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杵在时光边缘的玫瑰》 Character00:开端 他说这几百年学会了一件事,就是孤独地过着所有事都尝试过、经歷过、也拥有过的人生。要是他的人生有终结的那天,那么他好想好想躺进棺材,停止呼吸,安稳地沉入永远不会醒的深海。 ? 患有失眠问题的他最近梦到一个梦;梦里,夏季的风徐徐地吹,阳光普照大地,他的爱人为他拾起草帽,替他遮挡住太阳,之后轻轻柔柔地说了、却烙印在他心头一辈子的话:李,若时光遗弃了你,请谨记,每天的日升日落总会记得照耀你。 ? 就像他们知道,你其实与常人无异。 Character01:Lee(1) 我要和你说一个故事,是有关于一位活了三百七十九岁男人的故事。 ? 他说他叫李泰容,那是截至目前为止使用了近七十一年的韩国名字。听他说他以前叫尼古拉斯.李;再之前是威廉姆斯.丹佛.李,更早期迎上那波掏金潮的矿工甚至会直呼他为小李。 ? 他换过很多姓氏和名字,但名字组合里唯一不变的是lee这个单词,他说这是他母亲的姓氏。经过他的推估,他母亲很有可能原为难民,从韩国逃往海外,逃到了她临盆的小镇,產下他后无能照料,所以将他托付给他人。 ? 这回会想换成韩国名字不为什么,只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是时候该回到韩国人的身分了。 ? 李泰容与常人无异,只不过他并不老,是一点都不老。 ? 他不是传闻中的不死吸血鬼,也没有神仙赐予不老仙丹,就只是成长到某一个年龄之后,所有生长机能就停滞不前了。他的身体和常人不同的唯一一点是,正以非常非常缓慢的速度老去,但同样会死亡,只是不晓得是何年何月或是几世纪以后的事了。 ? 他说这是不老症,全世界仅有不到一百个人罹患。 ? 他们原先不晓得彼此的存在,觉得自己是怪物,是被时光遗忘的异端。 ? 但经由沙利文.埃里克森——不老组织创办人的召集,歷经一段长达两百多年的时间,终于把同症状的人全都聚集在一个名为不老组织的基金会里。 ? 他说这是为了协助像他们一样的人,帮助他们换身分、城市和消灭。让他们感受到家的归属感,感受到有人和自己一样,感受到不那么孤独。 Character01:Lee(2) 「消灭是什么意思?」我问。 ? 眼前的人唇红齿白的,如新生儿般乌黑秀丽的短发附在前额,散发英气的粗剑眉刻在他稜角分明的眉骨上。圆溜溜的大眼睛看起来炯炯有神,偶尔又透露出无辜的青涩感。 ? 本以为那双清澈的眼眸能完全看清他的所有样貌,但却在与他对视后才知道自己的不自量力。 ? 这叫李泰容的人,在偶然一天撑着伞踏进了我的小办公室。 ? 伞上还挟带着水珠,但外头却是艷阳高照。仔细一看外面的人行道有些湿透,还有小细雨一遍又一遍撞击到地面上,就快要盖过那些旧有的白色线条。 ? 我有些讶异,这城市居然下了罕见的太阳雨,徬佛就是和这位飘散着不同于以往顾客气息的他一同前来的。 ? 「消灭是想尽办法消灭不老症患者留在那里的证据,但通常不老症患者待在同个地方的时间,大约是过了一个人的平均寿命才会迁移到别处,像我就是七十一年。」李泰容回答道。 ? 等我将咖啡呈上他桌前,他才停止用手指轻捻那盆在桌脚的扶桑花。他优雅的拿起附着水洙的咖啡纸杯,压下开口,仰头喝下冰块和加水的咖啡混合物。 ? 「你为什么觉得是七十一年?」我又问。接着坐回座位,拉拢滚动的椅子。 ? 这回他微微地笑了,抬起眼看我,徬佛我问了愚蠢的问题:「没为什么,就凭直觉。凭我三百七十九岁的第六感。」 ? 我这才发觉,他惹人怜爱的双眸是一汪无底的深潭。 ? 李泰容似乎隐藏着什么惊人的秘密,一藏就藏匿了三百多年。好奇为何都过了那么久的时间,甚至高达三百年的三世纪交替,他还执意要让世人知晓。 ? 「因为我在找一个人,我知道他仍还在世,只是不知道在哪座城市,或从事什么样的工作。」 ? 「你是否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 「不,我不知道他真正的名字。」李泰容有些低落地说,但随后隐隐牵起嘴角的笑意:「但我知道他的长相,我记得,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 若李泰容所说的属实的话,他拥有三百多年的丰富阅歷,还能精通无数国家的语言,居住过许多甚至是早已消失或被併吞的国家,照理来说根本不用特意来找我帮他撰写传记。 ? 面对我的质疑,他说因为我虽然没有露过脸,但有广大的知名度,有能将书推广到各国的能力,如此一来也能让他寻找的人看到自己,也或许有点机会只要一看见了,那个于他而言非常重要的人就会主动联络他也说不定。 Character01:Lee(3) 「所以,爱丽丝小姐,你相信我已经三百七十九岁了吗?」 ? 「老实说,你得先和我说说你自身的故事,我才能评估你是否具有资格坐在这让我为你效劳。」我也啜饮了一口冰美式,笔电萤幕的word还停留在一小时前,来我办公室要我帮他写传记的强尼.煐淏.徐。 ? 传记才打到一半,他的专属造型师打断了我俩的谈话,说是强尼.煐淏.徐做美甲的时间到了。于是我只好先存档,和强尼.煐淏.徐先生约了明天的会面时间。 ? 但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 我重新将视线聚焦在眼前戴着gucci的印花棒球帽,正坐在我面前翻阅我为当红演员杜宾.杰尼佛.郑书写的人物传记的人——李泰容。 ? 他透过如玻璃珠子般水润的眼珠,看我对于他已经三百七十九岁的反应,但意外地我非常地平静,他倒也没有感到遗憾,徬佛早已适应他人把自己活过几世纪的话语,理当地当成虚构的故事。 ? 李泰容摘下头上的墨镜掛在领子前,修长的双脚重新交叠,两手虎口交扣在桌面上:「好吧,给我一个小时,我会尽量长话短说的。」 Character02:Born(1) 1643年7月1日李泰容出生了,只比艾萨克.牛顿晚六个月。 ? 才出生两天的他就被生母遗弃,接着被一位小镇农夫在穀仓里发现,后来那位农夫路特.汉森成为了他的养父。 ? 路特·汉森将他命名为路特.李。为何是李,他说因为李泰容的生母的名字里有李这个单词,觉得很适合李泰容,于是给他李这个小名。 ? 他的养父路特.汉森是农舍的秩序掌管者,他虽严厉苛刻,但却是刀子嘴豆腐心的柔情男人。早年妻子得了伤寒不幸逝世,他与妻子也没有孕育孩子,于是李泰容也就顺理成章成为大儿子。 Character02:Born(2) 十二岁的李泰容瘦弱乾扁,和他同龄的隔壁农庄孩子都能提起一大桶装满的牛奶走动了,但李泰容仍还只能在原地颤颤巍巍地。 ? 可能是手较没力气的缘故,他努力稳住脚后欲要提动时就快摔跤,好在农场工作的罗纳德眼疾手快地替他把持住铁桶,才没酿成牛奶洒满地的悲剧。 ? 「李!没事吧?」 「罗纳德,我没事。」 ? 罗纳德的手亲暱地放在李泰容肩上,轻轻地揉捏,似乎要安抚他受惊的情绪。 ? 李泰容抬眼对他露出灿烂的笑眼,开朗地挥手表示没事,他没有放在心上,并且他还会再继续再接再厉,有天他绝对能提起两桶满溢的牛奶,让父亲为他自豪。 ? 罗纳德明白李泰容其实心里多少有些失落,但他仍佩服他不屈不挠的精神,于是赞同地点了点头:「李,你永远是你父亲向外炫耀的好儿子。」 ? 李泰容红着脸浅浅地笑了,眼神悄悄地瞥向罗纳德。 Character02:Born(3) 说到罗纳德,他是农场里最年轻的农夫,正值十九岁的花样年纪,人长得俊俏又有双扣人心弦的浅碧色眼眸,这带的无数农村少女总会故意路过李泰容家的农场,就为了看罗纳德一眼。 ? 他父亲跟着李泰容的养父工作数十年,据说是一同开业的好友。但好景不常,罗纳德的父亲得了伤寒也匆匆离世了,李泰容的养父不忍心与母亲相依为命的罗纳德,于是将他和他母亲接来农庄一起生活。 ? 从有意识以来,他总爱黏着罗纳德,不晓得从何时开始,他对罗纳德怀了奇怪的心思。和罗纳德去市集採买生鲜时,看见有别的女人主动靠近和他谈话时会心怀妒忌;有人平白无故给他送麵包、热汤或是一株修剪完整的花束,无论男女老少,他们总会说请将这个给你哥哥罗纳德。 ? 但叛逆的十五岁李泰容才不要照做。 ? 他将那些食物自己大口大口的吃掉,但总是捨不得把最后几口塞进嘴里,于是偷偷放进罗纳德给他背的他的破旧凡布包里;花则是在四下无人的时候或在罗纳德脚踏车后座时,把花蕊一片片撕下,撒在金黄色的麦田路上,但不会全部都赠与大地,总又会独留一片在罗纳德的吊带上衣口袋里。 Character02:Born(4) 后来李泰容才明白,他不是忌妒罗纳德拥有的,也不是想夺去他拥有的。而是想佔有罗纳德整个人,他想要成为罗纳德唯一的爱。 ? 对于在还处于封闭社会的十七世纪来说,他对罗纳德的爱极度的噁心,是使人唾弃无比的、无法被接受的同性爱。 ? 得知这样的心意李泰容无法接受,于是在浴室崩溃地哭泣,却始终不敢哭出声响,因为怕与他房间相近的罗纳德会听见。 ? 但他做梦也想不到的场景是,罗纳德本该在自己房间就寝的,可那天晚上他却从他俩相连的小阳台,穿越布帘来到李泰容房间。 ? 罗纳德还裸着上身,俯下身轻搂住蜷缩着身体隐隐啜泣的李泰容。月光悄悄地扑在他俩因炙热温度而逐渐升温的躯体上。那晚浪潮汹涌,有股蠢蠢欲动的禁忌之恋悄悄萌芽。 Character02:Born(5) 在李泰容与罗纳德终于开始真正地能对彼此尽最大极限诉说爱意时,好巧不巧罗纳德突然收到募兵令,再过几天他就会到遥远的南方从军。 ? 那时李泰容已经十八岁,本来和罗纳德策划要一起到哥本哈根闯荡的,这回恐怕只剩下他一人隻身前往。 ? 但其实他根本不想离开,他想等罗纳德归来,并且在这段时间里还能多少帮养父一些农场的活。 ? 于是他在规划离家那天仍是留了下来,平时冷淡的养父见他没有出门,似是因为欢喜,以为他是放不下自己才没打算离开。所以在厨房亲手弄了一锅马铃薯泥,给他添了满满一碗当早餐吃。 ? 李泰容不能不承认对养父养育之恩的感谢和对农场有浓厚的情感,和罗纳德决定要离开时内心其实很挣扎,好像没有如愿到首都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至少,他还能陪着身体已不比以往健壮的养父。 ? 农场在没了罗纳德的时间里很冷清,一切都照旧,李泰容还是咬着一根金黄色的稻草躺在稻草捆上,只不过少了罗纳德都有那么一丁点无趣。 Character02:Born(6) 本来俩人维持了将近四年半的通信,但突然有天罗纳德没有再寄信给李泰容了。市集的人说前阵子那批新进的士兵凶多吉少了,因为都被替补到战前的缘故,大抵是离传来噩耗的时间不远了。 ? 李泰容听闻,手中的马铃薯还没有放进袋里,就匆匆骑着脚踏车回家。揣着不安情绪,那晚他睡得不安稳,果然,隔天一早,就收到罗纳德战死的消息。 ? 「我们真的无能为力,路特先生。」 ? 养父对门口的两名士兵说想见尸体,却被慰问两名士兵随意的敷衍盖过。他们说死伤人数太多,有些人的铁牌散落在地上,导致好多人的名字都搞混在一起根本分不清楚。 ? 骗人,罗纳德分明和他说过,一定会从战场平安归来的。明明他就和自己立下誓约,说一定要一起去首都吃哥本哈根的马铃薯泥的。 ? 罗纳德是大骗子。李泰容紧握住拳头,接着直径从养父与士兵间的门缝中逃走。那时他二十三岁,战争长达了四年半。 ? 「李??咳咳??」养父咳的很严重,但仍举起手试图捉住往外奔去的李泰容。 Character02:Born(7) 过了两个礼拜,李泰容的养父路特·汉森仍敌不过家族史的遗传病逝世,李泰容哭得撕心裂肺,连罗纳德的份也一併哭了出来。农村里的农民们都有受到养父的帮助,于是协助李泰容办完了葬礼,他们想挽留李泰容,但他却笑着拒绝了。 ? 「我想去哥本哈根闯闯看。」李泰容说。 ? 二十三岁的李泰容在一夕之间变得强大,似乎也成长了不少。 ? 仔细瞧他脸蛋的骨骼和皮囊都几乎定型,昔日柔弱的模样也消失的无影无踪。高挺的鼻樑耸拔,墨黑色的眼珠镶在诗情画意的深邃眼眸里,笑起来狡黠又略有些孩子气。 ? 最后他如愿前往了首都哥本哈根,找了一份替人擦鞋的工作,没做满两年就又辗转到替人送报、顾旧书摊的不固定工作。 ? 可他始终没有忘却罗纳德,口袋那隻怀錶上还贴着大丰收那年农场的大伙们一起拍的黑白相片。但夹在里头的还有一张他自己撕下的,仅有罗纳德一人的相片。 ? 要是有人问起,李泰容会说,罗纳德是于他而言无比重要的??哥哥。 Character03:Rose(1) 说到十七世纪,文艺復兴风潮尚未消退,所以那年是个人人都想成为画家的年代。但他们不明白,画家通常都是在死后才成名,生前都是穷途潦倒,去哪里都得人嫌的穷鬼。 ? 李泰容二十七岁那年,发现这些零散工作的薪资根本不足以满足他宏大的野心,他明白要在大城市生活是很辛苦的,但若不耍些手段的话,他那有一餐没一餐的日子要怎么过活。 ? 于是一天,他向街头睡着的流浪画家拿了一支画笔,与其说是拿不如说是「暂时借用」。他会还给他的,李泰容想。 ? 拿一支画笔还不够,甚至还揣了一个有些脏旧的油画版回家。 Character03:Rose(2) 他是故意拿被弄脏的画板的,这样至少良心不会那么地不安。 ? 上旧公寓的楼梯时才赫然想到,他根本旧没有顏料,如果没有顏料的话要怎么作画?李泰容站在楼梯间思索了一会,摇了摇头,想着还是先回到自己的房间再说。 ? 李泰容用脚将门给合上,把手上的画板和一隻画笔丢在吉他旁的桌子上。接着推开窗子,春季夜晚连风都飘来阵阵香味,他朝旁边看去,那是对面那幢楼房种的花开了。 ? 那是什么花呢。他独自喃喃地道。 ? 花的顏色是鲜红色的,如红玫瑰那样绚丽夺目,那正好能拿来当他的第一个顏料。于是李泰容跑到那家楼房的门外敲了敲门,来应门的是一位头颅包裹着头巾的少女。看上去才十几来岁。 ? 「请问有什么事?」她说话有些戒备,门也只开了一个小缝隙。 ? 「那个,我能否和您拿几朵花?就窗边种的那个。」 ? 李泰容指了指其中一扇窗,少女也一同往上瞧了瞧,而后她露出困惑的神情,李泰容怕她觉得自己奇怪,于是焦急的想要再次解释清楚自己来访的目的时,少女就将门关了起来。 ? 怎么这样,是他太奇怪了吗?李泰容抚了抚颈部,想说那就算了,天无绝人之路,一定还有第二个方法能获得顏料的。他欲要离开时,门开了,这回是大敞开的状态。 ? 「进来吧,楼上的玫瑰你自己摘。」 Character03:Rose(3) 原来那丛花丛真是玫瑰丛。 ? 对花本来就没有多研究的李泰容有些迷糊,如果真要说,玫瑰是他第一个真正接触且略为了解的花种,而这些都是托身旁少女的福。 ? 少女说她叫堂娜贝塔.安,她母亲都叫她小安,或是亲暱地只喊安安两字。 ?? 安的家很简陋,放眼望去只有一张抵墙舖有图腾桌巾的桌子、四张普通木椅子,以及遮挡住壁癌的几幅油画。穿过另一道门后面还有一个小空间,有通往楼上的楼梯,以及还算完善的厨房。 ? 厨房的窗往外敞,种植在窗外的小花上停留了两隻黄色蝴蝶,再看过去,房屋后的运河上来来往往许多小船隻,安说她无聊的时候会在这边观察路过的行人和船夫的言行举止。 ? 「为什么不出去观察,而是要躲在这观察?」 ? 李泰容看着比她矮一截、只达他肩膀的安。 ? 他刚才过于集中在顏料身上,没有注意到身旁的女孩有一对忧鬱的双眸,较浓密却不杂乱的眉毛替她纤瘦的脸蛋增添了一股调皮气息。 ? 安低下头歛起了微笑,轻轻地摆了摆手佯装不是很在意地样子,说:「人们不喜欢我的红头发,他们说这是坏兆头、是厄运的象徵。」 ? 「所以你才会带着头巾啊??」李泰容小声地说,接着小心翼翼地看了安,问:「可以让我看一看你的头发吗?啊、不行的话也没有关係。话说阁楼是从这个楼梯一直往上走吗?」李泰容发觉自己有点太多管间事了,于是赶紧转移话题打圆场。 ? 但安并没有觉得不妥,从她第一眼看见李泰容那刻,以她观察无数人来看,李泰容很真挚,说起来也真奇怪,直觉告诉她李泰容是好人,她莫名地相信眼前这为陌生人。即使去世的母亲告诉她面容姣好的男人基本上都是略带目的的。 ? 红色的头发从安的头顶上捲落,如滚滚红尘,夹带了玫瑰花香气。那瞬空气凝结,李泰容压根没想过安是能带他逃离令人喘不过气的真实世界的救命草。 Character03:Rose(4) 后来的日子李泰容来安家除了取顏料外,还有取他最爱的作画素材——堂娜贝塔·安。 ? 他没有将画笔还给那位流浪画家,也把仅存的财產拿去买画版及顏料,添了几隻更专业的画笔。接着他辞去所有工作,为的就是全心投入画家工作。 ? 安在李泰容面前不再披上她的丝巾,散乱的发柔软地披在赤裸的肩与背脊上。他俩几乎成天沉浸在欢爱里,结束后会一起抽菸。 ? 安靠在李泰容胸膛里看他为她作的画,而李泰容嘴里啣着烟,裊裊白烟縈绕在眼前,他将画笔穿过繚绕的烟雾沾到画板上。 ? 「李,在画什么?」安问,灭掉菸后宝贝地吻了李泰容的脸颊。李泰容将菸搁置烟灰缸里,搂住安的肩膀像自己贴近:「我在临摹戴珍珠耳环的少女那幅画,但这回变成戴珍珠耳环的安了。」 ? 安一听,害羞的捶打了李泰容的胸脯,接着像贪睡的小猫枕在李泰容颈部磨蹭。清晨的微微阳光如缕缕白丝透进房间,李泰容摁熄菸,一个翻身将安压在身下,又来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光景。 Character03:Rose(5) 这回李泰容该是三十二岁了,但容貌却还是二十出头那样年轻。 ? 其实早在几年前,住在安附近的人已经会问李泰容保养的方式,以及他和安前往酒吧时总把他误当成毛头小子的人,也会看着他的脸嘖嘖称奇。 ? 「你说你快三十岁了,为什么看起来一点也没变老?」酒吧一直覬覦安的鬍子男说,眼神还不时瞄了安的胸脯。李泰容挡在他视线内,将安庇护在身后:「想知道秘诀吗?和我出来我告诉你。」 ? 鬍子男和他走到酒吧外头,李泰容猝不及防地朝他灌下了一拳,他不满鬍子男看着安的肤浅态度,隐忍了许久但实在无法在继续忍耐,于是决定让他得到皮肉之痛的教训。 ? 「不老的怪物和红发女巫通通滚出哥本哈根!」鬍子男说,旋即一溜烟地逃窜走了。 ? 虽然两人都两败俱伤,但李泰容成功击退了鬍子男,为此他还伤到了自己的右边下眼角。癒合后还是不免留下了小伤疤。 ? 在寂静的夜里,油灯在半掩的窗边颤动,安亲吻了李泰容为她而留的伤疤,把它称作玫瑰,她的强大玫瑰。 ? 日后那朵玫瑰一直跟着李泰容,偶尔他会轻抚着它,这使他感到无比安心,就像安在身边紧握着他的手,温柔地告诉他别担心,还有她在。 Character03:Rose(6) 与安相处的时间大多都愉快地度过了,但她对于李泰容的新职业画家有很大的疑虑。天生红发的安处在动荡不安的哥本哈根早已快丧失容身之地,何况是刚起步当画家的李泰容。 ? 李泰容几乎没有收入,他成天在运河边卖画,路过的人很多但根本没有人为他的画驻留。似是疲倦这样日復一日的生活,安率先和李泰容提了放分手,接着将他所有放在她家的物品全都与李泰容一起推出门外。 ? 李泰容还握着画笔,俊俏的脸庞不比以往二十三岁初来哥本哈根那样乾净俐落。本来短又整齐的后发早已长到能勾到耳后的程度,鬍渣长了也懒得剃,整个人颓废到眼神都有些涣散。 ? 他失去了曙光,并得到了一朵满是疮痍的玫瑰。 Character03:Rose(7) 望着住处厕所的镜子好久,李泰容拿着刮鬍刀一直没有动作。他双眼佈满了明显的血丝,身上还有未消退的安的齿痕,他开始用意念的方式在脑袋里埋怨自己的坎坷一生。 ? 接着想到即将崩溃的临界点时,双手握紧了流理台,紧紧地撑住它,隐忍着想一拳打穿镜面的衝动。突地眼珠子移动到锋利的刀片上,脑中浮现出:如果了结了生命,是不是就不用那么痛苦的过生活了? ? 他愤愤地举起刮鬍刀对着颈部脉搏,但颤抖的指尖始终无法下手。他憋的眼泪都要流下来,终于松手后才开始大口的吸取空气。 ? 李泰容悲愤的捶打镜子,不停喃喃:他怎会把人生过成这般下场。 ? 他当时不懂,这些旧时光有的念头,在他长生的一生中会不断地侵蚀他,以各种方式干扰他的想法、心思以及思绪。一直反覆地、重复地在脑袋里上演,直至他患有失眠症和偏头疼也不肯放过。 Character04:Start(1) 李泰容放弃了当画家,又重返替人擦鞋的工作。赚着微薄收入又过了好几年,当他四十一岁时,才发觉到自己容貌的不对劲。 ? 怎么一回事,他的生理年纪和脸蛋的年纪根本搭不上边。李泰容本就不太有鬍子,从上一回刮去后就几乎没在长回来,这让他看起来更像刚出来闯盪的意气风发少年。 ? 周遭的人开始会谈论他,连擦鞋的老闆也对他渐渐地產生敌意。幸好还有旧书摊的老闆愿意雇用他,并且从未过问过他的私事。 ? 那天天气晴朗,鸽子愜意地漫步在街头。一位看起来和周遭融合不了的客人来到旧书摊,他看上去差不多四十来岁,身材瘦长高大,文质彬彬的样子像皇家男爵,或居住在城堡里的人物。 ? 男人的生活感觉非常富裕,李泰容是第一次近距离看过有钱人,有种感到无比荣耀的荣幸感。他脚踩的亮皮革皮鞋吸引住了李泰容目光,但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隻看起来价格不菲的錶。 ? 李泰容从来没看过有人将怀錶戴在手腕上,觉得新奇于是随口问了他。 ? 男人笑了笑,用手指将錶调到自己能看见时间的地方,说:「这是我靠门路拿来的,目前只有我和伊莉莎白一世有呢。它叫腕錶,很酷吧,人们终于不用在把时间从口袋里掏出来了。」 ? 李泰容没有羡慕的感觉,反倒觉得腕錶不能放相片,只有怀錶才能。但这叫手錶的物品目前还不被广泛使用,他是靠什么样的门路拿到的?莫非是他本身的财力雄厚才能拿到这种錶。 ? 「看你好像挺想了解的?这样吧,我叫沙利文·埃里克森,我观察你很久了,介意和我进一步谈一谈吗?」 Character04:Start(2) 时间跳耀到1735年,这年是李泰容加入不老组织的第五十一年,也是他顶着大约二十七岁面容的第五十二年。 ? 他答应了沙利文.埃里克森的组织邀约,所以沙利文.埃里克森也照约定在李泰容四十一岁遭人怀疑时,帮助他离开了哥本哈根来到伦敦,也给了他新的姓氏和名字。叫邓肯.史东.李。 ? 沙利文.艾里克森本来不希望他再次使用李在名字中,但后来李泰容说李赋予了他存在的意义时,沙利文.艾里克森明白地頷首,说:「我想也是,你很适合李,简直就是为这个单词而生。」 ? 俩人来到壁炉前坐下,李泰容托着玻璃杯,轻微摇晃了里头的葡萄酒,接着嘴唇贴近杯缘舔拭了一口,又抿了抿几次唇才完全喝下一口,瞥了眼身旁的森,问:「森,你这回用的艾德森.克里佛这名字还习惯吗?」 ? 「还是老样子,偶尔我也还是会记错自己现在名字,但又有谁在乎?」森咯咯笑着,见李泰容一脸嫌弃他的葡萄酒的模样,笑意更深了:「我这法国人都把葡萄酒当水喝。李,抱歉,我没想到你不喜欢喝葡萄酒,要不请人下去酒窖拿别的酒上来?」 ? 「没有关係,我想我终有一天会接受的。」还未活过百岁的他会歷经许多比常人更多的考验,李泰容想,如果喝葡萄酒算个考验的话,那他应该尽早适应这挑战。 ? 「是吗?往后遭遇的困难会更多,但你别担心,无论有关金钱或任何需要我出面的场合你尽管和我说,我都会帮助你的。」森说,他的行为举止优雅,活脱像个真正在城堡里学习过礼仪课的皇家成员。但他没有,虽然他从未说过有关他身世的事,但组织里的人都知道他出生在法国南部小镇,只不过不晓得他的出生年,也就理当不知道他的年龄。 ? 「为什么你要无怨无悔的帮助我们这些人?却不计酬劳或代价?」李泰容放下玻璃杯,双眼直直盯着森,只见森用食指托了托老花眼镜,说:「因为累积好几世纪的财富无从发洩,只好拿去施捨了。」 ? 李泰容圆润的眼眸连眨也没眨,那副真挚的模样似是信以为真了。森连忙挥了挥手失笑否认:「哈,我开玩笑的。其实是因为孤单,谁能忍受週遭认识的人都已死去,只剩自己还活着,活在谁都不认识的世代?只要是人类,没有人能够抵挡排山倒海而来的孤独。相信我,你也是,所有人都是。」 ? 「你还太过于年轻,虽然亲近的人都已不在世,但你仍太过于年轻。」森重复了你还太过年轻两次,第一次像告诉他,第二次听起来却像对自己的呢喃。 ? 不知道森独自在世界兜转了多久,但总能看出他约莫四十的脸庞上拥有许多时光的裂痕,会疼吗?李泰容捫心自问,手下意识地摸了摸他右下眼角的玫瑰,很疼,真的很疼。他在内心回答。 Character05:Now(1) 「就这样吗?你只说到了十八世纪一点点,工业革命甚至都还没有提起过。」 ? 「对,一个小时到了,其他的等我们下次见面的时候再说。我也需要保持神秘感,才能让爱丽丝小姐对我產生兴趣,不是吗?」李泰容放下交叠的腿,看着我微微一笑地啜饮了咖啡。 ? 他把我拿捏的死死,他知道他的故事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若我放掉这个case,肯定会严重到被公园里的鸽子笑的程度。 ? 「等到这週末见了面,我会和你分享我遇见他的事。」李泰容拿下胸前的墨镜戴上,拿走了我桌上的名片放入口袋。 ? 欲要推门离开时,我跑到他身边,拿起了伞架上的黑伞递给他:「李,别忘了你的伞。」 ? 李泰容的记忆在那刻从无数世纪中交叠又分离,最终抽出了最吻合的那个世代。女孩站在支离破碎的倒塌房屋旁孤苦无依,李泰容在那一带爆破前跑过去抱住她,将她护在怀里等待爆炸结束。 ? 直到震耳的声响止息,李泰容才把摀着女孩耳朵的手移开。女孩的脸因飞扬的尘土而灰灰的,但双眸却是那样的坚强明亮,那一瞬间,李泰容就註定从战场上带回她,但李泰容不能留她在身边,他无法再接受最亲近的人因年老死亡。 ? 于是亲自交给了他观察许久的优良邻居夫妇收养。一养就到了现今。 ? 「谢谢你,下回见了,爱丽丝。」 ? 李泰容有礼地和我道别后,我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好一阵子,有些熟悉,但我不敢想。下午的阳光仍没有减弱的趋势,但似乎没有再持续下雨一段时间了,看来,雨真是和李泰容一起来的。 Character05:Now(2) 李泰容回到车上。坐在驾驶座的沙利文·埃里克森回头看他,其实也可以说是艾德森·克利佛,或他今年年初才想改的卢耶尔·凯文但却又作罢。 ? 反正李泰容更习惯喊他单一个字森,不会让人对他上上上个名字產生联想,也正好可以尽到「消灭」的守则。 ? 在资讯发达,往返各国用私人直升机都不用花上一天的二十世纪,高速曝光的时代里不老症患者越来越难以生存。 ? 他们累积的巨大财富会使他们往来个大名流场合,但他们擅长隐匿在其中,所以曝露身分的风险极低,虽然很孤单,但这即是不老症或者该学会的事——学习与孤独共存。 ? 他们的身分有逐渐往间谍身分那里去的趋向,从十九世纪末开始,各国已开始推动登记居民证以及身分证的政策了,所以森召集了不老症患者里认识各大国家的人,动用人脉让不老症患者去除所有分文,像是不存于世界的人一样,再藉着重新赋予的身分度过将近一世纪的时间,再反覆地重来。 ? 不老组织总能出其不意,又预测到许多即将发生的大灾难,例如股价涨跌以及那时的经济大萧条等等问题。或许是因他们共同渡过了好几世纪,有十足的默契以及见过太多状况,也正因为这样,不老组织有好几世纪的健全制度,至今仍没有人能找出他们的足跡。 Character05:Now(3) 森戴着prada墨镜,他将墨镜微微地往下拉了一点,露出两隻狡黠的眼睛,问:「见到爱丽丝了吗?」 ? 「她和我约这个週末把剩馀的十八世纪到二十世纪的故事说完,我想我会空出比週末更长的时间和她叙旧的。」李泰容不自觉地扬起嘴角,森看见了他明显变好的心情,突然也感到无穷的希望。 ? 其实李泰容压根没想让世人知道不老症的事,他会找到爱丽丝全是因为她就是他要找的人。 ? 「你很开心,看来这小傢伙对你来说很重要。但你要明白,普通人的一生很短,可她或许可以陪你好几世纪那么久。」 ? 李泰容一听笑了笑,想着森一定是想说爱丽丝会以回忆的方式留存于他的心里,于是他没有多大地起伏,只看着窗外。 ? 街景一帧帧地随着森开车的速度晃过眼帘,但李泰容还是喜欢1825年点着煤气街灯的路口,开着復古汽车游走各处,偶尔还需礼让马匹先行,那才使他感到有家的感觉。 ? 森的话他怎么可能不明白,但他再也不想再为生命忧烦了,他想来日方长,就是因为和爱丽丝相处的时间没有那么多,他才要把所有给昔日爱人的爱意全给爱丽丝。 Character05:Now(4) 叩叩。 ? 「爱丽丝小姐,久仰大名了,你,是不是有不会变老的困扰?」 ? 站在办公室门外的男人将prada墨镜微微地往下拉,一双眼眸和嘴角一齐上扬:「我是来邀请你加入我的组织的,我可以协助你,不计代价的给予帮助。你可以和某人一样,叫我森就行。」 ?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