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故事快餐店》 失忆病人 今天一大早,林嘉铭醒来,虽然处境仍处在那六面都是白色护垫的房间,身上穿的依然是那单调的白色长袖衣,双手依然是被紧紧绑着,但对他来说,今天,一切都不同了。 「你今天感觉怎样?」 他依然紧紧被捆绑着,身边还站了两个健壮的看护,坐在面前的医生还一脸不可思议的神情,似乎觉得林嘉铭状况还是非常不正常。 「我现在感觉非常良好。」林嘉铭先打破沉默:「除了被这身神经病的衣服困扰着。」 医生似乎刻意忽视他的诉求,继续问道:「林先生,我问你,你还记得你自己的名字吗?」 林嘉铭就像听到天下最可笑的笑话一样,就算忘记一加一等于二,也不可能忘记自己的名字吧? 「我的名字叫林嘉铭,今年三十岁,单身,出生在本市一家名门家族,家里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钱。」他一口气回答,深怕对方再问出其他白痴问题。 「林先生,你真的恢復了记忆?」那个医生似乎还在怀疑些什么,让林嘉铭一度怀疑难道自己的样子看起来很不正常? 「医生,我当然是恢復了记忆。」他不爽地表示:「我不知道之前的自己怎么了,但现在的我非常好,非常正常,我劝你快点放了我,不然我还会记得报警的程序。」 一听到报警,白痴医生的神情在一瞬间变得有些奇怪,林嘉铭心想,难道是做了什么亏心事?难道他之前一直拿他来做试验?难道自己其实不是有精神病,只是他手中的一隻白老鼠? 「林先生,你还记得你是怎么进来这里的吗?」 林嘉铭愣了一下,还真是想不起来,到底他是怎么进来的?完全想不起来,难道自己是被他们强制送进来的?所以才会没有进来的记忆? 「林先生,你还记得你是怎么变成精神异常的吗?」 林嘉铭心里非常混乱,无论怎样努力,都想不起自己身上发生什么事:「我是怎样变成神经病的?我……根本想不起来……我不是已经恢復记忆了吗?为什么还是想不起来?难道我只是大病初愈,所以才暂时性想不起来?还是他们故意把我的记忆消除?他们到底有什么阴谋?」 「林先生,你还没有恢復记忆是吗?那我们唯有把你关回去疗养房了。」 他发现白痴医生的神情在那一瞬间似乎变得有些松弛,难道自己恢復了记忆对他很不利吗?难道真的是他使自己变成神经病吗? 林嘉铭忍不住问道:「医生,你是不是有什么事隐瞒着我?我到底为什么会变成精神病患?快告诉我!」 白痴医生有些不知所措,看来他虽然是学精神科的,却不是很会隐藏秘密,林嘉铭连忙加紧炮火:「医生!如果你不告诉我,我以后一定会控告你!我会使你永远无法在医学界立足!」 虽然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进来,但至少我还记得自己的钱财绝对有能力请得起最好的律师。 医生似乎慌了,连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我……你……你应该要多休息,不能……恢復记忆的事不能操之过急……」 林嘉铭还没有等他说完,马上喊道:「快告诉我!」 突然,他后面的大门被打开,两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白痴医生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两……两位刑警先生……不要突然进来……」 他们也不啰嗦,直接就把白痴医生押了出去,期间医生不断挣扎,就像即将被押去枪毙一样,林嘉铭暗暗感到好笑。 「林先生,我是吴刑警,那个被押走的是安医生,他涉嫌故意拖延你的病情,企图阻扰你恢復记忆,但不要紧,我们已经打算控告他了,现在让我们来告诉你事情的经过吧!」其中一个西装人进来后,便洋洋洒洒地说了一大堆,林嘉铭心里不断咒骂那个白痴医生。 「林先生,我知道你已经恢復了大部分的记忆,是吗?」 林嘉铭想也不想就回答道:「是的,但是除了为什么我会变成神经病,现在请你们帮我揭晓答案。」 「别急,林先生,现在我先要请你看看这些照片。」他不知从那里拿出了一叠照片,第一张是一个女人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你认识吗?」 「当然认识了,她是我的表妹啊!」照片中的清纯女子是林嘉铭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 西装人瞪着眼,似乎对他的答案感到不满意,他说:「林先生,难道你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林嘉铭心里更加不爽了,自己对表妹有没有感觉关他什么事,他还记得自己曾经跟表妹在一起好几个月,之后在一场争执之中不欢而散了,之后…… 他的表情变得迷惑,西装人似乎感到比较满意了,他拿了第二张照片出来,那是一张儿童不宜的照片,照片里大部分都是红色的,几乎可以闻到里面的血腥味,主角是一套残缺不堪的躯体,被七凌八乱地摆放在一张床上,那张床怎样看都是属于「表妹」的。 「林先生,你不要跟我说你对这张照片一点印象都没有!」 林嘉铭掩着嘴,感到厌恶:「我应该有什么印象?不会是我干的吧?」 西装人把头靠近他,眼睛紧紧地看着他,企图施压,以套取他们想要的答案,他一字一句地说:「你就是那个兇手,那已经是肯定的事情,法庭已经把你定案了,判了你死刑,如果不是你在执行前一天发疯了,你在五年前已经是死人了,现在我们不断等待着,等待你的痊愈,只要你一恢復记忆,我们就会马上执行你的死刑。」 突然,在那一瞬间,发生过的惨剧歷歷在目,林嘉铭为了占有表妹,把她杀死,分尸,本来他是打算用强酸销毁尸体,但不幸的是,在那之前就被发现了,他们判了林嘉铭死刑,在执行前一天,因为接受不了事实而发疯。 那个白痴医生其实不断在维护着林嘉铭,他不断拖延恢復的时间,让林家在外面帮他上诉,但五年过去了,他还在这里,证明了上诉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如果林嘉铭是在作案前发疯,还有可能成功,可是连他自己都很清楚,自己是在非常清醒,冷静的状态下杀了她的,根本没有任何机会逃得过。 精神病患衣服被脱下,换上了囚犯的衣服,手銬紧紧拷着,突然,林嘉铭脑袋一片混乱,思绪,意识变得模糊,他再度发疯前的唯一记忆就是,不断高声嘶吼着。 新居入伙 今天是我和婕婕新居入伙的大日子。 在面前迎接我们的是一个高瘦子,看得出来是一名大学生宅男,但这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只在意我们的房间,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将会儘量避免和室友们见面,我们要的是两个人的世界。 迎接我们的高瘦子本来看到婕婕,满脸都是笑容,但当他看到我和她在一起时,脸部的变化几乎比四川变脸还要快,热情的迎接变成了怪异,勉强的笑脸。他把我们带到屋子里的大房后便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果然是个彻底的宅男。 房间有些乱,也缺少傢具,稍微打扫一下后,我们便打算出去购买一些日常用品,刚才我们有到厨房去瞄了一下,发现想要在这里烹煮食物,不是这几天内能够办到的事。所以我们也打算打包食物回去吃算了。 还好这附近商店蛮齐全,虽然没有大型购物广场,但普通民生物品肯定找得到,反正以我们现在的经济状况也没有资格买名牌。经过一番采购后,我发现人们看着我们的眼神有些奇怪,难道我看起来像是拐带小妹妹的怪人?婕婕看起来年纪很小没有错,但我们可是已经成年了。 茶店老闆也是以怪异的眼神望着我,然后有点同情地看着婕婕,什么东西?!我的样貌难道很委屈她么? 回去的路上,我成了婕婕的嘲笑对象。 进到屋子内不久,高瘦子慢条斯理地询问「有没有能够帮忙的地方?」之类,当然被我们拒绝了。 就这样,日復一日,我们一起过了平静,安寧的日子,室友(后来发现也就只有那个高瘦子)常常不在家,或许是去朋友家继续当宅男。附近商店人们也都认识我们,常常向我们打招呼,饭店老闆也没有再「歧视」我,盛给我们的饭也通常比较多。 本来或许就会这样下去,直到永远,但人生本来就很难预料,很难掌握,不然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哲学家了。 那天,我们照常出去吃晚餐,本来我们是形影不离的,但就在那天,发生了一件事。 有人按门铃,高瘦子不在,婕婕便只有过去开门。当她往门前的小孔望出去后,脸色都变了,她转过头对我说,是她的父母。我们搬来这里,是没有经过她的父母同意的,虽然不至于算是离家出走(一个成年人,有权利自己搬去外面住吧?),但也算是蛮不负责任的。 门打开,她父母走了进来,脸色当然是非常难看的,我面对着他们,笑也不是,避开也不好,他们也板着脸看了我一眼。之后对这婕婕说话了。 「回家吧,不要再闹了。」 「不要,我已经决定要和他在一起了,你们回去吧。」 「婕婕,你知道你一声不讲就离开,让你妈妈多担心吗?」 「对不起,爸爸,但我已是成年人了,我知道什么是最正确的选择,我们真的是真心在一起的,为什么你们还要阻止我们?」 「……婕婕,是妈妈对不起你们,我不应该阻碍你们在一起,如果不是我们,那件意外就不会发生了……」 「妈,你在说什么?你真的不再阻止我们了吗?我们真的可以不再偷偷摸摸了?」 「够了!你醒醒吧!他是不会再回来的了!」 婕婕爸爸拿起一个木製的板块,用力丢在地上,发出了巨大的声音,婕婕大声叫道,往木片扑去,紧紧抱着哭泣。 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之前都没有看过那个东西? 「你整天抱着他的神主牌到处走,是不是疯了!别人背后都说你是神经病,你知道吗?你知道这样会让我们多担心吗?」 婕婕妈妈低声啜泣:「如果不是那个开饭店的阿姨认出了你,我们也不可能找得到你……他已经死了……你快醒醒吧……他已经死了的……」 原来我已经死了。 婕婕抱着我的神主牌,一边哭泣,一边看着我,说道:「他还在这里,我每天都和他说话,他也和我形影不离,难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别人怎么说我吗?我根本不介意,只要每天都能够和他在一起,我……」 婕婕接下来说的话,我已经听不下去了,既然让我知道了真相,就应该做出决定,对她最好的决定。 我知道我离开后,她会很伤心,或许还是好几个月,但为了她的未来,我不能那么自私,虽然我也很痛苦,但这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过了很久,婕婕终于从阴霾里走了出来,她变得更漂亮,更自信,很多追求者,最后终于找到了她的王子,我身在黑暗中,也终于可以功成身退。 直到今天,我还会常常偷偷回来看看她,每次看到她幸福的笑脸,我都会黯然离去,当然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有那么一点妒忌罢了。 有时候,我偶尔会回想起那天,我们新居入伙,短暂,但却是最幸福的日子。 同伴 病维在打瞌睡。 「所以,这就是我的烦恼,侦探先生,你有什么看法?」 「看法?哦,我觉得很简单,你面临的是人格分裂症,如果要治好,唯一的方法就是看医生,要不要我介绍医生给你?」 对方是一名年轻人,约二十二岁,样子有点像癮君子,但实际上非常健康,只是心理似乎备受煎熬。 「你知道那个街角吗?」病维随手往一个方向指去,「那边有一间诊所,医生医术高明,一定能够帮到你的。」 「可是,那个方向不是厕所吗?」 他们身在病维的侦探社里面,病维无奈的说道:「好吧,我带你去就是,姜子牙。」 对方尷尬的纠正:「我叫姜健康。」 **************** 「你就是姜子牙吗?」老医生诊所内的老医生把厚重的眼镜对准姜健康的脸,「可是你看起来很年轻啊。」 病维说道:「这个人有精神分裂症,对你来说应该是小儿科吧?」 「你这个傢伙是谁?为什么进来这里?」医生指着病维骂道。 「我是病维啊,那个陌生的病人。」 「啊,是你啊?早说啊。」 姜健康说道:「医生,是那样的,我觉得我从小开始就有毛病。」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觉得我内心深处有另外一个灵魂,这种感觉很难形容,那个灵魂不是一般听说过的鬼魂那样恐怖,而比较像是精灵般寄宿在我的内心,充当一个聆听者。我心里所想的他都知道,每次我有什么心事,都会在心里与他分享。但无论如何,他不曾说话,所以我们之间的关係就是单向的,只有我说,他听。」 病维问道:「他有形象吗?」 姜健康摇头说:「没有,没有任何形象,只是一种存在的感觉,就像你的自我是肯定存在的,但是没有任何形象,但也无可置疑。」 「所以这个灵魂在你心里很多年了?」 「非常久,自从从我有意识之后开始,他就存在着。」 病维不理解:「既然如此,为什么你要把他去除掉?」 「因为,我现在已经不是小时候了。」 「什么意思?不再相信童话故事了?」 姜健康有点激动的表示:「因为我有很多秘密不想要跟他分享。我根本不知道他是什么东西,谁知道会不会洩露出去?」 病维心想,不过是你的另外一个人格而已,难道自己还会出卖自己吗? 「你应该相信你自己啊。」 「不是自己,我说过了,他是另外一个灵魂,寄宿在我的内心,那种感觉很难跟你形容,就像一直有一个偷听你说话的邻居,不管你做了什么,他都会知道,并且你不知道他是谁,谁知道他会不会洩露出去?」 「难道是有人在你心中安装了偷听器?」 「侦探先生,这个不好笑啊,你知道,人长大了之后世界就复杂了,不像以前那样可以畅所欲言,你会对一个人完全信任的说出自己所有的看法吗?你真的能够完全相信一个人,相信他真的不会出卖你吗?」 病维想了想,回答:「我曾经相信,但后来事实证明信任只是一种传说。」 「那就是了,无论是任何人都无法相信,更何况是内心中的一隻鬼?我现在几乎能够感受到他的激动,因为他完全知道我打算消灭他。」 「你打算驱魔吗?」病维转头看向医生,发现他已经坐在懒椅上呼呼大睡。 他用力摇醒医生,医生吓得跳了起来:「开饭了?开饭了吗?」 「医生,请您想办法治疗他的人格分裂症。」 医生抹掉嘴边的口水:「关于这个人格分裂症,是非常罕见的病症,过去想要治疗是非常困难漫长的事。」 「所以你会治疗吗?原来你懂心理学?」 「心理学?那是什么东西,我们兽医系毕业的最看不起虚幻无实的心理学。」医生从墻角拉出一张脏桌子,上面放了一部像是微波炉般的仪器。 「我要用科学的角度解决人格分裂症。」 「医生,这是什么东西?」姜健康感到不安。 「看不出来吗?这是太阳牌微波炉啊,只是我把它改装成能够影响脑电波的放射器,有时候我会用来治疗精神病患。」 病维视察这部奇怪的仪器:「你确定它能够治疗人格分裂症?」 「人格分裂症是吗?让我把它调到人格分裂治疗模式。」医生在微波炉秒数表上转了几圈。 「在进行之前,我要问你,你确定要去除你的另外一个人格吗?」 姜健康回答得有些迟疑:「人格分裂?算是人格分裂吗?我是想要去除掉心中的一个灵魂啦。」 「那答案就是肯定的了。」医生把插头插好,开电,之后放了一张椅子在微波炉前面。 「你坐在这里,接受辐射攻击两分鐘就可以了。」 他把不知所措的姜健康压倒椅子上,转动秒数表到两分鐘,啟动机器。 「好了姜子牙,你的精神分裂症已经治好了。」医生高举双手大喊万岁。 姜健康站了起来,心中无比清澈寧静,那个不知名的灵魂消失了,他终于重获自由。 「医生,谢谢你。」他趋前去向医生握手。 医生也热情地伸出双手,说道:「多谢两千块。」 「不贵,为了我的自由,两千块不贵,只要把我心中的灵魂去除……」 「不!」医生把钱拋掉,「你说灵魂?你说那是灵魂?不是另外一个人格?」 「不是一样意思吗?」病维问道。 「当然不一样你这个白痴!那是寄宿的灵魂!我刚刚把一个灵魂消灭掉了!他也是生命啊!」 病维不以为然:「灵魂真的会寄宿在某人的内心?」 「当然会啊!那很平常!你以为只有他有这种情况吗?其实大部分的人都有!有些人甚至有多到十多个灵魂!」医生狠狠掌摑了自己一下,「我竟然杀了一个灵魂!」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虽然误杀让医生内心备受煎熬,但吃了两罐雪糕之后,他也就释怀了。 **************** 姜健康,健康快乐的度过之后的日子,一直到那天。 姜健康已经八十岁了,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起以前那位内心的朋友,突然感到一丝寂寞起来,被杀死的他到底现在在哪里呢?人死了变鬼,鬼死了会变成什么呢? 他闭上眼睛,再也没有睁开过,混混沌沌之中,他回溯自己的人生,多么的快乐,成功,几乎没有烦恼,并且事事顺利,最后,他看到了一个小孩,漠然站在土地上,孤独无依。 那就是以前的他。 突然,一股好奇心催促着他,到底是谁寄宿在以前的他的心里?他是不是应该要进去道歉? 他进入小孩的内心,发现里面竟然是空的,里面没有任何的灵魂,除了他。 他再也不能离开,小孩封闭的内心把他关闭在内,他大声呼唤,也传不出去,他只能够在这里聆听,聆听自己的心声,等待着那天自己厌倦了自己,把自己消灭掉的那一天。 存在 「你有多久没有看到病维了?」伊德在每个星期都会进行的与朋友喝茶行动中问道。 他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后继续说道:「你们想想看,我们已经两个星期没有见过病维了,相对我们而言,这段时间中,他还是不是存在的?」 「又来玩这种『存在不存在』的话题?」李察打了一个哈欠,「不如来想想有什么大事可以做还更好。」 「什么类型的大事?」正在享用法式吐司的肯尼斯问道。 「赚钱大计啊!」 「这种赚钱的事应该要找病维一起来讨论比较好。」 「病维?」热狗抓了抓头。 「怎么了?不认识病维了吗?」李察狂笑出来。 热狗快要哭了出来:「病维是……」 伊德觉得有些不对劲,问道:「热狗,你还好吗?为什么一直重复这个字眼?」 热狗抹掉眼泪:「什么字眼?」 「病……维?」 李察喝着乌龙茶:「那是什么?一种病?」 「什么病?你在说什么?」肯尼斯抬头问道。 一桌子的认识了十多年的朋友静了下来,之后一起笑了:「管他什么病的,不存在的东西。」 「事情就是那样开始的,陌生的华生。」病维沮丧的整理头发蹲在街头,样子相当狼狈,但幸好没有人认识他。 流浪汉莫里斯继续翻弄着垃圾桶,无心听他说话,什么朋友们全部遗忘了他,根本就是狗屁不通。 「朋友全部跟你绝交?重新认识就好啦。」莫里斯摸出一个便当来,心情变好,于是回答了他。 「没那么简单啊,从不认识到认识,需要十年的经营,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啊。最可悲的是,连房东都忘了我,才会沦落到无家可归地步。」 「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的。」莫里斯的脏手拍了拍病维肩膀,抹了两下。 「唉,你知道吗?差一点点,我就追到她了,但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她完全不记得我这个人,只是记得有个某人对她好而已,结果,她跟了别人……」病维脸色淡然,也不知道是悲哀还是可笑。 「女人,本来都是信不过的。」莫里斯啃咬着便当盒里面的骨头,「我曾经相信三个女人,结果,一个让我不相信爱情,一个让我不相信女人,最后一个让我不相信这个世界。」 「所以,你才会变得那么瀟洒吗?」病维这时才注意了一下身边这位陌生的华生。 「不是,这个是因为我经营的公司破產导致。」 「所以这个世界没有东西可以相信了,甚至连金钱都背叛了你。」病维问道,「告诉我,是什么驱使你继续活下去的?」 「是飢饿和恐惧。」他问道,「你认识那位医生吗?」 「什么医生?」 莫里斯指着街头角落的一间诊所:「那个医生,他曾经对我说过,如果我看不开自杀了,一定会盗用我的内脏变卖,我因为恐惧所以不敢寻短见。」 「那么厉害?他是秦博士吗?密医?」 「不是,是真正的医生,只是医德有一点问题而已。」 「这样的怪人我想要会一会,你能够帮我引荐吗?」 莫里斯突然很怪异的看着病维,充满警惕的问道:「你是谁?为什么距离我那么近?」 病维又被遗忘了,唯有沮丧的离开,脚步不自觉走向那间诊所。 诊所门上写着「老医生,您的好朋友」。 他推开大门,里面没有药水味,反而只有一股老人骚臭味。 「欢迎光临,请问你是生病了吗?」一把苍老的声音传了出来,「是绝症还是小感冒?今天正好是风湿天,风湿病治疗有三十巴仙折扣。」 病维看着眼前的老人,应该有七八十岁了,秃头,带着厚重的眼镜,行动缓慢。 「很可惜,我没有风湿痛。」 「没有关係,那你有什么病?」医生抚摸着自己的膝盖,看来是风湿痛发作了。 病维沮丧的摸着自己的头发:「我得了一种怪病,是『被别人遗忘』的怪病。」 「我的天……你,竟然得到那种病?」医生看着病维,情绪失控。 「『被别人遗忘』病,我以为世界上已经不存在了,想不到我有生之年还可以看到。」 病维吓傻了:「所以世界上真的有这种病?」 「那当然了!」医生来回走动,「这种病,非常罕见,不,应该说无法统计,你根本无法统计你不记得的人,所以实际上这种病或许一直都存在的,只是根本没有人记得任何的病例。」 他指着病维说:「你被遗忘多久了?」 「大概一个星期左右。」 「我的天啊!」医生激动大喊。 「那样很严重吗?」 「不是,我忘了我自己在烧水!」医生以不寻常的速度走进写着「深切治疗室」的房内,不一会儿就走了出来。 「我没有听错的话,里面似乎有人在呼救?」病维侧耳倾听。 「不重要!这些都不重要了!你还有两天时间,就会完全被遗忘了!你难道不生气吗?」医生说完,自己顿足在生气起来。 「那我应该怎么办?有医疗手段吗?」 「卑鄙手段就有很多,医疗手段只有一个。」医生压低声音说道:「唯有在一天之内认识十万个人,才能够破解这种遗忘病。」 「应该不难啊,从刚才到现在我已经认识了两个。」病维指的是刚刚忘掉他的莫里斯和不知道名字的医生。 「没那么简单!没那么简单啊!」医生不知道在激动些什么,「一天内认识十万个人,不能是点头之交,不能是交际应酬,不能是假友情,不能是假爱情,必须是真真正正的朋友,我花了七十年也没有交到一个。」 病维突然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大喊起来:「十万,是多少个零?!」 医生嘶哑的声音回答:「六个。」 一部残旧的电脑竟然还有连接网络让病维感到惊讶。 「虽然说网络没有真爱,但你还是试试网络交友看看,我陌生的病人。」 「我的名字是……」病维还没有说完,马上被打断了。 「不要告诉我!你这个白痴!越了解你就等于越认识你,到了一个阶段,我就会忘记你这个人,到时候我就会当你是闯入我房间的贼徒,然后用我的空手道,打断你的狗腿,之后帮你治疗,再收你高得不能再高的收费,千万不要告诉我你的名字!」 病维啟动了电脑,里面全是色情网页的连接,和一些明显是病毒的文件。 「有时候我会通过这个『爱你哟网』研究医学常识。」医生指着一个连接说道。 「现在我要开始认识朋友了!」病维大喊之后,施展自己的把妹技巧。 半天很快就过去了,病维已经精力耗尽。 「不行,还是不行,当我认识了十个,前面五个就已经忘了我,十万个是不可能的。」 「要换我的头像试试看吗?」医生建议。 「这样下去换了金城武都没有用。」病维甩开键盘说,「一定要用别的方法了。」 病维拿着木棍,在银行外面徘徊。 「打劫的话,应该会很多人认识我了。」 「白痴!那么简单的话,世界上就不会有政治人物了!」医生骂道,「是要交友,不是出名,如果你名臭万年的话,更难交到十万个朋友了!」 「反正他们很快就会遗忘我。」 「有道理……这简直就是完美的犯罪啊……你帮我抢些钱来好吗?」 场景转到市中心最繁荣的区域,一座巨型广场内。 「话说回来,这里是哪里?」医生虽然年老,但还是属于宅男类,平时少出门。 「这里是平时人潮最多的地方,也是最多美眉的天堂。」病维用力呼吸,顿时醒觉过来。 「我明白了,你是想要在这里发表演说,然后吸引群眾眼光,以增加认识的人。」医生眼神追随着一名高挑美女。 「但距离十万人似乎还少了三个零。」病维看着四周人潮,就算他裸奔恐怕也没有多少人会看过来。 「对啊,就像这片红色的长形布条一样,也没有多少人把目光浪费在可怜的它身上。」 「长形布条?」病维看着那条宣传布条,写着《ted世界巡回讲座会》。 「我的天,原来是闻名世界的ted讲座会活动,里面据说会有数千人现场观看的,加上网络直播,至少有上百万观眾。」医生非常激动,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解药。 「什么是ted讲座?」 「你不知道ted?你这个傢伙真没常识!是trustmedummies组织在两年前发起的讲座,宗旨是为了发扬人类美好的未来和互相联谊感情。」 病维兴致勃勃:「所以这是我唯一的机会了,让全世界认识我的大好良机。」 「没那么简单啊dummy!你以为什么人都可以在ted演说吗?你必须是某人!」 病维抓着头:「我甚至没有任何人认识我。」 「不用担心,你可以偽装,你看这个人。」医生指着宣传部条上的一个西装人,「你长得有点像他,他是什么人?」 「我是放空集团主席的长子史伯顏。」病维想要把飞机头推上去,被医生禁止了。 「我是他的管家。」 ted举办现场入口处有几个戴墨镜的警卫,病维身穿西装,跟他对持着。 「我说过了,请出示邀请函。」警卫营有些不耐烦。 「看来应该要出绝招了。」 两人用尽力气衝进去,成功混进人群中,成功的原因有两个。 「幸好他们忘了我。」病维第一次对于这个怪病感到庆幸。 「幸好我只是没有人会注意的臭老头。」医生乱走了一趟,全身酸痛。 「你想到了讲词了吗?你只有一次机会让大家认识你。」 「不用讲词,即兴演说是我的专长。」病维挤到舞台旁边,躲在讲台旁边,不久后,主持人开始说话了。 「ted世界巡回演说会正式开始!现场的朋友大家好!网络上上百万的观眾大家好!」 病维心急想要让大家认识,跳上台,把正要展开演说的卫生部长推开。 「各位!我的名字是病维!病维!请大家认识我!多多指教!」 现场全部人安静了下来,之后就一场鼓譟。 「这个人是谁?」 医生在台下暗示他:「你要跟大家做朋友,不要只会打招呼啊!」 「大家好,我的爱好是思考人生道理,最好的朋友是阿龟公仔,职业是私家侦探。」 已经有警卫准备上台抓他,医生连忙假装跌倒:「哎哟!冤枉咯!你们撞倒了一名可怜的老人!认命哟!」 「我的名字,大家记住了吗?我是谁?」 台下鼓譟得更大声了。 「谁知道你是谁啊?」 「你连名字都没有!」 「说啊!你的名字是什么?」 医生拉着警卫的脚:「赔我钱!不然我报警了!赔钱啊!」 病维再次自我介绍:「我说,我的名字是病维!请大家记住我!」 「你有病啊!?」 「是的!我有病!就是因为有病!我才会站在这里。」病维大喊,「就是因为有病我才会喜欢你那么久!」 「我是一个失败者!我喜欢的人跟了别人走!我专注做的事情都没有成果!」 「赔钱!赔钱!三万块!」医生使劲拉着警卫。 「你们认识我是谁吗?」 台下比较少了股噪声,但还是有人反问:「你的名字是什么?」 「朋友们都忘了我,房东也不记得我,美女们都不记得我,你们也会忘了我。」病维已经将近放弃,「世界会忘了我,我还是存在的吗?」 「别放弃啊!陌生的病人!」话还没说完,医生被警卫毫不留情一脚踢开。 「没有人会记得我,所以,请大家彻底忘了我,请别尝试记着我的名字,请忘了我曾经在乎你们,在乎这个世界,请不要记得,我对你的付出,那一切都只是云烟,你不会记住,记得没有了我的世界,一定要继续幸福美满。」 警卫上台抓着病维。 「请忘了我。」 天堂咖啡厅里面坐了一桌人。 「很无聊,大家有什么大事要匯报吗?」李察咬了一口三明治。 「无聊的世界还会有什么好事,还是不说也罢。」肯尼斯低头玩手机。 热狗吃着热狗,说:「还是吃自己比较实际。」 伊德在单据上画图画,摇摇头说:「最近都没有事发生,跳过。」 「跟你们喝茶真的很无聊嘢。」李察抱怨道。 他转头向着另一边,向坐在那边的呆子问道: 「病维,你认为呢?」 梦茧 蓝小青把一头长发绑起来,对于她而言那是很罕有的举动,向来习惯长发披肩的她顿时变成了公司内的「新人」。 「美女,新来的啊?」口花花的警卫阿莱吹了一声口哨,如果不是因为他已经将近七十岁高龄,或许她会考虑赏他巴掌。 电梯内,刚好同事摄影师陈永杰也在里面。 「小青,改变造型吗?我觉得头发放下来比较适合你。」 蓝小青原本就是很低调的人,这时连打哈哈都懒得做,她知道这时的任何回应必定会让陈永杰大作话题。 「哦,是吗。」 「当然是的小青,所以你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吗?有机会的话可以出来吃饭看电影研究一下造型的问题。」 幸好这时候电梯到了三楼,她假装没有听到就离开电梯,但到了办公室难免又让其他同事笑一番。 「小青,你怎么了?失恋吗?」她的好朋友林晓玲也挖苦她,「难得绑头发,成功引起话题了,要写新闻吗?」 蓝小青叹了一口气:「其实,我是被一个怪梦弄到头疼,绑了头发才比较舒服。」 「什么怪梦那么神秘?」 蓝小青想了想,在脑中整理了一下那个毫无规律的梦境。 梦境,根据研究,每个人每晚都会有,只是大部分都在梦醒后遗忘,梦境通常是毫无规律的,也不连贯,但事情必然有例外。 蓝小青上班地点接近市中心的一栋建筑物,阳光日报总社,是本地影响力最大的报章。 她担任记者还不到一年,但已经得到最佳新晋记者奖殊荣,前途无量。 但那天,她总觉得公司气氛有些不同。 她整理了一下披肩的长发,踏进办公室后却发现同事们眼神凝重。 「怎么了?」沉默的她忍不住问到。 陈永杰看了她一眼,指了指坐在办公室内的廖主任。 大家都围绕在主任房间外面,房间门敞开着,但由于窗口是大型玻璃,里面的情景看得一清二楚。 廖主任是一名中年妇女,身体微胖,平时严肃待人,这时却满脸笑容,但身体上却起了很大变化。 「那些是什么?」 「是脓包吗?」 「是伤疤吗?」 廖主任呆滞着眼神,嘴角却浮起诡异的笑容,右手在笔记本上画圈圈,左手不断抓着右肩膀,上面长满了白色的不明物体。 物体看起来像是乾掉的泥土一样,不均匀的附在她的肩膀和脸部,被抓的部分不断洒下白色像是头皮屑般的粉末。 「发生了什么事?」蓝小青吓呆了,向林晓玲询问。 晓玲说:「不知道,她一大早就在房内了,身上长了那个怪异的东西。」 「会不会是一种传染病?」助理编辑李荣华有些害怕。 「有人叫医生吗?」 「有啊,已经打电话给隔壁诊所的医生,应该很快过来了。」 廖主任突然站了起来,身上的白色粉末在空气中飞扬,大家吓得远离门口。 地上已经佈满了那种粉末,但这时,她身上的白色物质以肉眼看得出的速度长了回来。 「大家快点离开,应该是一种皮肤病。」新闻编辑伊德想要疏散大家,但还是有一些大胆的人留下了,其他员工都到二楼去工作。 现场只剩下伊德,蓝小青,林晓玲,陈永杰,和另外一个助理编辑珊德拉。 廖主任站在桌子前面,继续抓着身上的白「茧」,只能够用这个字眼来代表它了,虽然还是不恰当。 「这,该不会是……」后面刚到场的医生手中的黑色皮包掉了下来,「我们赶快离开……不,恐怕已经太迟了。」 医生绝望的摇摇头,坐倒在地上。 「怎么了?这是什么东西?」 医生是接近八十岁的老人,秃头,带着厚重的眼睛,平时看病时总是马马虎虎,恶名远播,这时如果不是没有得选,也不会被叫来这里。 「那个是非常可怕的一种病毒……传染性极高。」医生声音沙哑,带着无可奈何的节奏。 「是……皮肤病?」陈永杰问道。 「不是,那是一种,变种的茧,从人的神经组织长出皮肤外面包覆着,由于直通人脑,所以会影响病人的思维,导致呆滞的表情和诡异的笑脸。」医生模仿那种诡异的表情,气氛变得更凝重。 「医生,没有解决的办法吗?我们已经被传染了吗?」 医生看着公司空调:「恐怕整间大厦内的人都中了,如果让他们出去,就会散播到其他人身上,之后就是全国,全世界。」 桌面上的室内电话响了起来,吓了眾人一跳,珊德拉马上接电话。 「什么?」珊德拉转向大家,「营业部的人打来,说他们有人也是中招了。」 「是谁?」 「是营业部方主任。」 「哦,没关係,我讨厌那个人。」 珊德拉急道:「可是我们也中了病毒,要怎么办才好?」 医生重申一次:「没有解药,暂时是不治之症。」 「暂时?」蓝小青连忙问道,「意思说有人在进行研究?」 医生说道:「不,不能这样,我不能说出来。」 他越是这种欠揍的表情,大家越想知道,陈永杰抓着他的衣袖逼问。 「好吧,是那样的,其实我们的知识,并不是在我们的世界想出来的。」 伊德不理解:「什么意思?不是我们的世界难道是次元世界?」 「差不多是那样。」医生推了推眼镜,「其实,世界里有一个神秘组织,叫做依尤里加集团,专门处理这种新知识,只有组织内的人才知道这个真相,所有的知识都是从梦中得来的。」 「什么?!你在胡言乱语吗?」林晓玲激动的说道,「知识是从书本上,办工桌上和冲凉的时候想到的!」 「没有那么简单啊小姐。」医生阴森森表示,「包括爱迪生,达文西,富兰克林,迪斯尼,刘雪汗在内的伟大发明家,所有的知识都是从梦中世界得到的。」 珊德拉好奇问道:「刘雪汗?」 医生转向她说:「你找我?」 「好了,就算你是对的,所以你认为只能够在梦中世界找到这种茧的解药?」 医生强调:「不是解药,你用永远没有办法从梦中带物质物品回来,只能够带知识,或是方程式,或是新的概念,就像是彩虹的第八种顏色。」 「那医生你快点睡觉吧!」林晓玲把医生推向沙发。 「不行啊!」医生绝望的说,「我最近失眠啊!」 「你们这里谁最缺睡眠?」 大家静了下来,蓝小青觉得自己听够了他们的胡言乱语,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 大家同时看着她。 「累了就要休息啊。」 蓝小青在大家的目睹下,躺在沙发上强迫自己睡觉。 「然后梦就醒了。」蓝小青问道,「所以你认为有什么寓意吗?」 林晓玲双手托着下巴:「我觉得你的梦境都怪怪的。」 「嗯,是的,我也是那样认为。」蓝小青转动着手中的笔,「你能够说不奇怪吗?身上长出那种东西,你认为是不是因为最近我接触太多关于伊波拉病毒新闻的关係?」 「有可能哦,所以你打算换掉研究课题吗?」 蓝小青摇摇头:「当然不会,我还要深入探讨。」 室内空调太冷了些,她把头发放了下来,两颊顿时感到温暖起来。 就这样忙忙碌碌过了几天,蓝小青也没有再做怪梦,直到第四天。 「小姐!你找到了解药没有?」医生夸张的挥动双手。 蓝小青发现自己从沙发上醒来,林晓玲关切问道:「你已经睡了半个小时了,廖主任身上的白茧都换了两轮了,有什么收穫吗?」 陈永杰也表示:「你再不回来的话,医生就要吞药自杀了,你看看他放了什么在桌子上。」 医生嘖了一声,不屑地说:「那些安眠药是留给你们的,如果一个人不行的话就要多一些人到梦中世界去进行研究了。」 蓝小青抓了抓头,脑中一片混乱:「抱歉,我完全想不起来梦中发生了什么事。」 「你说什么?!我的上帝!你竟然记不住自己的梦!」医生用力抓着自己的秃头。 「我只是隐隐约约记得一些片段而已,而且都是很荒谬的情节,但我记得,梦中世界似乎也是被病毒肆虐着。」 医生掌摑了自己一下,笑着说:「是吗?看来那一定是解药的关键了,快告诉我,公式是什么?」 蓝小青摇摇头说:「不知道,我隐约记得,联合国似乎已经研发出疫苗来,但具体上是什么东西我完全没有头绪。」 医生顿足说:「那一点用也没有,你快点睡觉,找出答案来!」 蓝小青从床上惊醒,惊魂未定两分鐘后才看了看时鐘,才午夜三点。 第二天,她马上向林晓玲提起这个怪梦。 「又是这种毫无逻辑的梦?要看看心理医生吗?」林晓玲关切问道。 「我想不需要的,只是一个怪异博士难不倒我。」蓝小青用力喝了一口黑咖啡,「但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个人身上会长茧?」 「梦境都是没有为什么的啦,都是没有逻辑的。」 「但我隐约记得,梦中的时候,有提到现在这个现实世界,我记得当时我记得的现实世界都是无逻辑的,就像现在我回想到那个怪梦的时候一样。」 「这意味着什么?我们现在才是梦中世界?那个怪异的世界才是现实?」林晓玲突然说道,「这可是一个好题材,要告诉伊德吗?叫他写故事也好。」 蓝小青再喝了一口咖啡,看着电脑屏幕上慢慢的关于伊波拉病毒资料,和开着的一个介绍本地心理医生的视窗。 「什么?疫苗还未经过测试?」医生右手摸了摸下巴,「有趣有趣,由于时间关係,我也安排了他们进入梦中世界去找寻解药。」 他指着陈永杰说:「那傢伙只找到关于世界来源的答案,真是一点用也没有,另外那个小姐也是,我干嘛要知道恐龙是怎样灭绝的?」 廖主任已经不是站着抓痒那么简单,她在房间内跳起天鹅湖,然后抓痒。 「博士,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根本没有办法看懂这些资料,不可能记下来的,不是有一种说法指人类在梦中是看不懂文字的吗?」 「这个说法经过十年前麦克斯博士在梦中研究之后得到了答案,是迷思而已,梦中当然是能够看懂文字的,只是人类不记得而已。」 医生转身过去翻弄着自己的黑色皮包:「为了让你更清楚记得自己的梦境,我不得不使用一些偏方技巧,不,为了世界,为了人类,我必须使用这招。」 他拿出一本破旧的小册子,小心翼翼放在蓝小青旁边。 「现在是怎样?要泡水喝掉?」陈永杰认真的问道。 「当然不是,你这个白痴,等下你醒来之后,马上写下你的梦境!」 那位心理医生看起来有点年轻,但蓝小青还是抱着姑且试试的心态上门求教。 「延续的梦境?」梁医生说道:「这种情况非常罕见,有可能是心理上有障碍,梦中的细节你记得吗?所有情节都有可能是线索,可以找到你现实生活中的障碍点。」 蓝小青翻开一个本子,上面乱七八糟记下了许多片段。 「我觉得最大的关键就是那个长了怪茧的主任,还有希望找出解药的怪医生。」 「希望从现实世界找到解药带进梦境世界去解开吗?呵呵,很有趣的想法。」 「那是梦中的怪医生的设想。」蓝小青一点也不觉得有趣。 「关于梦境,只要一个念头就能够改变一切了,你现在要做的是,掌握自己梦境的自主权,你听过清明梦吗?」 蓝小青点了点头,她当然知道,那就是一种在梦中,但却知道自己在做梦的状态,只要进入清明梦,梦中的剧情就能够随时掌握。 「我的建议是,进入清明梦状态,然后毁灭掉那个梦中世界,相信梦境就会消失了。」 之后,梁医生教了她进入清明梦状态的方法,聪明的蓝小青很快就学会了。 蓝小青从沙发跳了起来,抓着笔记本狂写,突然停下手说道:「我干嘛写下来?我已经是清明梦状态了,这里根本就是梦中世界。」 医生听到了,大声喊了一声长长的「不」,之后说:「你该不会是陷入『清明梦』幻觉吧?」 「那是什么?」 「当你重复进入同一个延续梦,有可能就会陷入清明梦幻觉,也就是对于梦境记得比较清楚了,因而忘掉自己只是在做梦,最后回到现实生活的时候,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医生指着蓝小青说,「那是非常危险的!」 「为什么会危险呢?既然这里是现实世界,就不会被我的念头毁灭掉啊。」 「不!」医生再次大喊,「没有那么简单,你要知道,其实每一个梦中世界都是息息相关的,就类似平行世界一样互相牵制着,虽然你现在是在现实世界,但你还是有能力用念头改变这个世界的。」 「你意思是说,我现在如果动了念头,是可以毁灭这个世界?」 「应该说,你如果动了念头,就会带领我们进入世界被毁灭的平行时空!」 蓝小青脑袋一片混乱,她开始分不清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世界了。 「为了安全起见。」医生又在翻弄自己的黑色包包,「我教你进入清明梦的方法,然后你必须马上毁灭那个梦中世界,这样才能确保你不会动念头毁灭我们现在的世界。」 「是这个了。」医生拿出一顶非常时尚的鸭舌帽,安安稳稳的戴在自己的秃头上,「好看吗?」 大家点了点头。 蓝小青再次惊醒。 医生戴帽子的梦境实在太惊悚了。 蓝小青抓着头发,对于梦境的记忆变得更深刻起来,换句话说,她现在有了两个现实世界,她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实的,长茧的世界?还是伊波拉病毒的世界? 到底她应该毁灭哪一个? 外面的世界 这里是热带森林,动物们称之为「森林王国」。 这里背山靠海,用人类的语言来说是「风水好」,用动物的语言来说则是「天堂」。 这里食物充足,动物们安居乐业,当然也包括我,居住在山腰的一棵树下,悠间的管理着我的萝卜田,偶尔研究最有效率的耕种法,以增加每次的收成。 原本以为自己就这样简简单单的过一生,直到我遇到了一位高人。但实际上他也不会很高,他是一隻麻雀。 「我说兔子啊,你甘愿就这样一世都呆在森林的山腰上吗?」 「在这里不错啊,过得挺悠间的,只是每年猩猩来收税的时候有点头痛而已。」我回答。 麻雀对于税收的问题毫不在乎:「我的意思是说,你一世呆在这里,看不到外面的世界,不会感到遗憾吗?」 「外面的世界?」 「对啊,我是说,森林王国以外的世界。」 我胆怯的说:「我知道啊,他们都说,外面的世界很恐怖,没有食物,没有森林,没有河水,只有妖魔鬼怪到处横行,是很恐怖的世界。只有在森林王国里面才是天堂。」 麻雀反驳说:「那只是传闻,外面的世界很美丽的,虽然也有很多不足之处,但至少你有了自由。」 「自由?那是什么?」 麻雀似乎在赶时间,在地上跳了几下,吞了一隻蚯蚓后,飞上天空:「虽然自由需要付出一些代价,你还是亲自到外面去找寻答案吧。」 从那时候开始,我的世界观开始转变,我对于单调无味的务农生活感到暴躁,并且到处询问有关外面世界的资讯。 「外面到处都是战乱,是很恐怖的地方。」蚂蚁说道。 「外面据说很多食物,但是要用生命来换取。」老鼠说道。 「外面还不错啊,只要你有智慧,也不难混。」三色猫说道。 「外面是充满悲欢离合的地方。」感性的黄金猎犬说道。 「外面?别提了。」猴子掩着脸逃避问题。 「外面?什么是外面?」咬着竹子的熊猫一脸茫然。 听到眾动物关于「外面的世界」的定义,更加燃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决定亲自到外面去看看。 但当我说出自己的决定,大家都长大嘴巴,表情诧异,尤其是变色龙最夸张,连舌头都掉了出来。 「兔子,不是我要说你,外面的世界不是你能够到达的。」 「兔子,你还是在这里种萝卜比较安全。」 「我敢打赌你到了外面过不了一天,有谁要下注的吗?」 「兔子,你还是不要自寻死路比较好。」 我感到不服,为什么大家都看不起我?既然大家都不支持,我还是自己离开就好。 当晚,我带了两条萝卜当行李就离开。从山腰走到山脚本来就不是简单的事,尤其是对兔子而言,虽然我可以跑得很快,但力气不足,很快就需要休息。至于萝卜,在离开两天内就吃完了,于是我开始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接下来的日子,我靠着偷窃和摘採野生水果充飢,一个月后我终于到了山脚,但这只是开始而已,因为距离森林边缘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这段时间里,我几乎成了森林的公敌和笑柄,「反对离开派」对我使劲抹黑,在我背后耻笑我,甚至有动物在树干上画了丑化我的画像,于是其他兔子同伴更加仇视我了。 但这些都阻止不了我的决心,我往同一个方向不断前进,我的故事更是传遍整片树林,据说我已经有了八个外号,其中流传最深的是「折耳兔」,那是因为有一次我从树上掉下来折到耳朵所致(希望别的兔子不要贸然尝试)。 过了一年多,我终于抵达了森林边缘,那里有一座围墙,不是我所能够跨过,尤其上面还长满了荆棘,想要攀爬也无从下手。 但事情已经到了这种阶段,要我放弃回头已经是不可能的事,关于外面的世界的答案就在眼前,我却无法跨过去,这时我想起了麻雀的话:「自由是需要付出一些代价的」,于是一咬牙,我往前跳去。 荆棘弄得我满身伤,流出来的血染红了我的黄毛,但我还是一步一步往上爬,这段时间,我有想过放弃,但最后还是拼命忍耐了下来。 终于,我跨过了围墙,看到了外面的世界。 **************** 「这是什么?」一个年轻人在间逛的时候,看到篱笆上掛着一隻黄色兔子公仔。 「谁的公仔,不要了吗?」 他拿着黄兔子,拍了拍它上面的泥土尘埃,看着它逗趣的脸。 最后,年轻人决定带着它离开州立动物园。 遗言 今天天气难得晴空晴朗,我决定到那家咖啡厅去消磨时间,当然,带着我的小笔电。 我身穿最喜欢的红色格子衬衫,加上知名品牌牛仔裤,梳了个最时尚的发型,为的是万一遇到「她」的时候可以留下一点好印象。 走在街上,一路上许多美眉和姐姐们对我微笑,我也一一报以灿烂笑容回报,或许是週末的关係,大家心情都比较轻松,街道上也没有看到匆忙上班的人们。 路中间看到一个汽水罐,我随脚就踢,正中垃圾桶,幸运非常,于是我决定去买一张彩券。 突然,我看到了一个乞丐,看起来应该有八九十岁了,他趴在地上痛苦万分的样子,惻隐之心催促我向前扶起他,他没有焦点的眼神看着我,说道:「我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遇到你也算是有缘分,我就跟你讲一个大秘密吧。」 「什么大秘密?」我问道。 「事情是这样的……」 七十多年前,老乞丐还是少年的时候已经当了乞丐,或许这就是所谓「一世穷」的典型写照吧?在当时仍兵荒马乱的国度里,有一天,他走在街头上,遇到了一个怪人。 怪人身穿残旧的军服,年约五十岁,躺在地上身受重伤,遥远看到少年乞丐,他呼唤他过来。 「少年,我有一个天大秘密必须告诉你。」 少年的爱国心油然而起,回答:「有什么您就快点说吧,我一定会保守秘密的。」 军人叹了一口气,说道:「事情是那样的……」 三十多年前,当时军人还是小屁孩一名,平时喜欢欺负弱小,有一天,他在乡村的街道上横行霸道时,遇到了一个老翁。 老翁大约有七十多岁,躺在路上动弹不得,小军人连忙走上前观察,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值钱的物品可以掠夺,结果老翁一把就抓着他的右手。 「小屁孩,我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我必须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 小军人用力甩开:「你有什么就直接说吧,不要动手动脚的。」 老翁看着小军人:「事情,是那样的……」 五十多年前,当时老翁还很小,也很懵懂,不知道天高地厚,平时最喜欢到后山的小河去抓鱼,据说山上还住有神仙,所以平时也没有多少人敢到那里去,深怕被神仙抓去了。 有一天,小老翁又到了后山去,在还没有走到小河处时,他遇到了他,一个看起来有上百岁的老道人盘坐路旁。 平时走熟的道路突然出现老道士是很不寻常的,小老翁很自然的走前去打招呼,想不到老道士情绪却非常激动。 「找到了!等了那么久我终于等到了!就是你!」 小老翁被吓了一跳,但还是有礼貌的问道:「请问有什么事吗?」 老道士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等了一千年,终于等到一个能够传承那个大秘密的人了。」 「什么秘密?」 「事情是那样的……」 小道士在一千年前已经是道士,当时的他还没有修炼成功,所以也没有任何长生不老之术,顶多就是凭空生火等小技巧而已。 一天,他在道观里面闲晃,竟然看到老师叔倒在炼丹炉旁边,虽然才刚修炼炼丹术不久,但他也知道师叔是走火入魔了。 他扶起已经开始吐血的老师叔,老师叔说道:「小道士,我看我已经不行了,有一个天大秘密我必须告诉你。」 小道士哭着脸说:「什么大秘密?」 「事情是那样的……」 一万年前,老师叔还没有得道,仍然是个耕田的农夫,平时的活动有九十巴仙和务农有关联,之馀就没有其他爱好,所以在休息时间,他就喜欢趴在地上挖泥土找蚯蚓,之后把蚯蚓截成一段段来玩。 一天,他在休息时间依然趴在地上玩蚯蚓,突然,他挖出了一块怪异的石头,扁平,正方形,长宽约半尺,上面刻满了图像,平日悟性非常高的小师叔看了就明白其含义。 他看着石板喃喃自语:「上面画着……嗯……有一个天大秘密……事情是那样的……」 十万年前,一个原始人出门打猎。 打猎对于原始人来说是非常基本的工作,远胜于沟通这种浪费时间的玩意,当然,当时的人们对于语言还不是非常熟悉,所以遇到了通常互相会以动作来詮释想要表达的,最常见的动作就是打架。 遇到了「他」是原始人始料未及的,并且吓了他一大跳。 对方身穿银色紧身衣,头部巨大,眼睛炯炯有神,但嘴巴细小,当时的「他」躺在地上,旁边有一个庞然大物,像是个碟子般,当然,对于原始人来说,还没有「碟子」这个概念。 原始人用石製长矛戳了戳他,仔细观察分析着其可食用性,突然,他动了起来。 他发出了很有规律的怪声,其实就是一种语言,原始人当然听不懂,突然,他脑中出现了许多画面,原来是怪人用脑电波影响对方,让他了解自己想要表达的事物。 原始人脑中出现了画面,是现代的都市,飞碟飞入了现代都市,首先变得隐形,之后缩小,进入一个小型圆柱金属物体内躲藏着,他们的目的不明,或许是特务,或许是战前准备,总之他躲在圆柱体里往外观察,发现一个雄性人类走在街上。 他发现了一个现象,以致铸成大错,让他忘记了自己身在危险中。人类一脚把圆柱体踢走,身在其中的飞碟遭受破坏,穿越时空到了蛮荒时代,他受重伤爬了出来,看到原始人。 「所以,那个大秘密是什么?」我问道。 老乞丐已经快要断气,他艰难的趋前对着我的耳朵,说道:「那个飞碟里面的怪人,说,他发现那个攻击他的男人……」 「拉链没有拉好。」 夜归 由于工作性质使然,我每天必须夜归。 每晚驱车行驶在公路上,刚开始觉得新鲜,后来觉得寂寞,现在已经学会享受那种寧静。我会在想,至少我不需要像普通人一样,每天放工饱受塞车之苦,可以再公路上痛快的奔驰。 但也不是一直都那么平安,就像那一次,遇到了一件难忘的事。 当晚,我依旧像平时那样回家,午夜两点,驾车离开市区后,很快就驶到高速公路,之后进入高速的世界。如果一路无车的话,理论上十五分鐘以内就能够回到家了,但那时候,我发现原本黑暗一片的道路出现亮光,放慢车速,发现竟然是路中有十多辆摩托车围着一个人。 那个男人年约五十多岁,抱着一个公事包在发抖,我没有办法想像为何一个上班族会独自一人站在高速公路旁,但正义感驱使我上前解围,于是我使劲衝向摩托车党,他们也识相的闪开。 「快点上车!」停在男人旁边,我以最快的速度开门后大喊。 男人虽然看起来很呆,但至少听懂我的话,马上跳上车,我也猛踏油门逃离,如预料中的,摩托车党也在后面追赶。 「放心吧!我马上就到警局去!」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我那可怜的国產车马力不够,就算已经到达最高时速还是快要被他们追上了。 男人慌张催促我快点,但并非司机的他不知道我已经达到了极限。 「不怕,前面是我的地盘。」 我这两年多来,每天晚上在这里奔驰并不是白费的,我必须善用地利来摆脱这些匪徒。 我关掉了车灯,顿时陷入黑暗的世界。男子在旁边大喊死定了,我却非常自信的凭直觉驾驶。后面隐约传来了叫駡声,康庄大道旁的路灯全都失灵多时,拉开了一些距离后,他们渐渐看不到身在黑暗中的我们。 「还没有结束。」 我加紧油门,突然把车子左右摆动,男子吓得就像被宰杀一样。 「你到底在干什么?」 「你看看后面。」我冷静的说道。 原来后面有好几辆摩托车因为闪避不及,驶过马路上的坑洞的时候失控翻覆了。 「你好厉害!没有开灯你是怎么看到那些洞的?」 那还用说吗?那是因为我每晚的锻鍊使然,当然,还要感谢当局久不维修那些坑洞,才会成了我的有力武器。 「后面还有好几辆!」 灯光越来越近,他们快要追上来了,但我完全不畏惧。前方的转角路路灯终于復明了,我放慢速度,打灯后转向左边。两辆摩托车快速掠过我,想要阻挡我的去路,但无奈却失控滑到了。 「那边的路面由于水管破裂,常年都有积水啊白痴。」 转去左边路口后,我说道:「快!扣上安全带!」 男子机械性的听我的话,扣上了之后,路旁传来警车的声音。 「他们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埋伏在那边的,你看看后面。」 剩馀的摩托车党匪被截停在路边,我们则无懈可击的顺利通过了。 「这次真是谢谢你了!多亏有你我才得救!」他这么说道。 我回答:「不用客气啦!」 「对了,你贵姓大名,做哪一行的?怎么那么夜才回家?」他问道。 「这是我的卡片,请多多指教。」 我递给他一张卡片,上面写了四个字「勾魂使者」。 于是,我带着他的灵魂去领取额外的ot津贴。 黑暗步道 现在时间是凌晨五点鐘,我驾驶着那架残旧的国產车前往「绿茵跑道」。 「绿茵跑道」是处于城市边缘的一座小山开闢出来的跑道,是民眾最喜欢的跑步地带。 我很讨厌炎热的天气,所以特地选择在这种时间出来跑步,太阳出来之后就离开。 当然,这种时间在那里是没有任何人的,所以这时我就可以享受一个人狂奔的感觉。跑道围绕着一片小湖泊,总共有2.5公里长,以我的速度需要大约二十分鐘才能够跑完一圈,但由于现在空气清新凉快,应该能够以更短的时间完成。 踏进跑道内,两边都是茂密的森林,毕竟这里原本就是从山区硬生生开闢出来的,所以在这里跑步有一种在森林内徒步的感觉,非常特别,尤其是围绕着清澈的湖泊,感觉更是无比美好。 湖泊中间甚至建立了一家海上餐厅,我在考虑天亮之后或许可以在这里用了早点才离开。 起跑的时候不需要太急,我抓着一条汗巾缓缓步行,之后慢慢增加速度,最后维持在慢跑的步伐中。 一切都是那么的寧静,只有森林内传来的虫鸣声,偶尔传来几声早起鸟儿的叫声,现在天色还是昏暗的,唯一的光源就是装置在路上的照明灯,这时候我在想,如果没有了路灯,根本连道路都看不到了。 今天我状态非常好,一路上连气都没有喘一下,于是加快速度,变成了快跑,身边的树林像是走马灯一样拋离后头,街灯也一盏一盏往后掠过,心跳也渐渐加快了。 跑步这种活动我已经维持了多年,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进行,身边的人们听到我要运动,都说「不需要减肥的啦」,但他们不知道,其实我们身后一直都跟着一个死神,我跑步的目的只是想要与他拉开一些距离而已。 为健康而运动这种理所当然的理念在这个社会中竟然没有多少人理解。 我已经跑了十五分鐘,由于我是以顺时鐘方向进行,所以右边看过去就是湖泊,左边就是密林,原本这是非常理所当然的事,但却总是觉得有些不对劲,一时也看不出来。 我没有理会,虽然现在应该已经身在跑道的最内侧,感觉有些阴森森的,但反正还有最多五分鐘就会离开这里。 时间又过去了十分鐘,这时候我才发现了事情怪异的地方,我竟然还没有到达出口。 凌晨时分在这里跑步很难分清方向是预料中事,反正只要从湖泊中的水上餐厅就能够判断距离出口还有多远,毕竟餐厅是建设在出口附近的。 我望向湖泊,却连惊呼都忘了叫出来,水上餐厅不见了。 一家餐厅会凭空消失是不可能的,我揉揉眼睛,无论怎样看都找不到它的踪跡。 我心里感到恐惧,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于是连忙加快脚步,虽然不知道餐厅的消失是怎么一回事,但出口总不会不见,迟早也会走到的。 一路上,我一直都在猜想是怎么一回事,或许是遭遇恐怖袭击沉没了?或许是因为凌晨的雾气导致错觉?又或许是某综艺节目的作弄环节?无论是哪个可能性似乎都不大可能。 时间又过去了十分鐘,我竟然还找不到出口。 我望向天空,连一颗星星都没有,更不用说月亮等能够辨识方向的天体,这时我更加发现一件诡异的事,天空竟然还没有亮?时间已经快要六点了,这时候应该是日出的时间。 我感觉到恐慌,错乱,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只有继续往前奔跑,企图突破这个受困的时空内。 我看了看手机,已经是六点十五分,太阳理论上应该已经出来了,但天空还是昏暗一片,湖泊上更是飘逸着怪异的雾气,街灯若隐若现。 我究竟是进入了怎样的世界?这时候各种古怪的念头不断出现在我脑海,或许这里是次元世界出口,又或许是狸猫使出魔咒,或许是山中巫婆利用降头术迷惑我。 我不断在犹豫着是否要尝试进入山林中找寻出口,但理智告诉我这样是行不通的。又或许应该从湖泊游泳离开?但应该也是不可能。 手机还是一样没有线路,这是在这里跑步需要面对的问题,原本这样一来,不需要面对尘世的困扰,但在这种时候却变成了致命点,我根本没有办法求救。 但我还是用手机拍下身边的一切,以免逃脱之后口说无凭,变成了孤独的疯子。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还是困在这里,我已经走得精疲力尽,根本找不到步道出口,这时我注意到原本是洋灰地的步道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泥土地,街灯的数量也减少了。 我开始明白,这一定是大自然的反噬,我们开闢的这座步道渐渐回到之前的原始状态,先是餐厅的消失,现在连人造的地面和街灯都消失掉,之后会轮到我吗?外面的世界究竟变得怎样了? 我开始进入密林地带,我打算攀爬到高处去观察远方我居住的都市是否还是存在。 经过千辛万苦和一个小时时间,我终于到达的山顶,天色依旧昏暗,这里的雾气更浓郁了,我根本看不到远方,无法分辨方向,手机依旧没有线路,我完全迷失在这片山林中。 气候越来越寒冷,我紧抓着汗巾,往下行走,不知道经过多少时间了,根本找不到原本的步道,在烟雾瀰漫的山区摸黑乱闯,我不知道一直往下走会去到哪里? 时间是十点十七分,我体力到达了极限,倒了下去,失去了意识。 **************** 「之后你就回到现实世界了?」医生看着我问道。 「不是,之后我就醒了过来,在医院里面。」我纠正了他的话。 「那就是回到现世界啊。」 「你怎么能够那么肯定?」我反问,「什么是现实?什么是虚构?或许现在的我才是处于虚构世界,那个烟雾瀰漫的才是真正的现实?」 医生没有说话,我继续说:「其实直到现在,我还不肯定自己是不是『回来』了,或许现在的『现实』,都还只是山神对我的惩罚。」 老虎 今天,黄兔如常在萝卜田中工作,正好进行着浇水的部份时,田鼠突然出现了。 他虽然没有老鼠那么嘰喳,但也不是省油的灯,一来就惊声尖叫:「黄兔子!不好了!他回来了!」 黄兔听得一头雾水,问道:「谁回来了?」 「是老虎!失踪了很久的老虎回来了!」 老虎,林中之王,向来都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就因为这种霸政,没有动物敢接近他,但也不敢不接近他,因为每天他们都得准备足够的「牺牲者」给他填饱肚子,否则的话,老虎就会亲自出马,挑选美食,到时候就不是一隻兔子或两隻野鸡就能够解决。 前一段日子,老虎不知何故失踪了,对于动物们而言这是一件大喜事,大家终于重获自由,不需要看别动物的脸色,也不需要心惊胆跳每天担心会被挑选为「牺牲者」,有一隻梅花鹿被豺狼吃掉前说过一句名言:我寧可在狩猎中被豺狼吃掉,都不愿活生生被当成餐点送入虎口。 这句话也代表了小动物们的心态:不自由,毋寧死。 但如今一切都要回到原点,老虎又回来了。 过了几天,不幸的黄兔被挑选为当天的「牺牲者」,理由是「肉质鲜嫩,不吃可惜」。尽职的豺狼把黄兔丢到老虎面前便一溜烟跑掉,以免老虎误会今天的餐点是狼肉拼盘。 老虎瞪着眼前瘦小的黄兔,发起怒来:「开什么玩笑!你知道你连塞我牙缝都不够吗?」老虎长大口,指着自己的獠牙,黄兔虽然吓得全身发抖,但发现这竟然是事实。 「最近怎么搞的?难道没有肥猪吗?不然麋鹿也可以啊。」 老虎竟然和黄兔聊了起来,可能他太久没有与别的动物沟通了。 「大……大王,麋鹿他前天已经被您吃掉了。」 「哦,原来如此,那肥猪呢?」 「这个啊,昨天已经被豺狼和狐貍瓜分了。」黄兔感到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不关他的事。 老虎皱起眉头说道:「不是说好他们只能吃小动物吗?就比如山鸡,野鼠,兔子一类的。」 黄兔感到浑身不自在:「是的,本来是这样的,但最近森林里来了几隻猛兽,基本上他们也不遵守什么规则,他们见动物就吃,刚开始阿鼯鼠他想要向他们说明林中规则,但他们竟然一来就把他给杀死了。所以导致林中动物严缺。」 「哦?难怪这几天都没有见到他,那些是什么怪兽?竟然那么嚣张?阿鼯鼠,连我都不敢吃呢!」 「报告大王。」黄兔回忆起当天的情景,「那些怪兽,是类似人猿类的生物,但是比猴子大雄他们兇猛多了,也完全不讲道理。」 「猴子大雄吗……」老虎知道大雄一族是猴类中最难搞的,还好他利用外交政策,用十棵香蕉树就收买了他们,至今还算相安无事。 「他们的样子无以名之,反正就比猴子还要丑陋就是了,手中还拿着武器,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武器,它可以一瞬间把鼯鼠杀死,可怕之至。」 「最糟糕的是,他们还不只是一种罢了,他们还有『坐骑』,是一种非常诡异的猛兽,每当他出现,都会发出古怪的怒吼声,而且还会全身发出热气,蛮不讲理,只要他经过,看到动物就踩,完全不会回避,有几隻小鸡就这样被压扁了。」 老虎低头沉思,期间也没有讲话,不久之后,他说:「他们什么时候会出现?你带我去看看。」 就这样,老虎出洞了,很久没有活动的老虎依然是那么的威武,黄兔就走在他的前面带路,连狐貍见了都嘖嘖称奇,当年自己的祖父狐假虎威的故事都不如他万分一。 「他们在哪里?」老虎不耐烦地问道。 「就在前面那块空地。大王,我还是不去了,若待会儿有战斗,我可能会阻碍到大王您。」黄兔说道。 老虎想想也是,反正黄兔也帮不了什么忙,反而老鼠还有点用处,突然,他怀念起当年把网啃穿,救了他的那隻老鼠兄弟,现在也不知去了哪里。 空地,老虎知道那里的确曾经出现许多怪物,比自己,还有猴子大雄一族更恐怖,那种怪物,森林里面的动物们都没有见过,只有他,老虎曾经看过。 那种怪物叫做人类。 兔子见到的怪物,显然就是人类,而「坐骑」,就是人类常常会使用的交通工具,叫做「车」。 自己失踪的那段时间,其实就是被人类绑架了,他被带到一个叫「动物园」的可怕地方,里面的动物都是白痴,没有自己的思想,也没有生存的目的,每天都有很多人类出现,都只是为了看他们而已,至今,老虎都还不明白,到底人类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自从他被人类释放回来这里后,他每天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到了空地,老虎也不敢直接面对人类,因为他知道人类有很多厉害的武器,比猴子们的石头和木棍攻击厉害多了,他只能躲在一边,想要观察人类来这里的目的,想要瞭解到底人类是怎么样的一个存在物。 等待许久,一种类人猿的生物出现了,但老虎感到奇怪,总觉得对方哪里不对劲。那个「人类」没有同族中既有的白痴般笑容,脸部没有任何「表情」,他的眼睛非常巨大,黑色,有点像是松鼠的眼睛,但比例上却是非常巨大,他的嘴巴非常细小,几乎看不见,老虎甚至怀疑他要怎么吃东西。 他身上也套上了一件人类最喜欢的「衣服」,但却是非常单调贴身的,与他之前见过的花俏类型完全不一样,感觉上比较像是动物的皮毛般。 他手上还拿着一支小型的铁棍,也不知道是什么用途,但至少他很肯定,那绝对不是当年人类释放他之前对他使用的「麻醉枪」。 老虎发现,「他」并不是一个人,他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坐骑」,绝对不是黄兔形容的那种生物,因为「他」看起来完全没有生命力,但也不像是人类的「车」,反正就是不知道由什么构成的交通工具就是了。 老虎知道「他」看到了他,因为「他」正向他走来,手中的铁棍也缓缓拿起。 **************** 「所以呢?大王最后怎样了?」小狐狸紧张地问道。 「我不知道,但是大王最后就不见了,在一道莫名其妙出现的光芒后。」黄兔耸了耸肩。 小鹿问道:「所以他是被怪兽吃掉了?」 老鼠也来凑热闹:「怪兽不是再也没有出现过了吗?」 「有啦!」小狐狸敏感地说道:「我发誓!那天我真的看到那『猴子』骑着怪兽飞上天去了!我真的没有看错!」 小动物们发出了嘰嘰喳喳的笑声,显然他们都不相信小狐狸说的话,没有办法,谁叫狐狸平时喜欢说谎? 「唉……」黄兔无奈地说道:「自从大王消失后,猴子大雄就成了森林之王,他们真是太霸道了,有时候真希望大王回来。」 「你在说什么啊?」老鼠咬了一口榛果后,说道:「至少我们不需要再牺牲了,谁叫猴子们不吃肉呢?」 美杜莎 从小开始我就非常热爱登山,我出生的地方是一个小乡村,背山靠海,朋友们都比较喜欢在海边戏水,我则相反,只喜欢在山中乱跑,海水什么的我还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甚至我还不善于游泳。 长大之后,虽然全家搬到城市去住,但我对于这个爱好始终不离不弃,只要有机会就往郊外跑,不然就积极参与室内攀岩活动。总之,我就是一个停不下来的人。 东南亚某个小岛,岛上除了受保护的热带森林,最着名的就是其山区,是驰名的攀岩地带,但我们对于这种旅游圣地不感兴趣,我们的目标是岛屿北方尽头的蛮荒山林,据说游客是不能进入的,理由是保护当地原住民,我们自问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伤害,于是通过特殊管道潜入。 顺带一提,我们,指的是我,和另外两个同样喜欢攀山的好友。 禁止进入的山区,虽然整体而言还没有旅游区的山脉高耸,但其攀登过程还是惊险重重,好不容易,我们抵达了半山,已经精疲力尽,并且发现「受保护」的原住民村庄。 其实这里其实并没有想像中那么蛮荒,但语言上的障碍还是有的,他们不懂当地通用的语言,当然也不可能懂英文,但通过一些肢体语言我们还是得到不错的待遇,至少没有被猎掉头部当做纪念。 当我们表达想要攀登到顶峰的意愿,他们却显露出恐慌的神情(其实我甚至不确定他们明不明白我们表达的意思),他们不断摇手,指着顶峰,不断说着:「卡里不撒,卡里不撒」。我当然不会明白其中含义,只能够安抚他们,跟着他们摇摇手,指着顶峰,他们才渐渐安定下来。 我们休息一会就离开了,并且直接上山去,过程亦是惊险重重,也明白了他们阻止我们的用意,或许就是怕我们出了意外什么的吧。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们也到了顶峰,错过了看日落的情景,没有办法,很多时候都不能尽如人愿,于是就扎营准备过夜。 根据我们多年攀登经验,这里还算「风平浪静」,不会有什么「意外」,也就是野生动物,甚至山贼的攻击。 准备就绪,其中一个队友洪威三说要去解放,于是就离开了,回来的时候却带着一块「东西」。 「这是什么?」我问道。 那块东西看起来有点像是石头,但仔细观察,顏色有些碧绿,像是青苔一样,但摸起来就是石头的感觉,它有拳头般大小,菱形。 洪威三双手在身上抹了抹:「你们要小心,它有些尖。威廉,你认为这是什么?」 威廉据说是地质学家,随便看了看那东西后说:「我也不知道,看起来应该是佈满青苔的石头,可是摸起来又不是青苔。」 「你到底是在哪里找到的?」我问道。 「那边有一个山洞,洞内地上壁上有很多这种石头,什么形状都有,这颗是我硬硬拔下来的。」 威廉皱了眉头:「你的行为是在破坏古蹟,谁知道这是什么重要的发现?」 「我还破坏犯罪现场咧。」 之后,我们把石头收好就准备休息了,那个「古蹟」,反正现在乌漆墨黑的,打算等到天亮才过去考察,但人算不如天算,想不到第二天一早,洪威三发高烧,生病了。 之后的一整天时间,我们艰难的把他带到山腰,那个原住民村庄内。 原住民们看到生病的洪威三,眼神有些古怪,但还是好好的安置他在一个泥土屋里面休息。 他体温还是没有降低,但看起来很平静,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于是我们就到处走走看看,打算待到他退烧就下山。 下午,我们回到村庄,他看来完全没有好转,讨论了一会,决定让他在村庄休息一晚再看情况。 我承认,在那个时候,我们完全没有想过事情会恶化到这种程度。 第二天早上,我们是被原住民们的叫嚣声吵醒的,其中最明显的声音就是「卡里不撒」。 他们没有了当初的亲切感,押着我们到洪威三的土屋去,我们感到莫名其妙,只能随着他们的人流移动。 屋门推开,我们看到了一世都不会忘记的情景,洪威三依然安稳的躺在草蓆上,身上还是裹着我们带去的棉布。 但他的脸色,完全没有了生气,我的意思不是说他死了,而是,毫无弹性,看起来硬邦邦的,就像是石头一样。 「他……他怎么了?」威廉指着他在棉被外的手,「他的手,好像那颗石头。」 我看着洪威三的手,碧绿色,的确跟那颗石头很像,我几乎可以肯定,他的现在的触感也是跟石头一样。 「到底他怎么了!」我不断询问,原住民们说的话我当然听不懂,他们把我们赶走,离开村庄后,还用木矛恐吓我们离开。 我们哀求他们把洪威三交出来,但他们完全不为所动,并且把村庄大门关上。我们想尽办法也不能进去,之后,我们发现村内冒出黑烟,就像是魔鬼一样飘向蓝天。 **************** 蓝小青手中不断书写着:「所以,洪三威是被原住民们活活烧死的?」 我说道:「或许是,也或许是先被杀死才烧尸。」 「之后你们就逃了下山,连行李也没有拿?」 「是的,包括那块石头也遗漏在村内。」 蓝小青转了转手中的圆珠笔,问道:「卡里不撒,相信现在你也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我无奈的回答:「当然,在他们的语言来说,是『石头魔鬼』的意思。」 「他们当初阻止你们上山,其实是因为知道那个山洞内的石头,会让人渐渐石化?」 「是的,手掌被割伤的洪三威隔天,就变成了石头,就像希腊神话中的美杜莎一样……」 「嗯……」蓝小青喜欢这个比喻,马上写进笔记本,「你知道,当局派人上山调查之后,很快就封锁了那一带,想必是有什么发现?」 「或许吧,但我已经不感兴趣,那里是魔鬼的家,应该要永远封印起来,绝对不能让任何人进去。」 蓝小青清了清喉咙,说道:「你知道那座乡村,被发现的时候,全部村民都变成了石头吗?」 我当然知道,我曾经听护士说过这件事:「一定是卡里不撒的诅咒,我们找到的石头在他们的村子里一定变成了魔鬼!他们全部都被魔鬼变成石头了!」 蓝小青放下手中的笔记本,叹了一口气,说道:「谢谢你今天接受採访。」 病床上全身动弹不得,脸部僵硬,只有嘴唇能够发出微弱声音的我轻声说道: 「千万不要去那里,就算没有割伤,一样会被石化,只是时间问题。」 简化 蓝小青第一次进入这家私人医院,并非她从来没有生病,而是昂贵的收费让她就算生病都没有机会进去接受治疗。 如果不是因为要採访一个病人,她也不可能来到这里。 「谢谢你的到来,请坐。」何先生招呼她坐在一张塑胶椅上。 他是一名中年人,看来应该有四十五岁左右,他半躺在病床上,手和头部裹着厚厚的纱布,下半身包括脚部盖着棉被,如果让她猜测的话,她觉得对方是遇到车祸。 「车祸?不是的,是生病。」 蓝小青感到奇怪,是什么病需要裹上纱布?当然,她没有直接问出来,说道:「听说你希望本报派员採访你?」 「是的,我是希望接受採访,让我身上发生的一切被世人所知道。」 「请问你有什么想说的吗?」蓝小青问道,并且开啟了手机的录音功能。 「事情是那样的,那一年,我才十五岁,因为一场车祸躺在医院里,那段时间我无法动弹,但却是想得最多的时候。」 他静了静继续说道:「于是我得到一个结论,人只有在无事可做的情况下才会思考。」 「但人世间的慾望和诱惑太多了,要一个人静下来不做事是非常困难的,于是,我就想到了,如果人过着简化的生活,不是更加能够思考吗?」 蓝小青忍不住打断了他的话:「所以何先生你想要表达的是,思考的重要性?」 她想到报馆有一个版面是介绍教育主题的,或许很适合这个人。 「不是的,应该说,思考是人生的基本,人生在世界上为的就是思考,如果不会思考,人和畜生有什么分别?」 「但是人亦是懒惰的,懒惰于思考,对他们而言,应该花费时间和精力在电视,电脑和手机上才比较有意义,其实那是因为那样的生活比较简单。于是我想,有没有办法让人类的思考生活也变得简单?」 蓝小青心里想的还是那个教育版面。 「要达到这个阶段,只有一个方法,就是让人类没有得选。」 「怎样没有得选?」蓝小青心想,要达到这种目的,大概唯有用最强大的意识力来压抑自身的慾望了,据说只要坚持三十三天就会形成习惯,就能够保持思考的惯性了。 但已经形成惯性的思考方式还算是真正的思考吗? 「我觉得,要让人类没有得选的方法,就是剥夺自身享乐的条件。」 蓝小青眉头皱了皱,这种想法未免太极端了。 「比如,你喜欢踢球,就让双腿不能动,喜欢玩游戏,就让双手废掉,喜欢看电视……」 蓝小青再次打断他的话:「你该不会是想,为了让人类只能思考,必须废除其他所有的感官吧?」 何先生点了点头,拉开身上的棉被,蓝小青吓得站了起来,对方的双腿已经不在。 「是的,我的爱好是踢足球,但为了思考,我放弃了这个。」 「思……思考真的那么重要吗?」蓝小青喃喃问道。 「你在说什么啊?思考当然重要啦,那是人类存在的唯一目的,思考人生的真理啊。」何先生的脸色平和,半点也不像精神失常的人,反而蓝小青站着不知该说些什么。 还是何先生安慰了她:「你不要惊讶,这是很个人的选择,没有人会强迫一个人接受另外一个人的观点,或许对你而言,採访是最重要的,聆听就是你爱好,那就持续下去。」 「可是,那样值得吗?」 「对我而言非常值得,我已经说过了,这是很个人的,看在于你自己的选择。」 蓝小青在笔记本上乱糟糟的写着,心里却想着对方这样的做法会导致什么后果,还有,对方的脑筋是不是有问题? 「其实,你可以通过很多方法加强自己的思维,不需要使用那么极端的方法。」她小心翼翼的表达自己的看法。 「所谓的方法我已经试过很多了,冥想打坐,甚至闭关出家,我都尝试过了,我已经说过,一天不打断自己慾望的泉源,永远都不会得到真正的寧静。」 她说道:「就算身在乱世中,慾望内,也可以持续思考的,没有规定说当你在玩电子游戏的时候就会失去自己,无法思考,就算你在游戏世界里面持枪把剑,一样可以思考人生,得到有创意的灵感。」 何先生显然不能接受蓝小青的说法,他反驳:「那个时候你的世界就会被那些虚拟的光影佔据,就算你在思考,范围也是被那里的世界观限制,除非你跳出那个世界,否则没有办法突破。」 「现在的你思考能力有比以前好吗?」 「是的,没有了所谓的爱好,我的世界只剩下思考,所以我更能专注于思索人生的真理,总有一天能够探索出来。」 「人类生存的原因?」 「是的。还有世界存在的理由。」他继续说道:「我的结论是,人必须要在最简化的情况下才能体会到真理,只有拋开其他一切没有必要的感官,才能够思考出世界的真相。」 「但是这样一来,你也没有办法向世界宣佈你的发现。」 「为什么要宣佈?我探讨世界真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大眾知道,如果他们有兴趣,自然应该跟我一样过着简化的生活。」 他的表情有些亢奋:「我已经计划好了,接下来要做的是截除掉双手,之后是听觉,之后……」 蓝小青听不下去了,她表示自己有急事,藉机离开,逃离那家私人医院。 她强迫自己把访问到的资料写成一篇特稿,但却没有人愿意发佈。 过了一年多,在她几乎已经忘记这个人的情况下,看到对方的讣闻,询问之下得知死因是脑死。 又过了几个星期,她收到一封邮件,是那个人死前寄来的。 「蓝小姐,别来无恙?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在现实生活的存在或许已经结束了,但我并没有死,我委託了信得过的某家医院让我的脑袋永远存活下去,当然,我还能够思考,这也是我最嚮往最简化的生活啊。」 蓝小青看得呆了,这还算是怎样的一种生命? 她突然想到,失去一切感官的他,已经不能从外界得到任何的资讯,要怎么从自己固有的认知中探索世界的真理? 他已经简化得最彻底了,脑筋应该是处于最佳状态,想必很快就能想到这点。 那么他后悔的话,要怎么向别人表达自己想死的意愿? 哲学家希拉里普特南曾经有一个称为「桶中之脑」的思想实验,设想一个大脑放进充满培养液的桶子里,并对大脑发出平时一样的信号,让「他」以为自己还是正常的生活着,何先生的状态是否跟那种形态一样?处于难以分辨现实和虚拟的境界? 或许这就是他的现实。 鼻涕 2015年12月31日晚上11点32分。 病维的侦探社内,一群朋友们聚集一起,开盘赌博,顺便倒数新年。 鼻子一阵刺痛,之后就是难以忍耐的麻痒感,越来越强烈,袭击着自己那红肿的鼻腔。 「哈啾!」 晶莹剔透的鼻涕就像是起司一样,跟着阿德的鼻子藕断丝连,垂吊摇晃着,他这时候看起来也有点像是电影里面的异形在发动攻击时情景。 「阿德!你也稍微注意卫生好吗?」李察摸着手中的好牌,不满被阿德的喷嚏声吓到。 「对不起嘛,感冒了就是那样。」阿德鼻子红肿,双眼无神,脸上冒着冷汗,活像是个散播细菌的移动物体。 「你生病的话就回家休息啦,干嘛还要参加我们的倒数派对?」病维微微笑,冷静的说道,手中的牌早已盖在桌上无视之,每当到了自己,都自暴自弃的说「pass」。 「难得朋友们出来相聚,我不想错过任何机会嘛,一年才一次。」 说完,阿德喝了一口汽水,之后又是一声喷嚏,汽水鼻涕参杂在一起喷回杯子中,他用已经湿透,几乎可以扭出水来的手帕抹着鼻子。 「要喝吗?哈哈哈……」他补了一句不好笑的笑话。 「你给我去厕所洗乾净!不要弄脏我家地板!」李察快要疯掉了,他家的地板可不能在新年流流时,被异形的体液弄脏。 阿德不知廉耻呵呵笑了一声,走向厕所。 「他真的是,哪有人有那么多鼻涕的。」肯尼斯没有参与赌局,手拿着平板电脑,坐在沙发上低头玩血腥暴力的电玩,「新年前我一定要破这一关。」 「我说华生啊,感冒了就一定会有鼻涕,那是不变的逻辑定律。」病维煞有其事的说着没有重点的话语。 「其实每个人每天鼻子都需要处理几百毫升的鼻涕,只是你不知道而已。」说话的是卡内基,是我们之中唯一念医学的旧同学,现在是一名成功的兽医。 就算有人表示一加一等于二,总是不满意别人答案的病维,反驳说:「哪有那么多的鼻涕?都到那里去了?」 卡内基单手转动着手中唯一的牌:「你不会想知道,大部份都被我们吞下去了。」 病维一脸不屑:「吞鼻涕这种小事你都好拿来吓我?我每天都吞的。」 「鼻涕的功能其实很重大,它平时附在鼻腔粘膜内,防止你被细菌感染,但当你生病的时候,身体受到细菌感染,鼻腔就会生產更多的鼻涕来自我保护,毕竟呼吸是身体吸收细菌的主要门路,情形就会变得像阿德一样了。」卡内基指着厕所,刚好里面传来了他的一大声喷嚏声,竟然引起了回音。 「鼻涕是人体细胞变成的?」肯尼斯发问。 「严格来说是由鼻腔粘膜上的杯状细胞生產。」 病维抢着发言:「有没有可能其他细胞也生產鼻涕?」 「那是不可能的。」 病维歪脸冷笑摇头说:「我不信。」 「哈啾!」 李察对于鼻涕话题没有兴趣,皱着眉头说:「你们谁都好,去看下他吧,之后强行送他回家,倒数什么的明年再说吧。」 「就他吧,反正他没有好牌,只能弃权了。」所有人指着病维。 病维在百般不愿意中敲打着厕所门,高喊阿德的名字,可是里面除了偶尔传来模糊的哈啾声之外,毫无反应。 「阿德,你失去了人类的语言能力吗?」 「哈啾!」 病维跟着打了一个喷嚏,心里诅咒着阿德,应该是被他传染了。这时他突然想起对方的一个坏习惯。 「你果然没有锁门!那我开门进去了,你可要穿好裤子啊!不然我会拍下来放去面子书……」病维扭开厕所门,却呆住了。 「你们过来看下,天才卡内基,你能够解释一下这种情况吗?」 大家挤到厕所门前,看到阿德裤子褪下,稳稳坐在马桶上,右手抓着一把卫生纸,但整个头颅已经不存在,颈项处还有许多粘稠的白色液体,从断口处慢慢涌出,蔓延到地面。 「哈啾!」 他的颈项收缩后发出喷嚏声,鼻涕如泉水喷洒而出。 「我想,他全身的细胞开始变成鼻涕了吧?」卡内基说得不是很肯定,但大家都同时点了点头。 窗外传来阵阵烟火声,眾人在莫名其妙中进入2016年。 几个月后,整座城市被隔离。 一年后,「鼻涕化」现象感染了全世界,在人类还不明白其原理之前。 南极 蓝小青下机之后,冷得浑身发抖,而她的同伴陈小芬则兴奋得到处大喊。 「小芬,你那样好像疯子,我们赶快啟程吧?都快冷死了。」 小芬摸着地上的冰雪,点了点头。 「这里就是南极,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兴奋一点是自然的。」 南极,一个据说每年也只有两万人左右访客抵达的荒芜之地,小芬从小就一直渴望到这里来。当然,凭着蓝小青的薪水是不可能到得了这里的,基本上所有的消费都是由家里开十间酒楼的小芬买单。 「叔叔叫我们上车了,赶快走吧。」小芬的叔叔刚好是在南极大陆威尔克斯地飞行跑道工作,所以才能够通过关係带着她们到来这里。 「你知道吗?普通的旅程可是需要好几个月前预约的。」 蓝小青没好气的说道:「知道啦,而且还是坐船的,哪有飞机那么好?」 麦克莫多站是南极最大的研究站,可容纳千多人,也是小芬叔叔这次行程的目的地,他也将会带领两人进行参观。 到达研究站已经是好几个小时之后的事,这在入口处就看到几个洋鬼子迎接他们,英文不是很好的小芬唯有装斯文不说话。 「喂,这个地方到底是干什么的?是不是秘密基地?」蓝小青轻声问道。 「这里是科学研究站,什么秘密基地?你看太多科幻故事了啦。」 麦克莫多站也称为麦克镇,住了千多位居民,从表面看起来就像是北欧某个下雪的小镇一样,遇到的人们都显露出亲切的表情,但实际上他们每人都各怀绝技,在这个研究站充当某个专业的角色。 「参观」了一会儿,小芬表示想要自己到处观看,蓝小青笑称不要被雪人抓走了。 「放心,这里说大也不大,你们可以用随身通话器互相联络。」小芬叔叔说道。 现在是南极极昼时分,也就是任何时候都是有太阳的,蓝小青判断时间的方式除了看手錶,只剩下肚子饿这个生理反应,但她到处找却找不到小芬。 突然,她发现一群勘探人员似乎在发生争论。 「发生了什么事?」小芬叔叔问道。 「有一个东方女孩擅自驾走了一部改良型四驱探险车,前往东区山脊。」 「小芬?」蓝小青脱口而出。 小芬叔叔急忙问道:「离开了多久?有没有人追上去?」 「十五分鐘左右,约翰森已经追上去了。」 蓝小青突然想起通话器,不知道这时候还能不能接通,于是拿出来按下接通键,杂讯声非常大,但总算接通了。 「小芬,你在干什么?赶快回来!」所有勘探人员和小芬叔叔马上围了上来,虽然他们中只有一人听得懂中文。 蓝小青呼唤了好几次,终于听到回音了:「小青,不用来找我了,这是我个人的大冒险。」 「你在说什么啊?你前往的区域是非常危险的,最近还有发生大雪风暴!」 小芬不理会,突然说起其他事情:「你知道,我的职业是医生,已经看太多的生老病死了,尤其是人类的老化,更是让人感觉到生命的卑微。」 蓝小青不理解,继续催促她回来,但她似乎没有听到。 杂讯声越来越强。 「就算我治好他们,也只是延迟死亡的来临而已,他们也不见得会快乐。」 「我也有一天会老,会生病,我不想要这样,我想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刻凝固下来,保持永恆。」 「小青,谢谢你陪我来,再见了。」 之后,信号消失,应该是对方关闭了通讯器。 之后的数天,研究站派遣了直升机搜索,但因为恶劣的气候而一无所获。 南极有许多危险的薄冰裂缝,或许毫无经验的她已经跌了下去,永远封印在里面。 据说,南极东区山脊是地球上最寒冷的地方,虽然研究员们都认为小芬抵达那里的机率几乎等于零,但蓝小青还是相信,她已经达成成功抵达目的地,完成自己的大冒险。 缸中之脑 原本躺在地上看书的蓝小青突然跳了起来,劈头劈脑就问道:「你们知道什么是『缸中之脑』吗?」 长得又高又瘦,表情憨厚的热狗仍旧坐在书桌前,放下手中的《向宇宙下订单》,不疾不徐的回答:「我不知道。」 还是赖在客厅沙发上的伊德比较实际,直接用手中的平板电脑搜寻一下,马上就有了答案。 「是一个古老的思想实验,由美国当代哲学家希拉蕊·普特南在其作品《理性、真理和歷史》中提出,实验假设人的大脑被偷偷取出,放入有培养液的缸里面保存,维持生命,之后通过某种技术向他传递各种神经电信号,让那个人体验到平时一样的世界,所以他的世界还是和以前一样,无法分辨。」 「问题是,大脑有没有可能意识到自己正活在虚拟世界之中?」 热狗盖上书本,调整了一下坐姿,问道:「什么是思想实验?」 没有人理会这个问题,在看电视的小芬说道:「把脑袋取出来?就算能够保存,还能够保持『他』的意识吗?」 伊德也补充:「就算能够保持意识,进行试验的博士有办法能够得知吗?」 蓝小青没好气的说道:「这是思想实验啊,一切以该假设为前提,有没有人能够想到办法,让那颗脑袋知道自己活在虚拟世界之中?」 热狗举手说道:「他一直活在培养液中,所以应该会无时无刻听到水声。」 「你白痴哦?脑袋怎么听声音?」 「再不然就,用力捏自己的脸让自己醒来。」热狗似乎分不清梦境和虚拟世界。 伊德想了想,说道:「理论上来说,他的任何感官都是被捏造出来的,所以一切体验都不能相信,可是人的世界观都是由体验而来,所以我认为那颗脑袋是不可能发现自己活在虚拟世界。」 小芬关掉电视,专心投入大家的话题:「也不一定,还有好几种方法可以验证的。」 大家看着她,她自信的笑了笑:「首先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灵魂是存在的,只要那个人灵魂出窍,就能够看到真正的世界,看到自己只是一颗脑袋而已。」 蓝小青反驳:「可是也有可能灵魂的存在,灵魂出窍什么的,全都是培养液旁的科学家捏造出来的假象。」 「所以我说前提是灵魂一定要存在,那么那颗脑袋就会有灵魂,科学家再怎么厉害,总不可能控制灵魂的思绪吧?」 热狗捂着头,迷惘的说道:「太乱了,我不明白。」 「那样说来的话,我也想到了一个方法。」看到伊德飘忽的眼神,大家都知道他又打算天马行空了,但姑且听听他说什么。 「我也需要一个前提,多重宇宙理论必须是真实的。」 「多重宇宙理论,也就是世界有无穷多个可能性,无限只猴子随意打字,总有一只打出完整的《莎士比亚》。」 「所以理论上来说,必然有一个宇宙,我们只是一颗缸中之脑。」 「就像理论上来说,必然有一个宇宙,我们的脑袋只是一颗番石榴。」 「理论上来说,你是对的,但实际上你还是没有办法验证现在这个世界中的你,是不是活在幻觉之中啊。」蓝小青说道。 「如果真的要验证,就只有一个方法了。」小芬突然站了起来,走进厨房,大家在安静等待她的答案。 她拿出一把菜刀来,说道:「只要有一个前提——科学家还想继续做试验下去,那么如果现在的我自杀,他们必然会用『电极』什么的方法,改变我的想法,阻止我自杀。」 大家站了起来,蓝小青战战兢兢的回答:「你……你这个想法很好,现在可以放菜刀回去了……」 热狗也劝道:「你不要做傻事啊……这个思想实验……只是一项实验而已,不是真的。」 小芬诡异的笑了笑:「就是这样,科学家们用这种方式来阻止我自杀,你们骗不了我的。」 小芬在自己的颈项拉开一道长长的伤口,之后倒地不起,血流了满地。 在警车前往医院的路途中,伊德突然说道:「我想到要怎么验证了,虽然其实还是很脆弱。」 蓝小青已经意兴阑珊,但还是问道:「怎样?」 「我,能够肯定的表示,我不是你的世界的幻觉,因为我是存在的,相对的,你也能够肯定的表示你不是我的世界的幻觉,换句话说,我不能够证明自己不是活在幻觉中,但我能够肯定你,或其他人,不是活在你们的幻觉中,因为必定存在的我绝对不是幻觉。」 热狗又捂着头部说乱。 蓝小青则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作者 名作家文达祥坐在自己最喜欢的懒椅上,旁边小茶几放了一部笔电,那是他工作唯一需要的工具。当然,还需要无限的幻想。 没有人知道他远远不绝的灵感是哪里来的,实际上,对他来说答案很简单,写作就是他的一切,他的生命,所谓的灵感其实就是自然出现的,就像他笔下的角色一样。 他的成名作,《米吕星探案录》,主角「米吕星」职业就是推理小说作家,在找寻灵感的旅途中遇到不可思议的案件,被迫充当侦探破案,最后闯出一片天空,成为知名的侦探作家。 文达祥的创作像是河流般陈出不穷,但久了,也对于这部连载小说厌倦,打算结束主角的生命,之后开始新的创作。 但对于像文达祥那样的天才型作家而言,结束自己亲手塑造的角色,一定不能太平凡,于是写了一篇番外篇,自己与米吕星的对话。 **************** 米吕星回到办公室,累垮了,连续两个礼拜追踪神偷麦克隆,最后终于夺回独角兽之泪宝石,并把宿敌送入监狱中。 毕竟可以死而无憾了? 米吕星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自己竟然会想到死亡,那是前所未有的事。 现在时间已经是午夜了,但外面却传来了脚步声,已经习惯侦探生涯的他马上警惕起来。 「或许是死神?」他的心里油然出现这种想法,令他吃了一惊。 「是谁?!」他开门问道,已经失去了平时的冷静。 「你不用理会我是谁。」办公室外是平时助理们工作的地方,放满了桌椅,当然,这种时间是没有人了。 对方全身穿着黑西装,带着墨镜,站在黑暗中有一种神秘感。 「你可以叫我神,或魔,反正我就是掌控你命运的人。」 「命运?你以为你是谁?」 「我知道关于你一切的事,也能够掌控你的际遇。」 黑西装人脸部隐藏在黑暗中,米吕星看不清楚,灯开关在远处,想开灯也不能,唯有问道:「那么,你具体上的身份是什么?名字有吗?」 黑衣人呵呵笑了出来:「当然有名字,但你不需要知道,你只需要知道,你的时候已经到了。」 米吕星双手放进口袋内,暗暗握着随身带的匕首:「你是来杀我的吗?」 「是啊,但不是你想象中那种,所以你手中的小刀可以放下。」 米吕星当然不会听从,双手依旧放在口袋内:「你有什么有创意的方式吗?」 「当然,我可以选择让你心脏病发,或与猩猩王和变形金刚打斗后重伤去世。」 「你以为你真的是神吗?」米吕星开始觉得对方精神有问题。 「我是作者,这个世界的作者。」黑衣人说了一句让米吕星感到意外的话,但也更确定他精神不正常。 「作者?你是说这个世界是你的创作?」 「是的。」黑衣人说完,举起手,指着一张桌子,「你看看,那只是很普通的桌子,但我可以在一瞬间,把它写消失。」 米吕星眨眼之后,桌子凭空消失,留下了一个很唐突的空间。 「你怎么办到……」他几乎说不出话来,因为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 「还是很难相信吧?再看看那边。」黑衣人指着一边的水仙花盆栽,渐渐的,越长越大,上面结出一颗芒果来。 「相信了吧?」 无论米吕星怎样怀疑,他心里还是相信了对方的身份。 「你会相信,也是我写出来的,因为我不想再浪费时间。」 「为什么你想要杀死我?」 黑衣人摇摇头说:「因为厌倦了,我厌倦了这个世界。」 「你,明明就可以让这个世界好好的结束的,不一定要杀死我啊。」 「呵呵,我知道啊,但杀死你才能够完美的结束这个系列,主角死了,读者才会记住你啊。」 米吕星心里根本不想死,他不断反抗着:「你不一定要弄死我的,让我有美好的结局也是很好啊。」 「你,你是死定了,而且为了让读者有共鸣,你是在极其不愿意的情况下死去。」 米吕星瘫了下去,全身无力,几乎以为自己马上就要死去了,但黑衣人说:「没有那么快啦,我会让你先完成你的着作,之后才是故事的结局,读者们会拿着你的系列哀悼名侦探的逝去,哈哈哈,还有,记住我的名字,我是你的作者文达祥。」 黑衣人说完,无影无踪就消失了。 米吕星坐会自己的座位,心里非常混乱,不知道该怎么做,或许不写完自己的小说就能够避开死亡? 虽然这样想,但双手还是忍不住打开电脑,慢慢输入着一粒粒的文字。 《名侦探病人》是他的成名作,主角侦探是一名长期住医院的病人,在解决了一次的医院兇杀案之后就名扬天下,之后破解一单单的案件。 米吕星突然想到了什么,他飞快的在笔电上输入着。 **************** 病床前站着一个人,他带着一副黑框眼镜,面无表情,名侦探病人从病床艰难的坐了起来,问道:「已经是午夜了,你是谁?」 「我没有多少时间了,有一件事必须要拜託你帮我。」对方说话快速,但看来并不是没有条理的人。 「我的名字是米吕星,是一个作者,也是侦探,你的世界,包括这里的一切,都是我的创作,你是我故事中的主角。」 病人还是一贯冷静,并没有感到惊讶就接受了这个说法:「这很有趣,原来世界是这么来的。」 「但我即将要面对死亡,我的世界的作家想要消灭我,让我面对死亡的结局。」 「哦?他那么恨你啊?」 「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忙,虽然我不知道行不行得通,但这是我唯一的希望了,我希望你成为作家,写侦探故事。」 病人这时反而感到惊讶:「我写故事?你知道,我完全不会写的。」 「从今天开始你会写,而且还写的很好,你将会编写全新系列的侦探小说,并且会与书中的主角沟通,他并且也是作家,会写侦探小说,以此类推下去,明白吗?」 病人突然感觉到,写作或许是一件非常有意义,也非常有趣的事,但还是不理解那样做的目的。 「目的很简单,也很复杂,我要你们记住一个名字,我的作者,文达祥。」 「然后呢?」 米吕星静了静,然后说道:「你知道无限宇宙理论是吗?你一定知道的,因为我是作者,会让你理解。」 病人点了点头:「当然,无限宇宙理论,你的意思是,希望笔下的主角不断写故事,一直延伸下去,一直到出现这个名字,文达祥,也就是超越你的作者的时候。」 「是的。」米吕星说道,「当有一天,到了我的作者的作者的阶段,我希望他,能够以同样的方式威胁他,要他让我不死。」 病人吸了一口气,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但值得一试,那也是克制他作者的作者的唯一方法。 **************** 文达祥笑了出来,自己写出来的理论,怎么可能会实现嘛?什么多重宇宙理论?其实米吕星的一切设想都是自己决定的,当然也包括了《病人》系列的事情。 自己身在现实世界,当然是没有所谓的作者的,自己就是作者,自己就是自己的主宰。 「你真的是那样想的吗?」 文达祥背后传来一把声音,吓得他跳了起来,马上转过头,看到了一个穿着绿衣的傢伙。 「你好,我是你的作者,名字在标题的下面。」 「开什么玩笑?这里是现实世界,是没有作者的。」 「你该不会是想要我做你曾经做过的幼稚事情吧?我不想为了你弄到整张桌子不见。」 文达祥站了起来,看着对方,说道:「就算是,假设你真的是作者,你想要怎样?」 绿衣人马上就回答了:「我的作者,我是说,我的世界的作者,留下了一个讯息,如果我写的故事里面有一个叫文达祥的主角,务必用尽一切方法,让他不要杀害他故事的主角,米吕星。」 「你说什么?你怎么可能跟他有关係?他是我的笔下人物,存在于比我底下的世界,就算他怎么创作,也不可能影响到我的世界。」 绿衣人似乎也不明白,但佔了优势的他也没有什么慌张:「我想,这个世界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复杂,并且互相影响着,你写的故事理论上来说影响我的世界,但实际上我也影响着你的故事,或许就这样,构成了这个大轮回,这个怪异的侦探故事世界。」 「所以所有的创作,都是谁的灵感?」 「照这样看来,似乎不存在原创,我们所有作者的灵感都是来自各自的作者,但各自的作者都是来自更上一层的灵感,我们是凭空出现的。」 「如果我现在输入电脑,让你马上消失呢?」 「你不会这么做,因为这样你也会消失,毕竟我是你的作者嘛。」 「我可以让你先完成故事之后才消失。」 「这不会发生,因为不在我的故事剧本里面。」 文达祥迷惑了,理论上而言他可以掌控对方的命运,但自己的命运确实被对方掌控。 对方笑了笑:「我想,为了大家好,你还是该些一下故事结局好了。」 等待勇者 他把袭击者的尸体踢开,松了一口气,想不到刚开始不久就遇到了山贼的突击。 弓箭手龚拉根终于抵达了小村庄阿科帝斯,根据攻略,他必须在这里等待勇者的到来,之后加入他的队伍,迈向屠杀大魔王的光明大道。 这里是典型的小村庄,根据目测所及,只有两三个附有功能的小木屋,包括了酒店,道具店,和武器店,甚至连防具店也没有。 不过还好村民们个个看起来和蔼可亲,跟他们间聊应该可以打发等待的时间。 「你好,这里是阿科帝斯村,经过第三次魔王大战后,正在慢慢復兴中。」一名青年说道。 龚拉根问道:「请问勇者还有多久才会到来?」 青年一脸茫然,回答:「不知道,什么是勇者?」 看来对方只是一名无知的村民,龚拉根笑了笑之后没有再说什么。 但对方似乎是名多话的npc,继续说道:「我听说大魔王即将要展开大进攻,打算毁灭这个世界,对吗?」 龚拉根回答:「是的,这就是为什么需要勇者,和我们光明战士,只有我们能够消灭魔王,为世界带来和平。」 青年连连点头,也不知道听不听得懂。 另外一名村姑也加入谈话:「我听说,魔王有很多可怕的魔物手下,并且派出许多怪物在野外流荡攻击路人?」 龚拉根点了点头:「是的,所以没有战斗能力的话,千万不要在村子外面移动太远,附近的简单怪物只怕你们也没有能力应对。」 村姑说道:「我听说,最近魔王派了黑暗骑士到来我们的村庄,希望不要闹出什么事才好。」 「黑暗骑士?」 「是的。」青年说道:「据说是魔王七魔物之一卡布拉军团的一名手下。」 难得在这种小地方听到不得了的情报,龚拉根继续追问:「他是什么样子的?强吗?」 站在一旁的老者突然出声了:「关于这个黑暗骑士,据说,他拥有一把魔剑,剑身漆黑,浑身散发一股邪气。他披着破烂的披风和盔甲,不以真面目示人。」 青年点头补充:「他的剑技非常了得,据说还会使用中级的魔法,一般人难以抗衡。」 村姑也表示:「但据说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龚拉根心想,终于有人说到重点了,连忙问道:「是什么缺点?火属性?光明属性?」 老者说:「说来也真巧,他的弱点就是弓箭攻击,据说那是他唯一的弱点。」 龚拉根看着自己的弓箭配备,心想,或许这就是等待勇者期间的非主要任务,但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打败他。 「听说他还戴着『美杜莎的项链』,这个道具可以防止本身被石化,并且会加强防御力。」老者说道。 龚拉根开始心动了,这个『美杜莎的项链』,是这个世界的非卖品,也就是再多钱也买不到的,似乎值得一博。 「黑暗骑士什么时候会到?」 这时,一个小孩子跑了过来,气吁吁的说道:「黑暗骑士……来了……」 龚拉根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时间犹豫,马上连跑带跳,衝进武器店,跑上二楼埋伏在窗前,连店主都吓得瞪大眼睛。 他对自己的弓箭技术非常有信心,命中力一向来是他的强项,虽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可能单独杀死这个关卡大王,但人生在世,原本就是一场大冒险,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 村庄大门缓缓外走近了一个怪人,披着披风,背后揹着一把黑暗的大刀,村民们都往别处逃,他看到小动物什么的也不放过,用手中的匕首一隻隻杀死,手段残暴,眼神闪烁着杀机。 龚拉根拉开木弓,心里非常紧张,他已经看到对方颈项上的『美杜莎的项链』,碧绿辉煌,加强了他拉弓的力道和决心,他瞄准黑暗骑士的头部,这一发肯定要暴击才能有机会打败对方,谁知道对方的魔法威力和射程有多少? 对方已经踏进村庄,突然,他血红色的双眼看到了龚拉根,右手以最快的速度抓着大刀的刀柄,没有时间犹豫,紧抓着弓鉉的右手放开了,箭支像是闪电般射出。 龚拉根很确定已经瞄得很准,肯定会击中对方的头部,但想不到对方的动作更快,大刀把箭弹开,之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跳向他的方向。 大刀出鞘后发出耀眼的光芒,附上的光明魔法,一刀就秒杀了龚拉根。 剑士喘着气,想不到刚抵达小村庄就遇到了突袭。 离开了武器店,老者笑容可掬走上前向他道谢:「真是感谢你了,本村庄这几天被邪恶的魔王手下佔领了,还想要向勇者您偷袭,幸好您神通广大一招就解决他。」 剑士福尔摩蓝笑着说:「不用客气,消灭魔物原本就是勇者的任务,对了,根据攻略,我应该会在这里遇到两个同伴,请问有看到他们吗?他们是神偷义贼卡内尔和帅气弓箭手龚拉根。」 老者向大家询问,青年、村姑和小孩等村民都瑶瑶头,一脸茫然。 老者突然叹息说道:「可惜过不久,我们将会被黑暗魔法师烧燬。」 福尔摩蓝问道:「那是谁?」 「他是魔王的得力助手,据说佩戴了神秘宝物『独角兽的眼泪』,但听说致命弱点是刀剑攻击,不久后就会抵达本村了……」 福尔摩蓝吞了吞口水,心里想着的是神秘宝物,口中说道:「不用担心,身为勇者的我,一定会为您们消灭黑暗魔法师。」 他举起大刀,闪耀的光芒笼罩在天真单纯的村民脸上,只要有了勇者一伙人,阿科帝斯村就可以永远和平安寧。 减肥 森林王国迎来今年第一次大旱天。 黄熊拍了拍自己圆鼓鼓的大肚腩,结实得就像大西瓜一样。 「我的动作变得好慢,这是因为西瓜快要成熟了吗?」黄熊抹了抹脸,打了一个瞌睡,一隻蝴蝶飞过。 「蝴蝶别跑,我有问题要问你!」黄熊连滚带跳追赶上去,无奈体重过高,才起步已经累得气吁吁。 「不行了,我必须把大西瓜变小,不然很难抓到蝴蝶问谜语。」 蝴蝶飞入花丛内,轻蔑的停在一朵红花上,没想到突然被一头牛连花带蝶踩扁了。 「老牛,蝴蝶被你踩在脚下了。」黄熊趴在地上,满怀期待的盯着老牛的脚。 「黄熊,我说你怎么了,变得圆滚滚,这就是所谓的进化论吗?」老牛曾经服务过人类,对于人类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进化论是什么?是一种食物吗?」黄熊舔了舔嘴唇,「我还是比较喜欢蜂蜜。」 「还吃?你看看自己的形状。」 黄熊到小溪边看着自己的倒影,已经不成熊形,简直比肥猪还要胖了。 「怎么办?老牛,我应该怎么做?」 老牛摇摇头:「你应该要减肥了。」 「减肥?」 老牛说:「你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 黄熊的回答牛头不对马嘴:「我最喜欢的是食物。」 「除了运动之外,你需要关注的是你的饮食。」老牛说,「你需要吃多一点素食,那样比较健康,就像我一样。」 「比较健康有什么好处?」 「就会像我那样活得很老。」 「所以只要多吃素就会变老?」 老牛无法跟黄熊沟通,再次摇摇头后离开,只留下一句话:「我希望下次见到你的时候能够变瘦了。」 黄熊看了看水中倒影,缓缓向森林中央方向走去,路上遇到了再忙着跑步的灰兔兔。 「兔兔,我问你,你知道吃什么能够变瘦吗?」 「变瘦?怎样变瘦?什么意思变瘦?」灰兔兔看着黄熊一脸不解,从来没有胖过的他不明白肥胖的概念。 「我这样就是胖。」黄熊拍拍肚子,之后指着他的身体,「这样就是瘦。」 灰兔兔恍然大悟:「你是说要怎样才能够变得像我那样小个?饮食是吗?我每天大都是吃萝卜罢了,所以我想吃萝卜应该能够变瘦吧?」 灰兔兔在草丛内跳进跳出,炫耀自己灵活的身材。 「所以我吃萝卜的话也能够瘦咯?」黄熊对于自己找到答案感到高兴。 「有可能的,不跟你说了,我忙着跑步,再见了!」 黄熊向他的朋友招招手,道别说:「再见了灰兔兔!不要顾着运动忘记了吃萝卜减肥!」 喊着走着,他脚绊到石头跌倒了,整隻熊趴在地上,双眼睁开看到一隻蚂蚁也看着他。 「黄熊,是你啊?趴在地上干嘛?」 黄熊坐起,想了想,摇摇头说:「我忘记了,但我既然会趴在地上一定有道理的。对了,你知道吃什么能够减肥吗?」 蚂蚁反问:「你这样问是什么意思?是歧视我的体型吗?」 「为什么要歧视你呢?」 「歧视我体型小啊!还有,为什么你要趋那么近?歧视我声音小吗?!」 「什么生小?我听不清楚,你可以大声点吗?」 蚂蚁冷静了下来,认真的说道:「你真的想要知道我的饮食习惯?告诉你,我每天只吃糖的,并且从来没有胖过,糖,知道吗?」 黄熊这次听清楚了,也感到一丝亲切感:「我知道糖,味道和蜂蜜非常相似,我想我可以很快喜欢上这种食物。」 「知道就可以了,现在换我问你,你有没有看到蝴蝶?我在找他,有急事。」 「哦,老牛现在向森林北区走去了。」 蚂蚁摇摇头,以为黄熊又没有听到他说的话,向他招招手就离开。 黄熊摇摇晃晃继续向森林中央走去,口中喃喃自语:「萝卜可以在灰兔兔的田园拿,但糖又在哪里呢?」 突然,树上传来一阵声响,一根香蕉掉在他头上。 「不好意思,黄色小熊,那根香蕉能够还给我吗?」树上安安稳稳坐了一隻长鼻猴,黄熊第一眼就看着他的肚子,已经达到「瘦」的标准,于是向他请教同样的问题。 「减肥是吗?那是人类间非常流行的活动呢。」看来对方也是一隻见过世面的长鼻猴。 「你就是吃这个变得那么瘦的吗?」黄熊看着手中的香蕉,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我无法回答你这个问题,但我最喜欢吃香蕉,在你定义我属于瘦的体型下,或许吃香蕉与其有关联。」 「太好了!我又找到一个减肥食品!」 长鼻猴看着黄熊的身体,点点头说:「你是黄色的,香蕉也是黄色的,或许真的有关联。」 大旱天过去,秋天渐渐来临。 老牛皱着眉头,看着满地黄叶,根本没有能够食用的绿草。 「老牛!我来了!」 一大团黄橙橙的物体慢慢移动过来,老牛瞪大眼看,发现竟然是他的好朋友黄熊。 「黄……熊,你怎么搞成这样?」 黄熊憨厚的头部就在大球体的顶部,胖脸上的嘴巴一张一开说道:「我听你们的话,每天都食用草,糖,香蕉和萝卜,结果就胖成这样了,会不会是有什么差错吗?」 老牛无奈的回答:「你不能够一次过吃完这些东西啊,不然的话当然发胖。」 「是那样的啊?那就没有办法了,我还是吃回我的蜂蜜好了。」黄熊举起手中的罐子,缓缓往嘴中送去。 「不要啊!再吃下去你会爆炸的啊!住手!」 虽然老牛大喊,但黄熊还是把蜂蜜灌了下去,他的身体发出激烈的抖动,老牛第一时间跳到一颗大石头后面躲藏。 碰! 剧烈声响起,老牛战战兢兢的探出头来,看到黄熊在抓着屁股。 「放了一个屁,舒服很多了。」 他拍了拍圆滚滚,像是西瓜般的大肚子。 撞人 年轻的阴魂小优半躺在病床上,这里是阴间颇有名气的心理医师—林医师的诊所。 小优心理状态非常不稳定,脸色红润,不像其他幽灵,拥有健康的苍白色,可见它一定是遭受到了非常大的心理创伤。 没有等多久,林医师就穿过墻壁飘了进来。 「你的名字是小优是吗?不用害怕,在这里非常安全,没有幽灵能够伤害你的。」专业的林医师一眼就看出小优情绪非常不稳定,尝试安抚它的情绪。 林医师飘到了小优的病床边,空洞的双眼温和地看着小优,果然让它镇定不少。 「没有关係的,你到底遇到了什么烦恼,不妨告诉我,你要记得,阴间里没有无法解决的问题。」林医师阴森森地说道。 「多谢医生你的安慰,但是……」小优说道:「可是我……我遇到的问题……你根本解决不了……你不可能相信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件事……」 「不会的,我当然会相信你所说的,只要你信任我,我一定会帮你解答疑惑的。」林医师非常肯定的回答。 「好吧……既然你这样说,我就告诉你吧……」小优脸色苍白了些,明显比刚才好了许多,它吸了一口阴气,说道:「我撞到人了。」 林医师神情马上变得有些尷尬,它原本以为小优会说出自己心理上遇到的障碍,或是遇到死亡期间的问题什么的,想不到,它竟然会说出那么荒谬的事情来,一时之间,林医师也不知该如何反应过来。 「你……唉……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说些什么?还是我听错了?这个阴间上……根本没有人啊……」林医师说道。 「我就知道!你根本不会相信我!你一定以为我灵魂错乱对不对?告诉你!我清醒的很!我的确是看到人了!」小优激动地说道。 林医师虽然经验丰富,但也没有遇过这么荒谬的案例,它心里的确已经把小优归类为灵魂错乱病患。 「你先冷静下来,真的,我相信你,不如……你先把你看到人的经歷告诉我好吗?」林医师知道这时应该先缓和病人的情绪。 「哼,我知道你根本不相信我的话,但我还是会告诉你,至少可以宣泄一下那种恐怖的经歷。」当小优讲到这里,脸上难以掩饰恐惧的神情。 「当时,我和几个朋友,在轮回区到处飘荡……是的,的确是很无聊,我当然知道轮回区是幽灵们去世时,埋葬的地方,我们只是好玩到处飘飘而已。唉,如果知道会遇到那么可怕的事,打死我也不会再飘去那里。」 「其实当时的情况也很简单,但肯定会让我一世发噩梦,你猜猜我看到什么?我竟然看到一个清晰的影子!它……它竟然有脚!它是用走的!」小优脸色越来越红润,林医师不断安慰它,终于还是把它安抚了下来。 它继续说道:「好清晰,他的脸,他的五官,竟然是非常清晰的!尤其是他的双眼,黑白分明,我……我竟然和他对上眼!」小优浑身发抖,林医师虽然根本不相信这种人话连篇的事情,但也听得心里毛毛的。 「他认得我了!我每天晚上做梦他出现在我面前,那清晰的身影,让我没有办法睡觉,有时候在厨房,我会突然看到他站在角落看着我!」 小优还在说道:「最恐怖的是,竟然只有我一个幽灵看到!其他伙伴们都没有看到!只有我一个幽灵承担这种痛苦!」 「小优,你听我说,这阴间上是没有人的,你一定是看错了,不然就是把其他东西当成人。你平时工作压力太大,这也可能是导致產生幻觉的主因。还有最重要的是,不要再看那种荼毒灵魂心的人故事书了。」林医师苦口婆心劝导。 「算了,毕竟你还是不相信。」小优飘了起来,说道:「不过说了出来,让我感觉好多了,我还是得感谢你。只是,希望你不要那么铁齿,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不代表不存在。」 说完这句话,小优便飘了出去,只留下若有所思的林医师。 同伴 病维在打瞌睡。 「所以,这就是我的烦恼,侦探先生,你有什么看法?」 「看法?哦,我觉得很简单,你面临的是人格分裂症,如果要治好,唯一的方法就是看医生,要不要我介绍医生给你?」 对方是一名年轻人,约二十二岁,样子有点像癮君子,但实际上非常健康,只是心理似乎备受煎熬。 「你知道那个街角吗?」病维随手往一个方向指去,「那边有一间诊所,医生医术高明,一定能够帮到你的。」 「可是,那个方向不是厕所吗?」 他们身在病维的侦探社里面,病维无奈的说道:「好吧,我带你去就是,姜子牙。」 对方尷尬的纠正:「我叫姜健康。」 「你就是姜子牙吗?」老医生诊所内的老医生把厚重的眼镜对准姜健康的脸,「可是你看起来很年轻啊。」 病维说道:「这个人有精神分裂症,对你来说应该是小儿科吧?」 「你这个傢伙是谁?为什么进来这里?」医生指着病维骂道。 「我是病维啊,那个陌生的病人。」 「啊,是你啊?早说啊。」 姜健康说道:「医生,是那样的,我觉得我从小开始就有毛病。」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觉得我内心深处有另外一个灵魂,这种感觉很难形容,那个灵魂不是一般听说过的鬼魂那样恐怖,而比较像是精灵般寄宿在我的内心,充当一个聆听者。我心里所想的他都知道,每次我有什么心事,都会在心里与他分享。但无论如何,他不曾说话,所以我们之间的关係就是单向的,只有我说,他听。」 病维问道:「他有形象吗?」 姜健康摇头说:「没有,没有任何形象,只是一种存在的感觉,就像你的自我是肯定存在的,但是没有任何形象,但也无可置疑。」 「所以这个灵魂在你心里很多年了?」 「非常久,自从从我有意识之后开始,他就存在着。」 病维不理解:「既然如此,为什么你要把他去除掉?」 「因为,我现在已经不是小时候了。」 「什么意思?不再相信童话故事了?」 姜健康有点激动的表示:「因为我有很多秘密不想要跟他分享。我根本不知道他是什么东西,谁知道会不会洩露出去?」 病维心想,不过是你的另外一个人格而已,难道自己还会出卖自己吗? 「你应该相信你自己啊。」 「不是自己,我说过了,他是另外一个灵魂,寄宿在我的内心,那种感觉很难跟你形容,就像一直有一个偷听你说话的邻居,不管你做了什么,他都会知道,并且你不知道他是谁,谁知道他会不会洩露出去?」 「难道是有人在你心中安装了偷听器?」 「侦探先生,这个不好笑啊,你知道,人长大了之后世界就复杂了,不像以前那样可以畅所欲言,你会对一个人完全信任的说出自己所有的看法吗?你真的能够完全相信一个人,相信他真的不会出卖你吗?」 病维想了想,回答:「我曾经相信,但后来事实证明信任只是一种传说。」 「那就是了,无论是任何人都无法相信,更何况是内心中的一隻鬼?我现在几乎能够感受到他的激动,因为他完全知道我打算消灭他。」 「你打算驱魔吗?」病维转头看向医生,发现他已经坐在懒椅上呼呼大睡。 他用力摇醒医生,医生吓得跳了起来:「开饭了?开饭了吗?」 「医生,请您想办法治疗他的人格分裂症。」 医生抹掉嘴边的口水:「关于这个人格分裂症,是非常罕见的病症,过去想要治疗是非常困难漫长的事。」 「所以你会治疗吗?原来你懂心理学?」 「心理学?那是什么东西,我们兽医系毕业的最看不起虚幻无实的心理学。」医生从墻角拉出一张脏桌子,上面放了一部像是微波炉般的仪器。 「我要用科学的角度解决人格分裂症。」 「医生,这是什么东西?」姜健康感到不安。 「看不出来吗?这是太阳牌微波炉啊,只是我把它改装成能够影响脑电波的放射器,有时候我会用来治疗精神病患。」 病维视察这部奇怪的仪器:「你确定它能够治疗人格分裂症?」 「人格分裂症是吗?让我把它调到人格分裂治疗模式。」医生在微波炉秒数表上转了几圈。 「在进行之前,我要问你,你确定要去除你的另外一个人格吗?」 姜健康回答得有些迟疑:「人格分裂?算是人格分裂吗?我是想要去除掉心中的一个灵魂啦。」 「那答案就是肯定的了。」医生把插头插好,开电,之后放了一张椅子在微波炉前面。 「你坐在这里,接受辐射攻击两分鐘就可以了。」 他把不知所措的姜健康压倒椅子上,转动秒数表到两分鐘,啟动机器。 「好了姜子牙,你的精神分裂症已经治好了。」医生高举双手大喊万岁。 姜健康站了起来,心中无比清澈寧静,那个不知名的灵魂消失了,他终于重获自由。 「医生,谢谢你。」他趋前去向医生握手。 医生也热情地伸出双手,说道:「多谢两千块。」 「不贵,为了我的自由,两千块不贵,只要把我心中的灵魂去除……」 「不!」医生把钱拋掉,「你说灵魂?你说那是灵魂?不是另外一个人格?」 「不是一样意思吗?」病维问道。 「当然不一样你这个白痴!那是寄宿的灵魂!我刚刚把一个灵魂消灭掉了!他也是生命啊!」 病维不以为然:「灵魂真的会寄宿在某人的内心?」 「当然会啊!那很平常!你以为只有他有这种情况吗?其实大部分的人都有!有些人甚至有多到十多个灵魂!」医生狠狠掌摑了自己一下,「我竟然杀了一个灵魂!」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虽然误杀让医生内心备受煎熬,但吃了两罐雪糕之后,他也就释怀了。 姜健康,健康快乐的度过之后的日子,一直到那天。 姜健康已经八十岁了,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起以前那位内心的朋友,突然感到一丝寂寞起来,被杀死的他到底现在在哪里呢?人死了变鬼,鬼死了会变成什么呢? 他闭上眼睛,再也没有睁开过,混混沌沌之中,他回溯自己的人生,多么的快乐,成功,几乎没有烦恼,并且事事顺利,最后,他看到了一个小孩,漠然站在土地上,孤独无依。 那就是以前的他。 突然,一股好奇心催促着他,到底是谁寄宿在以前的他的心里?他是不是应该要进去道歉? 他进入小孩的内心,发现里面竟然是空的,里面没有任何的灵魂,除了他。 他再也不能离开,小孩封闭的内心把他关闭在内,他大声呼唤,也传不出去,他只能够在这里聆听,聆听自己的心声,等待着那天自己厌倦了自己,把自己消灭掉的那一天。 创世 世界已经开始崩溃,并且已经无法再回头。 外面的城市已经变成犯罪的天堂,在人类最后的这一段时间,劣性根完全显露,互相残害,抢劫,拐带,强暴。 太阳依旧高照,但已经失去数百年前的炙热,只剩下死亡的暗红色,外面的世界温度已经不适合人类居住,唯有赤道附近还有残馀的人类苟且偷生。 森林中尚有一丝人性存在,该处有一所秘密研究所,原本存在的用意是研究核武和生化武器,但现在反而成为人类精英的集聚地。 黄博士召集剩馀的大家在会议厅,他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宣佈。 研究所内空调被设定为适合人类的温度,但由于能源已经不足,大家还是必须穿上厚厚的衣服御寒。 「大家都已经知道,我们研究所的能源已经不足,太阳的温度已经无法啟动我们唯一的太阳能蓄电池,食物也所剩无几,外面的野蛮人,随时都会发现我们。」黄博士叹了一口气,「最重要的是,太阳,已经无法养育我们人类,还有其他的生物,森林已经死亡,树林全都枯萎,各位,我们已经结束了。」 大家对于末日的到来已经麻木,没有了当初的惊恐,剩下的就只有那唯一的希望。 黄博士的小女儿问道:「爸,关于那个研究,进展怎样了?」 「小不点,这就是这次会议的原因,我们的新世界架构已经设定完毕,马上就要开始设计世界观了,问题是,我们需要的是怎样的世界观?」 大家热烈讨论起来,说到了新世界,大家开始充满希望。 蓝小青说道:「我觉得,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不能重复人类的后尘,关于人心的设定必须重新考虑。」 「你意思是说,那个世界的主导生物不能是人类了?」 「应该说,是修改过后的人类。」 「但改变了人心就不是人类了,所以我在新世界里面,已经不是自己了?」 小不点举手说:「我们还是自己啊,但只是改变了一些内心的看法……」 「改变了就不是我们自己了。」 病维打断了他们的争论:「话不能那么说,反正是不是我们也不重要了,进入那个世界后我们就是另外的我们,到时候的我们就反而会觉得现在的我们不是真正的我们。」 黄博士也坚持说:「不能够重蹈覆辙,人类的本能一定要改掉。」 反对者也觉得不好说什么,没有再反对。 「所以现在我们的世界观是什么?」 「未来科幻世界怎么样?」热狗充满幻想说道。 「未来世界又怎样?」蓝小青问道,「人类的快乐不一定是建立在物质上的。」 「或许是古希腊式的哲学世界?人类好奇心顶点的时代。」肯尼斯说道。 「好奇心能吃吗?我觉得就综艺的世界好了,每天都是搞笑节目,每个人都是蚕豆先生。」病维装了一下蚕豆先生的招牌笑脸,但大家都笑不出来。 蓝小青摇头说:「如果每个人都是搞笑人物,那么就没有快乐这回事了,快乐本来都是建构在相反的悲哀上面的,如果只有快乐,那就没有快乐了。」 「或许这些都不是我们要的,我们要的可能是最基本,最简单的。」小不点说,「最基本的快乐,是建立在最基本的世界中。」 她拿出一本残旧的书籍出来,大家看着,都安静了下来,剩馀的人类们的善良一面就聚集在这间会议室中,大家也最清楚人类最需要的是什么。 几天后,世界观输入完毕,大家轮流进入传送室,把关于自己的一切,包括人格,记忆,性格等都扫描进电脑,转换成新世界中的角色。 小不点头上戴着脑电波扫描头罩,她看着父亲笑了笑,留下一句:「爸,新世界见。」 **************** 森林王国是一个只有森林的世界,里面住了许多快乐的动物。 黄熊坐在大石头上面死劲思考着,思考着人生道理,思考着关于世界的存在,思考着今晚吃什么。 思考着自己为什么会存在。 **************** 小不点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黄博士倒坐在椅子上,吁了一口气,大家已经进入了新世界,他没有告诉其他人的是,没了操作员,他是进不了新世界的。 他手中拿着女儿最喜欢的《维尼熊》故事书。 那是她最喜欢的世界。 **************** 黄熊看着蓝天白云,口中吸允着蜂蜜。 心想,自己等待的人怎么还没有来? 白痴 天气晴朗如常,病维泡了一杯咖啡,坐在侦探社外面的小桌子旁慢慢品尝。 热狗到了,见到这奇景感到不可思议。 「病维,你怎么了?生病了吗?这杯咖啡是你自己泡的吗?不要喝了,小心中毒。」 「今天不想要跟你说太多,我的好朋友,现在的我是优雅模式,喝咖啡看风景是很基本的行为。」 他一口喝掉半杯咖啡,然后四处张望,在骯脏的侦探社门口,显得非常怪异,就像怪叔叔找猎物一样。 「这位叔叔你好。」一名约十二岁的马尾小妹妹突然不怕死接近病维,问道:「请问侦探叔叔在吗?我有事情要他帮忙。」 热狗抢着回答:「这名怪叔叔就是侦探病维,你不要看他像是色情狂那样,其实他很善良。」 病维顾不得优雅宣言,一把推走热狗后,说道:「有什么事情想要哥哥帮你的吗?」 「是那样的,我的妈妈最近变到很奇怪,就像是陌生人一样。」 病维惻隐之心悠然而起,眼神变得慈祥,拍拍他的小客户肩膀说:「所以你的妈妈是有婚外情吗?你爸爸知道吗?你知道要付钱的吗?钱,知道是什么吗?」 小妹妹摇摇头说:「不是的,不是那个,她整个人变了,不像以前那样对我,她变得很奇怪,一直笑,就算我做错什么,她也不会生气。」 「那很好啊,她想开了,知道赏识教育比较有效率。」 「可是,她打爸爸,打得他好痛,怎么办?」 病维呆了呆,说:「夫妻交流之道不是你这种小孩子能够管的,明白吗?」 小女孩摇摇头说:「你跟我回去看看就知道了,这是委託的定金。」 病维接过两百块,就没有再说废话,带着热狗一起前往小女孩位于两个街道之外的小套房。 虽然不是高级住宅区,但环境还算舒适,病维敲了敲门,里面马上传出玻璃破裂的声音。不久后,门打开了,一位妇女望了出来。 「请问你找们谁?」 「请问你是李妈妈吗?」病维问道,顺便打量眼前这位斯文的年约四十岁样貌平凡女人。 妇女看了看小女孩,突然恍然大悟:「你不是我的女儿吗?原来是你的朋友,请进!」 热狗和病维在李妈妈热情招待中错愕进入这间凌乱不堪的单位。刚刚听到的玻璃破裂声音受害者是一堆陶瓷器碎片。 「哈哈,你看看,地上有碎片,小心不要弄乱啊,哈哈。」她的笑声频率平復,就像没有什么感情,但硬要笑出来一样。 「李妈妈,请问最近你们家是不是出现什么问题呢?」 「什么问题?会有什么问题呢?」李妈妈把一壶绿色液体倒进两个大碗里面。 「就是你变得不是你自己了,跟以前不一样了,还有……逻辑上有了一些问题?」 小女孩不说话,躲在热狗身后。 「怎么可能,哈哈,我还是我啊,活了十八年来都是一样。」 热狗小声问小女孩:「你妈妈是患了失忆症吗?她的记忆停留在十八岁当时吗?」 小女孩也偷偷回答:「她不是我妈妈,我不认识她。」 「李妈妈」把手上的碗拋向病维,差一点打中他的脸,碗中的液体倒在地上,燃起一股黑烟,原来是硫酸一类的物质。 「小心!她还有一碗!」差一点被毁容的病维大喊。 「喝了一杯又一杯。」李妈妈拿着碗在跳舞,跟两人对持着。 「请你喝!」她突然把碗拋向毫无预警的小妹妹,击中她头部。 小妹妹发出尖叫声,脸上开始腐蚀,露出漆黑色的头骨。 「快点!谁去进行急救一下!」病维向热狗下命令。 「别接近她!」李妈妈突然喊道,「她不是我女儿!」 女孩头部溶解后,突然流出一堆绿色浓稠流状物质,她的双手试图把物质推回体内。 「那是什么?」 李妈妈似乎恢復了正常逻辑意识:「她是突然出现的怪物,控制了我们的意识,让我们变成白痴。」 小女孩倒在地上,全身已经开始融化,散了一地的零件和绿色物质,看来像是生化机器人。 热狗仔细观察:「就是她让你变成了只会傻笑的白痴?」 「是的,在开始的时候她在我面前装无辜可爱,让我失去戒心,之后她慢慢侵蚀我的生活,让我变成什么也不在意的白痴。」 「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中年男人从房间走出来,李妈妈跑上前去拥抱着他。 「布莱德!你也恢復正常了!」 「薇薇安,这段时间我们发生了什么事。」 「她,那个可爱的小恶魔控制了我们,让我们失去自己。」 病维问道:「你也是其中一位受害者吗?」 中年人说:「是的,我也被她控制了,结果变成一整天只会摊在床上的笨蛋。」 热狗问出了问题的关键:「那么,到底她是什么生物?为什么要这么做?」 中年人和李妈妈同时看着热狗,病维指着地上的尸体。 热狗呆了,地上躺着的是一部手机残骸。 签唱会 「年轻人!对,就是你!过来一下!」 一名年约七八十岁的老人大声说道。 如果不是身在本市最大的精神病院前花园,守嘉还真会走过去问一声:老伯,请问你有什么困难?这时的他只是笑了笑,从远处回答他:「老伯!我现在很忙!我帮你叫看护来好了!」 老人身穿病人服装,整套白色,但不是纯洁的白,而是已充满污垢,非常破旧,长裤两侧更有两片非常明显的污跡,应该是老伯长年以双手摩擦所造成。这间精神病院是属于半政府状态,不管什么机构,只要牵涉到政府,都不会有好的服务,这都可以从看护的文化教养,病人的服装更换率,还有花园的脏乱程度看得出来。 守嘉会出现在这里当然不是为了看病,他是来找他心理医生朋友聊一些事情,反正在政府部门工作,空馀时间非常充足,守嘉和朋友简直聊到忘我,连外面等待的病人都差一点被忽略,而这时,守嘉正要穿越花园,离开这个地方,正好遇到病人下午出来休息的时间。 「年轻人!过来吧!我有话要告诉你!是非常重要的事!」 对于一个老年病人的要求,守嘉实在很难拒绝,但想起朋友的忠告:「不要随便回应任何病人的呼应」,使得他不知要如何是好。 「过来吧!我不是那种有暴力倾向的白痴!我只是疯言疯语而已!」 面对着如此「老实」的病人,守嘉忍不住走了过去,问道:「老伯,你叫我过来到底是有什么事?」这时的他已经有了各种心里准备,包括向他汇报火星人总部密报的可能性。 「年轻人,今晚你是不是有一个重大的节目?」 守嘉楞了愣,想不到老人竟然会问起他的行程,他倒也老实回答,反正这是件全国皆知的事。 「今晚我将会去国家广场看江美嘉的签唱会。」 「果然是这样,」老人说道:「这次叫江美嘉是吗?那我问你,你是不是有一个叫做『吴卫正』的朋友?他是不是也会去那个江什么的演唱会?」 吴卫正是守嘉的好朋友,他们已经认识了十多年,当晚他们的确是会一起去看江美嘉的签唱会,但让守嘉感到万分惊讶的是,老年竟然会认识他。 「老伯,你认识他?你是他的亲人?」再好的朋友都会有一些私人秘密,或许吴卫正没有告诉他,自己有这么一个精神病的家人也说不定。 「不,我不认识他,但我知道他。」老人家眼神突然变得尖锐:「听我说,今晚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去那个江什么的签唱会,绝对不能。」 守嘉觉得有些好笑,虽然他不知道老人是怎么知道吴卫正的,但要阻止他去看江美嘉却是不可能的事,姑且不论原因,吴卫正是江美嘉的忠实「粉丝」,难得她竟然会到这里,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举办签唱会,吴卫正说过,就算天塌下来,他爬也要爬过去看她。 「好的好的,我一定会转告他的。」守嘉敷衍回应,他心想,这件事只会成为他们朋友之间的笑话而已。 「年轻人!听我说!」老人似乎看出了守嘉的敷衍:「不要小看这件事!他,绝对不能看到她。」 守嘉心里暗暗叹了一声,口中却顺口问了一声:「为什么?」 「为什么?如果你不想失去这个朋友,还有那个江什么的话,阻止他去那个签唱会!」 「我不觉得他们见面会有什么问题。」守嘉平时为人就很好辩,这时更是豁出去了,他乾脆站定跟那个老人辩论起来。 「不会有问题?小朋友,你知道什么叫做轮回转世吗?」 老人家突然换话题,守嘉一时回应不过来,老人继续说:「哼,谅你也不知道。轮回就是一种,一种现象,就是一个灵魂,那个,分成很多不同的角色,活在这个世界上,在不同的空间和时间。」 老人家的解释似乎越说越乱,但还好守嘉是知道什么是轮回。 「老伯,我知道什么是轮回转世,但跟我朋友有什么关係?」 「这样还要问吗?你的朋友吴美嘉,其实就是那个江什么的同一个轮回!」 守嘉对于老人的想象力感到钦佩,但还是不服输说:「你是说江美嘉是吴卫正的前世?开什么玩笑?他们两个都还活着!」 「哼,是谁说只有前世的?其实灵魂的轮回,是同步的,也就是说,一个灵魂,很多个身份轮回,都是同时进行的,不但只是不同的时间,还会在一样的时间,不同的空间存在着,也就是那个江卫生还有吴美正的情况,他们其实是同一个灵魂,是绝对不能同时见到对方的。」 这时守嘉已经忘了他是精神病人,向老人请教:「如果他们见面了,会发生什么事?」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这个灵魂就会从这个世界消失,这个世界,歷史以来,就不曾存在这个灵魂,所有这个灵魂的轮回身份,就会消失,从来没有存在过。」 守嘉越听越糊涂,他问道:「也就是说,他们就会突然不见了?从这个世界消失了?然后我们就会突然不记得这两个人?」 「其实不是的,但你也可以这么理解。」老人家似乎有点疲倦了,「反正你就自己决定好了,我倒是不在意了,反正我从来没有成功阻止过。」 说完,老人家就慢慢站起来离开,守嘉这时才想起自己身在之处,突然感到好笑,自己竟然跟一个精神病患说那么久的话,马上加速离开,因为签唱会就快要开始了。 **************** 守嘉又到了那个精神病院,昨晚的签唱会非常尽兴,他们都奇跡似的得到了偶像的签名(本来没有票者是不能拿签名的,签唱会竟然还要入场卷,真是怪哉),他想要向那个心理医生朋友报告昨晚的情形,顺便炫耀手中的亲笔签名cd。 「年轻人!过来一下!」 守嘉充耳不闻,对于精神病患者的呼唤,还有什么好回应的? 「年轻人!你没有听我的劝告!还是跟他去签唱会是不是?!」 守嘉停下脚步,一个老年的精神病患者竟然会知道签唱会的事情? 「老伯!你是怎么知道签唱会的?」 「我当然知道!是你告诉我的!那个江,江美嘉的签唱会!」 守嘉突然傻了,接下去说道:「老伯!你搞错了!昨晚是蔡依林的签唱会!我不认识江美嘉!」 「年轻人!就因为你的选择!吴卫正已经消失了!跟你去签唱会的朋友已经不在了!还有那个江美嘉也是!不存在了!」 「跟我去签唱会的朋友是叫病维!」 守嘉觉得够了,他没有走向老人家,直接跑进了精神病院主楼,老人家则坐在原地,口中喃喃有词,哀悼着昨晚消失的灵魂。 锈斑 热狗眼前摆放着一个半公尺高的玩具机器人,病维不屑说道:「不过就是个玩具而已。」 机器人的主人阿强哼了一声:「病维,这可不是普通的机器人,它是当年某国公爵的二王子最爱的玩具,已经有一千年歷史。」 这时病维才仔细观察那个玩具,是一个中古欧洲时期骑士造型的铁皮玩具,虽然他的歷史没有及格过,但也知道一千年前不可能会有那么精緻的设计。 「我听你在放狗屁。」 「真的,病维,你看看,」阿强指着玩具说,「我只卖你六百块,你简直赚翻了,我预计,未来它将会涨到六百万。」 连热狗也摇摇头,证明阿强的强销失败了。 病维直接转移话题:「阿强,你的手怎么了?」 阿强抓了抓包扎着的左手:「不要在意这种小事,只是一点皮肤病而已。」 病维笑了出来:「玩什么玩到皮肤病?」 「肯定不是你想象中那种齷齪事。」阿强乾脆解开手上的绷带,「你们看看。」 他左手上有一大片黑色,像是结痂般的物体。 「这……是什么?伊波拉病吗?」两人缓缓远离阿强。 「靠,你们有没有一点常识,伊波拉不是这样的。」阿强静了一下,「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连医生也不知道,所以现在只能够静观其变了。」 「连医生也不知道?会不会传染的?」 阿强连忙挥挥手:「不会,如果会的话,医生早就发作了,不过他说的也很荒谬,经过检查,他说我可能生锈了。」 看着阿强结痂的手臂,两人不禁大声笑了出来:「生锈?你以为你自己是钢铁人啊?」 阿强也没有生气,应该是习惯了被嘲笑:「连医生也不知道是什么,我想,现在什么也不能做了,唯有慢慢观望了,别说那么多废话,你们要不要买?」 看到豁达的阿强,病维感到有些佩服,如果生锈的是自己,恐怕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但隔了两个星期,他们再次看到阿强的时候,吓呆了。 阿强连绷带也放弃,因为他整个手臂已经是黑色,每次行动都会带起奇怪的声响,就像是锈斑互相摩擦的感觉。 「嗨!病维,热狗,你们好吗?」阿强还是跟平时一样乐观,并没有因为自己变成钢之炼金术师而自卑。 「阿强啊,医生怎么说?」 「哦?你是说这隻手臂?医生也是不知道,他们说需要等美国的一位专家到这里的时候才共商对策,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他耸了耸肩,发出奇怪的声音。 「难道你不会害怕吗?」热狗战战兢兢问道。 「怕什么?如果上天要我这样,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是吗?别说这些了,你们要买我的机器人玩具吗?现在只要售价四百五十,最后三天。」 过了一个月,病维和热狗已经不忍心望向阿强,他躺在医院病床上,旁边站着一个鬼佬,同样也是愁眉苦脸。 「病维,热狗,你们好啊。」阿强还是一样精力充沛,但他身上的锈斑已经蔓延到全身八十巴仙,最早病发的左手已经截肢。 「哎,早知道一开始就截掉左手,就不会蔓延到现在这样了,哈哈。」 「阿强,医生怎么说?」 鬼老医生这时用标准的中文说:「经过检查,他的身体渐渐金属化了,并且因为没有保养,所以生锈了。」 病维敲了敲阿强的左脚,发出清脆的声响:「所以说,阿强真的变成钢铁人了?」 鬼佬医生抹了头上的汗珠:「是的,只要好好保养防锈,他还能好好的存在的,但之后已经不是我的范畴,有一位英国的机器学专家将会过来这里,到时候看他怎么说。」 就这样,经过一番保养之后的阿强,锈斑渐渐消失,原来是因为他体内残馀的水分导致生锈,但截掉的左手还是回不来了。 「下次,我可以装上多功能左手,最好能够用不锈钢。」只剩下头部还是肉体的阿强在耍幽默。 机器学家是一个大鬍子,他皱眉头看着阿强,用中文说道:「这个人头,为什么要装在机器人上面?」 病维吸了一口气:「你误会了,他原本是人类,但因为病变,渐渐变成机器人了。」 机器学家明显不相信:「你们把濒死的人类头部移植到机器人身上是吗?别想要骗我了,我可是看卫斯理小说长大的。」 他观察已经完全变成器械的阿强的身体:「非常精緻,就像是人类一样,但明显是机器人,里面有内脏吗?」 热狗连忙回答:「没有,根据医生说,内脏也全部机械化了。」 「那个,鬼佬,我真的原本是血肉之躯。」阿强机械颈部连带着头转向机器学家。 机器学家看着阿强,不说话,但眉头皱得更深了。 「我还是觉得,你是被改造成机器人的。」 无论如何,阿强就在机器学家的看管下,变成了不会生锈的机器人,并且还当了不错的金店守卫。 镜头转向阿强以前的家,六百块的机器人还是一样静静躺在仓库中,里面还有数百个一样的模型,但大都残缺不堪,而仓库深入的某个角落,推满了阿强的身体残骸。 六百块机器人,眼中隐约发出红光。 魔术师 今晚的独立广场犹如国庆日游行活动般热闹,男女老少,男女朋友,亲戚家人,几乎全城人都到齐,为的只是要亲眼目睹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术师「哈里斯.吴」风采。 哈里斯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新兴魔术师,他的出现伴随着许多包装。造型,服装,言行谈吐,宣传,没有一样不是精心设计过的。所以他甫出道时,甚至还没正式表演,就已成为万人迷。 但他的魔术也不是盖的,魔术其实只是一种掩眼法,靠的除了事前细心准备,还有昂贵的道具外,剩下的就是魔术师的灵巧度,而哈里斯正好拥有全世界最灵巧的手,可以把魔术的艺术表演得淋漓尽致。 曾经有另一位颇有名气的魔术师向他下挑战书,同时在一个舞台上表演,赌注是「永远离开这一行」,永远不能再演出,结果并没有任何意外,哈里斯赢了,赢得太彻底,对方在最大的耻辱和嘘声中离开,再也没有出现过。 从那时开始,哈里斯的名气更响亮,同行间称之为「魔术师杀手」,但没有人怯步,反而更多的魔术师向他挑战,赌注依然是离开魔术圈,而他永远都是胜利的一方。 传说有一次,他们赌得太大,由于有黑道的介入,他们赌的不只是离开魔术界,还包括对方的双手,最后比试在血腥中落幕。而他儘管胜利了,却被当地政府列入黑名单,永远不能在那里表演。 可是哈里斯根本不在乎,反正他永远不愁没有表演的舞台,你看这次,不是成功在这里举办了吗? 在大家的欢呼声中,哈里斯出场了,他没有穿燕尾服或西装,他穿着的是时下年轻人最时髦的服装,不需要太多开场白,这就是哈里斯,常常装酷的哈里斯,如果是阿狗阿猫装酷,肯定会被拖出去狠打,但只有哈里斯,就算骂粗口,问候别人母亲,相信台下的人们一样会大声欢呼回应。 演出很成功,新的魔术带来的效果充满惊喜,大家看得目瞪口呆,叹为观止。至于旧的魔术,就算是再简单,再经典,哈里斯一样把它演活了,让大家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突然,有一群人出现了,穿着全身黑西装,强行挤上台,在大家的一片嘘声中,他们爬上舞台,和哈里斯对峙着。 「听说你常常接受别人挑战是吗?听说人人都叫你魔术师杀手?」 台下传来了一阵尖叫声,原来他们发现讲话的竟然是着名的魔术师,保罗先生。 「久仰了,保罗先生,不知道这次上来我的舞台,是想要恭喜我?还是来踩场?」哈里斯说道。 「我是来下战书的!我要挑战你『逃脱魔术』!赌注一样,退出魔术界!」保罗大声说道,这时,哈里斯也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被砍掉双手的魔术师的师兄。果然这次是来寻仇了。 「一个礼拜后!在这里!就这样!」说完,保罗就和一眾黑西装人离开。 哈里斯没有出声,大家都以为他不把对手放在眼里,纷纷欢呼起来,但其实,哈里斯是不擅长逃脱魔术的,而对方却是其中的精英,虽然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比试,但他也不能拒绝,唯有硬着头皮接受挑战。 还好他有着非常完美的策划小组,当晚,表演结束后,他们便展开了紧急会议,甚至还推掉了原本要出席的记者会。 他们一口气想了十多个非常精彩的逃脱魔术秀,如果是平常普通的表演,要应付普通的观眾,赢取掌声是绰绰有馀的,但他们的对手是「逃脱之王」保罗,这种普通的表演根本没有把握取胜。 整个讨论小组笼罩在阴霾之中,仿佛已经没有办法取胜了。 这时,小组里面的一位平时比较沉静的人说话了:「我有一个方法,只是不知道大家敢不敢进行就是……」他把自己的想法慢慢说了出来。 「开……开什么玩笑!怎么可以这样?」大家都激动起来。 「不……这是唯一的方法了……」哈里斯说道:「我是不能输的……不,应该说……我们都不能输……」 剩下的时间,他们致力于筹备着这次的比试,这次他们显得很低调,倒不是他们真的没宣传,而是对方太猖狂了,垄断了一些媒体,报章,全都是报导保罗先生的事跡,仿佛他们才是主场,而哈里斯才是挑战者般。 那天很快就到来,现场的人们比上个礼拜更多了,许多外来人都特地过来,想要目睹这场世纪大战。 保罗先出场了,现场不再有嘘声,这几天的宣传已经为他带来了许多拥护者,全都不断为他欢呼着,就像什么国家的总统大选一样。 他的表演内容是有品质保证的,经过一段有些做作的开场秀之后,主要的逃脱魔术秀终于进行了。 就像一般的逃脱魔术一样,保罗的同伴们把他设上了重重限制,在不可能的情况下,及时逃了出来,而捆着他的铁笼,则沉入了舞台后面的大湖内,观眾们疯狂地拍烂手掌。 哈里斯上场了,舞台下沉静起来,大家都知道,哈里斯是不曾表演过这一类魔术的,毫无经验的他,想要凭什么战胜保罗先生呢? 哈里斯破天荒在表演前说话起来:「之前,无论是多么有名,多么有把握的魔术师,都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今天的,也不会例外。」 台下传来了如雷的掌声,大家重新找回对哈里斯的信心,的确,那么久以来,又有哪一个挑战者不是信心满满的?但又有哪一个不是以退出魔术界为结局? 气氛越来越热烈,而保罗的阵营,则越来越暗淡,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但他们一点都不担心,根本没有人能够赢过他们,没有人能够在短短一个礼拜内,找得到赢得过他们的方法,最后的胜利者将会是他,保罗先生。 只见哈里斯的舞台热闹了起来,上面多了一个大箱子,许多随机挑选的观眾上台作出检查,有不少观眾是保罗先生的粉丝,经过许久吹毛求疵的检查后,就连他们也不得不承认,那个箱子是没有任何机关的,如果锁了起来,除了最上面的开口,根本没有任何其他的暗道可以离开。 这时,哈里斯又说话了:「每次看到保罗先生的演出,我都发现一个共同点,就是……」 突然,哈里斯变得歇斯底里起来:「不要!不要把我锁起来!放我出去!放我出去!」他的脸上,逼真地演出了极度惊恐的神色,观眾先是楞了一下,之后就是哄堂大笑,而保罗的脸,则变得更阴沉了。 「所以……」哈里斯恢復了平时的冷静,「待会,我一样会有这种表情,来回馈我对保罗先生的尊敬。」 这时,一群黑衣人突然出现,用绳索把哈里斯捆着,哈里斯则继续他的表演:「不要!不要绑着我!我可以给你钱!」台下观眾除了保罗先生一群人之外,其他都笑成了一团。 黑衣人们把哈里斯抬了起来面向观眾,只见他几乎被绑成了木乃伊,嘴巴被一颗苹果塞着,脸上却是一脸惊恐,台下又传来哄堂大笑,看来哈里斯要转换为谐星魔术师了。 黑衣人把哈里斯放进箱子里,期间他还不断挣扎着,直到箱子被封印后,隐约还传来敲打声。 这时,一辆等待已久的起重机驾了过来,把箱子紧紧夹住,慢慢升起来,观眾们看得目瞪口呆。之后,起重机连着箱子,慢慢驾驶到舞台后面的湖边,大家脸色都变了,不断呼叫:「不要!不能这样开玩笑!很危险的!他不可能办到!」 只见起重机放开了,箱子直直掉了下去,溅起一阵水花,很快就不见,平復了下来。 观眾们(包括保罗先生一群人)都静了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也不知道应该有什么反应才适合。 这时,其中一个黑衣人,走了上台,清了清喉咙,说道:「大家不要难过,虽然我们失去了一位哈里斯,但是,我们还有千千万万个哈里斯,就像这样……」 只见他举起右手,什么都没有,摇晃两下,竟然出现了一隻鸽子,大家哗然起来,他把脸上的人皮面具撕掉,不是哈里斯还是谁? 台下又是掌声,又是叫声,比起刚才保罗先生的表演,有过之而无不及。 保罗先生一群人沉着脸上台了,大声说道:「哈里斯!想不到你竟然使用那么卑鄙的方法!」 台下静了一下,之后就是叫骂和倒喝声,保罗先生无视台下的不满,依旧大声地说道:「你使用替死鬼的方法!就为了要胜利吗?」 只见哈里斯一群人的脸色变了变:「你不要含血喷人!没有证据不要乱说话!」 「好!就现在!现在我们就派人下去查看那个箱子!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一个把脸整容成跟你一模一样的倒霉鬼!」 「开……开什么玩笑!当众揭破魔术师的表演是大忌!你不能这么做!」 「你们心虚吗?你们怕的话就代表你们心里有鬼!」 经过一番争吵后,他们还是决定派人下去打捞那个箱子,当然派下去的蛙人都是中立人士,不是他们任何一方的人。 下去的蛙人们全都战战兢兢,都有了一打开箱子就看到尸体的心理准备,但很快的,他们就放心了,那个箱子竟然是开啟的,里面放满了一堆绳子,就是没有看到所谓的「替死鬼」。 保罗先生彻底输了,但他还是不服气,不断指责他,说他已经派人把尸体带走,还强迫他公开逃出来的方法,当然没有人理他,也不会再有人理他,因为他必须履行诺言,永远离开舞台。 那晚结束之后,哈里斯一群人回到了总部,看着一位趴在会议桌上,全身湿透的人,笑着说:「真不愧是逃脱专家病维大师,竟然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逃出来。」 病维抬起头来,手中还拿着一颗苹果——小型氧气筒,有气无力地说道:「你必须遵守诺言,放了他们……」 哈里斯笑着说:「当然,但在那之前,你必须再动一次整容手术,希望能够恢復你自己的样貌吧。」 咸鱼 案发现场是一间中古楼层的三楼办公室,摆放了六张桌子,上面各有一套中古型电脑,也就是电脑屏幕非常巨型那种。每一张桌子上都摆满了文件,都是一些帐单之类。 「当年我也考虑过要当会计师的,可惜考试做会计题从来没有balance过。」病维感叹道,但上班女郎似乎惊魂未定,听不进去。 病维眼看搭訕不成功,唯有说回正经事:「你说吧,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年约二十多岁的女郎表示,当时她和死者两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她是一名初级文员,处理着一些「基本工」(病维事后表示听不懂对方的具体工作内容),而死者,五十岁的中年男人,是高级会计师,处理着「高级工」。 她表示当时忙着处理工事,根本没有注意到死者林峰财在做什么。 「我听到他的叫喊声,于是转过头,看到他……打开窗口跳了下去……」 「可是你听说过了吗?警察之后发现到的情景?」 「听说过了,可是那是不可能的,怎么有这种事?」 林峰财的位置窗户敞开,外面没有任何保护设施,一般人只要不是胖子都可以很简单穿过去,更何况是瘦小的死者。 他的桌位上摆放的资料显示正在正常的工作,根据该会计楼的老闆表示,那就是他原本应该进行的工作内容。 老闆是一名胖子,脸上不善,加上一些不安感。 「据说你们公司工作,压力很大哦?」病维最喜欢对付这种嚣张的人,因为他可以毫无避忌的侮辱对方。 「哪里工作是没有压力的?我问你,现在警方的结论是什么?」 病维无视他的问题,瞪着他:「胖子,你叫什么名字?多少岁?成立这间公司多久了?」 老闆转过头向一名警员询问:「我有必要回答这个人吗?」 警员看了看病维,说道:「你回答吧,他是侦探。」 老闆回过头,发现病维的鼻子几乎指向天花板。 老闆无奈一一回答他的问题。 「黄老闆,案发当时,也就是中午十二点,你在哪里?」病维指着他问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怀疑我吗?我……我当时在对面的高级餐厅吃饭。」 「你平时在下属之间的评价如何?」 「评价?我想应该不会坏到那里去,我平时对他们不薄,准时付薪水,」他抖了抖脸上的肥肉,「可以说公司从来没有亏欠他们,只有他们亏欠公司。」 「虽然你在下属之间的评价不好,你知道死者林峰财平时为人怎样吗?」 「林峰财为人低调,老老实实做事类型,沉默寡言。」 「他的薪金涨幅是多少?」 「这个跟案件有什么关係吗?」黄老闆气得跳脚,病维也得到了答案。 「涨幅不高的话,他的工作压力大吗?」 「我都说过了,没有一家公司没有压力,有压力才会进步,我也是为他好啊。」 病维看了看站在一旁接受警察盘问的同事们全都瘦骨如柴,双目无神,好几个有黑眼圈,有一个瘦小男子双手微微发抖,旁边一个穿着随意的妇女裤袋塞了两包烟,另外有一个中年女子颈项上歪歪斜斜戴了一个十字架。 「好吧,我大概已经有答案了。我们会再见面。」 在黄老闆挥洒着额头的汗水当儿,病维离开了现场。 「所以死者是因为工作压力而自杀的?」热狗向坐在沙发上吃着马铃薯泥的病维问道。 这里是侦探社大厅,也是病维时常和朋友们间聊哈拉的地点。 肯尼斯也追问:「所以这是一起寻常的案件了?尸体到底有什么问题?」 看来病维等这个问题很久了,他取出手机上面开啟了一张照片,眾人趋前观看。 照片上是一具乾尸,旁边有一隻手比出胜利姿势。 「乾尸?这是林峰财的尸体?」 「那隻手呢?是谁的?兇手吗?」 「那是我的手,」病维脸有遗憾的发出哽咽声:「可是他们不准许我贴去面子书。」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不是很显然吗?」病维挥了挥手,「林峰财是在极度孤寒变态的老闆手下的牺牲品,而他的老闆就是吸血鬼。」 「吸血鬼?」 病维回答:「是的,如你所听我说的,公司员工们都瘦骨如柴,也是被吸血鬼缠上的基本特徵,并且染上毒品或烟癮,甚至加入邪教,倒戴十字架。」 「所以黄老闆每天半夜会向员工吸血?」 「不是,不是那种传统的吸血鬼,大家都知道,他们已经绝种了。现在的吸血鬼,吸收的是人类的希望,生存的意义。」 肯尼斯感到疑惑:「他们吸取无形的物质?要怎么办到的?」 「很容易,开一间公司,剥削员工就可以了。其实他们的主要目的,只是吸收人类的希望还有自由,加上一些健康,并没有打算杀害他们,但总是有一些人类精神比较脆弱,比如林峰财。」 「他按耐不住自杀了。」 「是的,自杀了,自杀就是剥削最后的阶段,于是,他的一切都被吸收,变成了乾尸。」病维展示手中的照片。「你们看,地上没有任何血液,肉体残渣,证明了在落下之前已经完成了剥削,所以虽然算是自杀,黄老闆还是需要负上责任。」 「虽然如此,但为什么其他因为工作压力而自杀的人没有变成乾尸?」 「那一定是因为黄老闆那古老的基因突然显现出来,干起老祖宗的旧业。」 「吸血?」 「是的,还有一切水分。」 肯尼斯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几时打算告发他?」 病维还没有回答,躲在墙角打电动的蟑螂跳了起来:「等一下!先别告发!」 「为什么?」 「让我先去那里打工一头半月先!」蟑螂看着自己的大肚腩,充满希望的喊道。 鬼话 现在是凌晨三点。 我靠在雪白的墙边,舒服坐在木製地板上,后面就是敞开的窗户,徐徐吹进阵阵凉凉的夜风。 房内昏暗的灯光照耀着凌乱的杂物,我看了看前方,背对着我的她,她眼睛紧紧盯着电脑萤幕,就像里面有什么绝对不能错过的画面般,但我知道,上面不过是一个即时通讯视窗,显示着一堆没有意义的文字,而她,正努力往里面输入想跟对方说的话。 短发,黑框眼镜,穿着印有初音未来图案的睡衣,她是典型的宅女,日夜颠倒,无业,无所事事,喜欢看日本动画。她几乎一个月才出门两次,平时的交流几乎就只有在网络上。 我闭上眼睛,享受着凉风的吹袭,随口问道:「为什么你每天那么晚都不睡觉?」 她头也不回,回答说:「你还不是一样吗?」 「我不同嘛……」我转过头,望着窗外,没有什么美丽的夜景,从这里,只能够看到阴森森的马路,失灵的电灯柱,和几隻慌张不安的流浪狗,正在嚎叫着。 「有什么不同?大家都是夜鬼,哈哈……」 「说到鬼……那么晚了,你不怕吗?」马路上流荡的野狗停止嚎叫,互相撕咬起来。 「哈!怕什么?怕鬼吗?」她回答得很直接,三更半夜的,也不会避忌一下,虽然想也知道避忌是没有意义的事,鬼要找你,还需要等你呼唤吗? 「是啊……现在是他们的世界,那么晚还不睡,似乎有点……不是很礼貌?」 「哈哈……」她笑得有点累的样子,「我是不怕鬼的,应该说,我不相信世界上有鬼。」 「真的吗?」我慢慢走向她,看着电脑萤幕,上面的文字不断跳动着。 「你,真,的,不,怕,鬼,吗?」 「是啊。」她飞快用键盘继续输入着:「难道你就是鬼吗?呵呵。」 「对啊,其实我就在你后面看着你,不信吗?」 「看看你后面!」 她双肩震了一下,突然有点不安起来,身体微微颤动,她慢慢转过头,以那灌满红丝,黑眼圈,睡意和恐慌的眼神,看着我,我也看着她,很快的,恐惧的眼神消失,她回过头继续输入: 「你这傢伙,以为这样就能够骗得了我吗?」 「开玩笑罢了。」 我想,我不愿结束这段友情。 直到现在,我还每晚跟她聊着鬼话。 留言 有时候有的人写部落格,目的只是想要宣洩情绪,有些人则完全相反,他们求的是眾人的瞩目,希望很多人注意到他,以他为焦点。而大部份的部落客都是属于后者。 当然,也没有说谁好或不好,毕竟只是观点的不同,但有时候物极必反,任何人事物到了最极端的状态,往往都不会有好结局,甚至发生恐怖的事。 「今天我又看到她了,她的眼神还是一样空洞,我不敢正视她,因为我知道这次她不会那么容易放过我,她会一直跟着我……」 唬烂是他的专长,他经营的部落格叫《骑士不精神之见鬼实录》,他自称为「灵界骑士」,唬烂的主要内容都是关于灵异现象。 其实,「灵异骑士」从来没有见过鬼,也不希望见到任何一位。 唬烂的代价,就是会迎接到嘘声。 他的部落格,有将近一半的留言都是向他呛声的言论,另外一半则包括了「加油」、「顶」之类的灌水,和一些广告连接,无论如何,他都没有删掉任何一则,原因是他就只有这些了,删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寧静的夜晚,蝉叫,加上他的「嗒」「嗒」打字声。 「死亡少女慢慢向我走过来,腐化的脚掌在地上拖行着,发出了『滋…滋…』的诡异声。她口中发出了如腐肉般的异味,向我低吼着……」 砰! 屋内某处传来了大力关门的声响,灵异骑士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了一跳,暂停了打字,警惕倾听。 只剩下蝉叫声。 他环顾四周,非常理所当然,他的房间,他的书架、衣橱、放下窗帘的窗口、佈满灰尘的地板、凌乱,摆满脏衣服的床铺,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任何异常。 他转回头,继续敲着键盘。 「……少女的右手伸向我,五指残缺不齐,手背的皮肉有一大半已经不在,白骨显露在空气中,暗红的浓血涌出,顺着残指而流下,滴在地面上……」 砰!砰!砰! 拍门声又再传来,灵异骑士跳了起来,慢慢走向门边,打开一道隙缝,往外望去。 什么也没有,就是那条黑暗,空洞的走廊,两边摆满了杂物。 他轻轻关上门,唯恐引起任何声音。 「……少女颤抖,沙哑的声音说着:『还给我…还给我……』,一直重复着,同时也慢慢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灵异骑士斜眼望向房门,某处的敲门声没有再传来,他继续写着。 「我冷静问她:『我要还你什么?』。死亡少女没有瞳孔的双目,凝视着我,我也看着她,她说:『把眼睛还给我……』」 砰!砰!砰! 「把眼睛还给我!!」 房门被敲打着,同时一把沙哑的声音,表达了这么一句话。 灵异骑士整个人倒跌在地上,瞪大双眼看着仿佛还在抖动的房门,寧静的夜晚除了蝉叫声,就只剩下他的心跳,和刚才歷歷在耳的死亡少女声。 「你是虚拟的……不是真的……你是虚构的……」 灵异骑士喃喃自语,慢慢爬了起来,不断自我催眠着,想要把这种幻觉除去。 砰!砰!砰! 「把眼睛还给我!!」 幻觉又来了,灵异骑士强装镇定,发抖的身体坐回电脑前,颤抖的手指不听使唤,艰难地输入着自己的原创故事: 「死亡少女大力敲打着房门,似乎想要把关在里面的我撕碎,我在房间里,镇定的防守着,手中拿着一把平时充当收藏品的军刀,准备要把外面的任何存在物去除。」 砰!砰!砰! 「把眼睛还给我!!」 灵异骑士继续敲打着: 「砰!砰!砰!『把眼睛还给我!!』死亡少女这么表达着,虽然我不明白她的意图,但这时候的我,已经没有时间思考事情的来龙去脉,我能够做的,就只有致力防卫……」 砰!砰!砰! 「把眼睛还给我!!」 「保住自己的生命……」 砰!砰!砰! 「把眼睛还给我!!」 「把这篇真人真事贴出来。」 房门被敲开来,死亡少女就站在门前,全身遍体鳞伤,双目空洞,手指残缺,脚掌腐化,在地上留下了一片片血跡,就跟故事中描述的一样。 「把眼睛还给我!!」 灵异骑士敲下「贴出」键后,便昏厥倒地,而幻觉并没有因此消失,继续向没有意识的他走去。 在她对他的脸作出残酷的破坏之际,有人留言了。 「骗鬼啦,鬼才相信你的真人真事。」 伤痕 原本好好在咖啡厅打字的蓝小青,看了一下手机之后吓得站了起来。 好朋友尤小夏传了一张照片给她,那是一隻手臂的特写,上面赫然就是七八条平行的抓痕,长约十五至二十公分,伤口红肿,触目惊心。 身为记者的蓝小青见过无数大场面,断头腐尸什么的都见过不少了,但眼前的伤痕却还是吓了她一跳,除了因为这是她好友的手臂之外,诡异的是,如此「工整」的伤口就是会莫名的让人眼睛离不开,但完全不是为了观赏赏心悦目的画面。 「小夏,你的手怎么了?」蓝小青直接打电话过去询问。 「没有啊,就不小心弄到那个啊,冰箱后面的铁网,谁知道拆下来后会那么锋利啦。」 「你没事吧?」听到对方的语气就知道她没事,但蓝小青还是随口问了一句。 「当然有事!看医生竟然用了五十块!不过是帮我包扎而已!」 听到如此精力充沛的声音,她也放心了,之后很快忘了这件事。 过了两个星期,左手扎着纱布的尤小夏找蓝小青到市内出名贵的餐厅用餐。 「小夏,你中彩券了吗?这里吃一餐大概是我两天薪水。」蓝小青对于吝嗇的尤小夏竟然会请客感到不可思议。 「当然不是啦,你也知道我完全没有赌运,长那么大几乎连剪刀石头布都没有赢过。其实……我是在卖照片。」 蓝小青愣了一下,之后严肃问道:「你该不会是卖自己的裸照把?你知道自己没有身材就不要伤害别人的眼睛啊。」 尤小夏本能地骂了一声粗口:「不是啦,我是指那张照片。」 她指着自己包扎着纱布的伤口。 「这种恶心的照片都有人要买?买家是谁?怪医秦博士?」 「不是,是一个神秘的网站,他们专门搜罗恶心的照片,然后採会员制来赚钱。所以他们愿意出钱跟我买。」 蓝小青知道网上什么都有,包括这种奇怪的网站或组织,她问道:「你卖了他们多少钱?」 「你根本猜不到,他们出两百块跟我买。」尤小夏得意洋洋,对于自己受伤的事感到非常光荣。 她继续说:「其实,他们有说过,如果伤口再大一些,他们愿意出更高的价值来购买,可惜伤口不会太大,现在更加已经痊愈了。」 「你不要傻,没有人诅咒自己受伤的。」 「我只是假设而已,哈哈。」 但蓝小青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的,过了三个星期左右,她在街上遇到了尤小夏,她左手的纱布已经解了下来,但手掌部位包扎了。 「小夏!你怎么了?又被什么弄伤了?」 尤小夏的神情有些心虚:「其实……是我自己弄伤的。」 「自己弄伤?」蓝小青有些生气了,她非常不理解不珍惜自己的尤小夏,「你该不会是为了卖照片故事让自己受伤吧?」 「对啊……可是!他们用两千块向我买这张照片!那是我一个月的薪水!」 「我的天,到底是什么照片让他们那么沉迷?」 「你最好不要看比较好,我用锥子在左手掌弄穿了一个洞,他们非常欣赏,于是以两千块向我买。」 蓝小青抓着她的左手:「你如果伤了筋骨怎么办?你会变成残废的!值得吗?」 「好啦好啦,医生也唸了一样的话,以后我不会的了。」 蓝小青也不能怎样,唯有选择相信对方,毕竟自己只是她的朋友,不能管制太多。 之后她们也没有什么提起这件事,但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几乎是断了联系,只有通过通讯软件沟通。 一次,蓝小青接到命令调查城中的怪异传说,她马上想起了尤小夏的神秘网站,于是马上联络她,向她讨网址。尤小夏推託了一会之后,还是给了她。 夜晚,在自己的公寓里面,蓝小青泡了一杯咖啡用以定神,然后登入那个网站。 黑暗的全景一来就是大大的警告「网站内含极度刺激元素,未成年或心智不成熟者严禁进入」。 她看也没有看完那一排字就按了进去,迎接她的是一系列的伤口照片,虽然根据网站的分类显示,那些都只是入门程度的,但已经让她几乎连咖啡都喝不下了。 随意瀏览了一下,之后她以报公帐申请的户口登入,看到里面的内容才真的发现外面看到的照片真的是小儿科。伤口的创意程度超乎想象,单单是「手指」部分就有多样化的伤口,有一张图是五隻手指都被横向切下,另外有一个影片是皮肉被剖下来的手指只剩下骨头,竟然还能够动,非常诡异。 看了十分鐘,蓝小青已经进入麻木状态,不然的话根本呆不下去,这种照片竟然有人用大钱来收购,还竟然有人愿意付钱去观赏,这点让她感到不理解。 突然,她震惊了一下,其中一张照片的场景她竟然见过,主体是左脚掌,五隻脚趾末端各刺进了一枚长长的针。后面的地板竟然跟尤小夏家的一模一样。 她竟然不遵守诺言,继续为了钱售卖自残照片! 继续瀏览下去,她发现竟然不只是一张而已,还有很多张都是相同的地板进行,看来她因此赚了不少,但可能因此变得全身伤残。 第二天一大早,蓝小青在尤小夏家门前按门铃,非常意外的,出来的人手脚健全,根本没有任何伤痕,包括她在很久以前贯穿的左手掌,伤口已经非常模糊。 「我问你,你是不是还在卖自残照?」蓝小青开门见山就说出自己的发现。 「小青啊!我怎么会那么傻,据你说的,我会为了钱切掉自己的脚趾?」尤小夏也有点生气了,她故意在蓝小青面前晃动自己完整的左脚。 「我家的地板非常普遍,就算是这个花园就不知道有多少人使用,你这样就怀疑我了吗?」 蓝小青想想也是,自己未免太神经质了,怎么可能就因为一面地板就怀疑自己的朋友?况且眼前的她根本没有受伤就是事实。 她真诚道歉之后,就离开了。 尤小夏松了一口气,关上单位大门。 客厅地板上躺了一个女孩,遍体鳞伤,已经奄奄一息。 小夏心里烦恼着,要怎样才能够物尽其用,赚取最多的钱。 我 我今天无聊没事做,在客厅内坐在电脑前面浏览无聊的八卦资料,这时,病维推门而入。 “喂,我又来借书了。” 我皱了皱眉头,这家伙一点礼貌也不懂,如果不是他认识爱丽丝,我才懒得理他,这时我也只是随意回应他:“哦,加油。” 但人有时候就是那么不识相,病维在书架翻找的同时,对我说话了:“那个谁,你知道关于乌龟饲养的那本书放在哪里吗?” “不知道,未曾见过这本书。”我敷衍他,并且希望他快点离开。 “嘿嘿,不要那么冷漠嘛,你知道,最近我在饲养巴西龟,这种小小的生命体可不简单。”病维说道,“要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是非常困难的事,已经过了三个星期,猪狗看到我还是会躲藏起来。” 说完,病维气馁地坐在书架旁,猫咪的窝上面。 “猪狗?别告诉我……” “对,你说对了,他的名字是猪狗。”病维叹了一口气,“我以为养乌龟会和养乌龟娃娃一样简单,哪里知道不是的,” 我莫名感到同情起来,为那只“猪狗”默哀。 “其实想想下觉得很奇怪,你看,我的资金有限,所以只买了一只猪狗回来,所以理论上来说,猪狗是寂寞的,他一直都是一只乌龟过日子。” “对啊,如果我是你,我看放生比较好。”我知道以病维的性格,猪狗应该很难活到长大。 “话不能这么说,既然我已经买了他,就会负责到底,我是指对金钱负责,总不能只是买来放生吧?” 巴西龟是非常强悍的物种,在野外生存的能力非常强,反而跟了病维就非常危险。 “另外,回到刚才的话题。”病维继续说,“猪狗一直都是一只龟生活,那么他的自我认知不会有问题吗?我的意思是,他怎么知道自己是一只乌龟呢?” 我想了想,回答说:“我不认为这重要,乌龟对于自我认知和人类完全不一样,应该说,所有的动物,对于『我是谁』这个问题完全不在意,完全没有概念,就像你没有办法教猪狗毕氏定律一样。” “所以对于猪狗来说,『自己』是什么一点都不重要?他们龟类完全不会怀疑为什么自己会存在,自己到底是什么?” “应该是不会吧?我不知道,毕竟只有该物种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病维闭上眼摇头晃脑一番,之后说道:“所以,狗如果和狼群一起生活,就会以为自己是狼,猫如果和鹿一起生活,就会认为自己是鹿,乌龟和人一起生活,会认为自己是人吗?” “你这个想法太荒谬了,乌龟应该不会想要变成你的同类。”我忍不住讽刺道。 病维也没有在意,竟然拿出镜子自己在照,还梳起头来。 “或许人类也是一样,我们已经共同相处了几千年,但彼此到底是不是同伴,谁知道呢?或许现在的状况只是大家生活在一起,以为是同类的错觉罢了。” 病维说完,死鱼般的眼睛看着我,我心里感到毛毛的:“你该不会是想说,你其实是一只乌龟吧?” 他走过来,举起镜子,我看到里面反映出一只黄色的熊娃娃。 “看到了吗?其实这才是你的真面目。” **************** 爱丽丝慢慢走进房间,轻声问道:“病维,怎样?驱魔成功了吗?” 病维拿着一只维尼熊娃娃,另一只手拿着镜子:“成功了,我已经成功让他知道自己不是人类,失去自我了。” 爱丽丝金抓着胸前的十字架,她不知道什么自我不自我,只要娃娃不会每晚对她说话就可以了。 “可是,刚才我想了很多,或许这个理论是对的,我们不一定都是同类。”病维若有所思,说着她听不懂的话。 “你在说什么?不要吓我啊。”爱丽丝退了一步。 “你看看这里,到底还是你吗?”病维举起镜子,爱丽丝看着里面,神情茫然,之后倒在地上不动了。 病维吓呆了,想不到自己的玩笑会开出祸来。 之后过了很久,爱丽丝还是没有醒过来的迹象,她还是一脸茫然,就像躺在病床上的娃娃一样。 到底镜子中她看到了什么? 13 跨年夜,大部分人都在狂欢,庆祝自己成功活到新的一年。 除了小熊。 她还留守在公司内,因为公司性质的关系,她必须在冰冷的办公室内一个人度过。 不只是干等待而已,在大家等待倒数的这段时间,她不间断的工作,直到过了十二点都不知道。 “原来已经过了新的一年,怎么那么安静?” 没有听到任何烟火声让她感到奇怪,但也没有太在意,回家之后,她倒头就睡,跨年什么的根本不关自己事。 第二天醒来,市内如常繁忙,往年元旦这个时间,街道都是冷清清的,大家不是还是宿醉中,就是躲在家看特备节目,但真正让小熊发现不对劲的,还是在公司的时候。 她站在日历前面发傻,抓着路过的副主任。 “日历有问题,你看看。” 副主任是一个严肃的家伙,开玩笑的几率几乎等于零,但这时他却回答:“没有问题啊,今天是二零一四年十三月一日。” 小熊听了,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反应才好,回到座位后,发现自己的年历和电脑内的日期,都是显示十三月一日。 她有点崩溃了,摇醒坐在她隔壁还是打瞌睡的阿花。 “你看看!网络时间显示现在是十三月一日!” “哦,是啊,应该快要发薪水了?” “问题不在这里!什么时候有了第十三个月?” “我想,应该是自从人类用月份来计算时间以来吧?” 小熊平时就是很冷静的人,这时候知道无论问谁都没有办法得到中立的答案。 她链接到网络,通过数个不同国家,完全独立的网站,搜索着平时绝对不会搜查的字眼——“月份”。得到的答案让她大跌眼镜。 “原来……我们一直都有十三个月的,为什么对我一直觉得只有十二个月?” “我想那是因为你的工作压力吧?”主任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但是,你还是不能请假,公司还是不够人。” 小熊一整天下来还是非常不适应,十三月这件事让她觉得很诡异,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随机询问别人,本月是多少?得到的答案是一致的。 “圣诞节是什么时候?” “十二月二十五日啊。” “元旦呢?” “一月一日啊。” 她也仔细研究了一张有着完整讯息的日历,发现第十三个月还有两个公共假期,一个比较能够理解,是落在十三月三十日的“末日节”,想必是一年最后一天庆祝的节日,另外一个比较难理解,叫“异动节”,落在十三月二十日,搜索了一下,写着:为了纪念人类变得异常的世界性节日。 之后她搜查了一下其他网站,依然是类似的解释。 小熊也回想自己过去的日子,对于十三月依然是毫无记忆,没有任何关于异动节和末日节的回忆,但经过多日的询问查探,十三月似乎是这个世界理所当然的事。 在计无可施的情况下,小熊也唯有跟着众人平常的度过,反正除了日历上的数目不一样,其他的生活细节都没有任何分别,于是她很快就坦然面对,只是有时候会感觉诡异感觉。 不过没关系,今天已经是十三月三十日,明天就是全新的一年,什么十三个月,莫名其妙的事不用太在意了。 **************** 小熊披头散发,随随便便做完工作便要离开,同事拉着她:“小熊,那么快回去?等下要去跨年了!好兴奋!” 小熊冷冷说道:“对啊,又是跨年,到底还有多少跨年才进入二零一五年?” 她甩头离开后,同事无辜地看着日历,上面理所当然写着二零一四年一千两百九十八月三十一日,是一年中的最后一天,到底她在气什么呢? 做什么好 「做什么好?」病维瘫在侦探社客厅沙发上,无言问苍天。 「难道你没有爱好吗?」肯尼斯很确定自己的爱好就是玩电子產品,无论是游戏或是软件。 热狗也放下手中的《苏菲的世界》,建议道:「阅读啊,这是一个好兴趣。」 病维从沙发翻到地上,像是虫子般蠕动着:「没有,我是一个没有爱好的人。」 「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爱好的,不然怎么活下去?」蓝小青刚好也在侦探社内,正在打着新闻稿。 「不是的,各位华生们,福尔摩斯当年也是深受困扰,当他没有查案的时候,就唯有注射毒品解闷,因为他也是没有爱好的人。」病维说完,拉开一罐啤酒猛灌。 肯尼斯有些不忍心的拆穿他:「福尔摩斯的爱好就是查案,而你的爱好应该是把妹,但能力上却有所限制……」 「不,不是的,把妹只是一种行为,不一定是爱好,难道没有把妹我就会很痛苦吗?难道我有了女朋友就不能进行爱好的行为吗?不逻辑嘛。」 「我想你是时候培养一个爱好来,没有爱好的下场是很悲惨的。」蓝小青幽幽说道。 病维嘖了一声:「婆娘别胡说,没有爱好最多不过是生活苦闷,还会有什么悲惨?」 蓝小青停止打字:「有一个人的名字,叫做保罗强,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没有爱好的人。」 保罗强身高一百七十八公分,身体健壮,短发,肤色有些熏黑,就像是军人一样,但表情漠然,就像是对一切都不在乎一样。 蓝小青会访问到他,是因为刚好他目睹了一场死亡车祸意外,但却发现他竟然是一名没有爱好的人。 「怎样定义一个人有没有爱好呢?」蓝小青问道。 保罗强木然地回答:「爱好的定义应该是很有热忱的进行自己喜欢做的事是吗?你可以说我对任何事情都没有热忱好了。」 蓝小青飞快记录在笔记本上,某种程度来说,写字也算是她的爱好:「你是说,你从来就没有爱好?还是经歷某件事后才没有爱好?」 「是从小开始就没有爱好,小时候,当同学们在外面玩耍,我只是坐在旁边观看,而且还真的只是看而已,我对于他们争夺那颗篮球的动机一点兴趣也没有。另外,长大了一些,很多小朋友都拥有一部游戏机,我也不例外,但那是父母送的生日礼物,我对于里面的所谓游戏也是毫无兴趣。」保罗强说话的音调有些像是机器人,毫无感情可言。 「难道真的没有任何事让你做得有热忱吗?比如成就感?你曾经有过吗?」 保罗强喝了一口咖啡,继续说道:「其实你说的成就感,或者是热忱什么的,我完全无法体会是什么感觉,我根本不曾感觉过,所以也谈不上来什么。或者转一个角度想,我完全没有动机去进行哪些没有意义的事物,比如恋爱,游玩,看电视,旅游,其实对于人生又有什么帮助?我完全无法理解。」 蓝小青勉强解释道:「至少能够学习到一些新事物……」 「是的,确实是,打篮球能够锻炼体能,旅游能够了解当地文化,看电视能够了解某新產品出现,但我有办法从其他更有效率的方式获取那些一切,为什么要那么转弯抹角呢?」 「下一个问题,你有体会过『闷』的感觉吗?」 保罗强想了想:「闷就是在没有事情需要处理的时间点内,感到焦虑,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是吗?」 蓝小青没有回答,因为她也不知道那样定义是否正确。 「我有过,当然,一定有这种时间点,但我不会感到焦虑,当没有任务了,就停止运作,让身体和脑部修养就是,没有必要一定要进行特定的活动。当我看到其他同事在『闷』的时候进行交流,说着没有意义的废话,其实我无法理解,另外那些玩电子游戏,下象棋的,对于我来说简直是浪费体力。」 蓝小青脑中终于有了一个标题——「超级效率人类」。保罗强感觉不到热忱,就像机器人一样只会凭着逻辑来做事,把自己的效率发挥到最极限,但也同时失去了人类应有的感情,看来应该是没有了任何人际关係,所有人对他而言应该都只是程序上有必要交流而已。 他把咖啡喝完,之后说道:「我想就到此为止了,谢谢你。」 在与他握手当儿,蓝小青只觉得对方像是冷冰冰的机器人一样,完全感觉不到他的情感。 病维反驳道:「我不觉得很悲惨啊,反而觉得他是很酷的推理机器。他干什么行业的?」 蓝小青回答:「侦探。他在阳光侦探社工作。」 病维马上跳了起来:「原来是死对头公司员工,如果能够挖角过来就好了。」 肯尼斯马上泼冷水:「他是超级效率机器人,你这里不用看就知道是呆不下去的。」 「你们不用想了,我还没有说完。」蓝小青继续敲打键盘,「他在一次悲哀的意外中丧生。」 蓝小青看到警方的文告,呆了许久。 保罗强自杀身亡。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警方文告里面没有提到动机,她亲自拨电给黄警长询问。 「蓝记者,本来我也不想说什么的,但看在你常常帮我们写新闻份上……」他咳嗽了一下,「他是在非常痛苦的状态下自杀,自杀之前,说了一句话,但你必须答应我不能写出来。」 蓝小青答应了,反正不是第一次帮警方粉饰新闻稿。 「做什么好?」 热狗感到不解:「他临死前说了跟病维一样的话?」 「所以病维也是要死了吗?」 蓝小青解释说:「我猜测,他应该是突然之间,恢復了感情,也感觉到了沉闷感,因为无法承受才自杀的。」 全部人同时看着病维。 病维支支吾吾说:「哦,所以他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闷死的人了,哈哈。我要去工作了,查案好快乐啊。」 画作 由前身为政府图书馆改建而成的艺术画廊今天开张。 现场民眾不是很多,毕竟本地艺术风气不盛行,但还是有许多艺术家和宅男到场观赏。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开放的时间是从早上十点到午夜三点,就算完全没有人也照常开放,或许是馆主的一种行为艺术? 开放的共有三层楼,底层展出的是本地画家的画作,大多是富含本地传统文化色彩的油画,不是当乐喜欢的风格。 他进入艺术馆,发现大门和中庭都没有管理员,随手拿了一张传单。 「难道都没有外国作品吗?」当乐站在一幅身穿原住民服装的老太婆画像前面喃喃自语。 在他心目中,这类的传统画作都是浪费时间的作品,没有任何可鉴赏性,并且非常老土。 现在已经是午夜两点多,当乐由于工作时间的关係,只有这种时间才有空到来走一走,他并不是非常狂热的艺术鉴赏家,只是间来无事,反正回到家也没有那么快睡觉,所以到来打发时间。 「还是一些模仿性的画像比较像样。」他看着一幅有些扭曲的人像画,觉得有一丝梵谷画作的影子,稍微点了点头。 「这幅画想要表达的是崩溃的人类。」突然,一个站在旁边的男子开口说道。 当乐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原来是一名中年男子,颈上挂了名牌,应该是工作人员。 「崩溃的人?那跟梵谷想表达的东西很类似,果然是模仿作品。」 男子有些尷尬:「我的确很喜欢他的作品,但没有想要模仿他的意思。」 中年男子的名牌上写着「阿杜韩」,和画作旁小方格的署名一样。 「失敬失敬,原来是画家本人。」当乐感到不好意思,不管怎样,直接在製作者面前说出作品的缺陷还是不礼貌的事。 在这种时间,馆里根本没有其他人了,看来这个阿杜韩也兼职管理员,但当乐心想,里面的作品就算放着不管应该也没有人会要偷吧? 「楼上有甚么展出品?」当乐转移话题。 阿杜韩含糊地回答:「二楼有展出石像,蜡像,瓷器等艺术品,还有许多无法归类的。」 当乐其实很怀念刚才的寧静,他点了点头之后就走向楼梯,但阿杜韩竟然也跟在后面。 二楼环境更是幽静,并且更加黑暗,灯管不断闪烁,完全不像刚完工不久的建筑物设施。 「这灯管是想要营造神秘气氛吗?」他向跟在背后的阿杜韩询问。 「我想,是灯管坏了。」 二楼的空间比一楼大很多,作品与作品之间的距离更广阔,可以舒舒服服观赏那些看不懂的艺术品。 空气冷颼颼,看来从灯光省下来的钱都用在冷气费了。 「这是什么东西?」当乐指着一团像是烂麵粉做成的类似肠脏摊在盘子上的艺术品问道。 「这想要表达的是艺术家的内心世界吧。」阿杜韩回答得很不肯定。 当乐心想,想要表达艺术家的内脏世界还差不多。 他随意观赏几个作品,发现都是一些无以名之的物体,其中一个看起来就像是腐烂的大脑一般。 「这个脑做得不错,很立体。」他突然很庆幸阿杜韩有跟着来,不然一个人在这种地方,被一堆「内脏」包围,不发疯才怪。 「这些东西的作者是谁?」当乐发现这些东西都没有署名。 「真不好意思,是……我本人啦。」 「又是你?失敬失敬……」当乐心想这年头,任何人都能够当艺术家了,难怪有人认为现在的艺术太过于廉价,毫无价值。 他心不在焉走着,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身边都是石像作品,类似一楼的画像一样都是扭曲的。 当乐这时开始有些佩服这个阿杜韩,能够製作出这种程度的作品来是非常不简单的事。 「这些的灵感是什么?也是崩溃的艺术家?」 阿杜韩沉稳回答:「或许就是艺术家的世界吧。」 当乐受够了这种艺术式的回答,想要回去了:「已经三点了吧?我不打扰你们关门了,再见。」 「先生,你掉了东西。」 阿杜韩捡起地上的纸张递给当乐。 「谢谢……」他看了看纸张,脸色突然变苍白,抬头看阿杜韩的脸,开始变得扭曲,渐渐变成和一楼的画像一样。 他也发现楼梯不见了,灯光慢慢暗了下来。 当乐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第二天,艺术馆照常开门,路过的病维接到了传单。 「这副很丑的画是谁的作品?」他指着传单上的抽象派人像画。 派传单女孩笑着说:「那是本地画家陈市趋的作品《阿杜韩》,人像原型是二十年前的一名杀人魔。」 「哦,那个肢解人体的杀人魔。」病维翻到传单后面:「这里写二楼有动物天地,什么玩意?」 「那是动物画作展示区,非常适合叔叔您带孩子过去玩。」 「哦,谢谢你的推荐,阿姨。」病维把传单撕成两半之后离开。 松果腺芒果派 阿猫竖起食指,抵在头额接近眉心的部位。 「这里就是第三隻眼的位置,也就是人类使用心电感应时最关键的部位。」 阿猫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幽幽的电筒橙光照在她苍白的脸上,更显得她像是拿着水晶球或塔罗牌帮人家算命的神婆一样。 「拜託,什么心电感应的,你是白痴啊?」齐暉把头额「第三隻眼」位置的汗水抹去,不削的说道。 「很难说,或许那是存在的。」五个人里面除了阿猫,就只有阿鬼是最相信这种虚无縹緲的东西,虽然其实她单纯到甚至相信自己的邻居是外星人。 「那个……」沉默寡言的华生正在进行发表意见前的准备,阿猫把电筒照向那个角落,华生身处的方向。「以机会率来说,心电感应存在的可能性太低了……而且我们四人之中,有人突然间会心电感应的可能性更加渺茫。」 阿猫瞪了瞪华生一眼,却忘了在黑暗中对方根本不可能看到。 「但是……」刚把电筒灯光移开的阿猫又把它照向华生。 「虽然机会率很低,但是我们现在也没有事做,试下无妨。」华生本身就是犹豫不决的「机会率」人。 「好,要怎么试?」齐暉一副看笑话的神情,也没有要参与的意思。 「所谓第三隻眼,科学上也是有跡可循的,」阿猫说,「也就是人类脑中的松果腺,俗称的萎缩的第三隻眼。」 「哦,松果腺哦。」阿鬼天真的说,「那一定很好吃。」 「什么松果腺芒果派的,你还是用回第三隻眼这个名词好了。」 「那个……我们要用专注力吗?还是咒语?」华生看起来很认真,他向来都不是会取笑别人的人。 「关于这点……」阿猫想了想,说:「还是用回老方法吧,比较可靠。」 齐暉冷笑了一下:「哼!还浪费我们那么多时间听故事。」 他拿起一块肉咬了一口,继续说:「你们确定不要先烤了再吃吗?」 「你烤啊,烤了我们就死得比较快。」阿猫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讽刺着。 「那个……我还是先工作好了。」华生拿起那个陪伴了他好多天的铁铲,上面已经锈斑处处,但他还是非常小心的使用它,往一个窟窿挖掘着。 「阿猫,已经多少天了?」阿鬼抱着双腿问道,她身边的肉块动都没有动一下,显然没有什么胃口。 「七八天吧,不是很清楚。」阿猫忙着帮华生照明,随意回答着阿鬼。 「我们会有机会出去吗?」 「当然了,一定能够的。」 「那为什么挖了那么多天还是没有到出口?」 「因为土崩很强劲啊,不过不要紧,它不可能把我们封得太深,我们总会挖到出口的。」 「嗯……」 在三人忙着挖洞当儿,齐暉却半躺在角落打瞌睡。 「喂!废人,你不过来帮忙吗?」 齐暉慵懒地回答:「我在试着另外一个方法,我正在使用第三隻眼通知外界我们被困在中央山脉。」 「那个……身为男人,让女人来工作不觉的……有一点羞耻吗?」 备受侮辱的齐暉被激怒了:「怎样也轮不到你这个娘娘腔来说我!」 「娘娘腔也比你废人好吧。」 「就是啊……你总要有一点贡献吧……」 齐暉说不过两个女人,怒气衝衝的把华生推开,拿起登山镐,猛挖着。 「我们应该早些激怒他的……」 数天内堆积的泥土,被往山洞内部堆去,缺氧的环境让他们无法工作太久。 「你说我们能够攀得上去吗?」阿鬼望着山洞顶部的小小光源,证实了现在是白天。 「太难了啦,会……摔死的……你也见过的……」阿猫说完,大家都沉默了一会。 「你的太阳能电筒不需要充电吗?」齐暉难得发表了比较有建设性的意见。 「嗯,差不多了。」阿猫把一个简单的太阳能蓄电器,连接到电筒上,再放到地上那被阳光照射着的一点光源上。 这是一个不用放电池的太阳能电筒。 这个笑话在他们被困在这里的第一天已经说过了,当时的大家还很乐观,五人有说有笑,认为搜救队很快就会发现他们。但他们高估了这里的政府,在他们等待救援时,外界或许正在上演推卸责任的戏码,又或者是外界救援队进来时,被追讨付费。 反正之后不久,大家就决定自己想办法,挖掘,攀爬,什么能试的都试过了,甚至现在连心电感应都列为尝试项目之一。不过在网上,似乎也出现过这个案例,被困在山上的旅者,靠着心电感应,告诉救援队本身的位置,最后获救,形成灾难界的一段「佳话」…… 「去你的心电感应!」齐暉似乎被那个案例刺激到了。 「那个……这个案例是真的存在的……」 「对啊,你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 齐暉在黑暗中激动地挥动双手,「我不相信什么奇跡!我只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被困者都是活活闷死的!」 「可是……我们还是有个通风孔啊……」 「通风孔?」齐暉越来越难以自制,「就是那个通风孔,延长我们身在地狱的时间!我们终有一天会死在这里!」 「不会的!」阿猫也有点生气了:「我们有食物!可以维持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相信援救队会那么无能!就算是!我们的家人也会找寻我们的!」 「这里是地狱!就算出去了!我们永远都是身在地狱!」 阿鬼哭了,低声啜泣着;华生则机器式的挖掘着,眼神呆滞。 齐暉把登山镐用力往土壁上拋去,差一点击中工作中的华生。 「白痴!你疯了吗!」阿猫大喊着。 「对啊!我们都疯了!从第二天开始我们就已经疯了!只有你疯得最彻底!最若无其事!」 这时,华生似乎也被感染了,大声喊着,引起了阵阵回音。 大家都捂着耳朵,齐暉正好无处发洩,一拳把他打倒在地。 「你想再引起土崩吗?!」 华生捂着被打肿的脸,痛苦的说着:「到了……已经到了……」 一片阳光照向齐暉的脸上,刺在壁上的登山镐把洞内的地狱和外界打通了。 「挖通了!」 大家七手八脚,把通往人间的间隔挖开,眼光让他们睁不开眼,但至少他们成功逃离了。 离开之前,齐暉问道: 「这个要怎么办?」 「……就留在这里吧……」 于是,他们四人丢下奄奄一息的你,离开了那个洞穴。 上班族的臆想 「那种病毒非常聪明,它们让我们以为自己还是正常的。」 叶国华从外表看起来,算是斯文多于败类,带着一副脱漆眼镜,也带着一丝忧鬱感,可惜样子不帅,加上有些肥胖的趋势,不过这倒也符合上班族的形象,加上不会有让病维妒忌而引起的针对行为。 「所以你还是坚持我们的世界是由一种古怪的病毒控制着?」病维的侦探社通常接到的案件都是非常枯燥无味的,所以当有神经病或是妄想症病患上门诉苦,他都是非常乐意聆听。 叶国华脱下眼镜搓了搓眼:「是的,这就是世界的真相,所以我才会那么忧鬱。当然,我看起来忧鬱也是那种病毒给予我的形象。」 病维看着对方的肚腩,脑中衡量了一下自己的啤酒肚,感到了一些欣慰感:「会不会是你每天工作忙碌苦闷的关係才会有了这种幻想?还是这其实是你的创作,被当成真的?」 虽然这么说,但病维其实是希望对方坚持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故事才有可听性。 「不是的!虽然我曾经因为工作压力差一点自杀,但这个绝对不是臆想,这真的是世界的真相!我曾经看过那个现实世界,真是太可怕了。」 叶国华戴回眼镜,比手画脚说:「你知道,为什么我会找你这个落魄的侦探吗?不是因为要找出什么证据来,而是因为你的名字,世界上竟然会有姓『病』的人,那一定是跟那种病毒有关,想必是那种病毒想要我联系你,甚至有可能,你就是病毒的代言人。」 病维几乎笑了出来,自己如果是病毒的代言人,那么目的一定是为了拯救世界了,并且还是最帅气的病毒。 「你可以再说一次你发现那个世界的过程吗?」 「再说一次?刚才不是已经说明了吗?」 病维挥了挥手:「就当做说给读者听吧。」 叶国华也没有反对,他想,病维会那么吩咐一定有他的道理,深吸一口气:「事情是从那天,我在金记饭店吃滷肉饭时候开始。」 晚上九点,对于正常人来说是宵夜时间,但却是叶国华标准的晚餐时间。时下上班族最流行的就是这种不定时吃饭的习惯,导致肠胃病痛问题越来越多,可是钱和健康,通常人类都是选择钱。 吃着无味道的滷肉饭,他没有什么选择,附近最经济的食物就是这个,但今天的滷肉似乎多了一种臭腥味。 「老闆娘,肉很像有臭味。」 金记的老闆娘出名脾气暴躁,瞬间就骂了他五句粗口。但相比自己的老闆,老闆娘的言论攻击根本算不了什么。 叶国华勉强吃完眼前的臭肉饭,连自己的打嗝味道都感到恶心。 臭味似乎如影随形,之后无论他走到哪里,都闻到这种味道,他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踩到狗屎之类的,但都毫无发现,包括放工后半夜狠狠洗了个澡后,味道还是存在。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在他煮了两包咖喱麺之后,那种味道简直就是臭沟渠传出来那种腐朽味。 「不是叫你这样做吗?!为什么总是不听从我的伟大并有建设性的命令!如果你们听我的命令,本公司已经统治宇宙了!」 叶国华没有心神去留意老闆吠的内容,对方口中传来的恶臭几乎让他要吐出来,并且他发现老闆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有点像是肥胖的木偶在发脾气那样。除此之外,他也留意到身边的同事们也有同样的情况,虽然低头忍受上头的无理取闹,但表情却异常木訥。 事情恶化得很快,几天时间内,他的世界变得恶臭无比,身边人们就像是木头一样毫无表情,非常虚假,他没有想过看医生,因为他不想看到木头人向他提供意见。 事情的高潮点是发生在一次放工的午夜时分。 他对身边的异变已经渐渐麻木,但想不到当晚,除了人之外,环境也开始有变化,原本黑暗的夜晚,变成灰色。 有时候他想,应该是上天对他的惩罚,但是非常不公平的惩罚,相比政客,老闆和恐怖分子,自己做了什么大错?或许最大的就是手中咬了一口的猪肉汉堡吧? 汉堡掉在地上,叶国华呆住了,他全身僵硬,看着灰色的四周,两个无表情的流浪汉看着他。 全身从发痒,变成剧痛,他发现身上都是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身体出现许多伤口,并且视线开始模糊。 「我……」他无法说话,就连一个字都不能,喉咙就像被滚水烫到一样。 他看着自己的双手,就像乾枯的树枝,一切曲动的动作都非常艰难,他倒在地上。 听觉变得非常差,但他隐隐约约听到一把女声急促说:「他倒下了!我们赶快逃!」 是什么让我变成这样?我快要死了吗?他心里是这么想的。 「我被咬了!我被病毒传染了!怎么办?!」接下来是崩溃的男声。 他嗅到了熟悉的臭味,就是平常闻到的味道,就是滷肉饭,老闆口中传来的味道。 原来这才是世界的真相?原来自己并不是人类,是一种怪物? 「在我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在车内睡着了。」叶国华对病维继续说道,「然后臭味,无表情脸什么的都没有了,一切恢復正常,但我知道其实是相反的。」 「请再说明一次病毒的事。」 「这种病毒,我猜测,就像电玩中的丧尸病毒一样,会让人类变成怪物,攻击其他人类并传染给他们。但跟电玩不同的是,这种病毒有让丧尸產生幻觉的作用,它们让丧尸们觉得自己还是很正常,跟普通人一样过活,并与别的丧尸互动,但食物什么的,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活人。它们控制了我们的感官,但那时我的身体或许突然对病毒有了免疫,看到了真实的世界,发现世界真相。」 叶国华长得有点搞笑的脸严肃说:「这就是真相。」 「真相只有一个……」病维低声呢喃之后,说:「所以你有什么打算?回到现实世界?」 「不,谁想要回到那个世界?我只想平平凡凡度过一生就算了。」 「那你还有吃东西吗?我是说,吃人?」 「当然,现在的食物不臭了,当然照吃,不然就会饿死啊。」他无奈喝了一口咖啡,「人类真实的世界是一场谎言,我们都已经不正常,世界已经面临灭亡,我们都是行尸走肉,那种病毒非常聪明,让我们以为自己还是正常的,其实我们的每一餐都是人类,我们一直在猎取新鲜的人类,只是在我们看来,都是在平凡的过活。」 听完故事,说完道理,病维打发他离开了,过了两天半之后,几乎忘了这件事。 饿 书明拖着疲惫的脚步,慢慢朝着市区方向走去。 他的速度非常慢,但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自己能够飞行,因为他正处于非常飢饿状态。除了饭来张口的千金和少爷,所有人都体会过飢饿感觉,肚子飢肠轆轆,发出期待的咕嚕声,胃部的空洞引起不适,全身无力,手脚发软,脑中只想着自己曾经体会过的美食,口中不断分泌液体,书明拥有以上所有徵兆。 他的目的地是市中心,一路上没有任何公共交通,他没能力拥有私人汽车,所以只能用走的。其实从出发点步行到市区边界的快餐店也不会很远,他几乎天天都会这么做,只是现在他的状态是非常非常飢饿的,几乎每一步都不知道下一步能不能踏下去。 现在的他是沿着高速公路,慢慢走向市区,已经无法计算到底还有多远,脑中不断回忆着自己曾经拋弃,浪费掉的食物,后悔自己竟然把这种美食放弃,可能现在就是报应吧? 奶油包,起司蛋塔,红豆饼,苏打饼...每走一步,书明不断数着自己所知道的美食。突然,他想起了上个礼拜吃的沙拉鸡肉饭,炸得金黄色的鸡肉,加上可口的沙拉酱,简直是人间美味。 他发现自己竟然无法控制自己的唾液,不断吞着口水,以免再次滴到地上,虽然这里不会有路人看到,但车辆可不少,糗样还是避免让人看见比较好。 抬起头,已经看得见目的地了,上面的路牌清楚写着:“欢迎来到市中心,您的美食集中地”,虽然还有一段距离,但毕竟还是办到了,一定能够走到目的地的。 突然,他又想起了自己曾经吃过的法式土司,当时是和女友在餐厅拍拖时点的,当时的他根本没有注意到那可爱的麵包滋味如何,爱情的甜味已经覆盖过一切。但现在,奇跡似地,他竟然可以回想起当时味蕾接受到的味道,外面的蜜糖,里面的花生酱,还有土司表面覆盖着的金黄色鸡蛋,如此人间美味,有麵包就够了,还需要爱情来干什么? 疲乏的脚步加快了些,脑中的旋律从没间断: “真想要多一张嘴巴,不是为了要多讲话,只是想多吃一颗糖,还是seven的御便当?...” 那是雀斑乐团所唱的歌,非常可爱的歌,叫做“太阳饼”,是书明最喜欢的歌,至少是现在最喜欢的歌,里面对于食物的描述,足以让聆听者马上跑到冰箱去找食物。 “蓝天白云不想玩耍,肚子空空还装得下,咖啡蛋糕还是奶茶?如果有美乃滋的话,那就不需要沙拉酱,番茄生菜或小黄瓜...” 进了城,书明第一眼看到的不是眼前正在离开的美女,而是不远处的便利商店,书明赶紧加快了脚步... 走进了便利商店,里面的一位年轻女孩对书明亲切地笑了。 “欢迎光临。” 书明也对她笑了笑,他知道自己的笑脸一定很难看,但女孩的回报却是更甜的笑容。 “你一定是饿坏了,要不要来尝尝我们的招牌御便当?”女孩双手拿着一盒便当举到书明面前,是一盒猪排便当。 书明感觉胃部一阵抽动,似乎鼓励他把手伸出去,迎接饱足感的乐趣... 鲜嫩的肉质,丰富的肉汁,在口中不断咀嚼,有种不捨得把它吞下的感觉。儘管每天都需要吃东西来减低飢饿,书明觉得自己从来没有那么满足过,他非常感谢那位不知道名字的小女孩... “啊...三明治的盼望,下午茶的彷徨,就一大口把它吃光;啊...太阳要下山啦,饱足感的夕阳,照在回家的路上...” ************ 几辆警车泊在便利商店外面,路人围在外面,好奇地观看着,数名警察挡着他们,厌烦地说道:“你们让开好吗?尸体有什么好看的?” “这位大哥,里面到底发生什么事?” “兇杀案啊!一个神经病杀了里面的店员。” “人抓到了没有?” “没有,兇手已经不知所踪。”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神经病?” “哇靠!她是硬生生被咬死的!不是神经病是什么?脸上的肉都被扯了下来,你们是不是想要看看?地上还有一盒还未开装的御便当他不要,竟然吃人肉,你们平时一个人时要多留意,不要成为他的下一个目标了!” ************ “饱足感的夕阳,照在回家的路上...” 美食家 书明是一位美食鉴赏家,专门为各种各样的美食进行鉴定评分,然后记录起来,最后出版成书,就类似法国的米其林一样。 今天,他又到了那间自己最期待的餐馆,不管有没有心理准备,他们总是会给自己带来出乎预料之外的惊喜,他甚至已经决定在今年年底出版的《美食鉴定》里,添加并大力赞赏这家新兴的餐馆。 「陈先生,今天又来了吗?这次要order的,是否和往常一样?」餐馆老闆兼大厨亲自出来迎接书明。虽然这种鉴定工作,理论上是应该暗中进行的,但一来书明已经渐渐和老闆熟络,骗不了人,加上这家餐厅已经有了品质保证,所以已经无所谓了。 「对!就是和往常一样,我要点『惊喜』!」书明爽朗说道,儘管这并不是他的本性。不知怎么的,只要一进来这里,他心情就会变得非常愉快,就像回家一样,或许美食还真的能治疗忧鬱症也说不定。 「陈先生,这是您的『惊喜』。」老闆终于出来了,虽然不是等很久,但书明已经非常期待。 老闆把餐盖拿开,呈现在眼里的是一道法国名菜——鲜浓番茄洋葱燉肉(stufatu)。书明知道,老闆最拿手的就是做法国菜,但他也知道,老闆的料理不会单纯只按照既定的程序来烹飪。 书明用银色的叉子,把精选的tagliatalle麵条捲起,百里香,月桂叶,加上肉的香味,已经迫不及待进入他的鼻子。 他把麵条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着,麵条的咬劲,番茄的酸甜,brocciu羊乳的香味,还有白酒的提味,让书明差一点无法从美食的幻想世界里逃出来。 书明看着老闆,赞赏的笑容展现无遗。 「还有主角你还没有试吃呢!那可是特选的鸡肉还有兔肉腌製,绞碎而成的。」 书明会意,拿起了银汤匙,舀了一匙肉酱,上面还有一些完整的肉块,加上其他酱汁,晶莹剔透,就像艺术品一样,让人不捨得吃进肚。 当然,书明还是把它放了进嘴巴,人间美味,无法用言语形容,他憎恨人类语言的肤浅,竟然无法把如此美食,化为文字,流传百世。 另一道美食上场了,原来是汤食——扁豆菜肉汤(elzekaria)。培根肉,白甘蓝菜,洋葱,还有鸡汤和鹅油的组合,虽然只是汤食,但其美味程度绝对不输于主菜。 书明食用之后,竟然莫名感到感动起来(不是洋葱的关係),如果残忍一些,叫他在两道菜之间选其一,他绝对不会给予这个愚蠢问题任何答案,两道都太完美了! 最后,在甜点,兰姆酒可丽饼(crepebretonneaurhum)的衬托下,结束了这场丰盛的晚餐。 书明临走前,对老闆大力赞扬一番,并且表示自己将会常常来光顾,老闆脸上满是感激的笑容,心里却是想着另一回事。 ************ 老闆的爱人得了末期子宫癌,去世了。 但不要紧,因为他记得自己有一个祖传秘籍,可以使死者復生,但前提是必须要有一个活人当替身,而且復活后的人,终究会以生前一样的方式死去。他听父亲说,这个方法其实是让死者的灵魂,转移到替身身上。 于是,只要使用男人成为祭品,他的爱人就不会死于子宫癌了。虽然到时,她的性别会產生一些混乱,但比起让她復活,这已经是小事一桩了。 他的目标就是书明,那个常常光顾自己餐厅的美食家。 而祖传秘籍的方法,除了繁杂的咒语,和纹章之外,其主要内容就是,让替身把死者的遗体全吃下去。 老闆又要烦恼明天的菜单了。 一层一层的世界 病维侦探社大门被推开,一名白皙,微胖的四眼仔兴奋喊道:「我发现了!这世界是一层一层的!」 病维和热狗错愕看着他,对方连跑带跳衝到病维面前:「你先冷静下来!不要紧张!我会慢慢解释!」 「在你发疯之前。」病维放下手中的《老夫子》漫画,「请告诉我你是谁?」 这次轮到四眼仔错愕了:「你不记得我?我是叶国华啊,看到丧尸世界那个人。」 病维隐隐约约记得有这么一个狂人,于是装模作样问道:「哦,是你啊?有什么事呢?」 叶国华喘着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继续说:「我看,我还是从头说起好了。」 一天,叶国华在上班的时候打瞌睡,被老闆的怒吼声惊醒,但身边的环境已经不是在公司内,而是充满腐烂恶臭的街头。 他又回到了「现实世界」,也就是由一种病毒控制的丧尸世界,根据叶国华上次说的,那种病毒非常聪明,在感染了人类之后,让宿主变成丧尸到处吃人,但也影响他的脑部运作方式,让他以为自己还是活在正常的世界里。 所以,人类平时吃东西,上班,在现实世界就是在狩猎生存的人类来食用。 这是叶国华第二次进入「现实世界」,他全身都是伤口,瘦弱,行动困难,也无法说话,他身边站了两三名丧尸,但看起来就像神志不清的白痴一样。 或许他们还在梦幻的假象世界里面拼搏吧? 「你也是醒来的人吗?」 一把声音传出来,叶国华艰难地到处张望。 「我在上面,这里。」 叶国华的视线不是很好,但还是嗅到建筑物旁上面的楼梯有一个人类,新鲜的。 他想要热情的打招呼,但口中只能够发出奇怪的叫声。 「我明白的,你们的发声系统已经毁坏,无法说话,但不要紧,听我说就可以了。」 叶国华耸耸肩,想要展示不置可否的态度,但那种姿势看起来就是奇怪。 「如你所见的,我们的世界,就是活在虚幻之中,现在的你终于突破了幻觉,回到现实世界,但你确定这是正确的吗?」 叶国华心想,连动都很困难了,谁还那么有空研究真假?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对方发出天真的怒吼声,「其实我们的世界,是有很多层次的,你看到的还不是世界的真相。」 「那什么才是世界的真相?」叶国华心里问道。 「你一定是想问什么才是真相,其实真相就是这样。」 建筑物旁楼梯上发出刺眼的亮光,照得视力原本就不好的叶国华和两名其他丧尸睁不开眼。 「其实我们都是一种外星人,但平时带着人皮面具所以才不知道而已,拉下你脸上的面具你就会知道世界的真理了。」 叶国华心里已经有答案,一定是某个人类用手电筒照亮他们,然后用这种低能的谎言想要杀死丧尸们,但他太低估自己的智商了。 「不是那样的!」发光的人类大喊,「我现在已经可以读取你的想法,因为我是,我意思是说,我们都是更高层次的生物啊。」 「既然那么高层次,显示真面目给我看啊。」叶国华心想。 「可以!但你要把自己的脸扯下来!反正你已经是丧尸了,没有损失不是吗?」 「如果扯下脸皮就能够变成外星人,那么为什么现实世界被弄烂脸的人们不会直接变身?」 「不是那样的!要进化,必须要符合条件,如果不是的话就真的只是烂脸而已了。」 那傢伙从高处跳了下来,慢慢踏在地面上,另外丧尸并没有涌上来,反而因为亮光倒退一步。 「你看看我的脸,难道不像是更高层次的生命体吗?」 在亮光之中,叶国华隐隐约约看到了一张怪异的脸,其实就像是典型的外星人那样,眼小,口小,光头,顿时觉得很假起来。 「世界是一层一层的,不能够跳跃,如果在你原本的梦幻世界里面扯脸,肯定是一场悲剧了,但你已经身在第二层次,可以进行剥脸程序了。」 叶国华被说动了,他缓慢举起双手,迟疑了很久,最后还是拉着自己的脸皮,想不到的是,自己已经腐烂的脸竟然不堪一拉,整片被拉下来。 但迎接他的不是痛楚,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一种有点爽快的感觉。 并且他发现自己身上也发出了亮光,身体变得很轻松,痛楚完全消失了,最重要的是,神智变得很清醒。 「原来这就是进阶的感觉,我觉得自己……就像转职一样。」叶国华恢復了自己优美的声音。 他也看清楚了对方,基本上他眼前所见的一切都是亮光,并且不只是观看,他还感觉到一切,是那么的清晰。 「这就是另外一个层次了,但还没有结束,我已经说了,世界是一层一层的,我们身在第三层,但还是多少层呢?没有人知道。总之,人类存在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找寻世界的真理。」 叶国华问道:「那接下来我们要做什么呢?」 「自由啊,自由做自己想做的事,但要记住我们的目的,找寻下一层的真理。」 **************** 「就是这样,我就回到最初的层次来了。」叶国华认真表情来说出这种荒谬的事,让病维想要用力揍他。 热狗,则似乎相信了,他不断拉扯自己的丑脸,但被叶国华制止了:「不行,你还没有进入第二层次,这样扯是不行的。」 病维推开了他:「照你说的,人人都是丧尸,我已经很难相信了,但还可以勉强接受,人人都是外星人这件事谁信你啊!」 「对啊,刚开始我根本不相信,但我亲身体验之后,才明白,现在我们的状态简直比梦境还要不如,你看看这些书本,这些啤酒罐,其实根本就不存在。」 「如果人类存在的目的就是要找寻世界的真理。」病维反问,「那么我们找寻世界真理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我们身在低层次世界的目的又是什么?」 叶国华高深莫测说道:「这些议题不存在,因为在进入最高层次世界之前,我们体验到的一切都是幻觉,为什么要对幻觉追根究底呢?」 之后,病维把他赶出去,然后自己在发脾气,连热狗也受不了提早离开。 隔了很久,这个叫叶国华的人没有出现过了。 直到某一天,眾人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一个流浪汉在街头把自己的脸皮扯了下来,血肉模糊,身份不明。 他们认为他就是那个有臆想的傢伙。 无梦 「我很久没有做梦了,那是正常的吗?」 突然放下手中锤子的阿德,从腰包拿出一根烟放在口中,点燃,吞云吐雾起来。 「你的意思是……」在打零工的病维,乖巧地在屋顶上敲着钉子,「这就是你偷懒的理由?」 他们的任务是在爱丽丝大厦建筑工程第四十层楼,钉钉子,安装某种建筑结构的防水装置,并且他们的进度已经严重落后。 阿德把烟灰吹向空中,从万丈高楼飘下去:「我的意思很表面,也就是字面上的那种,人一天会做多少梦?」 病维抓起掛在颈上的汗巾抹汗,吁了一口气,往下看,繁华的都市就在自己的脚下,汽车,人类,建筑,全都变得微不足道。 如此愜意的他,当然不知道人一天做多少梦这种事了,但他还是回答了:「我想,一天大概有几十个梦吧?但全都被忘记了。」 「有没有可能几十年来一场梦都没有?」 「应该说,几十年来,每一场梦都忘记了比较适合,这样说比较科学。」 病维回答后,站了起来,双脚踏在建筑边缘的铁柱上,单手抓着旁边的竹子稳住身子,身上也没有任何安全装置,就这样伸了个懒腰。 高空中不只空气比较清新,凉快,也比较大风,阿德的胖脸上的长发也随风飘逸。 用力吸了一口烟,轻轻咳嗽了,他特地压抑自己的声量,虽然身边唯一的病维听得一清二楚。 「多久了?我是指你的咳嗽。」 「小事,一个礼拜左右,我最高记录曾经咳足一个月。」说完,阿德不争气又咳了好几声。 病维静静把两枚铁钉打进墻中,之后劝说:「戒了吧,其实不会很难,我是过来人。」 阿德骂了一声粗口,坐在铁条上,双脚悬空,似乎完全没有要工作的感觉。他把玩着那隻唯一的铁锤,让它在手指间摇晃:「不吸烟,要怎样化解那种无梦的压力?」 听到这里,病维也有点明白了,自小就喜欢研究人类心理的他明白对方的心理问题,他也放下手中的铁锤,从装满铁钉的腰包内摸索着,抓出数粒花生来。 「呼,累了就应该休息吧,反正短时间内没有人会上来查勤,何必那么认真?」 他吃了花生,把壳往下拋。 「你认为它们会砸伤什么倒霉鬼吗?尤其是那个他妈的工头。」 「不可能,空气增加它们的阻力了,它们只会慢慢飘下去。」 「那你把铁钉丢下去啊。」 病维摸了摸自己的飞机头发型:「德大哥,你认为自己真的完全没有梦境吗?」 阿德夹在手指间的香烟,犹豫了一下,之后马上坚决放进口中。 「反正你不相信我,你认为一切是他妈的科学理论,忘记了什么的。但我告诉你,我知道自己的情况是怎样,我是真的没有任何梦境,每当我入睡了,就是他妈的一片空白,就像死了一样,之后第二天醒来,感觉到非常迷惘。」 他把烟头用力抛了出去,脚下酿蹌了一下,差一点就要掉下去,把病维吓出一身冷汗。 「你小心点啊!掉了下去就真的无梦了!」 阿德站稳之后,摇晃了两下,以显示自己完全不在意:「反正就是这样了,我是没有梦境的人,无论你的理论是怎样好听。」 聆听阿德的说法当儿,病维又磕了五六颗花生,这次他没有拋弃花生壳,而是整整齐齐排列在钢条上:「人其实会做梦,是因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也就是,梦中的情节都是现实生活中的记忆组合在一起,打乱之后残留的片段。据说如果睡眠品质不好,比如没有经过浅睡眠阶段,直接进入深沉睡眠的话,就会比较难以记住梦境。」 「你的说话很好听,但还是那句,我没有感觉到自己有梦过任何事,我就是他妈的无梦,另外,我的睡眠品质很好,非常好,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可以表演原地入睡给你看。」 说完,阿德真的倒在铁条边缘的柱子旁,看着闭上眼。 病维当然不相信他真的会睡觉,否则的话,随便一个翻身就可以了结他的一生。事实是,有人在工作时间偷懒了。 他也不敢怠慢太久,继续拿起锤子,「邦邦邦」敲打铁钉,阿德被吵得微微睁开眼睛,斜眼看着远方,一栋建筑物,在他刚上到这种高度当儿就留意着,灰色,残旧的租屋,那是自己的家,每天最期待可以休息的地方,但也同时是自己害怕入睡之处。 「听说,年纪大的人比较少做梦,那是因为年轻时思想简单,没有任何烦恼和压力,或许梦想和梦境有一定的相连性。」病维敲打中说完这句话,也不知道是对阿德说,还是在自言自语。 阿德双手放脑后垫着自己的脑袋,闭上双眼:「谁说年轻时没有烦恼和压力,你一定是来自幸福的家庭,但话说回来,我从小就没有梦境,但我却有『做梦』的概念,真是他妈的荒谬。」 「那肯定是你不记得了。」病维又打好了一枚铁钉。 他从腰包再摸出一枚钉子,之后继续说:「首先,就如你所说的,没有梦的概念怎么可能会知道自己没有梦?再说,睡着的时候觉得自己像是死掉的感觉,太可怕了,或许你应该找一名心理医生,比如那个,林医生不错啊,一表人才,听说隔壁的神经阿明也是找他治疗。」 阿德迷迷糊糊中骂了一声粗口,渐渐失去意识。 **************** 「病维,多谢你帮忙处理……不然我也……」 阿德妻子握着病维的手,不自禁哭了出来。 「大嫂您好好保重,不要太难过了。」神经大条的病维也有细腻的一面,自从阿德出事之后,就是他帮忙一手处理好他的后事,午夜,在殯仪馆内,只剩下大嫂,病维和一些比较熟络的朋友。 热狗还没有哭完,从第一天开始就没有停止过:「为什么这种事要发生在阿德身上?他那么好人。」 「意外来的,别再哭了,丢人啊……」肯尼斯用力拍打他的后背。 还是李察比较理智,但提出的话题在现场比较不适当:「理赔方面处理得怎样?对方司机认罪了吗?」 「由不得他不认,超速闯红灯是事实。」病维拉了一张凳子坐下,拉开一罐啤酒。 今天是最后一天守夜,明天阿德的躯体就要火化,与这个物质世界永远离别。 如今是他的最后一夜,静静躺在冷冻棺里长眠。 「病维,最近侦探社生意好吗?」大嫂问道。 病维也老实回答:「跟平时一样非常差。」 其实他们平时并没有什么交集,自从中学毕业之后,阿德就当销售员,多年后终有所成,但如今一切都成云烟。 「你们认为,现在的他在想什么?」热狗问出傻问题。 「死者是没有感觉的,难道你认为还会做梦吗?」病维忍不住骂道。 大嫂再次低声啜泣。 理想 病维口中衔着一支烟,吞云吐雾,虽然已经认识他非常久了,但我还是无法适应这种烟雾弥漫的状况。我如常掩着口鼻,皱眉抗议,儘管这样只会让他更加得意,但这已是我的习惯动作了。 话说回来,我们竟然都没有被尼古丁带来癌症什么的,也算是蛮幸运的吧。 病维把烟蒂弹开,故作高深叹口气,说道:「喂,我们也不小了,总不能一世都当打工仔吧?有没有什么商机还是计划?你可不要一个人偷偷进行了。」 这种话我已经听过无数遍,回答:「当然不可能做死一世工啦,工字不出头。既然你这样问我,自己一定是有什么计划了,说来听听。」 病维没有回答我,望着天空故作思考状,然后又拿出一支香烟来,迅速点燃,看着我微笑,似乎是在示威什么。 「我是想在火星广场开一间咖啡厅。」那傢伙看到我快要离开,终于停止装酷,口吐人言了。 「火星广场?可是那里租金非常昂贵,竞争对手又多,你凭什么和他们竞争?」 「这就是重点了。」病维突然精神起来,「我们必须研发特殊口味的咖啡,我们必须与眾不同,加上一些广告效应,一定有机会分一杯羹的!」 「你有头绪了吗?你知道要研发怎样的口味了吗?」 「这……就还没有,你不是很喜欢喝咖啡?你有什么意见?」 我没有理会他,继续问道:「你以前有泡过咖啡吗?有在咖啡厅工作过吗?」 病维有点不好意思地回答:「没有,但是现在开始我可以学啊!应该不难的吧?泡咖啡而已嘛!又不是做蛋糕……」 「泡咖啡是不难,只是要泡到很好喝就非常难了。」我没好气回答。 「你不可以那样想,万事起头难,不试过,你又怎样知道不会成功?」病维还不死心,但我太了解他了。 「你应该知道你自己的性格的是吗?」 「你是指哪一个?帅?酷?」 「你这个人,不管做什么,都是三分鐘热度,半途而废,得个讲字。」 病维有点惊讶:「你怎么会这样看我?我这个人做什么都非常果断,中学一毕业,我毫不犹豫就飞到邻国去工作了。」 「是啊,但是一个月后你就逃回来了。」 「那是因为我想念家人朋友。」 「还有很多实例,你不是曾经说过要去深造吗?不是说要半工读,念心理学吗?结果还不是没有了下文?如果你当年真的去念了,现在或许就是大学教授,或是心里医生了。」 「那你就错了,念再多书顶多只能成为『会心理学的销售狗』,还能做什么教授?」病维反击道。 我心里叹息着,虽然口中骂着病维,但其实自己何尝不是这种人?何尝不是常常失败于犹豫不决?这么多年来,还不是一样一事无成,半途而废,坐吃山空…… 「爷爷,我来看你了。」 远处一名少年向我们走来。 「咦?陈伯,你又来陪爷爷聊天啦?真是多谢你了,你知道,现在根本没有人愿意听有痴呆症的老人说话了。」他对我说道,彬彬有礼。 「哪里,没什么……谁叫我们是认识几十年的老朋友……」 「喂!你碎碎念在说什么?到底你对我的计划有没有兴趣?没有的话,我就找其他人了,你不要后悔!」病维突然说话了。 每天,他都向我重复说着这个咖啡厅计划,不是从他得到老人痴呆症之后,而是从年轻时就开始说了。但是,一年又一年,都还只是会说。 当时,我们聊得可起劲,有时候还会写出计划书来,但根本没有任何具体行动,直到现在,大家都老了,那个梦想中的咖啡厅,还只是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之中,永远没有机会出现。 「喂!明天我要听到你的答覆!明天我们再讨论计划的细节!我们不要放弃啊!不然以后老了就后悔了!哈哈哈!」少年把病维的轮椅推远。 我呆坐着,直到夕阳西下,呼唤护士把我推回去老人院。 人生匆匆几十年,距离梦想不太远;有生之年能否见,就在行动弹指间。 世界遗產 「活了整百岁,终于整座城市都是我的了。」 人瑞病维坐在轮椅上,仰望着眼前的整片城市,那都是他年轻时候凭着本事和智慧打造出来,如果不是他,现在这里大概只算是连公共交通都做不好的小镇。 「爸爸,当年你是怎样建筑这片乐园来的?」 「我的孩子啊,当然必须拥有绝对的帅气和本领,你看看我,」病维展示自己还有七吋高的飞机头,「凭着这副外貌,赢得了多少国家的公主的心,所以才能够在商业领域大展拳脚。」 他的儿子也遗传了他的帅气,表面上看起来简直就是他的年轻版:「爸,那么现在来说……」 病维骂道:「儿子,干嘛吞吞吐吐,那不是我儿子应该有的表现,有什么直接说出来吧!」 「好吧……爸……你去死吧!」 儿子从后面推动轮椅,毫不犹豫往大厦顶楼边缘推去。 「你的遗產全都是我的了!哈哈哈哈!」 病维在空中挣扎着,但还是改变不了往下快速坠落的局面。 直到听到那把声音:「病维,起来了,目标要离开了。」 病维抬起头来,看到自己的拍档肯尼斯不满地看着他。 「每次叫你监视目标你都会入睡,幸好这次我特地过来监视你,果然被我看到了哦。」 「肯尼斯,无论如何,感谢你救了我一命,还有,以后我一定不要生儿子,记得提醒我这点。」 「说什么废话,目标已经离开咖啡厅了,还不跟上去。」 匆忙结账之后,两人也离开「公主咖啡厅」,跟着目标——一名大胖子,往后巷方向走去。 「委託人真是奇怪的傢伙,竟然给钱我们跟踪他。」 原来大胖子本身就是委託人,某天,他到来侦探社要求病维跟踪自己,如果没有任何特殊理由的话,原本这就是一件无聊的事,加上对方是男的,病维就想要推掉,直到他提出高昂的委託费之后事情才定案下来。 「你们跟踪我然后仔细观察有没有什么奇怪的现象发生。」该名胖子表面上看起来和蔼可亲,有点迟钝,但原来是一名律师。 「我可以请问原因吗?」病维收了定金,为人也比较礼貌了。 「好吧,我就告诉你,其实,我是世界遗產的继承人。」 「哈?」病维当时听不明白。 「我是说,我是这个世界的遗產的继承人,这个世界是属于我的。」 病维瞪着那名胖子,不像是在开玩笑,实际上对方怎样都不像是会说笑的人,但这样一来就只有一个结论了,他的精神有问题。 但病维也没有说破,如果对方清醒了,委託费也就没有了。 胖子继续说道:「我知道你感到很疑惑,这个世界不是属于大家的吗?为什么突然变成我个人的了?其实,世界并不是你们想象中那样的,全世界的人类其实都只是配角,只有一个主角,也就是说,除了我这名主角之外的其他人,都只是围绕我旋转的演员而已。」 「应该是看了那部电影……」病维喃喃自语,但就是说不出「楚门的世界」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 「所以其实你也只是在假装不认识我的配角而已,但最近我发现,身边的演员似乎不是很专业,常常有脱稿演出的现象,所以我希望你找出这个傢伙来。我也打算突破这个世界,跟导演聊聊。」 「如果这个世界是摄影棚,你可以直接穿墻而出啊,然后就会看到一群工作人员看着你了。」 胖子摇摇头:「行不通的,他们非常专业,这么多年来我一点破绽也看不出,如果不是世界的前任拥有人移交世界给我的时候跟我说,我也不知道这件事。对了,那个前任是一名流浪汉,当时他快要断气前把世界移交给我的。我知道你很难相信,但我真的是世界的拥有者。」 「所以肯尼斯,你有看到什么可疑的地方吗?比如走位的录音机,摄影机之类?」 肯尼斯摇摇头说:「难道你真的跟他一起癲?」 「呵呵,很难说的,也有一定的可能是真的,只是,主角不是他,而是老子,哈哈哈。」 「小声点,对方听到了。」 两人躲在巷子旁的一个大箱子后面,听到对方的脚步声停止了十秒左右之后,又继续前进了。 「其实不需要那么紧张,他也知道自己委託私家侦探跟踪自己。」 病维骂道:「以后不要说那么不专业的话!」 这时,一阵刺耳的剎车声响起,之后就是剧烈的撞击声,吓了他们一跳。 「不好了!快点去看看!」 委託人胖子躺在地上,全身都是血,微微颤抖着。 「病维!快点去急救啊!」 周围都没有人,肯尼斯忙着打电话叫救护车,病维再窝囊也要帮忙看一下伤者了。 「你……振作起来啊。」 「我……我快要不行了……我一定要把……世界遗產转移给你,不然世界就会消失掉了……」胖子说话开始模糊不清。 「不要说话那么消极,我们的世界还是需要你来拯救的。」 「现在我把世界交给你,你愿意接受吗?」 病维看着对方丑脸的诚恳表情,很难开口说出那句「我愿意」。 「我一定要答应的吗?」 「我……我……」胖子口中吐出一滩血,之后就断气了。 「病维!他怎么了?」 病维有点慌,但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做,唯有无奈回答:「我想我们已经失去他了。」 肯尼斯的表情有点迷惘。 病维正想要说什么的时候,听到一把声音粗暴喊道:「卡!收工!」 「收工?」 原本黑暗的小巷子亮了起来,一群人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走了出来,收拾着身边的一切。 「詹姆斯,做得好,你的演技简直一流啊。」一个带着鸭舌帽的中年人拍拍病维的肩膀。 「华生,你也不错。」中年人也对肯尼斯比起拇指。 「肯尼斯?这是怎么一回事?」 肯尼斯怔了怔,笑了出来:「詹姆斯,你太入戏了,导演已经喊卡了啦。」 工作人员搬动街道的一切,花盆,垃圾桶,广告牌,还有尸体。 「咦?尸体什么时候变成了公仔?」病维看着超级胖的人形木偶,感到惊讶。 「当然是公仔啦,演戏而已,难道是真的么?」 「演戏?」 病维眼巴巴看着身边的建筑物也被拆掉,原本蓝色的天空原来只是布帘而已,被退了下来之后显现出摄影棚的顶部,装上了许多照明设备。 很快的,他就处于一座像是巨型仓库般的地方,工作人员和肯尼斯有说有笑离开了,剩下他一个人,在灯都关了之后,他唯有离开这里再说了。 大门外面掛着一个牌子,写着:「摄影棚6178」。 「詹姆斯,放工了啊?」一个陌生的男子经过时向他打招呼。 「你是谁?我又是谁?」病维抓着他问道。 「我?我是工作人员编号12521,你是演员詹姆斯啊。」 「所以我没有接手胖子的世界,世界真的毁灭了?」 「你在说什么?」 「所以这就是世界的真相?当世界毁灭了,剧本就结束?」 「你应该要看医生了啦,詹姆斯。」 男子招招手后离开,詹姆斯(病维)呆住了,不知道何去何从,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 「卡!很好!」 詹姆斯(病维)吓醒了,身边的人都在拍拍手。 「所以这是整人节目?」 「哈哈哈!恭喜你了阿诺兰,你的演技简直是一流!」一个小鬍子走了上来,身上别了一个名牌,写着「导演」两个字。 「对啊,尤其是你认为自己突然了解世界真相的表情,简直是一绝!」刚才那个陌生男子走了回来,讚赏不已。 就像摄影棚内的情况一样,突然出现一群人在收拾周围的场景,很快的,四周就空洞一片,原来这里是更大的摄影棚。 阿诺兰(詹姆斯(病维)),往唯一的门走去,离开后发现原来这里还是一座电视台内。 「阿诺兰你好。」 「干得好!」 「你演技一流啊。」 这次他完全不理其他人,继续跟随着「出口」的指示牌走去,通过一个电梯,他才发现自己原来在三十楼之高。离开了那座大厦,外面是一座大城市,很陌生,但是很正常的大都市。 「请问这里是哪里?」他随机询问一名美女。 「你不是演员阿诺兰吗?别开玩笑了,你怎么可能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阿诺兰(詹姆斯(病维))看到美女,心情好了一大半:「我甚至不知道我是谁。」 「这里是阿特蓝提斯城啊。」 「什么?那不是那座已经消失的城市吗?」 美女笑着说:「消失的城市不是叫森林王国吗?」 「什么?原来我原本的小镇在这个世界已经消失了?」 「卡!」 阿诺兰(詹姆斯(病维))捂着头:「又来了?!」 这次的导演是一名阿姨,染了一头黄发:「厉害厉害!果然是大明星,演技一流。」 阿诺兰(詹姆斯(病维))叹了一口气:「所以我的名字叫什么?」 「你在开玩笑吧?你当然是大明星黄热狗啦!」 「热狗?!」 病维从侦探社的沙发惊醒,跳了起来。 果然是一场邪恶的恶梦。 影像 画廊中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幸好天花板上的微弱灯光还在照明着。 病维在飆着冷汗,蹲在最黑暗的角落,到处观察。 「病……病维,怪物走了吗?」在他旁边的冉正涵问道。 病维指示他安静,因为他发现前面走廊尽头灯光处有东西闪过。 他们不知道自己怎样来到这里,当然也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只知道这里掛满了画像,装饰像是中古欧洲风格。另外他们也发现一个事实,这里有很多怪物,而怪物都是从画像中出来的。 画廊呈长形走廊状,四周很多门,但大多是开不了,要逃出去,大概必须找到正确的门了。原本这不是困难的任务,一个个门试就可以了,但因为有这些怪物存在,他们必须四处躲藏逃避追杀。 为什么知道会被追杀?那是因为一开始他们是有三个人。 「姚胖子……死了吗?」冉正涵问的是原本一起行动的一名胖子,看起来像是商人,但由于行动缓慢,很快就被一隻怪物抓到了。 「那些怪物到底是什么?」 「我怎么知道,我甚至不知道你是谁,你是不是怪物啊?」 「怎……怎么可能。」 画作的风格是油画,作品很多类别,也很诡异,大都是一些物品的特写,比如旁边就有一幅画是画一个垃圾桶,乱七八糟,就像抽象作品一样。 「画作中只要是生物,就会走出来,你多注意看看。」 「可……可是为什么?出来的都是怪物?」 「当然啦,那种古怪的画风,虽然是人像画,但是走出来都是异形的,当然也没有理性思想了。」 两人等前方确定没有光影移动后,慢慢匍匐前进,期间小心通过昏暗灯光观察那些画作,确保没有生物在内。 「有门就要试下能不能打开,不然我觉得会永远在这条走廊打圈子。」病维自己先试试旁边的门,果然丝毫不动,就像原本就是墻壁那样。 「十之八九都是打不开的。」冉正涵试了几个也是一样。 「小心。」病维拉着他走到角落的一个大花瓶后面。 前面一个趴在地面上蠕动的物体慢慢接近,并发出古怪的叹息声,在微弱灯光照射下,他的脸部都是惊恐的神色,双眼发黑,长发拖曳在地面上,双手双脚就像是骨折一样不协调,随意颤动。 他快要经过花瓶,之后一定就会发现他们,病维突然发现旁边掛着的画作是空白的,二话不说马上拿下来,悄悄放在怪物前面,冉正涵吓得浑身发抖,动也不敢动。 奇怪的现象马上发生了,怪物竟然爬进画作中,之后就消失其中,病维马上把画作倒转,之后把花瓶压在上面。 「快点走吧。」 他们加快脚步,突然,病维停了下来,面前的画作伸出一隻手,差一点抓到他。 「你看看!」冉正涵忍不住大叫,指着旁边的画像,竟然是姚胖子,画作还很写实,但已经渐渐变成油画风格。 「被抓进去的话会变成油画!然后变成怪物!」 他们绕过去,不断寻找出路,但这里就像是无限大的回廊般,看起来都大同小异,也分不清方向,他们要怎么离开呢? **************** 「冉正涵?你在这里干什么?」 病维难得在街上看到了中学同学会上前打招呼。 但是对方却只是蹲在地上,仔细观察一个啤酒罐子。 「啊,是你啊病维,你没有看到我这部两万块的相机吗?我在为这落魄的罐子设计场景,以拍下一幅流传千年的名作。」 「哦,你在拍垃圾。」病维恍然大悟,「毕业多年了都没有你的消息,都在干嘛?」 冉正涵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追寻我的理想啊,当一名自由摄影师。」 「所以这几年来你都失业中啊?」病维嘖了数声,「要我介绍你去福利部吗?」 「暂时应该是不用的,对了,你有时间吗?过来欣赏我的摄影展吧?」 **************** 民眾会堂佈置得像是中世纪欧洲风格,冷气开最大,播放贝多芬的钢琴曲,加上人不多,显得很有气氛。 「病维请多多指教,这一排都是我的作品。」冉正涵甩了甩头发,显得很得意。 幸好病维也不是省油的灯:「你是说这些杂物摄影都是你拍的?不错啊。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欣赏比较专业的相片。」 「怎么说是杂物呢?比如你看看这个垃圾桶,」他指着一个蓝色回收箱的照片,「充满了文化的特色,歷史的痕跡。」 病维刚想要说什么,一个半秃的老者走过来,冉正涵也乘机摆脱病维的侮辱,赶紧扯开话题:「姚董!你来啦!病维,这位是摄影展的主办人,你快点过去跟他握手。」 姚董看着病维,感到一丝疑惑,但还是跟他握手了。 「谢谢你,谢谢你让我的朋友不需要当乞丐。」 「哦……好啊好啊,哈哈哈。」姚董有点尷尬,但还是陪他乾笑了几声。 冉正涵打破了尷尬的局面:「姚董啊,你的那项计划进行得怎样了?」 「哦,那项计划啊?」他的精神突然抖擞起来,「只能够用如火如荼这几个字来形容了,你知道,计划太过于庞大了,未来十年也只会是开始起步而已。」 病维听出了好奇心:「是什么计划那么臭屁?」 冉正涵马上顶回去:「抱歉,这是机密计划,不能随便告诉随便人。」 「我可不是什么随便人,我随便起来不是人,你们最好告诉我。」 姚董笑着说:「没有关係啦,就跟你说,是那样的,我们计划收集地球上所有的映像,包括摄影和录影,组合起来,然后构建成一个完美的世界。」 「构建?怎样构建?你是说从这些垃圾摄影作品中组合一个世界来?」 「你不要小看垃圾,就算只是灰尘,那也是世界的元素之一,对于组成美好的新世界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病维指着那个垃圾桶的摄影照片:「所以你的新世界有这种垃圾桶?而且还是在这种骯脏的状态?」 「先生,不只是这样,我们的世界的垃圾桶是有各种状态,乾净,骯脏,凹陷,膨胀,脱漆,等等,所有状态的所有角度都要通过照片来留存,然后建构进新世界中。所以,任何的照片都很重要。」 冉正涵接下去说:「我们计划从社交媒体获取一切照片。你知道,现在每秒鐘都有几万张照片上载上去,那些资料都是非常珍贵的。」 病维感到难以想象:「资料之庞大不是普通人处理得了的。」 「是的,所以这项计划是非常耗时间的,需要花上几百,甚至几千年来完成。」 「所以你们绝对没有机会看得到结果了?」 「是有点难,但这不是个人计划,是全球的永久性计划。」 「为什么?构建出来的世界人类能够进入居住吗?」 姚董严肃看着病维:「这确实是我们的最终计划,让人类进入居住,如此一来,就算世界末日都不怕了。」 病维心想,真是疯子的构想。 「三位,想要合照吗?」一名年轻人突然走过来问道。 「好啊。」 病维,姚董和冉正涵站成一排,年轻人啟动闪光灯,拍下照片之后,发现打光过度,背景看起来非常昏暗,就像是灯光不足一样。 而那些摄影作品,也因为缺光源,看起来就像是某种油画作品。 回去 「陌生的病人!你来啦?」 自从认识了这个叫「老医生」的老医生,病维三不五时都会上门看看有没有什么疯狂的事情发生。 「你是说疯狂的事?」老医生抓了抓屁股,打了一个哈欠之后继续说道,「无聊了一整天,除了一起时空穿越事件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生。」 「时空穿越?听起来很疯狂,告诉我一些细节。」 医生挥着手说:「每天每个人都在穿越时空,一点也不疯狂,你不是每天跟着大家顺着时间慢慢走吗?稀疏平常的很。」 他缓慢的移动到诊所内的厨房,泡着那包已经过期的咖啡粉:「要喝咖啡吗?」 「不用了。」病维和另外一把声音同时回答。 原来还有一个人坐在角落的椅子上。 「你是谁?」 「我……我是他的病人啊。」说话的是一名样貌平凡的中年人,从外观推测应该是文员或是会计师。 「你是谁?!」医生叱骂着,「为什么进来我的诊所。」 「你刚才叫我坐在这里等两分鐘,之后你就睡着了,我不好意思叫醒你……」中年人摸了摸后脑,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医生似乎想起起来:「对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穿越时空?」 中年人回答:「是那样的,我前两天放工之后,在路边看到一个小瓶子,看起来就像古董一样,于是顺手捡走,回到家之后,打开后发现里面有好几颗丸子,像是药物一样。」 「你该不会是吃了吧?」病维问道。 老医生大声反驳:「药物确实是用来吃的啊!没有错啊!」 之后,他问中年人:「吃了之后有什么副作用?」 「我因为好奇和衝动,吃下了一粒,结果马上感到天旋地转,昏倒在地上,醒来后,发现自己身在奇怪的地方。」 「什么奇怪?什么地方?」 「荒山野林,我身在一座森林中,当时我还以为自己疯了,于是唯有到处查看,想要找出自己发生什么事。」 老医生小声在病维耳边说道:「他一定是疯了。」 中年人挖了挖耳朵后,继续说道:「结果你们一定不相信我所看到的,我在森林里面看到很多动物!而且他们会说人话!」 「说人话?什么语言?有礼貌吗?」病维问道。 「说来奇怪,虽然他们只是一群生长在野外的动物,说话却很有文明,第一隻开口的是一隻黄色兔子。」 医生哼了一声:「兔子还有黄色的吗?」 「他问我是谁,我对他说了真话,告诉他我是放空集团首席执行员史国伟,但他似乎不认识我,但还好对我没有什么回避,还招呼了一些朋友过来。」 医生低声说:「嘖,亿万富翁又怎样?最后还不是要找我医病。」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多不同类型的动物同时出现,你们知道,不同物种的动物之间不可能和平共处的,但我竟然看到黄兔子带了黄色小熊,还有刺猬,牙獐等,按照常理来说那隻熊应该要吃掉其他动物才是的不是吗?」 「看来你是进入童话世界了。」病维点了点头,「那药物应该是进入次元世界的关键。」 「那隻黄色的小熊问了我很多问题。」 **************** 「你是哪里来的?」黄熊憨厚的眼神看着史国伟。 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但不知为什么,面对着这些天真无邪的生物面前,他不打算说谎。 「我也不知道,我是在街道发现了一个罐子,里面有一些药物,吃了一颗之后就进到这片森林内。」 「药物啊?真不可思议。」 「什么是罐子?」 「其实他是谁?」 「不是猴子吗?」 「当然不是,猴子是长得像我那样的。」 黄熊看着史国伟,说道:「看来你是因为吃药才进到我们的森林了,告诉我那药是什么味道的?是蜂蜜口味的吗?」他舔了舔嘴唇。 「不知道,药物是直接用来吞的,没有时间品尝太多。」 「真是可惜,所以你打算在这片森林做什么?」 「没有目的,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会来到这里,请问你们知道我应该怎样离开吗?」 黄熊指着一个方向说:「那个方向应该可以通往森林边境,越过一道人造墻壁就可以到达人类的世界了。」 史国伟看着那个方向,也是一片森林:「往那边走就行了吗?」 「是的,有一定的机会可以到达森林边境。」 「机会?几率有多高?」 黄熊坐了在地上:「我也不肯定,我没有去过,理论上来说,往哪个方向走都能够到达森林边境的。」 一隻绒毛獼猴很生气的跳下来:「黄熊你不要乱说话,我说了很多次,森林是无限大的,是没有边境的!」 黄熊感到有些委屈:「可是根据大象先生的说法,森林边境是存在的啊,他还曾经到达过那里。」 獼猴顿足说:「那只是他的幻想而已!是不存在的地方!」 「话说回来,我也认为森林是无限大的,根本没有动物能够否认这一点吧?」蚂蚁也参与讨论。 「可是也没有动物能够证明没有边境啊!」黄兔子的看法跟黄熊一致。 「人类,你认为呢?」麋鹿看着史国伟,「你认为森林有没有边境?」 「相对我们人类而言,眼界已经不只是森林那么简单,森林当然是有边界的,黄熊是对的。」 动物们之间热烈讨论起来,史国伟感到奇怪,难道没有动物到过边界去看看吗?难道森林边界没有动物吗? 「为什么你们不去看看,求证一下?」史国伟建议。 「你这个建议很好,为什么我们不曾想过呢?」 「可是这一定是很长的旅程,要花很多次的太阳上下山。」 「没有关係啊,反正我们也没有什么好忙的。」 就这样,史国伟跟着一群动物往森林某个方向走去,原先他还会尝试分辨出方向来,但不曾到过森林的他很快就迷失了方向。 夜晚,天上星星繁多,但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唯一知道的北斗七星。 「这里到底是什么世界?」史国伟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非常依赖地向黄色小熊发问。 「这里是森林王国啊,到处都是森林,和食物。」黄熊从树洞中抓了一把蜂蜜,引起蜜蜂们的不满。 「不用紧,人类,只要到了森林边缘,你就可以找到你的妈妈了。」 「我妈……死了很多年。」 「死了?为什么会死了?」黄熊还在尝试挖取蜂蜜。 「病死的,已经过了好久好久。」史国伟说道,「但那时候我根本没有机会见她最后一面,我是个不孝子,无论我赚尽天下的钱,始终无法弥补这个遗憾。」 黄熊歪了歪头,也不知道听不听得明白:「我没有妈妈,不知道这种感觉,但我想她一定是爱你的。」 「为什么?你身为动物也懂得爱吗?」 「当然啊,爱不是用来写的,是用来感觉,我当然懂得。」 「这里到底是哪里?」 黄兔子也走了过来:「我们也不知道,我们一来就即有,原本就存在,也就一直存在下去,如果有一天消失了,也就消失了,就像大象,突然不存在了,也就不在了,这应该是森林的自然之道吧。」 「自然之道?」黄熊问道,「那是什么?」 之后的几天,史国伟就跟着一群动物往森林直线方向走去,他不觉得累,不觉得自己傻,反而很快乐。 「猴子!那颗水果给我!」 「人类!自己上来拿!哈哈哈!」 最简单的快乐。 旅程中许多动物跟上来,大家和平共处,玩在一起,说着没有头脑,但是又颇有哲理的话,尤其是黄熊。 「黄熊,给我蜂蜜。」史国伟醒来,发现自己躺在路边,冰冷冷的,不是森林的土地。 动物,全都不见了,他又回到了现实世界。 **************** 「所以?你想要寻求什么帮助?」老医生打了一个哈欠。 「我想要问问你,要怎样才能够回去森林?我已经厌倦了这里的生活,明争暗斗,功利斗争,非常厌倦了。」 「你的药丸呢?」 「回到现实世界之后,连带瓶子和药丸都不见了。」 「我想,催眠应该可以办得到,不如现在我就进行。」说完,老医生马上大吼大叫起来,最终把史国伟吓了出去。 「你认为他有神经病?」病维坐下,拉开一罐啤酒。 「神经病?你才有神经病,他是无意中进入了古前人类创造的天堂世界啊。」 病维口中的啤酒喷了出来,洒在老医生脸上,但他连眼镜也不抹,一脸严肃。 「我们的前一个人类纪元面临灭亡当儿,为了拯救剩馀的善良人类,它们发明出那个森林世界,创造了善良的动物们,然后把人类意识输入进去,变成各种各样的动物,然后隐藏在某一个时空中。」 病维想了想:「怎么那么像卫斯理小说某情节。」 「不是那样的!不是那样的!不同!这里没有外星人牵涉在内!完全是人类的发明,远古人类的智慧,不是我们这些原始人能够了解的,我又怎么有能力送他回去呢?」 说完,老医生低头哭泣起来。 病维耸了耸肩,已经习惯了他的情绪化。 过了几个月,病维被报纸中的一则新闻吸引住了——「亿万富豪史国伟失踪」。 他没有仔细阅读新闻内容,只是心理猜想,他是不是已经回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