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关秋水事》
第一章
童秋水当年是刘家少奶奶。
如今,她是李太太。
从刘家少奶奶到李太太之间,她陆陆续续嫁过姓陈的,嫁过姓马的,嫁过姓陆的,还嫁过姓司徒的,嫁过姓欧阳的等等一连串男人,其实她还有的是时间,如果她想要嫁,估计可以把百家姓嫁上一轮。
可她渐渐就腻了,等到她嫁给李落云的时候,就半点激情也不存在了,纯粹是凑合凑合过日子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跟着嫁过的男人们走南闯北,全国各地都去过了。
到如今跟着李落云扎根在了北京城里头,童秋水倒是觉得转了一圈后又重回故土了。
童秋水最早时候做刘家少奶奶就住在北京,就是如今王府井东大街那块儿。
那里曾经是刘家大宅,显赫的门第,高墙耸立,红彤彤的大门一溜排得紧闭,门口的大狮子都比别家的大狮子要来得神气。
可是世道是要变的,富不过三代的理由并不仅仅是接班人的问题。也许是因为政局改变了,也许是因为有些产业被时代淘汰了。
清王朝覆灭之前,刘家就已经败落了。刘家少爷力撑全局,试图力挽狂澜,可是整个大清朝说垮了就垮了,何况是个小小的刘家。
刘家少爷是活生生累死的。
他的角色太过悲催,有点儿类似于大明末代崇祯皇帝。不过他还没等到自个儿鼓足勇气自杀,自己的身子骨就被不堪承担的家族负担给掏空了。
刘家少爷死的时候是四十二岁。
他和童秋水也算是门当户对,青梅竹马,从小一块儿长大,早早就订了亲事,还算是情意浓浓的一对儿。
所以刘家少爷死的时候,童秋水没少掉眼泪,那真的是哭得死去活来,肝肠寸断。
可是哭过之后又能怎样呢?人照样活着,日子就得照样过着。
哎哟,说到这里。我都忘记提一下咱们这位童秋水的相貌了。
童秋水——名字真是取得好啊!秋水芙蓉面,光是想就知道她的模样铁定不差。
也的确是人如其名,童秋水做刘家少奶奶时候挽了高高的旗头,珠花插满头,煞是好看迷人。
如今,她跟着潮流走,剪了一头齐肩的中长发,还把额头的刘海剪了个一刀平,美其名曰叫做萌。
童秋水是挺萌的,李落云有时候盯着童秋水发呆很久后,就会发出一声略带疑惑的感叹:“咱家的老婆就是水嫩啊,一年比一年年轻。”
每每到这个时候童秋水就会傻傻地笑,她不吭声,因为没法子回答李落云的感慨。
李落云是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所以他对于南方长大的童秋水总是抱以一种柔情的态度面对。
也许他认为南方的姑娘似水一般,娇媚之气,水灵灵的通透,似乎就是需要在和风细语之中才能将心中的柔情万缕缠缠绵绵地绕出心里。
童秋水刚嫁给李落云的时候,李落云充分表现了作为一个北京人的自豪感。他带着童秋水在这个昔日繁华鼎盛的都城里头转转悠悠,首要去的自然是故宫这个庞然的建筑物。
可惜,童秋水的反应很冷淡,她默默地站在收费口处,眼角斜斜掠起,像是用余光扫视这一片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
李落云的热情就在这双不温不火的眼神中渐渐熄灭。
童秋水的那双眼睛中流露出一种层层叠叠的灰茫,似乎阅尽了多少风光之后,没有什么欢喜和憎恨,幽幽暗暗,完全无从揣测的距离。
李落云有些猜不透自己这个媳妇,可是又说不出童秋水哪里不同,只当是童秋水对这些古老的建筑不感兴趣罢了。
童秋水在小的时候,是很喜欢故宫的,当然那个时候叫做紫禁城,也远远不是如今这番局促狭小被分割成了好多块的样子。
她的阿玛,也是汉人嘴里头的父亲,每每都会抱着她从那不宽不窄的石台阶走着,身后跟了一群宫女太监。
她记忆中的老佛爷是很慈祥的,现在教科书上总说慈禧手段毒辣,她盯着那些印刷体,就会有些恍惚,时光把她记忆中的老佛爷和现实中的印刷字相互交错起来,宛若如梦般虚幻。
童秋水本名自然不姓童。
她原姓富察氏,在满清王朝,富察氏是八大姓之一,子孙世袭权贵门楣显赫。
这个家族出过太多的风云人物了,无论是男是女,都曾经是这大清朝炙手可热响当当的人物。
当年同治大婚,两宫皇太后分别替他物色了两位女子。一位是阿鲁特氏,一位是富察氏,后来阿鲁特氏被册封为了皇后,同日富察氏封为慧妃,也就是后来的淑慎皇贵妃。
由于她阿玛是老来得子生下的她,哪怕皇贵妃娘娘比她大上三轮,也得喊她一声“老姑”。
尽管是如假包换的亲姑侄,由于一个在皇宫内苑,一个在宫廷之外,姑侄两个是没什么交集的,也不知老佛爷怎么就突发奇想,或者另有深意。
总之等光绪十五年皇帝大婚时候,老佛爷一度把主意打在了她这个乳臭未干的丫头身上,想要在册封皇后的时候,同时册封她为皇妃,转而晋封为皇贵妃。
想来除了对她自小有所喜爱之外,也是有一番政治考量的。
不过后来兴许是其中辈分血缘关系实在太过复杂,不知为何作了罢。
她阿玛却因此生了戒备之心,早早就给她订下了亲事,刘家虽然不是什么皇亲贵胄,但是富甲一方,又是和富察家交往甚密,两个娃娃之间相互亲亲热热,两小无猜的样子。
当然就是顺水推舟,到了她十六岁那年嫁给了十八岁的刘家少爷,成为了刘家少奶奶,如果不是后来刘家败落,时局震荡,朝野倾覆,兴许他们两个可以恩爱到白头。
但是这个想法很快又被童秋水在心中否定了。如果刘家少爷真活了下来,恐怕会把她当成妖怪看待,永远也做不到白头偕老的。
白头这个词,童秋水很久很久以前会觉得恐慌,到如今就变成了一种深深的渴望。
她有时候看到自己身份证上面那个1988年出生的字样就会咬牙切齿一番。她很讨厌这个虚假的出生年龄,但是更厌恶她那真实的出生年月。
童秋水,原名富察?秋水。生于光绪三年,也就是公元1878年,距离如今公元2012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百三十四个年头。
而她童秋水,还是双十年华的好模样,不曾变过一点一滴。
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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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部 】
第二章
童秋水还不算活腻歪了。
才一百多年时光,论说不熄不灭,永生永世的境界那还差了一大截呢!
童秋水不敢保证自己死不了,只能说暂时还活着,至于会不会死,什么时候会死,她也没办法保证。
其实想证明自己是不是不死之身很简单,自杀的方式千万种,随便挑哪个对自己下手都可以。
可以死得干净利落,可以死得轰轰烈烈,还可以死得变态点。
可是童秋水不敢啊!她还觉得活得不够,不敢轻易去试。
论说寿命,她不过就是比正常人稍微长寿了一点点罢了,也就一百三十来岁,创个吉尼斯纪录罢了。
她唯一古怪的是不老,时光在她身上忘了走,干脆赖在原地不动了。
一年又一年,要不是这个世界翻天覆地变化着,她都要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个梦罢了。
她做了中国大变革的见证人,就是没有人见证她的存在。
她打一枪换一炮,一个男人身边混不到十年,就准备着收拾一切要滚蛋了。
待不住啊,十年前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十年后老婆还是如花似玉,自己却长成了老婆她爹,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
虽然都说男人喜欢年轻貌美的,可是同一个女人长长久久的年轻貌美,那可不是喜欢,绝对是惊悚无比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了。
童秋水嫁给李落云之前的那段婚姻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这十多年里头,童秋水一个人独来独往,颇为有些心灰意冷、心有余悸的感觉。因为前一个老公颇为敏感,没和她相处几年,就察觉出她不对劲来,每每回到家里,就用一种看妖怪的眼神盯着她瞧,嗖嗖凉地盯着,白天盯晚上盯,盯得童秋水都要以为自己是妖怪了。
趁着没被检举揭发拉出去解剖前,童秋水赶紧提出了离婚。那男人如释重负,给了她大部分家产,送菩萨一样把她轰出了家门。
童秋水是很有钱的,主要是因为嫁给的男人太多,每嫁一次,就收获不小,到了后面简直就变成了一门能赚钱的手艺活。
这日一早,李落云出门去上班时候,童秋水还在睡懒觉。
李落云走近床边,伸手摇醒了她,看到童秋水茫茫然盯着他瞧,不由没好气地轻笑了一声道:“小懒猪,别偷懒了。今天妈来咱们这,你可不想又被唠叨了吧?”
一听自己婆婆要来,童秋水顿时没了睡意。
在经历了十来个婆婆之后,童秋水对被冠以婆婆这个称呼的生物,切肤之痛得有所体会。
等李落云出了门,童秋水洗漱了一番,就开始整理房间了。
婆婆等于纠察大队队长,永远只找错误不看优点。
童秋水抱着这一宗旨,把房间里里外外,角角落落清扫得干干净净,确定挑不出什么问题之后,她这才长长吁了口气,准备坐定后吃早饭。
可没等她嘴里那口三明治咽下去,房间里电话就“叮叮咚咚”地响了起来。
童秋水,拖鞋一个穿了,一个半拖着,人风风火火地冲进了房内接起了电话:“喂——”
“秋水啊,快下来拿东西。”
婆婆的声音不温不火,一听就知道恶意虽没有,善意也缺乏。
“哦哦,我马上下来。”童秋水赶紧连声答应,一挂了电话,连拖鞋都跑飞不管,直接披了件外套就朝着楼下冲。
婆
一见她那披头散发的样子,明显一皱眉,可是却没吭声,把手里头东西递给了童秋水后,就率先一个人径直上了楼。
童
水的这任婆婆叫做张敏娟,五十出头,保养得倒是不错,做事风风火火,是个性子直爽之人。
可是就是始终不待见童秋水。
张敏娟打从第一眼瞧见童秋水后,就不喜欢。
许是女人特有的直觉,她总觉得这个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女孩子有股子邪气,但是到底邪门在哪里,她又说不上来。
他们两个结婚前,张敏娟曾经想要阻止,但是对着儿子却说不出什么理由,总不能因为莫须有的直觉就反对这门亲事。
小两口婚也结了一年多了,听起来是甜甜蜜蜜,儿子也乐淘淘,整个精气神十足。
按理来说,婆婆看媳妇不顺眼那是天性,可婚后,童秋水也没做任何事情,张敏娟却一直将她当作阶级敌人去防备。
童秋水把婆婆像迎财神爷般供进了门后,赶紧堆满了笑问道:“妈,今天怎么有时间过来了?”
“怎么?我来看儿子不行吗?”张敏娟刺了一句答话,她对这个童秋水始终是喜欢不起来。
“行啊,可是落云上班啊,妈,你这个时候来只能看到我啦。”
童秋水懒得和张敏娟计较,在她长达上百年做媳妇的经验中,已经深刻体会到和婆婆要打长久持续的游击战。
毛主席语录她瞧过,对于强大的敌人,不能够正面迎战,要迂回而上,这个策略她几十年也没忘记。
她上不了战场打鬼子,用来对付婆婆倒也得心应手。
张敏娟被她堵得哑口无言,又没下一句话接,只好忍气吞声,寻找下一次机会再发火。
张敏娟带了不少吃的过来,不过童秋水一扫眼就知道里头装满了李落云爱吃的东西,零零总总就是没有一样是她要吃的。
其实张敏娟不知道,她童秋水什么东西都吃。
早先抗战时候,她还啃过树皮充饥,吃过野花解渴。到如今她的胃,已经千锤百炼得只要是可以吃的,都塞得进去的地步。
可是她也聪明,从来不点破。照样是笑眯眯地把东西放在了柜子里头摆好,心里面却琢磨着等一下怎么欺负李落云。
婆婆欺负媳妇,媳妇再转身去欺负老公。
媳妇也是人家的娃,既然你欺负了人家的娃,那么自己的娃当然也要被修理一番,这个很天经地义。
童秋水满肚子鬼主意,脸上还是不显山露水地给张敏娟倒茶端点心,整个一模范好媳妇的样子。
张敏娟很想挑出些毛病,可是环顾家里头一圈,清清爽爽,整整齐齐,家很是一个家样,根本没有哪里不好。
张敏娟颇为有些泄气,又不得不承认童秋水这个媳妇真没什么大毛病,于是她缓了口气问道:“秋水啊,最近身子可好?”
“好啊,好得很。精力充沛。”童秋水无动于衷地笑,笑得有些若有所思。
张敏娟一听很失望,她当然不是希望童秋水得了什么大病拖累自己儿子。她指望着童秋水肚子里头有消息,好让她能早早抱孙子。
她从口袋里头掏了半天,拿出了一个用方巾包裹好的东西递给了童秋水。
“拿着——这可是我从报国寺特地求来的。”
童秋水不用看也知道,八成是什么送子观音之类的东西。当下没在意地接过手,可眼光一扫眼看到方巾展露后的东西,她顿时手一抖,当下脸色刷地变了样。
第三章
门铃响起后,没多久里头传出了女子声音。
“谁啊——”
“送披萨外卖。”
里头人从猫眼处看了看,确定无误后开了门。
岂料门一开,冷光一现,一把锋利的尖刀直刺腹部,快而狠,下手毫不留情。
“你——”手捂伤口,女子仓惶退了两步,弯身倒在了地上。
来人轻巧地关上了房门,双手迅速戴上了手套,左手掏出一把黄符,右手一串佛珠,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缠绕上了女子脖颈。
那女子受伤的腹部本来正在奇迹般恢复,可由于脖颈上被套上的佛珠顿时伤口停止了恢复,她试图挣扎,一双白皙的手瞬间变成了暗红,普普通通的一双手犹如尖刀般不断伸长,朝着对方面门抓去。
“妖物,还敢反抗。”
对方低喝一声,左手黄符狠狠贴上了那女子的手心处。
“啊——”女人惨叫一声,暗红的手立刻枯萎起来,犹如烧熟的鸡爪般不堪入目。
确定女子暂时无法挣扎后,来人一扬手对准女子颈部劈下,击晕了那名女子。
“廷书,目标已经被制服。上来善后工作吧。”
那名男子传话给了同伴后,这才定心下来。他环视了这个房间一周,打扫得干净整洁,显然屋主是个生活有条理之人。
不多时,上来了几人,轻手轻脚地闪身进了门,一见那男子就喊了句:“落云大哥,下面车子已经备好了。”
对方一回头,摘下了头上戴着的快递帽子,正是李落云。
李落云的皮相甚是体面,眉目俊逸,五官深刻,除了相貌好外,身形也是极佳,高挑个子,挺拔,双腿又长又直,活脱脱衣架子。
他见了同伴来后,微点了点头,很利落脱了外套,甩手丢到了一边,露出了里头黑色衬衫,精壮的体格一览无遗。
“去清理吧。务必将这个女人所有的生活痕迹处理干净。还有,给她打一针麻醉药,别再送去总部的半路上醒来了。要知道这些不死族拥有超强的恢复能力,这个妖物已经五百多年了,能力不小。”
谨慎吩咐同伴后,李落云这才将手套脱下,看了眼地上昏迷的女子,微叹了口气道:“你莫怪我。好好的人你不做,非要做妖,也由不得你继续留着呢。”
李落云处理完这档子事情后,心情算不上愉悦。
作为迷花一族的首席猎人,他的责任大,任务艰巨。可即使他如此尽心尽力,依旧无法挽回迷花一族衰败的态势。
“迷花”这个词听来不错,其实里头代表的就是只有杀戮和仇恨。
自盘古开天辟地开始,世间由于万恶丛生,鬼怪妖魔借助人的欲念膨胀,渐渐就形成了不死族。
他们似人非人,有着常人无法拥有的恢复能力,而且可以永生,无论用什么方法,也无法摧毁他们的肉体,所以被称之为不死一族。
不过不死族是独居,每个人之间互相不团结,不合作,也互不往来,因此他们的力量就相对单薄了很多。
更重要的是很多不死族一开始都不知道自己强大的实力,因此给了迷花一族可趁之机。
不死族的天敌迷花一族是个非常有组织有严明纪律的家族。
虽然迷花一族只是凡夫俗子之躯,但是因为迷花族族人自幼就习得族内高深莫测武学,因此身手甚为了得,非寻常人可比。
而最重要的是迷花一族拥有这世间唯一可以克制消灭不死族的法宝,故而在数千年的斗争中,迷花一族始终保持不败的态势。
迷花族手中的法宝叫做乾坤金轮佛珠,是由一百零八颗高僧舍利子串起的。经过天灵地气结合,拥有无上佛光普照,可以扫平世间一切妖魔鬼怪。
虽然用任何办法都无法毁灭不死族的肉体,但是乾坤金轮佛珠却可以灭去他们七魂六魄,让他们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
加上佛珠有通天眼之神光,可以在不死族未曾察觉自己能力之前抢先发现他们妖化的迹象,早早下手铲除,所以迷花一族在两族对决之中占有完全的主导地位。
直到唐朝武皇当政之时,迷花族首席猎人景博轩偏偏爱上了自己的死敌不死族的一名叫做柳巧的女子。
景博轩被爱情冲昏了头,一心想要救心爱之人脱困,两人干脆商议私奔,从此隐居深山。
但是迷花一族岂能轻易放掉一个不死族。由族长发下命令,迷花一族全面通缉景博轩和柳巧。
两人被围困在华山之顶,无处可逃。景博轩为了避免爱人灰飞烟灭,不惜当场自刎,血溅乾坤金轮佛珠之上。
佛珠沾上了血光之气,法力大为受损,柳巧奋力挣脱打散了佛珠,并且抢夺三颗佛珠后坠下华山,从此不知去向。
少了三颗的乾坤金轮佛珠因此再无通天神力,无法在第一时间寻找到不死族的下落,并且无法将他们打散元神,灰飞烟灭。
得知了迷花一族丧失了克制自己的法宝后,不死一族死灰复燃,把这数千年来受到的杀戮仇恨统统向迷花一族宣泄而出。
迷花一族惨遭重创,刚出生的孩子,老弱妇孺,被不死族大肆虐杀。
两族之间的仇恨越来越深,到后来就成为了两族生死攸关的对决了。
迷花一族为了生存下来,不得不隐藏起来,伺机在暗处找寻失去的三颗佛珠,但是至今却依旧毫无进展。
而失去佛珠的指引,迷花一族只能够长久在暗中监控不死族的动向,逮到一个是一个,利用法力大减的乾坤金轮佛珠暂时制服不死族,然后将他们关押在地牢内,等待终有一日凑齐一百零八颗佛珠后,让他们彻底成为灰烬。
等到如今第七百六十三代迷花族族人们,依旧在苦苦寻找着失去下落千年多的佛珠,渴望能够重振迷花一族当年的尊荣,彻底毁灭掉不死族,守护神圣光辉。
李落云作为首席猎人自然是责任重大,光是想到,就让他头疼不已。
其实李落云并不想找那劳什子佛珠,那玩意千年前就消失不见了,也不知道柳巧那妖物坠下华山后会是什么情形。
被乾坤金轮佛珠打了正着,就算是后来佛珠染血法力受损,也足够让柳巧的七魂六魄伤得严重。
就算当时没有立刻魂飞魄散,恐怕也撑不了多久就会成为一具干尸,那三颗佛珠更是无重见天日的机会。
李落云只想着太平这一世,尽到他做迷花一族族人的责任,多抓几个不死族,至于那三颗佛珠,他觉得自己有生之年是没指望弄回来了。
天大地大,上哪里找那三颗千年佛珠来?
第四章
张敏娟察觉出童秋水面色有异,不禁疑心追问道:“你怎么了?”
其实童秋水看岔了眼,心里头藏了事情太深,它们就会在不经意间跳出来刺激一下脑神经。
不过是相似的珠子罢了,自己大惊小怪了点。
童秋水打了马虎眼一笑道:“没什么事情。妈,我早饭没有来得及吃,头有些晕呢。”
张敏娟看了眼桌上摆放的早餐,不疑有它道;“那你赶紧再吃点吧。把珠子戴好,那可是保佑你身体健康,能够早生贵子的。”
“是,我知道了妈妈。”童秋水朝着腕间的珠子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随即缩回了衣袖内,干脆来个眼不见为净。
张敏娟没有停留很久,她和童秋水没办法快乐相处,既然互相无心,就各自早早散去。这么一趟,张敏娟没有抓住童秋水的任何把柄,无功而返,她心中颇为有些不痛快。
童秋水留在家里哪里会在意张敏娟是不是会痛快。
一关了门,她赶紧摘下手中链子,满脸嫌弃的表情,对着珠子里里外外盯了个通透后,这才长长舒了口气。
“要死了,难道我模样不变,器官退化了?有了老花眼了?明明不相似的东西居然也能看错。”
童秋水自言自语了一番后,随手摘下了手中链子丢在了客厅沙发上。
“还早生贵子呢,就算是菩萨也不能让个一百三十来岁的超超高龄老太婆生娃吧?”
童秋水嘀嘀咕咕了一番后,进了房间大喇喇地朝床上一趴,她毫无形象地翻了个大跟头后,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准备继续睡她的回笼觉去。
不能怪她没有上进心,不思进取。她都活了一百三十多年了,按照法定退休年龄,她早应该退休大半个世纪了呢。
童秋水能吃能睡,典型一待宰的猪形象。
所以一沾了枕头,倒了床上,童秋水没多久就睡得糊里糊涂了。
睡着睡着她觉得有些凉,脑袋里头奇了怪地想着春暖花开,哪里来的冷风阵阵。想着想着她不禁惊醒过来,抬了头朝四周张望,这一瞧,吓得童秋水“啊”一声惊叫起来。
“不是吧?难道在做梦?”惊过之后童秋水又觉得不可思议,她紧锁了眉头,拽过自己手臂,干脆狠狠咬了一口。
“嘶——还真是痛的。难道不是做梦?怎么可能呢?一觉睡回百年前?”
童秋水看了看自己手臂牙印,心里头嗖嗖发毛起来。
可是童秋水这个女人有个毛病,就是任何事情放她跟前就变得无所谓起来。
她是怕呢,可是她这么怕着,分分秒秒过去,又觉得事情也不过如此。若真是碰了什么邪门事情,她也不觉得奇怪。
她自个儿已经够邪门了,世间也没多少事比她更邪门了,所以她也不是真的能够怕死了,说穿了倒是有点“傻大胆”。
可这地方真是待不得,越待童秋水越是觉得心里头虚得很。
她就像是一个扒了人家钱包的小偷,久了就焦虑起来,一有风吹草动就以为自己败露了。
也由不得她不心虚,此处红木帷帐,雕花金玉,偌大的房间里头摆放了的都是名贵之物,尤其是那张紫檀木的大床,更是令童秋水暗暗打了个冷战。
这里俨然是百年前她和刘家少爷的房间,一如往昔。
童秋水低头审视了自己的着装,新潮的丝质睡衣,脚上还穿着她那加菲猫头像拖鞋。
百年巨变毋庸置疑,她没理由认为自己还活在百年之前。
既来之则安之,她左右四顾一番后,没瞧见屋内有任何异样,外头倒是艳阳高照,亮堂堂得刺目,透着那模糊不明的窗纸镀上了一层时光独有的陈旧感。
出去瞧瞧呗。
童秋水干脆迈开步子,推开门,一如记忆般那样,开阔的四方大院,草木茂盛,左右两边厢房高大整齐,亭台楼榭精巧夺目,长廊蔓延曲折,却是雕琢精工的巨大大理石块铺砌而成,大气磅礴。
“有人吗?陈管家?白烟?富成?”
童秋水一个个喊着,从大管家到贴身丫鬟再到守院看护,却是四周静悄悄无人应答。
如此看来,这个刘家不像是个鬼宅,到像是个空宅。
“奇怪了,我怎么就会来这里呢?”
童秋水犯了糊涂,她干脆转转悠悠,把百年前的记忆全部挖了出来,过去曾经以为一生一世住的地方,曾经年少青春时候的见证,点滴之间全部是柔和充满想念价值的。
从后院穿过一道长廊,绕到大宅后面就是柴院和下人住所了。
童秋水停了脚步,朝着右侧那片涂抹得黑漆漆小平房,心口猛地一坠。
百年前,刘家大宅宅院深深,门庭高阔,到处都是精雕巧工的房屋,唯有这后院这处矮平房,被涂抹得乌黑森森,鬼气冲天的样子,还是常年五把大锁用铁链锁死,刘家上上下下不得进入的禁地。
可如今童秋水这么一瞧眼,那铁链不翼而飞,大门敞开,里头黑洞洞像张口吃人的大嘴一般可怕。
百年之前的情景和此时此刻重叠在脑海之中,童秋水呼吸急促,心绪惊惧,眼前此景恰是和那年她嫁入刘家头晚一模一样。
“啊——”童秋水惊慌失措,撒腿想跑,却一下子天旋地转,待自己捂住脑袋清醒些后才发现自己摔在了自家床下。
赶紧四下一环顾后,还是自己那个粉红色公主般梦幻的房间,蕾丝罩面的床单,就是百年之后自己的家。
“邪了门了。”
童秋水被自己这个噩梦做得有些恼火,加上自己摔得稀里糊涂,一肚子火蹭蹭地往上冒。
童秋水想起了之前张敏娟送来的那串珠子,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当年的事情太过诡异,以致于她如今草木皆兵,还没到晚上呢,大白天就做噩梦了。
童秋水气鼓鼓地从房间走到客厅,打算把那串珠子赶紧收起来压箱底。
岂料一开门,外头哪里还是她那方正整齐的客厅,里头春意无穷欲,艳情高涨,最是销魂风流,皆是袒胸露乳。
童秋水都要数不清里头有多少男男女女在寻欢作乐,没等她看个仔细,一双大手托起她胸口的丰盈,手指略是冰凉,可是触感真是好啊!顺着那后背脊椎的线条,不紧不慢地勾画着,一圈圈地缠绕,最后将胸口那含苞俏立的樱桃紧紧捏进在手指之间。
“嗯——”童秋水哼了哼,软绵绵没有多少张力。那双手太过老练了,有魔力般让人无从抗拒。
可是热流还没从身下涌上脑袋,脑海中劈入百年前那晚景象,彻底让她惊吓得透心凉起来。
这不正是她当年嫁入刘家误闯那禁地之后遭遇一切诡异的开端?
“不——”童秋水放声大叫,整个身子死命挣扎试图挣脱那双神秘的大手,却整个人弹跳起来,浑身冒汗,干巴巴盯着前方墙头发傻。
“还在床上?”
童秋水心口一悸,发觉自己好端端躺在床上并无任何异样。
她刷地揭开被子,鞋也不穿冲出房间,客厅还是客厅,并无任何异样。
“见鬼了!梦中梦!”
这回童秋水不得不承认自己撞了邪门之事。
梦中梦,最可怕的不祥之事。
第五章
李落云完成任务后,看了看时间还没有到点“下班”。
他打算外出晃悠一圈,瞧瞧有什么小礼物带回去给童秋水惊喜一下,。
虽然说他身负重责,族长寄予他厚望,期许能够找出那三颗佛珠,可是李落云有自己的小算盘,他一面表现得尽心尽力,一面又是无心无意的状态,打算浑水摸鱼一辈子。
迷花一族的首席猎人是何等崇高的地位,它意味着象征和守护整个迷花一族的光荣使命。
在过去,迷花一族的首席猎人是需要经过严格考验和重重筛选后,经由几大长老和族长认定才能有此殊荣。
可如今迷花一族都找不出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了,李落云就顺顺当当成为了矮子之中最高的那个。
李落云这人不像表面那般斯斯文文,他很痞,你要说他有些流氓腔调也不为过。
他头一眼见到童秋水的时候,就觉得那姑娘眉目忧虑,我见犹怜的样子,甚为心动。他又怕自己那痞子性格吓着了佳人,只好装成一副斯斯文文,老老实实的模样。
果不其然,没有多久童秋水就因为瞧着他老实可靠,点头愿意嫁给了他。
他甚为得意,觉得有了老婆,将来再有个大胖孩子,已经是人生最大一桩美事了。
至于那三颗佛珠,有则有,没有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反正他自己也没有损失,压根不用费力去寻。
李落云磨蹭着到处找地方磨时间到下班点,而那头童秋水出了门,直奔广德楼去听戏了。
她虽然百年来模样不变,可是骨子里头还透着旧时清贵族的那种范儿。
旧时官家子弟闲来无事就会去听几出堂会,捧一捧当红的角。大户人家每逢有了什么由头的日子就还会请一戏班子过府连唱几场。
夫人小姐们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只有趁着这个时候热闹一番,所以旧时贵族们对于听戏有着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
童秋水曾经很迷喜连成班的,那个时候虽然大清朝颓败之态不可停留,可是表面上头还是有些光鲜的。她阿玛隔三差五就会喊上喜连成班子过府唱上几出,她很爱听,就觉得够味。
可是等到1912年清末民国鼎革之交,因为市面萧条,喜连成科班变成了富连成。而她这个刘家少奶奶也因为刘家败落,成为了无依无靠的主。
童秋水进去的时候,广德楼楼上爆满了,可还留有雅座。
她常年在广德楼出没,无论是京曲或是相声还是大鼓,她都爱听,日子长了,里头的伙计都能认出她来。
因为要保留旧时的风格,所以里头跑堂的小二还身穿对襟长袍马褂,跑前跑后送上一碟碟杏仁豆腐、豌豆黄和驴打滚。
雅俗共赏,世俗而极具生活乐趣。
童秋水很入戏,放入嘴里头的瓜子啃了个端,就忘了从嘴里吐出来。场子里头正在演《罗成叫关》,满目凄凉,雄壮苍茫,敲了的大鼓时快时慢,真是揪人心弦。
“喂,我说你小子,怎么就——”雅室帘子一撩,没等童秋水回过头来,就听着身后大大咧咧一串京话迸出口。
童秋水回头时候,半颗瓜子还叼嘴里头呢,她呆呆地盯着进来的男人看,也不吭声,跟傻了一样地目不转睛。
那男人被童秋水盯得有些发毛。进门时候他就觉得不对劲了,可嗓音比脚步快,这不一吼声,惊了人家了。
“哎,对不住啊!甭看甭看,跑错门了。”
楼上雅座隔了一间间的,红漆黑底框子木头门板,装饰作用,隔音效果不强。
这位仁兄一喊,旁边就有人撩了帘子探出脑袋了。
“我说越鸿,你往哪跑啊?”
旁边探脑袋的那人一发声,童秋水有动静了。
她张嘴呸了一声吐了口中瓜子,没等那走错门的越鸿兄退出去,她自个儿就推着人家往外头挤。
那个被称为越鸿的男子挺老实,被童秋水这么双手推着胸膛朝外头撵,估计是很不好意思,涨红了脸一点脾气也没有地连声道歉:“对不住啊,对不住。”
童秋水哪里会理会他嘴里头说些什么。她并不是要撵他,实在是这个男人五大三粗,虎背熊腰地堵在门口半点空隙没有。
她是要探出脑袋瞧——就是要瞧一瞧刚才隔壁说话男人长啥样子。
因为她听着实在是耳熟。
不但耳熟,简直是一听着嗓音,就浑身发软。
她百来年前她嫁给刘家少爷的时候,没觉得刘家少爷有多英俊潇洒。
可是等到百来年之后,待后世之人拿着过去老照片在那里指指点点说清朝时候老百姓面目有多么狰狞丑陋,她就越发觉得刘家少爷长得真是不错。
拿出来随便和现在哪个当红小生比,都不逊色。
最重要的是刘家少爷嗓子好,和煦悦耳,他说的地道京口方言,把快和慢融合在一起,就好像在唱着大鼓那般掷地有声。
刘家少爷死了以后,她接着活了百年,遇见过多少形形色色的男人,可就没一个男人有刘少爷那般好听的嗓子。
童秋水探出脑袋的时候,那男子还没缩回身子。他站在帘子那处,手头拿了把普普通通白底黑边折扇,穿着很随意,一抹黑到底,却更是衬得人伟岸精神,他粗重眉头,修长眼眸,大约二十七八岁,很是悠然自得的模样。
嘴角还含着笑,化开的弧度很是优雅,他看着被推出门的越鸿,还有伸出脑袋探头探脑的童秋水。
那男子看着童秋水古里古怪,不由好笑地调侃了一句:“是跑出来瞧我的?”
童秋水活了一百多年了,早就是没脸没皮的了。她呆愣愣点了点头,还震惊着眼前男子异乎寻常的相似嗓音。
好在模样长得不像,不然童秋水怕是此刻要扑上去大喊一声:“相公——你终于转世了啊!”
那男子扑哧一笑,觉得这姑娘实在是有趣得紧,于是乎晃了晃脑袋,有板有眼地问了一句:“看上在下了?”
童秋水先是点了点头,可马上又摇了摇头。
男子不明白了,追问道:“那到底是看上了还是没看上啊?”
童秋水皱了皱眉头,用手挥了挥,示意那男子进去。
见那男人没弄懂她的意思。童秋水直截了当:“我就中意你那声音。最好别让我见着你脸,隔着门说话不错。”
那男子微张了嘴,满脸不可思议盯了童秋水看了数秒后,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华威,注意点形象。”一边一头雾水的越鸿老兄出声提醒自己伙伴,别笑得太过夸张。
“华威?!”这回轮到童秋水大呼小叫了。
她一瞪眼,死死盯上那男子发问:“你姓什么?”跟拘留所那高盖帽的警察一样严肃。
那男子也有趣,歪着脑袋,一手用折扇撑着下巴,正儿八经回答道:“在下姓刘,刘华威,如假包换。”
童秋水很想骂脏话。你丫挺的什么不好姓,非要姓刘。姓刘也就算了,还非要叫做华威!
这不和一百多年前她家相公同名同姓嘛!
第六章
刘华威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官二代,他的显赫是和祖上关系很大,可是此官非彼官。
其实他本来不姓刘,和童秋水一样,改了名罢了。
他的本名叫做瓜尔佳?华威,满族八大姓之一,满清贵胄。
瓜尔佳出了多少后妃重臣也不用去一一数出来了。
瓜尔佳?华威的身份可以追溯到很远很远,呃怎么说呢,大清朝还是大金的时候,他就是一骁勇猛将了,他和其叔费英东(被清太祖努尔哈赤封为辅政五大臣之一)在后金时期立下了汗马功劳,官拜一品,威风凛凛。
不过那已经是1588年的事情了,距离现在遥远得有时候刘华威都记不清楚自己做过些什么了。
其实清后期瓜尔佳都改了汉姓,姓关。
刘华威不愿意姓关,太多人知道瓜尔佳氏改姓关了,他要隐姓埋名就不能姓关。
至于姓刘纯粹就是巧合了,百家姓里头姓氏的确多,他把最大的几个姓写成了一排,掷飞镖决定,结果刘姓被不偏不倚掷了个靶心。
那就姓刘呗,他是无所谓啦,可没想到居然会有一天被个女人指着鼻子大骂不可以姓刘?
凭啥不可以姓刘啊?
刘华威活了四百多年,就没碰到过这种无厘头事情,他盯着不过到自己胸前的小女人,左看右看觉得很可乐。
“我说你为啥不让我姓刘啊?满大街都是姓刘的。”
“满大街姓刘的我不管,可是你干嘛非要叫刘华威啊?那啥——你要改成叫刘凯威也没人管你,叫华威就不行。”
童秋水知道自己胡搅蛮缠了,確實很不讲理。中国大了去了,叫刘华威的太多,她不可能一一找出来。
可眼前这个刘华威的嗓音是如此动听,如此磁性,如此让她怦然心动,仿佛百年前随着刘家少爷一起埋葬的心又豁然跳动起来。
她不知道她对刘家少爷刘华威算不算是爱情,但是结发夫妻老来伴,她没有伴着刘家少爷老死,心中的深深遗憾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
“你丫的,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女人。我叫华威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刘华威很想呐喊一声:老子叫华威都叫了几百年了,凭啥不给叫了?
可是到嘴话又咽下去了,总不能真说出来这么惊世骇俗事情吧?
童秋水还想说些什么,左右两边雅室客人不乐意了,探出脑袋喊话了:“喂喂——吵什么呢?听戏呢这——”
童秋水和刘华威统统闭了嘴,互相瞪了对方一眼,各自是颇为看不顺眼。
旁边瞧了半天的沈越洪出了声打圆场了。
“你们两个都小声点。要不进去在说?”
“进去就进去。反正让我撞上了,你就得改姓。”童秋水嘀咕了一句,自顾自就朝着刘华威本来的雅室里头冲。
后头的刘华威哭笑不得,摇着头也迈了步子跟了进去。
场子里头唱得正欢。
“二月二日事有准,且莫错过好光阴。倘若姻缘你有份,就是天台路上的人”
“远不如当年的畹华的唱功了得。”
童秋水随口嘀咕了一句,一见桌上的驴打滚,抓起一口塞进了嘴。
刘华威顿了下步子,狐疑地看了童秋水一眼,随即在一边位子坐下。
“37年的日本昭和糖好吃吗?”
后面盯着童秋水看了半晌的刘华威突然发问了一句。
童秋水边吃边听正在兴起之时,一听发问随口接道:“那狗日的糖也是能吃的?那是庆祝北平沦陷的礼糖,是个中国人就不该吃那玩意。”
一听此话刘华威面露讶色,他呆看了童秋水背影半天,又小声小气地接着问了一句:“老佛爷大丧之日北京城那个雪啊——下的可真是大呢。”
童秋水颇有些心有戚戚,直接点头应和道:“哎,那年真是祸不单行。十一月的天就下起了鹅毛大雪,都说是老天爷在为老佛爷奔丧呢!”
这回刘华威真是坐不住了,他一起身,对着童秋水上上下下一打量后,凑过身子附到童秋水耳边说道:“你活了多久了?”
童秋水本来漫不经心,也不知道自己接了什么话,耳边突然来了这么一句,惊得猛一转头,两人脸对脸,嘴对嘴,就这么凑一块儿了。
刘华威心里头本来充满了激动。
能不激动吗?
他都活了四百多年了,就没找到过和他一样的人,那份心情就好像脱了线的地下党员终于找到了组织一般欣喜若狂。
可此刻他心情又变了味。
嘴唇相触的刹那他有些懵。他活了四百多年,如果没沾过女人的话,要么他功能有问题,要么他取向有问题,否则就是胡诌的。
可是他就没吻过这么柔软的嘴唇,嘴唇滚烫,呼吸一紧,连肌肤的温度都提高了起来。
童秋水则恰恰相反。
她是满脑子都在怕——惊怕!
刚才刘华威所问意有所指,她努力回想自己刚才稀里糊涂地回答了些什么,却是脑海一片空白,想不起来回答了些什么。
此时此刻莫说是嘴唇贴嘴唇,就是身体贴着身体,童秋水也麻木地只当是肉碰肉。
他们两个各怀心思地贴在一起,旁人只当两人正在热烈拥吻。
沈越鸿张大了嘴,在旁边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等了半天也不见这一男一女有分开的迹象,不由尴尬地咳嗽起来。
“咳咳——咳咳——”
刘华威放开童秋水的时候意犹未尽,所以扭头就对沈越鸿狠狠瞪了一下,暗自咒骂了一句自己不长眼色的哥们。
童秋水还沉浸在自己胡思乱想的惊吓中,浑然不觉自己被占了便宜被吃了豆腐。
她发傻了盯着刘华威瞧,越瞧越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古味甚浓,就好像和她一样,看透了分分合合,多少帝王将相,多少才子佳人,又有多少忠肝义胆,百转千回,不过是他们眼中光影一瞬,终将成为沉寂的灰白色彩。
重新回味起刚才他凑在自己耳边所发问之事,不由让童秋水惊得“啊”了一声,立马被刘华威伸手堵住了嘴。
刘华威知道童秋水听懂了他的意思,他细长眼睛中放射出的晶亮眸光,清澈中透着一丝兴奋,无声地对着她点了点头。
他乡遇故知值得开心的,如果百年遇同伴的话又该是何等的喜悦呢?
第七章
李落云是“按时按点”到家。
可惜进了门转了一圈后,却没发现童秋水。
拨了手机没信号,几次之后李落云彻底搞明白了童秋水在一个不在服务区状态的地方待着。
他脱了外套,洗了个手准备开始淘米烧饭。
他算不得什么二十四孝好老公,不过体贴老婆,分担点家务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没等他把菜洗净,手机那头就一阵狂响。
李落云起初没听清,只当是童秋水打来了电话,后来仔细一听,不由皱了皱眉头擦干手接了起来。
他那头刚喂了一字,那头已经是迫不及待大喊:“落云哥,族长感应到了那三颗佛珠的下落。”
李落云眼皮一跳,半天之后才慢条斯理地应了一声“嗯”。
李落云并不是很热衷所谓的三颗佛珠的下落,但是当他站在族长所谓感应到的地点后,不得不也要万分感慨的说上一个字:“靠!”
茫茫人海,川流不息。
两边马路大街,高楼耸立,天桥之下车子就跟一个个移动的甲壳虫一样,慢慢地挪行。
这不正是北京城出了名的繁花之处——王府井。
李落云觉得自个儿已经没有脾气了。
他指了指前头大片的繁华盛景,瞥了眼旁边族里小伙一眼问道:“族长说三颗佛珠在这里?”
那小子显然没有什么眼色,还一个劲地点头应道:“是啊。族长说了,他很肯定这里曾经有过佛珠的迹象。”
李落云猛地一回头,嘴角抽了抽,咬着牙根问了一句:“曾经?”
“是啊,但是族长不能肯定现在这三颗佛珠是不是还在这里。族长仔细探访过,这里曾经是一处姓刘的大户人家宅院,那三颗珠子就在这刘家宅子里头。”
“我想知道这个曾经是多久前的事情了?”
“呃,大概百来年前吧。”
李落云默然地转过头去,盯着前方那高楼耸立,满脑袋只有骂人的脏话。
百来前的事情,拿到今时今日来找,要是还是一片荒地也就罢了,可是如今高楼耸立人来人往。
让他上哪里去找那三颗珠子?
当恐怖分子?炸开了这王府井?
不现实的事情。
时光倒转百年前,去找那刘家大院?
天方夜谭的事情。
此时此刻满世界找那所谓的刘家人问情况?
那他情愿去做恐怖分子,炸了一干二净得了。
李落云一个头两个大,极度烦恼之中。对于所谓的责任,他不想承担又不得不承担。
生死攸关的事情,要是迷花一族真的从此败落了,那么地牢里面那数目庞大非人非鬼的一群不死族,重见天日后该是何等可怕的事情?
李落云哆嗦了一下,满心无奈地环顾了一圈后,半晌才吐露了一句:“我想办法找找刘家后人再说。”
李落云在那里满心纠结痛苦折磨找寻刘家人的时候,刘家媳妇童秋水心情大好地正在大块吃肉。
童秋水不怕发胖,她挨过饿,知道没有东西吃的滋味。
那会儿抗日战争,日本人跟疯狗似的乱咬,时不时就恶心一下弄个三光政策。
童秋水躲在山洞里头,看着外头到处肆虐烧光抢光杀光的日本狗儿们,就会想到一直关在狗笼子的狗,关久了就会压抑,一旦放出来,心里就扭曲,连狗性都没有了。
八年抗战,童秋水饿了八年。
不敢露面也不敢见人,她满怀恐惧地一日接着一日地挨饿,却是一日接着一日地活着,模样不变,身形也不变,连精神似乎也不会毁灭。
可是挨饿的滋味太过恐惧了,每日每夜地在黑暗中等待着日子的结束。
好不容易日本狗走了,内战又再次爆发了。两只老虎凶猛无比,互相争斗,谁也不肯让出自己的地盘。
饿得肝肠寸断,饿得死去活来,又偏偏死不掉的童秋水终于站在山间怒吼了一句:“都他妈的王八蛋!一个东北虎,一个华南虎,斗个屁啊!老娘饿死了!”
吼归吼,战争依然打得是如火如荼。
童秋水继续挨饿,饿到自己恨不得肢解自己吃下肚的时候,终于两虎相争伤了一只——新国家总算是建起来了。
从那天起,童秋水就咬牙切齿发誓绝对要放任自流地吃。不吃到个天翻地覆决不罢休!
刘华威是男人,抗战的时候他打日本鬼子,内战的时候他做土匪,新中国的时候摇身一变又成了部队精英,国之将才。
没办法,他都战场厮杀了四百多年了,就是笨蛋也磨出经验来了。
所以他从没有挨过饿,更不会怕死,反正他死不掉,无所谓害怕。
他目瞪口呆看着童秋水胡塞蛮吃的样子,哭笑不得起来。
“喂喂,非洲难民看到你都会替你丢脸的。”
边说刘华威一伸手,掏出一块四方整齐的青色方巾,理所当然地要替童秋水擦去嘴角污迹。
童秋水略一愣,心思一动,眼眶一红,下意识闪躲开那块四方青方巾。
刘华威一愣,看了看自己手中方巾,想起了它的悠远年代,不由地也升起一种同病相怜的滋味。
其实童秋水并不是感触时光流逝,她触景生情,想起了她那原配早亡的刘家少爷来。
想当初刘家少爷也是偏爱青色,随身之物一律青色。刘家财大气粗,用的自然都是奢华细软的丝绸之物。
只是刘家少爷的那块青色绸缎方巾早在百年前就随着刘少爷一同下葬,化成腐朽了。
约摸察觉到自己过于敏感,童秋水垂首低语道:“一百来年前,我嫁给我丈夫刘华威,本以为能和他白头到老,却不想他英年早逝,而我却红颜依旧。”
刘华威听得一愣,想起刚才戏院之时知道自己姓名后童秋水的反应,随即下意识侧头凝视她。
童秋水微侧着身子,从他这个角度只能够看到她半边脸,还是低眉敛目的温柔模样,正午的春光透过来,全洒在了她细腻滑嫩的脸上,红彤彤得像是一路燃烧不尽的火般。
刘华威蓦然心底深出一种柔情来,丝丝绵绵的,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出来的时候,已经低低将她的名字荡过唇齿之间,再缓缓吐出来。
“秋水——”
刘华威这声唤,饱含着他自己未曾发觉的悸动。只可惜童秋水大部分的魂魄沉浸在她前尘往事之上,剩下的魂游天外,根本没有留意对方语气,只是口不对心地应了一声:“嗯。”
第八章
童秋水觉得自己道德上挺败坏的。
反正不该是人们眼中的好女人,可又不是很坏,大概就是缺了这么点做人的基准。
日子过得越久,就越发没有约束,所以越发是缺了心肝般,过得有些浑浑噩噩。
刘华威开车送她回去的时候,她还坐在副驾驶座上吃甜品。
她很爱那些甜滋滋的玩意,吃了那些东西可以让她心情很好,甜滋滋的东西,甜滋滋的人生。
下车时候,童秋水朝刘华威挥手道别,她并没有流露出多少不舍之情来。虽然大伙儿都是百年不老的妖人,可并没有让童秋水滋生出什么惺惺相惜感。
她贪恋的是这个人的声音,所以只要留了电话就可以了,至于要不要见到人,其实是无所谓的。
见到童秋水扭头就要走,刘华威有些急,他出声喊道:“哎,就这么走了啊?”
童秋水扭头看了他一眼,挺纳闷的。
不走干嘛啊?晚饭也吃了,甜品也吃了,果汁也喝了,还能干嘛啊?还吃?她也有点吃不下了。
“你说这世界多巧啊。咱们两个可算是同伴呢,我可至今没遇到过一个同伴呢,呵呵,想来还有些兴奋。”
“哦。”童秋水不冷不淡地应了一句。确实如此,他兴奋他的,和她没有关系——她又不兴奋。
刘华威还想说什么,从边上不远处蹿出了声响来:“老婆——”
出声的正是李落云。
李落云其实从拐角处就瞧见了童秋水。他本想喊,可是细瞧却发现自家媳妇和一男人面对面站在一豪车边上说话。
虽然他家媳妇没有眉开眼笑,且举止坦然,可男人的世界那是狗的世界,每到一处都要撒泡尿彰显地盘是自己的。
自家老婆和一陌生男人站自家楼门口说话,就算是普普通通也看着扎眼。
虽然那男人背对他而站,瞧不见面目如何,可是光是看那身形,确实——挺高大的。
李落云加快了步子上前,连人都没走靠近了,嘴里已经喊了起来。
两道目光同时转向他看。
童秋水的目光沉如深潭,不起波澜,既无惊慌也无惊喜。她只是在瞧见李落云的刹那,微微摆上了一丝笑容而已。
刘华威的目光就有点色彩了。诧异较多,其次是失望,最后又沉淀起来,恢复一片平和。
“老公,你才下班吗?”
“哪里啊。我下了班没瞧见你,正好又有朋友喊我出去办事,想着时间晚了你可忧心,可不急急匆匆赶回来了。”
李落云说得轻轻松松,边说还一搭手,揽住了童秋水的小细腰,随即顺理成章地将目光扫向了刘华威问道:“老婆,这位是你朋友吗?”
童秋水看了眼刘华威,觉得他俩算不上什么朋友,可不是朋友还腻歪了一下午吃吃喝喝?想来也算得上是狐朋狗友了,于是点了点头应道:“是的。”
刘华威,你要说他青春他还是很青春的。二十七八的模样,真是男人黄金时期的开始。可你要说他饱经沧桑,也确实够沧桑了,都活了四百多岁,还有什么没经历过的?
他是觉得童秋水很令人心动,可也只限于心动而已。活了四百多年,心动的次数还少吗?
如果童秋水是一姑娘家,单身着,那么他确实动了要追求的念头。可人家显然名花有主,在他陈旧的思想观念中,岂是可沾惹的道理?
他落落大方伸出手来和李落云相握,然后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刘华威。”
“你好,我叫李落云。很高兴见到你,今天谢谢你送我老婆回来。”
人家好声好气说话,态度磊落,情绪镇定,看起来并无多少异动。李落云放了心下来,寻思着此人不过是个童秋水一普通朋友罢了。
“不客气。朋友嘛,这点小事还做不了?那既然我把人安全送到了,我就走了啊。童秋水,回见——”
“回见。”童秋水应得没有多少热情。她是会联系刘华威,和会不会见没有关系。她着迷的声音,现在听来还有些飘飘然。
刘华威潇洒走人了,李落云搂着童秋水上了楼,开了门换了鞋后,他颇为好奇地发问了:“今天是去哪了啊?咋整出个陌生朋友来?”
“去听戏时候撞见的。也是一戏迷,凑一块儿大伙儿聊得不错。他知道现在很多人不知道的事情。”
童秋水说得半真半假,最后一句是真的。刘华威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太多过去、如今人无从考证的秘密。
“扯他吧,估计那小子用这手泡姑娘呢。就他这样,典型又不知谁家的嚣张儿子,北京城里还缺他这号人物嘛!”
童秋水细想一下刘华威,觉得他算不上嚣张。至于是谁家的儿子这个问题上,童秋水觉得应该颠倒一下,应该是他算是谁家的祖宗才对。
不过童秋水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和李落云较真,她笑了笑没吭声,自顾自拿着睡衣进浴室要洗澡。
“老婆——”
李落云捏着嗓子,半是撒娇似的跟在童秋水屁股后面进浴室。
童秋水眼风扫了扫状似一大型哈巴狗般的李落云,含着笑意问道:“你干嘛呢?”
“人家想和你一起洗澡嘛!”
说得委屈巴巴,可动作却不含糊。说话间,他已经把童秋水衣衫扣子解了三分之一,雪白的肌肤暴露在亮腾腾的灯光下,璀璨夺目。
“把爪子挪开些。瞧你这色样,昨个儿不是才刚要过?”
“昨个儿是昨儿,我对老婆的想念那可是时时刻刻的,这不都一天过去了,思念都泛滥了。”
“得了吧,你就抹蜜吧。”
说话间,两人已经是衣衫尽褪,两具赤裸裸的肉体,富有光泽弹性。男的伟岸强健,女的玲珑剔透,凹凸分明。
李落云一把搂紧了童秋水,吻得很激烈,头顶浇筑着蓬头,水流四溅,水光闪烁,童秋水半仰着身子,任由李落云半啃着她的身子,手和嘴并用,揉搓和亲吻,在一派水波涟漪中,丰盈摇荡,腰肢摇曳,细腿晃动,缠在李落云的身上,蔓藤枝节,盘踞而上,竟然是密不透风的那种。
“秋水——老婆,我爱你。”
“嗯。”童秋水听了进去,却没听进心里。
这话她听得太多了,爱情这个玩意,还是最初最早的时候有其原色,她把那最纯粹的原色丢在了百年之前,随着棺材下了葬。
她现在享受的是肉欲,连情欲都算不上。
第九章
难得起了个早,童秋水一翻身却没摸到床边上的人。她打了哈欠,睁了眼空荡荡没有看到李落云的人影。
“老公?”
外头客厅没回应,童秋水伸手摸了摸床单,冰凉凉的,不沾人气有会儿了。
童秋水也不觉得纳闷,李落云是个勤快的人,不能说是天天加班加点干活,也算是个二十四小时待命老板的主。
有时候接了个电话,二话不说披了衣服就匆匆离开的事情时常会发生。
童秋水没去过他单位,连他单位什么名字也不知道。
在经历这么多场婚姻实践中,她得出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尽量不要接触自己这任老公的亲朋好友。
两个人过日子,日夜相对,细微之处难免会被忽略,可是旁人就不一样了。相貌形态变化之处,明眼人一瞧就会察觉的。
对于童秋水而言,李落云存在的意义就是她漫漫长路人生中的一个段落。虽然段落的时间可长可短,但终究是断掉再另寻他人的,所以李落云的人生,童秋水没兴趣多参合其中。
自己动手喂饱自己后,童秋水把家里里外打扫了一遍,一边拖着地板,一边听着摇滚音乐,震耳欲聋,嗨得自顾自的乐。
童秋水唯有在这个时候才会觉得活得久也有活得久的好处。像这些稀奇古怪的新玩意,也只有活得久了才有机会接触到。
想当年老佛爷多么穷奢富贵?可不就也没见识过这些个新玩意?
童秋水在家里头嗨得闹翻天时候,李落云那里也闹得不可开交。不过真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在太平洋的深海地牢里面关押的不死族少掉了一个。
李落云急匆匆赶回族里时候,族长已经召集了迷花一族所有有战斗力的老老少少,视频连线商议此事。
场面一片混乱,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个准主意。
确实没办法有主意。关押不死族的地牢分别设置在七大洋的茫茫深海底,地牢又分别由迷花一族在各大洲的护法们严加看押。
可是前不久太平洋地牢的六位护法在例行盘查的时候,发现居然少了一人。
太平洋地牢正中央防守最严密的单间牢房里面关押之人,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更要命的事情是——不见的此人正是一千多年前盛唐之时不死族之王柳暮景,也就是当年和景博轩私逃的女子柳巧的亲哥哥。
柳暮景之所以被抓也是因为陷入了迷花一族的陷阱之中,受骗以为自己亲妹妹被迷花一族擒获,所以不惜孤身冒险闯入迷花一族想要救出自己的妹妹。
不曾料想陷入迷花护法阵内,被里外团团围困三天后,他失手被抓。
人是被抓了,可是乾坤金轮佛珠又偏偏缺了三颗,无法将柳暮景打得魂飞魄散,只能严密关押看守等待有朝一日找齐佛珠后,让柳暮景灰飞烟灭。
这一等就足足等上了一千多年,柳暮景被关在那深海地牢之中,一直都是无声无息的状态,从不曾有过半点动静。
如今突然消失不见,可见这一千多年来,他暗中谋划逃脱,只是为了麻痹守卫护法罢了。
一瞧见李落云到来,族长立刻发了话让众人平息争吵。
“落云!你是我族的首席猎人。你觉得柳暮景出逃之后,会不会想办法救其他人?”
李落云紧锁眉头没有吭声,众人目光热切地盯着他,以为他定有一番考量在心头。
其实李落云哪里会知道这个柳暮景想些什么。他一进门就看到满屋子放着大大小小的视频仪器,里头传出叽叽喳喳的争吵声。
光是听这些吵声就让他头痛不已,何况是要猜测一个一千多年的古人心里头想什么。
可是不说又不行,李落云思前想后,顶着一干热切的眼神劲,开始胡诌起来:“这个柳暮景能耐肯定是很强的。问题是他被关了一千多年,对于外界之事一无所知。既然逃出生天了,他肯定不会贸贸然再折返去救他人的。何况,不死一族素来独来独往,我觉得他没有必要为地牢里的那些同族人而去涉险。”
“可问题是他怎么能够逃脱的呢?如何逃脱的?地牢会不会不牢固了?他逃走之后会做什么?一个千年不死的妖物跑了,那可是天大的事啊!”左边视频里头立刻传了话来,正是一直在欧洲境内的德尔斯勒长老,在他左右两边的六人是守护大西洋深海地牢的六大护法。
李落云低着头没搭话,也看不出他的表情,其实他心里头正犯着嘀咕,嘴上却不吭声。
李落云一直认为拿什么地牢关押不死一族简直就是引狼入室的手段。本来不死一族素来独来独往,毫无联系,大伙儿兴许见了面都不知道是自己同族之人。
不团结就有不团结的好处,既然没办法将他们打得魂飞魄散,把他们打成重伤也就可以了,又何必还要兴师动众把这么一群庞大的不死族关了起来。
以为关起来就会没事?一千多年了!别说是关在深海里头会出事!就是锁在月球上面也能被人家砸出个窟窿来!
这万一要是地牢出了意外失守,整个地牢里头关押的不死族统统跑出来,本来人家是不认识的,一起被关了这么久,难道还会感情不深厚?指不定勾肩搭背,手拉手一块儿跑出来祸害寻常人呢!
迷花一族长久以来,等于在替不死族建立一支庞大的军队,到如今关不住不死族了,那根本是迟早的事情,一点也不稀奇。
李落云很不愿意搀和这档子破事。
他自个儿也就活到个七老八十,只要混过了这一世,身后事自然就是后辈人的事情了。他本来打了如意算盘,可如今偏偏被那柳暮景给破坏了。
照这个情形来看,柳暮景能够出去,也意味着旁人终究会有机会出去。何况出去了个柳暮景,天晓得会有多大的波澜?
一千多年前不死族之王!要抓他的重担,岂不是还是落在他这个首席猎人身上?
问题在于他这么个半吊子猎人,碰到那个不死之王,不是一下子就被对方秒杀掉?一想到这里,李落云心情灰蒙蒙的,恨不得立刻冲回家去,抱着他那娇滴滴的媳妇童秋水,哭诉自个儿悲催的人生。
好吧,咱们不得不承认李家小子确实够倒霉的!如今不但要面对强大的不死族王者,连家里头那娇滴滴娇滴滴的媳妇,还是个不死族的。
李落云的人生——呵呵,果真精彩至极啊!
第十章
躲在下水道里,随时抓起一只老鼠放进了嘴里,柳暮景显得意犹未尽。
他很饿,明明死不掉,可是饥饿难忍的这种滋味,他熬了上千年,再也熬不下去了。
他不得不逃出来,指望迷花一族的那些废物找到遗失的三颗佛珠,还不如他自己出去找。
年复一年,等了一千多年,还没等到灰飞烟灭——他实在是等不住了。
他嘲弄地弯起了唇角,老鼠体积不小,但是填不饱肚子。不过聊胜于无,他躲在这种暗无天日之地,能有老鼠吃已经算大餐了。
逃出生天已经五天了,外头的世界他依旧不熟悉。从囚禁的深海之中逃出后,他随波逐流,见到很多白脸黄发的怪人,也见到了很多和他一样黄脸黑发的,最可怕的还是有种黑脸黑发的,远远看不清样子,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
总而言之——都是奇形怪状。
他知道他被关押得太久,外面的世界总归是变化的。
可是变得也太可怕了,可怕到他觉得自己是正常人,外面跑动的反而都是妖怪。
凭他身手,想要钱并非难事。
可是拿到钱又如何?他躲在黑暗中窥视过,这里的世界天翻地覆,嘴里讲的话他一句也听不懂,他说的别人也不明白。
何况——饿了上千年,虽然不死,可是他身子都枯萎成了空洞的树桩,徒有其表,伸出手来既没有血也没有肉,皮搭骨头上像套了层紧身衣般惨不忍睹。
他真是活腻味了,其实他都不算活,不过是一具行尸罢了。他被关在深海地牢的时候就很想被金轮乾坤佛珠打得魂飞魄散。
可是等啊等,等得他心浮气躁,等得恨不得直接吞了佛珠一了百了,还是没等到那群废物凑齐佛珠。
既然指望不到迷花一族了,他只好自己出去找。深海的地牢确实机关重重,深不可测,兴许关得住别的不死之人,却关不住他。
他,乏善可陈,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能耐好炫耀。
唯一和别的不死之人与众不同的就是他死而复生所以才会不老不死。因为他身子里头空空荡荡,没心没呼吸地过了一天又一天,他连日子也懒得数了。
求生的能耐没有,求死的机会又等不到,柳暮景觉得自个儿就像广场里头晒的谷子,来了风就跟着跑,空空荡荡,反正没有个着落。
因为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故而任何监控的方式对他而言都是失效,从一千多年前迷花一族就没意识到,若不是他无意离开,早就消失无踪。
估摸着现在迷花一族正一片恐慌地到处逮捕他吧?
正待柳暮景面无表情呆坐之时,从上头砰地摔下不明之物,溅起了地下水道污水一片,还不轻不重发出了一声闷响。
柳暮景没有动弹,他无意去探究掉下了什么东西。他从进入地下水道起,就凝视目测过,里头五花八门什么玩意都有——腐烂的尸体,阴魂不散的凶灵,或者其他污秽之物,反正总归不会是好东西。
柳暮景不打算搭理掉下的玩意,不过那玩意却会发声,片刻断续的呻吟后,最后发出了一声气息奄奄的求救声:“救我——”
救?都被扔进这下水道了,还想活下来?
柳暮景无声地咧嘴冷笑,笑过后却后知后觉地发现对方说的话他听得懂。
他没有同胞意识,不过终于有个说着他熟悉语言的活物如此近距离地接触,柳暮景动了动身子,慢慢腾腾地走到了那人边上,居高临下地俯视,抿嘴一言不吭。
对方似乎还有些知觉,但只限于求生本能的求救。
除了低声喊着救命外,再无他话。
柳暮景顿时失了兴致,正要转头走人,眼角瞥过顿时亮了亮光彩。
他干脆蹲下身子,下水道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却丝毫不影响他的目视能力。人的能力有限,鬼的能耐也有限,他这种不人不鬼的反而本事无限。
若有所思盯了半天,柳暮景伸手探向对方胸口摸索起来,半晌掏出一方正皮夹。
“邵敬锡。呵,名倒是不错,可惜命却不好。短命。”
皮夹里头东西倒是很齐全,钱财不少。
经过几天的观察,柳暮景已经多少了解如今世道用的钱财模样,还有一些好像能够证明身份的东西。
他听人喊过叫做证件。
柳暮景垂眸看了眼奄奄一息的邵敬锡,无声一笑后,将手慢条斯理地伸向了对方后颈处,闭目,信息如泉涌般冲向柳暮景的脑海。
邵敬锡从幼时到之前,源源不断、色彩绚丽犹如画卷般摊开合拢,一点不漏地全被柳暮景棉花吸水般彻底吸光,连着对方的容貌也一丝不差地幻化成形。
“原来是富家少爷被暗杀。”
吸光了邵敬锡的记忆后,柳暮景习惯性撇了撇嘴,扣在后颈的手微微一施力,只听“喀”的一声轻响,邵敬锡断了呼吸。
顶了邵敬锡身份的柳暮景一不做二不休,扒了对方里外衣物穿上,然后又有模有样地比对着对方头发的长短,翻出地下水道半锈半好的刀子,一刀割下,坑坑洼洼勉强弄了个短发。
出了下水道,夜色深沉,不过人行道上还不算空旷无人,柳暮景并不知道自己遁水游到了俄罗斯,离着他梦寐以求的故里,有着说短很长、说长又直飞的距离。
凭着邵敬锡的记忆,柳暮景轻车熟路找到了邵敬锡的住处,高耸拔尖,四方占地,是个很欧式风格的城堡,甚为气派。
城堡灯火通明,人来车往,门口大敞着,各个脸色肃穆紧张。
没等柳暮景开口,就有眼尖的看到了他。
“是少爷!天——少爷回来了!”
这么一喊,顿时激起千层浪般,朝着柳暮景涌来一批人。
托邵敬锡记忆的福,柳暮景终于听懂了那些叽里呱啦的鸟语,原来这个叫做俄语。
俄国在哪里他曾经的记忆中没有半点痕迹,不过走在来时的路上,他把自己的记忆和邵敬锡的一一作了比较后,终于明白了自己曾经所在的故国他乡——大唐王朝已经变成了个叫做中国的国家。
叫什么无所谓,叫国中都行,只要那地方在,他想他一定找得到那三颗佛珠。
改头换面变成了邵敬锡的柳暮景就这样顺顺当当地成了邵家大少爷,亚洲最大军工集团Gazprom Oil的首席执行官。
三天后,一架高级私人飞机从莫斯科出发飞向中国。
飞机之上,脱胎换骨的邵敬锡闭目养神,手中挂了一串通体晶亮的佛珠,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摆弄着。
即使闭目他依然能够感受到四周空气的流动,眼睛对他而言可有可无,有时睁眼倒不如闭眼来得感受更真实。
乾坤金轮佛珠,这一次一定要凑齐全部。
灰飞烟灭,光是想到就让他整个人热血沸腾起来。
第十一章
没隔几天,童秋水和刘华威又在广德楼撞了个正着,也甭管两人是有意或者留心,总之见了面各自挺乐。
童秋水很迷恋刘华威的声音,自从李家少爷走后,她转转悠悠,都没觉得有哪个男人声音入得了耳。
或许是先入为主的情感因素在里面,对李家少爷的感情,童秋水已经升华到一种遗憾终身的地步了。
刘华威也心头挺愉快。虽说此女罗敷有夫,万万染指不得,可男人天性使然,看到中意的姑娘,总是愿意多亲近亲近。另一方面,刘华威这几百年来孤孤单单一人,看多了生生死死,已经到麻木不仁的地步,突然碰到一个可以和他一样长长久久鲜活不老的人,岂能不雀跃?
两个古人算是知己难遇,就在广德楼的厢房内,戏台上铿锵婉转,山伯和英台殷殷切切,情深意切唱着十八相送,倒是一番时光流转,簇拥出当年大清王朝富贵繁华之景。
“我觉着咱们挺奇怪,怎么活着活着,活得就跟别人不一样了呢?”顺手捞起一片白嫩水淋的香瓜入嘴,刘华威长长吐了口气,顺便吐出了嘴里几粒半熟青白的瓜瓤子。
童秋水没接话,别人怎么个老不死的原因她不知道,可她自己的情况却在懵懂之间,真切又模糊,隐约说得出个大概,又讲不清个细由。
没等到童秋水回答,刘华威也不在意。他本就是发发牢骚罢了,并不真以为自己能够得到真相。
他都活了快四百年了,都没活出个答案来。和他相比,童秋水就像根没发育透熟的小嫩芽般,完全是懵懂无知。
在碰到童秋水之前,他已经活得有些腻味,又有些恋恋不舍。
要说时光无限好,还真有那么点滋味。
这天大地大,海角天涯,新鲜的玩意确实多了去了,能到的地方也确实多了去,能够碰到的人也同样多了去了,可就是缺了点什么——
是什么——他琢磨来琢磨去,一直碰到童秋水之后那股子兴奋劲盘旋脑海中迟迟不散,他才大拍脑门跳出了这么一词:天长地久。
但这滋味又太陌生,如今一下子跳了出来,刘华威缩手缩脚,硬是不肯轻易去触碰。
反正不急有的是时间。
刘华威无声无息地笑了笑,这么一笑,衬着他水墨色的中山装,更添了几分富贵公子的神气。
童秋水盯着刘华威瞧了又瞧,突兀地发了问:“你一直这么穿着打扮吗?”
刘华威知她想问什么。他垂下眼帘,柔和着面色笑了笑,修长的眉毛一挑之下,更是风采。
“你若是不心虚,何惧这些衣服?”
童秋水眯了眯眼,转过头去瞧着戏台,仿佛太专心,又仿佛思绪远飘。
“我惧的不是衣服,惧的是人心,你就不怕被人瞧出端倪?”
习惯性转了转手上戴着的扳指,刘华威咧嘴一笑道,笑中透着几分寂寥:“怕,自然怕。可是怕又如何?你这么怕,还不是嫁人了?真要一个人过那漫无终点的人生路?”
被刘华威的话堵得有些哑然,童秋水想了想,终还是咽下了想要说的话。
漫无终点的人生路,光是听来就觉得有些悚然。
刘华威也扭过头看向了戏台,梁山伯和祝英台,生生死死、缠绵悱恻的爱情这么永恒,不就是因为生不能在一起,死亦要化蝶远飞?
永远没有死的人生,确实枯萎得让人意气阑珊。
童秋水在繁花似锦的时候,李落云正在饕餮大餐。
办公家的事情唯一好处就是可以名正言顺地花公家的钱。
王府井转了一上午也没有半点收获,李落云干脆坐在了全聚德,叫上了半份鸭子,吃得肉汁四溢,不亦乐乎。
卷起一片肥厚香的嫩鸭肉,刚张大了嘴放进嘴里,李落云的胸口像着了火般炙热起来。
有情况!
他来不及咀嚼,吓得一口吞了的鸭肉便哽在喉口处,嗖地涨红了脸。
一手抓起边上水杯往嘴里灌,另一手朝着衣服内衬兜里抓出一个四方金丝镶边的佛袋。
里头正是装了乾坤金轮佛珠。
少了三颗的佛珠就像残缺的次品般,且不要说杀伤力大减,连灵敏度也是大失水准,只有在遇到非常强大的千年不死妖物在附近的时候,才会产生如此激烈反应。
平时基本是微乎其微的反应,哪怕是面对面碰到个只有百来年还未妖化的不死族之人,佛珠都不会有反应。
还亏得这次品佛珠没反应,不然李落云一回家胸口就会烫,估计不止是烫了,根本是家里鸡犬不宁了。
隔着佛袋,李落云都能看到佛珠隐隐约约闪烁着红光。
越是炙热火红,越是说明佛珠照耀范围内有个非常可怕的不死妖物。
李落云战战兢兢,正待要起身贼头贼脑探看有哪个可疑人物,桌对面椅子被轻声拉开,一人毫不客气地落了座,连声招呼也没打。
李落云皱了皱眉头,刚要出声,却惊见自己手里的佛袋整个像有灵性般横飞起来,直板板腾空指向了对面之人。
不死妖物!
“你就是迷花一族现在的首席猎人?”
对方似乎并不在意李落云手上的佛珠,被佛珠一头横空指着了鼻子,还摆了一脸笑。
“你——我——呃,你到底是谁?”李落云一手拽回半空悬浮的佛珠挡在了自个儿胸前,一脸戒备地盯着对方猛瞧。
对方的皮相倒是不错,浓眉大眼高鼻梁,一副器宇轩昂的气派模样,看着装打扮非富即贵,混得实在非常体面。
李落云在自己大脑里头飞快搜索着一长串未被抓捕到的不死一族名单,妖物虽多,可是长长久久抓不住,李落云基本上是对每个妖物的相貌都记得一清二楚。
貌似没这号人物,何况还这么强!
“我?你现在首要抓的人不就是我吗?”
首要抓的人?
柳暮景?
李落云脑海中把柳暮景的样子和眼前此人反复比较后,突兀冒了一句:“你整容了?”
如今已经是邵敬锡的柳暮景一听李落云没头没脑的反问,愣了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小子,我的能耐你不知道的多了。今天我来找你,是为了谈笔交易的。”
“哼!你想都别想!你别以为靠钱财就可以收买我放你一马。”李落云当下义正辞严地拒绝。
邵敬锡冷笑了一声,指了指自己,反问了一句:“我这身体的钱财你要你拿去。不算交易当中。我是来帮你找到那丢失的三颗佛珠。”
这回李落云彻底傻眼,半天吭不出声来。
“怎么?觉得不可思议?”
“我实在想不出相信你的理由。你帮我找到那三颗佛珠?那不就是找死?既然如此你为什么逃出来?”
邵敬锡白了李落云一眼,阴阴一笑:“找死和等死是两码事情。我等了一千年也没等到你们凑齐佛珠,再等一千年?”
被嘲笑一番后反而刺激得李落云灵魂开窍起来:“原来你逃跑是为了主动找那佛珠?可是——为何啊?凑齐了那佛珠,你就要被打得魂飞魄散,灰飞烟灭,对你没有好处的。”
“你怎么知道我没好处?我就是等着灰飞烟灭,等了很久很久了。”
等着灰飞烟灭?
这柳暮景该不会关了千年关成变态了吧?
李落云狐疑地盯着对方,久久不语。
第十二章
莫名其妙出现了个邵敬锡后,李落云日子变得忙碌起来。他对邵敬锡半信半疑,好运来得太快,似乎就不像是好运。
偏偏又无计可施,正如邵敬锡所说——这都一千多年了,三颗珠子都没找到,再这么下去,珠子都快成化石了。
忙归忙,李落云却不敢疏忽对老婆的重视,只要碰到出门一定事先报备好,理由想得无懈可击。
不过似乎童秋水对他的早出晚归并未动怒,他说加班就加班,晚归了也不见童秋水横眉冷对。
真是个体贴的好老婆——李落云发着感叹,却没瞧出童秋水那番可有可无的态度。
这天一早,邵敬锡刚起了身,管家就通知说李落云到了。
邵敬锡笑了笑,没应答,依旧慢条斯理地摆弄他的头发。
这个身份确实很有用——柳暮景觉得过了千年,人事是变化了,不过世道却没变。
依旧是权势大于天,财富撑半边的局面。
整整齐齐收拾完自己后,邵敬锡不紧不慢地下了楼。
李落云坐在大厅的宽敞沙发上,四面环绕,甚是气派。这处宅子是临时买的,原来身体的主人周游各国,偏偏就是不来中国走走。
这么突然造访,一时之间还没固定的落脚点,只好匆匆忙忙选了一处精装别墅,东西到都是齐全,反正只要有钱都砸得出来。
瞧见邵敬锡下了楼,李落云也没寒暄两句。
他和对方既不算伙伴也算不上仇人,隔了千年岁月,遥远得像似海市蜃楼般不真实。
邵敬锡对李落云本也是无话可说,径直走到餐桌前,拉开座位坐下后,自顾自开动起来。
李落云皱眉扫了他一眼,忍了忍,最后还是开了口:“我说你就不能起早点?早去就能早回。我可不能一整天陪着你瞎晃悠。”
邵敬锡左手摊开放了片面包,另一手捏着勺子沾果酱,没抬头顶了一句:“我让你早来了?叫你下午来,你非一早跑来搅人清梦。”
“你这不是故意的?你没老婆,我有。像你这样天天混到三更半夜不回,我老婆岂不是要和别人跑了?”
谈到忧心之处,李落云干脆甩开手中的杂志,一个箭步蹿到了桌边,义正辞严,说得头头是道。
没滋没味地把面包放进嘴里咀嚼,邵敬锡明显还吃不惯这些个新兴产物。被李落云挡了前方大好阳光,邵敬锡不得不抬起了头,嘴里嚼着面包含糊不清答道:“真是稀罕——难道你天天回家老婆就不会跑了?你是看门狗啊?”
由于吐字不清,看门狗三字硬是被咬成了装门锁,听得李落云莫名其妙白了邵敬锡一眼,平白无故被阴骂了一句。
邵敬锡没打算多费唇舌,他吃饱喝足,拍了拍手,扫清自己上身稀稀落落的面包屑后,很干脆来了一句:“这里你随便晃,等下午我们再出发。”
这回李落云不乐意了,跨步挡在邵敬锡前头,大有没有答复就决不罢休的姿态。
“下午?扯淡——这才九点你不出门,耗在这里你孵蛋啊?”
“大白天的你上哪里去找?”邵敬锡露出了一丝笑,笑得有些怪,反正不是正儿八经的样子。
懒得和对方废话,李落云拽着邵敬锡的胳膊,就想朝着外头拖。
没料想对方蹭蹭地跟着朝前冲,竟是一片朝前倒的趋势,嘴里还发出意味不明噢噢的声音。
嗖地收回了手,李落云没好气地扭头问道:“你没事瞎喔喔什么?”
邵敬锡站稳了脚步,没撞到前头的李落云,可嘴里意犹未尽地再次喔——了一句。
“丫丫的呸,你叫春啊?”
“你最近发过情不?”
没头没脑迸出了一句,邵敬锡还满脸一本正经。
李落云觉得自己是在跟个落后人种说话,类似于现代人和野蛮人无法沟通一般。他控制自己拳头别招呼上对方,可目光却是森森沉沉噼里啪啦一股脑儿冲了过去,若是愤怒的海洋,估计可以淹死邵敬锡八辈子祖宗。
邵敬锡确实目光沉静——静得都投放在李落云身上,无波无澜却黑幽幽不见底的莫测。
他突兀地一笑,笑过之后思量了半晌后干脆仰天大笑起来。
李落云不可思议,头次见面时候蹿进脑海的想法再次浮现出来——这个人难道真是关了太久,疯了?
对疯子掌握不透的李落云干脆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看着邵敬锡笑得前俯后仰还夹杂着一点幸灾乐祸的意味。
“我说——你最近到底沾过女人不?”上下气不接,邵敬锡依旧固执地发出同个疑问。
“你丫的这不是废话吗?我又不同性恋,晚上回家不和老婆一起睡,难道还和男人睡啊?”
李落云显然没掌握清楚问题的关键,他被邵敬锡疯疯癫癫的举动搞得神经跟着一起混乱打架。
骤然收起了笑容,邵敬锡上下打量起李落云。随后收回了视线——坏心眼地藏起了答案,一板一眼地双手一摊道:“原来如此,怪不得火气这么大。你当我愿意半夜三更和你这大男人厮混一块儿,咱们要找的玩意,必须在晚上才行。”
李落云觉得对方转弯太快,像是急刹车突然一踩,“哐”的一声脑袋撞上了车门,眼冒金星,却又无法反击。总不能再用脑袋撞车门一次吧?
李落云没心思横生枝节,听着了邵敬锡对于晚上出去找寻佛珠的理由后,他懒得追问刚才对方神经兮兮的作风,当下反问道:“大白天都找不到,晚上黑漆漆的跟做贼似的。难道——你知道那珠子在哪里?是不能光明正大拿?需要偷?”
邵敬锡还在脑海中翻腾着刚刚知道的真相,颇为有些心不在焉,听得李落云一番追问,漫不经心地摇了摇头道:“不是——我们是去抢。”
“你还真的知道那玩意在哪里?去抢?”
李落云一时之间消化着听来的消息,浮想翩翩起什么地方是需要抢的。
国家博物馆?不对啊——那应该是去偷。
故宫?也不对啊——还是应该去偷。
难道是在中南海?
靠——那地方甭说去抢了,偷都没门进去啊!
第十三章
邵敬锡歪歪斜斜坐在一小土堆上,两脚晃晃荡荡,手里头还拿着半截半大不小的烤红薯,吃得津津有味。
李落云很想把自己手中的铁锹往邵敬锡脑袋上砸,忍了又忍,才勉强没把那凶器招呼上去。
一铲接着一铲,黑魆魆的通道渐渐开启了小小的一道缝隙,李落云抬起头,恶声恶气朝着邵敬锡吼道:“喂——你倒是搭个手啊。没见过在坟堆边吃东西的。”
“吃东西还分什么地方?茅厕里头我都蹲着吃过东西,这里四下无人,清风明月,多好一地,你还挑三拣四啥?”边说还将嘴里半截山芋皮朝墓地缝里头吐。
“靠!你吐准点!不是,你丫的给我下来一起挖。”气急败坏,李落云骂骂咧咧,挥铁铲的力道也不断加大,完全一副把下头泥土当邵敬锡脑袋铲的架势。
“等一下呗,我快吃完了。”邵敬锡满不在乎,浑然没把李落云的话当作一回事。
“吃吃吃,你要是敢耍我,我回头就让你吃不完兜着走。还说什么抢——这比抢还丢人,这叫盗!”
李落云骂归骂,手没停,缝隙越挖越大,俨然成为一个大坑。
“嘘——”邵敬锡做了个手势,顺手扔开了手中剩下的山芋,一脸正襟危坐的样子。
李落云被他那样子吓得紧张万分,左右旁顾,恨不得多长几个眼睛,可以眼观六路。
等了半晌不见邵敬锡有下一步举动,李落云不由探出了身子,轻声轻语问道:“什么情况?”
邵敬锡摇头晃脑,对着墓穴洞口看了又看,煞有其事地回道:“怎么里头没什么动静?”
里头没动静?
李落云愣了愣,脑袋转了个两圈后,绕回起点才想起来自己是在挖坟!
“你丫个呸的,这是坟堆!要什么动静?有动静才出鬼了啊!”气不打一处来,李落云觉得眼前这家伙从头到脚都不正常。
“谁说里头没有鬼?”邵敬锡干脆利落地跳了下来,头朝缝隙里头探了探,张嘴就喊:“里头有人不?”
音量不算大,回音倒是不少,几次重复,传进墓穴的深处。
李落云站在他后面,翻了翻白眼,决定离眼前这个白痴远一点。
对着坟堆喊话,有人搭话才有鬼呢!
哪知他这头想法还没从脑顶蹿遍全身,里头阴恻恻地从深处传来声音,悲悲切切的哭叫哀鸣,由于距离太远,都被风吹得七零八落,听着不像是人在哭,总之这声音听得人遍体生寒。
李落云一抖手,用手指头戳着邵敬锡后背,吞咽了下口水结结巴巴问道:“那、那个,里面是有人?”
邵敬锡笑了笑,摇了摇头道:“不是。”
瞪大了双眼,李落云不自觉后退了一步,颤着音道:“鬼……鬼?”
邵敬锡再次摇了摇头,怕李落云没弄明白,又补充了一句:“不是人,也不是鬼。”
“我——”李落云很想骂脏话,但是在骂爹怨娘前,他首先要搞明白里头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过邵敬锡没给李落云深入思考的时间,他率先弯腰探着头,动作伶俐“嗖”一声蹿进了洞穴里头,黑漆漆一片,顿时吞噬了他的身影。
“喂——我说你倒是说清楚啊!我靠——”
鬼哭似地骂咧了一句,李落云僵在原地踌躇半天,只觉得洞口阴风阵阵,刚才还不觉得,被里头那不知人鬼的东西一吓,他心里头发毛,竟是片刻也不敢在洞外停留,跟着邵敬锡步伐紧随其后。
里外别有洞天,似乎外面是阳间,里面是阴曹。李落云脚跟子还没站稳就觉得一股子阴气从脚心寒到头顶,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这里煞气很重,你自己小心点。”难得邵敬锡正儿八经了一次,却让李落云觉得满头发都竖了起来。
“既然这么可怕你一个人去拿啊?反正你也死不掉啊。”咬牙切齿,李落云沉着脸,大有转身就跑的态势。
“回来!”邵敬锡低喝反问道:“你不想要佛珠了?”
“你既然知道在这里头,你去拿不就得了?干嘛非要我去?”
“废话!我要是拿得了佛珠,你们还拿那玩意克什么不死一族?”
李落云被呛得消了声,心里头是万般个不愿意。他又不傻不呆,岂会察觉不了里头阴森可怕?
别是有去无回?
为了那什么劳什子佛珠搭上自己一条命也太不值得了。
李落云琢磨着自己是做了趟赔本的买卖,这买卖自古以来只听过赚的,就没听过自己主动搭上身家性命赔的。
他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低声道:“今天算了吧,改天想了好法子再来拿。”
他这个是想着金蝉脱壳呢,反正迷花一族热血青年多得很,改日拉上一票人三五成群地下来拿,总比现在深更半夜,和个老不死的东西一块儿要好。
他那点花花肠子邵敬锡岂会不知?
其实吧,换几个阳气重的大活人也不是不可以,说不定更能够把里头那东西的注意力吸引开。
问题是他自个儿心怀鬼胎,对着李落云那还没见过面的老婆起了兴趣。
注意了此“兴”非那“性”,他活了数千年了,什么样的女人没瞧过?断然没必要为了个没见过面的女人如此“性”致勃勃的。
他想起上午蹿入自己鼻尖的那抹阴森气息,又扭头朝着黑漆漆一片的墓穴看了一眼,高深莫测一笑,对着李落云道:“你是迷花一族的首席猎人,自然是阳气最甚。何况找佛珠下落本来就是你的责任,又如何能够假借别人之手?再说——”
手朝着李落云所站之处指了指,诡异地接着道:“再说——也晚了。”
“晚了?”
李落云摸不着头脑,正想细问,身体一僵,常年族内的训练让他对异物极为敏锐。还没等后面冷风扫过,他一蜷身,就地一滚,闪开几步之外,这才半跪着扭头往回看。
不看还好——这么一看他隔年饭都想往外头吐。
一张没有脸皮,只剩下斑驳血洞的脸,两个眼珠被吊在外头,晃晃荡荡,嘴巴没有了牙齿,犹如窟窿一般,张得很大,连吊挂的眼珠也被一缩一扬进进出出。
似乎没有了身子,攀附在洞穴墙壁之上,头发夸张的长,可又像触角般的粗,跟爪子一般正狠狠击打上刚才李落云所站之处。
“这是什么鬼东西?”惊魂惨叫,李落云嚎得震耳欲聋。
反倒是邵敬锡慢条斯理,他一伸手抓紧了朝他攻击来的头发,轻描淡写回道:“小鬼而已,里头多的是呢,最可怕的大只还没出现呢。你急啥?”
我急?我是怕!
李落云惊惧万分,也顾不上和邵敬锡废话,一把扯住他手臂,哆嗦道:“老子不干了,佛珠谁爱拿谁拿去。我还想活到老呢!”
活到老?
邵敬锡斜眼看了看他,觉得就他这个满脸阴气缭绕的样子,能活到明年就算不错了,还想活到老?
第十四章
李落云半夜挖坟的时候,童秋水半夜在害肚子疼。
许是吃坏了肚子,从肚脐眼处弥漫出一股子隐约的疼,让童秋水左翻右躺,总觉得不是舒服样。
她干脆起了身拧开台灯,这才发现李落云未归。
童秋水不甚在意地拿过梳妆台上的水杯,咕噜咕噜一口饮尽,舔了舔嘴唇还觉得意犹未尽。
喝完以后她又后悔起来,冰冷冰冷的水穿肠过肚,似乎肚子又疼上了几分。
她向来不在意李落云何去何从,爱去哪里去哪里,可今日如此这般揪心揪肺的疼让她对李落云牵肠挂肚起来。
“这么晚了还能上哪里蹦跶去?”
童秋水喃喃自语,捂着肚子,弯身猫成了一把小弓,试图能抵挡住一波又一波的痛苦。
奈何疼痛不饶人,半夜是最容易害病的时候。寂寥夜晚,空无一人陪伴,身体就痛得特别明显。
童秋水眯着眼,伸长了手在枕头底下胡乱摸索了好一会儿,才摸到了手机。
拨了电话过去,李落云那头却是传来查无此号的机械声音。
童秋水混混沌沌,想了老半天也没想明白——李落云是掉进哪个黑洞里头了,才会连手机号都不存在?
她疼痛难忍,毫不在意如此诡异事情的发生。
翻动了电话本老半天,里头要么是外卖电话,要么是网购电话,还有一连串只有号码没有名字的陌生人。
突有一人名跳出,童秋水心思一动,拇指摩挲着通话键几秒后按了下去。
“秋水——”电话那头一接通开口就是叫唤,低沉清越。
确实勾人心弦。
童秋水听了这声音,就觉得通体舒坦了些,连刚才的疼痛也减轻了不少。
“刘华威你还没睡?”
那头低低沉沉发笑,笑过后带了几分亲昵答话:“我都不会死,哪里需要多睡?何况,要是真睡着了可就接不到你电话了。不过——我很好奇你大半夜打给我,不怕你老公闹心?”
“他不在。”捂着肚子,童秋水想起来了自己的疼痛,悻悻然开口道:“我肚子疼。”
“疼?吃坏肚子了?着了凉?”一听童秋水喊疼,刘华威紧张起来。
“不知。反正就是疼,肚脐眼疼。”
“肚脐眼疼?”刘华威没这方面疼痛的经验,也懒得费力去想什么原因。
“得了,你先穿好衣服等我,我马上到你那接你去医院。别乱动啊!”
挂了电话,刘华威匆忙穿戴好衣服,还一阴一阳穿了两个不同的袜子还不察觉,飞似的就开车朝童秋水家里头赶。
北京城白天是停车场,晚上倒是赛车场,大半夜有不少公子哥玩起了漂移,在康庄大道嗖嗖的跟蝙蝠似地左蹿右钻。
刘华威也算公子哥一名,不过他通常不屑玩这些东西。那些公子爷觉得刺激的事,在他看来,还远不如一场小阻击战来得精彩。
杀戮、血腥的事情他经历太多,明显就把心理承受能力提升到了一个非人的境界,有点麻木不仁的状态。
今天半夜有点热闹——他车子刚下了北三环,侧面就蹿上了一辆宝马M6,飞驰而去。
刘华威冷哼一声,觉得现在的崽子越来越嚣张跋扈,三环之内都敢飙车,以往都只能在六环之外摄像头少处的才如此雷霆风驰。
还没等他一口冷气吐完,后头又是一辆法拉利像个火箭炮般轰地飞了过去。
刘华威有心避让,知道自己陷在了风头浪尖点上。
他透过后视镜瞧着暂无车子跟来,准备方向盘一转,进胡同绕开这群小王八犊子。
可惜狭路相逢,他刚把车子掉头开进了胡同,那头已经横冲直撞一辆路虎越野。
两车碰撞,天翻地覆。刘华威车身轻,受创更是大,车头整个撞凹了下去,瘪了一个大窟窿。
冲击波似的碰撞,让刘华威的脑袋对着方向盘死死地紧密接触,还来回震荡了一个小波动。
他被撞得头晕眼花,眼冒金星。鼻梁骨被撞歪,额头也未幸免,额头肿成了一个大包,鲜血潺潺几乎面无全非的可怕样子。
晕归晕,刘华威并不在意。在四百多年的创痛中他已经认知了一个事实——他不老不死,伤口也会迅速愈合。
没一会儿,额头大包就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减,鼻子的血止住不流,连骨头也在咯吱咯吱的自我修复状态。
他没下车,安然自得地坐在车里头等着痊愈。路虎车里头坐不住了,车门一开,下了一人就朝着他车子方向走去。
刘华威迅速捂着鼻,低着脑袋,要死不活的装样。
“喂——里面的人死了没?”瞧着玻璃窗,外头之人甚是嚣张。
刘华威没打算和这种徒子徒孙斤斤计较,他打算恢复常态后就开车走人。车子撞坏无所谓,只要能开就行。
他不在乎钱,他赶着时间要去接童秋水。
想起那小女人可怜兮兮的声音,刘华威就忍不住发笑。像小猫似的一女人,总是让男人多疼一些。
刘华威在车里自我陶醉,外头站着那人就不乐意了。瞧见刘华威能够动弹,干脆拍着窗子叫喊:“里头那个滚出来,装什么死!”
这么一碰撞,两败俱伤,开车的胳膊擦伤,额头起了一大包,晕头转向趴在车内动弹不得。
刘华威无动于衷,根本懒得理会外头疯狗狂哮,他的状态恢复了七八成,不打算纠缠在此。他惦记着童秋水那里的状况,心急如焚。
“郑寒源,在那里做什么呢?”
那头后车厢门突然打开,下来一个瘦高青年,冷清的嗓子开口询问。
“乐兮尧,你也下来瞧瞧这主什么来头?”
乐兮尧?乐家的人?
刘华威一听对方名字,猛地抬头,盯住了不远处走下车的青年。
剑眉星目,一表人才,嘴角勾斜含着笑,俨然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只是眼神似有千万根银针般,锐利锋芒,令人望而生畏。
果然是乐家的小子,派头不小。
刘华威冷哼一声,自觉自己额头鼻子嘴巴都各自归了位,干脆开了门也下了车。
他这么手脚利落下车,反倒让郑寒源有些吃惊。
对着刘华威上下打量一番,也没瞧着对方哪里伤着了。
“嘿,你倒是走了狗屎运,没伤着半分。”
刘华威没出声搭理,他看得出来,眼前姓郑的不过是小角色,不过能和乐家的人搭上关系,恐怕也要极贵之人才行。
乐兮尧也没吭声,他并不把对面之人放在眼里,他单手支在车窗边,对着驾驶座上的青年打趣:“蓝锡卿,这回你输大发了。”
蓝锡卿虽是受了伤,不过只是小伤,依旧生龙活虎的状态。他捂着脑门,颇为恼火,有心把对方给捏碎了。但一时头晕目眩,他只能力不从心靠在椅背,打算喘口气后出去算账。
“那人你们伤不了的。”后座一人突然发了声,没头没脑冒出了一句。
乐兮尧收起了脸上笑,侧过头探向车窗反问那人:“为何?”
由于两边窗子昏昏暗暗,端坐后座之人也是阴暗不明,瞧不真切模样。
那人没答话,只是冷笑了一声,目光如炬,盯住对面的刘华威不放。
对面——
刘华威突觉对面车子蹿出一股子阴气,惊得他寒毛倒竖。他是久经沙场之人,杀戮重,血气自然也甚。这几百年间,什么阴阳怪事都见过一些,不干不净之物总能碰到几回。
可是对面车子散发的阴气如此狰狞,像是凶恶阴险如夜里发绿光的野猫,煽动得四周阴魂涌动,极为不太平。
里头坐着的到底何方人物?
刘华威心头一凛,提起十二分的心思来提防。
第十五章
刘华威那头严阵以待了,对面却悄无声息,连瞬间散发的阴森气息也荡然无存。四周一片清明,刚才那种寒毛倒竖的恐惧感似乎只是一种幻觉罢了。
刘华威知道对面肯定有异人,但是仔细想来事不关己,没必要一探究竟。活了这么久的经验告诉他,很多事情甭好奇,好奇多了,反而对己不利。
只可惜——他对着乐家小子深深看了一眼,转身就要回车上,郑寒源眼明手快,出手就是一拳阻拦。
刘华威比他更快,侧身闪过迎面的一拳,单手利落向郑寒源后颈一劈。
郑寒源只觉身子一麻,双脚无力,身子只往下狠狠下坠,待到整个人摔倒在地上的时候,他已经不省人事。
一掌就能让人昏迷,行家里手,身手实打实的了得。
车子外头本来冷眼相看的乐兮尧终于放开了目光投到刘华威身上,仔仔细细打量起对方来。
刘华威倒是一派坦然自若,任由乐兮尧随意打量,反正乐家这个小子也不会认得他。
只是他料错了一点,乐兮尧确实不可能认识他,但不意味着他没瞧见过他相貌。而画出他五官轮廓的丹青此刻就挂在他们乐家的百年祖宅里头,俨然是数百年古董真迹了。
当然,乐兮尧没这么好的联想力,会把数百前年老祖宗留下的古董画上的人和眼前这个男子牵扯一块儿。他只是觉得有点眼熟,至于在哪儿见过,偏偏就是想不起来。
乐兮尧没动静,驾驶位上的蓝锡卿坐不住了,眼见刘华威发动车子就要走的样子,他赶紧下车去阻拦——
“别去。让他做他的事情。他的踪迹我找得到。”后座那人阴恻恻冷笑一声再次开了口。
一听那人阻拦,蓝锡卿没下车。他和乐兮尧交换了一下眼神,彼此心照不宣,眼看着刘华威倒车,顺顺当当走人。
在刘华威浑然不觉自己要倒了大霉之前,咱们先来扒一扒他和乐家的关系。
乐家世代忠烈,忠君,烈国,素来良臣虎将代代辈出。
太久的事情咱们跳过不谈,就在四百多年前,乐斡达跟随自己的主子征战沙场,屡立奇功。他对自己的主子忠心耿耿,算起来是他家主子包衣奴才中最有出息也最有能力的一个。
直到明万历四十四年,他的主子率前锋三千军突击,被明军十多万团团包围,陷入血战不知下落后,乐斡达依然忠心护主,认定自己的主子定还活着,到处派人四处探寻自己的主子。
即便后来久寻无果后,也将自己主人的衣冠墓常年派人守卫看护,年年去祭扫。
乐斡达死前依然不忘托付子孙后世,定要守护自己主人的墓穴万世永安。而当年上战场之前他主人留下的唯一一幅丹青也万般珍藏,要流传乐家世世代代。
说到这,大伙儿估摸着全明白了——刘华威正是乐家四百多年前的主子。只不过由于刘华威活下来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妖物,只能从此下落不明。
乐斡达不知,但是刘华威却一直对自己这个忠心耿耿的包衣奴才心存感激之心。以至于后来人世沧桑,乐家一代又一代,刘华威都暗中施以援手。
如今的乐家已是飞黄腾达,乐兮尧的爷爷骁勇善战,成为开国功勋,乐兮尧的父亲同样能力卓越,仕途一帆风顺,扶摇直上九万里,俨然贵不可言。
到了乐兮尧这代,好在乐兮尧也同样聪资过人,勇猛果决,自入部队之后,是少见的官二代中能力超群、没有辱没先人的一个。
所以说,乐家对现在的刘华威并不熟悉,但是刘华威对乐家却是时时留了心思。
等刘华威走了以后,乐兮尧这才打开了车门,探身对着车里那人含笑问道:“你倒是难得这么有兴致。”
“你没觉得他很眼熟?”
那人这么一反问,倒是蓝锡卿开口了:“那人的身手很厉害。看那架势似乎来头不小。
乐兮尧皱了皱眉头,没吭声。一时想不起对方是谁,干脆转了话题问道:“你说你能跟到他踪迹,可是你不是素来都是追阴魂的?对方活蹦乱跳,哪里来的七魂三魄给你逮?”
“谁说他是活的?”后座之人冷冰冰的声音无半点起伏,倒像他自己是个死人。
死人?
蓝锡卿和乐兮尧俱是心头一惊,回想刚才刘华威一举一动,怎么也没看出来对方是个鬼。
蓝锡卿面色一紧,扭头对着后座那人心有余悸道:“现在的鬼这么嚣张?有模有样,还能够伤人?”
“谁说他是鬼?”那人冷笑一声,再次反问。
不是人也不是鬼?
难道是煞?没有怨气冲天,纠缠不休。
总不会是仙吧?长得就不像古道仙风的样子。
还是乐兮尧脑子转了快,脱口而出:“难道对方已经成了妖?”
“呵呵,你还没想起来他是谁?”
“他到底是谁?我觉得眼熟,可是认识的人当中没这号人物。”乐兮尧纳闷了,他翻尸骨般把自己认识的人筛了又筛,也没想起对方是谁。
“你每次回你家祖宅不是都能看到他?”
“啊——?”
回祖宅就能见到——老宅子常年不住人,除了看护院落的老佣人外,早就人去楼空。每年只有祭祖的时候他才会随着父母亲回去。
那里除了老祖宗留下的旧家具外,似乎也没什么了。进门的堂厅空空荡荡,只有墙上一幅画。
画!
“难道是那幅画?”
“那人长得很像画里的人啊。”
后面一句是去过乐家老宅的蓝锡卿出声的,他满脸惊疑盯着乐兮尧发问:“兮尧,我记得那画——那画好像是你们乐家传了好几百年了吧?”
“睿亲直公?他死了有四百多年了。”乐兮尧吃惊不已,转而又觉得不对劲,追问后座那人:“你怎么会一眼就看出他是画中之人?你只去过我们乐家老宅一次不是吗?”
那人无声一笑,他自然不会只去过一次,只不过之前去的时候,乐兮尧还没出生罢了。
“你忘记我是做什么的了?一介江湖术士,自然会一些看相算卦之事。此人后背平阔丰满,背脊有骨隆然而起,说明官运亨通;眼睛亮而明,面颊古朴,眉秀而弯,说明他少年即荣华昌盛。和你俩一样,面相是相似的。只不过——他要比你们两人多了一个奇异地方,他人中、额骨积阴,无正阳之气,说明此人早已命绝,可偏偏他眉有白毫,又称寿毫,是长寿之像。可见此人短命却长寿,不是很奇怪吗?”
“嘿——我说顾文休,你不是说自个儿师承风水先生?怎么你又干起算命的来了?”蓝锡卿听了此番话后,颇感好奇地盯住对方眉眼直看,然后兴致勃勃发问道:“那你说说自个儿——眉毛直生,额骨中间隆起,眼亮却黑,狭长珠而下,这是什么面相呢?”
“你倒是说得挺具体,不过看相之人是看不破自己今生前世的。要不你以后多学学相学,替我算一算?”
“得了,这么玄而难懂的事情,我可没兴趣。”蓝锡卿不甚在意地挥了挥手作罢。
倒是乐兮尧对着顾文休意味难解地一笑,开了车门坐回了他边上,然后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道:“眉直生则为人性狠阴冷,额骨中而突出有帝王之相,眼亮却幽黑则此人命中带煞,极凶极恶,眼珠狭长而下,证明此人心有二意,心术不正,不得不防。顾文休,面相果不欺人哦。”
顾文休纹丝不动,低头闭目,似是没有听到乐兮尧只字片语般的淡然。
第十六章
刘华威开着瘪了头的车火急火燎地冲到童秋水住处。刚下车就看到童秋水披着外套,歪歪斜斜坐在大门口,手捂肚子,头朝天,百般无聊的状态。
“肚子疼你还坐地上?疯了你真是的。”
一个大跨步走到童秋水身边,刘华威一把托起她,瞪着眼睛训了一番。
童秋水还在冥想之际,突听耳边传来熟悉的嗓音,似曾相识,笑着下意识回道:“相公,你回来啦?”柔软甜糯,销魂到人心底去。
相公?
刘华威心口激荡,恨不得就自个儿应了,就在一股腥甜涌在喉咙间才想起来她唤的不是他,也不是她现在这老公。
还惦记她那死了数十年的男人。
他都莫名记恨起那个死人来了。取了一模一样的名字,却不是同一个人,这要有多糟心啊。
“乖,赶紧和我去医院。傻瓜,干嘛在楼下等我?外面夜凉寒气重。”刘华威利落脱下自己外套往童秋水身上一披,半拥着她就朝车子里头走。
童秋水算是回过神来了,她还在心里头惆怅,觉得来的人并非自个儿相公,太过失望。
瞧这女人,贼没良心,不但没良心,还极没眼色。这不人家一辆豪车莫名其妙瘪了一大块,她浑然不觉,捂着肚子自顾自进了车内,都没起半点好奇心。
刘华威也顾不上和她谈中间过程,一踩油门就朝着最近的医院冲。
那头乐兮尧他们带着还昏迷着的郑寒源,同样瘪了车头,慢慢悠悠似乎没有方向地瞎转悠。
“我说顾文休,你凭啥料准他走这个方向?”蓝锡卿开着车,绕着路口盘旋了两三圈,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
“没凭什么,纯属瞎猜。”
“瞎猜?”蓝锡卿瞪大眼,不可思议反问。
“呵呵。是啊,别忘了我是江湖术士呗,连蒙带猜是我强项。”顾文休发了笑,后座昏暗不明,只隐约露了一齿白牙。
乐兮尧坐在在一边闭目养神,他心中明镜一般。顾文休说的半真半假,定不可全信,可有一点却是确凿无疑,那个刘华威必然会从这里经过。
果不其然,没等多久,蓝锡卿就颇为兴奋地喊道:“快看。那家伙的车来了。”
“拐一边进去,别让他发现了。”
蓝锡卿可是个赛车的能手,本来今晚飙车,他赢得十拿九稳,偏巧撞了个没长眼的刘华威。
他一口恶气在心中未发,转而又升起团团疑虑来。
一个死了四百多年的人居然活蹦乱跳?诡异匪思得让他全身血液都兴奋奔腾。
其实他们仨多虑了,刘华威一路朝前冲,目不斜视,要说盯了看的方向也绝不是路边,而是童秋水身上。
雷霆疾驰开过去后,蓝锡卿三人看得真真切切,车上多了一个女人。
只是车速太快,加上刘华威在一侧挡了大半,看得并不真切。
乐兮尧接着闭目宁神,在心里头打着自己的盘算。蓝锡卿只对刘华威抱以注意,旁边女人什么模样他并不感兴趣。
反而顾文休动了动手指,目光在黑暗中越发显得炯然发亮。
刘华威带着童秋水去了急诊室,排队挂了号,童秋水捂着肚子,对着一个看不出是男还是女的医生可怜兮兮地嘟囔着自个儿肚脐眼疼。
医生眼皮未抬,顺手拿过边上一透明塑料容器外加一小木棒,很淡定地说道:“拿着,去厕所拉屎,然后挑一点到里头放着。”
医生是挺淡定,童秋水可就抓狂了。
拉屎?
这玩意哪里是说拉就拉的啊?
她很希望医生能够百变神通一点,最好能够成为神奇的手指,点了点她肚脐眼就立刻百病皆去。
无奈何医生半点眼色不接,已经示意下个病人上前了。
童秋水手拿了那像药水器皿似的东西,每走一步都觉得自己的肚脐眼在向她抗议。
“怎么样?医生怎么说?”刘华威等在门口,见童秋水一脸悲怆的模样出来,大惊失色,以为她出了什么大状况。
“他让我拉屎。”童秋水瘪着嘴,说得极其委屈。
“拉——”后头那字刘华威没说出口,他已经是笑意藏不住脸上了。这女人还真是不讲究,逗趣有意思。
“快去吧,医生这么要求是有理由的,总要检验后才知道你到底为什么这么疼。”边笑边扶着童秋水,刘华威像哄孩子似的推着她朝厕所间走。
他俩在医院这番折腾的时候,乐兮尧仨人也紧随其后。把昏迷的郑寒源送到医生那安置好后,蓝锡卿和乐兮尧就在拐角口暗中盯住了刘华威。
一男一女瞧着动作就挺亲昵,蓝锡卿颇为恶意地想着:一老不死的男人还找什么女人,他不死不老,白白糟蹋一姑娘。
乐兮尧目不转睛只盯着刘华威细细地瞧,这回他把记忆中的画里人和眼前活生生存在的男子两相对比,越发觉得不可思议。
试想一个从小看大的一卷古董字画,突然没征兆地看着画里头人在动,还能伸手揍人,简直比鬼片还惊悚。
“你是不是肚脐眼疼?”
刘华威和童秋水听得不远处传来一声清悦的发问,吐字清晰。
童秋水眼光一亮,还当找到了同病相怜之人。
只有刘华威心头一颤,刚才在车子里头那股不由分说的阴邪气息再次席卷过来。
不远处站着一青年,标枪似的挺拔修长,体态颇为风流潇洒。至于容貌,有点境界三重天的悠远难解。
若是站在此人五步开外看,就生出一深深感叹:“此人容貌甚美。”
美用来形容男人,可见相貌好得不容分说。
再走近两步看,又会惊愕此人:“好一番风骨飘逸之态,俊而硬朗,天纵之资。”
等走到此人跟前这么细细打量,除了美和潇洒之外还多了份难以言表的邪气,似乎这种邪气与生俱来,他无意遮掩,极为自然地流露在眼眉之间,深刻而且嚣张。
那人毫不在意刘华威充满敌意的戒备目光,他眼神中含了一丝难解的温柔,对着童秋水再次发问:“你要不要紧?我能让你立刻不疼的,所以别担心。”
立刻不疼?
童秋水立马笑得眉眼成弯月,正要上前询问,却被刘华威一把拉回怀里,还退后了几步。
“不好意思。这位先生,麻烦你让一让。”
他们这头两相对峙,后面暗中观望的蓝锡卿和乐兮尧可就大惊失色。
顾文休居然主动跑出来!
熟悉顾文休的两人是多少知道他有些神通的,越是有能力之人,越是神秘莫测。平时他漠然强大,对别人生死不管,此刻居然眼巴巴跑出来对着一女人柔声劝慰,还想着帮她。
蓝锡卿两人觉得是自己两眼昏花,看走眼了。
对着刘华威,顾文休不屑扫上一眼。他一心一意热切地盯着刘华威怀中的童秋水,眼目中藏不住心疼和痴迷。
再瞧童秋水捂着肚子,一脸难受,更是忧心不已。
干脆伸出右手,一个掐算,也不知嘴里说了什么,然后手指朝着童秋水肚子方向一点——
童秋水本来也没察觉变化,捂着捂着就觉得无知无觉起来,然后尝试着放开手,扭了扭腰,咧嘴咯咯一笑。
“太好了,我不疼了呢。”
她是在那里高兴了,刘华威却面色更加难看起来。
他活得久,征战沙场,曾经见过西域蛮地的巫术,血腥可怕却势如破竹,如果碰到道行极深的巫师,甚至能够抵千军万马。
对面那人看着年纪轻轻,可是眼中深藏戾气,气息阴邪,绝非正派。最让他忌惮的是此人搭上了乐家和蓝家。虽然蓝锡卿他并不熟悉,但是蓝家的门第有多高,他还是很了解的。
能够让眼高于顶的乐家和蓝家小子服帖的人,可见手腕多么厉害。
“不疼了就好。你没事,放心吧。”瞧着童秋水展颜一笑,顾文休心口激荡,恨不得现在出手杀了刘华威,把他怀里的女人抢过来。
青翎,我等了你一千七百多年了。你终于回来了!
第十七章
顾文休本名叫做赵载。
历史上还曾对他记载过,仅此一句——大意就是他偷了师父的书,结果书被焚烧,偷鸡不成蚀把米。
他偷的那位师父就是风水界的传奇,开山鼻祖——郭璞。
不过那是一千七百多年前的事情了,久到具体时间他自个儿也记不得了。
他做赵载的时候,其实还没有那么坏,至少不恶毒。只可惜天意弄人——有时候人被逼到绝境的时候,只好质变。
把赵载逼入绝境的是他的爱人——青翎的死。
西晋末年,晋室南渡,大批官宦、大族都随之迁移到江东一带。青翎是当时西晋王室贵族的世家小姐,也就跟着一起到了建康(南京)落脚。
那时候的赵载套用现在的话来说还是小瘪三。
好在他天资聪慧,因缘巧合拜当时的著作佐郎郭璞为师,学习五行八卦风水占卜。
由于郭璞深得晋元帝司马睿的赏识,故而其他王公贵胄也经常请郭璞相术。
赵载是在那个时候遇见了青翎。
两个年轻人干柴烈火般的爱情,像是发了疯般地不管不顾。
青翎的父亲为了拆散他们,派人将赵载打了个半死,然后将自己女儿软禁起来,并迅速找了门当户对的人家许配过去。
就在成婚前的一晚,自知回天无力的青翎为了守护自己忠贞不渝的爱情,当晚上吊自杀了。
赵载被打得散了架般躺在床榻,听闻噩耗,嚎哭悲痛,挣扎着爬去青府要见上心爱女子最后一面,却终被青府赶在门外,未能得偿如愿。
赵载于是想起了自己的师父郭璞,他知道所谓堪舆、占筮、相地之类旁门绝活,其实是有些通灵法术的。
他苦苦哀求,岂料郭璞却断然拒绝。
他师父当时想什么,他不知道。兴许起死回生之事,师父无能为力;兴许是不愿施以援手;兴许出于好意,不愿他误入歧途。
但当时的赵载能考虑的东西有限——有限到只有仇恨,再无其他半点人性。
郭璞不愿,他就试图偷学招魂术。他偷的那本书叫做《青囊中书》
他偷出此书后,还未曾翻阅其中一纸半字,此书就开始自燃最终成灰。
后人只当此事天意如此,嘲笑他白费心机,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此书是他师父郭璞施法烧的。
郭璞当时只说了一句:“天命如此,莫要强求。”
什么是命?什么是强求?
凭什么靠一句话就定了人所有生生死死,所有爱恨愁苦。
赵载恨海滔天,已经深入骨髓,断然不会再相信任何的劝告。
他半夜挖了青翎的坟,青翎的身体已经开始腐烂。
起死回生是绝无可能,但是他不会轻易放弃。他小心翼翼地捧着青翎的骸骨,放入自己行囊之内,从此远离他乡,寻找可以让青翎重生之术。
他为了让青翎重生,修炼了多少法术,他已经不记得了;为了修得那些法术,他弄死了多少人,他也数不清了。
一千多年了,从赵载到如今的顾文休,如此漫长可怕的岁月中,他把自己磨成了非人非鬼非妖非魔的东西。
到如今再重见青翎,他坦然接受沧海桑田,接受苍穹迷茫,他终是觉得一切所为皆值得,终觉再过一千多年亦不后悔。
顾文休盯上童秋水的时候,李落云灰头土脸正在在古墓里头撒丫子狂奔。
“啊——左边!”
“右边右边!对对——踩啊——啊啊,要命啊!”
别怀疑,如此惊天动地大喊的正是李落云那厮,不过鉴于他喊得如此有力,估摸着一时半会儿还死不掉。
眼见邵敬锡扫平了边上,李落云终于长吁了口气,一屁股瘫地上了。
“邵敬锡,你他妈的死不了,在这里瞎折腾。我可要命的!我老婆还等着我回家呢。”
李落云骂骂咧咧,满肚子牢骚,一心只想着此刻能瞬间回到家中,洗去一身臭汗,美滋滋搂着童秋水睡觉。
“鬼叫啥?都他妈的我在动手,你在边上动嘴皮子。”邵敬锡一路之上被群鬼围着,早已烦躁不堪,此刻更加跃跃欲试想要骂人。
“那咱们赶紧回啊?”李落云听出邵敬锡不耐,打算两人讲和,赶紧出这个鬼地方。
“哼——出去?那你自个儿回头走走看呗。”邵敬锡冷哼一声。
李落云本是寸步不离邵敬锡,没法子——周围鬼魅丛生,简直密布洞坑。他躲在邵敬锡后头,只敢朝前跟,如此一路走来,他倒是忘记了自个儿身后了。
李落云定了心思,觉得既然邵敬锡一路扫平了鬼魅,那么之前的路应该太平才是。
可等李落云扭了头朝来时的路上这么一看,差点没吓得魂飞魄散。
本来一路之上虽然鬼魅横生,但是无形无息,说穿了皆是怨气极深的魂魄罢了。可怕的其实是一路之上尸横遍野,或是被挖去眼鼻或是被断去手脚或是开肠破肚,总之死状凄惨。
由于洞内暗无天日,潮湿温暖,竟然是长久不腐的状态。
人死之后先是柔软,后变为僵硬,等到过了一天之后又会柔软至极。李落云被群鬼围追,脚下踩着尸首,像是踩着棉花,深深浅浅,偶有不慎踢到一具尸体,尸体面目狞笑,缺了眼鼻的黑洞犹如多长出的嘴巴,诡异至极。
好歹尸首总归不动,李落云跟着邵敬锡一路狂奔,神经绷到了极限。
如今这么一瞧,李落云先是一惊,转而瞳孔放大,随即又收缩,喉咙处喉结急促动了动,接着惊天动地爆发呐喊:“妈呀——尸变啊!”
莫怪李落云惊慌失措,来时的那条路魂魄被邵敬锡扫平,本该太太平平,可是如今一眼望去黑黢黢的全是人形,行动僵硬,直挺挺地张牙舞爪行走着,正是一路之上的尸首。
邵敬锡面上不为所动,心里却是一番诧异。
他自然知道这个墓内做了什么冤孽,只是他料想不到墓内那人居然会不在。按理若是他在,断然不会让这些尸首有尸变的可能,这些行尸走肉肆意横行,岂不会搅了那人的修行?
如今一有活人入墓,就因阳气而令尸首能够借尸还魂,看来那人离开此墓很久,当年布下的阵法的法力快消亡殆尽了。
那人去哪了?
邵敬锡紧锁起眉头,想起一千年前件件往事,不由心口一紧。
莫不是此人又去作孽了?
第十八章
李落云逃得七荤八素,几乎忘了喘气。
旁边的邵敬锡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还真是失算了一点,墓里头那人不在,岂不是群魔乱舞,没人治得住?
他们两人都是身强体壮之人,无奈何双手难敌四拳,何况还是一群凶残的活死人,完全是撞了南墙也绝不会回头的。
李落云趁着拐角空隙,几乎咬牙切齿道:“靠,你倒是想想办法啊。”
邵敬锡实在是无计可施,他又不是巫师。
何况那个家伙当年造了多少孽,洞中暗无天日,没水没粮食,那人全靠吃人血肉度日。被虐杀的冤魂,当年要有多恨现在就有多狠。
现在也只能靠记忆中当年逃生的法子再逃一次了。一千多年过去,他怀疑当初死里逃生的那条路恐怕被那人给封上了。
死马当活马医——他拽过一边的李落云,话也不说,就朝右边狂奔。
“别出声,你调整气息。他们都是追着你的活人气息来的。”
邵敬锡肃冷着脸,头也不回地丢了一句嘱咐。
李落云学聪明了,他也知道死人堆里头就他这么个独苗,连拽着自己狂奔的那个也是个不死不活的怪物。
他闭紧了嘴巴,连呼吸都试图时断时续;可是连跑带滚,累得他粗气直喘,汗水带着浓烈的阳刚之气,更是一路招得行尸走肉数量猛增。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在胡乱狂奔不知多久后,李落云眼前一亮,正前方有方正石室,门上布满黄符,还悬空一把稀奇古怪的短剑。
“就是这里了,你快推门试试。”邵敬锡并不自己动手,一努嘴示意李落云上前。
李落云心头虽是诧异,却依言而行,岂料石门轻巧容易,才一用力,门就旋转而开。
见李洛云推门开来,邵敬锡二话不说,操起手中军用匕首对准李落云手臂狠狠划下一刀。
“哇——嘶——你丫呸的!痛死我了,你干嘛啊?”李落云措不及防,甩着手臂试图挣脱邵敬锡的掌控。
“乱动什么!”
邵敬锡干脆利落,一巴掌抹向了李洛云伤口,满手鲜血对着自己鼻息下面胡乱一涂,随机抬腿试探性地向石室走入。
成了!
一只脚刚跨入石室内,邵敬锡立刻拽住李落云飞闪入石室。
岂料李落云惨叫一声,大呼起来:“鬼——”
邵敬锡回过头来,只见李洛云受伤手臂上搭上一具女尸。五官还算完整,整个人却像是风干的咸菜般蜷缩弯腰,可是偏偏没有烂透,下巴脱了臼,牙齿全无,腐肉随着动作不断往下掉。可怕的还是那被劈开的头颅,白乎乎的脑浆顺着半个脑袋往下淌,惨不忍睹。
“别回头——”邵敬锡伸出手狠狠擒住李落云的身体防止他被女尸拽出去,另一手抓着匕首就朝着女尸那空洞的嘴巴里面狠狠捅去,避免女尸沾上李落云的鲜血。
李落云自然不会回头,光是闻到自己身边那股子浓烈血腥味,他早上吃的鸡蛋饼差点就想吐出来,要是再回头一看,他估摸着自己连自个儿隔年的年夜饭也吐光算了。
没沾上李落云的鲜血,女尸被门口的符咒挡在外头,邵敬锡一脚踹上了铁门,大喝道:“快和我一起关门!”
听闻此话,李落云也顾不上先吐,转过身,闭上眼,和邵敬锡一起发力,大喝一声推动铁门,把两扇大门彻底关严实了。
门外渐渐安静了,但也不是纯粹地没了声音。外头行尸走肉都在走动,却没有一个敲撞大门,可见门口符咒甚为厉害。
“呼——”李落云一屁股瘫坐地上,呆看这大门,思绪还没转过弯来。
邵敬锡对着内室四周环视,眼睛发亮地盯上了放在石壁里端的棺木。
“奇怪,人都走了,怎么放心把棺材放在这里?难道他真让那个女人起死回生了?没理由啊。”
喃喃自语,邵敬锡亦步亦趋朝着棺木走去。
李落云坐在地上懒得理会他神神叨叨做些什么。他手痛,屁股痛,浑身骨头都在痛,绝对超负荷运作,比电影古墓惊魂还可怕。
走进了石棺,邵敬锡才发现棺材四周贴满了符咒,若非是有活人动手,绝对打不开棺木的,难怪那人如此放心。
整个墓内群魔乱舞,随便哪个不长眼的活人入内,来两个死一双,来百个死百个,进来多少都会被外头那些行尸走肉吃光。
恐怕那人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还会有胆量回来吧?
邵敬锡冷哼一声,想起当年在这墓内九死一生、惊心动魄的场面即使一千多年过去了,依旧历历在目。
“李落云,过来打开那棺木盖,里头应该放着你想要的乾坤金轮佛珠。”
“要开你自己开啊。挖坟是我挖,刚才铁门也是我打开。你就在边上,动动手会死啊?”李落云垮着肩,没好气地扭头顶了一句。
“哼,我要是能打得开,还要你做什么?”邵敬锡漠然以对,心里头一片澄净。
“你又不是断手断脚,为什么打不开——”李落云刚发问就看到邵敬锡用手指着棺材四周的符咒。
“你的意思是因为那上面贴了符咒?刚才你让我推门也是因为门口的符咒?”似懂非懂,李落云反问道。
“对。所以你来不来帮忙?想要在这里歇一辈子?”
“可是据我所知,你们不死一族算得上人类,除了乾坤金轮佛珠外,其他什么符咒神器都奈何不了你们的啊!”
“谁说我是不死一族?”
“笑话,你不是难道我是啊?别和我说你是驻颜有术,可以保千年不老。”
“不死一族除了不老不死以外,还有什么特殊之处吗?例如他们有心跳吗?”邵敬锡颇为镇定地发问,心头藏不住地冷笑。
“废话,当然有心跳,而且和寻常人并无不同,会生病会受伤,除非天长地久日日相对,不然绝对不能轻易辨别出来;要是有很显而易见的妖魔化,我们迷花一族岂会如此费尽心思寻找呢?”
“可惜我没心跳。”双手一摊,邵敬锡满不在乎。
闻言李落云僵了僵身子——没心跳?不可能!作为不死一族的天敌,迷花族对不死族了如指掌,族谱古训和历代首席猎人抓捕不死族的经验宝典可以堆满偌大一仓库。
没有心跳的不死一族?那岂不是——
“你!你难道——”惊恐起身,李落云后退几步,手指邵敬锡,双目惊惧不定。
“正如你所猜的那般,我就是传说中尸虫人一族。”
“啪——”李落云踉跄跌落地上,双手支撑,竟是拖着屁股一路朝后滑行态势,直到身子抵上了冰冷的石壁还惊魂未定。
再细瞧那邵敬锡,短发蓬乱,面孔苍白,目光明亮;说话之间胸口毫无起伏,竟然是半点呼吸也不曾有过。
“啊——”这回李落云吓得魂飞魄散!前有狼后有虎,他居然一直和一个传说中最恶心可怕的尸虫人在一起。
老天爷,劈死他算了。
第十九章
萧伯纳曾经说过:人生有两大痛苦,一是得不到,二是得到了。
自古得不到乃痛中之首,顾文休长长久久如此痛苦,就是因为求而不得。入魔和封神就在那一念一息之间,而顾文休很显然没有立地成佛的潜质。
“哎哟,可巧了,这会儿还能再撞上。”蓝锡卿率先出声,迈着步子走在前头,乐兮尧慢条斯理踱步在后,眼含精光,却盯上童秋水,试图想要从童秋水身上找出顾文休异样的原因。
刘华威眼见乐兮尧和蓝锡卿走来,心中倒是暗自松了一口气。
他何等精明,瞧得出眼前这个邪气阴冷的青年对乐家和蓝家两个小子颇有隐瞒,且不管是别有目的还是另有忌惮,总之此时此刻,那人断然不敢再轻举妄动才是。
几个男人抿嘴着不吭声,倒是童秋水起了兴致。
“你们几个认识啊?还真凑了巧了,都病了?”
刘华威没好气地扫了身边童秋水一眼,柔声道:“既然不疼了,就赶紧回吧。回头晚了,你老公回来瞧不见你,怕是要着急了。”
这话说的声音不算响,可咬字之间偏又把老公两字说得字正腔圆,让边上三个听得清清楚楚。
一说起李落云,童秋水这才想起自个儿老公半夜出门未归,手机不通的事情。她敛了笑,从包里掏出手机,自顾自缩到一边去打李落云的手机了。
刘华威这番话引得乐兮尧和蓝锡卿有些意外。他们俩打量着刘华威这番怜香惜玉的举动,还半夜飞奔送佳人就医,怎么的也是自己的女人才是。没想不但不是,而且还罗敷有夫。
这算哪门子事情?
乐兮尧偷眼去瞧那顾文休,他却是一脸浅笑,似乎刚才那番话对他并无影响,不禁有些纳闷,不知这顾文休到底卖了什么药。
其实刘华威也有些诧异,他本想借着那番话暗做警示,表明了童秋水已嫁身份,断了那青年非分念想;岂料那青年听闻此事,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反而让刘华威觉得刚才那青年举动诡异莫测。
四个男人各怀鬼胎之时,童秋水垮着脸,忧色折返对着刘华威道:“奇了怪了,我老公的手机怎么打了变成空号了呢?”
“会不会是你拨错号了?”刘华威低声劝慰,拉过童秋水掉头就走,半点不理会边上三人。
“等等——你说你老公的手机拨了是空号?不是停机?”没料想顾文休跨前一步,一把拽住了童秋水胳膊,使了劲将人朝自己怀中带。
一皱眉,刘华威眼明手快,一掌拍开了顾文休的手,保护似的将童秋水置于自己身后。
童秋水钝得很,压根不察觉两个男人暗潮汹涌。她从刘华威身后探出脑袋,对着顾文休反问道:“说查无此号,你知道这种情况的原因吗?”
顾文休本来脸上只是冷笑,略一思忖后,冷笑变成了大笑,带了几分得意。笑过之后对着童秋水挥了挥手道:“赶紧回吧,明个儿我再来找你。你——”
刘华威懒得和此人多为纠缠,没等顾文休说完,他握着童秋水的手,拉着她就走。
乐兮尧和蓝锡卿在后头冷眼旁观。他们俩对童秋水没半点兴趣探究,可是顾文休如此一反常态,更让他们觉得此事绝非寻常。
明个儿去找那女人?
干嘛去找?找了做啥?
乐兮尧朝蓝锡卿使了个颜色,两个人不发一言,袖手旁观看着刘华威带着人扬长而去。
反正在这北京城里头,只要记住了人,凭他俩还怕找不出来?
顾文休也是一动不动,任由刘华威带走了童秋水。他将目光锁定在童秋水身上,眼中犹如含了余晖落落般猩红。
他对后面两个小子盘算什么主意岂会不知。不过他还用得着两人,故而暂压了杀机,听之任之罢了。
倒是青翎重生后多出来的这么个老公——
顾文休森森煞气暗藏于心。莫名会手机拨了无此号,除非是人在——
凛了心神,顾文休闭目回想,自个儿这一千年来设墓也不过两个。除了后来成功的那个外,也就当年被一个次品逃出生天的那个了。
猝然睁目,顾文休也顾不上和后面两个小子说上半句,竟是拔腿就走。
“哎!顾文休!你去哪啊?我们——”
蓝锡卿在后头话没喊全,就被乐兮尧拽了手示意阻止。
“我瞧着是有好戏看了。”
“那咱们还不快跟上他?”
“跟上他做啥?顾文休不是说了,他明个儿还要找那女人的。我们俩盯住那女人,才是正事。何况我更好奇那个睿亲直公,死了四百多年的人真能这般好端端活着,岂不是很奇怪?哼,顾文休言辞凿凿,那么肯定对方的身份,难道真是算卦而出?只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蓝锡卿急急发问。
“顾文休定是比那人活得还要久!而且必然和这个匪夷所思之事大有关系。”
而此刻童秋水找寻不到的李落云正在遭遇这辈子的邪霉当中。他诚惶诚恐退缩在石室一角,哆嗦着嘴巴,话都讲不利索了。
也莫怪他惊魂不定,胆识一般。实在是尸虫人一族太过诡异可怕,偏偏极为少见,时至今日俨然绝迹般。如今突然冒出这么一个,还就在自己身边,岂能不心惊肉跳?
邵敬锡叹了口气,他并非真要吓破李落云的胆子。
此时此地,他算是故地重返,却绝非开心之事。当年他苟延残喘逃出生天,即使一千多年过去,如今想来依然历历在目,可见当初有多么惊心动魄。
他将目光调转,看向了石棺,又看向了李落云,沉声喝道:“赶紧起来,开棺拿佛珠。我也不知道外头那符咒还能够撑多久。何况——那人绝对不会轻易将石棺弃与此处。我们如此闯入,若是被他发现,重返此地,我未必能够保全你性命!”
李落云听得邵敬锡声声那人那人,不由怒胆横生,干脆起了身,手指邵敬锡鼻子破口大骂起来:“你个王八蛋!我管你和这墓有什么瓜葛。你大半夜拉我在这里挖坟,你倒是和我先说清楚这里头有危险啊!我又不是真非要那三颗佛珠不可。为了那三个珠子,把我命搁在里头,屁也不值。又他妈的不是绝世夜明珠,我值得嘛我!靠!你个瘪三还居然不是人,你做啥不好啊,做不死一族也总算是个人吧,居然做个妖物,还是个被尸虫养出来的活死人。”
第二十章
童秋水人一进了房间关上了门,脸上现出了笑容。笑容先是似有似无的,涟漪似的慢慢地扩大,最后荡漾得眉宇间都有了一层奇怪的笑意。
今个儿撞见奇怪的人了。
她又不是白活了这么久,虽说不算很长,但绝对不会过成天真无邪一蠢蛋。
那确实是个很美丽的男子,容光四艳,声音魔魅而低哑,就是眼神太过狂狷邪恶,毫不掩饰地流露。
这样一个男人,看她的眼神却很奇怪,里面夹杂的眷恋和心痛,很是动人,却打动不了她。
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对另一个陌生人表露出肝肠寸断的依恋。
要么是有所图,要么就是大有内情。
她这一百多年来有见过那个男人吗?
这般邪魅的男人,若是有所瓜葛,必然记忆深刻。
抬头瞧见墙壁上的挂钟时刻,凌晨三点三十六分。折腾了大半夜,估计在床上翻几个身,眯一眯眼,天就开始放亮了。
自个儿老公居然一晚上不见,电话拨了还成了空号。
若是去寻了外遇,陪了小三,那真是下了不少功夫和血本,无间道得连电话号码都没了。
难道是到了要分开的时候?
童秋水有些烦躁,这一离一合太麻烦。刚弄的假年纪,若是和李落云凑合,起码还能够凑合个十来年不会被发现。
十来年的太平日子,诱惑不小,童秋水仔细想想还真放弃不得。
待冲完凉,上了床后,童秋水俨然打定了主意,采取敌不动我不动的策略,只要李落云不主动提出离婚,没有扶正外头佳人的打算,她自然也睁眼闭眼,混一天是一天了。
童秋水自顾自定了李落云寻花问柳的罪,可冤的是李落云此刻哪里是处在温柔乡,而是待在了僵尸群里头。
整个墓地之内寂静到了恐怖的地步,不知何时起外头撞门的死尸居然没了声息。
可是寂静没过多久,邵敬锡却脸色顿变,惊呼道:“不好!那人来了。快——你赶紧拿了佛珠,再不走就迟了。”
李落云也并非是一头撞到底的蛮牛,眼见邵敬锡脸色大变,便知口中那人必是极为险恶。传说中的尸虫人邪恶可怕至极,连这等妖邪的东西都害怕之人,岂不是更加凶险?
四脚着地爬到了棺木旁,也顾不得害怕,李落云直起了身,深吸口气将沉重的棺木缓慢地推开。
在低沉的摩擦声响之中,李落云耷拉着眼皮,半睁半眯地朝里头粗略一扫,却是“咦?”了一声。
棺材里头确实有乾坤金轮佛珠,不过却只有一颗。
可是里头除了那颗佛珠外,却空无一物,本来躺在棺材里头的死人不见踪影。
邵敬锡就跟在他后头,看得自然一清二楚。
心头咯噔一下,虽然有所准备,可真瞧见了棺木里头本该有的干尸不见后,邵敬锡心口缩成了一团。
那家伙还真是费尽心思。
他明明记得那女人永生永世都超生不得,断然不可能死而复生。就算退一万步,活了又能如何,一具干瘪的尸体活了也不过是个喘气的尸体。
后来那家伙又做了什么?学到了什么邪门法术?杀了多少人?
总归不会是好事,而且更糟糕的是干尸没了,那女人肯定被那人用了什么逆天的法子给弄活了。
既然那人能够把一个人死而复生,那么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一百万个,上亿个也绝不是困难事。
他几乎不敢想象,这世界上随便走动的人,很有可能其中一个会是像他这般行动的活僵尸,甚至更恐怖。
但是思绪起伏也是一夕之间,此时此刻容不得多思量。他推了李落云一把,叫他赶紧拿了佛珠,然后指挥着他将整个棺木移开,下面有暗道,是唯一可以通往墓地的活路。
那人倒真是把那女人放在了心头,万事都考虑周全。心心念念无非想着有朝一日女人死而复生后,总不能见着外头一大群鲜血淋淋、死无全尸的人间地狱,惊扰了他的心肝宝贝。
只好另辟道路通往外头。
可笑的是那人存了这番心思,当年却是让他占了个先机,逃了出去。
李落云没时间和邵敬锡对峙,虽然还是要跟着这个半死鬼,可总好比面对一群僵尸要好。
此时能够出去,已经是谢天谢地,菩萨保佑了。他胡乱将佛珠放进了口袋,见着了洞口,就想往里头爬。
可是迎面吹来一阵阴风,让他发热的脑袋一冷,支吾道:“那、那里头——”
“怕什么。我当初就走这道出去的,难道你还想原路返回去撞那人?”
邵敬锡也管不着李落云磨磨蹭蹭,一脚踹着他后背,自己也跟着迅速往里头钻。
幸亏这通道是为了那女人而建,里头道路宽而平和,虽然因为不见天日太久而阴气层层,总算是一路走来平安无事。
待七转八绕后,两人像是穿山甲般钻来钻去,总算是瞧见了隐约的光线。两人合力顶开了石盖,好在并不十分沉重,邵敬锡率先爬上了地面,仰头只见天露白边,快是要大亮的时刻,四周一片寂静,蔼蔼之中还能够隐约看到远处他们所入的墓穴轮廓。
李落云把脑袋探出了地面,嘴里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实在是筋疲力尽。
邵敬锡将他拽了上来,两人顿时死去活来瘫在了地上。
可还没等歇上口气,邵敬锡神色戒备地盯住了远处,使了全力拽住了李落云衣领,沉声道:“快跑,他来了。”
李落云早已是浑身无力,就差手脚爬行了,可是人到了生死关头,往往能成不能之事。
被这么一拽,李落云简直是踉跄着两眼一抹黑地朝墓地反方向跑,到后来干脆是和邵敬锡手拉手,完全不辨方向地瞎跑。
一直跑到了天色渐明,蹿出了田地见着了公路,还有公路上穿梭行驶的车辆后,这才听到一声变了腔的怪叫“我的妈呀!”,随即李落云一口气提不上,一屁股跌坐在地,再也跑不动了。
邵敬锡不算活人,身体上没什么精力衰竭而言。可他也好不到哪里去,毕竟那地方曾经把他困成了活死人,心里头重重阴影。
两人没法搭车走,实在是身上的气味复杂逼人,几米开外都能够闻到,又是灰头土脸,好似爬墙破洞的耗子。
趁着路上还不见多少路人,两人跟贼似的,甚是鬼祟地在一处村口处打了个电话给邵敬锡的手下派人来接。
直到两人坐上了车后,互相对望一眼,这才呼出口气来,算是劫后余生了。
第二十一章
李落云和邵敬锡赤条条相对,躺在偌大的浴缸里头泡澡。
经过一番抗鬼情谊,李落云反倒对邵敬锡生不出什么惧怕之意。
虽然对面躺着那个分明也是个鬼。
李落云眯了眯眼,隔着水气缭绕去细瞧邵敬锡。
胳膊是胳膊,腿是腿,胯间那玩意长得巨大完整,脸也长得周正神气,和那些鬼啊煞啊相比,邵敬锡堪称举世无双美丽鬼。
他想不明白了,明明人死了,怎么变成鬼就会面目可憎,缺胳膊断腿,一溜的残缺?
“人若不得好死,才会由怨念变成鬼。越是怨深,变成鬼的能力越强。如果还吞了其他的鬼,逐渐就变成了煞。成了煞可没那么好对付了。”
李落云本来还在脑袋里头胡思乱想,突然耳边传来这么一段话,他没反应过来,直勾勾瞪大了眼盯着对面的邵敬锡。
“别瞪了。本来眼睛就大得奇怪,现在看着更渗人,和鬼差不多丑。”
“我呸。你这老鬼还骂起人来了。怪了,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你脚碰到我脚了。”
“碰到就碰到呗,又不是娘们,你脚趾头还金贵啊。”李落云没好气顶了一句,没想明白碰脚有什么关系。
“你碰到我,我自然能够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想个屁——呀?你说什么?你碰到我就能知道我在想什么?”目瞪口呆,李落云把他那双大眼睛瞪到了极限,然后“哗”一声水花四溅,正是他把他那双大毛腿给缩了回去。
“怕什么。你脑袋里头像包草,除了藏屎,也想不出什么好玩意来。”
“滚你娘的蛋!”
骂归骂,骂过之后李落云生出了无限好奇。
“你们尸虫一族这么有能耐?”
“怪了,你们迷花一族没有我们的详细记载?”
摆了摆手,李落云摇头晃脑:“大概是有吧?我懒得细看藏书阁里头的东西。迷花一族的天敌是不死族,你们这种应该归为邪祟鬼魅,归道士管。反正横竖都不关我事,费那么大工夫研究你们干嘛。”
邵敬锡冷哼一声,嘲弄道:“你这个李大猎人还真坚贞不移。”
李落云脸皮厚,刀枪不入。他嘿嘿一笑:“我说你还有啥本事啊?说来听听。会不会那啥预测未来?”
邵敬锡瞧见他贼兮兮模样,警惕道:“你要干什么?”
“问问呗。我瞧着你从海底大牢出来没多久,就混得人模人样。这么多钱,该不会你用了啥本事倒腾出来的?例如猜大奖号码?赌钱?”
邵敬锡听明白了。对面那傻×当自个儿是生财工具了。
“这个嘛——”邵敬锡故弄玄虚,打算吓一吓对方。
“说呗,反正咱俩也不是敌人。虽然我和鬼还没交过朋友,但是看你长得全须全尾,瞧着不吓人就行。”
想到有发财之道,李落云把他那双大眼睛眯成了缝隙,藏着财迷心窍四个大字。
“不吓人?你怎么知道我这个鬼的模样不吓人?”
“你能蹦能跳,不缺胳膊少腿的,走出去衣冠楚楚,别人只当你是阔少呢,指不定多少女人会爱慕你呢。吓什么人啊?”
“我脸换了你知道吧。”答非所问,邵敬锡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知道啊。不是我说你,何必要去整容呢?逃就逃呗,反正咱们也不会把你模样放在全球通缉榜上追。”
“我没整容。这张脸和这具身体的主人就叫邵敬锡。”邵敬锡垂眸,藏住了眼底精光,等着对方惊慌失措。
“靠。你没整怎么会变得——”后面音走了调,又是一片“哗”的水声,整个浴池翻江倒海,李落云站直了身体,恨不得立刻飞出池子,消失不见。
邵敬锡看到李落云脸色发白,身子哆嗦,连带着下身的阳物都在左摇右晃,他不由哈哈大笑,畅快极了。
“小子,你不是很得瑟吗?还要和我交朋友吗?”
李落云立刻上下两头一起摇晃:“不用不用。您老是长辈的最高级别,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其实他本来是想说:脑袋和屁股都他妈的是假的。
“其实,原来柳暮景的脸也不是我的。”
哆嗦了一下,李落云多嘴问道:“请问——您老原本那张脸是啥样啊?”
邵敬锡看了李落云一眼:“没脸。”
抽搐了一下,李落云冥想着没脸的状态是什么样子。
从中国聊斋到日本鬼片到韩国惊悚片再到泰国恐怖片,最后结论是——没脸的鬼比残缺的鬼还他妈的可怕!
本来他还想追问一句:那屁股有吗?
后来想一想,自个儿还没傻到要找死。对方有没有屁股又不关他的事情。
“偶、偶还是回去吧。洗得都差不多了。赶在老婆还没睡醒前回去,说不定她还没发现呢。”
结结巴巴地找借口,李落云目测着自己离门口有多远。
邵敬锡微皱了皱眉头,李落云提起了他老婆,让他想起了一件事情。
其实他对李落云没什么恶意,不过对那小子看着张牙舞爪,胆子却是鼠胆的怂样,实在看不上眼罢了。
“怕什么,我又不是吃人的。换张脸,不过是照着对方模样变出来罢了,又不是撕了对方脸皮往自个儿脸色贴。”
他这番解释让李落云提起的心稍微放下了点。
原来还会千变万化,跟孙悟空差不多。
李落云努力把对方想成是一个没脸的孙猴子,想着想着反而觉出了乐趣来。
会七十二变的鬼,挺有意思。
“我说你老婆——”
“我老婆咋啦?我警告你啊!我老婆模样是不错,可那是女的。你别想照着我老婆模样变,会成人妖的。”
“滚蛋。谁要照你老婆模样变!不识好人心的东西。去去——抱着你老婆滚床单去吧。睡死你个王八蛋。”
被李落云这么一打岔,邵敬锡气不打一处来,懒得再提醒这个废物。
爱活不活。
何况他也只是怀疑罢了,虽然气息分明是尸虫的气息。可是李落云和他老婆整天抱在一起睡,他老婆有没有呼吸他难道还会不知道?
那就应该有呼吸!有呼吸的就不该是尸虫人。
邵敬锡一时也想不明白,干脆闭口不谈,打算自己偷偷见了李落云的老婆后,搞清真相再定。
这回邵敬锡可错大发了!
要是当时他和李落云说明白童秋水有问题,恐怕后面就没这么多惊天动的事情,可惜邵敬锡本事不小,就是不能未卜先知,故而错失良机,这乃是后话了。
第二十二章
李落云轻手轻脚,犹如耗子钻洞似的开了门,闪身进了屋内。
一片寂静,童秋水显然在沉睡中。
捻手捻脚走进卧室,三下五除二扒了自己衣服,小心翼翼掀起被角一端,走兽爬行地蹿进了被窝。
四敞八仰,舒服躺平后,李落云这才将心口那堵恶气给混混沌沌地吐了出来。
他还不知道自个儿大半夜闹鬼折腾的时候,自己老婆也是鸡飞狗跳了一番,此时正是极为犯困,睡得熟透,雷打不醒的状态。
侧目瞧见童秋水睡得极为香甜,李落云这才泛起了劫后重生的委屈和后怕。
他裤子口袋里还装着费尽心思得来的佛珠,可能因为差点为此断送了性命,此刻李落云瞧见那珠子就带了恨。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破事!
他真不愿意沾,何况还冒出来了这么恐怖可怕的尸虫人。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听邵敬锡的口气,那个神神秘秘的墓主,有本事弄出千千万万的尸虫人。
李落云把脑海中尸虫人的资料翻江倒海地颠来倒去一番后,只觉得就像是一个奇奇怪怪的传说。
第一次有关于尸虫人的历史记载是出自《旧唐书?狄仁杰传》,寥寥几句却含糊不清、含义不明,完全是一笔带过。
只说在幽州曾有一户人家四口,死后僵而不腐,口内吐虫,不出两日则犹如诈尸般起身行走,后失踪不明。
到了明朝,关于尸虫人的轶闻就多了起来。很多都是描述得光怪陆离,匪夷所思,可那都记载在野史杂文之中,也没有个真凭实据,不过是人云亦云罢了。
唯有一点可以确实——每个死而复生的人都会口吐一种很恶心的虫子,虫子一旦从口中爬出后,没多久人就会像挺尸般行走起来。故而被称为尸虫人。
光看邵敬锡的模样,李落云无法想象尸虫人的恶形恶状,但是思绪绝对称不上美妙。
能力再强,也不过是具没脸没皮的尸体。
这么想来,不死族简直可爱得不得了。
李落云颠三倒四地胡思乱想一番,一夜未睡的困意慢慢袭来,他胳膊一伸,将童秋水揽进了怀中,安安稳稳地睡大觉。
且说那头刘华威送完童秋水返回自家后,打着哈欠,单手解衣服扣子。
放了洗澡水,他准备舒舒服服泡上一澡。
他虽然不老不死,却一样会犯困受伤。只不过伤好得飞快,困乏一会也就会过,都是不值一提的事情。
他也是渐渐发现自己的能力,最早以前他受了伤也和寻常人一般需要漫长的过程恢复,每日必要休息,一日未眠,必会乏力困顿。
可是久而久之,他恢复的能力越来越强,他也不知道是不是姜还是老的辣的原因——活得越久越厉害。
上衣才刚脱下,四周骤然一暗,刚才还灯火通明的室内一片黑暗,只有外面隐约微露的街灯光线洒进了客厅。
刘华威顿了动作,他屏息吸气,闭上了眼,静心感受室内空气的流动。
很不对劲。
大半夜的,他这处高级住宅,没理由会突然黑灯瞎火起来。
「别找了,我在你后面。」空气中传来一声愉悦的声音,音色动人,像是流水般清脆。
是他!
刘华威猛地转身,双手暗自握拳戒备。
一个来历不明的登堂入室者,绝对不会怀有好意。
「别这样嘛,我们都老相识了。」随着声音的接近,说话人从昏暗的角落处慢慢走出,零星光线,勾勒出对方深刻俊美的五官。
来人正是顾文休。
「老相识?」刘华威微愣,对着顾文休那张深刻邪恶的脸看了半天,搜魂似的在脑海中想着几百年来见过之人。
真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男子,美到如此极致又岂会轻易忘记?
他的记忆里头没有过这样一个人。
瞧出了刘华威的疑惑,顾文休眼波生动,完美唇形勾勒出一道弧线。
他看着眼前的刘华威,很满意自己的杰作,就好像上帝创造了人类,也必然将人类捏紧在手心之中翻云覆雨般为所欲为。
「康熙四十一年,在八贝勒府上,我们见过面。」
好心地提醒对方,顾文休想起那日情景,不禁勾起一笑。那一笑艳如花,妖如蛇,冷如冰,利如刀,勾魂夺魄。
刘华威心口一震,康熙四十一年!
他沉下心思,脑海中记忆翻飞,犹如倒带一般将思绪从近到远一点点地回忆起来。
那个时候他不甘寂寞深藏在山林之间,下山寻了身份考取了进士,入朝为官。
爱新觉罗?玄烨确实是个明君,何况他始终有忠君之心,为大清江山精忠报国也是必然。
如果现在让他在当年众皇子选一个为主,那么必然是四皇子爱新觉罗?胤禛无疑。
因为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千古定律。
不过正所谓由结果推原因,浅薄!由屁股推祖宗,无耻!
这种浅薄又无耻的马后炮事情他不屑做也不愿意去做。
因为当年他选择效忠的对象正是八皇子爱新觉罗?胤禩,这个选择自然是心甘情愿的。
他本就是能耐人,自然是深得八贝勒的赏识和重用,所以时常能够出入贝勒府内。
四十一年的时候——那年发生很多事情,杂七杂八太多琐事,但是朝中并无大事发生。
到底是三百多年前的了,刘华威一时之间恍惚不定,不知道自己究竟在那年的何时何事上头碰到这个妖孽的男人。
「真不记得了?哼,当初你不是还建议八贝勒一定要杀了我吗?不过才三百来年,这么快就忘记你想要杀的人了?」嘲弄的话语一转,顾文休想起了当年那个站在内堂之人,不由低沉了嗓音轻笑道:「当年的八福晋眉眼之间还真有两分神似她呢。」
八福晋!
被顾文休一提醒,刘华威犹如五雷轰顶。
他不可思议地朝顾文休看了又看,随即略带疑虑问道:「当年——当年你的模样——」
「这个脸皮当然是后面换的。其实当年我看中的是八贝勒胤禩的那张脸皮,没想到却在那里看到了你——还有八福晋。」
「你要八爷的脸皮做什么?你到底何人?」听闻顾文休说出换脸皮这等耸人听闻的话,让刘华威全身戒备起来。
顾文休头一侧,倒是嬉皮笑脸起来:「哎哟,你就这么对待你的救命恩人?」
「恩人?」刘华威觉出顾文休的语气神态都藏着邪恶,可是对方一针见血指出了自个儿死里逃生的事情,何况听对方的口气,很显然活得比他要久很多。
难道又是一个和他还有秋水一样不会老不会死的人吗?
第二十三章
李落云是被络绎不绝的手机声吵醒的,他睁开睡意朦胧的眼,旁边躺着的童秋水也是一脸疲惫样,她半眯着双眼,漏出半点黑光,像子夜星辰。
“好吵——”
嘟囔了一句,童秋水一脸困倦地翻了身,顺势一脚蹬了蹬李落云,“去接,你的。”
李落云被童秋水一脚蹬到了床沿边,心里百般不情愿起身。
一晚上和鬼斗,他跑得惊魂四起,现在骨头动下就会痛,恨不得瘫在床上,睡上几天几夜。
可是耳边传来的手机音乐很独特,只有族里出了大事,才会响起这音乐。
打得这么连续,定是有大事发生。
李落云无奈之下,只好撑着散架的身体,下床去接电话。
说来也巧,李落云刚下了床,童秋水的手机也是一番鬼哭狼嚎起来。
一个男人撕心裂肺地嚎唱:“不要等待,不要回头看,千万别爱上如此坏的我,不要爱我。”
童秋水闭着眼睛,在床头柜摸索了半天,拿起手机按了接通键:“喂——”
“是我。”
对方只说了两字,随后沉默。
童秋水睁了眼,转身朝客厅看了看,然后低声应道:“是你哦——”最后一字被拉伸,显得意犹未尽。
“我要见你。”
童秋水对着手机翻了翻白眼,当下不客气:“我说你脑袋里起泡了?凭什么你想见就见得着我?”
话筒那边低声一笑:“昨晚肚脐眼还疼吗?”
“我说你有能耐也别这么得瑟。何况咱俩算认识吗?”
“能不算吗?你知道你为何肚脐眼疼?”
再次翻了翻白眼,童秋水忍不住嘲讽:“嘿,你别提那是因为见着了你。见着你就肚脐眼疼,这缘分也忒恶心了点。”
“你对我不熟悉吗?”那头追问了一句。
“熟悉你个大爷。”童秋水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眼皮耷拉,实在没兴趣和对方猜哑谜。
很干脆挂了电话,打算继续会周公。
躺了没片刻,童秋水一轱辘翻身起,拿起手机又重新拨了回去。
“你的姓名?”
对方似乎料定童秋水会立刻打来,那头毫无迟疑答话:“赵载。”
“赵——载?”
从口舌之间滑出赵载两字,童秋水顿觉自己本来已经消停的肚脐眼再次翻江倒海地剧痛起来。
“痛——”
童秋水蜷缩起身子,冷汗刷地从额头冒下,还没等她缓过这番痛楚,就听客厅那头传来了李落云惊魂一喊:“什么?全部跑了?”
后面说了什么,童秋水没听清,李落云显然是留意到自己失态,压低了嗓音跑去了更远处躲着说电话了。
光是听李落云那声失魂落魄的惊呼,童秋水就能感觉到自家老公有重大事情发生。她摸了摸自己还在灼痛的肚脐眼,决定咬牙忍着。
她看了看手机,拿到耳边道:“你在哪?”
电话那头的人还没来得及回答,童秋水听到客厅处传来脚步声。断了通话键,迅速拉过被单躺下,童秋水闭眼假寐。
李落云轻手轻脚走到床边,试探地唤道:“老婆?醒了吗?”
童秋水打着哈欠,睡眼朦胧地睁开眼,嘟囔了一句:“老公,这么早就起啊。”
李落云面色有些苍白,勉力对着童秋水一笑。
“不早了,懒猪。我今个儿单位有急事,老板喊了我去加班。你乖乖待在家里,记得要按时吃饭,等下就起床吧,别耽误了吃早饭的时间。”
童秋水心知李落云确实有事,至于是不是公事她并不在意。
状似乖巧地点了点头,她开口叮嘱:“你脸色不好,也别太累了。”
爱不爱是一回事,妻子责任是要尽到的。
李落云俯下身,在童秋水额头印下柔情似水的一吻,伸手替她仔细将被子两边掖好。
“老婆,放心吧,我心里有数的。我走了,可能很晚回,自己照顾好自己。”
由于时间紧迫,李落云心急如焚,也没多和童秋水说上几句,穿戴好衣物后匆匆出了门。
听到关门声传来后,童秋水鲤鱼打挺,刚想拿起手机拨打回去,那头反倒是先打了过来。
“快下来吧。你老公都出门了。”
童秋水愣了愣,自家老公刚走,那头就已经知晓?
她缩了缩脑袋,将身子埋进被窝里,四面张望,深怕自个儿家里装了什么遭人窥视的监视器。
“呵呵。别东张西望,贼头贼脑的样子了。快洗漱一下吧,我就在你家楼下等你。”
这回童秋水直接挂断了电话,然后用被子将自己缠得四四方方,像个蚕茧一般滚下床。
楼下站着的顾文休盯着被挂断的手机,再抬头看了眼童秋水所在楼层,不由哑然失笑。
“这性子——和青翎实在是相似。只可惜——”
笑过之后顾文休眼底绽开一丝异光,慢条斯理等着童秋水下楼。
童秋水动作挺快,她活得久,对外表就看得穿。
漂亮确实是有好处,但是得到的太过肤浅,副作用也很大。得益和损失持平,久而久之,她对漂亮外表就看淡了不少。
素面朝天下了楼,刚开了楼道大门就看到顾文休肩宽脚长,横看成岭,侧看成峰,一副体态风流、玉树临风的模样。
“我们又见面了。”
还没来得及开口,童秋水顿觉自己本来已经歇停的肚脐眼又开始隐隐作痛起来。
“你——痛——”
童秋水痛得对着顾文休挤眉弄眼,双手一通乱划。
顾文休单手伸出,对着童秋水的肚子方向虚空狠狠一抓,面带喜色:“青翎,我知道你激动。你放心,我很快就会成功的。”
童秋水本来已经痛弯了腰,准备蹲地挨痛,结果被顾文休这么虚空一抓,顿觉浑身一轻,刚才还死去活来的痛感,立刻荡然无存。
“嘿,真奇怪了。又不疼了。”
“因为你只要见到我就会激动。”
“哎——哎,我说你别扯淡啊。什么见到你就激动,我看八成是咱俩上辈子有仇,一和你有关,我肚脐眼就疼。”
顾文休笑而不语。
他和青翎算是哪一辈子呢?他自己也说不清,岁月如梭,青翎的音容笑貌已经记不清了,唯有此情铭记于心,百年千年都不曾褪色。
“我对你真没印象,要是肚脐眼疼也算和你熟悉,那么和你熟悉的是我的肚脐眼。”
童秋水心有余悸地摸着自个儿肚子,深怕下一秒自己那不争气的肚脐眼又要翻江倒海开始折腾。
“放心吧。”顾文休笑笑,伸出手递向童秋水,“走吧,咱们边吃早餐边聊。”
“咱们很熟?”
童秋水不自觉抽了抽鼻子,下意识不愿意接触眼前这个男人,可是只要自己萌生些许退意,自己刚消停的肚脐眼就开始灼痛起来。
叹了口气,点了点头,童秋水屈服在自己肚脐眼的淫威之下。
第二十四章
李落云饥虎扑食般到达总部,里面乱成了一锅焦糊的粥,难以下咽。
随手抓住一个少年,李落云出声询问族长下落。
“族长不见了!各长老都在找。李大哥,怎么办?我们族会不会被那些杀人不眨的不死妖怪给灭了?”少年毕竟还年轻,一见着李落云这个主心骨,立刻哭腔毕现,拽着人就不肯放手。
杀人不眨眼?
李落云嗤之以鼻,这种谬论迟早会害死整个迷花一族。
“族长不见了你问我也没有用。派人去找线索——我现在也去帮忙,各做各的。OK?”
少年抽了抽鼻子,六神无主地松开手,径直跑向他处寻求安全感。
“哎——”李落云叹了口气,大跨步进入了总控制室。
没有族长坐镇,缺少震慑力,三头六面各执一词,都有主意,但谁也不敢说是最好的,统统说了等于白说。
瞧见李落云进来,本来已经吵得焦头烂额的众人纷纷征询他的意见。
李落云满面无奈,心中暗自琢磨:昨个儿才九死一生拿到一颗佛珠,另外两个下落不明;关着的不死族却都一夕之间跑光了,族长也突然下落不明,难道这其中有所关联?
一长老见李落云沉思不语,追问:“落云,你倒是说句话呀。现在刻不容缓。”
“长老,我是在想他们怎么就会一夕之间跑出来的?分开在各大洲的海底地牢,难道同一时间都失效了?”
经李落云这般提醒,众人察觉出事情的不对劲来。
如果说一个地牢出了问题尚算正常,同一时间全部都失去作用,这可能吗?
“肯定有人从中作梗,帮了不死族。”
一名长老冒出这一结论,引起众人纷纷点头。
李落云没吭声,他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
若是说有人暗中帮忙不死族,怎么以前不出手相救呢?
而且会是什么人帮不死族呢?
每个海底深牢都有佛珠镇守,假如同类相救,是轻易触碰不了地牢机关,何况还有迷花一族的各大护法日夜巡逻监视,一两个人大意疏忽或许可能,全部如此——难道他们当时集体又聋又瞎?
正待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手机响起。
“喂,正好,我正要找你——”
“甭管什么事情。你先回答我——你家是不是朝阳区顾风小区21号?”
李落云一愣,下意识对着手机点了点头,点过之后才发觉对方瞧不见,赶紧哼了哼算是搭话。
哼完后他又纳闷,追问一句:“你怎么知道我家地址?还有,你问这个做啥?”
“你老婆不在家?”
“邵敬锡!”怒吼一声后,李落云发现四周目光炯炯,顿时伸手掩嘴低声道:“你个混蛋。你想打我老婆什么主意?”
邵敬锡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拿着电话暗自冷笑。
他四面环顾,鼻息之间还留有他永世难忘的血腥气味。
“我是不打你老婆主意,不过——貌似有人打她的主意,而且,还捷足先登了。”
李落云只当对方是满口胡诌,浑然不当一回事情。他想起了自己目前棘手问题一堆,赶紧转移话题。
拿着手机,退出指挥室,李落云缩到角落边,贼声贼语道:“我说——昨个儿咱们去探墓时候,海底地牢的不死族们全跑了。我知道不会是你,可你知道还有谁会这么做吗?”
邵敬锡还在李落云家楼下四处徘徊,嗅着自己记忆深处的令人恐惧的气味,乍听李落云问话,不由当场一愣。
半晌之后,他不确定地反问了一句:“你说谁跑了?”
“地牢里头的不死族啊。”
李落云在电话那头瞧不见邵敬锡的表情,不知他此刻面色骤然大变,浑身一抖差点把手中电话给抖到了地上。
“你知道不死族和我们尸虫人本质区别是什么吗?”
李落云听出邵敬锡口气异常,立马眼皮乱跳,心口骤升几许不安。
“是不是出大事了?”
“说大也不算大。以后那群不死族不归你们管了,还算是喜事。”
“这算什么片汤话?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闹我!”
“真话。不死族和尸虫人根本区别就是不死族没死过。他们不老不死是天地孕育,通俗点说就是自然产物。”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尸虫人是死人,死了再活过来,就是逆天而行,换句话说他们都是人为造成的。”
“还不算笨。你们的天敌是不死族,和尸虫人毫无瓜葛,所以——恭喜啊。”
一听邵敬锡那皮肉不笑、言不由衷的庆贺话,李落云白眼一翻,气不打一处低喝道:“狗屁恭喜,你当我傻啊!不是天敌了?那说明他们就不是不死族了。不死族只有被灰飞烟灭,才会消失殆尽的。”
“他们死了。”
邵敬锡凉飕飕横插一句,边说边顺着鼻息间的血腥味一路搜寻。
李落云被这句话惊得立马跳起:“不可能!不死族怎么可能会死?”
“这就是我还没说的后半句。这事说小也不小——不可能死的不死族被弄死了,那么弄死他们的人有什么能耐你可想而知。要是对方转了枪口对准——”
邵敬锡恶意闭了嘴,故意咽下后面的话,显得意犹未尽。
李落云在心里将邵敬锡祖宗八代骂了遍依旧不解恨,因为仔细想想,那家伙前八辈子还是他自个儿。
这个老不死的。
骂过之后,李落云也明白事态严重。
此刻族长下落不明,若是那个人对付了不死族后,再接着对付他们迷花一族,那么此时此刻族长看来是凶多吉少了。
“邵敬锡,你说,会不会——会不会是你说的墓里那人?”
正中靶心!
邵敬锡停下了脚步,无奈地对着手机无声一笑。
他刻意隐瞒大部分事情,就是不愿意把无辜之人拖下水。
可是如今看来——李落云的老婆很奇怪。
奇怪到居然能够让那个人大费周章地出手,到底那个女人身上有什么不寻常之处呢?
“李落云,你现在立刻赶回来,我有急事找你。电话里说不清——记得,非常重要,立刻回来。”
晚了,也许你老婆就没了。
这话邵敬锡没说出口,深怕吓着李落云。
李落云难得听到邵敬锡如此厉声严肃的说话,心知对方所说之事非同一般,立刻应声道:“我马上赶回来。你等我。”
说完,他挂断电话,离弦之箭般飞奔而出,差点把迎面走来之人撞得人仰马翻。
李落云头也不回,只顾向前冲:“抱歉,急事——”
“哎——李大哥,有你的信啊!”那人扬了扬手中的信件,扯着喉咙喊。
可惜李落云跑成了野马,瞬间成了一个越离越远的小黑点。
第二十五章
正午阳光明媚,正是悠然自得的好时光。
霍晋恒一手举茶,一手拿碗盖,有一下没一下轻晃着,摇头摆尾,姿态做足的样子;他双眼盯着茶碗内漂浮的碧绿茶叶,上浮下沉,卷起伸缩,眼睛不眨,正在发呆。
“你小子终于回来了。”
人还没进,声音传来,惊醒正在沉思的霍晋恒。
他站起身,一拳头送出。
来人躲过拳头,闪身备战:“好小子,一回来就开打。正好爷我最近火气大,找你小子泻火。”
霍晋恒一听此话,反而收起了拳头,对着来人上下一打量,笑得贼眉鼠眼。
“泻火?嘿,蓝锡卿。你啥时候正经起来了,居然懂得储存弹药了?”
“呸,你个小不要脸的。大爷上的是肝火,像你这样整天邪火上身,总会弹尽粮绝的。”
来人正是蓝锡卿,跟在他身后默不作声的微笑之人自然是乐兮尧。
霍晋恒收起笑,颇为疑惑反问:“肝火?谁这么大胆子惹你?”
“一个老不死的东西。就是——”
“锡卿,这事情咱们回头再和晋恒细说,现在先找到顾文休的去向。”
乐兮尧打断了蓝锡卿的话,抬眸对上霍晋恒:“你小子回来得正是时候。顾文休那——出了点状况。”
“顾文休能出状况?”霍晋恒阴阳怪气一笑,摆明了不信此话。
“他好像看上一姑娘。”蓝锡卿深怕霍晋恒不信,也跟着乐兮尧话补充。
“还看上一姑娘?就他这样?荤素都禁,男女不沾。他就一怪物!”霍晋恒满脸不可思议地乱叫。
“真的。昨个儿他撞见那姑娘后,就怪兮兮的,说今早要找那姑娘还真去找了。”蓝锡卿其实也不愿意相信,可事实摆在眼前。
一大早他明明守在顾文休门口,可守了半天也不见人影,闯进里头一瞧早没人了;可见顾文休肯定在他来之前就走了,不然怎么会活生生地眼皮底下不见人。
“美若天仙?倾国倾城?或者是只有天上有,人间无的那种绝色?”
被霍晋恒这么一问,蓝锡卿单手支起下巴,皱眉回想昨晚童秋水的模样,想了半天还是模糊,只好道:“那个童秋水应该不是什么绝代佳人吧,不然我不会没印象啊。”
“童秋水?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秋水’两字?”
“对啊。你认识那姑娘?”蓝锡卿咋舌一问。
“名字熟悉,不过应该不是同一人。十八年前确实是一姑娘,不过十八年后应该是个阿姨了。”
“十八年前?”一直沉默不语的乐兮尧盯上霍晋恒意味深长一笑,“你那时候还小,这么久时间居然还如此印象深刻,可见那位阿姨令你念念不忘啊。”
被乐兮尧这么一戏谑,霍晋恒脸微红,挂不住颜色,绷紧了脸:“正经点,那个是我姑母。”
蓝锡卿晃了晃脑袋,疑惑道:“我记得你姑母不姓童啊。”
“现在这位是我姑父再娶的,十八年前我姑父还年轻的时候曾经有段很短暂的婚姻。”
“哦,原来如此。这么听来,就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了,昨个那姑娘岁数肯定不大,顶多二十出头的样子。”
既然不是同一人,霍晋恒也不再纠结此事。
倒是那个童秋水能够引起顾文休的注意,实在是一件稀罕事。
顾文休此人太过神秘太过奇怪。
幾年前突然出現,說是幫人看風水的。本事很大,偏又不見為名,也不見為利,也不見他接人家的風水生意賺過什麼錢;出去作樂,既不碰女人,也不沾男人。活得四平八穩,就好像沒活著一樣。
犹如活死人般的顾文休会看上一个姑娘?
还搞一见钟情?
忒邪门了!
霍晋恒瞬间起了兴致,眼神发亮,炯炯有神道:“那他人呢?你们跟丢他了?”
“虽然跟丢了,不过我们既然查到那姑娘叫啥,住哪里,还怕逮不到那小子?”
“其实我更好奇顾文休的态度,他似乎对那童秋水很熟悉。我们是靠关系查的,顾文休靠的是什么?”
乐兮尧对童秋水兴趣不大,他更好奇的是顾文休的本事和来历。
他查了五年,也没查出来顾文休的底细。
顾文休——整个户籍资料里叫这个名字的人没有一个是他。
凭容貌找寻,更是查无此人。
孙悟空都能有底细,石头里蹦出来的,那也得有块石头给他蹦。
他也想过玩心眼耍阴谋把顾文休带进局里头查一查身份,哪怕去次派出所查个身份证也好。
可是每回他出现时候,就是和他们几个寻欢作乐。
总不能连着他们几个一起被逮起来。传出去,别说他老子,就是霍家和蓝家两个老爷子那关也过不去。
他落单的时候,就是消失。
不知去做什么事情,不知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去见什么人。
他调过部队精英跟踪过,却次次跟丢,毫无踪迹。
他也曾怀疑过此人是个职业间谍,可是五年来这个间谍和他们混在一起,却是半点机要机密也不曾打探。
就算是长期潜伏,这也潜伏得太低调了吧?
什么情报高手,过了五年还不付之行动?
越是搞不清楚顾文休,乐兮尧就越在意。如今突然有了个目标可以让他找寻到顾文休,他岂会轻易错过。
“先别管这些琐事。别杵这了,赶紧啊——知道那姑娘还不走?咱们守株待兔呗。”霍晋恒兴致勃勃,恨不得立马飞去。
“嘿,就知道你小子来劲。这不一听到你回来了,先跑来拉你一块儿去。咋样,够义气吧。”蓝锡卿胳膊一甩,搭在霍晋恒肩上,俨然一副哥俩好模样。
三人说笑着出了门,直奔童秋水住处。
此时才去,自然顾文休和童秋水早已离开。
他们三人也不着急跟着顾文休屁股后面一路追。反正跑不了庙,和尚还会回来。
只是他们仨不知道——童秋水和顾文休此行本来应该是有去无回的。
邵敬锡之前所料不错,童秋水差点就没了。
因为顾文休打算将她大卸八块。
只可惜——没成功。
第二十六章
顾文休很情痴,也很执着。
爱人,爱人,相爱之人。那么必然要那个人,才能爱的了。
换了别人,哪怕是转世投胎,也不再是自己心中那个刻骨铭心的了。
所以顾文休的心中只有青翎,换了谁都不行,谁也代替不了。
青翎就像是把刀光凛凛的尖刀,狠狠插透了他的心肝脾肺,然后随着岁月如梭,化成了坚不可破的硬石。
顾文休侧目望去,被下了麻醉药的童秋水躺得很安稳,她双手轻放在腹间,那里有他此生的唯一。
青翎的命魂就在其中。
命魂又称灵魂是人的智慧,是人之根本。
在之前拼凑青翎的其他两魂和七魄的时候,由于命魂不复存在,故而青翎毫无思绪,无善恶之分。
他将青翎的两魂和七魄锁在了极阴之地,用了九大神兽镇压,用至阳锁住极阴,用天地日月精华滋养青翎已经腐败不堪的尸体,只等待命魂碎片收拢后,到时候腐败的躯体会因为重生而焕发出往昔的光彩。
数千年来他花了多少心血,用了多少法子,杀了千千万万人做试验,才将青翎已经破碎的命魂收拢得完璧无瑕。
唯有这个童秋水,也只有这个童秋水成功了。
她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
只差这一步距离,他只要将童秋水腹中的命魂收拢起来,随后找机会分别将两个身体怀有极阴和极阳之人弄死。
抽其骨、扒其皮,以其血肉炼制为引,将青翎的三魂七魄全部融合成一体,待日月天地无光之际,也就是月全食时,青翎就可以真正重生了。
他的青翎一向善良、多愁善感,那么美好纯洁,断然无法接受他的所作所为。
好在——这些种种残酷她并不会知晓。
既然不知,就断然不会有机会再知晓。
他和青翎之间,只能够有美好。
青翎的心中是赵载,那个青涩小子,当时只想着有个一亩三分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还想着跟着师父好好学习相术风水,可以多赚些银两,给青翎买漂亮的头花,买上一些绫罗绸缎,为青翎做一身漂亮衣裳。
他和青翎会生好几个胖娃,有儿有女,携手到老。
好简单的梦想,却很美,很美。
可惜如此简单的梦想,至今依旧是幻想。
心中的仇恨迸发,满屋子的煞气散开。
郭璞!
这两个字被顾文休咬在唇齿间发声,像是拆骨吞血般森寒。
如果不是他,青翎怎么会无法死而复生,怎么会到现在数千年过去了还是一缕游魂。
郭璞啊郭璞,枉你还口口声声说不愿我弥足深陷,满嘴的仁义道德,不过是无耻之徒。
明知他和青翎生死相依,却多方阻挠;明有经天纬地才华,却袖手旁观;明有一线生机,却断然阻绝。
郭璞阻了他救青翎,又烧了青襄书,留他世世骂名还不够,居然还将青翎的三魂六魄打散成碎片。
青翎,他的青翎。
生不能善终,死亦无法善了。
此仇不报,此恨难消。
顾文休俯身伸手,轻柔地将童秋水耳边一缕发丝收于耳后,柔声细语道:“乖乖别动,只要一会儿,只一会儿。”
话毕,顾文休眼中精光四射,单手搭扣于童秋水腹间,面含肃杀。
一把尖刀另执在手,刀锋凌人,刀背宽厚,一刀挥下,必然伤筋动骨,血溅当场。
正待此时,却见童秋水腹间四射一片青光,光芒炙热,影影绰绰,似是隐约可见一道顶天立地的符咒。
顾文休瞠目相对,符咒像是一道索命的绳索,若有若无包拢着顾文休手中的尖刀。
刀光凛冽,符光森然,两相对持,僵局,看似打成了平手。
许久之后,顾文休收紧握刀的手,手缩成拳,紧成固若金汤的状态,却显得后劲无力。
因为顾文休始终没有下一步举动。
又过了半晌,顾文休松开拳头,垂下握有尖刀的手,很干脆利落地甩手朝地上一扔。
他败了。而且败得很惨。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郭璞居然还能留有余手。
测之风水,相之运势,预之未来,改之命数。
好能力,果然是开山鼻祖的人物。要不是他当年在郭璞的生死上做了手脚,又在其死后改了他墓葬的风水,怕是生生世世都别想从郭璞手里抢得青翎半点魂魄。
不过很可惜——纵有天大的本事,也终究死透了。何况还被他恶意改了风水,败了后世香火,郭璞一脉算是灭了。
当今之世,谁能与他争锋?
盯着半空之中的符咒,顾文休冷笑一声,嗤之以鼻。
郭璞,这算是你最后的杀招了?
没关系,我等了一千多年,多等些时日不在乎。童秋水不能开膛破肚直接取了命魂,他还能另有法子。
费些功夫就费些功夫吧。他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之事,也不在乎多一样虚情假意的缺德事。
童秋水醒来的时候,头靠在顾文休肩上。肩膀很宽阔坚实,肉很软,但是筋骨很硬,像堵坚不可摧的墙,阻挡一切。
揉了揉眼睛,很涩。她不自觉打了个哈欠,还是觉得很困。
一夜没睡好,果然几夜睡不足。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有人一大早在啃油条时候会睡得这么香。”头顶传来声音,声音很柔和,行云流水,像是早晨欢叫的鸟儿。
睡得太香了,大概梦里头也在啃油条,隐约可见肩膀处衣服上的可疑水渍。
童秋水不好意思地晃头抓耳,满脸不好意思的笑。
瞧见童秋水那样,顾文休也是露齿一笑,笑中带了几分宠溺。
这一笑闪人眼,颤人心。童秋水心头一哆嗦,明显感到四周灼灼渴望的目光纷纷胶着在自己旁边这个男人身上。
一个大男人长得太过妖孽了就很邪门,因为那张脸实在是无懈可击,有点不真实。
也唯一在这个时候童秋水觉出了长寿的好处。活得久了,脸皮就逐年增厚,像此时此刻,这么一个闪闪发光的男人目含几分情意瞧着自己的时候,自己可以装傻充愣,视而不见。
她不是不脸红心跳,只是不能白白乱跳。一面之缘的男人说了一堆奇怪的话,拿自己的肚脐眼和缘分扯在一块儿,然后一顿早饭之后,居然含情脉脉。
就算是发情,也没上火那么快的。何况她又不是绝世妖姬,能够勾魂摄魄。
如果她信了,就白活一百来岁了。
顾文休把童秋水送回去的时候,约了下次见面去听戏。
听戏她自然喜欢,而且路上顾文休还亮唱了一段。这段唱得确实精彩,要是在以前唱一场堂会,恐怕满堂红了。
“你学过?”快下车的时候,童秋水实在经不住疑惑,开口问道。
顾文休点了点头,扭头看了她一眼,目光盈盈,眼珠黑和白分明,清清楚楚很干净。
清澈的眼珠子,半点不浑浊。想来不常接触电子产品,现代人整天面对辐射,走着坐着躺着,眼珠子都快被灼伤了。
看来此人很古朴。
童秋水暗自揣测,猛然想到了刘华威。不会又是一个老家伙吧?
转而又笑自己胡思乱想,天底下哪里有这么多不老不死的怪物。
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车子靠了边停下。顾文休风度翩翩替她开了车门,然后低头看向刚及他下颚处的童秋水,笑意盎然道:”以前跟着我师父时候学过些。”
“你师父?”
童秋水这回讶然了,师父两字确实古老了点。
“别这么瞧着我,我可不是侠客侠盗,不过也算半个跑江湖的。我师承风水。不过我师父比较风雅,还精通些书画诗词。”
大为意外,童秋水瞪大双眼,把顾文休上下打量一番,莞尔一笑:“没想到我还认识了个风水大师啊。”
“瞧我不像?还是觉得我没道袍在身,手拿八卦镜和风水剑。要不要再粘几道符咒在脑门?”
“噗嗤——”
童秋水被顾文休逗乐了,看了他那张俊美无俦的脸,想到贴了脑门上的符咒。
最帅版的僵尸。
两人正在说笑的时候,不远处躲在墙边角落的乐兮尧等三人却是大为失色。
虽然有些距离听不清谈话,可是顾文休那张笑脸清楚可辨。
顾文休对一个女人笑得如此柔情蜜蜜?
乐兮尧和蓝锡卿不可思议,而霍晋恒则是使劲揉自己眼睛。
揉了又揉,揉完再看,还是和自己记忆中那个人十分相似。
是他小的时候记忆有误?还是此人驻颜有术?
他的前姑母——童秋水。依旧双十年华,娇艳如花。
第二十七章
霍晋恒心潮澎湃,盯着远处那抹倩影不肯松懈。
他还心有疑虑。或许是年少记忆有误,印象难免有所偏差,认错人也不稀奇。或许的确是他记忆中之人,不过如今科技发达,手术刀能够巧夺天工。毕竟只是远观,未曾细看。手术刀再强终究难抵岁月这把杀猪刀留下的印记。
不过很快他就瞧见那个似曾相识的人话别之后,很干脆地慢步走来,迎面相对越走越近,越近越让他躁动不安。
十八年前,他还是个扎冲天辫的娃。
十八年后,他变成一顶天立地好汉。
十八年前,她是一朵娇艳待放的花。
十八年后,她本应该是昨日黄花菜。
诡异的是——十八年后,她没结成果实成为菜,还是一朵娇滴滴的黄花。
他迷头认影,感觉此番场景是场梦回许久的绮丽幻想。
何人年少不识情滋味,他初尝滋味的时间确实有点早,不过是绮纨之岁,对象正是他那时候的姑母童秋水。
不过美梦和现实并存,他那点少年心思,还不足以到达那种为赋新词强说愁地步。故而转转悠悠,只记得了那么一段少时美丽的感觉,和人已经没有什么多大关系了。
就算如今真见到童秋水成为明日黄花,也不会影响他记忆中的美好,只生出些许人生如幻影般的感慨罢了。
但是如今的现实却是本来的黄粱美梦居然成真,他在长大成人,她原地停留。岁月这把杀猪刀没有对她磨刀霍霍,她并未翠消红减,他却成为七尺男儿。
十八年对童秋水而言成为一句空话,对他而言成为了一个笑话。
乐兮尧素来精敏,当下扫了一眼霍晋恒。
可惜霍晋恒已经是心凝形释,自然不会留意到对方探究的目光。此时此刻遇到童秋水,让他心摇摇入悬旌,思绪纷扰扰翻滚,而无所终薄。
乐兮尧不露声色,心中却是暗忖:“瞧他样子看来必是识得童秋水。若真是之前谈及的姑母,这个年轻依旧的姑母果然有点意思。”
蓝锡卿并不知两人各自腹有思量,他眼见童秋水目不斜视走入了大楼门内,轻声问道:”现在我们做什么?盯顾文休还是找上那童秋水?”
霍晋恒此刻打心底不愿正面接触到童秋水,他毫无准备见到一个十八年前的姑母,故而面露踌躇之意。
乐兮尧心知霍晋恒所虑,本来他无意打童秋水主意,如今此番看来,那个童秋水很值得下一番功夫。
既然需要下一番功夫之事,自然不可草率,必要有完全计划接近得天衣无缝才行。
“回去吧。现在情况不明,也没必要贸然去见那姑娘。”
此话正中霍晋恒下怀,自然引得他点头赞同。蓝锡卿本来也就是好奇心驱使,见俩伙伴如此决定,当然不会反对,三人很干脆地打道回府,路上各有盘算,各打鬼胎。
这厢才消停,李落云那头却是莫名其妙。
他本来心急如焚地赶到邵敬锡约定地点,以为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却见邵敬锡站成了一根高大挺拔的电线杆子,杵在一家早餐店门口魂飞天外的样子。
“怎么了?这家早餐店里头有问题?难道里头有尸虫人?”眼见邵敬锡双眼直直盯着早餐店里面发呆,李落云不禁朝着里头正在埋头吃早点的人群看了又看,想要从中发现异常。
两个大男人像是木桩子般站在店外头看着人家吃饭,自然是引人侧目。里面的人逐渐发现两人目光,都有些莫名其妙和微露愤慨之意,毕竟谁也不想被人盯着吃早饭。
李落云很快发现这一情况,他大为窘迫,跟着邵敬锡这个古人,他也越来越颠三倒四起来。
“喂——你赶紧的,跟我走。大白天的发呆,你不是说找我有万分紧急事情吗?”推推搡搡,李落云将邵敬锡拽到了拐角角落处低声喝问。
邵敬锡还有些恍惚,他七捞八攘,还没理出头绪来。
他居然瞧见那个人在笑。
曾经杀人时候的森然冷酷,如今吃着早点喜眉笑眼。是千年之间磨合了此人,还是自己陌生了尘世?
可是分明昨夜还杀机四伏,岂会轻易转眼间温柔四溢?
若说是有所图谋,他实在猜不到那人何以会曲折求成?
那个人,欲杀之人必能杀之,欲得之物必能得之。李落云的老婆很显然是他的目标,不对目标下手,却在那里虚情假意。
“太奇怪了。难道他将欲取之,必故与之?可是为什么呢?”邵敬锡径直喃喃自语,毫不理会李落云在旁气急败坏。
连唤几声未果后,李落云忍无可忍,一巴掌挥上邵敬锡后脑勺,骂咧开来:“姓邵的,我没空和你在这里游魂。我这出大事了,你有急事快说啊!”
后脑被李落云呼了一巴掌,邵敬锡倒是回过神来。当下冷下面孔,眉目间射出犹如飞刀般目光刺向对方:“你急什么。反正此刻跑了的不死族早死透了。”
李落云不可思议怪叫一声:“我急什么?是你电话里头说有很重要事情和我说,我才赶过来的啊!”
用手指慢条斯理掏了掏耳朵,邵敬锡白了眼李落云。
“你且等等吧,不见得是坏事。兴许你们迷花一族根本不被对方放在眼里。”
李落云愣了楞,当下反驳:“可我们总要事先防备啊。你对那墓中之人很了解对不对?到底是什么人物?”
“不知道,兴许是玉叶金柯,兴许是贩夫走卒。与你又何干?你抓紧时间凑齐乾坤佛珠才是正事。”
最后一句邵敬锡说了实话,他虽然并不知世间还有何物何人可以克制那人,但是乾坤金轮佛珠佛性极强,兴许可以一用。
三颗佛珠,一颗本来应在那具腐尸嘴里,如今已经取得;还有一颗被那人压在郭璞墓中,轻易不能得;最后一颗,难道和李落云老婆有关?可是那人若是只图一颗佛珠,何须如此大费周章呢?
不知对方何计,只好按兵不动,不能告诉李落云他老婆的异样,以免打草惊蛇。
何况告诉了他也是白告诉,就那家伙半吊子本事,不过是多个冤鬼罢了。
思忖辗转几番后,邵敬锡计上心来。
“其实我刚才在那早餐店看到你老婆了。”
“你见过我老婆?”李落云讶然反问。
邵敬锡不能明说是追踪血腥气息,看到那人后揣测出旁边女子的身份,他只好随口撒谎:“你满脑子你老婆,一靠近你就感觉出她模样了。”
李落云嘿嘿一笑,不再质疑,想老婆是很正常事情。
“不过——你老婆身边有个年轻人,一表人才,他俩有说有笑的。你瞧你一副济世救人的超人形象,我看你还是多花点心思陪陪老婆、找找佛珠,那群不死族是跑了还是死了,你费那么多劲干嘛?”
“一表人才的年轻人?”这话李落云听进去,心里头七下八落。最近族中大事频繁,他确实忽略陪伴秋水了。
一大清早陪着吃早饭,这关系还真难说。
邵敬锡继续煽风点火:“应该是比较要好的朋友吧?老公不在身边,找找朋友也不奇怪。”
李落云被那个一表人才的朋友搅得心绪大乱。一心惦记着童秋水,伸手就拨电话,边打边走,连和邵敬锡招呼也不打一声就走人了。
邵敬锡也不恼,哼笑一声看着李落云远去的背影,自顾自离开。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有着李落云缠住童秋水,他暗中盯住那人,总能够瞧出那人到底打着什么主意。
第二十八章
李落云拨通了童秋水电话。未响两声就接通了,李落云微怔,下意识问道:“老婆,你在哪儿呢?”
“在家啊。怎么了?”童秋水低柔轻缓的嗓音从手机另一端传来。
李落云哑了声,倏忽之间开口问道:“吃过早饭吗?”
“吃过了。刚出去吃好回来呢。你呢?工作忙好了?”
是一个人吃的吗?
这句话李落云没敢问,他下意识回避了这个问题,不想知道答案。
“忙好了。老婆——我想你了,等一下就回来陪你,好吗?”
“好啊。那赶紧回来吧。”童秋水声音一如平常,低声柔和有种令人安心的气息。
挂断了电话,李落云还未喘出口气,手机叫魂般响起。
看到手机来电,他立刻接通。
“族长,你没事吧?”
“我没事。你知道我女儿在外地读书,昨日半夜接到她同学电话,说她急性盲肠炎送院,我赶了过去,连手机没电了也没留意。谁料想这一晚居然会发生如此重大事情,他们寻我不得,找我女儿也没找到,还当我发生意外了。”
“原来如此。也是凑巧,若是平时族里也不会如此惊慌了。”听得族长安全,李落云放心不少。
“不过这确实很不寻常。之前跑了个柳暮景,眼下居然会全部跑光。我族恐怕有场恶仗要面对了。”
李落云心思一动,想起了邵敬锡的情况和他刚才的话,凝神探问了一句:“族长,我们迷花一族放在地牢镇压的法器,是不是只有对不死一族有效?”
“当然。自古以来我族辈辈就是为了将不死一族消灭殆尽,当然是只为镇压不死族了。”
看来这群不死族真是变成了尸虫人,才能够光明正大不被发现地走出去。
李落云心头一凛,转而又微微松了口气。
想来邵敬锡说得没错,对方如此大手笔,压根不会把迷花一族放在眼里。
至于变成尸虫人后的不死族出去后是否为非作歹,就跟他毫无关系了。他又不是救世主,犯不着事事操心。
“族长,这事情看着悬,但是未必对我们迷花一族是坏事。现在我也没有个具体眉目。族长你先让全族人戒备小心,我再打探打探,如何?”
李落云这话其实是托词了,只要后面平安无事,随便他打探出什么结果来。
族长不知他心思,想来想去唯有此法妥当,当下嘱咐道:“那你自个儿小心,乾坤金轮佛珠在你手,想来一般不死族都伤不了你的。”
“知道了,族长。你最近也要注意安全。”
两人相互关切一番后,挂断了电话,李落云对着手机摇了摇头。并不是他有意撒谎,实在是提不上这份闲心去做大英雄。
他是平头老百姓一个,守着自个儿小家平安即可。如今老婆都要守不住了,哪里还有心思拯救世界?
匆匆回了家,开了门就看到童秋水正在拖地板。上午的阳光很暖,透过窗明几净的玻璃折叠成条条影子浮现在地板之上。
童秋水扎起了长发,穿着宽松的棉质睡衣,卡通小熊的图案在胸前,随着她的动作也在跳跃。
哼着小曲,拖着地板,童秋水的心情似乎一直很好。
温暖的阳光,温暖的画面,温暖的人。
李落云的心也暖暖的,轻声而愉快地在童秋水身后唤道:“老婆——我回来了。”
童秋水闻声,莞尔一笑,笑的时候露出洁白前牙,像盯上萝卜的兔子,小巧灵活又楚楚可爱。
“这么快啊,先别踩到客厅,等我拖好地板哦。”
李落云充耳未闻般跨步向前,双手大展,从身后拥抱住童秋水。
“老婆,咱们很久没出去旅游了。要不计划出去玩好不?”
童秋水感觉到李落云的心跳得很快,头埋在她的脖颈间,呼吸有些急促,一下一下或轻或重,惹得她有些奇痒,开口都带着笑:“当然好啊。可是你工作不忙吗?”
“我有了长假,可以安心好好去玩。你想去哪里呢?决定以后我们明天就出发。”
明天就出发?显然不是出国了。
国内要去哪里呢?
童秋水沉吟了一下,数十年来她嫁东嫁西,走南又走北,全国各地都待过不少。想来想去,似乎只有三个地方没去过。
西藏和新疆,她并无向往。唯有厦门似乎记忆中从来没去过。
“去厦门吧。天气也好,正适宜的时候。”
“厦门?好啊,你想去咱们就去那里。那地方小,我们还可以再去广东玩。”
广东。童秋水想起了三十多年前,她嫁给了一个潮州人,在汕头住了几年。广东几乎跑遍了。不过三十多年的变化应该也不小,确实值得看看。
主意拿定后,李落云就开始忙碌。他先是在电脑前找了几处酒店比较,接着开始订机票。又查看了不少旅行攻略,打算为自由行做好详细计划。
童秋水则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双脚翘在茶几上,整个人懒洋洋地抱着垫子陷在里面,毫无形象。
她无意去帮李落云,对于所谓行程安排、计划攻略都没有兴趣。她即无需省钱,又无需省时间。钱和时间她都有,她有无际人生路,可以随便蹉跎。
盯着屏幕上光影斑驳,童秋水又生出些许寂寞来。她要是终有一日将这世间风景都一一看过却依旧不死,难道要重复沧海桑田一次又一次?
时间流水不停息,日落不久,整个城市开始逐渐亮起万家灯火来。路上行人匆匆,或是归家或是去下一个地点,每个人在夜幕中想着自己的心中事,来来去去。
顾文休坐在这个城市最高点俯瞰四周。这座大厦四四方方,高耸入云,从下往上照射的投光灯四处游走,打出一道道冷凝的光芒,似乎就要飞升成仙一般。
顶楼平台空无一人,狂风肆意,呼啸席卷。顾文休很安静地坐着,单手拿着一个陶瓷大碗,旁边还摆了硕大酒坛。
一口饮入,醇厚连绵,酒很香,随风飘散,渲染得四周都醉意朦胧。
论到喝酒,他看不上现代人所谓的红酒品位。靠金钱堆砌出来的酒,假模假样地在那玻璃杯里头倒上这么几口,然后晃悠晃悠,嘴巴咂吧这么一点,就算是高雅人生,品尝美酒了。
喝酒,就应该白碗配白酒,干净纯粹,一大口闷,畅快淋漓,即使心再凉,身子都会因为这股爽快而沸腾。
他想起了早上童秋水那句话。
“你叫顾文休。文乃问也。问世事何时休,问沧海何时逝,问此情何时了。这个名字——感觉很沉重。”
他的名字取得很沉重吗?
他轻声笑了笑,脚底是万丈红尘,下面灯火通明,唯有此处一片黑暗。
童秋水腹中有青翎的命魂。童秋水滋养着青翎,青翎融合着童秋水。难怪能够如此神似,她说那句话的时候偏过脑袋,带着和煦和轻盈,一如当年他初遇青翎时候的样子。
在青府花园的假山边,青翎正在捧着碗,弯着身,偷喝酒。听见他走来的动静,抬头相对,红晕染着脸颊,笑意藏在眼底,她手指靠嘴摆出轻声的动作,然后偏着头,轻声细语相问:“汝饮否?”
饮,自然饮。青翎你知不知道,我为你饮下了千年难忘的勾魂酒,从此长醉不醒。
第二十九章
旅行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在陌生的城市,人和空间都被浓缩,你只认识我,我只认识你,似乎变成了两人的世界,彼此间会下意识地依靠和亲近,这就是人的天性。
李落云花了不少心思,他选的酒店并不是在闹市区,而是临海幽静的集美区内。
只要放眼望去,天和海都蔚蓝,四周很寂静,别致的法式建筑,廊柱、雕花和线条都精美考究。
酒店是新建的,富丽堂皇,设备先进,确实是一个放松心情,可以享受的好地方。
偌大的按摩浴缸里,雾气缭绕,水在沸腾,肉体火热,喘息急促,情欲高炙。
浴室四周是偌大玻璃围成,拉开帷幕,一眼可望穿远处的海,潮汐时翻滚颠簸,像是两人在缠绵,起伏时痛快淋漓,跌潮时辗转回味。
童秋水其实很满意李落云的身体。年轻健壮,腹背间肌理分明,和一般办公室人员的文质彬彬大有不同,床上的本事柔和与刚劲并存,又懂得情趣,不呆板恪守,会琢磨些小花样,霸道又不会过分,实在是无可挑剔的床上对象。
此时此刻,她双腿盘在李落云腰间,起伏高低,水花四溅。
李落云的双手紧紧搂着她,密不可分,像是张开的黑洞蠢蠢欲动准备吞噬她的一切。
动作谈不温柔,却火热燃烧,时而狂风暴雨,时而浅磨迷人。童秋水耳晕目眩,觉得自己已经被抛向不远处的大海,海角浪拍飞了她的知觉。
漫长岁月,没有灵魂后,能够这般单纯享受肉体快乐,想来也不是件糟糕的事情。
厦门确实不大,不过城市很有意思。
可以小资,可以愤青,一面很有底蕴,一面又轻夸浮躁。
沿途童秋水还拍了一张照片——一座寺庙,阵阵梵曲,袅袅香火,僧人庄重,信徒虔诚。庙边一侧墙外紧靠的却是一家酒吧,灯光摇曳,声色迷人,调情暧昧。寺庙和酒吧两不干涉,互不影响。圣洁和情调,可以并存同一个空间。
五天后,两人回来。李落云心满意足,觉得自己深情款款,夫妻关系牢不可破。
童秋水也是心满意足,风光迷人,身体愉悦,活得长长久久的好处突然一下子多了起来,令人振奋不少。
享受之后,日子照过。不过李落云轻松了不少,如他所料迷花一族一切太平,半个寻仇找麻烦的都没有。地牢空荡荡的,一直戒备的看守护卫们骤然无所事事起来,大伙儿都闹不明白一大群不死族怎么就平白无故消失了。
李落云将辛苦得来的那颗佛珠交给族长交差,算是这五天逍遥快活的理由。至于佛珠从何处寻来的,他深怕横生枝节,干脆隐秘一切,只说无意中得到,纯粹天意。
得了好运的李落云和平安无事的迷花一族两厢快乐,一时间日子恢复了常态。
李落云还是朝九晚五,不过定点定时归家。童秋水依然闲暇无事,四处瞎逛。两个人过得一如寻常的小夫妻般,欢笑融融,甚是惬意。
约摸十日之后,童秋水吃过中饭,准备去王府井晃晃。当年的刘府曾经在那,偶尔时候,她站在天桥之上,望下面霓虹闪烁,车水马龙,就会有些恍惚,仿佛时光忘记带上自己一同流逝,任由她原地站立,旁观众生。
才下了楼,出了大门,她就见一人站在一边楼道,静默垂头,似乎正在等人。
童秋水也不在意,自那人身边经过,径直朝前走。
“姑母——”
童秋水浑然未觉,脚步不停,却不想刚擦身而过的那人跨前一步,蹿到了她身边,又重重喊了一声:“姑母!”
童秋水一顿脚步,偏头看了看身旁人。来人约莫约摸二十来岁,高个,生得挺俊俏,浓眉大眼,一双眼睛炯然有神,黑漆漆发亮。
一个体面的年轻人,可惜是个傻子。要是不傻,怎么会对着她喊姑母。
她的确是很老,不过是老在内在,外表细皮嫩肉,和老半点不搭边。
童秋水耸了耸肩,很厚道地不和傻子一般见识,打算绕过他继续往前走。
“姑母,你忘记我了?我是晋恒啊,霍晋恒。还记得吗?”
霍晋恒见童秋水无动于衷,当下发急。他把童秋水放在心里念了十八年,对方居然从头到尾都没记得,只好自报家门。
霍晋恒?
童秋水皱了皱眉,脑袋空空,实在想不起来自己何时认识这么个男人。
她才活了一百多年,记性就如此差了?
自我反省一番,童秋水挂上歉意的笑,只笑不发问,等着对方公布答案。
霍晋恒有些无奈,其实他打心里不想把姑父的名字搬出来说。在心里别扭了半天后,吞吐道:“霍雪辰,总归记得吧?”
这回换童秋水别扭了,她就算脑袋再不济,十多年前的事情总归还记得。
霍雪辰不就是她上任老公?
童秋水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刚才这个青年喊她姑母。
霍雪辰和她分开已经是十七八年前的事情了,能喊她姑母,可见这个侄子当年有多小了。
童秋水脸一阵青一阵白,盯着霍晋恒死死看,看得霍晋恒浑身炸毛,直觉这抹目光可以盯穿自己的脑门。
“啊——”
惊天动地,骤然一声尖叫,霍晋恒被吓得单脚跳开一步,然后目瞪口呆看着童秋水扭着身子,一声惨叫之后落荒而逃的背影。
“喂——姑母,你跑哪里去啊?”霍晋恒回神后立刻顿悟童秋水是被自己吓跑了。
赶紧一路狂追,边喊边追,前头童秋水越跑越快,到后头干脆皮鞋都不要,光脚撒丫子朝前冲。
好在霍晋恒是个大男人,又是军人,没跑多久,就伸手一把拽住了童秋水;不然要是追出了小区,跑上了街,一个姑娘光脚在前头跑,一小伙喊着姑母在后面追,这情景可就热闹大了。
“姑母,你跑什么啊。我又不会吃人。”
童秋水抖得好似风中小舟,她一跑就后悔了。现在想说不认识,已经晚了。不认识,她跑啥啊?
心中百般悔恨,浆糊了的脑袋拼命搅拌,想要从中抖出几滴琼浆来解此刻危机。
“那个——你,我——”支支吾吾,搅了半天,她脑袋里头还是只有浆糊。
霍晋恒瞧见童秋水那样,噗嗤一声反而笑了。他双手抓在童秋水肩上,低下头,露出了然的表情凑到了童秋水面前。
“姑母,我知道你的秘密了哦。”声量放得很小,到了最后,几乎轻不可闻,“秘密”两字直勾勾送进了童秋水耳朵,连带着是霍晋恒不怀好意的气息,一并将童秋水劈得里外焦透。
她终于想起来了,霍晋恒是谁。当年那个扎着冲天小辫,在她怀中,偷扒她衣领,凑她胸口要吃奶的臭小子!
第三十章
俗话说得好,十岁看到老。
霍晋恒那小子,小时候就色胆包天,长大铁定是色迷心窍的主。
童秋水上任的老公霍雪辰是个退伍军人,下海经商。童秋水嫁给他的时候,他的生意做得顺风顺水,很是成功。霍家老爷子从政,那年刚入政协。膝下有四个孩子,霍雪辰是最小的儿子,而霍晋恒则是老大霍雪盛的独子。
其实霍晋恒喊霍雪辰应该叫做叔叔,而喊她童秋水应该叫做婶婶。
但是当年霍晋恒少时无知得很,见着叔叔伯伯就喊姑父,他们的老婆自然是一律喊姑母。
以至于偶尔时候家里聚会,他嘴上一喊姑母,什么阿姨婶婶姑姑统统朝他看,鬼知道他喊的是哪个。
她和霍雪辰的婚姻很短暂。并非是霍雪辰不好,而是他太厉害。大概是当过兵,又做了生意人,练成了火眼金睛。没过几年,就发现了她的蛛丝马迹,把她当成了妖怪一般地盯,吓得她落荒而逃。隔了好久都不敢嫁人,心有余悸。
霍家家大业大,人丁兴旺,几个兄弟也都事业有成,平时不常见面,只有逢年过节,一大家子聚在一起。说起来,童秋水和霍晋恒也没见过两三次。一个小胳膊小腿,还在狗不理年纪的小娃,哪里会放在心上?
要不是那小鬼趁着她睡午觉时候,扒她衣服,啃她胸,还流了不少口水沾在上面,她绝对记不得霍晋恒是哪葱哪蒜。
霍家是从四川发迹的。霍家曾祖父一辈就参军抗日,要不是战场阵亡,应该能做很了不得的大官。好在霍家后面三代都有出息,霍雪辰的生意也在四川一带做得数一数二。
鉴于这个原因,童秋水嫁给李落云的时候,特别研究了一下地理位置。四川和北京总归不搭边了,就算霍家人各种原因来北京一趟,茫茫人海,怎么都不会碰上的。
童秋水想到此处,不由面露悲怆。这茫茫人海,怎么就会让她撞见霍晋恒这个小色鬼呢?她也万万没有想到,十八年后,霍晋恒居然还能够认出她来。难道是对她酥胸念念不忘?
霍晋恒则是洋洋得意。他抓着童秋水双肩的手,不由自主放到了腰间,略收紧了臂力,把童秋水揽进怀里面,才觉得一切都是真实的。
人就是这么贱,若真让他空怀此梦一辈子,兴许会洗刷得晶莹剔透,纯洁无邪,纯粹就是少年思情懵懂。可此时把梦中肉体牢牢搂在怀中后,顿时无邪变香艳,本来是童话版如今成为成人版,思绪纷扰的还是限制级的画面。
他想起了那年,厚实的窗帘遮去外面光明,四面围墙像是四个巨汉,将床上之人困住无法动弹。娇柔的人,雪白的肤,红色的唇,黑色的发,把一切勾魂的元素融合在一起,织出一张无形密网将所有来人全数虏获。
随后的感觉就越发香艳起来,童秋水被他压在身下,美丽的身体像是夏日池塘随风颤颤的荷花,花朵娇艳,花骨柔软,花蕊甜蜜。他将花骨肆意揉捏,将花朵层层剥开,附身一口含住花蕊,似有一股芳香迷人的汁液入口,惹得他目眩神魂,恨不得就此瘫在这朵荷花上,夜夜闻香,日日把玩。
霍晋恒在脑海中香艳意淫的时候,还不知道自个儿已经被两只暗藏的黄雀给盯上了。
顾文休对于童秋水的一举一动自然是了如指掌。童秋水去旅行又回来,十多天对他而言不过刹那罢了。
他就像天上神仙过活,天上一天人间一年。一千七百多年,光是想,就够寒颤。
就在这瞬息之间,他去了一次郭璞墓。世人所知的郭璞葬地其实并非所虚,却也并非全实,因为里面没有郭璞全尸。
当年郭璞防范他如斯,他步步施计,却一计不中,全被郭璞给破坏了。郭璞是他师父,有什么样的能耐,他自然最清楚。探阴阳,通五行,熟奇门,能遁甲,知天文,懂地理,最重要的是可测天命,简直无所不知。
要是让郭璞顺顺当当活到老死,恐怕身后之事都能安排得妥妥当当,绝无一丝差错。这样,就算他再活一千多年也没有这么容易破坏郭璞设下的阴阳局。
郭璞不死,他绝无出路。于是他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一计。
他知郭璞此人极为看重天命,天命所归,绝无更改。于是假意接近王敦,他望其人面相,就知此人命数已尽,但依旧暗中相助王敦叛乱,还故作迷阵幻相,引得王敦以为自己才是真命天子,决定造反。
郭璞是何等人物,众人皆说王敦必能成功,他却斩钉截铁说会失败,自然绝无差错。王敦心知肚明此事,若不杀郭璞又如何服众?郭璞自然必死无疑,当场就被砍杀。
郭璞死得仓促,又客死在武昌郡,离他早做准备的墓穴隔了千山万水。人若死了,生前再强也枉然。死人当然斗不过活人,顾文休当时觉得自己稳操胜券。
他万万料想不到,郭璞居然早有准备,还以身做饵,让他自己设下的阴阳局成为死局。本来阴阳局乃是以一生一死为解,生不能横生,死不能枉死。顾文休小心翼翼,从来都不敢轻易触碰,深怕一着不慎就将活局弄成死局。郭璞居然用自己的命来开启阴阳局,人若枉死,魂不归天而成煞,阴阳中断,五行俱毁,生生世世再无可能解开。
若不是他后来远赴暹罗,偶得一世外高人临终秘书得到以毒攻毒的办法,恐怕再过几千年也没有办法能解开阴阳局,有机会让青翎重生。
动不了郭璞设下的阴阳局,他也不甘如此受挫,为避免郭璞死后还能碍手碍脚,他在郭璞的尸首上做了手脚。那家伙不是要舍身成仁吗?他成全那家伙,让其尸骨无存。当初郭璞之子送回郭璞尸首后下葬,却浑然不知一入葬之后,郭璞尸体就分裂成二,他利用遁尸术将另一半尸首收回,抽筋拔骨,用八卦图镇压其阴灵,做成鬼阵,将其魂魄下十八层地狱,日夜受煎熬。
然后再利用痋术制成人俑破其墓穴位正气,下了血咒在四口青铜棺木之上分别压制“朱雀、玄武、青龙、白虎”四象,毁掉阴阳龙脉旺相。又在后山秘密开出一条小溪,但是溪流却阻而不前,回旋低流。本来一处大好的风水宝地,让他硬生生改成了阴邪凶煞的鬼地方。
后人当然不知他暗中捣鬼,传颂至今,只当那里风水佳,龙脉所在。他每回听到,都冷然一笑。为了万无一失,他还将偶尔得到的一颗金轮乾坤佛珠放入鬼阵中,用万人冤魂滋养,佛生魔,就无法升天。不能上天,不能入狱,他让郭璞永远得不到超生。
他千算万算,漏算了郭璞能测命数的通天本事。郭璞居然还能够留有最后杀招,用毕生修为化作一道止魂咒在青翎的命魂之上。他暂时杀不掉童秋水,心有怨恨,自然将这股怨气发泄在郭璞之上。他去了次墓地,在郭璞保存完好的半个尸首上下了两个毒蛊,折磨不到活人,就折磨灵魂。
郭璞想要做替天行道的正义化身,就尝尝为正义要付出的代价。
相较于顾文休的气定神闲,另一个等待捕蝉的黄雀——邵敬锡就盯着童秋水疑虑丛生。他能够万分肯定童秋水身上有尸虫气息,可是童秋水明明有呼吸有心跳,不应该是个死人。如果只是不死一族,那么尸虫又如何会在她的身上?而且他探看童秋水,感觉她体内还藏有些不明的气息,这些气息有些是阴寒的,有些是纯阳的。
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纯阳和纯阴并存呢?他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更加肯定那个人的目的是童秋水。只要盯牢了童秋水,他不怕逮不到那人的蛛丝马迹。
第三十一章
结束了兰州军区演习后,这日天朗气清的午后,刘华威一身军装下了吉普车。
连续奔波并没有让他沸腾的心有所倦怠,相反他的心似乎还在空中飞翔。
他很喜欢战场,似乎天生为战争而活。他曾经在战场死,又曾在战场活。似乎这一辈子只有一份事业,回首往事,欢笑荣辱,密不可分。
军装穿在他身上很服帖,衬得他个子很高,像标枪一般。满人常年在草原生活,自有一番血性气息,加上他金戈铁马,征战连连,所以气势上杀伐决断,煞气凛人。绝非如今太平盛世的军人所能比拟。
他把军装当成了战甲穿,一穿在身上,他就不是刘华威,而是瓜尔佳?华威。
刘华威随手解开风纪扣,阔步朝前走得虎虎生风。脚底皮鞋漆黑发亮,踏在光滑大理石面上,清脆作响。
抬脚刚要上楼,楼梯拐角处就走下一人,两人相视一看,熟人。
要说这次军演有什么令刘华威不满意的地方,那就是同行的军官中有乐兮尧。他自知自己特殊,素来很低调。官职不高不低,能够带兵就可以了,将来再找个机会退役,也不惹人注意。
他估计是那日撞车之后被乐兮尧注意到了。这么一个眼高于顶的太子爷居然在演习中三番两次找他研究作战计划。想来明里暗里,不知调查过他多少次了。
“刘师长,好巧。”乐兮尧笑得云淡风轻,似乎纯粹就是个公式化的招呼。
刘华威打了四百多年官腔,自然是毫不含糊。跨步迈上几步,和乐兮尧站平行后,伸手寒暄:“确实巧。乐政委是打算回去?”
乐兮尧笑笑,摇了摇头道:“知道刘师长要回部里,所以特别在此等待。有一事想要找刘师长。”
果然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刘华威暗自叹了口气,扬了扬手中的报告:“那要麻烦乐政委等候了,我上去找军长汇报下情况。”
“没关系。我在大门口等刘师长。”
刘华威也懒得和他客气,绕过他直接上楼。太子爷爱守大门,就让他去守吧。他说汇报情况,又没说什么时候汇报完,外面正当午,长空烈日,够太子爷消受的了。
用不过一刻钟时间汇报完情况。刘华威回了自己办公室,拿了块搭在架子上的毛巾去洗漱间擦了把脸,洗去一路风尘。
然后他大模大样地晃回了办公室,门一关,二郞腿翘起搁在桌上,在抽屉里胡乱翻了本杂志,随手翻开盖在了脸上,气定神闲地打起瞌睡来。
一觉睡得酣畅淋漓,等醒来时候,杂志已经掉在地上,手一摸嘴,湿漉漉的,疑似口水淌了出来。
睡舒坦了人也精神,连带着战场上残留的煞气也一并消失,他恢复了以往漫不经心的状态。
办公室架子上有他的便装,脱下军装外套,刘华威快速换好后,这才抬手看了看碗上手表。
“呦,都快18时了。太子爷都看了四五个小时大门了。”嘴角嚼着笑,刘华威耸了耸肩,喃喃自语了番,随后举步外头走。
才走到二楼楼梯,刘华威居高临下看到办公大楼门口站着的乐兮尧。
乐兮尧面对大门而站,背面抵着万道霞光,手里头拿着手腕上的佛珠,慢条斯理拨动着。那串佛珠不算什么值钱货,珠子是寻常不过的黑曜石,还不是稀有的那种。珠子上面用金粉刻着八字真言。黑珠子搭配金字,戴在乐兮尧手上,却相得益彰,很是相配。
见到刘华威下来,乐兮尧表情不见动怒,一如寻常,只是因为霞光太盛,将他整个人染成了金色带红,眼睛中光芒就显得更加黑幽幽深不可测。
刘华威心中倒是有些赞许。沉稳不惊,遇事不慌,懂得攻也知道退,乐家这几代里头就属乐兮尧这小子最有出息。日后多加打磨,必然是不可限量。
“乐政委咱们走吧。”
聪明人面前当然不说蠢话。彼此心知肚明刚才的刻意刁难,刘华威当然不会假惺惺找借口,乐兮尧也没必要听。
一路之上,两人都没开口。乐兮尧开车,刘华威一旁坐着闭目养神,随便乐兮尧带他去哪里。
不过等到车子停稳后,他下了车,仰头看了看眼前高楼耸立的大厦,有些发怔。纵使他这个老不死的脸皮厚,也不禁有些尴尬。
两个大男人到酒店来干嘛?又不是公干,又不是外出。
乐兮尧倒是镇定自若,还对着刘华威解释:“刘师长,请——我已经预先订好房间了。”
刘华威当然不会往歪里邪里想,可是让他跟着一个小了六七辈分的后生开房,实在有点丢份。
哪知他和乐兮尧上了电梯到了二十一层,电梯门刚开,就见一男一女站在电梯门外的不远处僵持着。
女的背对着身子,正费力挣扎。男的侧身低头,搂着女的不松手,显得有些啼笑皆非:“姑母,我只是为了找地方谈话方便,你想到哪里去了?”
刘华威听了这话,觉得说话的那小子不地道。大侄子搂着姑母在酒店,居然还说找地方说话。
那姑母要是信了,也忒好骗了。
果不其然,那女的开了口,闷声闷气:“什么地方不好说话啊。这地是说话地吗?”
刘华威眉头一皱,觉得这声音有点熟。还没等他心思转一圈,那男子听到了声音,抬头朝他和乐兮尧看去,那女的也随着男子动作,扭过头来。
四人四目猛然相对,均是一阵诡异的沉默。然后那对男女同时出声。
“兮尧——?”
“刘华威?”
刘华威觉得自个儿被雷击中,被电闪瞎了眼。怎么会瞧见童秋水此时此刻站在酒店走廊处,被个年青小辈喊着姑母,搂着小腰,哄着去开房?
乐兮尧素来内心强大镇定,此刻也被眼前一幕惊得目瞪口呆。他不是不知道晋恒和那童秋水的关系,不过就算这个姑母很怪异,就算十八年不相见,也不用拉到酒店里叙旧吧?
童秋水魂飞天外,盯着眼前两个男人,下意识反问道:“你们俩也来开房?”
三个男人闻言内心一片黑线,顿觉浑身无力。想笑又笑不出来,想怒又不知道怒些什么。
就觉得拿这个女人半点法子也没有,完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还是霍晋恒先缓过劲来,扫了眼刘华威,开口打了圆场:“要不这样,咱们都先进房间说话。”
乐兮尧和刘华威都很赞同。当下三个男人带着还完全不在状态的童秋水进了乐兮尧事先订的总统套间。
第三十二章
众人进了房间,躲在暗处的邵敬锡暗呼过瘾,比看戏都要精彩。没想到李家小子的媳妇居然如此抢手。
他更好奇的是那个刘华威。如果他没有感觉错误,刘华威体内没有宿养着尸虫,而且身体还留了口人气,似乎介于人和尸体之间。
邵敬锡想了想,觉得刘华威运气太背,很有可能当时还是大活人的时候无意间碰到了尸虫,沾染上了尸气。结果就成了这么死又死不掉,活又活不了的状态。
邵敬锡恶趣味地想了想,想到自己总算是找到了一个比他还惨的人。他可没有悲天悯人的心肠,遇到比他惨的,没有落井下石就算不错了。心情大好的他准备隐了身形进入房间接着看戏。三男一女,指不定后面就火热起来。上千年没沾过女色,要是有现场版春宫戏,他当然兴高采烈。
岂料他心思刚一转,脚步未动,四周的空气骤然阴冷起来,紧接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那人就在附近!
邵敬锡大惊失色,自己跟了童秋水一路,却丝毫没有察觉到那人的气息。要不是此刻他故意现身,恐怕暗中下手,也是轻而易举得逞的。那个人的本事越来越厉害了。
周身的气流像是一把把钢刀急速旋转,鬼哭狼嚎,森森鬼气犹如地狱之门打开般呼啸而来。邵敬锡知道,那个人杀戮太多,跟在他身边的孤魂野鬼数以万计,若是换了别人,知道自己身边凶煞恶鬼缠绕,恨不得请玉皇大帝下来驱除。而偏偏那人却用自己血画了八卦图,他在图中央,凶煞和恶鬼被八卦图承载镇压,又以血肉之躯吸引万鬼侵蚀。
那个人本身已经超越了一般恶鬼凶煞,成为了极其的邪恶邪魔,以自己为阵法,穷凶极恶,难道就只为了复活棺材内那具女尸?可是为何上次去女尸却不在了?而且,那人如此强大,居然没有办法轻易让那女子重生。难道还有比那人更加厉害之人在与之抗衡?
但是形势容不得他多有思虑,杀气已经铺天盖地袭来,他身体里面的尸虫蠢蠢欲动,显然是感受到真正的主人到来。
邵敬锡当然没把握正面对付那个人,打不过就跑,他活了这么久,可没有愣头小子的血气方刚,逃跑并不羞耻,青山依旧,绿水长流。故而趁着那人还没下天罗地网,邵敬锡赶紧遁身就要走。
“想走?没那容易。”空气中飘散开低沉森寒的笑声,发声的那人似乎很愉悦,像是逗弄一只落荒而逃的小猫。
邵敬锡咬牙凝神,拼劲尽全力将手中匕首朝后猛地飞去,匕首上沾着人血,应该可以吸引身后笼罩的鬼气。
“我没兴趣和你玩。我要做正事。你乖乖回墓地吧。”那道声音如鬼魅一般,听得人头皮发麻,犹如地狱的王者一般,肆无忌惮索人性命。
邵敬锡头也不回,整个酒店的空间都被鬼霾笼罩,只有跑到外面,有活人地方才能够让那人稍有忌惮。
匕首上的人血显然并不能拖延多少时间,邵敬锡觉得自己体内的尸虫像是要爆炸一般地跳跃着。他绝对不能再受那个人控制,他不要做行尸走肉,他宁可灰飞烟灭,也不要被虫子驱使肉体。
邵敬锡死死咬紧牙关,一根根青筋暴起,死命地抵抗着周围勾魂一般嚎叫的声音,还有体内渐渐复苏,已经吐出尸气的尸虫,一双眼闪闪发光,紧紧盯住酒店大门口唯一的光芒,逃出生机。
就在他一脚跨出酒店大门,幻成实体人形的时候,一道青光从黑暗的空间飞速划过,快如闪电般刺入邵敬锡体内。
李落云手上拎着一袋葡萄,哼着小曲,心情愉悦地开了房门。
“老婆——我回来了。”
房间里面空无一人,并没有童秋水的回应。
习惯了每天回家都有人等待的感觉,李落云下意识眯了眯眼,拂去心头的失落。其实童秋水虽然经常宅在家中,不过偶尔时候也会外出走动,或是逛街或是听戏,有时候晚了还会在外头享受好晚餐才回。
以前李落云觉得这样的童秋水很好。独立又不过分依赖,两人的空间保持得亲密却留有距离。
最近不知为何,反倒是他越来越适应两人在一起的家的感觉。
将葡萄洗净后放入冰箱,李落云看了看时间。快要晚上七点了,算算时间童秋水也该回来了。
拿起电话拨了过去,李落云准备告诉童秋水他买了她最爱吃的葡萄,在家等她回来一起分享。
电话拨过去,响了好几声没人接听。李落云也不在意,童秋水素来把手机调成震动,放在包里常常后知后觉,要等到很久以后才会想起来掏手机看看。
忙完了一切,他懒散地瘫坐在沙发上,闲来无事他想起了衣服口袋里的信。这封信其实寄来很久了,收信的小子那天没来得及给他,结果拖了好久今个儿瞧见他才想起来。
不过送信的人名地址也没有,只有信戳上看出是从武昌发出。李落云用手摸了摸,薄薄的似乎没什么东西。
李落云干脆利落拆开了信,抖了抖,两样东西从里面飘落出来,一张纸条和一个系了红色粗绳的黄色纸片。纸片被压缩在两块透明塑料壳中,就像地摊上几块钱买的小挂件。
李落云拿起那挂件,细看里面黄色纸片,原来是一道符咒。里面鲜红字体扭扭曲曲写满了符咒正反面,他一个字符也看不懂。只好拿起另一张纸条。纸条上用打印体打了短短几句话。
“生死命符,片刻不得离身,存亡之时,可保汝一命。切记切记。”轻声念出纸条上的句子,李落云看得匪夷所思。“靠,哪里来的神棍广告。这年头,什么乱七八糟的推销都有。”
哭笑不得的李落云随手将纸条扔在一边,准备将那噱头的符咒收拾在一起扔掉。可是手伸到一半,目光却微微一凝。
符咒呢?刚才还在桌子的!
李落云暗暗吃惊,正要起身寻找,眼风扫过一黄色东西,一晃而过。李落云瞬间僵直了脊梁,吞咽了下口水,用极其缓慢的速度一点点地挪动自己视线,然后看到自己脖颈之间挂着的正是刚才那个符咒。
“妈呀。”李落云惊叫一声,跌坐回沙发上,然后七手八脚,伸手就要去扯那道诡异的符咒,却不想看似那红线并非牢固,怎么也扯不下来。扯不下来就用剪的,李落云慌忙弯身翻抽屉,拿起剪刀对准红线就剪。
却不想红线毫无损伤,在看剪刀刀口处却斑驳了好几个口子,显然被极其坚硬之物所损。李落云顿觉冷汗刷地从后背渗出,整个房间寂静无声,一股子说不出的阴寒之气从脚底心窜上了脑门。
“啊——鬼啊。”
“砰——”
正在李落云鬼嚎一般,只听得闷声异响,似乎有重物无端出现摔落在地。
李落云哆嗦得牙齿都在打颤, 他紧闭着双眼,双手不自觉捏上了脖子上挂着的符咒却浑然不觉。
“妈的,你小子鬼叫什么。我这个鬼你不是不怕的吗?”一声虚哑带着一丝咒骂的话从茶几的另一侧传来。
这声音——好熟悉。
李落云陡然回神,察觉出发声的正是邵敬锡,赶紧跨步探身一看,茶几那侧地上,邵敬锡蜷缩在地,浑身笼了一层白纱一般的东西,整个肌肤已经发青,看来伤得不轻。
“你怎么回事?”李落云大吃一惊,伸手就要搀扶对方。
岂料他手指才刚触碰到邵敬锡,就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邵敬锡双眼赤红,如鬼魅一般凶狠瞪向自己。本来已经发青的肌肤立刻像枯木一般,似乎血肉尽失,只剩下一堆白骨包裹着风干了的人皮。
李落云一惊,他从来没见过邵敬锡这般鬼样。上千年的妖物,会是什么人这么厉害可以重伤他。而且奇怪的是,似乎刚才自己碰他,反而令他更加严重了。
邵敬锡青白着双唇,连说话都颤着音:“你……你脖子上……哪里的符咒?”
他问起了符咒,李落云顿时想起了脖子上诡异的玩意,又上前一步,想要蹲下身子细说。
“别靠近我——”邵敬锡声嘶力竭,恨不得李落云立刻消失在他面前。
李落云觉出问题出在了他脖子上的符咒。难道自己脖子上这个神秘的玩意这么大威力?不对啊,他印象中自古记载尸虫人都不怕什么符咒的,明代还曾有过个紫阳真人设坛收伏过尸虫人,结果毫无作用,自己还被尸虫人扔进了鼎炉内烧成了灰烬。
第三十三章
霍晋恒开着车,外面已经是万家灯火,但是空气中的闷热感并未散去。车内打着冷气,一点点驱散开原本车内暴晒下产生的热浪。
童秋水坐在副驾驶旁,一路无语。
霍晋恒偷偷瞥过几眼看她,只见她低头垂眸,摆动着手指头,看不出什么神色。
其实童秋水什么都没想,完全属于脑袋放空地发呆。相较于之前的惊慌失措,她此刻反而气定神闲。反正横竖不会被拉去解剖就行了,她小人物一个,所求并不多。
“那个——姑母,你为什么能够长生不老?”霍晋恒想起在酒店内的谈话,还觉得有些恍惚,无法相信。
童秋水白了他一眼,觉得他问了句傻话。”我要是知道为什么,早就想法子早点去死早投胎了。”
“为什么?长生不老难道不好吗?自古帝王梦寐以求的。”霍晋恒望向童秋水的眼神有些惊奇,童秋水的回答确实出乎意料。
“好在哪里呢?你刚才也听到了。刘华威活了四百多年,比我活得久。你说他过的好不?”
霍晋恒想了想,似乎长生不老的好处都在嘴边,可是就是说不出来。每个人各有各的活法,谁也说不上哪一世精彩,哪一段值得。
“姑母——”
“你应该叫我婶婶,明白不?都长这么大了,还闹不明白称呼。”童秋水截下霍晋恒的话,想了想后接着道:“而且我还是你前婶婶。换句话说就是过去式,咱俩现在什么关系也没有。”
霍晋恒听童秋水这么一说,反倒是点了点头,喃喃自语了一声:“这关系我也不要,以后该换个关系。”
他说得轻而快,似乎粘在唇间转而一逝。童秋水没听清,也没留意。见车子已经开进小区门口,她就招呼着霍晋恒停下。
“行啦。别送我了。刘华威说他信得过的那个乐兮尧。我,我自然也信得过你。其实像我这样的,没什么稀奇。不过是在人生一个点上始终原地不前,兴许很久很久以后,就突破那个点,跨步向前走向终点了。不过我还是挺高兴能见到长大的你。”
童秋水讲完告辞的话,准备下车走人。她和霍家还是少扯关系的好,霍晋恒不会把她送去解剖,不意味着别人不会。
“等一下。”
童秋水扭头回看,却见霍晋恒伸出手递向她,一脸和煦微笑。昏暗的街灯下,霍晋恒本来深刻的五官轮廓显得有些朦胧,但是却更具风情。因为笑容,一侧的嘴角凹下一个小漩涡,很深刻的酒窝。一个嘴角有酒窝的男人,笑起来的时候平添几分可爱,让人不由自主地卸下几许防备之心。
“初次见面。先容许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霍晋恒。今年二十有六,单身,工作稳定,无不良嗜好。”
童秋水有些好笑,瞧着霍晋恒一本正经地装初识,也配合地递过手与他相握。“我叫童秋水。今年一百三十有六,久仰久仰。”边说还边拱手作揖。
“幸会幸会。”霍晋恒有样学样,还对着她眨了眨眼,笑得一脸开怀。
童秋水和霍晋恒说笑之间,李落云正一筹莫展之际。邵敬锡仿佛是奄奄一息,可偏偏又没气可断。瞧他这副模样,走出去恐怕真会被当成午夜凶鬼,又无力自保。他有心帮忙,可是脖子上的符咒像催命符,令他半步不得靠近邵敬锡。
正在手足无措时候,就听到楼道传来”蹬蹬”的脚步声。
“不好——我老婆回来了。你赶紧地,躲起来再说。”
李落云也顾不得哪里藏人最好,走到衣橱最边上放被子地方打开大门,然后七手八脚抱出几床被子,示意邵敬锡钻进去。
“我关门了,你别出声,待里头一晚上养精神。这里空间大,反正你不用呼吸,正好。”
邵敬锡其实满肚子怨气,恨不得捅了李落云的祖宗。可是实在是没有半点精力,脑袋一片混沌,他直觉李落云脖子那符咒大有来头,他也有本事能够查到符咒来源,可是眼前——他连开口的力气也没有。李落云让他钻哪他就钻哪,就是狗洞他也认了。衣橱门一关,一片漆黑,邵敬锡两眼一闭,随便外面怎么翻天覆地。
童秋水一开门,就看到李落云抱了几床被子,站在客厅沙发边上,傻乎乎地盯着进门的她看。
童秋水一愣,看了眼李落云手中被子,好奇问道:“怎么了?这么热的天,你翻被子出来?”
“哦,哦不是。我是今天回来得早。拿了被子出来晒。”李落云赶紧把手中被子放到沙发上,满脸堆笑殷勤:”老婆,逛街累了吧。冰箱里有葡萄哦。一大锅子,够你吃的。”
童秋水点头一笑,葡萄她爱吃,也没留意晒好的被子为何放在沙发上这个问题上。
走进房间,童秋水准备拿换洗衣服去沐浴。李落云跟在后头,深怕童秋水打开了不该打开的柜门,赶紧跨前几步,一手撑住最里面一扇大门,另一手撑腰,无话找话:“老婆,今天逛街怎么没买东西啊?”
童秋水没察觉李落云紧张的神情,在抽屉里面翻找合适内衣,她随口应道:“路上碰到老熟人,就聊了一下午。我去洗澡了哦。”
“老婆快去吧。”李落云看着童秋水拿着睡衣进了淋浴间后,赶紧缩回衣橱前,悄悄打开门轻声问道:“喂,邵敬锡。你还好吧?”
衣橱空间不算很大,好在蜷缩一个人不成问题。邵敬锡浑身动弹不得,也懒得应声,只是动了动眼皮,表示他还没有完蛋。
一时间李落云也别无他法,只好重新关上了门,过了今晚再说了。童秋水洗得很快,她不需要做任何保养,清清爽爽带着洗后的湿气走进了房间。
“老婆。我想你。”李落云迎面将童秋水拥入怀中,一股沐浴后的清香扑鼻,童秋水的身子柔软如水,让人泛上难言的美妙感受。
童秋水仰头,笑脸吟吟,灯光从上照耀折射在她眼底,璀璨成晶亮的碎光,点点滴滴分外妖娆。
“想我啦?怎么想的啊?”
李落云低下身子把头轻靠在童秋水肩上,嘴角挂起一丝调笑,展开的肩膀宽阔,胸膛坚硬完美。他缓缓地贴上童秋水曼妙的身躯,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在耳边呢喃:“想吻你的唇。”
他边说边做着动作,单手扣在童秋水腰间,单手缓慢地摩挲着童秋水微张的红唇,然后一点点往下移动到了颈间。
“还有你细白的脖颈,那里的气息跳动着,勾引我恨不得一口咬下。”
童秋水闭上了眼,被李落云掌心的热度感染起来,脖颈间轻柔的触感让她不自觉发痒,不禁轻笑出声。
转而她又轻呼一声,笑还挂在脸上,气息已经不稳,随着李落云的手移到胸口的丰盈处,上下左右地揉搓着,手指旋转弹动着两点樱桃,随着手势而美妙颤抖。
“还想你那娇艳欲滴的双峰。”低沉沙哑的嗓音近乎耳语,带了几分挑逗意味。童秋水闷哼一声,感觉身上的热度越来越高,李落云的一只手已经移到了双臀之上,顺着股间的缝隙,一点点延绵而下,富有情色的刺激。另一只手悄而无声已经向身下幽密之所一路探索起来。
“老公——”一声绵长而欢愉的叫唤声从童秋水嘴里发出,她抓了抓李落云的双肩,示意挪到床上继续。
李落云自然心领神会,正要环抱起童秋水,眼风扫过一边衣橱,想起了里头还藏了个邵敬锡。
靠!他都忘记了里头还有个人。哦,不是人,是鬼,还是个雄性的鬼。
第三十四章
蓝锡卿百般无聊地看着包厢外群魔乱舞。颓废荒诞的夜晚,混杂的空气中弥漫着暧昧情欲的气息。
音乐声翻天震地,男人和女人们在舞池中摇摆,艳丽的领舞女人在台上的铁笼内搔首弄姿,身上仅有单薄的布头勉强遮挡重要部位,她们用轻佻的动作来挑逗着下面的男人们。
挥退了几波艳丽妩媚的小姐,蓝锡卿抬手看了看腕上手表,不满地拿起一旁酒杯一口灌下。
乐兮尧和霍晋恒俩小子。居然敢迟到!还迟到这么久,人来了以后,非一人一拳出气不可。
“一个人喝闷酒?”带笑的声音响起,在不算安静的包厢内回荡。
蓝锡卿一惊,悴然抬头,却见顾文休双手环胸,倚靠在门边,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你……顾文休?你怎么会在这里?”
也不怪蓝锡卿惊讶,认识顾文休几年了,也从不见他寻欢作乐过。乐兮尧曾经想尽法子拐着他去,也未曾成功过。
此刻人主动站在了这,的确出乎意料。
“兮尧和晋恒呢?晋恒回来这么久,我还没找机会碰他呢。”顾文休走到蓝锡卿身边稳稳坐下,径直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随意饮了一口,又放了下来,似乎并不满意口感。
蓝锡卿留意着他的动作,目光移动,还在惊疑他的出现。顾文休靠坐在沙发上,嘴角微微扬起,像是含着笑意,神色却很淡漠。外面靡靡绯色的灯光四射,越发显得包厢内光线幽暗不明,打在顾文休异常俊美的脸庞上,正经和堕落混合,一派疏离。
蓝锡卿突然想起来乐兮尧曾经对他说过:“顾文休这人很邪门。”
念头一起,蓝锡卿不禁心头一凛,直觉顾文休突然出现,有些不怀好意。
察觉到蓝锡卿的目光,顾文休转头扫了他一眼。瞧出对方眼中隐约的戒备之色,不禁暗自摇头冷笑。他当然知道乐兮尧和霍晋恒在做什么。那个瓜尔佳华威有点意思,居然活着的时候无意中喝下尸虫水,以致于留了那么口气没能死透。一个无意之中成为他傀儡的半死尸。
顾文休微微一笑:“瞧我做什么?我虽然不常来玩,不过也不用这么稀奇吧?”
蓝锡卿稳了稳心神,强然一笑:“你能来我当然高兴。只不过兮尧和晋恒俩小子不知搞什么飞机。到现在还不来,我正恼着呢。”
顾文休松散了身子,朝后一仰,面朝大门方向努了努嘴,笑模笑样道:“别恼了,人都来了。”
话音刚落,门被大力推开,夹杂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和下面狂欢人们的喧闹,乐兮尧在前,霍晋恒在后,一起走了进来。
才刚进门,乐兮尧正要开口对蓝锡卿说话,视线对上沙发一边坐着的顾文休,他打了个激灵,没再跨前。霍晋恒在他身后,没留意到里面情况,越过乐兮尧,纳闷道:“怎么了?傻了?”
“晋恒,好久不见了。”顾文休笑眯眯地跷起了二郎腿,很满意乐兮尧的反应。猫抓老鼠,很值得一逗。
霍晋恒一呆,眨了眨眼看向顾文休,不可思议地发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乐兮尧迅速回过神来,不动声色朝前,然后隔开了霍晋恒,坐到顾文休身边。他侧头低声发问:”难得你今天有兴致出来消遣。”然后又凑到了顾文休耳边,状似亲热地一手搭在他肩上,神秘兮兮:“这里可是北京城出了名的欢场。放心吧,各种类型都有,个个干净。要不要我替你挑挑?”
说话间,乐兮尧不着痕迹看向了顾文休脖颈之间,凝神留意自己搭住肩膀的手,轻微起伏,呼吸正常,频率不快不慢,是一个大活人应该有的现象。
刘华威说他活到现在,只碰到过童秋水这么一个和他相同情况的人。这也不奇怪,不老又不死,如此罕见,而且就算真遇见了也不容易察觉。有呼吸的不死人,和大活人实在没什么区别。
他向刘华威问起顾文休。刘华威说根据他揣测,顾文休应该是正常人,不过可能道行极深,真真切切能够降魔除妖。对童秋水特别关注,应该是发现了童秋水的蛛丝马迹。毕竟童秋水粗心大意,很容易露出马脚被发现。
果真如此吗?他对刘华威不可能全信,但是起码有七八成信任度。刘华威和顾文休没理由勾搭在一起,更不会有什么利益关系。难道顾文休真的是因为世外高人的原因,所以特别神秘莫测?如果真是这般,起码现在不会是敌人。
“我明日要去测风水。不宜接近女色。改日吧。”顾文休笑眯眯地婉拒了乐兮尧提议,折射在眼底的光芒发亮,黑瞳深不可测。
“你接生意了?嘿,谁这么大面子请动你?”一旁蓝锡卿听闻,有了兴致。顾文休本事确实大,可是从不见他为谁看过风水。
“那是极好的风水宝地,不过外山腰处有一地方凹陷,坏了龙摆尾的格局。我去修补。”边说他随手拿过一张纸巾,放在桌上,从口袋里掏出笔,信手画了起来。
乐兮尧也好奇哪处地方风水被称为极好,侧身对着那张越来越详细地形图琢磨起来。
“我怎么瞧着有点眼熟?”霍晋恒横看竖看,越看越觉得地形图哪里见过。他这么一说,乐兮尧和蓝锡卿也有同感,皱紧了眉头,对着那张图仔仔细细研究。
顾文休轻描淡写勾勒出那块风水宝地后,丢下笔起身道:“明天还要起早。我先走了。明天那地方见哦!”
乐兮尧三人埋头盯着图,并不理会他走人。几年之间,这个顾文休一直神神叨叨,出现和离开从来都不打招呼。他们早就习以为常。
摊在桌上的图让三人越看越觉得答案呼之欲出。霍晋恒灵光一闪而灭,大梦初醒般惊跳起来。手指向桌上图,面容扭曲:“赶紧烧了。该死。”
乐兮尧和蓝锡卿立刻顿悟此图所画之处到底是哪里。在看那纸巾上,山川地势,每一个黑点代表山中每处房子,每一个打叉代表每一个岗哨分布。
乐兮尧胸膛起伏,气急败坏一手将纸巾撕成了粉碎,然后拿过桌边打火机对着碎纸点燃。火光通红,印染着乐兮尧那张黑透的脸庞。
“他怎么去的?还能够画得如此详细?”蓝锡卿觉得不可思议,跌坐在沙发上犹不能相信。
第三十五章
童秋水也不知为何如此热情,似乎心底升起一股眷恋,想要下意识和李落云亲近些。
她并非薄情寡义,真心是想要找一人厮守终身。可是在经历了一场场无疾而终的婚姻后,她心灰意冷。霍晋恒的出现让她想起了当年的霍雪辰。霍雪辰和她并不是没有美好的开始,可惜没有圆满的结果。
哪里去找一人交给对方这一片赤诚之心呢?知道她的底细,还愿意相守这一世?开始时候是夫妻,后来就变成了父女,到后来就称为了祖孙。她心无芥蒂,愿意相守这一世,可是又有谁会愿意爱人守到最后成为了孙女辈呢?
李落云觉得自己融化在童秋水体内,心也一起化成了一摊春水,然后将两人紧密地相连,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但是总还是觉得缺憾,有时候他见着童秋水的笑容,心不知为何萌生出一股说不出的心疼来,可是究其缘由,又不知所以然。
“秋水,我爱你。”喘息之间,头抵着头,李落云在童秋水耳边呢喃吐露爱意。
换了平时,童秋水只当耳边风吹过拉倒。此时此刻,她心有感慨,结婚至今,李落云对自己绝非寡情,用心用情,自己深受此情,渐渐就难以心安理得地去接受了。
“落云,有没有兴趣做个心理小测试?”埋进李落云宽阔胸膛内,童秋水闷声发问。
李落云搂着童秋水在怀,俯首只见童秋水侧面染后情动之后红晕,客厅落地灯光线昏暗,更衬得怀中人娇羞动人,虽看不见神情,想来定是笑容满面。
“好啊。宝贝老婆给你老公测测,老公是不是个天下第一好老公。”李落云只当是两人房中小情趣,满口应允。
童秋水把脸更埋进了李落云怀中,缓缓道来:“如果你是一旧时书生,偶遇一姑娘一见钟情,结识后两人互生情愫,定下终身。岂料婚后那姑娘告之你她并非人类,乃一妖怪,永远都不会年老死去。你会如何?”
李落云起先并不以为然,可听到最后那句永远不会年老死去,令他心头一紧。不老不死的妖物,他当然十分了解。
虽然心知童秋水所说不过是寻常的书生艳遇女妖这种事情,可他还是下意识问道:“为何问这个?没有可选项吗?”
“对于两人而言,除了离开或者留下。还有其他可选吗?”
李落云心弦一紧,他生来就背负着家族使命,虽然从来都不拘于这种负担,可是说到底总还是站着道德高点去做事,从未真正想到这种与生俱来的使命到底是对是错。
不老不死,本该是何等的奇迹之事。他没深究过那些被他抓住的不死族是什么心态,冷眼能看尽世事沧桑,想来也应该很满足快意的吧?只是——
一个必然不老不死,一个必然生老病死,若是情人之间,恐怕只会是一场悲剧。
童秋水察觉出李落云有所迟疑,略抬了抬头,疑惑的双目望向了他,却意外撞见他眼底的那抹深思。
“呵呵,干嘛表情这么严肃啊?一个小测试也需要考虑这么久?”深怕李落云多出不该有的联想,童秋水故作轻松地笑着发问。
李落云回过神,收紧了怀抱,将秋水牢牢锁在怀中,下巴摩挲着童秋水柔滑的发丝,几乎喟叹:”如果我是那个书生,心爱的人是不是妖物我不在乎。可是不老又不死,终究是异象。我想和我所爱的人能够白头偕老,仅此而已。”
能够和所爱的人白头偕老,仅此而已。
童秋水心头一酸,这句话撞进了她冷藏的心,曾几何时她也是如此期盼着,和刘少爷一起白头。仅此而已,如今却成奢望。
许是觉出气氛有些沉闷,李落云”噗嗤”一声笑出声,自顾自道:“瞧咱俩魔怔的,世上哪里有什么妖怪。”
童秋水没发话,她满心口留着泪,可是脸上却无法展露,只好将李落云宽阔的胸膛当作自己遮风避雨的港湾。也许不久以后,这个港湾也将不属于自己了。
两人在客厅沙发上相拥缠绵,缩在房间衣柜内的邵敬锡却冷得牙齿打颤。他精疲力竭,本来分不出半点心神去关心外头那对鸳鸯做些什么。后来稍作休息后,耳目逐渐清朗起来,外面一切的繁杂声息都一一入耳,包括外面两人的呢喃耳语。
听到最后,邵敬锡也不自觉喟叹一声,看来这个童秋水并非是个薄情之人。只可惜不知有何孽缘,竟然会被那个人盯上。
被那个人盯上,怕是没有机会生还了。李落云那个小子,还什么都蒙在鼓里,自己却又不能向他全部坦白。真相总是伤人,能有所保留还是不要说得太明白的好。
邵敬锡想起了李落云脖子上来历不明的符咒,符咒如此之强,居然可以瞬间封住在他体内本来蠢蠢欲动的尸虫。不知哪位得道高人有此法力,若是请高人相助,也许能够找出克制那个人的方法,或者能够知道那个人的来历。
一大早起了床,李落云绞尽脑汁,想了法子哄着童秋水去买早餐。等童秋水一走,他赶紧拉开衣橱。
“邵敬锡,你没事了吧?”
一晚上调息,邵敬锡显然精神了不少,他视线锁在李落云脖颈处,沉声道:“你那符咒怎么来的?”
“说来奇怪,无名无姓无地址,邮递给我的。我也就从邮戳上看出是从武昌送来。里头就那个符咒,而且莫名其妙上了我脖子,当时差点吓得我寒毛倒竖。”说起昨晚的事情,李落云还心有余悸,对着来历不明的符咒总觉得心有不安。
看不惯李落云那无胆怂样,邵敬锡白了他一眼,随即问道:“你带上那信封,然后等下就来我那别墅找我。我等你。我能查到那符咒来源。”
“真的,那太好了。”一听符咒可以查找来源,李落云神情一振,正要再发问,眼前一闪,邵敬锡已经不知去向。
张嘴惊愕,脑筋还没转过弯,他却听大门打开的声音。
“老公,我买了油条回来。快趁热吃吧。”
“哦,哦——来啦。”也顾不得去想邵敬锡来无踪去无影的能耐,李落云赶紧关上了衣柜门,跑了出去。
两人吃好了早饭,李落云一如寻常“按时按点”去上班。童秋水收拾了餐桌,刚闲暇坐在沙发上嗑瓜子,却听手机狂响。
“喂——”
“童秋水。今天我有兴致唱大鼓,你有兴致听不?”电话那头的声线很迷人,低沉悦耳,话虽问句,却透着不容置疑的自信。
童秋水一听这声音,就想起了那双勾魂的眼,眼底藏着一丝悲凉,若有若无。顾文休这个男人出现得太奇怪,可是她却不愿意深究。她已经过了年少岁月,虽然对方犹如秘一般莫测,不过她牢记好奇心会害死人,所以她不好奇。
顾文休无论有什么目的,总会出手的。她除了很长寿长寿以外,其他一无所有,所以不在乎失去什么。
“好啊。哪里见呢?”童秋水欣然答应,很坦然赴约。
第三十六章
“明亮亮烂银盔上生杀气,风飘飘九曲簪缨绕过顶梁,神灼灼阔目浓眉精神满,端正正鼻直口阔地阁方——”
台上人唱得明快嘹亮,英姿逼人,台下人听得如痴如醉。
《赵云截江》唱罢,童秋水抚掌笑着称赞:“好!荡气回肠,绕梁三日。当真是赵云英名万古扬啊!”
顾文休将手中唱板递向童秋水,眼带询问:“你也即兴来一段?”
摆手摇头,童秋水笑着拒绝:“得,我这人爱听不能唱。典型是只能享受不事生产的主。”
顾文休淡笑着抿了口茶,知道木板打鼓难登大雅之堂,刘家豪门阔宅,童秋水作为少夫人,自然很难接触到。要不是活得长久,活到了翻天覆地的局面,怕是这辈子也没多少机会听到。
茶座的雅间很宁静,格子雕花的木质窗户,双层油纸透光性差,将外面炎炎光线阻隔成朦胧的光影,将一旁靠窗而坐的顾文休也收拢在浮光掠影中,支离的线条柔和了他异常俊美的五官,原本魔魅的眼眸隐藏在一团雾色里混沌不清。
童秋水心如明镜,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来历不明,心怀叵测。但是他愿意唱他的戏,她自然也愿意坐下来听一听,戏唱得好不好,总归离不开观众的捧场。她没银子捧场,只好身体力行,把自己献出来了。
喝过了茶,润了嗓子后,顾文休望进童秋水眼中:“你就不好奇我的出现?难不成真信咱俩有肚脐眼缘分啊?”
童秋水讶然逗笑,回望顾文休:“你想告诉我原因?”
“当然。”顾文休收起了笑,正色答道:”一个男人莫名其妙找了借口接近你。无论是否有歹意,都应该是怀有目的,你不好奇?”
废话,当然好奇了。
童秋水扫了顾文休一眼,心头想什么没露在脸上,可又觉得蹊跷。顾文休这个开场白确实有些出乎意料,有谁心怀鬼胎的时候还主动坦白的?
“本来是有些好奇,可是你这么一问,反而让我觉得自己小人之心了。”童秋水压低了声,似乎真是有所犹豫。
顾文休有意在童秋水心里钻出个窟窿来,一听此话敛了周身神色,肃穆得好像躺进了棺材板里头,他语带沉重道:“其实你很像我死去很久的女友。她是我此生最珍爱的女子。所以一见到你,我明知你不是她,可是还是不由自主地被你吸引,看着你,我本来已经死寂的心仿佛注入一股新的生命。童秋水,你说这算不算是移情?”
童秋水沉默不语,心口却泛起了一丝没来由的疼,从本来一直消停的肚脐眼处缓缓地散开,疼痛并不尖锐,却一点一滴滑向了心口。
顾文休冷眼着童秋水低眸柔弱,一副心怀悲悯的样子,想了想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你真相信我的话?不觉得那是老套的勾搭女人方法?”
童秋水摇了摇头,这次倒是抬了头,眼睛直刺向顾文休,并无闪躲:“你说你失去了你心爱的女人,心已经死寂了这是真的。因为你说到那段的时候眼神很沉重,很真实。绝对假不了。”
这回轮到顾文休狼狈了,他闪烁了神色,万万料想不到童秋水如此犀利。他那段话说得确实半真半假。不过童秋水厉害得把真的都挑了出来。
眼前这个女人有点意思。怀着青翎的命魂,那么她自己的灵魂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他有些好奇。
“童秋水——”顾文休绽开了笑容,像是黑夜里伺机而动,准备吞噬猎物的魔鬼一般,燃起了阴暗的陷阱。”你想不想再见到你的相公?别用这种看到鬼似的眼光盯住我。我说的相公是何人,你应该心里明白。你想他吗?在每一个午夜梦回之中。”
童秋水被吓得差点嚎起来,内心不可窥探的秘密被人稀疏平常地袒露出来,任谁都会炸毛。
相较于童秋水的激动,顾文休显得很平静。他扬了扬下巴,示意童秋水稍安勿躁。
被捅了秘密的童秋水哪里安静得下来,她一会儿坐下一会儿又站起,走了几步回头看看顾文休,满脸惊惶不安。
顾文休像是逗猫一般,心情顿时大好。他撇了撇嘴,继续煽风点火:“想一想那刘家少爷,还真是惨。死后也不得安宁,刘家宅子没了,连刘家的祖坟都刨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抛尸荒野了。”
“够了!你不要再说了。”童秋水厉声喝止,顾文休的话就像是看不见的阴魂般缠绕她四周,令她心脏都麻痹起来。
童秋水的反应让顾文休很满意。他厌恶被人看出心中的想法。他的人,他的思想都是属于青翎的,谁都没有资格染指。童秋水越界了两次,应该尝到应有的苦头。他改变了方法——与其伪装了接近猎物后吃掉,不如逮住猎物玩耍后吃掉,后者乐趣更多一些。
童秋水怒目而视,她实在是小看了顾文休,他像一条蛇一般,任何时候都能够反咬对方一口。两败俱伤对他有什么好处?之前不动声色,虚情假意不是很好吗?非要这般大张旗鼓?
“顾文休,我不管你想做谁的天使。我很贫瘠,你既然知道我的来历,自然知道我只有活得比别人长这点特殊。不过现在想来你活得铁定比我还要长。我实在想不出我身上有什么值得你花心思的。明说吧——你的目的。”
“我的目的。”顾文休站起了身,缓缓走到童秋水跟前,抬手轻触描绘着她脸庞的轮廓,然后俯身贴近她耳边,他眸光渐渐浮现出病态的光芒,像是刚饮下鲜血般阴森呢喃:”就是得到你。”
“顾文休。你忘记了深爱的女人了?”针锋相对,童秋水并不打算让顾文休好过。
仰头大笑,顾文休露出一口森白牙齿,犹如吸血恶鬼般盯上了童秋水:“你这么肯定我说的是真的?那些不过是刚才温情的谎言罢了,要骗你这个小白兔。”
“什么都可能是假的。但是你心底藏着深爱的人这点绝对错不了。顾文休你根本不可能会要我。这个游戏你确定想玩?还不如开诚布公的好。”童秋水针锋相对,就算是兔子也是长牙齿的,门牙虽然不够锋利,但是足够粗壮。
冷笑一声,顾文休藏起了被看透的恼恨,收起了张扬侵略的气息。“童秋水,你肯定得毫无理由。”
双手一摊,童秋水露出了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我不知道活得久对你而言有什么意义。反正对我来说,活得久让我长了不少经验。例如——你的容貌实在太过妖孽,可是眼神却很丑陋,因为那里干枯毫无波澜。唯有在说到那个死去很久的心爱女人的时候,你的眼中神采就像沙漠中唯一的甘泉。这个时候你的美才真实。”
这回顾文休真恼了,他被童秋水肆无忌惮踩了底线,就像猫被踩了尾巴一般,浑身都炸起了毛,根根竖立,变成了刺猬猫。当下也不再说话,只是阴森森盯着童秋水,似乎在考虑哪里下口活活咬死她。
童秋水心里头虚,完全是虚张声势。她被顾文休揭了老底,心中惶恐不安,只好抓着顾文休的话抠砖缝般拿来敲打。
她其实哪里有这么毒辣的眼光,只是顾文休说起死去女友时候那抹眼神太过熟悉,就跟她在照镜子一般。她想起刘少爷的时候,她的眼神不就如此这般?
“有意思。太有意思了”顾文休怒极生笑,他退开几步之外,撇开头,不愿意对视童秋水的眼神。“女人,你太自负了。我的眼底有波澜的时候可不止刚才。也有可能是在杀人的时候或者——”
眼波流转,顾文休翘起了嘴角露出一丝邪气:“想办法征服你,如今也让我感到很兴奋。童秋水,咱们走着瞧吧。”
第三十七章
李落云赶到邵敬锡住处时,对方刚洗完澡,只下身围了一块浴巾,露出了大片肌理分明的强健体魄,精神状态还不错,一扫昨日奄奄一息的衰样。
“来了啊。随便坐。”邵敬锡一边擦拭头发,招呼李落云随意坐。
李落云眼瞧着邵敬锡,心思一转,转出了花花肠子来,不怀好意地带着笑,贼眉鼠眼地发问:“我说哥们,你们这样的有没有那个需要?”
邵敬锡被问得有些发蒙,一时没转过弯来,搞不清楚什么需要。“那个?哪个啊?”
“嘿,都男人,装什么啊?”李落云挤眉弄眼,眼睛里头都藏了猥琐。
恍然大悟,随即怒不可遏,邵敬锡狠狠瞪了李落云一眼,没好气地哼了哼,讽刺道:”总是要比你强劲些。昨晚某人貌似才两次就不行了。时间上嘛——也不太久。”
被质疑了性能力,李落云立马就跟点了火药包似的炸开来,”我呸,次数少那叫怜香惜玉懂不懂?时间长短不能证明什么。能让我老婆快乐,才是关键。”话音刚落,李落云才想起了重点:”我靠。你小子居然还偷听?太没人品了吧,不对——太没鬼品了。”
邵敬锡不屑一顾,要不是昨晚伤了太重,他哪里需要偷听?一个意念就可以来场现场直播。扯到了意念,邵敬锡想起了正经事,伸手向李落云:”东西,拿来。”
邵敬锡转变得太快,刚才还满嘴不正经,一瞬间就道貌岸然起来。李落云眨巴了下眼,觉得自己跟不上鬼的思绪,只好悻悻然从衣服内侧口袋掏出了那封邮递信。
两根手指夹着信,邵敬锡皱起眉头:“人的气息,是一个人发的信。”
李落云翻了翻白眼,觉得邵敬锡鬼话连篇,专门不说重点,不是人发的信,难道还是鬼不成?
其实,邵敬锡一开始还真认为这信透着几分古怪,似是鬼所为。要是正常人,怎么会特别选了李落云给他送这么一道法力高强的符咒呢?但是他也忽略一点,什么鬼能够这么厉害,能够去触碰那道符咒。
“那个手青筋爆开皱纹布满,还有老人斑,应该是一个老人家。”邵敬锡继续感应,断断续续地说着这封信的来历,”那人住地方左侧有一条小道,绵延而下,应该是傍山而建房子。那个人——似乎,状况不太好。”
霍然睁眼,邵敬锡正色道:“赶紧的。那个人似乎患了绝症。大致方向我已经清楚了。我们现在就赶去。”
“啊?”李落云吃惊一喊,当下拒绝:“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那封信本来就邪门,还要我大老远跑去武昌找什么要死的人。晦气。”
“你!——王八蛋,不识好人心的东西。”邵敬锡怒急开骂,打心眼里瞧不起李落云这窝囊废。
什么玩意,想当初迷花一族也算是响当当的猎妖一族,怎么出了这么个废物?”你不去也得去,这事关重大。没得商量。”邵敬锡转身就去穿衣服,按下通话键让管家订两张飞武昌的机票。
“我说不去你管不着。”懒得和邵敬锡争辩,李落云干脆利落拔腿就走。
“你给我回来!”邵敬锡大手一伸,就朝着李落云后衣领抓去,岂料对方聪明了一把,立刻转身正面朝他,脖颈间符咒晃悠了一圈,还小小扬起了弧度。
骤然缩手,邵敬锡恨得咬牙切齿。“好啊,能耐了。知道拿什么对付我了。你知道那玩意有多厉害,还不跟我去一探究竟?”
李落云也犯了倔脾气,没好气地回应:“哎,不去不去!又不关我的事情。你和那墓里头不人不鬼的玩意有什么纠纷那是你的事情。我又不是奥特曼,专门打怪兽的。我就一小人物,知道伐?小人物!守家守老婆就可以了,犯得着去眼巴巴寻死守世界吗?”
“嘿——还守老婆呢!我呸!你老婆就跟那被狼叼进嘴里的羊一样,完全在那垂死挣扎着。靠你守?守八百辈子也守不出个毛来。”邵敬锡被气得理智全消,李落云那个贪生怕死的王八蛋,他也懒得替他保命。
“什么意思?我说你什么意思啊?哪头狼盯我老婆了?哪个王八蛋起色心的?”李落云急了,他想起前阵子邵敬锡所说的神秘早餐男,虽然后来他暗中留意,偷眼窥探都没发现什么特别之处,可如今这么听来,邵敬锡显然知道不少。
邵敬锡一拍脑门,觉得自个儿真是气糊涂了。和一个又废又笨的二货都扯些什么。他都说这么明显他老婆有危险,被那个人盯上了,这家伙都能想歪,曲解他的意思。他完全是在浪费口舌。
“你行。好,你不去就不去。我也懒得管你,反正啊——将来你不要后悔就是了。现在滚蛋——别让我瞧见你。”邵敬锡火冒三丈,直接下了逐客令。
“你先说清楚,你知道些什么?你行踪不定,是不是知道什么事情?上次陪我老婆吃早饭的男人又出现了?”李落云也不管邵敬锡态度如何,他只顾得上理会自家老婆的事情。
“哎——”叹了口气,邵敬锡做出赶人姿态朝外摆了摆手,“你给我滚蛋。我刚才的意思是你这个废物一点能力也没有。凭什么保护你老婆?你忘记了跑掉的那些不死族了?他们现在变异成尸虫人,本事提高了不止一点点。随便哪个来寻仇,都能捏死你。还保护你老婆——开什么国际玩笑?”这话说得半真半假,邵敬锡眼下没心思敷衍李落云。
被邵敬锡这么一说,李落云倒是冷静了头脑。他想到了自己的身份,虽然万般不愿意,可是迷花一族的责任他一直背负着。
他其实并非害怕,只是不愿意。纠缠至今,他感觉到事情就好像一张无边无际暗无天日的大网,越是想要一探究竟,就会越陷越深。内心隐约觉得不安,尤其是昨日开始,脖子上被戴上那个来历不明的符咒后,他觉得神魂牵制。
昨夜的秋水很热情,是难得一见的娇羞柔弱。可是他却觉得很冷,那种寒冷,从脚后跟窜上了后背,丝丝脉络般游走着,森寒湿滑,他差点因为这种感觉而不举。好在这种感觉转瞬即逝,快得几乎让他以为是幻觉。
如果仅此而已,他并不会放在心上,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秋水不经意提到的不老不死的女妖,让他夜间做了场噩梦。梦中他手拿着脖子上的符咒,贴上了秋水额头,秋水瞬间成为了森森白骨。在梦里的那种痛苦和无助,即使现在醒来,站在阳光底下,依然觉得无法压抑的折磨。
他真的不想再深入,虽然梦很荒谬,可是那种不安却清晰存在。所以不管那道符咒有多重要,就算那个人灭了天他也不在乎。
邵敬锡在旁冷眼相看,觉出了对方思绪起伏波动,他不动声色靠前了两步,然后不经意间轻触李落云垂在身侧的手背。李落云自顾沉思,并无察觉。
原来——这小子察觉出端倪来了,难怪反应如此异常。不过那个童秋水确实匪夷所思,她明明身有尸虫,却能够不受符咒威力,想来体内必有大乘佛门至宝。难道就是第三颗佛珠?但是——可能吗?人死如灯灭,本应该魂魄消散。尸虫附身,硬是让最后一口气吐而不尽,本就是逆天。乾坤金轮佛珠乃远古上乘佛宗至宝,断无可能和尸虫这种妖孽并存。那童秋水活蹦乱跳,居然还能有呼吸。难道是她体内另外两道不明的阴邪和至阳气息作祟?
第三十八章
李落云还是跟着邵敬锡去了武昌。
上飞机的刹那,他直觉自己是鬼迷了心窍,但是已经容不得他后悔,除非他想要跳飞机。
秋水那里打电话说明了自己要临时去出差,自然没有太大疑惑。只是电话那头的童秋水声音有些奇怪,似乎在压抑着什么。李落云想要多问几句,童秋水又恢复常态地在电话那头叮嘱他注意安全,当心身体。
想来是自己突然出差,老婆心有埋怨,想念自己了。李落云美滋滋自我陶醉,也就将刚才童秋水的异状抛之脑后。
李落云算是傻子当中的艺术了。他自我陶醉不要紧,可苦了童秋水了。那头刚挂了电话,长长串串几乎叹息般的呻吟声立刻从童秋水嘴中发出。
刚才她把欲火焚烧四个字吞在口里,非要装饰成良家贤妻,差点没把她憋死。因为刚接电话的那会儿,她赤身裸体,双腿之间正趴着一个男人,在舔弄挑逗,要不是李落云那通电话,估计此时她已经快乐得魂飞九霄了。
“爽吗?”男人从她双腿间抬头,唇很红,很湿润,泛着光泽,随着男人说话间,反射出妖孽的魅惑之光。
童秋水爽得有些迷茫,她觉得自己是在拍一部限制级的色情片,而且限制级别是最高级的,不然为什么男主角有三个?其中一个还是她前老公的哥哥的儿子。
NP加禁忌,应该很有卖点。
童秋水恍恍惚惚,脑袋里头稀里糊涂地充斥着各种奇怪念头,可是身子却很火热,她软成了一团棉絮,随便人揉捏,或长或短,或圆或扁。尤其当柔软的舌头冲刺进入,探索她每一寸隐秘的内壁。她觉得灭了天,毁了地,双手胡乱抓着,却只抓到另外一个庞然大物。
“秋水姑母,你的手抓得我好紧。瞧,它又为你更加大更加火热了。想不想它进来?”一声压抑的呢喃的声音在童秋水耳边响起,说话间,一具强健火热的身躯紧紧贴在童秋水柔软一侧,还耸动了下身,让自己的庞大在那双手中生龙活虎。
“想。我想要。给我。”胡乱应承,童秋水觉得自己已经到达了临界点,只剩下最后攻城略池了。
“秋水宝贝,人如其名。你的水真多啊!”蓝锡卿嘴里说着情色的话,动作更加令人脸红心跳,他抬头对童秋水邪气一笑,伸舌舔遍了自己双唇,将晶莹剔透的水润全部吞入口中,喉结滚动着的时候,将脖颈间的汗水一并滚落向下,赤裸的胸膛肌理分明,线条在腹间雕刻,性感地散发着雄性张狂的气息。
整个房间都翻腾着一股甜蜜堕落的气息。唯有靠在床边的乐兮尧衣衫还算整齐,他穿了一身军装,上衣扣子只剩下中间两颗勉强遮住健硕的肌肉,军裤皮带已经解开,半褪在腰间,单腿站着,另一条腿跨开贴在童秋水浑圆柔软的双乳之上。
脚和双乳极尽缠绵挑逗,似乎每个脚趾头上藏有火种,所到之处一片火海涛涛。不同于手指的修长灵活,笨拙粗糙的脚趾头力道或轻或重,夹住突起的红点,瞬间充血发胀。
被踩在脚下揉搓的无助和虐恋的情绪渲染在童秋水心头,她扭动着身体想要避开这种耻辱的折磨,却更加刺激着整个情景,让床上的另外两个男人幻化成浴兽一般狂野。
一前一后夹着童秋水,蓝锡卿和霍晋恒一鼓作气,同时整根埋入,童秋水像是充足了马力,点上了火药,飞天的火箭,一炮就冲了天。
喊是喊不出声,断断续续,哼哼唧唧,童秋水此刻埋首在乐兮尧双腿间,努力想要把嘴里跳动的活物给吐出来,可是后面的冲击太过激烈,她舌头稍微一松动,里面的活物就跟蛇钻洞一般,盘踞在嘴里,虎视眈眈。
三人轮着三场,完全是你方唱罢我上场的姿态,不知疲惫,汹涌澎湃。
直到童秋水被带动着一起滚下了床的时候,脑海中骤然劈开一道清明之色:然后在心里咬牙切齿破口大骂:”顾文休!你丫个王八蛋!有本事你就自己上啊!假借别人之手,你丫太监你!”
骂完了以后童秋水随即又觉得自己骂错了。完全骂错了事情的关键。什么叫做有本事自己上?难道她内心很希望被搞?分明是顾文休奸诈恶心,设计迷奸她。应该骂顾文休是个畜生不如的家伙,十恶不赦,丧心病狂,罪恶滔天——
但也仅限于心里骂骂而已,因为她只要一发声出来,就只剩下软绵绵的哼气声,在六双大手的抚摸挑逗中,她被刺激得左右摇摆,连眼睛都半睁半闭,灵魂出窍般地叹息着如果这是场迷奸,那也奸得太爽了。
直到房间角落屏风一侧传来脚步声后,一直坐在床边的乐兮尧扫向了声音的方向,眯起的眼眸藏着不容忽视的诡异,他挑起了唇边弧度道:”顾文休。你看了那么久,终于有意参与了?”
什么!?顾文休在?而且一直在?
童秋水惊得浑身一颤,她试图让自己火热的头脑冷却下来,但是将自己紧紧扣在身下的霍晋恒却更加狂野,速度快得令人头昏目眩。
“看了这么久才有反应。顾文休,我还以为你真不行呢!”霍晋恒一边冲锋陷阵,一边抬头对上了缓步上前之人。
顾文休不在意地笑了笑,眼神犹如毒蛇般缠上了童秋水迷蒙泛着水雾的双眼。这双眼之前还炯炯有神,说得信誓旦旦,很有底气地挑战他。
手里玩转的是童秋水的手机。刚才她那老公打电话说出差。去武昌?
这两字有些敏感,挑动了他暗藏秘密的心弦。他本来是没把那个废物男人放在眼里,什么迷花一族首席猎人,就跟地上蝼蚁般不值一提。
可是那个外逃的尸虫居然会和秋水老公凑在一起。他们到底研究什么?谋划什么?那两个他自然无所畏惧,不过要是去了武昌,这事情就有点蹊跷值得推究了。
武昌,不就是一千多年前的武昌郡吗?郭璞就是死在那里,那是个刺头,不得不防。
第三十九章
秋水记得她嫁给刘少爷之前,老佛爷恩典派了一位宫里经验的嬷嬷来府上指点婚嫁之事。
出嫁前嬷嬷还拿出了宫中秘传的闺中之术,那还是得了恩典才能一睹的。
秋水至今还记得那个时候自己面红耳赤的样子,心跳得飞快,嬷嬷站在身边,就像一尊蜡像般,生硬的口吻讲述着那些闺中秘术,什么玉人吹箫,观音坐莲等等一连串的名字,名字取得含蓄又富有情趣。
那个时候的童秋水就在想这上面一百多种招式折腾下来,岂不是散了架?
结果新婚之夜,刘少爷温柔似水,简直就是浅尝即止,她除了一开始破处时候的轻微痛苦外,其他感觉全无。
脑海中转悠的那百来样姿势一样未用,她恍恍惚惚还当自己没做好,心里忐忑不安了一晚上,清早时候躺在刘少爷怀中,检讨自己的不贤惠失德行为。
刘家少爷是个很温柔体贴的丈夫,两人闺中之间虽然说不上热烈似火,可也算是情趣颇多。粗通人事后的童秋水明白了所谓的闺房秘术上百招不过是一种增进男欢女爱感觉的方法罢了。还真没有人会在一场欢爱中十八般武艺全部使出来,
后面的日子就过得并不舒坦了,刘府渐渐衰败,跟着像整个大清朝国运一样大江东去不复返。
刘少爷的压力越来越大,身子也就越来越虚,故而两人之间的床笫之事成为了镜花水月。
童秋水的好日子过得并不多,战火纷飞,光是打战就陆陆续续打了二十多年,她眼巴巴一个人苦熬着等,总算是等到了国家安定。
改革开放这浪潮席卷迅速,很快这”浪”潮越来越开放,当她第一次知道有色情片的时候,还很土包子地咋舌:”这么羞人的行为居然放给所有人看,这个国家领导人给了他们多大的恩典啊?居然公开教授闺中之术?”
直到后来,她才明白拍下床上事情开可以当作赚钱的门道,不由喟叹世风日下,叹息归叹息,不过她很懂得与时俱进,多活一日多学一日,到如今早就对什么女德失贞这套说辞抛在脑后。
现代人说了这叫做“及时行乐”。不过此时此刻,这也太乐过头了,简直成了”乐极生悲”。
童秋水躺在床上,觉得四肢都酸痛无力,一只胳膊还横在她胸前,健壮有力,散发着侵略的男性气息。她埋着头,也懒得理会眼前一片狼藉的场面。旁边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声,童秋水一动不动,打算做缩头乌龟。
她居然和自己前夫的侄子搞在了一起,还搞了侄子的朋友。这场戏实在太有看点,改编一下播出去绝对是大卖。
童秋水埋在枕头里面胡思乱想的时候, 蓝锡卿和乐兮尧已经整理好衣物,坐在一旁的太师椅上惬意地喝茶。霍晋恒斜躺在床上,赤裸着身子,眯着眼睛的样子似乎意犹未尽。
“顾文休走了?”润了喉咙,蓝锡卿神清气爽,四下打量了房间后,确定房内再无顾文休的踪影。
“早走了。”霍晋恒撑起身子,看到缩成一团的童秋水,不由笑呵呵道:“姑母,别缩了,小心窒息。”
哪壶不开提哪壶。童秋水愤恨不平,心里暗骂起霍晋恒祖宗十八代来。仔细想想,当时她被顾文休下了药神志不清,可是这三个大男人可都神智清醒得很。
“你还好意思说。明知道我是被下药了的。居然还错上加错。分明你们三个小子是故意的。”童秋水没好气地抬起头,拿着毯子裹住自己赤裸裸的身体,双目怒视三人。
蓝锡卿瞧童秋水一副鼻子哼气的模样,不禁忍俊不禁:“我说秋水美人。第一呢咱们是为了帮你对吧?被下了药多难受啊,咱们三人劳心劳力替你解决了困难,你应该感谢咱三人。第二呢,咱们三个才刚进来,就看到一美人媚眼如丝在床上扭来扭去,是个男人都抵抗不了啊!何况还是晋恒念念不忘的姑母?”
乱七八糟,一派胡诌。
童秋水也懒得理会这三个小子,她裹着毯子进了浴室快速梳洗一番后,穿戴整齐走了出来。三人都已经坐在椅上,正低头私语着,蓝锡卿手上还拿着她的手机。
“把手机给我。”童秋水恼了,看到手机,她想起了李落云。
这一刻心里微微一痛,直觉自己对不起李落云。虽然李落云对于她而言,不过是露水姻缘,但是此时此刻,李落云是她丈夫,她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情。李落云对她是真心真意,她不该如此,即使下药后失常,依然难辞其咎。
“你和顾文休到底有什么过节,让他这般对付你?”一直沉默不语,低头拨弄自己腕间佛珠的乐兮尧突然开了口询问。他抬眸对上童秋水,里面漆黑一片,深不见底。
“是啊。姑母,一开始我们还以为顾文休对你有情意呢。”
“没错。那家伙虽然不至于冷冰冰的。可是跟石头一般,难得看到他对一个女人这么花心思。”蓝锡卿将手机递给童秋水的时候,一脸好奇摆明了想要一探究竟。
提起了顾文休,童秋水下意识皱了皱眉。”你们怎么这么肯定我是被顾文休害的?”
“这里是九朝会。极其私密的高档会所。能够扛着个人悄无声息地进入我们房间不被发现,也就只有顾文休能够做到了。何况刚才他突然出现,更加证明了此事和他脱不了关系。”霍晋恒向童秋水说明了刚才他们三人讨论的结果。
“你还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你和他到底有什么过节?”乐兮尧再次出声追问。
童秋水叹了口,想起之前两人的对话。顾文休摆明了知道刘少爷的事情,甚至还可能知道刘少爷如今尸骨何在。她当时确实急躁了些,摆明了和他硬碰硬,这回好了,吃了个暗亏。
“顾文休——他这个人很厉害。”
“嘿。秋水美人,你这话听来有些多余。我们都知道他很厉害啊。”蓝锡卿一笑,不以为然应道。
“不是。我不是说他本事如何。而是他很痴情,一心一意只喜欢一个死去的女子。”
这回轮到乐兮尧三人讶然了。顾文休痴情一个死去的女子?这算哪门子厉害事情?
霍晋恒想不明白童秋水的思维逻辑,莫名问道:“姑母。痴情确实很好。不过这个也不算什么稀奇事情吧,能和顾文休厉害搭边吗?”
“哎呀。关键不是痴情。而是痴情的时间。我觉得他应该已经活了很久很久了。活了这么久都不能够忘怀,我直觉这件事情一定在他生命中占据很重要地位。想要了解顾文休的底细,应该先要搞清楚那件事情才对。而且看他对我下手这事情来看,我更加能够肯定了。”
“哦?你被他下药就因为他痴情的事情?”
童秋水拼命点头:“嗯嗯,没错。我今早一时没忍住说出自己看穿了他心底秘密。就是他念念不忘那名女子。结果就躺你们床上了——这不是恼羞成怒吗?”
“有点意思。”乐兮尧扯出一丝笑意,话锋一转,眼风犀利地盯住童秋水问道:“但是你如何能够肯定他活得很久?他同你和刘华威一样吗?刘华威说他看不出顾文休异常,只是一个道行极深之人。你和刘华威俩人的话谁真谁假?”
“根本没有所谓真假。其实我并不确定顾文休是否和我相同。我也不清楚他到底有多大的本事。我之所以说他活得很久,是因为他眼底藏的这份情如此压抑如此深沉,若非久经岁月沉淀,绝对不会如此欲罢不能。女人的直觉,随便你们信不信。”
第四十章
飞机一下降,李落云就迫不及待地开了手机打给童秋水报平安。可惜电话没通,童秋水那里可能信号不好,暂时无法接听。
李落云只好发了条短信给童秋水,告之自己安全到达,让她放心。
邵敬锡虽然可以随时遁形飞走,可惜带了个大活人李落云,只好跟着上了出租车,报出了他感应到地方名称。
车子从大路开到小道,然后弯弯曲曲,延绵着越开越荒,经过几个村子,绕过几处密林后,终于停在了一座高山之下。
“不好意思。实在开不进去了。这村子道太小,两位只能走进去了。”司机师傅一路开得也是疲惫不堪,道路坑洼,开得并不轻松。
“没事。谢了师傅。”李落云早就是筋疲力尽,再扫了眼计时器上红艳艳的三百多元字样,就觉得白糟蹋了自己的精力和金钱。千里迢迢就为了个鬼符咒,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邵敬锡所说般如此神勇无敌。
“人就在这座山之后。道路很曲折,你自己小心跟上。”邵敬锡抬头远望,闭目再次感应位置。
“那你先去探路啊。你不是『嗖』一声就好到了的。”李落云没好气地跟在邵敬锡后面,打心底认为邵敬锡拉他来是多此一举。
“那屋子外面贴满了符咒。那人显然也很有道行。若非如此,我也不愿意带你这个累赘了。早就一个来回将那人抓回去问清楚了。
这回李落云无话可说,事已至此只好埋头跟着走了。这山路却是难走,完全是靠人日积月累走出来的。山间又多雾气,使得道路又崎岖又湿滑,两人走了一个多小时,才翻过了前头的山。
“我说还要有多久啊?”李落云喘着气,觉得脚都跟灌了铅似的。
邵敬锡头也不回答道:”少废话。我看你们迷花一族干脆灭了得了。有你这么个废物首席猎人,半点希望也没有。”
“首席猎人又不是职业杀手。非要身强体壮,强得跟超人似的。我只要保证太平无事混过我这辈子就行了。”
“哼。我看难。”邵敬锡冷哼一声,也懒得理会后头的李落云,大跨步朝上走,若是他感应没错,应该快要到了。
果不其然,没走多久,只听到李落云一声惊呼:”快看。我脖子上那符咒发红光呢!”
邵敬锡扭头一看,心知那送符咒之人必定在此附近。“快喊话。你就说你是收到符咒的人,引那人出来。”
李落云盯着自己脖子上发光的符咒,心里头打颤。哼哼唧唧了半天才断断续续喊道:“那个——有人吗?你的符咒我收到了。我,我来找你了。”
却见一道红光突然出现,电闪雷鸣般迅速刺向邵敬锡。邵敬锡眼明手快,赶紧遁形避开,岂料那道红光犹有灵性般追着邵敬锡的方向锲而不舍。
“大胆妖孽,竟敢来此。”一声苍老声音随即响起,却只闻声未见其人。
李落云眼见不好,邵敬锡要是出了事情,可没人能帮他对付妖魔鬼怪了。当下惊叫起来:“老人家。他是和我一起来的。他是好鬼,啊不对——他是好妖,帮我的。”
随着李落云的声音,那道红光随之一滞,渐渐红光微弱,随即消散不见。
丛林中悉索窸窣声传来,只见一名老人,驻着拐杖驮着背,几乎已经半弯成弧形。他走得很费力,几乎是哆哆嗦嗦。走两步停一停,直到走到李落云和邵敬锡跟前,这才勉力抬头望向了李落云。
那是一张布满沧桑的脸,左边一侧有一道划过半边脸颊的伤疤。右脸有些坑洼,似乎是烧伤。李落云乍眼这么一看,心头一惊。
老人待看到李落云脖子上的符咒后,顿时浑身发颤,激动得从嗓子眼发出难解的单音,然后双手撑扶着拐杖,双腿颤抖着弯曲,就要下跪。
“老人家。你干嘛啊——别这样。”李落云被那老人举动吓了一跳,赶紧上前要去搀扶老人。
“祖师爷在上,受第七百六十二代入室弟子田蒙祁一拜。”老人却执意要跪,对着相搀扶的李落云结结实实磕了个响头。
“我——啊!”李落云面目扭曲,似惊似疑,一时转不过神来。谁来告诉他原因,怎么一个古稀老人对着他喊祖师爷?
邵敬锡在旁冷眼相看,旁观者清,瞧出了端倪。那符咒果然大有门道,李落云能够戴上此符咒,绝非凑巧。
难道那废物就是这老人家嘴里的祖师爷转世?可是投胎转世之后就并无前世神通了。瞧李落云这小子这么废,别说前世是什么道家祖师爷,就是如来转世,现在也是废渣。
李落云好说歹说,总算让田老伯起了身。整理情绪后,那田蒙祁将李落云和邵敬锡迎向自己的住处。
正如邵敬锡所说,那破旧砖瓦房子外头里外贴满了符咒,连外圈篱笆上也挂满了铃铛牵了红线。
邵敬锡自然是进不去,又不肯被老人暂时封了七窍。只好他坐在篱笆外头,李落云和老人端了两把椅子坐在了篱笆里头。
“田老伯。你能不能和我说清楚事情原因?我实在不明白,你为何要寄给我呢?你怎么会认识我的?”李落云一坐定后,就迫不及待想知道事情的原因。他对自己一下子提高了N个辈分,成为祖师爷这档子事情实在高兴不起来。听来就觉得悬,危险很大。
田蒙祁摇了摇头,沙哑着嗓子道:“我并非认识你。而是符咒能够感应你在何处,自己到你身边的。我不过是根据祖上遗训,在此年将符咒放入空的信封内粘好投入邮筒。符咒会自己感应地方,然后印刻上祖师爷您的姓名和地址。”
“哎——等等!我说老伯,会不会搞错了?我这样子怎么看也和道家高人不搭边吧。”
“你就一废物。”邵敬锡横插了一句,满脸不屑。
瞪了邵敬锡一眼,李落云懒得和他多费口舌。废物就废物,能平平安安,废物一辈子也值得。
田蒙祁却是怒发冲冠,对着邵敬锡发火:“大胆妖孽,竟敢辱骂我门祖师爷。”
邵敬锡翻了翻白眼,扫了李落云一旁幸灾乐祸偷笑,对上田蒙祁道:“老人家。我是妖孽不错。不过老人家也太糊涂了。正所谓人死如灯灭,死了再投胎,前世如何都与今世无关了。就算他前世如何了不得,后世也就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人。何来祖师爷一说?”
“胡说。祖师爷就是祖师爷。并无转世,当年祖师爷曾交代我田家先辈。在一千六百九十年后,也就是今年将符咒送出,符咒自会找寻原主,也就是祖师爷将会出现。”
李落云暗叹了口气,听到此刻,他觉得自己是来找个疯子的。一千六百九十年前,有个疯子祖师爷胡说八道了一句话,这田家跟着发疯,居然世世代代都相信传到现在。
“一千六百九十年前。”邵敬锡皱紧了眉头,他依稀记得那时他还很小,活蹦乱跳,还是个大活人。那个时候要说有什么道术高深者,似乎只有——
“你说的是否是当时出名方术士,郭璞?风水界泰斗?”
“正是!正是祖师爷。我田家先辈当时正是祖师爷门下弟子。”
邵敬锡单手一伸,手指还一头雾水的李落云,满脸不可思议恶狠狠道:“就他!这废物是郭璞!我看是锅子吧!还废铜烂铁的那种!”
第四十一章
被人当面说无能,李落云面露不满道:“瞎嚷啥。我能力不够,你也不强。要是真厉害怎么会被人伤得落荒而逃。
被李落云这么一奚落邵敬锡霍然想起了古墓那人,身子微倾向田蒙祁问道:“不知令先祖有没有提到过一个人,道行很高。可以操控死人,炼制成像我这样的尸虫,像是为了一名女子复活。有没有?”
听邵敬锡如此一问,田蒙祁面色一沉,眼神锐利地盯住他,在他面上来回探究:“你何以知道得如此清楚?莫非——”话未尽,田蒙祁已经符咒在手横档在胸,另一手抓起李落云就朝后退。
李落云手臂被田蒙祁抓得生疼,诧异道:“老伯,你这是干嘛?他和我一路的。”
“他体内尸虫为人操控着。操控者应该就是当初加害祖师爷的叛徒赵载!”田蒙祁毫不松懈,双目炯然有神,浑身戒备状态。
“赵载?他究竟是何人?老伯,我当初侥幸逃脱,并未受他控制。你信我。”邵敬锡听出事情关键有了起色,立刻疾声保证。
李落云赶紧旁边帮腔道:“是啊,是啊。他一千年来都被我们迷花一族关在地下牢里,没有受人控制。”
听闻李落云这番一说,田蒙祁稍有松懈,转而面露一丝喜色问向李落云:“你是迷花一族的?”
“是啊。我是迷花一族的首席猎人。”话毕,李落云瞧见邵敬锡面露出不屑神情,他不禁尴尬一笑,抓了抓后脑勺傻傻一笑:“不过——我那是半吊子水平,没啥能耐的。”
“不骄不躁,不急功近利,正是修道之人最主要的根本。祖师爷的选择果然不错。”田蒙祁反而大为赞赏了一番,俨然是很满意李落云。
“老伯,您能不能先和我们说那赵载的事情?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啊。”邵敬锡懒得质疑田蒙祁奇怪的欣赏能力,他心急如焚,直觉赵载此人正是事情关键。
“一千七百年前,我辈先祖田陶和那赵载正是祖师爷门下弟子。那赵载自幼聪慧过人,祖师爷甚为欢喜。岂料那赵载和一名世家千金相识,两人私定终身。被世家家主发现,暴打了赵载后,逼迫女儿嫁人。那女子守节不肯,就自杀了。赵载一心想要令那女子起死回生,苦求祖师爷未果后,还偷窃祖师爷的《青囊中书》。”
“那这么看来这个赵载很痴情啊!”李落云从中插话,他一脸感叹,只觉得这个赵载也算是可怜人。
邵敬锡狠狠瞪了他一眼,”痴情个屁。人都死了,就该入土为安。你们迷花一族为何要猎杀不死族?不死族还是天地孕育而成的呢!赵载这样逆天而行,你还觉得他好?”
“凡事不能只看片面。赵载逆天而行不对,可他痴情亦不错啊!痴情本就没罪,他错的是方法,又不是错在了心。”
“祖师爷果然宅心仁厚。对事不针对人,胸襟无人可及。”田蒙祁笑着附和李落云的话,接着道:“当年祖师爷也是如此对待赵载。知其心不坏,责其行之恶,故而想尽一切办法断其念想,想要开解与他,望他能够重返正途。”
“哼。妇人之仁。郭璞当时乃方士泰斗,当世无人可及。那赵载不过是他门人而已,要杀要剐随他便。即使不杀他,也不该放任他自流。想来是后来郭璞遭赵载暗算,不然也不会有所谓的托付吧?”邵敬锡满心愤恨,只觉得郭璞过于心软,纵虎归山的结果害了多少人惨死。
田蒙祁长叹了一口气,摇头道:“祖师爷并非没有测卦出赵载欲暗算他。只是错估了赵载一心要救活那女子的决心。那赵载不知从何处习的巫术,竟然以命压命。”
“以命压命?这算什么招数?听起来敌损一千自损八百的样子。不是很划算啊?”李落云百思不得其解,弄不明白那个赵载怎么使出这么笨的法子。
“不错。的确是自损的招数。不过他损失更大,可以说是亏本买卖。不过——当时祖师爷已经封住他所有招数和后路,他若无此招,恐怕就难以兴风作浪了。”
邵敬锡追问道:“这以命压命到底是什么方法?可是我印象中郭璞是死在了王敦手上,并非横死啊!”
“以命压命这种阴狠的巫术当时就几近失传。赵载历时十年之久从扶南国学得。扶南国就是如今的柬埔寨。施法此巫术者要开坛祭魔,用自己的命和灵魂去毁灭另一个人的命和灵魂。中了次毒咒者,将会神魂俱灭。”
李落云咋舌,大为感叹道:“这么狠?可是不对啊——以一换一,要是郭璞神魂俱灭的话,赵载应该也是啊。那么现在的赵载是怎么回事?”
“是啊。我能够感觉出他还活着。虽说他样子的确不是他原貌,但是如果人死了,即使像我这样可以任意侵入临死之人身躯,依旧不会有心跳呼吸存在的。他如今分明是活生生一个大活人。”邵敬锡也是不解,他一直以来最不明白的就是古墓那人为何一千多年来始终不死。若是不死一族,却应该忌讳乾坤金轮佛珠,可那人却肆无忌惮,可见也不是。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祖师爷早就知晓自己何时大限,所以在临死之前留有了后招。当时祖师爷命丧黄泉后,三魂七魄中两魂七魄皆毁,唯有命魂支离破碎,藏于这生死符咒内托付我辈先祖。如今命魂经过一千六百多年的天地精华而得以重生。至于那赵载的命和魂魄早就俱毁,唯有留下一缕执念在世间。只要他心爱女子一日没有起死回生,这缕执念就一日存在。所以他只要附身在任何一个活人身上即可。”
“啊——那岂不是意味着他费尽心思想要爱人复活。可爱人复活之日,就是他烟消云散之时?这哪里是痴情啊,分明是作死嘛。生不能相逢,死亦不能相见,何必呢?”李落云大为惊叹,实在难以理解老古人的诡异思维。
“所以才说是执念,心生魔意,从此走上——”田蒙祁话一顿,面色大变,双腿一瞪,似整个人跳起来般惊慌不安。
他惊惧地盯着四周篱笆上挂着的铃铛和红线。铃铛未响,红线纹丝不动,并无异常。可是渐渐地,他脸上泛起了铁青色,枯萎的双手颤抖起来。
邵敬锡和李落云当然察觉到他的异状,立刻浑身戒备起来。邵敬锡屏息探视,方圆百里内并无任何异常,不禁疑惑:“怎么了?我没察觉出有问题。”
“不是。我是直觉感到有股很深的邪气。”田蒙祁摇头示意李落云跟在他身边。
“会不会是那个赵载?”李落云话音刚落,只感到耳旁阴风一阵,浑身冷得犹如坠入冰窖般森寒。转而又一暖,脖间符咒骤然发光,驱散了突兀而起的邪气。
“没想到郭璞这个老东西还活着。”只听远处传来阴测测的声音,忽近忽远,似如鬼魅在耳。
第四十二章
乐兮尧觉得自己不对劲。
浑身燥热,这个天早不是炎暑之日,他却冲了三次热水澡了。第三次出来的时候,干脆赤裸着身体,试图散热。
似乎热源在心口,又或是在下半身。
碰了冷水,下半身居然依旧一柱擎天,实在异常。
疏忽大意被人下了药?可是这个情况又有些不同,他理智清楚,除了身体的异常外并无特别。
这种奇异的火热让他感觉自己身体里有一团火,熊熊燃烧,脑海中浮想联翩的都是女人赤裸的身躯,娇柔含羞地在他身下绽放舒缓,在高潮迭起的时候,那双眼迷蒙中藏着清澈,眼波流转间勾魂般令人目不转睛。但是——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神情,每一处身体诱惑地方都是属于童秋水的。
那个女人刚和自己分开四个小时不到,甚至他们之间谈不上相识。一场寻欢,而且还是别有用心的欢爱,实在不值得留恋。偏偏他就是想念得发狂,此时此刻恨不得将自己火热的身体埋进她娇嫩柔软的体内。
不容多想,乐兮尧直接拨了电话给霍晋恒,想问问他那里的情况。电话响了很久没人接听,乐兮尧不由皱起了眉头。他记得最后是霍晋恒送童秋水回去的,莫非他们两个人也出现状况了?
找不到霍晋恒,乐兮尧赶紧又拨了电话给蓝锡卿,就在这打电话过程中,他浑身犹如下了水般淌着汗水,下身叫嚣着宣泄,却没有可宣泄的对象。
蓝锡卿的电话也是久没有人接,不过好在最后还是被接通传来了蓝锡卿极为疲惫的声音:“兮尧,要是没有急事,明个儿再说吧。”
乐兮尧也并不好过,但是他握紧了拳头,强忍体内的热量,极力维持常态问道:“蓝锡卿,你有没有觉得身体不适?或者很奇怪的感觉?非常热,很难受。”
“热?”蓝锡卿在电话那头惨叫一声,几乎叹息一般道:“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热。你知道吗?我让管家买了十几个热水汀围在身边了。我冷得快受不了了。”
“你冷?那么你——”顿了顿,乐兮尧本想问蓝锡卿下身有没有冲动,到底没问出口来。
察觉到乐兮尧欲言又止,蓝锡卿在电话那头半是呻吟地抱怨道:“你小子该不会和我一样奇怪吧?下身也一柱擎天着?我就奇了怪了,都冷得瑟瑟发抖,居然还能够有心思发情。疯了,关键是我满脑子想的居然都是那童秋水。”
“你也想着童秋水?不对劲,自从我们碰过那童秋水后,就身体大为异样。有没有联系过霍晋恒?”
“没有。兮尧,我冷得不行了,我要去找童秋水只有她能够温暖我。”
“别去——”乐兮尧急急阻止,却只听得电话挂断的声音。他何尝不是满心渴望着想要立刻占有童秋水来缓解此刻的焦躁饥渴。
理智和欲望相互交锋,理智很清楚,童秋水被顾文休绝非下了普通的春药,那场看起来如此有目的的欢爱分明另有所图。他们三人显然都中招了,若是再去寻童秋水,恐怕将会越陷越深。
弥足深陷,然后万劫不复。
顾文休此举必然有他的目的,可是究竟是什么目的呢?为什么同样碰了童秋水的他和蓝锡卿,却一个人浑身发热,一个人浑身发冷。脑海中都只心心念念想着童秋水可以缓解他们的渴望?一冷一热,那么童秋水又会是如何?霍晋恒出了什么事情?
这头男欢女爱,冷冷热热的时候。李落云却是生生死死,连滚带爬。
“你快带祖师爷走——不要管我!我顶得住。”田蒙祁发了狠地怒喊着,他双手并不停息,田家从先辈开始就知道有个强大隐藏的敌人存在,所以时刻都戒备着,尤其是当他送出祖师爷留下的生死符后,他就知道终将会面对可怕的敌人的到来。
“田老伯。我们一起逃吧。”被推进暗道的李落云面目尘土,他都看不见敌人是谁,只见林间突然阴气沉沉,浑身骨头都渗入着寒气。
李落云看不见,但是田蒙祁和邵敬锡却是瞧得一清二楚,心惊肉跳。邵敬锡此刻能动能走,还未被体内尸虫吞噬,一方面是自己的过人毅力,另一方面还多亏了在他身边的李落云。此时此刻他不得不承认李落云脖子上的生死符果然不可小觑。
田蒙祁双目通红,手握着染血法器,浑身都在颤抖。他头也不回,低声呵斥道:“姓邵的,赶紧带走祖师爷。祖师爷现在只有命魂尚在,还未开窍,万万不可若入那赵载手中。那生死符咒注入祖师爷当年法力,赵载此刻还颇有忌惮,一时之间你们还有生机逃脱。记住了!无论如何绝对不能让赵载重生那名女子。不然天地万物毁于一旦。快走——”
“想走?呵呵,你们一个都别想走。郭璞,你的命魂我这次要抽筋扒骨,连灰烬都不留下。”阴冷的笑声,低沉柔和,似乎很温柔般叙述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噗嗤——”李落云只觉自己胸口气血翻涌,心口犹如撕裂开来一般痛苦。脖颈间的符咒隐约发亮,又骤然暗淡。
“李落云!你没事吧?”邵敬锡大惊失色,却又不能伸手搀扶李落云。他心知肚明,那个赵载直接盯上了李落云。
“快走!我们死不足惜!一定要保住祖师爷的命魂。天地万物一切生机都靠祖师爷了。想尽办法凑齐乾坤金轮佛珠,然后全部佛珠磨成粉末让祖师爷吞下,可令他神魂开窍!”田蒙祁双手张开,一人死死撑住地道入口,任由外面阴魂肆虐攻击。
这回李落云也知道开不得玩笑,绝非是电视剧上有时间演上一段生死话的离别场景。他压着胸膛,忍住痛苦和眼中泪水,一步不敢停留地跟着邵敬锡朝地道内钻。没等到跑远,就听到洞口传来田蒙祁撕心裂肺的喊声:“啊——赵载你不得好死!你不得好死!”
随后一片寂静,整个地道似乎成为了一个空洞,只剩下李落云自己的呼吸声。前面邵敬锡闷声朝前开路狂奔,没有呼吸的他犹如一个傀儡一般。
一股莫名的惊恐感油然而生,李落云吞咽了下口水,小声朝邵敬锡喊去:“邵敬锡?邵敬锡你停停。”
第四十三章
乐兮尧料错了一点,霍晋恒并没有半点问题,问题出在了童秋水身上。
酒店豪华套房内,从门口一直蔓延一地的衣物,像是避孕广告里面的场景一般,激情四射,难以控制。确实是热情如火,童秋水觉得自己在发疯,不然怎么会忽冷忽热,回去的路上,一会儿热得脱衣服,一会儿又冷得希望十个太阳围着自己转。
霍晋恒血气方刚,本就对童秋水心怀恋慕之心。下午就觉得意犹未尽,此时此刻童秋水躺在车上,先是媚眼如丝地扭动着脱衣服,惊得他手足无措。
好不容易开着车子拐进了僻静的道上,童秋水又犹如雪白的银蛇在那里摇头摆尾缠绕着他,似乎他就是一棵树,任由她攀附依靠,妖娆的腰身还不停地摩挲他下身,圆润的屁股顶在刹车杠上,来回摆动,迷乱魅惑的动作差点让他自爆了。
他脑海一片空白,只剩下童秋水这个女人,勾他魂,吸他精,撼他魂,要他命。
再次上酒店开房,完全不同的性质。霍晋恒怀抱着童秋水,一进门就迫不及待地吻得天雷勾火,激烈狂放,双唇抵死缠绵,下身已经蓄势以待,她那双不安分的手还不停地摸索着他黑色内裤的边缘,偏偏不肯进去,只是在外徘徊流连,几乎惹得他恨不得将下身的阳物狠狠砸在那柔弱的手心中。
床单滚得天翻地覆,霍晋恒进入童秋水身体的时候,童秋水发出遗憾的叹息声,又似乎是满足,身体的冷热冲击让她感到饥渴,但是霍晋恒的热量却融化不了她的寒冷,而她的热潮又没有足够的冰冷来驱散。
花心被冲击得起起伏伏,却依然不能满足。童秋水觉得自己身体很空,像是一个无底洞般吞噬着所有一切,心被吊起来,悬在空中没有着落。她想着自己犯了贱,好端端的怎么就这么渴望和男人上床。上半场不够,下半场还要接着来。
家也不回,家里没有李落云,她简直是无法无天了。这么一想,她就觉得忒他妈的不是人了。自己老公不在,她居然要发情两场。难道活了久了,连性欲也增长能力了?
霍晋恒没有童秋水这些歪里歪八的想法。情人眼里出西施,他就瞧着童秋水美,贴合的肉体浑身都是汗,汗津津地沾湿了童秋水面颊,润泽柔滑,像是一团吞入口中的棉花糖,香甜糯滑,入口即化的美好。
两人各怀心思滚床单的时候,蓝锡卿已经找上门来。打不通霍晋恒手机,蓝锡卿想了狠招,直接一个电话去了市局,要追踪霍晋恒手机位置。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这头刚问好,乐兮尧也是一个电话打去市局,问了要蓝锡卿的手机位置。惊得市局头头脑脑集体开会,怀疑出了大事情,三个太子爷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玩起猫抓老鼠的游戏来。
蓝锡卿冷得浑身打颤,整个人跟掉进了冰窖一般,肢体间透着森寒,浑身藏了个鬼似的阴气逼人。他念着童秋水,不管不顾大张旗鼓,进了酒店就亮明身份,弄得酒店人员莫名不已,国保的高层人物怎么像扫黄一般气急败坏直朝房间冲。
这还不算,没多久又来了一个高大俊朗的男子,大概是跑得急,居然浑身是汗,已经入秋居然还穿着短袖,一亮出身份又说要找豪华套房的客人。
酒店负责人一看证件,好家伙!总参处政委。酒店负责人心中有数,北京城的太子爷们不知玩什么把戏,他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出人命,随便他们瞎折腾。反正他们只手遮天,不怕出大事。
霍晋恒被外头不可罢休的砸门声恼得火冒三丈,他刚搂着童秋水在怀,享受着激情之后的温情,就被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搅了兴致。
酒店客房服务不会如此,霍晋恒在开门的时候留了心眼,朝猫眼望了望,随即一愣,扭开门把:“锡卿?你怎么会来?怎么脸色这么差?”
“进去再说。童秋水在吧?”蓝锡卿脸色发青,冷的缘故。他推开霍晋恒,目光盯上床上躺着的童秋水的时候,灿烂生辉。
“童秋水。”蓝锡卿大跨步走到床上,双手将窝在被子里头的童秋水抓出,眼神透着急切道:“秋水,你摸摸我。摸摸我,我想你,好想你。”
跟在他后面的霍晋恒惊得差点软脚跌倒,四脚朝天摔地上。蓝锡卿这小子——是在发春?
童秋水可就难受了,心里和肉体矛盾太大。她原本躺在被子里自我鞭挞,打算歇口气就走。可是一口气才刚歇下,蓝锡卿没头没脑地冲过来,还莫名其妙地将她揉进了自己怀中,力气之大,性子之急,让她吓了一跳。
更让她一惊的是自己的双手被蓝锡卿死命拽着朝他下身摸,她猝不及防,手掌结结实实地贴上了蓝锡卿的内裤。不知何时,蓝锡卿裤裆拉链大开,估计是边走边解开,确实是亟不可待了。
即使是隔着内裤,童秋水依旧可以感受到胯裆处那处的蓄势待发,生机勃勃。不过手中的冷感透着感官刺激着大脑。
好冷,好凉爽——好舒服!
身体里面本来空虚不安的燥热被驱散了几许,接而又更加地贪婪需索,最好有更多的寒气入内缓解这种莫名的饥渴。
“蓝锡卿,你是怎么一回事?怎么——”霍晋恒话还没说完,房门又是一阵捶打,只听外面传来乐兮尧急切的声音:“锡卿,在不在?霍晋恒!快开门,出事了。”
乐兮尧素来性子冷,喜怒不形于色。三人当中最难捉摸的一个。霍晋恒突听乐兮尧如此大呼小叫,不由一愣,转而慌神。能让乐兮尧这么着急的事情,绝非小事。
他才开了门,乐兮尧顾不上和他说话,绕过他身子,开口就喊:“锡卿,你别碰——”
话未尽,但人已僵直,双眼直勾勾盯住了床上一男一女的动作,身体的热量一下子扭成了一股冲天巨力,像是一枚火箭炮,直冲脑门,炸得他理智全消。
“乐兮尧?你怎么了?不能碰什么?你们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霍晋恒急了,两个人莫名其妙,一个跟着一个冲过来,招呼不打一声,眼睛里只有床上的童秋水。
床上的童秋水!霍晋恒一眼扫去床上,惊得他倒抽口凉气,脑门神经一抽抽地跳。
童秋水被蓝锡卿抓在怀中,赤条条光溜溜的,前面和他刚滚了床单,还没来得及
穿衣服呢!白色肌肤衬着红色印痕,腿间毛发蜷曲柔软,还泛着点滴湿气。油光光发亮。
乐兮尧已经上了床,脱去了短衫,露出精壮饱满的胸腹肌。他单手禁锢着童秋水的脑袋,俯身吻得很火热,也很细致。这也是让霍晋恒傻眼的原因—乐兮尧从来在没有寻欢作乐的时候吻过哪个女人。
两男中间夹着一女,下午时分的场景再次活脱脱跳了出来重演,霍晋恒眼皮一跳,
心中掠起了一丝莫名的不安感。一下午来了两场,第二场还是两个男人眼巴巴追
着来的,太不寻常,不可思议了。
乐兮尧口中的出事,莫非就是指这个?
第四十四章
明明地道里面有两个人,却只有自己的呼吸声,心越跳越快,四周一片寂静,田蒙祁早就没有了声息,不知生死。李落云停下脚步,任由邵敬锡头也不回地朝前走。
李落云盯着邵敬锡奔跑的背影,吞咽了下口水。岂料邵敬锡没有跑远立刻停下了脚步,回过头对着他一声低吼:“快滚过来。现在不跑你想死啊!”
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李落云赶紧小跑步上前,一个劲埋怨:“拜托,就算你没心跳呼吸,好歹也开口说句话啊。一声不吭在前头跑,你想吓死人啊!”
“闭嘴,快跟上。”邵敬锡忍不住的翻白眼,自从认识这个废物后,他的涵养直线下降,不骂上几句就难消心头气愤。这个家伙脖子上有符咒可以抵挡鬼魂追踪,他可没有这么好运,尤其是体内的尸虫蠢蠢欲动,随时都会被那赵载反噬的。
李落云也知道此刻不是争论不休的时候,只要邵敬锡出了声,他才能放心大胆跟着跑,不然跟在无声无息一鬼的后面,任谁都会害怕。
邵敬锡心中有数,今个儿就是争谁心中忌惮更多。地道通到哪里他心中有数,当年他就曾好奇,为何那个人对郭璞如此在意,原来还有这等孽缘存在。难怪田蒙祁会挖这个地道,看来早有准备了。
问题是——赵载到底对郭璞有多少忌惮呢?郭璞首先是他师,此后才是他仇,邵敬锡心里明白这个赵载已经疯了,甭管他有多么好的借口,为爱发狂还是发了狂,所以除非郭璞本事大过了天,不然的话他和李落云就彻底挂在这里,了无生机了。
越往深处,邵敬锡心沉大海,那尽头地方一片黑暗,郭璞当年葬身地就在那了。究竟该不该赌一把郭璞的本事呢?
“怎么不跑了?”李落云气喘吁吁跟了上来,见邵敬锡缓下脚步,眼光盯住前方黑暗处,他不由眼皮一跳,缩了两步猫在邵敬锡身后,四面查探问道:“是不是有问题啊?那个人追来了?”
“他暂时进不来。田家好歹也是郭璞门人后代,总归有些能耐的。现在这个赵载是托在人身上,又不是鬼身上。没有鬼帮他忙,他单枪匹马进来,得不到好处。”
李落云闹不明白了,这家伙刚才还不是催着他赶紧跑吗?”那赶紧先出去啊。他这么厉害,说不定一下子就破解了田蒙祁留下的禁制,到时候群魔乱舞,咱们就惨了。”
“你就不怕出口外面群魔乱舞,就等着咱们自投罗网?”
李落云紧抿了一下嘴,稀奇道:“你都说了他是凡胎肉身,怎么会知道地道那头什么地方。”
“郭璞墓。你当田蒙祁待在这里做什么?就是为了挖通郭璞墓的。”想到此处,邵敬锡不禁又盯上了远处的出口。那里危险和生机共存,难以预料。
李落云一扬眉,觉得啼笑皆非,他们这段路程,能跑多远,会从南昌跑去镇江,当他飞啊。”你魔怔了吧,这点路能去镇江?”
“和你这傻子没话可说。镇江那是衣冠冢,真正尸身就在那。”手一指前方,邵敬锡目光炯炯,随即又补上一句:“而且那墓中有有另一颗乾坤金轮佛珠。若是按照田蒙祁所说需要齐全所有佛珠才能够让你脱胎换骨,那么我们必须走这么一趟。”
“不干。”果断拒绝,李落云把头摇成了拨浪鼓,眼见邵敬锡就要发火,他赶紧将他理由说上:“拜托,别什么危险事情都找我做好不?我想要我这条小命。”
“你个王八蛋。这个时候风凉话说得轻巧。现在你出去晃晃,看你的小命还留得住不?”邵敬锡咬牙切齿,颇有将李落云活吞了的愤怒。
“讲和呗——”李落云摇头晃脑,一本正经说出自己的打算:“我和那人又没私仇。有力道也用不着对着他使。他做他想做的事情,我不插手就是了。”
“什么?讲和?”像是听到了什么稀罕话,邵敬锡从鼻子里头哼出气来,恨不得一口气哼死了李落云。他怎么就摊了这么个扶不起阿斗呢?郭璞千算万算,恐怕也没算到自己托命之人居然是这么个货色。真是死不瞑目了。
李落云那头还煞有其事地点头,他一如既往在那头自我幻想:“他想要复活他老婆。我想和我老婆过太平日子。各走朝天,互不相关。”
邵敬锡边听边点头,眼里藏着毒,恶狠狠地发了问:“那你脖子上的玩意咋办?”
“给他。随便他处置。”李落云干脆利落回答,顺手拽了拽脖子上那挂着的符咒,龇牙咧嘴笑得好不得意。
不过没等他得意片刻,脖子上符咒骤然发光,刺目耀眼,措不及防李落云”哇”的一声惨叫,松开了手上符咒。
双脚乱跳,手舞足蹈,李落云痛得五官扭曲,差点没跪地滚。”嗷——我的妈呀,痛死我了!”
邵敬锡也是一惊,未曾料想这郭璞命魂如此强悍,居然光靠一缕魂就能够伤人,还是李落云被他选中,所以心意相通?
不过确实是好事——幸灾乐祸冷眼旁观李落云弯腰蹲地,痛不可耐的模样,邵敬锡大呼痛快。叫这废物嚣张,不吃点苦头长不了记性。
笑过之后又沉下了心思。李落云这废物固然可恶,但是终究还是善辈。外头那个才是真正可怕的关键。到底是朝前走搏一搏运气,还是掉头走来个出其不意。
邵敬锡一时没有主意,站在原地托腮沉思,也懒得理会旁边李落云鬼哭狼嚎乱叫。
“啪——”清脆落地声而起,引起了邵敬锡的注意。”你掉了什么东西?”黑暗中他依然可以清晰目视,所以地上那一卷竹简引起了他的兴趣,这么古老的东西,李落云从何得来。
“刚才田蒙祁推我进地道的时候,将这玩意塞给我的。我也没细看,跑了大半天差点就忘记了。”边甩着炙痛未消的手,李落云用手指头指了指地上竹简解释。
眼睛一亮,邵敬锡跨前一步,弯腰伸手就要捡那竹简,却在指尖靠近的刹那,根根尖刺般瞬间刺入身体,令他闷哼一声,屈膝弯身跪地。
“哈哈——叫你刚才嘲笑我。这就是现世报懂不?”李落云在旁蹲着身子笑得前俯后仰,跟孩子似的,毫不理会此时此刻危机重重,乐在其中。
“妈的。自从我碰到你后就衰到现在。”邵敬锡痛得直不起身来,单根指头一伸,示意李落云捡起来。”笑屁笑,赶紧替我打开看看。”
“这个时候我就发现做鬼还挺惨的。”李落云奚落着邵敬锡,不以为然地伸手摊开了地上竹简。
“写的这是什么啊?扭扭歪歪的。”低头凑近了看,李落云只瞧得出模模糊糊的字影,地道光线弱,两边没有个烛火,都靠进来时候田蒙祁给他们的煤油灯照亮,亮度实在有限。不过就算放了大亮,李落云也不认识这上头的字,太古老了,只配扔进博物馆里头展示。
“你看不懂我看得懂啊。少啰嗦,待一边去。”邵敬锡稳住了心神,如今形势不明。他轻易不敢下场入赌局,眼前摊了一本作用类似于赌神秘籍的书,自然先要研究一番。
这可是场豪赌,李落云那小子命不值钱,可如今偏偏头戴了郭璞这么个光环,足够光宗耀祖,光耀门庭了。郭璞的命够值钱,所以他首先得学会了如何能够在险中求胜。
第四十五章
打开门的时候童秋水面对一室冷清黑暗,不禁长叹一声。莫名的寂寥感笼上心头,她并不是没有一人孤单过,也不是第一次李落云出差外出。但是这样的夜晚,她突然想起了李落云身体的温暖,怀抱中带有的体温,那是这个男人带给她和这个家的感情。
回家的路上连续拨了几次李落云手机都是无法接听,无意识地反复点击着短信栏中之前李落云发来的短信。那个时候她在做什么?
爱情虽然离她很远,但是婚姻却应该存在尊重。这一刻,她越发觉得自己下午做了荒唐事。越活越糊涂,老得脑袋估计都秀逗了。
随意坐在地上,童秋水懒得动弹,一下午折腾,浑身骨头都快散了架,就算是跳进了游泳池也别想将之前的一切清洗一空。
她一直觉得武侠小说中关于金盆洗手的桥段特别匪夷所思。难道当众拿个金盆洗了个手,就算将过去发生过的事情一笔勾销?江湖恩怨,是非黑白,岂是洗一洗就能够解决的?
楼下停着的车子迟迟没有离去,蓝锡卿坐在副驾驶位上,时不时探了头朝上看看,见灯始终未开,抓了抓后脑勺,扭头朝后看向乐兮尧发问:“要不我上去瞧瞧情况?”
乐兮尧没回答,驾驶座上的霍晋恒发了话:“别去,让她冷静一点。倒是你们俩,把话先说清楚,怎么一回事啊?”
蓝锡卿缩了下头,下意识看了眼乐兮尧,见对方闭目养神,不打算开口的样子,只好迎上了霍晋恒逼问的目光,喃喃道:“那个啥,因为我冷。”
霍晋恒一愣,阴阳怪气地从鼻子里哼了气:“哎哟,蓝大少爷性癖真奇怪。冷了就发情啊?”
被老友这么一嘲笑,蓝锡卿面色一讪,有些窘迫道:“不是。这事情有些古怪。我那种冷好像是一种感官上的渴望,而且是那种女人肉体上温暖的渴望。”
一听此话,霍晋恒当下面色一沉:“那你干嘛非找秋水?你蓝少爷的莺莺燕燕还算少?”
蓝锡卿有些不好意思地又抓了抓后脑头发,为难道:“那个时候我满脑子都是童秋水。就感觉身体快要缺氧了般,没有她都不能呼吸了。”
霍晋恒恶寒了一下,皱了眉头探身朝乐兮尧靠了靠发问:“喂,兮尧。你不会也和他一样这么扯淡吧?”
乐兮尧一人独坐在后面,双腿大敞开,一副很惬意的姿态。他神色一如平常般慵懒,眉目间藏着不容小觑的锋芒。一手搭在另一手腕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动着腕间佛珠,听得霍晋恒发问,只是哼了哼气,咬字清晰地吐了三字:“顾文休。”
霍晋恒看在眼里,心里不打一处来地生气。顾文休,顾文休,什么坏事都赖在顾文休身上。正所谓随性而至,随性而为,要不是自个儿心里头蠢蠢欲动,起了歪心思。顾文休控制得了身体,难道还控制得了心?
“兮尧说得没错。我莫名其妙的冷,他莫名其妙的热。而且都是发生在和童秋水一场欢爱之后。哪里有这么巧的事情?”蓝锡卿从旁附和。
一听此话,霍晋恒收起了脸上恼意,盯上了后头不吭声的乐兮尧问道:“他冷你热?这算什么怪毛病?”自顾自沉吟了片刻他又接着道:“不行,你俩得去医院瞧瞧。这事情有一就说不准会有二。秋水那里,你们别再想着打主意。”
“哎哟,我说晋恒,你这是要独吞啊?”蓝锡卿一听这话当下不乐意了。他脑海中窜过童秋水红艳似火般的脸颊,似乎那抹红细成了针,转瞬之间已经刺入心扉。
霍晋恒神色一凛,目光如炬,话中带着不容置疑:“不错正有此意。我就是喜欢她。你们都知道她的情况,我会让她和现在的丈夫离婚后和我在一起的。”
瞠目结舌地看着霍晋恒,蓝锡卿失声叫道:“你疯啦。她不老不死的能和你在一起多久?将来你想做她爷爷辈?”
“那又如何?最起码我现在能陪她个十来年不奇怪。至于以后我自会离开她,何必要拖累她守我这老头子。”
“异想天开。我还真没瞧出来你小子这么痴情。”蓝锡卿不阴不阳一笑。
“够了。开车,换地方随你俩吵。”一直闭目不语的乐兮尧突然发了话,眼波之间流转风华,即使昏暗的车厢内也模糊不了。
霍晋恒和蓝锡卿同时闭了嘴,发动车子前,两人各自不经意地朝楼上看了眼,一片黑暗,不由暗自叹了口,各怀心思。
乐兮尧重新闭上了眼,在车子掉头的刹那,他拨动手腕佛珠的动作微微一顿,接而一下又是一下。
到最后自然是各自散去,三人各回各家,各怀心思。霍晋恒一到家就迫不及待发了消息给童秋水,无奈何此去音讯全无,竟然无半点回复。忍住想要拨通电话的念头,他一夜辗转,难以入眠。倒是蓝锡卿回了家,倒头就睡,一下午折腾了两回,入梦之时满心想着念着明个儿在去瞧瞧童秋水,逗她一笑,好把今个儿下午的事情揭过去。这一觉睡得欣然欢喜,梦里头都是自个儿和童秋水明日说笑。
乐兮尧却是通宵达旦,灯火通明了一宿。满桌子满地的书籍,不是中国巫蛊考察,就是中外巫术之观。乐兮尧特别对用迷药魅符这种蛊术再三查阅。对于蛊惑的解释,《周易》有此解释: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女惑男,男败;风落山,山败。亦以败坏说蛊。
忙碌了一晚,待天待放明,乐兮尧心里有了谱。昨儿个自己和蓝锡卿自然不可能无缘无故一冷一热。这冷得蹊跷,热得不正常,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身上受了蛊惑,而这蛊毒就是从童秋水身上而来。
但他唯一想不明白的就是一场欢爱,为何受蛊惑的只有他和锡卿两人,霍晋恒却好端端的太平无事?要说是童秋水自己下的蛊,也许能够从道理上说得通,可是乐兮尧却不相信。他直觉认为童秋水和他们一样,都中了顾文休的计。
可顾文休到底打了什么主意?偏偏此计谋不需要霍晋恒呢?
第四十六章
一夜春梦,两厢销魂。一大早起床时,蓝锡卿看了眼自己的一柱擎天,意犹未尽地闭目回味了一番梦中绮丽,不过醒来却已模糊,只记得童秋水在自己身下辗转呻吟,面若桃花,嘴里喊着:“卿,锡卿。”他声声回应:“宝贝,宝贝”。很缠绵,很心动,使得男根不自觉抖了抖,大有一捣乾坤之态。
快速下床洗漱一番,蓝锡卿冲出门开了车就朝童秋水住处飞驰。阳光很灿烂,光耀反射在车盖上,白得晃眼。蓝锡卿一路自言自语,捯饬着见到童秋水后怎么一番措辞。
昨儿欢得太厉害,爱得太浅薄,动作都做齐了,却没有只字片语。想来有些对不住,他心里含着几分歉,几分想,一路忐忑不安到了童秋水楼下。
蹭蹭地上了楼,还没等人站定,他眼睛就盯上了门口站得笔笔直的人,宽肩窄腰,体态匀称,背影风流,不是乐兮尧还会是谁?
“兮尧?”
乐兮尧早就听到蓝锡卿的动静,扭头朝他看了眼,不咸不淡地应了句:“童秋水不在。”
“不在?怎么会啊。这么早——我说你怎么会这么早在她家门口守着?”蓝锡卿有些疑惑,乐兮尧居然比他还来得早,难道也是眼巴巴馋上了童秋水?不该啊,昨个儿瞧着他冷面冷心的样子,不像是动了心思的。
乐兮尧没来得及回他话,楼道间又蹭蹭地传来脚步声,俩人齐齐相看,霍晋恒的人影窜进了眼帘。
霍晋恒一抬头,对上两双眼睛,猛地一愣,转而有些恼:“你们俩这算什么?大清早跑来。”
蓝锡卿嘿嘿一笑,心道:“好小子,许你来不许旁人来。忒不地道了,这哥们做得没义气。”
霍晋恒也听出了蓝锡卿笑中的意思,他也不觉得羞。情情爱爱这事上本来就自私,没得说兄弟义气还有这般分享的。女人跟小钱一样,平时你来我往,凭得不会计较;爱人就跟大钱一般,亲兄弟还要算一算,哪能不分你我。
蓝锡卿把童秋水当女人看待,可他把童秋水当爱人用心,孰轻孰重,一眼即知。
两人默然相对,气氛就有些僵。乐兮尧冷眼旁观,想的又是另一码事情。其实他天刚亮就来了,童秋水已经不在。大清早的要说到外面吃早点也嫌早了些,怕以防万一自己干脆就守株待兔,结果童秋水这兔子没来,来了两匹狼,还是色狼。
当下不耐烦,摸了摸腕间佛珠,他声线温润中带着锋利:“现在是吵着谁上童秋水床的时候?要是我所料不错,童秋水应该早早离开了,至于去了哪里——”
扫了蓝锡卿和霍晋恒一眼,他嘴角抹开了笑:“你们想知道的话也不是难事。”
霍晋恒先掏出手机,没理会乐兮尧提议,拨通了童秋水电话,电话却已关机,挂断后犹不死心,再打了几次。
旁边站着的蓝锡卿也没闲着,眼见霍晋恒那里没结果,直接就一个电话拨去了市局要查童秋水手机信号,这通电话打得有够早的,惊得几个头头脑脑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
几番电话一打,童秋水下落有了。
“她一早飞机去南昌了。难道找她老公去了?”
霍晋恒拧起了眉,暗淡了几分神色,没开口搭腔。倒是乐兮尧一挑眉,似乎对这一个消息颇为意外。百般心思在脑海中一转,这才开了口道:“我们也去南昌。晋恒,顺便你打电话给南昌公安局,调一下机场监控,看下童秋水老公昨个儿去哪里了。”
霍晋恒正百般不是滋味的时候,他昨晚心心念念挂着童秋水,怕她委屈,怕她难受,结果一夜未睡,眼巴巴早上就过来,却扑了个一场空。佳人早就挂念别的男人去了。这心里头恨啊,恼啊,说不出的百转千回来。
这回来听乐兮尧要找童秋水男人,当下黑了脸,粗哑着声拒绝:“干嘛找他?既然他们夫妻俩相会,我们做三电灯泡干嘛?”
蓝锡卿在旁也不住点头,本来他眼瞧霍晋恒被甩了的表情,很是得意。让那混小子重色轻友,没有义气。可转而一想自己一早兴冲冲而来,如今就要败兴而归。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和那童秋水好歹欢爱了两场,这恩这情才几小时就散了,也太让人不是个滋味。
乐兮尧可没他们两人这般花花肠子,他想到了顾文休,他担心的也是顾文休。他没有把昨晚推敲出来的结果告诉俩人。这俩人现在鬼迷了心窍,屎蒙了心智,估摸只念想着那童秋水。他不知道那蛊毒如何了得厉害,但是绝非一次即可轻易解脱。也不知何时还会再发作,离了童秋水这般远,危险极大。
“就这么定了。电话你不打我打。你想她天刚亮就走,乘了头班飞机去南昌。不觉得有事情发生?”拐了个方向怂恿,乐兮尧轻而易举捏住霍晋恒的罩门。
霍晋恒一愣,还是心里头别扭。发生事情,真要发生了事情也是她老公出了事,才会让她这么火急火燎。可说到底他心里头真是忧心,要是什么坏事情,秋水一个女人家总是需要帮衬的。
思来想去,嫉妒抵不过挂念,霍晋恒一颔首:“我去打给南昌公安局。锡卿你调飞机,我们这就走。”
且不说三人分头行事,要从北京赶去南昌。就提那地道之内,四周黑漆漆的,连个鬼都没有。李落云看了眼旁边聚精会神研究卷轴的邵敬锡,心里头默默更正:总算还有个鬼陪着。
邵敬锡则在满脑袋转悠着计划,他从竹简中看出了名堂。赵载复活那女子的名堂。莫怪赵载对郭璞恨之入骨,郭璞却是将他逼入死路,要不是赵载对自个儿也心狠手辣来了一招一命压命,看来是一点胜算也没有。
“我说你倒是快点决定啊。这里黑漆漆阴森森的,指不定外头那人就冲进来了。”李落云坐不住了,地道里面常年不见天日,空气混浊,邵敬锡那千年老鬼不用呼吸,他可还喘气呢!
“往前走。赵载现在不敢去郭璞葬身地。竹简里面写得很清楚,原来当年郭璞早知自己会被赵载下毒手害死,所以他生前曾设下阴阳局,生不能横生,死不能枉死。如若违反则活局成为死局,那赵载想要复活的姑娘再无可能复活。”
“结果他没想到赵载会这么狠,不惜以命压命来扭转乾坤。而且还顺理成章地将他死后三魂七魄全部给毁了,是吧?”李落云也不笨,邵敬锡这么一说,他立马听明白了。
“不错!郭璞就是失策了这一点。不过他确实有通天本事。死前居然还留了这么一手,算好了世事未来,实在是不简单啊!”邵敬锡喟叹一声,可以想象得到当时郭璞在血雨腥风中还能够沉着冷静的样子。只可惜所托非人,居然后世找了这么个二货。
“那么竹简上有写怎么复活那女子吗?”
“有。”邵敬锡边走边说,两人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地道尽头,他深吸了口气,侧首道:“我要推开那石门了。你留意着。”
李落云没来由的心口一跳,不知是脖子上符咒在发热,还是自个儿惴惴不安的心躁动。石门外就是当年郭璞尸首的葬地,究竟是祸还是福呢?
第四十七章
李落云下意识掏手机,可是口袋里面左掏右掏却没有手机踪影,不禁“呀”了一声。
正聚精会神盯住石门的邵敬锡被这一声叫吓得双手一抖,推开石门的劲道一松懈,只歪歪斜斜露出了一道缝隙。
“你乱喊什么?”邵敬锡扭头查看,发现四周并无不妥,不由恼羞成怒。本来就气氛紧张,这小子还鬼哭狼嚎的,人吓鬼,也很可怕的。
“我手机不见了。”李落云惊慌失措,俯身探头试图在地上寻找。
邵敬锡一步上前拦住他,呵斥道:“找什么啊?铁定是刚才跑的时候掉了。现在回去就是找死。”
“没手机万一我老婆找我怎么办?我不能让她担心。”李落云不管不顾,挣开邵敬锡手就要往回跑,急得邵敬锡一把抡住他胳膊就往回拽。
“你少给我丢人现眼。现在想什么老婆呢。想你的小命吧。仔细听,前面是不是传来了‘咪咪咪’的声音。”
李落云被邵敬锡这么挡在前面堵了道路,不由顿下了身形,正要绕开继续走,却听远处传来不明的声音,因为地道深而空旷,隐约还有回音。
李落云凝神细听,好像还真是“咪、咪、咪”的声音。
正要跨前几步听个仔细,旁边的邵敬锡脸色大变,这个声音像地狱索命般深深印在他脑海中,那是放尸虫的声音。
“快跑!他放尸虫了。”话刚落,那声音越来越清晰,似乎已经近在面前,地道黑漆漆的难以分辨前方,但是诡异的声音发出单调而密集的频率,让人心中越听越觉得诡异可怕。
李落云也觉出了不对劲来,也没来得及搞清楚怎么一回事,下意识双手并行,连滚带爬朝着石门方向奔去。两人用力,很快推开了石门,里面一片黑,外面也是一片昏暗,光线不强。
趁着推门的空当,李落云朝后面瞥了一眼,一身冷汗刷地从脑门处渗出,被石门外微弱光线照射下,原本漆黑地道隐约可见,大约只有一米之遥,似乎黑压压的团成了个黑色形状,发出了令人脊梁发凉的声音。
只消这一眼就让李落云寒毛倒竖,待两人钻出石门后,他立刻发了疯般盖上了石门,这才长长吁了口气。
“我的妈呀!那些玩意飞得这么快。”一抹额头冷汗,李落云一屁股瘫坐在地,喘着粗气。
邵敬锡比他好不了哪去,并不是害怕,而是憎恨。心中藏了一千多年的仇恨,像是醇酒般越藏越烈,剩下高浓度酒精,只需要一个引子就可以燃火爆炸,令敌人尸骨无存。
两人喘息许久,稳住了心神这才放眼打量四周,灌木丛生,像是走进了原始森林般,枝叶茂密,树木高大,一片寂静。
“怎么地道东钻西绕来这里了。南昌市郊还有这么一片未开发地啊?”李落云抬头仰望,倒是满脸稀奇,刚才魂飞魄散的紧张感又立马散去。
“别乱动。你看看树枝上都挂了些什么?”眼见李落云就要起身走动,邵敬锡厉声喝止。
李落云不以为然地晃头,顺手随便一指道:“能有什么,不就是些乱七八糟破布头。”
邵敬锡急得龇牙咧嘴,一挥手拍掉李落云手指头,警告再三:“你懂个屁。杀魂术听过没?”
“杀魂?”李落云有些发愣,没反应过来是啥玩意。
“黑巫术啊!我疯了要!你这个迷花一族的首席猎人做摆设的?难道从来没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你到底怎么抓不死族的?”
“不死族可不会这些玩意。黑巫术听起来像欧洲的。”完全没危险意识的李落云咧嘴开着玩笑。
“那一排都挂着‘七杀纸马’,这里挂着是‘雌雄煞神’;再看地上的东西,看看那粉末,是火药;还有麝香、菖蒲、只剩下骨头的应该是老鹰。这个阵势足以勾你魂了,摄你魄了。”
这回李落云听明白了:“你意思有人在这里设过阵?”话落又紧接了一句:“难道是那赵载?”
“废话,除了他还有谁有这个能耐。现在你带着郭璞命魂,加上里面郭璞尸身,暂时他下不了手。不过我们要赶紧进入墓穴找到那颗乾坤金轮佛珠才是。”
李落云被邵敬锡这么一说,再留神注意到这片丛林密布,却无虫鸣鸟叫,偌大的森林似乎像是一个空洞,到处挂满了碎布头,七零八落,犹如被厉鬼撕咬般毛骨悚然。在看地上,一路蔓延,到处是碎骨头,黄色粉末,黑色根,错综中还夹杂些许人形一般的木偶,满是锈迹的铁钉刺满上面,不知什么白色东西黏成眼睛白白地翻着,不知顶死了哪一方向,鬼魅一般可怕,令他浑身一颤,下意识就要转身往回走。
“你干嘛去?回去送死啊?”邵敬锡一掌拍在石门上,怒气冲天问道。
哆嗦着手指,李落云示意邵敬锡朝地上看。”你快看那些玩意。会不会是什么厌胜之物?”
“嘿,难得啊。你倒知道厌胜之物?”邵敬锡皮笑肉不笑地嘲讽了一句。
“屁。我要知道那玩意干嘛?还不是电视剧里头拍什么皇宫大戏,总脱不了这些木偶啊,纸人啊,下巫术。哪部戏都有。”
“如果我所料不差,所有的这些厌胜之物对象都是郭璞。这叫做杀魂禁魇。”
“哇塞。这么狠啊!那郭璞也太倒霉了吧,碰上这么个弟子。其实这郭璞就是多事,你让人家复活他老婆不就什么事情都结了。这都一千多年过去了,这都能死了好几百次了。至于搞这么麻烦吗?”
还没等邵敬锡发话,李落云一番自我观点一表述完,只见脖间符咒一道红光一闪,犹如钢刀劈面般,横扫前方,顿时阴暗中燃起一片光亮。
“郭璞命魂在给我们指路呢。快跟着走,少废话了。”邵敬锡也懒得和李落云争辩谁是谁非,率先朝前方走去。
没法回头,回头就是死,李落云硬起头皮,只好朝着前方红光的指向,跟着邵敬锡走去。
而同一时刻,顾文休把玩着手中手机,盯住自己跟前地上摆放好的三角石阵,最上面还叠放了一个铁盘,内有森森人骨,搅拌着墓地取来的土。铁盘最中央还有代表恶咒牦牛角。在石块和铁盘周围用土堆成了九个同心圆的土岗,象征九条山脉;在土岗之间倒上一些尸水,代表山脉分割的海洋。
他在守株待兔。这场“召请众魔神”的仪式,他还缺供奉的人血。收回追踪的纸片魂咒,那两个人居然敢进郭璞葬地,果然是初生的牛犊不怕虎,胆大啊,了不起。
那就让他们进去玩玩吧,够他们狠狠玩命一把的。至于他嘛——童秋水就要来了,这场好戏他终于要收网了。
第四十八章
有的人说自以为不爱不喜的时候,等到失去了,得不到了,才会知道感情有多深,有多么不舍。
童秋水坐在飞机上时候,肚脐眼还在隐隐作痛。半夜痛得厉害的时候,第一时间还是想到李落云,她打了一次没有打通,接着又再打。她自己也不知道拨了几次,直到痛得有些麻木的时候,手机那头才被接通。
但是——李落云的手机是被顾文休接通。顾文休的声音相当轻柔,犹如低吟轻缓的笛音,传入她耳内却胆战心惊,像是催命符般”嗖嗖”地钻入脑海,凉得她浑身一颤,抓紧了话筒追问:“我老公手机怎么会在你这?”
“呵呵,他啊?被人追杀呢!”顾文休在那头笑得和煦生风,童秋水听得拔凉拔凉。
“被谁?”虽然隐约直觉到答案,可她还是下意识问出了口。
“我啊。秋水宝贝,今个儿下午很开心吧?三个少年郎原汁原味奉献给你,我待你不错吧?”那头传来调笑声,漫不经心中藏着狠毒。
“你!下流胚子。”气涨了脸,童秋水霍然起身,也顾不得肚脐眼翻江倒海地疼,她单手一叉腰,干脆站在了床上对着话筒破口大骂起来:“顾文休!你个乌龟王八蛋,有种你冲老娘来,关我男人什么事情?”
顾文休单是在那头笑,乐不可支,等童秋水脸红脖子粗地骂完后,他才笑问着开了口:“有力气了?骂得很带劲。这会儿肚脐眼不疼了?”
被顾文休这么一问,童秋水一愣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肚脐眼又疼了?”
顾文休只是轻笑却不回答,笑过后又一本正经地反问她:“你不是说有种冲你来吗?那好啊,我等你过来。怎么样?”
“来就来!谁怕谁啊?你等着!不是,你在哪里啊?我老公又在哪里?你对他怎么样了?别用你那些花里胡哨的招式对付他哦!”
“放心吧,他现在安全着呢,正在做大冒险。我也没空理会他了,你说你要来,我自然要准备准备,招待你。啊——对了,你那三个小情郎呢?要不你也一起带着壮壮胆?”
“呸。顾文休我是不知道你过去有什么事情,但是我告诉你,把自己痛苦建立在别人身上,没什么了不起的。你觉得你的爱人看到你这样丧心病狂她开心吗?”
“她连活的机会都没有了。这样的痛苦你们懂什么?”顾文休的声音倏然尖锐起来,低沉顿挫的音调像是一把尖刀磨人心弦。
童秋水料准第二日三人中必会有人上门找她,故而干脆天未亮就出了门直奔机场,第一班去南昌的飞机。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切不过是一场致命的陷阱罢了。顾文休故意用话激她,反而引得霍晋恒三人尾随而至,当然童秋水完全不知情,这就是后话了。
问空姐要了一杯热水,童秋水捂着腹部,觉得浑身骨头都被肚脐眼的痛蔓延传染了,似是散架了般,动一动都僵硬。
咽下那口热茶,水顺着喉咙滑下的瞬间,脑海中猛地窜过一个念头。她将顾文休昨天的话和自己肚脐眼疼联系在一起。
为什么每次自己肚脐眼一疼,顾文休就立刻会知道呢?他昨天说他爱人没有活的机会的时候,那口气中的憎恨如此清晰,浓烈,即使只是隔着话筒传来,依然让人深刻地感受到那种绝望。
他的爱人当年到底是为何而死的呢?会不会和她的肚脐眼疼有关?所以他冒名奇妙地出现,对她兴趣颇多?
可是转而一想,又觉得有些可笑。他爱人总不会转世投胎成她的肚脐眼吧?这也太奇怪了。
童秋水立刻否定了自己的胡思乱想,顾文休就像一团黑雾,远了看不清,近了看不明,除非一探究竟,可是这图黑雾分明有毒,谁又敢轻易触碰?
童秋水一头脑地飞向武昌的时候,紧随其后的正是霍晋恒这三人,这三人用的是军用飞机,速度快直飞航线,所以比起童秋水来差不了多久就到达了南昌。
下了飞机,出了军用机场,和前来接机的警备区一行大小领导心不在焉地寒暄几句后,三人直接从军区调了辆军用吉普车开走。
“咱们这是去哪里?”蓝锡卿扫了眼旁边坐着拿着定位器看的乐兮尧问道,没等乐兮尧回答,他自问自答道:“干嘛要去追秋水的老公下落?童秋水手机定位明显去了市区啊!”
“你不觉得很奇怪?”乐兮尧扬眉,用手指了指调来的监控画面示意道:“童秋水的老公叫做李落云。我刚才让晋恒查了他的底,不过是一家出口公司职员。但是你看他旁边的随行的男子。那个男人的底我是从国安二处那搞来的,厉害人物啊。亚洲最大军工集团Gazprom Oil的首席执行官邵敬锡。这样的人怎么会和李落云有关系?”
蓝锡卿闹不明了:“Gazprom Oil?好像南京军区新一批的装甲车零部件就是从他们那采购的。他跑来南昌做什么?何况他这样的身份,应该乘私人飞机吧?”
“因为私人飞机目标太大,乘民用飞机减少暴露程度。”霍晋恒边开车边向蓝锡卿解释。
“不错,”乐兮尧附和道,“他们此行绝对另有他图。”
“难道这个邵敬锡和李落云身份有问题。潜伏者?”涉及到国家安全,身为国保高层的蓝锡卿立刻敏锐地眯了眯眼,看向画面的眼光锋利了几分。
“不会是。因为他们拦了一辆出租车,开去了市郊区。你看,那里越走越偏,四周都是山丘,现在又不是革命时代,弄个情报至于这么土著化?”
“他们去那里干嘛?”
“我不知道。不过我很想知道,因为我将昨天到今天所有这几个点的监控画面看过了,他们进山后没出来过。但是李落云的手机定位此刻却在移动,向市区的方向。而童秋水下了飞机也去市区。”
“靠。他们夫妻俩已经约上了?”蓝锡卿一听这话,顿时火冒三丈,觉得心里和脑门都在出气,他眼巴巴从北京追来,又不是看他们夫妻相会的。哪里还顾得上乐兮尧话中有话。
倒是开车的霍晋恒冷静些,他猛地一脚踩了刹车,扭头望向乐兮尧发问:“你的意思是有人约了秋水。但是那人却不是李落云。可是秋水能够和对方约,说明秋水同样也认识对方。是吗?”
乐兮尧淡然一笑算是默认了霍晋恒的分析,随即话音一转,他语带阴沉:“如果我所料不错,那山里肯定有问题。而约童秋水的人正是顾文休。”
第四十九章
石阶很抖,根本不成一条道路。邵敬锡还算好,连走带飘,可以瞬间移动,可惜范围极小,四周阴风阵阵,到处是凶煞恶灵被镇压在用鲜血染成的八卦图上,凶煞恶灵极阴,五行八卦图极阳,然而人血却是染着冲天怨气。上千年来不断被一阴一阳之气吸引着,就像是一个吸收无底的黑洞般吞噬亡灵。
李落云基本上是一步三回头,总感觉自己后脊梁处阴嗖嗖的,猛然一回头又什么也看不到。他忍了半天,实在感觉可怕,直觉伸手想要朝自己身后拍,立马被邵敬锡制止:“做什么呢?不要灭了自己的三味真火。”
“可总觉得有人在背后像是摸我,凉飕飕的。说不出的滋味,怪难受的。”李落云左右耸肩,晃头晃脑。
“幸亏你脖子上有郭璞的命魂,否则不出三步你就会被厉鬼缠身了。你四周全部都是鬼。”邵敬锡走在李落云旁边,咧嘴露出森白牙齿,让李落云看着更加打寒战。
两人走得胆战心惊,山虽不高,但是陡峭,加上犹似无人行走般,道不成道,只隐约有人刻意砍伐疏通的迹象,应该就是田蒙祁曾经试图接近过。但是足迹却越来越模糊,到后来几乎消失,显然走到此处,前方已经凶险至极。
“快看。那里好像有人。”李落云眼尖,看到前方草丛堆里侧躺着一人,一动不动的样子。
“小心点。这里哪里会有人。”邵敬锡似有警觉地拦住李落云上前,双目盯上躺着人,试图探出对方底细。片刻之后,邵敬锡脸色顿变,脱口惊呼道:“是你老婆!”
李落云在一旁本来就看着那人侧影越看越眼熟,腰身轮廓,和他老婆分明七八成相像。可是又心知绝无可能发生这个事情,只将疑惑压下。
不想自己才刚打消疑虑,那头邵敬锡已经大呼小叫起来, 他顿时心头一缩,像是被人用拳头重击了一下,整个人挺直了脊梁,犹如离弦的弓箭朝着躺地之人奔去。
一口气蹿到那人跟前,一头黑发散开,遮去了半边脸庞,李落云首先伸手轻探了下鼻息,呼吸犹在。深呼出一口气后,李落云这才将遮盖住的散发拨开,果真是自己老婆童秋水。
一把将其搂起抱在怀里,李落云伸手拍去她脸上蹭着的灰土,一面急切地唤着:“老婆!老婆你醒醒。”
一旁邵敬锡浑身戒备将四周打量了一番,却并无半点危险而熟悉的气息。他皱紧了眉头,直觉此事不同寻常。
李落云不知道他老婆底细,但是他却了如指掌。此时此刻,那个赵载把李落云老婆送来,绝非善意,恐怕另有图谋。
“别喊了。她只是稍微昏迷罢了。一会儿就会醒来的。你不先关心她诡异的出现,会不会带来危险。光是关心她有没有事情?”邵敬锡没好气地发问,他就闹不明白怎么有人这么没眼色,在节骨眼上为点小事较真。
“她的安危当然是首要问题。至于其他的,该来的祸事避无可避,你又何必计较分毫。”李落云回得干脆利落,他不在乎被骂成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英雄再厉害,没有人爱,还不如头狗熊。
“嘿。能耐啊。行!你情圣,我管不着。但是我奉劝你一句,连命都保不住,什么都是扯淡。”
李落云懒得理会邵敬锡发火,反正他和这尸人话不投机半句多,向来是你唱你的,我说我的。此时此刻,他忧心忡忡得更甚,他一人涉险不要紧,如今还搁上了自己老婆,这可就性质大变了。
正琢磨着如何出其不意来个全身而退,怀里的童秋水一动,引得他喜出望外:“老婆?老婆,你醒了?”
童秋水眯着双眼,满脑子混沌成棉絮,只感觉浑身骨头吱吱格格酸痛。半晌之后,她才缓过精气神来。
转动了眼珠子,童秋水看清了她躺在了谁的怀中,立马一咕噜直起身,满脸透着惊喜:“老公!真的是你,太好了,你没事就好。”双手紧抓李落云的胳膊,童秋水如释重负。
本来她一路沿着顾文休传来简讯跑来,担心李落云出了事,如今见着人平安无事,这一刻似乎什么都不重要了。
小心翼翼地将童秋水搂在怀中,李落云跟着高兴激动,他感受着童秋水的温暖和气息,感受着她心跳的声音和喘气的频率,一切都是美好的。
“喂——你们俩,够了没?你们现在在坟堆,四处都是鬼。”邵敬锡实在是受不了两人拥拥抱抱,磨叽在一块儿的样子。算他冷血无情也好,无情无欲也罢,两个大活人无知无觉,被一群鬼包围着,还谈情说爱,矫情不矫情啊?
邵敬锡一出声,童秋水才发现还有别人在场,抬眸相望却是不认识之人,不由扭头眼神示意李落云。
“呃,他,他是我同事。”李落云猝不及防,随便瞎扯了一句。
邵敬锡一皱眉,看了李落云一眼,不动声色道:“是啊。是同事。办了公事,办到了这深山老林里。”
这反话说得如此明显,任谁都听得懂。童秋水也是满肚子疑问,她刚醒来的时候眼里只有李落云,顾不了其他。可如今抬头四顾,细细打量,这才发现周围丛林密布,外头艳阳高照,被浓密的枝叶层层遮盖,只能隐约透着些许光亮。
明明未至秋寒,可是总觉得浑身发颤,一股子阴嗖嗖的冷风从四面吹来,比起南方阴雨连绵之时,更渗寒入体。
“这里是什么地方?老公,你和他到底来这里做什么?”
“那个,我们来。我们是考察项目。”李落云被问得有些狼狈,依旧努力圆谎。
“哼,你省省吧!考察鬼地来了吧。其实你老婆知道一些你不知道的,而我们知道些她不知道的,还是互相坦白好些。到了今时今日,还隐瞒什么呢?”邵敬锡冷哼一声,眼神犀利对上了童秋水发问:“你是不是认识一个长相异常俊美的男子?来历很诡异,很神秘,还和你一起吃过早饭。”
这段话惊得童秋水目瞪口呆,她先是第一反应对方说的就是顾文休,然后则惊疑自己的一举一动居然对方都知晓。她被跟踪了?他知道,和他在一起的李落云呢?
下意识侧头看向李落云,李落云满脸不可思议,似乎不比她吃惊小,难道和自己老公没关系?
李落云确实吃惊不小,原因是邵敬锡提到了那个他曾经警惕万分的小白脸。此刻说起,绝非寻常。邵敬锡此人心中只有那个千年妖物赵载,难道那个异常俊美的男子就是赵载?
“老婆,你认识赵载?”
“你们认识顾文休?”
李落云和童秋水同时发问,两两相看,眼中均是对方脸中藏着的异色。
第五十章
“原来他现在叫顾文休。”邵敬锡霍然开悟,不禁苦笑了一声:“看来他早有预谋。如今又把你给引来,看来大事不妙。”
“他真名叫赵载?到底他是什么人啊?在逃通缉犯?”童秋水一愣,闹不明白为何那赵载要用个假名字。要是通缉犯,那张脸长得那么引人注目,能逃到哪里去?
“哼。一千七百多年前叫赵载,如今叫顾文休,中间那么长时间里面长什么模样,叫啥名不知道。”邵敬锡冷哼一声,很干脆摊底。
“喂!”李落云急了,他不愿意吓着童秋水。他的宝贝老婆柔弱娇嫩,哪里受得了如此匪夷所思的可怕事情。
“得了吧,你问问你老婆今年几岁了?”邵敬锡白了李落云一眼,随即盯上了面色霍然惨白的童秋水,扬唇带了丝讥讽道:“你不会想瞒他一辈子吧?何况你总归要离开他,就像你离开之前每个前任老公一样,不是吗?”
童秋水觉得自个儿被钢刀插了个透心凉,她其实很胆小,怕面对冷酷无情,所以老是选择对方变脸之前就先落荒而逃。她不是不想爱李落云,而是不敢爱,害怕爱,坦白说就是没有勇气承受翻脸不爱的结果。
可是如今被逼迫暴露的事实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袒露无遗,她害怕李落云的眼神,害怕刚才还温暖的怀抱骤然变冷。不着痕迹地僵直了身体,试图退开些许李落云怀抱的距离。
但下一秒整个人被李落云狠狠拽回了怀中,眼神四目相对,童秋水意外地没有看到那双清澈眼中藏有厌恶。
“你往哪儿去,这里这么冷,在我怀里好好待着,别冻着了。”李落云满怀心疼地轻责了一句,还伸手将童秋水外套拢严密。
没好气地看了眼邵敬锡,李落云低声道:“我已经知道她是不死族了。”
这回轮到邵敬锡和童秋水大吃一惊。邵敬锡惊的是李落云何时知晓童秋水的底细。而童秋水则又惊又奇,怎么自己老公冒出个不死族这么新鲜的词汇。看样子还泰然自若,似乎习以为常?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邵敬锡惊过后转而面色一沉,李落云有几斤几两重他还是知道的,什么时候长了能耐居然不动声色到至今。
李落云显得有些乏力,他单手从自己怀中口袋掏出了一串东西,正是乾坤金轮佛珠,此刻佛珠璀璨红光闪耀,异常耀眼。佛珠一现,四周似乎温暖了起来,原本阴冷的气息,也稍微退却了少许。
“怎么会突然发亮了?佛珠感应到什么?不可能是我,难道是因为你老婆?可是你以前和她在一起,不是从来没有感应到过?”
“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就在之前我看到秋水躺在那里后。佛珠就异常炙热,只有察觉到不死族存在的时候佛珠才会有此感应。只是因为佛珠有缺憾,如今只有极为强大的不死族才能够有反应。”李落云深吸了口气,似有不甘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从来都不会有反应的。”
垂下了头,李落云黯淡了神色,避开了童秋水的眼神道:“我心里很乱,秋水。我隐瞒了你一些事情。我做梦也想不到你会是不死一族。我!我是迷花一族的首席猎人,专门捕杀不死族的。”
“什么不死族?什么迷花族?捕杀?为什么啊?”童秋水听得莫名其妙,都忘了害怕李落云知道真相后的冷言冷语。不过显然李落云纠结的完全和她是两码事。
邵敬锡算是听明白了,也搞清楚了李落云在纠结什么。敢情儿这家伙就没想过童秋水不老不死这问题的严重性,光是自个儿在那想什么族类世仇了。这都什么脑神经的家伙。压根就没长进,还是笨蛋一个。
“她不是不死一族!你省省你那颗罗密欧的心吧。德性!”邵敬锡实在看不下去了,出声说明。
“不是?真的啊!”李落云猛地抬头,眼睛发亮,一旦有了动力,李落云那双眼睛清澈见底,犹如溪水流淌山林之间般涓涓灵性。
“真的真的。她不算不死一族,应该算是尸虫一族。”邵敬锡见不得李落云那傻样,故意闲闲道。
“啊!”李落云一听,差点没蹦上三尺高。他这几年都搂着一死人做爱谈情啊?呃,不对啊!转而又一想童秋水有呼吸有心跳的,邵敬锡分明是胡说八道。
恶狠狠瞪了邵敬锡一眼,李落云将怀里童秋水搂得死紧,示意自己坚定不移的心。”我呸。你别乱说话。别恶心我老婆。我老婆活蹦乱跳的,不老不死不要紧,是大活人就好。”
童秋水被李落云狠狠拥在怀中,听着两个男人你一句我一句,说的都是奇奇怪怪,神神叨叨的话。不过李落云最后一句她听明白了。他不在乎她不老不死?真的有人不在乎她奇怪吗?知道一切以后还愿意和她在一起?
“老公。你说你不在乎我的奇怪吗?我不会老,而且也不知道会不会死。你真的不在乎吗?”童秋水不自觉双手拽紧了李落云的双臂,关节用力得微微泛白。
忍着手臂的疼,李落云难得一本正经,他轻柔地将童秋水依靠入怀,下巴搁在她发顶间轻轻摩挲着。
“傻瓜。你是在害怕吗?你是我老婆,是我的另一半。我怎么会讨厌我的另一半呢?你想啊,多少人要羡慕我啊!我有个多么娇嫩的宝贝老婆。将来我老了以后带你出去,还能是老少配呢,现在正流行着呢。到时候你可别耍赖不要我这糟老头子啊!”李落云连说带笑,哄着童秋水放宽心。
童秋水早就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一百多年了,她经历过刻骨铭心不可谓没有,只是岁月流逝,到如今已经筑成了大堤。可是仅仅才刹那间心里的防线完全崩塌,溃不成军。
李落云一手托着童秋水的后脑勺,一手替她擦拭眼泪,温柔一笑:“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有多爱你。因为我想不出来这个世上有什么东西可以来衡量爱。可我知道我心里挂念着你。无论在哪里,做什么事情,我都会想到你。我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也许现实会残酷。可是这一刻,我只知道我爱你,是最美好的证明。”
童秋水双手捧着脸,她感到自己像是重生了一般。原来爱情真的可以这么简单,下一秒心的跳动,如此激烈,如此悸动,如此动人,她终于忍不住双手敞开,一把环抱住李落云腰身,整个人埋在他宽阔的怀中,狠狠地点头:“老公,我不离开。我要努力地爱,努力地活。这一世有你陪着,要活得很快乐很快乐。”
她猛地抬起头,对上李落云的笑脸盈盈,红透的脸颊焕发着夺人的光彩:“李——落——云!我——爱——你。”
说完她就跟小鸟飞了窝般,再次扑回了李落云怀中,惹得李落云呵呵大笑,藏不住的满足。
邵敬锡在旁默然站立,看着两人紧紧搂在一起的身影,之前和现在截然不同的感觉。比那串佛珠更加美妙的光芒,柔和甜美。
原来这就是爱情。那么他呢?一千多年来,他不曾有机会爱过。他从来没有真正活着,他一直不过是行尸走肉。
赫然转恨,唇齿之间咬着两个字——赵载!我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否则难消我这千年之恨。
第五十一章
两人行变成了三人行。邵敬锡在前头开路,李落云搂着童秋水在后面向她解释事情的缘由过程。
“没想到那个赵载这么痴情。一千七百多年啊,多么漫长的岁月。我光是想一想就觉得难熬。”听完赵载的事情,童秋水不禁喟叹一声,顿觉赵载也算是个可怜人。
“可惜那家伙罪恶滔天,不干一件好事。”邵敬锡在前头闷声冷言冷语扔了一句,满心都是恨。
童秋水噤声不语,世间之事犹如好坏两面刀刃,世人皆爱将美好的一面对着自己,将邪恶的一面朝向他人。对赵载而言,他的心中只有自己心心念念的爱人,爱到成痴成狂成魔,只是为了一个爱字。
只是这个爱的代价太大太大,她很好奇赵载爱的那个女子到底是什么样子,什么性情。要是她真的活过来,能够接受她的爱人为了自己做尽一切坏事,然后消失为尘埃吗?
赵载何其残酷,爱应该甜蜜,而不是如此绝望。想到这里,她不自觉搂紧了身旁的李落云,李落云似有所觉,俯身低头在她额头上轻轻印上一吻,宽慰着:“放心吧。咱们不要学他们。等将来我老了死了,你也别念着我,潇洒地再接着活。因为在我们都活着的时候就要把美好的记忆留下来了,足够了。”
“老公,你说我能不能有机会恢复原样呢?”童秋水报以期望地抬头询问。
李落云略一迟疑,随后摇了摇头道:“这我不知道。其实我现在心里很担心很不安。不知道前方会有什么危险等着我们。如果真如邵敬锡所言,你体内有尸虫,又有佛珠,那么另一个未知的应该就是赵载所爱之人的魂魄。那么你的危险性更大了。我好后悔,一点也不中用,关键时候都找不出方法来脱困。”
没等童秋水回答,前头的邵敬锡先冷嘲热讽起来:“哼,现在知道自己废柴了。晚了,早干嘛去了?以前只会守着老婆热炕头。将来守着遗像冷坟头吧。”
“嘿。你这家伙怎么就这么不讨喜?做了电灯泡了,放了这么强的光,就不能识相点,该关灯时候就关灯。”李落云立马恼了,好不容易自个儿感性了一回,就这么被泼冷水。
童秋水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就觉得这两大男人真逗,明明都是关心对方,还能这么针锋相对,像俩孩子似的。
原本心里的那些恐惧和不安立马消散开。她低头伸出,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交错入李落云宽厚的大手内,两手相握,紧紧地不分离。
“老公没事。咱们大胆向前走。咱俩手拉手,啥也不怕。”
“对。咱俩手拉手,羡慕死前头那灯泡。”
邵敬锡纳闷了,他和灯泡有什么关系。这身体的原本主人没有这方面信息。想了半天,他打算不耻下问:“灯泡不是你们现代人发明的会亮的玩意吗?和我有什么关系啊?”
李落云和童秋水各自一愣,随即对视互看了一眼,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笑得邵敬锡越来越尴尬,知道自己铁定问了个蠢问题。
邵敬锡正待发火,却听不远处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他赶紧面色肃然,示意在发笑的两人噤声。
李落云和童秋水也知轻重,赶紧一个闭口一个捂嘴,两人探头探脑,抱成了一团,像俩包子黏在了一块儿。
邵敬锡忍不住翻了翻白眼——这两个真该是夫妻啊。套用他吸收的新词汇中太恰当不过了。就是两个二货!
骂归骂,他还是双手敞开,做出保护的姿态,一人当前,浑身戒备。
奇怪!是人类的气息!难道是赵载?不对啊,脚步这么凌乱不堪,好像不止一人。
没等邵敬锡凝神探究出到底来者何人,不远处树丛那里已经有人喊了:“秋水!是不是秋水?”
童秋水一听这声音,正是和她颇有纠葛的前侄子霍晋恒。
“霍晋恒?是你吗?”
“秋水!太好了,真的是秋水!”那头霍晋恒的声音显得欣喜若狂,脚步声更加清晰,没多久就看到灌树丛中窜出了一个人影,随之跟着另外两人,一人被另一人搀扶着,步履蹒跚。
李落云虽然不知出现的三人什么身份,但是听自己老婆喊话,显然是熟人。他定神一看,就发现后面跟着被搀扶的一人伤不轻,赶紧快步上前帮忙。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天啊,他的伤——怎么会伤成这样。”童秋水紧随上前,看清了被乐兮尧搀扶着的蓝锡卿,浑身伤痕累累,脸色发青,人已经昏迷。
霍晋恒没有回答童秋水的问题,反而目光灼灼盯住了上前来帮忙的李落云,从齿间缝隙中吐出了问话:“他就是你老公?”
一旁默然不做声的邵敬锡暗道不妙。他还是知道一些童秋水和这个霍晉恒之间纠葛的,当然他不知道后面有两场火辣辣的四人床上运动。要是知道的话,估计他现在就会带着李落云遁地而走。
“你们也是被那顾文休引来的?”邵敬锡赶紧出声岔开话题,虽然看三人狼狈不堪的情况也知道必然和顾文休脱不了关系。
果不其然,乐兮尧眼神迸出锐利光芒盯上了邵敬锡,反问道:“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你们来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
事实证明,世界上总归有傻蛋存在,例如李落云这个二货。邵敬锡将话题好不容易转移,他这头又傻呵呵地对上霍晋恒,笑眼咪咪地回答:“我就是秋水老公。你们三个怎么也会惹上那个魔头的?”
童秋水心里头别提有多紧张,她真是怕,爱情对她而言如此奢侈,好不容易得到,比那千金还要珍贵,比几百克拉宝石还要耀眼,她不愿意得而复失。
霍晋恒有满肚子痛苦和情感想要宣泄。可是他视线扫过童秋水那张脸,表情如此凝重,如此紧张。双手紧握着她老公的手,还不自觉微颤。他抿紧了双唇,觉得咽下的这份苦涩如此难受,火烧一般地炙烤着他的心。他不禁通红了眼,扭过头侧身从乐兮尧手里接过蓝锡卿,不愿意再看那个令他爱恨纠葛的女人。
李落云似有所觉地看了眼霍晋恒,再转而低头看了眼身旁依偎自己的童秋水。脑海之间百转千回,随后他回握住童秋水,宽慰地在她指尖摩挲着,示意她放宽心。
邵敬锡和乐兮尧可没这三人这般儿女情长。如今事态明显严重,赵载挖了这么一大坑,摆明了把所有人拉坑里准备埋了,死到临头,别说谁是谁老婆,谁爱谁了,都一样完蛋。
第五十二章
邵敬锡和乐兮尧走到一边,两人这么一来一回叙说,事情来龙去脉就理得很顺当了。
原来乐兮尧三人心知山内大有文章,所以直奔而来。进了山到处瞎转悠,却没有半点收获,像是鬼打墙般既找不到下山道,也没办法再往上爬。
蓝锡卿性子急,行事冲动。来回折腾着没有结果,人就恼了,嚷着要休息,要撒尿,就跑一旁灌木里头去方便。
霍晋恒跟在他后面走,可是走着走着却不见了他踪影,一身冷汗直冒,当下扯着喉咙喊蓝锡卿名字。
这山间人烟荒芜,似乎只有他们三个活物一般。喊出来的声音像是被一团无形的罩子收拢着,半点回声都没有。
乐兮尧听到霍晋恒喊叫,心知大事不妙。赶忙循声找去,没见到霍晋恒,却见到了已经浑身燃火在疯狂蹭地的蓝锡卿,四周布满了稀奇古怪的石块,隐约发着绿光的液体缓缓流动着,犹如一团幽灵鬼火在那里窜动勾魂。
“锡卿。撑住。”乐兮尧不敢贸然进去,他研究了一晚上的巫术妖法,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诡异无法解释的东西。
他四下寻找,试图找到粗大的树干去搭救蓝锡卿,不料有人比他更快,还没等他开口阻止,霍晋恒已经整个冲了进去,脱下衣服为蓝锡卿扑灭火势。
好在火并不大,诡异的事情是霍晋恒一冲进去后,那些绿色液体像蒸发般消失,原本诡异的莹莹绿光也跟着悄无踪迹,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般。
听了乐兮尧的讲述后,邵敬锡心头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诡异的石阵,所有人的到齐,不明情况的郭璞葬地。
“还有一点很奇怪。我和蓝锡卿两人,我会突然莫名地发热。他莫名地喊冷,像是中了巫蛊之术般。”乐兮尧想起自己和蓝锡卿的不对劲,赶紧补充。
邵敬锡一愣,追问了一句:“何时发生的情况?”
乐兮尧下意识朝不远处在为蓝锡卿包扎伤口的童秋水看去,他压低了嗓音道:“和童秋水有所接触后。”
邵敬锡当然不是傻子,这么一听有所接触,立马理会其中含义。不自在地扭头看了看在童秋水边上搭手帮忙的李落云,轻咳了一声反问:“就你俩接触的?”
“不是。还有晋恒。”
邵敬锡一听顿时傻了。敢情儿还是四人行啊。太豪放了吧这,李落云这绿帽子戴得给真够多的。累积起来戴得都赶上马戏团那小丑了。
“那他怎么没有反应?”
“ 不知道。会不会那赵载目标不是他?”
被乐兮尧这么一说,邵敬锡想起了他在地道内看的古书记载。赵载想要复活那名女子,必须同时具备天时地利人和,收拢那名女子三魂七魄,她的尸首,月全食当晚,找到这世间极阴和极阳两个活物作为引子开启阵势。
“今天几月几号?”
乐兮尧被邵敬锡急促而尖锐的问话声惊得有些愣,脱口道:“十月八号啊。”
“那个。你知不知道最近是不是有月全食?”邵敬锡觉得心肝脾肺都在颤抖,抬头看了看天,不知不觉原本零星的阳光也消失殆尽了。
“月全食?今天啊。最近网络上都在播这消息,号称历史上最长时间呢!”许是邵敬锡的声音拔高了许久,不远处忙着的李落云也听到了他的问话,赶紧应声插话。
邵敬锡脸色勃然大变,朝乐兮尧看了眼,再看了看昏迷不醒的蓝锡卿,再盯住了浑然无觉的童秋水,口中骤然暴喝一声:“快跑!赵载要下手了。”
与此同时,原本悄无声息的树林突然阴风大作,似乎停息的空气流动像是按下了瞬间启动的按钮,整个树林间树枝被吹打得来回剧烈摇摆,发出刺耳的”沙沙”声。
乐兮尧反应快,身手好。虽然还有疑虑,但是一看邵敬锡惨白的脸色,也知事情非同小可,立马窜到了蓝锡卿身边就要搀扶他。
“你别碰他!李落云,你快去扶那受伤的。那个姓霍的和李落云一起帮忙。童秋水你跟在我身边,绝对不要靠近姓乐的和那姓蓝的两人。”
邵敬锡心急如焚,顾不上解释,冲过去拽过童秋水就往前头跑。李落云深知邵敬锡对赵载的行为颇为了解,能够让他如此惊慌失措,可见他分明察觉到了什么。他二话不说,抡起胳膊就将蓝锡卿一把扛上。
命都保不住了,当然顾不上情敌这档子事情。霍晋恒走在前头,为李落云开路。乐兮尧走了稍微远点,不敢轻易靠近蓝锡卿。
其实根本没有路,但是老祖宗说得好。前方本没有路,但是人总能够冲出一条路来。
夹杂的树叶横七竖八,划在手上身上毫无知觉,此时此刻,几个人像是亡命之徒般,拼命地冲,前方不知道有多危险,但是停留在原地只有死路一条。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童秋水累得气喘吁吁。邵敬锡拽着她胳膊的手很紧很紧,她被拽得生疼,但是没有出声抱怨。她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几乎要跳出胸口般。这种感觉混合了不安和紧张,那种未明的恐惧感几乎让她崩溃。
突然一股从未有过的剧痛从她的肚脐眼中传出。痛像是一种蔓延的细菌,很迅速地传遍了全身,她咬紧了牙关,却终于忍不住哼了哼出声。
后头同样跑得喘着粗气的李落云最早发现童秋水的不对劲来。他跑归跑,可是眼神不着地,只光顾着看童秋水,片刻眼神都不曾移开过。
“邵敬锡!你停停!停啊!我老婆!她不舒服!”
邵敬锡正像头野兽般狂奔中,听得李落云又在后头大呼小叫,没出息地我老婆我老婆地瞎嚷嚷,压根不予理睬,径直地拽着童秋水朝前跑。
这回连跟在后面的霍晋恒和乐兮尧也注意到了童秋水不太对劲。霍晋恒下意识要上前伸手去搂住童秋水,可是脚步才刚迈出两步,又停了下来,眼神复杂地侧望了眼李落云。
就在这耽搁的功夫里头,童秋水已经痛得天旋地转,满脑门都在冒金星。终于脚步一停,身体一软,整个人因为冲击甩开了邵敬锡,一路顺着斜坡犹如滚石般朝下坡滚去。
“老婆!”
“秋水!”
两个声音,两个人影不约而同同时一跃而起,纷纷连滚带爬地也朝着下坡冲去。邵敬锡被这一变故惊傻了眼,下意识回头看了看后面。后面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不由心惊肉跳,对着乐兮尧吼道:“跳啊!往下跳!”
不需要邵敬锡吩咐,乐兮尧二话没说接着往下跳,在那团莫名的黑影吞噬一切那刻,邵敬锡和乐兮尧一通双双冲下斜坡。
黑雾像蝗虫过境般吞噬了刚才他们站立地方,一片的黑,还有一个多小时,月全食即将开始,整个世界将会笼罩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
第五十三章
童秋水觉得自己骨头都快摔散了。不过万幸的事情是自己没有被摔死,而且肚脐眼不疼了。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听觉却异常灵敏。接二连三的动静后,片刻的寂静。
“秋水?姑姑!你在哪?你在吗?”似乎很隐约传来了声音,若有若无。
是霍晋恒的声音。
“我在。我在这儿。”童秋水摸瞎子似的双手胡乱抓着,抓到了一具温热的身躯,顿时兴奋起来:“是不是晋恒?”
“是我。”乐兮尧在黑暗中被童秋水猝不及防地摸了个正着,而且还摸在裤腰间,不尴不尬,顿时黑了脸色。好在黑暗里头也没有谁见着。
换了平常童秋水肯定就收回了手,可人遇到绝处逢生的时候就特容易激动,一个激动就有些忘乎所以了。
童秋水一听乐兮尧的声音,不但没撒手,还连身子都拱了上去。
“太好了,你们都没事。你和我老公一块儿走的,你和我老公一块儿吗?”童秋水语带欣喜,边说还边绕过乐兮尧就朝着边上摸索。
乐兮尧被童秋水半压着当成了靠垫,她在边上摸来摸去找她老公。但是蠢得很,摸到最后总还是摸回他身上。
等第三次童秋水转了一圈又绕回乐兮尧身上摸索的时候,乐兮尧压低了嗓音,藏着一股无名之火道:“住手。我没瞧见你老公。你老公先跳下来的。应该和晋恒在一块儿。”
“我刚才好像有听到霍晋恒在喊我。你听到了吗?”
乐兮尧下意识要摇头,后来一想四周乌漆墨黑,童秋水也看不到他动作。于是再次沙哑着嗓音回答:“没听到。我刚才摔昏了一下,醒来的时候你就摸上来了。
“哦。”心情有些沮丧,童秋水知道自己和李落云分散开了,虽然隐约听到了霍晋恒的喊声,可是再要细听却再无呼喊传来,有可能是自己刚才的错觉。也不知道李落云怎么样了,会不会有危险。他要是没看到自己,肯定会很担心。
越想越难受,童秋水一屁股坐在了乐兮尧旁边,干脆不发声地自顾自发起呆来。
乐兮尧可不知道她心里头想些什么,黑暗中他甚至感受不到童秋水的呼吸声。片刻之后,他出了声:“童秋水?你在吗?”
“嗯。”童秋水不温不火地应了一句,没了下文。
乐兮尧确定了她方向后定下心来寻思对策。刚才童秋水胡乱摸索的时候,他也曾四下张望过,能见度太低,而且听回音似乎他们所在地方并不大。
童秋水说听到霍晋恒喊她名字。可能确有其事,也可能是幻听。不过他认为应该是前者。如果真的是幻听,依照童秋水心里头念着人是她老公才对。人在紧张和困难的时候产生出来的幻念都应该是最渴望的人。没理由童秋水会想到霍晋恒。
那么会是什么样的情况产生霍晋恒的呼喊骤然终止?乐兮尧心头掠过一丝不安,觉得不能坐以待毙。
“童秋水,我们走。你告诉我你刚才听到霍晋恒的喊声从哪个方向来?”乐兮尧挺身而起,侧身朝着刚才童秋水发声的方向询问过去。
“好像是在右边的——哎哟,你干嘛摸我啊?”童秋水回答了一半,骤然发出一声轻斥。
“摸你?”乐兮尧一愣,他好端端站了直挺挺的,哪来这么长的手去摸她?转而一惊,不是他,这里还会有谁?
大惊失色,乐兮尧也不敢说出口怕吓着了童秋水。凭着直觉一个窜步,朝着童秋水方向就要抓去。
抓抓着个正着,柔软圆润,手感极好。
乐兮尧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童秋水已经大呼起来:“你干嘛摸我胸?啊,色狼你,疯了你,这个时候还发情扒我衣服?”
这回乐兮尧听明白了,自个儿抓得很不巧,正好抓到了童秋水胸部。可他没扒她衣服啊!那么扒她衣服的肯定另有其人。
这么一想,乐兮尧稍微心定了一点。还能够发情的总归不会是鬼吧?
“到底是谁?在这里装神弄鬼?”乐兮尧改抓换成搂,顺着童秋水胳膊轮廓就要将她整个人纳入自个儿怀中,远离黑暗中不明之人。
到了这个时候,童秋水算是弄明白了。刚才摸她扒她衣服的人不是乐兮尧。可是这里刚才除了她和乐兮尧以外,明明没有别人了。难道是鬼?——
“啊!!!!!!”惊天动地的尖叫声从童秋水嘴里发出,骤然的响声反而把一旁的乐兮尧吓个不轻,他伸出的手一抖,身子失去了平衡,整个人朝着一侧倒去。
闷哼一声,哎哟一声。一个男音,一个女音,同时传出。
乐兮尧压在了童秋水身上,童秋水发出声音不奇怪。可是乐兮尧自个儿没出声,那么还有一个男音——
乐兮尧霍然眯起了双眼,刚才那个声音非常熟悉,分明就是蓝锡卿!
“锡卿?你醒了?”
没有回答,童秋水吞咽着口水,瑟瑟微颤的嗓音传来:“我…我…我身下垫着一…一个…人。”说到后面音都抖得不成调了。
乐兮尧到底是军人,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刚才这点时间已经足够让他双眼较别人适应这个黑暗的环境。如今他仔细辨认,已经看得出童秋水身下那人的轮廓。
不动声色,乐兮尧单手拽紧了童秋水的衣领,另一手则慢慢地探向了下面躺着那人。
雷霆电闪之间,乐兮尧一把提起童秋水,改提为搂,一个侧身将人护在自己怀中,而另一只手则狠狠禁锢在那人脖颈间施力。
“你到底是谁?”
“兮…尧。我好冷。”半晌后,那个人影出声,声音很轻,似乎在呢喃一般。
乐兮尧大为吃惊,可不就是本来昏迷不醒的蓝锡卿。他赶紧松开禁锢,伸出手就要搀扶。
“等——”童秋水嘴里那个”下”字还没出口,只觉得一股子风吹过,一声沉重的响声从不远处发出,没等她反应过来是什么事情,自己整个人再次被狠狠地压倒在地。
好冷!蓝锡卿浑身上下冷得犹如冰块一样。童秋水被冻得一个激灵,高声大叫:“乐兮尧!乐兮尧你怎么了?”
乐兮尧一口血喷在地上,手捂着心窝,痛得弯身跪地,难以出声回答。刚才一刹那间,他的好兄弟犹如恶鬼一般以快得不可比拟的速度窜起,然后用足了气力狠狠一脚踢向他心窝。要不是他身手还算不弱,避开了五六分力道,恐怕此刻已经重伤不行了。
听不到乐兮尧的声音,童秋水惊慌失措。压在她身上的蓝锡卿好像换了一个人般,力道异常的大,野蛮得像是禽兽一般,早没有了以前风流公子的气派。看似结实的衣服,在他的手里变成了纸片,瞬间就被扯成了碎片。
“救命啊!老公!老公来救我啊!李落云!李落云。”童秋水吓得浑身发抖,当下扯着喉咙,用尽全力地高声呼喊,将李落云当成救苦救难的佛祖般渴望。
第五十四章
“好像我们一直在绕圈圈。”在来回转了几个圈子,还不知方向后,邵敬锡果断下了结论。
“拿出随身物品来,我们沿路丢弃,这样一方面可以证明路没有走岔,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兮尧秋水他们辨认出来。”霍晋恒沉吟一番后,边说边在自己身上翻找。
邵敬锡跟着也埋头将自己钱包钥匙等等一连串东西拿了出来。掏完自己的后,转而将昏迷不醒的李落云翻了个身,接着掏他身上东西。
边掏边抱怨:“该死的家伙,又没用又碍事。郭璞眼瞎了会摊上你这活宝。”
霍晋恒在旁冷眼相看,仔细打量着李落云。诚然,论外表李落云的确不属于他,论对童秋水的感情也不见得比他少。可是这个世界是现实的,男人不光只能够有满腔感情就算赢者。
他拥有这个男人没有的权利和地位,能力也要比这个男人强。童秋水需要更好更精心的呵护,而眼前这个男人显然做不到!
“如果这个时候秋水遇到什么危险。他什么事情也做不了。”他忍不住讥讽了一句,看着邵敬锡重新将李落云扛上了肩膀。
邵敬锡看了他一眼,哼了哼气,径直拖着李落云朝前走。没走几步,似又不经意地开口:“现在困在这里。醒着和昏着没什么两样。”
霍晋恒听出邵敬锡话中有話,如今这个情况,童秋水和乐兮尧不知情况,昏迷的蓝锡卿也下落不明。他和昏迷的李落云没有多大差别。
不过他犹在嘴硬:“至少我现在努力着,还有一线生机,要是个个像他这样,岂不是任人宰割?”
这回换成邵敬锡无言以对了,实在是自己肩上扛着的这个家伙太废了。你说大伙儿都是一起滚下来摔进山洞里,怎么就他这么个大男人至今还昏迷不醒的。一开始他以为李落云受了暗伤,结果仔细一探,丫的这小子就是被吓昏的。
邵敬锡不说话,霍晋恒也无话可说。
他有满腔的话都想对着童秋水一吐而快。不过现在佳人安危不明,他按下心中的焦灼,知道此刻非同寻常。其实他心中疑问重重,关于顾文休突然一下子成了千年古人,对于童秋水莫名的危机,总像是做了一场梦,很荒诞离奇的梦。
事情发生得太多太突然,乐兮尧显然知道一些情况,但是没有告诉他。毫不知情的感觉他很不喜欢,哪怕乐兮尧是为了自个儿好,不想他卷入其中。可是怎么可能呢?童秋水就是这件事情的暴风眼,他爱上了暴风眼,又岂会在这场风暴之外?
一路扔下随身物品,总算没有在绕圈子了,俩人约摸又走了十来分钟,走到了一个岔道口。一面向左,一面向右。
“怎么走?呼——左边——还是右边?”扛着李落云,邵敬锡明显体力不支。他虽然是尸虫,可是这身体到底是凡胎肉身,没这么大能耐扛着一男人狂奔。
“要不分开走?”霍晋恒略一沉吟,想出了主意。
“不行。不能分开走。”邵敬锡下意识拒绝,他们几个人如今已经被分成了两拨,最可怕的事情是偏偏童秋水他们最危险的三个不见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那赵载暗中计划,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这三人恐怕凶多吉少。唯一庆幸的是,此刻月全食未至,还算有一线生机。
“那就随便挑一个走吧。”
“不行。”
邵敬锡和霍晋恒同时一愣,两人对看了一眼,随即将视线调转看向了一直昏迷的李落云,不知何时他已经醒来,双目微眯,四周的光线很暗,可是就觉得他那双眼眸很亮,晶亮中藏着一抹深沉,是前所未有光彩。
“你醒了?”
“为什么?”
邵敬锡和霍晋恒同时发问,李落云一笑,倒是站直了身,很利落地动了动自己手脚,然后一抬手示意两人:“左边是死门,右边是活门。当然是往右边走。”
“你怎么知道?”
这回发问是异口同声,两个人都诧异刚才还软脚虾的人怎么突然聪明起来了。
李落云被这么一问,愣了楞,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傻呵呵一笑:“我也不知道怎么会知道的。反正醒来过看到那两条路,脑袋里头第一个反应就是刚才说的。”
李落云这么一傻笑,刚才那抹强烈的凛然气势顿时荡然无存,还是那么个胆小怕事的家伙。
霍晋恒不着痕迹地瞥了他一眼,眼神中透着几分不屑。邵敬锡忍不住翻了翻白眼,知道刚才李落云莫名神勇的原因铁定是因为郭璞的元神。
“得了,那就往右边走。”
“等一下。”霍晋恒跨步阻拦,不可思议问道:“他的话你也信?”
邵敬锡摇了摇头,随即又点了点头应道:“李落云的话是不能听,可是说话的是郭璞,那么另当一回事。”
“郭璞?谁?”对事情一知半解的霍晋恒一愣,没明白哪里冒出来一个郭璞。
“先朝着右边走吧。回头边走我边和你说。”邵敬锡率先跨步朝前,霍晋恒犹豫了片刻,想到邵敬锡话中含义分明对李落云刚才那话另有所指,也跟着大跨步上前。
倒是李落云慢一拍站在原地,满脑袋还在混沌当中。浆糊了一般的脑袋费力地转了一圈后,这才反应过来大叫一声:“哎,我老婆呢?秋水上哪儿去了?”
“快跟上。再不找到你老婆,你就真守坟头吧。”邵敬锡一听他鬼吼乱叫,就气不打一处来。他也是倒霉催,好端端怎么就摊上这么个货。
三人急匆匆朝着右边道奔去的时候,一直隐藏在黑暗中,守着阵法的顾文休双目赤红,脸上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他看着石块上越来越猩红的尸水,还有已经被腐蚀成黑色的符咒,呵呵的笑声压抑不住地从胸膛间传出。
“全食之时,引魔之刻,你们全部都要和我一起烟消云散。青翎,你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的心与你永在。”
天空的明月渐渐笼罩上黑云,月全食还有半个多小时将开始。
第五十五章
曾经有一首老歌,歌词的开头意思就很明确:情与义,值千金,上刀山,下地狱,又何妨……
又何妨——这话说得何其容易,电影里头放一下这个桥段,煽情一下,惹来观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整个情节都可以加分。
比方说电影里头兄弟你踢我一脚,我跟你兄弟情深就不予计较,笑呵呵一了百了。兄弟你朝我开枪,想要我命,我含泪赴死,兄弟情深;电影里头女人是衣服,还是外套的那种。春暖花开的时候用不着男人春风得意时候想不到,天寒地冻的时候就拿来裹落魄受难要女人鼓励了;
问题是现实中可没这么有情分。
兄弟你踢了我一脚,我暴脾气地回踢一脚,打一场架或许还能重归于好。可要是你想要杀我,对不起没商量,谁跟你情义深了?昨个儿梦里头还没醒吧?
现实中女人是内裤,天天日夜贴着自个儿的宝贝物件。那玩意蹭了皮都不行,所以内裤缺不得。兄弟你想分享啥都行,不是说好的穿一条裤子嘛,兄弟你裤子拿去。可是没说过好得可以分享一条穿过的内裤吧?
所以当乐兮尧冲过去,一脚踹翻了压在童秋水身上的蓝锡卿,然后牢牢将童秋水搂在怀里,埋进胸膛的时候,大伙儿就千万别觉得稀奇。
乐兮尧自己伤得也不轻,他捂着胸口,半撑在童秋水肩上,气息不稳道:“我只是踹晕了他,暂时没事了。”
童秋水惊魂未定,她抖成了漏筛子,全身毛孔扩张,整个神经末梢在颤。生死攸关,她也顾不上搂着她的男人是谁,双手拽紧了乐兮尧胳膊肘,哆嗦道:“现在怎么办?”
乐兮尧一时也无他法。刚才那邵敬锡一听月全食要来,脸色大变,还不让他们这三人靠近,可见问题就出在他们三人身上,而条件就是月全食。
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走在一场设定好的局里,每一步都不是意外,而是人为安排。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除了顾文休以外,还有谁有这个本事能够操控一切?此时此刻,他们三人偏偏待在了一起,事态极为严重。
“先别慌。童秋水你听着,你不能靠我太近,我们三人分开,你刚才说听到晋恒叫唤你的声音对吧,那么你也大声地喊,不停地喊他们。就站在那里。”
乐兮尧伸手一指,指向了远处。
身体一缩,童秋水反而更朝着乐兮尧怀里钻,摇头拒绝:“不要,这里一片漆黑,那里什么都看不到,万一还藏着什么人怎么办?”
被童秋水死命环抱住腰身,乐兮尧动弹不能,他低头看向怀里之人,黑暗中只能朦胧看到一个人影轮廓,视觉受阻,其他感官就异常灵敏。
乐兮尧无法看清童秋水,可是手的触感间能够感受到怀里人的无助和惊惶,肉体温热,身躯柔软,双手纤细,长发缭乱,声音离迷,气味诱人。
女人身上带着的香是一种刺激,或者说是无形的诱惑,而男女之间的情愫更是一种微妙的互动,这种感觉不受任何的场地、情况、对象的限制。
乐兮尧不自觉收紧了双手,黑暗赋予了想象更多的空间,越是浮想越是翩翩,到后来丰富多彩,到后来就绮丽眩迷。
身体的温度上升,肢体的火热越烈,心跳的频率加速,乐兮尧不自觉滑动喉咙,莫名觉得有些渴。
但是理智依然在,他又素来自制强大,身子的感觉刚有异样,他立刻警觉抽身,大跨步后退,和童秋水拉开一段距离。
努力平息体内突然窜起的火苗,察觉到童秋水又要跨前,乐兮尧力持镇定呵斥:“站住!你别靠我太近。我和蓝锡卿都受了蛊毒,只要靠你太近就会不受控制。你也不想我和蓝锡卿一样失去常性吧?”
童秋水一听乐兮尧这么一说,本来已经跨前的步子立刻收了回去,可是四周太黑,失去了人相陪,她立马感觉到周围空荡荡得可怕,总是疑神疑鬼,好像在这片黑暗之中会一只手伸出来抓她。
“我——我实在是害怕。”
“别怕。我和你说着话,这样吧,我和你并排隔开走,现在时间不到,蓝锡卿还不会有事。我们找找看通道,你一边喊他们,我们一边走如何?”
童秋水虽然心惊胆战,可是也只能够听从乐兮尧安排。刚才她和乐兮尧拥抱的时候,就感到他的身体骤然火热起来,和蓝锡卿那种冰冷虽然不同,却是相似。
一股熟悉的躁动从身体潜藏的深处隐隐唤醒,那种躁动如此熟悉,正是昨天她突然情动不已,拉着送她回去的霍晋恒不放的原因。
童秋水和乐兮尧并排相隔距离,小心翼翼边喊边朝着前方探索的时候,另一头三个男人倒是颇为顺畅,原因无他,只要碰到岔口,李落云就会跟犹如神助般准确地说出往哪个方向走。
这回霍晋恒从邵敬锡口中知晓了郭璞元神的存在,于是对于李落云选择的方向不再抱以怀疑。三人走得很快,月全食即将开始,不知踪迹的另外三人真要凶多吉少了。
“等一下。我好像听到秋水在喊我。”刚拐过了一个岔口处,李落云停下了脚步,示意另两人噤声。
邵敬锡算不上人,当然更加耳聪目明,他仔细辨认却毫无结果,不由扭头看向李落云恼道:“你小子能不能歇停会?别老想着你老婆?”
“是真的。我真的有听到秋水在喊我。”李落云急了,他朝着刚才听到喊声的方向跨步朝前几步,又闭眼静听,然后更加肯定:“肯定是秋水在喊我。”
被李落云这么一说,邵敬锡转而问向了一直默不作声的霍晋恒。
“你听到声不?”
霍晋恒看了眼满脸急色的李落云,垂眸抛出一句:“有。”
李落云喜出望外,笑着道:“看吧看吧。还是咱们人的耳朵灵敏。咱们赶紧往那个方向走吧。秋水他们肯定在那里。”
邵敬锡不着痕迹地看了霍晋恒一眼,轻叹了口气,径直跟上李落云。和霍晋恒擦身而过时,丢下了一句:“要表现心心相印也不是这个时候。”
霍晋恒没搭话,脚步顿了一下,朝着李落云走的方向深看了眼,随即立刻跨步跟了上去。
三人朝着李落云所指的方向又拐了几个弯,四周视线越来越黑,整个空间都仿佛凝固了一般,空气都不曾流动,悄无声息得只有三人走动的步伐声。
邵敬锡眉头越皱越紧,他悔不当初就不该听李落云那傻子的话,本来好端端听着郭璞元神指引,就应该顺利找到童秋水他们。结果半路这么一搅和,走的方向越来越偏,这么个鬼地方看都看不见。
正待要出声骂李落云,一旁一直沉默的霍晋恒率先一步冲到最前面,饱含惊喜问道:“秋水?是不是你?”
邵敬锡一愣,这个动作做不了假,显而易见童秋水他们真的就在附近。
反而是李落云停下了脚步,瞠目龇牙,双手握成了拳,眉间紧锁,绷直的身体像是屹立挺拔的老槐树。
“晋恒?是你吗?”黑暗那头顺着霍晋恒的喊话声小心翼翼发问,声音轻中带柔,暗含了几分紧张,可不正是童秋水。
霍晋恒激动万分,撒开步子就朝着童秋水方向奔去。好在还不忘记自个儿兄弟,边奔边问:“兮尧?兮尧和锡卿在吗?”
黑暗那头很一道声音冷静清晰地传来:“是我。锡卿也在,暂时没事。”
终于碰头,邵敬锡不由深吁了口气,又觉得好像少了什么,侧头一看还站在后头的李落云,不由大为惊奇:“呀?你小子不是老嚷着你老婆吗?怎么了?”
李落云站着不动,站成了雕塑一般沉默。邵敬锡见他这样,顿觉出了不对劲来,刚要朝他方向走去,只听李落云暴喝一声:“都别动!别汇合!”
可还是说晚了,霍晋恒是军人,跑得快又挂念着童秋水,三步五步的就窜了过去。几乎同时,原本还黑得可怕的四周骤然发光,火光冲天明亮,照得一时睁不开眼。
第五十六章
火光其实并不刺目,但是人困在黑暗中太久,一时之间无法适应亮光。等众人眼睛能够看清四周后,不由倒吸了口凉气,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此时此刻,他们正站在一张巨大的图形之上,图形四横八错,全部用石头堆砌成路,中间似有水在流动,黑漆漆泛着一股复杂的血腥味。石堆顶端还摆了一个方正的白石头,形状奇特透着古怪。
打晴细看之后,最上头的哪里是石头,分明就是露出孔洞了的骷髅人头。而一直懦弱无用的李落云却一人当关万人莫开的姿势;站在了整个图形的正正中央,目光泠然地盯住了前方一人,沉声镇定道:“赵载。收手吧!”
前方站着的人正是顾文休,只听他呵一声回答:“好久没有人正儿八经喊我原来的名字了。那么你是谁呢?李落云还是郭璞?啊——不可能是郭璞,因为没有郭璞的尸身。没有尸身的元神就跟拔了牙的老虎一般,只能虚张声势。”
“郭璞的尸身你早就毁了吧?”李落云毫不在意对方奚落,并无意外地揭露真相。
顾文休哂笑一声,举起大拇指,露出一脸赞叹:“不错不错。没想到你挺聪明。其实你还有一个法子。瞧见你身后的女人不?当年我挑中她做试验,没想到她居然因缘巧合先行吞下一颗乾坤金轮佛珠,而尸虫在她身上产生的反应并没有让她死而复生,却铸就了她不死不老。你现在弄死,还有机会得到一颗佛珠。”
“原来是你害得我老婆这样的。你拿死人做试验就罢了,还拿活人试验?她好端端做人,要不是运气好,岂不是现在也是行尸走肉?”没料想李落云对顾文休的话充耳未闻,反对童秋水状况抱以深深愤怒,龇牙咧嘴地朝着顾文休吼。
童秋水本来吓得缩着身子,眼珠子不错开盯着那些流动的液体,双脚颤抖。顾文休和李落云对话,她开始并没留意,顾文休一说找她做试验,她就想起了自己当年在那个小柴房内发生的诡异事情,原来自己真的是正常人。
留了心眼往后听,就听到李落云怒声喊骂替自个儿抱不平,不由心思一动,面上都带了几分喜色,她轻声嘀咕:“这傻子,正是傻得可爱。”
霍晋恒一脸铁青地站在她身边,一手还捏着她一只手,刚才骤然发亮,他生恐有危险,第一时间将她拽来,用自己身体护住。她一眼未瞧,毫无察觉,或者根本无心感受,满脑子想的都是她老公。
她老公是傻子,他就是傻叉。满腹子怒火,满心口委屈,可手还是捏着不放,总是舍不得,轻易能够舍得的都不配称为情。
乐兮尧守在昏迷的蓝锡卿身边,这时候又兄弟情深了——没办法,穿了半天的内裤才发现穿了人家的,光天化日之下总不能公然抢人家内裤吧。得了,还是找自己的难兄难弟吧。
邵敬锡眼见李落云如此勇猛并不觉奇怪,只当是郭璞元神在背后撑腰。他心神俱缠绕在那诡异的图形上,他知道这是一个阵法,阵法在此又如此诡异,看来就是月全食开始后就会启动。
月全食还有多久?在下头暗无天日,他也不知道,但是绝对快要来了。要是来了,就凭他们这些人,哪里是赵载的对手?正如赵载所说,郭璞再有能耐,不过就是个魂,没手没脚也没形,啥屁用也不顶。
他不是道士,阵法不懂,可是他并非是人,趁着李落云分散着赵载的注意力,他凝神闭目,试图离魂偷偷破坏阵法。
岂料刚遁形脱离肉身,只觉五雷轰顶般穿心的痛苦席卷上身,体内的尸虫暴击而起,一直苦苦树立的心神防守溃不成军,他”啊”一声痛呼,只觉得神魂俱灭。
“邵敬锡!你撑住!”不知何时,李落云已经奔在他身边,大声呐喊,扬起脖间的符咒试图为他驱散邪灵。
邵敬锡喘着粗气,神魂回到肉体,全身骨头像被敲碎般动弹不得,唯一庆幸的是他守住了自己的理智,没有沦为尸虫的傀儡。
“哎哟,果然意志力惊人。当年你就是凭着这股念頭逃出墓地的?”顾文休笑容满面,俨然是胜券在握的姿态。
而片刻之间,图阵中却又多了一个人,站在离邵敬锡不远处,手上还端着一个很粗长的东西,上面密密麻麻刻有像符咒一样的东西。
“你是——?瞧着有点眼熟,你手上那是由黄杨木铸造的令棒!?”托郭璞元神的福,李落云一眼就能分辨出那人手中的东西,正是降魔可妖的法器。
“刘华威?你怎么在这里?”
李落云和刘华威只有一面之缘,当然不记得。可熟悉刘华威的另外几人却是异口同声惊问,事情转变得太快,令人措手不及。
刘华威一言不发,双目直视前方,茫然无光,架势却很猛,他手持那令棒,来势汹汹地对准李落云脑袋砸去。
“哇——”李落云惨叫一声,抱头鼠窜,堪堪避过一棒子。
“他早就尸化了。”吐出胸肺瘀气,邵敬锡痛苦不堪低声解释。
“哎呀呀,看来一个不行。时间差不多了。放心哦,只要不抵抗,不会痛的,只一会儿就好了。”顾文休嬉皮笑脸,打了一个响指,整个图阵四周黑压压冒出一群人,有男有女,目无表情,只盯住了阵里的几人,如狼似虎地扑来。
“那些!那些都是不死族的!”作为迷花一族的猎人,李落云当然识得那些长年累月锁在深海中的不死人。
一个打三五个?也许可以撑得住。一个对五十个呢?那是在打肉夹馍。
霍晋恒身手一等一的好,守着童秋水左闪右避,勉强还撑一时半会儿。童秋水有心想要去李落云身边,可是李落云自个儿像是被打得落水狗般,稀里哗啦,完全顾不上照顾他的宝贝老婆。
只见他不时地拿地上摆着的石头人骨头往尸化的不死族砸去。石头太多太大,李落云砸得四面开花,反而无人能够靠近,倒是让他和邵敬锡暂时安全了。
反观乐兮尧那里情况并不乐观。昏迷不醒的蓝锡卿成为了累赘,但是没有了穿内裤的问题,兄弟间还是肝胆相照的。不能扔下兄弟,自然就苦了自己。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是四十双手。一时之间,乐兮尧和蓝锡卿岌岌可危,没留神间,乐兮尧双腿挨了几棍,他踉跄倒地,昏迷的蓝锡卿一滚地,倒在了一旁。
没了乐兮尧保护,蓝锡卿就跟待宰的肥鸭一样,瞬间落入棍棒雨林之中,被打得鼻青脸肿。
“锡卿!”乐兮尧挣扎起身想要救人,无奈何四周围满了人,难以靠近。
众人在手忙脚乱的时候,顾文休闭目虚空画符咒,他能降魔制妖,也能操控鬼魅,制造妖邪。正道时候称为道术,邪道时候就是巫术,恶中之恶的黑巫术,在这一千多年来,他学得炉火纯青,掌控自如。
月全食!开始了!
第五十七章
结果可想而知,六人各个被抓,昏迷的蓝锡卿还被打成了猪头。
顾文休脸上并没有显出几分惊喜,他处心积虑布下的局面,结果自然不会有差错。
他看了眼正执意挣扎要跑去李落云身边的童秋水,一挥手示意尸虫人放开禁锢,一得到自由,童秋水含泪奔向了李落云怀中,不远处被反手压制的霍晋恒猛然停下了反抗动作,周围一切都仿佛停止,任由童秋水奔向李落云怀抱的画面一遍遍在脑海中跳动,像是失色了的画纸,什么色彩都没有了。
他很爱她,从绮纨之岁开始,一直一直,从未褪色。李落云和他年纪相仿,秋水不会老,可是他们都会老。他这一生还等得到这个机会吗?如此看来,即使他爱她,却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
李落云将童秋水紧紧搂在怀中,柔声细语安慰:“秋水别怕,没事的,我会保护你的。”
此情此景,这话说得就有些矫情了。被押在一边暗中思索如何脱困的乐兮尧听在耳里,当下冷哼一声,就觉得童秋水白活了这么久,找男人的眼光明显不行。
不过老话总没错,情人的眼里能出西施,当然也能出英雄。童秋水双手环着李落云脖颈,浑身气息都在发颤,害怕和痛苦混合在一块儿,把自己放逐在小舟之上随风漂泊,李落云仿佛成为了最后的避风港湾,哪怕只是宽慰的话语,也能够让她好受一些。
顾文休默然相看,马上他深爱的女子就要获得新生了,而他——他消失在这天穹之间,悄无声息。青翎以后会记得他吗?在很久很久以后,可曾还会记得有过这样的他,守护了她一千七百多年。他想要青翎遗忘,又渴望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能够记挂住自己。
这一刻他觉得眼前的这对男女让他生出些许同病相怜的意味来。他默不作声,只是闭目在心中将咒语念起,事到如今,让他们在这种旁若无人的感觉中一同共赴黄泉,算是他成全他们的方式。
咒语并不算短,但绝对不长。一遍念完后,其实不过片刻之间。片刻之后,顾文休霍然睁眼,眼中只有一片冰冷。
他从站在一旁茫然无神的刘华威手中拿过令棒,狠狠插入土木之间,蓝锡卿率先被拖了上来,众人未及眨眼,一把钢刀已经刺穿入蓝锡卿腹中,鲜血溅射,迅速染满了脚下土地,鲜血蔓延在令棒之上,犹如盘踞的毒蛇一般,将令棒的黄木纹路一点点腐蚀。
童秋水到喉的尖叫声被李落云大手一掩,双目也被遮,浑身发颤地缩进了李落云怀中。李落云的安慰声像从天际传来般遥远,童秋水带着哭腔般咽下了绝望的泪水,等待和蓝锡卿相同命运的到来。
第二个被拖上来的是乐兮尧,一个极阴一个极阳,献祭的贡品一般。乐兮尧紧握双拳,深幽黑亮的眼睛中藏着火。他不是没有机会脱身,但是并非百分百把握。不能做到一击必中,就等于失败。所以不到最后关头,他不会出手。
被拖到令棒跟前,尖刀的锋芒凛然,他冷眼相望,转目之间不经意对上了李落云的眼神,他心头一动,本来已经箭在弦上的动作蓦然停顿,摆出了一副任人宰割的状态。
他不反抗,自有反抗的人存在。霍晋恒虽然心如刀割,却并非乱成麻絮。他早就看轻了李落云,认定此人毫无用处。眼下蓝锡卿重伤,乐兮尧如果在有个三长两短,局势再难扭转。
暗中施力,他知道自己不是这场阵法的关键,所以不该会被多加注意,将目光投射到乐兮尧身上,他等待最佳时刻。
岂料还没等他有所准备,一直搂着童秋水的李落云突然扭头,口气不善地对他低声发问:“喂,你干嘛不停地踢我?”
他这声话音不大,却也不算低。本来就安静的四周这个声音显得异常突兀。顾文休手中尖刀一顿,看了眼被压制的霍晋恒,双手一挥,又多了四个尸虫人上前,守在了霍晋恒四周。
霍晋恒不可思议地盯住李落云,牙根几乎要咬碎了般恨。见过蠢的没见过这么蠢的,他哪里踢过这个白痴了?他这么一喊,不是深怕别人不晓得他要逃?等一下——为什么要喊?不让他逃?目的是什么?不找机会反抗,大家都要等死吗?
“别着急。慢慢来。等阵法快结束时候,我会让你们一起的”顾文休笑了笑,并没有将霍晋恒放在眼里。只要对方不搅局,他也不愿意青翎复活后面对满地尸体,无关之人他无意取他们的性命。
哪怕——他垂眸看了眼重伤的蓝锡卿和押在跟前的乐兮尧,他们两个如果命够硬,也能活得下来。只除了——童秋水必须要死以外!
毫不犹豫,他一刀捅下,乐兮尧闷哼一声,痛楚和失血让他无法支撑自己,双腿一软,”噗通”一声跪地不起。
“兮尧!”霍晋恒心头一凉,没有了乐兮尧的帮助,他单枪匹马,根本没有机会脱身了。
顾文休没有停顿,染血的尖刀垂放着拿在手上,鲜血顺着刀尖的方向一滴接着一滴淌血。他轻声踱步,怕是要惊扰了谁般,慢条斯理地朝着李落云和童秋水靠近。
“别怕,秋水。不会疼的,我会让你昏睡的。从此以后你就解脱了,不再孤零零的活着,没有长生不老,多好——重新去投胎吧。”顾文休缓缓伸出了手,手上的尖刀像夺命的阎王一般,他睁大了通红的双眼,虎视眈眈着被盯上的生命。
李落云搂住童秋水的双手一紧,随即又松开。他轻拍着童秋水后背,轻笑道:“老婆,没事了。他伤不了你的。”
“呵呵——”这回轮到顾文休忍不住冷笑起来:“我实在很好奇,你说满口大话,不觉得害臊吗?就在你老婆临死前,还需要这么不着调地胡诌吗?”
李落云闻言抬头,轻描淡写地反问了一句:“那么你又凭什么认为我说的话不可能呢?”
“凭什么?这还需要质疑吗?那两个快要死了,现在就等你老婆一死然后释放青翎的魂魄,我就成功了。你能阻挡我杀你老婆吗?你能吗?”
李落云的目光极其缓慢却又非常坚定地移到顾文休身上,然后一点点向上移动,等眼神中藏着的锋利刺入顾文休眼中,顾文休猛然心头一颤,顿觉不妙,还没来得及开口,只听到一声斩钉截铁的回答:“我能!还有,你回头看看,谁重伤了?”
第五十八章
顾文休活了将近有一千八百年之久,活得久了,经历的事儿也就多了,有的时候太多了也算不上好事。
比方说此时此刻,李落云这话说完后,顾文休并没有转头,只当这不过是小把戏,就等他一扭头,李落云就打从脖子后头来一招偷袭,所以他站得纹丝不动。
半晌之后,他从李落云挤眉弄眼的表情和旁边霍晋恒不可思议的神态中瞧出了端倪,没等他扭头探看,身后杀气逼近,明晃晃的刀子搁在了脖子上头,乐兮尧森冷的声音近在咫尺:“悠着点,刀可无情。”
顾文休愣了一下,随即“噗嗤”一声笑了出声:“小子你太逗了。这具身体你看中了就拿去,这里到处都是死人,我随便去别处不打紧。”
这话倒是真话,这回轮到乐兮尧愣住了,举着刀也不知道该不该放下。对面而站的李落云眯着眼,笑成了弥勒佛般无害接话:“月全食已经过半了哦。你这阵法看来是失败了。要不等下一次吧?啊——下一次要这么天时地利人和的机会,估计要再等一千多年了吧?”
“谁说我失败了?还有一半时间,我承认你很厉害。对我施了迷魂术,让我产生幻觉。不过那又如何?如今幻觉已破,我还有时间重新杀了他们,你却没有机会再施展一次了。”
“NO!NO!”晃动着手指,李落云继续笑得一脸无害模样:“这个不是关键哦。你仔细看一看地上的阵法,有没有印象呢?”
顾文休凝神细看四周,阵法还是那个阵法,满地尸血,石林满布,纵横交错,令棍一插入土,乍看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在将自己所站位置抽象一瞧,石块五纵五横,以他位置为中心点,形成五方。
“五方杀魂阵!”顾文休面色一变,想要后退已经为时已晚,双脚不能动弹,俨然已深陷阵法之内。
“果然厉害。当年你偷了《青囊中书》其实还是看了此书的吧?虽然只是片刻之间,不过你自小就有过目不忘的能力。所以从头翻到尾翻了一遍,应该还是对五方杀魂阵有印象的吧?”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此阵非有极深的道行和修为才有机会施展!就凭你!绝对不可能!这个世界上只有郭璞才有可能!他已经死了!死了!”顾文休脚不能动,人却在抖,夹杂着愤怒和不可置信的激动。
不光是他,在场所有人都震惊地盯住了李落云和顾文休,乐兮尧手上的刀何时放下自己都毫无察觉,只觉得局势瞬息万变,刹那间就扭转乾坤了。
“这废物什么时候这么厉害的?”邵敬锡喃喃自语,手捂着胸口,觉得自己身上的疼痛都被惊吓散了。
童秋水自然是喜大于惊,一双美目还含着泪,脸上已经带上了笑容,她双手紧握,举在胸前摆出了祈祷的姿态。
“因为我就是郭璞。徒儿是认不得为师吗?”李落云神色一正,眼神冷中带着厉,盯上了顾文休惊惶的双目。
“哈哈——李落云你不要想蒙我!你不过是附上了郭璞残破的命魂罢了,你不可能是他的转世,因为他的七魄被我毁了,两魂被我用阴阳煞气锁住,命魂和尸体都被一劈为二,他根本就没有翻身的机会了。你凭什么说你是他?简直是笑话!你别想用这些小把戏来戏弄我!这些——根本不可能是五方杀魂阵!”
“潜恒!你偷《青囊中书》就是为了罗汉重生术吧。”这回并无疑问口气,李落云嘴角一露笑,笑中露出几分苦涩。
“你?!你怎么会知道我字潜恒?那是——”顾文休神情一恍惚,岁月就像穿梭的针线,一下子将千年之前的往事串回了脑海中。那年他行拜师礼,郭璞摸着他的脑袋,对着所有人道:『此子慧,惜缺恒意,望后有集剔之心,勉之。』
往事一闪而过,转而又成恨。”不错!我就是为了罗汉重生术才会偷书。只要郭璞当时肯教会我,青翎早就活了,也根本就不会死这么多人。他是知而不说,求也不肯,这份痛苦和仇恨,我记在心中一千多年,片刻都不曾忘记。”
恨意许是太过深沉,顾文休所在地方,凭空卷起一阵冷风,嗖嗖地吹,风中都带着劲道,夹杂着一股滔天杀意。
“五方杀魂阵又如何?我本来就是死人,这股执念留着只是为了青翎。我不管你是郭璞也好,李落云也罢,今天大家一块儿灰飞烟灭。”话一说完,顾文休举起手中尖刀,狠狠在手腕之上划下一刀,血飞溅,却非红色,黑——深黑的血,令人触目惊心的黑暗,像是索命的绳索一般,滴落在地,自己蔓延流动向众人。
李落云反应最快,他一把怀抱起童秋水,将她牢牢锁在怀中。宽阔的胸膛为她挡住了所有危险,大吼一声:“千万不要沾上黑血。”
说得容易,做到却不简单。乐兮尧反应不慢,扛起地上昏迷的蓝锡卿就往后退,暂时没有危险。霍晋恒趁着混乱摆脱了尸虫人的控制,独自脱困还不成问题,再反身要救邵敬锡就困难了。
尸虫人犹如石柱一般,刀砍不死,不怕光不怕火,虽然力气并非惊人,数量却很可怕。邵敬锡几次奋力挣脱束缚,却毫无结果,尸虫人不动,蔓延犹如毒蛇般的黑血即使沾上也纹丝不动。但是沾上黑血的尸虫人仿佛浇上了硫酸一般,一点点剥落着血肉,从口中,鼻孔,甚至眼珠内都钻出黑漆漆细长的不知名虫子来。
童秋水被李落云护在怀里并不知道,几个男人看得真真切切,就觉得寒毛倒立,心底那根弦瞬间崩断,如果不是乐兮尧几个受过特种训练,恐怕也扛不住这种恶心的场面。
“赵载!罗汉重生术就在青囊中书里面!是你自己错过机会的!”李落云护着童秋水,边退边怒吼,目光盯住站在五方杀魂阵中的顾文休。
“胡说八道!整本书我都翻过了也没有!”顾文休怒声反驳,尖刀一指对向了李落云,眼中只有恨。
“那是因为你拿到手以后就翻最后一页!所谓修道就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你直接翻最后一页,青囊中书本身就有灵性,当然就隐藏掉了。还有——你知道为什么郭璞不肯教你吗?因为所谓罗汉重生术就是必须先破才能立!毁去三魂七魄,受到无穷无尽的岁月等待!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吧?青翎,你想要重生她,必须要对待我的魂魄和尸体那样对待她,而且要六千多年才能够等到五行和八字完全重合的机会重生!你还愿意吗?”
“这不可能!这不是真的——我居然费尽心思都是在做让你重生的事情?这绝对不可能的!”顾文休红了眼眶,举着刀的手不停颤抖,恶狠狠瞪着李落云,像要瞪出对方身体里头那根心中刺!
一千多年来,机关算尽,他都在算些什么?
第五十九章
黑血泛滥得太快,那些血似乎有生命一般,无孔不入地钻,蔓延,蠕动,邵敬锡被困在腐烂的尸虫人中,自己也是尸虫,看了此景,骇得手脚发颤,发了疯似的手脚并用,连踢带打,试图从中突破出去。
李落云眼见邵敬锡受险,再回头看了眼顾文休手中尖刀,他下唇一咬,脚步跨了又停。
童秋水在霍晋恒怀中护得铜墙铁壁,却也能够感受到四周千钧一发的紧张气氛,耳边听得邵敬锡困兽般嘶吼,急得就要从霍晋恒怀里挣脱,一面尖声叫着李落云的名字,一面急切就拉扯着霍晋恒双手要他去救邵敬锡。
霍晋恒其实也并非轻松,尸虫人数量众多,如今沾了黑血之后更加恐怖恶心,加上李落云吩咐不可沾上黑血,那些尸虫人就轻易打不得了。暂时虽然无事,长久下去,他和童秋水也别想脱困。
李落云一手撑头,童秋水的叫唤声和邵敬锡的嘶吼交错不停,脑海中纷杂一片,一颗心被纠得撕心裂肺,仿佛灵魂被抽离出身体,所有人都危在旦夕。他的爱人,兄弟,朋友——
霍然侧身,李落云正面对向顾文休,面上藏着痛,动作却极为利落,毫不犹豫跨前几步,伸手一把就抓住了顾文休手中尖刀。
刀锋尖锐,削铁如泥般锋利。手掌刚接触到刀刃的刹那,红色的鲜血似流水一般,也犹如生命般悸动着,呼啸着,奔腾着,瞬间就吞噬着黑血。
李落云和顾文休仅一步之遥,中间隔着一把尖刀,两人双手各自涌着鲜血,双目相对,李落云清清楚楚可以看到顾文休眼底藏着的毒光。
说来也奇怪,手受伤后所流的鲜血必然有限,但是李落云的鲜血却带着磅礴之势,只要有红色鲜血流过地方,黑血立刻消退无踪,没有留下一丝一毫。
正所谓世间之事瞬息万变,局势扭转到此刻,众人已经看得真真切切了,本来是必死无疑,如今是柳暗花明,因为变化太快,喜悦来不及窜入脑海中,只有茫然四顾,并无一人有所动作。
李落云站在前面,等了半晌急了,又不敢轻易扭头看,只好扯着喉咙喊:“还不快走?等着吃年夜饭啊?”
他这一吼,几个人算是回了神了。童秋水第一个就要往李落云的方向跑,被霍晋恒一把拉住了:“别去,小心分了他神。”
这话说得半真半假,半公半私,当然私心更多点。眼看着峰回路转没事了,心爱之人就要往别的男人那儿跑,他这心里头真是受不了。
霍晋恒拽住了童秋水,乐兮尧扛上了蓝锡卿,邵晋锡那头自顾自脱身,几个人拢成了一块儿,站在了李落云后头几大步开外,童秋水被拽着没法奔去找李落云,心里头可急了,又不敢轻易分了李落云的神,只好小声关切:“老公,我等你一块走。”
她这话一出,一直死死盯住李落云的顾文休突地冷冷一笑,笑过之后也不言语,只是看着李落云。森森然泛着阴冷的笑意,沉默中夹杂令人毛骨悚然的不详感。
李落云背对着童秋水也是沉默不语,既没有回头也没有回答,站了笔直的身躯纹丝不动。
李落云没反应,连邵敬锡都觉出不对劲来。他还能不了解李落云这家伙,简直就一妻奴,成天把老婆老婆挂嘴上地喊,如今居然如此反常,事情显然不妙。
这么一想,他就跨步要朝李落云这里走,才刚抬脚还没来得及迈出去,李落云就跟后脑门长了眼睛似的怒吼:“别过来。带着秋水立刻走。”
这回大伙儿都听明白了,李落云显然是走不了。视线一转,都看向了顾文休,只当顾文休不死,李落云是要提防顾文休再有杀招。
人嘛——到这个时候,就显出两种极端。要么贪生怕死,要么义气勃发。邵敬锡显然是后者,虽然他和李落云这小子从来是斜不对眼,可对着对着,就对出了些许革命感情来了。
他头一个没好气说道:“要走一起走,废什么话呢?”
童秋水自然是紧跟其后,又是哭又是笑的,心里头算是放下了不安感,只当李落云是要护着大伙儿罢了。
“老公,我就在你身后。我等着你,我们要一起回去啊。”
霍晋恒和乐兮尧没吭声,一方面没立场,另一方面也有点不愿意。
霍晋恒自然不用说了,恨不得李落云就此完蛋得了——当然想归想,那不过是吃醋,其实根本没这狠毒心肠。他只念着童秋水的安危,只想着先把她带出去,远了危险后大不了他再回头帮这个家伙。
乐兮尧倒是另有一番思量,他总觉得顾文休的神情不太对劲,李落云的反应也不对劲。若李落云真是因为要防备顾文休,暂时无法脱身的话,大可直接说。何必沉默不语,让童秋水这般焦急?
乐兮尧双目警惕看着顾文休,直觉告诉他自己,危险一刻也不曾退却过。
众人不动,李落云也不再说话,只是浑身都僵直站在原地,盯着顾文休。
此刻顾文休倒是一派轻松自得,他扫了一眼后面的童秋水,眼含轻佻,古里古怪地对着童秋水说了一句:“可惜啊——月全食快结束了。”
这话有些没头没脑,月全食结束按理来说最愤怒的应该是顾文休,可他却一脸笑意,还带着几分期盼的样子。
反观李落云一脸凝重,刚才握住尖刀的手迟迟没有松开,一双眼黑白分明,亮得似在燃烧灵魂一般,对于一切都置若罔闻。
“月全食就要结束了,你失败了,怎么会——这么高兴?”
童秋水几乎是下意识反问,她对顾文休一直存在一种难以言语的悸动,好像看到他这个人就会血液加速,却无关情爱,犹如身上揣了一条冬眠的蛇随时都会被这条醒来的蛇狠狠咬上一口。
“赵载,你安静点吧。无论如何,你这次都没机会了。”出乎意料,李落云开了口阻了顾文休的回答。
顾文休冷笑一声,当然无视李落云暗藏急切的话语,他微微偏过头对上童秋水,嘴角似乎带着笑,细看却是阴冷的恨:“抓紧时间啊,马上你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童秋水觉得顾文休的笑很可怕,带着一股诡异的阴谋,她转头盯着李落云背影细细地看,看到后来,心没来由地狂跳,一个疯狂而惊心胆颤的念头窜上脑门:“莫非——刚才,他——你们到底做了什么?”
问话到了最后已经失控,童秋水干脆一脚踩在霍晋恒脚上,霍晋恒猛地一吃痛,抓住童秋水的手稍微一松,童秋水整个人撞开一般朝李落云方向冲去。
“拦住她!快点!”李落云急疯了,扭头就对着几个男人吼。好在乐兮尧本来就一直保持警惕,李落云这头刚喊,他立马出手将童秋水整个人拦腰抱住。
“不要!你放开我!乐兮尧你放开我。老公——老公你到底怎么回事?”童秋水疯了似的拼命挣扎,手脚并用,连嘴巴都用上,狠狠一口咬上乐兮尧揽住她的手臂。
乐兮尧忍痛不放,一个男人的力气当然大过一个女人,可是一个发了疯般的女人可就难说了。乐兮尧不能用全力压制童秋水,怕伤着了她,只好一个手刀轻巧劈晕了童秋水。
李落云眼见童秋水倒下,下意识就要去扶,手中尖刀的冰凉触感犹如钢针般刺痛他的神经,本来已经抬起的脚又轻轻地放下,他依然转过身去,正面相对顾文休:“够了吧,你明知道留不住他们的。”
“不错。我是留不住他们的。可是我并没有输啊。这次我没成功,我还有下一次。再等一千多年又何妨,哪怕等三千年,五千年都不要紧。五方杀魂阵,哈哈——我只是执念而已,所以只能锁住我困住我罢了,可是你呢?你——完了。你马上就要彻底消失了。郭璞,我看你还有下回吗?”说完此话,顾文休忍不住狂笑起来,笑中带着泪和恨,心情激荡起伏,觉得自己整个人在巨浪中颠簸。
不要紧!他等得起,青翎——再等我一次吧。下一次,再也没有人能够阻止我了。
第六十章
一听到李落云要死,邵敬锡急了。他明眼看得很清楚,李落云一动不动,手握那尖刀,分明是那把刀出了问题。
他不怕死,因为他已经死了。五方杀魂阵,正好让他灰飞烟灭。无牵无挂,生不如死地活了这么久,终于也算有了终点。
“李落云,你滚一边去。让我来。什么五方杀魂阵啊,正好我喜欢。”这爷们就是不够温情,替人死的时候还说不上一两句好话。
意外的是顾文休一脸无所谓的模样,连李落云也没出声再次喝止,任由邵敬锡奔到自己身边。
邵敬锡大手一伸,两只手都伸向了那把尖刀。刀刃很长,顾文休手握刀柄,李落云握着刀尖,邵敬锡眼瞧着空挡就朝着刀刃中间握去。
握是握了,握了也没什么变化,李落云依然一动不动,顾文休依旧笑得有些邪气。
邵敬锡急了,撤开一只手就要扯李落云:“小子!你让开啊。不要你老婆了?我是死人没关系的啊!你忘了我一心就想被灭掉?老子活腻味了,你滚开啊,别碍事。”
“呵呵,我看碍事的是你吧。”顾文休”噗嗤”一声轻笑,视线一转,眼含讥讽地看向了邵敬锡。
邵敬锡一愣,没明白顾文休话中是什么意思。却听李落云开了口道:“霍晋恒,乐兮尧你们带着秋水赶紧走吧。等一下我和顾文休消失后,阵法结束,这里一片漆黑,走得不方便。别摔着了秋水。”
仿若交代遗言一般,李落云终将目光投向了邵敬锡,邵敬锡心头一紧,真的慌了神色:“你小子到底怎么回事?你说啊——有什么法子救你的,你倒是快说啊!”
“邵敬锡!你听我说——我知道活了这么久很累很辛苦。可是世间总还有美好的一面等着你去感受。他们只能护着秋水一世,将来你费心多帮一下秋水,好吗?”
“滚蛋!要爱那女人是你的事情,自个儿的事情不做,反而要别人帮忙。你这窝囊废,现在就放弃了?想法子啊——你这是要急死我啊!”邵敬锡急得六神无主,他活了一千多年头一次和一个人犹如兄弟一般相处,打打闹闹,斗嘴嬉笑,这种感觉让他活得像一个正常人。他再也无法忍受过漫无边际的孤独人生路了。
李落云又沉默了,时间不多了,他忍不住朝乐兮尧怀中昏迷的童秋水深深看了一眼。秋水对不起,我不能让你亲眼看着我消失。这一世,我没遵守承诺——只可惜,我和你再也没有来生。
李落云不吭声,邵敬锡扭头对上了顾文休,开口就是一顿臭骂:“顾文休!你这个王八蛋!你自个儿没老婆,人家有。你也知道生离死别的痛苦!你怎么就眼睁睁看着别人一对如此分离。到底这个破阵算什么玩意?为什么就困住了李落云?”
“哎哟,问到点子上了。如果是寻常人,我这次失败了,兴许就放了他,让他们这一世双宿双飞。可是我为什么失败?还不是因为他?我为什么遭受这种千年的痛苦?还不是因为他?他是郭璞,所以他必须灰飞烟灭,再也别想妨碍我第三次!何况——”顾文休耸了耸肩,双手一摊,笑得有几分得意:“现在也轮不到我做主。”
“为什么?不是你作梗吗?”
“所谓巫术,其实就是人的一种意念。只有人真真切切相信不疑的时候,巫术才能够成功。我和他都有千年修为,早就对巫术深信不疑了,所以——你们都不会有事,就我和他必须留下。”
一听顾文休这么一说,邵敬锡赶紧应承下来:“谁说的!我也信!我很相信巫术的!”
“哼——”顾文休冷笑一声,懒得和对方多做解释。所谓的深信不疑,就是发自灵魂深处的信念,施巫术者和被施法者,都要对这场巫术的整个过程和后果都坚定不移的相信才有用。这帮人连五方杀魂阵是什么都不知道,相信个毛。
“别说了。邵敬锡你赶紧走吧。算我求你了好吗?不要看着我消失了。”李落云黯然垂眸,随即又侧身盯向了一直沉默不语的霍晋恒。
“霍晋恒是吧?你听明白了,我不是要把秋水让给你。秋水是人,我无权相让。而且我也不愿意,我没那么伟大,牺牲自我成全大众。这一世,秋水要是爱上你,你就爱她这一生。如果不爱你,你就护着她,直到你生命的尽头,做得到吗?”
霍晋恒抬头和李落云双目相对,两个男人似有一种无声的对话。然后又同时将目光转向了一旁昏迷中的童秋水,片刻之后,李落云笑了。他终于放下心了。
霍晋恒率先有动作,他从乐兮尧手中环抱住童秋水,小心翼翼抱在怀里,朝石室外走去。乐兮尧没有二话,扛起蓝锡卿随即跟上。邵晋锡死命抓着李落云的手,不肯放开。
“你要留就留下吧。反正你黑不隆冬的也看得一清二楚。等我走了,你再离开吧。”李落云自嘲地笑了笑,含在眼眶中的泪终于落了下来。
他松开一只手,此时此刻顾文休也耍不出什么花样来了,他终于可以放心手离刀刃了。手掌鲜血淋淋,扶额遮面,不愿意让邵敬锡见到他此刻的脆弱。
顾文休冷眼相看,目光越过李落云朝着霍晋恒离去的方向看着。霍晋恒带走了童秋水,童秋水带走了青翎的魂魄。青翎,对不起,你再等等好吗?
他仰头朝天看,还有片刻之间,月全食就要结束了。郭璞,这一次天要灭你!
就在众人以为大势已去的时候,一道黑影风驰电掣闪过,直冲李落云方向,李落云被人影撞得有些发蒙,下意识伸手就要挡,可手刚一接触黑影,那熟悉的触感令他浑身一震,失神脱口而出:“秋水?”
与此同时,霍晋恒面目惊愕,双手空空,眼神胶着在那道人影上,渐渐笼上了一层绝望。
这一变数太过惊人,顾文休失声惊呼:“你怎么可能?”
“李落云你混蛋!你说好不会抛下我一个人的。说话不算数,你这坏蛋,你大坏蛋。”童秋水眼中只有李落云,整颗心都在颤抖。其实霍晋恒抱起她往外走的时候她就已经醒了。乐兮尧下手过轻,她只有晕眩了片刻后就恢复了神智。这一次她看准了机会,趁着几个男人不留神的时候,直接朝李落云冲去。
李落云被童秋水连哭带打得蒙了神,只觉得自己的神魂都在童秋水的哭骂中散成了一股巨浪,狂喜和激动,紧张和焦虑相互交叉撞击,一时无语,只有双手牢牢抓住童秋水的胳膊,默然摩挲。
第六十一章 上部结局 1
顾文休怒声连续狂喊着”这不可能”,沾满黑血的手骤然伸向全神贯注看着李落云的童秋水。
他伸手快,但是李落云比他更快,同样沾满血的手,鲜红鲜红,死死拽紧了顾文休伸出的手。
两人的动作惊动了含泪哭泣的童秋水,她回头朝顾文休看了眼,又再次泪眼婆娑地看向了李落云,整个人依偎入怀,闭目低语:“老公,我们一起走好不好?好不好?”
李落云真是悲喜交加,说“好”那是自欺欺人,说“不好”——天晓得他多么想狠狠搂住童秋水,一分一秒都不放手。
顾文休盯着童秋水的背影先是一愣,突地仰头大笑起来。只笑不语,一手指着李落云,发狂地笑着。
李落云浑身戒备,双手环住童秋水,盯着顾文休那莫名的发笑,只觉浑身汗毛直竖,此时此刻顾文休还在发笑,令人匪夷所思,望而生畏。
“你笑什么?”被顾文休莫名笑得心头发颤,李落云忍不住开口问道。
顾文休停不住地笑着,眼神阴冷中带着异样的锐利回视道:“李落云你走吧,带着你的老婆离开吧。咱们——呵呵。”冷笑过后,顾文休停止了发笑,歪着脑袋以一脸不正经的神态接着道:“咱们胜负已分了。”
话落,没等李落云反应过来,顾文休一挥手中利剑,掏出一叠符咒,肆意扬天挥洒,黄色符纸飘散开来,像是做法收魂的道场一般透着阴沉的气息。
李落云第一反应是顾文休还有杀招,猛地起身,挡在童秋水身前,染血的手将符咒用鲜血染透,也是扬天一洒,一时之间空中黄色符咒四散飘开。
顾文休不屑一顾地冷眼相看,下一秒却将利剑反手狠狠插进了自己胸膛。
“你——”李落云大惊失色,躲在他身后的童秋水猛然掀眼盯住了顾文休此举,默然无声,眼中藏着一丝不明的暗色。
不远处站着的邵敬锡看得同样真切,惊得哑然无声,连试图飞奔上前帮忙的动作也停顿不动了。
李落云定下神来,总觉得顾文休此举似曾相识,可脑海中一片空白,乱七八糟,纷杂不堪。
“你到底想要做什么?”李落云想不明白,闹不清楚顾文休到底所欲何为。肉体对于顾文休而言不过是一层皮囊,此时此刻,五方杀魂阵就要结束,事情已成定局。他这样做又有什么意义?
“让你们走不好吗?”顾文休笑中藏着邪气,尖刀刺入的肉体就好像戳破一个气球罢了那样简单。黑色的血液几乎不是流淌般凝固着,半空中飞扬沾染黑血的符咒仿若有了灵魂一般静止悬空。
李落云仰头细细琢磨,半晌之后出声,语调带着不可思议和震惊,连声都连不起来地结巴:“你——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自毁?”
李落云觉得自己要么是眼睛出了问题,要么就是脑袋出了问题。好端端的顾文休居然选择传说中的秘术——玲珑醉?
别听着玲珑醉名字好听,追究其本质却极为惨烈。这种秘术是依附在五方杀魂阵之上的,换句话说可以克制五方杀魂阵。讲了通俗一点,就是有人愿意用自己神魂俱灭来换取同样困在五方阵其他人的灵魂。
这个举动简直是舍己为人,圣人一般的壮举。顾文休这是卖了哪门子的邪药?突然转性救他?甚至不惜毁了他自己的千年执念,放弃下一次重生青翎的机会?
其他人不知道顾文休在做些什么,可是光从李落云那不可置信的表情和那句为何要自毁的话里也能猜出七八分来。众人傻了眼,好端端的刚才还要和李落云同归于尽的顾文休突然得道成佛了?放下屠刀了?
李落云惊过之后下意识动了下手脚,却发现本来深陷阵内的自己居然恢复了自由,他真的脱困了!
一旦恢复了自由,李落云立马搂抱起半坐在地的童秋水,迅速朝后退。邵敬锡也回过神来,几个跨步冲到两人跟前,双手敞开做出维护动作,眼神戒备地盯住顾文休,深怕他暗自有所动作。
退到了安全范围,李落云停下了脚步,他凝神回望还在阵中的顾文休,此刻空中的符咒像是腐蚀般化成了血水,漫天下起了血雨般。顾文休单手执刀,胸口的伤口诡异般越来越大,像一个无敌的黑窟窿般深不见底。
李落云知道顾文休这是要彻底消失了,从此以后世间再也不会有赵载,永远消失在这片苍穹之间,除了他们这几个人,没有人会知道曾经有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爱了一千多年。
“你到底是为什么?”李落云失魂地看着远处的顾文休,自语地喃喃发问。疑虑慢慢在心底扩大,李落云绝不相信顾文休会轻易放过他。刚才他狂笑时候的眼神如此邪恶,充满了阴谋得逞的快意。顾文休到底藏了什么阴谋?舍弃自己,难道是种阴谋?
顾文休冷然站在阵中,目光胶着在童秋水身上,两人目光相撞。片刻后顾文休露出了一抹微笑,本来就异常俊美的脸庞因为这抹笑容显得越发风神俊秀。嘴角的笑意藏着难以言语的暖意,在伤口裂开成一个大洞的刹那,霍然闭目低声唤道:“青翎——”
下一秒四周一片黑暗,灰寂一般的冷和安静,只有几个人粗重的喘息声此起彼伏。
半天之后,霍晋恒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有些迟疑和疑惑:“就这样没了?”
没有人回答他的话,黑暗中其他人沉默不语。邵敬锡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他恨了上千年的人就这样毁灭了。毁灭是什么概念?上天入地,从此就再没有这个人了。他——算是报仇了吗?
李落云满心觉得不安,他生不出半点喜悦来。他带着郭璞的神魂重生,太了解赵载这个人了。一个花了一千多年,背负多少杀戮的人,怎么会在最关键的时候放手?赵载明明有机会的——只要五方杀魂阵成功,从此以后他和身上的郭璞魂魄统统都完蛋了。而赵载自己却只要困守在阵内,一千年,二千年,三千年,甚至五六千年后,总会脱困而出。到那个时候,天下还有谁能与他为敌?
可是赵载到底还能有什么阴谋呢——人都被吞噬了,不存在了,连空气都算不上,还能做什么呢?
想不通,实在是想不通!直到重见天日后,李落云满心疑惑,脸上显不出半点绝处逢生的喜悦之色来。
相比之下,童秋水却是喜极而泣,这算不算是苦尽甘来。从今往后,她能安心守着她的爱人,这一生这一世,多么令人憧憬。她找了好久好久,终于有一个人愿意接受真正的她了。
“老公——”紧紧环抱住李落云,童秋水看不见旁边黯然失落的霍晋恒,看不见冷眼注视的乐兮尧,她的眼里只有李落云。
李落云低头相望,暖流冲散了心中的不安。是啊——不管如何,此时此刻他能够搂着童秋水,再也没有比这个更令他庆幸和激动的了。
去他的阴谋,赵载没了。他和秋水将会有新的生活。
第六十二章 上部结局 2
三天后,李落云坐在偌大的沙发上看着邵敬锡吩咐佣人们忙进忙出着。每次邵敬锡从他身边走过,都忍不住长叹一声。
几次之后,邵敬锡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对上一脸愁苦样的李落云,满心不解问道:“我说你老待在我这里干什么?有这个闲工夫回家抱老婆去。”
再次叹了口气后,李落云眼含希望地盯上了邵敬锡问道:“哥们,能不走吗?”
邵敬锡不假思索,直接拒绝:“不行。我算是想明白了,活了一千多年老子都没活出个滋味来。反正事已至此,如今这世道可比以前精彩多了。我得到处走走瞧瞧,长长见识,靠着别人脑袋里头的玩意不作数,得我自己经历。”
“可也不用急于这一时半会啊。”李落云急了,起身对着邵敬锡摊开两手大吐苦水:“你这么一走了之,把我一个人扔下来,这万一再出点事情,那可怎么办?”
“还能出什么事?”邵敬锡停下手中忙碌收拾的动作,扭头看向李落云不解问道,“奇怪了,你怎么不陪你老婆啊?以前不是老婆长老婆短地叫唤?”
李落云一听这问话,泄了气般重新坐回了沙发上,没好气应道:“她去看蓝锡卿他们了。”
邵敬锡一听,立马乐了:“我当你心神不定为了什么事呢。原来某人是在吃醋啊。”
“谁——谁吃醋了。”李落云径直嘴硬,接着解释,“人家也是为了她受伤的,去探望应该的。”
“得了——别在这里献假了,真在意的话就陪着她一块儿去呗。”邵敬锡顿了顿音,正色问道:“你老实说——是不是之前你老婆发生的那些事情,你心里头过不去?”
李落云被问得这么直白,面色一僵,他嘟囔道:“也不全是。要说一点不介意那是鬼话。哪个男人会这么大方?可是经过之前那场生死相随后,那些个过去都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秋水现在只爱我,我也只爱她,那就可以了呗。”
“嗯,是老实话。那就得了啊——回家热炕头抱老婆去。你在我这里到底瞎磨蹭什么啊?”邵敬锡就闹不明白李落云不安的原因。
“我总觉得最后一刻赵载的举动太奇怪了。”
被李落云这么一说,邵敬锡面色一沉,冷声道:“别提那人的名字了。既然都灰飞烟灭了,还管他奇怪什么。”
“我知道你不乐意再想起来了。可是你不觉得赵载最后很奇怪?他明明可以让我灰飞烟灭的。追究起来其实他没有输,大不了被囚在那阵法里面几千年罢了。他这样的性格的人,花了一千多年来只为了复活他心爱的女子青翎。如今就这么简单放弃了?”
邵敬锡一言不发,听完李落云一连串问话后,神色渐渐也笼起一丝疑虑。“你这么一说确实有些奇怪。可是,你后来自己也说了啊——确定他是灰飞烟灭,再也不存在了的。既然都不存在了,那么这些个奇怪还有意义吗?”
“问题的关键在于他用的是玲珑醉。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用这招。”
“玲珑醉?这名字取得这么诗情画意?就是他最后自毁的那招?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之前赵载就说过所谓巫术就是要人深信不疑才可以成功。其实用科学的角度讲就是心理暗示。如果死亡的恐惧被你在心中无限扩大后,你就犹如催眠一般地在心理上出现极端恐惧症状,会产生心跳加速、血压降低等现象,从而发生口吐白沫、全身发抖、肌肉抽搐等可怕反应,最后死亡。”
“这么神奇?可是要做到心理催眠不容易吧?”
李落云点了点头接着答道:“这就是巫术成功的另外一个原因了。这世间万物生灵都是天地孕育而成,和天地都有无形的磁场存在。相融则无事,相斥则凶光。而巫术的咒语就是让人和天地间磁场产生变化。白巫术可以治愈,那是将磁场更加契合,而黑巫术自然是破坏磁场。”
“原来如此——巫术做法的时候大张旗鼓其实就是先给出心里暗示的信号,然后念咒语改变磁场,捣乱了人的神经,让这种暗示轻而易举的成功。对不对?”
李落云当下举起大拇指赞道:“厉害啊。一点就通了。不过你只说对了大半。咒语可不是随便说说的,需要反复琢磨出达到目的才有用。不然就是等于说一堆废话罢了。”
“可是——”邵敬锡双手一摊,满脸疑惑反问:“我还是不明白这和赵载最后用那什么玲珑醉有什么关系?”
“五方杀魂阵大约在公元前840年左右时间出现的,那时在位的就是西周朝周厉王姬胡。他是有名的暴君,为了防止国民议论国事指责他,就从卫国请来一名巫师来监控国民,凡是指责过周厉王的人一律杀掉。”
“这段历史我知道。难道五方杀魂阵就是那卫国巫师所创?”
“不错。那卫国巫师叫做延康。他为了完成周厉王的命令,就抓起了很多议论国事的臣民,但是厉王暴行,举国议论,杀都杀不完。所以为了达到震慑的目的,他就大摆阵势,扬言凡是指责过厉王的人,只要进入他所摆的五行方阵内,就会遭到天谴,灵魂俱灭,永不超生。他用了很多活人尝试,最终成功了。”
“该死!又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邵敬锡勃然大怒,李落云的那句活人尝试,生生勾起他心中埋藏的痛苦。
“你先别激动。听我说完——”李落云伸手安抚邵敬锡,示意他重新坐回位上接着说:“其实巫术本来没有好坏之分。五方杀魂阵可以杀好人,也可以克敌。当然这招极为凶狠,用上这个也是下下策了。就像我用来对付赵载一样。”
邵敬锡安静了下来,想了想又是满脸不解地急着追问:“不对啊。之前我们在那阵里不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吗?不是说只有深信不疑才会有事?那些老百姓也不会每个都深信不疑吧?那么那个阵法岂不是不顶用的?”
李落云扶额长叹,摇着头一脸无奈道:“亏我刚才还夸你聪明!弄了半天原来你就没弄明白。巫术的咒语是选择性的,我当时咒语只对着赵载一人,你们当然没事。就跟下毒一样的道理。这和你一开始信不信压根就没关系。”
邵敬锡一听此话立马嗤笑一声,大为不满问道:“那你怎么还会把自己搁进去?真是够笨的!”
“废话!”李落云气不过地双手一拍,没好气地把话顶了回去:“也不看看我是为了救谁?还不是因为赵载以他血为引,要吞噬你们。你被困在尸虫堆里头也想跟着腐蚀成汁?为了不让你们有危险,我只好犯了大忌,施咒者在自己阵法内献祭自己鲜血,就把我自己也陷入杀魂阵内了。”
邵敬锡哼了哼气,面上表情不变,心里头却是一暖,当下不再说话。
李落云知道邵敬锡就是个刀子嘴巴豆腐心肠,耸了耸肩推攘着邵敬锡,笑问道:“怎么样?感不感动啊?感动的话都说不出来了,那你就留下呗。”
“去——闪一边去。谁感动了,我不说话是被你气的。有你这么笨的人吗?明知必死无疑还这么做,蠢死了!”骂归骂,邵敬锡嘴角掩不住地透出一丝笑意。
“得了,算我多事。哎——伤人心啊。”李落云摇头摆尾地笑模笑样了一番后,突而面色一变,颤声道:“我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哪?”邵敬锡被李落云这么一吓,跟着发急追问。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用玲珑醉了。玲珑醉本来就是延康为五杀魂阵留的后招为了逃生用的。当时周厉王被驱逐后,延康自然也逃脱不了。西周百姓请了更厉害的巫师同样设下了五方杀魂阵将延康困入其中,想要让他自食其果。同样被困入阵内的还有延康的妻子。”
“结果就是那延康用玲珑醉逃生了对不?那么你的意思就是说赵载没死?”邵敬锡面色顿变,猛地起身,双目赤红,满心的震惊。
“不是!他的确死了。这就是这招为什么叫做玲珑醉的原因。本来这的确是逃生法,可是那延康也深爱着自己的妻子,据说他妻子闺名就叫玲珑。现在的玲珑醉就是当时延康在阵内急中生智变化出来的。为了救出自己的妻子,所以延康甘愿赴死,把生机留给了自己的妻子。”
邵敬锡表情一僵,带着不可思议的口吻问道:“你的意思是赵载就用了这么舍己为人的无私方法救了你?少恶心人了!”
“现在明白我为什么之前如此不安了吧?不过我现在知道他打了什么主意了。玲珑醉除了还可以舍己为人外,还有一点。延康这样的精明歹毒的人自然会充分利用一切可能,赵载也不例外。施展玲珑醉后,舍己的那个人虽然会消失,可是会残留一缕思想,就是那个人平生所有的巫术本事会全部传给当时在阵内的某个人。”李落云加重了“某个人”三字,目光炯炯地回视邵敬锡。
“这么说来——”邵敬锡凝神沉吟了片刻后,猛地抬头惊问:“你的意思是赵载虽然消失了,但是他所有的巫术能耐全部保留下来传给了阵内的某个人?是谁?”
此话问出口后,邵敬锡双眸紧紧一缩,随即睁大,手指李落云,又指了指自己:“当时在阵内的只有我,你,童秋水。我不算是人,你也不可能,只有——童秋水!”。
第六十三章 上部结局 3
霍晋恒站在军部医院门口,站得腰杆挺直,像是雷打不动的姿态,其实那是装样,心里头沸腾不已,端是看着童秋水从车上下来那刻,立马禁不住地在那张玉面上深深溜了一眼,这一眼看过,心跳都上了喉咙口。
人却是不动,表情淡然得不显山露水,待童秋水走到跟前,这才波澜不惊地说道:“其实他们伤得不严重,秋水——你不用特地跑来的。”
他这头面上淡,童秋水却浑然不觉,一张嘴莺声呖呖,粉光红艳得耀人眼球:“晋恒,你也受了伤,要多注意自己身体。”
霍晋恒满心欢喜转而又满心萧瑟,理智告诉自己童秋水只是客套话罢了,可是心却管不住地遐想,自我陶醉地想从话中感受出丝毫情意来。
两人边走边说,一路上童秋水笑脸盈盈,眉弯含翠,荡人心脾。荡漾得霍晋恒一路都在恍惚,满心纠结。他忘不掉那时童秋水和李落云的生死相依,他也自知自己毫无机会插足俩人之间。
坚持到最后反而变成了纠缠,他不愿变成这样,可是说出放弃容易,做到却实在艰难。
病房内乐兮尧正在穿军装,他虽然受了蓝锡卿一脚有点内伤,好在并不太严重,养了一两天,就躺不住要出院了。
蓝锡卿在他病房内活蹦乱跳的,本来他的昏迷是因为赵载的巫术,如今赵载已除,自然恢复神智了,倒是外伤不少,当时昏迷不醒的他被尸虫人打成了猪头。
打成了猪头的蓝锡卿正在病房里聒噪着,不停追问着当天的惊心动魄过程。乐兮尧不堪受扰,打算直接穿衣走人。
正待两人热闹着,童秋水和霍晋恒进了门。蓝锡卿一见是童秋水来了,笑得双眼眯成了缝,敞开双臂就要来个大拥抱。
他那也是存了玩笑的心理,虽然乐兮尧和霍晋恒没有多言语,可是光看霍晋恒这两天的状态,他这个情场高手也能猜出一二来。
岂料童秋水的反应显得很自然,任由蓝锡卿大拥抱一番,手还摸上了他的脸,满是关切地询问:“你怎么伤得这么厉害?疼不疼?”
这回轮到蓝锡卿不自在了,旁边站着的霍晋恒目光炯炯,死命地盯着自己看,看得蓝锡卿心里头发毛,敞开的拥抱就要收回,手却被童秋水顺势抓住。
蓝锡卿立马懵了,童秋水的手暖暖小小,像一团棉絮握进了手中,棉絮轻轻柔柔,可是手感如此舒服。他只觉得浑身骤然升起了一丝寒意,转而又和手中这股香软温暖融合,腹中和暖,任由童秋水牵着他手走,脑袋里一片春心跳荡。
霍晋恒跟在后面死命皱紧眉头,心中说不出的不痛快。他看得出蓝锡卿眼中藏着火,这簇火他并不陌生,自己心里现在正燃烧着。
可自个儿燃烧是一回事,旁人燃烧又是另一回事了。他心中愤然:该死的蓝卿卿,没事就发情。人家姑娘家那是客气,你自作多情个什么。
心里头骂着,嘴上又不能真说出来,只能阴着一张脸。
乐兮尧冷眼旁观,军装随意穿在身上,风纪扣散开,双腿相叠,坐在病床边,手撑起额头,默然无声。
“你受的是内伤,难道你现在就要出院?”童秋水见乐兮尧一身军装穿着,下意识眉头一皱,满脸不赞同。
“没事。”乐兮尧随意摇了摇头,扫了眼还在思绪纷飞的蓝锡卿,张嘴问向了童秋水:“今个儿怎么有空?不陪你老公了?”
童秋水一愣,转而抿嘴一笑,笑不露齿,垂面皎洁,只笑不答,眼神却溜溜一转看向了乐兮尧,眉新画月,神态中流露出一股子痴憨之意,伶俐可人。
乐兮尧没等到童秋水回答,目光回望过去,两人视线一撞,乐兮尧的心口骤然一疼,那日受的内伤似乎并未转好,反而加重,痛得他呼吸一滞,想起当时在黑暗中,童秋水的双目明媚,朱唇红艳,柔弱无骨。
身体窜起冒名的热量,乐兮尧只觉得自己浑身都燥热起来,口干舌燥,连注意力都溃散开来,眼睛里只有童秋水嫣然一笑的模样。
乐兮尧是个很精明冷酷的男人,他和霍晋恒和蓝锡卿不同,他有少爷命,却也有匪类心。
遇事冷静,处事理智,不易动情,是乐兮尧的性情。可是这样的他面对童秋水,已经轻易失控了几次,童秋水是美好,但是没有好到这么勾魂地步。
乐兮尧神情一震,眼光骤然变冷。“你不是童秋水。”
童秋水掩嘴一笑,只听得她娇声问道:“那你说我是谁?”
对方是谁乐兮尧还真说不上来,可是笼罩心头的感觉却是分明不差。童秋水是个性子直率的女人,笑时当笑,笑声玲珑爽脆;哭亦是真性情,毫不遮掩。喜欢会不自觉流露在脸上,不高兴是眼睛里透满了委屈,明眸之间,黑白分明,举止之间毫无做作之态。
可眼前这童秋水却是笑不露齿,走路轻摇曼妙,金莲款款;神态柔媚秀丽,说话轻声细语,娇柔缠绵。
一个人会前后变化得如此之巨?乐兮尧眼神飘向了霍晋恒示意对方的想法。
霍晋恒那头本来还犯着傻,光顾着对童秋水直勾勾地瞧,待乐兮尧骤然喝问后,这才勉强收回了心神,理智少许回了笼。
被乐兮尧这么一说,霍晋恒也觉出了些许奇怪。童秋水和李落云的感情已经毋庸置疑了,可如今再细看她的表情,玉面含情,娇憨可人,绝非常态。
没等霍晋恒把心头疑虑示意给乐兮尧,他只觉得自己气血翻涌,头昏眼晕,竟然是力不可支的状态,当下摇头晃神,极力保持清醒。
再扫眼看去乐兮尧和蓝锡卿,却见他们也是摇摇欲坠,乐兮尧双拳紧握,竟能起身朝前逼向童秋水。
霍晋恒深怕乐兮尧伤着童秋水,欲开口阻止,却发无声息,半点声响也没有。心头大骇,人更是天旋地转,闭眼一片黑,已经是不省人事了。
第六十四章 上部结局 4
李若云和邵敬锡赶到医院的时候俨然已迟。
邵敬锡可以离魂,速度飞快,没片刻功夫已经将医院里外转了一圈,等李落云到的时候,他回魂后摇头:“没看到人。你老婆也不在。”
“这样我去问问有没有出院。你等一下我。”
李落云三步并做两步冲了进去,没过多久又急匆匆跑出来。
“乐兮尧他们没有出院记录,看来真的有问题。”因为跑得急,李落云面上染上了一层红潮。
邵晋锡一听,急了追问:“现在怎么办?人不知下落,我们上哪里去找?”
“别急。”李落云手一挥,四下打量后,凑到邵敬锡耳边轻声道:“不管秋水身体里面是谁,单是秋水一人,怎么会弄倒三个男人?定是施了法术,我可以想办法寻找踪迹。”
“那赶紧啊。”邵敬锡催促着,他心里头急,只要扯上赵载,他脑神经就会绷成一条线。
李落云也不答话,抬步就朝着医院边上胡同里钻,邵敬锡见状赶紧跟上,只见李落云眼见四周无人,从怀中掏出一张黄纸,咬破手指,以血画符,随后符箓突然自燃,烧成灰烬的瞬间,灰烬自动排成竖长型,犹如利剑一般朝西南方向。
一见方向,李落云眉头立马皱了起来。扫了一眼邵敬锡,满脸的忧心忡忡。
邵敬锡何等精明,一见李落云这个表情,心中有了几分明白:“西南面?难道他们又去了那墓地?”
李落云面色凝重,缓缓点头道:“如果真是这样,就麻烦了。我心里有一个可能,就怕成真了。”
“那还等什么,现在就走啊。”
“我是可以想法子画符施法而去,可是你要去的话就必须离魂分身了。此去不知什么情况,怕是会有危险。”
“怕什么。这身体本来就不是我的。何况我轻易死不了,真要是能死了,也算了我心愿。”眼见李落云还要开口,邵敬锡不耐烦地一扬手,早已是离魂分身了。
李落云目瞪口呆,半晌之后骂出了口:“妈的,你小子别这样走了啊!这身体电线杆似的站这里,你要是一去不复返,岂不是第二天所有报纸头条就是北京闹市惊现僵尸。”
骂了也没有回应,邵敬锡早就离魂远走了。李落云深叹了口,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邵敬锡肉身扛上了自己车子内,放倒躺好在后座。将车子开进了医院停车场角落处后,这才放心大胆施法。
李落云脚刚落地,身体就被大力一扯,跌坐在树丛中。
“噤声。”没等李落云做出反击,声音从背后传来,口气熟悉,可是嗓音却是陌生。
李落云一愣,直觉身后是邵敬锡,又觉得不对。邵敬锡离魂分身,哪来的形体拽他?
别看李落云现在长能耐了,有本事了,胆子却没多几分。他哆嗦了身子,缩着脖子,脑袋微微侧转,只见身后一具毫无气血,枯萎成干的干尸正伸长白骨拽着自己。
“啊——唔——”惊叫声刚冒出个单音,那双白骨裹了干皮的手就迅速捂住了李落云的嘴。
“你叫什么?是我啊。邵敬锡啊。”干尸嘴巴一张一合,犹如空洞,黑漆漆令人打寒战。
李落云被捂着嘴,本是怕急了,一听这干尸说话,眼神都透着不可思议。说不出话,只好点头,嘴里咿咿呀呀。
干尸放下白骨手,李落云深吸了口气,那尸臭味差点没把他熏死。
“你是邵敬锡?你干嘛没事附在尸体上?这——都成干尸了,死多久了?你不是不能附在尸体上的?”
“这是我千年前的肉身,关在地牢里千年没吃没喝,自然成了干尸。离魂虽然快速,可是没有形体到底不方便,所以——”
李落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当下”哎哟”一声,摇着头翻了白眼:“你这是要吓死我啊!连招呼也不打一声,一来就看到干尸,我哪受得了。”
“你先看那——道上洒满雄黄。上次肯定没有。看来人真的在这里。”
“雄黄?”李落云闻言探头朝树丛外张望,果然山路之上,两边破落的符箓依旧,可是地上却多了两排连绵不绝的雄黄粉。
李落云向邵敬锡解释着,之前心中窜起的念头越发肯定起来:“在道家,雄黄粉是不可多得的珍贵之物,相传可驱除世间凶兽。若是得道飞升之前,就会在怀间揣上一包雄黄粉。看这样子,真是要摆大阵势啊!”
“我们是循着雄黄粉一路追踪?”
李落云摇了摇头,说话时候眼神也不敢对上邵敬锡。实在是邵敬锡此刻尊容太寒碜人了。幸亏这里人烟罕至,要是随便来一人见到,非给吓得尿裤子不可。
“跟着我来,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应该会在那里。”李落云说完头也不回弯身在树丛里钻,只听得后头”咯吱咯吱”骨头的声音,越听越瘆人,李落云心头苦笑,这邵敬锡可比四周孤魂野鬼还可怕。
两人这么七转八绕,树丛越来越密,高大粗壮,密得遮天按日的,阳光都穿不进来。邵晋锡在李落云后头跟着,越走越觉得眼熟,待看到一片凹地之后,这才知道这是哪里。
正是那日慌不择路时候摔落进的墓地口。
“难道人又回去那里面了?咱们也从这里进去?不会被发现吗?”邵敬锡压低了嗓音发问,可惜脸上没有血肉,嘴巴空荡荡地窜着风,话一说长就走音,李落云仔细辨认了半天,才听明白。
“上次是逃命,那个凹地是赵载故意弄出来的。这次咱们知道地方,当然从别地方直接到。”
邵敬锡也不废话,跟着李落云走,两人绕开了凹地,地势越来越低,只一处矮山一侧,堆开了一土丘。
“咱们进去吧。但愿他们不在那里——”李落云叹了口,小心翼翼地跨过横枝,一手掏出符箓贴上墓石门,石门悄然半开,李落云用力推了推,侧过身子闪了进去,邵敬锡随即跟着进去。
郭璞这个葬地并非庞大,因为死于非命,所以葬得也草率,不过碍于身份,墓室的规格依旧保留。
墓地小,没走多久就看到了那日走的墓道,李落云示意邵敬锡停止向前,自己掏出一黄纸,折成了纸人,朱砂一点,纸人就动了起来,朝着里面悄无声息地飞去。
然后李落云从口袋中掏出一面八卦镜,镜面一点,里面所有的一切显示得一清二楚。
只见墓室内,童秋水盘膝而坐,乐兮尧三人围坐成一圈,目光呆滞,面门之上贴上了符箓,犹如旧时赶尸一般。
地上内中外分了三圈,内竖有长纂十八根,短纂十根,共三十二根,中圈竖有八长纂,外圈围成竖有二十短纂。
李落云这么一琢磨,心里头一直悬着的揣测果然没错,当下轻轻摇了摇头,面露出一丝苦笑。
“我们都太自以为是了,赵载早就复活了青翎。这青翎利用赵载残念,是要施法救赵载。”
邵敬锡一听,大为不解。从镜子里看去,施法的明明是童秋水,哪里是什么青翎。
“什么意思?”
“通俗点说就现在里头那人,肉体是童秋水的,灵魂是青翎的,本事是赵载的。赵载灰飞烟灭,没有思想没有灵魂,可是把他的本事都给了青翎。青翎就等于是另一个有巫术的赵载,懂了没?”
“那你老婆呢?”
“青翎当时在哪里,我老婆现在就在哪里。如果我没猜错,赵载早就复活了青翎的灵魂,就藏在童秋水体内。他口口声声的复活,其实是重生。就是为了让青翎腐烂的肉体得到永生。咱们和他这理解内容可偏差大了。”
“可青翎什么时候取代你老婆的?”邵敬锡一听奇了,万万没想到事情会来个大反转。
第六十五章 上部结局 5
李落云没有吭声,其实心里头并不好过。青翎和赵载这对苦命的鸳鸯,你舍命为我,我舍命为你。一切都是为了情。也许没有这般深爱,会少一点痛苦吧?
“也许当时赵载就是知道扑过来的人已经是青翎魂魄了,才会放过我吧?只是他做梦也想不到青翎愿意为了他,还要舍弃一切再去救他。”
邵敬锡更觉得不可以思议了:“青翎灵魂复苏和赵载放过你有什么关系?”
“呵——我当时忽悠他了呗。他以为郭璞真的重生了。以为我会永生不死,青翎灵魂复苏后,毕竟用的是童秋水的身体。为了让青翎过得幸福,他留下我保护。一个人深爱另一个人能够到如此地步,赵载的确不容易。”
“没重生?你难道不是——?”邵敬锡被惊得不由自主提高了嗓音。
“嘘——轻点。从古至今,这世上就没人成功用过罗汉重生术。我当时用攻心计,吓唬赵载的。其实我所知道的,不过是脖子上符箓记载的。当时郭璞卜卦知道有此一劫。所以将五方杀魂阵方法存在符箓内了,另外还记录了些寻常的咒语用法和零星的郭璞记忆罢了。说穿了我不过是普及了一下方术知识罢了。”李落云边说边警惕地朝八卦镜内观察,确定并未惊动里面。
压低了嗓音,李落云看着里头的一切,万分感慨道:“我今天算是见识到爱情的力量多伟大了。你知道里面在做什么吗?从古至今还没有一个人敢用这个法术,和『罗汉重生术』齐名——传说中的‘佛门息’。”
“那是什么招数?用这个方法就立刻让赵载复活?你不是说他灰飞烟灭了吗?”邵敬锡急了,对他而言,赵载已经是他生命中的毒刺,即使除去了,依然恨之入骨。
“你以前那个身体里面有没有打游戏的记忆?”
邵晋锡一愣,摇了摇头,随即又想起了般轻声回道:“那邵敬锡没接触过,可是我在这段时间中,从你们称为电脑的里面看到过。”
“佛门息和打游戏差不多,就是通关抹杀一切的存在。但是通关过程中只要失败一次,就会失去一些生命值,直到生命值全部用尽,游戏结束。”
邵晋锡听得一脸迷茫,完全没弄懂地摇了摇头,一问一答让邵敬锡失去了耐心,眼见八卦镜内,那青翎已经起身洒起符箓,当下恼怒道:“别卖关子了,赶紧想办法阻止她啊!”
李落云到嘴的话下意识缩了回去,他避开了邵敬锡眼神,有些不自在道:“那个——没办法阻止的。这场游戏已经开始了。”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你说明白点啊——”
“就是那天赵载死的时候,和这件事情发生有关的人——我,你,乐兮尧,蓝锡卿,霍晋恒,还有童秋水。利用佛门息时光倒流,去寻找几个人的每代前世,然后全部杀掉。例如除了你和秋水外,现在我们几个的前世在民国,那么就先到民国,杀掉那个时候我们的前世。然后再倒退,倒退到民国时候几人的前世,如果在清朝,就到清朝去杀掉。以此类推一直到东晋时代。中间只要有一段青翎失败的话,都会灵魂被时光吞噬一点。所以就像通关打游戏,至今没人敢这么做。简直自寻死路。”
邵敬锡听得目瞪口呆,等李落云噼里啪啦说完一通后,他失神反问:“那青翎搞了一堆事情,就是为了复活赵载?那么直接回到东晋改变当时发生的事情不就得了?对啊——咱们也跟着去,直接去东晋杀了赵载,我不就后面什么事情都没有了?”越说越觉得兴奋,邵敬锡暗骂自己笨,早知道有这法子,就该早点用上。
“哎哟,我的妈呀。”李落云一听,哭笑不得:“你当拍电影,玩穿越啊。还改变历史?那都是胡诌的。你听明白了。如果你想要改变现在活着时候发生过的事情,必须要把影响这件事情的活人全部抹杀掉。且不要说你无法直接去东晋时代,就算去了,杀了赵载,和后面的事情一点也没有影响的。赵载死了会投胎,因为前世之事应该发生的没有发生,那么后一世必然变本加厉,更加可怕,这是天定。假如你杀了没登基前的嬴政,以为就没秦始皇改变历史了。其实根本没这回事情。历史是记载的,嬴政的存在是代表不是具体的某个人,你要是杀了嬴政,天定的事情还会安排别人完成嬴政的事情,而那个人依然是嬴政。这就是方仙道中关于天命所归,人极得道的根源。”
邵敬锡一听不由大失所望,转而又是一喜:“那么那个佛门息就是给了人一个机会去改变?因为无法和天命抗衡,所以倒过来,一点点抹去,一点点地改变——天命!”他心里盘算起另一个主意,若是真的如此,他为何不也用这机会,试一试改变自己的天命?
李落云浑然不觉邵敬锡打了什么主意,点着头道:“没错。青翎就是利用佛门息去吞噬千年来的这场天命。可是天命又岂是轻易消减的?”
说完,朝八卦镜看了眼,他深吸了口气道:“做法差不多了。我们准备在最后一刻冲进去。邵敬锡,说实话佛门息只是上古时代传说中神仙留下的,后来被东汉的魏伯阳收入,成为道家传门法术,后来又被收入青囊中书中,我也不知道进去后会如何。你还愿意去吗?”
“去!当然去。”邵敬锡打定了自己的主意,并没有留意李落云欲言又止的表情。
“那好。听我安排,我数到三,就飞奔入那阵内,记住绝对不要碰那立着的长短纂。”李落云心中藏了事,也不敢对上邵敬锡坚信不疑的目光,转眸深深朝阵中的女子看去。
他终于明白了赵载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重生青翎的肉身,如果灵魂和肉身分开,那么青翎不是青翎。如果灵魂不在,肉体依旧,也依然不是他的秋水。
邵敬锡对不起,我骗了你。其实现在可以阻止一切发生。但是如果现在我阻止了,做法一旦失败,佛门息如此凶猛,会吞噬阵内的一切。他不能失去他的秋水,去任何惊涛骇浪地方都可以,他只想守着他的秋水。
“一!二——三!”话音刚落,邵敬锡已经抢先一步冲了出去,白骨裹了一层干皮,自然是轻轻巧巧跑得也快,眨眼之间就到了阵外。
李落云在后面紧跟狂奔,心中默默念着:秋水,这一次我要真正把你留在我身边。永远,永远都不分开。
做法已毕的青翎一听动静,眼见一具干尸打头奔来,李落云紧跟其后,不由大惊失色,正待想办法驱逐,无奈阵法已开,四面火光迸射,长短纂同时发光,根根飞升冲天,形成了阴阳两极,将慢了一步的李落云隔在了阴极。邵敬锡一脚跨阳,一脚跨阴,下意识伸手要去拽李落云。
“秋水——”李落云奔至阵内的一刻,惨声呼唤,已经神魂锁在体内的童秋水仿若有所察觉。被火光吞噬的刹那,她身体微微一顿,似乎张了张嘴,随即身影消失。
阵法结束——四周一片黑暗,寂静、萧瑟。败落的墓道内,什么都不曾留下。
【上部,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