咱们这就把石像放倒,仔细检查一下它的底部吧!” 先是要把人家劈碎,现在又要把人家放倒,到底什么仇什么怨,怎么沈采萱就是不肯放过这石像呢? 倘若这石像有灵,八成就要对着沈采萱破口大骂了。 可惜的是,这石像就是一尊普通的石像,它虽然年代久远,历经百年,却还没能修炼成精,根本反抗不得,只能任由沈采萱捏扁搓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这不,在沈采萱的一再央求下,贺兰容采纳了沈采萱的提议,两人同时出掌,合力去推石像。 贺兰容武功绝顶,他这一掌之力,不下于千斤。 沈采萱虽然武功不咋地,但她一身怪力,体健如牛,她这一掌之力,同样不下于千斤。 石像虽然沉重无比,但在至少两千斤的力量的作用下,也扛不住了,“轰”的一声,翻倒在地。 沈采萱虽然脑回路清奇,经常十猜九不中,但这一回,还真给她猜中了——石像的底部确实开了一个碗口粗细的小洞,且一眼见不到底,看样子应当是通向了石佛的腹部。 沈采萱刚想要将手伸进洞中,掏出她以为的密码本,就在这时,耳畔传来“轰隆”一声响。 一听到异响,贺兰容第一时间就搂住沈采萱,施展轻功,瞬息之间便退到了月洞门之外。 这个时候,异响还在继续,不过不是“轰隆”声,而是“叽叽格格”之声,仿佛正在开启什么机关。 他二人心中好奇,料想性命暂时无虞,便循声望去。 只见石像原本正对的那块石壁如同旋转门一般,缓缓转动,渐渐的,露出一条深不见底的密道来。 第278章 夜长梦多 啥情况这是?怎么又冒出一条密道来了? 就一间不大的密室而已,却配上了两条密道,这是不是太夸张了些? 营造之人搞这么多密道出来,真的不是吃饱了撑的么? 不,无论是密道还是密室,都不是寻常人能够营造出来的,能够营造出眼前这一切的人必然有过人之处。 营造之人给一间密室配上两条密道,这么做,想必另有深意。 不出意外的话,新出现的那条密道里面应当另有乾坤。 思及至此,贺兰容牵着沈采萱重新进入石室,缓缓靠近那条密道。 刚走到密道前,他二人便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陈腐之气,令人作呕。 沈采萱后退好几步,秀眉紧蹙,伸手捂住鼻子:“哎呀,臭死了!这密道估计好几百年都没有通风换气过了,咱们要是现在就进去,搞不好会被熏死在里面的!” 贺兰容同样认为,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贸然进入一条充斥着浓烈异味的地道非常不妥。 事实上,别说眼前这条突然冒出来的密道了,要不是沈采萱坚持,就连那座假山,贺兰容都不会贸然进入。 现如今,沈采萱打起了退堂鼓,不乐意进入眼前这条密道,这正合贺兰容的心意。 贺兰容忙道:“时候已经不早了,今晚就到此为止吧。这条密道,留着明晚再探也不迟。到那时,相信密道里的浊气已经散的差不多了,不会再像现在这样熏人了。” 沈采萱沉吟道:“现在肯定是不能进去的,得要给点时间,让这条密道散散味儿才行,但也用不着等到明晚吧?依我看,只需再等上半个时辰,这里面的味儿就能够散的差不多了,到那时,咱们便可以进入其中了。” 沈采萱寻宝心切,生怕夜长梦多,多等一天,寻宝会出现变故,便不愿意多等,想在稍后便进入其中一探究竟。 贺兰容无奈之下,只得将手里的火折子递到沈采萱跟前,说道:“我这火折子虽然是特制的,远比寻常的火折子耐用,但再怎么耐用,也支撑不了一整晚。 “你看,这都已经用了大半了,最多再过半个时辰,就要用尽了。要是不赶紧出去,咱们可就要两眼一抹黑,在一片漆黑里抓瞎了。” 贺兰容没有对沈采萱说谎,他手里的火折子确实很快就要用尽,但他也没有对沈采萱说出所有的实情——事实上,他的衣袋里还有两个火折子,完全不必担心走着走着,就没有了照明的火光。 沈采萱不明真相,以为火折子是真的不够用了,只得一脸遗憾的说道:“那没有办法了,只好明天再来了。” 说罢,沈采萱蹲下身去,伸手去掏石像底下的小洞。 沈采萱的一贯理念就是贼不走空,啊呸,是不能空手而归。 来都来了,空手而归像什么话?怎么着也得带点东西走不是? 这石室里,除了一尊石像之外,再无其他。 偏生石像笨重的要命,少说也有上千斤,根本就带不走。 石像动不了,那么得办法了,就只能朝石像里面的东西下手了。 贺兰容见状,吓了一跳。 谁知道石像里面都有些什么东西? 倘若真如沈采萱所说,里面装着的是密码本,那没事。 可万一里面装着的不是密码本,而是厉害的机关陷阱,那可就糟了! 倘若里面设置了一触即发的暗器,而那暗器上又淬了见血封喉的剧毒,贸然将手伸入其中,极有可能性命不保! 沈采萱的骚操作令贺兰容感到窒息,贺兰容当即就要出手制止她。 可沈采萱动作实在太快,不等贺兰容出手,她就已经从那小洞里掏出了一块布来。 不,确切的说,是一大块布的一角。 只见沈采萱拽着那一角,不断的往外扯,扯啊扯,足足扯了好一会儿,方才将那一大块布全部扯了出来。 紧接着,沈采萱也不管这间石室的地有多少年没有扫过了,直接将扯出来的布往满是灰尘的地面上一摊。 只见这团藏于石像之中的布呈正方形,足足有一丈见方。 这么大的一块布,竟然能够放入那么狭小的空间里,自然不是寻常的布,而是薄如蝉翼的轻纱。 且,眼前的这块轻纱的质地十分奇特,非棉非丝,轻抚上去,只觉触手一片寒凉,隐隐能够感受到非同寻常的韧劲。 更为奇特的是,这块轻纱应当很有些年头了,不出意外的话,应当是好几百年前的老古董了。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块轻纱跟新的没区别,丝毫无损,上面的符号文字依旧清晰无比。 是的,符号文字。 这块轻纱上面井然有序的画着许多符号,每个符号旁边都标注着一个或几个不等的蝇头小字。 沈采萱指着地上的轻纱,哈哈大笑:“方才我说什么来着?这里面有密码本。现在你看,这里面果然有密码本吧!哈哈,我真是料事如神啊!” 好像确实被你言中了,可你这么自吹自擂,真的好么? 贺兰容嘴角一抽,蹲下身去,凝神细看起来。 良久之后,贺兰容不得不承认,沈采萱确实料事如神,这应当就是密码本。 得出了这个结论,贺兰容对照着密码本,重新浏览屋顶上的那些符号。 沈采萱粗略数过,画在轻纱上面的符号差不多有三千个。 这么多符号,看得她密集恐惧症都犯了。 沈采萱不耐烦一个个对照着看,便想要坐享其成,凑到贺兰容跟前,急急问道:“阿璟,你看明白没有,这藏宝图上都写着些什么?那个,写宝藏藏哪儿了么?” 贺兰容转头看向沈采萱,一脸无奈:“这么多符号,不是一时三刻就能够比对结束的。我才比对了不到一盏茶的工夫,怎么可能成功破解藏宝图,知晓它上面都写着些什么呢?” 沈采萱“哦”了一声,催促道:“那我不打扰你了,你看,你看,你快接着看吧。” 贺兰容仰起头来,望着一屋顶的符号,继续凝神思索。 第279章 暗中跟踪 渐渐的,贺兰容察觉到,屋顶上的那些符号看起来很多,有上千个之多,可事实上,绝大多数都不具有实际意义,再说的直白些,就是用来滥竽充数的,真正具有实际意义的符号加起来还不到一成。 也就是说,只要对照着密码本,将这一百个左右的符号的意义阐释出来,按照一定的顺序连接起来,就可以成功破解藏宝图。 思及至此,贺兰容精神大振,正要深入钻研,忽听得远处隐约传来一阵极轻的脚步声。 贺兰容当即运气内功,仔细分辨起来。 片刻之后,贺兰容心中便有了数,侧头对沈采萱低声道:“进入密道之前,我曾特意嘱咐过我的心腹,在外面好生守着,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擅入密道。 “现如今,我的心腹忽然间赶了过来,料想外面出了什么事情,而且事情还不小。 “事有轻重缓急。这样吧,破解藏宝图一事,暂且搁在一旁,咱们先出去,瞧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虽然沈采萱很想要早日寻得宝藏,但她也晓得心急吃不得热豆腐的道理,听贺兰容这么说,她隐隐有些不安,也不多问,乖乖点头。 贺兰容随即将摊在地上的轻纱收了起来,领着沈采萱出了密室。 过不多时,就见一个黑衣蒙面人飞奔而来。 那人在贺兰容身前约莫一丈的地方停住脚步,对着贺兰容半跪行礼。 “出什么事了么?”贺兰容问道。 那人看了贺兰容身边的沈采萱一眼,欲言又止。 贺兰容当即说道:“沈姑娘是自己人,在她面前,不必藏着掖着,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既然贺兰容都发话了,那人自然无需顾忌太多,当即如实禀告。 原来,在进入假山之前,贺兰容命心腹调集暗卫,分头监视田克荣、田宝峻、田孟氏以及田老太爷的心腹田福才等一干人等。 就在不久前,负责监视田福才的暗卫亲眼所见,五个蒙面人闯进了田福才家中,将田福才一家全部捆了起来,严刑拷打,逼问田老太爷的临终遗言。 尽管在田家人开口之前,暗卫便出手杀了那五个蒙面人,并将田家人秘密转移至安全的所在,但那五个蒙面人显然只是棋子而已,他们的主子必然已经知道,田福才从田老太爷那儿获悉了藏宝图的下落。 更糟糕的是,负责监视田克荣等人的暗卫发现,另有一拨人在暗中跟踪田克荣等人。 虽说那拨人只是暗中跟踪,并未动手,但他们的主子多半已经知道,田克荣等人暗中接触了田福才,从他口中打听到了藏宝图的下落,保不齐就会命人朝田克荣等人下手。 到那时,藏宝图的下落可就瞒不住了,势必会有其他势力与贺兰容争抢藏宝图。 为了防患于未然,贺兰容的心腹当机立断,在其他势力动手之前,带人抢先掳走了田克荣等人,将他们藏了起来。 虽然说,田福才这些知晓藏宝图下落的人,如今全都在贺兰容一方的掌控之下,但谁也不能保证,除了这些人之外,再无其他人知道藏宝图的下落了。 说不定呢,田福才等人口风不严,在此之前,不慎向其他人吐露了藏宝图的下落,又倒霉催的,被其他势力获悉了这一情况,到那时,可就麻烦了。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贺兰容的心腹丝毫不敢耽搁,当即前来向贺兰容禀报,以便自家主子及早作出应对。 听完了事情的始末,沈采萱心中好生佩服。 瞧瞧,贺兰容的心腹多干练、多果决啊! 一见苗头不对,就把知情人都捞到自己碗里,有效的防止了秘密外泄。 这是人家贺兰容的队友,再瞧瞧自己的队友,总是当断不断,别说解决麻烦了,还时常惹一堆麻烦回来。 嗐,真是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 在沈采萱胡思乱想的同时,贺兰容在凝神沉思,片刻之后,他作出了决断——事不宜迟,当即命心腹召集几个得力下属过来,稍后便进入新发现的密道,探索其中的秘密。 这样做,无疑是存在风险的,为了宝藏,贺兰容愿意冒风险,但他不愿意沈采萱冒风险,便力劝她回去。 奈何沈采萱对宝藏虎视眈眈,为了分一杯羹,铁了心要掺和到寻宝中去,任凭贺兰容好说歹说,她都不为所动,非要死皮赖脸的跟着他。 贺兰容拿沈采萱没辙,只得容许她继续跟在自己身边。 贺兰容的得力下属各有要务在身,分散于府城之中,不可能随叫随到,得要花费一段时间,方才能够将他们全都召集过来。 等待期间,贺兰容可没有闲着,再度进入密室之中,钻研起了藏宝图。 不得不说,贺兰容确有过人之能,不到一个时辰,他便参照着密码本,将藏宝图上所有的有效符号全部破译。 但,仅仅是破译了符号而已,暂时还未能够彻底恢复藏宝图中暗藏的信息。 要知道,这些符号遍布在屋顶各处,东边一块,西边一堆,杂乱无章,一时之间,很难找出其中的关联,将它们按照正确的顺序排列。 如果藏宝图中记载的是一篇文理通畅、文脉清晰的文章,那倒还好办,可以依据逻辑将这些符号依次排列,从而知晓文章要表达的意思。 偏生藏宝图中涉及到了八卦方位之学,比如说乾南、坤北、离东、坎西等,到底是“乾南”排在前面呢,还是“坤北”排在前面呢,这可无法依据逻辑排列出来。 而这些方位显然至关重要,乃是寻找宝藏的关键,决计不能够胡乱排列,须知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经过反复钻研,贺兰容终于弄清楚了藏宝图中暗藏的大部分信息,知晓了宝藏的大概位置,也获悉了宝藏的开启方式,但由于一些方位始终确定不下来,暂时还无法搞清楚宝藏的具体位置。 考虑到继续钻研下去的话,一则未必能够钻研出更多的信息,二则可能与其他势力正面对上,贺兰容停下钻研,带上沈采萱,以及匆匆赶来的得力下属,进入新发现的密道之中。 第280章 这下完犊子了 先前的那条密道,贺兰容和沈采萱足足走了两刻钟方才抵达尽头,原以为这就已经够长的了。 没承想,一山还比一山高,新发现的这条密道还要长,贺兰容一行人在里面走了将近两个时辰,都没能走到尽头。 而且,这条密道不单是长,还很难走——刚开始还好,地面颇为平坦,上面就只有零星的石块,可到了后来,地面崎岖不平、忽高忽低,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碎石,更离谱的是,道路曲曲折折,一会儿就一个转弯,令他们一行人仿佛置身于迷宫之中。 转了几十个弯之后,沈采萱不免有些头晕,一个没留神,就被地上的碎石绊了一下,要不是贺兰容眼疾手快,及时扶了她一把,她八成就要当众跌个狗啃泥了。 沈采萱恼羞成怒,连踢了好几块碎石泄愤,愤愤道:“这算哪门子的密道啊?落后小山村修的土路都要比这强上百倍!不消问了,修这密道的人一定偷工减料了!” 奶奶个腿的,连涉及皇室宝藏的密道都修不好,都给修成了豆腐渣工程,还能指望前朝的那帮人办成国家大事么? 这不典型的“干啥啥不行”嘛! 如此看来,前朝灭亡,实属必然,一点儿都不冤! 眼见沈采萱气得不轻,贺兰容有心想要哄哄她,奈何这密道之中不只有他二人,他的得力下属也在,当着一干手下的面,贺兰容哪好意思哄女孩子? 贺兰容想了想,决定转移沈采萱的注意力:“沈姑娘,你发现没有,从一刻钟前开始,密道越发崎岖,咱们越走越高,似乎是在上山。” “上山?”沈采萱心念一动,不再暴躁,静心思量片刻,说道,“据我所知,青州府城虽然三面环山,但府城里面的地势很是平坦,别说山了,连小土坡都少见。倘若身处府城之中,咱们不可能越走越高,感觉在上山。难不成,咱们已经出城了?” “嗯,应当已经出城了。”贺兰容沉吟道,“不过,咱们才走了两个时辰而已,算算也没走多远,按理,咱们现在多半还在府城的郊外。” 郊外? 沈采萱灵光一闪,沉吟道:“府城的郊外离凤凰山不算远,也就几十里地而已。 “方才你已经破译出了藏宝图的大部分内容,虽然暂时还不能确定宝藏究竟埋在哪个犄角旮旯里,但可以确定的是,一定埋在凤凰山之中。 “这条密道好像就是通往凤凰山的,会不会,一通通到底,直通藏宝之地?” 话说到这儿,沈采萱两眼放光,神色激动不已:“倘若这条密道真是直通藏宝之地的,那咱们顺着密道一直往前走,岂不是很快就可以找到宝藏啦!” 贺兰容却没有沈采萱这么乐观,在他想来,前朝皇室的宝藏必定藏得很隐蔽,哪可能一条密道直通到底呢?这也太随意了吧! 再者,若是顺着密道就能够找到宝藏,那还要密室里的藏宝图作甚? 在寻宝的过程中,毫无疑问,藏宝图绝对是不可或缺的。 现如今,藏宝图,尤其是藏宝图中的那些方位,都还没派上用场呢,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找着宝藏的下落? 密道究竟通向哪儿,贺兰容不清楚,但他认为,一定不会是直通藏宝之地的。 直觉告诉贺兰容,这条密道不可能顺顺当当的走下去,再走下去,多半会出岔子。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负责探路的下属折返,向贺兰容禀告,前面出现几条岔路,仔细一数,竟有九条之多,而岔路之中还有岔路,一时之间,也不知究竟有多少岔路。 岔路连岔路,岔了又岔,那这密道岂不成蜘蛛网了? 这下完犊子了,恐怕只有鬼才知道该选哪条岔路走。 沈采萱站在岔道口转悠了半天,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犹豫半天,说出了一个笨办法,征求贺兰容的意见。 所谓的笨办法,就是多召集些人过来,分头进入每一条岔道,一探究竟。 还真别说,这个办法笨归笨,但理论上来讲,应当是有效的——按理来说,一条条岔道全都走过去,终归能够找到正确的那一条。 贺兰容斟酌良久,最终摇了摇头:“首先,青州不在我的势力范围之内,我在这儿的人手本就有限,不巧的是,又有相当一部分被我派去了附近的州县办事,一时之间,我召集不了太多的人手。 “其次,每一条岔道都探寻过去,就一定能够找到通往藏宝之地的那条路了么?我认为,不见得。毕竟是前朝皇室的宝藏,不大可能这么轻易的被人发现踪迹。” 最重要的是,既然藏宝图涉及了八卦方位之学,那么贺兰容有理由怀疑,这些岔道之中暗含五行奇门之术。 倘若果真如此,不懂得奇门之术的人贸然进入其中,只怕是有去无回。 上述猜测,贺兰容生怕会引起沈采萱的恐慌,便没有告诉她。 沈采萱尚不知道岔道之中极有可能暗含凶险,一直在几条岔道前转悠来转悠去,有时候还往里面走了几步。 因为沈采萱还算有分寸,没有走太远,贺兰容便没有阻拦,随她去了。 贺兰容正与心腹低声商议,忽听得沈采萱惊呼一声:“阿璟,你快来看!” 贺兰容心中一凛,生怕沈采萱遇上什么凶险,当即丢下心腹,冲了过去。 亲眼看到沈采萱好端端的站着,贺兰容方才暗暗松了一口气,随即关切的问道:“阿慈,怎么了么?” 沈采萱将手里的火折子举高高,指着这条岔道的顶部,说道:“看见没有,这上面画着两个符号,跟藏宝图上的符号很像呢。” 贺兰容顺着沈采萱所指的方向定睛一看,果然,看到了两个熟悉的符号。 倘若贺兰容没有记错的话,这两个符号所代表的意思是——离东。 离东,这是六十四卦方位之一。 不仅如此,就在不久前,贺兰容曾在藏宝图上见过这个方位。 不出意外的话,这两个符号应当与藏宝图有关。 第281章 双脚踏空 既然这条岔道里画有符号,那么其他岔道里呢,会不会也画有符号? 思及至此,贺兰容当即一一探访其他八条岔道,惊喜的发现,每条岔道之中,都可以在差不多的位置发现两个或三个符号。 随后,贺兰容凝神回想起密室屋顶上那些符号的分布,一串又一串的符号,在脑海中纷至沓来的流过。 那些符号原本杂乱无章,仿佛毫无道理可言,可渐渐的,贺兰容从中窥见了某种规律,隐约知道那些符号应当如何排列。 贺兰容斟酌良久,抬手指向第七条岔道:“走那儿!” 接下来的半个时辰里,贺兰容领着众人穿梭于迷宫一般的密道之中。 贺兰容选取的路径到底对不对,沈采萱不知道,她只知道越走越冷。 时值盛夏,外面明明暑气逼人,可这密道之中却犹如深秋寒重的夜晚,一阵又一阵寒气来袭,令人手脚冰冷、后背发凉。 其实,如果只是单纯的寒冷,那倒还没什么要紧。 毕竟,沈采萱服用过灵丹妙药,身体素质远超常人,早已不畏严寒,一点点寒气还冻不坏她。 可问题是,不仅仅是寒冷这么简单,沈采萱隐约感觉到身侧有阵阵阴风掠过。 走着走着,沈采萱打了个寒噤,心中的不安愈发强烈,实在是忍不住了,只好扯住贺兰容的衣袖,小声道:“阿璟,刚刚你有没有感觉到有一阵妖风刮过?” 妖风? 贺兰容无语片刻,方才开口:“密道之内满是污浊陈腐之气,很显然,这里面的气息已经很久没有流通过了,也就是说,这应当是一个密闭的空间。既然如此,哪里来的风呢?”还妖风,你这不是在扯淡么? “可是……”沈采萱正要继续扯淡,就在此时,她不经意间发现前面有一点微芒一闪而逝,吓了一大跳,脱口而出,“天啊,前面有鬼火!” 先前是妖风,后面是鬼火,再往后是不是就要出现墓穴了? 贺兰容简直不该说什么好,微微一笑,没有多言。 忽而,贺兰容神色一凝,命众人停下脚步,凝目看向前方。 原因无他,贺兰容骤然发现,沈采萱并不完全是在信口开口,前面确实有若隐若现的微弱光芒。 寻常的光芒,要么就是暗红色,要么就是橘黄色,多半都是暖色,可前面那光芒却是绿色的。 别说,乍看上去,怪渗人的,还真有些像是鬼火。 不过,贺兰容目光敏锐,很快就察觉到,那光芒并非是鬼火,而是悬于密道顶部的灯盏所散发出来的灯光。 原本,密道的上下左右都是由寻常石块砌成的,四处空空荡荡的,一点装饰都没有。 可到了这儿,鸟枪换炮,寻常石块变成了上好的青砖或青石板,而且在密道顶部,每隔一段时间,便悬挂着一盏做工颇为精巧的莲花灯。 确认光芒来自于莲花灯之后,沈采萱不那么害怕了,转而好奇起来,朝着莲花灯探头探脑的。 密道虽然不高,也就七八尺高而已,奈何如今的沈采萱还未长成,一双小短腿再怎么踮,她也高不到哪儿去,根本无法看清莲花灯里的情况。 “这条密道至少有三五十年都不曾有人进来过来,也就是说,在无人照应的情况下,这些莲花灯至少亮了三五十年。”沈采萱盲猜,“这些灯里面是不是装了夜明珠呀?否则的话,怎么能够一直亮一直亮,经久不息呢?” 贺兰容仔细观察片刻,摇了摇头:“这些灯里面装的不是夜明珠,而是磨圆的石头。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应当是萤石。” “萤石?”沈采萱不懂就问,“那个,萤石是什么?” “萤石乃是一种矿石,各地都有出产,并不十分罕见,光是幽州,就有好几个萤石矿。”贺兰容道,“据我所知,萤石可以发出浅黄、黄绿、灰绿、灰紫、淡红、暗红、淡紫等多种颜色的磷光。时常有些奸商,将萤石磨韧成球状,充作夜明珠,高价卖给不识货的客人。” “哦,原来是假的夜明珠呀。”沈采萱撇撇嘴,小声嘀咕道,“好歹是为了皇室宝藏而修建的密道呢,里面居然用假货,啧啧,这也太不讲究了吧?” 如果莲花灯里装着的是如假包换的夜明珠,那没什么好说的了,沈采萱肯定要扒拉几颗带走。 可贺兰容告诉她,莲花灯里装着的是假货,她立刻对这上不了台面的破灯失去了兴趣,扭头就走,懒得再多看一眼。 沈采萱一边走,一边不无忧虑的说道:“我原以为,皇室宝藏的所在之地,多半是以白玉为阶,以翡翠为栏,甚至连阴沟都是用金叶子铺成的。 “没承想,涉及到皇室宝藏的密道里连颗像样的宝石都用不起,居然寒酸到用假的夜明珠来凑数! “天啊,抠门成这样,令人不得不怀疑,那所谓的皇室宝藏里,到底有没有价值连城的宝物? “倘若货真价实的宝物没有,有的全是些不值钱的假货,那咱们岂不是白忙活一场?” “放心,应当不至于这么倒霉的。”贺兰容笑笑,刚要再宽慰沈采萱几句,忽而,他停下了脚步。 沈采萱与贺兰容并肩同行,第一时间注意到他驻足不前,有些不解,侧头询问:“怎么了?” 这个时候,沈采萱方才发现,贺兰容怔怔的看着前方,神色古怪,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场景。 沈采萱好奇心起,顺着贺兰容的目光凝神细看,隐约看到前面出现了一道白墙。 密道深处出现白墙,这就已经够古怪的了,更古怪的是,那道墙的材质非同寻常,隐隐泛着温润的光泽,好像是……白玉! 白玉墙? 哎呀妈呀,真的假的? 要是真的,那可值不少钱呐! 沈采萱两眼放光,疾步窜上前去。 凑近一看,这才发现,忽然出现的白玉墙并非是小块白玉堆砌而成的,而是一大块完整的白玉,严丝合缝的镶嵌在密道之中,将密道堵了个严严实实。 值得一提的是,那白玉呈脂白色,稍泛淡青色,质地细腻,莹透纯净,宛若凝脂。 尽管沈采萱见识有限,无法确定这是否就是价值连城的羊脂玉,但直觉告诉她,这么大一块玉,必定价值不菲。 那白玉本身就已经世所罕见了,更加罕见的是,它上面雕刻着的莲花朵朵都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咦,这些莲花怎么看上去那么眼熟呢? 莫名的,沈采萱心中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感,下意识的伸手抚摸。 紧随其后的贺兰容见状,当即提醒道:“阿慈,不要擅动……” 那白玉前面铺着一块完整的青石板,严丝合缝,没有一丝缝隙。 此时此刻,沈采萱就站在上面。 可不知怎的,不待贺兰容把话说完,那青石板的正中央就出现了一道缝隙,紧接着,青石板一分为二,快速向两边收拢,露出一个黑黢黢的洞穴来。 如此一来,沈采萱顿时双脚踏空,直直的落入了深不见底的洞穴之中。 “阿慈!”贺兰容大惊,当即伸手去捞沈采萱。 奈何事出突然,贺兰容的反应慢了终究是一拍,他一捞捞了个空。 第282章 意外的发现 沈采萱正琢磨着白玉上的莲花呢,莫明其妙的就双脚踏空,身子直往下堕,堕入了黑暗的深渊。 更糟糕的是,刚开始时,沈采萱还是大头朝上,可渐渐的,她就大头朝下了。 我的妈呀,以这种姿势着地,她该不会摔成傻子吧? 沈采萱双眼飙泪,就在她以为自己难逃一劫时,忽然间,什么东西卷住了她的腰,紧接着,她落入了一个温暖而又熟悉的怀抱里。 原来,贺兰容没有捞着沈采萱,不做多想,纵身跃入洞穴之中。 紧接着,他听声辨形,挥出暗藏在袖中的白练,精准的卷住了沈采萱的腰之后,用力一收,将她搂入怀中。 这洞穴虽深,身在空中无所凭依,却还难不倒武功绝顶的贺兰容,在他的精心保护下,沈采萱安全落地,避免了倒栽葱的悲催结局。 洞穴之中,充斥着尘封已久的古老而凝滞的气息,甚是刺鼻,一闻到便有种呛肺的感觉,委实令人难以忍受。 不要说沈采萱了,就算是意志力惊人的贺兰容,也忍不住清咳了几声。 不过,除了气味难闻之外,这处洞穴里似乎并没有什么机关陷阱,还算安全。 沈采萱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与此同时,心中的温情铺天盖地,感动又一次激荡胸臆,经常嘚啵嘚啵的她此时静静靠在贺兰容怀里,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这一刹那,沈采萱心中一动,暗暗做出了一个决断,一个事关一生的决断。 贺兰容可不知沈采萱心中所想,以为她吓坏了,轻轻拍了拍她的背,柔声哄道:“没事了,没事了啊。” 就在这时,只听上方传来高喊声:“主子,您还好么?” 喊话的是贺兰容的心腹,名叫江楚燕。 其实,贺兰容的第一心腹乃是凌原熙,而非江楚燕。 碍于沈采萱在场,这回贺兰容没有叫上凌原熙,临时换上了江楚燕。 尽管江楚燕的办事能力稍逊凌原熙一筹,但他还算靠谱。 这不,听到了贺兰容的回应之后,江楚燕立即说道:“那主子您请稍等,属下这就放下绳索,拉您和沈姑娘上来。” 江楚燕的计划是没有问题的,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 不等江楚燕将绳索放下,那洞穴上的两块青石板不知道什么毛病,无缘无故的,就“啪”的一声,重新合上了。 最坑的是,两块青石板合二为一之后,严丝合缝,一时之间,江楚燕有心要将那两块青石板拆开,却压根儿无从下手。 江楚燕心中着急,隔着青石板,大声喊道:“主子,主子,您能够听得见么?” 事实上,那青石板的隔音效果不是一般的好,贺兰容一个字都没能听得见。 尽管说这洞穴里似乎没有什么凶险,可骤然置身于一片漆黑的洞穴之中,又与外面的人失去了联系,难免会令人感到不安。 贺兰容从怀中掏出一个火折子,四处探看。 只见这处洞穴其实是一间很大的石室,不仅宽广,而且很深,粗略估算的话,至少有六七丈深。 那可以活动的青石板正好位于石室顶部的正中央,再没有趁手工具的情况下,要想攀到青石板边,并施力打开,难于登天。 贺兰容沉吟良久,皱眉不语。 沈采萱满含歉疚的说道:“要不是我东摸西摸的,就不会触发机关,你就不用为了救我,身陷险地,不得脱身了。都是我不好,我对不起你。” 贺兰容柔声道:“你我之间,还说什么对不起、对得起的?好啦好啦,别说这种客套话了,没必要。” 沈采萱点了点头。 不知是否是错觉,贺兰容觉得怀里的女孩特别乖巧,令他忍不住想要摸摸她的小脑袋。 不过,贺兰容手抬到一半,便放下了,定了定神,说起了正事:“咱们按照藏宝图上标注的方位,觅路而行,却被一块白玉拦住了道路,变得无路可走,这有些不近情理。 “或许呢,这间石室并非是什么险地,更非是什么陷阱,而是一个特别的入口。通过这儿,咱们可以前往更加隐秘的所在,在那儿,咱们或许会有意外的发现。” 沈采萱不解:“意外的发现?” 贺兰容解释道:“藏宝图上写了,开启宝藏需要钥匙。可钥匙在哪儿,藏宝图上却没有写,只是给出了一些方位,咱们正是根据那些方位来到了此地。所以,我猜测,钥匙或许就藏在这附近。” “这间石室虽大,却没有可供藏物之处,钥匙不可能藏在这儿,只可能藏在别处。我想,这儿应当另有门户道路,可供通往别处。” 贺兰容所说,五分是依事势推断而来,五分是为了宽慰沈采萱而编造出来的,并不全部有依有据。 沈采萱不疑有他,全盘相信,当即与贺兰容分工合作,四处查看起来。 他二人主要是查看石壁以及地面是否设有密门密道,贺兰容负责查看四壁,沈采萱负责查看地面。 这间石室的地面估计好几百年没有扫过了,上面积了一层厚厚的尘土。 沈采萱为了看清地面,只得不停的用鞋底摩擦地面,以此来给地面除尘。 沈采萱将大半个石室都仔细清扫了一遍,却一无所获,不禁有些沮丧。 正当她想要放弃的时候,忽而,她敏锐的察觉到,脚下这块地面似乎有些硌脚。 凝神一看,只见这块地面上雕刻着好几串符号。 啊哈,终于找到了! 沈采萱大喜过望。 吃一堑长一智。沈采萱不久前刚吃了一个大亏,终于学乖了——这一回她不敢自个儿一个人瞎搞了,一发现地面上的异状,立刻招呼贺兰容道:“阿璟,你快过来看,这儿刻着好些个符号!” 闻言,贺兰容立即赶了过来,凝目看着这块地面,思索良久过后,他来到了这间石室的一角,运劲双臂,用力推向石壁,片刻之后,那石壁便开始微微晃动。 沈采萱见贺兰容推得吃力,便深吸一口气,双手出力狠推了那石壁一把。 第283章 隔墙有耳 在沈采萱那股蛮力的作用下,石壁缓缓转动,露出了一个乌漆墨黑的洞穴。 现如今,沈采萱看到洞穴就头痛,忍不住嘀咕道:“这一个洞接一个洞的,还有完没完?营造这儿的人莫不是属土拨鼠的,要不怎么会到处打洞、四处挖坑呢?” 贺兰容轻笑一声,牵着沈采萱缓缓向前走去。 洞穴里面又是一条长长的密道,不过没有再分出岔道来,而且地面也比较平整,相比起之前的密道,可以说路况相当不错了。 他二人沿着密道一路向前,最终停在了一扇巨大的石门前面。 别说,这扇石门还蛮讲究,上边不但有两个海碗大小的门环,还有横九路、竖九路,共计八十一枚拳头大小的门钉。 贺兰容提起门环,“当当当——当当——”,先是连击三下,片刻之后,又连击两下。 沈采萱见状,暗暗好笑,忍笑道:“阿璟,你敲门作甚?难不成,你还指望里面的谁听到了敲门声,能够过来给咱们开门不成?” 她话音刚落,眼前的石门便发出了轧轧声响,紧接着,石门从中间开始分开,缓缓开启了。 眼见沈采萱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贺兰容忍笑道:“藏宝图上写了,碰到带有九路门钉的石门时,以三长两短的节奏叩门,便可以触发机关,开启石门。” 沈采萱面无表情的“哦”了一声,刚想说些什么,就在此时,她隐约听到一阵悠扬的钟声。 咦,这钟声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仿佛在哪儿听过? 沈采萱满心困惑,想要询问贺兰容,却见他竖指于唇,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沈采萱会意,闭紧嘴巴,安安静静的跟着贺兰容,进入了石门后面的石室之中。 这间石室由石块和石板搭建而成,乍看上去,与其他石室并无二致,但奇怪的是,身处其中,隐约能够听到一些响动——之前是钟声,现在是人语声。 是的,石室外面好像有人在说着话。 能够听到外面的动静,这就意味着,这间石室并非是完全密闭的。 贺兰容绕着石室转了一圈,终于发现石室角落里有一石块微微凸起,似乎与众不同。 贺兰容沉吟半晌,用力推了那石块一下。 果不其然,那石块是活动的,经贺兰容这么一推,立刻凹进去了寸许。 须臾之间,这个角落的最上端便出现了一个半尺见方的天窗。 伴随着天窗的出现,铺设在石室正中央的石板一分为二,露出一个洞口来,一面做工精巧的铜镜自那洞口缓缓升起。 升到了约莫三尺高的位置,那面铜镜便静止住了。 只见几道柔和的日光自铜镜中倾泻而出,霎时间照亮了大半个石室。 铜镜会发光,这就已经够不科学的了,更不科学的是,那铜镜里出现了两个黑影,影影绰绰的,仿佛是人影在晃动。 啥情况这是?海市蜃楼么? 沈采萱正自大惑不解,忽而,贺兰容轻轻拉了拉她的衣袖,指了指那扇天窗。 沈采萱凝神一看,这才发现,天窗上方竖着一面巴掌大小的六角菱镜,而那菱镜斜对着石室正中央的那面铜镜。 看到这儿,沈采萱隐约有些明白了,这大概是利用了镜子的成像原理——石室外面的景象,先是反射在了菱镜之上,然后反射到了铜镜之中。 也就是说,铜镜之中的影像反映的是石室外面的景象。 这么说来,铜镜之中的两个黑影其实就是人影对么?此时此刻,隔壁有两个大活人对么? 仿佛是为了证实沈采萱的猜测,就在这时,传来了一道怒斥声:“酒囊饭袋,全都是酒囊饭袋!” 另一道声音随即响起:“殿下,请息怒!” 诶嘿,还真是两个大活人呢! 不仅如此,由于开了天窗的缘故,原本模糊不清的人语声倏地清晰了许多,以贺兰容和沈采萱的耳力,可以清清楚楚的听到一墙之隔的那两人所说出的每一句话。 第二个人刚一开口,贺兰容和沈采萱便对视一眼,同时点了点头。 原来,他二人同时通过声音,认出了第二个人的身份——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天前追着他二人满山跑的那个道士。 既然那道士称第一个人为“殿下”,那么第一个人的身份就很好猜了——此人应当就是当朝二皇子。 这个时候,沈采萱灵光一闪,蓦地回想起方才的钟声曾在哪儿听到过。 沈采萱拉过贺兰容的手,在他手心里快速写了三个字——清净寺。 不出意外的话,那九转十八弯的密道将他二人送入了清净寺之中。 沈采萱在和贺兰容说正经事呢,贺兰容却魂不守舍,正经不起来。 女孩子的手柔弱无骨,纤细莹白的手指划出来的字轻柔柔、暖融融的 那些字明明写在了手心,贺兰容却觉得它们印刻在了自己的心中,他的整颗心都快要融化了。 一时之间,贺兰容心神恍惚,什么宝藏,什么二皇子,什么清净寺……通统忘到了九霄云外。 此时此刻,他的眼里,他的心里,就只有面前的这个语笑嫣然的女孩。 也不管时间和地点合不合适,神思恍惚的贺兰容就开口道:“阿慈,你随我去……” 不等贺兰容将心中所想说出口,隔壁就传来一道煞风景的怒吼声。 “息怒?你让我如何息怒!”二皇子怒不可遏,“我费尽周章,方才打听到了藏宝图的下落。为了确保寻宝一事万无一失,我排除万难,不远千里的来到青州。 “可结果呢,眼瞅着就能够从田家人那儿弄到藏宝图了,可你们这帮酒囊饭袋却让人给跑了!而且不是跑了一个两个,是让所有的知情人一个不落,统统跑掉了!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飞了! “该死,你们这帮酒囊饭袋,个个都该死!” 话音刚落,隔壁就传来一阵连绵不绝的“呛啷啷”之声,料想是二皇子为了泄愤,正在猛砸屋子里的陈设。 第284章 龙颜大悦 二皇子发怒了,沈采萱却放心了。 很好,如今二皇子手里一个知情人都没有,这就意味着,短时间内,藏宝图是属于她和贺兰容的独家秘密,不用担心二皇子来掺一脚。 沈采萱嘴角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不过很快,沈采萱就笑不出来了,因为那牛鼻子老道开始搞事情了。 只听那道士说道:“殿下,虽说未能如愿找到藏宝图,但您这回来青州,并非一无所获。 “您看,这是我昨日在客院前的大树下发现的,料想是前晚前来偷窥的蒙面人不慎遗落的。 “这可是顶顶好的东西,倘若将它呈给陛下,必定能够让陛下龙颜大悦。” 二皇子奇道:“咦,这不就是一块莲花玉佩么?的确,这玉佩质地不错,雕工也不错,称得上上佳。可我父皇富有四海,什么样的玉佩没有见过?区区一块玉佩,怎么可能打动他,令他龙颜大悦呢?” “这可不是寻常的玉佩!”那道士道,“想当年,我奉命刺探平南王府的情况,曾数次潜入平南王府。在那儿,我发现平南王妃极为珍视一块玉佩,几乎每晚都会取出来摩挲。尽管十多年过去了,我依然记得很清楚,那块玉佩与眼前这块莲花玉佩一模一样!” 二皇子惊讶道:“这、这怎么可能?早在九年前,平南王府就覆灭了。一夕之间,平南王府烧成了一片白地,府里的人和物都化为了灰烬。 “既然那块玉佩是平南王妃的钟爱之物,那它早就该随着平南王妃一道灰飞烟灭了,怎么可能留到现在?物有相似,你该不会是认错了,错将眼前这块玉佩认作是平南王妃的那块了吧?” 那道士语气笃定:“错不了!岂止玉佩本身一模一样,就连玉佩上系着的穗子也一模一样,我敢肯定,这块玉佩就是平南王妃的那块!” 说到这儿,那道士顿了顿,又道:“殿下,九年前,您才十岁出头,当年的某些事情,您可能只知其一,却不知其二。 “据我所知,平南王府覆灭的那天晚上,有好几批人冲破重围,逃了出去。尽管那几批人之中,大多数人都被追上了,并被当场格杀,可依旧有零星的几个人成了漏网之鱼。 “据说,那几条漏网之鱼中,包含了平南王府的小郡主。” 二皇子诧异道:“小郡主?” 那道士道:“正是。据说,当年平南王府被围住的时候,平南王妃刚产下一名女婴。眼见整个平南王府都难逃一劫,平南王妃当机立断,立即让心腹武婢抱着女儿逃离王府。 “那武婢身手着实不凡,在怀抱女婴的情况下,不仅突破重围,还逃得无影无踪,无论围捕之人如何追踪,都没能找到她和女婴的下落。” 二皇子沉吟道:“九年前是刚出生的女婴,九年后就是一个十岁大的女孩子了。我记得你说过,前晚前来偷窥的两个蒙面人之中,一个是十四五岁的男孩子,另一个是十岁左右的女孩子,而这玉佩是他们落下的。以事势推断,那个女孩子极有可能是平南王府的小郡主,对么?” 那道士道:“正是。” 二皇子不解:“可是,那又如何呢?平南王府都已经覆灭那么多年了,一个小丫头而已,无足轻重。就算我拿着玉佩去见父皇,告诉他,平南王府的漏网之鱼死掉了,父皇也不见得就会因此而龙颜大悦吧?” 那道士胸有成竹道:“殿下您只管放心,只要您呈上这块玉佩,告诉陛下,您剿灭了平南王府的唯一后嗣,陛下定然会龙颜大悦,夸奖您能干。 “为什么这么说?那是因为,尽管平南王府覆灭了,平南王和平南王妃都死了,可平南王府的势力却没有就此烟消云散。 “这些年来,平南王府的余孽时不时就会跳出来蹦跶一两下,制造一些事端。虽说那些余孽势力有限,不成气候,几乎威胁不到陛下,但他们的存在着实令陛下膈应不已。 “现如今,您诛杀了平南王府唯一的后嗣,并有玉佩为证,这对于那些余孽来说,无疑是最为沉重的打击,不出意外的话,他们极有可能因此而心灰意冷,彻底散了。 “您说说看,滋扰多年的余孽散了,陛下他能不龙颜大悦么?我的殿下诶,这块玉佩可是您博得圣心的绝妙契机啊!” 二皇子顿时心花怒放:“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栽柳柳成荫。此行虽然未能如愿找到宝藏,颇为遗憾,却剿灭了平南王府的后嗣,立下大功一件,哈哈哈,太好了,这可真是太好了!” 或许是幻想到父皇看到莲花玉佩之后满意至极,对自己大加赞赏的场景,二皇子有些飘了,懒得再去追查宝藏的下落,大白天的,他便吩咐下人,赶紧送几个少女过来,让他乐呵乐呵。 很快,隔壁便传来了少儿不宜的靡靡之音。 切,不就是爱情动作片的现场版么? 两世为人的沈采萱见多识广,镇定自若的听着墙角,脸都没红一下。 反观贺兰容,素来沉着冷静的他手足无措,满面飞红,神色尴尬极了。 贺兰容忍无可忍,用力按了一把那块凹进去的石块。 说也奇怪,那石块被贺兰容这么朝里一按,非但没有越陷越深,反倒缓缓朝外移动。 伴随着那石块的移动,石室顶端的天窗也渐渐合上,最终合拢。 如此一来,不但隔壁的光线照射不进来了,就连隔壁的声音也被隔绝了大半,几不可闻。 “阿璟,正听到精彩处,啊不,关键处,你怎么忽然就把天窗关上了?”沈采萱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一直以来,我都很纳闷,二皇子缘何要残害无辜少女,却一直没能找着机会。现如今,好不容易逮着一个机会,可以通过天窗了解一二,你却将天窗关上了,这不是白白浪费了一个绝佳的机会么?” 第285章 另有隐情 这哪里是什么绝佳的机会,这分明就是在上演活春宫! 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碰上这种破事儿,就应该躲得远远的才是,怎好一个劲儿的直往前凑呢? 不像话,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贺兰容心中有一肚子槽要吐,奈何他脸皮远不及某人厚,不好意思明说,只得岔开话题:“阿慈,方才他二人的对话你也听到了,他们提到了平南王府的小郡主。 “那位小郡主,今年十岁左右,最重要的是,那块可以证明她身份的莲花玉佩,其实是你不慎遗落的……” 说到这儿,贺兰容凝视着沈采萱,神色复杂:“关于这些,你就没有什么想法么?” “想法?嗯,当然有啊!”说着,沈采萱噗嗤一笑,“我的想法就是,他们脑子不好,推断有误。那块玉佩确实是我的,我确实是十岁大,可事实上,我同平南王府没有一文钱关系。” 在沈采萱想来,自己的便宜爹娘都是老实巴交的乡下人,与平南王府八竿子都打不着。 替平南王府养女儿,这怎么可能? 便宜爹娘就是想养,都没有门路好伐! 贺兰容却不这么看,他沉吟半晌,斟酌着道:“平南王乃是本朝唯一的异姓王,自本朝开国以来,便世守南疆。 “多年之前,先帝册封太子。为了参加册封大典,平南王携家眷前来燕京。当时,我曾与平南王一家人有过一面之缘。 “尽管当时我还年幼,不怎么记事,又时隔多年,平南王妃的长相我早已记不清了,但印象中,她是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 说到这儿,贺兰容深深看了一眼沈采萱。 眼前的姑娘年纪虽幼,却明眸皓齿、桃笑李妍,乃是当之无愧的美人胎子,长大之后,必定是倾国倾城的美人。 这世间,美人不少见,但倾国倾城的美人却极为罕见。 沈采萱与平南王妃同样美得令人心醉,这仅仅是一个巧合么? 贺兰容思虑良久,正色道:“阿慈,昨晚我见过你二姐。在我看来,你的长相与她毫无相似之处,再说的直白些,你俩不像是亲姐妹。 “除此之外,你不妨仔细想想,你觉得你与你的父母兄弟长得像么?你们像是一家人么? “阿慈,你……当真是沈家女么?” 沈采萱闻言,心里咯噔一下。 对于原主的这张皮子,沈采萱十二分的满意。 正是因为满意,沈采萱没有丝毫抵触,就很愉快的接受了。 但,接受归接受,沈采萱偶尔也会在心里犯嘀咕——沈世华和苏氏虽然相貌不错,但还没有到出众的程度,他们俩怎么能够生出原主这般出众的女儿来的呢? 有那么一瞬间,沈采萱内心深处生出过一丢丢怀疑——难不成,原主的身世另有隐情,她并非是沈家女? 然而,这一切只是怀疑而已,无凭无据的,这种猜测未免也太异想天开了! 沈采萱很快就将那一丢丢怀疑抛到了脑后。 方才听了那牛鼻子老道的一番话,沈采萱心中再度生出怀疑,而且是成倍成倍的怀疑。 不、不会吧,难不成,原主的身世当真另有隐情,她并非是沈世华和苏氏的亲生女儿,而是平南王府的小郡主? 的确,小郡主,乍听起来,这身份可比农家女高大上多了! 可问题是,这个小郡主她不一般呐! 其他王府的小郡主可以吃香的喝辣的,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可平南王府的小郡主? 尽管沈采萱不晓得平南王府因何获罪,因何覆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平南王府乃是当今皇帝的眼中钉肉中刺。 倘若平南王府的小郡主不慎落入了狗皇帝的手中,必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呵呵,到那时,荣华富贵是没有的,断头饭倒是管够。 可以这么说吧,平南王府的小郡主,谁摊上这身份,谁就倒了八辈子霉好伐! 不行不行,她沈采萱才不要当那倒霉催的小郡主呢! 沈采萱内心忐忑极了,却死鸭子嘴硬:“是,我承认,我的长相格外出众,看着与其他的沈家人有些格格不入。但这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与至亲长得很像的!不能够光凭长相,就断定我不是沈家女吧?这也太武断了!” 沈采萱不愿意与那等倒霉蛋扯上一星半点儿的关系,她也不管事实真相如何,便极力否认。 然后,有些事情,不是沈采萱想否认就能够否认得了的。 贺兰容道:“阿慈,你说得对,光凭长相,的确无法断定一个人的出身。然而,不仅仅是长相,更重要的是,你随身携带着本属于平南王妃的玉佩。倘若你与平南王府没有丝毫关系,身边又怎会有源自于平南王府的玉佩呢?” 沈采萱神色一僵,反驳道:“谁手上有源自于平南王府的玉佩,就意味着谁与平南王府有关联么?不见得吧! “说不定呢,平南王府覆灭的当晚一片大乱,有人趁乱顺走了平南王妃的宝贝玉佩,然后悄悄卖了出去。后来,那块玉佩又经历了一番波折,辗转落入了我的手里。 “我敢肯定,除了那块意外得到的玉佩之外,我与平南王府没有一丝一毫的瓜葛。” 沈采萱嘴上说得肯定,其实她心里很有些虚。 或许是看出了沈采萱的心虚,贺兰容不接受她的反驳,继续说道:“阿慈,你敢肯定,那块玉佩是意外落到你手中,而不是别人有意留在你身边,让你当个念想的?” “嗯,我敢肯定。”事实上,沈采萱的心里直打鼓,但她还是硬着头皮道,“那块玉佩是我满月的时候,我伯祖母赠给我的满月礼。我伯祖母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平头百姓,与达官显贵扯不上一丝关系,料想那块玉佩是她不经意间买回来的,觉得不错,就送给了我。” 沈采萱越往下说,心里就越没底。 原因无他,说起林氏,莫名的,沈采萱就联想到林氏和沈寿山的迷惑行为。 第286章 锅太沉,背不动 林氏和沈寿山不顾劝阻,执意要前往幽州——这一迷惑行为,可不是一句“思乡心切”能够解释得清的。 对此,以前,沈采萱百思不得其解,可现如今,沈采萱隐约有些明白了…… 或许,林氏和沈寿山思乡心切是假,他们夫妇之所以要不顾一切的离开青州,其真正原因是想要借此彻底远离沈采萱。 是的,彻底远离。 仔细想来,自从沈采萱出生起,他们夫妇就开始有意无意的避免与沈采萱接触了,哪怕他们夫妇明明很关心沈采萱。 无端端的,他们夫妇为何要远离心爱的侄孙女呢? 绝不可能是因为讨厌,那就只可能是出于关爱了,或许是……为了保护沈采萱吧? 那么问题来了,好端端的,他们夫妇缘何要保护沈采萱呢? 这大概是因为……沈采萱的身世有问题。 想当年,林氏将身怀六甲的苏氏接回家中照料,一直照料到沈采萱满月,方才将苏氏母子仨送回了沈家老宅。 这期间,苏氏的日常生活,包括苏氏临盆那天的各项事宜,皆是由林氏经手的。 那天,苏氏当真生的是龙凤胎么? 有没有一种可能,苏氏只生下了一个男孩,林氏暗中抱来一个女孩,充作是苏氏所生,制造出了所谓的龙凤胎? 虽说这一设想有些匪夷所思,但实践起来并不难,至少林氏,她完全能够做得到。 这下完犊子了,搞不好原主还真就是平南王府的小郡主呢! 天啊,这身世无异于一只天大的锅! 倘若这身世实锤了,原主倒好,往生极乐了,这口锅就得由穿越而来的她来背了。 麻麻,锅太沉,她这小身板儿,背不动啊! 思及至此,沈采萱背后冷汗直冒,隐隐有种不堪重负的感觉。 贺兰容一直凝视着沈采萱,眼见她脸色有些发白,当即握住她的手,温言道:“阿慈,你是一个很聪慧的姑娘,你的身世究竟如何,相信你心中已然颇为明了。 “其实,你是沈家女也好,是平南王妃的小郡主也罢,于我而言,这并不重要。因为,在我心中,你就是你,无关身份和地位。 “方才我说那么多,并不是为了坐实你平南王府小郡主的身份,而是想要提醒你,倘若你的身世确有问题,一旦被皇室察觉到,你以及你的家人都可能有杀身之祸。” 听了这话,沈采萱终于不再嘴硬,弱弱的说道:“其实,我也不确定我的身世有没有问题,但直觉告诉我,有问题的可能性很大。 “那个,要是我的运气不好,确是平南王府的漏网之鱼,可怎么办呀?” 说罢,沈采萱就眼巴巴的看着贺兰容,那小模样看上去可怜极了。 贺兰容微微一笑,将早已在心中酝酿许久的话说出了口:“现如今,我不敢说自己掌控了整个幽州,但至少大半个幽州,都在我的掌控之下。倘若你愿意随我去幽州,我可以确保你安全无虞。” 沈采萱一怔:“你想让我随你去幽州?” 贺兰容耳根一红,轻咳一声:“不只是你,你的家人也可以随我一起去幽州。” 沈采萱眨眨眼睛,忽然有感而发:“也是奇了,最近老有人劝我搬家。阿璟,我跟你说啊,前些日子,我有个朋友,劝我搬去江南呢。这两天,我正寻思着要不要搬呢,没承想,今儿个你又劝我搬去幽州。” 你那朋友,不就是凌原熙么? 沈采萱就是不说,贺兰容也知道凌原熙曾经规劝沈采萱举家迁往江南。 当时,贺兰容是赞同凌原熙这一做法的,可现在,贺兰容不乐意了。 原来,贺兰容不仅掌控了幽州大部分地方,还掌控了江南小部分地方,这其中,包含了鹿城凌氏的根本所在鹿城。 倘若沈采萱遵循凌原熙的意见,举家迁往江南,他们一家人大概率会被凌原熙安排到鹿城。 到那时,他们一家人照样可以得到贺兰容的照拂,安稳度日。 可问题是,贺兰容长居幽州,幽州与江南相隔何止千里,倘若沈采萱当真去了江南,关于她的一切,贺兰容就只能靠听说了。 见不到面,只能有所耳闻——贺兰容可不乐意。 贺兰容道:“虽说江南的气候远比幽州宜人,可那儿各种势力盘根错杂。倘若你当真出自于平南王府,你去了那儿,保不齐哪天就会被人识破身份。毕竟,你的容貌实在是太出众了,想不引起有心人的注意都难。” 一听这话,沈采萱秒怂:“罢了罢了,江南什么的,就拉倒吧,我还是随你去幽州得了。” 说着,沈采萱朝贺兰容展颜一笑:“阿璟,往后我可就靠你罩着啦。” 贺兰容回以微笑:“好,从此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或许是觉得此刻的贺兰容格外好说话,沈采萱便顺着杆子往上爬,借机问道:“二皇子寻觅宝藏,多半是为夺嫡增加砝码,那么阿璟你呢?你为何要寻找宝藏呢?” 传说中的宝藏富可敌国,大多数人寻宝是为了借此富有天下。 贺兰容寻宝,只是单纯的想让自己富起来么? 沈采萱认为不是的,经过这两天的接触,她能够从贺兰容的言行举止之中察觉到,他所图甚大。 要是沈采萱没有猜错的话,贺兰容与皇室有仇,如今他所做的一切,多半是针对皇室的。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真如她所猜测的那般么? 以前,沈采萱生怕受到牵连,不敢问,也不敢知道,便揣着明白装糊涂。 可现在,沈采萱都决定跟着贺兰容走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她都要上贺兰容的贼船了,在上船之前,自然要打听清楚自己上的究竟是什么船,可不能够再这么稀里糊涂下去了。 否则的话,将来船沉了,她连自个儿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那岂不是憋屈死了? 现如今,贺兰容已经暗下决心,要与沈采萱携手同行,自然不会继续对沈采萱有所隐瞒,当即就要向她道出自己深藏心底的隐秘。 可就在这个时候,隔壁隐约传来了哭喊声。 尽管天窗关闭之后,隔壁的动静就不怎么听的清了,那哭喊声听着模模糊糊的,不甚真切,但这其中蕴含的凄厉和悲惨,贺兰容和沈采萱却能够真切的感受到。 第287章 送他上西天 虽说沈采萱蛮喜欢多管闲事的,但她还是比较懂得分寸的,极少会强出头,再说的直白些,她素来遵循明哲保身的原则。 二皇子可恶么?这还用问,当然可恶! 别的暂且不提,这狗比皇子残害张寒露等无辜少女,何止是可恶,根本就该杀! 说实在的,沈采萱有心要干掉二皇子这个杀千刀的。 奈何二皇子势大,别说沈采萱小胳膊小腿的,干不掉这杀千刀的,就算她超常发挥,弄死了这杀千刀的,可这杀千刀的再怎么不是东西,不干人事,他好歹也是个皇子呀,一旦将他弄死,必然会惹来狗皇帝的雷霆之怒。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狗皇帝死了狗比儿子,肯定是要怒一怒的,伏尸百万……那是不可能滴。 但,伏尸一两百,却大有可能,而那一两百之中,保不齐就包含了沈采萱和她的家人。 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倒霉催的就被逮住了呢? 这种后果,沈采萱不想承受,也承担不起。 是以,沈采萱明知二皇子在为恶,她也不敢出手阻止。 此时此刻,身处密室中的沈采萱听到隔壁传来的挣扎声和呼救声,静静站着,没有动弹,看似无动于衷。 但,贺兰容注意到,沈采萱双唇紧抿,额角青筋乱跳,显然极为恼怒。 贺兰容思量片刻,说道:“那块玉佩意义非凡,必须设法夺回。这样吧,今晚我就带人夜袭二皇子的住所,夺回玉佩的同时,顺便了结了二皇子这个祸害。” 二皇子这杀千刀的,多留他在人间一日,就多祸害人间一日,自然是越早送他上西天越好。 倘若贺兰容能够将他了结了,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可是…… 沈采萱颇为担忧的说道:“二皇子虽然不受宠,可他好歹是皇子,身边的护卫不可小觑。别的暂且不提,就说那个道士,他武功极为高强,相当不容易对付。阿璟,你亲自带人夜袭二皇子一伙人,这无异于是在以身犯险。不行,我不同意!” 贺兰容虽然自幼失怙,但他身份贵重,身边之人都很敬重他,基本上都是无条件的遵从他的意思,极少会违逆他的心意。 纵使认为他的想法不妥,也只会委婉提点一二,绝不会当面反驳他。 敢当着他的面反驳他的,沈采萱还是第一个。 遭到了反驳,贺兰容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欣喜不已。 尽管贺兰容已经克制了再克制,竭力避免喜形于色,但他的嘴角还是忍不住往上翘:“二皇子虽然网罗了不少爪牙,但这其中,真正的可用之才少之又少。要对付他们一伙人,其实并不困难。你放心,那伙人对我构不成威胁,绝对伤不了我的。” 听了这话,沈采萱松了一口气,但她还是摇头:“二皇子是瓦砾,你是玉石,为了对付那么个瓦砾,你不惜以身犯险,实在是不值当。” 贺兰容道:“可是……” 沈采萱打断他:“别可是了!我的玉佩是一定要夺回来的,二皇子那种混账更是一定要收拾的。但是,不能以夜袭这种相当于硬碰硬的方式,得要换一种隐蔽的方式。” “隐蔽的方式?”贺兰容略一思量,问道,“下毒么?” 沈采萱缓缓点头。 “下毒,嗯,确实要比夜袭隐蔽。”贺兰容沉吟道,“只是,二皇子和他的手下深居简出,几乎寸步不离清净寺。要想给他们下毒,就必须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清净寺,可这谈何容易?要知道,清净寺,尤其是二皇子居住的客院,把守森严,外人连靠近都很难,更别说潜入其中下毒了。” 论正经本事,沈采萱或许没有多少,但歪门邪道,一眨眼的工夫,她就能够想出一连串来。 这不,沈采萱眨眨眼,便想出了一个鬼点子:“外面的人要想潜入二皇子的住所,就必须设法避过二皇子的耳目,这确实很难。 “可要是换做里面的人呢?里面的人直接进入二皇子的住所,就无须设法避过二皇子的耳目了,到那时,轻轻松松就可以给二皇子下毒了。” 贺兰容立即醒悟:“你是说,利用这间密室里的机关,直接进入隔壁,给二皇子下毒?” 沈采萱点了点头:“正是。这间密室连天窗这么精巧的机关都有,不会没有机关通往隔壁吧?” “有的。”贺兰容伸手指向密室的另一个角落,“那处的石壁之中暗藏着一个机关,只要用力扳动,便可以打开通往隔壁的密道。” “那就好。”沈采萱坏坏一笑,“等到夜深人静之时,咱们先通过天窗,往隔壁吹点迷烟,迷晕二皇子,然后通过密道进入隔壁,到那时,不但可以取回我的玉佩,还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给他下毒。” 说到这儿,沈采萱顿了顿,斟酌着道:“至于说给他下什么毒……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慢性剧毒——一时之间死不了,但毒性很烈,中毒之后,昏昏沉沉,很难理事的那种。” 为何要用慢性剧毒对付二皇子,而不干脆点,一刀杀了,或是直接毒死? 那是因为,倘若二皇子直接死在了清净寺,为了查出二皇子的死因,官府势必会彻查清净寺。 真到了那一步,清净寺中的密道说不定会被查出来,那可就糟糕了。 为了确保宝藏万无一失,沈采萱愿意做出退让,容二皇子多活一些时日。 尽管沈采萱没有将话说的太明白,但贺兰容却听懂了她的言外之意,思量片刻,说道:“不瞒你说,我手中有一种毒药,正常人服下之后,很快就会出现癫疾发作的症状,紧接着,便会昏睡不醒,不出意外的话,就永远都醒不过来了。就算侥幸能够醒过来,也会神志不清,变成傻子。 “最妙的是,这种毒药源自于南疆,中土的大夫,哪怕是御医,也多半是闻所未闻,更遑论解毒了。倘若二皇子中了此毒,即便他日皇帝派御医来救治他,也多半会误以为他不幸罹患癫疾,很难发现他其实是中了毒,自然而然的,也就不会怀疑有人下毒加害他,更加不会因此而展开追查了。” 第288章 搞事第一名 沈采萱闻言,眼前一亮:“妙啊!这种毒药再合适不过了,就该给二皇子他尝尝鲜。” 她说着,心念一动,笑吟吟道:“阿璟,你不是有很多仇家么?往后啊,你与那些仇家能不硬碰硬,就不要硬碰硬了。对付他们的时候,大可以换些隐蔽的方式嘛。喏,这种毒药不是很好嘛,想办法喂他们吃点,什么仇什么怨,不都报了么?” 贺兰容笑笑,有些无奈的说道:“我那些仇家,个个非同小可,其中不乏权倾天下之辈。他们无一例外,都很惜命,身边守卫森严,防范严密,外人根本很难近身,想给他们下毒,难于登天。 “再者,我手里的这种毒药,虽然药效很不一般,但它有一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它一旦沾到水,便会散发出苦杏仁的味道。 “正因如此,使用的时候,除非将这种毒药掺入重油重盐的菜肴之中,否则很难压住那股苦杏仁的味道,很容易就会被人察觉出不对来。 “咱们在对付二皇子时,可以凭借着密道,先迷晕了他,再给他喂药,这样一来,确实能够瞒天过海,不让人发觉。可换做别人,就很难让他(她)神不知鬼不觉的中招了。” 闻言,沈采萱深感遗憾:“这样啊,那可真是太可惜了!唉,这世上怎么就没有十全十美的毒药呢?” 刚感慨完,沈采萱便心念一动,不禁联想起了自己的系统。 这世上或许没有十全十美的毒药,但她那逆天的系统之中却有,而且有很多,只需有足够的积分,分分钟就可以兑换出来。 可惜的是,伴随着空间的消失,系统也消失不见了,也不知寻回玉佩之后,系统还能不能回到她身边。 思及至此,沈采萱不免心生担忧。 别人担忧,多半是灰心失落,心事重重,一段时间内,无心顾及其他。 沈采萱担忧起来,反应与众不同——相比起灰心失落,她更多的是恼怒,而她一恼怒起来,就忍不住要搞事情。 哼,她不好过,得罪过她的人,也甭想好过。 现如今,沈采萱已然将贺兰容视为自己人,得罪贺兰容,在沈采萱看来,无异于得罪她。 故而,她打定主意要让那些得罪过贺兰容的人不好过。 针对那些人,她要开始搞事情啦。 不愧是搞事第一名的沈采萱,一计不成,瞬息之间,又生一计:“倘若对手太过强大,防范过于严密,类似下毒的计谋很难成功,那不妨换个思路,利用舆论来对付他们。” 贺兰容有些不解:“舆论?” “正是。”沈采萱细细解释道,“阿璟,倘若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的仇家大多数都是皇室中人吧? “皇室中人,乃是最尊贵的人上人,但高处不胜寒,一个没搞好,就有可能跌下云端,万劫不复。要拉他们下马,说难很难,说容易也很容易。 “我虽身处在距离燕京千里之遥的青州,却也听说过今上的赫赫威名——今上继位不到十年,就杀得人头滚滚,不光是当朝重臣,就连他那几个本就所剩无几的兄弟,也先后被他杀掉了。由此可见,今上眼里容不得一颗沙子。” 说到这儿,沈采萱和贺兰容同时露出了嘲讽的笑容,不仅如此,贺兰容眼底更是闪现出一抹刻骨的仇恨。 只听沈采萱继续说道:“要想对付哪个皇室中人,大可以造他的谣,说他结党营私,有不臣之心。谣言嘛,刚开始或许没人信,可说的人多了,信的人就多了,正所谓三人成虎嘛。 “一旦相信之人多到了某个程度,这则谣言势必会传到今上耳中。无论今上信或是不信,多疑如他,一定会对那个皇室中人心存忌惮。到那时,那个皇室中人的前程也就毁的差不多了,保不齐连性命都保不住。 “毕竟,生在天家,骨肉亲情可敌不过滔天权势,于今上而言,更是如此。” 沈采萱直言不讳的道出了今上的凉薄无情,这话要是传出去,杀头还是轻的,诛九族都是极有可能的。 饶是如此,当着贺兰容的面,沈采萱还是毫不避讳的说了出来。 贺兰容明白,沈采萱这是下定决心要陪他踏上遍是荆棘的复仇之路了。 他感动之余,又有些担心:“阿慈,你的设想不错,但具体实施起来,恐怕有些难度。要知道,天家的谣,可不是那么好造的。 “切记,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你可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在外随意散布天家之事,否则的话,一个不慎,就极有可能惹上杀身之祸。” 眼见贺兰容神色凝重,目光中满是关切,沈采萱心中温暖,说道:“晓得啦,晓得啦,你放心好了,我不会轻举妄动的。” 她说着,脸上再度露出蜜汁自信的微笑,“阿璟,其实你真不用担心我。你忘了我是干哪行的啦?开茶楼的我,能够在短短数日内,将《白蛇传》传遍青州,凭的可不是运气,而是本事,宣传的本事。 “相信我,只要我想,我就有本事将天家的谣传得到处都是,天下皆知,而天家却甭想查出这些谣言的源头。” 贺兰容不是不相信沈采萱搞宣传的本事,事实上,早在接到密报,了解到沈采萱如何凭一己之力,将名不见经传的话本变为家喻户晓的经典的时候,他就很佩服沈采萱搞宣传的本事。 但,沈采萱这蜜汁自信的微笑…… 呃,说实话,一见到这款微笑,贺兰容就觉得心里没底,总感觉事情会朝着不可预测的方向发展,令他无法掌控。 沈采萱眼见贺兰容神色古怪,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甚是不解,便开口询问道:“阿璟,你怎么了,为什么这副表情?你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么?方便的话,跟我说说呗,我或许能够替你排忧解难呢?” 贺兰容抿抿唇,沉吟半晌,语重心长道:“阿慈,我一直很好奇……” 话说到一半,贺兰容突然眉头一皱,微微侧头,闭口不言。 沈采萱困惑极了:“你好奇什么……” “嘘!”贺兰容打断她,以极低的声音说道,“外面好像有动静!” 说罢,贺兰容便牵着沈采萱,来到了密室的石门之后,凝神倾听。 第289章 踩他一脚 过了片刻,贺兰容神色一缓:“没事,是我的下属找过来了。” 原来,贺兰容随着沈采萱落入洞穴之后,用于进出洞穴的青石板便毫无征兆的合上了。 那青石板看似平平常常,却极难打开。 江楚燕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将其打开,然后顺着密道,一路找了过来。 江楚燕等一行人过来了,这就意味着通路已经打开,贺兰容和沈采萱可以来去自如,不用继续受困于此。 贺兰容思量片刻,决定暂时撤离。 沈采萱道:“这儿既没有宝藏,也没有开启宝藏的钥匙,说明咱们没有找对地方。要不,咱们换条路,接着找?” 言下之意,撤什么撤?接着寻宝呀! 贺兰容摇了摇头:“磨刀不误砍柴工。与其漫无目的的瞎找,还不如回去稍事休息,将藏宝图研究透彻了,再进入密道,有目的的找寻。” 他说着,眼见沈采萱撅着小嘴,一脸不情不愿的样子,笑着提醒道:“阿慈,咱们都进来好几个时辰了,你不渴么?不饿么?不累么?” 先前,贺兰容之所以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便贸然进入密道之中,是因为他不清楚二皇子那方的情况,生怕那方掌握了其他的知情人,很快就打听到宝藏的消息,进而进入密道,与己方争夺宝藏。 现如今,通过方才的偷听,贺兰容得知二皇子那方一个知情人都没有,且二皇子被喜悦冲昏了头脑,一时之间,无心过问寻宝之事。 如此一来,贺兰容可以稍稍安心了,因为短时间内二皇子那方是不可能有所行动的。 既然如此,己方不妨暂离密道,花些时间做准备,稍后再进入密道寻宝也不迟。 是以,贺兰容极力劝说沈采萱离开。 贺兰容不提还好,经他这么一提醒,沈采萱顿时感到又渴又饿,漫天的倦意向自己袭来。 尽管有些不甘心,但沈采萱还是点了点头:“那咱们先出去,等到晚上再过来。” 贺兰容欣然应允:“好。” 当天晚上,贺兰容果然信守承诺,再度领着沈采萱进入密道之中。 在密道里转悠了一圈之后,他二人来到了那间开有天窗的密室之中。 接下来,便是耐心等待下毒手的最佳时机了。 有一说一,二皇子虽然人品低劣无比,但他确有“过人之能”。 这不,白天的时候,他已经折腾过一番了,到了晚上,他竟然丝毫都不觉得疲累,又折腾了好几番,直到三更半夜,方才消停下来。 由于二皇子的瞎折腾,耽搁了贺兰容和沈采萱不少时间。 不过还好,接下来的行动一切顺利,不仅神不知鬼不觉的给二皇子喂了药,还在二皇子的枕头下找到了那块莲花玉佩。 沈采萱紧握住失而复得的玉佩,迫不及待的调动意念一试,便惊喜万分的发现,空间和系统都回来了。 惊喜之余,沈采萱的脾气也好了很多。 本来她打算狠狠踹二皇子一顿的,而今她只在二皇子的裆部狠狠撵了一脚,便高抬贵手,放过了他。 尽管沈采萱已经手下留情,但这一幕看上去还是很凶残。 全程围观的贺兰容看到这儿,嘴角不由狠狠一抽。 此地不宜久留。贺兰容生怕沈采萱继续留在这儿会做出其他的惊人举动,忙拉着她跑路。 通过机关回到隔壁的密室之后,贺兰容立刻没有带着沈采萱离开,而是站在密室中央的铜镜前,凝神细思起来。 过了良久良久,贺兰容始终开口不言。 沈采萱站在一旁,生怕打扰贺兰容的思绪,一直没有出声。 但,当她看到贺兰容的眉头越皱越紧,脸上流露出些许愁绪,一个没忍住,便开口问道:“阿璟,你碰上什么难以解开的难题了么?要是有的话,不妨说出来。虽说我的才智远不及你,但凡事都有意外,说不定呢,瞎猫逮着死耗子,你解不开的难题,我却误打误撞的解开了。” 贺兰容正色道:“阿慈,你有很多过人之处,很多地方都远胜于我,大可不必如此妄自菲薄。” 说到这儿,贺兰容稍稍停顿了下,又道:“藏宝图中提到,要想开启宝藏,需要一把钥匙,而那钥匙就存于这间密室之中。但是,你也看到了,这间密室之中,除了这面铜镜之外,再无其他物什,根本就不见那钥匙的踪影。” 沈采萱异想天开:“宝藏的钥匙或许与众不同,模样有别于寻常的钥匙。会不会,这面铜镜看似只是镜子,实则另有用途,就是用于开启宝藏的钥匙呢?” 她说着,便凑到了铜镜前面,一边虎视眈眈的盯着铜镜,一边出馊主意:“要不这样,咱把这铜镜拆下来带走?或许呢,它还真就是钥匙,以后可以派上用场。” 此言一出,沈采萱握在手里的那块莲花玉佩便倏地升温,冷不丁的烫了沈采萱一下。 尽管只是微微烫了一下,程度很轻,可沈采萱还是被吓到了。 沈采萱回过神来,当即提着玉佩的穗子,将玉佩拎到了面前,恶狠狠的瞪视着,与此同时,她在心中狠狠训斥道:“嗨哟,小样儿,脾气见长啊,莫名其妙的,就敢胡乱发脾气啦!莫不是在那什么狗屁皇子身边待了一天,就以为自个儿沾上了贵气,开始嘚瑟起来,目中无人了? “喂喂喂,你搞搞清楚啊,我才是与你结下血契的人,才是你的主人好不好?竟敢对主人乱发脾气,怎么着,想造反啊?!” 说罢,沈采萱便拎着穗子,用力甩了几下。 瞧她那架势,很有一言不合就撒手,让那玉佩“啪叽”一声摔地上的意思。 或许是训斥奏效了,又或许是威胁起到了震慑的作用,总而言之,那玉佩不再作妖,恢复到原先的温度,看上去老实的不得了。 见状,沈采萱冷哼一声,正要将不省心的玉佩收起,贺兰容却突然开口道:“阿慈,你且慢!” 第290章 暗藏玄机 沈采萱忽然间取出失而复得的玉佩,拎在手里晃来晃去的——对这一迷惑行为,贺兰容很是不解。 不过,沈采萱的奇葩操作太多,贺兰容早已见怪不怪,便没有多问。 但,就在刚刚,贺兰容无意间发现,那玉佩上的莲花图案很是眼熟,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这图案与密道尽头的白玉上的图案一模一样。 心念电转间,贺兰容意识到,眼前的莲花玉佩极有可能与宝藏有关,当即向沈采萱借玉佩一看。 手里的莲花玉佩关系到自个儿往后能不能吃香的喝辣的,倘若换个人借,哪怕是一向亲厚的沈采薇,沈采萱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借出去,可对方是贺兰容…… 沈采萱犹豫片刻,便将玉佩递向了贺兰容,贺兰容自然伸手去接。 没承想,就在这一递一接间,居然横生意外—— 尽管莲花玉佩上的穗子已然褪色,显然年代有些久远了,早就到了该换新的时候了。 但,沈采萱觉得穗子旧虽旧,还挺好看的,就一直沿用至今。 万万没想到的是,那穗子经不起折腾,方才沈采萱不过用力甩了几下而已,它便承受不住了。 这不,穗子断了,与莲花玉佩一分为二。 由于事先毫无征兆,贺兰容心里又存着事儿,精神有些不集中,便没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及时做出应对。 于是乎,沈采萱和贺兰容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莲花玉佩“哐当”一声,落在了铜镜之上。 沈采萱不自在的摸摸鼻子,讪笑道:“还好还好,玉佩没碎,铜镜也没碎。” 说罢,沈采萱就要将莲花玉佩捡起。 可就在她手指触及玉佩的前夕,她犹豫了下,手指凝住了。 原因无他,那玉佩脾气可不小,无端端的,还要烫她一下,现如今,自己不小心将它摔了,它还不得乱发脾气,狠狠烫她一下,来报复一二啊。 沈采萱不想被烫,偏生穗子已断,无法像先前那样,将玉佩拎起,无奈之下,她只好掏出手帕,打算隔着手帕将玉佩捡起来。 就这么一耽搁,天亮了,隔壁的日光反射到了天窗上方的菱镜上,而后又反射到了铜镜上,铜镜当即焕发出柔和的橘色光芒,顿时满室生辉。 这一幕,早在昨天上午的时候,沈采萱和贺兰容就亲眼目睹过了,已然见怪不怪。 可此时此刻,他二人同时发现,密室的天花板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微微晃动,下意识的抬头看去。 结果,他二人看到了令人震撼的一幕——天花板上出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山水画! 咦,之前天花板上还干干净净的,怎么忽然之间就多出来一幅画了? 话说,那幅画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他二人微一沉吟,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向了铜镜之上的莲花玉佩。 如果他们所料不错的话,那幅画应当来源于莲花玉佩—— 莲花玉佩之中暗藏着一幅画,直接看看不出来,得要经过光的照射,方才能够显现出来。 无巧不成书。此时此刻,铜镜恰好焕发出光芒,那些光芒之中,有一部分穿透了莲花玉佩,使得暗藏于玉佩之中的那幅画显现了出来。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沈采萱给跌落在铜镜上的莲花玉佩略微挪了挪位置,将它从偏边缘的位置挪到了正中央。 伴随着莲花玉佩的移动,天花板上的那幅画也跟着动了动,而且看上去愈发清晰了。 错不了,天花板上的那幅画还真就来源于莲花玉佩! 不仅如此,由于那幅画看上去更加清晰了,他二人又有了惊人的发现—— 不,这不是山水画,而是地图! 沈采萱目瞪口呆,过了良久良久,方才回过神来,磕磕绊绊的说道:“这才是、这才是……真正的藏宝图,对吧?” 贺兰容目光不离天花板,缓缓点头:“嗯,应该是的。” 沈采萱大惑不解:“可是,藏宝图为何会藏于这块莲花玉佩之中呢?” 贺兰容沉吟良久,猜测道:“我隐约听说,平南王妃姓宁,而宁是前朝的国姓,或许她与前朝皇室颇有渊源,继承了有关前朝皇室宝藏的物什——也就是这块莲花玉佩。” 沈采萱认为贺兰容的猜测不无道理,缓缓点头。 忽而,她心念一动,暗叫不妙,急急说道:“平南王妃手里有这块玉佩,这就意味着她应当知道宝藏的所在。那她会不会已经派人将宝藏挖走了呀?哎哟喂,要是宝藏已经被平南王妃挖走了,那咱们岂不是白忙活一场?” 贺兰容闻言,奇怪的看了沈采萱一眼。 沈采萱明知自己的身世有问题,很清楚平南王妃极有可能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可她提及平南王妃时,无喜也无悲,仿佛是在说一个陌生人,她的言行……很有些不符合常理呢。 尽管贺兰容心中甚是诧异,但他并未就此多说什么,神色如常道:“那笔宝藏相当庞大,很难不着痕迹的将其挖出。倘若平南王妃当真挖出了宝藏,多多少少会传出一些风声来才是,可这么多年来,始终没有任何相关的传言出现。因此,那笔宝藏九成九还不曾被人挖出来,依旧尘封在藏宝之地。” “那就好,那就好。”财迷心窍的沈采萱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紧接着,关切的问道,“阿璟,宝藏到底藏在哪儿,你看出来了没有?” 沈采萱自诩多才多艺,但看地图这项技能……不好意思,她还真没有。 是以,她对着天花板上的地图看了又看,却始终没能看懂,根本搞不明白宝藏藏在哪儿。 贺兰容沉吟良久,说道:“虽然还不是十分确定,但大致的方位我已经看出来了。不出意外的话,去那儿仔细搜寻一圈,便能够找到宝藏的下落了。” “那还等什么?咱们这就走……”话说到一半,沈采萱忽然间顿住了,忍不住跺脚道,“哎呀,开启宝藏需要钥匙的,可那钥匙,咱到现在都还没找着呢。没有钥匙,就算找到了宝藏,也没法儿顺利开启,这可如何是好?” 闻言,贺兰容一笑:“钥匙?喏,它不已经在这儿了么?” 说罢,他朝莲花玉佩一指。 第291章 富可敌国 两天之后,贺兰容一行人果真在凤凰山的深处找到了藏宝之地,也果真用莲花玉佩开启了藏宝之地的机关,顺利进入其中。 在那儿,他们一行人发现了数不清的珍珠、玛瑙、宝玉、翡翠、珊瑚等珍贵珠宝,除了珍珠由于年代久远,黯淡失色,失去了原有的价值,其余的依旧光华璀璨,价值连城。 除此之外,他们还发现了堆积如山的真金白银。 这些金银珠宝加一起,粗略估计一下,至少可以折合白银五百万两左右。 燕国虽不是天下第一强国,但在天下诸国之中,还算富裕。 饶是如此,燕国一年的税收也就三百万两白银左右。 如此算来,这处宝藏当真是富可敌国。 在找到宝藏之前,贺兰容便郑重做出了承诺,无论宝藏价值几何,都会分出一成给沈采萱。 五百万两的一成,就是五十万两。 尽管宝藏还在深山之中,要想悄悄运出去,并换成便于携带的银票,还需要一段时间,眼下沈采萱尚未拿到那五十万两。 但,沈采萱深信贺兰容的为人,既然他说了会给五十万两,就一定会给,绝不可能反悔赖账。 是以,那五十万两他日必定会落入沈采萱的小金库之中。 一想到自己即将一夜暴富,成为超级大富婆,沈采萱便笑逐颜开,欣喜不已。 沈采萱有心要在藏宝之地再逗留一段时间,与这数不尽的金银珠宝亲近亲近,让自己多乐呵乐呵,但算算时日,她已经离家三日了,再不归家,家人必定就要因她而担惊受怕了。 沈采萱不愿让家人担心,找到宝藏没多久,便在贺兰容的护送下,返回了府城。 抵达府城之后,沈采萱没有直接回家,中途去了一趟百草堂,探望身受重伤的张寒露。 百草堂中,陆子轩出诊去了,就只有伤患张寒露,以及照顾伤患的张金枝在。 一见到沈采萱,张金枝便忧心忡忡的告诉她,这几天张寒露一直昏迷不醒,且时不时就会发烧,一天比一天虚弱,眼看着就要不好了。 张金枝道:“昨天傍晚,老爷悄悄过来探望表小姐,从小陆大夫那儿听说,表小姐怕是撑不了多久了,估计也就是这几天的事儿了,心里难过得不得了。之后,老爷就决定明日一早赶往县城,将表小姐的家人接过来,好让他们送表小姐最后一程。” 张金枝口中的“老爷”便是沈世华。 尽管张有粮和张金枝兄妹受雇于沈世华家,与沈世华家只是雇佣关系,但沈世华家从没拿他们兄妹当外人看。 张金枝一来沈世华家,便称呼沈世华一家人为“老爷”、“夫人”、“小姐”、“少爷”等。 当时沈世华一家人便告诉张金枝,不必如此见外,喊什么老爷夫人的,大可以按照亲戚称呼,喊他们叔父、婶娘什么的就行。 但张金枝坚持己见,说他们老家那儿,都称呼东家为老爷夫人等,可不兴喊什么叔父婶娘的,真这么喊了,她心中不安,怕是晚上都睡不着觉。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沈世华一家人也不好多劝什么,只好任由张金枝称呼了。 听了张金枝的话,沈采萱秀眉微蹙:“什么,我爹跑去县城了?” 沈采萱离家前的那个晚上,特意嘱咐过家人,暂时不要将张寒露的下落告知张家人。 当时,包括沈世华在内,全家人都答应得好好的,怎么几天一过,沈世华就出尔反尔了呢? 张金枝见沈采萱一脸不高兴,小心翼翼的说道:“老爷原本也不敢通知表小姐的家人,因为他生怕因此而泄露表小姐的行踪,给表小姐惹来杀身之祸。 “可表小姐她……这不是快不行了么?老爷寻思着,反正表小姐如今的状况已经是最坏的了,就算行踪泄露,也不会招致更坏的后果了。事已至此,与其让表小姐一个人孤零零的走,还不如将她的家人接来,陪伴她走完这最后一程呢。” 沈采萱闻言,无语极了。 诚然,几天前,二皇子突发癫症,自此昏迷不醒,人事不知。 这一突发事件,对于他那些爪牙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个个惊慌失措。 身为爪牙之一,田宝峥自然也不例外。 更何况,正是因为他提供了有关宝藏的线索,二皇子才会不远千里的跑来青州,现如今,二皇子在青州地界上出事了,他第一个难辞其咎。 倘若二皇子真有个三长两短,他绝对是前途无亮了,搞不好还会性命不保。 为了保住前程,更为了保住性命,这几天,田宝峥忙于四处延请名医,哪有工夫过问其他事宜? 别说他不晓得张寒露死而复生了,就算他知晓了,也不可能有闲心派人来将张寒露要回去。 毕竟,张寒露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奴婢罢了,她不值得田宝峥多费心思。 是以,即便沈世华贸贸然跑去县城,将张寒露的下落告知张家人,因此而泄露了张寒露的行踪,也没什么关系。 但,县城可不光有张家人,还可能有老沈家那帮人。 要知道,那帮人已经被赶出了望山村,无家可归的他们保不齐就跑去县城谋生了。 沈世华前往县城,要是倒霉催的,正好碰上了那帮人,那可怎么好? 依照那帮人的尿性,必定会缠上沈世华,各种盘剥,乃至于厚着脸皮,跟着沈世华回家,从此赖上沈世华家。 真那样的话,沈世华家怕是再无宁日。 沈采萱不怕那帮人,但她怕麻烦。 一想到可能面临的麻烦,她便头痛不已。 沈采萱想了想,问道:“我爹是一个人去的县城么?可有人陪他一道去?” 沈世华独自出远门,风险实在太高。 现如今,沈采萱寄希望于沈采薇,希望自家二姐靠谱些,能够安排个妥当人,陪着沈世华一道前往县城。 然而,事实证明,沈采薇并不靠谱。 只听张金枝说道:“今早老爷临去县城之前,不放心表小姐,又来这儿探望了一番。当时他是搭乘马车过来的,我看得分明,那辆马车上,除了雇来的车夫之外,就只有他一个人。” 闻言,沈采萱都快抓狂了。 啊啊啊,自家二姐到底在搞什么? 怎么能放便宜老爹一个人去县城呢? 这不是自个儿给自个儿找不自在么?简直了! 第292章 被灭门了? 沈采萱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住火气,取出准备好的竹筒,递给张金枝:“为了治好我表姐的伤,这几日我一直在深山老林里找寻神医。万幸的是,神医他还真被我给找着了。 “神医本不愿过问俗世间的事情,但架不住我苦求,便赠了我一竹筒‘神仙水’。这‘神仙水’乃是神医精心炼制而成的,据说不仅能够解百毒、治百病,而且在疗伤方面具有奇效。 “金枝姐,下回你给我表姐煎药的时候,千万记得往药里添一点‘神仙水’。我想,神医应当不会骗人的,添了这种水的药,多半药效非凡,说不定还真就能够救我表姐一命。” 听说了手中这一竹筒水的妙用,张金枝一刻也等不及,转身便去厨房给张寒露煎药了。 沈采萱惦记着家里,看了一眼张寒露之后,也不多待,即刻打道回府。 沈采萱是坐着贺兰容的马车返回府城的,尽管方才贺兰容坐在马车里,没有随沈采萱一起进入百草堂,但他耳力惊人,依旧将沈采萱与张金枝之间的对话听了个一清二楚。 沈采萱重新坐上马车之后,贺兰容见她一改先前满面春风的模样,面沉如水,他微一沉吟,便问道:“阿慈,你是不是在担心你爹,生怕他独自一人返回温阳县城,会遭人算计?” 沈采萱无奈点头,没好气的说道:“老沈家那帮人——也就是我老家的亲戚,没一个是省油的灯!我爹贸然跑去温阳县城,保不齐就撞上了他们,到那时,我家的麻烦可就大了,我可就有的头疼了!” “其实啊,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你大可不必为这等小事而烦忧。”贺兰容不以为意的笑笑,“阿慈,倘若你觉得有必要的话,我可以帮你解决掉那帮人。” 沈采萱心念一动,眨眨眼,问道:“怎么解决?” “我可以将他们送去遥远的异乡,也可以将他们直接送下黄泉……”贺兰容悠悠道,“你想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 坦率的讲,在老沈家那帮人一再算计自家的时候,沈采萱气得不轻,当时的她曾不止一次的动过送那帮人上西天的念头,而且也付诸过行动,比如说,设局坑害沈正樟、杨丹凤以及沈月娴等。 只不过,那几个人的命够硬,沈采萱没能弄死他们而已。 现如今,贺兰容主动提出要帮忙解决掉那帮人,讲真,沈采萱不是不心动。 不过,沈采萱没有立刻开口赞成贺兰容的提议,这个时候,她……犹豫了。 说实在的,沈采萱对老沈家那帮人没有丝毫的好感,可以说,相当厌恶他们,厌恶他们每一个人。 但,同是老沈家的人,沈采萱对他们的厌恶的程度并不相同—— 沈采萱深恶痛绝的是严氏、沈月娴、沈月婵以及沈家大房,恨不能让他们当场就去死一死。 至于沈寿海、沈家三房以及沈家四房,沈采萱厌恶的程度还算有限,虽然想要狠狠收拾他们,但还不至于要他们的命。 正是因为厌恶的程度有所不同,沈采萱想要区别对待他们,而不是一刀切,让他们全都流离失所,或者送他们全都上西天。 沈采萱沉吟良久,方才说道:“老沈家那帮人虽然可恶,但不是每一个人都罪大恶极,处置他们的时候,不宜一棍子打死。这样吧,到底要如何处置他们,且容我再仔细考虑考虑。” 贺兰容本就十分欣赏沈采萱,听了这话,越发欣赏她了。 要知道,在面对厌恶的对象时,依旧能够保持冷静克制,而非不分青红皂白的喊打喊杀,这等胸襟,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具备的。 “没事儿,不用着急,你只管慢慢考虑。”贺兰容再次提醒道,“倒是搬家一事,你可得要抓紧了。虽说咱们行事相当隐秘,一时之间,外人应当不会知晓咱们已然挖出了宝藏,更不可能知晓你与宝藏之间的关联。 “但,夜长梦多,时候一长,保不齐这些机密就泄露出去了,到那时,你与你的家人可就危险了。谨慎起见,你还是赶紧收拾收拾,领着你的家人,随我一道前往幽州吧。” 沈采萱缓缓点头,细细思量起了搬家的各项事宜。 百草堂距离陶然居并不是很远,不等沈采萱将各项事宜都捋清楚,马车便抵达了陶然居。 沈采萱与贺兰容挥手道别之后,踏入了久违的家门。 然而,等待沈采萱的,并非家人的笑脸,而是令她糟心的破事儿。 “四娘,你可回来了!”满面风尘的沈世华一见到沈采萱,便如同见到了大救星一般,冲上前来,求助道,“快快快,你快帮忙出个主意,看看这事儿该怎么办吧!” 沈采萱刚跨入堂屋,还没来得及喝口水,就听到了这番没头没脑的话,不由满头雾水:“咦,今儿个你不是去县城接大姑他们了么?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还有,大姑他们人在哪儿呢,我怎么没瞧见?” 沈世华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满面忧愁道:“哪里还有人能让我去接呀?你大姑他们……人全没了!” 此言一出,沈采萱惊呆了:“人、人全没了?” 难不成,张家……被灭门了? 只听沈世华大喘气的补充道:“是呀,他们全被抓走了,没一个在家的。” 沈采萱闻言,顿时松了一口气。 哦,原来“没了”是指被抓走了,而非她以为的那个“没了”啊。 那就好,那就好,虚惊一场。 不过很快,沈采萱就意识到了不对劲,当即追问道:“大姑他们摊上什么事儿了么?怎么会全被抓走了呢?” 沈世华神色有些尴尬:“这个、这个……说实话,我也不是很清楚。” 沈采萱:“……” 大概发生了什么事儿——这属于最最基本的信息。 事到如今,就连这点信息,你都没能打听清楚么? 不是,你到底是干什么吃的?就不能稍微靠谱些么?简直了! 第293章 慌得一批 沈采萱无语极了,深吸一口气,耐着性子向沈世华询问起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话说,今天天刚亮,沈世华便乘着马车前往县城了。 这一路上,除了中途在百草堂逗留了片刻之外,马车毫不停歇,终于赶在中午饭点之前,抵达了张家。 刚从马车上跳下来,沈世华便震惊的发现,张家的大门洞开着,院子里面如同遭到了强盗洗劫一般,遍地狼藉。 毫无疑问,张家出事儿了,出大事儿了! 沈世华当即冲进了张家,想要向张家人打听事情的原委。 却不想,张家里里外外都空空荡荡的,别说人了,连一个人影都没有。 直到那时,沈世华方才意识到,恐怕事情远比他想象的还要糟糕。 沈世华担忧不已,一刻都不敢耽搁,转身就去向张家的左邻右舍打听情况。 奈何不晓得左邻右舍是真不知道,还是明明知道却心存顾忌不肯说,一个个的,全都大摇其头,一问三不知。 就在沈世华站在张家的院子里不知所措的时候,有个热心人上门了。 那热心人不是别人,正是家住张家斜对面的曹金玉,之前曾与沈世华有过一面之缘。 曹金玉主动告诉沈世华,就在不久之前,一帮凶神恶煞的官差气势汹汹的冲进了张家,不由分说的,便将张家人通统抓走了。 由于那帮官差停留时间太过短暂,曹金玉根本就没有机会去打听事情的原委,完全不明白他们缘何要抓捕张家人。 但她注意到,那帮官差都是生面孔,而且他们冲着张家人吆五喝六的时候,操的是外地口音,料想他们并非本地衙门的人,而是从外地来的。 一听这话,沈世华先是懵,紧接着就是慌,慌得一批。 这要是本地衙门的人,那还好办,反正他与本地衙门的捕头郑忠维很熟,大可以跑去找郑忠维打听情况。 可外地来的……天啊,这叫他找谁去打听好呢? 曹金玉不是一般的热心肠,眼见沈世华一副束手无策的样子,便给他支招——就算是外地来的官差,关于那帮人的情况,他也可以去找本地的捕头打听,说不定呢,本地的捕头消息灵通,知道些什么。 沈世华恍然大悟,当即动身前往本地衙门找郑忠维,却不想,扑了个空。 原来,最近一段时间,郑忠维时常外出查案,今日一早,他便动身去了外地,恐怕今日之内是回不来了。 如此一来,沈世华是真没辙了,根本就不晓得该如何是好。 以往遇到这种棘手的情况,沈世华是怎么办的?无一例外,都是向沈采萱求助。 么得办法,沈世华自知解决不了问题,只能去找能够解决问题的人。 于是乎,在惯性思维的作用下,沈世华不做多想,一溜烟跑回了家,打定主意要向沈采萱问计问策。 听到这儿,沈采萱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问计问策? 除了听说张家人是被一帮外地来的官差抓走的,她一无所知。 在这种情况下,她能有什么计策? 沈采萱很想摊摊手,说自己没辙。 但,当她看到沈世华满脸焦急,眼圈都微微泛红了,不由心一软,沉吟半晌,说道:“当务之急是查出大姑他们的下落,打听清楚他们到底是被谁给抓走了,但这事儿牵扯到了官府,单凭咱们是办不了的,得要托人帮忙才行。这样吧,今日天色已晚,明日一早,我就去拜会凌公子,请他出手相助。” 张家人被官差抓走了,虽然不能确定他们现在身在何处,但十有八九是被关进了大牢里。 大牢,那是寻常人能够待的地方么? 一想到外祖母年近古稀,却身陷囹圄,沈世华便忧心不已,恨不得现在就飞到她老人家身边,将她老人家救出苦海。 故而,沈世华等不到明日,希望沈采萱立时就展开营救行动。 “四娘,虽说时辰不早了,但离宵禁还有一段时间。”沈世华面带恳求之色,“要不然,咱也别等明日了,现在就去拜会凌公子吧。” 暮色已经降临,陶然居到了打烊的时候。 沈采薇结束了一天的劳作,来到了堂屋,恰好将沈世华与沈采萱之间的对话听了个七七八八。 听到这儿,沈采薇皱起了眉头,忍不住插嘴道:“确实,这会儿还没到宵禁的时候,前去拜会凌公子的话,不必担心会因违反宵禁而受到惩处。 “可去的时候没问题,并不意味着回来的时候也没问题呀!回来的时候,必定已经宵禁了。到那时,你们怎么办?是厚着脸皮,留宿在凌公子那儿呢,还是冒着违反宵禁的风险,偷偷摸摸的跑回来?” 沈世华显然没想到这一点,不禁一怔。 过了良久,方才弱弱的说道:“那、那今晚咱就不去了,还是明日一早再过去吧。” 他说着,不由叹了口气,语气艰涩:“唉,也不知你大姑他们如今在哪里,吃没吃饱,挨没挨打?其他人倒还罢了,你们的曾外祖母年事已高,她老人家大病初愈,可经不起折腾了……” 说到这儿,他鼻子一酸,不禁落下泪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沈世华三十好几的一条汉子,却当着孩子的面落下泪来,可见是真伤心了。 见状,沈采萱沉默良久,刚要松口,就在这时,本该在陶然居里收拾东西的何志祥跑了过来,说是凌诚到访。 沈世华正心心念念着要去向凌诚的主子求助呢,一听说凌诚来了,二话不说,立刻前去迎接。 巧得很,凌诚此行,不为别的,正是为了向沈世华家告知张家人的情况。 一见到沈世华,凌诚顾不上寒暄,便将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如实相告。 “什么?我大姐一家被关在了平湖县的县衙大牢里?”沈世华困惑极了,“不、不是,好端端的,平湖县衙凭什么把他们关起来?这、这到底是为什么呀?” 沈月娟一家人全都老实巴交的,按理,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干不出作奸犯科的勾当来。 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们之中的谁脑子一抽,干了不该干的事情,那抓犯事的那个人不就够了,有必要将全家人都抓起了么? 这其中的原委,无论怎么想,沈世华都想不明白。 第294章 东窗事发 凌诚道:“这个嘛,他们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处,可谁让他们摊上了那些害人不浅的亲戚呢?” “害人不浅的亲戚?”沈采萱心念一动,连忙问道,“难不成,我大姑他们被抓,与我老家的那些亲戚有关?” 凌诚点了点头,紧接着,便道出了事情的始末。 话说,距离温阳县百里之遥的平湖县境内有个名为十里镇的繁华小镇,那儿住着一户赵姓人家。 赵家乃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富贵人家,他家老爷名叫赵同全,有一妻一妾。 大前天,赵同全的正室赵柳氏突然高烧不退,四肢酸痛,不过一夜的工夫,她身上便冒出了好些斑疹。 尽管赵柳氏的症状看上去与出水痘差不多,而水痘并非什么大不了的症候,一般而言,处置得当的话,七到十天便可痊愈,无需太过担心。 但,赵柳氏的奶娘丝毫不敢大意,当即将全县最好的大夫请了过来,为自家姑娘悉心诊治。 万万没想到的是,那大夫仔细一诊,愕然发现赵柳氏得的不是水痘,而是天花! 那大夫医术虽高,医德却不咋地。 倘若换做别人被确诊为天花,估计那大夫扭头就跑,一溜烟冲回家中,立马将全身上下的衣裳都烧掉,至少洗上三遍热水澡,搓掉一层皮,方才能够稍稍安心。 至于病患,他哪里还顾得上哟? 偏生赵柳氏的来头实在太大——她乃是本县主簿唯一的嫡女,那大夫生怕直接撂挑子的话会得罪主簿,只得硬着头皮为她医治。 但,天花乃是不治之症,根本无药可治。 那大夫只能够尽人事,至于赵柳氏能否逃过此劫,捡回一条性命,那就只能够听天命了。 骤然得知宝贝女儿染上了天花,主簿夫人差点儿没疯掉,一迭声的要求平湖县的官差将谋害她女儿的凶手缉拿归案。 是的,主簿夫人执拗的认为,她女儿并非是意外染上天花,而是遭人算计,才会染上这一不治之症。 平心而论,主簿夫人的想法有些想当然,无凭无据,很难服众。 要知道,就在不久之前,平湖县境内的某个村子突然爆发天花,数以百计的村民相继染上了天花,而那村子,距离十里镇不到一百里。 按理来说,赵柳氏居住在距离疫区这么近的地方,意外染上天花,这是大有可能的,完全可以解释得通。 这要是别人,官差多半懒得理会,可对方不是别人,乃是主簿夫人,官差哪敢怠慢? 要知道,一县之中,除了知县和县丞之外,就属主簿的官最大了。 堂堂主簿大人,本就不是吃公门饭的官差能够得罪得起的。 更何况,平湖县的柳主簿最近官运亨通,很快就要升任为县丞,由三把手变为二把手,掌握更多权利了,官差就愈发不敢得罪他了。 故而,尽管主簿夫人的要求有些无理,但官差奈何不了她,只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如她所愿,立即着手调查赵柳氏罹患天花的缘由。 官差原以为查不出什么猫腻来,所谓的调查只是走走过场而已。 出乎意料的是,在对赵家人进行例行询问的时候,官差竟然发现了异常情况—— 赵同全的小妾回答问题时,目光闪烁,吞吞吐吐,而且时常前言不搭后语。 瞧她那心虚不已的模样,就差没在额头上写上“心里有鬼”四个大字了。 眼前的小妾,绝对有问题! 官差当机立断,立时决定将那小妾抓回衙门,严刑拷打,逼问口供。 没承想,那小妾一丁点都扛不住事儿,官差都还没动手呢,她便竹筒倒豆子,老实交代了一切。 原来,前几日,那小妾的家人前来投奔。 那小妾设法将家人安置妥当之后,便忍不住向家人诉苦,诉说赵柳氏的种种恶行。 得知自家姑娘就快要被赵柳氏磋磨死了,那小妾的家人气愤不已,仔细思量过后,就为她想出了一条“妙计”—— 谁都知道,天花患者的东西不能碰,尤其是痘痂,一旦碰上,极有可能就会染上天花。 十里镇附近的村子不是在闹天花么?那便就地取材,设法偷偷买些天花患者的痘痂回来。 然后,找个机会,将那些痘痂撒到赵柳氏的衣裳或者被褥上。 不出意外的话,赵柳氏很快就会染上天花,进而饱受病痛折磨,最终一命呜呼。 到那时,她不仅可以脱离赵柳氏的魔爪,还极有可能被扶正,成为正头娘子,安享赵家的荣华富贵。 听完了这条“妙计”,那小妾立时心动了,马上将所有的私房钱都给了家人,让他们赶紧买些痘痂回来。 有钱能使鬼推磨。尽管世人都对天花患者避之唯恐不及,但在高价的诱惑下,还真有人冒死弄来了痘痂,卖给了那小妾的家人。 后来,那小妾便按照家人教她的法子,趁着赵柳氏不注意,偷偷将痘痂洒在了赵柳氏枕头上。 原来如此! 官差明白了前因后果之后,当即前往那小妾的家人的住处,打算将他们一网打尽,全部缉拿归案。 没承想,那小妾的家人消息灵通,在官差上门之前,便听到了风声,意识到了不妙,果断跑路了。 不过,那小妾的家人总共有十几口人,而且有老有少,他们的行踪可不是想瞒,就能够瞒得住的。 那小妾的家人是大前天傍晚跑路的,经两天两夜的追捕,官差于昨天傍晚,在温阳县城的一处民宅里,将他们尽数抓捕归案。 听到这儿,沈采萱隐约有些明白了,秀眉微蹙,不由问道:“凌大哥,要是我没猜错的话,那小妾就是沈月婵吧?至于她的家人,应当就是老沈家的那帮人吧?” 凌诚点头道:“正是。” 尽管凌诚证实了自己的猜测,沈采萱依旧困惑不已,追问道:“沈月婵伙同老沈家的那帮人,暗施毒计谋害赵柳氏,他们被抓,这是罪有应得,要怪只能怪他们自己,怨不得别人。 “可问题是,这等恶事是他们做下的,关我大姑他们什么事?官差为何要将我大姑他们也抓起来呢?” 第295章 以怨报德 凌诚道:“这是因为,老沈家的那帮人被捕之后,告诉官差说,张家人也参与了谋害赵柳氏一事,他们乃是同谋,而且,在所有参与者当中,就属你大姑出谋划策最多,她乃是主谋!” 此言一出,在场众人齐声惊呼:“这不可能!” 别说沈采薇姐妹了,就连性情温吞的沈世华也气愤不已,恨恨道:“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那帮人分明是在诬陷好人!” 自家大姐人那么好,怎么可能想出那等丧尽天良的毒计来? 沈世华就算用脚想也知道,自家大姐被人泼了脏水。 沈采薇也道:“虽说我大姑与沈月婵是姐妹,可我大姑出嫁之后,沈月婵方才出生,而我大姑出嫁之后,回娘家的次数屈指可数,她二人统共没有接触过几次。这种情况下,她二人之间哪可能什么姐妹之情? “事实上,沈月婵狗眼看人低,素来看不起嫁入山里人家的我大姑,她二人之间的关系闹得很僵,连陌生人都不如。既然如此,我大姑她有什么理由为了沈月婵而不惜谋害他人呢? “诬陷,毫无疑问,这根本就是彻头彻尾的诬陷!” 相比起怒气冲冲的沈世华和沈采薇,沈采萱要冷静得多。 她将了解到的情况迅速梳理了一遍,沉吟道:“沈月婵交代,那条谋害赵柳氏的‘妙计’乃是她的家人捣鼓出来的,而在赵家为妾的她之所以能够联络上她的家人,是因为她的家人前来投奔她。 “我大姑他们与沈月婵关系平平,只能算是她的亲戚,可称不上是她的家人。更重要的是,我大姑他们近来一直待在温阳县城里,欢欢喜喜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不会也没有必要跑去投奔沈月婵。是以,沈月婵口中的家人,绝不可能包含我大姑他们。 “也就是说,我大姑他们是同谋,以及我大姑是主谋——这一供词,在沈月婵的口供里是没有的。唯有在老沈家那帮人的口供里,方才有这一供词。由此可见,沈月婵与那帮人的口供并不一致。 “既然不一致,那么依照常理来推断,这两方的口供极有可能有真有假,再说的直白些,至少有一方给出了假口供。退一万步讲,即便这两方的口供都是真的,这其中也必然存在疏漏,不足以完全取信。 “那帮人的人品究竟如何,不熟悉他们的人或许不清楚,一时之间,无法作出判断。但,别的暂且不论,单从他们与沈月婵合谋加害赵柳氏一事来看,就可以知道他们的人品有多么卑劣。如此卑劣之人,他们给出的口供,能有几分可信?” “我有理由相信,那帮人给出的口供之中,牵扯到我大姑他们的那一部分,其实是他们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而凭空捏造出来的,根本就不是事实真相。” 凌诚点了点头,说道:“坦率的讲,我也认为老沈家那帮人是在胡乱攀咬,他们的口供根本不值得相信。可问题是,平湖县的主簿似乎不这么看。 “据说,那帮人大前天连夜逃跑,于前天白天抵达了温阳县城。当时,他们狼狈不堪,无处容身,是张家人出钱出力,帮他们在城西租了一处民宅,供他们居住。 “因为这个缘故,主簿认定老沈家与张家关系匪浅,极有可能暗通曲款。本着‘宁可错抓,不可放过’的原则,主簿命官差再度前往温阳县城,将张家人尽数捉了回去。” 沈采薇闻言,愤愤道:“前些日子,我大姑他们遭遇天灾,上门求救,老沈家那帮人见死不救。这一回,那帮人自作孽,惹上了天大的官司,逃到了温阳县城,多半是在逃跑的途中,碰巧遇上了我大姑他们。我大姑他们心善,不忍心让那帮人像丧家犬一样流落街头,就不计前嫌,又出钱又出力,想方设法的安置那帮人。 “我大姑他们的做法,完全是在以德报怨。可那帮人是如何报答我大姑他们的呢?去他娘的,那帮人非但没有心存感激,反倒反咬了一口,诬陷我大姑他们!” 说到这儿,沈采薇的嘴都气歪了:“这分明就是以怨报德!那帮人,实在是太他娘的不要脸了!” 沈采薇怒骂老沈家那帮人不要脸,细究起来,她的打击范围很广,将沈寿海和严氏也骂了进去。 这要是以往,有些愚孝的沈世华多半会制止沈采薇,要求她尊重家中长辈,不得对家中长辈如此无礼。 但这一回,沈世华一反常态,不但没有制止,反而附和道:“他们那些人,确实太不要脸了!” 他说着,实在是抑制不住心中的怒火,咬牙切齿的说道:“明儿个天不亮,我就去城门口等着,城门一开,立刻赶去平湖县。哼,我非得当面问问他们,做人怎么能够不要脸成这样呢?” 沈采薇当即表态:“爹,我陪你一道去!” 她暗下决心,明日见到老沈家那帮人之后,非喷他们一脸不可! 沈世华见二女儿一副斗志昂扬的样子,隐隐感觉有些不妙,但他没有开口阻拦。 这,其实就是默许了。 或许是觉得沈采薇的战斗力还不够,沈世华又问沈采萱:“四娘,要不你也跟我一道去吧?” 沈采萱点了点头:“去,那肯定是要去的。不过,在去那儿之前,咱们得把情况尽可能的打听清楚了。” 说着,沈采萱便问凌诚:“凌大哥,你可知道,平湖县的主簿为人如何?” 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张家人是平湖县的主簿派人抓的,那么要想顺利救出张家人,就必须从他身上着手才行。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在沈采萱看来,要想对付平湖县的主簿,首先要打听清楚他的底细,方才好对症下药。 “沈姑娘,你这话可算问到点子上了。”凌诚正色道,“我正打算提醒你呢,平湖县的主簿柳显龙可不是个善茬!” 紧接着,凌诚便道出了柳显龙的底细。 柳显龙出身于平湖县的望族——平湖柳氏,他只有秀才功名,按理来说,他是没有资格当主簿的。 但平湖柳氏在当地拥有莫大的影响力,硬是将他推上了主簿之位。 其实,要不是柳显龙的功名着实有些不够看,当年的他资历又太浅,他早就当上县丞了。 至今为止,柳显龙已然在主簿这个位置上坐了十余年,熬成了资历深厚的官场老油子,眼看着就要熬出头了—— 前不久,平湖县的县丞年老致仕,县丞这个位置便空了下来。 尽管新任县丞的任命还没有下来,但根据可靠消息,上面已经内定柳显龙为下一任县丞。 不仅如此,柳显龙的连襟乃是两榜进士出身,外放多年,政绩斐然,今年年后调回燕京,荣升吏部侍郎。 吏部侍郎,那可是手握官吏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实权的正二品京官,绝对不容小觑。 有这么个连襟撑腰,至少在平湖县境内以及周边地区,柳显龙可以横着走了。 事实上,柳显龙确实有些仗势欺人、横行无忌。 远的不说,就说这回,为了缉拿谋害赵柳氏的嫌疑人,平湖县的官差先后两次来到温阳县境内抓人。 按照大燕律,县衙的官差是没有权利跨界抓人的。 虽说燕国是人治,律法规定归律法规定,实施起来可以适当变通—— 倘若平湖县的官差执意要跑来温阳县境内抓人,也不是不可以。 但,至少要事先知会温阳县衙一声。 然而,平湖县的官差直接抓人,无论是事前,还是事后,都没有与温阳县衙沟通过。 可以说,相当的目中无人了。 平湖县的官差为何如此大胆妄为?还不是柳显龙暗中授意的! 由此可见,柳显龙有身为吏部侍郎的连襟罩着,已经狂悖到连邻县的同僚都不放在眼里了,哪怕邻县的主官——也就是温阳知县,要比他官高两级。 知县可是正七品,柳显龙连正七品的官员都不放在眼里,就更不会将商户放在眼里了。 这不,鼻孔朝天的柳显龙就没有将鹿城凌氏放在眼里。 第296章 见面礼 说来话长。这几日,凌原熙一直都在温阳县城里寻觅商机。 忽然间,他想起沈采萱的亲戚——也就是张家人,在城西开了间铅笔铺子,便临时决定前往拜访,想要看看能否从中觅到商机。 到了那儿,凌原熙人没见着,却听说了一则骇人听闻的消息——光天化日之下,张家人竟然被一帮外地来的官差一股脑儿的抓走了——心中又是震惊,又是困惑。 凌原熙与沈采萱关系匪浅,现如今,沈采萱的亲戚出事了,他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凌原熙当即命下属凌诚去打探消息,并特意嘱咐过,如果条件允许,就设法将张家人营救出来。 抓走张家人的那帮官差行事高调张扬,走的又是官道,一路上有不少人见过他们。 凌诚几乎没费什么工夫,就查出了他们一行人的行踪,并一路追踪到了平阳县衙,随后又想法设法的打听出了事情的原委。 凌诚与沈采萱持相同看法,认为营救张家人的关键在于柳显龙,只要他肯高抬贵手,张家人便可以顺利出狱,结束这场无妄之灾。 是以,凌诚当即登门求见柳显龙,希望当面向他阐释张家人的无辜,请他放张家人一马。 凌诚求见时,用的是鹿城凌氏的拜帖。 鹿城凌氏虽是商户,却不是寻常的商户,乃是江南地区首屈一指的巨贾。 按照常理,堂堂鹿城凌氏的拜帖,别说是一个小小主簿家的大门了,即便是知府家的大门,也能够叩开。 可不知是柳显龙孤陋寡闻,之前没有听说过鹿城凌氏的名头,还是柳显龙虽然听说过鹿城凌氏的名头,却狂的没边,故意不给鹿城凌氏面子。 总而言之,柳显龙不按常理出牌,收到鹿城凌氏的拜帖之后,竟然连门都没让凌诚进,直接让他吃了闭门羹。 闻言,沈采萱皱起了眉头,沉吟道:“这个柳显龙,连鹿城凌氏的面子都不给,貌似油盐不进哪!如此看来,他确实不是善茬,怕是不好对付啊!” “其实,要想对付柳显龙,说难很难,说简单也很简单。”凌诚道,“没能如愿见到柳显龙,当时的我惊讶极了,立刻重新打探了一番他的底细,想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得知他确实有些来头之后,我意识到,对付他不宜硬碰硬,最好投其所好,用他最喜欢的东西去打动他。 “据我了解,柳显龙此人,极为贪财,在过去的十余年间,他可没少以权谋私,借机揽财。 “既然柳显龙最喜欢钱财,那么咱们不妨悄悄送他一大笔钱财,以此为代价,请他放过张家人。” 话音刚落,沈世华心念一动,立刻追问道:“只要送钱,柳显龙就肯放人么?” “应当是的。”凌诚道,“其实,只需稍加审讯,便可以发现,关于谋害赵柳氏一事,张家人既没有动机,也没有时机,他们乃是无辜的。换言之,张家人与柳显龙之间,并没有什么化不开的仇恨。 “既然没有深仇大恨,柳显龙便没有理由死咬着张家人不松口。按理,他收了钱,自然就会放人的。 “其实,要不是听说柳显龙要价极高,区区几百两银子很难打动他,不用等以后了,今天下午我就将身上的几百两银票给他送去了。” 此言一出,沈采薇惊呆了,一双妙目瞪的滚圆,结结巴巴的问道:“几、几百两银子,这这这,还、还不够么?” 妈呀!几百两银子还嫌少,这柳显龙的胃口该是有多大啊? 他他他,还是人么?该不是个四脚吞金兽吧? 凌诚道:“我听人说,熟人倒还罢了,要是从未与柳显龙打过交道的生人,要想求他办事,没有一千两银子当见面礼,连他的面都见不着。” 他说着,不禁有些哭笑不得:“唉,也怪我,今日登门拜访柳显龙之前,没有彻底打听清楚他的底细,以为他只是个小小的主簿,以鹿城凌氏的名头,便可以镇住他。 “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柳显龙的牌面如此之大,居然要一千两银子当见面礼!我没按规矩送见面礼,结果呢,就吃了个闭门羹。” 所以说,柳显龙对凌诚闭门不见,不是因为鹿城凌氏的名头不够大,还是因为钱没给够,对吧? 至少一千两银子…… 沈采薇心如刀绞,捂着心口问沈采萱:“四娘,你那儿还有银子么?我这儿满打满算也就几百两银子,可掏不出一千两银子来啊!” 银子,沈采萱有,而且有很多很多。 但,现银……说实在的,一时之间,沈采萱可拿不出多少来。 沈采萱沉吟道:“嗯,我想想办法吧。” 这个时候,凌诚主动说道:“沈姑娘,你大可不必因为银钱而犯愁。别说区区一千两银子了,就算是上万两银子,我家公子也可以毫不费力的拿出来。稍后我就将此事禀告我家公子,到时候银子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了。” 言下之意,凌原熙将会借钱给沈采萱。 如此一来,沈采萱家不必因拿不出钱而犯愁了。 然而,沈采薇还是愁,愁得很。 有借有还。借了凌原熙的钱,日后自然得要还上。 那么问题来了,借的钱该由谁来还呢? 按理来说,这笔借款用于营救张家人,张家人是受益人,就该由张家人想办法还上。 可问题是,这笔借款的数额实在是太过巨大了,张家人怕是指望不上的,九成九只能够由自家来帮忙还上了。 这么大一笔钱,自家得做多久生意才能赚到呀? 啊啊啊,光是想想,沈采薇愁的不行。 不光沈采薇愁,沈采萱也在愁。 但,沈采萱愁的不是怎么还钱,而是其他方面。 沈采萱神色凝重,问凌诚:“凌大哥,这个柳显龙,他的风评如何,靠谱么?” 不久之后,沈采萱就要一夜暴富了,所以她一点都不担心借的钱还不上。 她现在担心的是,柳显龙不靠谱,收了自家支付的高额“赎金”,却继续扣着张家人不肯放。 真那样的话,那笔上千两的“赎金”岂不是白瞎了?身陷囹圄的张家人岂不是继续受困? 第297章 拿钱就办事 “柳显龙的风评还算不错。”凌诚嘴角露出几分嘲讽,“据我了解,虽然柳显龙极为贪财,但他拿钱就办事,绝不含糊。至今为止,还不曾听说过他出尔反尔,拿了钱却不办事。” 明明是个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狗官,却讲信用…… 沈采萱肃然起敬,心中五味杂陈,一肚子槽不知该从何吐起。 忽而,沈采萱注意到,一旁的沈世华目光闪烁,似乎欲言又止。 便宜老爹这表情……噫,很有些不对劲啊! 沈采萱心念电转,隐约猜到了几分,强忍着心中的不悦,淡淡道:“我大姑他们没有加害过赵柳氏,他们和柳显龙之间,没有杀女之仇。因此,拿了钱之后,柳显龙多半不会为难他们。 “老沈家那帮人和沈月婵则不同,他们确确实实谋害了赵柳氏,于柳显龙而言,他们乃是不折不扣的杀女仇人。就算给柳显龙送再多的钱,他也不可能放过这些仇人的。 “所以说,明儿个咱们去找柳显龙,花钱赎出我大姑他们就好。至于老沈家那帮人和沈月婵,就算咱们肯花钱,也不可能救他们出来的。既然如此,就别为他们浪费银钱和精力了。” 言下之意是,老沈家那帮人和沈月婵,自家管不着,也没法管,就让他们自生自灭吧。 沈世华闻言,脸色一白。 沈采薇观察力不及沈采萱,尚未发现沈世华的异状,直言不讳道:“四娘,你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呢?老沈家那帮人和沈月婵会落到如今这般下场,完全是他们咎由自取,根本就是罪有应得!咱家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每一文都来之不易,用在其他要紧的地方不好么?为何要浪费在他们那种人身上呢?” 她说着,冷笑一声:“四娘,你忘啦?大姑他们以德报怨,尽心尽力的帮扶老沈家那帮人。可结果呢,那帮人却以怨报德,狠狠反咬了大姑他们一口! “倘若咱们不计前嫌,不惜花大价钱救出老沈家那帮人和沈月婵,即便因此而倾家荡产、债台高筑,他们也不会对咱们心存感激的,保不齐还会恩将仇报,反咬咱们一口。喏,大姑他们就是前车之鉴! “明知前面是个火坑,还上赶着往火坑里跳,呵,是不是傻啊?!” 沈世华闻言,脸色越发苍白了。 如果说,在此之前,沈世华是欲言又止,那么此时此刻,他彻底无话可说了。 还能说什么呢? 让女儿冒着被坑的风险,出钱又出力…… 这种话,他这个当爹的,实在是说不出口。 凌诚早就通过暗卫,深入了解过沈采萱家的情况,除了沈采萱的性情——她的性情比较奇特,令人难以捉摸,实在是一言难尽——她家其他人的性情,他几乎了如指掌。 是以,凌诚注意到沈世华神色变幻个不停,就大概猜出了他心中所想。 凌诚微一沉吟,问道:“沈老爷,你面带愁容,是在担心身陷囹圄的张家人么?” 沈世华确实是在担心张家人,但不完全是。 但,他虽然实诚,也知道这个时候不能说大实话。 沈世华言不由衷道:“是呀。我大姐一家,尤其是我外祖母,她老人家年事已高,我真担心她老人家在阴冷潮湿的大牢里关上一夜,会有个好歹。” 说着说着,沈世华当真发起愁来:“如果仅仅是被关起来,虽然糟糕,但还有限。怕就怕,平湖县衙为了逼问口供,对我大姐他们动刑。这要是动了大刑……唉,哪怕是正当壮年的我姐我姐夫,也撑不住啊!至于我外祖母,那就更加撑不住了。” 凌诚宽慰道:“沈老爷,你只管放心吧。我特意打听过了,平湖县衙三日一放告,逢三、六、九日放告。 “按照大燕律,唯有在放告之日,官员方才可以升堂,且唯有在公堂之上,官员方才可以动用刑罚。其他时候,哪怕是在县衙之内动的刑,也算作是私设刑狱。 “私设刑狱,那可是重罪,一经查出,乌纱不保是一定的,保不齐还会有牢狱之灾。是以,官员基本上都不敢私设刑狱。 “今日初七,并非平湖县衙放告的日子,因而张家人并未过堂,自然而然的,也就不会受刑。” 沈世华闻言,又惊又喜:“啊,当真么?” “当然是真的!沈老爷,我骗你作甚?”凌诚道,“今日下午我打听清楚了柳显龙的底细,眼见时辰还早,便特意去了一趟平湖县衙的大牢。尽管未能如愿见到张家人,却从牢头那儿了解到,张家人一切安好,并未受刑。 “我寻思,即便没有受刑,大牢里的日子也不好过,便给牢头塞了些钱,拜托他照拂一二。相信有牢头照应着,张家人在大牢里,日子不至于太难过的。” 听了这话,沈世华立刻站起身来,对着凌诚,作揖致谢:“多谢凌公子,你的大恩大德,我没齿难忘。” 凌诚忙跟着站起,作揖还礼,直说自己只是奉命行事而已,不必跟他如此客气。 随后,凌诚主动提出,明日一早,他便带着银票过来,然后陪同沈世华等人,一齐前往平湖县。 凌诚此行,主要是为了告知沈采萱等人张家人的现况。 说完了张家人,凌诚并没有立即告辞,又说起了另一桩事。 前几日,田宝峥不是暗中雇人来陶然居使坏么? 事发之后,凌原熙曾与沈采萱分析过田宝峥此举的动机。 当时,他二人分析认为,动机大概有两个—— 一则是田宝峥恼恨陶然居抢了自家生意,便想要打击报复。 二则是田宝峥觊觎陶然居的秘方,便想要借机夺走秘方。 不过,凌原熙后来发现,田宝峥此举的动机确实是这两个没错,但这里面有小人作祟。 要知道,自从田宝峥回到青州,他就将主要精力用在了争夺祖产上面,其他方面,他就不怎么顾得上了。 既然如此,他是怎么知道有家新开的茶楼在抢自家茶楼生意的? 他又是怎么知道那家新开的茶楼拥有非同小可的秘方的? 这个嘛,自然不是他自己打听出来的,其实是某个心怀叵测之人特意跑来告诉他的。 第298章 嫉火中烧 凌诚告诉沈采萱等人,那个人并非是别人,正是沈采萱家的亲戚沈正樟。 一听这话,沈采薇立即炸毛了,又惊又怒的她忍不住插嘴道:“什么?沈正樟!怎么会是他?” 沈采萱也很诧异:“沈正樟来府城了,这事儿我知道。可他怎么会和田宝峥搅和到一起了呢?” 臭味相投的道理,沈采萱懂。 沈正樟和田宝峥都是不择手段的人间败类,老实说,这俩败类凑成对,勾结在一起祸害人,实属正常,沈采萱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 沈采萱奇怪的是,沈正樟和田宝峥,这俩败类应当八竿子都打不着,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他俩竟凑到一块儿了呢? 凌原熙道:“这个嘛,可就说来话长了。” 话说,田宝峥野心勃勃,田老太爷留下的遗产究竟如何分配,田家三房人还没商量出结果来呢,他便妄想接管遗产中的大部分产业,而接管产业,这无疑需要用到大量的人手。 田宝峥来的匆忙,统共就没带几个人回来,身边的人手肯定是不够用的。 为了解决人手问题,田宝峥便打着在青州开分号的幌子,四处招揽人手。 他这一招揽,就把沈正樟给引了过来。 原来,前些日子,沈家大房辗转来到了府城。 府城大,居不易。在府城没有恒产的他们,要想活下去,就得要设法谋生。 沈正樟能写会算,还有做账的经验,便想要找一份账房的差事。 账房涉及到大笔银钱,乃是相当重要的岗位。 一般情况下,商家在雇佣账房时,都会慎之又慎,为求稳妥,基本上只会雇佣知根知底的本地人。 沈家大房刚搬来府城没几天,而且他家在府城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可以说毫无根基。 在这种背景下,沈正樟想要谋到一份账房的差事,几乎难于登天。 沈正樟屡屡碰壁,自视甚高的他终于认清了事实,明白自己在短时间内多半是做不成账房的。 于是乎,沈正樟决定退而求其次,试着寻找其他合适的差事。 然而,沈正樟很心酸的发现,除了码头扛活之外,他根本找不到其他的活计。 扛活是不可能扛活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扛活的。 沈正樟自诩是读书人,怎么可能和那些泥腿子混在一起,在烈日下流着汗水辛苦的扛活呢? 沈正樟想干的,人家不要他;人家要他的,沈正樟不想干。 结果可想而知,来府城好些天了,沈正樟始终没能谋到合适的差事,哪怕是一文钱,他都没能赚到手。 眼看着家里的那点儿积蓄就快见底了,沈正樟不急,沈正樟的家人急了,四处给他找活计。 沈正樟的家人之中,当属沈正樟的大妹沈采莹的头脑最为灵活。 沈采莹出门转了一圈,观察入微的她就发现府城人特别喜欢听说书,有事没事就爱扎堆,围着说书先生,听说书先生讲《白蛇传》。 自家大哥好歹读了十几年书,当账房先生不够格,当说书先生还不够格么? 沈采莹当即意识到,可以让沈正樟去学说书,学成之后,或是进茶楼、酒楼给人说书,或是自己支个摊儿说书,皆可。 反正这样一来,自家大哥就有了营生,自家的日子就能够过下去了。 说书先生…… 在沈正樟眼里,说书先生就是靠卖弄口舌吃饭的,与招摇撞骗的江湖郎中没什么区别。 说实在的,沈正樟并不想干这个行当。 但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以沈家大房目前的境况而言,容不得沈正樟再挑三拣四的了。 不得不说,沈正樟虽然人品低劣无比,但他还是有那么点本事的。 这不,沈正樟学了两天,便能够绘声绘色的说出好些《白蛇传》的精彩选段了,并凭借着这一技能,在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茶馆里谋到了说书的差事。 那茶馆的东家惜才,同时也想让自家的生意更上一层楼,便没有让沈正樟立刻上岗,而是派他去陶然居偷师,啊不,进修,希望他能够借此机会来提高自身的说书水平。 早在好几天前,沈正樟便听说过陶然居的名声,知道这家新开的茶楼里有层出不穷的新鲜玩意儿,尤其是说书,那可是业界第一。 沈正樟早就想去见识见识了,只是苦于没有机会而已。 现如今,新东家出钱让他去陶然居长见识,他自然是乐意之至。 沈正樟当即跑到了陶然居,结果还没来得及见识里面的新鲜玩意儿,就看到了……沈采薇! 当时沈采薇正在大堂里忙活,没有留意到刚进门的沈正樟,沈正樟却碰巧听到陶然居里的其他伙计称呼她为二小姐。 二小姐?二小姐! 难不成,这家两层高的茶楼是二房的人开的? 正常人骤然遇见自家亲戚,并发现自家亲戚好像发达了,多半会立刻凑上去打招呼,顺便询问究竟。 沈正樟的反应却与众不同,趁着沈采薇还没有发现他,他转身就往外跑。 原因无他,沈正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二房的人,尤其是沈采薇,很不待见他。 要是他贸然上前打招呼,沈采薇一定不会给他好脸色看,泼辣如她,搞不好还会让人将他扫地出门。 到那时,他可就斯文扫地了。 为了避免尴尬,他果断撤了。 就这样,沈正樟兴冲冲的过来,却灰溜溜的回去了。 不过,或许是否极泰来吧。 回去的途中,沈正樟偶然间听说皇商田家在招账房先生,便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前去应征,结果还真让他给应征上了。 按理来说,沈正樟得到了心仪的差事,从此以后就可以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了。 但,沈正樟不甘心。 从沈正樟口中的得知二房极有可能暴富之后,沈家大房的其他人也不甘心。 于是乎,沈家大房放着自己的小日子不过,轮流跑去陶然居附近盯梢。 经过两天的盯梢,沈家大房很恼火的发现,陶然居确实是二房开的。 同是沈家的子孙,二房忽然间暴富,拥有了偌大的茶楼,每天都过着衣食无忧的好日子,他们大房却手头拮据,不得不窝在租来的小破屋里,每天都在为生计而发愁——两者之间的境遇,可谓是天差地别。 沈家大房越是比较,嫉妒之火就燃烧得越旺。 不行了不行了,他们大房现在很不高兴,便迫不及待的要让二房也不高兴,好让他们高兴高兴。 沈家大房嫉火中烧,一致决定要给沈采萱家添堵。 尽管沈家大房干啥啥不行,但论添堵,他们却是第一名。 这不,经过一番群策群力,沈家大房想出了一条“妙计”—— 沈正樟前去拜见新东家田宝峥,告诉他,陶然居拥有很多秘方,却没有后台,只要他给陶然居制造些麻烦,便可以轻而易举的整垮陶然居,得到那些秘方。 田宝峥了解到陶然居都有哪些秘方之后,立刻动了心,随即采纳了沈正樟的意见,雇人前往陶然居闹事。 尽管在沈采萱等人的干预下,沈正樟的诡计没能得逞,但他却因此得到了田宝峥的赏识,由普通账房升为管事。 不仅如此,田宝峥不日即将启程返回燕京,他的随行人员中,包括了沈正樟。 不出意外的话,沈家大房很快就可以举家迁往燕京,在那儿开始新的生活了。 听完了凌诚的一番话,沈采萱双眸微眯,冷笑不止。 沈采萱早就想收拾沈家大房了,只不过她一直琐事缠身,实在不得闲,便暂且放了他们一马。 没承想,她没去对付沈家大房,沈家大房却来对付她家了。 呵呵,既然沈家大房上赶着来送人头,那她就老实不客气的收下了。 沈采萱暗下决心,要赶在沈家大房跑路之前,狠狠收拾他们一顿。 第299章 过继 时辰已然不早,凌诚说完了沈家大房的事情,便起身告辞了。 沈采萱设法支开沈世华,与沈采薇一起,将凌诚送到了大门口。 沈采萱送人是假,问事是真。 眼见四下里静悄悄的,左近没有不相干的人在,沈采萱便问道:“凌公子,等我大姑他们摘出去之后,沈月婵等人大概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凌诚沉吟道:“这个嘛,不大好说。” 沈采薇奇道:“咦,人犯犯下什么样的罪行,官府就判处什么样的罪名,就给出什么样的刑罚——这些大燕律上面没有写么?” 沈采薇读书少,律法什么的,她一窍不通。 一直以来,她都想当然的认为,如何惩处罪犯的罪行,大燕律上都写得明明白白的,那些当官的只需照本宣科的判罚即可。 “大燕律上面有写,但是非常笼统。”凌诚意味深长的笑笑,“具体如何判罚,主要取决于为官者,而不在于大燕律。” 他说着,微翘的嘴角带着几分的嘲讽:“尤其是近些年来,更是如此。同一位为官者,很类似的案子,却会出现天差地别的判决结果。” 沈采薇毕竟是混过社会的了,尽管凌诚并没有把话完全说白,她还是隐隐约约有些懂了,问道:“判决结果如何,取决于如何打点当官的,对么?” 凌诚点了点头:“就说眼前这桩案子吧,没打点和打点过,结果肯定不一样。 “沈月婵等人谋害赵柳氏,由于他们使用的不是寻常手法,而是天花这种恶疫,性质十分恶劣。 “一般而言,无论赵柳氏最终能否活下来,他们之中,主谋必死无疑,从犯有可能全家抄斩,有可能贬为贱籍,沦为官奴或是没入教坊。 “倘若好好打点,主谋被判流放,从犯被判遣返回乡,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听到这儿,沈采薇不由瞪圆了眼睛:“遣返回乡?老沈家的家乡不就是望山村么?望山村离平湖县也就一百多里地而已,将他们遣返回乡,这跟送他们回家有什么区别? “这一路上,就算不允许他们乘车,要让他们一步一步的走回去,也不可能让他们伤筋动骨的。不、不是,这也太便宜他们了吧?这,这算哪门子的惩处?” “可不是么?想想也觉得荒唐。”凌诚幽幽道,“可这些荒唐事,如今却在燕国各地时有发生。” 沈采薇柳眉倒竖,脱口而出:“这世道……” “二姐!”沈采萱直接打断了沈采薇的话,“你呀,就不要担心了,遣返回乡什么的,那是好好打点的结果。现如今,除了心思歹毒的大房之外,老沈家的人都进去了,谁还为为他们打点呢?放心吧,他们一定不会有好下场的。” 沈采薇闻言,放心了,随即愤愤道:“老沈家那帮人就是祸害,与其留他们在世间祸害别人,还不如送他们下地府呢。所以说,也别将他们贬为贱籍了,直接把他们全家抄斩吧。” 听了这话,沈采萱隐隐有些不安,忙问凌诚:“倘若老沈家全家抄斩,不会连累到咱们家吧?” 凌诚笑了:“放心吧,你们家已经从老沈家分了出来,和他们不是一家人了。全家抄斩的话,是抄不到你们家的。 “现如今,你们家与老沈家是两家人,除非株连九族,否则的话,老沈家是连累不到你们家的。而株连九族,唯有在犯下谋逆大罪的情形下,方才会被判处。” 听了这话,沈采萱放心了。 就老沈家那点道行,想谋逆也没那本事,绝不可能犯下谋逆大罪的。 凌诚想了想,提醒道:“不过,你们家毕竟出自于老沈家,老沈家犯了事,你们家虽然不太可能会被一并处罚,但或多或少还是会受到一些影响的。 “比如说科举,相比起前朝,本朝的科举放宽了科举的范围,士农工商都可以参加科举,但这得有个前提——往上三代都是清白人家。 “一旦老沈家获罪,不但你们的兄弟无法参加科举,就连你们的娘家侄儿,往后也无法参加科举。” 此言一出,沈采薇和沈采萱同时大感不妙。 弟弟沈正榕在读书方面毫无天赋,姐妹俩从不指望他能够走科举路。 故而,沈正榕失去参加科举的资格——这一点,姐妹俩可以接受。 然而,沈正榕的孩子也将无缘科举——这一点,姐妹俩无法接受!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谁不希望通过读书改换门楣呢? 下一代是否有读书的天赋,是否能够读书有成,这些现在还不得而知。 但,成不成的,倒还在其次,重要的是,从一开始就截断了下一代读书向上的道路,这对孩子多不公平,多么残忍! 沈采薇咬牙切齿的骂道:“这些混账,自寻死路不算,还要连累别人,真真是害人不浅!” 沈采萱也骂骂咧咧的,忽而,她似乎意识到什么,骂声戛然而止,掩口道:“凌公子,多谢你。有了你的这番提醒,咱们就可以未雨绸缪,提前解决掉隐患了。真的,太感谢你了。” 说这话时,沈采萱语气温柔,神色温婉,与方才那个目露凶光的彪悍丫头判若两人。 凌诚嘴角一抽,忍笑告辞了。 目送凌诚乘车离开之后,沈采薇一转头,迫不及待的问道:“四娘,你打算怎么解决这隐患?” 沈采萱微微一笑,吐出两个字:“过继。” 沈采薇不明所以:“过继?” 沈采萱解释道:“沈寿海和严氏这样的爷奶我受够了,所以我决定给自己换个爷奶。 “伯祖父和伯祖母不是没有儿子么?他们二老不是很喜欢咱爹么?那就让咱爹给他们二老当儿子吧。 “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有新的爷奶了。更重要的是,咱们往上三代都是清清白白的。” 沈采薇大声叫好:“啊,这法子好!” 不过很快,沈采薇便面露忧愁:“可是,咱爹过继,得要沈寿海点头同意才行吧?我觉得吧,他……怕是不会同意的。” 沈采萱双眸微眯,神色晦暗不明:“放心,我有办法说服他同意。” 第300章 报应终究会到 与此同时,平湖县衙的女监。 这世道,鲜少有女子入狱的。因此,女监地方很小,统共就只有四间牢房。 那四间牢房分为两排,两两相对,中间隔着一条窄窄的过道。 现如今,老沈家的女眷——严氏、小严氏、顾玉娘、沈月娴、沈月婵和沈采萝,以及张家的女眷——张姚氏、张李氏和沈月娟,被分别关押在其中两间牢房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那两间牢房是相邻的。 换言之,涉及同一案件的两家人被安排在了一起。 其实,对面两间牢房空着,完全可以将两家之中的一家安排到对面去,从而将两家人隔开。 然而,平湖县衙的官差并没有这样做。 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就不怕两家人凑在一起串供么? 不过,话说回来,如今两家人势同水火,串供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这不,今天中午,张家的女眷一进女监,就厉声质问老沈家的女眷,脾气最爆的张李氏更是对着严氏等人破口大骂。 尽管张家人在家被抓的时候一头雾水,根本搞不清楚状况,可押送途中,他们从好心又嘴碎的官差那儿打听出了事情的原委,终于明白自家这场飞来横祸,全是拜老沈家所赐。 岂有此理,实在是岂有此理! 前天张昌荣外出采买东西,无意间碰见了老沈家那帮人。 张昌荣恼恨那帮人当初见死不救,本想装作没看见,转身就走的。 却不想,沈寿海和沈世富脸皮忒厚,他们父子居然一人一边,拽着张昌荣的胳膊不让他走。 沈世富倒还罢了,可沈寿海他不仅是自己的姑父,更是自己的岳父,张昌荣这个做女婿的,不好对他做的太绝,便没有用力挣脱,耐着性子问他们拦住自己的用意。 沈寿海就说了,他们一家人得罪了里正,全家人都被赶出了望山村,这就已经够倒霉的了,更倒霉的是,昨天晚上他们遇上了土匪,所有细软包袱都被劫走了,现如今他们身无分文,没钱吃饭,也没钱住宿,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方,就差没有摆个碗坐街边要饭了。 张昌荣是个山里汉子,善良又淳朴,不识人间险恶,听说岳家为难成了这样,不由心生恻隐。 于是乎,张昌荣就将原本用于采买东西的钱一股脑儿的给了沈寿海,还帮着初来乍到的他们一家人租了一个不错的宅院。 毫不夸张的说,张昌荣是掏心掏肺的对老沈家好。 可结果呢?老沈家那帮人非但不感恩,反而为了脱罪,将屎盆子往有恩于他们的张家人头上扣! 如此忘恩负义,说他们狼心狗肺,那是在侮辱狼和狗,他们分明就是没心没肺、全无心肝、禽兽不如! 别说骂人了,张李氏连生撕了这帮害人精的心都有。 可惜的是,两间牢房虽然相邻,中间却隔着木栏杆,张李氏又没有瘦成一道闪电,没法儿越过栏杆,扑过去手撕贱人。 动不了手,张李氏只好退而求其次,动动口了。 就这样,张李氏从中午开始,断断续续的骂到了晚上。 尽管在此期间张李氏喝水吃饭,还时不时的小憩一会儿,但她的嗓子还是不可避免的沙哑了。 沈月娟看看气得骂娘的婆母,再看看无动于衷的严氏等人,不由叹了口气。 “娘,时候不早了,早点歇息吧。”沈月娟走上前去,想将扒着栏杆的张李氏拉回来。 张李氏骂了老半天了,除了最开始的时候,小严氏回了几句嘴,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心中很是不得劲,一肚子邪火始终没能撒出去。 这会儿沈月娟过来劝阻,正好撞在了枪口上。 张李氏一扭头,向着沈月娟开火:“怎么?咱老张家上下都快被你娘家人坑死了,还不兴我骂两句啊?哼,你拿你娘家人当亲人看,奈何人家不领情,拿你当仇人看哪!” 沈月娟就知道,要是自己开口劝阻婆母,一定不会有好果子吃。 故而,今儿个一下午,沈月娟都缩在墙角当鹌鹑,一声都不敢吭,任由婆母自由发挥、大骂特骂。 可婆母年事已高,现在已经骂到嗓子都哑了,再任由她继续骂下去,怕是身体就撑不住了。 为了婆母的身体着想,沈月娟这才冒死上前相劝。 沈月娟一片好心,却没有得到好报,迎面就被喷了一脸,不由鼻子一酸,脱口而出:“谁拿他们当亲人看了?在我眼里,他们都是仇人,都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沈月娟越说越心酸,哽咽道:“娘,你忘了?他们口口声声说我是主谋呢!这项罪名要是坐实了,我八成就要被拉去菜市口杀头了。” 说罢,沈月娟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恐惧,嚎啕大哭。 见状,张李氏顿时怒气全消,转而怜惜起了儿媳,反过来宽慰起沈月娟来:“立秋他娘,你只管放心好了!那些伤天害理的恶事,全都是老沈家的人干的,咱们没做过,全都是清白无辜的。等后天咱们上了公堂,大老爷一审,就会还咱们清白,放咱们走了。 “至于说杀头,哼,确实有人该杀头,但绝不会是你,而是那个黑心烂肺的小贱人!” 说罢,张李氏一指栏杆另一侧的沈月婵。 眼见婆母不再迁怒于自己,沈月娟见好就收,当即止住了哭声,抹了抹眼泪,点头附和道:“就是就是,咱们一定不会有事的,过两天就能够出去了。 “有事的是他们,很快他们就会有报应了。既然如此,娘,你又何必跟他们这些秋后的蚂蚱置气呢?没必要了。” 张李氏深以为然,摸了摸有些冒烟的嗓子,打算今日鸣金收兵,明日再战江湖。 就在这时,眼尖的张李氏注意到,一直昏迷不醒的沈月婵轻微抽搐起来,脸上开始泛出灰暗的死色,心念一动,随即抚掌大笑:“哈哈哈,果然,恶人自有天收,报应终究会到。不用等过几天了,看来今儿个老天爷就要把沈月婵这个小贱人给收走啦!” 沈月婵等人谋害赵柳氏一案还没有正式开堂审理,按道理来说,官府是不能够对沈月婵动刑的。 但,道理道理,只能约束讲道理的人,碰上不讲道理的人,再大的道理也是枉然。 赵柳氏的老娘——也就是主簿夫人,就不是个讲道理的主儿。 得知宝贝女儿之所以染上了天花,是因为沈月婵在宝贝女儿的枕头上做了手脚,立时恨透了沈月婵。 哪管合不合规矩,主簿夫人直接就命人狠狠收拾了沈月婵一顿。 要不是顾及到尚未开堂,对沈月婵下死手的话,不免有屈打成招之嫌,主簿夫人早就让人将沈月婵打成烂羊头,甚至于将她活活打死了。 饶是没有下死手,沈月婵也受伤不轻,打完她就躺下了。 直到昨晚,老沈家那帮人被抓了回来,沈月婵已经在女监牢房的地上孤零零的躺了两天。 这两天里,沈月婵水米未进,伤势自然是进一步恶化。 当昨晚严氏等人被投入大牢的时候,沈月婵已然奄奄一息了。 在过去的一天里,严氏竭尽全力的精心照料沈月婵,奈何大牢之中缺医少药,沈月婵的伤势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 事到如今,沈月婵眼瞅着就要一命呜呼了。 最心爱的小女儿就要死了,严氏肝肠欲断。 这么悲惨的时刻,她张李氏非但不安慰几句,反倒拍手叫好! 饶是严氏忍功一流,也忍耐不住了,瞬间暴怒,几个箭步冲到栏杆边,厉声道:“甭管月婵做过什么,当年她好歹喊过你一声舅母!你这个当舅母的,居然嘻嘻哈哈的盼着外甥女去死。你你你,还是人么?!” 哈,严氏这个毒妇,居然教训别人,质问别人是不是人! 天哪,她哪来的脸,哪来的自信?! 张李氏震惊了。 震惊过后,张李氏抖擞精神,转身就跑回栏杆边,叉腰痛骂起来。 论城府,十个张李氏都及不上严氏。 但论骂功,相比起张李氏,严氏可就差远了。 么得办法,多少年来,严氏一直戴着贤良人的面具,总是装出一副大度的样子,甚少与人吵架,哪里干得过将吵架当做家常便饭的张李氏呢? 很快,严氏就败下阵来。 不过,严氏可不是什么好性子,她哪肯善罢甘休? 这不,她骂不过别人,便膈应别人。 只见严氏阴沉着脸,阴气十足的说道:“是呀,咱们老沈家是要完了,但咱们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你们且等着吧,老娘我一定会想办法让你们陪葬的!” 张李氏脸色一白,打了个寒噤,刚要开口撂几句狠话怼回去,就在这时,狱卒过来了。 女监的狱卒是一个四十来岁年纪的妇人,五短身材,满脸横肉,两道扫帚眉下面一对三角眼,再配上薄嘴唇,一看就不是个好相与的。 果不其然,那狱卒一走近,便凶神恶煞的怒斥道:“大晚上的,吵吵什么?再吵,再吵老娘我就弄死你们!” 说罢,她还冲严氏挥了挥钵大的拳头。 严氏哪敢得罪狱卒,立即收敛脸上的阴气,换作一副讨好模样,乖巧点头,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第301章 人傻钱多 严氏现场表演了换脸绝技,紧接着,那狱卒竟然也现场表演起了换脸绝技。 那狱卒面对老沈家的女眷时,就跟见到仇人似的,满面戾气,仿佛要吃人。 可她一转头,看向张家的女眷时,就跟离家多年的游子见了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满脸柔情蜜意,亲切热情的不得了。 “这破地方就跟冰窖似的,一年四季都冷得很。哪怕是大夏天,也好不到哪儿去,还是冰凉冰凉的,到了晚上,更是冻煞个人。快快快,你们赶紧起来别坐着了,等我把这些东西铺地上了,你们再坐也不迟嘛!” 那狱卒一边说,一边打开张家女眷所在的牢房,随后一手提着食盒,一手扛着草席,快步走了进来。 紧接着,那狱卒就将扛来的那卷草席打开了。 只见那卷草席之中,不仅有一大捆干净的稻草,还有两床薄被。 尽管薄被看上去有些陈旧,但闻上去气味干净,且隐隐散发出阳光的气息。 张家女眷身处又脏又潮的牢房之中,忽然间看到了这些东西,无一例外,全都惊呆了。 她们完全想不明白,明明不好相与的狱卒缘何一反常态,如此优待她们。 张家的三个女眷之中,张李氏最先回过神来,忙请那狱卒歇息,不要在为她们操劳了。 那狱卒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哪里是真心想要为张家女眷铺床叠被呢? 听到张李氏喊停,那狱卒从善如流,当即停手不再铺草席,转而将提来的食盒取了过来,递给张李氏:“申时吃的晚饭,到这会儿,都好几个时辰过去了,想必你们都饿了吧?来来来,吃点夜宵垫吧垫吧。” 张李氏傻傻的接过,又傻傻的问道:“大妹子,蹲大牢还给夜宵吃啊?这牢里的日子,也太滋润了吧?” 话音刚落,那狱卒就乐了,抚掌大笑:“哎哟,我说大姐,你这人也太逗了!蹲大牢的人一天能够按时吃上两顿饭,做梦都能笑醒了,还吃夜宵呢,哪里会有这等美事哟?” 张李氏依旧一脸懵懂,满是困惑的问道:“那这夜宵,还有这席子、被子……” 或许是觉得张李氏太过老实,逗起来没意思,那狱卒也不卖关子了,直截了当道:“实话告诉你们吧,这些东西都是牢头让我送过来的。至于说牢头为何要特意关照你们,自然是因为你们的家人在外面打点过了。” 他们的家人? 不、不是,这怎么可能? 除了远赴燕京的孙女之外,他们全家都被一网打尽了,哪里还有家人在外面? 张李氏闻言,不禁一怔。 不过很快,张李氏就反应了过来,张家人是全军覆没了没错,可沈世华一家人还在呢。 沈世华一家人有情有义,想来是听说他们被抓到这儿来了,就马不停蹄的赶过来营救他们了。 思及至此,张李氏眼前一亮,当即追问道:“啊,咱们的家人,他们已经过来了么?他们现在人在哪儿呢?” “这个嘛,我就不清楚了。不过,尽管我没见过你们的家人,但我知道,你们的家人出手很大方。”那狱卒笑吟吟道,“这世上,就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儿,尤其是在平湖县衙,更是如此。既然你们的家人肯为你们花钱,那你们的官司必定很快就能解决了。放心吧,快则明天,慢则后天,你们就能够平安出去了。” 听了这话,张李氏悬了一天的心总算是落地了。 再三谢过那狱卒,恭送她离开之后,张李氏脸上那憨憨的笑容瞬间消失,站在原地沉吟片刻,便将手里的食盒拎到张姚氏面前,伺候婆母吃夜宵。 张姚氏定睛一看,只见食盒里装着三碗白米饭、一盘青菜豆腐、一盘黄瓜炒蛋以及一大碗鲫鱼豆腐汤。 “哎哟,这么多饭菜,我一个老婆子哪里吃得完?来来来,你们陪我一道吃。”张姚氏笑着招呼道。 尽管张家女眷被关进来之后,吃过一顿晚饭,但那晚饭其实就是一人一勺米糠粥,稀得能够照见人影就算了,还是馊的,说得难听些,连猪吃的泔水都不如。 张家女眷捏着鼻子,方才将那所谓的晚饭吃下肚去。 到了这会儿,那些泔水,哦不,那些米糠粥,早已消化掉了,她们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既然张姚氏发话了,且食盒里的饭菜确实足够三个人吃了,张李氏和沈月娟便围坐在新铺的草席上,老实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隔壁的严氏等人本就饿得不行,看到她们仨吃得如此香甜,愈发饥饿难耐。 严氏这伙人之中,当属顾玉娘最能够放下身段。 当日,沈月娟上门求助,顾玉娘与小严氏一左一右,像门神一样,堵在大门口,拦着不让沈月娟进门。 当日的顾玉娘有多么冷酷无情,现在的她就有多么温顺有礼。 只见顾玉娘跪坐在栏杆前,可怜兮兮的说道:“外祖母,舅母,大姐,你们行行好,赏我一口吃的吧!牢里的伙食如何,你们是知道的,不但难吃,还不管饱。我现在可是双身子的人了,我能挨饿,我肚子里的孩子却不能挨饿啊!求求你们,看在孩子的份儿上,就赏我一口吃的吧!” 张姚氏和沈月娟都是心善之人,听了顾玉娘的哀求,不约而同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面面相觑。 很显然,顾玉娘的话打动了她俩,令她俩心生怜悯。 然而,张李氏却不吃顾玉娘这一套,眼珠一转,说道:“娘,立秋他娘,你们怎么不吃了?哎呀,你们该不是在惦念立秋他们吧?嗐,也怪我,刚刚那位大姐在的时候,我竟忘了向她打听立秋他们的消息。” 说到这儿,张李氏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那位牢头有没有给立秋他们送被褥吃食?倘若那位牢头一时大意,忘了送的话,那立秋他们岂不是要受冻挨饿了?哎哟哟,这可如何是好哟?” 听了这话,张姚氏和沈月娟哪里还顾得上同情顾玉娘?她俩的全副心肠都落到了其他至亲的身上。 眼见她俩不再受顾玉娘蛊惑,张李氏暗暗点头,为了巩固战果,她又补充道:“立秋他们为何身陷大牢,面临受冻挨饿的困境,追根究底,还不是被老沈家的人给害的!想想立秋他们吧,你们还觉得自己应该可怜老沈家的人么?” 此言一出,对于老沈家的人,张姚氏和沈月娟再无一丝同情,重新捧起饭碗,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无论一旁的顾玉娘再怎么卖惨,她俩都不予理睬。 严氏和沈月娴见状,对视一眼,缓缓摇头,心中暗叫可惜。 她们母女颇有城府,不是眼皮子浅的人,她们可惜的不是这顿夜宵,而是张家人的亲戚。 这几天,她们母女一直在想办法脱罪。 尽管她们将张家人扯了进来,想让张家人顶缸,但她们深知,这一算计很难成功。 退一万步讲,就算成功了,也只能减轻罪责而已,不能够完全免除罪责,令她们全身而退,到头来她们依旧要受到律法的惩处。 这,显然不是她们想要的结果。 为此,她们一直愁眉不展。 可就在刚刚,她们惊讶的发现,张家人居然有一门有钱且肯为他们花钱的亲戚。 嫉恨之余,她们心念一动,立时想到了脱罪的方法—— 听方才那狱卒的话音,张家人的亲戚很快就会花钱将他们救出去了。 这等人傻钱多的亲戚,与滥好心的张家人一样,不利用白不利用。 她们大可以利用张家人的同情心,让他们说服他们的亲戚,在花钱救出他们的同时,顺便花钱将她们一大家子也救出来。 然而,顾玉娘那么卖力的表演,张家人却不为所动,由此可见,他们的同情心不再像以前那样好利用了。 或许,她们的如意算盘要落空了。 严氏看着气息越来越微弱的沈月婵,忍不住落下泪来,扯着沈月娴的衣袖,就跟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以极低的声音急切的问道:“这可怎么办好?张家人竟然丝毫不顾念亲戚之情,这是明摆着要见死不救啊!” 怎么办好?沈月娴也想知道该怎么办好? 此时此刻,她束手无策,不禁有些后悔。 早知道张家人有一门这么了得的亲戚,她就不出主意拉他们下水了,而是设法拉拢他们,让他们出手相救。 现如今,她将张家人坑进了大牢,可以说往死里得罪了他们,怕是说什么都晚了。 沈月娴沉吟良久,说道:“张家与咱们家有亲,他们家的亲戚说不定也是咱们家的亲戚。娘,你快想想看,花钱来救他们的,到底是哪门子的亲戚?或许呢,咱们可以绕过他们,直接向那亲戚求救。” 严氏立刻冥思苦想起来,可她想了又想,都快把脑袋想破了,也没能想出个头绪来。 严氏诧异极了:“咦,这不对啊!据我所知,张家人穷的要死,他们的亲戚也都穷的要死。他们这门有钱亲戚,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 闻言,沈月娴沉默良久,懊悔道:“前天咱们在县城遇到张昌荣的时候,他一身新衣裳,口袋里还装着不少银钱。 “当时我就猜到他发了横财,便问了他两句,他吞吞吐吐不肯说,我懒得多问,便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现在看来,他应该是攀上有钱亲戚了。要是当时我多问他几句,说不定就能够知晓他那门有钱亲戚的底细了。” 可惜的是,世上没有后悔药。 事已至此,沈月娴再懊悔也没用了。 母女俩瘫坐在濒死的沈月婵身边,垂头丧气,沮丧极了。 第302章 妙人儿 转眼就到了第二天,凌诚如约而至,陪着沈世华、沈采薇和沈采萱,启程前往平湖县。 途中,凌诚告诉沈采萱等人一则好消息—— 凌原熙得知沈采萱家在平湖县遇上麻烦事之后,特意修书一封,派人送交平湖知县。 平湖知县出身于江南望族,他家与鹿城凌氏乃是世交,相信他收到信后,会看在两家交情匪浅的份上,给沈采萱家方便的。 不出意外的话,无需走柳显龙的路子,直接通过平湖知县,便可以顺利救出张家人了。 这么说来,自家至少可以省下一千两银子? 沈采薇大喜过望。 沈采萱也很欢喜,欣喜之余,她给沈采薇使了个眼色,又悄悄打了个手势。 沈采薇会意,当即拉着沈世华,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了天。 趁着沈世华说话分心,沈采萱往凌诚跟前凑了凑,小声问道,除了释放张家人,平湖知县能否行别的方便。 凌诚瞬间就读懂了沈采萱的言外之意,轻轻点了点头,以极轻的声音答道,哪怕是沈月婵这个首恶,只要沈采萱开口,也可以设法将她无罪开释。 言下之意,关于谋害赵柳氏一案,沈采萱想要什么样的结果,就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哇,这么给力,这可真是太好啦! 沈采萱心中有个计划,原本她还担心实施的时候会遇到麻烦,现如今平湖知县如此配合,一切麻烦迎刃而解,再也不用担心了,可以放开手脚开干了。 平湖县距离府城并不远,不到两个时辰,他们一行人便来到了平湖县衙。 平湖知县很给凌原熙面子,得知凌原熙的朋友上门求见,立即请他们一行人进去。 出于种种考量,沈采萱将沈世华和沈采薇留在了外面,只在凌诚的陪同下,进入后衙。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过不多时,沈采萱便从平湖知县得到了她想要的所有承诺。 心满意足的沈采萱出了后衙,一见到沈世华,便将他拉到无人的角落,悄悄告诉他,平湖知县作出承诺,明日当堂释放张家人,并允许他们现在就去探监。 沈世华欣喜若狂,转身就要奔向大牢。 沈采萱却拦住了他,说还是吃了饭再去比较好。 毕竟,这会儿已经到了饭点,他们父女仨不吃饭饿肚子,倒还罢了,可总不能让人家凌诚也跟着饿肚子吧? 沈世华一想,确实,没有请人家帮忙,还让人家饿肚子的道理。 于是乎,沈世华当即领着凌诚等人,来到附近一间小饭馆用饭。 到了地儿,沈采萱立即找了个借口,将沈世华支开了,低声嘱咐了沈采薇一番。 用完午饭,沈采萱一行人径直前往县衙大牢。 大牢门口,沈采萱道:“爹,时候不早了,咱们得要尽快赶回府城,越快越好。为了节省时间,咱们分头行事——你和二姐去男监探监,我去女监探监。” 沈世华一怔,诧异道:“啊,有必要这么赶么?其实,探个监而已,用不着多少时间的,没必要分头行事吧?” 沈世华一直惦记着外祖母和大姐,很想去女监探望她们,所以他不愿意分头行事。 “当然得要赶回去了!”沈采萱提醒道,“爹,你忘啦?张家表姐病得很重,今早咱们出来的匆忙,都没来得及过去探望她,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说实话,张家表姐现在的状况很令人担忧呢,我真怕她……唉,总而言之,咱们还是赶紧回去看看她吧。” 哎哟,自个儿只顾着营救大姐他们,却忘了命悬一线的外甥女! 他这舅舅当的,实在是太不称职了! 沈世华心生歉疚,便采纳了沈采萱的提议,打消了前去女监探监的念头。 为了赶时间,沈世华不再多说什么,转身就朝男监走去。 这个时候,沈采萱朝沈采薇使了个眼色。 沈采薇秒懂,飞快的点了点头,随即三步并两步,追上了沈世华。 沈采萱则转身前往女监。 话说,沈采萱为何要坚持独自前往女监探监? 赶时间什么的,自然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沈采萱要搞事情呗。 正如沈采萱所料想的那样,她刚一走进女监,便收获了来自严氏等人的惊悚视线。 小严氏脱口而出:“你、你怎么过来了?” 沈采萱不理她,在狱卒的指引下,目不斜视的走到了张家女眷的牢房前。 一见到沈月娟等人的面,沈采萱便很大声的告诉她们,知县大人明察秋毫,已然察觉到了她们一家人的冤屈,将于明日当堂释放她们一家人。 一听这话,严氏等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张家的有钱亲戚,不是别人,就是沈采萱家! 这可真是……太令人不爽了! 严氏等人又嫉又气,全都感觉一口老血哽在嗓子眼里,上上不去,下下不来,难受极了。 为了逃出牢笼,严氏等人强忍住心中的极度不适,纷纷开口央求沈采萱,求她看在都是至亲的份儿上,设法救她们一家人出去。 一听这话,沈采萱还没开口,张李氏就开怼了:“哎哟,这会儿是至亲了。当初你们恨不能把他们二房称斤两卖掉的时候,可没拿他们二房当至亲看哪!” 话音刚落,沈采萱就乐了,觉得这位舅奶奶是个妙人儿。 沈采萱悄悄给张李氏使了个眼色,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道:“老沈家的人虽然不是东西,但看在都姓沈的份儿上,我也不好对他们不闻不问。 “其实吧,我还是蛮关心他们的,很想知道他们谋害赵柳氏,究竟会有什么样的下场。方才拜会知县大人的时候,正是出于关心,就此我特意询问了知县大人。 “舅奶奶,您猜猜看,知县大人是如何答复我的。” 张李氏暗笑,知道沈采萱存心作弄严氏等人,便很配合的说道:“他们这些个黑心烂肺的混账玩意儿,还能有什么好下场不成?知县大人是青天大老爷,自然会对他们严惩不贷!我猜,多半会把他们都拉去菜市口砍头吧?” 此言一出,严氏等人暗暗对张李氏破口大骂的同时,心中忐忑万分,全都竖起了耳朵。 第303章 如她所愿(终章) 只听沈采萱慢悠悠的说道:“都拉去砍头?不至于,不至于。” 闻言,严氏等人暗暗松了口气,但很快,她们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沈采萱大喘气的补充道:“砍头的话,应当只砍沈月婵一个,其他人应当可以免于一死。只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其他人十有八九会被贬为贱籍,沦为官奴或是没入教坊。” 听了这话,严氏等人不免对号入座,一想到往后自己就由良民沦为了贱民,从此生死握于别人之手,只得任由别人糟蹋,便觉得眼前一黑,前途无亮。 严氏等人觉得自己够惨的了,张李氏却觉得她们还不够惨,语气甚是遗憾:“啧啧,居然只砍沈月婵一个,可惜啊可惜,实在是太可惜了!” 话音刚落,一道沙哑的声音很突兀的响起:“凭什么砍我的头?杀人偿命,她赵柳氏还没死呢,凭什么让我给她偿命?” 说这话的,自然就是沈月婵本尊了。 不得不说,坏人活千年,这话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这不,沈月婵昨晚又是发烧,又是抽搐,脸上都泛出死色了,所有人都以为她活不过当晚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沈月婵居然挺了过来,今儿个一大清早,她便清醒了过来,还灌了一大碗米糠粥。 瞧她那模样,不像是回光返照,应当是真的活转过来了。 这会儿,一听说所有人都能活,就她一个人要被拉去砍头,倚在栏杆上闭目养神的沈月婵瞬间睁眼,厉声质问起来。 “凭什么?就凭你自甘堕落,上赶着给人家当小老婆呀。”沈采萱笑嘻嘻的说道,“你是小妾,人家赵柳氏是正室,小妾谋害正室,这是以下犯上,罪加一等。所以,不管她赵柳氏死没死,你沈月婵都得去死!” 眼见沈月婵浑身乱颤,嘴唇发白,整张脸就跟死了妈一样难看,沈采萱心中大畅。 这时,目光敏锐的沈采萱注意到,严氏暗暗瞥了她一眼,那一眼中饱含着刻骨的恨意。 沈采萱一挑眉,当即调转矛头,指向严氏:“我说沈严氏,用天花害人的主意十有八九是你想出来的吧?啧啧,要我怎么说你呢? “人家害人,要么用砒霜,要么用耗子药。你去害人,怎么不走寻常路,非要别出心裁的用天花呢? “好教你知道,谋害他人,主谋或许必死无疑,从犯却罪不至死,一般而言,判个流放就差不多了。偏偏你用了天花,天花啊,谁都知道,那可是恶疫! “虽说你们的目的是对付赵柳氏,并非有意传播恶疫,可事实上,你们的做法就是在传播恶疫。传播恶疫,那可是重罪,加上谋害他人,两罪并罚,判你们划入贱籍,一点儿都不为过。” 正如沈采萱所猜想的那样,用天花谋害赵柳氏,这确实是严氏和沈月娴想出来的“好主意”。 想当初,她们母女考虑到砒霜、耗子药之类的毒药有迹可循,生怕事发之后,官府顺藤摸瓜,查到她们头上,这才别出心裁的想出了天花害人的法子来。 没承想,竟给自己酿成了如此恶果,这可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此时此刻,严氏悔不当初。 沈采萱感觉自己已经在这儿待了好一会儿了,生怕再耽搁下去,沈世华会进来找她,便准备闪人。 临行之前,搞事第一名的沈采萱不忘再搞一把。 只听沈采萱满是庆幸的说道:“哎哟,幸亏咱们二房早早分了出去,与你们成为了两家人,否则的话,就得像三房、四房这样,被关在这儿受苦受难了。” 小严氏闻言,心念一动,急急问道:“四娘,你这话什么意思?分了家的话,就不用被关在这儿了么?” 分家了,他们三房也已经分出去了啊! 只不过,分家之后,他们三房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住处,这才一直和老沈家的其他人混在一起。 沈采萱点了点头:“你想啊,下手害人的是沈月婵,筹谋害人的是沈严氏,其他人并没有作恶,也没有因此而谋到好处。 “这要是一大家子还没分家的话,家里某些人做了恶,家里其他人连坐,陪着一起倒霉,这没办法,理所当然,只能认栽。 “可这都分家了,本身又没作恶,凭什么让无辜之人连坐,陪着一起倒霉呢?没有这样的道理的。” 此言一出,小严氏心头巨震,仿佛溺水之人看见了一根浮木,哪怕还没有抓到手中,眼里已经绽放出了期待之光。 小严氏有心要问个明白,奈何沈采萱搞完事就跑,已经拍拍屁股走人了。 于是乎,小严氏咬着手指,默默盘算了起来。 不仅仅是小严氏,顾玉娘和沈月娴也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 是的,真正的主谋沈月娴现在还想着要全身而退,彻底将自己摘出去呢。 不过,有小严氏和顾玉娘在,沈月娴的如意算盘怕是打不响的。 沈采萱搞完事情出来,悄悄调出系统界面一看,活力值和仇恨值暴涨一大波。 嘿嘿,她就知道,那帮极品亲戚很给力,只要花点心思逗逗他们,自己就可以有大笔大笔的积分进账。 沈采萱正乐呵着呢,就见沈世华和沈采薇从男监出来了。 一见到沈采萱,沈采薇唇角微微上翘,缓缓点了点头。 这么说来,事成了,那可真是太好了。 翌日,张家人果然被当堂释放,随后与伤势大为好转的张寒露一家团聚了。 至于老沈家那帮人和沈月婵,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沈月婵被判秋后处决,严氏和沈月娴被贬为贱籍,没入教坊。 至于老沈家其他人,一律发配至幽州垦荒。 很显然,老沈家其他人得到了从轻发落,逃过了沦为贱民的厄运。 而他们之所以能够从轻发落,是因为沈寿海答应了沈采萱一个条件——同意将沈世华过继给沈寿山——沈采萱这才出手捞了他们一把。 三个月后,府城的南门码头。 一艘巨大的江船正缓缓驶离码头。 那江船的船头上,沈采萱全家,偕同沈寿山全家、郑忠维全家等,朝着立于码头上的张家人、苏家人、杨家人等一众亲朋好友,挥手作别。 过去的三个月里,沈采萱领着家人,料理搬家的各项事宜。 与此同时,沈采萱身边发生了很多事情。 先说老沈家—— 沈月婵已被秋后问斩,严氏和沈月娴则入了教坊。 虽说她们母女本就姿色平平,又人老珠黄了,不必接客,只是充当杂役而已,避免了受侮辱。 但,教坊里的日子哪里是好过的? 每天干着数不尽的粗活,稍有懈怠,就是一顿打骂,这等苦逼日子,对于养尊处优惯了的她们来说,只怕是生不如死。 在她们母女受苦受难受磋磨的同时,沈寿海等人已然踏上了发配幽州的艰辛道路。 要是他们能够活着走到幽州,就得要开始垦荒了。 有一说一,垦荒确实很辛苦,但只要肯卖力气,还是能够吃饱穿暖的,倘若再上进些,东山再起,过上昔日那般的殷实日子,也是大有可能的。 总而言之,往后的日子如何,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努力程度。 至于沈家大房,两个多月前,田宝峥护送二皇子回京,他们随行。 他们一行人是坐船走的,前前后后加起来,共有大小不一的船近十条。 结果船行到一半,其中两条船沉底了——一条是田宝峥和二皇子乘坐的船,另一条就是沈家大房乘坐的船——这两条船上的人无一生还。 换言之,没等沈采萱出手,沈家大房便被老天收走了。 再说郑忠维家—— 经贺兰容的一番操作,郑忠维的舅舅被调去了幽州治下的某个小县城,成为了一方父母官,郑忠维则被调去了幽州府城,继续担任捕头一职。 郑忠维的舅舅是郑家最大的靠山,郑忠维是郑家的长子,这两人都走了,郑家的其他人一合计——得,也走吧。 就这样,郑家人决定举家迁往幽州。 值得一提的是,郑忠维和沈采莲已经定亲,郑永维和沈采薇则正在议亲。 不出意外的话,沈家的两个女儿都会嫁入郑家。 最后说一说张家人和苏家人—— 沈世华很希望与大姐一家生活在一起,便邀请他们一家人前往幽州。 然而,张家人深思熟虑之后,婉拒了,决定继续留在青州。 张家人之所以作出如此决定,一则是因为故土难离,二则是因为舍不得这儿的家业——他们家的铅笔铺子已经走上了正轨,不敢说日进斗金,但收益确实十分丰厚,可以为他们家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 尽管沈世华说了,去了幽州之后,可以帮他们重开一间铅笔铺子,大可不必担心到了幽州之后没有了进项,他们还是摇头。 么得办法,来自山里的他们习惯在一个地方生活,一旦扎了根,就不愿意轻易挪动了。 山里来的张家人不愿意远走他乡,海边来的苏家人同样固执保守,不愿意离开青州,漂泊去远方。 苏氏屡次劝说娘家人随她前去幽州,好让她就近照顾他们,他们却死活不肯。 苏氏拿娘家人没辙,在征得了沈采萱的同意之后,她在府城置办了一座前店后院的宅院,将世居于海边的娘家人接了过来。 随后,苏氏又指导娘家人开了一间卤肉铺子,让他们有了一个稳定的营生。 至此,苏氏方才安下心来,可以踏踏实实的前往幽州了。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亲戚不愿意离开故土,不少朋友却愿意离开这里,随沈采萱一家人去远方。 这不,何周氏祖孙四人,赵德全祖孙三人,以及张有粮兄妹,都愿意继续追随沈采萱一家人。 于是乎,今日他们也登上了这条即将乘风破浪的大船。 望着岸上亲朋好友的身影渐渐远去,沈采萱不禁思潮起伏,良久之后,她侧过头,望向北方。 那个人说了,到了幽州之后,她就可以做她想做的事,去她想去的地方,成为她想成为的人。 穿越至今,终于如她所愿。 真好。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