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是人》 苦苦求生 天暗沉沉的,飘起了小雪花,温度下降得极快,已经又累又冷的简初晴拢了拢衣襟,面无表情的看着远处,约一里之外,正结集着一大群变异兽。 它们也不知道在是商量些什么,还是在休息,暂时没有冲过来。 所以,简初晴他们几个战士还有时间休息会儿。大家靠着身边的墙壁席地而坐。 这是基地最后的一层防护墙了。好在基地大量的人员和物质已经转移了,但最后的一批人员却还没有走多远。她甚至还能听到人们那急冲冲的脚步声和时不时传来的哭喊声。 不远处变异兽们随时有可能飞速冲过来,搞不好半个小时之内就会到达,而一场生死之战也即将再次拉开幕布。 两天来,简初晴和她身边的一群人已经战斗了很久,一开始还有人来换他们休息喘口气。大约三小时前,上头已经告诉他们,不会再有人来支援他们了,让他们坚持一会儿就自行撤退。 土和钢结构的宽厚结实防护墙已经经历了多次的战斗,估计也撑不了多久了。 防护墙是这个基地大转移的最后一道屏障了,简初晴和她身边的几个人,也算是为大部队转移而赢得时间的最后一只队伍了。 简初晴表面上看没受任何的伤,手脚齐全。但她的异能其实已经消耗得差不多,没多少战斗力了。其余的几个人,不是断了手就是缺了腿,个个都是伤残人士。 虽然他们都是异能者,但却并不是最有用处的异能者。 大家留给简初晴他们的唯一交通工具,是一辆破旧的小汽车。 小汽车在现在这种满地坑坑洼洼的路上,完全比不上飞奔的变异兽,甚至还没有改良过的拖拉机有用。 末世来临后,地球上所有的高级电子产品都失灵了。包括有微控处理器的飞机火车汽车统统成了无用的钢铁废品,越高级的就越是废物。交通工具都变成了五六十年代的产品,改良的拖拉机,脚踏的三轮车类的就成了很得用的家伙。 简初晴右手边的金属异能战士撑着独臂,望着远处胡乱低骂了几句,又在面前积堆积如山的变异兽中挑出能吃的,割下了一大块肉冲她说:“先烤点肉吃吧,吃饱了才有力气干其他的。” 简初晴没吭声,却还是使出自己的火异能,接过肉块开始烤肉。她很累了,本来要趁机休息一会儿,但大家都要吃,她自己也饿,就只得透支异能先烤肉了。 没一会儿,肉的香味就让大家都不由自主的流起了口水,人人都像狼似的盯着她手上的烤肉,就连远处的变异兽阵形也有些骚动了,简初晴却只叫了句:“拿点盐过来。” 有人拿出个装盐的小瓶子,她接过来,往烤好的肉上撒了一点盐,自己先切下了一块,其他的就分给大家了。 大家各自分了一块肉,撒上盐都大口吞吃起来。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最近两天,变异兽疯了似的从各方汇集过来,并且还基本不恋战,除了少数与他们撕杀之外,其他的大部队都是直接跃过他们,经过这个地方向北方跑。 而北方正是基地转移大部队的前行方向。 也许变异兽也和基地科学家们一样,发现了某些指示,知道北方才比较安全吧。 简初晴他们这种低阶的异能战士,并不能得到多少内幕消息。当然了,他们也不在意了,反正现在是活一天算两个半天。 末世来临后,地球上的自然环境变得十分恶劣,水空气土壤都恶化到了极致,天气自然而然也就到了极致,热的时候超过五十度,冷的时候超过零下三十度。地面几乎寸草不生,当然也长不出什么粮食了。 动植物也都开始变异,有的树可以杀人,有的动物也开始杀人。与此同时,人类也开始慢慢出现异能者,大体分为金木水火土五个系列。因为普遍人真的很难捱过如此恶劣的自然,特别是在没有食物的时候。 其实极其恶劣的自然环境,让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类,都在苦苦挣扎求生。 简初晴靠自己的低阶双系异能,历尽千辛万苦,艰难的活过了三年,有时候她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活下来的。 她与她的同伴们是一个战斗力并不强大的小分队,无法阻挡所有的变异兽,也只有尽自己的能力多杀死几头变异兽,尽可能的让大部队能多点逃命的机会。 由于大多数变异兽都不恋战,简初晴他们几个战士,虽然累了些,却还一直活着。而且他们一直有吃的,偶尔还能休息一会儿,才能坚持这么久。 因为变异兽也有部分是可以食用的,一开始,大家还很珍惜这些食物,把每一部分都收拾出来,后来实在是吃不完了,就没人管这些变异兽的尸体了。 他们几个是最外围的战士,上头给他们留下的撤退时间也只剩下三个小时了。 而这期间,他们收集到的变异兽肉都有几百斤了,部分被撒上盐腌制了,装在金属异能者做出来的两只不锈钢桶里。 这将会是他们最大的补给,除此之外,他们每人还有基地分给的几个土豆几个红薯,再就一些基本的生活物质和日用品。基地在撤退时,给他们发了比往常要多很多的食物和物质。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也许就是活着时能吃到的最丰富的大餐了。 他们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放在小车里,以方便随时跑路。 吃完了肉,大家的精神气又好了不少,简初晴却觉得自己心口还在隐隐生疼,因为异能消耗太多,虽然有吃的,但没有得到充足的休息,她的身体还是经不住。 但这一切都容不得她有太多的想法了,因为变异兽已经冲到眼前。 一阵混乱的撕杀当中,简初晴的心口剧烈的疼了起来,全身的每一寸经脉都在疼,她知道自己快要力竭而亡了。 可这一次的变异兽多的有如潮水般,让她没有机会做出任何思考。她只能拼命的发出一个又一个的火球,只是火球越来越小,直到最后一刻,她两眼一黑倒了下去。 而她的同伴们也自顾不暇,甚至有人在她倒下去之前就已经倒下去了。 ※※※※※※※※※※※※※※※※※※※※ 新坑开文,求花花…… 吞噬一切 简初晴倒下后,那些与他们战斗的变异兽根本就没理会他们,跟着早就突出了他们的包围圈的大部队,飞速向北跑去。 雪越下越大,天也越来越冷,晕倒的简初晴其实很快就被冻醒了。她勉强睁开眼睛,忍着全身的疼痛,直接割了块变异兽的生肉胡乱吞吃下去,才稍微获得了些力气。 这时候,她才发现她的同伴们一个都不剩了,甚至连尸体都找不到了。她的附近满是已经冻住了的鲜血,到处是残肢断臂,甚至还有不完整的头颅,有同伴们的也有变异兽的。 她麻木的看着这一切。人类在灾难面前真是渺小而无助。 这种场景她经历的太多了,却还是抱有期待的叫了几声,但没有一个同伴回应她。此刻,她才发现四周一片安静,没有一个活物了,只剩下飘荡在大风中的,那郁浓的血腥味在提醒她,刚才这里经历了什么。 她瘫到在地,连喘气都快喘不出来了,脑子完钝了,只想就这么沉沉睡下去,再也不起来了。 可她知道,如果她真的睡着了,就真的会再也醒不过来了。 所以,她提起最后一点力气,往藏车的地方跑去,希望车还是完好无损的,能带着她逃向远方。 好在,车和那些行李物品还好好的,她连忙上车发动汽车,向北方开去。 可是路太难走了,到处是障碍物,几乎没有平坦之处,她艰难的开了不到十几分钟,车就完全开不动了。 她只得下车步行,说实话,这一刻她不知道自己该逃到哪里去。但毕竟还有生的希望,她没有放弃。 同时她也知道自己要活下去,就不能放弃食物和物质,所以她背起自己的包又顺手拿起了另一个再也没有同伴来拿的包,又拎起了一桶肉,顶着风雪慢慢往前走。 这种行为纯粹是人本能的求生意志,纯属本能行动。 她顶着寒风和小雪,艰难的走着,每迈动一步都那么痛苦,全身都在疼,只恨不得倒下去。但求生的意愿却在一个劲的提醒自己快点迈开双脚,一步又一步,生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了。就在她以为自己会死掉的时候,眼前出现了那个小小的熟悉土地庙,她的精神才又振作起来。 这间小小的土地庙是本地唯一保存完好的建筑物,但很小,不过六七个平方大小。里面只有一张破旧的小木几,上面摆放着一尊小小的瓷制土地神,和一个木制小香碗及一个木制古旧高台式油灯。 不知道是因为土地庙太小了,还是它所处的地方比较隐蔽,又或者是因为人们潜意识的对神灵的尊敬使得没有人为的破坏它。反正在其他的建筑物大多都成了断壁残坦时,它却还屹立不倒。 她曾经不止一次和同伴们在这里歇过脚,最神奇的是有一次,她还独自在这里安然过了一夜。 后来,她在出任务时,会特意寻找一些香烛纸钱类的东西,还真给她找到,所以她有空就有在这里给土地神烧几根香,偶尔还供点食物,以求土地神的保护。 这座小小的土地庙也成了她在末世的精神寄托。 儿时,她们村也有一座类似的小小土地庙,而奶奶每逢初一,十五和节假日都会带着她来烧香敬佛,还念叨着请土地神保佑大家平安。那时候,家家户户的人都会来土地庙烧香的,有的人还会上供不少鲜果美食。土地庙的香火也还不错。 不过,随着人们越来越多的离开了农村,也随着人们越来越不相信这些神,土地庙的香火就越来越少,到后来很多村的土地庙都破败了。本来土地庙就很小的,有的纯粹就是三块砖头搭建的,不过巴掌大的地方。 看到她如此虔诚,同伴们都嘲笑道:“要是神明真的存在,他们享受了人类那么多的香火,就应当保护人类,而不是看着人类一个又一个的死在面前而无动于衷。所谓土地神,不是要保护一方生灵的吗?” 她无法回答大家,却依旧我行我素。 不过话是这样说,大家也没反对她的行为,也没人来破坏这个小小的土地庙。就当是给了她和大家一点点生的希望吧。末世后,大家活的太难了,是需要一点精神信仰。 毕竟这间土地庙虽然小,但它却那么顽强的存在着。 她快步跑进土地庙,放下东西,倒在地上休息了片刻,才掏出最后一颗补充能量和调理身体的药丸吞下去,接着又拿出两个红薯就这么生吃了下去。啃完了红薯,她又休息了一下,能量丸开始起效了,一股暖暖的力量在全身游动起来。 她舒服的伸展开身体,人又觉得饿了,就勉强弹出了一小团火焰,烤了一块肉吃了。 肚子搞饱了,她的体能慢慢回来了些,胸口也没那么痛了。但人还是很累,也没多大的力气。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的是能量丸,因为她透支了太多的体能,完全就是在透支生命。可惜的是,她没有能量丸了。 能量丸很贵重,是末世后,科学家研究出来的一种专门治疗异能透支的高效药物,产量并不大,对异能者来说是救命用的。她也是因为这次几乎是送命的行动才得了两颗,而昨天她已经吃了一颗。不然,她和她的同伴们哪里能坚持这么久。 所以,她现在只能靠休息来恢复体能,否则根本就走不远,而且天气也越来越暗了,所以她打算呆在土地庙里休息一个晚上再走。 常年在外面逃生的经验告诉她,独自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外面就算再安全也不能真正睡着,所以就算四周一片安静,没有变异兽也没有任何的危险,她也只是在闭眼养神。 果然,没休息多久,她就发现了不对劲。外面怎么越来越亮了?空气中也隐隐有了股硫磺的味道。 她机警的收拾好东西,准备逃跑,可到了外面,她就发现了南边的天空一片火红,浓烟阵阵往这边袭来。 “这是什么东西?”她喃喃自语道,可没有任何人能给她回答,而空气中有了明显的热浪,硫磺味也越来越浓。 她知道这很不对劲,脑子飞快的转动着,可烈焰飞速袭来,所过之处,不管是树木还是建筑物,所有的一切都瞬间消失,只剩下大片大片的红色的灰烬。 眼前的一切,就好似地球被烈火在吞噬一样。 她骇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什么也来不及做,火红的有如岩浆般的烈火很快就到达眼前,以吞没一切的姿态让整个大地都陷入了熊熊烈焰当中。 她最后只来得及退回到那间小小的土地庙里,掩上了那个只有半截的门,就在地动山摇中失去了知觉。 不可思议 在一片广阔的原野上,天刚蒙蒙亮,一只巨大的鸟儿就开始练习飞行。 可惜的是,它的个子虽然大,也有一身漂亮的五彩羽毛,但它的翅膀显然是受过伤的,甚至连羽毛也掉了不少。翅膀还没有恢复,很是影响它的飞翔,它飞得东倒西歪,也不能飞多高多远。 但它却很认真的练习了很久,久到太阳都升到半空中了,天气变热了。它也又累又渴,才停了下来,在河里喝了几口水,又抓了几条鱼吃饱了肚子,它才跑去看到那个跟它一起到了这边来的女人。 他就是那个倒霉的土地神,一个成神很久却法力不高的土地神。因为从他成神开始,人类对神的信仰力就越来越低,而他本体为妖的他,就算成了神也只能当个低等的土地神,并且落脚于一条小村子。 幸好当地的村民还给他修了一座小小的土地庙,不然他都要无容身之处了。 而他的多位同事,最终也因为无信仰力无香火而失去神格,慢慢消失在岁月的长河之中。神界早就式微了,根本无力管他们这些降落在人世间的小神,所以很早的时候,他们就与神界失去了联系,独自在人世界慢慢等待自己消失的那一天。 末世之前的约二十年,他的香火就已经很少了,信仰力更是小,但还能勉强维持他的神格,只是他再也无力真正去做什么了,绝大部分的时间都陷入沉睡中。 再后来,末世就更可怕了,他偶尔醒过来,看到的都是所有的生灵都在受苦受难,他却又无能为力,因为这时他的香火和信仰力几乎断了。就在他以为自己也会和其他同事一样,马上就消失时,简初晴来了。 在他的小小土地庙里安然过了一夜后,她迸发出了很强的信仰力,让他醒了过来。接下来,简初晴又给他烧了香,给他的信仰力也越来越强。所以他还能维持着微弱的活力,只是他的能力还是很小,毕竟就靠简初晴一个人的力量,还无法让他真正的活过来。 其实,看到末世,他真希望自己不要醒来,因为他什么也做不了,只有徒增痛苦和烦恼。 可是简初晴时不时来一趟,给他提供香火和信仰力,又让他不得不坚持活着。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火焰吞噬地球的这一刻。 简初晴在最后一刻,迸发出了极强的信仰力,因为她知道依靠自己是活不下去了,所以在最后的时刻,她只能寄希望于土地神了。 这份强大的信仰力,让他也在那一瞬间有了一股很大的力量。于是他马上带着自己的地盘和这个已经与他的生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类遁地而行。只是他的神力已经消退太多,无法定位自己要去的地方,也不知道自己能跑多远多久,最后就误打误撞的到了现在所处的这个地方。 这个地方,他并不认识,不过他也不在意。因为这里自然环境极好,灵气充足。在他漫长的生命中,他去过很多地方,也了解到有很多自己没有涉足到的地方。也许这里就是其中之一呢。 虽然他用完了神力,变回了本体,还失去了大半的妖力,再也变化不出人身了,他还是很满意。因为他还活着,并且他救了那个最后给他信仰力的人类,也算完成了他作为土地神要保护自己子民的责任。 如果留在那边,他和他的土地庙及这个人类,都会化为灰烬。能活下去还是挺好的,在末世他也感受到了人类在劣境中努力求生的强大力量,这也给了他一些力量,让他感受到了活着就有希望。 简初晴这一睡就足足睡了三天,土地妖无法照顾她,也不知道该如何照顾她,因为它现在只是一只鸟,甚至没什么妖力了。 它只能时不时的来看她一眼,看到她还活着,再喂给她喝一点水,剩下的就只有等待了。 ……………… 简初晴醒来,就发现自己面前蹲着一只漂亮的大鸟。它瞪着大眼睛愣愣的盯着自己。 这是什么情况,她完全傻了,并且十分紧张。她不知道这只大鸟是不是变异兽,会不会吃了她? 好在鸟儿比她反应快,见她醒了立马叽里瓜啦的叫了起来,好像在问她,你是不是好了。 简初晴看着这只鸟,诡异的发现了它很高兴自己醒过来了,并且从中感受到了善意。这是她在末世中积累到的第六感。也就是靠这份第六感,她多次从生死关头脱身。 她稍微松了口气,慢慢坐起来,准备观察一下是个什么情况,才发现自己还在土地庙当中。 土地庙就那么小,她一眼就看到自己那装满了腌肉的桶还在,她的包还在,她拿的其他人的一只包也还在。 熟悉的土地庙,瞬间让她安定了不少。大鸟也一直只是很温和的看着她,甚至还给她让了让位置。 “原来我还活着啊。难道土地庙再一次保护了我?”她小心的走出土地庙,准备观察一下四周的情况。 可迎面入来的是温暖甚至有些强烈的阳光,让她的眼睛瞬间流下了眼泪。她眯了下眼睛,连忙用手挡住了脸。 过了片刻,她抬起手来,感受着那暖暖的阳光,然后又在阳光下晃了晃自己的手,看到自己的手在墙壁上留下的影子,心才猛然一抖,“居然有阳光?” 阳光在末世已经不再是给人类带来光和温暖的正面形象了,它的光给人类带来了大量的辐射和极强的杀伤力,它时而像火焰一样灼烧着地球上的一切,时而又给地球带来大量的病毒,最可怕的是它还经常不再出现,让地球时刻被寒冷笼罩着。 她的心猛烈跳动起来,眯着眼睛盯着挂在天上的那轮久违的正常的太阳好久,才猛然欣喜的发现: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阳光是正常的,这就代表了她已经不在原地了。果然,低头她就发现自己踩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 眼前绿草阴阴,阳光明媚,蓝天中飘动着朵朵白云,太阳好好的挂在空中,一阵微风还送来了阵阵花香。空气清新的她觉得全身都跟着舒展开来了。 久违的正常的大自然突然出现在眼前,让她瞪大了眼睛,喃喃自语道:“难道是我在做梦吗?还是说我已经死了,这是另一个世界了?” 可她眨巴了几下眼睛,再睁开眼,眼前的一切都没有变。 然后,她试探性的扯了几根草,才发现,这是真的野草,嫩绿的茅草,她的手指间都染上了淡淡的绿色汁液。她拿着几根茅草使劲闻着,最后还忍不住放进嘴里慢慢嚼了起来。 那股嫩嫩的还带点清甜的野草味儿从喉咙滑过,带来味觉的苏醒,她的肚子也猛然咕咕大叫起来。 “这是真的,真的。”她狂喜的大叫起来,像疯了似的又叫又跳又笑又哭。 大鸟看着她,默默的摇了摇头,干脆又去练习自己的飞行了。太长时间没有用过本体了,他现在都有些不会控制自己的行动了。 简初晴疯狂了好一会儿,才被肚子饿的回过神来了。 奇怪的鸟 “我终于回到了正常的地方。” 简初晴快活的在草地上转了几个圈,贪婪的呼吸着正常的新鲜空气,大叫道。要知道在末世人们最大的希望就是有朝一日,地球还能恢复到原先的正常状态。而现在她就正处在正常的自然界中。 “太好啦。太好啦。”她恨不得高歌几曲来庆祝。 可回应她的是自己肚子里的咕咕叫声。 一觉睡了三天,能不饿吗?要不是先前吃了一颗能量丸,她只怕真的要饿死了。 不过她严重透支的身体,也在这三天的饱睡中得到了很大的修复。现在她感觉不到那股抽筋刮骨般的疼了,力气也恢复过来了。 她现在觉得自己精力充沛,而且很热,因为穿太多了,就把身上厚重的棉服脱了,放在屋前的灌木上晒着。 接下来,她试探性的弹了弹手指,却只弹出了一团小火苗。 她也没在意,而是准备先去找了些柴草弄东西吃,因为实在是太饿了。 然而这一找,她才看到自己所处的地方,是一片山谷中。身后就是这间小小的土地庙,远处是连绵的大山,近处是一望无际的原野。转到小小的土地庙后面,她才发现后面有大片焦黑的空地,只剩下这间小小的土地庙耸立在这里。 而这间土地庙除了门前这一块,其他的三面都像是被火烧过的一样,全部是一片焦黑的平地。平地的远处,才是连绵的高山。 一望无际的黑土地,也给了她极大的安全感,因为这里一马平川,无法隐藏什么危险。 所以,她只能在门前往前走,这里没有路,土地庙门口的这块地方,明显是人工的痕迹,又或者说鸟工的痕迹。因为地面上有清楚的鸟爪印,还有被暴力扯倒的灌木,更有一条明显是鸟踩出来的粗糙小路。总之这里有一条路。恩,还是一只鸟开发出来的小路。 是的,眼前除了一些低矮的灌木丛,就是遍地的野草和野花,并没有高大的树木。没有高大的树木,草就长得很茂盛。但这个季节好似春天,草丛虽然茂盛,却并不高大,大多数都只有约手指高,最高大的也不过到小腿这么高。 看上去也很安全,这样的草丛和时不时的一棵不过米把高的灌木中也基本隐藏不了大型的猛兽。和末世之前的公园差不多的环境,令简初晴的心情很放松。 她往前面走了不远,随手就捡到了些枯败的野草树枝什么的柴草,这些柴草足够她煮一顿饭了。可是光有柴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水源。 她继续往前走,地势低了下去,约五百多米远处,隐藏着一条波光嶙嶙的大河,河边还有大片大片芦苇丛,在迎风摇摆。 很漂亮的自然风景,比现代末世前的湖区风光更漂亮。 而先前的那只大鸟就在河中的石头上梳洗羽毛。显然这只鸟在芦苇丛中又开辟了一条路,从岸边一直到水边上,地面上歪倒着一地的芦苇杆,形成了一条只能过一个人的小路。 最诡异的是,浅水中还摆放着几块石头,一直延伸到水中去了,然后它还给自己找到了这块很平坦的大石头。 此刻,大鸟就轻闲的站在大石头上,以打量的姿态看着简初晴。好象在告诉她,你走的这条路,正是我开出来的。 而浅水中的石头,就像是铺就的一条路,因为河水太浅的地方是不好用水的。这些石头,就和她小时候在农村时,河边都会铺一条直接到水中的石板路一样,人们就会蹲在石板上洗衣服洗菜什么的。 妈蛋,这鸟这么聪明的吗?居然这么像人类?简初晴心里暗暗猜测着,干脆走到水边,把它当成了咨询的对象,问:“这条河水是干净的吧?可以直接吃的吗?” 末世后,所有的水源都污染了,河水根本就不能吃了。人类的生存就得靠水系异能产出的干净水。大河里满是变异的鱼类和各种水生动植物,人类别说想去用这河里的水,根本连靠近河边都不敢,因为搞不好自己就成了别人的食物。 大鸟哼唧了几声,又伸长嘴巴在河水里饮水,像在回答了她的问题。接着,它又伸出长爪子闪电般的在河水里捉到一条大鱼,并且直接扔给她。 这是一条肥大的草鱼,没有变异,很正常的鱼类。简初晴看着大鱼在草丛中翻动,不由的咽了一下口水,她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吃过鱼了。 不过,眼下最要解决的就是饮用水,没有水她就得渴死,所以她飞快的跑到河边来,果然这条河水看着就很干净,一点儿也没有污染。比她小时候生活在农村的,那些还没有受到工业污染的河水还要更加清澈,水里的生态环境很好,小鱼儿在飘动着的水草中成群结队的游动着。 有水草,有鱼虾,也没有异味,就表明水没有受到污染。 她用双手捧了一捧水,小心的伸出舌尖尝了尝。 好喝,比她喝过的那些水系异能者产生的净化水更加好喝,还带着微微的甘甜。不过她却没敢多喝,只是润了润干燥的喉咙,这是习惯,她不会直接喝生水,她打算拿锅来打水回去烧开了再喝。 大鸟看着她的动作,又发出了叽叽的叫声,简初晴硬生生的从这些叫声中听出了些许解说的味道。 难道这只鸟是真的在告诉自己,这水是干净,可以喝的吗? 果然,看到她看着自己,大鸟又开始饮水,尖尖的鸟嘴还特意的发出吸水的声音。 她再一次惊讶了,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眼前这只骄傲而漂亮的大鸟,她都怀疑这只鸟是不是真的成精了,智商这么高?而这时候她这才发现,这只大鸟身上有好多伤。 “喂,你怎么受伤啦?” 大鸟翻了个白眼,又叫了两声,展开翅膀歪歪扭扭的飞走了。 “xxxx,yuii……” 翻译过来,就是:“为什么受伤,还不是因为你啊。” 可惜的是,简初晴并没有听懂它这句话。 看着大鸟越飞越远,最后消失在河对岸的芦苇丛中,简初晴失笑收回目光,把对大鸟的诸多怀疑都埋在了心底,仔细在水里洗了洗手,又匆匆返回土地庙去了。 ※※※※※※※※※※※※※※※※※※※※ 啦啦啦…… 鸟要喝汤 从土地庙到河边,差不多有约一千米的距离,她在途中还把来时收集到的柴草抱了回去。 然后,她又从桶里拿了一块腌肉准备要去清洗。当时大家处理这些肉时,并没有干净的水可以用,所以这些肉根本就没有洗过,有大家的脏手印,甚至还有变异兽的毛发,在上的脏污什么的,现在有了水,当然要认真洗过才能吃嘛。 她拿了肉,又翻出自己那只不锈钢的带盖小号汤锅及一把长形的小刀。这种汤锅,炖一锅汤在末世之前可以供一家三口吃一顿。而末世的她,如果放开肚子吃,她一顿就能吃一锅。 因为有了异能,体能消耗也特别大,肚子饿的极快,需要的食物也极多,但是在末世食物却非常难得,吃不饱的人多的是。 她也经常吃不饱,饿着肚子又得不到足够的休养,又还需要时刻战斗着,这给她的身体带来了很大的不良变化。变瘦脱发是最基本的,接着就绝经,再就是由里到外的疲倦感,到了最后,可能就是突然死去。 她已经见过不少因为得不到足够的能量和食物的异能者,真的就是突然就死去了。正好应证了一句话:熬到油枯灯就灭了。 因为得不到充足的补充,使用异能就是在透支你的生命。每次透支异能时,那种挖心挖肺的疼就让她都觉得自己离死更近了一步。 因此,食物就成了她最大的怨念,吃饱肚子几乎成了她最大的追求。而且吃的越多,营养越充足,异能才能发挥到最大,活下去的机会才最大。 大鸟给她捉了一条鱼,她得去处理鱼,回来烧鱼汤喝。节省食物,对她来说已经是刻在骨子里的事情了,因为就算她是个战士,有异能,也不是每天都能获得充够食物的。末世后,人类的生存全靠那些水系,土系,木系的异能者来维持了。 他们可以用异能来保证水和土地的干净及提升农作物的生长,以此来维持粮食作物的生产,所以他们最珍贵,整天就在基地搞种植,然后就是给人类提供干净的生活用水。 他们是被保护的异能者,与其他的普通又有脑子非常好使的各科顶尖人物,一起在生活基地的最深处,提供让人类活下去的粮食和一些武器交通工具药品,及做一切科学研究等等。 而身强力壮的普遍人,和金系、火系异能者就成了战士,专门保护基地的安全,同时从外面寻找一切能用的物质。至于其他的普通人,几乎都死光了。 简初晴作为一个双料异能者,本应当活得很好,但是她的金属系异能却很鸡肋,只能弄出些诸如小刀,钉子类的东西,杀伤力很小,纯属消耗体能。她的火系异能相对还不错,最厉害的时候能发出篮球大小的火团,但比起其他的高级异能者,她就只是个低阶异能者。 更因为有双系异能,她所需要的能量就格外大,通俗点说就是饿得格外快,消耗的格外大。但战斗力又不算强,产出与所需完全不成正比,因此她得到的食物和其他物质都有限,也就是勉强维持生存了。 虽然眼前还有一桶腌肉,她却只拿了最小的一块肉。 把肉块和刀都扔进锅里端着,简初晴再一次来到河边。 然后,她拿起那条还没有死掉的鱼开始刨掉鱼鳞,开膛剖肚的收拾起来。这条鱼很肥,剖开肚子,里面满满的白色的油团,还有一肚子的鱼籽。 一条大鱼她一点儿也没浪费,鱼肚子里的鱼油和鱼内脏都保留下来,这些可是油水啊。她不由的咽了一下口水,现在的身体真的很欠油水。鱼也被她斩成了几大块,足足装了大半锅。 接下来,她又把那块腌肉仔细的清洗干净,就端着鱼和肉回回去了。 因为锅里装着东西,她回来后又拿出了自己的唯一一只碗,同样也是不锈钢制的,普通大小的饭碗,但完全装不那么多鱼肉。 现在她就一只锅和一个碗,又没东西打水,煮鱼汤都成了个问题。稍微思才片刻,她打开了另外一个包,那个她随手拿到的已经没有了主人的包。 每个人都有个随身带着的饭碗,这位主人因为是男士,拥有的碗比她的碗大多了,是个地道的大碗,而且同样也有一只和她一模一样的汤锅。碗和锅都带有耳朵,他用绳子直接系在包外面,并没有放进包里面。 于是,她又拿着这只汤锅,和一大一小两只碗,及筷子勺子到河边来清洗。对了,她的餐具也就一碗一锅一个大勺子和一双筷子,都是不锈钢制品。现在她多了一个锅一个大碗和一把大勺子一双筷子。 洗干净锅碗后,她打了一锅水回来了。 然后,她把鱼肉从自己的锅里转移到大碗里备用,又随便捡了几块石头搭了个简单的火灶,然后又用异能点燃干草,就开始做饭了。这套动作她很熟练,做过很多次了,完全不需要费什么事。 烧热的锅里放进大团大团的鱼油,瞬间就发出了滋啦滋啦的声音,一股子油香味儿扑鼻而来,香得她的胃狠狠的抽动起来,肚子更加饿了,饿得她都恨不得直接生吃鱼和肉。 可是在有条件的时候,她还是希望自己能吃顿正常的饭。所以,她强忍着饥饿,把鱼油先熬出来装了一半在小碗里,才把鱼块扔进锅里,这种锅不是炒锅拿来煎鱼显然是不好用的,而且她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来慢慢煎鱼了,直接加了水开始煮起来。 趁着煮鱼汤的空闲里,她又开始处理那块腌肉了。主要是为了安抚了一下自己燥动不安的胃,她切了几片薄薄的肉片,在火上烤了起来。 也就分把钟的事情,肉片就烤熟了,连吃了五片肉,肚子里有了点货,锅里的鱼汤也煮开了,开始有了淡淡的香味儿。她就不烤肉片了,准备再去打一锅水来烧开水喝。 可手里的肉块居然没地方可放。 实在是因为,她的所有餐具也就两只锅两只碗两把大勺子两双筷子,全是高级不锈钢制品。大碗她准备等下用来吃饭,小碗已经装满了鱼油。她环视了一下四周,最后只能把手里的肉块放在一株灌木上,暂时先晒着吧。 可是,等她再次打了水回来,就发现那只大鸟正虎视眈眈的盯着灶上的锅,一副快要流口水的模样。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发现大鸟要流口水的样子,但是她就是有这个感觉,这只大鸟很馋她的鱼汤。 合作伙伴 锅里的鱼汤已经煮得差不多,奶白色的鱼汤翻滚着,散发出很香还有点微微的鱼腥味儿。简初晴也不由自主的咽了一下口水,连忙又拿出盐来撒了一把进去,就给自己打了一勺子鱼汤出来,先尝个咸淡。 虽然很久没有正儿八经的做过饭了,她放盐的还是正合适,鱼汤不咸也不淡,并且虽然只放了盐这一味调料品,但因为这里的水很干净,鱼汤并不怎么腥。 当然了,就算腥,她也不在意,多次徘徊在饿死边缘的人,是不会在意食物好不好吃的。有的吃就不错,何况这还是非常美味的汤呢。 接下来,简初晴打了半碗鱼汤又夹了两块鱼出来,四周看了一下,连个坐的地方也没有,就只能端着碗站着开始享用鱼汤。 真好喝,暖暖的鱼汤滑入喉咙,一路滋润着她的肠胃,让她饱经折磨过的肠胃和她一样发出了舒服的喟叹。她舒服的眯了眯眼睛,她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鱼汤了。 不,应该说,到末世后,她就没喝过鱼汤了。平时能吃个土豆红薯都是正常食物,最好的时候也就能得到几个馒头。就算是能弄到异兽肉,也多半是拿回来换取其他生活物质了。 因为在基地,吃饭喝水睡觉都是需要付费的。而且水还很珍贵,大家连喝水都不够,哪里还能有水来煮汤啊。 她大口大口的喝着鱼汤,都顾不得烫嘴。 “www,yyyb……” 那只鸟突然就爆燥的冲她大叫起来,好像在指责她只顾自己吃喝一样。 “你也要吃鱼吗?”简初晴好笑又惊讶的问道。 大鸟居然点点头,还满脸热切的看着她。 虽然她已经怀疑大鸟智商很高,但它这么通人性,简初晴还是愣住了。 “wwww……”大鸟见她没反应,连忙又叫了起来。 简初晴回过神来,想到这条鱼本来就是大鸟给她的,就夹了一块鱼肉放在地上,说:“行吧,你想吃就吃吧。” 结果,她这个操作让大鸟更加爆炸了,叽里瓜啦的大叫起来,一副破口大骂她的样子。 显然它很不满意简初晴把鱼块直接放在地上给它吃。 简初晴一开始还没明白它的意思,看着它叽喳个不停,还问:“你不想吃鱼,是想喝汤吗?” 大鸟更加生气了,又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奈何简初晴完全听不懂它的鸟语。她说了两句话,肚子又饿,就又大口喝起汤来,几口下来,大半碗汤一下子就见底了,她还给自己又打了几勺子汤到碗里来。 见她只管自己喝着汤,大鸟也不叫唤了,它居然直接把嘴伸到她碗里喝起鱼汤来。 简初晴目瞪口呆的看着它美滋滋的喝着自己的鱼汤,过了半晌喃喃自语道:“可是我没有你的碗啊。” 大鸟才不理她呢,一下子就喝干了她碗里的汤,已经开始吃鱼肉了,那大块的鱼肉,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吃的,很快就吃光了,并且地上还吐了好多鱼刺。 它吃完喝干,还又冲她叫道:“rrttyy……”好像在催她再往碗里打些汤和鱼块呢。 简初晴这回明白了它的意思,干脆把端锅下来,又给它打了一碗,连汤带鱼块满满一碗呢。反正她也不能和鸟抢一个碗吃饭,幸好已经吃过几片肉并且还喝了大半碗的汤,她这会儿的肚子里稍微有些了货,再加上锅里的鱼和汤又还很烫,得冷会儿才能吃,她就不计较谁先吃谁后吃了。 她盖上锅盖,干脆就拿了另一只锅去打水,还得烧些开水留着喝呢。 这里天气很暖和,就算已经脱掉了最厚实的棉服,她还是已经热的满头大汗了。天气热,喝水就会很多。总不能要喝的时候再来烧嘛,开水也得放凉了才能喝。 大鸟美滋滋的享用着简初晴的鱼汤,只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她,见她去打水也不在意,只管埋头大吃。 等她打水回来,大鸟的一碗鱼汤也吃光了,眼睛却还盯着那盖着盖子的锅,显然还没吃饱呢。 看到锅里只剩下一半的鱼汤,简初晴心疼的又给它打了半碗汤,并且把鱼尾巴和鱼头都夹给它了。 然后,她端起锅说:“你已经吃了一多半了,这是我的了。” 大鸟不理她,又埋头大吃,她也连忙端着锅也大吃起来,生怕自己慢一点,锅里的就又要被大鸟抢去了。 好在这次大鸟吃完就走开了,并没有再抢简初晴的食物。 简初晴吃完锅里的鱼和汤,肚子也搞了个大半饱。她环顾了一下四周,又去找了两块石头过来当板凳坐下,直接摊在太阳下晒太阳。 难得有这么悠闲,又能晒个好太阳,就算很热,她也开心。 可是没过多久,大鸟又歪歪扭扭的飞了过来,并且还叽里瓜啦的叫起来。 “什么事?”简初晴懒懒的问道。她已经把这只鸟当人来看了。 大鸟知道自己说的话她听不懂,干脆就叨着她的裤脚往河边扯。 简初晴就只能跟着它又往河边来。 然后,她就看到岸边又扔着一条还在活蹦乱跳的大鱼,敢情这只鸟刚才根本就没吃饱呢?她瞬间明白了大鸟的意思,这不就是让她继续去煮鱼汤吗? “行,反正我也没有吃饱。”简初晴笑道。 于是又重复了刚才的杀鱼煮鱼汤过程。 用餐规矩依旧又是大鸟先吃,锅里剩下一小半时简初晴吃。 在愉快的吃完这一锅鱼后,大鸟和简初晴都搞饱了。 简初晴满足的打了个饱嗝,摸了摸喝的圆滚滚的肚子,笑道:“托你的福,今天我可是吃了顿饱饭。” 大鸟高仰起头,的叽了几声,趾高气扬的走了。 她的饭量也不小,可一只鸟的饭量比她还大,还是让她有些吃惊。好在这只鸟自备了口粮,她也不用担心没鱼吃了。 本来看到河,她还想过自己要想办法打鱼吃,没想到这只大鸟如此会捉鱼,根本就不需要她出手。如此,她完全忘记了刚才大鸟在她碗里抢食的场景,而且心里已经把它当成合作伙伴了,完全不去想为什么鸟会有这些行为。 大鸟捕鱼,她做鱼汤,一人一鸟都能吃饱,真好。 先种点菜 休息了一会儿,简初晴开始干活了。 她已经打算在这里定居了。这地方有吃的有喝的,还有房子可以住,土地庙虽然小,就六七个平方大小,但足够给她挡风遮雨了。 又有一只通人性的大鸟当伙伴,比末世实在是好太多了。别的不说,她最起码也得在这里好好休养一段时间,把身体养好。 她割了些杂草做了个扫把开始打扫土地庙,从现在开始这就是她的家了。小小的土地庙很快就被她打扫得一干二净了,连外墙内壁和地面上的脏污都擦洗干净了。 说实话,她很好奇,这土地庙为什么会跟着她一起到了这个不认识的地方来的?她心里甚至暗暗猜测是不是土地神真的显灵了,在那么可怕的最后一刻,带着她逃到这里来的。 不过,所有的猜测,她也都只怕放在心里,因为这里只有她独自一个人。 接下来,她首先还是把这尊小小的土地神像清洗干净了,然后又把小小的供桌及香碗和油灯都清洗干净了,并且恭恭敬敬的点了三柱香,并且闭上眼睛诚心的礼佛。幸好供桌上剩下了一把她以前留下来的香,不然她还得发愁上哪儿去找香来烧呢。 袅袅的烟飘荡开来,慢慢消失在空中。 吃饱喝足的大鸟,在远处打了个饱嗝。 既然要在这里生活了,简初晴要干的活就很多啦。 因为很暖和,甚至有点热,她穿的衣服都得换下来,而且她的这身衣服已经穿了很久,很脏了。现在有干净的水,有太阳,肯定是得洗个澡,再把衣服全部洗干净嘛。 如此,她就把自己的包和另外一只包拿到太阳下来,要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掏出来,干净的该晒晒了,脏的也要清出来洗干净,顺便她也要清理一下自己的物质。 可是一打开,她就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她带的几个土豆和红薯居然全部发了芽,都长出了一丢丢的嫩叶。 土豆发芽是不能再吃了的,红薯发芽虽然可以吃,但味道和营养都大打折扣。她盯着手上的土豆和红薯,下了一个决定。然后,她拿出自己的武器,那柄长约半米的斧子,到屋子后面的空地上开始挖地。 这一大片焦黑的土地,挖开上面一层浮土和草木灰,下面就露出了肥沃的土壤,对于从小在农村长大,经常下地干活的简初晴来说,立马就认出了,这里显然是块合适植物生长的好地方。 “太好了,要是土豆和红薯都能长出来,我就有吃不完的主食了。” 在末世后,土豆和红薯真成了主食,因为这两个东西都生长周期短,并且好养活。小麦水稻类的,虽然基地也有种,但都种的很少,她基本吃不到。 把发了芽了的土豆和红薯埋在挖好的地里后,她又去打了点水回来浇了浇。 她记得小时候,土豆也好,红薯也好,在农村,都不是拿正经地来种的,而且它们也不是主食,只是猪的口粮。当然了人也吃,比如炒土豆丝,就是一道老少兼宜南北都吃的家常菜。红薯就更加好吃了,可以生吃,也可以煮蒸笼炒炖,甚至加工成粉条。 不过那时候的土豆和红薯品种也不多,家家户户也就在菜园子里,又或者田间地头,随便种一小块土豆和红薯而已。 种了土豆和红薯,她又想起了自己在末世收集到的一些种子。她一直想自己能种出些粮食作物来,喂饱自己。 可惜的是,她尝试过很多次,都没有成功。因为末世后,土壤和水都污染了,就算再不挑生长地的土豆和红薯都无法自然生存了。它们只能靠水系木系和土系异能者共同用异能来种植了。 既然是种,这里土壤又肥沃,阳光明媚水源又充足,她就干脆把其他几样种子都拿出来了。 每样都很少,比如玉米和大豆就各剩下几颗而已,因为它们是种子也是粮食,多的也被吃掉了,能留下几颗都是她忍了好几次没舍得吃呢。 其他的诸如西红柿,辣椒,萝卜白菜等的种子都是极小的颗粒又不能直接吃,她都保存的很好,都是完好的包装,一小包一小包的没开过封。不过一包就是十克而已,这种都是末世之前卖给一些城里在阳台上种菜种着玩儿的城里人用的。 农村人才不会买这种小包装呢,能种多少地啊,全种下去还吃不到几顿呢。但就是这样的包装,能让种子保存的很完好。她也是慢慢收集到的这些种子,因为太轻也不占什么地方,她就一直都随身带着,期待有一天自己能种出粮食作物来,满足自己的生存需求。 所以,她花了不少时间,又挖了一块地出来,种上了玉米,大豆,西红柿,辣椒,小白菜这几种农作物。各样的都种的不多。黄豆和玉米本身就只剩下各五颗了。 西红柿和辣椒也只种了一小把,这两样都得先育苗,小白菜算是种的最多的,直接撒了两长行,占了大半块地呢。 剩下的种子她又仔细的收了起来。要是这一季种的不成功,她下次还能再找地方种。 干活的时间总是过得格外快,等她种完菜,浇了水,太阳就偏西了。 在这个过程中,大鸟也非常神奇的一直跟着她打转,甚至还用尖利的爪子帮她挖地,恩,也有可能它只是在消食,因为它挖的地乱七八糟,东一个坑西一个洞的。 所以在她看来,大鸟的行为纯粹是捣蛋。但有大鸟在身边,她心里就格外安定,在这个荒野之地,也就相当于有个伴嘛。而且就大鸟这个大体型,真来了什么猛兽,估计也得惦量惦量一下自己能不能打得过,对她来说,也算是多了份保护啊。 虽然末世后,她已经知道只能靠自己才能真正活下来,但长期的战斗,也让她的战斗力和杀光伤力提高了不少,再说了,她还有异能呢。这里要真来几头比如狼,狮子什么的普通猛兽,她相信自己还是能解决的。怎么说,她都是在末世和变异兽撕杀过多次的人啊。 所以,她一边种菜,还一边和大鸟闲话,告诉它,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又絮絮叨叨的念着些种菜经,希望这些种子都能种成功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让她能好好的生活下来。 大鸟像是听懂了她的话似的,也跟着叽里瓜啦的叫着,还兴奋的跑来跑去,但它却仔细的不去踩她种好的地方。 大鸟厉害 等种完菜,简初晴才想起自己想要洗个澡的事情。 可惜的是,她没有洗澡用的盆和桶,就把主意打到装腌肉的桶上面了。 腌肉在这种天气,她估计也不能放太久,得先晒干再熏熟后,才能存放更久。 于是,她提着桶,把肉拿到河边全部洗干净,又去割了些芦苇杆回来,做了几个三角架,弄了些晒衣服的简易设施。 这个很简单,就是绑了几个三角架,依次相隔米把远摆在平地上,再在两两之间搁上一根芦苇杆,就可晒衣服了,这在农村很常见。当然了,也可以晒肉干,晒菜干什么的。 然后,她又用有韧性的草当绳子用,把肉块系在芦苇杆上挂好,让肉块慢慢沥干水分。 看着她忙来忙去的,大鸟就盯上了这些肉块,还一副很馋的样子。 简初晴却冲它说:“等会儿做晚饭,你再去捉两条鱼来吃吧。我先烧点水洗个澡。” 肉块挂了满满几根芦苇,也就六、七十斤吧。这些变异兽肉外表看和牛肉差不多,但比牛肉更硬些,其实比猪肉牛肉都难吃,但能补充体能。 这么多肉,在没食物的时候,也算是一笔巨款了,能够让她活好多天呢。而且这里鱼随手可得,这吃一块就少一块的肉肯定得存着慢慢吃嘛。 大鸟哼哼唧唧几声,好象在说我要吃肉,简初晴却没听懂,忙着烧洗澡水。 这会儿,她就很后悔当时没把两只桶都一起带过来,一只桶都不够用的。但这种后悔也只是一闪而过,因为当时的她并没有体力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带走。而且就连这桶肉她都扔了几块出来,才能提动的呢。 她和同伴的包其实并不重,她的包里头衣服占了大半位置。其实也就三条内裤、两件背心、几双袜子、一套厚秋衣和一套普通秋天穿的运动服,再加一件拉绒的外套和一双轻便球鞋及一双轻薄的胶拖鞋。内裤和背心袜子这类小东西她单独用一个小包装着。这些衣服类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三斤。 在末世,没有人能带一堆的换洗衣服,都只带了最基本的,能穿上的都穿在身上。 最有价值的其实是她身上的一整套衣服,这套衣服可以让她在零下十多度的环境下生存。所以,在这种天气下,她早就换过装了,脱下了厚厚的加绒保暖裤子和保暖外套,脚上的靴子也换成了球鞋,那双长靴子里面有厚厚的毛,十分保暖,哪里还穿得住。 她其他的物质就是一些日用品,比如一锅一碗一水杯、四把牙刷四袋牙膏两条毛巾、两块肥皂一大瓶凡士林润肤膏,一包盐一包糖,几小包种子几个土豆和红薯,一个针线包。 清洁用品基本都没怎么用过,因为连吃的水都不够,谁还会经常的洗漱啊。食物和清洁用品也单独用小包子装着。 同伴的包里东西就更少了,衣服和她的配置一样,但其他的清洁用品食物类的,就只有两块肥皂一包盐。而且同伴的衣服都脏兮兮的,得花大力气洗干净。但好在同伴居然还有一张现代很普通的办公室午睡珊瑚绒的单人毯子。 这个用途可大了,而且这种毯子又好洗又轻便还保暖又坚固。 她把这些衣服全部都摆在太阳下晒好,锅里的水也烧开了。 烧了两锅开水,她兑了一满桶热水,然后又把桶里的热水到出来,分到两只锅,就算是把洗澡水分成了两半。 可惜的就是,没有大澡盆,她不能好好的泡澡,但能洗澡就已经让她很兴奋了。好长时间没有真正洗过大澡了,大半桶水很快就黑了,肥皂都打了两次,又换了那两只锅里的水洗了冲洗了第二遍,才算勉强洗干净了。 洗完澡,她换上了干净的内衣,再穿上秋衣和运动服外套,基本就可以了。 洗了个澡,人都轻松了不少,她迈着轻快的脚步拎着脏水,倒在远处的空地上,然后拿上脏衣服去河边洗衣服了。 因为考虑到晚上可能会比较冷,又没有被子,她不敢把换下来的厚重棉服洗掉,只拆下了外面的防水防风面料做的外套。这种外套也不需要怎么洗,直接用肥皂水擦了几遍,就摊在芦苇丛上晒着。 其他的诸如内衣,秋衣,保暖衣裤和那张小毯子都得拿去好好清洗。 她这身衣服已经穿了约十天了,泡在河水里,擦上肥皂狠狠的搓了几遍,又去捡了块小石头仔细捶打了几遍,才洗干净。毯子果然如她所想的,很好洗,用力拧干后,也容易就可能晒干,明天她就可以用到它了。 等她洗完这些衣服,太阳都偏西了,大鸟也又从河对岸飞回来了,并且这一次它还拿来了一只有着漂亮颜色的锦鸡回来了。 大鸟把锦鸡扔给简初晴,高傲的仰起头,叽里瓜啦的叫了几声,好像在说:“不吃你的肉,我自己会抓。” 这只肥大的锦鸡脖子上直接破了个大洞,血水早就流光了,但体温还没完全消失,摸在手上还是温热的,显然是刚刚才死掉的。 “妈啊,你是想吃肉吗?这是你特意捉来吃的?你不想吃鱼了?”简初晴惊讶又欣喜的问道。 这一连三问,大鸟却只是翻了个白眼,就哼了一声。天知道,鸟是怎么会翻白眼的,简初晴简直是哭笑不得,连忙捡起锦鸡去处理了。 有肉吃,她也开心。 不过一只鸡,显然不够一人一鸟吃,所以在她处理鸡的时候,大鸟又捉了一条大鱼。 于是,这天的晚餐就是一锅鸡汤,一锅鱼汤。 鸡汤十分香,油水充足,汤色黄灿灿的,这要搁末世之前,人们都不乐意喝,还得特意把油撇去,可现在的简初晴闻到却差点儿哭了出来。 末世后,大家都十分缺泛油水,因为能吃的变异兽都是硬邦邦的,没什么油脂,肉也比较老,根本就没有猪鸡之类的家养动物好吃。而末世之后,也没人养鸡喂猪了,连人都养不活了,能种些地豆和红薯这种粗粮就不错了,谁还去搞养殖业呢。 哪个人还敢想养鸡喂猪来吃呢,就是大豆花生油菜这些打油的粮作物也没有人种了。所以,末世之后,就算是最受保护的人类,也吃不上什么细粮,更没什么食用油了。 鸡汤吃的简初晴连舌头都恨不得直接吞下。这么香,这么好吃,还可以放开肚皮吃的食物,这可是她前几天连想都没想过的好事啊。她埋头大吃了一会儿之后,又抬起头来感激的对大鸟说:“谢谢你啊。这鸡汤真好喝。” 大鸟骄傲的哼了一声,也一样埋头大吃。 大吃一惊 吃完晚饭,太阳已经完全西沉了,天空中只剩下些红色的暗光,远处的山峦连轮廓都要看不见了,预示着黑夜马上就要到来了。 简初晴也开始忙乱及慌张起来了。 黑夜代表着未知和不安定。她这个时候,也开始害怕起来了。 “大鸟,大鸟,你会留下来陪我吗?”简初晴一边把外面晒着的肉块和衣服往屋里收,一边喃喃自语道。 几个三脚架移进屋里来,挂上了湿衣服和肉块,就把屋子里占了一半的地方去了。她不敢把东西放在外面,怕明天一早起来就不见了。 大鸟还乐哉悠哉的就在土地庙门口摊着呢,这家伙显然也吃得非常满意,这会儿连动都不想动了。 听了简初晴的话,大鸟抬头看了她一眼,唧唧瓜瓜的叫了几声,好像在安抚她似的。 简初晴的心又莫名的安定了些。好像有大鸟的陪伴,她就没什么危险了似的。也就相处了这一天的时间,她对大鸟就有了很深厚的信任。 这是很不可思议的,要知道末世后,一切社会秩序都崩坏了,她也见过甚至经历过很多十分可怕的事情,而大家对陌生人的信任可以说也降到了最低。何况这还是一只鸟呢,但不管怎样,大鸟已经和她相处一天,并且一人一鸟还合作的很愉快。而且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她下意识的就把大鸟当成了唯一的伙伴,人毕竟是群居动物,也害怕寂寞。 天色很快黑下来了,温度也有所下降,简初晴给自己加上了拉绒外套,开始准备休息了。 土地庙没有窗子,只有一扇门,但门的上半部三分之一处却是没有门板的,只有几根栅栏。 可以说她在乡村见到的小土地庙的门,全都是这样的。门的上半部没装门板完全是故意的,她估计是给土地庙采光和透气用的。 但这个荒野之地,她独自一个人,虽然有一栋小房子,这个门却令她极为不安。因为这些栅栏,如果有风,屋子里会很冷,而且她害怕有东西从这些栅栏里爬进来,要是毒物又或者是吃人的小型兽类,她就很不安全了。 趁着外面还有点点微光,她很快就行动起来,弄了些芦苇杆编织了一截门帘子挡在栅栏上面,勉强当门板用了。等搞完这件事,天色就完全的黑下来了,真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 然后,她就抱着膝盖靠墙面对着门坐下来休息了。 地上铺了自己的厚棉服,身上再披了同伴的厚外套,这么坐着她倒也用担心会着凉。 大鸟就在屋子外面不到五米远的空地上休息。这里有棵比较大的灌木,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树杆不高,约两米,但枝叶却很繁荣,简初晴先前把捡回来的柴草和割回来的芦苇都堆在这边,这时候倒成了大鸟最好的住处。 就靠着大鸟在外面给自己壮胆,简初晴在害怕中慢慢闭上了眼睛,精神却还一直提着。 但夜晚真的很安静,除了一些小虫子的低吟,基本上可以说这里是寂静的,应当是没什么危险。可她却不敢真正睡着,甚至还十分警觉。 等月亮升起来了,月光透过芦苇杆的小缝隙给屋里带来了些微光,她干脆就扒在门上往外看。 她不敢开门出去,但月光下,她能看到大鸟一直呆在那个地方没动,睡的很舒服的样子。而且外面一片安宁,什么危险也看不到,她的精神就稍微放松了些。 然而,她还是不敢完全放心,只是回来又靠着墙壁休息。又不敢睡,她心里就胡思乱想起来,生怕危险突然间就降临了。于是,她试了试自己的异能,想看能不能弄出一把镰刀。因为斧头割草太不方便了。 割草就要用月牙弯的镰刀。直直的斧头虽然也可能割草,但真心不方便,效率也很低。她白天割草是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当时就考虑过要弄把镰刀用用的。 可是她的金属异能一如既往般的垃圾,费尽心思和力气,只弄出一把迷你小镰刀。看着手上的这个约十几厘米长,宽度不过她一根手指差不多的小镰刀,这就是个小孩子的玩具小镰刀嘛,只不过刀口还蛮锋利的。 她很失望。 她还以为自己吃饱休息好后,异能会加强一些呢,哪里想到还是原样。这么小的镰刀,割草也只能勉强用用,但割芦苇显然不行,能不能割得动一根芦苇还是个问号呢。 但不管怎样,也算是又有了件工具,她还是很珍惜的把镰刀放在一边,准备明天去试着割割草。 然后,她又开始试自己的火异能,屋子里位置小,她也不敢太发力,按照以往的经验,准备弄团拳头大小的火球出来烤块肉试试。 结果,这次她依旧十分失望,并且还相当吃惊。因为她的火系异能居然也成了垃圾,她连着试了几次,把自己搞得筋疲力尽,也没能弄出拳头大的火球来。此刻,她才发现自己的火系异能就和打火机一样了,也就能点个火了。 这个发现让她非常非常的伤心和担心,因为没有异能,不说遇上变异兽,就是遇上普通的猛兽,她都打不过了。如此,她该怎样才能保护自己呢? 带着这个疑问,她哪里还有心情睡觉啊。她完全没有发现自己现在没有了平时透支异能的那种痛苦了。她虽然把自己折腾的很累,却只仅仅是累,没有那种生命力都被消耗光了的虚脱感,心口也不疼了,全身再也没感受到那种抽筋扒皮的痛苦了。 她沮丧的抱着膝盖倦缩在墙角,脑子里完全糊成了一团。 然而,她还是不敢真正睡着,稍微眯一会儿后又猛的醒过来,如此三翻五次后,也就过去了大半夜。 等天边露出一点鱼肚白时,隐约觉得天快亮,她也撑不住了,精神一松泄,人很快就呼呼大睡起来。 然后,等到太阳升起来老高了,大鸟在门口转了几圈,最终还是忍不住唧里瓜啦的叫起来了,才惊醒了简初晴。 第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谢谢大鸟 被大鸟吵醒的简初晴,看到阳光透过芦苇帘子的缝隙照在她身上,愣了片刻才清醒过来。 其实后来她真睡的很熟,所以这会儿虽然是被吵醒的,精神却也很充足,不觉得累,只是肚子有点饿了。甚至她都没想到自己能睡得这么沉。 简初晴揉了揉眼睛打开门走出来,然后就忍不住伸了几个懒腰。 眼前阳光明媚,微风拂面,空气又好,真是令人心旷神怡。还有一只大鸟担心的盯着她。 她伸了懒腰,还忍不住又活动起身体来。要知道,就那么靠在墙角睡了这么久,身体扭曲着很不舒服,很需要舒展和拉伸。 大鸟看着她在明晃晃的阳光下做运动,气呼呼的冲她大叫起来,一副你怎么睡到现在才起来,还不快点去做饭的问罪模样。 简初晴看着它气急败坏的模样,收起了动作,扭了扭舒服了很多和腰身,好笑的问道:“怎么,你饿了吗?” 大鸟又冲她翻了个白眼,“唧”了几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又回到自己的窝处去休息了。它一早上已经锻炼过飞行,早就又饿又累了。 简初晴活动好了身体,拿起洗漱用品和锅往河边走去,果然就看到有两条大鱼躺在岸边上的草丛中,已经没了生息。可见大鸟早就捉好了鱼,可她却睡到现在才醒。 快速刷了个牙,洗了把脸,简初晴打了一锅水回来烧上,就又返回河边处理鱼了,这次她打算烤些鱼块吃。因为她的锅碗太少,不能一次性煮两条鱼。 她把两个鱼头鱼尾用鱼油煎了一下,就加了一锅水开始煮鱼汤,又挑了几块净鱼肉,抹了点盐上去,先挂在一边沥着水。 然后,她又把屋子里的衣服和肉块全部拿出来晒好,才回来烤鱼。 此时,锅里的水已经煮开了,大鸟也已经挪回到火灶附近,一副等开饭的模样。 简初晴看到它的馋样子,十分好笑,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一只鸟会有如此人性化的表情。 烤鱼,其实很简单,但得有合适的工具,所以简初晴弄了两根细芦苇杆把鱼块穿好,又从火灶里扒拉了几块红红的小火炭出来,举着鱼块慢慢烤着。 很快,烤鱼肉就散发出一阵阵焦香味儿了,大鸟咽了一下口水,目光立马从锅里移到她手上来了。 于是,简初晴就只能把烤好的第一块鱼肉给大鸟了,其实她也不在意。因为是第一次烤,她没撑握好火候,这块鱼肉的卖相并不太好看,一面都烤黑了,甚至有点焦了。 但大鸟却不嫌弃,狼吞虎咽起来,显然它已经饿了。简初晴昨晚吃的饱,又没有去战斗,体能没有透支,还没有太饿。 简初晴一连给它烤了三块鱼肉,锅里的鱼汤也煮好了。 “喝鱼汤吧。”简初晴不再烤鱼块了,给它打了一大碗鱼汤,加一个大鱼头。 果然,大鸟就过去喝鱼汤了,简初晴这才有空给自己烤鱼块吃。 这会儿她烤出来的鱼块已经比刚才的好多了,又香又焦,还一点儿也没糊掉,她吃的很满意。 只是等她吃完一块烤鱼,准备给自己烤第二块鱼时,大鸟的一碗鱼汤也吃光了。简初晴只得停下手中的活,又给它打了一碗汤加一条鱼尾巴。 如此几翻,等大鱼喝饱了,锅里也只剩下一小半了。 简初晴也已经吃了几块烤鱼,喝这些汤,肚子也差不多可以搞饱。 吃饱喝足的大鸟,拖着受伤的翅膀又歪歪扭扭的飞走了。 简初晴笑了笑,开始干活。今天她准备多砍些芦苇和野草回来,晒干后当柴草用。 现在天气好,不多准备些柴草,她怕下雨后没柴用。 现在,她的异能太低了,不可能直接用来烧水煮饭了。一想到异能只有最基本的作用了,她的心情又变差了。 然而,生活还得继续,这里环境又好,她用自己做的小镰刀割了几把草后,也没那么多怨言了。 只是小镰刀确实比斧头好割草一些,但是,小镰刀割一次只能割一小把草,效率真是太低了。 她割了一会儿草,就又拿出斧头开始砍芦苇杆。才砍了几把芦苇,她突然发现草丛中有自己认识的野菜,一簇嫩绿的水芹菜,长得还不太高,但很多。 她眼前一亮,连忙放下斧头,拿过小镰刀来,仔细的割了几把水芹菜。末世后,她根本就没尝过新鲜蔬菜的味道了。这会儿看到水芹菜,脑子里瞬间就想起了两道菜。 水芹菜炒腊肉是一道她家乡人常吃的菜,以前她们家也经常炒这道菜,每次她都吃的格外香得格外多。家乡人又也喜欢用水芹菜煮鱼,再加些辣椒酱,一盘香喷喷又下饭的水芹菜红烧鱼也格受人欢迎。 这么想着,她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可手底的活却没有停半分,因为地在发现自己没异能后,她有了更加深层次的危险感。 就这样忙活了好久,她砍的芦苇杆已经铺满了约十米长的地面,她才停下手来。这些芦苇杆晒干了,可以供她烧几天了。 她是从她洗用水的地方为中心,沿着河边砍的,砍完了左边,就开始砍右边。 这里是她用水的地方,空地大些,更加安全。 在经历过各种各样的危险后,她其实就算面对一眼就能看清楚的空地都有些害怕,生怕会有什么危险的动物从地下冒出来,这种密实的芦苇丛就更加可怕了。所以,她一定要让自己用水的地方更加宽阔更加一览无余一些。 左边她昨天就砍过,倒没发现什么,在砍右边时,草丛中却突冒出来一条大蛇,可把她吓了一跳。 蛇这种冷血动物,一直是简初晴最怕的。听到她的惊呼,就在附近休息的大鸟闪电般的飞扑过来,一眼就见到和简初晴对峙的大蛇。 它冷哼一声,直接冲过去,然后简初晴就看到大鸟已经抓起了蛇,然后迅速的撕成了两段。动作快的她都没有看清楚,地面上就是一滩血迹和几段扭动的蛇段了。那蛇死的太快,身体还能动弹呢。 简初晴愣了片刻才回过神来,她拍了拍胸口,看着还在地面上扭动的蛇段,非常感激的冲大鸟说:“蛇肉也可以吃。你吃吗?” 如果大鸟不吃,她是不会吃的。说实话,她害怕蛇。但在末世时,她和战友们在一起还是吃过,因为不吃就得饿死啊。 大鸟却摇摇头,显然对蛇肉也不感兴趣,还抓起蛇段又飞走了。 简初晴看着它飞到河对岸去了,不知道把蛇肉扔到哪里去了。过了一会儿它却又返回来,在她割芦苇的这一片仔细的巡查起来。 看着它在芦苇丛中艰难的穿行,边穿行还边大声尖叫,简初晴一开始还不明白它的意思。等它回过头来冲自己叽叽咋咋的叫了几遍,她才明白过来,大鸟是在告诉她,它已经巡查过了,这里很安全,不会再有蛇了。 “谢谢你啊。”简初晴感激的眼泪都差点儿掉下来了。 大鸟却冲她又翻了个白眼,一副懒的和她多说的模样,直接拍了拍翅膀又飞走了。 做小板凳 因为遇到蛇这个小插曲,简初晴砍柴的心情都没了,她干脆收起了斧头,捆了两捆芦苇杆,拖了回去。 把芦苇杆铺开在门前的空地上晒着,简初晴喝了一碗水,就坐在一边休息。 看着这一堆的芦苇杆,她有了个想法,该给自己做个板凳。不然,每次都坐在石头上,实在是硌的荒。毕竟找不到完全平整的大块石头。她又很瘦,完全可以叫皮包骨头,屁股上没有一点儿肉,希望坐个稍微软乎的东西上面。 说干就干,她马上动起手来。托从小生活在农村的福,再加上现代网络上一堆教人编织的视频,她的编织活儿还是很不错的。竹编本身也是她们乡村很多人都会的一门小手艺,村里家家户户都会做竹编,比如竹椅,竹床,竹沙发等等,这些高级活都是男人们做的。 女人们一般都是做些编织活儿,比如用竹蔑编个篮子筐子,或者洗菜用的筲箕,晒东西的簸箕等等。只是后来生活条件变好了,很多年轻人都不乐意学这些了,甚至家家户户也开始有了些塑料产品,很多竹编就慢慢淘汰了。 但她却是个例外,因为家里穷,她小时候跟着奶奶和妈妈学过很多编织活,甚至还跟着爸爸做过竹板凳,竹床等等。虽然她只是帮着打下手,但该怎么做,她都很清楚。 后来城里人又时兴起玩各种竹编藤编了,她还特意又学过。 眼下虽然没有竹子,但有芦苇杆,芦苇杆一样也能编织。昨晚就那么一会儿,她就编织了一个小帘子。虽然那只是最简单的,但能用就行嘛。 脑子里很快就想到该如何编小板凳,她立马就用斧头砍断芦苇杆,砍成约半米高的一截一截的,然后她就又开始编帘子了。 编了一张小帘子,就卷起来弄成个圆圈,这就是小板凳的底部支架了。支架做好后,在上面编织一张板凳面子,一张圆形的小板凳就完工了。 第一张小板凳,简初晴花的时间可不短,蹲累了就坐着,屁股坐疼了就又蹲。这么慢的原因,是因为没有趁手的工具和物质。芦苇杆不如竹子好使。 但不管怎样,看到自己编织的这张小板凳,她还是满有成就感的,这毕竟是自己完工的第一只芦苇板凳嘛,再怎么简陋,能用就行啊。她试着坐了坐,小板凳还是比较结实的,她坐在上面还特意扭动了几下,小板凳没任何损坏,表明她成功了。 然后,她就坐着这张小板凳继续编织第二张小板凳了。 这一次,她打算编织高大一点的板凳,当小茶几用,拿来摆放锅碗。不然,吃饭时锅碗都直接摆在地上,她总觉得很不舒服。 只是没等她开始,大鸟就又回来了,还冲她唧唧乱叫。 奇怪的是她还听懂了,大鸟是告诉她要做饭了,于是她只得放下手中的活,又到河边来拿食材。 果然,岸边又扔着一只肥锦鸡和一条大鱼。 为了节省时间,这一顿,简初晴又又准备一边炖汤,一边烤鸡肉和鱼肉给大鸟吃,而且还是同时炖了两锅。反正再捡几块石头搭个火灶也很容易。 两口锅同时煮,可以喝了鱼汤就接着喝鸡汤了。 她鸡子斩块,骨头和油水多的地方扔进锅里炒出油来,再加了水慢慢炖着。剩下的净鸡肉块和鱼块,她抹上了盐,放在太阳下面晒着。 接下来,她再把鱼头鱼尾巴和一些鱼排骨等放进另一口锅里炖鱼汤。 两口锅同时在炖,她把火灶里加满了柴,就不管它们了。 依旧和昨日一样,把肉穿好,慢慢烤了起来。 只不过烤鸡肉比烤鱼肉更加香,大鸟明显更加爱吃鸡肉,见到她连烤了两块鸡肉就去烤鱼肉,还叽叽叫着持反对意见呢。 “行吧,就烤鸡肉给你吃。”简初晴无所谓的笑道。反正不管是鸡还是鱼,都是大鸟捉来的,她最多不过是个厨子,还能不听食物主人的意见吗? 再烤完第三块鸡肉后,她突然想起自己早上割的水芹菜,连忙对大鸟说:“先等等啊,我们换点花样吃。” 大鸟听懂了,还蛮期待的看着她。 简初晴把洗干净的水芹菜拿过来,加了点鱼油拌了拌,又去切了点腌肉片过来,用薄肉片把水芹菜卷起来再烤。这样,肉味里就有了水芹菜的味道。 烤好的第一个肉片水芹菜卷依旧是大鸟先享受。 可惜的是,大鸟明显不爱这个味儿,吃的很勉强,边吃还边乱叫,好像在说,不好吃。 “直的不好吃吗?我试试。”简初晴又烤了一个肉卷,大鸟根本就不接了,还把头扭向另一边,甚至示意她自己要吃烤鸡肉。 简初晴也不嫌弃,咬了一口尝味道,“还不错嘛。也不是很难吃啊。” 可怜的简初晴在末世后都难得吃到正经的食物了,更别提什么新鲜的蔬菜,这肉虽然硬了点,但混和了水芹菜的香味,又多了鱼油的滋润,还是让她觉得很好吃。 于是呼,剩下的肉卷全是她自己享用了。吃了一大把水芹菜,她觉得自己今天也补了一回维生素。 鸡肉就全部烤给大鸟吃了,好在大鸟还是很够意思的,眼看着只剩下最后一块烤鸡肉了,它就不吃了示意简初晴自己吃。 简初晴也不客气,她闻着香味看着它吃了这么久,也是该尝尝了。 所以,最后一块鸡肉落入自己肚里后,简初晴脸上的笑容更加真诚了。 “果然还是鸡肉好吃一些啊。”简初晴吃过了烤鸡肉才能理解大鸟对肉卷的嫌弃。 烤鸡肉又嫩又香,哪里是变异兽肉能比的啊。 “你还真长了张叼舌头呢,居然还吃得出好坏来。” 听了她的话,大鸟连连冷哼了几声,还直翻白眼,惹得简初晴笑弯了眼。 一顿饭吃完,大鸟又回到自己的简易窝处歇息了。简初晴继续自己的编织大业。 这一只板凳虽然编的比第一只板凳大了一圈,但花的时间应当是差不多,果然是熟能生巧。 编好的板凳,她依旧坐上去试了试,很满意它的结实度。然而这只板凳板凳面子还是太小了些,只能摆放一样东西,不能同时放两口锅,没能达到她的要求。 不过,她也不在意,大不了再多编一只嘛。她现在什么都缺,还得编织更多的搁放物品的架子。 只是,这时候太阳已经偏西,明显白天不会太长了,她就放下手中的编织活儿,继续去砍柴。因为芦苇杆已经被她用掉了不少。 呼啦啦的又砍了两捆芦苇杆,简初晴突然想起了一件大事。 她连忙打了一桶水,去看自己的菜地。 眼前一片绿油油,可把她吓了一大跳。 ※※※※※※※※※※※※※※※※※※※※ 改个文名。 伤鸟自尊 不过是一天一夜的时间,她昨天种下的菜却已经长出来了。 原本黑乎乎的地面,因为这一片嫩绿而特别的惊喜。 简初晴张大嘴巴,完全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因为这超出了她的认知。植物的生长哪里有这么快的啊? 她看着那已经长出了约手指头长的一截藤,并且好多嫩叶的红薯苗和土豆苗,心里除了疑问更多的是惊喜。 长的快,表示她很快就会有主食吃了。特别是红薯苗照眼下这个速度长,后天就可以来分藤了,从这些长长的藤上剪一些下来,再栽种,甚至过段时间还可以再分藤,分个几次,她带来的几个红薯就可长出一块田了。 这个产量是很惊人的。 其他的几样种子也全部发芽了钻出土了。照这个速度看,明天这些植物就都能长出叶子了,搞不好小白菜没几天都能吃了呢。 虽然菜长的快得过了头,但不管怎样,这是好事,这代表在这个地方种田,前景非常好啊。她又给菜地浇了点,满心盼望着早日吃到土豆和红薯。这可是主食,而且她本身也很喜欢吃红薯和土豆,就算以前生活条件好的时候,她也经常煮红薯和土豆吃呢。 再说了,天天喝鱼汤,吃锦鸡,时间长了,也会腻味。人在有选择的时候,谁乐意天天吃一样的东西呢。特别是她这种人还离不开主食,再说了每种食物都有自己的营养啊。 想着马上还要移栽辣椒苗,玉米苗等,她就又来挖地了。这一次她还恨不得多挖一点地,好再多种些菜呢。 说实话,拿斧子挖地,效率又低人还累。挖地就要用铁锹或子铲子来挖,可惜的是,她没有这两样工具,而且异能又那么差,不可能自己做出来。她一边艰难的挖着地,一边想着该怎样去弄个挖地的工具回来。 可放眼望去,别说找不到一户人家了,就是半个活物也没瞧见。不然明天再去河边找找,看能不能找到可以代替铲子的工具。 她希望能找到大型动物的尸骨,又或者形状比较接近的石块,再稍微打磨一下做铲子用。不然,天天用这个斧头挖地,不止挖不了多少地,人还搞的特别累。 她哼哧哼哧的忙活了半天,也不过又挖了三、四个平方大的一块地,大鸟又找过来了。 昨儿,她其实只挖了不过六、七个平方大小的一块地。几颗土豆和红薯一埋下去就占了三分之一的地,而今天其他的这些种子一出土,菜地就显的太挤了。 简初晴看到它,不由的就问:“远处一点的地方有没有人家?” 大鸟看着她,摇了摇头,说实话它并没有跑到远处去看过。因为它受了伤,身体还没好,飞不了多远,其次它也不敢跑太远,怕留简初晴一个人在这里有危险。 在简初晴醒来之前的三天里,它也就土地庙附近巡查了一下,可能是因为这个地方发生过大火,把所有的一切都烧毁了,它什么也没有发现。就是河边,也很安全,除了蛇这个动物之外,它也不知道简初晴会怕蛇。 河对岸,它也没跑远,也就是捉捉锦鸡而已,锦鸡对于它来说,是极容易捕捉的食物,这地方锦鸡还挺多的,根本就不需要它跑到远处去。 河对岸本身灌木林就比土地庙这边要多,还有些杂七八拉的,歪歪扭扭不成材的野树,再加上高大的野草和芦苇丛,整体来说,树木和野草都要比这边长得更加茂盛。 其实别说生活着些锦鸡了,其实还有其它的不少小动物和一些生活在水边的大型鸟类呢。兔子和一些个头比较大的野鸭也都有。只是因为大鸟自己喜欢吃鸡,才专门捉鸡回来吃的。 “是没有人家?还是你不知道?”简初晴又找它确定了一遍。 大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给她听,只得叽叽喳喳的叫着,又连连的摇头,但简初晴完全没弄明白它的意思。 这次沟通失败了。太过复杂的事情,一人一鸟还是无法沟通到。 “算了,算了。就算远处有人家,暂时我也不能去。”简初晴只得自己结束了这个话题。 大鸟虽然很通人性,但她也不能真把大鸟当人。再说了,外边要真有人家,谁知道那是什么人呢?她现在自保能力不高,也很不敢轻易去接触外界。 毕竟她是跟着土地庙到这个陌生的,她也完全想象不到的地方来的。在她的认知当中,地球上已经不可能有这么好的自然环境了。末世是对整个地球而言的。不可能还保留了这么一块人间仙境啊。 这件事太奇怪,她现在都在猜,搞不好这里住的原住民,根本就不是人类了呢。所以,她这个唯一的,又是外来户的人类,在被别人知道后,究竟会有什么结果,还真很不好说。 她挖地,大鸟就在观察已经长出来的这些菜苗。可能它也一样惊讶于,这些昨天才种下去种子,居然今天就发芽出土了。 又挖了几斧头,简初晴扔掉斧头,甩了甩酸麻的胳膊,说:“要是有个铲子挖地就好了。拿斧子挖地也太为难我了。” 大鸟这回听懂了她的话,伸出尖利的爪子在她面前的空地上,狠狠的刨了几下,像在给她挖地一样。 简初晴也看出了它的动机,高兴的笑道:“哎呀,你真能帮我挖地吗?” 她很期待看到大鸟给她刨好一大块地。要大鸟真有这个本领,她就不用担心没铁锹和铲子了。以后挖地都可以让大鸟来帮忙了。 可惜的是,它的爪子用来挖地,能力并不强,一翻尘土飞扬后,地面只刨了几个浅浅的小坑。 简初晴看到这点浅坑,忍不住笑道:“哎哟,就这么点小坑啊。” 大鸟抬起自己的爪子,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能力居然这么差了。要知道,土地神可是有遁地的本领的啊。虽然它现在失去了神力,变成了妖身,但作为一只这么老的妖,它不可能连地都挖不动的啊。 这只能说它受的伤太重了,别说妖力了,连本体的力气都变小太多了。要是有两只妖精过来,它的处境就会有危险了。 很多妖都奉行弱肉强食的道理。特别是它这种已经修成人体,获得过神格的大妖,落难后,更会是其他妖类都想吃的唐僧肉。吃了它,妖力一定会暴涨啊。 这么一想,大鸟完全没心思帮简初晴挖地了,现在不止简初晴觉得自己有危险了,它自己都有严重的危机感。 这真是令它太难过了。 于是,简初晴就看到刚才都还很正常的大鸟,一副大受打击的模样,跌坐在地上,都不管自己这一身漂亮的羽毛会不会弄脏了。 简初晴还以为是自己刚才笑话它,让它难堪了,连忙又描补道:“哎哟,我真不是特意嘲笑你。只是觉得有点好笑嘛。” 确实很搞笑嘛,这简直是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结果却略等于零嘛。 太聪明了 大鸟被她这么一说一笑,更是生气了,完全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丧丧地飞到自己的窝处,去自闭了。 简初晴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一只鸟身上感觉到这么复杂的情感的,忍着笑,只得转移了话题:“哎,天色也不早了,可以去做晚餐了。你是捉了鱼,还是捉了锦鸡?” 大鸟听到吃,总算有了点动力,它刚才就是去叫简初晴来做饭了。而且要吃饱了才有力气打架嘛。 于是,它又很是冷傲的哼了几声,往河边走去,一副老资早就准备好了食材的表情。 简初晴这回就算是想笑的不行,也得忍着,跟着它到河边去处理食材。 晚餐依旧是一只肥锦鸡一条大鱼,不过这次的鱼换了品种,居然是条大胖头鱼。 “哎,这么大一个鱼头拿来蒸剁椒鱼头最好了。不然,做个鱼头豆腐汤也好啊。”简初晴忍不住说了一句。 她挺爱吃剁椒鱼头的,香辣微咸,再拌点清水面进去,最适合不过了。鱼头豆腐汤也很鲜,很好喝,可惜的是,末世后,她就没见过有人吃过这两道菜了。 大鸟听了她的话却是多看了她几眼,好是在说:你做做梦吧,还想剁辣鱼头,鱼头豆腐汤呢。有清水煮鱼吃就不错了。不过,因为简初晴说的这两道菜,它刚才郁闷的心情也确实消散了,心里光是记挂着她说的剁椒鱼头是什么样的味儿了,因为它还没吃过呢。鱼头豆腐汤它到是不稀罕。 简初晴就是get到了它的意思,不由的讪笑道:“哎哟,我也就能想想了。” 说实话,这还是她天生乐观,不然早就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末世那么可怕的环境,活下来的人类少之又少。再加上她经历过那么多可怕的战斗,自己又变得又丑又老,瘦的没人形似的,连月经都停了,她没有奔溃,真算是心大的了。 其实末世后,能活下来的,也都是心性坚定的人。那些娇气,经不起事的人,心理素质差的人,就算觉醒了异能,也一样死的很快。 就她现在这模样,搁正常社会里,肯定是人见人嫌弃的,就算不嫌弃心里也已经把她算是个半死人了。 她自己都不敢看自己的形象,原本青春靓丽的大姑娘不过短短三年,就变成了个又老又丑的半死怪物了。 在最开始发现自己掉头发时,她还没多大感觉,后来发现不少人变成了秃子,她也不在意了,何况她连月经都停了。按现代医学来说,她叫提前老衰了,所以后来她的心境就越发开朗了,反正都早衰了,等于是寿命变短了,生命随时可以提前结束了,还想那么多干嘛呢。 活一天就算两个半天吧。这一天有的吃有的喝,就算是过的不错了。 而且人活着,总得给自己找点自己愿意活着的念想,作为一个吃货,她在末世最大的念想就是能吃到正常的食物,并且想怎么吃就能怎么吃。 大鱼头炖汤好喝,就先炖着了,鸡她打算直接烤,烤的会更香一些,而且她还想吃水芹菜,这副身体极需要补充各种营养,所以她又割了两把水芹菜,直接塞进鸡肚子里烤。 大鸟对于她这个行为很是不爽,一个劲的唧唧叫着反对,还试图来阻止她,因为它讨厌吃水芹菜。 简初晴只得试着给它解释:“你不喜欢我喜欢吃啊。等下鸡烤好了,把鸡腿鸡翅膀这些好地方分给你,鸡肚子这一块骨头多又有水芹菜的地方分给我,水芹菜完全对你没影响的。” 她边说还边在鸡身上比画,试图让大鸟明白自己的意思。 果然,在大鸟弄明白她的意思后,就不再吭声了。 “妈啊,这鸟简直比人还精明。”简初晴虽然已经知道大鸟很通人生,还是又一次的被它刷新了感观。这么复杂的意思,它居然都能听懂了。她甚至在猜测,这只大鸟有几岁人类的智商?她以前也没养过鸟,完全不懂。但这只鸟的聪明程度也太高了。 大鸟一直盯着她烤鸡,显然这家伙也是肉食动物,它虽然也喝鱼汤吃鱼,但面对肉类目光明显更热烈。 鸡比较肥,没烤多大一会儿鸡皮就发生了滋啦啦的出油声,而且油水也开始往下滴,滴在火炭上又升腾起一阵阵的香味儿,大鸟的忍不住又叫了两声,一副迫不及待要吃的样子。 “不要着急,还没熟,而且还得多烤一会儿,皮焦肉嫩才更加好吃呢。”简初晴看着它恨不得直接上爪子来抢了,连忙安抚道。 烧烤其实最好吃的是要加点辣椒面孜然粉什么的,才更香,但现在连盐她都很省着,全靠食材本身的鲜嫩来提味了,这香气一出来,其实多少还带着点腥味儿。但她和大鸟也没空计较这些,都是忍饥挨饿活过来的。 大鸟果然又退回去两步,让自己再多等片刻。 简初晴说的自己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想象着末世之前,与同学们一起去撸烧烤的情景,那个才叫香呢。而且烧烤不止烤肉类,鱼类,还可以烤各种蔬菜。比如烤韭菜,就是大家很爱吃的一道素菜。再比如烤面筋,烤茄子也很受大家欢迎。 她这是越想越馋,口水都忍不住掉了下来,大鸟见到发出了咕咕的叫声,简初晴猛的摸了把嘴巴,不好意思的笑道:“哎,真香,我也好想吃了。” 她特意的从这咕咕的叫声中听出了嘲笑,就像刚才她笑大鸟刨地一样。 “这家伙还是蛮记愁的呢。”简初晴心里暗暗想着,下次可别得罪它了。 还好,鸡很快烤好了,简初晴忍着烫,在大鸟的虎视眈眈下,也很守信用的先拆下了鸡腿,再拆下了鸡翅膀放在大碗里。大鸟就迫不及的扑了过来,以风卷残云般的速度开吃了。 剩下的大半个鸡壳子,外加里面包着的水芹菜就成了简初晴的。拆掉了腿和翅膀的烤鸡热气也消散的差不多,她慢慢享用着撕下一层烤得焦黄的鸡皮,用筷子把水芹菜挟出来,卷在鸡皮里吃。 鸡皮的焦香混和着水芹菜的鲜嫩,瞬间让她满足的喟叹了一声,“好吃,真香。” 水芹菜在这里其实还起了调料的作品,有了它的加入,鸡肉就更加好吃而且没那么油腻了。 简初晴吃的很开心,大鸟在以最快速度啃完两只鸡腿一只翅膀后,叨着个翅膀看着简初晴吃水芹菜啃鸡骨头,最终还有些不忍心的把翅膀分了一半给她。 简初晴看到递到自己跟着来的半个还带着口水的翅膀,连连拒绝,“不了,不了,你自己吃吧,我等下还要多喝点鱼汤呢。” 开玩笑,她才不想吃大鸟从嘴里省下来的食物呢。虽然说,她和大鸟也算是家人,一个锅里吃饭嘛。但大鸟真从嘴里省下来的,她吃不下啊,现在又不是没东西吃的时候。 但不得不说,她还有些感动呢,怎么说呢,大鸟这完全是从自己牙缝里省下来给她的啊。 大鸟见状也不再强求,啃完鸡翅膀,就乖乖等着喝鱼汤了。 吃饱后,大鸟居然没有去窝处摊着休息,而是又去练习飞行了。 显然,它还记着刚才简初晴笑话它连地都刨不动呢。 简初晴见天色还早,干脆也提着斧头又去砍芦苇。 搭建小屋 这个晚上,简初晴的心情比昨夜要安稳一些。但也一样不敢放心大胆的睡。 因为今天她发现大鸟其实战斗能力也不强,连地都刨不动呢。打猎也只打了杀伤力最差的锦鸡,要是真有大型猛兽过来,估计也只能靠翅膀逃命了,那样,根本就照顾不到她。 怀着这样的想法,她就又开始捣鼓自己的异能了。 首先还是金属异能,这一次她给自己弄了柄小铲,也是个小孩子用的玩具铲子,就自己的手心大小,连柄也没弄出来,还要装根把手才能使用。她顺手拿了几根芦苇杆试了试,找到合适的芦苇,装上了手柄放在一边,准备明天再拿去试试挖地。 铲子虽然很小,但是毕竟是金属的,还是很锋利和结实的。 金属异能向来鸡肋,她把这个小铲子放在一边休息了好一会儿,又开始试火系异能。 可惜的是,无论她怎么努力,手指尖依旧如昨天一样,只能冒出一小团如打火机发的那种小火团。也就是说,她的火异能真的没有战斗力了,仅能当打火机用了。 最后,她依旧是和昨夜一样,到了快天亮时才筋疲力尽的沉沉睡去了。 早上,依旧是大鸟来叫醒她的。 经过了两次实验,也算是经历了两次打击,异能显然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了,简初晴对种田,收集物质就更加上心了。 三天后,红薯藤果然如简初晴所想的一样,长大到可以分藤的地步了。 于是,她拿了小刀割下了一些红薯藤,又用自己做出来的小铲子挖洞栽种好。铲子虽然小,像小朋友的玩具一样,但挖小洞还是非常好用的。 第一次分藤得来的红薯藤,总共是十根。如果它们能存活,等于最少可以增产十个红薯了。 而辣椒一共出了十六颗苗,分栽开后,如果都能存活并且开花结果,所长出来的辣椒都够她一个人吃了。 玉米总共五颗,都出苗了,还得等它们大点再移栽,玉米的植株都很大,间距需要很大,苗长大长壮些再移栽,存活率会提高。黄豆的植株比不上玉米高壮没那占地方,就不必要移栽了,直接让它们在原地长大就好了。 多了个小铲子,简初晴觉得干活方便多了。而且小铲子很锋利也结实,她试着去挖了下没翻过的地,都比斧子好用一些。就是太小,一铲子下去只能挖出一拳头大小的泥巴,效率还是很低。 但不管怎样,比斧子用起来更加省时省力了。简初晴就干脆又多挖了一小块地,打算明天再种些小白菜。长期没吃过蔬菜,她的皮肤都很干燥,而且有不少裂纹。现在各方面条件好起来了,她希望能慢慢把身体养好一些。 忙着栽菜苗挖地,好似一眨眼,小半个上午就过去了。 接下来,她继续砍芦苇,主要是想搭间茅厕和一间厨房。现在是晴天,露天在外面煮饭不成问题,可要是下雨,总不能在土地庙里搭火灶煮饭吧,总共就那么大点的位置,实在是转不开来。 厕所这几天她也还没顾得上,要方便是直接在屋后面的空地上找个地方解决了,再挖点土埋好。但自己既然要在这里长住,显然不能天天这样随地大小便啊。而且要是下雨,总不能光着屁股被雨水淋吧。 盖厕所不止是为了环境卫生,也是为了能有个遮雨挡风的厕所。 现在她无法确定自己一个人能否盖好厨房和厕所。毕竟什么工具也没有,光靠芦苇,还不知道需要多少芦苇才够用呢。 于是,在砍了两捆芦苇后,她就决定先试着搭间当厕所用的草棚子。 因为也就她一个人需要厕所,就不用盖大了,一个平方大小的面积够用了。盖得越小,也越容易,这间厕所就是让她练练手,下次盖厨房就更加有经验了。 而且茅厕的屋顶也不用太高,反正她也才一米七,再者屋顶太高,在没有梯子的情况下,她根本就没办法上到顶上去盖屋顶,所以她打算建个大约一米五高就行了。反正也只是来上个厕所,本来就是蹲着的。大不了弯着腰进来弯着腰出去呗。 算计好后,接下来,她采用了编织篱笆的方式,只不过比篱笆要密很多,不会留有太大的缝隙,用芦苇在地上围了一圈当成是墙壁,留下了一个当门用的缺口。 搞这个篱笆墙其实很容易,盖房子最难的地方是屋顶。 篱笆墙做好后,她先用编帘子的方式,编好了一张约半米宽的帘子,又试着举到篱笆顶上,想办法固定好。固定这个过程很艰难,她试了很多遍,因为手一直要高举着干活,甚至有时候脚还要踮起来,干一会儿就累了。 这还是因为她盖茅厕的高度比自己身高还矮了一点儿,要是再高一点儿,她完全够不着了,就更加困难了。 “看来搞厨房还得盖更矮一些才行。”简初晴在心里计划着,盖太矮就只能把地往下面挖一点了。不然,人在里面都不能伸直腰,要一直弯着腰,低着头也太难受了。 她不得不干一会儿固定屋顶的这个活,就休息一会儿,盖这约半米宽的一点儿屋顶,就让她花费了不少时间,不过总算是成功了。但这个时候,她又发现了一个新问题:芦苇编织的帘子是有缝隙的,用它们当屋顶,如果下雨,肯定会漏雨啊。而且她只会盖平顶屋,漏雨会更严重。 所以,屋顶除了盖着芦苇帘子之外,还得加盖一层厚厚的茅草才行。她还得去割多些茅草回来,又或者去找些宽大而且有韧性的树叶回来用。可是她放眼望去,附近并没有大量的茅草,而且茅草还得晒干才能用呢,绿草盖上去也是不行的,过不两天,它们就干枯了,量就变少了,一样会有缝隙。 但不管怎样,她接下来还是把另一半的屋顶也弄好了。看着自己一个人花了大半天功夫的成果,简初晴满心的欢喜,成就感满满的。现在就差个门帘子了,这个简单,而且暂时也不需要。她呆在小棚子里得意了好半天,有了这个经验,就能更加好的盖厨房了。 大鸟锻炼完回来,才发现她居然搞了个棚子,不由的也钻了进来。 “嘿,看看我盖的棚子,是不是还可以啊?”简初晴得意的笑问道。 大鸟却冷哼了一声,用挑剔的目光盯着屋顶,阳光透过芦苇杆的缝隙,明晃晃的照在棚子里,照在大鸟和简初晴的身上,它又唧里瓜啦的叫了几声,好像在反问她:“这个要怎么解决?” 简初晴干笑两声,答:“哎哟,我慢慢来呗。我就一双手,什么工具也没有,能搭个棚子已经不错了。” 话是这么说,她还是又编了两张帘子,再加盖了一层屋顶,并且在两层芦苇帘子之间还夹了一层厚厚的芦苇叶子,而且这两层帘子还是一横一竖摆放的。这下子,漏雨的机率就会小很多了。 折腾了到快天黑了,这间不过一个多平方大小的棚子总算胜利完工,简初晴才去做晚饭。 然后,大鸟吃饱后,居然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窝棚,进去后就舒服舒服的靠着墙壁摊倒在地上不动了。 简初晴跟过来一看,忍不住笑道:“刚才还嫌弃,现在就用上啦。” 大鸟傲娇的“唧”了一声,表达了谢意。弄得简初晴根本不敢说这是给自己准备的厕所。她捂着嘴,还不敢笑出声来,回到屋子里还偷笑了好一会儿。 简初晴走后,大鸟心情挺好,上下左右里里外外把棚子仔细研究了个遍。它没想到,简初晴还有这个本领,更没想到她还能有这份心。这个棚子虽然太过简陋又小,比土地庙实在差太远了,又透风,要是下大雨估计还漏雨,但比纯粹在外面露宿却好太多了。 于是,大鸟在又有些嫌弃有又些开心的心情下,很快就睡着了。 ※※※※※※※※※※※※※※※※※※※※ 简初晴:我要当全能女主,即能战斗,又能种田,还能搞基建。 生长神速 接下来,简初晴只好在屋前继续进行搭棚子的工程了。 大鸟还挺不解她为什么还要搭棚子,跟着她叽里瓜啦的叫着,好像在问她,我已经有房子住了,很满意了,你还干嘛呢? 简初晴只得给它解释:“搭个厨房用啊。怕下雨了,没地方煮饭。” 大鸟听明白后,还主动要给她打下手,其实它真的帮不了多少忙。但简初晴不敢拒绝,生怕又伤了它的自尊,就说:“那你给我递一下东西吧。” 她就搞不懂了,为什么一只鸟的自尊心都这么强,我不能笑话它,还得顺着毛摸。 不得不说,有了大鸟的帮忙,简初晴的速度还是提高了些,当然了也是因为有了经验,一回生二回熟嘛。一人一鸟奋斗了差不多两天的时间,一间约六个平方大小,高约一米五的棚子搭建完工。 简初晴还特意把这间棚子分成了两间,一间当厨房一间当大鸟的睡房。这样,她的茅厕就可以空出来了,而且大鸟可以有个单独的空间,不用挤在厨房里。 茅厕是很重要的,不然,她还得跟今天一样,光天画日之下,随地大小便。 因为新盖的棚子太矮了,地面按原计划是得往下挖约半米深才行的。不过,暂时也不用着急,这个事情可以留着等下雨的日子来干。现在就着太阳好,简初晴又要挖地种菜,又要砍柴,一天到晚忙个不亦乐乎,根本就没空闲来挖屋面。 其实她盖的这些小棚子,问题还是比较多的,需要改进的地方也不少。比如屋顶是平顶,下雨还真怕漏水严重,而且棚子四周还得弄排水沟,加培土,以防雨下的太大太急,水淹进屋子里面来。 不过,她这几天存下来的芦苇也在搭建了这两间棚子后,用得差不多了,紧着今天还剩下的一点时间,她又去砍了两捆芦苇。 然后,她去菜园子里摘菜。 第一天种的小白菜已经可以采摘了。这个生长速度可谓是神速了。比正常生长速度提高了两倍都不止。简初晴现在已经不惊讶了,反正她到这个地方来本身就不科学,再发生什么不科学的事情也正常。 水灵灵的小白菜才手掌高,正是最嫩的时候。采摘的时候,简初晴的心情十分兴奋,而且成就感满满的。这是她亲手种出来的菜,代表着她的实验成功了。 这也证明了,这里的自然环境非常好,也非常适合种庄稼。要知道,末世后,她做梦都想自己能种庄稼,解决饿肚子的大问题。其实不止她有这个梦想,所有人类有同样的想法。 摘了几把嫩绿的小白菜,简初晴烧了点开水烫了一下,加了点盐拌均,再淋了一点儿先前保留下来的熟鸡油,一道卖相不错的拌菜就可以吃了。 怕大鸟不爱吃青菜,简初晴先尝试着挟了两根菜喂给大鸟,还说:“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大鸟其实在她摘菜时就一直跟着她,闻言也毫不客气的张大嘴,接过菜。 简初晴眼巴巴的盯着它,看着它把菜吞下去了,并没什么露出像那天吃水芹菜的表情,心里就知道,这个小白菜的味道大鸟起码是不反对的。 果然,大鸟尝过后,居然表示愿意吃,一点儿也不嫌弃。 简初晴也只得和往常吃饭一样分了一大半菜给大鸟,自己留了一小半。 吃着自己亲自种的菜,简初晴感动的都快要落泪了。这小白菜长的真嫩,汁水很多,隐约还有点甘甜,比她以前吃过的任何小白菜都好吃,鲜的她恨不得连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 她几口就吃了自己的这一份,完全没过足瘾,干脆又去地里再摘了两大把小白菜回来,依旧如此泡制过后,又吃掉了。 这一次大鸟并没有和她分,表示自己吃够了,显然这家伙还是更爱吃肉。这小白菜再好吃,它也只是吃几口尝个鲜而已。 简初晴一人吃掉一大碗小白菜,幸福的简直想发个朋友圈。可惜的是,手机早就掉了,而且就算有手机,也没有电,更不可能有网络。能吃到想念已久的新鲜青菜,她也只能自己一个人独自开心了。 偷乐了好半天,简初晴才去洗漱,马上又要入夜了。夜晚总会那么长,并且充满着不安定,总会让她的心不自觉就又提了起来。 哪怕,她在这里已经呆了好几天了,什么危险也没有遇上,她依旧保持着足够的警惕心,时刻准备着,夜里还会突然醒来好几次。 每次醒来,她都会侧耳细听,并且紧张兮兮的趴上芦苇缝里往外面看,生怕有什么危险会突然袭击。但是,夜里的这块地方,永远都一片宁静。其实就是白天,这里也一片安逸,甚至过于寂静,除了她就大鸟了,什么危险也没有。 然后,她就又嘘了一口气,回到墙角合眼养神,再次慢慢进入睡眠,不久后又再次惊醒,一直到天空有些放亮,快早上了,才会真正沉睡约两个多小时。 也可以说,她一个晚上也就从黎明到大天亮,能睡两个多小时的安稳觉了。 她知道这是因为自己经历了太多的可怕事件后带来的创伤,这种后遗症也不知道要陪伴她多久了。 简初晴每天的生活就是砍柴,做饭喂饱自己和大鸟,去菜园子里忙活。 看似只有三件事,其实她还很忙的,因为光是砍柴都得占用她近一半的时间。而且这附近的芦苇不砍来烧,长太茂盛后,她还会害怕里面会藏着些蛇类的可怕动物。总之,她喜欢自己一眼看到的地方都是没什么障碍物的,这样危险就会更少。 再说了,她不知道这里的气候是不是长久的都这样暖和,要是突然变冷,甚至下雪结冰,需要的柴草就更多了。所以,在能收集柴草时,她要尽量多收集一些,全部堆在这里慢慢烧。 总之,活儿多的忙不完,也让她基本没空去胡思乱想,日子还过得满充足呢。 最佳搭档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十天,这些天下来,简初晴和大鸟也算成了一对比较默契的搭档了。一人一鸟分工合作,还配合的蛮好呢。 大鸟负责找食,简初晴负责煮饭。 有时候,简初晴也会想,会为什么她的生命中会有这么一只要和人类吃一样食物的大鸟?而且这只大鸟在她没来时,又是如何生活的?谁在照顾它,给它煮饭呢?还是说,大鸟也是和她一起来的? 心中的疑问其实很多,但简初晴尽量不去想这些自己无法解释的东西。 不过而且一想到大鸟天天在给她带来食物,她又觉得这是老天对她的回馈。如果没有大鸟,她自己还得每天寻找食物呢。 所以,她往往都会在吃饭时特意把好的饭菜多分些给大鸟,比如鸡腿,比如鱼头,以表达谢意。 不过,大鸟虽然很聪明,也能和她交流,但毕竟它不能说话,这样委婉的表达方式,大鸟根本就没有发现。反正它每顿都吃得很欢快,当然了,简初晴也吃的很欢快。 总之,在经历了暗无天日的末世后,简初晴也算是过上了吃喝不愁,不用战斗,天天都有地方能睡个好觉的美好生活。就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多久? 这些也一直都是大晴天,也算是老天爷厚待了简初晴。不然,她要是一醒过来,就一直大雨滂沱,就算有间小房子,她的日子也难过了。 移植过玉米苗也已经长到小腿高了,而且还十分粗壮,给简初晴带来了很大的期待,玉米完全可以当主粮吃,还可以磨成碎煮粥喝,又或者磨成粉做馒头吃。而且玉米棒子还可以在玉米粒已出齐,长的半老不嫩时,掰下来直接煮来啃着吃呢。玉米即可当零食也也可以当主食。 这么想着,简初晴口水都泛滥了。 大米和面粉在这里是不用想了的,她没有种子。现在,她也就能指望着这点玉米过点喝粥吃馒头的瘾了。 第十一天,一场小雨不期而遇。 简初晴穿上了带帽子的防水外套去菜园子里摘了几把小白菜回来,做了早饭就开始忙活起来了。 前些天一直晴天,她只顾着在外面干活,芦苇棚子盖好后还有很多后续工作没完成了。 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了一整天,这一天除了做饭之外,简初晴唯一干的活就是在几间棚子四周培土。把四周全部都弄了一截约三十厘米高的泥土,趁着有雨,泥土是湿的,更加容易垒好。 这个过程所需时间比较久,主要原因就是她没有趁手的工具,就靠着斧头和儿童小铲子,干点活真心不容易啊。 这一圈培好的湿泥巴类似一截低矮的土墙,相当于给芦苇棚子又增加了一截比较结实的地基呢。其实她也想过,是不是要找些有韧性的野草来和些稀泥巴,干脆给草棚子涂上稀泥,让它们变成真正的土墙。 土墙会更加坚固,并且不透风不透雨,旧社会穷苦人家都是住这样的土墙泥巴屋的。但是,她暂时还没发现这样的草,而且她也没有这个经验。 她纯粹只是在野外活动视频上看过人家这样盖泥巴屋的,但她没有动过手,她也更不知道自己能否找到合适的有粘性的黄泥巴。 想做土墙不是随便的泥巴都可以用的。 按理说,这样的泥巴其实也可以做陶器,不过烧陶就更加是一门技术活了,她不觉得自己有这个本领。 虽然她看过不少这样的视频,但很多事情,眼睛看过,并不表达你就真的会做了。 而且她还不知道这里的社会文明是怎么样的。如果和末世之前的年代差不多,她只需要在这里养好身体后,想办法再次进入到人类社会生活就行了,根本就不需要在这里过独自一人带一只鸟的野人生活。 简初晴想着自己怎么说也有点异能,又有一身体力,总归可以在人类社会里找到一份能养家糊鸟口的工作。 她真没打算一个人在这里孤独终老的。毕竟这里虽然有吃的有住的,但一个人太寂寥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在这里生活其实也并不轻松啊,连米饭和白面馒头都吃不上。再说了,她总共只有两包盐,吃完了还得想办去弄盐啊。没有盐,她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 而且天天就吃烧烤,煮点汤喝,对于中国胃来说,没有米面之类的主食总归不那么友好。她也想吃香辣可口的大火热油呛炒菜啊,各种的蒸煮煎炸,还有各种各样的其他美食。 而且简初晴觉得自己能到一个正常的自然环境中来生活,其他的人也一定能,而且这样的环境中也应当会有原住民,她总不可能穿到人类还没有发源的远古时代吧。 她还想去找找看,有没有认识的人,能够共同生活,改善现在的生活呢。她总不能,一直吃这样的饭菜,一直穿身上的几套衣服吧,衣服时间长也会烂掉的。她不想到最后,她连蔽体的衣服都没了,变成了真正的野人,甚至因为没有盐而变成白毛女。 简初晴一边干活,一边胡乱想着。 大鸟显然不太喜欢下雨,它除了去捉鱼,就没有出去过,一直窝在自己的房间里睡大觉。现在它的外伤基本好了,但因为几近耗光了妖力,它的身体并不好。 它现在其实就是个外强中干货,本来鸟类其实就不喜欢下雨了,羽毛很容易就被雨水淋湿影响自己的行动,它干脆就不出门。 不得不说,简初晴搭建的芦苇棚子还是蛮有用处的,这样的小雨并没有把屋内淋湿。这就得力于,她在屋顶两层芦苇帘子中间夹的那层厚厚的芦苇叶子,它们成功的挡住了这些细小的雨水。 大鸟就舒舒服服的呆在屋里。 看到自己盖的芦苇棚子真的能挡风遮雨,简初晴还是蛮有成就感的。不过,说实话,如果风大些雨大些,这样的芦苇棚子估计也抵抗不住了。 所以,简初晴还想着应当去找些竹子回来,竹子比芦苇更粗壮更高大,用途大多了。竹子盖的房子也会更加坚固,而且竹子还可以做不少家用器物。比中竹床,桌椅板凳,篮子筐子篓子等等。 现在的她连多余的一个碗,一只杯也没有,真的很不方便。 她总共就两只碗两只锅,吃饭也是它,喝水也是它,烧洗澡水还是它,装东西依旧是它。而且有时候还倒腾不过来,让她觉得迫切的希望能快点找到竹子,首先就给自己做几个碗。 ※※※※※※※※※※※※※※※※※※※※ 祝大家五一劳动快乐。 小试身手 这场雨虽然小,没给简初晴带来大的麻烦,却也纷纷扬扬的连下了两天半,第三天傍晚才停下来。 花了两天多的时间,简初晴不止给芦苇棚子外围一圈培上了土,还挖了排水沟,也把厨房的地面往下挖了大约五分米。 挖厨房的地面,是个力气活,比翻地都累人多了,别看就约三个平方大小的一点地,她还没干完呢。实在是斧头也好,小铲子也好,都不适合这样深挖地,把她累得够呛。 最终她决定只挖一半,也就是自己需要时常走动的从门口进来的这一半,靠里面的一半就不动了。这样的话,反而有个好处,灶台正好就到了她的腰部。与现代厨房灶台的高度比例比较相近,人做饭时,就不用一直弯着腰了。 她又去找了些碎石头回来,认真的摆放在地面上。 还别说,经过这样一处理,这不到两平方的地面要好看多了。就是从门口进来,还得注意,因为外面高,里面低,一个不小心,这约五分米高的一段落差就会让自己跌一交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简初晴思了很多办法,比如搭楼梯,但是没有木头,石头也没有找到合适的,用芦苇比划好久也搞不好。最后,她干脆就这样了,反正进来出去,也就她和大鸟两个,时间长了自然就习惯了。 于是,她叫大鸟,“小红,过来。” 大鸟听到招唤,还以为有什么急事,呼啦一声就从隔壁过来。果不其然,它一进门就差点儿翻了个跟头。 幸好它会飞,下意识的就展开翅膀准备飞起来,但是屋子里面积就这么大点儿,高度也就这么高点,它又哪里能飞得起来呢,不过它也就是展了两下翅膀就发现了问题,站稳了。 简初晴一句话没说完,也来不及制止它,又看到它这么搞笑的动作,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大鸟本来就受了一下惊,又被她这样笑,瞬间大怒,冲简初晴猛的大叫几声,似乎在骂:“你搞什么呢?把地搞成这样?” 简初晴连忙解释道:“我就是让你过来先适应一下的嘛。我把地面往下挖一点,我站在里面才不会觉得屋顶太矮,也不用一直弯着腰做饭了啊。你自己感觉一下,是不是屋顶离自己头顶远了啊?” 大鸟很大的个头,这样的空间对它来说也很憋屈的。 大鸟怒气冲冲的发着脾气,正在火头上,根本就不听她的解释,扭身就回去自己房间了。 简安晴偷笑了好一会儿,收拾好屋子里,准备去河边捉点小鱼小虾回来给大鸟培罪。她记得很多鸟类是很爱吃这些食物的,平时大鸟都只捉大鱼回来吃,但小鱼小虾其实更香呢。 结果,她一出门就看到天边挂上了一道艳丽的彩虹,天晴了。 被雨洗的天空格外蓝,格外干净,再加上这一道彩虹,真正就像一幅画儿一样。 简初晴大叫道:“小红,小红,快来看啊,出彩虹了呢。” 对了,她给大鸟取了个名字叫小红,因为它头顶上有一缕红色的羽毛。 一开始大鸟并不喜欢这个名字,不过相对于简初晴最开始起的,诸如毛蛋,大鸟,小红起码也是个正经名字嘛。它也不乐意听到简初晴一直大鸟大鸟的叫着自己。 最重要的是简初晴还忽悠它:“叫小红多好啊。突出了你的个性,而且你头上这缕红色的羽毛多漂亮啊,灿烂似火,流光溢彩,而且小红前面加任何姓氏都可以。” 过去的岁月太久了,也没有人去叫它的名字,但大鸟依稀还记得自己姓凤,名字它早就忘记了,又或者说,它们也不在意叫什么名字,凤小红这个名字它也就勉强接受了。 这两天,简初晴都是一直叫小红的。大鸟也已经习惯她这样叫自己了。 在屋子里躲了两天多的雨,小红其实也很闷了,听到简初晴的叫唤,也不再生闷气了。 一人一鸟并肩欣赏了好半天的彩虹,简初晴还在不停的唠叨道:“这么漂亮的彩虹,居然没办法拍下来。” 小红翻了个白眼,“唧”了两声,展开翅膀飞向了河对岸,连吃了两天的鱼,它又要去打猎改善生活了。其实对它来说,鱼和鸡都有些吃腻了。可惜的是,它的力量还差了些,不敢跑太远,附近也就这两样最容易得手。 幸好简初晴虽然调料有限,连口炒菜的锅也没有,更没有主食给它搭配,但她的厨艺却不错。就算每天都煮鱼和鸡这两样食物,她也能尽量多弄点花样出来,无论是煮汤,还是烧烤,做出来的味道也都不错。不然,只怕它更加不满了。 看到大鸟傲骄的样子,简初晴好笑的不行,她从行李中翻出了一只袋子,当初专门用来装内衣袜子类用的,这是一只很薄的袋子,面料是晴纶的,有网眼,就是现代人用的洗衣袋。中号大小,很薄。 她把芦苇杆穿在袋子有拉链的这一头,弄成了一个圈环状,然后又系上了一根长约大半米的把手,一个简易版的鱼网就完工了。 下过雨后的河边草丛中,很容易就会聚集一些小鱼小虾,小时候,简初晴经常干这种事。本业喜欢搞这些的都是男孩子,她一个女孩子经常混在男孩子堆里,跟着这样捉鱼玩,玩的同时也能家里添一碗菜。 农村人家,生活简朴,平素也都吃菜园子里的各样蔬菜,肉和鱼都得花钱去街上买,大多数人家都不可能经常去买,所以小鱼小虾也就成了家家户户饭桌上的一道荤菜,很受大家的欢迎。 而小鱼小虾用油炸一下又香又脆,是一道下酒好菜,就是小孩子吃也不怕被鱼刺卡住。所以,小时候,简初晴经常在雨后去捉小鱼小虾,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捉到不少巴掌大小的鱼,甚至泥鳅和鳝鱼,还可以拿去街上买了,换些猪肉回来吃呢。 自己干惯了的活,就算时间隔的很久了,也依旧会很快撑握要点,这不,简初晴一网下去,就捞到了约半斤多的小鱼小虾。没多大一会儿,她的锅子里就装了大半,只怕有三四斤重了。 有新发现 收获够了,简初晴停了手,就坐在河边处理这些小鱼小虾,小虾子都不需要怎么处理,小鱼需要掐掉头把肠子等内脏挤出来,干这个活要的是耐心,需要的是时间。 其实很多人懒的弄,她倒是弄习惯了的,一条一条比手指也长和粗不了多少的小鱼儿,在她手下,很快就处理好了。但就算她速度再快,毕竟这也是个细活。 她花了约一个小时还没有处理完,小红都从对岸飞回来了,而且这一次它居然一次性捉了两只肥鸡回来了。 见到她在处理些小鱼小虾,小红不满的哼了几声,示意她去处理鸡,不要搞这些都不能塞牙缝的小鱼小虾了,还表示自己可以去捉条大鱼回来吃。 简初晴连忙给它解释:“小鱼小虾也蛮好吃的,今天不吃也没关系啊,我弄好了腌起来,明儿晒干了,我自己慢慢吃。”小鱼小虾和大鱼味道其实不同的,各有各的好处嘛。天天吃大鱼,她也想尝尝小鱼小虾的味儿了。 晒干的小鱼小虾拿辣椒炒一下,就成了一道很下饭的菜。而且晒干后,也能保存很久,甚至可以生吃呢。 大鸟也不再反对,就在岸边整理羽毛。雨后的灌木丛中还有大量的水,刚才去打猎它身上的羽毛都打湿了不少,湿达达的令它很是不爽。可能是太长时间没有用过本体了,它现在很有些不习惯打湿羽毛。 简初晴加快速度把手头的小鱼小虾子处理好撒上盐腌起来,才去处理两只鸡。 两只鸡,一只她斩成块去炖汤,另一只就准备直接烤。 因在河边见到雨后的水芹菜格外嫩,比前几天又长高了一些,再不吃,过几天就老了。她就又摘了两把水芹菜回来,和上次一样,把水芹菜塞进锦鸡肚子里烤来吃。 大鸟见到她摘这么多水芹菜,不满的叫了几声,简初晴连忙说:“这是我吃的,和上次一样,保证不让你沾一点儿水芹菜的味道。” 大鸟依旧不满的盯着她,直到鸡烤到微微带点焦黄,香气飘荡时,大鸟的表情才变得快愉悦起来了,开始不停的在原地跺来跺去,焦急的等待着。 瞧着它快要流口水的样子,简初晴连忙安抚道:“稍等,很快就好了。” 大鸟发出“叽咕叽咕”肚饿的声音,耐着性子死死的盯着简初晴手中的烤鸡。又过了片刻,简初晴才停下来,顾不得烫就先撕下了一只鸡腿给大鸟。 大鸟飞扑过来,烫得吃一口又发出嘶嘶的叫声。刚烤好的鸡,很烫,简初晴怕烫嘴不敢吃,小红就算是在吃,也是吃一口,烫的直跳脚,又停一会儿,再吃一口。直到,它把简初晴折下来的另一只腿和两只翅膀全吃完了,才安静下来。 没了腿和翅膀的烤鸡就剩下半个壳子了,简初晴就把剩下的鸡胸肉及其他的一些零碎肉全部撕下来,装在盆里和水芹菜搅拌在一起,拿着筷子一口烤鸡,一口芹菜搭配着吃了起来。 小红闻到水芹菜的味儿,就嫌弃的哼了一声,并且扇动了几下翅膀,还后退了几步,好像在说:“难闻的要死,你还吃的这么香。” 简初晴却吃的很香,边吃还边说:“嗯,真香,要是能加点辣椒油,就更加完美了。” 可惜的是,这会从哪里去找辣椒油呢?大鸟听到她的抱怨,不由的又停下了脚步,暗道:这家伙果真是个会吃的,也不枉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救了她。简初晴的厨艺越高越会弄吃食,它以后的生活就会越好了,它也不由的期待起菜园子里的辣椒了。 吃完了烤鸡,两人依旧再次分食鸡汤。吃饱喝足后,简初晴早早就去休息了,因为这两天忙着修整芦苇棚子,她真的很累了。 小红却因为在屋里歇了两天多,没了瞌睡,干脆趁着点点星光在外面训练自己。可它才飞了几圈,又想起了简初晴念叨过的竹子,干脆往远处飞走了,它想去四处查看一下,看能不能找到竹子,或者人类小村子。 就如简初晴所说的,这片大地自然环境这么样,总归是应当有人类才对。就是不知道他俩住的地方离人类聚集生活的地方有多远了? 它在这里生活了半个来月了,知道这里附近并没什么大型猛兽,人类在这个地方生活很安全。而且简初晴住的是土地庙。就算它这个土地神已经失去了神格,甚至也没什么妖力了,但土地庙本身还是有些许保护简初晴的力量,它根本就不用担心简初晴会有危险。 只有简初晴在白担心,天天晚上都不敢安心大睡。当然了,它也并不清楚简初晴的这些担心,而且就算知道它也不可能告诉简初晴这个理由,并且它现在又不能说人语。 小红用力扇动着翅膀,越飞越远了。 简初晴虽然睡得并不安稳,却也不知道小红根本就不在棚子里了。她已经习惯小红时刻就呆在自己附近,也在心理上认同它是自己的伙伴了。甚至她都没想过,小红是否会离开自己?它又会在什么时候走? 小红往远处的山峦飞去,很快就穿越了整块的空地,慢慢到达了森林边缘。 夜晚的森林也是安静的,小红绕着边缘又飞了一大圈,没发现任何人类的痕迹。可见这片大地就算有人类,也离这里很远。它只得停下来,又观察了片刻,才找个地方试探性的往林子里飞,想看自己能否穿过林子,也想看另一头会不会有人类聚集地。 可就借着一弯新月和星星的微弱亮光,它根本就无法进到林子里面去,最终只能停在附近。这一停下来,它就发现了一大片竹林。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了竹林,小红看着这些巨粗的高大竹子,十分开心。这个晚上它也算是没白费功夫。它兴奋的在竹林里转悠了一下,因为太暗,它踢到一个刚钻出土的竹笋,差点儿摔倒。 看着这个差点儿弄倒自己的竹笋,它就想起了一道美食。于是乎,它挥动着爪子开始刨竹笋。可惜的是,虽然它的爪子这几天又恢复了些力气,但想要把竹笋刨出来,依旧不容易。 因为这里的土壤长久没有翻过,硬的像石头一样,后来它索性放弃了竹笋,而带了几片干枯的竹笋叶子回来了。 它知道,简初晴看到这些叶子,就会知道这里有竹子,也会来这里挖竹笋回去吃的。它干嘛要还要把自己搞的这么辛苦呢? 算是远足 小红回到家时,天空已经露出了点点白光,快要天亮了,此刻正是简初晴睡得正熟的时候。它也疲惫了,把竹笋叶子扔在门口,就倒头去睡了。 太阳很快升起来了,暖暖的照着大地。一人一鸟今天都睡到了大天光。 简初晴一打开门,就发现了门口的几片竹笋叶子,这几片竹叶子十分宽大,她以前根本就没见过这么大的竹笋叶子。但她认得出来,也知道有些地方的竹子长得十分粗壮。 所以,她兴奋的大叫道:“小红,小红,这些竹叶子是你带回来的吗?你在哪里找到的?” 她一开门,小红其实就醒了,但因为睡的太迟,根本就没睡好,它就想还再睡一会儿。 简初晴这么一叫,它哪里还睡得着。 “zchj ……byutg……”它暴燥的乱叫了几声,满脸的起床气。 简初晴完全沉浸在发现竹子的兴奋中,根本就没发现它的起床气,而且它知道小红一向都比她起的早,也没往自己打搅了人家瞌睡这方面去想,见到它还一个劲的问:“你在哪里找到竹子的,快点带我去。” 小红扔给她一个白眼,气冲冲的飞起了。 简初晴被它这么一搞,人才从兴奋中冷静下来,是呢,他俩还没吃早饭呢。不过因为附近就有竹子,简初晴的心情非常好。 早饭很简单,小红只是随便捉了两条半大的鱼,就飞到对岸去了。 简初晴也没心情整大餐,满心满眼都是竹子,两条也不大,她干脆就直接煮了一锅鱼汤。 鱼汤煮好后,简初晴招呼小红吃饭,自己去把昨夜腌好的小鱼小虾拿出来晒。 前面,晚上她没事干时,还又编了两张米把长的芦苇帘子,这会儿正好拿来晒小鱼。 等她晒好小鱼干,小红已经把一锅鱼汤吃得只剩下一点儿锅底了。 简初晴有些惊讶,因为小红每顿都会给她留饭的。一人一鸟天天一起吃饭,小红也很清楚简初晴的饭量。这一锅的鱼汤,小红一个人虽然吃的完,但它会给简初晴留约三分之一,而不是眼前的就这么一点儿锅底。 “你还没吃饱吧?要不再烤点肉吃?”简初晴问它。 小红冷哼一声,完全一副不想理会她的表情,简初晴愣住了,完全不明白自己在哪里得罪了它,她其实一向也不太善长哄人,更何况眼前的还是只鸟,她就更不知道该如何哄它了。 她也只能小心的问道:“怎么啦?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说话间,她又去拿了一块变异兽肉过来烤,烤好的肉就着锅底的鱼汤,凑和着也是一顿饭。 小红却没再吭声,等她吃完了饭,才叨了叨那几片竹笋叶子,示意她跟着自己来。 简初晴大喜,“小红,你真的找到竹子啊。” 她冲回屋里去拿上斧头,跟着小红,经过屋后的菜园子,往森林走去。 下过雨后,肉眼可见,所有的植物都疯长了一截。最明显的就是她的菜园子,这些绿植,几乎在一夜之间,就成熟了不少。几近一米高的辣椒已经开如开花了,玉米杆长的都快要有她的小腿粗了,高度起码都到她肩膀了。 那些红薯和土豆更是长成了绿油油的一大片,它们不停的突破菜园子的界限,往外界扩张,硬生生的比原来多长出了半块地。 西红柿就更可怕了,粗壮的如小树苗一样,枝叶茂盛,原本的行间距离完全不够它们的生长了,所有的枝叶都挨在一起了,甚至都分不清哪棵是哪棵了。这样其实是会影响到它的开花结果的。 看到变化如此巨大的菜园子,简初晴惊讶的停下了脚步,简直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的变化。虽然她已经知道自己种的菜在这里生长的速度够快,但不过是下了一场雨,就带来了如此巨大的变化,还是出乎了她的意料。 就连小红看到这些变化都惊了一下,它知道这里灵力充足,应当很适合植物生长,却没想到效果如此惊人。 “妈呀,过不了几天,我们就可以有辣椒和西红柿吃了。搞不好红薯和土豆都很快就能吃了呢。就是这些西红柿和辣椒是不是掐顶了,再长下去,实在是太高大了,会影响结果的。”简初晴喃喃自语着,都想立马上手去干这些活儿了。 小红抬头看了看天,唧唧的叫了几声,催促她快点走,山那边距离这里可不远,昨夜它可是飞过去的。它今天却得陪着简初晴一起走,还不知道能花多长时间才能到呢。而且简初晴是去砍竹子的,砍了竹子还要把竹子拖回来,回程需要的时间就更多了。 它不希望要赶夜路回来。而且它还不太清楚简初晴现在的体能,如果体能不够强,砍了竹子怕是一次也只能弄三五根甚至一两根竹子回来,她需要的东西太多了,还不知道要去几趟呢。 简初晴听到小红的催促,只得先放下菜园子不管了。 小红其实宁愿飞,飞更快一些,并且更省力一些,它陪着简初晴走了一小会儿,就低飞一会儿,然后就在前头等简初晴。 它不能自己一个人飞过去后等简初晴,怕她与自己走散。平地范围挺大的,而且又没什么标致,也没有路。 简初晴第一次离开自己平时活动的那个小范围,心里多少有些兴奋,一直在东张西望,四下观察。只是,这一大片全是黑乎乎的空地,一望无际的平地,她也看不出什么花样来。 平时她到达的地方,除了屋后不过几米远的菜园子,就是屋前的河边,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更远的地方瞧瞧。 现在因为下过雨,原本一片黑乎乎的地面冒出了不少野草和野菜。嫩嫩的,绿绿的,这里一片那里一团的,给这些黑土地增添了不少春色。 她甚至有些怀疑,过不了多久,这片空地就要变成草原了。 她一边走一边看着,甚至还发现了不少能吃的野菜。只是,她现在自己种了菜,光是小白菜和红薯藤就足够她吃了,对野菜的兴趣并不大。 人啊,果然是有更好的选择,原来觉得很珍贵的东西就不放在眼里了,她也不过是随意看了几眼,就毫不留情的走了。这要搁在原来世界,她哪里会放过这些可能吃的野菜啊,这可都是食物呢。 发现巨竹 太阳越来越大,温度也越来越高,简初晴才想起自己走的太急居然忘记带水了。她有一个小号的矿泉水瓶子,以前外出战斗时会带装满水带在身上,一直都直接装在口袋里的,以防在外面时间太久渴死。 那时候水珍贵,就这么一小瓶子水都得之不易,在外面时,这瓶水是能够救命用的。但到这里后,水瓶子完全派不上用场了,她也没拿出来,洗干净后就收起来了。今天又出来的急,她早都忘记自己还有个瓶子可以带点饮用水了。 现在赶了这么久的路,又一直晒在太阳下,口早就渴了,她不得不问:“小红,这里有水吗?我渴了。” 小红愣了一下,昨夜它还真没发现附近有没有水源,甚至它完全就没想过这个问题。 简初晴看到它的表情就知道,它根本就不知道,又或者说这里没有水源。 怎么办呢,只能继续往前走了,她只能希望森林里能找到水源。 眼看着森林就在眼前了,小红先她一步飞走了,它在林子边缘自己昨天到达的地方,留下了些痕迹,这会儿它还得先找到了,才能找到竹子呢。 约半个小时后,简初晴也来了,小红已经在林子边等着她,把她带进森林里。 下过了雨,这边也一样一片欣欣向荣。树叶全部换上了新鲜的嫩叶,绿的发亮。地上野草丛生,如果不是小红又粗糙的清理过一遍,根本就无路可走。 简初晴跟着它边走边用斧头这里砍倒一些拦路的树枝,那里一些拦路的灌木和杂草,让这条路变得更加明显,她下次过来就不用这么辛苦的开路了。 其实也没走多远,眼前就是一片高大的竹林。 简初晴看着高耸入云,恨不得要与树一较高下的粗壮巨竹,惊叹道:“哇,这个竹子真粗啊。” 她以前见过的最粗的竹子是在电视上见到的云南的巨龙竹,据说有30厘米粗。可现在她看到的竹子只怕不止30厘米粗了。不过她很高兴,因为竹子越粗对她就越有作用啊。 她兴奋的拿出斧头,疯砍起来,林子里很快响起了一阵“咔咔”的声音。这些竹子在她眼里,就是碗,就是盆,就是竹床竹椅……都是她现在很需要的东西。 竹子其实还挺容易砍倒的,因为是中空的嘛,比树好砍多了,而且她的斧头相当锋利和坚固,力气又大,这不,她不过五六下就砍倒了一棵巨竹。 粗壮又高大的竹子哗啦啦的一下摔倒下来,弄出的动作可不小,惊得森林里一片惊慌,各种鸟类和小动物发出尖叫,并且疯狂逃窜。 小红趁机又捉到两只锦鸡,它都开始准备食材了。 简初晴在疯砍竹子,小红也没敢离她太远,怕有蛇。竹林也是蛇爱出没的地方,并且竹林有种叫竹叶青的蛇,还是特毒的蛇,关键是简初晴还很怕蛇,要让竹叶青咬到就麻烦大了。 简初晴一连砍倒了四根竹子,才停手。竹子这么大,也会很重,她一下子也带不了几根。她以为四根竹子自己可以一次性带回去,却没想到,等她拖起一根竹子往外拉时,才发现重量严重超出了她的预计。 她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四根竹子全部拉到外面的空地上来,然后又干脆把每根竹子都分成了两截。竹子砍掉细的那头,只留下了约十五米的长的一截,然后又把四根竹子捆在一起,准备带回家去。剩下的四根细的这一头,其实也还有很长,她打算下次再来带回去。 可是,就算已经砍断成两截了,这四根竹子加起来的重量依旧不轻,她试着背了一下,发现比较吃力,想要一次带回去会很累人。最后,她只能选择带了两根粗的,一根细的。 然后,她干脆又进去砍了两根竹子拖出来,扔在外面空地上晒着。 竹子晒干后,重量也可以减轻一些嘛。而且干竹子做的器物也更加好一些。 在第二次进去砍竹子时,她终于发现了竹笋。 因为地面上落了一层厚厚的竹叶和鸟粪,并且长年累月无人涉足这里,竹笋又刚刚钻出地面,完全被叶子和杂物遮住了,不认真看,又或者不是因为踢到,很难发现。 而且她发现的这个竹笋正是昨夜小红刨过的,现场一片杂乱,简初晴连忙拿斧子开挖,还费了点劲儿才把这只巨大的竹笋挖了出来。这里的地面真的很硬,很硬,竹笋又深深扎根在地下,想挖起来并不容易。 这颗竹笋高度不到半米,重量起码也得有十斤,大的简直有些过分。不过竹笋是好物,春笋炒腊肉,是她以前非常喜欢的一道菜。而且竹笋做的泡酸笋,晒的笋干她都喜欢。这么大的笋子,光一颗就够炒几盘了,她甚至有些发愁,如果把竹笋带回来,该如何加工。 所以,就算再喜欢,她也只挖了这一个竹笋。因为她实在也带不了多少,又没袋子又没篮子,光背三根竹子就够她折腾了,竹笋又都这么大,她也不好拿,只得先搞一个回去尝个鲜。要是好吃,下回再来挖。 等竹子搞回去,编个篮子后,她再来就可以多挖几个装回去了。 忙活了这么久,简初晴又累又热又渴,嗓子都快要冒烟了,她坐下来歇了一会儿,又问:“小红,你在附近找到水了吗?我快渴死了。” 小红把两只鸡扔给她,连连摇头,甚至示意她直接喝点鸡血解渴。今天这两只鸡并没受伤,还是活生生的,就是被它吓晕了。 这片林子肯定是有水源的,但是它因为担心简初晴的安危,并没有离开她去找,又哪里知道什么地方有水呢? 简初晴哪里肯生喝鸡血,只得忍着渴,拿起竹笋和两只锦鸡,又找了两根藤条把竹笋和锦鸡系在一起绑在竹子上,扛在肩膀说:“那就只能回去喝水了,我们走快点。” 小红还准备在这里吃烤鸡呢,结果简初晴却连午饭都省了,它甚至不能反对,没水喝确实不行啊,也只得怏怏不乐的跟上她往回走。 做手工活 一路走在没有一点儿遮挡的黑土地是,日头白晃晃的照着大地,虽然温度并不太高,却也烤的简初晴都恨不得倒下。 她只觉得肩膀上扛着的竹子越来越觉得重了,坚持了一会儿后,她终于扔下竹子,不得不停下来歇会儿。 小红原本也只是在慢慢低飞,见状也停下来了,它也很热很累而且饿了。但它的状态要比简初晴好太多,毕竟它没干活嘛。 “xvy,tihu……”它真担心,简初晴会渴死。 简初晴歇了一会儿,又积赞了些力量,只是喉咙干得快冒烟了,让她一点儿也不想说话,她摆了摆手,又扛起竹子前进。其实这种劳动强度,与只是半天没喝水,对比她以前已经好太多了。 但今天搞的这么狼狈,还不是因为她正常日子过了久了,失去了忧患意识。这趟出门她居然忘记带水,这个失误搁以前,就不止是这么难受了,那搞不好连命都得丢了呢。 这也给她提了个醒,下次出门之前还是得做好准备。哪怕她现在住的地方,出门就是一条干净的大河,有用不尽的干净水源。可眼下,她不过是跑了十几里远,就把自己渴成这个鬼样子了。 简初晴一面反省一边用尽全力赶路,只希望能快点回到家,痛痛快快的喝个饱。 可是,人越是着急就越是达不到目的,她都觉得自己走了很久,眼前依旧是一片黑土地,自己住的那幢小房子还没见到影子。可见,想要回家还远着呢。 又坚持了一会儿,简初晴实在是又累又渴了,她干脆把竹子扔下了,只带上了鸡和竹笋。再不快点喝上水,她怕自己要中暑了。 不背竹子,可省力多了,她的脚步也轻快起来。果然是过了几天安逸日子,人的耐操能力又下降了。不过是负点重,她就完全没办法承受了。 回到家后,简初晴连手都没去洗,就先“咕咚咕咚”的猛喝了半锅凉开水。半锅水下肚,喉咙总算舒服了,她又休息了一会儿,才拿上毛巾和锅,到了河边,洗了把脸,人都精神多了。 打回了水,她处理了鸡,煮了一锅鸡汤和小红分吃了。虽然她只吃了一碗,完全没吃饱,但肚子里垫了点货,又喝了水,体力也得到了很好的恢复。 “我先去把竹子扛回来,再弄吃的。” 小红翻了个白眼,它就知道简初晴不可能放弃那些已经在半路的竹子,却没想到这家伙,连饭都顾不得吃饱,其实也不用这么着急嘛。她完全可以吃饱喝足休息好了,明天再去扛啊,反正那些竹子就在那边,又不会长脚跑了。 可简初晴的心情却十分急迫,她想了好久的竹子啊,那可都是她的碗啊盆啊,篮子……,她只巴不得立马就能开始制作自己需要的一切物件。这些天,别说吃饭喝水不方便,洗澡也不方便,睡觉更是一直就睡在地上。总之,现在有了竹子,她得花大量时间在家里做手工艺了。 小红也知道自己现在无法用鸟语说服简初晴不用这么着急,先休息好了明天再去把竹子运回来也不迟,只得由她去了。 喝饱了水,又吃过一碗鸡汤的简初晴像打了鸡血一样精神充足,空着手不用负重,去的时候走路都带风了呢。返回时因为扛着竹子,她就没那么轻松了,一路上还是很快就觉得累了,也全靠自己坚持着。 总之,不管怎样,她把竹子运回来了。 到家时,已是傍晚。 简初晴把竹子扔下,再一次急急忙忙去做饭。这一次小红又已经准备好了食材,它捉了一条大鱼扔在河边。 晚餐就是鱼汤和烤鸡。 这天晚上,简初晴因为白天太累了,再加上出去了一趟,也没发现什么危险,人精神也比平时要放松,比较早就进入沉睡中。本来她还打算下半夜就着月光做点竹器活的,却没想到,脑子里设计了一堆东西,到后来就迷迷糊糊的直接睡着了,根本没有和平时一样熬到午夜过后才慢慢入睡。 等到她醒过来时,天都已经亮了。比她平时醒的要早了约一个多小时。 一夜饱睡,简初晴觉得自己精神格外充足。可见睡眠对人有多么重要啊。 “看来,以后晚上都不用太担心了,安安心心的睡觉就是了。”简初晴踢了踢门口的竹子,心情大好。 看着这些竹子,她就好像看着一大堆的自己需要的器物,可是此刻,她才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工具。做竹器,需要一把锯子。因为用斧头砍容易把竹子砍破。用锯子锯,才能保证竹筒不破。 可她昨天晚上居然忘记试着用金属异能做一条小锯子出来。 所以,她现在只得快点煮早饭,吃完饭后就开始用金属异能做锯子。 这是小红第一次见到她的是怎样凭空弄出一件小型杀伤性武器出来的,它不由的瞪大了眼睛。 简初晴做出来的这把小锯子,简单的很也不过约三十厘米长,宽大约就六七厘米,其实就是一条小钢锯条而已。 她当场就试了一下,用来锯竹子却非常有用。虽然锯条比较小,但慢慢锯还是很容易就把竹子锯断了。断面很整齐,就是手有点酸。因为锯条太小,不好用力,她还又去找了块布包住手握的地方,不然还怕手用割烂呢。 锯的时候要正好沿着竹节的地方锯,她很快就锯了两个碗出来。都是一节竹子的,大约有她的手高,算是个比较合用的饭碗,当水杯用也行。她用的是细的这根竹子。估计直径有十五厘米,一节竹子做成的碗其实也算是大碗了。 那边巨竹虽然多,她也没选最粗壮的,选的中等粗的,粗的这头直径大约二十厘米,细的这一头大约十五厘米。而且这些竹子虽然粗,但每节之间的高度却不算高,大约就是十五到二十厘米高。是短粗型的竹子。 这两只竹碗比小红用的那只碗也就小了一圈,但高度却比那只碗高。她的锅直径也就三十厘米而已。其实吃饭的碗和喝水的杯子的高度太高都不好用,所以她又锯了两只碗,只有刚才碗的三分之二高。 接下来,她又锯了两节高的两只高杯。这两只杯必需把中间的那层节慢慢敲掉,两节之间贯穿,容量就变大了,可以装更多的水,她打算用来装凉开水。 有了这两只大容量的竹筒,天气热了,她就可以多备些凉开水,喝一整天了。不用像现在,就两口锅,全烧好了水,煮饭时还没锅子用,她一般也只烧好一锅水,但一锅水很快又会喝完,一天就得烧好几回开水,很不方便。 竹笋炒肉 光是做这四只碗和两只竹筒,就花了她不少时间。因为不止是锯出来就可以拿来用的啊,还得打磨光滑呢。她又没有锉刀和砂纸,只得用小刀慢慢刮,后来又用火在边缘烤了一下,尽量把那些细小的毛刺处理干净,不至于刺到自己。 总之,第一次做出来的成品都比较粗糙,但她不介意,因为能用就行了。 做好的碗和杯子,还得先放进水里煮呢。煮过的竹碗和竹杯更加耐用,而且不会开裂,同时也算是消毒,毕竟竹碗也好竹杯也好,都是用来装食水的,干净最重要。 其实做竹器之前,一般都要把竹子用火烤一下,烤竹子一来可以弯曲成自己需要的形状,二来也是让它变得更加坚固不开裂,而且不生虫,不发霉。 小红一直在看着她忙碌,见到四只碗和两只竹筒,也明白了她是用来做什么的。 它唧唧咕咕的叫了几句,表达了自己的赞赏之意。它没想到简初晴还会做竹器活,虽然这些竹器很粗糙,但能用啊。 简初晴基本也算是纯粹手工做的啦,工具不全,也不可能做的太精致啊。再说了,精致对它来说也没多大的意义。经历了现代那些精致,实用,轻便,坚固的各种材料做的杯碗飘盆等各种容器,它反而还觉得这些粗制的竹器别有一翻风味呢。 见它饶有兴趣的一直盯着这些刚出炉的新鲜竹碗竹杯看,简初晴就问:“你喜欢吗?” 小红点点头,“唧”了一声。 现在简初晴已经很能分辨它的叫声了,知道这表示喜欢的意思,忍不住道:“没想到,你还喜欢这些东西啊。你要拿来做什么?” 她的意思是说,你一只鸟,在什么碗和杯啊,而且小红已经拥有了一只不锈钢的大号饭碗呢。 小红听明白了她的意思,不高兴的哼了一声,“qwvv g,dsfvfg ……”的叫了一大通,表达了自己的抗议,并且还伸出爪子把一只浅口碗扒拉到自己怀里来了。 简初晴连忙说:“行,行,这只是你的了。”说着,她还用小刀给剩下的另一只浅口碗做了些标记,以示区别。这只碗就是她自己用的,所以她刻了个圆圆的太阳。 本来她想刻个简字的,但发现自己没这个本领,就只能胡乱画了个圆形在上面。想着圆形也太单调了点,她顺手又画了几条线,就变成了一个粗象的太阳。 结果,小红见状,也把自己的碗推过来,表示也想在上面刻个记号,或者说,它以为简初晴是在装饰碗,弄些图案把碗装饰的好看一些。 于是,简初晴只得也给它刻了个记号,就是一个最简单的笑脸,一个圆形再加上两只弯弯的眼睛,一张弯弯的嘴巴。小红见了还蛮喜欢的呢。 从此,小红就拥有了一只大号饭盆,一只小号水杯。吃饭喝水的家伙什都搞齐全了。 忙活完这点事情,也该吃中午饭了,简初晴也想起了自己带回来的那只竹笋。 竹笋的外壳,也就是笋叶是非常有用的东西,撕成一条条的拿来当绳子用很好,而且捡些大片的笋叶回来,还可以铺在屋顶,起到遮雨的作用。所以,她把外面几张硬笋叶都保持完好的剥下来放在一边,剩下的嫩笋叶是没用的,就直接拿刀两边一切,撕了下来。 剥出来的竹笋是嫩黄色的,还带有点淡淡的竹香味儿,简初晴忍不住就想到腊肉炒竹笋这道菜了。 剥出来的嫩笋她直接用刀花开成小块,再烧了一锅水煮笋块,因为竹笋太大,她直接烧了两口锅同时煮。 竹笋炒之前要先过一遍开水,焯掉竹笋的清苦味儿,并且焯过水的竹笋子泡在清水里还可以保存比较长时间,一天吃不完,明天再吃也行,不然直接腌制泡成酸笋,或者拿出去晒成笋干也行。 煮好的竹笋块被简初晴直接泡在自己刚做好的两只大号竹杯里,剩下的一点就泡在大碗里了。 可惜的是,她没有炒锅也没有腊肉,但是她还有些腌制好了的异兽肉啊,她立马兴奋起来了,于是,小红就见到简初晴脚步轻快的去取了异兽肉,仔细的片成了一堆薄肉片,然后捞了些焯好水泡在清水中的竹笋出来,开始泡制类似的腊肉炒竹笋。 锅烧热,拿了点前面保留下来的熟鸡油,再把肉片扔进来,肉片下到热热的油锅里,立马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香味也扑鼻而来。 原本还不想吃这个肉的小红立马跺着八字步小跑着过来了。 肉片全部两面都煎了一下之后,简初晴把备好的竹笋块扔进锅里,拿着大勺子翻炒片刻后,又撒了点盐,小火焖了一会儿,等盐入了味,就可以出锅了。 这一大锅的竹笋炒肉,装了两大碗。 依照平时吃饭的规矩,简初晴先给小红挟了两块竹笋和一片肉在它的竹碗里,说:“你先尝个味,看好不好吃?” 小红先尝了竹笋块,表示还不错,接下来又尝了肉片,露出不太满意的表情,还“唧哩瓜啦”的叫了几声,表达了自己对异兽肉的不喜之情。 简初晴连忙也尝了一块竹笋,说:“用鸡肉炒肯定会好吃。” 小红瞪了她一眼,好像在说你怎么不早说,我可以马上就去捉鸡回来啊。 简初晴连忙把异兽肉片全部都挟了出来放在自己碗里,剩下的竹笋块装了一竹碗给小红,还劝道:“先吃吧,竹笋还是挺好吃的啊。竹笋这东西清炒又没什么调料,味道也不会太好的,加点肉主要是为了让笋子更加好吃。” 鲜嫩的竹笋混入了鸡油和异兽肉真的很好吃,简初晴吃过一块后,食指大动,连吃了几块才去吃肉片。 这里的竹笋比她以前吃过的都好吃,很鲜嫩,并且还带点甘甜和竹清香味儿,一点渣也没有。就是异兽肉比腊肉的味道差太多了,又老又柴还缺少油脂,现在连她都嫌弃起异兽肉了。不过嫌弃归嫌弃,她还是一点儿也没浪费,全部吃光光了。 结果,就是这一顿,简初晴比小红吃的多。平常都是小红比她吃的多,所以小红完全没有吃饱,还真又去捉了一只鸡回来,立马要求简初晴做鸡块炒竹笋给它吃。 打理菜田 趁着小红去捉鸡的功夫,简初晴还快手制作了一块简易竹制切菜板。平时她根本就没用过切菜板,因为没有合适的木板之类的东西,剁鸡块切鱼块,都直接在石块上,很不方便也不好用。她早就想要一块切菜板了,竹砧板在现代也很常见,轻便便宜,还好用。 但她制作的竹砧板不可能有现代工艺制作的好看好用,她直接锯了两节粗竹子,剖成两片,再用金属异能弄了一根细细的钢丝出来,把这四片竹片各钻了一个细小的孔,用钢丝把竹片编在一起,就成了一个简易砧板。 实际上,就是四片竹片排列在一起而已。 做好的竹砧板她直接用火烤了烤,烤掉上面的一些毛刺,并且也相当于再次固定定型。这种简易的竹砧板虽然不太好切肉丝之类的菜,但切大块大片的菜还是可以的。剁鸡块鱼块什么就更不是问题了。 这竹子本身就很硬,厚度也不薄,做成的竹砧板,只要不斩非常坚硬的东西,还是比较耐用的。 处理好小红带回来的鸡,简初晴利用自己刚制作的竹砧板把鸡斩成了小块。这还是她第一次把鸡肉斩成这么小的块,就当是实验砧板的好不好用了。不得不说,虽然自制竹砧板简陋的有些过分,但切鸡块还是比在石头上切,要好用多了。 一只肥鸡,切好的鸡块足足装了一锅,再加上竹笋,都够焖两锅了,简初晴就留了小半鸡放了点盐腌着,准备晚上再吃。 焖鸡块的同时,简初晴又开始制作小竹桶。她打算做一对小竹桶,专门用来打水和盛水。 选了最粗的那根竹子,她在第五节处锯断,做水桶,最上面的一节是要做成提手的,实际上的容量是四节。也就是有四个竹节层需要打通,这个过程还有点慢,主要是没有趁手的工具。最上面的竹层好打通,越往下就越不好打通的。 除此之外,就处理提手部分了,这部分其实也很好处理,就是去掉大部分的竹子,只留下两只耳朵式的把手,再打个洞,装上绳子,挑水时,直接把扁担挽在绳子上就行了。 扁担这种东西就更加容易,直接用细竹子就可以了,都不需要加工,要加工也行,就是把一根竹子剖成两半,两头再稍微修饰一下就可以了。 不过钻洞和打掉四层的竹节,她花了挺长时间。特别是在把手上挖洞,用小刀子非常不方便。在竹子上挖洞最好用的工具是小凿子。现代人还会用小电钻呢。竹子比较厚还硬,用小刀子真不要钻洞,而且这个洞还得大点,才能穿绳子。 竹桶除了打水之外,还可以装一担水备用,第二天早上一起来就可以直接用竹桶里的水烧开水了,不用先要去河里打水回来了。这一去一来虽然算不上什么事,但就这个功夫,一锅水都可以烧开了,可以节省一些时间。 最重要的是,如果下大雨了,河水会变浑浊,你不能现打水来煮饭啊,浑浊的水是需要沉淀的。 小时候,她在农村生活,那时候乡下还没有通自来水,家家户户都是在河里挑水回家吃的。所以天天早上,各家的男主人都要起大早,趁着无人去河里洗涮,去挑水,经过一整夜的无人打搅,河水这个时候是最干净的。 那时候,家家都有一个大水缸,需要挑几担水才能装满水缸呢,这是个力气活,一般是男人们干的。一水缸的水,也就够烧水煮饭菜用两到三天。没有人会现挑水去煮饭的。 她的钢桶早就成了洗澡桶,平时她打水煮饭烧开水,都是用锅,很不方便。 有了这对小竹桶,打水,贮水的问题就解决了。 一只小竹桶还没处理完工,锅里的鸡块焖好了,小红开始催着她快点来盛饭。 简初晴只得放下手中的活,侍候小红吃饭。 鸡块焖好的竹笋,和刚才用咸异兽肉炒的竹笋味道还是很有区别的。 这里的锦鸡格外肥壮,油水比较充足,和现代家养的肉鸡比较相似,但肉更加结实紧致一些,味道很好。肥鸡里的油水都浸到竹笋里了,油汪汪的竹笋更加香甜可口了。 简初晴吃着鸡块,还在不时和小红说着:“加点辣椒会更加好吃一些。” 对于一个吃辣的人来说,没有辣椒的日子,真心不习惯。 说到辣椒,她猛然想起自己今天还没去菜园子呢。下过一场雨,所有的植物都是疯狂长了一大截。就是河边她砍过的芦苇丛,都又已经长出一片嫩绿的新芽呢。 一想到菜园子里的菜都需要修理了。简初晴就没心情在这里细细品尝食物了,三口两口吃完自己的饭,就往菜园子跑。 小红正吃的香,还以为有什么大事呢,连饭都来不及吃完,立马跟了过来。 又过了一天,菜园子里的西红柿和辣椒的植株都长得非常高大,而且枝叶茂盛,幸好因为有的是地,当初栽种的行间距都留的格外宽,不然都得挤在一起了,还得再移栽中间的植株。但西红柿都快要开花结果的样子,这个时候移栽显然不是好时机,搞不好就会直接移死了。 这个时候,她就庆幸自己当初故意,把每样作物都种的格外稀疏。 西红柿虽然没几棵,却是单独一块田。 现在一陇一陇的菜都长得很好,看上去就令人心情愉快。 简初晴看着这些过于茂盛的西红柿辣椒植株想了想,去找了几根芦苇过来,开给给它们搭架子。 她怕西红柿的植株被大风吹倒,又或者结果后,果子太多压倒了植株,甚至会把枝条都压折。 这种比较像树一样的植株搭架子,不比豆角黄瓜类的,是藤蔓长,搭架子的方式也不同。 最主要的是给主杆搭个三角架,给它支撑,甚至连那些大的枝杆也都得撑一下,芦苇杆多的是,简初晴干脆就给它们都撑了不少支杆。 下过雨的菜地,土壤比较松软,芦苇杆很容易就插进土里去了,倒是给她省了不少力气。同时地里还挺湿润的,弄的她脚还沾了不少泥巴。 这些芦苇杆支上去后,菜地里的空地方明显变小了。简初晴这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得给就西红柿植株撇掉了一些公枝,给它们减负担,因为公枝也会占整个植株的营养,影响结果。 这个活,她也不算太熟悉,也许会随手折掉一些能开花结果的母枝,但她管不了这么多了,枝条太多太挤,开了花,也会结不了果的,结了果也长不大。反正也就一个人一只鸟吃,少结几个果子,不影响生活。 实际上,西红柿是一层一层结果的,底下面的先结果,再慢慢往上结果,到它结了三四层果后,应当掐断它的顶,不让它继续生长了。而且它的公枝还要时常来撇,因为它会不断生长出来。 西红柿和棉花差不多,都要撇去公枝,并且要掐顶限高。并不是植株一个劲往上长高,就更好的。因为植株会越高就越细小,会影响结果的,并且果子会越结越小。而且掐顶后,它整个的生长会更均匀,果子才会结的更多更好。植株低矮粗壮,养分不会被分散掉,果子才会更加多更加好。 辣椒其实也一样,只不过辣椒简初晴就无所谓了,因为它远比不上西红柿植株这么高大繁茂,而且辣椒小小个的,完全比不上西红柿的个头,暂时没影响。 小红早就在她干活时就溜号了。农活它不怎么感兴趣,而且它也不会。 处理完西红柿,简初晴就收手了,准备回去继续做水桶。 鸟焦虑了 菜园子里剩下的活儿也不少,简初晴是特意留着明天早上来做的,她又顺手摘了两把小白菜就回去。 这一期的小白菜经过了一场雨,一颗颗都有手指粗壮了,再长下去都能长出菜芯了,吃不了几顿就会变老了。 可惜的是,小白菜除了水煮凉拌,直接下在鸡汤里之外,她也想不出什么好的吃法来。 趁着天色还早,简初晴回来又继续制作水桶,争取今天晚上就用它们来打水。 在她的努力下,两只竹水桶终于赶在傍晚时分完工了。 简初晴把做好的竹桶在火上猛烤了一阵后,又从行李中找了两根细绳子出来穿在小洞上,两头打好结,这其实就是两根鞋带子,再试着挽在扁担上,挑着去河边打水了。 此刻,小红已经又准备好了食材,一条大肥鱼。 中午还剩下小半只鸡没吃,这会儿就着小白菜炖了个鸡汤,鱼就做成了烤鱼。鸡汤里加了小白菜,味道还挺不错的。一人一鸟吃的很满意。 只是这个晚上,简初晴又没睡好。 她不时在心里计划明天要干的活,比如要编织几个篮子,几只篓子,还得制作竹床,竹椅等等。这表示她还要去砍好几次竹子,说实话,活儿真的很多。她都恨不得自己能长八只手来。 最重要的是,她的一包盐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以防吃完后没盐,还得先去找盐。也就是说,她除了做竹器,种菜之外,还得走更远,去寻找自己无法生产的各种生活物质。 这么一想,人就焦虑起来,她哪里还睡得着,又熬了半宿,快天亮时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清晨,小红依旧早早起来,去训练自己。它的体力大半恢复了,现在最着急的是自己能快点变换人形。天天用鸟形和简初晴对话,不止简初晴又是比又是划,还连猜带蒙的,它也是想尽办法来和她沟通,累的慌就不说了,有时候还根本就是鸡同鸭说,你说你的,我猜我的。 而且人形比鸟形做事更方便,它看着简初晴一个人忙来忙去的,总觉得有些内疚,自己一个千年老妖,还得靠个小姑娘来养,说出去岂不让妖们笑掉大牙。 何况这小姑娘还是它罩着的,可现在它除了给了她一座容身的小房子之外,就是每天能给她提供一点食物了。最重要的是这点食物,还得靠她来煮熟了喂食自己。这都让它搞不清楚,到底是自己在养她,还是她在养自己了。 总之,失去了神格,又失去了妖力的某鸟,心情很是不爽,天天日夜修炼,就盼望着自己早日能变换出人形来。现在它也不指望自己还能当个神了,能当个妖也不错了。 不然,以它现在的状态,是一只鸟正当盛年的时期,如果一直保持着鸟形,它估计自己也活不了几年,因为鸟的生命肯定比不过人长。 那时候,简初晴就得一个人过日子了。 就从简初晴和它平时的相处,它也能看得也来 ,简初晴并不是个能耐得住寂寞的人。连只鸟,她都要不停的和它说东说西的,如果它死了,让她独自一个人生活,它都要怀疑她会活活闷死了。 为了不让简初晴一个人独苦无依,某鸟决定要勤加修炼。可是,它完全不记得自己以前是如何修炼的了。因为它本来就不是一只勤奋的鸟啊,甚至它都不记得自己有怎么不分日夜的修炼啊。它能变成妖再修成神,其实纯粹是因为它拥有稀薄的凤族血脉。 它也搞不清楚祖辈在哪一辈是凤族,但只依稀记得母亲曾经说过它们是凤族遗脉。其实最终它们这一族,也就它一只鸟从普通鸟变成了妖再变成了神。实际上,它出生就拥有妖力。 成神的过程于它来说,完全没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它就是吃了玩,玩了吃,与同伴们来比,它最多不过是更加调皮罢了。但它就那么轻易的成了神,虽然因为法力低微,只能当个最低等的土地神。 可成神对于其他鸟妖来说,却是千辛万苦,甚至终其一生都无法达成的。所以,它现在想来,居然无从下手,不知道自己该从什么修炼些什么。因为它根本就没有修炼过啊。 所以,最终,它也只得和平时一样,去练习飞行,去练习捕猎,去练习双爪的力量等等。 总之,等它把自己折腾的又累又饿的时候,它就去捉了一条肥鱼来叫简初晴做早饭了。 开沟护田 今天简初晴专注菜园。 她最早种下的红薯,经过一场雨,长大了很多,地上铺满了一条条长藤,又可以再分一次藤条来栽种了。 上次她总共只分了十根,这十根早就存活并且长大了很多。红薯藤长的越长,越茂盛,结的红薯就会越多。所以,红薯生长其实很需要地方的。只需要种下几颗,就能长出一大块田呢。 她再一次截取了一些红薯藤,这一次一共分得了三十根藤条栽下了,她特意多挖了一块地,栽种的距离也很远,让每根红薯藤都有足够地方生长,尽可能长的更大,结出的红薯就会越多。 一想到,以后又可以多收得至少三十个红薯了,简初晴心情就很好。 但实际上,一根苗不可能只长一个红薯啊,多的能长十几、二十几个呢。而且有的红薯个头极大,一个就重达两三斤的都多。 看着这些红薯苗,简初晴已经想到不久以后,自己就有吃不完的红薯就开心。她甚至已经想到了,各种吃红薯的方式。 她记得小时候,有一年家里多养了一头猪,奶奶就特意在河边空地上挖了一小块地,去菜园子里分了几把红薯藤过来这边栽下了。这块地也没怎么打理,后来却还收了几百斤的红薯。 而且这块地就在家旁边,只要去河里用水都得经过,离家又近,有时候听到猪叫,奶奶就会让她去河边扯些红薯藤条回来喂猪,每每这个时候,她们还会把最嫩的红薯嫩茎叶摘下来炒一盘菜呢。红薯嫩茎叶加些蒜蓉清炒,非常好吃,家里人都爱吃道菜。 可以说红薯真是个宝,茎叶不止人能吃,猪也能吃。红薯不止能生吃还能熟吃,蒸煮煎炸样样都行,而且红薯还能制作红薯粉,红薯干,和红薯粉条,又好吃又能保存很久。红薯能解决很大的口粮问题。 不然,末世后人类也不可能专门培育红薯和土豆了,就是因为这两个作物,都算是好栽种,产量又高的粮食作物啊。 土豆的长势也非常喜人,可惜的是,土豆不能和红薯一样可以分藤出来再栽种增加产量,但是土豆的产量也很高,同样也可以做成各种美食来保存。 带着马上就要有主食吃的兴奋心情,简初晴在菜园子里认真的清理杂草。这一场雨,不止农作物在疯狂生长,杂草也一样在疯狂生长,它们甚至比农作物有更强的生长力。 就这么大点的菜园子,简初晴都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把新长出来的杂草清理干净。 清理干净后,简初晴直起腰来,放眼四转,并且活动了一下弯了太久已经酸麻了的腰。然后她就发现菜园子周围空地上的野草在一夜之间,又速度长大了。 去砍竹子时,她就已经看到过,这里一片野草,那里一团野菜的。可现在呢,不过两天而已,这些地下的小生命全部都苏醒过来了,东一块,西一片的绿叶已经铺满了整天空地。好像不久之后,就会变成一片青青草原。 这要是全部长出来,将会给简初晴带来极大的麻烦,这些草都要除掉啊,不能让它们都长到田里来啊。而且草长大了,就可能引来一些小动物,甚至鸟类,它们会吃庄稼,甚至会给她带来危险。 所以,她不能让这么大的空地上的草全部长起来,一定得给自己留下一些空旷之地。 这么一想,她就又开始紧张的忙活起来。 空地这么大,光靠她一个人是不可能全部占有的,忙不过来,也用不上。她也只是以自己的菜园为中心,给自己划了一个圈,圈了约四、五亩的地。 然后她沿着这个圈,准备先挖一条沟出来。沟一是可以起保护菜园的作用,同时,这条沟也是分界线,可以把那些疯狂生长的野草挡在外面。 就如现代的田梗和沟渠一样,你只要经常整理田梗和沟渠,不让野草疯长,就能保证沟渠外面的野草不会入侵到田里来。同时,如果下大雨了,沟渠还可以起到排水的作用,不让雨水全部集在田里。干旱了,沟渠还可以引水进来浇灌农田。 只不过简初晴要挖的这条沟,显然没办法引水进来,但排水的作用多少还是有些的。 下过雨后的土地比较好挖,简初晴一边挖沟,一边把手跟前的野草也挖掉,连根都全部捡出来堆在一起。自己范围内的田地里的野草,全部要采用这个办法,把根挖掉。不然,再下一场雨,这些野草又会长出来。所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就是这个道理。 一块荒地开出来的农田,得经过好长时间的耕种和翻挖,才能变成熟田,杂草才会越来越少。而一块熟田,只要一季不管,野草就能马上占领了这片土地。 农民们也得不停的在地里锄草,才能保证这些野草不能入侵农田,让农作物能正常生长,有个好的收成。否则你的庄稼很快就会被野草吞没,野草的生命力比庄稼强多了。 没有适用的铁锹,挖沟是件很痛苦也很缓慢的活儿。简初晴用小铲子挖一会儿,又换着用斧头挖几下,又还要捡捡草根,小半天过去了,也没干出什么活儿来。 她很着急,也忘记了该回去煮饭吃了。 在河边等她的小红,只得飞过来叫她。 简初晴正在头疼这些活几时才能干完,看到它,到是想到一个主意,说:“小红,你帮我把这些草根捡出来。” 挖出来的草根还沾着不少泥巴,如果不把草根全部捡出来,它们能靠着这点泥巴好好的活着呢,只有把它们全部捡出来,晒干,这些草根才会真的死掉。 这个活小红倒是很容易就能干好,不过是用爪子扒拉几下,又或者用嘴巴把草根叼出来。 被爪了壮丁的小红,不得不帮她干这个活,因为它不干,就意味着简初晴得干更多的活,简初晴活太多,人太累,做饭就不会这么精心了。为了自己的生活作着,小红只得任劳任怨的干起捡草根的活儿。 一人一鸟又干了大约一小时,简初晴自己也很饿了,才回去做饭。 制作农具 果然,这顿饭,简初晴做的很简单,她同时生了两口锅,鱼就直接煮了鱼汤,汤里加了些小白菜。斩了半只鸡,她又焖了一锅鸡肉烧竹笋。 实际上,小红更想吃烤鸡。但它无法告诉简初晴自己的要求,烤鸡更加香,更加美味。但也更加费人工。煮和焖的菜,都不太需要人一个劲的盯着。直接锅里加水,灶下加多点柴,让它们自己煮就完事了,过程中只需要时不时的看了几眼,不让烧干烧糊就行了。 所以,简初晴煮饭时能一心两用。她一边烧饭,还一边拿了竹子过来,砍下了一节大约一米长的竹杆,然后直接劈成两半,就变成了两根约一米长的竹片。然后,她用斧头把竹片的一头修整成一个半圆形的尖头,把它制作成一把竹铲子。 第一次做竹铲子,她没经验,做出来的竹铲子很粗糙,不过这把竹铲子比她的小铲子要大出不少,用来挖地应当会更加好使一些。 做好了竹铲子,简初晴也不管锅里的饭了,直接去菜园子那边试用竹铲子。 果然,竹铲子很好用,简初晴连挖了十几铲子,才在小红的叫唤下回来继续做饭。 此刻,锅里的鱼汤也早就熟了,汤都烧干了一半,只剩下半锅的汤了。 小红很是不满,简初晴干笑几声,又往锅里加了一碗水。这边锅里刚加了水,那边锅里也传来了一点儿糊味儿,鸡块焖竹笋都烧糊了。 这一顿饭吃得小红极为不满,简初晴只得安抚道:“好啦,晚饭我好好做。这不是太忙了吗,要趁着泥土还比较湿好挖,我想多干点活啊。不然,等野草全部长出来了,就来不及了。” 不管怎样,两人还是搞饱了肚子。 饭后,简初晴都没休息,又直接去挖沟了。 小红也只得跟着去捡草根。 一人一鸟忙活了半天,直到太阳西下了,小红才去捕食。简初晴又多干了一会儿,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去做饭。 晚饭后,简初晴又做了一把竹铲子备用。她怕一把竹铲子用不了太长时间。 这次她还吸取了一些经验,把竹铲子做的更加适合一些了。 至于竹椅,竹篮子,竹床什么的,暂时没空去考虑了。这两把竹铲子,已经把剩下的一根竹子用掉了,一次带回来的三根竹子,只剩下了几截短的,就能打磨几个竹碗什么的小件物品了。 挖沟这个活儿,简初晴连干了五天,起早贪黑的,连干了五天,也才挖了靠外围的那一圈,还只挖了一条浅浅的小沟。 不过,就是这条浅沟,也相当是个隔离带,里外有着明显的区别,外面的野草这五天又往上窜了一大截,现在的空地已经不算是空地了,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草,还掺杂着不少野菜,估计过不了多久,还会开出不少野花。 靠房子这边因为平时走动的多,野草都差不多被踏平了,暂时不处理也没多大的影响。连干了五天,光靠两柄竹铲子,简初晴实在干的太累了,特别是到后来,土越来越硬,越来越难挖了。 她干脆停下来了,打算歇几天,把附近的那些长的比较高大的野草除一下,等再下一场雨后,再继续挖沟。因为,这里的土地太坚硬了,挖的实在太累了。 竹铲子再坚硬也比不上铁锹,这几天下来,她的手都打了好几个血泡,疼的不行,两条胳膊更是又酸又痛,累的不行。 再接着干下去,她怕自己累倒了。 这天,简初晴又去砍了些芦苇杆备着当柴烧,这五天专注挖沟,没去砍柴,前面备的柴草都快要烧光了。挖沟清理出来的一些杂草,晒干了也不过几小把,完全不顶事。 砍柴时,简初晴再一次想到要做一把好用的镰刀。竹子可以做铲子,却无法做镰刀,令她很是苦恼。 她一边砍柴一边不时的抱怨几声:“要是有把镰刀就好了。” 小红听到了她的话,去找了一圈,居然真给她找回来一根弯形的白色的大骨头,居然是一边薄一面边,天生就像一把镰刀。这根骨头应该是动物的排骨,但她也认不出来是什么动物,骨头很大,也很坚硬,仔细打磨一下,就能做出一把镰刀。 得了这根骨头,简初晴很开心,但也有些担心的问道:“小红,你在哪里找到的这么大的骨头,附近有这么大的动物吗?是不是都在河对岸,会不会有危险?” 她怕是大型猛兽,如果附近出现大型猛兽,她是对付不了的。 小红摇摇头,“唧里瓜啦”的叫了几声,表示附近没有犯兽,让她不要担心。 当然了,它也无法告诉简初晴,这根大动物的尸骨,已经存在很久了。它是在河里找到的,谁知道这只动物死了多久了,尸骨都不全了。这附近,它早就查看过很多遍,不见什么大动物。当然了,就算有,只要是没有妖力的野兽,都不敢过来。 它现在虽然很普通了,但曾经有过的妖力和神力早已经深深的刻在它的骨子里了,那种自上而下的威严,依旧让它在这里能横着走,其他的动物见到它,都会自觉的回避。它们会害怕它,远远就会感觉到来自上位者威压。 这里相当于就是它一个人的地盘了,谁敢来找事儿啊。 河对岸的小动物虽然比这边要多的多,生态环境也更好,却是没有大型猛兽的。其实动物也很有自知之明的,越霸道的主儿越知道不能侵占人家的地盘。除非你知道自己能打得过别人。显然在这里,还没有哪只动物敢来挑衅小红。 至于那些小动物们,能在这里不受影响,是因为小红允许自己的地盘上有这些小生灵们。没事干时,它还能逗一下小动物们玩嘛。而且它当惯了土地神,也会不自觉的保护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生灵,包括简初晴。 简初晴其实也没太听懂小红的话,但从它的表情中可以看得出来,这里很安全。而且她在这里住了这么久,都快一个月了,安不安全,她也很清楚。别说大型猛兽了,就是小型动物,她都没见到过几只。 她住的这边,这么大一片空地,相当于给她圈了一个安全区。至于河对岸的动物们,也好像知道河这边是禁区一样,甚至连一只鸟都没有越过界,大家都老老实实,没有任何东西对简初晴造成过影响。 所以,她也不再多问了,安心打磨起自己刚得手的新镰刀。 能干的鸟 简初晴用自己的斧头,用石块等物来打磨新镰刀,还给它绑了一只长短适中的竹制手柄,花了小半天的功夫,才完工。 新鲜出炉的镰刀,其实比她以前在农村用过的镰刀要大一号,而且挺锋利的,一镰刀下去,一大把芦苇杆就割断了,比斧头不知道要好用多少倍。她的小镰刀一次只能割一两根芦苇,这把镰刀一次可以割十根八根芦苇了。 有了趁手的工具,简初晴砍柴的速度快了很多,不过半天的功夫,就割倒了一大片的芦苇。割着割着,她就发现了一大片的艾草。 嫩绿的野生艾草,也是好物呢,多留些晒干后,夏天拿来熏蚊虫最好了,而且还可以拿来泡水喝,泡脚等等。所以,她在这片地方做了个记号,等艾草长大后,再来收割。 其实艾草也可以吃,嫩艾草可以煎鸡蛋,也可以做艾草粑粑,但她一没有鸡蛋,二没有面粉,三没有糯米,干脆就没想要去怎么吃它了,安心割自己的芦苇。 原本要干一天的活,因为有了趁手的工具,简初晴只花半天就干完了。她非常高兴,要不是小红给她找来这柄镰刀,她哪能这么快就砍好柴了。 她一高兴,做饭就更加精心,还和小红说:“今天给你烤点小鱼干当零嘴儿吃。” 上次她不是晒了些小鱼小虾吗,一直没机会拿出来吃呢。她用金属异能抽了一根细细的钢丝出来,把小鱼干穿了一串,一手提一头,在火上慢慢烤着。 小红本来是不太在意这些小鱼小虾的,结果晒干后的小鱼干在火上微微烤一会儿,就香气扑鼻了。闻到这股咸鲜香味儿,它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连忙凑过来,焦急的等待着。 简初晴好笑的看了它几眼,把烤好的小鱼干放在它碗里,说:“你尝尝,看喜不喜欢。” 说实话,小鱼干她自己挺喜欢的。大鱼虽然好吃,但小鱼干也有小鱼干特别的味道啊。而且小鱼干真是个下酒好菜,小时候,爷爷就爱用小鱼干下酒,而她就把小鱼干当零食吃。小鱼干炒辣椒,也是一道极好的下饭菜。 果然,小红尝了两个小虾子,就埋头大吃起来。 只不过,简初晴只给它烤了一串,接下来烤的一串,她装在自己碗里了,准备当零食吃的。小红还要吃,她又分了几个给它,还告诉它:“这个东西,不能当饭吃,就是吃的玩儿的。” 小红不满的唧唧歪歪的叫着,简初晴连忙说:“今天我们做烤鸡吃。” 小红听到吃烤鸡,也就不再盯着小鱼干了,反正这玩意吃再多也只能塞牙缝,根本就没什么肉,而且烤鸡又鲜又嫩的,一口咬下去就是满嘴的肉。 小红还是一只真正的小鸟的时候就格外喜欢吃鸡,等到它吃过熟食后,就更加喜欢烤鸡了。简初晴这也算是摸到了它的命门呢。 然后,这天小红就吃到了自己心里念了几天的烤鸡。 烤得香喷喷的鸡,油汪汪的,又鲜又嫩,小红吃的很满意。 只有简初晴自己一边吃还一边抱怨:“没有辣椒粉,没有孜然粉,烤鸡都少了灵魂。” 当然了,话是这样说,她也一样吃的很香。翅膀鸡腿依旧是分给小红的,她把剩下的鸡肉啃的干干净净,只留下了一个壳子。 晚餐除了烤鸡肉,烤小鱼干之外,就是大头鱼汤,水煮蔬菜,有鱼有肉有菜,这一顿也算是营养丰富了。 饭毕,小红还想吃小鱼干,简初晴就又给了它几个,剩下的自己又收起来了。 腌制品比较咸,吃多了,会特别爱喝水的。 小红翻了个白眼,“唧”了几声,好像在说她小器,并且还自己跑去捉小鱼小虾了。只是它光靠嘴巴,虽然一口叼一条起来,但真心不如简初晴做的简陋鱼网好使。 简初晴看到它这样抓鱼,偷偷笑了好一会儿,才拿了鱼网又去打了几网小鱼小虾,弄了个三四斤,在河边一边处理一边和小红说:“不是我不想弄小鱼干,主要是没盐啊。这就么点儿盐,吃完了。我俩就得吃没咸味的饭了。你吃的下去吗?” 小红一听,果然很在意。 简初晴见它听懂了,连忙又问:“你找得到盐吗?或者附近有没有咸湖什么的?” 小红没吭声,却打算夜里去四处探探,没盐,什么美食也做不出来了。 它可不想天天就这几样食物,翻来覆去的吃,本来就嫌腻烦了,还连盐这个最基本的调味品都没了,那谁还吃的下去啊。 这天傍晚,简初晴用最后剩下的一些零碎竹子编了个小篮子。权当是练手了,这个小篮子才和大碗差不多大小。去菜园子摘菜,恐怕都用不上。 小红看到竹蔑在她手中翻飞,很快就会变成了一只小篮子,还蛮惊讶的,好像在说:“这女人,还蛮厉害的嘛,样样都会一些啊。” 简初晴拿着小篮子,笑眯眯的说:“这个篮子给你玩,好不好。” 小篮子的提柄,也就是细细的两三条蔑片扭在一起的,也不长,她拿着篮子,直接挂在小红的脖子上。 还别说,还蛮合适的呢。小红自己低下头,让篮子从脖子上滑了下来,又自己伸过头去,再把篮子挂在脖子上去,玩个不亦乐乎。 然后,第二天白天,小红就带着小篮子出去寻找盐了。 不过,它飞了很多地方,什么也没找到。 中午它都没有回来吃饭,简初晴很有些担心,不时的要抬起头在四周寻找一下它的踪影。不过,好在晚上它还是按时回来了,还带了两只肥鸡回来当晚餐。 接下来,小红天天白天都外出,一连出去了三天,终于用篮子装了几块咸盐块回来了。 加起来差不多有三斤重的白色带微黄的盐石,简初晴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盐块显然品质非常好,杂质并不太多。 简初晴大喜,连声问道:“在哪里找到的,离这里远不远,那边还有没有?” 这三连问,弄的小红除了摇头就是点头,奇异的是,简初晴还搞懂了它的意思。 “很远啊,这么说我是去不了了。那你就过段时间再去弄几块回来吧。” 小红点点头,表示找盐的事情就交给它了。 接下来,简初晴就拿石头砸碎盐块,然后用水煮,再过滤去除杂质,几次处理后,就变成了真正的雪花盐。外表和她带来的现代工艺生产出来的盐,没多大的区别,她用手指粘了一点,尝了尝,一点儿苦味也没有,证明她就这样简单的处理一下就行了。 这盐本身的品质就非常好,所以简初晴的处理方法也很简单。实际上,她也不会很高级的处理方式。 找到了盐,解决了一大生存难题,简初晴心情很好,连连表扬小红:“小红,你真行啊。谢谢你哦。” 小红傲娇的“哼”了几声,一副你跟着我混不会差的表情,弄得简初晴哈哈大笑起来。 忙忙碌碌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得格外快,好像也没干出多少活来,简初晴看了看墙壁上画的正字,才发现自己到这里来已经超过一个月了。时间可过得真快啊,她也已经适应了带着一只鸟在这里的生活。 她又去了两趟竹林那边,除了带回来几根竹子之外,还挖了几棵竹笋回来。小红也很勤快,连着出去弄了三趟盐。 家里存了好几斤盐,够吃一段时间了,简初晴就和它说:“暂时不缺盐了,你去看看附近有没有人类。” 小红却直接摇了摇头,它出去找盐,已经飞过了很多地方,这一片就好像是个孤立的无人区一样,它真没找到过原居民。甚至它也没遇上开了灵智的动植物,在灵气这么好的地方,居然找不到一个开了灵智的生命,才是叫它最惊讶的事情呢。 不过,这么多的灵气暂时对它好像也没什么作用。它的伤已经全部养好了,可是妖力却没怎么恢复,依旧只能当一只鸟。天知道,它多想能变成人类生活啊。而且能随意变化人形和本体,能做的事情就更多了,当一只鸟,受到的限制太多了。 “没有像我这样的人类吗?完全一个人也没发现?”简初晴不死心的比照着自己,连连追问。 她怕小红听不懂她的这个话,连比带划的做了不少动作,可是小红却很直接的摇了摇头。 简初晴很失望,她很希望能找到人类聚居的地方,她想和人类交流,就算大家不愿意和她这个外来者接触,能换到些生活物质也好啊。除了盐,她现在最希望能找到的是铁锅,大米和面粉之类的。天天吃鸡肉,吃鱼,虽然能吃饱肚子,但她却非常想念主食。 想想在末世之前,因为怕胖,好多人不敢吃主食,却未曾想到,现在主食却成了最紧缺的生活物质。 简初晴无奈的笑了笑,算了,找不到主食也没关系,地里红薯土豆应当快要能吃了。长时间不吃这些食物,她真的很怀念啊。 接下来,除了在地里干活,砍柴之外,简初晴把大量的时间都花在做竹器上了。首先她需要竹篓子,竹篓子她可以背出去装东西,比如竹笋。再者,她也想在森林那边去找找其他的食物,比如蛋类,一些野果子什么的。没有容器装,看到什么也带不回来。 编织竹器,要把竹子剖成细细的蔑片,这个活儿需要时间和耐心。编织竹篓子又比竹篮子的要求更高,竹篓子一般都比较精细。 编织一对竹篓子,她足足花了三天的时间。 这对竹篓子比较大,她是打算背出去装竹笋的。那么多的竹笋再不挖就老了,趁着还鲜嫩多挖些回来,她准备做些竹笋干,再泡制一些酸笋。 要泡酸笋,自然还要准备容器,所以她又做了两只大竹筒,还带盖子的。另外,她还给自己做了两只小盆子,约三十厘米的直径,用来洗脸和洗脚,免强也够了。 等她搞完这些竹器,菜园子里的小白菜,都开始吃第二茬了,辣椒西红柿也开始结果。 简初晴迫不及待的摘了几个刚刚手指大小的嫩辣椒,拿来回尝味道。她不知道这种辣椒有多辣。太长时间没吃过辣味的东西了,她很期待。 依旧是鸡块焖竹笋,在快要熟的时候把这几个辣椒扔进去一起焖了一下,很快她就闻到了一股辣香味儿,可见这个辣椒品种是比较辣的。 小红也闻到了,难得闻到另一种味道,它很期待的围了过来,准备吃饭啦。 “今天的放了辣椒,你吃辣吗?先尝个味吧?”简初晴盛了几块鸡肉在它的碗里,让小红先品尝一下。 自己却飞快的挟了一个辣椒扔进嘴里,久违了的辣椒味儿,让简初晴感动的差点儿流泪了。好吃,真好吃,对于无辣不欢的她,今天终于吃到辣椒了。虽然是嫩辣椒,但辣味儿还比较重,她很满意。 在现代很多人吃不了辣椒,就有了多种改良过的辣椒,一点辣味儿也没有,她一点儿也不喜欢,不过她也不喜欢那种辣死人的辣椒。太辣她也受不了。 这种程度的辣椒,正是她最喜欢的品种,嫩辣椒可以做虎皮辣椒,炒鸡蛋,炒肉丝等等。等它们老了,就可以做成剁辣椒酱,做泡辣椒等腌制产品,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拿来当调料,让其他菜变得更加美味。 小红吃了两块鸡肉,冲着简初晴叫了一声,示意它能吃辣,让她再给自己打饭。 “哟,你也不怕辣啊。”简初晴笑着给它打了满满一碗。 小红“哼”了一声,表示这种程度的辣,一点儿也不算辣。 不过呢,这是嫩辣椒,等它们长老了,辣的程度是会增加的。就不知道那时候小红还吃不吃得了。 简初晴这样想着,把锅里剩下的打到自己碗里,又加了水去煮鱼汤。 今天难得有了点新花样,一人一鸟都吃得格外有滋味,也吃得格外饱。 简初晴一边吃还一边感叹:“果然加了点辣椒,味道就大不同了。”说着她还问:“小红,是不是格外好吃了?” 小红居然点了点,很是赞同她的话。它也没想到不过是加了几个辣椒,今天的饭就格外好吃,可见这个女人厨艺还真是不错。 简初晴简直受宠若惊,小红难得有表扬她的时候呢。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完全把小红当个人类在看了。 虽然两人不能用同样的语言交流,但每天却都在鸡同鸭讲,似是而非的交流,也没造成什么难题。 有小红的陪伴,会让简初晴有种自己不是一个人的感觉。不然,独自生活在这一片天空之下,时间长了,光是寂寞都会她难以维持下去呢。 不管怎样,简初晴觉得生活还算是优待了自己。经历了末世,历经了那么多的生死,她还能好好的活着,在这个地方,有房子住,不缺吃喝,还有个伴,她确实该感恩了。 自封为王 挖回来的竹笋,简初晴在连着吃了两天之后,就不再煮来吃了,一人一鸟都有些吃腻了,再好吃的东西,也架不住一日三餐的吃啊。 剩下的她直接煮了晒在外面,然后又去挖了几个回来,泡制了两竹筒的酸笋。 现在天气较前面热了,白天变长了,有更多的时间干活。简初晴就去挖了不少野菜回来晒干,比如蒲公英,鱼腥草,车前草,艾草等等。这些都是药材,晒干了备用。 在这个无医无药的地方,她要凭自己微薄的一点常识给自己备些简单的日用药材。这些可以治个感冒,上火喉咙疼,拉肚子什么的。 很快的,半个月又过去了,天气也越来越热了,有进入夏天的感觉。简初晴总算有时间给自己做一张竹床了。其实,一发现竹子她就想给自己做张竹床子,天天打地铺,真的不舒服。可是,她没时间,其他的东西都比床需要的更加的急切,就只能一直拖着。 做竹床需要比较多的竹子,她再一次带着小红去砍竹子,并有这一次她还特意让小红顺便去林子里多转转,看能不能找到些蛋类和别的食材。 天天吃鱼,吃鸡,她也吃腻了。而且她觉得这里鸟多,野鸡多,应当是有不少蛋可以吃的。 竹林这边还是很安全的,简初晴来过好几趟了,没遇上任何危险。所以小红也很放心的飞进丛林里去寻找简初晴要的东西了。 没过多大一会儿,它就回来了,兴奋的叫上简初晴。 简初晴跟着它往林子深处没走多远,就看到草丛中的一窝野鸡蛋,有五个,她也高兴坏了,连忙捡到篓子里,还问:“还有吗?” 小红摇头,它也是看到一窝蛋就回来叫简初晴了。因为用爪子和嘴巴,都不好捡蛋,它怕自己弄破,这也是它以前没注意过蛋类的原因。其实它经常捕食,有的是机会找到这些蛋类。 不过简初晴明显觉得蛋太少了,希望能多捡些,小红就干脆飞到大树上去盗了几个鸟窝。 它现在出门都会带上简初晴给它编的那只小篮子,它飞到鸟窝里,直接把蛋往篮子里滚,连盗了好几个鸟窝,捡到的大小不一,花纹各不同的好几窝蛋。其间,它还弄碎了好几个蛋呢,不过它也给每个窝里都剩下了两个蛋。 这一天的收获比往常都多,简初晴很开心,回程中还挖了两把野韭菜,准备回来做炒蛋的。野韭菜很多,她除了偶尔挖一点尝个味儿之外,平时根本就没理会过。因为她没有配韭菜的食材。 野韭菜这个东西,虽然好吃,但她没有主食,也没有蛋,弄回来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吃,也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变老了。 她准备等它们老了,去挖点地下面的小籽粒回来晒干当调料用,和葱蒜有相似的作用。放在菜里,增加香味,也可以除腥。 简初晴背着三根竹子,还背着半篓子蛋和三个竹笋,一路走的很艰难,又累又渴又饿。虽然中午吃过烤鸡了,但干着重体力活,总是饿的格外快。 经过一簇龙葵地时,她停下来,在野草丛中寻找食物,现正在它们果子的成熟期。这些小小的黑黑的果子,酸酸甜甜的,还比较好吃呢。 简初晴摘了一大把,拿出水筒倒了水,清理了一下,就开吃了。小红见她吃,自然也不落后,直接站在一植比较高大的龙葵边上一粒一粒的吃了起来。 它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东西居然可以吃,这么小的果子,它以前都没关注过。 可惜的是,这个小果子实在是太小了,小红吃的很不耐烦,和绿豆差不多大小的果子,就是简初晴都得摘好一会儿才能摘一把,而一把全部塞进嘴里,也不过刚刚吃一大口而已。 龙葵果这个东西,也就是小孩子们没事干才来摘下吃的。简初晴记得自己小时候经常干这个事。大人谁耐烦吃这个啊。小孩子们也不是为了填饱肚子,多半也是好玩。 不过,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两人都很喜欢,而且也很补充体能。 一人一鸟在这里吃了好一会儿的龙葵果子,才继续赶路。 这一片空地,真的已经如简初晴当初所想的一样,变成了一片草原。中间除了一条简初晴为了方便自己去砍竹子,而特意留出来的路之外,其他地方的野草已经长得有半人高了。她现在也不管它们了,只是在需要柴草时,偶尔就过来割几捆,还一直紧着自己田附近的割。所以靠近林子这边的野草,都长得十分茂盛。 看到自己拥有这么大一片的草原,森林,简初晴突然觉得自己现在是个大富翁了,领地还蛮大的嘛。 所以,她笑着和小红说:“小红,你以后就叫我领主吧。” 小红惊讶的看了她一眼,没明白她的意思。 简初晴继续说:“我就是这一片土地的主人。我占地为王了。恩,你可以叫我大王。” 领主什么的,比较别扭,还是大王更加直接。 小红这回听明白了,却只给了她一个白眼,还想当大王呢。 它在心里吐槽:“就你这能力,能当大王吗?你该叫我大王才对。” 可惜的是,这些心里话,它讲不出来,也无法表达出来,所以简初晴愉快的决定了,“小红,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我大王了啊。” 说着,她又苦恼起来,因为她不知道该给小红封个什么官?毕竟大王总得有近侍的嘛,而她身边也就小红一个人,不一只鸟人啊。 “小红,你想给大王当什么呢?侍卫长?将军?还是……,哦对了,按你的能力,你应当比较接近管后勤的职位,干脆就叫你粮官。”简初晴边走边念叨个不停,说到粮官这个词,自己都觉得好笑。 拿一只鸟当自己的粮官,也只有她干得出来。但偏偏这只鸟确实担得起,因为她吃的多半东西都靠这只鸟弄来的啊。 小红早就飞远了,反正它也无法反驳,只有干脆不理会这女人的鬼话连篇。 简初晴就靠着自己封的大王,保持着美滋滋的心情,肩扛手提的背着一大堆东西,都不觉得累了。 ※※※※※※※※※※※※※※※※※※※※ 走过路过的,出来冒个泡啊…… 粮官上任 因着自封为王了,简初晴从这天开始不再叫小红的名字,而是叫:“粮官,快来帮我一个忙。” 小红一开始,还不肯理会她。但简初晴却像找到了什么新式玩具一样,就这样叫着,它也只能无奈的承认了自己是她的粮官了。 为什么呢?因为简初晴坚持不懈的叫,再者如果它不回应,她就不认真做饭。在连吃了三顿都是青菜煮鸡汤之后,小红只能勉强同意了自己粮官的封号。可以说,在简初晴所做的有限的几个主食当中,它最不爱吃的就是青菜鸡汤。 而简初晴显然也很明白它的饮食爱好,一把掐住了它的命门。 小红这位新上任的粮官领了官职之后,简初晴也奖励了它一串烤小鱼干。 她一边烤小鱼干,还一边笑道:“粮官有什么不好啊,你可是本王座下的第一员大将呢,而且历来粮官都是极重要的,都是手握重权的啊。这要搁在古代,你相当于是皇帝的钱粮都在你的撑握之中呢。你还不满意啊?” 对于这些话,小红白眼都懒的翻了,它只盯着烤小鱼干,就当自己没听懂简初晴的话。 简初晴也不在意,反正她知道小红接受了粮官这个职位就行了。 总之,新出炉的大王有了一名大将。 小鱼干也只是个零嘴儿,简初晴对着捡回来的这一堆各种蛋,开动脑筋想出各种吃法,第一顿就是韭菜炒蛋。可惜的是,她没有炒锅,用不锈钢炖锅勉强做出来的韭菜炒蛋,有些糊了,味道打了折扣。当然了,她和自己的粮官都吃的很带劲,因为香啊。 野韭菜本身就很香,再加上蛋一起炒,那香味儿就更浓郁了,哪怕有些糊了,依旧很受欢迎。所以,一人一鸟连着吃了两顿。炖锅煎蛋太麻烦了,搞的简初晴十分怀念自己现代厨房里的普通炒锅了。那是她在菜市场买回来的,才十几元钱的炒锅,又轻薄又好用。无论是煎鱼,还是煎蛋,煎饼都很适合。 在没有炒锅的时候,接下来简初晴又做了个白水煮蛋。 连壳一起煮的蛋,她还要帮小红剥好壳,小红才能更好的进食。 而且白水煮蛋,太寡淡了,没什么味道。吃一顿后,她也不乐意吃了。 “哎,要是有个铁炒锅就好了。”简初晴对着一堆蛋,连连叹息。 可惜的是,这一回小红没有听懂她的意思,在它的思想中,锅还不都是个锅吗?而且它觉得简初晴用现在的锅也可以做出来好吃的食物啊。一个老妖,它哪里知道现代人用的锅,品种繁多呢? 既然能找到蛋类,简初晴也愿意多吃几顿韭菜炒蛋,青椒炒蛋,以后还可以有西红柿炒蛋,黄瓜炒蛋啊。而且菜园里可以吃的蔬菜变多了,小白菜可以直接煮汤,凉拌什么的都行。 但红薯叶还是炒来吃好吃一些。蒜蓉清炒红薯叶,是她非常喜欢吃的一道菜呢。而且以后还有茄子之类的,也是油淋茄子好吃啊,总不能吃水煮茄子吧。 总之,没有炒锅,一切都是白谈。她的那些厨艺完全无法体现出来。 因此,当务之急就是搞一个可以炒菜的锅,无论材质。 没有得到小红的回应,简初晴只得吩咐自己的粮官,“粮官,你去找一块薄片的石头。” 怕小红听不明白,她特意拿了一块竹片比划给它看,并且还一个劲的引诱它:“你去找一块薄石头片回来,我要做些好吃的。” 小红当然听的明白,而且一听到好吃的,立马就去行动了。它早就知道,简初晴是个厨艺不错的女人了。 几经努力,小红没找到如竹片一样的石片,却找到一个很合适的石锅,就是比较小,比简初晴现在用的锅都小了一圈。不过,别看这只石锅小,重量可不轻,以小红的鸟嘴和鸟爪子根本就拿不回家,所以小红把简初晴叫过来,让她自己来拿。 简初晴看着这个小小的石锅,惊喜万分,“哇,粮官果然就是厉害,居然找到了一个石锅啊。” 这也算是意外之喜了,石锅比石片有用处的多。 然后,简初晴就在河边仔细刷洗石锅,洗的干干净净了才带回家。 简初晴先用石锅烧了一锅开水,相当于是给石锅消了个毒。倒掉开水后,她拿出切好的一块肥鸡油,在热锅里仔细的擦了一遍,然后又洗了一遍,就开始炼鸡油了。 不得不说,石锅除了烧热慢了点之外,熬鸡油却比不锈钢的炖锅好用的多,简初晴特意熬了一大碗鸡油,才开始炒菜。 第一道炒菜,就是炒红薯叶,现在红薯叶多的很,随便吃。 接下来,她又用肥鸡皮做了一道虎皮辣椒。 这一次,也算是简初晴到这里来后,真正的做了一次菜。 小红也一直盯着她炒菜,在第一道清炒红薯叶出锅后,简初晴就给它挟了两筷子。不过,显然它对这道菜的热情不大,吃完就没又盯着简初晴做虎皮辣椒了。 做虎皮辣椒,简初晴选的都是比较嫩的小辣椒。她把掏掉籽的整个辣椒放在石锅里用油慢慢煎,煎的两面都起了皮,再加上几块肥鸡皮一起炒,直到鸡皮里的油全部炒出来,辣椒也都变了色,再加入盐快速翻炒几下,就可以出锅了。 这要搁在现代,她还会加入一把蒜粒,再加一大勺子陈醋,又或者加一把豆豉。现在样样不全,她也就能做个简陋片的虎皮辣椒了。 但是,这道虎皮辣椒,却得到了她和小红的一致好评,一人一鸟速度分食了这盘菜。 简初晴一边吃还一边叹道:“果然炒菜就好吃。天天水煮,真是吃够了。” 中国的人胃,还是更爱大火呛炒的菜啊。你去老百姓的餐桌上看看,保证炒菜一多半,炖的也好蒸的也好,一般就一到两道而已。 当然了,配虎皮辣椒的主食最好是馒头和米饭。可惜的是,这两样,简初晴都没有。她配的是鸡汤。小红倒是无所谓,主食对它来说,可有可无。因为它以前就很少吃主食。 “过几天应该可以挖点土豆和红薯来尝学了。”简初晴也只有把希望寄托在菜园子里了。 ※※※※※※※※※※※※※※※※※※※※ 这天气,真要把人热死人。然后,我今天也做了虎皮辣椒,吃得一家子满头大汗。 做张竹床 小红听到简初晴老在提土豆和红薯,不知道这两个土东西能做成什么美味佳肴来,干脆利落的去菜园子里刨了两棵土豆和两棵红薯。 它随便乱刨的,但却也刨出来了几个比鸡蛋大不了多少的红薯和一把比手指大不了多少的土豆,然后装在小篮子里带回来给她。 简初晴看到这么小的红薯和土豆,又是好笑又是心疼,说:“它们还没长大,还是小婴儿呢,就被你刨出来了。” 这要再多长十天半月,重量起码是十倍,就是一大篮子的土豆和红薯了。现在吃,完全就是浪费嘛。 小红“啊”了一声,才不管红薯土豆是小婴儿,还是成年人呢,催促她赶快去煮它们。它迫不及待的要尝尝了。 土豆和红薯已经刨出来了,又不可能再种下去了,简初晴也只得收起心疼,拿去河边洗干净,剥掉皮,也不用切块,拿回来直接加了点水一锅煮了。就这么点儿,加起来也不过两三斤,还不够一锅的呢。 不大一会儿,锅里就散发出了一股以前两人都没闻到过的香甜味,那味道却令简初晴不由自主的吞起了口水。 小红更是焦急的直打转,它每次都这样,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它现在饿的很快,它猜测可能是因为灵力损失太多,只能靠食物来补充。 看到小红急不可奈的样子,简初晴连忙揭开锅盖,加了点盐进去搅拌了一下,又过了片刻,才把小个子的土豆舀出来,土豆小,很快就煮熟了,红薯还是半生的呢。 刚煮熟的土豆很软糯,粉粉的,很好吃,就是太少,一共十来个,一个一口还不够塞牙缝的。一人一鸟不过片刻就吃光了,也就尝了个味。 不过,确实很好吃,只加了盐,水煮的土豆对简初晴和小红来说,都觉得很好吃。 简初晴吃完后,还一个劲的感叹:“真好吃。就是太少了。” 小红也“呱呱”叫了两声,简初晴生怕小红还又去刨,连忙警告它:“还得长十天半月呢,等它们长大了,一个就比我的拳头还大。到时候,我们就能随便吃了。” 小红听明白了,只管盯着锅里的红薯。 没多大一会儿,红薯也熟了,简初晴连忙舀出来,分到两个碗里。红薯就更加好吃了,甜丝丝的,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简初晴吃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小红吃完自己碗里的红薯,抬头就看到简初晴这副样子,惊讶的看了她一眼,似在问:“有这么好吃吗?” 它以前也不是没吃过土豆和红薯,但这两样不过是粗食,吃多了还不舒服,它偶尔吃一点,也是吃着玩儿的。今天不管是土豆还是红薯,确实好吃,它也喜欢吃,但它真没有简初晴这么激动。 这也是因为小红本身是个爱吃肉食的主儿,所有素食对它的吸引力都不强。何况白水煮的,就加了点盐的土豆和红薯,也就那个味儿。 其实也是因为它们还没成熟,红薯的甜味儿也不足,土豆的粉糯程度也不足。 但对于这么长时间没有吃过主食的简初晴来就,却不异于吃到了美味佳肴。她甚至感觉到身体里好像有什么空虚被填补了一样,让她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的感觉。 这也算是加了一顿餐,简初晴乐哈哈的继续去做竹床了。 做竹床是个大工程,光是材料她就准备了不少。用来做床腿的竹子最粗,因为她还没能撑握直接烧弯这么粗竹子的方法,就采用了挖洞的方法。 她在用来做床腿的四根约一米高的竹子上下各挖两个洞,再把细一些的竹子直接穿进来,两根穿成一条。组成一个长约两米,宽约一米三的四脚架,这就是床的框架了。 床面很简单,直接把一根竹子剖成两半,头上削尖,再并排的穿进作为床的两头的两根粗竹子里面。 这个过程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简初晴花了两天半的时间才完成。这是她第一次独立制作最大型的竹器,做好的竹床比较粗糙,最终还得花些功夫仔细打磨。 足足花了三天的时间,一张简陋版的竹床总算完工了。 简初晴立马擦洗干净竹床,搬到屋里,准备靠墙放下。结果却发现,她住的土地庙面积太小,而土地神的神位还在正中间,这张床在墙角根本就摆不下。 小红就看着她搬着竹床在屋里挪来挪去的,却怎么也摆放不好。唯一能安放下来的地方,就是横放在土地神的神位前。可这样摆放床,整个屋子就显得更加拥挤了,一脚跨进屋就是一张就要,完全都没地方走动了。而且她一向侧着睡觉,就表示她睡觉的时候,要么面朝神位,要么面朝大门,怎样都不好。 “这样不行啊。”简初晴就盯上了土地神的神位。 小红也盯上了她,看她要怎么做。虽然它现在已经不是神了,这个神位却是它的曾经存在的证据。它还是蛮在意的,所以这些天来,它还时不时的来看看这个自己曾经的容身之处。 只是,它已经越来越感觉不到香火的味道了,这表示它离神已经越来越远了。 简初晴也一直把这个神位保护的很好,不时的擦洗,偶尔还装三柱香,甚至有时候还给供点供品,比如刚出锅的青菜,比如炖好的第一碗汤。 简初晴并不太懂如何做这些事,只是依自己的想法来行事,想烧香就烧香,想上供就上供,至于土地神能不能吃,她就不知道了。 简初晴想了半天,也没个人能和她商量,能不能随便移动神位,最后也只得问:“小红,你说我把这个神位移到墙角,可以吗?” 想要把床靠墙放下来,就只能把土地神的神位移到另一个墙角。等同于,她与神位各占一边,这样屋子里的空间就显得大了,而且她和神位也能尽可能的互不干扰。 小红看着她期待的眼神,故作不小心的直接把神位往角落里一拍。反正还在庙里,移到哪个地方都无所谓。这里又不存在主神位,偏神位的说法,总共就一个神而已。而且它现在已经不是神啦,它也感觉不到其他的神了。 简初晴眼睁睁的看着土地神像就这么摔到墙角去了,连忙过去捡起来,随手也把那张小几移了过来,再把土地神像安放上去。 然后,她给土地神烧了三柱香,并且还念叨着:“不好意思啦,给您挪个位置。” 三柱香烧完,也没什么反应,她就当土地神答应了,这才把自己的竹床摆放好。 这么小的一张竹床一摆放下来,就占去了土地庙一半的位置,屋子里立马显得拥挤起来了。 帮个倒忙 简初晴看到小小的土地庙,因为多了一张小床,就得搬来挪去的折腾这么半天,而且让土地神屈居一隅,心里多少有些不得劲。 她左思右想了一会儿,去制作了一张简易的竹屏风,把自己和土地神位分隔开来。 竹屏风非常简陋,其实说是个竹架子都行,就是上下各用一根竹子剖成两半,中间夹上一层竹片,放在地上的这一面一头钉了一个可以立住的支撑点。 这个高一米五左右的竹屏风,因为是用竹片直接钉成的,没花多少时间就完工了。她懒得费力在竹子上钻洞了,用异能弄了一把小钉子,直接钉的。 多了这张屏风,屋子显得更加小了,但神位却相当于有了一个单独的空间。 小红看到这一幕,心道:“这女人还蛮有心的嘛。” 虽然它现在不是神了,但也很高兴,她能敬畏和尊敬曾经的自己。而且它也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归位,能有个正式的自我空间。 土地庙面积太小,多了一张床,多了一架屏风,剩下的位置就很少了,至于简初晴的衣服等服她就直接放在床上了。床只是张稍微宽大点的单人床,衣服两包一放上,就又占去了不小的位置。 床下面还放着她用的盆和桶,床边上还摆了一张小竹几,放着她平时要喝的白开水和杯子碗等物。 剩下的空间,连张椅子都有些摆不下了。 简初晴看了半天,打算给自己改善一下居住环境。 她的芦苇厨房本来就很小,平时吃饭,她和小红都在室外吃。屋子前面就摆放了一张小桌子,和两张小板凳。天气晴好的时候,在室外吃饭也无所谓,但下雨天总得在室内吃饭,简初晴就想在自己住的房子门口搭个小棚子。 想搭个棚子的想法,其实也早就在计划中了。 小棚子的用处很大的,一来可以给自己住的房子遮挡一下阳光。天气渐热,光这一栋小房子孤零零的耸立在这里,四周连棵可以遮荫的大树也没有,阳光全方面无死角的从早到晚晒着房子,而且这房子又小,散热也不容易,到晚上会很热。夏天,她怕自己会热的根本就无法入睡。 有了棚子,就可以挡住前面的阳光了,另外,棚子还可以遮雨,下大雨也不用怕雨水会直接吹到屋里来,连自己的床都打湿了。而且现在住的地方实在太小,很多东西都没地方放,多了棚子,篓子篮子,腌制的酸笋竹筒也有地方安放了。再者,下雨时,洗了的湿衣服也有地方挂了。 她家以前在农村,正房与厨房之间就有个小院子,院子不只是单纯的就一壁墙,左右两边的院墙上都盖了米把宽的顶棚,只有院子中间是没盖顶棚的。而一家人的衣服也都挂在顶棚下,有风吹,也有太阳晒,而且又不怕下雨淋湿。 另外一面的顶棚下面,一般是晒一些菜干用的。比如笋干,萝卜干,辣椒干等等。有些人家的院子大,顶棚也搭建的很宽大结实,还有堆放农具放农用小车的作用呢。 顶棚的另一个作用就是下雨天,可以沿着顶棚从厨房到正房来,不用打伞,也不用怕淋湿了。其实这个顶棚和城里房子的阳台有同样的作用,只是比阳台更加宽大适合一些。 唯一的问题是,搭个竹棚子,还需要再去弄几根竹子回来。这是个体力活,起码也得花两天时间才能完成。 所以,这天晚上,简初晴就告诉小红:“明天我们去砍竹子。” 小红点点头,完全没意见。它其实还蛮喜欢去竹林那边的,在那边,它可以加餐,烤鸡吃个饱。 一般来说,它只会捕捉两只鸡带回来吃,因为多了不好带回来,而在这边,它就可以吃完再去捉。 吃过早饭后,简初晴早早就和小红出门,沿着自己走过多交,已经踩出来的这条小路,往林子走去。一路走,她还会顺手砍掉一些已经又长高大茂盛了的野草,把路再清理一下。不然,下一场雨十天半月不走,这条路很快就又会被野草吞没了。 大自然的自我恢复能力非常强,野草的生命力也极为顽强,哪怕她每次过来,都要顺手清理路,但每次都有不少活儿要干。 这一路走,一路割草,就没怎么停歇过。 小红早就已经不耐烦的自行飞走了,它会先去捉鸡,找蛋。它都会把食材先都准备好,等简初晴做饭的。 等简初晴到达林子时,小红已经捉了两只活鸡扔在一边,小篮子里也装满了各种各样的蛋。 简初晴好笑的看了它一眼,说:“什么时候,你也能帮我砍竹子就好了。” 小红不满的瞪了她两眼,还真用力去撞一根半粗不细的竹子,“咔擦”一声,这根竹子折掉了,扑通一声倒了下来,吓了简初晴一大跳。 小红自己也惊了一下,很快就又去撞另一根更粗些的竹子,如此几次之后,地上倒了好几根竹子。只是因为小红都是使蛮力撞的,倒在地上竹子都是从它撞的地方折断的。 竹子这东西不比树木,折断面都不整齐就算了,竹节还大半都直接破裂了,可以说,能用的部分就减少了。 简初晴连忙叫停,说:“行了,行了。别撞了,你这纯粹是浪费嘛。” 小红正兴奋呢,完全没听清楚她后边的一句话,只以为够数了,还很得意的冲她“呱呱”直叫呢。 简初晴抚额,只得违心的表扬它,“行了,够了。” 话是这样说,她其实还又另砍了两根,而且把小红撞断的竹子,整根全部砍下来,再砍掉中间全部破裂的竹节。这样,一根竹子就变成了三节,能用的就少了很多。 小红看着她这些行为,完全不太理解,更不知道自己干的活其实并不怎么样,还沉浸在自己能帮她干活的兴奋中了,不停的冲她“唧里呱啦”着,好像在问:“你怎么要自己砍竹子?我干的不好吗?” 简初晴正在用破裂的这些竹节编成竹绳子,把那些比较短的竹子捆在一起,抬眼看了它一会儿,问:“你能把它们运回去吗?” 说实话,光靠她一个人运送这些竹子,真的很慢又累人。既然小红想帮着干活,她就让它试一下。 小红试着去抓起一捆竹子,它是能抓着移动一下,但是它却飞不起来,它连着试了几下,都没办法把竹子运走。 ※※※※※※※※※※※※※※※※※※※※ 求花花,求收藏。 一根竹子 小红急的都红眼了,万般努力下那捆竹子却依旧只能稍微移动一下位置,想靠它把竹子运回去,显然是不可能的。 简初晴在心里暗暗叹气:“看来想偷懒是不可能的。” 她嘴上却还要安抚小红:“好啦,好啦,我自己来吧。” 小红却很是不高兴,哪里会听她的话。这太伤它的自尊了,它其实也没想到自己连一捆竹子也弄不动。简直是太弱了,它都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了。 在原地思索了片刻,它放开这一捆竹子,选择的抓了一根比较细的短竹子试着往外飞。它想着自己一捆弄不动,一根总没问题的。 一开始它还真飞起来了,就是飞的不快,也歪歪扭扭的,因为身体不平衡。这竹子肯定比它平时抓到的鸡要重的多,它要控制身体平衡并不容易。 简初晴看着它这么努力简直有些哭笑不得,这家伙居然还和自己逗起气来了。她也不管它了,把竹子往外运送。 小红一直在努力的运这一根竹子,可惜的是,光从林子里飞出来,它就用了不少时间。竹子又长又重,它抓起来飞,真比它带着一只鸡飞难多了。 于是乎,简初晴都已经来回运送了好几趟竹子出来,它才勉强把这一根竹子弄出来,而且连毛都折腾掉了好几根,还累了个半死。因为竹子长了,它飞行时动不动就受到阻碍,一时撞到树,一时又撞到粗竹子,每次撞到东西,都把它撞得东倒西歪的。 一根竹子的重量它是不在意,但这么长的竹子,却十分影响它的行动。 好不容易到了外面空地上,小红再也忍不了,它直接扔掉竹子,就摊在地上不想动了。 看到它累了个半死的样子,简初晴忍着笑,安抚道:“先喝点水,休息休息,我去给烤鸡吃啊。” 她倒了两杯水出来,现在出门在外,她都会背上篓子,带上水和小杯子,包括小红的小杯子。 一人一鸟都一口气喝了两杯水,才解了渴。 附近没有水,简初晴一般都会特意多带点水,她自制了几个带水的竹筒,出来时就装在篓子里背着,还非常方便的。 在野外鸡就只能直接拔毛了,拔毛处理干净,用自己带的水冲洗干净鸡和自己的手,再给鸡抹上盐,就可以穿在竹杆上烤了。 这个过程,她已经非常老练了,很快就处理好了两只肥鸡。 简初晴做饭,很注意节约时间的,她一次烤两只鸡,小红依旧只吃鸡腿和翅膀,简初晴吃剩下的鸡壳子。另外,她还会在火里再埋点刚找到的蛋。等烤鸡吃完,她还会再吃几颗蛋。 小红不太喜欢吃蛋,烤的蛋就更加不喜欢了,它一向都只是尝个味儿,大部分的蛋都是简初晴吃的。 在外面的这一顿,为了省时间,其实一向都比较简单,不比在家里,她还会再弄点蔬菜,弄个汤什么的。所以这顿饭,大王和她的粮官一般也不可能吃得很饱。 这不,今天小红又因为比往常干了太多的活儿,消耗了太多的能量,吃完自己的份,它完全没吃好,又去抓了一只鸡出来,示意简初晴继续烤给它吃。 简初晴很想说这只鸡带回去吃,但小红一直在催她,她自己也没吃饱,也就没再多说些什么,麻利的处理好鸡,又给烤上了。 烤鸡的过程中,简初晴又在自言自语:“天天吃烤鸡,你吃不腻吗?”说实话,她吃腻了,所以现在她都是在想方设法的换着法子做鸡和鱼。 她不清楚小红能否听得清楚她说的这些话,也就是自己在啐啐念。 这两样相当于她和小红的主食,天天吃,顿顿吃,能不腻吗? 小红冷“哼”了一声,没表达自己的意思,反而像在是问她:“那你想吃什么?” 这边捕食最容易的小动物,就是鸡,而且野鸡又多又肥,它自己又爱吃,还不天天就盯着野鸡捕捉啊。鱼嘛,也是它最爱吃的。 所以,它虽然也乐意吃些别的东西,但这两样,它还真的没那么容易吃腻。何况简初晴的厨艺还真不错,能用最有限的食材和工具,做出好几种口味的鸡和鱼,让它吃的更加满意。 简初晴根本就没理会它,还在念:“天天不是鸡,就是鱼,真是吃腻了啊。这里就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吃了吗?” 这么大一片林子,肯定不只有野鸡嘛,野猪野牛野羊什么的,不至于一样都没有啊。再不济,野兔子总有的吧? 小红这下搞明白了,原来是她吃腻了鸡和鱼。 不是它不想捕猎其他动物,最开始是因为它能力有限,选择了最容易,而且自己也爱吃的。现在它有能力捕猎大点的野兽了,但它需要去林子深处寻找。因为附近它根本就没发现其他野兽,就连最基本的野猪这种普通货色,它也没有发现。上次它去找盐,找了很多地方,已经远离了这片林子,倒是发现了不少动物。 可那么远,就算捕捉到了野猪之类的大型动物,它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带得回来?现在它连带根竹子都这么艰难,想带只大型猎物回来,岂不是难上加难? 小红再一次的深深感受到,不能变换人形的不便之处了。如果能变化成人形,它就能简初晴一样扛着这些竹子回去了,带个百、八十斤重的猎物也完全不是问题。 其实那次它飞出这片林子去找盐,也花了不少功夫才出去的。这片林子给它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当时,它总觉得自己突破了某种无形的屏障一样。 可是后来它又试过几次,也没有发现那道屏障在哪里?但是,也就那一个地方能出去,它试过从其他地方出去,却没有成功,最终都是回到了最开始它出去的那个地方。 回来也一样,就好像这片林子就那一个出入口一样。 也不知道这片林子有什么特殊之处?小红其实非常想搞清楚这个问题。 累个半死 这一天,小红真的是费尽了精力,才把这一根竹子运了回来。 中途,简初晴还特意的多休息了几次,就是为了陪它,甚至简初晴也劝过它:“你放下吧,别把自己搞得太累了。” 她甚至想说,多这一根,我也没多大的用途。甚至她完全可以多带这一根竹子。但是小红却跟这根竹子杠上了,一定要亲自把它运回来。 简初晴见劝不动它,也只能由着它去了。 远远的看到了家,小红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展动翅膀一口气冲了回来。然后,这根竹子就被它扔在空地上了,它自己也就地摊倒了。 简初晴看到这个样子,又是好笑又是心疼,连忙又去打了水来给它喝,并且还第一时间就烤了一把小鱼干给它吃。 还对它说:“你就在这里休息,今天不用你去捕食了。” 小红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听她这样说,也就真的不管了。 家里还有些平时剩下来的腌制好的野鸡和大鱼,有时候小红带回来的食物多,吃不完,简初晴就会选好的腌制一点,存放起来。 她从大竹筒里把腌制过的鸡肉块拿出来,用温水泡着去咸味,又去地里挖了几个红薯和一些土豆。她准备做一道好吃的美味有营养的土豆炖鸡块。 土豆炖鸡块这道菜,不仅好吃,还特别有营养,而且最重要的是,她还没做过,小红应该也没有吃过。她现在也只能用一顿美味的饭食可以安抚小红受伤的小心灵。 其实小红这么努力的要运回这一根竹子,这份心意和精神,简初晴还是蛮感动的。毕竟这么长时间都是小红在捕食,可以说她大半靠小红在养活呢。而且她也觉得自己不该太贪心,要小红运竹子了。不过是自己多走一趟的事情,却把小红累成这样,让她心里也很过意不去。 所以,简初晴打算精心做顿饭来安抚小红。 不管是土豆还是红薯都长的都快,已经比前两天小红刨出来的长大了一些,简初晴也不再心疼它们没长大了,为了安抚和感谢小红,她挖了不少。 接下来,简初晴又摘了一些辣椒和嫩红薯茎叶。 小红吃完小鱼干,就因为太疲惫而睡着了。 直到锅里传来土豆炖鸡块的浓郁香味儿,它才惊醒过来。 简初晴看到它动了,连忙笑道:“快熟了,很快就可以吃晚饭了。” 小红小睡了片刻,终于轻松了一些。其实它最累的是爪子,因为要一直抓着竹子,结果是这么长时间下来,一双爪子都累得差点儿抽筋了。这就是和简初晴最开始用斧头挖地一样,双手又疼又累,连带着胳膊都酸痛不已。 如果有条件,小红都恨不得给自己的爪子做做保养放松。可惜的是,它现在是鸟形,又不是人形,这令它越发想快点变化成人形了。不过是一根竹子,就把它搞的这么狼狈。实在是令它恼火的不行。 两只炖锅里都炖着土豆和鸡块,一锅怕太少不够吃,两锅又怕太多吃不完,所以两只锅里,简初晴都没有炖满,加起来差不多是一锅半的份量。 见小红醒了,简初晴也开始用石锅炒菜了。 她很快就弄了个清炒红薯叶,接下来,又把切碎的辣椒扔进锅里用鸡油炒,空气中立马迷漫着一阵香辣味儿,等辣椒炒得变色变软了,她就把已经打好的蛋液倒进锅里了。 一阵香气扑来,很快的,一个圆圆的黄黄的辣椒煎蛋就出锅了。 小红闻到这个味儿,立马流口水了。 你说它不爱吃煮蛋,也不爱吃烤蛋,但这个辣椒炒蛋,它却觉得格外香。 简初晴一眼就看出来,它想吃这道菜,立马挟了两大块辣椒炒蛋放在它碗里。 小红立马埋头苦吃,简初晴又把红薯埋进火堆里,再把锅里炖好的土豆和鸡块盛出来放在一边凉着。 小红很快吃完辣椒炒蛋,又盯上了碗里热气腾腾的土豆炖鸡块。 “辣椒炒蛋好吃吗?还要不要?”简初晴自己也挟了一块放进嘴里吃了起来。今天刚捡回了蛋,她炒了一大碗呢。说实话,辣椒炒蛋,是真的很香,她以前就挺爱吃的。 在农村,桌上没什么菜时,家家户户都会做个炒鸡蛋,除了韭菜炒鸡蛋之外,辣椒也可以炒,黄瓜也可以炒,甚至咸菜也可以炒。总之,加了点鸡蛋进去炒了之后,这些菜都格外好吃了。 小红点点头,她就又分给它几块,同时还给它挟了一筷子清炒红薯叶。青菜类的小红并不太喜欢,但一筷子红薯它也都吃掉了,但它绝不会吃第二筷子的,所以剩下来的炒红薯叶,都是简初晴自己享用了。 分食完了辣椒炒蛋,碗里凉着的土豆和鸡块也没那么烫了。 “你先尝一下吧。”简初晴先给它挟了一个土豆。 土豆炖的又粉又糯,咸鸡的咸鲜美也全都炖到土豆里去了,给土豆增添了一份别样的风味,十分可口。 小红一颗土豆吃完,立马叫了起来,表示自己还要吃。 简初晴松了口气,立马把大半的土豆和鸡块分到它碗里去了。 她还担心这家伙不太爱吃土豆呢。上次直接水煮的,小红明显不太感冒的样子。但加了鸡块炖的土豆,又好吃多了,一下子就征服了它的味口。 “这下子知道土豆好吃了吧?”简初晴边吃边笑话它。 小红都没空理会她,只知道埋头苦吃。真的,它第一次知道,土豆还能整的这么好吃。比起上次的纯水煮的土豆,好吃多了。而且这个鸡肉是腌制过的,与新鲜的鸡块味道又不同,肉也格外紧实有味道一些。 一人一鸟分食完两锅土豆炖鸡块,肚子也搞了个大半饱。 小红明显还想吃,今天它真的消耗了太多的体能,饭量明显变大了。他一个劲的催促着简初晴,示意她再去做点吃的。 简初晴笑了笑,说:“稍等,我还烤了几个红薯。” 说着,她就刨出火堆里的红薯,红薯的个头还不大,这么会儿功夫也都烤好了。 烤的红薯,比煮的红薯更加香甜更加好吃,就是那些不爱吃煮红薯的人,都会爱上香甜的烤红薯呢。 一掰开外皮,就闻到一阵香甜味儿。小红立马又盯上了简初晴手中的烤红薯。 “很好吃的。”简初晴笑着掰下一块红薯给它。 小红尝过味道后,果然兴奋起来,直盯着简初晴手上的烤红薯。 简初晴自己尝了一口,就专门剥给它吃,直到小红吃饱了,乐颠颠的走开了,还剩下一个红薯,她才慢慢的自己享用起来。 后遗症啊 吃了饱饱的一餐,有主食的饭,简初晴晚上都睡得格外好。 这个地方,夜里十分安静,白天也不见任何危险,现在她已经慢慢改变了晚上不敢睡的习惯。 小红也一样,累了一天,它拖着酸软无力的一双爪子,呼呼大睡着。 只是,到了清晨,它按时起就要准备去训练自己,才发现自己的爪子,因为昨天的太过劳累,而完全无法工作了。 “老子几时变得这么弱鸡了?”小红在心里直骂。努力了几次,都无法站稳,最终只能颓然倒地。 过了好一会儿,它才又挣扎起来,勉强扇动翅膀歪歪扭扭的飞走了。它的翅膀也很酸痛,其实全身都酸痛,不过是运了一根竹子,就把自己搞了个半残,小红心情非常不美妙。 它一头扎到对岸的草丛中,半天都不想动了。 简初晴起床后,和往常一样去河边取食材,居然没发现东西,她还以为小红还没回来,就先洗漱,打水回去了。 可她回去点燃柴草,架起了锅开始烧开水了,小红都还没回来,她就奇怪了,又回到河边还四下找了一圈,也一样没发现鱼,就大叫道:“小红,小红,粮官,粮官,你在哪里啊?今天还捕不捕鱼了?” 听到她的呼唤,小红才从草丛中现身,懒洋洋的飞过来,随意爪了一条半大的鱼交了差。 简初晴见它精神不太好,连忙问:“你怎么啦?不舒服吗?” 小红没理她,也不好意思告诉她自己是累坏了。 简初晴也无法发现一只鸟有没有生病,又见它不理会自己,也只能收拾好鱼,回去做早饭了。 就一条半大的鱼,她直接炖了一锅鱼汤,还加了点小白菜进去,然后又煎了辣椒蛋饼给小红,自己则煮了几个红薯和土豆。 吃饭时,小红食量倒是没变化,胃口显然也不错,就是比较沉闷。简初晴也搞不清楚它是累了,还是心情不好,又或者是病了,只得小心翼翼的,收拾好餐具,就去地里干活了。 她没敢再去弄竹子,而是在家里干活,她得让小红休息几天。与小红相处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她还是比较懂小红性子的,这家伙其实很好强。昨儿就为一根竹子,就那般拼命,今天她可不敢再让这家伙拼命了。 本身地里的活儿也有不少,这块地方原本是荒地,就算简初晴经常在地里忙活,但野草总是不经意就又长出来了。光是锄草这项活,就够简初晴忙活的。而给西红柿和辣椒撇掉公枝,再加支撑棍,就得让她忙活好一会儿。 小红见她不出门,光在菜地里忙活,就又飞到河对岸去了。 现在玉米已经结出来了,就是还没长大,简初晴不想摘嫩玉米吃,因为玉米就几个,太少了,她得让它们全部长老,以后用来煮粥喝。 西红柿也结了不少,就是还一个也没有红,暂时还不能吃。 黄豆荚倒是很多,她干脆就摘了几把黄豆荚回来,准备煮个毛豆给小红尝鲜。 煮毛豆,是不剥壳的,就是整颗豆荚扔进锅里煮的,煮熟后,再加入油和盐及一辣椒炒一会儿,让它入味就可以起锅了。也可以直接用调到的酱料凉拌煮好的毛豆。 这道既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嘴儿的煮毛豆,在现代很常见,也很受大家的喜欢。 一般都是一伙人聚在一起,喝着小红配着吃的。 小红却是第一次吃,它根本就不会像简初晴这样一整个豆荚在嘴里转一圈,就把壳吐出来了,豆子却全部吃了。它是直接连壳带豆一起吞下去了,吃完了,还觉得不好吃,正想表达自己的意见,就见到简初晴还吐壳了,才明白自己吃的方法不对。 但是,它却没简初晴这么会吃,怎么也吐不壳来,最终只得先把壳啄开,再吃里面的两粒豆子,可这个速度就很慢了,好一会儿,都才吃了几颗豆子,味道虽然好,但吃起来太麻烦了,弄得它很是烦燥。 简初晴忍着笑,连忙给它剥了几颗毛豆,把豆子都放在它碗里,它才安静的埋头吃起来了。 但是,剥了壳的豆子,却又没直接连壳一起吃时有味道,毕竟这个是连壳一起炒的,味道大部分还是在壳上的,连壳一起扔进嘴里,就是先把味道吃到嘴里了,会更有滋味一些。 简初晴手里给小红剥着豆,自己嘴里也没有停下来,吃得津津有味。小红又心情不好了,明明她吃得这么带劲,怎么自己吃起来总觉得少了点味道呢? 这下子,简初晴有些明白它的意思了,笑道:“吃煮毛豆,就是要连壳一起吃的,轻轻一咬,就可把豆子从壳里挤出来,再把壳吐出来啊。” 她说完,还做张大嘴巴,示意小红看她怎么吃的。 小红盯着她的嘴巴看,半天却也学不会,最后急的它干脆不吃这道菜了,去吃咸鸡焖土豆了。 简初晴觉得咸鸡块炖土豆比新鲜鸡更有味道,干脆把它中午猎到的一只鸡给腌制起来了。 小红专门吃咸鸡块炖土豆,她给自己准备的饭菜倒是丰富,除了煮毛豆之外,还有炒红薯叶,青菜鸡蛋汤。 吃完午餐,简初晴又去网了两网小鱼小虾回来,准备再多做点小鱼干,小红挺爱吃的。 花了约一个半小时,处理完半一锅子小鱼小虾撒上盐腌好,她就又去割野草了。 她当时给自己圈的那个圈,需要花很多时间还维护,不然野草很快就突破这个圈,把她的势力范围淹没了。 割倒的野草堆在一边,也可以当柴草烧,而且茅草类的还可以拿出来盖房子的顶,她都分门别类的放在一边了。 搭小院子的棚顶,她打算就用茅草和竹枝竹叶,需要的还挺多的。一大堆新鲜草晒干了,就只剩下一点点了。光准备这个,都得两三天功夫呢。 她这两天就不要算去砍竹子,先把草准备好,正好也可以让小红休息过来了。 ※※※※※※※※※※※※※※※※※※※※ 昨夜一整夜的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天亮才停下来,我一整夜都没睡着,太可怕了。 今天全市水淹,朋友圈全是可怕的闪电暴雨图,图片一个比一个科幻。 公交车停运了大半,开学三天的学校也全部停学了,好多小区地下车库的车全完了,我住的小区还算损失小的,但电梯和网络全部因为车库淹水而断掉了。 一座城市瘫痪了一大半。 今年真是太难了。 祝大家安好。 努力养肥 三天之后,简初晴就带着小红再次去砍竹子。不过三天而已,野草又疯长了一阵,她每次走过的路,有些地方又得修整了。 她一边走,一边不时的挥起镰刀割草,心里甚至计划,抽几天时间过来把这条路好好修理一遍。不然,要是十天半月不来,这条路只怕就要全部被淹没了。 而路两边,那些她完全没时间和精力管的地方,野草已经成原野了,各种各样的野草,一些荆棘丛,一些野菜都开花了。 五颜六色的花,开的十分灿烂,景色倒是不错。 可惜再美好的景致,看多了疲倦,并且茂盛的原野里还隐藏着不滗危险,令她每次走到这里,心里都麻麻的,紧张的很。弄的她只恨不得把这一片全部整理成一目了然的空地。 突然,不远处的草丛猛烈的晃动起来,惊的一群野鸡“咕咕”叫着四处乱窜,把简初晴也吓了一跳。 小红连忙发出尖锐的鸣叫声,猛的冲过去,简初晴死死握着镰刀,警惕的望着前方。不过,小红很快就从草丛中现身,并且一只爪子上抓着一只漂亮的锦鸡回来了。 一次捉了两只肥鸡,小红很得意,简初晴也笑了。 这两只鸡都是活的,而且没有受一点儿伤,它们只是被吓晕了。简初晴看了看,这是两只母鸡,她拿绳子捆绑好后放在篓子里了。 “小红,咱们把这两只鸡带回去养着。” 她想自己试着养野鸡,虽然小红捕猎很厉害,但她也会想到,也许哪一天小红就不再身边了呢,而且自己养鸡,吃蛋更方便,并且家养的鸡也比野鸡更加肥美一些。 小红不解的“咕”了两声,好似在问:“这个东西有什么好养的?”对它来说,野鸡就是随便可以去抓的啊,多的都吃不完,自己还养个什么劲啊。 简初晴连忙说:“我试着把它们养得更加肥大一些,让它们天天给我下蛋。” 而且有两只母鸡,也许还可以引来几只公鸡呢,说不定,自己就能养一大群鸡了。 在这里,肉食除了鸡就是鸡,如果没有小红在了,她也不用发愁吃不上肉食了啊。再说了,要是冬天找不到野鸡了怎么办呢?现在这个季节,确实不愁吃喝,这里的冬天她完全不了解,要是北方,一年好几个月冰天雪地的,哪里还有这么方便,可以随时要吃随时去捕捉野鸡啊。 小红无所谓,点点头,表示自己同意了。两只野鸡而已,随便简初晴如何处理,反正等会儿要吃,它再去捉两只就完事了。 半路上就弄到了两只鸡,总不能再带到竹林去,简初晴干脆把它们放了出来,只在两只脚上都系上了绳子,然后把它们直接系在附近一棵比较粗壮的灌木上,让它们能半自由的活动又不能逃走。 “小红,我先把它们放在这里,回来时再带走。”说完,简初晴又有些担心的问:“它们不会逃走吧?也不会被别的动物吃掉吧?” 小红翻了个白眼,“唧唧”叫了两声,好似在嘲笑她:“你尽操心瞎心,你系的这么死,它们怎么逃?逃走了也无所谓,再去抓两只呗。” 而且它的猎物,这一片地方,应当没有什么动物敢来它的嘴里夺食。 它现在就是这一块的大王。虽然简初晴自封为王了,但实际上的王是它。 如此,简初晴也就放心了,一人一鸟继续前进。 然后,她砍竹子,依旧让小红去找了一些蛋类回来。 小红也很了解这个模式了,带着自己的小篮子飞走了。 简初晴才砍了一根竹子,小红就带着好几颗鸟蛋回来了,简初晴连忙把蛋捡到篓子里,让小红再次去捡蛋。 蛋,对于她来说,是个改善生活的好东西。 等她竹子砍的差不多,小红捡的蛋也足够多了,而且今天运气比较好,它连发现了几窝野鸡蛋。 看到篓子里的大小不一,颜色各异的蛋,简初晴忍不住笑了,还对小红说:“真不亏为是我的粮官啊。” 真的,要不是有小红,她还真找不到蛋类。这些蛋,除了野鸡蛋之外,大部分是鸟蛋,都在高高的树上呢。她又不会爬树,也不敢在这荒山野岭的大片原始森林里去爬树找蛋,甚至连野鸡蛋,都是小红找到的。 虽然这片竹林她已经很熟悉了,但是也仅限于这片竹林,她没敢涉足其他的地方。每次过来,她都只在这一处砍竹子和挖点竹笋。在晒了一些笋干,又腌制了一些酸笋后,现在她连竹笋也很少挖了,只是偶尔挖一个回来吃吃。 对于没了异能的简初晴来说,原始森林可是个危险系数挺高的地方,如果不是有小红在,她根本都不敢来。 蛋类小红自己也吃,不过它最爱的辣椒煎蛋。简初晴是不挑的,水煮蛋也吃,炒蛋也吃,烤蛋也吃,如果有红糖的话,还想吃点红糖煮鸡蛋呢。 红糖煮鸡蛋,以前她每次来月经时都要吃的,有时候还搭配一些糯米甜酒一起吃。 可惜的是,她年纪轻轻却已经绝了经。 一想到自己正值青春年华,就又老又丑,秃了头又绝了经,简初晴心里就不美妙了。以前每个月那几天,她总是恨自己是女儿身,每月都要受几天罪,恨不得早早就绝了经,可真当月经不来之后,她又觉得很不爽,身体总有些莫名的不舒服。 想到自己来这个地方也有两个来月了,每顿都能吃饱,伙食也不算太差,睡眠也渐渐变正常了,身体没有再无休止的透支。简初晴心里还是很希望,自己能再次焕发青春的。 可是,她仔细观察过自己的身体,除了稍微长胖了一点之外,真没什么变化。可见,要么是因为在末世她的身体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损伤,要么就是时间太短,身体的恢复没这么快。 不过,她现在也没什么办法能改变这些,只能努力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的再说。 ※※※※※※※※※※※※※※※※※※※※ 为什么现代人容易长胖呢?又长了五斤,好生气。 变强一点 准备回程时,小红依旧去选了一根与上次差不多大小长短的竹子,准备运回来。 简初晴怕它又像前次一样累个半死,在路上折腾的不行,连忙说:“我给你砍短一点吧。” 竹子短一点,不止重量变轻了,也方便小红飞行一些。 但是小红却直摇头,就要拿这一根竹子。简初晴好说歹说,它就是不听,也只能随它去了。 不过这次它比上次显得从容了些。虽然一路上,还是歇了好几回,但它的爪子没像上次那样累得抽筋,体能也还剩下不少。 可见,上次的拼命也还是有意义的。相当于突破了一个界线,有了极大的提升。它对这个工作也算是越来越熟练了。简初晴见状,也很高兴。 小红能帮她一次帮她运一根竹子,多少也是个帮助。毕竟她需要的竹子真的很多,盖个她计划中的院子,不是几根竹子能解决问题的,而且她也还准备再多制造一些桌椅板凳,竹筒和盆子之类的器具。 在这里住的时间越长,她就发现需要的日用品越多。这都得靠人力把竹子运回来啊。 扔下竹子的小红少了几分狼狈,多了两分从容,简初晴连忙赞道:“哎哟,不错啊,今天是撑握了带竹子飞行的技巧了吗?” 小红得意的哼了两声,笑容满面的走开了。它也很满意自己今天的成果。而且它相信,多来几趟后,它运货的能力还会变强呢。 一想到,自己还比不过一个弱小的人类,它就不爽。它现在的总是拿简初晴来和自己对比,也一心希望自己早日强过她。不然,这张老脸都要丢尽了。 天知道,简初晴是怎样从一只鸟身上看到笑容满面的,但她就觉得自己看得出来,小红很开心,还在笑。 简初晴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小红这个样子,真的挺可爱呢。 而且小红只是稍微休息了片刻,就又去捉鱼了。 晚餐依旧是鱼汤,野鸡焖竹笋,煎鸡蛋及炒青菜,简初晴还在火堆里埋了四个红薯,这是准备当饭后甜点的。 烤红薯是小红挺爱吃的,既可以填饱肚子,也可以当零食吃着玩,现在的红薯还不大,四个其实也没多少。 小红以前虽然不太爱吃土豆和红薯,其实是因为它吃过的都是水煮的,没什么花样,而且它是很久以前吃过的,也没有现代改良过的品种好吃。 它现在简初晴做的野鸡肉焖土豆和烤红薯,味道都挺不错,也让它明白了,红薯和土豆其实也是好吃的。只不过是它以前没吃到而已。 接下来的日子里,简初晴和小红一连去了五趟竹林那边,不止带回来了大量的竹子,还带了不少竹枝和竹笋壳回来。以前她都是把竹枝全部砍掉,只带着一根根光溜溜的竹杆回来的。 现在她才想起,竹枝和竹笋壳也可以铺在屋顶,与茅草配合使用,防雨效果就更加好了,而且也更加耐用。竹枝竹笋壳腐烂的速度比茅草要慢一些。而且用竹枝,也还可以省一点竹子。 要盖院子的材料也准备的差不多了,时间也又过去了七天,一场大雨也不期而来。 下大雨的日子,什么活也干不了,从家到厨房这么一小段距离都能把人全部打湿,简初晴就非常后悔没有早点搭条走廊,搞得自己现在这么狼狈。同时,她也想起自己该做个斗笠戴了。 竹斗笠其实很有用处,就是现在有些地区的人都还挺爱戴竹斗笠的。这东西又便宜,又经用,而且现代人还给编织出了不少花样,也很好看呢。 竹斗笠的做法有多种,有的是全部用蔑片编织而成,再涂抹上一层防水的桐油,这种斗笠比较轻便,也比较简单。有的是外层用青竹蔑编织里层用竹笋壳铺就而成的,这种相对来说要复杂的多,当然了也更结实耐用一些,其缺点就是比较重。 竹斗笠的形状也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大尖顶的,有的是小尖顶的,有的是圆顶,有的帽沿这一圈非常大,有的又比较小,有的还在帽沿上编织些花样来增加美观,有的还编织出层次不同的帽沿等等。 不同的斗笠可以分不同场合来戴。 雨大就戴大斗笠,晴天就戴小点的斗笠。讲漂亮就戴轻盈又美观的,讲实用就戴最古旧的款式。 但不管哪样的竹斗笠,总得先把竹子劈成一根根的蔑片。这其实是个精细活,手艺好的人,一根竹子可以分成多根蔑,可粗可细,可长可短。 光是劈蔑片,简初晴就花了不少时间。因为打算编织两只不同的斗笠,她把蔑片都劈的比较宽大。 然后,她先编织了一个黄蔑片的尖顶帽沿比较小的斗笠。这是准备晴天戴的,现在太阳越来越大,外出干活需要戴帽子防晒了。 编织一个这样的斗笠她倒是没花多少时间,赶在傍晚前就完工了,本来这种斗笠想要完全防水能在雨天戴,需要在外面涂抹上一层桐油或者油漆,当然了现在她也找不到桐油更找不到油漆,就直接戴了。 桐油这东西,在古代用处大的很,用来做灯油,油漆木器,造船和雨伞等等。 以前人们用的雨伞都是纸制的,最重要的就是抹上桐油,还有以前人们用的木盆木桶,都是用上过桐油的。 桐油防水又防腐,很早以前人们就开始使用它了。 想到桐油,简初晴就想起了桐油树,这种树,在小时候,她见过很多。她所在的农村就有不少,而且很多人都会自己手工榨桐油。村里做的竹器也很多会用上桐油呢。 后来,科技越发达,除非是工业生产,基本也难得见到手工榨桐油了。村里的那些桐油树也慢慢消失了。 “小红,你在这里见过桐油树吗?”如果能找到桐油树,她也可以试着自己榨点桐油来用。 古法榨油她虽然不会,却也见过多次,基本的流程她很清楚。就是这个活儿不好干,当然了,她也不需要好多桐油,能点个灯就好了。但如果做会了,她还可以榨些植物油自己食用呢。 不然,她在这里一辈子都只能吃动物油了。豆油,花生油,菜籽油,玉米油统统都吃不上了。 最重要的在这里的夜晚,因为没有灯,什么也做不了,她都得早早就睡觉。要是有个灯可以照明,她晚上就有大把的时间来干活了,比如这些做竹器的活。 现在的她,真觉得的时间不够用,恨不得自己长出三头六臂来。 ※※※※※※※※※※※※※※※※※※※※ 明天又要大暴雨了…… 编顶斗笠 不过忙碌也有忙碌的好处,这不,一只竹蔑斗笠就解决了下雨天的大问题。她戴上刚编好的斗笠,在细雨中跑到厨房去,就没有淋湿。就这么一小会儿,雨水还来不及湿到里面去。到了厨房她把斗笠上的水抖落下来,再仔细瞧了瞧自己的成果。 这种用竹子里层劈出来的蔑片叫黄蔑片,黄蔑片编织的东西,很轻,耐用程度不高,但如果漆上桐油,就很厉害了,就变得又耐用又防水了。但暂时没有桐油,这顶斗笠也没办法变耐用了,不过出太阳遮阳还是很好的。 于是,第二天,她又编织另一种斗笠。先编织一个斗笠外壳她倒是没花多少时间,用的全是青竹蔑,也就是竹子最外面的这一层。青蔑片编织的物件更加结实耐用,而且光滑好洗涮。但黄蔑片有一个比青蔑片有用的地方,就是轻,青蔑片会重一些。 青蔑片一般编织比较精细些的物品,黄蔑片一般拿来编比较小型的,洞洞比较大的篮子和筐子,再不就是晒席。晒席是专门用来晒粮食谷物的用具,和编斗笠一样,编织成密实的方格子状图案,编成一张一张的,不用时就卷起来捆起来放在一边。 小时候,她们农村晒小麦稻子都是用这种晒席。 连着下两天的雨,简初晴就收获了两顶斗笠,和一张比较大的还未完工的蔑晒席。这是她准备用来盖棚子顶的。先盖上一层晒席,再加上一层竹枝和竹笋壳,再盖一层晒席,这样的屋顶就非常结实耐用了。 当然了,如果把晒席上再抹一层桐油就更加好了,可以完全防雨,而且用的时间也更长。 所以,她就对小红说:“过段时间,你也带我出去其他地方看看吧。我想找到桐油树,也想找找其他的东西。” 到这里的时间也不算短了,生活安定下来后,简初晴就想再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 别说桐油了,就是生姜这种最普遍的东西,少了它,炖鱼总觉得少了灵魂,她老早就想去找一些野山姜了。 小红看了她几眼,最终还是同意了。每个人都有好奇心,就拿它自己来说,它也经常四处乱飞,总不能让简初晴永远呆在这里吧。现在是因为忙碌,她没时间往外跑,等忙过了这一段,也确实该去别处瞧瞧了,顺带也寻找一些能改善他俩生活的物种。 依它自己的能力,是没办法去寻找桐油树的,甚至很多简初晴需要的东西,它根本就不知道。而且就算它找到了,它以鸟形,多半也是带不回来的,所以它带着简初晴出行还是很有必要的。 比如,简初晴要养野鸡,它虽然觉得没这个必要,却也没反对。 带回来的两只野鸡,一直被简初晴系着脚,只是绳子弄的很长,能让它们半自由的野草丛中觅食。但一到傍晚,简初晴就把它们又带回来了。这两天下雨,它们不能出门,就呆在屋檐下面简初晴搭的粗糙小窝里,不时的咕咕叫着。 简初晴割了一把红薯叶给它们吃,它们显然没吃饱,一直在叫,甚至不顾下雨,跑到外面来找蚯蚓吃。 小红看到它们很喜欢吃蚯蚓,干脆叫简初晴把它俩放出来,反正现在雨下的很小了,也不怕淋湿。而且野鸡,也淋不病。它们在林子里,下雨了一样也要出来觅食的。 简初晴听懂了它的意思,解开绳子把两只鸡放出来了,不过她怕它们跑,还是又把绳子系在旁边的一棵灌木丛中。 多了两只鸡,家里又热闹了一些,简初晴每天的工作又多几项,早上起来把鸡放出来,晚上再把鸡牵回来关在小窝里,中途还得打扫鸡窝,如果鸡在外面拉了屎,她见到了还得顺手清理一下。 小红对这两只鸡很不满,觉得它们来了没两天,就把这地方搞得臭哄哄的。吃了啦,啦了吃的,一点儿也不讲卫生。 简初晴却不在意,反倒还把这些垃圾收集起来,准备当肥料用的。虽然这里的地都很肥,但肥料总是必不可少的嘛。追肥一般都在庄稼生长最茂盛,和后期青黄不接的时候,才能起到最大的效果。 比如辣椒和西红柿越往上面结,就会越小,就是需要追肥的表现了。 不过鸡直接住在屋檐下,确实有些影响,简初晴就打算等这两只鸡完全驯养过来后,再给它们挪窝,把鸡窝搭得离家远一点,到菜园子的边缘去。 她倒是不担心有黄鼠狼来偷鸡吃,在这里她就没见过黄鼠狼,连老鼠也没见过,把鸡养在外面也很安全,而且养在外面,说不定还能吸引来公鸡,再慢慢把族群壮大呢。 怀着这个美好的想法,简初晴看这两只鸡的眼神都格外慈祥,若得小红满脸惊讶,完全搞不懂她为什么对两只野鸡这么好? 它气恼的冲简初晴叫了两声,简初晴回过神来,笑着摸了摸它的头上红毛,满怀期待的说:“小红,等咱俩的鸡群越来越大后,就不用出去找蛋来吃了,而且你也不用去捕捉鸡了。” 小红不满的哼了一声,似在说:“捉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找蛋也是小事情。你完全不用担心没鸡和蛋吃。” 可惜的是,简初晴却完全不会赞同它的想法。野鸡再好吃,其实没有家养的肥美,野鸡蛋和家鸡蛋也是有区别的。最重要的是,自己养了鸡,什么时候都有得吃,而不需要靠小红了。 她也不想自己样样都得依靠小红一只鸟啊。虽然她把小红当成自己的伙伴,但小红在她眼里再聪明也还是一只鸟啊。 而且她一个人类,还得需要一只鸟来养,她也觉得很不好意思啊。作为动物当中最高级的人族,如果生存还得靠一只鸟,说出去,怕是要让人笑掉大牙了。 她的这些心理活动小红不清楚,如果小红知道,肯定也会说,我作为一只大妖,甚至曾经还是土地神,却还要靠一个弱小的人类来养,才叫丢脸呢。 小四合院 接下来,简初晴就把重心放在盖院子上了。这可是个大工程呢,简初晴计划一次性把院子盖好,她打算以自己住的土地庙为主体,盖个小的四合院。她要把厨房和小红的住房都一起包括进来。 以土地庙当正房,从左右两边开起盖,各盖个约两米宽,就相当于让土地庙扩宽了四米。这左右各两米宽的地方,就可以盖厨房和小红的住房了,离她最近。 再往前面延伸三米长,这左边多出来的三米长两米宽的地方,就不盖成房子,只盖三面墙加顶盖,对着里面的一面是敞开的,可以晒衣服和晒粮食腌菜等等。同时,也可以在这里设一张餐桌摆两张椅子,她和小红用餐就可以在这里了,不用像现在吃饭都是直接在外面吃的。 右边的就盖成房子,一半盖成洗澡间,一半盖成贮藏室,可以贮存秋收后的粮食,也包括几竹筒腌制好的酸笋,咸鸡块等等。 与土地庙相对应的这一面,也留下一面墙不盖,搭建成一个棚子,专门用来存放些柴草,正中间的大门留了个约一米五宽,用竹片弄个简易的栅栏门。 这样的小四合院,给她的住所增加了很大的私密性和安全性,同时也相当于面积变大了很多。正经的厨房和洗澡间,餐厅,贮藏室,晒衣服的地方都有了。 整个院子的高度就两米来高与土地庙一样高,反正她现在有板凳,还可以做一张竹梯子,不会出现爬不上去无法盖顶的事情。 以简初晴一个人的力量,又要去照顾菜园子里的各种庄稼,又要砍柴,盖这个院子,足足花了一个月才基本完工。 所谓基本完工,就是只把整个外墙和顶盖好了,还没来得及搭建里面的墙,门窗更是一个也没有弄。 院子盖到一半时,竹子不够用了,她和小红还又去了两趟竹林那边。她拖回好几根又粗又长的竹子,剩下的其他的竹子,都是小红运回来的。小红一天跑几趟,专门运送竹子,给简初晴帮了很大的忙。 这些竹子,比上次它运送的要稍微长一些,因为太短的用处不大。现在盖院子,都需要起码两米多长的竹子,所以简初晴留给小红运送的竹子,都砍成两米多的长度。 小红经历了上次连续几趟的运货之后,现在运送竹子的能力又提升了一些。竹子变长了变重了,它也很快就适应了。 要不有小红的帮助,简初晴这个大工程起码还得多花十天时间。 整个院子的墙壁都是竹子,粗大的竹子当柱子用,间隔一段距离就用一根。两根柱子之间就用竹片,密密麻麻的竹片构成了墙壁,里面铺上一层蔑片编织成的席子,基本上可以挡风遮雨了。 如果想一点儿风也不透,就得抹上一层加了碎草的粘性黄泥巴。这个活,简初晴暂时还没空去做,因为没找到这种粘性黄泥。 屋顶没有这么耗竹子,纵横交错的檩子用的是粗大的竹片,已经很结实了。檩子上面铺上一层蔑席,再夹上一层竹枝和竹笋壳,最后再铺上一层蔑席,固定好就行了。这样盖的顶,遮雨的能力很强,基本就不用怕雨水会漏进来。 不过,说的这么简单,做起来却非常难,简初晴光是安装这么多竹片,都耗了极大的心血。 为了盖这间院子,简初晴起早贪黑,日晒雨淋的,有月亮的夜晚,她还会在月光下编席子,不敢有半点休息,经常是一倒下就睡着了。 如此忙碌下来,简初晴身上刚刚养回来的一点肉又消失不见,又变得又黑又瘦了,手更是粗糙的像老树皮,伤口叠伤口,还满是老茧子。 幸好这段时间,吃的不发愁。红薯和土豆可以随便吃,很多也很大个了。辣椒西红柿也挺多的,足够她和小红吃了。 每天,简初晴都是大锅土豆炖鸡块,烤红薯,有时候也换个花样,煮点红暑汤,烤点土豆。西红柿就成了她的水果和零食。小红并不太爱吃西红柿,就是西红柿炒蛋,它也只吃里面的蛋,西红柿全是简初晴吃。 生西红柿,小红就更加不爱吃了。不过简初晴经常会煮一锅西红柿蛋汤,放凉了当水喝的。 因为干活,天气又热,她流太多汗的,也耗太多的体力,中途喝一碗西红柿蛋汤,又补充了水分又补充了营养,非常好。小红偶尔也跟着喝几口,大多时候,它宁愿喝白开水。 两只鸡也完全养成了家鸡,不用再系着绳子,早上打开窝门把它们放出去,晚上它们自己就回来了。可惜的是,它们没有下蛋,也没有引来其他的鸡。所以,小红依旧还得去捉鸡回来吃。 简初晴也不在意,这两只鸡比当初捉回来时,已经又长肥大了不少,想必肉质更加鲜美,油水也更多了。 小红倒是很不满意,觉得它们没有下蛋,还得它时不时去捡些蛋回来吃,偶尔它还对两只鸡发个脾气,想要逼着它们下蛋。可是,这蛋不是逼就能有的啊,搞的两只鸡看到小红就吓的“咯咯”大叫。 后来简初晴发现两只鸡很怕小红,还特意吩咐它:“你不许欺负两只鸡啊,这可是我留下来的种母鸡呢。你一吓它们,蛋都被你吓掉了。” 小红恼火的瞪了她一眼,不再理会两只鸡了,心里却在想:“改天我再捉几只鸡回来,把这两只鸡吃了。” 反正它们也已经养肥了,也是时候下锅了。 地里的玉米长势也很好,最早长出来的五个玉米已经长老了。简初晴就把它们全部掰回来了,她抽了点时间剥了三个玉米棒子,得到了一碗玉米粒,煮了一顿玉米粥吃了。 没有晒干的玉米煮粥,熟的挺快的,但粥比较清,没有晒干后磨碎的玉米糁煮的粥浓稠,不过因为带有点甜味儿,小红还是蛮喜欢喝的。一人一鸟各喝了一大碗玉米粥。 这种改良过的玉米种子,煮粥喝还是不错的,简初晴很满意。当初种下去的时候,她还怕这种玉米只能煮玉米棒子,拿在手上啃呢。这样的玉米就只能吃嫩玉米棒子,无法保留下来,煮粥喝了。 剩下的两个玉米棒子,她就直接晒干了,先存放起来,这是准备当种子用的。明年,她就可以种好多棵玉米,就有吃不完的玉米粥了。没有大米,喝点玉米粥,也挺好的。而且玉米还可以做窝头,代替面粉呢。 劳累了一个月,简初晴实在是累坏了,而且虽然整个院子只有外墙和顶,但其实已经可以用了,再加上地里活儿也多了起来,她就不再急着赶走工了。 剩下的话,她打算慢慢来说,先要顾着收庄稼了。 ※※※※※※※※※※※※※※※※※※※※ 看的人这么少,我是不是该改个一目惊人的文名啊?比如,我和一只鸟谈恋爱 收庄稼啦 这一天,是个大晴天,简初晴忙着去收豆子了。 本来豆子的生长期应当有五个月左右,而且简初晴种的时间也不太对。但是就这几棵豆子,却在约三个月的时间内成熟了。 其实说来,简初晴种的这些庄稼全部是随便种的。 因为她也不知道这里的季节特征,只根据看上去像是春天,春天就可以播种这个规律来判定的。而且当时她种田,也是因为带来的土豆和红薯发芽了,不种也不行,黄豆玉米又本来就只有几颗,放着也浪费,干脆就一起种下去了。 说白了,她种这些庄稼也是抱着一种实验的心态。实际上,她也不是正儿八经的农民,并没有真正的独立耕种过,经验也不多,就是小时候给帮家长打过下手而已。 她也没想到,自己种下的东西,全部都生长良好,并且肉眼可见的收成也不错。 这只能说这是个奇异的地方,她种什么都能有收成。不过想想自己是如何到这个地方来的,简初晴也就不去想为什么,庄稼都随便生长了。 总之,就是不科学。反正,有收收,她就不用饿肚子,科不科学的,她就不管了。 黄豆的梗和叶子包括豆荚都黄了。虽然没多少根黄豆,但每一根都结了很多的豆荚,也能收几斤豆子了。 当种子的豆子,一斤足够了,剩下的她和小红可以吃啊。 老的豆子晒干了,可以炒熟了当零食吃。煮豆浆,打豆腐什么的就不用想了。因为豆子太少,而且没有磨子等工具。 就这么几根豆子,简初晴也懒的制作专门的打豆子的农具,连枷了。她直接把地里扯出来的豆子整株放在太阳下晒,等晒个一两天,豆荚全部晒干变脆了,再来打豆子。 干这点活不需要多少时间,她就又去看了一下玉米,有几个玉米又已经快要成熟了。最重要的是土豆和红薯,她觉得都可以收了。 但是现在天气这么热,红薯和土豆全部挖起来,该如何贮存呢?这可是个大问题呢,贮存不好,要么全烂掉,要么又发芽了。最重要的是,她还得给自己留下一些红薯和土豆当种子,明年再种啊。这可是她的主粮啊,贮存不好,就表示她又要饿肚子了。 土豆和红薯在她小时候,她们家种的并不多,而且收获的季节也不是现在。她明明记得红薯秋天收的,秋天收了红薯,就把红薯贮存在土窖里,来年春天再种。可现在,按天气情况,她觉得是夏天,红薯长的又觉得可以收了。 土豆就更加麻烦了,她依稀记得现代土豆都分季节种的,不是以前的一年一次成熟了,分为早中晚品种了。 不过,简初晴又想到末世后,基地种的土豆和红薯都是基地的异能者种的,相当于变异过的,它们的生长周期已经变短了,而且还熟了一茬再种一茬。基地为了保证口粮,不管是土豆还是红薯,都是在是不停的收了种,种了收。 所以,她就觉得自己的红薯和土豆是可以种好几季的了,长熟了就应收了,过段时间再来种。 这么一想,她也不担心了,拿了筐子和铲子过来,先挖红薯。 红薯的保存期相对会更长,因为它不像土豆那样晒到太阳会变绿皮,容易发芽。所以红薯收了,可以稍微晒晒,再贮存起来。而且红薯还可以做些红薯粉,红薯粉条,红薯干来保存。 这样的话,她就需要有个磨子了。于是,她对小红说:“你知道磨子吗?把食物磨成粉沫的。” 她边说边比划,又在地上画了几幅简图。 小红其实一听就懂了,却还又多欣赏了一会儿她画的简图。说实话,太难看了。要不是因为它听的懂简初晴的话,就看这个简图,它完全看不懂。 简初晴没学过画,而且就直接拿了根竹枝在地上随手画的,能有多好真是说不好。 简初晴见它看的仔细,就知道它应当明白是什么东西,惊喜的说:“那你帮我找一副石磨子回来,我们做些红薯粉来吃。” 小红没有点头,因为它实在不知道上哪儿去找磨子。这玩意儿应当没有现成的,都是需要人加工的,不像石锅,你还可以在自然界中找找。 但是它又想吃简初晴所说的红薯粉,它还是蛮相信简初晴的厨艺,而且它也知道,红薯天天烤的吃,煮的吃,也会吃腻的。 “qyi,iy gop po ……”它也只能发出了一阵乱叫,来表示自己完不成这个任务。 简初晴和它沟通了半天,总算明白了它的意思,很是失望的说:“找不到石磨子,你找个石臼回来也行啊。” 她同样也采用了连比带画,让小红明白了她的意思,小红这回倒是同意了。石臼这玩意儿和石锅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只要找个有洞的石头就好了嘛。只不过石锅是锅的形状,石臼的洞在更深更大一些而已。 简初晴要磨子是想把红薯磨碎,滤出浆液晒干,做成红薯粉保存的。其实手工做红薯粉也没那么容易。但有个磨子,以后也可以磨玉米,磨豆子嘛。 红薯粉可以直接煮来吃,煮成浓稠的透明红薯凉粉,和藕粉一个样,又好吃又饱肚子。关键是晒干的红薯粉可以保存很久啊。比红薯干还更好保存呢。至于做红薯粉条,她不敢挑战,估计自己没这个本领做出来。 其实简初晴听说过红薯粉还有另一种做法,就是切片晒干再磨成粉沫。 如果小红找不到石磨子,她就准备用这种方法试试了,不用磨子,找个石臼,捣成粉也行。只不过磨子更加方便,用处也更大。用手工慢慢捣,想捣出细腻的粉子,得花很长的时间。 如果都不行,她就只能晒些红薯干了。 这个最简单,就几个步骤:红薯洗净、蒸熟、撕皮、切片、晒干。 红薯干,可以当零食吃,也能填饱肚子。 其实土豆也可以做成土豆片,同样的办法,但是红薯干一般就直接来吃了,土豆干却是做成菜来吃的。 不管怎样,这么多土豆和红薯,她总得想些办法来保存,也要多换些花样来吃啊。 ※※※※※※※※※※※※※※※※※※※※ 要是现在种田和简初晴一样,随便种,就有好的收成就好了,大家也不用担心粮食不够吃了。估计愿意种田的人也会多一些。 前不久,好多人去抢米抢面,一人买十包八包的。 我都不知道他们一家才几口人,要吃到几时?也不怕放着坏掉了。 有新发现 简初晴挖红薯,小红就去找她要的石臼了。 花了两天时间,简初晴挖了好大一堆的红薯,也没有拿回来,全部就直接摆在地里晒着。红薯晒一晒,水分少一些,会更加甜。而且刚从土里挖出来的红薯,晒一晒也能保存的更久。湿的红薯很容易烂掉的。 看到才挖了一小半就有这么多红薯了,简初晴可兴奋了,收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她心里已经计划着红薯的多种吃法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指望着小红能找个合用的石臼回来。 可是小红早出晚归,找了很多地方,也还没找到。不过,四处乱跑的结果,就是它发现自己现在的能力又变强了一些。 它依旧是从最早出去找盐的地方出去的,顺便的它又弄了一些盐块回来。而且它发现自己现在可以走的更远,去的地方更广阔了。以前的这整片大地,就好像给它画了一个圈,对它有限制一样,现在这个界线好像随着它的能力提升,而变远了。 在新的地方小红发现了一些新物种,比如一大群肥壮的野猪和一群在树上攀爬飞奔的猴子。它们的成年体,体型都很庞大,比它印象中的野猪和野猴子的都大了一圈还不止。 看着这些可食用的大型肉类,小红的心情很兴奋,可惜的是,它最终也没敢动手去捕猎。因为这些野猪一看就很威猛。它们身边时不时还出现一头更加雄壮,长着长长獠牙的成年雄野猪。而且这么一群一群的野猪,光靠它一个人来猎捕估计也很难搞到手。 最关键的是,它就算猎到了一头野猪又如何,这么大只,它也没办法带回去啊。 带上盐,小红只得恋恋不舍的放弃了野猪。 “没找到啊。没关系,慢慢找吧。”简初晴安抚了小红,又表扬它带盐回来了。 说实话,小红能主动带盐回来,她开心的同时也觉得有些惊讶。因为小红太聪明了,居然不用她吩咐,就能主动做事了。一只鸟再聪明,再通人性,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啊。它是如何知道家里盐不多了,又或者说,它居然知道盐是必需品,遇上了就带点回来,贮备起来。 “这家伙难道真是只鸟妖吗?”简初晴心里这样想着,顺口又问:“小红,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听得懂人类的话?” 小红冲她翻了个白眼,“唧咕”了几声,似在说:“你是不是蠢啊,我要听不懂你的话,怎么帮你做这么多事情啊?” 简初晴奇异的听懂了它的意思,半信半怀疑的问:“是你的前主人教会你的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是科学家吗?” 她记得有些科学试验,就能证明很多动物能听懂人类的话,甚至可以做出一些和人类一样的自主反应。 小红摇头,什么前主人,它才没主人呢。什么人类敢当它的主人。 “那你是怎么学会,听懂人类的话呢?”简初晴又问它。 小红随意乱叫了几声就走开了,这要它如何解释,它又不能说人话,简初晴也听不懂鸟语。 简初晴也知道自己要求太高了,笑了笑,又去忙自己的事情。 她还得编织更多的蔑席子出来,而且还得准备竹片做门,这个家还差好几扇门呢,甚至连桌椅板凳,筐子,篮子都差。 特别是现在是收获季节了,需要的器物和农具真是越来越多。她都恨不得白天更长一些,让她能干更多的活。 虽然小红在某些方面可以帮她,但绝大多数的活儿还是得她自己独自完成,简初晴眼下只恨自己手长的少了,不够用。她完全不懂为什么就一个人的生活,还能把自己搞的如此忙碌? 家里各种用具永远不够,食物永远不嫌多,柴草都要时不时的去砍一些,这段时间忙着盖院子,家里贮存的柴草都烧得差不多了。 说到柴草,她又放下手中的活儿,去割了几捆草。现在她哪里有时间专门去砍柴啊,每次都是想起来,就顺手去割两捆草,因为割草速度快,也不累人。但是草烧的也快啊,一捆草有时候还不够烧一顿饭呢。 多半时候,她都要烧芦苇杆,芦苇杆比草耐烧多了。但这段时间芦苇杆也消耗的挺多,盖院子里,有些地方,她也会使用一些芦苇杆,比如墙上有些小缝隙的方,她就拿芦苇杆填充一下。 于是,她又去砍了两捆芦苇,直到天都擦黑了,才回来。现在天气很热了,她干脆去拿了衣服,准备直接在河里洗了个澡。 “这天热死了人,干一天的活,全身汗湿了一遍又一遍。我今天要去河里游个水。” 她会游泳,但到这里来后,还一次都没下过水,今天不知道怎的,就非常想游泳了。她和小红说这些话,是脑子已经早就主动把小红当成了同伴,和它说一声,好像就安全了很多一样。 毕竟一个人下水,又是条大河,她还是怕出问题,水里也会有不知道的危险,如果她出事,小红也能第一时间去救她。 她的水性要说多好,说不上,但也不至于很差,毕竟她小时候夏天也是和小伙伴们在河水泡大的。她家那条村子,前面是一条大河,左边是一条中等大的河,后面还有不少鱼塘,水多的很,孩子们也基本都会水。 可是就算这样,每年夏天,总是听到不少孩子们野泳出事的新闻,搞的她就一直很注意这个问题了,不敢一个人下水。 小红无所谓的点点头,主动去回避了。 第一次在河里洗澡,简初晴还是有些不习惯,虽然这里不会有人来,天色也很暗了,看不清楚什么了。但是她也不敢直接脱光衣服下河,而是在河里的石头上坐下,大半个身子泡在河里,再借着水的遮掩,脱掉衣服,惬意的搓了个澡,又穿着内衣,在水里游了一会儿。 人越往水深处游,水温就越低,也越舒服,简初晴游的很快活,觉得疲惫都减轻了不少,好半天不起来。惹的小红还以为她淹水了,在岸边“呱呱”直叫。 听到小红的招呼声,简初晴才收了游兴,就穿着一身湿淋淋的内衣上了岸。 小红立马又转过身去,根本就没看她。其实现在的简初晴也完全没有女性的曲线和玲珑有致,干瘪瘪的身体,没胸没头发,甚至分不出男女来。 但作为一个有礼仪的男鸟,小红还是知道避嫌的。 收豆子啦 从地里□□的豆杆,放在太阳下猛晒了两天,所有的植株全部晒干了,简初晴把它们平铺在一块平整的空地,抬起脚就开始打豆子。 恩,她用最简单最原始的方法,直接用双脚踩。 晒干的豆杆和豆荚在她脚下发出嚓嚓的响声,全碎了,一颗颗豆子就轻轻松松的从豆荚里出来了。根本就不需要专门脱粒用的连枷,也花不了多少时间,豆子就脱粒完成。 踩完,她再把豆荚碎沫和一些大的残渣捡走,最后把还带有不少残渣的豆子全部扫起来。 这时候,简初晴才发现自己还没来得及编织筛子,和簸箕。这两种收庄稼很重要的简单农具,她居然一个也没有编织出来。 她也只能现场制作了,好在豆子并不多,不需要太大的筛子和簸箕。 她没花多少时间就编了个小筛子,簸箕其实比较麻烦,干脆就先不编了,直接做了一把竹掀。 古代农村,用连枷脱粒好了粮食,一定要再扬场弄干净,就一定会用上一个叫木掀的农具。 木掀十分简单,就是一块比铁锹大一些的木板子,再钉上一根长柄就行了。 这块土头一般是四方形的,和铲子的形状很相似。用这个东西在地上铲起一掀子豆子,在迎风的地方高高扬起,风就把那些豆荚豆杆之类的残渣吹走了,干净的豆子就堆在地上了。 用簸箕去颠簸,也有同样的功效。如果多的话就得先用木掀,少就无所谓了,直接用簸箕也好了。而且用簸箕颠簸,还很需要有技巧的,就和筛子一样,有的人就只会左右抖动,完全不会把筛子转动起来。 古代还有个木制的风车,也是用来分离粮食中的残渣和一些瘪壳的。不过风车就属于比较复杂的农具了。简初晴虽然见过,却也不会做,当然了,她现在也用不上。小麦和水稻才会需要风车。 豆子和玉米完全不需要用到风车,有个木掀和筛子、簸箕就完全可以了。 她先把豆子装在筛子里,筛掉一些泥巴和残渣,再找个有风的地方,用木掀扬干净就可以了。 不过木掀倒是得现制作了。没有大块的木头片,就只能用竹片了,简初晴用了两块大竹片加一根竹子,制作了一个简单竹掀,勉强能用。 以前农村,没有现代化之前,就是这样收豆子,小麦和水稻等庄稼的。现在有些比较偏远的农村,还保留有这些简单的古老农具的古旧的劳作方式。 扬过几次,又再过两遍筛子,豆子就变得很干净了,只剩下些颗粒饱满的豆子了。 小红回来,看到这些黄亮亮的豆子,忍不住伸嘴去叼了几颗吃掉了。 简初晴惊讶的说:“这是生的,你也吃啊。” 在她的印象中,小红和饮食习惯完全和人类一样啊,怎么今天小红居然吃起了生豆子。 小红也不过是尝了个味儿,闻言也没再吃,迈着步子走开了。囫囵吞豆子,它也没吃出来个什么味道。 “不吃了啊?那我收起来了啊。”简初晴见它没吃了,就又把豆子收起来了。 她估计了一下,这一次收了大约有三四斤豆子,产量还是蛮高的。她没舍得吃,直接装进竹筒封起来保存起来了。等到了冬天,没事干时,可以炒几把黄豆当零食儿吃。 有了这些豆子,下一年,她就可以种更多了豆子,收很多,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了。不用像现在,就几斤豆子不敢吃。其实豆子,用点油炸一下,非常酥脆,很爽口的。下酒也好,当零食吃也很好。 做晚饭时,简初晴特意拿了一把干净的嫩菜叶子给小红,“你都吃生的,为什么顿顿要和我一样吃煮好的食物啊,你吃点这个菜叶子吧。” 小红扔了个白眼给她,闻都懒得闻这些菜叶子,眼睛专门盯着正在煮鱼汤的锅里。 “哎,小红,你是一只鸟,应当也和普通鸟儿一样喜欢吃虫子吧?我怎么没见过你找虫子吃呢?你为什么要和人吃一样的呢?”简初晴又问。 小红更加无语了,冲她叫了几声,干脆利落的走开了。再听她说下来,它都担心自己受不了要发脾气了。 说实话,它都不记得自己吃生食的情况了,更不记得自己是不是吃过虫子。活太久了,老早以前的生活谁还记得啊。别说作为一只鸟时候的生活,就是变成人后的生活,它都记得不太多了呢。 想到这里,它不由的追忆了一下自己的往昔,却发现自己居然忘记的越来越多了。很多事情,它都记不得了。 不过这对它也没什么影响,也许是因为长时间的沉睡,脑子里的那些过往,都被它自动定义为不重要的事情,当垃圾扔掉了。 它本来就是个比较咸鱼的鸟,有吃有喝有的玩,还考虑那么多做什么?正好,饭也煮熟了,满院子的香味,它立马不再多想了,吞了吞口水,乐颠颠的过来吃饭。 简初晴也怕自己真的惹烦了这家伙,这家伙生气不给自己找物质了,忙殷勤的说:“先吃两块鸡肉吧,汤要放凉会才能喝。” 要是少了小红,她的生活水平会大幅度下降,她可不敢得罪自己的粮官呢。 现在竹碗多起来了,小红和她都用两只碗吃饭,一只碗装干食,一只碗装汤汤水水。 今天她还特意给小红又拿个浅口小碟子出来,摆上了三块鸡肉,这三块鸡肉放在小碟子里,凉的最快,这会儿已经不烫嘴了,正好可以开吃了。 小红满意的看了她一眼,飞快的吃了起来。它一边吃,简初晴一边把碗里的鸡肉往小碟子里挟,把小红侍候的舒舒服服的。 一人一鸟吃过晚饭,简初晴也想起问他外面的事情了。 “你这几天出去,有没有什么新发现啊?”这完全是例行问话。简初晴其实也没指望小红能给自己带来什么新消息。 结果,小红却点点头,不过它也无法清楚的告诉简初晴,自己的发现。 一人一鸟鸡同鸭讲了半天,简初晴也只搞明白了它确实新的发现,但依旧没有发现人类生活的村庄城镇,也没有见到其他的人。 “哎,看来不会说话也不行啊。”简初晴在心里暗叹了口气,又说:“等这段时间忙过了,我要和你一起去外面看看。”不亲眼出去看,她完全无法搞清楚小红嘴里的这一堆乱码。不能沟通,也是个大问题啊。 小红点点头,同意了。 ※※※※※※※※※※※※※※※※※※※※ 小时候在农村,一收豆子,家家户户都用沙子炒一些豆子给孩子们当零食吃。这种炒豆,又香又脆很好吃,然后,一个赛一个的爱放屁。 收红薯啦 因为再一次的沟通失败,晚上简初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直在小红想要告诉她的是什么信息。这种猜测,以及对外界的不了解,真是令人烦燥。搞的简初晴差点儿失眠了。 不过,在梦睡中,她倒是想到了个法子。 既然两人说的不相同,无法沟通,但写出来呢?她想着当初养小红的人,都能让小红都能听得懂她的话,搞不好也教过它读书写字呢。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上,她什么事也不干,就写的最简单的写,一个人字,一个山字,问:“你认识这两个字吗?” 小红看了一眼,却摇了摇头,它不是不识字,可它认识的字和简初晴认识的字也不一样啊。它学的字还不是知道是哪个年代的呢?而简初晴这种现代汉字,它根本就不认识啊。就算有些字它认识,读音也不同了。又或者某个字读音和形状都没变,但意思也许变了。 它不认识简初晴写的字,却听的懂她说的话,那是因为当了土地神,它天天听到的都是这个那个人来找自己求平安,保风调雨顺等日常事务,这些人也不会要把自己所求的事情写出来,甚至大多数根本也不认识字。它的香客和臣民基本都是些普遍老百姓啊。 所以,从古至今的语言,它基本都听的懂。要说写字,它也就会当初自己学的那种了。不,应当说,它现在也不记得多少了。 总之,它不会承认自己会读会写的。不然,简初晴要天天和它用笔交流,它也嫌烦。就它现在这个爪子,写字也好麻烦的。再说了一只鸟居然会读书写字,也确实有些可怕了,那还是只鸟吗? 所以,简初晴的盘算又落空了,她失望的直叹气,“唉,是我太想当然了。” 是啊,一只鸟就算学会了听人说话,也许只是因为听的太多了,就比如鹦鹉也会被训练的会说话,甚至会和人打招呼,认识几个常见的人。但想要又会听又会说还又会写,难度就提升了好多倍了。 她真不该指望一只鸟能和人一样,能读书写字做文章了。 如果,一只鸟都能和人一样,这就不是一只鸟了。她闷闷的开解着自己,不再提这个话题了。 小红把她糊弄过去了,还很开心呢,它生怕她追究的太多,自己露了马脚。现在多好,自己只要不想听的,就当没听懂。 说实话,它这种咸鱼,向来没什么远大的追求,过了那么长时间的逍遥自在生活,重来没像现在这样压力大。 关键是它现在还又失去了原先强大的能力,已经和普通鸟没多大的区别,没那么多能耐可以随便做这做那了。却还带着一个简初晴,弄的它压力大,总觉得自己有责任让简初晴活的更舒服,更开心,更满意一些。要还是它很强大的时候,别说一个简初晴,就是她的整个基地,它也能保护的过来啊。 它现在想想,就觉得当初简初晴的几柱香,几点信仰,得到的真是不划算啊。可是当时那么危险,整个世界在它面前都快要消失不见了,它又不能不管她,管了她,现在也不能扔下她。 小红也在心里叹了口气,“还能怎么办?先就这么着吧。” 一人一鸟,都心情沉闷,吃过饭,就各自去各自的活了。 小红依旧去找简初晴要的石臼了,找不到回来时就顺便带些东西回来,反正一次也不空手,它现在已经习惯出门就要带东西回来,毕竟家里还有一个简初晴啊。 简初晴摘了一些红辣椒清干净了,晒在外面,准备晚上再回来做些剁辣椒酱。现在菜园子的辣椒吃不过来了,就红了一批,红辣椒不采收也不行了,这种辣椒又不能直接晒干辣椒,就只能做点剁辣椒酱了。 接下来,她也依旧去挖红薯了。同时她也要准备做蒸笼,以后蒸些红薯晒红薯干吃。 所以,下午她就没挖红薯了,剁好了辣椒酱,就去做蒸笼了。 因为锅小,蒸笼她都做的很小巧,但层数比较多。她做了五层,再编个蔑盖子。 做蒸笼最难的步骤就是蒸笼外圈,让她费了不少时间,并且第一次和第二次做出来的蒸笼格子总是有点歪歪扭扭的,形状不太好看,不过她也不在意了能用就行,后面几个就做的好看多了。 其实红薯也不一定非要蒸红,红薯煮熟也行。只是锅太少,要煮的时间太长,而且煮也来的红薯水分更多,晒干需要的时间更长,没有蒸的好。 晒干这个过程说的简单,但最关键的还要看天气啊,如果一连出几天大太阳,红薯干能很快就晒干了。但如果在晒的半路中下雨就麻烦大了,一个搞不好,红薯干就会全部发霉坏掉的。 为了晒红薯干,她还得再编织几个筛子和簸箕。 所以,她才挖了三分之一的红薯,就又去做手工活了。 越来越能干 本来简初晴的红薯是就分批种的,分一次藤栽一次,所以成熟的也有早有迟,正好收一块红薯,再做几天别的事情。 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一个月。 红薯大半已经挖出来了,只剩下最后一次栽的那一块。这一块地比最早种的,晚了不止一个月的时间,也还没来得及长大,就可以晚一个多月来收。 这个时间差可以简初晴省好多事,同时带来极大的方便。就算现在收的红薯一个多月后,都发芽了,她也不用怕了。 现在她甚至有些后悔,当初没有继续再分藤多栽一块地的,搞不好,可以一直拖到秋天都有红薯可以收呢。秋天收的红薯就更加不用担心它们会发芽了。她小时候,自己家秋天收了红薯,都是直接窖藏的。 不过冬天因为下雪,还是会烂掉一些红薯,但到了春天还会有剩下的可以当种子用的,种红薯根本就不需要太多,分藤完全可以解决大半的问题。 所以她现在收的红薯,都被她挖了个地窖贮存起来了,希望能保存很久吧。 不过现在她的土豆还没有挖完,虽然土豆本来就没有红薯多,红薯是因为分藤再栽种的原因,分了几次藤,而土豆没有,全靠当初种的几颗土豆,也就一块田的土豆。 所以,她要等到最后不得不收的时候,才会来收土豆,她要尽可能的保存下土豆,下一季再种。不然,以后她的主食就会少了土豆这个品种了。 同时,她现在挖土豆吃的时候,也会特意把那些很小个的土豆换个地方再种下去,不管它们长不长得成功,试试也无妨嘛。反正都是最小颗的土豆,都只有指头大小,加起来也不够吃几口的。 现在粮食多了,她也不心疼这点儿土豆了。 在这个期间,她还晒了一些切片的生红薯片,和蒸熟后晒的红薯干。 干的生红薯片以后可以打制成红薯粉子。而红薯干既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再蒸过了吃。 除了红薯干红薯片之外,辣椒酱她也又剁了一大竹桐。玉米又摘了一批,同样煮了玉米粥喝了。 这次她没有留下来晒干保存,而是直接全部煮粥喝了。因为天天吃红薯她真的吃腻了。 换个口味,小红的食欲都格外好。说实话,它也一样腻了红薯,可是红薯成了它们最主要的主食。而且可能很长时间里,它们的主食都会是红薯呢。一想到这些,简初晴就觉得玉米粥格外好喝了。 实际上,在末世之前,简初晴最爱喝的大米粥,基本不喝纯正的玉米粥,最多是煮粥是加一把玉米在大米里一起煮成杂粮粥而已。但在这里,她没办法找到大米,能有玉米粥喝喝也很满足了。 而这些天,小红也没闲着,它天天出去找简初晴要的石臼,只是每天带回来的都是竹子,盐,偶尔还有一些野果子,有一次还是几颗蛋。 简初晴看到篮子里装的这几个蛋,很是惊讶,还笑道:“你没有打破啊。” 蛋不比盐和竹子,在半路上可以随便扔在地上休息。所以,每次都是她和小红一起出去时,小红找到蛋,让她过来捡起来装在篓子里,最后也是她背回来的。 小红骄傲的“哼”了一声,它才不会告诉她,自己好几次都想带蛋回来,都是在半路上摔破了的。其实蛋对于它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一种食物,但简初晴喜欢吃,不然,它才懒的费这个心呢。 “果然是越来越能干了啊。”简初晴又表扬了它一句。 这可是实话,小红光是给她运竹子,就让她省下了不少时间和体力。何况还有盐呢,这可是她出体力和时间也很难得到的啊。可以说,小红给她解决了她最难得到的一样生活必需品。 现在小红带回来的盐都存了不少了,足够简初晴一个人吃两年了。也让简初晴心里格外安定了,如果没有盐,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要去直接喝动物的血了。 接受了简初晴的表扬,小红也暗自开心。 现在,小红的自主能力越来越强,干的活越来越多,简初晴就越开心也越省心省力。可以说,小红完全称得上是她的好帮手。 接下来,自然就是继续盖院子的大计了。 简初晴又花了几天时间,院子总算全部完工,大门是一扇比较结实的厚竹片门。看上去还蛮威武的。 简初晴满意了,好好的歇了两天,就和小红说:“趁现在活儿不多,你带我先去找到盐的地方看看吧。” 小红点点头,有些看好戏似的叫了几声,似在提醒她:“要去可以,很远,而且路可不好走呢。” ※※※※※※※※※※※※※※※※※※※※ 梦想中的小四合院,总算完工了 去探险啦 对于出门去探险会有多少困难,简初晴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也做了充足的准备。 她给自己准备的物质十分齐全,除了换洗衣服之外,还有一些红薯,一小竹筒辣椒酱,一点盐,西红柿,小鱼干红薯干,锅碗勺子等等。 工具类的,镰刀和斧头及菜刀,她也都带上了。她甚至还带上了一些干的艾草,准备用来熏蚊虫的。 这些东西装在背篓里,分量还不轻呢。她选择这个时间点出门,一来是自己比较有空闲,二来嘛,也是因为现在天气比较适合出远门。温度高嘛,不用担心在外面露宿受冻啊。最重要的是,现在粮食充足,就是在外面也不怕饿肚子。 于是,这天大清早,吃饱喝足后,简初晴关上了大门,又交待了鸡让它们自己回窝。因为不会离家太久,她没把鸡放在院子外面,而是直接关在院子里了。就两只鸡,需要的口粮也不多,她扔了一些红薯藤和两个挖破的红薯,再加上一个竹筒里装满了水。 两只鸡现在已经很习惯早上自己出窝,晚上自己回窝了。只不过平时它们都出院子在外面找食吃,现在直接关在院子里,简初晴其实还有些担心它们会不会出什么问题。 这个时候,她就深切的体会了到,儿时奶奶不管去哪里走亲戚也好,吃酒席也好,晚上都要回家的心情了,因为担心家里养的鸡鸭猪牛没人管啊。 农村家家户户都这样的,一有亲戚家办喜事,亲朋好友都要去凑热闹的,特别是结婚嫁女儿的大喜事,都要办三天的酒席,远一点的,特别直系的亲戚都是要留下来住家的。所以,出门前,都要留个人在家里照顾这些家禽和牲口。又或者当家人到了晚上就得回家来,早上再去亲戚家。 好在那个时候,家家户户的亲戚都离的比较近,都是相邻的几条村,不用离家千里,不然可难办了。 小红见她出门前还在交待两只鸡,连翻了几个白眼,心道:“两只鸡能听懂你的话吗?” 不管听不听的懂,简初晴对于自己家的这两名成员,还是很在意的。她亲切的抚摸了两只几把,希望外出几天后,这两只鸡还得好好的。 背着背篓,戴着大斗笠,简初晴跟着小红走进了丛林。 这是第一次走进丛林,简初晴除了兴奋更多的却是担心。小红有翅膀,她却没有,得一步一步的走,这个季节,丛林里野草比她人都高,树木也枝繁叶茂,到处是参天大树。有的树大的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里完完全全就是一片原始森林,很多树她都认不出来,也不知道它们到底有多少岁了。总之,这是一片完全无人涉足过的地方,充满了神奇,也有着不可知的危险。 “会不会有很多毒虫,蚂蟥类的?”简初晴担心的问道。大的猛兽她倒不担心,从她和小红的沟通中可知,这里并没有大型猛兽。 原始森林会有很多危险,其中她最怕的就是毒虫,蚂蟥等小东西。她仔细的把自己的裤腿和衣袖都扎紧,脸上也系了块布,保护措施也就能做到这些了。 小红扇了扇翅膀,放开喉咙大叫了几声,惊的林子里一阵混乱,各种各样的鸟儿乱叫乱窜,还有一些小动物纷纷逃窜。 简初晴停下脚步,等林子里恢复了平静,才问:“你这是在帮我解决路上的危险吗?”她就不相信,小红这样能吓走毒虫类的小东西。 小红来过多次,自然懂得选择最适合简初晴走的路线,听了她的话,干脆不飞了,直接陪着她一起走。说实话,它还真的不知道有没有毒虫和蚂蟥。能飞真是个大便宜,完全不用担心丛林里的这些小东西。 何况它是一只鸟,对于这些虫子类的,它完全不在乎,在它眼里这些不过是食物而已,甚至有些连食物都算不上。因为它习惯吃人类的食物,好久没吃过虫子了。 不过,它选择的路线还是很好的,沿着溪水。简初晴边走边不时砍掉一些挡住她视线的野草树枝什么的,慢慢开出一条小路来。这样她回来时就不用再开路了。 小红也会帮她,用暴力折断一些树枝,甚至用翅膀扇倒成片的野草。可就算这样,他们的行进速度也极慢,因为在丛林中你要不停的开路,不然一步都走不动啊。好在简初晴早有心理准备,也不抱怨。 不过,没走多远,简初晴就累的直喘气。丛林中密不透风的,她又穿着外套,还把衣服都扎得严严实实,连面罩都有,能不喘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一个有块大石头的地方,野草不那么茂盛,树也离得稍远,风就吹了过来,凉爽了不少。简初晴干脆停下来,把周围的野草和树枝又砍了一遍,清理出一个比较空旷的空地,说:“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会儿。” 小红点点头,这个歇脚处,它也比较满意,因为比较空旷。把这个歇脚处弄好一点,回来时也可以用上,下次来也就不用这么累了。 然后,简初晴捡了几把干柴草,又把砍下来的野草堆在大石头边上,烧了起来。 一阵浓烟中,一些小的虫子四散逃窜。小红也给熏的直往上风处跑,简初晴自己也一样。一人一鸟等浓烟过后,才回来收拾东西。等火堆快熄灭时,简初晴又往里面扔了几个红薯。 然后,她去溪边洗手,溪水清澈又凉爽,她狠狠的洗了几把脸,才觉得舒服了不少。 小红顺手就在溪水里抓了几条鱼,简初晴脱掉外套,开始准备饭菜。 主食就是烤红薯了,再煮了个鱼汤,就着西红柿,一人一鸟美美的吃了一顿。吹着小风,简初晴只觉得昏昏欲睡,完全抵挡不住瞌睡,干脆说:“我要睡个觉。” 小红无奈的点点头,主动帮她放哨,心里却直叹气,就这个速度,等她走到盐池边,还不知道得花几天呢? 翅膀当被盖 简初晴这一觉也没睡多久,最多就半个小时,人却精神了很多,好像刚才的疲惫都已消失得一干二净了。她匆匆喝了几口水,又收拾好自己,和小红继续前进。 这一次,直到傍晚他俩才找一个可以露宿的地方。夜晚的丛林比白天更可恨,虽然露宿地很空旷,她也已经做过一些处理,给自己弄了一块约一百平方米大的空地,把四周的野草和树枝都砍得干干净净了。 但说实话,放眼望去全是参天大树,她心里还是很担心的。幸好身边有小红,小红是个很可靠的伙伴,简初晴才敢过来。 夕阳褪去了最后一丝余光,丛林中只剩下两堆篝火了。 简初晴捡了一大堆柴伙,足够烧一整夜还有多。 吃过晚饭后,简初晴就开始做睡前的准备工作。她挑了最中间的,这块地方她堆了一堆柴草烧过,这时候早就熄灭了,打扫一下灰烬,地面就又干净又干燥了,燃烧带来的高温早就把这块地方烤干了,成了一个很好的睡觉的地方。 她铺上了自己从家里带来的一张小席子再铺上自己的防水外套,就和衣而卧了。 第一次在丛林里露宿,她心里挺害怕的,虽然小红一再表示这里没有猛兽,可她还是会担心。 在这种情况下,简初晴哪里睡得着,就不停的和小红说话,以缓解自己内心的不安。 小红也好像明白她的心情一样,不时的“呱呱”大叫几声,似在回应她安抚她,也是似在警告丛林中那些不知名的危险一样。 就这样,一人一鸟说着闲话,夜渐渐深了,温度也越来越低,再也没了白天的闷热,劳累了一天的简初晴也慢慢睡着了。 小红却一直没睡,一直在替她守夜,甚至它还不时给两堆篝火添柴,以保证它们不会熄灭。它也害怕自己睡着了,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状况出现,一直机警的张着耳朵,四处张望着。 月亮渐渐升起来了,透过树枝撒下一丝冷清的光,小红看着睡梦中的简初晴那显然并没有放松的身体,就知道她睡的并不安稳。 看到这个可怜的弱小的人类,它的心不由的柔软起来。但是它同时也知道,简初晴是多么的坚强和能干。这几种性格都体现在一个人的身上,简直是互相矛盾,但于它来说,是新鲜的,又是可亲可敬的。 在它漫长的生命中,它完全不记得自己和谁这样朝夕相处过,它过惯了闲云野鹤无拘无束的生活,重来不知道自己还会与一个人类过着如此亲近的生活。可这段时间的相处,却又让它觉得也不错。 小红卧在干草堆上,心思也渐渐飘远。 半夜,露水下来了,温度也下降了更多,带来了一丝丝寒气。丛林中的半夜,温度还是比较低的,简初晴冷的忍不住动了起来。她绻起身子,想把自己缩进被子里,可是她就盖了件外套,又哪里来的被子呢。 小红见状,干脆张开自己的大翅膀,把她笼在自己的腋下。 靠近了热源,闻着自己熟悉的味道,简初晴也渐渐安静下来,抱着小红的翅膀呼呼大睡。 第一次有人这么亲近自己,小红反倒有些不自在。 不过,这种不自在,很快就消失了,夜深了,它自己也开始发困。只是它记得自己要巡视,不敢睡着,而且还怕自己睡着后篝火会熄灭,只得调整心神,认认真真的打坐。 就这样,直到天过升起了一丝微光,小红才打了个盹。 没多大一会儿,早起的鸟儿就开始叽叽喳喳的叫起来,差不多是同时,简初晴和小红都睁开了眼睛。 过了片刻,简初晴才发现自己居然抱着小红的翅膀在睡觉,难怪觉得很温暖睡的很舒服了,原来是这样啊。 她连忙放开小红的翅膀,却又忍不住摸了两把,小红的羽毛非常光滑,摸着很舒服了,她不由的又撸了两把,并道谢:“小红,谢谢你哦。” 小红被摸的很舒服,却还保持着一惯的高冷模样,随意叫了两声,表示不用谢。然后,它抖了抖翅膀,迈开步子活动起自己因为保持一个姿态而变得僵硬的身体。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它摸毛呢。这种感觉很不错咧。 简初晴忙活着去洗漱,并且打水烧开水准备煮早餐。 小红也去林子里转了一圈,提着一只肥鸡回来了。 大清早就喝鸡汤的生活,简直是奢侈,简初晴打趣完自己,又飞快的收拾好鸡,砍成块扔进锅里炖起来。昨夜的篝火刚刚熄灭,还有余烬正好可以烤红薯,她连忙又扔了几个红薯进去烤。 等鸡汤煮好,红薯也烤熟了。 一人一鸟吃饱喝足,继续前进。 ※※※※※※※※※※※※※※※※※※※※ 纯天然高级羽绒被,随时随地拥有,挡风遮雨又保暖 找到盐池 如此这般,一路的艰难就不用说了,第四天,小红带着简初晴转了个弯,离开了他们一路走的溪水。 临走之前,他俩在这里休息和吃过饭,小红还让简初晴多打些水带上。这一路上都沿着溪水在走,简初晴除了会烧一些白开水带着,边走边喝之外,根本就没带过生水。 小红这样做,肯定是有原因的,简初晴想了想,问:“前面没有水源了吗?是不是快要到地方了?” 小红点点头,再往前走就快接近盐池了,那边有水也不能吃了。简初晴连忙把几只竹筒全部装满了水。 果然,没走多远,简初晴就觉得眼前越来越开阔了,他们已经离开了丛林。 眼前的树木越来越稀少,尽剩下些低矮的杂树与灌木丛,野草丛也变少了,地面上到处是裸露的干硬的空地,一看就知道这里的土壤不好。 “小红,我们要走出去了吗?” 小红摇头,但却继续前进,并且还加快了脚步,时不时还飞一阵子。简初晴只得加快脚步跟上它,不知道它这是要干什么。 在小红的带领下,又前进了半日,简初晴见到了一个天然盐池。白中带黄的天然盐块到处都是,显然这里就是小红找到盐的地方了。 这一片可能因为盐池的原因,野草和树木就极少,稀稀拉拉的,显得十分空荡,也基本看不到其他的活物,可谓十分安全。 “原来你就在这里找到盐的啊。”简初晴捡起一块盐石,兴奋的像找到了宝藏一样。此刻她也才明白,为什么越离这里近,植被就越少了,盐碱地本身就很难生长植物的。 这里没有什么植物,自然也无法引来什么动物了,若大的盐池,就这样存在于天地之间,默默无名,在阳光和风雨的洗刷下,结出了一块又一块的盐石。 简初晴好奇的观察着盐池,越是接近盐池,盐块就越白,而中间的那些盐块,显然品质也更好。这么大一个盐池,对于简初晴来说,简直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盐库啊。 她十分开心自己拥有这么大一片盐池,除了过来的路程有些困难之外,来这里找盐,其实也算容易了。 而且一路上,她完全没有遇到任何危险,连她想象中的毒虫都没有。 一句话,丛林很安全,就是没有路。 但盐池这里没有树可以遮荫,越接近盐池,越是荒凉,看不到一点儿绿色了,太阳明晃晃的照着,就像火在身上烤一样,热的要命。 没呆多久,简初晴就觉得喉咙直冒烟,再加上刚才赶路的速度又很快,看了一会儿盐池,她就又累又渴又饿了。 “小红,来喝点水吧。”她打开竹筒,倒了两杯水出来。 喝过水,小红就催促她离开这里了。 天气热,在这个空旷的地方呆着,太阳全方位无死角的照在身上,实在是很难受,简初晴也不想多呆了,随手捡了块盐石就准备走了。 小红却飞到中间去,捡了块品相更好的颜色也更白的盐石,扔给她。 简初晴就扔掉了自己捡的这块,把它捡回来的这块放进篓子里了。 两人离开盐池往回走,这回小红也顾不上她了,直接飞走了。它在离这里最近的一簇灌木丛边停下来等简初晴。 等简初晴过来后,一人一鸟喝过水,又继续往前走了一会儿,走到有树的地方就停下来了,因为大家的肚子早就咕咕叫了,而且人也又热又累了。 稀稀拉拉的几根歪歪扭扭的小树,总算也能遮挡些阳光了,简初晴和小红又喝了一杯水,这已经是最后的一点白开水了。就这么一截路,她和小红就喝干了三竹筒的水,现在只剩下一竹筒没烧的生水,这是留着做饭用的水。 就在这里收集了一些柴草,简初晴准备做饭了。 就剩一竹筒的水,根本就不够用,简初晴连脸都不敢洗了,只倒了一碗水出来,洗了手,再倒了一碗水出来,打湿了毛巾,在脸上擦了几把。水滴落在地上,根本就没留下什么痕迹,几乎是瞬间就蒸发消失不见了。 她的篓子里还装着十几个在路上捡的野鸡蛋,这会儿直接烧了一锅水煮了一大锅荷包蛋。 幸好小红让她多打了些水,不然这顿饭还不好解决呢。连蛋带汤水喝光,一人一鸟的体力和水分都得到了极大的补充,简初晴才叹道:“前面我嫌丛林里密不透风太热,没想到这里才更热呢。我都快要晒死了。” 小红“哼”了一声,似在说:“这还不是你自己要来讨苦吃的啊。” 不过,简初晴还是很开心来了这一趟。 她走了这一趟,找到了盐,也开了路,而且沿途她还弄了几个休息站呢。以后她再来就没这么辛苦了。 她看到的盐池前面,就是一大片盐碱地,基本没什么植被,一眼望去全是这样的,像沙漠一样,再远也就看不到了,令她很想知道更远的地方有什么? “小红,你越过盐池去更前面看过吗?” 小红摇头,不想说自己其实还去过更远的地方,前面还有更大片的丛林,还有更多的高山。它现在只想快点回去,在野外实在是太无趣了。它要保护简初晴,而且吃的也不如在家里好,住的也不如在家里好,还累的很。 简初晴用脚走,它也不能飞啊,让一只鸟用脚走路也太为难鸟了。再者,前面真的危险性极高,那成群的野猪,哪个都不是简初晴能解决的。 总之,它暂时是不会让简初晴知道外面的世界。 傍晚时分,它们回到了转弯的地方,简初晴第一时间就是冲到溪水边,打了一锅水烧开水。然后,她跳进水里,说:“小红,我要先洗个澡,我都臭了。” 她也没敢往深处去,直接在岸边的石头上坐下,把脚及小腿都全部浸在凉凉的溪水中,舀了水往身上浇。 小红早在她去洗澡时,就已经主动去担任放哨和捕食捡柴的工作了。 等简初晴洗好,它已经捡了一堆柴草,并且捉了两只肥鸡。这顿饭,它一定要好好补补。 洗去了一身的暑气和疲惫,简初晴心情都好了很多,笑眯眯的说:“小红,真能干啊,我马上做饭。” 小红点点头,和她一样,转头就冲到水里去了。 好东西 吃过饭,简初晴依旧把周围的野草砍干净,燃起了几堆火熏走蚊虫,准备晚上露宿。 这里是到盐池最近的一个休息点,第二天早上,简初晴临走之前,还把这里好好的又修理了一遍,清理出一大片空地。她想把这里当成一个临时据点,以备不时之需。 她还和小红说:“其实这里离盐池那边也不算远,要是能把这边的水引过去,那边的草和树也会慢慢长大长多。” 真的,她昨天真是被晒怕了。虽然平时她在地里干活也很累很晒很热,但比起在盐池这边就是小儿科了。盐池那一整片光秃秃的,真的和沙漠一样,阳光格外强烈,并且紫外线也格外强。 她戴了斗笠,斗笠比较厚实,当时太热,就是取下来,当扇子用了用,后来太晒就又戴上去了。结果,她今天却发现自己还是晒伤了,脸上,手上,头顶上的皮肤都火辣辣的痛呢。 小红冲她乱叫了几声,似在反对:“你怎么把水引过去,而且那边的盐池,也是我们需要的啊。” 要不是找到这个盐池,一人一鸟早就没盐吃了呢。 简初晴听懂了它的意思,讪笑道:“我也是突发其想了,想着要来这里取盐,这么痛苦,如果能让周围的草多些,树多些,就能多点阴凉的地方,人就没这么难受了。” 小红不再理会她,只觉得她想法太多,盐池的存在,本身就会影响周边的环境,盐碱地本来就不能生长植物,在哪里都这样。而且就凭它的观察,这片土地,有大片的适合生活的地方,干嘛非要来改变这里呢? 返程中,小红带简初晴多走了一些弯路,为的就是去摘些野果子。 在丛林深处穿行时,简初晴偶尔也发现过几棵野果子树,可惜的是,那些果子明显还没成熟,还是青青的小小的,当时她就问过:“这个时候,应当有不少野果子能吃吧?你知道哪里有吗?” 小红那时只顾着赶路,没有回答她,简初晴还以为它不知道呢。 看到眼前的一小片野梨子树,简初晴乐了:“小红,这些野梨子是能吃的吧。”她用的是肯定句,不能吃,小红也不会故意带她过来啊。 小红点点头,飞到枝头,随意挑了一颗梨就埋头吃了起来。上次它来时,这些野果子还没成熟。 现在这些果子大部分都熟了,地上撒落了不少,枝头的也有不少被鸟儿吃过的,只剩下半边了,空气中就有股子野梨的香甜味儿。 简初晴见小红吃的香,也伸手摘了一个,从竹筒里倒水洗了洗啃了起来。 野梨子虽然比现代的梨子小,核也大,但味道却还不错,甜丝丝的,她一连吃了好几个,才停下来,开始摘下梨子往篓子里装 见状,小红也边吃边摘,它从高处挑个头大的往下扔,简初晴就在下面接,没多大一会儿,就摘了十来斤梨子,装了半篓子了。 “小红,下来吧,别摘了,够了。” 她怕太多了带回去吃不完,放着也是烂掉。梨子这种水果,本身就不容易贮存。何况小红挑的还都是几乎完全成熟了的,更加不能放了。她自己倒是摘了一些不太熟的野梨,希望能多存放几天。 现在正在瓜果多的季节,简初晴非常怀念现代的那些各种甜瓜,西瓜和水果。可惜的是,她没有任何瓜果的种子,只能在心里怀念。现在能遇上这么一大片的野梨子,她都恨不得移栽两根树回去呢,但又怕树苗带回去栽不活,而且这么远,带几根树苗回去也不容易。 摘了梨,简初晴又在不远处发现了一簇像叶子像竹叶一样的低矮绿植,这东西她看着就眼熟,一时却又想不起这是什么,她干脆拿出竹铲子,用力挖了一棵。 看着手上白嫩嫩的有点像竹节一样的东西,简初晴兴奋的大叫道:“太好了,原来是野姜啊。我就说怎么这么眼熟呢。” 她掰开一节生姜,一股子辛辣味冲鼻而来,更加证实了她的猜测。这就是野山姜,个头挺小的,结的也不多,而且正是鲜嫩时。 她立马挥动铲子,挖了不少野姜,有的还连根带叶全部都挖出来,上面连泥巴都没弄掉,这是她要带回去栽种的。她打算自己培育一下,但能不能成功种出生姜来。这种野姜虽然味道也不错,但个头太小,而且每次要用生姜还得上这里来挖也不太容易了。 生姜的用途可大呢,即可当调味品,也可以当药用。她平时炖鱼也好炖鸡也好,因为少了姜,多少都有些腥味。她老早就想去找找野姜了,没想到终于心想事成了。 她一边挖一边感谢小红:“不亏是我的粮官啊。即摘了梨了也找到了姜。” 小红看着她挖的这玩意儿,居然根本就不认识,它又不做饭,也不需要吃姜,以前也完全没有在意过生姜。不过简初晴喜欢,它也开心,因为简初晴心情好,就会煮好吃的。 挖好了姜,简初晴还特意把和野姜长在一块儿的野草全部清理了一遍,又给野姜培了些土,她要让这些野姜能生长的更好。就算她种不成功,也可以再来这里挖嘛。 小红却觉得她完全是做无用功,她不来这里,这些野姜也好好的在这里生长着。甚至现在还遭到了她的毒手呢,挖的七零八落了。 最后,简初晴还说:“小红,你能不能给这里做个记号,免得下次来找不到了。” 小红却摇了摇头,看了看她篓子里的梨子,似在回答她:“有什么好做的,我记的。” 也对,这里离梨子树并不远。小红既然能带她来摘梨子,就能找到这些野姜。 简初晴不好意思的笑道:“小红,你太厉害了。我真的很好奇你以前的主人,他是什么人啊?”能把小红教的比人还聪明能干的人,她真的非常好奇。 小红气恼的冷哼了一声,不再理她。 谁敢当它的主人,也就眼前这个女人,还自称女王,还让自己给她当粮官。 被发现了 回程中,每次到达露宿点,简初晴都会把这里再重新扩大范围的修理一遍,务必让这里的据点成为长期据点。这样她下次再来,就能省事很多了。 这里有野果子,有野姜,还有好些地方她未曾到达,说不定还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呢,所以,她要保存好这条路线。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和小红离开盐池地的第二天,空中就飞来了一群大鸟。 这群大鸟落地居然变成了一群雄壮的男人。 他们随身带了简易的兽皮袋,捡了很多盐石。 在休息时,有个男人发现了简初晴扔下的垃圾,她当时在这里吃了两个西红柿,地上留下了些西红柿的皮外加还西红柿的蒂把连着果肉的一小块。虽然已经晒干枯了,男人还是发现了这个东西的与众不同。 “这里好像有其他人来过?” 其他几个人都围过来仔细看着这么一点儿垃圾,没有人认识,但却都认同这里是有他们不知道的人来过。 “四处找找看。”中间那个明显格外雄壮的男人说。他是这队人的领队,相当于队长。 然后,他们就发现了简初晴和小红做饭吃过的痕迹。 男人们看着烧过柴灰,及一堆的蛋壳,都吸了口冷气。 “居然有人在这时煮蛋吃?”队长惊讶极了。作为鸟-人族,他们是不吃鸟蛋的,甚至别的蛋也极少吃,因为总会有吃自己同类的感觉。 其中一个年纪比较大的男人仔细的看过这些蛋壳才说:“这个蛋壳看上去应当是野鸡蛋,不是鸟蛋。” “这样看来,来这里的人不是我们的同族。”队长还是很相信自己的同伴的。这位年长者,比他更加有经验。 他们每次外出弄盐,都会跟上一位长者,一来是带队,二来是一路总有些危险,长者更加有经验应对。只是长者年纪大了,战斗能力差了,现在只能教导年轻的同伴,不能充当重任了。 一行人都看着不远处的大片丛林,却不敢动脚,因为这片丛林他们是禁地。 “他们是从禁地出来的吗?”有个年轻的男人问。 年长者和队长都摇了摇头,年老者说:“禁地不应当有人。但如果是穿过禁地从别的地方来的人,也不一定。” “可能他们也是来这里取盐的。” “那,我们也许会有机会遇上他们。” “就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族群?”队长喃喃自语道。 这些年来,四大族群的关系并不好,每个族都觉得自己族最厉害,理所应当的要统领其他族群。但也还能勉强保护表面的和平,私下里的小打小闹是不少,却没有直接扯破脸面。 但各大族群当中的小群体,就更加爱扯皮拉筋了,今天你这个族抢了另一个族的东西,明天另一个族又怎么啦,时不时的要闹到大族长面前来。甚至还有些族闹到外族头上去,更是惹来不少麻烦呢。 这些年来,四大族群的大族长们不知道开过多少会,但却一直没能取得最终的结果,无法选出最终的最大的首领,来统领四个族群。 因为谁也不服谁,四大族群各有各的优点,也各有各的缺点,而又没有哪一个有天生压倒别的族的优势,也就只能保持着眼下的相对平衡了。 有人不以为然的说:“管他们是什么族群哦,大家互不相干就行了。这里的盐池,有取之不尽的盐,就算有别的族群来取,我们也不用担心没盐吃。” 实际上,每个族群都有自己不为外族所知的盐池。当然了,你还可以去和别人交换。大集市上,所有的物品都有交易的。盐对某些族来说,完全不算什么。 话是这么说,几个男人却还在临走前,又多捡了些盐石,把原本就基本装满的袋子又重新挤了挤,装的更加满了,甚至有的人手中还拿着两大块盐石。 盐对于他们这个族群来说,算是比较珍贵的物质,来取一次盐路途遥远,总会有些不知名的危险。这个盐池差不多就是他们这个族群在使用,现在多了人来使用,也基本产生不了太大的麻烦。他们刚才也仔细观察过,没有发现有大量取盐石的痕迹。 既然没有大量取盐石,就表示来的这些人,并不是大族群,需要的盐石并不多,对他们的影响有限。 小红每次来,都是去中间地带取盐石,它也不会乱翻,直接捡最外面的,也就两三块而已,根本不会留下痕迹。而这些人和它一样,取盐石也不会留下大的痕迹,而且他们取一次盐也会间隔很久,时间稍微长一点,自然界的风吹雨淋的这些自然变化就会掩盖他们曾经留下来的痕迹。 因此,小红也没有发现这里有其他人来过。 ※※※※※※※※※※※※※※※※※※※※ 都想当大王 满载而归 这一趟出门,简初晴的收获颇丰。 她带回来了不少物质,包括约二十斤野鸡蛋,几斤黑木耳,一大块盐石,十多斤野梨子和七、八斤的野山姜,而且还有十多颗连根带泥带苗的山姜。 在摘黑木耳时,简初晴还乐哈哈的问小红:“小红啊,这里有人参和灵芝吗?” 她根本就不认识中药材,林子里其实有些中药材。就是人参和灵芝其实真让她见到了,她也不一定认识。她以前又没挖过人参,也没摘过灵芝,更不懂它们的生长条件,就是觉得这两样是贵重物,都很值钱,对人类也很有好处。 小红没理她,说的好像人参灵芝到处都是一样。实际上,人参与好,灵芝也好,都有一定的生长条件,这里的气候不一定适宜它们的生长啊。搞不好,这里根本就不产人参和灵芝呢。不过,小红自己也不怎么认识中药材,它以前也不需要这些,也没在意过这些。 所以,一人一鸟就算路过一些比较贵重的中药材,还不是把它们当成了普通的野草啊。不然,他们这一路还不知道得挖多少药材回来呢。 难得出一趟远门,简初晴看到很多东西都想往自己的背篓里装,但又想到自己会背的辛苦,很多东西就只能舍弃了。特别是当她看到一截粗壮的树桩时就很想挖回来,做个砧板用。但树桩太重,她只能放弃。 就算是经过了几轮的挑挑选选,最后她的背篓也还是快装满了。 背着这么多的物质,回程还是比较辛苦的,丛林里不透风,天气又热,路也难走,没走多久,简初晴就要卸下篓子歇一会儿。 小红心里更加迫切的希望自己能变回人形,帮她背背东西。不然,每次出门,都靠简初晴一个人背东西,也背不了多少东西回来。 当远远的看到自己的家园时,原本累得直喘的简初晴精神大振,脚步都加快了,还对小红说:“哇,我们总算回家了。” 小红也不理她了,展开翅膀先飞一步了。这一路,它都陪着简初晴步行,其实也很累了。 简初晴一回到家,什么也顾不上,就先把野山姜苗种在菜园子里了。 几天不在家里了,中途又下过一场雨,菜园子里的菜又疯长了一轮,地里的野草也同样疯长了一轮。 简初晴也顾不上它们了,摘了几把新鲜的蔬菜,又摘了好几个漂亮的西红柿和一把嫩青椒就回来准备做饭了。 推开院门,简初晴一眼就发现了变化。 院子里的地上有些地方又长出了一些嫩草,而两只鸡留下来的痕迹也很明显,地上扔的红薯和红薯藤早就吃光了,有些地方还留下了不少鸡屎。总之,她几天不在家里,院子又得大力收拾一遍了。 她此刻也顾不上这些了,得先做饭,小红已经在岸边催她了。 小红先飞一步,这会儿已经捕捉到食材了,一条大鱼和两只肥鸡摆在岸边的石头上。它自己悠闲的坐在水中的石头上梳洗和嬉水。 简初晴只得先提着菜篮子和竹筒里往河边来,打水杀鱼洗菜,顺手还先洗了个西红柿吃了。 自然成熟的西红柿,酸酸甜甜的,汁水也丰盈,十分可口,又解渴又能充饥,她忍不住连吃了两个,才开始杀鱼。 这一顿饭自然十分丰盛,除了大锅的土豆焖鸡块之外,还有青辣椒炒鸡蛋,青菜鱼汤再配上两个烤红薯和几个野梨当饭后甜点。 不过,在吃饭之前,简初晴特意洗净手脸,又洗了几个野梨和两个西红柿菜去给土地神烧香,嘴里还念叨着:“几天不在家,谢谢您帮我守家哦。” 香早就烧完了,现在简初晴直接用菜品来代替了。反正她也是个半吊子,是个连道教和佛教都区别不了的人,并不懂如何上香如何礼佛,有时候她都想直接端一碗土豆焖鸡块来贡给土地神呢。 但她转头再一想,又觉得神仙应当都是吃素的,所以,西红柿倒成了她最常见的贡品,偶尔她还拿两个烤红薯过来,今天总算多了几个野梨。 小红一边吃饭,一边在心里吐槽,神就在你面前也没见你尊重过,对着个木雕上个贡品倒是蛮积极的。不过一想到自己早就不是神了,它的这点不爽也就消失了。 吃饱喝足后,简初晴开始搞大扫除,土地庙里倒是很干净的,只需要随便扫扫就行了。但院子里和厨房里就得大搞卫生了。 当初院子盖的也急,又好几天不在家,院子里光是清理杂草就得费些功夫,而且有些地方还得再平整一下。 简初晴把鸡屎和杂物,包括刚铲除的杂草全部堆在一起,然后运到菜园子外边去,堆在一起积了个小小的肥堆。 等搞完卫生,简初晴才想起自己养了好多天的两只鸡,连忙去鸡窝里看。 这一看,可把她喜坏了,“小红,小红快来看,大花和小花终于下蛋了呢。” 鸡窝里摆着八颗蛋呢,而且还很明显的是两个不同的鸡下的蛋,三个蛋壳是微黄色三个蛋壳却是白白的,区别很分明。 小红过来瞧了瞧,也满意的点了点头,总算能下蛋了。虽然他们也不缺蛋吃,但自己养的鸡要是连蛋也不会下,总是不满意嘛。 一人一鸟看着这几颗蛋,像看稀奇一样,过了好一会儿,简初晴才抬头看了看天色,见太阳已经西下了,就说:“哎,小红,你去找找它们。这个点也该回来了吧。” 简初晴其实刚开始还想过,好几天不在家,大花和小花会不会又变成野鸡了,没想到她不在家,大花和小花却还在家里下了蛋。显然,它们已经完全被驯养过来了。 小红不满的“哼”了一声,似在说:“鸡都在这里下蛋,自然会回来,有必要去找吗?” 简初晴也只是随口说说,很快就又去忙活了,带回来的东西她也很清理收拾一下了。 她把野梨全部倒出来,仔细挑了一下,把一些受伤的拿出来,好的又小心的放在篮子里,放在阴凉之处。希望能保存的久一点,多吃几天。 野山姜和黑木耳,她就一一铺开在晒席上,让它们晚上吹吹风,明天白天再晒晒太阳,晒干了才能保存更久。 大大的惊喜 简初晴才把东西收拾好,就听到了两只鸡在叫唤,它们吃饱喝足了也在该回家的时候回来了。她连忙迎了出去,欢快的招呼它俩,还给它们又扔了两个已经破掉的野梨子。 两只鸡,在隔七、八天之后再见到主人,都有些愣神了。 它们早就吃光了简初晴留给它们的食物,还翻墙出去找了食物,并且成功的勾搭了两只公野鸡回来了。 见到主人在家,两只公野鸡慌慌张张的逃走了。简初晴心里有些遗憾,她是巴不得这两只公鸡也能留下来的。不过这种遗憾也只是一瞬间,真想要养两只公野鸡也容易,她完全可以让小红再去捉两只回来养。 见到地上的吃食,两只鸡的目光从简初晴身上移开了,也顾不上那两只跑了的野鸡了。野梨是甜的,两只鸡也是第一次吃到这个与众不同的味道,吃的很欢快。 简初晴看着它俩油光水滑的毛,肥壮的身子,心情非常好,忍不住想伸手撸两把。难怪它们能下蛋的,养的这么肥,而且还勾搭上了公鸡,那几颗蛋搞不好能孵出小鸡呢。 这么想着,简初晴亲切的对两只母鸡说:“大花,小花,你俩谁给孵几个小鸡仔出来呗。” 简初晴记得小时候家里的老母鸡都是在年后开始孵蛋的,小鸡仔到夏天就都半大的亚成年体了,到秋天都可以下蛋了。 然后,到了夏天再有母鸡喜欢趴窝要孵蛋,奶奶就打它们,并且不给蛋它们去孵。多折腾几次,这些想孵蛋的母鸡就不孵蛋了。 因此,简初晴也想试一试,现在这个天气,母鸡会不会想孵,如果能孵出几只小鸡来,这些小鸡养大了,基本上就可以算成是家鸡了。 不过,蛋要能孵出小鸡来,首先得是受精的蛋。这个得先挑选,她记得小时候特意和奶奶学过如何分辨,就是把蛋对着灯光照,如果看到有个小黑点就是受精的蛋,是能孵出小鸡来的蛋。 如果没有黑点,这个蛋就只能吃,不能孵化。所以,那时候,家家户户都得先挑好受精的鸡蛋,才开始让母鸡孵蛋的。不然,白白浪费时间和鸡蛋,到时候可能孵不出两只小鸡仔来。 于是,简初晴去先挑选了一些受精的鸡蛋出来,包括大花和小花下的蛋,勾搭上了公鸡,这两鸡下的蛋果然都是受过精的蛋,她一花拿了十几个蛋放在窝里,准备试着让大花或者小花来孵小鸡仔。 安抚完大花和小花,简初晴拿上毛巾衣服等去河边洗澡。今天她得好好洗个澡,出门在外,天天都在野地里露宿,即没能好好的洗过澡,衣服更是没有好好洗干净过,这会儿闻着自己都嫌弃了。 和平常一样,她在河里洗澡,小红必定在附近给她放哨,时刻准备着要救她。 简初晴也习惯小红在身边,甚至也不再避讳,当着它的面就脱光光,跳进河里先痛快的游了两趟,才坐在河中间的大石头上搓澡。 头皮很痒,她打了一点香皂用手细细搓磨,搓着搓着,她忽然觉得手感不对。这不是搓皮肤的感觉,她怎么觉得自己搓到了一层递过头发后刚生长出来的头发渣子,有点硬,还有点扎手呢。 她愣了一下,才欣喜的自语道:“难道我的头发长出来了吗?” 正值青春靓丽的年纪,就成了秃子,简初晴其实一直很希望自己的头发能再长出来。以前在末世还无所谓,那时候活了今天不知道明天,也没什么期待。可到了这里后,吃的饱睡的好,空气又好,又没危险,日子慢慢变正常了,简初晴心里也不止一次幻想过自己的身体能恢复到以前,没想到现在真的有希望了。 她细细感受着,只恨不得去拿个镜子来照一下。不过总得先洗完澡吧,所以她快速洗完头,再去搓身子,然后她就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 她原本干瘪瘪的身子早前就因为食物丰富,而开始慢慢变得丰盈了一些,只是乳-房一直是那样干瘪瘪的。可这会儿,她居然发现自己的双-乳,不止恢复了到正常时该有的弹性,还变成了两只倒扣的莲蓬,虽然体积还比较小,但显然她的乳-房也在开始恢复了。 她迷恋的自摸了一下,再一次试了试手感,果然是有弹性的。 “太好啊。太好啦。小红,小红,我的身体在恢复啦。”她忍不住兴奋的大叫起来。 小红被她吓了一跳,连忙飞到她身边来,简初晴就对着它“巴啦巴啦”的说了一大通。 ※※※※※※※※※※※※※※※※※※※※ 意不意外,惊不惊喜啊,简姑娘还是会变漂亮的。 开心又激动 小红面红耳赤的看着这个女人光着个身子,激动的口水横飞,只得飞快的低下了头,不敢再看那对随着她的动作而跳动的胸部。 它可是只男鸟啊,这个女人真是的,也不知道避嫌。 不过简初晴也没指望它能明白自己的心情,再聪明小红也只鸟啊,她只是需要发泄和分享出去这个喜讯。 小红这个时候就万分庆幸自己是鸟形了,反正一只满是毛的鸟,也看不出来什么表情,更看不出它面红耳赤了。它曾经大半的时间都用人形,也曾经有不少女妖,甚至女人投怀送抱,但那时候的它都完全无动于衷。 它也没想到自己今天居然会害羞。其实女人的身体对它来说,一点儿也不陌生,活过太久,它也不知道自己见过多少次女人的身体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不管是在野外,还是在室内,各种各样的女人光果的身体,它真的见过不少了。 何况在它当妖的那些年里,还见过太多的化为人形的妖精打架,那些女妖们的身体一个比一个火热,动作也一个比一个露骨。对于男欢女爱的事情来说,那些妖也没什么羞耻心,大家都很享受。 也只有它无动于衷,也曾经有妖戏言它在某些方面不行。当然了,也曾经有妖说它是天生的神,不会产生□□。 不管怎样,总之,今天是它第一次有了异样的感觉。 它甚至没搞清楚这分异样是什么,只是下意识的不敢去看简初晴。 天越来越黑了,简初晴也终于从激动中冷静下来了,她唱着歌儿,洗刷完衣服,只穿了内衣往家走去。 平时,她都是这样的,穿着小背心和内裤,其实她的背心和内裤本身也是很保守的款式,甚至在现代,有不少人直接这样的穿出去。以前,简初晴住集体宿舍时,大家伙都这样穿着晃来晃去的,也没有人在意。简初晴自己也习惯了这么穿着。 小红以前也没什么感觉。可今天就不同了,它总觉得简初晴变了。 具体哪里变了,它也说不上来,但它的眼光就是不由自主的往她那修长结实的大腿和那盈盈一握的腰间看去。 回到屋里,简初晴翻出那个自己放在行李袋最底层的小化妆盒子。其实就是个月饼铁盒,她以前吃过的双蛋黄莲蓉月饼的小铁盒,圆圆的上面画着漂亮的画,还写着一首中秋的诗。因为当时觉得好看,又觉得装点小东西正合适,就一直留着。 盒子里装了些针头线脑,小剪刀,指甲剪,再加上一些零散的扣子,扎头发的橡皮筋,小发荚子,及两把小木梳子,还有一个巴掌大的圆形化妆镜。 曾经里面还有些化妆用品和首饰,比如口红什么的,也早就丢了,像值钱点的镯子耳环什么的,也早就在末世初期就换了物质,又或者直接被人抢走了。 她的头发早就掉光了,实际上末世一开始,她就给自己剪成短发了,但却把这些扎头发的东西保留了部分下来。只是后来她的头发完全掉光了,都不再长了,这些东西也就一直没动过。 但这些不值钱的小东西,也就一直跟着她,保存下来了。 她打开盒子,拿出镜子,想看看头发。可惜大晚上,又没有灯,就着自己手指头上的那一小团火光,她完全看不清楚头发是否长出来了,甚至连自己的五官都看不清楚。 不过,她还是很开心,还把玩了一下盒子中的一些小物件。 这个晚上,简初晴美美的做了个梦,梦到自己又回到末世之前,还有了个又帅气又粘乎的男朋友。可惜的是,她却怎么也看不清男朋友的长相,却又觉得这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 正当她着急想要看清楚男朋友的长相时,却一个翻身从差点儿从床上掉下来,惊醒了自己。 竹床就那么宽,容不得她在床上胡乱翻动,这不,一只脚都直接落到地上了。 简初晴呆呆的回味了一下梦中的情形,暗骂了自己一句:“妈啊,老娘不会是发春了吧?”她摸了摸微微发烫的脸,念了几遍我要睡,我要睡的自我催眠咒语,又倒头睡下了。 这是她以前的绝招,每当睡不着的夜晚,她就自我催眠,告诉自己早睡早起身体好。 简初晴睡着了,小红却睡不着,这几日在外露宿,简初晴都睡在它的翅膀之下。现在它居然不习惯了。 在这个寂静的夜晚,小红隔着一堵墙,听着她的动静,却越来烦燥起来了。最后,它干脆起来了,跑到院子中间,在月光下打坐。 ※※※※※※※※※※※※※※※※※※※※ 好想出个太阳啊,天天下雨,二十多天,就没停过,还下的不小。 胖娃娃 月亮渐渐升上了半空,像个圆盘似的照在小红身上。小红也慢慢入定,进入忘我状态。 一丝丝若有若无的灵气及在月光的照射下慢慢涌动,在小红周身游走起来,它整个鸟都沐浴在月光下,安静而舒适。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灵气却突然间变强并且疯狂地涌进它的身体。月华变得朦胧起来了,小红就像被一团浓雾给包围起来了,浓雾越来越越大,越来越浓,最终把整个院子都吞没。 沉睡中的简初晴完全没有任何感知,小红却在痛苦和兴奋中努力挣扎,它知道自己这是要化形了。 它等这一天等很久了。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浓雾渐渐散去,天还是那个天,月亮也还高高的挂上空中,院子中间却出现了一个光溜溜的小胖孩子。 终于变成了人形,小红兴奋的想大叫大跳,这一跳却发现了不对头。 顶着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小红愕然的看着自己胖乎乎的小身体。这是个约五岁大小的小男孩子,雪白的胳膊和大腿,像胖藕节似的,可爱的很。 可是五岁大的身材能干什么啊? 小红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只能化形为一个五岁大的小屁孩。他努力的想让自己见风就长,赶快长成个成年人的形象。 可惜的是,一切都是徒劳,它依旧还是个可爱的宝宝 。 月亮渐渐下沉,天边露出了一点鱼肚白,努力的小红把自己折腾的满头大汗也没变化。 过不了多长时间天就要亮了,最终它只能决定把自己再变回鸟形。 可是它努力了好一会儿,却发现自己想变成鸟形也不行了。 这下可把它急坏了,难道真要顶着五岁大孩子的身体和简初晴一起过日子吗? 一想到自己还得靠简初晴养,小红就生无可念了。以前用鸟形,它还能捕食,还能帮着简初晴干不少活,现在五岁大的身体比鸟形还没用呢。 自己种了一会蘑菇,小红干脆出了院子去河里,想试一下自己能不能游泳,能不能还捉到鱼。不管怎样,现在的它不能完全靠简初晴养啊。 而且院子里突然出现个胖娃娃,它还不知道自己简初晴会是什么表现呢?是把他当妖怪,还是会养着他,这可都说不定。最重要的是,简初晴肯定也会四处寻找鸟形的它啊。 带着诸多的问题,胖娃娃很顺利的游水下潜上浮,一切都很正常,小红松了口气,又试着去捉鱼。 可是,捉鱼对于鸟形的它来说,是相当的容易的,现在变成了人形,它才发现自己连捉鱼也很吃力了,大鱼太大又滑不溜手,它的手太小,根本就抓不住。 他盯上了一条大鱼,与之奋斗了好一会儿,鱼是被他抓到了,可惜的是只有半条,他力气太大直接把鱼扯成了两截。就算只有人类五岁的身体,小红的力气却非常大,远非普通人类可比,这一点让他稍微有点安心,力气大也算是个好处嘛。不然,它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了。 看着自己手上的半尾鱼,小红知道这是不行的。他不能拿这样的半尾鱼给简初晴啊。 最后,它只能选了一条约两斤重的鱼,这才完好无损的捉到了。 一轮红日冉冉升起,简初晴也醒了过来。 和往常一样,她拎着竹筒拿着洗漱用品到河边来,果然就见到岸边摆着一条半死不活的鱼。 小红早在她过来时就已经躲起来了,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简初晴。 简初晴快速的洗漱完,又收拾好鱼,拎着打满水的竹筒就回家了。 可是,等她做好了早饭,还不见小红回来,“奇怪了,这家伙上哪儿去了?” 平时小红基本都是等着开饭的,现在到了饭点居然连个影子也没见到,简初晴就放开喉咙大叫道:“小红,小红,回来吃饭啦。” 可是,她连叫了好几声也没听到回应,这很不对劲,简初晴急了,跑出院子,又到河边来冲河对岸大喊:“小红,小红,回来吃饭啦。” 没回应,她又跑到菜园子那边去大叫了几遍,依旧没回应。 简初晴急的差点哭出来,小红还从来没有不告而别过。 一般情况下,小红不是在家里等着开饭,就是在河对岸,可她把院子附近全找了,喉咙都快喊破了,却一点儿回应也没有。 “小红,你到底上哪儿去了啊?”简初晴颓然的坐在院门口,喃喃自语道。 小红于她来说,是最亲密的伙伴,是她在这里生活的唯一伙伴,甚至可以算是她的恩人。 她不止习惯了小红在身边,也习惯了有小红的照顾,在这个地方,也只有小红和她相依为命。如果小红以后再也不出现了,她要该怎么办呢? ※※※※※※※※※※※※※※※※※※※※ 啦啦啦,某鸟前面是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咸鱼,万事靠天生血脉,躺赢的,没有认真修炼过。结果就是努力了半天,只变成个胖娃娃。 这就叫: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哭了 简初晴的慌乱,小红都看在眼里,可是他不敢出来,他不敢以小孩子的模样出现。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向简初晴解释这一切,也羞于用小孩子的身体和她生活在一起。 他悄悄的潜伏下来,想等自己恢复了鸟形再出现。而且他现在这个样子,也不敢去其他地方生活,他还想等简初晴晚上睡着了,再偷偷跑回院子边上睡觉呢。 不然,让他一个小胖孩子直接露宿野外吗?没了一身羽毛,也没有屋子,也没有被子,他可不敢直接就这样在野外露宿,他还怕自己冻感冒呢。而且现在天晴,如果下雨,没有挡风遮雨的地方,他岂不是更惨。 小红心里乱乱的,十分痛恨自己以前不用功,搞的现在这么狼狈。饿了,他只能吃生鱼,渴了也只能喝河水。它就这么躲在附近的芦苇丛中,慢慢捱着时间。 天气热,太阳大,躲在芦苇丛中也不凉爽,最重要的是,芦苇丛还割他的皮肤,毕竟是娇嫩的小朋友啊,弄得他根本就不敢往更深处钻,只能希望太阳快点下山。 这一整天,简初晴完全没心情做任何事情。她一直坐在院子门口,不吃也不喝的等着小红。 她害怕,害怕独自一个人呆着,太寂寞,太孤独了。而且她已经习惯了小红在身边的日子,虽然小红是一只鸟,可它能陪她生活,能给她送来自己需要的物质,能给她带来一些活下去的动力和信心,同时还能给她带来不少快乐。 她已经把小红当成了同类,一个能陪她过日子的好伙伴。 失去这个强有力的好伙伴了,失去了这个朝夕相处的伙伴,简初晴都不知道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 有那么一瞬间,简初晴都不想活了。她在末世苦苦挣扎,是为了活下去。在这里苦苦挣扎,是为了活的更好。可这一瞬间,她居然都不想活了,没了追求的目标,没有生存的意志。 独自一个人,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简初晴就这么呆呆的坐着,整个人的活力都在慢慢消失。 太阳快落山了,天渐渐黑了,简初晴依旧坐在门口。她倔强的想要等到小红回来。 直到大花和小花回来了,看着两只肥鸡快活的叫着,迈着八字脚一步一扭的回家,简初晴才被惊醒。 一天已经过去了。 两只鸡,两个活物,给这个家带来了一丝活力。它们围着简初晴叫着,虽然它们已经在外面吃过了,但见到主人还是会想要加餐。因为它们每天回来,简初晴都会喂食的。 两只鸡总算把简初晴从沉寂中惊醒了,她切了一个小红薯扔在地上,大花和小花就欢快的抢了起来。看着它们,简初晴就想起了小红吃食的模样。 也是该做晚餐的时候了,一般这个时候,小红都会饿得直接来催她了。 简初晴依旧去了河边,她希望自己能够依旧看到小红把鸡或者鱼摆在岸边。 可是,她在四处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 简初晴很失望,亮开喉咙大叫:“小红,小红,快回来啊,该吃晚饭啦。” 可是,小红依旧没有回应她,她叫了几句,和往常一样去煮饭了。 这次,她还特意在门口做饭,蒸煮煎炸,使出自己的十八般武艺,弄出了好几盘香喷喷的饭菜,以此来吸引小红回家。她相信以自己的厨艺,小红那只吃货,肯定会受不了的。 她不知道小红为什么不出现,但她知道自己很想它回来。 一阵阵轻风吹来,食物的香气四处飘散。 小红吞了吞口水,捂住自己饿的咕咕直叫的肚子。 小红也很痛苦,他变成了人形自然不乐意生吃鱼,又加上吃惯了熟食,好不容易忍着恶心把那血淋淋的鱼拿到嘴边,闻到这股香味儿,却怎么也吃不下去了。 简初晴一边做饭,一边还唱起了歌儿,做出一盘菜,她还特意大声介绍:“第一次做的炸土豆片,撒上刚刚晒好的干辣椒切碎的辣椒粉,香辣又可口,真好吃。” 接下来,她又做了拔丝红薯,“今天试着做了点拔丝红薯,真甜啊。” 她带来的那点糖,一直舍不得拿出来吃,这会儿也拿出来了,拔丝红薯,香甜可口,惹的小红口水直流。 自然还少不了小红喜欢的小鱼干,油炸小鱼干,那咸鲜味传出了老远。 小红再一次吞口水。 这还不算,简初晴做好了饭菜,还特意端着碗四处走,跑到河边来,跑到芦苇丛边来,跑到菜园子去,务必让饭菜的香味四处散发。 眼看着太阳西下,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小红依旧没动静,简初晴的步子也越来越慢了,声音也越来越小。费了这么多心思,都不能把小红引出来,她觉得小红是真的不会回来了。 虽然她不肯承认,但事实就是这样的。 简初晴忍不住哭了。 你哭我也哭 听到简初晴的哭声,听着她边哭边叫自己回来,小红又是焦急又是难过。他急的团团转,不知道要怎么办好。 简初晴完全崩溃了,只管大哭着,长这么大,她都这么哭过,就算以前再艰难,都没这样哭过。可这一刻,她简直恨不得哭的山崩地裂。 不过哭声倒是给了小红一道灵光,让他想到了办法,他立马也跟着放声大哭了起来。 哭泣中的简初晴突然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她愣了一下,还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听呢。可是她一停下来,听到的小孩子哭声就更加清楚了。 显然这不是自己出现了幻听,简初晴张开耳朵细听,那哭声果然越来越清楚,还越来越接近她了。 “这里怎么会有小孩子的哭声?”简初晴又是惊讶又是担心,连忙起身寻着声音而来。 小红就越发哭的大声了,果然很快就把她引过来了。 简初晴循着孩子的哭声而来,在芦苇丛边发现了一个光溜溜的小胖孩子。 恩,也不算完全光着,小红还是穿了件裤衩的。不好意思,它只能化身成孩童,衣服自然也变化不出,但多少还给他留了条小裤衩,总比光屁股要强不少,不然它真的要羞死了。 “哪来的孩子?”简初晴忍不住惊问道。 小红看到她,只管哭的满脸是泪水,一副小可怜的模样。 简初晴看到这么漂亮白胖的小孩子,哪里还忍心看他这么哭,连忙走过来柔声问:“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啊?你的爸爸妈妈呢?” 小孩子不答,却也停止了哭,盯着她手里的碗。 简初晴这才发现自己刚才居然下意识的把碗给端过来了,为了吸引小红回来,她故意装了一大碗食物四周转过。此刻碗里的食物还散发着香味儿了,别说小孩子盯着了,她自己都觉得饿了。 简初晴立马把碗递给他,说:“小朋友,饿了吗?” 小红接过碗就立马拿起一块拔丝红薯就往嘴里塞,狼吞虎咽起来。 简初晴看他吃的欢,就知道孩子肯定早就饿坏了,心里不由的在想:“这么可爱的孩子,怎么一个人出现在这里的?” 在这里生活的时间也不短了,她以前根本就没有发现任何人类生活过的痕迹,这突然的出现了一个孩子,也太怪异了。 等小红一碗食物吃完,还眼巴巴的看着她时,她就又问:“小朋友,你叫什么,几岁啦?” 小红只得回答道:“小红,五岁。” 这个名字让简初晴愣了一下,刚失去了一只叫小红的大鸟伙伴,就来了一个叫小红的小朋友。她不由的猜测道:“难道这孩子是小红特意带来陪我的吗?” 这样想着,她就连忙追问:“小红,你是怎么来这里的?是谁带你来的?” 小红却直摇头,一副自己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样子。 如此,简初晴只得又接着问:“你怎么一个人啊?你爸爸妈妈呢?” 她就不相信,一个孩子能凭空出现在这里,除非和她一样。 小红就又哭了,一个劲的摇头,语无伦次的什么也说不清楚了,这就是在表示他没有父母了。 看他哭的可怜,简初晴也不敢再问了,怕这孩子遭遇很多惨事,自己再这样追问,会让孩子更加痛苦。 在末世,极少见到这么白胖的小孩子了,虽然后来大家有意思的去保持小孩子,但大人都活不下来的时候,小孩子又有几个能活下来呢。这猛然间见到孩子,简初晴下意识的就想要保护他。 何况她独自一个人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好不容易见到个同类,别说这孩子还长得挺可爱的,瞧着也是个聪明娃娃,就是个傻孩子,简初晴也不可能不管他啊。 她牵着小红的手,一边走还一边安抚道:“小红乖啊,跟我回家吧,我家里还有很多好吃的。” 这话听的小红满头黑线,简初晴明显就是把他当成了真正的小孩子嘛。自己这个老妖精,还得靠当小孩子来混日子,真是不像话。 不过简初晴也没发现他的表情,这会儿满心眼里的都只想好好照顾这个凭空出现的孩子呢。 小红如愿以偿的回来了,还又吃上了香喷喷的食物,有鱼,有鸡,有炸土豆片,有拔丝红薯块,样样都好吃。可比他白天吃的生鱼要好吃不知多少倍呢。 简初晴也在一边陪他一起吃,看他吃的欢,简初晴的心也慢慢安静下来了,又细细问了几句,但小红都不答,又或者答的也翻来覆去的两句话,她也就不再问了。 她猜测,孩子也许有了心理创伤,又或许什么也不记得了。 两个把简初晴刚刚准备好的一顿大餐消灭的差不多了,简初晴都吃饱了,才发现小红还在吃,她吓了一大跳,这么小点的孩子吃这么多会不会出问题啊。 她着急的打断小红,“小红乖啊,别吃了,咱们明天再吃。” 怕小红被自己吓到,简初晴又轻声细语的说:“小红,你已经吃了很多了,不能再吃了,再吃肚子就会疼的。” 说着,她还伸手摸了摸小红的肚子。 突然被摸肚子,小红被吓到,不由的往后躲了一下。 简初晴就连忙收回了手,还笑道:“我就是摸摸你这小肚了吃饱了没有。” 入手是一片软乎乎,但却并没有她想象中的吃得太多,肚子已圆鼓鼓了。说实话,简初晴并没有生养过孩子,也不懂得的照顾小朋友。她只是按常理推断,小孩子肚子没有鼓起来,估计本身就是饭量比较大而已。 毕竟是历经过末世,也知道有的小孩子也会觉醒异能,饭量大,也不算什么怪事。 小红连忙答:“饱了,谢谢姐姐。” 这孩子还蛮懂事知礼的嘛,简初晴颇为高兴的夸道:“乖啦,吃饱了就不要再吃了,吃多了不止肚子疼,还会很不舒服的哦。” 小红只得装出乖巧小孩的模样,说:“我知道了。” ※※※※※※※※※※※※※※※※※※※※ 嘿嘿嘿,小屁孩子,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哭 越想越多 饭后,简初睛本来还想要陪小红玩一下,让他消消食的,但小红却直打哈欠,一副要睡觉的模样。 他今天也是过的艰难,在外面晒了一天,吃没吃好,歇没歇好,再加上昨夜一个劲的折腾,也消耗了很多的精力。这会儿吃饱喝足了,又解决了没地方去,还能再和简初晴在一起过日子的大事情,他的精神立马放松下来了,瞌睡也就马上来了。 “要睡觉觉了啊。”简初晴笑问道。 小红点头,又连打了个两个哈欠,这回连眼泪都打出来了。 “稍微等一下,我给你洗个澡。”简初晴见他身上还沾着些泥巴和灰尘,头发上甚至还有些草屑,就去打了水要给他洗澡。 水打来了,小红却扭来扭去的不肯脱裤衩,还一个劲的推她。 简初晴搞了半天,才恍然明白这小家伙是害羞呢,连忙说:“你自己会洗吗?” 小红点点头,于是简初晴就忍着笑,让他自己去洗了,“我去给你找件衣服。”她还真没想到五岁的小屁孩子,还懂的害羞,不肯让她帮着洗澡呢。 不过,她这里的衣服,小红并不合穿,情急之下,她也只拿了件自己的上衣过来,想着先让孩子将就一下,明天再给他改制两件换洗衣服。 结果,小红洗完澡,又把自己的小裤衩穿上了,并不肯脱下来让她拿去洗。 简初晴也不好多说些什么,只得放过他,说:“那就去睡吧。”小孩子觉多很正常嘛。 其实这家伙也就是在水桶里泡了一下,连头发都没打湿呢,不过脸和身上的灰尘倒是洗干净了。 洗干净了的小红,圆滚滚的,白嫩嫩,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可爱极了。看的简初晴心都要融化了。 她不敢把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放在外边睡。这里也就她自己有一张床,只能先给孩子睡了。 小红也不和她客气,躺在床上,几乎是秒睡。 简初晴收拾好一切回屋来,才发现这孩子已经睡得死沉死沉的,呼吸声都格外重,显然孩子也是累坏了。 这孩子突然的出现,也不知道经历了些什么可怕的事情,她还怕孩子会发噩梦,也不敢和他一起睡,也不敢离开他,就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来陪着他。 夜渐渐深了,月亮升到了半空。因为天气热了,简初晴早就把门上面的档板拆掉了,正好相当于一个窗户,风轻轻的吹着,月光透过窗户,悄悄的照进了半个屋子,给屋里带来了一丝清辉。 寂静的大地除了偶尔传来的虫吟声之外,也就剩下小红的呼吸声了。简初晴看到他睡得四仰八叉的,小胸脯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心也慢慢沉静下来了。 不得不说,多了个人在自己身边,虽然只是个小孩子,简初晴的心都获得了不少的安慰,小孩子的到来弥补了小红离开的一部分痛苦。 也许是白天发泄了一通,这会儿她已经能接受自己的粮官——小红离开了的事实了。但她也很想念自己的粮官小红,这家伙也不知道上哪儿去了?都不和她说一声就离开了,令她很难过,也很难接受。 看着呼呼大睡,突然出现的孩子,她真恨不得找人问问这是怎么回事?她很想搞清楚这个孩子从哪里来?是什么人? 但小红(鸟)又不在家,如果它在家,她还能问问它。甚至估计都不用自己说什么,它就能告诉自己,这孩子是怎么回事。 可现在小红不在,她发现自己根本无从了解这个孩子,而且五岁大的孩子,也确实不可能告诉她太多的信息。这么想着,她就有些头疼了。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她虽然能养得起一个孩子,可是她又怕这孩子给自己带来麻烦。比如有人找来说她是坏人专门拐孩子的,她要怎么解释呢?毕竟这里就独有她一个人,连个证人也没有。甚至这个孩子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怕都无法为她辩解。 再比如,这孩子是无意间走失的,家人也肯定会很担心,会四处寻找,她要不要帮着这孩子去找找家人呢?但她又要上哪儿去找呢? 还有,小红(鸟)为什么会突然间离开?她心里又担心这只大鸟出事。这只通人性的鸟陪了她这么久,她已经把它当成自己生命中的重要存在。她真的很担心这家伙,担心它在外面吃不好。这家伙吃惯了她做的饭,它又能上哪儿再去找个她这样的人来当煮饭婆啊。 更重要的是,她怕这家伙遇上劲敌受伤,甚至有生命危险。 真是越想越多,越想越担心,越想越害所,时间都过去了半夜,简初晴却把自己搞的毫无睡意了。 ※※※※※※※※※※※※※※※※※※※※ 好不容易出了两天太阳,就快热死人了。 小天使 为了不让自己再度情绪失控,简初晴强行制止了自己的胡思乱想,看着床上睡得正香的小屁孩子,告诉自己:“这个小孩子就是小红带过来专门陪伴自己的。为了它的这份好意,我也要好好的带着小孩子生活下去了。” 她用这样的话劝慰自己,让自己快点睡觉,好好休息。 看着床上小孩睡得香甜,简初晴也慢慢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在椅子上将就着睡着了。坐着睡,肯定不舒服,简初晴早早就醒来,只觉得全身酸痛,干脆就着微明的天光到院子里来,摆了两张长板凳,再睡个觉。 她直接敞着门,让小孩子本来能一眼就看到她在院子里。 早上的天气比较凉爽,室外也比室内凉快多了,微风轻轻吹拂着,疲惫不堪的简初晴很快就又睡着了。 她这一觉睡的还挺沉,直到太阳光照射在她脸上,她才醒过来。 此时,大约是早上七点多了,补了约两小时的觉,简初晴的精神气也都恢复的差不多了。她打开院子的大门,去河边洗漱。 她一走开,小红也醒了。这一觉他睡的相当好,睡的好,人的精神气都格外好。他抖了抖身体,展开翅膀准备飞时,才发现自己现在不是鸟了。 “是哦,昨天就已经化成人形了。”小红看了看自己白胖胖的手和脚,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 他已经习惯了鸟形,偏偏又化成了人形,人形本来也是他一直希望的,但是这个人形偏偏还是小屁孩子。他坐在床上胡乱的搓了搓脸,很是不爽的起身去到土地神的神位前,伸手戳了戳那木雕的神像,低语道:“你还有没有点用啊?就不能帮助一下我吗?” 可惜,过了半天,他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更不爽了,直接一把扣倒了神像,骂道:“老资真是气糊涂了。指望这块木头有个屁用啊。” 木头有用的前提是他自己有神格,有神力。现在他早就没了神力,也失去了神格,这块木头也就不过是个摆设了。亏得的简初晴还时不时的给它烧香上供呢。 发了一下脾气,小红还是把神像又摆好了,他不能让简初晴看到他拿神像出气。末了,他板着一张小脸,转身出了屋子,是时候该吃早饭了。 走到院子里的小红才后知后觉的明白到自己昨夜睡了简初晴的床,那张可爱的小胖脸,刷的一下子就红了。作为一个成年男性,睡一个女性的床,恩,总是挺不好意思的。 他这段时间一直以鸟形生活,睡的就是一张比较大的圈椅,简初晴特意给他做的。他整个鸟窝上椅子里,还很舒服的。 但作为一个人,睡床明显就要舒服多了。而且简初晴的床上还铺了褥子,软软的,洗的也干净,上面甚至还沾染了一股淡淡的她的体味。他这么一想,越发觉得不好意思了。 简初晴到河边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四处寻找粮官每天早上必然摆在岸边的食物,可惜的是,这里干干净净,往常摆食物的地方什么也没有。显然,她的粮官是真的离开了。 从此以后,她得自己去捕鱼,得自己去捉野鸡了。 她长长的叹了口气,说:“小红,没有你在身边,我好不习惯啊。你这家伙,说走就走的……” 后面的话没说完,她就听到了脚步声,小红正屁颠颠的跑过来呢。 简初晴连忙收起情绪,笑道:“小红,你起来了啊。” 小红停下脚步,乖巧的喊了一声:“姐姐。” “恩,真乖。”简初晴看到他可爱的小脸,心情就立马变好了。这孩子真是太可爱了,又不爱哭闹,而且还挺懂礼貌的,简直是个小天使。 小红十分抵触她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说话,奈何自己现在只是个小屁孩了,不得不接受小孩子的形为模式,被简初晴牵着手,带到河边洗手洗脸和漱口。 简初晴恨不得帮他洗,但也知道这小孩子喜欢自己动手,没好直接动手,而是先征求意见:“你会自己洗吗?要我帮忙吗?” 小红当然不会要她洗了,自己小小人儿,一板一眼的洗脸漱口,看的简初晴心都快化了,“早上想吃什么?煮鸡蛋吃可以吗?小孩子吃鸡蛋比较营养。” 小红能说不吗,显然不能,只得点头,虽然他很想说要吃昨天弄的那个拔丝红薯块,炸土豆片。 “然后,我们再煮点玉米粥,玉米粥很好喝的。” 小红又点头,玉米粥确实也挺好喝的,它还蛮喜欢。 简初晴昨天已经见识过他吃饭了,知道这孩子不止饭量大,而且不挑食什么都吃,现在问他也不过是想和他多亲近一下,让孩子不那么害怕。 突然间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和一个陌生人一起生活,就是成年人都会有些不适应的,何况是这么小的孩子呢。她希望自己能尽量的让小红感受到温暖和疼爱,忘记那些不愉快的往事。 毕竟他还小,时间一长,过去的那些,就能让他完完全全的忘记,这样对小红以后的人生来说,会更加好。 于是,这顿早餐就是白水煮蛋,一人三颗蛋,外加一碗玉米粥和两盘炒菜,两个烤红薯。 简初晴做的饭,量挺大的,一来是因为她自己吃的比较多,二是因为昨天她看到小红吃的也挺多的,今天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就知道这孩子的饭量也不小。 但这个量和她平时与粮官小红一起吃的来比,还是少了约四分之一,而且今天的早餐很素,除了鸡蛋之外,就是炒菜里面加了点切碎的咸鸡肉丁。 要是粮官小红,一只鸟就能全部吃掉,那只鸟是个典型的肉食动物,餐餐都要吃大肉的。当然了,有粮官在,这顿饭也不至于这么素啊,起码也得有道鲜鱼。 果然,小红这孩子一样都没挑,把她准备的饭菜都吃光了。 简初晴见状,还问他:“你吃饱了吗?” 小红点点头,摸了摸肚子说:“饱了。” 他其实没有吃饱,只算搞了个大半饱。只是这个饭量,已经比普通孩子大很多了,他不敢还要吃,怕吓到简初晴。 ※※※※※※※※※※※※※※※※※※※※ 某鸟靠装小孩子卖萌过日子。 做衣服 吃过饭,简初晴就开始给小红做衣服。她的女工水平还算过得去,她妈妈是个裁缝,他们家又在农村,不像城里人样样衣服都去买。 大家都会买布料来做些衣服,特别是老人和小孩子的衣服,很多都是在裁缝店里量身定做的,也就是年轻人喜欢买成衣穿,因为样式新颖,漂亮。老人和小孩子也不讲究这些,特别是有些老人还习惯了穿老式样子的衣服,都是买了布拿到相熟的裁缝店里去做衣服的。 她妈妈经常给左邻右舍的人家做衣服,妈妈忙的时候,也会让她帮着做些小活,妈妈和她都闲的时候,也会教她一些裁缝技术,所以改个背心裤衩对她来说也不算是难事。 她直接拿了一件男式的t恤出来,她这里还有些男人的衣服她一直没有动用过,现在总算可以拿出来用用了。 这件男式上衣很大,而且有九成新,布料也挺好的,足够给小红改裁一身衣服了。她先把衣服拆开,拆成一块一块的布料,再比照着小红的身材,先裁了件背心。这个活很简单,需要缝合的地方也不多,她很快就做完了。 做好的背心,稍微有点大有点长,她是特意做大点的。她想着小孩子身体长的快,她手头的布料类的物质也是用一件少一件,衣服做大点,能让孩子多穿一段时间。 “小红,来试试姐姐给你做的衣服。” 小红穿上新鲜出炉的新背心,还是很高兴的,毕竟不用一直光溜溜的了。虽然现在的身体是小孩子的身体,但作为一个老妖精,早就已经习惯人类的生活,不穿衣服他也很不习惯。 看到小孩子脸上露出了笑容,简初晴也很开心,笑道:“姐姐的手艺还不错吧。” 小红点头,“谢谢姐姐。” “小红真乖啊,你爸爸妈妈教你的吗?”简初晴趁着孩子心情好,开始试着再打听些情况。 可惜的是,小红脸上露出了茫然的表情,一副根本就不知道父母的样子。 这下子简初晴不敢再多问了,连忙岔开了话题,又说:“我再给你缝条小裤衩。” 裤衩可比背心复杂多了,主要是没有橡皮筋,她就缝了根带子穿在裤头上,再教小红去打结,如何系好裤腰带。 还好小红虽然年纪小,但手却还挺巧的,跟着她学了几下,就很会打结了。 简初晴有点惊讶的夸道:“小红好聪明啊。” 打结这个活儿,别说小孩子了,就是大人都有时候会搞不利索,不是系的不好容易散开,就是给打了个死结解不开了。而且现代的小孩子,别说五岁大,就是十多岁的孩子,都基本不会系裤腰带,甚至连鞋带也不会系呢。 可小红才五岁,胖乎乎的小手指,居然很会打结,并且也知道解开。 听到简初晴这样夸奖自己,小红满头黑线,心里疯狂吐槽,面上却还得装出受了表扬很开心的样子。 因为男性成年人的衣服很大,做了一件背心和一条裤衩后还有不少剩余的布料,她干脆又把稍微大些的布料拼接在一起,给小红又着缝了件小点的背心,做完还剩下的一些小块的布料,她就给自己缝了件胸罩。 因为没有搭扣,胸罩她直接做成系带子的形式,做了件吊带并且前胸系带子的胸罩。 她的胸部在发育膨胀中,再穿背心就有些不合适了。 做完这些衣服,还剩下的边脚料,简初晴都舍不得扔掉,仔细收起来了。 如此,小红就有了两套可以换洗的衣服,其中裤衩要加上他来身穿来的。简初晴松了口气,他自己也松了口气。不然,他得天天穿一条裤衩,虽然这条裤衩是由他的羽毛化出来的,洗不洗,换不换都没关系。但他不换衣服对于简初晴来说,显然是不能忍受的。 做好衣服,一天的时间就过去了一大半。 傍晚时分,简初晴带小红去菜地里忙活了一下农事。粮官离开了,她又多了个孩子要养,地里的粮食就更加不能马虎了。 土豆是真的要收了,叶子全部都在变黄变枯。她去家里拿了个篓子过来,带着小红挖土豆。 别看小红还小,干活却还很麻利的,简初晴在前面挖,小红就在一边把土豆往篓子里捡。 土豆本来也不多,不到一个小时就挖完了,捡了大半篓子的土豆。 大点的整齐点的土豆,简初晴又和小红挑出来,先放进土窖里贮藏起来了,剩下的有挖破了的,有小小个的,有长得歪歪扭扭的,就先放在外面留着吃。 晚餐还是比较丰盛的,搭配也算合理,主食就是咸鸡块炖土豆了,炖了一锅半,再炒了两盘蔬菜,摘了几个西红柿当水果。 ※※※※※※※※※※※※※※※※※※※※ 我小时候,我姑姑在镇上开了个裁缝店,生意挺好的,寒暑假时我经常去她家玩,时不时的帮着做点简单的活,再加上她教徒弟时我也在一边学,结果,后来我比她收的两个徒弟水平都高。 直到现在,我还能缝点手工活。 娃娃捉鱼 晚上小红不肯拿桶洗澡了,要去河里游泳,一开始简初晴不同意,但小红坚持,还说:“我天天游泳的。” 他一不想被简初晴当小宝宝看着,二是觉得在个桶里洗澡不方便,连戏个水都不行。以前他就最爱玩水,现在却连玩个水都还会受限,不能忍。 见到面前的小包子一脸的严肃,简初晴也敢太强求他,只得问:“你很会游泳啊?你以前都和谁一起游泳的?” “我自己。”小红答。 简初晴吓了一大跳,这么小的孩子,天天自己一个人游泳,也不怕出事,她连忙说:“那我可要和你说好了,以后我不在,你不许自己下河游泳,知道吗?” 小红双说:“我天天都泳的。” 他才不想简初晴时刻跟着,不然,他想干点什么都不行,而且他还得想办法变身啊,变成鸟形也好,变成大人也好,现在这个娃娃身体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但简初晴十分坚持,她怕出事,“一定要我陪着,不许自己一个人下河,这样会很危险的。” 小红没办法了,只得表面同意,心里却不以为然,甚至在想要偷偷想办法,让她不要整天盯着自己。 到了河边,小红脱下背心,就要下水,简初晴连忙叫住他:“等等我。” 她还是担心小红会有危险,水里可不比陆地上。在现代时,哪年的夏天不会听到一堆小孩子游泳出事的新闻啊。而且她还不会救援,要小红真在水里出事了,要怎么办? 简初晴飞快的脱掉了外衣和外裤,只穿内裤和背心陪小红下水了。 一下水,简初晴就发现小红水性真的很好,别看他是个小孩子,却比自己更加游的快,而且花样百出,显然是个经常下水的好手。 “果然不错啊。”简初晴夸了一句,又问:“小红,谁教你游泳的啊?” 小红不理会,故意装着玩的很开心的样子,还潜了下去,又很快就浮了上来,并且捉了一条约三斤重的鱼,还装出一副讨表扬的惊喜样子,叫道:“姐姐,姐姐,好多鱼呢。” 简初晴看到他能徒手捉鱼,也是又惊又喜,只以为他是无意间捉到的,连忙叫道:“快点扔上岸去。咱们明天煮鱼汤喝。” 如里想到小红扔了一条鱼上岸,又捉了一条,简初晴看着他一连捉了四条鱼,就知道这孩子,徒手捉鱼的本领很高,根本就不是无意间捉到的。 粮官走了,没想到来的小孩子,还会捉鱼,以后她也不用发愁,不能随时吃新鲜鱼了。 眼看着小红还要继续捉鱼,简初晴连忙说:“别捉了,多了也吃不完,明天再来捉。” 她回去拿了一个高个篓子来,这个篓子的洞洞比较大的,把鱼装在篓子里放进离岸不远的水里,系好绳子拴在岸边,篓子留了一半在水上,一半在水下,把鱼养起来,留着明天吃新鲜鱼。 这样养鱼,鱼还依旧在河水里游来游去,只是游不出篓子,能养很久都不会死。这个法子,是她小时候跟着爷爷学的,那时候爷爷经常去打鱼,特别是夏天鱼多的吃不完时,就会拿网子养在河中间,网很大,鱼在河里很自在,能养很久都不会死。 想吃鱼的时候就把网捞上来,鱼这样养着,随时都有新鲜的活鱼吃。不然现在把鱼杀了,只能腌起来,虽然腌鱼块也好吃,但煮汤就不行了。而且现在天气热,鱼还要腌很咸才不会变质,这也是大家爱在冬天做腊鱼腊肉的主要原因。但太咸的咸鱼,并不会好吃。 再说了,新鲜鱼煮汤好喝,也更加有营养一些。现在多了个小孩子,简初晴也想尽量把伙食开的好一些,让小红小朋友的身体能更好一些。 眼下,土豆红薯这些主食基本不用发愁,园子里还有吃不完的新鲜蔬菜,但肉类简初晴却没办法解决,以前都是粮官小红去捉野鸡回来吃的。 虽然在现代简初晴没吃过野味,也不赞同人类吃野味。但在这里,野鸡却成了她最大的肉食来源,而且还得靠小红抓来呢。 实际上,就连她现在炒菜用的油,也是动物油类,都是她炒鸡时留下来的鸡油,有时候也会留下一些大鱼的油脂,不然她连炒菜的油都没有。 现在粮官小红离开了,她无法弄到鸡油,就只能靠鱼油来给自己和小红炒菜了。她会制作简单的捕鱼网,但只能捕到一些小鱼小虾,小鱼小虾是炼不出鱼油来的,现在小胖孩子却能帮她捉大鱼,实在是让她太高兴了。 要知道,如果没有油,菜怎么煮都不会好吃。而且光吃素,营养也不够,这么想着她看到眼前的小孩子,就越来喜欢了,忍不住又夸道:“小红,你真能干啊。” 听到她的夸奖,小红不得不故意装出兴奋的样子。 简初晴看到小屁孩子一副得意的小模样,萌的心都快要化了,忍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小红有一头茂密的头发,不长,但摸上去手感非常顺滑,简初晴就说:“小红,我帮你洗个头发吧。”这么多头发,她不觉得一个小朋友会洗得干净。 小红却连连摇头,捡起她的香皂自己往头发上抹了几下,就双手搓揉起来,搓出泡泡来,就又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去了。 瞧他这熟练劲儿,显然是个完全能自己照顾自己的孩子,也不知道从几岁开始就这样了,简初晴也就不再多管闲事了。 小红洗澡也兼玩水,等到简初晴都已经把脏衣服洗完了,再三招呼他,他才肯上岸。 回到家里,简初晴又让他换下湿的小裤衩,换上自己今天给他做的新裤衩。 小红也只得照做,让简初晴拿着自己的湿裤衩去洗了两把,挂在院子里了。 还好,小红的裤衩布料看上去也很平常,样式也很平常,就是件简简单单的棉布平脚裤,和现代人穿的差不多,简初晴根本就没发现什么不同之处。 ※※※※※※※※※※※※※※※※※※※※ 扮娃娃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小帮手 因想着没有粮官给自己捉鸡吃了,家里的存货也吃不了多久,简初晴第二天就开始诱导大花小花抱窝孵蛋。还是自己多养些鸡,才能有吃不完的鸡和蛋啊。 其实小红也在想如何偷偷溜到河对岸去试着捉野鸡,以前这个活全是他在做,现在他不捉鸡了,不止简初晴没有新鲜鸡肉吃了,就是他自己也没得吃了。 对于无肉不欢的他来说,一天不吃肉还能忍受,要连续好几天不能吃肉,他真的会受不了。 可是现在这个小身板,除了游泳技能还算点满了,其他的技能全部处于失效中,再加上简初晴显然也不可能带着他去丛林里打猎,他就想偷偷游到河对岸去,捉两只野鸡回来吃。 白天简初晴依旧带小红去地里干活,该翻的地要翻一遍,该种的蔬菜再种一茬,杂草也要除了。小红拿着把小竹铲子,跟着她有模有样的忙活着,并且还干的挺欢快的。 简初晴也不是要让小孩子帮忙做农活,只是让小孩子有个事情混着,不然他一个人呆在家里,也没什么可玩的,最重要的是,她还怕小红一个人偷偷下河去玩水。 虽然小红水性很好,但不怕一万,以防万一嘛。就是以前,粮官小红在的时候,她才敢下水游泳,平时也不敢的。她也怕自己出事,没人来救。 但看着小红晒红的小胖脸,简初晴又很心疼,说:“小红,天气热,我们去棚子里休息一下。” 田边上她搭了一个小草棚子,里面放了一张小板凳和一张小茶几,出来干活时,她就会把茶和水放在棚子里,口渴了就过来喝点水,洗把脸,消消暑气,并且歇个脚。 两人扔下农具,回到棚子里,简初晴打了一小盆水和小红洗手洗脸,又擦了把脖颈处的汗水,人瞬间舒服多了。 然后,她倒了两碗茶水,一人一碗咕咚咕咚的喝了下去,天气热,干一会儿活就热的不得了。今天她还带了几个梨子过来,这会儿也洗干净了,和小红一人一个吃起来,吃完梨子,她坐下来,拿起自己编织的简易蔑片扇子扇风,还喊小红:“过来,我也帮你扇一下。” 她编织的扇子稍微有些大,不太适合小孩子用,而且她也只编织了两把扇子,一把在家里用,一把在这里用。现在她就想着该给小红也编一把小扇子了。不管小孩子会不会扇风,都不能少了他的扇子啊。 小红倒不太热,以前他一身的羽毛,也都过过来了,现在没了这身毛,自然不会像简初晴这样怕热。不过他也没反对,听话的走近两步,享受简初晴扇子带来的一丝凉风。 两人在棚子里歇了一会儿,简初晴就把扇子扔给小红,还说:“你就是这里玩玩,我还有点活干完就和你回家去。” 现在天气热了,她一般也是早上小半天和傍晚干活,中间时间温度太高,可不敢直接晒在太阳怕中暑。但出了一趟远门,地里活儿又多了起来,她就打算再多干一会儿。 小红也看得到地里活多,就说:“我不累啊,我也来干。” 这懂事劲儿,越发令简初晴心疼他了,她哪里会让小孩子太累太晒,就说:“你去摘几个西红柿过来,等会儿我搞个糖汁西红柿吃。” 菜地里西红柿结的不少,特别是好几天不在家吃,这会儿一眼看去红了一大片呢。 小红得到了任务,也就不再多说,提着小篮子去摘西红柿了,自然成熟的西红柿酸中带甜,汁水丰盈,简初晴非常喜欢当水果来吃,小红自己倒不太喜欢,但西红柿蛋汤他却比较爱喝。 糖汁西红柿,简初晴以前没做过,他自然也没吃过,但放了糖的东西总是甜丝丝的,很是让他期待。 简初晴加快速度,干完了手头的活儿,又摘了两大把蔬菜,提着菜篮子和小红回家了。 糖汁西红柿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把西红柿洗干净削皮切块拌入糖就完事了。但被糖腌制过的西红柿味道就更加好了,甜丝丝的,并且十分解暑。 小时候,夏天他们家最爱做这一道菜,一做一大盆,放在阴凉处在最热的时候拿出来,一人吃一大碗,透心凉非常解暑。 手头就那么点儿糖,用了就没了,简初晴只切了四个西红柿撒上了一勺子半的糖,拌了拌就放在一边,这是准备给小红吃的。她自己就不吃了,现在还有不少野梨子,不吃也很快会坏掉了。 其实要是有糖,她还能做些野梨子果酱,和西红柿果酱放着慢慢吃。可惜啊,她没有多少糖,也不知道哪儿还能有糖买。果酱她也就只能想想而已。 午饭一般都弄的比较简单,早上煮饭时,简初晴直接在余火里埋了几个红薯,这会儿早就焖熟了,扒拉出来就是两个人的主食了。她再弄了一盆小青菜鸡蛋汤,加上糖拌西红柿,饭菜就都齐全了,全程不过十多分钟。 “开饭啦。”简初晴把装糖拌西红柿的碗直接给小红,自己别人分了一点儿在碗里,尝个味道,又给他剥了两个烤红薯,还说:“午饭咱们吃简单点,晚上我再多煮些好吃的。” 中午热,她也懒得好好煮饭。实际上家里也没什么特别的好食材,吃来吃去也就那几样。 小红也不计较,糖拌西红柿味道很好,他很喜欢吃,很快就吃光了。 他边吃还边说:“西红柿这样做好好吃啊。” “你喜欢吃,我们明天再做。”简初晴笑道。孩子跟着她,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这点愿意她还能尽量满足的。 吃过简单的午饭,简初晴想要歇个午觉,因为晚上没睡好,床让给小红了,她就睡两张板凳,真是睡不好。 “我要睡会儿,你要睡吗?不睡你自己玩,别到处跑,天气热就在院子里玩。” 小红很乖巧的点头答应:“我不睡,我自己玩。” “那我就睡床喽。”简初晴又说。 小红点点头,自顾自的拿着几块小石头在手上玩。其实呢,他就等简初晴睡着,他好开溜呢。 简初晴见状,也就不再多说,她真的很困了,上床去休息了。 简初晴睡下后,小红一开始还装乖,一直坐在屋里玩石头,当然了他也一直在关注简初晴,等到她真正睡熟了,才轻手轻脚的离开。 ※※※※※※※※※※※※※※※※※※※※ 唉,收藏是被冻住了吗?一个也不涨的。 打个广告,有人看现代言情吗,去踩踩我的现言完结文《二婚嫁个钻石男》吧。 失败了 小红虽然只是小孩子身体,但体能却不是小孩子能比的,他在水里泳的很快,这么宽一条大河,他一点儿也不费劲的就游过去了。 他很快就爬上了对岸,在茂盛的野草丛中小心的寻找野鸡。 可是,小孩子的身体却也给他带来不小的麻烦,野草和各种灌木丛长的比他人还要高,他很快就陷入它们的包围中,别说要找野鸡了,就是往前走都十分困难。 而且那些锋利的草叶子,荆棘什么的还会划伤了他的皮肤,虽然对他造不成什么大的伤害,甚至连伤痕也很快就消失了,但疼痛却是实打实的,而且在里面还密不透风,热的要命。 小红没坚持多久,就败下阵来,想想自己也不能出来太久,怕简初晴醒了四处找他,他只得回到河里把自己打理干净,就回来了。 果然,他到家没过多久,简初晴就醒了,见他还规规矩矩的在自己玩,很是满意的说:“真乖啊。家里还有些野梨子,你要吃就自己拿,在桶里打水洗干净再吃。” “好的。”小红乖巧的应了一声,去拿了两个野梨吃。 简初晴看到小红的玩具就是几颗小石头,又觉得太可怜了,就想给他做点玩具。在现代,这么大的孩子,哪个不是一堆的现代玩具的,她记得以前同事家的小男生也是五六岁大,特别爱刀剑类的武器,就问:“小红,我喜欢玩打仗吗?拿着大刀和长剑和小朋友们一起玩。” 小红心里暗自吐槽,他又不是真正的小孩子,玩什么打仗的游戏,嘴上却答:“我喜欢长剑。” “这个好办,我给你做把竹剑啊。”简初晴笑道,说干就干,她马上拿出工具,取了个合适的竹子,剖成两半,再砍下约六十厘米长,慢慢打磨成一把剑。 其实做一把竹剑也很简单,很快的一把前头尖尖,剑身细长的竹剑就做好了,简初晴在把柄上还系了根绳子。 “来试试。”简初晴自己拿着竹剑随手舞了几下,其实就胡乱比划了几下。 小红立马装出很兴奋的样子,接过竹剑,学着小孩子的样子,快乐的瞎舞起来,表现出一副自己非常喜欢这件玩具的模样。 玩着玩着,他脑子里闪过一道灵光,以他现在小孩子的身体徒手捉野鸡基本不可能了,但如果有工具成功率就比较高了。所以,他就想让简初晴给他做一把长竹枪,就是红缨枪。 他故意装出要和简初晴玩打仗的游戏,让简初晴也做一件武器,然后还自己这指点那指点的,东一下西一下的,简初晴也好脾气的听从他的意思,最终就真的做出一柄长杆的长竹枪。 这个做法更加简单了,只不过是剖成两半的竹子前头削尖,打磨出一个三角形的尖头,再把手柄处打磨光滑就完事了。竹□□比简初晴做竹铲子和竹剑都要简单的多。 但这种□□,也许能让他去打个猎,搞一两只野鸡回来吃。 其实最好的是做一幅弓箭,但这个难度比较高,又没有材料,简初晴估计做不出来,而且就算做出来了,他这么小一个孩子就能弯弓射箭去打猎,也不太合适。搞不好简初晴又会各种试探他,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难道要直接说自己是一只鸟妖啊。 然后,简初晴就和小红玩了一会儿打仗游戏,两人轮流着使用竹剑和竹□□。 总之,小红显得很兴奋,那个高兴劲儿,完全是一副得到了新玩具的小孩子的模样。这也令简初晴很高兴,觉得自己的功夫没白费,也觉得小红其实是个很好哄的孩子。 “你自己玩吧,我干点活。” “干什么活?”小红立马问。 “帮你做张小床。”简初晴答。 小红天天睡她的床,搞得她都没床睡了。院子里还有鸟形的小红没事干时运回来的竹子存货, 打造一张小床也花不了多少材料,简初晴先去成堆的竹子里,挑了几根竹子,选出了合适的材料,然后屋里比比画画。 屋子面积太小,她得先设计好,不然小床做好摆不下就麻烦了。 她是打算把小床放在自己屋里的,小红还是个孩子,她不放心让他一个人在外面的竹棚子里睡觉,她自己都睡屋里呢。她搭建的竹棚子虽然也算结实,但却怎么也比不上土地庙这种正经的砖瓦水泥结构的房子。 听到是给自己做床,小红也很开心,他也不想睡简初晴的床。 ※※※※※※※※※※※※※※※※※※※※ 简初晴:我这完全是在养儿子啊。 成功了 花了两个半天,小红的小床打造完工,靠里摆放着与简初晴的床形成了个7字形。7字,短横的这边是小红的小床,长竖的这一边是简初晴的床。 因增加了一张小床,原本就狭窄的屋里现在就更加拥挤了,简初晴不得不把土地神占的地方又挤压了一下,这下子土地神在这个屋子里真的只占了一个小小的角落。 其实按小红的意思,还不如直接在墙角的墙壁上钉个悬空的小台面,把土地神位安上去,就不用占屋子的面积了。但这话他不能说,所简初晴骂他,虽然其实这就是他自己的地盘,他完全可以做主,但最终他甚至在简初晴烧香上供时还被她带着拜了几拜。 他一边拜还一边暗自好笑,没想到有朝一日要自己拜自己。 他也想过让自己依旧住当初的那间竹屋子,但也没敢说,因为他知道简初晴不会同意。 不管怎样,小红总算拥有了自己的床,不用再霸占简初晴的床了。这对他来说,也算是个解决了个大问题,虽然两人还是住一间屋。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十天,因为小红很乖很听话,简初晴也不再像最初那样恨不得时时刻刻盯着他了。她忙活的时候,多半时候都会让小红自己玩。天气越来越热,她不能让孩子天天跟着她在地里晒太阳,这就给了他不少机会,让他有时间用长竹-枪去做实验。 终于有一天,他用长竹-枪捕杀到了一只野鸡,然后他兴冲冲的拿回来找简初晴邀功。 看到竹枪上穿着的这只野鸡,简初晴是惊大于喜的,她十分严肃的问:“小红,你居然会打猎?谁教你的?” 小红连比带画加简单的语言,一副自己也是运气好,随手一扔竹枪就扎到了一只鸡,说:“就这样,好简单的。” “哇,你真是厉害啊,眼头也真是准啊。”简初晴不得不佩服,小红意思自己就是发现了野鸡,然后就一竹-枪扔过去,竹枪就直接把野鸡刺到了。 不管怎样,有肉吃,两人都高兴。 她没再深究了,反正她自己都不是正常人类了,小红这孩子突然的出现,她心里多少也猜测到这孩子估计也不是什么正常人类。不过她也懒的多想,反正有这个孩子陪伴,她的日子好过多了。 小孩子能陪她干农活,能陪她说话,还能给她捉鱼捕猎,她也很感谢这个孩子的到来。小孩子让她的生活多了些活气,多了些希望,让她能像个正常人那样活着了。 粮官小红的离开,让她倍受打击和充满了不安与伤心,要不是这个小孩子的到来,她都不知道要怎么办呢?现在,她把对粮官小红的大部分感情都转移到现在的小孩子身上来了。虽然她时不时的会想念粮官小红,但那又能怎样呢?她也只能想念啊,她什么也帮不上它啊。 这段时间,简初晴和小红天天就着一些存货炖土豆,土豆里的咸鸡块是越来越少了。再不搞到野鸡,家里真的断肉吃了。 所以,拿着还没完全死透的野鸡,简初晴笑道:“小红,今天咱们喝个鸡汤啊。” 她打算奢侈一把,分一半的鸡出来炖一锅汤,另一半就腌起来,明天再拿来炖土豆。 “好啊,好啊。”小红故意装出很期待的样子,满口答应了。 于是,这天晚上,两人喝到了久违的鲜鸡汤。鸡汤里只加了几片姜和几朵黑木耳,就格外的鲜美,喝的两人都满头大汗,通体舒畅。 简初晴一边喝还一边感叹:“要是能找到枣子或者枸杞子就好,加点到汤里一起炖就更加好喝了。” 现在她能拥有的调料除了盐就是姜和辣椒,蒜葱酱油醋花椒什么的都没有,很多美食都不好做呢。比如去腥,现在就完全靠姜片了,再没找到姜时,就靠辣椒,但炖汤显然不能放辣椒啊,所以她都好长时间没敢炖鸡汤了呢。 所以,这碗鸡汤,她就觉得格外好喝了。鸡腿鸡翅膀自然也全部都放到小红碗里了,她自己只吃了几块骨头最多的鸡肉。 小红一听,心里立马盘算起来,等自己强大些了,一定要四处寻找枣子和枸杞子。这两样其实是很常见的,特别是枸杞子,一般丛林里都会有,只不过现在应当不到采收的季节。 至于枣子树,也是普通树,多找找,肯定也能找到。 吃过晚饭,两人在院子里乘会儿凉,现在天气真的很热了,他们这栋小屋四周没有高大的树遮荫,一整天都沐浴在阳光下,屋子里热的很,就算大开着门也热。 简初晴干脆和小红在院子里乘凉,把小红的小床搬出来让他睡,她自己刚把当初给粮官小红特意打造的大圈椅搬出来,自己躺着了。 这张椅子很大,她窝在里面也挺舒服的。 简初晴一边打着扇子一边和小红说说话,说着说着她就想起件事情了。 她有段时间没去竹林那边了,那条路只怕又快要被荒草淹没了,而且现在小红能打猎,要不干脆带他去一趟那边,一来把路修整一下,砍些柴草,弄两根竹子回来。二来嘛顺便让小红试着打打猎,或者自己也试试。 既然小红都能拿竹枪打猎,她一个成年人总不能比个孩子都差吧,多试试说不定自己以后也能打猎了呢。 这么一想,她就兴奋起来了,说:“小红,明天我们出趟门吧,去远点的地方。” “去哪里?”小红问。 “往那边走,有一片竹林,给你做小床的竹子就在那边弄回来的。”简初晴解释了一句。 家里的竹子最近消耗的挺快,给小红打了一张竹床,又给他做了竹碗竹杯竹盆,竹枪竹剑竹刀,以及又多做了几把竹铲子。原先存的一堆竹子,居然就用掉了一大半。但家里还需要板凳,小桌子,甚至篓子筐子篮子也都差,也是该备些竹子,有空就做点竹器了。 “好啊,我们要去弄竹子回来吗?”小红装着好奇的问她,其实内心却乐开了花,他还正想着该如何让简初晴带他去外边一趟呢。 简初晴点点头,突然又想到小红只是个小孩子,连忙又问:“恩,你能走多远?那还有点远呢。”她担心小红年纪太小,无法走太远。 小红连忙说:“我能走很远很远。” 简初晴听到他稚言稚语,失笑道:“好啊。”这会儿她也想通了,反正要是半路小红走不动了,她还可以背他嘛。 ※※※※※※※※※※※※※※※※※※※※ 小红说:就算变成了小胖孩子,打猎我依旧是好手。 混搭装 第二天早上,简初晴特意起了个大早,做好了早饭才叫小红起来。两人吃过饭,背上食水,拿上工具就准备出发。 但是,看着小红光着脚丫子,穿的背心和裤衩,再看看自己长袖长裤鞋袜都整整齐齐的,简初晴发现了个新问题。 平时在家里附近干活,她也经常打赤脚,她打赤脚最开始是嫌要经常洗鞋子,后来又觉得鞋子洗的多,穿的多,怕很快就烂掉了。 现在她可没地方去买鞋,也没办法做出这么好的鞋来,为了省着鞋,就干脆就经常打赤脚了。但是出远门,她肯定是要穿鞋的,毕竟穿鞋能保护脚。 但是小红一直都是打赤脚的,她天天自己都赤着脚,也没想起过要给他做双鞋子,现在要出门,他也没鞋可穿啊,不止没鞋穿,这胳膊腿的还都露在外面。 一路上得在荒草丛中穿行,路上又会不时有可能会划破脚的石头,草叶,甚至虫子咬等等。这要不给小红弄身衣服和鞋袜,可不敢让他跑那么远,不然他之身白嫩嫩的肉,可不得遭老罪了。 “哎,今天不能去了,居然忘记给你做鞋子了。”简初晴说着放下了篓子。可是做鞋她还真不会,而且没有材料啊。她妈妈都不会做手工布鞋呢,更不可能教她啊。这可真是个大难题呢。 小红盯着自己的脚丫子看了看,再看了一眼她的鞋,想说自己不穿也没关系,但现在的双脚确实不能和经前的爪子相比,何况他现在是人形,也习惯要穿上衣服鞋袜。也就是现在是夏天,穿个背心和裤衩就够了,要是天冷,他还不得和简初晴一样穿长袖长裤和鞋袜啊。 他再一次后悔自己以前不用功,搞的现在如此狼狈,样样都没有。其实作为千年的老妖精再加上做了多年的土地神,他还是很有多好东西的,可惜的是,他现在也拿不出来啊。 反正不能出门了,简初晴依旧去地里干了一会儿活,又掰了几个老玉米回来了,扒下玉米外衣,放在太阳下晒着。等晒干了,再剥下玉米粒放在锅里捣碎一下,就可以拿来煮玉米粥喝了。 对了,她需要的石臼还没有找到,就只能将就着用石锅了。好在需要捣碎的东西也极少,勉强也能用。 玉米的苞衣她也没舍得扔掉,晒干后都收集在一起,等着多存一些后拿来编各种东西,比如床垫子,坐垫子等等。 最后,她只能比照着小红的脚,用竹蔑片编了两只鞋底,再缝上布料,给小红做了一双简易布鞋。真的很简易,鞋面只是两层布,软趴趴的,穿的时候得用手撑开,把脚放进去,再整理好,最后系上带子,完全造绑带来把鞋固定在脚上。 但不管怎样,小红总算有双鞋了,然后给他穿上自己的一双新袜子,虽然小红的脚比她的小,但袜子这东西是有弹性的,而且新的就显的比较小,并且这双袜子还是个中统的比较厚的棉袜,原本是她天冷时要穿的。 小红穿上这双袜子,正好把他露在裤衩外面的腿全部穿上了,就不用给他做长裤了。至于上衣,她就直接拿了件自己的长袖给小红穿上了,虽然大了不少,但把腰扎上,再把袖子卷起来,袖口系好,也勉强能穿。 如此,小红的一身混搭的外出行头总算准备好了。幸好小红是个长得极漂亮的小孩子,就这样七拼八凑的一身打扮也没把他弄得像个小乞丐。果然长的好看就是硬本领。 简初晴虽然不满意,但自己也已经尽了力,只得抱歉的对小红说:“我就这个水平了。没鞋真是不方便。”至于小红的衣服,她还能慢慢拿大人的衣服来改制。 小红却很满意,还说:“谢谢姐姐,这双鞋子我很喜欢啊。”说着他还故意抬起脚来,装出小孩子穿了新鞋得意开心的样子。至于自己身上穿的什么衣服,他只能告诉自己有的穿就不错了。 简初晴失笑,问:“你以前穿什么鞋?” 小红随口回答道:“草鞋和布鞋都穿过。” 这话倒是提醒了简初晴,“草鞋啊,是哦,我怎么没想到呢。我可以给你编草鞋啊,再在草鞋里面缝上两层布,也算是布鞋了。” 编草鞋其实就是要用有韧性的干草或者麻绳什么的,这个倒不是问题,这四周别的不多,野草的品种多的很,她干脆马上去割了一捆草回来晒着。 她其实没有编过草鞋,但所有的编织活都有相同之处嘛,她能用竹蔑片编个鞋底子,就能用草编个鞋底子。只是草鞋底要比竹蔑片编织的更硬一些才行,不然鞋底就会是软的,太软的鞋底不好走路。编好了鞋底,再和编毛线鞋子一样,从鞋底子上起头,往上编出鞋面来。 其实纯粹的草鞋,不管是用草还是用麻绳等物编织的,穿着都不会太舒服,会硌脚和磨脚,但比不穿肯定要好,多少能起些保护脚的作用。 所以简初晴准备在编好的草鞋里面再缝上两层布,整个鞋子穿着脚就舒服多了,再加上厚袜子,就不会磨脚了。 这么一想,简初晴突然发现,完全可能先给她和小红各编一双拖鞋穿嘛。特别是小红,晚上在河里洗过澡,回来家里脚丫子又脏了,还得重新给他打点水洗脚。有双拖鞋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 而且在现代她也见过甚至穿过各种材质做的拖鞋,比如竹底拖鞋。竹底拖鞋还很受现代人欢迎的,特别是脚臭有脚气的人,因为竹底比塑料底更加透气,而且更加凉爽。 她自己的拖鞋,迟早是要坏掉的,总有一天,她身上穿的衣服鞋袜,都会烂掉,还不如从现在开始就试着去适应,自己能找到的材料。 说干就干,她立马开始用细细的青竹蔑片去编织鞋底了,因为有给小红编鞋底的经验了,这只鞋底没费什么功夫就编好了,就是细细打磨了好一会儿,主要是把那些竹子的毛刺弄干净,整个鞋底弄光滑。 然后,她找出上次给小红做衣服的那些边脚料,做了几条布绳子,穿上鞋底上,给自己做了一只人字拖。她迫不及待的就穿上试着走了几步,发现还不错。 她的脚因为经常打赤足,脚底其实已经很粗糙了,所以这种竹底鞋对她来说,一点儿也不觉得硌脚。其实现代的竹底拖鞋,那竹蔑片是处理过的,没现在这样的原滋原味,也没现在的这么硬。 于是,她花了半天的时间,给自己和小红各做了一双竹底的人字拖鞋。人字拖鞋是最简单的,没有其他款式方便,反正只是在家里洗脚后穿穿,也不需要多好。 好失望 第二天,两人真的出门。 果然,没走多远,一离开简初晴天天打转的这片范围,那条她开辟出来的小路就已经又长满了荒草。有此地方的荒草都长到有简初晴的小腿高了,她走两步就得砍一会儿草,没一会儿就把她累得满头大汗了。 这条路要是再多过个十天半个月才来走,肯定要完全被荒草淹没,那时候再来开路就会比现在更加艰难了。 “怎么这些草就搞不绝呢。”简初晴一砍草一边感叹,这条路只要她走一回,就得砍一回草,开一条路可真不容易啊,野草真是几天不见就又疯长了。 小红也很吃惊,这一回隔的时间是稍微长了些,但这草也长的太快了吧,以前经常来,这条路还不用这样一路修理下去。 他现在这个小身板,草深的地方,都能把他整个人全部淹没,就剩个斗笠在外头,简初晴根本就不敢让他走在前面,自己边砍草还边交待他:“别乱跑啊,路两边的草更深更茂密,怕有蛇和毒虫咬人。” 小红本来想趁机打几只野鸡的,也没办法离开了,只得跟着简初晴后头捡草,把她砍下来的草一把一把的捡到一起,堆成一个个的小草堆。 两个人的动静也惊动了荒草丛中的一些小动物,突然,小红发现了野鸡的踪迹,立马拉了拉简初晴,用口型说了句:“别动,那边有野鸡。” 说着,他拿起了那杆长竹木仓,小心翼翼的走了几步,扒开草丛看了几眼,仔细寻找下手的机会。 简初晴屏住呼吸,死死的盯着小红的动作,只见到小红那张包子脸一瞬间变得严肃起来。然后,她就见到小红猛的用力掷出手中的长竹枪,竹枪疾飞而过,速度非常快,而且力量也很大,带着一阵风飞驰而过。 这种力度完全不是一个孩子能使出来的力量,甚至她怀疑自己都没这么大的力量。 果然,竹枪落下,立马传来一阵野鸡的尖叫与惨叫,简初晴只见两只野鸡怆惶逃窜而过,而竹枪的长杆还在不停的抖动着,显然小红又捕到了一只野鸡。 简初晴抢先一步走进快有她人高的野草丛中,捡起了长竹枪,竹枪的尖头直接穿透了野鸡的身体。这野鸡不死都不可能了,她把野鸡从枪头上取下来,看着那个惯穿伤,心里对小红的怀疑就更加大了。 这哪里还是个小孩子,比她这个有异能加重的成年人的力量都大太多了,而且小红的眼头是真的挺准。离的那么远,而且还是在草丛的遮挡下,他居然这么轻易就得手了。只能说,上次他所说的运气好完全是骗自己的,他就是有这个能力。 简初晴看了小红两眼,故意装出很开的样子,说:“小红,你好厉害啊。” 小红见她没多问什么,很是松了口气,又编了个谎话,“我以前也这样干过的。” “谁教你的?”简初晴连忙追问。 “大家都这样啊。”小红继续编。 要知道一个谎言就得用无数个谎言来圆,简初晴又接着问:“你们那里有多少人?你和谁一起过日子?你们是怎么吃饭的……” 小红招架不住,只得装出满脸天真的样子,乱答一通,什么有好多人,有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们一起,总之前言不搭后语,表现出一个小孩子真的无法给她正确的答案。因为他太小了,很多事情搞不清楚。 简初晴没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也拿不准小红究竟是真的不太懂这些事情,还是故意在骗自己。但看着小红这张包子脸,她又告诉自己这是个孩子。就算他力气大了些,还能打猎,也不能用成年人的眼光来看他,也许他们那里的人,都这么大力气,小孩子小小年纪就开始训练了。 因为天气热,怕鸡死了会很快变质,简初晴干脆把这只野鸡处理好了,搓上了盐腌了起来。 随后,两人继续一边砍草一边赶路,只是在路上,简初晴也要求小红让她也试试。 她想着自己如何也能打猎,就不用靠个孩子过日子了。 可惜的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她努力学着小红的样式,连续试了几次也没打到一只野鸡,每次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野鸡扑愣着翅膀消失在野草丛中。 “怎么会这样?”简初晴喃喃自语,硬是不敢相信自己的水平这么差。真是太丢脸了,她见小红如此轻易,还以为会很容易呢。 她看向小红,暗示他能教教自己。 奈何小红直愣愣的看着野鸡远去的身影而露出了毫不加掩饰的,满脸的遗憾,完全不明白她的意思。恩,其实叫他来教,他也不会啊。这么简单的事情,对他来说,就是顺手一掷啊,要他怎么教呢?他甚至都觉得简初晴根本就不适合打猎。 就这样,一条路快走完了,后来再遇到野鸡时,简初晴都不敢出手了,“还是你来吧,免得又把野鸡吓跑了。” 一只鸡还不够他俩吃一顿的,出来一趟,总得带两只鸡回去加餐吧。要这一路上的野鸡全部给她惊跑了,她上哪儿去找补啊。 小红闻言也大大松了口气,这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他就想多打几只鸡好好饱几顿口福的。 上哪儿去了 幸好在路上,小红又搞到两只鸡。简初晴总算松了口气,不然今天她可得自责死了,弄不到肉吃,不止小红难受,她自己也难受,她其实也爱吃肉肉啊。 以前有粮官小红在,她还真没缺过肉食,吃惯了的人,没的吃就受不了了。 大半天时间过去了,两人终于到达了她平时堆放竹子的基地。这里她好好打理过,也是开僻了一块空地出来的,而且还搭了个小顶棚,用来遮荫挡雨的。只是以往存的竹子基本都运回家去了,这里只剩下了两堆竹枝。 这比以往她和粮官小红过来花的时间要长不少,除了小孩子走路更慢一些之外,最重要的也是因为两人一路砍草,一路打猎,花掉了不少时间。也就是这个时候,简初晴才发现小红真的很能走,别看他小小的身板,打起猎来比自己牛逼,走起路来,也不输自己。 不过,简初晴还是怕小红只是在硬着头皮坚持着,早就累了也不敢说,反正也到了竹林附近,她就说:“小红,咱们先在这里烤鸡吃饱了,再去砍竹子。” 果然,小红满口应道:“好啊,好啊。” 如此,简初晴越发相信他早就累了,其实小红还真不是累了,他是饿了。这段时间肉食吃的少了,肚子里的存货不足,再加上也是走了大半天了,早上吃过的饭也早都消化光了。路上两人只吃了几个西红柿垫了垫肚子。 生怕自己虐待了小孩子,这顿饭简初晴很是大方的准备烤两只鸡,鲜嫩的鸡肉抹上了盐,肚子里塞上了土豆片和姜片,再加上她自己特制的辣椒粉,一点儿腥味也没有了,在火上慢慢烤着,直烤到表面金黄,香气就扑鼻而来了。 闻到了香味,小红不停的咽口水,简初晴自己也忍不住吸了几口口水,笑道:“好香啊,还是烤鸡更好吃。” 自从粮官小红鸟离开后,她就没再吃过烤鸡了。小红其实也一样,所以盯着烤鸡的目光就更加热烈了。简初晴慢慢转动着鸡肉,让它均匀的烤着,直到表面微焦,油水不停的往下滴时,才停手。 刚烤好的鸡,很烫手,简初晴忍着烫先撕下了一根鸡腿放在小红碗里凉着,还叮嘱道:“先等等啊,可别把嘴巴烫伤了。” 剩下的大半只鸡,她放在大碗里,拿筷子分成几大块,让肚子里的土豆片也摊开晒着。 小红端着碗,对着热气腾腾的鸡腿一个劲的吹着气,想让它快点冷下来。 简初晴继续烤第二只鸡。这次不是干盯着烤鸡流口水了,她一边吃一边烤。 小红吃的极快,两只鸡腿两只翅膀都被他吃光了,显然还没吃饱,又连吃了几块土豆片,才停下来等简初晴手中正烤的这只鸡。 两人美美的大吃了一顿,也是这段时间来他俩吃的最好最饱的一顿,吃完小红就眯着眼睛想睡觉了。简初晴也一样,本来正常情况下,中午她都会歇会儿午觉的,这会儿就越发哈欠连天,连眼都觉得睁不开了。 “算了,还是先休息一下吧。” 两人就地休息了片刻,打了个盹,才收拾好东西,往竹林前进。 进到竹林深处,他们才砍竹子的地方,小红就皱起了眉头,他察觉到了一股淡淡的而又陌生的气息。这是他以前重来没有发现过的气息,这令他感觉到了危险。 不过这股气息离竹林应当还有点远,他也不敢惊动简初晴,就故意东找找西看看,拿着长竹枪一副四处寻找猎物的样子。简初晴见状只是叮嘱他:“别乱跑啊,不可以离开我的视线范围。” “我没乱跑啊,我就是看看能不能再打到野鸡。”小红连忙说。 “我知道你没乱跑,我是怕你不知不觉就走远了,林子里搞不好会有吃人的老虎咧。”简初晴故意吓唬他,生怕自己一个没盯住,他就跑到林子深处去了。小孩子嘛,总是会害怕些猛兽,鬼怪之类的。小时候,奶奶总是这样吓唬他们,不让他们乱跑。 这片林子,她自己都没乱跑过,一直就在自己熟悉的小范围内砍竹子。反正就她的这点消耗量,这个小范围的竹子,她都砍不完呢,也不必要再扩大范围了。 “这里怎么可能有老虎?”小红反驳道。 她想到小红以前既然都打过猎了,恐怕还真的比自己了解猛兽的多,就笑问道:“哟,你还知道这个啊,那你说说这里可能会有什么猛兽?是会有野猪?或者狼吗?对了,你吃过野猪肉吗?” 小红没答,只是仔细的张着耳朵听着远处的动静,简初晴以为他没听到,又说:“要是有野猪,搞一头,咱们就能吃好久了。” 一头野猪,总得有个一百或八十斤重吧,净肉总也得大几十斤,一只野鸡重四到五斤,多半还只有三斤左右。只是猎到野猪的难度可比野鸡大太多了。 她也只是想想而已,就凭她,再加上小红,她没信心可以直面一只野猪。况且野猪还多是群居,一头野猪他俩也许还能勉强对付,但一群就别想了,遇上了还得自己先逃命才对呢。 小红也说:“野猪很难搞的。” “哟,你们还真打到过野猪啊。”简初晴故意引导他往下说,多说些他们那里的事情。 可惜的是,小红没心情理她了,他察觉到危险的气息离这里越来越近了。他不能放任不管,怕对方会来伤害简初晴,他得去快点去阻止。 “那边有野鸡。”他撒了个谎,拎起长竹枪就跑了,还跑的飞快。 简初晴正好背对着他,手下砍的竹子又快要断了,只顾着这边,根本就没听到他的话。 所以,等她把这根竹子弄好,就没见到小红的影子了,她还以为这家伙就在附近,也没叫他,怕打搅他捉野鸡了。 结果,她第二根竹子都砍好了,小红还没回来。简初晴环视了四周几遍,没有找到他,这下子她担心了,忍不住放开喉咙叫道:“小红,小红,快回来。” 生死关头 “轰”的一声,突然远处传来了一阵巨响,惊得林子里飞窜起一群群的鸟儿,鸟儿扑扇着翅膀,叽叽喳喳尖叫着四处乱窜。 简初晴吓了一跳,心也猛的往下一沉,拎起斧头,立马边叫着:“小红”,边往那边跑。 可是她跑了几步,才发现自己连方向都搞不清楚,根本就不知道该往哪边跑。她只得停下来,认真观察环境,确认自己正确的前进方向。 丛林里鸟群很多,一群群各种颜色和大小的鸟儿四散着逃窜,每个方向都有,大家你挤我挤,我挤你,遮风蔽日的,简初晴只觉得光线都被它们给遮住了,眼前暗了下来,搞的她越发不敢轻举妄动了。 突然,远处又传来了一阵阵猛兽的怒吼声,吓得简初晴汗毛都竖了起来。 “小红,小红,快点躲起来。”她除了大叫之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可是,她的声音被鸟儿的叫声完全淹没了,根本就没有传出去。她顾不上自己的安危了,循着声音发出的方向跑了起来。 林子里并不好走,说是跑,其实她走几步还得挥着斧头砍挡着自己去路的荒草和树枝什么的,她焦急的不行,这样下去,等她赶到那边,只怕小红都凉了。 越是这样想,人就越发焦急,她奋力乱砍着,也顾不得树枝打在脸上,荆棘划伤肌肤,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终于赶到了正确的事发现场。不,应该说是刚刚经历过战斗的现场。 这边一片狼籍,地上横七竖八的倒着好几棵折断的小树,断痕都十分新鲜,巨大的野兽脚步也杂乱无章把地上踩的乱七八遭。简初晴放轻了脚步,仔细又小心翼翼的寻找小红小小的身影,她的心提的紧紧的…… 突然,不远处又传来了猛兽的怒吼声,她猛的抬起头来,悄悄的往那边走。 这一次她终于发现了小红,那个小小的身影在两头猛兽的夹击下灵活的闪躲着。 不,简初晴突然发现那即是小红又不是小红,虽然还是那个小孩子,但是他居然长出了一对翅膀。 也正是因为有这对翅膀,小红才能与这头大的两头猛兽开战。 他飞到附近的大树上去,乘其不备,揪空用手中的竹□□地上的猛兽。一得手他就立马又飞走了,换个方向停在另一棵树上,借着浓密的树枝的遮挡保护自己。 可惜的是,他拿的只是一柄竹制的□□,对猛兽的伤害并不大。猛兽发现自己对付个小不点还这么困难,越来激起了火气,一副非得把他弄死不可的模样。 它们不停的撞着树,小点的树它们一下就可以撞断撞倒,大点的树也经不起几下,除非是十分粗壮的大树。小红借助着自己能飞的便利,躲在树枝下放令枪,不时的过来刺它们几下。 两头猛兽身上已经有不少伤口了,但是伤口都不深,没到伤筋动骨的地步。 林子里的树可就遭了老大的秧,被祸祸的不轻。 简初晴这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的气息,瞬间让两头猛兽发现了新的目标,它们干脆放弃了小红转头冲着她而来。简初晴吓了一大跳,转头就跑向一棵大树,嘴巴叼着斧头柄,双手并用的往树上爬。 小红回头发现了她,也一样吓了一大跳,都恨不得是瞬移的往边飞过来,身形也突然间爆涨了两倍大小。他直接把手中的竹枪投掷出去,击中了其中一头野兽,还深深的插在它的身体里面了。 它这次受的伤害可比前面大多了,小红狂怒间使出的力量,杀伤力极大。那竹枪直接从它的腹部惯穿而过,血从伤口处疯狂的涌了出来,这头猛兽凄惨尖利的嚎叫了几声,轰然倒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不过另一头却已经跑到了简初晴正在爬的大树下,它用力去撞击大树,想把简初晴振落下来。小红边飞边大叫道:“把斧头扔下来。”失去了唯一的武器,他得借助这把斧头来干战了。 简初晴闻言,松开嘴巴,嘴里的斧头应声而落,虽然是自由落体的动作,却正好直直的掉落在那头猛兽的头上,好巧不巧的给它来了个头插斧头。 锋利的斧头深深的劈开了猛兽的脑袋,血花和脑花顿时喷射而出,猛兽连叫都没叫两声,就倒地了。 小红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结果,完全不敢相信简初晴运气这么好,她完全没费劲,居然就杀掉了一头猛兽。而他掷竹□□中的猛兽其实还并没有死,还在低声哀鸣着,只是它受伤极重,血流了一地,想活也活不成了。 但是简初晴还不知道这个结果,她还在努力往上爬呢。 小红呆愣了片刻,才说:“下来吧,没事了。” 简初晴这才敢回头,低头就见到斧头砍在猛兽的头上,她都不知道是自己砍死的,还以为是小红干的呢。不过猛兽已死,她也不怕了,慢慢往下滑。 只是,等她一着地,看到的就是小红变大的身体和那对熟悉的大翅膀。 不过还不等她说什么,小红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陷入昏迷当中。然后,他的身体立马缩水,翅膀也收了不见了,地上又留下来了个小孩儿。不,应当说是个少年,现在的小红还是长大长高了不少。 简初晴呆呆的看着他,脑子里乱遭遭的,却下意识的去拉了小红一把。 小红软倒在地上,呼吸和脉博都有,显见得是脱力了。 过了一会儿,简初晴才恍然明白,此小红就是彼小红,不管是粮官大鸟小红,还是小包子小红,其实都是一个人。 不,小红也许根本就不能算是个人,或者可以说他是妖,鸟妖?简初晴胡思乱想起来,小红现在这个样子,她基本可以肯定是脱力了。就和她以前经历过的多次危急情况一个样。这时候,除了服用营养丸之外,就是吃和睡了。 只是她搞不到营养丸,就只得就地取材,她把小红抱过来,切开猛兽的颈部,让他的嘴凑到伤口处喝血。 果然,昏迷的小红自动的喝起血来,并且一口接一口,大口大口的吞咽起来。 在他喝血的时候,简初晴又在那头被自己斧头砍死的猛兽身上割了一大块肉下来,血淋淋的捧到小红嘴前来,小红眼睛都没睁开,却也吃了。 在一连吃了三大块肉后,小红才不吃了。简初晴知道他应当是吃饱了,就不再喂他了。 接下来,简初晴又割了两块肉下来,挑了几片大树叶包起来,用草扎紧,这是她要带走的食物,怕小红睡一会儿醒来又要吃。 这个地方显然不能久留,血腥味太重,她怕再有其他猛兽闻腥而来。 然后,她一把背起小红,再把斧头和肉块绑在自己腰间,慢慢沿着自己来时的路往回赶。 ※※※※※※※※※※※※※※※※※※※※ 啦啦啦,有人累死累活,有人躺赢 苏醒了 虽然变成的少年小红比简初晴矮了半个头,也就是普通人的重量,但在丛林里穿行,再背个人,简初晴也走的极为艰难。 但是她也不敢歇,害怕会再有猛兽出现,而且丛林里本身就不太透光,要耽搁时间太长拖到天黑,就更是雪上加霜。她只得努力背着小红,拼尽全力的往前走,只想快点到达竹林。 竹林那边相对安全,比较开阔,而且那边还有她带来的食水,眼下她自己也是又渴又饿,不再吃喝,她都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 就这样,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直累的自己完全走不动了,简初晴才不得不停下来休息。 其实都不叫是停下来,她完全就是摔倒的,小红几乎是被她直接扔在地上的,因为实在太累了,她的双手双脚都好像不是自己的了。然后,她倒在小红身边直喘粗气,嗓子里也渴得快冒烟了。 稍微休息片刻,喘匀了这口气,简初晴环顾四周,希望能找到一些可以食用的野草或者野果子,她迫切的希望能补充点水分。饿她还能忍会儿,可是渴真的受不了了。 可是这地方全是参天大树,遮风蔽日的,地面上连野草都稀少,又怎么可能有野果子呢。她也只能放松身体整个儿摊在地上,地面上多少有些湿气,会让她觉得舒服点儿。 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后怕了。 前面跑进丛林里,这一系列的动作,都是她凭借以前多次的战斗经验而完成的,想都不需要想,就直接这样做了。 可是等她停下来,终于有时间思考时,才发现自己刚才干了什么事?才知道自己刚才有多危险。 不过她也很庆幸自己来的快,不然时间再长一些小红就算能解决两头猛兽,估计状态也得比现在更麻烦。 而且现在回想起来,她都不知道那两头猛兽是什么品种、她完全没多想就直接让小红喝它的血吃它的肉了,如果是有毒就麻烦大了。 真是越想她越后怕,她连忙翻身坐起来,直接伸手在小红的上唇中间人中穴位处用力按压了一下,听说按这个地方,有急救的作用,会让昏迷的人醒过来。 简初晴一手去按小红的人中穴,另一只手还死劲捏了捏他的耳垂,并凑到他耳边呼喊:“小红,小红,快起来。” 很快的,小红果真睁开了眼睛,也不知道是她哪个动作起了作用。 简初晴提着的心总算又落了回来,连忙问:“怎么样?人还好吧?” 小红迷瞪瞪的看了她半晌,思绪慢慢回笼,一个咕噜就爬了起来,“还好,我没什么。” 说完,他就发现了自己的不对劲。原本胖乎乎的小身板变了,他下意识就去摸自己的身体,生怕自己又会光着身体出现。现在可不是小屁孩子了,他怎么好意思在女人面前光着身子。 还好,他身上依旧穿着简初晴当时给他穿的上衣,这件上衣本来就是成人的,他的身体现在变大了,穿着更合身了,只是后背破了两个大洞,因为他长出翅膀了啊。不,不止是破了两个大洞,完全可以衣服的后背直接撕开了,他的整个背部几乎都是裸着的。 裤衩也还在,本来简初晴就特意给他做的比较大,这会儿只是穿着有点紧而已,就连袜子都还在,只有鞋子没了。 摸到后背,小红不由的有些心虚,说:“衣服破掉了。” 穿着露背的女式上衣,紧巴巴像小热裤的裤衩,再加上一双女式中统袜的小红,让简初晴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先前穿在小包子的小红身上只觉得可爱,现在穿在少年的小红身上,就觉得格外搞笑了。 简初晴边笑边说:“没事,回去补补,还能有救。”衣服撕开了,还能缝合起来嘛,只要布料还在,她就能补回来。 “还笑,有这么好笑吗?不是你给我这样穿的吗?”小红不满的看着自己这身怪异的打扮。 毕竟是个英俊的小少年,简初晴颜狗连忙转移了话题:“你摸摸脸上,满是血,像个吸血鬼似的。” 不过她一低头就看到自己的双手,一样满是血,别说手了,就是身上也到处是血迹。先前她直接拿血淋淋的生肉喂小红都不觉得恶心,这会儿她到是觉得浑身不舒服,只想快点找到水源,好好的全身大洗一遍。 而且,一想到水,她就觉得更加口渴了。 “你看看你,自己身上又不比我好。”小红一听更加不满了,还说:“还不是你喂那兽血给我喝的啊?” 当时他就算昏迷了,但还能依照本能喝血吃肉,这回儿他自然又回想起来了,甚至嘴巴里还留有血腥味儿呢。他不由的也跟着恶心了一把。 不过他再看看简初晴满身的狼狈和脏污,又知道她可以算是救了自己,“谢谢你啊。” 虽然他能对付那两头半成年体的猛兽,但简初晴给他解决了一头,也是帮了他的大忙。虽然简初晴到现在都还不清楚自己真杀了一头猛兽。现在的他,本领还太差。不然两头半成年体的猛兽又算什么。 这么一想,小红心情就更加不好了。 简初晴又说:“哎,我都叫你别乱跑了,你怎么跑这么远,还遇上两头凶恶的家伙,那是什么兽,肉好吃吗?” 这是两头她根本就不认识的野兽,但她割肉喂小红时,却发现那兽的肉质应当是比较细嫩的,现在回想起来,她又觉得那肉搞不好会很好吃呢。 小红回想了一下,才说:“我也不知道,吃肯定是能吃的,你不是还带了两块吗?等下回去烤来吃。” 那两头兽,他还真不认识,有点像野猪,但又有点像狗。连他都不认识的,谁知道是什么玩意儿啊,要不是简初晴直接喂了那兽的血和肉给他吃了,搞不好,他自己都不敢吃呢。不认识的家伙,谁敢乱吃嘛。 不过,他又发现自己这会儿体力已经恢复了大半,原本总觉得空荡荡的灵力好像恢复了一点。 “难道就是因为吃了这兽吗?”小红心里暗自猜测着,都恨不得回头去把剩下的兽肉带过来。 “好啦,你没事,咱们就快走吧。我快渴死了。”简初晴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出声打断了他。再不走,她真的要渴死了。 ※※※※※※※※※※※※※※※※※※※※ 想像一样小少年的怪异打扮…… 你怕我吗 回程由小红带路,他把简初晴带着的两块肉和她的斧头都拿在自己手上,给她减轻重量了。 他在前面走,简初晴跟在他后面,走出没多远,简初晴看着他就穿着袜子走路,总觉得别扭,而且再一想他有翅膀,就说:“不然,你还是用翅膀吧?” 小红回头看了她一眼,才问:“你不怕我吗?” “不怕。”简初晴笑了笑,又说:“我现在知道你就是那只大鸟了。你是鸟妖吗?” 其实她心里还在猜这家伙会不会是变异的人类。比如她自己就有火系异能,其他人类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怪像,小红能变成鸟也不算太奇怪了。 她怎么会怕他呢,以前他是只大鸟,他陪着她,给她捕食。后来他是一个小胖孩子也一样陪着她,给她捕食。不管他是什么,她都不会怕他。 “是的。”小红很干脆的回答道。 “所以,你最开始只能保持鸟形,是因为什么?后来为什么又变成小孩子了?”简初晴好奇的连连发问。 “你不是快渴死了吗?还这么多话。”小红反问了她一句,还是告诉了她答案:“因为受伤了,本领变差了很多。” “那你的本领有多强大?” “不知道。”小红是真不知道,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强到哪个地步啊。 “那你现在几岁了?”简初晴又问。她是很渴,但人总是有好奇心的嘛,这会儿又没了危险,还知道自己身边的人是个特别厉害的,她反倒兴奋起来了。 这个问题,让小红不得不思考了一下,还反问她:“你几岁了?” “二十五岁。”简初晴答。 “我二十四岁。”小红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他都把简初晴喊姐姐了,那就让她大一点儿吧。 “你有二十四岁?”简初晴明显也不相信,这少年看上去顶多就十六、七岁而已,哪来的二十四岁啊。 但小红拒绝再理简初晴了,随便她说什么都懒的回答了。简初晴也确实太口渴了,多问了两句得不到回答,也不再说话。 两人埋头赶路,倒是没费多长时间就回到了竹林。看到林子中间自己的背篓,简初晴一声欢呼扑了过去。 喝到了水,简初晴才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小红也一样喝了不少水。两人像几百年没喝过水一样,直接把一大竹筒的凉开水全部喝完了,才停下来。 “没水真是不能想啊。这个地方怎么会没水源的啊,不应当啊?”简初晴还感叹了一句。 “肯定不可能没水源,可能是离得远罢了。”小红答。 真没水源的地方是不可能有长势如此好的树木和竹子的,只是他平时也没认真在附近找过水源,也许是该认真找找了,不然每次都得带很多水过来,背着也挺累人的。 “也许这里有暗流,不容易发现?”简初晴猜测。 两人休息片刻,见天色越来越暗了,已经近傍晚了,小红弯腰去捞起一根竹子,说:“休息好了吧?我们走吧。” “等等,砍一下再走。”简初晴连忙叫他。一整根竹子很重的,一般她都是砍成两到三截搬出去的。 小红停下来,拿出斧头咔嚓几下,就把两根竹子全部砍成了两半,自己挑了最粗的半根拖起就走。现在的他,力气很大,而且个子也不算小了,拖半根竹子完全不吃力。 简初晴连忙背上篓子,拖着另一根稍微细些的粗壮的竹子跟在他后面走。 两人都拿的是竹子粗壮的这一头,剩下的两截没时间再回来拿了。 出了竹林,走到他们歇脚的棚子处时,夕阳就只剩下最后一抹红晕了。显然今天晚上他们没办法赶回家去了。 “我们今天晚上只能在这里过夜了。”简初晴有些担心的说。 小红点点头,答:“恩,先弄点吃的。我再进去一趟,把那两根竹子也拖出来。” “这么晚了,明天早上再拿吧。”简初晴连忙阻止他。 她不希望他这个点还进林子,并且她还有些担心外面也不太安全。虽然以前来过多次,次次都一点儿事也没有,但今天的两头猛兽真把她吓到了。 小红像是猜到她害怕了,笑道:“别担心,这里很安全的。我就发现了那两头猛兽。我很快就出来。” 简初晴没法子了,只得由他去了,篓子里还剩下两竹筒水,她倒了一碗水出来,洗干净手脸,开始准备晚餐。 晚餐她准备就做烤肉,她带出来的两块肉有约十斤重。她先把一块肉拿出来洗干净,又分割成数块,撒上盐腌制起来。这是准备做烤肉的,先腌一下,让肉入味。 剩下的另一块肉,她估计今天晚上吃不上,就直接分割成三大块,再在每块肉上面横七竖八的割了几道口子,撒上盐腌起来了。这块肉她准备带回家去,又或者明天早上烤来吃。天气热,不腌起来,会坏掉的。 幸好她带的盐多,她用一个小竹筒装的盐,差不多有一斤呢。这会儿两块肉一腌,这一斤盐也见了底。 接下来,她在四周捡了些柴草回来,搭了个简易的烤架,点上了火。然后,她又劈了一根竹子,弄了八根长竹签,从碗里拿出腌着的小块肉再切薄了一些,一一穿好,放在火上慢慢烤起来了。 很快的,肉香味就随着晚风四处飘散起来了。其实在野外是不适宜这样烤肉的,太香了,怕会引来一些食肉动物,会很危险的。但她在这里烤惯了野鸡,以前没任何问题。这会儿她却有些担心,一个劲的盯着出口,盼望着小红快点出来。 这肉真的很嫩,而且油脂很多,烤得油一个劲往下滴,香的简初晴口水都流出来了。烤到快熟时,她又往上面撒了一点辣椒粉,滋啦啦的几声,一股辣香味扑鼻而来。 简初晴忍不住连吞了几口口水,再也忍不住了,顾不上烫,拿起一串开吃。 烤好的肉,细嫩无比,又香又辣又鲜,比现代猪肉中的五花肉还更加烤的好吃,一串肉下肚,简初晴幸福的眯了眯眼睛。她一次烤了两串肉,吃完这两串,才开始烤另外两串。 等她手中这两串肉烤好,小红也拖着两条竹子出来了。 “好香啊。”小红加快了脚步,闻着肉香而来。 简初晴把手上的两串烤肉递给他,说:“你先吃吧。小心烫到嘴巴啊。”小红也不客气,接过肉串,也不怕烫嘴直接大吃起来。 两串肉一会儿就给他干掉了,他也就是尝了个味儿,“真好吃,没想到这肉味道这么好。” 简初晴也点头赞道:“这种肉真的很好吃。早知道,我该多割几块带着的。” 说着她把把手中刚烤好的两串肉递给他,小红接过来边吃边说:“明天早上我再进去看看,要是没坏,我就再割几块出来。” 这么好吃的肉,他也不想浪费掉。而且他还想他,他是不是吃了这种兽肉喝了这种兽的血之后,灵力才增加的,要真是这样,他就更加不能浪费了。 别说,简初晴这会儿觉得后悔,他也后悔的不行呢。 两人边吃边烤,把腌好的肉块全部吃光了,包括那块准备带走的肉也全部吃掉了。 吃到后来,就全是小红再吃了,简初晴早就吃饱了,她就是在给小红烤,边烤还边问:“你到底能吃多少啊?” 她虽然早就知道这家伙的饭量不小,但明显这家伙的饭量又涨了,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涨?又会涨到什么地步? 要知道两人这一顿饭,吃了约十斤肉呢,她最也就吃了两三斤吧,而且吃肉本身就比吃素食更加容易饱一些。所以这会儿她觉得自己撑的发慌。 小红一个人吃了一大半,吃完后还意犹未尽,简初晴就又摸出两个西红柿给他:“吃这个解解油腻吧,吃这么多烤肉,你也不怕不消化。” 说完,她又觉得自己简直是瞎操心,小红不是普遍人类,他是只鸟妖,不能用普遍人类的眼光来看他。 小红倒是无所谓,接过西红柿三口两口就啃完了,才无不遗憾的说:“这个肉确实好吃,比野鸡好吃多了。也不知道下次几时再能遇到这样的兽呢?” “你还想多遇到几次?也不怕下次自己吃亏?”简初晴都有些无语了,那么危险的事情,就为了吃,还想多遇到几次。 小红不以为然的说:“嗨,它们也不是很厉害的。” “这不是它们厉害不厉害的事,哎,以前这里不是很安全的吗?怎么会突然出现了这种猛兽呢?”简初晴无不担心的问道。 这可是个好问题,小红也只能摇摇头,说:“我也不清楚,以前我把这里方圆多少里都跑遍过,真没发现过大型猛兽。” 不然,他也不敢说这里很安全啊。可现在谁这知道,这两兽从哪里钻出来的呢?这也是给他敲了个警钟,看来他要加强巡查了。不然,别人都跑到自己地盘上来了就麻烦大了。 同时,他也怀疑,当初他刚过来时,还有土地神的余威在,别的动物不敢过来撒野,但随着时间变长,这份余威已经完全消失了。所以,现在动物们也敢过来了。 也就是说,以后他和简初晴住的地方恐怕都会有猛兽出现了,这可是个大问题啊。 意外惊喜 两人都想到了安全问题,心里不约而同的都担心起来了。一直在这个地方生活,也一直很安全,突然间发现,以后可能不安全了,这令简初晴很不开心。 她可不想时不时的就经历一场生死博杀。而且如果遇上成群的猛兽,就更加完蛋了。 “那要是有猛兽直接跑到我们家附近去怎么办?” 小红只得回答她,“你想太多了,暂时应该没这个问题。这个地方也就发现了这两头猛兽,而且已经被我们杀了。再说了,这里离我们家也还有很远啊。” 不管怎样,他的直觉还在嘛,能提前预警,没必要太担心。而且他觉得自己现在强大了很多,对付得了。也不至于,天天来好几大群,打不过来啊。 一般来说,动物都有自己的生活范围,它们不会随便越界。这里突然出现两头来历不明的猛兽,他也觉得很奇怪。这个问题,他得想办法去查一下。 一时间,两人都沉默下来了。 黑沉沉的夜幕下,只剩下了一堆篝火在燃烧。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简初晴连打了几个哈欠,这一天过的也挺不容易的,吃饱喝足,安定下来后,她的瞌睡也来了。 “睡吧,别想太多了。”小红劝道。 简初晴叹了口气,说:“那我们还得守夜。我先睡会儿,等下你叫醒我。” 小红连忙说:“不用你守,我不困。” 其实这会儿他也察觉不到任何危险,守不守夜都无所谓。 话是这么说,第一次在这个地方露宿,简初晴心里多少有些担心,毕竟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博斗。但她也是真的累了,困的不行,说了几句话,很快就睡着了。 小红见她睡着了,给火堆加了些柴,就起身在四处巡查。转了一圈,他没发现任何问题。看来,今天的两头猛兽还真是个意外了。 如此,他也放心了,开始闭目打坐。 夜静静的,月亮袅袅升起,洁白的光辉撒在大地上,夜风轻轻的吹拂着,吹去了白天的炎热,带来了一丝丝的凉爽。 简初晴今天这一天,又累又受到了惊吓,可谓精神身体双重疲惫不堪,这一倒下去就睡得格外沉。 今天对于小红来说,却算是个意外的惊喜。他那干枯的灵力总算有了动静,就好比一眼早就枯掉的泉水,泉眼处又开始浸出了一丝细流,水虽然很小,但却真真切切的存在着。 他迫不及待的感受着这点点细微的灵力,身体自动开始修炼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小红睁开了眼睛,身体中那断掉的灵力总算全部连通,开始慢慢运转起来。这也带给了他一股说不出的舒服感,让他忍不住张嘴,发出了一声清啸,狠狠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这声音悠远而绵长,透过丛林,传的很远很远。 一行正带着几头野兽的青壮男人,听到这个声音,都不约而同的停下了脚步,特别是那几头野兽,还情不自禁的后退了几步。它们好似从这声音中听出了危险。这几头野兽正好与白天小红和简初晴杀死的样子一模一样,显然它们是同个品种。 “这是什么声音?”领头的高壮男人惊讶的问道。 其他人纷纷摇头,“没听过呢。” 几个侧耳倾听了一会儿,没有再听到,也就没放在心上,有个年纪比较大的人说:“好像是鸟鸣,丛林里鸟儿挺多的。” “但这明显不是普通鸟类的声音啊。”有人说。 领头人沉思片刻,猜测道:“难道是飞鸟族的人也过来了?” “不会吧,这么巧?” “也说不准,这块地方本来就是没主的。谁来都可以啊。再说了,那边还是飞鸟族的禁地呢,搞不好是飞鸟族有什么事情吧。”领头人指了指另一边的远处,就是上次简初晴和小红去弄盐石的方向。 盐石那边与这边是两个不同的方向。 而他们现在走的是另一个方向,就是简初晴他们砍竹子的方向。这块地方,在以前是大家都没放在眼里的一块荒地。因为离大家很远,物产也不算丰富。 可现在,随着人口变多,各个族群所占的地方越来越多,越来越大。能占的好地方大家都占了,可不就剩下这块地方了。 他们能想到的事情,其他族群也一样能想到。毕竟现在不同往日,大家的日子都没以前好过了。 几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闲话,驱赶着这几头野兽继续赶路。 这一行人到达了一处山脚下,找到了一个明显是人为的入口之外,显然前面也有人来过。 他们带着那数头兽从入口处进来,又把这个入口处遮掩起来。 进来后,大家就开始四下打量,有人说:“也不知道前段时间逃跑的那两头尖牙兽有没有在这里产仔?要是我们能找到几头幼仔养就好了。” “哎,我们现在放牧都跑这么远了。我就希望它们能多产些幼仔,不然过冬时,口粮又会不足的。”有人回应道。 “这已经是族里最后的几头正在生育期的尖牙兽了,这回我们可得看好了。可别再让其他族给抢走了。”领头人警惕的东张西望着,生怕有人来偷袭。 他们这个族群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养的动物不多,吃的就不够。去打猎吧,竞争也激烈,现在的野生动物都快要被大家吃绝种了。何况他们还根本就不敢去其他凶狠族群爱打猎的地方。那些好地方都被一些这样的大族群占有了。 除此之外,有些族群还仗着自己战斗能力强,就偷和抢比自己族群弱的其他族群的粮食和牲畜。 他们这个族本来就是小族,比不上那些凶猛的大族群。为了生存,他们已经被逼的换了几次群居地了。一次又一次的迁徙,搞的他们一次比一次更加接近荒地的边缘。 他们原先住的地方可比现在住的地方物产丰富多了,搞的他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差。 特别是被抢走了几次赖以生存的尖牙兽之后,他们的日子是越过越艰难了。 尖牙兽是大家都爱吃的一种牲畜,肉质细嫩鲜美,而且很好养。尖牙兽和野猪习性比较相同,吃的东西很杂,生存能力极强大,而且生育能力又强。虽然一年只生一次,但一胎能产好多头呢。 他们这个族群多年来的主业就是养尖牙兽。他们也就养尖牙兽有一手,做其他的都不太在行。 只是现在他们养的尖牙兽越来越少了,上一次来放牧,一不小心,还给逃走了两头尖牙兽,把大家差点儿气死了。 尖牙兽这种牲畜,每到交-配期就得到野外来放养一段时间。不然他们就时时打架,动不动就大声嚎叫,破坏力极强大,而且还不-□□,当然也就不生仔啦。而每年的年中,有大约三个月的时间,就是尖牙兽的交-配期。 尖牙兽原本就是生活在野外的,虽然被他们驯养了,但依旧野性难改,还保留了不少野生习性。交-配的时候,它们都是成双成对的躲起来的。 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弱小总是被欺负。打又打不过,抢又抢不赢,为了生存,他们也只能一退再退了。 强大才是硬道理啊。 ※※※※※※※※※※※※※※※※※※※※ 祝大家端午安康。吃粽子啦。 公司发的巨无霸咸蛋黄肉粽子,六个,一个一斤多重,一个一家人一顿都吃不完。 我个人爱好吃什么也没加的,纯糯米的粽子,加糖吃。这种肉粽子太油腻了,放在冰箱里,不知道几时才能吃完。 心酸脸红 小红的叫声也惊醒了简初晴,她吓了一跳,一咕噜就爬了起来,还一个劲的问:“出什么事啦?”说着她的手就开始摸斧头,做出了防御的动作,一副马上就要开始战斗的样子。 小红被她这动作搞的脸都红了,连忙说:“没事,没事。你别着急。就是我自己叫了一下。” 简初晴愣了一下,才扔下斧头,拍着胸口说:“吓了我一跳。哎哟,天都快亮了啊?” 她哪里还记得自己说过下半夜要起来守夜的事情,甚至在睡着之前,她还在想自己会不会根本就睡不着。 她真没想到这一觉就睡到了清晨,连忙不好意思的说:“你怎么没叫我啊。我都说了下半夜我来守夜。” “没事,你睡的很好。”小红不以为然的说。有他在,根本就不需要她来守夜。 “嗯,是睡的很好,我也没想到一倒下就睡死了。”简初晴笑道。 小红看了她几眼,见她脸色红润气色极好,心里一动,就又问:“你有没什么与平时不一样的感觉?” 简初晴活动了几下身体,努力感受了一下,有些不解的说:“就是觉得精力充沛,感觉很舒服。你觉得我该有什么变化?” 小红失望的摇了摇头,说:“也没什么,就是觉得我自己变了,怕影响到你。” 他还以为简初晴会和他一样呢。不过简初晴毕竟和他不同,没有变化也正常。甚至他自己也没有搞清楚,他这个变化,是因为吃了猛兽的生肉喝了生血而造成的,还是其他的原因。毕竟作为一条咸鱼,在成为土地神之前,他完全是靠躺成神的啊。 他也就是当了土地神还不得不操些心,毕竟土地神也是份职业,有工作要求的啊。 “哎,刚才你大叫做什么?”简初晴又问。 小红微微有些脸红,知道自己刚才失态了,说:“没什么,我就是开了开嗓子。” 简初晴其实也没想真得到什么答案,但听到他这个回答,还是有些不解,“开嗓子,是为了叫我起床吗?” 小红干脆利落的点了点头。谁让简初晴自己给他找了个理由呢,都不用他费事去想了。 “哎哟,你真是的,叫我也不用叫那么大声吧。”简初晴说完又忍不住后悔自己这一觉就睡到了快天亮了,又说:“那你怎么不早点叫醒我啊。趁现在天才微亮,你去睡会儿吧。” 这个地方虽然比不上家里,但总算还是有个棚顶,可以遮挡一下,睡在竹枝上,也不算太难受。 “不用了,我很好。晚上我也睡着了的。”小红连忙拒绝了。 这会儿他精神好的很,根本就没有一夜没睡的疲惫不堪,简初晴哪里看不出来,也不再多说。 “你饿了吗?”简初晴倒了一点水出来,漱了一下口,又喝了几口,再给小红也倒了一碗水。她只剩下一竹筒的水了,得省着用。现在连烧开水都没办法了,他们只有喝生水了。因为没想到会在这里过一夜,带的凉开水昨晚已经喝光了。 小红应了一声,端起碗喝光了水,又说:“你把那只鸡烤了,我再到四周找找弄两只鸡回来。” 还剩下一只昨天打到的鸡,还不够他一个人吃。虽然昨夜吃了那么多的肉,但他早都消化光了。他这会儿肚子正饿着呢。 简初晴点点头,忙活起来,天亮了,她的胆子也大起来了,而且一夜好眠,也验证了小红说法的这里很安全。她也不用担心小红离开后,自己会有什么危险了。就算有,她也能抵挡几下,她也不是完全没有战斗力的弱女子。 小红也没进林子里,就在边缘的荒草丛中轻而易举的弄到了两只肥鸡,还捡了半篮子蛋回来。他回来时,简初晴的鸡也才刚刚烤好而已。 她拿了十几个蛋,用些青草叶子包裹好扔进火堆里烤,又说:“这只烤鸡你一个人吃,昨天吃的肉太多,我还不饿,吃两个烤蛋就可以了。这两只鸡我们带回去吃,没有水不好收拾它们。” 而且小红这次捉到的鸡没有伤口,只是晕过去了,还是活的,完全可以带回去吃。可见这家伙捕猎的水平又涨进了。 小红没有反对,没有水真是没办法,还剩下的一点水,他们得留在路上喝。 小红原本给她留了一个鸡翅膀,简初晴却摇摇头,说:“昨天吃的肉太多,我还腻着呢。” 如此,小红也没有再勉强,一只鸡,他就能垫个肚子而已。 等了一会儿,简初晴扒出烤蛋,又给他剥了几个,小红虽然不爱吃烤蛋,但为了肚子着想,还是硬着头皮吃了五个蛋。 简初晴自己真的只吃了两个蛋。她肚子确实不饿,吃了两个蛋,再吃一个西红柿就饱了。幸好昨天带的西红柿够多,还剩下好几个呢。 还剩下的五个烤蛋,她捡起来放在篓子里,留在路上充饥。 很快的,两人就拖起竹子返程了。 他们得争取早点赶回家,只有回到家,才能大吃大喝。 早上比较凉爽,两人也就走的很快,保持着急行军的状态,两人一直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简初晴觉得这样走有点吃不消,才放慢了脚步。 小红明显的比她体力好,经过了昨天,他各方面的本领都变强了。看着他走这点路完全不费力的样子,简初晴羡慕的说:“我发现你比昨天强多了。” 说完她又觉得自己完全是在说费话,昨天的小红是个小屁孩的身板,今天是个半成年身板了,当然要各方面比昨天厉害啊。 就比如小红现在拖这么大一根竹子完全不吃力,可见人家也不是光长个子不长力气的啊。昨天她肯定也不敢让小红干这么重的体力活。 小红擦了把汗,说:“你要是累了,就歇会儿吧。” “还好,走到一半再歇。现在凉爽点,还过会儿会更热呢。”简初晴拿出竹筒,和小红各倒了半碗水喝了,又继续赶路,她现在只希望能在中午最热之前赶回家。 所以,一路上,她也不东张西望,不去管会不会有野鸡,只顾埋头赶路。反正小红现在变厉害了,以后也不会发愁没肉吃了。 小红一直走在她的前头,简初晴看着他裸露的整个后背,再看看完整的袖子和前半片衣服,总是忍不住想笑。幸好小红变成了少年郎,也完全脱离了昨天的小包子那肉乎乎,胖墩墩的白嫩样子。 现在的小红,随着身材变高大,身上的肉也变得结实紧致,并且颜色也变成了黑了不少,不再是个白嫩嫩的小胖孩子了。 看着他的后背,就有一种力量和安全的感觉,简初晴瞬间就忘记了昨日那个小胖孩子。不过心里却有些遗憾,她其实还蛮享受养孩子的。 不过,想到他说自己二十四岁,简初晴就问:“小红,你现在这个身体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你还会再变化吗?变成正常人类二十四岁的模样吗?” 少年郎和成年男人的样子区别还是不小的,哪怕小红现在的身材已经很健美了,但少年郎就是少年郎,怎么都没有成年男子的那种感觉。 “肯定会啊。”小红嫌弃的看了一眼自己少年郎的身板,很希望自己再来一次突破。 他可不愿意让简初晴一直把自己当小弟弟看待呢。想想自己一个不知道多少岁的千年老妖,还得卖萌,撒娇当小弟弟,他就心酸又脸红。 顺利回家 一路上小红都是用人形陪着简初晴走回来的,并没有再露出那对大翅膀,只不过他把昨天的那双袜子脱下来了,就光着脚板走路。 简初晴还怕他脚痛:“光脚走路,脚疼吗?” “不疼。你就把我的脚当成鸟爪子。”小红还开了个玩笑。 变成少年郎之后,他不止体能充沛了,身体各方面都相当于强化了。现在的他可不像昨天的小胖孩子那样容易受伤了,光着脚板大步走着,除了有些不习惯之外,也没什么不舒服的。 “那你要不要直接飞?”简初晴其实暗绰绰的希望再见到小红的翅膀,而且飞行对于小红来就,应当也更加容易更加舒服一些。 她想起以前小红是大鸟时,每次都是飞一截再等等自己,只是偶尔陪自己走一小段路。不过那时的小红也确实是用爪子走路的。 “走路也没什么不好啊。”小红说。 早上他已经发现自己根本就无法随心所欲的控制变形,因为灵力还不稳定,虽然比以前是强了不少,但要达到真正可能随便变化体形,还永远不够。 昨天也是在危险情况下,他的翅膀才会显露出来的。也就是说他现在的情况和段誉的六脉神剑一样,一时灵一时不灵的。 简初晴也不强求,只是好奇的问道:“你是个鸟妖,为什么会喜爱吃人类的食物?还是以前你也和人类一起生活过?” 小红随口答道:“因为我用人的身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也习惯了人类的生活。” “那你是如何做到从鸟变成人的呢?和我以前在电视书籍上看到的神话传说,修真小说什么的,需要经过千辛万苦的修炼吗?”反正光赶路也挺无聊的,简初晴就像个好奇宝宝一样,不停的问着。 说实话,她长这么大,虽然经历了末世,但好奇心还是有的,并且她也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妖精。妖精以前都只存在于影视剧和各种小说中啊。活的,并且和她一直生活在一起的妖精,也仅有小红一个啊。 小红含糊的回答了一句:“差不多吧。” 实际上,他真没经历过千辛万苦的修炼过程,甚至连渡劫也极其容易,根本就没费什么事。他也算得上天选之子了。可惜的是,那都是过去了,他耗尽了自己的所有,也只能连自己带简初晴和那座小小的土地庙一起跑到这个地方来了。 虽然这个地方很不错,但说实话,这里太偏僻了,一直就他和简初晴两个人,也让他觉得挺无聊的。要不是因为现在两人在这个地方的生活还处在初级阶段,要干的活儿不少,让他没多少时间闲着,他只怕都要忍不住四处乱跑了。 他依稀还记得自己在没成神之前,就是这样随处乱跑的,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不会太长。可现在带着简初晴,他不敢扔下她不管。除非能找到人类聚居的地方,让她融入到人类的生活当中去。不然,他也不放心啊,他带出来的人,他得负责啊。 两人边说边聊,虽然而大半时间是简初晴在问,有些问题小甚至根本都不回答,但小红偶尔也会说起一些以往的趣事,简初晴听得很带劲,时间就不知不觉过得格外快,而且人也不觉得太累了。 看到家就在不远处了,简初晴欢呼一声:“哎哟,终于要到家了。”她扔下手中的竹子就往家跑,先回家喝点水再说。 小红也一样,反正竹子放在这个地方可以随时过来拿。 幸好家里还有昨天出门前烧好的一大竹筒凉开水。简初晴抱着碗咕冬咕冬连喝了两碗,才算是解了渴。 小红也一样,他是第一次感受到了渴的滋味。虽然一直省着在喝,但在半路上,两人的水就喝干了。后面这一段路程,天气又越来越热,走到家真是嗓子都在冒烟了。 喝饱了水,简初晴又倒了一盆水洗了几把脸,放在家里的水凉凉的,几下子就洗去了疲惫和热气,她舒服的叹了几口气,才说:“饿死了,我去做饭啦。” 路上他俩就垫了几个烤鸡蛋和两个西红柿,肚子也饿的不行。 “恩,我先去河里洗个澡。”小红拿了自己当小屁孩子用的毛巾,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只得又说:“给我再找身衣服。” 简初晴点点头,去行李中翻出了一套男式衣服给他,说:“你现在穿着有点大,先凑和着穿穿,等下我帮你改一下。” 她那个男同伴的个子本来就很高大,小红现在又只是少年郎的体形,比她都还矮半个头呢。这身衣服穿在他身上,大了几个号。 小红跳进水里,一个猛子扎进水底,摸起一条大鱼扔到岸上来,才又特意游到对岸的阴凉处,开始洗澡。 没多大一会儿,简初晴来了,她已经烧了开水,烫鸡,拔了鸡毛,拎着白嫩嫩的鸡过来清理。 见到岸边上的鱼,她又先杀了鱼,才问:“小红,鱼是要煮鱼汤吗?” “好啊。”小红回答了一声,又扑进水里,痛痛快快的沉到水下面去了,下面的水更加清凉也更加舒服。 看到他游水,简初晴都恨不得也下水去玩玩水,她也想洗个澡,满身的汗臭呢。 收拾好鱼和鸡,简初晴提着篮子走了,临走前还说:“你上来后,去菜地里给我摘些菜。”这一顿她得做丰盛一些,好好的犒劳一下自己和小红。 “好的。”小红应了一声,又游了两圈,才上岸。 小红穿上明显大了的衣服,上衣还能勉强穿着,但裤子长了一大截,裤头还太大得找根绳子系着,不然就得掉下来。小红皱了皱眉头,再次后悔自己以前太不认真了,现在连件衣服都没得穿。看样子还是得快点找到人类聚居的地方,弄几身衣服来,不然弄几块布回来让简初晴给自己量体裁衣也行啊。 他真是不愿意穿身上的这套衣服,太大了,就算他能恢复到原来的身形,这身衣服对他来说也大了。他的个头并不太大,也就一米七五而已。不过一米七五在他所处的时代,也算是大个子了。 而这套衣服的主人,起码都有一米八五,而且体型还挺大的。 实际上小红现在这个身板穿简初晴的衣服,会更合适。但是简初晴自己的衣服也不多,而且已经费了一件,没有多余的能拿出来了,她只能拿男人的衣服给他了。 吃过了丰盛的迟午餐,简初晴也打水洗了个澡,准备去歇上午觉。 小红去搬了自己的小床回到了原先住的房间,小床加上圈椅勉强也能凑和着让他当床用了。 简初晴闭上眼睛之前都还在想,明儿又得做床了,刚带回来的两根竹子还不够用呢。 ※※※※※※※※※※※※※※※※※※※※ 这天热的要人命了…… 完美错过 与此同时,在丛林中的那群男人发现了小红和尖牙兽战斗的现场,看着这一片的狼籍,想要说不是人为的,都没有人相信。 众人看着眼前一地的断树,立马警惕起来。 “怎么回事?上次我们来这里都很安全的啊。”有人小声惊呼道。 领头人连忙让大半的人保护着尖牙兽,自己带着另外两个人四下里检查。 很快的,他们就发现了被简初晴和小红杀死的两头尖牙兽。 其中那头被小红一竹枪穿透的尖牙兽才刚刚死透,尸体还很新鲜,领头人一把抽出那杆长竹枪,仔细观察了一下,说:“竹制的,应当很少人直接拿这个当武器吧。” 现在大家的武器,都是坚硬又锋利的铁器和石器,竹制的并不常见,一般也就是小崽子们学习训练时用用。但小崽子们,怎么可能单独出来丛林里,并且还猎杀尖牙兽呢?要知道尖牙兽体型又不小,皮还很厚实,用竹枪对付它并不容易。而且尖牙兽还挺凶的,它们甚至吃人呢。 其他人也都摇头,他们也没见过人直接拿竹制武器来对付尖牙兽。 “哎,这边还有一头呢。”又有人叫道。 众人这才发现那头被简初晴割的七零八落的尖牙兽,领头人看了看那些切割面,说:“应当是被人用刀割走的。” “可什么人居然只要了最细嫩的部分,还剩下的四肢和其他部分都没要,哪个族的人会这么浪费啊?” “这算什么,没见到人家还给我们留了一头呢。” “什么叫给我们留啊,这本来就是上次我们逃脱的两头尖牙兽。” “还以为这两头尖牙兽会在这里自己产仔呢。”有人遗憾的说。 “为什么他们都杀死了尖牙兽却不带走呢?”又有人问,尖牙兽是很多族群都爱吃的肉类,根本就没有人会放弃一头这么大的尖牙兽。 “好啦别多说了,我们快点带着肉离开这里吧。”领头人很谨慎,让人快点扛起尖牙兽,离开这里。 他在现场仔细观察过了,只有两个人的脚印,而且也不大,很像是小崽子。但他又想不出哪个族的小崽子就这么厉害。 两个男人连忙拿出绳子把两头尖牙兽绑了起来,捡了根粗树枝,两人抬起就走。 这可是他们最爱吃的尖牙兽呢,都够他们这群人饱吃两顿了。 领头人带头,把整个队伍带到另一个方向,远离这里。 他们要再找个地方去放养自己带过来的一群尖牙兽了。这个地方不安全了。他们害怕会遇上杀死尖牙兽的人,他们怕这些人太过于强大,自己一行人完全不是对手。 大家伙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总算走到了另一端,一路上半点痕迹也没有,这里依旧是一片完整的原始的丛林,而且也没什么猛兽,显然这边还是很安全的。 领头人在附近发现了一道小溪,细细的时隐时现的,浅浅的流淌过石块草地,不注意根本都不会发现。 他停下来,掬了一捧水尝了尝,说:“就在这里吧。这里有水,地势也不错。” 他们没有往竹林这边来,反而离竹林越来越远了。丛林里很容易迷路,而且就算相隔很近,也极难发现对方。 这也是昨天后来都是小红带路的原因,简初晴根本就不记得路了。丛林里本来就没有路,又容易迷失方向,她当时也是一心记挂着小红,听着声音一路找过去的。结果,回来时,她根本就找不到方向了。 这也让这群人根本就没有发现,简初晴和小红留下来的更多痕迹。竹林这边才是他们真正经常来的地方,而且从竹林出去也很容易了。但这群人,远离竹林,也远离了简初晴他们走的这一面,就相当于他们两群人在一座山的两面,互不相扰。 以前男人们来放牧,也根本就不会深入到丛林深处,只是走进来一点点了,毕竟丛林并不安全。要不是这两头尖牙兽自己胡跑乱撞的,离竹林比较近了,让小红闻到了味道,小红也不会发现它们。 也只能说这两头尖牙兽运气不好,偏偏撞到了小红的势力范围内。离的再远一些,小红根本就不会发现它们。它们还能优哉游哉的生儿育女过上自在的生活。 有了水,两个男人开始收拾抬过来的尖牙兽,剥皮开膛,准备做饭吃了。 其他人就把尖牙兽赶到下游去喝水,并且开始围绕着四周做只有他们自己看得见的阵法和标记,他们做这些是为了控制尖牙兽的,因为尖牙兽要独自□□,不让他们看见。但他们也不能尖牙兽乱跑,跑的不见了啊,这些标记会让他们能再找回尖牙兽。 这个法子的可行性还是蛮高的,就是偶尔有露网之鱼。 等干完这些活,大家伙就不管尖牙兽了,围坐在一起烤肉吃。 “这一块是不是不安全了,以后还能不能来啊?”有人问。 这里本来就是他们好不容易新开辟的一个放牧场,上次逃走的两头尖牙兽却都被人杀死了,不得不让他们怀疑这里有别的族群。 要是有别的族群在这里,就会陷入地盘之争当中,遇上比自己族群强大太多的族群,他们只能退让,甚至还会被别人抢走尖牙兽呢。 “不知道是什么族群的人?” 大家都摇头,没有人一个人能看得出来,尖牙兽身上的伤口,基本上都是长竹枪造成的,另外一头却像是被什么利器砍的。而且现场虽然一片狼籍,但地上的足印却不多,这足以说明,杀死尖牙兽的人,实力很强。 “这次我们少呆几天就回去吧。” 见同伴们太担心,领头人只得安抚他们,说:“也不用太担心,这次放牧过后,还得等到明年才需要再来放牧呢。” 这是他们来的第二次放牧了,族里也就剩下这一群尖牙兽需要放牧了。再过一年,谁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呢。也许别人只是偶尔露过这样呢。他们也没必要如此担扰。 打造防护墙 接下来的日子,简初晴和小红就忙碌着给自己的家园做些保护工程。 简初晴当初弄出来的分界线,其实就是砍掉了一圈的荒草,弄了块空地,做成了个隔离带而已。这块空地需要她经常来砍草才能保持,而且没有什么保护作用。她当初这样做,其实是为了防止荒草入侵家园的,根本就没想到要防范动物来侵。 这一次她准备干脆花了大力气,好好弄一个坚固的篱笆出来。 她把自己的计划说出来了,小红听的直摇头,“这得干多久啊?” 她是打算直接挖了一堆芦苇过来,沿着这个隔离带稀稀拉拉的栽一圈,再在中间栽上些,本地随处可见的有刺的荆棘和灌木,弄了一圈坚固而且又多刺,容易伤人的篱笆。这样,猛兽就不敢过来了。 她记得小时候农村,整个生产队的田块都有一圈这样的防护圈,而且这种防护圈还是依靠着水渠栽种的。水渠可以灌溉田地,也可以排涝,再种上一圈荆棘,真没人和动物能渡过来,即防野兽也防牛羊来啃食庄稼,也防止外人来偷盗,同时也保护了水渠。 就是各家后门口的菜园子也是种了一圈这样的篱笆的,专门用来防鸡群,鸡群也爱跑到菜田里啄食菜,它们吃菜叶子,也吃西红柿等瓜果呢。 “确实是个大工程,不过做好了,就可以一劳永逸了啊。”简初晴信心满满的说。 她是真的不想再经历一次时时刻刻得提着心,朝不保夕,随时都有可能丢命的日子。她已经过够了末世生活,希望能过些安稳的平静生活。 “这里真的很安全,而且我时时都在,我们没必要花这么大力气做这些事情。”小红努力劝说道。 “可是你也不可能时时刻刻都陪着我,再说了,我也不能一直指望着你吧。而且要真的今天来一群,明天来一群那种猛兽,你对付的过来吗?”简初晴反对。 小红说不过她,也不可能看着她独自一个人劳作,只得认命的陪着她干苦力。 天气太热,不可能一整天都干活,两人就起早贪黑,天没亮就起来干活,晚上还借着月光干活,如此不知日夜的干活,也是努力了近一个月,才终于把这道植物篱笆做完。 而且这还不算真正完工了。还得等到他们栽下来的芦苇,荆棘等物全部存活,生根发芽长大,严严实实的交织在一起了,组织成一道厚实坚硬而且还刺人的植物墙时,这道篱笆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实际上,这个工作应该在最开始就做,但那时候简初晴顾不上来。当时,她得先种田,弄到吃的才行啊。 天气又热,太阳大,这些栽下去的植物,一天两遍的浇着水,也很快就枯死了大半,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下去。 简初晴看着两个人快一个月的成果,再看看小红和自己晒黑的皮肤,变粗糙的双手双脚,叹了口气,说:“没办法,死了的我们再慢慢补吧。” 小孩子的小红她不敢让他干太多活,怕自己虐待小朋友了。但少年郎的小红,她使唤时却很得心应手。谁让这家伙一点儿也不想在她面前认输,力气又大,还不时要表现一下自己身为男性的尊严和性别优势呢。 比如担水,小红会主动要求,说:“这个我来吧。” 所以,担水的任务就全部交给小红了。其实小红主动要求担水,是因为这个活最简单,不需要什么技术。他有的是力气,但让他挖荆棘就不太行了,不是挖不到根,就是被刺到了。 简初晴有时候也是误会小红了。小红的这些表现,多半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简初晴老太多了,他也不好意让个小姑娘自己干体力活。他这张老脸还得要呢,就只得主动多干些活啊。 不过,简初晴这段时间把伙食也弄得格外丰盛。反正太热的时候也只能在家里,她就多花些精力做饭,再就是做些竹器。小红的新竹床也早就睡上了。 也是巧了,这段时间雨也下的少,中途就下过两场阵雨,完全不起作用。最早种下去的芦苇荆棘小树苗,都只是稀稀拉拉的活了几棵。也幸好芦苇这东西就算没活,也还挺拔的立在那里,但那些荆棘类的植物一枯死,叶子就全掉了,藤也都枯了,篱笆就缺了个大口子。 这一个月的时间,是她和小红最累的。在栽种篱笆的同时,他们还得顾着土里的庄稼。 当初挖土豆时随便种下来的不要的小土豆儿,居然又长出了好多颗,布满了小半块田呢。最后的一茬红薯也都收了。玉米也又收了几回,存下了几斤干玉米粒了。 而那五棵玉米树依旧长势良好,还在结玉米,简初晴也就让它们继续生长着。 看到土豆苗的长势,还能再收获一茬土豆。简初晴很兴奋,甚至还后悔不已:“唉,早知道它们能直接再次生长,我就应当多种些的。” “现在种也不迟啊。”小红随口说。他其实一点儿也不懂农事,反正地窖里还剩下一些土豆,再拿出来种呗。 “也对了,那些收起来的土豆都有一个多月了,我拿几个出来试试。”简初晴笑道。她拿了几个土豆出来就直接放在院角上,想让正在休眠的土豆重新发芽,等芽子长出来了就可以再去种了。 小红是看热闹不嫌事多的主,干脆又说:“那你不如也种几个红薯呗。” 简初晴点点头,又拿了几个红薯,反正红薯比较多,就算浪费几个也不怕。再说了,就单看玉米的这个长劲儿,她都怀疑在这个地方,是不是只要播种就能有收获呢。 反正她现在随便乱种,种下去的种子没有一点儿浪费,全部都有收获。比如辣椒她也种了第二季了,西红柿也一样。 玉米是个特例,玉米树一直在长,往上长一节,就能再一次结果。现在玉米树都真的像根小树了,比简初晴人还要高一个头呢。 地里的所有庄稼,一直保持着有老的有嫩的,老的要扯掉了,嫩的又长起来了。比如小白菜,真是吃了一茬又一茬呢。 不管怎样,现在贮存的粮食比较多了,家里有粮,心里不慌嘛。而且大花也在简初晴的诱导下孵蛋了,第一窝就孵了十五只鸡出来了。 现在家里又多了十五只毛绒绒的小生灵呢。 有了这十五只鸡,以后不捕野鸡,也基本够吃了。 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再接再厉,多孵几窝小鸡出来啊。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有吃不完的鸡了,简初晴看这些小生灵的眼光都格外的慈祥。 小红在心里疯狂吐槽,搞的像没吃过鸡似的,其实天天在吃。他都吃腻了。 说实话,他怀念那个猛兽肉了。 ※※※※※※※※※※※※※※※※※※※※ 这天气真的能把人晒化啊,好盼望下雨。前段时间天天下雨,这段时间天天大太阳。就不能搞的均匀一点儿嘛 两块肥皂 “哎,这段时间我们一直在搞篱笆,明天我出趟门。”小红也是个说风就是雨的性格,想猛兽肉了,就得去找啊。 可是他不知道上哪儿去找这种猛兽,因为以前完全没见过,就想着再回到竹林这边碰碰运气。 再者他还想到了野猪,以前他出门发现的那群野猪,以他现在的本领应当弄的回来了。不管怎样弄到什么,都可以啊。总比天天吃野鸡要好。而且,他还想出去转一转,看看外面会不会再有新情况发生。 “去哪里?”简初晴连忙问道。 “四处找找,想能弄点别的肉类回来吃。天天吃鸡吃腻了。”小红答。 这个答案让简初晴忍不住想笑,得,这都什么人啊,就现在这个环境还能嫌弃鸡肉吃多了。这要搁在末世,能有吃的就不错了。饿死的都不知道有几多人呢。 不过,说起来,她自己也觉得有些想吃猪肉了。 本来简初晴想跟着他出门的,但是一想到自己跟着他,他也不方便,还得照顾自己,就没开口。小红自然也不想她跟着,更加不会开口。 第二天,简初晴给小红准备了些食水,让他带着。包括烤红薯、烤鸡、烤鱼块、煮蛋,生的西红柿,和三个竹筒的凉开水。另外还有一把小刀及一些盐和辣椒粉,如果干粮吃完了,他还可以自己烤鸡来吃。 “路上小心点啊。早点回来。”简初晴交待道。她其实很想跟着去,又有点怕自己独自一个人呆着。 小红像是知道她的想法似的,接过东西,笑道:“我很快会回来的。这里很安全,我不用担心。” 这一天,小红直接去了竹林那边,想着先去碰碰运气,看再能不能找到尖牙兽。 他哪里知道,三天前,那群男人赶着尖牙兽离开了丛林。 不管是人也好,还是尖牙兽也好,都明显的很高兴。这段时间,他们住在丛林里吃的好,睡的好,丛林里比较阴凉,食水也充足。简初晴和小红留给了一整头尖牙兽,外加一大半头的尖牙兽给他们,就够他们吃好几顿了,再加这里还有吃不完的野菜和野鸡,野兔子等等。 尖牙兽的食物更广泛,也个个都吃肥了,并且母的基本都怀孕了。 怀孕了的尖牙兽有着明显不同,它们不再乱跑乱叫,整个都稳重起来了,显然它们也知道自己怀孕了。而那些公兽,也都知道照顾母兽,还会给它们找食物呢。 “这次收获不错。”几个男人身边还挂着成串的野鸡,边走边说笑着。 “就是,而且尖牙兽都怀孕了。” 他们本来还以为会遇上麻烦和危险的,结果一个月的时间,什么也没发生。他们天天吃了睡,睡了吃,养的白胖了不少。尖牙兽也一头都没损失,而且还马上就会有小尖牙兽降生了。这对整个族群来说,都是大喜事呢。 小红又迟来了一步,没有遇上他们。但是他发现了林子里面残留下来的气息,知道这里曾经来过一批猛兽,甚至还有其他的气息。 “他们难道盯着我们吗?”小红想到自己这一个月没过来,人家就凑着这个空档,不得不怀疑起来。但是,他却又完全没有发现有人盯着自己啊。 其实这真是个巧合。只能说他运气不好,吃不到自己心心相念的尖牙兽了。 在这边转了一圈,小红最终只拖了两根竹子回家。反正他现在力气大,走的也挺快的,带两根竹子也不算太累。 他回来时,天都快黑了,简初晴已经早早洗过澡,正在乘凉呢。小红不在家,她不敢天黑后还呆在外面。 还离得有点远,小红就大叫了一声:“我回来啦。”他这是在提醒简初晴。 听到他的声音,简初晴很开心,原本一直提着的心也放了下来,连忙回应道:“这么快就回来了啊。” “恩,我去竹林那边,没什么发现,就带了两根竹子回来了。”小红又说。 给他做了张竹床,再加上打篱笆也用了一些,家里存的竹子都用光了,他这次是特意带竹子回来的。 借着火把的亮光,简初晴开始给小红做晚饭,她直接焖了一锅土豆鸡块。 小红拿上衣服去河里洗澡,才发现自己没带肥皂。其实前两天简初晴就说过没肥皂用了。 当时简初晴还说:“没肥皂了,我们得找些皂角树,想办法做些肥皂才行。” 在外面跑了一天,身上又脏又痒的,没有肥皂就这么空搓几下,小红总觉得不爽,这里痒那里痒的。 他坐在石头上,心情极为烦燥,嘴里咬牙切齿的念着我要肥皂,结果,居然两手居然各自拿出来一块。他看拿着肥皂,愣了一下,才喜出望外,连忙又去拿别的,可惜却再也拿不到什么了,他连试了好几次,都两手空空,折腾了好一会儿也没任何进展。 他就知道,自己今天能拿出来两块肥皂,估计也是凑巧了,又或者和那翅膀一样,情急之下,才能变换出来。 其实,他的贮物袋里东西多的很,却怎么也拿不出来。今天也是因为要洗澡肥皂用,着急起来,才拿出了两块,也算是能救救急了。 不过,这也表明了,他的灵力又进了一步,贮物袋里的东西,迟早可以拿出来了。这让他很高兴,痛痛快快的洗完澡,拎着湿衣服回来了。 于是,第二天早上,简初晴就看到了这两块肥皂。一块小红用过了,另一块还没完好无损。用过的,看上去就像是肥皂,她没有动。 一开始她还没认出来这是什么东西,只是觉得好奇,就拿起那块没开封的细细观看。 只见其外表包装十分老旧,就一块油纸包着,颜色微黄,带点透明,闻一闻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儿,是肥皂的味道。 她保证她小时候都没见过这么老旧的肥皂。显然,这都是很有年代的东西了。但是其保存完好,还一副刚生产不久的样子,就令她很是惊讶,她盯着这块大肥皂看了好一会儿。 这里就她和小红,显然这东西是小红的,她就问:“小红,这是肥皂吗?你拿来的?” “是啊。你不是说没肥皂用了吗?这一块是给你的。”小红有些得意的说。这种肥皂可以洗澡用,当然也可以用来洗衣服,正好解决了简初晴的难题。 简初晴愣了一下,好奇的又问:“你从哪里拿来的?” 这个问题,小红昨夜已经想好了答案,张口就答:“本来是我带来的啊,但弄丢了,我昨天出去又找到了。” “那还有其他的东西吗?”简初晴盯着他追问道。 小红却直接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自己几时才能再拿出其他的东西啊,“暂时就找到这两块肥皂了。” 简初晴心里虽然怀疑,却也不好追问太多。她看的出来小红明显不愿意告诉她真话呢,她哪里好意思再多嘴,反正有的用就行了。小红这也算是解了她的燃眉之急呢,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幸福感 有了肥皂,简初晴心情突然变得很好。 要知道这段时间,她衣服都是随意搓搓就完事了的,甚至为了洗掉汗汁和脏污,她还动用了草木灰,但是效果就不能说有多好了,特别是洗衣服只能说有点用处。 不过家里的锅碗类早前就全是用草木灰在洗了,因为没有洗洁精,油脂去不掉,完全洗不干净啊。而且她用的餐具多半是竹器的,用草木灰洗也不好洗。如果是瓷器用草木灰还比较方便。但用着用着她也习惯了,想想在没有洗洁精之前,家家户户洗锅碗,还不得各想办法,什么都有人用。 她还记得奶奶说过,以前没有洗衣粉,不管是洗衣服还是洗锅碗,所有的清洁用品,大家都用榨油厂榨油过后的下角料做出来的油肥皂。 以前乡里镇子上榨油厂也有很多,农村人家家户户都是拿菜籽去榨油的,除了带回来菜籽油之外,还有两样下脚料,一种叫菜籽饼,可以用来当肥料也可以用来喂鱼喂猪什么的。 另一个就是油肥皂了。这种油肥皂,颜色是黄中带黑,切割成一个个四方块,有股子淡淡的霉味儿,但去污能力极强。家家户户都用这个当清洁用品,也不需要花钱买。这玩意儿她小时候还见过不少,都是乡下穷人家,又或者老人们才用的。 后来科技进步了,市面上各种先进的清洁用品出现,这种油肥皂才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拿着小红给的肥皂,简初晴不由的又想起了这些往事,这块肥皂比油肥皂还是品质要好些的,起码还能闻到一股很淡淡的花香味儿。 看着天色也不太好,要下雨的样子,简初晴干脆也不去干活了。她就把所有的餐具都搬到河边去清洗了一遍,还把昨夜洗过的衣服也都重新洗了一遍。她洗的很带劲,一点儿也不觉得烦,还在哼着小曲儿,像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 小红看着她忙忙碌碌,还哼着歌儿,就是因为多了块肥皂,不由的哭笑不得,忍不住问:“你很喜欢这块肥皂吗?” “喜欢啊。”简初晴随口答道。 小红不解的说:“肥皂而已。有这个必要吗?” “可我现在正需要它啊。”简初晴笑道。是的,现在她最需要的就是肥皂啊。还能什么能比自己最需要,就能拥用而更让人快乐的事情呢。 说来也是好笑,不过是一块最普通的肥皂而已,都能让她这么快乐。 她也不由的在内心感叹道:“现在的我,真是要求太低了。”其实回归到最原始之后,人类的欲望都变小了。 现在她再也不会想着要努力工作,努力赚钱,要赞钱买房子,要担心失业等等这些问题了。 而这些问题也离她远去了,现在的她只需要考虑有吃有喝,日常用品足够就行了。 人类的欲望降低了,幸福感也上升了。你的焦虑和不满足一多,幸福感自然而然的就下降了啊。在这一刻,简初晴居然悟道了这个道理。 小红听到她的回答,心里暗道:“我有的是好东西。” 可惜的是,在这个时候,他拥有的物质再多,也无法拿出来用,一想到自己也仅仅是拿出来了两块肥皂,他的心情就烦燥起来了。 但是灵力的增长,却完全无迹可寻,他没办法让自己快速增长灵力。说来,他也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要往外多跑跑,也许机会就在外面。 从鸟变成小孩子,从小孩子变成少年郎,再到能拿出两块肥皂来,这三次的重大变化,都与外出有关。 最重要的是,他昨天在丛林中发现了太多人为的痕迹,人类吃喝拉撒留下来的痕迹那么多,虽然就只在那一小块范围内。但也让他知道附近应当是有人类的。他要去找到人类,去和大家换取一些生活物质。 但是,他不知道这些人类对自己是什么态度,毕竟他是只鸟妖,并不是真正的人类。简初晴不在乎他的身份,是因为一开始就与他相依为命,再加上从她从末世而来,见多了可怕的东西,一只鸟妖,也不算什么了。 他还记得自己有很长一段时间,是属于被人类驱赶的对象,并且还曾经受过伤害。比如,有法师类的人会想着收了他,甚至杀了他。虽然他从来就没有伤害过人类。 但在有些人类的心中,非我族类必有异心,他们不能容纳异族,想方设法的想要除掉异族。所以,曾经有段时间,人类和妖族关系极为紧张,有的妖族吃人杀人,人族想方设法弄死妖族,甚至还放火烧山,大量法师四处做法围剿妖族。 后来,妖族就只能远离人群,大部分都隐居在人类不会到达的深山老林当中。这些纷争才慢慢平息下来。 这也让他心里有所顾虑,因为不知道这些人类,有没有厉害的法师可以对付他啊。如果有,他被抓住了,也一定会影响到简初晴。与一只妖在一起的人,也会被其他人排斥甚至当妖看的。 有些法力高强的人类法师,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你是人还是妖呢。 所以,大部分的妖类,都不会和人类生活在一起,除非你妖力高强,不止有自保能力,还能欺骗得了法师的眼睛和法器。否则还不如老老实实呆在妖的地盘,舒服自在一些。 再者,人类和妖类的生活习性,处事风格也有比较大的差异,妖类都比较直接,不像人类那么多心眼。真正相处下来,妖被人类算计,做恶的事情也不少。所以,像他这种咸鱼,凡事并不爱操心的人,其实并不乐意主动去接近人类。 即便在他成为土地神之后,其实也与人类保持着距离,何况土地神保一方平安,并不单单只指人类呢,还包括花草树木,山川河流,及各种小动物呢。更多的时候,他都流恋在大自然界中,并不会干涉人类的活动,除非有些紧急情况。 简初晴对他来说,纯属就是个意外。但既然是他的人了,他也得照顾到底啊。不然,他这只千年老妖,还当过土地神的鸟脸往哪里搁啊。 ※※※※※※※※※※※※※※※※※※※※ 谁是谁的人哦,某鸟醒醒吧。 狂风一阵,天都黑了,盼望着一场大雨到来,可惜的是,十分钟后,雨没来太阳又出来了。 愤愤然 简初晴洗洗涮涮忙活了小半个上午,把个院子都晒得满满当当了,幸好天只是阴着,还没有下雨,起了风,倒是把这些洗干净的东西很快就吹干了。 看着雨一时三刻也下不来的样子,简初晴打算再去挖几根荆棘补那些空缺处。等种下去,下了雨,这些荆棘说不定很快就能活了。 见她拿工具要出门了,小红连忙问:“去做什么的?” “去补篱笆。”简初晴答。 “那我也一起去。”小红也跟着去拿了一柄竹铲子。 “我一个人挖就行了,你去把那些完全枯死的挖掉。”简初晴吩咐道。 两人分头行动,又忙活了好一会儿,把离家最远处的那块地方全部补好了,密密的栽了好多棵荆棘,天也黑了下来,一场大雨就快到来了。 “你快点回家把东西收起来。我摘点菜就回去。”简初晴扔掉手中的最后一根荆棘,不种了。 小红点点头,拿起工具就往家跑。 简初晴在菜园子里摘了一大篮子菜又掰了五个玉米,淋着小雨跑回了家。 下雨天不外出干活,简初晴准备在家里做大餐,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和小红这段时间的辛劳。玉米粥是个难得的主食,平时也只是偶尔吃一顿,她和小红都很喜欢。所以,今天的主食她打算就煮玉米粥了。 五个玉米棒子,要把玉米粒剥下来,还得花些功夫,她用一把小竹刀先划掉一条玉米粒儿,剩下的就可以慢慢剥了。 这也算是个细致活儿,小红是第一次干这个活,笨手笨脚的,完全摸不着头脑,好半天也弄不下来一粒玉米儿。要不是玉米粒已经长的比较老了,很硬,他都得把玉米粒全扣烂了。 简初晴发现时,自己已经剥完两个玉米了,就把自己手中已经剥了一半的玉米棒子给他,说:“你剥我这个,会好剥一点。” 小红有些不好意思,实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剥个玉米粒都搞不好,就问:“剥玉米应当有什么工具吧,就这样用手剥,要是玉米多,怎么剥的过来。” 简初晴笑道:“肯定是有机器的啊,光靠人手剥,几万斤的那种,得用多少人来剥啊。不过我没用过,也只是电视上见过。” 说完怕小红不理解电视电器这些东西,她还说:“我所处的年代,农业都很科技化了,有各种农机械,比如收割机,插秧机等等。也只有在这个地方,我们还得采用最原始的农具。” 说到这些,简初晴又怀念起大米和小麦了,这两样主食在这个地方都没有,简直是让吃货无法接受,她还顺道问小红:“你以前种过田吗?不,应当说你以前见过人种田吗?” “当然见过,不过一般都是种水稻和小麦的。玉米其实我没注意过。”小红回答道。 他又不懂农事,认识到水稻和小麦,都是因为实在是活的时间太久了,吃过太多人类的食物,比如大米饭,包子馒头面条等等,也就无形间了解到,水稻和小麦如何从播种到收割,再到人类餐桌上的这个过程了。 “哟,看来你以前生活的地方和我们那边生活习惯比较相同。应当是偏南方的,我们那边玉米种的很少,也没人吃玉米粥玉米面,最多不过是煮个嫩玉米棒子啃着吃吃。我们的主食是大米,面粉面条这些都做早餐吃的。” 简初晴说完,又接着问:“你以前吃过大米饭,白面馒头包子类的吗?” “当然吃过,还吃过很多呢。”小红回答道。 闻言,简初晴摇了摇头,叹息道:“可惜了,我没有水稻小麦种子,大米饭,包子馒头估计这辈子也吃不上了。” 说到这里,她突然脑子灵光一闪,连忙问:“哎,你不是带了很多东西吗?会有水稻小麦种子吗?或者没有种子,会大米和面粉吗?” 小红摇摇头,残忍的打破了她的希望,答:“谁没事带一堆这个啊。” 简初晴很是遗憾,忍不住说:“怎么叫没事不能带这些东西呢。你这完全是没自己过过日子的,哪家哪户,不得备些存粮啊。就算我们现代人,楼下就是超市,还有某宝可以随时送货上门,我们也一样会屯点物质的啊。比如米面粮油,哪家是现吃现去买的啊。” 如果小红能屯点,他们现在就能有大米饭吃了,说不定还能种些其他谷物出来呢。比如她自己以前就特别爱吃五谷杂粮粥,里面有小米有糙米有小麦仁等等。哎,真是太可惜了,小红居然一点儿粮食都没有带。 其实小红这会儿也后悔极了,当初怎么不往贮物袋里扔些粮食呢。可那时候的他,完全不缺吃喝啊,就光靠供品,他的生活就过得很滋润了。再加上他又可以随便在自己的地盘上乱跑,想吃什么吃不到啊。 所以,他的贮物袋里多半是些七零八碎的小玩意儿,有时候就是一块小石头一眼看上去比较喜欢就扔进来了。又或者有什么经常用到的东西他也会随手扔些进来,比如肥皂就是这样扔进来的。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专门装他认为比较珍贵的物品,比如灵气充足的宝物什么的,现在可想而知是拿不出来的,甚至有可能永远也拿不出来呢。 倒是普通贮物袋里的普通物品,还有希望能拿得出来。就比如肥皂,可是如果能去翻翻他的这个贮物袋,就会发现里面多半是些没用的东西。 一想到这些,小红就不开心了。早知道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他当初就该在贮物袋里放一堆粮食和种子的。 简初晴长吁短叹了好一会儿,又问:“那你告诉我,你都带了些什么?” 小红一耸耸肩,一副无动于衷的模样,答:“我哪里记得清楚啊。” “那有布料吗衣服类吗?”简初晴问。 “应该有吧。”小红的回答比较勉强,他依稀记得好像扔进过几块布料的,至于是什么料子,他早就忘记了。 “你这语气,我真怀疑你都搞不清楚自己有些什么东西。”简初晴反问道。 小红点点头,给了她肯定的答案:“有肯定是有的,但不知道能起上什么作用,搞不好就两三件裤衩呢。” 简初晴差点儿被他的这个答案给噎死了,一口气半天才顺下去,说:“也对,你变成小孩子时,就穿了一条裤衩。” 说到这里,她又想起了一个新问题:“对哦,你小孩子时都有一条裤衩穿着,怎么现在却没有了?” 小红也不知道她的思维会有这么大的跳跃,怎么突然问到这个了,他愣了一下,才回答道:“那条不是还能穿吗?” 也对,简初晴经常看到他穿着呢。依旧是那条裤衩,小孩子时他很肥,那裤衩穿着也是肥肥大大的,把小腿肚子都盖上了,现在穿就是比较合身的了,长度到了膝盖上面一点儿。 简初晴只给了他一套换洗衣服,这条裤衩再加上那件破掉的上衣被她重新缝补了一遍,把两条袖子剪下来,缝在后背了,变成了一件短袖衫。所以小红现在的衣着,是一天穿着长袖长裤,一天穿着短袖短裤。 原先的小背心和小裤衩,被简初晴给他改缝成两条内裤了。剩下的一些七零八碎的边脚料,简初晴就给自己又缝了一件胸衣。她这些废旧衣服的再利用率极高,也就是因为没有布料,怕用完了就没有了啊。 想想自己七拼八凑的胸衣,再一想到小红居然只带了几条裤衩,简初晴的心都在滴血。哪个人外出只带几条裤衩的啊,总得要带两套从上到下的换洗衣服吧。除非这家伙也是个大壕客,出门在外,一切都靠卖的,什么也不用带。可是,在这里有钱有个毛用啊,什么也买不到啊。 搞的她都没心情问七问八了,愤愤然的去煮饭了。反正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 啦啦啦,每次出趟门,我都大包小包的,然后我家那位就很不满: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的啊,搞的像搬家似的。 我就回他:你没听说过晴带雨伞,饱带饥粮吗?(我爷爷教育我们的一句话) 反正出远门,我不带多点东西,总觉得不安心。 斗斗嘴 小红莫名其妙的看着她突然生气,半天都没弄明白她为什么突然没了谈兴,还很不开心的样子。不过,她不再追问,也令他很是松了一口气。 他还不知道该如何告诉她,自己带的东西,并不是和她带东西一个形式啊。 那不是出门带的行李物品,那是他的贮物袋啊。不过就算他出门,也不会带行李的。更不可能和简初晴认为的,出门必带一堆行李。 但贮物袋这种东西,对于人类来说,真的很难解释啊。 做饭是个能让人慢慢静下来的过程,食物的香味也能让心情愉快。 不知不觉间,简初晴的心情又正常了。她其实也明白,自己强加在小红身上的想法,完全是不合理的,她太急了甚至是无能狂怒,因为在这个地方,她缺泛的物质实在太多了。 别说粮食了,现在是能解决肚子问题了,但要想吃的精细,吃的更好些,就比较困难了,特别是对于吃惯了大米之类主食的她来说,很多时候都会想念大米饭。 至少衣服吧,别看现在足够穿,但最多能坚持个十年八年,迟早得面临缺泛布料的问题。再者,其他的生活物质,比如各种日用品,现在只有了个肥皂,还有牙膏牙刷也很缺啊。 “算了,也别想这么多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吧,日子总是要过的。”简初晴这样安慰着自己,尝了尝煮好了玉米红薯粥,一股淡淡的清甜味入喉,让她愉悦的眯住了眼睛,满足的连喝了两口。 接着她又弄了三道菜,就喊:“小红,来吃饭啦。” 早就闻到饭香味的小红,听到叫声,一溜烟的跑了过来。 桌上已经摆好了一个西红柿炒蛋,一个虎皮辣椒,里面加了不少腌鸡肉切成的鸡肉丝,也算是辣椒炒肉的变异版,这也是为了小红着想,因为这家伙一顿不吃肉就不行。另外一个清炒小白菜,基本是简初晴的专属,小红最多意思一下,吃一筷子。 三道菜,有肉有菜有蛋,也算是荤素合理搭配了,还有玉米粥,这对于简初晴来说,就是一顿很丰盛的饭菜了。 她端着粥碗喝了一口,满足的喟叹道:“好喝,要是天天能喝到玉米粥就好了。”她完全忘记了自己刚才都怀念过大米粥了。 小红也喝了一大口,说:“你刚才生气,不是因为想吃大米饭?现在又觉得玉米粥就很好了?” “我那不叫生气,那叫怀念。”简初晴又喝了一口粥,又反问道:“难道你不想吃大米吗,大米粥,大米饭比玉米粥更加好吃呢。” 小红也跟着叹了口气,答:“想啊。不过我和你有本质的不同,你把这些当主食。我把肉类当主食,不吃大米玉米也不会像你这样。” 现在能有玉米粥喝,就已经很不错了。大米粥,大米饭,他就不用想了。但吃不到,总归会想念的。要知道,他以前可是吃够了山珍海味的,天底下就没有他吃不到的东西。可现在倒好,连最普通的大米粥都喝不到了。 闻言,简初晴连忙说:“也对,你是鸟嘛,鸟都爱吃虫子的,既然这样,你以后不用喝粥了,就光吃肉吧。你天天去抓鸡,我一天给你烤十只吃。玉米粥我一个人吃,还能多吃两顿呢。”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会儿,又好奇的问:“你吃虫子吗?我觉得你是杂食型的,还是其实你是肉食型的?” 实际上她真不知道鸟吃什么,只大体上知道很多鸟爱吃虫子,不是有句俗语叫,早起的鸟儿有虫子吃吗。至于小红是个什么品种的鸟,这种鸟又爱吃什么,她就更不清楚了,也重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反正,在她有限的见识当中,没见过小红这样的鸟。何况他还不是只普通鸟,还是只鸟妖呢。都成妖了,一切都不能以常理来推断了。 小红被说的恼羞成怒,气呼呼的说:“谁吃虫子啊,我去捉些虫子来给你吃吧。” 简初晴乐呵呵的笑道:“有些虫子本来就是一道美食啊,我虽然没吃过,但听说过蚕蛹,什蝉,蝗虫,还有蜜蜂的幼虫什么的都是高蛋白的,油炸的听说又香又脆,很受欢迎呢。甚至有些虫子还有很好的医疗作用呢。” 听到蚕蛹,蜜蜂的幼虫,小红不淡定了,他确实听说过能吃,不过他也真没吃过虫子啊。不过也许吃过,毕竟太老了,记不清很早以前的事情了。但普通的虫子,他还真没吃过。再说了,它天生血统高贵,哪里会吃那些低级鸟儿吃的食物嘛。 “蝉还是很容易捉到的,这个季节,到处是蝉,你爱吃我去给你捉一些回来。还有蜜蜂的幼虫也好办,我也去给你弄一些回来。” “我才不吃呢。”简初晴连忙拒绝,又说:“我不吃蜜蜂的幼虫,你给我搞点蜂蜜回来吧。蜜蜂烤鸡很好吃哦。” 蜂蜜是好物,而且现在缺少糖,能弄点蜂蜜吃也很好,她其实早前就想过要去弄蜜蜂,但是她自己又不会摘野蜂蜜,怕被蜜蜂蛰了。每次见到蜜蜂,她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而已。 “行啊,下次出去我去弄点。”小红满口答应了。别说他会摘蜂蜜,就算不会,也得去试试嘛,好吃的东西哪能放过呢。 说话间,小红又去盛玉米粥,简初晴扫了他一眼,淡笑道:“你不是不爱吃粥吗?给我留着,我去给你再做点鸡肉。”话是这么说,她其实也没有阻止他盛粥。 为了节省玉米,简初晴在玉米粥里加了些红薯块。 小红给自己盛了半碗稀粥,又特意盛了几块红薯,讪笑道:“顿顿吃鸡也不行啊,多腻啊。玉米粥我也是换个口味嘛。” 其实人就是这样的,有的吃,不觉得有多珍贵,没有才会发现,自己非常想念啊。何况玉米粥现在对他俩来说,也是个稀罕物,一月也才能吃个一两回呢。而鸡肉呢,顿顿有的吃,早就吃腻了。要不是简初晴厨艺过关,把野鸡肉翻出花样的做来吃,他只怕都要吐了呢。 比如今天做的这个炒鸡肉丝就很不错,又滑又嫩,油水也充足,香辣又可口,配红薯玉米粥真是格外好吃。这不,他连粥都得多喝一碗呢。 听着雨声,两人边吃饭边斗嘴。 这也是简初晴第一次知道小红的主食是肉类,她现在才明白,为什么这家伙喜欢吃肉了,顿顿都得大吃肉,原来这是人家的主食。她庆幸自己做虎皮辣椒里,特意多放了些鸡肉丝进来,切了好大一盘呢。当时,她只是想肉丝再多也比不上大块大块的鸡肉吃的过瘾。 哪里想到,这样炒的鸡肉丝小红还格外爱吃。 虽然家里也不缺肉食了,简初晴却有个习惯,不会直接弄一个全荤菜。比如会做土豆焖鸡块,炖鸡汤里面也会加些蔬菜,烤鸡时也会烤些菜一起吃。这是她的习惯,也是节省的习惯。 但小红以肉食为主食,这些肉类还全部是他弄来的,简初晴就打算以后做饭,应当多考虑一下小红,给他多做些纯肉菜。 简初晴生怕小红吃不够肉,干脆把菜里的炒鸡肉丝全部挑出来,还说:“你多吃点肉,我吃辣椒就行了。” 虎皮辣椒是用嫩辣椒做的,辣味不大,再加上里面炒了大量的鸡肉丝,鸡肉味已经沾染在辣椒上了,吃辣椒也有肉的味道了。 每顿饭小红吃的肉都比简初晴吃的肉多,但这样吃独食,他哪里好意思,就说:“你自己也吃啊。这么多。” 实际上,这一碗肉哪里够他塞牙缝啊。不过他现在也习惯了吃简初晴做的这些配了大量素食的饭食。玉米红薯粥也能挺饱肚子的。 简初晴也不浪费他的好意,自己象征性的吃了几根肉丝,还说:“我和你不同,我以前一天吃的肉也不过这么点儿,现在天天都有肉吃,并不馋肉。我们人类习惯肉蛋菜都吃,而且菜的比例还有更高。” 这倒是实话,她现在真不馋肉吃了,天天都可以随便吃,谁还会馋呢。人家不是说,小孩子老馋别人家的食,多半是因为没吃够嘛。 说着,她还又特意指了指西红柿炒蛋,这盘菜,也是她吃一多半。小红并不爱吃炒西红柿,只是挑了几块鸡蛋吃了。清炒小白菜,还几乎是她一个人吃呢。这两盘菜下肚,吃不吃肉也都搞饱了。 如此,小红也就不再客气了,把剩下的肉丝全部扫光了。 ※※※※※※※※※※※※※※※※※※※※ 啦啦啦,天天热的满头大汗,会不会变瘦点呢。 温馨感 这顿饭,吃的时间格外长,两人不时斗个嘴,再闲聊几句。这种气氛,让简初晴有种莫名的温馨感,好似回到了从前,一家人一起吃饭时的场景。 那时候,饭桌上是一家人交流的最佳地方,她也会和家人这样斗斗嘴,但也一样会和现在这样,把对方爱吃的菜让给对方多吃一点。 可自打末世后,简初晴已经不知道哪个家庭还能这样温馨的时刻了。此刻此时,外面虽然下着大雨,屋子里也家徒四壁,餐桌上连碗正经饭都没有,但简初晴却硬是体会到了家的温暖。 突然间她就想感谢一下小红,她也把这句话直接说出口了,“谢谢你啊。” 小红不解的看了她几眼,惊讶的问道:“谢什么?” “谢你陪着我啊。”简初晴笑道。这里就她一个人,如果没有小红的陪伴,就算有食物有房子,她也会非常难过。毕竟人是需要朋友和伙伴的。她不知道自己独自一个人能坚持多久? “那你也陪着我啊。”小红不以为然的说。 简初晴点点头,笑道:“恩,我们俩可谓是相依为命啊。” 对于小红来说,她觉得在自己没来时,他也是寂寞的,毕竟他习惯人的生活,而且他也没有同伴。 这话说的有歧义,听的小红有些莫名的兴奋感。他向来是条咸鱼,也没多想,还顺着简初晴的话,说:“差不多吧。” 简初晴忍不住问:“在我没来时,你和谁一起生活?” “我自己一个人啊。” “那谁给你煮饭,做衣服。我看你也不会做这些啊。”简初晴反问道。 这话问的小红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成为土地神之前的事情太久远了,他都不记得自己以前是如何生活的,也许他身边是有专人照顾的,至于是人还是妖就不知道了,也许他根本就不需要,自己就能过的很好。 而在成为土地神之后,他根本就不需要专人侍候啊。吃的喝的,还不是随时都有啊,只要他想要。 何况,以前神在整个人世间的福利相当好,香火旺盛时,什么好东西他没享受过啊。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生灵都会来给他上供啊,包括人类。 况且,在成为神之后,吃喝拉撒这些人类的基本需求,已经不是必需的了。他能保留这些,都是因为喜欢,他喜欢人间俗世的烟火气。 用大白话来就,他就是个普通凡人心态。虽然他是只鸟,是个鸟妖,但他已经习惯了人类的生活。他爱吃凡人的食物,爱玩爱跑,还会和人类交朋友。 只是后来,人类越来越发达,反之神族势微,他的神力也就越来越低微,直到最终沉睡。 最后,他受到了简初晴这个人世间最后残存的一点信仰力和香火,在最危险的关头带着她一起穿越到这个地方来了。 从此以后,他的生命中就多了一个需要自己随时照顾和保护的人类。恩,也就是简初晴所说的,他们是相依为命的两个人。 想到这里,他含糊其词道:“我不记得了。在你来之前,我已经纯粹只能以鸟形生活了。这周边也没有一个人。”一只鸟当然不需要人煮饭和做衣服了。 “你之前受伤很严重啊。是怎么搞的啊?发生什么事了?”简初晴记得自己最开始见到大鸟时,大鸟还有不少伤口,养了好多天才好呢。 面对这灵魂三连问,小红只能顺着她的问题答:“我不记得了,可能就是因为受伤严重才会无法变换形态的,而且还失去了以前的记忆,并且连妖力都消失了大半呢。” 简初晴倒是接受了他的这个说法,毕竟都差点儿没命了,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也说得过去。而且她还猜测,小红估计也是拼尽全力,才逃到这个地方来的。至于怎么来的,就和她一样,自己都不清楚。 饭毕,依旧还在下大雨,家里也只剩下昨天小红带回来的两根竹子,做不了什么大物件,简初晴就闲下来了。 难得有个空闲,她居然觉得挺无聊的,不知道该干什么好,最后还是拿起了工具。 她做的这些竹制的碗,十分简易,又没经过其他工艺的处理,内面不太光滑,时间用长了,就总觉得脏兮兮的,洗不干净了。她就打算再做几个碗,把现在用的碗替换掉。 小红不明白她的心情,还惊讶的问:“不是有足够多的碗吗?” “这个竹碗还是比不上瓷碗,不好洗,你没发现里面都洗不干净了吗?”简初晴慢慢锯着竹子,突然又想起他也带了不少东西,就问:“你带了碗吗?” 小红狠狠的叹了口气,才回答道:“应当有吧,其实我也不清楚自己都带了些什么,就是随便拿的啊,可惜的是,我现在也不知道上哪儿去找。完全凭运气,找到什么算什么。” “这样啊,那我们天天在这里打转,总是能找到些东西的吧。” “可是,你发现了什么?”小红反问道。 简初晴摇摇头,期待的看着小红,希望他能再拿出来些东西。 其实她就很怀疑小红是怎么找到两块肥皂的。这周边小红是比她熟,但她也在这里住了这么久了,不至于有两块肥皂扔在这里,她也没看见啊。 其实她多少有些怀疑小红的说词的,但是,她的世界观早就被末世,穿越给搞的乱七八糟了,已经无法判断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了。这样就搞的她不知道要从哪个方向着手去猜想了,也就只能听小红自己的说法了。 这个话题谈不下去了,面对简初晴期待的小眼神,小红只能匆匆的总结道:“也许我的这些东西,在我最需要时会自己出现呢。” 就比如,他洗澡时需要肥皂,肥皂不就出现了吗? 简初晴有些失望,但却又觉得理所当然,“好吧,你现在就一个劲的想,我要牙刷牙膏。” 她的牙刷已经用的不像样子了,为了节省牙膏,她是隔几天才会一次牙膏的,别的时间就用盐来当牙膏用了。幸好盐够用,刷牙也还不错。 小红变成人后,也只能用盐洗洗牙齿,连把牙刷也没有呢。 所以,他也很心动,不再和简初晴说话回自己房间,去研究如何从自己的贮物袋里再找些物质出来。 两块布 大雨这一下,就下个不停。前面一直不下雨,简初晴天天盼着下场雨,可现在倒好,好像要一次下个够似的。 关在家里无法外出做事,简初晴做几个竹碗,又做了两竹筒的辣椒酱和泡菜,又给小红重新编了一顶新斗笠。 在家里呆的这几天,小红也快闲出毛病来了,只要雨下的小点了,他就出去跑,捉个鸡啊,抓几条鱼的,一天跑好几趟。 简初晴一开始还劝说:“别又出去淋雨了,小心生病。” 小红却蛮不在乎的说:“淋点雨不算什么。” 简初晴想想人家是只鸟妖,不能用人类的眼光去看待。下大雨天,鸟儿也一样得出来觅食,也没听说过淋了雨鸟儿就生病的。 但是,淋湿了衣服却是个麻烦事,小红总共就两套换洗衣服啊。下雨天,衣服洗了根本就没有干。 “那也别把衣服都淋湿了,没得衣服换的啊。” 小红不以为然的看着自己身上的湿衣服,说:“不怕,淋的就淋的吧。” 反正他晚上睡觉就直接光着身子,他的床上简初晴还是给准备了一件大衣服当被子用的,他盖不盖她不在意,但这是习惯。她的床上一定会有被子的,也一样是件大些的衣服。 这些湿衣服穿上身上也不过是为了遮羞,小红还真不怕雨淋。 简初晴无话好说了,只得随他去。 如此,虽然下着雨,但小红也没影响过捕食,家里倒是又多腌了几条鱼和几只鸡存着了。 就算这样,小红依旧觉得很没事干闲着无聊,时不时的在家里转圈圈。 简初晴看着他转来转去的,说:“难得下几天雨,天气又凉爽,又不用去晒着大太阳去干活,你干嘛不趁机休息休息呢。” 这几天,她也是过得很舒服,又不用出晒,又不用累死累活的干体力活,晚上凉爽又好睡觉。她天天睡到自然醒,想干点儿闲活就干点儿,不想干就躺着睡大觉。而且这几天家里伙食还开的特别好,因为有的时候来精细操作啊。 平时太忙碌,她哪里有精力和心情来好好做饭啊,也只有得闲时,才会好好做些饭食来慰劳自己和小红呢。 小红却说:“有事干还不觉时间难过,这样闲着反倒觉得时间难熬呢。” 这话倒是引起了简初晴的共鸣,“也对,要是有个电视看看就好了,不过在这个地方就不用想这些了。再不济有本书看也行啊。” 这不禁让她想到以前,那时候在大城市里打拼,工作也很繁忙,加班加点是常态。好不容易能有个休息日,都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再懒洋洋的出去喝个茶吃个饭什么的,逛逛等,一天就过去了。 要是多休息几天,那就更爽了,她除了追剧,追小说,打游戏之外,还可以约三两个好朋友出去吃喝玩乐。不管休息几天,她都不会觉得时间难过,只会觉得没有休息够呢。身边的人也都是盼望着多放几天假,好好的休闲娱乐一下呢。 “书,话本吗?”小红难得有点兴趣了。 以前他也曾经对人类写的各种话本很感兴趣,特别是那些妖魔鬼怪的话本,让他看的大笑不止,不得不佩服人类的想象力实在够大。 “你有吗?”简初晴连忙追问道。 如果能搞几本小说看看,也能打发时间啊,而且也算是给自己找了点娱乐活动。人嘛,当生活过得去,解决了温饱问题了,总得追求更深层次的享受了嘛。 小红没回答她,反而转头就往自己房里跑去,他得去试试了,总不能当着简初晴的面凭空变出两本书来吧。他记得自己当初看过的,有趣的书,他都随手扔进贮物袋里了,应当能找出不少来。 可惜的是,他努力了半天,也一无所获。于是,简初晴就看着小红怒气冲冲的冲进大雨里,又去找野鸡的麻烦了。 还好,这天傍晚时分雨终于停了,天边露出了一道亮丽的彩虹。 简初晴也扔下手中的活儿,走出家门,感觉雨过天晴的新鲜空气,并且把湿衣服都拿到外面来晒着,吹吹风,晒一下。几天不干的衣服,总有一股子霉味儿。放在外面透透气才行。 小红提着两只野鸡回来,还说:“岸边还有两条鱼。” “行呢,今天喝鸡汤还是喝鱼汤?”简初晴转身进厨房去拿刀和篮子。 “鱼汤吧。烤鸡吃。”小红回答了一句,转身又外走去。 突然,他就看到了简初晴那件拼拼凑凑的胸罩在迎风翻滚,眼看着就掉在地上了。地面上积水都没干,还有简初晴和他踩的脚印子。小红连忙伸手去接住胸衣。 可拿到手后,他又觉得不妥,手脚无措做贼似的仔细看了看,又象被火烫了似的,连忙又给挂了起来。 他觉得自己这个样子太猥琐了,哪里有大男人偷看女人内衣的。其实他以前不知道无意间见过多少次女人的花花绿绿的内衣,各种肚兜,但那时候,他什么反应也没有。而且那些衣服都与这件完全不同。 这是他第一次认真看简初晴的胸衣,这么小的一件颜色也不漂亮内衣,其实真不需要多少布料,但是却是好几块颜色都不同的零碎布拼接起来了,到处是缝合的针脚,密密麻麻的,就是因为太缺少布料了。这要不是简初晴女工水平高,还真缝不出来。 小红不由的就替她心酸了,同时也隐隐有些怒火。这可是他照着的人,居然连件内衣都穿不上。 实在是太令鸟生气了,一股冲天怒火涌上心头,小红狠恶恶的怒吼一声。 然后,两手就各从贮物袋里抓了一块布出来。 已经有了上次拿肥皂出来的经验,他立马放下两块布,再接再厉的念叨着:“牙刷牙膏,牙刷牙膏……”希望能把简初晴念叨过的东西给拿出来。 可惜,除了这两块布之外,他再也没折腾出什么东西来了。看着这平淡无奇的两块布,小红抹了一把汗,心里又暗自后悔当初怎么就没往贮物袋里扔几块好看的布料子呢。 这两块布,他估计自己是无意间扔进来的,也许就是当擦手布用的。不过,他再一想,自己又不会做衣服,能够拿出来两块布,已经是很庆幸的事了。何况这两块布,真的很多,一大叠呢,足够做好多件衣服了。这么想着,他的心情又变好了。 于是,等简初晴从河边收拾好鱼回来,就看到了两叠布堆放在板凳上。 细微之处 “哟,你弄来了这么多布啊?”简初晴惊讶又兴奋,放下手中的东西,就拿起布料来细看。 她早就想要些布料做衣服了,随身带来的衣服虽然还够穿,但确实有些不合适穿的,也缺少一些,内衣什么的也需要更换新的了。 这是两块很普通的老棉布,一块就是纯粹的原始色,白中带黄,一块是染过色的深蓝色。布料摸着还蛮舒服的,是她好多年没见过的老布料了。 这种布料,她还是小时候见过的。那时候,村里那些老人们都有保留了很多年的老布,还拿过来让她妈妈帮着做衣服。除了这些老人们,也都没其他人还会穿这种布料的衣服了。 因为极少见到,她记忆很深刻。而且妈妈还告诉她,这种布料现在已经很难找得到了。也只是老人们还有些存货。 因为随着纺织工艺的进步,各色各样的布料都比这种漂亮而且经穿。除了家里比较贫穷的老人们以前留下来的存货,舍不得浪费掉。其他人家就算有这种布料,也一般都是用来做抹布,缝个布口袋,再不就是做棉衣等厚衣服里当内衬用了。直接拿这种布来缝衣服穿的,都是这些贫穷的老人家了。 不过,妈妈当时也说过,这些布料穿着其实很舒服的。 “给你做衣服用。”小红回答道。 “谢谢啊。”简初晴笑着往自己身上比画了一下,又说:“正好给你做多两套换洗衣服。” 这两块布都很多,足够做好几套衣服了。简初晴甚至都计划要做两件被套了,往后天气变冷,就可以拿出来直接当夹被盖了。 “也行。”小红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愿意换身正经的新衣服。 实在是他穿的衣服,一套是拿成年大个子男人的衣服改的,一套也相当于是东拼西凑出来的。简初晴女工虽然不错,但毕竟原料和工具都有限,做出来的衣服只能起了个基本作用,好看是真的谈不上,甚至还有些难看。这两套衣服他穿着,最多就是个合身而已。 简初晴知道他行事有些神奇,也没追问他为什么弄回来两块布,不舍的放下布,去做饭了。只是一边做饭,她还一边在心里盘算该做什么样的衣服了。 为了快点做好饭,利用太阳的余光先做点衣服出来,简初晴烧饭时还吩咐小红过来帮忙。 她只把鱼稍微煎了一下,就在锅里加了水,煮着鱼汤,这时基本只需要看着火,不让锅里烧干就行了。但烤鸡却要不停的转动。这些活,小红其实也学过,看的也够多了。 简初晴把活儿交给他,就立马把小红那张闲置的小床搬出来放在院子中间,把布铺在上面,开始裁剪。 她要先给小红做一套七分袖七分裤,不长不短的衣服,穿着出门比较方便实用,即比长袖长裤穿着凉快些,也比短裤短袖穿着不容易晒伤和被树枝荒草割伤。 她设计的样式非常简单,上衣是圆形无领子的,袖长盖过手肘往下一些,裤长到小腿肚子,裤腿稍微宽大些,一套衣服都是宽松设计,天热穿着会更舒服一些。 小红看着锅,顾着火,还要不停翻着手中的烤鸡,忙活的满头大汗,生怕自己一时不小心,把晚餐给弄坏了。 为此,他还得不时喊:“你过来看看,行不行了。” 简初晴也只得先放下手中的活儿,过来帮他撑眼,还不时的指点他:“多煮一下就行了,鸡肉烤到外皮焦黄就可以了。还得一会儿呢。” 总之,一个做饭,一个裁衣服。等晚饭做好了,简初晴的一套衣服也裁好了。 三下两口解决了晚饭,简初晴扔下碗筷就拿起了针线。 天色已经快黑了,再不加紧,今天就一针都缝不成了。 于是乎,小红只能认命的把锅碗筷子等物,全部搬到河边去洗涮干净。 等他洗好东西回来时,简初晴还站在最开阔的地方,借着太阳最后的一点余晖挥针缝衣服呢。 “还看得见吗?”小红问。 简初晴一边顾着手中的活儿,一边说:“还行,还能将就一会儿。哎,你搞个灯或者蜡烛回来用用呗。这样晚上我就可以缝缝衣服了。” 在这里,天一黑就上床了,其实也挺无聊的,她现在都得在床上得翻来覆去好一会儿才睡着呢。特别是现在天气热,晚上也得在外面乘凉好久才进屋睡觉呢。要是在乘凉时缝缝衣服,也能更加好打发时间。 小红摇摇头,答:“没有。” 私底下他却叹了口气,暗想:“这能拿到什么,也不是我能控制的啊。”他也想多拿些东西出来啊,可是他拿到什么,都是有条件的。 他两次拿东西,都很凑巧。他也摸到了些规律,只希望能快点可以多拿些东西出来。 闲聊了几句,简初晴也看不见缝衣服了,就放下了手中的活儿,去河里洗澡。 小红依旧陪着她,只不过他都是背着身子,站在不远处的。 简初晴已经习惯了有他陪着,根本就不觉得自己在一个年轻男性面前,恩,应当说是他背后,果着身体洗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反正从小红还是只鸟时,她就这样做了。 其实她洗澡的时候天色已经比较黑了,朦朦胧胧的,也看不清楚什么。 晚上两人依旧在院子里乘一下凉,其实今天还是比较凉爽的,不太需要乘凉。但乘凉对于他俩来说,也是一个交流的时间。 俩人闲躺在院子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不外乎里地,篱笆等杂物。 简初晴摇着扇子,驱赶着蚊子,“噼噼啪啪”的连打死了几只蚊子,说:“下了几天雨,蚊子也多起来了。” 小红也打死了好几只,说:“我再去多点些艾草。”平时他们这个院子,蚊子并不多,今天也确实一个劲的围着人咬,烦死了。 没多大一会儿,院子四面都又烧了一堆艾草,一阵阵烟雾升起,蚊子慢慢变少了。幸好前期简初晴收割的艾草够多,存了好大几捆。不然,都经不起这样大手笔的烧呢。 吹着凉风,也没有恼人的蚊子,简初晴笑道:“明天地里只怕还有积水,泥土也温润,不好去地里干活。我正好可以在家里把衣服给你赶制出来。” “怎么不先给你自己做啊。”小红原本就是给她拿的布,虽然自己也需要衣服。想想自己也算是怒火一冲为红颜,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总比你有衣服换一些。先给你做一套。”简初晴答。 小红想到她那件胸衣,连忙说:“你别不舍得布,也给自己多做点新的。那些做衣服剩下来的零碎布头,都扔了吧,也别拼起来用了。” 简初晴哪里知道小红是因为自己那件七拼八凑起来的胸衣,才弄出两块布的。一听小红说的如此浪费,就连忙反驳道:“整块布裁衣服,肯定会剪些小碎布剩下来的,大块点的,拼起来可以做点内衣,小的就也能当抹布和手巾用啊,干嘛要扔掉呢。” 就算现在有多余的布料,也不是这样浪费的嘛。她很记得小时候,妈妈做裁缝存了好多的零碎布头,各色各样的,空闲时就会整理一些布头出来给自己拼接花衣服。 妈妈手巧,可以用不同的布头,做出漂亮的小花裙子,惹的同学们乡邻们都羡慕她的不行。同时,也给家里省了给自己买布的料子钱。所以,她经常不用花钱,就有新衣服穿呢。 她在妈妈的影响,也学会了拼接,也学会了节省。何况在这个地方,什么东西都不嫌多,只要不是地本地产出的,都是用一点少一点,哪里能浪费呢。 小红见说不过她,干脆说:“你那件小衣,用不了什么料子,拼成那样穿着舒服吗?” 女工再好,拼接的缝太多,也比不上整块布料穿着舒服,何况内衣又紧贴身体呢?这就是现代人都爱什么一片式,无痕式内衣的原因。 简初晴愣了一下,才明白他的意思。搞了半天,这家伙是看到自己的胸衣了,顿时,她又是好笑又觉得有些微妙的难为情,同时心里也很感激他。 小红原来是怕她克扣自己。这家伙还是蛮有心的嘛。 ※※※※※※※※※※※※※※※※※※※※ 啦啦啦,小红还是蛮懂得心疼人的嘛。 想去看看 “谢谢你啦。我那时候是因为没有布料才会拼接的。现在有了布料自然不会那样拼接了。”简初晴笑着道谢。 小红虽然是只鸟,但也是只成年的男鸟,而且还是个比较大男子行为的男鸟,她说这话多少有些不自在。她并不是那种很放得开的女性,在现代就是比较保守的,公开和一个成年男性,却偏偏还像个少年的男性,谈自己的内衣,真是叫她难为情。 小红自己也有点脸红,和一个女性谈人家的内衣,他也觉得难为情,不过却装着不在意的回答道:“那也节省不了多少布料,你干脆把那个丢掉,给自己多缝几条新的,都用整块布。” 在他看来,简初晴的内衣就巴掌大的两块布料能兜住乳-房,其余的地方不过几条细带子,真用不了什么布料。 “好的,好的。我会的。”简初晴连忙结束了这个尴尬的话题。 人真是奇怪,两人天天呆在一起,连洗澡也不避开,却偏偏谈论个内衣都脸红红的。简初晴又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神经过敏了,小红不过是个鸟妖,虽然他外表就是个男人,也和人一样生活,但鸟的社会认知肯定与人类不同,也许他根本就不认为看到女性的内衣甚至胸部会不好意思,自己干嘛还要难为情啊。 这么想着,她就又问他:“要不要再给你多做两条裤衩?”贴身穿的内裤,她没来得及给他做,也是因为没布料。反正那裤衩都比较宽大,也不至于让小红露鸟。 “要的。做贴身些。”小红答。天天穿大裤衩是舒服,但天天挂空档,还在女人面前,这感觉总有些不自在。不过两人虽然没有明说,这个裤衩是内裤,但却都明白。这也算是心照不宣了。 于是,第二天,简初晴也就是大早上去地里转了一圈,摘了些菜,又扶正了几根辣椒想植株就回家了。 地里泥土湿润,踩一圈就脚上沾满了泥巴,确实不好干活。幸好简初晴当初开田时,就挖了比较宽而且深的田沟,就现在沟里还有些积水,一时半会儿干不了。要没这些沟,只怕整块地都要被淹了。 这倒是给她提了个醒,见小红无聊的样子,就问:“你要不要去挖挖沟。” “可以啊,怎么挖?在哪里挖?” “就围着篱笆挖一圈,然后弄几个出口,我怕下次再多下几天雨,我们那些小沟就排不了水,会形成内涝,把田里全部淹没的。”简初晴说着给他比画了个沟渠的宽度和深度。暂时先挖小一点的沟渠,可以看情况慢慢再扩大和调整。 长在农村的孩子都知道,每块田外围四周都会有整圈的水渠,田块里面还有纵横交错有不少水沟。沟和渠的区别在于沟比较窄小,渠比较深宽,要大很多。 但不管是水沟,还是水渠,都是起排水和浇灌的作用的。下了大雨内涝时,就把水通过沟排到水渠里,再由水渠流到河里去。干旱时,就通过抽水机把水从河里抽上来,通过水渠排到水沟里,再去浇灌农田。特别是水田里,这些沟渠都修理的非常好,因为水稻开花抽穗时可不能缺水。 简初晴实际上只挖了些水沟,但这里土势挺好的,正好有一边相对来说比较低,她就顺势挖了一条排水沟,田里的水就往低的这边流走了。但是还积在那里,离田地并不远。 如果雨下的再大点,再时间长点,积水就会倒灌到田里来了。所以,他们还得挖一条深宽一点的水渠,把水往河里引才行。 “行,那我去挖吧。”小红点点头,赤着脚就扛着竹铲子出门了,他要去顺便看看那些新栽的篱笆。倒了的要扶正,死了的要扔掉。 简初晴这一整天,就在家里做衣服,她用白色的那块布,给小红裁了两条内裤,同时也给自己裁了一件新的胸衣。这块布比那块深色的布要细腻一些,做内衣很合适。然后,她先做好这三件衣服,并且立马洗干净了挂在太阳下晒着,等晚上就可以穿了。 她特意挂在显眼处,就是给小红看的,免得他还要来问自己有没有给新的胸罩。不过因为没时间,她只给自己做了一件新的,得等给小红把这套外衣做好了,才有空做其他的。 其实她正在想给小红正经做双布鞋,出远门,走的路太多,路上石子土坷垃等尖利的东西不少,打赤脚总归会有伤到脚的时候。就算小红的脚板硬,和他自己说的就当是爪子,但简初晴还是不愿意看到他脚上到处是伤痕。 再说了,等到天变冷了,总不可能还一直打赤脚吧,不怕划伤,也还怕冻呢。 现在小红不是小孩儿了,再穿早前她编的那竹蔑片的鞋,估计走不了多远就烂掉了。 现在布多了,她就想做手工布鞋,她想着自己迟早得学会做鞋,否则她带来的鞋穿烂了,难不成也和小红一样直接打赤脚啊。小红脚板硬不怕划伤,她却怕啊。 别看她现在,经常打赤脚干活,但毕竟就在家附近打转,这里都是自己认真修整过,在面上平坦,也没什么可以弄伤脚的东西。 手工布鞋,最麻烦的是纳鞋底,这个活她可没干过,也只见过奶奶纳过。她这年代的农村人,都很少有年轻人会做手工千层布鞋了,就是她妈妈也不过是会而已,根本就不会做。而且就算是年纪大的,以前做惯了布鞋的人,也不再自己整布的鞋底了。 大家都是直接去买鞋底的,只需要做鞋面子就行了。 市场上卖的鞋底各种各样,有橡胶的,有泡沫的,比纯布做的鞋底好用多了,不怕打湿脚,也比布底子经穿,也省时间。至于鞋面子,有人做老式的布鞋面,比如灯芯绒棉布的,也有人用毛线来织鞋面子。 特别是毛线织的鞋,在乡镇真的很常见,几乎所有人都穿。可以在家里当拖鞋,当保暖鞋穿,也可以穿到地里去干活,甚至家常就这么穿着。特别是冬天,在家里时,大家伙都穿厚厚的毛线靴子,毛线棉鞋,很暖和的,又极为轻便,比皮靴都舒服。她以前都有一双。 想到这些,简初晴心里就有了鞋底子的初步计划,还依旧用竹蔑片编织出来,再在外面包向鞋布料,也就是把竹蔑片的鞋底子夹在布层的中间,这样,鞋底子也会更加厚实一点,而且更舒服耐穿一些。要是竹蔑片直接在最外层,在石子路上多踩几下,恐怕就烂掉了。但多了几层布就没那么容易烂掉了。 以前手工纳的布鞋底,都是厚厚的几层布组成的,大多数还会在中间夹上蒲苇织的一层硬壳子,增加厚度,同时也更加好给布鞋底定型。这样组成的鞋底子,再经过千针万线,就能纳出一块厚实坚硬的鞋底子了。 简初晴一边给小红缝衣服,一面思考着如何做鞋,突然她就想起了一个重要问题。布料是有了,但线却不够多。 她带来的线就四个小卷,白色一卷,黑色两卷,深紫色一卷,都是很普通的缝衣服的线,现在都已经用掉一半了,剩下的最多还能缝几件衣服。要是用来纳鞋底根本就不行,纳鞋底的线也不是这种线,是一种更粗的棉麻线。 所以,她现在还得先去找到线,才能做鞋。 于是,中午吃饭时,她就问小红:“你都能找到布,那能找到线吗?” “什么线?你没有线了吗?” “能找到什么用什么吧。粗的细的,什么颜色都行。能用就行了。”简初晴也知道小红一个男鸟妖,估计根本就不懂线。 小红仔细想了半天,完全记不得自己有没有随手扔几卷线进贮物袋里,布匹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会留下来的,何况线这么小的东西呢。 最后他只能摇摇头,说:“等过几天,我再去外面找找,兴许能找别人弄到一些我们需要的东西。” “又想出门了?” “我上次去竹林那边,发现了一些人类留下来的痕迹。”小红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当时自己的发现。 简初晴果然大为感兴趣,“我们是该与其他人接触一下了。” 到这个地方来的时间也不短了,生活也算安定下来了,她也很希望能融入正常的人类社会中去。毕竟人是有社会属性的,没有人愿意一辈子孤零零的独自过完一生。 虽然她有暂时小红陪,但也不能说就这样过一辈子啊。 说真的,她相信现代人没有几个人过得了真正的,独自一个人永远不接触其他人的生活。就是那些所谓的看破红尘的出家人,其实也一样生活在一群人当中,他们也是一个群体,也会有朋友,有交际。 还有那些所谓的可以宅在家里半年不出门的人,也不过是因为现代科技发达,有了网络和电力,不用出门就可以享受现代生活而已。真让这样的人,和她现在这样,永远独自一个人过日子,一应吃的,用的东西都得自己亲手亲为,估计也没有人受得了。 虽然小红天天陪着她,有时候她都会生出一种,天地之间,只剩下自己一个的感觉。这种太过于孤寂的感觉并不好受。时间长了,只会越来越强烈。 ※※※※※※※※※※※※※※※※※※※※ 啦啦啦,有没有人穿过毛线织的鞋子。这个在乡镇真的很流行。 打个广告,我开了个预收新坑《穿越之替身》,感兴趣的人可以去我专栏收藏一下哦。 夸夸自己 为了能早点出远门,简初晴第二天就出去割回了一捆野生的苎麻。 “这个干什么用的?”小红不解的问道。荒地里这种野生植物比较多,但专门挑出来割回来,显然不是为了当柴烧的,而且家里也不缺这一捆柴。 简初晴抽了一根出来,剥了一截皮下来,说:“这个叫野生苎麻,它的外皮就叫麻,可以做麻绳麻线,我弄来给你做鞋子的。” “这个皮可以做麻绳啊。”小红有些惊讶的拿过一根来,也学着简初晴的样子开始剥皮。 其实这些野生苎麻现在还比较嫩,并没有到收割的时间,就这么直接剥皮还挺容易,一剥就是一整条,稍微注意一下,中间都不会剥断。 一捆苎麻很快就剥完了,地上堆了一小堆绿色的麻皮,简初晴又拿了个大竹桶,提了一桶水把这些麻皮泡进去,还拿石块压住,像泡酸菜一样的手法,令小红很是不解:“这又是干什么呢?” 简初晴答:“泡一泡,去掉麻的外层表皮。”不弄掉这些皮,麻就会很硬,不好用的。 实际上,简初晴自己心里也没谱。因为这种野生的苎麻,她以前并没有真正拿来做过麻绳。但她小时候,村里倒是种了不少苎麻。家家户户都种,村村都种。到了收割时,就一捆一捆的运到水沟里泡着,泡好后,才来剥皮的。剥好皮后又得运到大河里,仔细捶打搓洗。洗干净后的麻,就变成白色了,晒干后就可以卖掉换钱了。 这个过程很麻烦,并且很污染水,泡过麻的水沟,臭死个人,就是洗过麻的河水也是臭的,连河里的鱼虾都会死掉呢。虽然她那时候才三岁,却对那个臭味记得很清楚,连带着也记得洗麻的整个过程了。 洗麻很需要力气,先由妇人们在小河沟里粗洗一两遍,再由青壮年男人站在水中间,把一捆捆的麻用力在大河里摔来打去的浸洗干净,水越大,洗的次数越多,麻越干净、越白、越漂亮、也越值钱。 然后,家家都会有一些品质差的麻剩下来,就搓成绳子用,又或者编成麻袋用。绳子和麻袋的用途广泛,镇上都有一家比较大的麻袋厂,专门生产麻袋和麻绳的。村里很多女人都会去厂里做工,赚些钱贴补家用。 每年的洗麻季节,大大小小的河沟,都一片臭哄哄。后来,大家就都不种麻了。不知道是因为污染环境,还是因为县城里那些麻纺厂的倒闭。 然后,各村各镇又全部改种棉花了。以至于,她后来再也没见过种植苎麻了。 泡了三天,小红就忍不住问:“还没弄好吗?”他看到简初晴已经给他把鞋底和鞋面都做好,就等着麻线来纳鞋底了。衣服他也早就穿上身上了。 泡好了,麻的最外面那些皮就会很容易掉,然后就可以拿去洗麻了,洗好晒干,就可以拿来搓麻线了。 这两天他也试着想从自己的贮物袋里拿些其他的东西出来,比如鞋子,但没有成功。也不知道是没有,还是现在没办法拿。 等到简初晴的麻线制作好,时间已经又过去了七天。而且这批麻的质量也不算好,但搓成细线拿来纳鞋底还是不错的,这种细线比较结实,就是柔软度差了些,并且因为是是直接用手搓出来的麻线,也比较粗。 用这种麻线纳出来的鞋底子就稍显粗糙了些,上面针距也显得比较大,而且还是用的她用自己异能做出来的特制粗针,普通针穿不了这么粗的针,鞋底子纳好了,简初晴自己试了试,有点硌脚板。 简初晴觉得不太满意,小红却说:“不怕的,我脚板很厚皮也很粗,不怕硌脚。” “那行吧,我把鞋上起来。”简初晴说着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鞋面,开始缝合了。 这个过程还挺需要手劲的,也亏得简初晴现在手劲也大,等一双鞋缝合好,小红就迫不及待的穿上,试着在院子里走了一圈。 “怎么样?合脚吗?是不是有点大了?”简初晴期待的问。这可是她做出来的第一双正儿八经的布鞋呢。 这双鞋简初晴是特意做大了点的,因为还得穿袜子啊,而且好不容易做了双鞋,当然是要做大点,多穿段时间嘛。而且她猜测小红还会变大,要是就穿一两回,小红的脚就变大了,这鞋岂不是浪费了。 “恩,挺舒服的,大一点也没关系啊,系根绳子就好了。”小红笑道。 “行,给你缝根带子系一下。”简初晴拿过鞋,又在鞋面上缝了两根布带子。 小红又穿上去试了试,表示系了带子,就很好了。 “也行,只要你不嫌弃就好。”简初晴满意的笑了。 第一次试着制作出来的麻线就能用,简初晴就已经很高兴。这表示自己的方法是对头的,再改进一下,以后做出来的麻线的品质就会更加好了。搞不好以后还能利用麻线织出布匹来呢。要是以后真的连布也找不到了,她也不用担心自己会得穿草裙围树叶,当野人了。 而且她也学会了做鞋,以后不用发愁自己会没鞋穿了。这比鞋可比当初给小孩子的小红做的鞋要正式要精细不少。 看着这双鞋,简初晴心情比较复杂,她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居然能真的做出一双手工布鞋来。 不过再一想,现在的她会耕田种地,还会做家具(竹床竹板凳等竹制品),会纺线(其实是手搓的),缝衣做鞋又算得了什么。这要搁在现代末世之前,她肯定不会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能点亮这么多技能。 “我现在也算是本领众多了。”她忍不住夸奖了自己一句。 小红却深表同意,“确实,我再没见过比你更能干的人了。” “说的你好像见过很多人似的?”简初晴笑道。 “我见过的人何止成千上万。”小红嘴快,立马回了一句。这句话一说完,他又后悔了。这不是在告诉简初晴自己的过去吗? 果然,简初晴连忙追问:“哦,你以前见到的都是些什么人啊?在哪里见到的?你是以什么身份……” 这问题一个接一个的,听的小红脸都黑了,过了半晌才说:“我都不记得了。” 虽然这只是个借口,但也成功的阻止了简初晴再追问。 猜啊猜 简初晴知道小红有很多秘密,她很好奇,也很想知道,但她也知道小红不乐意说,肯定有自己的理由。所以,她也只是试探着问了问,能不能得到答案,她并不是很在意。 因为她知道,如果好说的,小红肯定早就说了。不想说的事情,肯定是他觉得不好说,又或者不能说,那自己又何必要逼他呢。 人都会有自己的小秘密,也会有不想别人知道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并不是见不得光的,但就是不愿意说出来。就如她自己一样,很多事情也不愿意说出来。 甚至很多事情,自己也解释不清楚啊。 比如,她现在身体又发育了,并且头发也长出来了。现在的她,又变成了个货真价实的大姑娘呢。 这些变化,小红看的一清二楚,也从来没有问过她什么。关于这一点,她其实觉得小红比自己要做的好,不像自己经常都要问东问西,小红几乎不会问她什么。除非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比如他根本就不会种田,也不会做饭烧菜,有时候也会兴致勃勃的问一下。 他问的所有问题,都是简初晴很好回答的。当然,他也得到了答案。 小红其实很怕简初晴这样一个又一个的提问题,你说回答吧,一个回答得解释一大堆,还会引起又一堆的问题。他是个怕麻烦的人,就只能说不知道了。 其实这些事情,他并不认为需要保密,但是毕竟他是只鸟妖,后来还做了土地神,你要和一个满脑子现代思想的人说,她肯定很难相信。他不知道该如何和简初晴说自己的这些过往,就只能推说自己失忆了,记不得很多事情了 。 不过他心里还是记着简初晴的需要,如果有机会,他会帮她找到她所需的缝衣服的线,纳鞋底的线,牙刷牙膏等等。实际上,这些东西也是他需要的啊,当然了,因为他已经习惯当个人了。何况他现在连回到鸟身,都不能啊。 其实这些都是普通的小物品,这要搁以前,他随手就可以弄到一大堆,也完全不用操心。但现在即便是他还拥有极大容量的贮物袋,也只能望洋叹气,因为取不出来啊。再多的,再好的东西,不能拿出来用,也是枉然啊。 这么一想,小红就不太爽了。他这一辈子可谓顺风顺水,做任何事情都毫不费力,可到了现在,居然连最普通的日常用品都弄不到手了,岂不叫他生气。 看到他生气的走了,简初晴摇摇头,继续干自己的活儿。除了这双鞋,她还要给小红准备一双布袜子。她的袜子虽然小红可以穿,但毕竟那也是穿一双少一双的,迟早晚他俩都得重新做袜子。而手头的材料,也就够她做布袜子。反正古代人也是穿布袜子的,她就先试着给小红做一双,然后过度到自己也穿布袜子。 第二天,收拾好家里,赶了个大早上,简初晴和小红各背了一个装着不少生活物质的背篓出发了。除了食物调料餐具类之外,还带了换洗的衣服等物。吸取了以前的教训,这次两人还特意多背了些水。 因为目的明确,是要出远门,所以这一路上两人什么也不干,既不砍柴修路,也不打猎找吃的,只管埋头赶路。 这次小红选择的是先到达竹林,然后通过上次他发现的那些人为痕迹,往下继续寻找。 因为上次遇上尖牙兽的原因,简初晴这一路上就不比前面出门那样轻松了,不停的东张西望着,而且手中一直据着斧头,生怕有什么大型猛兽突然出现。 小红一手拿着一把竹□□,一手拿着一把竹大刀,边走边在两边的荒草丛中东捅捅,西拔拔,时不时的还挥动竹刀,砍掉一些实在太阻碍通行的荒草丛。惊的一些小动物,小鸟什么的四处乱窜,惹的简初晴不满的说:“你干嘛打扰这些小生灵,别真把大动物搞出来了。” 小红一本正经的说:“我这就叫打草惊蛇。还不是见你太担心了。” 两人边走边说话,无形中就冲淡了简初晴的紧张情绪,慢慢的,她也放松下来,把斧头放进背篓里,拿了一把竹刀出来拎在手上。 斧头重嘛,一直拿着,时间长了也会觉得累。竹刀比斧头轻的多,而且也算是个利器。毕竟是小红自己做出来的大型竹刀。恩,这段时间没事干时,他也在家里做竹器,只不过做的都是武器。大刀,长剑,□□,他可是折腾了不少出来。 这回出门,他和简初晴都选了两件武器带在身上备用。 走了一上午,到了竹林,两人才停下来歇脚和吃饭,为了节省时间,他们是直接吃的从家里带出来的烤红薯,西红柿,就着一些辣椒酱和几块烤鱼混了个半饱。 “从这里开始,我们就要小心些了。不过你也别太担心,上次我来已经仔细查看过了,不会有大事的。”小红说完,侧头看了眼天空的太阳,带着简初晴走进了丛林深处。 简初晴点头,紧紧的跟着他,很快的两人就消失在丛林深处了。 林子里光线很快就暗下来了,简初晴深一脚浅一脚的跟着小红,一步也不敢落后。 小红也不敢让她落后太远,目光也一直关注着她,一边走还不时的提醒她:“注意脚下了。” 这条路可不好走,实际上,这里本就没有路,不过是小红自己踩出来的一条路,又过去了这么久,还下过一场大雨,原先的路早就又消失了,难走的很。 简初晴一边走,一边感叹道:“小红,你的记忆力和方向感真好。要是我自己在这里打转,肯定会迷路的。” “你要知道,我是一只鸟啊,还没听说过鸟会迷路的。”小红笑了笑,又接着说:“你看大雁南归,从北到南,这么远的路,它们一年一年的往返,没听说过迷路的。还有鸽子,还能当信使。” 简初晴点点头,说:“确实,这些都需要记路。说来很多动物都比人类的记忆要好。我现在就已经忘掉了很多事情。也许在这里过的时间越久,我就会越发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 “这也很正常啊。我就已经忘记了很多事情,一点儿也不影响我的生活啊。”小红附和道。 他确实忘记了很多事情,那是因为以前就没有用心记过,也是因为活的太久。简初晴不同,她的生命其实还很短,但经历过的事情却太多,不该记得的事情忘记了才叫好呢。人啊,总得往前走,活在当下。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简初晴心里默默的叹了口气,说:“就我们目前的生活来说,忘记了过去也没关系。”要是她这辈子都见不到外人,一个人孤独终老,就真的很多事情都不重要了。 虽然有小红陪着,但小红不是人,是只鸟妖,简初晴也会想,小红也许并不会一直陪着自己。其实她很害怕会过这样的生活,所以她一直希望能找到人类,能融入到人类社会中去。不然,太寂寞的人生,也会很无趣的。 感受到她的心情,小红连忙问:“你很想找到其他人吗?你不喜欢现在的生活?” 简初晴答:“怎么说呢,现在的生活虽然不愁吃喝,日子过得下去。但是我是一个人,人是有社会属性的,我还是希望能生活在人多的地方。” “社会属性?”这个词对小红来说,是个新鲜词,但不妨碍他听懂了简初晴的意思,“你是说,现在的生活太孤寂了吧。也是,成天就见到我一个,连个邻居也没有,这日子确实太无趣了。” 他本身就是个不安分的家伙,在成为土地神之前,也是四处乱跑的。就算当了土地神,但一开始他的地盘也很大,够他跑。后来地盘越来越小,但人类越来越能干,新的东西有趣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吸引了他的目光。 可现在呢,他和简初晴呆在这里,除了努力生存之外,真的没什么乐子可寻了,确实有些无聊,连他自己都受不了了,经常想往外跑。何况简初晴一个年轻的人类呢。 不管是人也好,还是鸟也好,越年轻当然就越想往外面的生活啊。他很理解简初晴的想法。 “是啊,左邻右居都没有,除了我,就是你,除了干活,就是弄吃的,这日子过得久了,是会越来越没趣味的。简初晴说完,又想到一个新问题,其实也不算是新问题,以前也这样想过。 “就是不知道,我们会找到些什么样的人类?” “我也不清楚。先找到人再说吧。”小红这真是艺高人胆大的典型了,什么也不怕。 简初晴的担心,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只要是人类,他觉得自己都不用怕。他就怕遇上比自己厉害的大妖,那样他的麻烦就大了。 妖都有很强的地盘意识,他如果入侵到人家的地盘了,绝对会有一场恶战。当然了,也许他还能接识一个妖朋友呢。虽然他以前的朋友真的很少,因为他其实也算是个没心的大妖,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什么也不放在眼里,这样的人其实也一样没什么真心朋友。 有时候,洒脱其实就是什么也不在乎,根本就算是无情。实际上,小红就是这样一个,感情淡漠的大鸟妖。简初晴已经是他这一生最亲近的人类了。 安全感 时间过得很快,丛林里黑的也比平时早,还不到傍晚时分,光线就暗淡了不少。 在一个空旷地带,小红看了看早就露了疲惫神情的简初晴,停下了脚步,说:“今天晚上,我们就在这里休息吧。” “好啊,我也累了。”简初晴放下背篓,寻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来,快走了一天,确实辛苦。要不是她天天干农活,体力强悍,根本就跟不上小红的脚步。 小红毕竟不同人类,走这么远的路,他根本就不觉得辛苦,也只是为了简初晴才会早早停下来休息的。 “你先休息一下,我去弄点食物回来。”小红把背篓放下,拎起竹制□□走开了。 简初晴也不过是歇了片刻,就开始收集枯枝干叶,再搭了个简易土灶,点燃火堆,把锅坐上去先烧开水。然后,她又围着这个圈,点了几堆艾草熏蚊虫。 烧好一锅水后,她连忙倒进空竹筒里,又倒了一锅水继续烧。 没等这锅水烧开,小红就已经提着两只肥壮的野兔子回来了。 “哇,好大的野兔子啊。”简初晴往灶里扔了几根干枝叶,笑道。 “林子里野兔子多的很,平时还没空来抓它们呢。今天正好饱吃一顿。”小红说着,直接杀死兔子,剥下皮毛,扔给简初晴处理。 平时他们吃野鸡吃的最多,野兔子吃的比较少,因为小红不太爱吃野兔子肉,并且他觉得兔子肉没野鸡肉肥嫩有油水。但简初晴喜欢吃野兔子啊,天天吃野鸡,她也吃腻了。 “一只烤,一只炖吧。”简初晴说着拿一只兔子抹上盐和辣椒粉等调料,放在一边腌制入味。然后,她把另一只兔子砍成小块,直接放进加了水的锅里炖。 小红往灶里加了点柴,又说:“我再去找点野菌子来一起煮。” 丛林里野菌子很多,简初晴却很少摘,因为她不认识哪些有毒,轻易不敢尝试。也就摘过一些黑木耳。 “你认识吗?可别摘到有毒的了。”简初晴连忙问他。 “我有这么蠢吗?还能分不出有毒无毒的?”小红轻哼了一声,转身就走了。 简初晴放心了,还大叫道:“你会分辨,怎么以前不摘些回来吃呢。” 小红心想,我又不喜欢吃这些东西,记它干什么呢?而且他变成人形的时间也不长,还没什么机会独自在外面跑多远呢。以前是鸟形,摘菌子这类的活,它还真干不了。 小红很快就摘了一小篮子菌子回来,简初晴倒了两竹盆水出来,和小红清洗这些菌子,洗干净的就直接放锅里扔。这些菌子,她根本就不认得,还问小红:“这些菌子叫什么?” “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味道不错,拿来炖汤最好。”小红的回答太简单了。他只知道自己以前吃过,哪里还记得其他的啊。 确切的说,他记得以前真吃过野兔子炖这些菌子。所以才会想到要去摘一些回来的炖野兔子的。不然,以前看到这些菌子,他都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 简初晴一边洗着菌子,还一边说:“咱们这样用水,带的水也用不了两天。明天一定要找到水源。” 这次出门,他们带的水真不少,小红背了大半篓子竹筒,里面装的全部是水。 “恩,我知道的。”小红点点头,他相信附近一定有水源,就是他还没发现。 上次单独过来,他仔细查看过,那些人和兽留下来的痕迹太多。种种迹象都表明,他们在这里呆的时间不短,并且人数还不少。他基本猜到,是一群人带着一群牲口过来生活过一段时间。就和草原上的人带着牛羊出来放牧一样。 既然人家能来这里放牧,这里就一定有水源,不然人和牲口喝什么。 当时他就在想,都有人来这里放牧了,搞不好以后他再过会和这群人遇上。但这一路走来,他发现,至打上次他来过后,这里应当没有人再踏足过。一场大雨,连上次那些人和牲口留下来的痕迹都洗涮得差不多了,简初晴根本就没发现什么。 小红却一直很细心的四下查看,而且他也没有嗅到任何危险的气味。 这里此刻就只有他和简初晴两个外来者。所以,他放心大胆的烤野兔子,浓郁的香味,他并不担心会带来危险。 简初晴跟着他,也不管这些麻烦了,反正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嘛。她觉得自己跟着一只大鸟妖,也不用怕丛林里的猛兽了。 烧烤这项厨艺,简初晴已经练的炉火纯青了,很快的,她手上烤的野兔子就散发出浓郁的鲜辣香味儿了,混和着肉香,弄得小红连咽了几下口水。 锅里煮的,刚散发出另一种清香味儿,简初晴一边烤着兔子肉一边笑道:“咱俩弄的这么香,会不会惊动山神啊。” “这里根本就没有山神。”小红盯着她手中的烤兔子,轻飘飘的来了一句。 简初晴惊讶的看了他一眼,反问道:“你还能感受到有没有山神?” “那是当然啦。”小红不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又说:“别说山神了,这里什么神也没有。” 曾经的土地神,虽然现在已经跌出神坛,变回妖身了,但这点子感知还是有的。这块大地,他一直没有感受到任何的神灵。也不知道是和他在现代一样,所有的神灵已经陨落了,还是说这里根本就无神灵涉足过? “那妖呢?”简初晴又问。 在她的记忆当中,深山老林,不是最好的狐妖出没之地吗?恩,说不定还有什么树妖啊,花花草草妖啊。 小红盯着烤野兔子,咽了一下口水,说:“也没有。我虽然妖力大不如以前了,但也不至于连有妖在身边也分辨不出来啊。你放心,这里就我一个妖,没有其他妖。” 不然,他也不敢放心大胆的和简初晴两个,在这里大吃大喝,毫不顾及啊。 两人真是大吃一顿,烤的那只,香辣可口,小红吃了一大半,简初晴只尝了一块肉。她觉得炖的野兔子更加香,也不知道小红找回来的是些什么菌子,加了它们,汤都格外鲜香了。 她一口气喝了半锅的汤,还说:“没想到这里的菌子这么好吃,以前真是浪费了。下次一定要多摘些回去吃。” 小红说:“你以为这种菌子很常见,四处都是啊。一路走来,我也是才去抓野兔子时,才发现那边有一簇的。” “那其他的野蘑菇呢,我看到有很多种啊?” “那些我也不认识啊。我就认识这一种。”小红的回答,令简初晴十分遗憾。看来,再多的野蘑菇,也只能让它们自生自灭了。 敢情只有最好吃的这一种,小红才认识。其他的蘑菇还是只能看不能吃。原以为还能再增加几道美食呢。 吃饱喝足,天色也越来越暗了,天边只剩下最后的一丝红云。简初晴和小红开始准备睡觉的地方了。 两人用几根粗长的树枝,围着烧过火的空地,搭了个低矮的简易架子,顶上铺上了一层大大的树叶,再在地上铺了一张竹席子,席子铺的地方正是烧过火的地方,比其他地方干燥很多,地面甚至还有些烫,但也是最好的睡觉的地方。 简初晴叹了口气,说:“下次我要编两张麻绳吊床,系在两根树上睡觉。” 直接睡在地上,有很重的潮气,并且地面要是没烧过,还会很潮湿,湿气入侵很容易生病。所以防潮防水的垫子很重要。但她没有,也没有能力制作一张,就只能想到吊床来解决这个问题了。 “行啊,就是麻绳编的吊床睡着也不太舒服吧?”小红笑道。他当然不怕区区湿气,也重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吊床这玩意儿,用来睡着玩玩还不错,但真当床来用,就没那么舒服了。 “总比睡在地上好。”简初晴笑道。吊床对于她来说,也确实就是个玩意儿。睡在上面玩的,不是真正拿来睡觉的。 天完全黑下来了,简初晴打了个哈欠,躺了下来,问:“晚上还是要守夜吧?” “你睡吧。我守就行了。”小红就坐在她身边,守着两个火堆。要是就他一个人,他才不会守夜了,但多了简初晴一个,他也会更加小心一些。 “你要是困了,就叫醒我和你换一下。”简初晴又交待了一声。 “恩,知道的。”小红应了一声,站起来四下走动。 刚才吃的太饱,他这会儿还得消消食,顺带也在四周巡查一下。以防万一嘛。 简初晴盯着他那完全谈不上高大强壮的背影,突然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已经习惯性的依靠他了。 她闭上眼睛了。有小红在身边,她也不担心自己的安危。虽然小红目前还只是个少年郎的样子,却令她很有安全感。 依靠和安全感这两个词,令简初晴有那么一瞬间的惊讶,但睡意袭来,也就这么迷迷糊糊的瞬间,让她来不及思考更多,就陷入沉睡当中了。 ※※※※※※※※※※※※※※※※※※※※ 事世艰难,最近我就很没有安全感啊…… 飞起来 半夜,一轮半月挂在空中,整个山林都十分安静,只有时不时传来一阵低低的虫吟,偶尔再传来一阵风声。小红再一次巡查完毕,也回到棚子下面休息。 他挨着简初晴坐下,闭目打坐。位置就那么点大,两人不可避免的挨得很近。简初晴弯着腰缩着身体睡的正熟,小红坐下来完全没有惊动她。 半夜感觉到冷的简初晴不自觉的就往热源处靠近,最终和捞被子一样一把抱住了小红的腰,搂着他,还在他背上蹭了蹭,继续呼呼大睡。 小红无奈的看了眼把自己当成被子的简初晴,心道这人还真是次次在外面把自己当被子了。上次,他是鸟形,用翅膀给她取暖了,这次他也只能试探着伸出翅膀来,把简初晴笼在自己的翅膀下面了。 做完这个动作,他才发现,这翅膀居然真的出来了。前面这段时间,他费尽心力,也无法变身,这下倒好,翅膀就这么不经意的就出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小红心里暗自思索,目光就不由落在简初晴身上。 朦胧的月光下,简初晴睡的正熟,一头还不足一拃长的短发,乱糟糟的竖在头顶,小红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这头乱发。 不经意中,这个光头女人的头发也长这么长了。小红摸着这有些扎手的头发,回忆起最初认识的简初晴。 那时候的简初晴,光头,满脸苍白,羸弱不堪,随时都有可能倒下的样子。可现在的她,已经大变样了,他摸着简初晴头发,陷入了沉思当中。 她的变化,较之他自己,要大的多和复杂的多。简初晴现在是个健康,充满活力的大姑娘。如果有过去相熟的人能见到她,肯定会惊讶,岁月没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反而让她越活越青春了。 按世人的眼光来看,简初晴现在正是青春年华,差不多十七,八岁的的样子。与她的实际年纪有比较大的差距。 所以说,简初晴其实是在变年轻的,小红想到自己退变成少年的样子,忍不住想:“难道在这个地方会返老还童吗?”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他又推翻了,“不对,我已经变成过小孩子了。” 结果,另一个更吓他的想法又冒了出来,“难不成,在这里会永保青春。” 也就是说,简初晴永远保持着十七、八岁的模样,而他只能保持十五、六岁的模样,再也变不回他成年后的模样了。 这个想法,让他生生打了个寒战,“不会的,怎么可能。”小红连忙停下了自己的胡思乱想。 不过,他也很清楚,这个地方与他过往所有的经历过的地方都不同。这个不同也令他产生了自己无法预估的变化。比如,他现在有翅膀,却也有胳膊。 正常情况下,他变回鸟形,就应当只有翅膀没有胳膊了,换句话说,有胳膊就应当没有翅膀。上次在丛林中与尖牙兽恶战时,他就已经这样了,只因为当时情况紧急,没有注意到。后来又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翅膀和胳膊同时都有的情况,他也忘记这回事了。 此刻,他不由的站了身来,跑到月光下,仔细看自己的翅膀。 失去了温暖的活体羽毛被,没多大一会儿,简初晴也醒了。 她迷迷糊糊了片刻,才想起自己又和小红到丛林中来了。 月光下,小红亮着翅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令她好奇,走过来问道:“你在干什么呢?” 小红冲着她扇了扇翅膀,说:“你看我的翅膀又出来了。” “你飞飞呗。”简初晴伸手摸了一把这油光水滑羽毛,又笑道:“真的和天使一个样。” 小红现在的样子,确实就和她在电视中见到天使一样,有对大大的翅膀,只是天使都是一对白色的翅膀。 闻言,小红果然振翅,飞了起来。他在简初晴头顶盘旋了一圈,才下来,笑道:“要不要试试飞的感觉?” “真的可以吗?”简初晴还蛮有兴趣的。 于是乎,小红让她爬到自己背上,试着慢慢飞了起来:“你抓紧我啊。” “恩,没关系。”简初晴搂着他的肩膀,把自己牢牢的贴在他身上。 小红没敢飞快,也没敢飞高,带着个人,虽然这个份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如果把简初晴搞的掉下来摔到了,就麻烦大了。 “好玩。”简初晴第一次坐着人的背上,还飞过了树梢。 小红带着她,慢慢飞着,尽量保持着身体平衡,不让简初晴掉下去。简初晴像小孩子似的,新奇的不得了,不停的感叹道:“啊,从空中往下看的感觉真是不同啊。” “那是。这样往下看,是不是觉得格外壮观?”小红问道。 借着朦胧的月光,简初晴一面欣赏往常完全不可能体会的美景,一面说:“可惜现在是晚上,光线不好,白天的景色会更加壮美。” 话是这么说,在路过一个树顶的鸟窝时,她还淘气的伸出一只手去逗弄正在沉睡中的鸟儿。那鸟儿被惊醒后就看到了小红那双庞大的翅膀盘旋在自己面前,吓得发出一阵尖利的嚎叫,惹得相邻几根树上的鸟儿们纷纷惊叫,四处乱窜。 原本安静的丛林瞬间活跃起来了,有的鸟摸头不着脑的乱飞,有几只正正的冲着简初晴的面门而来,把她自己也吓了一跳,她一边惊叫一边死死的搂住小红的肩膀,把头埋在他的背上,还大叫道:“妈啊,吓死人了。” 小红也一样遭到了鸟群的冲撞,只不过小红在那些鸟儿冲着自己来的瞬间,就不由自主的散发出了,令它们心惊胆颤的威压,令这些鸟儿刹那间就慌乱的掉头而逃。 这都是些普通鸟类,面对一只完全没有压抑自己妖力的鸟妖,本能的害怕他和躲避他。 有的鸟儿避之不急,还互相撞在了一起,鸟群的惊叫声也惊动了丛中其他的小动物们,一时间,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全部都出来了。 大家四散着逃窜,却又因为不知道危险来至何方,而晕头转向,不是你撞到了我,就是我踩到了你。于是乎,各种尖叫声混杂在一起,整个丛林顿时一片大乱。 小红连忙带着简初晴就近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停了下来。 闯个祸 小红落地站稳,那股无形的威压也不由自主的消散了。可是他人都站在地上了,简初晴还紧紧的搂着他,因为害怕,几乎都是直接扣着他的脖子,双腿还用力的盘在他身上,像条八爪鱼一样,紧紧的扒在小红身上。 小红被她勒地差点儿透不过气来,连忙伸手去掰了一下她的手,又安抚性的拍了拍她,示意她放开双手。 简初晴这才回过神来,急忙松开他的脖子,人也整个滑落,站到地上了,还惊慌失措的说:“怎么啦,你怎么啦?” 小红连咳了几声,才断断续续的说:“好……了,没事了。” 简初晴这才明白,自己刚才差点儿勒死他了,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她知道自己双手的力量,何况又是在荒乱当中,要不是小红够强悍,真的有可能出事呢。 小红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安抚道:“没事的,就是你刚才一着急勒的我不能透气了。” 简初晴这才放心了,不好意思的看着动乱不堪的丛林,后悔又心惊的说:“都是我的错。” 小红也搞不清楚为什么丛林瞬间乱,连忙追问:“你刚才干了什么啊?” 是的,在混乱当中,他只顾着照顾简初晴,生怕她受伤,完全没有顾得上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就是手欠,去抓了一下那只鸟儿。”简初晴不好意思的回答道。 小红听到这个答案,简直哭笑不得,他还真没想到是这个原因,说:“你倒是胆子大啊。那敢在最高大树的树梢筑巢的鸟类,都是很凶的,你还直接伸手去抓,也不怕它咬烂你的手。” 其实简初晴自己也后怕不已,那只鸟是真的很凶,虽然它比小红的鸟形要小很多,但体型也挺大的。要不是事发突然,天色又暗,只怕它真的会反咬简初晴一口呢。只是那个时候,它自己也直面了另一种危险,没敢动作而已。 显然这种鸟在这片丛林当中也是十分强悍的。它都惊慌失措,四处乱逃窜,其他的鸟儿能不更加怆惶吗?简初晴也是一时得意忘形,当时来不及理性思考,手就动了。这也是她平时摸小红的羽毛摸习惯了,只以为所有的鸟类,她都能随便摸。 却不想,这里的鸟基本没见过人类,更别谈还有小红这只比它更强悍不知多少倍的鸟妖。高阶生灵发出的威压,可不是它这种普通鸟类能承受的,它没发疯,都是因为小红很快就带着简初晴离开那个地方了。 “唉,我下次不敢。”简初晴连忙说。 这会儿她还真吓了一大跳,要不是小红极时找地方停下来了,她都不知道要怎么办呢?混乱当中,小红飞的很快,又有鸟儿不时差点撞上来,简初晴当时是真的很害怕,只管死死抓着小红,哪里顾及到自己是扣着小红的脖子了啊。 她那完全是下意识的求生本能动作,怕自己掉下来,就死死抓着能抓到的东西,本来她是扒拉着小红的肩膀的,小红飞的一快,振动的频率就越大,她就扒不住,改为双手紧扣,而且还滑向更容易着力的小红的脖颈处。 她甚至都不清楚从鸟儿惊叫到小红停下来,这个过程中发生的具体事情,这会儿才慢慢回忆起来,这一想,她的腿都差点儿软了。她都不敢想,要是小红真给她勒出事了,会怎样? “对不起,我看看你的脖子。”简初晴打了个响指,指头冒出一簇火苗,凑近小红想仔细看看他的脖子。 小红连忙说:“我已经没事了,你快点把火熄灭了吧,免得又惊动了什么。” 此刻已经是黎明的黑暗,整片丛林黑漆漆的,在这种情况下,突然出现一簇火光,他生怕又惊动才刚刚才安静下来的小动物们,到时候丛林可能又会引起新一轮的混乱。 简初晴依言熄灭了手指上的火苗,没再吱声,生怕又惹来一场麻烦。 两人在黑暗中静静的站立着,等待着天亮,此刻连原来时不时叫几声的虫子都被刚才的动静给吓的不叫了。 整片丛林好像突然一下子就完全静止了,只剩下了他俩自己的呼吸声。 在这一张一短的呼吸声中,小红突然间好像听到了水流的声音,他连忙侧耳仔细地听了听,又嗅了嗅,果然除了听到的水流声,又闻到一股淡淡的湿气。 这附近肯定有水源。他大喜,这也算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嘛。一时在找的水源,终于露出了半边面目。 “你听到水流的声音了吗?” “没有呢。在哪里?”简初晴惊喜的问道。她的五感肯定比不上小红,就算她再用力的去听去感受,也完全没有感受到水的气息。 “这附近肯定有水,我听到了水流的声音,也闻到水气,等下天亮了,我们就在四周找找。”不知道是水离的还有点远,还是这水完全在地下,又或者水源很小,小红无法确认到它的具体位置。 “真是太好了,总算找到水了。”简初晴高兴的说。 “恩,咱们这也是歪打正着啊。”小红也笑道。 他们带来的水虽然多,但是天气热,水消耗的快,如果四到五天都找不到水,他们就得打道回府了。这次出来,他是打定主意一定要有所收获的。不然,别说简初晴觉得就他俩占有这一大片地方,太寂寞,他也一样觉得无聊啊。最重要的是,连吃食都不能让他满意呢。 要知道,他以前的生活过的都是高标准啊,想吃什么就没有吃不到的,所谓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中游的,从古代到现代的各种美食,还有那神仙吃的仙果仙露他也吃了不少。现在的他,却连最基本的米饭面条,猪肉什么的都享受不到。 他这只鸟,一辈子最喜欢的就是吃,作为一个吃货,连最基本的伙食都不能满足,他完全无法忍受。也就是简初晴厨艺高超,天天换着花样弄饭吃,不然他早就受不了了。 有时候,他都会想,要是简初晴是个厨艺小白,什么也不会做,还得需要他来做饭,他只怕会恨不得扔掉她的。 不过也正是因为简初晴有这个本领,他才甘愿和她在一起生活啊。 ※※※※※※※※※※※※※※※※※※※※ 会做饭也算是一种本领了吧…… 这大热的天,挥汗如雨的做饭,也不知道能不能减点肥,这是一个胖子的怨念啊。 新发现 很快的,东方露出了鱼肚白。 天快要亮了,小红轻快的说:“马上要天亮了,等下我们就可以去找水了。” 这话说的简初晴也精神一振,人都兴奋起来了。 等丛林中有光线透进来后,能够看清楚脚下的路了,两人就开始四处查看起来了。 这一片,也是直到现在,简初晴才知道,他们昨夜落脚的地方是个什么样子。眼前完全是原始丛林,根本就没有路。天知道小红是怎么在混乱当中找到这么一小块空旷地停下来的啊? 简初晴不由的佩服的说道:“你真是厉害啊。那么黑,那么乱,你都能找到个空地。” “没空地怎么停呢,把你放在大树上吗?”小红反问道。他自己呆在树上过一夜是没关系,但简初晴显然不可能有这个本领啊。 “嘿嘿,那真不能。我虽然不恐高,但也没有要树上呆过的经历。”简初晴笑道。 两人在丛林中仔细寻找,就围着他们刚才休息的地方四下查看。最终他们发现东边的树木长势明显不如其他几个方向。按理说,东边更合适植物生长,这一反常现象令两人都不约而同选择了往东边走。 果然,随着他们往东边的深入,地形是渐渐往上爬的,也就是说海拔是越来越高的。而且树木越来越稀少,也越来越低矮,地上的植物也越来越少,脚上几乎都踩不到泥土了,大半都是大小不一的石块。 走了好久,久到简初晴都又渴又累了,幸好小红还带了一竹筒的水,能解决喝水问题。 看到他拿出来的竹筒,简初晴接过来连喝了几大口,才好奇的问:“你什么时候带的?我都没发现你还带了一只出来。” 小红接过竹筒也喝了几口,答:“昨夜我刚喝完水,就带你去飞,也不知道怎的顺手就把这只竹筒带上了。” 简初晴喝水时,是把竹筒里的水倒在碗里喝的,小红却无所谓,有时候就直接就着竹筒喝。也正是因为他这个习惯,顺水把竹筒也带出来了。 不然,这会儿太渴了只会返回休息地,不可能再往前走了。 有这一竹筒的水,两人还能再坚持。 喝了水,两人继续前行,这次没走多过,就有了新发现。 一道又高又大连绵数百米的的巨型崖石出现在他们眼前,也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这副崖石就有如人工巨型堤坝一样,耸立在他们面前,两人都停了下来,惊讶的看着它。 崖石上这里一簇,那里一片的长着低矮的杂草和灌木,有些地方却完全是光裸的石体,简初晴惊讶极了,说:“哇呀,没想到这丛林里还藏着这么大的崖石啊。会不会是人工的?” 小红上前去仔细查看了一遍,说:“应当不是的,没见到刀斧开凿过的痕迹。而且它们也都参差不齐。如果人工的应当会弄的更加整齐些。” “大自然果然鬼斧神刀。这都像一堵城墙了。”简初晴感叹道。 两人沿着这堵城墙细细观察,最终在一处小裂缝中,发现了一条细细的水流。 这处水源,实在是太隐蔽了,水从崖石缝出流出来,又被荒草杂树隐藏着,而且细细的水流很快就消失在成堆乱石缝里。 如果不是发现了源头,这点水流根本就会忽略,难怪他们一直没有找到水源的。 “我就说这么大一片丛林不可能没有水源的。这也太隐蔽了吧。”小红伸手接了一捧水,闻了闻,又尝了尝,又说:“这水质很好,可以直接喝呢。” 简初晴听他这么说,也跟着去接水,这水挺凉的,并且十分干净,在清晨的阳光照射下晶莹剔透,一看就知道水质很好。 她先洗了个脸,感受了这份冰凉,也跟着喝了点水。 “就是这水也太小了些,会不会还有干枯季节咧?” “也许吧。反正这会儿我们有水了。”小红笑道。他也不懂这些地质知识,看不出来。 “也不知道水从这里流到哪里去了?”简初晴仔细查看那堆乱石块,完全看不出它的走向和去势。这堆石块太多了,一大片,上面还长着不少杂七八拉的低矮野草和灌木丛。看上去完全没什么特别之处。 这里整片都没有高大的树木了,因为石头太多了,全部长的是些杂草和小型灌木丛。 两人在乱石地里查找了半天也一无所获,最后小红说:“咱们去这堵墙后面瞧瞧。” 这堵巨石墙在这里挺突兀的,总给人一种后面肯定藏有什么宝贝感觉。 简初晴也挺感兴趣的,“好啊。搞不好我们在这里会有新发现呢。” 小红再一次伸展出翅膀,简初晴都有些不好意思要他背了,生怕自己再一次犯错,扣住他的脖子,磨蹭了一下,才上去。这一次她还只敢攀着小红的肩膀,还不敢用力。 小红展翅一飞,她还差点儿滑落,搞的小红连忙说:“你抱紧了啊。” 简初晴只得再一次用手紧紧扒着他的肩膀,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小红这才敢放心大胆的飞高。这堵巨石墙不止高,还很宽厚又陡峭,用飞的肯定比用走的更加容易翻过去。 然后,两个人就发现了这面果然另有洞天啊。 眼前居然是一座座正巧被巨石墙遮挡住了峰头的雪山。这些雪山一眼望不到边,云雾缠绕,静静的耸立在这里,在太阳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茫。 “难怪在这里我没感觉到热的,原来这里还有雪山啊。”简初晴叹道。爬了好半天的山,人虽然越来越累,太阳也越来越大,居然没觉得多热,原来是因为有雪山,而不是他们没有注意到温度下降了。 雪山下面却是连绵的绿地,还有巨大的河流。 “其实以前我们应当就看到过这些雪山,只是一直没认出来。”小红指了指那些白色的山峰。 它当鸟时,其实也见过这些白色的山峰,但当时真没想到是雪山。因为离得太远,再加上又山峰又时隐时现,大半的时间应当都被云雾遮住了。也只有现在这么直观的面对它,才发现了它的真面目。从前它就误把这些山峰当成了天边的云层。 “所以,水源就是从雪山上过来的啊。” 小红点点头,说:“应当是的。只是正巧我们的视线被挡住了,那一缕细流,恐怕是漏网之鱼呢。” “那你说,下面会不会有村庄呢?”简初晴看着那一望无边的绿地和大河,大胆的猜测道。她总觉得下面的自然环境很好,物产会很丰富,适合人类居住。只是离的太远,而树木太多,就算有村庄也被遮挡住了,他们根本就看不见。 “村庄啊?这说不好,要下去探探才知道。”小红极目远望,也一样看不出什么。 “我们现在去吗?”简初晴跃跃欲试的问道。 其实他俩昨夜就有半夜没睡,这会儿已经是日上当空了,人也搞累了,更重要的是肚子饿了。 小红就说:“今天不去了吧。你不饿吗?而且就算要去,我们也得先回去把行李物品带上啊。” 不然,他们怎么做饭吃呢。别的东西好找,但盐却没那么容易找到啊,总不能吃不加盐的烤鸡肉吧。他可不相信,这一路上还能随随便便让他再找到一个天然盐田。 一提到饿,简初晴的肚子就跟着咕咕叫了起来,“是好饿啊。今天早上我们没吃早餐,再折腾一阵子连午餐也错过了。” 小红笑道:“就是啊,我们先回去,搞饱肚子再做打算。” 这句可提醒了简初晴,她连忙问:“哎,我们应当跑了很远,你还记得我们昨晚上休息的地方吗?”反正她现在是完全搞不清楚方向了的。要是让她带路,搞不好还得迷失在丛林中了。 “先返回去我们临时落脚,停留过的那个地方再说。” 小红的认路本领还是挺高的,但这会儿也要先回去那个落脚点,再回忆一下昨晚带简初晴兜风的路径,才能找到休息点。主要是昨夜临时搞出了一片混乱,它自己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当时他只想快点找到安全的地方,哪里还顾得上要把路全部记住啊。何况后来又很快就天色就完全黑下来了,也看不到什么了。 于是,两人回到他们发现的那点儿水源处,把竹筒装满,并且也喝饱了水。 简初晴看着已经接满了水的竹筒,还遗憾的说:“我们以后要随身多带两个竹筒了,不然,这次就可以直接带好水了。”回到休息地再返来这边打水,也太浪费时间和折腾人了。 “这一竹筒水也可以抵挡一下了。”小红笑道,谁知道就是出来兜个风而已,还能跑了这么远呢。又不是专程出来找水的,能有一竹筒水已经算是不错了。 再说了,这处水源显然并不是最大的源头。甚至根本就不是他们想要找到的水源处呢。 这一带除了眼下他们呆的地方,比较空旷,而且没什么大树之外。其他的地方可都是的山林茂盛,鸟类丰富,小动物也很多,没有水源怎么可能呢?而且这么大的范围,肯定也不可能只有这一处的水源。其他的地方肯定也有水,还应当更大,只是他们没发现而已。 简初晴对今天的发现还是很兴奋的,不仅仅是因为发现了水源,最重要的是发现了另一个他们完全没有想到,更没有涉足过的地方。 在现代,她对雪山也充满了向往。那时候的她没有大量的经济可以支持自己去雪山,也怕自己有严重的高原反应,没想到,今天却轻而易举的爬了那么高的山,还见到了以前心心相念的雪山。 强大的靠山 “走吧。”小红再一次展开双翅膀,示意她快点上来。 这边比较空旷,适合飞行。而且现在正是太阳大的时候,在没什么树木遮挡的地方步行,耗时耗体力,还不如飞来的节省时间和体力。简初晴也就没矫情,很快就爬上小红的背,由着他带着自己飞。 只是看着小红还不够强壮的身体,比自己还矮了半个头,简初晴却总有自己在占他便宜的感觉。所以飞到树木多起来了,简初晴就小红停下来,让她自己走。 小红依言停下来了,他也得休息一下子了。带着个成年人飞行,还是比较耗体能的,特别是在他已经饿着肚子的情况下。 “好饿了,随便找点东西垫肚子吧。”简初晴说着瞄上了一簇野果子。 这是一种约半米高的植物,细长的茎叶,上面结满了红通通的指甲大小的小果实,但她完全不认得,也不知道这种小果子能不能吃。 小红跟着她的视线看到了这些果子,率先走过来,摘了几颗扔进嘴里吃了,还说:“可以吃,酸酸甜甜的。就是太小,塞个牙缝都不够啊。” 如此,简初晴就放心大胆的摘了一大捧小果子,胡乱倒了点竹筒里的水洗了洗,就把这一大把小浆果全塞进嘴里大吃起来。 “味道还蛮好啊。” 简初晴和小红两人把这里一片好几棵植株上,成熟的红色小浆果全部摘来吃了。吃完了这些小浆果,果然只是塞了个牙缝,简初晴还意犹未尽,小红就说:“继续往前走,到树多的地方就有吃的了。” 然后,小红就在几棵大树上掏了几个鸟窝,搞了一些鸟蛋下来,“咱们烤鸟蛋吃吧。” 简初晴看着他掏下来的大小不一,色彩花纹不一的几种鸟蛋,笑道:“今天一天不会就只能靠鸟蛋充饥了吧?” 其实小红基本不吃鸟蛋,不过他连烤的野鸡蛋也不太爱吃。平时他也极少掏鸟蛋,就算掏也都是给简初晴吃的,但今天他却只能拿这个充饥了。 “有的吃就不错了,要是有盐,我就搞几只大鸟来烤了吃。”小红扔给她一个白眼,笑道。 “我这不是怕你吃鸟蛋有心理阴影吗?”简初晴笑道。 小红是鸟类,以前她也不会要求他去捡鸟蛋回来吃。 “哼,这有什么,我不过是不喜欢吃而已。”小红不以为然的说。 他一向故意避开鸟蛋,其实还是因为自己也是鸟类。甚至他也基本上不抓鸟来吃,也是因为看在同类的份上。不过他作为一个人生活的时间太久了,多多少少也吃过鸟类和鸟蛋的。 只是作为一个吃货,既然不管是鸟肉还是鸟蛋,都有可代替品,也不是什么极好吃的东西,他自然而然就不吃了。实际上,他对吃普通鸟类和鸟蛋是没有心理阴影的,只不过多少有些看上同类的份上不去吃而已。 “行,不喜欢吃现在也得吃了。”简初晴也不再打趣他了,反正她也不知道小红是个什么品种的鸟类,而且他都是妖了,已经不能算是普通鸟类了。别说吃个鸟蛋,就是吃几只鸟也算不什么事。 两人又捡了些柴草烧起来,趁着火未完全熄灭,把这些鸟蛋扔进火堆里烤。小红还又顺手找了些野菜,问:“你吃这个吗?” 他平时见多了简初晴吃各种蔬菜,就认为简初晴是离不开蔬菜的,就觉得野菜她可能也吃。 简初晴在没有调料,又有其他食物的情况下对野菜也不太感兴趣,就说:“怎么弄来吃呢?没盐真是不方便啊。” 野菜这玩意儿,在食物充足的年代,都是吃个情怀,吃个趣味的,而且不管是凉拌还是清炒,都得用上油和盐啊。不然火烤野菜,什么调料都没有,连盐也不放,有什么好吃的。 小红心有同感,扔掉野菜,说:“回去后,你给我缝个小袋子,我以后要随时带一包盐在身上,就不用担心连个烤肉都吃不成了。” “哎,你这个想法好啊。我以后也得随身带点东西了。”简初晴这次也受到了打击,当时她什么也没有带,现在身边什么也没有,就连工具也没有了。 要不是她有火系异能,连个烤蛋也吃不成呢。什么调料也没有,就算这里可食用的东西再多,又有什么用了,还不得饿肚子,光靠野果子,吃的牙都倒了,也吃不饱肚子啊。而且不到生死存亡关头,再让她生吃肉类,她也吃不下去了。 两人一边闲聊着,一边剥着烤鸟蛋的壳,小红皱着眉头一口就吞掉一个小鸟蛋,几乎都懒的尝味道的,完全看不出来他是在吃饭。 简初晴见他吃药似的难受,好笑的说:“有这么难吃吗?还是说,你对吃鸟蛋心理总有点过不去?” 烤的鸟蛋其实比水煮蛋要好吃多了,特别是烤的久了些的蛋,有点淡淡的焦香味,她吃着还觉得蛮香的呢。 小红面无表情的又吞了一个蛋,才说:“我本来就不喜欢吃没味道的东西,而且这个蛋又这么小,吃的也不过瘾。” 简初晴好笑的说:“还想吃的过瘾呢?盐都没有。能搞饱肚子就不错了。” 吃到后面,小红根本就不吃了,找个地方躺下来睡觉。 简初晴放轻动作,慢慢吃着,让小红能休息一会儿。 昨夜她总算睡了半夜,今天又被小红驮着飞了几趟,反倒这会儿精神不错。小红却是真累了,这一躺下居然打了小呼噜,睡着了。 简初晴搞饱了肚子,正准备把剩下的几颗蛋收起来,半空中突然哗啦啦的飞来了一群大鸟,遮天蔽日的,吓得的人,看到她手中的蛋,凶巴巴的尖叫着冲着她伸出了尖利的爪子。 原来它们发现端了自己窝的坏人,过来报仇了。 这种鸟通体乌黑,嘴又尖又长,个头也挺大的,数量又多,简初晴吓得尖叫一声转身就跑。原本正在睡觉的小红被惊醒,干脆利落的冲上去,捉了领头的两只大鸟直接拧掉了它的脖子,其他的鸟早在小红威压全开时就惊惶失措的四散着逃开了。 整个过程不过一眨眼间,简初晴都没有反应过来,鸟群就消失了。 小红把两只死鸟扔给她,说:“正好,有烤肉吃了。” 简初晴呆呆的接住鸟,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是她第一次正面直观的感受到小红的强悍战斗力。果然妖就是与普通人不一样。这一大群杀气腾腾的黑鸟,完全不是小红的对手,而且他一出手就必见血。这个性子可见也不是好惹的。 简初晴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跟了个不得了的大鸟妖。别看他还是个水嫩嫩的少年郎,其实人家实力可强了,是个强大的靠山。 新的食物 被打扰了睡觉,小红的起床气还蛮大的,杀了两只大黑鸟还不解恨,还恨恨的骂道:“下次见到它们,多杀几只。” 简初晴拎着两只没了头的大鸟,呆呆的问:“这种鸟肉好吃吗?”她几乎没有吃过鸟类,也不认识这种大黑鸟。 这可难住小红了,他愣了一下,才说:“吃肯定是能吃的,好不好吃我就不知道了。我以前也没有吃过啊。” 是的,这种大黑鸟,他也不知道自己以前见过没有,当然不知道自己吃过没有啊。在他眼中,这些东西也只分为能吃和不能吃,至于好吃和不好吃,现在他还指望简初晴来分辨了呢。 “哦,那刚才你掏了很多这种鸟的蛋回来了吗?”简初晴又问。 小红回答道:“也许吧,我就是选大的拿啊。而且我也没有把每个窝的蛋全拿光啊,还给留了一个呢。” 其实呢,那些大黑鸟每窝蛋最多也就三个,少的就一两个而已。别看他还给人家剩下一个,但大黑鸟却非常生气啊,一下子就能发现自己的蛋少了。这种大黑鸟每窝生的蛋并不多,所以对鸟蛋都看的很紧,却因为在这里它们也算是最强大的鸟类,基本没有天敌,一向就把窝筑在最空旷处,一目了然,好方便自己活动。 它们哪里会想到,多年来重来没有外人来光顾过的鸟窝,突然被小红袭击了呢。这可把它们气坏了,纠结了一群同类匆匆来寻仇,没想到最终却连首领都失去了。 “这些大黑鸟很凶悍啊,不知道它们会不会一直找我们寻仇?” 简初晴看着地上那两只鸟头,它们的嘴又尖又硬,再看看它们的爪子,也是尖利的很,可见它们的杀伤力也非常大。而且它们还成群结队,过着群居生活,战斗力会更强。 “我会怕它们,来多少我杀多少,把我惹火了,我给它们绝了种。”小红冷笑道,周身不由自主又散发出了骇人的杀气。他现在正不爽呢,好不容易歇个午觉,还被打扰了,杀了两只也没有出够气。 简初晴已经知道小红的战斗力了,自然不至于怕,只是觉得没必要和这些丛林的生灵结仇。显然这群大黑鸟比其他生灵更有灵智。但见到小红这个样子,她劝说的话就又咽回去了。 说实话,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小红发火,怒火中烧的小红很可怕,那股威压和杀气,不止让大黑鸟们害怕,其实她也感觉到了。只是她知道,小红不是争对她而是在保护她,而且她在末世已经历了太多生死关头,历练出来了,还能承受得住。 她就换了个话题,说:“也不知道这种鸟肉好不好吃,看着肉还蛮多的。” 果然,吃货小红的注意力就转移过来了,说:“等下就烤来尝尝呗。好吃,下次我再来杀几只回去吃。” “那走吧,趁着新鲜我们快点回去烤来吃。”简初晴笑着,弄了根藤条把两只鸟系在自己腰上。在这个地方没有盐没有调料,就算烤出来,两人也吃不下去。 小红再次展开翅膀,简初晴也没有矫情要自己走,很快就爬到小红的背上去了。拥有了纯天然的交通工具,她倒是轻松了。 而且他们露宿的地方,也是个比较大的空旷地,飞在空中更容易看到。要是在丛林中穿行,得花更多的时间和体力。 他俩离开后,那群怆惶逃走的大黑鸟,才敢聚集在一起瑟瑟发抖。 刚才小红带给他们的阴影太重了,那是面对比自己强大无数倍生灵,而由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害怕与恐惧。 这一次花了很长的时间,小红才找到了他们的那个小棚子。 看到自己的小棚子,简初晴大松了一口气,她生怕今天找不到了。 落地后,简初晴连忙去捡柴生火烧水,小红则累的直接瘫在棚子下面的席子上休息。大热的天,又没吃饱,还得背着一个成年人在空中飞行,它这个人力交通工具也是又累又渴了。 简初晴先倒了一碗水给他喝,就去收拾了这两只鸟,拔掉毛去掉内脏的鸟肉,白白净净的,十分肥壮,比平时吃的野鸡更加有肉一些,一只净肉足有七、八斤呢。简初晴在鸟背和四肢肉格外厚实的地方,花了几刀,抹上盐腌让它入味。 接下来,她又去煮了一锅西红柿蛋汤,等蛋汤煮好,就可以烤这两只鸟了。 担心这鸟肉并不好吃,简初晴在烤鸟肉之前,还又切了几个红薯放进锅里煮着。 结果,她才烤了没多久,那鸟肉就散发出了浓郁的香味儿,鸟皮上面一层厚厚的油脂,在烤的过程中,滴落在柴上面发出滋拉滋拉的声音,还引起一阵阵烟火,熏的她连忙把手中的烤鸟肉往外拿开一点。 闻到了肉香味,小红也醒了过来,“你先喝一碗西红柿蛋汤。” 简初晴早就把一锅西红柿汤分成了两大碗,放在荫凉处晒着呢,这会儿已经不太烫了。 小红盯着烤鸟肉,几大口喝干了碗里的汤,把西红柿和鸡蛋也都吃光了,简初晴的鸟肉也烤的差不多,她又往鸟肉上撒了一些辣椒粉,再烤了一会儿,就撕下一只鸟翅膀给他:“先尝尝,小心烫到嘴巴啊。” 小红接过鸟翅膀,吹了几口气,就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肉,几口就吞了下去,还说:“好吃,很好吃。”说着,他还撕了一小块肉塞到简初晴嘴边,“你也先尝一尝。” 简初晴就着他的手吃了这块肉,果然惊喜的说:“没想到,这鸟肉比鸡肉好吃多了啊。又肥又嫩,太好吃了。” 两人分食了这两只鸟,一点儿都没有剩下,最后连煮了一锅红薯都没吃完,实在太饱了。这十几斤的肉全下肚了,能不饱吗? 小红摸着肚子,笑道:“以后,我多来杀些大黑鸟回去吃。” 本来就天天吃鸡吃腻了,现在有了新食物,正好能改善一下生活。 简初晴不由的为那些大黑鸟默哀,要不是它们自己撞上来,小红也不会主动去捕猎鸟回来吃。这下可好,它们是寻仇不成还给自己添了个劲敌,以后的日子就难过了。 掉一件马甲 吃饱喝足了,两人开始商量接下来的路程,简初晴是想去雪山那边看看的,而小红却说:“我们还是按原计划先去顺着这个方向去找找看。如果找不到,再返回来去雪山那边。” 他总觉得上次在丛林里留下痕迹的那群人,不可能是雪山那边的,因为他们方向都不同,而且这次他俩往雪山这一路,也没有发现任何人为的痕迹。就算雪山下面有人居住,也不太可能和他所追踪的这群人相同。 极为可能这是两群人。甚至雪山下面根本就没有人居住。 简初晴也没反对,反正以她自己的能力,想自己去雪山脚上,太困难了。她没必要给自己挑战爬山涉水这种困难模式。她还得等小红这个人力飞机搭乘她去呢。 于是,两人休息片刻,就又起程了,继续在丛林里穿行。 没走多远,简初晴突然发现了几只松鼠,简初晴和小红两个人类的突然闯入,并没有让它们觉得害怕,反而还盯着他俩看,一副满是这是什么新品种的意思。 简初晴看着可爱的小松鼠,拖着蓬松的毛尾巴,忍不住多看了它们一会儿,小红发现她了目光处在点,就说:“这么小点的,不好吃,没什么肉。” “你就想到吃,我不过是第一次看到野生松鼠有点好奇而已。”简初晴没想到小红居然以为自己是想吃松鼠肉。 现代社会,人类聚居的地方已经很难见到各种野生小动物了,就连鸟类都少见,因为大城小城,满地都是钢筋水泥地,和摩天大楼,森林少了,这些生灵生存的空间也被挤压了,甚至很多物种都绝种了。 简初晴儿时生活的地方,曾经也山清水秀,但后来随着工业的发达,哪里还有什么成片的森林,连河水也污染了。她还真是第一次见到野生松鼠。 作为曾经的山神,小红的感受颇深,听了她的这句话,不由的感慨道:“都是你们人类造的孽,开山又填海,砍树又毁林的,在这里搞开发,在哪里搞开发,今天建个这,明天建个那的,毁掉了多少绿水青山啊。结果呢,搞的你连个松鼠都没见过。” 其结果比这还更可怕呢,他这个土地神原本有大片的土地,撑管着众多的生灵,到最后也只能容身于一座小小的土地庙,只能靠人类偶尔的那点信仰来活着。而那些大肆修建的金碧辉煌的各种寺庙,道观,所谓的名山上的名寺名观,最终也都沦为了人类敛财的工具。 而那些来大把大把烧香和拜佛的人,又有几个是真正的信徒呢?他们以为自己去拜了,去花了钱,就能达成心愿了。其实这些个大寺院,大道观,不过是看着热闹罢了,哪里会有真正的神明存在。 真正有神居住的地方,却都被毁掉了,又或者根本就没有信徒。神明们失去了人类的信仰,又被挤压了生存空间,只有不停的消失,最终也就剩下了土地神这种低微的小神,反倒还有点生存空间。 毕竟人类还需要土地,这个以土地为依托存在的神明,多少还保留了一点儿地位。但是,作为曾经撑管着巨大一片土地的神,随着生存空间不停被挤压,神力自然而然也越来越小,小红最终也只能沉睡,而他最后的一点神力也全用上和简初晴逃命上了。 现如今,小红失去了神力,退化回了鸟妖了,而且妖力还不算强大,连恢复到自己用了千百年的成年人身体都达不到。一想到这些,小红的心情都不好了。这个地方也不是不好,可以说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能保持的如此好的大自然界了。 可是,作为一个曾经和人类和各种生灵,都极接近的土地神来说,这里又显得太过于空荡了,他和简初晴都有同样的感觉。在这里,好像天地之间就只剩下他俩了。这种孤寂感也很要命。 小红看着自己少年郎的身体,不由的长吁了一口闷气。 简初晴也跟叹了口气,说:“人类确实挤掉了很多生灵的生存空间。但这也给我们自己带来了更大的毁灭。” 清山绿水的消失,大自然的极度被破坏,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她在末世经历的那些事情,她也不得不承认,这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 可是,她又发现了一个华点,小红刚才话里的意思,让她觉得小红搞不好和自己是生活在同一个时期的,就问:“你究竟是哪个年代的鸟妖啊?” 小红原本还想随便糊弄她几句的,就说:“我不记得了。” 可是简初晴这回真正抓到他话里的破障了,哪里是他随便搪塞几句就能打发了的。 “你是不是和我一起从现代末世过来的?”简初晴追问道。 小红还是第一次被简初晴如此咄咄逼人的追问,抵挡不住,只得说:“是啊,要不是我,你早就死了。” 这个回答,简初晴居然没多少惊讶,她其实心里早就怀疑自己就是小红救的,只是不清楚这个过程而已,就继续又问:“这么说,你的本领很大啊。能把我连带着这座小小的土地庙都一起带过来,你这是有时空穿梭的本领啊。” “差不多吧。”小红答。 “那我们还能再穿梭回去吗?”简初晴连忙问道。 小红不解的反问她:“回去做什么呢?也许当时的地球都完蛋了呢。而且我现在也没这个能力了。” 简初晴哑了,是啊,当时那个场景,一切都灰飞烟灭了,再回去,还有什么意义。搞不好,一踏入那个时空,她自己就得跟着灰飞烟灭呢。只是,她终究有些不甘心,不甘心看到自己的同类,看到所有人类生活的地球,就这样真正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 她看看自己脚下的土地,看看自己所处的这片森林,再看看树上的鸟儿和松鼠,再想想自己吃的野鸡,种的庄稼等等,又发出一问:“那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地方,难道不是地球吗?” 这个问题可真把小红难住了,说实话,作为一只古代妖,他并不太了解现代科技和知识。但他也一样能看得出来,现在他和简初晴所处的这块大地,确实和他以前在古代生活的差不多。唯一的不同,就是物种少了很多。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他都没遇过到人类,和各种大型猛兽,比如,老虎,狮子,狼等等。 除了上次打死的两头尖牙兽,及以前见过的野猪群之外。这里生活的基本都是些小动物,甚至尖牙兽与好,大黑鸟也好,还都是他以前根本就没见过的物种。 他努力开动脑筋,想了好半天,最终也只能告诉简初晴:“也许这里只是一个时空碎片吧。” 这下子轮到简初晴傻眼了,她沉默了好半天,才幽幽的说:“也就是说,咱们是到了修□□里的一方小世界了。” 恩,这还得益于她曾经看过了某些修真小说,里面动不动就有人去什么小世界修炼,再不就是主角在秘境里得到了天灵至宝等等。 于是她又问:“这么说,你就是个妖修喽?” “是吧。”小红自己也说不清了,他觉得自己和简初晴说的不是同一件事,但却又觉得好像也差不多。总之,这种莫名的违和感,让他也说不出来什么。 这个回答却令简初晴很是开心,兴奋的说:“那也有人修啊,搞不好我俩就是在某大门派的修行范围呢。只是这个地方十分隐藏,也没外人能发现。” “对了,还应当有鬼修和魔修啊。” “那我也能修炼吗?” “修炼都是为了飞升,你也是想飞升吗?” “对了,你是不是度劫没成功,才会受了重伤的。” “你的师父呢?是不是已经得道成仙了啊?” “修炼是不是得先筑基啊?” “我这个身体能修炼吗,不会最多只能算个那啥子外门弟子吧?” “对了,你是几灵根?你再帮我看看,看我是什么灵根?” “你都会什么法术,有什么法宝,还是符篆?” 简初晴把自己从小说中看到的知识也不管是真是假,自己记的全不全,对不对的,全部都问了出来。 小红被她这些突如奇来的问题给搞昏了头,甚至没明白这都是些什么,只能说:“飞升成仙吗?你以为这么容易的啊。而且谁又真正见过仙人了?” 简初晴被这个回答给搞晕了,半天才呐呐的问道:“那你是怎么回事呢?”显然小红并不是她以为的那些修真神仙世界中的妖啊。 “我啊,我就是一只鸟妖啊。”小红答。 “是吗?”简初晴其实不太相信他的这个答案。 “是啊,你不是看到了吗?” “不是说修行之人,到后期都会辟谷的吗?也不用吃饭和睡眠。”想到这里,简初晴打量了小红几眼,又在心里问:“小红是不是其实也级别不高啊。” 小红又要吃饭,口福之欲还蛮重的,而且他也要睡觉,一点儿也不像什么大能。就算是她从小说电视中了解的大妖,那本领也都是杠杠的啊。小红现在虽然也很强悍,但与那些大妖相比,还是相差太远。 感觉到简初晴对自己的看法,小红脸都黑了,敢情她还觉得自己本领太低下了呢。 不好意思,简初晴成功的把自己搞晕了,她根本就搞不清楚修真,神灵怪志有什么区别,抑或有什么相同之处。 比如从小看到大的神话传说,又比如聊斋,和现代所流行的修真有什么区别。 不过,不管是妖魔鬼怪,还是神仙和人类。在这里全部都没了,这里只剩下她这个人类,和小红这只鸟妖了。 这么一想,简初晴又豁然开朗了。 不管小红是什么,自己又能达到什么极别,她始终会把小红当成自己最可靠的伙伴。 ※※※※※※※※※※※※※※※※※※※※ 马甲什么的,掉着掉着就会习惯的…… 有没有人去收藏我的预收新坑《穿越之替身》啊 找同乡 “走吧,我们出发了。” 休息好了,闲话也说够了,小红开始收拾东西,和简初晴一人背起一只背篓继续下一个行程。 吃饱了喝足了,还又得知小红与自己是同一个时空过来的,四舍五入也就是两个人是同乡,简初晴的心情很好。背井离乡之外,遇到老乡都会格外亲切。 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不是真的想哭,只是觉得在一个陌生地方,终于有同乡,能一起说说老家的趣事,一起回忆老家的美食,就好像自己也没有离开家乡,没有离开家人一样。 虽然简初晴早就没有家人,甚至没什么同乡了,但小红现在也算是她的同乡了。何况一人一妖也相处了这么长时间,这又增加了一层关系,就越来显得亲近了啊。 所以,她就说:“小红,你说我们会不会遇到其他的同乡人?” 既然她和小红能跑到这个地方,搞不好也会有其他人跑过来。 “你这么想遇到同乡?是有什么亲朋好友吗?” 小红嘴里这么问着,心里却在说:“怎么可能,你以为随便都有人能穿越时空吗?”就是他,都费尽了全力,落了个现在连妖力都不强大的结果呢。 也幸好这个地方没什么大妖,不然他说不定还得完蛋呢。 “唉,哪里还有什么亲朋好友,只不过想能遇上从同一个地方来的人类而已。”简初晴伤感的叹道。 在这里一个同类也没有,会很寂寞,也会让她有种错觉,过去的种种是真实的吗?而且就算以前不认识的人,在这里大家也会慢慢变成朋友的。 这就跟在异国他乡认老同乡的道理一样。 小红其实并不能完全理解简初晴心境,却也知道她需要同类,就劝道:“也许这次我们就能遇上人类呢。虽然不太可能遇上你那里的人类,但大家总也是同类,你以后的日子就会好过一些了。” “希望吧。”简初晴也知道自己有些异想天开了,自己都是得亏小红,其他人又哪里这么巧也遇上了有小红这样本领的妖,也一样跑过来了呢。 心里有事,简初晴也就没怎么顾到脚下,一不溜神就摔了一跤,要不是她身体反应速度快,用手撑住了,就得摔个大马趴。 小红被她吓了一跳,连忙转身扶她,并问:“怎么回事?” “没事,被树根绊到了。”简初晴说着说着,突然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的手,上面居然沾上一些稀泥浆水。 “这里会有水。”她蹲下来,仔细看自己刚才摔倒手撑的地方。 这是一簇长的格外青翠茂盛的野草,扒开草丛,果然看到一个拳头大小的泉眼,水咕咕的往外冒,却又被周围的野草给淹没了。巧的是,野草下面居然也是石块,那些水都透过石头缝往下流走了,这个地方根本就蓄不住水。 要不是简初晴在这里摔一跤,根本就不可能发现这里有水源。 小红连忙拿碗出来,凑到泉眼处去打水,结果,碗口太大,根本就放不下去。 “哎哟,碗大了。打不到水。”小红傻眼了。 最后,还是简初晴想了个办法,摘了几片大树叶,像包粽子似的折了个长长的尖尖的三角,才把水打上来。 打了一碗水,小红尝了尝,说:“这水可以喝。哎,你运气不错嘛,摔个跤都能找到水。” 恩,现在他是就像神农氏尝百草一样,所有吃的喝的,只要是下嘴的东西,都得经过他的检验,简初晴才能知道这个有没有毒,能不能吃。 然后,两人在这个地方打水洗脸,又装满了竹筒。正好,他俩带的水快用光了。 简初晴还问:“你说这里的水真是奇怪,就没见到大潭,小溪的。” 小红也赞同的说:“是有点奇怪,这些的水都是细细小小的,还都隐蔽的很。难怪这个地方没什么人烟的。” 没有水,谁在这里也呆不长啊。但这里也不是真正缺水干旱的地区,只是水都很隐蔽,就像故意藏起来似的。也许正是为了保护这片丛林吧不受外人的打扰吧。 两人打好了水,再度启程,这回没花多少功夫,就找到了一个人为的出口。 正是那群来放牧尖牙兽的人走过的那个隐蔽洞口。 两人成功的穿了出来。 这边就有很明显的人类活动留下来的痕迹了,一条不大不小的土路,明显是人为踩出来的。路边还有,比如烧过的火堆,啃剩下的骨头,吃剩下的一些食物残骸等等。 而且出来后,入眼所见之处,绿树成荫,杂草遍野,眼前是个大山谷,很适合人类居住。 “真的有人呢。”简初晴指着眼前的路,兴奋的说。都有路了,显然离人类居住的地方不远了。她的心情格外的激动,都恨不得立马就跑过去,看看那边生活的都是些什么人。 “恩,应当离这里还有点远。今天晚上,我们早点休息,明天继续前行。”小红说着放下背篓,去捡柴草。 这条路消失在莽莽荒草和杂树丛中,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估计也还得走很远,眼看着天色也不早了,还不如好好休息一夜,明早再出发。 简初晴一向不会反对小红提出的建议,虽然她现在很兴奋,巴不得立马就见到人类。但她也没说什么,就拿出两只在丛林里就已经宰杀处理干净又抹上了盐的肥鸡,用粗大的竹签子穿好,准备等下就烤。 这两只肥鸡,是在发现泉眼的附近猎的,就着那个地方有水,两人处理好了这两只鸡,这会儿,只等生好火,就可以开烤了。 已经腌制了约两个小时的鸡肉更加紧实了,也更加入味了,拿来烧烤正好合适。 简初晴一边烤鸡,一边拿锅出来,煮西红柿鸡蛋汤。光吃烤鸡会比较腻,喝碗汤解腻又解渴。现在天气热,一天损失的水分也多。 难得的歇了个早,吃饱喝足后,天色还比较亮,简初晴一边收拾过夜的地方,一边喋喋不休的说:“小红,你说那边会不会有很大的村落?甚至有城镇?” “也许吧。” “那我们俩这样过去,会不会被别人当成了野人?” 简初晴看看自己,再看看小红,两人都穿着手工制作的布衣,行李物品也尽是竹制品,除了一只锅是现代物品之外。想想要搁现代,他们这样的衣着打扮,怎么看都是从偏远贫穷落后的大山区走出来的。 小红完全不懂她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问题,有时候回答一句,有时候根本就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当自己没听到。幸好简初晴也不是非要得到他的回答,自问自答也说的很快活。 小红也就不管她了,专心在四周巡查。 ※※※※※※※※※※※※※※※※※※※※ 话说,我昨儿在朋友圈发了几句牢骚,抱怨天气太热,快被太阳烤糊了,还配了几张图。 然后,我这边今天就下雨了,虽然是暴雨,但多少也解了些暑气。 恩,这是不是说我就有特异功能呢,今天是不是可以说收藏太少了,然后明天就…… 一招鲜 第二日,两人沿着那条路一直往前走,在七弯八拐的荒原中穿行了两天三夜,这条路就像走不完似的,甚至有几段都是小红背着飞的,速度其实还挺快的。 原以为有人类的地方必定会有农田,可是一路上,简初晴都没有发现任何一块开垦过的土地,也没有发现任何一块种有庄稼的土地。 她甚至怀疑,他们会不会走错地方了,也许这里只不过是一个人类偶尔经过的荒地。 “哎,怎么走了这么久,都没有发现田地呢?到底哪里才会有人类啊?” 小红也摇摇头,又说:“确实有些奇怪呢。不会这里的人都不种田的吧?” “那他们吃什么呢?”简初晴反对。 “也许和我们一样打猎捕鱼,要么放牧?”小红想到路上见过的一些杂乱的蹄印,猜测这边的人不一定是靠种田维生的。 简初晴反驳道:“不可能完全不种田的啊。现代农业,就算是大草原区,家家户户都拥有几百几千甚至几万头的牲口,靠放牧维生的人,也不会完完全全不种田的啊。比如要种点蔬菜,又或者青稞。”至少就她所知,没有人光吃肉,一点儿蔬菜水果米面都不吃的啊。 在我国的大草原区,也一样会有大片大片的青稞地。有些地方还能种土豆和水稻。种什么完全看当地的土壤和水资源,不能种的地方就只能纯粹放牧了。但这里明显土壤条件很好,而且还有各种小河小沟,水源也丰富,完全适合种庄稼啊。 小红无法回答她的问题,只能说:“也许这里离人类聚居地还挺远。我们再往前走一段就能看到农田了。” 这一走,就又是三天。 一条波浪壮阔的大河出现在眼前,小红收起翅膀降落下来,简初晴惊讶的说:“哇,这条河真是大。会不会是我们看到的雪山下面的那条河?” “我也不知道啊。”小红对这个地方的熟悉程度和她一样,哪里知道这条大河的来源和去向啊。 “那现在要怎么办嘛?”简初晴问。 这种大河两岸,按理说应当有村庄了。但是他俩走了好几天,也没发现一点儿农田。眼下这么大的一条河,也看不出有任何的桥和船。如果有人类,应当也就在他们现在站的这一边了。 “再往前走一会儿吧。”小红说。 两人又前行了一段路,发现了一条岔道,往河堤下面蜿蜒延生而行。两人在这个岔道口停留了片刻,小红选择了走岔道。 没走多远,简初晴就发现了一条小河,小河里居然长满了荷叶和野生菱角,她兴奋的大叫道:“停下来,停下来。” 小红不解的停下脚步,只见简初晴已经扔下了背篓,飞扑到小河里去摘莲蓬了。 这个时候,莲蓬正是成熟时期,她就在河边摘了两个,说:“哇,咱们有口福了,来,先吃个莲蓬。” 小红这才明白,她是瞧中了眼前的这片野生荷田。 他没有接简初晴手中的莲蓬,而是说:“我去多摘几个,你摘的这个还太小。”他眼睛尖,早就发现河中间有几个大莲蓬。 说着,他展开翅膀飞过去,轻而易举的摘了一串莲蓬回来。 两人在河边吃了几个莲蓬,好好的解了解馋,简初晴才说:“现在交给你一个任务,去水底下抽些藕尖出来吃吧。这个时候,莲藕应当还没长大。” 小红可没干过这个活,不解的问:“要怎么弄?” 简初晴只得亲自给他做了个示范,站到水中间去,在水底摸到一条荷梗顺着淤泥往下摸,就可以把那刚刚才出来的细细白嫩的藕带抽出来。 不过她的水平也不怎么好,抽来的藕带,并不长,并且上面一截明显不能吃,就是水下的那一小截白白嫩嫩的,可以吃。 小红就学着她的动作,按她的教法下了水,一开始他也抽不到什么好的,连续浪费了几根荷叶后,总算摸到了窍门,连着抽了好几根长长的藕带出来。 “对啦,对啦,就是这样的。它们长大就变成莲藕了。”简初晴笑道。 小红在抽藕带,她也没闲着,就在河边翻了几棵野菱角,摘了一把小小的野菱角。嫩生生的野菱角也挺好吃的,就是剥皮不易,果实太小,它们和莲蓬有着相同的清甜,却又比莲蓬更加粉糯一些。显然它们的淀粉含量更多。 “哎,我们要不要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好好吃一顿再走?”简初晴笑嘻嘻的盯着这一河沟的荷叶和菱角,只恨不得把它们全部都搬回去。 出来的时间有点久了,她带来的西红柿早吃光了,红薯再怎么省着也只剩下几个了,早就该补充蔬果了。小红能够完全吃肉类,她可不行,就只能时不时吃点野菜和野果子,偏巧这几天都没吃到好吃的野菜和野果子,现在看到这些荷叶,简初晴连脚都移不动了。 “可以啊。光吃藕带和野菱角和莲蓬也搞不饱肚子吧?”小红说。 “再捉几条鱼啊。这河里肯定鱼也肥美。恩,说不定还能捉几只野鸭子啊。”简初晴笑道。 她是真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能发现这么大一片的荷田。她脑子里已经想出了多道美食,甚至还想着要把这里的莲藕和菱角移植一些回去。冬天就可以炖莲藕汤喝了,也可以晒藕粉和菱角粉。总之,以后她的主食就不用光指望着土豆玉米和红薯了。 小红果然被她说服了,穿行到荷叶丛中去捉了两只肥野鸭,然后又说:“我还是去大河里捉鱼。这里的鱼肯定没大河的好吃,也没大河里的大。” 这边离大河并不远,一去一回,直线距离不过百米而已。他一去一回根本就不需要多少时间。 “行啊。”简初晴快活的处理着野鸭子,满脑子都是美食了。 一只野鸭子被简初晴剁成块扔进锅里炖着,一只被她腌着准备烤给小红吃。接着,她就开始摘老一些的野菱角。 野菱角剥掉皮,就可以拿来和野鸭子一起炖了。 而去了大河的小红,一个猛子就扎进了深水中,哗啦一声抱着一条大鱼冒出了水面。这是一条大头鱼,很大,比以前在他们家门前的那条河抓到的鱼更加大,起码有十几斤重。 简初晴看到这么大一条鱼,发了愁,她带的刀子太小了,还得让小红帮着她,用镰刀和竹铲子刮鱼鳞。 幸好她的刀子锋利,不然这么大一条还真不好处理。 鱼头自然是煮汤了,还得分成两块煮。鱼身子还只能先切块腌制起来。 锅里炖着野鸭子,简初晴和小红两人都开始剥菱角米,这个活还有点麻烦,两人花了些时间才剥了一大碗菱角米。 正好这个时候野鸭子也煮得大半熟了,香味都已经四处飘扬了,小红咽了咽口水,说:“行了,不剥了,这一碗够了吧。” 简初晴点点头,把洗干净的菱角米扔进锅里一起煮,又指挥小红去摘几个老皮的莲蓬回来,剥莲蓬米。 小红的心全在肉上,哪里还有心思继续干这种活,一阵风似的去摘了几个莲蓬回来,就说:“我来烤鸭子吧。” 恩,现在烧烤这个活,他做的比较好了。因为他自己吃的多啊。 简初晴却说:“这只鸭子留着明天早上吃吧,今天晚上还是先吃鱼,鱼放着容易坏些。我们拿鱼炖莲蓬米,很好吃的。”这么大一条鱼,光是鱼头鱼内脏和鱼骨头,就足够炖两大锅了。 小红听了这话,就乖乖去剥莲蓬米了,莲蓬比菱角好剥多了,两人很快就剥了两大碗。 这时候,锅里炖的野鸭子也差不多熟透了,简初晴揭开锅盖,瞬间空气中就弥漫着一股浓厚的肉香味儿,还混和着野菱角的清香,让她自己都不由自主的咽了一下口水。但同时也还有一股淡淡的腥味儿,她又挖了一大勺子辣椒酱进去,冲淡了这种腥味儿,香味儿就变得更加有层次了。 小红迫不及待的问:“可以吃了吧?” “可以了。” 简初晴把锅端下来,小红就已经把碗递过来了。 幸好这次出门特意把两只锅都带出来了。 让小红自己盛食物,简初晴又开始把另一只锅坐到火上去,准备煮另一锅的鱼汤了。 野鸭子是直接用水炖的,鱼头却得煎一下才更加香,简初晴先把大块大块的鱼油扔进锅里,让它们熬化成油,才把鱼头扔进来煎,一个煎好后,又盛出来装在大碗里,才煎另一个。 鱼头大太,锅又太小,得分两次做。 等她把鱼头煮上,小红的大半锅野鸭子炖菱角米,已经下了肚,给她留了一碗,就拿着锅去洗涮了。 洗干净锅,打来水,把剩下的另一半鱼头扔进锅里炖。 鱼头炖莲蓬米,是个比较清淡的菜,不放重口味的辣椒粉之类,辣椒酱之类的。汤色呈乳白色,鱼骨头都快要煮化了,鱼肉都散在汤里了,又浓又香,鲜的连舌头都恨不得吞掉。 简初晴边吃还边叹道:“要是有些胡椒粉和醋就好了。再不济加些葱花也好啊。” 调料的欠缺,很影响厨师的手艺啊。 小红一口气喝光一碗汤,才说:“味道很好啊,我觉得很好吃。” “主要是食材好啊。这鱼又大又鲜,再加上莲蓬米,真是绝配。”简初晴笑了笑,又说:“以后我们的食谱又增加了啊。” “恩,回去后,我再一个人过来这里摘莲蓬和野菱角。”小红现在看这块荷田也和简初晴的眼光一个样了。 这都是满满的美食啊。 两人边吃边聊,本来正吃的热火朝天,小红却突然站了起来,简初晴回头一看,就见到了几个人正冲着自己走过来。 ※※※※※※※※※※※※※※※※※※※※ 今天为了给小公主看牙,跑了大半个城区,三家医院。 第一家最大的公立医院,连号都没挂号,网上已经连着预约了一周,全满没号,就想着今天大清早去排队现场挂个号,结果人家就说,现在不现场挂号了。没办法只好去了另一个家低级别的小医院,人医生说建议去专科医院。没办法,只得再次奔波,去了专科医院,还好是小问题了,只花了几十块钱。 水族人 那几个人逆着光,大步走过来了。本来离得还蛮远的,却又在眨眼间就到了他们跟前。 在这个世界,第一次见到人类。简初晴一下子居然没有反应过来,就这么呆呆的看着这一行人。 这是几个年轻的男人,而且长的很出色,个个身体修长,浓眉大眼,都是小帅哥。 只有中间那位年纪比较小,比小红现在的年纪都还有更小一些,脸上还带有稚气,大约十二三岁的样子,是个小少年郎,但他长的最好看,简初晴忍不住就把目光盯在他身上了。 而他却盯着简初晴面前的锅和碗,问:“你们吃的什么,好香啊?” 简初晴的碗里还有没喝完的汤,锅里还剩下一大半呢。 这句话说的字正腔圆,像念广播一样,简初晴不由自主的就回答道:“鱼头汤啊。就是用鱼头加莲蓬米煮出来的汤。” “怎么煮的呢?”小少年问。 “就是在锅里装一锅水,加鱼头和莲蓬米,坐在火上烧开水,慢慢煮出来的啊。”小红居然很有耐心的解释道。 “要用火烧的啊。难怪这么大的热气。”小少年搞懂了,却更加眼巴巴的盯着锅里的汤了。 简初晴恍过神来了,发现了对方的馋劲,就又问:“你想要尝尝吗?” “好的。”这小少年立马眉开眼笑的凑到她身边来了。 小红却走过来,把他和简初晴隔开,一本正经的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的?” 简初晴给小少年装了半碗鱼汤,小少年的目光全盯着碗上,他身边的人就回答道:“我们是水族,就住在旁边那条大江里啊。” 这个答案,把简初晴吓了一大跳,手一抖,碗都差点儿给弄掉到地上了。原来这些人,是被他们的食物香气给吸引过来的。 小少年立马接过她手中的碗,凑到嘴边来。 他同行的其他人连忙说:“别烫着了。” 小少年也没直接喝,而是深深的吸了一口香气,又仔细吹了片刻,才喝了一小口,却依旧像烫着了似的,忍不住啧了一声,还吐了吐舌头,才说:“好喝,真的好喝。” 其实这个汤已经不那么烫了,本来简初晴和小红都已经在吃了,又不是刚刚煮好还是滚烫的。然后简初晴盛给他的又只有小半碗,再被他吹一吹,这个温度,也就是温热而已。显然小少年怕吃热的食物。 简初晴虽然心思全被他们所说的水族给吸引了,但却下意识的拿了一把竹勺子给小少年,让他舀着喝。 小少年接过勺子舀了一勺子汤,着急的吹了吹,直到一点儿热气也没有才敢喝下去,这一喝就不可收拾了,接下来,他就头都不抬的将半碗汤给全喝光了。 而小红在听到水族这两个字时,也吓了一跳,刚才他还去那条江里捕了鱼,完全没有感觉到妖气,更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头的地方。不想,一转身就来了几个人还就是江里的水族。显然他们并不是纯正的人类啊。 这简直令他无法相信自己的本领退步到这种地步了。 “水族,你们的本体是什么?” “鲛人啊。”那人回答道。 “原来是鲛人啊。”小红松了一口气。 “神话传说中的鲛人啊。”简初晴内心激动不已,眼睛瞪得更大了,她好奇的盯着眼前的这群人,可却完全看不出来他们与自己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她对方居然讲着她能听懂的话,互相交流完全没问题。这真是太不科学了。 不,科学在这里早就不科学了。她想到自己的来历,还有小红,科学这两个字就先扔到一边去了。 这个时候,她也发现了这群人穿的衣服材质很特别,细腻又光滑,并且很轻薄,还隐隐有光彩流动,显然这布料非同一般。 然后,她就想起了鲛人的几个传闻:鲛人善歌会迷人心智,会织出不沾水的鲛绡,并且哭出的眼泪会变成珍珠。 于是她就问:“你们穿的衣服是鲛绡吗?听说穿上鲛绡做的衣服,可以随便在水里行走。” 喝完汤的小少年闻言,就笑道:“哪有这么神奇,不过鲛绡确实比其他族的布要好很多,又轻薄又漂亮,而且经久不烂,也不褪色。我拿一块鲛绡换你一锅鱼汤。” 他话说完,就有一位帅哥从腰间掏出了一块与他衣服同色的鲛绡。 简初晴忍不住看了一眼小红,小红就点点头,伸手接过了那块鲛绡,说:“可以。” 难怪他在这些人走近时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水气,原来是鲛人,难怪他事先没有发现的。他记忆中,鲛人穿上鲛绡做的衣服,本来就能掩住自身的气味。再加上人家本来就是这里的族群,搞不好在他们进入这个区域时就已经发现了,而一直没有动,就是没在乎他们,也对他们没恶意。 现在也只不过是馋了他们的食物而已,小红这么一想就更放松了。 小少年一听到他们答应了,就立马盯住那锅鱼汤,眼睛都舍不得离开了,但因为是热的,他不敢动,还得等着变凉呢。 这是一块黑色的鲛绡,大约有一米多长一米多宽大小,又轻又薄又软,完全看不出来是什么材质,摸在手上冰冰凉凉的,很是舒服。简初晴简直有些爱不释手,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才收起来。 这时候,小少年才自己舀了半碗汤,慢慢喝完了,才眯着眼睛招呼自己的同伴们都过来喝。 一共四个人,每个人都分到了大半碗的汤,很快就喝干了一锅的鱼汤,连里面的鱼肉和莲蓬米都吃得干干净净。 小少年还指着莲蓬说:“这东西,我们平时也只摘来吃着玩玩,没想到煮成了汤,会这么好吃。这是我爹从外地带回来的。后来就长了这么多。” 没想到吃了人家的东西,简初晴原以为这些是无主野生的呢,为此她连忙把那盘还没来得及吃的凉拌藕带也拿出来给他尝。这盘菜,因为知道小红肯定不喜欢吃,自己又还在喝鱼头,简初晴做好也没来得及来出吃。 “这个不是热的,是凉拌的,你尝尝吧。” 小红不爽的看了一眼自己都还没有吃过的这盘菜,但也没有说什么,因为这东西还有,等会儿他可以让简初晴再给他做一盘。反正凉拌嘛,又不用费什么事儿,加点盐,很快就可以再做一盘出来。 其实呢,简初晴做饭肯定不会这么简单粗暴。不止加了盐,还加了一点儿自制的油辣椒。 这次出门,她带的调料品还蛮多的,除了盐,辣椒酱,辣椒粉之外,还有一点油辣椒。 为什么她会特意制作一些辣椒油呢,就是为了做凉拌菜用的。只是因为没有植物油,用的是鸡油,所以她顺便在里面加了些鸡肉块。这个油辣椒不止可以拌菜吃,也可以当菜直接吃。其实要是有馒头,用来下馒头也极好。多半时候,就是她拿来下煮红薯的。 小红也蛮爱吃这个油辣椒的,现在见到凉拌菜里还加了一点儿油辣椒,忍不住又抽了抽了鼻子。 因为这个油辣椒很香,香的他都又想再去吃点什么了。其实他也没来得极吃饱了。 果然,小少年也闻到了这股特别的香味儿,盯着白色藕带上面的那点红红的东西,问:“这个是什么?” 简初晴笑道:“这是辣椒,辣味的。” 她放的油辣椒很少,如果不是因为调料不足又没有油,藕带这种菜,她是不会放辣椒的,清淡口味会更好,能更多的保留藕带的清甜和鲜嫩。 小少年于是拿起了一根沾染了点点红油的藕带,仔细品尝起来。然后,他就被辣的直吐舌头,却还含糊不清的说:“哇,好好七,这个味道,我以前……,啧……都没尝过呢。” 他一连吃了好几根藕带,沉浸在辣味中不可自拔,原本白嫩红艳的嘴唇就越发红艳艳了,简初晴连忙说:“你第一次吃辣,不能吃多,小心嘴巴肿和肚子痛。” 这话令那四个男人脸色一变,在小少年再一次伸手去拿藕带时,异口同声的劝说:“你不能再吃了。” 小少年还是比较听话的,闻言,也只能遗憾的缩回了手,说:“你们也尝尝吧。味道很独特。” 然后,这四个人也和小少年一样,辣得直呵呵,却忍不住把盘子里的菜全吃光了。 吃完,大家都意犹未尽,小少年就说:“能请你再给我煮一锅鱼汤吗?我依旧会鲛绡和你换。” “可以啊。”简初晴答应了。 小少年身边的另外一个帅哥也掏出来一块鲛绡,这块居然是彩色,比刚才那块更加漂亮,但要小块一些。 既然要煮鱼汤,有位帅哥就问:“需要哪种鱼,我去捉。” “刚才我们吃的就是普通的大头鱼。” 于是,帅哥转身就走了,很快就带回了更加大的一条大头鱼。剩下的帅哥们也摘了好大一串莲蓬回来。 简初晴看到这么大的鱼,发愁的问:“你们有大点的刀和锅吗?这么大的鱼,我处理不来啊。” 小少年和同伴们看了眼她的刀,和眼前的锅,明白她的意思了,小少年冲其中一个人挥了挥手,那人就说:“我去给你拿。你要多大的?” 简初晴比画了个大小给他,他弄明白了她的要求就回去拿了。 ※※※※※※※※※※※※※※※※※※※※ 啦啦啦…… 新妹妹 那人转身离开后,小红就和其他几个人攀谈起来了。 小少年则一个劲的围着简初晴转,并且对她的东西都极感兴趣,比如辣辣椒酱,辣椒粉,油辣椒,都一一问道了。 简初晴干脆把背篓里的东西都拿出一为,并且也一一给他解释:“这些都是我自己种的辣椒做出来的。” “这些碗勺子装水的竹筒,都是我们砍了竹子来自己做出来的。” “这个叫红薯,可以生吃,也可以煮来吃,烤来吃,有点甜,粉粉的,很好吃。” 唯独两只不锈钢的碗不好解释,简初晴就含糊的说:“是从老家带过来的。” 幸好小少年只对吃的感兴趣,眼光一个劲的盯着红薯上。 简初晴干脆把最后三个红薯都拿出来,两个削了皮,扔进锅里去煮,说:“等会煮熟了,你尝尝。” 剩下的一个红薯,她就在附近挖了个小坑埋上,又浇了点水,才说:“我把这个种在这里,等过两个月,说不定就能长出新的红薯了。” 就三个红薯,全煮了也不够大家分的,还不如留一个种在这里,也许以后这一片就能长出大量的红薯了呢。 “就这样埋在土里不用管它,它就能再长出新的红薯来了吗?能长几个呢?”小少年好奇的问道。 简初晴笑道:“红薯埋在土里,很快就会发芽,长出嫩叶,叶子变大,再长出来藤蔓,藤蔓变长,可以剪一些下来,插进土里,等它们长大长长了,也一样可以再次煎一些下来栽种。它们也一样可以长出红薯。所以这一个红薯,就有可能长出一篓子红薯来呢。” “哇,这么厉害的,一个就能长出一篓子啊。”小少年惊讶极了,只恨不得看到这些红薯立马长出来。 他的同伴就笑道:“这个就和咱们这些莲蓬一个样啊,当初就几个,现在不就长满了这一条小河啊。” “对的,也差不多是这样的啦。红薯的产量很高,而且不需要太多的人工护养,很多地方都适合种植呢。”简初晴笑着指了指这附近的荒地,刚才她就是随便挖了一小块,刨出来的泥土都十分肥沃。 “那我们要天天来给它浇水吗?”小少年又问。 简初晴连忙说:“不用啊。正常情况下,五六天它们就能长出嫩芽了。如果天气十分干旱,一直不下雨,就隔三岔五来给它浇点水。你也可以自己看,如果叶子都快要干死了,就一定要给它浇水了。” 小少年得到这个答案,连忙说:“那我天天都过来看它。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你还可以把这周边的荒草都砍掉,保留一块空地,可以让红薯长的更加好。” 小少年听的很认真,他的一个同伴也一样用心听着,显然两人都想把这个红薯种好。 简初晴又从辣椒粉里挑出一些辣椒籽来,“这就是辣椒的种子,咱们也可以种一些。” 辣椒粉本来就是老辣椒晒干后,直接捣成粉状的,那些小小的辣椒籽儿却并没有被破坏。正常情况下,它们也一样能发芽。 希望它们能发芽,开花结果,长出一堆辣椒来。 小少年的同伴一听,立马就学着简初晴刚才的动作,拿起地上的竹铲子去挖地了。把刚才种红薯的地盘又扩大了一块。 种辣椒要比种红薯精细一些,简初晴让他把大土块整碎,又打水来浇湿了地,才开始种辣椒。小小的辣椒籽儿一粒一粒的插进湿泥巴里,不完全埋住,还露了一点点儿在外面。 小少年也拿了几粒种子,学着她的样子,一颗颗插进湿泥巴里了。 “希望它们能快点发芽,长出辣椒来。”小少年干这个活干的挺认真的。 其实简初晴并不能保证种在这里的红薯和辣椒能真正开花结果。但现在天气还挺热的,夏天时间长,天气好,农作物就容易生长。而且她在自己家那边种的庄稼,就没哪一样长的不好的。这也让她相信,随手种下来的红薯和辣椒都能有收成。 这样一想,她就有些后悔,没有一路走,一路种了。以后,她就不用担心出来时间长了,没新鲜的红薯和辣椒吃了,更不用一出门就带了大堆食物,背着也挺累人的,而且很多菜都不适合长期运输啊,它们会坏掉的。到时候,想吃就在这些路上随便采摘。 这时候,她就很后悔没有在吃西红柿时,也留一点儿籽,在路上随便种一些了。反正这一路上,总能找到肥沃的可以种田的荒地。 这么一想,她心里就有个主意了,下次出门时什么种子都带一点,一路走,一路种。以后不管她往哪个方向走,都有可能吃到自己种的庄稼。就是没人仔细打理,怕长的不太好。不过也无所谓了,只要有的长就好了。 就跟现代农村的很多人都去城镇工作生活定居了,不少田地都荒了,当初种满庄稼的地,现在没有人管了,地里还会有些收成,就是比较少。有些农作物,种下去了,就算不管,它们也能一年一年的继续生长下去,只是长的比较差,没多少收获而已。 …………………… 没过多久,那个回去拿东西的人,就带来了一堆餐具。 一把寒光闪闪的约半一个手掌长的刀,和现代的菜刀样子比较相同,就是更短,更窄一些,显得比较小而已。 一口足足有现代中号洗澡盆大小的锅。锅里还装着一叠大海碗和一些中号的汤勺子。 这些碗和锅的材质简初晴都没有见过。但却能明显的感觉到它们都十分坚固耐用。最重要的是,它们还都很漂亮。 她好奇的问:“你们这些餐具都是用什么做的?” “江底的一些特殊贝壳类,坚固耐用,并且能不怕火烧。”那人回答道。 “哎哟,贝壳就能做出这么漂亮的餐具啊。”简初晴更加惊讶了。 “不是普通贝壳啊。这种都是比较少见的高级货,也不是每个鲛人都能拥有的。”那人解释道。 简初晴明白了,人家都是特权阶段,用品都是高档货。她也看得出来,小少年应当是这群人当中地位最高的。另四个人,搞不好是他的护卫队。 “那你们鲛人有女性吗?”简初晴继续问。 “当然有啦。我不就是吗?”小少年笑道。 简初晴又被吓到了,正在处理大鱼的手一抖,刀差点儿割到手了。 小少年哈哈大笑起来,说:“这有什么奇怪的。不过也不能怪你,你是太少见到鲛人了,分不清我们的性别。” 说完,她还笑道:“我们鲛人,和其他族最大的区别,就是女性不像你有这么明显的女性特征。应当外族人都分不出来我们的性别。”就着,她还特意在简初晴的胸部扫描了几眼。 简初晴呆呆的看了她几眼,又看了看其他四个男性鲛人,完全分不出来他们在性别上的区别。一样的长头发,直接披散着,连衣服的样式也差不多。就是女性的这个长的格外娇小一些而已。 于是,她问:“你几岁了?和他们一样大吗?” “我十八岁了。他们几个也都在十八到二十岁之间。”小少年,不,现在应当叫她小少女了。 她笑了笑,干脆一一介绍大家的名字。 原来她自己叫阿玉,另外四个男人分别叫阿夜,阿月,阿星,阿晨。他们是邻居也是好朋友。 如此,简初晴也介绍了自己和小红的名字,年纪,还说:“你可以叫我晴姐。我比你大。” 阿玉也不矫情,很是热情的叫了姐,还说:“晴姐,你们从哪里来,是去干什么的?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们呢?” “我们也是第一次经过这个地方啊。你当然没见过。我们住在那边很远的地方。” “你们那边都有些什么奇特的东西?” “我们是种田维生的,种红薯辣椒土豆玉米等庄稼,平时也打猎捕鱼来吃。” “那你们是什么族啊?” 简初晴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回答,小红就说:“我们是鸟族。” “哟,鸟族,会飞的啊。”阿玉表示很惊讶。 “是啊。” 其他四个男性脸上也露也惊讶的表情,简初晴忍不住问:“有什么不对吗?” 阿玉却说:“主要是这边是飞鸟族的禁地,一向没有飞鸟族的人过来啊。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飞鸟族呢。” “为什么是禁地,我们是外乡来的,不懂呢?”简初晴连忙说。 “恩,其实我们也不太懂,只知道,我们雪江这整片地方,都没有飞鸟族,也许是他们不适合在这里生活吧。”这话是那个叫阿夜的最年长的男性说的。 在为一群人当中,阿夜年纪最大,懂的也最多,一看就是最有本领的人,身份应当是个小头目。这是简初晴和小红从阿玉他们几个的表现看出来的。 阿玉又接着说:“毕竟这里是我们水族的地盘。不过,那些养尖牙兽的小型走兽族中的牙牧族,也住在我们的地盘里。他们是后来迁移来的。因为对我们不造成多大的影响,就允许他们住下了。你们是飞鸟族,在这里生活没什么不舒服,还管它是不是禁地啊。反正你们飞鸟族里小族群太多。也许这个禁地只是争对某些飞鸟族吧。” 简初晴松了口气,又指了指刚才捕鱼的大河问:“雪江,是这条大河的名字吗?” 阿夜点点头,说:“是啊。雪江就是我们的家园。我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 “雪江的源头不会是那些雪山吧?”简初晴指了指远方,前几天她和小红见到的雪山。 “就是的啊。所以才取名叫雪江的啊。” “那雪江有多长呢,它通向哪里?”小红又问。 这个问题,阿夜都沉默了片刻,才回答:“其实我们也没有离开过这里,根本就不知道雪江到底有多长,只知道它很长很长,通向大海。而且雪江这一段是最宽阔的,就是我们这一个部族的生活范围。长辈们不让我们跑太远,怕遇上危险。” 原来,他们的活动范围也不过是雪江的一段而已,而且他们离源头比较近,这边的水温比较低,水质也更加好,更适合他们生存。如若没有重大事件,大家都不能离开这里。他们这一群人,其实还太年轻,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也轮不到他们来操心。 谈生意 如此,小红就换了个话题,问:“那些牙牧族属于走兽族,你们水族是不是也还有其他族啊?” “当然有啦。光是我们鲛人族就有好几支呢。对了,还有生活在海里的水族就更多了。一些小河里也有更普通的水族。”阿玉笑道。 “还有其他水族啊?是什么族呢?”简初晴非常感兴趣的问道。 “其实我们也没见过其他族群。”阿玉不好意思的说。 他们还都没有离开过家乡,去外面见过世界,这些消息也不过是听长辈们说的。毕竟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地盘,互相之间虽然有来往,会互通有无,但平时却还得都在自己的地盘生活。 “那牙牧族会对你们造成什么伤害吗?” “不会的。我们的雪江附近有这么大的森林,草原,养活他们和那些尖牙兽了,绰绰有余。他们族有没多少人,影响不到我们的生活。而且他们在这里生活,还得给我们尖牙兽呢。”阿夜解释道。 “牙牧族,他们很会养牲口的。他们养的尖牙兽很好吃,肉很嫩。所以给他们取了个名叫牙牧族。”阿玉笑道。 小红就接过话头,问起了尖牙兽的长相,果然就是他们上次杀的那种兽,搞了半天,这是一个族群养的猛兽。 这个结果,可让小红和简初晴都吃了一惊。这样看来,他们正在追赶的应当就是牙牧族了。 简初晴就又问:“那牙牧族的人,会经过你们这里吗?” “会啊,会啊。他们前不久还出去放过一次尖牙兽,就沿着这条路往下走不远就可以到达他们的部族了。有时候,他们还会来找我们换食物。拿尖牙兽换鱼。”阿夜回答道。 “恩,那次我们还和他们换了一头尖牙兽吃了。”阿玉舔了舔嘴巴,表示很怀念尖牙兽的味道。 “你们用什么鱼和他们换的?”简初晴问。 “用大鱼啊,我们雪江里有很多鱼啊,大鱼也有很多,我们不爱吃的就给他们吃。一头尖牙兽可以换好几条这么大的鱼呢。”阿玉边说边比画了鱼的大小给他们看。 估计一条都有上百斤了,一头尖牙兽就可以换回几百斤甚至上千斤的鱼,想来双方也是满意的。 说话间,简初晴终于把鱼鳞搞干净了,这可真是个大工程啊。这条大头鱼起码也有七八十斤重了,光是刮鱼鳞就把她搞累了。 小红就说:“你们应当很会剖鱼吧。” 阿夜果然接过刀,问:“要怎么剖?” 简初晴连忙说:“把肚子剖开,把里面的内脏全部拿出来,鱼胆别弄破了。再把鱼斩成大块,鱼头割下就可以了。” 这个活,阿夜干的很麻利,三下五除二,就剖开了大鱼的肚子,掏出了一大堆内脏。简初晴连忙拿了一只大海碗来装这些内脏,并且把那只硕大的鱼胆小心的挑了出来。 “你要这些东西做什么?”阿玉不解的问。 简初晴把大块大块的白色鱼油,鱼肠子等物分门别类的装在几只碗里,说:“吃啊,炖汤就需要有油水。这些内脏炖在汤里,会更加嫩美。” “这些能吃啊。我们平时都是扔掉的。”阿玉惊叹道。他们吃的生,极少会煮熟食来吃,自然不会吃这些鱼的内货。 而且这些内货还又油腻又腥,不处理估计也没有人吃得下去。 等把所有的鱼块鱼内货都清理干净了,柴火也都捡来了。简初晴就让他们去摘莲蓬,剥多些莲蓬米来煮鱼汤。这么大的鱼,需要的配菜就不是一两碗莲蓬米就足够的。 然后,简初晴就点着了火,准备动手了。 但当她手指尖弹出一团火光时,可把大家吓了一跳,特别是小少年还惊叫道:“你居然会法术?” “是啊,不止她会,我也会呢。”小红得意的笑道。 “哇,好厉害啊。我们飞鸟族都会这么厉害的法术啊。” “这个很厉害吗?”简初晴反问道。 “当然啦,我们几个都不行。族里会的人也很少。” 小红笑道:“火对于你们水族来说,确实有点难度。因为你们也不需要火,会不会也没多大的意义。” 这话得到了大家的赞同,阿夜也说:“是啊。我们平时也不煮熟食吃。何况我们其实很爱吃生鱼。有些鱼就得生吃,又清甜又细嫩,煮熟了反而难吃了。今天这种鱼,我们以前都没吃过。” 想来也是,他们是水里的主宰,肯定不会把这种最普通的大头鱼当主食。甚至现代人类,吃大头鱼,也多半爱吃鱼头,辣椒蒸鱼头,鱼头豆腐汤等等,都是用大头鱼的鱼头。而大头鱼的鱼身子,多半都是拿去加工成鱼丸子,鱼糕类的。因为鱼身子的刺太多,多半人都不太会吃,而且鱼肉的滋味完全比不上鱼头。 然后,简初晴就给大家表演该如何煮鱼汤了,她是一边做一边解说的。 阿玉等人看到那些大块的白色鱼油在锅里慢慢变成了油,然后,简初晴拿这种鱼油煎鱼头,鱼块,都说:“这种油好腥哦。会好吃吗?” “不用怕的。等会儿就不腥了。”简初晴笑着扔进了几大块干姜片到锅里去腥。 这个干姜片带着,因为她和小红都爱吃辣的,平时还蛮少用的,剩下的还比较多,这会儿干脆全部扔进锅里了。 众人也都期待的看着简初晴。 小红就说:“把你们的好油拿来给我们看看。” “要是这锅鱼汤也和刚才的那样好吃,我就送你们几块好的油脂。”阿玉笑道。油脂对他们来说,获得的相当轻松。 光是煎鱼这一道工序,就花了不少时间,等到终于加了一锅水开始煮鱼汤时,剥下来的莲蓬米也有几个大海碗,足足十来斤了。 简初晴才说:“好了,够了。” 大家伙停了手,阿玉还说:“是不是快熟了。” “哪里有这么快,锅里水都没煮开呢。”简初晴笑道。 这个时候就不用一个劲盯着锅里了,只需要保持火力,让汤慢慢煮。 在等待鱼汤的过程中,大家伙都离火远远的,显然这群鲛人比较怕火,又或者说,他们不喜欢这种又烫又热的环境。 看着锅里不断翻滚的鱼头汤,再闻着不断加浓的香味儿,阿玉和她的同伴们都一个劲的吞口水,和小红一样的馋相。 “好香啊,好香啊。熟了吗?” 简初晴忍不住笑道:“还没有呢,这个汤要煮久一点。” 一来,鱼头太大,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煮好,再者,煮久一点,鱼刺和鱼肉都分离了,鱼头的胶质也煮出来了,汤才会更浓,而且吃鱼肉也不用担心被刺卡住。 这时候,煮的红薯也熟了,都放凉了,简初晴就拿出来,“你们来先尝尝这个红薯。” 阿玉欢呼一声,立马扑到她身边来。 两个红薯就算切成块了,也不过十来块而已,阿玉他们五个人,一人得了两块,锅里就只剩下三块了。 阿玉端着自己的碗,迫不及待地最先咬了一大口,立马瞪大了眼睛,连接咬了几口,一口吃光自己碗里的两块红薯,才说:“我喜欢这个红薯,太好吃了。” 其他几个人更是连连点头,显然都十分喜欢红薯。这是他们以前根本就没有吃过的味道,又香又甜,又软又糯。虽然只是水煮的,什么调料也没有加,却也别有一翻风味。 “唉,就是太少了。”阿玉看着还剩下的几块,拿勺子分成五份,很是平均,自己也只拿了一份。 “你们家里这种红薯很多吗?”阿夜问。 “是的,这是我们的主食,天天都吃的。”简初晴笑道。 “可以啊。而且我不是在这里种了一个吗,也许过几个月,这里就能长出新的红薯。” 简初晴是愿意和阿玉换的,红薯她有很多,光自己吃,也吃不完,同时她又还缺很多物质,这次出来,就是为了找到人类聚居地,一来是可以融入人类社会,二来也是为了交换物质。她其实也很喜欢阿玉他们的这些锅碗呢。还有刚才说过的油脂,她也很需要,如果能拿红薯换回些自己需要的东西,她也很愿意。 “太谢谢了。” 阿玉也很开心,他们常年居住在水中,吃的食物也基本都是水里的鱼虾贝壳类。天天吃,就算再好吃,也会觉得味道寡淡,现在她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族长他们那些外出过多次的人,会时不时的要出来弄些其他族类的食物吃吃了。 比如那个尖牙兽,就是族长让人烤了,分给他们吃的。他们吃过了,才知道外面有些食物,比他们天天吃的鱼类,更加吸引人。 说话间,锅里的汤煮的越来越白了,差不多也是大半熟了,简初晴才把莲蓬米全部倒进锅里。又继续煮了一会儿,看着锅里的汤越来越浓,色泽越来越好看,莲蓬米也开始熟了,简初晴就撤掉了柴火,说:“可以了。现在就等着变凉就能吃了。” 盖行宫 这么一大锅的汤,要放着自然变凉,还得需要些时间。 阿玉几个人,简直恨不得天气突然变冷,能让他们快点吃到这锅汤,个个都眼巴巴的盯着热气腾腾的汤锅,但却连过来都不敢过来。太烫了,以他们的本领,还不太适应呢。 所以,他们自己也没敢动手烤过食物吃,见到简初晴手指弹出火会害怕和羡慕。其实如果他们知道,简初晴也就能弹出这么点火,就不会那么羡慕和害怕了。 这么一点儿火,完全伤害不到他们。不过,他们最关心还是小红有什么本领,毕竟没见他使出来。 “晴姐姐会点火,那小红哥哥呢?”阿玉为了转移自己的视线,就开始询问起来。 “他比我厉害多了。”简初晴笑道。 “是吗,那使点给我们瞧瞧啊。” 小红瞪了简初晴一眼,他又不是耍猴戏的,简初晴连忙说:“那你们也使点本领给我们瞧瞧呗。” 阿玉看了看几个男伴,大家都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于是阿夜就说:“我们都还未成年,也没什么本领,所以才不敢离开这里的。” “对啊,我们几个长这么大,还没有离开过这里。长辈们也不会让我们离开。上次有人偷溜出去,差点儿死在外面,回来还被关起来好久呢。”阿玉也说。 “你们鲛人多少岁算成年了?”简初晴问。 “三十岁。”阿玉笑了笑,又说:“我们的寿命是三百岁,你们呢?” 简初晴呆了,愣愣的看了看小红,小红答:“这可说不准,我们飞鸟族品种太多,有寿比天齐的凤凰,也有活不过三、五载的麻雀。我的寿命应当还是很长的。” 说着,他指着简初晴说:“但她就不好说了。她和我并不是一个族。” 一个是人,一个是妖,当然不能相提并论了啊。 众人都好奇的看着简初晴,完全不明白她和小红是怎么闹种族搞在一起的,也更加好奇她的寿命,她也只得回答道:“我这个族群寿命一般都比较短,最年长的可以活到一百多岁。” 听到这个岁数,其他人都露出了可怜她的表情。 简初晴倒不在意,她也不羡慕鲛人的长寿,笑道:“所以,我们这个族,十八岁就成年了,可以独立生活了。” 十八岁就可以独立生活,对于鲛人来说,就很羡慕,阿玉还算了算自己独立的时间,说:“哎,我还得十二年才能成年呢。” “那你现在还相当是个孩子啊。”简初晴这下明白,为什么自己看到她总觉得她像个小少年了,她这个外表就跟人类十三,五岁的孩子一样大小。敢情人家还是个真正的小少女,是个未成年。 这样一想,再看看他们的馋样,简初晴就给他们各自打了半碗,放在上风口吹着,好让汤快点凉下来。 “我们也不能称为孩子了。算半成年啊。所以我们能正常上岸,离开水活动。真正的孩子,是无法自己上岸的。”阿玉解释道。 “哦,这样啊。”简初晴并没有深问下去,怕这会涉及到种族的秘密。 半碗汤,放凉的速度就很快了,看着热气渐渐消失,几个鲛人都忍不住伸手来摸碗了。 还微微热,但大家都能接受,就各自端起碗,拿着勺子慢慢舀汤喝了起来。 几人一边吃,还一边大赞:“真是太好喝了,没想到最普通的大头鱼都能煮出这么好喝的汤来。” “哎,这个莲蓬米煮在鱼汤里真是绝配啊,太好吃了。” “恩,就是这个鱼肉粗糙了点,要是改用其他鱼会不会更加好吃一些?”阿玉说着,转头问简初晴:“还可以用什么鱼来炖这个汤吗?” “当然可以啊,其实很多种鱼都可以炖汤啊,比如鲫鱼,还有虾蟹也都很好吃,包括泥鳅鳝鱼都挺好吃的。”简初晴笑道。 “鲫鱼啊,这个简单啊,我们明天就捉些鲫鱼来炖汤。不过鲫鱼一般都不大,要炖这么大一锅汤,就要很多条了。”阿夜说。 “就是,鲫鱼很小个啊。我们都不吃的。还有虾和蟹,泥鳅那些,我们也很少吃,都是吃来玩玩的。又小,又腥,又没多少肉。”阿玉也说。 说到吃鱼,人类和鲛人完全没有对比性,简初晴也只是笑道:“你们的主食就是鱼,而且你们是水中的主宰,肯定都吃最好吃的鱼类了。但我们和你们不同,我什么鱼都吃的,不管大小。” 这话倒是很容易说服阿玉他们,几个人都表示赞同,阿玉还说:“还是你们飞鸟族好啊,有翅膀可以随便四处飞,而且吃的食物种类也比我们多多了。而且我们不能长时间离开水,要是跑到没水的地方去就完蛋了。” “其实各族有各族的好处。你们生活水里,也是其他族很羡慕的啊。我们就不可能在水里生活,最多是下水玩一会儿。”简初晴笑道。 “恩,也是哦。我们水族就有这个优势。” 几个人边吃饭,边闲聊,气氛很是热烈。几个人很快就成为朋友了。 这么一大锅鱼汤,就这么被他们五人解决了。并且五个人也没有觉得吃撑了,吃太多的感觉,简初晴不由的看了看小红,心道:“都是大饭量的家伙啊。一个比一个能吃。” 吃饱了喝足了,太阳也快下山了。 阿玉看了一眼天空,问:“你们晚上睡哪里?”说着,她又指了指不远处的几棵大树,问:“是要变回鸟身,去那些树上睡吗?” “不,我们会在这里睡。”简初晴满头黑线,指了指面前的这块空地。她哪里有鸟身啊,怎么上树去睡。话说,就是小红也没有在树上做窝睡觉的习惯啊。他都一直用人形生活的。 这个时候,她和小红也该要整理睡觉的地方了。 “可是这里什么也没有啊?怎么睡?” “所以,我们要先整理一下,最好是搭个棚子休息啊。” 于是,阿玉几个就主动要求帮忙给他们搭建棚子。 有了免费的劳动力,简初晴灵机一动,说:“那我们干脆搭一座结实耐用的棚子,下次我再过来,就可以直接住了。” 说实话,她不喜欢席天幕地露宿在野外,总觉得少了点安全感。虽然这里真的很安全,而且有小红在身边。但也许这是她一个现代人的习惯,晚上睡觉总想呆在室内。 “好啊,好啊。以后我们就可以经常见面了。”阿玉也很开心的说。其他几个也连连点头,很是赞同阿玉的话。 好不容易遇到个外族,还是这么好说的,并且还愿意做美食给他们吃,他们几个都很愿意和简初晴小红两个做好朋友,经常来往呢。但是呢,他们还未成年,也不可能随便离开自己的家,就只能等着朋友来看望自己啦,而且这个朋友还会给他们带来一些好吃的呢。 有这样的朋友,谁不喜欢呢。 “你说要我们怎么做?”最稳重的阿夜问道。 简初晴想了想,决定盖个二层的小木楼。今天晚上暂时只盖一层,凑和着休息一晚上,明天再继续第二层,然后就是一些细节处理等等。她打算在这里再停留一天,把这座小木楼好好建出来,当成以后的行宫了。 她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小红和阿玉他们都同意。甚至阿玉还说,“要盖的漂亮些,我们平时也可以过来玩。就当是帮你们看房子了。” 房子盖好了,就得经常有人进进出出,简初晴很高兴,当然就更加用心的设计房子了。 接下来,简初晴就让阿玉他们帮着去砍伐树木,挑选了几根粗壮些的树做框架。在这里,她吃野味也好,伐木也好,都是正常的生活所需,也不会给自然环境带来什么危害。这要是搁现代,她也不敢随便打猎和伐木。那可是违法的。 阿玉几个虽然未成年,力气却极大,从他们的饭量就可以看得出来。 然后,大简初晴的指导下,一座二层的小木屋的外层框架就成了。 这时候,天也快黑了,阿玉几个人也要回家了,怕太迟家人会担心。 “我们先回去了,明天太阳出来了,再来帮你们盖房子。” “好的,谢谢啦。” 他们走后,简初晴就和小红准备在框架里凑和一夜,小红就去摘了一些大的树叶回来,简初晴也扎了一把树枝开始扫地,清理一方干净的地方出来。 结果,阿夜回去后,又送来了一卷鲛绡,说:“这个是最普通的,你们可以拿来围个帐子,垫在地上,比露天睡觉要好一些。” “太好了,谢谢啊。”简初晴连忙道谢。一卷鲛绡,真是大手笔啊,简初晴像捡到了什么宝贝一样,抱在手里,哪里舍得去铺在地上。 阿夜送了东西,一步也没停留就匆匆走了。可见,天黑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有影响的。 小红就说:“他都说是最普通的,和先前他们送给你的那两块肯定有很大的差别,你这么宝贝做什么,还不拿过来,先把床铺好,等下就真的看不见了。” ※※※※※※※※※※※※※※※※※※※※ 啦啦啦,以后咱们也是有行宫的人了, 好东西 “这可是千金难求的鲛绡呢,就拿来铺在地上?”简初晴惊呼道。 小红嗤笑一声,解释道:“他不是告诉你了,这是普通货色吗?什么千金难求啊。这就是给你垫在地上和当帐篷用的啊,你想留着做什么用?你以为每个鲛人都能拿得出来那种高级货吗?大半的鲛人也就能织出这种下等货了。这种也是他们根本就不缺的,不值当什么。” 不管怎样,简初晴都舍不得直接用这个鲛绡当粗布用,这东西搁在神话传说中,也是价值千金的好东西,能这么贱用吗? “哎哟,人家是这样说,那是因为这东西对他们来说就不算什么。我留着做衣服也好啊。” 小红懒得和她啰嗦,直接抢过来,撕了一大块下来,铺在地上,自己躺了上去,一副我要睡觉了的样子。当然了,他还给简初晴留了半边位置。 如此,简初晴就不好再多话了。反正都铺上了。她又拿出自己带的席子等物,说:“你先起来,我把席子铺好再睡。” 小红只得又爬起来,还说:“其实这个鲛绡铺上去就行了,不用再这么麻烦了。” 但简初晴才不理他呢,她习惯要多铺一点东西在地上,才睡得好。不然总觉得自己直接睡在泥巴上,潮气会很重。 潮气这玩意儿,她是真正见识过的。回南天时,就是搁高楼上,整个地面墙面都在冒水,看得到的水珠子,床铺上都是潮潮的,被子都恨不得能挤出水来,衣服要是不烘也不干。 眼下在野外露宿,直接睡在地面上,总让她觉得不舒服,不止是心理上的,甚至身体上也好,会有湿气入侵的感觉。 可是,今天铺了一块鲛绡,简初晴就真正感受到它的作用了。虽然这只是一块最普通的鲛绡,但却依旧有很大的隔水防潮作用。 夜里,简初晴睡得格外舒服,而且早上起来,也发现一点儿潮气,身上干干爽爽的,铺在上面当垫子用的衣服也是干爽的。 “哎,鲛绡真是好东西啊,真的能防潮隔地气啊。”简初晴开心的捡起地上的鲛绡,喜滋滋的说道。 “所以说让你别再垫一堆东西了啊。”小红翻了个白眼,哼哼道。 别看这薄薄的一块布,却有油布的作用,简初晴真是越看越喜欢这块布了。恩,现在她直接称这种鲛绡叫布了。 虽然这块布比最先阿玉他们给她的那两块鲛绡品质要差太多,粗糙了不少,色泽也灰暗,完全没有暗光流动,看上去和普遍粗布没多大的区别。但拿它来当地垫,却真是再好也不过了。 简初晴就想着用这卷布做衣服,下雨天就不怕打湿了,而且还可以做雨伞,做地垫子等等。 小红却说:“这种布做衣服穿不舒服的,以后我们可以拿它当帐篷用。” 简初晴不死心的摸了摸这块布,总觉得当帐篷太浪费了,小红又说:“你要真喜欢鲛绡,让他们再给你两块大的,就可以做身衣服了。” “这么贵重手东西,哪里好意思找人家要啊。”简初晴连忙摇头。 “什么叫找别人要啊。这叫交换。”小红笑道。 “拿什么交换呢?”简初晴反问他。 “红薯啊。而且你不是还教他们种红薯和辣椒了吗?连种都播好了呢。难道这些还不能要两块鲛绡回来啊。”小红简直不知道该说她什么了。 简初晴明白他的意思了,却说:“说实话,我没觉得红薯和辣椒是什么稀罕物啊,而且我们有很多,教他们种会了,我们以后过来也能吃啊。” 红薯也好,辣椒也好,搁现代都是最普通的东西,她也没觉得自己这么做,对鲛人是多大的人情。 小红却正色的说:“你错了。在这里,他们连见都没见过辣椒和红薯,这两样对他们来说,就是最珍贵的东西,你不止给他们吃了,还教他们种了。这要真讲拿东西来换,他们可得出大价钱呢,几块鲛绡又算得了什么。你就是找他们要一大堆,他们也不会觉得心疼的。” “这样啊,我总觉得自己占了太大的便宜。”简初晴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不用你来说,你不是喜欢他们的这套餐具吗,我让他们送一套小些的给我们用。另外再让他们时常给我们一些吃的油脂。” “要这么多东西,还一直要?”简初晴有些心虚了,但她又很想要那些餐具,“不如你们要一只半大的锅和一把刀就好了,他们这个锅真的很好用,是我们最缺的。碗就不用了,反正我们有的是竹碗。” “都说了,相对来说,其实是他们占了便宜呢。我都没找他们要珍珠呢,一点餐具算什么?”小红冷哼道。 简初晴连连摆手,说:“珍珠对我来说,也没多大用处啊。在搁现代和平年代,还能做个首饰,磨点珍珠粉打扮打扮自己。现在给我一串串珍珠也只能放着,白白浪费。” 见她对珍珠没兴趣,小红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说:“那我问他们有没有夜明珠。” “夜明珠?就是晚上会发光的珠子吗?”简初晴惊讶的问道。 “对啊,你不是老嫌晚上没有灯吗?有了夜明珠就解决这个问题了啊。而且夜明珠又不需要耗油,也不怕风吹灭。”小红笑道。 “哇塞,原来真有夜明珠啊。我还以只是个传说呢。”简初晴惊叹道。 “当然有啦,只不过很少见,好的夜明珠也是很珍贵的。就不知道他们这里有没有品相好的夜明珠。”小红说。差的夜明珠他还瞧不上呢。 他其实也有几颗高级夜明珠,奈何好东西都在高级贮物袋里,他根本就拿不出来。甚至也许他这一辈子再也无法开启那个高级贮物袋了呢。眼下,他连最普通的贮物袋都不能随心所欲的用。有再多的好东西,都只干瞪眼。不然,谁在意鲛人的那点子东西啊。 想想就让人生气啊。 小红瞬间失去了谈兴,扔下一句:“我去捉条鱼回来炖汤喝。”就飞快的跑了。再不跑开,他都要冲简初晴发火了。 简初晴根本就没发现他生气了,只当他是肚子饿了,就去打水烧开水,做些准备工作了。 新收获 没多久,阿玉他们几个人就又来了,而且还带来了一条比昨天吃的那条更大的鱼,差不多有一百斤了,还有一些零碎的物件。 阿玉还十分兴奋的说:“今天我们来盖房子,你给我们煮汤,好不好?” “行啊。你们没看到小红吗,他去捉鱼了。”简初晴笑道。反正做饭也不是她一个人做,有人捡柴,有人收拾鱼,她只需要在锅里动动手就行了。而且她和小红也要吃。 “没有啊,他去了很久吗?”阿夜连忙问。 “也不是,才去一小会儿。可能是去玩水了吧。”简初晴说,小红挺喜欢玩水,雪江的水又干净,而且雪江那么大,他昨天就说要去游泳的。 “他很喜欢玩水吗?”阿玉问。 “是的。在家里,我们家门前也有一条大河,他天天都要去玩水的。捉鱼只是随带的事。”简初晴笑道。 “可他是鸟啊,居然还有鸟特别喜欢水啊。”阿玉不解的说。大多数鸟类都不会游泳,不过小红现在是人形,她想了想也觉得正常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你是鲛人还爱吃煮了的鱼汤呢。”阿夜笑道。 “也对哦。”阿玉也笑了。 简初晴就趁机打听起鲛人的一些生活习性,问道:“你们住在水里,除了吃鱼虾贝壳之类的,水底还有没有什么好吃的……” 她本是想问水生植物的,但又怕这个词说出来鲛人不懂,沉吟了片刻,才扯起几根野草,说:“就像这些陆地上生长的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子类的?” “当然有啦。水里也有一些我们鲛人族爱吃的草类,比如玉芝草,酸酸甜甜的可好吃了。哎哟,刚才怎么就没想着带点过来给你尝尝呢。” 阿玉说着都着急起来了。早上只顾着快点过来找简初晴,都没想到要多拿点东西带过来。 阿夜连忙说:“这有什么的,我回去拿一趟吧。” “恩,对了,晴姐不是说想要点油脂吗?也拿一些过来吧。”阿玉就又交待了一句。 简初晴想到马上又要煮鱼汤,没有姜片,就又问:“那你们有没有什么可以去腥的草,又或者你们平时吃饭,会加些什么调料?也带一点过来,我试着用用。” “好的。我都拿一点。”阿夜答应的很爽快,转瞬间就跑开了。 正巧,小红也回来了,他也特意捉了一条约五十斤的大鱼。 看到已经处理干净的一大锅鱼肉,小红把鱼扔在地上,说:“今天烤点鱼肉吃吧。” 简初晴点头同意了,这么大的鱼块,拿来烤也好吃,光煮汤也煮不完。 于是,她把锅里已经分割好的鱼块,挑大块的捡了几块出来,又让人帮着把小红带回来的鱼也处理了。她挑出来的鱼块则被她划上八字刀口,再抹上了一层盐放在盆里腌制着。 刚才阿玉他们过来,特意又带了两只中号的盆过来,给她装东西用的。因为她带来的器具都太小,不好用,也装不了多少东西。而他们带来的那条大鱼,也正好装满了这两盆子。要没这两个盆子,还真没地方装呢。这会儿,简初晴腾了一个盆子出来,拿来装腌制的鱼块。 这种盆子比现代的洗脸盆还大了一圈,质地坚硬,又不怕摔,也不是很重,简初晴很是喜欢,拿回去可以当洗澡盆也可以拿来洗衣服,装东西用。 虽然她做了不少竹盆,竹桶,但毕竟都是些最原始的手工制品,相对粗糙,并且竹子再粗大,直径也没有盆这么大啊。 没多大一会儿,阿夜回来了。他不止带来了几大块油脂,还带了一大束玉芝草,外加一瓶子鱼露,一瓶子和醋相似的酸汁。 原来鲛人吃饭,也不是捕到一条鱼就直接吃的,人家也很讲究的,比如会切成鱼片,拌上调料再吃。甚至他们也有一些比较复杂的烹调方法,比如熬制鱼露等等。甚至有些人还会用火烤制食物,又或者煮汤什么的。 油脂和奶油的样子差不多,闻着有股特别的香味儿,这个比简初晴平时用的鱼油和鸡油的都要更清爽一些,而且一点儿腥味也没有。 鱼露和酸汁,简初晴打开瓶子闻到味儿就笑了,鱼露和现代的酱油用途比较相似,而这个酸汁就可以当醋来用了。有了这两样东西,就不用发愁鱼汤会腥了。有了油脂,也可以炒些蔬菜吃了。 那束玉芝草,简初晴尝了一下,果真酸酸甜甜的十分可口,有点像水果的味道,完全可以直接生吃。 “这个很好吃,你们是直接在河底采摘野生的,还是自己种植的?”她对这个很感兴趣,如果能种植,她都想弄一些回去种在河底。 结果阿玉告诉她:“这是野生的,这个种不了。” 原来玉芝草对他们鲛人来说,也是一种比较贵重的食物,并不是每个鲛人都能随便吃的。而且玉芝草生长的那片区域,是极深的江底,就那么一块地方生长,其他地方根本就没有。 但是雪江里还生长一些比较普通的水生植物,有些也在鲛人的食谱中,有些还可以大范围的种植。其实鲛人的食谱还蛮广泛的,他们不止吃水中的动植物,也吃陆地上的动植物。 比如尖牙兽,比如他们偶尔也会到丛林中去采摘一些野果子吃。所以,他们会喜欢简初晴带来的红薯,也吃放了辣椒的菜。 反正他们的消化功能强大,又是杂食性,很多东西都能吃,区别在于喜不喜欢吃,吃了对自己的身体有没有好处而已。而且鲛人族也会和其他族交换物质,只不过阿玉他们还没有能力参与,具体的根本就不懂。他们只知道有些东西,就是从外面交换回来的。 鲛人他们大部分都轻易不会离开自己生活的水域,食物也主要是随手可得的水生动植物。并且鲛人还有等级之分,阿玉他们几个人都是鲛人当中的地位比较高的,一应吃穿用度都比较好。 而普通的鲛人会有干不完的活,吃的住的也比不地位高的鲛人。还有一点就是,普通鲛人织出来的鲛绡就是拿来当地垫,作帐篷用的普通货色,地位高的鲛人才能织出高级的鲛绡。 从这一点上来说,鲛人地位的高低也很容易区分。只不过这种基本都是基因就决定了,所以鲛人一生下来就基本能确定是贵族,又或者是普通鲛人。 再次启程 因为调料品多了,简初晴就展露了一下厨艺,不止炖了一大锅的鱼汤,还烤了鱼块,又做了两道炒菜,一个酸辣藕带,一个清炒菱角。 难得有油又有酱油和醋这两种调料品,简初晴自己都跟着吃撑了呢。小红也同样,大家都猛吃了一大顿。 阿玉他们几个就更加了,恨不得连哄带骗的把她留下来当个专职厨师。 阿玉甚至说:“晴姐姐,不如你就在我们这里生活吧。我们把这个房子盖得更大更漂亮一些。你也可以在这里随便种田,我们都来给你帮忙,也不用你自己太累了。而且我们还可以送很多漂亮你又喜欢的东西给你。” 这挖墙脚的话,都直接当着自己的面说了,听的小红脸都黑了。要不是看在简初晴和他们相处颇好的份上,他简直恨不得立马拔腿就走,“我们有自己的地盘,那边什么都有,干嘛要到这里来重头开始呢?” 阿夜也忍不住偷偷的给阿玉使了个眼色,反对她的话。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的地盘,哪里有人能随便跑到人家的地盘上来生活的。这事情说大就是件天大的事情了,搞不好就会引起两个族群之间的战争呢。 当然了,你说几个人私下里像朋友一样来往,又或者只是单纯交换一下物质,就是一件小事了,也没有人会在意。 “是啊。我们住的那个地方也挺好的,那边是我们的家。”简初晴说完,又安抚阿玉:“你们把这个房子盖漂亮点,我们就可以时不时的来这边玩玩了。” 反正他们已经想要和鲛人族做生意,时不时来交换物质了。以后肯定还会来的嘛,让他们把房子盖好点,以后来了有地方住,又有人招待,岂不是更好。 阿玉无不遗憾的拉着她的手,说:“那可说好了啊。你们以后要经常来啊。反正你们飞鸟族,很快就可以飞过来了嘛。不像我们,要去你们那边还不容易呢。” 简初晴连连点头,心里却在叫苦:“我要是能飞就好了,来一趟也不容易啊。虽然有小红背着她飞,但也不可能一路全靠他出力啊。大部分时间,她都得靠自己的双腿走路呢。” 从家到雪江这边来,可得花不少时间呢。说实话,如果不是一开始就住在那边,她也乐意在这边住,那边连个邻居都没有,日子长了也会觉得寂寞啊。人嘛,总是希望多几个朋友,平时除了工作还得有些娱乐活动啊。 吃饱喝足了,自然是全力盖房子。 大家一边忙活一边聊闲,阿夜就问小红:“你们还要继续往下走吗?” 小红点点头,说:“是啊,明天早上就走。”要不是因为简初晴愿意多停留一天,想和鲛人们多搞搞关系,他今天就打算走的。出来的时间久,他也比较担心家里的那些庄稼。 “这么快啊。”阿玉还想再留他们多住几天。 简初晴接过话头,说:“我们去看看牙牧族,再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族群。难得出一趟远门,总得多跑几个地方,多见识一些其他的族群啊。” “也是。”众人都露出了羡慕的神态。孩子嘛,总是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但他们还不到单独生活的年纪,又因为本领不高,也没有机会和长辈们出远门,就只能表示羡慕了。 阿玉叹道:“还是你们飞鸟族好啊。而且你们能飞,又可以跑很远。” “会飞真是个优势。”阿夜也很赞同她的话。比如他们鲛人除了在水里有优势之外,在陆地上肯定是比不过其他族群的。所以他们轻易不敢离开自己生活的地方,就怕所到之处没有水,岂不是就完蛋了。 总之,这一天大家忙碌盖房子,总算把两层的整个框架全部搭建好了。 屋顶简初晴和小红本来是想用依旧用树木和茅草的,阿夜却说:“用这个草,还不如用我们江里的草呢。墙壁也多用些贝壳和泥巴糊好就可以了。不用专门再去砍一堆的树。” “行啊,反正我们明天大早就要走,剩下的活儿你们自己做主,只想盖的漂亮,又能挡风遮雨就可以了。”简初晴笑道。 有人主动干这些活,她也乐得轻闲。 小红还有点担心鲛人们盖的房子不坚固,但一想他们又不是天天住的,搞不好一年里也来住不了十天半月呢,也就不管了。 简初晴和小红想到返程时还会再回来,晚上就告诉阿玉他们:“你们明天早上不用来送我们了,我们会早点起程的。” “要很早吗?”阿玉问。 “是啊,天一亮就走。” “好吧。那你们要快去快回哦。” 阿玉他们五人离开后,两人也很快收拾好去休息了。 第二天一大早上,简初晴和小红连早餐都没有吃就出发了。因为晚上吃的多,又起的早,两人都还不太饿了。 他们除了带上了自己原先的东西之外,背篓里又增加了些新东西:油脂,酸汁和鱼露,一只盆和一把菜刀,几大块腌制着的肉鱼,一些莲蓬和一卷布。 小红背着简初晴飞了一大段路,这一段路算是因为树木少,还比较空旷,基本是一目了然的,全是齐人深的野草和稀稀拉拉的荆棘灌木丛。直到眼前又有一片大树林了,两人才停下来弄东西吃。 这一路上,简初晴没有再试图去寻找成片成块的农田。因为鲛人族告诉过她,牙牧族本身也不会种田。 他俩停留的这个地方,应当离牙牧族比较近了,可以清楚的看到四周的荒草树木都有被破坏的痕迹,应当是牙牧族人打过柴草的原因。而且这里也能看到一些比较完整的动物粪便。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当然了,这些有粪便的地方,野草也长得格外茂盛。 看到这些,简初晴忍不住抽了抽鼻子,小红更是皱起了眉头。动物的粪便味道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两人选了个开阔又离水近的地方停下来做饭吃。他们怕走近了,味道会更重。看这四处的动物粪便,两人打心眼里都觉得这个族群的人可能并不讲卫生。 简初晴边打水,边笑道:“幸好这条河还是很干净的,我们先在这里吃饱喝足,免得到他们族群当中去了给熏的吃不下饭。” 就算是不讲究卫生的牙牧族人,也知道要保护好自己的水源,他们没有污染河流。而且河流到这里还变得更加宽大了些,河水静静的流淌着,几只野鸭子在芦苇丛中嘎嘎乱叫,还有一群白鹭在悠闲的散步。颇有些水乡的感觉。 “其实这里也是个好地方呢。” “可惜给一群不讲干净的家伙占了。”小红扒了扒头发,下水去找食物了。 ※※※※※※※※※※※※※※※※※※※※ 快热死了,我们小区的景观花花草草,都干死了一些,绿化工人以前是隔几天来浇一次水,现在直接搞了个自动浇水机浇。 想开了 小红猛的冲过去,就逮了两只肥壮的大鸭子回来,一把拧掉头就扔给简初晴,说:“就烤鸭吃吧。” “行啊。”简初晴笑着点点头,想到这几天尽是吃鸭子,心里总觉得有些对不起这些鸭子。 小红又继续去寻找食材,很快就沿着岸边的芦苇丛中找到了几颗鸭蛋,然后还在河边摘了些野菜回来。 简初晴就又弄了个野菜蛋汤,配着烤鸭子吃。 看到这些鸭蛋,简初晴又起了养鸭子的心,如果自己能养一些鸭子,以后就有吃不完的鸭子和鸭蛋了。说到养鸭,她又想到家里的鸡了。 再想想自己以后可以在河边养一群鸭,后院养一群鸡,就差再养几头猪,就齐活了。 这么一想,简初晴就又兴奋了,说:“小红,我们找到牙牧族,能他们换两头小尖牙兽回去养吧。” “为什么?”小红问。 “就当猪养啊,养大了我们就有肉吃了啊。”简初晴答的理所当然,却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小红咬着鸭子肉,大嚼了几口,吞下去了,又喝了一碗汤,才说:“那个恐怕不好养吧,那么大个,还凶的很。你放在什么地方养?” 简初晴愣了一下,才想起当初他俩差点儿被尖牙兽杀掉,只得讪笑道:“我就是想自己多养些牲畜,改善生活嘛。” 在现代人,不能吃野味的宣传早就深入人心了。她也知道吃野味是不对的,但她又不能挡住小红不让他去捕杀和吃这些野鸡,野鸭子和野兔子,就只能自己养喽。何况家养的还会比野生的更加肥美好吃呢。 “你要真想养,我们去找找看有没有小型点的野猪或者野羊子,弄回去养养。” “可是野猪也很凶的啊,它们也是会伤人呢。”简初晴有些担心了。 别说野猪了,就是养大了的家猪,疯起来都挺可怕的,只不过家猪一般都圈起来养,它们也没多大的本领可以跑出去。她想来想去还是养鸡鸭兔子类的,最安全和方便了。野羊,他俩到现在都还没有发现过呢。 小红看到她又害怕了,好笑的说:“又是你说要养的,又害怕。我看能不能找些小型的,温顺的回家养。” “行吧。这事还得你看着办。其实我也不懂这些。”简初晴同意了,说着还冲他笑了笑,又说:“反正咱们家,很多事都得靠你。” 就她自己一个人,她还真不敢养,就算羊子比较性情温和,她也还得先靠小红弄回来慢慢熟悉,才能养啊。 这话小红很爱听,这几天和鲛人族在一起,简初晴只顾着羡慕别人的东西,又和他们关系搞的那么亲热,无意间就冷落了他,弄的他都有些不爽了。这会儿听到这样的话,他就知道自己依旧是简初晴最亲近的人。 于是,他忍不住说:“现在就说我俩是一家的了啊。前两天不是都恨不得和阿玉他们在一起生活吗?” 这话里满是小别扭,弄的简初晴简直有些哭笑不得,分辨道:“哪有啊,我喜欢的不过是我们没有的东西啊。再说了,我们也要多交些朋友啊。而且人家对我们也很友好啊。” “哼,你那么喜欢人家的东西,又要和人家交朋友,要不干脆如他们的意,搬家算了?就几个锅碗瓢盆的,就收买你了。”小红有些恼羞成怒的说。 这些东西,在他眼里,真算不得什么,只是他自己现在拿不出来而已。这么想着,小红脸上越来显露出生气的表情了。 简初晴见他还真有些生气了,连忙说:“干嘛要搬家啊,你也说那是我们的家,我们在那个地方生活的好好的,搬什么搬啊。再说了,他们的那些东西,是我们缺的,我喜欢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啊,而且这些东西拿回去,也是我和你用的啊。” 虽然她以前确实打算搬到人类聚集地去生活,但现在她已经没了这个想法。因为遇到鲛人族,让她发现这个地方,估计根本就没有纯正的人类了。她在这里就是个异类,有小红陪伴已经是万幸了,以后的生活还是顺其自然吧。 “你以前也是想搬家的啊。”小红其实也是想到她以前说的想去人类聚集地生活的事情,他们的家,就他们俩,确实也有些寂寞。 “那是因为我不了解啊。现在哪里还能找到真正的人类啊。什么飞鸟族,走兽族,鲛人族,这些明显都是真正的人族。不搬了,在哪里住都是一样的。现在也就你一个人知道我是人族。和其他族群生活在一起,我这个异类,还不知道要惹出多少麻烦来呢。”简初晴苦笑道。 小红愣了一下,突然明白她的意思了,连忙说:“有我在,你怕什么,我和你自己不说,没有人知道你是人族啊。而且你想想,你现在其实也不算纯正的人族了。你看看自己的本领啊。” 简初晴还有微薄的火系和金属系异能,普通人类肯定不会有这种本领。 听了他的话,简初晴自己也笑了,释然的说:“也对,管它什么族啊。反正日子总是要过的,以前我根本就没想到这个时空根本就没有人类,一心只想找到人类聚集地,和大家一起生活。” 现在她只庆幸小红不是普通人类,而是一只本领强大的鸟妖,不止在生活上给了她很大的帮助,还能说自己是飞鸟族来掩饰两人的身份。不然,他俩只怕日子会更难过呢。 就算再也找不到同类了,简初晴也只能在心里遗憾了。这个事实她无力去改变,也只能努力过好眼下的生活了。不然,想太多,难过的总是她自己。何况能在那样的困境中捡到一条命,也是一种幸运啊。 这么想着,她的心境都豁然开朗起来了,笑道:“等我们找到牙牧族了,就回去吧。我想自己的家了。” “行啊。也是该回去了,还不知道田里的庄稼怎么样了呢。”小红笑道。 说到庄稼,简初晴就更加着急了,只恨不得现在就起程回家,“哎,出来的日子不短了呢。还是你有翅膀好啊,飞的快。光用脚走,真是浪费时间。” “我不是以常驮着你飞吗。”小红反问道。 “所以我说要谢谢你啊。”简初晴连忙道谢。 两人胡闹了一阵,心情都好了,继续下一个行程。 找到了 第二天下午,简初晴和小红总算找到了的牙牧族人的村子。 这是一个小部族,形成了一个小村落,奇形怪状的屋子错落有致的分布在一大块空地上。他们站在高处看上去,看到村里一切都显得比较原始,比如房子是木头和草盖的,地面也是全泥土的,路面也没有修理过。一切都很原始。 村子前面还有一条小河。几个小孩子在河边戏水捉鱼,村子四周基本没什么花草树木,想必都是给除掉了,空荡荡的,让人一目了然的看清楚村子里的情景。 看着眼前的这些小孩子,简初晴都有些不敢相信,这里是有多穷啊。 小孩子们基本都没穿衣服,大点的最多穿了个裤衩,包住了最关键的部位,小点的就是全光着的。个个黑不溜秋的,也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 见到两个外人,孩子们也都很惊讶,停下了玩闹好奇的打量着他俩。 小红问:“你们在捉鱼吗?” “是啊。”有个小孩子比较胆大,不止回话了,还让他看一旁放着的盆子,盆子里游动着几条巴掌大的小鱼儿,还有一些小虾。这盆子也看不出是什么材质的,很粗糙,说是盆子还不如说是什么东西被挖了个大洞而已。 简初晴好奇的问:“你们用什么东西捕鱼的,直接用手捉吗?”她没看到这些孩子用工具。 结果,一个孩子拿出了一个类似她自己编织的捕鱼篓的东西给她看,这是用细树枝等物编织而成的,似篓子非篓子,瘪瘪歪歪的,但它总是个有小眼的器容,确实也能捕到鱼虾。 “这是你们自己编织的吗?”简初晴又问。 “是啊。”小孩子们得意的笑道。 大人们一般不管这些小孩子的活动,他们还太小,外出也干不了多少活儿。而且放牧的活儿,他们也还干不了,多半也只是让他们在附近捡些柴草回来烧饭吃。部族里生活并不富裕,想要吃饱肚子,就得自己再想点办法,这些孩子们就聚集在河边摸鱼虾。 “你们的父母呢?”小红又问,他一眼看过去,没发现村里有什么大人。甚至连那些尖牙兽也没见到。这村子说大不大,但也有二三十户人家呢。不可能就几个孩子在这里。 “出去放牧了啊。要到太阳快下山才回来呢。”一个孩子回答道。 原来大人们都得早早就出门,有的去放牧,有的去打猎,有的去捕鱼有的去收集一些野果野菜回来吃。总之,人人都有活儿干,也就这些小屁孩子们没人管。 大人们是不会在村子附近的河段摸鱼虾的,就是留给孩子们锻炼身手的。 “大人们不管你们的吗?你们人人都水性很好?不怕出事吗?”简初晴有些担心的问道。要搁现代,是不可能放任一群小孩子在河里玩水的。每年的夏天都发现多起溺水事件,还不够让大家警醒啊。 “我们人人都很会水的。不怕的。”那个最胆大的孩子不以为然的说。他们这个族的人,生下来就会水。长到他们这么大的孩子,就没一个水性不好的。而且他们也不会去深水处,不熟悉的地方玩水。这个地方,他们天天来,大人们都很放心。 “那你们捕这点小鱼小虾,能吃吗?”小红打趣道。 “当然能吃啊,就是吃不饱。”那小孩子摸了摸肚子,其实也很想弄些大鱼上来吃。但这里不可能有大鱼啊,这里完全是大人们留给小孩子锻炼的地方,水浅而小,哪来的大鱼。 小孩子的肚子就像无底洞,再加上他们本来的食物就不丰富,整天就想搞吃的。这些小鱼小虾等会儿,他们就会回去煮来吃了。算是给自己加餐。 几个人说话的声音惊动了大人,没多大一会儿,一个老人从一栋房子出来了,直接往这边过来。 见到两个外人,他多少有些担心,还吹了几声长长的口哨,那尖利的声音传的老远,显然是在传送什么消息出去。 小红过来打招呼:“我们是飞鸟族的,路过此地,见到有村子就过来看一下。” “飞鸟族啊,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老人张着浑浊的眼睛,有些怀疑的问道。 小红说:“恩,我们俩是离开族群单独生活的,一向四处跑。前两天刚和鲛人族见过面了,他们说这边还有其他族群,你们就是他们所说的牙牧族吗?” “是的。你们是出来游历的,还是出来找新的地方安家的?”老人听说他们是离群单独生活的,又刚和鲛人族见过面,人也放松了些,和小红闲聊起来。 “我们出来玩的。”小红答。 “还是你们飞鸟族好啊,有翅膀可以在天上飞。”小孩子们羡慕的说。 能够随便离开族群到处跑的,也就是飞鸟族了。而且够胆四处游玩的,也一定是飞鸟族当中本领高强的,他们能够在外面独自生存。毕竟这年头,大家都很少独自离开自己的聚居地。 大家就在河边闲聊,简初晴找了个树荫坐下休息。顺便喝些水。 见到她的竹筒,大家伙都很感兴趣,其实小孩子们一个劲的盯着他俩背的背篓。这种编织漂亮的背篓,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就是老人也一样。现又见到她拿出竹筒竹碗倒水喝,老人都忍不住说:“你们这个竹子做的东西挺好看啊。” “嗯,好看又好用。”简初晴笑道。 说笑中,几个强壮的青壮年男子飞奔回来了。 想必是老人刚才吹口哨让他们回来的,见到大家伙聚集在河边,男子们围了过来,把简初晴和小红包围在中间。 不过见到大家伙有说有笑的,他们也没动手,只是问:“你俩从哪里来的?有什么事?” “我们是飞鸟族,路过此地,在前面听鲛人族说这边还有其他族,就过来看看。”小红回答道。 “飞鸟族啊。”男人们也露出了好奇的表情。实在是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飞鸟族。他们走兽族,一向都只是与走兽族来往,与鲛人族的来往,都是因为他们住在人家的地盘里。 不过鲛人族还是比较好相处的,他们又听到小红说是鲛人族告诉他们在这里的,对小红和简初晴的顾忌就小了些。 但其中那个明显是头儿的青壮男人还是继续问:“你们来找我们有什么事吗?” “就是想看看尖牙兽,听说尖牙兽是最好吃的肉。看能不能找你们换一点。”小红回答道。 说到尖牙兽,男人们眼上都露出了得意的神情,他们这个族以放养尖牙兽出名,虽然是小族群,经常被欺负,但因为有这个本领,日子也不算太难过。不过是,经常迁移而已。这对他们来说,也不算大事,他们本来就要经常出去放牧,在一个地方呆的时间太长,也不利于放牧。 “你们拿什么交换?” “肯定是能吃的东西啊,不过我们这次没准备,先过来看看,下次就带粮食过来和你们换。” 小红说着,示意简初晴拿点吃的出来,让他们见识一下。 其实他们身边也没什么特别的好东西了,不过就是还有一只烤好的鸭子和一些烤好的鱼块,特意留着,本来就是准备来哄孩子的,还没来得及拿出来。 简初晴的厨艺好,烤的鸭子和鱼肉一看就很好吃,虽然是冷的,闻着没那么香,但一看这颜色,就觉得好吃。 他们平时烤的,经常会烤焦,要么内里还有血没烤熟。哪里有简初晴这么炉红纯青的烧烤手艺呢。 几个孩子眼巴巴的看了过来,简初晴撕下一块鸭子肉,先自己吃了,才再撕鸭子肉分给孩子们,然后把剩下的半只鸭子直接给了那个领头的男人。 大家飞快的吃完自己嘴里的烤肉,个个脸上都露出了惊叹,纷纷赞叹道:“哇,真是太好吃。” 鸭子就那么一点儿大,分给他们也不过是一人吃一小块肉而已,然后大家的目光就又盯着碗中装的那几块烤鱼了。 这几块鱼肉都是鲛人族捕来的大鱼剩下来的,简初晴依旧掰了一块自己吃了,才开始分给他们吃,并且顺便还掰一块给小红吃。 几大块鱼肉下肚了,大人孩子们的表情都变得热情多了。显然他们都喜欢上简初晴做的食物了。 那个领头的男人自称大石,“你们烤的肉一点儿也不腥,还又嫩又香,其实这鱼,这鸭子,我们也经常吃的,就是没你们烤的好吃。” 其实还有点辣,但他们的并不像鲛人族那样怕辣,可能是因为他们平时吃了很多的野菜野果子,其中也有些比较辣味的东西,不止不怕辣,反倒还觉得味道格外好。 “那是,我最会烤食物了,而且我们有特制的调味料,才会味道更好啊。”简初晴笑道。 “特制的调料,除了盐,你们还放了其他的东西?”大石连忙问。 “当然啦。”简初晴掏出自己的调料给大家看。 除了盐,还有辣椒粉,辣椒酱,油辣椒给阿玉了,另还有鲛人们给的鱼露和酸汁,油脂她都没有拿出来呢。 ※※※※※※※※※※※※※※※※※※※※ 啦啦啦,不要吃野味,不要吃野味,不要吃野味,重要的话说三遍。 糊涂了 看着她摆出来的这么多调料,大家伙都惊呆了。大家无法相信吃个饭,还得放这么多的调料,难怪她烤出来的肉格外好吃了。 牙牧族人吃的东西,放了盐就随便煮煮,烤烤就完事了。当然了,他们也没有其他的调料。 小孩子们更是好奇的问:“这都是些什么啊?” 于是简初晴就给他们一一解释起来,辣椒这个东西,他们显然没听过,除了好奇就是懵懂,但鱼露和酸汁他们显然知道。 大石就羡慕的说:“这是鲛人族给你们的吧。” “是啊。我们拿辣椒和他们换的。”简初晴回答道。 “那你们是想拿辣椒和我们换尖牙兽吗?”大石显然并不同意这个交易。 “不是啊,我们还有很多好吃的,这次又没带回来。”小红回答道。 辣椒这东西,除了简初晴和他,其他人都是可有可无的。鲛人们喜欢,除了其中还有红薯的功劳之外,主要是因为他们有的是鱼,鱼露和酸汁对他们来就也挺容易得到。何况简初晴还会教他们种植辣椒和红薯呢,并不是直接拿辣椒和红薯来交换其他的东西啊。 大石松了口气,显然并不是那么在乎辣椒,鱼露和酸汁他们就更加不在意了,而且他们也会吃一些野菜,其中就包括一些可以当调料用的,比如野姜野薄荷等等,放在汤里也一样有去腥提鲜的作用。他们这个族群能吃的东西很多,所以族人们打猎采摘捕鱼样样都来。 不过,大家还是对小红所说的其他好吃的东西,还是蛮感兴趣的,一个劲的追问。 奈何他俩手中一个红薯也没有了,光靠描述也没什么实际意义,小红就说:“我们这次出门,不是专门来交换东西的,没带多的食物出门。等下次我们带过来给你们看,你们再做决定。” 大石他们有些遗憾,也只能点点头,表示欢迎。 他们养的尖牙兽除了自己族人吃之外,大多数也是拿去交换其他物质的。毕竟牙牧族人比较弱,好多物质他们自己无法直接得到。 比如,他们就会和鲛人族交换食物,拿一头尖牙兽可以换回多条大鱼,再者鲛人族也会交换给他们一些诸如武器类的,比如坚硬锋利的刀,就像简初晴得到的那把菜刀一样。甚至锅碗之类的,牙牧族人自己也只有最粗制乱造的,好点的都是交换回来的。 这个族群,如果不是因为食物多样化,又会养尖牙兽这种几乎所有族群都爱吃的肉类,他们搞不好早就灭绝了。 天色渐渐变暗,太阳西下,劳作了一天的人们也陆续回家了。 有的人挑着柴,有的人提着一串鱼,有的人背着些野菜等等。先回来的是老的,小的,和妇女们。青壮年男人们是最后回来的。他们回来时还带回了些野鸡野鸭类的肉食。 村子里也陆续出来几个女性老人,带着小婴孩子。他们把孩子交给了孩子的母亲。接过孩子的母亲,当场就开始哺乳。 牙牧族人都长得比较黑壮,相当于现代的北方游牧民族,就算是青壮年女性,都很粗犷。她们穿着的衣服类似无领无袖的大背心和短裙,露出了健壮有力的四肢。 简初晴本身就属于个子比较高大的女性了,和她们一比,完全衬成了娇小玲珑型。看到这些女性,肩膀上挑的,手中提,个个负重能力都不错,简初晴不由自主的拿自己和她们对比起来了。 不止她在看别人,其实别人也一样好奇的打量着她。 一来,族里难得见到外人,二来嘛,简初晴穿的衣服,在她们看来也格外的与从不同,又那么漂亮,所以一行女人的目光就全部盯在简初晴身上了。 简初晴看到一个大肚子的孕妇,都背着一大捆柴,就知道她们的日子并不太好过。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这个世界的女性,虽然她也知道这些人不一定是人。但她们高耸的胸部,和明显比男性更加柔美的身姿,都让她们看上去是真正切切的女性。 村子里瞬间活跃起来了,小红和简初晴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牙牧族的尖牙兽并不带回家里来,而是直接另外养的,留了专人看守,其他人带着各自找到的东西回来。 “尖牙兽比较凶猛,而且也很脏,带回家养怎么行。肯定得养在外面啊。”大石解释道。 牙牧族人养尖牙兽,也是吃过很多亏的,尖牙兽本性凶猛,他们甚至能咬死吃掉牧主,而且能控制尖牙兽的都是本族群里最青壮年的男人。 谁敢把它们养在村子里啊。而且尖牙兽也不可能直接关起来圈养着,族群里这么多老的小的,要是让它们吃掉或咬伤了人,该怎么办呢? 所以,牙牧族人会选择村子附近的丛林中养尖牙兽,这样又能保证村民的安全,又能让尖牙兽有更广阔的活动场所,更加容易觅食。 牙牧族人自己都吃不饱,不可能把自己捕猎到的野鸡紧兔子类的动物肉类给尖牙兽吃,就只能带着它们在丛林中生活,让它们自己捕食。尖牙兽也是杂食性动物,能吃的食物很多,各种动物虫子野菜野果子,地上的块茎等等。也正是因为它们吃的太厉害,所到之处,几乎什么也不放过,一片丛林,过不了几年,就得被它们破坏的完全没用了。 这也是牙牧族人不讨喜的最大原因,也是他们经常迁移的最大原因。 他们在一个地方,生活不能超过五年。因此牙牧族人也分散的很,一般是大几十上百人组成一个小族群,这里一群,那里一群,互相之间特意隔的老远,就是怕互相干扰。时间长了,大家就慢慢失去了音讯,也会又分离出了新的族群。 “我们就是个分离出来的新族群。”大石指指自己的村子,又说:“我们这个族人口不多,养的尖牙兽本来也不多,还被其他族抢走过一些,现在就不剩下多少了。要不是鲛人族不在意我们住在这里,我们还得继续往前走,去更加艰苦的地方生活。” 也正是因为他们剩下的尖牙兽并不多,鲛人族又想吃,才会让他们在这里落户安家的。反正过几年,他们也得走。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鲛人族的地盘里,这一片丛林多的是,鲛人族自己也用不上,不然也不会让他们停留在这里。 了解了这个族群的习性之后,简初晴就说:“你们这样不停的迁移,也不是办法啊。而且你们不停的破坏当地的环境,所到之处,只留下一片荒芜,时间长了,你们还有什么地方可去?” 小红也不很不理解他们生活习惯,这样做,等同于挡了自己的后路。和现代人无休止的破坏自然环境,也没什么两样。 “那怎么办呢?我们一直这样生活的啊。”大石苦笑道。他们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处境,可是祖祖辈辈都是这样生活的,他们完全找不到解决的办法。 “那你们为什么不自己种些粮食,再养些鸡鸭来喂养尖牙兽呢?”简初晴又问。 听了她的话,牙牧族的人都愣住了,过了半晌,大石才问:“那得多少东西来喂养它们啊,而且我们也不会做这些事情啊。” 得了,说了半天,这还是一个不会种田和养殖的族群,全靠天吃饭,简初晴过了好半天,才明白过来。 “难道我们到了一个远古原始社会吗?”她无言的问小红。 小红摇摇头,示意她别说了。因为他也很糊涂了。 原始行为 牙牧族女人们正在热火朝天的准备食物,简初晴也加入了这个队伍当中。 今天小红特意准备了些食物带过来的,比如几只腌制好的大鸭子,还有十几颗蛋。 简初晴看着她们粗暴的厨艺,心道:“这会好吃才怪呢。” 小红更是一副目不忍睹的模样,只恨不得快点离开这里。但是人家牙牧族人却都眼巴巴的热烈的盯着食物,完全没有觉得女人们做饭的过程有什么不对头。 然后,简初晴开始烤鸭子,这一次她没有显露自己的火系异能,而是直接找女人们拿了一块烧着的木柴,女人们立马又给了她一小捆柴火。 牙牧族人生火的方式也很古老,拿着两块像石头一样的东西互相撞击,火星落下点燃了一些准备好的细小干草。这种生火方式,简初晴还是在电视上和小说中见过的,还颇为新奇的观看了半天。 顺便,她还找牙牧族人要了一些嫩野菜过来,让小红再去洗一遍。 恩,她觉得这些人洗的不干净。 小红接过野菜,快速离开了,再不走开些,他真要受不了了。牙牧族女人们做饭的架式,让他想起了自己刚到这个时空来时,用鸟身吃生肉喝生血的不美好过程。 那时候的他还是一只受伤严重的大鸟,简初晴又没苏醒过来,为了活命,他不得不吃生肉喝生血。 至从简初晴醒来后,他的饮食一直比较好,吃的喝的,都和人类一模一样。他也习惯和喜欢这样进食,现在再看到牙牧族人直接把整只鸡整只鸭血淋淋的扔进锅里,又或者直接架在火上烤,毛也没有清理干净,他就觉得这些人完全是未开化的野人行为。 等小红把菜洗好回来,简初晴的烤鸭子已经香喷喷了,惹得众人一个劲的流口水,并且所有的目光都盯着她的烤鸭子。没有人愿意再去吃自己烤的鸭子。 简初晴其实也没有放其他的调料,鸭子本身就是加了盐和辣椒粉及酸汁腌制过的,稍微烤一烤就香气扑鼻了。 一只鸭子烤好了,简初晴示意小红拿过去送给族长。在人家的地盘上,自己总得表示一下善意嘛。 小红明白她的意思,二话没说,直接拿起烤的金黄流油的鸭子送给了族长。 然后,简初晴继续烤第二只,第三只。 原本正在烤鸭子的女人们立马学着她的动作,希望自己也能烤出如此色香味美的鸭子来。但是呢,她们的鸭子没有经过腌制,而且火又烧的大,鸭肉外面一层很快变烤黑烤焦,里头却又还血淋淋的没有熟。 以往,牙牧族人也没有嫌弃,今天看到简初晴烤的鸭子,大家伙就觉得自己的厨艺实在太差了。 于是乎,简初晴就开始教她们,先拿一只鸭子抹上盐,肉厚的地方还花几道刀口,然后再开始烤,烤的时候也得撑握火候,熊熊大火显然是不行的。燃烤,要的就是没有明火,只剩下红红的炭火时来烤制食物最好了。 如此几翻,女人们烤的鸭子总算有些看相了。 她们和简初晴的关系也立马热烈起来了。 接下来,简初晴又教她们煮汤,让她们把鸭子鸡子砍成块,洗干净血水,再入锅炒香,最后加水煮,快熟时再加入盐和一些野菜。 这个过程其实比烤制更简单,唯一的难点就是炒香的过程,不会的人很空易炒糊,其实不炒也行,就是没这么香而已。 毕竟野味都比较腥。而且炒出了油脂,汤的味道会更加好一些。毕竟汤里加的野菜可不少。 而她自己煮的是野菜蛋花汤。按理说,牙牧族人的肉汤味道要更鲜一些,但实际上喝过简初晴煮的汤的人,都认为她煮的汤更加好喝。 其实她没有放多的调料,就加了一点盐。 这就是个人水平问题了。 而且牙牧族人见到她把蛋打散了放进锅里,锅里一下子就满是蛋花了,也十分好奇。 “我们都是直接煮蛋,又或者生吃蛋的。”一个叫阿花的年轻女性惊讶的说。 “我这样煮,是不是锅里全是蛋花呢?”简初晴笑问道。 “是的,明明只有几个蛋,怎么能煮一锅的蛋汤呢?”阿花好奇的问。 “所以,我才要这样煮的啊。下次你们也这样煮,让每个喝汤的人都能吃到一些蛋。生吃蛋,其实还没有这样煮好呢。”简初晴笑道。 蛋对牙牧族人来说,也算是不得多得的好东西,一般都是给孩子和孕妇吃的。他们能找到的蛋类比较少,因为每到一个地方,他们就会把野鸡野鸭子吃得精光,哪里还来的蛋呢。 简初晴想到她们煮的汤,野菜都是一整棵直接放锅里的,又说:“你们要是喂孩子吃,还可以把野菜切碎再和蛋一起煮汤,让孩子更加容易吃进去。” 简初晴顺便教了这些女人一些煮饭的知识,几个煮饭的女人,今天算是见识到了真正的厨艺,都听的很认真。 牙牧族还采用最古老的族群聚餐式,女人们把所有的食物都处理好,煮熟,然后由族里最有权威的族长,也是大石的父亲分发给每个人。 年青力壮的,干活干的最多的人自然得到的食物最丰富,反之年老的,年幼的就得到的最少了。于是,简初晴分出来的这部分食物,族长就又分了一些给孩子们,剩下的,他们也就尝了个味道。 小孩子和女人们喝到简初晴煮的汤,都十分开心,还说:“我们以后也可以这样煮汤,既能节省肉,还能吃的更好。” 一起吃了一顿饭,牙牧族人对简初晴和小红的态度就越发热情了,他们很希望能和愿意接纳自己的族□□朋友。最重要的是,他俩是飞鸟族,还能带给他们不少外面的消息。 闲谈中,小红就确认了他们就是当初去竹林那边放牧的人。幸好他们总共才去了两次,一次带的尖牙兽也不多,不然,那片林子只怕也给破坏的差不多了。 饭后,小红和简初晴没在村子里休息。 一来村子里并不是很干净,也没有多余的房子给他们住,二来村子里也没多余的食物给他们,他们明天早上还得去外面觅食。再说了,他们本来也打算快点回家去的。见到了牙牧族人,他们出来的目的也基本达成了。 所以两人干脆直接离开了村子,说:“我们要先回去了,过段时间再带食物过来和你们交换。” 大石也没有多留他们,毕竟大家关系也没那么好,只是送他们出了村子,并且说:“欢迎你们再次来啊。下次带些你们的好东西过来。” “恩,下次带些食物过来和你们交换。”小红点点头,变出翅膀带上简初晴飞走了。 看着他硕大的翅膀,还能驮着人飞,大石十分羡慕的看着他们消失的身影,嘴里还喃喃自语道:“能飞真好啊。” ※※※※※※※※※※※※※※※※※※※※ 啦啦啦,走过路过的,出来冒个泡吧…… 感受美好 小红和简初晴又回到了,他们前一天晚上露宿的地方。 两人一停下来,简初晴连住的地方都来不及收拾,就说:“难道现在还处于原始社会,大家还只会采集野菜野果子等,和捕猎为生?还没有学会种田,也不会驯养牲口?” “也不能完全这么说吧,他们不是会养尖牙兽吗?”小红反问道。 说实话,这个小世界早就把他搞糊涂了,他翻遍了记忆,也无法找到一个与这个时空相符合的时代。要知道这个尖牙兽,这个牙牧族,他以前也没听说过啊。 “是哦,真是奇怪啊,连最难养的牙牧兽都能养,为什么养不好普通的鸡鸭牛羊呢?”简初晴又问。 “我也不知道啊。”小红摇了摇头。这个世界太奇怪了,完全不能用常理来推断。 “其实最好的办法是,他们自己想办法种田和养一些小动物来喂养尖牙兽。不然迟早这个族群得完蛋。哪里有这么多地方给他们破坏啊。”简初晴说。 小红也说:“不止他们自己完蛋,连别人也跟着遭殃。就他们那个破坏速度,我们生活的那片都得保不住呢。” “那可不行,那是我们的家,我们要保护好。”简初晴急了,为了不让牙牧族人无休止的破坏自然环境,简初晴决定教他们种田。 “我们回去后,带些红薯来教他们种。种多些,收个几千上万斤,还不能养活几十头尖牙兽吗?有了充足的食物,他们就不至于再那么破坏环境了。” “要教会他们,只怕没那么容易哦。”小红摇头。 “红薯那么容易种的东西,这里土壤又肥沃,肯定学的会。”简初晴倒是很有把握,她都把小红教会了,谁来都能教啊。 小红看着她想大干一场的样子,觉得她想的太简单了,好笑的说:“你自己种田容易就觉得别人也容易。” “这个很容易学的,而且红薯又是最好种的庄稼了。”简初晴不以为然的说。 真的,在她的认知当中,种红薯真是非常容易了,就连她这个没正经学过的人,都不种种的好好的,还把小红这个以前连锄头都没拿过的人,完全没下过地的人教会了呢。 后来,她为这句话后悔了无数次,可是后悔过后,她还不得不努力再教别人种田。 在这里休息了一晚后,两人很快回到了那个满是荷花的小河边。看着眼前的漂亮小楼,简初晴开心的叫道:“哇,好漂亮啊。才几天不见,他们就把房子盖好了。” 鲛人族的审美很特别,小楼外墙是各种贝壳,五花八门,大大小小的,但却排列的很好,还组成了一个个图形,有一些贝壳简初晴根本就不认识。屋顶是一种绿色的水草,看上去就很清爽。总之,小楼真的很漂亮,简初晴很喜欢。 正在屋里忙活的阿玉跑了出来,得意的说:“我们盖的房子漂亮吧。” “是的,太漂亮了。我好喜欢。”简初晴说。 阿玉拉着她的手,把她带进屋里。 “进来看看,我们布置的你们喜不喜欢?” 进门的大厅里,摆了一张大餐桌,是用石头做成的,桌面是整块的大石板,四根柱子是四块长条形的石柱子,摆放在屋子正中间,十分显眼。桌面上还摆了些茶杯。和现代人家里的餐桌没多大的区别。 只是椅子就很不合格了,桌子两的长边,各摆放了一张长条板凳,也一样是石头的。 小红就笑了,“做几张竹椅子就更加好了。” “恩,是的。还是椅子更合适一些。”简初晴也说。 阿玉连忙问:“你们会做吗?” “当然会啦。要是你们能找些竹子来,两天我就能做几张竹椅子出来。”简初晴笑道。 “太好了,我们去附近找竹子。”阿夜连忙说。 然后,大家又在大厅里指指这里该摆放些什么,那里该摆放些什么,甚至连墙壁上也该挂些漂亮的花束,和画儿什么的。简初晴的想法,完全是现代人的思维,大厅里应当摆上沙发,如有个电视就最好了,当然了在这里就不用想了。但可以弄个宽大的沙发,让大家没事时聚在一起闲聊也行啊。 阿玉连忙说:“我们还没来得急布置这里,才把你们的房间布置好。” 于是,一行人又上了楼。 楼上一左一右分别是小红和简初晴的房间。 先看的是简初晴的房间,入眼就能看到靠墙摆放了一床被褥,把这里弄得像简易榻榻米似的。这个被褥是用几块普通鲛绡缝制而成的,当床垫子使用也挺不错的。因为楼板是木头的,这被褥直接放在地面上,也还行。 墙面上还挂了个这种鲛绡做成的一个圆形的桶状物,小红和简初晴都不知道这是何物,阿玉指着这个东西介绍道:“这是给你装衣服用的。” 简初晴这才明白,原来这个东西是当储物框子用的,只不过鲛人不善于用竹编和木头,直接用有韧性的藤条上下各扎了一个圆圈,再套上缝好的布,就成了一个简易实用的布艺框子。 简初晴的房间,还布置了一些女孩子的饰品,比如靠窗台还摆放了几束漂亮的花花草草,两边还挂了几串漂亮的贝壳组成的风铃等等。 “哇,好漂亮的风铃啊。”简初晴简直对这些各种各样的贝壳做的风铃爱不释手,把玩了好一会儿。 “其实这也不过是些比较普通的贝壳。你喜欢,我下次再给你做一些。”阿玉笑道,自己的东西,朋友喜欢,阿玉也很开心。 简初晴连忙道谢:“谢谢你哦。你真手巧。”这些风铃不是简单的把贝壳穿在一起就完事了的,还得靠搭配,搭配的好,才会格外漂亮。 阿玉得意的笑了,嘴里却很谦虚,说:“这不算什么啦。” 简初晴看着这些充满了少女气息的漂亮饰品,一下子就想起了自己的从前。末世之前,她也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小姑娘,喜欢各种各样漂亮的饰品,喜欢到处玩乐,喜欢追剧,喜欢明星,喜欢打游戏,等等。 那时候她的房间里也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饰品,到处是一些精致可爱的小玩意儿。可现在她的房间,除了床,椅子这种必需品之外,就再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了。 因为末世后,她的人生除了生存,就再也没有什么色彩和快乐了。不止她是这样的,她身边的同伴们也是这样的,大家为了活着而努力着,天天吃不饱睡不好,甚至提着心时刻担心自己没命。 在这种环境下,她哪里还会注意到一些漂亮的饰品,一些可爱的东西,甚至也忘记了笑。不过,现在一切都过去了,她又慢慢步入正常的生活。 有可爱的朋友,有可亲的伙伴,有可期待的人生了。 这么想着,她不由自主的望向小红,无声的说了句:“谢谢你。” 要不是因为小红,她的人生早就结束了,哪里还会再次感受到这份鲜活的美好。 觉察到了她的目光,小红不经意的冲她笑了笑,他正在想这些风铃如果再加几颗晶莹的珍珠就更加好了。既然简初晴喜欢这些小饰品,他也可以给她做一些。女孩子嘛,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也很好啊。 不止简初晴的房间装饰一新,小红的房间也没落下,只不过装饰的更加简洁,没有那么女孩子气,但同样也很漂亮。 总之,阿玉他们很用心的装扮了这栋小楼,务必让简初晴和小红能喜欢上,并且能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经常过来住。 “谢谢你们。”这次小红比简初晴更早开口道了谢。 他看得出来阿玉他们是真的很用心,也真的很想和他俩交朋友。虽然他并不太喜欢简初晴和阿玉他们的相处,因为总让他觉得有点不爽。但他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就是从心里的抗拒简初晴和别人太过亲近。就好像自己的所有物被别人觑觎了一样。 他只知道,自己辛辛苦苦的把简初晴从末世带过来,又努力和她一起创造新的生活,这种日子是他所愿意的和喜欢的。 但他又隐隐有些担心简初晴会为了奔赴新的生活,而抛下他。毕竟他是只鸟妖,简初晴一直想找到人类,找到自己的同伴。 果然种族不同,就是麻烦啊。 小红在心里叹了口气,他也不知道上哪儿去找真正的人类。 因为简初晴的返回,阿夜又带着同伴去捉鱼,摘莲蓬,摘菱角等物去了。 只有阿玉还陪着简初晴,一个劲的缠着她,问她和小红这一去的所见所闻。她也一样对外界充满了好奇。希望能从简初晴嘴里得知一些有趣的事情。 “没什么稀罕事。牙牧族人的日子过得比较辛苦,比不上你们。我们在他们族里转了一圈,就回来了。”简初晴笑道。 她简单的说了一下牙牧族人的生活,对于他们那种简单粗暴的生活习惯,很是感叹。她还沉浸在牙牧族人,这像原始人类一样的振惊当中。 ※※※※※※※※※※※※※※※※※※※※ 恩,其实种田挺不容易的。 我买了一根辣椒苗回来,长的还蛮好的,也开了很多花结了一些小果子,最终却只有一个独宝长大了。看着枝头孤独的一个辣椒,大家快笑死了。不知道多买几棵,会不会多长一些。 做个新规划 饱食一顿之后,大家都窝在大厅里摊着一动也不想动,美食果然能让心情放松,连带着小红看鲛人族都顺眼了很多。 大家有一答没一答的闲聊着,小红就开始和阿夜阿玉谈生意了 。 简初晴喜欢鲛人的锅碗刀具,还有小红想要他们的油脂酸汁和鱼露。这几样东西,对鲛人来说,都不算是贵重物,当然是满口答应下来了。 “油脂酸汁鱼露,我可以经常给一些你们。锅碗刀具这种东西,送给你们一套,你们可以用很久了,用坏了再来拿就好了。” “恩,我们回去后,过段时间再过来,给你们带些红薯和辣椒,再者我们还得去一趟牙牧族人那里,把红薯给他们尝尝,看他们愿不愿意和我们交换尖牙兽。” 阿夜闻言,皱了皱眉头,他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因为牙牧族人其实更喜欢吃肉类,平时和鲛人族交换,都喜欢肉质肥厚的大鱼,红薯毕竟是个素食,就说:“他们吃的很多,估计要很多红薯才够换一头尖牙兽。” “没事,我们的红薯也有很多。”简初晴说着,忽然想起她种下的一个红薯和几颗辣椒籽,连忙问:“哎,我前几天种的,怎么样了?” “我天天都有看啊,还烧了一点水,但还没有长出来呢。”阿玉答。 简初晴就坐不住了,“走,去看看,差不多应当要发芽了啊。”就现在这种天气,三四就应当出芽的。 走到田地边,她一眼就看到那小小的嫩芽,笑道:“我就说,应当要出芽了吧。” “哎哟,昨天都没有呢,今天就长出来了。”阿玉也很开心,她惊喜的看着这点点小嫩芽,恨不得整个人都扑上来,还说:“是不是很快就可以有红薯吃了?” “哪有这么快呢?你慢慢等着吧。”简初晴笑道。 “哎,我真巴不得红薯快点长出来啊,这些芽能长几个红薯?。还有这辣椒呢?”阿玉又问。 “一个红薯能发很多芽出来,等这些嫩叶长大,长出很长的藤来了,我再过来教你们如何分种。”简初晴笑道。 那几根辣椒苗就不用管它们,也不用移植了,让它们继续长着就好了。 她没有时间在这里等,明天就得回家去了。 “好啊,好啊,你下次来,再多带些红薯来哦。”阿玉连忙要求。 “那是当然。对了,红薯和辣椒苗这一点儿田,你们平时多注意一下,如果天气太干旱了,就浇点水,没有就不用管了,最重要的是不能让别的小动物给吃掉嫩苗了,再就是,一定要记得除草,看到有草长出来就要扯掉,不然,草一多,苗就长不大了。” 简初晴给阿玉交待了不少种田的要求,务必让这点红薯苗和辣椒苗长大开花结果。如果这一点点能长大,能结果。她就可以肯定,她带过来的种子,非常适合这片土地,产量非常高,一年都可以种好几季。 “好的,我们肯定会天天都来看的。我比你更希望它们能好好长大结果。”阿玉连连点心,表示自己一定会上心的,不止简初晴重视,她也一样很重视。 鲛人族虽然生活在水里,食物以鱼为主,大家的日子也还过得比较好,但毕竟鲛人族人员众多,时间一长,族人越来越多,江里的鱼也不一定够大家伙吃了。 所以,他们也会想办法养殖一些东西,比如这一小河的莲藕就是当初某位鲛人族长带回来的。还有,他们也会在江底种植一些可以食用的水草类。总之,每个族都在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努力着。 “嗯,希望过不久,我们就能吃到这里长出来的红薯和辣椒了。”简初晴笑道。 一年可以种好几季的种子,在任何时代,都是非常值得珍视。能解决饿肚子的问题,也就是解决了人类从古至今的一个大难题。她也不用担心牙牧族人吃太多,尖牙兽食量巨大了,反正不停种就好了嘛。规模种田,规模养殖,到时候就不用担心不够粮食吃,不够肉吃了。 简初晴的这些雄心壮志,可没敢说出来,只能在心里暗暗计划。 田地就这么点儿大,简初晴又让阿玉没事干时,再多开一点田出来,先把这块田养熟,为后面来栽种红薯藤做好准备。不要搞的像她当初那样,边挖地边栽种。 两人兴致勃勃的规划着种田计划,也不管小红他们的在谈些什么。 因为简初晴答应他们,给他们送些红薯来和辣椒来,并且教他们种红薯和辣椒。光一些锅碗和油脂酸汁露这几样物品显然是鲛人占太多便宜了,所以阿玉就说:“我还送一些鲛绡给你们做衣服,再加上你们以后来,我都送雪江最好吃的鱼给你,也送一些特产给你们。” “那你们有珍珠吗?”小红问。 “有啊,但是漂亮的比较珍贵。我也可以送几颗给你们。给晴姐姐穿一串珠子戴吧。” 简初晴本想拒绝,小红却已经先答应了,“可以。” 如此,这笔交易就达成了。 很简单,完全不需要惊动鲛人族的当权者。当然了,这也是因为阿玉本身就是族长的女儿,而且她还很可能是下一任的族长。对了,鲛人族是女性当族长。 天快黑了,阿玉他们几个也要回家了。 他们走后,简初晴拿出肥皂要去洗澡了,还对小红说:“今天有地方住,好好洗个澡再睡。” 出门在外,自然没那么多讲究,平时也是遇到有河的地方,两人就洗个澡,没有就不洗了。 小红却说:“我想去雪江里玩玩,你自己洗吧。这里是鲛人的地盘,也很安全。有什么问题,就大声叫唤。” 平时无论在外面还是在家里,简初晴下河洗澡,都得他在一边陪同。但在这里反倒不用了,没有任何安全问题,小河水不深,简初晴也不会下到河中间去。 这一河的莲藕,水质虽然也不错,但却不适合游泳。他是个喜欢戏水的鸟,不太喜欢这种河水。 “行啊。你别玩太久啊。早点回来睡觉,明天我们还得赶路呢。”简初晴交待了一句,就不管他了。她很清楚小红的水性,别就是江了,就是大海估计他也一样可以随意玩耍,何况雪江里还有鲛人呢,出不了什么事。 “恩,知道的。”小红应了一声,拿着自己的衣服走了。 简初晴美美的在小河边洗了个大澡,又把脏衣服全部洗干净了晒好,才回来躺在自己的房间里了。出门在外,一向都露宿野外,天当被地当席,这回可是正儿八经的住在屋子里了,而且这屋子还挺漂亮的。简初晴的心情挺美。 鲛绡缝制的褥子,柔软而凉爽,人躺在上面很是舒服。虽然褥子不是很厚,稍微欠缺了些软度,但简初晴已经习惯睡硬板床了,一点儿也不觉得不舒服。她在自己家里,睡的竹板床,也不过是垫了一层厚衣服当褥子而已。在野外时,就更加简单了。 简初晴躺在床上,抬眼就能看到窗边的星星,月光如水般温柔的照射进来,整栋小楼静静的。小红还在雪江里戏水没回来。一阵风吹过,送来了荷花的清得,也惹得窗边的风铃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响声,像一曲歌一样。 简初晴就这样听着歌声,闻着花香儿,慢慢睡着了。 ※※※※※※※※※※※※※※※※※※※※ 交个族长朋友 回家喽 小红在雪江里畅游了几个来回,过足了戏水瘾,才上岸。这些天可把他憋坏,难得今天也肆意玩耍一回。 这时候,月亮已经升起来,月光袅袅的照在江面上,给江水凭添了一层隐约的朦胧之意,远处的山峦与丛林都笼罩在一片茫茫之中。 小楼静静的耸立在小河边,月色给它蒙上了一层朦胧的面纱,让他恍忽觉得屋子在这一瞬间都充满了仙气,比他那间小小的土地庙漂亮太多,也大太多了。 他不由的嘟喃了一句:“这才叫人住的地方嘛。” 谁不愿意住漂亮高大又宽敞的房子呢,那间小小的土地庙,虽然只住了简初晴一个人,依旧觉得太挤了。摆上一张床,摆上一方小桌和一把椅子,就没多少空余的地方了。 那间屋里自然也没什么漂亮的装饰品,有的都是生活必需品。 幸好,他和简初晴又围着土地庙盖了一圈房子,不然根本就不够住。但竹子茅草芦苇和泥巴搭建的房子,还真比不上鲛人盖的房子。 他在屋前停留了好一会儿,才抬脚进屋。 而屋里的人,也早就睡熟了,走到简初晴的房门前,他驻足停留了片刻,仔细听着简初晴平稳绵长的呼吸声,又过了片刻,才回到自己的房里。 躺下来后,小红却睡不着。这些日子,他与简初晴同睡,居然睡习惯了,今天身边少了一个人,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虽然她的呼吸其实也就一墙之隔,以他的五感,听的清清楚楚。可是,这感觉却还是有很大的不同。虽然他俩平时一起睡,也只是纯粹的睡觉。 他都恨不得直接去简初晴房和她一起睡,但是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就被他自己打消了。男女有别啊。在外面是没办法注意这些,可现在有好好的房间,却还非得挤在一起,就不妥当了。 折腾了好久,睡意全无,还越来越烦燥,小红干脆坐起来,在窗边打坐。 沐浴在月光下,意守丹田,身心合一,小红慢慢安宁下来,渐渐进入修炼之中了。突然,月华疯狂的往他身上涌来,瞬间把他整个人都包住了。而月华还在疯狂往这边涌,最后都溢了出来,慢慢占满了整座小楼,连带着往睡梦中的简初晴身上涌。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阿玉他们就带着一堆东西往小楼这边过来了。 他们的脚步声和说话声打扰到小红,他睁开眼睛,才发现天快要亮了。 虽然一夜没睡,但小红却神采奕奕,精神饱满,昨夜的修炼让他获益颇大,此刻他只觉得自己浑身舒畅,有着用不完的劲儿。 他敲了敲简初晴的门,叫她起床,“还在睡吗?阿玉他们过来了。” 简初晴并不是睡觉死沉的人,这个点,也是她平时差不多要起床的时间了,他一叫,她就醒了,“恩,我马上起来。” 大夏天的,也不用穿什么衣服,她直接套上外衣就打开了房门。这一夜好眠,她也觉得通体舒畅,整个人都好像轻盈了许多。 “你昨夜什么时间回来的?我都不知道,我一倒下就睡着了。” 小红看了眼她的脸色,就知道她睡的很好,笑道:“恩,我回来就发现你已经睡熟了。” “也许是这段时间天天在外面,没睡好。昨夜睡了个好觉,今天觉得人都格外舒服。”简初晴和他说笑着一起下了楼。 “早上好啊,你们来的这么早啊。我们才起来呢。”简初晴和阿玉他们打招呼。 “早上好。我们是特意赶早过来的啊。”阿玉笑眯眯的打了招呼,把他们带过来的东西拿了出来。 简初晴和小红飞速到小河边洗漱完毕,就回来做饭和收拾东西。 简初晴做饭,小红收拾东西。此刻,阿夜已经收拾好了一条硕大的银白色鱼。这种鱼,简初晴以前根本就没见过。 “这个叫大银鱼,肉质鲜嫩,生吃味道挺好的,你们来尝尝?”阿夜切了几大片新鲜的鱼肉摆放在碗中,示意小红和简初晴去尝尝。 这种生鱼片,雪白晶莹,看上去就很在美感。 小红是吃惯了熟食的,对生鱼片不太感冒,只看了一眼。简初晴倒是知道有生鱼片这种吃法,但那一般都是吃深海鱼的,对于这种淡水鱼的生鱼片,她还真没吃过,有点好奇,就尝了一片。 鱼肉确实很鲜嫩,入口的爽滑,却又有股淡淡的甘甜,“恩,很好吃。如果再加上冰镇一会儿就更加好了。” 简初晴说着,拿出鱼露和酸汁和盐,调了个简单的酱料,再夹了一片鱼肉来吃。 加了酱汁的生鱼片,就更加有味道了,小红也跟着吃了两片。简初晴也只吃了三片。生鱼片这种东西,还是少吃为妙,怕有寄生虫,她没敢多吃。 “你们不吃了?这是我们特意带来给你们吃的。”阿玉有些遗憾的说。 这种大银鱼,对他们来就,也是很珍贵的,并不是天天能吃到的。毕竟大银鱼很难捕捉到,并且因为鲛人都爱吃,怕吃光了。鲛人族也规定了大银鱼产卵期间不能吃,更不能吃没长大的大银鱼,就是为了保护这种鱼,让自己能长长久久的吃到它。 “谢谢你们,你们自己吃吧,我们还是习惯吃熟食。”简初晴笑道。 如此,阿玉他们就不客气了,几个人围着大银鱼开吃了。他们吃的挺带劲的,并且不用酱料,就直接吃。他们惯常这样进食,也不会怕寄生虫,简初晴就不管他们了。 一大条大银鱼就这样给他们你一片,我一片的解决了,只剩下头尾和鱼排和鱼腩和一些鱼内货。 阿夜要拿这些东西去扔掉,简初晴就说:“别丢别丢,太浪费了,我拿来炖个汤,你们去摘些菱角米,再抽些藕尖回来。”她要试试这些东西煮汤味道如何。 毕竟还剩下的鱼头鱼尾加鱼排鱼腩等物,起码也有二十斤重呢。这么多就直接扔掉太可惜的。而且煮鱼汤,就是需要多些鱼头鱼骨头,汤头才会更加鲜美。 “这个也能煮汤吗?”阿玉问。 “怎么不能啊,其他鱼能煮这个也能煮。”简初晴笑道。 大银鱼这种鱼,她估计对于鲛人来说,也是鱼中精品。不然,大家伙也不会围着吃光。而且他们除了带了这条大银鱼过来之外,还另带了两条大头鱼。 一听这些杂碎品也能煮汤,大家伙就又忙活起来了。 阿夜依旧帮着简初晴收拾剩下的两条大鱼,刮鱼鳞,开膛剖肚切块,收拾好后,他还说:“晴姐姐,给你们留几块中间的好鱼肉腌着,你们带在路上吃。” “好啊,谢谢你哦。”简初晴同意了,取了中间最好的几块,约二十斤鱼肉腌制起来。 一顿忙活后,锅里的大银鱼的鱼杂碎,煮的鱼汤开始散发出浓郁的香味儿了。 “哇,好香啊,这个鱼骨头煮汤这么香的?”大家伙都十分惊讶,觉得以前扔掉的大银鱼的鱼头,鱼骨等简直是太浪费了。 这个汤汁奶白,像牛奶一样,闻着是真的很香,而且没有一点儿腥味儿,别说阿玉他们直流口水了,就连简初晴自己都闻得饥肠辘辘了。 这一锅的鱼汤,是纯正的鱼汤,就放了盐,其他的调料品都没来得及放,简初晴打了一小碗上来尝了尝,汤汁很鲜美,还微微带有点回甘,“真不错,这味道挺好的。下次你们再吃大银鱼,就像今天这样煮汤。” 这种煮汤的方式其实很简单,阿玉他们看一遍就字会了,下次就可以自己做了。其实简初晴也教了他们不少厨艺。阿玉学东西也挺快的,基本都会了。 “很好喝吗?”阿玉眼巴巴的问。 “恩,很好喝,也不需加配菜。”简初晴连鱼露和酸汁也只加了一点儿,就把整只锅端下来,放在一边凉着。剩下的另一只大锅,她要煮更大的一锅大头鱼加菱角藕尖等,给大家当早饭了。 吃完这顿饭,简初晴和小红就要出发了。 他俩出门时只带了两只背篓,当时装的最多的是水和食物,现在基本是空的,但装上阿玉他们带过来的东西,就又基本上填满了。 阿玉见篓子还没完全装满,连忙让阿夜他们再去摘些莲蓬,抽些藕带过来,简初晴连忙说:“别,别,装不了,装太多,我们背不起了。” 小红也说:“是的,等下都飞不起来了。” 现在他们的篓子里东西真的很多:几瓶鱼露,几瓶酸汁和一些油脂,外加一只简初晴指定大小的锅,一把菜刀,两个中号的盆子,一柄铲状的刀,这是简初晴特意要的,拿回去翻地用的。平时她用竹铲子,虽然也能用,但损耗太快了,经常要做新的也挺麻烦的。 剩下的多半是食物,诸如莲蓬,藕带和菱角米也装了不少。 还有几串漂亮的风铃,几串珍珠和几块用来做衣服的,漂亮的鲛绡。另还有一卷普通的鲛绡,和一些零碎小玩意儿。 盆子里还装上了约二十斤腌制着的鱼肉,这是留给他们在路上吃的,再加上一些清水。两人背起篓子,都觉得沉甸甸的。 “好重啊。”简初晴忍不住叫出声来,虽然她的力气大,也背过更重的东西,但说实话,今天这篓子里装的可都是实打实打的重物。不过,小红的那只篓子的东西更重。 阿玉连忙说:“没事的,我们送你们一程。” 阿夜和另个一个伙伴连忙接过他俩的篓子,别看他俩还未成年,个子却比小红和简初晴两个成年人大,力气也大的很。 看着他俩轻轻松松的背着篓子,简初晴不得不承认鲛人的体力果然不错。 ※※※※※※※※※※※※※※※※※※※※ 八月,你好,我好,大家好。 生气了 阿玉他们几个把简初晴和小红送出十多里路远,直到眼前的路越来越不好走,树木也多了起来,才停下脚步。 阿玉还很是不舍,就差要直接送他们回家了,简初晴只好说:“别送了,我们过段时间会再过来的。” 小红也说:“好了,你们回去吧。到这里,我们也要开飞了。” 离水越远,对鲛人也是有影响,何况他们几个未成年呢。 “你们要早点来啊。”阿玉看着他俩的身影消失,还在依依不舍的挥着手。 简初晴听到她的声音,也故意装着没听到,和小红加快脚步往前走。 一想到马上就要回家了,她的心情也很雀跃,“不知道家里的鸡怎么样了?地里庄稼会不会死?” 这是她最担心的两件事。这时候就忍不住念叨起来了。 小红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说:“现在担心这个有什么意义,你前面不是很喜欢那栋小楼,又喜欢阿玉他们,都恨不得直接在这里安家的吗?” “嘿,我喜欢是喜欢,漂亮的小楼住的不是更舒服吗?我们那房子,确实比人家这栋楼要差啊,而且你自己还住着草屋子呢。我就不相信,你不喜欢住好房子,而是喜欢住草棚子。” “我无所谓,在野外露宿都没什么。”小红不以为然的说。 简初晴被他这话噎住了,过了半晌才反击道:“也对,你是一只鸟,鸟不就是住鸟窝的吗?还住什么房子。” “你……”小红也被她这句话怼的半晌说不出话了,住鸟窝,也亏她说的出口。 他长这么大,还真没住过鸟窝呢。不,也不能说没住过,可那应当叫树屋。可不是普通鸟类筑的那种粗糙的鸟窝。要知道,它以前的树屋可大可漂亮了。 比起现代的土地庙都更坚固结实耐用,而且还更大更精致。何况,他以前妖力高强,也可以随随便便给自己盖栋大楼。只是看自己喜不喜欢而已。 简初晴却两眼亮晶晶的,接着说:“不然,你直接在树上筑个窝吧?”她是真感兴趣哦,小红一开始就是鸟形,而且现在还有翅膀可以飞,她还真想看到小红在树上筑的窝呢。 小红都要给她气死了,不再理她,哗啦一声展开翅膀,飞走了。 简初晴眼巴巴的看着它在天上越飞越远,渐渐消失,自己却苦兮兮的在地上走,而且她还不得不再次加快脚步,小跑起来,一个人在旷野里,她还害怕呢。虽然说,这一路上没遇上什么麻烦,也没有什么猛兽,但一个人走在无人区,心里总会乱想。 “小红,等等我,等等我。”简初晴边跑边大喊着,惊动了树丛中的一些小鸟,也惊动了荒草地里的一些小动物。 小红时不时的停在一棵大树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远处的一片动静,就是不吭声。 他看得到简初晴在树丛中穿行,也听得到她的叫声,但就是不想理她。哼,今天真是让他生气了,居然说他不过是只鸟。都怪那几个鲛人迷惑了她的心智,只知道这边的好处了。 鸟又怎么啦,他还没有嫌弃她没有翅膀,还得自己驮着飞呢。 阿玉他们不知道自己被小红又偷偷记了一笔帐,还在万分期待的说:“希望他们很快就再来。” “是啊,他们在,我们不止可以吃到好吃,还能了解一些我们完全不知道的事情。” 红薯和辣椒,在此之前,不止他们没听说过,连族长和族里的长老们也没听过。所以,大家都很希望红薯和辣椒能快点长大,让每个人都尝尝。 族长甚至很鼓励阿玉他们和简初晴小红交往,还说:“你们也是要学着和外族人打交道,飞鸟族又是个爱四处跑的族群,见多识广,跟他们交朋友,很好。” 在自己的地盘上,她也不担心孩子们受到伤害。何况阿玉他们虽然年纪小,保命的本领却也有不少。 每个家长,也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力有本领。何况阿玉以后也是要接替族长之位的,趁着年纪小,就多接交些朋友,也是件大好事。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根本就不管他们如何与简初晴小红谈论交易,全凭阿玉他们自己作主了。 就算吃了亏,她也认了。 人总是在吃亏中长大的。 简初晴边跑边喊小红,直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了,小红却根本就没有理睬她,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她把小红惹生气。 “哎哟,对不起啦。你本来就是鸟嘛,我说这话也没什么恶意,就是好奇,你以前是如何筑鸟巢的。人都有好奇心的嘛。” 听了她的解释,小红真是又好笑又好气,是的,他确实是一只鸟,这话也没说错。但他当土地神那么久了,所管辖范围内的生灵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谁也不知道他原来就是一只鸟。所以,他居然都快忘记自己原来是只鸟了。 也只有简初晴会这么直白的说你就是一只鸟,不会害怕他,也不会格外的尊重他。 这种感觉让他突然间觉得也不错,于是,他停了下来,却依旧歇在树顶观察简初晴。 简初晴拖着疲惫的身体,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了。 听不到小红的回应,她只得继续道歉:“对不起啦。你别生气啊。我真不是恶意的。” 简初晴一边走一边道歉,时不时的还要擦一把汗,又或者停下来喝点水。就这样,一直走到自己饥肠辘辘了,小红才落下来,说:“行了,先休息弄点饭吃吧。” 他刚才已经打了猎,捉了两只肥鸡并且已经处理干净了,还捡了十几个蛋。 简初晴大松一口气,放下篓子,先坐下来休息了一会儿,缓过气来了,才说:“咱们煮点鸡汤喝吧。” 有段日子没有喝过鸡汤,小红就说:“行啊。就是煮鸡汤要的时间比较久,还是一只煮一只烤吧。”今天赶路赶的有点急,已经错过了吃饭的点,这会儿他早就饿了。 “好的。你再去摘些野菇子回来炖鸡汤。”简初晴见他不生气了,也和平常一样吩咐他做事。 她自己刚拿出餐具和调料,把已经处理好的一只肥鸡抹上盐放在一边腌制着,另一只鸡刚斩成块,准备煮鸡汤了。 恩,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懒也是动力 “再去捡几根柴过来。” “这个给你。” “把调料拿过来一下。” ………… 两人配合默契,做着饭,说着话,不知不觉就忘记了刚才的不愉快。 没一会儿空气中就弥漫着食物的香味儿了,小红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小红其实也不过是一会儿的脾气,活到他这个岁数了,能值得他情绪波动的事情少的很,能惹到他生气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他活的太久,见的太多,经历的太多,早就有些无动于衷了。简初晴这种随随便便就能左右他情绪的人,完全就是意外了。他甚至都搞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生气,其实也不是什么值得生气的事情。 这种时候,他不得不怀疑自己的情绪随着神力的消失,妖力的降低而变得有些喜怒无常了。确切的来说,就是他已经五心不定了。他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保持心灵的宁静和从容了。 而这个变化的唯一点,就在简初晴。 这对于修行之妖来说,其实是很不好的。他努力让自己变得更正常一些,就如过往的那么多岁月一样,可是当吃着香喷喷的烤鸡,喝着好喝的鸡汤时,他却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回不去了。 这个好吃而且情绪活跃的他,就是个幼稚的小鬼。他依稀记得自己幼年时期的才是这个样子的。 “难道我返老还童了?还是完全变成了普通妖。”小红瞬间觉得美味的食物都没吸引力了。他喝完碗中的汤,再也没了食欲。 简初晴看着锅中还剩下的一碗汤,问:“你吃饱了,没有还吃不吃?” 小红摇了摇头,找了个地方躺下,闷声闷气的说:“饱了,我休息会儿。” 这话就是告诉简初晴,不要吵我,我累了。 简初晴果然不再吭声,虽然她有点好奇小红这顿为什么吃的比较少,往常这碗汤,肯定是小红要吃掉的。可现在,剩下的汤她只能盛在碗里,盖起来先放在一边,然后她自己也找了个地方躺下来休息。 一阵急行军,再加上吃饱喝足后,她也觉得累了。 可没想到,这一闭目养神,简初晴就是直接睡着了。 等她醒来时,太阳已经偏西了,而小红还在沉睡当中。 这很不正常,简初晴瞬间惊慌起来,小红不可能睡这么久不醒,比她都睡得久。与小红相处的时间够长了,她很清楚,小红的体力比她要好很多,就算不睡觉精神也挺好。 “喂,小红,该起来啦。”她冲到小红身边,摸了把他的额头,很正常,没有发烧,而且他的呼吸也很均匀。 小红其实在她开口叫自己的时候就已经醒了,他正要说话,结果简初晴又来摸他的额头,甚至还俯下身来,仔细听他的呼吸,整个人都差点儿直接贴在他身上了,这一连串的动作,弄得他倒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就这一愣神的功夫,简初晴急的脸色都变了,因为小红完全没反应啊,她不相信正常情况下,她又是叫又是摸的,小红能没动静。 “喂,你怎么啦?哪里不舒服吗?”简初晴着急的摇动着小红,都快要急得哭了。 听到她带着哭腔的声音,再加上那急促的呼吸,小红连忙睁开了眼睛,装出一副刚醒过来的样子,说:“怎么啦?” 简初晴愣了一下,才胡乱摸了一把眼睛,说:“吓死我了,刚才叫你都叫不醒。” “睡沉了。可能是昨夜没睡好,今天又有点累了。”小红胡乱解释道,有点不敢看她的脸,他看得出来简初晴很担心他,连眼睛都红了。其实他就是有些心灰意冷,一想到自己有可能变成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屁孩,他就只想直接睡过去,不要再醒过来了。 简初晴这才放下心来,又说:“昨天晚上怎么没睡好?不习惯人家的地盘吗?还是不喜欢睡那个小楼?” “不喜欢啊,总觉那是别人的家。”小红就顺着她的话抱怨起来,“就你还特别喜欢呢。” 简初晴没想到他会有这种感觉,连忙说:“那小楼多好啊,又干净又漂亮又宽敞,还什么都齐备,我是很喜欢。” “我看你都恨不得把这里当自己的家了?我还是喜欢自己的家,这里再漂亮再好,也是别人的。”小红嘟喃道。 “我们可以把这里当行宫啊。”简初晴笑道。 她完全没有get到小红的不满之处,因为她自己也没有把这里当成家啊,说到家,她的第一反应也是那间小小的土地庙,那个自己亲手盖的小宅院啊。 “还行宫呢,真把自己当女皇帝了?”小红嗤笑道。 “嘿嘿,我现在就把自己当女皇帝不行吗?”简初晴说了这句话,又自己笑得不行:“就是没个好宰相,对了,不是有你吗,我老早前就封你为大臣了啊。” “你给我当大臣还差不多。”小红翻了个白眼,直接怼她。 “哎,干脆我们就把那座小楼叫行宫了。”简初晴又说。 “那是不是还要搞个行宫二号,三号呢?” “那最好了。等以后有空闲了,就这里住几天,那里住几天。”简初晴想的还是挺美好的。 末世之前,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工作之余,这里去玩一段时间,那里去住一段时间。天南地北,五湖四海都去住一段时间,去感受一下完全不同的风景与生活。 可惜的是,这个愿望对大多数人来说,都只能是个愿望。这除了需要绝对的资金来完成之外,还需要足够多的空闲时间,与精力和体力,甚至还包括胆量。 大多数普通人,能一年花一两周时间去外地好好玩乐一两次就已经很奢侈了。因为普通人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在为了生存而忙着工作,而且除了工作,你还得照顾家庭,特别是结婚有了孩子的人,就更加不能潇洒的出去快活了。 生活的压力,对普通大众来说,都是永远也不可能摆脱的大山。背负着这座大山,你能怎么潇洒呢?还不只得像头驴子一样,天不亮就开始拉磨,半夜也不能停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死去。 这么一想,简安晴就觉得现在的生活也挺不错的,你不用担心挤不上公交地铁,上班会迟到;也不用担心工作做的不好被上司骂,被老板炒掉;更不用担心赚不到钱而活不下去;也不用担心赚的少没钱买房子,没钱养家糊口。 最重要的是,你也不用无休止的加班加点,只为了保住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还不用担心又被房东赶走,没地方住了。 压力统统没有了。唯一不好的就是这里没什么娱乐活动,天天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想找本小说看也找不到,更别提追剧打游戏了。还有就是在这里多少有些寂寞,没什么同类。 除此之外,要是再能多种些瓜果蔬菜和水稻小麦,把伙食开更丰盛一些就更好了。 现在的她可以早上睡到自然醒、不用加班加点工作、不用看老板的脸色,又拥有自己独立的住房和田地、更不用担心一日不工作就得失业没饭吃。 总之,现在的她也算是达成了财务自由,生活自由了,可以随时游山玩水。以前看不到的风景,现在是随处可见,天是那么蓝,云是那么白,水是那么清,空气是那么的好。 想着,想着,简初晴的心情都格外飞扬,还忍不住对小红说:“哎,你说,要是我们住的这个地方有电有网络能外卖,那该多好啊。” 小红这个老古董却不解的问道:“有电还能想一想,你说的网络和外卖是什么?” 他在沉睡之前,中华大地也就刚刚有电灯这个玩意儿,而且那还是极少人能见到的。日新月异的现代科技,他完全不懂。 简初晴被他问愣住了,不过一想到他拿出来的肥皂和布料那老旧的模样,就明白了他根本就不是生活在现代的鸟妖,只得胡乱解释道:“网络就是可以通过手机电脑去看你需要的所有的东西,外卖就是你想买什么,就直接在网络上付钱给卖家,人家就给你送上门来了。” 小红听的直发愣,过了半晌才说:“你们人类确实很聪明,这也忒懒了些。” 前面夸聪明是好话,后面说懒就难听了些,简初晴不满的反驳起来:“这怎么叫懒呢,这叫脑子活络,而且懒又怎么啦,还不得自己去挣钱啊。自己挣的钱,还管你怎么花呢。咱们现代人就爱坐在家里,享受别人什么东西都送上门来,你想想啊,像咱们俩现在,背着一大篓子东西走老远的路,不累吗?” 小红很想说,以他以前的本领,背这点东西不算什么,甚至再多个几篓也不成问题,而且也一样可以隔空取物,一样可以想要什么就要什么。只可惜现在的他啊,也就是个比普通人类强大一些的小妖了。 所以,他只能背起篓子,展开翅膀说:“走吧,走吧,趁着天色还早,还能再赶点路。” 简初晴也不再费话,连忙收拾好东西,背好篓子爬到他背上。 啦啦啦的一阵急飞,赶在天黑前,小红降落在一块大石头上,“咱们今天晚上就在这里休息。” 规划新基地 两人到达平时砍竹子的竹林时,简初晴的心情格外兴奋了,这种出了一趟远门,又回家的感觉,真的很有些别致。 “哎哟,总算快到家了,出一趟门真是不容易啊。我好担心家里啊。” 就是现代住大城市的,出一趟远门,十天半月不在家,回来家里都得搞个大扫除什么的。在这里,就更别提了,屋子里只怕都满是灰尘了,时间再长些,搞不好家那一片都会又变得荒芜了呢。更不用说,家里还有鸡,地里还有庄稼呢。这一切都是需要人打理的。一想到这些,简初晴就更加恨不得一步就到家。 “这次出去是花了太长时间。”小红也说。 他的心情也变正常,不再受自己有可能会变成真正小屁孩子的影响了。反正不是没到那一步嘛,而且他又不是感觉不到自己是在慢慢变强大呢。这种虚无飘渺的事情,还是别放在心上,弄得自己心情不好了。 两人在竹林停下来,小红顺便砍了几根竹子,简初晴在做饭。 因为想着以后还会经常会出去,又要带红薯出去,两人就决定在这边搭建个好一点的住处,弄个临时住所。然后,两人时不时的到这时来住几天,就在这里开块田出来,种些红薯和蔬菜什么。 往后这里红薯收了,就可以直接背出去给鲛人族和牙牧族人,也比从家里背出去更加近一些省力一些。而且他们自己出远门,也能在这里休息和得到补给嘛。就把这里当成他们的一个中转基地也行啊。 反正在哪里种田不是种呢?如果有可能,简初晴恨不得一路走一路种呢,除了可以拿出去交换之外,自己出门在外也不用带口粮了啊,随便走到哪个地方都能挖些红薯出来吃嘛。 这回出门的时间长了,红薯土豆早就吃光了,到后来根本就没有主食可吃,简初晴全靠吃肉喝汤和吃些野菜,弄得她非常怀念主食。有时候她看着碗里的肉,都觉得腻的慌,没多大的食欲。 还好小红很明白她的饮食习惯,一路上给她找了一些野果子,和各种蛋类。不然光吃肉,她真的要受不了。带的一些莲蓬,藕带菱角这些配菜,也基本都进了她的嘴。 她是个吃惯了主食的人,一两天不吃主食还能忍受,时间长了,真的不习惯,做梦都想煮几个红薯土豆吃吃。 她甚至还在想,下次出门是不是要带点玉米,偶尔煮一碗玉米粥喝喝,解个馋也好啊。现在她最希望的就是玉米能多收成一些,这玩意儿比红薯和土豆都能保存的更久,并且也更轻更好带着出门。几斤玉米就够她和小红在外面喝好几顿粥了,但几斤红薯和土豆,还不够吃一顿呢。 到了最熟悉的地方,简初晴的心情也格外放松,锅里炖着汤,手里烤着鸡,她还遥控指挥小红:“你先把砍好的竹子搬出去。饭还得一会儿才熟。” “好的。”小红回应了一声,拖着竹子就往林子外面走。来回几趟,他把几棵竹子全部运出去了,饭也熟了。 吃完饭,两人也没休息就立马往家赶,按小红说的,还不如在这里歇一个晚上,顺便把要盖房子的地方收拾出来。 简初晴却不同意,只想快点回家,真是离家越近就越想家了,又是担心这的,又是担心那的,好像晚回家一天半日就会出什么大事似的。 “哎,要是家里有人帮着看家就好了。” 有人在家,进进出出的,屋里屋外样样都看顾着,家里一切都会依旧。可是没人在家,就只能关门闭户,就算这里不担心有人偷,也担心没人管啊。 这就是农村,有人住和没有住的房子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的区别。有人住的房子,屋前屋后干干净净,菜园子打理的整整齐齐。没人住的房子,时间稍微长一点,屋前屋后就长满了荒草,菜园子更是早早就荒废掉了,时间再长一点,连屋子都会塌掉,这一块儿就彻底成了荒地。 “你想的真多。我们离家也不到一个月,怎么你说的好像已经离家几年了。” 简初晴突发奇想的问:“你说,咱们能不能找两个人,又或者别的什么族群,帮着咱们干活看家?这样咱们就有空闲出门玩了,也不用担心家里没有人管,而且平时干活也不用这么累了。” 光靠他俩开荒种田,其实也挺累的。干农活,本也不是什么轻闲的事情,样样都要真正下力气去干的。天天都是脸朝黄地,背朝天,不管多大的太阳该干的活也得干了。不然,你还能指望地里有多少收成? 这话说的小红都有些期待了,真要有两个帮手,能干的事情就更多了。甚至有人干活,自己都不用亲自下田辛苦劳作了,不止是就有更多的时间去玩乐了,出门时间长点,也不用担心家里了。 这样想着,他就有了个新主意,“你这话说的我倒想了个主意,我们不如弄几个牙牧族人过来,在我们这里学会种田,然后他们再回去教自己族人种田,我们不是更轻松,也不用跑那么远去教他们啊。” 但说着说着,他自己有觉得这个主意不算太好,因为他不想别人入侵他和简初晴两个的生活空间,就又说:“这样好了,我们把竹林这边的田给他们种。以后就让他们在这里生活了学习种田。”至于家里的田地,暂时他和简初晴两人还忙的过来。 “为什么不让他们直接到我们家去呢?”简初晴问。说到这个话题的原因,就是因为她想要有人帮着看家。 “就他们那个邋遢样子,你愿意和他们天天住一块儿吗?”小红反问她,还说:“还有,我觉得现在把红薯拿出去就行了,没必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咱们还有土豆玉米这些吧。” 简初晴想了想,也觉得是,她爱干净,小红也爱干净。两人的家附近都打理的干干净净,要是来几个不讲卫生的人,随地大小便,想想都窒息。 再者,小红说的下一个理由也很有道理,所谓怀壁其罪。她又不了解这个时空,甚至连小红都说不清这里是怎么回事。两人低调一些,也确实更加好。不然,真惹来什么祸害,就麻烦大了。 ※※※※※※※※※※※※※※※※※※※※ 好想出去外面玩啊,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住一段时间 自己的人 简初晴同意了小红的提议,计划找几个牙牧族人过来竹林这边的基地学种田。只是唯一的麻烦就是附近的水源比较远,生活并不太方便。一想到住在这里每天的生活用水,得大老远的去背回来,她就觉得太费时间和精力了。 况且牙牧族人并不是那种很聪明的样子,水源问题搞不好还得靠他们来解决,她就有些担心: “也不是不行,就是我们需在竹林附近找到水源才行啊。没有水,他们怎么生活?” 小红倒是不太在意,说:“水源是远了些。不过也不着急,我们只是先做这个计划,还不知道人家牙牧族人愿意不愿意来呢。再说了,他们在这里放过牧,应当是很能适应这边的生活,水的问题,也不用太担心了。” “也对,慢慢来,我们自己先在这里开一块田,试着种些红薯和辣椒。”简初晴也说。计划总归是计划,想要落实下来,还得经过不少实际行动呢。最起码他们得自己先种一些出来,才能让别人来种啊。 不然,把人弄过来了,一切还得从头开始,也麻烦。而且水源的问题,她也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下次过去,和鲛人族商量一下,让他们帮着找找,鲛人族应当对这种事情更加有经验。 至于她和小红在这里所需要的生活用水,就更好解决了。他俩又不是天天在这里吃住,只是隔段时间过来住几天,也就不在意去远处取水了。而且等天凉些了,水也用的少些了,从家里背一些出来,都可以用两三天了。 两人一路没停歇的穿行在这条往返过多次的小路上,连路两边再次疯长的荒草都没时间去修整,就只顾着埋头赶路。前几天下过一场大雨,这片荒原又疯长了一大截。 “这里的草,就像没季节似的,天天都在长。”简初晴抱怨道。 小红说:“现在天气还这么热,草当然在长啦。也不知道秋冬会是个什么样子?”他真担心,这里的野草一年四季都长,没有枯萎的时候。那样,他俩可得忙坏了,得隔三岔五就得来割草了。 眼看着太阳要落山了,小红再次展开翅膀说:“还是我带你飞吧。” 这回家的一路,丛林里小红就驮着简初晴走过很远的路,其实他也很累了。毕竟带着一个一百多斤的人,还带着两只装满了东西的篓子,加起来总也得有个约五百斤重量了。所以,简初晴在能自己行走的地方,都会尽量自己走,让他休息一下,就怕把他累坏了。 现在篓子里的食物吃掉了,就剩下些路上捡的蛋,重量减轻了不少,简初晴也不再矫情,再次爬到小红的背上。 赶在日落之前,两人总算回到了家,还正好遇上了一阵回家的鸡。 看到熟悉的大花和小花,外加一群小鸡仔和几只明显是大花和小花勾搭回来的野公鸡,简初晴兴奋的两眼发光。 原来,他们不在家的时候,小鸡仔总算孵化了。 “这次离家的时间真是太长了,小鸡仔都有了。大花,小花,辛苦你们啦。”简初晴兴奋的盯着这些小鸡仔,脑子里已经想像出自己拥有了一个大型养鸡场的场景。 而野公鸡们在见到他俩的一瞬间就惊慌失措的飞进了附近的荒草丛中躲藏,大花和小花在愣了片刻后,随着简初晴的招唤,而认出自己的主人了。 它俩咯咯叫着,围着简初晴打转,简初晴很开心,说:“真乖,等我去弄食给你们吃啊。”说着,她扔下背篓,提着刀就往菜园子跑。 小红见状,不由的摇了摇头,自己打开了院子大门,把两只篓子拿进去,又拿了扫把开始打扫卫生。 院子里很乱,没人管就是这样的,四处是灰尘和飘来的树叶等垃圾,还四处都布满了蜘蛛网。 简初晴跑到菜园子看到疯长的庄稼,总算是大松了一口气,还好,所有的庄稼都长的很好,并没有被祸害掉,也没有自己枯死。当然了,野草也跟着疯长了,田里到处都是嫩草,得好好除几天草了。 菜都疯长了一大截,西红柿和辣椒结的压满枝头,好些熟透了的都掉在地上了,甚至还长出了一些小嫩苗来。 后来她种的土豆和红薯更是长得疯,藤枝都布满了一大块田。眼见又可以有一茬子收获了。简初晴粗粗看了几眼,越看越欢喜。然而,此刻她还顾不得这些,她首先扯了几把青菜苗,一部分喂鸡,一部分拿去做菜,然后又摘了几个西红柿,几把辣椒,几个玉米,就回来了。 一段时间不在家,她好想念家里的饭菜呢。今天她一定要先安慰一下自己这段时间饱受煎熬的胃。光吃肉对她来说,还真是有些不习惯。虽然她吃的不少,但却永远觉得自己没吃饱。这种感受,她真是受够了。 所以,没等小红打扫完院子,简初晴就风风火火的回来了, 简初晴把青菜扔给鸡们,大花和小花立马咯咯叫着带着孩子们过来进食。 “小红,先不忙着收拾这些,把玉米剥了,我来煮粥。” “好的。”小红放下扫把,拿着玉米去河边了,得先洗洗手脸,剥好的玉米才更加干净嘛。 玉米棒子交给小红剥粒了,简初晴又拿了几个红薯和土豆出来,提着菜篮子拎着水桶去河边洗涮。 回到家里,简初晴切红薯块先放在锅里煮着,等小红玉米粒剥好了,再加进去一起煮一锅玉米红薯粥。 西红柿太多,她干脆就直接做了个西红柿浓汤土豆炖鸡块。这锅菜在一边炖着,她又开始处理嫩辣椒,准备搞个虎皮辣椒。现在有了油,又有了好用的炒锅,做这道菜就很容易了,再炒个青菜就齐活了。 她本来只想做这三个菜的,结果小红拿着剥好的玉米粒回来时,还带回了一条约五斤重的大鱼。返程途中,除了最开始带的二十斤腌鱼块,在第二天就吃掉了,他俩就再也没有吃过鱼了。 看着这么新鲜的鱼,简初晴决定再多做个红烧鱼。 于是,他俩的晚餐就很丰盛了。 这一顿就是正儿八经的有饭有菜了,而且还是好几个菜,有荤有素,有肉有鱼,搭配合理。 小红就拿土豆炖鸡块当主食了,只喝了一碗粥,其余的全给简初晴喝了,还说:“你不是馋粥很多次了吗,全给你喝了。” 简初晴喝了一口粥,吃了一个虎皮辣椒,笑道:“行了,你喜欢喝就再喝一碗。今天这么多菜,我不用光喝粥。” 如此,小红也不客气,又给自己添了半碗粥。虽然他爱吃肉类,但也很喜欢玉米粥啊。毕竟吃的少,又不是能顿顿吃到的食物。物以为稀为贵嘛。玉米这个再普通的东西,现在也成了紧俏货。 “总算好好吃了顿饭。”捧着吃饱的肚子,简初晴满足的打了个嗝。 小红好笑的说:“说的你顿顿吃的少了似的。” 简初晴的饭量他很清楚,也看见她每顿吃了多少食物。说真的,她可真没少吃,顿顿都是两大碗。就她这饭量,比普通人大多了。只是跟他不能比,甚至和阿夜他们都不能比。 这个地方的人都挺能吃的,简初晴以前还觉得自己吃的多,现在也没这个感觉了。左看右看,都是她吃的最少嘛。 “可那不叫饭啊。” 简初晴就是那种一顿饭不管吃了多少菜,吃了多少东西,不吃几口米饭,就总觉得没吃饱一个样。其实不是没吃饱,而是欠缺了那几口主食。 说到饭这个话题,小红没话好说了。他很清楚简初晴嘴中的饭是什么,指的是大米饭,玉米粥,面条包子馒头之类的。但因为在这里他们没有大米也没有小麦,就把主食变成了玉米粥,红薯和土豆。还好,经历了未世,简初晴就算吃不上米面,吃些红薯土豆与一样能觉得吃饱了。不然,两人还有的头疼了。 但是,他们在这里生活的时间也不短了,充足的食物,再加上空气好环境好,又没了性命之忧,日子过得滋润了些。简初晴也从一开始的什么都吃,只要能填肚子补充营养对身体好就行了,到开始有选择,爱挑选了。 毕竟他们现在有了个实力嘛。在这里生活,大家已经失去了很多现代有的最普通生活,一些最平常的享乐也没有了,要是还连吃都不能满足自己,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嘛。所以,小红也挺理解简初晴的做法和想法的。其实他有时候也很不满意啊。 一想到,他们连睡觉的被子都没有,连穿的衣服都这么简陋,他也很不舒服。说来说去,他们眼下,其实也就解决了生活的最基本需求。 人嘛,都是有更高层次的需求的啊。谁不想生活的更加舒适呢。所谓由节俭入奢容易,反过来就难喽。简初晴都是享受过最现代化便捷生活的人,现在再让出门靠双脚走,回到原始状态,能不难吗? 于是,他就打算下次从另一个方向走,再去寻找一下其他的地方,看能不能找到大米小麦之类的粮作物。 简初晴所说的各项娱乐活动是他无法找到的,吃这方面他想自己还是应当能满足简初晴的需求的。 自己的人嘛,总得自己来解决这些问题啊。不然,他也觉得挺没面子的啊。 大帅哥 小红突然间的情绪变化,简初晴捕捉到了,她连忙问:“你怎么突然不高兴了?” 看着她脸上露出的关切之情,小红连忙摇头,答:“没有,就是想到一点事情。” “什么事?很严重吗?”这下子简初晴自己也焦急起来了。一般来说,小红很放在心上的事情,就是吃。可两人刚刚吃饱喝足,并且吃的很满足啊。 看她着急起来了,小红又觉得有些好笑,干脆卖起了关子,说:“这事儿,说大就大,说小就小。主要是看你的想法了。” “哟,还与我有关啊。”简初晴越发好奇了,人都不由自主的坐正了。 “你不是想吃大米饭,吃包子馒头吗?米和面这两样主食,咱们都没有啊。我就想着,得出一趟远门,去找找这两样。我就不信了,这两样自古就有的农作物,这里还能找不着?” 大米和面粉确实很吸引简初晴,要知道,她做梦都梦到吃太米饭,吃面包面条包子等等,这两样主食,她真的很怀念。 土豆和红薯再好吃,她也觉得比不上米和面啊。别看她现在把玉米粥当宝贝,可在现代,那也只是她偶尔换个口味才喝的啊。主食在她心中,永远就是大米和小麦这一类的。 但她想了一下,还是说:“先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等田里的这些红薯土豆收了,我们还要再去一趟找阿玉和牙牧族啊,这件事只怕得多等一段时间了。” 这个多等一段时间,搞不好就是再过一个春秋呢。毕竟他们出一趟门也不容易。 “不,我的意思是说,换个方向出门,我想再去别的地方找找。找找其他族群啊,看有没有族群会种植水稻和小麦这些东西。” “要是能找到就太好了。以后我就不用担心没有米饭吃,不用担心吃不上包子饺子了。” 可兴奋过后,她又有些犹豫的说:“可是,我答应阿玉很快就会再过去一趟的啊。而且那边种的红薯和辣椒,也得去看一下啊。” “这有什么,我独自去一趟不就行了。我又不是不会种。”小红答。 他单独去一次,比带着简初晴一起去,要节省很多时间。以他现在的体力,全力飞行,一去一回四到五天就可以了。如果他妖力更强大一些,这个时间会更短。搁以前他最强盛时期,不过是几柱□□夫而已。 可是他带着简初晴出门,这段路程就变得太漫长了,得花几倍的时间。 把这个时间省下来,他们就有时间去寻找大米和小麦了啊。 简初晴有些心动,但却有些为难,怕阿玉他们失望,毕竟他们不止是想得到红薯,也希望能吃上她做的美食啊。 小红很容易就猜到她的心思,笑道:“红薯和辣椒我已经很会种了,我去教他们,至于吃的东西,你在家里做些好吃给我带过去不就行了。” 这下子,简初晴同意了。她也知道自己出一趟门,会连累小红很多。小红虽然能驮着她飞,但也比他单独出去,更加费时间和体力。而且这一次出远门,也让她体会到了古代人民的艰难。 毕竟现在差不多是原始状态,不止没有汽车飞机,甚至连路都没有,还得一边走一边开路呢。她出一趟远门真的挺不容易,就算有小红时不时的驮她一段路程,她自己也累的慌。这回到家一闲下来,她顿时觉得浑身都散了架,只想好好睡几天。 何况在外面,吃的住的都远比不上在家里,说实话,她觉得自己需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才能让身体恢复过来。 “也行。你独自带些红薯去给他们,快去快回。”说着,她连打了几个哈欠,吃饱喝足,瞌睡越发来的快。 “那行,快去洗澡吧,今天总算可以好好睡个觉了。” 幸好在她做饭的时候,小红已经把屋里和院子都简单收拾了一下,通了风又除了尘。不然,这会儿她还得再把屋子收拾一下。这么长时间不在家,家里光是灰尘都得好好打扫一遍呢。 简初晴洗了澡,连脏衣服也懒的洗,倒头就睡了。 回到了自己的地盘,睡着简易竹床上,小红的精神也挺放松,睡到半夜,满天的星光都争先恐后的往他屋子里涌,让他在睡梦中都不由自主的舒展开身体,自动修炼起来。 第二天,简初晴睡到大天亮才醒。 饱睡了一夜之后,肚子饿的不行,她直接在家里打了点水洗脸刷牙,然后煮上了一锅红薯,才去菜园子里摘了菜,提着菜篮子,拎着水桶到河边去洗菜。 还没走到河边,她就见到一个高大的男人赤着上半身从河里走上来。 男人四肢修长,宽肩窄腰,迈着大步往她走来。阳光照在他强壮的身体上,她能清楚的看到水珠闪耀着光茫,从他强健的胸肌上往下滑落,经过细瘦有劲的腹部滑入裤腰,有股说不出的性感。 简初晴脑子有些短路了,只知道盯愣愣的看着他。她完全不敢相信,这里居然会有外人,还是个行走着,浑身散发着强烈荷尔蒙的成年男子,她下意识的后退一步,大叫起来:“小红,小红……” 本来只要她一叫,小红就会立马回应她,并且很快就出现在她身边,但这会儿,她连叫了好几声小红,却完全没有听到任何回应都不说,那男人还已然逼近她,并且饶有兴趣的盯着她。 吓得她连忙举起了手中的刀,做出防卫的姿态,大声问:“你是谁,你想怎么样?” 男人被她弄得大笑起来,“不是你在叫我吗?” 他这一笑,简初晴就认出了,这家伙居然是小红。成年人形象的小红,样子有了比较大的变化,不止长高了许多,身材变了,就连五官都变得凌厉一些了,只有那一束标致性的红发还是没有变。 “你长大了。”简初晴喃喃自语道。 她都不敢相信,成年的小红是这个模样,简直是帅呆了。虽然少年的小红也挺好看的,但那还只是少年人的清秀模样,与现在有很大的区别。 现在的小红是个真正的成年男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成年男性该有的魅力,最关键是,他这是哪哪都按照自己最喜欢的模样去长的啊。简初晴看着看着着立马有些脸红心跳了。 “什么叫我长大了,我本来就是这个模样的。”小红好笑的说。 ※※※※※※※※※※※※※※※※※※※※ 大帅哥来了 值得庆祝 “你以前一直长这样?”简初晴这下子不得不相信小红说自己成年了是真话,又在心里加了一句:“你一个妖精干嘛长成这样啊?”这么帅的男人,她还是第一次在现实当中见到呢。 这也是她第一次见到小红的真实模样,一个真正的很有男人味的成熟大帅哥。 “是啊,我本就是个成年人啊。前面不过是因为受了伤,妖力受困才会变小的啊。”小红解释了一句,又笑道:“你怎么一副不能接受的样子啊?我这个模样有什么不对吗?” “也不是,就是看惯了前头的模样,突然间改变觉得有些奇怪。”简初晴在心里暗叹:“果然妖精都长的格外好看啊。” 不然,那些狐狸精是如何迷惑书生的呢。而且小红现在整个气质都变了,以前是温和无害的,现在就无形中散发出了一种威压,虽然他应当是尽量收住了,但简初晴还是能感觉到。 要不是因为两人太熟,太亲近,简初晴觉得自己现在面对他都会害怕呢。但她现在是不敢再拿他当小孩子了,当然了,就算没有这份威压,面对一个英俊强健的成年男人,她也不可能再拿他当小孩子了啊。 “总算变回了原来的模样。”小红显然也很满意自己现在的样子,因为他不止模样变了,能力也跟着又变强了一些。 前几天他还在担心自己会越变越小,眼看着妖力渐涨,他现在总算不用再担心这个问题了,就只盼望着妖力还能慢慢恢复过来。 他随手从贮物袋里掏了些衣物和日用品出来,拿着一块雪白的布巾擦了一把头发,又用发带束了起来,然后套上了一件短褂子,手里还拿着一条长裤。 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般自然,弄的简初晴一时都没反应过来,等他穿好了衣服,才大叫道:“哇,你能够随便取东西出来了啊。” 小红一愣,也突然间反应过来,笑道:“是哦。哎,我再试试啊。” 说着,他又掏出一块布巾和一套衣服,简初晴连忙说:“有没有灯和蜡烛什么的?” 于是,小红就给她拿出了一对粗大的红蜡烛,看着这对蜡烛,两人都有一瞬间的无语,简初晴打趣道:“该不是把你要洞房的花烛拿出来了吧?” 普通人家谁点这样的大红蜡烛呢? 小红想了片刻,才说:“不是,这是准备的供品。” 其实就是别人拿来土地庙前放着,准备在过年是才点的。不知不觉间,他居然还存了不少当土地神间的东西,这种念头一闪,他手中居然出现了一个大木盘子,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香烛纸钱类的东西。 简初晴大喜,连忙拿过来,还说:“我都有段时间没有给土地爷烧香了,正好拿来用。” 这么一打岔,他再也拿不出东西了。 看着他窘迫的脸色,简初晴又是好笑又是遗憾的说:“早知道,我就该让你拿大米面粉的。” 小红没吭声,心里却在想,自己应当没放些粮食在贮物袋里? 不过,现在有了一块洗澡用的布巾,再加一对大蜡烛和这些香烛纸钱,她也很满足了。 “好啦,今天拿到的东西已经够多了。还是你们好啊,有贮物袋,可以随身携带,又不占地方,别人还看不到。我们人类就没这相能力了。” 简初晴半是打趣半是安慰他,心里却不由的想起自己看过的一些有关空间的小说来,忍不住想,要是自己也拥有一个空间就好 “哎,你们这种贮物袋能不能装食物,比如刚出炉的烧饼,还热气腾腾的,比如新鲜的水果,永远保持着这样。你什么样子放进去的,拿出来就是什么样子?” 小红摇摇头,说:“你想的美呢?这不过是个贮存袋,只能放一些可以长期存放的死物,比如你刚才看到我拿出来的这些东西。不过,能保存的时间也确实很长。但是,贮存袋本身也是比较高级的法宝了,不是烂大街的货,是很不容易制造出来的。” 能拥有品质高贮物袋的妖,也没有多少呢。 不然,这些东西起码也有两百年的时间了,就算不烂掉,他拿出来的也该要老化,不能用了。可这些东西还很新很好,和当初放进来时没多大的区别。 简初晴却很赞叹,“这样也很厉害了啊。起码保质期长啊。我们现代科技再发达,很多东西也不能保持太长时间呢。”说着,她心里又满是疑惑了,妖精都有这个本领了,如果再加上人类的科学技术,是不是能制造出更加有用的东西呢。 可惜的是,她不是什么科学家,也找不到这个机会让大家来实验了。 不管怎么样,今天也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 简初晴于是又在厨房里做大餐。 虽然是早餐,但因为她睡过头了,干脆就直接把早餐和中餐一起吃。 见她还在剁剁砍砍,一副得很久才能做好饭的样子,小红就说:“那我先去田里干会儿活,饭煮熟了再叫我。” “好的,你先吃点红薯垫下肚子。”简初晴说着从锅里挟了几块红薯出来,这锅红薯已经煮熟了。不过小红是不可能光吃红薯当饭的,简初晴只给他挟了一碗。 小红端过碗坐在餐桌边吃红薯,坐姿很有些别扭,因为当初的椅子和餐桌尺寸都比较小,而他现在长高了不少,成了个大个子,这些餐桌椅对他来说都不合适了。就像大人坐在小朋友用餐的地方一样。 简初晴无意间看到,好笑的说:“看来,咱们要再做一套餐桌椅了。” “桌子就不用了,给我做两张椅子就行了。”小红三口两口解决完红薯,又问:“要不要摘些菜回来,摘什么?” 简初晴答:“你看着办吧,菜园子里什么菜都可以摘了,随便摘。我还准备做些咸菜。就是地里活也多,一时忙不过来。” 小红拎着菜篮子,带着砍刀铲子锄头走了。 地里活真的很多,一段时间不在家,杂草都恨不得要吞没庄稼苗了。当初他俩专门弄的那道篱笆,更是长得茂密,也需要一些修剪了。 小红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这么多的活儿,最终只能选择给玉米地里锄草。因为玉米植株都很高大,而且间隔很大,地里的草就长得最茂盛,当然了对于不太会干农活的人来说,也最容易在这片地里锄草了,不用担心锄到苗嘛。 反正也就几株玉米,这块田再大也就那样,他挥起锄头,很快就解决了这里的荒草,然后把草全部捡出来扔到田边。 估摸着简初晴饭也差不多要做好了,他又摘了些西红柿辣椒青菜等蔬菜,顺便也在菜地里扯那长的格外高大的野草。 果然,他才扯了几把草,就听到简初晴的招呼:“小红,回来吃饭啦。” “来啦。”小红匆匆把刚才扯的野草收陇起来,带到田外边扔掉,才提着篮子回家。 恩,他肚子确实挺饿了,而且他也很期待简初晴为了庆祝他变成成年人所做的大餐了。 ※※※※※※※※※※※※※※※※※※※※ 总算写到变为成年人了。 好寂寞啊 变化 小红回到家,餐桌上已经摆好丰盛的饭菜。 五菜一汤,分别是:酸辣土豆丝、辣椒炒鸡肉丝、凉拌黄瓜、香辣煎腌鱼块、西红柿炒蛋、酸笋炖鸡汤。餐桌本来也不大,这大盘大碗摆的多,都挤满了。 小红忍不住吸了口香气,说:“今天真的是整大餐了啊。” “那是,现在又有了好用的炒锅,又有了油,以后能做的菜就更多了。”简初晴笑着把一碗酸笋鸡汤递给他。 她自己盛了一碗玉米红薯粥,又说:“来,尝尝酸辣土豆丝吧。这本来是一道最普通,又广受欢迎的菜,以前没好用的炒锅,也没好用的刀切土豆丝,我一直没做,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这道菜,是桌上唯一的一道新品。其他几道菜,以前都做过,不过是现在工具得力,做的更加色香味俱全而已。比如,西红柿炒蛋,就比以前做的好看又更加香一些。比如鱼块也煎的更加整齐,颜色也格外好看。而且土豆丝单看刀工,就觉得厨艺不差了,根根粗细均匀。 要不是简初晴指明了这道菜叫酸辣土豆丝,小红根本就没有认出来这道菜是什么。土豆丝切的非常细,而且泡过水,去除了大部分的淀粉,看上去和平时吃到的土豆就完全不同。 小红闻言挟了一筷子土豆丝,细细品尝。入口辣酸清脆,与平时吃的炖煮的土豆完全不是一个味道,非常好吃,他眉头一挑,笑道:“这样做很好吃,我喜欢。” 简初晴就笑了,“土豆的做法很多,可以蒸可煮可炖,可煎可炸可烤,也可以炒和凉拌,清爽也行,酸辣也行,香甜也可以,吃法多变,几乎没有人不喜欢。” “听你这么一说,土豆都可以做出一桌子菜了,你完全可以当美食家了。”小红笑道。 “土豆真的可以做一桌子菜出来哦。它可以和肉类搭配,不管是猪肉羊肉还是牛肉鸡肉鸭肉都行,也可以单独成菜,还可以和鱼类搭配,又什么烹调方式都行,做十道八道菜很容易的。”简初晴笑道。 “你以前是个厨子吗?”小红好奇的问道。 简初晴噗嗤一声大笑起来,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觉得她是厨师,说实话,她这厨艺还不够格当厨师,但却是个很合格的家常菜厨子。 “不是啊。不过我这个人最爱吃,也爱自己整一些吃食。这吃的多了,自然而然会做的就多了。但其实我也只会比较普通的菜,就是所谓的家常菜,一些大手笔的菜一个也不会。” 而且太过复杂的菜,她基本也不会做,一来是嫌麻烦,二来嘛,也没有那个机会去整治这些菜,毕竟这都是很贵的嘛。 “你小瞧自己了,你觉得你的厨艺比很多厨子都强。”小红几乎把一盘土豆丝全吃了,还意犹未尽,“一个土豆,你都能做出这么多菜来,实在是有本领。” 前面虽然吃土豆吃的多,但几乎都是煮和炖的,那种粉糯的口感和现在的清脆完全不同。甚至他觉得自己更喜欢这样做的土豆,再加上现在调料充足,这种酸酸的还别有一翻滋味。 “过奖,过奖。”简初晴乐呵呵的笑道,她没想到小红居然对一盘最普通的酸辣土豆丝有这么高的评价,忍不住又说:“其实炒土豆丝是一盘最普通的家常菜,你要喜欢酸辣味,我还可以做很多酸辣口味的菜。酸笋汤好喝吗?” “好喝,比鲜鸡汤更好喝。”小红已经喝完了一大碗汤,又开始盛第二碗了。 简初晴见他吃的香,自己也装了一碗,美滋滋的喝了起来,还说:“恩,确实不错,看来我腌的酸笋味道还不错,等你去找阿玉他们时,给他们也带一筒去。这种酸笋也可以拿来炖鱼汤,反正他们那儿有的是大鱼,找嫩厚的鱼来炖就可以了。” “那我明天就去弄一条肥鱼回来炖汤。这几天我们先在家里好好大吃几顿。”出门在外,不止简初晴觉得没吃好没睡好,他也一样。 小红一露出吃货的本色,身上那种因为变为成年人,而自带的威严就消失了,又变成了简初晴所熟悉的那个爱嬉闹的小红形象,有种非常明显的反差萌,惹的简初晴都心里偷笑不止,同时她也很是松了口气。 这样的小红才是她熟悉的嘛,不管他变成什么样了,依旧是那个与她吵吵闹闹,又时刻把好心和在心上的贪吃货,她心中的那一点子不自在瞬间就消散了。 “好的。我就展露一下自己的厨艺,让你瞧瞧。” 吃完饭,两人都戴上斗笠,提上茶水下地去劳作。 小红去打理他们离家前才刚刚弄好的篱笆,把长的过于茂盛的荆棘枝条砍掉一些,再把已经全部又长起来的荒草砍干净,不让它们完全把篱笆淹没。同时他还得修整篱笆这一圈的沟渠。沟渠对田地的功劳可不少,当初他俩挖的时候也是费很大精力的,现在居然又长满了野草,有几段还坍塌了,如果不打理,这些沟渠很快就会消失了。 而且因为下过大雨,有一段挖的比较深的沟渠里居然还有水。 显然,沟渠需要花大力气来重新打理一遍。 简初晴就专门打理庄稼地,得先把地里的草除一遍,再不除掉这些草,它们真要把庄稼都全淹没了。特别是红薯和土豆田,它们因为是藤蔓状,都是扑地生长的,不会长的有多高,不像辣椒西红柿这种有高高的杆,野草就显得格外突出。 简初晴拿着小铲子,把这些野草都挖掉,用力甩到田梗上去。 两人埋头苦干,没一会儿,汗水就湿透了全身,连头发都在滴水,人也又渴又累。 简初晴又坚持了一会儿,才扔下手中的铲子,回到棚子里休息,洗了一把手脸,喝了一杯水,又继续干活。 小红比她耐力和体力都好,而且也没她这么怕热,虽然出的力气更大,却并没有像她这样一次又一次的休息喝水。他也恨不得一天就把这些活儿干完。 等简初晴休息第三次时,就忍不住喊他:“小红,快过来休息了。” 这天气还热的很,太阳火辣辣的晒着,不过热也有热的好处,就表示地里的红薯和土豆还能有一茬子的收成。要是天气开始转冷,她还担心这些红薯和土豆结不了果呢。 小红听到她的招呼,过来喝了两杯水,又很快就起身准备去干活了,还说:“你脸都晒红了,要是累了,就回去休息吧,天热别搞中暑了。我再去干会儿。” 这家伙样子一变,心智也好像跟着变成熟了一些,而且干农活也更加用心了,弄的她都有些不适应了。以前总是她在主导干活,现在反倒成了小红在主导了。不过这种感觉也不错,再说了有人关心爱护自己,谁不乐意呢。 “喂,你也别逞强啊,这些活慢慢干也没事的。”简初晴愣了一下,才又交待了他一声。 小红头也不回的说:“没事的,我现在变强很多了。”这也是实话,他现在干这些活真的很容易,他都打算日夜赶工,快点干完呢。 简初晴又坚持了一会儿,才回家去休息。 出门在外的这段日子没干过农活,她都有些不适应了,洗了个澡,就倒头睡了。 简初晴这一觉居然睡到太阳偏西,都傍晚了才醒。而小红却一直没停过,都已经修整了好大一截篱笆。 “妈呀,真是几天不干活,就娇气了啊。竟然睡到现在才醒。”简初晴暗骂了自己几句,连忙先给锅里煮上了红薯,又拿了一只咸鸡泡在水里,才急匆匆下地去干活了。 直到天色发暗,天边只剩下最后一丝红云时,简初晴才停下来,喊:“小红,回家去吧。” “你先回,我还干一会儿,等饭熟。” “那你快点,晚饭我都弄的比较简单。”简初晴又摘了几个西红柿和一些其他菜,就先回家去了。 晚餐没时间整大餐了,主食是煮红薯这会儿早就熟了。 简初晴单独给小红烤了一只鸡,再做了一锅西红柿蛋汤,又切了几块鸡肉炖了盘黄瓜,炒了个青菜,中午煎的鱼块还剩下几块没吃完,端上桌,也是有肉有鱼有蛋有菜有汤,也算是不错了。 小红是踏着夜色回家的,并且他居然还抓了两只肥兔子,已经剥了皮毛,处理干净了,递给简初晴,说:“明天吃这个。” 接下的几天都会很忙,是没多少时间专门去捕猎了,家里腌鸡腌鱼块这些存货也不算多,他就趁着夜幕降临,去补充了些食物回来。 简初晴有些吃惊,没想到他居然还有时间去捕猎。 “好的,你先吃饭,我去腌起来。” 天气热,肉食不腌起来会坏掉的。 吃完饭,外面已经一片漆黑了。 简初晴提着碗筷看了看黑乎乎的外面,烦恼的说:“这还带得带蜡烛去河边,才能洗碗了啊。” 黑暗对小红来说不算什么,但他知道简初晴在这种情况是看不见,就说:“我去拿蜡烛,顺便你把衣服也带上,洗了澡再回来。” 他们都习惯在河里洗澡,从家里到河边,其实也还有段距离,如果洗了碗再回来,再去洗澡也是浪费时间。 简初晴就摸着黑去取晒在院子里的衣服,又拿装衣服的篮子装好,这时候小红也把蜡烛拿过来了。 ※※※※※※※※※※※※※※※※※※※※ 土豆真是个百搭的菜,而且当食也不错。 看了个透 简初晴点燃了那只高大粗壮的红蜡烛,看小红举在手中,总觉得有些搞笑。实在是这蜡烛太大了,而且外面时不时的吹点小风,她还怕蜡烛就这样举着会被风吹熄了。 虽然因为蜡烛很大,照亮了一大片,简初晴还是说:“算了,别拿出去,就放在家里吧。有点光就行了。” 小红没搞懂她的意思,还说:“你不是说看不见吗?” “这么大一根蜡烛举着也不方便,而且外面有风,还不得吹熄啊。” “那明天你做个灯笼把蜡烛罩着吧。”小红想了想,提了个意见。 “用这个蜡烛做灯笼,那得多大的一个灯笼啊。”简初晴实在是想象不出有这么大个灯笼做什么?光是照明,普通大小的蜡烛也足够。 “这根蜡烛也太大了,你得拿几根普通当灯点的小蜡烛出来啊。” “是哦。”小红意念一动,手里果然掏出一包普通白色的小蜡烛。也就比手指粗一点,长度约为一尺。 真拿出来了,两人都挺开心的,简初晴还连忙提醒他:“有没有灯笼,快,再拿一下出来。” 可惜的是,小红这次又掏了个空,他努力了几次,还是空着手,显然又拿不到东西了。 简初晴看着他气极败坏的样子,忍着笑说:“好了,别折腾了,有一包蜡烛就不错了,可以用好长一段时间了。” 小红虽然有些不爽,但他也清楚自己现在的状态,很快就调整好心态,“那就点小蜡烛,把大蜡烛放在家里。” “恩。”简初晴拿过一根小蜡烛点燃,又觉得这样直接点着蜡烛在外面走,还是会被风吹熄。她就在院子里四处找东西看有没有能罩着蜡烛的,然后她找了一节上下皆空的细竹筒把整个蜡烛都罩着,说:“拿着这个看看。” 小红接过来,故意举起手来,让手中的竹筒蜡烛迎风吹,蜡烛的火苗却只是摇晃了几下,并没受到多大的影响。 他惊喜的说:“哎,还行呢。就这样,明天把这竹筒再弄个底座就行了,也不需要做灯笼了。” 两人就举着这个竹筒蜡烛,借着它微弱的光往河边走去。 这点子光也照不了多大的范围,两人都走的很慢,幸好是自己很熟悉的地方,还不至于深一脚浅一脚的,小红边走边暗想:“还是该弄几颗夜明珠的。” 现在他也算是体会到没有灯的夜晚有多么不方便了。 到了河边平时洗碗洗菜的地方,小红把竹筒蜡烛放好,简初晴开始洗锅涮碗,小红就转到不远处,先下水去玩了。他又不怕黑,也不怕水中会有什么伤害到他。 简初晴洗完锅碗,收拾好放在岸边的大石块上了,又把竹筒蜡烛移到自己平常洗澡的地方,准备洗澡洗衣服。 她已经习惯小红陪同她在河里洗澡了,甚至也忘记了小红现在已经不是小少年了,而是个真正的成年男子了。 劳累了一天,浑身汗潮潮的,自己都闻得到一股子汗臭味儿。她三下两下就脱光了衣服,赤足走到河中的大石头上坐下,开始洗衣服。 洗澡之前洗衣服,是她的习惯,特别是这大夏天的,衣服不及时洗,放到明天就有可能发霉了,而且现在洗也挺顺手的。 蜡烛的光照的不远,而且也不太明亮,她离岸边又有段距离,其实根本就看不清楚,但那朦胧隐约的美妙身段却还是能看得清清楚楚。 这段时间她的变化更大了,头发已经齐脖子长了,胸部更加丰满,肌肤更加细腻,再加上她平时做体力活也多,身材就更显得健美,曲线非常好。她一弯腰,就能清楚的看到那浑圆的胸部。 她原本是坐在水中搓揉着衣服的,只有上半身全部露在外面,这时候洗完了衣服,她还直接站起来了,整个人只有小腿还在水中,拿着衣服往岸边走来,然后把洗好的衣服放在篮子里。 她这一走动,就更显出其女性的曲线。小红从水里冒出来,咋一回头,就看到了这片风光。他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就盯在她身上,无法移动了。 简初晴根本就没感觉,上岸拿了布巾又回到水中,开始洗头发洗澡。她时而坐在水中,时而又站起身来,弯下腰洗头发,小红能清楚的看到她的每一个动作。所以,某人不知道自己完完整整的被小红看了个透。 直到简初晴回到岸上,穿好了衣服叫道:“小红,回去啦。” 小红才回过神来。 他慌慌张张的回了一句:“你先回,我还玩会儿。”就一个猛子扎入水中了。 简初晴也不管他,知道他爱玩水又不怕黑,提起自己的湿衣服篮子,拿起蜡烛,说:“那我先回去了,你等下回家时把碗带回来。” “好的。”小红远远的应了一声,根本就不敢抬头。 这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主动感觉到了性的冲动。在看简初晴洗澡时,他能清楚的感觉到身体的变化。他居然对简初晴有了情-欲。这个认知,令他羞愧不已,同时却又隐隐含着兴奋。 也是在这个时候,他才突然发现简初晴已经不再是那个干瘪瘪,没有一点儿女性特征,让人完全不会把她当成妙龄女子的女人了。 现在的简初晴已然是个丰韵成熟的大姑娘了。作为与她最亲近的人,小红不是不能感觉到这些变化,但都被他忽略了,又或者说,两人天天在一起,这个变化又是慢慢的,对他的冲击不大。 可现在,他不得不承认,简初晴其实是个很迷人的成熟女性。 这天夜里,小红连打坐都无法让自己平静下来,眼前总会出现一个丰胸细腰肥臀的女人,并且还做了个春天的梦。梦中的他抱着简初晴这样那样折腾了半宿,他在度过男人最激动的过程后才醒过来。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腥味儿,身下滑腻腻的一片湿,他知道那是什么。 作为一只千年老妖,他见过各种各样的交-配行为,也看到过各式各样的□□,也清楚的知道,男欢女爱是人之常情,也是动物本能。 他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也算正常,甚至他还感觉到了自己又变强大了一些。 妖力大涨 “难道动情-欲,会让妖力变强?”小红很是惊讶自己的变化。 虽然目前他已经变为成年模样,妖力也比少年模样时有所提高,但他清楚自己的妖力依旧和过往不能比,相差甚远。 可是眼下,不过是做了一场春天的梦,他的妖力居然突飞猛进了一大截。 他活了这么多年,凡事顺风顺水,就是妖类修炼中最大的困难——度劫,对他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可谓没费什么劲也没吃什么苦就自然而然的修成了神格,当了土地神。 当然了,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没有对任何人动过情,不管是妖类还是人类,还是鸟类。他也记得他认识的很多大妖看不破情关,在修炼路上最终失败,甚至坠入魔道的。而他自己向来贪玩好吃,没心没肺,身边的人来来往往,也没有谁让他留下太多的记忆。 他依稀记得族长以前说他是天地生的神骨,没有凡心,不会有情劫,所以他修炼的格外快,格外顺利。但现在,他真正切实的明白,自己动了凡心。 但是他完全没想到过自己居然因为一次春天的梦,一次释放,会变强大。但不得不说,此刻的他,觉得很舒服,男人事后的那种虚无疲惫感,在他身上完全没有。相反的,他觉得很轻盈,浑身有股用不完的劲,那是因为妖力大涨。 这个认知,令他百思不得其解。所以他采用了一向对自己想不通的事情,都是直接不去想的法子,把这个问题直接扔开了。 此刻,他反而是因明白了自己对简初晴的心意,而有些烦恼。他没有谈过情,也不懂情爱,更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会爱上一个普通的凡人。他甚至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就会喜欢上这个女人呢?但他就是愿意和她在一起,甚至会因为她亲近别人而气恼。 他想了好久,最后只能告诉自己,就是因为两人太亲近,日日夜夜在一起,甚至有时候还同睡,这样的生活,让简初晴已经完完全全的融入到他的生活当中。 要论世上最亲密的两个人关系是什么,那就只能是夫妻了。也许在不知不觉当中,他已经把简初晴当成了自己最亲密的那个人。 一个妖和一个人,这段情,他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但在他过往的认知当中,这种相恋,都是没有好结局的。所以,他很烦恼,可突然间他又想到,简初晴早就已经也不算是普通凡人了,她有异能,甚至她身体的这种返老还年轻的变化,都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 “难道她其实也是个妖吗?”小红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认知很有说服力。 如果简初晴也是妖,他就觉得自己和她在一起,完全没问题了。两个妖嘛,以前同族当中结为夫妻的,又或是其他族两只妖结为夫妻的多了去,大家生儿育女,相亲相爱,还不都长长久久的过了一辈子。 虽然这些当中没有哪个妖修成了正果,变成了神,但和普通人类夫妻一样,大家的日子都很平淡,但在平淡中也透出了不少幸福。也没有人或者妖觉得不好,甚至大家都认为这是正常的。而且他也听说过,夫妻二人同时修成正果的。 于是,他的烦恼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然后,他平静的收拾好自己,就下地去干活了。 虽然还是半夜,天上也只有一弯淡淡的下弦月,并不明亮,但他能清楚的看到自己要砍的草,要挖的地。于是乎,他干劲实足,挥舞着镰刀和铲子,不停的砍草不停的挖地。 不知不觉间,天就要快亮了。他这才停下来休息片刻,喝了一杯水又继续干活。 说实话,活儿也真不少,就他这个速度,想把这圈篱笆和整个的沟渠全部修整好,也得好几天的时间呢。 简初晴这一觉睡的挺好的,也按时醒来。 她做好了早饭,又在土灶里还散发着余温的灰烬中埋了几个红薯,这样烤出来的红薯格外香甜,两人都很喜欢吃。 然后,她一边摆饭,一边呼唤小红回来吃饭,才发现这家伙一大早就去地里干活了。 看着他身上的泥草和满头的汗水,简初晴有些惊讶的说:“哎,这么早就去干活了啊。你现在真积极呢。” 往常都是她吩咐小红干活的,现在居然不用她说,人家自己就主动去干了。并且这模样,一看就干了不短的时间,难怪她早上去河边洗漱时没发现小红在河里玩水,顺便捕鱼的。 见她打趣自己,小红“哼”一声,扔掉手中两只还没完全死透的肥鸡,说:“我这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你啊。” 简初晴连忙给他打了一盆洗脸水,笑道:“好吧,好吧,快洗把脸来吃饭了。” 她又连忙去烧了水,准备吃完饭处理这两只鸡。 早餐的主食依旧玉米红薯粥,菜有辣椒炒兔肉块、香煎咸鱼块、西红柿炒蛋和炒青菜。每道菜的份量都很足,特别是辣椒兔肉块,她把昨天傍晚小红带回来的两只兔子全部煮了,足足弄了两小盆呢。一盆现在吃,一盆放到中午吃。 天气太热,她中午一般不正儿八经的做饭,往往就是炒一个菜,热点早餐特意剩下的饭菜,有时候还真接吃点冷饭菜。 简初晴就着菜喝了两大碗粥,又吃了几块兔子肉,搞饱了肚子就去处理两只鸡了。 一只鸡斩成块炒了炒加了一锅水,小炉子里加了几块平时做饭时留的柴碳,放在一边炖着,这是准备晚上吃的。小炉子其实就是她自己用泥巴和石块糊的,平时专门用来炖汤煮水,蛮实用的。 另一只鸡她直接腌起来,晚上烤来吃也行,留起来也行。 然后,她打了茶水就准备下地干活去了。 小红还在吃,他饭量大,但今天明显比往常要吃的多,还端着大海碗啃兔子肉呢,显然是大清早就起来干活消耗太多的原因。 “你在家休息会儿,灶里还有烤红薯,你想吃就刨两个出来,我先下地去了。”简初晴拿上斗笠,又交待了他一句。 “恩。”小红应了一声,目送着她离开,心里恍忽想起,普通农家夫妻的日常就是这样子的。 原来,他俩早就把日子过成老夫老妻模式。 ※※※※※※※※※※※※※※※※※※※※ 还没谈恋爱,就开始了老夫老妻的生活模式,是不是有点亏啊…… 受到影响 傍晚时分,小红还正忙的热火朝天,简初晴提前收工准备回家煮饭,两人离的比较过多,简初晴扯着喉咙扬声问他:“晚上喝鸡汤,要不要还给你烤一只鸡?” 小红连忙问道:“家里咸鸡咸鱼还多吗?” “不多了,还能吃两三顿吧。”简初晴答。 家里就剩下一竹筒咸鸡块和半竹筒咸鱼块了,要真让小红敞开来吃,也就够一顿。要不是这几天太忙,她都准备让小红抽空去多弄几只回来存着呢。 小红就说:“哦,那我晚上再多弄几只兔子和鸡回来。把另一只鸡也烤了吧。”干活干的多,饿也就格外快。中午又是随便吃的,这会儿他都觉得有些饿了,晚上肯定要多吃点。 “行。我先回去煮饭了。” 简初晴又摘了些菜,就提着篮子回家去了。 这些肉食,大多半是给小红吃的,她并不需要也不喜欢顿顿大鱼大肉,她一顿也吃不了多少纯肉食,所以一向她都会征求小红的意见。小红想要多吃些,她就多做些。 小红回来时,果然又带了两只鸡和两只兔子回来,两人吃过饭,简初晴就把鸡和兔子都收拾好,腌制起来,拿到院子里,让小红帮着挂起来。 院子里凉爽一些,挂起来就更能吹到风,有宜保存这些腌肉类,这两只鸡和兔子,她打算保留下来的。 “这个我们存下来做咸肉,你明天早上再去抓两只新鲜的回来吃。” “好的。”小红挂好鸡和兔子,又说:“其实你也不用担心家里没存肉吃。我天天都能打猎。” 这整片地方,基本没有外人来,野鸡和野兔子这种小动物多的很,他们就算一天吃十只也吃不完。何况小红这几天根本都没有时间去河对岸打猎呢。 简初晴却已经习惯要多存点食物的人,还说:“剩下的那点存货都不够你塞牙缝的。” 就今天这一顿晚饭,小红独自吃了一只烤鸡,还喝了一大半的鸡汤。简初晴的主食是红薯,她只喝了一碗鸡汤,吃了一只鸡腿。可以说两只鸡,基本都进了小红的肚子。而且他还吃了好几个烤红薯。其他的炒菜,比如酸辣土豆丝,西红柿炒蛋,也差不多是他包圆了。 小红也知道自己吃的多,讪笑道:“我明天就多去弄几只回来给你腌起来。” “那倒不必了。现在天气热,也不必腌太多,容易变坏,还不如吃新鲜的。”简初晴反对。 就今天腌的这几只,怕坏掉她放盐放的特别多,吃的时候还得用清水浸泡,不然太咸怎么吃得下去。其实做咸肉类的,还是天气冷的时候更加好,也不怕会变坏,而且保存的时候也会更久些。 不过,有小红这个随时能去打猎的大妖在,她倒也不发愁没肉吃。她只是习惯生的要存一些食物在家里,不然心里总没有安全感。 这是她的习惯,在现代时,她一个人住在大城市里采买相当方便,甚至楼下就有二十小四的便利店,她也喜欢贮藏一些食物,绝对不会在吃的一颗米都没有的时候才去买米。每每都是还剩下两三天的米时,她就会买一包米了。其他物品类推,所以在末世来临时,她就靠自己家里囤积的各种生活物质,度过最开始那段最混乱的时间。 不然,像她这种年青的单身女子,一个人哪里敢外出来啊,就算躲在楼里处境是相当危险的,好在她所处的那栋楼还算安全,没出大事。等度过那段时间,她的异能也出现了,藏身的地方也呆不住了,她才出去的。 在经历过快饿死生存秩序崩坏的日子后,简初晴这种爱囤集物品的习惯就更严重了。所以,现在她和小红的家里,能存的东西,她都会尽量存一些。比如,各种腌菜,就存了很多,装咸菜泡菜的竹筒都摆满了那半间杂物房。 洗过澡,两人在院子里乘凉。天黑漆漆的,连一丝风也没有。 “怎么回事,怎么今天格外热。”简初晴躺在竹床上,一边打着扇子一边抱怨。 按理说,晚上总会起点风,也会比白天要凉快一些,可今天却完全没这个感觉。她扇子一停下来,就觉得汗出来了。 小红没她这么怕热,却也知道天气真的很热,他抬头看了看天色,说:“不知道是不是有雨?” “下雨就下雨啊,还能凉快一些。我最讨厌这种闷热的天气。”简初晴说。 “你不是要趁着天气好,多干点活的吗?”小红好笑的反对道。 “我今天已经把最重要的活干了,明天下雨,我还不用给地里浇水呢。”简初晴答。 今天她已经把长长的红薯分了藤,又栽了半亩地,这个最重要的活干了,也安了心。其他的活儿,都是小事,可以慢慢来。她最关心的就是这些红薯,能不能再多收两茬子。所以,今天别的事都没干,专门在栽红薯藤。 顺手,她还又移栽了几颗西红柿和二十几根辣椒苗。这些苗都是他们不在家时,成熟的烂掉在地上自己长出来的,她见这些苗子长的也不错,就挑大的苗子移栽了一些。如果能再结果,也算是不错,反正少了自己育苗这个过程。 就算不能结果,她也不在意。毕竟这两样,又不能当饭吃,而且辣椒酱和干辣椒她都准备了不少,应当够他俩吃上一年半栽,可以等下个收获季节。 西红柿又不能晒,又没有糖做成西红柿酱,除了平时当菜和当水果吃之外,多的也只能浪费掉了。还好她本来种的西红柿就不多,而且平时也吃的挺多的。 毕竟西红柿当水果生食也挺好吃的,这里都是自然成熟的西红柿,酸酸甜甜的,味道挺不错。比起她在现代吃的那些完全是催熟的西红柿美味多了,她一次都得吃几个呢。在她的影响下,小红也时不时吃几个。这样下来,倒也没有多大的浪费。 除了红薯和辣椒这两样鲛人族已知道的,暂时她和小红决定不再拿新东西出去了,西红柿就算再多,也不会拿出去给别人知道,所以她没有移栽多少棵。 “这雨一时半会也下不了呢。凉快你就不用想了。” 小红看她盼雨的样子,忍不住打破了她的期待。这夜是很沉也很闷热,但这几天一直都这样的天气,就算要下雨,明显也不是雨马上要下了。 简初晴这么热,并不是完全因为天气的原因。最近这两天,她都觉得很热,人也觉得烦燥的很。人越是觉得烦燥,就越发觉得热。 所以小红就劝道:“不是说心静自然凉吗?下半夜会凉下来的。” 简初晴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同时也发现了自己这两天有些反常,但她不知道是为什么? 然后,这天半夜,小红闻到了一股血腥气,从简初晴的房里传出来的。他吓了一大跳,几乎是瞬间就跑了过来。 身体恢复 看到简初晴好好的呆在房里,就是睡的不太好,小红松了口气,连忙叫醒了她。 “你怎么啦?怎么满是血腥味儿。” 听到熟悉的声音,简初晴从睡梦中醒了,呆了片刻,才弹了弹手指点亮了床前的蜡烛,光明出现,简初晴也发现了自己的不对劲。 她这才明白自己这几天为什么格外烦燥了。她来了月经,久违了的月事又来了,并且来势凶猛,身下都湿了一半。也难怪小红都闻到了血腥味。 她不敢动,有些难为情的看了眼小红,说:“我没事。” “可你身下都是血?”小红说完,自己也明白了,惊讶了片刻又说:“你来月事了?” “是的。”简初晴窘迫极了,一动也不敢动,这里没有卫生巾,甚至连卫生纸也没有,该怎么办呢? 最后,她只得求助小红,猜测小红那里肯定不会存有卫生巾,她就说:“给我拿些卫生纸吧。” 然而,小红念叨了两句卫生纸,完全没有明白她的意思。简初晴猜测,这只老古董妖鸟的所处年代,根本就没有卫生纸一说。又或者他根本就明白自己的意思。 “那就要上茅房的草纸吧。”简初晴连忙选了个比较古老的说法。 然后,小红就真掏出了一大叠草纸出来,真的是草纸,黄色的纸,比较粗糙,和简初晴小时候见过的农村人烧的钱纸比较很相似。还挺多的,整整齐齐的两捆呢,只怕够她用两年了。 见他真能拿出草纸来,简初晴立马又说:“红糖。” 小红一掏,手中居然真的又出现了一小坛子红糖。装糖的是正宗的瓷坛子,光洁如玉,上面还有花样儿。显然这瓷坛子,品质挺不错的。 “书。”简初晴立马又叫了一样物品。 然而小红却说:“这个应当没有。” 简初晴想了一下,说:“棉花。” 然而小红这次还是说:“没有。” 他怎么可能存一些棉花嘛,要说棉被还有可能,于是他自己了一句“棉被”,然而没有掏到。不知道是没有,还是又掏不到了。 与此同时,简初晴再接再厉,又说:“那就棉布和肥皂吧。” 这两样是她目前很需要的,上次小红拿的肥皂已经快用完了,棉布她打算做个简易版本的月事带,这玩意儿她还是小时候见她妈妈用过的。在这里肯定找不到卫生巾,也只能采用这种原始版本的女性用品了。 然后,小红手中果然又出现了一大卷白色的棉布和几大块肥皂。 小红放下东西,连忙又说:“快点,你还要什么?”他自己要的棉被都拿不出来,简初晴要的棉布和肥皂却能拿出来,他有点怀疑,简初晴需要的东西比较容易拿出来。 “哎呀,今天这么容易。我再想想啊。”简初晴都顾不上收拾自己了,但脑子一时就想不起什么东西最需要了。 过了片刻,她才说:“棉衣。”既然棉被拿不到,拿件棉衣也行啊。 结果小红掏出来一件明显是他自己能穿的男式大棉衣出来。老旧的款式,但做工精良,还绣了花,一看就是老古董。 棉衣很大,小红就说:“给你当棉被用。” “恩,也行。”简初晴对这件棉衣也算满意,天总归会冷的,有件又大又厚的棉衣,还是很有用处的。 接下来,简初晴又随口说了几样东西,小红却一样也再没有掏出来。显然今天再也掏不出东西来了。 不过,两人都很高兴,小红今天拿出来的东西比较多,有四样呢。而且都是她现在很需要的东西。同时这也证明小红现在能拿出来的东西越来越多了。 有了草纸和棉布,简初晴就可以来解决眼下最麻烦的事了。红糖那么多,她也可以拿来煮糖水蛋吃了,家里蛋多,她老早就想到糖水荷包蛋了。而且来月经还可以吃些红糖对身体也好。她小的时候来月经,妈妈都用红糖煮荷包蛋再加点自己家酿的糯米酒糟给她吃,她也很爱吃。 “那要我帮你做什么吗?”小红虽然尽量不让自己看简初晴的狼狈样子,但那股子血腥味太明显,他无法忽略,他甚至害怕她会不会失血过多而出事。 简初晴其实感觉还好,就是稍微动一下,就能清楚的感觉到出血,但这种感觉和她以前来月经也没什么不同,最多就是量大了些,所以她说:“我还好,你去帮我烧点热水,我洗个澡。” 现在她最需要的是收拾干净自己,要换衣服,要垫卫生纸,甚至连铺在床上的褥子都要拿去清洗才行。 小红点点头,拿起桌上的一根蜡烛点燃,离开了房间去厨房烧水了。 简初晴这才敢起身,飞快的拿了一卷草纸,一手用纸直接捂在自己的裤子外面,一手又去拿了件内裤和能外穿的大短裤,往洗澡间走去。 很快的小红帮她打来了热水,简初晴就说:“可以了,你去休息吧。” 小红有些担心,但又怕她不好意思,就说:“那行,有什么事就叫我。” 简初晴应了一声,去洗澡换好衣服后,她别别扭扭的走回房间,又撕下了一块棉布,点亮了大蜡烛开始缝月事带,然后再次收拾好自己之后,她才开始收拾床铺。 沾了血的衣裤和褥子等物她也只能先泡在盆子里,明天再拿出去洗了。然后,她又找了件厚衣服铺在床上,接着给自己冲了一碗红糖水喝了。 她其实感觉到有些累,也很困,估计是因为来月经的关系,她比平常显得虚弱一些。所以,随便收拾了一下,她就又上床去睡觉了。 小红一直听着她的动静,见她很快就传出均匀的呼吸声,就知道她又睡着了。但他却睡不着了,他在想简初晴的事情。 他记得,简初晴刚长出头发并且胸部开始发育时,就提过一嘴,“没想到我的身体还能再次发育啊。你觉得这是怎么回事?” 当时,小红还是少年人模样,简初晴因为自己的变化又惊又喜,再加上外表太过明显的变化,才和他说的。 小红当时也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只说:“也许是因为你现在食物充足,又得到了很好休养吧。” 这个问题,其实不可能得到什么答案,两人也只是提了一嘴,就放下了。 后面简初晴还又自己嘀咕了一句:“也不知道月经还会不会再来?” 她也不可能和小红讨论这种事情,所以小红听见了也没多说。现在再想想当初,小红还是一头雾水。 不过,他觉得简初晴现在真的成了一个成熟而健康的妙龄女子,她的身体完全恢复了正常。 这是个好消息。 洗髓易经 这天地早上,简初晴醒来已经比往常至少迟了一个小时。 小红已经抓了几只鸡,捉了两条鱼回来,因见她还在沉睡,还特意把鸡和鱼都处理干净,正在收厨房忙活呢。 简初晴见到他正在斩鸡块,以为他是饿了,想尝试自己做饭呢,连忙不好意思的说:“我今天又起来迟了,很饿了吧,我马上来做饭。” 小红抬头看了她一眼,目光在她有些苍白的脸上溜了一圈,担心的问:“身体还好吧?” “恩,还好。”简初晴快速去洗漱好,就过来做饭。 “炖鸡汤好吗?”简初晴一边涮锅一边问。 “好啊。”小红应了一声,又说:“你自己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吧。” “哦,对了,有红糖了,我煮点糖水荷包蛋吃,你吃吗?”简初晴想起了昨天的那一坛子红糖。糖水荷包蛋正好可以拿来做早餐,虽然小红不能吃饱,但可以给他先垫一下肚子嘛。 “吃啊。”小红点头,并且去帮她把蛋和糖都拿了过来。 煮一锅荷包蛋根本不需要多少时间,很快的两人各端了一碗糖水吃起来。 她给自己煮了六颗蛋,红糖也加了两大勺。小红饭量大,而且她又担心他早饿了,就给煮了一大海碗,十二颗蛋,问:“你要加多少糖?要甜点还是淡点?” “我自己来。”小红拿过勺子往自己碗里加了两勺糖,尝了一下味,觉得淡了就又加了一勺子糖。现在糖够多,两人也不用省着吃了。说是一小坛子,其实容量还挺大的,起码也有五斤糖。够他俩吃好一阵子了。 浓浓的红糖,再配上流心的荷包蛋,散发着久违了的香味儿。简初晴喝了一口糖水,再吸溜了一口蛋黄,满足的叹道:“真好吃。” 一碗糖水下肚,两人肚子里都有了点货,小红见简初晴一直很正常,也放下心来,说:“我先去干活,饭做好了再叫我。” “恩,去吧。饭做好还得一会儿呢。”简初晴笑道。 只是等他一走,她就快速去拿草纸直奔厕所,这次月经真是来势凶猛,量大的很,搞的她要经常上厕所。 虽然来月经其实也是件比较麻烦的事情,每个女性都曾经抱怨过,要是没有这玩意儿就好了。但它如果不来,大家又害怕生病了。所以,虽然很多麻烦,也不太舒服,她还是很开心的。 一开始长了头发,又胸部变大,她就觉得自己也许能过再来月经,只是那时候,她对此并不抱任何希望。但不管怎样,她都希望自己是个健康的人。 不想,月经还真的来了,简初晴忽然有种自己的身体由里到外来了一次重组行为,就好像武侠修真小说中所说的洗髓易筋的感觉。 “难不成,我相当于无形中修炼了什么秘法吗?”简初晴把这个想法说了出来。 小红听的一愣,过了片刻才说:“你的猜测说不定是真的呢。”简初晴的变化,他有目共睹,确实很奇特。 他思考了一会儿,又问:“你有没有什么奇特的感觉?” “什么意思?”简初晴没明白他的意思。 “比如,觉得身体变轻盈了,力大无穷什么的?”小红提醒她。 简初晴摇摇头,真没这方面的感觉,而且她在现代就经历过一次变异,拥有两项异能。如果说身体真有什么大的变化,她应当能立马发现。 两人玄而又玄的讨论了一翻,最终小红也没能有个什么结果。因为两人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反正这些变化都是好的,简初晴也就不担心了,说:“随便吧。反正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吃过饭,简初晴还准备去地里看看,干点轻松活,小红却阻止她:“你还是多休息吧,地里活儿也不着急这两天。” 他虽然并不太懂妇人之事,却也听过一些,知道这个时候女性比较脆弱,需要多些关心,更不能干太多活。 简初晴其实也没打算去干重活,只是去菜地里忙活一下,再摘些菜回来腌制起来,但小红的关心和爱护还是令她很舒服。 “没事,我去摘些辣椒和菜回来做咸菜。” “要我帮你摘吗?”小红又问。 “不用,这个不费力。”简初晴连忙摇头。如果这点活都干不了,是不是还得靠在床上休息呢。她不是这么娇气的人,而且也没虚弱到这个地步。 “那你自己小心点。有什么事就叫我。”小红也没再多说。 简初晴发现小红外表变成熟了,连性子都跟着变成熟了太多。 现在的小红,高大英俊成熟又男人味,她觉得不应当再叫他小红了。这个名字和这个人,实在有些不相衬。 而且这样的小红要是去了鲛人族,阿玉他们肯定也会有怀疑,于是她就说:“你现在这个样子,和以前变化太大,阿玉他们肯定不认识你了。是不是该换个名字了,你以前叫什么?” 小红挑挑眉,好笑的说:“这不是你给我取的名字吗?” 这一笑,就又有了些少年人小红的模样。 简初晴连忙说:“那不是我不知道你的名字吗?而且当初你是一只鸟。”一只鸟,你还想取什么特别好听的名字吗? 小红也不在意,沉吟片刻,说:“这个简单,就说我叫大红,是小红的哥哥。” 简初晴看着他和少年小红相似的面孔,笑道:“说是亲兄弟确实可行。就是不知道你能上哪儿给找个弟弟出来?” 小红不以为然的说:“他们又不知道我有没有弟弟。” “那你有吗?”简初晴问。鸟一般都一次下几个蛋,她忍不住想小红会有几个兄弟姐妹。 小红摇摇头,“没有。我是独生子。” “哟,你还懂独生子的说法啊。”简初晴忍不住笑起来了。人类才会说独生子,没想到妖也会这样说。 “其实我并不太记得我的父母,他们在我很小,没有开灵智时就不在了。”小红仔细回忆了半天,也找不出多少儿时的记忆了。 可以说,他的脑子里有关自己变成大妖之前的一切,都没什么清楚的印象。这也许是因为他活的太久,已经忘记了这些事,又也许是因为之前的那些经历和变故,令他的记忆受了损。反正他也不在意,因为他一向都是个什么也不太在意的人。 现在的他,也就只在意简初晴而已。只要她好好的在自己身边,日子对他来说,就没什么不满意的了。 简初晴也没有一定要追问这些事情,不过是话题说到这里了,就顺口而问,听他这么说,反而安慰道:“其实我都不太记得我小时候的事情了呢。” 和大多数人一样,五六岁之前的事情,她也没多少记忆。 好痛好痛 白天简初晴的状态其实还不错,除了人比平时更容易累更加虚弱一些之外,没明显的变化。 把摘回来的菜洗干净后,放在一边沥干水分。简初晴又开始做月事带。 用惯了现代卫生巾的她,用这种玩意儿并不熟练,并且也不太习惯,这月事带也不如卫生巾好用,所以,她很给自己多做几条备用。 昨晚她临时做的,是用那卷新拿出来的白棉布,今天她才想起自己还有鲛人给的那卷粗布,这个比棉布更加适合做月事带,因为这种布比较防水,而且很好洗。 等各种菜沥干水分了,简初晴就开始做咸菜。嫩黄瓜和嫩豆角做成酸菜,辣椒又剁了一竹筒酱,已经长的老了的小白菜她也全部摘回来,全揉制成了菜晒菜干。 忙活完这些事,简初晴也累了,就去歇了会儿午觉。哪里想到,她这一觉睡得死沉死沉,睁开眼发现天都快黑了。并且醒来后,她还觉得很累,身体发软,没什么劲。 幸好,睡觉之前,她还焖了一大锅鸡肉西红柿土豆浓汤。这个是给小红做的主食。早上吃剩下的红薯玉米粥还剩下一碗,她只需要再做几个炒菜就可以了。 但到了晚上,简初晴的肚子越来越疼,她以前没有疼经的毛病,只是每月的那几天,比往常更容易累爱困一些,和今天白天的感觉相似。但现在她终于体会到别人所说的生不如死的疼经,而且出血也越来越严重。 看着她越来越苍白和虚弱,小红着急了,“你怎么啦?”可是他也没什么办法来缓解这种痛苦,只能急的团团转。 “不算大事,就是疼经。” 简初晴比他有经验,让他给自己泡红糖水喝,热热的糖水喝下去,人会稍微好一点。但肚子这一块凉凉的,她用小毯子一直捂着肚子,都不顶事。最后还是小红干脆用自己的手来帮她暖肚子。 小红强大的妖力顺着他的大手慢慢渗进简初晴的肚子,她终于慢慢安静下来,人也舒服多了。 然后,接下来的三天,她疼的时候就靠着小红输送妖力,渡过了这痛苦的经期。也幸好疼经是隔一段时间疼一次,要是持续的疼,她真的要疯了。 第二天还下了一天雨,小红也就几乎在家里陪了她一整天。 第五天,经量变小,肚子也不再那么疼了,简初晴知道这是经期即将过去了。 “哎,要是每月来都这么痛苦,就烦燥啦。可是我以前不疼经的啊。这是怎么回事啊?”简初晴十分苦恼。 小红完全不懂这种事,只得摇摇头。 “难道是因为太久没来,第一次才会这么痛苦,后面就不会了?”简初晴也没想得到他的回应,自己猜测着。 这话倒是提醒了小红,“有可能,你现在的身体相当于在脱胎换骨,才会这么痛苦,等身体稳定下来,就会好了。” 这就跟妖精修炼要度劫一样,也同样有个十分痛苦的过程,甚至会死掉呢,简初晴只是痛,还没有生命危险,这已经算是很好了。 “希望是这样的吧。”简初晴接受了这个安慰,又眼前一亮,“那是不是说,我从此后,就会越来越强了呢?” “你想要多强?哪方面的?”小红好奇的问道。 “比如能飞啊。”简初晴十分期待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像小红这样飞翔。 在这个时空,没有任何交通工具,飞可比走要轻松,起码不用边走边开路啊,并且走还有些地方根本就走不了呢。 小红心想,你想去哪里我不能驮你去啊,嘴上却问:“你这么想飞吗?” “当然啊,你没发现大家都很羡慕你能飞啊。”简初晴答。 “可这是天生的啊,我有翅膀你们没有。”小红忍不住伸展出自己的翅膀,又笑道:“不过,你也别太失望,也许某一天你就突然能身轻如燕,飞檐走壁了呢。” 这完全是打趣的语气,简初晴“哼”了一声,用打理马匹一样的眼光打量了他几眼,才说:“无所谓了,反正我可以让你驮着我飞。” 这不还有一个现成的交通工具吗,还是活的,随时随地可乘坐的呢。 看到她如此不见外,小红反倒心里头舒坦了,笑道:“就是啊。你不是有我吗?你会不会飞,有什么要紧的,我现在比以前强多了。” “那你还会继续变强大吗?”简初晴好奇的问道。 “这也说不准。”小红很是苦恼的说,他到现在还没有参透自己每次变化的原因。唯一的线索,就是他知道自己每次出趟远门,就有所变化。 简初晴笑道:“不着急。反正你现在已经够强大了。” “等再过两天,你身体完全恢复了,我就去一趟竹林那边,先挖点地,移栽点红薯藤过去。”小红想着自己这几天把篱笆和沟渠都整理得差不多了,再用两天的时间,把地里的活儿处理一下,家里的活儿就没多少了,可以按原计划出去竹林那边开荒了。 “行啊。我和你一起去吧。” 一说到栽红薯藤,简初晴也着急起地里的红薯苗了。七天前,她只是挑最好的,摘了部分红薯藤去栽了半块地。这又过去了好几天,而且还下了一场雨,那些没有分过藤的红薯苗是该又长长了一大截。 “也行。红薯真是好生长,要是玉米也能像红薯就好了,那几棵玉米树已经长很大了,还没有要结果的样子。”小红想到简初晴爱喝玉米粥,就靠地里的那几株玉米还真不够吃。 提起这件事,简初晴也有些苦恼了,别的不管是红薯还是土豆,还是小白菜还是西红柿辣椒都种了几茬了。就是玉米第二茬子还没有开始结果,玉米树也只长了一米来高,比最开始种的五棵要差很多。 但这十来棵玉米也算是好好的生长着,绿油油的,枝叶也很茂盛,“让它们长着吧,也许还不到时间呢。”简初晴也巴不得这几株玉米快点结果,也幸好第一次种的几株玉米还一直在结果,不然,她哪里敢喝玉米粥啊。 “下次我再跑远一点,去找找看有没有小麦水稻,还是得找到这两样主食才行。光等着这几棵玉米,也不是办法。”小红恶狠狠的说。 “哎哟,能时不时喝一顿玉米粥我已经很满足了。慢慢来吧,到明年我种一大块玉米地,就不用发愁玉米粥都喝不上了,还可以做点玉米饼吃吃了。”简初晴笑道。 现在的日子已经是她在末世时想都没想过的,人嘛,要知足喽。 ※※※※※※※※※※※※※※※※※※※※ 不疼经的女孩子上辈子是天使。 叫宏哥 简初晴的月事一完,第二天,她的身体也恢复了正常,又活蹦乱跳了。 小红早上起来,就看到她正在院子里活动身体,连忙问:“真没有不舒服了?” 实在是这几天的经历让他对女性来月事,感到太可怕了。 他虽然知道这种事情,对女性来说是正常,甚至如果不来月事才不好,而且这也代表女性身体成熟,可以生儿育女了。但如果每个月都要经历这种疼的死去活来的几天时间,也太让人难受了。 “我好了。”简初晴笑着扭腰抬腿,还蹦了几下。 小红心有余悸的说:“希望你下次不要这么疼了。” “应当不会了吧,我以前就不会痛经,我现在身体变好了,不应当还会多了这个毛病的。” 简初晴活动着身体突然想到一件事,说:“哎,你说我的异能会不会变强啊?” “试试啊。”小红也有些期待。 结果,简初晴的异能依旧那么一点点,勉强够自己日常家用。 “哎,完全没变啊,你不是说我几乎算是脱胎换骨了吗?我还以为我的异能会变强大呢。” 看到她失落的样子,小红开解道:“你的异能再变强,也没多大的作用啊。给你弄出个大火球来,你想烧什么?这里满山遍野的荒草树木,一把火不给全烧了啊。再说了,就你那金属异能,弄点小工具就不错了,你就算能弄出一把刀来,也不如打铁匠有用。” 简初晴顺着他的话这么一想,也就不在意了。是啊,在人类没有异能的时代里,火也好金属也好,都是能通过各种途经得到的。在现代,一个打火机便宜的才五毛钱,一把菜刀,便宜的也不过十来元钱,真没有人觉得它们有多珍贵。而且她现在也不需要多强的异能。 “今天就去竹林那边开荒种栽红薯藤吧。” “行啊,我去折红薯藤,你多做些饭菜带走,中午在那边就不用做饭了。”小红说着,拿起篮子去干活了。 午餐简初晴煮了一锅红薯,又炒了一大盘子青椒鸡肉丝,一大盘子西红柿炒蛋,一大盘子咸鱼块,最后还带了十几个西红柿当水果。 把食水装好,再装上几竹筒的清水,拎上已经折好的两小捆红薯藤,两人就出发了。 这是小红变成成年大帅哥后,简初晴第一次爬上他的背。这具身体变强壮多了,肩膀上那厚实的肌肉,让她都有些抓不住了,她忍不住捏了两把,还说:“你看着也不是那么强壮啊,肌肉却这么紧致有力。” “我的身材不好吗?”小红反问道。他对自己的身材还是挺满意的,太熊壮那都成一头熊了,一点美感也没有。 “挺好啊。你的身材,不胖不瘦,肌肉线条也好,却不过于强壮。这要搁现代,你这种身体是最受欢迎的。”简初晴笑道。太过于熊壮的,她也不喜欢,太过于纤细的她就更不喜欢了。 这种夸奖,倒是搞的小红有点不好意思了。他不再说话,简初晴也没再开口。小红全力飞行着,简初晴闭着眼睛,趴在他背上养神。 以前的少年小红,在简初晴眼里就像亲弟弟一样,偶尔还会逗逗他。可现在的小红,她完全不能把他当弟弟了。 她贴在他背上,能清楚的感受到男人的强壮有力,并且男人身上散发着一种成年男性专属的雄性气息,弄得她很有些不自在。也令她再一次清楚的认识到,这是个成年的强健男人。这不再是那个可爱的小少年了。 她有些失落,又隐隐有些别样的期待。最后,她只能放空思想,让自己去享受那飞翔的感觉。 以小红现在的体力和速度,大约一个半小时就驮着简初晴和一堆东西到达目的地了。 这个速度令简初晴很满意,这也表示以后他俩过来一趟,就很容易了。一去一回也就约三个小时的路程,一天到这边来还能干不少活呢。这就和现代大城市人们的工作通勤时间差不多而已。根本都不用两人在这边住下来干活子,完全可以隔几天就过来一趟。 她还是很能接受的。大红却还有些不满,觉得要是再快些就好了。 恩,从现在开始,他要求简初晴叫他大红,不能再叫小红了。 “你别再叫我小红了,就叫大红吧,免得叫惯了,让阿夜他们怀疑。” 这也算是个正当理由,但更多的是,以前他是少年人的模样,不得不同意简初晴把自己当弟弟看,说实话,一开始心里可别扭了。 他也一直在想着两人的地位要换一换了。而且他现在怎么看也比简初晴显的年纪大一些。 恩,现然的简初晴因为身体变化,皮肤变得细腻,身体曲线又好,看上去就是个娇俏的大姑娘,甚至比她本身的年纪都显得更加青春一些。她和小红在一起一比,是个人都会认为小红比她年纪大。 看到这么个大男人,甚至也猜测到他的年纪挺大的,简初晴也很容易就改了口。 “好的,大红。” 见她这么容易改口,大红自己还愣了一下,但听到这个名字却总觉得怪怪的。 简初晴自己也觉得怪怪的,这时候,她就后悔当初给他取的名字了,问:“你以前叫什么名字嘛,大红这个名字也不好听。”好好的一个成熟大帅哥,叫大红真是太不配了。 “无所谓了。”大红反倒不在意这个名字好不好听。反正他也习惯小红这个名字了,再叫大红也不那么难接受。 “你应当比我年纪大吧?”简初晴瞅了他一眼,心里有了个想法。 “肯定啊。怎么,还想当我姐姐啊?占够便宜了啊。我当你哥还差不多。”大红笑道。 “那你怎么不说,是你自己说比我小一岁的啊。”简初晴笑了笑,又说:“那我就叫你宏哥吧。”她用了同音字。叫红哥,她总觉得怪怪的。还是宏哥要好听些。 看着眼前的女人笑眯眯的叫了他一声“宏哥”,搞的大红脸都差点红了,却还故做镇定的说:“恩,这还差不多。” 不管怎样,从今天开始起,两人身份还真是换了个。 有这么个强壮的劳动力,今天的工作完成的很顺利。两人齐心合力开了一块不大的地,“你去劈些竹子过来打一圈篱笆,我来栽红薯藤。” 简初晴让大红去砍竹子,给这块田弄一圈篱笆,保护这些刚栽下去的红薯藤。她怕这些小苗儿被小动物们吃掉。 简初晴把带来的一捆红薯藤全部栽下,大红打的竹篱笆也基本完工了,太阳也快要落山了。 看着刚栽下的这些红薯藤,和这一圈篱笆,简初晴总觉得不保险,她让大红浇水,自己又捡了些草,盖在红薯苗上,给再加了一层保护,才说:“走吧,回家。明天再来。” 一个人 第二天,两人又带了些红薯藤,还带了些辣椒苗过来,地里的辣椒小苗多,随便栽些,能活就活,不活简初晴也不太在意。 傍晚回家之前,简初晴依旧拿草把地里的苗盖住了。 “明天我就不用过来了,你过来看看就行了。” 如此,连续几天,大红都会过来看一下这些苗,浇点水。顺便他就这边打猎,带几只鸡,又或者几只兔子,甚至有时候还去摘些野果子和野菌子。 几天过去后,这些新栽下的红薯藤都存活,叶子也开始变绿,大红就不用再天天过来看它们了。只需要隔几天过来看一下,顺便除除草。这是刚开出来的荒地,时不时就会有野草长出来,需要比较频繁的打理。 当初说要在这里搭建一个棚子,当临时住所的,也因为大红速度变快,而改变了。根本就不需要他们住在这边干活,就这么一块红薯藤,几根辣椒苗,活儿比较少。来除个草,浇个水什么的,一个人来一天就干完了。 而且可能因为是他们经常来这里,这块红薯苗也没有什么小动物来祸害,三天过去,大红根本就不拿草盖着了。 日子一晃就过去了一个月。 两人把家里的活儿都干的差不多了,篱笆沟渠也都修整的极好。地里活儿也变小了,大红就准备趁这个空档去鲛人族和牙牧族那边一趟。 “我明天就去吧,今天在这里做些吃食我明天带给阿夜他们。” 他自己就去收拾红薯了,因为要出远门,又要背很多东西,他要先去试一下一次背两个篓子方不方便飞翔。他直接从地窖里背了两大篓子红薯出来,这有约三百斤,胸前背一只篓子,背上背一只篓子,结果人一飞,背上起来篓子里的红薯就往外掉。 简初晴连忙说:“我还是给你缝两个大口袋装红薯,把袋子口扎紧。” 用鲛人给她的那卷布,她缝了两个大口袋,袋口还缝了根抽绳,装满红薯后再系紧绳子,就不怕红薯掉落出来了。而且一只口袋轻飘飘的根本就不占重量,一只竹篓子还有几斤重呢。 另外的东西,比如新鲜的红辣椒,辣椒酱,鸡肉油辣椒,干辣椒粉,拔丝红薯,干煎香辣鱼块,酸笋,各种酸菜等等,她又装了满满一小篓子,这也有四五十斤重了呢。 这次两人都记得要给篓子装上盖子了,还系得死死的。收拾好这些东西,简初晴又说:“你带这么多东西过去,只怕还不够给他们塞牙缝的。” 这个时候,她就很怀念现代的交通工具了,纯粹靠人力运输,真的不可能搞大量物资。不过就算有车,在这里也行不通,没有路啊。难不成他们还得先修一条可以通车的路吗?那更是他俩目前不可能完成的大工程。 三百斤红薯,一个部族给一百五十斤,也就够大家尝个味儿。其他的那些菜类,都是她给阿玉的。 大红不以为然的说:“难不成,他们还想拿一次吃个饱啊。我们自己也没多少红薯了呢?” 贮存的红薯一下子就被拿走了一大半,要不是看在地里的红薯估计一个多月就可以收了,他根本就不可能拿这么多走。再者就算他一次可能背一千斤的东西,他也最多只会背五百斤的重物。那么远,他还得不停的赶路,他可不想让自己累着呢。 而且他还担心自己离家的时间长了,简初晴不安全呢。所以他要轻装简行,快去快回。 “你自己小心点。晚上早点关门,别天黑了还在外面。白天也别跑远了。” “我知道的,你别担心。”简初晴笑道。 其实最早的时候,小红就有过一次好几天不在,她一个人也没出什么事。在这里生活的时间也不短了,说实话,他俩心里都明白这里挺安全的。而且她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娇小姐,有自保能力。不然,大红也不敢把她一个人扔在这里。 他甚至在考虑,该弄几个人在附近住着,有什么事也有个帮手。就他俩,确实有些不方便。这时候,他倒是很理解简初晴以前想去人类聚居的地方生活了。只可惜,在这片大地上,估计找不到纯粹的人类了。相邻的鲛人族也好,牙牧族也好,都离的太远。 简初晴给大红准备了路上吃的干粮只有一小袋,四只烤鸡,十来个烤红薯及十个大西红柿。拿着这些食物,大红就连夜出发了。天气热,不敢带太多的熟食。这也就够他吃两顿而已。幸好他现在很会烤野鸡了,在路上他可以随时补充食物。 大红不在家,简初晴的日子就过得更简单了。不用做那么多的饭菜,她只需要给自己煮一锅红薯玉米粥,再随便炒个小菜或者煮两个咸蛋,挟点咸菜就完事了。 有兴趣做菜时,她就多炒两个菜,弄一荤一素。更多的时候她只炒一个菜,比如酸辣土豆丝,比如清炒红薯梗,比如西红柿炒鸡蛋。 其实家里这段时间还存了不少咸鸡和咸鱼块,除了有时候会切点鸡肉丝炒青椒之外,她也懒的弄来吃。 一个人吃饭,再好吃的,也觉得没滋味。难怪大家都说,饭就是要抢着吃才香。每到吃饭的时候,她就会想起大红。没他在家,她食欲都变差了很多。 白天她就在地里忙活一下,天不黑就关门闭户了,点着蜡烛缝制衣服。 她在给自己缝了几套内衣裤,并且还做了两套长裤长袖衫,这是给秋天准备的衣服。这里不可能一直都不会变冷的。上次她问过阿玉了,阿玉说这里天热的时间很长,但也有冷的时候,就是比较短。而且鲛人族又不怕冷,所以阿玉根本就说不太清楚,这个冷倒底是多冷,只知道这里不下雪。 简初晴用自己在现代的经历,猜测这里的气候应当和现代的海南或者广东比较相同,都是夏天长,秋冬春短。但在广东,一年也有一两个月冷的日子,春秋时间虽然短,但也要穿长袖和薄外套呢,甚至最冷的时候也得穿厚实的棉衣。 何况他们现在住在荒野里,真冷了,天气只会比大城市更加冷,说不定到时候这里也有零度左右的天气呢。趁着现在地里活不多,她就多做些衣服。 白天,简初晴现在最大的兴趣是玉米地。那十几棵玉米终于开始结玉米棒子了。可把她和大红高兴坏了。这代表,以后他们能吃到的玉米就更多了。十几棵玉米树,要是都能像最早种的那五棵玉米树一样肯结果,简初晴也不用担心自己玉米粥都喝不上了。 而且最早种的那五棵玉米树还依旧长势良好,并且还在结玉米棒子。只是现在这五棵玉米树挺高了,再长长,估计都只能让大红飞着来摘玉米了。简初晴已经完全够不着了。 她打算一直保留着这五棵玉米树,直到它们自己枯死。她得看看,这五棵玉米树到底可以生长多长时间。 回来了 五天后,大红回来了。 一去一回只花了五天时间,简初晴看到他回来的这么快,很是惊讶,“你赶这么着急干什么?别把自己累坏了。” “还好。我没去牙牧族那边去,事情让阿夜他们去办了。”大红给她解释了一下,这一趟行程的主要内容。 他先是一路直奔到达雪江住所,第一件事就是让阿夜安排人拿了一口袋红薯给牙牧族人。 他自己就留在住所里休息,并且等消息。 牙牧族人吃过红薯,果然很感兴趣,表示愿意以后拿尖牙兽和他换红薯。 阿玉他们就更加不用说了,在大吃了一顿红薯后,所有吃过的人都非常喜欢红薯,更加愿意和他们交换物质。至于其他的东西,大红也一样一样的告诉他们该如何食用。比如酸笋可以拿来炖鸡汤,也可以拿来炖鱼汤。 总之,他每介绍一样东西,都能得到阿玉他们的惊叹。 于是,大红在这里住了一夜,就带着两口袋东西回来了。 “我暂时没和他们谈论叫人过来种田的事情。因为阿玉他们照顾的红薯苗和辣椒苗都死了。” “死啦?不会吧?我们这边不管它们,它们都能生长,怎么会死的?”简初晴惊讶极了。 她现在种什么,长什么,几乎不用操心种下去的会不会存活这个问题。搞的她还以为在这个地方种田完全不会遇到麻烦呢。 “是啊。真死了,我也觉得惊讶。”大红无奈的说。 他也搞不懂,明明他们离开时,那些苗子都好好的,怎么他们一走,就全死了。其实他也和简初晴一样的想法,那些苗都不需要怎么照顾,就能存活的。这个结果太令他失望了。 当时,大红也很不能相信这个结果,还说:“你们是怎么照顾的?是不是浇水浇太多淹死了?” 阿玉连忙摇头,说:“没有啊。我们又不是天天浇水,而且泥巴湿不湿润难道我们还看不出来吗?” 阿夜也说:“我们真的很认真照顾它们,可是,你们才走几天,它们就死了。” 他们自己也挺失望和伤心的。 大家谈论了半天,大红最终只能认定:“也许是你们不会照顾。又或者说这块地不适合它们生长。” 总之,这点苗子既然死掉了,就只能算了啊。 所以,第一次在外面试着种田,完败。 大红一过来,就直接告诉他们,“我是小红的哥哥,大红。我替他们过来的。” 阿玉他们没有等到小红和简初晴,心里多少有些失望,但等到了他们的红薯和其他东西,也挺高兴的。而且从大红身上他们也看出来了,小红和简初晴来一趟,肯定没大红来的容易。 “你以后能再给我们弄点苗子过来试着种种吗?”阿玉小心翼翼的看了大红一眼,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她其实有点怕大红,这个成熟的强壮雄性,明显比简初晴和小红要厉害和强大,她都不敢太靠近他呢。更不可能像和简初晴与小红那般亲近了。 “这要等我回去,问过他俩再说。种地的事情,都是他俩负责的。”大红没有直接回答她。而是把事情扔给简初晴和小红头上了。 阿玉也没想他会直接答应自己,听到他这么说,反倒还挺开心,说:“那他俩什么时候,能再来啊?我很想简姐姐。” “这个说不好,现在正是忙的时候,我能来这一趟,都是因为他俩和你们先前说好了的。” 大红的意思是说,他俩出门一趟不容易,而且自己也很忙,不可能经常替大家跑腿。 阿玉听明白了,只能在心里盼望简初晴和小红能早点过来找她玩。 大红带回来的东西很多。 牙牧族人给了一块腌肉,是尖牙兽肉,有十几斤重。 阿玉他们给的东西就更多了。其中最重的两样就是约五十斤重的新鲜鱼肉,和约五十斤重的腌肉。这个腌肉是一种水生动物的肉,很肥,有厚厚的油脂。新鲜鱼肉也一样被腌制了,不然也带不回来,半路上就得臭掉了。 另外还有十来斤新鲜莲藕,几斤晒干的莲子米。然后,鱼露、酸汁和油脂也又各给了一些。新鲜莲藕也不敢带多,怕路上就烂掉了。 阿玉还说:“这个藕很多很多,简姐姐要是喜欢,就多来拿。” 最后一个小包里,阿玉还装了几束缝衣服的线,是特意送给简初晴缝衣服用的。 简初晴最满意这样东西了,她手头的线已经快用完了,这真是打瞌睡遇上有人递枕头了。 她高兴的看着这些线,说:“哎哟,真是要感谢阿玉,我正需要线呢。” “几束线值得你这么开心。其他的东西都不喜欢吗?”大红不解的笑问道。 鲛人的线,比普通的线结实耐用多了,而且这几束线,还有红白黑紫蓝有五个色呢。 “每样东西我都喜欢,还有这个莲藕也是新鲜货。今天咱们就炖个莲藕汤吃,你帮我砍一点这个尖牙兽的肉下来,砍成小块先用清水泡着去去咸味。”简初晴拎起两支白胖胖的新鲜莲藕就去做饭了。 天天吃鸡吃兔子,简初晴其实也想吃吃别的肉类,所以第一时间就拿尖牙兽肉来炖莲藕汤。至于另一块阿玉给的肉块,看着就能存放更久,她就决定先放着,把尖牙兽肉吃完,再吃这一块。 大红这几天在外面奔波,除了在小楼房里住了一晚,吃过两顿饱饭之外,其他时间基本都是赶路,根本就没好好好吃过更没好好休息过。所以他狠狠的砍了一大块连皮带骨头的尖牙兽肉下来,斩了大半盆子的小肉块。 简初晴原本只打算弄几块肉炖一锅莲藕的,见他泡了这么多肉块,就知道这家伙这几天在外面没吃好,馋肉了,就没说什么。 因为怕太咸了,简初晴直接拿大锅炖这些肉块,加了一满锅的水。 这大手笔把大红都给弄呆了,“炖这么大一锅,一顿吃的完吗?”他还以为,简初晴会用土豆炖鸡块的方法来炖这个呢。土豆炖鸡块,是没有多少汤的。 简初晴笑道:“我会留一半出来的。这肉肯定很咸,不多放些水,怕咸的吃不下去。”如果少少几块肉,咸味全部炖在汤里,不会太咸,但现在肉块这么多,不多放些水,那汤会咸死人的。 炖的大半熟时,香味已经很浓郁了,“还挺香的嘛,看来味道不错。” 简安晴笑着盛了一点儿汤尝了个味,却直皱眉头,果然和她猜的差不多,把她快咸死了。 “真是咸,幸好我放了这么多水。他们放盐也放的太狠了些。” “这块肉估计存放的时间很长了。”大红一开始看到这块黑乎乎的肉,甚至都不想要。但阿夜却说,牙牧族人挺会腌制肉类的,就是有点咸,绝对不会坏掉。而且这块肉还是人家的珍藏,要不是那一口袋红薯,别人还舍不得这块肉呢。 刚才他砍肉块的时候,也发现了只是外面一层黑乎乎的,里面的肉还都挺漂亮,不然他真的会扔掉的。他也没想到,煮一煮,就这么香了。现在他也得承认牙牧族人果然会腌制肉食了。 她连肉带汤舀了一小半出来,放着明天吃。虽然天气热,但这种咸肉汤放一个晚上也不会坏掉。如果是新鲜的肉汤,她就不敢这样做了,会变质的。 剩下的另一半她又加半锅水,煮开后又舀了一大碗汤出来,继续加水加了莲藕慢慢炖,同时也摘了些老黄瓜老豆角和几把青菜几个西红柿,准备等会儿直接往锅里下。今天就吃个大炖锅了。这么多东西加进去,咸味就会被中和掉了。 另外,她又起锅煮了一锅红薯块当主食。 莲藕很快就熟了,汤味也越来越香,大红开始忍不住了,都在锅边转了几圈了。 简初晴只得给他先盛了一碗,说:“饿了吧,我觉得还是有些咸,你先吃一碗。我再加些菜炖炖。” 太咸了她吃不下去,而且怕吃太咸了,得喝很多水。 大红接过碗,喝了两口汤,又吃了一块莲藕,却说:“不太咸了,可以吃了。这莲藕都已经粉了。不要加太多菜了。” 简初晴自己尝了一块莲藕,最后决定先加黄瓜和豆角。大红无所谓,还让简初晴先给他打一碗出来冷着。他觉得加了其他菜,汤的味道就会变差了。现在虽然有点咸,但却很香,很好吃。 简初晴一边打汤,一边把莲藕全部舀出来,肉块继续留在汤里炖,还告诉他:“不会的,一样很好吃的。” 莲藕都炖烂了,又粉又糯,十分好吃。简初晴忍不住又吃了两块。 因为汤很浓,再加些菜不会影响味道。如果汤不浓了,还可以再加汤啊。这就和现代吃炖锅一样,连汤带菜会全部吃掉的,又不是涮火锅,不会影响汤质。 不过,这样吃也挺好的,一大锅肉带汤和菜,把两人吃个了肚圆。 简初晴其实也跟着猛吃了一大顿,尖牙兽的肉质十分鲜嫩,但汤却很浓郁,香的很。这个汤和腊猪蹄汤比较相似,但更加香一些。 她忍不住说:“尖牙兽果然好吃。要不我们也弄几头小的来养?” 谈事情 养殖尖牙兽这个主意不错,但大红考虑了半天,却否定了,“听说尖牙兽挺不好养的,又很凶,只有牙牧族人会养。你想喜欢吃,我们多和他们换一些就行了。” 除了不好养之外,他还不想让自己变的太累。现在光是种地,就足够他和简初晴两人忙碌的了,要再养上几头尖牙兽,不是要更忙了吗?而且尖牙兽那么凶,他还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让尖牙兽伤到简初晴了呢。 简初晴其实也只是一时心动,听他这么说,也就摆摆手,说:“也是,换一头回来,腌制起来,够我们吃半年了。” 一年有两头,可以让他们吃个足够。再好吃的东西,也不可能天天吃,而且天天能吃到的,就不那么好吃了。再者,他们能吃到的肉类也不少。何必给自己找个大麻烦回来呢。而且尖牙兽那么凶,她完全控制不住,总不能让大红整天盯着它们吧。 “哦,对了,我还听阿夜他们说了飞鸟族人的消息。” 阿夜会和大红说起飞鸟族人,也是因为在他眼里大红,小红和简初晴本身就是飞鸟族人,但阿夜说的事情,却正好是大红和简初晴不知道的。 大红虽然披着飞鸟族人的皮,但实际不上,他根本就不知道飞鸟族人是什么样的,也没有见过飞鸟族人。既然阿夜提起了,他自然而然就多问了一些有关方面的事情。但阿夜也只是听家里长辈说过一些飞鸟族的事情,具体情况也并不清楚。 “哦,说了些什么?”简初晴连忙追问。 大红笑道:“他们说的不清不楚的,只是告诉我离他们最近的飞鸟族在哪个方向。我打算去一趟,去看看飞鸟族人,顺便了解一些外面的事情。” 飞鸟族人善飞,迁徒过的地方更多,他想去了解一下,飞鸟族人知不知道小麦和水稻这两样主要农作物。 “可以啊。说不定你还能在飞鸟族里弄到一些好东西呢。”简初晴很是赞同他的想法。 出去一趟,遇上鲛人族,他们现在就拥有了很多以前自己无法找到的东西。她相信飞鸟族人,也一样会有很多好东西的。其实他们欠缺的东西还不少,别看有大红的贮物袋可以时不时的拿些应急用品出来。但贮物袋也不是万能的,很多她想要东西都没有。 她早就明白贮物袋就是个仓库样的东西,你放了什么进去,才能拿到什么出来,没放进去的东西,怎么可能拿得出来。而且仓库里的东西总有一天是要拿完的,与其差什么就指望去仓库拿,还不如指望自己能在外面找到呢。 如果她会飞,她都巴不得和大红一起去呢。人嘛,总是向往外面的世界,别看她前段时间刚吃过一次苦,回来后还兴誓旦旦的说在外面太辛苦,还不如留在家里舒服。 大红点点头,说:“是啊。我也是这样想的,而且飞鸟族应当比其他族与外界的联系更多,我也想通过他们,得到一些其他的消息。” 他们两人呆在这个地方,虽然说现在吃喝不愁,日子过得也算不错,但却与外界几乎没有联系,又没什么娱乐活动,天天就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日子长了,别说简初晴会觉得无聊,他也一样。 他和简初晴都不是那种故意在深山老林中真正苦修的人,他们都算是世俗的人,有着普通人的感情,需要有朋友和有娱乐。 “那你先休息几天,再走吧?” 大红点头,又说:“恩,这几天也要去竹林那边看看那些红薯苗了。” 因为阿玉他们的红薯苗和辣椒苗都死掉了,弄的他也有些紧张了,怕两人忙活了几天的成果白费了。 “是的,我也是想着等你回来,就一起过去的。”简初晴连忙说。 五六天没有去,她也担心这些红薯苗了。辣椒苗死了倒无所谓,毕竟不是主食,家里也不缺它。但红薯,她还是希望那块地能收一些的。不然,她拿什么去给阿玉呢。而且还想着和牙牧族人换尖牙兽肉呢。 七里八拉的小事情,两人又说了一大堆。大红不在家,简初晴深刻的体会到了孤独和寂寞,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他这一回来,简初晴就像要把这几天没说的话全补回来似的,不停的问东问西,问完了,她又说起家里的事情。比如家里的小鸡长大了些,又比如她这几天都有在给自己做衣服,等等。 都是些琐碎的小事,但她却说个不停。大红也听得很仔细,没有打断她,还时不时的应和两句。他也明白,独自一个人在家,她肯定很寂寞,甚至害怕。 其实他很累了,一刻不停的在路上奔波,说实话,就算他体能变强大了许多,也依旧觉得累啊。要知道,他总共就在荷花小楼里住了一个晚上而已。出去五天,他也就睡了这一个晚上。其他时间,他几乎都在赶路,也就是吃饭时能休息一下,小寐片刻。 对了,阿玉他们给那栋小楼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荷花小楼。这个名字,比他俩自己取的什么一号行宫要好听,并且更加符合实情一些。 当时,阿玉还问:“我们给这个小楼取的名字,你们喜欢吗?” 大红觉得不错,认可了这个名字,然后阿夜他们就直接用贝壳给小楼又做了一个荷花形状的装饰,表明这栋楼就叫荷花小楼了。 简初晴也很满意,还说:“其实我们也可以自己种些莲藕啊,对了,就直接种在我们挖的那条沟渠里,以后我们就有吃不完的莲藕和莲蓬了。” 她记得莲藕这东西很容易种,而且只需要种一回,往后就每年都能有吃的了。 “你会种吗?”大红问。 “应当不难吧,莲藕可以直接种藕也可以用莲子种啊。你不是带了一些莲子回来吗?我们试试,不行的话,下次就去弄些莲藕回来种。” 大红带了一些晒干的莲子回来了,是没有剥壳的,完全可以用来当种子。就是不知道,出芽率怎么样? 两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多半是简初晴在说,大红只是在听。 他居然很享受简初晴这样不停的说东说西,就如简初晴觉得自己好多天没和他说过话一样,他也有同感。 两人闲话半天,直到大红实在忍不住打个哈欠,简初晴才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说:“哎哟,不早了,你快点去休息吧。” 大红去休息了,简初晴反倒是一点儿睡意也没有,干脆把没做完的衣服拿出来,用阿玉给她的线来缝制。 这些线果然很好用,又滑又有韧性,她做起来就没停手,一直把衣服做完,她才发现时间应当不早了。 来不及试穿新衣服,简初晴扑倒在床上,很快就呼呼大睡起来。 忙忙碌碌 大红不在家这几天,简初晴晚上根本就睡不着,又或者说不太敢睡,她夜夜都特意做衣服熬到很晚,眼睛直闭才去睡。 但就算如此,她睡下了,也会做些乱七八糟的梦,潜意识里也是觉得大红不在家,会怕有危险。 一个人住在这里,没有一个邻居,没有一个同伴,不只是孤独,到了晚上,她还会害怕。每个晚上,她都热切的盼望大红快点回家。没有他在家,晚上她根本就没好好睡过一觉,只能白天补。 大红回来了,这个晚上,她睡的挺好,而且还睡过头了。 以至于第二天早上起来,她才发现大红已经起床了,并且河边桶里还装了几尾鲫鱼。桶里的鱼都不大,约大半斤重的样子,几条鱼加起来也不过两三斤重。 其实平时,他们很少吃鲫鱼,大红捉鱼都挑个头大的鱼,一般捉到的都是大草鱼,又或者大头鱼,条条都很大,至少也是五斤重起。而鲫鱼个头太小,吃不饱,鱼刺又格外多,他极少捉。 简初晴就问:“今天怎么特意捉了几条鲫鱼啊?” “煮点鲫鱼汤喝啊。”大红从河对岸游过来,手里篓子里装了不少蛋。他有段时间没来河对岸捡蛋了,这天收获挺不错的。 “哎哟,捡了这么多蛋啊。好,今天就炖个鲫鱼蛋汤喝。” 简初晴按他的要求,大早上就煮了一锅鲫鱼汤。因为她自己还蛮喜欢喝鱼汤的,特别是鲫鱼的味道,与平时吃的大鱼味道还是有区别的。 早餐的主食就是鲫鱼汤配煮红薯,奶白色的鲫鱼汤里炖了几个白胖胖的荷包蛋,喝汤吃蛋,既有营养又能饱肚子。她另外还准备了几个小菜,一个肉沫茄子,一盘凉拌黄瓜,一个肉片炒酸豆角。 大红看到这一锅鱼汤,很是惊讶的问:“你是怎么想到在鱼汤里炖荷包蛋的?” “尝尝啊,味道应当不错。”简初晴笑道。这道菜,算是她的独创了。 大红喝了几口汤,点点头,又尝了一个荷包蛋,最终不得不承认,“确实不错。”鱼汤很鲜,荷包蛋很嫩,入口即化,味道挺好的。 简初晴笑道:“是吧。光喝鱼汤也不饱肚子,家里蛋又多,我就打了几个蛋在里面煮了。以前我家乡人爱吃鲫鱼炖蛋羹。我就想着干脆炖几个荷包蛋在里面。” 这么大小的鲫鱼,煮了汤,其实鱼肉都炖化了,直接把鱼骨头整条捞出来扔掉,不再打几个荷包蛋在里面,就是光喝汤了,喝几大碗也不抗饿啊。蛋在这个家里,完全是当饭来吃的。每顿下锅,都是十几个。实在是因为在这里生活,吃饭最重要的还是要先考虑填饱肚子。 虽然蛋多的很,简初晴也不心疼这些蛋,但如果早饭吃的蛋多,中午下午她就不会做有蛋的菜了。 这段时间,他俩早餐也吃了不少糖水荷包蛋,今天吃个咸口的荷包蛋,真是别有一翻风味,大红连吃了几个蛋,还笑道:“这种煮法,比糖水荷包蛋好吃。” 天天吃糖水荷包蛋,他吃的有些腻了。 蛋这个东西,是人类餐桌上不可缺少的一样,无论什么烹调方式简初晴都很喜欢。以前在农村,家里没菜时,就直接弄个蛋炒饭,一大家人也吃得津津有味。在这里,蛋的吃法翻来覆去就那几种,不是白水煮,就是配西红柿,再不就是配青辣炒,也难怪今天大红吃得格外带劲了。 吃过早饭,简初晴就去处理那一篓子的蛋。她挑了些新鲜的放在一边,留着慢慢吃,又拿了二十个蛋,放进锅里煮了,准备等会儿做个改良版的虎皮蛋,留着明天吃,其他的蛋她全都腌制起来了。 现在正是野鸡产蛋量大的时候,捡这么多蛋短时间也吃不完,腌成咸蛋,一来可以保存久点,二来也可以留在冬天时吃,再者还可以当礼物送些给阿玉他们。 这段时间腌制了不少菜,今天简初晴又拿了一大竹筒盐出来,存放的盐就少了一大半。 大红看到了,惊讶的说:“哟,盐用的挺快的啊。” “是啊,都用来腌菜了。”简初晴指了指杂物房存放的一堆装咸菜、泡菜、辣椒酱、咸鱼块的竹筒,屋顶上挂着的几只腌鸡,示意他盐全部用在这上面了。 “这么多咸菜类,我们也吃不完吧?你也不必要存这么多吧?”大红有些惊讶,他其实平时不怎么注意简初晴都存了些什么东西,今天才发现这里堆放的东西真不少。 “吃不完,送给阿玉他们啊。你还怕留着浪费啊。”简初晴不以为然的说。 以前就他俩吃,她还觉得不必要弄太多,现在有地方送,做再多也不愁吃不完呢。而且现在地里菜正是多的季节,不趁这个季节多做些,等天冷了想做也没有菜可以做了。 大红点点头,说:“也对,还能拿出去换东西呢。过两天,我出去时再去弄点盐回来。” 上次,他带过去的咸菜类,阿玉他们都非常喜欢。鲛人一般都吃新鲜食物,毕竟他们生活在水里,主食又是鱼类,完全不缺食物。但不管是什么人,总也爱尝个新鲜,咸菜类的,他们以前根本就没吃过,也不会做,也没有这些菜可以做。所以这些咸菜类的,对他们来说,可珍贵啦。 在家休息了一天,大红第二天,就迫不及待的说:“今天我们去竹林那边。” 简初晴还想让他多歇一天,“过两天吧,也不急这一天的功夫。” 大红却说:“没事,我已经恢复了,那块田也好几天没去了,再不去,怕是草都比苗要大了。” 这也是实话,草总是比庄稼能长,在这里种田,简初晴大半的时候就是在和草做斗争。地里几天不除草,就会到处是草。 “好吧。”简初晴取了茶水和几竹筒清水,带了些熟红薯和几个西红柿就跟着他出门了。 只是去除个草,用不了多少时间,她就没带太多东西。 看到叶子已经发绿,长势良好的红薯苗,两人都松了口气,简初晴还说:“我就说,红薯挺好种的啊。咱们也没怎么管它们,真搞不懂,阿玉他们是怎么连红薯都种死了的?” 大红也觉得不能理解,但他也说不出什么来,而且这里栽的那几棵辣椒苗也长的不错。 不过,地里又长出了一些小嫩草,这些草真长的比红薯苗还更茂盛,简初晴一边扯草一边抱怨道:“才几天功夫,草就又长出来了。” 两人埋头苦干,花了小半天功夫,才把地里的草全部扯光,扔出来的草都堆了好几小堆。 “把草都堆在一起,等过几天再来全部烧掉,留着肥田。” 他们在这里做饭的次数也不少,留下来的草木灰都堆了两堆,趁今天还有很多时间,两人还给红薯地里撒了些草木灰。这边的土地其实没有他们住的那边肥,得施点肥。 施了肥,浇了水,两人就背了两根竹子回家了。 回到家,看天色还早,简初晴就说:“你去休息,我去地里忙活了一会儿,等会儿再做晚饭。” 她把昨天还剩下的咸尖牙兽肉汤又炖上,灶里添了几块粗大的树枝,锅里加了一大半锅水,就又下地去干活了。 巧遇上 没过几天,大红就又准备出门了。这一次他要往盐池那边走,去寻找飞鸟族。 简初晴不想一个人呆在家里太多天,那日子实在太难捱了,就说:“你这次少带点东西,快去快回。” 大红有点没明白她的意思,这一趟出门,要寻找飞鸟族,他觉得需要的时间比较多,就说:“只怕不行,我这一趟出门少说也得需要五六天。”这还是很顺利的情况,如果飞鸟族离的很远,又不好找,估计需要的时间更多。 “这么久啊。”简初晴不开心了。独自一个人在家,真的会很难过,完全是吃不香睡不着的。 “你想和我一起去吗?”大红以为她也想出去玩玩。 简初晴不好意思说自己独自在家害怕,就说:“不是,我去就是给你添负担。主要是我一个人在家,太孤独了。” 说实话,如果她能飞,她肯定会和大红一起出门的。真的,前面大红去找阿玉他们的这五天,真的让她受够了,那种孤独,觉得天地之间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感觉真不好受。 她也习惯了大红在她身边的生活。做饭时她都会不由自主的想问一句,“你要吃什么?” 晚上她更是连门都不敢出,觉都不敢睡。这种害怕还与白天的孤独是不同的,她还会害怕有怪物,有猛兽等等。 大红愣了一下,明白她的意思了。他在哪里都不可能觉得害怕,但孤独感肯定是有的。只是他习惯了独自一个人,何况他不是人类,他还可以与各种妖为伍,走到哪里,都能找到不管是人还是妖,说个话,聊个天完全没问题。 但简初晴却不同,她毕竟是生活在那个热闹的现代社会中的一员,而且她还会害怕妖魔鬼怪。甚至他都会担心自己离开太久,她有危险呢。 “行,那我尽量快点回来。” 他想自己需要准备带两只动物或者什么族的人回来,陪伴简初晴了。在这里,他一离开,就剩下她一个人,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也确实太孤独了。 说的是轻车简行,但大红出门时还是背了一只装满东西的口袋,他是想找飞鸟族换一些东西回来的。他带的主要是红薯和辣椒酱咸菜之类的。 他走后,简初晴又开始给自己找活干,不然,太闲越发觉得日子难捱。 看到地里的辣椒太多,吃不完,自己又做了不少辣椒酱,她就想换个方式来处理这些辣椒,就又晒了一些白皮干辣椒。 这个做法十分简单,就是把新鲜辣椒放进开水里烫一下,再拿出来晒。晒一两天,再剪开或者切开,再接着晒。这样晒干的辣椒是白色的,晒半干时就可以直接加些盐揉搓一下,再装进竹筒里密封保存几天,就变成了酸辣椒,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拿来炒菜,味道很好,有些脆爽。也可以再多晒几天,直接晒干再保存。这种晒干的白皮辣椒,可以保存很久。 干白皮辣椒可以当调料用,炒菜很好。特别是拿来炒腊肉,真是美味。 除了晒白皮辣椒之外,她还晒了一些干豆角和干茄子。 干豆角和干茄子的做法也和白皮干辣椒一样,先用开水烫,再爆晒。 干豆角和干茄子炖腊肉也挺有味道的,偶尔吃几顿也不错。 她以为大红起码也得五天才会回来,没想到才第四天,他就回来了。 “怎么这么快?” “恩,也是赶巧了。正巧在盐池那边遇上了飞鸟族的人。”大红笑着把东西递给她。 原来,他到达盐池时,正好遇上飞鸟族人过来取盐。双方碰了个正着。 大红因为已经有心里准备,很自然的就上前打招呼,“你们是飞鸟族的吧?” 他只一个人,对方有五个青壮男性,见到他自然不会害怕,再加上都是飞鸟族,怎么说也是近亲,又见他这么热情,双方自然而然就交谈起来了。 “你们族也是在这里取盐的啊?”对方问他。 “是啊。我以前一直没遇到其他人呢。今天还是第一次遇到人。”大红笑答。 “我们也一样。那你怎么一个人来的啊,你没有同伴吗?” “我们族人比较少。我也喜欢独来独往,每次都一个人来。你们族人多吗?” 双方你来我往的,很快就比较熟了。 接下来,大红又拿出红薯和两只处理好的肥鸡,说:“我带了些吃的,你们以前肯定没吃过,来尝尝吧。” 烤红薯的做法很简单,生一堆火,扔进火堆里就行了,就是得注意火别太大,把红薯全烤焦了。简初晴一般都是利用做饭后的余火烤红薯的,小红也学会了这一招,他烤了两只鸡后,才把红薯丢进火堆里。 他做的烤鸡,比飞鸟族人自己做的要好吃的多,毕竟有简初晴独家秘制的调料。 大红在烤鸡的时候,几个飞鸟族人就开始流口水了。当然了,大家也不能吃白食,他们也带了食物的,大家一起烤,然后分食。 只不过大红只是尝了一下他们的食物,而他烤的鸡,直接分给对方一只。 这几个人吃过他烤的鸡后,都觉得自己烤的肉格外难吃了,“大家一样的烤,怎么你烤的就这么好吃呢?” “就是,你烤的比我们族里最会烤的女人都好。” “是吧。我格外会处理食物,经过我处理的食物就是味道格外好。”大红大言不惭的表达了自己的厨艺格外高超。 对方也相信了,然后都格外期待他所说的红薯,个个都眼巴巴的看着火堆。 等了一会儿,估计着红薯也该烤熟了,大红就扒开火堆,把红薯捡出来。 红薯一露出来,就能闻到香甜味儿了。 “好香,我都闻香味儿了。” “是吧,烤红薯很好吃的,甜甜的。”大红得意极了。 他拿了一红薯一边剥皮一边说:“这个红薯,我们自己种的。可以生吃,也可以煮来吃,也可以烤来吃,很好吃的,甜甜的。而且很饱肚子。” 大家都学着他的样子,一人拿了一个烤红薯吃。 然后,每个人都爱上了烤红薯,一个二个都惊叫道:“真的好甜啊,好好吃。” 然后,大红趁机说要拿红薯和他们换东西。 “你想换什么?” 大红就说:“我也不知道你们有什么是我们没有的东西,我想去你们族里看看再说。” 对方立马同意了,他就这样跟着他们回去了。没有走冤枉路,路上没耽搁时间,他才能这么快就回家。 不容易啊 “原来这样啊,你真是运气好啊。”简初晴开心的大笑道。 “是啊,这一趟真是太顺利了。”大红也笑了。 其实他去的也是个比较小群的飞鸟族,但比牙牧族人多多了。 作为有翅膀的一族,他们住的地方就比牙牧族人干净多了,并且他们还种有谷物。在这里大红找到了他想了很久的小麦。 飞鸟族人也是杂食性的,荤素都吃,而且谷物是他们日常吃的。就是他们的种田水平很低下,麦子的收成还不够自己人吃的。他们会种的,也就这一样,家里的食物除了麦子之外,大部分时间都去打猎和采野果子,才能吃饱肚子。 所以,别看飞鸟族有翅膀,被其他族人羡慕的不行。其实他们的生活也过得并不那么好。在大红看来,真正生活无忧的算是鲛人族,不过这也不一定,毕竟他只看到了阿玉他们几个人,而且他们还是鲛人族当中地位高的,普通鲛人的生活肯定比不上阿玉他们这些人。 飞鸟族人都住树屋,他们的村子自然就座落在一片林子里。 村子周边开僻了一些田地,除了种麦子这道主食之外,还随便瞎种些果树,基本上是随便移栽一些果树回来,也不怎么管。能存活下来的果树,结了果子,他们就吃。不能结也没有人管。但不管怎样,总有果树长的还不错,所以飞鸟族也算是会种果树的族群。 然后,大红用一口袋的东西,换回了约十斤麦子,为什么只换了这么一点,因为双方都觉得麦子比较贵重。毕竟只有飞鸟族人会种啊,而且也不一定每年都收成好。今年倒是收成不错,不然,他只怕连十斤也换不回来呢。 大红去的正是时候,麦子刚收,很新鲜。他拿回来的麦子也是品质最好的,粒粒饱满。而且飞鸟族人种的麦子和现代农村种的小麦大麦都不同,这种麦子颗粒很大,一颗颗都有黄豆大小了。 简初晴拿着麦子看了半天,也没有认出来它们为什么是麦子,实在是找不出与现代麦子有什么相同之处。 “怎么长成这样的?我都不认识了。” 大红笑道:“我第一次见到也觉得奇怪。不过吃起来味道和小麦差不多。他们也是磨成粉来煮着吃的。据说多半是直接煮成面糊糊吃的,有时候也会和野菜肉类一起煮。” 不过大红其实不在意小麦换回来的太少,因为简初晴会种啊。明年只要种上一季,就足够他们吃了。他只在飞鸟族人家里吃过这种面糊糊,大碗的稀糊糊,还比较粗糙。因为磨的不够细。但那股真正的面粉的味道还是令他十分激动,当时他都忍不住连喝了两大碗。 这也是他乐意会自己一口袋的食物换回十斤的麦子的另一个原因了。麦子对他们来说真的太珍贵了。当时就算飞鸟族人只肯给他三,五斤麦子,他也乐意。 简初晴连忙问:“那他们有石磨子吗?” 大红很懂她的心思,说:“没有,他们直接用大石臼捣的,所以很粗糙。要是有石磨子,我肯定会弄一副回来的。” “那我们还是得去找一个石臼了,多花点功夫捣细一点再弄来吃。”简初晴只恨不得立马去找石臼。 大红也知道她想要一个石臼很久了,他每次出门也会特别留意,但是却真的没见过现成的,“算了,我们直接找个石头回来自己慢慢凿个石臼吧。” “我不会哦,而且我们也没有工具啊。” 简初晴觉得自己做个石臼很难,要在大石头上挖个大洞呢,有这个劲还不如做副小磨子。但做磨子又更麻烦,一样要挖个加料的小洞,还得弄个手柄,并且两块磨子相和的那一面,还得雕刻一道道的沟沟出来。总的来就,不管做石臼还是石磨子,都是个麻烦事。 大红却说:“就拿我们的那个石锅改造吧。反正现在石锅的用途小了,放着也是浪费。” 他找了这么久,也就找到了这个石锅,这里石头多,但都是一块一块的,厚度最多就是一尺多,实在是难找到合适挖石臼的石料。做磨子的石料倒是好找,可做磨子的复杂程度太高,又没工具,他就不挑战这个难题了。 简初晴想到现在有炒锅,还有自己带来的不锈钢炖锅,石锅确实用途不大了,就同意了,“也行,直接改造要容易些。” 不过是把这个石锅挖深一点,肯定比直接在石头上凿个洞出来容易啊。 如此,两人就开始对付石锅了,简初晴用金属异能弄了两根小凿子出来给大红当工具。 大红拿着这小小的两根凿子,实在是有些好笑,但他知道简初晴的金属异能也就这么点能耐,就只能拿着这么小的工具慢慢凿,也幸好简初晴做出来的凿子还挺坚固的,不然三两下就得弄断了。 可惜的是,坚持了一天,胳膊都快累断了,凿石头的活儿却一点儿进展也没有。 “算了,算了。我们不如找一块平整的大石块回来,直接把麦子放在石块上面,再拿个石捶子来砸麦子呢。”简初晴又想了另一个办法。 石捶子就比较容易做了,找个厚实的小石块,再用绳子固定在竹柄上,就弄了个简易的小石捶子了。 这个法子的不便之处就是一捶子下去,麦子会四处乱飞,但如果把石块放在一个容器里面,不让麦子和面粉飞出去就能解决了。至于做石臼这个活儿,就让大红慢慢磨吧。几时做好,几时用。反正现在她等不及了。 如此,在大红找了一块石板回来后,简初晴就拿了几个竹框子出来,试了试,找到一个合适的把石块放进去,然后把布口袋套在竹框子里面。这样处理后,砸好的面粉就会直接撒在布袋子里了。砸完麦子只要把石板拿出来,就可以把布口袋里的面粉拿出来了。但是想要砸出很细腻的面粉还是很难。 所以,两人奋斗了一天,才弄出约两斤的粗面粉。 麦子没敢用完,起码要留一半当种子。两人只是试着砸了一碗多的麦子。 拿着好不容易才得到的这点子粗面粉,简初晴兴冲冲的去做大餐了。 爱不经意 简初晴用这点两人费了不少心血和劳动力才得到的面粉,准备去煎了一些饼子。其实她还想做馒头,可惜没有酵母,还想做面条,但也来不及擀面,就选择了最简单的方式。 面粉里加了蛋和韭菜再加点盐,调成糊糊状,锅里烧热油,舀一大勺子面糊糊倒在锅里,就可以煎出一个个金黄的小饼子了。 大红守在一边,两人都一副几百年没吃过的模样,只恨不得直接把面粉生吞了。 第一锅,简初晴煎了两个小号饼子,面粉的香味儿冒出来时,她自己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大红更是抽了一下鼻子,说:“好香啊。” 煎的薄薄的小饼子,在锅里翻个面,很快就熟了,油亮金黄香喷喷。盛到碗里,两人顾不得烫,就直接拿起来开吃了。 “怎么样?是麦子的味道吧?”大红被烫的直哈气,还特别问她。 “恩,是的,挺浓的又很香。”简初晴也是烫的直哈气,她三口两口吃完手里的饼子,还在不停惊叹,“真好吃,我总算吃到了久违的面饼啊。谢谢你啊。” 要不是大红出去这一趟,也找不到这么好吃的麦子。 虽然面粉有点粗,但那特有的味道,却让人太惊喜了,而且加了蛋和韭菜煎出来的饼,还格外的香。 “呵,有什么好谢的,我自己也喜欢吃啊。”大红嘴里说的不以为然,心里却暗暗欢喜。 他特意要去找水稻和小麦,就是因为简初晴经常怀念这两样主食。他很喜欢见到简初晴满足的神情。每每这种时候,他自己也格外满足。 有了一小块饼子垫肚子,接下来简初晴和大红没那么馋的慌了。她继续煎饼子,直接到煎完,碗里还剩下的一点儿没刮干净的面糊,她也舍不得浪费掉,加了点水仔细冲刷干净,然后把水倒进锅里煮开,再加了些青菜进去,打了两个鸡蛋搅散,就变成了一锅很稀的菜糊了。 这种有一点儿面粉煮出来的糊糊,就跟古代穷人吃的只看得见三、五颗米的稀粥一样,不过是让人尝点儿米的味道而已。但因为她加了蛋,味道会更好,这种稀糊糊也可以当汤来喝了。 接下来,她又炒了两道快手小菜,又挟了些酸豆角和酸辣椒出来,才和往常一样灶里扔了几个红薯烤着,坐下来吃饭。 这一顿饭虽然没有大肉大鱼,两个人却都吃得挺满意的。 大红吃几口饼子,吃点小菜,再喝一大口汤,还一个劲的评价:“真好吃,好香,这个饼真劲道,满口的麦香味儿。而且这个汤也很好,就有一点儿面糊在里面,这汤的味道就格外不同了。” 平时简初晴也会煮很清淡的青菜蛋花汤,大红都不愿意喝,觉得还不如喝白开水,但这回的汤他喝来却觉得格外好喝。 “是吧。其实面疙瘩汤挺好吃的,小时候,我妈妈要是懒的做饭了,就做面疙瘩汤,下点荷包蛋和青菜,再加几坨猪油,一锅香喷喷又好吃的疙瘩汤就出炉了。又简单又省时,还美味。我们一家人都挺喜欢吃的。” 只不过那种面疙瘩汤,里面的面疙瘩挺多的,是直接把面糊糊用勺子舀到锅里煮的,一小块一小块的面疙瘩像小鱼儿一样,飘浮在锅里时就熟了。份量很足,就是她爸爸那种的青壮男人一大碗都管饱了。 简初晴也吃的很满足,酸菜配煎饼子是绝配,再喝点汤,清爽又可口,而且这种原滋原味的面粉的麦香味真的很足。 “难得吃上一顿面饼子,多吃点。这种面比现代的精面还更有味道。”简初晴自己又拿了一个饼子,完全没觉得自己已经吃了几个了。 可能是因为麦子是纯天然的,又纯手工磨的,没经过任何精细加工,更好的保留了麦子的香味儿。而且这种麦子本身就比她认识的麦子更加大颗,估计成份也和现代的麦子稍微有些不同,所以味道格外好。 但总的来说,这种麦子挺好吃,做出来的饼子也格外香,好吃到他俩完全停不下嘴来。 其实两斤多的面粉,再加上韭菜和蛋,调了大半盆子的糊糊,煎出来的饼子真的很多,有大半篮子呢。 吃了好几个饼子,再加上喝了大碗的汤,简初晴都饱的不想动了。 大红本身就比她饭量大,而且这一顿没有大鱼大肉,就小菜里炒了点肉丝,不够他吃饭的标准备,所以他把饭菜全部解决光了。 简初晴摸着肚子消食,还怕他没吃饱,说:“灶里的红薯应当烤好了,你要还想吃就去刨出来吃。我是吃不下了,今天这一顿,是我吃的最多的一顿了,有点撑着了。” “不了,我也吃饱了。”大红摇摇头,这实打实的面饼子可比吃一堆蔬菜还更饱,“出去走走吧,也消消食。” “恩。”简初晴站起来,还打了个饱嗝,说:“难怪说有人会撑死的,我今天真有些吃过头了。”虽然经历过末世,饿过肚子,但简初晴已经调整过来了,再好吃的饭菜也不会把自己硬撑着。今天却不由自主的多吃了一个饼子,所以现在真有点撑的慌。 难得有闲心纯粹散步,两人沿着河边一边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闲话,再欣赏这满眼起伏不停的芦苇,和清澈的河水,心情非常好。 到这里生活的时间不短了,这还是简初晴和大红第一次这么亲亲热热的休闲散步。这是一种纯粹的心灵的放松。 天色慢慢暗下来,远处的山峦一片朦胧,夜风轻轻的吹了起来,河对岸的芦苇荡中不时还有几只水鸟儿飞起,从河面上滑过,在水面上留下一串串水波。一切安静又美好。 简初晴摸着饱饱的肚子,看着眼前的美景,再看看身边的男人,突然觉得生活对自己也挺不错的。她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就柔和下来了,眼里的爱意连自己都没有觉察到。 是的,她现在越来越觉得自己离不开大红了。这只鸟,从一开始就入侵她的生活了,他不在家的时候,她会想念他,会吃不香睡不着。她也忘记了大红是一只鸟,而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会关心和爱护她的男人。 就在这一瞬间,她突然明白,自己对大红的感情,已经不再是把他当纯粹的伙伴了。在不知不觉间,她居然爱上这个男人了。 水到渠成 “爱”这个字眼一窜上心头,简初晴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此刻的她有些不安,又有些兴奋,她忍不住偷偷的看了看大红。 见她突然停下来,又用这种满是爱意的目光看着自己,大红心一跳,猛然又狂喜起来。他很顺利的在这一刻,体会到了简初晴的心情。 他不由自主的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 简初晴现在已经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了,绑了简单的个马尾巴,拖在肩膀上。大红顺手在路边摘了朵漂亮的野花给她戴在头发上。 “好看吗?”简初晴有些羞涩的笑问道。 “恩,挺漂亮的,是个大姑娘了。”大红的笑语中有了些许的□□。 这还是两人第一次如此有男女情的亲密,虽然以前多次的同睡,多次的身体接触,但都不如这一次。 虽然什么话也没有说,但大红就是能感觉到简初晴对自己的心境的变化,而简初晴也同样,此刻,她不再怀疑大红会不喜欢自己。总之,两人之间的关系就这样自然而然的变了。 也不知道是谁先主动拉的手,反正两个人走着走就变成手牵手了。 走在安静而美丽的乡野小路上,简初晴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生活的这个地方,居然有如此多的美景。 不知名的小花,夹杂在野草丛中,随风摇曳,隐有暗香。苍翠欲滴的芦苇丛,就像一道厚厚的屏障一样,倒影在这宽阔清澈的河面,让河水都变得格外的幽蓝。落日的余晖印在上面,又凭添了些灿烂,还给河水镶了道金边。 有了欣赏美景的心情,就有了发现美景的眼睛,简初晴只觉得眼睛都看不够,忍不住说:“要是能照下来就好了。” 这么漂亮的地方,这么美丽的景色,在现代,她就算去了有名的风景区也不一定能见到如此纯粹的天然景象呢。何况身边还有陪伴她的那个人呢? “傻呢,根本就不需要照下来啊。你天天都可以看到。这一片全是你的,你想怎样就怎样,你就是这片大地的主人。”大红笑道。 “也是,这里就是我的家啊。我想怎么看就怎么看。”简初晴也笑了。 是啊,拥有这么大一片美丽的家园,还怕这美景看不到了吗? 走的有些累了,肚子也不撑了,简初晴和大红就找了个块大石头坐下来。 肩膀挨着肩膀,坐在一起欣赏傍晚的景色,享受忙碌一天下来难得的休闲时光。 吹着小风,听着小虫儿在吟唱,两人居然不知不觉睡着了。 大红是因为出了一趟远门,急急忙忙的路上没有休息过,也确实很累了。简初晴却是因为他不在家,自己就吃不好睡不好的,现在他在身边就安心了,两人就这么你靠着我,我依着你,睡了一觉。 月亮升上来了,繁星在空中闪耀。 两人静静的沉睡着,睡得那么香又那么甜。夜风悠悠的吹着,河水静静的淌着,带走了白日的暑气。云雾笼罩着远处的山峦,月光撒在近处的芦苇荡上,给这夜色凭添了几许温柔。 突然,睡梦中的简初晴发出了几声呓语,惊醒了大红。 他猛的抬起头来,四处张望,过了片刻才回过神来,看到简初晴趴在自己怀里睡得正熟,不由的哑然失笑。 也不知道她做了什么美梦,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容,看着这笑容大红心软成了一团水,忍不住轻笑了几声,然后在她脸上偷了个香。 偏巧简初晴却突然动了动,睁开了眼睛,大红就正好亲在她的嘴唇上,他留恋在她的唇上,忍不住邀请她共舞。 都是成年人了,夜色和气氛都很好,感情也到位了。 安静的夜色突然就欢快起来了…… 月亮羞的偷偷藏进了云层,小虫儿也停止了吟唱,天地之间只剩下两个粗重的呼吸声及原始的律动…… 旱了太久的老妖怪,第一次自然不会太简单就完工,恩,简初晴完全把自己交出去了,结果就是连澡都是男人帮她洗的。 第二天,简初晴不可避免的又睡过了头,起码也正常该起床的时间晚了一个时辰,才悠悠然醒过来。 看到她慢慢睁开眼睛,大红轻笑道:“终于睡好了?” 也就是这一刻,她才发现自己与某人赤诚相拥,原来昨夜大红干脆把她抱到自己的小屋里来睡了。 因为他的床比较大,比简初晴的床要大。土地庙就那么点地方,为了空间宽裕一点,简初晴就不可能给自己做张大床了。她的床就是比单人床稍微宽一些,一个人睡也算宽松。两个人睡就太挤了些,何况大红个子这么大,她自己也不娇小。 而当初给小红做床时,他特意要求做宽大些,因为他喜欢大床,还振振有词的说:“我以后会再长大的,把床做大点,也免得要再做一次床。” 他当小孩子时,简初晴已经给他做过一张小竹床了,听了他这个话,简初晴也就同意了。反正他的小屋空间还比土地庙大,又不像简初晴住的土地庙还摆放了不少东西,他这里光是一张床,最多加一小几一张椅子,足够空间摆放一张大床,所以就给他做了一张正儿八经的大床。 宽约两米,长约两米的大床。现在两个人睡,正好合适。 感受男人某处的灼热与坚硬,简初晴的脸哄然发烧。她这才想起,昨夜自己居然与他天地为被,在星星和月亮的见证下就变成夫妻了。恩,甚至还打了一场水战。她简直无法想像这个老妖怪,居然会像个毛头小伙子一样,把她折腾得来直接睡着了。 她羞恼的闭上了眼睛,又忍不住想拉起被子把自己埋起来。实在太丢人了,她能记得自己是如何死死的攀着他登上高峰的。也能记得住他脸上的每一个表情,与那些羞人的言语和动作。 “完了,完了,真是过原始人过惯了,都忘记自己是文明的现代人了。”简初晴简直有些怀疑这只妖怪,是不是对她用了什么妖法,不然,她哪里会这么大胆的。 可是天气热,大红的床上,根本就没什么被子,还是怕她晚上冷,从她床上拿来的一张薄薄的床单给她搭在身上。她拉来拉去的,盖了头,就罩不住赤果的身子了。 何况她动来动去,还更把原本就兴趣勃勃的大红弄得更加有兴趣了。 其结果就是某人又吃了个早餐。幸好昨夜某人吃了大餐,又想到她昨夜都是直接睡过去了,还算体谅,只吃了个简单的早餐,没有再吃一次大餐。但事后,简初晴却只能躺着,连手指都不想动了。恩,其实更多的不是累,而且破罐子破摔,干脆不动了。 “很累吗?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大红有些担心自己不是太过了,何况它还是个妖怪呢。妖与人总是有些不合适的,他这个时候真有些慌了,直接坐了起来,想要仔细检查她的□□,怕自己弄伤了她。 虽然他昨夜已经在简初晴睡着时,好好检查过一遍。当时他还乐滋滋的想着,果然是自己看中的女人,被他翻来覆去的折腾了那么久,又是两人的第一次,她居然也没有受伤,某处只是稍微有些红肿,可见她的身体相当好,完全能承受得住。 不过为了自己的□□着想,他就想到了自己的贮物袋里面应当是有些对身体很好的灵露,心念一动,果然直接拿了一瓶灵露出来。 他连忙给她外敷内服的用了。这可是上好的珍品,用上去简初晴的□□及几种他留下比较重的痕迹的地方,很快就消了红肿。今天早上他也早就检查过了,她身上完好如初,一点儿痕迹也没有。而且她的脸上还更红润,身体里也隐隐有了灵力,可见那灵露对她起了效果。 不然,他还真不敢吃早餐。 唯一可惜的是,那灵露就是小小的一瓶,当时就差点儿用光了,而且他接着再去拿,却再也拿不出第二瓶了。 见他着急了,简初晴也不再当驼鸟了,推开他的手,“没事,就是不想动。”其实是她不想理他,这发生关系的也太突然了,她有些抹不开面子。 大红这才松了口气,问:“饿了吧?我去给你煮一碗红糖荷包蛋吧?还是说你想吃别的?” 简初晴其实也已经仔细感受了一下身体,完全没有发现不适,而且肚子也并不是太饿,就说:“算了,还是我去做饭吧。” 大红做饭的水平在她看来还是太差。何况她也不可能一直当驼鸟,不起床啊。 见她已经坐起来了,大红就赶紧套上裤子,去她房里给她拿衣服了。 他推开房门,外面的亮光涌了进来,清楚的照在他那满是抓痕的后背,简初晴的脸再次变红。她还忍不住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指甲并不长啊,但那些痕迹却那么清晰,可见当时她自己也挺疯狂的。 此刻,她不得不承认,某件运动其实也让她自己通体舒畅。虽然她此刻有些懒洋洋的,但却真的一点儿也不累,甚至内心还觉得很满足很安心。 ※※※※※※※※※※※※※※※※※※※※ 这一章好难写,改了很多遍。也不知道会不会被锁? 庆祝新婚 穿好衣服,简初晴的那点子别扭和小女儿的心态也都整理好了,人一平静下来了,她的理智又回笼了。 她非常好奇起自己的身体情况。她才不相信昨夜那么疯狂,再加今早还来了一发,身体除了某处有使用过的感觉之外,会一点儿不舒服也没有。实际上,她还觉挺精力充沛的,并没有腰酸腿软,下不了床的感觉。 她看了大红几眼,有不点好意思的问:“你是不是给我用了什么?” 她有点怀疑大红使用过妖力或者法术什么的,来消除她身体上的不适了。就比如她来月事时,大红的那个做法,就让她舒服了很多。 大红看着她微羞的神色,忍不住又一阵阵心神荡漾,不过也没敢造次,笑道:“你还蛮敏锐嘛。” 他把那瓶灵露拿出来,又说:“这个是上好的灵露,对人对妖对神都很有好处的。昨夜我给你外敷内服过。你今天有没有感觉到体力充足,精神特别好?” 简初晴点点头,接过小瓶子,说:“难怪呢。我喝了这个灵露,会不会也能修炼了?” “你想修炼成什么样呢?”大红笑问道。 说起修炼这件事,其实也要看机缘的,不完全是你努力了就能得到的。他并不清楚简初晴有没有这个机缘。要知道,有些妖穷其一生也无法修炼成功,有的精怪却无意中就化形了。至于人类修炼成功的例子也不少,但从古至今,那也是屈指可数的少啊。 简初晴其实也不过是顺口问问,根本就没想到他会反问自己,想了半天,才答道:“我要是不能修炼,还是普通人类的寿命,会一天天的老去,最多就活个九十几,一百岁的。” “那你修炼是为了寿命变长还是保持青春?”大红又问。 简初晴其实也不是这个意思,却总觉自己是个人类,他是个妖类,寿命漫长。自己的区区几十年,很快就会过去。 “你会一直保持现在的模样吗?”简初晴反问道。 大红明白她的意思了,笑道:“我基本能保持现在这个样子。不过我的寿命也不会是无休止的,总有一天,我也要经历衰老和死去。其实你也不用多想,你现在恐怕也不算是普通人类了,搞不好你也和我一样,一直保持年轻的模样呢。” 简初晴看看自己满是青春活力的身体,不得不承认他的这话也有些道理。而且普通人类不可能有异能,也不可能有第二次身体发育,与生理期。 “我真的能保持现在的模样吗?”她兴奋的问。 想想还是蛮期待的,谁不乐意永保青春呢。而且自己的男人还是永远年轻的模样,她可不想某一天自己白发苍苍的陪在一个年轻男人身边。到时候,就算他不嫌弃自己,自己也觉得不搭啊。 “我只能说有可能,不能确保。”大红笑了笑,又说:“你也别想太多了。就算你是普通人类,也至少还能保持几十年的青春。这瓶灵露很珍贵的,对你的身体很有好处。” 除此之外,他还有很多好东西能拿出来给简初晴用,就是不知道哪一天能拿出来。他对自己的贮物袋完全没脾气了,能拿到什么东西,什么时候能拿出来,完全没规律可言。昨夜能拿出那瓶灵露,都算是意外之喜了。 “哇,这么厉害,你还有没有什么吃了长生不老的果子,灵露,丹药?”简初晴打趣道。 大红笑着摇头,“哪有什么东西吃了就能长生不老的?都是骗人的。快点去做饭吧,你不饿吗?” 两人说笑着一起去做早餐。 简初晴果然煮了两碗红糖荷包蛋,先充个饥。 吃完碗里的糖水,大红说:“我去弄点菜回来,咱们庆祝一下,今天好好吃一顿。” 不管怎样,也算是新婚嘛,虽然没有客人,酒席也得吃吃吧。 两人也都想到一块儿去了,简初晴点点头,说:“恩,今天就不要去干活了,在家休息一天。” 大红捉了鸡,捕了鱼,还摘了不少新鲜菜回来,又神神密密的出去了,简初晴就在家里忙忙碌碌的整大餐。 她总共做了八道菜,分别是:鲜鸡汤、红烧鱼、青椒炒尖牙兽肉、咸肉焖黄瓜、酸辣土豆丝、拔丝红薯块、肉沫茄子炒豆角、炒青菜。主食依旧是玉米粥,只不过今天的玉米粥是纯玉米的,没加红薯块,并且比较稠的。 忙碌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她饭菜都做好了,大红才回来了。 “哇,好丰盛啊。” “不是你说的要庆祝一下吗?”简初晴笑道。 “当然要庆祝啊,虽然没有婚礼,也没有客人,但我们自己也要好好的开心一下嘛。”大红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的又说:“昨天可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呢。就是太简陋了些。” 不止是简初晴会不好意思,其实他也会啊,只不过活的时间够长,脸皮够厚而已。 他不提洞房还好,这话一说出来,简初晴的脸刷的一下又红了,幸好这里没外人,不然她都得钻地洞了。 那不止是简陋好不好,完全是……哎,她都没脸回想了,忍不住骂了一句:“还说,你怎么就……”后面的话实在说不出口了。 大红却能猜到她要说什么,还得意的笑道:“是不是想说,没有回房里啊。那有什么嘛,这地方又没外人,何况,咱们在月亮星星的见证下结成夫妻,你不觉得这个见证人比普通人还更好吗?这才叫真正的赤诚相对呢。” 简初晴生怕他越说越离谱,连忙挟起一只鸡腿塞进他的嘴里,说:“吃饭吃饭。” 再说下去,她怀疑这顿饭也吃不好了。 大红也是见好就收,乖乖吃起饭来,其实他确实很饿了。 两人饱食了一顿,简初晴又到了要睡午觉的时间,习惯性的往自己房里走去,还说:“我先去睡会儿,你把碗洗了吧。今天就不要下地干活了。” 大红松了口气,应了一声,老老实实的去洗碗。他刚才偷偷的,好好布置了一下自己的房间,恩,应当说是他俩的房间。以后他们就得睡在一起了,总不能还是那样的,就一床一几一椅子吧。 新婚夫妻的房间总得布置得喜庆一些。就如他自己所说的,虽然没有婚礼,自己却也是要庆祝一下的,而布置新房当然也算在庆祝之列啊。 闺房之乐 其实昨夜大红拿出来的东西也不止是灵露,只是灵露最珍贵。他还拿了些日常用的东西,比如被子衣物类的,那种时候,他总不能直接把老婆按在地上摩擦吧。所以在某一时刻,他还记得铺陈一下,手一挥就拿出了一堆寝具。 只是当时他也没有来得及看都是些什么,反正随手铺了一张被子在地上,当床褥子用了。 后来,他去查看过,弄脏了的也好好清洗干净了,其他的东西也都好好的收拾起来了。 也就是今天早上简初晴只顾得上害羞,没发现家里多了很多东西。 如此这般,他把自己的新房布置的还蛮漂亮的。 银红色轻纱的帐子,野鸭子戏水的锦被,红烛,喜庆的新衣服等等,都备的挺齐的。虽然不是特意准备成亲时穿的喜服喜被。但这些东西都是新的,而且颜色也很喜庆。让这间他和简初晴亲手盖的芦苇加竹子,泥巴茅草等物盖起来的小房间,瞬间就变成喜庆而漂亮了。 他都不记得当年自己怎么会备有这些鲜艳颜色的衣服和寝具了。现在想想,可能是谁送给他的,但他不太喜欢这大红大绿的,就扔在角落里没有用,也幸好他忘记扔掉了,现在倒是正好合适呢。 等到晚上,布置一新的房间,果然令简初晴闪花了眼,让她惊讶又感动,“你拿了这么多东西出来啊?” “恩,就是没有备专用的成亲时的喜服喜被,这些勉强用用吧。”大红说着拿出一块红色的织锦布匹给她,又说:“这个给你做件新衣服吧。” 这块布很漂亮,在灯光下光彩夺目,一看就是普通物,简初晴爱不解释手的欣赏了片刻,却说:“放起来吧。这种布不适合做衣服穿,太浪费了。” 她天天要下地干农活,又要烟熏火燎的做饭,哪里有机会穿这么好的衣服。 穿这种料子衣服的人,显然都是十指不沾水,还有专人侍候的贵人。她估计也就古代的贵族女性才能偶尔穿一穿。她不敢穿,还会觉得穿着也别扭,得时刻注意别弄坏了。越是漂亮的布料,也越容易损坏,这种布还不如留下来欣赏呢。 “给你穿怎么叫浪费,放着才是浪费呢。”大红不满的说。 他自己有喜庆的新衣服,多的是,但简初晴却没有,总不能让新郎一个人穿新衣服,新娘子还穿普通的旧衣服吧。 简初晴明白他的意思,觉得没有婚礼,已经对不起自己,新娘服装总得需要一两套。但在这个地方,还讲究这些习俗做什么呢?不过,为了让他高兴点,她随手拿了另外的几块普通红布,说:“不如,我用这些布做件衣服。” 不管怎样,自己也是当新娘了,做几件红色的新衣服也很合适。 这些布,都是供品一类的,土地庙也会有人时不时的拿块红布来给装点,他也收了几块品质好的,还大块一点的。这几块布,也是品质很好的正经的棉布,拿来做衣服也可以。 简初晴散开一块布,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又说:“恩,可以做一套新衣服了。” “那你做套裙装吧。”大红又提意见了,而且希望她比照自己的衣服做一套老古董的新娘装。 简初晴搞懂他的意思了,乐得大笑起来,“我可没这个本领啊,我就会做最普通最简单的衣服。不过我可以做一条广袖拖地长裙,也勉强配得上你这身长衫了。” “那行吧,你明天就做。”大红勉强同意了。 不同意也没办法啊,谁让他的贮物袋里没有女式衣服呢。而且在这个地方,也不可能去哪里弄一套新娘服装回来啊。不过倒是可以去找找阿玉他们,应当能搞到一套鲛绡做的喜服。 这么一想,他就决定有空再去一趟雪江,顺便把这个喜讯传出去。虽然不能请他们来喝一杯喜酒,但成亲这么大的事情,他还是很乐意说出去的。 从此以后,他就是有老婆的人了呢。他都恨不得宣告的满天下都知道呢。 简初晴欣赏完新房的一切新东西后,大红也迫不及待的要享受自己的新婚生活了。 只是,天气热,铺陈漂亮的床铺,哪里睡得下两个热情如火的人呢。 于是乎,大红干脆抱着简初晴到院子里来,两人又胡天海地的折腾了半宿。 简初晴已经放弃抵抗了,反正新婚之夜更荒唐。而且某人在这方面还厉害的不行,没有功夫让她反抗。 接下来的蜜月期,简初晴给自己做了条火红的长裙,剩下的布料还比较多,她打算干脆又多做了几套内衣。这种布料太过红艳,做成上衣和裤子其实都不太合适她的美学,但做内衣却极好。 这条红裙,长及脚踝,大摆广袖,再加上缝了些珍珠在上面当装饰,真的很漂亮。这条红裙,简初晴用了很多心血,期间还改了几版,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才做好。 做好后,她自己欣赏了半天,才换上。长裙更加显露她的好身材,让曲线毕露,那高耸的胸部,更是令人无限遐想,真正是魔鬼般惹火的身材。 大红看的口干舌燥,只恨不得立马化身为狼,扑了上去,却还强撑着,咽了下口水,赞道:“真是太漂亮了。” 没有高大的穿衣镜,简初晴提起裙摆,在水边照了一下,看到水中清楚的倒影着自己的影像,她很是满意自己的作品,还笑道:“没想到我还挺有设计能力的,这条裙子是真的很漂亮。” 要搁现代,当礼服穿都没问题了。而且她身材好个子高挑,皮肤又白嫩,很衬大红色。 “恩,你应当多做几条这样的裙子。”大红还提了建议。 实在是穿成这样的简初晴摇身一变,就成了风情万种的熟女,对男人有着致命的诱惑。他这会儿已经满脑子的黄色废料了,某处蠢蠢欲动。 “也可以啊,我下回再做条露背或者大v字领的晚礼服。”简初晴也对做衣裙起了兴趣。只是她完全没想到,自己设计的这样的衣裙,对某人会是怎样的冲击和诱惑。 反正她现在设计衣裙的兴趣很浓,哪个女人不爱穿的漂亮,多几件衣服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当然是衣裙多多为宜啊。而且大红眼里的炙热,她又不是感觉不到。她其实也很得意男人对自己的迷恋。 给自己设计漂亮的衣裙,也算是她在这里为自己找到一个劳作之余的兴趣爱好了。 所以往后,她也在不留余力的为自己设计好看的衣裙,只是这些衣裙多半时候,也只能展露给某人一个人看,没机会穿出去。她大半的时候,也都穿着普通的衣服。这些衣裙完全成了夫妻之间的闺房之乐。 除此之外,她还做了些红色的内衣。而且每当她穿这些内衣时,某人就格外高兴。 她的肤色很衬大红色,身材又好,典型的丰胸肥臀还加上劲瘦有力的细腰,穿上红色的内衣,格外诱人。 也许是灵露的关系,也许是有了大红的滋润,简初晴的身体变的更加好了,肌肤也越来的白嫩细腻有弹性,大红色的胸衣和三角内裤,越发让她满是诱人的成熟风情。 大红每每还特意让她穿上,好好欣赏一会儿后,再自己亲自动手一件件脱掉。他沉迷在这种游戏当中,不可自拔。以至于,简初晴不时要给自己添几件新衣服,这种闺房之乐,也一直贯穿了他们的一生。 双份好处 蜜月期,自然是吃喝玩乐了。 简初晴也好好的陪了大红几日,不去管地里的庄稼,也不去想其他的事情,两口子只管专门享乐。也算是他俩到这个时空来的,最得意轻松的一段日子了。毕竟是新婚嘛。 对于大部分时间都在床上的生活,简初晴还有些不习惯,忍了又忍,终于一把推开那只作怪的手,嗔道:“我们是不是太放纵了?地里庄稼也不管了。” 大红继续自己的行动,暗哑的声音满含着□□,低笑道:“新婚呢,洞房一刻值千金啊,你这想东想西的,可见还是我不够努力。” 放纵又如何呢?他就是要享受生活啊,不然天天干活干活的,有什么意思。所有的劳作和辛苦,还不都是为了让自己过的更好一些吗?生活本来当也包括了与所爱的人做可爱的事情啊。何况几天不下地,地里的庄稼也不会就都死了啊。它们都长的好好的呢。 总之,简初晴没有反对的余地,很快自己就沉沦了。恩,其实她自己也很享受,欢爱可是两个人的事情,大红在这方面还是蛮照顾她的。 日子很快就过去了,地里的红薯也快要可以收了,地里鼓起了一个个的大包,表示地下的红薯都长大了。 一场雨后,天气也终于变凉快了些。 这天早上,简初晴起床就觉察到凉意了,她这才发现,秋天悄悄来了。视力范围内的野草树木也好,芦苇荡也好,都好似一夜之间就开始变黄了。 绿意减退,所有植物的颜色都出现了分层,有的还是绿色,有的却已经半黄,有的甚至全部黄了。整个田野好像打翻了的水彩,突然间就变得层次丰满,景色更加漂亮了。 她不由的感叹道:“我还以为夏天会很长很长呢,原来还是有秋天的啊。” “看来,我们的好日子也要结束了。”大红笑道。 这段时间两个人太过享受,没怎么干活,地里的庄稼也该收了,柴禾也准备的不多,甚至连食物也贮存的不多。 所以,吃过早饭,简初晴去挖红薯和土豆了。 不知不觉间,他们住的附近的野草包括芦苇都早就被他们砍光了,现在打柴都得到远点的地方去了。大红不想跑太远,就去河对岸砍柴,并且顺手打点猎物回来。 河对岸,基本是他们的贮备地,有着砍不完的柴草和吃不完的野鸡。不过明年,他们就不太需要经常去捉野鸡和捡野鸡蛋回来吃了。因为他们养的小鸡已经半大了,明年再多孵化几窝小鸡,家里就会有吃不完的鸡和蛋了。 大红砍好的柴几大捆,全部被他扔在水里,当船用着划了回来。 简初晴看到他坐在柴堆上,用竹杆划水,忍不住笑道:“不如把我也划过去看看,河对面我还没去过呢。” “行啊。”大红上了岸,把几捆柴拖到岸上的空地上晒着,只留了一捆柴在岸边上,让简初晴爬上去当船用。 柴堆虽然大,但显然是乘坐不了两个人的,他就水里自己游动着,顺便帮简初晴推动着柴船。河面很宽,简初晴虽然会水,但却不怎么会划船,就干脆扔了手中的竹竿,让他推着自己前行。 这别有风味的小船,让两人又嬉闹了半天。 上了岸,简初晴才发现这边真是另有一翻天地。 一望无际的原野,风吹过,发出沙沙的声音,大片大片的野草随风波动,很有股子风吹草低的感觉,可惜没有现牛羊的美景。草丛中还夹杂着几棵不知名的大树,每当草丛随风摇摆时,它们就鹤立鸡群般挺立在中央,再加上几只漂亮的锦鸡低低掠过,又给这原野又增加了几分颜色和野趣。 “太漂亮了。”简初晴忍不住赞叹道。 她在现代没有去过草原,就是住在这里,周边也算不上是草原,但在这一刻,她有体会到了那种现代草原的风景,美丽的心旷神怡。也或许是因为她此刻的心情本来就是快乐的,看到什么东西都是美丽的。 “恩,确实很漂亮的。在这里住其实很不错。”大红也笑道。 简初晴沿着大红平时走过踩出来的小路往深处走去,就好像来到了一个新天地一样好奇。这边的草丛和河对岸有比较大的区别,走着走着,她就发现了一大片灯笼果,一颗颗有如小鸽子蛋大的灯笼果,都已经成熟了,黄灿灿的,地面都落了一层,她惊喜的叫道:“哇,好多灯笼果啊。” 她很久没有吃过这种小野果子了。小时候在农村,她和小伙伴们经常摘这种野果子吃。后来随着各地大兴工程,大办工厂,环境被大肆污染,农村不止没了清山绿水,连那些常见的野果子野花野草好多都消失了,她也再没见过到野生的灯笼果了。 她随手摘了几颗,也不用洗,拔去外面的那层壳,在衣袖上擦了擦,就放进嘴里,甜滋滋的又微带点酸,非常美味。她一边吃一边摘,还摘了几片宽大的芦苇叶子包了一大包灯笼果,带回去给大红吃。 “快来尝尝,很好吃的。” 这种小浆果,除了好吃,与算是她童年的一段美好记忆了。 大红就着她的手尝了几颗,笑道:“这种野果子,这边多的是,我都不知道你爱吃,早知道我以前就给你摘了。” 他早就看见过,却没想到要摘来吃。灯笼草长的并不高大,果子当然也不太大,他都没看在眼里。 “我发现你都不怎么认识这些野果子。你以前根本就不吃这些东西吗?不是说鸟类特别会找野果子吃吗?”简初晴边吃边问,她手里拿的这一包灯笼颗,你一颗我一颗的吃完后,又喜滋滋的去摘了。 “是啊。其实我认识的野菜野果子并不多。”这可是实话,他还没简初晴认识的多呢。要适合,他以前吃的都是高级货,哪里看得上这些路边随处可得的普通小东西。 大红一直在埋头砍柴,简初晴摘了些灯笼果,又继续往前走,就像去探险似的,一路哼着歌儿快活的越走越远了。 大红一抬头才发现她已经走很远了,连忙喊:“别往前面走了,那边都是沼泽地了。” 他话音刚落,简初晴也大叫道:“快来快来,这边好多野鸭子。”其实不止是野鸭子,还有不少其他的野生水鸟,她也认不到几种。 听到她的呼唤,这些小动物与不太在意,自顾自的找东西吃,有的甚至还抬头盯着她看呢。这地方是它们的天堂,长期没有外人来打扰。就算是大红也只是偶尔过来一下。所以这些小动物,看到简初晴并不害怕,甚至还觉得她是个稀罕物。 大红只得放下手中的活儿,过来帮她抓了两只肥壮的野鸭子回来,简初晴还说:“天天吃鸡,也吃吃鸭换个口味。” 这段时间天天好吃好喝的,上次大红出去换回来的几块存肉都吃光了,就只能吃鸡了,天天吃鸡,两人都吃腻了。 “等我们把家里的活儿收拾圆活了,就出去一趟,去换些别的肉类回来吃。”大红也很想念其他的肉食,不止是尖牙兽肉好吃,阿玉给的那块肉更加细嫩。两人都特别喜欢吃。 “好啊,这次我也要去。我觉得自己最近体能变强大了,不会老要你驮着飞,我自己走。”简初晴连忙要求道。她的体能变强了,就表示出门她不需要大红经常驮着她了。不会对他造成大的负担。 “当然带你去啊。”大红笑了笑,又说:“你体能变强大还不是因为我。” “与你有什么关系?”简初晴有些惊讶的问道。 “你说呢?”某人语气轻挑,目光也很是□□,令简初晴瞬间就明白他的意思了。 她的脸像着了火似的烧了起来,又是羞又是恼的啐了他一口,不再理会他。但其实她很明白他的意思,是说他滋润了自己。不过,大红也不算完全是在打趣她,确实他天天都在滋润她。 其实简初晴不止是体能变强大了,她整个人都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的她,丰肌雪肤,体态轻盈,有如成熟的水蜜桃,对男人真是有着致命的诱惑力。 期间,简初晴又来过一次月事,果然就如他们当初所猜的,这一次,她很正常,和以前的感觉差不多,除了稍微觉得有些累之外,没什么不适了。不再像第一次那样疼的死去活来,大红也挺高兴。 简初晴也很是松了口气,“太好了。我生怕还像上次那样呢。” “应当不可能了,你身体很好。”大红笑道。有他的滋润,再加上灵露的滋养,简初晴现在真的十分漂亮,整个人都变了个样,曲线妙曼,成熟风韵实足。 有时候,简初晴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现在的模样。曾经的她瘦得皮包骨,身上伤痕累累,头发都掉光了,整个人就只剩下一身苍老粗糙的皮囊,一看就活不久了。 可现在的她,却无比鲜活而又美丽。这是由里到外的变化,现在的她年轻而美丽,成熟而有又风韵。 而这一切,要说全是大红的功劳也不为过。毕竟如果没有他,简初晴早就死了。而同样的大红也本身获益不少,现在的他,也又变强了。 ※※※※※※※※※※※※※※※※※※※※ 恩,这也算是双修的好处吧,哈哈哈…… 收小弟 简初晴迷上了河对岸的风景,天天都要过来四处巡查一翻,有时候砍柴,有时候摘摘野果子和捡点野鸭子蛋,有时候也看看各类水鸟在沼泽地里捕食的盛况。 这些水鸟品种很多,有的个头挺大的,有的也很小,它们有捉小鱼小虾的,有吃小贝壳类的,甚至有捕食野鸭子的。 秋季正是各类小动物饱食的好季节,每只小动物都在为过冬而准备着。他俩也一样,砍柴,收庄稼,做各种准备。 日子虽然忙碌,却也充实,虽然琐碎,却也有趣。在忙碌中,抽点闲玩乐一下,在玩乐中又时不时干点活。 闲时两人选个高角度的开阔地,坐看风起云涌,鸟儿飞来飞云,感受大自然的美丽与悠闲。忙时,两人又干的热火朝天,埋头刷刷就是砍掉一大片的柴。 这天傍晚时分,简初晴依旧到沼泽地这边来欣赏美丽风景,顺便摘点灯笼果吃,最近她特别喜欢这个地方。突然察觉到一阵气流,她抬头一看,一群大鸟来势凶凶,所过之处其他的小鸟儿们纷纷躲避,大声嚎叫。 沼泽地瞬间一片惊慌失措,混乱不堪。 它们有如老鹰一样,远看只是黑压压的一片,近了她才发现这些鸟儿并不是纯黑色的,它们的胸腹和头上还点缀着些黄色的羽毛。只是这些黄色比较少,它们的个头又太大,一时间根本就没看清楚。 大红闻讯飞掠而来,展开硕大的翅膀护住简初晴。 “这些是什么鸟,以前怎么没见到它们?”简初晴好奇的问他。 “不认识,但看这架式,不是好惹的。”大红盯着这么一大群的大鸟,保持着战斗的姿态。只要对方敢有所动作,他就随时准备着冲上去给它们一个教训。有了上次和另一群大鸟战斗的经验,大红一眼就发现这些大鸟也不是善茬。 两人不过是说了一句话,那些鸟儿就纷纷停了下来。大部分鸟开始进食,只有几只明显是护卫队的大鸟死死的盯着大红和他怀里的简初晴。 显然它们也很好奇这两个是什么,同时也惊讶他俩居然敢在它们的势力范围内停留。此刻,这若大的沼泽地带就只剩下这群黑黄鸟和他俩了。 双方静静的对恃着,保持着敌不动我不动的交织状态。 “它们想干什么?”简初晴有些不安了。 “别怕,它们伤不了我。”大红轻声安抚她。 然后,大红护着简初晴慢慢后退,想先把她送到安全地带去。这群大鸟的战斗力显然不错,而且来者不善,又数量繁多。他怕在这里打起来,自己护不住简初晴。 果然,他才动了几步,就有两只鸟儿冲了过来。 “快到我背上来。” 简初晴被他驮习惯了的,扭身就爬上他的背,双手死死的扣着他的肩膀。 大红刷的展开翅膀,振翅高飞,迎头冲了上去,凶狠的与对方撕杀起来。 两只大鸟不敌,发出阵阵惨叫,很快就坠落下去,瞬间却又飞上了一群围着大红撕杀。 空中下起了羽毛雨,血水都喷溅到简初晴脸上了,她却连眼睛都不敢睁开,只管死死的把自己贴在大红的背上。她很清楚,自己要是掉下去了,不死也得半伤,甚至还会连累到大红。要不是因为带着她,他才不会怕这群鸟儿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战斗结束了,地面上落了一地的死伤大鸟。大红像个杀神一样站在群尸之中,其他的大鸟显然怕了,纷纷后退,但是它们还队形整齐,进退有度,明显有领导头的鸟儿在指挥着。 这是一群训练有素的鸟儿,显然智商不低。并不是普通的鸟类。但是它们也不是飞鸟族,只有能变成人类的才叫飞鸟族,不是有翅膀就可以叫飞鸟族的。 它们最多只能算是飞鸟族的近亲。就有如人类和大猩猩一样。 双方相隔较远对恃了半天,大红不理会它们了,在地里捡起几只完全死掉的大鸟,带上简初晴走了。 回家后,大红说:“你先处理这些鸟肉,等我回来吃。” 今天又有新鲜肉可以吃了。 “你还要去和他们战斗?”简初晴心有余悸的拉住了他。 大红轻轻拍了拍她的脸,笑道:“别怕,它们不敢追过来的。我不把它们训服,也不是个事。它们离我们的住所太近了。” 离的太近,对方要是时不时的过来偷袭,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这话挺有道理,简初晴慢慢放开了手,说:“你自己小心点啊。” 大红点点头,又说:“恩,我比它们厉害多了。你不用担心我,要是有几只鸟跑过来了,你就躲进屋里关好门并且大声叫我。” 他指了指土地庙,这间屋子用的可是现代工艺建筑的,里外全是坚固的水泥,连屋顶也是,除了有半截门是简初晴自己编织的竹帘子之外,其他地方都牢不可破,不是几只鸟就一下子能攻破的。 而且就算这半截门脆弱了些,以简初晴的身手还是能守一段时间的。所以大红走之前,还给她拿来了几把刀,和一些柴禾。她可以用刀砍,也可以用火烧,总之只要坚持一会儿,等到他回来就行了。 其实这也是只是以防万一。毕竟他没有发现有鸟儿敢跟着他们回来。 确实,他们一离开,那群鸟就围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商量起来了。虽然它们还比不上飞鸟族,但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生存的本领。它们很快就决定了,还是要在这里生活。因为这里是它们祖祖辈辈越冬和生产后代的地方。 这群是候鸟。每年会在这里生活三四个月时间。简初晴和大红来的时候,它们刚刚走。所以大红完全不知道,这里还有另一群主角。 大红的去而复返,也令这群鸟类瞬间又燃起了战斗意志。虽然它们刚刚折损了不少青壮年。 但保护自己的家园,是它们再所不惜的。 不过大红这次却没有直接开打,而且试图和它们的沟通,并且获得极好的效果。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这群鸟安排了两只青壮同伴给他,随便他处置。 而他也不再来杀它们,并且允许它们继续在这里生活。反正它们每年也就过三四个月就走了。 大红看中了这群大鸟的强大飞行能力,想弄两只回去当苦力。 他要准备出门了,得带很多红薯出去换其他食物回来,又要带着简初晴,就算他再强,也是需要帮手的。这两只鸟的负重能力很强,只需要稍加训练,一只背个两百斤不成问题。 简初晴一直在家里提着心,好不容易处理完几只鸟肉,却也没敢去做饭,乖乖的呆在屋子里,连门都关着。 还好,大红并没有耽搁太多时间,就回来了。 得知他弄了两只苦力回来,简初晴又是高兴又是担心,“它们会乖乖听话吗?” “不听,就打到听为止。”大红完全是个战争派,一切靠武力说话。要不是因为自己现在有了要保护的人,他一个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还管这群鸟。 “行吧,反正我们也确实缺苦力。”简初晴笑了。她无条件相信大红,知道他真的有本领降服这群鸟儿。 这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接下来的几天,大红天天过河去训练那两只鸟。为安全起见,简初晴就不再过河了,只在家这边忙活。 天气眼看着变凉了,秋色一天比一天浓重。大片的野草已经变得枯黄,每天也只有中午时分才会很热,一早一晚都很有秋意了。 在又下了一场雨之后,简初晴也换上了自己新做的长袖长裤。 “还真是一秋雨一场凉啊。天气真的变冷了。” “是啊。”大红也拿了几件衣服出来换上了。 他基本不需要简初晴做衣服,他的衣服挺多的,而且质量又好,有需要时就能掏几件出来。就是这些衣服都是老旧的款式,但他穿着却挺合适,除非必要,简初晴也不用动手给他做改动,就是偶尔改个裤钗,把裤子改改。倒是给她减轻了不少负担。 她甚至还说:“能不能给我也掏两件出来啊。”她需要的衣服有点多,时不时的要做上两件。虽然做衣服对现在的她来说,也不算什么难事,但有现成的,她还是羡慕啊。 大红只得摇头,“我以前没女人,哪来的女人衣服。”其实他也有些后悔,怎么就没塞些女人的衣服用品进来呢,搞的他现在都没什么特别适合简初晴的礼物。 他能掏出几块可能给女人用的布料,都是因为这些布料子男人也可以用呢。 新婚的妻子,连件漂亮的首饰也没有,实在是太说不过去了。何况简初晴还是个爱漂亮的姑娘呢。以前是没有机会,她也不讲究。现在她倒是时不时的收拾一下自己,把自己弄得漂漂亮亮的,每每这个时候,大红就格外兴奋,也格外想认真打扮她。 恩,男人嘛,就没有不喜欢漂亮女人的,就算是自己的老婆,也都要用心打扮,让男人永远有新鲜感嘛。 简初晴有些惊讶了,“你这么老了,难道在我之前一直是个处?”她还真没想到这家伙活了一大把年纪了,居然以前还真没说假话,一直就是单身汉。 “我很老吗?你还嫌弃起我了啊。”大红又羞又恼,直接欺身扑了过来。 ※※※※※※※※※※※※※※※※※※※※ 啦啦啦,大家出来冒个泡啊…… 大丰收 大半个月之后,天气也真的凉了很多。 简初晴和大红把家里都收拾好了,家附近地里的红薯和土豆全部都挖了,这次的红薯又是大丰收。刚挖的红薯全部堆在院子里稍微吹吹风,晒干一些,再一大半堆到地窖里贮藏起来,剩下的一小半还是放在院子,多晒干一些,准备拿出去换其他食物。 看着这么多的红薯,简初晴满心欢喜,说:“这下子我们不缺吃的了。” “恩,就是土豆种少了些。”大红看着左手边几大堆的红薯,和右手边一小堆的土豆,很有些遗憾土豆种少了。 简初晴也点点头,说:“是啊,早知道我们少吃些土豆,把大部分都种了。” 第一次土豆的收成就比红薯少很多,又因为不知道再次种会不会有收成,当时简初晴也只试种些太小个的,后来种红薯时又选了一些小土豆出来种了,剩下的大半土豆都被留着当食物了。现在看看这么少的土豆,那么多的红薯,简初晴也很是后悔。 红薯本身第一次收获的量就比土豆多太多了,除了吃的,可以拿更的出来种,而且长出藤后又可以分藤再栽,如此几次后,红薯的产量就比土豆多了好多倍。也幸好红薯的产量高,收获了这么多红薯,也减轻了两人心中土豆种少了的遗憾。 “算了,明年再多种些土豆就好了。反正咱们现在不缺吃的了。而且玉米也还收了不少啊。”大红笑道。 土豆和红薯,其实相对来说,还是红薯更加好种,并且喜欢的人也更多。特别是对简初晴来说,红薯可以当主食,直接煮了就能吃一顿,但土豆她多半时候还是当菜来吃的。而大红就无所谓了,反正他不管吃什么主食了,也要加一锅肉才行的。 “是啊,明年我再多种些玉米,去和飞鸟族换多些麦子回来。”简初晴想到那顿煎饼子,就又想起了大米饭。 “我们明年自己先学着种一种麦子吧,要是种出来了,根本就不用找他们换了。”大红倒是不担心麦子他俩种不种的出来。虽然说种麦子是飞鸟族的特别技能,但他觉得简初晴比飞鸟簇更加会种田。 简初晴自己却没他这么自信,因为没种过,甚至连以前都没见过这里的麦子,只说:“种肯定是要种种的,但结果就不知道了。” 大红不以为然的说:“无所谓啦,种不出来,就拿红薯去多换些回来呗,反正红薯足够多,拿一半出去换,咱们也足够吃了。明年我再去找找水稻,搞不好还能换些大米回来吃呢。” “恩,要是能找到水稻就最好了。我也很想念大米饭大米粥啊。”简初晴叹道。她真没想到,大米有朝一日,成了她做梦都想得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啊。 “哎,你说这几颗玉米是不是很神奇啊,居然还在长的这么好。”大红望着那最早种的五棵玉米树,甚至怀疑它们是不是成精了。 秋天的到来,让地里其他的庄稼都开始变黄变枯干,别说黄瓜豆角西红柿和辣椒这些菜了,基本都干枯不再结果实了,简初晴都直接清理干净田地,又种了一些白菜和萝卜呢。红薯和土豆比它们强多了,但都抵挡不住季节的变化了,被她全部收了。 但这五棵玉米树却依旧长势喜人,该怎么长依旧是怎么在长,并且还在结果,这玉米植株都快要长成真正的树了。上面的玉米棒子全部是大红飞着去掰下来的。后来种的玉米却明显比不过它们的母亲。 虽然它们也结了一大批玉米棒子,但无论是植株的大小,还是结玉米棒子的速度都比不上,并且它们的叶子也再开始变黄了,估计最多再结一批玉米棒子,它们的生长周期就完成了。不过玉米已经收了不少,简初晴很满意了。 “是啊,所以我要一直留着它们,看它们能长成什么样儿?”简初晴也非常好奇这五棵玉米树,实在超出她的认知了。 “恩,确实要好好保护它们,搞不好这五棵玉米树会成精呢。”大红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了。 简初晴惊讶极了,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玉米树,低呼道:“那以后我们不会是有五个玉米娃娃了吧?” 植物成精的传说她可听说过不少,比如人参娃娃啊,首乌娃娃,葫芦娃啦。个个都形象可爱的很呢,这回要来个玉米娃娃,她也觉得正常,甚至满是期待呢。 听出她话里的雀跃,大红好笑的说:“怎么,你很想见到玉米娃娃吗?” “是啊,我以前又没见过,当然很想啊。”简初晴眼前已经幻想出五个可爱的玉米娃娃了,头顶着嫩黄的玉米粒,穿着绿色的,白白胖胖的小身体,不知道多可爱呢。 大红呵呵笑道:“我虽然说它们像要成精,但也不一定的,你要知道植物成精没那么容易的,而且也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就成精啊,那都是要过个几百上千年的。”说到这里,他还特意看了看简初晴随着他的话音而变了的脸色,大笑几声,才又说:“你就慢慢等吧。” 简初晴满脸的沮丧,很是遗憾的看了看这五棵玉米树,等几百上千年啊,她估计到时候只怕自己的骨头都早就化成灰了,早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了呢。看样子,她是见不到自己想象中的可爱的小玉米娃娃了。 看她这样丧气,大红又不忍心了,他知道她一直都想去有人类聚居的地方生活,因为她是喜欢群居的。但这个世界,他根本就不可能找到真正的人类聚居地,也没办法去和什么鲛人族,飞鸟族什么的其他族群一起生活。 毕竟简初晴不属于任何一个族群,他也怕引来麻烦,再者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环境又很好,再换个地方还不一定有这里好,他已经决定他俩在这里要生活很久了。 他认为简初晴向往人类聚居的地方,其实就是喜欢热闹,可这个地方就他和她两个人,确实也太寂寞了些。 如果多几个玉米娃娃来陪她,也确实挺不错的,家里也能更热闹些。不知不觉间,他也在受简初晴的影响,觉得家里人多一点更加好。这么一想,他就决定多帮助这五棵玉米树了,希望它们能早日成精,变成玉米娃娃,就可以来陪伴简初晴了。 无法看到可爱的玉米娃娃,简初晴也只是沮丧了一会儿,就又放开了这件事。因为玉米树结的玉米棒子越多,她收的玉米就越多啊,玉米越多,煮玉米粥就原料就充足啊。其实她现在收的玉米多了,两人天天都喝玉米粥呢。 这不,她干脆就又掰了几个还比较嫩的玉米棒子,说:“咱们今天煮点玉米棒子啃啃。” 大红其实还蛮喜欢啃玉米棒子的,相对于玉米粥来说,他觉得直接啃嫩玉米更过瘾,就说:“多掰几个吧,吃就吃个饱足。” “行啊。”简初晴就又多掰了几个,看着明显空荡了一大截的空地,她又说:“地里活儿干的差不多了,你两只苦力鸟训练的如何了?是不早可以出门了?” 家里不止红薯玉米土豆都收了不少,各种菜干,咸菜也贮备了不少,柴禾也堆了大半个院子。可以说越冬的准备已经很充足了。 现在他们就剩下竹林那边的一块红薯没有挖了,因为栽的最迟,那边还能再等等,他俩打算等这次出门回来再挖。 “早就准备好了,那明天咱们就起程啦?”大红问。 “可以啊,今天早点休息,明天我要早点起来多准备些吃的带在路上。”简初晴警告的叮嘱了他一句,免得这家伙又折腾了大半夜。 男人精力太好也是个麻烦事,天天晚上都要被他折腾得筋疲力尽,否则不算完事。每个月里除了来月事的那几天,天天都不间断。要不是她身体素质非凡,哪里消受得住。她实在是搞不懂,这么重情-欲的人,怎么会在那么长的时间里保持着单身的。她都要怀疑他离开女人就活不了了。 大红嘿嘿笑了两声,说:“你这个人怎么老是口是心非呢,明明你自己也很享受的啊。” 简初晴被闹了个大红脸,干脆把自己的疑问问出了口。 这下子轮到大红自己觉得脸发烧了,不过在简初晴面前他还是要是保持高冷的,冷冷的说:“你以为爷什么女人都要的啊。你别捡了个大便宜还得瑟。” 说实话,那是因为他以前根本就没有想过要与哪个女人在一起,别说成亲的念头了,就是床伴都没有了。他也搞不清楚,那么多的岁月里,他怎么就完全没有动过情=欲? 最终他也只能归根结底为,就是因为没有遇到自己想和她在一起的那个人。而现在这个人出现了,所以他就抓住她了。 “我得瑟?”简初晴就爱看他这个别扭样,顺着他的语气,还故意风情万种的扭了扭腰,挺了挺胸,又娇滴滴的说:“看来还是本姑娘魅力最大啊。把你这千年老光棍都收服了。” 大红直接给她弄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摸了摸手臂,啧啧叹道:“别,你可别故意弄出这般模样。” “怎么样啊?不诱惑吗?不是说男人就爱风情万种的女人吗?”简初晴嘿嘿笑道。 “你这叫风情万种吗,你这叫东施效颦。”大红嘲笑道。 “东施你也喜欢啊。怎么的,还想去找个西施啊?”简初晴反击道。 两人打着嘴仗,乐哈哈的回家去做晚饭了。 ※※※※※※※※※※※※※※※※※※※※ 听说今年是最温度最高的一年,真是人都快要烤熟了,盼望降温。 新成员 简初晴把两只新加入的鸟伙伴叫做苦力一号和苦力二号,简称为一号,二号。 大红也乐呵呵的直呼它们一号和二号。所以这两只鸟一听到简初晴叫一号,二号就扑楞着翅膀好奇的看着她。 大红在一边指挥它俩到简初晴身边去,相当于让它们认识一下女主人。 这两只鸟的个头都挺大,一看就是此鸟群当中的青壮劳力。两只鸟的羽毛十分漂亮,油光水滑的,力量感也实足,正是青春力壮的好年纪。 简初晴看到它们俩乖乖的跟着大红的指挥行动,忍不住笑道:“还蛮乖的嘛。” 这架式和上次见到的恶狠狠的样子,完成相反,居然有些可爱。她忍不住摸了摸它们的头,奖赏性的给它俩一鸟吃了一块熟红薯。 吃到了香甜的红薯,两只鸟都对简初晴格外亲近了。 “那是,我训练了这么久,要不乖,早就被我杀来吃了。”大红一边笑,一边让它们在简初晴面前表演。 大红像训练了个猴子一样,恨不得让它们耍个把戏来瞧瞧。 各种动作轮翻使来,惹得简初晴惊叹不已,又哈哈大笑,自己都恨不得爬到它们背上去玩玩了。可惜的是,她有自己的专属飞机,怕那家伙吃醋,她也只能在心里暗戳戳的想一下罢了。 不得不说,大红把它们训练的挺好的,也证明了它们的智商也不太低。简初晴估计这种鸟的差不多有人类五到六岁的智商。确实可以训练出来帮他俩做很多事。 把两只各装有约两百斤的红薯绑在一号和二号的背上,它俩也飞的毫无压力。可见还能加点重量,不过大红没想把它们弄的太累,毕竟飞一会儿和飞很长时间,负重能力还是不同的。先得让它们适应背着重物飞行比较长的时间,至于以后要不要加重量,就看实际情况了。反正这一趟回来后,他们还至少得出去两趟。 这是秋收后的第一趟出门,自然要先去阿玉那边。 两袋子红薯,一袋子是给阿玉他们的,另一袋是拿去给牙牧族的。 同时,简初晴和大红还带了两百多斤重的东西。一百斤红薯与一百斤,简初晴自己做的多种咸菜,辣椒酱等物。外加他俩自己路上要吃的食水及换洗的衣物等等。 这一百斤红薯,多半也是要送给阿玉他们的,当然了,他们自己也会在路上吃一些。 因为有了两只苦力鸟,大红的负担减轻了不少。他只需要背着这两百斤重物再加上自己的老婆。而简初情就更加轻松了,她基本不需要自己行走。绝大部分时间都在乘坐人力飞机。也就偶尔让大红休息一下,甚至是她自己要动动,才会下来走。 每当这个时候,大红就会让一号和二号在他俩后面多歇一会儿,又或者直接跟着他俩走。反正这种鸟儿也会走,它们在沼泽地带觅食时,也多半是在慢慢走动的。鸟走虽然比不上飞的速度,但相对于人类来说,这种行走的速度也不慢了。 简初晴轻装简行,什么东西也不用她背,就光着手走路,也觉得很轻松,走的也很快。其实她现在的身体也比上次出行要强的多了,别看她现在更加有女性美,看上去是个娇滴滴的大姑娘,但其实身体素质却强大多了。 她走起路,几乎脚步带风,速度十分快,很有股子身轻如燕的感觉了。她自己也体会的到,大红也曾经和她说过,两人无形中学会了双修。这对简初晴相当有好处,相当于大红的妖力有部分转化给简初晴了。当然了,大红自己也得到了更大的提升。 这次出行,就比上次出行,舒服的多了。简初晴一边走还一边有兴致的四处打量,时不时的摘点野果子吃吃,再不就喂喂一号和二号。她跑来跳去的,像个孩子似的快活的在林中穿行。 这两只鸟其实也很聪明的,跟着走也乐意,因为走的时候,能不时吃上东西啊。它们也是杂食性的,虫子蛇鼠野果子甚至包括一些小动物,都在它们的食谱之中,所以一路走,它们就一路吃。 大红看着简初晴完全是游乐的状态,心情也跟着变得更加快活。 到了该吃饭的时候,大红就把一号和二号背上的红薯卸下来,然后让他俩自己去捕食,随便在四处玩乐一下。 出门在外,做饭自然不能像在家里那般丰盛了。简初晴多半是做烤鸡吃配烤红薯,再吃点生西红柿。这已经是最后的一点西红柿了,菜地里只剩下最后一次种的西红柿还在勉强结点果子,估计也吃不了几次,西红柿的季节就完成结束了。 她偶尔才煮一顿玉米粥喝喝,基本不会做炒菜。烤鸡是他们吃的最多的食物,反正野鸡随处可见,大红捕捉它们容易之极。 有时候,简初晴会喂一些熟红薯给一号和二号吃。但它俩不吃她做的烤鸡。也许是觉得很可怕吧。毕竟野鸡也有翅膀,多少让它们觉得有些害怕简初晴也会把它们烤了。 但简初晴烤的咸鱼块,它们却很喜欢。 看着它俩叨着鱼块,吃的津津有味,简初晴还说:“它们这架式和你有点像呢。” “说来,它们也算是我的近亲吧。”大红笑道。 不过这两只鸟不敢吃辣的,可能是因为以前没有吃过,一到简初晴烤辣辣的食物时,两只鸟就被呛的往远处跑。 每每到这个时候,简初晴就遗憾的说:“没想到,还有不喜欢吃辣椒的。” “不吃不是正好吗?”大红笑了笑,又问:“难不成你还一直养着它们,天天给喂食啊?” 它们是候鸟,这是人家的生存本能,到了季节就得离开了。就算一号和二号已经被训练的很熟了,也不可能一直留在他俩身边的。其实这样也挺好的,他俩也不是天天需要苦力。而一号和二号在的时候,也正巧是他俩最需要苦力的时候。 简初晴担心的问:“那等到下一个季节到来,它俩回来,还记不记得此前训练的本领呢?甚至你还得再和这群鸟打一战,再挑两只鸟出来训练吗?” 这可是个好问题,大红前面根本就没考虑过,过了半晌才犹豫的说:“应当不会吧,它们不会这么没记忆吧。下个季节它们回来时,应当还可以直接把一号和二号叫过来吧?” “希望吧。我可不想你再和它们打一战,再重新训练两只鸟。”简初晴笑道。 如果真这样,就太麻烦了些。但不知道这些鸟儿过一年再回来,会不会还记得前一年的事情。一切都只能等时间来检验了。 变化太大 再次见到阿玉,阿玉几乎都认不出来简初晴了,但她认得大红,她左看看简初晴,右看看大红,完全不敢主动上前来。 最后还是简初晴主动招呼她:“阿玉,这是怎么啦?不认识我了?” 阿玉这才拉上简初晴,悄悄的问:“你现在变化好大啊,我根本就不敢认了。你已经和他成亲了吗?” “是啊。”简初晴笑了笑,心里还有点好奇,她是怎么看出来自己已经结婚了的。 其实是大红上次来就说过,小红是他弟弟,简初晴是他未婚妻。而现在简初晴整个体态都有了变化,成熟女性的韵味和青春少女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阿玉熟识的鲛人成年女性都是大美人,而且成年女性,也个个都和简初晴一样,丰臀肥乳又细腰,男性们看她们的目光都含着火。所以阿玉能一眼就看出来这个变化了。 “成亲这么大的喜事,怎么也不和我们说一声啊,就算不能去参加你们的婚礼,我也可以送些礼物给你嘛。”阿玉抱怨道。 “我们才成亲也没多久,这不就来看你们了吗?”简初晴笑道。 两家离那么远,阿玉他们怎么可能去参加婚礼,她也没想过要通知阿玉。而且她和大红的家暂时也不便招待客人,特别是阿玉他们都认识小红,这要她上哪儿去找个小红出来呢? 不过幸好阿玉也没有多问,她现在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一号和二号身上了。她对这两只驮着一大袋红薯过来的鸟很有兴趣。 “你们族的吗?”她以为这两只鸟也是飞鸟族的。 “不是,就是普通的鸟。我们特意训练来帮我们驮东西的。”简初晴回答道。 “哇,能不能帮我也训练两只啊?”阿玉拉着简初晴的胳膊,一个劲的撒娇加央求。 她十分羡慕他俩能有两只劳工鸟,她也想像简初晴一样被鸟驮着飞。如果有了两只这样的鸟,她就可以和同伴们跑的更远了。 “恐怕不行的。这两只鸟,我们也只能使唤几趟。”简初晴笑道。 阿玉惊讶极了,“为什么,我还以为这两只鸟就相当于是你们的了呢?以后都可以经常见到呢。” 简初晴解释道:“它们是候鸟,过段时间就要离开我们住的地方了。所以只能使唤这一段时间啊。” “那你们怎么不训练几只不走的鸟呢?”阿玉像个十万个为什么,一个劲的追问道。 “可能是因为我们住在那边,个子大有力气能飞远的鸟很少。找不到合适的啊。” 阿玉很聪明,了然的说:“也对。聪明的普通鸟也不敢和飞鸟族生活在一起。” 阿玉以为这是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行为,其实简初晴觉得本来那块区域生活的鸟种类就很少。再说了,个子这么大的鸟本身也比较少见。要是到处都是比人类还大个的鸟类,得多少食物来养活它们啊? 平时简初晴都只能见到一些最普通的小鸟,比如麻雀,乌鸦。这样的鸟,也不可能训练它们来做什么啊。它们的个子太小,什么东西也驮不起啊。 丛林当中到是有些体积较大的鸟,但大到能当劳工用的,也就现在的这个品种和某次被小红杀死过好几只的那种大黑鸟。而那种大黑鸟应当还比不上现在的这个黑中带黄的大鸟。 候鸟的飞行能力是特别强的,毕竟它们每年都要往返老远的路才能回到老家。这也是大红瞧中这种黑黄鸟的主要原因了。 一号和二号善飞体能强大,通过这次出行,简初晴能明显发现这两只鸟虽然背着重物,但却一直飞的挺轻松。毕竟她经常要休息的,估计这种鸟在迁移过程当中,根本就不会这么频繁的休息也不可能频繁进食。 一号和二号跟着简初晴和大红,过的生活也挺好的,丛林中它们能吃的食物太多,简初晴还时不时的喂些熟红薯给它们加餐。它们吃的饱,就越发不觉得累啦。 因为阿玉喜欢一号和二号,阿夜他们也眼热这两只鸟,大红干脆让大家带这两只鸟出去玩会儿,顺便让他们帮着喂喂鸟。 他的话,让众鲛人都非常兴奋,很快就带着一号和二号出去玩乐了。 他们捕来很多鱼喂一号和二号,一号和二号本来就比较喜欢吃鱼,这会儿更是满足的大吃了一顿,自然和他们的关系就搞得很熟了。 等大家玩好了,又捕来了大鱼做晚饭。 简初晴依旧做了大锅的鱼汤,加了些酸笋炖上。她还指挥鲛人去挖来一些莲藕来,说:“竺下用野鸭子炖了一锅莲藕。”她想念这里的莲藕很久啦。 野鸭子炖莲藕,也是鲛人们第一次听说。 “哇,还可以这样吃的啊。我们都是直接吃生莲藕的。”阿玉惊呼道。 “熟的莲藕才更加好吃呢。”简初晴笑道。 她仔细的教鲛人学习这道菜,其实做法也很简单,就是把先斩成块的野鸭子下锅炒出油脂来,再加上莲藕块和水直接炖熟就完事了。 野鸭子这个季节非常肥壮,炒一炒,把油脂炒出来,莲藕和肉都会更加香。不炒也行,直接和莲藕一起下锅炖也可以。只不过简初晴喜欢炒一炒,觉得味道更加好。 两口大锅全部炖着菜,酸辣的鱼汤香味儿和浓郁的肉香味儿,很快就在空气中散开来了。众人连抽鼻子,个个都在叫:“哇,好香啊。” 就连大红都忍不住咽了几下口水,简初晴看着大家伙的表情忍不住笑道:“你们学会了,也可以自己做,保证让你们吃到腻。其实莲藕可以用各种肉类来炖。不止是野鸭子这一种,野鸡也行,尖牙兽也行,上次你们给的那个肉也行。” 这小河里有的是莲藕,捕个野鸭子野鸡对鲛人来说也容易,所以这个菜真可以让他们几个人吃到腻。 两锅食物,有肉有鱼,因为有莲藕,简初晴连红薯都省下来了,没有和往常一样扔几个在烧过的余火堆里烤。 端着大碗,大家都吃的都非常满足,简初晴自己都吃了两大碗。莲藕炖野鸭子味道真的很好,莲藕炖的粉粉的,汤还有点甜味儿。不止她觉得味道好,其他人也格外爱吃。当然了,酸笋炖大鱼,大家也喜欢。 这几天在路上,她也没能好好做过饭,这也算是出门来吃到的第一顿大餐了。 好热闹啊 吃过饭,简初晴就打起这一河的莲藕了,这么一大片莲藕,光是炖汤一个吃法也太简单了,她想起了藕粉。藕粉方便又好吃,她很喜欢,“明天我来做些藕粉。” “你还会做藕粉?”大红惊讶极了。 “这又不是什么难做的东西,不止是藕粉,菱角也可以做成和藕粉一样的东西,一样的吃法啊。”简初晴笑道。 不过野菱角小,做一锅粉出来不容易,她懒的动手而已。 她只是让大家伙摘了些老的野菱角,焖在锅里,煮熟了,拿出来当零食儿吃。 “那多做点,可以存着慢慢吃。”大红又说。 “那是当然,做一回当然要多做点啊。”简初晴笑道,她没想到大红居然好这一口。她自己也挺爱吃藕粉的。现在秋高气爽,太阳还不错,正是晒藕粉的好时机。 听到新东西了,阿玉更是感兴趣,问:“藕粉是什么东西?” “就是用莲藕做成的,很好吃的哦。”简初晴嬉嬉笑的告诉她,越发挑的他们几个满脸的期待。只巴不得立马就去挖莲藕回来,让简初晴即时做出来给大家吃。 阿夜甚至主动说:“要不我现在就去挖莲藕?” “不用了,明天早上起来现挖现做吧。”简初晴摇摇头,莲藕长在水里,并不容易保存。只有冬天挖起来才能贮存一段时间,现在挖出来第二天就有可能坏了,还是新鲜的更加好。 晚上,大家在一边闲话,阿玉像个小屁孩一样一个劲的缠着简初晴问东问西的。比如她和大红的夫妻关系如何,又比如他们平时做的事情…… 简初晴也会问她一些她们平时的生活,她对鲛人很好奇,虽然已经和阿玉他们几个是朋友了,但真实的鲛人生活,她其实也没见识过。 两人叽叽喳喳的,说的高兴起来,还哈哈大笑,乐的跟捡到了什么宝贝一样。大红见简初晴这么高兴,就知道带她出来是件多么正确的事情。 “看来,她还是习惯热闹啊。”大红默默评价道。 不过这也正常,简初晴毕竟生活在繁华的大城市。而且她小时候就是个活泼外向的孩子,工作了也差不多,并不是那种死宅。只不过她是那种静也能静的下来的人,爱跑爱玩的性格也存在。 可惜的是,他俩生活的地方唯他们一户人家,确实有些寂寞了。大红这样想着,都恨不得去换个地方居住,但是搬家真是个很麻烦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的土地庙就在那个地方。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土地庙其实比他这个已经失掉神格,变回妖身的土地神更加有灵性,它座落在那个地方,就表示这个地方很适合他。所以,他在这个地方和简初晴生活的也挺好的,现在要他把土地庙扔了,两人搬走,也不现实。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办法,就是弄一些其他族群人过来和他俩一起生活,人多了,自然而然就热闹起来了。那些村子,城镇还不就是因为居住的人口越来越多而慢慢形成的啊。 只是,他这个人又不喜欢太靠近其他人,喜欢一个人的生活,他到现在为止,也就只能接受简初晴天天在自己身边。 再者,他要是把飞鸟族,鲛人族,甚至牙牧族各族都弄些人过来,又怕会发生因为族群不同,产生的麻烦。他可不想以后经常要给大家调解,甚至还得动用武力。 还有一条也很重要,那就是简初晴不同于其他任何族的人,她不能变身,她不存在本体和人体的转化。他还担心如果外族人知道这件事了,对简初晴有不利影响。最起码现在他得保守这个秘密。 所以,想来想去,大红还是觉得他俩自己独居一片地方最合适。所以他想来想去,唯一能解决的方法,就是他经常带简初晴出来与各族走动走动了。虽然他觉得息能身兼数职,当她的朋友,亲人,伙伴,但是他还是发现她需要更多的朋友。 夜晚,大家围坐在一起,吃着香甜的野菱角,说着闲话,不知道有几惬意。 月亮升上来了,星星闪耀在幽远的天空中,夜风习习,大家伙的说笑声被风传出了老远。共实多半是简初晴在和阿玉他们说话,大红只是静静的听着,甚至到后来,他听都没有听,他的思绪都飘远了。 简初晴他们谈论的也是最普通的事情,他都搞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偏偏简初晴还说的挺带劲,听的也很认真,这些笑声当中她的声音最突出。大红突然就觉得自己不是有些根不上老婆的思维了,怕老婆嫌弃自己是个老古董,他也勉为其难的和大家生硬的聊了起来。 好在,没有人觉得他完全就是在尬聊,就算没听懂,也都鸡同鸭讲一样你说你的我说我的。除了简初晴觉察出来了一丝异常,有些奇怪的看了大红一眼,搞不明白这家伙今天怎么话突然多了起来。不过大红正在努力融入到大家的话题当中,根本就没有觉察到。 如此,简初晴也不再理会他了,她这会儿被阿玉拉着东南西北,七扯八拉的,话题不停的跳跃着,渐渐又被吸引住了。 阿玉其实是个很好的朋友,并且她懂的也不少,简初晴蛮喜欢和她说话。小姑娘虽然年纪小,但却知道很多简初晴完全不知道的事情,她就当长知识一样的听小姑娘说东说西的,也蛮有趣呢。 直到月上中天了,大红才说:“该休息了吧。“ 众人这才一哄而散,临走前阿玉还对简初晴挤眉弄眼的做了个鬼脸,意思是不打扰他们新婚夫妻的亲热时间了。 不过大红也确实打了这个主意,在外面的这几夜,他根本就没机会和老婆亲热。带着两只鸟,又在野外,实在太不方便。晚上,他只能老老实实的陪着老婆睡觉,不敢有一点儿过火的动作,今天可不得好好的享受享受啊。 两只鸟早就吃饱喝足,被打发到附近的草丛中去休息了。 众人一走,这里就格外安静了。 简初晴拿起衣服去洗澡,就被某人迫不及待的扯入水中了…… 手工藕粉 第二天一大早,简初晴还在睡懒觉,阿玉他们几个就来帮忙做藕粉了。 几个人热火朝天的在小河里挖莲藕,大红也在一边凑热闹,大有一副把一河的莲藕全部挖起来做藕粉的架式。 简初晴看着那堆成小山般的莲藕,哭笑不得的说:“喂,你们也没必要一次挖这么多莲藕出来吧?” “不是说要多做点的吧?”大红还蛮有理由的。其他人更是连连点头的附和他。 “好啦,不要再挖了。你们还是多去找几个坚固的大的容器过来,还要去找几根木棒。这是做藕粉要用的工具。对了,多找几把菜刀过来。”简初晴比画了一下所需物品的尺寸大小,总算把这些人从河里叫上来了。 早饭依旧是野鸭子炖连藕汤,昨天大家都喜欢吃简初晴今天干脆就煮了两锅,让大家吃个饱足。 她做早饭的时候,其他人已经按她的要求把那一堆的莲藕全部洗干净了,晒在一边。 饭毕,简初晴给每人发了一个盆子和一根木棒子和一把菜刀,然后她自己一边做,一边教大家,让大家跟着她学。 其实做莲藕粉的法子并不算难,只是过程有点繁琐,并且一定要遇上好天气,不然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藕粉晒不干,就会发霉变酸,坏掉的。 做藕粉的第一个步骤是先擦莲藕丝,现代人直接拿控丝的刀具,很容易的。但在这里没有这个刀具就只能切了。切的越细自然越好,但莲藕其实并不好切丝,简初晴自己都切不太好,其他人就更不用提了。 看着大家扭别的切菜姿式,简初晴想了想,干脆说:“行了,你们也别切了,直接砍成碎块就好了。” 碎莲藕再拿木棒子捣烂成泥,把汁捣出来。 人多力量在,虽然一开始大家的动作都挺搞笑的,但后来熟练了,速度 也挺快的。 不到半天就捣出了几大盆的莲藕泥,泡在清水里。 等捣完了,又在清水里搅了几遍,才开始过滤。过滤完,就让它们静静的沉淀一个晚上。 过滤要用纱布,简初晴就拿了一块薄棉布出来,弄了一个四角架子,把布的四角系在架子上,再把搅混浊的莲藕泥倒进来,连续滤几次,就得到了一大桶一大桶的莲藕汁水了。 滤出来的莲藕渣很多,有一些被大红拿去喂一号和二号了。它俩什么东西都吃,就是不敢吃辣,所以很少吃到简初晴做的美食。因为她做的美食大部分是辣的,但这莲藕渣有点甜味,再拌上点大家吃剩下的野鸭了莲藕汤,味道就更加好了。两只鸟吃的很开心。 剩下的莲藕渣还很多,吃不完,很快就会坏掉,就只能当肥料了。简初晴叫大家挖了个洞把这些渣子埋了,免得逗来一堆苍蝇和蚊虫。 第三天早上,再把桶里的的清水倒掉,桶下面沉淀下来的白色的块状物就是莲藕粉了,再把这些块状物挖出来,装在布里,在太阳下吊着沥干水份后,就可以摊开晾晒了。 很快的空地上,就铺开了好几大块布,晒满了莲藕粉。 期间大红和阿夜,带着一号和二号,去了一趟牙牧族那边,给他们带去了两百多斤的红薯。 这一次他没有要东西,只和对方说:“这些红薯先给你,过段时间我再让这两只鸟,给你们送一些过来,等冬天时再来拿尖牙兽肉。” 对方也同意了,说好了冬天杀了尖牙兽给他留下半边肉。 他打算,下次让一号和二号独自来一趟,他和简初晴就不用跟着了。然后一号和二号先到小楼这边来,再和阿夜他们去牙牧族。 天气正好,中午的阳光猛烈,而且还有风,两天后晒干了。 晒干后的莲藕粉,还需要仔细研磨成粉,因为有很多小粒状的固体形状。研磨这个过程自然交给有力无处使的阿夜他们几个了。 大家伙和最开始捣莲藕一样,把这些小粒状的固体粉全部捣成细细的粉沫后,简初晴取了一小碗,当场拿温水化开,搅成糊糊状,加上糖,再拿开水冲泡,就变成了一大碗透明状颜色漂亮的糊糊了。 “来,大家都来尝尝。”简初晴自己率先挖了一勺子品尝。 手工做的纯藕粉,多少有些杂质,也有点黑,但味道却非常好,有很浓郁的藕的味道。再加上了糖,甜津津的,入口即化,非常好吃。 “好好吃哦。”阿玉大加赞赏。 众人也连连点头,“好吃,好甜啊。” 一大碗,每人也就能挖一勺子。碗里很快就空了,反应快的已经拿着碗自己去冲泡了。 所以,很快的大家每个人手上都端了一碗香甜的莲藕粉了。就连大红也不例外。 吃完了,阿玉说:“还是晴姐姐聪明,莲藕的这种吃法,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呢。而且做成了藕粉,还可以想吃就吃,只需要烧一锅开水就行了,太方便了。” “是啊,藕粉要密封保存,就用你们装鱼露,酸汁的瓶子装好,可以保存很久。一直吃到明年再有莲藕时,也不会坏。”简初晴笑道。 “哇,太好了。我们明天再做一些吧。”阿玉要求。 本来他们是准备要回去了,大红却还想再多训练一下一号和二号,与阿夜的亲密关系。毕竟下一次他打算让一号和二号自己红薯过来的。这几天他虽然把一号二号天天和阿夜在一起训练,但时间太短,它们和阿夜的亲密度还是差了些。 如此,简初晴干脆就又教大家伙做了一次藕粉。然后,她自己也得了好几大瓶,约三十斤的藕粉呢。一勺子就可以冲泡一小碗,这么多,够他们吃好久了。 马上就又要分别了,阿玉他们给简初晴的回礼很多,除了新鲜莲藕,鱼露酸汁油脂这些必需品之外,阿玉还特意找她妈妈拿了一件珍贵的礼物,送给简初晴和大红,当新婚贺礼。 这是一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品相特别好。就连大红见了,都脸露惊讶,没想到阿玉会拿么大一颗夜明珠当礼物送给他们。夜明珠他也有,虽然暂时拿不出来。但这么漂亮的夜明珠也算少见了,比起他的藏品都要高级一点点。 “这太贵重了吧?”简初晴都不好意思收了。 阿玉却说:“夜明珠虽然少见,但也不是什么独一无二的,我家还有呢。你教我们做会了藕粉,这个更贵重呢。” 她自己就有好几颗夜明珠,但品相都比较差,几颗的亮度才抵得上这一颗呢。就是因为瞧不起自己的那些,她才找她妈妈要的。 如此,简初晴就收下了。 有了夜明珠,她晚上就更加方便了。特别是有时候他们忙晚了,还得点蜡烛去河边洗涮,虽然她特意做了灯笼,但风大时,灯笼也不方便啊。而且下雨就更加不能点灯笼了。 所以,这颗夜明珠就成了简初晴的新宠。 ※※※※※※※※※※※※※※※※※※※※ 我小时候,我奶奶她们那辈人也自己做藕粉,我经常吃。现在超市买的我总觉得不纯,没那么好吃了。 顿悟 带着大堆的东西,简初晴和大红满意而归。虽然带了很多东西回来,但一路上大红却基本只需要驮着自己老婆,其他物质都由一号和二号背着,他也轻松了不少。 就有如出去游玩了一趟似的,两人回到家,都精神挺好的,也不需要特意去休息。 打发走一号和二号后,简初晴在家里收拾东西,大红去地里摘菜了。原本一片绿色的菜地里,只剩下一畦刚刚长大的青菜苗,十几棵半死不活的辣椒和西红柿树了。 简初晴出门前种的大白菜和萝卜苗,还很小,刚钻出地面,稀稀拉拉的。就像给这块地铺上了一层薄薄的浅绿色毯子,不仔细看都不明显呢。 最显目的还是那五棵玉米树,依旧生机勃勃,绿叶成荫。在这块空地上,显得格外的与众不同,甚至像地标一样,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 大红围着它们仔细转了几圈,也没发现它们真的开了灵智要成精的样子。但它们显然太与众不同了,大红想来想去,猜测起这五棵玉米长成这样,会不会是因为种子的原因。 比如有些成精的树木花草结的果实当种子种出来,就是比较特别会长的格外强壮。但它们想要再成精,却并不容易。别看它们的母亲辈是精怪。就比如有些强大的妖生下的孩子,也不会生来就是妖,甚至有的完全返祖,就是父母的原形,是最普通的兽。 不过,一想到简初晴盼望这五棵玉米树成精,变成五个玉米娃娃,他又觉得不能告诉她自己的猜测,而是自己主动多来这里转转,用自己来影响它们,努力让它们早日成精。 这一趟出去,他也更加清楚的看到了简初晴喜欢热闹,家里要是增加五个小精怪,不止解决了清冷这个问题,而且自己家养的小精怪,也不用担心它们会对简初晴不利。他以后出去,也就不用担心简初晴在家不安全了。精怪可比普通族群更加有能力保护简初晴呢。 所以,他干脆释放出强大的妖力,对五棵玉米树说:“你们努力点啊,快点修炼,不然吃了你们。”说着,他卡嚓几声,掰下了五根已经成熟的玉米棒子。 就在这一瞬间,方圆数里之外,包括沼泽地带的所有小动物,包括一号和二号的族鸟们,全部都吓了一大跳,只觉得周身的血都差点儿凝固了。太可怕了,那强大的妖力,对它们可是致命的威胁哟。 正在睡觉的一号和二号,都吓得从树枝上掉了下来。它们不解的看着河对岸的那栋小院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但这里有个可怕的怪物的感觉,却让大家都清楚的发现了。 不过这种感觉消失的很快,快到大家伙都没有反应过来就消失,众鸟左看看,右瞧瞧的,没感觉到什么危险了,就又开始恢复正常。该捕食的去捕食了,吃饱了的继续理羽毛,玩乐的小鸟儿们也继续玩乐起来。只有几只最有智慧的大鸟,还在疑惑的东张西望,但最终也没能发现什么。 大红提着菜篮子回家来,简初晴炖的莲藕咸鸡汤已经下锅了。他们带回来了二十多斤新鲜莲藕,得快点吃完,不然马上就会坏掉的。和鲛人们一起吃的莲藕汤都是用新鲜的野鸭子炖的,今天简初晴特意改变了一下口味,用的家里存的咸鸡来炖。 闻着隐隐的咸鲜香味儿,大红吸了一下口水,“好香啊,炖的什么汤” “咸鸡啊,还能有什么啊。你饿了吧?”简初晴给他倒了一杯茶水。这是她回来后,第一时间烧的,晾在一边刚好变凉。 要是有猪肉就更好了,拿猪蹄子炖莲藕汤才最合适呢。可惜没发现有猪,不然,她定要叫大红弄几头回来自己养的。 “我去剥玉米,再煮个玉米粥吧。”大红喝了水,拿着个大碗去院子里剥玉米粒了。 新鲜的玉米煮粥格外香,连续几天大肉大鱼的生活之后,两人都格外想念这香甜的玉米粥了。 饭后,简初晴去河边洗涮东西,顺便散个步。 看着又变得枯黄了一些的芦苇荡,简初晴有些感叹道:“秋天真是离我们越来越的了。” “现在本来就是秋天了。”大红笑着反驳她。 两人沿着河边闲走,像在巡视自己的领土一般。 站在自己的地盘上,简初晴也显得格外的轻松自在,时不时在秋色正浓的田野里摘点野草,和不知名的小野果子。她并不是要吃这些野果子,只是拿起来好奇的观看一下,还说:“没想到这么小的植物也能结实。你看还蛮漂亮呢。” 她以前也没有这么仔细去看过野花野草,现在才发现原来就算是最普通的野花野草,也在完成自己的使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一株植物的一生,就按照已定的顺序慢慢走着。没有人注意它们,也没有人在意它们。 它们也依旧认认真真的活着,不需要别人知道它们的精彩,只是用心的活着。 这一刻,她突然有所领悟,认真沉思起来…… 大红很快就发现了她的变化,他惊讶的发现简初晴居然在这一刻悟道了。这可真是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他干脆就地坐下,静静的守护着她。 时间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 一天之后,简初晴从顿悟中醒来,第一件事,就发觉自己的视力变得奇好。因为她甚至能清楚的看到大红脸上的毛孔,要知道这可是傍晚呢。太阳已经下山了,天边只剩下一点余晖,光线已经很暗了。 她不敢相信的抬头看了看天色,又看了大红,都不知道该要问什么? 反倒是大红很开心的说:“你终于醒过来了。感觉怎么样?” “什么意思?”简初晴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悟道。在这里静坐了一天一夜,才醒过来。”大红解释道。 简初晴惊讶极了,愣了半晌才说:“啊,我难道无师自通的学会修仙了?” “快试着运转了一下灵力?你应当突破了。”大红又说。 可惜,简初晴完全不懂要如何运转灵力,她都不知道灵力是个什么玩意儿。奈何大红本身就个半吊子,也教不出个什么来,两人试了半天,最终简初晴也没办法运转灵力,或许是她根本就没有灵力,但是她感觉到身体的变化挺大的。 比如,她视力变好了。比如,她觉得体态轻盈了不少,而且静坐一天一夜,完全没有任何不适,人还觉得很舒坦。恩,就是肚子就有点饿。 她不说饿还好,一听到她说饿了,大红的肚子立马发出了咕咕的叫声。 两人不由的相视一笑,“快点回家去做饭吃。” ※※※※※※※※※※※※※※※※※※※※ 现在买的藕都不能炖的粉糯,哎,还是小时候吃的藕汤好吃。 大丰收 一连几天,简初晴和大红都在试她的灵力,但是不管怎么试,也没试个所以然出来。如此,两人也就不管了。大红想到自己也是不走寻常路的修炼,还觉得也许简初晴也和她一样,都是自成一体呢。反正对她身体有好处就行了。 简初晴还是蛮高兴自己的变化的,因为现在晚上她的视力好了很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天一黑就得点灯了。就连半夜醒来,她也隐约看得见房内的设施,不用点灯,也不用夜明珠都能去倒茶水喝。 大红拿着夜明珠,笑道:“看来,这玩意儿可以收起来 。” 他其实不喜欢夜明珠一直挂在房内,毕竟有时候黑暗能让简初晴更加放纵一些。有了亮光,她总是会扭扭捏捏。所以,他在某些时候还得故意拿黑布蒙在夜明珠上。 “也不用啊。我又不是有了夜视力,只是比以前两眼一抹黑要好。有它,我晚上还可以做点针线活啊。天气会越来越冷,地里活儿也不多,我得准备一些冬天的衣服鞋袜了。”她打算做几双靴子,其实过冬需要的衣服鞋袜,她都缺。 大红再一次后悔,自己以前怎么没扔些女性的衣服鞋袜在贮物袋里。 “那也不用晚上做针线活啊,你白天做吧,就算有夜明珠,晚上做针线活也费眼睛。” 简初晴笑道:“没事,我又不是急着做好多,随便缝几针,还谈不上费眼睛。” 白天其实还是有些活要干的,只不过是地里要干的农活少了,但光是做饭就得花不少时间,再加上还需要打柴,多备些冬天用的柴草。两人都不知道这里的冬天有多冷,柴禾肯定是多备些才好。 “明天我们去竹林那边挖红薯吧。这一批红薯收了,我们再去一趟飞鸟族那边换一些麦子回来吃。”大红又说。 “好啊,哎,明天你去砍棵树,我们做个木制的臼,拿来舂麦子。”说起麦子,简初晴又想起一件事来。 他们找现成的石臼好久了,没找到。现在想想,不如干脆自己做一个。木制的也一样能用,并且更加容易制造出来。 只需要找一棵粗壮,又木质坚固的树就行了。直接在树杆上挖个洞出来,细细打磨光滑,就是最简单的臼了。 “可以。”大红点点头,又说:“这次我们多换些麦子回来吃。以后我还要再去别的地方看看,争取把水稻也找到。” 上次换回来的麦子总共就吃了那一顿煎饼,反倒还把他的馋劲给逗出来了,这回他决定一定要多换些麦子回来,不说可以天天吃到面饼,但隔几天吃一顿也好啊。 “可以,你还别说,我真的好想吃一顿大米饭啊。”简初晴提到大米,都恨不得流口水。时间再长点,她怀疑自己都要忘记大米的味道了。 这天大清早,吃过早饭,大红就驮起简初晴到竹林来挖红薯了。 这一块红薯长的还不错,边上栽的那一行辣椒树上也结满了辣椒,大部分都红了。简初晴先把红辣椒全摘下来了,还说:“这块地栽的迟,辣椒还有这么多。这一篮子辣椒,又可以剁一瓶子酱了。” 大红一边挖红薯,一边说:“看这叶子都开始枯了,只怕也吃不了几顿了。摘点嫩辣椒回去,搞个虎皮辣椒吃吧。” “好啊。”简初晴听他这么说,自己也想吃虎皮辣椒了,转头就又摘了约两斤嫩辣椒。 红薯挖完了,大红就叫上一号和二号和他一起来把红薯背回家。 简初晴把还嫩的薯藤也挑了出来,试着拿给两只鸟吃,还说:“这个当饲料很不错的。” 她小时候,家里挖了红薯,也会选一些还嫩的红薯藤喂猪和喂牛的。不过喂鸟,也是第一次,所以,她先挑了几根出来,看两只鸟吃不吃。 结果,一号和二号再尝了几口后,就津津有味的大吃起来了。 大红笑道:“行啊。不吃也浪费的。全部带回去吧。” 这样的红薯藤其实还不少,反正也是让一号和二号自己背,他俩不过是费点事挑一下,再捆起来,绑在两只鸟身上就完事了。要早知道这些鸟吃不要的红薯藤,前面挖了红薯就该把红薯藤拿给这两只鸟的。 于是,这一天,一号和二号带了几大捆红薯藤回到了沼泽地,它们的亲族们看到这些绿色的嫩藤,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这是它们都不认识的东西,以前重来没见过。 一号和二号,得意的在众鸟面前叽叽喳喳的告诉大家,这是能吃的。 然后,其他鸟就一哄而上,很快就把这几捆红薯藤分食了。现在这个季节,能吃到的鲜嫩植物少了,而且红薯藤本身就比野生的植物更加嫩一些,众鸟吃的很满足,都觉得这个东西很好吃。 大家以为一号和二号自己找到的,还让它带着其他鸟去找呢。一号和二号费了很大的劲,大家才知道,这是河对岸那个家伙给的,并且就只有这些,吃了就没了。 不过这也让大家知道了,河对岸那家伙虽然可怕,但拥有的好东西却不少。连带着对一号和二号都多了两分羡慕。要知道,一开始大家还很可怜它俩的,觉得它是一出不能回了。哪里想到,它们跟着那个家伙,还过上了更加好的日子。 挖回来的红薯,在院子里晾晒了两天,稍微失去了些水份,能保存更久,并且也更甜一些。这时候,就可以贮存起来了。 大红从地窖里拖了两筐子上批收的红薯出来,又挑了两筐子新鲜又个大,没有任何伤口的红薯放进去,然后把外面所有的红薯都打好包,这些是准备带去找飞鸟族换麦子的。 几大袋红薯,加起来差不多一千斤了,“这么多,全部拿去换麦子吗?要不要还送点给阿玉他们。”简初晴问。 上次带给阿玉他们的红薯并不太多,也就三百斤的样子。 大红却说:“是的,我想多换点麦子回来吃,咱们好好吃几顿。地窖里的红薯还多着呢,等过段时间再给阿玉他们送些去。” 他希望至少能换一百斤麦子回来。他很怀念那一顿煎饼,说过几次,但简初晴后来都不肯再做,舍不得那点小麦。这次他一定要多换些回来,让自己满足的大吃几顿。 简初晴一想到,冬天别看不用干农活,但消耗的食物其实还更多。天气冷,人需要的热量更多,也就同意了。其实她还有点舍不得呢。这么多的红薯,给他俩吃,得吃好长时间。但一百斤麦子,放开来吃,也就能吃个十天半月的。 只是,他们没有麦子,也只能拿这么多红薯去换了。这也让简初晴更加坚定了,要自己种麦子的决心。 如果能收个一两千斤小麦,再加上红薯和玉米,他们就可以随便吃啦。 ※※※※※※※※※※※※※※※※※※※※ 今天要炸红薯丸子吃 换麦子去啦 接下来的两天里,大红让一号和二号又叫了两只大鸟过来一起训练。因为要带约一千斤的红薯去飞鸟族,他得找鸟给一号和二号分担一下。 新来的两只鸟,与一号二号本身就是好朋友,又有它俩在一旁协助,很快就能良好的接受大红的负重训练。 于是,两天之后,这支临时组建的大部队就整装待发了。 一号和二号依旧背约二百五十斤的红薯,新加入的两只鸟三号和四号因为是临时训练的,长途负重能力肯定不如一号和二号,大红只让它们各背约二百斤的红薯。 四只鸟加起来背了约九百斤的红薯,剩下的一百斤红薯就由大红自己背了,同时他还得背自己老婆及路上的行礼物品,算下来,他背的重量比一号二号要稍微重一点。 这也正常,因为大红的负重能力最强。不过,他也有点后悔没有一开始就训练四只鸟,那样三号和四号就能和一号二号一样多背点东西。他自己就只需要背简初晴和行礼物品了。 毕竟是长途旅行,背的东西越多,就越累。他这么强大的妖精,都会需要中途休息,四只鸟就更加不用说了。特别是三号和四号,因为训练时间太短,虽然背的东西最轻,也依旧最容易就累了。 而且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进入丛林,四只鸟的精神就明显变差了,而且情绪也变得不安起来。它们对这片丛林有着天生的畏惧,就好像这里有什么东西威胁到它们似的,搞得大红花了很大的精神才把它们安抚下来。 可是,就算是它们勉强进入了丛林范围,但它们的活动能力也下降了不少,并且胆小了不少,几乎和大红寸步不离。 为此,大红只能把休息的次数加多,并且休息的时间加长,而且还会给四只鸟多喂些食物。他打猎的速度要比鸟类更快,并且三号和四号每到休息时间就跟累坏了的人一样,只想躺着,根本就没什么精力自己去觅食。好在它们的食谱挺丰富的,蛇鼠虫蚁,鱼虾螺丝样样来者不拒,红薯和各种野果野菜也吃。 一号和二号大多数时间都能自己觅食,但也不敢离开简初晴和大红,都跟着他们,也一样吃不饱。而且简初晴怕亏待它俩了,会在给三号四号喂红薯时,也喂给它俩吃一些。不过她带出来自己食用的红薯并不多,分下来,四只鸟能吃到的红薯也很少。 如此,大红就只能去找更多的食物回来喂它们。每当这个时候,四只鸟就围着简初晴,紧张的不行。 大红和简初晴一开始觉得奇怪,很是不理解它们的行为,后来大红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才明白这些鸟的怪异。 这片丛林是飞鸟族的禁地,这四只鸟虽然不是飞鸟族的,但它们起码也是飞鸟族的近亲,所以也受到了影响。如果不是有大红带着,估计它们根本就不可能进入到禁地。 听到大红的解释后,简初晴连忙问:“那它们到这里来,会不会对它们的身体产生危害?” 大红摇了摇头,说:“你看它们在这里并不是完全不能自由行动。能吃能吃的能飞的,我估计危害并不大,但它们还是蛮受影响的。” 就算危害大,他也不在乎,毕竟这四只鸟就相当于是这个族群送给他的苦力,就算直接杀了也不是什么事儿。大不了,下次不再要它们过来。不过,他还是觉得有些可惜,苦力不太能来这个地方,以后要和飞鸟族来往还是比较麻烦的。 专靠他一个人,还得带着简初晴,根本不可能带太多的重物出门。想要和飞鸟族换麦子,看来,并不太容易啊。 简初晴明白这件事后,喂给四只鸟吃的红薯就更加多了。她心里总有些负罪感,觉得对不起这几只鸟。 不过,再怎么多,每次一只鸟也就能吃两三个红薯,她也不可能把要送去换小麦的红薯都拿出来给四只鸟吃。好在红薯比其他素食性食物更容易饱肚子,而且甜甜的味道格外受鸟类喜欢,所以别看就这两三个红薯,也让四只鸟很满足了。 四只鸟都很喜欢吃红薯,每次到简初晴喂红薯时,它们就格外开心,并且会用头轻轻贴着她的手,以示亲热。 简初晴就有些后悔了,“早知道它们这样喜欢吃红薯,该多带点给它们吃的。要不,我们拿一袋出来给它们吃吧?” 大红好笑的说:“昨天你还在嫌我带太多红薯来换小麦了,现在又要多拿些喂鸟,就不嫌太浪费了吗?你也别担心了,它们不会有事的。我多弄些其他食物来喂它们。” 虽然收获的红薯多,但也不是食之不尽的,要知道啊,还有好几个月才能再种红薯呢。这么长一段时间,他俩的主食,红薯起码也得充当一半的重任。 简初晴比大红更加珍惜食物,但四只鸟在给他们干活,她觉得总不能让人家饿肚子吧,就说:“再多给它们一些时间觅食吧。”要全靠大红来喂这四只鸟,又太辛苦他了。 “还是这林子里水塘太少了。”大红也明白她的意思,这路上能让四只鸟大吃特吃的就只有鱼虾类了。可惜的是,小溪里鱼虾不够多,也不够大,而且他们走过的地方并不一定一路有溪流相随。 简初晴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说:“哎,上次我和你过来时,在这里不是弄了好些个歇脚处吗,找两个看看。” “看什么?”大红不解的问她。 简初晴笑道:“我们上次来的时候,不是一路吃了不少西红柿和红薯吗,看有没有自己寄生出来的。如果有,这几只鸟也可以加个餐了。” 她很记得就算在现代化的大城市里,垃圾堆积的地方,甚至路边的花坛里,树根边,都很容易寄生出一些瓜果蔬菜,这都是人类吃过留下来的残骸,而生出来的。只是一般不等它们长大,就被环卫工人拔掉了。 “也对哦。”大红明白她的意思了,他们家倒生活垃圾的地方,都时不时的长出些辣椒苗,西红柿苗的,有时候,简初晴还特意留几棵长的粗壮的苗,让它们长大开花结果呢。 然后,大红就开始沿着当初的路线慢慢飞,还果真给他找到了几处寄生出西红柿,辣椒和红薯的地方。因为太长时间没有人打理,又生长在丛林当中,阳光不太好,这些苗都长的不好,结的果实当然也不多。 一开始简初晴只摘到稀稀拉拉的几个小辣椒,红薯甚至只长了一小截的藤,地面下的红薯完全就只有手指红粗,就相当于一点儿根而已,根本就吃不上口。 “哎,要是有人来打理一下,现在这里也该是吃不完的红薯了。”简初晴甚至动手,把这一块地稍微打理了一下。希望来年,这些红薯能长大一些。 但是,最终他们还是发现在某一处,因为比较空旷,西红柿长出了一大片。而且丛林当中的季节反应更慢一拍,这些西红柿树还长的很好,结满了小小个的西红柿,红的绿的挂满了枝头。好些个红的西红柿因为成熟而落在地上,给地面都铺了一层红色。 可能是因为西红柿属于在个丛林的新品种,连贪吃的鸟儿都没有来吃过。一大片野生的西红柿,就这样自生自己灭着。 “哇,这么多西红柿啊。”简初晴兴奋的大叫着冲了过去。 大红也忍不住兴奋起来,两人猛摘一顿,摘了一小堆的西红柿,才停下手来,拿一些去溪边洗干净就开吃了。 “味道很好啊,就是个太小了。它们怎么长这么小的?咱们家的西红柿要大多了。”大红边吃边问。现在他也很习惯吃生西红柿了,而且这段时间家里的西红柿已经成了紧缺货,这边的吃起来就觉得格外的香甜。 简初晴解释道:“它们是寄生出来的,又没有人打理,时间一长就差不多成了野生的,果实当然小啦。” 其实农田荒废后,一开始也会长些以前这块田种过的庄稼,但慢慢的这些庄稼就变成野生的了,而且还会慢慢退化,直到这块地全部被野草占领。 他俩吃了一些西红柿,又挑好的选了一些放在篓子里,留在路上慢慢吃,剩下的西红柿还有不少,就给简初晴拿来喂几只鸟了。其实看到他俩吃的津津有味时,四只鸟就都眼巴巴的看着他俩。不过四只鸟其实还是蛮怕大红的,不敢自己过来吃,乖乖的等投喂。 熟透的西红柿,汁水充足,甜中带微酸,味道十分好,四只鸟第一次吃就爱上了这个味道。它俩吃完这一堆西红柿之后,又开始去吃西红柿树上的红果子,甚至连地上掉落的一些没有完全烂掉的都吃了。 简初晴和大红也不阻止它们,因为不吃,这些西红柿也是要浪费了的。 鸟类其实挺聪明的,它们见到简初晴和大红只摘红色的,就知道绿色的不能吃,也不去动那些绿果子。 “哎,你看,它们都不吃没熟的西红柿。”简初晴发现了这一点,还很惊讶的。 “这有什么,你没见到那些野果子,鸟类都只吃最好吃的吗?”大红不以为然的笑道。 简初晴仔细想了想,也不得不同意他的这个说活,“是啊,鸟类会挑好吃的野果子。” 吃过了美味的西红柿后,四只鸟的精神好了不少,这一次大红一鼓作气的带着它们飞了很久。 眼看着快要飞出丛林区了,四只鸟的速度越来越慢,大红才叫停下来,再次休息和吃饭。 休闲一刻 吃完饭,都顾不上休息,大红就又招呼四只鸟起程了。 四只鸟明显还没休息好,特别是三号和四号一副累得爬不动的模样,简初晴就说:“天色还早,不如再多休息会儿?” “不了,我们要先离开丛林。”大红却已经命令四只鸟起来,快点离开这里。 四只鸟怏怏的扇动翅膀,有气无力的慢飞着,大红也不得不放慢速度,监督站它们。 简初晴又说:“它们很累了。干嘛这么着急?” 大红没辩解,只管一个劲的驱赶着四只鸟快点飞。 还好,这回也没飞多久,就离开了茂密的丛林,到了空旷的盐碱地,地面只剩些稀稀拉拉的小树和野草了。 大红又往前面飞了一小会儿,找了个地方停下来,四只鸟这会儿反倒精神起来了。 简初晴帮它们解下背着的口袋,它们立马好奇的四处走动起来,完全没有了先前的萎靡不振。 看着它们充满活力的样子,大红笑道:“你看,一离开丛林,它们就好了。” 简初晴这才明白过来,也笑了:“看来,只要一离开丛林的范围,丛林对它们的这个影响就消失了。“ “是啊。与其在丛林里死捱,还不如快点离开呢。” 不管怎样,四只鸟恢复了正常,两人都挺开心的。 “回来时,我们在这里捡些盐块回去。”简初晴看着不远处的盐池,就想到家里存的盐不太多了,连忙先告诉大红这件事。 “恩,是要带些回去的。”大红回答道。 家里大部分的盐都给简初晴做咸菜了。既然来这边一趟了,不用她说,他都会带些盐回去的。盐放着又不会坏,家里可以多存些。 在这个地方休息了一会儿,大家继续起程。 不过这一次简初晴要求:“我自己走会儿吧。” 在丛林里她一直在大红背上趴着,这会儿很希望自己走动走动,就好比在现代坐长途车坐久了,到了休息地,一定要下车活动一下的感觉。 盐碱地的范围还蛮大的,很空旷,也很方便行走,大红也就依了她。他指挥四只鸟飞到盐碱地边缘等他们,他自己就陪着简初晴走路。 “这里离飞鸟族还远吗?”简初晴边走边问。 “不太远了。飞过去也就一天的功夫。” “那今天晚上我们还得在野外露宿啊。” “是的。不过你不用担心,前面都很安全的,而且水源充足,等会儿我们就找个地方早点停下来休息,好好做点吃的。”大红笑道。 走了约一个小时,简初晴就又开始乘坐人力飞机,在傍晚时分,大红带着大家伙儿停在一个水塘边。 四只鸟看到水塘立马兴奋起来,简初晴和大红一帮它们解开背上的口袋,它们就快活的冲到水塘里去觅食了。 简初晴跟着到水塘边来洗涮,亲眼见到一号叨起一条约三斤重的大鱼,兴奋的对大红说:“这里鱼很多啊。” “那我们今天晚上煮鱼汤喝,还是吃烤鱼?”大红笑问道。 “吃烤鱼吧。”简初晴答。因为篓子里还有西红柿,并且还在丛林里捡了些蛋带着,她决定做个西红柿蛋汤,就烤鱼和烤鸡吃。 “行,我去捉鱼了。”大红也加入到四只捉鸟的群体当中去了。 于是乎,简初晴就见到四人一鸟,你一条大鱼,我一条小鱼的捉个不亦乐乎,大红只要大鱼,小鱼直接扔给四只鸟吃。 到后来,它们已经不是纯粹的为了吃饱肚子而捉鱼了,开始玩乐起来,有是候捉一只虾,有时候捉个蟹,还能逗弄虾蟹玩一会儿,再才吃年它们。 简初晴一边做饭一边看着它们玩,乐得哈哈大笑。 三号居然还从塘里挖了个大蚌上来,只不过大蚌一上岸就闭紧着自己的蚌壳,蚌上面全是稀泥,脏兮兮的,简初晴忍不住说:“这个它们要怎么吃?” 结果,她话音还未落 ,就听到几声咔擦的响声,原来三号已经用它尖利的嘴巴啄破了蚌壳,蚌壳一破,就露出了里面的白嫩嫩的蚌肉,蚌肉还在蠕动,三号鸟一口叨起蚌肉大吃起来。 其他几只鸟见状,也纷纷下去捞蚌了。一时间,简初晴耳边尽响起咔擦的破壳声。 众鸟吃的香,也勾引了简初晴的馋虫,她笑道:“到春天了,我们也可以挖些蚌起来吃。蚌肉炖咸鸡应当也挺好吃的。” “哟,还有这道菜啊?蚌肉会好吃吗?不腥吗?”大红惊讶的反问道。 “你没吃过蚌肉啊?我们老家有春天吃蚌肉的习惯,大家都用腊肉炖蚌肉,再加上些豆腐干,挺香的啊。怎么会腥呢?”简初晴解释道。 她知道很多人不吃蚌肉,也不会做蚌肉,但蚌肉做的好也挺好吃的。 “这样啊,明年春天我们也做来尝尝。”大红脸上露出期待的神情,却又问:“为什么现在不能做来吃呢?” “因为现在蚌肉的肠子里泥沙多,不好洗干净,而且春天的蚌肉最嫩。”简初晴笑道。 其实处理蚌肉挺麻烦的,因为弄不干净就会吃到沙泥,所以除了好这一口的会特意弄来吃之外,其他人也极少会吃蚌肉了。说起来,她都好几年没吃过蚌肉了呢。 可能是因为在丛林里受到的影响太大,四只鸟一直都怏怏的,这会儿却快活的不行。它们时而捕食时而互相打闹,时而还叽叽咕咕的高歌大叫着。 吃着烤鱼喝着西红柿蛋汤,看着四只鸟的水中打闹嬉戏,简初晴乐得直笑,“这几只鸟太有趣了,你看它们在打架呢。” 大红一直在埋头大吃,这几天也没能好好的吃过饭,今天这顿算来是最丰盛的,他吃的格外带劲,闻言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就又开始啃烤鱼了,还说:“让它们好好玩玩。” “恩,前面两天也是可怜了。”简初晴也说。 离开了丛林几只鸟才露出了活泼的本性,这个水塘对它们来说,又食水丰富,也难怪它们高兴的。 吃饱喝足,大红去搭睡觉的简易帐篷了,简初晴在水塘边洗涮锅碗,四只鸟还在塘边,一边玩乐,一边捉点小鱼小虾当零嘴儿。 它们霸占在这里,搞的整个水塘都不见其他小动物来,可见这种大鸟的威胁性还挺大的。不过这样也好,有它们在,简初晴在这里就很安全了。 不能忍 其实这条到飞鸟族的路上,也没什么新奇的风景,除了山林依旧是山林,看多了,也就都那个样子了。 简初晴也没了刚出门时的兴奋,大多数时间都趴在大红背上打瞌睡。 幸好,只过了一天,简初晴就看到周边明显多了人为的环境,她就知道应当是到了飞鸟族的地盘。 “是要到飞鸟族了吗?” “是啊,再往里一走一段,就是他们的田地了。”大红把她放下,陪她往前走。 “他们种的庄稼多吗?” 大红摇了摇头,回答道:“不多,你以为它们会像我们啊。其实他们大半的生活物质还得靠打猎和采摘些野菜野果子呢。” “为什么?”简初晴很是不解这个结果。 因为飞鸟族都种了主食,她以为他们还会和古代人一样,种很多其他的杂粮,蔬果,就算粮食不是很充足,也不应当一半都不够啊。要知道,古代穷苦人民吃不饱,养不了一家老小,多半是因为苛捐杂税太多,还大部分人没有土地,只能租,有一部分收获还得付租子。 就算古代农业不发达,但只要上层阶级不太过份,皇帝治下有方法,也一样有国富民安的时代存在。 现在的这个时空,都是你占一块地就是你自己的了,想怎么种,就怎么种。种的多,自然就收的多。而且这里土地肥沃,气候也很适宜种田。除非是天灾,让庄稼减产甚至绝收,不然你只要勤劳的干活,就不会还吃不饱。 大红好笑的说:“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样会种田啊。你忘记了,鲛人族照顾一点红薯苗都养死了呢。飞鸟族虽然会种麦子,其实他们种的很粗糙,收成也很低的。” 简初晴正在想飞鸟族是怎样种田的,不远处就跑过来几个男人,冲着大红欢快的叫道:“嗨,你又来了啊。又带了什么好东西来了?” 他们好奇的看着简初晴,再看看跟着他俩后边的四只苦力鸟,对它们背着的大口袋就更加感兴趣。 “还是红薯,这是我们刚收不久的新鲜红薯,今年的最后一批了,来找你们换些麦子回过冬天吃。”大红笑道。 “全部是红薯啊,这么多。”一个小年轻看着四个大口袋都快要流口水了,他们上次吃过红薯了,对这个甜甜的像果子一样的东西十分喜欢。而且这么多,可以够他们吃好几顿了。 大红点点头,说:“这次我特意多带了些过来,今年不会再来第二次了。” 说话间,大家走进了飞鸟族的田地,这里有大片的看得出来是开垦过的土地,但是现在都已经长满了杂草,完全没人管的样子。大块的田地中间,还稀稀拉拉的,豪无规律的长着一些果树,她一眼就发现了几棵柿子树,但一看就像是野果子,柿子那么小个,但都快要黄了,还有几棵应当是梨子树,树叶都快要落光了。 “这就是他们的麦子田,没想到吧。他们就是这么种田的。”大红轻声在简初晴耳边说了一句。 “为什么不打理啊,这田连个沟都没有,也不把地翻一下,把草清除掉,就算现在不种了,来年也要种的啊。”简初晴觉得这块地,都快要荒废掉了。就和现代人放弃的田地一个样了,甚至还不如呢。 现在她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大红说他们收成低了,就这样做不低才怪了。土地再肥沃,气候再好,田地也是需要人打理的啊。飞鸟族人完全是播了种,其他的事情就不管了的。简初晴也再一次明白了,这个时空的农业水平有多么低下了。 飞鸟族人住的地方倒是让简初晴比较满意,还蛮干净的。飞鸟族住在树上,可能是继承了鸟类盖房子的天性,他们的树屋都盖得挺不错。 , 这是一大片高大的树林,每一颗大树上,都有一栋树屋。 中间有块大空地,盖了几间低矮的房子,也就是飞鸟族人们聚集的地方。和现代的居民广场差不多的形式。 因为客人的到来,飞鸟族里寻些比较闲的人就都过来了。大家都围着装红薯的口袋,脸上满是期待。可见这群人的生活过的并不富裕。 傍晚时分,外出打猎的男人们,和采摘的妇人们都回来了。有的人背着粗制的口袋装的满满当当的,脸上就露出了幸福的笑容。有些人的口袋瘪瘪的,脸上的表情自然就很不好。有的男人提着一串串鱼,还有个男人提着一大串地鼠,也有的人只是背了一大捆柴禾回来。 可见,不管是打猎还是采摘,也不是每个人的收获都很多的。简初晴就越发明白,飞鸟族人的生活并不丰富了。 很快的能当家作主的人来了,红薯换麦子的事情,很快就办妥当了。果真和大红估计的一样,四大袋的红薯换回了大一百斤的麦子。不过因为简初晴问到柿子,人家就又送给她十几个柿子。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飞鸟族的晚餐很简单,就是大家伙带回来的收获,别看好像很多,可当人全部涌出来时,就显的一点儿也不丰盛了。 大红想到自己带了四只能吃的鸟,干脆就没留下来吃晚餐,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就直接带着人离开了飞鸟族。 大家留了一下,见他们坚持要走,也没多留。因为他们也明白,族里招待不起他们六个。就今天的这些食物,他们自己吃还不够呢。虽然还有小麦,但是冬天还没来,有粮食也得存下来冬天慢慢吃。 每年的冬天,基本不可能采摘到野菜野果子了,就只有靠存粮度日了。所以在秋天,飞鸟族人都尽量的不吃麦子,因为秋天还能打猎和采摘,靠外面的食物来糊口,并且尽可能多的存些食物。 离开了飞鸟族的村子,大红就近找了个地方休息和吃晚饭。 食物是他背着的,还有几只腌着的野鸡野鸭子,一些西红柿和野鸡蛋,红薯全部给飞鸟族了。 因为有近千斤的红薯,大红还仔细教飞鸟族人如何贮存红薯,不让它们烂掉了。 飞鸟族人也会简单的处理一些食物,就是直接用盐腌制的。但红薯显然不能腌制,大红让他们挖地窖保存,并又提醒他们:“要经常翻看,发现有烂的就要捡出来。最好的是在一个月后就吃掉。时间长了,很容易烂掉的。” 他怕这些飞鸟族人把这么多红薯放着坏掉了。其实红薯的保存也并不太容易,红薯在天气冷时很容易烂掉的。 吃过晚饭,简初晴说:“明年春天,我们过来教他们如何种植,让他们把麦子的产量搞高一些。” 不然,在这里会种地的,居然连肚子都吃不饱,也太让她不能接受了。 有感而发 回程就轻松快了很多了,因为不需要背那么重的东西了。四只鸟只各背了约三十斤的盐,基本可以忽略这点重量。如果不是有丛林对它们的影响,它们还能在这里好好的大吃几顿呢。 飞鸟族人并不清楚四只鸟是如何穿过丛林的,反正他们自己不能。因为上次大红就是在丛林里穿出来的,他们也就以为这四只鸟和大红一样,也不受丛林的影响。还蛮羡慕它们呢。 简初晴因为知道四只鸟在丛林中会不舒服,也不敢停留,催着大红快点回家。 大红却想在丛林里找找柿子树,因为简初晴喜欢吃柿子。就那十几个柿子还不够塞牙缝的呢? 丛林这么大,他以前也没注意过有没有柿子树。 简初晴却说:“我们先回家去,过几天再来找也一样的。何必让四只鸟跟着受罪呢。”到时候,他俩自己来就行了。不再重物,也就不需要苦力鸟跟着了。 “行吧,那就过几天再来一趟吧。”大红同意了,反正柿子树又不会跑,这林子里连普通鸟类也少见,柿子也没什么动物能爬上去吃了。 回到家,简初晴为了感谢四只鸟,奖励了四只鸟大吃了一顿煮红薯。 四只鸟吃了甜甜的红薯,高兴的走了。 它们走后,大红就开始磨麦子,恩,其实应当叫捣麦子。 虽然没有合适的工具,但有大红这个有力气的壮劳动力,面粉还是很快就磨出来了。 简初晴依旧煎了几锅面饼子,再炒了土豆丝夹在饼子里吃。和现代的肉夹馍类似。 酸辣土豆丝配饼子,味道格外好,再配上鸡汤就更加有味道了,两个人都大吃了一顿。 “你看,还是有主食才吃的过瘾吧。”简初晴吃饱了,还发出如此感叹。 她就不明白了,现代人人要减肥,个个都不吃主食,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受得了的。关键是有些人已经很瘦了,还叫嚷着要减肥,吃饭就吃三两口蔬菜,其结果是,动不动就头晕,贫血什么的,一点儿体力也没有,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最搞笑的是,有些人嘴上喊着要减肥,一天几顿的零食奶茶,没停过中,而且能躺着绝对不坐着,能坐着绝对不站着,上个厕所都巴不得搭车去,一步都不想多走,一点儿运动都没有。这样的人,那身肥肉能减的下来吗?这样的人,就算什么也不吃,一身的肥肉也消失不掉啊。 当然了,她在现代也不需要特意去减肥。因为她运动量挺大的,虽然吃主食,但也不挑食,什么菜都吃,而且她生活习惯也很健康。所以,她身体很健康,也不胖也不瘦。 一口气吃完还剩下的几个饼子,还包圆了大半锅鸡汤,大红擦了擦嘴巴,往躺椅在一到,附和道:“还是面饼子好吃,比光吃土豆和红薯要好。” 简初晴笑道:“是吧,土豆和红薯虽然也能当主食,但却永远比不过米和面。” 对于从小就天天吃大米饭和面食的人来说,简初晴永远也不可能戒掉这两样主食。实际上,她更爱吃大米,面食在她的日常生活当中,多半是早餐。中餐和晚餐她基本都是吃米饭。 可惜的是,在这里能吃上面食,都已经非常不容易了,米饭她也只能在心里怀念了。虽然大红一直在说要去水稻,但能不能找到,她不敢确定。现在有了麦子,她已经很满足了,也就不再执着去找水稻了。 大红现在已经完完全全养成了一个普通人类的吃饭习惯,虽然他更爱吃肉类,但这也和现代有些人一样,简初晴就见过有无肉不欢的同学,同事,朋友等等。很多人每顿都要吃肉,蔬菜极少吃,甚至根本不吃,一顿不吃肉,就觉得没吃饱。 大红现在也差不多就是这样的人,每顿都要吃不和肉食,同样也不太喜欢吃蔬菜,特别是绿叶青菜,是他最讨厌的。但是经过简初晴的坚持不懈的劝说,每次吃饭,他也会吃几筷子青菜了。虽然他不喜欢吃,但是为了讨老婆欢心嘛,吃点青菜算什么哟。吃的多了,现在他也很习惯吃青菜了。 其实他吃不吃青菜,对他没什么影响。但简初晴认为平时就要多吃青菜,对身体会好。特别是在这里又没什么水果可以吃,越发是需要多吃蔬菜了。 现在已经是秋末了,地里的白菜苗和萝卜苗都长的比手指头长了,苗长的多,有的地方密密麻麻的,简初晴就扯了一些白菜苗,要移栽到空地上去。一根菜苗就可以长成一颗大白菜呢,她一点儿也不敢浪费白菜苗。要知道,一棵大白菜可以炒几大盘菜呢。冬天里,估计能吃上的新鲜蔬菜也就白菜和萝卜了。 栽红薯藤这个活,大红已经干的很熟练了,他就以为栽白菜苗也很容易的,但是真正开始栽菜了,他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红薯藤比白菜苗要粗壮一些,也没这么水嫩,他一不小就会掐烂掉一根白菜苗。虽然他已经尽量小心了,但嫩嫩的白菜苗在他手上却一下子就烂掉了。 简初晴看他笨手笨脚的一连掐烂了几根白菜苗,好笑的说:“算了,这么点菜,我一个人就栽完了,你去挑一担水来浇浇就完事了。” 大红松了一口气,“幸好就这么点白菜苗要栽,要是多,你一个人要栽到几时去。”不要他栽就好,他宁愿去挑水。 “现在觉得少,吃起来就不会觉得少了。白菜一棵会长很大的,大颗的白菜十来斤的都有,小的也有三四斤呢。”简初晴笑道。 “十斤重的大白菜,这么大啊。那我更不应当弄烂掉了。”大红惊讶的说。 他认识的大白菜,哪里有现代改良过的大白菜那么大颗啊。要是大白菜一颗有十来斤,弄个十颗八颗就是一百斤了。一百斤菜可以再去换些东西回来了。他相信这个时空,根本就不可能有简初晴带来的这种大白菜。 到了冬天,大家都难得见到新鲜的蔬菜,这么大颗的白菜,肯定是抢手货。特别是阿玉他们那群鲛人,肯定会喜欢大白菜的。 想到这里,他又盯上了另外一块地的萝卜苗,这些萝卜肯定也不是他所认识的那种了:“哎,那这些萝卜呢?” “一个大萝卜也能长三四斤重呢。”简初晴笑道。现代的大白萝卜,在冬天都可以当水果吃了,又大又嫩,水分也特别多。 “哇,难怪你特别会种田的,还是你们人类在种田方面最厉害了,一直在进步。”大红赞道。 “那是,现代的各类农作物种子都是经过科学家好多代的改进过的,产量高,品质好,古代是完全不能和现代比的。别说是蔬菜水果等粮食作物了,就是动物也一样,猪啊牛啊鸡鸭羊,都是经过改良的。”简初晴忍不住给他做了个简单的科谱。 “是啊,就是红薯和土豆这两样,也比我认识的更加产量高,味道好。这些你说的科学家真是太厉害啊。”大红信服的点了点头。 他已经吃过这么长时间的红薯和土豆了,已经亲自体验过了这些科学成果。 “那是当然,现代有很多人专门从事科学种田,科学养殖这方法的事情,每个进步都给人类带来了不少好处。也正是因为这样,人类才会从吃不饱到后来的,有吃不完的粮食啊。” 简初晴想起在现代,生活正常时,多少人浪费饭菜啊,嫌这不好吃,那不好吃的。可到了末世,什么都没有了,人为了活着只要能吃的,都没有人嫌弃了,这样看来也算是对人类的报复了。 “恩,你们那里以前确实生活条件很好。”大红也说,他其实也见只过俗世的繁华,也曾感叹过社会越来越进步了。 “哎,你以前生活在什么朝代?”简初晴好奇的问道。 大红看到她满脸的好奇,呵呵笑了一会儿,才说:“这可要让你失望了。一来我不记得了。再说了,你们人类的朝代,和我们妖又什么关系。我根本就没注意过。” 这个回答,可真是出乎简初晴的意外,她愣了片刻,才说:“也对。你一个妖,怎么也不会生活在繁华的都城,都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也确实不会了解这些。” 书上不是都说了,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是在深山老林中修炼的,离人类,离俗世越远越好,而且也只有人迹罕至的地方,才更有灵气,才更适合修炼。他们最多下山来历练一下,而且还多半被人类骗呢。 一想到大红以前孤孤单单的一只鸟,简初晴反而有些心疼他了。对于一个从小就出生在物质水平比较高的地方的现代人来说,是无法忍受那种孤独和荒凉的。 人类是个会享受的种群,追求更多的物质生活,要吃的好,住的好,还得玩的好。想让人类在深山老林中过着艰苦的最原始的生活,估计没多少人愿意。反正简初晴觉得自己是不行的。为此,她也特别佩服大红。 ※※※※※※※※※※※※※※※※※※※※ 好想减点肥肉,已经超重了。每天起码也得快走半个小时,饭菜也尽量吃的清淡点,少吃点,事情也多的很。但肥肉却越来越多,要怎么办? 做红薯干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就准备在家里休息,顺便忙活一下菜地。这个季节没多的农活要干,天气又很好,简初晴就准备晒一些红薯干。红薯干既可以当零食吃,也能吃饱肚子。 红薯干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熟红薯干,一种是生红薯干。 生红薯干可以拿来煮粥,蒸饭。熟红薯干可以当零食吃,也可以直接当饭吃。 其实这两种红薯干的做法也差不多,最重要的都是要晒,要有足够的太阳,连续晒几天就行了。只不过一种是把红薯蒸熟了再切片晒,一种是直接把生红薯切片晒的。要是遇上阴雨天,这里又没有烤箱可以把红薯干烤干,晒了一半的红薯干就会发霉坏掉了。 她可不想忙活了半天,弄出一堆废品来,即浪费食物又白做工,所以在动手前,她还问大红:“你会看天气吗?后面几天,是不是一样是大晴天?” 现在没有气象局发布天气预报了,她也不能确定后天是什么天气,昨天晚上她看了一下天空,倒是觉得明天依旧是晴天。 大红答:“还行吧。我觉得应当还有四五天好天气,怎么啦,你要做什么?”看天气,他多少还是有点本领的。 “我要晒些红薯干,四五天差不多了。”简初晴放心了,立马让大红去拖了两筐子红薯出来,拿去河边洗涮干净。她自己则去搭晒架,把晒席铺好,并且都擦干净。 趁着锅里蒸着红薯的空档,简初晴开始切生红薯片,一边切一边让大红拿去铺在晒席上晒着。 大红见她切的很容易,就说:“我也来帮你切吧,两个人切的快一些。” 简初晴点点头,说:“行啊,就是要注意了,别切太薄,也别切太厚。还要尽量切大片一些,好晒。” 生红薯切片这个活,其实并不太容易。红薯个头大,又坚硬,要切的厚薄均匀,并不太容易。一不小心,红薯片就切烂掉了,要么就切的太厚了,所以大红试着切了一个红薯,就放下刀。 他不好意回忆的说:“不行,这个活我干不了。”看人家切的容易,自己真正动手了,才发现原来切个红薯都这么难啊。 简初晴好笑的说:“我一个人切就行了。等下熟红薯你来切,会好切一些的。” 蒸熟了的红薯就软了,会比生红薯好切一些。 两人忙活了半天,生的红薯片晒了满满两晒席子。这时候,锅里蒸的红薯也熟了,发出了浓郁的香甜味我。 大锅蒸出来的红薯格外香甜,就好比煮一大锅的米饭,那个饭香味儿就比煮一把米做成的米饭要香很多,吃着也觉得味道格外好。 大红忍不住抽了抽鼻子,说:“好香啊。” “那啃几个红薯,连午饭都可以省了。”简初晴笑着挑了几个小红薯,分给他吃。 吃完之后,大红还时不时的捡,那些切的小块的熟红薯片吃,自己偷吃了还不算,还要狡辩,“这些太小块,晒干了就更小了,没什么用。” 还剩下半篮子熟红薯没切,简初晴见状干脆打发他去打猎或者砍柴。 “那我去竹林那边,你一个人在家没问题吧。”大红有些担心的问她。 河对岸现在成了一号二号的同伴们的天下,它们这个群体挺大的,需要的食物很多,他基本就不过去打猎了。 “有什么问题,你不是很快就会回来吗?又不是几天不回家。”简初晴不以为然的说。 要他还在这里切红薯,还不知道得偷吃多少呢。而且一口气吃太多红薯,她还怕大红会不舒服,不如给他安排点活去干。 以大红现在的能力,去竹林那边打个猎,真不需要多长时间,要是顺利的话,搞不好一顿饭的功夫就回来了。 在自己家里,简初晴还是蛮安心的,何况以前大红还有这出门几天不在家的时候呢。所以她一个劲的催促道:“你快点去啊,快去快回。晚上我煮点玉米粥喝,给你烤两只鸡吃。” 中午饭两人都只啃了几个红薯就着早上剩下的咸菜和面糊糊汤,大红没有吃到一点儿肉,这会儿一听到晚上给他烤两只鸡,精神就来了。 “说好了,烤两只鸡哦。”大红还又确认了一遍,中午他没吃到一块肉,总觉自己好像没吃午饭似的。这家伙是无肉不欢的,每顿都要吃比较多的肉才行。 “当然了,天天吃烤鸡,你还没吃腻吗?”简初晴好笑的说。这家伙,搞的好象她天天虐待他,老不给他吃肉似的。其实早上还吃了辣子鸡块呢。 大红不再哆嗦,展开翅膀飞走了。 ※※※※※※※※※※※※※※※※※※※※ 祝老师们,节日快乐。 鸡群 接下来的几天果然如大红所说的,天气很好,天天大太阳,而且还有风,真下的秋高气爽。空气也非常好,两人每天大清早就把红薯干拿出来晒在空旷又有风吹过的地方,晚上再收到屋里去,铺在通风的地方。 如此三天下来,熟的红薯干就晒好了,软硬正好合适,十分甜,比平时吃的烤红薯,煮红薯甜的多,并且嚼起来多了两分韧劲。 简初晴尝了两块,说:“不错,很好吃,可以收起来了。”再晒就会太硬,咬不动了。 大红已经连吃了好几块,还说:“好甜,为什么会比我们平时吃的更甜?” “晒干了水分啊,当然会更甜了。我平时煮红薯都会挑放的时间长点的,秧了的红薯煮,是为什么啊,就是一个道理啊。”简初晴解释道。 看着那么几大晒席子的红薯干,晒好了就剩下大半篮子,大红说:“哎,这还是不划算,那么多红薯就晒了这么点儿。这样看来,其实也很浪费粮食的。” 几筐子红薯呢,当主食吃他俩也要吃好几天了。就这些红薯干,他觉得自己几顿就吃完了。 “菜干也一样的,十斤新鲜的都晒不了一斤干的呢。红薯还算是好的呢。我们做红薯干也不是为了省粮食,还不就是想换个口味啊,你要不喜欢吃红薯干,我就全部拿去给阿玉他们了。”简初晴笑道。 现在他们俩不缺主粮了,而且新鲜的红薯太多,地窖里都装满了,她也怕时间长了会坏掉一些。再说了,红薯干对阿玉他们来说也是个新鲜吃食,她也没多少东西可以送给人家,但他俩吃的油,鱼露和酸汁,可是每天都需要的,这些全部是阿玉他们给的,她自然要想方设法的弄点新鲜东西过去啊。 最重要的是,新鲜的红薯给阿玉他们,他们也无法保存下来慢慢吃,都是有了红薯就大吃几顿,几天就吃完了。接下来他们再想吃红薯,就要等下次他们再送过去的。 两家离的又远,她也不能经常让大红背着几百斤红薯过去吧。但红薯干就不同了,又不重,又能保存很久,又能当零嘴吃,更加合适送人。最重要的是,经常给人家送红薯,现在的她也送不起啊。一次几百斤几百斤的送,一地窖的红薯也经不起送多少次啊。 她打算明年多种些,可以大手笔的拿红薯出去换其他物质。 简初晴一直觉得自己占了鲛人不少便宜,人家又是送吃的,又是送用的给她。她也想多送些东西给阿玉他们,不然她心里总会觉得欠了人家。她本来就是个不喜欢占人家便宜的性格,大多数时候都宁愿自己多付出一些。 不止是红薯干,各类咸菜,泡菜,辣椒酱她都准备了很多,其实就她和大红两人哪里吃的完啊,还不都是拿出去当礼物送人的啊。这年头,她做的这些东西,都是很抢手的呢。 大红连忙说:“我几时说自己不喜欢吃啊,干嘛全部给他们啊。我们费了这么多功夫才晒成的红薯干呢。最多送一半给他们。” “行吧。”简初晴笑了笑,拿出了鲛人给的一块比较好的布缝制的几只小口袋给大红,“这个先收起来了,明天不用晒了。” 光用布口袋也不行,简初晴又把装好的红薯干连袋子一起装进小竹筒里,并且盖好盖子,最的还用黄泥巴糊好了口,直接封死了。 “干嘛不直接装在大竹筒里,弄这么多小竹筒你也不嫌麻烦。”大红看着她忙活,忍不住问道。 简初晴解释道:“分成小份,更加利于保存啊。大竹筒一打开,就得快点吃完,不能再放了,容易回潮,会坏掉的。” “哦,这样啊。”大红总算明白了,又问:“那些生红薯干也要这样处理吗?” “是啊,不过生的再晒一天,才能收。” 其实红薯还能做红薯粉条,红薯粉来吃,但简初晴以前没做过,也没合适的工具,就没这个打算了。 “那明天收好生红薯干了,我们就去找柿子树吧。”大红又说。 “行啊。正好出去收集些东西,要是柿子多,我们还能晒些柿饼吃哟。”简初晴笑道。 大红惊喜极了,连忙问:“你还会晒柿饼啊?”他挺喜欢吃这柿饼呢,甜津津的,一口咬下去,满满的满足感。 “就和晒红薯干差不多吧。”简初晴被他问的有些不敢确定自己是不是能晒成功柿饼了,毕竟是没实践过的,她只有理论经验。 不过大红反倒是对她信心实足,说:“那就行了,我们也晒点柿饼送给阿夜他们,多换点那种上次吃过的肉回来吃。” 说起来,他虽然很会打猎,但是这边却只能猎到一些小型的最普通的动物,平时他们吃的基本就是野鸡,野鸭和野兔子。在这三个当中,野鸡又占了一半的比重,因为它们最多。 他们虽然肉食不缺,但却吃不上大型的,肉质不同的其他肉食,他们只能找牙牧族换尖牙兽肉,再找鲛人族换另一种兽肉。这两种肉质,都比他们平时吃的三种要更加好吃,而且也不能经常吃到,所以就让他越发喜欢。 “哎,你不是说要弄野猪回来养吗?以后我们自己养猪来吃吧。一头猪比得过几十只鸡了。而且还有猪油,还有骨头可以炖汤。”简初晴想起他曾经说过的事情。 “是可以,下次我再跑远点,去弄两头小的回来试着养养。”大红也想起了某次,他发现的那个野猪群,他决定要去搞两头回来自己养,养大了,还不愁没猪肉吃吗? 恩,最好是连牛、羊都搞点回来自己养。以后家里完全可以自己开办个养殖场,能养的都养起来,今天吃个猪肉,明天吃个牛肉,后天还可以炖个羊汤嘛。他看了看院子外面活泼的鸡群,想到反正鸡都养起来了,他相信简初晴其他的家蓄也一样能养好。 现在家里养的鸡养的都挺不错的,虽然说下蛋的少,但明年家里就会有吃不完的家鸡和家鸡蛋了哦。 简初晴很喜欢这群鸡,看它们的目光,都像看宝贝一样,时不时的都要喂点东西给它们吃。虽然它们基本都能自己觅食,大红也特意把离家近的荒草地给保留着,就是给它们觅食的。 为了让鸡吃的更好,更饱,简初晴还特意在离这不远的地方翻了块地平。时洗锅碗的水和一些残汤剩菜她就特意泼在这里,地里会自然生长出一些小虫子,小蚯蚓的,这块地就成了鸡加餐的好地方。 所以,这群鸡都长得极肥,毛油光水滑的,一看肉质就会格外好。等冬天来了,就可以杀来吃啦。 大红也正是因为看到她养的鸡长的这么好,才会想着要养猪养牛养羊的,反正这里地方大,草多,牛羊猪都可以吃草,除了猪要特意种些菜喂养之外,牛羊根本就不需要管,只要驯服了就可以直接放养在这里了。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去寻找猪仔,小牛仔和小羊仔了。 ※※※※※※※※※※※※※※※※※※※※ 吼一声,有没有人去收藏我的预收新坑《穿越之替身》呀 开心啊 刚收好红薯干,就下了一场雨。简初晴还打趣大红:“你这个气象大师说的还挺准的啊。看来以后,我可以直接找你问天气情况了。” 以前她也没问过大红有关天气方面的事情,还真不知道他有这个本领呢。 大红嘿嘿笑了几声,心道:“这算什么,你这完全是让我大材小用呢。” 他这么强大的妖,能修成神的妖,本领还多着呢。 所谓一场秋雨一场凉,天气明显的又降了几度下来。 早上出门,一阵风吹过来,简初晴打了个哆嗦,又回屋穿上了一件外套,“天冷了啊。是不是冬天快要来了?” 两个都不知道这里气候,其他人说的也不清不楚,大红也只能说:“差不多吧。说了要去找柿子的,明天就出发吧。要是再冷了,就不好出远门了。” 天冷,在外面风餐露宿的,会更加艰苦,而且他还怕往后的天气,会经常下雨。下雨天在外面,就更多麻烦了。 “可以啊。正好再去找找其他的东西,秋天的丛林应当是物产很丰富的。”简初晴点点头,笑道。 反正在家里也没多少活儿要干,趁着现在还不是冬天,也是该出去多找找了。别说柿子了,她也想找些野菌子,再就是她还要去挖些野姜回来。 说来也是奇怪了,她种什么都种的挺好的,但上次挖回来的野姜,种的并不理想。当初栽下去的野姜,有部分死掉了,活着的那部分长出来姜都挺小的。简初晴分析过原因,觉得也可能是因为这种姜本身就很小个,又或者这边的土地不太适应。 而且她还经常挖来吃,眼下地里剩下的都不够当种姜了。她得再去多挖些野姜回来,再多种一些。姜这东西,用途还挺大的,即能食用也能药用,平时不管是炖鱼还是炖肉都要放姜,天天都用的东西,不多种些不行啊。 “我有点后悔没顺道去找找猪仔了。”大红想到自己曾经发现过一次野猪群,前几天去飞鸟族回来时,该拐过去再找找的。至于小牛小羊,他还没发现过呢,也不知道上哪儿去找。暂时就不想它们了。 “要上哪儿去找猪仔呢?”简初晴问他。 大红说:“出了盐池,往与飞鸟族的另一个方向走,有一次我其实发现了野猪群的,不过也不能确认它们还在哪里。” 简初晴也觉得挺可惜的,还说:“那就去找找看吧,早知道我们应当在回来时就顺道去找找的。” 大红这会儿也觉得自己白白浪费了这个机会,都去那边了,而且还带着四只苦力鸟。现在就他一个人,要带着简初晴,找到猪仔都不太好带回来了。 可四只苦力鸟明显不适应那片丛林,也不可能短期内再带它们去经历一次了。 所以,简初晴就说:“我俩先去找找吧,要是找到了,就慢慢走回来。你带着猪仔,我自己走路就行了。现在天气也很好,不冷不热的,家里又没多少活儿要干,咱们慢点走,也不怕累也不怕耽误时间。” “那我们就不能带太多东西出门了。尽量轻装简行。”大红同意了。 简初晴很赞同他的话,“恩,那你就再弄点面粉,食物少带点。不带红薯这种重东西了。” 这一次简初晴让大红把玉米和小麦一起捣成粉,加起来带了约五斤这种二和杂面。五斤杂面粉煮糊糊吃,省着点吃,能吃好几天了。 除了主食,再就是一些调料一小竹筒辣椒酱,一把菜刀一口锅三只碗两个杯子。一个帐篷一件当被子用的厚衣服,两人各一套换洗衣裳及一点洗漱用品,外加一块鲛绡可以当雨衣也可以不防潮垫用。全部东西装在小篓子里,根本就没多重。 为了装猪仔回来,简初晴还特意编了两只篓子,和平常装东西的背篓样式有些区别,洞口更大一些,也更小巧一些。这种篓子可以背,也可以挑。 带着这点子东西,大红很轻松的背着简初晴又出门了。 相隔不过半个月的时间,这一次的丛林明显的秋意更浓了,大部分树的,树叶都黄了。入眼全是一片金黄,很纯粹的黄,很明亮的黄,在这大片大片的黄色中,简初晴和大红找到了一片银杏树林。 银杏叶全黄了,一片片像蝴蝶一样翩然落下,在地上堆积了一层厚厚的黄叶,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是金光灿烂,美丽异常。 简初晴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浓烈的秋色,她沉浸在这样的美景中,喃喃自语道:“哇,太漂亮了。没那想到这里还会有如些多的银杏树啊。” 这些树也不知道长了多少年,高大粗壮,银杏树也挂满了枝头,现在正是白果成熟的时候,地上也落了不少。 简初晴捡了些白果放进篓子里,她知道银杏树是一种全身上下都有用的树,药用性很强。它的果子是一味药材,也可以炒熟了当零食吃,叶子也可以泡水喝。 但是银杏树不管是果子还是叶子都有小毒,不能多食用。另外,银杏树的叶子也是很好的肥料和杀虫剂,用在庄稼地里也挺不错。 特别是在这里,没有肥料也没有杀虫剂,现在才种一年,没什么害虫来祸害庄稼,地里也很肥。但时间长了,就不可能老有这么好的事情了,以后种田还得自己制作一些土肥料和土杀虫剂,才能保证庄稼的收成。 所以简初晴非常开心,还说:“以后要是有需要,你就来背几篓子这些树叶回去。” 大红无言以对,他不知道自己需要来这里背树叶回去做什么?要说柴禾吧,家周围的野草和芦苇就用不完。不够的话,还可以到河对岸去砍柴。有必要跑这么远来背些树叶回去吗? 再说了,树叶也就当个火引子用用,一大把扔进去,一下子就烧光了,真烧起来,要有人不停的往灶里加树叶,不然火就熄灭了。做起饭来,树叶还不如芦苇和树枝,及粗大的野草经用和方便呢。 他根本就没想到简初晴是想拿这些树叶回去当肥料和杀虫剂用的。 简初晴也没捡太多白果,就停手了,这东西有毒不能多吃,而且他们还得继续往前走呢。 在银杏树林里吃过饭后,两人没有停留,继续往前走,要快点离开丛林去找野猪群呢。 至于找柿子,挖野姜这些活,都要等到回程中再去办。反正都在这个林子里,也不会长脚跑掉。 ※※※※※※※※※※※※※※※※※※※※ 啦啦啦,走过的路过的,出来冒个泡啊…… 收获大 出了丛林,大红带着简初晴又飞了三天,终于在另一片山林里找到了野猪群。 这是一片小山群,山上树木繁多,植被密集,物产当然也不错,能让野猪食用的各类茎果,浆果,嫩叶,草根等多的很。把这个季节的野猪群养的体肥膘厚,个个都油光水滑,肥壮的很,恩,也显然很凶狠,它们背上竖着有如钢针似的鬃毛,嘴巴又厉害,所到之处,地里都给挖掘得一片零乱。 傍晚时分,两人静静的躲在一块大石头边偷看这个野猪群觅食。这群黑褐色的野猪,带着几头还很幼小的猪仔,它们跟着妈妈在山林里穿来穿去的觅食。 简初晴瞪大了眼睛,这可都是肉啊。大红的目光盯着一头落在最后面的大猪,简初晴的目光却盯着那几头小猪仔。这些小猪仔还很小,估计是秋天刚出生的新生猪仔,不到一个月大。被它们的妈妈照顾的很仔细。 不过第一个晚上,两人只是静静的观察着它们,没有动手。 直到天色暗了下来,能见度太低,大红才带着简初晴回到山林的最外围,在一片满是石头,连草都很少长的空旷处安营。 因为野猪是杂食性的,它们也吃肉食,刚才简初晴就看到那群野猪吃野兔子呢。所以两人也不敢明火烤野鸡野兔子来吃,怕香味把野猪群吸引来。 简初晴就用草和稀泥糊了几只野鸡扔进火堆里做叫化鸡,再煮了一锅面糊糊汤,里面加了几颗荷包蛋。 简初晴吃面糊糊,大红一个人吃叫化鸡,一只叫化鸡拿出来,他三两下就吃光,香味都来不及飘到远处去,也不用担心会有猛兽闻到味儿。 清晨,野猪群又出来觅食,大红又带着简初晴去观察它们,顺便找到它们白天睡觉的老巢。 然后,大红就趁着母猪睡着时,偷偷潜伏过来,捉走了两只小猪仔。两只小猪仔在熟睡中,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大红捉住,并且缚住嘴巴,成功的装进了篓子里。 这是简初晴特制的篓子,很坚硬,对于这种没足月的小猪仔来说,它们是没办法咬烂自己逃出来的。 原本很顺利,但在最后一刻,母猪惊醒了,带着同伴们跟着大红一路追了出来。大红挑选了一只约两百斤的亚成年体下手,直接杀死了它,把其他带仔最凶狠的母猪给吓跑了。 然后,简初晴就见到他背着篓子,扛着野猪回来。两人快速的把死猪分割清理干净,扔了内脏,猪头,外皮毛及四肢的前端,没有足够的时间可以用来更加仔细的处理,就带着净肉和两头小猪仔离开了这里。 飞了大约一个小时,大红就停下来了,因为累了。本来和野猪群战斗就已经比较累了,后来又带着简初晴,及猪仔,猪肉等行李物品,一个人背负了三百多斤的重量,又是快速飞行,他的体力也不支了。 这时候,他们离野猪群也已经很远了,野猪群基本没可能会再追过来。 “那我们要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吗?”简初晴问。 这天的晚餐,自然是烤野猪肉啦,简初晴挑选了几块腌制好的猪肉出来,再切成小块,穿在粗大的竹签上烤。一边烤还一边撒着自己特制的烧烤调料粉,不一会儿,烤肉就散发出浓郁的香辣味儿了。 大红饱食了一顿,还说:“这个野猪肉还不错,比较嫩。” 吃饱喝足后,大红才来看那两头小猪仔,它们已经吓晕了几次,现在两头正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瑟瑟发抖了,连叫都不敢叫了。 因为它们眼睁睁的看着大红杀死了自己的同伴,并且还吃了它。 大红找了些嫩草根和野果子来喂给它们吃,饿坏了两只小猪仔很快就吃了起来,也慢慢的忘记了那些可怕的事情。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大红和简初晴时不时的弄些食物来喂两头小猪仔,时间一长,它们就不在怕他俩了。现在有吃有喝,生活过的比以前还好,它们那点脑子完全不记得,这两人是自己的生死仇敌了。 “看来,回去后就可以直接把它俩放出来养了。”简初晴看着乖乖吃食的两头小猪仔,笑道。 大红说:“恩,就是得小时候就驯服,不然再长大一些,就这个篓子哪里还关得住它们。” 两天之后,两人经过了盐池,回到那个飞鸟族的禁区丛林。他俩要在这里寻找柿子树,还得去挖野姜,找野菌子等等,得在这里停留几天呢。 丛林里有很多野猪仔能吃的食物,简初晴就弄了两根绳子拴住两头小猪仔,牵着它们,把它们半放养着,让它们自己在丛林里觅食,吃完后让它们在外面玩一会,再把它们关进篓子里。 就这样两只小猪仔的精神就更加好了,它们从篓子里放出来,也格外欢快,情绪也慢慢稳定下来,很快忘记了自己的妈妈和同类们。 找柿子树花了两天的功夫,收获却很不错,摘了一篓子的柿子,摘太多也带不回。简初晴都不敢挑最熟的摘,怕在路上就烂掉了。她挑的都是还有点生的柿子,两只小猪仔也吃柿子,熟柿子给它们吃正好。两只猪仔吃得不知多开心呢。 摘好了柿子,也顺带摘到了不少黑木耳和一些贵重的野菌子,挖到了一些野姜,两人就又回到那片银杏林这边。 简初晴在这里又发现了一片野姜,这里的品质明显要比先前挖到的好,她干脆把前面挖的野姜大部分又埋在这里了,然后又在这里挖了不少野姜,顺带还连泥带根挖了一些回家去栽种。 除此之外,简初晴和大红还又捡了白果,她顺道还捡了些银杏树叶回去,主要是垫在篓子里,起保护野姜和野鸡蛋的作用。 在这里,简初晴看到什么都觉得有用,这也好,那也有用,恨不得样样都带回家。 “不能再捡东西了,我们带不回去的。要不,过几天再来一趟吧。”大红看到简初晴还恋恋不舍这里的物产,不由的打断了她。 “恩,也行。”简初晴也笑了。 大计划 出了一趟远门,虽然人很累,但是收获也很丰盛。 一回到家,简初晴就忙碌着先去栽野姜。这个季节,挖出来的野姜虽然放在篓子里几天了,但依旧还很新鲜,没有变干,基本也没有变坏的。 她挑选了那些根叶都整齐的野姜种在菜园子里。当时为了垫这些野姜,还在篓子里装了不少银杏树叶子。 现在这些树叶,她觉得也没多大的用途,拿来烧吧就这么一点儿,干脆她就直接扔在屋外面了,连带着上面还沾上了些小野姜,也没有清理出来。 两人忙活着栽野姜,大红还说:“这个时候栽下来,还能不能活的了?” “管它活不活的了,先栽下再说。就算活不了,埋在土里,这些姜能保存的时间应当也久点吧?”简初晴也不敢打包票啊,前面种的就长的不太好。但不埋进地里,直接全部晒干保存,又觉得有点浪费。 干姜和新鲜姜多少还是有区别的,比如做泡菜,就需要新鲜姜,甚至还可以直接泡些嫩姜当泡菜吃呢。再者,平时炖汤煎鱼用的姜,也是新鲜的更加好。 在现代家家户户日常用的姜,都是新鲜的,也没有谁专门把姜晒干了来当调料的。而且新鲜姜的保存期也比较长,除了太冷和太热的时候,新鲜姜挖出来,不洗连泥直接放在阴凉处也能保持很久的新鲜。 但在这里,简初晴又不可能月月去挖野姜,当然是多种些更好。用干姜也是因为形势所迫,没有新鲜的用啊。 闻言,大红干的更快了,还说:“那就多栽些吧。” 姜的除腥作用,他现在感受很深。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些野猪肉,但那个腥味,他俩都觉得太浓了。野猪肉,比他俩平时吃的野鸡野鸭了腥味要重很多。 就算用烧烤这种很重口味的方式来做着吃,也得放很多辣椒粉来掩盖这份腥味呢。而且冷了就腥了。如果这些野猪肉炖汤,用比较清淡的方式来吃,不放姜完全不行。 第一次吃的时候,简初晴还说:“我以前没吃过正宗的野猪肉,只听说野味好吃。没想到这野猪肉这么腥的,哪里比得上家猪肉嘛。” “纯正的野味,和家养的还是有些区别的。其实这种野猪肉还算不错的。”大红也很赞同她的话。 他以前吃过更腥的,不过也许是因为当时做饭的人厨艺太差。这个季节的野猪长的肥,而且他选的这头猪是个亚成年体,肉质也更加新嫩一些。不然,要是挑了头老母猪,会更难吃呢。 在现代有段时间大家特别追求吃野味,好像只有野味才能吃似的。就是因为有些养殖场养出来的猪加了太多的各种添加剂来喂,吃的对身体不好。比如瘦肉精,增肥剂,速长剂,抗生素等等。 这些东西一加下去,三个月时间猪就出栏上到老百姓的餐桌了。这种猪肉,味道自然大打折扣,并且吃来也不安全,对身体有害。 因为原来的旧式养殖方式,给猪吃些红薯藤,蔬菜,米糠等物,要一年才能出栏,猪还算太大,收益太低了。其实不止猪,鸡鸭牛羊,鱼都是这样养出来的。 其结果就是,大家都觉得现代的肉没有肉味,鸡也不香了,鱼也难吃了。搞的老百姓,都去追求纯天然的野味,有机的食品了。 可真正吃到正宗的野猪肉了,简初晴才明白,“差别还是很大的。我个人还是喜欢家猪肉,该肥的地方肥嫩,瘦肉也不老不柴。” 当然了,这猪肉,她指的是土猪肉,平时菜市场卖的猪肉就有两种,一种普通猪肉一种土猪肉。普通猪肉没什么肥膘,也小,瘦肉多,土猪肉格外肥些,肉也会嫩和香一些,而价格要高出普通猪肉的两倍甚至更多。 “所以我们才要自己养猪的啊。”大红笑道。 “那我们不能每年去捉野猪的小猪仔回来养吧,得自己家培育小猪仔才行。”简初晴为难了。 这个养种猪,她还真不会养。但如果次次去捉野猪仔回来养,其实这些猪本质还是野猪,只有经过一代一代的自己培育,才会慢慢进化成家猪,肉质才会有大的变化。 “你没发现这两头猪一头公一头母吗,等它们长大了应当会自然生产吧?”大红自己也不确定。 反正当时他抓的两头母猪的仔。一是一个妈生的一窝小猪仔。不然还不会引起一群猪的进攻呢。两头愤怒的母亲,是很厉害的。好在,他本领高强,不然还真不敢惹。 简初晴惊讶的看了他一眼,说:“哟,不错嘛,你捉它们时就考虑到这个问题了啊。” “那是。”大红得意的笑了。 其实这还是简初晴自己提醒他的。当时养野鸡时,她就说过,野的和家养的有区别,家养的会更加肥嫩一些。 所以,在看到那个猪群有几头带仔子的母猪时,他下意识的就捉了两头母猪的仔,谁让它们正好离的很近了呢。要是离的远,他还得去抓两次,难度变高。不过那样,他可能就会抓四头小猪仔回来了。 简初晴却突然想一个问题,说:“就算它俩能生小猪仔,明年还是得去抓新的野猪仔回来,不然就近亲繁殖了。” “近亲繁殖什么意思?”老古董鸟妖又不明白了。 “就是说,同一对父母生下的公母小猪仔不能再□□生仔啊。”简初晴答。 这对于现代人来说,算是一个常识吧。人类近亲繁殖就造成过很多痴傻,残疾人。后来才会有不允许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通婚的法律啊。虽然简初晴不懂野猪的养殖,但繁殖却是个大问题,她是让人类的要求来说的。 “那我明年是不是还要抓不是那一群野猪的仔回来配种呢?”大红又问。 这可真是个好问题,简初晴说:“应当是这样的,但你怎么分的出来是不是同一群?” 大红也蒙了,过了片刻,才说:“确实不能,看来只能跑得更远一点去了。” “行吧,反正应当没有第二个族群要养野猪吧。”简初晴笑道。 明年留下一头种母猪,从外面弄一头公猪回来配种,多混血两代,估计他们家自己养的猪就能自己生产,不需要再找外援了。 恩,这也是个大工程,要持续几年的时间,暂时简初晴也不用去想了。 囤积物质 接下来,简初晴和大红在家里好好的休息了两天。 出一趟远门,特别是回程的路,她基本是自己走回来的。大红要负责背大堆的东西,比如野猪肉、白果、柿子、野山姜,野鸡蛋和各种野菌子及他们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七零八散的东西加起来,也得三百多斤重了。 两只猪仔还是简初晴牵着绳子,一步步走回家的呢。不然,大红还得再增加一些负重。幸好在外面的这段日子,没下过大雨,路上食物也丰盛,两人也不急着赶路,休息的次数比较多。就算这样,两人回到家,也都觉得很疲惫。 出去了好几天,地里的菜苗又长大了不少。出门前移栽的白菜苗也基本上存活下来了,都长出了新叶子。 萝卜苗也有的开始长出小小的萝卜根儿了,简初晴就在萝卜苗长的比较密的地方,间了一些萝卜苗回来,做菜吃。 新鲜的萝卜苗,直接炒来吃,其实有点苦味儿,别看它们长的又嫩又水灵的。 这不,好不容易餐桌上增加了一样新鲜蔬菜,大红很是主动的都不用简初晴劝,就挟了一大筷子放进嘴里。 结果嚼了几下,才发现有点苦,他皱着眉头好不容易吞下去后,连啃了两只鸡腿,才说:“这个炒萝卜苗怎么是苦的,一点儿也不好吃。你扯一篮子回来,有什么用啊,还不如去栽起来,让它们长萝卜。” 简初晴慢条厮理的吃了几口炒萝卜苗,笑道:“你没看到我炒的不多吗?” 栽就不用栽了,她种的挺多的,而且萝卜和白菜苗还不一样,栽的并不一定就能长萝卜,她记得小时候,家里就只栽白菜苗,不栽萝卜苗的。所以,萝卜地都是整块整块的,有的地方密有的地稀,而白菜基本都是成行成列的,很整齐。 她扯了不少萝卜苗回来了,却只炒了这一盘,还不太因为她知道这个菜,大红不会喜欢吃。就算她自己,也不过是想尝个鲜而已。 所以,在农村,大家伙都不直接炒萝卜苗吃,而是用开水烫一下萝卜苗,再泡在清水,过两天再拿出来炒。 做法很简单,热锅下油加入切碎的红辣椒丁,炸出辣香味儿,再把切碎的萝卜苗加进来,趁火大爆炒几下,再拍几粒蒜米进来,调点盐就可以出锅了。 这样炒出来的萝卜苗,再也没了苦味儿,而且香辣脆爽还带着酸味儿,非常下饭。 而且萝卜苗也还可以腌制起来,晒得半干再封进坛子里保存,可以一年吃到头呢。这些腌菜,在简初晴小时候,是农村人家家户户都会做的,因为冬天除了白菜就只有萝卜这两样新鲜蔬菜了,各种腌菜是农村人餐桌上必不可少的。 谁家的主妇手巧,会做的腌菜种类多,一家人能吃的菜就比别人家多了不少。 不然,天天白菜萝卜的,那个时代又不是家家户户有闲钱天天上街买鱼买肉的,可以拿来炒白菜,炖萝卜。 餐桌上除了清炒大白菜少,就是清炒萝卜丝,吃个三五天,谁还不腻啊。白菜和萝卜这两样冬天的时令蔬菜,说实话,都是要用荤腥来搭配才好吃的。 比如萝卜可以炖骨头汤,白菜可以炒五花肉,再不白菜萝卜一起涮火锅也成。但纯粹素炒,白菜还能好吃些,炒萝卜真的不好吃啊。所以,大白萝卜,才会衍生出很多咸菜啊,比如酱萝卜、再比如咸萝卜干、泡酸萝卜等等。就是因为大白萝卜直接炒来吃,喜欢吃的人并不多。 “知道不好吃,你还炒来吃啊。”大红不解的问道。 “也不是很难吃啊,吃个新鲜嘛。”简初晴笑道。出门在外,别看伙食不错,天天大块,吃肉的,但基本没有吃到新鲜蔬菜,她又不像小红,不吃蔬菜也无所谓。她甚至特别想吃蔬菜,看到这绿油油的菜苗,就馋了才会特意炒来吃的。 “那你怎么不扯几颗白菜苗来炒的吃啊。”大红又问。 “晚上就炒啊。上午先把这些萝卜苗处理出来啊。” 萝卜苗还没有间过,有的地方的苗长的太密,挨挨挤挤的,根本就长不大,不间些苗出来,会影响长萝卜的。到时候,它们只长萝卜菜,地下却不长萝卜,又或者萝卜就长一手指大小。萝卜菜长的再茂盛,地下不长萝卜,是没用的,大家爱吃的还是地下的萝卜啊。 “这个萝卜苗又不好吃,你要怎么弄啊?”大红有些好奇了。 “做成咸菜啊。等冬天拿去给阿玉他们尝尝。”简初晴笑道。 因为阿玉供应了他俩日常的油脂,鱼露和酸汁,天天吃的东西,一个月下来用量也还蛮大的。但这些东西都是纯手工制作,又不含防腐剂,保质期的不太长,时间放长了也会坏掉的。大红不可能一次就拿一年份的回来,过段时间他还得去一趟那边,再去拿多些回来。 天气冷了,这些东西的保存期就变长了。他这一次去,是准备多带些东西去交换的。简初晴做的各种咸菜,阿玉他们都非常喜欢。这些东西他们都不会做,也没有食材来做,所以别看都是些不起眼的小东西,但用途还蛮大的呢。 在这个时空,还没有腌制品不能多吃的说法。何况,在简初晴之前,其实也没有人能大把大把的吃这些腌制品呢。谁也不会做啊,也没有那么辣椒,蔬菜,给大家来做啊。 一听是拿给阿玉他们吃的,大红还问:“那他们会喜欢吗?” 他真的对萝卜苗不感兴趣了,可以说所有的蔬菜当中,他觉得萝卜苗是最难吃的。这样的感知让他觉得其他人也不会喜欢萝卜苗。 简初晴连忙说:“做好了也很好吃的。你别看萝卜苗是苦的,只要制作得当,也是一碗很多人喜欢的菜呢。则且嫩一些的萝卜缨也可以做成腌菜呢。好不好吃,也得要看是什么人做嘛。” 如此,大红就不管了,反正他对简初晴制作各类咸菜的手法还是蛮信任的。 “那我去砍些柴回来,顺便再猎些野味回来也腌制起来。” 休息了两天,他也该干活啦。为了冬天能过来的舒服些,他也要努力囤积各类过冬的物质了。 简宅 大红出去干活,又特意把四只苦力鸟叫了过来。他让它们帮自己干活,比如驮柴禾回家。再者他也得时不时训练一下它们,免得它们忘记了自己这个主人。忘记了它们是需要干活的。 好几天不见了,四只鸟最近明显过的很愉快,每天光管着吃喝玩乐儿,身体都养的挺好。见到大红,四只鸟还有愣了好半天。不过它们都很守规矩的,甚至有些畏惧大红,不敢反抗,但是它们跟着大红回家,见到简初晴却很明显的很开心,显然它们更喜欢简初晴一些。 简安晴挨个儿的摸了四只鸟的头一下,以示亲热。同是她给四只鸟喂了一些自己做咸菜清理下来不要的萝卜苗,就算是她不要的,全这些萝卜苗都十分鲜嫩。 在这个时候,能吃上如此新鲜的绿叶植物,对这四只鸟来说,也是很珍贵的。它们相当于又吃到了一顿意想不到的新鲜食物。虽然这些萝卜苗不能让它们吃饱,但当点心也很不错啊。 吃完了,它们还围着简初晴打转卖萌,希望能得到更多的食物。 简初晴又切了几个红薯,并自己做饭留下来的红薯皮,土豆皮都拿来喂它们,还笑道:“吃完了,就没有了啊。” 她其实蛮喜欢这四只鸟的,一是因为大红的本体也是鸟,爱屋及乌。二是因为这四只鸟也能通人性,又能帮他们干活,多少算是她的伙伴了。 大红就上来冲它们叫了几声,四只鸟也就不再围着简初晴了,跟着他又去忙活了。 晚上简初晴就和大红说:“到了冬天,我们可以把萝卜叶给它们吃。” 反正吃萝卜又不吃叶子,甚至皮大多数时候也都是扔掉的,与其浪费掉,拿来喂鸟也算是物有所值了。 “可以啊。”大红点点头,又说:“这些家伙给我们干点活,得到的好处可真不少。” 萝卜皮也好,萝卜叶子,还有白菜老叶等等,都是可以拿来喂鸟的,其实他们平时也会拿一些不好的蔬菜喂鸡群。只不过鸡们的吃食充足,需要他们喂的时候少,而他们种的菜也格外多,完全没感觉。 现在多了四只鸟要吃,简初晴就又说:“就不知道,够不够它们吃呢?” 想到这里,她恨不得再去种些萝卜白菜。还剩下一些种子没用完,当时一来是考虑到种这么多足够吃了,二来也是怕种下的种子并不能发芽,又或者下一季,自己收的种子不行,就留下了一些种子没用完,等下一季再种。 她种任何菜,都是这样做的。先种一部分,做实验嘛。但带来的种子,她每样都还留下了一些没用掉。哪怕就是西红柿,辣椒,豆角,黄瓜茄子这些蔬菜,现在她自己也收了不少种子,但原先带来的种子,依旧还保留了一点。 不过想到这里,她又记起了自己种的最多的小青菜,这种菜生长期短,种过好几茬,自己收的种子也多,现在完全可以拿来再种一茬子嘛。就算长了来的不好,也不怕浪费这些菜种子。反正种子多的很。 “哎,明天我们再去整一块地出来,种些小青菜,不知道这个时候种的小青菜,会长成什么样儿呢。” 毕竟天气冷了,小青菜不知道适不适合现在的温度。但不管怎样,它们应当都会发芽,就是会慢一些,而且长的也不可能像以前种的那么好。但她又不是种来自己吃的,就是喂鸟的嘛,能长个什么样就什么样呗。只要有长的,她就满意了。 “你到底是想自己吃,还是想喂鸟?”大红问。因为他明明记得简初晴说现在不适合种小青菜了,才只种了白菜和萝卜的,怎么又想起要种小青菜了呢? “都有吧。自己吃点,吃不完的喂鸟啊。不然,现在萝卜还没长大,也没什么菜可以喂它们啊。”简初晴说。 大红听了她的话,就明白她的意思了,连忙说:“又不用给它们吃饱,我们没有饲养它们的责任地。不过是有就喂一点给它们。它们自己能觅食,何况没有我们的时候,它们也是一样吃不上这些的啊。” “我这不是闲着也闲着吗?不过是费点力气的事情,要真种的好了,我们自己也能多一道菜啊。”简初晴笑道。 看到四只鸟给自己干活,却连偶尔喂喂它们吃的都不能满足,简初晴总有些不好意思。 大红摇了摇头,组织了一下语言,才说:“你呀,老是想着让别人能吃饱,那怎么可能呢。就算你种的再多,今天多一群鸡,明天多一群鸟,后天可能又多了一群其他的什么,如此下去,你一个人能有多大的本领,养活大家呢?” 简初晴连忙说:“我当然没这么大的本领,也没有你想的这么伟大,我只是觉得人家帮我们做事,总得让它们吃一顿好的啊。而且一点儿蔬菜而已,真要让这们吃个饱,一亩地都怕不不够呢。我们人类向来就是这样的,以前农忙时,也都几家人合起来互相帮助,今天几个人都你一家来做事,这家的主人也会割肉买鱼做丰盛的菜来招待大家伙儿。” 大红说不过她,只能同意,“你啊,就是心软。” 两人麻利的去翻地,狠狠种了一大块小青菜,反正种子多,不怕浪费。 大红还说:“真是我提醒了你,种这么大一块菜。我们自己能吃多少啊。” “嗨,种就多种点嘛,总是动了一回手。让咱们的鸡也跟着多点食物嘛。”简初晴嘿嘿笑道。 这真是今年能种的最后一季小青菜了,往后天再冷了,想种也种不成了呢。 她就盼望着今天种的小青菜能长的好,长出一大块,让苦力鸟们能好好享受一下美食。 她看得出来,苦力鸟们很喜欢吃绿色蔬菜。就比如上次的红薯藤,它们也吃得很欢。说来这种鸟,真是什么都吃呢,其实她养的鸡也一样。 他们家附近特意保留了大块的野草地和芦苇丛,就是给鸡群觅食的。大花和小花每天都带着一群鸡在外面扑腾觅食,到傍晚才归家,基本不需要简初晴照顾。 鸡个个都长的很壮实,能下蛋的也都天天下蛋。但到冬天,估计在外面能找到的食物就有限了,现在多种些菜,也算是给鸡们多了一重保障。 简初晴觉得自己有些囤集瘾了,种地都成了其中的一种。家里的各种咸菜,泡菜,摆满了大半的院子。她还在不停的做。而且她还考虑到了冬天要多做些酸白菜,再多晒些萝卜干,搞几竹筒酱萝卜,泡些酸萝卜等等。 光是萝卜干,她就已经想到了要晒干种,一种切成丝,晒成淡味的,一种切成条,腌制过后再晒,做成咸萝卜干。 至于刚种下的小青菜,其实如果长的比较大棵,茎肥大,也一样可以晒成菜干,做成咸菜呢。 这么一想,她都恨不得明天再翻一块地,多种一些。 可惜,大红不肯了,明天他要带着四只鸟去竹林那边砍些竹子回来,给院子做些加固处理。当初是简初晴一个人盖的,又盖的大,又盖的急,再加上她盖房子的水平也不可能太高。 比如她最早盖的上厕所用的茅房,就早就没用了,后来大红和她又重新盖了新的茅房。新茅房比较大的,而且很坚固,外墙抹上了厚泥,屋顶也弄的要外厚实。是个很漂亮的茅房呢。 而他们家的这院了看着大,看着漂亮,但有些地方不可避免的不牢固。而且当时她还没来得及给整个院子涂抹上厚厚的黄泥巴,并且当时她也没有找到这种有粘性的黄泥巴。就急着要进去了,并且当时没多余的时间,要种地啊。 后来她也只在重点地方抹了稀黄泥巴,一直没得空来做这个活呢,这也是个大工程。冬天快要来了,也是时候该重新把整座家院修整一下了。不然,到了冬天,房子要是出现破漏就麻烦大了。 现在修整房子,大红就成了主力,想当初自己一个人,(虽然当时的小红是鸟形,但其实也给她帮了不少忙,只是鸟形的小红很多活儿干不了),那时候,她起早贪黑的,披着星星月亮也要干,把自己差点儿累死了。 现在看到大红忙前忙后的,还指挥着四只鸟帮忙,自己只需要在一边打下下手,简初晴就觉得幸福多了。而且大红明显比她有力气,比她更会盖房子一些。最重要的是,现在材料也可以随便用,不需要她出力去弄回家了。 粗大的竹子,对于现在的大红来说,很轻易就能弄回家。就连黄泥巴,也是他带着四只鸟去河对岸弄回来的,拿着桶去提回来的,光是这个活,就得费老大的劲。而且弄回来的泥还得和上碎草拌均匀,再一层一层的涂抹在由竹子和芦苇及茅草组成的墙壁上。 风干一层,再涂抹一层。所以,一连忙活了十天,才把整座院子修整完毕。 屋顶也重新翻盖过,增加了一层厚厚的新草和芦苇。所以,房子更加坚固安全,保暖性也更强了,看上去也漂亮多了。 然后,整座院子就又变了个样子。外墙里土黄色的,光土黄色有点难看,两人还特意捡了些小石头来装饰过,比如在有些地方贴个福字,在有的地方贴个简易的花草,动物等等。 最后,两人还在大门口贴上了两个大大的字,简宅。 拿坛美酒 面对新鲜出炉的简宅,简初晴心情非常好,很是乐呵了半天。 当时贴宅院名字时,她还问大红:“为什么要贴我的姓。以后这就是我的家了啊。” “你不是说,女人都想要有一个自己的家吗?这就是你自己的家啊。你是户主,也是房主。”大红笑道。 这是简初晴曾经和他说过起的一件往事,让大红放在心上了。当时两人也不知道因为什么谈到了现代房子问题。。 简初晴就说:“其实在末世之前,房子多半属于男性。女人很少拥用自己独立的房子。甚至很多女孩子说,结婚后自己就没有家了,娘家自己是外人,婆家自己也随时可能成为外人,所以人人都想生儿子。” 甚至就算你自己能干,赚的钱足够买房子,很多人也会觉得女人不需要奋斗,不需要去与男人拼。 人类社会的男尊女卑,大红还是知道的,但就他个人而言,没什么感觉。当妖时,纯粹以实力说话,不管性别。男妖可以到女妖的洞府里去生活,女妖也一样。而且每个在妖,都有自己的洞府,不存在谁要依靠谁过日子的情况。 也只有在生育孩子时,女妖需要男妖的照顾,但这个时候,男妖都很自觉。没有男妖不愿意照顾老婆孩子的。而且就算你不照顾,也多的是妖来帮忙呢,整个族群都会来帮忙。 妖的生育率极低,如果有小妖出生,整个族群都会很开心。而且妖也没有坐月子之说。男妖需要照顾女妖和孩子的时间也并不长。女妖很快就会恢复,并且能独立照顾孩子。也有些妖族的孩子由男妖独自一个妖照顾。女妖只管生育,抚养孩子的事是男妖的。 妖毕竟还保留了自己这一个族群的一些习性。只不过都变成了妖了,开了灵智,不管是男妖还是女妖,都学到了人类的一些好习性。比如抚养孩子,是父母两个人的活。男妖和女妖都会尽可能的多陪伴和照顾孩子,等他们长大成年,有独立的生活能力。 所以大红把俩人的家,起名为简宅。他不在意姓氏的传承,一来是因为他没有华夏男人的那种以男为尊的思想,房子都要用男人的名字,他是妖嘛。二来嘛,他愿意让着简初晴,只要他能帮她做的,他最愿意去做。让老婆开心,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在他的观念中,他的都是老婆的。恩,其实老婆的也都是他的嘛。 面对老公的答案,简初晴很感动,“恩,这是我们的家。” 其实这里早就是他们的家了,只不过第一次如此隆重的贴上了门宅名。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代表了很多。 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家的象征。而拥有自己的房子,更是现代很多人一生的痛。 看到简初晴如此开心,大红忍不住提议:“其实住两年后,我们还可以盖更大更漂亮的房子。” 现在的宅院是以土地庙为主体结构的,实际上,除了院子之外,其他的房间都不大。比如他俩的卧室,摆上了一张大床,也就能放个小几两张小椅子而已。能住是能住,但要说宽敞,就真不宽敞了,漂亮就更自己的滤镜太厚了。 最重要的这种宅院基本算是泥巴草房子,坚固程度肯定是比不上砖瓦房的。住个两三年,就要重新返修。而且,当初简初晴盖的时候,因为能力有限,房子盖的也并不高,对现在的大红来说还嫌弃有些压抑呢。再者,当是为着安全考虑,简实晴设计的窗户也不大,实际上房间里的光线不算太好。 要不是整个房子四面都能采光,又有宽阔的院子,还没有任何东西遮接住阳光,他还嫌弃屋子采光不好呢。 整体来说,这座宅院,能住,住他俩两口子,确实也算宽敞,但是毛病还是不少的。 “到时候再说吧。”简初晴目前完全没有要再重新盖新房子的意思。 这处宅院可是她亲自一根草一根竹子的累积起来的房子呢。自己亲手盖的,花了那么大的心血,吃了那么苦受了那么多的累,怎么能不喜欢呢。而且最重要的是,还有满满的成就感啊。 搁末世之前,简初晴肯定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居然能独自一个人盖一座小宅院起来。 这座宅院里的一桌一椅,一碗一筷子,几乎都是她亲自做出来的,她越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能干了。这种成就感,是什么也代替不了的。 大红反正是个老婆说什么就什么的人,既然简初晴没那个心思,他也不纠结房子的事情了,而且问:“柿饼是不是要做好了?我要不要再去摘些柿子回来。” 第一次做柿饼,简初晴很是花了些心事,极其认真仔细,再加上天气也好,那些柿饼在经过了削皮,多天的晾晒,捏饼之后,现在就要全部装起来了,等着上霜。 “你提醒我了,今天要装坛了。”简初晴欣赏完自己的宅院,去收拾柿饼了。 晒干后的柿子本来也不多,也就装了两小坛子。 坛子是小红从自己的贮物袋里拿出来的的糖坛子。糖被吃完后,空坛子正好拿来装东西。这种小坛子都是上好的瓷器,而且有且仅有两个。大红了不可能存了一堆的糖嘛。这两坛子糖,都可能是无意中扔进贮物袋的。糖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珍贵物,没必要存一些。 简初晴用的很是小心,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打碎了一个古董。大红却不在意,还后悔的说:“早知道,我该装一堆坛坛罐罐的。这坛子也太小了,一点儿也不实用。” 简初晴其实也一直在找能装腌菜,酸菜的泡菜坛子。竹筒虽然也能用,但效果还是抵不上瓷器坛子,和陶器坛子的。而且不管是瓷器还是陶器的使用寿命都挺长的,可以用好多年呢。 想当年,她儿时,家里用的辣椒酱坛子还是她爷爷的妈妈买回来的,经过了四代人,依旧还在使用,并且这种旧家伙什,比新买来的还更好呢。 但是,她也没有做陶器或者瓷器的能力。烧陶别看说的简单,真正要烧出合用的,品质好的陶器,可是个大工程,大难题呢。 首先就要找到适合的泥巴,再经过一系列的工序,比如和泥,捏制,最后一关还要烧制。烧制才是所有工序中最难的,就算是有经验的老工匠都有可能烧出一堆废品来。她这个完全只有一点儿理论知识的人,根本不敢动手去实践。 可惜的是,大红当年完全没想过要扔几坛子泡菜咸菜进贮物袋啊。不然,就有现成的坛子用了。 这话又提醒了简实晴,她说:“拿坛子美酒出来喝喝嘛。” 今天也是个喜庆的日子,要庆祝啊。 ※※※※※※※※※※※※※※※※※※※※ 有点生气,郁闷了。 手气好 大红的贮物袋,对于简初晴的招唤格外有效果。 听到她说要美酒,大红随手一掏果然掏出一坛子上好的美酒。 看到这坛子酒,大红还愣了一下,才笑了。 “恩,不错。这是正宗的桃花美酒,极少有人会酿呢。”大红笑着把酒坛子往简初晴手里一塞,还说:“我再掏点,快想想,想要什么?光有一点儿酒也不行啊。” 这酒啊,是个桃花树妖送给他的。估计普天之下,也没有第二个人或者妖能酿出如此美酒了。可惜的是,早在他当土地神之前,这位桃花妖就消失了。他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还存有一坛子这种绝无仅有的酒。 “葡萄美酒夜光杯嘛,掏几个好杯子出来。”简初晴笑道。 还别说,大红还真掏出两个精致的玉石酒杯,看的简初晴两眼发亮,“哇,真有好东西啊。” “再来,还要点什么?”大红继续问。 他这个贮物袋,到底装了些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而且这个贮物袋也很奇特,就和人一样个性,还十次就有八次不灵,每次掏到了东西,两人都会努力再掏多点的。 “水缸。”简初晴又叫了一样。不是快要到冬天了吗,需要水缸类的大容器来腌制腊肉腊鱼啊。而且这种大容器还能做酸菜。恩,其实就是她一直想要多几个陶器装咸菜,泡菜嘛。 可惜的是,大红没有掏到,还怪她:“我怎么可能存个水缸嘛。你怎么就不死心呢。” “嘿嘿嘿,没事,那就来条能保暖的厚被子吧。冬天”简初晴冲他做了个鬼脸,说出口的东西终于变得正常了。 结果呢,大红厚被子是没有掏到,却掏出了一块巨大的虎皮,可把简初晴给惊呆了,还说:“不是吧,你要虎皮做什么哟?” 大红自己也没想到会掏一虎皮,想了半天 ,也想不起来,只得说:“你不是要保暖的东西吗?虎皮不正好啊。比你要的厚被子还好。” 而且他也不可能有厚被子嘛,他有这个需求吗?显然没有啊。他有一身厚厚的毛啊,过冬可以用本体嘛。 不管怎么说,虎皮确实是好东是,而且这张虎皮的毛色都非常漂亮,摸起来光滑又柔软,要说保暖能力,肯定是一顶一的好啊。 简初晴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虎皮,拿在手上不由自主的仔细欣赏,并且摸了又摸,像摸情人一样,温柔又陶醉,还不停的赞叹道:“好漂亮,好舒服啊。” 弄的大红都有些吃味了,连忙把虎皮放到一边,还问:“快点,趁今天手气好,再说几样东西。” “那就再来两坛子糖吧。”简初晴完全是和坛子过不去了。 大红心道:“我不可能存一堆的糖啊。”不过他手里的动作可没慢半步,一掏,居然还真掏出一个坛子来,里面装了满满的蜂蜜。 恩,这也算是糖了。这个坛子还比较大,大约有五斤的容量,比装糖的要大了一圈。 简初晴大喜,连忙说:“再来一坛。” 蜂蜜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坛子啊。这种漂亮而高级的瓷器,又好看又实用啊。 大红也没想到还能掏出糖这一类的东西来,连忙又掏了一把,又掏出一个同样大小的坛子来,不过里面装的不是蜂蜜了,而是满满一坛子的麦芽糖。 这可真是个大惊喜,简初晴抱着坛子不放手,还说:“没想到啊,你还有麦芽糖啊。这个东西,我小时候,我们农村家家户户都做呢。可好吃了。” 这可真是儿时的味道,好怀念呢。现代工厂做出来的麦芽糖,她也尝过不少,但就是没有真正的手工麦芽糖的味道。 大红想了想,脸有点发烧,他记起来了,这是某一次他顺手帮了一对父子得到的谢礼。这对父子想趁着大雪到来之前,去找点猎物,结果却在山中被猛兽差点儿杀死,要不是他到的及时,只怕家人连他们的尸体都找不到。 他救了他俩,并且给他们包扎好了伤口,因看着这两人伤太重了,他还用了一点好药。这对父子也算是因祸得福,受了这么重的伤,却一点儿生命危险也没有就不说了,也没有留下任何残疾,后来还身体比常人健壮,活到了高寿。 他当时把这这对父子送回去后,那户人家拿出这个来招待他,他是第一次吃,十分喜欢。人家就把这一坛子都送给他当谢礼了。当时这么大一坛子的麦芽糖,算是贵重物品了。只不过他吃了两日,就没兴趣了,直接扔进贮物袋里,后来就忘记了。 为什么现在想起来了呢,就是因为这个坛子与其他坛子差别太大了。这是普通的瓷器坛子,小妖们送礼物给他,肯定都是比较贵重的,不可能用这种粗货来装。 他曾经再次路过那边,还又收到过一次麦芽糖呢。那户人家因为他喜欢吃自己家做的小麦芽糖,每年都做一些放着,等他来呢。只不过这次他没有扔进贮物袋里,而是在自己吃了两次之后,随手送给了几个小妖。他现在想想,真是后悔啊。 简初晴因为得了这一坛子的小麦芽糖,也不再想要其他东西,立马拿了筷子碗来,挖了一小碗小麦芽糖出来吃。 她一边吃还一边赞道:“好吃,真好吃,这才是真正的手工麦芽糖啊。这才是我记忆中的味道啊。” 大红见不过是几口麦芽糖,就让她高兴成这样了,不由的又是心酸又是好笑,还说:“早知道,我该多装些零嘴儿的。” 可惜的是,他还真没装一点儿零食在贮物袋里。他当时想吃什么都很容易得到,不是特别少见的,他都不会保存啊。 简初晴却完全没有这种遗憾,笑着挑了一筷子麦芽糖喂给他,“快点尝尝,我去炒两道下酒菜,再炖个火锅,咱们今天晚上好好喝两杯。” “好啊,好啊。我做什么呢?”大红一听到美食就开心,这还是简初晴第一次说做火锅呢。 “我去菜园子里摘些大白菜和萝卜苗拿去洗干净。”简初晴马上给他分布了任务。吃火锅嘛,就是要烫蔬菜啊。 其实做火锅才叫简单呢,简初晴直接拿鸡汤当锅底,炖了干菌子进去,只等炖出味来,一锅美味的鲜汤火锅就做好了。 同时,她又煎了一碗咸鱼块,炒了个肉沫酸豆角,接上来她还调了一大碗辣辣的酱碟子,又切了些土豆片,等着大红洗的蔬菜回来,就可以开吃了。 酒不醉人 大红提着半篮子洗干净的蔬菜回家,远远就闻到了浓郁的火锅香味,他快走两步,窜进厨房,“好香啊,可以吃饭了吗。” “可以了,去拿筷子碗。”简初晴笑道。 她拿了个小炉子,从灶里挟了几块红红的木炭块放进去后,拿到餐桌上,架上架子,才去把煮的正滚开的火锅端了过来。 这种泥巴和小石子制成的小炉子,是她自己做的,说是小炉子还不如说是一个圆盘状的容器呢,和现代餐馆用的烧酒精块的小炉子差不多,能在里面装几块土炭,再架上竹制的架子放锅,就可以打边炉了。 这小炉子样子怪异又粗造,但打边炉就少不了,平时还可以把已经半熟的菜放过来焖着,节省时间和精力。 浓浓的菌菇鸡汤,香的大红直流口水,“哇,真香啊。” 简初晴给他先打了一大碗汤,也说:“这个野菌子真的很香啊。配这个鸡汤真不错。” 大红迫不及待的喝了两口,才美滋滋的说:“恩,下次再去多摘一些回来。” 其实丛林里,草地里,有的是野菌子,哪里吃得过来。可惜他俩认识的野菌子种类都不多,不敢乱摘,就只敢摘自己认识的,还吃过的品种。不过这也算是另类的精挑细选了,味道最好的几种,炖在鸡汤里,把鸡汤的香味都提高了几度。 两人先各喝了几口汤,吃了几片菌菇,大红才打开酒坛子,一股幽幽的冷香散发开来。 简初晴忍不住凑了过去,只见这酒十分清澈,那股淡香说不出的好闻,她用力嗅了嗅,说:“这是什么香味儿,好好闻啊。” 说来这香味儿一点儿也不浓,却又萦绕在鼻尖,弥散在空气中,久久徘徊不散开,还让人十分舒服。 大红给两人各自倒了一杯,先喝了一口,舒服的眯了眯眼睛,才笑道:“来,尝一口吧。” 太长时间没有喝过酒了,何况是独一无二的桃花佳酿呢。 简初晴端起杯子,呷了一小口,细细品尝,这酒入口甘甜,回味悠久,满口余香,简初晴喝过后来,连连赞叹道:“好喝,真好喝。果真是好东西啊。” “是吧,很好喝的。”大红笑道。 两人碰了碰杯,喝酒烫菜又喝汤,吃得不亦乐乎。 两杯酒入肚,一股气慢慢在她体内升了起来,接着四处游走起来,就好似一双温柔又有力的手在给你做全身大保健似的,把她的每条筋脉都打通了。 舒服的简初晴声音都变调了,忍不住发出了呻-吟般的喟叹:“啊……好舒服啊……哇,这是什么好东西啊。好像有人在给我按摩一样呢。” 她忍不住又连喝了几口,很快的人就像陷入了云端一样,体会到了飘飘欲仙的感觉。 第一次喝到桃花酒,简初晴太兴奋。这种酒,并没有很浓郁的酒香味儿,又好下口,简初晴还以为这酒的度数很低,就跟果酒一样,不在乎的大喝起来。 大红也不知道她的酒量,反正两个人都没有收着,吃着火锅,你来我往的举杯,等到五杯酒下肚,简初晴的脸上就满是春霞了,人也有些醉了,说话都格外甜腻。 这声音像带了勾子似的,再加上满脸的娇艳,周身散发的香气,生生的给大红演绎了活色生香四个字的内涵。此情此色,大红哪里忍得住,他扔下碗筷,封好酒坛子,抱着老婆去洞房了。 然后,简初晴半醉着在床上渡过了两天,第三天才真正清醒过来。 看到自己满身的痕迹,她就知道那只鸟可没憋着他自己。当然了,稍微一回想,她就记起了自己是如何缠绕着他,要了一次又一次的。 “难怪人说喝酒容易出事了。”简初晴忍不住把脸埋在被子里了。在酒的带动下,她也彻底的放开了。 果然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啊,那个过程,不说也呗,她都不敢回想。 不过大红倒是把她收拾的干干爽爽的,她也没觉得身上有什么大的不舒服,连宿醉的感觉也没有。最重要的是,她马上就发现自己身子又变得轻盈了许多,身体内也隐隐有了在自行流转的灵力。 大红进来,就发现她埋在被子里当驼鸟,就明白她回想起这两天的荒唐了,笑着把她从薄被里挖出来,说:“好啦,睡够了吧,起来吃饭吧。我给你煮了点玉米粥。” 说到饭,简初晴也真觉得饿了,这两天虽然小红有不时喂东西给她吃喝,两人不知道交换了多少唾液,但那其实哪里能吃得饱呢,何况两人消耗的体力也挺大的。要不是有那酒力的支持,两人也不可能那么精力百倍。 现在酒力已经完全消散了,肚子饿的感觉也很明显了。大红早就饱食了一顿了,解决了两只烤鸡。简初晴也像是从饿牢里放出来的,就着煎鸡蛋,连喝了两大碗玉米粥,还吃了一盘子烫的白菜苗,才放下筷子,说:“饱了。你吃过了吗?” “我早吃过了,烤了两只鸡。”大红笑道。 “那酒到底是怎么回事?”简初晴问。 “那是一个桃树妖酿的酒,独一无二的,我估计也拿不出来第二坛了。这种酒,对身体极为好处,能提升灵力。不管是对人还是对妖来说,都大有益处呢。” 大红说着,拿起她的手腕把了把脉,又笑道:“恩,你现在体力有了灵力。是不是觉得很舒服?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吗?” “恩,是很舒服,好像身上所有堵住的地方都全部打通了,连视力都变好了。哎,这个桃花酿,是怎么酿出来的?”简初晴盯着墙角的小小蜘蛛,发现自己能清清楚楚的看到那细细的丝是怎么从蜘蛛身上一根一根引出来的。 “桃树妖,会用他自己的花和妖力酿酒,所成酒天下无二,是很多妖想得到的至宝。可惜的是,以后再也弄不到了。”大红感叹道。 他不由的怀念起那个漂亮的桃花树妖,但过去了太久,久到他都记不太清楚那妖的模样了,只记得他周身那股淡淡的花香与酒香。在他漫长的妖生当中,能记得的人或者妖都很少了,留下一席之位的这个小妖,就是因为能酿得这一手好酒,让他记忆深刻。 简初晴一听,连忙说:“那可不敢浪费了,你有没有把剩下的酒好好收着。” 大红回味的一笑,说:“当然收好了的啊。我们得留下来慢慢品尝嘛。” 这种美酒,当然得在特殊的时候,才能拿出来的啊。 养猪大业 美好生活还要不断开创,接下来,两人开始盖猪圈,进行养猪大业。 两只小猪仔虽然还小,但它们是正宗的野猪仔,不可能像家猪仔那般老实,只等投喂。这几天它们也一直被绳子系着半放养在家附近的荒草地里。猪仔和鸡群分开着,一个在房子的左一个在房子的右边,一左一右,隔的还挺远的。 因为猪仔居然对小鸡很感兴趣,时不时的想要啃两口,弄得鸡群看到它们都害怕。简初晴也怕它们真的会吃自己的鸡,不得不把它们分隔开来。但晚上她还是把两头猪仔牵回家的,栓在院子里先养着。回来后来,又一直很忙还没来得及给它们盖专用的猪圈。 两只猪仔在荒草地里生活的还蛮舒服,栓着它们的绳子足有十几米长,够它们在一定范围内撒欢。而且它们也已经习惯了这个牵制,对系着自己的绳子完全不在意。野草地里它们能吃的东西也不少,比如草根,一些地下的茎块,蚯蚓和小虫子,甚至包括一些还比较青嫩的野草及它们的果子。 就算如此,简初晴还怕它们吃不饱,每天还会给它们喂几个红薯加餐。 这些天下来,两头小猪仔已经长大了不少,养的圆滚滚,肥嘟嘟的,可见它们已经适应了白天吃食,晚上睡觉的生活习惯。见到简初晴过来喂它们,两只猪仔立马欢呼着冲了过来。红薯这个食物对它们来说,真是美味佳肴。 现在天气越来越冷了,昨夜还又下了一场雨,今天也是阴天,凉风一起,简初晴就生怕把猪仔子冻着了,“先给它们搭个暖和的窝吧。” “行啊。早就赶出来住了,天天住在院子里臭哄哄的。”大红笑道。其实这两只小猪仔臭味不大,毕竟天天都要被简初晴赶到河边去玩一下水,顺便清洗一下的。 大红还曾经笑话她:“你养猪,哪里是养来吃的,完全是养宠物。” 一开始简初晴还帮猪仔洗涮,好在猪仔本身也喜欢水,它们主要是为了在水里打滚,后来它俩慢慢学会了自己洗涮,反正在水里游几两圈再上岸,差不多就干净了。 简初晴和大红为了让它俩学会打理干净自己,还特意在下游的河边圈了一块地方出来,专门让它俩撒欢。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两头小猪仔现在就算在外面跑一天,回到院子里其实也挺干净的。但是它俩不会控制自己去外面拉屎拉尿,这个也没办法去教它们,所以院子里怎么都会有些气味,大红每天早上都要打扫院子,做清洁。弄得他很烦火,早就说过不让它俩住在院子里了。 只是简初晴说要多养养,把它俩性子养好,让它俩知道这里就是自己的家后,才敢放到外头去住。不然,它俩要是跑掉了,岂不是白费功夫。现在还是小猪仔,再长大点,它们是能直接跑掉的。绳子这玩意儿,再坚固也比不上野猪的牙齿啊。成年的野猪别说系根绳子了,就是弄个猪圈就不一定能关的住呢。 “我们就把猪圈盖在这里吧。”大红指了指两只猪仔生活的地方,觉得直接在这边正好,离家比较远,不用臭到自己。 这块草地早给两头猪仔踩实了,草全没了,成为一块空地,正经一块大型宅基地,都不需要他俩再多处理了。多好,多方便啊。 “会不会太远了?安全吗?”简初晴有些担心的问道。她觉得这里离家有点远,怕有什么事来不及反应。 “不远,猪不比鸡,再大点会很臭的,你受得了?你还怕不安全,是怕它们跑,还是怕别的动物来吃它们?你是不是担心的太过了。”大红笑道。 “那行吧。你觉得不会出问题就可以了。”简初晴同意了。 反正就如大红所说的,在这一块,他俩就是主人,别说有外来的大动物了,就是小动物都少见呢。连鸟都只有最普通的麻雀之类的小鸟儿过来,安全还真是挺安全的。不然,他们养的那群鸡也不能这么自在,随便乱跑了。 猪圈用的是竹子和芦苇加茅草,再糊上一层黄泥巴,和他俩的院子材料基本一致,就是相对小了很多。约十五个平方大小,高约两米。住两头小猪仔足足有余,就算它俩长大了,再生一窝小仔,也一样住的下。 花了两天完工,但要等泥巴变干,还得几天,不过也无所谓,泥巴只抹了外面,里面又没有抹。猪圈一完工,当天晚上,大红就把猪仔直接关在猪圈里过夜了。 第一夜,简初晴还蛮担心的。结果它俩适合的也挺好,晚上没有吵闹,第二天也很正常,简初晴就放心的让它们在这边住下来了,早上依旧过来把它俩牵出去,走远点,系在小树上,让它俩自己找食吃,在外面撒欢。 盖好了猪圈,就又下了一场雨,气温也急剧下降,预示着冬天马上就要来了。 “我们再出去换一次东西,就可以窝在家里过冬了。”大红让简初晴捡一些东西出来收拾好,打算再出一趟门,去找阿玉他们换些东西回来。 “行啊。这次多带些酸汁,油脂和鱼露,恩,两弄两条大鱼回来腌腊鱼吃。”简初晴想起雪江那边的大鱼了。雪江的鱼比他们这边的大而且多,可能是因为平时他俩吃的多了,河里的大鱼都很少见了。 “好的。那你这次要跟着过去吗?” “我就不去了吧,你带两只鸟去,快去快回。”简初晴没打算去。 天变的更冷了,出门在外并不是享受,她还怕会冻着呢。而且大红要带上她,多一个人多一个负担就不说了,而且太浪费时间了。带着她,不可能不停歇的赶路,总得按一日三餐停下来休息,并且晚上还一定要找地方搭帐篷睡觉。 如果只有大红带着鸟们去的话,晚上根本就不用搭帐篷就不说了,而且白天飞行的速度也会加快。她觉得自己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更好。 “那行吧,你自己小心点。我尽量快点回来。”大红点点头,他还比较放心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的。反正这地方安全的很。现在又进入冬天了,更加不可能有外来的猛兽了。 好吃的 简初晴给大红收拾了一些各种咸菜,包括白辣椒皮、泡酸豆角酸黄瓜,剁辣椒酱、腌萝卜苗等等。另外,还带了一些熟的红薯干。最后就是两大口袋的红薯了。 这些东西,大红一个人背是很吃力的,并且他还多训练一下苦力鸟,就依旧叫上了一号和二号。 有两只鸟当苦力,大红自己要背的东西就少了很多。他一路上就有精力四处观察,寻找野柿子之类的野果子,和一些野菌子类。 通过竹林往雪江去是连绵的山林,范围大的很,植被丰富,里面的物产是很丰盛的,很多东西需要仔细寻找才能发现 。 阿玉他们对大红的到来十分欢迎,阿玉还抱怨:“晴姐姐怎么又没来啊?你又把她扔在家里。” 大红答:“她在家里忙活啊。我们有很多活要干的。已经进入冬天了,事情多的很。” 阿玉只当简初晴和小红在家里干活,还说:“那下次,你再带她过来啊。” “好的,下次来一定带她过来。”大红答应了。 天再冷点,没什么事要做了,他就可以再次带简初晴出门了。不一定非要交换东西,也可以纯粹的出来玩玩嘛。 这次因为有几样新东西,红薯干和白辣椒皮及脆爽的萝卜苗,大红又一一给大家作介绍,并且告诉他们如何吃。 两大袋的红薯,自然是一袋给阿玉他们,一袋安排人送去给牙牧族人了,只等着冬天再来拿尖牙兽肉呢。 “红薯干是可以直接食用的,你们尝尝。” 阿玉他们几个一听,立马各自拿了几块在手里,开吃了。 “好吃吧,可甜了,还有嚼劲。”大红等他们吃了几口,才笑问道。 “恩,是的,好甜好吃。”大家都狂点头,显然非常喜欢红薯干。 “这个直接当零嘴儿吃,是用红薯做成的,就是挺费红薯的,一大袋子才能得这么一点儿红薯干呢。”大红边说边比画了一下,惹得阿玉他们都惊讶的说:“晒干了,这么费新鲜红薯的吗?” 大红说:“是啊,所以也没多晒太多,就是让大家伙尝个新鲜味。而且红薯干保存的时间也长,新鲜红薯放太长时间,也容易烂掉的。” “那这个怎么吃呢?”阿玉又指着白辣椒皮和萝卜菜问道。 “白的是辣椒皮,挺辣的,可以煮鱼汤啊,你们不是爱吃点重口味的吗?这个萝卜菜,可以清洗一下咸味直接吃,也可以加上白辣椒皮炒一下再吃,也可以直接拿来煮在鱼汤里呢,很脆爽的。”大红笑道。 说实话,白辣椒皮比辣椒酱要更辣一些,如果喜欢吃辣味的,会更喜欢这个一些。而腌制过的萝卜菜,可以用辣椒皮炒,拿来卷饼吃,也挺下饭的。 阿玉都格外喜欢,还一个劲的要求大红:“你们下次来,再给我多带点吧。红薯干好吃,白辣椒皮和萝卜菜煮鱼汤也很好喝。” “那今天就煮个辣辣味的鱼汤喝啊。”阿玉连忙吩咐大家去捉大鱼。 然后,果然炖了一大锅辣辣的鱼汤,喝的大家满头大汗,并且味口大开。搞的大红都跟着吃了几大碗。虽然平时他和简初晴也会炖鱼汤喝,但是两个人吃肯定不会像现在一炖就是几十斤啊。所以嘛,味道就没这么香。 “真好吃啊。”大家边吃边赞叹,阿玉还说:“这个白辣椒皮,你们做的多吗?不然,明年你们多做些这个白辣椒皮给我们吧。和辣椒酱是完全不同的味道呢。” “可以啊,下次来再给你们拿一些,家里还有呢。其实这个冬天很冷的时候吃,更好。而且白辣椒皮拿来炒肉类吃也很好吃呢。”大红抹了一把汁,笑道。 他想起家里还有几大竹筒,打算下次再带一些给他们。而且他也记下了,明年得让简初晴多做些这个白辣椒皮,其实这个太简单了,比剁辣椒酱更容易。 “怎么炒肉?”阿玉这个吃货连忙问道。 “就上次你们给我的那个兽肉,切成片拿来炒白辣椒皮,很好吃啊。”大红笑道。 这是简初晴做过的菜,他也记忆犹新呢,又香又辣,肉片爽滑可口,和吃鱼肉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享受。 “这个容易啊,明天早上咱们就做这个肉吃。再拿一些那个小兽肉给你们。”阿玉小手一挥就决定了。 大红也挺满意的。他就知道只要勾起阿玉的馋劲,自己就能跟着沾光的。 “对了,那个肉骨头多的地方炖莲藕汤也挺好吃的。你们今天可以先挖一些莲藕出来,明早就炖莲藕汤,要炖久一点。”大红又指了指早就已经枯败的荷杆,整个河面只剩下了一些光秃秃的枯荷杆,连半片绿色的荷叶都不剩下了。 “行啊。你们两个去挖,这个莲藕多的是。多挖些,你明天好带回去。现在天气冷了,应当不会很快就烂掉了。”阿玉一听,连忙让人去挖莲藕了。 上次简初晴教他们做过莲藕粉后,他们自己又做过一次,这河里的莲藕就很少有人来吃了。这段时间,他们也就挖过几根当零食生着吃过,纯粹是吃着玩儿的。这大半河的莲藕,他们根本就吃不完。 要是大红愿意来背,他可以经常来挖莲藕,毕竟鲛人的主食是鱼。莲藕粉吃了一段时间,也没那么热爱了,毕竟可以随便吃的东西,大家都没那么珍惜。 “好的。莲藕你晴姐姐最喜欢吃了。”大红很开心,他和简初晴与阿玉他们不同,鱼汤是不能满足他俩的,莲藕汤却可以直接让他俩当饭吃呢。 “晴姐姐喜欢,那就多带些回去啊。”阿玉豪气冲天的又让大伙再多挖些莲藕。 大红连忙又说:“别,也不用挖太多了,太多吃不完烂掉,也是浪费。对了,你们明天帮我捉两条大鱼,我带回去做鱼干,我们那边没有太大的鱼。” 虽然说天气冷了,但新鲜莲藕也不能保存太久。他现在也和简初晴一样很舍不得浪费食物。 “那晴姐姐还想要什么吗?”阿玉又问。 “就是那个兽肉她很喜欢吃,其他的,也往常一样吧。”大红趁机多要了点兽肉。 “这样啊。阿夜,那就去捉一头大点的小兽,多分些肉给晴姐姐。”阿玉果然立马答应了。 大红也满足了,决定下次过来,再让简初晴教他们做几道莲藕菜,比如炸藕盒子,也挺好吃的啊。以此来表达对阿玉的谢意。 收获满满 大红带着两只苦力鸟,背上了鲛人们给他们的东西返家。 这里有约百斤莲藕,两条巨大的已经处理好的鱼,一大半头也同样处理好的小兽肉。恩,他们管那个好吃的兽肉叫小兽。 红都没看到活的小兽,可见这种动物,并不多,对于鲛人族来说,可能也是很珍惜的。这大半片肉也差不多一百斤了。外加油脂、酸汁、鱼露和约二十斤晒干的野菱角。野菱角还是简初晴教他们晒干存放的。 晒干后的野菱角可以直接煮熟了吃,也可以磨成粉冲泡菱角糊糊吃,和莲藕粉很相似,味道稍微好一点,更加甜更加细腻一点儿。 这些东西全给两只苦力鸟背着,让它俩先行回家,来往两次了,它们也认得路了。然后,大红就独自个儿,轻轻松松的在丛林里四下穿行,寻找野柿子,野菌子等物。 两只苦力鸟先行回来了,简初晴见到它俩没见到大红很是吃惊,不过大红特意在苦力鸟背着的口袋上留了字,告诉她晚两天回来,去找点其他东西。 看到留言,简初晴哭笑不得,同时也放下心来了。 “这家伙,还想到这招了。来,过来,给你们吃东西。” 她帮两只苦力鸟解下了口袋,摸了摸它们,又拿了些老菜叶子和红薯出来喂它俩。后,就让它俩回去了。两只苦力鸟和她已经很熟了,加了一顿餐,都恋恋不舍的围着她打转。 “你们可以回去了啊。”简初晴笑着和它俩玩了一下,又各自得到了一个大红薯,这才满足的离开了。 两大袋的东西,她打开看到有肉,高兴的不行,立马连皮带骨头割了一大块下来,还把最嫩的一块肉又切下来,留着炒来吃。连皮带骨头的就斩成块,去炖莲藕汤了。 剩下的大块小兽肉,简初晴仔细的分割了几个长条,挂在院子里。 这块肉虽然腌着,但还挺新鲜的,最嫩的地方切成薄片拿酸脆的白辣椒皮炒来吃,又嫩有滑脆爽酸辣椒,十分美味可口。 简初晴连吃了几片肉,心里还在说:“要是配米饭,就更好了。”这么有味道的炒肉片,她肯定要连吃两大碗米饭。 可惜的是,大米到现在大红也没有找到,她也只能想想了。不过配上炖的粉糯的莲藕,也很挺好的。她一连吃了两碗浓浓的骨头莲藕汤,就很饱了。 剩下的半锅汤和半盘子炒肉,她留下来晚上再吃,今天都不用煮其他东西吃了。 至于那两条大鱼,因为早就被阿玉他们处理好了,鱼头已经被吃掉了,只剩下分割成大块的,抹上了一层盐的净鱼肉,她就和小兽肉一起,直接挂起来放在院子里,通风阴干。 阴干的咸肉和咸鱼比直接晒干的会显得更加新鲜。外层风干了,整块肉脱水了,但是里层的肉却很新鲜,吃起来口感更好,不那和硬和柴。而且这种小兽肉本身就很鲜嫩,比现代猪肉会适合做咸肉。 就在她处理这些东西的时候,大红还在山林里四处寻找他所想要的东西。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绕了好多的路,扩大了寻找范围,终于在第二天,在一个悬崖边上找到了十来棵柿子树组成的柿子林。 可惜的是,树上的柿子已经不多了,大多数都因为熟透而掉落了,地面上满满一层稀烂的柿子,沾满了虫子蚂蚁,倒是便宜了它们。 不过就算每棵树上剩下的柿子不多了,但架不住树多啊,有十几棵呢,大红最后还是摘了满满一篓子。 然后,他又摘了不少野菌子,才满载而归。 “哟,回来的还蛮快嘛。我还以为你要多等两天才回来呢。”简初晴迎上去,帮他卸下篓子,又忙活着去热饭菜。 锅里还有她吃剩下的半锅莲藕汤,她又拿了一碗面粉出来,让大红先喝着汤,自己快手煎了几个薄薄的大饼子,又炒了一盘子肉。 把肉菜夹在饼了里,卷成一个个大手卷子,大红几大口就吃掉一张饼子,边吃还赞道:“好吃。还是这个肉格外香嫩多汁,加这个白辣椒皮真是绝配。” 说的简初晴都忍不住馋了,就着他的手咬了几口吃了,“确实很好吃,不过这种炒肉配米饭会更好呢。” “是吗?明年我要认真去找水稻,争取让咱们都能吃上米饭。”大红被她说的馋了,表示自己一定要去找到水稻。 “要不要还给你烤几个红薯?”简初晴笑眯眯的问。 “烤几个吧,等会当夜宵。”大红笑道。 出了一趟门,他好几天没和老婆亲热了,所谓小别胜新婚呢。今天晚上他是要好好出一把力的,没有夜宵可不行。 不过,吃饱了饭还不能去休息。两人还有处理他带回来的东西。 简初晴说:“柿子这么多一时也吃不完,肯定是要做柿饼的。我得趁着它们还新鲜比较硬,好削皮。今天晚上就先处理出来。” 而且现在天气好,院子里风也很大,削好皮的柿子晒着通风,一个晚上都能吹干不少水分,晒柿饼很便利。 两人连夜处理柿子和野菌子,初晴专挑硬的出来削皮准备晒柿饼,大红则把野菌子和她削好了皮的柿子,摊开晒在晒席子上面。两人忙活了小半夜,才把这些事情做完。幸好院子够大,摆的满满的。 看着这么多的野菌子和柿子,简初晴很是满足,伸了伸已经酸楚的腰,说:“这么多,手都削酸了,腰也坐酸了。” 大红伸手给她揉了揉腰,说:“我就说留些明天再做,你非要今天晚上全部弄出来。” “没事,这点活儿不算累了,就是有些繁琐罢了。晒柿饼也得靠老天爷,今晚月亮这么好,显然还有几个好天气,走吧,去洗澡了。”简初晴一把打开那只在她臀部留恋忘返,恨不得去解她衣服的手。 然后,她扭了扭脖子,活动了一下身体,心里还有句话没说出口,今天晚上这家伙绝对不会放过她,明天,她就不用想着早早能起床干活了。 果然,一听说去洗澡,大红就兴奋起来了。 这个晚上,也正如简初晴心里所想的一样,她根本就没有机会睡觉。 还差不少 又是一个满是激情的夜晚。 第二天,两人不可避免的睡了个大懒觉。 简初晴醒来时,床上只剩下她自己了,另一边床铺都已经冷了。她在床上发了一下愣,才知道自己又睡过头了。而且身子某处还因为被过度使用,有点难受。 她不由的回忆起昨晚的那些事,大红那个混蛋,也不知道上哪儿学的那些子手段,直把她折腾的…… 她又羞又恼,而且嗓子还干的直冒烟,忍不住咳了几声。 听到咳嗽声,大红连忙端了一杯水过来了,“喝点水吧,睡好了吗?” 简初晴接过杯子,却没有直接喝水,而是含了一口水在嘴里漱了漱口,去外面吐掉了,才把剩下的水喝掉了。她也不理会大红,就去洗漱了。 大红讪讪的笑了笑,他知道老婆又嫌他折腾的过头了。他素了好几天,一时是有些没能收得住。为此,他在简初晴睡着后,还特意给她按摩过,不过看样子效果并不太好。 这个时候都快中午了。大红其实也只比简初晴早起来约半个时辰,他去放了鸡和猪,又回来在灶上炖了一锅莲藕野鸭子汤,才去把院子里晒着的东西,移到外面太阳下面来晒。才晒好,他就听到简初晴的咳嗽声了。 昨夜他们是把晒席放在靠墙的,头上有屋顶盖着,只有风吹,是晒不着太阳的。这会儿,他把整个的晒架子全部移到院子中间的空地上来,让阳光直直的晒在上面。 经过了一个晚上的风吹,这些柿子和野菌子,都失去了不少水分,变得皱了。 炖个汤其实也不需要多高的厨艺,野鸭子本身是腌制过的,是咸的,他只需要把莲藕和鸭肉一起加进锅里,放了大半锅水直接煮着就完事了,根本不需要加什么调料。不过炖这个汤需要的时间也不短,他想着等简初晴起来,也差不多可以吃了。 幸好昨夜烤了几个红薯,大红在简初晴睡着后起来吃掉了,这会儿他拿了一把红薯干慢慢吃着,以安抚自己已经空了的胃。 他炖的汤肯定不如简初晴做的好吃,但是,食材好,也不需要什么调料,就这么小火慢慢炖着,香味儿也慢慢散开来了。闻着香味儿,大红越来越觉得肚子饿了,忍不住又去泡了一碗莲藕粉吃了。 他正吃着,简初晴过来了,“饿了啊?我马上来做饭。” 这会儿,她也不生气了。自己选的老公嘛,而且虽然有些过头,但不得不说,她自己也蛮享受的嘛。 大红却说:“不着急,你自己饿不饿,要不要也泡一碗莲藕粉垫下肚子?或者煮一碗糖水蛋?”他自己不太爱吃糖水荷包蛋,简初晴却蛮爱吃的。 “不用,给我调一杯蜜蜂水就行了。”简初晴摆摆手,忙活着去做饭了。 大红连忙去拿蜂蜜,舀了一勺子出来,用温水冲开,调了一大杯蜂蜜水递给她。 简初晴接过水杯,几大口喝完,就又埋头切菜。她自己也饿了,她知道大红一定是饿荒,不然也不会吃着莲藕粉就红薯干的。他爱吃肉啊,光这些素食,吃的再多也不抵用的。 算了,自己老公把他饿坏了,自己也心疼。 锅里的汤才炖开不久,想要炖熟,还得一会儿呢。简初晴就先炒了个酸辣土豆丝,又切了几大薄片肉过来,煎熟放在一边备用。接下来,她开始煎饼子,煎和昨晚吃的一样的大薄饼子。然后,把土豆丝和肉片放在饼子上卷成大手卷子。 吃了两三张饼子,莲藕汤也炖好了,简初晴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的莲藕,却给大红盛了满满的一碗鸭子肉,两人一个吃肉一个吃莲藕,吃完才去专门喝汤。 咸鸭子汤其实蛮有味道的,简初晴连喝了两碗汤,搞饱了肚子,懒懒的坐在一看大红吃喝。 大红饭量本来就大,再加上昨夜消耗的又多,这会儿又饿了小半天,吃起来就没个完。简初晴眼看着他吃了一碗又一碗,又是好笑又是心疼,说:“你饿了,怎么不先烤点鸡肉吃啊?” 其实大红也不是完全不会做饭,但要说做的有多好就谈不上了,煮个粥,炖个汤,他基本都会。 他做的最好的就是烤鸡。 在外面,他就是一顿吃两只烤鸡,有时候也会学着简初晴把红薯埋进火里烤熟了吃。多半时候,他都是自己烤肉吃,这天天在外面吃烤肉,他也吃腻了,才没有一起来就烤肉吃。 听了他的解释,简初晴就想到一个问题了,他们现在吃什么都得现做现吃。而且做饭需要的时间比较长。想要很快就能吃上饭,就需要有面条或者包子馒头,包子馒头直接热一下就能吃了,煮一碗面条也不需要多少时间。 只是,他们没有现成的面条和馒头包子,面条现和面擀面切好再去煮,也需要不少时间,做包子馒头吧,又没有发酵粉。她想来想去,觉得在这里找到发酵粉,小苏打,面碱这些东西,都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包子馒头就不用想了,还是做面条相对容易一些。 虽然做面条也很麻烦,首先需要一块大点的案板,还要一根长点的擀面杖,而且做好的面条,要晒干才能保存,怕也不易存放。 不过他们并没有太多的面粉,可以做很多面条存起来慢慢吃,所以试着做几斤面条吃个十天半月,还是没问题的。 “哎,我们晚上做点面条吃。我多做点,晒干,存着慢慢吃。下次出门带点面条,在外面煮面条吃也方便。” “可以啊。那我再去磨点面粉。”大红表示自己很喜欢。 吃面条嘛,那可能有很多吃法的啦,可以加各种肉臊子,也可以加各种肉汤啊。辣的咸的,各种口味都行嘛。加菜加蛋,加虾皮加鱼肉,样样都行。一想到这些,他的口水都要开始分泌了,期待的不要不要的。 “行,我们先把晒架移到外面去晒。”简初晴指指院子中那些挤在一起的晒架。这可是两人昨夜小半夜的劳动成果,怎么也得要好好照顾。而且这也是他俩的食物啊。都是好东西呢。 院子里空间再大也比不上外面宽阔,何况两人晒的柿子和野菌子还挺多的。看着已经变皱巴了不少的柿子和野菌子,简初晴很满意,说:“就这天气,再晴个四天,就可以了。正好,把面条也晒干。” “恩,还有段日子的晴天呢。这几天我也可以再去多砍些柴回来。”大红说。刚出了一趟远门,他最近不会再出门了。 “恩,我也和你一起去,我去割些草堆在猪圈附近。”简初晴连忙说。 “干嘛呢?”大红不解的问她。猪圈那边有的是草,还非得割好堆在那边,是要做什么用? “给猪准备的啊。天太冷的时候,它们也会冻着的啊。需要给它们铺些干草保暖啊。”简初晴解释道。 以前农村家家户户养猪,天冷了,就是给猪圈里铺上干净的干草,一来可以给猪保暖,二来嘛,过几天打扫一次猪圈,把这些东西铲出来当肥料,再给猪铺上干净的草。干草被猪踩上几天再沾上了猪的屎尿,堆在一起,就是很好的农家肥了。 只是干这个活,很臭的,没几个人愿意干。 “哦。这样啊,我一个人割就好了 ,你不是去做面条吗?”大红还不知道这个臭活以后就是他的专属呢,这会儿答应的挺痛快。 简初晴在心里偷笑,愉快的说:“我也不是说现在就去割草啊,你也要去磨面粉,我才能做面条啊。对了,还得找一根大点的擀面杖和一面大点的案板呢。这两样,你先去找回来吧。” 大红想了想,说:“我去河对岸找根合适的树枝回来给你发擀面杖。案板你得自己想办法,不然等我砍根粗树回来做成案板,也得晒干才能用吧,那得多长时间啊?” 简初晴点点头,去想办法弄揉面擀面的案板了。 家里的桌子等物都是竹制的,桌面是用竹片铺成的,每块竹片间总是有些小缝隙,这样的桌面是不能当案板用的,面粉会从缝隙里漏下去的。而且湿面团也会渗进小缝隙里,不止浪费面粉,也会把桌面弄的挺不容易清洗干净。最重要的是,这种有缝隙的桌面,怎么能擀的好面皮嘛。这种案板做包子馒头还能勉强用用,要做手擀面,还真不好擀整张的大面皮。 于是,简初晴就找了一块布出来垫在桌面上,没办法了,也只能凑和着用吧。等下回去弄块光滑平整的石板回来当案板。木头做的案板,她也不想了。没有好用的锯子,也弄不出整块的宽大的木板子。 这么一想,简初晴就觉得家里的家伙什还差不少呢。 别看他俩现在样样都有,生活过的有模有样了,其实有些东西真是不到要用时,根本就想不起。比如,磨子,比如案板。这两样东西,他们迟早得自己动手做,不然,永远没有用的,也不行啊。 擀面杖 别看没有合适的器具,但大红磨粉面的速度其实很快,就他那个力气,就算光是用手都能磨出几把面粉来。 简初晴也就把案板理整好,又搭了个挂面条的架子,大红就端着自己磨好的面粉过来,还问:“这么多可以了吗?要不要还弄一点?” 简初晴看到他端着大半盆的面粉,还吓了一跳,说“你不会是把那些麦子用掉了一半吧?” “没有啊。这才几斤啊。”大红回答完又说:“你别老是担心我们吃得太快。吃完了,我还能再去换一些回来。家里又不是没红薯了。” “那你把红薯全部拿去换麦子,能保证够吃几个月的主食吗?”简初晴反问他。每次背那么多红薯出去,也就换回一小袋麦子,真要全部吃面食,他们的主食是不够的。 大红却不以为然的说:“光给你一个人吃还是够的。而且我们不是还有土豆和玉米吗?匀几顿给我尝个鲜,不就行了啊。” 话是这么说,简初晴却没听他的,因为她知道这家伙其实也蛮爱吃面食的,甚至连玉米粥也比较爱喝。如果真让他一天三顿,顿顿吃肉,他又会馋主食的。她可不想自己一个人吃独食,让老公在一边看着流口水。她宁愿隔几天吃两顿,但能保证几个月都不断粮。 不过说到玉米,简初晴就说:“那你干脆再弄点玉米碎,我煮点玉米粥喝。”这几天,天天的莲藕汤,她基本上把莲藕在当主食,这会儿倒是想喝点玉米粥了。 “行,那干脆今天不做面条了,明天再做吧,你也先歇歇。”大红转身又把面粉端走放到土地庙里去放着了。 家里比较珍贵的食物,都放在土地庙里。因为这间房子最好。砖头水泥的房子,比他俩自己盖的泥巴、竹子、草和芦苇构成的泥巴房子要好多了。 简初晴收拾了半天的案板,人家居然说明天再做,不过她想到自己还有些酸软的腰,也明白他的意思了,也就没多说。 于是,这一天,简初晴基本没干活,煮饭不算。大红也正好有时间去弄她要的擀面杖。他去弄了一根简初晴要求的约一米长的圆木头回来,其实就是构树枝,剥掉外皮,粗细也正好合适。 这种树,枝叶茂盛,树干到是不太粗,光长树叶,一长还是一大片,树叶密密麻麻,偏偏木质又没多大用途,在农村荒地方到处都是,基本是被当成杂树野草的。 简初晴记得她小时候,大家伙还把嫩的构树叶割去喂猪呢。甚至放牛时,牛也会吃这种树叶。 在这边也一样,很多地方有枸树,简初晴都没太关注过它们。实在是她对这种树没多大的好感,这种树最喜欢长在屋子附近,她记得小时候,家里经常要砍枸树,不然它们就长到屋子里来了,甚至屋顶上都长,生命力超强。 枸树除了当饲料之外,当柴火都没人喜欢,而且农村也不缺柴禾。 后来农村人家家户户养猪养牛的又少了,没有人去割枸树叶回来当猪草了,也没有牛去吃它们了,这种树更加四处蔓延。特别是没有人住的老房子,几年就给枸树占满了。 她很记得,他们村,有位老人是五保户,年纪大了就到养老院去生活了,他家的破房子两年没人管,就长满了枸树,看上去阴森森的一大片,连走到那边都觉得有些可怕,生怕树丛野会跑出毒蛇什么的。 当然了,这种地方,也就是鬼故事最多的地方了。往往他们一些小伙伴们,在经过这里时都得要加快脚步,就像真有鬼出来一样,吓人的不行。 “这种树当擀面杖能行吗?”她有些怀疑,因为这种树,木质不好。擀面杖还是要用木质紧实一些的更加好用。 大红惦了惦手里,新鲜出炉的擀面杖,笑道:“先凑和着用用。附近也没什么好的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个根合适的。” 不管怎样,这根圆木头还很光滑的,确实也够格当一根擀面杖了,简初晴也就接爱了。没有擀面杖,她就做不成面条了。 “哎,你说我们的那五根玉米树,是不是真的成精了啊。现在还在结玉米棒子。”简初晴又有空关心起那几根玉米了。 它们生长的时间够长了,而且还在不停的结玉米,完全没有过季的意思。这样下去,一年到头,都结果,要说它们没有点奇特之处,谁也不相信啊。 大红笑道:“你不是等着长出五个玉米娃娃吗?那就慢慢等着啊。” 他当然也发现了这五根玉米的与众不同,也相信它们是真的有成精的趋势,不过几时能成精,他也不敢确认。 “要真长出五个玉米娃娃了,那玉米我们还能吃得到吗?”简初晴笑问道。等到玉米树成了精,自然也不可能再结玉米给他们吃了啊。 “不能吃也没事啊,我们不是还有其他的玉米吗?明年再多种一些,足够吃了啊。”大红一点儿都不在意。 好象玉米树成精这是很常见的事情,弄得简初晴很无语的瞪了他几眼。不过一想到他本来就是只鸟,也许还见过成精的玉米娃娃,她又释怀了。人家都见过了,当然没什么好奇的了。 这就是一个人与一个妖的区别啊,特别是大红还是一个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见过太多稀奇古怪事情的老妖精。简初晴想到这里,又忍不住问:“我看你也没对什么格外好奇的了。” “那是,除了你,我也没什么感兴趣的了。”大红这话,说着说着就满是颜色了。 不过简初晴还是很好奇啊,她又想快点见到玉米娃娃,又想天天还能有新鲜的玉米吃。于是,她就很纠结了,“唉,如果多了五个玉米娃娃,不止没了玉米吃,还要给他们吃的吧。” “那又怎样?玉米都成精了,还要你操心他们的生活吗?你这个人啊,就是没事找事,我看你就是精神太好了。有这个精力,还不如多陪陪老公。”大红说着,就抱着她往房里去了。 简初晴挣扎了几下,也就半推半就由着他去了。 反正玉米娃娃什么的,也没见到影子。随他去吧。 手擀面 第二天,简初晴开始做手擀面。 这也是她第一次做手工面,以前虽然跟着妈妈在春节期间做过一种家乡的小食,叫翻角子的,和面条的做法比较相似。 其做法就是把面擀成薄片,直接在擀面杖上用刀划开,分成几张,然后再切成小小的四方条,最后把一张四方条对叠,在对叠处用刀切开五条小口。切的时候可千万要小心,不能切断,只能切五条小口,然后再打开,就可以看到四方条的中间有五条小缝,然后,拿着一头从第三条缝中穿过,反翻拉开,就变成了一个小巧的角子。因有有翻的这个动作,所以叫翻角子。 做好的翻角子,就要下油锅炸了。炸好的翻角子,可以保存很久,又酥又脆十分好吃。翻角子可以加盐和芝麻做成咸口的,也可以加糖做成甜口。翻角子和麻花有异曲同工之妙,吃起来味道也挺相似的。但是,做麻花的面要发酵,而翻角子不用。 简初晴的家乡属于南方,是以大米为主食的,虽然当地也种小麦,但是小麦大多数是卖掉的,只会换点面条回来当早餐吃,然后,春节时会换些面粉回来做翻角子。 她记得小时候,他们那里的农家人都不会做馒头包子,甚至也不会包饺子。而且大家的主食以大米为主,早餐吃咸菜就粥,只是偶尔煮个面条换换口味,中餐和晚餐则是雷打不动的大米饭和各种炒菜。 馒头包子油条这些面食,都得去镇上买,大家伙自己都不会做。但翻角子家家户户都会做。 春节前,家家户户做年货,比如小麦芽糖和翻角子,更有手巧的还会做雪枣和九连环,这两样都是糯米做的。 在炸翻角子时还会炸一些红薯片。红薯片,是红薯蒸熟捣成糊,再加上熟的糯米粉揉匀,刮成薄片,晒干,切成合适大小,再用油炸熟,和翻角子一样可以保存很久。 那时候,农村孩子的零食也就是春节期间做的炒米,麦芽糖,花生黄豆糖,炒米糖,翻角子和红薯片,雪枣和九连环这几样了。 家家户户做的都大同小异,不外乎有的人家做的多几样,又或者更精细一些。但是炒米,小麦芽糖,翻角子,是家家户户都要做的。要不然,就是炒些花生,碗豆等等。 总之,都是自己家地里产的,再经过主妇们灵巧的双手,就成了一道道的美食。也成了孩子们一年到头的希望。 不然,今冬明春,人家家里孩子都有零食儿吃,你家孩子没有可怎么办?最重要的是,农家的孩子们,也就在这个时候得闲,能吃得上一点零食了。平时大家伙都挺忙的,没空也没闲情,更没有食材来做这些零食。 特别是农忙的时候,农家的孩子,个个都有活要干的。 比如女孩子在家洗衣煮饭,打猪草,照顾弟妹们,男孩子放牛,给在田间劳作的家长们送饭。再比如更大点的孩子还要下去栽秧,割麦呢。小点的孩子,干不了精细些需要力气大些的活,就下地去摘棉花,摘花生等等。 总之,除了三四岁的孩子之外,人人都要干活。 一边揉面,一边回想着以前的种种,简初晴又是难过又是怀念,忍不住想哭。 “怎么啦?”大红惊讶极了,不知道她为什么好好的一下子,情绪这么低落了。 看到他满脸的关切,简初晴连忙收敛了情绪,说:“就是想起了小时候,和妈妈一起做这些事情。” 这还是大红第一次听到她这么清楚的提起妈妈,因为他知道,简初晴的全部亲人朋友都不在了。甚至有可能他俩开后,大部分的人类都不在了。这是个沉重的话题,两人都不愿意提起。所以平时,他俩都不会谈论这方面的话题。 可就在这一刻,简初晴有股说说的冲动,她东一句西一句的给大红讲小时候的事情,大部分是做年货的情景。这些留下在记忆中的温馨往事,会陪伴她一辈子,也只有在特定的时间,她才会想说出来。 “每次开油锅,家里会炸很多吃食的。比如炸豆腐丸子,炸萝卜丸子,炸鱼块,炸糍粑等等。” “哇,这么多好吃的啊。”大红小心的措词,故意表现出羡慕实足,当然了他本身也是个吃货。同时,他也会说一些自己曾经的搞好的经历来活跃气氛,让简初晴快点从难过中走出来。他可不愿意看着老婆难过。 “是啊,那时候,我们会做很多吃的,小孩子们最喜欢过年了,又有吃的,又不用干活,还能穿新衣服。”简初晴的心情也又慢慢活跃起来。 说起那些幸福的往事,人也跟着快乐起来。过去的,不好的,已经失去的,就当它已经随风而去了吧。人啊,总是要往前走,往前看的。 两人说着往事,说到高兴处忍不住相视而笑,简初晴的情绪也慢慢从过往中走了出来,她开始专心的揉面。揉面其实也算是个技巧活儿,不会揉的人,永远也无法把面揉成光滑的一团。大红也要叫嚷着要揉,简初晴就分了一团给他。 简初晴揉大团,大红揉小团,大团的面在简初晴手中翻滚,搓动,就像粘在她手上一样,大红却揉来揉去,也揉不成团。 渐渐的,简初晴手中的面团变得光滑的一个大圆团。而大红却怎么也揉不成她这样子,不由的丧气道:“不行,你是怎么揉的。” 简初晴本来就是一边揉一边教他的,这会儿干脆接过他手中的面团来自己没费什么事就揉好了。 “还是你厉害,我拿这个面团没办法。”大红不得不认输。 “这个活,其实要多做几次就会了。”简初晴笑道。 面揉好了,简初晴把这们切成一团一团的小面团,开始擀面。 大红还是第一次见到擀面,看到一个面团在她手中变成一张薄薄的面皮,又是惊讶又是好奇,并且跃跃欲试,“让我试试。” “行啊。”简初晴开始切面,把擀面杖给他,让他去学着擀面。 其实擀面相对于揉面来说,更轻松,也更不需要技巧一些。擀好的面,只要切成细丝就可以,简初晴切菜的功夫很不错,切出来的面条粗细均匀,很快就切好了这一张面皮。 而大红还在和手中的擀面杖做斗争,怎么也擀不出来简初晴需要的大小和薄厚。 简初晴看的直笑,说:“还是我来吧,你不如去切面条。” “要我也切不了,你切的这么细和整齐啊。”大红摇头,这个难度也不低。 “那你就把我切好的面条拿去挂起来晒干。”简初晴给他指定了一项任务,这个最简单了,只需要手轻一点,不把面条弄断就行了。 几个面团擀完,最后一个面团,简初晴把刀交给大红,说:“你来切,不用切很细,切粗大一些,也不怕不整齐,我们这一餐吃。” 她打算做个油泼面,宽面更有味道呢。 大红切面,她去摘点蔬菜,再准备一点调料。 大红切完面,锅里的水也开了,面条下锅,很快就翻滚起来,加盐等熟了就可以捞起来,端在碗里,等着拌味道了。 简初晴又烫了两把青菜,烧了一点热油,淋在 把青菜辣椒粉和盐放在面条上面,烧了一点热油,直接淋上去,滋啦几声响,香辣味儿炸开,两人都不由自主的吞了一下口水。 “好香啊。”大红吸溜着口水欢呼起来。 “是很香,再拌点鱼露和酸汁,就可以开吃了。”简初晴拿起筷子开始拌面,香味儿越发浓郁起来了。 大红都不用再调味就开始大吃起来了。 一筷子面条下肚,简初晴满足的眯起了眼睛,“真好吃,我都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吃过面条了?” 手工擀的面条,十分劲道,而且纯正的麦香味儿也浓,再配上清爽脆嫩的蔬菜,油亮的辣椒面,味道真是说不出的好。 唯一的不好之处,就是这面粉是纯手工的,带着麦麸皮,会有一点儿粗糙,没有现代精面的细腻,但对于他俩来说,早就吃惯了粗粮,也不在意这一点点儿了。 恩,其实这才是纯正的有机粗麦面条,更加营养对身体更好。 大红埋头苦吃,连说话的空都没有,只是一个劲的点头附和她的赞叹。 一大碗油泼面,几大口就下肚了,再吃上两碗浓浓的莲藕咸鸭子汤,两人很快就搞饱了肚子。 “好吃,真是太好吃了。明天做荤面吧。”大红放下碗,还意犹未尽。 今天的面条,完全是素的,但口感却十分劲道,香辣又可口。他觉得要是做成荤的,会更加美味。 “行啊。”简初晴笑道。其实她无所谓吃荤面和素面,在这个地方,能时不时的吃一顿纯正的面条,已经是享受了。 这也越发让她坚定了明年一定要种小麦的心思,只有自己种出来了,才能随时都有的吃啊。就和红薯一样,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当然了,要是明年再能找到水稻,那就更完美了。 捆白菜 地里的萝卜终于长出白胖胖的大萝卜了,大白菜也开始打卷要包心了。 这天,趁着天气晴好,简初晴带着大红在地里给白菜包心,就是把菜叶子全部朝里拿草绳子系上,这个活也算是个细致活,每颗白菜都要细致的把叶子捋整齐,用腿夹住,再捆扎起来,不然叶子就会是散的。 天气一冷,菜叶容易被霜打秧,变软,不扎起来白菜自己是长不成一整颗全部叶子都包在一起的,就是所谓的包心。而且捆扎好的白菜,就不怕天寒地冻了,里面的白菜心会一直生长,而外面的叶子就算被霜打下雪了,也不影响里的菜心,菜心继续生长,整颗白菜变重变大。 最重要的是捆扎好了的白菜,包在里面的叶子会更嫩,味道也更好一些。不然就叫散白菜了,散白菜适合做咸菜,晒菜干。 这个捆扎的程度也要把握好,扎紧了影响白菜的生长,也不能扎太松,影响它包心。所以大红学习了好一会儿,才学会呢。 包好了的白菜,就放在地里长着,只要不是太冷的地方,一个冬天不摘,也不怕。要吃就去地里挖两颗回来。只有北方的冬天太冷了,雪下的深,会需要把白菜萝卜都挖回来,放在地窖里贮藏。 简初晴的老家虽然冬天也会下雪,但最低温度不会超过零下十度,所以地里白菜萝卜都不会挖回来的,随吃随挖的。白菜挖回来,只需要把外面的枯黄老叶子剥掉,里面就是白嫩嫩的叶子了。十分鲜嫩可口,一整个冬天,大家吃的最多的就是大白菜了。 萝卜就更加不会挖回来了,反正它们长在地下,土壤自动给它们保暖了。外面的叶子就算全部被霜冻了,也不会影响地下的萝卜,反正这个时候的萝卜叶子不能吃了,老了,有点苦涩,没人吃,一般都是喂猪了。 两大块白菜,光是这个捆扎的活儿,就够让人忙的了,因为得一直弯着腰干活,腰都快弯断了。第一天搞完后,简初晴连腰都伸不直了。 “看着是个轻闲活,却累腰,我腰好疼啊。”简初晴呲牙咧嘴的叫嚷着,反手轻轻捶打着自己的腰,只恨不得不干了。 大红自己也累得不轻,很是赞同她的话,他活动了几下身体,缓解了腰酸背痛就过来给简初晴揉腰。在他的揉搓下,简初晴总算缓过来了。 “行了,今天不干了,咱们回家吃饭了。” 继续玉米红薯粥,焖了个大盘土豆鸡块,再炒了一盘嫩白菜叶子,两人吃了一顿算是简陋的晚餐,就去歇下了。 一连忙了三天,才把地里的白菜捆扎了一大半。累得两人晚上都没精力折腾了。 不仅如此,两人到了晚上,还得互相按摩腰,缓解腰酸背疼,不然第二天哪里起得来。大红还抱怨:“应该少种点的,咱们能吃多少啊。干这个活儿太累了。我宁愿去挖红薯,砍柴禾。” 那是,别看不费劲,但费腰啊,人要不停的弯下腰来,而且你还不能坐着干这个活,因为还得靠双腿夹住白菜叶子,才好捆扎啊。一天下来,简初晴自己也累得慌,可以说,干了这么多农活,这个活最让人痛苦。 虽然白菜确实种的有点多,但简初晴却一点儿也不嫌多,还说:“等过个十天半月,你就可以带几袋白菜去换其他东西回来了啊。换个两次,只怕自己都不够吃了呢,那时候,你就不会嫌多。” 冬天到了,没有新鲜的蔬菜和果子了,大家伙都只能吃肉食,但肉食又不是足够的,有些人还得饿肚子了,有这么鲜嫩的白菜吃,别说鲛人了,就是牙牧族和飞鸟族人都愿意换啊。大家伙都是杂食性的,荤素都吃。 在这里,也只有她种了这些菜,到时候肯定是抢手货啊。 听到老婆这么说,大红什么反对的话也说不出口了。还能怎么样,老老实实弯着腰在地里捆扎白菜呗。 又干了两天,地里能包心的白菜全部捆扎好了,还剩下一些长相不太好的。它们的叶子太散,那些叶子几乎全部趴在地上长的,就不能捆扎了,捆了它们也长不出白嫩嫩的包心大白菜。 这种菜,也是可以吃的,而且因为全部是绿叶子的,也别有一翻风味,这几天,两人就天天都砍一两颗这种白菜回来炒来吃。但是这种白菜也有不少,天天炒来吃,一时也吃不完,而且这些散白菜,等天再冷些,多半都会被冻坏掉的,所以简初晴就想做点咸菜。 散白菜做的咸菜,比其他菜做的更加细嫩一些。 做法也很简单,就是拿盐去揉搓白菜,搓掉菜汁,然后直接装坛保存起来就完事了。等过个十天半个月,就可以拿出来炒来吃了。腌制过的散白菜清脆爽口,还酸酸的,是她很喜欢吃的一种咸菜。 这样腌制出来的散白菜,放点油渣子炒炒,送粥最相配了。是以前农村家家户户都会做的一种咸菜,也可以直接晒干,当菜干,拿来炖骨头汤喝。 这个和北方的酸白菜是完全不同味道的。而且能保存的时间更长,也更加脆。 看到腌白菜,大红说:“你怎么不也腌些萝卜干呢。” 这个时候,地里的萝卜也都能吃,虽然还不算太大。但昨天简初晴就特意拔了两个萝卜回去煮鱼吃了,第一次吃萝卜,大红瞬间觉得鱼汤都格外好喝了。 天天炒白菜,他已经吃腻了。这段时间吃的炒白菜确实有点多,餐餐都不缺这道绿叶菜。有时候是素炒的,比如酸辣味儿的,又比如清炒的,有时候又是荤炒的,加了些鸡肉丝一起炒,又或者直接煮在鸡肉汤里。总之,一天三顿都要吃白菜。 但当时简初晴却说:“现在的萝卜还缺了点味道,水份不那么足,也还不甜,要过十天半月才更好吃,不过现在倒是可以晒点萝卜干了。” 所以,这会儿大红就提到了萝卜干。 简初晴就说:“行,你去地里拔些萝卜回来,就选长得密的地方拔,连萝卜叶子都拿回来。” 这时候萝卜缨子都还比较嫩,也一样可以做咸菜的,简初晴现在一点东西都不肯浪费的。 大白萝卜连皮切成细长条,加盐腌制一夜,再拿布口袋装好,压上大石头,控干水,晒个两到三天就基本晒干,可以收起来保存了。 这样晒制出的萝卜干,也可以再洗干净盐,加些辣椒酱拌成酱萝卜,装在坛子里,慢慢吃,又或者直接炒来吃,炒萝卜干也挺好吃的。素炒荤炒都可以。 嫩的萝卜缨子加上那些因为浓密而长的很细小的萝卜,就被简初晴另外和散白菜一样的做法,又揉制了两大竹筒。这种萝卜菜,和先前做的嫩萝卜菜味道差不多,她记得上次让大红就带了一些给阿玉,阿玉还特别喜欢这个味道,还说过让大红再带些去的。有人爱吃,当然不能不做嘛。 到冬天了,他俩也需要大量的肉食,白菜萝卜虽然多,但素炒其实大红根本就吃不了几口,就算是简初晴自己也不能顿顿都吃,加点肉才更有味道呢。特别是萝卜汤,才叫好喝呢。 冬天也只有阿玉他们能搞到新鲜的肉食,简初晴打定主意,现在七七八八的菜多备一些,到时候,让大红去换些新鲜肉回来吃。不然,天天吃腌过的咸肉,她自己也会腻。 别看她现在腌制了大量的咸菜和咸鸭子咸鸡咸鱼,那也是因为没办法啊。 这里又不像在现代,可以天天出去买新鲜的,不趁现在多准备些,真下雪了外面天寒地冻的上哪儿去找肉来吃啊。但真正要讲好吃,新鲜的是一点儿也不能少的。只能说腌制过的和新鲜的各有风味吧,也要换着吃。 变天了 冬天好像一眨眼之间就到了。傍晚时分,原本还晴好的天空,突然就刮起了大北风。北风呼啸着吹过原野,吹过山岗,吹过芦苇荡,发出一阵阵唰啦啦的声音。 “变天了,恐怕要下雪了啊。”大红说。 “那快点,去看看猪圈,这么大的风,会不会吹倒了。”简初晴顾不上吃饭,就往外冲。 “哎哟,没事的。猪圈盖的很牢固,不会塌的。你着什么急啊。”大红话是这么说,却连忙也放下碗,跟着往外跑。 猪圈是他亲自盖的,因为是单独盖在荒草地里,特意还挖了比较深的地基,把当框架的竹子深埋在地下了。这要是都能被大风吹倒,那他们自已住的房子首先就得吹倒。何况,猪圈的四周都是齐人深的荒草和灌木丛,也可以猪给圈挡一部分的风。 简宅还四面都是空地,直面大风的袭击呢。不过简宅大,前不久大红又还特意修整过一遍,做了加固的。而且有土地庙这个水泥砖头的建筑物,增加了稳定性,没那么容易被风吹倒。 两人跑到猪圈这里来,仔细的查看了一下,果然猪圈稳稳单单的,不可能会倒塌。简初晴放下心来,指挥着大红给里头铺上了一层厚干草,并且还堆了两捆干草在墙角。两头猪仔立马都过来挤在草堆边了。 接下来,他俩又在猪圈四周透风的地方都挂上了厚实的草帘子,把风挡在外面。 猪圈当初特意设计了一圈透风的小窗子,这会儿可得全部堵起来了。不然,风太大,还不得把猪仔们吹个透心凉啊。 “幸好这几天编了一些草帘子。”简初晴手里没停,嘴里也没有停。 大红这段时间天天在割草,割了很多的草大部分堆在猪圈外围的空地上。她有空就编草帘子,也是预计到了这个情况的。如果天太冷了,草帘子的作用广泛,不止猪圈这边可以用上,家里也一样可以用上,最重要的是,地里的萝卜白菜也用得上。大家都需要保暖啊。 当初怕荒原如果失火会危及猪圈,猪圈的四周与荒原特意留下有很宽的一圈空地。而这空地边上就堆了很多干草和柴禾。堆成一个大柴剁,冬天需要柴草时过来这边拿也挺方便的。 家里的院子里并没有堆积柴草,主要也是防火,毕竟在这里盖的房子都算是草房子,真要起大火烧起来很容易就烧光了。 两人堆了两个柴剁,一个在猪圈这边,一个在家的另一边空地上。家那边的柴朵更大堆,堆积的多半是硬柴,比如芦苇杆树枝等物。 农家人做饭,不能光烧草,草不过是引火用的,做饭时都会加些硬柴在灶里,烧水也好饭也好,都需要火力旺。干草别看烧得起大火,但火力不旺,而且马上就会烧光熄灭了。只有硬柴,才经烧,又火力旺也不需要人时时刻刻往灶里添柴。 所以,柴禾他俩准备了两个,以防万一,还特意单独存放着。 处理完猪圈,两人才拖着一卷草帘子回家。顺便把院子外边的鸡圈又加固了一遍,并且在里面也铺上一层干草。鸡比较多,这会儿也全部都挤在一起取暖。简初晴还特意去拿了几个红薯过来砍碎放在食槽里,以安抚它们。 忙活完了猪和鸡,天也完全黑上来了。 “你去地城拔几个萝卜和几颗白菜回来,下雪了,怕冻上。”简初晴吩咐了一声, 大红就提着大篮子,摸黑去地里了。 简初晴点上了自已制作的灯笼,屋子里又亮了起来。 饭菜要重新热一下,简初晴在厨房里忙活了一阵子,又加了一道辣菜,并且还斩了两只鸡炖上。鸡汤是给明天准备的。天冷了,明天两人肯定不会早起,等睡到大中午才起来,着急做饭是来不及的,炖好了鸡汤,明天就可以下点白菜萝卜进去,直接当火锅吃了。 等大红摸着黑,冒着寒气提着菜篮子回来时,饭菜正好重新上桌了。 “先去洗把手脸。”简初晴给他打了半盆子干净的热水。 天冷了,两人不再去河里洗澡了,改成在家时泡热水澡。 吃过饭,简初晴和大红去给睡房挂草帘子,顺道清理了一下床铺,要铺上更厚实的被子和褥子。 两人虽然体质强悍,但还没有修成金刚不坏,冷热不怕的程度,一样会觉得热和冷。当然了,简初晴更甚,大红没她那么怕冷怕热。 简宅本身就是泥巴糊的草房子,门和窗子更是比墙壁单薄很多,窗子小一些还要解决,直接在屋子里面挂上了一层厚厚的布帘子里,还算能挡得住风。但是门却不那么好处理,这门其实就是个竹栅栏制成的,只不过夹杂了很多草在里面。现在就算在门上边已经加了一层厚厚的草帘子,和一层厚布帘子,依旧觉得有风从缝隙间吹进室内来。 两人弄了半天,也只能勉强弄好了。 “算了,应当不要紧的。大不了我们弄一床厚实点的帐子挡风吧。”简初晴提出了新意见。 “好吧。”大红试了试,果真掏出一床厚厚的布帐子,还描了金边,绣了不少漂亮的花花草草,色彩斑斓,十分好看。 漂亮的简初晴都舍不得用,还说:“你从哪里来的这些东西,谁给你绣的?” 作为一只妖,完全不需要这样漂亮的帐子嘛,简直太浪费了,还大红大绿的,喜庆的很,很容易让人想到是不是新房用品。而且妖哪个会绣花,会做女工啊。 这么一想,她心里不得劲了,“哎,你以前肯定有不少情人,还都是人类。你还骗我。” “喂,不过是一条帐子,你怎么就想到情人上去了呢。”大红完全不理解她的脑回路。 “那你说,谁给你绣的这床帐子。”简初晴瞪着他,想从他脸上看了点端倪来。 大红好笑的说:“以前送东西给我的人和妖多了去了,我都不记得了。谁知道什么时候还有这么一床帐子呢。你要问我,我问谁去啊。” 而且说实话,他还不觉得这帐子有多高级,最多算是中档货色。 两人吵吵闹闹的,最终还是动手挂好了新帐子。这新帐子挺大的,比他们睡的床大出了一大圈,相当于给床弄了一个帐篷。多了一层帐篷,床上是暖和很多。 大红终于也想起来,这帐子有什么用处了,“原来这是个床外面的帐子啊。” 搞了半天,简初晴才明白这条帐子,是古代那个拔步床外面挂的,难怪比他俩的双人床都大出那么多了呢。幸好她看过一些古装电视剧,见识过这种像个房子似的大床。 “这么说你以前睡这种床的啊?那不都是古代贵妇们用的床吗?你一个大男人……”说到这里,简初晴自已笑了起来,又说:“不对,你一个男妖精,一只鸟……” “哎,别人身攻击啊。”大红打断了她的话,一把搂住她上了床。哪里还给她机会乱说。 他记起来了,自己确实拥有一张这样的床,只是没使用过,因为他根本就不需要啊。那是他在当大妖时期,手下的小妖们特意学着人类的一套,搞来的一堆七七八八的东西。 比如,觉得他是大王,就该有大王的一系列的讲究,有多少奴仆侍丛。比如住高大漂亮的房子,学人类的行为等等。当然也包括一些床上用品,精美的华服等等。 他曾经也新鲜过一段时间,后来大部分被他一古脑的塞进了贮物袋中,小部分当场就扔掉了。现在总算得以见到天日了。 ※※※※※※※※※※※※※※※※※※※※ 看到孩子学校放九天假的通知,想哭 下雪了 因为有了室内帐篷,屋子里暖和了很多,而且还觉得多了些空间,大红更是放开了手脚,缠着简初晴一直闹到半夜。 直到简初晴一脚踹开他,“我要睡觉了。” 大红这才收手,搂着老婆亲亲热热的说:“睡吧睡吧,反正天这么冷,明天早上也不用起床了。” 可是,真正静下来准备睡觉了,简初晴才发现风声好大,呜呜作响,还夹杂断了吹断枯枝败叶,发出的咔擦声,和吱吱呀呀的门响声。在这个安静的半夜,各种声音无限放大,当然也许本来就是很大声,总之这气氛很有股子进入鬼片的感觉。 简初晴往大红怀里缩了缩,说:“你觉得不觉得挺可怕的?” 大红顺手搂了搂她,不解的问:“什么可怕?” “你听这风声,荒郊野外,独一栋房子,再走出个漂亮女鬼,是什么感觉?”简初晴配合着风声,用阴森森的声音讲述着那些鬼片中的经典背景,把自已又搞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大红好笑的说:“不是吧,你还怕鬼?而且在这里你见过鬼吗?” 简初晴承认自已怕鬼,但是却又不得不承认:“这里确实没见过鬼,甚至我从来也没见过鬼。但人害怕鬼也是很正常的啊。” 大红哈哈大笑起来,“行了,我们这里没有鬼,就算有鬼,估计也是你吓到他,你怕什么,再说了,有我在呢。快睡吧。” 可都提到鬼片这个话题,简初晴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某知名鬼片,和那些传说中的人鬼不了情。 大红听她说着这些故事,只觉得好笑完全没觉得害怕。 两人嬉嬉笑着,哪里有点儿睡觉的样子,大红干脆起身,披上外衣,说:“我去弄点吃的来。你想吃点什么?” 折腾了大半夜,简初晴听到吃,也有了饿意,说:“随便,你弄什么我吃什么。” 就大红的厨艺来说,也没太多的选择,何况家里也没有太多的食材可选,左不过就那几样。比如冲泡点藕粉,比如煮个荷包蛋,再不就是下点面条喽。 房门吱的一声推开了,一股寒风夹着冷气扑面而来,屋内温度立马降了下来,床上的简初晴连忙往被子里钻。 就连大红忍不住都打了个哆嗦,外面居然已经开始下雪了,他一边快手快脚的关着门,一边说:“真下雪了。难怪这么大的风。” “真的呀?我还以为这里的冬天不会太冷了呢。”简初晴缩在温暖的被窝里,连头都包了进去。 他俩听其他族都说冬天不太冷,还以为这里的冬天真的不太冷呢。这会儿,她却不知道到底是别人不怕冷,还是说他们这一小块地方格外的冷反。 正简初晴估计,现在这温度肯定是零下了,就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降温呢。 正胡思乱想着,大红端着热腾腾的鸡汤面回来了,“快穿好衣服,来吃面条了。” 简初晴连忙套上厚厚的棉袍子,从温暖的被窝里爬了起来。 浓浓的鸡汤再配上了一把绿色的白菜叶子,上面再卧了一个嫩生生的荷包蛋,旁边还中了一小勺子红红的辣椒酱,这一碗面的卖相就挺不错的。 “哟,今天这面条煮的不错啊。”简初晴眼前一亮,觉得大红的厨艺有了很大的进步。 大红呼啦啦的吸了一大口面条,才说:“是吧,有没有觉得老公很能干啊。” “恩,是很能干。”简初晴连忙夸奖道。 大红得意的笑了,其实这面条的精华在汤中,而汤是简初晴在睡觉之前就炖在炉子上的。 他不过是拿这个汤煮了一碗面条。恩,还加了菜和蛋。这也是和简初晴学的,就算他不爱吃菜,现在也习惯了要吃一点蔬菜了。可见,人的习惯还是能潜移默化的。 不管怎么说,他的厨艺确实有长进,简初晴也表示很满意。自己会做饭的人,吃饭其实是会挑剔的,也很不愿意吃那些难吃的饭菜。简初晴就是这样的人,她厨艺不错,不太喜欢去亲朋好友家里吃饭,因为不是人人都像她这样厨艺好的。 有些人做的饭菜难吃的不行,还弄出一大桌子菜招呼你吃,这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关键是你还不能像在餐馆吃饭那样评论,吐槽,甚至下次再也不去了。那是人家的好意啊。 所以,现代社会愿意请人到自己家里来吃饭的人很少,除非你对自己的厨艺很自信,并且知道对方喜欢吃你做的菜,否则还是不要费这个神了。因为一个搞不好,就会让对方饿肚子的。 一碗面条下肚,全身都暖和起来了,睡意也来了。 其结果就是,第二天,两人真是睡到中午才起。 大雪纷纷扬扬的,还在下。整个院子里都铺上了一层雪。 “哇,这么大的雪啊。”简初晴惊呼道。 她伸出手接了几片雪花,又说:“下这么大的雪,怕是冬天还有的冷喽。” 这是冬天里的第一场雪,就这么大,往后应当越来越冷啊。 放眼望去,全是白雪,这要搁在末世之前,简初晴得立马拿手机拍照片。可现在,她却没这个雅兴了,非常担心雪太大,天太冷,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大的麻烦。 说实话,她和大红都没有估计到会下这么大的雪。甚至他们还以为这里的冬天真的不太冷。可现实给了他们一巴掌,这漫天冰雪的,还不叫冷啊。 “我来收拾院子,你先去做饭。”大红倒没她想的这么多。 他拿起大竹扫帚开始扫雪,要把院子里的积雪清理干净,同时还得把屋顶上的积雪清理一遍,免得积雪太厚重,压垮屋顶。 简初晴煮了一锅玉米红薯粥,炒了两道小菜,就着昨夜还剩下的鸡汤,两人饱了肚子,又急急忙忙的去看猪和鸡。 这么冷,鸡群也没敢出来,见到主人也只是咕咕叫着要吃饭。简初晴切了两个红薯给鸡群吃,又和大红去看猪。 外面的雪更大,已经积了约一个手掌深的雪,大红踩了几脚,看了看简初晴脚上的鞋,说:“雪深,你别过去了,我一个人能行的。别把脚打湿了。” 他的鞋子多,各种各样的,这几天掏出了好几双呢。而简初晴除了带来的那双之外,其他的都是她自己做的,品质都不太好,也不够穿。 这一刻,简初晴感受到了大红的爱护,心里一暖,也没有和他矫情。 “行,要给猪喂点食。你带点菜过去吧。” 大红点点头,让她快进屋里去。 现在下了大雪,猪不能外出自己觅食,大红转身又进了屋,拿了几个红薯和两颗大白菜及一些萝卜叶子。两头猪仔子,饭量肯定不会小。希望这些食物东西能让它俩坚持一天。不然,光是喂饱它俩,就得发愁呢。 简初晴担心食物不够,主要是猪和鸡,不能让它们饿着吧。他们夫妻两个倒是不缺吃的。 但猪和鸡的食物,大半还是从他俩的嘴里省下来的。 这时候,她就越发发现粮食种少了。两头猪还是很能吃的,而且光吃些菜,还怕它俩吃不饱肚子。 “哎,早知道,我应当多种点白菜萝卜的。”简初晴后悔的说。 她还剩一些种子,当时种的时候是觉得足够多了的。不过那时候也没有打这两头猪的预算啊。最主要的还是主粮少了,不然,加点玉米大豆什么的喂猪,猪又爱吃,也长的快。 在这个地方养猪养鸡,可不像他们家以前,家里会预先存一些米糠和杂粮,菜也足够。 现在倒好,光是拿红薯和白菜萝卜喂猪,搞不好,大半块田全部填进猪肚子里也不能让它们吃饱呢。 结果 ,大红去而复返,满脸的惊讶,“两头猪仔好像要冬眠了。” 他去看猪仔,这两家伙居然挨在一起,呼呼大睡着,他喂了食给它们,两猪仔也没吃几口,甚至昨晚给它们的食物,都没有吃完。两头小猪一副别打扰我们睡觉的样子。他就把食物放下了,又给他们扔了两捆干草。 “野猪会冬眠?”简初晴也迷糊了。 大红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啊。反正看着它俩很有生机的,就是想睡。我估计是冬眠。就不知道它俩是完全不吃不喝的冬眠,还是到了冬天就大部分时间睡觉,不怎么进食了,这还得观察一段时间。” 简初晴也不懂,只是担心的问:“是不是它俩生病了?” “不像生病的样子,好好的呢。你别担心,大不了咱们杀了它们吃肉啊。”大红笑道。 虽然还是小猪,但它们已经比最开始长大了不少,现在杀了吃肉,也不算亏呢,而且乳猪不是更嫩更好吃吗。两头小猪加起来也有七八十斤肉啊。够他们吃好一阵子哟。 听他这么一说,简初晴心里虽然有点不舍得,但也不那么心疼了,本来嘛,她养猪就是为了杀来吃肉的啊。大不了,明年再去捉野猪回来养呗。今年养这两头猪仔本来也是实验性的。 ※※※※※※※※※※※※※※※※※※※※ 早上在路口被风一吹,终于有点秋天的感觉了。然后,我就感冒了…… 忙啊忙 既然猪不怎么吃食,简初晴一时也不担心食物不够了。 “那就先观察观察吧。” 两个人都不知道野猪需不需要冬眠,也不知道它们现在这种情况是否正常。不过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不能用常理来推断,她也早早就接受了太多稀奇古怪的事情。谁知道这里的野猪和他们以前识识的野猪有些什么区别呢。搞不好人家就是有冬眠,又或者冬天不怎么吃饭的习惯哟。 所以,简初晴放下野猪的问题了,又想起一件大事,连忙指挥着大红:“去给菜地里的白菜萝卜铺上草帘子保暖吧。要不我们还是先拔一些回来存在地窖里。我怕天太冷了,把白菜都给冻死了。” 她知道北方的冬天地里都光秃秃的,什么庄稼也没有,因为太冷,白菜萝卜都是早早就收了,贮藏起来的。如果本地温度继续下降,地里的白菜萝卜势必也得像北方那样全部拔回来贮藏。如果把它们留在地里,就是被冻成冰块的下场。 “不会吧。”大红有些怀疑的说。这可是大工程呢,全部铺上草帘子,只怕还得再编一些草帘子才够用呢。 “你先去拔几篮子菜回来存着。剩下的先盖一层草帘子。”简初晴坚持。因为她担心,天气再冷下去,这些菜真的要冻死了。那么多白菜萝卜,真要是全部就这样冻死了,可就亏大了。 而且她自己也跟着过去干活了,让大红一个人干,今天是干不完的。这雪还完全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她要快点干完这些活。要早知道冬天温度会很低,她就会事先做准备。 然后,她特意挑了菜地中间的一块地,给这些白菜萝卜盖了一层草帘子,又铺了一层干草再盖上一层草帘子,四周还用石头压住了,怕被风吹走。这就相当于给这块地做了个比较高级的保暖。其实最好的办法是搭大棚,但现在搭大棚也来不及了。 块块特别保护的菜地,是她特意留下来当种子的一块白菜萝卜。虽然她手头还有一些种子没用完,但她自己也得留下一些新的种子。不能让白菜萝卜全部冻死 ,不然,明年春天哪来种子收呢。 种子可是头等大事,不然等手头的种子用完,以后可不就早也吃不上白菜萝卜了。 大红拔了几担白菜萝卜回家了,一古脑的全存在地窖里,希望能一直保持着新鲜,多吃一段时间。 两人忙活了大半天,才将将把这些事情干完。看着自己刚盖好的草帘子上面又落上了一层白,简初晴越发担心了,“要是天气还继续冷下去,你干脆带一些白菜萝卜去换其他食物回来,趁着现在还新鲜。” 白菜萝卜太多了,地窖根本就装不上。而且贮藏的时间越长,就会越不新鲜。这时节,肯定是新鲜菜最宝贵嘛。 “行。先等两天,等雪停了,我就出门一趟。”大红也赞成。 现在的白菜萝卜都是新鲜的,别放着冻坏了。就算不换些食物,送给大家 ,大家也高兴啊。这样以后就能换回更多的东西。 最后,两人又去看了那五颗玉米树。现在最坚强的就是它们了,简初晴把玉米枝叶上的雪花都清理下来,也去拿了几捆草来,包住玉米树的下端,并且围着它们的根部铺了厚厚一层草。 “这样有用吗?”大红很是怀疑这是白做工。 白菜萝卜盖上草帘子是全部都盖住了,保暖效果要好很多。而玉米树这么高,光保护住根,大半部分还是裸露在冰天雪地中,一样也会冻死啊。 “总比不包要好吧,又不能把整根玉米树包起来,希望能有用吧。”简初晴也知道这样不算最好,但玉米树那么高,并且还在生长,也不好整个儿全部包起来。 现在就指望着这五棵玉米树能活下来了。白菜萝卜,本身就已经成熟,冬天基本不再生长,留下在地里,也只是保证它们能新鲜,并不是让它们在里继续长。但玉米树不同啊,它是一直在生长的。如果冻死了就太可惜了。 总之,简初晴很在意这五根玉米树,晚上睡觉前都还在念叨着,大红都被搞的头大了,说:“你怎么老想着一些没发生的事情,它们很坚强的。” 玉米树长的比芦苇要高大粗壮多了,连芦苇都没冻死,年年都在生长,他觉得玉米树应当不会被冻死。当然了,他也不敢保证。 “可这五棵玉米树,我们还指望着它们变成玉米娃娃呢。”简初晴也知道自己瞎操心,但是就是忍不住啊。 大红好笑的说:“你还真想要五个玉米娃娃啊。” “怎么?你不喜欢吗?”简初晴一想到五个小小的玉米娃娃,就萌的不行。 “这不都还没有吗,拿什么喜欢呢?”大红反问道。 “那我们想象一下嘛,你觉得它们会是什么样的?”简初晴越说还越来劲儿了。 大红只得配合她,认真想了想,说:“就是五个玉米嘛,会走会说话喽。” 简初晴想象了一下会说话会走路的玉米,完全找不到萌点,连忙说:“都成精了,肯定会变成人类的模样的。绝对是五个可爱的小娃娃,就是比人类娃娃要小些,但能走路能说话,也不像人类小婴儿必需要大人的照顾。” “也成。那你就等着吧。”大红无所谓,管它们长成什么样儿呢。不过他也不被简初晴带歪了,想着如果家里要真增加了五个娃娃,那是不是还得再去多找些食物来养活它们了。可是玉米娃娃吃什么呢? 这可是个好问题,一下子把大红自己都难住了。 过了好久,没听到他的声音,简初晴以为他是困了,也不再说话,很快自己也跟着睡着了。大红从自己的思绪中走出来,给她整了整被子,也扔掉这些奇奇怪怪的思想睡觉了。 只是他醒的并不好,一夜都在做梦,梦里有五个可爱的迷你小娃娃,一个劲的叫道:“爹,娘,快起来啦,我们要吃饭了。” 别看是迷你小娃娃,个头小小的,声音也不大,但五个娃娃同时叫起来,声音可不小,吵闹的他一夜都没睡好。 ※※※※※※※※※※※※※※※※※※※※ 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感冒的人就这么苦逼。 出去一趟 大雪一连下了三天,总算停了下来。 虽然出了太阳,但说实话,也就中午那会儿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其他时间依旧很冷。并且因为还起着风,雪一点儿溶化的迹象也没有。 “这天看来不可能变暖和了,只会越来越冷。”简初晴把手伸在太阳下晒着,感受那一缕缕温暖。 冬天大家都特别喜欢晒太阳,也就是为了这一缕温暖。鸡群也挤在墙角背风的地方在晒太阳,简初晴扔给它们一些切碎的菜叶子,鸡群就在这里吃饭和晒太阳,哪里有以前一出门就跑的不见影的样子。 鸡群这么乖,还是第一次,大红还打趣道:“鸡都冷怕了。” “要是温度再下降,再冷一些,它们的日子也会很难过的。”简初晴伸手摸了摸大花身上被阳光晒的暖暖的绒毛,笑问道:“晒太阳很舒服吧。” 大花咯咯叫了几声,像是在回应她,简初晴满意的笑了,“是吧,晒太阳很舒服的。” 这一人一鸡还你问我答的,弄的大红哈哈大笑起来:“哎哟,还整的蛮是那么回事一样嘛,它能回应你才怪呢。” 简初晴扔给他一个白眼,“那又怎样。本来就是在晒太阳嘛。你这个人啊,怎么这么无趣呢。” 她向来喜欢毛绒绒的东西,何况大花是养了这么久的鸡。 大红呵呵笑了两声,又说:“好吧,我就是个很无趣的人。对了,明天我就出去一趟吧。” “不等雪化吗?” “雪化才更冷呢。我快去快回。” 于是,两人收拾好了两口袋的白菜萝卜,第二一大早,大红就起程了。 这是要送去雪江那边给阿玉他们的,同时他也要去看看那边是不是下了雪。 回来之后,他还想去一趟飞鸟族那边。他要把地里的白菜萝卜先处理掉一半。他也怕气温继续下降,再下雪。再冷点,他也不想出门了。 这回,他也不用带苦力鸟出门了,独自一个人速度会更快些。 “你自己在家小心些啊。别出门。我很快就回来了。”临出门前,他还又叮嘱简初晴。 他多少有些不放心。虽然外面一片雪白,没有任何人类或者猛兽留下来的痕迹。这场雪就好像让所有的生灵都停止了活动。四周安静的不行,甚至听不到虫鸣鸟叫了,连那些天天在眼前的麻雀好象都突然间全部消失了。但越发是这样,越让他觉得不太对劲。 “行了,我能保护我自己。”简初晴笑道。 这冻天雪地的,她也不会出门,外面也不可能有什么人来,有什么好怕的。大红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她已经习惯了。 大红走的很快,他走后,简初晴就在家里在做针线活。 她要给自己和大红都做手套、袜子、帽子,围巾还要给自己做鞋,活儿还蛮多的呢。 翻着从大红贮物袋里拿出来的棉布,再拿出阿玉给的布,她比划了好半天,才开始动手裁剪。 手套她做的是双层的,里面是两层棉布,外面是一层阿玉给的比较粗糙的防水布,冬天戴很合适。里面暖和外面防水,出去干活很好。她一边做一边后悔没有在大红出门前就给他做一双手套。 这大冷天的,在外面奔波,就算大红是妖,身体素质很好,她也很担心,生怕他累着了,又怕他冻着了。这么想着,她又后悔不该这个时候要他出门的。 其实再多的菜,再多的事情,也比不过自己男人的身体啊。她真是越想越后悔,只恨不得立马去把他叫回来。可是,大红已经启程走远了,她也只能盼望着他快点回来。 日子就在简初晴一边做针线,一边埋怨自己中慢慢过去了。还别说,做针线真是个很好打发时间的活。不知不觉间一天就过去了,她也才做了一只手套。 手套只有大拇指和食指是单独分开的,另外的三个指着是包在一起的。这也是她第一次做手套,就选择了这种比较容易的样子。五个手指头全部分开的手套,做起来会更加麻烦,她想着他俩也不需要戴着手套干什么精细活,有两个手指头分开的,就足够了。 她做的袜子也是同样的简单款式,只有大拇指分开了,其他四指全部在一起。反正她也穿惯了,没觉得不舒服了。 最难的反而是帽子,她左思右想的,最终也没能动手,因为她完全不知道该做成什么样的.自己想的自己又做不出来,干脆就给自己和大红两人各做了一条大围巾。围巾十分宽大,完全可以把头包住,再在脖子上系两圈,同时兼顾了围巾和帽子的作用。 她自己试着戴了在外面走了一圈,觉得还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薄了,如果能在里面絮一层棉花就更好了。可是,她没有棉花。 白天做做针线,再弄点饭菜吃,时间过得很快。难过的反倒是晚上,一个人独枕空房,她不免会想念大红。特别是晚上又冷,一个人睡身边没有那个暖炉一样的男人,她越发觉得冷,翻来覆去的也睡不着,她就会点着灯再做会儿针线活。 往往是不知不觉间,半夜就过去了。 日子一晃就过去了三天。这三天,她一共做了两双手套,三双袜子,两条大围巾。她的鞋子还没来得及动工,大红就回来了。 “这么快啊。是不是在路上一点儿也没休息,你呀,真是的,也不怕把自己累坏了。”简初晴一边唠叨,一边去端热饭热菜。 大红确实也累了,三天不眠不休的,就是铁打的身体也有些受不了。吃过热呼呼的饭菜,再泡个热水澡,洗去了一身的困泛,他又是那个活蹦乱跳的精力充沛的男子汉了。 可惜的是,这个晚上,简初晴并没有如他的愿,反倒很严肃的说:“你好好休息。” “我完全可以大战三百个回合。”大红还想再挽救一下,但简初晴却一把推开他,说:“我还有点活儿没做完,你自己先睡吧。要睡不着,咱们说会儿话。” 简初晴在做着她那双刚开工的鞋,大红很遗憾的,但也架不住自己本来就很疲惫了,话没说几句,就响起了轻微的呼噜声。 见他睡着了,简初晴也不做鞋了,熄了灯,轻手轻脚的爬到他身边睡下了。 很喜欢 睡梦中,简初晴不知不觉的又跑到大红怀里去了,有他在身边,她也睡得格外安心格外暖和。幸好这家伙因为太累睡得太熟,只是下意识的把她搂得更紧,没有多余的动作。 两人都呼呼大睡到了第二天日上三竿。 等太久没有等到主人来放它们出去,大花和小花忍不住咯咯的大叫起来,简初晴就是被它们的叫声吵醒的。 睁开眼,看到大红还在睡,她也没打扰他,轻手轻脚的披上衣服下了床了。 走出院子,先去把鸡群放出去,她才回到厨房先打了一锅水烧上,等水烧开的空档,她匆匆忙忙刷牙洗脸,然后开始做饭。 天气冷,就越发喜欢吃热气腾腾的食物,热乎乎的汤是必不可少的。她用大红昨天带回来的小兽肉,新鲜的,这回可没有腌制,剔下骨头熬汤,再切了莲藕,炖了大锅莲藕汤。 昨天,大红带回来了一袋食物,半头小兽肉,两条大鱼,都是新鲜的没有腌制,天气冷,不腌制也不怕坏。这冰天雪地的,就相当于是天然的冰箱。 剩下的另一半全是刚挖出来的莲藕。有段时间没吃莲藕汤了,这一大锅,也就够他俩一顿的量。接下来,她又去擀面,做一点新鲜手擀面,就直接下在汤锅里吃。 没等她的面条擀好,大红就醒了。 其实简初晴起床时,他就醒过,但人还比较疲惫,就懒的动,迷迷糊糊又睡了一觉。睡好了,人也恢复过来了,闻着香味儿,肚子就开始叫了起来。 “去洗个脸,差不多可以吃饭了。”简初晴忙活着擀面,还抽空指挥他去洗了一棵白菜。 等会儿,只要再炒一盘酸辣白菜就可以开饭了。 两人都比较重口味,一顿不吃辣都不行。莲藕汤算是个清汤,得炒个辣菜配着吃。酸辣白菜做法也简单,锅里油烧开,扔上一把干辣椒皮,瞬间就爆出了浓郁的香辣味儿,翻炒了几下,下入切成丝的白菜,快速翻炒几下,再加几滴酸汁,一盘酸辣白菜就起锅了。 简初晴炒白菜的时候,大红已经开始喝莲藕汤了,两人各喝了一碗汤,又一人盛了一大碗莲藕,锅里的汤多,内容少了,这才把刚擀好的面条扔进锅里煮。 等碗里莲藕吃完,锅里的面条也煮好了,浓浓的骨头汤配上面条,再挟上一筷子辣椒白菜,两人都吃得满头大汗,浑身暖烘烘的。 “好吃,还是我老婆做的饭好吃。”大红一边吃还一边感叹。 简初晴知道他出去这三天肯定没来得及好好吃饭,又是心疼又是没好气的说:“不过是最普通的饭菜,又不是第一次吃。你也真是的,也不用这么急啊,干嘛把自己搞这么累。” 大红嘿嘿笑道:“吃再多次,也还是觉得你做的饭菜好吃啊。我也不是很累。就是觉得天冷,快去快回呗。” 吃完饭,大红才开始讲他去换回这些食物的过程。 “阿玉他们见到白菜萝卜,简直快喜疯了。说让我下回再带些过去给他们。” 本来他带了两口袋菜过去,一袋是要送去牙牧族的,但被阿玉给截下来了,说这些菜这么鲜嫩给他们吃太浪费了。 阿玉他们几个鲛人都是直接拿白菜萝卜当饭吃的,生吃的。大红也教了他们一些如何烹饪白菜萝卜的方法,但阿玉居然说:“那么麻烦干嘛,就这样吃很好啊。” 真的,他们很喜欢生吃白菜萝卜。其实萝卜生吃也挺好吃的,水灵灵的大萝卜还微微有点甘甜呢。有时候,简初晴和大红也会吃生萝卜,就当是吃水果了。不过白菜他俩倒是不生吃,都得做熟了才吃。 有时候,简初晴也会直接切一条萝卜,切成萝卜丝放点盐捏一下水分,加点油加点酸汁,又或者用辣椒酱拌来吃的。大红也把这个方法教给阿玉他们了,这么简单的做法,也不用生火,他们倒是很接受。但这样就务必要用到一些调料品,比如辣椒酱,而辣椒酱他们也要靠简初晴提供。 所以,把白菜萝卜当水果生吃,他们更愿意。因为他们不止是吃鱼和各种水中动物,也经常要吃一些水草类的水中植物的。而白菜萝卜比大部分的水草都要好吃,特别是在冬天,吃来更加清脆爽口。而且相对于那些咸萝卜条,酱萝卜,各种白菜和萝卜做的咸菜,鲛人族更加喜欢新鲜的白菜萝卜。 也就是说,以后简初晴根本就不用发愁白菜萝卜种的太多,吃不掉浪费了。有多少,鲛人族就能消化多少。她本来还想再做一些酸白菜和酸萝卜的,这回也省下来了,不做了。家里各种咸菜已经够多了,不缺这两样。 “那他们那边也下雪了啊?和我们这边一样冷吗?”简初晴问。 大红答:“他们那边也冷了。但比我们这边还是要好一些,这场雪也没下到他们那儿去。不过阿夜说他们那边往年有时候也会下雪,每年都会冷一段时间。不过他们不怕冷,没多大的感觉。” 鲛人的冷和他们认为的冷是不一样的,所以大红也没能搞明白,到底这冬天会有多久,还会不会更冷。他甚至猜测,也就他们生活的这一片,从竹林到禁区这一块范围,才会格外的冷。而他们家,正好处在这中间,搞不好还是最冷的中心点呢。 “这么说,你出去一趟,也没搞清楚天气问题喽。”简初晴有些哭笑不得了。鲛人的冷和他们认为的冷完全不同,不能用鲛人的认知来判定。 “早知道这样,我该叫上苦力鸟一起过去,多背几袋菜过去的。”大红有些后悔。 这么不眠不休的赶路,天气又冷,真是累人的很,短时间内他可不想再跑一趟了。等他歇好了再出门,还得一段时间呢,可那时要是天更冷了,就不好出门了。 毕竟他现在只是一只妖,而且还不是妖力最强盛的时期,很多时候,他其实也就比普通人类强上那么几分。要是搁他妖力强盛时期,这点事情又算得了什么啊。 可是现在的他一样也会觉得冷,觉得累,最重要的是,他也不愿意把简初晴一个人扔在家里。毕竟这里荒郊野外的,连个邻居也没有,出了什么事,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哎,要是他们能自己来拿就好了。” “他们是不能来,还是不知道路啊?”简初晴连忙问他。 这可真是个好问题,大红答不出来,“不知道啊,下次试试。” 如果鲛人能过来这里,他也不用这么累的送东西过去,再带东西回来了。就算鲛人只能走一半的路程也会让他轻松很多啊。 两人面面相觑,以前他俩都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俩和鲛人族交往这么久了,居然也没问过他们这个问题。 “我们真是搞笑了。”简初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没关系,他们不能来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是我多出点力气嘛,我有的是力气。”大红笑道。 他俩在这里种了这么多庄稼,其实也是需要保密的。虽然现在他俩和阿玉他们关系好,但阿玉他们也不能完全代表鲛人族啊。这么想的话,他们不能来也是好事儿。 ※※※※※※※※※※※※※※※※※※※※ 啦啦啦,节日快乐…… 半冬眠 天寒地冻,也没什么活儿可干。 出太阳时,简初晴就带着鸡群在院子外面背风的地方晒太阳,做针线活儿。 太阳大,风小比较暖和的时候,两头猪仔子也会从冬眠中醒过来,哼哼唧唧的叫唤着要进食。这个时候,大红也会去把猪仔们带出来晒晒太阳。 因为每当这种时候,两头小猪也情绪比较兴奋,它们走出猪圈,在外面草地上懒懒的晒个太阳,再吃一些水灵灵的白菜和萝卜,还能在草地上嬉闹一会儿。 趁这个机会,大红就得把猪圈好好的收拾一翻,打扫干净之后,再换上干净的干草,务必保证猪圈的整洁。 而当天再一变冷,猪仔子就又开始冬眠。它们这种行为,大红和简初晴都认为它们也是为了生存在适应环境。天太冷,食物不充足,它们就基本不动,找暖和的地方睡觉,以节省体能。天稍微暖和一些,它们就得出来觅食,维持身体所需的营养和食物。 至于它们需要冬眠多久,就看温度和食物了。温度高一些,又有食物,它们就睡的少些,保持一定的活力。 简初晴说:“其实野猪这种行为也算正常,和我们人类差不多。听我奶奶讲,她们小时候,冬天都只能两顿饭,而且一顿稀的,一顿干的。相当于一天只吃一顿正餐。” 其实,北方一直有猫冬的说法,也就是说到了冬天大家都躲在屋里,不能出去,也没什么活儿要干,就吃的少光睡觉了。 那时候,物质贫泛,家家户户都不富裕,食物也不充足,冬天甚至连外出所需要的厚实冬衣也不多。而且冬天白天又比较短,夜晚长。人们不需要下地干活,消耗少,吃的就少了。 为了节省粮食,人们天不黑就睡下了,第二天天亮都到了快中午,也就烧点稀粥喝喝,等到下午时再煮一顿饭,吃一顿正经饭的,过不了多久就又睡下。 野猪的这种行为,和那个时候的人类其实也算差不多了。 大红也点点头,说:“这样也很好啊。要是它们不冬眠,天天要到处找食物,冰天雪地的,找食物不止耗时间也很耗体力,搞不好没找到食物,就先把自己弄的又累又饿又冷,直接冻死饿死在外面了呢。” 简初晴又说:“只是它们不像有些动物那样可以完全冬眠,一直等到春天冰雪融化,大地回暖才醒过来。所以,它们这种行为应当算是半冬眠。” “半冬眠,这个说法真的很贴切。”大红很是赞同这个说法。 除了半冬眠的猪,鸡群的活力都变低了不少。要搁以前,一放出来,它们就四处乱跑了。现在鸡群根本就不跑远,也不四处去觅食了,大家三五成群挤在一起,找个向阳的地方晒太阳,吃着主人给的食物。但是这种情况下,它们下的蛋也变少了。 简初晴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喂食喂的少了,后来还特意多喂点,但它们明显是食欲减少了,给的食物多了,它们根本就吃不完。 大红就说:“可能它们也和野猪一样,因为冬天找食物不容易,不少吃点就得饿死。既然吃的少,当然活动力低了。” 简初晴突然有了个新想法,“你这么说,我觉得是不是飞鸟族,牙牧族人也一样会有这种半冬眠的情况呢?显然它们没有充足的食物贮备着,要怎么过冬天?肯定只能少吃了。会不会这里的族群,都是这种生活习惯?” 飞鸟族虽然会种小麦,但是他们种田属于粗放的种田,收成并不高,根本就无法养活大家伙。他们平时还要靠采集野菜野果打猎来充饥,冬天不止找不到野菜野果了,也基本无法打猎了,如果还和平时一样吃,哪来的那么多食物? 牙牧族比起飞鸟族就更加差了,他们的生活明显更加不能保证。 大红想了想,说:“飞鸟族和牙牧族我不确定,但鲛人族应当不是的。他们又不怕冷,而且他们生活在水里,应当也不缺食物吧?” 简初晴愣了一下,“下次,你问问阿夜他们不就知道了。” 确实,他俩一直觉得鲛人族根本就不缺食物,而且他们又不怕冷,估计不会为了节省粮食而有半冬眠的物质。 “哎,对了。你去看看苦力鸟它们啊。”简初晴突然又想起了那四只苦力鸟。按两人刚才的推理来说,这群鸟应当也会半冬眠。 “对哦,我去看看啊。” 没过多久,大红就回来了,简初晴连忙问:“怎么样?” 大红回答道:“和你猜的差不多。” 他刚才过去就看到,只有部分鸟在冰面上活动觅食。见到他,大家也没理会他,只顾着伸出长长的尖嘴,破开冰面,去捉鱼虾吃。而大部分的鸟都在窝里呼呼大睡,包括他训练的四只苦力鸟。 “看来,你就是现在想使唤苦力鸟运送白菜萝卜也不成啦。”简初晴忍不住大笑起来。 大红无比郁闷,说:“我费了那么大的力气训练它们,就让它们跑个两三趟,真不划算。”这苦力鸟们本来就是候鸟,在这个地方呆的时间不长,到了冬天居然还半冬眠,也不知道这些鸟生活的另一个地方,有多冷? 这么想着,简初晴忍不住说:“会不会,我们这里其实还属于暖和的,相当于是南方,北方会更冷,而且冷的时间很长?” “差不多吧,本来就一直有北方南方的区别啊。”大红对这个话题并不在意。 他活的时间太长,走过了很多地方。他当然知道有些地方一年有一半的时间冰天雪地。而有的地方,一年四季温暖如春,也有的地方一年里有大半的炎热夏天。 但简初晴忽然就觉得,这里的气候已经完全不属于她所认知的了。在现代,她的家乡虽然属于南方,但是四季却很分明,冬天很冷,也有零下几度会下雪,夏天很热高达四十度。春天和秋天也有很明显的季节性。 而她后来生活的南方,更偏南,基本没有四季了,夏季很长,一年起码有三百天很热。冷的时间很短,最低温度也还有几度,而且基本不会有霜冻和下雪。春天和秋天就更短了。可以说这三个季节加起来也没夏季长呢。 而真正的北方,她虽然没去生活过,但也知道,冬天会零下三十多度甚至五十多度的都有,而且持续的时间也很长。 现在她怀疑,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气候和现代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不能用以前的南方北方来划分了。又或者说,这里的气候都混乱了。 看到她一副迷惑的样子,大红笑道:“也许吧,不过这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这里的物种都和我们以前所认知的不一样了呢?。” 简初晴听的一愣,过了半晌,也就解释然了,是啊,他们是怎么来的,都已经那么不科学,而且什么牙牧族,飞鸟族,连神话传说中都没有的种族都出现了,干嘛还要用以前的认知来看待这个世界呢? 他们能做的,不过就是在这个时空,这个地方,好好的生活罢了。 ※※※※※※※※※※※※※※※※※※※※ 去泡个温泉,然而在路上塞车六小时…… 反思自己 大红本性开朗,做什么事情都是顺其自然的,也不会想太多,很适合开解他人。而简初晴总是没事东想西想,又想去改变什么,其实却也没办法。拿大红的话来说,她就没事闲的慌。 简初晴其实也知道自己无法改变些什么,但人嘛,总是会不自觉就去对某些事,某些人造生一股想要改变的冲动。虽然你知道自己真的无法改变他人他物,但是每每看到或者想到又或者与自己有关时,总有那么股冲动,又或者说不满。 面对这样的简初晴,大红就说了:“行了,你也别多想了,自己又要钻牛角尖了。等以后有空,我再带你跑得更远些,用你的话来就,就是去探索外面的世界。” “走多远?我们不要种田了啊。”简初晴反问他。就他们两个劳动力,种这么多田,农活真的很多,而且他俩一年的生活来源大半在这地里了呢。 大红不以为然的说:“其实光养活我们两个人,也不算什么难事。” 他觉得随便种些土豆红薯玉米的,再加上他打猎所获,就足够两人日常的生活了。 简初晴闻言,好笑的说:“那还有鸡和猪呢,我们要长时间不在家,它们怎么办?不是跑了,就是又变成野的了。而且你别以为土豆红薯玉米种下去就不用管了。你忘记今年我们花了多大的力气,除草浇水,开沟,分藤,栽种等等,这些活儿都是要时间的。” 大红却说:“我知道啊。但是你不是说今年是第一年种,这些地都是荒地开出来的,草多,要不停的除草,以后成熟田了,就没那么多草要除了吗?而且开沟挖渠什么的,今年已经弄好了,明年最多只需要修铺一下吧,哪里还需要再花大力气去重新弄啊。这样,我们的空闲日子就多了不少啊。隔段时间花个十天半月出去外面跑跑,完全不是问题吧?” “十天半月不在家是没问题,但十天半月咱俩能跑多远啊?还不就在鲛人族,飞鸟族这些地方打转啊。”简初晴又说。 她出去的这几趟,都有十多天,半个月时间对她来说,真跑不了多远。要是大红一个人还真的能跑很远。 “要是我也能飞就好了。” “这也不是大问题,我们带上苦力鸟啊。我背着你飞,它们给我们背着行李就好了。我们不用带大量的粮食出去换东西带回来。负重小,速度自然快了。”大红想的还是很简单。 简初晴却说:“我们出去,难道不想找到更多的粮食吗?拿什么和人家换回来呢?不带粮食出去怎么行?” “那就多带几只苦力鸟呗,这又有什么难的?”大红笑道。 这下子简初晴没话反驳了,“行吧,那也得每年的秋收后,苦力鸟们来了,才能出去,也就是说一年也就这一趟出远门的机会吧。还不能错过了白菜萝卜的播种时间。” 大红又说:“其实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人手不足,如果有人帮我们种田,我们完全可以花大半的时间在外面跑。” “所以,上次说的弄几个牙牧族人过来种田的事情,春天是该要实施了。就是水源太远,有点麻烦啊。”简初晴也同意了。当时他俩就商量过,让牙牧族人在竹林那边种田生活的。 竹林那边用水不方便,不管是从家这边运过去,还是从竹林那边的悬崖水源处运过去,都需要时间和体力。长期在那里生活种田,这样运水真的很不方便。 大红想了想,说:“水源,我想请鲛人族帮忙,看能不能从雪江引水过来,又或者他们能知道我们无法发现的地下水源。看来,我还是得找个时间带鲛人族过来竹林那边看看了。要不,就这几天我再去一趟鲛人那边,正好他们的白菜萝卜也该吃完了。” 简初晴很赞同,“可以,先把水源解决了,才能实施下一步计划。那我们现在就去挖些白菜萝卜回来。” 两人到地里,掀开草帘子,挖了一堆白菜萝卜出来,又把草帘子盖上了。 其实这段时间,中午太阳暖和时,他们也会过来把草帘子揭开,让白菜萝卜也晒晒太阳,接受一些光和作用。这些白菜萝卜经过他们的精心保护,都还长的很好。 就是地里都冻上了,挖萝卜得费些功夫。白菜要好挖很多,反正又不吃白菜的根,直接把地上的白菜割下来就算了,根让它还长在地里,等开春天暖和了再来挖出去扔掉就行了。 但萝卜不行啊,萝卜越大长的越深,有时候挖一颗萝卜都得费好大劲儿,要不是戴了手套,不一会儿手都得起血泡。 大红还不怎么会挖,只会使蛮力,动不动就把萝卜弄断了,简初晴干脆吩咐他:“不用你挖萝卜了,你把白菜捡回去,我一个人挖萝卜。“ 断成几截的萝卜是可以吃,但是不好看,也不好保存嘛。好好的一整棵萝卜放着也可以保存好多天的。而且一弄断,断面都是泥巴,看上去都不舒服嘛。 这样的萝卜,简初晴也就是拿给猪吃的。其实萝卜叶子够多,挖了萝卜,叶子拿去喂鸡喂猪都有的吃了。 大红拿起半截自己挖断了的萝卜,直接在雪地上擦洗了几下就咔擦咔擦的吃了起来。 一边吃,他还一边给自己找理由:“挖断了也没关系嘛,就这么吃了。挺好吃的啊。你要不要也吃一根?” 这个时节,没什么水果吃,两人平时也吃萝卜当水果。冬天的大白萝卜水分足,还有点淡淡的甜味儿,又没什么渣,味道其实很不错的。 “洗都没洗,皮也没削,我才不吃呢。”简初晴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埋头挖自己的萝卜。这种萝卜一定要削皮才能生吃,谁直接吃萝卜皮呢。 平时削下来的萝卜皮,简初晴都收拾起来,泡成酸萝卜皮了,分两种口味的,一种放了点糖是甜口的,一种放了些辣椒是酸辣的,两种都挺好吃的。 闻言,大红连忙吐出嘴里的萝卜皮,还嘿嘿笑道:“我就说呢,今天这萝卜怎么味道不同啊。原来是没削皮。” 简初晴这才发现他连萝卜皮都直接吃了,差点儿笑死,笑过后,她又反思起来,“我平时给你吃的萝卜难道是连皮也一起给你吃的吗?果然人家说,男人都是给女人惯坏的。” 这件事,她想起了一个很经典的笑话,以前同事们(特指女性们)在一起说过一件事情。有一家的老公平时在家不会主动干任务家务活,因为从小就没干过,什么也不会,以前都是他妈妈他奶奶做这些事的。 恩,没有人知道他上学期间,学校内的大打除这些活儿,他是怎样度过的。 好在他还听老婆的话,老婆让他干什么他会去干。不然两口子只怕早就分手了。 在老婆的苦心调-教下,他好不容易才学会了晒衣服,扫地,洗碗这样简单的活儿。但做饭这种需要些本领的活儿,他是不可能学会的,所以老婆也没指望过,也没教过他。每天都是她做饭买菜。 但有一次,这个老婆生病了要去医院做个小手术,需要卧床休息两天。在去医院前一天,她在家时做了不少饭菜放着,因为天气冷,不用放冰箱也不会坏,这是给自己两口子准备的这几天的口粮。到时候,只需要她老公热一下,两人就有吃的了。 结果,第二天早上老公自己吃了冷饭冷菜,还给她也端来了些冷饭冷菜。 老婆这一瞬间,差点儿气晕过去。这位老公居然连饭菜都不晓得热一下再吃。 然后,大家就都说,这男人完全没有心,就是被女人惯坏了。但凡有点心的正常人,也不至于给个刚做过手术的病人吃冷饭冷菜。最重要的是,他自己也吃了冷饭冷菜,而不是只给病人吃冷的。也就是说,他根本就没认识到这个错误。 那一天,所有的女同事们在一起纷纷讨伐自己家的男人,有的说的是自己的爷爷,有的说的是自己的爸爸,有的说的是自己的老公。 然后,有位姑娘就说了,“这一切都是女人自己造成的。你们要不是把这些活都全部做了,并且不要求男人们做,他们能不会吗?而且还造成了一个后果,世人总觉得女人该做家务。哪家的孩子病了,总有人逼逼他妈是怎么照顾孩子的?就没有人说过他爸。好像孩子是女人一个人的孩子?” 最后结论就是,女人们就应当让男人们干家务活,女人会干的男人都应当会干而且都要干,除非是生孩子喂母乳这种活。不然,就让男人多赚钱,给家里请专业的保姆和工人。凭什么家里样样活都要女人来干啊。 最可气的是,人家不干还能批手画脚说你干的不好,还会比较别人家的女人,说人家都把家里收拾的整齐光亮,比你能干多了。 ※※※※※※※※※※※※※※※※※※※※ 人都出去浪了吗…… 幸运的 简初晴本来就是农村出生,从小生活的环境也比较传统,家里男人们很少干劳务活,都是妈妈和奶奶干,她也从小就学会干这些活了。所以,她不知不觉就把这个习惯带到她和大红的夫妻生活中来了。 所以说原生家族真的很重要啊,对人的影响深远。简家其实还不算重男轻女,父母疼爱她,爷爷奶奶也喜欢她,读书花钱的事情,家里对她都是尽力了的。 她平时也没有觉得女人就该干家务活,更不会指责不干家务活不会干家务活的女人。她也一样觉得家务应当男女分摊,也觉得爸爸应当主动参与育儿等等。 说来,她向来自认自己是个追求男女平等的人。但是,现在她才发现,其实从小受到的影响真的让她养成了习惯。她不知不觉的就干了很多活,根本就没想起让男人来干。 平时,如果不忙,她基本不叫大红干家务活,最多也就是叫他帮着洗个菜灶里加根柴,拿个东西什么的。虽然她有时候也会教大红做菜,但那其实只是教他会一种本领的意思,并不是要他也做家务的意思。她教会他,让他去教阿玉,也让他自己外出时能弄更好吃的东西照顾自己。 现在她就发现自己和那位女同事一样了,因为平时自己做了太多的事情,完全没想过老公会没有任何意识到自己错的地方了。 看看,结果就是大红完全不知道吃生萝卜还要削皮,她越想越觉得不爽,也不知道哪儿来了股无名火,“吃萝卜不会想到要削皮,你还有什么事情,是自己我帮你做惯了的,你完全不会想的?” “我这不是没注意嘛。”大红强行挽尊,并且还说:“你要做什么,我又不是不做。是你自己没让我做嘛,我不会的,你教我嘛。” 平时老婆侍候惯了,他只知道萝卜可以直接吃,根本就没注意过削没削皮,而且萝卜皮都能做成好吃的菜,他根本就没想过萝卜皮不能生吃这个问题。他就算发现生吃的萝卜皮削掉了,都会以为是简初晴故意拿萝卜皮去做泡菜呢。 “反正以后,你要自己干。对了,今天你做饭。”简初晴干脆决定从现在开始,让男人也要主动做家务活。 “行啊,我做就我做啊,只要你不觉得难吃就好了。”大红不在意的笑道。 他也不觉得老婆要自己做饭有什么不对。其实他反倒没有那种女人必需要做什么的观念,更不会觉得男人做家务有什么不对。 然后,大红把白菜弄回家,又洗好一条萝卜并且削好了皮,还切成块装在碗里拿过来,说:“现在可以吃了,来吃块萝卜歇歇。” 简初晴脱下手套,在雪地上抓起一团雪擦了擦手,开始吃萝卜,边吃还边问:“你今天要做什么菜给我吃?” 恩,她还是不放心老公的厨艺。你看看,这就是自己做习惯了的原因。 所以说啊,从小养成的习惯真的不容易改掉啊。其实她明知道大红做菜也算还行。毕竟人家会做好几样呢。而且他烤鸡还特别有水准,只是她不太爱吃烤鸡,又或者说吃太多吃腻味儿了。 “炖个萝卜汤,再炒个土豆吧。”大红答。 “行啊。那我就等着吃饭了。”简初晴其实很想说,就这两样,你不够吃的。她还想问他,你用什么炖萝卜汤,怎样炒土豆。但是她用力的克制住了自己,没有多问。 大红回去做饭了,简初晴挖萝卜都挖的不用心,总是在想他怎么做饭,会不会弄的一团糟,好半天才挖一个出来。 挖了两筐子萝卜,简初晴的手虽然戴了手套,依旧起了泡,她有些不满,又觉得自己刚才不应当让大红回来做饭的,而是应当让他帮着挖完萝卜再回来做饭。 最重要的是,她觉得自己不应该觉得他不会挖萝卜,就不让他干而是自己来干了。其实挖萝卜嘛,又不需要太多的技巧,不过是注意点力气,别挖断就行了。 就大红那个力气,完全可以直接挖一整条出来,不过是比她多挖些泥巴,多出些力,然后成果更差而已。但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她已经挖完了。 这天晚上,简初晴吃到了大红做的两道菜,咸鸡炖萝卜,炒土豆片,酸辣味的,主食是烤红薯。 话说,烤红薯大红已经做的很不错了,把红薯埋在灶的余火里慢慢焖熟这一招,他学得的很好了。咸鸡炖萝卜也还算可以,毕竟这道菜不需要多大的厨艺,直接把鸡块炖大半熟再加上萝卜继续炖就完事了,甚至连什么调味品也不用加。 但是炒土豆片这道菜,从卖相到味道,都差不了不少。土豆片切的大小薄厚不一,薄片的煮烂了,厚片的还是夹生的,而且又酸又辣,显然是这两样调料品都放多了。 总之,这道菜算是失败品,所以大红又从酱菜坛子里挟了一些酱黄瓜出来,还煮了几个咸蛋,勉强也算多两道菜。 大红自己也知道自己炒的土豆片不太好,毕竟是第一回动手嘛,能吃就可以了,还很得意的问:“怎么样,我做的饭菜还行吧?” 简初晴为了鼓励他多做饭,只得虚伪的笑了,“恩,不错,再接再厉吧,明天你继续。” “我不是明天去鲛人那边吗?”大红反问她。 “也对。那你回来后再做呗。”简初晴说着加快吃饭的速度。 大红出门,她还得给他准备点熟食带着,不然,他搞不好在路上什么都不吃就直接赶路的。现在这么冷,大红绝对不会自己去烤什么鸡吃的。 于是,她吃完饭,又去煎了一锅土豆片,并且煎了一锅饼子,这是给他带的干粮。至于他路上会不会热一下,还是直接吃,她就管不着了。热的吃着更舒服一些,是对人来说的。对于大红应当没多大的影响。她只是要他不饿着肚子就行了。 不过,这次煎土豆片和煎饼子,她都要求大红在一边学着,还说:“你学会了,以后就做来给我吃啊。不要老是我做给你吃。” 趁机她也让大红学习如何切土豆片,这种事情其实纯粹是熟能生巧,天天切菜的主妇,肯定不可能连个土豆片都切不好,又不是切丝。 大红学习兴趣很浓,也很认真,还连连点头,“好啊,好啊。我做给你吃。” 虽然老婆厨艺高,做的东西格外好吃,但他也想自己多会做一些好吃的嘛。用来讨好老婆也很不错啊。而且刚才失败的酸辣土豆片,也让他觉得很丢脸。 恩,这个晚上,大红还洗刷了锅碗,烧了洗澡的热水等等以前全是简初晴干的活儿。简初晴只管端着茶杯摊在椅子上,说:“我手疼,都打出泡了。” 这也是实话,确实她手有点疼。只不过,她向来不是这么娇气的人,这么点疼痛又算什么呢。就刚才她还去煎了那么多饼子还切了土豆片呢。其实要不是又切了些土豆片,估计她这手还不如这么疼,特别是拿刀的右手,左手就都好的多。 大红还很心疼她,立马拿出一只小瓶子,给她涂上里面的药膏,还说:“就说让我去挖嘛。那地冻住了,需要大力气才能挖得动。” 也就是在简初晴需要的这种时候,他的贮物袋就格外听话,要的东西一下子就掏出来了。 “你不是不会挖吗?你挖的萝卜都是断的。”简初晴故意说。 大红连忙说:“我可以学啊,多挖几个应当就学会了吧。挖断个萝卜又不算什么事,留着我们自己吃又不是不可以,你呀,就是追求完美,这种活儿,没必要,下次还是让我去挖。” 涂上了药膏,她的手立马不疼了,可见这药膏也不是普通物,她连忙又问:“这又是什么好东西?还有吗?” “这不算是好东西,不过涂个小伤口什么还是很好用的。什么时候放进来的也忘记了,更不知道是谁给我的。”大红笑道。 他是真不记得了,但这个药膏,估计就是某个草木小妖送给他的,里头放了一些止血生肌的药草,普通伤口用用还是不错的。毕竟他手上就不可能有没用的东西。 “哼,什么好东西在你嘴里也不算好东西,你那眼界可高啦。”简初晴心情总算舒坦了,今天的无名怒火也消失了。 然后,晚上自然变成了大红的主场,一切都是他在主导。 以至于,第二天简初晴起床时,大红早就出门了。锅里还给她煨着一锅红薯玉米粥呢。 “真是的,昨夜那么卖力做什么。也不知道他早上吃的什么。”简初晴一边唠叨,一边就着咸蛋喝粥,心里不仅没了抱怨,反而又多几分牵挂。 她生怕那家伙早餐都没吃好就出发了。这冰天雪地的,就带点冷饼子,还要赶那么远的路,也太辛苦了。 其实,女人的不满很容易就解决了。男人主动做顿饭,把家务做了,再说两句好听的,多关下一下,再多的怒气,女人也不在意了。 简初晴这一刻突然觉得自己其实挺幸福的,虽然自己最终只能找了个鸟妖当男人,可是大红这只鸟妖,比大部分男人会做人多了。 这也算是她幸运,在这个没有人的地方,她还能找到自己的伴侣,而且还是个不错的男人,就算是妖怪,她也觉得这是老天的眷顾了。 最馋什么 第四天的傍晚时分大红回来了。 他带回了一块约五十斤的尖牙兽肉,一袋子莲藕和两条大鱼,几大块油脂和一些阿玉送给简初晴的零碎小东西。 这一回,他带去的萝卜,阿玉他们同意送一半去给牙牧族人,白菜却不肯给了。鲛人族很爱吃白菜,他们甚至还独创了几样吃法,比如用白菜叶子包着生鱼片吃,比如用白菜叶子配着肉片吃。总之,白菜现在成了他们的最爱。到他们手里了就其他人就别想要了。 阿玉很直接的说:“我们拿莲藕换这些白菜。”反正莲藕他们自己都吃腻了,河里还有不少,他们不挖,其他人也不可能来这里挖。 她的意思是说,白菜他们吃,再多挖些莲藕代替白菜去送给牙牧族人。大红无所谓,反正他的目的是尖牙兽肉,至于这尖牙兽肉是莲藕换的还是白菜换的,他就不管了。 所以,阿夜他们去送萝卜时,还带了一口袋莲藕代替白菜送过去给牙牧族人了,并且还一并送去了几条大鱼,加起来得有好几百斤了。 牙牧族人得到了这么多食物,就特意杀了一头尖牙兽,分了一半肉给阿夜,指定一半要给大红。所以大红带回了这块肉的一半,约五十斤的肉。这五十肉相当于是牙牧族人给的回礼。 牙牧族人也非常喜欢新鲜的萝卜,他们不挑食,连萝卜上面保留下来的半截萝卜叶子和萝卜的皮都直接吃掉。他们也是生吃的,一个萝卜一点儿都不浪费,吃得干干净净。 这半截萝卜叶子,当时简初晴没有全部切下来,就是因为有点叶子萝卜能保存的时间更长,可没想过是让大家伙吃的。 不过在这个冬天,新鲜的萝卜叶子确实也算是蔬菜嘛,所以阿夜又把他们自己萝卜上的叶子全部摘下来,加上一袋子莲藕又送过去给牙牧族人了。 牙牧族人很缺食物,在冬天,他们不止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尖牙兽,日子过得很艰难。鲛人族会经常送些大鱼和莲藕给他们,怕他们饿死了,没有人给自己养尖牙兽了,也怕他们把尖牙兽给饿死了。 牙牧族人养的尖牙兽在这里大部分是鲛人族吃掉的。鲛人族很喜欢尖牙兽肉。 大红突然记起一件大事,说:“哦对了,尖牙兽在冬天居然也是半冬眠呢。不然牙牧族人自己都养不活,哪里还能养得活它们啊。” “这样啊,难怪我们的猪仔子是这样的,搞不好这里的动物都这样呢。”简初晴惊讶的说。 “是啊,你没发现最近连麻雀也挺少见了吗?”大红说。一下雪,原本很活跃的麻雀就不见踪影了,偶尔才见几只出来觅食,也是因为它们也在半冬眠。 提起麻雀,简初晴也想到这一反常现象了。天冷,她大部分时间呆在室内,都没怎么注意过麻雀。 “所以我说牙牧族人就应当自己种田,比如种些白菜萝卜,冬天正好填补食物的空缺。要不,我们明年教他们种白菜萝卜怎么样?”简初晴又说。 “不是要教他们种红薯的吗?”大红问。 “可是冬天他们最缺食物啊。” “也对。那咱们干脆改教他们种白菜萝卜好了。红薯还是我们自己种。”大红笑道。 相对来说,红薯比白菜萝卜还更麻烦一点,红薯要分藤,牙牧族人不一定会干这个活。除非简初晴手把手的教。 白菜萝卜只要撒下种子,多少会长一些,就算你不去捆白菜,也不管萝卜因为种的太密,而只长叶子不长萝卜,反正只要是新鲜的菜,冬天对于牙牧族人,甚至尖牙兽来说都是食物。 有新鲜的尖牙兽肉,简初晴很开心,她割了一大块纯肉下来,切了一大盘,都是薄薄的大肉片,说准备炒肉。然后她又切了几节比较嫩的莲藕,打算炒个藕片。 至于两条大鱼就让大红拿到河边去处理干净,然后用鱼头和鱼内脏炖了个萝卜汤,主食就是在这个汤里下一把面条,主要是给大红吃的。菜多又好,简初晴觉得自己吃两个烤红薯当主食就够了。 肉炒了一大盘,只放了一些半湿的酸白辣椒皮,炒出来的肉酸辣可口,又嫩又滑。这样炒出来的肉和嫩黄牛肉的味道比较相似,她自己都一连吃了好几片肉。 清炒莲藕也很好吃,又脆又甜,十分解辣。 大红连吃了好几大片肉,才说:“这么好吃的肉,给他们吃都浪费了。他们也就会煮或者烤来吃。调料也不怎么会用。” 简初晴笑道:“都是吃,这怎么能叫浪费呢。他们吃了就不叫浪费。” 要说厨艺,这里的族群完全没有,除了煮和烤,他们不会其他的烹饪方式,而且他们的调料也就盐一样而已。当然了,他们做出来的食物肯定也不那么好吃。但吃习惯了的人,也不会觉得不好吃。 “他们弄的难吃的要死,不是浪费还是什么。”大红反驳道。 尖牙兽肉,阿玉他们一半,一半给他带回来了。当场阿玉就煮了一大块肉来吃,大红也分到了一块,说实话,味道比他自己烤的要差很多。但是也算是能吃的了,毕竟阿玉跟着简初晴学了一些厨艺,而且用上了简初晴给她的一些调料粉,做出来的煮肉,还是比较香的,阿夜他们都非常喜欢。 他们个个夸奖阿玉,说她越来越会做饭了。听得阿玉以为自己厨艺有多高,大红在一边只管自己埋头苦吃,不吭声。这一路上,虽然简初晴给他准备了干粮,但还有回程嘛,所以他不敢全部吃完,现在也是挺饿的,阿玉也知道他饿,还特意分了一大块肉给他。 只是,阿玉做熟食的机会其实并不多,煎炸蒸炒煮烤,她基本就学会了个煮。但这么一大块肉,光是扔在锅里煮,想要煮熟都不容易。 吃的时候,大红就发现有部分肉根本就没有熟,还是红红的有很重的血腥味儿,要不是煮肉的锅里加了简初晴给的调料,大红自己再把这些未熟的部分放在锅里烫了烫,不然,他根本就吃不下去。 而且阿玉还把盐放多了,肉煮的很有点咸。叫他来说,这么大一块肉就那么直接煮的,还不如切成小块,加些莲藕白菜或者萝卜一起煮,会更加好吃呢。 可惜的是,阿玉他们莲藕,白菜和萝卜,都喜欢生吃。这么咸的肉,他们一边吃肉一边啃萝卜白菜,根本就不觉得咸了。当然了,鲛人也不怕没煮熟,平时他们都是直接吃生肉的嘛。只有大红吃完肉,喝了两大碗水,还觉得满嘴有咸味。 最后他也不得不学着鲛人的样子,生啃了一条萝卜才算解了这份咸味。 莲藕是可以生吃,但大红喜欢熟吃,特别是和肉类一起炖得粉粉糯糯的,就更加好吃了。莲藕生吃得吃脆的,当水果吃。可水果对他来说,是吃不饱肚子的啊。何况莲藕老的部分还不脆,只有煮熟才更加好吃呢。 听了他的抱怨,简初晴笑道:“你不能要求人家本来就吃生肉的人会弄的多好吃啊。再说了,你完全可以自己动手嘛。” 大红冷哼一声,说:“我才不干呢,大老远的,大冷的天,背这么多菜过去,还再动手给他们做饭,想得美呢。” 他那么累了,真的不想再动手做饭,何况那么一堆大饭量的鲛人,做一点点还不够塞牙缝的呢。他得做两大锅,才够吃。那得多累啊,所以他宁愿吃不好吃的。 反正回到家,他就能吃上美味的食物了。 所以,吃肉的时候,他也只能自己再在锅烫一下,把生的烫熟再吃,阿玉还很不好意思,“哎哟,我应当把肉切块再煮的,忘记你们不喜欢吃生的了。” “没事,我自己烫一下就好了。”当时,大红表现的蛮不在乎,其实内心满是吐槽,“真是野蛮人,教了这么久,也还不会做饭。” “所以,你就只能吃人家弄的不好吃的饭菜啦。”简初晴笑道。 要是她去了,肯定拿尖牙兽肉炖莲藕汤,炖萝卜汤来吃,而不是直接煮一大块肉抱着啃,确实有些浪费。何况炒的尖牙兽肉才更香呢,她不过多说了几句话,一大盘子炒肉,都全进了大红的肚子。 她给自己和大红盛了一碗鱼汤,连鱼头带萝卜的,说:“再喝碗汤,我给你下点面条进来。” 大红接过碗美滋滋的啃着鱼头,吃着萝卜,等着老婆给他下面条。 这么美味的鱼头汤,也只有鲛人给的大鱼才能煮的出来。他们这边的河里的鱼,就是没有雪江的鱼味道好,特别是煮这种清汤。萝卜鱼头汤,味道鲜美,汤汁浓的像牛奶,只加了一些姜片和酸汁,一点儿腥味也没有。 这种汤煮出来的面条,自然也格外好吃。 简初晴忍不住也吃了小半碗面条,根本就没去吃烤红薯。 剩下的半锅汤加一大盘子炒莲藕片,及两个烤红薯就全进大红的肚子了。 吃完美味的晚饭,大红满足的叹道:“还是老婆的厨艺好。” “哎哟,说的一年吃不到回似的。”简初晴好笑的说。 大红色眯眯的凑近她,低语道:“出门在外,你知道我最馋什么吗?” 简初晴不解的看着他,大红满是□□的勾唇一笑。 出门在外,他最想念的就是老婆做的饭菜啊。恩,不过要说馋,当然还是最馋老婆的身子啦。 真成精啦 有个色兮兮,又会百般手段的老公,外面的冰天雪地也抵挡不住满室的火热春情。 胡天海地两天后,晴好的冬天又消失了,这天中午又开始下雪了。 温度也明显有下降,刺骨的北风呼啸着,都差点儿把人身体里的血都冻住了。 简初晴搓搓手,望着天空直叹:“看来咱俩又猜对了,这天气还会更冷。” 说实话,前世她没在正宗北方生活过,要不是经历了末世的极端天色,身体又有变异,她现在就会觉得受不了。这温度就好像突然间下降了好几度,冷的她都恨不得给自己揣个暖炉在怀里。 简初晴估计现在温度肯定低于零下十五度了。她以前生活的老家最低温度不会低于零下五度,大多数时候冬天的温度也就在零度左右,现在的低温实在是冻的有些受不了。 “确实更冷了。我们在家里烤点火吧。”连大红都感觉到了冷意。 “这么冷,猪和鸡不知道受不受得了呢?还有玉米树。”简初晴更担心它们。她和大红两个人还能烤火,能穿厚衣服,关在室内,能抵挡得住这种大风雪天。 至从下雪后,玉米树的生长几乎也停止了,但依旧绿油油,生机勃勃。这让简初晴很是欣慰,觉得它们不会冻死,但现在温度又下降了,她就又开始担心它们了。 “我再去给玉米树增加几捆干草。”大红见不得她这样担心,干脆去给玉米树再增加一些保暖措施了。 他拖了几捆干草过来,把整片玉米田都铺上了,并且在上面盖了一层草帘子,再用石头压住不让风吹走草。接下来,他还给玉米树的下半截,那光滑的主杆上都绑上了一层厚厚的草帘子,务必保护好它们,不让它们冻死了。 不然,简初晴不知道该有多伤心呢。就连他自己也会不舒服,毕竟这五棵玉米树真的就像他俩的朋友一样,从一开始就陪着他们,并且持续不断的提供着玉米给他们吃。 傍晚时分,两人坐在桌边涮火锅,吃着热气腾腾的饭菜,外面的寒意好像也被驱散了些。 无所事事的冬天,最好的运动自然在夜晚。还有什么比床上的双人运动更加美妙呢。 这天晚上,大红正抱着老婆折腾,突然在老婆的娇-喘声中,听到几声细小的发着抖的声音,“好冷啊。” “是啊,快冻死了。” “快点到屋子里去。” “哇,这里好暖和哦。” 细小的声音不断的唠叨着,弄的他都恨不得立马起身去查看。可简初晴却正在紧要关头,抱着他不撒手,还不停的娇-喘-扭-动着,瞬间又把他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等折腾完,室内也只有两人粗重的喘-息声了,再加上外面的北风呼啸,他根本就听不到刚才的那细小声音了。 大红一时还以为自己是出现了幻听,再加上两人大战了几个回合,他确实也累了,强撑着睡意,他仔细听了片刻,没听到什么动静,很快就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 这一觉又是睡到第二天的快中午时分,起床的第一件事,大红就是在室内四处查看。小小的一间房而已,除了他们睡的这张床,其他的东西都一目了然,看的清清楚楚,哪个地方都没发现什么东西。他甚至还趴下身子,把床底下也查看了一遍,真的什么也没找到。 然后,他把整座院子都找了一遍,每一间房都去看过了,土地庙自然也没放过,甚至还去鸡圈看了一遍。鸡群见到他,也只是哼哼几声要食物,根本就不肯出去。外面太冷,又下着大寻,它们才不要出去呢。 他给鸡们喂了点食,又出来在院子外转了一圈,依旧没任何发现。 雪依旧下着,就算有什么足迹之类的,也都被大雪给掩盖住了。外面贼冷,他转了一圈没任何发现,就回到屋子里来。 “难道我昨天真的出现了幻听?”大红怀疑了自己片刻,决定等简初晴醒了再问她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简初晴其实也是个很敏锐的人,他觉得如果真的有动静,她也不可能完全没有察觉到。 于是,他就放下这件事,忙活着去做早餐了,肚子饿啊,他先给自己泡了一碗莲藕粉吃了,才开始煮早餐。 昨夜消耗的颇大,他打算给自己烤一只鸡当点心,就先拿了一只鸡出来腌制上,再想到简初晴早上爱喝粥,又给她去煮了红薯玉米粥。 然后,他还切了一盘肉片,又切了一篮子白菜,菜都洗好切好了就等着简初晴起床来动手炒了。 切菜这个活儿,这几天他被简初晴训练的很有长进了,肉片切的大小薄厚都比较均匀。但是炒菜这种技术活,他还是干的不好,和简初晴炒出来的味道差太远了。所以炒菜嘛,他都留给简初晴,但炒菜前的准备工作,比如切菜洗菜这些活就全是他干了。 不仅只是因为他不会炒菜,而且洗菜切菜也挺冷的啊,简初晴比他更怕冷,做这些活他也更适合。 弄好这些,鸡也差不多腌入味了,他从灶里拔了些红红的炭火出来放在炉子上,开始烤鸡。 一只烤鸡很快就烤到半熟了,开始散发出肉香味儿了,他又刷上一层简初晴特制的调料粉,给烤鸡加料。在红红的炭火中,鸡肉越发香了,油脂滴落下来,不时腾起一阵阵烟香味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肉香和辛辣味儿,香的他自己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有段时间没吃过烤鸡了,鸡一烤好,他就迫不及待的撕下一只鸡腿,然后还特意打开了门,让冷风吹进来给他的鸡肉降降温。 然后,这香味儿就飘的更远了。大红一手拿着鸡腿啃着,一手端着一碗玉米粥喝着,吃的不知多带劲,可很快,他在自己的咀嚼声中又听到了那些细小的声音。 “什么东西,好香啊。” “真的,太香啊。” “好想吃啊。” “我们去看看……” 这可是大白天的,并且不是在他沉迷于情-欲中万事不顾的时候,他不相信自己是出现了幻听。 他一边大嚼着鸡肉,还一边特意又夸张的表演着:“真好吃,太香了。嗯,这鸡肉烤的真香啊,外脆里嫩的,我这烤鸡手艺又长进了啊。” 他一边表演还一边特意又打开了门,让香气飘的更远一些。 结果,他就看到了五个小娃娃寻着香味儿而来。恩,迷你小娃娃,一身绿油油,全身上下都穿着绿色的衣衫,光着胖乎乎的双手双脚,头上还长着一小迷你黄色小玉米。 五个小娃娃看到他,一起扑了过来,大叫着:“爹,爹,我们要吃。” 看着五个可爱的白胖小娃娃,还在叫自己爹,大红惊呆了,嘴里的鸡肉都不香了,拿在手中的鸡也都掉在桌子上了。 他不知道简初晴什么时候给自己生了五个儿女。五个小娃娃见他不说话,干脆自己动手,不一会儿,五个小娃娃手里就各自抓着一块鸡肉,香喷喷的啃了起来。 他们一边吃,还一边大叫道:“哇,好香啊。” “好好吃啊。” 然后,一阵阵咀嚼声,一阵阵吸气声,“好辣啊,好辣啊……” 然而,再辣也阻挡不了他们的好食欲,几个小娃娃一边吃一边跑到大红放在桌上的茶水杯里来喝他的茶。这个大茶缸里的茶水可是泡了蜂蜜的,是甜的,这是大红特意为简初晴准备的。 “哇,好好喝啊。” “是的,好喝。” 大红不敢相信的站起身了,看着他们大吃片刻,才飞快的跑到玉米地里去。果然,原本种玉米树的地里只剩下五个大洞。那五棵玉米树果然不见了。 “哎呀,它们还真的成精了啊。”大红喃喃自语了几句,突然又兴奋起来。 他坏笑几声,又搓着手回来了。他已经在想象简初晴知道这件事的样子。他才不要先告诉她,要让她自己来发现。天天叫嚷着玉米树是不是成精了,果然真是成精了。他都消化了好半天才授受这个现实呢。 五个玉米小娃娃吃完了大半只烤鸡,喝光了一大缸蜂蜜茶水,一个二个都满足的直打饱嗝。 见到大红回来,小娃娃们又说:“爹,我们下顿还要吃这个烤鸡。” “就是,要吃一只大大的。” “恩,还要喝这个甜甜的水。” 然后,他们雄纠纠气昂昂的走到柴堆里,一头扎进去,呼呼大睡起来。 “原来他们昨夜睡在厨房后边的柴堆里了。还真是会藏啊。”大红恍然大悟,难怪他今天把整座宅院都找遍了,各个角落也没放过,也没有找到他们呢。 他就没有仔细找柴堆,这里离厨房近,因为要是下雪下雨的,特意弄了个地方堆干柴,这时存放了几捆干草,几捆芦苇杆,外加几捆干树枝,小小的空间,柴堆的满满的,又因为靠近厨房确实比较暖和。 柴房里就一堆的柴,他就粗粗扫了几眼,室内光线也暗,再加上小娃娃们扎进草堆里了,根本就听不到呼吸声,他就没发现。 恩,他现在也不说,等着看简初晴发现后的惊讶脸。 ※※※※※※※※※※※※※※※※※※※※ 喜不 哈哈哈 简初晴一觉醒来,总觉得自己有什么事情忘记了,她想了半天,但这会儿她已经想不起了。 大红也一副没任何事情发生的样子,招呼她过来炒菜,还说:“昨夜睡的好吗?” “恩,很好。”简初晴接过了锅铲,开始炒肉,炒大白菜。 她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心中的那点子疑惑,反正有大红在,真要有什么事情,她知道他肯定比自己更快处理。在这里生活的时间长了,她已经没那么多疑心,也没那么担心了。 恩,除了大红不在家的时候,她会格外小心。大红在家,她会觉得很安全,完全不会想东想西的。 炒肉的香味都没能惊醒那五个玉米小娃娃,可见它们刚才吃烤鸡吃的太饱,睡得太香。 不见他们过来,大红放心了,他生怕这是一群大饭量的,要来抢他的食了。要知道,现在多了五张嘴,要是还吃的多,他真的要哭了。家里的食物肯定是不够的。 很快两道菜就炒好了,两人坐下来各自端着一碗玉米红薯粥开吃了。 见大红吃饭吃的很急,简初晴忍不住问:“你早上起来,没弄东西吃吗?” 大红只要比她起的早,一定会先弄点东西垫肚子的。而且她也很清楚,这家伙是个肉食性的,别看他喜欢喝玉米粥,但主食还是吃肉。这一大盘子炒肉,对他来说,其实根本就不够。何况还是两个人一起吃呢,她自己也挺爱吃这个肉的。 “也不是,就是吃的有点少。”大红继续隐瞒玉米娃娃的事情,根本就没说自己其实烤了鸡,只是烤鸡被玉米娃娃给吃了一大半。 “为什么不多弄一点?”简初晴顺口又问。 “也没什么,当时不觉得很饿,就随便吃了点。”大红笑道。 如此,简初晴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只是自己吃完饭,又去砍了一只鸡放进炉子里炖着。早餐吃的不够,她知道大红很快就会又饿了的,这只鸡先炖着,等会儿饿了就可以直接吃了。鸡汤里面下点白菜和面条,就是一顿很丰盛的饭菜。 冬天里,他俩吃饭也不像以前那样规矩了。前面都是规规矩矩的一天三顿,早中晚三餐安排的。现在早上睡到快中午才醒,晚上又早早上了床,又不用干农活了,基本就是吃两顿正餐,至于什么时候吃,就看什么饿了。 当然了,如果两顿正餐不够,中途也会加一顿,比如像现在这样炖个汤,再比如煮个面什么的。甚至有时候懒的做,直接泡一碗莲藕糊,吃点红薯干和柿饼什么的也能凑和一下。 为了时时有热水,有热汤,又要烘干衣服,家里的炉子也就基本没有熄过了。 为此,简初晴和大红还特意多烧了些炭留着呢。他们做的炭很简单,就是煮饭时,把灶里那些粗大的树枝保留下来,趁着还没烧透,把一块块的红炭挟出来,装在竹筒里盖住,通过密封,让柴炭化。 这样做出来的木炭,并不太经烧,品质不太好。但这种木炭制作简单,烧一顿饭就可以弄两三斤木炭呢,基本够烧炉子了。 吃完饭,大红收拾锅碗,简初晴倒了一大盆子热水,开始洗衣服。 洗好的衣服,要拿到河里去清洗,这个活儿就是大红的了。 大红去河里洗清衣服时,简初晴也跟着过去,帮他拿点东西,顺便散个步,活动一下身体。人也不能老关在屋子里,总得在外面走动走动嘛。 到现在,简初晴依旧没发现玉米娃娃。 这个天气,河水早就结冰了,需要用水时,大红还得先拿一根粗竹竿敲开冰面。他们天天用水的地方,冰会结的比较薄,因此就算今天不需要来用水,大红也会过来打开冰面。不然河面要全部冻厚实了,还得花大力气破开冰面。 大红不太怕冷,尽管河水冷的刺骨,他依旧不在意的拎着衣服被子在河水里大力清洗着。 知道他不怕冷,简初晴看着他的手马上都变红了,还是又问:“你真不冷吗?这水太冰了,要不我们就多烧些热水,在家里用热水清洗衣物。” “不用了,那得烧多少热水啊,洗个衣服,要花多少时间啊。再说了,我也没那么冷。”大红不以为然的继续清洗衣物。被单在水里不停的摔打抛起,激起的水珠落到他脚上,很快就把他的鞋子和裤腿弄湿了。 这个清洗衣服的方式,是简初晴常用的,好处是衣服会清洗的更干净,但坏处是容易打湿自己,现在大红也学会了。 简初晴连忙说:“好啦,好啦,现在又不干活,衣服不怎么脏,不需要这么用力。” 这么冷的天,虽然大红说不怕冷,但她还是担心会把他冻坏了。 洗好的衣服,晒在竹竿上,本意是让它们往下滴干水的,但一阵风来,衣服就冻住了,变成了一张张硬邦邦的布块。 简初晴忍不住还伸手去敲了敲,还说:“这冻的还蛮结实的,都能敲出声音了。晒一百年也不会变干,我们还是要少换洗些。” 她的意思是让大红控制一下自己,别夜夜欢好了,弄脏一堆衣服和被单,天天要洗。可大红却不在意的说:“先晒在这里沥干点水,等出太阳了再拿出去晒晒,再烘干就行了。” 最近的衣服,他们都是烤干的,但是太湿的衣服不好烤,都要等晒到半干了才拿去烤。不然根本就不会有干衣服穿。他俩每天晚上都要运动,衣服床单不弄脏才怪呢。 这不,两人晒好了衣服,就又开始去烘前两天晒着的衣服被子了。 简初晴一边烘着衣服,一边瞪着大红。 大红知道她的意思,笑嘻嘻的说:“这不也没事干吗?烘烘衣服也挺好的啊。免得你又说什么无聊了。” “谁说我没事干啊,我不能去做点针线活啊。”简初晴笑骂了一句,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满是期待的问:“你就不能像书上写的那样用内力烘干衣服啊,恩,人家说功力高强的人,一下子就把湿衣服烘干了呢?哪里需要我们这样烘啊。” 这话说的大红哈哈大笑起来,“你尽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哪里有这么美的。还内力烘干呢,按你这么说,我也不用吃饭睡觉,还不更好。” “那是,按理说你这样的大妖,能一挥手就挥走一座山,煽一下翅膀就能飞老远老远,一闭关就是好多年,要搞卫生伸手就能甩出个清洁符。”简初晴笑嘻嘻的打趣道。 说实话,大红的生活和普通人真没区别,一样要吃喝拉撒,一样有七情六欲,一样知道冷热。完全不是她想像中的大妖啊。不过这样也挺好的,真要是那样的大妖,她还不习惯呢。 ※※※※※※※※※※※※※※※※※※※※ 假期余额不足啦……出去浪的也该都回来了吧?来吧,出来冒冒泡 五个女儿 到了晚上,大红因为担心五个小玉米娃娃来打扰,就一本正经准备直接睡觉了。这下子倒是让简初晴不习惯了。 这家伙每天一上床就要搂搂亲亲,和她粘粘乎乎,没一会儿就来了兴趣的,今天突然变了个样子,简初晴还担心他不舒服,问:“你怎么啦?” 这话问的突然,大红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什么叫我怎么啦?” “你今天怎么这么老实?”简初晴顺手摸了一下他的作案工具,好家伙,人家正雄纠纠呢,不由的更好奇了。 老婆的手是有魔力的,大红身子一抖,嘿嘿笑了两声,立马什么都忘记了,翻身开始耕耘。他本来是想安安静静的睡个正经觉的,但既然老婆有需求,当然是要满足老婆嘛。 这个时候,他也不管那五个玉米小娃娃了。反正他特意把房门关的严严实实的,而且连帐子都放的好好的。两层的帐子呢,就算那几个小家伙过来了,总还得需要一些时间够给他反应的了。 不过,玉米娃娃根本就没过来,但大红没像平时那样很要简初晴,比较早就休战了。这事情要一直捂着,不让简初晴知道,他也觉得不过瘾了。所以,不能让简初晴太累,顾不得东想西想。 于是乎,第二天上午,吃过饭,他故意引起简初晴要去地里瞧瞧的兴趣。 简初晴本来就担心玉米树,他稍微提一下,就立马说:“对了,我几天没去地里,去看看玉米树,再摘些新鲜的白菜萝卜回来吃。” 大红还在做戏,“外面冷死人了,我自己去就好了,你就呆在家里吧。” “不行,我也要去,就这么一会儿也冻不死我。” 简初晴怕他反对,连忙回屋去,又在厚厚的大衣里面加了件外套,把围巾系紧,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又说:“现在可以了。” 其实平时她穿的也不太多,说实话,要不是太冷也没有人愿意穿了一层又一层,把自己裹的动都动弹不得。她以前就没在很冷的北方生活过,更不习惯穿一大堆衣服。 关着门,家里怎么都比外面暖和不少,而且白天他们大多数时间呆在厨房里,因为厨房里最暖和,炉子一直烧着,所以在家,简初晴也不会穿太多的衣服。有时候,偶尔外出一会儿,她也不会特意加衣服。反正就出门一会儿,寒风还来不及把人冷透,她就又进屋了。 其实她现在的身体素质真的很好,能抵挡得住寒冷。但怕大红担心她生病,她还特意又加了件衣服。 这下子大红果然不反对了,再说了,这本来就是他故意挑起的,但其实他也真心担心她,“好吧,要不你再给自己做最厚衣服吧,家里不是有很多兔子的毛皮吗,你做件大衣吧。” 没有棉花,想要保暖就得用上皮毛。说到这里,大红突然有些后悔没有早点出去多走些地方,猎一两头狼,弄几件好点的皮子,给简初晴用了。 “做衣服就不用了,我想做两双靴子。” 简初晴虽然怕冷,但她穿的衣服其实也够保暖了,她改了大红的两年厚袍子自己穿了,现在最差的反倒是脚上。那些皮子,她一直在想要做几双靴子。可惜的是,她做鞋子做靴子的水平比较差,怕搞浪费了,还在慢慢摸索中。 大红看了看自己的鞋,再看看她的鞋,也同意了,“也行。”说到鞋,他是不缺穿的,但他的鞋简初晴完全穿不了,他的衣服简初晴还能改改自己穿。鞋子大了,改也改不了。 两人说着话,很快就到了地里,果然简初晴一下子就发现了不对劲。 原来有五棵粗壮的玉米树,很是占了一块地方,也很显眼的,可现在倒好,地里一片白,什么也看不到了。 没了那五棵玉米树,看着眼前的一马平川的田地,她总觉得很不对劲,但一时就想不起是什么不对,愣了好半天,她才惊叫道:“我的玉米树呢,上哪儿去啦?” 她一边叫一边冲到地里,到处乱转,完全不能接受玉米树不见的事实。你要说它们冻死,也该还在这里啊,怎么能凭空消失了呢? 很快的,简初晴又理智起来了,冲大红叫道:“喂,你快点去四处找找,看谁把我的玉米树偷走了。” 她下意识的就认为,是有其他族把她的玉米树给偷走了,根本就还没想到玉米树成精了。 大红眼见她着急的不行,也不敢再瞒着她了,说:“别担心,它们好好的呢。” “什么意思?”简初晴松了口气,瞪着他,满是怀疑。 “走吧,回家你就知道了。”大红还在卖关子,简初晴都快要急死了,一把拧住他的耳朵,说:“怎么,是你把玉米树挖了?” “放手,放手,你拎我耳朵做什么?”大红连忙去抢救自己的耳朵。 可简初晴是拎耳朵的好手,不仅揪住他那个大耳垂,还用力拧了几下,疼的大红连忙求饶:“没有,都说了它们好好的。” 这会子,简初晴也不着急了,又拧了一下手中的耳朵,哼了两声,说:“我就觉得有古怪,你搞什么鬼啊?” “不是我搞鬼,快放了我的耳朵,再揪都要揪掉了。”大红连连呼痛。 大红的呼痛声传出老远,五个玉米小娃娃都给惊醒了,它们一起冲出来,还以为自己的爹遇上强敌了呢。 “爹,爹,别怕,我们来帮你啦。” 然后,简初晴就看到五个可爱的迷你小玉米娃娃,手上拿着一个玉米棒子,一阵风似的冲了过来,对上简初晴,五个小娃娃愣了一下,再看到她拧着爹的耳朵,几个小娃娃更愣了。 当然了,简初晴就更加愣住了。 还是大红提醒大家伙,“小家伙们,你们不认识她吗?这是你们妈啊。” 五个小娃娃这才异口同声的冲简初晴叫道:“妈妈,你干嘛揪着爹爹的耳朵啊,他很疼啊。” 简初晴回过神来,被他们萌的心都在打颤,连忙放开他,并且蹲下来,温柔的说:“他不听话啊,我在教训他呢。” “哦,爹爹不听话啊,妈妈,我们要是不听话,你是不是也会拧我们的耳朵。”其中一个娃娃捂着自己的耳朵,有些害怕的问道。 其他几个娃娃也都盯着简初晴,生怕她一个挨一个的过来拧自己的耳朵。人人都做了捂耳朵的动作。显然还有点怕她呢。 “怎么会呢,只要你们乖乖的,我保证不拧你们的耳朵。”简初晴连忙给他们做了保证。 这下子,五个小娃娃放心了,还冲着大红做鬼脸,觉得他不乖,只有他会被拧耳朵。 看着简初晴带着五个小娃娃进屋去了,大红突然有些担心自己往后的人生。 不过,这会儿简初晴可顾不上他了,她满心都在五个玉米小娃娃身上呢。 很快的,她就搞清楚了这五个小家伙的名字,按照大小顺序,他们分别叫大娃,二娃,三娃,四娃,五娃。 “这叫什么名字啊,人家葫芦娃还分金木水火五呢。”简初晴嘀咕了一声,对这样的名字实在是不满意。 这种称呼哪里是名字嘛,然后,她开动脑子,要给五个小玉米娃娃各取了个好听的名字。 可是,五个啊,还很难区别,它们几乎长的一模一样。她想的头疼了,也想不到好听的名字。 大红在一边幽幽的说:“他们不是玉米吗,就叫大玉……”一个米字他没敢说出口,他本来想说就叫大玉米,二玉米……,对上简初晴的横眉冷眼,硬生生的改成了,“大玉儿,二玉儿,三玉儿,四玉儿,小玉儿。” “我呸,你这和大娃,二娃,三娃有什么区别啊?”简初晴骂道。 大红反驳道:“怎么没区别啊,这不比大娃,二娃,三娃……要好听的多啊。玉儿,可是个很好的名字啊。” “玉儿确实是个好名字,可你在前面加上一二三四五还会好听吗?有你这样当爹的吗,取个名字都这么不用心。”简初晴骂道。 看着老婆立马有了当妈的心态,大红这个老父亲不由的有些头疼了,让他想五个好听的名字,他也办不到啊,当然了他也不敢正面和老婆干,只敢小声嘀咕:“什么嘛,不过是五个玉米,公母都不分的?费那么大劲取什么名啊?” 他嘀咕的小声,简初晴没听清楚,但玉米娃娃们却听清了,它们齐声叫道:“我们是女孩子。” “哟,个植物成精的,本来就雌雄不分的,还女孩子呢,男孩子不也可以吗?”大红反驳道。 但五个玉米娃娃却说:“哼,我们就想当女孩子,我们要和妈妈一样,可以揪你的耳朵。” “哈哈哈……”简初晴听到这些话,差点儿笑的岔了气。 “女孩子好啊。我就喜欢女孩子,怎么样,你想搞重男轻女吗?”简初晴又冲过来拧上了大红的耳朵。 “别,别,老婆放手啊。我没说女孩子不好啊。女孩子就女孩子吧。”大红连忙改口了。 于是乎,老父亲的威严瞬间掉的一干二净,而且夫妻两瞬间就拥有了五个女儿。 经过两人的一翻讨论,恩,如果有字典在手中,简初晴肯定要翻几天的,但现在只能靠两人的脑力取名字。所以,只能取最简单的。 最终,五个玉米娃娃的名字,依次为玉华,玉兰,玉娇,玉珍,玉珠。 热热闹闹 简初晴本身就蛮喜欢小孩子,五个玉米小娃娃又非常可爱,长的也漂亮,肤白眼大,奶萌奶萌的,围着她叫妈妈,让她的心都快要化了,只恨不得把五个女儿宠上天呢。 取了名字的小玉米娃娃,也很快就发现家里谁当家作主,个个都精明的很,围着她直打转。 老大玉华说:“妈妈,我能帮你做很多事情。” 看着点点大的小姑娘一本正经的样子,简初晴高兴的不行,连忙说:“那我就先谢谢你了哦。” 老二,老三,老四老五也立马围过来,叽叽喳喳的说:“我也可以,我也可以……” 一个二人争先恐后的抢着要帮她做事,简初情哪里会让她们做事,怕她们不开心,还满口答应道:“好啊,好啊。我做好吃的给你们吃啊。” 这么小点点的娃娃,就和人类约一岁的娃娃差不多大小,能做什么事啊,就算她们真能做事,她也舍不得使唤她们啊。 一听有好吃的,五个玉米小娃娃立马叫道:“我们要吃那天那个好吃的烤鸡肉。” 简初晴愣了一下,不由的看了大红一眼,大红没好气的瞪了女儿们一眼,说:“昨天早上我烤鸡吃,她们抢了一大半走了。” 简初晴恍然大悟,又一把揪住他的耳朵,笑骂道:“呵,原来你早就见过她们了,还故意不让我知道。” 她一边骂,还一边又用力拧了一下手中的耳朵,大红疼的哇哇叫:“她们吃饱了,就睡了啊。一直没醒,我还不是为了不打搅她们睡觉。” 这话说的多么冠冕堂皇,其实呢,简初晴一眼就能看出他打的什么主意,不过是为了让她吓一跳嘛。恩,也可以说,给她个意外的惊喜。不过,他也是真成功了。 她这会儿心情好,不和他计较,拧了他一把出了口气,就要带着女儿们去做好吃的。 她一手抱一个,一下子就抱起了两个小姑娘,但还有三个,她一个人抱不了啊,就冲着大红叫道:“你把她们三都抱过来。” 其实玉米小娃娃多会走路,甚至她们可能比简初晴的体质还更强一些,但是她们的个头太小,而且一副小婴孩的样子,简初晴完全把她们当成人类这么大小婴孩子看待。 一岁大小的小朋友,当然是大半时间都是大人抱着的嘛。 大红本来想反对,也不敢这个时候撞眼里只有女儿的老婆的霉头,只能苦哈哈的双手抱起了三个女儿,跟着老婆一起到厨房里来了。 然后,简初晴又指挥他去搬来椅子,把五个女儿全部安排坐下来,还一人给了一个柿饼当零食,并且还细心的问:“这个你们咬的动吧?” “烤鸡都能吃,这个怎么会咬不动。老婆你别把她们当成小孩子好不好,她们不是人,是妖精?”大红大叫道。 “一边去,别吓着小孩子了。”简初晴一把推开他,还教训他不该这么大声说话。 “咬的动。”女儿们齐声回答道。 然后 ,她们拿着柿饼美滋滋的吃了起来,一边吃还一边奶声奶气的赞道:“好吃,好甜啊。” “这个叫柿饼,是很甜,家里还有很多。”简初晴笑道。 “我们还要。”玉米娃娃们很快就吃光了手中的柿饼,但肚子里却是一点儿货也没有。恩,她们也继承了大红爱吃肉食的习惯。 “家里虽然有很多柿饼,但是柿饼不能一次吃多,这是吃着玩的。你们稍等一下,妈妈马上做好吃的给你们吃。” “我们要吃烤鸡。”五个小姑娘齐齐提了要求,还一个劲的叫嚷着。 “我的肚子好饿啊。” “我也好饿啊。” “我们好久没吃东西了。” ………… 简初晴连忙让大红先烤一只鸡安抚她们。 看着老婆完全被玉米小娃娃给迷惑了,大红没办法,只得先去拿了一只鸡过来烤。 他特意拿了一只腌制过的咸鸡,拿温水随便洗了洗,就去烤了。这种鸡就是特意腌的比较咸的,平时吃的时候,简初晴一定会斩成块先泡水去除一下咸味,再拿来炖萝卜汤莲藕汤的鸡。 其实家里也有那种没放过盐,比较新鲜的,专门用来煲汤喝,又或者做烤鸡的鸡。 现在天气冷,天寒地冻的,肉类鱼肉不腌制也不会坏掉,外面这么冷,相当于有天然冰箱冻着呢。 新鲜的和腌制过的味道不同,做法当然也不同。 不过烤鸡嘛,本身就比较重口,烤个半熟,再刷上些辣椒粉等调料,就香的不行了。 几个小娃娃瞬间转着大红了,“爹,爹,好香啊,可以吃了吗?” 一个二个叫爹叫的不知道有几亲热呢。 大红得意的看了看简初晴后,就一副慈父的模样,笑眯眯的说:“还没熟哦,不过马上就可以吃了呢。你们等着啊。” 简初晴看他们父女间这么亲热,心情越发好了,一边揉面,一边还说:“你先给她们吃点烤鸡,我今天包饺子吃。等下你就去剁点肉馅。” “好的,好的,你多擀点面啊,咱们多包点。弄两种口味的,一种清淡点的,一种辣点的。”大红高兴的叫道。 恩,这还是第一次包饺子吃呢。要知道,他说过几回,简初晴都不肯动手,嫌麻烦。擀面麻烦,剁肉也麻烦,关键是,包一次肯定不会包只够吃一顿的,最重要的是,大红肯定会吃个饱足,不知道得费多少面粉呢。 所以简初晴老说包饺子还不如直接煎点薄饼子吃呢,还可以包上很多种菜一起吃,其实她不止是嫌麻烦,主要是怕面粉不够吃。毕竟就那么一点儿麦子,还是和人家换回来的,哪能经常满足的吃呢。平时他俩的主食,一多半还是玉米红薯粥。 简初晴今天大方的很,“好的,你干脆剁两种肉馅吧,鸡肉白菜一种,尖牙兽肉萝卜一种,恩,其实鱼肉也可以呢。” “鱼肉也可以包饺子啊,那我再剁点鱼肉吧。”大红一点儿也不嫌麻烦。反正等会儿,他要吃一大半的。 他把烤鸡分给小姑娘们了,兴冲冲的去拿肉拿鱼。 小姑娘们得到了自己心心相念的烤鸡,哪里还顾得上其他的事情,个个都专注的啃着鸡肉,就算咸,她们也没多大的感觉,只觉得香,好吃。 看她们吃的带劲,大红嘿嘿笑了几声,开始剁肉。鸡肉咸,等下她们肯定要喝很多水,就她们这小小的个子,那天只吃了大半只鸡就饱了,今天可是一整只鸡,再加上水,肯定一下子就饱了的。 恩,他盘算的很精明,等下他就可以独占一大半的饺子啦。 剁肉这个活不需要什么技巧,就是力气不需要用太大,只要把肉剁烂就好了。 大红很快就把肉剁好,问:“鱼肉馅要怎么弄?” 简初晴已经揉好了面,正在擀饺子皮,闻言就说:“先别着急,你把白菜和萝卜也先剁出来,我擀些饺子皮,就可以直接包了,边包边下锅煮来吃。” “好咧。”大红哪里有不愿意的,立马放下刀,去拿白菜和萝卜,剁菜就比剁肉更轻松了,简初晴才擀了一叠饺子皮,他的菜就全部剁好了又来问老婆:“下一步呢?” “和肉一起拌匀啊,加点盐就可以了。”简初晴头都不抬的回答道,她相信这个活大红还是会干的。 然后,她只顾着擀皮,没发现大红剁了多少肉馅,等桌上堆了几叠饺子皮,她的面也只剩下一半了,她才停下手来,准备开始包饺子。 这时候,她才发现,大红拌了两大盆肉馅。 “这么多,得包多少饺子啊。你怎么剁这么多料?” “你又没告诉我要少剁点。没关系啦,明天继续包啊。”大红不以为然的说。 他以为自己的小心思简初晴不知道,还说的多正经,简安晴心知肚明,也只是笑了笑,“行吧,今天就不剁鱼肉了,明天做吧。” 包饺子也只有简初晴一个人会包,五个小姑娘吃完了烤鸡,果然都叫道:“要喝水。” 大红给她们一人倒了一杯温水打发了她们,自己乐眯眯的跟着老婆学包饺子。 虽然他笨手笨脚的,包的很慢很丑,但多包几个后,虽然包的比不上简初晴包的漂亮,但也包的象模象样了。 “还不错。你继续包,把包好的饺子拿到外面去冻起来。我把剩下的面团都擀出来。”简初晴看孩子们都吃饱了,只是看着他俩包,并没有对饺子表现出很大的食欲只是觉得挺有趣,就决定等会儿再煮饺子。 她们虽然感兴趣,却也没去动手。因为大红怕她们弄坏了早就制止过,还特意切了几块萝卜条给她们,“呐,吃这个吧,很好吃的。” 生萝卜微带甜,水分很足,比较解咸又解辣,小姑娘们果然上当,很开心的吃了起来。 简初晴又觉得她们太小,包不好饺子只会把衣服弄脏,浪费粮食,也不让她们动手,所以她们也只能一边吃着萝卜条,一边看着。 “怎么不先煮一锅吃呢。我也饿了啊,她们吃烤鸡,我可一点儿也没吃上呢。”大红不满的问她。 看他眼巴巴的样子,简初晴好笑的说:“行吧,先煮一锅。” 大红一听,立马拿锅打水,去煮饺子了。 哈哈哈哈 简初晴见大红忙的一本正经,忍不住有些怀疑了,“你会煮饺子吗?” “我就知道要先烧水啊。难道不是吗?”大红停住了正在往锅里加水的竹筒。 “对,是要先烧水,继续加,再加两下差不多了。”简初晴笑道。 “水要不要煮开?还是可以直接上饺子了?”大红加完了水,又往灶里添了一把柴,端着装饺子的竹筲箕,满是期待的问道 简初晴答:“当然要开啦。煮饺子很简单的,就是要水多,不能让饺子比水多啊。等饺子浮起来后,再点三次冷水,就可以出锅了。” 点三次冷水,是她的习惯,因为她在第一次吃饺子时,别人是这样告诉她的。实际上,很多人煮饺子不过点冷水,怕没煮熟,就多煮一会儿。 “好的。”大红盯着锅里的水,等水开了,就立马开始下饺子,一边下还一边问:“你快来帮我看看,还能不能再多下几?” 简初晴过来看了两眼,自己扔了两个饺子下锅后,说:“行了,不要再下,够了。” 锅里的水本来就是开的,灶里火也大,生饺子上锅没一会儿 ,尖牙兽肉萝卜馅的饺子很快就在锅里浮了起来,个个白白胖胖,十分饱满,随着时间的流逝,开始散发出一阵阵香味儿,香味儿越来越浓,那些饺子也越来越膨胀,在开水里翻滚着,你挨我挤的,像在跳舞。 大红盯着饺子,按照老婆的说法,一会加一点冷水进去,连加了三次,就迫不及待的说:“可以盛起来了吧?” “可以了,可以了。”简初晴笑着招呼五个小姑娘过来吃饺子,还吩咐大红:“先给她们一人盛一点?” 小姑娘们肚子却已经饱饱的了,现在只能闻着味道流口水。一个二人摸着肚子,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却还不肯放过饺子。 “好香啊,肯定很好吃。” “肯定比烤鸡还更好吃。” “就是……” 一边说,她们还一边打饱嗝。实在是刚才吃的太饱了,再多打几个饱嗝,只怕连鸡肉都要吐出来了。 大红也在锅边直流口水,真的很香啊,他都恨不得立马去吃一大碗呢,却还得装样子先给孩子们盛,谁让人家现在当爹了呢,而且还不能让老婆发现自己的计谋。 简初晴还不知道她们吃的太饱了,还笑道:“别着急,你们马上就可以尝到了啊。” 话音未落她就听到五个小姑娘打饱嗝。 “哟,你们吃饱了,不能再吃了。明天再吃吧。” 五个小姑娘立马哭丧着脸了。 “让她们尝一个呗。”大红这会儿又来当好人了。 “不行,都打着饱嗝了,吃多了伤胃,对身体不好。”简初晴却不允许。小小的人儿,越发不能暴饮暴食。 于是,大红把给小姑娘们盛的饺子全部倒进自己碗里,端着个大海碗,吃得津津有味。 一边吃,他还一边特意的大夸道:“好好吃,好香啊,真爽啊……” 小姑娘们看着大红大吃而特吃,个个馋的直流口水。 “叫你们把一只烤鸡全部啃光了啊,不给我们留一点。”大红又吃了两饺子之后,还特意停下来,趁机教育她们。 小姑娘们也很后悔,因为如果不是鸡太咸,她们也不会喝太多水,并且还要吃萝卜才能解咸味儿,鸡肉加上水加上萝卜,这会儿哪还有肚子可以装下饺子。 “下次我们一定不把烤鸡吃完了。” 恩,大红的精算成功了。小姑娘们最后只一人喝了两口饺子汤,就尝了个味儿,却勾的满肚子馋虫四处乱窜。 简初晴一边吃也一边附和着他连连点头,尖牙兽肉本来就很好吃,再加上鲜嫩的萝卜,虽然只加了点盐,其他的任何调料也没有放,咬在嘴里也满是肉汁,又弹牙又轻爽,别有一翻风味。 吃了大半碗,大红又去添了一勺子辣椒油,还说:“辣的更够味。” 简初晴连汤带饺子吃完一碗,搞了个大半饱,又去继续忙活。 大红把锅里剩下的全部吃光了,了只搞了个半饱,又等着吃下一锅呢。 简初晴连忙说:“换个口味煮,这种端到外面去冻着,明天再吃。” 尖牙兽肉平时较少能吃得上,鸡肉嘛天天都能吃得上,大红心里不太满,也没多说,乖乖的端了鸡肉白菜馅的饺子过来,又煮了大半锅。 煮熟的饺子味道依旧很香,而且这个味的,大红放的肉还更多,反正鸡肉多嘛,白菜完全是个点缀,他倒是又美美的吃了一顿肉,简初晴只尝了几个,又喝了一碗饺子汤就搞饱了。 小姑娘们这回连味也没有尝,实在是吃不下去了啊。谁让她们个子太小了呢。刚化形的小妖精,本领不高,吃的也不多,消化的也没那么快。 见她们因为吃饱了只能看着大红吃,满脸的纠结,简初晴好笑的打发她们出去玩了。 “你们满屋子跑动,转几圈,化化食吧。” 小姑娘们听话的去外面跑圈了。刚吃饱,身子暖烘烘的,她们也不觉冷,在院子里迈着小短腿,整齐划一的跑动起来。 等简初晴忙活完,一出来就看到小小队伍……,差点儿萌的流鼻血,大红见到,还在一边喊起了口号:“一二,一二,一二三四……” 小家伙们听到号子,还跟着喊了起来,整整齐齐的奶音,还蛮有气势的,差点儿把简初晴给萌化了。 她抓着大红,满眼的星星,大叫道:“好可爱啊,哇,实在太可爱了。” “恩,确实挺可爱的。”大红也不得不承认。 五个小娃娃,一下子就让家里的气氛变热闹起来了,看着她们,他也忍不住有了老父亲的满足。 “真没想到,我们种的玉米居然真的成精了,还是五个可爱的漂亮小姑娘。”简初晴高兴极了。 看到老婆的高兴样子,大红哈哈大笑道:“这下子满足你的心愿了吧。” 简初晴只顾看着小家伙们跑步,不解的问:“我什么心愿?” 大红笑问:“你不是喜欢女儿吗?我俩注定不可能生孩子,一下子多了五个女儿,很开心吧?” “开心。” “那有没有遗憾呢?不是自己亲生的?”大红又问。 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了,他俩一直没有谈论过孩子的事情。其实有些话,不说出来,两人也心知肚明。 毕竟夫妻两人亲热的次数实在多的数不过来了,而且两情相悦的两个人也不排斥生孩子,简初晴的身体也调理的很好了,但简初晴却一直没有怀孕。 她就猜测自己不可能生孩子了,其实她也能想得通,毕竟一个人一只鸟,有生殖隔离嘛。 大红就比她更加清楚这一点。这个世界,两人都找到不到自己的同类,而且他也一直没有想过生孩子的事情。他也不会遗憾没有亲生孩子。 两人都心知肚明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拿出来谈论,今天因为五个玉米娃娃,大红第一次问到孩子的事情,他其实还是有些担心简初晴会想要自己亲生的孩子呢。 简初晴笑着摇摇头,“不会。虽然不是我们自己生的,却也和亲生没区别啊,他们也是我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啊。而且我还不用怀孕生产呢,占了大便宜呢。” 大红松了一口气,也笑了,“是啊,说起来他们也算我们生的了。” 要不是有他俩,这玉米树想要成精就太难啦。要知道,除了简初晴格外照顾它们之外,大红也经常顺手给它们施灌妖力呢。 “哎,我突然想到,他们现在是我们的孩子了,我们还能吃他们结的玉米吗?他们还会结玉米吗?”简初晴突然想到了个大问题。 大红忍不住大笑道:“你怎么会这样想啊。树木花草成精之后,结的果开的花,都是可以吃的啊,甚至他们自己也吃哟。而且那些花和果,会带有一些妖力了,对普通人来说,是很有好处的。我们当然也能继续吃他们的玉米啊,就不知道他们现在还会不会像以前那样勤奋的结玉米了。” 一般来说,成精的树木花草不会像普通植物那样一季一季的经历花开花落,开花结果了。他们大半的精力会放在修炼上,没时间也不可能再去过普通生活啦。 如是他们还像普通植物一样,不仅损失修为,还容易被动物和人类,妖精吃掉呢。成精的花草树木要开花结果,都是在特殊条件下才会有的。 简初晴恍然大悟:“原来这样啊。那不结就不结吧,我希望她们能和普通人类一样,慢慢长大,结不结玉米所谓了,反正我们还有好多的玉米种子呢,开春后,我们可以种很多,多到吃不完的都有。” 她现在也不需要吃玉米来增加自己的修为,身体也够好了,她也希望小玉米娃娃们不再开花结果,努力快快长大。 “是的。咱家的玉米会多的吃不完呢。她们结不结无所谓了”大红笑道。 现在家里就还有不少存货,不然他们也不可能经常吃玉米红薯粥啊。可以说,他们家玉米是除红薯之外最多的粮食了。这也正是五棵玉米给他们带来的。 如果他们就是普通的植物,就会和红薯土豆西红柿等,简初晴种的每一样庄稼一样,按照季节生长,早早就死去了,哪里还能成精呢。 遁地啦 简初晴看着五个玉米小娃娃,萌呆萌呆的跑着圈,一点儿也不遗憾自己没有亲生子,只是担心她们的脚冷,不过大红却说:“怎么会冷,冷的话,她们早就不这样了。你要知道,她们是草木的,不是动物化形的。脚就是玉米树的根。” 如此,简初晴也就不在意了。 还对大红说:“你看她们多可爱,能拥有这么可爱的小朋友,是我俩的幸运。” 她一直希望家里人口多点,还曾动过去弄一些飞鸟族和牙牧族人过来一起生活的念头,现在啥也不用多想了。 家里一下子就多了五口人,并且还是五个小娃娃,光是照顾她们的吃喝就有不少事情要忙了,从今天开始,她再也不可能会有觉得闲的无聊的时候了。 “恩。以后我不在家,也有人陪你了。”大红也说。 简初晴笑道:“是啊,你也不用担心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了。” 大红又说:“就是不知道她们有多少本领?” 他主要是想知道,五个孩子能不能保护得了简初晴,她们是妖精,肯定会有些本领,在某些极端情况下能否比简初晴更厉害? 听到他的话,小娃娃们也不跑圈了,老大说:“爹,我们很厉害的。” “就是,我们能保护妈妈。”其他几个齐声叫道。 大红突然展开翅膀,轻轻的扇动起来,“恩,那就露两手给我们瞧瞧吧。” 他变出翅膀时,人整体会变大一些,而且两个翅膀又极大,使得他看上去就像个巨人。而他那翅膀只要随便扇一下,就能把地上的五个小娃娃全部扇跑。 “那还是到外面去吧,免得把院子搞得乱七八糟了。”简初晴连忙叫道。院子里位置也不大,大红这副模样,根本就施展不开来。 “行,走,我们去远处一点。”大红收起翅膀,带着娃娃们出了院子,去找地方了。 简初晴急急忙忙的回房间去披了件厚袍子,还大叫道:“等等我。” 一行人跑到了平时给鸡群留着的荒野地里,离家远远的了,大红才停下脚步,指指简初晴,说:“你就在这里,离我们远点。” “哟,这得多大的阵势啊。”简初晴嘴里笑着,脚也跟着停了下来,就站在空地的边缘上。大红带着五个娃娃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才停下来,刷的展开翅膀,盯着娃娃们笑道:“看我把你们全部扇走。” 老大玉华大叫一声:“不可能,你看我们的。” 随着她的话音,五个娃娃一起变身,双脚瞬间就扎入地下,人突然就不见了。这个动作极快,就在一眨眼间就完成了。 地面上只留下了五个小洞。 “哟,还会地遁啊。”简初晴惊讶的叫道。 大红脸上闪过惊讶,却又大声说:“逃跑不行啊。跑了,还怎么保护你们妈妈啊。” 结果,他话音未落,五个娃娃从另外的地方钻了出来,而且她们围成了一个圈,把大红包围住,并且发射出无数颗玉米粒。玉米粒的攻击,无穷无尽似的,密集的都快形成了一张网了,不停的射击包围圈里的大红。 这些当武器用的玉米粒,比平时吃的玉米粒不止要大了很多,还变得更加坚硬,就像一颗颗小石子一样,又发射的十分密集,大红虽然不停的在煽动翅膀保护自己,但也不可能完全抵挡得住玉米粒的攻击,毕竟这东西实在太多,但却并不是很大,战斗中其实不太显眼。 所以,大红就时不时的被玉米粒打中,“哇,不错,不错,还打的很疼呢。” 但是,他没有飞起来,如果他飞高了,这些玉米粒就射不到他了,也失去了检验小娃娃本领的意义。 听到他的呼痛声,老大玉华连忙娇喝了一声:“停。” 五个孩子一起收了手,那些掉落在地上的玉米粒居然也“唰唰”的往她们身上飞过来,然后大红和简初晴就见到,这些玉米粒又回到了她们头上的那个玉米上,并且变回了原样。 依旧是个小玉米,萌萌的,就像个装饰品一样长在头顶上。 “哇,原来你们头上的这个玉米是你们的武器啊。”简初晴惊呼道。 “是啊。这就我们的武器。”几个娃娃得意的笑道。 老大玉华还问大红,“爹,我们厉害吧。” “恩,不错了。就这个攻击法,我都会被击中,相信其他人也不可能完全避过了。”大红笑着表扬道。 在这个地方,他还没发现比他更加厉害的人或者妖精。不管是牙牧族还是飞鸟族,鲛人族,都是朋友,他不知道这些族群有多厉害,但最起码他们不会主动伤害简初晴。至于其他的族群,喜欢伤人的,倒是没听说过。 所以,小娃娃们现在的本领确实可以保护简初晴了,何况简初晴本身武力值也不错,自保能力很强。这样,以后他出远门,也不用担心,简初晴一个人在家不安全了。 “是吧,这样我们能保护妈妈了吧?”几个孩子齐声问道。 “不过,我要是这样飞跑呢?”大红又扇动翅膀一下子飞得老高老远的,其实这还是他控制了速度和高度的。 娃娃们齐齐仰着头,看着他,摇了摇头,“这样我们就射不到你了。” “所以,你们的本领还是差了点。”大红又飞了回来。 娃娃们有点沮丧,显然大受打击,大红马上又说:“别着急,你们还小,本领会越来越大的。” 简初晴也说:“就是,你们这么小,就这么厉害,已经很不错了。别和你们爹这个千年老妖怪比。等过一千年后,你们肯定比他还更厉害呢。” 娃娃们开心了,很有奋斗意志的说:“是的,我们以后要勤加修炼,肯定超过爹爹。” 大红哈哈大笑道:“好,那我等着啊。”说着他冲简初晴挤眉弄眼的做了几个鬼脸。 简初晴明白他的意思,是说这几个娃娃不可能超得过他,他可不止一千岁呢。而且他现在的本领也比不得从前了。要再过一千年,他也不可能还保持现在这点本领啊。 不过,娃娃们毕竟生存的时间还太短,就算从玉米种下到现在,也没有超过一年,哪里明白他俩打的这个哑谜,高高兴兴的围着简初晴撒起娇来。 “妈妈,以后我们保护你,你只需要给我们做好吃的就行了。” “恩,我们还可以帮你挖地。” “是的,我们还能干很多活。” 看着点点大的孩子,一本正经的说着要帮自己干活,简初晴又是开心又是好笑,不停的笑道:“好的,好的,真乖,妈妈爱你们。” “我们也爱妈妈。”几个孩子齐声叫道。 “那爹呢?”大红在一边阴测测的问道。 “我们也爱爹爹。爹爹你以后也要给我们烤好吃的烤鸡哦。”小娃娃们的脑子转的挺快,根本就不上当。 大红乐的大笑几声,想到自己特意烤的咸死人的鸡给她们吃,她们居然到现在都没发现,就更加得意了,“好的,我天天都可以给你们烤鸡。” “哦,太好了。”小朋友们欢呼起来。 简初晴上前整理娃娃们身上的雪和泥巴,说:“走吧,回家洗澡吧,一个个都成了小花猫呢。”刚才钻了一回地,她们已经变得灰头土脸了。 “这不算什么,她们是草木类的,需要这些。脏点怕什么,而且她们也还没习惯人类的生活。”大红笑道。 果然,简初晴眼睁睁的看着几个娃娃身上的泥巴和雪水,在他说了这句话之后,几乎是肉眼可见的消失了,而且娃娃们还像吃了一顿零食似的,笑眯眯的说:“我们把它们全吃了。” 简初晴被弄的哭笑不得,说:“这么说,你们也不需要洗澡,也不需要换衣服啦?” 玉华答,“当然也可以啊。不过,我们一出生就有这身衣服,换不换衣服应当不重要吧?” 大红笑道:“你就别操心这些了。她们本领变大一些后,衣服也可以自行更换了。这身绿油油的就相当于是她们的叶子,以后应当还可以变一身黄色的衣服,甚至随着本领的变高,衣服的种类会越来越多呢。甚至她们头上的玉米也会隐藏起来,不会让人一眼就看出她们的本体了。” 五个小娃娃,才出生,当然不可能有多高强的本领,所以头上还顶着个小玉米。让人一眼就看得出来,她们并不是人,而是与玉米相关。 实际上,她们这个形像是没完全化形呢。不止是头上的玉米,还有一身的绿油油,再加上光着的小脚丫子还是绿色的。刚才她们能钻地,其实就是脚变成了根,直接深入地里了。只是她们确实还有点本领,能快速的移到,他一开始也没想到呢。 简初晴遗憾的说:“我还准备给她们做些漂亮的裙子呢。” “那也可以啊,她们又不是不能换衣服。只是说她们不太需要,如果是讲漂亮,当然可以随时换啊。”大红好笑的说。他就知道简初晴的想法,肯定是想打扮女孩子们的。 “什么裙子?”小姑娘显然也很期待。 “明天给你们做啊。”简初晴已经开始在脑子里设计裙子的样式了,务必要把女儿们打扮的漂漂亮亮。 聪明能干 “走啦,回家。”大红拉了拉简初晴的手,又说:“这么冷,还在外面闲聊,我看你是兴奋过头了。” 简初晴点点头,毫无不在意的说:“确实有些兴奋过头,都忘记冷了。” 走了两步,她又问五个小娃娃:“你们冷吗?” “还好吧,不是很冷。不过钻到地底下去,会好一点。”娃娃们嘴里这么说着,其实她们在这种天气下,还是觉得冷的。 “那你们为什么不钻到地底下去,反而跑到家里来了。”大红反问道。 老大玉华显然是这群娃娃中最聪明的,难怪她是老大的,她很有技巧性的说:“地底下虽然暖和,但一片黑暗,很不好玩啊,而且你们不是天天盼着我们来吗?” 其实呢,她们变成人形也不能长时间的呆在地底深处,因为她们还要阳光和空气啊。但如是保持着本体形象,露在外面的又有大部分的枝杆叶子,这些也怕冷,只有深深扎入地底的根才不会怕冷。 当然了,本体的它们也不会真正冻死,就算外面的枝杆叶子全部冻死了,只要根还活着,天气暖和后,它们又会重新长出嫩芽,再开始新一轮的生长。但这样的话,它们就需要忍受不少挨冻的痛苦。 所以,在匆忙间它们化形了,因为力量太薄弱,就只能是个小朋友的样子了。如果多长几年再化形,她们的人形也会变得大一些。 “就是,你们难道不喜欢我们吗?”其他几个娃娃也都开口了。 “我们很喜欢你们啊。”简初晴连忙安抚道。 大红又却不吃这一套,反而问道:“作为草木精,你们理应不怕冷,而且就算再冷一些,你们都有化形的能力了,保持着本体也不怕冻死啊。干嘛这么着急的化形,只能当个小宝宝?” 简初晴却抢先回答道:“小宝宝才好呢。” 五个小娃娃也说:“就是,我们要是个大人,你们就不会这么喜欢我们了啊。” 她们倒是很有心机哟,也明白人类对幼儿更有爱心,而且也更容易接受。要是她们一出现就是五个大人,哪里会有现在的待遇,又能混吃混喝,又能受宠爱啊。 这话惹得简初晴大笑起来,“哈哈哈,你们说的对。” 大红也说:“你们倒是挺聪明哟,看来还是我们俩养的好啊。” “就是。”这话简初晴也很赞同并且很得意。 谁不喜欢自己养的孩子聪明能干哟。 玉米是她种下的,也一直是他俩在打理和照顾,就相当于她们本来就是他俩养的嘛,这个功劳她一点儿也不觉得不是自己的。 好在娃娃们也承认,异口同声的说:“谢谢爹爹,谢谢妈妈。” 一家人嘻嘻哈哈的回到家里,几个娃娃都忍不住直打哈欠了,今天的运动量对她们来说已经超量太多啦。 “是要睡觉了吗?”简初晴连忙问。 “恩,我们去睡觉啦。”玉华说着带着妹妹们熟门熟路的进了柴房,钻进草堆,就没了动静。 “不是哦,她们就是在草堆里睡觉的吗?”简初晴惊讶的问道。 “是啊,这是她们自己找的地方,而且看样子她们还挺喜欢这里的。”大红笑道。 简初晴连连反对:“那怎么行,好好的孩子睡什么草堆啊。” 哪里有让孩子睡草堆的家长嘛,何况家里又不穷到这个地步,这简直让她有种自己是恶毒后妈的感觉。这要搁现代,她都要被别人的唾沫给淹没了。而且她自己的良心也受不了啊。 “你啊,别看她们是个小孩子样,但她们并不是真正的人类幼仔,是草木类化形的。往大里说,它们和这些柴草属本源,往小里说,草对它们也是有保护作用的。她们为什么不能睡柴堆呢?”大红却觉得完全没问题。 因为她们现在还太小,还没有到可以像真正人类那样生活。比如他自己,很早很早以前就以一个人类的模样在生存着,而且一切生活习惯也和人类很相似,混在人类当中,没有人能发现他是只鸟。 甚至他自己都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当成人类了,而这五个玉米娃娃显然还没有这个意识,她们还太小,就和真正的人类婴儿一样,还没有太多的生活经验和思想。虽然她们比这么大小的真正人类婴儿要聪明成熟很多,但是她们依旧还是个幼崽。 这样搁以前妖多的时代,这五个小家伙一出去就会被一些喜欢吃小妖来进补的大妖给吃掉了。也就是现在没什么妖类出没,而且这块地方还在他的保护之下,五个小家伙才能安全的在这里生活呢。 简初晴摇摇头,说:“不行,我不能接受让孩子们睡柴房钻草堆,她们现在是人类样子,我真是受不了啊。” 大红只得妥协:“那行吧,你想让她们在哪里睡呢?”他不能反对老婆的一颗慈母之心啊。虽我他觉得小妖们睡哪里都行。 简初晴想了想,说:“我们给她们准备一间睡房啊,反正她们现在这么小,也不需要一人一间。” “那你说把哪间房腾出来给她们呢?”大红又问。幸好老婆没说要给她们一人弄一间房,不然,家里还得现盖房子哟。 结果,简初量左思右想了半天,实在找不出一间空房间来给女儿们当闺房。因为家里就没有多余的空房间啊,当然也没想过这个问题,现盖房子也来不及了。 看到她纠结的样子,大红提醒道:“就把柴房腾出来吧。只有这间房最好腾了,其他的都满是东西,不能堆在外面。” 简初晴想了半天,最终同意了他的提议。确实,家里也就柴房里的东西最不重要了,而且其实每间房的质量也差不多,都是新的,不存在有的新房的有的旧房的区别。要硬说区别,也就是门窗的区别了。 他俩的房间,现在的门窗都是加固过的,肯定比其他的门窗更好。甚至柴房的门窗还最简陋,又不怕柴堆会怎么样,要不是因为简初晴习惯所有房间都有门,当初只怕连现在这个最简单,最薄的门也没有呢。实际上,就是个栅栏掩着。窗户就更加简单了,只有栅栏,反正是放柴堆的,不需要弄的那么好。 所以,最终玉米娃娃们还是住柴房了。 大红本来还想忽悠简初晴,随便给小娃娃们弄弄房间就算数的,“把柴堆移出去,给她们留几捆草,铺个铺位就行了。” 简初晴哪里会听,还说:“你还不如直接说让她们睡柴堆就好了呢。” 大红只敢在心里说,本来就是,嘴里却说:“哪能呢,这不是在给她们腾房间嘛。” “那我问你,你要不要直接铺个草堆睡?”简初晴瞪了他一眼,很是不满他的态度,还又嘲笑道:“哦,对了,你是一只鸟,以前也不过是住鸟窝的,搞不好鸟窝还没现在的柴房好,你当然觉得无所谓喽。” 大红心想,本鸟以前做妖怪时不知道睡多漂亮的房,住多高极的房子哟,现在这样已经很委屈自己了。不过,真搞个草铺给他,他也能睡,简初晴说的也对,最早以前当鸟时,他不也一样住过鸟窝嘛。 只是他那鸟窝肯定是比普通鸟窝要高档多的,又大又舒服,但不管怎么说,肯定也是比不上现在住的房间的。 “喂,老婆,你这完全是人身攻击啊。” “你难道不是一只鸟吗?我又没有乱说。”简初晴笑道。 “我那最多只能叫本体。”大红分辩了一句,又凑近她低咕了一句:“你是不是想试试……” 一句话没说完,就被简初晴一巴掌扇开了,还狠骂了几句。 大红嘿嘿笑道,满脸的淫-荡,色迷迷的说:“你不天天嘴里叫着我是一只鸟吗?怎么的,又不愿意啦……”还别说,这个方式以前真没试,他不由的有些期待起来,瞬间满脑子的黄色废料了。 简初晴看着他这种表情,一下子就察觉到他的危险思想,笑骂道:“你想的美,不然你就去找一只鸟交-配吧。顺便再生一窝鸟蛋,孵化几只杂毛混种鸟崽子。咱俩也可以各过各的了,以后我就和玉米娃娃们一直过日子了。” 这句话的威力太大了,大红满脑子的黄色废料瞬间消失的一干二净,一本正经的说:“本鸟当人已经习惯了,你要不天天说我是只鸟,我都忘记自己的本体是鸟了。” 可简初晴却对他生鸟蛋的事格外感兴趣了,问:“哎,说正经的啊,你要是真找一只本地的母鸟,或者飞鸟族的女人在一起,应该可以生育后代吧?” 大红愣了一下,这个假设他还真没想过,顺着简初晴的思路,他想了想,又摇头道:“我不能肯定,但是我这种完全不属于这个时空的鸟妖,应当和本地的不能生育吧。就是你说的那个生殖隔离。包括你也一样。” 这种事情也不能去做实验,简初晴也不想假设自己嫁个本地族一起生儿育女,不管是鲛人族,还是飞鸟族,牙牧族,她都不可能忍受啊。当朋友还可以,当夫妻一点儿想法也没有。 于是,她这个突然间来的兴趣也消失的很快,“算了,算了,说这种事做什么,没意义。” 大红还呵呵乐道:“就是,没意义的事情就别假设了。我要是愿意,早八百年就不知道有多少窝鸟蛋了呢。可惜啊,好不容易找了个老婆,你又不能给我下一窝。” “滚,老娘是人,不是鸟,不会生蛋。”简初晴笑着一脚踢开他,让他快点去干活,务必要想办法把女儿们的房间弄出来。 大红连忙安静的柴房里,里面可是睡了五个小娃娃呢,“现在也不行啊,等她们睡醒再说吧,吵人瞌睡,要遭天打雷劈的呢。” 简初晴想想也对,总不能为了弄房间,就把孩子们吵醒吧,这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慈母心啊 玉米娃娃们饱食一顿,可以管三到五天呢。再加上今天又着实累着了,她们睡的太香太熟,这会儿要是把她们弄起来,就太残忍了。 简初晴也不再折腾大红了,让孩子们安安静静的睡觉,她要回房去给孩子们找些可用的被子和做点小衣服了,虽然小孩子们并不需要衣服,可有女儿怎么能不好好打扮一下哟。她这颗慈母心,一刻也不想担搁。 大红看着她把衣服被子布料全部翻出来,堆了一满床,连忙说:“你要找什么啊,怎么全部拿出来,这样晚上我们都没地方睡觉了。” “给孩子们找衣服被子啊。这么冷的天,不可让她们就睡张光板床吧,对了,睡以前你当小孩子的那张床,五个人会不会太挤了。” 大红不以为然的说:“怕什么,这么冷的天,挤一起暖和啊。” “那也不行,人太多挤掉到地上怎么办,还是拿我以前睡的那张给她们吧。反正也是闲着。” 其实也不算闲着,天热的时候,简初晴还在去土地庙里歇午觉的,所以她那张床还保留的好好的。 “也行。”大红无所谓,等她需要时再做一张竹床也简单。 柴房暂时不能动,简初晴就在自己屋折腾大红,一时让他去拿着被褥等物去铺在自己以前那张床上,一时又觉得小孩子们用自己用过的旧物件不好,反正家里还有新的布料,干脆又说:“算了,我还是给她们做新的被套床单好了。小姑娘家家的,要用漂亮点的布料。” 一时她又命令大红:“掏点好看的布料出来。” “掏个什么算什么,我肯定不会有小姑娘家穿的布料啊。”大红一边叫苦,一边掏了两匹布料,一匹是大红色的锦缎,一匹是淡青色的棉布。 简初晴接过布料,看了几眼,有点勉强说:“也还行,小姑娘穿红色也不错啦。这个淡青色的用来做被套床单也可以。” 她也知道大红不可能会有花布,毕竟他一个大男人,要什么花布嘛,红黑黄兰紫灰白什么色,他都能穿,就是花布他不会穿啊。 被套床单做起来容易,她本来是想给五个各做一条小被子的,被大红劝住了:“不需要啊,她们本来就睡一张床,有那么多被子,只怕还更容易你抢我的,我拿了你的,最后搞的有人还没了被子呢。” “也对,那就还是用一条在被子吧。”简初晴认可了他的话,又还担心的问:“但被子太大,会不会把她们压得喘不过气来啊。以前我就听说过有新手父母无意把小宝宝给捂死的事发生呢。” 这话弄的大红简直哭笑不得,“怎么可能,她们不是普通的人类小宝宝,如果透不过气来了,她们立马就能变成玉米树扎根到地下去的,你瞎操个什么心啊。别说是一床被子了,就是一块石头也压不死她们的。” “那就好。”这下子简初晴放心了。 她给五个小孩子缝了一条大被子,因为用的就是那块淡青色的布料,她还特意用其他色在被套上面缝了几个简单的图案作装饰,让被子变得更加漂亮一些,可爱一些。她基本不会绣花,这个办法就相当于是贴图了,只是图是她自己设计的,也就是现代小孩子们喜欢的简单卡通图案。 就这样,她忙活了这个小半天加小半宿再加上第二天一整天,和小半夜才做完了这条被套和一条配套的床单。 她还打算做一个大枕头,大红怕她太累,就又忽悠她:“她们不需要枕头,小孩子家家的,你们人类婴儿也不睡枕头,拿块厚布给她们垫一下就行了。” “也行。”简初晴又接受了他的意见,反正她自己也不懂。大红给她剪下了一块布,叠在一起就成了孩子们的枕头,都不需要她动手了。 见她还意犹未尽的样子,大红直接把她按到床上,说:“好了 ,今天就早点好好休息。这两天你也累了。” “可是,明天她们要是醒来了,没衣服换啊。”简初晴还很有精神,一门心思只想照顾女儿。 大红有点生气了,“都说了衣服不是她们的必需品,你着什么急哟。别为了件衣服把你自己累倒了,不划算啊。” “行吧,行吧,睡觉睡觉,别闹了啊。”简初晴妥协了,却去推老公那只作怪的手,闭上眼睛还真准备睡觉。 大红哼了一声,半是惩罚她似的,折腾了好几回,最后简初晴都连连求饶了,他才放过她。 这小气的男人,觉得老婆这两天一门心思只顾着女儿们,都不理会他了,要找补呢。 于是乎,第二天早上简初晴又和平时一样睡了个大懒觉。 醒来后,她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自己还有五个女儿呢,她连忙问:“她们还没有醒吗?这都睡了两天两夜了啊。” “没睡醒也正常啊,小孩子不是都需要多睡的吗,睡觉正是长身体哟。而且我再重申一遍,她们不是人,不是人,你不要用人的眼光来看她们。”大红说的一本正经,还蛮有道理。 简初晴也就没多问了,只是好奇的说:“那她们这样也挺好的啊,不像我们天天要吃喝拉撒的。” 大红简直要气笑了,“呵呵,她们本来就是草木化形的,你几时见过花草树木一天三顿按时吃喝,再按时拉撒的啊?她们要是变成本体,还不是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的站在土地里,接受阳光雨露就完事了。” 他的话又让简初晴想到了一个新问题,“如果要这样想的话,她们不是应当吃素的吗?为什么她们爱吃肉,还喜欢你做烤鸡?她们当玉米树时应该没吃过烤鸡啊。” 这倒是把大红问住了,他愣了一会儿,脑子飞快转动着,回答道:“她们天天都闻到我们吃啊,而且我们还经常当着玉米树的面说这说那的,也说过很多次希望它们成精的话,她们都听见了啊。而且她们都成精了,为什么不能吃肉哟。而且我上次拿出来的桃花酒,还是桃花树妖酿的呢,按理说这只妖也该吃素,但他不止吃荤还喝酒呢。” 停了一下,大红还接着说:“按理说,才不到一年的光阴,它们是不可能成精化形的。要都这么容易,我小时候灵力又充沛的时代,不应该有一堆的花草树木成精吗?” 其实不然,除非有天大的造化,单靠自己,没有个千八百年,草木很难得有成精的。动物稍等简单一点,比如狐狸,但也没见过有一年就能化形的。说来说去,玉米树能这么快成精化形,还是因为有大红这只大妖,经常用妖力灌溉它们,它们才会这么快的。 “所以,其实它们也算是接受了我的传承,和我一样喜欢吃肉也很正常啊。” “哦,这样啊。”简初晴倒是很相信他说的话。 毕竟她在这里认识的所有动物,包括鲛人族,飞鸟族,牙牧族,甚至苦力鸟都是杂食性的,不只吃素也吃肉。而且就她所知道的一些神话传说,也明白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没那么容易成妖的,不止需要修炼还需要运气甚至需要帮助,可谓天时地利人和三样都要占齐。 王米娃娃们能出现,说实话,她也觉得是特殊情况下的产物。 而且就如大红所说的,简初晴也明白了,玉米树们天天接受他俩的各种知识爱意及唠叨的浇灌,不知不觉就学到了一些。不然,她们也不能这么快就化形并且她们还懂这么多。普通的人类婴儿在一岁左右都还在妈妈怀里吃奶,吃喝拉撒都由大人照顾着,哪个会自己照顾自己啊。 这么一想,她又觉得自己上便宜了,孩子们一出生能跑会跳,并且能说会道,还有挺厉害的本领,又聪明能干,更不需要她从刚出生的小婴儿一天一天的照顾着长大。 所谓谁养的孩子像谁,不就验证了这句话吗。大红这么贪吃,又爱吃烤鸡,孩子们喜欢也正常嘛。 她现在只希望五个女儿,随着长大,不要像大红一样,变成个大饭桶。恩,吃多点其实也无所谓的。但大红这个吃法要是再乘上五,就有些可怕了。她会担心自己养不起的。 “你想太多了,怎么会养不起,大不了我们明年多挖两块地种红薯土豆和玉米。”大红笑道。 他心里都在想,反正玉米娃娃们遁地,明年就让她们自己挖地好了。五个孩子呢,也不能光吃不干活啊。这也正好让简初晴需要有劳动力的愿意实现了呢。 简初晴也说:“你说的对。咱俩辛苦点,多挖两块地种,各样粮食蔬菜多种些,再多养些鸡和猪,日子总是能过下去的。” 等孩子们再大些,她们也能干很多活,估计也不需要她来养了。也就是这个时候,她才终于明白,为什么普通人家里孩子多,就格外穷了。你想呀,光是喂饱肚子,你就得拿出多份的食物。而且孩子小时候,你还得花更多的精力去照顾他们,长大还要各种教育费用等等。 她这个当妈的倒是轻松了很多,一不需要亲自怀孕生产,二不需要养育小婴儿,就立马拥有了五个聪明可爱的女儿,她忍不住要感谢一下老天了。 “哎,我要去给土地爷上个香。” 这个活,也是简初晴的例行公事,就是没有天天做,神位还是经常供着新鲜的蔬果和食物。简初晴自己也是个半吊子,并不太懂该供些什么,就把她认为好的东西都拿过来,什么西红柿,柿子,柿饼,红薯干,萝卜都出现过,熟食当然也必不可少,时不时放点烤鸡啊,烧鱼块啊什么也不缺。 这两天土地神和他们一样吃饺子。反正土地神和他们吃一样的东西。 大红看着老婆跪在神位点燃了香烛,还特意供上了一个新鲜萝卜和两块烤鱼块,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他要说自己就是她心中的那个土地神,不知道老婆会不会打他呢。 烤串啦 孩子们的衣服简初晴可是花了不少心思,她用那块红色的布给五个女儿各做了一条长袖的长裙子。裙子的样式其实很简单,就是套头收腰的样式,太复杂她也做不出来。 但她在细节处做了些装饰,就显得漂亮多了。腰间加了一条紫色的腰带,打了个大蝴蝶结,袖子是泡泡袖,袖口同样也有紫色的木耳边,同时每条裙子还各缝了两个口袋。 孩子们可以装点小东西,也可以把手插在口袋里,并且口袋还特意分成了五个色,以示区别。免得孩子们因为穿一模一样的衣裙,她们都分辩不出来哪件是自己的。 同时小裙子还是夹层的,里面用的是棉布,不止穿着会更舒服也会更具保暖功能了。这大冬天的,她怎么也不能让孩子们穿单衣服啊。要是有棉花,她都恨不得给里面絮一层棉花呢。 “哎,要是有棉花就好了。你怎么就没留点呢。” “这么漂亮的裙子已经很好了,你就别这么高要求了。你倒是说我留棉花做什么?你怎么不说你自己没带棉花种子来呢?” 大红听的满头黑线,别说他没有棉花,就算有玉米娃娃们也不需要嘛。 其实在他看来,草木妖比动物妖更加不怕冷不怕热,外部环境再恶劣他们也能适应,毕竟在没化形之前,它们是不能动的啊,也不可能给自己加衣服浇水吧。 反而动物因为有自主能力,还更敏感。冷了知道要找暖和的地方呆,热了也知道往水里钻。饿了嘛,更知道主动去进食。而不能像草木只能站在那里,等待阳光雨露,同时也接受寒风冰雪干旱,甚至虫子和食草性动物的啃食。 所以,虽然草木成精化形不容易,但他们却也不容易受伤,更加坚强,更加有耐力。 “你以为在末世能弄到这么多种子容易吗?要不是我一直在收集,也一点儿没扔掉,我们现在还能过这么好的日子?”简初晴一想起这些事,心情就不好。 末世时,大家都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如何多活一天上面了,谁还顾得到其他事情啊。她收集这么多种子,一开始还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等到后来根本就找不到粮食,才开始真正重视,珍藏起来。 但这个时候,大家也明白了种子的重要性,很多种子已经找不到了。特别是非直接可以食用的种子,几乎都绝迹了。 就算有人找到了,也会交给基地,由专人负责。她的这些种子,其实都是基本不缺的,甚至有些是不需要的。 “也是,幸好你还带了这么多种子。”大红也很庆幸她带了种子过来。 因为这些种子,他们过上了基本不缺粮的生活,而且有吃不完的蔬菜。不然,他俩得不停的找食物,和摘野菜来吃。特别是现在是冬天,没有野菜,也不会有这么多咸菜,更不会有新鲜的白菜萝卜。还有他俩最爱的辣椒,更不知道得上哪儿去找呢。 虽然这里不缺吃的,但天天只吃野鸡,野兔子和鱼这几样东西,是个人都会吃腻啊。就算他平时不爱吃蔬菜,但如果一顿都没得吃,他也会受不了的,更别提,他还能吃到简初晴做的这么多美食。 简初晴又说:“其实,我知道有种树叫木棉,会结棉桃,也可以打出棉花来的。以后你也找找吧,棉花总是需要的。” “恩,我会留意的,这种树我也知道。但不知道这片大地有没有木棉树,你没发现吗?其实不管是飞鸟族还是鲛人族,甚至牙牧族人,他们其实并不需要棉花啊。” 简初晴听的一愣,但仔细想想,确实也是这样的,先别说鲛人族,他们不仅不怕冷而且还会织布。飞鸟族和牙牧族人其实都有厚厚的皮毛,化成人形就有一身衣物,不是光着身了的。 “那难道他们到冬天也不需要保暖的厚衣服吗?”她见过的这些人,都是在天气热的时候,大家穿的都挺简单的。 “冬天他们的皮毛就变成了厚厚的保暖衣服啊。”大红答。 “这样倒是方便啊,你怎么不行呢?”简初晴好奇的问道。 “我是习惯了,再说了我如果冷也可以变回本体啊。”大红笑道。他一样也有一身浓密的羽毛啊。而且他也不像简初晴这样怕冷啊。 “是哦。也就是说,可能只有我一个人需要四季不同的衣服喽。”简初晴有些羡慕的说。 大红笑道:“差不多吧,所以玉米娃娃们其实也不需要棉衣。我猜她们再厉害点,一样也能变出适应季节的衣服了。” “这样也挺好的。”简初晴也笑了。 不管是什么物种,总是得适应当地的自然气候和环境,否则就活不下去。 大红又说:“其实还是人类最聪明能干,能改造大自然,营造出适合自己生存的环境。” “确实,但有时候却做得太过,无休止的索取,所以人类也遭到了大自然的反噬。”简初晴自嘲道。 “所以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个度啊。”大红笑着摸了摸肚子,又说:“饿了,再去煮点饺子吃吧。” 简初晴却说:“你刚刚还有说要有度,现在就又要吃饺子。给孩子们留点吧,你去烤只鸡,我也吃点。” 包了那么多的饺子,大半进了大红的肚子,本来是为孩子们包的,总得让她们也尝尝味吧。家里最多的就是鸡肉,幸好两人都挺爱吃鸡的,烤鸡又格外香,不然真是要吃腻了。 “好吧,好吧。其实改天再给她们包不也一样吗?”大红嘻嘻了两句,去烤鸡了。 简初晴哪里不知道这个道理,但是家里面粉太少啊,不然,别说吃饺子了,就是天天面条,面饼都行啊。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她当时没带小麦种子来啊。不然,早就该过面食当主食的日子,也不会像现在吃点面食这么艰难了。 所以,剩下的那些找飞鸟族换回来的麦子,她一定要留下来当种子,明年多种些,保证一家人能天天吃上面食。她看到大红馋成这样了,也觉得挺心酸的。等麦子种多了,以后天天包饺子给他吃。 这家伙最爱吃的是肉,饺子里面又包了很多肉,比起面条,大红显然更爱饺子。其实她自己无所谓,对饺子没有特别的喜爱。 没多大一会儿,大红就烤好了一只鸡,掰了一大只鸡腿给她送过来,嘴巴里啃着另一只鸡腿,含含糊糊的说:“快吃快吃,我再去烤第二只。” 他是真的饿了,简初晴比他经饿多了,而且也还不太饿,但闻着香喷喷的烤鸡,还是瞬间来了食欲,一只大鸡腿其实相当于小半边鸡了,她吃完居然还更加觉得饿了。 “哎,我发现你现在烤鸡的水平越来越高了啊。今天烤的鸡格外香,真是好吃,给我再来点。” 大红早就把剩下的半只鸡全部吃完了,手中正在烤第二只,闻言笑道:“好吃吧,我这烤鸡的手艺当然是越来越好啊。你等着啊,快熟了。要不咱们还再烤点什么,把晚饭吃了算数。” “可以啊,我想想有什么好烤的啊。” 他的提议引起了简初晴的兴趣,她放下手中的针线活,去拿合适的食材了。 其实很多食材都可以烧烤,除了肉类和鱼类外,还有各种蔬菜菇类,可惜的是现在是冬天,茄子没有,韭菜也没有。这两样烧烤摊上最常见的蔬菜都没有,简初晴挑选了好一会儿,才拿了几块半干的咸鱼块,又切了一碗肉丁过来。 “就拿了这么点东西啊。”大红有些失望。 “多的很,好吃再去拿呗。” 简初晴笑着坐下来,又切了几个土豆,把肉丁和土豆块调好料放在大碗时腌制入味,又去拿根竹子弄了一大把烧烤用的竹签子,接着她又把鱼块平整的用两根竹签子别住,弄完鱼块,她才开始把肉块和土豆块也串在竹签子上。 此时大红手中的烤鸡也快熟了,简初晴把这些串放在他身边说:“等下你把这些也烤了,好吃的话,咱们就多烤点。” 大红把烤鸡分成几大块递给她,又开始烤这些串,简初晴坐在一边,拿着只鸡腿往自己嘴里喂,同时又拿了另一只鸡腿往他嘴里喂。 两人吃的不亦乐乎,简初晴一边吃还一边指点他手中的烤串,“快翻面,快翻面,别烤焦了。” 肉串熟了,简初晴立马放下烤鸡,拿着肉串开吃,“好吃,这个肉烤的好嫩啊。土豆也好吃。” “恩,下回咱们也这样烤来吃。”大红在一边狂点头,一边吃一边烤,烤的速度还不够吃的速度,最后简初晴等不及也动手去烤了。 烤串太香,两人又吃得太带劲,好吃的叫声不时传出,睡在柴房的五个玉米娃娃也醒了。 大家伙眼睛都没睁开就往厨房跑,那香味实在是太香,太吸引人了。 “爹啊,你们在吃什么?” “妈妈,给我们也留着点啊。” 小家伙别看个子小,小短腿还跑的挺快的,话音未落人就到了食物面前。 大红嚼着肉串,嬉嬉笑道:“哟,睡梦中都能闻到食物的香味啊。真真是一群好吃鬼啊。” 简初晴笑道:“你还有脸说别人啊,也不想想自己。” 她把手中的烤串儿递给站在自己身边的一个娃娃,说:“别着急,多着呢,人人都有份,你们坐下来慢慢吃。” 这会儿,她基本上吃饱了,就专门给孩子们烤,同时还命令大红:“你也别吃了,给她们烤。” 大红连忙把手中的烤肉串递出去,还又跑去拿了几块鱼肉过来,学着简初晴的样子把鱼肉别好,又烤了两块,一下子就把娃娃们喂了个大半饱。 等简初晴想起还要煮饺子给娃娃们吃时,娃娃们已经开始打饱嗝了。 好漂亮 前两天的一幕又重现了。 大红端着一大碗饺子吃得津津有味,小娃娃们又只能在一边干瞪眼,干流口水,肚子里实在没位置装了。 “今天又吃不上饺子了。” “呜呜,好气哦。” “我好想吃啊。” ………… 看到孩子们这副馋样子,简初晴差点儿笑死 。其实她自己也吃饱了,也只能看着大红一个人吃,但看他那么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好总是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回头一想,又找不到证据又不知道是为何,也只能算了。 “来,小朋友们,我给你们做了漂亮的花裙子,我们去试试吧。饺子改天也可以吃的。” 小娃娃们一听有花裙子,并且以后还能吃到饺子,立马不再馋了,跟着简初晴走了。 然后,大红一个人对着一锅饺子,突然也觉得不香了。吃独食其实也没什么趣味,观众全走了,也没有人看着他吃只能干瞪眼了,他才发现自己其实也早就吃饱了。 摸了摸微凸的小腹,大红打算出去跑个圈,消消食。不然,晚上连觉也睡不好的。吃多了,很伤的。这一点儿,他今天也体会到了。 简初晴带着娃娃们在房间里试新裙子,因为五条裙子除了口袋的颜色不同之外,其他地方都是一模一样的,所以简初晴先让孩子们自己挑自己喜欢的颜色。 “哇,好漂亮哦。”娃娃们看到裙子全部都高兴的大叫起来。 很好,五个色五个孩子各选了一个,没有发生两人抢一件的事故。 在简初晴的教导下,她们也很快就穿好了裙子,其实裙子本身样式非常简单,也挺好穿。 “嗯,还不错嘛。”简初晴看着五个像从年画中走出来的小仙童,满足之极。 这些孩子们实在太可爱了,而且红裙子很衬她们,比那一身绿油油好看太多了。 孩子们也互相欣赏着,赞美着:“好漂亮啊。” 这么精致的裙子,她们第一次见,穿上就舍不得脱了。而且因为裙子是夹层的,也有保暖的作用,比她们那一身叶子变化出来的衣服要暖和多了。 很快的她们就发现了,“哇,还是暖暖的,跟太阳一样的呢。” “是的,是的,好暖和啊。” 虽然她们不是简初晴想象中的怕冷,但这么冷的天,哪能真的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冷呢,不然她们也不会钻进草堆里去睡觉了啊。 几个孩子像快乐的小天使,穿上了新裙子,都围着简初晴,齐齐叫道:“谢谢妈妈。” 简初晴看着可爱的孩子,都快要高兴坏了。 这时候,去外面运动了一圈的大红回来了,见到了这一幕母慈女孝的场景,满是羡慕嫉妒, “哦,你们就会谢妈妈,我呢?” 简初晴看到他,埋怨道:“你上哪儿去了快点去把柴房收拾出来吧。” 孩子们今天饱食了一顿,很快就会又要睡觉了的,还不把房间收拾出来,难道又让她们睡柴堆啊。 于是,刚进门的大红被打发去干活了。 “是要收拾我们睡觉的地方吗?那个草堆很暖和,很不错呢。”几个孩子齐声说。她们可没觉得自己睡觉的地方不好。柴房比外面暖和多了,而且草堆也很干爽柔软。 “是啊,给你们弄漂亮的床和被子啊。”简初晴回答了一句 ,又细细的告诉她们:“你们现在是人形,就要有人的样子,睡觉不能再钻草堆了。” 孩子们半懂不懂的但漂亮的床和被子她们听的懂啊,马上不纠结人是什么样子了,高兴的指着简初晴和大红的床,问:“是像这样漂亮的吗?” 简初晴笑道:“对啊。我和你们爹就是在这样的地方睡觉的,你们也要一样。而且我还特意给你们做了新的被子呢,很好看也很暖和哦。” “哇,我们要去看。” “等会儿,等你们爹把房间收拾好再去。”简初晴笑着阻止了她们,又大声问大红:“喂,你弄好了没有?” “哪有这么快啊。”大红应了一句,忙活着把几捆柴往外面搬,堆到柴屋檐下的空地上。 柴房堆得满满当当的,要全部搬出来,不止需要时间,还需要找地方安置这些柴,花的时间就更多了。屋檐下的位置并不宽敞,堆不了多少柴,他只能这里堆几捆,那里堆几捆。 简初晴听到他的回答,干脆带着孩子们过来帮忙了。 很快的大家把柴堆全部移出去,柴房空置下来了,但是空空荡荡的柴房,却又让简初晴很不满意。 简初晴又让大红忙活把门窗弄好,这个是最重要的事情。门窗不弄好,寒气和冷风直接往屋子里灌,跟直接睡在外面没多大的区别。 她自己又忙碌着布置房间,室内的装修不好搞,柴房实在是太简陋了,她就直接把整面的墙壁都糊上了一层布,连带屋顶也没放过。 她用了蓝色的布,房间立马变成了以蓝色为主调的色彩,瞬间高了几个档次,哪里还看得出柴房的模样啊。 蓝色的房间简初晴却又觉得对于小姑娘们来说,还是太冷淡风了些,她左看右看不满意。 小姑娘却很满意,一个二个都欢呼着,小心翼翼的摸着墙上的布,叽叽喳喳的说:“好暖和,好漂亮。” 大红也说:“已经很好了。” “不行,太简单了,而且这个风格其实适合我们自己,我再想想啊。” “什么嘛,等春天了给房间里弄几束花就很好了。”大红提议。 “不错,你这么说我倒是有个好主意了。”简初晴倒是被他提了个醒。跑回去拿了些漂亮的布和几串阿玉送给她的小贝壳做的风铃和一些小玩意儿。 最后,简初晴用布做了几个简单的装饰品,比如可爱的蝴蝶结,花朵等小姑娘喜欢的图案。这布当然也是从大红的贮物袋里掏出来的,高级的丝织物,简初晴自己都舍不得用,给女儿们倒是舍的。然后,她又在墙上挂了些阿玉给她的小玩意。 房间立马变得温馨而又有了童趣了。 “哇好漂亮啊。” “这个我喜欢。” “我要这个。” ………… 孩子们显然非常喜欢各种小装饰品,这些亮晶晶,小巧可爱,还五颜六色的小饰物,得到了孩子们的一致喜欢。 简初晴还说:“你们喜欢这些东西啊,下次过去,再拿些回来。” 这些小装饰品,对于阿玉来说完全不算什么,只要简初晴喜欢,随时可以去拿一堆回来。 然后,大红搬来了床,简初晴铺上新的被子褥子,摆上了那块当枕头的棉布,又指挥大红再搬来一张小长几。小长几上面还摆了几只小竹筒,竹筒里再装上了一束绿油油的萝卜叶子,叶子间装点了几颗红色的干辣椒,瞬间又给房间增添了些生机和活力。 如此,一间漂亮可爱满是童趣的小姑娘闺房就算完工了。 简初晴看着焕然一新的房间,再看看孩子们脸上的笑容,满意的说:“恩,这样还差不多。” 大红打趣道:“该满意了,这还叫差不多啊,都差点儿把家当搬空了。” “哟,就这些家当啊?”简初晴斜眯了他一眼,又笑道:“这也只怪你家底太薄了。这些装饰物,大半是阿玉送给我的呢。” 实际上,很多珍贵物品,也不适合小孩子啊。 大红挑了挑眉,笑问道,“那你还想要些什么家当呢?咱的贮物袋不是随你叫的吗?” 简初晴还真又想了想,只不过实在没想出来还需要什么,因为她想要的,很多东西大红都没有啊。而她觉得可以用的,都已经拿出来了。 小姑娘们高兴的大叫大笑着,还时不时小心的摸摸这个,摸摸那个,兴奋的连瞌睡都不见了。 有人拿着风铃问:“这是什么?” “这叫风铃,风一吹就会响,是我的一个朋友送给我的。” “朋友是什么?”玉华问。 简初晴认真组织了一下语言,尽量用最通俗易懂的话表达道:“朋友就是和我很要好的人啊。” “这里还有很多人吗?平时我们怎么没见过呢?” “因为我们住的这个地方,就我们一家人啊。他们住的离我们很远呢。” 小孩子们没见过除了父母之外的其他人,对外面的世界和人充满了好奇,一个二个围着简初晴七嘴八舌的问东问西,问的她都招架不住了。 大红一开始还在看热闹,收到她的求救眼色,才酷酷的说:“要等你们长大些了,我们就可以带你们出去见他们了。” 意思是说,你们现在还太小,只能老老实实呆在这里,哪儿也去不了。 “那他们会来我们家吗?”玉华果然是最聪明的老大姐,又扔出了一个问题。 “不会。”大红很干脆的回答了她。 “为什么?”玉华继续问。 “因为我们这里别人是不能来的。”大红一句话就终止了这个话题。 玉华毕竟还小,一下子就被当爹的给绕进去了,果然不再问这个问题了。 简初晴连忙趁机转了话题,问:“你们还要再吃点东西吗?” “要的,要的,我们要吃饺子。”小姑娘的注意力立马被食物拉过来了。 正好,她们也活动了小半天,肚子里的食物消化了不少。 于是,大家离开了新房间,齐刷刷的跑到厨房来了。 排好队 闻着饺子散发出来的香味,几个孩子开始蠢蠢欲动了,个个流着口水,嚷嚷道:“好香,我要吃。” “我也要。我要吃好多。” “我要更多的。” 简初晴看着她们和大红如此出一辙的馋样,暗道,果然女儿肖父啊。 大红煮饺子,简初晴打来热水,让孩子们排队洗手,“吃饭之前要洗干净手啊。以后都记住了啊。” 小娃娃们乖乖的被妈妈拉着手,打上肥皂,简初晴笑道:“来,跟我学,把手搓干净。” 娃娃们都好奇的看着那溜溜滑的大方块,她们是第一次接触到肥皂,难免会觉得新奇。 简初晴连忙说:“这个叫肥皂,是用来洗手和洗澡,可以把脏东西都洗掉。” 她一边搓手还一边唱着洗手儿歌,娃娃们很聪明,也很喜欢学唱歌,歌学会了,手和脸也洗干净了。就连正在忙活着煮饺子的大红听到这样的儿歌,都忍不住跟着哼唱起来。 儿歌嘛,都很有趣,而且很生动。简初晴也是无意中学会的,见孩子们喜欢,心里还在盘算是不是可以教她们唱唱歌,也可以和孩子们多亲近,又可以让孩子们学一点知识。 “还有点香香的哦。”玉华闻了闻自己的手,满意的说。 “恩,好干净啊。” “肥皂好神奇啊。” “妈妈,这个肥皂,是不是专门给我们用的?” “咱们一家人都用啊。我们每个人都要讲卫生,做个干净的宝宝。下次吃饭前每个人都要自己去洗手手哦。”简初晴笑道。 “好的。我们知道啦。”娃娃人异口同声做出了保证。 “恩,真乖。”简初晴满意的笑了。 乖宝宝就是惹人喜欢,这些孩子真的非常乖。现在家里并没有儿童专用的肥皂,不过现用的这些肥皂品质都挺好,又没加过什么化学药剂,是纯天然的,香味儿也好闻,她觉得孩子们用也没关系。 煮好的饺子,装在小碗里,摆放在桌子上,几个孩子每人一碗。 也就这个时候,简初晴发现自己这几天的准备还是不充足。 现在,她才发现没有给孩子们准备单独的小桌子小椅子。碗和勺子倒是有现存的,拿最小号的给她们用就行了。 可家里的桌子椅子都是大人用的,她们坐上去就很勉强了,有点够不着桌面,而且家里的椅子和板凳并不多,还不能一人一张呢。以前也没考虑过家里会来客人,会需要多余的椅子或者板凳。 简初晴只做了两条长板凳,多半时还是搁东西用的,两把大点的椅子,就是他们吃饭时坐的,另有三张小板凳,是洗衣服,择菜时用的。除此之外,就还有一张大红以前还是鸟形是坐的大椅子,现在也变成了专用的放杂物的,上面堆着一些平时要换洗的衣物。 于是,也就孩子们能有个椅子和板凳坐坐,椅子还能让她们坐,板凳还不合适,而两个大人还只能站着呢,“算啦,你们也别坐着了,就直接站着吧。 ”简初晴干脆把她们的碗从桌上,又端到板凳上面排好,让孩子们把板凳当小桌子用了。 幸好这两条长板凳还比较宽和长,够五个孩子用了。 孩子们也不意能不能坐,反正这会儿她们的注意力全在饭碗里了。 折腾了一下,正好碗里的饺子也变温了,简初晴也不用担心她们会不会烫着嘴巴了,“可以吃了,拿勺子舀起来吃吧。”她怕孩子们不会用勺子,还自己做了个示范。 五个孩子每人的碗里放了三个饺子,一听到妈妈就可以吃了,她们就呼啦啦的拿起勺子舀了饺子往嘴里送。恩,这用勺子的手法她们还学的挺快,基本没停留也很顺利,三个饺子就都下肚了。 终于吃到了妈妈特意给她们留着的饺子。孩子们都是满脸的兴奋,叫嚷着:“好吃,好好吃。” “我还要。” “我也还要。” …… “别急别急。一个个来。”简初晴瞬间被举着碗的孩子们包围了。 于是,大红又给她们每个人分了三个饺子。 小妖精的胃口可不小,饺子也比不上纯肉食饱腹,而且今天剩下的还是是鱼肉馅的饺子。所以,最后大半锅饺子全进了五个孩子的肚里。 简初晴和大红只各吃了三个饺子,最后是喝了大半锅的汤。因为孩子们并不喜欢喝饺子汤,只是各人尝了半碗就不喝了。 “我们吃饱了,要去睡觉了。” 简初晴连忙又打了水,给她们洗手洗脸,洗干净了才带她们去睡觉。 孩子们乖乖的爬上床,并排着躺到床上,又开始了一阵淘气。 她们这是第一次睡床,很新鲜,而且床上软绵绵的又很暖和,她们要多体验一下嘛。 简初晴也没有阻止,让她们在床上闹了,就相当于让她们消了消食。刚吃饱就睡觉,她总觉得不了。就如她自己,睡午觉之前,也得故意忙活点事情后才去睡的。要不然,她就会觉得不舒服。 她掐着点,先孩子们玩闹,差不多有个十几分钟了,她就说:“好了,别玩了,不是要睡觉吗,快睡吧。” 孩子们也很听话,果然不再闹,大家并排躺好,盖上被子,闭上眼睛,不过一息之间,就都睡前了。 睡着了的小朋友们,呼吸声越来越极轻越来越慢,渐渐的,就没了呼吸和心跳,屋子里十分安静,安静到好像家里又只剩下了简初晴和大红两个人。 简初晴很有些担心,总觉得她们是不是睡过去了,还要去试她们的呼吸和心跳,大红却完全不在意,显然这是正常情况。 简初晴连忙问:“她们怎么这样睡觉的?” 大红解释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哟,她们是草木化形的,而且年岁太小,睡着了就又恢复到草木的习惯啊。再大点就不会这样了。要是她们化形不稳定还会睡着睡着变成了玉米树呢。” “原来这样啊。”简初晴这才放了心。 从孩子们的房间出来,大红说:“都被她们吃光了,我没吃饱。你应该也没吃饱,再去弄点吃的吧。” 简初晴答:“好的,灶里的烤红薯差不多也好了,我再去炒两个菜吧。” 要知道,他俩包的饺子并不小,有半个拳头大了。简初晴一顿也才吃十几个呢。而这些看上去才一岁的小娃娃居然一个人吃了九个。要不是简初晴怕她们又吃得过饱,一睡睡几天,不肯给她们吃,恐怕两个大人一个人连三个饺子也吃不上呢。 简初晴也有些吃惊了,“她们的饭量挺大的了。” 前面孩子们吃烤鸡,一只鸡,她还不觉得多,这会儿才发现自己真是小瞧她们了。 “明日还是给烤鸡她们吃吧。”大红也说,就连他也没有想到孩子们会如此能吃。 “如果天天吃烤鸡,家里的鸡够她们吃吗?”简初晴忍不住想要去贮存室里看看了。 大红摇头,“肯定不够啦,不过也没关系啦,存货总可以够她们吃一个月了。这冬天也不可能太长吧,天暖和了我就可以再去打猎了啊。” 简初晴却考虑的更长远,“但光吃烤鸡也不行吧,我明天试着做个土豆大盘鸡给她们吃吧,土豆很容易吃饱肚子的,而且也增加了些营养。” 小孩子挑食也不是个好事,营养均衡才好。她是把孩子们当真正的孩子看待的。 大红很想说,其实就算不给她们吃,她们也不会饿死,还要讲究什么营养啊,但出口的话却说:“好啊,好啊,你还可以炖鱼汤加一些萝卜给她们吃呢。烤红薯,煮鸡蛋都行吧。” “也对。鸡蛋还有不少,不过现在家里也没有什么新鲜的大鱼,倒是腌制的鱼块挺多,只能做烤鱼块了。” “烤鱼块我看她们也挺爱吃的啊,多烤点。”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商量好了孩子们的食物,简初晴就又指挥着大红去抽两根竹子来,她要给孩子们做小板凳和小桌子。 大红连忙说:“这么冷的天做什么啊。现在能用大板凳就先用着吧,天气暖和了再做也不迟。” “顿顿吃饭站着啊,多不好,而且平时她们也不可能一直站着啊。” “你别忘记了,她们当玉米树时不是时时刻刻的站着吗?”大红提醒道。 简初晴却反驳道:“那你呢?你说你自己要不要坐板凳,还是要一天到晚一直站着。” 大红只得狡辩道:“我和她们不一样啊,我本身就是动物,动来动去的,她们本来就是不动的啊。” “少来了,她们现在是人形,搞不好到了春天后,她们又变回去了,根本就不需要我们照顾吃喝了呢。就这么点时间,我们还不好好照顾她们,你对得起人家叫你爹吗?” 大红只得同意,“好,好好,你说的对。这么一件小事,你就上升到我都不配当爹上来了。” 简初晴还来了一句更狠的,“我看你也没准备好当爹吧。你这个便宜爹当的也不心甘情愿呢。” “哎,老婆,话可不能这么说哦。你这完全是攻击我的人身了。” 简初晴不再理会他,只管吩咐道:“快点啦,今天准备材料,明天才能做板凳呢。” 大红没办法,只能乖乖地去干活。 鸡飞狗跳 大红拖来几截竹子,简初晴拿出做竹器的工具,开始比比画画又吩咐他剖开竹子,在一旁打下手,忙的不亦乐乎。 她都有段时间没做过这些竹器活儿,现在也不免有些手生,还说:“前面没事干,应当多做些桌椅板凳的,其实家里还要做几张柜子,装衣物。” 大红听得直摇头,这可是个大工程呢,“那得多少竹子啊,家里的这点完全不够用。而且也不必急在这一时嘛,慢慢来。” “怎么可能慢呢,孩子们等着用的肯定要快点赶出来啊。其他的就只能等以后再做了。”简初晴也知道家里剩下的竹子并不多了。毕竟冬天之前,他们好好修整了整座宅院的,把材料都花的不剩什么了。 两人说着话,忙活着手中的活儿,时间过得格外快,天早就黑了,大红也早就点亮了那盏最亮的灯笼。但光线并不是太好,毕竟在院子里,而且有风,也挺冷的。 “好啦,光线也不好,明天白天再做啦。”平时这个点,他们也该早就洗漱完上床去了。 简初晴头也不抬的吩咐道:“再去点一盏灯笼啊。我还做会儿。” 大红叹了口气,只得给她又点上了一盏灯笼,说:“少忙一会儿啊,天这么冷,别冻坏了。” 不知不觉间,简初晴下好了五个小板凳的料,并且完工了一个小板凳,而大红已经连打了几个哈欠了,简初晴还准备继续做下去,大有把五个小板凳全部做完才去休息的架式。 大红不敢在她兴兴头上催她去睡觉,想了想,找了个理由,忽悠道:“别弄了,这夜深人静的,叮叮当当的闹出这么大声音,等下该把孩子们吵醒了。” 这话果然有效果,简初晴连忙放下手中的活,侧耳倾听了一会儿柴房里的动静。她一停下来,整个屋子就真的如大红所说的安静之极,她只能听得到他俩的呼吸声,外面连风声都停下来了。 冬天的夜真的很安静,何况在这个地方,他们连个左邻右舍也没有,听不到其他人类活动发生的动静,安静的就好像天地之间就只剩下他俩了。 简初晴也真怕吵到孩子们睡觉了,再加上忙活了这么久,人也确实有点累了,她伸了个懒腰也不知不觉的连打了个哈欠,瞌睡也真的来了,就吩咐大红:“去打点热水来泡个脚。” 她自己把工具和散落一地的竹子稍微收拾了一下,留待明天再做。 洗漱完毕,一上床,简初晴就警告大红:“我好累,要睡了。”说着还故意连打了几个哈欠,一副困的要马上就睡着的样子。 大红苦笑,他早知道会是这个结果,但老婆没这个心思,他也能不勉强。 一夜无话,两人还都睡得挺好的。 第二天,简初晴罕见的比大红还醒的早,推了推身边的人,叫道:“起床啦。今天要做完剩下的四个小板凳,还要再做点其他东西。” 大红能怎么样呢,老婆现在满心都是给孩子们做东西,觉得这也差,那也缺的,他也只能配合啊。甚至他心里还挺后悔,为什么不往贮物袋里扔些家具呢,这桌椅板凳和各种要用的器物,时不时要做一点,真的是麻烦啊。 吃过简单的早饭,两人就又开始忙活了。 做完剩下的四个小板凳,大半天时间也过去了,简初晴顺带着给孩子们每人做了一个小竹碗一个小竹杯子,外加五把配套用的勺子,还细心的刻上了记号,以示区别。 记号也挺简单的,就按大红说的,从一排到五,五个简单的数字,又好认又好记。 一天就干了这些事情,连饭都大半是大红做的,简初晴上手去炒了两道菜。一盘肉片炒白菜梗,一道香辣土豆丝,料还是大红早就准备好的。 大红炖了鸡汤,烤了鱼块,还煮了一大锅玉米红薯粥。灶火里也一直埋着红薯,不够吃就从余火里扒拉几个烤红薯出来填肚子。 好在,孩子们一直在睡,不然只怕他还得更加忙碌呢。 至于简初晴要做的大衣柜,因为材料少也没能实施,她就着手头的材料做了个简单的小柜子。 日子也就又过去了一天。孩子们也从睡梦中醒来。 “好饿啊。” “我要吃饺子。” “我想吃烤鸡” …… 一阵鸡飞狗跳,幸好家里没有狗,不然真的翻天了。五个孩子带来的热闹劲可真不小,差点儿都快把整座宅院掀翻了。 大红满头黑线,看着孩子们在院子里跑来跳去,大叫大闹的,他终于体会到了一个孩子等于五百只鸭子的事实。 这天天气晴朗,鸡群也跑出来在外面活动。孩子们见到鸡群,更是异常兴奋,两眼发光。幸好简初晴一早就考虑到这个状况,吩咐过孩子们:“这是家里养的鸡,给我们下蛋吃的。它们长大了,我们还能吃鸡肉。你们不能玩它们,更不能吓它们哦。只许看不许动手。” 所以,孩子们只是围观鸡群,不敢直接上手。 但就算这样,鸡群明显也不喜欢她们,可能是因为害怕,它们老是冲孩子们咕咕大叫,一副要赶走她们的架式。 孩子们才不管呢,鸡对她们来说,可是新鲜玩意儿啊,而且一想到美味的烤鸡,她们就更爱跟着鸡群了。 于是乎,鸡群带着孩子们在周围跑。不时发出咕咕的大叫声。 孩子们还叽叽喳喳的谈论着:“鸡看上就很暖和啊。” “好想摸一下。” “要是能抱着鸡睡觉就好了。” 大红的责任是看着她们和鸡群,以保护鸡群的安危。 听到她们的对话,大红简直哭笑不得,要是孩子们抱着鸡上床睡觉,别说简初晴不许,就是许可了,这些群鸡只怕也保不住了。他担心睡到迷糊当中,孩子们直接生啃了自己手中抱着的鸡。 那个场面太美,他都不敢细想,只是出声提醒孩子们:“妈妈不是告诉过你们,不要吓到鸡的吗?你们离它们远一点。” 她们虎视眈眈的围着鸡群,鸡也是有危机感的,能不受到惊吓吗。要不是因为有简初晴和大红这两个主人的安抚,而大红一直跟着,只怕鸡群都要吓得四散逃窜了。 其实这群鸡也挺聪明的,它们认得主人,也能明白这五个小孩子不是来害它们的。但也架不住,它们会害怕啊。 “我们喜欢它们啊。” “我们只是想和它们玩啊。” “我们能抓一只玩玩吗?” “你们敢说,不是想吃它们吗?”大红反问道。 孩子们愣了一下,她们此刻是想和鸡玩,但说到吃,当然也是想的啊。要知道,现在她们最喜欢的就是美味的烤鸡啊。 “都不是熟的,也不能吃啊。” “就这样吃,还不得吃了一嘴的鸡毛啊。” “那不好吃的。” “妈妈不是说家里有好多处理好了,直接就可以烤的鸡吗。我们不吃它们。” 瞧,这还有理有据了呢。但是大红从她们的眼光就能看得出来,她们对鸡的喜爱,不止有因为新鲜,因为鸡毛绒绒,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因为她们爱吃鸡。 就比如简初晴和他养这些鸡也不是养宠物,其实也是养来吃的,不管是下蛋,还是吃肉,反正养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吃。甚至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打猎捕野生鸡不如家里有养的鸡可以随时有的吃。并且简初晴觉得家鸡要比野鸡更加美味,鸡蛋也会更加多。 养猪也是同样的道理,追根到底,都是为了吃。因为不管是鸡还是猪都在人类的食谱上啊。 想到猪,大红干脆说:“孩子们,别围着鸡了,我带你们去瞧瞧咱们家养的猪。” “猪?是什么?干什么用的?”孩子们惊讶的问道。 “来看就知道了啊。”大红笑道。 简初晴听到对话,连忙叫道:“你正好带点食物过去,今天猪只怕也会醒呢。” 今天太阳大,又没有风,是难得的好天气。猪也该出来放个风,进个食了。 “好的。”大红去拿了一篮子菜。 有他们吃菜是择下来的白菜外层稍嫌老的叶子和萝卜叶子,及红薯皮萝卜皮,外加两颗整个的白菜和几条大萝卜。 在他的带领下,五个娇嫩嫩的小可爱跟在他身后,往猪圈走去。 正好,猪也醒来了。见到新鲜的吃食当然也很兴奋,它们哼哼叫道,盯着大红手中的篮子,直流口水。 “哇,它们好丑啊。” “还很可怕。” “一点儿也不可爱。” “我不喜欢猪。” 孩子们对猪的兴趣,瞬间消失,不止完全没有像对鸡那么喜爱,甚至还挺嫌弃的。而且猪有很长大的牙齿,一看就知道比鸡凶恶。 大红把篮子里的食物全部扔给猪,两头猪冲过来,争抢着吃食,咔嚓咔嚓的大嚼着白菜萝卜。吃得很凶,也很猛,一副饿极了的样子,也一副什么都要吃的样子。 孩子们往后退了几步,更加讨厌它们了,甚至还有点害怕。因为猪在吃食时还偶尔会瞧几眼她们。新鲜的人类,猪以前没见过,当然也有会好奇嘛。 玉华甚至还问:“养猪做什么?” “还要给它们吃。“ “萝卜可好吃了。”有人还瞧中猪嘴里的萝卜了。 大红嘿嘿笑着,不给她们解释,带着孩子们返家,他等下还要来收拾猪圈呢。 ※※※※※※※※※※※※※※※※※※※※ 啦啦啦,打个广告啦,我的预收新坑《穿越之替身》求收藏 光盘行动 孩子们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讨论着那个丑陋的猪,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父母要养猪。猪又臭又丑又凶,还浪费食物。 大红听到这些话,心里憋着快笑死,嘴里却一个字也不透露,只管说:“你们回去问妈妈就知道了。” 他是故意给孩子们找点问题想想的,不然她们不停的闹来闹去的,他头都被吵疼了。 过清静日子习惯了,他难以很快就适应家里突然多了五个孩子,并且还是如此吵闹的一群娃啊。小孩子就是这样的,像十万个为什么,喜欢不停的问东问西,并且看到的任何东西都想扔进嘴里尝尝味道,看到活的东西,就更加感兴趣了,不逗逗绝不算完。 特别是玉米娃娃还不是人类,不像普通孩子从一出生就有人照顾和教育,大人会无形中影响孩子,让孩子很小就有了一些生活常识。 这五个娃也算得上是天生地养大的,大红和简初晴就算使了些力,但也没有像抚育孩子一样那么精心的去照顾玉米树啊。谁家把玉米树当孩子一样照顾嘛,肯定不会不分白天黑夜的和它们在一起,告诉它们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啊,给它们讲些生活常识嘛。 如此,也造成了她们很多常识性问题都不知道,但偏偏她们有些方面却异常聪明,聪明到大红都无话反驳。 比如,这会儿孩子们就开始无意识的评判她们的便宜老爹了。 “原来爹不知道啊。” “爹,你太蠢啦。” “就是,还是妈妈比爹聪明。” 大红听到这些话,一口老血差点儿吐出来,这都能扯上谁聪明谁蠢笨了。想他活到这么老,还是第一次听到人有说他蠢呢。孩子的脑回路,他完全不能理解。 好在回家的路也就这么点儿长,大红不用憋屈太久。 孩子们一窝蜂似的涌进厨房去找简初晴了。 “妈妈,妈妈,我们家为什么要养猪啊?” “养来吃肉肉啊。”简初晴笑道。 “是好吃的肉肉?”孩子们惊讶极了。 “是哦,猪肉挺好吃的。等它们长大了,我们就可以有好多好多的猪肉吃了啊。” “比烤鸡肉还好吃吗?”孩子们跟鸡肉杆上了,现在她们的最爱还是烤鸡肉。 “猪肉有猪肉的味道,鸡肉有鸡肉的味道啊。”简初晴解释道。 但显然这句解释,孩子们并没有听明白,而且她们还没有尝过猪肉,也无从区别这两样肉谁更好吃。大红就说:“我和你们妈妈喜欢吃猪肉啊,如果你们不喜欢吃猪肉,我们把鸡肉全部让给你们吃。” “好啊,好啊。我们把猪肉全部给你们吃。”孩子们满意了。 “说好了的哦。以后我们吃猪肉,你们都不吃。”大红冲简初晴直乐。 简初晴好笑的摇了摇头,心道,你们现在觉得烤鸡肉是第一美食,等日子长了,你们就会吃腻的。只怕到时候,她们还会要抢着吃猪肉呢。不过,她也不说破。有些事,总得经历了才能懂啊。 家里早就没有猪肉了,简初晴现在也拿不出猪肉来做给孩子们吃,用语言来形容吧,总归没有亲自尝到有说服力。她也觉得小朋友们还太小,有些事情现在教她们也太早了,就让她们自己慢慢去体验吧。 家里添了五个孩子,大人要做的事情可就增加了无数倍。就比如做饭,简初晴现在就得多做不少。五个孩子的饭量可不小,所以她做的菜也增加了,原先她和大红两个人吃,大多数时候,都只做一个硬菜,炒两道小菜,有时候还不炒菜,直接配点咸菜。 现在,餐桌上有,大盆土豆炖鸡块,用了两只鸡,一大锅萝卜丝焖鱼块,一大盘酸辣白菜梗,一盘肉沫炒酸豆角,外加一盘酱黄瓜。 主食依旧是玉米红薯粥搭配红薯。 孩子们坐一桌,两大人坐一桌。 五个孩子排排坐在妈妈刚给她们做的新小板凳上,嗯,板凳上面还有编号,孩子们都很喜欢自己的小板凳,按编号坐的好好的。当然了,她们的手也洗白白了,就等着开饭了呢。 简初晴把土豆焖鸡块端了一大盘给她们,炒白菜梗和肉沫炒酸豆角都各分了半盘给她们,又夹了几块鱼肉,细细的剔去鱼刺,放在盘子里端过去问:“你们吃鱼要小心有刺啊,别卡住了。” 其实她这个动作纯属多余,因为孩子们早就吃过烤鱼块了,她们自己会吐刺,又或者说,就算被刺卡住了,她们也不会有事。不过简初晴完全是惯性动作,她觉得这么小的孩子肯定不会自己剔鱼刺。而且烤鱼块和煮的鱼块还不同,腌制过的咸鱼块烤制出来,本身也比较容易刺,但新鲜的鱼块还是煮的方式,吐刺会更加麻烦一些。 “谢谢妈妈。”孩子们还蛮有礼貌的。 她们早就拿起勺子开吃了,人人都盯着菜盘子里的鸡块动作,一个二个速度都快的很,没多大一会儿就把盘子里的鸡肉给吃光了,后来就开始抢土豆。现在有了鱼肉,又开始转移战地了。 有关礼貌这一点,根本就不需要他俩认真去教育,这也让简初晴和大红很开心,很满意。 大红见状,连忙给她们一人剥了一个烤红薯,装在盘子里拿过去,说:“烤红薯我已经给你们剥掉外皮了,可以直接吃的,小心烫啊。” “谢谢爹爹。”果然,他也得到了孩子们的感谢。 他其实已经发现了孩子们和他一样并不喜欢喝玉米红薯粥,给她们盛粥时,特意只给每个人盛了一些清汤。所以拿到烤红薯,孩子们都很开心,就着炒白菜梗全部吃完了。烤红薯要比煮地粥里的红薯香,更加好吃。大红也是宁愿多吃烤红薯也不喜欢吃粥里的红薯块。 简初晴其实也知道,但光煮玉米粥,玉米完全不够吃啊。特别是现在家里还增加了五个大胃王,粮食会更加不足了。特指,玉米小麦这两样主食啊。所以,每顿大家都要吃红薯。 小娃娃们吃饭还挺有顺序的,吃菜先吃最爱吃的最好的,最后吃最不爱吃的菜,比如炒白菜梗。她们一盘一盘的扫光,桌面上不剩一点儿饭菜,都吃得干干净净,完美的演绎了光盘行动。 她们完全继承了大红爱吃荤,和光盘的饮食习惯。 看到光溜溜的盘子,简初晴表示很满意,还表扬道:“真乖,不挑食的孩子才是好孩子。” 大红在一边听的直呲牙咧嘴,觉得老婆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同时这话完全是在说自己听,就是在说他挑食。 其实呢,大红明明看出她们最不爱吃炒白菜梗,因为里面没有加肉。但是,妈妈给的食物,她们下意识的知道要吃光。所以,简初晴表扬的也挺对。 吃饱了,五个娃娃又按顺序去洗脸洗手,然后又一窝蜂的跑出去玩了。 留下两个大人在厨房里打扫残局。 简初晴把孩子们用过的盘子碗杯子勺子等物特意放在一个小盆里清洗,并且告诉大红:“以后她们用的,和我们用的也要分开放和分开洗。” “为什么?你不是经常去煮餐具消毒的吗?”大红洗着他俩用过的盘子碗。消毒这个词,也是简初晴教给他的。 简初晴答:“这些盘子碗也只能煮煮消毒,小孩子更加娇嫩一些,免得我们有什么病毒传给她们了。” 家里不可能有现代的消毒碗柜,一般她都是隔几天把所有的餐具放在大锅里煮一下,就当是消毒了。至于够不够,就管不着了。 这是习惯性的动作,以前她一个人生活,也特意买了一个小型的消毒碗柜,隔两天就要把家里的杯子盘子碗筷子等物扔进去消一下毒的。她把这个习惯也带到了这里来了。 “嗨,你把她们想的太弱了吧。”大红很想说,她们不是人,不是人,可是一想到老婆完全把她们当成人类小孩子在养,这话就说不出口了。 “小心些没什么不好吧。”简初晴不以为然的说。这种生活上的小细节,只要一开始就这么做,你就会习惯了,一直保持下去,根本就不需要操什么心了。 幸好家里有多余的没用过的新小盆子,给孩子们洗手洗脸用正好,但洗澡用的大盆子却没有新的。 简初晴昨天还想再做一个大竹盆,但家里没有多余的竹子了,大红就说:“这么冷的天,她们不需要洗大澡。你没见到她们身上很干净,也没什么臭味吗?” 简初晴接受了这个说法,才没有大张旗鼓的要去砍竹子呢。不过大红这会儿倒是有个新想法了,“哎,要不这两天我去一趟鲛人族那边,弄些莲藕回来吃吧。” 天天的红薯,他也有些腻味了,而且莲藕汤不止好喝还能饱肚子呢。他看着孩子们的吃法,也有些担心,红薯都会不够吃呢。 简初晴想到现在家里多了五个孩子,她有了伴,而且也和大红有同样的顾虑,就同意了,“行吧,你快去快回,除了莲藕再带两条大鱼回来。” “恩,能带回来的东西,我尽量多带些。” 大红出门 趁着孩子们都没睡,大红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去。 临走之前,他对孩子们说:“我要出一趟远门,去弄点好吃的回来。你们这几天就不要睡了,陪着你们妈妈,并且要保护好她。” 其实只要不让她们吃得太饱,她们就不会睡几天。但小孩子们嘛,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简初晴和大红平时也不会阻止她们吃饱。都是随便她们自己吃多少的,吃饱了睡,其实也是小孩子的特性。 但他要出远门了,就不能让孩子们再沉睡几天,留简初晴一个人在家了。熟睡中的孩子们,真的很有植物性,基本吵不醒,全靠她们自己醒过来。 “好的。我们会好好保护妈妈的。” 孩子们很是有信心,其实她们完全不知道自己要面对什么样的敌人,但下意识的就知道自己有本领会保护好妈妈。至于是否保护的了,她们也没有考虑过。 简初晴笑了笑,说:“其实你们爹也只是说说而已。我们这里很安全,没有坏蛋来捣乱。我也不需要你们保护。” 大姐玉华代表妹妹们问道:“爹要去哪儿,要去很久吗?” 大红回答:“就几天,去找鲛人族换点东西回来。” “要是我们也能去就好了。”玉华很是期待的说。 “这么冷的天,我都不能去,你们就更加不可能去了。等天热了,有机会带你们去玩玩。”简初晴笑道。 孩子们总是对未知的充满了兴趣,就连她自己也一样,天天呆在这里,总是想出去跑跑。其实在这个时空,除了自然景观,又没什么人文景观,历史遗迹和娱乐场所,出去其实也没多少好玩的。 但人有社会属性,单独呆在这里,简初晴总会时不时的就有想要出去的念头。现在倒好,还多了五个小朋友也想要出去,大红脸都黑了,他已经可以想到自己一人拖五小一大的场景了。 “就你们这么小一点点儿,能跑多远啊。还是先努力长大再说吧。” 他说的也是实话,孩子们真的太小,就算她们是妖精,有些本领,但想要跑到远处去,光靠一双小短腿,一双小嫩脚丫,就算一天到头不停歇,也走不了多远啊。力量和速度,孩子们都还很欠缺。 玉华看了看自己,再看一下妹妹们,再和简初晴比了比,不由的有些丧气,确实她们离长大还太远了。 “我们几时才能长到妈妈这么大?” “你们才不到一岁,本来就是很小的啊。以后会长大的,而且你们以后会比妈妈厉害多了。”简初晴安抚道。 她再怎么脱胎换骨,也比不上天生地养的小妖精们啊。不管是从哪方面来说,她都明白孩子们会一天比一天厉害,终有一天会超过她。其实就是现在,她们的战斗力都要比简初晴强。 所以,大红才会让她们保护简初晴。 大红带着两袋子白菜萝卜走了。 简初晴带着孩子们在外面玩乐,顺便收拾那些摘下来不要的白菜老叶子和大量的萝卜叶子。这些东西人不吃了,但猪和鸡还是能吃的。 在冬天,新鲜的绿叶菜,本身就很稀罕,简初晴也不会浪费掉,她带着孩子们把这些叶子都从地里捡了回来,装好放到室内来。以防止冻坏了。猪不是天天吃,菜叶子很多,她切了一把菜叶子拿去喂鸡群了。 鸡群得到新鲜的食物,瞬间围了过,挤在一起疯抢进食。 娃娃们在一边围观,还议论道:“鸡好可爱啊。” “它们还吃我们不要的菜呢。” “妈妈,妈妈,是不是我们不要的菜,都可以给它们吃啊。” “是啊。” “那我们可以喂鸡吗?” “当然可以啊。明天我让你们喂。”简初晴笑道。 “那我们可以自己切菜吗?”玉华看着大菜刀,跃跃欲试。 简初晴连忙摇头,“这可不行,刀是很锋利,要是切要手,会把手指都切掉的,很疼会流很多血呢。” 趁这个机会,她开展了一场安全教育。 教育孩子们不要玩危险物品,比如刀,比如火,比如很烫的水等等。她同时也教育孩子们不要去河边玩,怕掉进冰水里冻坏了。 怕她们太无聊,简初晴还带着她们做饭,就是揉面擀面,包饺子切面条等等。小孩子们手小,而且力气也撑握不好,不管是干什么活,都干的不好。但也正因为干的不好,她们就很努力,很认真的在学,时间也就过得很快啦。 这不,今天做完面条,吃过晚餐,也就天黑了。 吃饭时,孩子们怕自己吃太饱,会睡熟,也特意的没有吃很饱就不吃了。这个量是她们自己把握着的。 然后,睡觉时,她们还粘着简初晴:“妈妈,我们今天陪你一起睡。” “好啊。”简初晴很开心的同意了。大红不在家,她一个睡会觉得寂寞,有五个孩子在身边,岂不是正好。 洗漱完毕,简初晴给她们搬来了她们专用的被子和枕头,铺在自己床上。 孩子们爬上大床,很是兴奋,根本就没有睡意。再加上这张床和这个房间也和她们的有很大的区别,更是让她们好奇。 她们摸摸这里,摸摸那里,还叽叽喳喳问个不停,一开始简初晴还很耐心的回答着,和她们玩,但一直不停,她也累了,所以到最后简初晴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 反正等她早上醒来,就发现自己床头睡了一排小萝卜头。小萝卜头们睡得正香,她也没有打扰她们,悄悄的起来了。 可是,她一走开,孩子们就醒了,“妈妈,你不睡了吗?” “恩,我睡好了啊。你们也醒了啊。”简初晴有些惊讶,自己动作这么轻,居然还能把她们吵醒。 其实这是因为大红交待过,自己不在家里,要她们保护简初晴的,所以孩子们根本就没敢睡熟,不过是在闭眼养神。 她们要真睡熟了,不过两三天哪里会醒啊,哪里还能照顾到妈妈嘛。 不过既然她们都醒了,简初晴就招呼她们都起来,和自己去做早饭。 “早餐想吃什么?” “要吃好吃的肉肉。” “要烤的,烤的最香。” 孩子们要的食物,十次就有十次是肉,重来不会说个别的。而且她们不特爱吃烤肉。确实烤肉要比煮的更加香一些,幸好她们不是真正的人类,不怕上火,天天吃烧烤,顿顿吃烧烤也没事儿。 简初晴听的满头黑线,这也不完全是亲生的,怎么这吃饭的口味就完全遗传了大红呢?不过,她也只是问问,她每次分给孩子们的食物里总是有不少蔬菜,她们也全吃了。不然这群孩子就会只吃肉,完全不吃素菜。不过幸好她们还爱吃烤红薯,这个唯一的素食。 其实家里的食物就那几样,又不如现代外面有大把的可以去买回来,再怎么样,选来选去也就那几样。她也不过是顺口问问。说来,虽然孩子们爱吃肉,幸好还不是那种真正挑食的人,基本上她给什么,孩子们就吃什么,不然她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办呢? 但孩子们爱吃肉这一点,她也是真没办法了,一个大人爱吃肉,还挺能吃的,现在又来了五个小的家吃肉 ,同样也挺能吃的。 简初晴现在只想着开春后,多孵化些小鸡来养,至于猪仔就更加要多捉两头回来了。孩子们一天天长大,饭量也会一天天增长的,这肉食啊,需要的量也是越来越大。 简初晴自己愿意顿顿吃烧烤,更加觉得烧烤顿顿吃不健康,而且这还是早餐呢,早饭在她的认知当中,就是该吃的稀的,比如喝点粥,吃点汤面什么的。 所以,简初晴没有给孩子们烤鸡,而是煎了几块咸鱼,灶里埋了几个红薯,炒了一大盘鸡肉丝里面配了一些白萝卜丝,再煮了五个鸡蛋,另外再给自己做了一盘清炒大白菜,就着咸蛋,配玉米红薯粥。 这样的早饭,孩子们也不挑剔,一个盛了一碗白萝卜丝炒鸡肉,再各自拿了一块咸鱼,配着烤红薯吃得也挺香的。 “这样炒的肉不好吃吗?”简初晴还特意问她们。 “好吃啊。”孩子们这样回答着,勺子却往咸菜盘了里伸,不时舀一些咸菜来配着吃。 恩,她们的味口也挺重的,爱吃咸辣,虽然有咸鱼块了,她们还嫌不够,炒鸡肉丝是清淡的,煮鸡蛋是白水的,不配点咸辣的小咸菜,她们还觉得吃不下呢。 “那我们中午吃萝卜炖鸡汤,好不好?”简初晴又问。 刚才她把两只鸡的鸡胸肉外加一些鸡皮全部切下来炒了,剩下了大半个的鸡架子外加四只翅膀四只鸡腿,留着着炖汤很好,烤不不太好了。 “好啊。”孩子们依旧没意见。 虽然她们爱吃烤鸡肉,但妈妈说孩子们不能挑食,爹爹也说,大人做什么孩子就应该吃什么。不然,就自己去弄吃的,而且挑食还长不大。所以,只要有肉吃,她们就满足了。至于这肉怎么做的,她们也不能选择。不过,简初晴时不时的,也会做点烤肉给她们解馋的。不至于让她们心心念着吃不下饭。 养孩子们,不能不满足她们的要求,但也不能满足无条件的满足,更不能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简初晴也在学着拿捏这个度。 ※※※※※※※※※※※※※※※※※※※※ 终于有了秋天的感觉,早上风真大,也到了乱穿衣的时节,有人穿夏装,有人穿秋装, 养孩子 天天带着孩子们做饭,玩乐,时间过得很快,简初晴都来不及想大红,更来不及觉得无聊,他就满载而归了。 “哇,爹爹你带的这个满是泥巴的东西是什么啊?”孩子们对着一堆莲藕满是惊讶。她们是第一次见到莲藕,更不知道这是能吃的。 “这是莲藕,很好吃的,今天我们就炖莲藕汤吃啊。”简初晴笑着告诉她们。 “啊,好吃的啊,我喜欢。” “我也喜欢。” …… 听到孩子们的童言稚语,大红差点儿笑死,他看了娃娃们一眼,笑问道:“我不在家,你有好好陪妈妈吗?” “有啊,有啊。我们天天和妈妈在一起啊。” “是的,是的,晚上我们也陪妈妈睡觉哦。” “妈妈还教我们揉面,包饺子呢。” …… “恩,不错。”大红笑了笑,掏出个小袋子,说:“这是我给你们的奖励品。” “是什么东西啊?”孩子兴奋的一拥而上,都对袋子里装的东西非常感兴趣。 “你们自己打开看。”简初晴一看就知道肯定是找阿玉要的一些小玩意儿。 她拿了几根莲藕出来备用,剩下的又搬进室内去保存好了。 大红带回来的,除了莲藕,还有半头尖牙兽肉,三条大鱼及一些鱼露、酸汁和油脂,另外居然还有一小包干莲子。 “哇,好漂亮啊。” “我要这个亮晶晶的。” “我要这个红色的。” …… 袋子一打开,娃娃们就兴奋的大叫起来,你一个,我一个的抢着拿自己最喜欢的东西。 大红还得抽空看着她们,生怕她们挣抢的打起来了,“别着急啊,每个人都有份,别乱抢。” 还好,孩子们的喜欢还是有区别的,没有一窝蜂的去抢同一件物品,她们有一套自己的方法,还分的蛮均匀。 各人手上拿了三件小玩意儿,都心满意足的不行,还剩下的两串,正好留下来分给简初晴。 这些漂亮的小玩意儿,就是大红找阿玉要来的。对阿玉来说完全不值什么,随手就拿来了一大包,像扔垃圾似的丢给他,“若,这个你先拿去,我下次再给你找一些高级的来。”。 “不用,不用,这么多啊。我挑几件就好了。” 大红只挑了一些,准备给每个孩子两件。 阿玉却还又抓了一把塞进袋子里,说:“再多拿点,我这里多的是。你拿来的白菜萝卜比这个珍贵多了。” 孩子们得到了漂亮的礼物,个个都乖巧极了,“谢谢爹爹。” 大红笑道:“恩,你们乖乖的,下次我出去,再给你们带好东西回来。” “走吧,我们去把这些东西收拾出来。”简初晴指了指地上的鱼,这三条大鱼,都冻住了,再不收拾,只怕会冻得更很。 大红不再和孩子们嬉闹,拖着三条鱼,简初晴拿了几根莲藕,两人往河边去。 简初晴问:“阿玉他们都还好吧。” “他们能有什么不好的。有吃有喝有玩的。比我们的日子过得爽快多了。”大红笑道。 简初晴听他这语气,好笑的问:“怎么,你的日子过得不爽快吗?” 大红很是一本正红的回答:“我可是要养五个娃的爹呢,怎么能和他们比呢?而且人家守着一条江,有吃不完的鱼,还不需种田呢。” 他要是不干活,哪里养得活五个娃啊。这就有是家室和没家室人的区别啊。 “呵呵,你该不会是觉得压力大吧。”简初晴笑了笑,又说:“我要是还在现代工作生活,五个孩子,是真养不起。不过现代也基本不可能有人生五个孩子。” “为什么?你们人类不都爱生崽的吗?”这下子轮到大红好奇了。 简初晴答:“你是不知道现代人养娃压力有多大。大部分夫妻只能养得起一个娃,最多也就两个了。甚至有人选择不结婚生子,又或者结婚也不要生孩子的呢。谁家养得起五个孩子啊,除非是大富大贵的人家。” 这个大富大贵,可不是一般的大富大贵,生太多还得交罚款呢。 她还没有说计生政策呢,免得又要解释一大堆。当然了,现代社会也有只管生,不管养的不负责任的父母。这种人生一堆孩子,才不会管孩子怎么长大呢。有口吃的给孩子有件衣服给孩子,这口吃的和衣服还是社会给予的,不是他们自己挣来的,他们就厚颜无耻的觉得自己是尽了心。 至于孩子读不读书,有没有文化和一技之才,以后在社会上有没有立足之本,他们完全不在乎。 不过,这种人毕竟也是极少数。这种人也是被大家人所鄙视的繁殖癌。当然了,他们生孩子完全是为了自己的一时爽快。 大部分负责人的父母都会认真的精养孩子,压力才各种大啊。 “五个孩子就养不起了?不可能吧,现代你们人类很厉害了啊。”大红又问。 “那你知道现代人是怎样养娃的吗?不是只给娃吃饱穿暖就行了的,孩子得上学,得各种培养,人人都想把娃养成个精英。从一两岁就开始各种培训班兴趣班上着,你知道得花多少钱,得花多少精力吗?还有想娃上个好点的小学初中,那还得拼学区房呢。” 简初晴想起以前那样有娃的同事们,在一起讲的有关养娃方面的支出,就觉得压力山大。 大家都是社会上最普通的阶层,收入的一大半都给孩子付各种学费了,再加上高额的房产,使得所谓的社蓄,个个都压力山大。 “学区房是个什么东西?”大红不解的问道。 “就是大家住的房子啊。如果房子附近有好的学校,这个房子就会非常贵,你知道吗?现代人会把二三十年的收入都拿去买这种房子呢,而且能买得起的都是高收入的人群。”简初晴解释道。 “没有房子,孩子就不能上学了吗?”大红又问。 简初晴只得给他大略的讲了一下,现代的学区房和菜小的区别,以及各种兴趣班培训班的意义所在。 听得大红连连惊呼:“哇,这太可怕了。要是我们在现代,还真是养不起五个孩子。幸好我们在这里不需要学区房。” 恩,就算有学区房,估计也没学校收玉米娃娃啊,所以孩子们的教育问题,只能他们自己上了。 “是啊。还别说种田收入本来就不高,搞不好,我们连饭都吃不饱了哟。” “那还是目前的生活好。咱们怎么都不会愁房子啊。”大红又笑道。 简初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你也别得意,等孩子们再大点,难不成还挤在一间小柴房里,睡在一张床上吗?” “也是哦,大不了再给她们一人盖一间房,一人做一张床呗。也不算什么大难事啊。不过是花些功夫的事情。”大红不以为然的说。 他甚至还想说,等她们长大了,她们自己不能去盖房子啊,而且说不定孩子大了,就该出去自己独立了,根本就不需要他俩去管这些事情了。 简初晴想想,觉得他说的也对,反正在这里想盖房子就盖呗,有大把的空地,各种材料也可以随便取用,所有的一切,只需要他们出力而已。而不是需要他们赚回来,难度比在现代低了不止一星半点啊。 “搁现代,我们现在就是大土豪。” “是吧,所以你也不用操心没发生的事情。还是想想今天做什么吃的吧?” 简初晴想都不用想,就说:“今天就先炒个莲藕,再炖一锅鱼汤啊。”都这个点了,弄得太多的菜,来不及了。 大红有点不满意,刚想开口,简初晴就又说:“吃过饭,晚上在炉子上炖一锅莲藕汤,明早起来就有的吃。” 这顿饭,简初晴切了一些尖牙兽肉炒了个白菜梗,又做了一个清炒藕片,配上大锅的鱼头鱼杂酸白菜萝卜汤,就足够了。把大家都吃得饱乎乎的。 新鲜的大鱼,鱼头和鱼杂炖出来的汤,油水也十分充足,简初晴特意放了不少酸白菜,再加上新鲜的大萝卜一起炖,汤鲜美,萝卜可口,每个都喝得不亦乐乎。 简初晴刚泡好的白菜,第一次拿出来吃,就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美。就连小孩子们都喝鱼汤喝得很带劲,完全忘记这一顿的肉比较少。可能是因为鱼汤里有很多的鱼杂,油水充足,代替了肉味儿。 大红还说:“我下次给阿玉他们带点酸白菜去让他们炖鱼汤喝。这味道真好。” “是可以。酸白菜我做的也多。” 吃饱了饭,五个娃娃的精神就变差很多了,一个二个接二连三的打起了哈欠。 “想睡觉了吗?快去洗个手脸。”简初晴连忙放下碗,去打水给孩子们洗漱。 娃娃们这时候已经开始迷迷瞪瞪了,被简初晴拉着洗好了手脸和小脚丫子,扔上床,就倒头呼呼大睡了。 老爹回来了,她们不用再担心妈妈的安危,吃得又饱再加上几天没睡,对她们也是一个考验,她们都很累了,就放心大胆的睡着了。 简初晴有些内疚,说:“看来,她们这几天是强撑着再陪我啊。” 大红连忙说:“才几天而已,不会有什么影响的。今天这一睡,她们估计要多睡一两天了,能够补回来的。你别担心。” 要是连少睡几天都不行,这些小妖精们也没什么大用处了。何况她们晚上也休息了的啊,只不过是没有深度睡眠而已。他觉得老婆完全是担心太多。 听了他的解释,简初晴才放下心来。她生怕因为自己影响了孩子们的生长发育呢。 ※※※※※※※※※※※※※※※※※※※※ 把体育乐器等学科的分值加上来,学生和家长们的压力…… 春耕啦 家里多了五个孩子,事情就多了不止一星半点,简初晴和大红的生活忙碌了很多,她根本就没有时间再胡思乱想,更没有时间觉得无聊了。 几个孩子缠着她,时间一晃就是一天。 有时候,一天下来,简初晴觉得自己连个喘气的机会都没有,身边永远围着几个孩子,你要这,他要那,有时候还要吵吵闹闹,你挣我抢的。 也只有她们沉睡时,她才能轻闲两天。现在小朋友们在简初晴的调整下,基本上是隔五天睡了个两天两夜,生活过得很有规律了。就和现代人一样,做五休二,周一到周五,孩子们和大人一样,白天玩乐晚上睡觉,周六周日孩子们刚一直沉睡。 简初晴戏称,“我们现在也达到双休了。” 在听她解释过双休的意思后,大红差点儿笑死,笑着笑着,他来了一句:“正好,这两天给我们过过二人世界。” 孩子们的生活规律了,夫妻两人也能有个清静无人打扰的周末,确实是好事啊。 说实话,五个玉米娃娃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她们已经算比较懂事了,和上了幼儿园的四五岁人类孩子差不多懂事。但就算这样,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还是会不时闹点事的。 何况她们又因为生的太着急,拔苗助长大的,很多基础常识都不懂,再加上与父母关系越来越亲近后,她们也越来越胆大,也会闹很多笑话,甚至危险事来。 有父母宠爱和照顾的孩子,总是比较调皮些,而且她们本身也是很活跃型的,时间长了,家里哪里还关得住她们呢。 简初晴和大红要时时盯着她们,生怕她们出事了。 比如,今天一个不小心,她们就溜到河边去玩了。然后,也知道是谁踩破了冰块,有人落入河里。 “妈妈,小妹掉进河里啦。” “哎哟……” “爹啊,爹啊……” “妈妈,妈妈……” 情急当中,你拉我,我拉你,最后是五个小娃娃全部掉进河里了。 …… 简初晴和大红听到呼救声,差点儿急死。大红干脆是用飞的,第一时间赶到了河边,把小家伙救了出来。 简初晴随后跑到,看着湿淋淋的小家伙们,抚着自己蹦蹦乱跳的心,说:“快,快带回家去,别冻着了。” 又是烧热水,又是给她们洗澡,又是烧姜汤,一阵忙活下来,孩子们老老实实的捂在被子里睡了。 简初晴却提着心,担心的说:“她们会不会冻感冒生病啊。” 在这个地方,又没什么药,也没有医生,要是生病,结果会怎么样,她都不敢想呢。 “应当不会。她们又不是人。”大红并不担心,她们连这点冷都抵挡不过。 “哎,你手头有没有什么药,先拿点出来备用。要是她们发烧了,该怎么办哦。”简初晴还是很担心。 大红摇摇头,又劝道:“不会有事的,她们又不是真正的小孩子。你几时看到一棵树,一棵草落水会感冒发烧生病的啊。其实啊,我猜我要是没去救她们,她们也不会出事,只要化出本体,不就完事了。这还是因为她们太小了,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本来就是一颗植物,哪里这么容易被不淹死的啊。 玉米树那么高大,而且她们就在河边的浅水处,化成本体,她们最多也就小半截在水里而已。 他的这些说话,让简初晴无言以对,过了半晌才说:“好吧,我只是希望她们没事。” 大红生怕她钻牛角尖,连忙转换了话题。 “哎,天气在变暖和了,可能冬天快要过完了。” 要不是今天孩子们落水了,他还没发现河面的冰在开始慢慢融化呢。 “是吗?我没发现呢。有什么变化吗?”简初晴惊讶的说。 大红答:“可能是因为天天关在家里,我没注意,但河面的冰在慢慢融化,不然她们也不会掉进水里。” “这么看,春天是真的快要来了。”简初晴忍不住期待起来。 还好,孩子们果真如大红所说的落水也没有什么影响,第二天又活蹦乱跳的四处乱窜了。 不过简初晴却狠狠的教育了她们一顿,“以后别偷偷溜到河边去玩水了啊。下次我们要是没听到,也没去救你们,看你们怎么办?” 大红也在一边严厉的说:“不听话的孩子,都不是好孩子,下次要敢再闹事,我就要惩罚你们了。” 小孩子们知道自己错了,都很老实的认了错,乖乖的说:“我们知道错了,下次不敢了。” 冬天就在一家人的嬉闹与忙碌中不知不觉过去了。 看到冰雪融化,天气转暖,简初晴开心的说:“冬天终于过去了。” “马上要开始春耕了,又得忙活好一阵子呢。”大红笑道。 “那是,我们也得准备准备了。”简初晴已经在盘算着要再多开多少地,种多少玉米和小麦呢。 孩子们不懂春耕,十分感兴的问:“春耕是什么?”她们只知道春天来了,她们的日子就会好过很多了。这几天,她们都一个劲的在外面撒丫子疯跑呢。 简初晴笑道:“我们会在春天翻地,播种,种很多庄稼,这样到了冬天才有饭吃啊。这个就□□耕了。” 孩子们点点头,都说:“那我们来帮着翻地吧。” “好啊。”简初晴笑着回应她们,心里却在想这么小点点的孩子,能翻什么地啊。 结果,真等到她们动手翻地时,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小瞧她们了。 恩,应当说她们是用脚翻地的,站在空地上双脚就变成了根,扎进土地里,半个身子都看不见了,它们的根很多,一根根用力的翻动泥土,只见到地面哗啦啦的就翻起了一大片。只是这个画面太怪异,简初晴都不忍看。 就这个速度,五个娃娃,三天时间就给简初晴翻了两块新地出来。她自己和大红翻整的是旧地,还没人家小朋友们速度快呢。 他俩不仅速度慢,而且还累得半死。一个冬天没干重体力活了,连干了三天,简初晴和大红的双手都打出了血泡。 经过一个冬天的冰冻,地下面都还是结结实实的,翻地全靠手工,真的挺累人的。孩子们却不觉得累,还玩的很开心。 简初晴羡慕的说:“她们翻地就轻松了,现在咱们真的能多种很多田了。” 大红却说:“她们光会翻地,有什么用。再增加田,我们俩就得累死了。难不成你还指望她们又翻地,又播种,又插秧,又浇水,又收割吗?” “也对。其他活她们估计干不了。”简初晴连忙打住自己还想让她们再翻两块地的念头。翻地对她们来说,确实是件最容易的事情,在地里扎根生长本来就是她们的本性。 红干脆放下手中的铲子,叫孩子们过来,“你们来把这两块地翻了。我和你们妈妈去干别的活。” 孩子们一呼就应,呼啦啦的跑了过来,简初晴也收了手,回来去准备种子了。 有人翻地,真的解决了很大的劳动量。 两个大红在家里把种子拿出来,仔细的挑了挑,扔掉一些破损和成色不好,留着鸡群吃。剩下的大包的玉米和小麦,全部都是要去当种子的。 大红忍不住说:“留点吃吧,别全种了。” 简初晴不同意,“小麦肯定是要全种的,玉米我已经留了一半呢。” 地翻完,还得整田,这也是个大工程,这个过程孩子们就不大帮得上忙了。大红和简初晴俩整田,把大块的泥巴打碎,再把泥里的草根捡出来,再把大块的田分割成一些小块。 特别是孩子们新开出来的两块地,草根多的要命,一天下来都整不了多少地。 孩子们在田地里跑来跑去,除了能跟着简初晴他俩身后捡草根之外,其他的活基本都不会干了。就算是捡草根,她们也都捡的很慢。 一个个小胖手,捡了几根草根就拿不住了,有时候还一边捡一边漏,身后又掉了好几根了。简初晴看到,忍不住大笑出声,“喂,孩子们,你们捡几根就拿到田梗上去,装在篮子里,别都拽在手里,等会儿全掉了。” 田梗上放了个大篮子,她和大红都提着个小篮子,一边整田,一边把捡出来的草根装在小篮子里,装满后再装到大篮子。 这些草根现在都白白嫩嫩的,她打算拿去喂猪的。这个时候,家里也没什么白菜萝卜可以喂猪了。猪本来也是在泥地里啃草根。 经过一个冬天,大量的白菜萝卜都被拿出换了其他食物回来,现在田里还剩下的一些白菜萝卜是留着着做种的。因为春天的白菜苔也挺好吃的,所以白菜留的比较多,还有约五十棵,萝卜却只剩下二十几个了。 简初晴把最先整出来的一块菜地,先种上了小白菜这种最容易生长,并且生长周期也短的蔬菜。因为现在家里也没什么新鲜的蔬菜吃了。唯一的新鲜蔬菜就是白菜苔,但现在还没怎么长出来呢。 大红想了想,还说:“干脆,你把黄瓜辣椒茄子西红柿全部都先种一些吧。过段时间,就什么菜都有得吃了。” 说来,他也很怀念这些蔬菜了呢。 虽然他不爱吃蔬菜,但也不是完全不吃的那种,何况在简初晴的影响下,他现在每顿也会吃点蔬菜的,但一个冬天,除了白菜就是萝卜,就算简初晴厨艺再高,他也真的吃腻了。 找帮手 “冬天吃腻了白菜萝卜吧,想新鲜菜吃了?”简初晴好笑的问他。 大红反问道:“难道你就没吃腻啊。” 简初晴倒也没不承认,说:“我也一样,幸好家里多了五个娃,不然就我和你两个,只怕会腻的更快。” 她当然也吃腻了白菜萝卜,要知道在现代,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各种蔬菜水果都是应有尽有的,想吃什么纯看你自己有没有钱买。而她挣钱也不算太少,一个人花,从来不在吃这方面克扣自己,哪里会有现在一吃一个冬天的白菜萝卜啊。 再好吃的东西,也经不住上顿吃了下顿吃啊。况且家里并不是样样都充足,不止是缺主食,还缺猪肉羊肉牛肉,各种调料都缺,连普通炒菜用的植物油,比如花生油,菜籽油都没有呢,也极大的阻碍了简初晴厨艺的发挥。 所以,她很能理解大红此刻的心情。 大红明白她的意思,看着五个娃,笑道:“这叫人多抢食。幸好是一下子就多了五个孩子,要是只有一个,我们还不好养呢。” 你看那些人口多的家庭,顿顿白菜萝卜,南瓜冬瓜的,孩子多了,也一样抢食呢。这就叫饭是抢的吃来香。要是就两口,甚至一个人吃饭,哪怕是满桌子的山珍海味,也觉得没什么味口。 所以,农村人养猪至少养两头,养鸡鸭都是一养一群呢。 “是啊。幸好她们还挺好养的,不需要我们费太多的心力。”简初晴也笑了。 五个玉米娃娃,确实比人类小宝宝好养活多了。 不用时时操心她们吃的营养足不足,穿的暖不暖和,更不需要单独给她们做精细的宝宝食物,晚上也不用照顾她们睡觉。而且人家一出生就有这么大了,能走会跑,能说会道,能自己吃饭穿衣,根本就没有最令人抓狂的只会吃喝拉撒哭的婴儿阶级。 “哪里不需心力啊。不要给她们吃喝啊。现在还小,越大还得越操心呢。”大红反驳道。 他觉得多了五个小家伙,他已经多了很多压力,并且也多了很多事情。简初晴就更甚了,光是做饭都得多做好多呢,何况还要给她们做点衣服,做点玩具,陪她们玩乐等等。 大红这话倒是提醒了简初晴,等孩子们再大点,两人还得头疼她们的教育问题呢。 虽然在这个地方,小朋友们不用和现代孩子一样需要读书,上各种兴趣班,但总不能什么也不教她们吧。在简初晴的认知当中,孩子们是一定要读书的啊。可惜的是,大红说自己不认识几个字,妖精也没有去规规矩矩读书的,就算是修炼也都是自己靠自己。 简初晴自己吧,虽然有点文化,但也不是专业的老师啊,何况就她一个人也不可能样样都教给孩子们吧。 听了她的苦恼,大红哈哈大笑道:“我说你啊,真是瞎操心,你是打算要她们考状元,当才女的啊?还读书呢,你上哪儿去弄书,去弄夫子来教她们?” 简初晴不说话了,她比大红想的更远,在这个时空,处于和人类同样水平的族群,不止一个两个,每个族群肯定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承,她根本就不了解。 她能教给孩子们的,也不过是她自己所会的,但她所会的很多东西,也就是说现代人需要的,很多东西,在这里并不需要。 何况她在这里还属于外来异种,甚至极有可能是唯一的人类,女儿们又是妖,人类的教育方式并不一定适合她们。 想想都头疼,她干脆不想这个问题了,“算了,算了,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用,走一步看一步吧。不过你这个当爹的老妖,总可以指点指点她们吧。” 大红却说:“不好意思,用你的话来说,我和她们有壁,一个是动物一个是植物,我要提点她们什么?又或者说,我能提点她们什么?” 简初晴无言以对,愣了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大红又说:“好啦好啦,你别又钻牛角尖了。她们天生地养,自有自己的造化。我们能做的,尽力就好。等大点,她们就该离开我们,去过自己的生活了。妖和人类不同,长大的孩子是不会和家人生活在一起的。还有,她们在很多方面比你厉害,你不用担心她们没有你的照顾活不下去。” 老妖见多识广,也比简初晴想的开,没她这么多的烦恼,在他的劝慰下,简初晴也不再想这些事了,安心种自己的田。目前最重要的是,就是好好种田,争取能让一家人吃好喝好。 “哎,我觉得你最好去飞鸟族那边看一下,他们是怎么种小麦的。现在这个时间也不知道合不合适种小麦了。” 这可是今年种田的重中之重,简初晴很担心自己种不好小麦,让大红去取取真经。 “好的。我去看看。” 他也不希望两人白费力气,还是要去飞鸟族那边看看再播种。 简初晴给他收拾了几样咸菜,半袋子红薯,大红一个人轻装出门了。因为家里食物也不多了,没太多给他带走。 也幸好大红去了这一趟,这个时间点飞鸟族的人完全没春耕的动静,他们还一副刚从冬眠中醒来的模样呢。 大家伙都无精打采的,家里存的食物也基本吃光了,又刚开春,野菜没长起来,他们天天出去打猎,也只能弄到些瘦不拉叽的小猎物,完全搞不饱肚子。 大红带去一点食物算是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一伙人总算吃了顿饱饭。 然后,他们还很惊讶大红现在就来问能不能种麦子。 原来他们要等到天很暖和了,才能种麦子的。至少还得一个月的时间呢。人现在连地都没有翻,麦子田完全还是原生态。 因为他带去的这些食物,飞鸟族人也没藏私,很仔细的告诉他种小麦的一些注意事项,只不过这些注意事项说了等于没说。因为他们根本就没仔细照顾过田地,别说简初晴了,就是大红也觉得自己比他们会种田太多,也比他们更认真太多。 飞鸟族的所谓的种田,就是春天把种子撒下,等着秋天来收而已。他们可没什么田间管理的意识。 最后,人家还说:“我们也不知道,你们那地儿能不能种我们的小麦呢。” 反正,他们活了这么大,也只知道除了他们飞鸟族之外,再也没有人会种麦子了。 大红听的一惊,要是他和简初晴种不了麦子,要怎么办? 飞鸟族人倒是很好客的说:“你们也不用担心啊,自己种不了,就来找我们换啊。今年你们可以多换些回去啊,我们爱吃这个红薯,你们多拿些过来。” “好的。”大红带着半肚子的沉重回来了。 简初晴倒是没被吓到,说:“怕什么,种不了就种不了吧。就和他们说的多拿些红薯去换吧。” 她只要知道人家种麦子的时间,在合适的时间播种就好,至于种了能不能有收成,除了自己的精心照料之外,还有一半要靠天了。 不试试,又如何知道能不能成功呢。 “你说的对。我们现在先好好整田。” 虽然太阳越来越暖和,荒原里的野草开始露出了小嫩芽,但是这个时候和去年他俩过来的时节还有点不同,明显的要冷一些。简初晴也不急着播种,只先种了一些蔬菜,还一样只种了一小块。 所有翻出来的田都需要整,要花大量的时间,毕竟现在不能靠五个孩子,这几天大红又不在家,光她一双手,也真没干多少活。 不到播种的时间也正好让他俩先把田全部整出来。 整了两天田,大红累了个半死,腰都快要直不起了,看着还剩下的那大半的田地,大红叹道:“累死人了。今年真是翻太多地了,光靠我俩得搞多少天,才以整完啊。” 简初晴也累,觉得比去年都累,因为去年是边开荒,边种地的。开一小块田种一小块田,慢慢来的,不像现在一眼望去,全部是刚翻过来的田。 “哎,能不能叫苦力鸟来帮忙整田,它们那么大个头,爪子又有力,把泥块弄散应当没问题吧?”好长时间没见过苦力鸟了,简初晴还蛮想念它们呢。 “你说的对。我去看看。”大红高兴的展翅飞走了。 没多大一会儿,就带着四只苦力鸟回来了。 这几个家伙,最近几天一个劲的吃吃吃,把半冬眠没吃好的损失全部补回来了,看上去一点变化也没有,也就是说这们养的油光水滑,精神实足呢。 “哟,它们居然过得挺好啊。”简初晴惊讶的说。她还以为猫了个冬,这些家伙会瘦很多了呢。 大红解释道:“它们最醒来已经有段时间了,整天吃吃吃,能不养的好吗?” 它们得吃饱了,养好身体了,为再度出发离开这里做好准备啊。 一段时间没见过了,苦力鸟们对简初晴很是热情,都围过来讨食,简初晴煮了红薯喂它们,让它们给自己整田。 见到苦力鸟,五个小朋友更是两眼放光。这么漂亮的大鸟,要是能当自己的玩具多好啊。 于是呼,大姐玉华先开口了,“妈妈,妈妈,这些鸟是给我们玩的吗?” 二姐说:“我们可以骑着去飞吗?” …… 她们叽叽喳喳的围着鸟儿,一副准备上来挑选的架式。但只有四只,不够分,让她们为难了。而且因为苦力鸟太大,她们还有点害怕,不敢直接上手摸,只敢一个劲的叫嚷。但大家伙那个兴奋劲啊,简直像看到了什么绝世大宝贝一样。 炖河蚌 四只苦力鸟是第一次见到五个娃娃,也同她们一样,满是惊讶和好奇。 大红打断孩子们的热情,说:“别打扰它们了,这是来帮我们干活的鸟。不是给你们玩的。” 同时他还告诉大鸟们,这五个娃娃是他的孩子,让大鸟们先认个小主人。 鸟群里也会有小崽子,它们这个年纪和人类十大几岁一样,正是不喜欢小崽子的时期,对五个小娃娃的兴趣也不大。何况她们还太小只,它们也不敢有什么动作,只是看着她们。 简初晴也怕大鸟们不知道轻重伤到孩子们,连忙把她们拉开了,还说:“这些鸟很能干的,能帮我们干很多活。” “干什么活?”玉华很是不舍的问。她多想这些大鸟陪她们玩啊。现在父母都只顾着忙活田里的事情,根本就没空陪她们了。 “你们看着啊。” 大红带着苦力鸟们下田了,在他的指挥下,苦力鸟们很快就明白他的意思了,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活了。 不得不说,苦力鸟们干别的活可能不行,但整田的效果还是挺好的。 四大只站在翻过的地里,伸出尖利的大爪子,像玩闹似的扑腾着,一阵阵泥巴飞扬,然后,脚下这一块约五六个平方大小的地就整的差不多了。它们的爪子就像耙子,真是整田的好帮手呢。 看到它们这个能干样,大红很是后悔的说:“早知道,应当一早就把它们搞过来整田的。” “明年就可以啊。”简初晴笑道。 有四只大鸟干活,整田的速度飞快,为此简初晴还特意做了好吃的来奖励四只苦力鸟。得到美味,四只鸟干活更带劲了。 刚刚完全醒来的这段时间,它们也没有离开自己的地盘,就是河里找食,吃的不是鱼虾就是各种田螺和河蚌等等水生动物。 这个时节,基本还没有能吃的野菜野草,而且想要猎捕一些小型动物也很难,并且不管是野鸡还是野兔子都瘦的可怜,没几两肉,不好吃。难得吃到简初晴给它们做的大块肉,还给它们烤了几只红薯,和一堆白菜老叶子,几只鸟开心的不行。 大红前面去飞鸟族那边,都没有路上打猎带回来,就是因为要给猎物们休养一段时间,养的肥肥嫩嫩才好吃嘛。 家里的存货并不多了,简初晴依旧毫不心疼的做了几只鸡,分了大半的鸡肉给苦力鸟们吃。 大红和娃娃们看着苦力鸟大吃特吃,馋的不行,他们每人只得到了一只鸡腿。 简初晴还安慰娃娃们:“还过半个月,咱们就可以随便吃鸡肉了。到时候,你们想一人吃一只鸡都可以。” 苦力鸟帮着干了三天活,把家里的存肉都快吃光了,连咸鱼块都吃掉了大半。而这三天,一家子都吃得比较素淡,大红非常不满了。甚至可以想像到,往后还得过一段清淡日子呢。总得等到外面的野鸡野兔子都够肥壮了,才能去打猎啊。 不能去打猎,家里养的鸡也可以杀几只来吃,但简初晴又有点舍不得。大红看出来了,第二天早上趁着她没起床,就去捉了两只鸡杀了。 本来就是养来吃的鸡,杀都杀了,简初晴也没说什么,就去炖鸡汤了。 家养的鸡比野鸡要肥壮很多,大红还是挑的最肥壮的两只大鸡,简初晴也没舍得一天吃两只鸡,一只还拿盐抹了,放着明天再吃。 养足了一年多的鸡,又肥又壮,炖的汤十分鲜美,油水更是充足,简初晴加了不少酸白菜,又去菜地里摘了几把刚长出来的嫩嫩的白菜苔一起下进汤里了。 鸡汤还没有炖熟,那香味儿就吸引得大家直流口水了。 多了这些菜,汤就更多了,足够一家子好好吃一顿。 喝着美味的鸡汤,简初晴还遗憾的说:“要是有红薯粉条就好了,下在汤里,完全可以吃饱。” “那你怎么不做点粉条啊。”大红问。 “我不太会做啊,今年肯定要试着做做的。粉条可以存放很长时间,而且当面条一样吃,真的很能填饱肚子。”简初晴说。 说到粉条,她就想起了冬天的火锅,酸辣粉等等美味。粉条这东西真是个可以白搭的菜,你也可以说它是主食。可以直接煮来吃,也可以炒来吃,炖来吃,下火锅等等。清淡的可以,酸辣的也行。她几乎没见过不吃粉条的人。而这当中,红薯粉条的忠实爱好者最多。 其中最出名的三道菜就是蚂蚁上树,猪肉炖粉条,凉拌三丝。这三道菜,她也非常喜欢。有这三道菜,她基本不用吃其他的主食了。 其他的诸如大米粉丝,玉米粉丝,绿豆粉丝,土豆粉丝,豌豆粉丝,又各有千秋。 总之,粉丝(条)真是中国人民的一大发明啊,和面条一样,流传千古。 不管是哪种原料做成的,大家都把粗大些的叫粉条,做的很细的称粉丝。粉丝粉条,都一样好吃。 而且任何时候,都可以哆一碗粉啊。想想都要流口水了,简初晴连忙又喝了一碗汤,鲜嫩的白菜苔被鸡汤一烫,清爽可口,真是好吃啊。 她光喝汤和吃白菜苔,鸡肉被大红平分成五分给小孩子们了,自己则捞了几块没肉的地方啃了啃,也跟着老婆一起喝汤。 “还是家养的鸡更加鲜美。” “是吧,我就说家养的要比野鸡好吃。”简初晴笑道。 。她家现在养的鸡,就是纯正的放养,没吃过任何添加剂和饲料,在这个地方也找不到添加剂和饲料,鸡除了自己找食之外,就是吃她喂的各种菜,包括红薯藤,红薯土豆,白菜萝卜等等。 鸡吃的纯天然的有机食品,而且又是散养的,养的时间也足够,鸡肉就更加好吃。 别以为只有汤鲜美了,其实鸡肉也很好吃呢。简初晴只尝了一块肉,肉质紧实有弹性,一点儿也不老不柴。 在现代她都好多年没吃过这种真正的散养农家鸡了呢。 “太好吃了,就是不够塞牙缝的。”大红幽幽的说。 “明天还可以吃啊。我们要讲究细水长流,这家养的鸡又不比野鸡,你可以随时出去逮啊。就这几只鸡,吃完了就没了。今年我们多养些鸡,以后就可以随便吃了。”简初晴连忙安抚他。 家里的这群鸡,想放开了来吃,哪里够吃啊。两只大母鸡,大花和小花今年还得承担孵化小鸡的重担啊。 大红还能怎样啊,只得乖乖的听老婆的话,跟着喝汤吃菜,恩,再加啃两块咸鱼,就算是加餐了。他现在只想时间快点过,马上就到绿草如荫的时节。 他们去年到的时候,这里多好的季节啊,可现在呢,草色还是远看近无,就一点儿嫩芽冒出头了。 这个是贫瘠的时节,而且大家还都疯狂的在找吃的。他连去打猎的心情都没有。 过了几天这样的清淡生活,别说大红受不了了,就是简初晴自己也有些受不了了,想让大红去弄几条大点的新鲜鱼回来煮汤时,突然想起了一个好吃的东西,河蚌。 春天的河蚌也很鲜美,就是做法比较复杂。 一听就河蚌也能做的很美味,还是有肉的,大红就下河去摸河蚌了。 初春的河水其实挺冷的,简初晴怕他冻着,还叫着:“别下到深水去,就是岸边摸几个就行了。” “我不怕冷。”大红一个猛子就扎进河中间去了,摸了一大堆大河蚌上来,巴不得简初晴立马就去炖来吃。 河蚌还得先养在清水里让它们吐出淤泥,简初晴从家里拿了几个盆盆桶桶的,就扔在河边,装上清水所河蚌养在里面。 大红这回不用简初晴吩咐就知道要给河蚌换水,水换得越勤,河蚌吐淤泥的速度就越快,当水变清时,就差不多了。 然后就是杀河蚌取肉,再清理河蚌的肠子等不能吃的地方,还要把蚌河肉那边上一圈的黄色肉拿石块敲打一阵子,让肉质变得松软,不然会咬不烂的。两人忙活了好半天,得到了大半盆子河蚌肉。 炖河蚌肉,要加上咸肉块一起炖,才会更加香,更加好吃。河蚌肉其实本身没什么油水, 需要咸肉块的油水来补充。家里也就剩下几只咸鸡了,其他的肉类都吃光了,简初晴干脆 利落的斩了两只咸鸡,把鸡腿鸡翅膀这些有肉的地方留着下来,其他的地方则和河蚌肉一起炖了一大锅汤。 快炖熟时,她又往锅里加了些酸白菜,最后再加入鲜嫩的白菜苔。这几天,天天都吃酸白菜,也不能怪简初晴,因为家里最多的就是酸白菜啊,而且酸白菜炖在汤里,也别有一翻风味嘛。一锅美味的河蚌肉就可以出锅了。 “来,开饭啦。”简初晴给孩子们一人盛了一碗河蚌肉加菜汤,满满一碗呢。这一顿,她只做了这一个菜,也算是饭。 小孩子们根本就没想过河蚌肉好不好吃,闻到香味就快乐的大吃起来了。 第一次吃到河蚌肉,大红蛮新鲜的,他挟了一大块河蚌肉,扔进嘴里慢慢嚼起来,过了片刻,才两眼放光的说:“哇,味道不错也。” “是吧,很好吃的。”简初晴松了口气,笑了。 孩子们也跟着说:“好吃。这个肉很好吃。” “那就多吃点啊。”简初晴笑道。 最近,虽然保证了孩子们的肉食,但说实话,她们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随便吃肉了,因为家里存货严重不足,并且暂时还得不到补充。今天可算是让大家敞开肚皮,大吃了一顿肉。每个人都吃得饱饱的。 ※※※※※※※※※※※※※※※※※※※※ 有没有人吃过河蚌啊 意外之喜 多了一样美食,大红的兴致很高,接下来,每天大红都会去摸一堆河蚌放在盆桶里养着。家里就靠着最后几只咸鸡炖河蚌过了大半个月,也算是一家子过得过贫困的一段日子了。 吃完最后一只咸鸡,家养的鸡也跟着损失了大半。幸好这个时候,春风也绿了两岸和青山,不再是远看有近看无,有些向阳又地势好的地方,野草已然长到能淹没人脚背了。 苦力鸟们也在经过休整后,个个吃的肥肥壮壮,告别了这个地方,走啦。 这才是正经开始播种的时候,简初晴最近可忙了,天天要到地里干活,还要把红薯和土豆都拿出来放在温暖的地方让它们通风发芽。 大红帮了两天忙,就忍不住要去打猎了,“现在应当可以打猎了。” “行啊,你明天就去吧。家里确实没什么肉可吃了。”简初晴也说。 再不去打猎,这日子还真有点过不下去了。她几顿不吃肉没问题,反正炒菜用的油都是荤油,她自己炼了不少鸡油备着,拿来炒菜也能增加些肉味儿。可大红和孩子们却不行啊,一顿没吃几大块肉就不叫吃了肉。 这父女几个,最近都是心心念着要大块吃肉呢。河蚌肉再怎么样也抵不上鸡肉猪肉啊。而且人吃肉吃的少,其他的食物就消耗的多,家里的大堆红薯这些天减少的非常快。看的简初晴心惊肉跳。 开春第一次打猎,大红往盐池那边的山林去打猎了。那边,他们平时就去的少,山林又更加丰茂一些,除了他又没有其他人去,猎物会更加多。 果然,一去一回还没用上一整天呢,天还没黑他就回来了,而且收获颇丰。他带回来了十多只鸡和五只野兔子,外加一些新鲜的菇子,足够大家好好的大吃十天半月了。 “你该不会是去血洗山林了吧。”简初晴看着这么多猎物,打趣道。 “就这么点儿,哪算得上血洗山林啊。太长时间没去打猎了,猎物遍地都是。咱们现在可以放心大胆的随便吃肉了。”大红像个暴发户似的大笑道。 孩子们更是惊喜的围着这一堆的猎物直流口水。 这个时节,正是小动物们全体出来撒欢的时节,山林里的那层绿色还来不及遮掩着它们呢。不过,向阳面的花草树木都伸展出自己娇嫩的身姿了,各种小虫子和蜜蜂也多的很,可供小动物吃的食物很多,养了一段时间的野鸡和野兔子也又变得肥壮了。 “太好了,妈妈,妈妈,我们烤鸡吃吧。” “恩,我要鸡腿。” “我也要。” “我要鸡翅膀。” …… 孩子们的目光,完全顾不上野鸡和野兔子那漂亮的外表了。度过了一段比较艰难的时间,她们现在对鸡的喜欢,已经完全变成是吃这一个方面的喜欢了。 就算她们是第一次见到兔子,但这种灰扑扑的野兔子,外型也不算太可爱,再加上她们知道这也是一种肉食,居然也没有像最开始见到鸡群那样兴奋了。 孩子们只是评论了几句:“这个兔子的毛和鸡不同呢。” “哪有鸡的毛漂亮,它们灰扑扑的。” “就是,毛不漂亮。” “其实兔子还有白色的呢。”简初晴笑道。 可惜的是孩子们根本没有想象力,会觉得白兔子多漂亮,多可爱。正好简初晴也不用面对她们,什么兔兔好可爱,为什么要吃兔兔的这种话了。 她和大红飞快的宰杀着野鸡和野兔子。孩子们也不在意这种血腥场面。 “妈妈,兔子的肉比鸡肉好吃吗?” 看看,她们的这兴趣点全在吃上面了。 “鸡肉有鸡肉的味道,兔子肉有兔子肉的味道啊。各有各有好吃,今天我们就来烤个兔子吃啊。再搞个鸡炖野菇子。” 简初晴自己也馋肉了,决定大展身手,好好做一顿肉吃吃。 两个大人花了不少的时间来杀鸡宰兔子,光是收拾这么多野鸡和野兔子就得费不少时间呢,现在天气开始变热,不快点收拾好腌制起来,是会坏掉的。 所以,简初晴腌制了一大盆子野鸡和野兔子之后,还笑还笑道:“现在腌制能保存的时间久点,你干脆明天再去打猎,多弄些回来。” 家里没有存货,她心底发慌啊。特别是现在多了五张能吃的嘴巴要养呢。 “可以啊。腌多点,免得不够吃了。”大红一想到前段时间的节省,就心有余悸,只恨不得立马就再去提一些野鸡野兔子回来。 “那你明天往竹林那边去,顺道挖点笋子回来吃。”简初晴想到另一个美味。 家里的酸笋,笋干早就吃光了。其实她腌制的各种咸菜真的很多,但架不住给鲛人族和飞鸟族,甚至牙牧族也都爱吃啊。今天送一些,明天送一些,一拿就是几十斤,不知不觉的一大半的各种咸菜就全部进了别人家的肚子。 他们自己一家人,这个冬天吃的最多的反倒是酸白菜和萝卜干。幸好她做的足够多,不然还不够自己一家子人吃呢。 现在正是吃笋的好时节,而且这个时候的笋,比再过段时间大量上市的春笋更加美味呢,此时的笋大部还都埋在地里没冒出头,格外的鲜嫩。就是不如春笋那样都钻出土了,不太好找,不知道大红挖不挖得到。 大红却很有信心的说:“只要是好吃的,就逃不过我的眼睛。” 他就不相信了那么大一片竹林,他还能找不到几棵笋子了。大不了,他使力气多挖挖呗。 “行,你顺便再砍两根竹子回来。”简初晴笑道。 家里竹子也早就用光了,得留一些备用。 清理完田地,好好休息了两天,简初晴才有时间去清理那一块专门生活垃圾地,这块地方是鸡们最喜欢刨来刨去找虫子蚯蚓吃的。 鸡过了一个冬天没怎么来这里,这里积累了一大堆的垃圾,现在天气一暖和,就开始发酵有点气味了。恩,正好也算是给家里添了一堆肥料,而且这种地方蚯蚓也会特别多,她好好清理一下,也可以让鸡饱食几顿。现在她还指望着鸡群多下点蛋,多孵几窝小鸡养呢。 结果,在这里简初晴居然发现了一些生长的好好的野姜,比她细心种的还要长的好长的大。她栽种的那一大片,到现在居然没露出几点绿叶,证明大部分都死掉了。她还想着,什么时候再去挖些回来呢。 去年她挖野生姜时为了保护那些野生姜,连根带泥巴一起挖了不少,拿回来栽种,还用银杏树叶子垫了好几层当保护层。后来银杏树叶子和一些连着小生姜的泥巴,一些漏掉的小姜块和一些快要烂掉的姜块,就当垃圾扔在这里了。 也不知道是这里的土壤格外肥,还是正好被生活垃圾等埋住温度适中,冬天这些野生姜居然没有冻死也没有完全坏掉,被埋在下面,现在天气一暖和,它们居然在这里生根发芽了。 看到这些绿色的小叶子,简初晴真是喜出望外。 “哎,快来看,这里长出了一片野姜呢。” 这真是个意外的收获,简初晴高兴的很,干脆给它们收拾了一小块地方出来,围上了篱笆,免得鸡群把它们给吃了,打好篱笆,就让它们长在这里,免得移栽时会损伤它们,也希望这块地是野生姜的福地,能让它们好好成长,给她长出一大片来。 就连大红都惊讶的说:“没想到啊,这比咱们费心费力栽种的那些好多了。” “是啊,这就叫无心插柳,柳成荫啊。”简初晴得意的笑了。现在她就指望这一片野姜能顺利落户生长了。 野姜这玩意儿她种了两次,总是长不好,外面虽然有的是,但离的那么远,要去挖回来也麻烦啊,而且这东西一年四季天天都有用到呢,还是自己家里有最好了。 第二天,大红去竹林那边,挖回了一大袋的笋子,还带了两根粗壮的竹子,七只鸡和四只兔子,收获也挺不错的。 粗壮的笋子是在地里挖出来的,个个矮胖胖的,剥掉外衣就剩下一颗颗嫩黄的笋了,拿来清炒和炒肉都是很美味的。 简初晴炒了一锅鸡块,加了大量的嫩笋进去一起焖熟,就成了一锅美味的油焖大笋。 鲜嫩可口,还带着微甜,大红连呼好吃,简初晴却还遗憾的说:“要是有腊肉就更好了。” 腊肉(这个腊肉不单指腊猪肉,腊鸡腊鸭一样适用)炒冬笋是一道她非常喜欢的时令菜,新鲜鸡块焖笋虽然也好吃,但总觉得少了那股子咸香味儿。可惜的是,他们这个冬天吃得太多,把家里所有的存货都吃光了。别说腊肉,就是咸鸡这个家里最多的一样肉食,也一点儿也不剩了。 大红连忙说:“今年冬天,我一定多弄些腊鸡腊鸭子,让大家可以放开肚皮吃。” 当初备了那么多存货,原本单他俩夫妻两是怎么也吃不完的,哪里想到后来增加了五个孩子呢,原本以为五个小孩子吃不了多少的。哪里想到这五个小吃货,加起来,不比他吃的少多少啊。 现在回头想一想,大红还不由的庆幸,五个孩子要过周末的,节省了一点粮食,不然只怕一家人还得闹饥荒呢。 简初晴也一样心有余悸,说:“不止这些要多备,我们粮食也要多备些。不说玉米和麦子,就是红薯,今年我得再多种两块田。” “行啊,是要多种点。”大红也很赞同。 他想着如果自己家麦子种不出来,就多拿些红薯去换几袋麦子回来吃。所以,红薯今年是一定要多种的,他打算今年起码也要比去年多换三袋麦子回来吃。比起红薯和玉米,他和简初晴还是更 好帮手 接下来,就是大家伙疯狂种田的时间了。 最重要的是播种小麦。简初晴用自己的方式来播种,她肯定不能用飞鸟族那个过份简单的方式嘛。 所以,她带着一家子人在早就整理得轻松的地里,她手里抓着一把麦子,沿着用竹铲子事先沟出来的一条沟撒,大约每隔两拃长,撒两三颗种子,然后大红在后面跟着再把沟里的麦子用土盖上。 麦子粒比较大,而且种子并不是足够多,简初晴要力保每一颗种子都能生根发芽,而且长大后,能有足够的空间生长,这个间距是她考虑再三后决定的,播种至关重要。 这个过程说的很轻松,但其实做起来并不容易。首先得开一条浅沟,这就费了他俩不少时间。其次,撒种子要均匀,不能这是好多颗,那里又只有一颗,到时候长出来的麦子就会这是缺一块,那里又挤一堆。最后盖土要盖的厚薄适宜,太厚了怕种子不容易发芽,太薄,又怕种子就浮在土地表面。 总之,两人也是调整了好一会儿,才做到这三点,速度才慢慢变快。 大红还表示过怀疑:“你撒种子撒的这么少,会不会太稀了。”就是因为简初晴播种播的太稀,所以种了一大块田,两人干的活无形当中又增加了不少。 简初晴答:“宁愿稀稀拉拉,也不能太密。太密很影响麦子的生长。其实所有庄稼播种都不能太密,除了水稻,因为水稻苗长到差不多手掌高就要扯去重新栽秧的。那时候,插秧的时候,也会分成一小束一小束,间隔一尺左右。” 一开始小娃娃们只是在地里玩乐,后来看的也眼热,想要自己来试试。大红很爽快的同意了,他怕简初晴不同意,就说:“让她们试试也没什么,要是她们做的好,也节省我们一些时间嘛。” 除了播小麦之外,还有玉米和黄豆也要种呢。这三样都比较精细,更费时间,反倒是土豆和红薯播种要比较简单粗暴一些。 简初晴同意了,反正孩子们闲着也是闲着,而且不让她们干活,她们还会在一边捣蛋。 还别说,小孩子干这种活其实比大人还更加认真,而且一丝不苟,一点儿不合格,都会重新来过。 “很好。做的不错,今天我给你们加餐。” 简初晴看了一会儿,非常满意,因为孩子们比她更加认真,真正做到了每次撒三颗种子,而且盖土也盖的非常合适。最重要的是,她们个子矮矮的,不用弯腰,就不会那么累,人又多,干熟了,速度还挺快的。 孩子们听到加餐都很兴奋,一个劲的表示:“我们会好好干的。” 说实话,她们干的很开心,也不觉得累,完全没有简初晴想象中的童工形象。 大红冲她挤挤眼睛,低声说:“小孩子也是能干很多活的。而且她们是妖,干这点小活不会累着,你也不用再说什么虐待小孩子的鬼话了。你不让她们干活,她们还不是在地里跑来跑去的。” 他这个意思是说,以后有活尽量让孩子来参与。毕竟这么多活,光靠他俩,是真的会很累人的。而且种的这些粮食,小朋友们还得吃一半呢。 简初晴想想也是,也许干这个活对于孩子们来说,就是一种玩乐呢。何况在这里,孩子们也不用上幼儿园,最重要的是,她们是植物,本身就乐意亲近土地。 于是,接下来种玉米和黄豆时,简初晴也让孩子们参与进来了。有了前面的种小麦的经验,种玉米和黄豆,她们就车轻路熟了。 当然了,她们对于自己结出了这么多的玉米还深感荣幸,种玉米种的挺带劲呢。 孩子们天天由大红带着下地干活,简初晴只需要检查一下成果,指导一下工作,根本就不需要她亲自下地干活了。于是乎,她就成了专职大厨,在家折腾各种美食,务必令大家伙吃好喝好。 这不,今天她把家里的存货全部翻出来,看着两坛子西红柿酱,就想到了又两道新鲜的美食,炸土豆条和炸鸡米花。这两样可以算小吃,也可以算主食,在各大西式快餐厅当主打,没有哪一家不做的,在现代获得了大量年轻人和孩子的青睐。 简初晴自己也挺爱吃的,家里土豆和鸡肉又都是现存的,正好可以检验一下她做这两份美食的手艺有没有生。 简初晴做的炸土豆条和炸鸡米花,和某两家的做法不同,属于自己改良过的版本。 土豆蒸熟切条,晒干,鸡胸肉切粒腌制好再拌上一点儿面粉,就可以下油锅炸了。因为没有菜油,花生油这些植物油。简初晴用的鸡油,炸出来的土豆条还带有肉味儿,要趁热吃。 热腾腾刚出锅的炸土豆条,拌了上自制的西红柿酱,土豆条酥软再配上酸酸甜甜的西红柿酱,孩子们都非常喜欢。 “哇,好好吃。” 孩子们一边大吃一边不停的夸奖。 大红也说:“这土豆做出鸡肉的味道了。” “是吧,好吃以后我多做点。”简初晴笑着也捡了一根土豆条扔进嘴里,继续炸鸡米花。 鸡米花因为腌制过有味道,炸熟后十分脆嫩,再撒上一点儿辣椒粉,就十分美味可口了。同时鸡米花也可以拌西红柿酱,就是另一种口味了。孩子们两种口味换着吃,一个都不肯放过。 西红柿酱,简初晴做的不多,也一直没拿出来吃,因为没发现有什么可以配的,就扔在角落里,今天总算发挥出它的作用了。 大红还说:“今年多做点西红柿酱。” 这么好吃的东西,简初晴以前居然一直没有做,令他很是遗憾。 “可以。”简初晴笑道。西红柿多的很,根本就吃不过来,她以前还发愁烂掉了,只要愿意做酱,可以做一大堆呢。 “你这个炸鸡米花,我敢肯定,阿玉他们会喜欢。”大红又说。 说来,这个冬天,他们很多食物都是和鲛人换回来的。所以有了新鲜的吃食,他第一个也是想到阿玉他们了。 “我相信。炸土豆条和鸡米花,在现代喜欢吃的人十分多。要不是因为没有油,我早就做了。”简初晴解释道。 开油锅,一定要用植物油,菜油花生油,大豆油等等都非常合适。鸡油虽然也勉强能用,但总是比不上植物油的。 何况,一只鸡能烧炼出来的油也不多,要开油锅,就要用很多油,今天用的这半锅油,还是因为最近家里的鸡多,一天天累积下来的鸡油呢。这回油锅一开,积累下来的鸡油也用的差不多了,锅里炸食物后剩下来的油,基本也没用了,反复炸来炸去,油已经不止没营养,吃多了还会对身体不好。 所以,简初晴把锅里的油盛出来,取了一些拌了一堆菜让大红拿去喂猪。现在家里的菜够吃了,她前前后后种了几块小白菜,一块地吃完就能接着吃下一块了。 大红不解的问:“怎么猪还要吃油吗?”一直以来,他们家的猪都是直接吃生食,大红还是第一次看到简初晴这样喂猪呢。 “这些油我们不能吃了,不给猪吃也是直接扔掉,也太浪费了。”简初晴解释道。 在现代,她小时候家家户户都要养一两头猪,开春捉两头小猪仔,一年养到头,到年前再拉去卖,又或者杀一头自己家人吃,做一半的腊肉放着一年吃到头。那时候的农村还是比较穷的,没有人天天会去割肉买菜的。所以农村家家户户也就指望着年前这头猪来过年,和来年的肉吃了。 那时候家里养猪都给吃熟食的。天天早上,奶奶都要焖一大锅的猪食,比如大量的红薯藤和菜叶子,以及红薯土豆黄瓜南瓜等家里吃不完的菜切碎,再加上米糠或者麦麸,再掺一点儿大米或者黄豆一起煮熟,就是喂猪的上好饲料了。 这样煮的熟食既干净又有营养一些,而且猪也爱吃这样的食物。所以,她家养的猪都长得比别人家的肥壮。她家的猪杀出来的猪肉都有几指厚的肥膘,可以炼出很多猪油,放在土罐子里存着,可以吃几个月呢。 “为什么我们不能吃了?”大红更加不解了。 简初晴只得又给解释了一些现代科学知识。没办法,一只老妖怪完全不懂这些。 “这样啊。这么说,做炸食,还很浪费油的了。”大红懂了,而且也明白了简初晴为什么不做炸食吃了。因为没有多余的油啊。 “是啊。食用油不能反复炸,炸两次基本就没用了,人就最好不要吃了。不过拿来喂猪还是可以的,何况咱们家的猪什么东西不吃啊。拌点熟油给它们,还是给它们的食物当中增加些油水呢。”简初晴笑道。 两头猪现在已经是半成年体了,需要的食物也越发多了。因为圈养习惯了,它们也不会跑太远,就在大红给它们画的领地里刨食,把那块地都刨得坑坑洼洼了。 除了它们自己觅食之外,简初晴还会每天都给它们喂一遍食,务求让它们长得更肥壮一些,好生几头小猪,以后家里就有吃不完的猪肉了。 再次寻找 忙碌的春耕,让日子过的很快,当地里的各种庄稼苗都破土而出,长出两片小嫩叶的时候,天气迅速的转暖了。 满山遍野也是一片生机盎然,四处绿油油的,早开的五颜六色的野花点缀着整个大地,就像绿色的地毯中间绣了一个个漂亮的图案,景色好的很。 这个时节也正是吃各种野菜的时节。 这天,简初晴去挖了不少野韭菜回来,煎了不少鸡蛋韭菜饼。 野韭菜香味浓郁,煎出来的鸡蛋饼还在锅里时,老远就能闻到浓浓的香味儿。 在外面撒野的孩子们,放下手中的花朵,流着口水说:“妈妈又在做好吃的了。” “快点回去看看。” “这个香味以前没闻到过呢。” 大红哈哈大笑道:“没见识的,就是个野韭菜炒鸡蛋而已,就把你们馋成这样了。这几天可以天天让你们妈妈做给你们吃,完全可以把你们吃腻。” 其实话是这么说,他自己也不争气的咽了几下口水。 野韭菜炒鸡蛋是真的很香啊,而且一年到头,也就这个季节能吃到呢。没有家韭菜种子,平时想吃个韭菜炒蛋还吃不上呢。 他决定,今年要和简初晴挖野韭菜回来栽种。不能让这道美味,要等上一年才能再吃到。 孩子们才不管呢,一溜烟的冲进家门,大叫道:“妈妈,妈妈,我要吃。” 难道有个新鲜吃食,大家越发觉得饿了。 “去洗手脸,洗干净才能吃。”简初晴忙着煎饼,头也不回的大叫道。 于是乎,五个孩子又排成队,乖乖的在门口的大桶里打了水,放进各自的小盆子里,认真的拿起肥皂搓手,洗脸。 大红在一边当监工的同时,也自己洗白白了。 野韭菜和鸡蛋都多,简初晴很大手笔的切了大半盆子野韭菜,又磕了几十个鸡蛋进去,绊了一盆子鸡蛋韭菜液,煎的韭菜鸡蛋饼,像面饼一样,堆了几叠。 大红看到这个架式,都吓了一跳,“这一餐,咱们就吃这个了?” “是啊,让你们吃个够。”简初晴笑道。 现在土豆全部当种子种下去了,就连红薯都不剩下多少了,家里最多的主食就是玉米了,但玉米存货也不多。怕一家子人断了主食,这段时间,简初晴一直把鸡肉和鸡蛋当主食。 幸好家里除了她爱喝玉米粥之外,其他人可吃可不吃,鸡肉五个孩子和大红都爱吃,但鸡蛋却多半是她吃了的。 因为她家的早餐,鸡蛋是唱主角的,今天煮个糖水荷包蛋,明天煮白水蛋,后天再换个鸡蛋青菜汤。总之天天的早饭离不开鸡蛋,午餐晚餐也会有鸡蛋在菜中出现,所以鸡蛋真把大家伙吃伤了。 幸好今天的蛋液里加了大量的野韭菜,野韭菜的味道又霸道,把鸡蛋的味儿都压住了,大家伙吃的格外带劲。 “好吃吧。”简初晴也拿了两个饼。 “好吃。”孩子们异口同声的叫道。 吃了一顿没鸡肉的午饭,大红摸着肚子笑道:“没有面粉,幸好咱们家鸡蛋多到能随便吃,不然这么美味的韭菜还只能干看着。” “这几天,我会一天做一顿给你们吃的,争取把你们吃腻。”简初晴笑道。 “我就知道会这样。”大红瞬间觉得手中的鸡蛋饼不香了。 “那能怎样呢?”简初晴无奈的反问道。 要等新的红薯和土豆上市,最起码还得两个月呢。家里的主食是能省点就省点啦,而且这个时节,红薯就算放着也会发芽,吃不了多久了。想到养活这一家子也不容易,大红深觉肩上担子重。 他想了想,说:“这样吧,我明天再出一趟远门,去别处找找,看能不能找到些粮食回来。” 简初晴却说:“家里没什么可以拿出去换的东西了啊?” 以前都是拿红薯,白菜萝卜这些别人没有的东西去换,现在这几样家里都没有。 “你收拾些酸笋,笋干,萝卜干,辣椒酱出来。”大红想了想,家里也只有这些东西多了。而且这些东西别人也应当没有。 这段日子,家里做的笋干和酸笋可不少,也是家里最多的一样东西了。笋也是这段时间,大家伙吃的最多的食物了,吃到大红看到都怕了。 任何好吃的东西,也不能天天吃啊。其实就连鸡肉,他最近也都没什么兴趣了。但是,不吃肚子饿啊。简初晴也只有想着方子做鸡给大家吃。 到是孩子们还没有吃腻鸡肉,大红说这是她们的本质,她们当植物时也是被动吸收各种养份的,而且养份还单调的很,让她们不喜欢挑选,也没得挑选的资格,能得到什么就什么了。 现在她们对妈妈做的食物,基本上都爱吃,就算略有喜好,也不太严重。比大红这个当爹的其实要好养活多了。 简初晴只得同意了,还说:“要是换不到,就早点回来。” 她觉得这个时节,估计大家都没什么可以拿出来换的粮食。但不出去一趟,也不能确定啊。何况大红一直想去找找水稻,搞不好这次就能有所收获呢。 “恩,知道的。你自己在家小心点。” 这个晚上,正是孩子们的周末,按简初晴的说法,今天是周五,所以孩子们睡的早也睡的沉。两人收拾好东西,又折腾了大半宿。早上大红吃过早饭,静悄悄的出了门。 老公不在家,孩子们在沉睡,外加昨夜又有些折腾过头,简初晴这一天也就懒懒的,随便给自己做了点吃了,又挖了些野韭菜回来,腌起来了,一天就过去了。 第二天想到大红说韭菜好吃,她又去挖了一些连泥带根的野韭菜回来,种在菜地里了。也不知道种不种的活,她以前没种过野韭菜,这玩意儿在她小时候,乡下到处都是。河边,田边,树林子里,都能生长的。 春天,大家伙也会去挖一些回来炒鸡蛋吃,也就是尝个鲜。爱吃的人并不太多,因为农户家家都有种韭菜的,一年四季都有的吃,不稀罕它。 种了野韭菜,简初晴看着天色还早,就又扯了一些已经老了,她留着吃抽出来的菜心的小白菜,回家做咸菜。家里的咸菜,除了还有一坛子酱萝卜,半坛子酸白菜之外,最多的居然是辣椒酱和辣椒干了。 辣椒因为收成多,而且也不是直接当菜吃的,都是当配菜在用,存货就格外多。其他的,比如萝卜缨子咸菜,散白菜做的咸菜,萝卜干等最后的一点存货也给大红带走了。 简初晴想着,还有两个多月没东西拿出去换,就只能多做些咸菜了。就算自己不吃,也要做一些备着拿出去换其他东西。 她干脆去把大半块田的小白菜全部扯回来了。反正另一块地的小白菜再过两三天就能吃了。 扯了几篮子的小白菜,其中有大半菜的中心都长出了手指粗的菜心。 这种菜的菜心,做成咸菜味道挺好。 做法也很简单,整颗菜择掉老和黄的叶子,洗干净,会盐搓揉去菜汁,装入坛子密封保存就行了。这种做法,咸菜会格外脆,还微带点酸。配粥,炖汤都行。 还有另一种做法,就是腌制后再晒干,晒干能保存的时间更久,吃的时候要用水发泡开,才能炒来吃,吃来也比较柴,但有人就喜欢这个味儿,拿来炖骨头咸菜粥最好不过了。所以,简初晴两种都做了一些。 就这样,一天的时光就过去了。 只有自己一个人吃饭,简初晴也没认真做饭。她拿了一把玉米碎煮粥,再往粥里加一些切碎的青菜,调了点鸡油,加了点盐,打入两颗鸡蛋,也没做菜,用一大碗鸡蛋菜粥就解决了晚餐。这两天她吃的都很简单,食物也没消耗多少。 家里太安静,一时居然有些手脚无措,吃完饭,简初晴忍不住打趣自己:“要是天天这样,也不用担心食物不够吃了。” 不过第二天早上,五个孩子就按时醒来了。 她们一起床,整个宅院就好像活了过来,格外的热闹。 “妈妈,妈妈,我们饿了。” “饭做好了吗?” “今天吃什么啊?” …… 简初晴往煮好的粥里加了半盆子青菜,又把打散的蛋液倒进锅里,看着煮的咕冬咕冬的粥,笑道:“马上就能吃饭了。你们快点去洗漱干净。” 早饭是青菜鸡蛋玉米粥,外加两只烤的外酥里嫩,滴着油的鸡肉,一碟子酱萝卜。 “爹爹呢?” 要开饭了,孩子们没见到大红,也没见到简初晴给他留饭菜,都挺惊讶的。 “他出门了。”简初晴给她们解释了两句。 孩子们也搞不太明白大红出去干什么了,反正大人的事,她们也管不着,爹爹干什么只要妈妈管着就好了。 菜粥本来是孩子们最不爱吃的,但今天孩子们吃得还挺香的。毕竟睡了两天两夜没进食,消耗挺大的。至于烤鸡肉,本来就是她们的最爱,一个手里拿着一块肉啃的有滋有味,啃几口鸡肉,再喝一大口菜粥,偶尔还要配一块酱萝卜。 看着孩子们的大吃特吃和样子,简初晴觉得今天的饭菜都格外香。其实吃的东西,都是普通的,每天都吃的食物。果然,还是人多吃饭香。 吃过早饭,孩子们第一时间就去看家里的小鸡仔,大花和小花各孵化了一窝小鸡,共有三十九只小鸡仔,毛绒绒的,十分可爱。现在这些小鸡仔就成了孩子们的爱宠,每天都要仔细观看它们。 因为家里大鸡都吃得不剩下几只了,大红就又抓了十来只大鸡回来养着,养了大半个月,外来野鸡已经和鸡群融入在一起了。 家中的鸡群现在又变得壮大了,每天都在外面草地里撒野,找食,几个孩子就爱跟着它们 ,还时不时和它们一样在野草地里,芦苇丛是鬼混呢。弄得一身的泥巴和草汁印子。 简初晴见状,就带着孩子们去挖野韭菜,中午要给她们做韭菜鸡蛋饼。 有角族 大红这次出门去的时间有点久,一开始简初晴还不在意,每天有事情忙,有孩子们要照顾,她没顾得上想他。五天过去了,孩子们又沉睡了,她还想着大红也该回来了。 结果呢,两天又过去了,孩子们再次睡醒,他还没有回来。 她就有些担心了,但也不说出来,怕孩子们跟着担心。 就这样,一直过了十五天,家里存的咸鸡都快要吃完了,大红还没有回来。她都在想,要是他还不回来,她是不是得自己去打猎了,不然家里没肉吃,孩子们可得怎么办? 她都快要急死了,心里一个劲的念叨:“怎么还不回来啊。去了这么久。” 这是大红离开她最长的一次,这几天,她已经烦燥的有些心神不宁了,昨天做饭还是切到了手指。 孩子们也追问过几次,“爹爹,怎么还不回来啊。” “就是,他去了好长时间啊。” 她只得安抚她们:“他去很远的地方了。过几天就会回来了。” 其实,她心里着急的不行,也不知道他几时才能回来。这时候,她就非常怀念现代的手机了。如果有手机,她就可以随时和大红联系,不会像现在这样只能在家里干着急。 又过了两天 ,孩子们再次沉睡,这一次大红去了二十一天啊,简初晴等的心焦上火,嘴巴都起泡了,疼的不得了。 为了阻止自己胡思乱想,也为了给一家子改善生活,她干脆去打鱼。大红去的时间太久,家里存的不止咸鸡咸兔子快吃完了,连咸鱼块也告缺了。 她拿着自制的粗糙鱼网,在河边打鱼,手掌大小的鲤鱼和鲫鱼弄上来十来条,小鱼小虾更是弄了大半桶,收获还很不错呢。 小鱼小虾其实味道也挺好,而且和大鱼的味道各有秋千,她还蛮喜欢吃,但处理这些小鱼小虾就挺费时间了。 等到她弄完,太阳都偏西了。 她提着清理干净的小鱼小虾回到家,放盐腌制好,大些的鱼还放在河里装在篓子里养着呢。 因为有鱼虾要做,她就出门去菜地里摘些辣椒,做个油煎小鱼小虾会用到比较多的油,鱼虾煎完,锅里还会剩下很多用过的油,这些油正好还可以做个虎皮辣椒。 这个时候结的早辣椒,还不多,个头也还不大,吃是有点浪费了,但辣椒种的多,还是能摘半篮子的。 她才摘了几个辣椒,就听到一阵大鸟飞翔的声音,抬头一看,果然是大红回来了。 他背着袋子,手里还提着一串野鸡和野兔子,看到老婆就大笑道: “等着急了吧。” 看着风尘仆仆的大红,简初晴眼泪都差点儿掉下来了,扑过去就抱怨起来,“怎么去了这么久啊?不是让你换不到东西,就早点回来的吗?” “你看,我带回来了什么?”大红献宝一样的拿出了自己背着的大袋子,从里掏出一只装得满满的小袋子。 简初晴眼尖的很,不打开小袋了,就看出里面装的是什么了,她惊讶的说:“不会是大米吧?” 从布袋子外面就能看到米的形状。 “对了。就是大米。这次我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真的给我找到大米了。”大红得意的说。 难怪他这次去了这么多的,就是为了给她找到大米。 不过,简初晴却顾不得惊喜,说:“快点去洗个澡,我去做饭。” 大红笑笑,拿了衣服去河里洗澡,这一去大半个月的,天气又变暖和了很多,他也不用再在家里洗澡了。 简初晴杀了两只鸡,斩成块先扔进锅里爆炒了一会儿 ,再加上水去炖鸡汤了。接下来她才去洗米做饭。 这一小袋大米大约有二十斤左右。她也舍不得做大米饭吃,装了一碗米出来,又退了一点出去,再加了小半碗的玉米碎,混在一起,准备煮个杂粮饭。 一只锅炖着鸡汤,一只锅焖着饭。简初晴又急火火的做了一锅红烧鱼,把河里养着的那些鱼全部杀了,先在河里两面煎黄,再加上自制的辣椒酱,加上水焖一会儿,最后加上酸汁就可以起锅。这样做的家常红烧鱼味道鲜美,连汤汁都可以拿来拌饭吃呢。 至于,小鱼小虾就留着着明天再吃啦。 接下来,她又用鸡油炒了个虎皮辣椒,刚结出来的小辣椒,小小个,很嫩,微微带一点辣味儿,做虎皮辣椒很合适。最后她做了个清炒小白菜,就叫大红来吃饭了。 她做饭的时候,大红洗完澡,又把鸡和兔子全部处理出来了。 看到桌上摆的菜,大红笑道:“哇,就我们两人吃这么丰盛的菜。”四道菜,就有两道硬菜。鸡汤够多,红烧鱼也够多。 “好好慰劳你啊。”简初晴笑着递给他一碗鸡汤,里头还特意放了一只整个的鸡腿。 自从有了孩子们之外,大红吃鸡腿的权限就被剥夺了。鸡腿和鸡翅膀全部成了孩子们的,他俩只能吃鸡身上的其他部位。 简初晴为了方便孩子们分,更是特别在每次杀鸡时,把鸡腿和鸡翅膀都分割下来,单独做给孩子们吃。而鸡身子鸡胸肉这些就拿来炖汤,或者做炒鸡肉丝,偶尔再做做鸡米花。 好长时间没有吃到鸡腿了,大红受宠若惊的说:“哇,今天还有鸡腿呢。” 美美的吃了两口,他又问:“你呢?还有一只鸡腿呢?” “在锅里,你爱吃给你留着,我喝汤就好了。”简初晴笑道。 “那怎么行,你也吃一个吧。我一个人吃多不好意思啊。”大红说着,立马去锅里把另一只鸡腿拿过来放在简初晴碗里了。 简初晴笑笑接纳了,这是老公的好意嘛,“谢谢啊。” 虽然她不执着于吃鸡腿和鸡翅膀,而且炖汤不就是为了喝鸡汤吗,又不是为了吃鸡肉呢。 剩下的两个翅膀自然就是大红的了,本来是斩了两只鸡,但只有一只鸡是完整的,另外一只鸡的腿和翅膀都留下来了。 喝了鸡汤吃了鸡腿,两人才开始吃米饭。 难得吃上大米饭,简初晴是相当的期待的,她甚至长长的闻了一口米饭香气,才往嘴里塞了一团饭,细细嚼完,还回味的说:“真香,是大米饭的味道,好吃。” 这个大米,比她现代见到的在大粒和粗糙一些,和现代的糙米差不多,微带黄色,看着不起眼,但做出来的饭却格外香,味道也非常不错。 大红已经在别人处吃过大米饭了,但也一样觉得新鲜,再加上她做的这个饭还杂了玉米,有黄有白的,更添了些粘性,味道也格外香。 “好吃,没想到你加了点玉米,这饭还微有点甜味了呢。” 简初晴笑道:“我加点玉米,是觉得大米太少,舍不得几顿就吃完了,没想到这味道还挺不错的。” “恩,不错。是不是还可以这样煮粥啊。”大红笑道。 “当然可以啊。杂粮粥也好喝啊。煮粥,我们就能多吃一段时间了。米饭暂时还吃不起啊。”简初晴笑道。 大红连忙说:“不怕,以后我再去换大米。不过也要等到秋收了。” 他去的这个点也正是人家春播的时候,家里存的大米也都不多了。何况在这个地方,就没有哪个族群有吃不完的余粮的,除了鲛人族之外,因为他们可以随时在水里捕鱼虾吃,不用担心饿肚子。 大红带去的东西也不算是主食,换不到多少大米回来。如果有红薯,他是可以换多些大米回来的。 他本来是想给简初晴讲一下新认识的这个族群,和换米的事情的,但简初晴却打断他的话,说:“先吃饭,吃完再说。“ 大米饭太好吃了,她也知道这家伙肯定饿坏了,看他那狼吞虎咽的模样,她都心疼。而且也不急这一点时间,吃完再多的话都可以说嘛。 就着红烧鱼和虎皮辣椒,两人把一锅杂粮饭全部吃光了。 简初晴吃了两碗,超出了自己平时的饭量,吃完才发现自己吃太多,吃撑了。 “不行,不行,我吃太多了。”她摸着肚子直叫唤。 大红这些天风餐露宿,好不容易吃一顿美食,也一样吃撑了。于是收拾好碗筷,两夫妻挽着手,在落日的余晖里散步,讲讲这一路的事情,再顺便叙叙离别情。 原来大红这次去见到了一个叫有角族的族群,这个族群的人头顶有黑色的像牛角一样的角,或者是黄白色的像羊角一样的角,大个子的就像是头牛,小个子的就像是只羊。 牛角的就是男性,羊角的就是女性。 有角族以大米为主食,但也吃鸡鸭鱼肉,只不过是当菜吃的,和人类的生活习惯相同。平时他们种水稻还种一些蔬菜水果类。再就是去丛林山野时采集一些野菜野果子,甚至会吃一些嫩草,农闲的时候也会去打点野鸡野兔子,下河打点鱼来吃的。 他们种的最好的就是水稻,其次就是一种叫大绿叶的叶菜。这种叶菜,大红看到的是才长出两片小嫩叶的苗,不知道具体的是什么样。但有角族人告诉他,大绿叶是他们一年吃到头的菜,是直接生吃的。平时吃新鲜的,冬天就吃干的。 他估计这个菜,就像现代牛羊吃的牧草。 有角族这个族群也是很特殊的族群,不像其他族群有人型和兽型的变化。他们就是顶着角的,又不够强壮,也不能飞,所以打猎的能力要差很多。 相对的,他们种植的能力就强很多啦。耕田时,就要用到角,一个人头朝下,屁股朝天的在地里挖地,有天生的工具,所以,他们种的水稻产量要比飞鸟族种的麦子高多了。 如此,大红才能在这个青黄不接的时候,从有角族人手中换回些大米来。其实他是知道这个族群打猎水平比较差后,特意去给他们打了十只野鸡才换回来的这一袋大米呢。不然,光靠他带去的那些咸菜酸笋什么的,哪里能换回来这么多米呢。虽然他们也很喜欢他带去的这些咸菜。 不过有角族人也答应了大红,在秋收后多换些大米给他。要他多弄些野鸡去换就行了,当然了,大红相信红薯有角族肯定会喜欢,也会同意换的。 因为有角族自己也能打猎,不过是水平差点儿,但打野鸡野兔子也很有经验了,不至于一只也找不到。 ※※※※※※※※※※※※※※※※※※※※ 天气太任性,今天又热的不行啦。 有趣的 “哇,这么有趣的族群啊。”简初晴听的惊讶不已,只恨不得自己也跟着去看看。长着角的人类呢,还能用角耕田呢。 “其实他们长的和人类很相似了。就是有角而已。”大红笑道。 “所以,他们的饮食习惯才和人类差不多啊。”简初晴笑了笑,又说:“搞不好,他们就是我最近的近亲了。” 说不定在这个世界的人类,在进化过程中,比她以前的世界中的人类多了一对角。她甚至猜测道:“都说人类是猴子进化而来的,我们没有角也没有尾巴,搞不好这里的有角族头上的角就是猴子的尾巴进化而来的呢。就是为了让他们能耕田。” “你这话太搞笑了吧,尾巴在下面,怎么进化到头上去变成角的,再怎么进化也该变成多一只腿和脚吧?”大红笑问道。 “那他们是怎么种田的?”简初晴又问。 “我去的时候,人家已经播种了,地早就耕好了,田地都整整齐齐的,大块大块的,比飞鸟族的强了不止一星半点,不过比起我们的田地来还是差了一些。”大红解释道。虽然有角族会种田,也比较会打理田地,但说来也还是粗糙种植。 “哎,你不是说他们那地方暖和吗?那他们的水稻种几季?我们老家以前都种早、中、晚三季水稻,后来改成两季,再后来,人们越来越懒了,都只种一季中水稻了。 ”简初晴又问。 在地理位置上,日照时间长,严寒的冬天短,能种植的农作物就更多。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猜测只种一季吧。”大红回答道。从他和有角族的交谈中,他没能听到对方提起过种两季,甚至三季的水稻。不过有角族还种一种大绿叶的菜,确实是一年季好几季的。证明有角族生活的地方,有种植几季水稻的自然条件。 简初晴说:“如果他们能种植两季甚至三季水稻,他们的日子就会好过多了,不说会家家户户有余粮,起码也不至于在青黄不接时,饿肚子了。” 大红笑道:“等到水稻收获时,我去换点水稻种子回来,咱们试着种种,搞不好我们自己能试出两季三季水稻来呢。” 到时候,一家子就可以随便做大米饭,大米粥吃了。 “希望吧。”简初晴也信心满满的。 他们种下的小麦已经全部出苗了,长出约手指长的绿苗苗了,一片生机勃勃,这证明至少第一步他们作对了,她期待小麦能有好的收成。如果小麦种植成功了,水稻能种植成功的机率真就非常高了。 两人说说笑笑的,走了不少的路,肚子的食物也终于消化了,突然简初晴听到一阵扑腾声,两人停下脚步,侧耳细听,声音是从不远处的河边传来的。 “不会是有鱼吧。”简初晴笑道。 “去看看呗。”大红拉着她的手,两人踩着嫩嫩的芦苇芽儿,往河边走去。 果然,在河边的湿地上发现了三条大鲫鱼,它们搁浅在泥稀巴里了,身上糊满了黑乎乎的泥水和一些草屑。 “哇,这么大的鲫鱼啊,肯定是为了产卵才会跑到这里来的。”简初晴惊喜的大笑道。 春季是鱼类产卵的时候,而鲫鱼为了产卵会大力的滚动摆动,一不小就会跃到岸上来。她小时候,爷爷奶奶就会特意在这个时节的一早一晚去鱼塘边上捡产卵的鲫鱼。 简初晴把鱼从稀泥巴中捡起来,小心的拿到水里清洗干净,大红飞奔回去拿了一只桶过来,装上水把鱼提回家去了。 恩,明天早上就可以煮鱼汤喝了。 这种大鲫鱼煮汤最好了。 回到家,简初晴去洗澡,大红先回房去休息了。 简初晴稍微收拾了一下家里,又在炉灶上炖了一锅鸡汤,炉子里加上自制的木炭,让它慢慢烧着,这是留着明天早上吃的。 睡觉前炖上了汤,早上起床就有熟的鸡汤喝了。就这跟现代人睡前预约煲粥煲汤一个意思。 早上谁也没精力,提前两个小时起来炖汤煮粥啊。现代生活节奏快,总有睡不够的觉,早上不睡到最后一刻没有人会起床的。 但早餐就很难办了,大多数能在外面买个面包,包子,甚至只有家里拿个牛奶就算是有早餐吃了,其实这是不够的,所谓一日之计在于晨哪,早餐要吃好,一天才有精力工作啊。 而且咱们的习惯是,早餐要喝热热的汤和粥,这种预约做好的热汤热粥又好吃又有营养,甚至还有多的打个包带到公司去中午吃,连午餐也跟着一起解决了。 简初晴把这个习惯也带到这里来了。 等她洗了澡回到房间,大红已经发出了轻微的呼噜声了。 知道这家伙累坏了,简初晴也没打搅他,在床边的小桌子上放了两杯茶水就轻手轻脚的爬上了床 结果,她才躺下来,大红的咸猪手就袭来了。 小别胜新婚嘛,小睡了一觉,大红的体力已经恢复过来了,老婆软香在怀,是男人就忍不住。结果,炖的那锅鸡汤,就成了大红的夜宵。 …… 孩子们一醒来,就发现大红回来了,微愣了一下,一个个的都惊喜的围过来:“爹爹回来啦。” “爹,你这回去了好多天哦。” “就是的,你给我们带好东西了吗?” “你去哪里了?” 孩子们围着他叽叽喳喳的,有撒娇的,有抱怨的,有讨要礼物的……瞬间就让他沦陷了。 实在是招架不住了,他只得拿出在外面带来的几样东西,说:“这次出门,主要是带回来一样好吃的粮食。其他的东西就没什么特别的了,就这些,你们自己挑吧。” 就是几个小玩意儿,有角族人给的,一些碎布头小石头,甚至不知道是什么骨头一起做成的各种小饰品和小玩具。虽然这些小东西都很粗糙,但甚至在颜色鲜艳,也很受孩子们的喜爱。 有角族没有兽型,肯定是要穿衣服的嘛,所以他们也天生就会织布,并且善于用原材料,比如一种树皮,一种草,他们都能做成薄而柔软的布料,再做成衣服。 他们还会摘一些有颜色的植物,给布料染色,作出五颜六色的布料来。 同时,他们生活的地方比这边要热很多,和现代的南方差不多,没有寒冷的冬天,每年也就两三个月要穿厚衣服。所以,他们还会做夹衣,就是在两层布中间夹上一种像芦花一样的植物来保暖。 总之,有角族很善于利用自己能得到的一切自然资源,来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就不需要了,他们基本不会离开自己生活的地方,一般也就是去和相邻的村子交换物质,最多的也不过是跑到更远更大的村子去交换物质。 大红还在这个村子见到大家大量使用的陶器,他们用陶碗,陶罐子,也知道用竹筒打水,和装水,还有一些简单的家具,比如简易板凳桌子。人家告诉他,有个村子专门会烧制陶器,他们去换回来用的。 到于他们日常用的竹筒,板凳桌子,都是大家伙自己做的,品质很差,勉强能用。和简初晴做的一比,就差太远了。竹笋他们也吃,只不过是生吃的。笋干和酸笋他们不会做。 一般来说,越大的越富裕的村子,都会一样特别的本领。大红去的是一个穷村子,所以只带回来了一小包米。 但这种时候一般很少,因为他们有专门的交换日,和现代的集市一样。他们会在一个固定的时段,固定的地方,大家带着自己多余的东西,去换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回来。 是的,有角族是大红见过的最大的一个族群。虽然他去的是一个不大的村子,但通过交谈,他知道有角族有很多族人,也知道离得对他来说并不太远的地方就有更大的有角族村子。但大红没时间再去找下一个有角族村子。 “看来,这个有角族真是这片大陆的最有智慧的一个族群了。”简初晴赞道。 “恩。不过他们的日子也过得挺不容易的。”大红说。 有角族人住的房子都很矮小,还是半穴居的,就是挖个不深的地坑,再在地面搭个草棚子,就算是房子了。这样的房子勉强也能挡风遮雨,让大家免除露天席地的生活。 幸好他们生活的地方暖和,不然这么简陋的房子,到冬天会被冻死的。 有角族人,村子和村子之间都离得比较远。因为他们的生产力低下,衣食住都离开不开大量的自然界的物质,一个地方如果生活的族人太多,就养不活了。 “这么说,有角族会有像我们人类一样的城镇喽。”简初晴惊喜极了。 越是人多的地方,就会越繁华,人总是要想方法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嘛,随之而来的就是文明的传承,以及经济的繁荣。 “有肯定是有的,但是你不能用你的眼光去看待他们的城镇啊。”大红给她泼了一盆冷水。 简初晴却不在意的说:“我明白的,他们的城镇,肯定是才初具规模的城镇,大家的生活水平也很低下。但不管怎样,也比其他族要强很多啊。” “恩,你知道就好。不然到时候真见到了会过于失望的。”大红笑道。 “希望以后有机会去见识一下,有角族最繁华的城镇。”简初晴也笑了。 这个希望,一年两年,她都没打算去实现。但还是蛮期待的,现在她最紧要的事,就是多种些庄稼,把孩子们养大,把她和大红的肚子弄饱。 对一个爱好美食的人来说,单一的饮食真的很要命啊 忙忙碌碌 春天是耕耘的季节,也表示农家很忙碌,有干不完的活。 不止地里的活多,而且田地一圈的沟渠和篱笆都得重新整治。简初晴和大红起早贪黑忙的不行。五个孩子在这种时候就帮不上什么忙了。 简初晴想了想,就让她们在地里扯草。野草的生命力最是顽强,田里的草几天就要锄一遍,孩子们个子小,猫在庄稼地里,伸出小胖手,揪着草一根根的扯掉,既不伤到庄稼苗,活还干的漂亮干净。就是太慢了些,不过人多力量大嘛,五个人一天下来,也能帮着除掉一些野草。 “哎,多了五个帮手,除草的活,我们可以省不少力气了啊。”大红满意的笑道。 简初晴也很满意,“是啊,别看她们小,但干这种活,也不需要力气,只需要仔细点就行了。” 他俩在整治沟渠和篱笆,一冬一春过去了,原本干净整治的沟渠边上野草疯长,再不好好整治一翻,只怕就要全部被淹没了。篱笆也一样,因为本身就栽了不少荆棘,这一疯长起来,简直可怕,很快就蔓延到田梗上来了,再进一步,它们就会入侵到庄稼地里来了。 除此之外,红薯苗眼见着就要分藤栽种了,还得整一块地空着准备栽种红薯,简初晴忙的恨不得自己长了三头六臂。这会儿可没有苦力鸟来帮忙了,她后悔的说:“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叫苦力鸟多翻一块地备着呢。” “叫孩子们去翻吧,除草的事先放一放。”大红到是不急,把小姑娘们赶到空地上去翻地。 然后他还对孩子们说:“你们翻了地,还要把翻出来的草都清理干净啊。” “好的,我们知道了。” 孩子们没任何异义,乖乖的干活,给他俩省了不少力气。 大红一边干活,一边当监工,还美滋滋的说:“总算没白养她们啊。” 这话听的简初晴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说:“你这说的什么话啊。有你这样当爹的吗?” “什么嘛。我又不是不疼爱她们,只不过让她们干点活儿,而且这也是她们乐意干的啊。你老是说的像在压迫她们似的。她们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啦,小妖精有的是力气,干这点活算什么,我不过是让她们松松筋骨。”大红反驳道。 确实,孩子们都挺乐意翻地的,而且翻地对于她们来说,就是玩乐和享受。 简初晴想想自己总是忍不住拿人类的观念来看待小朋友,其实她们不是,而且可能大红本身也不是人类还更容易理解孩子们的意思,就有莫名的不舒服,说:“她们也只会翻地,咱们还不得去整田啊。又得花不少时间呢。” 难怪人家说,农活是忙不完的,只要你勤快,你就有干不完的活。 大红满不在乎,笑道:“整地总比翻地容易了。你也是太急了,总是想把活一天就干完,迟一天两天也不算什么啊。” 简初晴性子确实有点急,忍不住反驳道:“农村抢收抢种都是最忙的时候,不快点干怎么行啊。” 大红反驳道:“咱们最急的抢种不都早就干完了啊。就是要栽红薯藤,也不用太着急啊,反正可以栽几季呢。迟个三两天,也不影响收成。干嘛把自己搞的这么累?” 想想两这些天,恨不得三更天就起床,晚上要是有月亮还得出来干活,一连忙了好几天,连个休息的时间也没有,大红就很有些不爽了。而且因为白天干活累了,晚上简初晴总是一上床就睡沉了,他想要做点运动都千难万难的。 他又是那种性趣实足的人,这几天可把他憋坏了。男人嘛,在这方面得不到满足,心情总是特别的烦燥。这不,他说着说着语气不由的就变强了,而且手上的动作也更加粗暴了,轮起大刀用力的砍着荆棘,还用力踢了一下脚边的一块小石头。那石头被他踢飞,飞出去老远。 看到他像对待仇人的动作,简初晴后知后觉的发现了他心情不太好。 回头想了一下,简初晴的脸红了,昨夜大红缠着她想要,却被她累了要睡觉,无情的拒绝了,再算了一下,她才发现俩人已经有五天没有亲热了。 这下了,她察觉到了大红的不满,连忙说:“好了,好了,今天早点收工。” 收了个早工,自然就有精力做双人运动啦。 于是乎,这天晚上,大红吃了个饱足。简初晴却因为极力配合他,而到致自己第二天早上都不能起床。然后,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再出现,后面干活,她都特意有频率的按照两天一歇的规律,免得把这家伙旱狠了,到头来还是自己吃亏。 一晃,就过去了大半个月。 地里的农活基本可以告个段落了。 红薯又藤栽了两块地,各种蔬菜也慢慢长大,早种的黄瓜西红柿茄子都开花结果了,餐桌的菜就多了起来。 凉拌黄瓜,西红柿炒蛋,油淋茄子,虎皮辣椒等小菜,都得到了大家的欢迎。 为了省主粮,每餐简初晴都会做很丰盛的菜,而且吃粥也不是直接吃二米粥了,粥里都会掺上青菜,鸡蛋,甚至鸡肉,鱼片等等。 换着花样的粥不止味道格外鲜美,还营养丰富,也得到了大家的喜欢。 只是那一小包大米,再怎么省着吃,也只剩下一点儿了。而且不止大米快吃完了,就连一直充当主粮重担的玉米也快吃完了。 也就是说,家里现在是真正的青黄不接的时候。 大红看着简初晴舀了半碗米出来,却又还抖了抖手,让大米又撒了一些回袋子里,就直叹气:“哎,你这样省,也吃不了几顿了。不然,我再去弄点米回来吃?” 简初晴却笑道:“不用了。这个时间点大家都青黄不接,你出去也换不回来多少米。而且你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过了这么长时间,我们差不多可以挖点新土豆吃了。” 新土豆当然可以当主食吃啊,新鲜的小土豆不管是直接煮来吃,还是焖鸡块,都味道格外好,保证让大家吃得肚圆。只要撑过一段时间,第一批的红薯也可以吃了,再接着就是玉米也能掰玉米棒子吃了。 “好吧。对了,要不我去一趟雪江那边,看这个季节有没有去新鲜的藕尖了,再看能不能弄点小兽肉回来吃。”大红又说。这段时间,他们吃的最多的就是鸡肉,他迫切的想换个口味了。 简初晴想到家里现在正好蔬菜多,可以拿些新鲜的去给阿玉他们吃,就说:“行啊。带些新鲜的辣椒黄瓜西红柿去吧。让他们也尝尝咱们这些菜。” 黄瓜和西红柿以前还没拿出去过呢,以于阿玉他们来说可是很新鲜的。 在知道在这个世上还有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族群-有角族之后,她也不再觉得自己带来的这些种子格外重要,种出来的东西不要随意就全拿出来,怕惹来麻烦。反正人家有角族也会种植,不过是每个族有自己独特的东西而已。 她也可以说这些菜就是她们这个族群特有的啊,就算有人来追根问底,还是凭她自己随便说啊。而且就算这些菜,别人学会了种植她也不在意啊。她都要去种人家的小麦和水稻,怎么就不能让别人种她带来的西红柿茄子黄瓜等庄稼呢?这也算是等价交换了。 这么一想,她的心境豁然开朗。 “以后把所有的菜,都拿出去,让大家都瞧瞧咱们独特的好吃的菜。如果有人能学会种,也让大家都种。” “行啊。”大红也赞同。就如简初晴所说的一样,他也要了别人的小麦和水稻,教别人种他们的庄稼也是应该的。 “哦,对了。竹林那边的两块地,你是不是也要去整一整了,趁着现在有时间,也栽上红薯再种点菜吧。” 简初晴突然想自己今年还没有去过竹林那边呢,都是因为太忙,于加上要照顾孩子,她居然完全没离开过。 “好啊。那我明天就去整田,把那边两块地种了,再去雪江那边。” 竹林那边的土不大,大红早出晚归的干了两天也就差不多了,第三天一大早上,他带上简初晴去竹林那边干活,五个小孩子也跟着去了。 本来大红是想把她们放在家里的,但孩子们吵着要去,“我们也要去。” “我们还没出过门呢?” “妈妈,我要去。” “爹爹,我也要去。” “我们还能帮着干活呢。” …… 孩子们围着大人吵闹撒娇,一副不让去不罢休的架式,再加上简初晴也有些担心两个大人不在家,孩子们出什么事,“行吧,都去,一起去。” “不过,你们要去得被我带着飞去,你们怕不怕?”大红笑问道。他无所谓带不带孩子们出去,只要简初晴同意就行。 “不怕。”孩子们异口同声的大叫道,并且很期待呢。 于是,大红决定干脆带着她们飞了一圈,让她们先过个瘾,同时也得先试一下如何带着她们更方便嘛。五个人呢,别看个子小,但是人啊,不是白菜萝卜装在袋子里往背上一背就完事了的。 两人商量了半天,简初晴去屋里找了个篓子出来,把五个小娃娃装进去,再扣上篓子盖子,让大红背在背上起飞了。 幸好她们个子小,也不重。五个一起坐在篓子里被大红背在后背上,完全不影响大红的速度。 “哇,好高啊。” “好快啊。” “好好玩啊。” 果然,小孩子最喜欢飞高高了。一个个叫大红背上欢快的大叫着,开心的不行,哪里有一点儿害怕的样子。 但是,后背一向是简初晴的专座,孩子们占用了,简初晴就没地方了。大红飞了一圈回来,说:“你也上来。我把她们放在前面试试。” 于是,简初晴爬上他的后背,他把篓子挂在胸前,带着老婆女儿们一起飞飞啦。 吃的多 家多了五个孩子两头猪,地里的西红柿和黄瓜等各种蔬菜,不止没有来不及吃而浪费的,甚至连要做咸菜的都不够了。 新鲜的西红柿和黄瓜可以当水果吃,除了做菜的,大部分被孩子们当零食吃掉了。她们会去地里摘,随吃随摘。 小白菜,红薯叶除了当菜吃之外,吃不完的就拿去喂猪了。幸好小白菜不间断的再种,不然还真不够拿来喂猪呢。 两头猪长大很多了,饭量相当也很大,为了吃饭这们的活动范围也变大了不少,把自己脚下的地都挖得坑坑洼洼了。为此,大红把它们的地盘又往荒野地深入了不少,现在两头猪离家更远了,它们占了近五亩的荒地。 可就算这样,它们都不够吃。因为这里的荒地,都只是长了些野草和灌木,给它们提供的食物并不丰富。简初晴就只能每天都给它们喂食。 成捆成捆的红薯藤和小白菜,外加平时做菜削下来的黄瓜皮土豆皮,甚至包括大家啃玉米剩下的玉米棒子,它们都吃。为了让它们吃饱,简初晴还会去割野菜甚至嫩的野草来掺和在小白菜里一起喂它们,只希望把它们养的肥肥胖胖,能生一窝小猪仔。 “太能吃了。我们种的菜还是种少了。”简初晴叹道。 “那再去挖块地种菜吧。”大红吩咐几个小孩子就去被猪祸害的那块空地上去把地翻一下。 这块这空地,被两头猪拱得差不多了,连地里下的草根都吃挖出来吃了,成了一片大坑小洼的空地,倒是给大家弄出一块现成的田呢。 家里只有茄子和辣椒这两样蔬菜有吃不完剩余的,所以简初晴在夏天来之前,居然只做了两样咸菜,一样就是晒了些茄子干,另外就是剁了些辣椒酱。去年,她还做了不少酸黄瓜,酱黄瓜,就是西红柿也能做成西红柿酱啊。 “正好,我再多种些黄瓜西红柿。” 这两样不止孩子们喜欢吃,还要做咸菜,还可以拿来喂猪,还有阿玉他们也喜欢,真是种多少都不够。 孩子们挖地很快,而这块地已经被猪翻的大坑小洼了,也不用很仔细的整地,所以三天后,就被简初晴撒了一些小白菜种子,两行黄瓜和西红柿种子。接下来,她还又摘了些红薯藤和大红两人栽了一天红薯藤。 “希望这下子够猪吃了。” 两人辛苦了两天,给猪种田。 大红还自嘲道:“咱们这么辛苦的养猪,也不知道几时才能吃上猪肉哟。” 其实按他的想法,现在就可以杀猪来吃肉了。养的都这么肥了,正是吃肉的好时候,可简初晴不同意,想让它们生一窝小猪仔。 “现在食物充足,这猪养久点,会更好吃。”简初晴觉得野猪要养久点,土腥味会少些,肉的味道就会更加好,不然像上次逮的那头野猪,两人都觉得味道太重,不太好吃。 纯正的野猪肉其实比不上家猪的肉质嫩和有油水,所以简初晴觉得养的第二代猪肉会好吃很多。第一代猪,她都不止是为了让它们生小猪仔,最重要的也是希望能驯化成家猪,养出好吃的肉猪来。 大红又说:“养猪的成本太高,你有没有觉得不划算啊。” “确实是这样的。所以我们那里农村后来都没有人家养猪了啊,别说猪了就是鸡鸭也一样,农家散养成本都高。所以,后来都是专业养殖场。” 可惜的是,专业的养殖场投资大,为了利益,又会给家禽喂大量的添加剂,让它们快速生长,以至于肉味也变差了。甚至还动不动就查出肉类中含有大量抗生素,瘦肉精,苏丹红等等,人吃了会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以至于,大家又开始追求起农户散养了。 可是,只要能大量上市的东西,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和以前家庭散养一点点数量一样的品质。因为成本太高。家庭散养三四十只鸡,两三头猪,可以做到不喂饲料,不喂添加剂,纯喂粮食蔬菜,让它们自己在外面撒欢。但如果喂几百只鸡,几十头猪,谁家不是圈起来养的,粮食蔬菜不过是零食,它们吃的主食都是饲料。 而且大量养殖还得有发病就传染的风险,如果全死了,养殖户还不得倾家荡产啊,所以给家禽吃药打针也很正常啊。 既要保证品质,又要保证利益,真是个难题。所以人们一边骂贵,一边骂不好吃。一边想着挣钱,一边又想着这个对身体不好那个不是好东西。 其实不止是家禽,就是粮食蔬菜水果,乃至整个农业都有同样的问题。所以不时听到有人说,现在的水果怎么没那个味儿了呢。现在的西红柿怎么就没有汁了呢。现在的鸡蛋能放一个月不变坏……等等反自然的事情一再发生。 简初晴不由的想到某年夏天,她买了几个西红柿,因为太硬,就想放放让它们熟一点再来吃。结果,这一放就是快一个月啊。大夏天的,天气那么热,西红柿就放在桌子上,居然也没烂,开始她还没上心,后来还专门每天给它们拍图片,记日记。 最后,这几个西红柿被她扔了,它们不止没烂还没有干枯掉,到最后外观都还不错。就如同事们说的,好像涂了防腐剂一下,搞的她及同事们好长一段时间没敢买过西红柿吃。同时也引发了同事们在家里阳台上种菜的风气。 那段时间,大家天天都会讨论今天家里种的哪样菜长大啦,什么又开花结果啦,又生虫啦等事情,生生把一家现代化科技公司变成了农业公司。 而且她还分享过同事们带来的圣女果,西红柿,确实比外面买的要好吃很多,就是长的没市场上卖的漂亮。西红柿也成了公司同事们最爱种的一样蔬菜了。 还有同事为了种菜吃,特意去乡下弄一块地呢,那可是花了大价钱的,比去卖菜贵了几十上百倍呢。 再想想现在,自己种的菜完全是有机的,连农家肥都没怎么下过,而且土地到处都是,可以随便种,简初晴又觉得人生真是奇妙啊。 这也算是一个轮回吧。 宠爱 去竹林那边干了两天活,才把这边的地全部种完。栽了一块红薯藤,另一块,种了黄瓜西红柿和辣椒。 一开始两个大人干活,孩子们就在附近玩,摘几朵野花几照棵野菜,或者又去扑个蝴蝶啦,玩的还挺开心的。但一会儿,她们就玩腻了,毕竟野花野菜,蝴蝶在家里也可以玩到。不过是这里的更多一些而已。 她们还要去竹林里探险,简初晴哪里会同意,只得答应她们:“等我们干完活,再带你们进去玩玩。” 大红也说:“竹林里蛇多呢,会咬人的。你们来帮着栽红薯藤,等下我带你们去打野鸡回来当午餐。” 孩子们栽菜的速度虽然不快,但五个人一起干活,还是能干不少的。中午时分,大红也兑现了自己的话,带她们去竹林打猎,简初晴不放心也跟着过去了,然后顺便砍了两根竹子。 第一次跟着去打猎,孩子们兴奋的不行。要不是因为个子太小,她们都恨不得自己去动手了。 大红连忙说:“安静,安静,别把野鸡惊动了。” 小孩们连忙收声,小胖手捂着嘴,睁大眼睛却也抑止不住满脸的兴奋。 大红带着一串小屁孩子,轻手轻脚的在林是寻找野鸡的踪迹,没多大一会儿就发现了一个野鸡群。 他打着手势让孩子们停下来,然后自己找了个视力最佳点,又捡了一把小石头子,突然发力,刷刷几声破空的声音响起,远处的野鸡群就有几只中招,来不及惨叫就倒地的。 身边的伙伴突然受到袭击,其他的野鸡受惊,扑愣愣的乱窜,并且尖利的大叫,把一些在树上停歇的鸟儿,和一些隐藏在暗处的小动物都惊动了。鸟群都振翅高飞,各种尖叫声夹杂在一起,地上跑的,天上飞的,齐齐出动,惹得丛林一片混乱。 然后,大红就看到这些小不点儿,动作速度的扑过去捡自己打伤的野鸡,根本就不管荒草地里会不会有危险,也不管会不会被荆棘刺伤。他也不敢再打猎了,直接把孩子们拎了出来。 “你们胆子不小呢。” 林子里野草灌木多,孩子们个子太小,真的不适合到林子里来。 孩子们手里提着还没死透的野鸡,身上满是草屑,甚至有些人手上身上还沾上了血迹,有的连衣服都刮破了个大口子,个个还很兴奋,提着野鸡直叫:“妈妈,妈妈,快点来烤鸡啊。” 简安晴看的满脸黑线,这群孩子真是吃货,还是烤鸡的第一忠实爱好者,永远也吃不腻。 “弄的这么脏,去洗干净。” 幸好带来的水多,大红倒水把她们按在一起洗干净,“乖乖坐着等吃烤鸡,别再到处跑。” 孩子们这会儿也很听话了,眼睛全部盯着简初晴处理鸡。大红趁机又去了一趟林子,去打了几只鸡回来,这回他没有直接弄死野鸡,是活的捡回来的,拿绳子栓在一边,晚上再带回家去。 三只鸡烤熟,再加上带来的一些黄瓜和西红柿,一家人美美的吃了一顿。 午饭后,小孩子们在棚子里休息,简初晴和大红继续干活。傍晚时分,一家人就收了工回家。 在路上,孩子们在竹篓里睡着了。毕竟还是小孩子的身体,玩累了就容易睡觉。 虽然累,但孩子们却高兴的不行。因为这是她们第一次离开家,也是她们第一次走这么远。恩,虽然是在老爹的胸前挂着。但与妈妈同时被老爹带着飞,对于她们来说也是件又新鲜又有趣的事情。 这不,一下地,几人就说:“明天还去吗?” “怎么,你们还想去啊”大红反问。 “想去。我们要去。”孩子们都在点头,满是期待的盯着他,又开始了撒娇,讨好加耍无赖,有人抓住他的袖子,有人抱着他的小腿,有人还爬到他的背上,反正不达目的不罢休。 “那就去吧。”大红无可奈何的笑道。不让去是不可能的,她们会缠着他闹到他同意为止的。 “太好了。” “谢谢爹爹。” “爹爹最好啦。” 孩子们嘴里说着乖话,抱腿的不抱了,扯衣袖的也不扯了,背上的也爬下来了,达成了目的,就一溜烟的跑开,去玩自己的了。 简初晴好笑的说:“你啊,真是的。” 早点同意不就完事了,非得折腾这一回才同意,这不是故意找罪受吗?不过也许就是当爹的乐趣呢。 大红抻了抻自己的衣服,又理了一下自己被弄乱的头发,笑道:“女孩子嘛,是要多宠着点的。要是臭小子,看我不收拾他们,一个个都爬到老子头上做窝了。” “哼,你这思想不对啊。你以为这么大点的男孩子就不会这样做啊,还不都一样。这么大的孩子还没有性别意思呢。而且搞不好男孩子还更加淘气一些呢。”简初晴笑道。 其实她也没养过孩子,现在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反正当爹的宠爱孩子,也是正常的。就怕遇上个不疼爱孩子,也不管这些事的男人。还好还好,大红不是那种男人。简初晴也不就不再纠结他是不是太宠孩子们了。 她的话,大红也只是笑笑,也不反驳,“等再过几年,她们长大了也就不会再这样啦。现在还能撒个娇,逗个趣。” 小孩子嘛,总是更加爱撒娇,爱折腾。没见几个成年人在父母面前是这样的。他甚至都记不起,自己的父母了,更不记得自己小时候的情景了。但不妨碍他也有一颗慈父之心。 其实还有一点,他不好意思说,或者自己都没有发现,那就是他偶尔也有些顽童之心。恩,这个老顽童,把逗孩子当成乐趣了呢。 “那是。也只有幼儿期,孩子们才会最粘乎父母的。”简初晴笑道。这句话,她倒是赞同。 她记得自己小时候和父母关系也挺亲密的,但上小学了,就基本没和父亲撒过娇了。再大点,和母亲撒娇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再后来成年了,基本上就是大人间的对话了。 农村父母和孩子们的关系,极亲密的少见,这并不是说父母和孩子们的关系不好。只是大多数农家父母都没读过多少书,也不善言谈,更添一层父母还要在儿女们面前保持一定的威严。长辈和孩子们间,像朋友一样的关系真的很少见。 不管怎样,简初晴现在已经适应了母亲的角色,大红也在适应当父亲的角色。 一家人,嘻嘻哈哈的,日子都过得格外快。 劝说 眼看着早红薯都要成熟了,玉米也长得高大粗壮,都结了不少玉米棒子了,小麦还才长了半米高,离抽穗还早的很。简初晴甚至有些怀疑自己的小麦根本就不对头。 说实话,它们的外观看上去还不错,茎叶都绿油油的,甚至比现代的小麦植株更加粗壮一些,但是简初晴看它们是越看越不对头,心里直打鼓,就对大红说:“哎,你去飞鸟族那边看看他们的小麦是什么样子了,仔细问问。” 大红同意了,“好啊。我带点土豆去吧,先预定点小麦。” 他也怕这批小麦根本不行,过冬又不够粮食,趁着飞鸟族现在也是青黄不接时,下些定金,秋收后好多弄点麦子回来。 于是,简初晴给他挖了一袋子土豆,让他带去飞鸟族了。 大红去到飞鸟族,看了人家种的小麦,就知道他们种的小麦确实不对劲。 可仔细问了,飞鸟族也说不出所以然来,甚至他们还很自豪的说:“本来麦子就只能我们种啊,以前也不是没有其他族想种,但从来没人成功过。” 大红才不相信这种鬼话呢,还特意在飞鸟族里住了几天,每天仔细观看他们是如何打理小麦的。可惜的是,就和早前飞鸟族告诉他的一模一样,人家根本就不怎么管田地的,但人家种的小麦就是比他们种的长的好,而且已经快要抽穗了。 不死心的大红又在飞鸟族附近潜伏了几天,偷偷观察,确实没有发现飞鸟族有什么特殊的田间管理方法,而小麦却一天天长大,长势好的很。 得到这个结果,简初晴也很是纳闷,“是不是他们那边的土地格外肥沃,与我们这边不同,又或者气候不同,更冷或者更热?” “不,我仔细看过那些田地了,和我们这边没什么区别。而且天气也差不多,我完全看不出有什么不同。”大红现在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了,种起田来也是头头是道的。 他甚至在人家田里翻了一小块地查看过,气候都不用问,他自己能感知到,两边的温度肯定是差不多的。 也就是说,他们付出了更多的辛劳,种出来的小麦完全不及飞鸟族,甚至有可能颗粒无收。 这个结果令两人都很沮丧,大红甚至说:“算了,明年不种了。我们就去找他们换,反正我们可以种大量的红薯和玉米,也不一定非要种麦子,多给他们一些红薯玉米。” 拿十倍甚至百倍的红薯玉米去换,飞鸟族种的麦子本来就不够吃,多了这么多食物,他们肯定乐意换啊。 “可是我不相信我连麦子都种不了啊。”简初晴很不开心。 “那明年再试试吧,而且明年我在他们播种时就去学着,和他们做的一模一样。”大红生怕她又钻牛角尖,连忙劝道。 简初晴果然很赞同:“对,你明年去学,我们就按他们的方式去种,我们慢慢改进,我就不相信,我还真种不出麦子了。” “所以,你就别想太多了。去年咱们没有种麦子,不也一样过了。”大红又劝道。 这话简初晴倒是听进耳了,“恩,就这样吧。” 田里的小麦也只能让它们先长着,简初晴和大红把精力更多的放在玉米和红薯土豆上,这才是他们的根本呢。 很快的,第一批红薯成熟了,因为种的多,又大获丰收,挖了好多的红薯,把整个地窖都堆满了。 “真是大丰收啊。”大红乐呵呵的说。 简初晴却有些烦恼了,“太多了,现在天气热放不了多久的。” 就算很快开始种第二季,种子也不需要这么多的红薯,要想保存好,就只能晒红薯干,磨成红薯粉了。不然,吃不完的红薯放着很可能会烂掉。 “你还怕吃不完浪费啊。拿出去换东西啊。咱们现在先四处下定金,到秋收时再去拿水稻和麦子啊。”大红笑道。 于是,他先背了两袋去给阿玉,又背了两袋给牙牧族,再接着背了两袋给飞鸟族,最后还背了两袋给有角族。 总之,有约一个月的时间,他就忙碌着给各族送刚收获的新鲜红薯。直到把家里新收的红薯送出去了一半,才停手。 剩下的这一半,天天自己家人要吃,还要留一点当种子,还可以晒点红薯干,磨点红薯粉。 这个时节,小麦和水稻都还才开始抽穗,离成熟还早。飞鸟族和有角族收到红薯,都非常高兴,大家都同意等庄稼收了多换一些给大红。 大红也很满意,还说:“你看就算我们不种麦子和水稻,也一样有的吃。” “自己有总是更好啊。”简初晴反驳道。 “哎你这个想法不对哦。不是样样东西自己都能有的,不然怎么会有互通有无呢?你们现代人不是更加明白这个道理吗,你不是一样都拿钱出去买的吗?谁家自己什么都种的啊。”大红笑道。 他觉得,只要能换回来的东西,就不算稀罕东西。何况,这个交换比率也不算吃亏,而且来去一趟,对他来说也算容易,再者他们有大量的红薯可以拿出去交换。 “互通有无也是对的,但是我总有那么一些不甘心啊。”简初晴苦恼的说。确实正如大红所说的,现代人哪个去种庄稼种菜啊,大多数都在大城市工作,所有食物都是直接拿钱去市场超市买回来的,并且正是因为互通有无,大家各取所需,还让农业更加发达了呢。 “为什么不甘心啊。你啊,也别太好强了。人不是万能的,不可能什么事都能干好的。你能种好红薯土豆和玉米,已经比绝大多数人更强了。”大红劝道。 孩子们也一边附和道:“妈妈最厉害了。” “我们爱吃红薯和土豆。” “你看,我们六个人都可以不怎么吃大米和面食,就你一个人,一年换三百斤麦子三百斤大米,就是顿顿面条米饭都足够你吃了。这点粮食根本就不需要多少红薯去换。我们一季就可以收个几千斤红薯。” 一季就收了这么多,红薯可以种三季呢。再加上土豆和玉米,一年的收成起码也是两万斤。就算拿一万斤去换大米和小麦,用十比一的比例,也可以换回一千斤,足够简初晴一个人吃,其他几个人还能时不时的吃一两顿解个馋。 还剩下一万斤的土豆红薯和玉米,他们一家人哪里吃得完啊。 何况他们还种了那么多的菜,光是冬天白菜萝卜就可以各种几千斤,再加上平时的茄子黄瓜豆角西红柿辣椒,一年下来,光是菜都可以收万斤以上了。 两万斤平均到每一天,也有约六十斤呢,虽然个个饭量大,但一天也不可能吃三十斤粮食再加上三十斤菜吧。 要知道,他和女儿们最爱的是肉食啊。与其多种点田,还不如多养几十只鸡呢。 他这么一分析,简初晴也被说通了,还笑道:“那我们再多养些鸡。正好最近又看到大母鸡想抱窝。” 大红也顺着她的话说:“那就再孵一窝小□□,我再去捉几只鸡回来一起养。” “可以啊。咱们有粮食,今年是可以多养些鸡了。”简初晴也同意。 反正养鸡的成本也是在冬天,平时都不用怎么管它们,它们会自己觅食。 简初晴也不再纠结自己没种好麦子了,笑道:“好了,交换也一样可行。只要大家不饿肚子就行了。” “怎么会饿肚子呢,我们只会有吃不完的粮食,绝对不可能饿肚子的。”大红笑道。 开什么玩笑啊,还能饿到肚子,今年多开了好几块田,比去年都增加了两倍有余快三倍了呢。两万斤,还是他按最低收成算的。 而且去年冬季要不是突然多了五个孩子,也不至于让他们过得如此艰难,那是因为没有准备啊。但就算日子再艰难,他们一家人也没有真正饿过肚子啊。 再说了,今年都做了充足的准备,怎么可能还和去年一样狼狈啊。 这么一想,大红自己都心情轻松了很多,说:“走吧,孩子们,爹带你们去玩啦。” 原本就很无聊的听着父母对话的孩子们瞬间活跃起来,满脸的兴奋。 “要飞飞。” “去打猎吧。” …… 孩子们一窝蜂似的涌了上来,个个都是爬树(人)高手,一下子就挂满了大红一身。 看到他胸前背后都挂着孩子,甚至还有一个揪着他的头发,简初晴哭笑不得,“你们就这样去飞了啊?” “怎么,不行吗?”大红反问道。 孩子们都厉害的很,扒的紧紧的,根本就不可能落下来,而且他也不可能飞太高飞太快,不过是玩游戏而已。他会保护好孩子的。 孩子们也都说:“妈妈,我们不怕的。” “我会保护好她们的。”大红也说。 “好吧,好吧。我这好心还当驴肝肺了。”简初晴气笑了,伸手像赶苍蝇一样挥了几下,也不管他们了。 没一会儿,就听到外面传来孩子们欢快的笑声。 说漏了 早熟的红薯和土豆,填补了一家人主食上的缺失。 刚刚出土的新鲜土豆,十分讨大家的喜欢,比红薯更受欢迎。不管怎样做熟,大家都爱吃。 最常吃的两种做法,一就是土豆炖鸡块,挑选大个的土豆切成厚实的块状,鸡肉炒得半熟再加进土豆块,加点水炖熟,加上调料就可以出锅了。这样煮出来的土豆炖鸡块,汤汁浓稠,鸡肉嫩滑,土豆又软又糯,粉糯可口。 一人一大碗吃得不亦乐乎,一餐的主食也省了。 再不就是直接做一锅炕土豆,选个小的土豆,整颗放进锅里,加入咸味的鸡油小火慢慢炕,出锅之前撒上一点辣椒粉,这样做出来的土豆格外香,微带点辣,十分粉,又好吃又饱肚子。 以上两种做法,都是当主食在吃,偶尔简初晴也会煮点二米粥,再搞个素炒土豆片,大家也一样喜欢吃。 新鲜的红薯因为太脆,而且还不甜,不管是煮粥还是烤,味道都差了一点儿,简初晴干脆就直接晒了一些生红薯片,备着以后拿来煮稀粥吃。晒干的红薯片,味道就甜多了,也更加粉糯一些。 就这样省着吃,那一袋子大米,也终于吃完了。 期间,大红又去了一趟鲛人族,给他们送了些新鲜红薯和辣椒,及酸笋,酸小白菜芯酸黄瓜,咸鸡蛋等咸菜。因为阿玉上次和他说过:“下回给我们带点简姐姐做的咸菜来。” “好的,这个多的是,正好最近做了不少新鲜咸菜,你们以前没吃过。”大红笑道。 回来时,他带了约三十斤的藕尖,几只野鸭子和一些野鸭蛋和野鸡蛋,外加阿玉给的半头小兽肉及一些油脂,酸汁和鱼露。 因为天气热,新鲜的小兽肉只能被抹上了一层厚厚的盐来保存,回到家,简初晴就切下了一大块,泡在清水里,说:“等下就炒一盘来吃吃。” 天天的鸡啊兔子啊鱼,她看到这个肉就馋了。 藕尖也炒了一大锅,清炒的,只放了油盐,其他任何调料都没有放,很是清淡,但保留了藕尖的清甜味。 晚餐就两道菜,一个藕尖一个辣椒炒小兽肉,都是装了一大盆出来。肉片切成薄薄的大片,又滑又嫩,小孩子们吃的头都不抬,吃一片肉就吃一点藕尖,连平时最喜欢吃的炕土豆都没多大兴趣了。 大红和简初晴各自端着一碗炕土豆,拿藕尖当配菜,再偶尔吃一两片肉,也吃得格外香。 饭毕,大红还感叹:“还是这个肉好吃一些。” “可惜不能像鸡肉这样天天可以吃。”简初晴也觉得很遗憾。 小兽肉其实也算是鲛人族特有的一种肉食了,其他地方都没有,甚至大红都没在雪江见过这种水生动物,不然他一定要去逮两头回来吃的。 “我现在就是想杀猪吃猪肉,养那么肥了,肯定好吃了。”大红又旧话重提。 “那你干脆去搞一头野猪回来吃吧。”简初晴笑道。 “太远,这个天气,搞一头怕在半路坏掉。”大红摇头。 就算抹上盐带回来,也怕不保险。因为野猪肉和小兽肉不同,血水比较多,而且还得剥皮,他嫌麻烦。再说了,正宗的野猪肉腥味又大,他这样背回来,自己都受不了呢。 简初晴想了想,又提议道:“那你就去活捉一头小野猪回来,养段时间,让它长肥点,再吃。” 大红接受了这个提议,又说:“哎,我正好去飞鸟族那边一趟,看看他们的麦子怎么样了?” 这倒是提醒了简初晴,她脑子里闪过一个好主意,“那你和他们说一声,让他们把最早成熟的小麦给我们留着,让他们就在他们那边找块地,试着种第二季。如果能种出来,他们的口粮也多了,能换给我们的麦子也多了。” 既然自己这边种不了小麦,就得另想办法,光是去长飞鸟族交换,她还担心人家不肯换太多给他们,毕竟人家自己就不够吃。又不是多的吃不完。 “哇,你这个主意好啊。行,我去和他们说。”大红也很赞同。 简初晴想了想,又说:“你就要和他们讲好,让他们先注意哪些麦子最早成熟,把它们挑出来,当种子。也不要太多,先试着种个三五斤就可以了。如果实在太少,一两斤也行,反正是做实验用的。” 大红产:“别说三五斤,就是十斤八斤,他们也不会反对的。反正他们已经收了咱们的两大袋子红薯呢。就是,要让他们怎么种呢?” “先翻一点地,就在他们种的麦子田附近,再按照他们平时的种法吧。咱们让他们搞一小块实验田,只种个三五斤,别种多了,怕浪费。”简初晴想了半天,也只能这么说。 因为她完全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的种不了这种小麦。也只有按人家的方式去种了。 大红点点头,“行,就按你说的办。”他自己更不懂行,简初晴都没办法的事,也只能让人家的种法来了。 “妈啊,我就是不懂了,为什么我们种的小麦就只长苗呢。”简初晴依旧不甘心。 “我也不懂。”大红比她更不甘心,而且在他眼里,简初晴就是种田高手中的高手。你看,她种的什么庄稼长的不好啊,样样都是好收成,但就是这个小麦让她吃了大亏。 “会不会,这就是本时空,所有族群特有的金手指呢。人家就靠这个生存的。如果其他族群都会了,就有可能引来一些麻烦。”简初晴猜测道。 这个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比如飞鸟族只会种麦子,有角族只会种水稻,尖牙兽也只有牙牧族会养。 “但如果真这样的话,鲛人族又是个什么情况呢?他们特有的是什么,难道是吃鱼吗?” 大红却摇头,“哪个族群都吃鱼啊,只不过鲛人族比其他族吃鱼更多,基本是拿鱼当主食的,并且中能善长养鱼吧。你猜鱼,还不如猜这个小兽呢。” “也许吧,下回问问阿玉他们吧。”简初晴说。 “是要好好问问,我觉得鲛人族是四个族群当中,生活过得最好的,而且文明程度最高的一个。”大红又说。 简初晴想了想,也同意他的说法,毕竟只有鲛人族有这些高级的锅碗瓢盆,及油脂酸汁和鱼露。就从这几样就能看得出来,鲛人族比其他三个族发达多了。 “难道在这个时空,鲛人族才是真正的主宰?” 大红摇摇头,说:“不可能的。要这样的话,其他三个族不是要听从他们的吗?可你看,大家基本是各自为政的啊。而且他们自己同一个族之间的交流都不太多呢。” “那就是因为这个时空还是太落后了。”简初晴想来想去,只有这个解释最有力。 落后的远古时代,哪个族去管其他族了,都只顾着自己眼前,按照本能生存着,能把自己养活就不错了。也只有劳动生产能力高到一定程度了,有了剩余生活物质,人们的思想才有了些变化,知道去看外面的世界的了,也才会有战争和入侵,而社会也就更加进步了。 这个时代,在她看来,也确实太落后了,和她印象中的远古时代差不多,也就是刚脱离了茹毛饮血的时代,知道利用火,吃熟食,穿衣服和盖房子。不对,他们不会种田和养殖,会做一些工具和器物。但也就算个半原始状态,所以,还没有形成真正的人类社会。 当然了,这个时空,根本就没有她认知当中的人类。所以,她也无法用自己的知识去判断。更搞不清楚这究底是个什么地方。 “你有什么想法?你不是号称活太久了,连自己活了多少岁都不记得了,以前有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时代?”简初晴问道。 大红耸耸肩,答:“没听说过。我生活的时代虽然很早,但那时候的人类社会已经很发达了,哪里来的有角族,尖牙兽,飞鸟族啊。而且就是我认识的鲛人族也和现在的有很大的区别,他们两者之间,也就有同样的外观,及都住在水里,会生产鲛绡了。” 如果说飞鸟族这样有翅膀的和他是近亲的话,那飞鸟族也就是个鸟类的妖族啊。但人家不是妖,不需要修炼才能变成人形的。人家鸟形和人形可以随意变化的。至于有角族和牙牧族,就更加神奇了。 这个答案在她的意料之中,但是她还是不死心,“你们妖,活的老久了,就没听老祖宗们说过一些奇闻趣事吗?或者你现在还能不能联系到一些妖类,问问人家。 大红无奈的说:“你想多了。在这里,我上哪儿去给你找个妖类来。我还不是和你一起从你那个时代过来的啊。”话到这里,他不知不觉说顺口说出,“要不是为了救你,我也不可能到这个地方来的。” 他也同样是第一次到这个时空来啊,对她的认知完全不比她多,甚至在有些方面还不如她呢。毕竟他不会种田啊,更不可能带着种子过来。 简初晴瞪大了眼睛,惊讶的问道“救我?这是怎么一回事,你以前和我认识吗?还是我们有什么渊源?” 不公平 简初晴惊讶极了,很多事情,在这一瞬间有了新的答案,也解答了她心中的一些疑问。 她一直不明白自己当初怎么会和一只妖在一起的,并且都是从现代来的。而且在这里,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活物,来证明他们是从现代来的。穿越这个事,真正经历了才知道,太过于神奇。当时,她以为自己死定了呢。 大红一不小心说了实话,只得忙忙补救,“我是为了救你啊。当时我在那个生活了很长时间的土地庙里躲着,你也来了,眼看着要活不成了,只能使出最后的一点妖力,拼尽全力,来了个地遁,结果却连带着你和土地庙一起过来这个地方了。” “原来是这样啊。但我一直没发现过你啊?”简初晴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我是妖,不让你发现不是很容易吗?”大红哼了一声,一副这有什么不对劲的。 这话也没什么破障,毕竟那个时候,太乱了。大家都活了今天不知道明天,连大妖也受到了影响。 “所以,你妖力用尽,变回了本体,养了好长时间才养回来?” “是啊。这就是你最开始见到我,我是一只鸟的原因。我来这里,受了伤,你更是昏迷不醒,我也不敢扔下你,就只有陪你一起在土地庙里安身了。”大红回答道。 “哦。所以你和我一样,都是第一次来,并且连怎么来的都不清楚?”简初晴又问。 大红点点头,说:“是的,我本来就受伤了,妖力低微,勉强就能自保,但当时拼尽全力,没想到连你和土地庙一起带来了,所以我很快就失去了知觉。醒来,才发现自己和你及土地庙都在这里了。我醒来后,你又昏迷了三天。后来的事,你就都知道啦。” “哦,难怪我觉得我昏迷了很久,并且中途应当有人给我喂过食水呢。”简初晴笑着拉起他的手,亲热的笑道。原来,这家伙一开始就救了自己呢。 “我当时只给你喂了点水,没有给你食物,因为我自己也只能吃生鱼生肉,不敢给你吃。就是喂个水也是千难万难。”大红笑道。 鸟爪子也没办法掬水,当时他自己也爱了很重的伤,为了喂水,想了很多办法,最后他实际上是用嘴巴喂的水。恩,这个过程就不用细说了。 不管怎样,他确实救了她并且也是因为,为了救她,才到这里来的。 要不是简初晴,他早就消失了。也不会有现在的妻儿满堂了。当然了,他现在也成了一个和人类没什么区别的妖。在简初晴的同化下,他真的和人类没多大的区别了。只不过,因为他是妖,和人比起来,身体强壮太多,他打猎本领高,还能负重飞行,有很多的便利,能让大家生活的更好。 要是他和简初晴是同样的人类,两人的日子可没现在这么好过呢。 说来,生活真是很奇妙。从简初晴唤醒他的那一刻开始,两人就再也分不开了。 第二日,大红依旧带了些红薯和咸菜辣椒酱之类的就出发了。 飞鸟族人非常欢迎这个不是同类的同类,他们喜欢他带来的所有东西。 饭毕,大红提出要求:“带我去田里看看麦子长什么样了?” 陪同他的几个年轻人,满口答应,还非常得意的说:“你去看看,我们的麦子长的很好,今年看来是个丰收年呢。” “那就太好了。”大红笑道。 “是啊。我们都很高兴。” 大红看着茂盛的麦田,心里酸的不行,真是羡慕嫉妒恨啊。瞧瞧,这麦子明显播种时没有播均匀,远处,一眼就能看到麦田有些地方缺了一块,就是没播到种子,又或者种子没发芽和后来死掉了。但有些地方的麦杆却挤成一团,显见得,田间管理也做的不好。 甚至,走近了,他还发现田梗上的野草都长进田里去了,也没有人去除草。而且麦田里,也一样杂夹着一些杂草,有些地方的野草还比麦苗高,田里还根本就没有人干活。显然,飞鸟族人种田真的很散漫。 他忍不住上手去扯这些杂草,还问:“你们怎么也不除除草,这草都比苗还要高了。” 陪同的人憨憨的笑道:“就这么一点儿草,算什么啊。” 不过话是这么说,在大红的带领下,大家还是动手除了除草。最起码把大红一眼就能看到的,长的很高大粗壮的野草给除掉了。 但是,这块麦田虽然比他和简初晴的麦田打理的差太多,但人家的麦苗长的极好,结了满满的麦穗。而他们家的麦田呢,麦苗依旧像青草一样,长的不知道多漂亮,可惜就是个草包,屁用也没有。 简初晴还不死心,时不时还去打理一下麦田,希望它们最终能结几斤麦子。 但现在,大红却知道,他们家的麦子是真的不可能结麦子了。因为飞鸟族的麦穗都这么大了。 在地里转了一圈,大红亲自挑选到了一些明显就比其他麦穗要长得大和饱满一些的麦子,说:“你们给做个记号,这些麦粒肯定要先成熟的。等它们一成熟你们就收下来,千万别和其他的混在一起了啊。” “你要这个干什么?” 大红答:“我想用这些当种子,做个实验。” “当种子,怎么实验?”众人依旧不解。 大红就仔细给他们解说了一下,简初晴的打算。 众人听明白了,还很不以为然的笑话道:“你们还是不死心啊。都说了,只有我们能种麦子,其他人都不会,这可是我们祖传的本领,是刻在我们的骨血里的。谁让你出生就不在族里呢,你们是学不会的。” 他们还把大红当成自己的同类,这时候不由的还有些可怜他,明明是自己的族人,却没办法种麦子。 大红却不以为然,就算种麦子是飞鸟族祖传的本领,但他真没发现飞鸟族人种麦子有什么特别的方法,也不相信这种事情还能讲究血统。要讲会种田,他不相信这个时空还有人比简初晴更厉害。 他笑了笑,说:“是啊。而且做这个实验对你们也有很大的好处啊。要是第二季麦子能成功,你们一年就可以收两季麦子,以后就不用发愁粮食不够吃了啊。” 怕他们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大红还说:“其实我们不要麦子也能吃得饱饱的,我们有吃不完的红薯,红薯是可以种三季的。而且红薯除了我们会种,其他族群也种不了。再说了,这些当种子的麦子是我拿红薯换的,已经是我的,我只要你们帮我做实验,就算不成功,我也一样付给你们两袋子红薯。” 不过是做个实验,就有两袋子红薯。这已经是很划算的事情了。再说了,三季的红薯,吃不完的粮食,也令众人很眼红,连忙说:“我们做实验,我们也想有二季的麦子。” 反正大红说了,就算种不成功,也不过是浪费那么一点儿麦子,但可以换回来两袋子的红薯呢。最重要的是,如果成功了呢,这个诱惑真的太大了。 于是,大红和他们定好了计划,打算过一个月再来一趟,指导他们种第二季麦子。 回到家,简初晴知道这些事情后,果然有些不甘心,说:“我们花了这么多心血,麦苗也长的挺好,但就是不能结麦子,真是让人伤心啊。” 大红也深有同感:“是啊,他们种麦子真是太舒服了,田里的野草长的比苗还高,田里这里缺一块,那里又挤满了。真是不公平啊。” “我还有个疑问啊,你说他们种田很懒散。那他们愿意种二季麦子吗?”简初晴又问。 说实话,要不是大红说红薯可以种三季,他们有吃不完的红薯,飞鸟族人还不一定同意做实验呢。他们过惯了闲散的日子,一年种二季庄稼,就表示要比以前多干两倍的活呢。 大红想到飞鸟族人的样子,说:“暂时还说不好,不过你也不用着急,我们也还不知道,第二季麦子能不能成功呢?” 简初晴点点头,说:“也是,等成功了再说。就算他们自己懒的种,就说服他们帮我们种一点。我们也不要多的,五六百斤就足够了。我们拿红薯去换。” 俩人不知道的是,其实大红走后,飞鸟族人就开始商议这件事情了。 大部分都说:“肯定不可能成功的。” “就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都是一年种一季。” 但也有部分人说:“反正是试试,如果成功了呢?” “对啊。如果一年能种两季麦子,就算第二季的收成少一些,也是件大好事啊。” 族里缺粮食,一直以来都缺,虽然不至于饿死人,但冬天和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大家还是要半饿着肚子的。谁愿意饿肚子啊,这个滋味可不好受。 最终族长拍板了,“这个实验是一定要做的。希望能成功。” 他也受够了一到粮食不够的时节,族里的无论男女老幼都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而且每当这个时候,总会有年老体弱的族人丢命。虽然大家都不承认这些人是饿死的,但他们的去世,与食物的短缺有很大的关系。 身为一个族长,他真的不愿意看到族人因为食物不够而挨饿。最重要的是,正如大红所说的,大家种田也确实太懒散了,一年也就种这一季的麦子,有大把的时间闲着。还不如试着种种二季的麦子,就算收成要比第一季少很多,也是有收成的啊。 要知道,缺粮的时候,就算只是一碗麦子,也能让大家喝一口稀汤保命啊。 担忧啊 日子过的很快,一个月时间不知不觉就溜走了。 大红说:“差不多要去飞鸟族了。” “恩,我给你准备东西,明天就去吧。”简初晴说。 依协商好的条件,他会再一次背上了两袋红薯过去的。 简初晴依是给他又准备了不少咸菜,反正家里有的是,拿些出去送人情,也可以让大红在那边过的舒服一些。这一次他是要在那边多呆几天的。 “希望这次真的成功。”大红很是期待。 孩子们不知道爹妈是在干什么,一心就想着要出去玩,还缠着大红说:“爹爹又出去,带我们一起去吧。” 说话间就准备使出看家本领撒娇又耍无赖了。 “他是去办正经事的,等有空时再说。”简初晴连忙劝阻道。 要是带上她们六人,光大红一个人当驮运夫,那可不得累死啊。跑那么远的路,还得带上食物等行礼,除非是专门出去玩,不用带多少东西,专门驮人还有可能。 就上次带她们去竹林那边,也是因为近,并且只带了一些要去栽种的红薯藤,一点儿食水而已。不然,背一堆东西,再多驮六个人,大红也得累个半死。 别看小朋友们个子小,但架不住人多啊。五个人,加起来的体重比简初晴一个大人还重一些呢。而且随着时光的流逝,她们还是在慢慢长大 ,变重的。只不过简初晴天天与她们呆在一起,察觉不到而已。 再说了,他是去办正经事的,带着老婆孩子,这么多人,去了飞鸟族那边,人家还得给他们一大家子安排单独的住房才好,不然,谁家也没有这么多空房间安置他们啊。再说了,吃饭也很难搞,这么多人吃的又多,吃白食,怕别人请不起还怕吓坏别人。 玉米娃娃们的饭量是日渐增长的。像她们这么小的飞鸟族幼童,是真正的幼儿,吃饭还得大人喂,都是吃混着肉糜的稀粥,一小碗就饱了,他们的牙齿还咬不动整块的肉,饭量也小。 而玉米娃娃们的饭量都快超过简初晴了,而有她们还特爱吃肉。烤鸡,她们现在一个人一顿就能吃大半只了。 每次做烤鸡,简初晴都是直接一只鸡分成两半,让她们自己拿着啃的,别说是咬肉了,孩子们连骨头都能咬动。 半只鸡,她们一会儿就啃完了,还要再加一碗粥,吃不少其他的菜,才管饱呢。 也只有吃土豆焖鸡块时,简初晴才会把鸡肉斩成块,一次还要斩四只鸡才够一家人吃。五个孩子得吃两只半,剩下的一只半,大红一个人还不够吃,还得分一点给她。 好在简初晴的饮食习惯与其他人不同,不喜欢光吃肉,一顿也吃不了太多的肉,一般也就吃个翅膀或者腿就行了,不然,光一顿饭,一家人吃四只鸡还不够。 现在又正是蔬菜丰富的时候,餐桌上的菜也多,不管是炒黄瓜,凉拌黄瓜,炒茄子,红烧鱼,炒鸡蛋,炒红薯梗,西红柿蛋汤,她都爱吃。每样都吃一些,也让她没那么肚子光来吃肉了。 但就算是餐桌的菜十分丰盛,孩子们依旧以鸡肉为主打菜式,每人简初晴都得做一顿大肉给大家吃,不是午餐就是晚餐,因为大红也一样的吃法。另外一顿正餐,她就会减少肉量,比如多做些鱼,多做些土豆红薯。 否则,按照一顿要吃四只鸡,一天要吃十只八只这个吃法来算,也太可怕了。再加上大家还要吃鸡蛋,大红一出去就是捡一篓子的蛋回来。简初晴还担心,他们一家人会把野鸡都吃绝种。 好在,方圆数百里,也就他们一家人而已。他们可以随便吃,养得起。 大红还笑话她:“你这就叫杞人忧天。你是不知道咱们家占了多大一块地方,方圆数百里,够养活一个城池的人了。就咱们家七口,就算每人每天要吃十只鸡,也不会把野鸡吃绝种的。野鸡的繁殖能力强的很,何况咱们自己家不是还养鸡呢?” “咱们家养的鸡,也只能给你们打牙祭。真要吃自己家养的鸡,就算每天只吃三只鸡,咱们明年也要养一千只才能勉强对付。”简初晴笑道。 养一千只鸡是个什么概念啊,那都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的养鸡场了呢。 光是鸡圈,就得盖得比简宅还得大,最重要的是,拿来喂鸡的庄稼得多少斤啊。那就不是喂点红薯藤和菜叶能解决的了,还得加喂粮食,比如玉米麦子等,就算一天只喂十斤粮食,一年下来也得3650斤,这比他们一家人吃的口粮还多。 再者,散养一千只鸡,恐怕这一千只鸡,能把附近的野草都吃光呢。到时候不够吃的,它们就会入侵庄稼地了。 最重要的是,养的鸡太多,要是鸡生病了,就麻烦大了。鸡瘟,禽流感什么的,不止可以让鸡死绝,甚至有可能把人都传染上,一个不小心,大家都玩完了。 大红反驳道:“外面有吃不完的野鸡,你还想养一千只鸡啊,没这个必要。养个百来只就足够了,就如你所说的,家鸡也是用来给大家打牙祭的,再就是多下点蛋吃。免得我经常要去捡蛋,你还担心我们把野鸡蛋吃光了,没足够的蛋孵野鸡了。” 其实,他最担心的是养鸡太多,增加劳动量,别的不说,光是捡鸡蛋,都得捡好久呢。他要是考虑到鸡要吃那么多的粮食,还会更加反对。 不过简初晴也没想过要养一千只鸡,她又不开养鸡场,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我只是说你们吃鸡吃的太多了。现在蔬菜这么多,你们就不能多吃点菜啊。光要吃烤鸡。” “吃肉可能是我们的天性吧。你不能压制我们不让我们吃啊。孩子们还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就该吃的好,不吃不饱可不行啊。”大红狡辩道。 按理说,玉米娃娃是植物出身,吃什么肉啊,甚至连菜也不该吃,吃泥巴喝水饮空气就好了啊。但是人家就爱吃肉。大红是一只鸟,爱吃肉还能说的过去。 简初晴也是纳闷了,不过转念一想,要不是有她在,给大家想着方的做饭,估计这老妖爹带着五个小妖女儿,真要把这方圆数百里的野鸡都吃光了。现在大家伙不止吃鸡,还吃那么多的蔬菜,土豆,红薯和玉米粥啊。这些食物加起来,也该抵消了一半的肉食吧。 “行吧,你们爱吃就吃吧。反正现在有的吃。这要搁现代,我们家真的只有自己开养鸡场才够吃,而且这养鸡场的规模还得大于一千只。” “那咱们俩就只能去深山老林里养鸡养孩子们了。”大红笑道。 “是啊。养鸡场,养猪场也都开在乡下比较偏远的地方。因为太臭,还影响环境。咱俩就养了两头猪,你都嫌弃呢。”简初晴也说。 现代,要不是因为人们都爱吃肉吃蛋,估计这些养殖场都不给办了呢。 因为实在太臭了,并且真的很污染周围的环境。养殖场想真正达到环境安全卫生,就得花大价钱搞,但是如果花了这个钱,老板就挣不到什么钱了。 所以,很多人偷偷躲在哪个没什么人的角落里养,而且也不敢养太多。还经常换地方,怕被人查到。 末世来临之前,她就记得,老家乡下,都好多年没有养猪场了,吃的肉都是从外面运来的。养鸡场也少,而且都是小规模,三五百只的。用鱼网圈起来养,圈一块地,又或者是在果园里圈起来养。 大红连忙说:“你说我嫌弃养猪臭,那天天去收拾猪圈的都是我呢,你还想再多养几头猪,我真怕到时候会被臭死。” 简初晴瞥了他一眼,说:“你不在家里,难道我就没收拾过猪圈吗?”她只不过是收拾的少而已,可不能说一次也没有。 结果,大红一点儿也不感激,还一个劲的交待道:“哎,下次我不在家,你也别收拾了。安全第一。”他还怕这猪,野性难驯,搞伤简初晴呢。 简初晴倒是不以为然,“没事的。它们还是比较温顺的。毕竟是打小养起的,又认得我这个主人。” 要是她不去收拾,选大红回来,真的要被臭死的。而且这两头猪也习惯了干净,太脏,它们自己也受不了。 “反正你要小心。野猪真是杀伤力极大的家伙。”大红只得再次强调。 那野猪表面上看是温顺了,但是它们天性就很凶,并且向来没遇上过束缚,它们多少还是有些野性的。他就是有些担心,才会特意把猪挪到离家更远的地方去的。 要不是有玉米娃娃们在,他出门之前一定会把两头猪都关起来的。玉米娃娃们虽然小小的一只,但毕竟武力值比简初晴高,不仅能遁地瞬移,还能很快就翻倒一大片土地,不止能自保还有能力保护好妈妈。 只是他这一次出门的时间要久点,心里的担忧就更多一些。 简初晴好笑的道:“恩,你刚才还在说我喜欢杞人忧天,我看你才需要别瞎操心,有孩子们在呢。” 转头她对孩子们说:“是吧,宝贝们,你们会保护我的吧?” 孩子们连连点头,异口同声的说:“爹,你放心,我们会保护好妈妈的。” “呵呵。”大红哼了两声,想要再说些什么,老大连忙先开口:“你不在家,我们不会睡觉的。”老大说的话总是最令人信服。她的本领也最高,不止能帮助妹妹们,也能领导她们。 “欧,我们要和妈妈一起睡啦。”其他几人都开心的大叫起来。 和妈妈一起睡,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幼崽的特别爱好,反正玉米娃娃们也有这个爱好。时不时的想和妈妈挤在一起。 “你们要不是不好好保护妈妈,以后就别想出去玩,也没有好吃的了。”大红瞪了大家伙一眼,装作一副生气的样子走了。 “哼,和妈妈睡,以为自己真是人家亲生的吗?”他在内心狂吐槽。 可是,玉米娃娃们就是把自己当成是简初晴生的。其实他和简初晴也同样把孩子们当成自己亲生的。 小可爱 大红一走,简初晴就开始收拾自己的房间,要把孩子们安置进来了。 平时他们夫妻两人睡,床上的东西都很简单,只有最基本的寝具,而孩子们的房间却到处是孩子们的玩具,就连床上也有一些小型的布玩偶。 这些玩偶都是简初晴自己缝制的,每个孩子一个,有兔子型的,也有小狗型的,还有可爱的卡通人物形像。玩偶小小只,又可爱又软乎乎的,很受孩子们的喜欢。于是,也养成了大家伙睡觉一定要带着自己的玩偶的习惯。 她们既然要搬过来睡,自然要带她们的玩偶,简初晴就把床上大红的枕头拿掉了,两人合用的双人大被子也拿掉了,换了一条单人被子。如此,床上的空地方就变大了,可以安置孩子们和她们的玩偶。 小孩子们乐呵呵的抱着自己的玩偶挨个挨个的摆放在床头,还想再去拿其他的玩具。简初晴连忙阻止,“不要都拿过来了,就放在你们房里。” “为什么啊。”孩子们不解的反问道。 “你们是来睡觉的,不是来这里长住的。搬来搬去的,你们不嫌麻烦,我还嫌麻烦呢。有个玩偶睡觉前玩玩就行了。” 她把孩子们的枕头和被子拿过来了,笑道:“先说好啊,晚上睡觉时不准吵闹啊,不然你们就到自己房里去睡。” “好的。”孩子们嘴里是答应了,但实际上呢。 睡觉之前,五个人在床上,你争我抢的,人人都要挨着妈妈睡。动作最快的两人一个抱了简初晴一只胳膊,一左一右都靠在她怀里了。 简初晴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她怀里没地方安置还剩下的三个人。于是乎,一个趴在头上,两个扒拉着她的腿。总之,一个人也不想放弃自己的位置还不说,还人人都觉得别人占的位置更好。 简初晴被她们搞的哭笑不得,“好啦,别争了,今天这样睡,明天再轮换就好了。保证你们每人把所有的位置都轮到。” 孩子们这才安静下来,她们倒是很快就睡着了,但简初晴却好半天才睡着,而且还连动都不敢随便乱动,生怕一不小,把哪个孩子给弄到地上去了。 这个结果就是,早上她醒来,觉得全身都僵硬了,手脚都麻木了。对于一个睡觉爱动的人来说,完全不能动弹,就像被全身绑着的睡一夜,简直是在受罪。何况孩子们还都紧紧的抱着她,连头都没有放过。 她长叹了口气,现在才明白,孩子们越大,占有欲居然还会变强,这样睡十天半个月,她都要累死了。 她轻轻抽开被四个孩子抱着的四肢,又把手上的小家伙摆放好,悄悄的起床了。 结果,还没等她走出房间,孩子们就都醒了,只是个个都还迷迷瞪瞪的,显然没睡醒。 简初晴连忙回头安抚道:“还早呢,你们再睡会儿,我去做早饭了。” 看着妹妹们困倦的样子,老大强打起精神,和妹妹们说:“你们睡,我去陪妈妈。” 于是,简初晴身后就跟了个小尾巴,“妈妈,我和你一起。” “你睡好了吗?”简初晴不相信的问道。 “睡好了。妹妹们还在睡。” “行吧,走,我们去洗脸。”简初晴抱起大女儿,怜爱的在她脸上香了一个,惹得老大得意的咯咯直笑。 她喜欢和妈妈这样亲密。简初晴也知道孩子们是担心自己,也就不再赶她去睡觉了。 简初晴煮早饭的时候,老大就坐在厨房里,呆呆的瞪着眼睛,其实还没有睡醒。平时,她们都睡得比较晚才起,都是妈妈做好早餐,当爹的才去叫她们来吃早饭的。如果要是看到她们睡的还格外熟,早餐根本都不叫她们的,等她们自己睡醒了,自然会去厨房找饭吃,或得叫妈妈的。 今天明显比平时早起了很多,老大完全是强撑着,所以灶火点燃,简初晴就先烤了两块咸鱼干,给她拿了啃,一来借食物让她醒过来,二来也是让她啃着混混时间的。离早餐熟还得一会儿呢。 早餐的主食是红薯玉米粥,白水煮蛋,两盘荤菜,青椒炒鸡肉丝,煎咸鱼干,外加一盘炒黄瓜,一盘炒小白菜。 摆好最后一盘菜,简初晴吩咐老大:“去叫妹妹们起来吃饭了。” 本来这个叫起床的活是大红的,但他不在家,只能让老大去充当了。 简初晴给孩子们每人打了大半碗粥,先放在桌上晾着。两盘素菜,基本上简初晴一个人吃一半,每个孩子只要妈妈不给她们事先就分配好,她们就不会主动来吃的。 所以,吃饭之前,简初晴就已经习惯性的,给她们每个人的碗里挟了些黄瓜和小白菜,至于鸡丝和鱼干,都是她们喜欢的,根本就不用她分,一个二个抢的不知道多欢呢。 一时间,餐桌上只听到孩子们的咀嚼声,吃得极欢快。简初晴先喝了一碗粥,又吃了两个煮慢,鸡块只象征性的挟了一块,鱼干也一样只吃了一块,两盘素菜全给解决了,也搞饱了肚子。 大红不在家,做饭的人还轻松一些。不然今天这个份量是不够吃的。最起码粥要再多煮半锅,鸡块和鱼块也同样要各多做一盘。 吃过早饭,孩子们跟着妈妈下地。 种的第二季红薯,有的红薯苗已经长出了半米来长的藤了,可以分藤去栽了。 简初晴挑长的红薯藤,掐了一篮子,地已经翻好了,掐断的红薯藤直接往轻软的泥土里插=进去就好了,再浇点水就远事了。这个活很轻闲,而且也不多,简初晴自己干,也不需要孩子们帮手,就让她们在地里四处乱窜。 扑蝴蝶,捉小虫子,是她们经常玩的游戏。 但是今天孩子们又玩出了新花招。 “妈妈,妈妈,你快看,我们捉到了小鸟呢。” 孩子们捧着手里的小麻雀飞奔过来,很意的在妈妈面前显摆。 “从哪里弄到的?”简初晴惊讶极了。 别看麻雀小,但人家也是会飞的,并且因为个子小还挺灵活的,也不知道这小小个的孩子们,是怎样捉到它的? “就是那边草丛中。” 孩子们得意的笑道。 她们带着简初晴往她们捉到麻雀的地方来看。 原来,这里是一个麻雀窝,位置很矮,但十分隐蔽,也只有这些没事干,天天在这里跑来跑去的孩子们才能找到。鸟窝隐藏在荆棘丛中,还是给孩子们把窝掏了。 开始实验 “你终于来啊。我们正等着你呢。”飞鸟族的人一见大红,就直接把他带到地里去了。 “那些麦子还没到收的时候吗?”大红问。 “已经可以收了,你没来,我们就一直等着。” 其实,以前飞鸟族人根本就没有注意过地里哪几株麦子会先成熟,现在他们才发现,除了大红当时点出来的好几株麦子之外,地里还有一些,他们都做了记号,这些天也一直在观察着这些麦子。这些麦子明显比其他的麦子长得更加饱满,颗粒也更大一些。 用一句话来说就是:这些早熟的麦子,是品质最好的麦子。 往年飞鸟族人留种子,也会挑选品质更好的麦子,但是这个挑选的方法极其粗暴,就是直接在麦子堆里,挑出一些颗粒饱满的,并且颗粒大的麦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提前把这些早熟又品质好的麦子挑出来。 这一观察,他们就越发认同大红的提议了。 而且这种早熟的麦子,就算不拿来现在当第二季的种子做实验,也可以当明年正常种时的种子,而且很有可能明年这些种子长出来的麦子,一样也会提前成熟呢。一次又一次 如果真这样,就算只提前一个月有收成,飞鸟族也能在青黄不接时,有一点粮食吃了。他们可以一边吃一边等着其他的大片麦子成熟。这一个月的时间,可以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好处。 大红看着他们标记出来的这些早熟麦子,听着他们的解说,也很是赞同:“今年把这些早熟麦子都挑出来。我们现在先拿一些来做实验,剩下的你们自己保存了,明年做实验。” “是的,我们也是这样想的。” 这一批早熟麦子,其实并不多,总共也就收了约三十斤。 大红只拿了约五斤做实验,剩下的让飞鸟族人先收藏起来,“好好保存,明年先种这些,单独种一块。” 然后,族长就亲自把这些麦子收藏起来,虽然大家伙都眼巴巴的盯着这些麦子,想要先煮一顿打个牙祭。 这些家伙已经几个月没有吃过正儿八经的主食了,全靠打猎和采集过日子,再就是吃大红送来的红薯,各种咸菜。 打猎和采集,是不能让所有族人吃饱肚子的,特别是在没有收获的时候。要不是春天和夏天都是野菜最多的时节,这些飞鸟族人真的要饿死一些了。飞鸟族人吃的野菜种类,比大红和简初晴吃的要多的多。 实际上,很多简初晴认为不能吃的野菜,这里的本土居民都吃。不然,哪来的那么多野菜给他们吃呢?而且很多简初晴认为不能吃的小动物,包括虫子等等,本地居民也吃。 这也算是大自然对本地居民的一个厚爱吧,不然在没有食物时,很多本地人就会饿死。 在大红的教导下,飞鸟族人也学会了把各种咸菜和野菜放进野鸡野兔子等肉食里一起煮汤,收获多的时候,就煮浓稠一些的汤,每个人多分一块肉。收获少的时候,就只能喝着稀汤了。 也就是这样,才能让大家吃得更好一些。能喝一碗热乎乎的汤水,就算汤里的肉和菜再少,那也比不吃要强很多。毕竟这样的汤水有油有盐还有菜和肉,营养价值还是有的。 所以,简初晴说这里的族群,都过着半原始的生活,真是没说错。不过在她和大红的带领下,大家的饮食习惯也在慢慢改变,吃的更加精细一些了。假以时日,大家的生活水平也会慢慢得到提高。 在这里陪着飞鸟族人打了几天猎,大红才决定种田。因为他听简初晴说过,别一收就种,要等几天,种子有个休眠期。而这个时间的长短,就得做实验了。收麦子时,他故意扔了一小把麦子在一块松软的空地上了,并且还让人看着,不让小鸟儿来吃掉了。 打了三天猎后下了一场雨,足足下了两天,第三天时,大红发现这些麦子发芽了。这一小片麦苗,大红也让人特意保护着,“让它们自己长,看能不能长成功。也要和我们种的做个比较。” 如果能,那种麦子简直太容易了。 于是,他把要播种的麦子浸泡在水里,催促它们发芽生长。 飞鸟族人不理解为什么要泡水,他们都是直接把麦子撒到地里去的,不过一般也会在雨后地面很湿润的时候播种。要是天气太干旱,他们也会先撒点水,就是这个撒水比较简单粗糙。不像简初晴那样认真。 “泡了水,发芽会更快一些啊。”大红回答道。 这也是他跟着简初晴学的种田知识。简初晴会把很多种子都先泡出芽再种,比如黄豆和玉米。这样大粒的,不容易发芽的。蔬菜种子一般就是直接撒种了,不过也需要土地比较湿润。 与此同时,在大红的指导下,飞鸟族人也在麦田附近又挖了一块地,并且平整好地。这块地很好,族长亲自看过,说这块地和他们现在的麦田没有区别,都是种麦子的好地方。 泡了一天一夜,麦子就长出了小嫩芽,被大家小心翼翼的种在了刚翻过又整好的田地里,盖上了一层薄厚适中的泥巴。 安排了专人守护,以防万一。 种下去的第三天早上,麦苗破土而出,长出了嫩嫩的两片小叶子。 众人都很开心,大红也松了一口气,不过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时候。 他仔细观察他种的小麦,与那块自己生长的小麦。 自己生长的那一小块麦苗已经比较高了,有着嫩绿的长长的细叶子。搞不好会先开花抽穗呢。 “你们要好好照看这块麦苗。” “好的。”飞鸟族的族长,亲自上阵。 两块地离得不远,各自圈了一个小篱笆,每天都安排了人守着。 这里的小麦是春小麦,与简初晴在现代老家见到的冬小麦不同。这里是春天种,秋天收的。与现代的春小麦生长周期也不同,当然它们本身也和现代的麦子就有比较大的区别。不止是生长周期,颗粒也大很多。味道也更加浓一些。 简初晴也曾经怀疑过,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自己种小麦才会失败的。因为她所处成功的,都是自己从现代带来的种子。 但是,飞鸟族种小麦又相当简单粗暴,这里的土地,自然条件又都很好,按理说,她应该很容易种小麦的。所以,最终她只能接受飞鸟族的理由,那就是,在这个时空,只有飞鸟族人会种小麦。其他的任何人,都不行。 剩下的,就只能慢慢等了。 大红又呆了几天,等他种的麦苗长到筷子长时,他就回家了。 临走前,他吩咐飞鸟族的人:“你们每天都要观察麦子的生长情况,把每个变化都记住。过十天半月我来。” 没有笔和纸,也没有相机可以做记录,全靠人的脑子,一个人肯定不行,怕出错。所以,大红叫族长多安排两个记忆力好的人来做这个活。 实际上,最好的就是简初晴和他在这里一直盯着,但这又不现实。他不可能长时间的呆在这里,简初晴就更不可能了。家里还有孩子呢。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飞鸟族人也需要自己主动学习。如果他俩自己在这里盯着,搞不好飞鸟族人就不费心了,这就更加不行了。 “好的。”飞鸟族的族长也很重视这件事,表示一定会安排人好好完成的。真正做这件事了,他实际上比大红更迫切的希望能成功。 大红又说:“等下次我来,你们差不多也要收麦子了。我要多一点,留到冬天吃。” “可以。只要你多给我们一点红薯,多拿一些麦子也没关系。”族长很爽快的同意了。 有希望了 虽然说不管小麦了,但它们还长的好好的,简初晴偶尔也会关注一下它们,如果遇上天气太干她还会浇点水,有草也会去除草。但是,麦子却依旧只管长苗,越长越大,完全是在徒长。 看到老婆不死心的样子,大红还开玩笑:“就当是给我们长柴草了。” “我们需要吗?柴草四处都是。”简初晴气恼的瞪了他一眼。 “哎哟,开个玩笑嘛。”大红笑道。 看着这么一大片,绿油油的麦苗,简初晴突发奇想,“你说,它们会不会到冬天依旧这么绿这么嫩呢?” 大红摇摇头,说:“这可说不好。也许会,也许也会和其他的草一样枯掉。” “那就等着吧。如果冬天这些麦苗依旧绿油油,就拿来喂猪好了。”简初晴倒是给这些麦苗找了个新用途。 “哎,可以啊。你这个想法好。”大红大笑道。 冬天没什么新鲜的草,去年就是喂白菜萝卜的,但猪其实也吃嫩青草,这麦苗虽然只长苗,却还十分鲜嫩,拿来喂猪可以,甚至还可以拿去喂有角族呢。反正有角族也是吃草的嘛。 这么一想,大红就说:“那我们还是好好照顾它们,争取让它们长到冬天。” 这本来只是两个人的玩笑话,因为这种小麦草,很鲜嫩,并且还略带清甜。 大红不在家,简初晴看着这块绿绿葱葱的麦苗,不由的想起一件事,现代有段时间流行喝青麦苗汁,还有人会青麦汁做馒头包子等等,一时间青麦汁成了最流行的饮品,说它纯天然,又有营养丰富等等。 她是没跟这个风的,实在是觉得能喝的果汁太多,干嘛非得喝个草汁呢。有这个功夫,她还不如去榨几杯甘蔗汁喝呢。 “哎,要是有榨汁机,我都想试试了。”简初晴叹道。这么多麦苗,中看不中吃啊。 大红很快就回来了,还带来了一把飞鸟族的头批早熟麦子。他是特意带回来给简初晴看的。 简初晴拿着这把麦子,心情很复杂。想想自己那么精心的去照顾麦苗,人家一颗麦子都没给你结。再看看飞鸟族,没费什么功夫,就能得到如此高品质的麦子。 几个孩子也过来凑热闹,一人拿了一颗麦子,又是闻又是看,翻来覆去研究得极为仔细。 看着她们这么认真,大红心一跳,忍不住问:“你们看出什么来了?” 同是植物,并且都是主粮的一种,他不免对她们期待起来,也许她们能找到某种共性,解决简初晴种植麦子过程中发生的某些人为不可抗拒的问题呢。 “我能看到这颗种子很正常,生命力很旺盛。”老大一本正经的回答道。 闻言,简初晴哈哈大笑起来,“哟,说的蛮是一回事的嘛。” 这孩子真是可爱,但是,她虽然不能感受到种子的生命力,但也一样能看得出这粒种子的现状,仅从外观来看,这些种子就挺好。只是现在的问题不是她种的小麦不能发芽出苗啊,而且人家还长的挺不错的。但是,这些长相挺好的麦子,它就是没有抽穗的迹象。完全就是草包枕头一个,好看不中用啊。 老大却很是认真,一直拿着这粒种子不说,还又换了几粒一一认真研究。 最后,简初晴干脆说:“行了,反正也就这么一点儿麦子,给你们吧,你们想怎么就怎么样。” 反正大红也是在飞鸟族那边做实验,这一把麦子拿来吃,还不够塞牙缝的,连味儿都尝不出来,也浪费的起。随便她们折腾去吧。 “那我们能拿去种吗?” “当然可以啊。”简初晴答应了。 然后,几个孩子就把这些麦子拿去种下了,并且认真照顾它们。 新种的麦子又开始了一个正常的轮回,发芽出苗,慢慢长大。 等大红再一次准备去飞鸟族时,几个孩子种下的麦子,已经长得很大了,绿油油的一小片,和前头简初晴种的那一大块,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就是矮小一大截。总之,看上去,它们生长的很正常。 简初晴看到孩子们这么认真,就对大红说:“你过去后,看看咱们家现在种的和那边的有什么区别。仔细的看看,再问问他们。” “恩,我晓得。”大红也上了心。他很希望孩子们种的这一小片麦子能正常的生长结穗,长出漂亮的麦粒。 因为要去换麦子了,这回大红带了两大袋子红薯去了。 他走后,孩子们依旧很认真的观察着麦苗,简初晴也依旧地里家里忙个不停。 已经是秋收的季节了,地里活儿也比较多,孩子们也会帮妈妈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大红这次回来的比较快,他只在飞鸟族那边停留了三天。 这三天里,他认真仔细的了解了两块实验田这段日子的变化,现在两块田的麦苗都长得十分好,而且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他在心里暗暗拿自己家孩子们种的麦苗和这边两块地比了一下,说实话,自己家孩子种的这小片麦子,因为种的迟,长的还比较矮小,没多大的可比性。 见他这么认真,飞鸟族人还说:“你不能在这里住着,就来的勤快一点吧。”田里的变化也是很快的,特别是在生长最旺盛的时候,可以说是一天一个样。 “家里也很忙啊。”大红笑道。他哪里有时间经常在这边呆几天啊,而且他完全不知道这些麦子什么时候才能抽穗。 飞鸟族人却说:“再过个十天半月,你再来一趟,我们估计这些麦子该开始抽穗了。” “真的吗?哇,太好了,我一定要来看看。”大红连忙说,他也很想亲眼看到麦子的生长过程。 “恩,看来是不错的。真是要谢谢你了。”族长很有经验,十分开心的说。他也迫切的这块实验田能成功啊。能抽穗,是最关键的一步呢。 飞鸟族人刚获得了大丰收,收的麦子比去年要多一些,主要是因为大红来的次数多了,每次都要到麦田里来,时不时的说他们没除草啦,又说哪块地的苗长的格外营养不良的样子,应该要施点肥啦。 每次,他不止是说,还去做了,所以今年飞鸟族人的麦子比往年的收成好。可见,这些精心的田间管理,对飞鸟人的麦田有正面的影响。 族长已经决定,明年要按大红今年教他们的这些知识,去种麦子了。大红也如愿的得到了自己想到的麦子,有近五百斤呢。这个数量,比去年要多很多了。 而且他还打算去一趟有角族那边,再换一两百斤水稻回来。今年的冬天,他们家就不会再缺主食了。 实验成功 终于等到两块实验田的麦子都抽穗了,长出一长串的麦穗,大红仔细对比了两块田,真没看出来有多大的区别。麦杆的高矮粗细和麦穗的长短大小,都差不多。 也就是说,随手撒种的和他精心翻地又泡种,种下来那块地没区别。不过这两块地,除了这两样区别之外,其他的照顾都是同样精细的。也就是说,在这里种麦子,播种和翻地没太大的区别,根本就不用很认真,但田间管理做的好,收成会更好。 他心里暗道,“明年就让他们随便种种就可以了。反正随手撒的也一样能长这么好。”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酸了。 飞鸟族的人也没曾想过,原来种第二季麦子这么容易。早知道,这些年他们就不用年年挨饿了。虽然这些麦子没有第一季的麦穗长的好。但有点区别也很正常,毕竟第一季麦子是他们一直种的,经过了多年的验证的。 在他心里,第二季麦子有收成就是好事,不管怎样说,收的总比种的要多的多。是个人都会算这个成本,以后多种些,收成自然就变多了。 “哎,就是种的太少了。”族长非常遗憾的叹道。 这两小块田,加起来他估计也就能收个四到五百斤麦子,要按正常的第一季麦子,至少应当能多收两百斤。不过今年实验成功了,明年就可以多种一些。 这么一想,他的心情又变好了,还十分感激的对大红说:“真是要多谢你了。要不是你提点我们,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能种第二季麦子。” “你们以后多换点麦子给我就行了,家里人口多,吃的也多。”大红笑道。 “可以的,可以的。”族长也满口答应了。以后二季麦子种的好了,族里自然也就不缺换给大红的这点麦子了,何况人家还是拿红薯来换的呢。 “哦,对了。这批麦子收了,你们最好是多留一些当种子。明年直接拿这个来种第二季麦子,可以提前一点种。”大红又说。 “为什么?” 这些农事,大红并不太清楚,不过简初晴告诉过他:“拿这个当种子,明年起码也可以提前一个月播种。早点种,可能会生长的更好一些,收成会更好。另外就是,年年都从早熟麦子中寻找种子,这些种子不可能太多,再怎么搞也就是个小批量的,不能成规模种植。等多实验几年,搞不好就能把第二季麦子搞成和第一季差不多的。” 这就和现代很多地方种二季水稻是一个道理。早水稻和中水稻的产量都很高,所以很多地方一直没放弃种两季水稻。反倒是大部分地区都淘汰了晚水稻。因为晚水稻的产量要低很多,就没有人愿意种了。 大红现在也不过是把这些话转告给飞鸟族的人。 不过,简初晴当时也说了:“不过最近这几年,每年也都要从早熟品种中挑一些出来做实验。对比一下吧。再者把怕,第二季的收成大量当种子后,第二年的收成并不好。” 选种这个事,其实是个很严谨的事情,要经过多年的实验。她本身就是不什么农业专家,更不希望,人家飞鸟族舍不得吃第二季麦子,宁愿挨着饿也要留下来当种子,结果种出来的成果却不尽如人意,就不好了。 不管在哪个时代,粮食都是硬通货啊,谁也不愿意饿肚子。 大红从飞鸟族回来后,就更加关注女儿种的这一小片实验田了。因为这一块地种的比飞鸟族的迟了太长时间。 孩子也精心照管着自己种下的这一小片麦子,麦子也长的挺好没有辜负小主人的期待,半个月后,总算开始抽穗了。也就比飞鸟族的迟了约二十天。 一家人都围在麦田边,满脸的开心。 简初晴惊喜不已,猛夸道:“哇,你们真厉害。” 可惜的是,孩子们只能种这么一点儿,不过总算是有期待了嘛,会一年比一年好。 孩子们乐得笑眯了眼,脸上写满了得意,大红也夸奖道:“以后,咱们家就有自己种的麦子吃了。” “哎,飞鸟族那边实验田里的麦子是不是快熟了?”简初晴问。 大红算了下日子,回答道:“他们和我约好了一个月的,到时间我再过去一趟。” 飞鸟族的实验田,最终收了五百斤麦子,这个和族长估算的结果相同。族长非常高兴,毕竟当初他估计的五百是高产量,低产量是四百斤。 大红这回白拿了约十斤麦子回来了,一来是尝个鲜,看和第一季的麦子味道有什么区别,二来嘛,也要留一点,明年给孩子们当种子。 一半磨成面粉,擀成面条。 揉面时,大红就在不停问:“有没有什么区别?” 简初晴摇头,“都不是个面粉吗,我没什么感觉。” 至少手感是一样的,闻着的味道也是一样的。 不过,面条煮熟后,简初晴倒是一口就尝出来不同。 “好像味道差一些。” 大红吃了一大口,也说:“确实有区别,第一季的真要好吃一些。” 简初晴又吃了一口,仔细品尝半天,才说:“感觉这个,就像是优等和普遍级的差别。” “嗯,不过味道虽然差了些,也不至于不能接受。”大红又说。 “那是,虽然没一季的味道好,但也不难吃。”简初晴笑道。 孩子们就更加无所谓了,因为她们的碗里,面条只是一半,另一半是鸡肉丝和青菜。而且面条里的汤水里鸡汤,吃面带喝汤,鲜的很。 这点区别,对于缺粮食的飞鸟族人来说,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 当然了,简初晴和大红也不太在意,反正他们不管是做面条还是包饺子,都得配上肉和菜,会很大程度上,让它们更加可口。 “咱们现在就等着自己家初验田的麦子成熟了。”简初晴有些担心的说。 因为天气变冷很多了,已是初冬了,她怕把快要成熟的麦子给冻死了。幸好还没有下雪,而且最近天气一直很好。 大红也有同样的担心,现在正是麦子成熟的重要时间点,如果来一场大风雪,只怕就完蛋了。 倒是孩子们很放心,“没事的。它们正在快速生长呢。” 如此,两个大人也只能相信她们了。 真辛苦啊 吃了第二季的麦子,孩子们对自己种的麦子就更加看的紧了。连晚上都不想去睡觉,她们恨不得直接长在麦田里,一开始简初晴和大红还没觉得异常,只以为她们迫切的想看到自己种的麦子能早点成熟呢。到点就带她们回去睡觉了。 可是,到了半夜,简初晴和大红居然听到孩子们起床的动静。 夜深人静,孩子们也没有特别的小心翼翼,开门关门,甚至还在小声说话,被老公拉着做了半宿双人运动的简初晴困的不行,连眼睛也睁不开,却还想起床去看她们,大红连忙拍了拍她,“你睡你的。我去看看。” 大红见到孩子们匆匆忙忙的往麦地跑去,就跟了上去,“你们大半夜的不睡觉,到田里来干什么的?” “看麦子啊。”孩子们回答道。 “为什么大半夜的来看麦子?”大红更加惊讶了。 “我们要保护麦子啊。”孩子们又说。 她们像卫兵一样,把整块麦田围住,守护着一小小块的麦田。 “没这个必要吧?”大红完全不明白了。 但孩子们也说不清楚,只一个劲的告诉他:“反正我们要守着麦子。” 大红见劝不动她们,就猜到了她们有自己身为植物的特殊沟通技巧,能和麦子谈话,知道麦子们现在需要她们,就说:“那你们干脆变成本体吧。” 变成本体,他就不用担心孩子们的安全了。 可孩子们却摇摇头,“我们要是变成本体,要占很大一块地方,会把它们挤的没地方了。” 她们怕自己五个人变成本体,占地面积太多,并且还担心自己会一下子就把这块麦田四周的养份全吸光了。那样,麦子就更长生长不好了。因为现在天冷了,这批麦子种的太迟了,又在成熟的最关键点上,如果养份还不足,就真的完蛋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大红嘀咕了两句,只得陪她们在地里守着,还告诉她们:“那我们偷偷的,不告诉你们妈妈。让她自己好好睡觉。” “好的。” 如此,父女在六人地里一直守到天边露出了鱼肚白,快天亮了,大红才说:“现在可以了吗?” “不行啊,我们现在要一直守在麦地里。” “那怎么办啊?”大红本是想瞒着老婆的,但如果孩子们一直不管白天黑夜的守在地里,简初晴肯定会发现的啊。 果然,简初晴虽然睡了,但心里有事,大清早的就醒了,摸了摸身边,没有摸到人,她连忙起床,快速在屋子转了一圈,没见到那父女六个,她就知道有问题了。 她心里发慌,生怕出了什么事情,连忙拿了把刀就往外跑,她也不敢大声呼唤,小心翼翼的,左看看,右看看,四处寻找大红和孩子们。 最后,还是大红发现了她,“你怎么过来了?” 简初晴提到半空中的心,这才落回原地,拍了拍胸脯,不解的说:“你们怎么大清早就到地里来了?” 说话间,她也很快就过来了,她还以为大红是大清早又和孩子们过来的。 大红沉默片刻,还是选择了说实话,“我们半夜就过来了。” “为什么?”简初晴更加惊讶了,她仔细的观察着麦子,没发现一点儿不对劲,它们依旧生机勃勃啊。 “因为它们需要我们守着。”老大回答道。 简初晴听了她的话,反倒更加迷糊了,大红只得把自己的猜测解释了一遍。 “原来这样啊。那她们不是要一直陪在这里,直到把麦子收了才行?” 孩子们点点头,简初晴瞪大了眼睛,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最后还是大红说:“好了,你先回去做饭吧。孩子们也饿了。” 在外面过了一夜,很可能还动用了某种能力来维持着麦子的生长,她们能不饿吗。听到做饭两个字,孩子们的肚子也应景的叫了起来。 简初晴闻言,立马回去做饭了,她现在也没办法能解决什么问题,只有快点给她们弄些食物。 热乎乎,香喷喷的烤鸡,加上热气腾腾的面疙瘩汤,再配上两盘有肉的炒菜。简初晴用最快的速度做好,又直接拿篮子提了过来。孩子们直接上手拿着烤鸡啃着,大红回屋去给她们把专用的桌子搬了过来。大家就在地里围着吃了一顿早饭。 然后,从这一天开始,大红就每个晚上都陪着孩子们在这里守着麦子。白天,他就不用陪了,可以自由活动。简初晴怕大家伙都太累着,而且天气又冷了,干脆给和大红一起打造了四把小孩子们用的躺椅。把被子铺在躺椅上,让孩子们能有个保暖休息的地方。大红也把自己的躺椅拿过来了,带了件大袍子。 简初晴还给他们把炉子也搬了过来,晚上可以烧点热汤热水喝着,最重要的是,有暖烘烘的炉子在一边烧着,大家能暖和一些。连带着麦田里的麦子也能享受些温暖。 每天,她都要对着麦子碎碎念:“你们快点成熟吧。快快长啊。” 但是,不是她念人家就能加快生长的啊。庄稼成熟都得需要时间啊。 就在她的焦急等待中,过去了五天,麦穗肉眼可见的,变黄变硬了,简初晴心时安定下来,“差不多了呢。明天就收割了吧?” 这个程度的麦子如果只是拿来吃,就可以收了。但如果想当种子用,还是得让它们再长几天,尽量让种子得到最充足的生长。 果然,孩子们就说了:“还不行,还要等几天。” 就这样,又过了四天,赶在初雪前,麦子终于收了。孩子们也累倒了,饱餐一顿后,她们就陷入沉睡了。 简初晴和大红仔细的把每一粒麦子都收下来了,一粒都不敢浪费,这可是孩子们的心血呢。她多少明白到,这些麦子的生长吸收了孩子们的能量。如果没有孩子们的付出,这些麦子最终会死在半熟期,那也表示,这次的实验失败了。 但现在成功了,这些麦粒长的很饱满,颗粒也挺大的,和从飞鸟族换回来的两批麦子比较,外观都看不出区别来。 也就是说,单从外观来说,这批麦子的收获很不错。一小把的种子,就收获了十来斤的麦子呢。比飞鸟族的第二季麦子产量还高一些。 这个收获,夫妻二人虽然很兴奋很开心,但他们心里更多的是为孩子们骄傲,和心疼孩子们们。 简初晴还说:“早知道,就不该让她们在那个时间点种的。万物都有适合自己的生长时间,她们为了让麦子成熟,付出太多了。我真担心,她们的身体会受到伤害呢。” 她真是越想越内疚,如果不是她种的麦子没成功,也不至于让孩子们小小年纪就承担这些。说来说去,也是孩子们想远成她能自己家种麦子的目的。 大红赞同她的前半句话,说:“今年是我们自己也没经验,明年就不会了。” 后半句他是反对的,“你也不用担心她们的身体,多睡几天,她们就可以补回来了。” 这几天,他也一直在查看她们的妖力,虽然是有些损失,但也不至于伤了根本。 简初晴却有些怀疑,“真的没事吗?” “我说她们没事就没事。你要相信你男人啊。”大红笑道。 “你拿点好的丹药出来给她们补补吧。” 大红简直被她这句话给弄的哭笑不得,过了半晌才说:“你啊,你以为丹药是那么好得的,我也不可能备一堆的丹药啊。要是有,我早就拿给你吃了。” “没有丹药,那有没有什么天才地宝呢?”简初晴又问。 大红连忙说:“没有,也不需要。她们现在还这么小,这次不过是脱力而已。休息好,吃好,很快就能养回来的。你别瞎操心,不管是什么好东西,也不能随便乱吃的,所谓过犹不及。况且我也没那么多好东西。” 简初晴这才不追问他了,还说他:“人家都说大妖有一堆的收藏,好东西多的是。你怎么这么穷呢?” 大红被她句话差点儿噎住,“我怎么穷啦。你去找个比我富有的人出来给我看看?” 这下子轮到简初晴噎住了,讪笑道:“好啦,好啦,没有就没有吧。我只是担心她们。” “我知道你担心她们,我说没事就没事的。你放一百个心。”大红笑道。 他也不会因为老婆这句话就真生气了,但是多少还是有些不服气的,毕竟在这个世界,他真的可能算是最富有的,并且最有本领的了。要不是因为有他的贮物袋,日子会难过很多呢。比如,昨天简初晴就又让他掏了一些草纸和肥皂出来了。光是这些日用品,就是个大难题。 不过,想到这事儿,他突然发现自己居然从来没有注意过飞鸟族人,用的是什么日用品。他相信,不管是飞鸟族,还是有角族,又或是鲛人族与牙牧族,应当都有自己族专用的日用品。草纸还能说随便用点草啊树叶什么的,但肥皂类的清洁用品,这些人肯定有,不可能大家伙一直就只用清水洗涮的啊。 如果不能在本地找到可替代的东西,他的贮物袋再大,也不可能永远给一家人提供这些日用品啊。 这可真是个好问题,大红忍不住皱起眉头。 心慌慌 第一次见到大红这样严肃的表情,简初晴心里有点慌,连忙问:“怎么啦?”这家伙向来都是目空一切,甚至有点天下老子最大的模样,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事能难到他的。 大红叹了口气,说:“我突然发现了个大问题。” “什么大问题?”这下子简初晴更加慌,甚至语气中都不由自主的带出了惊恐。老公都说是大问题,在她看来就真的是个大问题了。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完全在依靠他了。 她的反应,也把大红吓了一跳,连忙搂住她安抚道:“对不起啊,吓到你了。你别担心,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大事,就是我以前没怎么关注过。突然间想起,自己有点大惊小怪了。” 他把有关清洁用品,草纸的事情说了出来。 听了他的解释,简初晴忍不住打了他一巴掌,“真是的,吓了我一大跳。我还以为哪里出现了大问题呢。就这啊,以前不是和你说过,让你找找皂角树的吗?” 她记得一堆用皂角当肥皂用的小说片段,就算她没有亲自用过,也觉得不是个问题,只要能找到皂角,就能按照小说中的方法,慢慢实验出正确的使用方法。 草纸嘛,说实话,她也看过一堆小说描写,甚至还看过一些小视频。虽然难度比较大,但多试试,总有一天是会成功的。 何况,这个时空的原居民们,又不是真正的饮血茹毛的远古没进化人,他们有自己的族群,会种植,会养殖,会盖房子,会煮饭,还会制作布料,肯定也会用到清洁用品,搞不好人家也会制作草纸呢。就算他们自己制作不出来草纸,大不了他们拿东西去交换呗。 “以前没注意过皂角树,更没有关心过他们用什么草纸,下回我会去问他们的。”大红讪笑道。 这也是因为家里不缺这些东西,他就没放在心上。 简初晴笑了笑说:“不止是你这样,其实我也一样。”自从能在大红的贮物袋里随时掏出自己必需的日用品后,她也就再也没有操过这方面的心了 每次都是到没有用的时候,她就喊一声:“拿点xxzz出来。”然后,大红随手一掏,东西就送到面前来了。 当然了,这也不是每次都灵的,很多东西他也拿不出来,但是肥皂和草纸,却还真的不缺。就连大红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备了这么多这种东西的。就他一个人,也用不了多少啊,却贮备了大量的日用品。 但贮备量再大,也有用完的一天。所以,能找到替代品,才是硬道理啊。不然,等到没有东西使用的那天再来着急就晚了。 “哎,对了,你去一趟有角族吧,换点大米和水稻种子回来。如果他们有草纸和肥皂类的,也换一点回来。” “好的,等孩子们醒了,我就去一趟。”大红同意了。 现在孩子们刚睡,而且是太累的原因,估计要多睡几天了。 孩子们睡了,地里也没什么活儿要干了,闲了两天,简初晴突然记起了苦力鸟,“喂,都现在了,怎么没见到苦力鸟啊,你去看看吧?” 去年是秋末苦力鸟就来了,今年都初冬了。又因为要和飞鸟族做第二季麦子的实验,大红时常跑来跑去的,基本没空过去河对岸打猎和砍柴,反正他从飞鸟族回来,就可以顺手打猎,有时候也顺便带几捆柴回来。 而且要交换粮食的活,他也顺便干了。他每次去带些红薯去,等麦子收了,他回来时就把相应的麦子给带回来了。因为不是专门去交换粮食的,每次他带的也不太多,根本就不累,也不需要有苦力鸟来帮忙。他也就把苦力鸟们给忘记了。 大红愣了一下,拍拍脑袋说:“我就说我有什么事情忘记了呢。原来是这些家伙。你等着啊,我去看看。” 他立马就走了,急急忙忙去找苦力鸟,也不知道过了大半年,这些家伙还记不记得他,还记不记得以前他教过它们的本领。 结果,他找了一圈,居然没见到苦力鸟的影子,最后只得弄了几只野鸡就回来了。 “不知是出了什么事,它们还没有来呢?” 简初晴喃喃自语道:“难不成,它们今年不来了?” 大红摇摇头,说:“不应该啊,它们是迁移族啊,我觉得搞不好它们是在路上出事了呢。” “如果一个族群出事,一定是大事件。我有些担心了。”简初晴心里划过一丝不安,不止只是担心这些苦力鸟,更大的担心是怕整个环境的变化,进而影响到他们一家人的生活。 “不至于吧。你也别想太多。过几天,我出去打听一下。”大红连忙安慰她。 不过,他心里也很担心,真要有什么事情,肯定得提前做准备嘛。 “也只能这样了。咱们去多打点柴草回来吧。”简初晴怕自己胡思乱想,干脆给自己找了些活儿干。 家里的柴草也确实不算多,大红也没反对,“行啊,走吧,现在是得多备些柴草了。” 现在天气还不算很冷,而且经常出太阳,风又大,柴草很容易就晒干了,正是备柴的好时机呢。 两人拿了工具出门干活去了。他俩还特意跑远了一些,砍了几捆芦苇,背回家来,靠在院子外墙上晒着。 接下来,大红天天砍柴,顺便还打点野味回来。而简初晴除了和他一起砍柴之外,还在腌制各种咸菜,泡菜等等。两人忙忙碌碌的为过冬做着最后的准备。 孩子们睡的很沉,简初晴每天都去看她们好几遍,但她们却一点儿苏醒的迹象也没有。她们静静的躺在床上,就跟个木头娃娃一样。 她很担心,问:“她们会不会一睡几个月啊?就像动物冬眠一样?” “应该不会的。”大红摇头。 “那她们要睡多久啊?这都过去了五天了。她们不饿吗?”简初晴有些焦急了。 “走吧,别在这里吵到她们。”大红搂着她,把她带到外面来了,才又说:“她们是累了,跟人累坏了一个样,得好多天才能补回来呢。睡五天算什么,你别忘记了,她们本身就是植物,可以一动不动的,就算睡两三个月,也不会有事的。我一直在注意她们的呢。而且就算最坏的情况,她们也不过是变回本体罢了。” 简初晴知道自己也是瞎操心,在他的劝慰下,也只能自我劝解,孩子们不会有事的。 而且她也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就如大红所说的,孩子们可能会变回本体。 苏醒了 孩子们一直不醒,大红也不能离开家出远门,就只得天天砍柴打猎啦。 这几天两人砍回来的柴都围着院子堆了一整圈了,腌制的鸡啊兔子鱼块,都挂晒满了几张晒架,各种咸菜,菜干,泡菜,也做了很多。 同时,大红每天也都会过去河对岸看看,但是苦力鸟依旧没有踪影。 “估计它们今年真的不会来了。” 简初晴说:“不来就不来吧,也不是什么大事。今年也没什么事要它们帮着干了。就是明年春耕我们自己要辛苦一些了。” “恩,就当是没有训练过它们的了。“大红有些遗憾的说。 对于这个他并不了解的族群,只是相处的短短一段时间的苦力鸟们,他也搞不明白它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许人家是正常的呢。这么一想,它也就不再纠结这件事了。 简初晴又说:“它们不来,咱们还省点食物呢。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孩子们。” 孩子们这一次睡的时间真的太长了,已经过去了十天。大红本来是要等她们醒了就去有角族的,她们一直不醒,他也不敢出门。 大红本想说点安抚她的话,突然听到孩子们房间传来了动静,连忙跑过去看。 在床上一动不动跟块木头似的睡了十天的孩子们,就好像听到了简初晴的担心一样,醒过来了。 “哟,你们睡好了啊。”大红笑问道。 孩子们迷糊了片刻,才真正清醒过来,“我们睡了很久吗?” “是有点久,十天了。” “呀,这么久啊。”孩子们一起床,就活跃起来了,叫嚷着:“肚子好饿啊。” 看到她们完全没有任何不适的样子,大红就知道她们没什么事了。 “快点去洗漱,我去给你们弄饭吃。”简初晴欢快的跑进厨房。 炉子上一直炖着鸡汤,她去和了一些,就着鸡汤下了一锅面片,又打发大红去烤鸡,还手脚麻利的炒了一盘酸辣大白菜。 孩子们睡了这么久,肚子也格外饿,呼啦啦的埋头苦吃。一人很快就干掉了一碗面片,简初晴看她们吃得太急,还一个劲的说:“别噎着了,慢点吃。” 很快的,大红也烤好了鸡,撕成块端过来了。 肚子里有了货,孩子们吃饭的速度也慢了下来,一人拿着一块烤鸡慢慢啃着,一边吃还一边闲话起来。 “妈妈,爹爹,你们不吃吗?” “我们刚才吃过了。”简初晴笑道。 看着孩子们吃的香,精力也旺盛,她一直提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 “我们睡觉时,你们都干了什么?” 大红答:“干活喽。我们天天砍柴啊,还弄了很多鸡回来了。” 简初晴也说:“今冬明春,咱们家不担心食物不充足了。你们可以放开肚皮吃。” 孩子们听到这样的话,也非常满意,吃完饭,还一个个要闹着去数家里到底存了多少只鸡呢。 “去,数数看。”简初晴笑了笑,干脆把她们带到晒架跟前,让她们自己看。 满满几个晒架,一只只处理好的鸡吊在上面,密密麻麻的,十分壮观,足有上百只呢,这些鸡已经晒了个半干。另还有两只大盆子里也装满了这几天刚腌制好的鸡肉和鱼肉。同时,屋子里还存放了不少晒干的咸鸡,咸鱼干,虾干等等。 这都是孩子们喜欢吃的,看到有这么多,孩子们更加满意了,她们根本就数不清了。只知道叫嚷着:“好多肉肉哦。” 吃饱喝足后,孩子们就到外面去疯玩了。 大红跟着她们,趁机仔细查看她们的状况。没想到,她们的妖力没退步,居然还涨了一点儿。 他深思了片刻,才恍然大悟,暗道:“看来,她们这次也算是个突破啊。” 修炼本身也会有遇上瓶颈,需要外力来突破,她们这次也算是因祸得福呢。枉费简初晴天天担心她们,他忍不住笑了笑,又问:“你们有没有觉得力气变大了,身体更轻盈了些?试试看。” 小家伙根本就没有觉察到自己的变化,听到他的问题,还愣住了。 大红看到她们呆呆的望着自己,才想起她们才一岁多,很多事情都不懂,连忙又说:“你们不是很会地遁吗?来一次。” 这下子孩子们明白了,一个二个不甘落后的往地里钻,像一只只地鼠一样,片刻间就不见人影了。 简初晴收拾好了厨房过来,只见到大红一个人,惊讶的问:“人呢?怎么就你一个了。” 大红哈哈大笑起来,过了片刻,才指着不远处一个才冒出头的孩子,说:“你看。” 接着,其他孩子们也纷纷冒了出来。她们钻下去的地方到她们冒出来的地方,相隔的距离,比以前要远了不少。 可见,她们的本领是真的增加了。 孩子们在这个过程中也发现了自己的变化,个个都兴奋极了,跑过来围着大红问:“爹,我们是不是变强了?” “对啊。” 孩子们得到了确切的答案,更加兴奋了,全都欢快的叫唤起来,“那我们是不是能干更多的活了?” “是啊。”大红笑道。 简初晴也很开心,却说:“你们还想再多干什么啊。小孩子还是该多玩乐,多休息。可别再把自己累坏了。” 虽然得到了突破是好事,但毕竟这个过程并不美妙,她可不想再来一回。 “可是我们很好啊。”孩子能不能理解妈妈的话,还在努力表现自己。 大红也跟着老婆来了一句,“谁让你们才这么一点儿大咧。” 结果,他这句话倒是提醒了孩子们,一眨眼间,孩子们就在他的面前变大了。 简初晴眼睁睁的看着孩子们长高了一截,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看了看孩子们又转头看着大红,问:“她们这样不正常吧?” “怎么不正常了。她们只是长大了啊。”大红不以为然的说。孩子们的妖力增加,个子本来就要增加啊。虽然有些妖类长的慢,但那妖力也增加的极为缓慢啊。再说了,她们五个,本来就很特别,成妖的速度太快,长个子也该很快才对。 他可不想一直养着五个奶娃娃。虽然他已经习惯把自己当成了人,并且用人的要求来要求自己,但是当妖的本能却也让他知道,妖的生长速度与人是不一样的。特别是眼前的五小只,更加不是自己所熟悉的任何妖类,也与其他妖没有什么可比性。 所以,他也希望她们能快点长大,别说长到成年的模样,最起码不要一直保持着奶娃娃的模样嘛。再说了,她们化形也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了。按照人类的算法,年长了一岁,个子也该长高一点了嘛。 果然,简初晴接受了长大这个说法,只是她多少还是有些不能接受孩子们在自己面前突然间长大,“那怎么不是慢慢长大呢?这样突然变大,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怎么会呢。这是正常的,就跟人类小孩子一样啊。你没发现一岁的娃娃要比两岁的娃娃高大一些吗?要不是她们自己不会控制。本来睡着就该慢慢有变化的。”大红找了个理由堵住了老婆的问题。 简初晴被忽悠过去了,也很开心,干脆宣布今天是孩子们的生日,就当是一岁的生日。 妖并没有过生日的概念,但人类有啊,特别是现代人,过生日大小都是要庆祝一下的。其中,最特别是小孩子们的生日。而周岁更是重中之重,一定会大宴宾客。 就算是普通一年一岁的一日,讲究点的家长也会邀请平时关系亲近的亲戚一起,订个酒店,订个漂亮的生日蛋糕,一起为孩子庆生呢。普通人家也会在自己家里整一桌丰盛的菜,再买个漂亮的生日蛋糕,一家人为孩子庆生。 所以,简初晴说:“为了庆祝孩子们的生日,我今天要做大餐。” “过生日,不是要吃长寿面吗?”大红好笑的问道。 “当然要啊。但光吃个长寿面,也太简单了。你是不知道啊,我们那里小孩子过生日,都多热闹呢。”简初晴笑道。 特别是一周岁,还有抓周的□□俗呢。 这一天,孩子被打扮的花团锦簇,在客厅中间摆在一张铺上了红毯子的桌子。 众亲戚朋友们围着孩子们,各人都往桌上放意头好的东西,再加上主人家自己放的东西,让孩子去挑选。比如有些人会直接摆上一叠钱,孩子要是一上手就拿钱,大家就说这孩子以后是个有钱人,不会缺钱花。也有人含蓄一点,不直接放钱,而是放点金银首饰。书本和笔,当然也是少不了的。选择了这两样,就是会读书聪明的孩子。 至于其他的种种,也各有说头。比如放个航天模型,就是孩子是要当科学家的。放个玩具一枪,就说孩子是要当大将的。总之,每个孩子的抓周宴都热热闹闹的。 到最后,当然也是要好好大吃一顿的。 长寿面不止过生日的人吃,要是过生日的是老人,其他人更加要分着吃,沾沾福气,以后大家都长命百寿。要是过生日的小奶娃,吃长寿面就说快高长大。 今天正好又是孩子们的周岁,所以简初晴不止要准备大餐,还要忙碌着给孩子们准备衣服。 于是乎,大红也被她指挥的团团转。 热热闹闹 大红一边揉面,一边说:“你难不成还要立马给她们一人做一件衣服啊,哪里来得及啊。做个小东西行了。衣服可以慢慢做。今天的饭可不能不吃啊。” 要真让她给孩子们一人做一件衣服,今天别说吃饭了,觉不睡也来不及做出来啊。他努力劝着,想让简初晴放弃给孩子们做衣服。 可是简初晴不想让孩子过周岁都没有一件新衣服,但也确实来不及做了,最后,她很是努力的给一人做一条半截的小短裙。同样的布,也来不及有什么花样,更别提像上次的裙子那样还缝五个不同色的口袋了。 这种小短裙其实就是两块裁剪成梯形的布,缝和起来的,腰间前后都加了两条背带,到肩膀上来打个结就可以了。样式十分简单,五条裙子的背带用了五种不同的颜色,以示区别。 但就算这样简单的裙子,缝五条,也花了她很多时间。 大红已经饿的催了她好几次了,“快点做饭吧。你打算今天要饿着小寿星们吗?” “好了,马上就可以了。”缝完最后一针,简初晴放下手中的针线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做的太专注,又太着急了,她眼睛都花了。 而生日宴,也因为她要做的东西太多,而推迟到了大晚上。 天都黑了不知道多久了,简初晴才开始做饭,不过她在做小裙子时,她已经指挥着大红做好了很多准备工作。比如擀好了面条,熬好了汤,搓好了各种丸子。各种菜该切的切了,该洗的洗了,土豆泥也准备好了,鱼也切成块,各种配菜也都处理好了。孩子们也在一边帮忙兼捣乱。 她来不及把刚做好的裙子给孩子们试了一下,就来厨房做大红完全不会的工作,同时还一边指挥大红帮自己打下手。 “起油锅,先炸各种丸子。” 炸丸子这种活,不需要多大的技巧,主要是火不能太大,要看着锅里的丸子,不能炸糊了。 最先炸的当然是肉丸子了。 一颗颗圆滚滚的肉丸子一入锅,油锅里就发出滋啦啦的响声,丸子也很快就在油锅里浮了起来,空气中也开始弥漫着肉香味儿了。 孩子们一边吸着口水,一边眼巴巴的远远望着锅里。因为简初晴不让她们靠近油锅,太危险了,怕她们被油炸伤了。 “好香啊。”大红使劲的闻了口香气,和孩子们一样吞着口水。 简初晴连忙指挥他:“去拿两只干净没沾上水的筲箕来。” 等大红递上筲箕,锅里的肉丸子也都变成了金黄色,简初晴拿起爪篱,把锅里的炸丸子捞起来倒进筲箕里,又开始炸第二锅。 大红则迫不及待的拿着炸丸子和孩子们去分享了。 “小心烫到了,别急着吃。”简初晴连忙抽空提醒了一下。 “你们慢点吃啊。”大红把丸子直接端到外面去吹了一下冷风,才给每个孩子们分了两颗,自己也拿了一颗扔进嘴里。 肉丸子别看外面被风一吹就凉下来了,其实内里却还十分烫,他一口咬开,就被烫到了,急的他连忙又吐了出来,还伸着舌头直吐气。 “真的好烫啊。你们小心点哦。” 孩子们却比他小心多了,只是咬了一小口,手中的丸子因为被咬开了,里面冒出热腾的白气,被风一吹,肉丸子的温度就明显降了下来。 “好吃,好好吃哦。”孩子们一边吃,还一边嘲笑他:“爹,你太着急了。不能一口直接吞下去的。” “对啊,要慢慢咬,就不会烫到了啊。” 大红被烫了一下,吃第二颗的时间,干脆直接把丸子掰成两半,散热就更快了。 于是乎,没等简初晴的第二锅丸子炸熟,这父女六人就把筲箕里的丸子全吃光了。恩,还给简初晴留下了一个独苗,大红拿过来直接喂到她嘴里,“你自己也尝尝,味道很好。” 吃了这颗丸子,简初晴也说:“确实不错,今天你调的这个味道很好。” 这些丸子其实是大红在她的指挥下做好的,从剁肉开始,到搅拌均匀,再搓成丸子,都是大红带着孩子们完成的。不然,简初晴根本就不可能有时间去做裙子。 接下来,她就让大红来炸丸子了,她去做其他菜,并且时不时的指点一下大红,毕竟大红还没完全撑握炸丸子的火候,怕他炸糊了。炸完了肉丸子就炸鱼块,最后是炸土豆丸子和萝卜丸子。 大红生怕她还要去整治十碗八盘的大菜,连忙又说:“少做点菜啊。明天再做也可以啊,咱们家孩子的周岁宴,连开三天不行吗?为什么非得一天就搞完呢。” 简初晴还真被他说动心了,简化了工作。主菜就只做了一个火锅,汤底用的是尖牙兽汤,这也是早就在炉子上熬着的,配上刚刚炸好的各丸子,肉丸子就分几种,鸡肉的,尖牙兽的,还有小兽的,还有野猪肉的。还有各种鱼块,和两个蔬菜类的丸子,萝卜丸子和土豆丸子。配菜有鲜嫩的豆芽,大白菜和萝卜。 这个是她早就设计好的重头菜,其他的菜,她挑选了一下,打算只做红烧鱼和辣子兔肉块了。就如大红说的,一次做太多,一来吃不完,二来嘛,再不吃这顿饭,大家都要睡觉了。实际上,大家吃炸丸子都已经吃了个半饱了。 这一通丸子炸下来了,时间也又过去了好大一会儿。不过此刻,简初晴也做好了最后一道,拔丝红薯块。 “可以开饭了。” 接下来,就是大家一起换上干净漂亮的衣服,小孩子们也换上了简初晴刚刚做好的新裙子,在肩膀打上了漂亮的蝴蝶节。 就这么一件简单的小裙子,瞬间就让孩子们惊喜的瞪大了眼睛,互相打量着,高兴的叫道:“好漂亮。” “谢谢妈妈。” 大红也说:“恩,真不错。你这女工越来越好了啊。” 小半天的时间,缝五条小裙子,别的不说,光是速度也就厉害了。简初晴也很是得意,“还好很合适。就是时间太紧,没来得及做些装饰。” “这个冬天,你有大把的时间给她们做衣服。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急什么呢?” “也是。明天再找几块漂亮点的布出来。” 接下来就是真正的周岁宴啦。大红点着大蜡烛,屋子里照的亮膛膛。 长寿面也在第一时间就上场了,用鸡汤煮出来的长寿面,香喷喷的,每个人都有一碗,面上还点缀着一点绿色的菜叶子,再加上一个荷包蛋,真可谓是色香味俱全了。 等大家伙拿起筷子要开吃了,简初晴忽然想起了一个大事,“没有酒水和饮料啊。“ 在现代哪个聚会不要酒水和饮料的嘛,没有宴会上只上一桌子菜的。 “这还不简单啊。”大红笑着,顺手掏出一坛子美酒。 大红还拿了一坛子美酒出来,这回是普通的人间美酒,也不知道他几时在人间游历时扔进贮物袋的。 酒坛子一打开,就散发出浓郁的酒香味儿,可见度数还不低。孩子们自然不可能喝这种酒,简初晴就去拿了一瓶子自己熬的秋梨膏出来,给孩子们一人冲了一杯甜甜的梨膏水。 “来,干杯。祝宝贝们生日快乐,快高长大。”简初晴用现代人的方式带头举了杯,说了祝福的话。 大家喝了一口酒,大红也说:“祝宝贝们生日快乐,快点长成漂亮的大姑娘。” 孩子们乐眯眯的回应着他们。 有人说:“祝妈妈和爹爹也越来越漂亮。” 有人又说:“祝妈妈和爹爹,越长越大。” 更搞笑的是,“祝妈妈和爹爹,快点长大。” 这话听的简初晴和大红两个差点儿笑死了。 “宝贝们,祝大人,不能说长大这种话了。我们已经长大了啊。”简初晴一边笑,一边教育孩子们。 大红也说:“就是,你们应当说祝我们生活幸福,身体安康之类的话。” 孩子们也从善如流的说:“祝妈妈和爹爹,越来越幸福。” “对啦。就应该这样说。”大红笑着和她们碰了一下杯。 孩子们又说:“祝妈妈和爹爹,身体安康。” 简初晴也和她们碰了一下杯,说:“谢谢你们哦。”她喝了一小口酒,转过头来大红碰了一下杯,说:“老公,咱俩也来喝一杯。” 大红也搞怪,喝完了杯里的酒,又给两人子里加满了酒,和简初晴碰了一下杯子,还说:“祝老婆越来越年轻,越来越漂亮越来越可爱。” 简初晴也打趣他:“祝老公越来越年轻,越来……”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差点儿顺口把越来越可爱漂亮的话说出来了,最后只能硬生生的转成了:“……越勇猛。” 这话一说出口,大红还没反应过来,她自己却先脸红,连忙装成无事的去挟菜吃。 看到老婆满脸红露,大红却已经有所行动了,伸手在她大-腿上摸了一把,又附身过来,在她耳边低语道:“看来,我这段时间令老婆失望了。今天晚上一定好好侍候你。” 简初晴一把推开他,低喝道:“吃饭啦。” 可惜的是,这会儿,两人哪里还有心思吃饭呢。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啊。 好在,吃饱喝足,又玩闹累了的孩子们很快就打起了哈欠。 于是,宴会结束。 孩子们去睡觉了,属于夫妻两的夜才开始…… ※※※※※※※※※※※※※※※※※※※※ 现在水果真的好贵,梨子最便宜的都要六元左右一斤了。 生活日常 连续三天,一家人就在家里吃大餐,简初晴使出了浑身解数,整治了不少好吃的,让大家吃的极为满意。也幸好是家里现在物质是最丰富的,经得起折腾,但天天这样吃下去,还是有点吃不消的。 于是大红宣布:“大庆祝结束,我也该出门去有角族了。”趁现在天气还没到最冷的时候,出门也更方便一些。 “恩,最好是多换点大米和水稻回来。”简初晴说。 就三天的时间,面粉就被大家消灭了不少,再不多弄点大米回来,恐怕明年青黄不接时,又得纯靠玉米红薯当主食了。红薯玉米再好吃,大家还是更爱吃米和面啊。 玉米其实是个好东西,磨成面和面粉可以搞个二合面的面条,饼子等吃食。玉米稍微磨一下,甚至不磨,整粒的和大米一起可以煮粥煮饭。但是光吃玉米面和玉米粥,又觉得太粗了些,味道也不那么好了。 大红想了想,说:“那光带红薯只怕不行,再带点鸡和各种咸菜吧。”红薯也是有保存期的,并且保存不好,还会烂掉。则且有角族打猎不行,家里的肉类显然是不太够的。 “行啊,反正家里这些东西够多。”简初晴立马去收拾了十五只已经晒干的咸鸡和几竹筒的各类咸菜,外加一些红薯干出来。 孩子们一听到出门两个字就兴奋,围着大红问:“爹爹,你去要多久?” “我要多过几天才回来。你们在家好好陪着妈妈。”大红知道她们的意图,先就给她们泼了冷水。 “不带我们去吗?”孩子们还是眼巴巴的问。 “不能。”大红无情的拒绝道。 “为什么?我们现在已经变厉害了。”孩子们仍然在争取。 “不行,就不行。妈妈也不能去呢。” “是啊,我也在家啊。” “可是我们想去嘛。妈妈也一起去啊。”孩子们还不死心。 简初晴只得说:“爹爹是去办正经事的,不是去玩的。下次我们一家人有机会再出去玩。” 孩子们只能作罢,却满脸的不痛快,围着简初晴一个劲的问:“几时可以去?” 简初晴本来只是随口安抚孩子们的话,却被逼的要给出个具体答案,最终于只能说:“等天变热后,才能去啊。” 也只有到了夏天,才可能一家子一起出门。那时候天气好,在外面露宿方便,再加上山林里物产丰盛,也不需要带太多东西,大红才能驮着她们六个人啊。不然,就凭孩子们这小短腿,翻山越岭的,就算去最近的鲛人族都不知道要几天才能到达呢。 最重要的是,这么小的个子,如何在山林里穿行啊。别说孩子们了,就是她以前跟着大红出门,多半时间还得靠大红驮着飞呢。都是些没有路的地方,有的地方完全走不了,只能飞。 就算大红再有力气,天天驮着老婆孩子六个人,再加一堆吃的喝用的,也会太辛苦了。她可不敢把大红累病了。而且孩子们也不能这么小也不可能天天带着她们到处去玩的啊,家里的活儿也多,外面也不是纯粹的没危险的。 “那要等多久啊?” “不能现在就去吗?” “反正现在也没有活要干啊。” “我们也去玩嘛。” …… 孩子们很不满意,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搞的简初晴都要招架不住了。 大红只好出头做恶人,说:“妈妈不能在这么冷的天外出,你们在家好好陪她。” “妈妈很怕冷吗?” 简初晴答:“是的,这种天气我只能呆在屋里。” 如此,孩子们没话好说了,脸上写满了同情,好像简初晴一下子成了家里最脆弱的那个人,一个个摩拳擦掌的要保护好她呢。 大红背了两大袋红薯,胸前挂着简初晴收拾好的七七八八的半袋其他东西,还特意割了一捆麦苗挂上袋子,弄得周身都是物品。 简初晴担心他太累,说:“会不会太重了,少拿些红薯吧。” “还好。没事的。”大红试着飞了飞,觉得不吃力。有角族离的太远,一次不多带点东西过去,跑这么远的路就不划算了。 这时候,他就怀念自己的苦力鸟了。如果苦力鸟们在,能带多几倍的东西,可惜,它们不知道怎么搞的,今年没有来。 他一走,简初晴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猫冬,地里基本没活可干,白菜萝卜都好好的长着,要等这们还长大些了,才能盖起来。因为现在还不是太冷,白菜萝卜也在抓紧最后时间生长着,努力让自己长的更大更壮实。 简初晴天天除了和孩子们在外面放两遍风之外,全部的时间都呆在屋内给孩子们做衣服鞋袜。 至于家里的猪和鸡,也基本由孩子们接手管理了。甚至简初晴连去菜地里摘菜她们都不肯让她去。她们怕简初晴在外面呆太久,会冻坏。 “我们现在能做这些事了。” “是啊,我们长大了啊。” 看着孩子们稚嫩的脸,小小的个子,简初晴又是好笑又是感动,“你们才一岁呢,离长大还远着哟。”起码也得等到她们长到少女样子时,才叫长大啊。 “可我们比以前大了啊。” “就是,我们都长高了呢。” 她们确实长高了些,去年的衣服都变短了一截。但是离长大真的还差很远,现在的她们也就和普通人类三岁的孩子们差不多。 让三岁的孩子们干这干那的,简初晴心里总是觉得不得劲,但孩子们干活却真的比以前有章法了,而且因为身体变高了些,人长大了些,原先不太会干的活,也变容易多了。 比如,给猪喂草,以前她们只能拖着草,还拖不了多少,现在可以抱着一小捆草了。再比如,以前拿扫把,都不太拿的住,现在就能很好的拿住了。 总之她们身体长大了,力气变大了,心智也跟着长大了一些,干活确实要比以前厉害了。简初晴也只能由着她去了,反正她们把干活也当成游戏了,而且小孩子也在家里呆不住,与其让她们在屋里瞎折腾,还不如给她们一点事情做做。而她自己只要在一边看着,时不时的指点一下就行了。顺便也是教孩子一些生活中的常识了。 生活当中也有很多学问的。简初晴不是老师,干不了专门的教育活儿,但一些生活常识,一些简单的知识还是可以教的。最重要的是,这种在自己实践中边学边做的,而学到的知识,会令人更加记忆深刻,也更加容易理解。 家里现在多了两头小猪仔,不是家里两头大猪生的仔,是大红前面从外面弄回来的。两头大猪养了一年多,长的又肥又壮,成了这一片最凶的家伙,也成了简宅的保护者。它们现在是成年猪了,武力值很强,而且很怕大红,还清楚的知道,主人家都是要保护的,不能伤害。 所以,大红也就把它们放开了,没有像以前那样半圈养着了。但是它们的猪圈依旧打理的很好,因为它们到了晚上会主动回家休息的。它们已经习惯了这个干净温暖的家。 两只小猪仔的家是新建的猪圈,和成年猪相隔甚远,大红担心成年猪不喜欢小猪的到来,伤害它们。并且小猪仔毕竟是被迫离开自己的亲人的,还很胆小,怕见到外来猪。 简初晴和孩子们只需要照顾两头小猪仔,成年猪基本不需要人照顾,它们会自己找食,只要隔几天给它们扔点食物让它们加个餐,再清理一下猪圈就行了。但小猪仔就需要比较精心的照顾了,因为它们小,吃的比较精细,还得天天都去看,生怕它们病了,冻着了。 只有等到它们半冬眠了,孩子们才能比较闲。 搭暖棚 大红走后第七天,下起了大雪,温度也明显又下降了。这表示已经进入深冬了。 晚上听着外面的风雪中,简初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是担心大红在外面挨饿受冻,二是担心地里的白菜萝卜会被冻死。 好不容易捱到天亮,简初晴就起床去煮早饭,她原是想着自己先吃点东西暖和暖和就去地里干活的,但早饭还没来得及煮好,孩子们就起来了。 老大打着哈欠问:“妈妈今天怎么起这么早?还在下雪啊。” 她以为今天在下雪,天气冷。妈妈会和她们一起舒舒服服的睡个懒觉呢。 “你们没睡好就再去睡会儿。” “不了。”孩子们已经起来了,不可能再去睡觉了。爹不在家,她们身负保护妈妈的重担呢。 “那好,等下我们去把地里的白菜萝卜盖起来。”简初晴笑道。 吃过热乎乎的早饭,冒着大风雪简初晴带着五个小娃娃到菜地里来干活了。她要给菜盖上一层保暖用的草席子。 菜地保暖用的草席和一些东西早就准备好了,一捆捆的就摆放在菜地附近小棚子里。简初晴打开棚子,从里面拖出一捆捆的草席子,再在菜地上横七竖八的支了一些竹片,弯曲成半圆形,两头插在地里当支架。 这些支架大约有半米多高,还给菜留着了一点空间,接下来她再和孩子们往支架上一张一张的铺草席。 这就相当于给白菜萝卜搭了个简陋的暖棚,能让它们继续生长,保持活力。去年弄的太简单,直接往白菜萝卜上铺的草席,效果要差很多,有的白菜萝卜被压的太狠,有的还是冻坏了。 今年简初晴和大红就早早准备好了这些东西。 草席子盖一张就得固定一张,不然风一吹就吹跑了,等于是白干了。这个活还有点麻烦并且很费时间,菜地又那么大,大红又不在家,孩子们又太小,只能帮着打个下手,简初晴知道自己得干很久,一会儿也不敢休息。 整个白天,简初晴就带着孩子们在菜地里忙活着,连午饭都没时间吃。全部盖完,她累的腰都直不起来了,脸和手也早就被风刮疼了。要不是穿的多,而且一直在干活,只怕人都要冻僵呢。 最重要的是,她才干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实在是干不完了。她最后也只能随便往这片没盖好的地方扔了几捆草上去,先勉强应付着。 累的狠了,回到屋里,简初晴都恨不得直接倒到床上去睡个大觉。可是肚子还饿着啊,不止她一个人饿,孩子也跟着忙活了一整天呢。看到她们满脸的疲倦,简初晴心疼不已。幸好孩子们不是真正的孩子,而且她们力气大,又不那么怕冷,不然简初晴也不敢让她们跟着自己干一整天的活。 实在是没力气做饭了,简初晴强打着精神,就着炉子上炖着的汤煮了一锅面条,还特意的多加了几块姜,又往面条里加了些白菜叶子,再从坛子里夹了两碗咸菜就叫大家过来吃晚饭。 母女六个人,一人端着一碗鸡汤面,呼啦啦的吃的头都不抬。实在是太饿了啊。 一碗热腾腾的鸡汤面下了肚,人总算暖和过来了。 解决了晚饭,洗了个手脸,烫了个脚,简初晴就带着孩子们上床睡觉了。 大家几乎是一挨枕头就睡着了,而且这一宿她们六个人都睡得很沉,简初晴都累坏了,五个孩子也一样。 第二天,雪依旧在下,简初晴依旧带着孩子们继续昨天未完工的活。 昨天完成了一大半,今天就不用累死累活的赶工了。中午时分,简初晴还带着孩子们回来吃了点午饭,顺便休息了一会儿。 接下来的几天,简初晴和孩子们就过上了早上是成中午开始的生活。 大冷的天,早上没人愿意离开暖和的被窝,何况五个孩子还恨不得直接冬眠去,简初晴也就不起床了,陪着她们多睡会儿。到快中午时,她才起来,做饭和缝衣服,孩子们就在家里玩闹一下,再去看看猪和鸡。 每天的饭菜,也都以汤和火锅为主了,倒是给简初晴省了不少时间。她也就有更多的时间来缝衣服了。 紧赶慢赶,她给孩子们每人一件的外套总算做好了。 这件半长掐腰的外套正好可以搭前面做好的小裙子,如果再配上及膝盖的厚袜子和皮靴,就成了最时尚的小公主。可惜的是,这里没有那种袜子和皮靴。简初晴只得给她们每人再去缝一条裤子和做一双鞋。务必把孩子们打扮的漂漂亮亮。 孩子们穿上了新衣服,都非常开心。 一个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满是笑容,“谢谢妈妈。” “妈妈真厉害。” “以后你们自己也可以的。”简初晴笑道。她现在的女红技能确实有很大的进步了。 “妈妈教我们吧。” “你们还太小,再过几年我会教你们的。”简初晴笑道。 这个事情不用孩子们提,她都会教她们的,并且还会严厉要求她们学会。因为等她们长大了,她估计也做不过来了,在这个地方,又没店铺卖衣服,想要穿漂亮的衣裙就只能自己动手啦。 这个时候她才真正体会到古代女人真的挺厉害,几乎个个都是女红高手。而且大多数女性都需要缝一家人的所有衣服鞋袜,难怪古代女人个个都要熬夜做针线活的。也留下来那么多挑灯夜缝衣的诗词。 纯手工一针一线的缝,只不过是需要时间和耐心,就不说了,但不管是衣服还是鞋袜还得自己裁剪和设计啊。这真的太厉害了,现代的裁缝和服装设计师,哪个不经过多年的学习和培训才能做出点成绩来啊。而古代女性,大部分连读也不可能读,连一个字也不认识,更没有机会去学校学习培训各种技能,完全是指望着母亲来教的。 女性们不止是缝衣做鞋,还得洗衣煮饭,带孩子,甚至下田呢。最可恶的是,女人往往还是家里地位最低下的,吃的最差,干的最多。 简初晴不由的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种时代,也庆幸自己现在生活的地方,没有男尊女卑的思想。 找到肥皂 几天后,大红回来了。 他带回了半袋大米和一小包水稻。这点水稻是用来当种子的。因为不知道能不能种成功,种子他换的很少。大米要的多一些,大约有五十斤。这些大米夹在玉米里一起煮粥,可以吃比较长一段时间了。 另外,他这次也带了任务去的,在有角族里住了几天,仔细观察了有角族人的生活日常,自然也就发现了有角族人用的清洁用品。这个族群人还是蛮讲卫生的,洗衣服洗澡都有用一处清洁用品。 他拿出十一块像砖头一样土黄中透黑的东西,指着其中一块用过的说:“这个就是他们的肥皂,我试过了,和我们的肥皂功能差不多。就是更粗糙一些。洗衣服去油污完全没问题,但洗澡用,还是差了点。洗过皮肤干干的,不过有角族人,是直接拿这个东西洗澡的。” 简初晴拿起一块仔细瞧了瞧,再闻了闻,说:“这东西看着不起眼,味道好像还不错,有股子淡淡的香味儿。” 大红点点头,说:“是的,我也问过了,他们说是用一种树结的果,捣烂再加上一些油脂熬煮成而的,我觉得这东西还挺像是皂角的。” 这种肥皂也是秋末新熬制的,家家户户都有不少存货,也不是什么精贵物品,他要用,人家就随手给了他一块。 他带去的红薯极受有角族人的喜欢,见他还要肥皂,干脆就给了他十块。十块肥皂,一家人完全可以用上一年了。解决了这个问题,大红和简初晴都放心了。相对于粮食来说道,肥皂就是不值钱的便宜货了。他们可以随便来找有角族人换。 红薯很饱肚子,又甜甜的,在他的教导下,有角族人也早就学会了用红薯块煮粥,大人孩子都爱吃,又能节省些大米。人家还巴不得他多带些红薯去呢。至于咸鸡,有角族人就更加喜欢了。毕竟他们自己打猎能力不是很强,又不会养殖鸡,能吃上肉的机会并不多。 各种咸菜,有角族人也喜欢,因为冬天他们能吃上的菜很少。他们自己也制作咸菜,是用春末采摘的野菜,和他们自己种的那个青菜制作而成的,又老又柴,品种也不多。 那一捆青青的麦苗,有角族人见到就很喜欢,这个季节,能见到这么绿的蔬菜,对他们来说是极大的诱惑。当大红告诉他们这个能吃时,当场就有人拿了麦苗下去,直接洗净切碎拌点盐就当菜吃了。 大家伙边吃还赞道:“味道不错,挺嫩的。” 大红见他们喜欢麦苗,就告诉他们:“这是我找飞鸟族换的麦种,种出来的。没种成功,只长苗不抽穗,从春天长到冬天,一直绿绿葱葱的。” 正在吃麦苗的老人闻言,眼睛灼灼发亮的盯着大红,问:“现在还在长?” 大红笑道:“是的,下了雪都还长在地里,一直是绿色的,别看它们长的高,但很嫩。我才想着带点给你们尝尝的。我们自己家吃不完。” 其实他们家人才不吃麦苗呢,家里菜都多的吃不完,谁吃这个草啊,麦苗只长苗不就是草吗?这些都是留给猪吃的。但是他和简初晴及五个孩子们,确实是尝过麦苗的,这东西他们能吃,其他人就能吃。不然,他也不敢随便拿来给飞鸟族人吃啊。 有角族这边要比大红和简初晴生活的地方暖和一些,下雪的日子极少见。但也一样有冬天啊,现在也比夏天秋天要冷很多。只是不到冰天雪地的程度,如果简初晴在这里,就能猜到这里的温度大约是三、四度。 在这个温度条件下,很多植物的生长也几乎是停止生长的。所以有角族人,在冬天也不种什么,基本都是在外面砍柴,打猎,寻找一切能吃的东西。 “那我们要是种一点,冬天是不是就有吃不完的菜了?”老人又问。 “你们可以试试。飞鸟族人说只有他们族人能种麦子,别人种了不了,还笑我只能种出麦苗来。所以我前不久也拿红薯去和他们换了不少麦子回去吃。”大红笑道。 老人点点头说:“是这样的。只有飞鸟族会种麦子,就像只有我们有角族人会种水稻一样。不过,他们那个麦子我以前也尝过,还是觉得不如我们的米好吃。” 当然了,他们两个族群,也重来没想过要互相交换点种子去种,因为有角族就会种水稻,飞鸟族就会种麦子。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每个族都有自己的独门绝活,别的族学不会。 有个年轻人插了一句,:“那明年我们也去和飞鸟族人换点麦子种子回来试试。这个当菜吃也挺不错的啊。” 冬天有角族人的生活并不容易,虽然家家户户有水稻,但他们族就和飞鸟族一样,收的水稻是不够大家伙吃一年的,一年里也有小半的时间是在打饥荒。甚至他们还不如飞鸟族,因为飞鸟族人能飞啊,打猎的能力比他们强。所以他们还多种了一种菜,制作咸菜的本领也比飞鸟族人强一点。 “恩,要是冬天有菜吃,确实挺好。”老人点点头,显然很是意动。 有角族和飞鸟族也是有来往的,只不过他们这种小群族,一般都只会和附近的群族交换东西,只有去大集市,才能见到外族人,换到一些不常见的东西。这位老人,也是很早以前去过一次大集市,才尝过飞鸟族的麦子。 大红也问过他们:“你们种水稻只种一季,为什么不试着种两季。种两季,你们就不用发愁粮食不够吃了啊。” 这个问题就像飞鸟族人当初听到一样,大家也是愣住了,过了片刻,老人们才说:“我们一直这样种的啊。” “那明年你们试试呗?今年飞鸟族人也试着种了二季的麦子,还获得了成功。明年他们就会增加第二季麦子的种植呢。” 于是乎,大红又和有角族人仔细说了如何做实验的过程,让他们自己从中去学习,主动去做实验。他觉得有角族人应当比飞鸟族人更加会种田,就不需要他来亲自指导如何做实验了。 今年光是为了实验第二季麦子,他跑飞鸟族就跑累了。他可不想再来一次,要知道,有角族比飞鸟族离他那里要更加远啊。他没那么多精力来来回回的跑,何况家里还有那么活要干呢。 “这么说,有角族人明年会自己去做实验?”简初晴笑问道。 “肯定会的。他已经说动他们了。”大红笑道。 这个时代,不管是哪个族,都不够口粮,谁愿意忍饥挨饿呢。以前是没有人告诉他们,有办法解决粮食的缺口,现在有了办法,他们都会主动去摸索的。 重要作用 大红回家了,一家人就开始捉磨起前些日子收的那点麦子。当地孩子们沉睡了,这点麦子就被简初晴收起来了。 孩子种下的这一小片麦子,居然还收了约二十斤的麦粒。这可是个令人兴奋的结果,比飞鸟那边的产量要高的多。要知道,大红当时只带回来了一把麦子。一把麦子能收二十斤,还是在不太适合的季节,不过,这却也是孩子们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才能得到的。 拿着麦粒,简初晴说:“明年提前些日子种,不要搞到天冷了还没成熟,也许就不需要孩子们那般费心血了。” 大红也说:“是的,和飞鸟族差不多同时种时,应当就不会拖到在冷了。明年多种点。” 但孩子们却只在这一堆麦子里挑出了一大把麦子当种子,还说:“这回能成功,是因为我们动用了自己的力量,而我们现在的本领还太低,明年也只能种这么多。” 简初晴愣了半晌,才问:“你们的意思是说,这麦子只有你们能种出来,并且种不了太多?” 孩子们点点头,老大想了想,又伸手拿了几粒麦子,有些为难的说:“我们还太小,我们长大后,就能种很多麦子了。” 简初晴连忙说:“没关系的。你们别为难自己。”她把孩子手中刚拿的几粒麦子又还了回去,还笑道:“正好,我们来试吃自己种的麦子是什么味道啊。这可是你们自己种的哦。” 大红也说:“你们已经很能干了。我和你们妈妈都种不了麦子,你们在这一方面比我俩还强大呢。” 既然孩子们说了,她们现在只能种这么多,他也不敢让她们种太多。何况明年飞鸟族会多种些第二季麦子,他们也能去多换些麦子回来。麦子对于他们来说,也就不是那么精贵了,何必再让孩子们劳心又劳力呢。 “走啦,咱们去磨麦子啦。咱们要尝尝你们自己种的麦子。” 孩子们被表扬了,脸上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也不再纠结了,注意力也立马转移了。 “我要吃饺子,包很多肉的饺子。” “我要吃面条,煮很多肉的面条。” “我要吃饼……” …… “行,面条饺子我们都做啊。上顿吃面条,下顿吃饺子,明天就吃煎饼子。”简初晴笑道。 二十斤麦子,留着当种子的也不过一斤多而已。剩下的全磨成面粉,不管是做面条还是饺子,都足够一家人吃几天了。孩子要吃很多肉的面食,就更容易满足她们的要求了。 现在家里已经有一副比较实用的手工简易石磨子了,是大红花了很大的精力才打造出来的。 有了这副磨子,磨面就容易多了。 不到十斤麦子,根本就不需要多少时间就磨完了。 面粉有了,简初晴立马吩咐大红:“去杀两只肥壮的鸡。咱们来包饺子吃。”家里养的鸡多,新鲜的家鸡,要比野鸡味道更加鲜美。 她自己则带着孩子们去揉面,擀饺子皮。 孩子们兴趣都很浓,个个挽着袖子,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跟着妈妈学习揉面,擀饺子皮。 大红直接去抓了两只鸡,处理干净,按照简初晴的指挥,剥皮,切肉,剁碎,再去摘来新鲜的蔬菜回来拌馅料 很快,两大盆馅料都端上桌了。一盆是鸡肉味的,一盆是野猪肉味的。 一家人围在一起包饺子。 这已经是做过好几回的事情了,大家也都算是熟手了。大颗又圆鼓鼓的饺子很快就摆满了两张帘子,大红洗干净手,端着饺子说:“我先去煮一锅,尝个鲜啊。” 简初晴头也不抬的说:“去吧,剩下的这点我们来包就行了。” 忙了这半天,大家伙也都饿了。 很快,头锅的饺子就出锅了,浓郁的香味飘满了屋,让大家都不由自主的咽起了口水。 “来尝尝你们亲手种的。”大红笑眯眯的给每人分了一碗饺子。 “吃饺子喽。”孩子们齐齐欢叫起来了。 简初晴也笑道:“好香,肯定很好吃。” 一家人坐在一起,乐呵呵的品尝起来。 “好吃,真好吃。” “好香。” 孩子们的评论总是最实际,也最简单。 简初晴尝了一口,仔细的回味着麦香味儿,还评价道:“很好,真的很好吃。这个麦香味很浓郁。” 大红也说:“比我们从飞鸟族换回来的更加好吃。” 自己亲手种的,吃起来就是觉得味道更加好。何况这饺子香喷喷的,一家人都吃得极为欢快。 吃完了,大红和简初晴都肯定自己家种的麦子,比飞鸟族的第二季麦子味道要好。也说是,孩子们种的麦子,口感和香味都更好一些。 “难不成,改良了?”简初晴有些疑惑的看了看大红,她甚至怀疑是不是孩子们的能力让麦子产生了一些变化。 大红哪里搞的懂,他只知道好吃,而且孩子们也吃得很欢快,就说:“好吃就行了,何况这本业就是孩子们做用了她们的能力才种出来的,有变化也很正常啊。” 孩子们也说不清楚自己对麦子的影响,只是按照植物生长的本能去影响了自己种的麦子。所以,简初晴也就接受了大红的这个说法。反正她也不是农业方面的专家,搞不懂。能吃,又好吃,就已经很好了。 吃完后,大红还说:“我抽空去趟鲛人族那边,弄点小兽肉和尖牙兽肉回来吃。老是鸡肉和野猪肉吃得不过瘾。” “那明天剁点鱼肉馅料的吧。换换口味,你过几天再去。”简初晴笑着劝道。他才回来,还是要在家里先休息,养养精神。别看他厉害,但这么冷的天,在外面风餐露宿的,总归也不好受嘛。 大红点点头,说:“也行。正好这几天在家里好好去整理一下你搭的暖棚。” 简初晴带着孩子们搭的暖棚,因为时间紧急,又没人帮手,弄的比较粗糙就不说了,而且还因为天冷,又累了,后面她根本就没去打扫过积雪,再不去整理一下,怕都要给压塌了。 简初晴笑道:“是要去整理一下了。那天也是急急忙忙搞的,后面我也没管它们。你不在家 ,我一个人真是搞不过来。” 孩子们去睡觉了,简初晴在收拾厨房,大红跟在一边乐呵呵的说:“是吧,现在明白老公在家的好处了吧。” 他本来是开个玩笑,但简初晴却点点头,一本正红的说:“确实,你的用途可大了。这个家,没有你可不行。” 这话说的大红心里舒坦得很,他得意的大笑几声,说:“看来我这个一家之主,还是不可缺的嘛。” “那是,你不在家,咱们家的粮食都吃不完了呢。”简初晴笑着又去灶里给他扒拉了一个烤红薯出来。 大红一边剥着红薯皮,一边笑道:“呵呵,原来是嫌弃我吃的多啊。敢情我这个一家之主,原来在你眼里就只是个吃货啊。” “怎么,我冤枉你了吗?”简初晴反问道。 大红嘴里含了一大块香甜的烤红薯,含糊的说:“那我还有一个重要作用,你忘记了。” 简初晴随口问道:“什么重要作用?” 大红咽下红薯,斜挑着眼睛,看着简初晴,却偏偏不出声。 过了半晌,他才轻吐三个字:“暖床啊。” 正好,简初晴自己也反应过来了,瞬间满脸发烧,她就知道这家伙没什么正经话的,抬头就要骂他。 可偏偏灯光下,某人长身玉立,满脸含笑,那双眼睛像是有魔力一样,一下子又把她吸了过去,到嘴的话哪里还骂得出来。 麦草 寒冷的冬天,除了猫在家里,也没多少活儿要干。天天除了吃就是睡,其实也会很无聊的。于是, 这天,风比较小,又出了太阳,在家里实在没事可干了,大红就带着孩子们出来躲猫猫,其实就是找个借口玩闹罢了。 听到她们的欢笑声,简初晴也忍不住放下针线,跑了出来。 孩子们矮小的身子在麦苗地里穿行,被高大的麦苗给遮挡得严严实实,要不是风吹过麦苗,起伏的绿色间露出了点点炫丽的色彩,那是她们衣服的颜色,简初晴根本就看不到她们。 大红闭着眼睛站在远处,大叫道:“躲好了没有?” “在等一下。” “我好了。” “可以了。” …… 孩子们在麦苗里移动,寻找自己认为最好的藏身之处,还不时的回应着大红。 “行,再给你们一点时间。”大红笑了笑,转头和简初晴说:“我就算闭着眼睛都能找到她们。” 他根本就不用靠视觉,是靠感觉的。 简初晴看他这个样子,好笑的说:“那是,凭她们这点本领还难不到你。” 两人说了几句话,大红又喊话了:“可以了吧。我数十下,你们不出声,就表示你们都躲好了,我可以开始找你们了。” 等了片刻,果然没有听到回话,大红就开始数数了。 他去找人了,还故意东找西找,就是不往真正藏人的地方去,一边还念叨着些什么,玩得挺投入的。 看着冰天雪地里,这一大片绿绿葱葱的麦苗,简初晴忍不住在心里叹道:“终究是错付了。 最终这片小麦在简初晴手里变异了,下雪也挡不住它们的勃勃生机。四周一片枯黄,这一大片绿色,极为显眼,给冬天增添了一片亮丽的风景,也时时刻刻提醒着简初晴,这是她不成功的劳动成果。 简初晴时不时的割几捆麦苗去喂猪。因为麦苗长的快有简初晴人高了,根部比较粗壮,怕太老,她割的时候,给留下来了一截比较长的麦杆。就像现代,农民手工割水稻和小麦时,都是这样割的,会留一小截,不会直接平着地面一起割的。 现在这些割走了麦苗的地方,都被雪盖住了,留下来了一片片的空白。孩子们都很聪明,她们不会去走这些地方,怕留着下脚印。但是她们却不知道,她们的老爹根本就不用靠这些来抓她们。 大红自说自话的在麦苗里穿行了一会儿,又故意返回自己曾经经过的某个孩子身边,再四下寻找一圈,最后一副欣喜的叫道:“我抓到一个喽。” 见被发现了,孩子连忙跑动起来,大红又假意追了几步,让她跑了一会儿,才抓到她。 两人在麦地里跑,时不时的还踩倒几株麦苗。 被抓到的孩子也不气妥,还笑嘻嘻的说:“爹,你刚才都从我身边走过,却没有发现我呢。” 大红笑道:“恩,所以我又回头找了啊。去你妈那里,我再去找你的姐妹们。” 接下来,他用同样的办法,去找剩下的几个孩子。他每找到一个孩子,简初晴身边就多一个孩子。被找到的孩子们都不生气,还挺高兴的,跟着简初晴,期待着姐妹们的到来。 “好玩吗?”简初晴笑问道。 “好玩。” “好玩,我们明天还要玩。” 在外面跑了小半天,个个玩的小脸通红,都跑出了一身汗。那一片整整齐齐的麦田也跟着遭了秧,踩倒了不少。 简初晴指了指麦田,对大红说:“下次玩这个游戏,还是去荒草地吧。别把猪食给全踩了。” 大红顺着她的手看过去,不以为然的说:“猪也吃不完,再说了它们也不能光吃这个草。” “你不是还可以拿去给有角族人吃吗?” “那么远,就背几捆草过去,我才懒的去呢。有角族又不是我养的。”大红笑道。 简初晴推了他一把,嗔道:“乱说些什么,留着当风景看也行,绿色养眼啊。” “行,给你留着养眼。”大红笑了笑,四周再了一圈,又说:“还别说,这大冬天的,四周就这一片绿色,确实养眼。” “哎,要是我们有牛和羊养就好了。”简初晴看着这大片的麦苗,突然想开养殖场了。 反正这些麦苗现在基本等于草,拿来养牛羊真的挺好。而且他们养的猪虽然也吃这种麦草,但是它们的食谱很杂的,不止吃素还吃荤啊,并且麦草也不是它们的主食。相对于草来说,它们更愿意吃草根。但牛羊就不同了,它们是纯粹吃草的啊。 最重要的是,家里现在其实还缺肉食,别看外面野鸡可以随便吃,野猪也可以去找,家里还养了一大群鸡,和几头猪。但是牛肉羊肉可没得吃啊。 特别是在冬天,吃点烤羊肉,再喝点羊汤,可比鸡肉猪肉更加美呢。 “想吃牛肉,羊肉了?”大红笑问道。 “我就是想着有这些麦草,不养点动物太浪费了。别说牛羊了,就是有马和驴也好啊。”简初晴答。要是有马和驴,不管去哪里,都会轻松不少啊。而且马和驴还可以驮东西,也可以驮人。他们这一大家子,要是有了马和驴,出门就会方便很多。 “马和驴啊,确实是好东西,可以用来当苦力,比那不靠谱的苦力鸟强多了。”大红也起了兴致,想起自己以前也骑过马的。 可是他想了半天,也没发现这个时空有马和驴,不由的叹道:“可惜啊。我没发现马和驴啊,不然,我早就弄两头回来了。” “会不会这个时空,根本就没有牛羊驴马这些我们熟悉的动物啊。你想啊,这里的族群,其实都不是真正的人类,相当于半人类半兽类。所以,就不能再有普通意义上的动物了。”简初晴猜测道。 大红想了想,不得不承认她的猜测很有道理。至少他真的没有发现以前熟悉的牛羊驴马,而尖牙兽也是他以前完全没有见过的物种。 “哎,对了,尖牙兽这玩意儿你说能不能训练成坐骑,用来驮东西呢?” “你想弄几头尖牙兽来养?”简初晴连忙问。 要说,这里什么肉食最好吃,她觉得尖牙兽起码排得上前三了。不管是野猪肉,野鸡野鸭野兔子,还是鲛人族的小兽肉,都和尖牙兽肉的味道有区别,而且她觉得尖牙兽肉真的挺好吃,又肥又嫩,又香,而且食用的方法也多。 而且尖牙兽个子大啊,一头就可以产出一堆的肉啊。这可是鸡鸭兔子完全不能比的。它们的体型和野猪差不多大小,但是肉却比野猪肉好吃多了。所以,别说养来当坐骑,干苦力,就算是用来吃,也挺好的啊。 看到她满脸的兴奋,大红一盆冷水泼了下来,“养恐怕是养不成的,你忘记了。尖牙兽只有牙牧族人会养。我们连麦子也种不出来,显然也无法养尖牙兽的。” 简初晴失望的问:“那你怎么训练尖牙兽当苦力?” “要有牙牧族人配合啊。”大红也就是这一刻才想到的,还没有什么具体的想法。 “尖牙兽也是杂食性的,你弄两捆麦草去找找牙牧族人,看尖牙兽喜不喜欢吃麦草。”简初晴心里倒是有了个想法。 如果尖牙兽喜欢吃麦草,倒是可以让牙牧族人带着尖牙兽来帮着干活,只需要付出些食物给他们就好了。 所以说,根本就不用自己家养尖牙兽,只需要借几头尖牙兽来干活就行了。而且等大家和尖牙兽混熟了,它们也应当会慢慢接受大家。不说以后专门养尖牙兽,但时不时的让它们干点活,还是没问题的。 这样,牙牧族人的尖牙兽也能多养几头,大家的生活都会变好一些了。 天生残疾 在家里陪了几天老婆孩子的大红,又要出门了。 孩子们依旧围着他吵:“我们也要去。” “带我们去嘛。” “妈妈也一起去吧。” …… “不行,我这次很快就会回来的。”大红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她们。 孩子们个个泫然欲泣,简初晴连忙哄道:“等他回来了,我们一起出去玩玩。” “真的?” “你不骗我们?” 大红都有些惊讶的看着简初晴,还问:“你也想出去玩了啊?” “也去玩不是很简单吗?去河对岸也是玩啊。”简初晴笑道。 这几天大红带着孩子们玩捉迷藏的游戏,不止把麦田祸害了不少,连带着附近的荒地都踩倒了一大片呢。幸好是冬天,地里都冻住了,也不用担心有些地方会有水,也不用担心荒地里会有什么危险,比如毒虫、蛇什么的。 简初晴都担心她们天天这样跑,把猪的场地都给占了。毕竟两头大猪,也需要很大的地方呢。它们俩也是一方的霸王,占地很广的。也幸好这么大一块地方就生活了简家一户,要是人多一点,只怕还容纳不下了。 但河对岸,大红却还真没有带她们去过。 大红愣了片刻,马上醒悟过来:“是哦。好啦,孩子们,我回来后带你们去河对岸探险。” 探险两个字,果然吸引了孩子们,她们不再缠着他了,“你快去,要快点回来啦。” “恩,我走啦,你们在家好好陪妈妈哦。” 大红带了些红薯和麦草送去牙牧族,同时还送些白菜萝卜给阿玉他们。 麦草是个新鲜物,阿玉他们还很不满意大红不是给自己的。 “这么漂亮,又嫩的菜,为什么不给我们啊。” “不好吃的。”大红笑道。 “不会吧,长的这么好。”阿玉很是怀疑。 “我要尝尝味。” “行啊,你们爱吃就吃。”大红毫不在意。反正这东西对他们一家人来说,就是个草而已。不过是这个草在冬天是嫩绿的,新鲜的而已。 结果,几个人尝过麦草后,都吐了出来,说:“还真不好吃啊。” “是吧。我说了要拿去喂尖牙兽的。”大红大笑道。他没有告诉他们,这种草是怎么长的,也没有告诉他们这是麦草。 “哎,我还以为你又弄了什么新鲜菜过来呢。”阿玉遗憾的看着大捆嫩绿的麦草,心道:“要是能吃,该多好啊。不过给尖牙兽吃,也不算是浪费了。”反正他们都爱吃尖牙兽的肉啊。 大红好笑的说:“哪来的这么多新鲜菜啊。我们也就这几样种子而已。你以为种子很容易得到的啊。那都是经过先祖们不知多少人的努力才得到的呢。” 而且这些种子是简初晴从现代带来的,在这个时空找不到。但他们也无法种植本时空特有的东西,就比如麦子,他们种的就只能长成麦草。就算简初晴非常会种植,看来这个时空还是对他们有很多限制的。 “也许这也是老天的制衡之术吧。”大红居然给自己找了个合理的解释。 这话说的也挺实在的,阿玉点点头,赞同的说:“是啊,种子是最难得的。你们已经很幸运了,比别的族多了很多。比如我们鲛人族,除了会养鱼,基本不会种植。而且其他族也一样,每个族基本只会一样。比如牙牧族只会养尖牙兽。” 阿夜笑着插了一句:“白菜萝卜已经是很珍贵的了。大冬天的,能吃上这么鲜嫩的菜,也只有你们这个族才拥有呢。其他族能吃得上一些咸菜就不错了。搞不好还很有一半的人要饿肚子。” 大红得意的说:“那是,飞鸟族和有角族人冬天都是靠着咸菜过日子的。他们弄的咸菜可难吃了,跟枯草一样。咬都咬不动,还又苦又涩。我都不知道他们怎么把咸菜弄成这个鬼样子的。” “你以为人人都和晴姐姐一样能干啊。也只有她做的咸菜最美味了。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呢。”阿玉笑道,每次大红过来都会给鲛人族一些特别好的各类咸菜。阿玉自己喜欢吃,她的家人也喜欢吃。 实际上,他们这个鲛人族是不怎么吃咸菜的,毕竟他们的食物一般都是现杀的新鲜鱼。可是简初晴做的这些不管是各种酱菜,还是泡的酸菜,晒的咸菜干,却都别有风味。有的又脆又嫩,有的又酸又甜,有的香辣可口,就算是菜干,拿来炖汤也格外香。 他们也是吃了简初晴做的咸菜才知道,原来咸菜也会这么好吃的。 “啧啧,怎么叫我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对我她好的很,一点儿委屈都不敢给她受。”大红反驳道。 “嗨,有这么能干的女人,你还想委屈她?”阿玉反问道。 “那当然不能啊。只有她欺负我的份,没有我欺负他的可能。”大红笑了笑,说。他可是把老婆放在心尖尖上的,疼爱都来不及,哪里会让她受委屈啊。 这话说的阿玉哈哈大笑起来,“这还差不多。”接着,她又转头对身边的几个人说:“你们几个学着点啦,以后也对自己的女人好点。不然就没有女人跟你们啦。” 说笑间,饭菜也煮好了。 一大锅萝卜炖鱼汤,一大锅野鸭炖莲藕汤,连主食都不需要。这两道菜,鲛人族已经做很地道了,大红吃得很满意,一连干掉了三大碗,还打着饱嗝才放下了碗。鲛人族招待他的鱼,都是特别大的鱼,十分鲜嫩,比起他自己平时在河里打的鱼要品质好很多。 当然了,这种鱼,他也经常带回家去吃。这不,阿玉又已经吩咐人去给他准备两条这种鱼了,还说:“带回去给晴姐姐尝尝。你现在老不带她过来玩,我都见不到她了。” 大红笑道:“我要带这么多东西过来,怎么好带她呢。” “我知道啊。可惜啊,晴姐姐怎么不会飞呢。她和你不是同族吗?”阿玉问。 “她天生残的,没有翅膀。”大红随口胡扯道。扯完这句话,又觉得自己找的借口相当完美,这样以后就没有人会问简初晴为什么不能飞这个问题了。 阿玉和阿夜几个人听到这个答案,都大吃一惊,过了半晌,阿玉才痛心的说:“难怪呢。晴姐姐真是太可怜了。” 其他几个人也面露不忍,一个劲的点头,显然大家都很同情简初晴。 大红连忙说:“你们可别当着她的面说这件事啊。” 这事可不敢让老婆知道啊,不然就算不打断他的腿,也得好长时间不让他上床了。 “我们知道的。”阿玉连忙点头,还保证道:“你以为我们傻啊。” 其他几个人也连连点头,保证自己不会在简初晴面前提起这件事。 所以,简初晴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是个残疾人。 ※※※※※※※※※※※※※※※※※※※※ 啦啦啦,有没有人,出来冒个泡啊…… 谈生存 在鲛人族这里歇了一会儿,吃了一顿热腾的饭,大红就和阿夜一起去牙牧族了。阿夜带了几条大鱼,他也是去给牙牧族人送食物的。两人有着同样的目标,为了吃到牙牧族人养的尖牙兽,不顾大冷的天跑这一趟。 “你经常过去吗?”大红问。这一条路有阿夜相伴,他只能用走的。因为阿夜不能飞。 阿夜摇摇头,说:“也不是,偶尔去,今天这一趟算是专门陪你。” 牙牧族人要吃鱼,其实一般不需要鲛人族送过去了。都是牙牧族人自己过来讨要的。当然了,他们也不敢随便来讨要,也都是到了实在没办法时才来。而鲛人族也会不定期的给他们一些鱼,大多数也是在冬天。因为这个季节,除了鲛人族其他族群都缺食物。 鲛人族有着天然的优势,不论是江河湖海都有鱼,而且还有各种贝类,及一些水生动植物,鲛人族的食谱也是多元化的。他们不止吃水中的,也吃陆地上的。只不过他们的主食是鱼虾贝壳类。 大红带的是红薯和麦草。看到食物,牙牧族人全部沸腾起来了。要知道,这段时间他们就没有规规矩矩吃过饭,大多数人都是随便啃着咸菜。偶尔才能吃点正经的,但也不过是塞上牙缝,不让大家饿死罢了。 大家伙一涌而上,族长干脆把红薯就地分了。拿着红薯大家伙就忍不住啃了起来。没有人还会等到去煮熟了再吃。 大红摇摇头,说:“这样吃浪费了。你们拿点肉煮汤啊,还能每个人多喝两口热汤水。” 家里红薯再多,也养不起这些人,何况这些人也就一人能分到两三个红薯而已。 阿夜也说:“就是,把你们的咸菜拿些出来,和鱼一起煮汤也行啊。” 族长苦笑道:“这不都饿慌了吗。” 他转头冲族人们大叫道:“好了,一人啃一个就行了,没听到吗?去煮热汤,能吃得更饱一些。” 立马就有几个强壮的族人过来,去处理那几条大鱼了。很快的就有人生起了火,架起了大锅开始煮鱼汤。食物的香味儿一飘荡开来,就把所有的人都吸引过来了,并且让原本正在沉睡中的尖牙兽也醒了过来,发出一阵阵吼叫。 族长和很多人都时不时的看一眼大红带来的那两捆鲜嫩的麦草,刚才大红只把红薯给族长了。 这会儿,见大家伙都有饭吃了,族长的心也安定下来,干脆直接问:“这是什么?” 大红答:“这叫麦草。可以吃的。” 听到个吃字,族长就更加开心了,他心想,“这么新鲜的草,肯定会好吃。” 其他牙牧族人更是直接,“这也是给我们吃的吗?”更有胆大的孩子,见大红不管,直接过来扯了一根就往嘴里塞。 阿夜忍不住笑道:“和我们一样,我们一开始也以为这是给我们的吃的。 “难道不是吗?”牙牧族人惊讶的问道。这么嫩的菜,对于他们来说,还是第一次见到呢。而且已经有人快嘴尝了尝,没觉得不好吃。 当然了,尝了的人,也没觉得这个很好吃就是了。特别是相对于红薯来说,红薯是甜的,又能饱肚子。甚至麦草的味道也远比不上白菜和萝卜。 “这是给你们喂尖牙兽的。”大红解释道。 “这样啊。这么漂亮的菜,要拿去喂尖牙兽呀。”大家想想都有些舍不得,因为他们自己都不够吃的。但是尖牙兽又是他们生活的源泉,不喂养也不行。 “尖牙兽有吃的,能多长点肉啊。”阿夜提醒道。 “也对。现在不止我们没多少食物,它们也一样。”牙牧族人苦笑道。他们哪里不明白这个道理呢,只是每到冬天,族人的日子就难过,有一半的时间在挨饿。 幸好尖牙兽还有个半冬眠的性质,不然牙牧族人和尖牙兽都得饿死一半以上。 正说着话,看守尖牙兽的人急冲冲的跑了过来,吸着口水,说:“尖牙兽全醒了,还烦燥不安,怎么办?” “是饿了,闻到食物香味了。”族长还很淡定,吩咐人先把麦草拿过去喂尖牙兽。只是就这么点草,显然也不够尖牙兽们吃一顿,他又吩咐其他人去屋子里搬出一些乱七八糟的饲料。 这东西一搬出来,大红就闻到一股浓浓的咸酸臭味儿,熏的不由的往后退了几大步。 族长又说:“今天有新鲜的,只要两包就好了。” 于是,又有人搬了几包进屋存放起来了。 大红忍不住好奇,还特意去看了一下尖牙兽的饲料,原来不过是一些腌制晒干的野菜甚至包括树叶,再加上一些各种各样的小贝壳小鱼虾,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零碎肉类。这些东西混在一起,就是尖牙兽冬天的饲料。 饲料里头的大多数东西,其实也是牙牧族人的食物,只是他们会留质量好点的给自己吃,差的才留着当饲料,但总有人饿得不行了,会偷偷吃的,所以饲料都得由专人保管。 看完了,大红不解的问:“这些东西,春夏秋三个季节你们都可以收集,怎么不多收集一些呢。” 族长却说:“我们已经尽量去收集了啊。但总是不够吃啊。”而且有些收西还不易保存,会坏掉。 要知道,这三个季节,尖牙兽是很能吃的,他们收集下来的食物,包括他们自己吃的,很多时候都是从尖牙兽嘴里夺下来的。 总之,就是食物不够。说来说去,还是因为他们不会种植,全靠在山林荒原里收集物质。毕竟是靠天长的,找到多的就能多存一些,找不到就只能挨饿啦。 阿夜还指着饲料里的小鱼小虾蟹螺丝等,说:“这多半还是我们送给他们的。” 这都是鲛人族不吃,而且水里数量又多的东西,每年鲛人族都会特意弄一些给牙牧族。 甚至这些东西里面,大点的都被牙牧族人挑出来自己吃了,剩下的都是没什么吃头的才留着当饲料了。 族长连忙说:“很多都是我们自己在小河里摸的。几条河都给我们摸光了。” 要是光指望鲛人族,他们也得饿死,但是他们自己也挺能吃的,别提还养着更加能吃的尖牙兽。附近的小河小沟里的鱼虾包括螺丝什么的都被他们快找光了。他们所到之处,可以连地下的植物根包括水里的螺丝都吃光的。 在一个地方生活的时间越长,他们的日子自然就更难过了。谁让他们只管索取呢。 大红虽然一早就知道他们的德性,但现在依旧不能忍了,“你们就不能想办法自己种点什么吗?” “种什么呢?我们重来没种过啊。”族长问。 就连阿夜都摇摇头,说:“种植是很难的,上次我们那么小心的照顾红薯和辣椒,还不是死了。他们肯定更加不行。” 这倒是提醒了大红,他想了想,脑子灵光一闪,“哎,你们种的莲藕,让他们学啊。把附近的小河小沟都种上,不就增加了很多食物吗?” 阿夜愣住了,这可真是个好问题啊。那条河里的莲藕已经生长多年了,在大红和简初晴来之前,他们也不过是弄点吃的玩玩,多半还是赏花。从来没有人想过,怎么利用它们。本来,最开始,族长也不过是观赏的当零食吃着玩的。 但是,莲藕在这里落地生了根,越长越多,越长越好,渐渐的长满了这一条河。但因为这是族长种的,最开始也花费了很大的心血才成功的。其实一直都相当于是族长的后花园,也就是他们几个人跟着阿玉可以在这里随便挖藕,摘莲花,摘莲蓬。大多数族人根本就不敢到这里来。 现在,因为跟着简初晴和大红学会了很多吃法,族长就更加重视这一河的莲藕了,会吩咐他们制作藕粉,炖藕汤等等。毕竟天天吃鱼也会想吃点其他的换个口味的嘛。族长和族老们,也很喜欢吃藕粉,也爱喝藕汤呢。 这一河的莲藕如果放开让全鲛人族随便享用,只怕连族长自己也吃不到几顿了。 再说了,简初晴和大红喜欢莲藕,还要给他们留一些,换他们带来的红薯白菜萝卜等东西呢。 连自己族人都不能随便吃的东西,阿夜哪里敢说可以让牙牧族人随便种啊。 大红完全没有觉得自己这话说的有多大胆,而牙牧族人更是兴奋又期待,他们自己是不敢提这种要求的,甚至也重来没有想过到。但莲藕是个好东西啊,生吃脆中带甜,煮熟吃和红薯一样,能容易饱腹。 这也还得亏了简初晴和大红,不然他们还吃不上呢。最重要的是,如果多了这一样食物,他们的日子会好过很多。 面对牙牧族人热切的目光,和大红一副不在意的模样,阿夜只得说:“这件事,我会回去和族长说的。不过,当初种莲藕,我们族长也花了极大的心血。不一定什么地方都能种呢。” 大红点点头,没再多说。虽然他觉得这不是事,但毕竟这不是他的东西,也只能提个建议。 他只是想起简初晴说要种莲藕,拿了几粒莲子去试,后来也不了了之了,不过那也只是她随便弄着玩玩的。他现在很有些担心,牙牧族人种不了。不过,如果鲛人族去种,就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反正他们能种一次,就能种二次,三次嘛。 莲藕这东西,本也不是什么精贵物,不择生长的地方。南方北方,除了太寒冷的地方,他记得都有。 如果能四处都种,每个族群都能跟着受惠。甚至他们自己以后吃莲藕也会方便很多。 不容易 大红扔了一个建议就不管了。 他带着牙牧族人给的尖牙兽肉和鲛人族给的各种物质回家去了,把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扔给阿玉了。 到家后,他把这件事讲给简初晴听。 “哎,我嘴巴太快,没有考虑到鲛人族愿不愿意教牙牧族人种莲藕,也没有考虑到莲藕好不好种。” 现在他还有些担心,鲛人族会很不开心,毕竟他把难题留给人家了。 简初晴沉吟片刻,说:“其实还有个更好的办法,就是种野菱角。” 野菱角是真正野生的,而且没几个人爱吃,阿玉他们几个人也就是跟着简初晴吃了几次,平时他们也不会主动吃菱角,因为太麻烦了。野菱角很小个,需要很多才够吃一顿,而且不要剥皮。特别老的野菱角外皮又硬还刺手,想要剥开皮,把整粒的菱角粒弄出来吃,还真不太容易。 大红想了想,不得不承认简初晴这个提议更好,“确实,我当时怎么就没想到野菱角呢。这玩意应该好生长。” 野生的菱角,其实很多地方小河小沟都有。但是会吃的人太少,也就是简初晴教会了鲛人族食用菱角,牙牧族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尖尖的,能刺到人的东西能食用。不,他们也许曾经弄来给尖牙兽吃过,但自己却是没有品尝过的。 毕竟尖牙兽什么都吃,野菱角硬硬的外皮和尖尖的角,对尖牙兽来说完全不是问题。连小的贝壳类它们都是直接咬碎吃下去的,它们的牙齿锋利,并且消化能力极强。 简初晴笑道:“下次和他们说,但他们会不会吃是个大问题。” “看到食物不能吃也是个问题。”大红也头疼了。 “教他们啊。而且菱角可以晒干保存,干菱角米可以直接煮来吃,也可以磨成粉,和藕粉一样冲泡来吃。”简初晴想了想,又觉得这不是大问题,毕竟只要有吃的,这些饿肚子的人会愿意的想办法弄进嘴的。 “也对。晒干很容易,就是剥皮太困难。”大红可是亲自剥过野菱角皮的,好半天也才剥了一小碗米,还不够塞牙缝的。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俩自己都很少吃菱角米。简初晴还提过要做菱角粉的也都没有动手。实在是要剥一盆子菱角米出来,太耗时间了,还手都要剥疼。 “哎,其实他们可以找很多野菜野果子,大把的荒野和山林,多花些精力总是能找到多些的食物。而且尖牙兽能吃的东西那么多,平时多收集一些,他们也不至于饿到这个程度。” “一是他们太懒,得过且过喽,有吃的时候只管先搞饱肚子。再者,他们贮藏食物的方法也太差了,你是没看到那所谓的饲料,在我眼里真是连垃圾都不如,也是尖牙兽吃得下去,人怎么吃啊。三是他们太蠢,也想不到。”大红批评道。 听了大红讲的那些饲料样子,简初晴也忍不住批评道:“其实晒干也不难啊,干菜干草总不能臭吧。腌制品还有的说,特别是鱼和肉类。” “你没看见,他们晒的菜干,真的比外面的枯草还不如,而有也没有挑选一下,管它老的嫩的,连叶带根都一起晒的,真跟我们晒柴草没两样。甚至比我们晒的柴草还差,起码我们的柴草不会腐烂嘛,看上去也很干净。”大红说着连连摇头,感叹不已。 牙牧族人的生活状况真的很差劲,也难为他们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来。不管是飞鸟族还是有角族,鲛人族都比他们强太多了。人家青黄不接时,也一样挨饿,但是人家起码还什么东西都比他们贮藏的要多,也要干净。 难怪他们这个族群不受人待见,族群也小的。要不是因为能养尖牙兽,估计牙牧族都要被大自然淘汰了呢。 简初晴笑道:“那我们以后多教教他们,让大家都吃饱肚子,我们的生活也会好过一些。” 很多事情,其实很简单,但难就难在想不到啊。不然,人人都是科学家了。 到这种地方来了,对她来说是幸运,但原始居民们却生活的如此艰难,也是怪了。难道是让她来拯救大家,带着大家全面奔小康的吗?简初晴忍不住把自己的脑洞说了出来。 大红听的哈哈大笑,“那你这个大首领,快点努力啊,争取早日带着咱们过上富裕的生活啊。” “呵呵……”简初晴讪笑几声,觉得自己真是脑洞大到无边了,她就一个普通人,哪来能力当大首领啊,更没办法让大家伙过上富裕的生活。不过,改变一下大家伙的生存状况,她还是多少有点信心的。毕竟她享受和学习了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啊。她也算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啊。 “这样吧,明年春天你就找个时间,去教他们怎和晒菜干和腌制各种鱼类肉类和蔬菜,再教他们如何贮藏这些东西。种野菱角也简单,看到哪条小河小沟没有就直接扔几棵进去,这玩意儿繁殖能力应当很强……”说着说着,简初晴突然想到个更好的办法。 “哎,咱们这边不是有无边无际的芦苇荡吗?让他们割回去喂尖牙兽啊。春天的嫩芦苇芽和地上的根茎,人都能吃呢。” 现代养殖业发达,芦苇也是个经济作物呢。哪里像这里的芦苇完全是给简初晴和大红拿来当柴用的。 说到芦苇,简初晴又想起一物,茭白。这玩意儿外观其实和芦苇还比较相似,都是长在水边,长长的绿叶子,多生长在小河小沟里,只不过茭白不用像芦苇那样长出和竹子类似的杆。她就在鲛人族那条种满莲藕的小河里发现过茭白,只是当时没怎么在意。 因为她不喜欢吃茭白,而且当时也不是吃的季节。 小时候,奶奶在有野生茭白的季节,天天炒这个菜,而且还不放肉炒,直吃到茭白都老了,里面的籽开始变黑了,还继续炒,真是把一家人都吃伤了,搞的后来她都不爱吃这个菜了。 但茭白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水生蔬菜,而且营养丰富。她相信不管是尖牙兽还是牙牧族人,甚至其他族,肯定会爱吃这个东西。其实大自然中,能吃的各种野菜野果真的很多,何况这里真的物产极为丰富,只是这些东西要靠自己去找了。 大红听她这么一说,也想起来了,“茭白啊,你这一说,我也记起来,确实能吃。我也吃过。和肉一起炒,还挺嫩的,好像很多地方的小河小沟里都长。” “是啊,有这两样东西,牙牧族人的食物就大大增加了,不用为难鲛人族去种莲藕了。” “你看看,我就说他们蠢吧。你随口就能给他们找到两样食物,还是大量的,不需要他们去种的。”大红感叹道。要是牙牧族人有简初晴一半的脑子,日子也不能过成这样。 “话也不能这么说。搞不好,其他族也不知道茭白和野菱角呢。”简初晴笑道。 古有神农辩药尝百草的故事,神农一次一次中毒,才能找出那么多的可食用的野菜,中药材等等。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聪明和有创新精神的。而且神农最后还是被毒死的,相传尝了断肠草中毒而死的。所以不敢尝试新东西,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因为一吃错,就要丢掉小命的啊。 “什么叫蠢?”孩子们第一次听到大红这样形容别人。 “呃……蠢就是,脑子太笨了。”大红的解释和没解释一个样。 孩子们理所当然的没听懂,都把目光转向简初晴。 简初晴忍着笑,脑子飞转,过了一会儿才说:“打个比方说,我们玩捉小鸟儿,随便撒点食,它们就来吃了,这就叫蠢。” 最近,闲着太无聊了,孩子们的游戏也在不断升级创新。弄个竹筐子扣小鸟,就是简初晴想出来的,恩,其实也不算是她想的,她只是记起来某篇文章中记录的这件事,就告诉给大红听了。 大红有时候也像个孩子,很快就带着孩子们去玩这个游戏了,并且成功的捉到不少小鸟儿,不过这些小鸟儿,最终也都放掉了。毕竟这些小鸟又不能吃,又不能养,孩子们也只是要找个事情干干,玩玩就放生了。 孩子们想了想,明白了她的意思,“小鸟儿们蠢,不知道这是我们专门来捉它们的办法。” “就是这个意思了。”简初晴笑道。 其实她也解释不清楚,当老师好难啊。在教孩子们时,她和大红已经受过很多挫折了。实在是两人都不是当老师的料,并且也没有教资,纯凭自己编。她编不下去就大红来,大红编不下去就她来。 大红又说:“我们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先想想,怎样做更加好。” 说实话,他真觉得不管是飞鸟族还是牙牧族,甚至有角族,鲛人族都很蠢。很多可以吃的东西,他们不知道,只会年复一复的重复着先辈们教给他们的东西,没有一点儿创新。只知道吃老本,他们的生活自然也不好啦。 不过每个时代的创新者,也永远都是极少数人,也正是因为这些出色的人,才带领了整个社会的进步。简初晴反倒比他更加清楚这一点,同时也更愿意去尝试。 几件大事 冬去春来,一晃就过去了三年。 这三年发生了很多大事,让大家的生活也变好了很多。 最重要的是,家里的存粮比以前多了很多,不止是数量还有种类。 因飞鸟族学会了种二季的麦子,他们能换回来的麦子就更多了,并且玉米娃娃们每年也会种一些麦子,而且是一年种两种,虽然每次种的不多,但也是渐渐增加的。 而且玉米娃娃种的麦子比飞鸟族种的更加好吃,不过她们种的第一季的麦子收成要低一些,第二季的麦子收成要高一些,这个倒是和飞鸟族一个样。今年家里就收了约五百斤麦子。够一家人吃一段时间了。 大红还去找飞鸟族又换回来了约五百斤的麦子。然后,他又去找有角族换回来了约五百斤的稻谷,和脱了壳的大米两百斤。 面粉和大米两类主食现在已经很充足了,再加上玉米,一家人一年到头的口粮都不缺了。大部分的红薯,也就被大红都拿出去换给其他族群了。 同时,有角族也在大红的影响下,学会了种第二季水稻,并且他们也和飞鸟族换回了麦种,种出了一连四季都有得吃的麦草。 麦子不止在简初晴手里变异成了一年四季都长的麦草,在有角族手里也一样。也真是件神奇的事,不过麦草也很有用途。有角族人把麦草当菜吃。简初晴看到这个结果,干脆也拿了些麦种让大红带领牙牧族人去种,果然也种出了麦草。 于是,牙牧族人的生活也好过了不少。他们现在不止拥有了麦草,还在大红的教导下,在各小河小沟里都移植上了野菱角。 也正如简初晴所预计的一样,野菱角真的很容易存活,很快就遍布牙牧族人附近的所有小河小沟。大量的野菱角也给牙牧族人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们学会了收集晒干野菱角,并且还学会了把野菱角米加工成菱角粉,和藕粉一样冲泡来吃呢。 虽然这个活很繁琐,需要大量的时间来完成。但是菱角粉好吃啊,大量的菱角粉就成了牙牧族人冬天的主食。每年,牙牧族人都会送一些菱角粉给大红呢,算是报答他。 莲藕最终还是只长在雪江旁边的那条小河里。 阿玉曾经给大红解释过:“这些莲藕培育出来非常不容易,最重要的是培育这些莲藕的老祖宗早就不在了。我们鲛人族也没有人会种莲藕了。” 得到这个消息,简初晴再也没有打过要自己种莲藕的主意了。 她也认定了,在这个时空,很多物种都有自己特定的种植机率,她也就不用去挑战了。何况莲藕虽然好吃,但总归不是主食,又是人家的,她就不管了。而且其他族群也都学会了不少新的本领,大家伙的生活都日渐富裕起来。 麦子,除了玉米娃娃们能少量的种一点之外,只有飞鸟族人会种。水稻同理,不过简初晴也没有让玉米娃娃们学着种水稻。一来是担心她们的身体受不了,她们种小麦已经很辛苦了。二来嘛,也是因为他们这里都是旱田,没有水田。第三个原因就是,她不想再种出一堆的稻草。反正能去找有角族换水稻,有角族人也喜欢他们的红薯,她也就不用费这个心和精神去种水稻了。 如果不是玉米娃娃们愿意和喜欢种小麦,她都打算直接去找飞鸟族人换就完事了。飞鸟族现在种了两季小麦,口粮多了不少,一族的人都很感谢大红,何况他们也喜欢吃红薯,就十分愿意换麦子给他们。 有角族也一样,所以,他们现在不管是大米还是面粉都不缺啦。 生活上的富足,也让简初晴有了更多的精神做其他的事情。 比如她要教孩子们各类生活常识,还要给一家人缝制衣服鞋袜等等。这几年她的女红水平也直线上升,缝制的衣服鞋袜都很能拿的出手了。 前面两年,玉米娃娃们长高的速度并不快,一年也就长那么一点儿。但现在,她们就像吃了化肥一样,迅速的拔高,一下子就冲到一米三、四的高度了。和人类九、十岁的孩子们差不多了。 “今年怎么长的这么快?你们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简初晴还有些担心她们的身体。 但大红却一点儿也不担心,还说:“应当是脱离了幼崽期。” 他见过的小妖,有的几十年都保持着幼崽的模样,也有的一两年就转化为少年期,三五年就转化为成年期呢。玉米娃娃们现在的这种状况,其实还是在人类的儿童期,他觉得一点问题也没有,甚至他觉得孩子们还能长的更快一点。 说实话,他也巴不得玉米娃娃们能快点长大,不然,天天养着一群小萝卜头,压力也不小呢。特别是因为她们总是小孩子模样,简初晴一直就把她们当小孩子,很多时候都要以为她们为重。 孩子们也说:“我们很好啊,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如此,简初晴也就接受了孩子们长大了的事实。反正在她的认知当中,孩子总是要长大的。她的孩子们不过是有点特殊,与普通孩子不太一样而已。 “行吧。我去找些布,给你们做新衣服。” 不做新衣服都不行了,她们身上的衣裙都短了一大截。 大红还说:“你给她们把衣服做大一些。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简初晴说:“辛苦倒不算,就是她们长的速度把控不住,不能提前做着备好。” 要是能提前知道她们会长高长大多少,她就能在空闲时间里把她们需要衣服就提前慢慢做好。比如先做三岁穿的,再做四五岁穿的,也不至于每次都是急赶急的做新衣服,因为不做就没得衣服穿啊。 幸好大家住的这个地方,连个邻居也没有,也没有人会发现她给孩子们穿的短了一大截的旧衣裳,不然人家还要说她闲话,说她对孩子们不好呢。 “确实不能提前准备。不过现在你可以教她们做衣服了啊。”大红笑道,孩子们自己学会做衣服了,就不用简初晴这么辛苦了。 “还太小了些吧。”简初晴有些不确定的看了看孩子们,拿了针线让她们先学着做点东西玩玩。别看她们现在个子高大了不少,但年纪其实还挺小的。她还是担心她们根本就学不会用针线。 孩子们倒是很有兴趣,一个个拿着针线和小块的布,有模有样的学了起来。她们还以为这个活很简单,也很有趣呢。 这倒是令简初晴老怀安慰的,以后自己立马就能有几个能当帮手的小姑娘了。 可惜,一连教了她们三天,孩子们就不愿意干了。 “太难了,我的手都戳满了洞。” “就是,手好疼。” “不学,我不学了。” “好麻烦啊。” …… 总之,没有一个人愿意学,而且也没有一个人学会。真的,她们的技能点完全不在这一方面,看着她们的动作,简初晴简直无法直视。要不是自己的孩子,她早就扔开不管了。 看着缝的乱七八糟的针线,简初晴也没有教会她们的信心了。实在是,这群孩子完全就不是会干这个活的料。 不过看在她们还年幼的份上,简初晴还是安慰道:“没事,现在不学就不学吧。再等几年,等你们长大再学。” 孩子们如获重释般的跑去玩了,她们才不管以后的事情呢,反正现在不要逼着她们学就好了。做衣服,这件事,对于目前的她们来说,还是太难,并且一点儿也不好玩。 简初晴看着她们的背影,重重的叹了口气,说:“看来,不能指望她们了。” 大红忍着笑说:“不怕,等她们长大,不会也得学会。你不帮她们做,她们要穿漂亮衣服自然会逼着自己会的。” 人嘛,都是需要逼一逼的,才能长大的嘛。人有指望会永远也学不会。当然了,也不排除会有例外。有些人在某些方面就是个黑洞,永远也学不会。 这几天,他看到了简初晴是如何教孩子们的,也看到孩子们是如何做出无法直视的针线的,这真是太难了。说实话,他快要憋死了,真想放声大笑。 “唉,等着吧。”简初晴叹道。 她现在很怀疑孩子们能不能学会针线活。这要是搁在现代,不会针线活完全不是个事儿,反正衣服都是买的成衣,里里外外从上到下,都能买。就算需要改动和缝补也有专业的人士,你只要出点钱就完事了。但她们生活的这个地方,不会针线真的很要命啊。不像现代,拿着钱就可以了。 哦,钱是个什么玩意儿啊,这里根本就不需要钱啊。 大红想了想,又说:“你也别有太大的指望了。反正她们长大后,你就不帮她们做衣服。” 他的意思是,就算孩子们学不会自己做衣服也不怕,反正她们是妖,天生会带着一两套衣服的,又不是光溜溜的,不怕没衣服穿。但要穿的漂亮,要有多的变化,不靠买衣服就只能靠自己或者亲戚好友做衣服了。 大不了,以后她们就一直穿那一两套衣服喽。反正要讲漂亮的是她们自己。 ※※※※※※※※※※※※※※※※※※※※ 昨天感冒了,吃了几片药,居然睡了十几个小时才醒。这真是有生以来最长的一个觉。从下午五点睡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六点半,才醒。 修好路 孩子大了,自然就越发想出去玩了,一直呆在这个地方,别说她们了,就是简初晴自己也想出去跑跑了。 于是乎,一家子人就准备妥当,打算去一趟鲛人族,顺便去牙牧族瞧瞧。 在这之前,最重要的事是修路。因为以前他一个人,都是用飞的。他就算是带简初晴出来时,也只是步行了一半好走的路。但这一次出门,带着五个孩子,又带着一堆行李物品,他不太可能一直驮着大家飞。所以要出门先得修路。 修路不是件简单的事,但路修好了,却能让自己方便很多。所以他不得不下力去修路啊。 这个活真是累人,而且速度极慢。 孩子们天天都要问他:“路修好了吗?”她们以为修路是很简单的事情,一下子就能搞好。 “那有这么容易啊,还早着呢。”大红苦笑道。 简初晴见他累得慌,也很心疼,想了半天,倒是想了个办法,“你可以让鲛人族和牙牧族也帮着一起修啊。一人修一截路。他们人手多,修起来比你还快呢。” 大红被她这一句话给解放了一半,“你说的太对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就这样,这条路,前前后后,也修了两个多月呢。 光是修这个路,他就来了好几趟才完成。而且说实话,路修的也极为粗糙,只不过留了一条供人行走的窄道,要多隔一段时间,估计这路又得被野草给淹没了。 而且他只修了前面这一截,接近雪江这一截路,还是鲛人族的动手修建的。中间还有一截是牙牧族人动手修的。三方动手,花了这么长时间,总算修通了这条路。不过,他修的路最粗糙,其他两族修的路都比较好。 可见人手多,效果也好很多啊。这也令他很是羡慕。不管是鲛人族,还是牙牧族,只要叫一声,就有一堆的劳动力。而他家呢,总共就七口人。而且真正能干修路这个活的,还只有他一个人。 不过路修好了,不止他高兴,鲛人族和牙牧族人也格外高兴。他们有事没事也可以出来溜达溜达了嘛。 从此以后,从竹林到雪江就有了一条专用的路。不止大红一家人可以走,鲛人族和牙牧族人也可以走。只是路途遥远,没事也没有人愿意走这么远。所以这条路,多半也只有大红一家人能用。 而从竹林到他们家还有那么长一截路,而且这一截路他加了设置,如果他不允许,其他几族人也无法通过。也很好的保护了他们的家。 这是第一次带着孩子们出门,大红和简初晴也做了很多功课,行李也是减了又加,加了又减,不知道收了几趟才算收完。 小孩子们倒是无所谓,她们没什么要带的东西,反正跟着父母,样样也不用她们操心。只有老大还问了句:“我们不在家,猪和鸡怎么办?” 大红答:“它们自己管自己喽。” 反正现在是春末,鸡和猪都能自己觅食,而且家里的两只老母鸡大花和小花,已经在大红的训练下很会照顾鸡群了。可以说它俩就是鸡群的首领,能统领鸡群,几天不在家,也没关系。它俩会带着群鸡,白天就在荒野地里吃喝玩乐,晚上就回到鸡舍过夜。猪群也一样。 现在的鸡舍,也盖的和猪圈一样大小了,两者一个在简宅的右边一个在左边,相隔甚远。但是猪群知道这边有个鸡群,鸡群也知道那边有个猪圈,大红给它们划分了领地,两者互不干扰,各过各的生活。不然,猪只怕要把鸡群给吃光呢。 现在简初晴也有些担心,大家不在家,猪群会吃鸡,虽然鸡不可能自己去挑衅猪,但是主人离家的日子长了,两群要是无意间撞到一起,猪很有可能会吃鸡的。毕竟鸡在它们食谱里啊。 大红却不在意,还安慰她,“你不用担心,我会在鸡群身上做个猪能认识的记号的。” 至于要如何去做,就是他的事了,简初晴也就不再管了。 反正,她只是希望出一趟远门回来,家里一切依旧。这时候,她就又想起,如果有人守家就好了。 可惜的是,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人,能加入他们这个大家庭。 苦力鸟们后来也曾经回来过,大红才知道,苦力鸟每三年才回一次这边。虽然它们是迁移鸟,但并不是一年一迁。这个习惯实在出乎他和简初晴的预料。这就是沟通不足造成的了。虽然大红是鸟妖,能与苦力鸟们沟通,但说实话,并不是能完全沟通的。 苦力鸟们的智商没有这么高。再加上大红也不是纯粹的本地品种,所以在有些方面,双方完全无法互相理解。 以至于,后来大红干脆就放弃苦力鸟了。因为没有它们在的时候,他已经找到其他的方法来代替苦力鸟的工作。比如挖田翻田,孩子们也越干越熟练了。再比如驮着东西去各族交换,他一个人也能干了,无外乎是他多跑两趟,反正他现在不用担心自己不在家的日子里简初晴的安危了。 有孩子们的陪伴,简初晴在家很安全。再者,大红的本领也又上升了一层,运送货物的能力也变得更强了。他并不觉得自己驮着一堆东西跑来跑去有多累,而且有时候他还蛮享受这种生活呢 。因为呆在家里,其实也会有无聊的时候,每天不是在干农活,就是在陪孩子们,再不就是和老婆亲亲我我。他也需要出来放放风。 做为一只单身也几千年,习惯了独来独往的鸟妖,大红过家庭生活久了,也会偶尔怀念以前单身汉的自在。出来放风就正好解决了这点需求。最重要的是,夫妻生活也需要时不时的刺激一下嘛。天天呆在一起,会少了份激情和新鲜感。 每次他外出回来,夫妻两都会格外的亲热。他也蛮享受这种调剂。 这就叫小别胜新婚嘛。 带上老婆孩子们,背上重重的行李包,大红一家子开始了第一次的长途旅行。 因为是要步行,所以除了大红,其他人全部轻装上阵。 孩子们欢快的在前面奔跑,出远门的兴奋无处安放,像一阵风似的跑出老远了。虽然就是一条路,不用担心会走错。 简初晴和大红在她们后面,还是不由的加快了脚步追了上去。 “真是兴奋过头了。现在就跑,她们明天搞不好就走不动了。” “孩子嘛,难得出趟远门,就是这样的。” 简初晴不由的想起自己多次在火车上的经历,只要一节车厢里有小孩子,那一定很吵。她就没见过几个孩子能安安静静的坐着。大部分的孩子都跑来跑去,甚至还大声尖叫笑闹,把车厢当游戏厅。现在她看到孩子们这个样子,就能明白当时那些孩子们的表现了。 夫妻两个追着孩子们跑了一段路,又看到孩子们居然在一丛草中摘花。 接下来,她们又去追了蝴蝶和小鸟,甚至去捉野鸡。 总之,只是从家到竹林这一段路,她们就没消停过了。反正这段路她们也来过不少次了。大红和简初晴也就由着她们折腾。但是进了竹林,大红就要求她们:“现在不可以乱跑了啊。要是有人跑不见了,我才不会去找呢。” 简初晴也说:“跑不见,就找不到我们,也回不了家,甚至会被坏蛋吃掉。” 不要怪他俩把话说的这么吓人,实在是孩子们精神太过旺盛,他俩怕一个不小心就弄丢一个孩子了。 孩子们倒也懂得轻重,个个都乖巧的点点头,然后牵着手跟着大人的身后。大红在前头带路,简初晴在最后,生怕一不小心就弄丢一个。 在山林里穿行,速度慢了很多,孩子们也有时间东张西望,看到什么都觉得新奇,时不时的指指点点,只要她们不离队,大红和简初晴都尽量不说她们,还不时解答她们的提出的各种千奇百怪的问题。 就这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孩子们居然也跟着大人走到出了山林,越来越接近雪江了。而这一截的路也越来越好走,孩子们也开始在路上放开步子跑了起来。 反正就一条路,而且不管是鲛人族还是牙牧族人,都知道他们一家子要过来的消息,不用担心路上会有危险。大红也不管她们了,让她们在前面跑。 简初晴已经很累了,太长时间没有走这么远的路了,她拖着疲倦的身子感叹道:“这路真是越来越好了,这样的路,要是有个交通工具就好了。”要是有交通工具,她就不用这么辛苦。而且也不用花这么长的时间。 “我背你吧。”大红很是心疼她。 “不用了。都这么近了。”简初晴不肯,大红背着那么多东西,已经很重了。而且她也不好意思在孩子们面前丢脸,毕竟孩子们一路都没叫过苦。她们真的精神挺好,完全不觉得辛苦,而且一路上都满是激情,好像有永远也用不完的精力。 大红劝不动,也只得陪着她落在后面慢慢走。不知不觉间,孩子们就与他们离的越来越远了。 再相见 两个大人在后面聊天慢走,却不知道前面的孩子们已经和阿玉他们几个人遇上了。 原来,阿玉他们自从知道大红要带着老婆孩子们一起来的消息,这段时间就天天都安排人在路上溜达,就是希望能早日遇上。这不,正巧今天是阿玉亲自出动了。 看到五个一模一样的小姑娘,她兴奋的大叫起来。 “哇,你们肯定是晴姐姐的孩子,五胞胎啊,好可爱啊。长这么大了啊。” 孩子们第一次见到外人,也很兴奋,瞪大了眼睛,盯着他们看。知道对方认识自己,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们。 听到前面传来的声音,大红笑道:“已经碰上了啊。” 简初晴说:“你快上前去介绍一下,免得孩子们吓到了。” 大红甩开大步往前跑去,瞬间就到孩子们身后了。 “哎呀,你们终于来啦。”阿玉兴奋的往他身后看,还问:“晴姐姐呢?” 一面又吩咐人:“把东西接过来背上。” 大红忙着卸下背着的两大篓子行李物品,一面又吩咐孩子们招呼阿玉,“孩子们这是鲛人族的几位……“他一时又想不起来该称呼什么,不由的看了看阿玉。 阿玉连忙说:“叫我玉姑姑就好了。他们几个随便叫叔叔就好了。” 还好这称呼还蛮正常的。落在后头的简初晴听到这里,笑着招呼道:“阿玉,好久没见了啊。” 阿玉立马扑过来,抱着简初晴夸张的大叫道:“好久不见,真是够久了啊,几年了。我以为你都忘记我了呢。” “是啊,你现在变得我不敢认了呢。”简初晴笑道。 “什么不敢认啊?”阿玉还不太明白她的话。 简初晴拉着她的手,笑道:“你现在是大姑娘了啊。” 这不,几年不见,阿玉的身量明显长开了,有了姑娘家该有的曲线,细腰丰臀。就算胸不丰满,但身段明显和身为男性的阿夜他们几个不同啊。在人群中,能一眼就认出来她是个姑娘家了。 而她那张脸就更加精致了,风情初现,假以时日,肯定会迷死人的。简初晴盯着她看了几眼,凑到她耳边低声打趣说:“真是越大越好看了。以后该会迷住多少男人啊。” 阿玉被说的有点脸红了,又娇嗔道:“还不是因为你几年没见到我啊。你还只记得几年前的我。” “是,是。我这不是有孩子不好出门吗?以前孩子们小,也带不出来。”简初晴笑道。 幼儿在哪个族群都是很重要的,阿玉也很明白照顾幼儿的辛苦,她也不过是抱怨几声,也不是真生气了,连忙说:“我知道。孩子们现在大了,能自己出门了,你以后要多点出来啊。” “肯定啊,这几年一直憋在家里,我也很愿意出门呢。”简初晴一边说,一边又和阿夜他们打招呼:“你们也越长越俊了呢。都是俊俏的大小伙子了。” 这话夸的阿夜他们几个大男生脸都红了,呐呐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但其实简初晴说的是实话,真的,几年不见,不止阿玉长了,他们也一样啊,个个都是大才腿,身姿过人。鲛人族本身就长的英俊,这几位能够一直陪伴在阿玉身边显然也不是普通鲛人,身上也有股子从小就养出来的贵气。 用现代话来说,就是个个都是世家子弟,青年才俊,不然也不配陪着阿玉长大。 阿玉比他们大方,还替他们说:“那是,他们现在就是要展现自己男性美的时候,不然如何求偶?” 这话说的太大方,几个男的脸越发红了,而且有人脸上还露出了失落的表情。简初晴看的一清二楚,她再看看阿玉,就明白了,这姑娘还没有开窍,根本就不知道围在她身边的男人,都喜欢她呢。 她不由的为几个男生们遗憾了一下,不过青梅竹马的感情总归是特殊了,也许到了时间,阿玉就动心了呢。就不知道她到时间选谁,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她不管选谁,剩下的几个人都会伤心呐。 这么想着,简初晴不由的就真的为几个男生觉得遗憾了,因为终究有人要被辜负。 不过她不知道的是,鲛人女王是要选妃的,身边不会只有一个男人。所以这几位,以后都会是阿玉的后宫之一。等到简初晴明白这事时,已经是阿玉大婚的时候了。而那时候,阿玉早已经和这几位有过肌肤之亲了。 几年没来了,但当初盖的小楼却依旧漂亮如新,因为阿玉他们年年都有翻新和加固,并且还在旁边又盖了一栋更加大的小楼。 “哇,这房子好漂亮啊。”孩子们兴奋的大叫道。 这里的房子与她们家的房子类型完全不同,精致不少,而且还是小楼房。 “想着你们家现在人多了,一间小楼住不下,就又盖了一间。”阿玉解释道。 “哎哟,真是多谢了。”简初晴笑着道谢。 “谢什么谢啊,反正我们自己也偶尔在这里住一下的。”阿玉笑了笑,又转头问孩子们:“你们可以随便去挑自己喜欢的房间了。”她指的是新的小楼,这幢楼大,房间也多,会成为简初晴一家人新的行宫。 而旧的那栋楼,也就成了阿玉他们经常用的,他们也不是在这里住,但会经常来这里煮饭吃。而且这两栋楼也都是阿玉和阿夜他们几个人在亲自收拾,不假他人之手。他们把这里当成了一人秘密基地,一个就只有他们几个人能来的地方。 “真的吗?”孩子们瞪大眼睛,兴奋又期待的望着简初晴。 简初晴点点头,说:“去吧,去吧,这是玉姑姑的心意。” “谢谢玉姑姑。”孩子们很有礼貌的感谢了阿玉,才一涌而上,去了那栋为她们一家人准备的小楼。 “嗨,谢什么啊。这又不费什么事,我就是巴不得你们经常过来住几天。”阿玉笑着带简初晴进了楼。 楼上有五个房间,正好可以一人一间,楼下是大大的堂屋和厨房,及间一大睡房,当然就是简初晴和大红夫妻两的房间了。 房间里铺上了艳丽的装饰,弄得像个新房似的,简初晴好笑的说:“这房间是你布置的吗?” “是啊,不喜欢吗?”阿玉有些忐忑的问道。为了布置好这间房,她可是费了不少心的。前前后后忙了好几天呢。比盖房子都费心力。 “喜欢啊。”简初晴不忍打击她,只能告诉自己这是人家的心意。这么华丽,说是新房真不为过。鲜艳的都有些打眼了。 “不,你不喜欢。”阿玉又不是傻子,人家可是未来的女王,察言观色可是很厉害的。 简初晴连忙解释道:“不是不喜欢,而是觉得你布置的太喜气了,我们两已经是老夫老妻了,不需要用这么艳丽的色彩。” “为什么,老夫老妻,跟色彩有什么关系?”阿玉不解的问道。 敢情人家也不是因为觉得他俩是新婚,才会这样布置房间的。单纯是因为阿玉觉得年青人,特别夫妻共用的睡房都很艳丽。这就是习惯的不同了。比如她自己的睡房,就布置的富丽堂皇。但那是因为她是地位高,普通鲛人的房间可能什么装饰也没有呢,就算有,也只是些随手捡的不贵重的物品。 简初晴愣了一下,才又给她解释:“我们那里只有新婚夫妻的房间,就是婚房,才布置的这么艳丽。” “这样啊。不就是搞漂亮点吗?”阿玉更加觉得不可理解了。 “所以说我喜欢啊。”简初晴连忙结束了这个话题,还特意表现出很喜欢的样子,不过等她摸到了床上铺的寝具之后,就更的很喜欢了。 别看这些寝具颜色艳丽,但摸着是真的很舒服,她立马就爱上,恨不得躺下来先睡个大觉。 这分喜欢可不是装出来的,阿玉感受到了,也不再纠结婚房不婚房这个话题了。 “你可以先休息一下,感受一下啊。” “好啊。”简初晴也不客气,也不管自己身上脏不脏了,反正这会儿有床,她就是想躺着。 很快的,楼上也传来了孩子们的欢呼声,显然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满意的房间。 阿玉说:“你的孩子们好可爱啊。我还生怕她们不喜欢呢。” 简初晴连忙说:“怎么会不喜欢呢。这么漂亮,她们就喜欢漂亮的东西。” 她说的可是实话,小姑娘们真的很喜欢漂亮的东西,其实谁又不喜欢呢。她自己也一样喜欢啊。何况阿玉这里的东西,真的都是精品。 “漂亮的东西,我这里多的是。”阿玉又一连声的吩咐人去拿些小饰品,小玩意来让孩子们选。 简初晴拦都拦不住,也只得由她去了。反正阿玉财大气粗,要多给孩子们些见面礼,她也不好拒绝。 简初晴躺在床上休息,阿玉和她说了会儿话,就觉察出她很累了,连忙说:“你先休息会儿啊,我们去把饭弄熟了再叫你。” 简初晴是真累了,外加床上真的挺舒服,也就不客气了,“好的,我是很累了,要先休息一下,明天我做大餐给你们吃啊。” 阿玉带上离开了房间,还上楼把孩子们也带走了。 一整栋楼就剩下简初晴一个人,很安静,累了的她也很快就睡着了。 好东西 简初晴睡了一个香甜的小觉,一身的疲惫也减轻了不少。正好晚饭也做好了,孩子们来叫她去吃饭。 “妈妈,你歇好了吗?” “歇好了。”简初晴牵着孩子们的走出大门,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食物香味儿,肚子不由自主的叫了起来。 “晴姐姐,快过来坐。宝贝们,已经给你们都盛好汤了哦,快去吃。”阿玉连连招呼。 孩子们和在家里一样,有一张小点的饭桌,五人份的饭菜都分好了。 而另一边的大桌上,已经摆了几大盆的饭菜。简初晴入座后,大家伙也开动了。 喝一碗香喷喷的鱼汤,简初晴立马活力四射了,“好吃,还是你们这里的鱼格外好吃。” “那是,这可是我们这里的特产。”阿玉得意的笑道。这种鱼,本来就是什么大路货,平时她都不可能天天吃呢。 现在,煮鱼汤,他们这群人已经是炉火纯青的,水平越来越高。 简初晴夸道:“恩,除了鱼好,煮汤的水平也极高。你们比我还煮的好喝了。” “哇,真的吗?”阿玉惊讶极了。她只是觉得好喝,但简初晴的厨艺在她心中是有滤镜的,永远是最好的。她真没想到简初晴居然说这个汤比她自己煮的都好喝。 “是啊。所以我说煮汤的这位,真的很厉害哦。”简初晴笑道。她是真的觉得这汤煮的好,并没有夸张。 大红也点点头,附和道:“是真的,挺好的。” 听得出简初晴是真心话,阿玉想到她好长时间没有吃到过简初晴做的饭菜了,还打趣道:“哎哟,我太久没尝到晴姐姐的厨艺了。都不知道你做的是什么味道了。” “明天我就做大餐给你们吃。”简初晴笑道。她来了,肯定会喂好大家伙的。 “好啊,好啊,明天我们又可以吃到新的菜了。” 被夸的那位脸都红了,但却很兴奋,说:“可能是我今天超高发挥了。明天我一定要再跟着晴姐姐学习。” 不管怎样,这位煮汤人,被大家伙好好的夸了一回。 孩子们更是喝的头都不抬,一连干掉两碗。 她们的饭量挺大的,但是在坐的各位饭量都不小,也没有人觉得怪异,阿玉还一个劲的说:“宝贝们,喜欢喝,咱们明天再煮啊。” “谢谢玉姑姑。”孩子们在简初晴的教育下,是有很礼貌的。 “哎哟,真是乖啊。”阿玉听到孩子们娇嫩的道谢声,萌的心都快化了。她非常喜欢孩子们。五胞胎啊,这在她们鲛人族是绝不可能的。而且还是五个女孩子,这要生在鲛人族,那得举族上下大欢庆。 鲛人族的生育率并不高,并且基本都是单胎,而且生男率非常高,一胎能生两个就非常厉害了。所以,女孩子在鲛人族中的地位比男性高。 这次出来,大红带了些大米和红薯干,是用煮粥的,简初晴基本离不开粥,每天都至少要吃一顿。所以,今天晚上的主食就是大米红薯干粥。 阿玉他们这些鲛人是第一次吃到这种粥,立马被这个味道给吸引了。 “这个好好吃哦。” “以前你们怎么没拿出来过?”阿玉还恨不得追根究底。 “因为这个大米是我们找有角族人换回来的,以前根本就没有啊。红薯干,你们又不是没吃过。”简初晴解释道。 “有角族啊。听说过,但离我们这挺远。”阿玉对大米很感兴趣,但因为离的太远,又只能望梅止渴的说,“你们带了多少大米,分一些给我吧。” 简初晴大方的把带来的大米全给她了,真的是全给她了,因为总共就还剩下约三斤的量,就算加大量的红薯干,也煮了不几顿粥了。 阿玉一把抱住简初晴,夸张的大叫道:“还是晴姐姐最疼我了。”一面吩咐人把大米珍藏起来,她要带回去给家人尝尝。 结果,第二天,简初晴又拿出了面粉准备包饺子吃,更是令阿玉他们瞪大了眼睛,惊讶极了。 简初晴不待她发问,就说:“这个面粉是我们找飞鸟族人换回来的,以前也没有。” “哇,你们好厉害啊。换了这么多好东西回来。这个饺子要怎么吃?” “你等着啊,我们包好了就去煮。”简初晴笑道。 然后,所有的鲛人就在一起围观简初晴揉面擀面,看着半盆面粉变成一团,再变成一张薄薄的面皮,又变成小圆片,最后再包上一团大红早就准备好的肉馅料,阿玉他们全部瞪大了眼睛,张着嘴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就好像看到了什么魔法一样,又惊讶又新鲜。 “这就是饺子,煮熟就可以吃了。” 一家人包饺子的速度挺快的,很快就包好了两帘子,够煮一大锅了。 大红去煮饺子,会煮汤的自然跟过去学了,剩下的人就跟着简初晴和孩子们学习包饺子。 然后,不得不说,第一次干这个活,鲛人都干的不好。包的乱七八糟,阿玉干脆不干了,光在一边看着,还不停的夸道:“哇,不止妈妈厉害,小宝贝们都这么厉害啊。” 简初晴一边干活,一边笑哈哈的说:“这就叫熟能生巧,我们在家经常包饺子吃的啊。” “哎,你们搞了这么多新的好吃的,我真的好羡慕啊。”阿玉是真的羡慕,她虽然贵为鲛人族未来的女王,但是她还没有实力出门去游历,再加上这些年她的妈妈也不怎么出门了,整个族群与外界的接触都挺少的,新鲜事物当然也就知道的少了。 阿玉妈妈,也就是现任族长,已经很老了,阿玉是她的老来女,前面阿玉曾经有个姐姐,很聪明,本来是当接班人培养的,但是后来却出了事,以于于他们这整支鲛人都不再往外跑了。其中原由,阿玉他们这些年轻人并不清楚。 再加上这几年大红经常往来,给鲛人族带来了不少东西,鲛人族就更加不乐意出远门了。阿玉很想出门,但她一来没成年,二来本领还不够,就只能困在这个地方,大红和简初晴一家的,就成了她唯一的能接触到的外来人了。听到简初晴讲这些,她能不羡慕吗? “以后,你们也可以拿东西去和飞鸟族人,有角族人换面粉、大米回来吃啊。” “那他们都需要些什么呢?”阿玉连忙问。 简初晴想都不想就说:“我们多半是拿红薯和他们换的,也拿一些我自己做的各种咸菜。你们的很多东西,拿去肯定都是抢手货,鱼露酸汁和油脂,我想他们都会喜欢。而且你们还可以换些布给他们啊。甚至腌制好的咸鱼也行。还有莲藕粉等等。” 在她看来鲛人族真是这些族群当中最富裕的,她从鲛人族这里得到的东西,其他族人都同样没有,哪个会不喜欢啊。鲛人族随便拿些东西出去,就不愁换不回大米和面粉。 听了她的话,不止阿玉很惊讶,连一向最称重的阿夜也忍不住问道:“他们的日子过得怎么样?我们拿这些东西,能换回多少大米和面粉回来?” 大红回答道:“他们的日子没你们过的好,他们最看重的就是食物。你们多拿点能吃的给他们,他们会换些大米和面粉给你们的,不过他们自己也没有多少余粮,也不可能大量换给你们。我们每年也只找他们换几百斤,还得送大量的红薯和咸菜类给他们。” 他没说的还有一句话,二季水稻和麦子,还是他教会这两个族群的呢。不然,他只怕都换不回来这么多粮食。毕竟人家自己也不够吃。 “这样啊,我们不想几百斤,能一要换个两百斤就行了。不过是让大家尝个味,哪能经常吃呢。”阿玉说。 简初晴又说:“大米和面粉都不能长期贮藏,会坏掉的。特别是天气热的时候,坏的就越快。如果直接换水稻谷和麦子回来,就可以保存一年了,但要自己磨面粉和磨大米出来。” “这都是你们自己磨的吗?”阿夜问。他们连大米和面粉都是第一次见,理所当然也不认识麦子和稻子,更加不懂得磨这道工序。 大红笑道:“对啊。我们一般换麦子和稻谷回来。你们要是去换,就找他们仔细问清楚该如何磨。其实也不难,你看几遍就知道了。就是需要工具。” 不过鲛人族制作工具的能力很强,他一点儿也不担心鲛人族做不出磨子来。比如他们家现在用的大盆子,小盆子,甚至刀具,都是找鲛人族换回去的,各种东西都比竹制的要好用多了。坚硬又耐用。 阿夜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不过听人说的再多,也不如自己亲自见到有感觉。所以他打算去说服家人,让族长答应派人出去交换。 其实这几年来,族里不少人也有这种想法,只是没有人敢去惹族长不高兴了。以前发生了什么事情,知情者也很少了,但过去的事情,总归不能一直让他们这一支鲛人,永远就缩在雪江吧。 而且等阿玉当族长了,她也必定会派人出去的。还不如趁现在,老族长们还健在,有本领的人多,有这些余威,他们更好行动呢。不然,等他们这群年轻的新面孔出去,搞不好还会遇上一些麻烦呢。 这个世界,也不是处处的人都与人和善,坏人自古就有。也就大红这个仗着自己有一身本领的家伙,敢独身一人在外面乱跑,每次还带着大量的食物。又或者说,他也是运气好,重来没有遇上过危险。 大变化 “饺子熟啦。” 随着大红的一声叫,众人全部围了过来。 “终于可以吃了。” “我早就流口水了。” 每个人先分到了一小碗,一只碗里也就三个饺子,见大家都迫不及待的要开吃,简初晴连忙提醒道:“小心,会烫到嘴巴的。” 大红也说:“冷会才能吃。” 大红这一家人,包括五个小孩子都根本就没有去动碗,依旧在包饺子,阿玉本来还想叫他们先过来吃,搞了半天,人家是知道烫,还不能吃,不由的脸红,干笑道:“这样煮的饺子会很烫吗?” 简初晴答:“是啊,和鸡汤一样烫,要多冷一会儿才能吃。” 她依旧在飞快的擀饺子皮,五个孩子再加上大红,包饺子的速度也很快。刚出锅的饺子还不有吃,第二锅的饺子已经又下了锅。 最后剩下的一些饺子,简初晴就来做煎饺。 刚吃完煮饺子的人,都一副意犹未尽的围着看她煎,还一个劲的说:“饺子真好吃。可惜咱们没有面粉。” 大红说:“等秋收后,你们去找飞鸟族换麦子,以后就能吃上饺子啦。” 阿夜说:“可是我们还没有学会揉面,擀面,和包饺子呢。” “揉面擀面其实也挺简单的,多学几次就会了,包饺子就更简单了,你们现在不就已经有人会包了吗。”简初晴笑道。 包到最后,这群人当中总算有一个男生学会了包饺子,就是速度慢了点。但再多试两回,他的速度也就起来了。 阿玉显然不太满意这个结果,“就他这个包法,我们想吃饺子,只怕不容易。还要学会揉面和擀面啊。” “熟能生巧啊。多学两次就行了。明天我再教你们学一遍。”简初晴笑道。 他们带的面粉比大米多,因为自己家也会种麦子嘛。而大米和水稻全部得找有角族人换,所以更显得精贵,家时存的量也要少一些。 “真的,那太好了。谢谢晴姐姐。”阿玉连忙道谢,并且抱着简初晴的胳膊撒娇。 简初晴还是蛮喜欢这小姑娘的,忍不住摸了一把她那头顺滑的长发,笑道:“你头发真好啊。” “那是,我们鲛人的头发都很好。你的也挺不错的啊,就是太短了些。”阿玉笑道。 实际上,他们鲛人的头发还是武器呢,看着顺滑,其实可以当武器时,锋利无比,就是简初晴没见过而已。其实在这个地方,鲛人也没需要用武力的场景。大多数他们也只是在训练时才会使用这个武器。但也正因为头发是武器,鲛人的头发都保养的很好,个个都拥有一头光滑亮丽,又浓密的长发。 “我不喜欢太长的头发。” 简初晴只留了齐肩才的头发,扎了个简单的马尾巴。 简初晴的头发确实也不错,可能是因为是来到这个时空才长出来的,她的头发也很健康,乌黑亮丽,甚至少掉头发。不像以前在现代,她每次洗头都会手上抓一把头发。 不过,她不喜欢留太长的头发的原因,是在这里不好打理,又没好用的洗发手和护发素,又没有电吹风可以吹干。长头发完全是给自己添麻烦。 白天,阿玉会安排人带着几个孩子在周围乱跑,有时候,她自己也跟着四处撒野,玩的五个孩子乐不思蜀。每次到饭点,都得大红叫回来。 简初晴说:“她们成了没绳的野马,恨不得不归家了。” 阿玉笑道:“小孩子们,就是图新鲜,又是第一次来,肯定样样都觉得有趣啊。” 比如她自己也很想跑到别处去玩,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她都玩腻了。 大红也说:“让她们把这里跑熟,以后再大点,就可以自己过来玩了。” 阿玉连忙说:“好啊,好啊。你们忙的时候,可以让她们自己过来玩。在我的地盘上,我保证她们不会被任何人伤害到。” 她是很希望孩子们过来玩,族里能和她玩的人少,虽然她身边整天跟着好几个人。可是没有新伙伴啊,再说了,五个小姑娘又可爱又聪明,也给她带来了很多新鲜的感受,和快乐。 简初晴瞪了大红一眼,说:“你倒是说的轻巧,她们怎么自己过来,一出来好多天,你放得下心啊。” 虽然说这里没什么动物能危及她们,但毕竟路途遥远,且难走啊,要是一不小心脚下踏空,都可能摔个半死呢。 “我说是她们再长大点啊。又不是说现在。孩子们总是要长大的。”大红连忙解释,生怕老婆生气。 阿玉笑道:“我妈也是不让我跑远。好像外面很可怕似的。” 简初晴叹了口气,说:“她们这才几岁啊。要长大还远的很呢。” 她知道大红的意思,孩子们并不是普通人类,而且还是玉米成精的,作为一棵植物,在这里她们完全不会遇上任何危险,大不了马上变成一棵高大的玉米树吧。按大红的说法,早就可以放她们出去了。可她总觉孩子们太小,虽然她们有不少本领。 可能这就是当妈的心理吧。总是在不停的为孩子们担心,生怕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其实有时候,孩子们比你想的要坚强、要能干多了。 不过看着孩子们玩的这么快活,简初晴也觉得是该多带她们出来走走。可是,说实话,一大家子出一趟门还真是不容易。而且家里的活也多,真心有些放不下。现在她就恨不得快点回家,又担心地里的庄稼,又担心家里的鸡群和猪群。 这种情况下,一年能出一趟远门,就已经很不容易。她哪里有机会多带孩子们出来玩呢?何况就是离家最近的鲛人族,他们也需要走几天才能到达。虽然刚修了一条路,但这条路其实有不少地方很难走的。要是离的近,她也不用担心这担心那了,可以让孩子们自己跑过来玩。 “孩子们总想着快点长大呢。你们族不是十八岁就成年了吗,也过了不几年了。”阿玉笑道。 她把孩子们算成了和简初晴一个族了,大红连忙说:“她们要比妈妈成年的早,不用等到十八岁。” 他估计十年,孩子们就能长到和成年人类的模样。毕竟她们是玉米,不是人类,玉米的成熟期哪里有人类长啊。再加上她们现在的生长速度也很快,比普通人类快多了。 “那就更快了啊。” “是啊,所以过不了几年,她们就可以自己跑来跑去了。”大红笑了笑,又对简初晴说:“你总是担心这担心那。其实完全是自己想的多。” “就是。晴姐姐,她们五个一样大,一出门就五个人,怕什么啊。”阿玉还觉得五个人出门已经很多人数了,又不是一个人出门还怕有什么事,连个帮手都没有。就比如她出门,一般也只带三四个人呢。 “就是啊。我一个人都经常出门,她们五个呢,什么都不用担心。”大红也说。 阿玉的话倒是提醒了他,是可以早点让孩子们出来历练了。不然,天天呆在家里,不止孩子们闷的慌,他们夫妻两还没什么独处的时间,简初晴更是一大半的心都放在孩子们身上。等孩子们能独立了,多跑几趟后,他也可以只带老婆出来,在外过过二人世界,松快松快嘛。 五个都是一个小群了,就比如飞鸟族出来装盐石,一般也就出动五个人呢。五个孩子还是妖,本领也大,别说再长大点,就是现地把她们丢出门,她们都能养活自己,独霸一方了。 就这次出门,他就明显看到,简初晴的体能比不上孩子们,孩子们天天活蹦乱跳的,从来没喊过累,也不觉路有什么不好走的,倒是简初晴不止累的不行,爬山下坡也比不上她们。 可见孩子们真的可以放出门了,别看她们现在个子还小。 简初晴一听孩子们也许过不了几年就能长大,不由的有些遗憾,“也许我是太担心了。” “晴姐姐,你比我妈还胆小。”阿玉笑道。 “哎,你就在自己的地盘上餐,我家的跑出来不容易啊,那么远呢。”简初晴反驳道。 大红说:“所以,你更应当让她们多跑跑啊。把这条路跑熟了,路也变的更加好了,以后你过来都更加容易了呢。” 路也是要人走的,不然好不容易开出来的路,很快就会又被野草淹没的。 “阿玉,你们和牙牧族人,要好好修整这条路啊。不要等我们下次过来,路又不见了。” “这你放心,我们自己经常在路上跑,保证这条路越来越好。” 阿玉还巴不得跑更远呢,可惜她现在不敢离开雪江太远,而且族长也不允许族人们离开这个范围。不然,她都想去简初晴家里玩玩呢。 牙牧族人就更加会修整好路了,因为他们要出来放牧,并且还要经常出来收集各种野菜野草回去。别看他们现在多了野菱角,但食物多了,生活变好了,繁殖率就高了,需求也会越来越高。 牙牧人这两年的新生儿也挺多的,连尖牙兽的生育率也提高了。这样,大红这两年来拿回去的尖牙兽肉才会更多了,阿玉他们吃到尖牙兽肉也更多了。 相应的,大红送过来的红薯也更多了,鲛人族给的鱼虾贝类也更多了。总之,其实大家的生活都在变好。这其实也是大红和简初晴不知不觉间给大家带来的变化。 盖驿站 “明天我带她们去一趟牙牧族,见识一下,就可以回家了。你要不要跟着一起去,还是就在这边休息和阿玉在附近玩?” 大红很知道老婆的心理,晚上睡觉时就和说起回家的日期了。 “我就在这里吧。就是孩子们还没玩够。” 简初晴宁愿在这里休息,要知道,回家也得一步步走回去啊,她还是先养足精神,不然走到半路就得累了。这一趟,真把她累着了。长期不出远门,再加上这一路又有几个地方攀上爬下的,真把她了个够呛。这也还是她天天干农活再加上体质比正常人强健很多,不然只怕半路就得累倒。 “小孩子哪里玩的够。该起程回家了。你再多歇歇也好。”大红也说。 这两晚,他也把老婆折腾的够呛,“你明天多睡会儿再起来,我们早点出发,你不用管我们吃饭了。” “好的。我还以为你要让她们多疯几天呢。” “哪能啊,家里一堆的事情,能扔的下吗?”大红笑着搂起老婆,他倒是扔的下,可老婆扔不下啊。 这间卧室,宽敞又舒适,家私不多,但样样都是精品,寝具也极为高档,他倒是愿意多在这里住几晚呢。最重要的是,在这里和老婆□□做的事情,也格外有激情。墙上装有光线清冷的夜明珠,罩着漂亮的轻薄布纱,晚上那光线就隐隐约约,十分有情调。 当然了,如果想光线亮一些,就把上面的罩子取掉。 孩子们又在楼上睡,相隔甚远,隔壁的小楼也没有人住。晚上,这一块儿都很安静,除了蛙鸣虫吟,和窗外风吹过偶尔响起的风铃声之外,就只剩下老婆欢娱时溢出的破碎低吟,惹的他总是控制不住想要多来几次。可惜啊,老婆总是记挂着家里,还是得早日回家呢。 不过,享受了这间房后,他就觉得家里的房子要重新建了。 孩子们长大了,简宅也确实该扩建了。不然一大家子挤在一起,简初晴老是放不开,生怕被孩子们听到墙角。其实他俩睡的房间,离孩子们睡的房间还挺远的,但是简宅是泥草和竹子芦苇等盖成的房子,隔音差,连他也束手束脚的,总是不敢尽兴。 而这里的小楼外墙是泥巴和贝壳类垒成的,墙体也厚实,不止坚固结实,还冬暖夏凉,也很隔音,孩子们在楼上跑来跳去的,都不影响楼下的夫妻两。 “哎,我们回家,把房子重新盖一下吧。” “可以啊。你想怎样盖?”简初晴懒洋洋的说道。虽然大红把她折腾的狠,但她也习惯了,而且一场淋漓尽致的欢娱也让她身心舒畅,觉都会睡得格外香甜。 “就参照这间小楼吧。” “可是,我们没有这些材料啊,而且人手也不够。”简初晴觉得难度有点高。 盖房子,她已经自己独自盖过一回,后来又和大红两人齐心协力的修整了一遍,说实话这个活真不轻松。而且盖楼房还比盖平房难度更高。他们家满打满算也就七个人呢,五个孩子再能干,也才那么点大啊,不能当主要劳动力啊。 大红却说:“贝壳从这里带回去啊,我背个三、四趟,就差不多了吧。其他的材料我们家附近也有,不过人手是有点不足,但我们可以慢慢盖啊,又不用十天半月急着就盖好啊,咱俩花三、五个月,一天弄一点,还盖不好?” “也行啊。孩子们现在也能帮得上一些忙了。”简初晴打了个哈欠,又说:“睡觉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恩,睡吧睡吧。” 大红在心里计划了一下,打算明天去问问阿夜,盖这间小楼花费了多少材料,顺便让他们给准备一些盖房子用的贝壳。 听说他们也想盖这样的小楼,阿玉一个劲的叹道:“哎哟,要是离的近,我直接让他们过去帮你们盖,多简单的事情啊。” “没事啊,我们自己慢慢盖,又不急着要住,家里的房子现在还能住人。就是孩子们越来越大,有点不够用了。”简初晴笑道。 孩子们用的那间房,其实去年已经扩建了两倍,五个孩子们在里面住也住的下,但那房子也确实太简陋了些。关键是孩子会越来大,迟早她们也要一人一间房的。特别是在这里住惯了一人一间,回去挤在一起怕还会觉得不舒服了呢。 贝壳类的材料,阿夜立马就去给他们弄了,大红带着孩子们去牙牧族那边玩了一天回来,小楼附近就已经堆了几大堆贝壳类的材料,而且还有鲛人再往这边运送材料。 “这么多啊。”大红随意估计了一下,自己五趟也背不完。这些东西都很重的,并且还占地方,并不是很好运送。 “是啊,我们就用了这么多,估计你们需要的还更多呢。”阿夜说。 阿玉说:“我们和牙牧族人先帮你们运到中途去,你直接从那里往家里运送,会轻松一些。” 这个中途就是牙牧族人修的路与大红修的路相交的地点,被定为中途了。其实这个中途并不是正在中间,离简宅的距离是到雪江小楼来的约两倍呢。 不过,有人先帮着运送一截路,也确实是省了大红不少力气。 “那就先谢谢你们啊。”简初晴连忙道谢。 “谢什么谢啊,对了,我们要不是在中途也盖间房,以后大家也可以在那边歇歇脚。”阿玉还又有了个新想法。 大红他们一路过来,都是风餐露宿的,得在荒野里渡过好几个夜晚。天气暖和的晴天是没什么问题,但遇上雨天,或者到了冬天,人就很难受了。大冬天的出门,就是大红就觉得难爱,每次回家都得好好歇两天才行。 这也是简初晴冬天不乐意出门的主要原因。所以,他们才会在竹林边上盖了一间小房子,为的也是可以在这个地方歇歇脚。当然了,他们也经常到竹林这边来干活,需要个安置的地方。 大红连忙说:“盖啊,你们没事可以去那边住住,跑的离家远一点嘛。我们也跟着沾光,下次过来,中间也可以休整一下。而且以后我背粮食过来,就直接放那儿,你们叫人过去取,顺便把我要的东西也放在那天,我也能省一点体力和时间了。” 在中途盖个落脚点,真是方便他很多呢。这一去一回,起码能省两天的时间。以后他一个人过来换东西,都不用到雪江小楼来,直接在中途小楼就完事了。 阿夜听的连连点头,又说:“哎,这个想法好。房子盖好了,我们可以安排人值守。你任何时间来,都能用最快的速度换回东西。真的能省时省力不少呢。” 而且这对他们也有好处,正如大红所说的,他们可以离雪江远一点,慢慢去探索更远一点的地方,也相当于是基础历练了。 阿玉也是说干就干的人,见大家伙都觉得盖这个房子好,立马就说:“那明天就去准备吧。” “可以啊,我们选个好地方,盖大点的房子。”阿夜也开始摩拳擦掌,恨不得立马就去干。 “恩,再叫上几个牙牧族的人,他们干活也很得力的。” “喂,我们还是给这个房子取个上口点的名字,直接叫中途不好听啊。”阿玉又说。 于是,大家开动脑筋,纷纷给出了自己认为好听的名字。 千奇百怪的名字,听的大家哈哈大笑,反正每说出一个,就有人反对。 后来,大家一致决定用简初晴起的名字,三里驿站。其实简初晴是想在路上,再盖个二里堡驿站。以后,他们出门,就更加方便了。 这等同于一路上都有店可以住了啊。而且他们还可以事先在这个地方放置一些食物和用品,就不用带一堆的行李物品在身上了。要知道,运送物资全部靠人力,大红这个人力运输工具,真是挺累的。 能给他节省点体能就节省一点吧,自己的老公只有自己疼啊。简初晴是真的很心疼大红一年跑那么多趟长途的。这可不比现代的长途车司机,一路上有吃有喝,有地方住,不用风吹雨淋的,何况开车也不用自己直接驮运重物啊。 每次他出远门,她都提心吊胆,他回来,她都心疼的不行。 大红出远门时,再怎么会看天气,也会遇上大雨天,毕竟在外面的时间太长啊,不可能看的那么远。每每遇上雨天,他怕带的东西打湿,就得寻找地方避雨,有时候,来不及又或者找不到合适避雨的地方,就只能顾着东西不打湿,把防水的鲛绡和油布都用上东西上,自己淋个透心凉。 也幸亏他是个强壮的鸟妖,变成鸟身时有一身厚实的羽毛,能抵挡一些风霜雪雨,但难受也一样难爱的啊。 他不敢让简初晴知道,每次都说自己中途没遇上雨,其实天气哪里会每次都趁他在外面时就晴天的啊。但简初晴却不会相信他的话,不可能每次都有这么好的运气嘛。大红又不能控制天气。她知道老公的心意,她不过是不说破而已。 改变和接受 三里驿站,坐落在一条小溪的附近,地势平坦,原本这里是一片树林,两天的功夫牙牧族人就把这一大片树木全部放倒了,露出了一大块空地,真是搞破坏的好手。 清理干净空地上的野草和树枝,再铺上厚厚的小石头和贝壳类,地基很容易就打好了。看着这坐占地起码也有一亩的空地,简初晴忍不住规划起来。 “房子盖好后,这附近也可以种些麦草。” 她家的菜,在这里恐怕是活不成,只能种麦草,再不就是可以往小溪里扔些野菱角种些野茭白,还可以沿着小溪种些芦苇。 “可以啊。等我下次来,在这里种些麦子。”大红也挺赞同的,空地需要打理,不然很快就会又长满了野草,与其让它们长没多少用途的野草,还得经常性的来除草,不如种些麦草。麦草长起来后,打理野草也会觉得有意义多了。 麦子在简初晴手中变异了,不长麦子,但麦草却一年四季长青并且割了会再生。可谓,种一茬子吃几年,不过时间越长,麦草就长的越差。可见也不是种一回就一劳永逸的,简初晴还没搞清楚到底该怎么种,几年种一回最好。不过这里是要新种的,起码也可以吃两年啊。所以这大片的空地可不能闲着。 到了冬天,新鲜的青饲料太少,尖牙兽吃的少了,影响其生长和生育能力。这三年,虽然牙牧族人的生活变好了很多,但尖牙兽还没有多到大家伙可以天天吃的份上。所以,增加饲料,增加尖牙兽的数量,都很重要。 于是,大红就对阿夜说:“房子盖好后,你安排人把四周的空地都清理干净,把地翻好,我过几天带些种子过来种麦草。” 阿夜连忙说:“好,这个包在我身上,保证把地都弄好。” 牙牧族人听到要在这里种麦草,就更加兴奋了,还问:“要不要我们再多挖一块空地出来?多种些。” 大红摇摇头,说:“暂时就种这些,还不知道长不长的好呢?” 他家的麦子也不是多的吃不完的,还得靠去找飞鸟族人换,哪里有那么多的种子啊。而且麦草是给尖牙兽吃的,说来也该是牙牧族人自己该来种。所以他只打算起个头,做个榜样,以后让牙牧族人自己去找飞鸟族人换麦种回来种麦草。 牙牧族人很失望,而且担心在这里麦草种不出来,简初晴就说:“你们可以在这条小溪里种野菱角和野茭白,并且还可以沿着小溪种芦苇啊。过个两年,这里就会成为你们的另一个食物供应点呢。” 果然,牙牧族人听了这话高兴起来了,连忙道谢:“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阿夜也说:“还是晴姐姐最聪明。” 结果,多年以后这里真成了一个热闹的小集市。 牙牧族人在这里不止种了麦草,最早种下的芦苇和茭白自己沿着小溪生长,长出了好大一片芦苇和茭白,而水里的野菱角也顺水往下流,遍布了这条小溪。这些给牙牧族人提供了不少食物。 他们干脆把部族里的人分了几家过来,带着一些尖牙兽在这里形成了一个新的小部族。人多了,溪流也被他们挖深扩宽了,渐渐的这里就变成了一个比较大的河流,在鲛人族的帮助下,水里的鱼虾,蚌类等也多了起来。又给他们提供了新的食物。 如此循环,这个地方的牙牧族人的生活就越变越好,当然也繁衍的越来越多了。 给鲛人族和大红一家人带来的便利也就更多了。不过这都是后话,简初晴后面也没想到自己当初只是想在半路上弄个落角点,结果却在这里开僻了一个热闹的小集市。 驮着一堆贝壳类材料的大红,带着老婆女儿们离开了正在热火朝天干活的三里驿站。 “等你下次来,这里的房子就盖好了,地也给你整出来了。”阿夜笑道。 “好啊。”大红挥挥手,走了。 因为在这里歇了一天的,简初晴也不觉得累,还背上了一只篓子,里头装着一些行李物品和阿玉给的好东西。给大红减轻些负重。 孩子们有点乐不思归,一路上依旧活蹦乱跳,在山林里又是打小鸟,又是掏鸟蛋,更少不捉野鸡,反正就没停歇过了。简初晴和大红也不管她们,这一路的吃食全部由她们包了。 她们弄到什么吃的,一家人就吃什么。剩下的面粉,红薯干等食物也在回程之前就全部留给阿玉了。 两个大人在后面走,孩子们欢快的在路两边的林子里觅食,叽叽喳喳的好不快活。 “真是几个野孩子啊。我现在真的觉得把她们放进山林,她们完全可以自己生活了。”简初晴笑道。 “本来就是。她们对丛林有些本能的亲近,而且丛林里没有大型猛兽,没什么安全问题。就是你老是觉得她们还小,其实她们比你厉害多了呢。”大红笑道。 “是啊,现在全家我最弱小。不,其实我一直最弱小。”简初晴一点儿也不在意自己弱小,这个家,人人都在保护她,她其实也很开心。何况她也不是个弱不禁风,事事都得靠他人的娇娇女,真没有人照顾时,她也能自己生存下来。不过是生活的艰难些罢了。 大红却说:“不,其实你不能叫弱小。这是种族的优劣,你其实很有本领。只不过我们天生就比你强壮。但你会种田啊,要没有你,我们也只能过天天打猎的生活。哪里吃得上这么多美食啊。” “也对。我也是有优势的。”简初晴哈哈大笑道。 没有她,大红的生活是要苦一些,没有她在这里种玉米,孩子们还根本就不可能出生呢。虽然孩子们不是她肚子里生出来的,但是也相当于是她给了她们生命啊。 “恩,你很重要啊。”大红也笑道。 就这一路说说笑笑,回程简初晴居然没觉得多累,比去程要觉得轻松多了。 “你看,还是在中途歇过好。我都不觉得怎么累呢。” “那是,在中途休整一下,是要好多了。而且你长时间没这样走过,去肯定觉得艰难,但走了一趟,人也锻炼过来了,回程肯定会觉得轻松些啊。” “其实多出门是有好处的。你看孩子们也得到了锻炼。”大红看着手边的食物,这都是孩子们弄来的。他现在根本就不需要出手了。 “是啊。她们挺厉害的啊。看来我们也可以靠孩子们养了。”简初晴笑道。 “哈哈,你现在就指望着孩子来养了啊。”大红笑问道。 “怎么,不行吗?我们人类有句话叫做,养儿防老啊。” “你也知道叫防老,你现在老吗?”大红伸手在她脸上摸了一把,又盯着她的胸部,笑道:“肌肤光洁,身段美妙,你离老去还早的很呢。” “去。”简初晴啐了他一口,心里却很甜,老公喜欢自己的身体,哪个女人不开心呢。 虽然说这话很俗气,但是人其实就是个充满欲望的家伙,何况食色性也。夫妻两在心灵上能相吸,最终也要落实到□□上来啊。纯柏拉图似的爱情和婚姻,就算再高雅,也少了那份烟火气啊。她是个俗人,也离不开这份俗气。 “怎么,夸你还不满意啊。”大红笑眯眯的看着她,又冲孩子们努努嘴,“你们觉得妈妈老了吗?” “不老,妈妈最漂亮了。”孩子们齐声大叫道。 “哈哈,真是什么人养什么孩子,都跟着你学的油嘴滑舌。”简初晴笑道。 “去,再多弄点吃的回来。我们就在这里歇歇,做饭吃。”大红把孩子们赶开,和老婆亲热了片刻,“你啊,是该多出来走走了。” “你说的有道理。以后我也是要多出去了。”简初晴躺在他的腿上,享受着老公给自己捏腿。 大红却说:“今年恐怕没希望了,我们还得花大量时间盖房子呢。” 因为要盖房子,他还得往返几次去背材料回来,再加上到秋收后,还得去换麦子和稻子,真没闲功夫带着老婆孩子在外面闲逛啊。 “不急,往后多的是时间呢。”简初晴笑道。 通过这一次行动,她发现了孩子们的本领,也不再执着于把她们拘在身边了。她也真正体会到,妖和人类的区别。要是人类这么小的孩子,肯定不可能让她们单独出门。但她们不是普通人类,她们一出生就具备了很多生存的本能。 何况这片大地,没有她们的天敌,更没有其他妖想吃了她们增加自己的修为,也没有天师想来烧死她们。总之,她们完全是大开金手指,活的要比旁人轻松很多。 其实不止孩子们,再往深里想想,她自己和大红也一样。所以,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在这里也确实是最好的。 回到家,简初晴立马又去给土地神上贡了,以感谢他带她来到了这个时空,还拥有了亲爱老公和孩子们。 大红满头黑线的看着老婆诚心诚意的嘀嘀咕咕,恨不得告诉她:“你的土地神,早就不是神了哦。这个时代没有了神,只有我们自己。” ※※※※※※※※※※※※※※※※※※※※ 马上要开的新坑《穿越之替身》求收藏 开动脑筋 因为要盖房子,一家人的生活又变得忙碌起来。真的很忙,一天到晚没有停歇的时候,人人都有一堆的活儿要干。 这次打算要盖更加结实耐用的房子,不能再用竹子当框架了,得用到大树干,所以大红和简初晴最早准备的材料就是树。 砍树要往迷失森林去,也是比较远的,一家子齐齐出动,砍了三天的树才回来,大树干直接扔在森林里晒着,晒干后会变轻一些,能一次多带些回来。大红也是隔段时间才去背一点回来。光是这个活,就费了好多时间和精力。 每次看着大红这个人力马车用蛮力驮着大树干回来,她都十分心疼他。虽然这些大树被斩成段,剥去了树皮,削掉了树枝,但那么粗大,还是很重。背着重重的木料,还要飞那么远,她真怕会把大红给累坏了。 大红倒是不以为然,“没那么累。我顺便还能打点猎,找些好吃的回来呢。” 这也是实话,现在可没有时间去专门打猎了,这回他还在木料上绑了几只野鸡,和一袋子蘑菇及野果子,甚至还有不少野姜。 “爹,下次我们和你一起去吧,我们帮你搬大树回来。”孩子们要求道。 “不用了,不用了,你们在家和妈妈一起干其他的活就好了。”大红连忙拒绝。孩子们也不会飞,步行会浪费很多时间。 “哎,要是我们也能飞就好了。”老大玉华很是遗憾自己和妹妹们不能飞。 她也知道爹的意思,但还是非常想去给他帮忙。她们的力气很大,两人就能抬起一截粗壮的木头。但要让她们抬着木头慢慢走回来,确实也得花很多时间。不划算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简初晴和大红也都觉得不好使唤孩子们干这种重体力活。 大红笑着摸摸玉华的头,说:“我把这些木头运回来后,就没那么多的重活要干了。” 他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木头和贝壳料运回来,这两项都是重体力活,而一些琐碎的小材料,比如芦苇竹子茅草,就由简初晴带着孩子们完成。 看到孩子们小小的个子,就能拖着粗大的竹子一路走回来,简初晴就不得不感叹:“我还真是不如你们妖啊。” 大红笑道:“是吧,她们会越来越厉害。再过两年,就不需要你来干这些重活了。” 可是,房子不能再等两年才盖啊。现在住的地方确实挤了些,并且竹子茅草和芦苇泥巴组成的房子,也没那么耐用啊,现在的简宅真的有些破旧了。要不是年年都在修修补补,这房子只怕早都不成看像了呢。 所以,还是现代建筑更牢固,比如那间小小的土地庙就是这里最好的房子。 简初晴都恨不得去烧点砖瓦来盖房子,恩,最好是还弄些水泥过来,这样盖出来的房子,住个百八十年绝对没问题。不然以后还要隔十年八年就得盖一回房子。 但不管是运贝壳类,还是运木料,都是个很费时间,又累人的活儿。结果,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这些材料还没有准备齐备。而一家人都因此黑瘦了不少,为此,简初晴天天都会特意多做些好吃的犒劳一家人。 玉米和大米一起煮的二米饭,面条,饺子也都成了餐桌上最常见的主食,玉米红薯粥,也只是偶尔早上才喝喝。鸡汤烤鸡,大块的肉也都是餐桌上的常备菜。 但做大餐需要花费比较多的时间,她就更加累了。而且大红经常要跑出去运木材和贝壳料回家,路上也要带点干粮。最好带的干粮莫过于包子馒头类了。 为此,她决定试着做做馒头包子。而且包子馒头可以一次性多做点,现在这个天气吃两天还是没问题的,天气冷点,还可以多吃几天呢。这样她就不用每天花太多的时间在做饭上了。早餐起来热两锅包子,随便弄炒两个菜就可以吃了。 但是没有发酵粉,她从脑子里搜查了半天,最后选择了一个最简单,自己能办得到的方法:就揉了一小团面用面粉包裹着,放在坛子里它自己慢慢发酵,希望能做出一团老面,以后就可以拿老面来做发面了。 她以前就知道,很多人家做包子馒头时爱自己留一团老面,下次需要发面时就拿出来用。不过这个需要一点技巧,而且做出来的馒头搞不好就会发酸,需要碱来中和一下。而且老面没有发酵粉好用,发面的速度也慢很多。 但她想吃馒头包子,就只能自己动手了。不管好不好,她都要试试。 这一团面被她放在院子里,自己慢慢省着,两天一夜多过去,她打开坛子,闻到了发酵的味道,连忙把里面的面团拿了出来。 果然,面团壮大了不少,变得松软了。显然这是发成功了。她大喜,连忙又去和面,把这团面扔进面粉里仔细揉成了一大团新的面团,这回她还特意把揉好的面团放在外面太阳下,盖上盖子让面团快点发酵。 不得不说,她运气极好,第一次试着做,面团就发的很好。 当大红带着女儿们回来吃饭,看到桌上的大白胖包子时,兴奋的差点儿连话都说不清了,“老婆,老婆,你做了包子啊?” “是啊,还有馒头呢。”简初晴也很兴奋。 今天因为是试着做,肉馅准备的不多,主要是担心面发不起来,如果发不起来,她是打算直接做煎饼和面疙瘩汤吃的。现在面发好了,肉馅料又不够,当然就直接做成馒头了啊。 掰开热气腾腾的大包子,里面的肉馅就散发出浓浓的香味儿,搞的大家都不由自主的咽了一下口水。第一次发的面,酸味很小,完全可以忽略。 “哇,你好厉害啊。”大红几大口就咬掉了一个大包子,吃完了才开始感叹,“太好吃了。我都不记得自己有多少年没吃过包子了。” 说完,他又拿了一个。 孩子们也吃得满嘴是油,一个劲的说:“好吃,真好吃。肉包子最好吃啦。” “喝点菜汤。”简初晴也觉得自己做的包子好吃,但光吃包子还是觉得有些腻,所以她还做了一锅西红柿蛋花肉沫汤,给每人打了一大碗。 大红说:“你真是聪明啊,是怎么做出包子来的,这面发的真好,包子又松软还又有嚼劲,味道真是好。” 孩子们只会说:“好吃,太好吃了。明天我们还要吃包子。” “以后天天都得吃。”简初晴笑道。做完馒头,她留下了一大团老面,只要晒干保存起来,以后就有自制的老面用了。 喝着汤,吃着小菜就肉包和馒头,一家人的饭又简单,又营养,吃完之后,连碗也要少洗几个,真是节省了不少体力和时间。 接下来,大红出门去运材料,就带上了大肉包子和大馒头当干粮,这给他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往常,简初晴也会给他煎些面饼子带着当主要干粮,但是做面饼子的面没有发酵,会比较硬,新鲜刚出锅的好吃很多。这种当干粮带出来的,就算再用火烤过,也依旧很硬很干,不太好吃。 每次出门就带这个当干粮,他是真吃腻了,而且还不太好吃,有时候他根本就不想带,宁愿自己打猎烤野鸡野兔子吃。但是现在时间紧迫,打猎烤猎物吃,也得花费一些时间,为了节省时间,他只能胡乱填填肚子,搞的他每次在外面都没吃好。 他没吃好,又干着最重的体力活,回到家时的样子,当然也很疲惫啦。 每次他驮着东西回家,简初晴都会特意做大餐给他吃,而这种时候,他也有些控制不止自己,会吃很多,因为他确实也需要大量的食物来补充体能。而每每这个时候,简初晴总是很心疼他,老是责怪自己没有帮上忙,孩子们也一样,搞的他也心酸酸的。 但现在不同了,有大肉包子和松软的大馒头,随便烤烤就很香了,又能填饱肚子,又节省时间,他在路上的生活就会好很多。 头一次带着一大袋包子馒头出门,他其他东西都不肯带了,还说:“够了,这个已经很好了。” 但简初晴担心光吃馒头没味道,还又往袋子里塞了一小竹筒子鸡肉酱,“这个给你配馒头吃。” 以前他也带过鸡肉酱,确实也挺喜欢吃这种酱的,就同意了。 果然,这一路上,吃的就很舒服了,回到家,简初晴看到他精神气都挺好,脸上就没有那种心疼又心酸的表情。 “带包子馒头路上吃,还行吧?” “恩,挺好的,我吃的很好。”大红笑着又说了句:“谢谢老婆。” “还要谢谢我们啊。”女儿们在一边要求道。恩,这次的干粮,她们也有份准备的,帮着包了不少包子。 “谢谢宝贝们。”大红笑着给她们一人一个野果子,说:“给你们尝尝。” “谢谢爹。”孩子拿着野果子,跑开了。 从此,大红出门带的主要干粮就成了包子和馒头。而且简初晴做出来的馒头的种类变化很多。比如二面馒头,玉米馒头、红薯馒头。味道也多变,比如原味的,焦盐味的,甜味的。可以说,简初晴让这个时代的面食充分发挥出了自己的功能。 后来就是,所有族群的人都学会她的包子馒头做法,大家的生活也越来越好。 盖新房子 一个月后,简家要盖新房子的材料全部备齐,地基也弄好了。 大红仔细看看天象,接下来几天都是晴天,就和简初晴商量:“我们明天动工吧。” 简初晴点点头,说:“好啊。东西都备好了,早点动工,争取过年前能搬进新房子。” “要盖新房子喽。”孩子们又兴奋起来了。虽然这段时间一家人都在为盖房子做准备,而且整地基的活儿还基本都交给她们,但轮到真正动工时,她们依旧十分激动和开心。 新房子地基就在旧房子的旁边。简初晴和大红都觉得旧房子还是要保存,因为他们现在要有地方住,而且物质也需要有个地方储存,所以旧房子并没有拆除。 在旧房子的地基上盖新房子会更加好。住了几年的地方,地面早就踩结实了,并且潮气也会好很多。 在新地基上盖房子,住的前些年,在春冬时不可避免有潮气。幸好他们生活的这个地方,这种天气并不多。 所以两人就都选择了直接在旧房子旁边盖新房子。反正旧房子左右两边都有很大块的空地,不需要花太大的精力。 在盖房子之前简初晴和大红也商量过如何盖楼房,最后两人一致认为盖平房更简单,毕竟没有多余的人力,并且工具也不是那么齐备,盖楼房的要求太高,两人怕完不成。所以地基就选的很大,因为要盖六间卧室,还有洗浴室,堂屋厨房等等。 两人在地上画了好一阵子设计图。选来选去,最终,两人还是决定采用旧房子这种四合院的形式来盖新房子。 其实就是改良版本的四合院。 四方形的一边,正中间是院子的大门,这一边可以弄几排晒架,晒衣服也好,挂些咸肉腊鱼也好,与之相对应的这一边就是夫妻两的卧室,再加上几间贮藏室。四边形的左边就是五个孩子们的睡房,右边就是厨房餐厅及两间洗浴室。 别看说的简单,但这个房子盖起来,面积还挺大的,所以盖起来也不容易。 盖房子第一步,打起固定作用的木桩子。 夫妻两人把晒干的木材,又是砍又是掏洞,又是切割,一根根往地下打了起码有一米深了才停下来,开始埋桩子,埋好的桩子很坚固,大红自己爬上去使劲摇晃,也没怎么感觉到桩子在摇动,就满意的说:“很结实了,可以开始搭框架了。” 搭框架就更加困难了,不过两人已经有盖旧房子的经验,没有搞的手忙脚乱,再加上还有孩子们在一边帮助,花了几天总算把大框架搭好。 接下来就是在大框架上面打一层小框架,把房间分隔出来。这个小框架更耗时间,又搞了半个月,才把整体的框架弄出来。 这时候,下了一场雨,停了几天工。 这一场雨后,气温明显下降,也预示着入秋了。接下来大家全力抢收地里的红薯地豆和玉米,耽搁了盖房子。 等把庄稼都收了,又得翻地,要准备种白菜萝卜了。一家人忙的,天天都是起早贪黑的,一刻也不敢停歇。幸好现在孩子们很能干些活,不然光靠两个大人得累死。 孩子们收庄稼可是一把好手,挖土豆和红薯,利索的很。而且她们挖来不费劲,一会儿就挖一块地,最后再把挖出来的红薯地豆捡进篓子里,背回来扔在院子里晒着。收完了庄稼的地,她们又再整体翻整一遍,整地的活,几乎不用简初晴动手了。 红薯要晒几天,晒干点水分好贮藏。土豆倒是一收回来,就放进地窖里保存起来了。 这一批红薯土豆种的最多,又大获丰收,院子里堆满了红薯。还剩下一块地的红薯在竹林那边,要过几天再去收了。 玉米棒子也挂满了院子,晒的到处都是。 看着满院子的红薯,简初晴说:“不然,你先抽点时间去一趟牙牧族,给他们搬几袋红薯去。”太多的红薯放在家里,太占位置了。并且她现在也没时间做红薯粉,晒红薯干。 “可以啊,先让红薯晒三天,就先做些红薯干,晒点红薯粉吧。趁着天气还好,不然等天冷了,就不好晒了。这三天,我们先和泥巴,准备搞内墙。” 简初晴考虑片刻,同意了他的提议。晒红薯干也好,晒红薯粉也好,都得要趁着天气好,几个大太阳下来,就晒好了。要是逢上下雨天,红薯不管生的坏的,都会坏掉的。确实也不能太往后拖了,不然天气不好,就晒不成红薯干红薯粉了。 和泥巴其实是件很麻烦的事情,虽然这个活就是把各种小贝壳和有粘性的稀泥巴及一些碎草搅拌均匀,像和面团一样和在一起。简初晴和大红早就准备好了有粘性的泥巴,并且晒干,而且粉碎后存放在院子边上,有好几大袋。现在就需要的这些泥土去和贝壳再加上碎草料,混和均匀,并且加上水,像和面一样搅拌。 孩子们很喜欢干这个活,对于她们来说,就像是在玩稀泥巴,但是这个活其实挺难的,要把这个稀泥巴要和的有粘性,并且不干又不稀。稀了不成型,干了抹不上去。 简初晴和大红一开始水加少,怎么也和不好,不得不再加水进去,结果水又加多了,不得不再加料进来,如此三翻几次,好不容易才把这稀泥团和好。可这会儿,简初晴又想起了个新问题,她和大红就是都知道鲛人族盖的房子墙壁厚实,以他们这样往竹杆上抹稀泥巴的方式来看,想要弄出那么厚的墙壁不容易,基本不行。 最后,简初晴提议:“不如我们干脆把这些泥团做成大砖头。再用砖头垒墙壁吧。” “也不是不行,就是砖头需要成型,并且晒干。我们俩估计是没办法烧砖头,而且也来不及现建窖烧砖头了。”大红说。 简初晴连忙说:“不烧也可以用的。我小时候在农村就见过不少土胚子房子。就是砖头成好了型,没有烧制就直接拿来盖房子的,也很坚实耐用。” 虽然比不上烧制过的砖头,但这种土胚子是不需要花钱买的啊,都是人家自己做的。而且她也不敢说自己会烧砖头啊。这可是个大大的技术活呢,大红不会,她也不会啊。 于是,两人改变方式,直接做泥砖头了。大红去弄了几个成形用的木头模子,一家人齐齐上阵做砖头。这种砖头很大,有现代的红砖青砖的三个大。实在是做小砖头太麻烦,并且没那么时间,所以就直接做成大块头了。 “你这个砖头也太大了吧。”大红一开始还反对做这么大。 简初晴笑笑说:“没关系的啊。现代的房子都用这么大的水泥砖头和轻质砖头了。太小的砖头,墙砌也麻烦啊。” “做这么大,是不是要好几天才能晒干?”大红又问。 简初晴想了想,说:“肯定小的晒干的快,但是我们不需要等到它完全晒干啊,只要大半干,形状早就固定了,就可以拿来砌墙了,砌好墙后,可以让它们慢慢风干,不影响使用。” 而且这种掺了贝壳和碎草料的砖头,里头含的水分也少一些,比全部用泥巴制成的砖头容易干。现在天气又好,外面风大的很,吹一个晚上,砖头的水分就能吹干一大半呢。她根本就不用担心砖头个头太大,不能干这个问题。 三天的时间,在一家人的辛苦劳动下,做出了不少的大砖头。看到大块大块的砖头围着院子,晒了一大圈,大家伙都很有成就感。 “好多啊,我们做了好多砖头。够了吗?”孩子们更是觉得自己的成果傲人。 简初晴却说:“这才多少砖头啊,肯定不够啊。” 别看这些砖头个头大,但是要盖的房子也大啊,就这一点只怕才能砌一面墙呢。 “那我们继续做啊。”孩子们很喜欢干这个活,还巴不得多做几天呢。 简初晴点点头,对大红说:“我们继续做砖头,你明天去给牙牧族送红薯。” 她带着孩子们做砖头,再多做些,等大红回来差不多就可以开始砌墙了。 “好。我快去快回。” 现在大红送去的红薯只要扔在三里客栈就好了,可以节省不少时间。还是鲛人族人才足够,又有牙牧族人在那里帮忙,他们盖个房子,一点儿也不费事。不止三里客栈早就建好了,并周边的空地,大红也帮他们种上了麦子,连麦草都长好长了呢。 三里客栈长期有人在,见到大红带来了红薯,很是高兴,“我们正在想,这段时间你该来了呢。”rm,开始准备煮饭。 有人陪大红闲聊,“你们还有很多红薯吧?” “是啊,所以今年多给你们一些。”大红笑道。 “太好了。真是多谢你们啊。” 很快的,一大锅野鸭子汤和一大锅红薯就煮好了,大红吃饱了肚子,就准备连夜回家了。 “不歇一个晚上吗?”大家都留他。 “不了,我还要再过来一趟的。趁现在家里红薯多,分给你们一些。”大红挥挥手,连夜就走了。 家里活多的很,他可不敢在外面多打停留。而且他还要再来一趟,就得有一段时间不能出门,先顾着家里的活儿了。有角族和飞鸟族他还要等到房子盖的差不多了,才有空出门呢。 困难多 考虑到外墙和内墙的区别,简初晴后头制作的砖头就小了一圈。因为她觉得内墙不需要这么厚实的砖头。 大红也赞同好了的意见,还说:“对。内墙不需要太厚实,不然房间还得变小了。”因为房子的框架早就做好了,如果内墙砌的太过厚实,肯定会影响到房间的面积嘛。 孩子们只管做砖头,大小不管,现在她们喜欢上这项工作,让做大的就做大,让做小的就做小的。于是乎,夫妻两人干脆把制作砖头的活儿全扔给孩子们,他俩去砌墙了。 先是要练练手,毕竟两人都是第一次砌墙,所以简初晴选择先砌一面内墙,内墙的砖头要小一圈,砌起来应当会简单一些。而且外墙也比内墙更重要,如果砌的不好,影响还是挺大的。 “要怎么砌?”大红很有些不知所措,因为他可没干过这种活啊。 简初晴倒是早就想好了,毕竟她见过农村盖土胚房,但是人家用的粘和剂其实包含石头,她还记得以前农村盖房了都要洗石灰,就是在盖房子的附近挖个小池子,把买来的大块石灰洗一遍,池子里就有一池的细腻稀石灰了,然后用这种石灰和一种有粘性的泥巴混和调均匀,就可以拿来砌墙和抹平墙面了。后来大家都用水泥,就不再用到石灰了。 烧石灰也是个技术活,而且也来不及做实验了,她就省略了这一步,直接用现在做砖头的粘性泥巴来当粘合剂用。 她让大红去调了一堆稀薄均匀的粘稠稀泥巴,两块砖头之间糊上一些这种稀泥巴,一块挨一块垒在一起,砖头就会粘在一起了。这个活儿,简初晴看到过多次,但自己亲自动手还是第一次。 她拿着一把自制的竹刀,挖了一团稀泥巴抹在砖头的两头,放在地面上,再拿起另一块同样这样处理过的砖头,紧紧的贴合在一起,两块砖头之是的缝隙全是稀泥巴,很快就把两块砖头粘在一起了。 如此这般,她象模象样的连砌了十几块砖头,看着还蛮是那么一回事的。 等她把第一层全部砌完,大红也看会了,并且还找出了一些小毛病,两人还又调整了一下才开始下面的工作。 然后,两人把砖头的四面都涂上泥巴,一块挨一块的砌在一起,一阵忙活之后,半壁内墙砌成了。 因为砖头制作的也比较粗糙,有的砖头有一面,甚至几面不平,而且每块砖头也不是一模一样大小,砌出来的墙,有些地方会有比较大的间隙。 简初晴看着自己和大红努力了半天的成果,想了想又去女儿们制作砖头的地方,挖了一桶材料过来,很仔细的填在这些间隙处。这种掺有贝壳和草料的稀泥巴把缝隙填满后,整面墙壁就显的整齐多了。 大红表示很满意,说:“看着还是不错的,等这面墙风干了,再来看效果。我们还是先想办法去弄屋顶吧。” 本来他们准备铺屋顶的材料,依旧是竹席子加芦苇杆再配上茅草的,但是,一想到墙壁都变成砖头的了,屋顶是不是也该弄的更高级一些呢。所以,原先的设计又要改变了。 可是,两人想了很多设计,最终还是只有选择最简单的,因为找不到瓦片啊。本来盖瓦是最合适的,但别说他俩不会制瓦,就连替代物也找不到,弄得简初晴很是沮丧。 “算啦,算啦,咱们还是按原计划进行吧。这样的屋顶也还算结实,大不了咱们隔年再修整一下屋顶呗,也不费什么事。”大红安慰道。 简初晴也办法了,只得同意:“行吧。反正材料都准备好了,直接拿来用吧。” 于是,两人先去盖屋顶,以防止秋雨连绵,影响盖房子的进程。 大红直接拎起几大捆材料,飞到屋顶上,完全不需要爬上爬下。 简初晴忍不住笑道:“有翅膀倒是方便了很多啊。都不需要□□和架子了。” “是啊,咱们现在可比鲛人族盖房子方便多了吧。所以你也不用羡慕他们会盖房子了。”大红得意的笑道。 “那是,盖屋顶,也就飞鸟族人能和你媲美了。”简初晴笑道。 她专门把所需要的材料拿过来,大红独自一个人在上面铺了一会儿,有点顾了这头就顾不了那头的忙乱,干脆又把简初晴也弄上来,两人合作,铺起屋顶来,是又快又好。说实话,少了爬上爬下,大红力气又大,一次可以拿很多材料上来。 铺屋顶最麻烦的是,要把每张席子,每一根芦苇竹杆,都固定好。先是固定一层蔑席子,这个是最底层的,然后再铺一层厚草席子,固定住,再铺一层芦苇席子,最后再铺两层抹上过桐油的防水青竹蔑席子。 屋顶足足铺有五层材料,十分厚实,两人花了五天才完成。而此刻,他俩砌的那面墙也是上就凝固了,大红用了点力,去推没有推倒,他又加大了一点力气,墙依旧很结实。 他挺满意, “这样的砖头砌成的墙,比我们用竹杆芦苇茅草,再涂上稀泥巴节省时间,而且还更好看,更紧固。” “所以还是砖头好啊。”简初晴也很满意。虽然没有瓦,但现在他们总算也是盖的砖头房子了嘛。以后他们有的是时间慢慢研制瓦片,下次再盖房子,他们就可以直接盖砖瓦房了。 孩子们制作的砖头也足够多了,砌墙的活儿可以让大红慢慢干。简初晴趁着天气好开始晒红薯。 接下来的三天,除了大红在砌墙之外,简初晴就领着孩子们忙活着洗红薯,蒸红薯,及切红薯片,晒红薯,生的熟的都晒了几晒席子。磨成桨的红薯粉也晒了几簸箕。 秋高气爽,不止太阳好,而且风也大,第三天收红薯干时,最早晒的晒了两天就可以吃了。孩子们在晒席上翻晒红薯干时,就会时不时的吃一块。 “妈妈,可以吃了咧。” 简初晴也捡了一块尝了尝,说:“还行。过几天再晒一批,今年红薯收的多,多晒点。” 红薯干比红薯更加受欢迎。而且红薯干因为失去了水分,变轻了很多。大红前出去换东西也能节省很多体力。 现在,他们不止背新鲜红薯出去换东西,也会带不少自己加工过的农产品出去换东西。而红薯干,就是个很受欢迎的产品。不管是鲛人族还是飞鸟族和有角族,都挺爱吃红薯干的。 有角族人喜欢生的红薯干,因为可以拿来煮粥,红薯大米粥,又能趁饱肚子,又带点甜味,男女老幼都爱吃。 而鲛人族最爱熟红薯干,他们是直接当零嘴儿吃的。 飞鸟族人最爱红薯粉,因为红薯粉可以直接煮成稀糊糊来吃,比他们常吃的面糊糊更加好吃,毕竟是甜的嘛,而且也很饱肚子。 所以,每年简初晴都要做很多这三种红薯产品。其实这还是粗加工,加工方式也简单粗糙。最重要的是天气好。 第五天,简初晴告诉大红:“家里肥皂用完了,你先去一趟有角族吧。” 这两年,他们家里用的肥皂都是从有角族换回来的,大红的贮备早就用完了。还别说,肥皂这东西消耗的还挺快的。特别是孩子们大了,一家人每天换下来的脏衣服都是一大篓子,光是洗衣服就得用掉不少肥皂。 简初晴也适应了不管是洗碗还是洗衣服都用这种肥皂了,反正是纯天然的产品,不止去污能力挺强的,也没什么残留,再加上也是个粗货,家里用的就挺浪费的,一大块几天就用掉了。 洗澡洗头发的清洁用品他们家是找鲛人族换回来的高级货,用瓶子装着的凝固膏状物,阿玉叫澡膏。这种澡膏有点香味儿,并且比肥皂更加滋润一些,对皮肤和头发都挺好的。因为是阿玉用的高级货色,也很贵重,大家伙还得节省着用呢。 冬天时,大红还会找阿玉换一些专用的护肤品搭配着用,这个就更贵重了。几大袋子红薯才能换回一小瓶。简初晴还曾经说过,“以后我自己也弄些香脂。” 虽然没有亲自做过,但看多了各种介绍,她脑子里还是有几个制作方法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反正也没到必需自己做的地步,她也就是说说而已。大红就更加不在意了,反正可以找别人换回来的东西,又不是没有用的,还劝她:“别折腾了,自己做的还不定有人家做的好呢。咱们家用的起,不过是多给他们一些东西嘛。” “行。我也正想着去一趟换些大米回来呢。” “这一次多带点东西去吧,把我刚晒好的红薯干都带过去,今年少跑两趟吧。”简初晴提议。有角族的地盘离他们家最远,跑一趟不容易,现在又要忙着盖房子,大红没那么多时间。 “行啊。你去把咸鸡咸鸭子也收拾一些出来,还有辣椒粉他们也挺喜欢的。”大红想了想,又交待了一句。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上,大红带着一包大肉包子,背着两大袋新鲜红薯,及简初晴刚晒好的两种红薯干和一些辣椒粉,二十几只咸鸡及十几只咸鸭子出发了。 这两年,大红也把辣椒粉带出去换给飞鸟族和鲛人族了。结果自然是大受欢迎。大家都喜欢上了辣椒的味道。特别是冬天冷的时候,汤里加点辣椒,喝的人浑身发暖。 大红这一走,简初晴也没有盖房子,依旧花了三天时间做红薯产品。 还得给鲛人族和飞鸟族及牙牧族人准备呢。 新鲜的红薯,除了他们自己家会贮存,保存的时间长,其他几个族都不太会保存,早早就吃完了。到青黄不接时,大家就得靠红薯干来撑着了。 其实她还想着要制作一些红薯粉条呢。粉条冬天拿来打火锅,甚至直接煮一碗粉条当面条吃也行。而且红薯粉条能保存的时间更久,吃法也更多更方便。 这么想着,她就决定明年一定要做红薯粉条了。以后光拿红薯粉条,就能换回不少东西,也比背一大堆的新鲜红薯出去,省体力。不然,每年大红背着大量的新鲜红薯,跑这里跑那里,当人力交通运输工具也太累了。 她希望大红能轻松些过日子。 ※※※※※※※※※※※※※※※※※※※※ 作者专栏求收藏 忙而不乱 简初晴带着女儿人天天干的热火朝天,又是要晒红薯,又要砌墙,还要管管菜地里的白菜萝卜,光是捆白菜就得花好几天的时间。一家人一天到晚,没个停歇,累得半死。 这样的忙碌,她当然没时间给孩子们做衣服,却又担心冬天孩子们受冻,每天晚上总还想拿着针线缝几针,大红忍了几次,终于直接把她的针线活给扔到一边去了,“快休息啦。你不累一天到晚的。” 简初晴打了个哈欠还要去拿过来做,还说:“马上就要天冷了,她们连件像样的冬衣也没有。” 大红生气了,干脆一把捞过来,在床上镇压她,“有这个精神,还不如好好陪陪你男人。” 这段时间太忙,夫妻俩的夜间生活减少了很多。他每每看到老婆累得倒头就睡,心疼她太累,要让她多休息。可是,作为一个有正常性生活的男人来说,老婆躺在身边,什么也不能做,也很难受啊。 于是乎,他满足了,简初晴也累得直接睡着了。 到了半夜,刮起了大北方,呼啸的大风掠过原野,吹过芦苇荡,呜呜作响,变天了。 第二天,大红起床,果然看到一夜之间,天地就变了色,入眼全是一片雪白。下了大雪。 因为天冷,孩子们没有和平常一样起床,还在呼呼大睡。简初晴也因为昨夜被大红折腾了好几遍,睡得正熟。大红轻手轻脚的把院子里的雪扫掉,才去厨房做饭。 他麻利的在大灶上煮着二米粥,又燃起炉子,炖上了鸡汤,才提着菜篮子去摘菜。 今年雪下的早了,看着被大雪淹没了一半身影的白菜萝卜,大红有些担心白菜萝卜会被冻坏。他匆匆忙忙的拔了一篮子白菜萝卜就回家,准备去叫人起来干活了。得快点给白菜萝卜把暖棚搭起来。 结果,没选他跑进门,就碰上了匆匆跑来的简初晴。 两人差点儿撞到了,要不是大红反应快,一把拉住了简初晴,她就要摔倒了,“你干嘛呢?” 简初晴着急的说:“哎哟,怎么就下雪了呢。咱们盖暖棚的材料都没备齐呢。” 大红连忙说:“没事的,急什么,先回去吃饭。我刚才从菜地里回来,看过了,白菜萝卜不会一时就冻坏了的。” 简初晴还想去看看,大红却一直拉着她没放手,还抱怨道:“这么冷的天,你也不晓得给自己加件外衣啊。这手都冻冰冷了。” 确实,简初晴起来的着急,没来得及找衣服加上。这会儿风一吹,不由的还打了个寒战。 大红把她塞进厨房,让她坐在灶口烤火,匆匆忙忙去给她拿了件大衣过来。 烤了一会儿火,又加了一件大衣,简初晴很快就暖和过来了,“我来炒吧。” 她拿过锅铲,把大锅煮的粥盛到大盆子里装好,洗好锅,再把大红洗好切好大白菜端过来炒了个酸辣大白菜,大白菜才起锅。大红又切好了一大盘肉片,她就又接着炒了个辣子肉片。两个菜都份量十足,分装在四只大碗里。 “去叫孩子们起来吃饭。今天还有很多活要干呢。”大红一边往灶里埋着红薯,一边吩咐道。 简初晴点点头,正准备去叫孩子们,就听到她们房间里传来了说话声,孩子们已经醒了。 “快点,来吃饭啦。”简初晴叫了一声,就坐下来喝粥了。 今天多睡了这么长时间,孩子们也早饿了,很快就洗漱好,端着碗呼啦啦的大吃起来。 就着菜喝了粥,炉子上的鸡汤也炖好了,又每人喝了一碗萝卜鸡汤,一家人就去干活。 今天的活,是给菜地搭暖棚。搭框架的竹片早就准备好了,但草席子准备的不够,因为好的都被用去盖新房的屋顶了。所以大红带着孩子们搭棚子,简初晴就在飞快的编织草席子。 她坐在田边的草棚子里编草席子,还是蛮暖和的,毕竟不用在外面吹风淋雪。但孩子们却穿的单薄和大红在外面忙活,弄的她满心不是滋味,很是后悔没有早点给她们准备好冬衣。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光是把暖棚搭好,起码也得三天的时间。她哪里有空给孩子们做衣服啊。 好在孩子们还没有觉得太冷,而且要干活不停的在跑来跑去的,很快就热乎起来了。 一个白天很快就过去了,暖棚才搭好了外框架。 晚上孩子们去睡了,简初晴和大红还在草棚子里编草席子。 虽然穿的多,但草棚子虽然能遮风挡雨,但保暖效果却差很多,编了一会儿,大红就说:“你先去睡吧,别把人冻病了。” “再多编点吧,今年真是搞的手忙脚乱的。”简初晴哪里肯,要知道,能用的草席子还不到一半呢。就算日夜编织,她也怕赶不出来啊。 “你总是这样,明天让她们也来帮忙编,多几双手,会快很多的。”大红劝道。 简初晴又坚持编了一会儿,才在大红的强烈要求下停了手。大红解开自己的大衣像抱小孩子们一样把她包在怀里,跑着回家。 简初晴不好意思的说:“哎哟,搞的我像个小孩子一样。” “你都冻得冰冰凉了。”大红又是心疼又是气恼,一口气把她抱进了厨房,就在厨房里打了热水给她洗漱,又说:“你先烫个脚,要不要吃点东西?” “要,喝碗汤吧。” 天冷人需要的热量多,又干了这么久的活,她这会儿也觉得饿了。 大红往炉子里加了两块木炭,把火烧旺,拿来小锅,开始煮面条。他直接用早就炖好的骨头汤煮面条,汤本来就是热的,面条很快就煮好。 简初晴泡着脚吃着捧着碗汤面,热乎乎的面条进口,脚下又是热热的水泡着,一会儿就觉得通体舒服了。 “好舒服。再给我加点热水过来。” 大红放下碗,又给她脚盆里加了一瓢热水,还笑着打趣道:“是不是觉得自己总算活过来了?” “是啊,冬天烫个脚,再喝碗热汤,真是最舒服的享受了。”简初晴笑了笑,又说:“你也赶快过来烫个脚,咱们早点去休息了。” 做美食 紧赶慢赶,花了三天的时间,一家人总算把暖棚搭好了。 简初晴又差点儿累瘫,揉着酸痛的腰说:“我明天要睡半天才起来。” 别看搭暖棚是个比较轻松的活儿,但是因为太赶时间,大家伙干起活来都比平常更加专心,人一直在绷着,干完了,才发现不止身体疲惫不堪,连精神都差了很多。 “明天大家都睡个懒觉吧。”大红提议。 孩子们干脆说:“那我们明天不起来了,也不用叫我们,我们好好休息一天。” “行。明天放假,大家都休息。”简初晴也顾不上那边没盖好的新房子了。这几天,她都没空过去看一眼。地里的菜才是重中之重啊,这一季的新鲜蔬菜就全指望暖棚了。 “今年搞的太匆忙,明年我要早点做准备。” 说来说去,还是准备功课做的不足,才把大家搞的这么累。 “今年要不是盖新房子,也不会这样啊。”大红甩了甩胳膊,活动着自己酸软到快麻木的身体。能把他都搞到这么累,也是少见。这新房子盖好后,他希望能多住些年。不然,动不动就要盖房子,真的会把人累坏的。 于是,第二天,一家人都不起床,简初晴足足睡到下午才醒过来,大红早就起床做饭了。他煮了面疙瘩汤,随便弄了点咸菜,正吃的欢。 简初晴见状,心疼的说:“吃的这么简单,怎么不放点肉片一起煮。” 大红薯呼啦啦的喝完一碗面疙瘩,说:“来不及了,我好饿。家里又没有面条了。” 这段时间太忙,没好好做过饭,简初晴就说:“今天我们多和点面,做几筐子包子馒头放着慢慢吃。” “行,再做几道好菜吧。”大红提要求了。 “那是当然,今天我就在家里弄东西吃。”简初晴歇了大半天,体能恢复了不少,也有精神弄大餐了。 两人各和了一盆子面,拿着厚布盖着放在炉子附近发着面,就准备要做大餐了。 简初晴问:“你要吃什么?” 大红说:“做点炸肉酱吧,配馒头和面条都好。” 简初晴不反对,麻利的去拿酱,“行啊,去拿块肉来切成丁。” 家里的猪肉还有半头,大红直接切了约十斤重的肉过来。 简初晴见状就问:“还有五花肉吗?” 现在他们家养的野猪,肉质要比纯正野猪肉好吃的多,更加细嫩肥厚并且骚味少了,她就想着做一大锅粉蒸肉放着,现在天气冷。蒸熟的肉放着可以吃好多天呢。要吃的时候,只需要重新蒸一下,又或者直接煮开,下些白菜进去就能吃上热腾腾,满是肉的汤锅子了。 大红说:“有啊,五花肉还有不少,做肉酱要用五花肉吗?” “我想做点粉蒸肉放着吃。” “那我再去切一块五花肉来。”大红还是蛮喜欢吃粉蒸肉的,比炒肉更加喜欢。蒸肉更嫩油水充足,并且肥而不腻,瘦而不柴,他更喜欢这种味道。其实不止他爱吃粉蒸肉,几个孩子也一样。 于是,大红去把整块五花肉全部切来了,起码也有二十斤重。 “这么大一块。”简初晴都有些吓到了。 “我全部切来了,你不是说要蒸熟放着慢慢吃吗?少了,一顿就吃了。”大红根本就不觉得多。 “行吧,全蒸了。”简初晴想到家里的这父女六个,都是吃肉的高手,也不再多说。 然后,简初晴切五花肉,切成薄厚适中的大片,这个要求比较高,大红切不来,就被安排去切要做炸肉酱的肉丁了。肉丁的要求不高,大一点小一点都没关系。 夫妻两像比赛似的,各自拿着刀在切肉,二十来斤的肉切下来,不止要花时间,也很耗体力的。切完肉,简初晴不止胳膊肩膀酸了,连背都酸了,差点直不起身来,“哎,过来帮我捶下。” 大红洗干净手,给她按摩肩膀腰背,还打趣道:“你看你多幸福啊。还有人专门侍候你。” “我这还不是为了你啊。要我一次切这么多肉。”简初晴反驳道。 二十斤肉蒸熟,其实对于他们家来说,真不算多,要放开来吃,一顿都能吃完。但是她也是第一次要蒸这么多肉。平时吃粉蒸笼,也就蒸个四五斤的肉,配上同样分量的土豆就有一蒸笼了,足够一家伙好好吃一顿了,何况现在吃饭没有哪一顿只有一个菜的啊。 切好的肉片拌上加了玉米和大米磨成的粗粉,再调上味道就可以上蒸笼了。简初晴一边调味,一边吩咐大红:“去切一些土豆块过来。别弄太多了。再给我去地里扯几个大萝卜回来。” 蒸土豆要吃新鲜的,剩下的下顿再吃就没那么好吃了,所以要少蒸点。蒸萝卜丝非常美味,就算是剩下的也好吃,就是切萝卜丝有些麻烦。 刚切完这么多肉,又切了十来萝卜丝,简初晴真是几天都不想拿菜刀了。 萝卜丝拌上蒸肉粉调上味道和土豆一起下了锅,要等到蒸到大气腾腾了,就可以加肉上去一起蒸了。 把蒸笼弄好了,简初晴才开始做炸肉酱。 用的是她自制的小麦面酱和黄豆酱,锅里加入宽油,炒酱炒香再加入肉丁,咕咕的炸着,很快就散发出浓郁的香味儿。 比那边炉子上蒸的肉要更加香,味道更加霸道。 “哇,好香。好想尝尝。”大红笑着咽了咽口水。 “还早着呢,哪里这么快就熬好。”简初晴让大红看着灶和锅里,自己又去揪了一团面,天气冷,面团没那么快就能发起来。拿来擀了做面条,也挺好的。她打算切点宽面条,等着肉酱做好,就煮面条吃。 结果,没等两人开吃,孩子们就被香味熏醒了,流着口水跑进厨房来了。 “妈妈,你做什么好吃。” “好香啊,我要吃。” …… “得,你再去擀点面吧。我来看着锅里。”大红遗憾的看着锅里的面,知道自己没有份了。 “来不及擀了,你直接揪一团面,揉揉就拿过来,我弄刀削面吧。”简初晴一边说一边把锅里正翻腾的面捞起来。 她才擀了两人的份量,现在分给孩子们一人一碗,就没有他俩的份了。 孩子们一人一碗面,再浇上一大勺子热乎乎的浓香炸肉酱,吃的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 五个孩子边吃还边赞叹道:“妈妈,真的好香啊,这个好好吃哦。” 这还是第一次做刀削面,而且没有衬手的工具,简初晴手忙脚乱,有时候削的面大块了,有时候又削的太小,有时候太长,有时候又太短,总之锅里的面,千奇百怪各种形状都有。 她忙的不行,大红和孩子们却像看稀奇一样,围着她,还一个劲的大声欢呼道:“好有趣,以后我们就做刀削面吃吧。” 真是看热闹不嫌台高,简初晴听的恨不得让他们自己来动手削面。 好不容易把一团面全部削进锅里了,也把她忙得一头汗。 不过虽然这些面的形状不怎么样,却不影响味道。 很快的每人手上就端了一碗面,再拌上香喷喷的炸肉酱,那香味儿瞬间就蒸腾起来。 “不错,味道确实好。”简初晴自己都挺满意今天做的肉酱。 “是啊,这肉酱真好吃。”大红说着又去舀了一勺子。 孩子们也叫着:“我也要。” 这个结果就是,一碗面下肚,锅里的炸肉酱也少了一半。 剩下的简初晴不让大家再吃了,拿着干净的小坛子装好,收藏起来,还说:“这是留着以后吃的,不能偷偷吃啊。”总不能做了一回,切了十多斤肉居然一顿就全吃光了。那还拿什么配馒头和面条嘛。 “吃完了再做嘛。”大红意犹未尽的说。 “蒸肉你不吃了?”简初晴反问道。 “吃,怎么不吃,一碗面又没搞饱。”大红连忙说。 炉子上的蒸肉其实也早就熟了,就着小火温着。 简初晴一掀开蒸笼盖子,香味就让大家伙立马忘记了炸肉酱。 孩子们已经吃了两碗面,简初晴就只给她们每人分了三块肉,一大坨蒸萝卜和几块土豆,其实也满满装了一碗。 可是孩子们还没开吃,就叫道:“才三块肉啊。” 大红不客气,直接夹了一满碗的肉,还挺得意的样子,孩子们见了就更加嫉妒了,“爹吃这么多肉。” 简初晴一把推开大红,说:“他比你们饭量大,你们已经多吃了一碗面了,再吃这么多肉不怕肚子撑破吗?” 大红一口就吃掉一块蒸肉,还笑嘻嘻的说:“一大锅呢,争什么争,搞的像你们爹我没给你们吃饱似的。丢人啦。” “你也好意思说。”简初晴白了他一眼,又给他加了一大勺子蒸萝卜丝,一下子就把他的碗又装满了,还说:“光吃肉不行,多吃点菜。” 其实蒸萝卜丝大红并不爱吃,可是又不敢反抗老婆,只能苦着脸吃一块肉再吃一口蒸笼萝卜。 其实蒸萝卜挺好吃的,所谓冬天的萝卜胜人参,这萝卜又嫩还带点甘甜,又浸足了油水,简初晴还宁愿吃萝卜不愿意吃肉了呢。 可惜,孩子们都随了大红的口味,都爱吃肉。 按按脚 简初晴自己大口吃着蒸萝卜丝,当饭一样在吃,她挺喜欢吃这道菜,平时其实也做的不多。毕竟做蒸菜,还挺费时间的。 他们家大多数时间做炖菜,不管是鸡鸭还是肉骨头类,直接扔在炉子上炖着,也不用人看着。炖熟了,加土豆也好,加蔬菜也好,都是一道美味又营养的大菜。 特别是天气冷,又或者忙碌的没什么时间做饭时,炖一个这种菜就能解决一顿饭了,又有菜吃,又有汤喝,多方便啊。而且对于爱吃肉的父女六个人来说,也得到了满足,炖锅里的肉可不少。 爱吃肉的父女五人,最终还是又多吃了几块肉,才算满足。 剩下的蒸肉也被简初晴装在盆里存放起来,同样交待道:“留着慢慢吃。” “为什么啊?”孩子们不解的问道。 “今天一天吃了多少肉啦?你们还没吃够吗?”简初晴反问。 孩子们嘻嘻笑着,摸了摸肚子,说:“等会儿就饿了啊。是不是家里的猪肉吃完了啊?再杀一头吧。” “去,外面跑一圈,去看看猪再回来。”简初晴笑着把孩子们赶走了。 家里的猪肉现在虽然也够吃了,但还远达不到每天都有猪吃的份。因为也不可能每天都杀猪啊,何况天气热的时候,肉类也不好保存。这里又不像现代,有集市去买菜。 以至于,孩子们总觉得肉没有吃够。鸡肉其实天天都在吃,也可以敞开肚皮随便吃。但人就是这样奇怪,能够随便吃的东西总是不觉得有多好,就连简初晴自己也觉得猪肉,尖牙兽肉,小兽肉更加好吃,鸡肉在这个家已经成了最不好吃的一种肉类了。连野鸭子和野兔子肉都比鸡肉好吃。 猪虽然养的不错,但量也不可能太大,一年养个五、六头已经够多了。杀猪也会选择天气冷的时候,肉好保存。 “好的,我们会好好养猪的。”对于自己爱吃的猪肉,孩子们还是蛮在意的。 大红好笑的说:“你呀,这么省着干什么,咱们家现在不缺肉吃了。” “那也不能一顿吃个饱啊。这一顿,你们已经吃了不少肉啦。”简初晴反问道。 这也是实话,大家伙都装了半肚子的肉,简初晴懒的多说,自己坐在灶门口打盹。忙活了半天,她又累了。要不是还等着蒸馒头,她都打算直接去睡觉了。 看到她哈欠连天,并且开始打瞌睡了,大红连忙说:“累了吧,你去床上睡啊。” “我休息一下就好,馒头还没有蒸呢。”她要是睡下去了,今天是不想再起床的。现在这个点,本来就都要天黑了。 大红揭开盖子看了看盆里的面团,说:“看样子还得好长时间才有发起来。” 天气冷,面发的慢,她干脆又指挥大红烧了两盆热水,把面盆子放进来泡着,给加加温,不然怕半夜这面团都发不起来呢。 加了温,不过半个时辰,面盆里的面团就眼看着膨胀起来,孩子们在外面疯跑了一阵回来,正好碰上可以开始做馒头了。 “来,大家一起帮忙。”大红连忙招呼孩子们去洗手,过来帮着干活。 今天发的面多,光指望两个大人还得忙活好久呢。 结果,孩子们拿起面团就开始寻思着:“我要做小鸟。” “我要做小兔子。” “我要做……” 总之,没有人愿意认真做馒头,包子今天也不用想了,因为两个大人都懒的去剁肉馅了。 看着孩子们瞎胡搞,简初晴干脆说:“那我们来做点麻花吧。” 说着,她去拿来了盐,加在面团里,揉好,带着孩子们做起了麻花。让大红一个人做馒头。做馒头的工序很简单,只要把面揉好,直接拿刀切就行了。 刀切馒头,很快就有切一堆馒头出来,桌面上都摆满了。 大红就一边切馒头,一边把馒头往蒸笼里放,很快就把家里五个大蒸笼抽屉都装满了,他手中的一盆面也用完了。大锅里装满了热水,馒头还得放在锅里,再省一会儿,才能开蒸。 切馒头剩下来的边角料,就被简初晴又揉到一起,拿去做麻花了。 大红又拿起另一团面,开始做馒头。 待锅里的放着的馒头可以开蒸了,他手头又切了半桌面的馒头。简初晴的麻花也做好了不少,孩子们开始吵闹起来,“快点炸啊。” “行了,玉华,把手洗干净去烧燃小灶,我来炸麻花。” 大锅要蒸馒头,炸麻花就只能小锅小灶了。 没多大一会儿,空气中就传来了炸麻花的香味儿。孩子们又开始吸溜着口水了。 简初晴捞起一锅麻花,放在筲箕里晾着,孩子们就在一边跃跃欲试的想拿来吃,她连忙说:“等会儿,等会儿,油炸的,很烫,别把嘴巴烫了。” 等孩子们开始吃麻花了,第一锅的馒头也蒸汽腾腾起来,空气也开始弥散着馒头的香味儿了。 孩子们又开始期待吃馒头了,简初晴趁机说:“好了,麻花放着明天吃,你们要是饿了就去吃点馒头。” 新鲜刚出锅的大馒头,一个足有半斤重,松软又可口,面香味实足,一人吃一个,再加上已经吃了几条麻花,孩子们就基本饱了,也累了,开始打哈欠。 简初晴不再让她们吃,赶她们去睡觉了。 她在继续炸麻花,大红也在继续揉馒头。 揉完这些馒头,大红甩了甩酸麻的胳膊,说:“今天咱们做的馒头真多,足够吃好几天了吧。” 简初晴看了看装满了馒头的几个大筲箕,说:“这还不算多呢。我以前听人说,到了冬天,他们家做馒头,都是一次做好能吃半个月的。到了腊月大年前,还得蒸够一个正月吃的馒头呢。所以家家户户年前得一次性蒸两三天的馒头,起码也得存够几百斤的馒头才够吃。” “咱们这也得有两三百斤了吧。”大红估算道。 “可咱们家人饭量大啊,两三百斤,你自己算算能吃几天?”简初晴笑问道。 这可真是个好问题,半斤重的馒头,一个孩子都能一顿吃三到四个,并且还是搭配着吃肉喝汤呢。他自己就更加不用说了,十斤八斤随便吃。 其实发的面本来是不止能做这么些馒头的,可是先是揪了两小团做面条吃了,现在又弄了一小半做成麻花了,馒头当然就不够了啊。 “不然,明天我们再蒸两锅?”大红提议。 “行吧,你再去和面吧,正好放着一边温着,明天上午起来,搞不好面也发好了。”简初晴笑道。 反正她这会儿是不想再动手和面了的,说好的今天是休息,其实她还比昨天更累呢。 “我先歇会儿。”大红也累了,坐在灶门口懒洋洋的打起盹来了。 “哎,别睡着了啊。”简初晴一边炸麻花一边和他说闲话。 大红小憩片刻,过去拿了两条麻花,扔在嘴里慢慢嚼着打发时间,他这会儿其实也不饿,又是馒头又是肉汤的,相当于又吃了一顿饭了。但咸鲜酥脆的麻花,吃着还挺香的,他不知不觉的吃完了一次又一次。 等他第三次去拿时,简初晴用筷子打了他的手一下,嗔道:“别吃了,油炸的吃多了上火。” 大红放下麻花,去倒了一杯蜂蜜水,自己一口气喝干,又给简初晴倒了一杯,说:“不吃,我就去干活啦。” “干什么活?真和面啊?”简初晴刚才只是随便说说。 “当然啊,你不是说,趁着热锅热灶的发着面,明天上午好来蒸馒头吗?”大红已经挽起了袖子,一副今天要大干一场的样子。 简初晴锅里麻花炸完了,过了片刻,说:“那好 ,我干脆再炸点红薯和地豆。” 她去拿了一篮子红薯和土豆过来,捡大个头的削皮切片,再拌上面糊,放了点盐提味,就又开始炸了。 等馒头蒸完,她又炸了两大盆子土豆和红薯。在炸的过程中,她和大红又尝了两块红薯和土豆,两人都吃得饱饱的,要不是怕吃撑,还能吃更多。炸红薯和土豆,都很好吃啊。 忙活了小半夜,才把馒头和炸好的吃食都装好,又把刚才和好的面,放在热锅里省着,夫妻两总算能休息了。 两人都是满身疲惫,坐在灶门口的烫脚,大红伸了伸懒腰,说:“说的是今天休息,我看今天比干活还累。” 简初晴也打了个哈欠说:“明天继续休息。明天我什么也不干。” 反正今天主食的菜,都弄出来了,此刻炉子上还坐着一锅鸡汤呢。 “想的美呢,明天还要接着蒸馒头。”大红笑着用脚趾去骚扰她,两人在盆子里玩闹起来。 玩闹片刻,简初晴说:“有这个精神,不如帮我按按脚,今天脚都站疼了。” 大红弯下腰,认命的给她按起脚来。 还别说,他按的还蛮舒服的,简初晴极为享受,还时不时的说一句:“恩,就是这个地方,用力点。” 要不然,还说:“轻点,轻点,这是我的脚,不是一块木头啊。” 大红看着她这副模样,好笑咕嚷道:“老子真是命苦啊,没人侍候就算了,还得给妇人洗脚。这个家就我地位最低,可怜呐。” 简初晴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伸手在他腰上轻拧了一下,笑骂道:“你不是一家之主吗,怎么地位最低了?就你这样的,还地位最低,你是没看到真正地位低是什么样子呢。” 夫妻两人打着嘴仗,手上脚下也没有闲着,自然很快就转移了阵地,去床上妖精打架了。 ※※※※※※※※※※※※※※※※※※※※ 啦啦啦,是不是书名太普通,没有人看啊 出难题 蒸完馒头,简初晴足足歇了三天,这三天,她天天睡到快晌午才醒,而且还不用她做饭,算得上是真正的休息。 大红只需要把馒头热一下,煮点粥,再配上点香香的肉酱,再炖一锅比如萝卜咸鸭汤,又或者大骨头萝卜汤,再不就是用粉蒸肉炖白菜,就能让一家人吃的好,喝的好了。所以,提前做好的主食,再备好肉酱和粉蒸肉,真是个明智的好主意。 关键是大家还都爱吃,大红还说:“过几天,我们杀一头猪,再做两大锅肉酱放着,一个冬天都有的吃了。” 孩子们还在一边连声附和,“好啊,好啊。再多做点肉酱。” “行啊。下回我们做两种肉酱,一种鸡肉的一种猪肉的。”简初晴见大家都喜欢,也就同意了。 反正肉酱配粥也好,配面条也不错,就是配馒头大家也喜欢,算是个白搭菜品了。这也让她想起了现代的各种口味的酱,比如某干妈的香辣豆豉酱、牛肉酱、鸡肉酱,就是老百姓们很喜欢的酱菜,在各大超市都卖的非常火爆。 如果她也把自己做的各种肉酱拿出去卖,估计也会很受欢迎。其实这也不叫卖,叫以物易物。平时大红也拿红薯和一些咸菜,酱菜类去换各种物质回来。 “哎,你们说我多做些肉酱拿出去换粮食,怎么样?” 结果,大红却给她泼了一盆冷水,“咱们家的红薯就够多了,干嘛要拿肉酱去换?” 孩子们也说:“就是,红薯都吃不完。” “我这不是觉得肉酱你们都觉得好吃吗?我就想其他族也肯定喜欢嘛。”简初晴闷闷不乐的说。 她还准备大干一场,把简氏各种酱卖遍天下的呢。可大红和孩子们的话也很有道理,在这个地方,她根本就不需要大赚而特赚啊,有红薯拿出去换东西,就已经可以让一家人过上很富裕的生活了。 不管是飞鸟族,有角族,还是牙牧族,甚至鲛人族的日常生活都远比不上他们这一家人,何况在青黄不接时,其他族人还有捱饿的呢。而他们家呢,天天大鱼大肉,主食也不缺,而且还有好多种。最重要的是,在这个时空,赚钱什么的,完全不需要啊。 简初晴不由的有种自己有才能也得不到施展的遗憾。这要搁在某个古代,她完全可以混的风声水起嘛,搞不好还能开创个商业帝国嘛。 “哎,我的创业梦啊,我的商业帝国啊。”她幽幽的叹了口气,不得不面对现实。 大红稍微一想就明白她的意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老婆,咱们这地方,至少十年不需要大兴商业,不过往后,还是有机会的。” 孩子们根本就不懂他俩说的什么,一个劲的追问:“什么是创业梦啊?” “商业帝国是干什么的?” 简初晴头疼的找了个理由,“好啦,大人说话小孩子不好乱插嘴,你们去看看猪和鸡。”这个蹩脚的理由把孩子们打发走了。 大红都快要笑抽了,捂着肚子说:“没想到老婆还是个有大梦想的人啊。可惜生不逢时,这地方没你发挥的余地啊。” 简初晴愤愤的捶了他两拳,笑骂道:“我不做肉酱了,你自己去搞吧。” 大红反手就把她搂住,连连求饶,“对不起,对不起,有梦想挺好的啊,有梦想才有动力嘛。” “动力个屁啊。”简初晴完全是恼羞成怒,“你要动力干什么?天天不就是为了一张嘴吗?现在不是能吃的饱吗?” 大红忍着笑,说:“哟,瞧你这话说的,人活着,最基本的不就是为了一张嘴吗?民以食为天这句你没学过吗?还有,别说粗话啊,小心孩子们学去了,你不是天天想把她们养成温柔又淑女的小姑娘吗?” 说到温柔淑女,他自己都觉得舌头打结,实在是家里的五个女儿与这四个字沾不上边啊,上山能爬树,下河能摸鱼,力气大如牛,食量大如那啥,别说鸡了,就是猪都给她们收拾的服服帖帖的,就连鸟都不敢惹她们,个个彪悍的很。 其实就连简初晴自己也不是温柔淑女类型的。恩,母女六个,都是能干的女汉子型呢。 简初晴被他这话噎的不轻,过了片刻才反击道:“你怎么不教啊,人家说养不教父之过。” 大红低笑道:“好,好,是我的责任。明天我就教她们,要笑不露齿,说话要轻声,动作要轻柔,务必把她们教成温柔可亲的小淑女。” “滚一边去,什么叫笑不露牙齿,你自己怎么做不到,还温柔可亲呢,我呸,这完全是你们臭男人的想法。”简初晴骂道。 大红也不是第一次知道老婆的胡搅蛮缠了,连忙说:“我这个臭男人,还不是你的男人啊。” 恩,不得不说,这句话真是不好反驳,简初晴只能又愤愤的踢了他两脚。 “你看你,说不过就动手,难怪人家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大红笑着挨了两脚,嘴上却没闲着。 “那你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吗?”简初晴冷笑道。 这句话的本义是什么就不提了,反正各说风云,一直被男性们拿来攻击女性,已经成为某些男性的常用语了。她已经不止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甚至在工作中也遇到过不少次,每每看到男人们因为某事,甚至是自己的错,说不过女性,还要拿这句话出来说事时,她就生气。 凭什么女人就是与小人为伍的呢。说的男人好像都在高光伟正的君子似的。 大红敏感的察觉到老婆是真的生气,他甚至都没搞明白他在哪一点上惹到老婆了,只能小心翼翼的说:“这句话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吗?” “我问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大红想了想,回答道:“就是说皇帝或者撑权人身边总会有品行不端的人,而且这种人还惯会讨大人物的欢心,搞出一堆的事情来。而这些人当中,还多半是皇帝近身的人,比如姬妾,侍丛太监等。不是还有某皇帝,就是被太监专权了吗,所以就句话就是要特意提醒那些个皇帝们,要远小人,近贤臣啊。” 停顿了一会儿,大红又问:“你怎么啦,为什么要这么问?” 这句话对他来说,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啊。 “我就是听到这句话就不爽,很多人会用这句话来骂女人呢。”简初晴其实也只是一时的气愤,这会儿已经平息下来了。 她的这个解释,反而又令大红不解了,还问:“是把女人与小人放在一起骂吗?你也被骂过?” “是啊。就是因为我是女人。”简初晴此刻说起来,其实已经当时的气愤了。 大红笑了笑,说:“哟,你是为这不高兴啊。如果是这样理解,只能证明那个男人本身就没学问,也没本领,就是个小人。你干嘛要与这样的男人一般见识。这种心胸狭窄的男人是成不了什么大人物的。” 这话倒是很得简初晴的心,“对啊。以为自己身为男人就了不起,其实不过是个废物,只想通过踩女人得到好处。” 所以,那男人一直单身,身边的女性同事们与不愿意与他有任何来往。以至于男性同事们也越来越讨厌他,最后的结果,他就是被公司淘汰了。听了大红的这些解释,简初晴心里却又升起了另一种怀疑。大红还说自己不怎么识字,没有书。但一些典故却能信手拈来,明显是读过书的。 “你读过多少书?” 大红这回反倒不掩饰了,直接说:“读过不少,毕竟我活的时间长啊,今年读一点,明年读一点,无意间就读过很多书了。” “那你怎么没保存几本书呢?找找看啊,搞两本书出来,让我混混时间嘛。”简初晴很是不满。 “老婆,你要知道,我是个鸟妖,又不是书生,干嘛要存书呢。甚至我都不记得我是怎么读的书呢。”大红解释道。 他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存书了,就算存有笔墨纸张书类,肯定是非常少的。毕竟他真用不到这些啊。这让他上哪儿去出来呢,一点儿东西,随意扔在哪个角落里,就被其他东西埋住了。 “真没有吗?”简初晴又问。她真的很希望能找到几本书,以前她就爱书,而且如果有书,还能拿来教教孩子们。 在她的认知中,孩子们不读书总是不对的。可惜,她和大红教书的水平太差。两个这几年,也是随意的乱教,东一捶子西一榔头的,虽然孩子们也在接受这些知识,但她总觉得不够,而且没有笔和纸,也没有书,全凭口说,也总是少了一个环节。 大红只得说:“真不记得了,要是哪天找到了,肯定拿出来给你看啊。” “哎,冬天你没事时,带孩子们写写字吧。”她把这个任务交给大红了。 “写字?没有笔和纸张啊?”大红很是头疼,不是他不愿意教,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简初晴想了想,说:“恩,古代穷人家不是弄沙盘练字的吗?你给她们一人做一个呗。” 大红听到这话,腿都软了,“老婆,你真会给我出难题啊。” 这个活,他可没做过。 “这算什么难题,别等她们长大了,还一个字也不会写。”简初晴扔给他一个难题,并且解决了孩子们冬天的功课,心情极好,还说:“好好教,让她们好好学,看谁写的又快又好,我会设定一些奖励的。” “那我有奖励吗?”大红挑眉,笑问道。 “你要什么奖励,这不是你该做的吗?”简初晴大笑道。 “哼,就我没奖励,老婆一点儿都不疼我。”大红哼唧唧,一副要哭的样子,惹得简初晴哭笑不得,“好啦,别搞怪啦,去把孩子们叫回来。” 快乐学习 冬天的时间还挺好过的,一家人大多数时间猫在家里,大红教孩子们写字,简初晴做针线活。一家人其乐融融,日子过得平淡又快乐。 每天中午最暖和的时候,大红也会带着孩子们在外面放放风,这五个小姑娘可不是能关得住的主子,也坐不住,天天在家里练字,总有层出不穷的问题,搞得他头都大了。就算有简初晴在一边辅助,一天下来,孩子们也写不了几个字。 晚上,大红哼哼唧唧的腻在简初晴身上,要她给自己按摩,还说:“教她们真是难,夫子都要给她们气死了。” 简初晴给他顺了几把毛,笑道:“小孩子嘛,就是这样的。” “哼,你这真是自己家的不管怎样都是好的。我真是没见过这么捣蛋又不爱学习的孩子,而且你不觉得她们读书的能力也很差吗?” 大红就差要说搁在学堂里,她们几个就是最差的学生,学不会就算了,还调皮又捣蛋,夫子迟早要把她们赶出来的。 他的不尽之意,简初晴也听出来了,“慢慢来吧,反正又不需要她们去考什么。” 她自己天天在一边看着,也确实发现了孩子们在读书方面很没天份,并且也不爱学习,看到她们识字写字,她都快要忍成忍者神龟了。好半天才学会一个字,还写得乱七八糟,这还是用沙盘,要是用笔纸,只怕更加不能入眼。 最重要的是,今天好不容易认了几个字,写会了,她们明天又忘记了。如此三翻五次,还不一定记得住。在她们身上,简初晴第一次真正体会了学渣两个字的含义。 以前给她们无意中讲些故事什么的,还没发现她们读书这么吃力,现在一动真格,就让夫妻两头疼不已。 “幸好这里识不识字,学不学得会都没多大关系,不然我真是要急死了。”大红苦笑道。他自己天质非常,打小就是学什么会什么,完全不需要费劲,就连他身边的人都很聪明,他还有些不能理解孩子们的这种学习程度。 可惜两人都不是专门人士,无法分析出适应孩子们的教育方式。当然了,也许她们本身就是不会读书的孩子。两个大人也只会采用填鸭似的教育,反正每天教几个字,又或者是一句话,让她们反复读写,直到会了为止。 就这样学习了半个月,又下了一场雪,天气更冷了,孩子们也学烦了,开始有抵触情绪。简初晴看她们越学越差,干脆和大红带她们去外面玩。 夫妻两人带着孩子们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每个人轮流当老鹰和母鸡。 这个游戏其实玩过多次了,但孩子们依旧乐此不疲,玩的很开心,哈哈哈的大笑声,传出了老远。惊的河对岸的小鸟儿都喳喳的叫唤起来,一时间安静而又空旷的大地都热闹起来了。 才跑了三轮,简初晴就跑不动了,累的直喘,摆摆手说:“我不玩了。” 大家停下来,孩子们还说:“妈妈你太弱了。” 大红也说:“你就是跑少了,应当多在外面跑跑的。别整天坐着做针线活了。” 孩子们也附和道:“妈妈,以后咱们天天在外面做游戏。你也要参与,不能像今天这样差了。” 简初晴喘了两口气,不满的瞪了大红一眼,要不是某人昨晚太狠,她今天也不至于体力差到这个程度。不过,她也不得不承认,在体能方面她永远也比不上家里的六只妖。这完全是种族不同造成的不可逾越鸿沟啊。其实她现在的体能真的很不错了,主要是看和谁比啊。 “我才不搞呢。我怎么也比不过你们这么好的精力。你带她们继续玩吧。”简初晴说着回家去做针线活了。一家七口,除了大红不怎么需要她做之外,包括她自己在内的六个女性,要做的衣服鞋袜可不少。就靠手工一针一线的慢慢做,她的活还挺重的。 “哎,你少做点针线活,累了就去歇会儿。”大红连忙在后面叫了一声。 “恩,我知道的。”简初晴摆摆手,慢腾腾的往屋内走去,确实是累了,她干脆就去小睡了一会儿。 大红带着孩子们继续在外面疯跑,为了不吵到简初晴睡觉,他们还跑了很远。结果看到大片大片的雪地时,大红突然有了个好主意。这里的雪因为没有任何足迹,比沙盘看上去要漂亮的多,最重要的是大啊。等同于他突然有了一块根本就写不完的大沙盘。 于是乎,他准备带着孩子们在雪地上练字,但是一想到她们完全不爱学习,也学习不进去,他就干脆在雪地上画画,就像在画着玩儿一样。 果然,孩子们上当了,也跟着他在雪地上画画儿,先是有人画了个圈,再有人画了个大萝卜,接下来有人就画了西红柿,辣椒,白菜等等。 然后,大红就在孩子们自己画的每副图上写上字,慢慢的他认识这些字,并且写下来。 还别说,这个法子不错,孩子们的学习热情比较高,并且还没有觉得是在学习,因为可以一边玩一边学,并且在玩闹中学习。你说我画的最漂亮,字也最多。她又说自己画的最像,字也好记。总之,一边比较一边学习,一边玩闹,不知不觉间,孩子们就记住了不少新字。 趁着孩子们有兴趣学习,大红就多教了她们一会儿,给她们讲了一诗简单的写雪的古诗。简初晴歇了个小觉,又做好了饭,他们才意犹未尽的回来了。 听到孩子们叽叽咕咕的念着诗,简初晴也很惊讶,“哟,今天还学古诗了啊。” “是啊,孩子们背给你们妈妈听听。”大红得意的大笑道。 孩子们立马熟练的背了起来,并且还七嘴八舌的讲起这首诗的意思,简初晴很开心,晚饭还奖励了她们每人多一勺子的肉酱。恩,晚上她也好好奖励了大红,因为这家伙说自己好不容易想到个好办法,也该得到奖励。 如此,大红也算是找到了一条教育孩子们学习的好办法,天天带她们出去在雪上作画和练字读书。 漂亮衣服 大红天天带着孩子们在雪地上学习,虽然他们并不觉得冷,但简初晴却觉得她们太冷,加紧给她们每个赶着缝制了一件大号的中长外穿背甲,连帽的,穿上去就暖和多了。 这件衣服做的挺大,可以穿几年,等她们个子长大了,就直接当外套穿,现在衣服大就穿在袄子外面。而且因为是连帽的,孩子们就不用再单独戴帽子了,也让她们特别满意。 她们一疯跑起来,就容易把帽子弄掉,这帽子是连在衣服上,就不用还在四处去找帽子的。 穿上新衣服,孩子们很开心,把双手揣在大口袋里,得意的转圈圈,“好漂亮。” “我喜欢这件衣服。” “妈妈,谢谢你哦。” …… 就是大红见了都很羡慕,还说:“这件衣服好,实用又好看。” 简初晴见他喜欢,就说:“我给你也做一件。” “别光给我们做,先给你自己也做一件吧。用最好的布料。”大红连忙说。 他俩是成年人,做一件这样的厚外套可以穿好几年,一直穿到坏掉为止,就不用怕浪费布料,要用最好的料子,难得缝一个衣服,就得最好。 简初晴同意了,因为她知道如果不先给自己做,大红不会让她给他做的,而且难得做一次亲子家庭服装嘛,她也蛮想看到一家人穿同款的模样。现代就有很有亲子家庭装,每次看到别人一家穿着同款的衣服,亲亲热热的一大家子,她都会很羡慕。 而且这种外穿的背心大外套,是真的挺实用,天气太冷就加在厚袄子外面,天气不那么冷,就加上外套外面,刚开始变冷时,还可以直接拿来当外套穿。一件衣服,三种天气都能穿,这也是现代各种背心马甲一直流行的主要原因。现代人的衣柜里基本少了不背心外套。 于是,夫妻两人挑选了两块结实又耐用的好布料,一人裁了一件同款的背心外套。并且为了与孩子们的衣服相呼应,她还特意在两个大人的衣服上,缝上了同款的装饰布贴画。这样一看就知道,他们穿的是同款的衣服。这年头,每个人穿的衣服基本都是自己家人做的,如果外人看到了,也很容易就能认出他们是一家人来。 五天之后,一家人就都穿上了同款的厚背心外套,简初晴左看看右看看成,总觉得少了什么,最后她见孩子们无意间凸了个造型后,就知道少的那点是什么了。 就是合照啊。 最好是还可以发个朋友圈,让大家都羡慕点赞。 她也拉着大红和孩子们站在一起,一起凸了个造型,还说:“咱们这多好的全家福啊,要是有相机拍下就好了。” 可惜啊,手机也好,相机也好,都留她远去了,已经在慢慢遗忘在记忆中了。 看到老婆遗憾的模样,大红说:“全家福啊,咱们可以画下来啊。” “你会画吗?”简初晴连忙问。 “会啊。”大红答完,才想起自己不知道要上哪儿找笔墨纸张出来作画,特别是颜料,连忙又说:“就是没有工具啊。” 不过,他想了片刻又说:“其实我可以画在布上啊。我去找鲛人去弄块白色的好料子,再弄点颜料回来。”他猜测鲛人族是有颜料的。 正好,他也找算出去一趟,冬天过去了大半,牙牧族估计也是缺食的时候了,他去送些红薯和麦草,也给阿玉他们送点。 “这个主意也挺好的。”简初晴也觉得不错,画在布上也能挺好的,甚至布比纸张保存的时间更久,“那我再做点肉酱,你带去。” 想要人家的好东西,自然要拿好东西去交换嘛。大红连忙说:“多做点鸡肉的给他们。”其实鸡肉和猪肉的都好吃,但是鸡肉实在太多,天天吃,就不觉得珍贵了,所以一家子都更爱吃猪肉。 想要每天都能吃上猪肉,还是很难达到的。除非有比较大型的市场,而且养猪的族群也变多,天天都有人杀了猪来卖。不然,他们家就不可能经常吃得上猪肉。他们也不可能一年养个百来头猪啊,养个十来头就是极限了。 十来头猪,对于野猪来说,相当于一个不小的族群了。现在简家养的猪,已经是半家猪了,肉质比纯正的野猪要好吃的多。别的族群想撑握养猪的技术也非常难。毕竟他们也花了几年的功夫才摸索成现在的成果。 一听就要做肉酱,孩子们就叫嚷着:“爹,妈妈,咱们家杀一头猪吧。”大家伙都馋猪肉了。家里的小兽肉,尖牙兽肉存货早就吃光了,猪肉一直在省着吃,但前两天也吃光了,搞得现在大家天天都只能吃鸡肉了。 简初晴想了想,同意了孩子们的要求,“杀一头猪吧,反正也快要过年了,你顺便也拿点猪肉去给阿玉,让他们也尝尝新鲜的猪肉。” 一直以来,她都有送香辣美味的肉酱给阿玉,但数量不多,毕竟这玩意儿对她自己来说,也算是贵重物,做的也不多。所以,阿玉虽然吃过猪肉,但却没有吃过新鲜的猪肉。 “行啊。那我去逮一头猪。”大红说着去换衣服,准备要去杀猪了。 他们家杀猪,都是去逮一头猪回来偷偷杀的,不让其他猪看到。猪这玩意儿比鸡凶残多了,他总觉得当着猪的面杀猪不太好。这可不比现代,猪早就成了世代圈养的家畜,不管猪还是人类都已经习惯杀猪吃肉了。 孩子们更是兴高采烈的跟了上去,杀猪就意味着,家里可以吃大餐了啊。 他们出了门,简初晴也忙活着开始烧开水,为杀猪作准备,大灶小灶全烧上了。接着,她还拿了几大块姜,一些调料出来,又去切了一篮子大萝卜,准备等会儿做猪杂汤。杀了猪,就有新鲜的猪杂和猪血,正好拿来炖汤,让一家人美美的大吃几顿。 因为要送一些给阿玉,大红特意逮了一头最大的猪,足有三百多斤。 一这人忙活了小半天,才把猪杀了,内脏清理出来。大锅里炖的猪杂汤已经开始飘香了,剩下的猪肉才全部处理出来,排骨放在一边,留着慢慢炖喝。四只猪蹄子和一半头猪肉被腌制成了腊肉,这可是明年上半年最好的一道菜了。 剩下的一半,简初晴的打算是,切了十来斤做炸肉酱,切了十来斤的五花肉做蒸肉,再分给阿玉他们二十来斤上肉。剩下的肉就是他们一家人这个春节的主打菜了。真的一点儿也不多,但是大红这一趟出去,肯定会带一些肉类和大鱼回来,弥补猪肉的不足。所以,简初晴也不担心家人不够肉吃。 她在做猪肉酱时,大红又去杀了三只大肥鸡,净肉加起来也有十几斤了,切成鸡肉丁让她做鸡肉酱。 两锅新鲜的香辣美味的肉酱做好后,放在一边凉着,忙碌了一天的一家人才有空坐下来吃饭。一家伙围在炉子边,热热闹闹的吃热腾腾的猪杂锅子就馒头。 “好吃,真好吃。” “哇,今天的肉真多啊。” “我还要一碗。” “我要还这个肥肠。” “我要猪肝。” …… 孩子们你来我往,你抢一块猪杂,他抢一块肥肠,吃的快活极了,一边吃一边不时赞叹几句,好像今天吃的什么山珍海味,格外美味似的。 在她们的影响下,简初晴都觉得今天的饭菜格外香。 大红还打趣道:“咱们家这是提前过年了。” 简初晴看着她们这副吃货的模样,忍不住抱怨道:“搞的我都觉得自己好像亏待了她们,平时没给她们吃饱过似的。” “平时妈妈又不给我们吃这么多肉。老是说要留着慢慢吃。”孩子们居然在还敢还嘴。一副的真被亏待了似的。 “就是,都说咱们家现在可以随便吃肉了,你老是这么小气干啥呢。”大红还附和道。 “哦,那家里那么多肉都是谁吃了的?”简初晴反问大家。 结果,孩子们一起指向大红,“爹爹吃了一大半。” 大红没想到自己引火烧身,连忙说:“小崽子们,没老子我,你们还想大口吃肉啊,居然还嫌弃起老子了。” 虽然他确实吃的很多,但是五个孩子加起来真不比他吃的少啊。 五个孩子一边吃一边笑,“爹,你看你的碗都比我们的大。” “呵呵。”简初晴笑喷了,孩子们长大了,这张嘴倒是越来越会狡辩了。 大红满脸幽怨的看着简初晴说,“她们还是最爱你。” 简初晴给孩子们扔了个眼神,老大连忙说:“爹,我们也爱你啊。” 这就跟总有人爱特意问小孩子们,你最爱妈妈还是最爱爸爸啊,孩子们的回答总是让有人受伤,不过在看到爸爸或妈妈受伤的脸之后,还会再加一句,我也爱你啊。 大红瞬间装不下去了,乐哈哈的说:“好啦,快吃快吃,吃饱了出去玩,顺便去看一下猪群。” 今天逮了一只猪来吃了,其他猪的情绪还不知道受不受影响呢。搞不好,他们还得安抚一下猪群。毕竟还是野性没完化退化的猪,不然,猪要是逃走了,就麻烦大了。 拿到了 大红一走,就轮到简初晴带着孩子们去雪地上学习和玩乐了。 看着若大一片雪地,都被他们踩结实了,简初晴好笑的说:“你们真是厉害啊。明年开春后,只怕这一块的雪最后化。” 这块地冻的结结实实的,幸好不是一块田,是一块荒着的空地。不过家里也不缺田就是,只要你种的过来,可以随便开荒。 “最后化,有什么要紧的吗?”孩子们没有明白她的意思,还追着问。 “没什么要紧的。我就是随口说说而已。”简初晴都有点怕她们这副一万个为什么的追问了。孩子嘛,总是有千奇百怪的问题问你,能把你问到词穷。 “今天我们学什么?”老大依旧是最稳重的,长姐风范实足,奈何搞起学习来,也不比大家伙强。不过要说到懂事,还是她,能帮简初晴打个下手,解决不少麻烦事。 简初晴想了想,说:“咱们今天学习算术吧。”要论文学方面,特别是古代文化方面,她的水平是比不过学了几个朝代的大红的,所以基本上,大红教语文,她不怎么管。 但作为学过数理化的现代人,她的数学能力怎么也比大红要强点,她就来教算术了。 于是乎,简初晴就在地上画了一堆鸭蛋,教大家伙学习,这是小学的应用题,现在还是学习加减的时候,题目就是一堆鸭蛋你吃几个,她吃几个,还剩下几个,又或者是家里本来有几个蛋,又拿回来了几个,加起来总共有几个。 这些我们觉得最简单的问题,其实对于刚接触这种题目的孩子们来说,也没那么容易搞明白呢。特别是需要进位和借位的时候,就错的更多了。有时候得讲好多遍,她们才记得住,但是到了下一题还是会出错。 简初晴耐心的讲着,不停的举着例子,到最后自己冻得半死,孩子们也学的痛苦不已。她只得带她们回家:“先休息,吃点东西吧。” 然后,她又反省了自己教学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反复改变方式,把自己折腾的够呛。 如此这般,简初晴花了三天的时间专门训练她们种这样的题目,总算有点成果了。看到孩子们终于在借位和进位时候不会忘记了,她才好好的松了口气。 说实话,孩子们在读书方面的能力真不强,搁现代就算不是学渣也是后进份子。但是,也幸好这里没有对比,看不到别的孩子们一讲就会,自己的孩子得教十次八次才会,不然,只怕她会更加头疼呢。这个时候,她就能很理解做父母的着急心态了。 她想到以前,也经常见到同事着急的恨不得帮孩子去读书时,她都觉得是同事的问题,可现在轮到自己了,她才明白家长的心情。还好,她们在这个地方不需要考试,不用讲分数,也不需要学什么特长,不然,她真的要急死了。 大红才去了四天,她就迫切的希望他回家了。孩子们也一样盼望他快点回来,“,爹,怎么还不回来啊。” “可能要等着阿玉姨姨给他找颜料吧。”简初晴明知道理由,却也心急。 她发现自己独自在家里照顾孩子们的学习真的挺吃力。平时有大红在身边,真的解决了很多的麻烦,并且他还比她善长照顾孩子。恩,其实主要是带着孩子们玩。 他比简初晴会玩的多,而且能带着孩子们四处疯跑,简初晴可没办法把孩子们弄到河对岸去捣蛋,更没办法在结冰的浅水面上滑冰玩。 可见带孩子真的夫妻两人共同来照顾,两个人带的方式都不同,孩子们能在学习过程中换个心情,换个方式,对大人也好,对孩子们也好,都有好处。 而此刻的大红正在客栈里住着,过的很享受,有人照顾吃喝,房子里也暖暖的,这可比以前在冰天雪地里露宿要好太多了。他懒懒的坐在一边,等着阿玉给他找颜料。 心里还在不停的夸奖简初晴,“还是老婆聪明,在这里设了个休息点。” 自从客栈盖好后,他过来就轻松多了,不用再跑到雪江那边去了,背来的东西直接放在这里,别人再把他要的东西也直接放在这里,给他节省了不少时间和体力。而且这个客栈一直有人住,也一直给他空着一间家私齐全的房间。 歇了两天一夜后,阿玉和阿夜他们过来了,带着他要的颜料和布,还有一些最常用的油脂,鱼露等等物质,其中还有半头新鲜的小兽肉。 “你要这个颜料做什么?”阿夜好奇的问大红。 “作画,我打算给我们一家人画一画全家福。” “全家福是什么?作画,哇,你还会画画啊。”阿夜更加吃惊了。 “是啊。”大红得意的笑了笑,给他解释了全家福的意思。 “哇,这个想法挺好啊。”阿夜表示很感兴趣。 不过鲛人族里也有会作画的高手,只不过他们的能力都用在自己产出鲛绡了,高手生产出来的鲛绡色泽艳丽,五彩斑斓,甚至有图案。所以鲛人族才会有颜料。但是他们从来没有人会想着在鲛绡上画出人物来,图案都是些花朵,树叶,水草,鱼类等外形简单的东西。 更别提什么全家福了,要把一家人全部画在一块布上,他很想看到成品是个什么样的。 “那你作好了画,能带来给我们看看吗?” “可以啊。不过你们要等很久。我没那么快画完的。” 这个颜料,他还要调配,并且还要自己制作画笔等等,准备工作一大堆呢。 “多等等有什么关系。”阿夜笑道,他完全不在意这个问题,反正又不可能让他等五年十年的。 “行,那你就慢慢等吧。” 阿夜满意了,又问起了另外一个问题:“哎,你这次带来的那个野猪肉,也是你们自己养的吗?” “是啊,前几年我去捉了几头小野猪回来,养了几年,下了一些崽,现在它们已经算是半家猪了。” “那怎么不多养点呢?” “你们以为养野猪很容易啊,我也想多养几头啊。我们家的人口多,还缺肉吃呢。”大红解释道。 阿夜明白了,有些失望的说:“这个肉味道不错,如果能像尖牙兽这样大量的养就好了。” 他们平时吃的肉类,也就是小兽肉和尖牙兽肉,这两种肉类,也都不是能大量供应的。很多普通鲛人连尝都没尝过呢。 如果野猪能大量供养,他们的食物就更加丰富了啊。而且以前光吃野猪肉做的炸肉酱,他们就很满足了,新鲜的野猪肉,能吃的方法就更多了,阿玉这次没跟来,一是因为有事,二是因为在等着吃新鲜的猪肉呢。 牙牧族兽人养尖牙兽,也是经过了不少代人慢慢积累出经验的,并且说实话,要不是因为大红和简初晴的帮助,他们现在也不可能养这么多尖牙兽。毕竟尖牙兽吃的太多了,养活它们也不容易啊。 你看,大红才带过来的几捆麦草,也不过是给尖牙兽打个牙祭而已,想让它们在冬天吃饱,真的太困难了。 这边也种了一些麦草,但是长势差了不少。这也是奇怪了,简初晴种的麦草长的就挺精神,粗壮的,并且割了一茬又一茬。牙牧族人种的麦子,长的麦芽就差多了,也许是因为种的时间不对。 大红先在心里记下了,春播时,再让牙牧族人种一批试试,希望他们能把麦草种好,让尖牙兽多一样食物,别整天祸害山林。 客栈这一块,方圆几里的范围,都给这群尖牙兽给祸害了不少,虽然牙牧族人还种了芦苇,野菱角等等,但是这里养的尖牙兽多了,还是不够它们吃啊。 这天,牙牧族人杀了一头大的尖牙兽,一半的肉给阿夜带回去了,一半的肉给大红带回去,而他们自己只得到了下水和内货及四只蹄子,一个头。 自己养的尖牙兽,好的肉都分给别人了。牙牧族人也不伤心,因为阿夜还给带来了十几条大鱼,还有一些半大不小的鱼,加上大红带来的白菜萝卜,够这些人吃几天好的了。大红带来的红薯他们送给雪江那边的族人了,白菜萝卜也分了一些过去。毕竟这边的族人更少,生活会容易一些。 只不过这些鱼都是最普通的鱼,比如草鱼,白鳞鱼和鲤鱼。 大红还挑走了两条特别大的草鱼,说:“这两条给我,我拿回去腌腊鱼干。” 阿夜也给他带鱼来了,但也只带了两条尖嘴大白鱼,这种鱼好吃,鱼肉更中细嫩,但个头不太大,远比不上草鱼这么大的个头。 见他喜欢这种大鱼,阿夜还挺后悔,说:“早知道,我让人多捉两条草鱼了。” “有这两条就行。”大红把自己要带走的东西清理好,美美的睡了个觉,第二天大清早起来,牙牧族人就已经煮好了早饭。 现在,牙牧族人也学会了煮鱼汤,味道也弄的还不错,别看都是最普通的鱼,但大锅煮出来的,还挺香的。 大红和阿夜及他带来的人,都有份,一人吃了一大碗加了萝卜煮的鱼汤。喝着热腾腾的鱼汤,人,大红又啃了两个烤红薯,把自己吃的饱饱的。 “我先走了啊。” “恩,路上小心点。”阿夜挥挥手,目送他先走了。 阿夜和他带来的人也要回去的,他们有留人在这里值守的。 ※※※※※※※※※※※※※※※※※※※※ 收藏不涨还掉,哭了 甜蜜生活 大红的回归,让简初晴和孩子们的心情都格外好,全部都围了过来,兴奋的问东问西。 “哟,这么多人一起欢迎我啊。”大红精神极好,开开心心的抱了抱孩子,又亲了亲老婆。 简初晴见到他精神很好,一点儿也不累,还问:“在那里休息的好吧?” “是啊,有吃的有喝的,还有暖和的地方住着,能休息的不好吗?”大红笑了笑,还很遗憾的说:“要是去飞鸟族和有角族的路上也能弄个休息点就好了。” 而且去飞鸟族和有角族的路途更加遥远,都恨不得有两个休息点呢。可惜的是,眼上这个想法还没办法实施。 “也是。中途能休息好,人会轻松很多。” 简初晴是很能理解的,她太清楚大红每次外出有多辛苦。全靠他自己,无法借助一点儿外力,还背负着那么重的物质,跑那么远的路。所以她才会特意要求设立那个休息点的。 “爹,你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孩子们最关注的永远是新鲜的玩意儿和吃食。她们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拆他带回来的大口袋了。 “有很多肉,还有鱼,搬进屋去看吧。”大经拎起两只大口袋带着妻女们进屋了。 然后,夫妻两把带回来的肉类分割成小块,该腌制的腌制起来,简初晴顺便还切了一盘小兽肉丝,准备去做饭了,这个新鲜的肉拿去弄个辣椒炒肉丝最好了。 大红就提起那几条鱼,去河边收拾了。 大草鱼是要腌起来的,直接在河边就斩成了几个大块,鱼头和鱼内脏洗干净拿回来正好可以炖个锅子。 于是,今天的晚餐就是鱼头鱼杂焖萝卜锅子,辣椒炒肉丝和咸鸭莲藕汤。除了辣椒炒肉丝是用大碗装的,另外两个菜都是直接上了锅,都是满满的一大锅。 主食是二米饭,也蒸了满满一大锅。 大红看到这么多饭,还吃了一惊,“哟,今天怎么舍得一下子做这么多饭啊。”平时简初晴是很少做一大锅子二米饭的,别看掺了玉米碎一起蒸的饭,大米却比玉米用的多多了。她只有煮二米粥时,玉米碎才会比大米放的多。所以蒸这么大一锅饭,起码也得用上两斤大米了。 “怕吃不完啊,吃不完明天早上可以拿来煮粥,也可以吃蛋炒饭啊。”简初晴笑道递给一大碗莲藕汤。 其实她今天也是特意多做了些饭,主要是觉得大红外出好几天,没有吃上米饭,觉得他会比较想吃米饭。平时她蒸饭总是比较小器,不肯放太多大米呢。毕竟能吃上大米并不容易啊,大米得那么辛苦的跑几趟,才能换回够吃一年的大米呢。 可以说,简初晴基本没有煮过纯正的大米饭和大米粥,都是掺了玉米的,煮粥时还会加红薯块进去。为了的还不是在省着吃大米啊。 “那我今天要多吃一碗饭。”大红知道老婆这是心疼自己呢。不过说实话,他也确实有些想念米饭了。出门在外,怎么也不可能有在家里吃的好嘛。 孩子们倒是无所谓,她们更愿意吃肉,鱼头鱼杂锅子也是道不常吃的菜,她们也格外喜欢。大大的鱼头和大量的鱼杂炖在一起,油水很充足,所以简初晴放了不少萝卜块进去,再加上大勺子的豆瓣酱去腥提鲜,味道咸鲜可口,香味实足。 莲藕汤算是今天最清淡的一道菜了。孩子们干脆一人一碗莲藕汤直接当饭吃了,才开始分享炒肉丝和鱼头锅子。 “哇,好好吃啊。”孩子们又一人一碗鱼头鱼杂吃的极开心。 “下次我们弄点鲤鱼来吃鱼籽锅子。更加好吃哟。”简初晴在锅里夹了一小块鱼籽,就想起了只有鲤鱼的鱼籽最多,都是一大块一大块的,拿来做锅子吃最过瘾了。 “哎哟,我不早说,我就带让他们杀了鲤鱼把鱼籽给我带回来嘛。”大红很是遗憾的说。 牙牧族人那边还有好多条大鲤鱼呢,因为鲤鱼肉并不太好吃,他就没拿鲤鱼。但牙牧族人又不会弄鱼杂锅子吃,还不是都一古脑的扔进锅里炖了啊。 简初晴说:“没事,下次遇上再吃呗。今天这个鱼杂锅子也挺好吃的啊。” “恩,确实挺好吃,还是大鱼弄的锅子才好吃。小鱼就不适合这么做来吃了。”大红也说。 “那是,大鱼有大鱼的吃法,小鱼有小鱼的吃法嘛。”夫妻两边吃饭边闲聊,孩子们再时不时的插几句话,一家人不知道有多热闹呢。 吃饱了,大红陪孩子们疯玩了一阵,孩子们才心满意足的回去休息了。 简初晴半含酸的说:“几天不见,她们就格外亲近你呢。”要知道,她天天在这家里陪孩子,有时候真觉得累,关键是还没把孩子们带好。在大红面前孩子们都更加活泼一些,显然他比自己更会带孩子玩。 “那你呢。有没有格外想我啊。”大红搂着她,含笑低语…… 每次大红外出归来,家里总得整大餐。 所以第二天,简初晴就花了一天的时间,炸了一筐子藕夹,一盆子鱼块,外加一筐子萝卜丸子。想着难得起一次油锅,她顺便还蒸了一锅红薯,让大红带着孩子们把熟红薯压碎再搓成小丸子,又炸了一锅红薯丸子。 结果,红薯丸子,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大红还说:“红薯丸子为什么比直接炸红薯要好吃这么多呢?” 红薯丸子又香又甜,又粉又糯,好吃的很。 炸红薯他们吃的次数多了,虽然也好吃,但味道真比不上红薯丸子,这也不知是何道理。按理说,同样的村质同样是用油炸的,但就是因为多了一道工序,味道就有了这么大的区别。 一大锅红薯丸子很快就吃得差不多了,孩子们还纷纷要求起来,“妈妈,妈妈,再蒸一锅红薯做丸子吃吧。” 显然大家伙都觉得红薯丸子很好吃。 “不了吧,再蒸,又得等好一会儿了。”简初晴说着,突然发现自己忘记一样东西了,应当准备点土豆条做炸薯条的,家里不是还存了很多西红柿酱吗? 炸薯条和薯片,都需要先做些准备工作,她的法子是,先把土豆条浸泡冲洗几遍,再下锅煮个六七成熟,起锅晒干,放置几个小时,再入油锅炸。 所以,她又吩咐大红去切土豆条,说:“等明天我炸土豆条给你们吃,别光想着吃红薯丸子了。”红薯丸子要称蒸熟,再搓成丸子才能来炸,做起来其实也挺麻烦的,并且今天已经吃过了很多红薯丸子,她也怕孩子们吃多了伤胃积食。 “沾西红柿酱吃?”大红立马想起往常吃过的美味,连忙又说:“我马上就去弄土豆,今天就可以炸啊。” “今天忘记了。明天再炸,顺更再做点肉丸子,配着一起煮火锅吃。”简初晴把锅里的最的一锅炸萝卜丸子捞出来,表示今天的工作做完了,不肯再动手了。 她炸了半天,大家伙就吃了半天,没住过嘴。再炸下去,大家就得装一肚子油炸物了,光吃油炸食品,她还怕大家不舒服呢。 老婆不动手了,大红也没办法了,只好哼哼唧唧的去切土豆,把这个准备工作先做好,留着明天再来炸。 简初晴则带着孩子们去雪地上玩乐和学习了。嗯,今天孩子们的表现倒是挺好的,可能就因为有了陪她们疯玩了,她们的学习兴趣都高了很多。没多大一会儿就把她教的两道新题学会了。 大红过来看到她们的算术题,笑道:“你这个方法挺好嘛。”论起教算术他还真不如简初晴。 “好啦,你们去玩吧。”大红挥挥手,让孩子们去玩乐了。学的快,就让她们多玩点,但学的慢,就不得不增加学习时间了。 “哦,哦……”孩子们欢呼着跑开了。简初晴本来是还想再接再厉,多教一点的,但孩子们都跑了,她就没吭声,心里却地大红有点不爽。 可看着她们高兴的样子,她又不得不感叹道:“哎还是要父母都在身边,孩子才更好教啊。” “那是。一个人唱白脸一个人□□脸嘛。”大红笑了笑,又说:“现在就挺好啊。” “我觉得她们和你更亲热一些。”简初晴还是有点吃味。 大红笑道:“哪里,我觉得她们更亲近你啊。她们只是想我带她们玩呢。” “就是因为你会带着她们玩啊。也不想着让她们多学点。”简初晴气愤的捶了他几拳。 “哎哟,这么小的孩子,本来就是该多玩的时候啊。你别想着要多教她们些什么,不用这么着急的。再过几年,她们大了,就不会和我这个老父亲一起玩了呢。” 这话倒是很有道理,简初晴的心情又变好了。孩子们还小嘛,慢慢教来得及。 夫妻俩说着闲话,跟着孩子们后面跑,时不时参与到她们当中去,一起玩个游戏,不知道多快乐。 欢快的笑声撒满了大地…… ※※※※※※※※※※※※※※※※※※※※ 这本小说,我居然写了大半年了,好想哭啊 第一次 冬天去春来,这段时间孩子们也学会了不少字和几首诗词,算术也学会了三十以内的加减法,也算是小有成绩了。 眼看着天气转暖和,她们就没多少时间专门学习了,有好多的活儿要干呢,大红就和简初晴商量:“咱们先停一段时间教她们读书吧。” 简初晴想了想,同意了,毕竟这个地方也不用考试,孩子也还小。 “那我们去看看新房子,争取早点盖起来。”大红又说。只盖了一半的新房子就这么扔在好里一个冬天了,他很希望夏天能有新房子住。 “走啊,我也正有这个打算呢。”简初晴笑道。 新房子因为已经盖好屋顶,又砌好一大半的外墙,整体看来还不错。只是有一小半因为外墙没砌好,雪雨枯叶枯草等就飘进来了,弄的有些狼籍,需要好好的打扫一下才行。 新房子的内墙根本就没来得及砌,只是做实验的砌了两面而已,门窗更是一扇也没弄好,今年的工作量还蛮大呢。 简初晴手里忙活着,嘴里还在嘀咕:“我们的活也挺多的,人少就是这样的,样样都得亲力亲为,一天下来好像都看不到干了多少活了来。” 真的,一到事情多的时候她就觉得自己也好,大红也好,甚至连五个孩子,都像陀螺一样不停的转着,没个停歇。说实话,这真的挺累,要不是因为他们一家人体质特殊,好的爆,还真不可能干得完这么多活。可累还是会觉得累的啊,人累的时候,总是会渴望有人来帮自己一把。 大红也有同感,“你说,咱们是不是该搞几个人过来帮忙盖房子。” “叫谁嘛?”简初晴反问道。 “要么就是牙牧族的人,要么就是鲛人族喽,还能有谁。你觉得呢?” 他们也只与这两个族群的人最熟习,并且基本不设防,实际上,他也不用担心外族人知道自己家的秘密。反正简初晴带来的种子,种田的方式,就是她的独门绝活,其他族群也学不会。正如,他们也种不了麦子和水稻,养不了尖牙兽一样。 “不管是谁,他们能过来我们这边吗?”简初晴又把问题扔给他了。 “应当能吧?我去问问。”大红笑道。 现在还没有开始播种,所有的田地都是空着,外人来了也看不出个什么来。只要不让大家看到孩子们变成半树半人的模样,他们家的人,包括这整个地方,都没什么与众不同的。趁这个时候,找外人来帮忙也算是最好的时机。 于是,大红去找人了。简初晴就在搞大扫除,顺便把不该让外人看到的东西,都遮掩起来。同时她还交待孩子们,别在外人面前露出了真身,也不能吓到别人。 “知道了,我们会小心的。” 大红在临出门也告诉过她们,“我带人回来时,会在远处就鸣叫,提醒你们。” 所以孩子们快活的去地里干活了。 她们最重要的活是翻地了,为春播做准备。这个活对她们来说相当于玩乐,完全不费多大的劲,而且她们本身就很喜欢与大地亲热。来到需要翻的土地,她们的腿脚都变成了植物的根系,迅速的扎进土壤里,再跑动起来,泥土就迅速的翻动起来,比现代的机器还更快呢。 而且她们还可以一边翻地,一边追赶打闹,做游戏,甚至可以在地里玩几天几夜连饭也不用吃,觉也不用睡,完全靠植物的本能生活。 所以,简初晴就不用管她们了,安心的干自己的活。 花了两天的时间,简初晴把整个新房子都清扫了一遍,把材料也都清理干净了,把该遮掩住的地方也全部都拿柴草堆盖住了。接下来,她就要做大量的熟食,以招待来帮着盖房子的外族人。 所以,她蒸了很多红薯馒头,并且炖了几大锅的咸鸡汤,这是准备好的火锅汤底。人多的时候,来不及做菜,就可以直接拿这个汤底来煮白菜萝卜吃,这个菜用来招待客人,还是不错的。 第七天,大红带着四个牙牧族人,四个鲛人族人了回来了,都是身强力壮的男性。牙牧族人由在客栈驻点的大个子阿格带领,鲛人族由阿夜带领。 这也是阿夜第一次到别人的领地上来,来之前还做了不少心理准备工作呢,并且来的人当中还有一位年纪大的有外出经验的人。在大红和简初晴出现之前,鲛人族的有近四十年没有与外族人打交道了,除了依附在他们地盘上的牙牧族人。 所以,这次大红的求助,鲛人族还蛮重视的。随着他们到来的是一堆的建筑材料,有些东西大红都不认识。虽然他已经告诉过大家:“我们盖房子与你们不同,材料我们已经备齐了。” 但阿夜却说:“没事我们带去的东西,不怕用不上的。” 不管是牙牧族人还是鲛人族,都不会飞,大红也只能带着他们用脚走,所以花的时间有点多。 他们到达时,孩子们已经把空地全部翻了一地,就差整好田,就可以直接播种了。 也幸好他们来的迟,简初晴连着做了三天的馒头,足足做了十大筐子馒头出来了。 一看到这么多青壮年,简初晴就担心自己准备的饭菜吃不了几顿。这要是现场做饭还不得把她累死啊。 家里难得有这么多人,孩子们就很兴奋了,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阿夜还给她们带了礼物过来,是阿玉特意准备的一些小装饰品,比如漂亮的发带,亮晶晶的贝壳等等。 还是女孩子了解女孩子,孩子们接过礼物,立马就争相戴了起来。 “哇这个好漂亮。” “我最喜欢这个了。” “你看我戴哪个最好看?” 看着孩子们,大家伙都笑了。不管在哪个世界,幼崽总是格外可爱,也格外受大家的欢喜。阿格不好意思的说:“我们都是粗人,没什么好东西送给你们。” 他只带了五条自己族人用不知道是什么小动物骨头和小石头磨成的项琏,比起阿夜带来的东西,就差太远了,弄的他都觉得很惭愧。 不过,孩子们倒不嫌弃,拿到手也都戴在脖子上了,还很有礼貌的道了谢。只是她们和阿格不熟,阿格又长得格外凶猛,她们只是道了谢就走开了。 简初晴连忙说:“这个也挺好看的,谢谢大家啊。来帮我们盖房子,还带礼物给她们做什么?” “应该的,应该的。”阿格和阿夜连忙摆手。 第一次来这里,不管是鲛人族还是牙牧族,都是很兴奋的。鲛人族很愿意和大红交好,牙牧族人就更加愿意了。 毕竟大红和大家伙交往了几年,还是第一次邀请他们过来呢。这表示双方的关系越来越好嘛。实际上,鲛人族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等着大红邀请他们过来。 第一次招呼这么多人,简初晴直接热了五蒸笼馒头,两大锅咸鸡萝卜汤,外加炒了两大盆白菜,就连咸菜都变成用大碗装了,就怕不够这些人吃。 “吃饭啦,大家也该都饿了。” 大家都是熟人,也不用客气,大红也不用招呼他们,直接拿了个馒头啃起来,“你们自己随便吃啊,喜欢吃什么就拿什么。今天的饭菜管够。” 于是,饭菜一上桌就大家开抢了。要知道,简初晴做的饭菜,肯定要比他们自己做的要好吃很多,老早大家伙就闻到香味了。 吃着热乎乎,香喷喷的饭菜,不管是阿格他们这些粗糙的牙牧族人,还是阿夜这种比较精致的鲛人,都胃口大开,连连惊叹:“哇,太好吃了。” 红薯馒头,他们都是第一次吃,每人连吃五六个,还不肯放手。简初晴看着一篮子馒头迅速消失,不由的暗道:“幸好准备的多。” “好好吃的馒头啊,这是怎么做的?”阿夜问。 “就是用面粉和红薯做的。”简初晴笑道。 “可以教我们吗?”阿夜小小声的提问。 “当然可以啊。不过纯面粉的馒头你们学会了吗?”大红笑问道。 “也算是会了。但你也知道,做的少,肯定不如晴姐姐做的好吃。”阿夜回答道。 自从有一次见到他带的馒头后,阿玉就开始令人学做馒头了,成果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太差,还是能吃的,就是没有简初晴做的好。毕竟简初晴做的次数太多,并且面粉,玉米面,红薯什么的都可以随便让她做,而鲛人族没有这种多原材料,不够练手。 “今年我带你们去换麦子吧。”大红明白他的意思,提出建议。 “行,今年我和你一起去。”阿夜下定决心,今年一定要亲自跑一趟,多换点麦子回来。 不然,就靠大红匀出来的一点面粉,他们真的只能尝个味道。 牙牧族人也想吃,阿格连忙也说:“可以带我们去吗?我们赶一头尖牙兽去,应当也可以换些麦子回来吃吧?” “当然可以啊。到时候一起去。”大红笑道。 一头尖牙兽,就不是换一点儿麦子了,可以换回几百斤了呢。不管是飞鸟族还是有角族,都很爱吃肉,特别是有角族,他们真的挺缺肉食的。所以大红每次去有角族都会带不少咸鸡去,咸鸡现在比红薯还更受欢迎呢。 毕竟有角族现在也种两季水稻了,水稻收的多了,粮食比较充足了,就更愿意吃的好一点了。不过,有角族太远了,他暂时还懒的带大家伙去,跑一趟,得花多少时间啊。毕竟就他一个人能飞。 吃饱喝足,大红就安排众人去休息。 新设计 “你们今天就先去休息了。我们明天再去商量盖房子。”大红说。 阿夜点点头,指了指牙牧族人,说:“不用管我们,你只管给他们弄个地方就好了。” 赶远路对于阿夜他们这种年轻的鲛人来说,其实也是种考验,毕竟他们是水生的,长时间离开水,会有些不舒服的。如果在水里活动,他们会更加厉害。所以大红一说让他们先休息,他就不用大红管了,带着几个鲛人就去河里游玩休息了。 大红见状,也就真的不管他们了。他总不能在家里弄几个大桶给他们玩水吧。 牙族人生活简单,不需要给他们准备床铺被子,他们直接在没有盖好的新房子里找个地方,要了几捆干柴就睡下了。 说来,这群人睡觉完全不需要简初晴费什么事,倒是让她很是松了口气,不然上哪儿去的这么多被子啊。家里头一回招待这么多人,还真把她担心的不行,生怕慢待了大家伙。 大红听到她这么说,哈哈大笑起来,“你以为人人都像我们啊,还被子和床铺呢,有些人就直接睡草铺上的。” 他根本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就比如他自己去了别的族群,过夜也不需要别人专门给他准备铺盖,只需要有个能挡风避雨的地方就行了。太冷时,他也就需要捆干草。 其实大部族群都是这样过日子的,要知道这个世界有些方面还是非常落后的,所有人的生活都挺粗糙,哪怕是鲛人族的生活都不如简家人的生活。也不过是因为平时他们接触的都是鲛人族中的最高族群。才会觉得鲛人族生活的格外好一些。牙牧族人本来就皮粗肉厚的,又长时间的在外面风餐露宿,更是不怕受苦。 ………… 第二天才正式开始盖房子。 阿夜他们对于简初晴和大红做出来的砖头十分感兴趣,对用砖头砌成的墙也非常喜欢,还说:“这个法子真的挺好啊。你们好聪明啊。” 大红笑道:“这次盖的房子,我们希望能多住几年,需要很坚固,我俩也花了很多心思才准备好这些材料的。” 然后,在鲛人族的干预下,新房子的主卧室,就是大红和简初晴住的这一面被加高了一层,连屋顶也被掀了重新盖的。因为鲛人族带来的材料更好,更轻便,并且防水性更强。 多了一层,孩子们的卧室自然就变成了楼上的这一层新房间。其他三面的格局就没有改动,多余的房间就变成了贮藏室,饭厅,厨房和浴室也变大了。 盖房子之余,鲛人族和牙牧族人也会好奇简家的一切,大红也就带着他们在四处参观。比如牙牧族人就非常羡慕他们能养这么多鸡,和猪。但是,牙牧族人养尖牙兽就已经很吃力了,显然也不可能再养鸡养猪了。只有表达惊叹和羡慕,“你们好厉害哦。就一家人就能养这么多家畜。还处了这么多的田。” 鲛人族当然也很惊讶,阿夜也说:“难怪你说养猪不容易的,这些猪占的位置也太大了,也是你们一家人独门独户的占了这么大一块地方,要是与族人们住在一起,你们哪来的地方养猪啊。” “就是啊,所以养猪我们真的只能养这么多。”大红笑道。 阿夜又说:“就你们一家人,种这么多地,不累吗?” “累,怎么不累啊。我们平时要干很多活的,你别看我经常去这里去那里的,都是为了换食物才出门的啊。我们自己只会种红薯,要拿很多红薯才能换回米面。不多种点怎么行呢。“ 光吃红薯又会腻还会伤胃让人不舒服,红薯又不如面粉和大米好保存,所以相对来说是个便宜货,差不多是以十四,五换一的价格呢。等同于他要拿近万斤红薯出去,才能换回五、六百斤的麦子加水稻。要不是他们自己家还能种些麦子,再加上又种了不少玉米,他每年要拿出去的红薯会更多。 谁叫一家子人都那么能吃呢。其实也不是他们一家子人吃的多,其他族的人也吃的多。这个世界,所有族群的饭量都挺大。 别看这里土地肥沃,产量高,但是一年要收几万斤的红薯,也需要种好多亩地的。一家人能不忙吗?而且他们也不止种了红薯一样啊,不过是红薯最多而已。 “要不然,每年春天,我们来帮你们翻地?你们还可以再多种些红薯。”阿夜又提个建议。 光翻地有什么用啊,大红在心里暗笑道,嘴里却说:“不用了,我们现在种的够多了,再多种些,我们就真的忙不过来了。其实在两年前,我们种的地要少一半。这两年孩子们大了,能够帮着干不少活了,吃的也多了,我们才会增加了一些田。” “哎,实在是我们都不会种地,不然你们忙的时候,我们叫几个人过来给你们帮忙不就好了。”阿夜很是遗憾。 牙牧族人也说:“就是。我们也能帮着翻翻地,但精细点的活就干不了了。我们种的麦草都不如你们呢。” 说到麦草,大红说:“其实你们可以多翻点地,多种些麦草,以后就能多养几头尖牙兽。今年我再给你们一些种子,冬天给多给我一头尖牙兽。” “好的。”阿格点点头,又说:“哎,不如我们来帮你们收红薯啊。我们不会种地,收红薯应当会收吧。” 阿夜一听,也连忙说:“就是,我们也能帮你们挖红薯啊。”他知道红薯是长在地里的,当年简初晴告诉过他们,并且还在雪江小楼那边种给他们看过的。 莲藕他们都会挖,不至于红薯不会挖吧。 大红想了想,也同意了,说:“行啊。你们在来的路上,不是看到竹林出来的那边还有一块地吗,那里也是我们种红薯的地方,而且那块地种的红薯基本都是送给你们两个族的。那块地,你们帮我翻了,到收红薯的时候,你们来帮忙收,收的红薯就直接拉走。” 这样给他们一家人可省了不少事呢。 阿夜和阿格都赞同,三方就这么说好了。 阿夜还说,“我看那边也有个简易小房子,是干什么用的,要不要我们这次也帮你们盖个好点的房子。” “好啊。那小房子是我们去干活时住的啊。我们去一趟也不容易,去一次出会住两天反活干完才回来的。”大红解释道。 “这样啊,那更应当把房子盖好。” 大红突然又想起件大事,连忙对阿夜说:“哎,对了,那个地方用水不是很方便,你们鲛人应当能找到水源吧。这回你顺便帮我看看,在附近找找水源。” 阿夜点点头,说:“可以啊。这是小事。那地方居然没有水源,你们难道还要带水过去?” “是啊,一开始是带水,后来发现远处还是有水的,就去打水,但是很不方便,要是近处就有水,我们种地就更方便啊。” 阿夜连忙说:“那你不早说,这种事情找我们就对了。” “以前也没想到。”大红笑道。其实一直不想带外人来自己的地盘,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现然他也是想通了,自己经常四处跑,也该让别人也来自己这里跑跑了。搞不好,以后他都不用自己出去换东西了,而是别人来他这里换呢。 至于那些别人没见过的庄稼,他也不怕别人看到了,慢慢的他会让大家都见识到的。反正也不怕别人学了去,就算有人学会种了,对他也没什么害处嘛,说不定还能推动整个世界的进步呢。他这也算是积了功德,修了行。 ※※※※※※※※※※※※※※※※※※※※ 啦啦啦,昨天忙昏头了,小伙伴们没跑完吧。 解释一下 不得不说,鲛人族盖房子格外有经验。在几个鲛人的主导下,两层的小楼很快就拔地而起。盖房子的事情,完全不需要大红一家人插手了。 大红只需要带着孩子们做砖头。因为多盖了一层楼,他们原先准备的砖头就不够用了。 他俩在做砖头时,还特意让鲛人族和牙牧族人学习,其实这种泥巴砖头的制作也挺简单的。难就难在需要找到合适的有粘性的黄泥巴。 “这种砖头真的挺好啊。”大家一边学习一边夸奖道。 “你们学会了,以后也可以自己制作砖头盖房子住了。”大红是特意教大家的。他希望这项技术能流传开来,改善大家伙的住宅条件。 就如简初晴和他所说的:“技术就是要流传的,搞不好在这个过程中,就有人无意间做出了重大改善呢。”到时候,他们也一样会受益。 “恩,确实可以。”阿格最感兴趣了。毕竟他们牙牧族人很需要一间这样的房子。他们现在住的房子,都是随便搭建的草房子,比简初晴盖的房子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呢。 鲛人族因为生活在水里,虽然并不太需要这样的房子,但也一样对砖头很感兴趣。 “其实如果把这种砖头烧制过,会更加紧固耐用。”大红想到烧好的砖瓦就后悔,为什么以前有那么多的时间,没有去学习呢。如果他会烧制,就能盖更好的房子了。 盖一次房子可是个大工程,他可不想一辈子就在不停的盖房子。太累了,也太麻烦了。 在盖这间房子时,他很是体会到了简初晴所说的,现代人一辈子就是为了一间房子的心酸。 不过简初晴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我们现代人为了房子,比这还辛苦千百倍呢。现在叫什么辛苦啊,只不过是付出点劳力就可以得到自己的房子了。还可以想盖多大盖多大。你要知道,我们在现代,得花多少钱,得花多少努力才能拥有巴掌大点的房子吗?最重要的是,大部分努力辛苦一辈子,还买不起一间小房子呢。” 所以嘛,在这里虽然自己盖房子很辛苦,简初晴却都很有干劲,并且很开心。要知道,在现代就算是在农村,也不可能让你随便盖房子了啊。宅基地也是有规范的啊。 而他们现在,真是想盖多大盖多大,想怎么盖就怎么盖。不用担心城建来叫你拆,说你盖的不合规范,也不用操心钱财不多,要去哪里借点,更不用担心是不是在学区内,孩子们住在这里能不能上学,也不用担心工作离住的地方是不是太远,每天通勤太辛苦等等。 当然了,大红在听到她的这些解释后,也不由的为这样辛苦生活的人们感到心酸。 “那就烧啊。”阿夜连忙催促道。 大红摊摊手,苦笑道:“我不会啊。只是听说过。要是会,我不早就烧好了,还用你说。” 阿夜催了个寂寞,反倒把自己搞的不好意思了,只得干笑道:“现在这样也挺好的了。” “你有没有发现我们那间小屋子与众不同。”大红干脆指了指他带过来的小土地庙,这可是正宗的现代工艺出品。不止是用砖头盖成的还涂抹上了水泥,所以格外紧固并且干净。 阿夜其实早就发现了,但没好意思问,既然大红自己提出来了,他就问:“是不同,好像盖房子的材料用的不同。连房子的样式也不同。” “恩,这个就是用烧制的砖头盖成的,并且还用一种很厉害的粘合剂,水泥。可惜的是,这间小屋子是祖传下来了。我都不知道是什么盖成的,制作水泥和砖头的技术没有流传下来。我根本就不会。” 大红给这间与众不同,明显不是本地产物的小土地庙的存在找了个绝好的理由。 闻言,阿夜脸上露出了同情又遗憾的神色,他以为大红很小就是孤儿,长辈们去世的早,连这种大事情都没来得及告诉他,以至于他连这么重要的绝活都不会。 “哎,可惜了。” “是啊,所以我们只能盖这样的泥草房子了。这种房子不能住太久。”大红也跟着叹了口气,指了指他们现在正住着的,由简初晴盖的房子。 “这个院子是你们两自己动手盖的吧?”阿夜问。 “是啊,当初可把咱们累坏了。”大红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道。当初盖这个院子时,其实他还并成现在的模样,这个院子基本算是简初晴盖的。只不过后来他修补过两次。 “就你们俩,盖这么大的院子,当然累啦。”阿夜还很佩服他的。 几年前的大红和简初晴,在他想象中应当也不如现在这么能干,毕竟又过去了好几年,他们的孩子都这么大了。一想到当初这两人,没有任何族人和亲人帮忙,一切全部靠自己动手,阿夜就又是佩服又是同情。 “哎,小红呢?他不和你们住一起啊?他上哪儿去了,我怎么没见到他。”阿夜脑子中突然闪过一个人。 这哥哥弟弟的,又没有其他亲人和族人,按理说肯定是住一起的啊。可这里就大红一家人,并且他这几年也没见过小红了。 大红愣了片刻,才随口扯了个谎,“小红不在了。” “怎么回事?出了什么事?”阿夜吓了一大跳。他以为小红出意外去世了。 大红这下子不知道该如何圆了,简初晴瞪了他一眼,笑了笑,解释道:“他长大了,就变成这样了啊。” 以前骗大家伙小红是弟弟,大红是哥哥,虽然后来人家一直没有问起过。但她心里还是觉得不太好,都这么熟的朋友了,她现在从哪里找个弟弟来呢,还不如干脆点说出实话。而且有些时候说个谎真的需要不停的说谎来圆,所以她干脆给阿夜说清楚了。 这下子,阿夜就更加吃惊了,瞪大了嘴巴,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哎哟,吓死我了。原来是这样啊。” “呵呵,就是这样的。”大红干笑道。 “哇,你们太厉害了。”阿夜由衷的感叹道。 几年前的大红还是小红,他见过,那个小不点,就连简初晴那时候也显得清嫩和小一些。想来,他俩更小就在这里生活,那日子真的只怕很难过呢。没有任何族人和亲人帮忙,盖这个旧院子,那得花多少时间和精力啊。 “没办法啊,没有人帮忙,只能靠自己啊。”大红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 阿夜又好奇的追问:“你当时怎么突然就变大了啊。” 大红笑了笑,胡扯道:“我们族就是这样的,保持很长时间的少年期,青年期突然一下子就到来了。当时我们自己还吓了一跳呢。” 为了表示不该骗阿夜,他还又说:“对不起啊。当时骗你们也是怕你们觉得我们太怪了,一下子就突然长大了。” “没事,没事,这是你们族的特性嘛。”阿夜还信以为真了。不过大红这回也不怕圆谎了。反正这里找不出他的族人来。 就算是飞鸟族,大家也只把他当成远亲,同样有翅膀能飞嘛。但实际上相处时间长,飞鸟族人也清楚的知道,自己和大红有很大的区别。别说飞鸟族,就是鲛人族也一样这样认为。毕竟大红和普通的飞鸟族区别还是蛮大的。 “哎,可惜的是,我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亲人和长辈,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同类。”大红又给自己加了一道保险,免得以后又有什么漏洞需要补。 “那晴姐姐呢?”阿夜问。 “我也不记得了,反正很早就和他在一起,在这里生活的就我俩啊。”简初晴也只能胡扯了。 阿夜这下子更加同情他俩了,“哇,你们真是的……”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过了片刻,才又说:“不过你们现在也挺好啊。你们的日子比哪个族都过得好呢。” 大红乐呵呵的笑道:“也是,所以我们也没想过其他的事情。没有族人,我们还有彼此嘛。并且我们还有孩子呢。” “是啊。我现在还蛮羡慕你们呢。”阿夜说的可是实话。人家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孩子们都有一群了。而他呢,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呢。 就这样轻松的解决了遗留问题,简初晴就说:“我去摘点菜回来做饭了啊。” “好的,谢谢啊。” 一听做饭,阿夜就咽了一下口水,又对大红说:“我好羡慕你啊。晴姐姐这么能干,做的饭又格外好吃。” “那是,我相信还没有人比我老婆更会弄饭菜了。”大红得意的大笑道。 “而且晴姐姐还这么会种田。”阿夜继续羡慕。 大红继续得意,“那是。我们种的东西,比其他族加起来都多呢。” “所以,今天我们要多吃点,我要让睛姐姐多做点好吃的。”阿夜半开玩笑半含真的,他真的是酸了。 “行,我去河对岸打个猎,给你们加一道烤鸡。”大红笑着拍拍翅膀走了。 ※※※※※※※※※※※※※※※※※※※※ 啦啦啦,还有人在吗? 喝凉茶 说加餐就加餐,大红去河对岸跑了一趟,就拎着五只大肥鸡回来了,他直接在河边就处理好野鸡,拎回家来了。 “哟,怎么搞这么多鸡回来,做个大盘土豆焖鸡块吗?”简初晴问。 “不用了,你别管。我来做烤鸡。”大红摇摇头,自己去拿盐和调料处理鸡肉了。 说实话,大红做烤鸡水平相当高,没多大一会儿,厨房里就传出一阵阵香辣的烤肉味儿,飘出去的香味吸引了众人。 孩子们鼻子最清明,“我爹在做烤鸡呢。” “哟,你们怎么知道是他做的,不能是你们妈妈在做的吗?”阿夜惊讶的问道。 “爹做烤鸡最好吃啦。”一个孩子回答道。 另一个孩子又说:“都是爹做烤鸡的啦。” “就是,我妈妈才不做烤鸡呢。她还不喜欢我们吃。”其他孩子纷纷附和道。 因为简初晴觉得烤鸡吃多了上火,特别是大家都是重口味,会加一堆的辣椒粉,是很香,吃的也挺过瘾的,但是吃多了,喉咙就会不舒服,她还得煮一些凉茶或者蜂蜜水喝呢。 因为糖太珍贵,而且买不到,并且她和大红也不会自己生产,甜食糖水她做的极少,甚至梨子膏也没有做了,只能晒一堆药草,都是留着吃太多烧烤,油炸食品后喝的。没办法啊,家里人都爱吃烧烤和油炸食物啊。 现在家里已经没有糖了,存货早就吃完了。现在他们一家人吃的都是蜂蜜,全部是大红去外面搞回来的野生蜂蜜。这个活儿他现也做的很熟练了,不过却也是吃了很多苦头的,一开始去取蜜时,他被蜜蜂蜇过好多包。不然,他们一家人就别想吃甜食了。 这地方,又没有甘蔗,又没有甜菜,不知道能用什么东西熬糖。搞的简初晴极为郁闷。 但是,野生的蜂蜜并不是四处可见的,往往要找到一个蜜蜂的窝大红很多时间,所以简初晴平时都很省着用蜂蜜。为此,她也就不太乐意多做烧烤和油炸食物吃。 “为什么?”阿夜觉得很奇怪,但是孩子们也解释不清楚,他也只能暂时把这个疑问放在心里。 闻着烤鸡的香味儿,大家伙都觉得饥肠鹿鹿,一个二个不停咽着口水,完全没心事干活了。 孩子们早就一窝蜂似的跑去洗手脸,准备等着开饭了。 阿夜干脆大叫道:“晴姐姐,可以开饭了吗?要不,我们今天先吃饭,等会再干活。” “马上就好了。”大红大笑道,“你们快去洗手脸,准备开饭了。” 五只大肥鸡都烤好了,被分割成大块,装了几大盘。五个孩子一人得了一只鸡腿,简初晴只许她们吃这么多,剩下的全部端到干活的大人桌上去了。 孩子们三下五除二就啃掉一只鸡腿,又眼巴巴的看着桌上的烤鸡,阿夜连忙说:“孩子们喜欢吃,就给她们多分一点吧。” 他以为这道菜是特意加给他们的,孩子们才只得一个鸡腿,他们肯定不能和孩子们抢食吧,何况桌上也不止一个烤鸡这么香,其他菜也挺香的。 简初晴连忙解释道:“不行,她们不能多吃。平时我也是这样要求她们的。其实鸡肉,在我们家完全可以敞开吃,不让她们多吃,是怕吃多了上火。” “什么是上火?”阿夜不解的问道。 “就是吃多了烧烤的,油炸的,都会喉咙疼,就叫上火了。” “会吗?”大红惊讶的看了看自己的族人和牙牧族人。 鲛人族吃烧烤食品本来也挺少的,但牙牧族人就吃的挺多了,他们在外面经常烤制食物,何况他们也是跟着大红和简初晴才学会各种蔬菜肉类放在一起炖汤,煮食的。 牙牧族人摇摇头,“我们没什么感觉。” “那是你们习惯这么吃了。我们平时不这样吃,所以会受不了,我才不让她们多吃的。”简初晴笑道。 她清楚的记得有一次大红带着孩子们在外面烤野鸡吃,饱吃了一顿,然后第二天,几个人都说不出话来了,还直叫喉咙疼呢。后来,她就再也不许大红偷偷这么干。 提起这件事,孩子们也不敢再多要了,其实那次她们是真的吃太多了,又没吃一点儿蔬菜水果,并且还放了特多的辣椒粉。外加当时天气本来就很干燥。几个原因加在一起,就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 然而,你越是不让她们吃,她们就越是馋,所以,简初晴也会隔段时间,让大红烤二只鸡,一家人一起吃,让孩子们一人也就能吃一个鸡腿或者翅膀,最多就是再给她们加一块肉。她不让大红搞多,就是怕孩子们又吃多了。 要知道,在这个地方,生病了挺麻烦的也挺可怕的,没有任何药物啊。喉咙疼,也只能喝点鱼腥草水,和蜂蜜水了,再不就是蒲公英水、野菊花水了。 所以,简初晴每年春天都会晒不少的鱼腥草和蒲公英,秋天又会晒不少野菊花,都是拿来泡水喝的。但是,这些草药泡的水,其实味道挺重的,也有点苦味,不管是孩子们还是大红都不太喜欢喝。 今天因为做了很辣的菜,大红又做了辣的烤鸡,简初晴就特意煮了一锅鱼腥草水,吃完饭给一人倒了一杯。 阿夜他们这些人,不知道是什么好东西,接过来一口气喝干了才发觉味道一点儿也不好。 “这是什么汤?这么难喝的。”阿夜喝完了,差点就直接呕出来了。 “这可是好东西呢,喉咙疼,流鼻涕,伤风时喝这个水,会让你舒服很多。吃太多辣的喝这个,也不会怕喉咙疼了。”大红笑道。 虽然大家的身体都很好,但是没有人敢说自己不会生病啊。每个族群都会有自己特殊的一些治病的方法和一些药物,但是生病不管对谁来说,都是很可怕的,同样的,大家也见识过自己的族人生病死掉的。 阿夜明白这是一种药了,还非得要再尝尝,简初晴直接让他自己去锅里倒。 阿夜就真去仔细的看了看药材,不客气的把鱼腥草都捡出来给阿格尝。他自己不敢尝了,这味道实在太难不好了。 阿格尝不出这是什么东西,但是他们平时肯定也吃过鱼腥草,因为牙牧族和人他们养的尖牙兽都吃很多种野菜,甚至树叶嫩草等等。有时候鱼腥草夹在草丛中,他们自己吃了都不一定知道呢。所以,虽然觉得这个汤水比较难喝,他也没觉得多难受。 最后,阿夜说:“我宁愿喝我们族的苦药,也不愿意喝这个汤了。” 不止是他,其他几个鲛人也深有同感,一个劲的点头。 孩子们面不改色的喝完,还挺自得的问:“很难喝吗?我们经常喝的。” 是的,她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味道了。 “真的很难喝啊。”阿夜连连点头,非常佩服她们。 简初晴笑道:“也不是很难喝吧。就是有点味道。那你们要是不是舒服喝什么?”她自己习惯这种味道了,也不觉得难喝。天气干燥时,就煮点水来喝,特别是喉咙痒的时候,喝一两天就好了。 “我们也有一种很苦的药,也很难喝。”阿夜描述了一下,他们的药汁,应当是水里某种植物煮的,简初晴没见过,也不太感兴趣。毕竟鲛人族的药品,不一定适合他们。 不过,就药品这个问题,几个人还围在一起谈了一会儿。鲛人同样对她弄的草药没多大的兴趣,因为他们也不一定适合。毕竟一个生活在陆地上,一个生活在水中。 牙牧族人会用的药品很少,也和简初晴一样就地选材,弄些树叶和草来煮水喝或者直接用,对她弄的鱼腥草,蒲公英等就格外感兴趣。 “能不能告诉我们,这是什么草?” 简初晴很爽快的同意了,“其实这些都是很普通的野菜野草,荒地里很多。等鱼腥草长出来了,我带你们认,你们也可以摘一些晒干留着备用。” 不管是鱼腥草,还是蒲公英,野菊花都是四处常见的野草,她很乐意分享给大家。 “太好了。真是太感谢你了。”阿格非常开心。 牙牧族人自打认识了大红和简初晴后,生活就越来越好了,所以他们全族人都非常感谢大红和简初晴。 简初晴明白他的心情,笑道:“这不算什么的。都是些野菜野草而已。也不是我们自己种的。” “可是我们都不认识啊。真是托了你们的福,我们才能过上现在的生活呢。”阿格憨憨的笑道。 牙牧族人长的又高又壮,但却为人憨厚,都是很直爽的性子,简初晴还蛮乐意和他们打交道的。 其实这片大地上的,他们认识的所有种族,不止是牙牧族人,其他种族的性格都很好。 曾经简初晴和大红谈论过这个问题,“我们运气还蛮好的,这些人都挺直爽的。没那么计较。” 大红说:“可能是他们还有很浓厚的兽性吧,不像你们人类那样心眼多。也没有学会玩心机手段。大家都是为了生存,直来直往。” “这样其实也挺好的。我们真诚待别人,别人也真诚待我们,大家都不需要你算计来他算计去。” “是啊。其实很多不好的事情,就是因为某些人的私心造成。” 关于这个问题,简初晴有很多感受。现在面对阿格这憨厚的笑容,就觉得他格外可爱了,还故意逗他:“没事啊。我教会你们,你们冬天再多给我们一些尖牙兽肉啊。” “那是当然。现在我们养的尖牙兽多些了,能多分一些给你们。”阿格答应的很爽快。 ※※※※※※※※※※※※※※※※※※※※ 最近上火了,喉咙痒…… 合力盖房子 人多就是力量大,在鲛人族和牙牧族人的协作之下,房子每天都很有很大的进展,简宅于十日后基本完工。 一栋两层的小楼拔地而起,有着厚实的外墙,漂亮的大门,窗户也都弄好了,除了些内饰需要大红和简初晴来亲自动手之外。把床铺搬过来,这栋小楼都可以直接住人了。 但是,这也只是主体结构完工了,另外三面的房子,只把外墙和对外的门窗弄好了。其主要原因是,砖头不够,虽然每天都在制作砖头,但是,因为天气还比较冷,做出来的砖头来不及干,根本就无法拿来砌墙。 所以,剩下的工作就得由大红和简初晴自己来完成了。不过外框架和顶都弄好了,剩下的这些活也算是简单的了。 “活做的差不多啊。你还有什么想法吗?”阿夜绕着院子东看看,西瞧瞧,想看看有没有哪个地方还要改改。 “可以了,可以了。真是谢谢你们了。”简初晴很满意了。这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更好一些呢。 如此,大红就宣布,“今天就早点收工,明天早上你们都多睡会儿,吃饱饭,就可以回去了。剩下的活我们自己干就行了。” 出来的时间长了,其实大家伙也想回家了,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的,虽然这里吃的好喝的好。但他们毕竟是来帮忙的,并且他们这一群人在简家,吃掉的饭菜也挺可观的。幸好是简初晴厨艺好,并且简家的粮食也贮备充足,不然光是吃喝,就招待不起。 阿夜点点头,说:“好的,那我们明天就回去了。” 十天的时间,他算了一下,他们这群人起码吃掉了简家二个月的口粮。再多吃几天,他都担心简家供不起了。 本来他们吃了三天,就和简初晴说,让她把饭菜弄少点,弄差点,但简初晴和大红却天天都是好菜好饭的供应着,还说:“咱们家食物多,不怕你们吃。” 人家来帮忙的,她哪里好意思故意弄少弄差的饭菜来招待别人啊,肯定是尽量的弄好饭好菜啊。不过,家里粮食的消耗速度也确实快的令简初晴焦急,她也有些担心,再多过几天,自己家人的口粮会不会不够。 不过幸好家里的玉米还挺多的,后面几天,她都在馒头里掺了不少玉米面。不过因为还掺了红薯粉,这些人居然也没有吃出来,又或者是吃出来味道不同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如果不掺玉米面,家里的小麦面粉根本就不够吃了。 而且有时候,她还会煮一锅红薯配着馒头吃。反正这些人都爱吃红薯,因为红薯他们大家平时也没机会可以放开肚子吃。也只有简家才有吃不完的红薯。 光是主食肯定不够的,菜当然也要肉越多越好,而且肉菜越多,主食的消耗就越少。所以大红也天天都去打猎,一次就搞好几只野鸡和野兔子回来。 简初晴每餐都会炖一大锅的土豆鸡块,萝卜鸡块,又或者□□,咸鸭咸鸡咸排骨,猪蹄炖笋干,各种菜干等等。有时候,她也会煮一大锅的鱼,这得看阿夜他们弄上来的是什么鱼,有多少了,反正足够大家伙吃的。 毕竟这里有条大河嘛,捉鱼对于鲛人族来说,完全不是问题。蔬菜也各种换着做,每餐桌上都好几大盆的菜。咸菜酱菜也每顿都配上一盘,反正大家也喜欢。 总之,简初晴做的饭菜,务必让大家伙吃饱还要吃好。 这个季节,地里的白菜心是道最新嫩的小菜,大家也都爱吃。幸好简初晴一家人也爱吃白菜心,特意留了大半块地的白菜,留着吃菜心的。因为家里人多,简初晴连嫩点的白菜叶子都摘回来炒着吃了。而且有时候,她还会去野地里找些野菜回来配着吃。因为新嫩的菜不够这么多人吃啊。 春天嘛,野地米菜很多,也很嫩,她还摘回来,包了两次饺子给大家吃呢。地米菜除了包饺子,用开水烫一下,凉拌也挺好吃的,如果她自己吃,她会拌清淡的,但是大家伙都爱吃重口点的,所以这道凉拌菜,她都拌成酸辣的,酸酸辣辣,十分下饭。 一大盆酸辣地米菜端上桌,很快就被大家伙分光了,都拿来直接配馒头吃的。知道这道菜是野菜之后,大家伙都很惊讶。 阿夜和阿格更是异口同声的说:“你能带我们去认识一下这个菜吗?” “当然可以啊。吃过饭我就去摘,你俩跟着我去。”简初晴当然满口答应了。这种野菜,地里很多,搞不好平时牙牧族人也吃了不少,不过是她的叫法不同,而且会烹饪罢了。 果然,看到简初晴采摘的地米菜,阿格就说:“这个菜啊,我们平时也吃的,尖牙兽也吃的。就是我们平时摘来,都是直接扔进汤里一起煮的。” 蔬菜扔进汤里煮,要是煮的时间久了,根本都看不出来是什么菜了,甚至有时候连味都尝不出来了,何况牙牧族做饭还很粗暴的,会把多种菜一起扔进汤里煮,那不是更尝不出味道来了。 一边摘地米菜,简初晴看到野韭菜又顺手挖了起来,阿夜不认识野韭菜,拿起来闻了闻,皱着眉头说:“这个草好大的味道啊。好吃吗?” “挺好吃的,等下我拿这个野韭菜炒鸡蛋给你们吃。”简初晴笑道。 阿格惊讶的问:“这个草是和蛋一起炒来吃的吗?” 他们都是煮的,有时候也会摘一些野菜包在野鸡肚子里一起烤来吃。炒菜,凉拌菜,他们族人基本不会做,这几天他可是学了不少厨艺呢。 “是啊,这个拿来炒蛋很好吃,煎饼子也挺香的,还可以做成咸菜呢。”简初晴顺便给他们讲了讲野韭菜的几种吃法。 说到这城,也干脆让他俩去挖野韭菜,多挖些回来,她打算煎多些饼子送给大家,让他们带在路上吃,也还可以带点回去给其他人尝尝。也算是表达了她对众人帮着盖房子的谢意。 最后,几个人挖了几篮子野韭菜,足有百多斤了。 于是,洗韭菜就成了个大工程,夫妻两人坐在河边,洗了个把时辰才把这些韭菜洗干净,提回来放在院子里沥干水分。 面是二合面,不止掺了玉米面,面里还放了不少鸡蛋。光用白面,做不了太多的饼子。因为家里的白面她全部倒在盆子里了,这还是前两天重新磨的一袋子面粉呢,并且这还是家里存的最后一袋麦子了。 加入了大量鸡蛋的面粉里再加入大量的韭菜碎末,再加水加盐加点儿辣椒粉,搅拌成比较浓稠的稀糊糊,就可以开始煎饼子了。 在大红的帮助下,夫妻从半夜就开始做饭,一直煎到大天亮,才把饼子全部煎完,真的煎了几筐子的韭菜饼子出来,得有约三百斤了。简初晴煎的手都快要拿不住锅铲了。 大红心疼的说:“搞这么麻烦做什么啊。还不如直接做几筐子韭菜鸡蛋肉馅的包子送给他们呢。” “你以为做这么多包子就不累了啊。不止要揉面,还得包呢。”简初晴好笑好问道。 那还不得把手都捏酸啊。其实这几天做饭,她真的挺辛苦。光是做馒头,就是个大工程,还别提做这么多菜。吃饭人多,还个个都是大肚汉,厨师还只有她一个人,大红也只是帮着弄点菜而已,他还得去帮着盖房子和做砖头呢。 香喷喷的煎饼子,果然极得各位的欢喜。阿夜连吃了三个,才罢手,他又连喝了两碗汤,才拿了个煮红薯慢慢吃着。吃这种比较油腻的饼子,汤就比较清了,汤里加了不少酸笋和酸白菜,也很开胃很好喝。 吃饱了,休息了一会儿,大红就送大家伙走了。 来的时候一群人背着驮着一堆的物质来的,走的时候,也一样,一人背了一只小篓子。里头全部装的吃食,大半是熟饼子,还有不少煮红薯,烤熟的鸡块,生红薯干,酸菜咸菜等。 把家里的存货都快清空了。 小篓子里送给大家的,简初晴很会编,虽然其他族人也会一些粗糙的编织活儿,但编出来的篮子篓子完全不和能她编的比。这些小篓子,都很小巧,背着出去干活,顺手把看到的野菜往篓子里装,就很方便了。 送走了他们,简初晴直接去睡觉了。 她得好好休息几天了。大红忙着收拾屋子,清点家里还剩下的食物。 好在,玉米存货不少,稻谷还有两包,他又去磨了一包大米和一袋子玉米碎出来。剩下的日子,家里肯定只能吃二米粥了。没收麦子之前就别想吃馒头和面食了。 最重要的是,家里居然连各种咸菜都基本吃完了。只剩下一些辣椒酱,和一点子腊肉了。看着这点菜,大红沉思片刻,干脆又去打猎,弄了十来只野鸡回来,收拾干净直接腌了起来了。 这不给家里备点存货,他还得现打猎现做饭吃了。而且从明天开始还得开始春播了呢。哪里有时候天天去打猎啊。看来请人盖房子,付出的成本也挺高的,要不是这两年他们家日子很好过了,还真请不起啊。 不过大家帮忙盖的这房子挺漂亮的,他也很满意。 好朋友 简初晴好好休息了一天,人才缓过来,但是还有些懒懒的,一副什么也不想干的样子。 大红就说:“你再休息一天吧。反正也不急这一天半天的。” “不用了。先把红薯种下去吧。”简初晴摇摇头,地窖里存的红薯都放不住了,虽然天天在吃,全该发芽的还是已经在发芽了,不种不行了。土豆也一样,红薯发芽了还在继续吃,而土豆发芽了就只能种了。 种红薯其实是个简单活,直接在地里刨个小坑,把发芽了的红薯放进去再盖上地,浇点水就完事了。这样种下去的红薯俗话叫母红薯,等红薯芽长大,长成红薯梗,稍微长一点儿,就来掐去栽。所以,母红薯要种稀一些,一是留着空地方让它们好多长一些藤蔓,一是让它们能多长些红薯。母红薯结出来的红薯都个头特别大。 花了一天的时间种红薯,又花了一天的时间种土豆。盖房子的活自然就又停了下来。 孩子们还问:“几时才能把房子盖好啊。” “过几天吧,这几天要忙着播种了。” 如此,在家里这忙活了好几天,把所有该播种的种子都下了地,大红才有时间到竹林这边来。 孩子们叫嚷着要一起出门,简初晴想到她们也是憋慌了,再加上家里的活儿也不算多,就说:“行吧,你们都去,多挖点竹笋回来。” 家里的笋干,酸笋本来都很多的,但这一次盖房子,全部消耗光了。所以今年得多挖些竹笋回去,做各种笋了。 但大红他没想到的是,阿夜他们回程中,路过这里时,居然把地给他们翻好了,还给他们把小房子推了,重新也弄好了呢。 看着翻的整整齐齐的地,和一间整洁的小房子,大红和孩子们都愣了片刻。 很快的,孩子们又欢呼又是惊讶的大叫道:“爹,是谁都帮我们干好了啊?” “肯定是阿夜叔叔他们啊。我们这里只有他们前几天经过了啊。”大红笑道。 “太好了,那我们今天就可以直接去挖竹笋了啊。不用翻地了。”孩子们高兴的说。 “是的。今天我们多挖点竹笋回去。” 六个人进入竹林,开始找竹笋。这个季节,竹笋也刚冒头,如果不注意根本就发现不了。所以,孩子们和大红就分散开来了,各自挖各自了。 挖了一会儿,老五突然大叫道:“爹,姐姐们,快来看啊。这里有条小溪呢。”竹林大家太熟悉了,突然出现的这条小溪显然是以前没有的。 大红想了片刻,就明白了,高兴的说:“呀,这肯定是阿夜帮我们找到的水源。” 这事儿,他都忘记了,他完全没想到阿夜他们回程时,居然也他帮办好了。果然找水对于鲛人来说就是容易啊。 这简直是太好了,一直以来,因为这里水源远,他们多有不便。现在好了,虽然是条小溪,但也足够他们用水了。 难得在这里见到水,孩子们挖了竹笋还特意去洗一下,其实就是玩水。 大红边笑边说:“别玩水了,快点挖竹笋,我去打个猎,等下给你们烤鸡吃。” “好啊,好啊。”孩子们一听,也不玩水了,都认真的去找竹笋了。 大红挖了一堆竹笋,就离开竹林,去打了几只野鸡回来,还顺手摘了些蘑菇和野菜,回到小溪边,开始处理食材。 本来出门时,简初晴给他们带了干粮的。就是一包玉米窝窝头,也不多,就二十个而已。这只是主食,菜就得他们自己搞了。反正她也知道,这些家伙出门肯定是会在外面烤鸡吃的。 玉米窝头做的不大,和平时馒头相比,小了一半都有。但是玉米窝头真的不如馒头好吃,又干又硬,就算是掺了一半玉米面的馒头也比纯玉米窝头要好吃的多。所以,简初晴也没打算再做第二次了,幸好是第一次做,她也没敢做多。结果,两锅玉米窝头,一家人吃了两天也没吃完。 “太难吃了。还不如玉米粥好吃呢。”大红一边吃一边吐槽。 孩子们更是吃的不情不愿,简初晴自己也觉得不好吃,说:“我不会再做了。”她还以为纯正的玉米窝头会比较香甜一些呢。哪里想到,居然这么粗糙,那点子甜味,完全不能改变这人口感。 但是她在现代吃过的玉米饼,味道却挺好的,但那是用稀浆做的,可能也是掺了些面粉的。不过那玩意儿也只能趁热吃,刚出锅的味道还不错,但一冷,就硬的不行,再热也没那么好吃了。 所以啊,难怪玉米当主粮永远比不上稻谷和小麦了。有些地方的人吃大米为主食,有的地方却以面食为主食。玉米这玩意儿永远也只是个配角,可以和大米搭在一起,也可以和面粉搭在一起,但单独来吃,就总觉得难吃了些。玉米粥还要强一些,没那么难吃。这窝头,她真没想到会是这样。 剩下的这二十个窝头,简初晴就全部给他们带上了。让他们配着烤鸡再把窝头也烤一下,应当就能吃得完了。 结果,大红烤了三只肥鸡,一人半只,再煮了个鸡汤,把窝头掰碎和蘑菇和野菜一起放进去煮了,几个窝头放进汤里,煮了一大锅,把父子六个吃得饱哼哼的。 其结果就是吃的太多,几个孩子居然直打瞌睡,完全不想干活了只想睡觉。 可没带被子出门,大红也不敢让她们回小房子去直接睡在光板床上,就找了个背风的干草地,让她们晒着太阳睡觉。他把自己的大外套脱下来,给孩子们横着盖了一下肚子,就去干活了。 孩子们挤在一起,这一觉睡得极香,睡的时间也蛮长,超过一个时辰了,大红过来看了几次,见她们睡的熟,也没有叫醒她们。他知道孩子们这段时间也是累了。天天跟着大人一刻也不停的干着体力活,她们也需要休整了。 直到大红又挖了一堆竹笋,她们才醒来。 “我们睡了很久吗?”老大跑过来问。 “睡好了吗?还要不要再休息一会儿?”大红不答反问。 “不用了,刚才睡的很好。”孩子们都笑道。经过约三个小时的休整,她们的精力又回来了。 “现在可以去挖竹笋了吧?”大红笑道。 孩子们果然飞快的散开,去挖竹笋了。只有老大还在追问刚才的问题,她觉得这一觉睡的时间很长。 “是有点长?怎么啦?”大红反问道。 “哦。”老大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因为平时她们并不会睡这么久的午觉,甚至基本不睡午觉的。对于一群人突然睡了这么久的午觉她有些不能理解。 大红想了想,又说:“其实你们还小,会突然想睡觉也很正常。没事的,回去后,要是还想睡,明天就好好睡一天吧。正好家里这两天也没多少活要干了。” 盖个房子,也真是个累人的事情。别看鲛人族和牙牧族人来帮忙了,但是,他们自己一家人也没有停过手,都跟着很累的。所以啊,盖房子一定要盖好,别隔个三五年就要再重新盖新房了。他这次都有些搞怕了。 不过六个人挖竹笋,成果还是很可观的。很快就堆了几堆,大红估计了一下,带过来的袋子能装满了,看着天色也不太早了了,就要提前收工。 “好啦,别挖了,我们准备回家了。” 大家伙把竹笋装进袋子里,果然还剩下一些装不下了,大红干脆就直接把这些笋子剥好泡在清水里,明天再过来煮了晒。 他现在已经学会如何做笋干了,因为太简单了,就是煮了再晒干就完事了。 走了小半截路后,大红一个人背着笋子先回家,让孩子们在路上慢慢走。不然,他背着几大袋的竹笋跟着孩子们慢慢走,也太累了。直接用飞的,会轻松很多。 这条路对孩子们来说,已经很熟悉了,而且也很安全。他不一直陪着也没事,不过他还是不放心,叮嘱道:“别在路上玩啊,还有,千万别到处跑,要是跑迷路了,就找不回家了呢。” “知道了。我们不会乱跑的。”老大很认真的表示自己会看好妹妹们的。 “你们要是跑不见了,妈妈会打死我的,记住啊,别乱跑。”大红还不忘记吓唬她们。 “晓得了。”孩子们笑嘻嘻的答应着,根本就不觉得自己走有什么问题。 这条路她们来来去去了多次,熟的不行。而且这条路也就他们一家人走,根本不会有什么事情。别说这条路了,就是这条路左右的荒野地,她们都不知道跑过多少次了呢,怎么还会有问题呢? “行,你们走快点吧,我把竹笋放好就过来接你们。”大红又交待了一句,才展开翅膀飞走了。 果然,看到他是飞回来的,简初晴就问:“孩子们呢?” “还在后面走呢,我先把笋带回来,再去接她们。”大红说着放下竹笋就回去接孩子们了。 简初晴也就没再多问,随手捡了几个大竹笋剥皮切块扔进炉子上去煮了,今天晚上她打算做个腊肉炒竹笋。 这可是道美味的时令新鲜菜呢。 ※※※※※※※※※※※※※※※※※※※※ 这几天好冷啊,早上骑自行车,手都冻缰了,是不是该搞个手套戴了。 忙里偷个闲 腊肉炒鲜笋,果然很美味,再配上二米饭加上浓浓的鸡汤,孩子们吃了很多,吃的很过瘾,吃完后也是懒洋洋的直打瞌睡。 “累了吧,早点去睡觉吧。”简初晴心疼的说。 孩子们打着哈欠洗漱完毕,迷迷瞪瞪的都快要睡着了。 大红生怕她们立马就睡着了,连忙说:“明天不要起来吧,多休息一下。” 孩子们点点头,却还问:“明天忙不忙?我们要干什么活?” 简初晴连忙说:“不忙,明天没什么事了,我们俩把竹笋处理一下就行了。” 她知道,孩子们这段时间也跟着搞疲惫了,又说:“如果你们多休息一下,后天也不用起来了。” 孩子们回答道:“看看吧。我们要是睡好了就起来,没睡好就继续睡。” “行,最近家里的活并不太多,你们只管休息好。”大红又叮嘱了一句。 孩子们一边答应着,一边爬上床,很快就入睡了。 等她们睡下,夫妻两个一边剥竹笋一边闲话,简初晴说:“盖个房子真是把大家累坏了。该让孩子们好好休息几天的。” 大红也说:“今天在外面挖竹笋,她们就睡了好一会儿午觉。这段时间是真把她们累到了。” “那就让她们多睡吧,孩子们跟着我们也受累了。”简初晴心疼的说。 眼看她又要陷入自责中了,大红连忙转移了话题,“哎,阿夜他们回去时帮我们把竹林那边的田翻了,房子也重新盖了,而且还在竹林里引来了一条小溪。” 果然,简初晴的注意边被吸引过来了,“哇,太好了。以后我们过去就不用带水了,哎,要不我们明天过去那边种地,趁着孩子们休息,我们干脆在那边住一个晚上,多弄些竹笋。” 这个主意很吸引大红,一想到可以和老婆扔开孩子们去别的地方住两个晚上,他就兴奋起来了,“好啊,好啊。明天早上我们就走。你现在就把东西准备好。” “准备什么东西?”简初晴不解的问他。 “不是要去那边住两晚吗?不要准备衣服被子行李物品吗?”大红反问道。 “这有什么好准备的,只是住一两个晚上而已,随手拿点就好了。就把床上的铺盖带上吧,衣服也就平时穿的收了就行了啊。”简初晴说着说着,又想起了更多的东西,“对了,还得带个盆和桶,一些餐具及粮食。” 竹林那边的小屋子,太长时间没去过了,只怕原有的一些日用器物,都不能用了,所以盆子桶子,锅碗瓢盆也得带上。好在家里的口用品很多,现在不止简初晴一个人会做竹器了,大红也跟着学会了不少,编竹篓竹筲箕等精细的活儿不怎么会做,但他做个竹碗竹盆的,还是会的。 于是,家里时不时就添上几个竹碗竹杯,竹筒什么的。因为需要用的地方也挺多的。大红每次出门就得带上竹碗竹杯,吃饭喝水用。所以,他最爱做竹碗竹杯,而且还越做越好。他还特别做了几个挺大的竹碗,完全可以当小盆子用。 所以,随便说说就得带一堆的东西,大红连忙说:“我来弄笋,你先去把东西收好。免得明天早上还得东收拾西收拾的浪费了时间。” “你这么着急干什么?明天早上收来的急,又不急这一天半日的。”简初晴好笑的说。 大红连忙说:“怎么叫不急啊。你又说要多晒点笋干,多做点酸笋。又还要去那边种田,事情多的很呢。咱们早点出发。” 好不容易能趁着孩子们睡觉的时间,夫妻两人去过过二人世界,当然要早点去啊,他都恨不得现在就出发呢。 虽然去也要干很多活,不是纯粹的去度假,但是,没有孩子们在身边,他们夫妻两就人放开手脚想怎样就怎样嘛。就这么想想,他都热血沸腾,结果,晚上休息时,他就没能忍住,好好折腾了半宿。 于是,第二天大清早,简初晴还在熟睡时,他就起来了,先是忙忙碌碌的把昨夜煮好的笋子拿出来,晒在院子里,架了几张晒席才晒完呢。这样晒在院子里,不用收,日晒夜露几天,就晒干了。 接着,他又去做早饭了。他在锅里先煮上二米粥,又在炉子上炖了个咸鸡焖竹笋,就去摘蔬菜了。这个时节,地里也就只有一个蔬菜就是白菜心,但这段时间吃的太勤了,他总共也就掐了一小把嫩菜心,想着也不够吃,他干脆去挖了点野韭菜。 他回来,刚把菜都洗好,简初晴起来了,接过他手中的活,做了个野韭菜炒鸡蛋,菜心直接扔进汤里了。 夫妻两人吃过饭,带上昨夜已经整理好的行李物品,关上院门,第一次扔下孩子们去竹林那边干活,恩,也算是假公济私,趁机度假了。 简初晴趴在大红背上,把自己整个人都包在大衣当中,直接又睡了个午觉。昨夜某人又把她折腾的够呛。 小房子里本来就有他们以前做好的竹床和两张竹板凳,及一些日用品。昨儿孩子们玩水时,大红干脆让孩子们把还能用的竹床竹板凳竹桶竹盆竹晒席等,都洗干净了,竹桶里泡了竹笋,其他东西都扔在外面晒着。 这下正好,都不用再收拾了,直接就可以用了。等到下午把竹床收进屋去,把被子褥子铺好,晚上就可以睡觉了。 简初晴把衣服被子直接放在外面晒着,在屋子里参观了一下,高兴的说:“他们太好了,这小房子盖的真好,只怕花了不少心思和时间。” “是啊,他们肯定在这里停留了两三天。”大红笑道。 他去捡了几块石头,动手垒了个简单的土灶,待会儿好做饭烧水。昨天他就发现了不少柴灰,显然是那群人在这里做过好几顿饭。 土灶垒好,简初晴就去捡柴了,烧水去煮大红昨天泡在清水里的笋子。这时候,大红也去提了两桶水回来,去架晒架了。 现在太阳正好,是晒东西的好时候。煮好的笋子,很快就晒上了。 接着,两人又围着田的周边种上了一圈麦子,一是为了长麦草,二是为了保护地里的庄稼。等麦草长出来了,地里的庄稼就等于有了一圈保护的篱笆。 然后,大红去挖竹笋,简初晴在编简单的竹晒席,两人既然要在这里住两个晚上,简初晴就准备直接在这里晒笋干了。 “这样很好啊,免得我还要背一堆的竹笋回家。”大红也很赞同这个主意。包着笋壳的竹笋还蛮重的,但晒干的笋干就很轻了,给他减轻了不少负担呢。而且晒好的笋干也有一半是要进牙牧族人和鲛人放的嘴巴的,直接放在这里也不用从家里再拿过来,又减少了一些负担。 大红还提议:“干脆你在这里也泡几竹筒的酸笋,直接让阿夜和阿格他们来拿。” 简初晴听了也很心动,“也对。正好这里还有去年砍下来的干竹子,你做几个大点的竹筒,我直接在这里做酸笋了。” 接下来的两天,除了播了一点辣椒种之外,简初晴和大红两个人就全部在挖竹笋,挖好的竹笋要剥壳,煮熟,晾晒又或者泡成酸笋。并且还要做竹筒,编织晒席,拾晒架,两人的活儿还挺多的。从早忙到晚,从天明到天黑,没个停歇。 忙了一整天,大红不高兴了,“好不容易扔开孩子们了,咱们就不能当出来是度个假的吗?” 简初晴忙的头都不抬,一刻不停的在剥竹笋壳,闻言只笑道:“你想要度什么假?” 在这里度假,她还真不知道要干什么。在现代大家伙说的度假,不外乎就是去种景点游玩。住高档的酒店,吃各地的风味食物等等。但是来这里后,自然风景,就不用特意四处去看了,酒店也别想了,吃嘛,也得要自己动手。关键是出一趟远门,真的累断腿啊。所以,在出了几趟远门之后,她就不太乐意外往跑了。 无他,实在是不方便。还不如在这里舒服呢。那还度什么假呢,真的度假还不如在家里好好休息两天呢。 大红帮她把手边的活干完,拉着她说:“咱们四下逛逛啊,你要有点度假的兴兴劲啊。你这里,不就是来干活的吗?简直是浪费这难得的机会。” 简初晴虽然心里还想着干活,但也不会在这种时候扫老公的兴,笑嘻嘻的问:“哪咱俩去哪里逛逛?” 大红四处看了看,身边也没什么奇特的,就随手指了个方向说:“走,咱俩去那边逛逛。”他也不想非得想逛逛,想看什么,就是想和简初晴亲亲热热的散个步,说个亲密话。 不然,两人整天在忙碌,再加上平时还要照顾和教育孩子,实在没什么休闲的活动,也令他很想真正的度假了。 于是,简初晴拿了个小篮子,陪他去闲逛了。 两人漫步闲游在春天的荒野里。 地上的绿色还是远能看,近却无的情形。野花自然是一朵也没有,偶尔能找到几棵地米菜,就算是格外打眼了。简初晴就边走边摘,顺手扔进篮子里,笑道:“等下我们有菜吃了。” 大红也一边挖一边笑道:“恩,加个菜。” 两人就这样边走边玩,时不时的挖颗野菜。 不过,就这样,大红也觉得开心,简初晴也难得的有了种休闲的感觉,人都格外轻松起来。 ※※※※※※※※※※※※※※※※※※※※ 我也想忙里偷个闲啊 好地方 两人一边走一边玩,时而挖几根野菜,时而捡几根柴禾,不知不觉间,走了不少路,离小屋就越来越远了。 原野里,因为春色还浅,野草都枯败倒伏在地上,地面更显得广阔无边,蓝天白云就更显得纯净通透,令人心旷神怡。 两只春燕飞过,你赶我追,时而停留在树枝唧唧几句,一副亲密无间的模样。突然间有一只却又突然窜得老高,像是生气飞走了,另一只连忙又追过去,还发出一串串的呼唤声。 那只飞走的春燕又慢了下来,停在了不远处一棵粗大的芦苇杆上,追它的春燕连忙飞过来,两只鸟发出一串叽叽喳喳,很快就飞走了,只留下了一串串欢快的叫声。 简初晴和大红看到了这一幕春燕嬉戏的场景,不由的感叹道:“春天,果然是个美好的季节。鸟儿都格外欢快。” 大红笑嘻嘻的掐了一把简初晴浑圆结实的臀部,低语道:“这肯定是一对儿。春天正是求偶的季节呢。”。 简初晴瞪了他一眼,骂道:“你满手的泥。” 两人又是挖野菜又是捡柴禾,手上还真是沾了不少泥,甚至还有绿色的菜汁,大红看了看自己的手,原有的一点儿绮丽就烟消云散了。 不然能怎么办呢?总不能用这么脏的手去摸老婆吧,当然了老婆也不想用这么脏的手摸他啊。 “哎,应当叫阿夜把这里也开一条小河出来的。” 闻言,简初晴简直哭笑不得,“怎么,你还想洗干净了,在这里来一发?” “当然想啊。幕天席地,不是更有感觉吗?”大红说着说着,还真心动起来,“哎,老婆,我们还没有露天……” 简初晴一脚踢开他,生怕他就地发情, “滚开,你就不能想点别的。” “哎,老祖宗都说了,食色性也。这是人之本性。”大红说着,又凑到她耳边低语道:“你不很享受吗?哪次不是……” 这话简初晴哪里敢让他说出口,愤愤的又踢了他一脚,气呼呼的往前走了。 大红嘴里咬着一截茅草根,吊儿郎当的跟在她身后,胡乱的左捡一根柴,右扯一把草,笑眯眯的说:“咱俩好不容易摆脱了孩子们,不就应当好好松快松快吗?” 还别说,没有孩子们在身边,广漠的天空下,就他俩人。他真觉得自己全身的好色因子都冒出来了,总不自觉的想调-戏自己老婆。其实他也就是过个嘴瘾,这处场景真的不太适合啊。何况晚上他可以为所欲为。孩子们不在身边,关在小屋里,老婆也不用害羞了,想想就期待啊。 没多大一会儿,眼看着这边绿色越来越浓,好似温度都高了一些。简初晴脱厚重的外衣,说:“怎么越来越热了。” 正好附近有块大石头,瞧着还蛮干净的,她干脆歇下来,扯了一把枯草擦了擦,坐下来休息了。别看没正经干活,但走这么远的路,腿脚也有点累了,并且脚很热。 大红也挨过来坐下,简初晴脱掉鞋子,直接把脚踩在草地晒着,把鞋扔在太阳下晒着,整个人都懒洋洋的,大红顺手把她的腿抬到怀里来按压起来,还问:“是不是累了。” “是有点累,不过也还好。”简初晴调整了一个姿式,让自己更加舒服的享受老公的按摩。 大红干脆就脱下外衣扔在草地上,说:“去躺着,我给你做个全身按摩。” 简初晴欣然受命,也脱掉外衣,全身放松的趴伏在大红的外衣上,大红给她松筋骨,按的她舒服的直哼哼。整个人都轻松了一大截,到后来居然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大红也就顺势倒在她旁边,两人一起歇了个不是午觉的午觉。 其实也没有睡多久,但两人都精神多了,简初晴也又干劲实足了,还非要往前走,“往前走走,难得来这边一趟,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 “行啊。”大红望着不远处的那片密密麻麻的刺槐树,心里也有所怀疑。别处的树才发芽,野草也才冒头,这边的树居然叶子都长出来了,更别提脚下的野草也明显要浓密起来了。 这块地方,他们重未曾踏足过,大红抽出镰刀,上前去刷刷的砍掉那浓密又刺人的树枝,在前面慢慢清理出一条路来。 简初晴也好奇的跟上他,两人像是去探险似的 ,花了大半个时辰,才走出这片刺槐林。前面地势陡然变低了,连大树都像变小了,而且这一片野草稀薄,树木也不多。因为地面上,全部是大大小小的石头了。 两人下去,又往前了了片刻,就发现了一群大小不一的水池子,星罗棋布,一眼望不到边。大的也不就一亩左右,小的只怕才几个平方大小,神奇的是这里的水还冒着热气。 “这里居然有天然的汤池?”大红惊讶的笑道。 “汤池?是什么?”简初晴念着这两个字,突然明白过来了,“这里是温泉。” 大红已经先她一步,几大步就跨到一个池子边,把手伸进池水里试了试水温。 “真的是汤池。这水还蛮热的。” “我们能下水吗?”简初晴突然就觉得身上开始痒了。 她好想跳下去好好泡个澡,恩,应当说叫泡个温泉。这可是好享受呢。在现代不知道有多少个温泉小镇,打着养生健体的招牌,吸引了不少人去游玩,休闲,甚至当地房价大涨,不少人去温泉小镇上置业。享受这源源不绝的正宗温泉。她也有幸去过几次,确实泡得挺舒服的。 “当然可以啊。快来,咱们今天好好泡个澡。”大红已经试过水了,知道这就是天然的汤池。 他以前也泡过不知道多少次呢,特别是天气冷的时候,在汤池里泡泡,洗个澡,不知道有多舒服。 简初晴欢呼一声,连忙开始脱衣服,脱了一件外衣,却还又四周张望了一下,问:“不会有别人来吧?”这光天化日之下,要是有人看到她光着个身子泡澡,就难为情了。 “不会,不会,这里怎么可能有人。你想多了,快下来。”大红早就把自己扒光了,光溜溜的跳进池子里,寻了个石头坐了下来。 水温稍微有点高,一开始简初晴还不敢直接整个人入水,只敢半坐在水中,正好露出了丰满的胸部,结果可想而知。 反正,两人弄脏了一个池子。好在,池子多,他俩刚才泡的是最边上的一个,完事后,两人又换了个池子,简初晴还指挥他:“回去把衣服和肥皂拿过来。我要好好洗个澡。” 其实她不说,大红也准备回去一趟,不止是要拿衣服,更重要要喝水。泡温泉,容易出汗,必需补充水分,何况两人刚才还做了好一阵子运动呢。随身带的一竹筒子水早就喝光了,他要回去拿水过来喝。 刚才两人那么大的动静,连只鸟儿都没惊动,他也不怕有人出现,直接亮出翅膀,光着身子就走了。 到空中,他就发现这里离小屋子的直线距离并不远,用双脚走过来,是得花些时间,但飞过去嘛,就很快了。 他走后,简初晴也知道不能多泡,干脆上了岸,穿上脏衣服,四下闲逛,她真的很喜欢温泉,就想要在这里盖个行宫,冬天来这边住。别的不说,这里有温泉,冬天光是洗澡就不用担心冷了。 她顺着池边寻找合适的地方盖房子,只是这一片全是多是石头,没有什么很平整的空地。她正在思考着,大红回来了。 “先喝点水。” 简初晴接过竹筒,咕咚咕咚的连喝了几大口,才说:“我想要这里盖个房子,冬天反正没活干,咱们可以过来这里住住。” “好啊。好啊,这是个好主意。”大红也很赞同。 有个温泉可以随时泡泡,不止洗澡方便多了,就是冬天这里也肯定会暖和一些。反正到冬天他们也没什么活儿可干,到这里来过过冬,最重要的是,他很愿意和老婆出来度假,过过二人世界。就算是带着孩子们一起来,也可以一家人一起度假嘛,顺便也满足了孩子们总想往外跑的愿望嘛。 想想,他都开心,那也是别有一翻趣味的啊。 只是盖房子就是个比较麻烦的事情了,两人也没了洗澡的心情,四下比划着找合适的地方盖房子。 最终,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地方,简初晴就说:“不在这里住也行。咱们选两个池子围起来,搭上棚子遮挡严密,方便来这里泡澡就行了。住,就在小屋那边住。” 小屋离这里也不远,就算一家人慢慢走过来,也不算什么事。反正也只是在这里住冬天,而且也不是天天住在这里。再说了,冬天也不会每天都要泡澡。最重要的是,小屋说的是小屋,那也是相对的,但其实还蛮大的,起码也有一百多个平方。 阿夜他们这些人盖房子,习惯性的盖大盖好。说实话,这间小房子盖的真的很好,很紧固结实,也很实用。方方正正的,门窗一应俱全,都设计的挺合理。因为有的是空地方,并且材料也现成。 这小房子,虽然只分隔成了两间,但每间都十分宽大,一间房挤挤也够孩子们住了。他们只需要再搭建两间房,一间当厨房,一间存放粮食物品,一家人就要可以在这里过日子了。 当然了,真要要这里过冬天,家里要添加的物品也不少,不过现在完全可以慢慢开始准备嘛。有大半年的时间做准备呢。 动起来 因为想要来这里泡温泉和度假,简初晴立马又开始着急起来,“那我们得先准备一些材料吧,还有要选两个最好的池子。” 大红好笑的说:“你急什么啊,选池子还不简单啊,随便一个,只要大小合适就行了。”太大盖棚子太麻烦了,太小泡不开。不过,真去选时,大红又想到自己要和老婆亲热,又说:“两个池子离远点好。” “为什么?”简初晴一时也没想到他脑子里的那点黄色劲儿。 大红一本正经的说:“女儿们大了,见到老爹的果体总不好吧。” 这话倒是很有说服力,简初晴想想也对,就同意了,但却还要求:“那也不能离太远,免得她们玩水出什么问题,我们来不及反应过来。” “哎哟,她们难道还会淹死?你真是爱操瞎心。”大红反而嘲笑了她一顿。 确实,孩子们真不会淹水,而且温泉池子也不是很深,比河水浅的多,孩子们能在河里随便玩水,还怕这点水啊。 所以,大红的小心机得逞了,两人选了一南一北两个大小形状都很合适的池子,离的真远,起码也得有一百米远了。 选好了池子,肯定就是得去准备材料了。 休闲又休不成了,大红感叹道:“难得说要度个假,连半天都没有,就又得干活了。” 简初晴好笑的看着他,安抚道:“等天热的时候,我们再把孩子们扔下,出去玩两天。” 天气很热的时候,他们也比较轻闲。因为太热,他们多半时候会在家里闲着,谁也不愿意大热天的在地里干活啊,而且很热的时候,地里活儿也少。 这里基本没有病虫害,而且土地又肥沃,庄稼播下去后,最多的活儿就是要除草,而天气热时,除一次草,地里也能干净一段时间。除非是庄稼太干旱需要浇水,否则他们在最热时很少下地干活。 “真的,你不骗我。”大红很开心,又不太敢相信。 “我骗你做什么。抽个空出来玩两三天,也不是什么事啊。”简初晴笑道。现在孩子们大了,而且她们有时候还需要沉睡两三天,趁这个空档出来玩玩,确实很不错。而且两人单独相处,不止大红觉得格外轻松,简初晴自己也有这种感觉。她也很享受这两天的独处。 有了这个大胡萝卜在前面吊着,大红立马有干劲了,“好,走,回去干活啦。” 要盖个温泉棚子,首先,得准备一些材料,大红挖笋时,顺手就砍了几棵粗壮的老竹子。竹子真是个好东是,不仅能提供竹笋供他们吃喝,还提供竹子给他们做各种用途。对于这片竹林,夫妻两人都非常喜欢。 所以,平时砍竹子也好,挖竹笋也好,两人都很注意保护竹林。比如,砍竹子,不会在一个地方砍,均匀的在四周寻找老竹子砍,挖笋也一样,不会把一个地方的竹笋都挖了,会留下来一些笋,让它们长成竹子。 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让这片竹林长长久久的给他们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源嘛。就这样,这片竹林,一直都郁郁葱葱,长的极好。 简初晴挖了几颗竹笋,顺便还摘了一丛蘑菇,提着往外走,还交待大红:“我先去煮笋子了。顺便把鸡汤炖上,你挖一篓子就拿出来给我煮。” “好的。”大红埋头干活,头也没抬的应了一声,又迅速挖起一颗胖胖的笋子。 等到他背着一大篓子笋子还拖着一根大竹子出来时,简初晴已经剥了一堆笋子,扔进大锅里煮了起来。地面上还有不少竹笋没来得及剥壳,大红干脆就坐下来休息一会儿,顺手就帮她剥起笋壳来。 两人剥笋壳,速度要快很多,当锅里的笋子煮透,地上就又堆了一堆的笋子。如此几次,外面就晒了一片笋干。 简初晴晒着笋干,不由的感叹道:“这片竹林真是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好处。” 吃就不说了,用具方面,竹子真是给他们带来极大的便利。天天要用的竹碗竹杯竹筷子就不提了,还有日常用和篮子篓子,晒席等等都是用竹子做的。除此之外,盖房子在用竹子,做家具也在用竹子。可以说竹子遍布在他们的生活当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代替。 大红也说:“幸好这里有这么大一片竹林,不然就我们这个吃法和用法,竹子都要给我们霍霍绝种了。” 简初晴笑道:“就是。幸好这里只住了我们一家人,竹林经得住我们消耗。要是有个二三十户人家,只怕不出几年这片竹林就得消失一大半。” 大红却说:“人真的这么多,就要求大家少吃点少用点呗。哪能真看着大家把竹林霍霍完呢。” “话是这么说,可你要能管得住人家才行。”简初晴想起现代那些被破坏掉的小河大河,小山大山,甚至农田各种保护性动植物就知道,人的贪心是无法制止的。 不管大自然给了人类多少馈赠,总也无法满足人类的贪婪与虚荣。人们总想得到的再多一些。其结果就是杀鸡取卵。所以,很多农村的河水被污染了,土地也被污染了。很多地方,再也见不到山青也见不到水秀,自然环境受到了极大而不可逆转的破坏。人类最终也得到了大自然的报复。癌症,传染病,甚至战乱是越来越频繁,最终带来了末世。 想到这里,简初晴就心寒,连连摇头把自己从这些不好的回忆中拉出来,说:“过几天,你再带孩子们过来一趟,多开一块地出来。到时候多在这里种些粮食。免得还要费力把那边收的粮食运过来吃。” “可以啊。”大红自然没意见,还说:“要不,我们现在就去种些玉米。” 简初晴看了看面前的笋堆,觉得今天晚上也处理的完,就同意了,“行啊,我去拿着玉米。” 两人忙活着种了约半亩地的玉米,天色就黑下来了,大红看了看手中的还剩下的一小半玉米,说:“这点我一个人种就行了,你先回去把饭弄好。” 简初晴也没反对,匆匆返回,煮上了二米饭,又起着还有亮光,去洗菜顺便还提了两桶水回来。晚上还得熬夜煮笋子呢,没水可不行。 饭熟了,菜也熟了,大红还没有回来,天色也麻麻黑了,简初晴借着灶堂的微光麻利的剥着笋壳,直到大红回来了,两人才点了灯笼,直接就在外面吃饭。 这边因为没有盖单独的厨房,在屋里烧水做饭会把屋子熏黑,并且时间长了,屋子里也会满足是烟灰,所以大红就屋旁边直接搭了个土灶,饭桌也就顺手安置在大门口。 吹着微风,吃着美味可口的丰富晚餐,简初晴想起以后来这里住的时间会变多,就说:“我们干脆明天先把厨房搭起来,盖个简单草棚子就行了。” 不然,露天做饭总有些不太好。总让她有种在外面野炊的感觉,而且要是下雨天,也不能在外面煮饭了。 “可以啊。这个简单。吃完饭,我就可以先搭个框架出来。”大红满口答应了。 两人都是说干就干的人,吃完饭,果然就开始搭架子了。大红直接把粗大的竹子插进地里,当柱子,简初晴在一边剥着笋壳,偶尔也给他打个下手,递个东西。等到笋子全部煮完,摊晒开来,小棚子的框架也搭好了。 时间也过去了小半夜,简初晴打了个哈欠,“好啦,睡觉去吧。” 学习做饭 夫妻两带着大量竹笋回家时,孩子们已经也醒了一会儿,正在四处寻找父母呢,见到他俩一阵风似的跑过来,“妈妈,我们饿了。”饱睡一次就该要饿吃一顿啦。她们这会儿是真的饿的发慌了。 “我马上去做饭。”简初晴顾不得收拾东西,直接就进了厨房。 想到孩子们几天没吃了,她就有些后悔:“我们应该早点回来的。” 大红连忙问:“你们起来很久了吗?” “没有,就是刚起来一小会。”孩子们说的也是实话,但肚子饿也是真饿了,她们都跟着简初晴进了厨房,恨不得她能立马变出食物来给自己填肚子。 大红也跟着进来了,还说:“从现在开始真了教你们做饭。我们一时不在家,你们就该自己煮饭吃。” 简初晴却说:“这么小的孩子,哪个自己煮饭了,又是柴又是火的,不安全。” 要说她在家,孩子们在厨房帮着打打下手是完全没问题,但让孩子们独自做饭,她就不放心了 ,不止是火,还有油,都很容易弄伤人的。何况他们的房子大部分建筑材料还是可燃物呢,真失火了就麻烦大了。 “哎哟,她们迟早得自己学会做饭的,难不成你还能给她们做一辈子的饭,迟学不如早学。”大红反驳道。饿肚子本来就很难过,要说是因为没有食物还好想。但家里样样食物齐全,只需要煮熟,而不会煮只能饿,就是自己的问题了。 简初晴被驳的无话可回,想想他的话也对,不管什么事,早学总比迟学好。何况孩子们有五人,一起学,互相照顾,应当没多大的问题,就转头问她们:“你们要跟着学做饭吗?” 结果孩子们却很感兴趣,“愿意,愿意。我们要学。” 她们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好,还觉得做饭很有趣,而且她们也经常帮着打下手,已经不知不觉间学会了不少厨艺,不过是没有,独自的完成过一道菜而已。要说懂,其实她们已经懂得不少做菜的顺序了。 “行,现在就先教我们做个最简单的。”简初晴考虑到她们已经很饿了,决定先给她们煮一锅荷包蛋让她们先垫一下肚子,再来做饭。毕竟孩子们几天没吃,今天这顿一定会吃很多,她要多做些饭菜,这个需要的时间比较久。不能让她们饿着肚子等。 考虑到孩子们不能像她一只手拿着鸡蛋,直接往锅边一磕一捏,整只蛋就滑入锅里,蛋壳就能扔掉了。她先让孩子们拿了碗过来,每人先把蛋打进碗里,再倒进锅里。 果然,孩子们打蛋也得好好学,比如有的人,用力过大,直接把蛋磕稀烂了,里面的蛋液流也来,弄得满地满手都是。 有的人又用力过小,磕几个才让蛋壳破了个小口子,蛋液又流不出来。 更有的人,蛋壳磕碎用的力量很合适,却不会把蛋打开,又把壳子直接捏碎了,同样把蛋液弄的自己满手,并且还流到地上去了。 于是,大红和简初晴两人还手把手的,教她们学会把蛋打开。 等大家伙平均每人浪费了三个蛋后,大家总算学会了如何把一只鸡蛋完整的打进碗里来。 大红连忙夸奖她们,“不错,不错,学的很快。以后就这样打蛋。” 简初晴也说:“对了,就是这样的,等锅里水开了,就把蛋倒进锅来煮,煮的浮起来,灶里就不要有火了,稍微再闷一下下,荷包蛋就可以出锅了。” 然后,她又当着孩子们的面,把她们碗里的蛋液都倒进锅里,让她们看着蛋在锅里慢慢成形凝固。 “哇,变白了变白了。” “变得很厚了。” “好漂亮啊。” “快要浮起来了,是熟了吗?” 孩子们先是惊讶的大叫,接着又是各种评论。 生的鸡蛋液是透明的,而蛋黄又是黄色的,装在碗里,和倒进开水里煮这个过程变化很快也很大,她们虽然吃过无数次荷包蛋了,但却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这个变化过程,个个都很惊讶也很兴奋。 很快的,简初晴就告诉她们:“熟了,可以盛出来了。你们自己来,慢点啊,可别烫着了。” 然后,每个孩子们拿着大勺子,直接往自己碗里舀,锅里已经煮好的荷包蛋,每个三颗,再加上些汤水,加一点儿蜂蜜,就去吃甜蜜蜜的荷包蛋了。 至于她们打烂的蛋,就被简初晴拿来搞野韭菜炒蛋了,正好回来时还摘了一把嫩野韭菜。 晚餐自然是腊肉炒嫩笋,再加上烤鸡,和两盘素菜,及二米饭。 孩子们一人分了半只鸡,都是直接上手啃的,啃的满手满嘴都是油,却也吃得极香,甚至有些贪婪的样子,把骨头上的肉都啃得干干净净,还不时嗦一下手指。 恩,她们不把肉吃光,是不会吃饭和蔬菜的。 搞的简初晴不忍直视,偷偷和大红埋怨:“吃成这个样子,搞的好像我们天天饿着她们似的。我们有不给她们吃肉吗?” 大红自己也拿着半只鸡在啃,但样子却要斯文的多,他也很无奈啊,就不知道孩子们从哪里学来的吃相,真是太粗暴了,现在年纪小还不觉得不好,只觉得这些孩子吃得香,样子还挺可爱的。可等以后是大姑娘了还这样狼吞虎咽,就不好了。 他想想这样的画面,忍不住抖了一下,也觉得不能接受。 “哎,你们能不能吃慢点,斯文点。” 孩子们看了看父亲,再看了看母亲,不以为然,又埋头去啃自己手中的烤鸡。 两人互看一眼,都长长的叹了口气,这些孩子们从小吃饭就很粗蛮啊,真是说了也不改。 大红摇摇头,说:“算了,算了,她们还小。等她们长大懂得什么叫美丑了,自然会慢慢变的。” 不然,还能怎样呢,从她们第一次吃饭就没有把规矩学好,现在来说,真的不容易改啊。有时候,有些事情,真的只有自己真正懂了,才会去想着改变。 寓教于乐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家里也腌了不少酸笋和晒了很多笋干,竹林那边的也一样。一家人光是挖笋晒笋就花了不少时间。 另外,简初晴还腌了两坛子野韭菜头。野韭菜老了,地上的根茎就变得饱满起来,像一颗颗小葱头,腌制好后,酸甜可口,味道还挺好的,与藠头很相似。 这个季节自己家种的小白菜就很多了,天天都有得吃,野菜也只是偶尔为了换口味才上桌了。辣椒茄子黄瓜等物,虽然还没有结果实,但植株都长的很大的,结果实也指日可期。 最早种下的红薯,藤也长出了约半米长,简初晴就带着一家人开始摘红薯藤,拿出栽种。这是每年最重要的活儿之一,栽的红薯藤越多,以后收的红薯就越多。 因为想要冬天去竹林那边过冬,简初晴就直接把第一批的红薯藤拿到竹林这边来栽种了。 时隔约一个月再过来,这边变化还是蛮大的。 最显眼的就是早先种下的麦草,都长很大了,郁郁葱葱的像道篱笆一样围着田地周围。玉米地更是可喜,一棵棵玉米都长出约半米高了,辣椒苗也长很大了。小白菜更是绿油油的,一大片,再不吃都要老了。不过老了也无所谓,留着当种子呗。 可是早前翻好的空地上,却也又长满了野草,一家人齐齐动手,把野草扯掉,才能栽红薯藤,不然不等红薯藤长好,野草就会比它们长的更高更密,严重阻碍红薯的生长。 “总是野草长的最快最好。要是不长草该多好啊。”孩子们一边扯草一边抱怨起来。 “要是整片大地真不长草就麻烦大了呢。”简初晴笑道。 “为什么?草又没有什么用处。” 简初晴回答道:“谁说草没什么用处了。不能拿来当柴烧吗?在我们家,草好像没什么用处,那是因为我们种的庄稼多。可是有些动物要吃草的啊,比如尖牙兽。再说了,草还能保护一方的水土,以起保护环境的作用呢。” 趁着这个机会,简初晴就给孩子们讲起现代那些荒无人烟的大沙漠,以及为了治理这些沙漠人类付出了多少辛劳和努力。当故事一样讲给孩子们听,同时也给她们做些简单的科谱。 孩子们果然听得很认真,也很感兴趣,不知不觉就学习了不少知识。简初晴不上给她们讲到了要保护水土,保护大自然等资源,顺便就讲到了生物链。不管小鱼小虾,还是昆虫,蚯蚓在大自然界,都是有自己生存的一环的,而且是缺一不可的。当生物链少了一环,就会出大问题的。 这些事情,大红多半也了解。但听到她说起防风治沙,南水北调等事,生物链时也听得非常认真,还是非常感慨,“确实,别看草好像没什么用途,但在有些地方它们可是大功臣呢。所以,别小看任何东西,不管是什么,存在既有道理。” “是啊,别看我们家能在这里随便开荒,种土。开出大块大块的农田来。但是如果这里住了几百甚至几千人,人人都像我们这样做,这片大地迟早就要全部变成农田,森林会被毁掉,大家伙侵占了小动物们的生活场所,时间一长,搞不好这里就变成荒漠了。” 退耕还林,退耕还湖,都是为了保护当地的水土和环境。不能让人类无休止的开垦,把树木湿地都占领。 听到她讲的大量事实,大红心有余悸的说:“幸好这里只生活了我们一家人,再开十倍的农田出来,也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所以,以后我们也不要再多开田了,够我们一家人生活再有点余地就够了。我们也不用搞的那么辛苦。” 简初晴瞪了他一眼,说:“你实际上想说的是后一句话吧。就是不想太累嘛。” “话可不能这么说啊。我这也是为了保护大自然,保护环境啊。”大红活学活用,直接拿大道理来堵简初晴的嘴。 简初晴才不理会他呢,扔给他一捆红薯藤说:“去干活啦。” 孩子们嬉嬉笑的看着老爹完全不敢反抗,乖乖的干活,都冲着他做鬼脸。简初晴见到他们的互动,差点儿忍不住笑了出来。 不过到最后,她自己还不是在一边认真的干活啊,也不比大家干的少。 只不过眼看着要到饭点了,大红连忙提醒她:“你该去做饭了。” 简初晴白了他一眼,“我就该侍候你们的啊。”话是这么说,她手上的动作可没有耽搁。麻利的扯了两把青菜就回走了。 大红连忙随手指了个孩子,“去,跟你妈一起去做饭。自己在一边也好好学着啊。” 要去林子里提水洗菜等,顺便也可能还要去摘些蘑菇,他还担心简初晴一个人忙不过来呢。 孩子们乐呵呵的跟上了简初晴,娘俩进了厨房,很快就又出来了,简初晴提着一只桶,拿着一个盆子,盆子里装着要去洗的大米和玉米碜,孩子一手提着一只装着一把小铲子的小篮子,一手提着装了一些青菜的小篮子,要拿去小溪洗的。 大红带着其他几个孩子,老老实实的在栽红薯藤。 简初晴这段时间很认真的教孩子学习了煮饭,这会儿正好考考孩子。 “煮饭其实比炒菜要简单很多 ,只需要把米洗干净,锅里水多加点,烧开就可以把米放进来了,水不烧开也同样可以放米,其实也没多大区别。如果是煮粥,就多放点水。如果要做干饭就要少放点水。” 她做干饭一般就是直接焖的,有时候也会在米煮得半熟时捞起来,锅里只剩一点儿米粒和米汤,煮成稀粥。而米饭捞出来后,再上蒸锅蒸熟。这个做法叫捞米饭。捞米饭的饭粒儿更加松散一些,如果有剩饭拿来做炒饭更好。 直接焖出来的饭更加香软一些,因为米汤都在饭里了,味道其实更好一些,但是焖米饭其实很考火候的,水放多了就会做成干粥又或者水少了,就成了夹生饭,甚至把米饭做糊了。 所以,简初晴教孩子们的都是捞米饭。不过捞米饭也有个很麻烦的地方,就是捞出来时的米粒儿要半熟,太生不行,太熟也不行。 最后孩子们自然也都没有学会如何做出一锅好的米饭来,但煮粥还是学会了的。 孩子们动作很熟练的烧水,下米,等着水开,等米花翻腾时就揭开了锅盖,免得扑锅。这一系列的动作,都很正确,只是没有然后了。 “要捞出来了吗?”孩子们不停的问着,根本就无法把握捞米饭的精髓和最重要的这一步。 简初晴只得自己动手,好笑的说:“还是没学会啊。” 小朋友才不会不好意思呢,还得意的说:“我会煮粥了啊。” 这也是实话,煮粥每个孩子都学会了。只不过煮的粥不是稀了就是稠了呗。反正能吃啊。 不用再担心妈妈不在家,就得饿肚子了。 炒菜,简初晴也还没有认真教孩子们,一来她觉得孩子们也还小,炒菜又是顾着灶里的火,又是看着锅里的油,油星子很容易炸伤人的。而且炒菜还得放盐,盐多了不少,少了也不好吃。其他调料就更加考厨艺了,该放什么,不该放什么,对每道菜都有些区别的。二来嘛,如果她只是两三天不在家,不炒菜也不会饿到孩子们。 反正她们会煮粥,会煮荷包蛋了。家里时常都备有各种咸菜,直接从坛子里夹出来就可以吃了,不至于让她们吃光粥。 当然了,大红也正在教她们做烤鸡。学了几次,已经小有成果,就是大红得在一边看着火,她们只管烤,不会管火。 孩子们厨艺没学好,夫妻两也不着急,孩子们还小嘛,学什么也得慢慢来。暂时他们只需要孩子们能照顾自己两三天的生活就满足了。这样,他们夫妻两就能过点二人世界,偶尔出去度个假。 简初晴也没有批评小朋友,自己动手把米饭捞出来,让她去拿蒸笼来,烧燃另一口灶,去蒸米饭。蒸米饭就很简单了,小朋友只管往灶里添柴,等到锅里热气腾腾,蒸气全部往外涌时,饭就熟了。 不过,小朋友可以同时看管两口灶,专业往灶里添柴,简初晴就不需要一边在锅里炒着菜,还要抽空时不时往灶里加一把柴,不让柴烧完了,也算是给她帮了很大的忙。 母女两人在简易厨房里忙活着,饭香菜香不时往地里飘去,小朋友们开始没心思干活了,“好饿了。我闻到饭香了。” “是不是马上就可以回家吃饭了。” 大红连忙说:“快点干啊,熟了妈妈自然会叫我们的。”说着,他给每个孩子们分了点任务,让她们必要要栽完手中的红薯藤,才能回去吃饭。其实也不多了,他自己手中分得的红薯藤也是最多。 孩子们就不敢乱搞了,认真干活去了。 不然,吃完饭,他还要和简初晴摸黑来把剩下的红薯藤全部栽下去,否则留到明天再栽,带来的红薯藤就全部枯掉,甚至死了。他不能允许这样的浪费。 真土豪 晚上,踏着月色一家人去温泉泡澡。 孩子们是第一次来,自然喜出望外,个个都十分兴奋,“妈妈,你们找到这么好的地方了啊。” “就是,还不早告诉我们。” 孩子们瞬间下水,还不停的从这个池子跑到那个池子,恨不得把每个池子都泡到。 简初晴连忙说:“别玩了,快点洗好,不回家睡觉了吗?” 今天因为要把活干完,本来就已经很晚,平常这个点,大家应当都上床了,再玩下去,回去还要走那么远的路,半夜都过去了。 大红已经整个身体都泡进水里了,他才懒得管孩子们呢。让她们玩闹,小朋友嘛,正是爱闹的年纪。 “好啦,你别管她们了,自己快来泡泡。” 温泉泡泡,还能解乏,简初晴也就不管她们了,自己也下了水。 夫妻两个自然选了离孩子们最远的池子,简初晴懒懒的靠在池子边上,伸长腿,让大红帮她按摩双腿。忙活了一天,还走了不少的路,腿脚都酸软了。大红极善长为她按摩,很快就让她舒服的直哼哼了,并且整个人也软若无骨般的往他怀里滑。 大红连忙小声说:“别哼了,我都要x了。” 再下去真要擦x走火了。可惜啊眼下不是好时机,他看了眼玩的正开心的孩子们,只恨不得把她们全部赶回去睡觉。 简初晴一惊,立马坐正,抽回了腿,也不要他按摩了,安安静静的洗澡,还大声呼唤孩子们:“快点,我们要走啦。” 于是乎,孩子们一阵混乱,你拿到我的衣服了,我拿到你的毛巾了,等简初晴和大红都穿好了衣服,她们还在水里折腾。 “啧,要是不叫,她们估计不愿意离开这里了。”大红笑道。 果然,回去路上,孩子们就说:“爹啊,我们把家盖在这里吧。天天都可以来泡澡啊。” 虽然简宅那边也有大河,她们也经常下河去玩水嬉乐,但是那水是冷的啊,比不上这边的温泉啊。而且就算她们不知道温泉有些特殊效果,但泡下去更舒服,也本能的让她们知道这边的温泉水泡澡对她们有好处啊。 大红笑道:“好啊,我们这几天要准备些盖房子的材料,在温泉上盖个房子,冬天就在这边住,天天泡温泉。” “只有冬天来住吗?现在不行吗?”孩子们还在讨价还价呢。 “我们能把家全部搬过来吗?那边多田,还有猪和鸡。”简初晴反问她们。 孩子们想了想,觉得全部搬过来,确实很不容易,而且那边的新家才盖好,那么漂亮的房子扔在那边也太可惜了。再想想天气热,她们可以直接下河游水,还可以捉鱼。最得要的是,那边也确实比这边更适合生活,也就不再要求直接搬过来这边生活了。 大红和简初晴也考量过,那边他们不止是住习惯了,最重要的是,那边地势平坦原野宽敞,更适合种田和养猪。而且田也种熟了,再过来这边开几亩田,种熟也得几年呢。再者两边住,也多了些新鲜感。相当于给一家人找了个度假庄子,多好啊。这可比现代大土豪更加土豪的作法呢。 人家那最多是在温泉小镇包一间房子,又或者直接买一间商品房,把温泉水引进自己浴室来泡,当然了也可以去公用的大池子里泡。他们现在可是直接占有了一大片的温泉池子,想泡哪个就泡哪个,想泡多久就泡多久,关键是还不用花钱。 这么一想简初晴就乐呵了,“我现在也成了大土豪了。” “你早就是大土豪了,你也不想想你占了多大一块地啊。”大红打趣道。 “是啊。方圆百里,都算是我们的吧。”简初晴笑道。 “恩,何止方圆百里啊,你想占多大就能占多大。”大红大笑道。 只要他们想占,再占几个这么大一块地方都行。毕竟这个地方,空闲的荒地多的很。这里是人口很少的时代,有大量的荒地,可以随便他们占领,占一个地方就可以称王称霸了。 简初晴想了想,最后还是摇摇头说:“算了,我不需要了。我这种小人物,就没有当霸主的能力。现在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 “哟,你的野心呢,以前不还让我给你当大臣的吗?我还以为你想当个女皇帝呢?”大红打趣道。 简初晴笑道:“我没这个能力,从小就是普通百姓,没受过专来训练与熏染,占一方为王,只怕也不会治理啊。” “不还有我这个宰相吗?” “那不成了功高盖主的典型了。以后到底是我是皇帝,还是你是皇帝啊?”简初晴反问道。 大红哈哈大笑起来,“怎么,还分你我啊。你不是常说我的就是你的吗?” 这句话把简初晴给噎住了,她好半天也想不出反驳的话来,只得愤愤的捶了他两拳。 结果,孩子们却说:“到最后,你们的还不都是传给我们了。” 简初晴和大红都愣住了,两个面面相觑,过了片刻,才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他们还算不过孩子们呢。 “你们野心不小啊。现在就盯上了为父的家业了,老资离翘辫子还早着呢。”大红笑骂道。 简初晴笑的肚子都疼了,过了好半天才问:“那你们打算谁继承家业呢?你们可有五个人呢?总不能把家产一分为五吧?” 她就是故意的,古代皇帝儿子再多,但也只能一个儿子继承皇位来的嘛。 不得不说,她这个问题对孩子们来说很难。 被问住了的孩子们不由的思考起来,大红在一边看戏,乐的不行。 可是一直到家,大家分别安置好了,孩子们也没想了个好办法了。 “这下她们得为难了。”简初晴在大红怀里翻来覆去,还在乐呵。根本就睡不着啊,她现在就恨不得立马知道答案。 “为难个鬼呢。你既然不想睡,就来陪陪我。”大红堵住了她的嘴。 他相信,第二天醒来,孩子们根本就会忘记了这个问题。毕竟她们还太小,还不会做这样的难题。 逗趣儿 第二天,早饭时孩子们果然只顾着忙吃饭,一点儿也不记得昨天的难题了。 简初晴还有意无意的提醒了两句,奈何孩子们的心思全在新发现的温泉上,一个劲的缠着大红:“爹啊,快点去温泉盖房子吧。” “现在还早着呢,咱们是要冬天来住的。”大红几大口吃完自己碗的饭菜,又说:“你们今天去地里除草。” “那你呢?”孩子们问。 “我去砍竹子,再砍几棵树,准备盖房子的材料啊。”大红笑道。 其实他已经备了一些材料,但那还不够,而且冬天要过来这边住,住的日子长了,需要的日常用品就多了,还得打造不少竹器呢。 简初晴也说:“是要提前准备。竹子多砍些,我慢慢做东西。” 真要在这边过日子,就不能像现在这样简陋,什么东西都将就着用了。说起来,竹林这边的家,就两张床是正儿八经的。其他物件及用品,都是随便用用的。吃饭的桌子都不过是两条板凳拼凑着在用。 还好,前面她和大红搭了间小厨房,不然现在都还得直接在露天做饭呢。一想到要添加桌椅板凳,竹篮子竹篓竹筲箕,盆盆桶桶等物件,简初晴就觉得时间紧迫起来,完全忘记了要问孩子们的问题。 大红偷笑了几下,一本正经的去砍竹子和树了。他就知道,这么小的孩子,哪里真正知道要如何分配家业啊。何况在这个地方,家业需要分配吗?根本就不需要嘛。这里地大物博,只要你想要,你可以随便利用甚至占有。 这么一想,他也很赞同简初晴用土豪来形容自己了。 一想到自己虽然有五个孩子,却不用担心家业不够孩子们分,也不用担心她们为了分家产而闹茅盾,甚至打个你死我活。大红就乐得不行,一个劲的笑着。 “你笑什么呢?”简初晴见他不时傻笑几声,还不由的四周看了看,可不管是地里,还是孩子们,还是他俩自己,也都没有什么变化啊。 “嘿嘿,我想到件好笑的事情啊。”大红乐哈哈的说。 见他还卖起关子了,简初晴连忙凑过来,“说来听听。” 可大红见她这个样子,又起了逗趣之心,故意眯起眼睛,扫了扫她的胸部,才说:“你能承认自己输了吧。怎么样,昨晚答应我的事,可不能赖帐哦。” 简初晴的脸刷的红了,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低骂道:“色胚。就没想点正经事的。” “啧,夫妻敦伦怎么就不是正事了?这可是人伦大事呢。”大红一本正经的反驳道。 简初晴一想到昨夜被迫答应的那些羞羞的事情,连耳根都红了,不管经历了多少次,也不管做了多久的夫妻,她都还是不能适应这么随心所欲的谈论这种私密的事情。 她以为这家伙是在为她答应的事情而高兴,还高兴的不停傻笑,都不知道该要说他什么了。 殊不知,大红就最爱看她这个样子,害羞的女人,最可爱了。 不过呢,他也知道自己老婆不能逗过火,不然难受的可是他自己。于是他摆正姿态,说:“我其实在想另一个也很重要的问题。” 可惜,这会儿简初晴却不再上当了,理都不理他,只顾着拖了一根竹子就走了。 大红连忙也跟着拖了两根竹子,说:“你这人就是的,人家说正经事你又不听了。” 他大步追上简初晴,说:“你昨儿不是说咱们是土豪吗?” 简初晴终于回头看了他一眼,不解的问:“土豪怎么啦?” 大红一本正红的说:“咱们根本不用担心孩子们为分家产闹事啊。就算再来十个孩子也不怕。你不知道啊,以前皇帝的儿子们为了继承皇位,哪个朝代不是闹的你死我活的。咱们现在可比皇帝还更爽呢。难怪你昨天就不想当皇帝了。” 他经历过朝代更替,自然也见过皇权争夺的残酷。这可比普通人家争夺那点家产更可怕了,哪一次不是填进去无数条活生生的人命啊。 闻言,简初晴也忍不住笑了,“确实,咱们这里不用担心争产业。” 她虽然没见过真正的豪门是如何争家产的,但起码也在电视电影和新闻上见过啊。更何况,别以为小老百姓就不争了,农村为了三个盆两个碗也有兄弟姐妹之间大打出手,甚至老死不相生来,像仇人一样的呢。 “你看咱们这土豪做的是不是很爽,该不该高兴。”大红反问道。 “是该高兴,原来你就是为这笑啊。”简初晴简直有些哭笑不得。 “是啊。你以为是什么啊?还天天说我色胚,满脑子的黄色废料。你就不能把你老公想的高大上一点啊。”大红故意做出很委屈的样子。 简初晴看着他居然想起了少年的小红。少年样貌的小红,是个有点臭屁有点可爱的小帅哥。 恩,那个时候两人相处也格外有趣,简初晴把他当弟弟看待,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忍不住要照顾他。但他却从不认为自己小,还老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简初晴想想就觉得有趣。 忍不住笑道:“你还能变成小红的样子吗?” “怎么,你原来喜欢小少年郎啊。”大红反问。 这话说的多么有歧义啊,简初晴愣了一下,才说:“你乱说些什么啊。我就是想起你以前的样子。那么俊俏的小郎君。” 大红猛松了口气,有些惊讶又有些难过的说:“难不成,我现在就不俊了?不是更有男人魅力了吗?” 他认为一个成年男子,特别是一个长的俊又强悍并且有能力的男人,肯定比少年郎更加吸引女人,所以,他一直不愿意回忆自己当少年郎时与简初晴相处的样子,更不愿意回忆起自己是个小宝宝时的样子。 幸好他做小宝宝的时间短,他勉强能当那段时间不存在。可是当少年郎的时间真的比较长,不止简初晴记得,就连鲛人们也记得啊。 “要说男人魅力,肯定是现在更多一些。但是少年郎也有少年郎的可爱之处啊。”简初晴不得不承认现在的老公,男性魅力实足。可是她就是会想起少年的小红,那个拽拽的小帅哥。 大红明白她的意思了,好笑的说:“你啊,要搁你说的追星时代,肯定会粉上可爱的小帅哥” “那是,小红那款就叫奶牛小哥,又奶又萌又可爱,你这种就叫……”她本来想说老腊肉的,但看着大红明显不超过三十的脸,最终改为:“叫成熟男人。” “我这个成熟男人配你不更好吗?人家少年郎也是配豆蔻少女的。”大红反驳道。 简初晴知道他是想说她也不是花季少女,按年纪正好配他这个成熟男人。但是,简初晴的年纪比起大红可要小太多了,所以她打趣道:“真要按年纪来,你和我那不得叫……” 一时间她居然想不起个最佳形容词来,结果大红开口就说,“一枝梨花压海棠。” 如果按年纪来说,这句诗还是颇适合他俩的,简初晴忍不住大笑起来。 可是她看看他,再看看自己,怎么也觉得这句诗与他俩不搭,实在是大红的样貌太年轻,单论外表来说,他俩的年纪看上去是差不多的,就算她稍微显嫩点,其实也是因为大红照顾的好,让她吃过一些美容养颜的好东西,使得她皮肤娇嫩艳丽。 但是成熟女人与青春少女还是很有区别的。她不是诗中那个十八娇娘,大红也不是那个八十老翁。 大红又来了一句,“那,我这头老牛啃了你这颗嫩草?”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年纪真的比老婆大太多了。 “滚,懒得理你。”简初晴不好意思了。这家伙跟着她学了不少现代用语。比如满脑子的黄色废料,土豪,高大上,魅力等等。 但他毕竟生活在古代的时间更多一点,时不时的在古代语中夹几句纯现代语,比如刚才好好的念的一句古诗,接着又来一句现代俚语,搞的简初晴总觉得这场景怎么就那么怪呢,很有种走错场地的感觉。 “哼,不理不理,咱干活去了。”大红嘻嘻一笑,转身往竹林走去。 简初晴真不理他了,也不跟着进竹林去干活了。她坐下来,拿起几根竹子比画起来,准备先做张餐桌。 吃饭没桌子,两个人还能勉强应对,一家人就很有些不好办了。她受够了菜都不能盛出来放在桌上,而且大家直接去锅里夹的窘况。吃一顿两顿还无所谓,在这边连住两天,她就觉得很不方便了。 孩子们就更加不满意没饭桌了,而且这边不止没饭桌,就连板凳也不够用。这边只有大小不一致的几张长板凳,两把小椅子。还不够七个人坐的,吃饭时都想坐最适合的板凳,还得抢来抢去的。 这几年,他俩也淘到了不少趁手的工具,干起活来,就比以前快好多了。简初晴动作麻利的下够了一张餐桌,两条板凳的料,等大红拖着半截大树出来时,她已经弄好了一张长条桌的四只腿。 他连忙说:“你这速度可以啊。够快的了,别用竹子做桌面了,用木头。咱们把这木头锯出来,两三块就成铺个桌面了。” 竹子虽然也粗大,但是想要把竹片刨成平平整整的竹板,还是很麻烦的,还不如直接锯木板。而且木板比竹板更加宽大。 简初晴却没同意,说:“先用竹板吧,你这木头晾干都得干好长一段时间呢,那里等得及。我今天就要把餐桌做好。” “那行吧,改日再做一张好点的桌子。”大红也不在意,过来给她帮忙。木材料是要晒干才能用,不然成品很容易变形。 吃饭用的餐桌,也不是非要弄的平平整整的,有点缝隙,有点不平都不影响使用。反正他们这一家子,也没什么特别讲究的人。但是用来切菜,揉面,就需要一块好用的,平整又宽大且结实的桌面了。他们家用竹餐桌也用习惯了。 两人一起动手,一张宽约一米,长约一米五的餐桌很快就做好了。 看着新鲜出炉的餐桌,大红很得意,“咱俩这木工手艺越来越好啊,都可以做东西去卖了。” “卖给谁?”简初晴好笑的反问道。虽然他们做的竹器好看又实用,但是大家最喜欢的还是他们家的粮食和各种咸菜和小吃食。毕竟这个时代,大家最缺的是食物。 大红被打击了一下,又笑道:“无所谓,反正咱们也不需要靠这个吃饭。做一些自己家用就行了。” ※※※※※※※※※※※※※※※※※※※※ 啊啊啊,收藏居然一直停在250上,是想骂我吗?笑哭…… 我的新坑:《穿越之替身》已开文,欢迎大家去冒个泡。 春游啦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一个月。春天万物生长,长的不止是花草树木,地里的庄稼也都长的非常旺盛了,农活就相对少了些。人也轻闲了些。 这天下午,孩子们吵着要到竹林这边来泡温泉。 “爹,带我们去吧。” “好长时间没去过了。” “就是。我们还可以去栽红薯藤啊。” …… 总之,孩子们使出百般手艺,缠着大红闹了起来。 大红看了看简初晴,问:“你觉得呢?”他其实也想去,就算简初晴不肯去,他也想带着孩子们去玩玩就回来。 什么东西也不用背的话,他能把孩子们一次性全部带过去,然后再带回来。如果单单只是去泡个温泉,玩会就回来,也不需要太多时间,半天就可搞个来回。 简初晴看着大家眼巴巴的样子,好笑的答应了,“我们过去住两天,就相当来一趟春游了。趁着有闲功夫,做些日用器物。” 那天他俩只来得及做了一张餐桌,连板凳也没做。说实话,竹林小屋需要准备的日常器物,还很多。最近又一直忙着地里的活,在家里也做没什么。 “可以。那我们就去住三个晚上。”大红笑着冲孩子们叫道:“快点去把自己的衣服东西都收好,咱们现在就起程。” “好哦。”孩子们开心的叫了起来。 “不吃饭了?”简初晴没想到他说风就是雨,很想反对,可孩子们已经欢呼着跑开了。 “去那边烧晚饭啊,把已经准备好的菜带上就好了。”大红笑了笑,赶她去收拾东西了。 他自己跑到菜地里,转了一圈,摘了一些辣椒。这是最早的一批辣椒,也才刚挂果,嫩嫩的辣椒才指头大小,他摘了好一会儿,把半块地都摘完了,也才摘了三、四斤嫩辣椒。 要是简初晴看到肯定会骂他,“简直是浪费。” 这么小的辣椒,再长个三五天,就成长大不止两倍呢。可是这是新鲜货,今年的第一批辣椒呢,他馋了好几天了,反正等他们从竹林那边回来,田里的辣椒就基本可以随便吃了。让他先解个馋。 简初晴收拾了两人的衣服,又拿了干净的铺盖卷,用布袋子装好之后,才来看孩子们收拾的怎么样了。 结果,孩子们只把自己的衣服收拾好了,铺盖卷根本就没动手,还在嘻嘻哈哈的闹着。 “把你们的枕头装进袋子里。”简初晴一面吩咐她们,一面动作麻利的把她们床上的铺盖直接卷了起来,装进袋子里了。 竹林小屋虽然已经住过了,但是却没有留着床上用品,主要是不常去,屋子没能经常打开通风,被子衣物放的时间稍长,就会潮湿,特别是现在这个季节,还经常下雨,衣服被子类的物品会潮湿有气味,睡着不舒服。他们干脆每次都直接带过去。 大红看到老婆孩子们收拾的两个大袋子,外加一小篓子吃食,就有点头疼了,说:“要带这么多东西吗?” 简初晴答:“当然啊。就只带了换洗的衣服和铺盖呢。” “我们不能直接留一套铺盖在那边吗?”大红又问。 “也不是不行,但那要早上过去,拿出来晒晒洗洗才能用。” “这样啊,好吧。”大红不再多问,直接把篮子里的辣椒往装吃食的篓子里一倒,又说:“走吧,趁时间还早,不用摸黑吃饭。” 简初晴连忙要去关门关窗,还想再满院子检查一遍有没有什么遗漏,大红一把抓住她说:“干嘛呢。快走啊。你再耽搁下去,就要摸夜路了。” 他冲孩子们叫了一声,“你们和妈妈先走,我来关门。” 孩子们一听命令立马过来把简初晴拉走了。 简初晴连忙喊道:“你还要去看一下猪和鸡。” 大红并上门窗,把大门锁上,所谓的锁其实就是在大门上拴了根竹杆。恩,家里的门都是里外都有门栓的。在这个地方哪来的锁呢,反正又没有小偷,关上门窗,主要是怕下雨,雨飘进来打湿屋里的东西,再者就是怕一些虫子老鼠什么的跑进屋里来。 “鸡和猪有什么好看的。”大红嘴里嘀咕道,却也没敢违反老婆的命令,还抓了几把玉米喂了鸡,又去割了一捆麦草喂了猪,才出发。 不过,他有翅膀,飞起来很快。简初晴带着五个孩子,也才走出了一里多地。他很快追上来了,说:“哪两个先和我走。” 老大和老五抢了先,被老爹背走了。剩下的三个孩子也不生气,乐呵呵的和妈妈在路上,蹦蹦跳跳的往前跑。 大红带了两个孩子,哗啦啦的扇着翅膀又飞远了。他们要先去把东西放下,把门打开通气,还要打水什么的,有很多事情要做呢。 这就是屋子里没有人住的不好之处了。隔个十天半月不来,就得先开门,搞搞卫生,不然,总是觉得不能住了,有股子潮气甚至霉味儿。 三个孩子边走边跑,一会儿去捉蝴蝶,一会儿去摘花,甚至还去逗逗蜜蜂,她们跑的快,一直在简初晴前面走。 简初晴也不阻止她们,只是交待:“小心点,别摔跤了。”回应她的是孩子们欢快的大笑声。 看到她们这么快活,简初晴也忍不住跟着去摘了一些花,还编了个漂亮的花环戴在头上。 结果,孩子们回头见到,立马大叫道:“好好看啊。我们也要。” 简初晴笑道:“行,给你们一个编一个。你们去摘花,我来教你们编。” 她先折了几条有韧性的藤条,圈成个圆环,再把孩子们采来的花一朵朵编上去。孩子们也都不由自主的跟着学了起来。 大家边走边编花环,孩子们还时不时的停下来去再摘看到的漂亮花朵儿,就这样,等每个人头上,脖子上都戴上了花环,时间也过去了不少。孩子们还在摘花要编手环,足环。她们自己胡乱编,不管编的好不好,就是很高兴。 眼看着天色变暗了,简初晴着急起来,“快点走啦,别玩花了。再不走,天就要黑了。” 孩子们嘻嘻哈哈的拿着花环跑起来了,还大叫道:“妈妈,妈妈来追我们吧。” “我们比赛跑步。” 别说,她们正经跑起来还是挺快的,一会儿就冲出去老远了。 小孩子们的精神,总是令人想象不到的好,她们跑的快,也不累,还能不时的说笑几句,简初晴只得拿出长跑的架式,跟了上去。 母女四人,在原野里快速奔跑,这么跑起来,路程自然快速缩短。跑了约半个小时,简初晴就觉得累了,慢下了脚步。她的体力是比不上玉米娃娃的。 “你们跑,妈妈休息一下再来追你们。我跑不动了。” 孩子们应了一声,一溜烟的跑远了。 看着她们消失在夕阳下的背影,以及路上留下的她们已经弄坏了的花环残品,简初晴忍不住笑了。孩子们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她又随手捡了些还完好的,并且顺手在路边又摘了些藤条和花朵,编了两个新的花环。这是给先走的两个孩子的花环。 这下子变成简初晴自己边走边玩了,与孩子们的距离就越来越远了。 大红带着两个孩子把屋子收拾好,把两张床都搬出来扔在外面透气,也洗好了锅碗,提好了水,才交待两个孩子,“你们先在附近玩会儿。我去接妈妈她们了。” 结果,他很快就遇上了三个孩子,孩子们完全不需要他背,还说:“妈妈落在老后面了。你去接她就行了。” 大红笑道:“这样啊,她怎么落到最后了的,我去看看。你们不准在路上玩啊,快去过去和姐妹们一起捡些柴禾,等我们回来就做饭了。” “晓得啦。”孩子们应了一句,又嘻嘻乐的跑走了,完全不知道累了。 大红又往飞了片刻,才看到简初晴,“来吧,我背你。” 简初晴也不矫情,爬上他的背,笑道:“恩,这个专座我好像很久没有享受过了。” “就是,你以后还是要多使用使用。”大红也笑了。 简初晴反问:“怎么多使用呢?” 实在没什么机会啊。两个大人几乎没机会单独出门,一家人一起出门,一般来说,大红都是背孩子们,她一个成年人总不好意思说,“让妈妈享受专座,你们自己走吧。” 这像个当妈妈的,并且年轻力壮妈妈的话吗? “所以说嘛,我们俩要多出去度度假。享受些二人空间。你就是天天关心着孩子们,其实她们已经能自己管自己了。”大红又旧话重提。 他真的很想过过二人世界,主要是简初晴绝大多数的精力都放在孩子们身上了,剩下的也投入到种田大业当中去了。落到他身上的目光,真是少之又少。 恩,应当说,留给他的也就是夜里那些夫妻间欢愉的时光了。可是,他也不是一个只重欲不重情的人啊。除了身体的享受,他还需要情感的交流,不单单是只在床上。 不然,这与动物有什么区别呢。 自我反省 其实简初晴也乐意时不时出去过过二人世界,夫妻关系也需要经营,就算两人一直很恩爱。但时间长了,也一样有些磕磕碰碰,有时候他俩还要吵两句呢。长久的只围着孩子们打转,她自己其实也需要一些放松时间。 再者,毕竟当着孩子们,总有些不方便的时候。何况大红还是个非常注重私人空间的家伙。孩子们在,不止她要控制自己,他也一样。这对于,一个自在并且高高在上惯了的千年大妖怪来说,是很有些不容易的。 幸好他当土地神时,也磨掉了不少坏脾气。再遇上了简初晴,被她带着,也变得越来越有人性了,养孩子们也按人类的思维在养着。不然,按他的鸟性,孩子们都这么大了,又能自己活动了,还教会了她们那么生存本领,是可以扔下不管了的。 “好吧,以后我们多出去度度假。有空就出去玩两天。”简初晴其实也很期待这种休闲的生活。 别看现在好像什么也不用发愁,但天天过着下地劳作,在家洗衣煮饭,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她也会觉得闷。而且在家里,连个消闲娱乐活动也没有,不能像现代还可以刷刷手机,追追剧什么的。 这么一想,她突然觉得自己这几年来,就过着下地劳作,洗衣煮饭带孩子的生活,完全没有一点儿自我了。这要搁还在现代,她是完全不能忍受的。所以,她越发希望能出去玩玩了,哪怕只是找个地方,躺着睡两天大觉也好啊。 “真的,你没骗我。”大红不敢相信她居然这么轻易就答应了,硬生生的停了下来。要知道,这话他说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他直接停在半空中,都忘记扇动翅膀了,人不停的往下掉,把简初晴差点儿搞掉了下来,她一把揪住他的头发,连连保证:“没骗你。我保证说话算话。” 大红这才相信了,高兴的扇动翅膀,又飞走了。 看着他高兴的像个孩子似的,简初晴心突然间好酸楚。她不由的反省自己这几年,是不是太忽略他了,一门心思的关注在孩子们身上。 难怪在现代,总有人说孩子三岁之前,是夫妻关系最不好的时候。因为这个时期的妈妈,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养小宝宝上了。小宝宝本身就很难带,要是再遇上个难搞又体弱的小宝宝,那妈妈真是筋疲力尽,哪里还有精神来关注夫妻情感交流呢。 不管是全职在家的妈妈,还是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的妈妈,在孩子们上幼儿园之前,都没什么自己的个人空间。更别谈,有些男人自己不照顾孩子当撒手爸爸就算了,还时不时的指责一下妈妈,又或者骂一骂孩子的,那夫妻感情能好吗? 按理说,五个玉米娃娃,没有婴儿期,也没有过爱哭闹,生病的时候,他们夫妻两人会轻松很多。但是,一下子就来五个孩子,简初晴光是照顾她们的衣食,就已经投入了大量的精力。 何况地里的活,好多还得她来完成,就算现在很多活儿,大红甚至孩子们都会干了。但育种一类的活儿,还是需要她在一边指导。她确实也没多余的精力来分给老公了。 大红也不止一次提过她太关注孩子,不理自己。以前她还没当一回事,现在想来,她就有些内疚了,“老公。对不起啦。” “这是什么话?”大红吓了一跳,不知道老婆突然间的这么正式给自己道歉是为了什么。正巧也快要到了,他就停了下来,两人走回去。 两人边走边聊,简初晴说:“这几年,我确实太关注孩子们了。忽略了你。我们是夫妻,是世间最亲密关系的两个人。不该让你老是迁就我的。” “哎哟,今天怎么突然发这种感悟了。搞的我好不适应啊。”大红搓了搓胳膊,突然觉得有点起鸡皮疙瘩了。 “你不是老说,想要过过二人世界吗。”简初晴笑着捶了他一拳,又说:“以后孩子们大了,过她们自己的生活去了。我们俩就四处溜达,过些悠闲的生活,也不用种这么多田了。” “你早就该这么想了。其实我们现在就可以过得轻松一点儿了。”大红笑道。 为什么说只能轻松一点儿呢。 一来孩子们还小,他俩虽然可以丢开个三五天,让她们自己管自己,但不能长时间不管。二来嘛,现在很多事情他也还没完全理顺。这个世界很大,他走过了也许不到一半儿呢。第三嘛,就是因为现在不多种点田,一家人自己都没有富裕的粮食呢。何况还有那么多人指望着他们呢。 不过随着孩子们的成长,她们能干的活越来越多,他俩的负担就会慢慢减轻了。 曾经的土地神,他也习惯会为自己这片土地上的生灵们操心,不忍心看到大家伙连肚子都搞不饱啊。不然,他才不会这么辛苦的耕种呢。 说起来,家里的田地,他一个人起码干了一半儿。简初晴是个普通人类,就算身体已经变异很强悍,但离他还差得很远,就是五个孩子们也会比她强。何况她还要做饭,缝制衣服,各类家庭琐事也不少。他也是怕她累坏了,才会时不时的要求出去玩儿,不让她做这做那的。毕竟她的身体状况,肯定不如他和孩子们。 简初晴好奇的问:“怎么轻松一点?” 她也不想这么累啊,人嘛,哪个不愿意轻轻松松的活着啊。什么事也不用干,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玩就玩的生活,是每个人的终极梦想呢。 她记得曾经因为某个小说中的片断,引得现代人们热议过一段时间的一件事。那就是,外星人统治了整个地球,以人类为食物。但是人类的肉六十岁之后才好吃,并且如果一直活的快快乐乐,肉质会更加好。所以,外星人给与地球人类很好的物质条件,让大家都不用干活,每天只需要快乐的玩耍就可以了。只是活到六十岁,你就要乖乖的去受死了。而且这个受死过程还短暂,甚至令你很愉快。因为这样才能保证肉质的鲜美。 大家讨论的是,如果真是这样,你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吗? 结果,好多人说愿意。说自己当社蓄,天天干十几个小时加班加点的活,被老板呼来喝去,风里来雨里去,不止买不起房,养不起孩子,还挣不到可以吃好喝好玩好的钱,甚至还不知道有没有命活到六十呢。 与其过着这种苦逼的生活,还不如被外星人养着呢。至少你前面六十年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啊。天天可以睡到自然醒,想吃就吃想喝就喝,还可以四处玩耍,谈恋爱结婚生子,你还要什么呢? 当然了,也有不少人持反对意见,说这样就不叫人了。与养殖场的猪又有什么区别呢? 还有另一种声音,说这是什么奇葩选择,难道就没有更好的选择了。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生死权都放在别人的手中呢。与其在网上吵这种不存在的事情,还不如踏踏实实过自己的生活呢。 总之,这两种观点在那段时间,吵的热火朝天,也有同事们问过她这个问题。说实话,她既想要前六十年的快乐生活,但又想要再多活一些年,自己决定生死,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己的人生还是得由自己来做主才好。 所以说人总是贪心的,不管得到了多少,总是希望得到的再多些,再多些。所以最终她只是回答同事们,在网上为这种事情吵的人就是闲的慌的人,这有什么好吵的。有这个功夫,还不如去睡个觉呢,好好休息休息呢。 大红笑了笑,说:“想轻松一点还是很容易的。你只要少操点心,别整天又想着给孩子们上课,让她们学习你所谓的文化知识。又还要教她们学习做饭缝制衣服等等。不止把你自己搞的累,把我和她们也搞的累。” 他一直不赞同简初晴太过焦虑的养孩子的观念,觉得很多事情都可以顺其自然。但是简初晴作为一个现代人,经历了太多现代人的焦虑,把这些也带进到他们这一家人的生活当中来了。 “这么说,还都是我的错了啊。”简初晴突然间有点伤心了,但是转头一想,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做的太过了。说实话,以前她也会觉得同事当中那些当了妈妈的女同事,会有些杞人忧天的习惯。现在自己也不知不觉成了她们那样的人。 “也不能说是你的错。而是我们有大把的时间,为什么要逼的这么紧呢。”大红连忙说。 简初晴欣然接触了老公的提议,“也对,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以后,我们还是把生活节奏过得慢一点,让大家都轻松点。” “对啊。所以,我们这几天就安安心心的度假啦。”大红又交待了一句。 简初晴笑道:“知道了。这几天除了做些家用器物之外,也没什么大的活要干。” 大红脚一拐,差点儿把自己摔倒,这还叫没什么大的活要干,得了,说了半天,她其实完全没有什么改变嘛。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老婆的心已经松动了,他再找两个借口,就能把她拐出去过过二人世界了。 ※※※※※※※※※※※※※※※※※※※※ 今天赶个大早更文,啦啦啦,小伙伴们出来冒个泡,让我看看都有些谁还在啊。 会享受 简初晴和大红两人到达竹林小屋时,孩子们已经干了不少活了。升起了火,有人在开始煮粥了,也有人还在捡柴,也有人在择菜。 “真不错,今天值得表扬啊。”大红先简初晴一步开口,表扬了孩子们能主动积极帮着做饭。 简初晴来了,自然是她接手完成复杂的炒菜等工作了,留了三个孩子在捡菜火,大红带着其他三人孩子们去整理床铺。 晚饭挺丰盛,浓稠的二米粥配上烤鸡,咸鱼块,及鲜嫩的青菜外加一盘豆豉虎皮青椒。 孩子们最爱烤鸡,大红最爱豆豉虎皮青椒,还说:“这种新鲜的小嫩辣椒,味道最好了。明年再多种点,吃就要吃这个新鲜味儿。等辣椒再长老点,味道就不同了。” “是可以多种点,但其实每天都有新辣椒长出来,哪一天不能吃嫩辣椒啊,还就是这个味道最好了,说的你以前好像吃的少似的。”简初晴笑道。 从现在开始,有大半年的时候,辣椒在不停的结果,不说天天摘嫩辣椒做菜,简初晴知道他爱吃虎皮辣椒,隔两天也会特意摘些嫩辣椒做一盘呢。做虎皮辣椒是要用嫩点的辣椒,老的辣椒会觉得太辣了。毕竟做其他的菜,辣椒都是配菜。只有虎皮辣椒这道菜,辣椒是主菜。 竹林这边也种了辣椒的,但因为种的迟一些,还没开花,等下次过来,就有辣椒可以随便吃了。其实辣椒他们种的真的不少了。何况辣椒他们一直种两季呢。这一季快到尾声时,就又种新辣椒了,一直不停的有新鲜辣椒吃。可是大红就是没吃腻虎皮辣椒这道菜,同时他也爱吃嫩辣椒炒鸡蛋。你说他只爱吃嫩辣椒吧,也不是。老点的辣椒炒肉,做辣子鸡块,他也一样爱吃。红了的辣椒剁成的各种酱他也爱吃,还有泡的红辣椒他也吃。总之,这家伙和简初晴一样,都是一顿也离不开辣椒的。 在他俩的带动下,现在鲛人族,牙牧族,飞鸟族和有角族人也都爱上了辣椒,每年都要找他们换大量的辣椒酱和干辣椒去吃呢。辣椒已然风靡了这个时空,成了大家的新宠。当然了,红薯才是大家的最爱。毕竟红薯是主食,能吃饱肚子。 吃过晚餐,一家人就踏着夜色去泡温泉了,大红一手里提着茶桶,一手提着灯笼走在前头。简初晴提着毛巾衣服等洗漱用品走在最后,把孩子们夹在中间,免得她们又乱跑。现在可是大晚上的,天黑漆漆的,要是不小心摔到就麻烦了。 “明天,我们把这条路好好修整一下,免得下次来又不好走了。”大红在前面边走边清理路,把茶桶交给简初晴了,灯笼也交给老大了。 一个月没来了,一路上的野草长大了很多,有些地方的荆棘也长出来了,很不好走,他还又返回去拿了镰刀过来。要知道这么难走,他在吃饭前就该来先清理一下的。 “嗯,是要修一条好走的路。要是下雨只怕会更难走呢。”简初晴也同意。草地一下雨就会很泥宁的,还得铺好石板才行。 就这样走走停停,不时清理一下路,等一家人走到温泉,大红和简初晴都搞出了一身汗。 灯笼刚挂好,孩子们就准备乱窜了,简初晴连忙叫道:“别乱跑,就是附近池子里,安安静静泡个澡。别摔倒了。”今天没什么月光,灯笼的光也照不了多远。 大红喝了一大杯茶水解了渴,也说:“你们安静点,我累了,要好好泡泡。”他是真的有点累了,来回跑了一趟,又干了不少活儿,刚才还又花了大力气清理路面。今天真比在家里种一天地都累哟。 孩子们这才安静下来,规规矩矩就在他俩旁边的池子里泡着了,就是还在叽叽喳喳的吵闹,你泼我一杯水,我拿毛巾往你头上撒水等等,玩的不亦乐乎。 笑声,打闹声传出了老远,让这个寂静的夜一下子就活跃起来了。 大红半躺在池边,胸部以下都浸在水中,懒洋洋的泡着,闭目养神,听着孩子们的吵闹,说:“要是带点食嘴儿过来就好了。” 就可以堵住孩子们的嘴了,可以让他安静会儿。 可是,孩子们一听零嘴儿,立马就有行动了,“妈妈,我们还有炒豆子。” “是的。”简初晴回答道。因为来的时候她带了一包,大家伙都看到的,她不能说谎啊。 在这里,孩子们能吃上的零食很少。主要是没有食材做,简初晴再多的手艺也施展不出来。有限的材料,她也就能做点麻花,红薯干,炸红薯片,柿饼,然后就黄豆可以做成炒豆,油炸豆了。前面的几样早就吃光了,只剩下黄豆还有不少,前几日她就又炒了一大包黄豆。 要说家里最多的一样就是玉米了。爆玉米花可是个极好的零食,可惜的是,她们的这处玉米不太适合做爆玉米花。每次她做出来的,能真正爆好的都少,大多数就是个实心,和炒豆子一个样。后来她干脆就直接做炒玉米豆了。和做炒豆一样的做法,直接小火慢慢炒熟。吃着其实还蛮香的,就是有点硬,比较费牙齿。 不过孩子们和大红的牙口都挺好的,完全不在意这点硬度,甚至有时候大红还从鲛从那里搞一些莲子,也让简初晴炒出来,大家一起吃呢。 简初晴也能吃,但不敢吃多,吃多了会牙酸的。而且这种炒货,吃多了也上火,并且炒豆子吃多了,还爱放屁,再把水一喝多,还容易拉肚子呢。 “爹,爹,你去给我们拿来吧。”孩子们一窝蜂似的涌了过来,爬在他肩头撒娇又耍赖,谁让他提醒了大家呢。 于是,当老爹的只好又摸黑回去了一趟,现在这边有灯笼,竹林小屋门口也挂着灯笼,勉强也算是有点光线。他飞去飞来,花的时间倒是不多。 简初晴也没敢让孩子们吃太多豆子,大红也拿的炒玉米豆更多一些,于是乎,孩子们围坐在一起,面前放了张竹椅,上面摆放了个装着炒豆的大竹碗,你一颗我一颗的吃了起来。 大红也抓了一把,咔嚓咔嚓的吃了起来。 简初晴本来一点儿也不想,也忍不住从他手里拿了两颗。 “要是再多几样零食就好。”大红一边吃还一边还觉得零食总类太少了。 “其实泡温泉,最需要的好的饮料。喝的才最重要。”简初晴笑道。 “蜂蜜水啦,是哦,我怎么忘记在茶水里放点蜂蜜了呢?”大红后悔的说。 他们家唯一能喝的就是蜂蜜水这个个饮料了,时不时的大家也能喝两杯。说起饮料,简初晴就来劲了,“其实在现代饮料真的很多,各种奶茶店也遍地开花,生意兴隆。冬天可以喝热乎乎的各种口味的奶茶,夏天又可以喝各种冰镇饮料。可惜啊,咱家没有材料。连个西瓜汁,橙汁也搞不出来。哦,对了,咱们还能搞点梨汁喝喝。” 也就是说,大家能喝到的唯二的饮料,就是蜂蜜水和梨子汁呢。 大红听的两眼发亮,古人的饮料其实也不少,比如酸梅汤,蜂蜜柚子茶,包括一些花茶,甜汤等等。他可是喝过好多的。不管是夏天喝冰镇的,还是冬天喝热的,他都不陌生。古代的茶文化就更加厉害了。各种茶汤也很流行。做为一个享受过当时最好东西的大妖来说,他对现代的饮料还是蛮感兴趣的。因为他本身也蛮爱吃吃喝喝啊。 “哎,多说说几个你喜欢喝的饮料的原料,我想想能不能找得到。” 简初晴兴致缺缺的说:“奶茶,都离不开牛奶。咱们这里没有吧。果汁就更别提了,你得先找到水果才行。” 这主料找不到,其他的现多说都是没用的。 不过茶叶这玩意儿,她觉得还是应当找得到,“对了,你倒是可以采点茶叶回来。” 平时他们喝的都是白开水,有时候会加些鱼腥草,蒲公英,甚至莲子心,干荷叶,嫩竹叶等来煮水,多半也是为了下火去燥热。 蜂蜜水和梨子汁,还不是常常能吃的,因为蜂蜜不常得,野梨子也有季节性。 “你还别说,茶叶我真没有注意过,这么多山林,按理说应当有茶树才对。”大红仔细想了想,完全不知道该上哪儿去找。不过,有些水果,他相信还是能找到的。比如橙子又或者桔子。这种水果也就是常见水果,很远古时代就有了。 “嗯,下次你出远门时,多注意一下,找找吧。” 听到他俩的谈话,孩子们吃炒豆都不香了,喝白水就更不乐意了。 “爹,你怎么不冲点蜂蜜茶过来呢?” “就是,白水又没味道。” “泡点荷叶也行啊。” …… 啧,孩子们还指责上了,大红又好笑又好气,“好啦,别泡了,该回来休息了。” 他率先起来了,简初晴也跟着上了岸。 孩子们也不得不起身,乖乖的跟着父母回家了。 ※※※※※※※※※※※※※※※※※※※※ 今天好热,大早上就热的人满头大汗 天下第一 回程的路更不好走,孩子们又心不在焉的,在走一个下坡时,有人一个不小心的,就有人摔倒了,还带着紧挨着她的一个也跟着摔倒。 看着两个孩子在自己眼前咕噜噜的滚下去了,简初晴吓的大叫起来。其他三个孩子们也跟着大叫,有的人还想去拉姐妹们,现场乱成一团。 大红反应最迅速,直接把灯笼放下,说:“你们都别乱动,站好。” 简初晴带着三个孩子,举起灯笼,尽力给他照明,让他好去救孩子。其实也就是个小坡,按理说也不会真把孩子摔成什么样。但担心紧张的情绪,却一直笼罩着大家。 其实也不过是片刻之后,大红就提溜着两个娃回来了。 简初晴忙着检查孩子们有没有受伤,嘴里还念叨着,“我就说要先把路修好吧。” 大红也有些恼火和担心,说:“明天我一早就来修路。” 孩子们其实没有受伤,但却货真价实的受了点惊吓,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哇哇”的大哭起来了。 “有没有哪里疼?腿疼吗,胳膊疼吗?”简初晴一连声的追问道。 孩子们只顾着哭,两人拉着简初晴的手都不肯放。简初晴温声安抚着她们,把她们虚虚拥进怀里了,说:“别哭,别哭,快告诉我,有没有哪里摔到了?” 她主要是担心孩子会不会摔骨折了。 大红比她镇静多了,说:“不要紧,应当没事。坡很小,也没什么大的石头和尖锐物。”刚才他已经一眼扫过周围的环境了,而且他不相信孩子们会被这点小事情弄到大伤。 他把灯笼提过来,借着光仔细查看了一下两个孩子,她们的样子确实有点狠狈,头发上和身上都沾了不少草屑和泥土,甚至脸上还挂了几条血印子,手上也不知道在哪里抓伤了。但大的伤处一点儿也没有,更没有把哪里搞骨折。 又过了一会儿,孩子们的情绪稍微好了些,才抽泣着回答:“不疼。” 简初晴这才放下心来,“好啦,别哭了,回家再洗一下就行了。” 她俩都是些小伤口,药都不用上。平时她们自己玩闹时,也会弄点这样的小印子出来,也没有人当数。最开始时,简初晴还紧张过,生怕有什么事,后来发现这些小伤口,经常出现,也很快就会消失,她也就不放在心上了。 小朋友嘛,不管是哪个时代的,都爱玩闹,甚至打架,你抓我一把,我挠你一把,很常见。这样的小伤口,现代孩子们身上经常出现,特别是幼儿园的小朋友,打架的抢东西的多了去,大多数时候家才都不放在心上。 细心点的家长会弄点典伏或者医用酒精,在这些小伤处擦洗一下,大多数人都不管的。正常情况下,一点小印子,三五天就完全好了。 大红直接把这两个抱在怀里了,简初晴照顾另外三个。简初晴提着灯笼,提着篮子,还不停的交待孩子们:“小心脚下啊,走慢点。” 这会儿,大家伙都走的很慢,生怕再有人摔倒了。 如此,这一段路就花了很长时间才走完,那两个被抱着孩子,早就在老爹的怀抱里睡熟了。 简初晴本来是还想给她们洗一下的,这会儿也不折腾了,免得把她们吵醒了,直接让大红把她们放在床上了。 另外三个也又困又累了,爬上床睡着了。 简初晴看了看大红,无奈的摇了摇头,两人无声的回房去休息了。 第二天,大红果然天一亮就先起来了,去了昨晚孩子们摔倒的地方,直接去挖那个小土坡,他要把坡挖平,把这条路好好修整一下,免得又有人在这里摔跤。 简初晴起来时,没听到一点儿动静,大红一般比她先起床,她也不管,特意去看了孩子们。孩子们睡的很沉,昨夜不止是闹的太晚了,又受了点惊吓,想必一时半会不可能醒过来了。她就先去煮饭了。 简初晴煮好早饭,还不见大红,猜测他来修路了,就到外面来大声喊:“老公,快回来吃饭啦。” 听到呼唤声,大红才停下手中的活,“好的,马上就来。” 简初晴也就不再管他,端了一碗粥慢慢喝起来。 没多大一会儿,大红就满头大汗的回来了。 “你去修路了?”简初晴问。 “恩,我把那个坡挖了。等会儿再弄些石头把那里填平。” “等会儿我和你一起去修路,今天别的活都不干。”简初晴连忙说,这条路再不修好,搞不好就会再有人摔倒,昨夜是幸运,没有人受伤。要真等人摔伤了再修路,就迟了。 夫妻两人都很后悔,上次没有直接把这条路修好。 “她们还睡着?”大红又问。 简初晴点点头,答:“是啊,我想今天不叫她们起来了,让她们多睡会儿。” “行,让她们休息一下也好,昨晚还是吓了一下。”大红也赞同。 一想到她们平时胆大包天,恨不得把天都捅出个洞来,这回却老老实实了,夫妻两人都有些哭笑不得。 “我还以为她们多胆大呢,这点儿小事,还哭成那样。“大红笑道。关键是另外三个没有摔倒的,居然也受了影响,真是让他有点想不通了。 “小孩子嘛,爱哭是正常的,昨晚我都吓了一大跳。”简初晴倒是觉得这是正常现象。虽然他们家的孩子们是玉米娃娃,但人家也是小朋友嘛。 夫妻两人吃过饭,见孩子们没醒,也没叫她们,直接去修路了。要是她们醒了,自己会找吃的,锅里有粥,桌上也有菜,都放的好好的。 修路其实也是个很累人,又很麻烦的事情。光是挖这个土坡,就花了两人半天的时间。眼看着又到了煮中午饭的时间了,简初晴就说:“我先回去,要是她们没有起来吃饭,我就叫你回来吃饭,你别跑远了,听着点。” 有早上的剩饭剩菜,只需要热一下,就不需要花什么时间去重新煮饭了。 大红应了一声,去找合适的石头了,路光挖好土不行的,还得铺上石板和石头,这次他务必要把这条路修的和家里那边的一样平整又好走。 回到家,孩子们果然没起来,简初晴烧燃灶,就出来喊大红回家吃饭。 她饭菜刚热好,大红也回来了,她连忙又做个青椒炒鸡蛋,算是给午饭加了道菜。 简初晴把粥分在几个大碗里,涮了锅,又煮了一锅半稠的粥,以免孩子们醒来没的吃,要是她们不醒来吃,就留着当他俩的晚餐了。 大红一边吃饭,一边说:“吃完饭,你在家里休息一会儿,顺便再焖两只鸡,把晚上的菜也弄出来。” 简初晴点点头,往他碗里挟了一块肉。这家伙要干一天的体力活,得多吃点肉。 早饭本来就相对简单,清淡,荤菜只是弄了道辣子咸猪肉焖竹笋,简初晴就把里面的肉块都挑出来给大红吃。 大红就不好意思了,又往她碗里放了一块鸡肉,说:“你自己也吃点肉啊。” 简初晴吃了这块肉,才说:“你多吃点,我又不是像你们这样爱吃肉。” 大红说:“等过几天,我出去一趟,弄些肉回来吃。” 他们一家人前不久又杀了一头猪,再不去弄点别的肉回来吃,这头猪的肉就要吃光了,鸡肉倒是管够,但人总是没什么就想吃什么。一家子,明显都更爱吃猪肉,尖牙兽和小兽肉。就是野鸭子和野兔子,简初晴都更爱吃一些。实在鸡肉吃的太多了,几乎每天都有吃鸡肉,让大家都吃腻了。 “好的。”简初晴想了想,又说:“就是没有东西拿出去,只能带点酸笋和笋干给大家了。” 这个时节,土豆红薯辣椒都没有收,没有拿出去送人的新鲜货,只有笋是最合适。 最早泡的一批酸笋可以吃了,拿来炖咸肉咸骨头汤,很有味道。 大红想了想,说:“到时候,再摘点新鲜辣椒和蔬菜吧。” 光一样笋,确实有点寒酸,而且也太少了,总不能让他背千百斤笋出去吧。而且他要再过几天,才会出门。地里的辣椒也能够经得住他猛摘一次了。青菜,菜园子里倒是多的很,但青菜不好带,放到第二天就怏了。 所以简初晴就说:“再带点腌野韭菜头去吧。”这东西,往年她做的少,也没怎么拿出去过。今年因为盖房子,把家里的各种咸菜存货都吃光了,她就下意识的多做了两竹筒。 “也行,那玩意儿,我还挺爱吃的,估计喜欢的人也不少。”大红笑了笑,又说:“不然,我再带一篓子咸鸡蛋吧。” 家里养的鸡多,要不是盖房子时吃了不少只,家里存的蛋会更多。现在他都不怎么去捡野鸡蛋回家吃了,但野鸡还是偶尔打几只回来吃,家里也会存几只咸野鸡,偶尔让大家换换口味。家鸡和野鸡现在的区别是越来越大了,有时候大家还会怀念野鸡的味道呢。比如他们出门在外,就一般不带鸡出门,反正外面可以随便打猎。 “可以啊。咸鸡蛋咱们家也够多。”简初晴笑道。 养了一大群鸡,不止鸡可以随便吃,蛋更是天天都有的吃。吃不完的鸡蛋,就只能腌成咸蛋,不然多放几天就坏了。 一想到家里成堆的蛋,简初晴忍不住笑道:“其实咱们家还是挺富裕的嘛。” “那是,这里咱们家肯定算得上是首富。”大红也笑了。 首富,这个词也是他从简初晴嘴里学来的。 简初晴打趣道:“恩,咱们完全可以给自己封个天下第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