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极短篇》 前言 这是某年某月和朋友玩的小说游戏 似乎也是那几年流行的玩法 就是彼此出题 在期限内完成内文 文长不超过2000字 内容随意 本篇就随意抽几个觉得还不错的来赚经验值囉 如果看了喜欢(假装有人看xddddd) 欢迎出题至留言板 大概一两周会生出来再贴上 以文会友大抵如此 桌面 时鐘敲响了二声,他抬头望一眼,现在,才是属于他的夜生活。身为高科技工程师的他,从来不知道十二点以前的夜晚是怎样的晚上,他只记得是一连串的忙碌。 每天最期待的时间,就是这短短的三小时──只属于他的夜半。 家用电脑桌面放着他不敢公开的照片,这是他的珍藏品,怎么肯开放在公司的电脑里呢?音乐小小声放着,毕竟在半夜两点鐘,大概只有他和一些熬夜的人还清醒着吧?隔壁的老伯,可是很早睡的呢! 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感到疲累,于是决定提早上床去。他缓慢地关掉视窗,盯着桌面上的照片,竟捨不得去睡了。直到四点的鐘声惊醒他,才草草关掉电脑,随意冲洗一番,上床去睡。 女孩柔嫩的声音在房内伴随着笑声响起:「吵醒你了,真是抱歉喔。不过你的房间真是乱呢!」他没说什么,只是睡眼惺忪笑看着女孩。 他睡到下午五点才起床,女孩买了晚餐来给他。这是他新交往三个月的女朋友,已经固定每个星期日会来给他送晚餐了。 他一边吃晚餐,一边听女孩说话,女孩正在用他的电脑游览网页,边看还会边作评论。不过,他很喜欢这种气氛。 女孩看了许久问道:「喂,我可以看你的桌面吗?每次来都看不到呢!」他抬头亲暱地笑道:「秘密喔!最好不要。」女孩爽朗的笑声感染了他,女孩说:「一定是清凉的美女照吧?」 女孩慢慢地把视窗一个一个关掉。女孩心理倒是觉得有些奇怪,每次看到男友的电脑,没有一次不是视窗开了好几个以上,一定是有什么不想让她看到的桌布吧? 时间突然变得缓慢,当最后一页视窗也关起的时候,女孩倒抽了一口凉气。 此时,一双手轻轻地抚摸上女孩的颈子,吹气一般低低的声音缓缓说:「呵呵呵,不是要你别看了吗?」 房里,传来女孩的尖叫声。 桌布上,摆了几张照片。 几个仰躺在床上的女子,头垂在床角边,张着惊愕的表情,眼珠翻白,嘴角流出鲜红。胸口的衣服是碎裂的,流出殷红的顏色。 他笑了出来,看着手上的新作品,正努力扫描进电脑里。 他笑:「又拍到一张不错的照片了呢!」 (end) 抹茶那堤 大门开啟传来一阵铃鐺的声音,近来,他爱上了这阵声音。走进空间不算太大的柜檯前,惯性地替自己点了杯抹茶拿提与一块蛋糕。 「您好,这是您的抹茶拿提和黑森林蛋糕,请小心烫。」一阵轻甜的嗓音搭配着浓郁的香味传来。他抬头,看见一抹柔和的笑容,和一张可爱的脸孔。不禁为之一呆。 「呃……谢谢。」他端起餐盘往楼上走去。天知道,此时的他已经胀红了脸。 这个女孩是导致他最近常来星巴克的原因,也是他老爱点抹茶拿提的原因。 回想那一次只是因为天气冷,一时找不到地方去,才勉为其难踏入以前一点也不喜欢的星巴克。哪里知道这么一踏进去,现在的他,反而每天固定光临,只为了一睹那张可爱的脸蛋。 抹茶拿提只是当天好奇询问店员,没想到在这个可爱的小店员亲切地介绍完之后,他开始疯狂似的每天一定得来上一杯,才甘心回宿舍去。 随意吃完蛋糕,他开始一边打论文,一边细心地品嚐抹茶拿提。偶尔眺望一下玻璃窗下的夜景,偶尔抬头发呆傻笑。真不知道该拿什么形容词形容自己?一个赶论文赶到头昏脑胀,快要被教授追着跑的可怜研究生,此时居然边喝抹茶拿提边傻笑。疯了大概是! 十点半左右,星巴克快要打烊了。他赶紧收拾一下东西,转身下楼。运气好的话,还可以遇见那个女孩子收拾的背影。 他暗自嘲笑自己一下,怎么有种变成偷窥狂的嫌疑了?难道真的是赶论文压力太大了吗? 只可惜下楼的时候,那个女孩的身影并没有瞧见,叹了一口气,便走出店外。一出门,就迎来一阵冷风,让他瑟缩了一下。 此时,旁边却传来一阵轻甜的嗓音:「请问,你还要再来一杯抹茶拿提吗?」 他讶异地转头,那阵轻甜嗓音的主人正是他每日光临星巴克的动力来源。 女孩拿着一杯还冒着热气的饮料,站在角落笑问着他。他不禁愣在原地,久久说不出话来。 「你……这是……」 女孩把饮料递给他微笑道:「我想你这么爱喝抹茶拿提,刚好剩下最后一杯,就给你囉!拜拜啦!」说完,也不让他有说话的时间,转身就跑开。 他拿着温热的杯子,站在原地傻笑着。 回到宿舍后,他将杯子放到桌上,才发现杯子是那个女孩私人的,一点也不刚好。在他将外围的牛皮纸拿掉,正准备丢进垃圾桶时,却见着上面写了一行字: 「记得把杯子还给我喔!我在榕园的树下等你半小时。」 几天后,他依然每天光顾星巴克,每天点选抹茶拿提。唯一不同的是,他会一直待到打烊为止,因为,他有了一个新任务了。 ──接送那个跟他介绍抹茶拿提的女孩回家。 在寒风中,他正暖着车等着女孩,嘴角扬上幸福的笑容。 据女孩说,这是抹茶拿提的阴谋。 (end) -------------------- 很明显的,可以看出这是某间校园xddddd 早餐 实习老师是一件超累人的事情,表面上是「来实习的老师」、学校说是「来学做老师的学生」,实际上则是「免钱的工友」。这是她的感触,或者说,是所有实习老师的感触。 不过她的导师辅导老师是以前的老师,年纪很轻、长得很帅,也很照顾她。这大概是来学校做牛做马时最期待的事情吧──看着辅导老师训班上学生的模样。只可惜科目和老师不同,不能常常跟课,让她有些遗憾。 每天最期待的除了早自修之外,就是一早来到学校的时候,总会有份简单的早餐摆在桌上等她。从开学第一天就有了。 她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是谁摆在她座位上。本来还以为是放错的,后来发现一张小卡片,指名就是要给她。 字卡上面写着:「再辛苦,早餐也是要吃的!」 这句话,是她的导师辅导老师常说的一句话。从她国中时就常常听到了,到现在已经耳熟能响了。想来大概是老师知道她每天通勤时间长,没时间买早餐,于是便每天都替她买早餐吧? 她问过老师:「如果集满二十张卡片,有什么奖品?」老师只是笑一笑,神秘地道:「等你真的搜集到再说吧!而且一定要全部吃完,这是我的爱心啊!对了,不妨把时间拉长到期末吧!」 她接受这个赌注。 每天只要心情不好的时候,打开抽屉,看着这一叠字卡,心里就觉得很安慰。虽然她很少去向老师抱怨什么事情,毕竟老师的班级事务已经够繁重了,但总是能从小细节去体会出老师对她的关怀。 每当实习同学问她现在实习的怎样时,她总会不经意露出一抹甜甜的笑容。虽然也许是自己的幻想,但是反正对方不知情,那就算了。 相差十岁,况且又是师生关係,她想不出来可以有什么发展。虽然自己很明白,从国中老师义务替她课后辅导理化后,就渐渐地喜欢上这位年轻的老师了。可是,十年过去了,机会就越加渺茫,甚至不可能吧? 而且,这种事情,谁都不能说啊! 于是,每天啃咬着早餐,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候了。虽然不知道还有谁,班上一定也有其他学生身受其惠吧?但是至少对她而言,这就是独享啊! 时间过得很快,半年过去了,实习生涯也告一段落。她本来不打算继续往教职路上走,但是老师对她说至少教师证得拿到,因此,她也跟同学一起报名了补习。 休业式那天,老师忙着处理班上的事物,虽然贴心地帮她安排一节课的欢送会,她也在欢送会上哭得很惨(哭到被学生笑),可是她明白,哭泣的原因。 等了十年,好不容易以实习生的身分回来,又这么恰好的成为老师的实习生。但是这一次离开后,大概就不会再遇到老师了吧? 寒假,她跟同学北上去补习,累得晕头转向,但偶尔,还是会记起老师的面貌。不会再有人替她买早餐了,于是,她开始不再吃早餐。 倒不是她任性,只是,老师买的那家早餐,除了很好吃养刁了胃,也因为某种情愫,让她不想接受其他餐厅的早餐。 那一天,她一样饿着肚子去搭捷运,才刚走下门,一包塑胶袋包起来的早餐却出现在眼前,差点没将她烫到。她吓得尖叫一下。 「你这样叫,等一下我会被当成色狼送去警局耶!」她抬头,熟悉的声音却让她热泪盈眶。对方尷尬的声音又传来:「哭啦?这下我真的惨了。」 「老师……」她低下头,不想让老师看见她眼中的泪珠。 老师一手把早餐塞近她手里道:「死小孩,不开手机,让我很难找耶!要不是问你妈妈,谁知道你住这里啊?还有,现在不要叫我老师,以后我不想当你老师了!」 「那……」她抬头,虽然很恨自己的薄脸皮,但寒风中她的脸颊却很温热。她疑惑地看着老师。 「什么……」她发现,帅气的老师,似乎脸上也出现一抹红霞。 老师傻笑道:「就……那个……男朋友、男朋友啦!我等你这么久了,怎么会没什么感觉呢?唉,为什么你不早点出生呢?唉,这样的告白好烂!」 风真的很冷,但是她的心却很温暖。 会成为老师的实习生,是老师去争取来的;早餐养刁了她的胃,是因为是老师亲手做的。 原来,这一切,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她甜甜地咬着早餐,半强迫的央求老师带她去补习。 以后,她大概还是可以每天等待美味的早餐吧? (end) 照片 假期过了,登山社的成员正看着寒假去登山时照的照片。一半是自己冲洗的,所以品质不是太好,但是能够洗出一番成果,而且看着登山时的留念,实在是一种成就感。 一个学姊对另一旁的学弟道:「常曛,帮个忙。去帮我把柜子上的相簿拿下来好吗?封面写着零八年的那本。」 「好。」叫常曛的学弟步至柜子前,手一伸便把学姊要的那本相簿拿了下来。几个学姊忍不住笑道:「还是学弟好用!人长得帅又听话,好可爱啊!」 常曛笑一笑没有回话。他环顾周遭,有三位学姊、五位学长、和两位跟他一样是一年级的新生。他们是这次寒假去登山的成员。 其中一个学长站在他旁边,算是社团里面最有人气的一位吧?不过今天的他出奇安静,也没有人邀请他发言。 大家就安静地看着照片,忽然,一个女同学尖叫了一下。她手指着一张照片,那照片上面,正是常曛旁的学长。 学长在照片里面脸色苍白,嘴角还带着一点点血丝,却尽力地扯着笑容跟大家合照,衣服还看得出来很破烂,像被树枝扯破似的。最可怕的是:照片里的学长,没有脚! 学长讶异的开口:「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啊?」 然而没有人回答他,只有常曛诡异地笑了一下看他一眼。 跟学长是同系的另一位学长开口了:「这是怎么回事?小杰也想留下纪念吧?」几个学姊眼眶也泛红了。 气氛瞬间僵硬,大家的脸色都开始变了,几位学妹甚至哭了起来。 一个学弟缓缓道:「应该不可能有这种照片出现的啊!那天执镜的人不叫就小杰学长吗?」 「什么?什么?喂!你们在搞什么鬼啊?这样整人太过份了吧?」学长忍不住动了怒。 一隻手按住小杰学长的肩膀,他回过头,却是常曛。 彷彿整个空间里,只有常曛看得到他、能够跟他互动。像是溺水者抓住浮木般,他忍不住抓住常曛的肩膀,大声问着:「学弟!你告诉我,到底怎么一回事?现在是什么情形?」 「就是这样。」常曛微微一笑,轻轻挣脱小杰学长的制伏,他笑道:「你差不多该清醒了吧?杰?该面对现实了。」 「你说什么!」 常曛依旧笑容淡然,风轻云淡地道:「事实便是如此啊!小杰学长。面对现实吧!你,已经不在了!」 小杰学长不禁怒重中来,一挥拳往常曛脸上招呼过去。常曛却连动也不动,只是伸手,轻易地接下。 「不用生气。你,只是无法面对现实,无法面对──才二十一岁的你,这么快地离开人间啊!我来告诉你吧!」 『这张照片是你亲手照的,没有使用定时快门,因为你说等到登顶时,再大家一起合照一张。可是,谁都想不到,因为突然下起大雨,你为了抢救昂贵的摄影器材,竟不小心滑落山谷。按警方人员说法是当场毙命。然而,因为你无法接受这样的事情,无法看得见我,所以我只好来找你了。也因为这是你人生中最后一场登山,所以,我特别通融你,能够依你最渴望的方式,写下你的人生句点。』 就是──让你也现影于这张照片中。」常曛微笑,看着不可置信的小杰学长,他的笑容柔和道:「现在,你可以安心的上路了吧?」 「你到底是谁?」小杰低头,仍不愿意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谁能接受,由一个人亲口宣判自己的死刑──而且,是一个月前的死刑。 「你的引路者。人们口中的勾魂使者──黑无常!」 话甫说毕,常曛衣着倏变。黑色长袍、短黑帽,正是民间中传说的黑白无常。唯一的差别,只在于他那年轻俊秀的长相,和可掬的笑容。 一道阴风吹来,有扇无形的门打开。小杰学长裹足不前,要他如何接受,从此一去不回的命运? 常曛微笑:「去吧。是人都得接受这样的命运。况且,你已留下足以欣慰的事物了。」 他望着小杰失魂落魄地往门内走去,再一微笑。 「真是一件简单、温馨的工作啊!」 (end) 黑板 早上八点,以大学生而言算是非常早到校了。但是碍于他们的不成文班规之赐,当值日生的同学那天要尽量早到教室去整理一下环境。于是,她当天艰难地脱离温暖的被窝,举步维艰地来到教室。 一进教室差点没被吓傻,教室里课桌椅整整齐齐,地上一张纸屑也没有,黑板更是闪亮亮到还会反光。谁,这么早就到教室了呢? 她抬头看看黑板角落的值日生栏。上面写了两个名字,一个是她,一个却是让她惊愕的人名──曾宇祥。他们班上最像陌生人的一个。 让她惊愕的原因,实在是因为全班都怕这个人啊!毕竟他高中的纪录辉煌。听说休学一年,因为他出手殴打老师,差点被移送少年法庭。最后以一支大过跟休学一年了结。 只是,这样的恐怖份子,到底怎么考上南台湾也算属一属二的大学啊? 门打开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路,她回头,有些尷尬、有些害怕,只随口到声早安便开溜到厕所去。那个当事者正若无其事的回到教室,选择惯性的座位后坐下吃他的早餐。为了自己好,还是别跟他单独相处比较好。 等到八点五分同学陆陆续续到教室了,她才敢回教室坐好,和其他同学一起讨论今天要上台的报告内容。倒楣如她,今天跟煞星一起当值日生,还被推派上台报告。今天早上一定是太岁星降临在她头上了。 报告在第三节课轮到她们这组,于是下课时间她们都在讨论报告。她压根忘记自己是值日生这回事,直到同组的同学提醒她之后,才如梦初醒般,慌慌张张想要起身去擦黑板。 一旁的同学道:「不用麻烦了啦!『大哥』已经擦完了啦!」她抬头,只见同学口中的「大哥」,曾宇祥正慢慢走出教室要去洗手,黑板上早就清洁如新。换言之,两节课的下课时间,黑板都很漂亮,全部都是出自于这位大哥的手里。她尷尬的笑了笑。 中午时分,同学都准备要去吃午饭了。要知道,学校附近的餐厅街晚一分去,热门的几乎都没得坐了,偏偏,她是今天的值日生,当倒垃圾也。她哀叹,怎么这么倒楣呢?没有脚踏车、机车的她,只能託人载啊! 她想拜託曾宇祥自己去倒垃圾,偏偏又没胆开口。然而正当她还在犹豫时,却见曾宇祥默默地把垃圾袋打包好,默默地提出教室,连问她的意见也没有,就离开系馆了。 当她半罪恶地回到系馆时,黑板又是崭新得什么粉笔痕跡都没有。心中不禁对这位「大哥」渐渐改观。 是做给谁看得啊?下午他明明就没课,却还待在教室旁听;下课要擦黑板时,速度比她还要快一倍,每次都是当她想起来时,黑板已经空荡荡了。 她突然好奇起来,曾宇祥这个称职的值日生,会做到几点鐘?于是直到五点鐘声响起后,她假意回教室找同学,实则去看看曾宇祥到底还在不在教室。 门还没打开,就看见高大的身影走了出来。曾宇祥背着他的背包,手提一袋运动袋走出教室。看到她时,向她点个头打声招呼便要离开。 她终于鼓起勇气叫住曾宇祥问:「喂!曾宇祥你有第八节啊?」就着门缝看着黑板,果然又是乾乾净净的黑板。 曾宇祥回头,轻描淡写地道:「没有。只是六点有社课,所以待在教室旁听而已。」 她呆呆地看着曾宇祥的背影,心中仅有的成见瞬间消散一空,不禁看着渐去渐远的身影,久久无法回神。 (end) 日记 他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在还没接下这个工作之前,「写日记」除了是学校老师交待的作业之外,对于他而言,只是买本笔记本浪费在那里而已。 然而,自从他被带领走入这行之后,日记已成为他每天必做的惯例,如同刷牙洗脸一样。 他想记录下来,从一个路人甲变成一个特殊身分的人,其中迥异的转换。想记录还属于正常人的心思。 随着日记越写越厚,他的经验也越来越多了,所有的言行举止,包含工作时的态度,已经日常化到再自然不过。只有,存在日记上的他,还保有过去的自己。每当工作到一段落间暇时,便是重温过去生活。 感叹啊!会踏入这行到底是怎样的阴错阳差呢?但,再怎么哀輓,也唤不回来从前了。如果可以再回到过去,他一定不会想要写日记,一定不会,选择过现在的生活。 耳朵里的小型通讯器响起讯号,他在日记上写下今晚的最后一个句点后,便打开通讯器,开始今晚的工作。 「是。我明白,没问题。一定让您满意。」 将日记收进抽屉里,以一种只有自己知道的方式上锁后,随意打扮自己,将衣架上的黑色大衣穿起,起身到隔壁的房间,拿了个皮箱便出门去了。 什么时候他的日记不需要再新添新的一笔呢? 当他卸下这份工作的时候吧?何时?他不知道。也许,就是拿命来换的时候。 数月,几个黑衣人潜进他的房子,走到他的房间里,以特殊手法打开抽屉,取出日记本。 一人道:「唉!他忘记不了过去的生活,现在,连命也送掉了。」另一人道:「鸽子就是这样的人,否则,怎么会叫『鸽子』呢?总有一天还是会回去他该回去的地方。」头一人道:「不提了,快工作吧。这是他最后的心愿。」 几分鐘后,他们翻身离开房子。 墓碑上刻着他的名字,墓碑下放着几束鲜花,和他的日记本。 什么时候不需要再添增新的日记呢? 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写日记了。 风吹来,翻阅着日记。 第一页的上头几行字这么写着: 「从今起,我不再是个寻常人了。手上,开始沾染他人的血。黏腻、怎么洗都洗不掉,然而为了赎罪,我,还是愿意背上这更大的罪恶。」 (end) 虎斑猫 雷声隆隆,雨滴像坍方的巨石般落下,行人们纷纷走避躲到屋簷下。一个高中生撑着伞,踏入骑楼内,将伞收起,整理被雨淋乱的头发。 骑楼里很吵闹,尽是躲雨人的交谈声。那名高中生拿起手机,拨了通电话后道:「喂,小瀅吗?等雨停我再过去接你吧?还是你要自己走路回家?」正当他还在讲手机时,忽然灵敏地听到一点细碎的声音。 他掛上电话,往声音的来源走去。骑楼声音太大,或许没有几个人注意到吧?那声音在骑楼的外面,很小、很细碎,声音中带点寒冷、害怕的心情。 他连伞也不撑了,直接走过去。在一处草丛边蹲了下来。雨水将他身上打湿一大片,但是他不在意,微微一笑看着声音的来源。 ──一隻小小的虎斑猫。 小猫身上被雨淋湿,全身发抖着,看到有人走进,不断地喵喵叫,似乎正警戒着。那名高中生见状,只是微笑,轻轻说着深怕吓着小猫似的:「来,过来。你不认识我吗?不用害怕,快过来啊!」 小猫歪着小小的脑袋,彷彿听得懂他说的话,喵的一声,慢慢走进高中生身旁,轻轻地用小脑袋在他的裤管上磨蹭着,状似亲暱。 他笑出声来,道:「认得了?那么告诉我,你怎么会在这里呢?妈妈呢?」他抱起小猫走回骑楼,小猫窝在他的臂膀里,十分舒服的样子,又喵了一声。 他将制服外套轻轻包住小猫,只露出小猫可爱的小脑袋,旁边的路人看见他抱着小猫,纷纷转头过来。他不理睬旁人的目光,只是抱好小猫,撑起伞,走出骑楼,迎向滂沱的大雨中。 牵了车,将小猫放进篮子里,骑了几分鐘的路程后,来到一个废弃的工地。停好车后,抱起小猫,往工地里头走去。 傍晚视线不良,这里过去从没来过,但他却像是十分熟悉似的,直朝想去的方向前进。不一会,他停下脚步,望望四周,正狐疑时,身后的一阵气氛令他回头。 那是一道锐利的眼光,眼神中带着杀气、不安与紧张,见着他后,淋着雨的毛瞬间耸立起来。 一隻昂然着怒火的母猫,正狠狠地盯着他瞧。 他微笑。 放下小猫,让小猫摇摇晃晃地走到母猫身旁。他亦走向母猫那,柔声道:「你家的小孩吗?我看到他迷路了喔!」 母猫原本怒气鼎盛地瞪着他,见他走来时,忽地像愣住一般。许久,本拱起的背慢慢舒缓开来,她叫了声,声音竟是亲切万分。 高中生笑了出来道:「认得就好。快回去吧,小朋友淋雨不太好喔。」 母猫又朝他叫了声,便啣起小猫缓缓离开。 高中生看着母猫消失的背影后,才轻笑起,抬头看向天空,此时,大雨已停,晴空万里。 他笑道:「该去接小瀅了。」 数月过去,寒流来袭,那名高中生正逆着寒风回家。背后突然传来一阵猫的呼唤。 他回过身去,认出是期初那个雨天的傍晚遇到的小猫。此时小猫已经有着些微成猫的体型了,朝着高中生跑来,亲暱地在脚边磨蹭一会后,轻轻喵了几声。然后优雅地退回一步。 高中生笑了起来,眼神中多了一份难以觉察的神情: 「是吗?对方终于展开行动了吗?有趣极了!我等着!」 他摸了摸猫咪虎斑色的脑袋后,冷冷地注视地空无一人的暗巷。 冷笑。 (end) DVD 电视萤幕上,一个穿着白衣长裙的女孩子正在沙滩上奔跑着,一手拿着轻纱,一手压着头上的草帽,回头看着镜头笑容爽朗。女孩边跑边道:「喂!你看这样子像不像那个六零年代的镜头啊?」 萤幕上出现一个女声,掌镜的女孩子回答道:「有心脏病的人给我用走的!」「遵命!」白衣女孩停下脚步,回头对着镜头摆出一个举手礼笑道:「谨遵桂老大的命令!」 「死白痴!」女子的声音回骂着,接着便是两人嘻笑怒骂的声音。 画面暂停,然后换片。 新出现的画面是那个在沙地上奔跑的女孩子,现在她头戴着那顶草帽,背景在一座公园内。脸色虽然过份苍白,却不减损她的美。 画面先出现一阵声音,一样是隐藏在幕后的掌镜女孩的声音:「现在,请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大正妹!」 「嘻嘻,你这样好像变态喔!」女孩子笑嘻嘻的说着,随后一隻手伸了出来往女孩子的头上敲下去:「不帮你了,自己去告白!」 「好啦好啦!不要气嘛!桂老大。这一段不要录进去喔!」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没好气地道:「谁理你啊!快一点!」 女孩子顿了些会,苍白的脸上出现一抹红霞。许久后才害羞地开口:「你好。我叫做『徐葳婷』,我今年十八岁,兴趣是……」才刚开口,马上被掌镜女孩打断:「说重点啦!你以为带子不用钱喔!」 「好!」 「我想告诉你,为什么我要录这带子给你呢?因为,我从很久以前就已经喜欢上你了。虽然,你已经有女朋友了,可是我还想告诉你。因为,不说的话,我怕我会遗憾。请不要怪我,可能这会带给你麻烦,可是我一定要说。我喜欢你在球场上帅气的英姿,喜欢你在补习班上课认真的样子,喜欢你骑脚踏车穿着制服的样子,喜欢很多你的样子。谢谢你曾经骑脚踏车载我去医院,虽然我没有告诉你这是什么病,但从你给我的鼓励,让我很感动。谢谢你。我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喜欢到,就算明天不在了,如果知道你看到我对你说『我喜欢你』,这样我就很满足了。真的,谢谢你。能够喜欢上你,我不会再有遗憾了。」 苍白的脸上,开始流淌一串串的珍珠,在珍珠的掩盖下,掩饰不了她如阳光般灿烂的微笑。镜头开始模糊了,视线开始看不清了,女孩的微笑也朦胧了。 画面暂止,女孩的微笑也跟着停止了。 电视前,一个女孩坐在地上,遥控器放在一旁,四周散落着dv录影带,角落还放着一张萤幕上那个漂亮女孩的照片。 女孩一动也不动,裙子上已经有着一漥一洼的水渍。她喃喃道:「这是你的心愿吗?如果是的话,我会帮你达成的。你这个傻瓜,永远都不会遵守我们的约定!」 一个星期后,女孩站在7-11前面等着一个一定要见到面的人。远方,一个男孩小跑步地朝她走来。 男孩见到她皱眉道:「不是请你不要再来烦我了吗?我已经有女朋友了,请不要为难我。」 女孩抬头看着男孩,将手上的袋子丢到男孩的手上,语气冷淡地道:「不要自作多情了,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你。喜欢你的人,在这里面的录影带内。自己拿回去看吧。不要让我发现你把它给丢了,如果你敢辜负那个小傻瓜的话,我一定不会饶过你!」 说完,让男孩反驳的机会都没有,转头离开。 男孩愣在原地,许久才打开纸袋。里面装了四片光碟,上面标示了编号。 电视萤幕上,一个穿着白衣长裙的女孩子正在沙滩上奔跑着。 电视萤幕前,一个男孩懊恼的眼泪,正成串的滴落。 女孩的微笑依然,然而已不復见了 (end) Shopping 他生平没这么讨厌过逛街,也没这么讨厌过週年庆的!现在看着自己手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说什么就觉得很丢脸。一个大男人,却得当前方那个小女人的奴隶?如果是陪着女朋友也就算了,偏偏那个小女人还是自己的亲生姊姊,超级无趣到极点。 但是这种话只敢在心里抱怨,说出来,他就死定了。 唉,难得的假日,却得在这种人挤人的百货公司里度过,还得身兼扛行李的小弟和开车的驾驶。有种想继续没天没夜的上班的衝动。 前方那个女人转过身,身材儘管娇小,比例却很匀称。直长的头发、浓密的睫毛、水汪汪的大眼睛,和清纯又漂亮至极的脸蛋,绝对是照片一贴上网路,就一定塞到爆的人气。偏偏,是他的梦魘。 女人道:「王宜堇,你是不是男人啊?」语气很不好,就算外表再怎么有气质,声音比主播还迷人,偏偏说出口的话和语气就大打折扣了。(可是,怎么好像都只针对他啊?) 他只得苦着脸哀怨道:「王宜君大小姐,我拜託你走慢点好不好?除了你穿高跟鞋之外,连你的皮包都是我拿的,你当然很爽啊!」瞧瞧他,仅存的男子气概全毁了。既拿着各式包装袋,有些上面还过分地画上美丽的花纹,一手还得腾出空间,拿好他姊的名牌银色小包包。奴隶也不是这样用的吧?而且,听说自己是她唯一的亲弟弟! 宜君走过来,往已经没有任何招架空间的弟弟头上敲下去道:「男人就该为女人做事,难道你要叫我自己拿啊?死小鬼!况且……」她清秀的脸庞露出诡异的笑容道:「你拿我的包包,别人也不会觉得奇怪啊!对吧?」 王宜堇不禁默然了。这话……对极了! 检视着自己的打扮,除了牛仔裤、黑色毛衣、黑色外套之外,好像真的没有一处像男人啊!从小到大,人家都说他是姊姊的「男性版」,简单讲,就是说他长得像姊姊。男人长得像一个女人已经够可悲了,踢除没有柔软的声音外,浓密的睫毛、水汪汪的大眼睛、稍微帅气却也很秀气的脸庞,加上现在一头及肩染成酒红色的头发,只要不出声音,不会有人以为他是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想到这里,赶紧再把棒球棒压低一点。虽然仍然挡不住他这惹眼的红髪。 「嘖嘖,你赢了,可以了吧?老姊。可是我真的很累了,休息一下好不好?」他哀求着。 宜君叹了一口气:「唉,真没用。才逛了两层楼耶!」宜堇心中抱怨着:「是啊,才逛两层楼你就像东西不要钱似的狂买!」只是不敢说出口。 地下二楼依然人很多,勉强挑了两个空位坐下。只是,可怜的他,还得起身去帮老姊买饮料。到底谁比较辛苦啊? 尷尬地和店员交涉完毕,他明白店员那讶异到不行的脸色所谓何来,但已经没心情去为这件「小事」烦心了。快速结完帐,拿完饮料后,迅速回去。 才刚走到座位前,他就恨不得现在立刻消失。一群人围着他那漂亮的姊姊,是高中生,还穿着刚下课的制服,有男有女。老姊的学生。很好!非常好!他想消失了。 但有着小恶魔之称的宜君会简单的放过他,就不是他姊姊了。宜君见到他,招招手笑道:「你在干嘛啊?我很渴了喔!」无奈,随手将饮料往怡君面前送,然后不理会高中生们吃惊的惊呼声,默默坐下。 几个高中生开始吱吱喳喳道:「老师,你的妹妹啊?好、好、好漂亮啊!」「哇!红色头发,好帅喔!」 这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宜君露出无害的笑容道:「不是啊,不是妹妹啦!是我弟弟喔!是弟弟!而且还是从事……」 「姊!亲爱的漂亮的美丽的温柔的姊姊,我们回家好不好?」宜堇赶紧打断宜君的话。开玩笑,说出他的职业,他还有尊严吗?虽然知道自己一出声,绝对会引来更大的惊叹声。 果然,周遭又是惊讶连连。拜託,饶了他吧!明天还有繁重的工作要做耶! 然而,看到宜君笑容可掬的模样,他就知道:完蛋了。 只见宜君笑嘻嘻地道:「好吧,我也知道刑警的工作繁忙,那,就回家休息吧?嗯?小堇?」 当下一阵天旋地转,宜堇直接倒趴在桌上,内心暗想着: 你让我去死吧!死老姊! 从那次以后,他发誓,他寧愿工作到过劳死,再也不愿意陪任何一个女人去逛週年庆了! 不如一枪毙了他,比较快! (end) 背后灵 洗手间里,一个微胖的男子正在洗脸。水龙头哗哗哗地流了满地,但男子似乎一点也没察觉般,任由水四处窜流。 早上十点。现在。星期三。 他,一个学校高阶级的人,现在在家里努力清洗满脸的疲惫和醉意。 害怕?倒不觉得。其实从警局回来之后,他就呈现一片迷茫的状态;或者说,在警局时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毕竟,他非常地醉,醉到,忘了任何事情。搞不好其实今天愚人节也说不定,他暗笑地想。 过完一天不用上班的生活,感觉挺轻松的。是校长叫他不用去的,虽然觉得怪,但还是挺开心的。 然而,当太阳下山后,天黑了。在有些炎热的三月天里,他竟不由自主地不寒而慄。说不上来什么理由,但总觉得似乎有人在暗地里看着他。这么一想,突然间,所有的景象都回来了。 耳畔彷彿还留有煞车的声音、女孩子的尖叫声、重物落地的声音。 黑暗、什么东西撞击上来、碎成蜂窝状的玻璃、一个拋物线飞出去的东西、后视镜里面摆脱掉一件物品、飘飞的黑色长丝。 他开始疑神疑鬼,东张西望。 家里依旧如同昨日那般,什么也没有。 有些声响。 他吓了一跳,赶忙衝过去查看。原来是风吹来,吹落他的晒衣架。他咒骂了一声,把衣架立好。 远处传来猫叫声。 怎么想起鬼片里面的镜头了? 他摇摇头,企图将画面从脑中删除掉。但越想忘,就越忘不掉,昨晚那幕此刻深深地烙印在他的脑海中。就算当时他醉了,现在却彷彿强迫他回想起来似的。从他开车撞上人,到停止,这一大段的空白时间,现在包含感觉,全强迫他吞下去。 他开始觉得冷了,赶紧关上阳台的门,把门窗牢牢锁紧,躲进被窝里面颤抖着。儘管,他热出一身汗,却还是觉得冷。 忽地,手上赶到一阵冰凉。他紧张地摸了过去,却摸到一个异物,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他回头一看,却吓得从被窝中摔到床下,连人带爬地往门口狂奔而去。 那是一隻冰冷的手。 当他回头看时,彷彿还看到夹在车窗外,带着头皮的发丝飘扬。 那隻手,血跡斑斑。 还有女人的喘息声。 这晚,他只敢裹着棉被睡在沙发上。 隔天早上,当他起床要上班时,才发现全身痠痛。但这对他而言,完全不算什么了。从浴室的镜中,自己那双严重睡眠不足的眼,才足够吓傻他。 朋友已经在外头等他了。今天他的行程很满,整个上午都要去警局再作一次笔录,校长希望他去学生家里拜访。但是天晓得,他昨晚经歷了怎样的事情,实在没胆再去学生家里。 朋友开车载他去警局,路上先去早餐店买早餐吃。他在车里补眠。 忽地,那阵冷冷的感觉又来了。他睁开眼,想说服自己是冷气太冷,却发现车子根本没有发动,车窗是开着,但风根本不大。 他赶紧把座椅调正,爬上驾驶座想将窗户关上。才刚坐上驾驶座,便感到有什么东西夹在车窗的外头。 他神经紧绷地转头看去,带着血丝与残存头皮的发,正黏在车窗上。 一瞬间,他感到所有的空气都被吸走了,想大口呼吸,却觉得喘息不过。他回头,想从副驾驶座逃离车内,却不经意地瞥到后视镜。 两个染血的女孩,正吊着双眼,邪笑地看着他。其中一个,左边的头皮还被扯了一块下来。 女孩,正轻轻地对他招手着。 几天后,他跪在被撞死的女学生灵堂前,喃喃自语着。除了祈求不断原谅外,他找不到其他的字眼发声。 天很黑,但就快天亮了。他得赶快回去才行,否则会被家属发现。 当他转头时,又看见了。 那对女学生,正笑着对他招手。 (end) 悬棺 是吸血鬼就要有自己的棺材。 吸血鬼长辈这么告诫着他,所以他一直很努力找个适合自己的棺材。但是从欧洲找到中国大陆,这一路上就是没有他喜欢的款式。 欧式的太华丽了,不符合他的本性,虽然他家乡在南欧的小乡村,但是还是不喜欢欧式华丽大棺材。 中式的造型就觉得怪,感觉很像长了什么角一样,上面还贴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图案,跟他的审美观不相符。 日式的更不用说了,他对于躺在一个水桶内没有多大的兴趣,睡觉就是要舒服,谁想把自己弯成那副德行啊? 于是找了很久,始终都没有找到他心目中理想的棺材。他已经逛棺材店,逛到店员都快认得他了。他猜想,这些店员八成会觉得这傢伙很奇怪吧?把棺材店当成家具店一样逛,只差自己没有躺进去试试看。可是,棺材对于一个吸血鬼而言,就是他的床啊! 这一天,他来到高山峻岭中,他当然知道这里是哪里。东方听说很壮丽的景色,好像叫做什么长江三峡的。不过他没兴趣观赏景致,他的目的是来找「床铺」的。听说这里有种棺材很别緻。 找了很久,他找到一家正在下葬的人家。穿着打扮跟他相差甚远,很典型的东方人扮相。这也不是他关心的。他悄悄地等到夜深无人后,把棺材内的人掉包。 他暗自想到:「对于你这个死人而言,随处都可以下葬;对于我这个吸血鬼而言,总得要有个好的家吧?」 这口棺材感觉不错。不过分华丽,也不是很奇怪,更不是水桶,像船一样的造型,颇得他好感。于是,他躺下。过没多久,便沉沉睡去。 看来,找到一副好棺材了。 隔天傍晚,他想起床活动筋骨了。却觉得今天的棺材板好难打开。真是奇怪,昨天清晨睡去时,明明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掀开。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勉强开出一条小缝,够他挤身出来。他不禁觉得冷汗直流,难道他的力量因为睡错棺材而丧失了吗?不管了,现在肚子饿,先去寻找食物比较要紧。 于是,他踏离了棺材。 但,当他才刚离开棺材不到两步后,便开始放声尖叫。 「啊啊啊啊啊啊!这是甚么鬼地方啊啊啊啊!」 就着月光,底下是波涛汹涌的江水,吸血鬼此时优良视力成了他想失去的能力,把江上的暗潮汹涌、漩涡流转看得一清二楚。他,正站在一处峭壁上,四周的峭壁完全没有立足的地方。 晚风吹得他冷汗直流。 是谁把他的棺材搬到这种鬼地方来了? 难道不知道,吸血鬼也是有患惧高症的人吗? 他望着千丈高的深渊,不知不觉间竟然腿软了。(嘘!不可以说,说一个吸血鬼怕高还吓到腿软,很丢脸的!) 几百年后,他总算下来了。当然是被会飞的伙伴给救下来的,虽然那个傢伙因此笑了数百年。笑到他很希望那傢伙就此笑到岔气阵亡。 后来他才知道,他躺进去的是什么鬼棺材。 那可是轰动后来研究界的「悬棺」。这么有名气的棺材他可是有躺过的。 当大家正讨论得热烈:到底悬棺是怎么放上去的呢?他一点也没那个兴致去讨论,虽然当时他参与其中,但是因为躺在里面,所以什么都不知道。况且,这种鬼经验一次就够了! 这算是幸运吗?他大概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躺进悬棺里还出得来的人吧? 虽然,当时叫得很凄惨。 (end) 画皮 一个少年走在路上,身后背了一把长型物体,一头令人侧目的深红色头发,走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格外醒目。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无视于一旁叫卖的摊贩们。他的步伐轻缓而悠间,举手投足间倒像是外出游玩的大户人家少爷。 忽地,他本来舒缓的视线锐利了起来。 迎面,走来一个相貌清秀的青年,青年神色愉悦,彷彿遇见了什么好事。他对于路旁的胭脂水粉十分感兴趣,或者是些女孩家用的饰品。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青年大概正陷溺在爱情的滋润中吧? 少年与青年错身而过时,少年低声道:「这位公子,您近来遇到何人?怎么浑身妖气,似所遇非人?」那青年瞪大双眼,狠狠看往少年道:「小子无礼,你才浑身妖气!告诉你,我王旭艷福齐天,遇到了美人,可不是你说的妖怪!」 少年皱皱眉,也不管路人的视线,他道:「王公子,那么你遇到的那位美人,非妖即鬼,快快打发她离开吧!」 青年冷笑:「打哪来的三流道士啊?不,我看,根本只是个小鬼而已。我劝你少管间事,好好修练你自己吧!」少年倒没有不悦,只是平静地回答:「你回去看看就知道了。不过那个妖孽也算可怜,寻了这么久才找到替身。不过妖孽就是妖孽,你跟她在一起只会被害而已。给你这个拂尘,掛在门口上,那个妖孽自然不会害着你。」 青年接过少年给的拂尘冷笑道:「好吧,我就听你一次。可是,如果你骗我,我就把你抓去官府,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胡说八道!」说罢,哈哈大笑地离去。 留在原地的少年看着他的背影,冷道:「这世道真是奇怪,死到临头还不听劝。」 他倒不以为杵,转身离开。 过没几天,一个年纪大约十五岁的少年,在街上慌慌张张地奔走着,状似寻找什么东西似的。少年见状,面无表情只是走到这个小少年前面,拉住他道:「你在找的人是我吧?」 那小少年彷彿见到救兵似的,紧紧抓住少年的手道:「哥哥,你就是前几天我姐夫遇见的那个人吗?被你说中了,姐夫带回来的那个女的是个妖怪啊!他把我姐夫害死了,你赶快去救我姐夫吧!」 少年冷冷一笑道:「原本,还打算放她一马,以为会知难而退。既然如此,那也怪不得我了。」 他跟随着小少年回家,还未到王家时,便感到一股妖气。他二话不说,赶到妖气最重的地方,便见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鬼怪,抓了一个男子正准备吸食。地上还有一张漂亮至极的女子人皮。 少年右手虚击一掌,一道火焰朝那鬼怪袭击而去。鬼怪吃痛放开男子,瞪视过来,怒道:「又是你这个小道士!先前那个拂尘也是你的吧?你到底是谁,竟敢三番两次来打扰我!」 少年依旧没有丝毫情绪,抽出背后长物,一把泛着冷冷红光的长剑已握在掌上。他冷道:「我是斩妖者,人们叫我『怀追月』。」 话甫毕,红色剑气朝着鬼怪一波一波袭击而去,不过半晌,便听见鬼怪一声大叫,化作一缕轻烟。少年依旧如潭深水般,了无表情,静静地收回长剑,随意包裹了一下,转身便要离去。 此时,一旁的一位女性赶紧上前拉住他。女子面貌姣好,却带愁容,哭红了双眼,哽咽地道:「道长,我求求您,您既然这么厉害,可否救回我的丈夫?他只是一时糊涂,才招惹鬼怪,请您救救他啊!」 少年只是轻轻瞥了她一眼,将手抽回来,以一贯冷然的声音回道:「我不是道士、更不是神仙,要救死去的人,我没那样的力量。请另请高明吧!」 他转头,冷酷地拋下哭成一团的一家子,步上自己的路。 看着那女子在乞丐面前受辱,少年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终究还是指点那苦命女子一条路,只是他想不通,面对这么见色忘义的丈夫,何故人类女子还是这般忍辱负重地要将丈夫救回来? 他摇摇头,想不透,于是转头离去。 他不是人类,也非鬼与怪,是这世间最奇怪的存在。 他不懂人类,也不懂鬼怪,只知道,为何杀鬼。 因为,追求着死亡。 但,这条路,好远。 (end) 冥婚 大学生真是世界上最轻松的一群人,当然是指在台湾这个诡异的地方,毕竟中学时代被压抑太久了,总算有一段时间可以放轻松。几个社团的好友相约去爬山、泡温泉,在期中考过后,实在是一大享受。 小雯跟她同社的三个朋友一块出游,一路上说说笑笑的,好不容易终于进到山区,下车后,再走几分鐘的路程就可以到达旅馆。当然囉,累了这么久,就是期待晚上的温泉时间啦! 走着走着,时间越来越晚了,同行的小优忍不住抱怨道:「还要多久啊?太阳都快下山了。」小雯回道:「小姐,我们才刚走十分鐘耶!」小优继续抱怨:「十分鐘很久了啦!在山路又不是大街上。」一旁的小季也开始说话了:「总觉得我们是不是走错路啦?听说这座山里面,会有骯脏的东西出现呢!」 这句话一出,四个人不禁毛骨悚然起来,小优叫道:「臭小季,你在乱说什么啦!什么骯脏的东西啦!」里面的两个男生小季和阿正面面相覷,最受不了女生的尖叫声,尤其,小优的声音又特别尖锐。阿正只好打哈哈道:「呃,传说嘛!传说嘛!一百次只会遇到一次啦,遇到算你运气好啦!」 小雯狠狠地瞪了阿正一眼道:「你不说话会怎样啦!」看着小优又想再一次尖叫,只好赶紧安慰她。 越走越深入山区,小雯看着手上的地图,和偶尔会出现的路标,走的路是对的,可是怎么就是到不了饭店。她盯着地图喃喃自语道:「奇怪,这上面说只要十五分鐘的路程啊。我们已经走了快一小时了。」 这句话刚说完,就看到伙伴们刷白的脸色,这不打紧,小季转头看着路标,上面指着方向跟地名,过分熟悉。小季道:「喂,这个路标,我们是不是已经看过它很多次了啊?」 四个人你看我、我看你,终于不管男女分际,紧紧抱在一起。这一抱才发现,原来大家都已经吓得浑身发抖了。 忽然,四周本来的鸟鸣静止了,现在只听得到风的声音。 全然的寂静,不久后,竟听到远处传来古代婚礼敲敲打打的声音。 小优颤抖着声音道:「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啊?」三个人点点头互相问:「你也……听到啦?」他们紧张地转头,望向声音的来源。 这一望,吓得他们全瘫软在地,动也动不了了。 一群穿着古代婚礼礼服的人,朝着他们缓步前进,山路崎嶇,却如履平地,看似缓慢的步调,却有着超乎寻常的快速。 红衣冠的人抬着新娘轿子,脸色却是惨白得像冰冻已久似的,每个人面无表情,眼神却异常锐利。他们的步履轻盈,细瞧,足尖几乎不点地,轻飘飘地游走着。 车行在小雯四人前面停下,轿子的车帘掀开,一双雪白的裸足搭配红艷的裙襬缓缓踏了出来。一个美艳却苍白的女子缓缓踏出轿子,她穿着古礼的新娘服,双手交叠在胸前,慢条斯理地环顾四周。 四个人没人敢与她对视,当那女子僵硬地转头看往他们时,他们只敢闭气低下头来。那女子又缓缓转头过去。当她转头的瞬间,四个人偷偷往她瞥视过去,这次清楚地瞧见,隐藏在袖子下的手,有着尖而长的指甲。 小优张大眼,想大叫,阿正连忙一手摀了过去。正当四人觉得那鬼新娘已经转过头去,正想抬起头偷喘一气时,那鬼新娘却赫然往四人瞧来。 四个人吓得魂不附体,却又不敢乱动,只得紧紧抱在一起,努力地秉住呼吸。那鬼新娘依然瞧着他们不动,他们好奇也轻轻地将视线移往身后。 身后,在不到四步的距离,一个穿着白衣孝服,头绑白麻的男子,血红的双眼正与他们对视。男子一样毫无表情,缓慢地伸出一手,那指甲与鬼新娘一样长而尖利。 四个人瞬间不知该往哪里一动,周遭都是两人带来的人马。红衣人与白衣人交错。鬼新郎的指甲已经近在眼前了,看似就要穿过与他最近的小雯脸上,小雯紧紧闭上眼。 等了瞬间,忽地那股滞闷的气息消失了,四人抬头,鸟鸣声重回耳内,周遭是清爽的自然景色。而前方不远的地方,已经看到旅馆的建筑物了。 他们几乎连滚带爬地衝向旅馆,想向旅馆的人打听附近的庙宇去拜拜。此时,一旁也在办理登记的一对祖孙看向他们,那个爷爷笑道:「年轻人,不用怕,没事的。你们只是遇到了人家结婚的场面而已。」 小雯听了,赶紧向老爷爷问道:「老爷爷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为什么我们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老爷爷听了,也不笑了,严肃地道:「就看你们有没有说错什么话啊!来到别人家作客,如果胡言乱语,是会惹祸上身的。」他说完拉着小孙女的手离开,面对小孙女时却很和蔼可亲:「小音啊,你觉得爷爷说得对不对啊!」小女孩只是朗朗一笑,稚嫩的声音传来:「对啊,对啊!」 这句话听在四个人耳里,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了。 刚踏上旅程时,阿正和小季说的那句话,现在轰轰地在眾人耳里响着: 「听说这座山里面,会有骯脏的东西出现呢!一百次只会遇到一次啦,遇到算你运气好啦!」 (end) ----------- 这一段是因为喜欢《新暂时停止呼吸》里面的情节,将他尽力写下来。 分尸 一个女人,手拿着刀子,双眼布满血丝目露兇光,狠狠盯着地上的男子。男子穿着交警的制服,面色惨白,嘴角还留着鲜血,制服上已经破破烂烂的。男子彷彿放弃挣扎,一动也不动。 女人高举着刀子,用力往男人身上砍去,一刀一刀像费尽了全身力气似的,下手没有丝毫留情。 女人嘴角噙着笑,笑意是那般的残忍。她将支解后的尸体,一块块地丢进黑色塑胶袋里,随手收拾一下地上的残局,轻快地哼着歌。她将塑胶袋绑起来,踏着愉悦的步伐走下楼。 从此以后,这个男人再也不能打扰她了,她再也不需要为了这个男人而失眠。她开心地将塑胶袋一股脑地往楼梯下丢。 正当她要开啟大门时,大门却转动了。一个男人走进屋内,看到女人,女人一阵慌乱。 男人问道:「那是什么?」他指着黑色塑胶袋。塑胶袋看起来沉甸甸的,女人提得颇吃力。于是男人抢过塑胶袋,一把打开,当他看见塑胶袋中的尸体时,脸色顿时大变。 男人道:「你真的做了!怎么下得了手?」女人哼了一声道:「他让我那么难受,我早想这么做了。有意见吗?」 男人瞧往女人一眼,无奈地道: 「当然有意见啦!这傢伙花我几天的时间完成啊,你居然三两下就把他给肢解了。喂,小姐!作一个人形道具要很久耶!你还真下得了手啊!」 (end) 电梯 晚上十点,一群下课的学生们乘坐着电梯,准备要回家。电梯从十楼缓缓下降,几个同班同学彼此聊天聊得很起劲。虽然时间晚了,但是也算难得有机会上到这么晚的课,大家相约等会一起去夜市玩。 正当大伙都聊得开心时,忽地电梯一震便停了。电梯内充满了尖叫声,在又黑又闷的空间内,一股恐怖的气氛慢慢围拢过来。不好容易,当大家都平静后,几个男生才打开手机,借用led灯光,找到紧急按钮,但是按了半天,却一直没有人回应。 女孩子们一个一个被吓哭了,几个比较大胆的女生互相安慰着;男孩子们则想学电视上打开电梯的天花板,看看有没有出路,但是天花板却是怎样也开不起来。时间久了,大家只能累得坐倒在地。 一会儿,电梯忽然又动了,然而灯依旧没亮。正当大伙喘口气时,却有一人指着电梯楼层按键,惊慌失措地道:「你们看……你们看……」大家一致望过去,不禁放声尖叫。 楼层正错乱的上上下下,电梯便也跟着或上或下。一瞬间,彷彿电缆断了,电梯以重力加速度迅速下坠。 电梯内,只有如人间炼狱般的惨叫声。 「闹够了吧?虽然你们很可怜,但是他们是无辜的,该适可而止了。」 一个极其冷漠的声音响起,中性的嗓音在混乱的惨叫声中格外清晰。一个穿着牛仔外套、t恤的少女,看着镜子,目光如炬,却又冷然地直视镜中的另一群人。 镜中是另一批学生,一样有着大学生最正常的打扮,但是他们衣服破烂、面色惨白,苍白的脸孔带着粉尘的白灰,夹杂着青红的血块。他们死瞪着镜外的学生,伸手纷纷穿越镜子想拉住镜外的学生。 镜中的楼层数停留在七楼。 镜外的楼层数停留在七楼。 镜外,那名少女,手一挡,隔绝了镜子内外的世界。他看着镜中愤怒的学生们,平静地道:「该回去的就回去,他们命不该绝,你们怨不了人。况且,这场灾难与谁都无关,只是你们寿命已尽,却无法安息而已。别再迁怒于不相干的人了。」 电梯又是一震,镜中的一个学生发出怒号。 那少女回以一个极冷酷的眼神,喝道:「别逼我打得你们魂飞魄散!人生在不该结束时结束,我知道你们的怨;但牵扯到不相关的人,就别怪我狠!」 一手扬起,一把长锁鍊已在手上。先是一挥,镜中世界电梯的门开啟,光束从外射了进来。少女双手拉持长鍊,恢復冷然的语气道:「自己选择吧。看是要我引领你们,由你们自行踏入冥界,或者我强行掳你们走!」 那群镜中学生与其对视许久,一人先留下泪来,清泪洗静了脸上的尘埃。那人缓缓踏出电梯门口,在白光中消失身影。其馀人见状,也纷纷跟上。 渐渐地,镜中的学生越来越少,最后一个年纪较长,应当是教师的人对着少女啟口,声音没有传出,但少女已了然于心。少女微笑道:「不要怪我狠,毕竟这才是你们该去的地方。至于我,是你们的引领者──白无常。」 他的手再一挥,电梯内已恢復正常,正用着寻常的速度慢慢下降,彷彿刚才的一切全不存在似的。 到达一楼后,电梯门开啟,大家一窝蜂地衝出去,生怕一个不小心被滞留在电梯中。少女只是微微一笑,替大家按着按键,最后一个步出电梯外。 隔天,同一时间搭乘电梯的人上课时全用走的,情愿一步一步爬上十楼的教室,谁也不愿再搭电梯了。 一个女孩拉住少女道:「小闇,好可怕喔,我还以为我们死定了!而且感觉好像过很久,后来我发现跟平常一样,只有半分鐘啊!为什么我们会遇到这种事情啊?要不要去拜拜?」 少女只是笑一笑道:「没事了。他们只是一群回不去的人而已。」 许久前的地震,电梯的缆绳断裂,一群才刚搭上电梯准备回家的学生们,便这样硬生生从十楼跌落到地下室,没有一人存活。 「他们只是还不愿意相信自己已经死了。不过,现在已经没事了。因为,他们全都回去该去的地方了。」 那女孩好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啊?」 少女神秘一笑道:「这没什么。」 (end) 下降头 这个女人已经连续一个星期天天都到店里报到了,傅苹在考虑要不要给她一个签到表,或者是荣誉卡? 老实说,这女人表现得很明显,他不喜欢。是很想把店关起来,但是还是会有其他客人到来。在有其他客人时,他实在不爱看到这女人的出现。 这女人除了太黏人之外,还有一个也是让他介意的地方。 自从她来了之后,傅苹就开始感到有一种令人不舒服的味道,笼罩在店里,久久不散。那股味道只有他闻得到,很臭,令人作呕。 才刚想着,傅苹皱皱眉,又是那股令人厌恶的臭气传来,连人影都才在院子内,傅苹便强烈感受到。偏偏,他无法赶人。 那个女人踩着窈窕的步子走进,姿态婀娜,身上淡淡的香气传来,是一股香甜的气味。严格来说,是个美丽的女人,而且,那股味道是小女孩喜欢的香味。女人穿着十分醒目,黑色的短裙将她的腿修饰得更为纤长,微露胸的上衣,更让她女人味十足。照理,是个人见人爱的美女才对。 可是,傅苹却只觉得臭,说不出的厌恶。 女人微笑对着傅苹说:「店长,今天有什么新的花茶吗?」她喝了七天不同口味的花茶。傅苹摇头,露出职业性笑容道:「你每天喝了这么多种不同种类的花茶,我要及时准备新的也来不及啊!」女人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想上前拉住傅苹的手,但被他巧妙地闪避开来,女人于是半带撒娇的语气道:「没关係啦,那玫瑰薰衣草茶还有吗?」 男朋友?想要他当她的男人?傅苹一瞬间脑中冒出这样的想法。说实在,若这样的表情面对任何一个男人,大概没有人忍心拒绝她吧?可是,傅苹一点受宠若惊的感觉也没有,只有强烈的厌恶。 忽然,他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没来由地去厌恶一位客人。 这位客人喜欢他。 这无所谓,虽然他不会爱上任何人,但是喜欢一位美女,是人之常情。而有人不小心喜欢上他,甚至有了情爱的成分,他也不会介意。虽不至于逢场作戏,但知道有人喜欢自己,到底是欢喜的。但,如果喜欢的手段很低,那便会惹人厌恶,若低到这种程度,便不仅仅只是厌恶能够形容的。 傅苹微笑,那职业性笑容掩盖了眼中的冷酷,他泡了一杯玫瑰薰衣草给女人。女人高兴地捧着茶碗,像捧着一个稀世珍宝般,小心翼翼又十分喜悦地啜饮着。傅苹明白,她正盯着自己的背影出神。没有什么原因,因为那股视线,令人生厌。还有随之而来的臭味。 这是什么味道?蛊? 他好奇。 于是决心陷进去。 他走近女人身旁,握着女人端在茶杯上的手。女人吓了一跳,杯子捧不稳便要摔落。傅苹微笑,低头附在女人耳旁道:「你好香,今天擦了什么香水?」女人呵呵娇笑,红着脸不答。 傅苹便继续他的调情:「你知道吗?我会觉得你连续来七天,是想引诱我。可是你知道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你成功了。我想陷进去了,可以吗?」 女人又惊又喜,侧过头看着傅苹的脸庞,兴奋地连话都说不清:「你是说真的吗?你真的喜欢上我了吗?」傅苹点点头,凑前,轻轻吻上女人的额际。 女人彷彿被催眠了一般,神情迷离面带满足的笑意。傅苹趁势指着吧台旁的山水画帘子道:「你想不想参观我的房屋?里面会有你喜欢的东西喔!」 女人害羞地点头,便起身随着傅苹走到帘子旁。 傅苹微笑,替女人掀开帘子道:「你先进去吧,我把花茶泡热帮你端进去。我们去里面喝。」 女人依言,踏入帘子内。 傅苹手一松,帘子便轻轻地飘回原处。 他不急着回身端茶,只是背对帘子,站着微微一笑。笑中,冷酷得彷彿寒冬的冰。 他冷冷道:「原来是降头术啊?真是大费周章。不过……」 里头隐约传来女人的尖叫声,傅苹的笑容更是灿烂。 「你施术的对象错了。胆敢对『凌芸主人』作出如此无礼的动作,便需要付出代价。不过我倒很好奇,吃掉你的是什么怪物,毕竟那个空间我也不是很清楚啊!呵呵呵!」 降头术若失败了,那么将反噬施术者。难道,连这样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 傅苹手一挥,又恢復了平日和煦的笑容,对着刚踏入店内的客人,爽朗地笑道: 「欢迎光临,香薇居。」 (end) 捉迷藏 她在公寓内狂奔着,像是后头有人追赶似的,儘管,半夜三点的公寓楼层不会有任何人出没。 一开始,她因为没抽中宿舍,在学校外租屋。挑了许久,好不容易挑中这间,价格适中,不怕是出了问题的房子;又整栋都是学生,也不怕有间杂人等进出;离学校更是只有五分鐘的车程,对于爱睡懒觉的她而言,实在是一大福音。 住在套房的好处是不用跟人家共用卫浴设备,整个房间完全属于自己的,爱怎样就怎样,只要不过分夸张就好了。 刚开始,她真的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决定。 但是那是一开始的时候。 没出事的房子,不代表永远不出事。如果出了事情,自己却恰好是房客,又临时搬不走,那真的硬着头皮都得住下来。 比她高两层的最内侧那间房内,听说一个女孩子死了。 但是尸体没找到之前,没有人敢说什么,只有警察不断进出。 后来,两个月,能搬的都搬走了,连房东都请她搬家。但是,她找不到另一个更适合的地方。 诡异的事情越来越多了。 最初,她听见有人在门外跑步,步伐很急促,从楼上一路往下跑,还有跌跌撞撞的声音。 声音很大,她气得打开房门,却什么都没看见。正当她要关门时,一道黑影闪过她眼前,细瞧,却没发现什么。 渐渐地,声音越来越大声,步伐也开始接近她的房门。到后来,是撞她房门的声音。 她曾试着看是谁在恶作剧,刻意不动声色从猫眼望外看。声音依旧存在,门外却空无一人。 她越来越住不下去了。 手上多了很多佛珠。房门里里外外贴满了求来的符咒。每天早晚喝符水。包包里全是避邪的东西。 听说,那个女孩子被追杀的那晚,没有人对她伸手援手。 那天晚上,她跟男友在房内,喝个烂醉。 现在,那个女孩子要报復这些间接害死她的人。 她开始逃跑。 因为,今天,搭电梯时,她总觉得有人在背后看她。回头,没有人。但转身,被盯牢的感觉令她不舒服。 后来,当电梯门开啟时,她才刚踏出电梯门,无意识地转身,便清楚地从电梯的镜子内看见── 一个短发的女孩子,头发遮盖住右眼,左眼留着血泪,身上衣服破破烂烂的。双手垂吊在胸前,指甲也脱落了,露出血红的肉色,身上的肌肤像是正在腐烂般,腐烂的肉黏在骨头上。 短发女孩子,正站在她的背后,双手缓缓伸出。 她放声尖叫,双手往后一挥,没挥到什么,但她狂奔,发足狂奔。 那个女孩子来找她了。她盯上她了。 逃! 往楼下逃! 她从来没跑过这么快,就算快喘不过气来,还是不肯停下。但是身后的步履声,却跟得很紧。 她跑到二楼时,记得二楼有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商店,于是她往便利商店跑去。却偏偏忘记便利商店正在整修。 她一步也不停留,回头继续衝下楼去。 在往一楼的门口时,却看见那个女孩子正站在大门外看着她。距离很远,但是她却听见女孩子轻轻的声音道:「跑啊!快跑!我要去捉你了喔!」 她吓得又尖叫出来。奇怪的是,一路上跑下来,她边跑边尖叫,却没有一人开门探看究竟,彷彿瞬间,所有的人都沉沉睡去似的。 她急忙往地下室跑去,她记得资源回收室是不关门的,于是立即赶到资源回收室,紧紧扣上门,将铁鍊拴上。 她躲到一个柜子内,将柜子的门关上,正想喘口气时,却感到脖子一阵发凉,一双手从后面,轻轻地摸上她的颈子。 一个声音在后头响起: 「找到你了。」 (end) 毒 侦讯室内,一个便衣员警正对着一个男人讯问。男人吞云吐雾,让员警皱眉,但不好说什么。 男子淡然的语气彷彿事不关己似的:「我不知道,事情不是我做的,你不该来问我。至于这种毒药,别开玩笑了,我一个市井小民,哪里会知道这种毒药去哪里买啊?」 员警道:「我不问你问谁?你是被害者最后一个见面的人,而且她是你的前女友,你有足够的动机,也没有不在场证明。」 男子冷冷道:「不在场证明?我还名侦探柯南咧!笑死人了,那种刻意要做出不在场证明的人才是你们条子要查的对象吧?」 员警语气沉下,明显地不悦道:「跟被害者有关的人,我们都会去查。你只是第一个人而已,请配合我们的调查。事发当时,你到底人在哪里?为什么会出现在被害者家的附近?况且,我们已经查过被害者附近的商店,与你家附近的商店,以及监视录影器录下来的你的身影。」 员警喝了一口放在前方水杯的水后,道:「你很聪明,知道不在你常出没的地方,及被害者家附近的商店购买,跑了大半个市区,在距离遥远的两家便利商店买了一瓶盐酸、硝酸。但又在被害者家附近的回收桶内,发现沾有你指纹的两瓶强酸溶剂。请问,你购买这两种强酸是为了什么?而为何又在被害者家附近丢弃这两瓶强酸?」 男子冷笑:「对啦,你说得没错。事发当时我的确去过那女人的家啦!但是因为她家马桶坏了,我帮她买强酸去通啊!市区内的商店都卖完了!什么?你问我为什么要在两家不同的商店买,又为什么要买两种。废话,我又不知道那种比较有效,当然一次买完。一家没有当然去另一家啊!你要这样就说我杀人,我实在不服啦!要的话,证据给我看啊!我在她家附近丢弃瓶子,那当然是因为用完了,不丢给她喝啊!」 他说完一大串,彷彿渴了,便拿起眼前的水喝了一口。 员警又问了几个问题,男人也有一搭没一搭地乱回答。半小时便这样迅速过去了。 突然,男子全身痉挛,手脚开始不由自主地抖动,吓得一旁书记的员警赶忙往前探看。员警的手才刚碰到男子,男子立刻从椅子上倒下,口吐白沫,没了生命跡象。 员警大骇,惊慌得不知如何是好。侦讯的员警赶忙对他道:「赶快叫救护车,这边我来处理!」 于是那名员警便转身飞奔离去。而留在侦讯室的员警却只是踢踢倒下的男子,确定他已经死亡后,慢条斯理地点燃香菸,悠哉地抽了起来。他冷笑道: 「你大概不知道吧,你们这对情侣都一样贼。你杀她,她买兇杀你,结果,就是共赴黄泉,一起作伴去吧!这么有缘,也是难得,就别分手了吧!」 他笑着看了男子座位上的水杯,微笑。 水是一样的,他喝了没事,男子喝了也当然没事。但是不代表杯子就一样。杯子是他亲自拿给男子的,杯缘处仔仔细细上了一层厚厚的毒药,只要喝下肚,半小时内就会毒发身亡。 他计算过了。当然男子死不肯承认自己杀了女友,也在他的算计中。很配合的,在不知情下陪他演了半小时的戏码。 他根本不在乎男子承认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反正这是刑警的工作,他帮得已经太多了。 他微笑脱下西装外套道:「想不到吧,一个杀手,他的身分没人规定不可以是刑警!」 (end) 人形娃娃 小女孩在街上玩耍着,一旁一个慈善的老人正陪着她。小女孩拍打着皮球,一边拍一边念着歌谣:「小皮球,香蕉油,满地开花二十一……」那老人慈善地笑着:「小柔,是幼稚园的老师教的吗?」小女孩点点头,抱起皮球,开朗地笑着:「对啊,爷爷!」 忽然小女孩看着大树下的空地,好奇地拉着爷爷的手道:「爷爷,那边有一个小朋友穿得好漂亮喔!」爷爷顺势看了过去,一样慈祥回道:「那个啊叫作人形喔!是日本人的娃娃。」 「娃娃啊!可是她会动耶!」小女孩天真无邪地看着老爷爷,老爷爷并不回答她的话,只是牵着她手道:「对啊,因为她不一样啊。我们回家吧,妈妈她们晚餐应该煮好了。」 祖孙俩在夕阳馀暉下,慢慢散步回家。 一个青年走向大树下,对着空无一人的地方道:「我爸说这里有不该出现的东西,就是你吗?」 空无一人的地方却传来一阵低低的、细细的、小女孩的声音道:「傀儡师?黄昏时那个人也是傀儡师吗?哼!我并没有妨碍到谁啊。况且,我也不属于你们的管辖吧!」 青年只从口袋中抽出一卷像天蚕丝之类的细线道:「人形也是傀儡师的管辖范围,你不知道吗?这里不适合你,赶快离开吧!」 似乎感觉到青年的不友善,空地角落开始出现一道模模糊糊的身影。 一个穿着日本和服的娃娃现身,整齐的瀏海下,娃娃的眼神却显得兇恶,她瞪着青年,脚尖一垫,从长振袖中伸出一双手,直朝青年而去。 青年一个侧身,甩出手中丝线,紧紧缠绕在娃娃的手上,娃娃吃痛,脸上变形得厉害,已经看不出原先可爱的模样。 正当两人打得不可开交时,一道银光闪至眼前,硬是分开两人,跟着是一阵苍老的声音响起:「都快给我住手吧!」 黄昏时,陪着小女孩的那个慈善爷爷,从后面缓步踱来。他先是叱责青年:「俊明,谁叫你去伤害她的?我只是叫你要她走而已。」那青年只得退到一旁,悄声唸在嘴里:「你也没说我不能动手啊。」 那爷爷走到娃娃的身旁,替她解开手腕上的丝线道:「傀儡师的操纵线对你而言太利了,很受不了吧?」那娃娃听到爷爷温柔的声音,脸色立即回復为原先可爱的模样。 爷爷又笑着说:「这里不适合你,你会被脏东西引诱,这样不好。我带你去你可以去的地方好不好?」那个娃娃点点头。爷爷又道:「不过你身上有些东西对你不好,来,交给我吧!」 爷爷只在娃娃的头上轻点,娃娃便缓缓闔上眼帘像睡着一般。爷爷抱起娃娃,将她交给青年道:「俊明。这孩子就交给你了。她身上的灵魂已经祓除不掉,我只能将一些不好的拿掉,以后,你用得着她,好好照顾吧!」 青年呆呆的接下娃娃道:「老爸,你儿子我还没结婚耶!我还想正常交个女朋友说。」叫他一个二十岁大男人收藏一尊娃娃? 爷爷瞪了他一眼道:「少跟我顶嘴了!」青年只得瘪瘪嘴,收下娃娃。爷爷见到他收下了,便转头离开,头也不回地只交代一句:「我去把这不好的东西处理掉,吃晚饭前谁都不准打扰我。」 「知道了。」青年无奈又有点好笑地看着老父亲的背影。他当然晓得父亲要作什么,只是,这不是他可以过问的事情。 一个和室里,一个老人手里捧着一团黑雾,喃喃自语着。尔后,他将黑雾送进眼前的一个人形内,烧了一个符纸洒向人形。 这个人形,严格来说叫作「傀儡」,但是不是傀儡戏中的傀儡。「他」跟一个正常的一百八十几公分男人一般高,紧闭着眼,全身黑衣,在暗室内,看不清脸庞。 老人对着傀儡道:「还差八十几个『邪念』就可以完成了。唉……你究竟是善还是恶?为了制止邪恶,必须造出你;但为了使你诞生,却必须使用『邪念』。究竟,你会变成怎样的存在呢?我真的很好奇。」 但他永远也没机会看见了,倘使,傀儡製成的那天真的到来时。 因为,当傀儡睁开眼睛后,便是他身亡的日子。 (end) 章鱼烧 嘴里的章鱼烧让他觉得很烫口,他张大嘴不断呼出气息想要让炙热赶快点消失,没想到等了一个半小时的章鱼烧还是这么烫啊! 他站在微飘雪的大阪市内,时近八点,商店街的商家渐渐打烊,但人潮依旧拥挤。街上到处可见相携的情侣们,看得他刺眼。 半个月前,他也是那群让人看了忌妒又羡慕的其中之一;半个月后,他孑然一身站在异国的大街上吃着辛酸的章鱼烧。 日本的章鱼烧和台湾的章鱼烧一点都不同。日本的章鱼烧比较水,台湾的章鱼烧比较乾;日本的章鱼烧比较大颗,台湾的章鱼烧比较小颗;日本的章鱼烧用保丽龙装着,台湾的章鱼烧用纸盒装着;日本的章鱼烧拿红薑作配料,台湾的章鱼烧用的是美乃滋。 在台湾的时候吃章鱼烧有人会和他彼此互相吹凉,在日本吃章鱼烧的时候只能不断跳脚;在台湾吃章鱼烧的时候总是有人相伴左右,在日本吃章鱼烧的时候只有自己一个人。 他想不透到底哪里出了错,为什么最后会落得如此下场? 忽然有一天,那个人打电话来跟他说,已经不能再走下去了。睡了一觉,隔天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莫名其妙恢復单身了。 他真的想不透发生什么事情。 情人节的时候,他买了一束昂贵的鲜花,买了一盒金沙巧克力,还亲手做了一张卡片。 他在两人同居的餐桌上,点缀两根浪漫的蜡烛,亲自下厨煮了满桌的菜餚。过去那个人总是满脸幸福吃着他烧的菜。他把一切都精心布置好。 然后,半小时过去,他接到那通电话。 在情人节那天,他接到那个人打来说分手的电话。 原来情人节这天也会这么冷,过去,他一向认为很温暖的。 有人失恋时,工作完全丧失兴致,要做不做的,他却是相反。他把自己没天没夜地塞在办公室里,加班加到一个天翻地覆。几乎忘记今天是几月几号,几乎快要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家一样。 直到老闆看不下去,以出差为游,让他请公假一星期到大阪来。实际工作分量只有两天,剩下的五天,是老闆强迫他休息。 现在,他人站在大阪市内,三月初的天气竟还飘着雪。 身体很冷,嘴里很烫。 他依然想不透问题的癥结是什么。交往快要十三年,预计就要在年底结婚,没想到,说分手就分手。 他摇摇头,继续忍受嘴里的烫。失神落魄地往保丽龙盒里一插,触感不对,才发现竟不知不觉间吃完一盒章鱼烧。 于是他转头以生硬的日文向老闆说:「再一盒。」 今晚的最后一盒章鱼烧。 (end) 紫 镜中的他,紫色眸子显露他异于常人的身分,半边的脸被发遮住。被遮盖的眼此生或许都不想再一次见到这世界。 那双浅紫色的眼眸如一对紫水晶般晶亮,浅淡的顏色却藏着深沉的祕密。 他一手隔着发丝抚上眼眸,神色淡漠地注视着镜中的自己。在无人的时候,他往往收起嘴边的笑,面对自己,他不知道为什么要笑。那些笑容,多虚偽!面对自己,不用再这般佯装带起面具。 所以,冷漠。 幼时的他与现在截然不同。会哭会笑会怒会像一个正常人,儘管身上流着的血缘不被认同,但有一个人却是全心接纳着他。 那个人认同他的一切,他的笑容他的愤怒他的一切,那个人永永远远都微笑着接受。那样的笑容是他追求的。 如透着湛蓝海水射进来的和煦日光。 与那个人在一起的日子,是他觉得此生最幸福的时候。 然而这样的幸福却被自己亲手打破。 那不该现世的眼眸,不该崭露的力量,却不该地发洩在那个人身上。 儘管,这不是他愿意的。但是他的怒、他的悲、他的内疚与罪恶,那个人却毫无怨尤地概括承受。 他永远记得,那个人在他怀中闭上眼眸的那一刻,仍是笑的。笑得是那样的温暖,暖到他不禁热泪盈眶。那笑容多么真切,令现在的他不敢在忆起那个人时,也泛着笑。 因为,好虚偽,虚偽到他会作噁。 那个人,最后只留下几句话,却成为他活下去的唯一动力,成为他甘心日后背负起不属于自己的责任。 那个人,始终都没有怪罪于他;始终,对他都是那样温和。 他放任着左侧瀏海生长着,掩盖住一切的罪过。那眼眸,不能够呼吸到现世的空气。因为,该被禁闭起来。 他开始学会笑,学习用着笑容偽装自己。面对任何人,就是笑。他可以笑得十分自然、十分写意,可以笑得令人舒坦、令人安心。 将,内心,最深沉藏得最深沉。 直到,遇到了那个他。 那个他,本来该是由他来渡的,可是为什么,最后却觉得自己被那个他渡化了呢? 那个他很坦率,没有心机,就像纯净的流水,不染一丝杂质。 不能否认,原先,他依然是用着那样自然却又虚偽的笑容面对那个他。然而,不知何时,他竟开始学会包容,学会真正的微笑。 面对那个他,不知不觉间,连笑也变得很真切。用着最真诚的笑容,陪伴在那个他身边。或者说,是那个他陪伴在自己身旁。 早已分不清,到底是谁更需要一双足以慰藉的翅膀。 但,这无所谓了。 在他真正学会如何微笑后,或许,紧紧绑在身上的枷锁也可以为之消除吧? 他看着镜中的自己,微微露出一个笑容。 笑容像是透过海面的阳光般灿烂。 就像那个人的微笑一样,真切动人。 镜中那如同紫水晶般的眸子,闪烁着比紫水晶更为璀璨的色泽。 浅紫色的眸子漾着温柔,泛着笑意的眼神是那样的恳切。 他柔柔地看着在前方的那个少年,微笑。 (end) 火锅 热气燻腾,香气瀰漫,然后是手忙脚乱。他企图用这点忙碌掩盖自己的心情。旁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自然觉得他在跟一锅子的食材奋斗。 早知道,就不来这个什么鬼导聚了。 早知道,用任何烂藉口都比在这里吃免费的导聚餐还要好过。 一客三百的高级昆布火锅,怎比得上自己在家里煮泡麵,独自苦吟胸中悲痛的好?最好还能再来几打啤酒,浇心中块垒。 好人卡,他终于知道获得一张好人卡该有怎样的情绪了? 看着满桌同学谈笑风生,刚好老师谈到班对,那几个金光闪闪的人,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兀自调情得快乐。 着实刺眼。 班对的下场都不好,他这么诅咒着。因为自己连凑上一角的福气都没有。不,甚至连当个旁观者都不行。 因为,他被发卡、被拒绝了。 就如同这满锅的冷冷材料一样。 冷材料丢入滚烫的火锅中,至少会脸红一下,或者柔情倍出,至少让热情不歇的汤汁明白,他的努力不是白费的。好歹也有底下酒精灯的助燃。 然而他这个滚烫的火锅,却硬是要去煮一锅南极冰山。还没煮熟前,他先被冻死了。死得不能再死了。 拒绝他就算了,不需要那么冷淡吧?连本来已经分好在同一组了,也都讨论到快要生出报告了,对方临时说要退出。害得最后他独力完成。 心情超差。 拒绝他就算了,也不用联合班上的女生一起排挤他吧?搞得毕业舞会上,他独自一人默默坐在沙发上发呆,看着七彩霓虹闪啊闪啊,连想随便找个比较没人缘的女生跳舞都不得。 没错,他已经被传成一隻大恐龙、大怪兽、死变态了! 拜託!那个上网打扰她的人,不是他好不好?说什么因为被拒绝,恼羞成怒,在网路上辱骂人。 他没有那么没品。那个ip不是他、那个时间点他正在赶被放鸽子的报告、那些话根本就不是他平日的用词。 除非他被外星人附身了,或者学过分身术,最好有间钱买两台电脑。 后来学校查证,发现是外系的变态学长,也没见有人来跟他道歉。连那个拒绝他的对象,一句对不起也没跟他说。 何苦来哉? 早知道,就把这样的情感收入内心底层了。早知道连告白都不要。如果他早知道,她的心中早有那位翩翩帅学长的身影的话。 只是,他报復性的,没告诉她,心仪的学长已经决定要在研究所毕业后,娶一位门当户对的学姐了。 火锅是不是? 欢迎加入。 他有些诡异地笑起来。 看着突然气氛迥异的现场。老师、同学们的安慰声络绎不绝,对象不是他,却令他觉得大快人心。 没错,离他最远的她,因为不小心被挑起的情绪,此时崩溃地哭了。多可怜,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每个同学都咬牙切齿地痛骂那位学长。 可是,有谁知道,谁才是去打扰对方的人呢? 这个在他们心目中好可怜的女生,不久前正用满满的冰块,把他这锅热汤给浇熄了。 连带,对她最后的同情心、同学爱。 火锅?没错,只是下一次他决定,不要再去企图让冰冷的食材煮熟,而是情愿跟和他一样热烈的熟食跳舞。 好歹,助燃的酒精灯不会熄灭。 而现在的他,非常满意地看着那边被浇熄的火焰,传来一股令人不快的酒精味。 看来,参加最后一次的导聚倒也不错,儘管已经失去这些朋友了,但是,真的很棒! (end) 夏威夷 电梯开啟的声音。 她颤慄一下,拉起棉被把自己层层包裹着。空气是静止的,深夜十二点,室内只有自己一人,很安静,安静到像是迢远宇宙内的黑洞一样,什么,都不存在,除了自己。 一阵一阵脚步声缓缓传过来,朝她越来越近,踏在走廊上的回响,重如铁鎚,一声一声敲打在她胸口。 她越听越心惊,躲在棉被里的身躯不由自主地颤抖着。她想继续躲在这里,迟早会被发现,于是起身披上外套,悄悄地开门,就着门缝瞧着外头的情形。 她的房间在走廊的尽头,从门缝里偷窥着走廊的状况。楼梯旁是这层楼的柜台,平时有几个护士会在那里值班,如果能去到哪里,一定可以寻求协助。她打定好主意,随手抓起一旁的烛台,躡手躡脚离开房间。 当她踏出房门时,震撼她的脚步声却溘然而止,她不敢松懈,仍轻轻地移往柜台。走廊上一个人影也没有,没有值班的护士、没有巡夜的医生,什么人都没有。 她听到脚步声回响在廊上,分外清晰,是她自己的脚步声。她秉住呼吸,朝前踏了一步,来到走廊的交叉口。 没有人影、没有人声,甚至,什么声音都不存在。 她回身,想寻求一点协助。 忽地,电梯门的声音打进她心里。 那声脚步声,紧紧追着她不放的脚步声,再度传过来,越走越近。 她吓得连忙奔回房内,狠狠关上门,确定将门牢牢锁死之后,拉过一旁的沙发堵在门前。她对着门口,大口大口喘息着,渐渐平稳自己的心绪,这才放心的转身。 才刚回头,便见着一道亮晃晃的光影。 一把刀。一个男人,咧着嘴,手上拿着一把刀,邪笑地看着她。 「啊────!」 「快!镇定剂!」 「不够,再追加一剂!」 「抓住她啊!」 「别动、住手!」 「镇定剂!」 「她,发生了什么事情?」一个年轻的医生问着一旁的护士。年轻医生手上拿着档案夹,里面记录着各式各样的病人以及症状。厚厚一叠,颇重。就算年轻医生是个身高一百八的男人,也拿得吃力。 老练的护士看他一眼说:「前个月她家里被连续杀人犯侵入,躲了很久警察才终于到场逮捕犯人。不过她已经身心受创了。每天一定会发作个四五次,你要特别注意。」 语气冰冷冷的,像在报告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年轻医生看了一眼病床上的女子。那女子长得很漂亮,像电影明星,但是此时两颊凹陷,病容满面。 年轻医生还想再继续打量下去,但看着身旁的医生护士们都起身离开了,他也只好离去。 小时候来过夏威夷一趟,夏威夷充满热情的南岛风味。但此时,夏威夷的味道全变了。 是药水味取代海洋跟椰子的味道,是刺眼的白色取代温暖的翠绿。 这里是夏威夷一处地狱,只有不带感情的医护人员,和不知何时会发作的精神病患。 一个死寂的疗养院。 「快!镇定剂!」 「不够,再追加一剂!」 「还动啊你!绑起来!」 「快!镇定剂!」 (end) 浴衣 北纬三十三度,全日本最繁荣的地方,几乎全东京都的年轻人都蜂拥而至,百货公司林立,就算现在大雪一阵一阵下着,还是有很多逛街的人潮。 一个年约三十的男子,正看着百货公司外的橱窗。很突兀,在这个人来人往的地段里,只有这个男子显得格格不入,彷彿不存在于此。 还算年轻的脸庞有着沧桑的感觉,他将大衣紧紧裹住,一手插在口袋里,像在思考,又像只是在发呆一样。些许的鬍渣,更将他那股沧桑的感觉加重不少,微长的发丝,沾了一点点银白,一下子好像老了好几十岁。 他思考了一会,决定步入百货公司内。时值三点,假日的涩谷,百货公司里,单是人潮就足以带来庞大的热流,与户外相差甚远。好几个青年男女都脱下厚重的大衣,但男子依旧裹着大衣。 他拿起一张楼层简介,以着不怎么流利的日文吃力读着,幸好多数的汉字他懂。于是走进电梯,直达他想去的楼层。 这层楼,他的来到令人更感觉怪异。这是一层专卖和服的楼层,每个专柜都展示着华美的和服,就像一件一件艺术品陈列眼前。多是母亲带着女儿前来购买,鲜少看到他这样年纪的男人。 然而他不理会那些探视的目光,一个专柜一个专柜慢慢逛着。好不容易,他来到一个客人不多的专柜,里头的小姐见到他,还是十分专业地招呼他。 他转头打量着身旁的和服,估量自己身上的金钱,最后决定用着不甚流畅的日文询问小姐。 小姐亲切地听完他的需求,客气地带着他来到一个架子前。那里满满是五顏六色的夏季浴衣。小姐一件一件挑给他看。然而对于这种女孩子的东西,他实在不是很在行,于是拿出一张随身携带的照片,这次改用英文沟通。 他道:「对不起,这是我女儿,她今年六岁,我想买给她当作十八岁的生日礼物。我希望花色可以可爱一点,不要太花俏,希望可以带点成熟的感觉。嗯,我希望有夏天的感觉,因为她的生日是在夏天。」 他说了一堆关于女儿的话,就像不是来买衣服,而是来介绍,或者说怀念自己女儿的感觉。 这话,竟让专柜小姐眼眶悄悄的红润了。 专柜小姐听完他一连串的叙述,转身将几件觉得符合的浴衣拿起来,放在一旁的檯子上。就好像也是自己要挑选给女儿的嫁妆,专柜小姐十分谨慎的一件一件比对,甚至拿起柜子内的腰带,细心的搭配着。 最后,半小时过去。专柜小姐将整套浴衣仔仔细细包装好,小心翼翼地装入袋内,递交给男子。 直到男子离去后,那个专柜小姐才转头跟旁边的同事说: 「为什么我有一种感伤的感觉呢?虽然听不太懂他说的英语,可是,好像他从此以后再也不会跟女儿碰面一样。」 五十分鐘后,东京各地区的大电视墙,出现连续好几则的新闻快报。涩谷发生空前的枪战,其中一个从台湾来的警察,死于这次的枪战中。 在送医的途中,从警察大衣的口袋里,掉出一张收据。上面有着五十分鐘前在某一家百货公司购物的内容。 一件浴衣。 她打开一个好几十年前的包裹,除了包装纸褪色外,一切完好如初。 美丽的浴衣,有着夏天的味道。腰带搭配地十分完美,将浴衣的花色凸显得恰到好处。 她像对待一件艺术品般,战战兢兢地穿起浴衣,在镜子前打量一翻。再将长发盘起,缀上一些花饰。 她知道,等会的舞会上,她会是最受瞩目的那个人。 她喃喃自语着:「爸爸,你觉得,这样好看吗?」 (end) 无尾熊 假日人潮很多,他实在不怎么想在这种人挤人的情况下,特地从南部北上,只为了陪四岁的小表妹来逛动物园。 动物园里很多动物,这是当然的。小表妹一看到动物们,就像发疯似的,大呼小叫。周围的人群也很吵,偏偏动物们也很吵。或许别人只听得到动物们的吼声,但是,身为天地判官的他,听到的可不只是这样。 一群动物看到他,正嘶吼着向他抗议着。比方:粮食不好、空间太小、没有自由。各式各样的理由层出不穷。这是他讨厌来动物园的理由之一。 小表妹拉着他到处跑,一会是夜行馆、一会是可爱动物区、一会又是猛兽、一会又是企鹅。完全没有一定的路线,只要出现在附近的,哪里都可以。所以他以着非常诡异的路线前进。累就算了,还得分神照顾小表妹,甚至是偶尔用心音跟动物们对话。 好不容易,小表妹终于挤到人气鼎盛的无尾熊区。稚嫩肥肥的小手指着窗户,他只好当个疼爱妹妹的好哥哥,抱起小表妹。还要装作十分亲切的模样,用童言童语跟小表妹介绍笼子内可爱的无尾熊。 「可爱」?现在在他眼中的无尾熊可一点都不可爱。虽然无尾熊看似懒洋洋得趴在尤加利树上,吃着尤加利叶。几隻小隻的无尾熊还趴在妈妈背上,正用着水汪汪圆滚滚又黑又亮的眼睛看着他们。 只是,他听到无尾熊们如海潮般的抗议声,活像是要把他淹没一样。 『哼!最近来着一隻什么长得好笑的熊啊!』(是两隻好吗?) 『对啊对啊,丑死了!还有两个黑轮在眼睛上,笑死「熊」了!睡不饱啊他们!』(看你们的眼神也不遑多让啊!大家都是睡眠不足的一群,不是很配吗?) 『哼!结果咧,大家都跑去看他们了!到底有什么好看的啊?不过就两团肥肥的肉在地上爬来爬去啊!』(那你们就是一群肥肥的肉趴在树上囉?) 『嘖!想当初我们刚来的时候,还不是吸引一堆人前来看呢!比较起来,我们才不像他们那么爱製造话题。』(不会吧?无尾熊也关心人类的政治?) 『人类就是这样喜新厌旧。搞不好统计一下,我们的人气绝对会比他们高!』『没错、没错、没错!』(那你去慢慢统计吧!我好累。) 『喂!你不是判官吗?应该要为我们主持公道一下啊!』(啥!为什么是我啊?我又不能控制别人在想什么,关我什么事!) 「咳咳,那个小君啊,哥哥有点累了,我们去吃冰好不好?」他转头看向小表妹,笑容和蔼可亲。 小表妹非常坚决的,摇头:「不要,人家要看熊熊!」一双漂亮的大眼睛还努力地看着窗内的无尾熊,大眼瞪大眼,相看两不厌。 (你饶了我好不好?姑奶奶,算我求你。)不过看看小表妹那篤定的眼神,他很明白,就算小表妹抱在怀中,自己的脚也是不属于自己的。如果离开这堆懒洋洋的熊,再来就会换他的耳根哀嚎了。 于是,很努力地跟一堆「熊」沟通。 『我不是动物管理员,没有权力管这些。……什么?你以为我天下无敌、无所不能啊!在现实社会中,我只是一名可怜的十七岁高中生!……什么?打架?原来你们这群吃饱睡睡饱吃的大少爷们,思想居然这么恶劣。枉费这么多可爱(可怕)的小朋友这么喜欢你们!』 『吵死了!闭嘴!死熊!没人气是你们自己要检讨,关我屁事啊!有本事就跑去找猫熊算帐啊!』 『闭嘴!我是天地判官,谁理这种无聊事啊!闭、上、你、的、熊、嘴!』 看着他眼神中冒火,掌心似乎也要冒火,随时一副可以烤熊肉的模样,眾无尾熊们只好乖乖闭上熊嘴,一句话不敢吭了。(保育类?躲在动物园里算什么保育动物啊!) 拜託,要是动物园每隻动物都给他这么吵一下,他还要不要过自己的生活啊?他是天地判官,不是动物代理发言人,也不是动物专属律师,好吗? 无尾熊算什么?只不过来两隻猫熊就吵翻天,那其他的动物不就都要以死抗议了吗? 无尾熊前还有那批国王企鹅、还有只有一天报纸小版面的台湾黑熊、还有水生馆里的小白鲸、还有死了大老夫妻后再也没人去管他们的大象、还有只能打呵欠偶尔吃吃苍蝇的狮子老虎们。 他们哪一种比起无尾熊来得好啦? 不然,比上不足,比下总有馀吧? 叫他们去看看德国动物园里的「小努特」吧!标准可怜的童星路线──长大后乏人问津,还得看心理医生。 这么可怜。 不过是区区无尾熊,到底有什么好抗议的?整天不是吃就是睡。反正大家都是吃素的,不然,叫他们改行去吃竹子算了吧! 于是,充当一天保母的天地判官,就这样一路用暴力制止了动物们向他的无理抗议行为。好不容易拖着累翻的身躯,回到舅舅家。 从此以后,要他去动物园玩?还不如叫他现在立刻回学校考试算了! 打架都比跟一群天兵讲话快乐多了。 (end) 清晨 清晨,风冷。身上仅披件单衣,风振起衣袖,令他不觉哆嗦。拉紧衣襟,肌肤感受着冬日的寒,却不知这寒所为何来,或许是心冷吧? 多久了? 有多久他不再沉眠过?梦境一直骚扰着他。这几年,天未亮,他已起身梳洗。动輒信步至庭园,侍僕们犹在床榻高卧。 无人的苑内,就他一人独自苦吟寂寞。寒冷的清晨,恰如他早已死寂的内心。莫非,这正是他每日沐浴在晨露中缘由吗? 闭上眼,任由露珠浸染。湿润的眼帘,冰凉与温热融在一起。思绪飞回了数年前的那天。 红色的嫁衣染着鲜红,似火焰燃烧着他。天地昏暗,他不懂,是为谁而黑,雷声、风声,到底是为了谁而哭? 墓碑开啟,墓中人将他手上的人儿夺走,化蝶双双飞舞,却留他形单影隻。 到底、到底,他还是比不上已死去的那个他。 到底、到底,她从来就不曾爱过他。 看着他的眼神总是那般鄙视,从不爱他的她,为何他竟心不死?直到伊人作蝶,永远离他而去,才懂得心碎的悲哀。 沙场征战多年,身负伤痕多重,每道血痕都宣示着他的战功。顶着自己打来的赫赫威名,拋开背负的家世铁鍊,他凭着自己打下一片天下。那片天下却是那么寂寞,像他在大漠时所见的,辽阔的蓝天,只一隻孤鹰羈旅。 累了。纵使美女如云,环绕四周;纵使名声威震,无人匹敌;纵使雕梁画栋,美轮美奐。纵使这一切令人称羡的一切,却让他感受不到存在。 彷彿,他早已死去多年。 清晨,初阳洒下,朝露已逝。那炫丽的美,短暂得让人无法捉摸。伸手想触,却从不为他停留。 早已不哭了,早忘却该怎么流泪。只是泪,仍不自主地落下。 他不懂为什么。 朔风颳来,刻画着他。一丝一丝看不见的血,浸淫着全身。一道一道的伤痕,反覆地撕裂。 浴血的伤,找不到癒合的那一日。 除非,伊人愿为他回头。为他而笑、为他付出一切。 只有她。 然而,他比谁都明白,化蝶的她,永远不会为他停留。即便,她若还在世。眼中,依然只有那个人。 他,不过是她生命中清晨里的朝露,短暂地如同不存在。再炫丽也比不上阳光来的夺目。 她,是他生命中的烈日,早已令他目眩神晕。阳光令人嚮往,却追寻不到,只能换来遍体鳞伤。 于是,他的阳光走了。他是世界,终成一片漆黑。 于是,每日的清晨,他像朝露一般等待着阳光。 于是,那日彩蝶双飞后,他的阳光不再降临。 (end) 捲发 放学时间,学校附近尽是人潮,交通挤得水洩不通,声音嘈杂地几乎听不到对方的音量。校门旁的一家饮料店里,更是挤满了学生。一个相貌清秀的男学生,目光正追逐着前方同校的一名女孩。 那女孩留着一头棕色的微捲长发,顾盼神情间是令他着迷的神祕感。那姣好的面容彷彿不食人间烟火般,从第一次见到她后,他就不禁为之神魂颠倒。 那女孩像感受到有人注目的眼神般,回头对他一笑。这一笑,顿时间,他像是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车的声音,也像是掉入另一个空间,只剩下那个女孩和她温婉的笑容。 他忘记自己是怎么回家的,只记得当他回神时,已经躺在床上了。脑海中只剩下那女孩的笑容,和她一头像是拍摄洗发乳广告的美丽长发。忍不住,伸出一根手指,在空中比画着那微捲长发的样子。他笑了出来,这个动作,好像变态,却又不由自主。 他想像着,如果这个女孩正依靠在自己的身旁,躺在自己的肩膀。那微捲的头发一定会披散在自己的肩膀上,一定散发着甜美的香气。自己一定会伸出手指,顺着发丝的捲度,让长发缠绕在自己的手指上。 他决心告白。 可是那个女孩在听到他彆扭的告白后,双颊却连微微泛红都没有,只是微微一笑道:「我劝你,最好别喜欢上我。对你比较好。」那笑容只是因着礼貌才笑,语气却没有丝毫温度。 他失魂落魄地这样过了三个月,许久后,又在校园内见到那个女孩。那一幕,终于令他明白,为什么女孩会说那样的话。 女孩身边有着一个高大的男子,女孩正倚靠在男子的肩上,棕色微捲的发丝柔柔地散在男子身上。男子偶尔还会用手指轻轻梳着女孩的发。 那男子是他系上的学长。文武双全。 他有些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然而却还是忍不住去瞧她,甚至有股衝动,想上前追问为什么他不行。 他感到自己的心碎,碎得好澈底。 然而,直到那一天,他才赫然惊觉,他所以为的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那天,他看到女孩和那个学长在一起。女孩的手上拿着一把不相称的大镰刀,镰刀装饰华美,却掩盖不住逼人的戾气。学长,却像完全见不着似的,甚至,就连女孩在他身旁也浑然无知。 他见到,女孩挥下镰刀,砍往学长身上。学长身上却连一点血跡也没有。 他讶然惊恐,忍不住叫出声来。 女孩手持镰刀,缓缓转头,见着是他,却也没有丝毫的震惊,仍是一贯冷然的笑容。 他想跑,但发觉脚就像生根一样,一步也跑不动。他只能愣愣看着少女漫步在空中,朝他一步一步走近。 在逼近他眼前时,女孩停下脚步,依旧笑容可掬。她手上那把大镰刀此时却不见了,纤细的手指指向大马路上。他顺势看去,双瞳倏忽缩小,忍不住惨叫一声。 那位学长,才刚走到马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大货车撞个正着,拋物线也似的飞出好几公尺外。 附近的惨叫声,把他换回神,他惨白着脸色,看着眼前浮着淡淡笑容的女孩。 她依然是初见面那样的温柔可人,微捲的棕色长发在风中飘逸着,就像不是这世间的人一样,天真而清纯。 她像看着一件艺术品般,微笑欣赏着一切,就像本该如此。她露出一抹笑容,冷地令他心颤,女孩道:「所以说,你最好别喜欢上我。喜欢上死神,不是件好事。」 女孩微笑:「你还是忘掉我吧!」像呼应似的,随着风吹散她的声音,女孩的身影也消失不见。 只留下男孩,呆立在原地,许久许久。 (end) 波斯菊 一片纯白的花海,一对少年男女站在花海中,嘻笑的声音传片整座花海,两人亲密的模样,煞是羡人。 男孩微笑地对女孩说:「这片花海是波斯菊,很漂亮吧!」女孩点点头:「对啊,如果可以带一朵回家就好了。」男孩露出神秘的笑容,尔后递给女孩一个瓶子,瓶子里满满是土。 男孩微笑道:「这是波斯菊的种子,等到明年秋天到的时候,花就会开了。」 六月。天气很热。房间却很冷。 男孩躺在白色的床上,女孩坐在床边。男孩的气色很不好,苍白地和床铺一样的顏色。女孩的气色也很不好,却勉强打起精神。 女孩说:「秋天很快就会来了,你要赶快好起来,我的波斯菊很快就会开花了。」 男孩微笑点头。但是他不知道秋天到的时候,当波斯菊的花海再度灿烂的时候,他能不能还带着笑容和女孩一起欣赏。 『不快点的话就不行了。 我不想看见她哭泣的样子。 我想看她微笑的模样。 所以,我要赶快长大,才能见到她的微笑。』 女孩看着瓶子里的小苗,不断说着:「赶快长大好不好?你赶快开花好吗?已经快没有时间了。拜託你,赶快开花吧!」 是温热的水珠,打醒了她。她揉揉眼睛,看着眼前哭泣的女孩。心里好不捨。 从她还在沉睡的时候,就是女孩细心地照料她,深怕她受了风寒、饿了、渴了。女孩每天都会和她说话,让她在睡眠中也可以安心作个美梦。 好不容易,她一天一天地长大,就快到她成年的时候了。那时候,她一定要用最美的装扮、最美的衣裳、最美的笑容来迎接女孩。 女孩也一定会用最甜美的微笑,看着她的成长。 可是,现在女孩却哭了。 为什么?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自己不希望女孩哭泣。 女孩想要看见她最美的模样,可是,时间还没到啊! 一定有办法的!一定可以的! 她不想看到女孩流泪,只想看见她的微笑。 所以,就算违背天约,她也要,见到女孩最美的笑靨。 「那样子,是不可以的。」一个少女声音让她回过头。「秋樱,违背自然是不被允许的。」 「翊菊……大人……」见着那名少女,她不禁流下泪来。 唤作翊菊的少女走到她身旁,替她拭去泪水道:「别哭,秋樱。天命之所存在,必有他的道理,不是我们可以违背的。然而你的心意,无论过了多久,不管那人存在与否,都可以传达到的。所以,别哭了。」 她点点头,只能依偎在少女的怀中,哭个痛快。 秋天很快就来了。在秋风的吹拂下,落叶繽纷,却只有她仍努力绽放着白色的希望。 女孩抱着一束白色的大波斯菊,放在墓碑前,泛泪的眼光中带着笑容。 「你看,你送我的波斯菊已经开花了。很漂亮吧。」 风吹来,白色的花瓣,静静洒落在墓碑上、女孩的掌心上。 (end) 草莓 桌上摆了一篮草莓,鲜红的外皮加上草莓特有的酸味,令人闻之不禁食指大动。他看到后,一时间兴起,拿起一粒来吃。滋味果然如同想像般微酸中带着甜美,忍不住多吃几粒。 住宿的客厅里,东西向来都是室友们共同的,不管是饼乾、糖果、水果,甚至是饭菜等等。他们这几房的室友间,很有默契地一致这么认为。既然这篮草莓也摆在这里,那就代表谁都可以吃嘛!所以,他又不客气地再吃好几粒。等到晚了,想去洗澡时,一篮草莓已经被他吃去三分之一了。 只是,当他洗完澡之后,就发现事情不如他想像的了。 住他斜对面的那个女生,是大学同校的学妹,平时几乎没有什么往来,除了房东请吃饭坐一起时。现在,那个女生正站在草莓前,嚎啕大哭。哭得他想再躲回浴室,装作没有这件事一样。 其他寝的女生正在安慰那个女生。从她们断断续续对话的内容中勉强得知,原来那篮草莓是那个女生的爸爸,特地从南部现摘上来的。一篮好几百块,是临时工父亲没日没夜好几天的血汗钱换来的。 这下子,他不禁觉得冷汗涔涔了。 隔天,刚好没课。他抓了篮子内的字条,特地赶搭高铁到南部去,花了不少车钱,总算让他找到那篮草莓的產地。他向老闆比了比篮子的大小,确定价钱后,核对皮夹内的钞票,确定够自己可以身无分文地爬回家,就到草莓田里,辛勤地把人家老爸的爱心拣回来。 当天晚上,那篮草莓放在那个女生的房门口,他偷偷瞧着动静。那个女生回家后,看到房门的草莓,吓了一大跳。当她见着水果篮内的字条后,忍不住莞尔一笑。这一笑,让他放下心中的大石头。 往后,虽然没有太多的交集,但是,他发现,那个女生好像有时都会有意无意地看他,当被发现后,又会若无其事地转头。久了之后,他惊觉自己竟不知不觉间,开始注意那个女生的一举一动。更甚者,他会开始找节日、找名目送那个女生一篮草莓。 直到有一天,他目睹一个学弟对那个女生的告白后,那种内心悸动不已的感觉,才彻底地告诉他,他竟然已经喜欢上那个女生。然而,到底是晚了。就像草莓的滋味一样,甜甜的,却很酸。 在他好不容易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从7-11买了一大袋的啤酒,准备回到寝室喝死自己时,居然见到那个告白的学弟,正站在家门口等他。 他心中气急,想上前骂人。没想到对方比他更快一步,那个学弟衝了上来,像是忍下一拳的衝动般,大声斥喝着:「你太逊了吧,学长!你难道一点都没注意到学妹的心意吗?亏你每天和她生活在一起!混帐,学妹为什么会喜欢上你这种男人呢!」 此时无风,但闻言,却比风更让他清醒不少。 「你说什么?」他傻里傻气地问那个气急败坏的学弟,学弟没有理他,只是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大喝:「你如果敢让学妹哭,我一定不饶你!」 他呆呆地站在黑夜的街上,笑得格外灿烂,格外傻气。 隔天,又是一篮草莓,放在那个女生的房门前,上面一样付一张字条。 这一次,当他见到那个女生的笑容后,再也没有犹豫,开啟门来,走向那个女生。 (end) 「Jolly Roger」。 三百年了。这艘船在这里已经三百年了。她等待她也三百年了。 三百年是多久?她忘了,死去后她依然守在船上等着她。 她想起她们征战过的每一役,并肩作战合作无间,大大小小的战役都有着彼此,两个人足以胜过一切。枪与弯刀是她们的武器,背贴着背而战,血光与枪声,身上的伤口,没有女人的嫵媚,却比任何一个男人更光荣。行走世界大洋,许多船隻害怕她们的出现。 jollyroger,她们的印记。宣示着她们超乎常人的友谊。 「把背交给彼此,背后的敌人就由我来面对。」这是她们始终如一的信任。 一如在她离开前,她依旧相信会有重逢的一天。于是她在她们一起攻下的这座小岛上建船,她要建造一艘真正的海盗船,只属于她们的「jollyroger」。 于是她等待,等待,等待。永远不变的信念,自始至终都是那般的相信,即便当她死去,依旧如此。 等她回来的那一天,这艘她们的海盗船就会开航,jollyroger将迎风招展,她们的传说会继续转动。 只要,等到她回来的那一天。 「安,后面那些的人就交给你了!」 「没有问题,玛莉,其他人就拜託你了!」 完全的信赖。可以完全放心地把背影託付与对方,没有丝毫的犹豫。 当敌人展开攻击时,她们只需专心一意对付眼前的敌人就好,背后,无须掛念。因为,有着彼此。 两个人就好像一个人。 一直都是如此的。 「安,我必须离开。」那天,她这么说。那是在她们夺下这座岛之后的两个月,玛莉面色忧忡地说着。 「需要我协助吗?」她问。这其实明知故问,没有一次她们不在彼此身旁的。但就这一次,她拒绝了。 玛莉摇摇头:「谢谢你,安。但,这次我得自己战斗。那个人因为我而入狱,我必须去救他,就我一人。」她说服不了。 临行前,风吹得风帆猎猎作响。玛莉只是爽朗地对她笑着挥挥手,她将她惯用的刀留给她,作为约定的信物。 「你放心吧,安,我一定会回来的。」 「嗯,我会等你的,不管多久,都一定会等你。」 那天过后,她就没有接到玛莉任何消息。 再接到玛莉消息的那一天,风很大,大得如同她离去的那天。没有暴风雨的天气,她却觉得面颊湿润,紧紧抱着玛莉留下的弯刀,温热的泪打湿了华美的刀鞘。 玛莉被逮捕了。在法国的那座大监牢里。 她不知道她是否如她这般想念对方,但是,望着海面的蓝眸,信念如同过去坚贞。 「玛莉,我会等你的。不管多久,我都会等你的。」 风吹地越加狂肆,咸咸的海风,刮着她的面颊,好痛。 船,华美地划破水流,女神在前方领导她们航行。海面粼粼,风吹来无比舒畅。苍蓝色的天空无垠横展,飞鸟翱翔。 她睁眼,坚定地看着浪淘不止的海面。枪与弯刀横亙,黑色骷髏的旗帜迎风飘扬。海风呼啸,如哭泣,渲染整个天地,都那般悲凉。 一张图,在她日夜不停地绘製下完成了。她知道,远方的玛莉会懂得她藏的讯息。图上的岛,是这座她们一齐攻下的岛。那张黑色骷髏旗,是她们共同的设计。她,一定会懂得! 那航行的梦,温柔地每夜轻抚着她。 「玛莉,我会等你的。我在这里,等你。」夕阳西斜,她会站在哭泣的沙滩上,遥望着橘红的汪洋,夕阳落下的那方,玛莉在那里。 『安,我一定会回来的。』 彷彿听见她的声音。 那横渡汪洋的海,捎来了她的消息,只要闭上眼,就能感受到对方。 jollyroger,她们的海盗旗,已经等待了三百年。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航行。 终将,沉睡到海底。 你看见了吗? 死去后,她依然守在船上等她。 三百年,时间恍惚。 就像,她还站在自己的身后,守护着彼此的背影。 风,将jollyroger豪放地在这天地中,震撼着。 航行的风会靠港的。 温和地就像彼此的信赖。 她知道,迎接着她的人,会是谁。 「我回来了,安。」 (end) ------- 这是看了《名侦探柯南》的《紺碧之棺》后的灵感。 对剧情不怎么感兴趣,但就是喜欢这个背景故事 所以把他写下来了。 康熙与鰲拜 满头华发,髭鬚賁张,身穿朝服的男人紧紧盯着眼前着龙袍的少年,一旁是大清国最勇武的布库士,如鹰的神情牢牢瞅紧男人的举止。少年有着刚毅的外貌,年轻的脸庞,写着坚定,虽稍嫌稚嫩,却英气勃勃。然而,在场的一干人等,流亙于风中的气势,却均败于男人之下。 纵使身旁有人牢牢包围,男人却依旧从容,多年战场上的风霜,早练就不为任何事所慑。他冷笑。他冷冷道:「没有我,难道你还以为能够号令天下吗?没有我,这大清,早在先帝驾崩之时,便毁于一旦了。」 音量平稳,却清清楚楚响彻云霄。 已战过几回。在场的布库士,是少年皇帝苦练许久的奇兵,就连杀敌无数的战士,也曾败其下;如今,看似牵制住男人,实则,却反过来受制其手。 少年皇帝冷道:「真想不到朕想听的勇士歌,却叫你唱全了。」 适才,败阵的布库士为了提高士气,一人先是引吭高歌,唱的是草原上的勇士之歌。练阵时他们唱,却没人能唱全,这歌太古老,年轻如他们,岂能知悉全部。少年皇帝曾下令,唱得全的,有重赏。 男人听到这勇士歌,热血一昂,竟接了下去,一字一句,清晰地响彻云霄。唱一句,布库士就被撂倒一人。越唱越激昂,竟让少年皇帝不免动容。 勇士歌,勇士所唱之歌、血洗战场所咏之曲。 这男人,确实是大清第一勇士。大清第一巴图鲁。 曾经他钦佩过他。 幼年时,仰望着这挺拔的身影。八岁失怙,这身影竟逐渐与父亲渐次重叠。曾经,这是他的楷模。 然而曾几何时,少年皇帝却发现,以周公自比的这个男人,却越来越不甘于此,这男人要的不是摄政王,而是,真正的帝。 也或许,最初也是最后的悸动,实际就是满腔不甘心,满腔只想赢过这男人。证明,没有他,再难的军政折子,他也可以批阅。 他,可以独当一面。他是皇,终究不是这男人的子。 他是大清的帝,不是这男人的,傀儡。 勇士歌,这曾经的大清勇士,如今,只能是罪人。 少年皇帝手一挥,喝令道:「束手就擒吧!鰲拜!没有你,朕,依然可以威震天下!」 布库士闻言,又集体涌上。鰲拜依然神勇,却越趋下风。终究是,他叹了一气,老了…… 他的时代,已然,结束了。 「鰲中堂,您便取而代之吧!我们要的是能定天下的真正皇帝,而不是个小娃娃!」 「鰲中堂,不,吾皇,请您登基吧!万岁万岁万万岁!」 耳畔响起的,是不久前他的党羽对他的忠诚呼喊。他曾经心动过。也曾煎熬过。 曾经自詡为周公,以此为榜样,却,曾几何时,竟成了梟雄曹操。 哪里错了? 那一夜,他无眠,不能成眠…… 「万岁万岁万万岁!」 他的时代,正式展开。 「万岁万岁万万岁!」 他的时代,终将结束。 那一年,时值康熙七年。 那一年,石榴花开得特别火红。 (end) --------------------- 会写这篇的原因 是因为看了温宇航与唐文华演的京剧《康熙与鰲拜》大受感动之下的產物 本来是看温宇航(笑) 但是却被唐文华震慑到 尤其是唱勇士歌的时候,那气势真的是响彻云霄 因此以此为底本,就胡乱写一篇以兹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