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1979》 第001章 春天的故事 1979年,我来到这个世界,不知道这个世界会有怎样的新奇或悲惨等着我,可有一首歌把这一年唱得很好,“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而带我来到这个世界的那对夫妻,他们根本养不起我,苦苦坚持了两年,终于决定把我送给了一个算命先生,娶不到老婆的穷算命老先生,或许在那一刻,我的命运被注定了,或者被命运玩弄…… 这是中国号称中国西南重镇的重庆,它曾有无比风光的历史,古代叫过一个名字--巴,与四川的蜀,常常被一起称之为巴蜀。 自刘备在白帝城托孤开始,古老的巴国变得越来越耀眼,一直到近代成为祖国西南耀眼的明星,大家叫它山城、雾都,老一辈人说重庆是九江合一江,多条大江汇聚到长江,涛涛长江从这里穿过,奔向东方。如此的大气磅礴,如此的明媚辉煌,可是我要很多年后才能熟悉它,我确实出生在重庆,可我出生的地方是一个重庆的边陲小镇,边陲小镇的农村。 山丘连着山丘,没有波澜壮阔的动容心魄,没有惊天动地的神秘传说,也没有激情澎湃的大江奔流;这是一块千万年平和的土地,如隐士般在中华五千年血雨腥风里安静从容,不曾驾驭乾坤名动天下,不曾达官显贵荣耀丘田;像随季节绽放的花、闻春风而发的草,在流年飞逝中千遍一律。是的,如此平凡的农村,平凡得在地图上找不到村庄的名字。 “算命吗?”我的养父站在街头巷口这样喊,或者是问,或者是等,这是他唯一掌握的一门谋生技能。 “算命吗?”多年以后,我也这样问,但我不喊,喊着算命太掉身价,但我会小声的问,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我唯一的谋生技能。 又过了些年,养父的优良传统“算命吗?”,这句问候被我抛弃了,不知道这算不算不孝,或者是不该忘记、甚至抛弃上一辈的“优良传统”。只因这时候,都是别人求着我:“有空吗?”而我会因上一辈的烙印,回答:“算命啊。” 变了一个字,语调也变了,我的命运也仿佛彻底变好了。而这个时候,我的养父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不然,他可以看到他给我这个儿子算的命准不准,当然,我的命运太过复杂,很难界定养父给我这个儿子算的命是否准确。 一九七九年,是一个极好的年头,我的祖国正在迈开大步向前走,好像所有的不幸与苦难都已结束,除了我的,因为我的苦难这时候才开始。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满神州大地”,很多文章都是这样形容这一年的, 那时我刚来到这个世界上,肯定是不懂春风,也是不懂什么叫神州大地,可以肯定的是,我确实是春天来到这个世界的,算是春风吹来的吧,但春天很短暂。 春天当然自古以来没有变过长短,在这个时节,漫山遍野的油菜花开得特别艳丽,而直到我长大以后,还能听见油菜地里的那些浪漫故事,对于穷山沟,那些事情确实是最浪漫的事了,只是那些浪漫的事被别人说起时,是当笑话,当娱乐话题的。 春天,麦苗也特别的绿,长得像不成熟的韭菜,既不能包饺子填饱肚子,也没法成为浪漫爱情故事的孕育地,实在长得太矮了。麦地里会有人弯着腰在拔草,一直有人弯着腰拔杂草,那拔草的身影中就有我的母亲,甚至我在她肚子里闹腾时,她还弯着腰在拔草。 小时候的我常常想:“有那么多草需要拔吗?”难道不是因为想偷偷看隔壁地里摇动的油菜花?两块地里种的庄稼不同,能看到的却不只是庄稼不同,地里发生的故事也不同。而我以为,麦地是没有灵魂的,因为从来都没有浪漫故事发生在麦地里,就算是麦苗长高了,长成熟了,也不可能发生,因为麦穗像刺猬,谁也受不了。 油菜地就不一样了,从远处看,金黄黄的一片,像金子铺在大地上,金光闪闪。走近看,油菜梗光滑细腻,油菜叶一尘不染,油菜花芳香扑鼻,最主要的是油菜身材高挑而曼妙,能够隐藏很多私会的身影。记得小时候读到:“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这句时,我总觉得写得不够真实,不应该是“人约油菜地”吗? 所以,油菜地是有丰富的灵魂的,不知道油菜地会不会看不起麦地,因为麦地里什么故事也没有,就像小时候村里孩子看不起我一样,我也像麦苗一样矮,因为矮,还带着麦穗一样的刺,总是让人不舒服。 直到我降生到这个世界,麦地才有了像样的故事,麦子地里生孩子当然是值得传扬的故事。 这是农村里春天的故事,而我也正好赶在春天的故事里降生。 我的养父常常埋怨:“小子,你的命不好算呐,你妈都没有记清楚你的具体时间。” 是的,我来到这个世界,只能确定年、月、日,没法确定时辰,那时贫穷的山沟里还很少见到手表,所以我一直没有考证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具体时间,为此,我常常忧虑,忧虑走进地狱那一天时,怎样回答自己去到世间最详细的起点;天堂?我想天堂我可能是去不了啦,因为我是个算命的,因为算命要说很多谎话,说了那么多谎话,还能进天堂吗? 后来我为了给自己算命精确一些,我去问了我的母亲,试图推算出具体时间。为了我的母亲不厌烦,去问她时,我会卖上两斤肉,这样,我的母亲愿意坐下来给我讲那些本以为无关紧要的事情,而母亲在给我讲的时候,她会不停的去看挂在凹凸不平的石头墙上的肉,害怕我反悔似的,所以,母亲讲我的出生时,讲得特别详细,她可能觉得讲详细一些,我不好意思再把肉拿回去,虽然我早已申明那块肉是给她的。 母亲会从怀我的时候讲起:“唉!养不活,养不活还非得要,没办法,他不愿意结扎。”这好像是我必须要来到这个世界最充足的理由。 我会问:“不是那时计划生育搞得很严吗?” “是啊,很严啊,所以,家里的粮食、猪,都因为生你而被弄完了,跟抢人似的,却又不抢人,把你抢了去多好啊?也不会把你送给那个瞎子养,他们就抢猪、抢粮食。” 作为长在新中国,肩上曾围过红领巾的我,会纠正:“那不是抢,是抵罚款,违反了,不就是要受罚吗?” 母亲不会与我争辩,她认定那是抢,我也没法跟她争辩,因为我只想知道我来到这个世界的准确时间。但是母亲的言语间,好像是我把家里的粮食和猪,这两样最宝贵的财产弄走了,因为她觉得,没有我的到来,那些抢粮抢猪的人也不会到来。 我知道粮食和猪对于那样的一个家庭的重要性,可我已经长大了,没法关心那些岁月的无情,甚至也没有对那时候曾满脸泪水,看着唯一的生命依靠被抢走的母亲做一丝安慰,事情已经过去了,难道要为此而报仇吗?我想知道我出生的具体时间。 母亲一番泪眼婆娑,一场无可奈何的哀叹,我必须忍受,必定是我想知道出生的具体时间,让她重新回忆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或许母亲想让我知道她的艰难和伟大,在那样艰难的日子里,还给了我生命,我不能对生活有一丝一毫的怨恨,而我并没有,我在等着讲最重要的片段,甚至都已经准备好了笔记本,就像要为一个伟大的人做传,必需庄重的记下不知道准不准确的事迹。 终于该说生我的那天了,母亲抬头看看老屋檐,目光最后还是落在斑驳的地上,目光落下时,划过那块二斤的肉。 那天早上,天还没亮,母亲就醒了,说是我闹醒的,我不太相信我能起得那么早,因为我几乎是睡到太阳晒屁股,都还不愿意起床那种人。 低矮黑暗的屋里,还没透出一丝光亮,想点上油灯,又想着煤油不多了,要在最需要的时候用。父亲已经早早上山去了,上山干什么母亲没有说,应该是干农活,那么早的时候,虽然天空可能还只是鱼肚白,也只能是干农活,那么早,油菜地里应该露水还很重,虽是暮春时节,被那么重的露水弄湿了,肯定也很冷,所以那么早不会发生什么爱情故事,我在笔记本把“油菜”两个字叉掉,重新写上:生我那天,天刚蒙蒙亮,母亲醒来,父亲已经上山干农活去了。 怀孕的人饿得特别快,母亲醒来以后,也想吃点东西,因没有点煤油灯,只能蹑手蹑脚如小偷一般摸到厨房去,凭着不能挡风遮雨的厨房的味道,判断出灶堂里还没有生火,吃的肯定就没有。家里有唯一可以马上放心吃进嘴里的东西,要么喝一瓢缸里的井水,要么是吃一根生红薯,母亲说她摸了一根生红薯吃。我觉得母亲肯定隐瞒了喝缸里的水这一细节,必定是我出生这一天母亲的行动,我想知道得更详细一些,怀胎快要生育的人,根据那些简单神奇的生理卫生课上的知识,怀胎已经十月的人,睡一夜刚起来时一定口渴,口渴便要喝东西,唯一能喝的只有缸里的水,母亲听完我的分析,没有争辩,点点头:“那应该是喝了。” 这就对了,看在二斤肉的份上,我的分析是正确的。 上厕所肯定是必要的,这无需记录,然后,母亲小心翼翼划燃了珍贵的火柴,精确无误的点燃了一把干草,扔进灶堂里。随便说一下,灶是长条石加上不规则石头磊起来的那种,比现在野炊搭的灶专业不了许多,这样的灶不具有很好的节能减排效果,却能煮东西,就是这么神奇,但是需要人弯腰,撅起嘴,对着灶堂里不断的吹气,火才真正的燃得起来,母亲也是这样做的。 我想,如果那时候我真已经在她肚子里醒了,她压低腰往灶堂里吹气时,会不会造成我的压迫感,这没法给母亲分析,非要这么详细,她可能会把二斤肉取下来,然后如驱赶野狗一样赶走我。 点燃火,就有光了,在锅没有被烧烂以前,快速的勺两瓢水进锅里,二两米,一小竹筒就是二两米,早已测量好的工具。还要往锅里放五斤父亲上山前洗好的红薯,一起倒进锅里,只要坚持灶堂的火不熄灭,要不了多久,就能吃上每天三餐都一样的饭:红薯稀饭。这样挺好,不用思考早饭、午饭、晚饭该煮什么,只要每次一样就好,不过,想不一样也没有下锅的材料。 讲到这里,我打断了母亲,好像忽略了一些细节,故事主体虽然是说待产的孕妇,但周边的影像也不能小觑,我的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呢?他们此刻在干嘛呢? 姐姐最大,起来了,也有些饿,她无论是想喝一瓢缸里的水,还是吃一个生红薯,这都是不被允许的。生水喝了拉肚子,拉肚子要吃药看医生,看医生是需要钱的,家里没钱,所以,不能喝生水。吃生红薯也是不允许的,红薯是家里共同财产,怎么能私自吃呢?母亲吃不一样,那是孕妇的特权,姐姐才六七岁,不可能怀孕,当然就没有单独吃生红薯的特权。 所以,姐姐便到灶堂前去烧火。 而我那两个一岁半的二哥,和三岁的大哥,他们此刻孩子床上,为避免“天亮了撒泡尿在床上”,母亲要去借着黎明前的一丝光亮把尿,虽然挺着大肚子蛮艰难的,但总比尿湿了床要晒稻草好一点。 床上铺的是稻草,稻草上一张竹编的席子,竹编的席子没法兜住尿,尿会打湿竹席下的稻草,稻草湿了会发霉,必须要弄出去晒,还得刚好有天气才行,这个过程肯定比把尿更复杂而艰难。把尿方便多了,尿地上就行,地是泥巴地,大地具有很好的吸收和消化能力,小孩子的尿不算难消化。农村里说童子尿能治病,这几乎是浪费珍贵药材的行为,但母亲顾不了这么多。 也有把尿不及时的时候,那就得晒稻草,免不了先听见打孩子的声音,紧接着是孩子的哭声,然后是母亲或者父亲抱着稻草往外走的埋怨声,就像交响乐,从序曲到高潮,必需有严格的递进关系,养成比较严谨而熟悉的流程。 把完大哥、二哥的尿,天已微微亮起来,屋里就能看得见了,而不需要点油灯。这是一种极其讲究的建筑,乱石头砌的墙上总是会有窟窿,这些窟窿既透气,还透光,要想节约环保,这样的建筑方式和风格是必须要坚守的。 屋里有光了,母亲便能正式开始一天的工作,有刚才那瓢井水,和孕妇特权才能吃的生红薯垫底,人显得非常精神,做起事来也呼呼生风。首先要砍猪草,就是把那些杂七杂八的植物砍断,再砍一些珍贵的红薯,放进一口大铁锅里,煮烂以后,就能解决猪的早餐问题,猪才能给家里增加财富,所以这是每天都要做的,如果不做,那就是跟钱过不去,跟钱过不去,人就活不下去。 但是,情况来了,这很重要,一个马上就要生孩子的母亲,挺着那么大肚子,要端起五六十斤重的猪食,这会不会不太可能,或者说会不会造成对孕妇或者未出生孩子的伤害?我的这次分析,母亲没有理会,说道:“我不端谁端?不吃饭吗?猪不用喂吗?” 我仔细想了想,看来这次分析是杞人忧天了,从她坚定的连续反问方式,母亲确实做了那些事情,而且没有发生危险,母亲以后的病痛,和我的性格养成等等,不知跟这有没有关系,我没有考证过,必定我还得先考证我出生的具体时间。 做完这些,父亲抗着锄头从山坡上回来了,身上虽然有被露水打湿,但一定没有钻进过油菜地,因为那样的话会湿透的,而且锄头上有新鲜的泥巴,味道也是新鲜的,以此证明他锄过地。 吃早餐,这是一天必须要做的,大瓦缸里泡着几十斤萝卜,这样大瓦缸有两三个,尽管如此的多,但萝卜还得精打细算,按人头分。咬一点,让嘴里有味道,然后大口的喝稀饭,不用质疑,肯定不是吃稀饭,是喝稀饭,所以吃早餐是呼呼的声响。 孩子不用喂,最小一岁半的二哥,生存欲望已经极其强烈,如果不用力喝稀饭,恐怕是难以活下去的,比他大的孩子那就喝得更猛烈,必定稀饭不多,慢了可能只能吃半饱。从小培养竞争意识,这是一种高瞻远瞩的思想。 喝稀饭时,孩子上身一般是穿了一件单衣服的,下身就没有任何遮挡了,也能便于撒尿,这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不能不说这样的考虑很完美,既凉快,又不用使用尿不湿,最主要还能让主要部位没有约束,自由健康生长。长大以后,当我躺在温柔乡里的红绡帐底时,女人能够心满意足、瞠目结舌的称赞我,跟这毫无约束、健康自由的生长发育有关系,因为我小时候也是这般成长。 吃完早饭,父亲扛着锄头上山,或者把缸里的水挑满再上山,尽管他老婆快要生了,他依然保持了自己辛勤劳动的固有节奏,这是一个有坚持的农民。他还是得上山,山上有做不完的农活,至于做什么,那就不细说了,有太多做的了,地里杂草得除吧?有的地也要挖啊,还得去田里呢,总之事情是做不完的。不能因为老婆快要生了,给自己找借口不上山,从这方面看,父亲算得上严于律己。 大姐要去上小学,她肯定是吃完早餐就飞了,留下来可没好事情,两个弟弟就得烦死人,所以嘛,谁生的,就谁管。 然后,母亲开始洗碗,喂猪,猪圈在几十米外,要提着或者端着几十斤猪食跑几趟,这种锻炼方式比健身房要有效很多。穿过高低不平的地面,准确无误把猪食倒进猪槽里,这一连贯而有极其讲究的锻炼过程,有健身房绝对达不到的效果,况且还不用花钱买月票、年票呐,每天必须要做,这是一种长年累月的锻炼,不是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为了祖国繁荣昌盛,孕妇怎么了?当然还是得做,尽管晚些时候,我就要出来了,依然无法阻止母亲每天固定不变的锻炼,这是穷人为了健康活着,而不得不坚持的信仰。 人的早餐吃了,猪的早餐也吃了,母亲看似可以暂时修息一会儿,有没有暂时休息一会儿,母亲说是没有的,还有两个儿子需要管教,怎么管教呢?用竹编的围栏,把孩子围在堂屋里,天气好的话,也可以围在院坝里,就像关鸡鸭那样,因为孩子的高度和鸡鸭差不多,这是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保护孩子是很重要的,祖国未来需要孩子去建设,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当然要围好,不然农村里任何一个地方都可能断送了这未来。 最小的也一岁多了,可以满地跑或者满地爬了,到这年纪,父母就默认孩子具备了基本的自我照料能力。当然,孩子也可以带到地里去,但孩子会危害到庄稼的安全,所以母亲选择用围栏关起来,自己上山去麦地里拔草。至于围栏里我的两个哥哥,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只是得在围栏以内自由选择,哭,或者笑,爬、走、跑、跳,都没有限制,这个围栏还是蛮大的,也是尊重孩子意愿的围栏,是自由的摇篮,哦,自由的围栏。 清晨的阳光洒满山岗,也照耀着每一块庄稼地,以及庄稼地里的每一个人,汗水滴进土地时,土地能感受到阳光的味道。 这是一个特别的早晨,或者上午,因为具体时间还没确定好,只能这么说,而且我马上要来到这个世界了,所以,这个早晨或者上午一定是特别的、美丽的,阳光一定是灿烂的,风一定是和煦的,天空一定是湛蓝的。 母亲走进麦地里,开始弯腰拔杂草,杂草的生命力比麦苗强,怎么也拔不光,所以得天天拔。拔下来的草也不能浪费,有的能喂猪,余下的要背回去晒干做燃料,农村真是样样都是宝啊,没有什么是无用的。 父亲应该也在不远处的地里,母亲说记不清楚了,这很可惜,在孕妇快要生产时,丈夫在哪里的问题被忽略了,让我的出生变得残缺,这可能就是我命运多舛的第一个原因。 如果父亲在不远处的地里,有没有与挺着大肚子,埋头拔草的母亲聊几句呢?聊什么呢?聊的话题有助于胎教吗?这些都没有考证了。 我想,我出生前的画面应该是这样的,清晨(或者上午),灿烂的阳光照耀着这个贫穷的小山坡,山坡上阶梯一般的地里是嫩绿的麦苗,也有金灿灿的油菜花,和煦的春风在山坡上游荡。一位怀胎十月的母亲,在湛蓝的天空下,时而弯腰把头埋进地里,时而站起来抹一把脸上的辛勤汗水,她心情非常好,因为猪已经喂好了,两个儿子也用围栏围起来了。贫瘠得如残垣断壁的家没什么好呆的,还是在这充满希望的庄稼地里更有幸福感,这位母亲为了生活的希望,也可能是为了胎教,教育即将要出生的孩子学会勤劳,学会热爱土地。 空气非常的新鲜,没有一点污染的味道,天空还应该有鸟儿在欢乐的歌唱,庄稼地外也应该是开满了各色野花,野花和油菜花地里,蝴蝶和蜜蜂应该是在翩翩起舞,也像勤劳的母亲一样勤劳,和煦的春风把母亲的汗水飘洒入土地,而母亲肚里的我正享受着这最后的胎教,我仿佛听见鸟儿欢乐的歌唱,也应该感受到了蜜蜂和蝴蝶的翩翩起舞,也感受到了明媚阳光的照耀,还有母亲幸福勤劳的笑脸,我必须得这样记录下来,必定是我自己要出生了。 突然,母亲感觉到肚子痛,因为已经生了三个孩子,经验是相当的丰富了,加上生活对母亲严格的摧残和锻炼,生孩子这事算不得大事,甚至比不上卖肥猪时那样的让人觉得幸福。必定猪是卖钱,生下孩子来是花钱。 母亲觉得我不太懂事,怎么能在劳作时乱动呢?可孩子在肚子里,还不能进行有效的打骂教育,只能坐在地里,休息一会儿,希望阵痛能快点结束,必定草还没拔完呢。 可是,阵痛没有结束,而且越来越严重,根据经验判断,应该是要生了,此时站起来是不行的了,虽然也听说有人站在地里,或者树下把孩子生下来了,但母亲没有站起来,已经生了几个的经验告诉她,站起来比坐在地里累。此刻,她强忍着剧痛,这剧痛应该与刽子手折磨英雄的先辈不相上下,甚至会更糟糕一些,母亲此刻应该想到了那些英雄的故事,因此身体里充满了力量,她威武不屈的展望四周庄稼地,激情高昂地呼喊着丈夫的名字。 呼喊声在山坡上盘旋,应该是和煦的春风把呼喊声传递到了丈夫的耳朵里,就是我父亲的耳朵里,他以矫健的步伐来到母亲身边时,母亲已经双手捧起孩子,孩子的脐带还连着母亲,此刻不知道有没有喊什么高大上的口号,母亲说不记得了,但是父亲手里的锄头对于脐带显得有些高射炮打蚊子,于是,跑回家里取来一把剪刀,几张破布,伴随着我的一声啼哭,山坡变得热闹很多了,洋溢着生命茁壮成长的气息,从此,麦子地里也有了故事。 所以我的小名叫:麦子,麦子地里生的嘛。 母亲说的后来怎么抱我回家,怎么清洗等等,我已经没有记录了,我在算我来到这个时间的精确时间,经过一番推算,我觉得,生我时应该是八点至九点之间,母亲没有反对,并且确认了:“应该是那个时候,因为你刚生下来,过来了一个邻村的人,我问了他几点了,他好像说八点,还是九点,反正差不多。” 那就是确定在八点或者九点,这一个小时范围是我需要追寻一生的时间,那个过路的邻村人死得太早,没法问他了。据说在山上看见人生孩子不吉利,不知他的早死与这有没有关系,他要是还活着,如果可以告诉我出生的具体时间,我可以免费给他算一次,告诉了我这么重大的信息,我应该可以给他算精确一点,精确到什么时候死,这样便可以提前准备。 暂时是没办法了,只能精确到这个时间,我收起笔记本,看来二斤猪肉没有白买,时间被缩小在一个范围,准确来说是辰时,虽然有可能过了九点,就是下一个时辰,我养父给我算命时,也是按辰时算的,早知这样,不用买二斤猪肉了。 我买二斤猪肉,去找母亲打听我出生的准确时间时,我是因为刚刚跟养父学算命,那年我十二岁,首先对自己的命感到特别好奇,所以去打听时间,主要是觉得自己的命不是那么的好,会不会是时间记错了,要是记错了的话,我的命算起来可能会更好一些。 我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时,那年我八岁,听见一个人骂我养父,在听到这骂声前,我还不知道他是养父,我一直以为他是母亲和父亲的双性合体,但是我叫他爸。 为什么骂起来,多半是因为对算的命不满意,我这算命的爸不如后来的我,他怎么算的就怎么说,不像我知道看人下菜,有些话不能说,说了会遭骂。养父当着面被人骂还是极少见的,背后有多少人骂过这也无所谓。 张寡妇是少有的算命算骂起来的,算命又不给钱,给几个鸡蛋,或者一筐红薯,或者什么也不给,但老是要找到家里来算命,主要是问她的白马王子什么时候上她的床,有时候也要求算算她还会有几个孩子。 我养父当然是如实告诉她:“你的八字中印星官杀太重,地支伤官,宫遭三刑,嫁谁谁死,张幺妹,你还是别嫁了。”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养父觊觎张寡妇,甚至他们在油菜花正艳时,也曾有过浪漫的时候。 八岁的我已经很机灵了,听见那个妇女骂:“你这个瞎子五保户,活该断子绝孙。”当我听到句时,我是准备冲出去拼命的,我虽然小,但是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怎么会断子绝孙呢?我不是爸的儿子吗?难道你这样骂,不是要咒我早死,长不大吗? 好在瘦小苦干的我没有冲出去,要是真冲出去,可能真的把自己小命送了,只用透过门缝,我能看是张寡妇,我认得她,像头膘肥体壮的大肥猪,我怎么能是大肥猪的对手呢。她骂的其它的我记不住了,但是我听见她说:“你的儿子谁不知道是李文白家的老四,你也姓李,就能当是自己儿子吗?不要脸,狗日的李瞎子……”李瞎子也可能带着笑容回一句:“我日你……” 我当时脑袋是嗡嗡的响,看着养父没有反对,一声不吭,我知道,张寡妇骂的可能是实情。别人骂他时,他从不反骂回去,因为他早把对方的命算过了,没有必要骂,什么时候死在那摆着呢。 我亲生父亲李文白,我养父也姓李,大家叫他李瞎子,以至于忘记了他的全名,我知道,叫李阔。他并不全瞎,能看见一些,但出去算命时是装着全瞎的,我自小就牵着他到处走,他像真全瞎一样跟在我身后,回到家里时才会脱下这伪装来。 第002章兄弟相见 当我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的时候,我曾去问他们:“当初为什么生我?” 我这样问,不是因为对生活的怨恨,那时还是懵懂无知的年纪,就是想问问,大千世界人那么多,我为何生在这个地方,严格来讲,是一个很穷的地方,或许我想知道人出生在穷地方还是富地方,这有什么道理呢? 我也不是嫌弃养父李瞎子,据我当时的可靠消息,跟着李瞎子,比在李文白家日子好,起码吃的好一些,稀饭里米和红薯的比例中,米的占比还是大很多。 所以我不是要离开养父李阔,想回亲生父母的家,我那时想的是,那家愿意给好一点的吃的养我,我就给谁做儿子,李瞎子比亲生父母家吃得好一些,当然是留在李瞎子家啰,没有吃得更好的家庭来要我,要不然,以我当时的想法,我可以毅然决然的离开李瞎子的。 我去问为什么要生我这样的问题,当时主要是想知道为什么生了却要送人。 母亲的回答是:“怀上了,就生呗!”语气平淡,没有感慨,没有无奈。 当我再继续问时,他们语调会发生变化,显得极其的不耐烦:“滚,问你现在的爸去,他不是算命的吗?”这极其不耐烦的样子,好像是怨恨我,怨恨我的养父,怨恨生孩子。 此后的所有日子,我都在找寻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理论依据,或者说是依照什么道理会出生在穷山沟里,为什么很多人都不是,当然,也有很多和我相似的。 人的出生,有那么多种可能,为何我是最艰难的一种可能呢?直到我也学会算命时,我也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 我的养父知道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道理,一句话:“命中注定。” 至于我为什么会被当着一次算命的钱,抵给李瞎子,这并不难弄清楚。 山里开始土地承包制,土地又回到了人民手中,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年头,只是我的父母还是没有饱饭吃,要不然,两岁时,不会把我送给李瞎子,这就是把我送给李瞎子李阔的理由,这理由我觉得能接受,并且是很有智慧的人才能想的出来的办法。自己家生了孩子没饱饭吃,李瞎子一个人,吃的东西多一些,为何不派一个人过去李瞎子家吃呢?为何是我,不是哥哥姐姐,可能主要是当时我年纪最小,因为年纪小,心灵最纯真,心灵最纯真的人才能把这任务得完美一些。 自小长大,一直到李瞎子去世时,我都潜伏得很好,没有暴露当初派我去李瞎子家吃东西的意图。 按理来说,土地又回到了人民手中,怎么会吃不饱呢?这道理也不难弄清楚。家里孩子多,也不是很多,打麻将也刚好只够一桌,连个端茶倒水的都还没有,要是斗地主,倒是多出一个去端茶倒水。 如果我没有送给李瞎子,我的前面有一个姐姐,两个哥哥,我是老四。 把我送人,家里生活会好一些吗?要是这样,我也算自小就为家里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可看着又像不是,因为后来这家里又有了老五,当然,那时我已经不在这个家庭了,老五顶替了我曾经作为老四的名次。很多年以后,老四又甘愿降一名,他做老五,我继续回到名次排列中,那是他找我算命的时候,他叫我四哥。那时的他已经混得人模狗样,还脸笑得如开烂的花一样叫我四哥,是因为我已经算是算命这行业里的名人,找我算命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出生这一年,计划生育的宣传正如火如荼,村里村外鸡飞狗跳,我的养父告诉我:“你算命好的了,多少人还没看见这个世界,就被强制流掉了。”要照这么说来,我是幸运的吗? 李瞎子和李文白是同宗远亲,两人的村相挨着,那时的李瞎子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日子反而比村里一般人过得还要好一些,据李瞎子讲,有一天,我的母亲揣着四个鸡蛋去找的她。 养父李瞎子每次说到我的生母时,都会感叹几句:“皮包骨,绝对的皮包骨,就像一张人皮绷在骷髅上。” 李瞎子说,当看到我的母亲把四个鸡蛋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差点激动得流泪了,要知道,四个鸡蛋对于我的生母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小时候李瞎子每一星期给我打一回牙祭,就是一个鸡蛋,每次他都会说:“慢点吃,鸡蛋可是一个好东西,你可知道,李文白家的孩子有多可怜,一年吃两个鸡蛋,一个是过年,一个是生日,哪有你这么好命的。” 我的生母带着四个鸡蛋的重礼找到李瞎子,当时是对生活彻底绝望了,就像一个深陷泥潭的人,又看不到任何希望,而算命,变成死前的一个微笑。 李瞎子说,我母亲那次去找他算命时,他骗了我的母亲,“不骗不行了,我要说一点不好的话,我都担心你妈走不到家都会跳崖死了。” 我的生母把鸡蛋放在李瞎子面前的桌子上,开门见山的说:“李瞎子,我们可是亲戚,亲戚面前别骗人,我知道,你不是真瞎子。” “是,大嫂子,亲戚面前不骗人,你要给谁算命?” “给我自己,你给算算,我这辈子还要遭多少苦。” 李瞎子要了我母亲的生辰八字,一番盘算后说:“大嫂子,你这是先苦后甜的命,晚年享福啊!只不过呢,你家老四克父母,要是把老四送了别人,日子还能好得快一些。” 我的母亲是绝望中,从李瞎子话里看见一线曙光的人,没经过什么讨价还价、依依不舍、母子难离等等这些矫情片段,我的母亲义不容辞的把我送给了李瞎子,临走时,只对李瞎子说:“李瞎子,我是真养不活了,你无儿无女,一个瞎子也难有老婆,孩子跟了你,别让他受委屈,将来还能给你送终。” 自我后来知道自己亲手父母是谁时,李瞎子一点也不担心我会跑回原来的家,用李瞎子的话说:“别闹,有本事你就回去,我也不拦你,我保证,你到李文白家的灶屋闻一闻,你就得回来。” 我曾倔强的不相信,回去后才明白李瞎子的高瞻远瞩,那个灶屋里一点油气味都没有,锅碗瓢盆一个月不洗,也见不到半点油沫子,比山垭口的那个土庙还素净。 我回去时,是暑假的一个傍晚时分,看到我的三个兄弟摇晃着大脑袋,瘦骨嶙峋的看着我,赤裸着又黑又瘦的身体,坐在金黄苞谷堆里,正在地上搓苞谷棒子,黑色的苞谷须粘在撒尿的小家伙上,很有成熟男人的味道。 他们看到我时,他们显得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二哥说:“李麦子,回来干嘛?”然后继续搓苞谷,就是把玉米粒一粒一粒分离下来。 那是一排石头砌起来的四间瓦房,搓苞谷的地方是最敞亮的一间,屋里摆着一张四方大木桌,这是一眼能看到的唯一家具,最耀眼的当属屋里后面墙上的神龛,所为神龛,就是这墙的中心上方贴有一方红纸,红色已经退色得有些发白,纸的中央写着:天地君亲师位,这几个字却是深黑色。 在这个红旗招展、日新月异的年代里,我见过很多这样的神龛贴纸,家徒四壁的屋里供着天地君亲师位,长大以后我才开始想,穷成那个样子,供天地亲可以理解,供什么“君”呢?上学的钱都没有,学校收费那么贵,为何还要供奉“师”呢?我跟着养父进城里去给人家算命时,却从不见城里人家供这神龛,而城里人又比供奉这神龛的农村人富裕,可见是供错了对象,所以穷。 炎炎烈日把屋顶的黑瓦晒得滚烫,屋里透着一股热气,不着一丝的坐在屋里的泥巴地上,倒是显得凉快一些,而我比那三个兄弟好一点,穿了一条有些大的短裤,短裤是李瞎子穿废的长裤改的,纵然如此,也比我的三个兄弟身上多了一件财产。 我那时与我面前的三个兄弟比,顿时觉得自己像一个富二代,非常不屑一顾的说:“我从来不用搓苞谷。” 估计是三个兄弟搓苞谷的任务很紧迫,根本无暇理我,我自己转了一圈,所有锅盖坛子都揭开看了看,我当时只感觉到了李瞎子家确实是富贵逼人,我一点要留下来的念想都没有,但凡能找到一滴油水气,我可能就不回李瞎子家了。 我的三个兄弟见我蹲下去帮他们搓苞谷时,他们终于显露出难得的亲情,二哥李木说:“李麦,你听说过吗?你是我们家老四,你克父母,所以才跟了李瞎子。” 三哥李水说:“李麦,你现在老四的位置也没有了,我们家早就有老四了。” 那个顶了我位置的小家伙抬起脸来,脸上斑驳得像一堵脱了灰的墙一样脏,却神采奕奕的对我笑了笑:“我是老四。” 我的心里一阵紧,手上不由自主的快搓了几下,估计他们三个以为我是要拼命帮他们搓苞谷,都高兴起来了。二哥年纪最大,得有十一岁了,边用力搓苞谷边说道:“麦子,有空回来耍耍嘛,我们还是兄弟。” 我仔细数了数:“不对啊,还差一个。” 老二说:“李敏山上割草。” 李敏就是家里老大,姐姐,我从山坡上下来时,确实看见一个瘦小苦干的小姑娘在割草,她当时也看见我了,只是我们都没有说话,听老二一说,我想起来,那个割草的小女子应该就是我大姐了。 家徒四壁、身无一丝,坐在黄金颜色的苞谷堆里的四个亲兄弟,一时时之间很是欢乐,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自家泡的薄荷水是随便喝的。 可能大家年纪都不大,又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显得很是亲近,李木说:“你跑回来,李瞎子不打你吗?” 我记得,我当时非常骄傲的说:“他李瞎子敢,他要敢打我是我就不给他当儿子。” 我看见我的三个兄弟很是羡慕我,那羡慕的眼神应该是真诚的,手上搓苞谷的速度一刻也没减慢。 我当时提议:“亲兄弟相见,怎么也得好好耍一回,评书里三国演义中结拜的兄弟还喝一场酒呢,酒肉我们没有,天这么热,去水库里耍一回,凉快凉快,亲兄弟难道比不上结拜的吗?” 小时候的夏天,跳到水库里是最好的纳凉方式,水库里淹死过纳凉的孩子,但依然没有人关心。 顶了我位置的老四看着我:“什么是三国演义?” 我说:“收音机里听的,古代的。” 李水说:“收音机里有没有说,古代人搓苞谷吗?” 我摔了手里的苞谷,站起来:“去不去?” 好像他们对这兄弟的情义又开始怀疑了,李木说:“你快回去吧,李瞎子要知道你跑了回来,你今天肯定挨打。”这种非常坚决判定我要挨打的语气,应该是来自他们的经验判断,他们没学过算命,不然怎么能那样肯定我要挨打呢? 李木可能想起了我刚才的神气样,又问道:“李瞎子真不打你吗?” “不打,顶天了吼两句。” 李水这时表现出了亲兄弟的豪情:“李瞎子要是打你,你来叫我们,我们一起打他。” 我说:“那你们挨打吗?” 李木说:“这不一样,我们的父母是亲生父母,李瞎子是捡了便宜,怎么还敢打人呢。” 李木显示了他文化比我们高一些,依他兄弟的判断,自己生的自己可以打,打死也是可以的。 李木那个时候已经是读小学了,我也在读小学,他高几个年级,放学回家时也经常遇见,只是好像没说过话。据后来他们说,他们一直知道我是他们的亲兄弟,正因为如此,故意没跟我说话。 我觉得这兄弟还是珍贵的,因为从这天起,我们可以正常来往了,李瞎子也不干涉,这一点,我长大后也很佩服李瞎子的肚量,或许是我一直叫李瞎子“爸”的原因。 搓了没几根苞谷,等我肚子开始叫唤的时候,我飞快的跑回了李瞎子的家,喊了声:“爸,饭做好了吗?”我已问道一阵李文白家闻不到的香味。 李瞎子神器的从灶堂里掏出一个灰团,在地上拍几下,打开一层芭蕉叶:“自己打开吧,给你烧了一条鱼。” 那一刻,我看着李瞎子稳坐泰山的模样,气定神闲地说道:“我就说你要回来嘛,麦子,做我儿子亏吗?” 现在想起那在灶堂子里烧熟的鱼,都还催延三尺,吃着香喷喷的烤鱼,我觉得李瞎子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父亲。 第003章那一条路挨打 等我长大以后才发觉,李瞎子家并不好,可以说也很穷,只是跟李文白比要好一点,这个好一点可以有几个数据进行对比。 第一个是吃鸡蛋的次数,李文白家的孩子一年吃两个鸡蛋,李瞎子家可以一星期吃一个鸡蛋,在吃鸡蛋的数量上李瞎子家与李文白家不是一个量级,而且有时候还能偷吃一次两次的。 李瞎子家只有我一个孩子,李文白家四个孩子,每人一个鸡蛋的话,一次就要吃掉四个鸡蛋,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第二是吃肉的次数,李瞎子家每月是可以吃上几次肉的,吃肉的频率取决于算命的生意好坏,但总能吃上几次,特别是张寡妇每次来,一定有肉吃。张寡妇每次都和李瞎子躲在房间里算命,算命时与给别人算命的动静又大不一样,除了床晃动的声音,还伴随着张寡妇痛苦的呻吟,每当张寡妇算命走了,李瞎子都会对我说:“麦子,别给别人说张寡妇来过,爸明天给你做肉吃。” 小时候,我是很喜欢张寡妇来家里算命的,看到腰连着屁股的张寡妇,就像闻到了肉的香味。 有时候李瞎子说:“麦子,你家里待着,千万别乱跑,我去给张寡妇家算命。” 这个时候我会有些失落,为了弥补我的失落,只好偷一个鸡蛋吃,只要是这个时候偷鸡蛋吃,李瞎子从来是假装不知道。 肉是花钱买的,鸡蛋是自己家鸡生的蛋,可自己家几个鸡生的蛋也不能随便吃,农村能换到现钱的机会不多,但买东西是需要现钱的,读书也是需要现钱的,那时可没有义务教育,读书所需要的现钱是家里最大的开支,有时候学校、老师还要骗一些,读一年的书,需要几头肥猪的钱,所以很多孩子选择不读书,或者家里儿子读书,女儿不读书。李文白家虽穷,他家女儿也享受着与儿子平等的待遇,这在村里是少有的。 第三是吃米饭和吃红薯的比例,李瞎子家红薯吃得很少,李文白家几乎都是吃红薯,吃米的比例很少。红薯产量极高,廉价不值钱,主要用来喂猪,人吃久了,痨肠剐肚的,人都吃成红薯的颜色了。 还有就是吃面、炒菜、水果、糖的次数,李文白家也是极少的。 小时候我会觉得李瞎子家很富裕,主要是从吃什么的指标上与李文白家进行对比,而我依然是个面黄肌瘦的孩子,身高比正常同龄的孩子要矮,好在后来猛长了两年。 知道我的亲手父母是谁时,我正读小学二年级,镇里唯一的一所镇小学里上学,这已经很奢侈了,很多孩子只能在村里那种小学里上学。小时候我觉得很奇怪,李文白家是最穷的,但他家的孩子都在镇上小学读书,这也使得李文白家后来成为镇里的第一豪门不无关系。 李瞎子也不计较我往亲生父母家跑,从前我上学他老是担心,需要托付同村一起去镇上上学孩子的父母帮忙送送,我知道我有姐姐哥哥弟弟时,便同他们一起去镇上小学,就是隔壁村,离得近,每次在两村共同通往镇上唯一的路上等就可以了。 从村里走到镇上小学,八里地,早上八里地,晚上八里地,必须得步行去,这对于农村人来说不算远,还有更远的,也得靠两脚走,不管刮风下雨、雷暴天气、大雪大雾,都得走着去,假期除外,一周六天,一天也不能耽搁。 我是夏秋两季没鞋子穿,李文白家是春夏秋,加上半个冬天都没鞋子穿,就那样赤脚去上学,当然,这并不是什么特权,赤脚上学的孩子还有一小部分,而我也是这一小部分,所以,日子没法跟别人家比,只能跟李文白家比才能显得富裕。 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一条路,能有那条通往镇上的路,在我们几个孩子心目中的地位。小学走了六年,初中走了三年,早晚都要走一次,走多了,哪里有棵树,哪里会拐弯,哪一段比较硌脚,哪一段雨天比较滑,心中十分了然。 直到后来长大有钱了,我们都开着车回去时,还会去走一走那条路,但已经无法忍受赤脚走路的痛了。 小时候最讨厌下雨天,无论怎样小心,卷起裤脚走路,走到学校时,裤子基本湿透了,用一天的时间用身体把裤子温干,到晚上放学时回到家,又基本湿透,很是奇怪,没有得风湿关节炎。 而我走那条路的时间比李文白家的孩子又多很多,在寒暑两假期,只要是赶集天,我会在前面牵着李瞎子去集市上摆摊算命,其实不用我牵,李瞎子也能自己去,儿子不能白养,不是吗?所以寒暑两假是需要牵着李瞎子走那条路的,我那时也很喜欢走那条路,因为路上能看到很多屁股,各种形状的屁股,看多了,发现张寡妇的屁股还算是美的。 有一次在家里,我盯着张寡妇的屁股看了良久,说:“你屁股还算好看。” 张寡妇逗我:“麦子,我只有屁股好看吗?” 她看到我猛的点了几下头,指着李瞎子说:“孩子随你,小小年纪就不是个正经人。” 长大以后,我也觉得自己从来不是一个正经人,但看到了更多的屁股,却常常会想我张寡妇的屁股,主要还是张寡妇的屁股有肉的香味。 那条路是我们几个兄弟姊妹人生走过最多的一条路,没有之一,那是一条伴随童年时光、少年时光的路,人生最天真无邪的时候都给了那条土泥巴路,好像人生的所有纯真都给了那条路,以至于长大以后,再也无法给任何一条路纯真,因为纯真已经被那条路耗尽了。 十岁开始,李瞎子教我算命,当然是从最简单的背诵开始,背诵生辰八字相关的那些顺口溜,跟小时候课文里的唐诗宋词差不多,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必须得背。长大以后才明白,背的那些很有用,特别是在恋爱方面,绝对会后悔小时候背少了,而李瞎子教我背的,成为我一生谋生的手段。 自我知道亲生父母是李文白和陶春兰时,我开始熟悉他们,反正李瞎子也不计较,李瞎子只要求我每天必须回家。李文白看到我很少说话,就跟假装没看到一样,陶春兰每次都显得很高兴,会经常捏一捏我的肩膀或者手,并伴随着感叹:“不错,长了点肉了。”“头发黑一点了。” 陶春兰对我说得最多的是:“麦子,你要记住,千万要读书,什么都听李瞎子的,但他要不准你上学,你来告诉我。” 每次陶春兰这样叮嘱我时,李文白听见了总会伴随一声叹息,有时候还会说上一句:“管那么多干什么?现在是人家的儿子,读不读书李瞎子说了算,真是闲得慌!” 而每当李文白这样说的时候,我能看到陶春兰眼里蕴含起泪水,却不见她的泪水滴下来。 李文白的无情不只是对我,在打孩子上,李文白也是一把好手。陶春兰骂他时,他像一个傻子,装着没听见,口里哼着歌,显得无比的快活,就像陶春兰的骂声是协奏曲一般,而他又并不是真有这样的修为。被骂了,气总得找个地方出,他觉得打自己的孩子总是不犯法的,也确实没有关,要打孩子,借口总是会有的,就算没有,打一顿也是教育孩子,起码李文白觉得是这样。 长大以后,我曾问李文白,为何那样打孩子?这时候,李文白又像一个傻子,什么话都不说的傻子。 两个村挨着,山上云淡风轻,大声一点的骂声很远都能听见,去陶春兰家次数多了,基本上可以判定李文白什么时候会打孩子。 傍晚时分,我又借故铅笔没有了,去找那三兄弟借一借,李瞎子知道我爱跑,随便我用什么借口。刚到李文白家后面的山坡时,听见陶春兰在骂李文白,骂得很大声,李文白挑着粪桶自顾往家走。我好奇的远远跟在李文白后面,可能是粪桶太臭了,也可能是根据经验,想看热闹。 李文白在快到家时,折断一根柏树丫,把叉得太开的部分折掉,拿在手上,对着地上试了试手感,对这根一米多长、两根手指头粗的柏树枝很是满意,口里哼着小调,挑着的空粪桶在空中跟着节奏摇摆,显得非常和谐。 果然,我还没下去,就听见李木首先撕心裂肺的嚎哭起来了,接着是李敏,然后是李水,最后是顶替我位置的老四李余。 柏树枝韧性极好,农村到处都是,得来全不费工夫,是打孩子的最佳材料,而且打起来特别的痛,就像小钢条抽在身上,一抽一条血痕,并伴随着嚎哭声。 李敏的哭声是比较尖而音高,李木的哭声气势最宏伟,大有震颤山河之势,李水的哭声与李木类似,李余的哭声少而小,可能是应和了那句话:“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 我在一旁单独统计过,李敏的嚎叫次数和时间的长短与李水差不多,李余当然是最少,而李木的嚎叫时间特别长,次数也最多。我不知道李文白是依照什么定律的排列方式,轮流打这四个孩子,总之,那此起彼伏的嚎哭可能让他特别解气,因该是释放了生活中所有的无奈和贫穷感。 李文白每次打起孩子来,有一种不挥洒够不爽的感觉,必须得打出气势,让自己有酣畅淋漓的疲惫感才会罢手,有时候中途需要更换好几次柏树枝,或者手臂粗的棍子,有时候准备充足,有时候准备不充足,就当给嚎哭的孩子中途休息,他找到手感好的再继续打。 可以是追着打,孩子哪里跑得过大人啊?也可以是一手拎着头发或者脖子打,也可以是一脚用力踩着打。可能是边骂边打,也可能是焖着一直打,还可能是不停的换着手打,总之,每一场打孩子,李文白都是非常认真的,绝不会点到为止,那种气吞山河的气势,汹涌磅礴的勇武,也只有在打孩子时能见得到,其他时候都是一个窝囊废。 李文白打孩子的时候,非常沉浸其中,只有这个时候,陶春兰管不了李文白。大多时候,陶春兰知道李文白是打给自己看,而陶春兰大多时候也是采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战术对付李文白,你打给我看,我就打给你看。 作为母亲的陶春兰开始时会下手轻一些,这种让人血脉喷张的事很难控制,打着打着容易兴奋,于是也下狠劲打。李文白打李敏时,陶春兰打李余,李文白换了李木继续狠打,陶春兰就换了李水继续狠打,然后再交换打一轮,什么时候停,主要看那天的体力好不好,实在累了中途休息片刻,趁热继续打。 我常常想,孩子挨打的时候,心应该是一片死寂的,不然何以应付得了这样的父母。长大以后,看着我的兄弟们百折不挠、阴险狠毒时,我明白小时候挨的打是真的有用的,那么小就开始经历和锻炼,长大后当然能比别人更运用自如,所以才一个个成为出类拔萃的人。 我也经常见到李文白单独打李敏,或者单独打李木,最多的是单独打李木,可能是李木的嚎哭声特别响亮,更能有证明自己体力的说服力。单独打一个时,姿势可以不断的变换,更有一种畅快淋漓之感,显得更加的专注,可能因为不用老是换来换去,持续性也比较好。 那种哭声,我很多年后依然记得,就像杀猪时那样的撕心裂肺的猪叫声,长大以后就很少听见了,记得有一次在派出所听见过,那一刻觉得非常熟悉,当时还纳闷:“难道警察在派出所里打自己儿子,像李文白那样打?”从这方面看来,李文白应该去当警察。 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不让警察刑讯逼供了,而此时,李文白也正好老了,他再也打不了任何人了,所以显得特别的阴郁了。 第004章沉重的负担 在挨打这件事情上,我几乎没有跟我的一母同胞们讨论过,小时候没有,那时不愿说别人的伤心事,长大后也很少,必定没有打死,也没有打残,现在一个个都活得好好的,没必要讨论。 每当听到那撕心裂肺、此起彼伏的哭叫声,都都非常感激我没有生活在那个家里,由衷的觉得自己非常幸运,能被母亲送给李瞎子。每次听过、看过那惨不忍睹、惨不忍听的场面,我回去叫李瞎子“爸”的次数就特别勤,以至于李瞎子觉得我这个保养的儿子非常的亲,常常用极其温暖而满意的眼神看着我,他一定在想:“这个儿子没白养,喊“爸”喊得这样真诚。” 李瞎子的家比较简单,两通正屋,共三间房,一间堂屋,小时候我以为主要是用来贴“天地君亲师位”的,两间睡房,小时候我常常是要跟着李瞎子睡的,但是还是准备了两间睡房,他一间我一间,我看主要是方便张寡妇来。两通偏屋,一通用来放杂物,家伙什,一间是厨房和放柴火,另有两间更简陋的矮屋,那是鸡的房间,有些年也养猪。 李瞎子没有兄弟姊妹,父母早就死了,以他的话说:“我命不好,克死了你爷爷婆婆。” 没有多余亲人的李瞎子,生活显得更清爽简单,交心的朋友也可能只得张寡妇一人,为什么没有把张寡妇娶过门,直到我长大以后,李瞎子才说张寡妇不愿嫁给一个瞎子,说出去丢人。 李瞎子也不种田种地,只在家门前随意种一点菜,主要是眼睛不好使,不种田种地,家里少很多农活,我的童年也比李文白家的孩子轻松很多。 李文白家的孩子很少有空闲的时候,以至于影响了我和他们的玩耍,小时候还是觉得亲兄弟一起好玩,也因为李瞎子家比李文白家生活好一点,玩起来比较有尊严感,我为了使我不孤独,常常是帮着李文白家的孩子干活,就为呆在一起热闹些。 好像他们家老是没有柴火烧,只要是天晴,早晚一定要割草,甚至有的草还长出不久,也割回去,晒干后当柴火烧。当然,割草的不只他们一家,像他们那么频繁,那么大需求的没有第二家。 经过人口急剧膨胀的年月,村里的人口特别的稠密,人均拥有的资源少得不能再少了,只够勉强活命。经过了大炼钢铁,山坡上的树没几根了,剩下的也都还是些小树,没钱买煤炭烧的人家,就只能割草当柴火,李文白家当然是买不起煤炭的。 都是陶春兰带着四个孩子一起割草,而我常常会跟着去帮忙,主要是看着,或者没话找话说,长大以后,根本不记得那时说了什么话,反正几个孩子就是有说不完的话。 除了割草,做得最多的是掏蜗牛了,李文白家养了几十个鸭子,舍不得拿粮食喂,只好让孩子抓蜗牛回去喂。春夏里,几个没有穿裤子的孩子,手里拖着一条麻袋,满山遍野的捡,满山遍野的掏,蜗牛几十斤几十斤的扛回去。 总之,李文白家的孩子有干不完的活,不论春夏秋冬,都有活可干,也连带我的童年少了很多乐趣。 在初中毕业以前,我和这几个一母同胞是一起长大的,几乎天天都得见面,仿佛我没有被送给别人,只是吃的是别家的饭,睡在别人家里。 初中毕业以后,我们就很少见面了,有那么好几年彻底分开了,彼此都见不到。 我初中毕业以后,再不上学了,上学也确实是一个累人的活,不上就不上了,李瞎子开始专心教我算命这门古老的技术。而此时,大姐李敏已经从职高毕业出去打工,李木、李水在继续读高中,李余还在读初中,我的生母陶春兰也在这一年,跟着同村的人出去打工了,李文白家里一下少了两口人。 没有陶春兰出去打工,李木、李水、李余就没钱上学,李文白除了打孩子厉害,为人也老实勤劳,其他方面是比较窝囊的一个人,家里的一切全靠雷厉风行的陶春兰支持着。 我一直认为,那时的老实勤劳并不是因为人品好,因为不那样做,根本活不下去,饿就得饿死,处于本能,不干不行。 陶春兰出去打工前,又一次到李瞎子家里来,长大以后我明白,陶春兰来,算出门去的吉凶是其次,主要是来跟我这个抱养出去的儿子道别,但那时的我不懂得这份母爱。那时的我不懂得陶春兰出去打工,是不用找李瞎子算吉凶的,因为她家里已经负债累累,再也借不到一分钱了,只能出去打工才有活路,孩子才能上学。 穷人家的人命贱,极少得病,最多也就是感冒,真得了大病,也不会去治,在家等着死就行了,我们同村就有一个人,肚子痛,去镇上医院检查,是胆结石,必须开刀,需要两千元钱,没钱,只好在家里叫唤了几天,活活痛死了。长大以后回想起这些,才明白,人出生在什么环境里,几乎是注定了一生的命运,根本就不用找李瞎子算。 在极度的省吃俭用的情况下,又还三百六十五天没日没夜的全家劳作,而几个孩子的学费,就能耗尽了一家人的财富,这可能是今天无法理解的,而在那个祖国改革开放、经济腾飞的年月里,李文白家就是这样,陶春兰和李文白必须得出去一个打工,一个留在家里。 等我女人问我可不可以要孩子时,突然害怕养孩子需要付出的强大代价,想来就是被那样的记忆笼罩了。 陶春兰是一个极度节约,又非常勤劳、爱家的人,做事严谨而有条理,仿佛天生就带着逻辑学,虽然她只读过小学二年级,字也不认识几个。 陶春兰出去打工挣钱,坚持把挣来的钱给孩子读书,彻底改变了孩子的命运,而她打工的十五年里,与李文白没见过几次面,因为回家的车票难买、车票费贵,陶春兰舍不得。 陶春兰四十岁那年离开家乡,回到家乡时已经五十五岁,十五年后,孩子们出息了,她陶春兰再也不用打工了,回到那个原来的家时,却发现原来那个老实勤劳的李文白,与邻家儿媳妇罗元梅搞在了一起,并且还把寄回家的钱给了些给这个女人,陶春兰怒不可解,这是后话。 我清楚的记得,陶春兰出去那一年,我刚好初中毕业,正式跟着李瞎子学算命,所以陶春兰来算命时,李瞎子让我在旁边听着,而我看到陶春兰一直看我,似乎对李瞎子算的那些根本不在乎,李瞎子眼力不好,看不见陶春兰这些表现。 本是远房亲戚,又抱养了我这个极不正经的儿子,见了面,当然不用像其他人那样急着算命,大多数时候,来家里算命的,李瞎子都要先与他聊一会儿,要是我在家,还会让我倒上一杯廉价的茶水。 陶春兰出去打工前来这一次,正是暑假,我已经初中毕业了,决定不再上学,她接过茶水,听李瞎子说了我的打算,长长叹了一口气,重复的问我:“你真不想上学了吗?你将来不后悔吗?我就是没文化才活成这个样子哦。” 李瞎子当着陶春兰的面说:“麦子要是继续读书,不跟我学算命也是可以的,我有他上学的学费的,大嫂子,你问问麦子,我可有亏待过他半点。” 陶春兰看着我:“你的儿子,你当然不会亏待你的儿子的,李八字,要想孩子有出息,还得是让他多读书,唉!麦子还好,有你这么一个爸,不读书,学了你的手艺也不缺饭吃,吧,你们也没缺过。” 李瞎子劝说道:“陶春兰,眼看你孩子都大了,还出去打工做什么呢?” “不出去不行啊,前两年借的钱总得还啊,儿子读高中,将来读大学都还要很多钱,你知道的,地里怎么弄也弄不出钱来。”陶春兰说这些的时候,仿佛认定他的儿子一定是能考上大学的。 “是啊,地里是弄不出钱的,大嫂子,我们就近几个村,没你那么苦着过日子的人了,就是我算命走的那些多地方,也没有。要说比你家还穷的,也有,那是太懒,你家多拼命哦,种蘑菇、一年养十来头大肥猪、养长毛兔、养鱼,能想得到做得到的都干了,还是那样穷,活了半辈子了,没吃一顿像样的饭,没穿一件像样的衣服。 我是知道的,你家的衣服都是去娘家那边捡的,为什么这么苦,不就是几个孩子要上学读书闹的吗?你看看,周围那家像你家那样,孩子生得那样多,每个孩子罚款不说,孩子个个都得读书,还得上高中、上大学,大嫂子,古人说得好,人活一世多逍遥,你这是为那般呢?”李瞎子这话倒不假,并不是客套话,是真心的劝慰。 陶春兰的脸上刚毅而坚强,又带着无奈、悔恨:“李八字,你说得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生这么多,李文白那个狗东西,只知道让我生,生下来了百事不管,你知道的,他是三脚踹不出一个屁,说也说不听,茅房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我没办法啊!靠着娘家那边帮衬点,总算是没有死人。” “现在也算是都挺过来了,孩子也大了,孩子可以出去打工啊,非得你出去打工吗?你看看你这身体,怕是跟麦子差不多重吧?” 陶春兰就是真正皮包骨的样本,两个眼睛深陷在眼眶里,颧骨高耸,手上青筋暴起,手臂像干枯的芦苇干一样大小,面上没有一点血色。陶春兰出去打工后,隔了多年以后我再见到我的母亲时,她已经彻底变了模样,吃穿再不用愁,生活好了,却不见她有当初那样坚韧的精神毅力。 陶春兰说:“不读书不行啊!你看看那些不读书出去打工的孩子都什么样?还是一个农民啊,什么也改变不了,我就是没读书,所以累成这样子,还穷得叮当响,唉!再挺几年吧,书不能不读。” 说着,陶春兰看看我,我后来进城以后,常常去夜市上淘书来看,什么书都看,也常常看得废寝忘食,或许与陶春兰那个眼神有关,以至于以后我无论多不正经的活着,也从没停止过看书。 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不认识几个字的陶春兰,有那样高的觉悟,为什么她知道读书能改变命运,她也确实改变了孩子的命运。 李瞎子说:“大嫂子,你太狠了,那么狠干什么嘛,孩子自有孩子的命,你把自己狠成没了人样,说个不吉利的话,你这身体,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你那些孩子真能记得你的好吗?现在不孝的多得很,俗话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你不吃不喝的,他们能记住吗?” “孝不孝的我管不了,但我生了下来总得管,唉!要不是当年没饭吃,麦子也不可能跟了你。” 李瞎子说:“可不是,麦子要是不抱出来,当年你家那个情况,可能真得饿死人哦。”李瞎子想了想,又说道:“大嫂子放心吧,既然麦子是我儿子,娶媳妇,修新房,我一概管到底,这些年他老是往你们家跑,我也不说什么,我就是看你面子上,没有你这么拼命的妈。” 说着,李瞎子把头往我这边转了点,手指敲着桌子咚咚响:“麦子,将来你一定得孝顺你春兰妈,她是我见过最为孩子好的妈,思想与我们这周围的人都不一样,很难得啊!” 我只是小声的“哦”了一声,陶春兰哈哈大笑起来:“李八字,你这说的什么话哦,麦子当然是要孝顺你了,怎么会孝顺我呢?我没有养他,也没好好待过他,不像我家那几个东西,我挣了钱给他们读了书,麦子该孝顺你,麦子,对你爸可得孝顺,他算命挣的钱全被你花了。” 陶春兰故意大声的笑,掩饰她擦眼角的泪,李瞎子应该是看不清楚的,又或许看得见一个母亲的愧疚,看得见一个母亲的无奈,李瞎子是一个大度的人,他不会计较,这让长大后的我由衷的敬佩。 或许我是幸运的,有一个高瞻远瞩的母亲,虽然她把我抱养给了李瞎子,但小时候也还是常听她的教导,我有一个大度的养父,在艰难的岁月里包容我,给了我一口饱饭吃,而我,最后还是一个不正经的人,或许是因为我学会了算命,算了太多人的命,发现了人的命运与出生真的有莫大的关系,可以说是无法改变的关系。 第005章青梅竹马 李瞎子可能知道,他这是最后一次给陶春兰算命了,他显得特别认真:“大嫂子,你八字上缺水,出门打工要走你家的北方。” “是,这次跟着她们去的就是北方。” “你这个命吗?从八字上看,你当有富贵之命,你这个八字,要是是男人,早发财了,女命,要晚一些,大嫂子,你这命晚年不缺钱的……” 陶春兰根本就没怎么注意听李瞎子的话,眼睛一直打量着我,我去倒水时,起身拿扇子时,她的目光一直跟着我,我去厨房时,我甚至都感觉她的目光穿过了几道墙,一直看着我,而我不明白那是母亲离别前的不舍。 小时候,我也常常想,我的父母不要我了,才把我送给了李瞎子,造成我挨了很多言语上的侮辱,学校里被骂是少不了的,那些言语上的侮辱,皆是因为我有个瞎子养父,我的父母生了我却不要我,而那时,我也常常憎恨李文白和陶春兰,甚至在深夜里诅咒他们。 人生常常反复无常,小时候我恨陶春兰,但是我与那四个一母同胞耍得好;长大以后,我再不恨陶春兰,我爱我的母亲,但我与那四个一母同胞渐渐心口不一,甚至是各怀鬼胎;小时候我以为李瞎子是个真瞎子,长大以后,我看李瞎子是个活得非常明白的人……人短短的一生,却一样也不能从一而终,总是要反复颠倒,是生活所迫,还是欲望教唆?只有家里那口井没变,水还是那样的甘甜,又或许过些年,污染蔓延到那个山村,井水也会不再甘甜。 当我常常在都市里的红绡帐底精疲力竭时,如果不能睡着,我脑子里想着那个让我变得反复无常的山村,那条耗尽我所有纯真的八公里路途,想着那些现在在人面前羞于启齿的事情,心里如有暖流奔腾。我常常想,要是我就与李瞎子给我张罗的媳妇肖玲玲过一辈子,或许是最好最无忧愁的一生,而我最终还是离开了青梅竹马的肖玲玲。 肖玲玲家与李瞎子家同村,她家距离我家只得几十米,或许是命中注定,这个比我小一岁的女人成为生命中躲不过的人,后来漂亮的肖玲玲走上不归路,我每每想起来心里很自责,时常想,要是我娶了她,她也不会堕落成那样。 人对儿时的记忆总是非常模糊,而我对肖玲玲为何一直无法忘记?我常常自我分析,主要是小时候真正的好小伙伴太少。 在我不知道自己亲生父母是谁以前,我和肖玲玲几乎天天一起玩,后来也在一起玩,只不过我多了四个一母同胞后,儿时的同伴变多了,肖玲玲变得不再是唯一选择。 肖玲玲的父母肖大刚、赵小莲与李文白、陶春兰两口子不一样,李文白是打孩子发泄生活的无奈,肖玲玲的父母是两口子对打,成为生活中不离不舍的润滑剂,两口子不打孩子。 听李瞎子说,我还没到李瞎子家前,就是赵小莲生了肖玲玲没几天,照样被肖大刚拖在晒坝里打了一顿,赵小莲也还手,但总归是打不过肖大刚,每次两口子打起来时,也没有人去劝,因为农村人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最多就是隔着田坎劝几句。 李瞎子家与肖大刚家就只隔一根田坎,两口子打起来时,肖玲玲就哇哇大叫,李瞎子会在父亲战斗时,把肖玲玲抱到自己院坝里,因为这两口子打架时,会伴随砸东西作为辅助,李瞎子算是好心,怕砸东西时伤了孩子。 肖大刚和赵小莲打架理由可能千奇百怪,肖大刚喝醉酒是绝对会打赵小莲的,这就好像李白喝了酒会写诗一样,而肖大刚经常喝醉酒,李白酒后留下诗篇,肖大刚酒后在赵小莲身上留下淤青,诗篇永存,而淤青过几天就好了。 两口子结婚十年没生孩子,一直打打闹闹却那样过下来了,长大以后我大概明白,肖大刚娶个老婆不容易,要离了再娶是难度很大的,一来家里没什么家财了,二来打老婆的事已经传扬开,他自己知道,没人会再嫁给他。 赵小莲那样挨打也不离婚,一来是头十年觉得自己没给男人生个一男半女,生不出孩子的女人怎么再嫁呢?再者,离婚后,女人在我们那祖国西南农村有个俗称“过婚嫂”,“过婚嫂”是个不好听的称为,大多农村妇女不想成为“过婚嫂”。 十年后生了肖玲玲,两口子还是打,因为肖大刚经常骂赵小莲是让自己绝种的“瘟婆娘”,农村里,老婆生女儿是没有功劳的,生儿子才能传宗接代,没有儿子会被人骂“绝种了”,“绝户人”。 两口子可能也知道,结婚十年才有一个女儿,农村以后也再难生了,看着女儿虽然觉得遗憾,总归是有一个,还是很珍惜这个孩子,所以不打孩子,两口子自己练。 三天打两回,肖玲玲就成了李瞎子家的常客,每次两口子打完消停后,来李瞎子家把肖玲玲抱回去,临走还说一声:“李八字,麻烦了啊。”显得非常有礼节。 我一岁半抱养到李瞎子家时,肖玲玲已经经常被抱到李瞎子家躲避战争半年了,所以,这样说来,我还比肖玲玲晚到李瞎子家。 就这样,肖大刚一如既往的爱打老婆,我与肖玲玲也就长期合在一处玩,听着不远处的打骂声。 等肖玲玲能蹒跚走路时,父母一打起来,肖玲玲就歪歪扭扭的往李瞎子家跑,边跑边哭,已经变成了习惯,后来跑得越来越快了,也不哭了。田坎那边一打起来,我就会看见肖玲玲飞快的跑过来,然后用两个颤抖的小手,紧紧拉着我的手往李瞎子家门前的院坝边走,往她家探头探脑的看。 对于孩子来说,多一个伴总是高兴的,大人打他们的,孩子不明白大人为什么打架,自己玩自己的,我和肖玲玲如亲一家人,或许就是这样,造成我长大了不想娶肖玲玲,因为太熟悉了,她就像我的妹妹。 渐渐的,肖玲玲变成李瞎子家的常客,父母不打架也来,等肖玲玲两岁多时,肖大刚和赵小莲打完架后,常常是撒气不管肖玲玲,各自离家后不定时消了气才回来,这时候的肖玲玲就把李瞎子家当家,跟我一起吃饭,有趣的是,每月肖大刚会送一些米和自己种的菜给李瞎子,算是补了肖玲玲的口粮,算是感谢李瞎子照顾肖玲玲,李瞎子也从不拒绝。 一般是打完后肖大刚先走了,赵小玲哭着也随后跑了,过一天半宿,两口子会重新出现在家里。我一直好奇这两口子每次离家几天去哪里了,有人说肖大刚在外面有姘头,也有人说赵小莲也有,直到我长大后,也没证实这些传言。 肖大刚当时算村里有文化的人,他是知青下乡来到村里的,听说他父母在十年动乱中死于武斗,肖大刚成了无依无靠的人,没回得了城,在村里与没有文化的赵小莲好上,结婚立家。 肖大刚脾气暴躁,可能心中压抑和不甘太多,所以常常拿赵小莲练手出气,农村的老白干天天喝,喝了更控制不住情绪。其他方面肖大刚还是很好的,高大有力气,也不是好吃懒做的人,爱干净,农活也干得漂亮,庄稼地里是村里最整齐的,每次去镇上赶集都穿得整整齐齐,像干部一样,村里人夸他“城里人派头”,李瞎子说他“败了自己的运”。 赵小莲兄弟姊妹七个,排行老六,没上过几天学,与肖大刚私定终身后,她的兄弟姊妹再不跟她来往,他同村的兄弟看到她都不打招呼,赵小莲也觉得无所谓,自己选的路,爬着也得走完。 赵小莲年轻时长得漂亮,就是我记事时,赵小莲还是一个风韵犹存的俏村妇,只是后来腰越来越圆,胸越来越垮,屁股与背越来越连成了一片,脸上总带着无奈的样子,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可能彻底被岁月和肖大刚打趴下了。 无论赵小莲挨多少打,她依然活得比村里其他人富裕,孩子就一个,负担小,肖大刚有文化,庄稼种得好,会各种嫁接技术,家里吃穿用度不愁,肖大刚除了打老婆、喝酒,还好面子,他的好面子让自己始终保持生活要比其他人好,到我读初中时,肖大刚才渐渐颓废了,好像彻底放弃了生活一样,才日子一天不如一天。 老人常常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未必就是真理,农村里这样的“真理”很多,不能都信,放在我和肖玲玲身上就不准确。 老人劝年轻人别妄想时会说:“生来只有八合米,走遍天下不满升”,“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长辈教育人时会说:“物离乡贵,人离乡贱”,“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 李瞎子劝陶春兰别光为了孩子时,会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 八十年代初期,改革开放的春风吹便神州大地,但在远离首都和改革开放前沿地的西南农村,生活与几千年前的农民没什么区别,依然是牛耕马驼,脸朝黄土背朝天,锄头、柴刀、扁担、簸箕、罗兜、背篓、连杆、石磨等等工具,与几千年来的农民使用的一样,木匠、石匠、杀猪匠、端公道士、看相算命、神婆驱鬼……好像几千年来,生活从没改变过。 农业税等等负担,加上孩子上学的学费,让每个家庭活得都很窘迫,唯一可以体现年代与过去几千年不一样的,就是有电了,个别好的家庭有收音机,村里那个亲戚当镇长的家里,还有神奇的黑白电视机。 电线、灯泡都有了,电不一定天天有,家里还是常常点煤油灯,现代化的娱乐只能靠收音机,肖大刚就买了一台收音机,一尺来长的大盒子,装上几个电池,便能发出声音来,也能唱出动听悦耳的歌手,于是,肖玲玲学会了唱歌,歌声中有天赋异禀的婉转与清亮。 小时候,李瞎子常常说肖玲玲:“走四方,有贵人。”李瞎子给我算的命是:“六亲无靠,衣禄厚重”。后来看来,李瞎子算得不能说不准,而是意思不一样,看怎么理解。 村里人说肖玲玲“将来会成为富贵人”,因为肖玲玲从小乖巧漂亮,跟他妈长得很像,命运可能在肖玲玲身上发生了变异,如此乖巧聪明的孩子,父母却是一点没有心思培养,她那个有文化的爸肖大刚,常常说:“女儿是没有什么用的,不能传宗接代,长大了还是别人家的婆娘。” 好在肖玲玲有我陪着她一起长大。 肖玲玲家的果树品种很多,她爸的嫁接技术那样好,各种水果都有,春天里肖玲玲给我送樱桃,夏天里拿来枇杷、桃子、李子,秋天里又拿来苹果、梨子、柑橘,冬天里还有黑桃、橙子、橘子,我们两个一起吃一起笑。 我要把她逗生气了,她就拿大眼睛瞪我:“死麦子,我不跟你玩了。”她这样说,但从不走开,只瞪着一直说,我根本就不相信她会不跟我玩,不跟我玩,她父母打起来去哪里?所以我当时算是拿住她了。 她高兴时,与我头靠着头,说:“麦子哥,长大了我们结婚后别打架,打架吓死人。” “麦子哥,你等着,我回家让妈摘果子去,我拿来一起吃。” “麦子哥,我们去摘果子吧,没事的,我家的,可以摘。” “麦子哥,今天我要在你家睡了,他们又不见了。”…… 没上小学以前,我们俩感觉世界上就只有我们两个小孩子,天天形影不离。 第006章两小无猜 肖玲玲遇到害怕的事情,第一时间就是喊我,不管白天晚上都这样,而我其实也还是个孩子,她一害怕,我就只好装着坚强,有时候,我们两个一起害怕得缩在角落里。 小时候,天一黑,世界就像什么也看不见了,昏暗的煤油灯只能照亮很小一块地方。 李瞎子有时候被请到别人家里去了,天黑了还不回来,又赶上田坎那头打起来了,肖玲玲跑过来时,我们两个蹲在堂屋门口的角落里,听着不远处的凄厉叫喊声,觉得黑夜的世界非常恐怖。 晚风拼命的摇动屋边的毛竹,在黑暗中呼啦啦的响,屋外的柏树像蹒跚向前移动着的怪兽,随时都会把我们连同房屋一起吞没,联想起熊外婆的故事,两个孩子的胆子就快要碎了,只好紧紧的挤在一起。实在等得太久了,我们俩个不知道是谁开始哭的,然后破口大骂李瞎子,骂他:“李瞎子,你狗日的还不回来。”两人轮流骂,骂着骂着就变成比赛谁的声音大,越大声的骂,心中的害怕越会被压缩小。 黑夜里,与外面摇曳的黑夜比起来,我觉得堂屋后墙上的神龛更可怕,或许那些供奉的人也有变成鬼的,不可能都进了天堂,那些变成鬼的,在黑夜里会出来,所以,李瞎子没回来前,我和肖玲玲都不进屋。 李瞎子被人送回来,看见两个孩子坐在门口,会很大声感叹说:“狗日的肖大刚,你们两口子非得我不在家时打吗?”似故意说给他们听。 李瞎子问:“我老远听见你们骂我,是不是?” 我们两个都不说话,点了煤油灯,爬到床上用被子盖起来,躲在被窝里小声的笑。 记得有一年夏天,那时我还没上学,深夜里,狗叫得特别的凶,仿佛一个村的狗都疯了,此起彼伏的叫。深夜里狗这样叫,可能是有人路过,要不就是有贼。 农村的贼什么都偷,凉在外面破了洞的裤子都有人偷,可能那时的人太穷了,一个布角都有用,可以纳鞋底,一条破裤子偷回去,能让婆娘做好几个鞋面了,所以很多人家都养狗。 贼主要是偷鸡鸭、粮食,也有胆大到偷猪、偷牛的,偷牛算重罪,抓到了要坐牢。 养蚕的时候偷桑叶,玉米成熟时偷玉米,花生成熟时偷花生,水果成熟时偷水果,偷菜的也有,家家户户防贼防盗。 肖玲玲家种的瓜果多,常常被贼惦记,他家养了一条大狼狗,单独对付偷东西的人,李瞎子家离得近,所以也顺便帮李瞎子家防了贼。 那个夏夜,肖大刚突然在山坡上扯开嗓子喊起来:“抓贼啊!抓贼啊!”喊声在深夜里特别嘹亮。 赵小莲听到男人的喊声,提了锄头就往山坡上冲。 只有几岁的肖玲玲则大声喊着:“麦子,麦子!”边喊边赤着脚往李瞎子家跑,非常轻车熟路的冲进来,一下钻进我的被窝里,全身瑟瑟发抖。 李瞎子是没办法去抓贼的,只是起来侧耳听着外面的动静。 我从小就爱看热闹,被肖玲玲钻被窝时弄醒了,飞快的爬起来,跑到地坝里往山坡上看,只见火把、电筒的光亮时隐时现,呼喊声响彻山村。几岁的时候没有勇气冲上山坡去看,只站在院坝里在黑夜里往有光的方向望,肖玲玲不知什么时候悄悄躲在我身后,不停的说:“别看了,别看了,贼会偷孩子的,贼会把我们偷走的。” 我看热闹时,非常专注,不理会肖玲玲,李瞎子这时一般会坐在门槛上听,闹了好久才停下来,肖大刚来抱肖玲玲回去时,非常得意的给李瞎子说:“终于抓住一回,我一扁担就把那偷花生的砍到在地里,另外一个跑了,这个狗日的在地里爬呢,也不敢打死,打死要坐牢的,让他自己爬回去吧。” 李瞎子问:“认得吗?认不认得?” “怎么不认得,就是李二锤那狗日的两口子。” 我们那附近几个村,大多都姓李。 李瞎子说:“李二锤,知道,知道,我还给他算过命呢,怎么也做贼了,他家不至于穷到这份上啊?” 肖大刚递一根烟给李瞎子,两个人在火把上点燃烟,深深的吸一口,李瞎子一口浓痰喷在地上,眼望着黑夜:“这狗日的两口子,要吃花生自己不会种啊?老子的东西谁都不能动。” 肖大刚又走到院坝中,大喊道:“赵小莲,去看看那狗日的死了没有。”肖大刚的声音有些颤抖,他是文化人,知道打死了贼也得坐牢。 那年月农村里抓贼,只要不打死,好像就不用负责人,敢像肖大刚这样抓贼的也不多。很多时候贼是几个人一起,要是抓贼的人手少了,反被贼打倒,一个村里的人最团结的时候,就是抓贼的时候,因为每家都可能遭贼,所以大家都会帮忙,以防下次自己家遭贼时有人帮忙,形成了一个没有约定的约定,一旦有人喊有贼,全村男人都会抗了扁担、锄头等去帮忙,但真正抓住贼的日子不多,很多贼在黑夜里摔断腿的倒是好几个。 赵小莲大声喊道:“李二锤老婆来拖走了。” 听到这回答,肖大刚长长的舒一口气,抱起肖玲玲,对李瞎子说:“回去困瞌睡了,麻烦你了。” 并非穷就会做贼,农民虽然穷,却很在乎名声,害怕别人指着脊梁骨骂。做贼的就是那几个人,挨了打,关了班房,以后也还做贼,反正名声已经丑了,索性就不要脸,而这样人家的孩子几乎都没有脸,好在祖国改革开放了,可以出去打工了,不好意思上学,出去打工走得远远的,也没人知道他父母在家做贼,也可能出去了嫌挣钱太辛苦,从此把自己一步步送进牢房里去。 最精彩的抓贼,要数陶春兰了,陶春兰的泼辣是出了名的,因为太穷,跟谁都玩儿命,谁也不敢惹。 陶春兰的“威望”是在我出生那年,实行土地承包,分田地时建立起来的。表面上经过抓阄的方式公平分田地,实在通过作假,好田地都被村支书家和他的亲戚抓了去,陶春兰家孩子多,因李文白胆小怕事,分到的水田又小,位置又不好,陶春兰坚决不服:“怎么可能支书家的那些人都是好水田?” 陶春兰先是在村里大骂,村支书不理会陶春兰的骂,没想到等稻谷成熟时,陶春兰背着背篓直接到村支书家的田里去割谷穗,这下村支书不得不着急了,没见过如此拼命的人,不得已,村里的好田让陶春兰挑一块,陶春兰才罢休。 从此以后,村里谁也不敢惹陶春兰,陶春兰也不会无理取闹,只是不让别人欺负。 为了给四个孩子凑学费,只要能挣钱,陶春兰拼命也干,尽管养蚕又累、又丑,在那几年里,陶春兰种了很多桑树,家里到处都摆着簸箕养蚕,养蚕不能没有桑叶。 这一年,陶春兰家的桑叶被人连枝剪去了,这简直是要了陶春兰的命。那时我已经十来岁了,已经知道陶春兰是我目前有两年了。 一大早,不知道李瞎子为何消息如此灵通,他边吃早饭边说道:“听说陶春兰家昨晚桑叶被偷了。” 我放下筷子就跑,又喊上肖玲玲:“玲玲,走。” 肖玲玲从不问去哪里,我一喊,她就跟着走,直到初中毕业后才结束,那时她有个姑娘样了,不再是孩子,知道害羞了。 陶春兰像大侦探一样,根据脚印一步一步清理去,最后在同村的一户人家里停下来。这可不得了,陶春兰像执.法.者一样,直接冲到这户人家屋里去搜,李文白、李木、李敏、李水、李余几人全都手里拿着柴刀,或者扁担,像陶春兰带领的一个武.装.队,谁也不敢反抗,我带着肖玲玲,虽才十来岁,也抓了一把割草的刀,前去助阵,肖玲玲无声无息的跟着我看热闹。 这户人家家里正好搜出刚剪下的桑叶枝,这户人家当然不承认,这个真相很好查明,他家的桑树没有被剪过,这些桑枝不就是剪的别人家的吗?陶春兰全部搬回自己家,还把那家的桑枝剪了很多。 像陶春兰这样玩命保护自己财产的人,农村里不多见,大多丢了东西后,欲哭无泪,破口大骂是少不了得,有的还焚香烧纸诅咒贼,最后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结。 除了丢牛那样的巨额财产,没有去派出所报案,报案也多半是没人理会,只能用南方古老的巫术一般诅咒。 而我小时候也做过“贼”,并且是屡屡犯.案。 李文白家里穷,所有土地都用来种庄稼了,能丢下一颗种子的地方都种了东西,没有多余的地方栽果树、种菜,我那四个一母同胞就少有瓜果吃,唯一的办法就是偷别人家的。 自与相认以后,我们是天天要伙在一起的,李文白家的孩子要做的事情特别多,好像很难有时间去为自己偷些馋嘴的吃,其实不然。 一大早要去捡蜗牛喂鸭子,这种事情一般是在夏天让他三个儿子去干,女儿跟着陶春兰割猪草。 我生活的那片土地没有特别高的山,读书以后才知道,那叫丘陵地带。大地上全是一个个大坟包一样的小山坡,最深的山沟也能半小时从沟底爬到山坡顶上,要捡到足够的蜗牛,需要跑出好几里地去才行。 清楚的露珠还在,东边的太阳刚刚红起来,李木、李水、李余三兄弟就已经出发,他们先到李瞎子家后面,边捡边等我,我则叫上肖玲玲一起,去跟他们汇合。 早上最好捡蜗牛,蜗牛会在露水没干以前到处爬,这时最不费劲,要想一次性得到很多蜗牛,需要在那些悬崖或者草地里找蜗牛成群的洞,找到一个,能收获几大捧蜗牛,捡蜗牛的人很少,好像也就是李文白家每天这样捡。一个山坡一个山坡的捡过去,而去往的方向一般是有水果的地方。 肖玲玲负责放哨,我们四兄弟负责摘,偷得最多的是桃子和李子,这两样特别多,我们不会是摘几个吃就算了,而是要摘上大半麻袋,反正是能抗得走的那样多,极少失手被人发现过。李文白家的孩子到处割草、捡蜗牛,已经是远近闻名的了,所以李文白家的孩子到处逛,没人怀疑。 只要看着几个剃着光头的孩子,长得又很像,瘦小苦干的样子,那就一定是李文白家的儿子了,计划生育下,偷偷生.孩子的很多,别人是没有儿子偷偷生儿子,没有像李文白家生这么多儿子的。 偷了果子,先是抗着麻袋跑出一大截,然后停下来慢慢吃到饱,肖玲玲高兴地唱起收音机里学的歌:“我低头,向山沟,追逐流逝的岁月 ,风沙茫茫满山谷 ……白云悠悠尽情地游 ,什么都没改变 。大雁听过我的歌 ,小河亲过我的脸 ,山丹丹花开花又落 ,一遍又一遍……” 又或唱起: “昨夜的,昨夜的星辰 消失在遥远的银河 想记起偏又已忘记 …… 绝不会在银河中坠落 常忆着那份情那份爱 今夜星辰今夜星辰依然闪烁……” 不到十岁的肖玲玲,唱起这些歌来,比明星原唱还好听,天生的高亢嗓子,通透嘹亮。以至于后来我常常想:要是肖玲玲生在一个条件好一些的城里人家里,稍加培养,以肖玲玲的嗓子和长相,一定能成为名扬神州的女歌手,可惜的是,小学毕业以后,初中只读了一年就再也没有上学。 在我的记忆里,《往事只能回味》、《昨夜星辰》、《信天游》、《黄土高坡》、《渴望》……那个时代的歌曲,唱得最好的是肖玲玲,她总是开心的在我身边唱,对着天空唱,对着大地唱,对着庄稼地唱,对着毛竹林唱,对着黑夜唱……而我,很是爱听,那样好听,她是那样的美丽,就像纯洁无瑕的天使。 没有人教过肖玲玲唱歌,我们的小学也不教这些歌曲,教的是:“我们是……接班人……”“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这些歌,肖玲玲不爱唱,我也不爱听。 她爱听的那些歌曲,收音机里听几遍,就能记住,就能唱得比收音机里还好听。 长大后,与她分别了几年后,突然在深圳的夜.总.会遇见肖玲玲,那一晚,她又把她从前唱给我听的那些歌唱了一遍,我们都哭了。 第007章另类新书包 小时候偷水果、偷胡豆、豌豆、黄瓜、番茄……反正都是能马上吃的,胡豆、豌豆麻烦一些,需要拔干草烧堆火烧熟,不然吃了后屁声此起彼伏。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些年,从小学到初中毕业,虽然也被人追过很多回,记忆中,从没被抓住过,可能是老天垂怜可怜的孩子,不然真没人垂怜了。 到我开始上小学时,肖玲玲也上小学,虽然她比我小一岁,为了有个伴,肖玲玲与我同时上学,也不用大人送,显然大人对那八里崎岖山路是很放心的,李文白家的孩子也在上学,附近几个村里也有很多孩子走在那条路上,那是唯一的路。 到我们几个小伙伴都已经不上学了,听到有一首歌叫《母亲》,我总觉得那歌曲写的是堂吉诃德似的幻想,歌中唱道:“你读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你爱吃的那三鲜馅有人给你包,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 每次听到《母亲》这首歌,我一直坚持认为写歌的人太过片面,他肯定不知道,穷人家的孩子没有新书包,没有花折伞,泪水也没人擦,只能迎风把泪水吹干,留下心里的烙印,一生难忘怀。 我用的书包是李瞎子平日里赶集用的帆布包,暗黄色,袋口和背带已经有些脱线,就像飘荡在风里的白发,肖玲玲的一样,也是肖大刚以前赶集用的帆布包,只是肖玲玲那帆布包的白发稍微少一些。 我和肖玲玲的书包,和李文白家那几个我的同胞兄弟们的书包比起来,算得上是“新书包”了,李文白家大女儿李敏稍微好一些,可能考虑到是女孩子,又是家里长女,她也能背一个帆布包,帆布包的白发比我的还多,并且有很好的透气性,大小不同的几个窟窿,能看到里面装的什么书,彰显着她比我们大几级。 李木、李水、李余的书包简直是天下一绝,别具一格到世间仅有。他们面对自己的书包和别人的眼神,显得那样从容淡定、荣辱不惊,只稍微带一点怯懦和羞涩。多年以后,我看着我的四个一母同胞“荣归故里”时,我常常想,他们的不要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练就的,因淬炼得早,所以长大以后,这不要脸的功力少有人能与之并肩,以甩开别人望尘莫及的距离,很快取得了四镇八村那些一起与他们走出山村的孩子们,无法达到的“成功”。 他们的书包只武侠小说中第一大帮丐帮,能望其项背,装过化肥的两条大麻袋套起来(这样会耐用一些),新书旧书、铅笔钢笔、橡皮檫等等往里一扔,抗起来就走。这种书包收拾也极其方便,需要带的东西往里一拢,需要时伸手就能拿,这样好的书包,李木、李水、李余极其珍惜,必定这种装过化肥的麻袋,对于李文白家来说,也算是奢侈品了。 他们会常常把麻袋提起来看看底部,看看有没有铅笔快钻出来了,这可能是经验,也可能是陶春兰和李文白教的,严防财富遗失。 瘦小苦干的三兄弟,抗着麻袋书包时,感觉书包比人壮实。 花折伞这东西在山村更是少见,黑布雨伞已经算是难得的高档货了,李文白家自然是买不起高档货的。南方的雨季很是漫长,细雨霏霏的日子没完没了,这时候,需要装化肥麻袋的内衬担当起遮雨的重任,麻袋的内衬是透明塑料,其长度刚好能盖住一个孩子的身体,把其中一侧豁开,顶在头上,飘逸得如出落凡尘的大仙。当雨水迎面而来时,就只能好好享受风雨交加,只把麻袋书包小心翼翼的背在背上,避免雨伞打湿。 不管春夏秋冬,只要下雨,肯定得湿半身,瑟瑟发抖是常态,没人关心瑟瑟发抖,没人关心你湿了多少,老师也艰难,常常听见老师议论又多久多久没发工资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教书育人,已经是这小镇最高尚的灵魂了。穷和艰难是山村的常态,没有关心这种常态,只是李文白家更穷、更艰难一些,更不会有人关心,就像陶春兰常常教育我们说的:“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深山会更惨。 走八里崎岖山路去镇上读书,还有一样极其重要的东西要带,那就是中午饭怎么解决的问题,那种智慧现在没有了。每个孩子带一个搪瓷杯,大小根据你的饭量而定,再带上米和红薯,到学校时,把米或者红薯放进搪瓷杯里,交给食堂,食堂统一用大蒸笼蒸熟,这几乎是每个孩子中午饭的解决方式。 李文白家是没有搪瓷杯这种东西的,他们家的孩子是用别人抛弃的铁皮罐头罐代替,里面装的也大多是红薯,米粒很少。这也有利有弊,搪瓷杯大多长相差不多,各自在盖子或者手柄处做上自己的记号,铁皮罐头则是不需要的,那样鹤立鸡群,老远就能看得见。 到中午排队去食堂寻找自己的饭碗时,他们能好不费劲的找到自己的饭碗,搪瓷杯有盖子,铁皮罐没有盖子,里面又是蒸熟了的红薯,几百个密密麻麻的饭杯,一眼便能望见那红薯的金黄,有时候被挤扁了也无所谓,空铁皮罐到处都能减到,先将就一餐,下一餐又是新的饭碗。 饥饿一上午的孩子们,中午冲向食堂时,如山呼海啸一般,肖玲玲每次都只能远远的站在门外,我和我的同胞兄弟冲进战场一样的食堂里,寻找自己的饭碗,顺便帮肖玲玲的一起带出来。 肖玲玲的搪瓷杯常常丢了,等食堂的人散得一个也没有时,搪瓷杯的饭碗还没有找到,那就是丢了,太好看、太新的搪瓷杯常常丢,被谁偷的不知道,还是李敏、李木、李水、李余四姐弟的饭碗安全,从没丢过,我的也丢了好多回。 好在我们六个孩子平时耍得好,每到丢饭碗时,就凸显出有四个一母同胞的重要性,要是肖玲玲的丢了,我的给她吃,我去分一点四姐弟的红薯吃,要是我的丢了,我就分一点肖玲玲的吃,再分一点四姐弟的,中午饭吃不饱也无所谓,晚上回家再吃。其实饿过肚子的人都知道,饿着饿着就会忘了肚子饿,实在不行,多喝点食堂的自来水,那东西是不要钱的,最多是多跑几趟厕所。 下雨天是枯燥无味的,整个世界都是湿的,人也是湿的,湿得人一点开心和浪漫的情怀都没有了,仿佛所有的情绪都被雨水淹没得频临死亡,再没有多余的力气寻找欢乐,雨天是那样的让人憎恨。 天干地爽,我们放学回家的路才会有欢乐,背着麻袋的和背着帆布包的,一起走在那条放学的回家路上,不管中午有没有饿肚子,此时都得寻出一些欢乐来。 童年里,人极其容易欢笑,掏一个鸟窝,烧一窝野蜂巢,看见别人摔倒在地上,山风突然吹起落叶,天上的云变换成各种动物的模样……都能让我们觉得好开心,还有肖玲玲的歌声,我们一起唱起来时,歌声在山沟里回荡,庄稼地里正干活的人,也会直起腰来,为这歌声仰望。 到傍晚放学时,这条路上全是孩子,我们六个一起,越走人越少,直到只有我们时,那就快到家了,因为我们这两个村处于两镇交界处,是离镇上最远的村了。 苦逼的孩子是不知道苦逼的,有一口吃的,还能上学,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那时大一点的李木和李敏常常说:“真搞不懂,怎么会有那么多孩子不爱上学,不上学,在家里要做多少事情啊?” 这话别的孩子不懂,我和肖玲玲能懂,李文白家的孩子那样爱上学,是因为在家里有做不完的事情,农村里的每一件事情都需要付出体力和汗水,干得看不到尽头。而上学就好多了,天刚蒙蒙亮,凌晨五六点就从家里出走,到傍晚时,才回到家里,最多就是上山割一回猪草,一天下来显得轻松多了。 这条上学的路也并非是坦途,总有那么些恶霸一样的孩子,在这条路上称王称霸,我们六个一道,几乎没有人敢欺负我们。只有那么一个不上学的孩子,不只什么时候,他知道我和肖玲玲每天会带两毛钱零花钱后,天天就开始惦记我和肖玲玲的四毛钱。 这四毛钱能买四块冰棍,或者一个土面包,或者十六杯甜糖水,或者四十颗裹着糖的花生米。我和肖玲玲一般是用来买甜糖水,请李文白家的孩子一起喝,他们兜里从来没有一分钱,但他们喝了我们的糖水,却不帮我们一起对付那个路上的小恶霸,我和肖玲玲也不计较。因为他们在外面只要有一点点打架这样的是非事情,不管对错,回去一定得挨李文白一顿好打,已经被打怕了,在外面打架这样的大事情,只能交给我和肖玲玲,因为我们两个不挨父母打。 那个小恶霸出现在路上时,我们一般是飞快的跑,他常常是跑不过我们的,我们满山遍野捡蜗牛时锻炼得好。在这一点上,我和肖玲玲是非常有英雄气概的,我们的英雄豪情来源于不会被父母打。这个小恶魔力气很大,我们联手也很少打得过他,被他抢了好几次两毛钱,有时候一毛钱,总之这小恶霸是不会空手而归的。 被小恶霸抢了那么几回后,我和肖玲玲便私下想办法要狠狠教训他。那一天上学,雾色朦胧中,那个小恶霸的身影又出现了,我的四个一母同胞一如既往地放慢脚步,与我和肖玲玲拉开距离,其实他们不用害怕的,他们又没钱,有时会被小恶霸打两巴掌,那也比挨李文白的打轻松到不知哪里去了。 我和肖玲玲早已选好了远途的悬崖,等着好好教训这个小恶霸,看见他向我们如鬼魅魍魉一般的靠过来,我们慢慢往悬崖边上走去,走到悬崖边上时,我们两个再分开站着,趁着大雾,小恶霸趾高气扬的追过来,我顺手轻轻一推,小恶霸就飘进了大雾中,随即听到一声惨叫,我和肖玲玲拔腿就跑,也管不了小恶霸的死活。 自那次以后,或许是小恶霸害怕了,又或者是他看不上我们这几毛钱了,再没遇到他,他那次有没有受伤我们不知道,他已经改为到处偷鸡偷鸭了,几个村里的人渐渐都知道了这小恶霸的名声,只有他从村里路过,鸡鸭总会少几只,很多人家怕上了这个小地痞流氓。 有的人家也是不怕的,鸡鸭丢了,就到这小恶霸家里去兴师问罪,小恶霸的父母说管不了自己的儿子,对来兴师问罪的人赔礼道歉了事。 等我初中毕业,这小恶霸已经被劳教了,又过些年,我从外面回到村里,听说这小恶霸被枪毙了,对于他,我是一点同情心也生不起来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衣服干了又湿,湿了又干,割草的背篓越来越大,捡蜗牛的任务越来越重,李文白家的孩子仿佛长得慢,我和肖玲玲渐渐已经与李木一样高了。 有钱的日子花红柳绿,穷人的日子千篇一律,天没亮就起床,天黑了还在回家的路上。 冬天的日子最难熬,肖玲玲穿得厚一点,我比李文白家的孩子好不了多少。李瞎子没办法种庄稼,算命挣的那些钱要用来买口粮,我一上学,他的钱也紧张起来,常常要借学费,开学以后慢慢算命挣了还。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冬天怎么会那么冷,就算不下雪,记忆中也觉得比现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冷很多,整个人都是冰棍一般,嘴唇冻得裂开,嘴唇高高肿起来,唱歌都张不开嘴。 没有大棉裤大棉袄,也没有二棉裤和秋裤,我穿两条平日的单裤,李文白家的孩子始终是一条单裤,遇上下雨天,整个人从早发抖到晚上,人就那样一年一年的奇迹般活过来了,冬天的故事,总是伴随着凄美,如那嗖嗖的北风吹着光秃秃的树枝,摇曳时都显得那样无力。 第008章冬日苦寒 野菊花盛开在田野里时,青色的天空变得越来越无情,温度一天比一天低,“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便是从这一刻开始的,我想曹丕可能不知道没有御寒衣裤的冬天是什么滋味。 南方的冬天会迟到,却从不缺席,到放寒假时,一直要冷到来年再次上学后的桃李芬芳,当桃花盛开时,寒冷才快速远去。 没有肉吃,体质单薄,冬天感觉特别的冷,到我上学需要学费时,李瞎子家的日子与李文白家的日子变得一样了,农村出去打工的人一年比一年多,农村的人口在减少,李瞎子的生意也开始没以前那么好了。 好在虽然算命属于封建迷信范畴,但信了几千年的传统大家不愿意舍去,不然李瞎子是没有活路的。他的眼睛只能看到一个轮廓,这样的视力没办法种庄稼,算命的收入是生活的全部来源,给人算一回,从最开始的鸡蛋、大米,到后来一元、两元,给五元的人那是极其的少,算三百回才够我一年的学费,我和李瞎子的口粮也还要算上几百回才够,更没有多余的钱做衣服。 于是,我也开始背起背篓去割草,李瞎子也买不起煤炭了,需要补给柴火,山坡上的杂木枯枝只能我这个视力好的养子去干,李瞎子帮忙往家里背时,也走不快,大多数时间还是靠我这个十来岁的孩子。 从前帮李文白家的四姐弟割草已经有了经验,我便与他们一起在满山遍野割草,有时候陶春兰会把她割的草放进我的背篓。 冬日里的枯黄,伴随着瑟瑟寒风,把双手变得红肿,把嘴唇开出几道口子,只有幼嫩的歌声依旧嘹亮。 肖玲玲是冬天里的天使,她拿出两条她的裤子塞给我:“麦子哥,穿上吧,穿到里面,没有看得见,我也不会告诉别人,谁也不会笑话你的。” 人穷志短这一点,我从那时起就知道,人穷时难以考虑尊严,面对肖玲玲的裤子,我曾在心中抗拒过,却抗拒不过越来越冷的天气。 肖玲玲说:“麦子哥,等你以后有钱了,你要买好看的裤子还我。” 我点点头,把肖玲玲的裤子穿在里面,外面再套上我自己的青布裤子,而冬天依然寒冷。 李瞎子好像不怕冷,一年四季都是穿一条裤子,他感同身受,可能觉得我也只用穿一条裤子,他从没问过我冷不冷,我基本上已经处于半自力更生的状态了。 只有肖玲玲常常在冬天里说:“麦子哥,别抖了,我妈说“男抖穷,女抖贱”,你要是冷,把我给你的两条裤子都穿上吧。” 她略微沉思片刻,又说:“麦子哥,我只能给你两条裤子了,没办法再多给了,不然我愿意把所有裤子都给你穿,你就不用抖了。” 我也他妈的不想抖啊,可实在是冷,不光是抖,一到冬天,两排牙齿还经常不听话,随着身体的抖动不停的撞击出声响,咯噔咯噔的响声让人讨厌,却很难控制。 我曾对肖玲玲说:“要不你把肖大刚和赵小莲的裤子偷几条来。” 面对我这个建议,肖玲玲分析说:“没办法,麦子哥,他们多余的裤子都改给我穿了,要是再少了几条,我老汉儿会更加打我妈了,要是能偷出来,我肯定给你拿来。” 冬日里的太阳也见得少了,遇上阴雨连绵的日子,几乎是从早抖到晚。站在山坡上,望着那连绵无尽的山丘,看不到一丝温暖,拿着手的镰刀已经不知不觉的红肿起来,结出血疤块,痛已经习以为常,可能是知道这痛没法避免,小小的心里没有一丝幻想,冬天只能这样过。 冬日里不只是冷,也没有瓜果可以偷来填肚子,只能鼓动肖玲玲去偷她家的干花生来吃,她胆子小,每次也只能偷出十几颗来,那已经算很不错的零食了。 山村里的冬天也并不下雪,偶尔一年下一场小雪,就是湿冷,感觉潮湿的衣服从没有干透过,穿在身上又湿又冷,脚上的一双胶鞋跟没穿没什么区别。 有一年下了一场特别大的雪,我们几个小伙伴显得非常的兴奋,一个又一个山坡跑着去看哪里雪更厚,肖玲玲穿着胶靴,我和李木、李水、李余赤脚奔跑在雪中,脚很快就麻木了,用我们的精神:既然冷无法抗拒,那就无奈的面对。我们不知道那些不怕冬天的人日子是什么滋味,冬天不冷能叫冬天吗?我们无数次这样安慰自己。 冬日里没有瓜果,水田里能找出一些螃蟹和小鱼,单薄的裤子很容易挽起来。肖玲玲在一旁拔草烧火,我们四兄弟下水田去捉,多少有一些收获,每一次冻得鼻青脸肿的,所以这样的事情也不能经常做,实在是太冷了。 光秃秃的山坡上,每一丝空气是像是寒冰,每一丝山风都像要带着全部的温度,枯黄的草耷拉着,背篼放在一边,我割草,肖玲玲帮我装进背篓里,她边装边安慰我:“麦子哥,你快点割,动起来就没那么冷了。” 我很羡慕肖玲玲在冬天里不会发抖,牙齿也不会像我那样整日响个不停,也羡慕她不用帮家里做任何事情,她好像只帮我做事情。 她的手脚也不会长冻疮,嘴唇也很少开裂,看着永远是那样水灵、滋润。 她家的床铺上铺有毛毯,我的床铺上一年四季都是稻草家竹席,尽管这样,肖玲玲还是常常跟我挤在竹席上睡觉。寒冷的冬天里,屋里能听见外面的呼呼风声,两个人挤在一起睡觉暖和多了,所以我又盼着冬天肖大刚天天大老婆,那样的话肖玲玲就会跑过来,跟我一起挤在竹席上的一个被窝里,她穿得厚,抱起来特别暖和,这是我冬天抗拒寒夜的法宝。 我和肖玲玲一起小学毕业,大概从五年级开始,肖大刚再不许肖玲玲来我家过夜,好像就是哪一次肖玲玲裤裆里突然流了一摊血,肖玲玲开始来月事了,她好像来得比别的女孩子早,从此我们便再不像从前那么亲近了。 肖大刚再和赵小莲打架时,要是白天,肖玲玲便跑到我家院坝里来,要是晚上,她自己缩蜷在被窝里,再不往我这里跑,我问她:“昨晚你家又打架了,你怎么不过来。” 肖玲玲吱吱呜呜的,脸上带着羞涩:“我妈说,男人跟女人不能随便睡在一起,要结婚后才可以。” 我也不懂那么多,我是一个情窦晚开的人,我一直把肖玲玲当妹妹,虽然我看过她身体的每一个地方,那也是出于孩子对男女区别的好奇。 我问她:“你以前不是都跑过来和我睡吗?” “那不一样,我妈说,我现在是大人了。” 肖玲玲经常会露出一副害羞的模样,我也开始懵懂的有些懂得男女之别,却并不懂得男女之间的事情,我只想在寒冷的冬夜里,肖玲玲能给我温暖。 到肖玲玲来月事时,只有在背着肖大刚和赵小莲时,肖玲玲才会给我暖手了,大多数时间我再也没有了给我红肿双手哈气的人,我自己没有多余的温度暖和自己的手,我越来越恨冬天,那寒冷像是来自地狱,那呼啸而过的北方就是地狱的爪牙,抓走了我身上的所有温度,以至于我的颤抖变成冬天里对抗寒冷的唯一办法。 到我开始上初中时,肖玲玲已经不上学了,就是从那时开始,肖大刚仿佛开始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初中的学费够一头大肥猪了,肖大刚认为女孩子上了学也没用,早晚得嫁给别人,反正是嫁给别人,读那么多书不是给别人读了吗?肖大刚这想法并非异类,大多数人都这么想。 十二岁的肖玲玲在家等着长大嫁人,每当傍晚,她背起背篓在放学回家的路边上割草,等我从学校回来路过时,她会大声的喊着:“麦子,麦子,这里。” 我飞快的跑过去,问她:“你怎么也开始割草了?” “我爸买了两头牛,说是让我自己养,养大了卖了钱给我做嫁妆。” 我无法理解肖玲玲那样深刻的话,和她看着我闪烁的眼神,我只是天然的觉得,养牛并没有什么错,那时对于肖玲玲无法与我一起上初中,我心里隐隐有过遗憾,可我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少年。 肖玲玲是渴望上学的,她会一直问我学校里的事情,把我的初中课本拿出来翻看,眼里透露出羡慕神往的目光。 自肖玲玲开始割草、放牛时,冬天时,她的手也与我一样红肿起来,粗糙起来,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她把手从后面伸到我的腋下:“麦子,给我暖一暖。” 当我回头看肖玲玲时,她的胸部开始大起来了,我很好奇,怎么胸部就大起来了呢?在我多次强烈要求下,肖玲玲才给我看了几秒钟,我看见那里鼓起一个包,包上的那个深色的点,好像比我胸口的两个点大一些了,那时感觉肖玲玲越来越美了,常常在夜里梦到她,但我不好意思告诉她梦里的事情。 冬天依然寒冷,而肖玲玲再也不送我裤子穿了,我问她:“天都这么冷了,你还不送裤子给我。” 这时,肖玲玲会把目光转到那些枯黄的衰草上,或者孤零零的枝丫上,或者她那两头水牛身上,也不看我,说道:“不要脸,怎么找我要裤子呢?” 我是认真的:“肖玲玲,你变了,你不给裤子给我穿了。”我捞起自己单薄的裤脚,两条腿露给她看:“你看,我现在就一条裤子,我一共两条裤子,这条穿,那条就得洗。” 肖玲玲说,我唱歌给你听吧:“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 听她唱完歌,我还是冷,冬天里的歌声不好听,无法让我暖和起来,我只能站起来在山坡上颤抖着,抖起来好像就没那么冷了,又好像浑身抖起来时,正好合上了寒冷的节奏,只有抖起来,两排牙齿响起来,冬天的滋味才是不掺假的冬天。 当寒冷来临,肖玲玲再也不给我裤子时,我感觉和她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每到冬天,很多老人会去世,大概是与天太冷又关系,记忆里死人最多的时候是冬天,每到这个时候便有好东西吃,再穷的人家,死了老人都会热热闹闹办一场,四邻都要去出份子钱,虽然不多,就像把钱凑在一起打牙祭,出了钱全家都去吃,冬天里唯一的希望就是盼着那家赶快死人,吃顿好的,身体会暖和一些。 就在我读初一的冬天,放了寒假,已经快过年了,肖玲玲哭着在山坡上找到我:“麦子,我妈跑了。” “你妈不是经常跑吗?没事,晚上就回来了,最多一两天。” “这次不一样,以前我妈走时不拿东西,这次是一大早,我和爸都没起来,她那了衣服、身份证走了。” 李木年纪大一些,说:“肖玲玲,你妈肯定跟那些出去打工的人一起出去了。” 我也无能为力,只得安慰几句,肖玲玲在我这里得不到答案,又哭着往家跑。 随后我听见肖玲玲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就像李敏被李文白打时一样的哭声,而且肖玲玲的哭声特别尖锐,就像刺痛了我的心。 我楞了一下,扔下手里割的草,红肿的手紧紧握着镰刀,冲到肖大刚身后,一镰刀砍在肖大刚的腿肚子上,大声喊道:“肖大刚,你把老婆打跑了,现在还打肖玲玲,你是不是人?” 肖大刚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捂着腿肚子,满手鲜血,气急败坏的喊道:“李瞎子,你家儿子杀人了!李瞎子,你家儿子杀人了!” 我拉着肖玲玲的手,肖玲玲躲在我身后瑟瑟发抖,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肖玲玲也会在冬天像我那样抖,抖得更厉害。 李瞎子三步并作两步的跑过田坎,可能眼睛看不见,盯了好一会儿,才从肖大刚的院坝里撤下一件衣服,帮肖大刚把腿肚子裹起来,安慰道:“麦子与玲玲从小玩到大,看你打玲玲,他心痛。” 肖大刚撤着嗓子喊道:“小杂种,老子打她管你屁事。” 李瞎子说:“凡事都有定数,肖大刚,别为难孩子了,这医药费我陪。” 我举起镰刀,远远的对着肖大刚:“你要敢再打肖玲玲,我杀了你。” 肖大刚狂风暴雨的骂了一阵,我拉着肖玲玲早已跑上山坡去了,肖玲玲还是哭,我看见她身上好几道血痕,那一刻的冬天,热血沸腾。 第009章夏夜爱恋 自我砍了肖大刚腿肚子那年冬天,好像以后的冬天都不再冷了,而肖玲玲越来越累,她妈赵小莲确实跑了,听说是跑到广东去了。 肖大刚也再没有打肖玲玲,但能经常听见他的怒吼声。 对于我砍了肖大刚那一镰刀,其实只是割伤了他的腿肚子,伤得并不深,肖大刚自己用白酒消毒后包起来,过十几天以后就好了,不知道为什么,自那以后,肖大刚对我特别好。 肖大刚老婆赵小莲跑了,他再没有可打的人了,或许他已经开始反省自己的暴力行为,天黑以后,他常常提着一瓶老白干到李瞎子家里来,李瞎子不喝酒,抽肖大刚的烟,两个没有老婆的人能胡扯老半天,他常常对李瞎子说:“李八字,你这儿子有种,以后你老了肯定没人敢欺负你。” 每当肖大刚夸奖我的时候,李瞎子笑得很开心。 赵小莲跑了没有音讯,肖大刚好像也从来不谈起他老婆的事情,好像已经认命了,不悲不喜。 肖玲玲的家务事重了,从前赵小莲做的很多家务事,诸如洗衣、做饭、喂猪、喂牛、割草等等事情都得肖玲玲做,肖玲玲越来越没有时间和我玩了,只是她割草的时间一定是我放学回家的时间,她好像一定得在路边等着我才安心似的,有时候她把我的背篓和镰刀放在路边,等我到了,我便可以直接开始割草。 初中三年,农忙时节,学校会放八天农忙假,学生大多都是农村的孩子,放这八天回去帮家里干活。 以前赵小莲没跑以前,放农忙假时,我去帮陶春兰家干些活,那时我年纪小,主要是和我的兄弟们伙在一起。赵小莲跑了以后,农忙假期里,我每天都帮肖玲玲干活,那些农活带给人的劳累一生难以忘怀,并且不能创造什么价值,只够勉强糊口,填饱肚子。 西南农村里最集中的几样农活主要是割麦子、种麦子,插红薯苗、挖红薯,种玉米、收玉米、插秧苗、收稻谷,这是几样赶着时节做的大活,需要集中时间赶着时节做完,平时里拔杂草、捡绿豆,种收豌豆、种收胡豆、种收花生、种收油菜……这些还都是零碎的活,一年四季挑粪浇庄稼,是农村里时时可见的事情,好像地永远都在浇,从没歇息的时候。 生活在农村十几年,从没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感觉,更没有一刻觉得那是“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悠然自得,直到我离开那个山村以后,再也不想回去种地。我非常知道我那四个一母同胞的生活有多艰辛,知道一年到头有多少活要干,我实实在在体会到了农民生活的艰难,简直就是身在人间,如在地狱,等我走出家门以后,常常想,那样活着与死了没什么区别。 初中三年,我一有空就帮肖玲玲干活,边干活边背李瞎子教我那些算命的口诀,到初中毕业时,我已差不多把李瞎子教的口诀全背熟了,而我一点也不想成为一个算命的。 李瞎子当着我的生母陶春兰的面说:“麦子要读书,花多少钱我也愿意”,而李瞎子对我时,却没有一天不是劝我不要读高中了,用他的话说:“读了初中可以了,高中三年的学费,够盖一间新瓦房了,上了高中就能考得上大学吗?考上大学又能怎么样呢?人命天注定,麦子,别上高中了。” 李瞎子到底有没有钱,我不太知道,别人说李瞎子存了很多钱,那时的我没法相信,一个算命的,能有多少钱呢? 李瞎子养育我十几年,初中毕业时,我十六岁,李瞎子养了我十四年半,我一直把他当父亲,他苦口婆心的说挣钱难,让我别上高中,我没有反对,我知道钱的艰难。每每回想起当初决定不上学时,我能清晰记得我那时心中的感受。 从小到大,我心里一直存着一块地方,这块地方存放着我的私密情绪,私密到不给任何人说,就是肖玲玲也不知道。在我从小到大的心里,我一直认定自己是一个被亲生父母抛弃的人,李瞎子不过是娶不到老婆,他养我并非为了爱心,而是要我为他养老送终,如果有一天我能有选择的权力时,我一定好好为自己而活,心里一直这样期盼着自己快些长大,快点脱离地狱一般的生活。 等我决定听从李瞎子安排,不再上高中,李瞎子显得非常高兴,他不知道我自己的计划,我不甘的心隐藏得很好,这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孩子天然的防御性。 肖玲玲见我不上学了,她既埋怨又高兴,她知道我爱看书,什么书都爱看,肖大刚存的那些书,初中三年里,肖玲玲基本上全部拿出来给我轮流看了,这一点我很感谢肖玲玲,感谢肖大刚一直存着那些中外文学、历史类书籍,苏联文学特别多。肖玲玲暑假来问我:“麦子哥,你不上学了吗?” 我若无其事的说:“是啊,以后我们都不上学了。” “那你有什么打算呢?” 我笑一笑:“没什么打算,学算命吧,还能什么打算呢?” “你真甘心做一个农民吗?” 我不能告诉肖玲玲我的真实想法,我已经开始讨厌她了,不是肖玲玲这个人讨厌,她不只不讨厌,反而像一个熟透的桃子一样诱人,我讨厌一眼望得到头的生活,我已经知道,李瞎子和肖大刚在商量我和肖玲玲的婚事。 我虽然十六岁,但我大概知道肖大刚的想法,肖大刚就这么一个女儿,他不愿女儿远嫁,我和肖玲玲青梅竹马,加上我曾为了肖玲玲砍他一刀,他认为我是最爱肖玲玲的人,而且我也没什么负担,将来需要孝敬的人就李瞎子一个,与肖玲玲结婚,两家离得这样近,相当于一个上门女婿。 成长过程中,我也渐渐看清李瞎子的想法,他想我一直活在那个山村里,他的视力越来越不好,就快要全瞎了,他需要一个人照顾他,他希望那一个人是我,等我和肖玲玲结了婚,他便可以高枕无忧了,李瞎子这种自私的打算让我心中非常愤怒,以至于我也开始讨厌肖玲玲。 初中毕业以后,我表现得像一个乖孩子,李瞎子问我他教的那些口诀时,我都能对答如流,李瞎子非常高兴,他说:“麦子,你学了算命不一定非得当算命的,你不是瞎子,你能种地,娶老婆生孩子都可以,闲时还可以算命挣钱,生活不用愁……” 我听着李瞎子这些言论,心里非常的反感,但我不能表现出来,我需要攒钱做路费,我知道,没有路费我出不了这个门,我要去哪里,心中已经打算好。在我初二时,捡到一本杂志,整本杂志都是介绍深圳的,我反复看了很多遍,去深圳干嘛不知道,但我已经知道我走出这个村要去哪里。 利用买菜、买米,买各种东西的时机扣钱,扣下的钱悄悄藏在竹林里一块石头下的塑料袋里。其实我知道李瞎子的钱箱放在什么地方,那钱箱从来没有超过二百块,每到二百块,他就会去银行存起来,二百块我是无法出门的。 我会想着各种借口找李瞎子要钱,甚至去参加别人红白事时,也会把李瞎子交给我的份子钱扣一半,我直观的判断,这种事情送了多少钱,没有人会问,也确实没有人来问李瞎子。 那时的李木和李水已经在读高中,李余读初二,李文白的大女儿李敏已经去广东打工。 可能是陶春兰出门前,告诉了她家里三个儿子我已经决定不读高中了,暑假里,李木、李水、李余单独来找我,问我为什么不继续上学了,我没有告诉他们我的真实想法,我要为我自己的计划严守秘密。 十五岁的肖玲玲长得亭亭玉立,除了她的手因为干农活显得粗糙。我从她看我的眼神中得知,她几乎已经认定我就是她的男人了,如果我要睡她,她随时都会愿意,而且肖大刚好像也默认我可以和她女儿干任何事情,我知道的,但我一直保持着与肖玲玲的距离。肖玲玲以为我是一个正人君子,我自己都没觉得自己是一个正人君子,我为我的计划压抑着青春发育的冲动,加上当我知道李瞎子和肖大刚在计划我的人生时,而这个机会中就有肖玲玲,我讨厌这个计划,对肖玲玲有种天然的抗拒。 如果肖玲玲也有一颗奔向外面世界的心,我会告诉她我的计划,带着她一起逃出这个地狱般的生活,但那时的肖玲玲一直在我面前畅想美丽的乡村生活,我无法相信,我要在这山村和肖玲玲生活一辈子,我每天要像李文白一样往地里挑粪,每天要抗着锄头上山…… 夏天暑假里,正是玉米快要收割的季节,肖大刚在山坡上搭了一个棚子,每夜守着快要收获的玉米,担心即将到手的劳动成果被别人抢先偷了。像肖大刚这样在玉米地旁搭棚收玉米的人家很多,李文白家每年这个时候也这样做。 那一天,肖大刚又喝醉了,醉得不省人事,肖玲玲来叫我一起去山上帮她守玉米,李瞎子显得极其的高兴:“麦子,快去吧,狗日的肖大刚又喝醉了,玲玲怎么守玉米呢?麦子,你快去帮帮忙。” 李瞎子不劝我,我也会去的,在我的心里,肖玲玲是一个可怜人,她把梦想放在了这个山村里,又或者是放在了我和她以后的家庭生活中,如果不是这样,肖玲玲和我应该不会分开,我们有太多记忆重叠在一起,她长得那么漂亮,唱歌又那么动听。 到山上的棚里时,夜空里的星光照耀下的大地一点也不美丽,我清楚的知道放眼能看见的那些地方有什么,哪块田是谁家的,哪块地是谁家的,哪块地里种着什么,甚至知道哪块地今天浇了屎尿,我担心我要一辈子在这里望着这片星空,心里莫名其妙的害怕我离不开这里。 肖玲玲在竹棚里点了蚊香,带了一大壶茶水在棚里,夜晚虽然温度比白天凉快不少,却依然炎热,被炙烤一天的地往上冒热气,山风并不能让人觉得温度舒适宜人,手里还得拿一把蒲扇才能凉爽一点。 肖玲玲穿着一件短袖体恤,加一条肥大的长裤,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看着肖大刚把玉米地种得如排兵列阵一般的整齐,肖玲玲说:“麦子,以后这些地都是我们的。” 我使劲喝了一大口茶水,差点呛出来,咳起来时,肖玲玲给在背上拍了几下:“慢慢喝,茶水有的是,喝完了家里还有。”她给我拍背时,我明显感觉到她高耸丰满的地方蹭在我的手臂上。 我故意往旁边稍微挪了挪,说:“好热,天太热了,你就别靠这么近了。” 黑夜里,我没有看见肖玲玲的表情,她沉默片刻,又靠过来,拿着蒲扇给我扇风:“麦子哥,你为什么不像以前那样跟我好了。” “怎么不好了?别瞎想。” “我们以前睡一个被窝的,你现在从不让我靠近你,今天要不是我来叫你,你会来吗?” “我怎么知道你在山上过夜?现在不是来了吗?你爸也真是的,怎么能放心你一个人在山上。” 肖玲玲又说:“麦子哥,我们早晚都是两口子,你现在也决定不上学了,以后我们就能天天在一起,你知道吗?我爸和你爸在商量我们结婚的事情。” 我冷漠的回答:“你知道吗?女方未满二十,男方未满二十二,结婚证都没办法办,结什么婚,结鬼婚啊?” 肖玲玲马上解释说:“很多人不都是先结婚,等到年龄了才领证的吗?” 肖玲玲从没问过我愿不愿意娶她,她天然的认为我是一定愿意的。农村能娶到老婆是一件极其光荣的事情,以我当时的条件,一个瞎子的养子,家里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肖大刚在几年前就修了楼房,能娶到肖玲玲这样漂亮,家境在农村也算殷实的老婆,简直应该谢天谢地,肖大刚、李瞎子都这样想,所以他们从来不问我。 第010章 山坡上的秘密 如果抛开我害怕走不出那个山村,我肯定已经把芳香四溢、水嫩貌美的肖玲玲按倒在身下,而那时的我,一看到肖玲玲靠过来,心里就泛起恐惧,我害怕我一粘上她,就再也无法继续我的脚步,我害怕农民那苦逼的日子会伴随我一辈子。 听着肖玲玲的解释,我抢过蒲扇,拼命的扇起来。 肖玲玲抓起另一把蒲扇,笑道:“你急什么,这里不是还有一把吗?” 我只顾扇着风,一句话也不想说,我害怕自己把持不住,我害怕玷污肖玲玲后,我离开了这里,会耽误肖玲玲的一生,我曾那样的与她好,我绝不能伤害她。 我不知道走出这个山村,以后我会怎么样,我只想着逃离这种日子,对离开这个山村以后的日子更加迷茫,我不能给肖玲玲承诺我离开后还会回来,我无法保证我能荣归故里来娶她,我不能让她为我而等待,她是我的好妹妹。 我依然坚决的想要离开,我一直固执的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这山村更苦的日子,太苦太艰难了。我从小生活在山村里,我知道山村的艰难,就像陶春兰那样勤劳能干的人,依然骨瘦如柴,没一天好日子过,这是一种社会最底层的生活,最卑微的生活,卑微到谁都可以踏上一脚。 我永远记得亲戚在镇上当书记的那一家,他家也同样是种地,但他家有了村里第一台黑白电视机,村里的第一台彩色电视机也是出现在他家,村里亲戚当官的就只有他家,而他家最富裕。 农民的劳动成果根本就不值钱,陶春兰和李文白是我见过最勤劳、最拼命的农民了,想尽一切办法,恨不得床上都种上庄稼,也还是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家的孩子一年才能吃两个鸡蛋,全家六口人,就像六个瘦猴子一般。 我常常想,就算是出了这个村,我将死在前进的路途上,我也是愿意的,我不想跟肖玲玲结婚、生子,老去,重复李文白那样的日子。 我不想像牲口一样活着,我不想除了干农活就是干农活,好像一辈子就是为了挣那口饭,就像肖玲玲养的那两头水牛,甚至不如那水牛,水牛也不是天天都耕地的,一年大多数时候还都能闲着。只有农民每天都要做事,做不完的事,事情就像庄稼地里的杂草,一天不拔,就会越积越多,最后淹没了庄稼。 我读过历史,我知道这山村的日子与几千年前一样,锄头犁耙、播种收获、看天吃饭……难道我还有重复下去吗? 多年以后我回忆起肖玲玲,那时的她并没有错,我的希望在走出山村,她的希望是我能永远和她厮守,都是怀着各自的梦想。 对于外面的世界,基本上是从肖玲玲家的电视上了解到的,李瞎子看不了电视,我可以到肖玲玲家去看,所以李瞎子节约了买电视的钱。 肖玲玲也同样从那台电视上看到外面的世界,那时的她却从没有向往之心,就像后来我在深圳夜总会遇见她时,她说:“麦子哥,我要不是来找你,我不会走出那个地方,我也不会变成没有脸再见你的肖玲玲。” 尽管我离开山村后见到的肖玲玲堕落了,她依然活得比当农民时更像一个堂堂正正的人,起码有漂亮的衣服穿,有美味佳肴,能住进冬暖夏凉的房间,哪怕那是短暂的享受,起码享受过。 我曾在肖玲玲拿肖大刚的书里看到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罪与罚》中写到:人穷,您还能保持与生俱来的高尚的情操,可是穷到一无所有,那就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办不到了。对于一个一贫如洗的人,甚至不是用棍子把他从人类社会中赶出去,而是应该用扫帚把他扫出去,从而使他斯文扫地,无地自容。 我小时候看到的农民的穷,属于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穷,就像骨瘦如柴的我的生母陶春兰,她那样勤奋,努力,一个抓阄就可能剥夺了她公平分得土地的权力,无论怎么节约,依然不够孩子的学费,她不得不远走他乡。 十六岁的我固执己见,对男女之事不感兴趣,不敢感兴趣,我害怕那一点点曙光毁在我自己手上,哪怕肖玲玲那样暗示我,我也不敢与这个从小一起钻被窝的美丽少女,有丝毫越轨行为。 肖玲玲却比我胆大,她说:“麦子哥,我无法想象,我不嫁给你嫁给谁?除了你,我谁也不嫁。” 那时的我不敢当面拒绝她,也不敢告诉她我的想法,我怕她为了自己的梦想,联合肖大刚和李瞎子,把我留在山村里。 肖玲玲为我的坐怀不乱感到高兴,她说:“麦子哥,你真是个好人。” 当她用手突然触到我身下坚强挺立的那一根时,她害羞的往后退了退,随后又说道:“你是为我们没有结婚才忍着的吗?” 我随口“嗯”了一声,虽然身体躁动无比,可依然无法比我想要离开山村更强烈。 我喝了很多水,不停的走到地里去撒尿,我还是一次又一次回到棚里,我不放心如花似玉的肖玲玲一个人睡在山坡上。 我也不想和肖玲玲讨论人生和理想,我只想着我快要离开家乡了,那时感觉,一旦离开,这里的一切将和我再没有关系。我离开以后,肖玲玲肯定会有的是人娶她,我完全不用担心;李瞎子不是我的父亲,他太过自私的想把我留在身边,那时的我非常恨他;李文白和陶春兰抛弃了我,我对生父生母没什么感情,那时的心里只有怨恨;而我的同胞兄弟们,我也管不了他们,我只想离开。 我无法再和肖玲玲睡在一起,甚至怕她碰到我,不敢正面看她温柔深情的眼神,为了能走出山村,我必须要放弃我的念想,我不想出去后还有牵挂,我以下定决心不再回来。 夜风吹得苞谷地哗啦哗啦的响,就像有人在地里穿梭一样,我假装紧张的站起来看着玉米地,肖玲玲偏要过来拉我:“快到棚里来,棚里没有蚊子。” “我去看看地里,是不是有人在偷苞谷,你快睡吧,我守上半夜,下半夜你换我。” “麦子哥,不用这样守的,我们睡在这里,还有人敢来偷吗?”肖玲玲把我拉回棚里,神神秘秘的说:“你知道吗?当初你砍我爸那一刀,私下里我爸使劲的夸你呢,他说你一定会对我好的,说你见不到我被别人欺负,你是个好人。” 想到自己不久就要离开了,我不想说任何让肖玲玲不开心的话,只好说:“你拿裤子给我穿过,我当然要帮你了,要是你妈在,你爸也不会打你,我那时候也是一时冲动,不该砍你爸的。”我故意这样说,我想让我走以后,肖玲玲能把这句话告诉肖大刚,肖玲玲记忆力好,那么多歌词都能记下来,她一定会记得我给她说的这些话。 棚里比外面更黑暗,黑暗的好处是可以掩盖面部表情,无论是愧疚还是害羞,都看不见。 因为看不见羞涩,肖玲玲说话更大胆:“其实,我们不用等到结婚那天的,我很快就是你老婆了。” 尽管肖玲玲大胆的说着,我能听出来,她依然害羞,她说的时候,身体一动不动。 假如她把嘴唇凑过来,我或许就再难以把持了。 她只是从电视上隐隐约约知道情侣之间的那些事情,并不完全了解,她只读过小学,学校里不会教夫妻之间应该做什么事情,她妈又跑了,更不会有人教她。而我只是从书中看过男女情爱,在贫穷的日子里,我无法想情爱的事情,任何会影响我走出山村的因素,我都想避免。那时的我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的珍贵,也不懂得珍惜肖玲玲的善良纯真,害怕在山村过苦日子的心思占据着我的心灵,我对外面的世界有无限的好奇,就像我身体中天然流淌着要出逃的血。 我曾担心李瞎子会知道我的心思,因为他会算命,很多人都说他算得很准,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算到我会逃出去,不知道他有没有算到他安排的这场婚事不会成功。 我也背了李瞎子的所有口诀,我却无法算出离开山村后会怎么样,我也无法算到我离开后肖玲玲会怎么样。我以为我不会再从事算命挣钱的事情,那时的我无法知道,最后我还是用李瞎子交给我的本领生活。 我摇动着蒲扇:“只要没结婚,就还不是两口子,玲玲,你不想你妈吗?” “想啊,可是她也不写信回来,不知道她在哪里。” “你结婚不等你妈回来吗?” “可是不知道她会不会回来啊!”肖玲玲突然笑起来,说道:“麦子哥,你怕我碰你,是不是?你忘了以前的冬天吗?你总是抱着我睡觉,那时你怎么不害怕呢?” 或许肖玲玲认为抱在一起就是两口子。 我以前跟肖玲玲在一起时有很多话说,可是我知道我们将要结婚时,我发现跟她在一起时,已经不知该跟她说什么了:“现在是夏天,又不是冬天,这么热,两个人当然要离开一点。” 肖玲玲拿着蒲扇拼命给我扇着:“这样会凉快一点吧?” “你不热啊?我自己扇,你也自己扇,我们都凉快。” “我不热,不像你,冬天怕冷,夏天怕热。” 肖玲玲呼呼的扇着蒲扇,见我不说话,突然从身后把头伸到我的脖子上,少女的体香立刻迷漫我的全身,细嫩的脸庞靠着我的脸颊,我没有听到她是否兴奋异常,只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膛蹦蹦的跳,像要从桑子眼蹦出来。 她丢开扇子,突然抱着我的头,用她的嘴唇堵住了我的嘴,我不由自主的把手伸向了她的胸口,手中抓住了那坚挺酥滑,脑袋嗡嗡的开始响起来。 我坐着侧着身,歪着头与她堵着嘴,就那样僵持了好一会儿,我感觉到呼吸不过来了,脑海中闪过肖大刚和李瞎子满意的笑时,我突然推开肖玲玲:“太热了,我去外面吹吹风。” 肖玲玲没有生气,她很高兴地说:“麦子哥,我们现在是两口子了。” 那时的我,隐隐感觉到自己犯了错,甚至为自己默默计划着离开而愧疚。山村长大的我,对成年人的男女事情并不懂,只觉得女人的嘴和胸部都异常的神秘,而我却已经触碰了肖玲玲的神秘,就像她说的那样“我们现在是两口子了。” 我开始悔恨我没有控制好,我占有了她,但我又是一定要离去的。当我触碰了肖玲玲的神秘,我想着该不该带她一起离开山村,而我又主观的判断肖大刚一定不会让她离开。 肖大刚老婆已经跑了,他一定不会让女儿再跑了,外面早已传出不好听的谣言,说赵小莲是跟男人一起出去的。在农村里,谣言很快会传得活灵活现,有人说亲自看到了赵小莲和一个男人坐车走,更有人说在县城宾馆里,亲自看到赵小莲和男人住一间房,肖大刚表面上不理会这些谣言,但他的农活已经没有从前那样好了,瓜果树木也很少修剪打理。 我能为了肖玲玲被她爸打而砍他爸,在我心中是要一辈子保护肖玲玲的,其实就算要偷偷带肖玲玲跑,我也不在乎肖大刚什么感受。而我心里盘算着一件极其要命的事情,如果我要带肖玲玲一起走,我需要多一倍的钱,甚至更多。我自己想着,如果我一个人出去,多么的苦我也甘愿,要是肖玲玲跟我一起出去,我不会舍得她餐风露宿,不想她跟我一起受苦。 我知道出去的辛苦,是从同村打工回来的张三娃那里听到的,他说从我们家到广东,坐车都需要三天三夜,车上挤得连厕所都上不了,三天三夜没办法睡觉,车厢里到处都是人屙的屎尿,臭烘烘的,等到广东时,两个腿肿得走不了路。 第011章算命赶集 坐火车那样辛苦,坐汽车呢?那时每逢赶集时,我牵着李瞎子去街上摆摊算命,李瞎子听着别人的夸耀:“李八子,你儿子都这么高了啊!”“李八子,你儿子好标志啊,能讨婆娘了,真是好福气啊!”…… 而我却专注听着别人说外面的事情,有人说坐汽车需要更久的时间,有的汽车中途掉下悬崖,整车人全部摔死了;也有人说,汽车需要翻过很高的山,没到过那么高的山的人,根本受不了,谁谁谁就受不了中途回来了,不回来不行,会死人的。 小镇上的那些人聊天和传谣言一样,说得唾沫横飞、活灵活现,一个比一个说得精彩,甚至有人顶黄:“李棒槌,你根本就没出去过,你知道个屁。” 李棒槌昂着脖子,青筋暴起:“我怎么没出去过?你他妈才放屁,老子才回来的,等这阵子忙空了,马上又要走。” “刘天棒,你出去也没见讨个婆娘回来啊?” 刘天棒嘴上叼着红塔山,一脸不屑:“老子才不急,外面婆娘多得很,随便挑。” “刘天棒,你家房子都快倒了,那个女人能跟你?吹牛皮不上税哦。” “老子的房子倒了关你球事,老子以后住城里去,那房子谁要谁拿去。” “刘天棒,你不是跟着老赵扛钢管吗?有那么挣钱吗?哈哈哈。” 他们胡扯这些我最不爱听,但是我爱赶集。 初中毕业以前,我也常常牵李瞎子去集上,那时我是躲着别人的目光,害怕别人知道我是李瞎子的儿子,虽然别人一直都知道,每次我把李瞎子牵到时,自己躲得远远的,跑别处瞎逛,到中午吃饭时才买了吃的给李瞎子送去,然后又跑开,等到集上的人快散尽时,我才去牵李瞎子回去。 那时我很讨厌牵李瞎子出门,自我开始思考问题时,我就想,这狗日的李瞎子以前没我牵不是照样出门吗?为什么现在就要我牵呢?况且你又不是真瞎子。 渐渐的我明白,李瞎子让我牵着他出门,是要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他李瞎子的儿子,这更让我觉得恶心。 自我有了出逃计划时,我爱上赶集了,牵着李瞎子也不再怕丢人,我知道,我一定会离开这里,这里每一个笑话我的人以后都将不再见面,所以我开始变得坦然。 我开始守着李瞎子算命,他也乐意我守着他,他说要让我多学习,多听例子,而我喜欢帮他收钱,这时候我才发现,李瞎子很有钱。每逢赶集时,我在一旁观摩和帮着收钱,胆子极小的扣下来,多的时候有十好几块,九十年代,农村十几块一斤很多了,那时的大米才三四毛钱一斤。 边收钱时,也注意着李瞎子怎么算命,我发现他很少说不好听的话,就是说来算命的不好之处,也都是说以前的,比如说“你小时候有过血光之灾”,“你家里前两年很是不顺”……要说人的以后不好时,一定会补上一个对策,告诉他怎么怎么就能避免那些不好,然后就全好了。 不同的命收钱多少也不一样,要是以顾客平等来说,这是不对的,都是算命,说的时间也差不多,为何就要分别对待呢?这就像肯德基买汉堡,如果穷一点的人进去二十一个,有钱人去二百一个,这显然行不通,但放在算命上就可以,给钱的人还都很高兴。后来我想通了,就像汽车4s店,比较差的车去保养一次钱少,好的车价格就贵十几倍,抛开所用的量和材料不一样,其价格的比例依然是很夸张的,因为开好车的人有钱,但是李瞎子怎么知道某个来算命的有钱呢? 通过我的总结,来给儿子算命的都愿意花钱,来给老人算命的不太愿意花钱,来给自己算命的如果是要出门的舍得花钱,问自己家里事情的不太舍得花钱,问婚姻大事的舍得花钱。 其原理是根据五行对应出生的日期时辰,加上袁天罡的推算办法,要说不准还真不能这样妄断,人本来就分那么些种类,古老的传承就是总结了各种人的各种结果,要说一定准也太过认真了,大原则不会有太大的偏差。 古老的算命传承有他存在的道理,人乐意知道自己的未来,哪怕是一点点吉祥的预兆,也能给心中一些激励。而且几千年来,算命也是如现代的统计学、大数据,什么类型的人什么结局,什么类型的人在什么年代有什么样的遭遇,都是如大数据一般统计了上千年。 李瞎子算命不胡说八道,依照问命人提供的生辰八字,对应他师傅传承下来的口诀,如遇不好的地方,说的时候会委婉一些。有的不说,比如来人是问婚姻,但依照古法推测发现前程迟滞,但问命人并为问前程,而是求婚姻那就只说婚姻合和,说多了徒增担忧。 李瞎子绝不为了钱而故意违背所测算出来的口诀,他不是一个骗子,他在以古法做工具,为人提供咨询一般。他告诉我,算命术是一个工具,就像柴刀,既能砍柴,也能伤人,依照古法口诀,自己加以委婉的解释是可以的,但绝不能胡编乱造,不然会遭报应。 正因为李瞎子有原则,所以大家说他算得准,守住原则也就是守住自己的饭碗、自己的名声。 依照口诀而说,信不信、准不准就让问命的人自己判断,自己的情况自己最清楚。 农村里很多人出生时,具体时间记得不准确,就像我,没有手表,没有接生婆,只能推测大概时间,所以李瞎子给人算命要反复确认具体时间,还会问一问出生时天气是什么样,周围的人在干什么,以此来对比时间是否有差错。 也有不收钱或者象征性收几毛钱的时候,快死的人不收钱,这是算得极准的,也是获得名声的最好买点,依照口诀,阴阳五行合和机缘已完,生命就快走到终点,这就不收钱了,或者随便对方给不给。如果被算的人又多活了一些时候,他也不会怪李瞎子,他会庆幸自己没死,要是问起来,李瞎子再好话搪塞几句,说积德行善加寿即可。 有的人不用算,一问他家里情况,就知道有段时间命运悲苦,就像陶春兰,农村里养四个孩子,没有不命苦的,四个孩子都注重上学,晚年肯定享福。像陶春兰那样正在艰难中的人,多安慰和鼓励,象征性收一点钱,她会心存感激。 李瞎子私下告诉我:“其实人的命不用算,告诉你将来会怎么样也没用,命里早已注定,人一辈子祸福相依,平时多行善积德的人一定能善终。” 命中注定这件事,不能单一的说是等着命运安排,“命”是指生命的所有,包括性格、为人、做事态度、观念等等,“命”注定了,不会只注定某一方面,一定是生命中的所有因数相配合。 注定穷的人,也注定他好逸恶、劳好吃懒做;注定败家的人,也注定他五毒必陷其中一二,凡事还得向内看,向内看清楚了,自己也就能算出自己的命运。 算命以前先默念师傅口诀,默想师傅容貌等,各算命师所用办法根据师门不同而有区别。 自赵小莲离家出走以后,肖大刚就不去赶集了,所有买卖的事情就交给肖玲玲,肖大刚讨厌别人问他:“大刚,你婆娘写信回来了吗?”这看似友好的问候,却藏着扎人心的针,问候的人一转头就会对旁边人说:“看,就是他婆娘跟人跑了。”“哦,跟男人跑了的赵小莲啊!”肖大刚听到这些很难受,他干脆不去赶集了。 实在有重的东西要挑到集市上去买的,他带个草帽,把帽檐拉得很低,遮住大半边脸,东西挑到集市上买了就走,也不像从前那样悠闲的逛了。 自和肖玲玲一起在山坡上过夜守苞谷,我触摸了她的神秘处以后,我的心里一直很纠结,老是想着我走了以后她怎么办? 肖玲玲却显得比从前更高兴,在我面前时显得更亲近了,好像我们已经是两口子,去赶集时,也不避讳,还时不时的挽起我的手,我们两个在前面走,我的另一手拿着棍子牵着后面的李瞎子。 三天一次赶集,这是农村的交易盛会,平时寂寞的路上变得热闹非凡,挑东西去卖的大老粗、壮妇女,背着背篓的小女人、老太太,精心打扮过的青年男女,带着孩子的一家大小,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走在这条路上。 卖东西的天还没亮就去了,为的是占一个好位置;买东西的不慌不忙,要等到街上货物延绵时,才好货比三家;接着赶集去相亲的人,新衣新裤,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的,衬衣外的上口袋里放上一包好烟,自己舍不得抽,得见了面才拆开来;有人去凑热闹,有人去逛农作物的行情,有的人是去偶遇故人,有的人遇上赶集这天,有事无事必须去一趟…… 集市上五花八门、琳琅满目,布、针线、衣服、床上用品、家具、电器、竹编、五金、农具、棺材、花圈,锅碗瓢盆,油盐酱醋,鸡鸭鱼肉,大米面粉……这种都还是正规商品。 卖跌打损伤药的如演戏一般,连说带唱,吆喝得热气腾腾,犹如那唱得极好的独角戏,笼络大群人围观,久久不散场,卖的都是些无害也无用的骗钱药,看着很是有劲,上当给钱的不少,大多都是老年人。 耍把戏的偶尔也能看到,唱歌跳舞的偶尔也有,赶集时,如走进了一个麻雀群,到处叽叽喳喳的闹腾。 那些相亲的,故旧相见的,请客吃饭的,趁机打牙祭的,旧情复炽的,坐在敞开一面墙的食店里,让人看了垂涎三尺,羡慕不已。这样的食店我离开山村前一次没去过,李文白家的孩子就更没进去过了。 大多卖东西的摊位都是沿街、沿路临时摆起来的,到散场时再收拾离去,留下垃圾遍地。也有诸多吃的临时摊位,各种现煮现卖的吃的香气肆意,我和李瞎子也就是在这样的路边摊吃上一碗麻辣小面,已经是让李文白家的孩子羡慕得很了,他们一次也没吃过。 自从我不上学了,每次赶集肖玲玲都和我一道去,认识我们的知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不认识的以为我们是一对小夫妻,肖玲玲乐意让别人以为我们是小夫妻。 狗日的李瞎子也是完全不要脸,别人问他:“李八字,你娃儿都娶婆娘了啊!”李瞎子脸上笑得快炸开了:“是啊!是啊!” 肖玲玲也很高兴,只有我觉得很是难为情。 十五岁的肖玲玲已经一米六的身高了,南方女子普遍不高,身材玲珑娇小,肖玲玲这身高随他爸。一头黑发披在肩上,身材玲珑有致,走起来如三月柳枝,小巧可人的鹅蛋脸上,明媚皓齿,少女鲜艳饱满的嘴唇娇艳欲滴,一身碎花连衣裙随风飘荡,咯咯的笑起来时,胸部起伏跌宕,让人看得心潮澎湃。 很多二流子男人见了都想方设法靠近肖玲玲,说些调戏的话,估计肖玲玲遗传了肖大刚和赵小莲的闹腾劲,她手紧紧抓着一把明晃晃的镰刀,在空中胡乱的飞舞着,用她唱歌时嘹亮的嗓子大骂一通。旁边知道的人赶忙给那些二流子说:“他爸打死人,少惹麻烦。” 如果我也在旁边时,又会有人说:“这个小婆娘惹不得,他老丈人打这婆娘,还被李瞎子这娃儿砍了一刀,人家连老丈人都敢砍,你算老几?” 肖大刚本就是一个出了名的暴脾气,人高马大,较上劲时,恶鬼都要退避三舍,老婆都被他打跑了,而这样的人被我砍了一刀,我就成了一个好像随时都要杀人的人。 旁人说得我和肖玲玲俨然是一对贼公贼婆似的,我依然能看见那些在肖玲玲脸上、身上如扫描仪似的目光。 肖玲玲喜欢吃油炸糍粑,每次赶集必买,买了来,不管有多少旁边人,先挑一块喂我嘴里,然后她自己抱着宝贝似的细嚼慢咽,看我吃完了,再喂我一块。有一次被肖大刚看见,肖大刚恶狠狠的骂道:“狗日的,女大不中留。” 在我们村里面,肖玲玲无论与我多亲近都没人觉得奇怪,大家知道,肖玲玲是别人不用惦记的了,肖大刚和李瞎子早就是儿女亲家,而且肖玲玲和我李麦子从小睡到大,他们以为我早把肖玲玲的身体占有了,只是年纪没到,还没怀上,也有的人说:“可能跟她妈一样,不容易怀上。” 第012章婚事前奏 以前别人议论我和肖玲玲早就有一腿时,我根本不在乎,就当没听见,觉得那些人都不是好东西,无需理会。自打我在山坡的棚里触摸了肖玲玲的秘密后,再听见别人议论我们的事情时,我的心开始愧疚,常常觉得懊悔,想自己是不久就要离开的人了,还与肖玲玲做那些事情干什么?我一直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办。 而肖大刚和李瞎子已经开始明目张胆的准备婚礼了,农村结婚的第一步是看人,就是看看各自对对方的长相,是不是在能够接受的范畴,有没有残疾、缺胳膊少腿的,我和肖玲玲青梅竹马,看人这一步可以省略,但男方给女方礼金不能省略,李瞎子给肖大刚说:“还是得有个媒人,以前我想让陶春兰来当这个媒人,她最合适,现在陶春兰出去打工了,让张寡妇来。” 媒人得由男方请,肖大刚当然听李瞎子的,李瞎子在村里还算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人,因为红白喜事都得找他算,请个媒人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大家也乐意做李瞎子家的媒人。 那时农村结婚必须得有媒人,媒人一般是那些没事的妇女担当,做媒人也没有什么麻烦,到结婚时,男方还要谢媒人一个猪头,加上少量礼金。并没有单独从事媒人这个职业的,不过是些热心的村妇,在男方的邀请下,作为去女方求婚的引导者、见证人,有什么矛盾时由媒人协调。 第一步看人,一般是约在镇上的食店里好好吃一顿,那年月吃顿好的不容易,虽然改革开放已经十六年,窗口城市已经是日新月异,但经济的春风还没有吹到西南的山村,人们还没开始富裕。当媒人能有顿好吃的,这就已经不错了,很多媒人家有小孩子的,吃饭时带着小孩子一起去,不管能不能走到下一步,男方都得给这顿饭钱,如果女方接受了男方的礼金,那就能走到下一步。 第二步:参家,就是女方参观男方的家里,主要是看家境怎么样,家里都有什么人,房子够不够,粮仓里有没有粮食,庄稼地怎么样,干农活方不方便,在村里是什么地位,男方要尽可能毫无保留的对女方展示。通过参家,也能看出男方家的生活态度,邻里关系怎么样,很多邻里关系不好的,最担心邻里乱说,造成女方不同意婚事。女方如果与男方不熟悉的,会去左邻右舍打听男方家的真实情况,担心男方家有隐瞒什么事情。 参家时,男方要在家里备上好酒好菜接待,尽可能的丰盛,女方父母、女儿才会满意,媒人也必须在场,大家吃喝完毕,男方给礼金。看人时,是给象征性的礼金,参家时,男方需要出手更大方一些,如果女方接受礼金,那就能走到下一步。 李瞎子在给我张罗婚事这件事情上,还真是舍得,他没有老婆,家里平时是我做饭,要请客,我做肯定是不行,他去请了一个单独做酒席的人来,其实就几个人的饭菜而已。 别的人参家时,女方会去好些人,除了女方父母、兄弟姐妹,还可能带上几个女方家的亲戚,加上男方家的人,所以起码得坐两三桌子才够。肖大刚老婆赵小莲跑了,肖大刚没有什么来往的亲戚,他岳父家与他早无往来。 依照李瞎子算的黄道吉日,做酒席的按照李瞎子的要求,买来酒菜在家里做,我负责帮忙烧火,肖玲玲也在一旁帮忙。 我心如止水的看着李瞎子张罗着,我不好说半个不字,我不怕李瞎子,也不怕肖大刚,我怕肖玲玲伤心,我不想在走之前,让肖玲玲为我伤心落泪。想着我们小时候到现在,一直那样的好,而且肖玲玲是一个多少人垂涎的漂亮姑娘,为了她,我连肖大刚都砍了,哪里舍得看着她伤心呢? 暑假里,李文白家三个儿子都放假在家,参家这一天,李瞎子想着热闹一点,把李文白和他三个儿子一起请来家里吃饭,李木、李水、李余高兴万分,不是为了我和肖玲玲的事情高兴,而是有顿好吃的而高兴。其实李木、李水、李余我这三个同母兄弟也喜欢肖玲玲,但他们知道肖玲玲只跟我好,他们在这一点上很羡慕我。 张寡妇对李瞎子家如自己家一样熟悉,快到中午时,她一头钻进灶屋来,看见肖玲玲在帮忙洗碗,哈哈大笑起来:“哎呦喂,第一次看见参家时,没过门的婆娘开始帮忙了,这还参什么家啊,直接洞房得了。” 我和肖玲玲都知道这张寡妇口无遮拦,不理会她,肖玲玲洋溢着一脸的幸福,嘴里哼着歌。 到中午吃饭时,因李瞎子不方便,张寡妇走过田坎去请来肖大刚,肖大刚穿得像镇上的干部一样,一套笔挺的青白中山装,脚上穿了一双锃亮的皮鞋,这皮鞋很少见他穿过,衣服看着也是没穿过几次的,张寡妇看得嘴巴啧啧称奇:“哎呦,肖大刚好漂亮啊,真是我们村里第一好看的男人,好看,确实好看。 肖大刚和李瞎子坐上席位,张寡妇和李文白坐一边,我和肖玲玲坐一边,李木、李水、李余三人挤着坐下位。 李瞎子单独为今天做了一套藏青色的中山装,买了一双新解放鞋,头天赶集时,单独把头发理成了大奔头。 等我和肖玲玲在灶屋帮忙快好时,李瞎子叫我们二人去换新衣服,李瞎子给我买了白色新衬衫、新西裤,新皮鞋,肖玲玲的一套百合花纹路的白色连衣裙、带四五公分高鞋跟的凉鞋、头上的压环也是新的。 原本非常熟悉的人,这一天极其庄重的围做在一张八仙桌上,桌上的菜叠了三层,六个明扣、六个暗扣、鸡鸭鱼肉、猪肉,卤菜、凉菜、炖菜、小菜、花生米,外加五斤上好的老白干。看着满满一桌子好菜,我很高兴,想着自己不久要离开家乡了,离开前因为我的事情有这么多好菜,李文白家的我那几个一母同胞正好可以好好打牙祭,算是我为兄弟的贡献了,只可惜李敏已经出去打工,不然也能一起打牙祭。 开始吃之前,李瞎子站起来对我说:“麦子,你去把我床头的帆布包拿来。” 我有些不明就里,拿过帆布包来,李瞎子神器的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布包,用手摸了摸:“玲玲,我眼睛看不见,我让老张帮我买的,你看看好不好好看,是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一个金手镯。” 肖玲玲兴奋的接过去,把耳朵里孔里的小木棍拿掉,自己把金戒指、金手镯带上,把金吊坠耳环递给我:“快,帮我带上,真好看!” 肖大刚都意外而感动了:“亲家,怎么买这么贵重的东西哟。” 张寡妇说:“肖大刚,你看看,李瞎子对你家玲玲好吧?这四样黄金,一共二十克,我亲自带着李八字去买的,两千来块,够买七八头肥猪了哦。” 我给肖玲玲带好耳环后,她飞快的跑回自己家里,我知道,她去照镜子。 李文白说:“李八字是个舍得人,肖大刚这闺女万里挑一,值得的,值得的。麦子跟了李八字是好福气,真是好得没得说。” 李木、李水、李余眼看着桌上的菜,等着李瞎子宣布开吃,肖玲玲没回来,李瞎子又略为等了等,等肖玲玲回来时,李瞎子才端起酒:“我平时是不喝酒的,今日少喝一点,感谢肖大刚把玲玲嫁给我家麦子,来,先喝一口,边吃边说。” 李瞎子、肖大刚、张寡妇、李文白四人喝酒,我们开始吃菜,我也是第一次看这么丰盛一桌子菜,就是别人家过年也没这么丰盛。 二两的酒杯,肖大刚一口干了,李瞎子抿一小口,把杯子放下:“今天是个好日子,我自己算的,李文白也来了,我这儿子是李文白家抱过来的,大家都知道,今天也让李文白来做个见证,一起高兴高兴。” 李文白把一大块肉放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高兴,高兴,李八字没得说,麦子从小和玲玲就耍得好,你们两家又离得近,这门婚事好得很,八字也合吧?” 李瞎子眨巴眨巴眼睛:“合,麦子属羊,乙未年,玲玲属狗,我都合好了。” 张寡妇给肖大刚把酒满上:“来,肖大刚,李八字也喝不了酒,我这个媒人代替他陪你喝,诶,李文白,你也端起来,你更是该陪肖大刚好好喝哟。” 李文白端起酒杯:“我跟李八字差不多,平时不怎么喝酒,来肖大刚,你多喝一点,我意思意思。” 我们五个小辈闷头吃菜,难得的好菜,我的三个兄弟一边吃一边看肖玲玲,而肖玲玲边吃边笑看着我,脸上如彩霞一般。 桌子上恐怕只有我百般难受,但我什么都不说,假装着一副很听话的样子。看着肖玲玲耳朵上闪着金光的耳环,我的心里早已骂了李瞎子,不是因为给了肖玲玲不值得,而是这狗日的李瞎子竟然不知道把钱给我和肖玲玲去看世界,也不给我上学,连陶春兰都不如。 张寡妇喝了半杯酒,脸上红彤彤的,油光水滑,高兴得很:“你们两家离得这么近,都不用看人、参家了,直接定亲就可以,这两个孩子,他们早就是一家人那样好,真是门好婚事啊!” 李瞎子说:“规矩还是要的,我和肖大刚早说好了,他也一个孩子,我也只这一个孩子,我们两家虽然离得近,所有规矩我都把他办齐了,搬得热热闹闹。定亲吗?我算了算,腊月里最吉利,今年的属相与婚事相冲,结婚得放到明年春分前后。” 李瞎子跟我说过这日期安排,而我的计划是一定要在结婚前离开,最后一步没有走完,肖玲玲就不算真正嫁给我了,她再嫁人时,不用背着“过婚嫂”、二婚的名声,这是我尽可能为肖玲玲做的了。 肖大刚的脸越喝越白:“亲家如此重视他们的婚事,我高兴,我只得这一个女儿,嫁妆我也会办得风风光光的,比村里所有人都好,到时候把全村人都请上,好好热闹一番。” 张寡妇抬头看看屋顶上的黑瓦:“李八字,你这房子也该修一修吧?都住多少年了,我记得,你这房子还是解放以后分给你爸的,是吧?” 李瞎子悠然说道:“修,当然要修,肖大刚知道的,匠人都请好了,十月中旬动工最吉利,明年开春前能修好,正好拿新房结婚,修楼房。”李瞎子可能是职业习惯,说话慢条斯理的,每一句都说得很清楚。 李文白马上说到:“楼房好啊!楼房好,要不少钱吧?” 李瞎子平静的说:“两万多,为了孩子,值得。” 张寡妇又啧啧起来:“啧啧啧,李八字,想不到你狗日的存了这么多钱啊!我们是到死怕也挣不了这个钱哟。” 那个时候的县城,买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房子,也就三万来块,肖大刚家的楼房才用一万多块钱。我以前从不知道李瞎子存了这么多钱,也没想到他舍得这样花,虽说修新楼房他也要住,可主要还是为我的婚事,为我以后的儿女们住,他已经渐渐老了,也就能住一间屋子。 李瞎子如算命似的掐着手指:“这都多少年了?我算命四十多年了,就这么多家当,多么?李文白家要不是孩子多,上学花了,早修起楼房了,陶春兰多贤惠啊!种蘑菇、养长毛兔,猪也是养得最多的,真是拼命哦。”李瞎子又看着对面吃得满嘴油的三个人:“娃儿头,你们妈老汉儿不容易哦。” 李文白说:“嗨,挣钱不就是给孩子花的吗?他们能读,那就继续读,我们家得出几个大学生,算了,不说这些了,今天是李八字家的喜事,张大妹,你这个媒人要主持好哦。” 李文白说得冠冕堂皇的,我听李木讲,李文白不赞成他几个儿子读高中,就是大女儿李敏去市里读中专,也是陶春兰坚持,才有李敏去市里上学。李文白和李瞎子一样,觉得存了钱修房子、给儿子娶婆娘才是正事,上学纯粹是浪费钱的事情,为了四个孩子能上学,陶春兰不知道流过多少泪水,求过多少人。 每年开学,都是陶春兰把孩子送到学校里去报名,连我都是她顺便带去的,路上她常常说:“千万别学其他人,修房子、讨婆娘,要不然出去打工,没文化出去打工又能做啥子?我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我要是哪怕读个初中,也不会窝在这个山卡卡里头,你们一定要好好读书,老子就是卖血,也让你们读,晓不晓得?你几个要是像别个一样读不得了,那就要回来搞农业,一辈子窝在勒个山卡卡里头,累死累活的,没得出息哦!” 第013章心已远走 我始终记得陶春兰一个人,带着好几个孩子去学校的场景,她把厚厚的一叠钱拿去教学费,一点犹豫都没有。每一学期的学费,要花掉陶春兰的所有省吃俭用下来的钱,花掉十几头肥猪加上所有卖东西的钱,甚至还要借外债。 直到我二十几岁时,我开始真正理解陶春兰的伟大,我常常给我的每个女人讲陶春兰的伟大,我给她们说:“陶春兰虽然大字不认识几个,但她讲出来的道理犹如圣人之言一般。” 说回饭桌上,李文白是什么人,李瞎子、张寡妇、肖大刚都知道,李文白家里是陶春兰当家,李文白就是下力干活。 李文白家的三个儿子真是能吃,不一会儿,盘子就吃空好几个,这在农村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谁都是难得吃一回大餐,只是李文白家的孩子吃这样丰盛的饭菜更难得,一旦吃起来,犹如秋风扫落叶。 张寡妇像主人家一样,站起来把桌上的空盘子撤了,又挪了几个肉放在李文白家三个儿子面前,说:“三个少爷,多吃一点,论起来,你们和麦子是亲兄弟,以后还要多团结,免得遭别人家欺负。” 李木十八岁、李水十七岁,两个已经是大人的架子了,只是太瘦,看起来很是单薄,满脸的青春痘密密麻麻,也不说话,一副十分拘谨的样子,也不回张寡妇的话,只是抬头憨憨的笑笑。 李余最小,马上读初三了,跟他哥哥一样能吃。 李瞎子接过张寡妇的话:“是啊,麦子虽是抱给我了,我也从来没反对他去那边的家,怎么说他们也是四兄弟,这在今天是极其难得的哦,陶春兰真是能生,一年生一个,每个都是儿子,孩子对,就是小时候遭罪,长大了就好了,现在看看,有四个亲兄弟,谁敢欺负啊!” 李瞎子也就是看中这一点,所以把李文白一家请来吃饭,当亲戚对待,农村里势单力薄会受别人排挤,这层现成的关系当然要拉拢,而且李文白家三个儿子都大人了,眼看穷日子就要到头了。 肖大刚开始几口喝得猛,农村爱酒的人都这样,先猛喝几口,感觉上来了,再慢慢悠着喝,听了李瞎子的话,肖大刚端起酒杯:“来,李文白,我们也算是亲家,喝一口,以后就是亲戚了,有什么需要帮忙做的,尽管叫我,来,来,来,喝。” 肖大刚把女儿嫁给我,也有这个考虑,计划生育实行后,这一代人有四兄弟的极其罕见,表面上看我和李瞎子就两个人,势单力薄,可我毕竟是挑明了的陶春兰的儿子,肖大刚不只与李瞎子做了亲家,还和陶春兰、李文白做了亲戚,这样一来,势力就大了。 在农村,劳动力越多,别人就越忌惮。酒肉朋友,或者亲戚都不可能有四个亲兄弟团结。 李文白天生慢慢吞吞的,用陶春兰的话“三脚踹不出一个屁”,他端起酒杯,乐呵呵的:“喝,喝,是亲戚,是亲戚,挨邻得近的,现在又有了这门亲事,当然是亲戚了,他们四兄弟一直都是一起的,人多好,人多好啊,主席说过“人多力量大嘛”。” 李瞎子马上说道:“你三个娃儿好好读,你妈出去前还来我这里算过,你们将来都是大学生,要挣大钱的,李文白、陶春兰要享福哦。” 张寡妇说:“哎呦,以前看着陶春兰带着几个孩子,又瘦又小的,还到处去割草,那个时候哦,都笑话陶春兰,说难以养得活,现在看来,还是多生几个好,日子穷嘛,挺一挺就过来了。诶,就像偷桑叶的事情,几个儿子一人一把刀,往陶春兰身后一站,那个敢动陶春兰,你要是外人,真打起来,哪有一家人团结?” 李瞎子说:“我们这里啊,大多都欺负老实人,狗眼看人低,早些年,都看不起他们家,以为儿子生多了,就算养大了,连婆娘都讨不起。社会变化这样快,以后啊,我们这周围还就陶春兰家的几个儿子有出息,你们看着吧,我早算过的,没有不准的。” 肖玲玲一直都高兴万分,一边吃饭一边看着我笑,我们五个晚辈一气狼吞虎咽,很快都鼓起大肚子,打着饱嗝,再也吃不下了。 外面烈日当空,世界犹如一个大蒸笼,这个时候要是跑到外面去,人都得晒爆皮。 新装不久的吊扇,在饭桌上方用最大的力度旋转着,呜呜的发出巨大的风吹向地面,虽然风也是热的,人坐在下面,总还是觉得有些凉意。 张寡妇笑起来:“狗日李瞎子,你当初抱麦子走,应该是算过的吧?” 大家都知道张寡妇这玩笑话而已,李瞎子说:“他家几个孩子命都好,没有差的,周围几个镇我都差不多算遍了,像他们家几个孩子的命数,少见得很。” 不一会,肖大刚已经喝了半斤以上了,以前肖大刚喝酒后话多,老爱说以前他小时候城里人的生活,回家就发酒疯打赵小莲。赵小莲跑了以后,肖大刚开始常常喝闷酒,从前的话再也不说了,人颓废了,徒增沧桑感,总爱唉声叹气。 张孤寡说:“不管怎么说,只要不生疮害病,舍得下力气,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麦子还能长几年。玲玲已经是我们附近难得一见的漂亮人,麦子,多少人羡慕你哦,你这娃儿可算是捡到宝了,难得,难得啊!” 肖玲玲一直转着金镯子看,听张寡妇夸奖,她拿手戳一戳我的腰,脸上比外面的阳光还灿烂。 李瞎子看我们几个晚辈都没吃了,说道:“麦子,你们去把井里凉着的西瓜提回来,分给大家吃。” 我们五个人飞快的跑向水井边,外面的烈日照得眼都睛睁不开,我突然觉得这夏天是从没有过的热,退到竹林下,看他们跑出去井里捞西瓜,我犹豫着是不是该告诉肖玲玲。 事情好像已经没法刹住车了,张寡妇那张嘴,已经嚷嚷得全村都知道了,她来时就大声边走边喊:“我给李瞎子家当媒婆去了哦。” 隔壁邻居妇女就回过张寡妇:“人家早好上了,有没有你都一样。” 农村里能娶到老婆,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李文白家有三个儿子,房子又破又烂,常常被村里人背地里取笑他家,说他三个儿子将来一定是光棍,那么穷,谁会嫁给他们三个呢?陶春兰在山坡上干活时,也常常跟地里的人抱怨自己命不好,抱怨李文白让她生了那么多儿子,“将来怎么能讨得起婆娘哦!”,陶春兰的脸好像一直都是一脸的哀愁,但她又相信上学能改变命运,不把钱存起来修房子,房子是决定他儿子能不能娶到老婆的重要因素,可是她不修房子。 我百无聊赖地坐在竹林下,肖玲玲和我的三个兄弟从井边回来,李木抱着一个三十多斤的大西瓜,大声问道:“哪里切去?” 肖玲玲看了我一眼,带着李木去厨房,切了几瓣给孩子喝酒摆龙门阵的四人端去,她和我的三个兄弟拿着西瓜出来,和我一起坐在竹林下,肖玲玲递给我一大边西瓜,问道:“你干嘛呢?” 我支吾其词:“这里凉快,他们还有得摆呢。” 从前我们五个人在一起时,无话不谈,现在我开始不知道说什么了。 肖玲玲还是天真烂漫的年纪,什么心机都没有,活得无遮无掩,好像一切都很美好,把金戒指和金手镯拿下来给三兄弟轮流看,她自己很快把西瓜坑完,站起来把西瓜皮一扔,正好掉进竹篓子里,靠着我,拿起蒲扇对我们两人扇起来:“怎么得了哦,你这么怕热,你看,他们都没有你这大汗水。” 我的三个兄弟穿着一条短裤,上身的汗衫已经破了好几个大洞,穿了跟没穿一样,此刻是吃得十分满意,七嘴八舌的说李瞎子如何舍得,我如何捡了肖玲玲这个宝,边说还边往肖玲玲因扇扇子抖动的胸部看。 可能只有我心里五味杂陈,我看不清自己前面的路,好像等着我去的那个地方也很渺茫。从小长大的山村虽然熟悉,却看不到一点未来的憧憬,村里的中年人越来越少,连陶春兰都出去打工了,如李木、李水这个年纪还在上学的人,已经是稀罕物,别人家的孩子早已跟着大人出去挣钱,我也快要离开这里。 李木把西瓜皮上的红色啃得早已没有了,然后才扔掉西瓜皮,很满足的往地上一躺:“还有一年,要是考不上大学,只能出去打工了,麦子,到时候我们一起去。” 肖玲玲马上问道:“那我呢?我不要和麦子哥分开,你们要是出去,我也要出去。” 李木说:“当然了,我们三个一起出去。” 我安慰说:“李木”我们兄弟都不相互叫哥或者弟,都是叫名字,“李木,考不上的话,可以再复读一年啊,都已经高中三年了,要是考不上就放弃了,这三年不是白读了吗?” “复读是不可能的了,家里差钱,李水、李余还要上学呢,让他们考吧,我这成绩,要考上大学有点难,但好歹上完最后一年才甘心。” 我问:“李敏不是已经出去工作了吗?她能寄钱回来,你们家还差学费吗?” “李敏在酒店做服务员,每个月寄几百块回来,有时也没有钱寄回来,麦子,你知道吗?读高中要住校,一年学费加学杂费,要两千多,比玲玲这些金子全部加起来还多。” 肖玲玲吃惊地说道:“啊!这么多啊?这些金子还不够一年?上学也太亏了,是说嘛,那么多人都不愿上学,太贵了,考不上还是要出去打工,还不如不读了呢。” 李木大声说道:“还是有用的,不然国家办这些学校干什么呢?难道就为挣老百姓钱吗?麦子,你到底有没有打算出去?” 我搪塞着说道:“现在还没有打算,你看我现在能出去吗?玲玲才十五岁呢。” “也是,再等一年,我们一起出去,多一个人多一份力,免得被坏人欺负。” 肖玲玲睁着大眼睛,依然扇着蒲扇:“麦子哥,我们日子挺好的啊,你爸马上给你修楼房了,我们要是出去打工,我爸和你爸都只剩一个人在家里了,能合适吗?” 我还没回答,李木抢先说道:“男儿志在四方,怎么能窝在这个穷地方呢?玲玲,难道你不想去大城市看看吗?麦子,千万要出去,等着我,我们一起出去,我就不信这辈子要在这里挑粪。” 李木的豪情壮志正和我意,但此刻不能附和他,肖玲玲明显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她的心中一切都很美好,美好的生活也就是这个样子,她觉得,再折腾能折腾出个什么样子呢?这和肖大刚从前是城里人有关系,肖玲玲果然说道:“我爸以前就在大城市长大,他说大城市里也没什么好的,坏人还特别的多,稍不留神就被人骗了,而且上班也没有当农民自由,上班是必须要去,生病了都没法休息,哪像当农民这样好,想不去地里就不去,也没人管,是不是,麦子?” 我点点头,而我还不知道城市里到底是什么样子,好奇的心早已飞起来,越飞越远,穿过了一望无际的丘陵,跃过了这贫穷的囚笼,我的心再也没法飞回来了。我最好的打算就是我出去了,挣到钱了,肖玲玲没有嫁给别人,我一定会回来娶她,带着她一起出去,但必须得我自己有钱了。我受够了向李瞎子要钱的日子,我不想再过这千遍一律的日子,不想累得跟狗一样,我觉得外面一定会很精彩,就像书中那样,就像电视里那样。 我认为肖大刚那些话完全不可信,他是自我安慰,他那是老和尚给徒弟说女人是老虎,他是没有脸出去,而我的人生才开始,我一定能走出去。我常常想,就算肖玲玲嫁给别人了,外面比她漂亮的女人多了去了,我一定要娶一个电视里面那样漂亮的女人,李瞎子不是说我命好吗?那我更要出去了,出去好不好不知道,不出去就是眼前这个样子。 最主要的,只要我走出这片绵延的丘陵,再不会有人知道我是抱养给别人的孩子,再也不会有人知道我是一个老瞎子的儿子,我要抛弃这一切,我要活得无上荣光。 自从打算逃离,有时候我越来越看不起肖玲玲,没有远见,没有大志,注定会变成一个农村妇女,还想拉着我一起,我看不起她,她从来都没有和我讨论出去的可能性,她的身体和灵魂已经被囚禁在这里了,我的灵魂不会被囚禁在这里,我要远走高飞。 肖大刚老是说那些出去打工的人都是乱搞,是他教得肖玲玲对外面的世界心生恐惧,这个经常打老婆的男人太没用了,跟李文白一样,都是废物,我也越来越讨厌肖大刚。 第014章离别前的梦 有了张寡妇这个媒婆,几个村的人都知道了十五岁的肖玲玲要和我结婚了,以张寡妇的说法,肖玲玲嫁了人,更没年青男人在家里待了,一个一个全出去打工,好像肖玲玲和我要结婚的消息一发布,浇灭所有男青年的希望之火,他们一定是想到一个美丽少女被我糟蹋时,他们无可奈何,只好离乡远走才能一泄心中之郁闷。 腊月初,李瞎子大办酒席,请来临近几个村百十号人,摆十几桌,给我和肖玲玲举行定亲酒宴,酒席加礼金、聘礼等物品,李瞎子又花了一万多。 大家都羡慕肖大刚有个好女儿,都夸李瞎子出手大方。 我依旧默不作声,十六岁的孩子嘛,这种反应很正常。 农村里面,定了亲基本上就是结婚了。 在定亲酒宴两个月前,李瞎子原来的房子已经拆掉,新楼房开始修建,我和李瞎子暂时搬到肖大刚家里去住,反正两家离得近,又已经是亲家。 这段时间里,我表现得最好,特别勤快不说,已经像一家之主似的下地干活,把李瞎子一直没有种的地犁出道道新泥,又跟着肖大刚学习嫁接果木,完全是要扎根农村,创造新生活的模样。大有要振兴李瞎子李家的门楣,生出个儿孙绕膝,做一个山村新时代农民的典范,为改革开放的春风迎进山村做修路人。 住在肖大刚家反而好,他不让肖玲玲和我在结婚前同居,教育肖玲玲要有贞操观念,虽然外面早已说我夺了肖玲玲的贞操,但肖大刚舍不得自己漂亮女儿,在正式婚礼前被我搂在被窝里睡觉,肖玲玲也不再急着和我亲热。 肖玲玲看我的眼神,已经是一副我是她这辈子的囊中之物,就像孙悟空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一般,余生漫长,人生才刚刚开始,她可以慢慢享用我,享用完以后,还让我帮她挑粪浇地,帮她干完所有能做的农活,晚上再洗干净去被窝里让她快乐。经过看人、参家、定亲,我已经是砧板上的肉,而肖玲玲拿着切肉的刀,怎么切全凭她的心情。 肖玲玲她应该觉得我已经是一个有妇之夫,为了家庭,我不只要继承李瞎子的手艺,还要继承肖大刚伟大的农民大业,我要担当起传宗接代的重任,要让李瞎子家、肖大刚家成为村里人人羡慕的典范,要做一个好丈夫、好儿子、好女婿,从此以后勤勤恳恳干农活,欢欢喜喜伺候婆娘、伺候老仗人、准备做一个好父亲。 就像我没日没夜做的噩梦那样,外面的世界再也跟我没有关系,我挑着粪桶,越来越老,直到白发苍苍,我还在山坡上的棚里,满心欢喜地看着地里即将丰收的苞谷林,直到我死的时候,山村跟我出生时是一样的。 我也曾梦见我走在高楼大厦的大都市,走在满是漂亮姑娘的街道上,那些漂亮姑娘都看着我含羞带笑,都对我脉脉传情,我身上揣着好几万块钱,一辈子都花不完,想娶那个娶那个,顿顿都是肉,天天都有西瓜吃,我穿得像电视里的男人,笔挺的西装,手带金表,还有一辆小轿车停在路边,那也是我的,但是,这些场景,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真正梦见过,还是我的痴心妄想。 我又梦见肖玲玲坐在山坡上哭,一边哭一边骂我,很大声的骂我,眼望着路的尽头,等待我去接她回家。梦里的肖玲玲再也没有往日的漂亮,她已经憔悴不堪,泪水一直在脸上没有干过,她撕心裂肺的喊着我的名字,她周围的树上已经结满蜘蛛网,她像一个孤魂野鬼一样,又好似得了失心疯的姑娘,孤零零的一个鳏寡孤惸,无依无靠的泪目远方,又像被千年老妖控制的一个野鬼,只能在原地徘徊,怎么也等不到那个解救她魂魄的人。 我梦见肖玲玲生了一堆孩子,她早已忘了我,当我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用陌生和警惕的目光打量我,我刚想告诉她我是谁时,她已经让他满身脏兮兮的男人来赶我走,在我身后对她的孩子说道:“乖,不怕,不怕,一个傻子而已,一个疯子而已……” 我梦见肖大刚拿着柴刀拼命追我,一边追,一边用最恶毒的话骂我,我无论跑多块都没法甩掉他,最后被他砍死在一堆杂草丛中,他还举头望天诅咒我的灵魂。 我天天做梦,也梦见陶春兰教我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要不怕风雨,不怕冷眼讽刺,不怕艰难困苦,不要贪生怕死,让我多读书,永远不要放下书本。我梦见陶春兰满头白发,她还是坐在那个老木门前,脸上带着阳光一样的微笑,当黑夜来临时,陶春兰发出明亮的光,犹如夜空的一轮满月,照得我眼前雪亮,她慈爱的叫我:“麦子啊,你还好吗?”我流着泪走向陶春兰,告诉她,我抛弃了我最爱的人,我狼心狗肺,我胆小如鼠,我一事无成,我无脸见人,陶春兰安慰我:“麦子,不是还有妈妈嘛?” 我却从没梦见过李瞎子,也没梦见过李文白,每次梦里醒来,我把枕头竖起来,半躺着如一条快要死的狗,我拼命的想,怎么就没梦见过李瞎子呢?我又想,李瞎子算命那么准,他肯定知道我要走,可他为什么还要为我张罗婚事呢?他为什不鼓励我和肖玲玲一起去闯荡世界呢?他存了那么多钱,为何就不能拿出来让我和肖玲玲去闯荡世界,去看最远的远方,去见识最繁华的都市,他为什么要那么自私的把我留在山村里呢?是因为他已经老了吗? 是的,李瞎子已经老了,我给李瞎子当儿子时,他已经快五十岁,我十六岁,他已经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他的眼睛已经只能看见模糊的光,他已经变成一个真瞎子。身体也越来越不好,常常喊腿痛、头疼、腰痛,夜里要起来好几回,张寡妇已经好些年不来找他算命了,以前最爱吃的麻花都不吃了,牙齿掉了好几颗,六十多岁,看上去已经是一个耄耋老人,瞎眼的耄耋老人。 李瞎子吃药的钱花得越来越多,赤脚医生来家里越来越频繁,常常在夜里唉声叹气,独自对着贴着“天地君亲师位”的神龛独自嘀咕。 李瞎子还坚持每次赶集都去摆摊算命,别人说:“李八字,儿子都讨婆娘了,身体又不好,就别出来啦!” 李瞎子总是满心欢喜的回答:“还能再算几年,走之前,多给麦子挣点钱,他还小啊!” 而我也希望李瞎子坚持住,多算命我才能扣出我的路费来。 马上要过年了,这半年里,我已经存了三百多,我计算着,火车票加县城的汽车票,差不多二百,刚出去时吃饭还得一些钱,听那些回来的人说外面吃饭贵,我也得为挣到钱以前准备二三百块,我还得买上一个大一点的帆布双肩包,也要好几十块,出去挣到钱以前,我可以睡大街,但衣服和洗漱肯定是要的,也还得准备二百,粗略算一下,起码得准备一千块,我想再坚持半年,以后每次多扣一点,再坚持半年,没有一千也有七八百,到时我就可以告别这个鬼地方,从此远走高飞。 李瞎子可能考虑到我年纪小,为婚事所花的钱,他都叫媒人张寡妇帮着开销,我没有机会过钱,我觉得这是李瞎子对我这个抱养的儿子不信任。 定亲以后,很快就过年,新房暂时停工,等过了元宵节再动工,李瞎子说不然不吉利。 过年的头两天,李瞎子把我和肖玲玲叫过去,很是庄重的说:“本来腊月里不能说不吉利的话,今天早上我卜卦算到,你们最近有灾星抱月、银河断桥之相,做事说话小心一点。” 肖玲玲很是当一回事,常常提醒我做事小心一些,别在腊月或者新年里弄出意外。我安慰肖玲玲:“他说这些话又不是一回两回了,不都没有出过什么事吗?” 肖玲玲还是很担心,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甚至怀疑李瞎子已经算出我的计划,他叫肖玲玲来守住我的,想到这里,我就很害怕,害怕我的计划中道崩殂,害怕像收音机里说评书说的武侯诸葛那样,六出祁山也没走出巴蜀,那样的话,我将老死在这苦逼、如白开水一样的山村里,我将对着一个老妇人慢慢老去,我将像李瞎子一样深夜叹息。 我不想去偷李瞎子的钱,我不想偷任何人的钱,与陶春兰一起割草捡材时,陶春兰告诉我们,她知道我们经常去偷别人的瓜果吃,肚子饿了偷些长在山上的瓜果吃没有关系,但绝对不能偷别的东西,常言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个人如果没有好的品行,早晚要吃大亏,要把自己弄进牢房去的,她告诉我们几个孩子,无论多么艰难,只要不犯法,你就有机会站起来,要是犯了法,坐牢了,一辈子也就玩了,一定要做一个有德行的人。 想到陶春兰那么艰难也没偷没抢,没骗没占,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偷钱,哪怕是李瞎子的,又或者是肖大刚的,我不希望我走了以后,别人说我是个家贼,那样会坏了我的名声,会玷污我的灵魂。 我扣李瞎子的算命钱不是偷,那是我的工钱,我每次牵他走那么远,应该得到我的工钱,书中杨白劳还能有钱给喜儿买上二尺红头绳,证明给地主干活的杨白劳也是有工钱的,我难道连杨白劳都不如吗?难道从旧社会活过来的李瞎子比黄世仁还不如吗? 我要做一个光明正大的男人,我要像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一样光明磊落,我还没有和肖玲玲圆房,我走了也不算抛弃她,我还没有夺她的贞洁,虽然别人都说我已经夺了,但是我知道我还没有夺,我看过书,我还没有进入肖玲玲的身体,我更没有破坏她作为女人最珍贵的那张薄膜,我也没让她出血,我和她还是清白的。虽然小时候我们相互看过彼此不同的屙尿处,也好像不只看过,还彼此摸过,欣赏过,凑到鼻子前闻过,但那是小孩子探索世界的好奇心,与贞洁无关。 我是去追求我的大世界,肖玲玲继续留在她的小世界,我们互不相欠,互不干涉,我不应该有愧疚之心。她没有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苦头,她没有被她父母抛弃过,带这样的人出去,她如果吃不了苦,她会连累我,她会告发我,她会剪断我翱翔的翅膀,会让我遗憾终身,像一个癞皮狗一样一直跟着我。她不懂我崇高而远大的抱负,她不明白压抑在我心头十几年的欺辱和伤痛;她不懂得,我只有离开这个地方,心中才会释放完所有的阴郁和雾霭,我的人生才会真正光彩,才能昂首挺胸的走在大街上。 这个山村这样乏味,这样枯寂,我不明白为什么肖玲玲从不说想出去看看,她的灵魂已经变成薄雾了,已经无法走向远方,她不配与我这样,有远大抱负的有志男儿白头到老,她应该找一个甘心一辈子挑粪浇地的人嫁掉。 肖玲玲连她母亲赵小莲都不如,赵小莲都敢跟着男人奔向幸福自由的世界,她却自己把自己禁锢在山村里,浪费了赵小莲给她的美丽皮囊,她将带着她的美丽,永远在这山村里变成一个黄土堆,变成黄土堆时都无法被山风吹出这个山村,连灵魂也是走不出去的。 我尽量寻找出让自己不愧疚的诸多理由,我拼命想着是所有人对不起我,我要让自己离去时心中了无牵挂,让以后的一生能够不想回头。 从知道得少得可怜的历史故事、名人典故中寻找我离去时心安理得的理由,曹操为自己前途杀吕伯奢全家,刘邦为了逃脱追杀把妻儿踹下车,刘备说女人如衣服,李世民为了自己夺位杀兄弟,杨广也杀了自己的亲兄弟,楚霸王项羽也没有保护好自己的爱人,建设我们所生活的新世界的那些英雄门也曾背井离乡……那么多伟大的人都做过残忍而荒唐的事情,我毅然决然的离去简直不值一提,我这样的小事几乎不能说有任何错,我有追求大世界的自由。 离开家乡时,我坦坦荡荡,心中只有梦想,没有一丝牵挂和愧疚。 离开家乡比我计划的时间早了半年,这不能不说是老天助我。 第015章我不爱你了,故乡 我以为我要再等半年,没想到天降祥瑞,幸福来得如此之快,在大年初二早上,我已经是定了亲的人了,我要给我的老丈人拜年,这是我们那里的规矩。 肖大刚看着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佳婿,脸上洋溢着新年的欢乐和幸福,看着我放在八方桌上李瞎子买的拜年礼物,拿出两个红包,一个递给我,一个递给肖玲玲,高兴地说:“这是成为一家人的第一个新年,红包要厚实一点,好好留着吧。” 我和肖玲玲刚一背过肖大刚,就打开红包,天啊,我震惊了,手在发抖,脑袋里嗡嗡的响,二百元,每个红包里二百元,天啊,这可是一头大肥猪的钱啊!我看看肖玲玲,她没有我这样激动,而是高兴的把红包连同二百元钱一起给我,说:“麦子哥,你读书比我多,我们的钱你来保管,我只要有你就够了。” 我心中慌张的把钱和红包收起来,假装十分大气的说:“放心吧,我不会丢的,我会把它们花在最应该花的地方。” 我马上警觉起来,我差点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差点让肖玲玲怀疑我心怀鬼胎。 李瞎子与肖大刚约好似的,竟然也是一人二百元的大红包,说的话都跟肖大刚差不多,只是多叮嘱了肖玲玲:“玲玲啊,你要把钱放好,这是你们两个的钱,女人管钱家庭才会幸福美满。” 肖玲玲满口答应,一转身,她又把钱和红包极其自豪的交了给我,就像我是她今生今世不变的依靠。我是她青梅竹马的麦子哥,我曾触碰过她的神秘处,我们已经是两口子了,两口子还用怀疑吗?两口子还能相互算计吗?显然肖玲玲是一个善良、纯真的美丽姑娘,拥有一颗圣洁的心,就像圣女一样的慈悲宽容,如织女一样的对爱人坚贞不渝。 钱够了,比我想象的还多,比我计划的还要圆满,简直是提前取得了成功,这是一个好兆头,一定能助我翱翔天际,奔向繁花似锦的大都市。 正月十五以前不干农活,只做一些紧要事情,其余时间都是玩耍,肖大刚依旧是每天喝几杯,喝得比从前更放松,因为他心中的大事已了,女婿是半个儿,离得这样近,完全就是自己的儿,他很满足了。 李瞎子决定新年休息几天,挣了一辈子的钱,几十年来,算命都是在新年里生意是最好的时候,但是李瞎子老了,他想今年的新年不一样,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屋快要变成楼房,自己的儿子已经有婆娘了,自己可以休息几天啦!如果有人找到家里来算命,那就收贵一点,也补足了没有出摊的损失,李瞎子算命几十年,远近闻名,找到家里来的人很多,而且这样的都是舍得花钱的主。 肖玲玲还是寸步不离的跟着我,喜形于色,面若桃花,如时时身披着春风。而我在想办法离开,我把自己保管好的所有钱,时时带在身上,小心呵护,春节人来人往,要是被小偷偷去,可就断了我的远大理想了。我是一个谨慎而周密的人,这一点因该是深得陶春兰的基因遗传,我不会让任何人在我这穷疯了的老虎口拔牙,我只需要能一个人走上开去县城的大客车。 初六这天早上,我给自己算了一卦,大吉大利,利于远行,吉星在南,必然功成。 李瞎子见我也起得早,很高兴对我说:“麦子,去多买一些纸烛回来,钱桌子上。” 我知道,初六一定上街买纸烛,必须是新买,不能用家里没用完的,这已经是铁定的规矩了,初六是李瞎子师傅的祭日,也是我师爷的祭日,这一天要大势祭祀一番,每次祭祀师傅时,还有顺便请祭李瞎子这一脉的祖师爷东方朔,纸烛必须要买满满一大背篓。 而此时肖玲玲还在睡懒觉,正在挣扎着起不来的时刻,我轻轻推开她的房门,来到她的床前,我要再看看我青梅竹马的漂亮妹妹,也可能是我即将过门的老婆。 她感觉到了我的靠近,眼睛用力的睁开一条缝,看看我,伸出一只条白嫩的胳膊,用她善于劳动的巧手拉着我坐在她的床边,温柔的问道:“起来这么早啊?” “是啊,你好好睡吧,不用起来,你知道的,今天要买祭祀师爷和祖师爷的东西,得我自己去买,你继续睡吧。” 肖玲玲闭上眼睛,温柔的说道:“好,祭祀你师爷的东西,我就不跟着去了,早点回来,我等着你一起回来吃早饭。” “一定,睡吧。”说完,面对这熟悉而漂亮的脸庞,我有些舍不得了,她是拿她裤子给我穿的姑娘,她是害怕时钻进我被窝的姑娘,她是冬天里给我温暖的姑娘,她是准备和我相守一生的漂亮姑娘,我的姑娘,对不起,我必须要走,我早已下定决心。 我虽不是刘备,可我也知道女人如衣服,况且我现在比刘备卖草鞋时还好一些,我兜里装着巨额现金;我虽不是刘邦,可我现在比刘邦当二流子时还高尚些,他把老婆孩子踹下车去独自逃命。 亲爱的玲玲,我必须要走了,我只是要追逐自己的方向,我只是要让自己脱离苦海和耻辱,我也没有夺你贞洁,也没害你半点,至于我带着的这点钱,这是很少的钱,只相当于你金首饰一半的价值,况且你这么善良圣洁的人,一定视金钱如粪土,我带走的只是粪土,再见了,亲爱的玲玲,我们有缘再见! 背上背篓,走出来,看见肖大刚坐在院坝里,手里翻看着一本翻烂了的三国演义,他肯定非常熟悉曹操了,我想他不会怪我,他见我背着背篓,抬头看看:“哦,今天是初六啊,你们要祭祀师爷,去吧,春节期间街上人多,千万小心一点。” 李瞎子正站在院坝边,老态龙钟的做着伸展运动,他想再活五百年,要锻炼老胳膊老腿,这是他非常熟悉的地方,可以很放心到处走动的地方,他没有看我,眼望着天空东方的那一抹红色,虽然他看不见,他知道那边正要升起一轮红日,他只说了一句:“人多,钱别弄丢了。” 肖大刚跟我没什么关系,我还砍过他,说不定他正怀恨在心,用把他女儿嫁给我的方式报复我一辈子,这已经做不到了,再见吧肖大刚,你将永远抚摸着腿肚子上的疤痕想起我,你的报复大计落空了,三国演义我也看过,就是你手里那一本,就算你智慧赛过诸葛亮,我也让你坐在山村这个五丈原,空叹悠悠岁月的无情。 李瞎子必定养育我十几年,准确讲是十五年,养育之恩大于天,可是我要飞向更辽阔的天,我不能被你的自私囚禁在这个山沟沟里,虽然这一刻我突然有些舍不得,可是我必须走了,我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放心吧,我能纵横四海。” 新年里,清晨的空气还带着一年最冷的寒意,而我的心燥热无比,我的血液在加速地奔跑,我的眼睛看着前方的路,这条走了十几年的路。麻雀叽叽喳喳的叫着,它们可能是能看透世事的精灵,它们一定是在欢送我去远方,飞在我前方的那只,难道是要挽留我已经如凌波微步的步伐吗?不不不,小鸟们,我要离开养育我的家乡。 寒冬里,路边衰草耷拉着脑袋,它们已经枯萎了,不像我这青春年少的旺盛生命力,况且你是扎根在家乡的野草,我要做翱翔天际的雄鹰,我要离开这漫延无尽的被屎尿浇过的土地,你们应该为我感到高兴,如果有一天回来,我会告诉你外面的小草是如何蓬勃的生长。 路边的枝头早已光秃秃,那些绿意盎然早已零落成泥碾作尘,却没有香如故,绿意早已被寒冬彻底抛弃了,寒冬是讨厌绿意盎然的画面的,寒冬把它们通通消灭掉,大树小树们,你们难道不感谢寒冬吗?是寒冬给你们脱去了所有负重,赤条条了无牵挂,不是更轻松吗?快看那晨风中摇晃的条条枝丫,显得多么的轻松,就如我轻飘飘的脚步,如腾云驾雾一样。 我从没有飞奔得如此的矫健,我要赶上最早去往县城,去往市里火车站的汽车。我早已推算出,一定有座位,一定能马上买到票,因为大家都还沉浸在家乡亲情中,只有少数我这样心怀大志的少年,才能舍弃那些蝇营狗苟一般的情感,展翅翱翔。 红日就要冲破苍穹,难得的好天气,一丝薄雾都没有,天边的云朵已经绚烂起来了,家乡的云朵啊,我再不能跟我青梅竹马的肖玲玲一起仔细看着你的变幻,再也不能数着你呈现了多少种动物的形状,我也不会看着你割草,看着你捡蜗牛了。灿烂的朝霞啊!我母亲陶春兰都已经看够你而离去了,你的变化应该更美丽,应该垂下头来与我们穷苦人一起肩并肩,你别以为你施舍给了我们美丽,我们就必须永远守着你,等到北风吹起时,你将会变成泪滴,你才知道伤心是无法永远压抑,你也会离开天空,你也会抛弃蓝天。 要不了多久,温暖的阳光就会照耀我为和你离别所买的新衣裳、新解放鞋,而我将脚踏彩云,翻身千里之外。 从此以后,这山沟沟将改名叫我记忆力里的故乡。我熟悉那些山坡,我曾和兄弟们一起跋涉在你们的头顶上,只为寻找到那些能饲养换钱的生命;我永远记得那些地垄边绿豆枝上的黑豆荚,我们细嫩的皮肤要忍受你毛茸茸叶子的刺痛难痒,必须一个一个地把黑了的豆荚摘进背筐,这期间,我痛苦万分。 我知道在那一片一片梯田里劳作的辛苦,耗尽了所有的力气,还是不能有一口饱饭,你们总是让杂草繁茂,以至于每日要为此付出汗水和辛劳。母亲陶春兰就是在为你们拔出杂草时,把我生在了你们身上,我来到这个世界时比寒冬中的枝头还光秃秃,你们却不能给我一件御寒的衣裳,我要离开你们。 层层叠叠的庄稼地啊,母亲陶春兰就是吃尽你们的苦头,才终于毅然决然的离去,她比我更爱你们,她也离开了你们,你们太让人失望了,陶春兰一个女人尚且无法忍受你们的绝情,我又如何能放任你们凌辱我的身体和灵魂,我不要与你共度我十分难得才修炼成人的人生,抛弃你们的何止是陶春兰,何止是我李麦子。 层层叠叠的庄稼地啊!你们不好好反省你们的无情吗?你们孕育的果实不能让大家过上舒心的日子,你们太过让人操劳,你们不知消耗了多少人的生命,你们无边无际,却不能让人挺胸抬头过一生,几乎要用尽一生对你低头,对你挥汗如雨,所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你。 伴随我成长的土地,我出生的农村的故土,今天我要抛弃你了,你无声的抗议没有用,你知道的,我曾那样爱你,而你却让我吃不饱、穿不暖,交不起学费,让别人笑话我是农民。农民这两个字包涵了多少心酸和艰辛,你肯定知道,你是我一生的祸害,就是离开了你,你不要脸的影子还要纠缠我一生,因为你,我要别人被称为农民工,因为你无法给予爱你的人们有尊严的生存,带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母亲也要含泪离你而去,远走他乡,漂泊无尽,你为什么就不能争口气,让像我和我母亲这样爱你的人,衣食无忧,有尊严的活着,我们已经很勤劳了,我的母亲已经是勤劳得不能再勤劳啦,就差把命给你了,你却还是不能给她孩子孕育出学费,所以,我们都要离开你,而远走他乡时,还得被你的影子纠缠着,我农村的故土,你该反思啊! 农村的这片故土啊!我也是一个人,我身体里也是人的灵魂,我未曾伤风败俗,未曾违法乱纪,未曾失德为恶,只因我出生在你的怀抱,就要比那些城里土地上出生的人卑微那么多,没有好学校,没有好医院,甚至没有公道,就因为出生在你的怀抱,我要脸朝黄土背朝天,为什么我比城里孩子活得心酸,只因出生在你的怀抱,可见你是我卑微的根源,你是让我要多无数倍努力,也还是追赶不上城里孩子脚步的绊脚石,所以,我要抛弃你,我山村的故乡! 第016章离别的石桥 初六的小镇上,沉浸在新春团圆中的人们,还在昨夜的醉意中沉睡,只有在这难得的佳节里大挣一笔的生意人在搭建摊位。 我左顾右盼、惶恐不安,走过那座小石桥时,遇见两个熟人,他们对我展现出温馨的笑:“麦子啊,这么早上街,李八字还好吗?” “好”,只说一个字,我匆匆走过走了十几年的石桥,看见桥下的溪流在寒冬里缓缓流淌,发出阵阵腥味,看来新春佳节的小镇人们吃得不错,排泄也很通畅,平日里也没有这么重的味道。 走过石桥,一颗光秃秃的千年老黄果树巍然挺立着,它曾历经了千年的风雨,看过千年悲欢离合,它一定如传说中的一样有灵性,看它身上挂着的条条红丝带就知道,对它不敬绝无好下场,它一定知道我要离开故乡了,它蓦然无语,历经千年的老树,不会为我激烈壮阔的思想而动容,它也小瞧我的决心和毅力。 我突然伸手抚摸老树,不是要为前途未卜而祈祷,我想告诉它,在很长的时间里,再不会看见我走过这石桥,要是看见肖玲玲的身影时,请你一定要保佑她平安吉祥。我没有准备红丝带,我捡起树下一只被遗弃的笔,用遗弃的笔在空白的红丝带上写上:玲玲,别怪我,麦子不是人! 寒风顺着小溪吹来,老树一声苍老的叹息,我听到了,老树会保佑肖玲玲的,扶着老树干,我把李瞎子让我买纸烛的背篓放下,让它陪着老树说说我的悲哀和无奈,还有我壮志未酬的宏伟壮阔。背篓是熟悉我的,了解我的,我还没有背篓高时,就曾把你背在背上,我们贴合在一起有上千百次,你不可能不了解我,但是,今天我也要抛弃你了,但愿你另寻新欢以后,记得我们那些一起相处的日子,记得红尘中我们曾有过相依相伴。 站在千年树下,我能看见那一辆每天唯一一班开往市里火车站的大客车,尽管售票员在拼命的吆喝,但是我还不能冲进我盼望已久的车厢。必定我遗传了陶春兰的谨慎和周密,不能在坐在车上车没开的时候,让别人问起我为何要远行,我怕潸然泪下而不知怎么回答,我怕被人如小鸡一般拧下车来。 我扶着老树,闻着溪水中的味道,胆战心惊,我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我应该彷徨,应该迷茫,可我的心又是那样的坚定。我要等到车子开起来时,迅速奔上车离开这里,这个时间里都是游子回乡,少有人此刻出门,所以我不担心车厢里挤不下我这个瘦弱的身躯。 我斜眼看着客车,脸面对老树,假装在祈祷,其实我的心乱七八糟,甚至都不知道该想些什么才能对得起此刻的心情,肖玲玲、李瞎子、肖大刚三人的影子在我脑海里很冲直撞,他们带着满腔怒火,满脸憎恨,破口大骂。同时,陶春兰、李文白,李敏、李木、李水、李余也在我胸膛中时隐时现,他们瘦小苦干,简直像一张张随风飘荡的纸片,枯黄的脸显得营养缺失严重,对着我露出麻木不仁的铁板一样的脸。 此刻的我不可能祈祷,我是一个算命的,我已学会李瞎子的所有秘籍,我的祖师爷东方朔一直传承到我这里,我拥有预知吉凶祸福的能力,我知道今天是一个好日子,百利而无一害,这样冰寒的天气,晴朗得没有一丝雾霭,朝霞如奇迹一般出现在寒冷的冬天,我从家里出来七百八十九米时,看到十只麻雀在前方引路,这不是简单的自然现象,是天降祥瑞,今天的一切都正合我的五行属性,这是因缘际会之时,助我远走高飞。 如此有利于我的日子,按理来说不该有丝毫担心,我早已用古代伟大的人物事迹消除了我的愧疚感,我不亏欠任何人。我的亲生父母李文白、陶春兰抛弃了我,李瞎子养我是为了给他养老,肖大刚看中我没有家庭负担,我的四个兄弟姐姐也从来没有给我任何好处,我还帮他们干了那么多农活,详细记载了他们被李文白疯狂抽打的详情,他们应该感谢我,喝了我和肖玲玲零花钱买的那么多甜水,他们欠我的,我此刻不想计较了。 我是即将翱翔的雄鹰,羽毛已经丰满,正待展翅高飞。肖玲玲,肖玲玲,想到肖玲玲,我的思绪有些踌躇不前,刘邦把他妻儿踹下车独自逃命的章节跳出来,罗贯中的阴魂告诉我,我比刘邦好不只千百倍,我没有把肖玲玲置于危险的战场,没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况且我还帮她砍了他爸一刀呢,不然她得挨多少打? 不对,我走了之后,肖大刚像打赵小莲一样打肖玲玲怎么办?想到这里,心中站出一个横刀立马的英雄来,可是这个英雄他要去做更伟大的事情了,父亲打女儿,我能管得了吗?唉!可怜的肖大刚,你尽管打你的女儿吧,你是注定要成为孤寡老人的,你会遭报应。那李文白呢?李文白打孩子的气势不输肖大刚打婆娘,一对一,和一对四,那不是李文白会遭更大的报应吗? 对了,李瞎子说,人命天注定,我走以后,肖大刚怎么打肖玲玲,打不打肖玲玲,这也该是命中注定的,与我的离去无关,想到这里,我默默对面前的千年老树说:“黄果树啊,你神通广大,你给肖玲玲托一个梦,你告诉他,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别怪我、别怨我、别恨我,也别再爱我,彻彻底底忘记我吧。” 我听见大客车咔哒咔哒的发动起来了,司机正在开始试油门“嗡嗡嗡嗡嗡嗡”,我透过挡风玻璃看见司机非常镇定,心情舒畅,精神抖擞,一定是上天告诉了他,今天要送一个少年离开家乡,不能有任何差错。 卖票的妇人东张西望,难道她是要等我上车吗?她穿着花衣花裤,打扮得风韵犹存,胸部比张寡妇高挺,腰比张寡妇细很多,能清楚的看见屁股和腰的分界线,不像张寡妇那样连为一体,清晨寒冷的风把她的脸庞吹得红彤彤的,像腮红涂抹得多了,但是这样看着喜庆,正是护送重要贵宾该有的隆重。 我伸手入怀,捏一捏我分别缝在最里面贴身衣服里的钱,哦,老天啊,它们都安然无恙的在哪里,我就放心了。不知怎么会突然想到,这些钱是肖玲玲给我保管的,她对我非常放心,她一直以为她的麦子哥不会隐瞒她半点,所以她把这么多巨款交给了我。古代的伟人们,你们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吗?我该愧疚吗?暂时想不起来,不代表就没有,肯定有,为什么我会想不起来,对了,可恶的乡村,你太闭塞了,连书都少得可怜,连我找个理由安慰自己都找不到,可恶的乡村,你让我这个聪明伶俐的少年知识这样浅薄,好吧,反正我要离开你了,你将从我的生活中消失,难得跟你计较啦! 看车轮缓缓转动,卖票的妇女站在没有关的车门里探头探脑,正对着老树慢慢驶来,我已经热血澎湃。从前每天来上学时,我看见你无数次,那时我就想过总有一天我会坐上你远去,现要实现了。 天啊,我这个十六岁的少年还没有坐过车,不知道轮子带着盒子前进时,我坐在铁盒子里该是怎样的感受,电视里见过,街上看见别人坐过,有一位县里的官也有四个轮子的车,还没这车大,而我马上就要坐上比县官的车还要大的车了,从前班里那镇干部的孩子吹嘘他坐车去过远方,没什么好神气的,我马上要坐更大的车去远方了,肯定比古代的八抬大轿还舒服,比关羽的赤兔宝马还要风驰电掣。 我空空一双手,推开老树,眼看八方,心跳加速,而我的脚步是很稳健的,我曾跑遍家乡的山山沟沟,田埂小路,我一个箭步冲上车去,啊,我看着街上的人在后退,街上的房子在后退,那一棵矗立千年的老树也在后退,我走过十几年的石桥也在后退,李瞎子让我背纸烛回去的背篓也在后退,我前进了。 一手牢牢抓住座椅的靠背,把身体紧紧的贴着靠背,我不能让人看出来我差点一个踉跄,第一天出门怎么能丢了呢? 我看见卖票妇女对我暗送秋波,很是关怀备至,又带着疑惑的打量我,她的话却充满了迷茫:“娃儿头,这车可是去市里,晓得吗?” 我点点头,心中想:“哼,小看人。”我把卖纸烛的钱递给她,我很得意我这一副常常出门的样子,演得有模有样,我就是天才少年。 她把钱找给我,语气变得冷淡了:“找个位置坐吧。” 我不理会她,你就是比张寡妇好看一点也没有用,我连肖玲玲那么好看的少女都抛弃了,我要去改革开放的前沿地风流倜傥了,怎么会理你呢? 车上的位置空了一半多,我找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我突然想看看这个我只能吃路边摊的小镇,我的故乡。应该是离别的情绪有些激动,我的头有些恍惚,我的胃似乎要往上汹涌,我把头伸出窗外,让故乡的风给我一个离别的深吻,让寒冷的晨风抚慰我汹涌的情绪。 我看过书,说有人会晕车,那些都是无用的人,我是天才少年,我能晕车吗?我这第一次踏上带轮子的车厢的脚步是多么稳健。我眼望着天边,又看到了让肖玲玲尖叫的云彩图案,脸上两线湿热,我伸手一抹,怎么会有两行泪水,我是坚强的男儿,怎么会如此轻易的落泪? 山在后退,树在后退,庄稼地在后退,我的故乡在后退,朝霞红了,太阳窜出来了,阳光没有温度,我的泪水随风向后飘落,不知为何我突然有了一丝柔情软弱,我头脑闪过好多问题:妈妈您好吗?你走了多远?姐姐你好吗?你在何方?你们都是坐的这辆车吗?你们也曾这样不由自主的挥洒泪水吗?妈妈,你离去时也如我一样悲伤吗?是什么让我们悲伤呢?我已了无牵挂啊!怎么还会有泪水流出眼眶? 还有李木,我没法等你一起了,你将来也会坐上这辆车的,我早已给你算过,你上不了大学,你会坐着这辆车走出家乡。 熟悉的山坡渐渐模糊了,肖玲玲从脑海中放映出来,她穿了新年里刚买的新外套,已经把桌上摆好了四个碗,四双筷子,四碗稀饭,还有几碟热好的剩菜。她把我的碗和她的碗端到一起,看着露出幸福的笑,她走出堂屋,看着她的父亲肖大刚,又看看李瞎子,自言自语的念叨一句:“麦子哥怎么还不回来?” 老天爷,你怎么在我离去时这样捣乱,你为何要在我脑海中放映那已经与我无关的画面,老天爷不听我的使唤,他非得要继续放映,让我的泪水止不住了。 肖玲玲显得焦躁不安,一会儿出门,一会进屋,她对着手不断的哈气,就像小时候跟我暖手那样哈气,她不时地看看那条回家的路,终于,她满怀欣喜的大声喊道:“我去接麦子哥去了。” 放映画面里有肖大刚和李瞎子,肖大刚对已经锻炼结束的李瞎子说:“我们先吃,这天气,一会儿就冷了,不管他们。” 肖大刚和李瞎子把稀饭喝得呼呼的响,肖大刚吃得沉稳而镇定,李瞎子不时的抬头看看外面,虽然他眼睛已经瞎了,他显得有些预感不好,这没法解释,有时候人就是会有这样的预感,他边看边吃,似要望穿山峦,把目光追上我的眼泪来,让人一个寒颤。 画面转到肖玲玲,她走上垭口,站在镇上回家的必经路旁,她曾无数次在那里等我,从没有让她失望过,她刚站立不久,寒冷的晨风吹红她的脸颊,雪白的脸上泛起红晕,她不安的跺脚,如舞台上的芭蕾舞演员,她伸长脖子看着镇上回家的方向,她看到有人稀稀落落的往镇上走,却没有一个人从镇上回来。 第017章离别的泪水 肖玲玲那焦躁不安的身影,让我胸口一阵汹涌澎湃,昨夜没有消化完的东西从嗓子眼涌上来,像暴雨一般喷洒在空中,飘落在我即将离去的故土上,我看见喷洒时那一刻的彩虹,紧接着,又是几口。 天啊,我的头晕,我的胃在翻滚,我还没吃早饭,我难受得想死,我想要从车窗跳出去,甚至动摇了我飞翔的豪情壮志,我趴在了车窗上,不停的嗷嗷狂吐,已经吐不出东西了,还是想要吐,我很想死,死了一了百了。 有人拍我的背,我不敢回头,我难受,没有力气回头,我听见她说话时,我知道她是那么风韵迷人的卖票妇女:“幺儿呐,你怕是从来没有坐过车哦,李八字怎么会让你一个人出去玩呢?你不是马上要讨婆娘了嘛,看到你这个样子,真是焦死个人哦。” 我又听见她对车厢里的人说:“知道吧?这是李瞎子抱养的儿子,李瞎子你们知道的吧。” 我快要死了,我不想回头看他们的表情,太丢人了,怎么会被认出来呢?我的精神又一次被连续的凌辱了,我是一个瞎老头的儿子,他们认出我是瞎老头的儿子了,我想撞死在车窗上,可是我没有力气。 妇女递给我一把纸,唉声叹气的走了,我的耳朵总算是清静了,我的精神好些了,我的胃平静一些了,我有回头的力气,可是我不要回头,我不想看见他们的眼神。 刚恢复一点力气,泪水又飞出来了,老天爷真是不让我有片刻的安宁,肖玲玲又出来了,她正往镇上的方向慢慢走着,她又飞快的跑上山顶,红日照着她的脸庞,阳光笼罩着她的窈窕轮廓,她是仙女降临在人间,她是王母娘娘的亲女儿,而此刻,她焦躁的目光刺破苍穹,她不安的脚步在山顶来回的跺,似要把土地爷从地下跺出来,问问土地爷,她爱着的男人去哪里了?为什么还不回来?那是她最放心的人,她无所保留的人,她百般呵护的人,可是却看不见熟悉的身影。 她又跑向更前方的山头眺望,她已经预感到不好的事情,她知道从镇上到家里的距离,知道来回所需要的时间,从小贤惠的她知道卖纸烛的店就在石桥的旁边。而红日已经变成金黄,虽然红日此刻躲在了乌云背后,但能看出红日已经几丈高了,如果他的男人没有出意外,加上她已经前进的距离,此刻应该早已相遇。 肖玲玲已经急了,她在通往镇上的路上飞奔起来,冰寒的大地上发出她急切的脚步声,速度如洛神飞翔,她怕御寒的毛拖鞋拖累自己寻找男人的速度,把拖鞋脱下来一手一只拧着,甩开臂膀,赤脚在冰冷的大地上继续飞奔,来不及喘气,来不及思量,一口气奔到石桥旁的纸烛店。 面对肖玲玲上气不接下气的问询,纸烛店老板和善的表示没有见过我,肖玲玲手拧着拖鞋,眼睛在嘈杂的人群中搜索,她相信我一定是被什么事情耽搁了。新年里个个人都是喜气洋洋,只有肖玲玲不安的赤脚站在桥头,她左顾右盼,以前不大的小镇,此刻仿佛变成了一个无边无际的城市,怎么也搜寻不到熟悉的身影。 在我“啊啊啊啊啊”的呕吐时,脑海中的画面暂停了,老天爷终于暂停了,我已经吐得没有任何力气了,老天爷,快别放那些画面了,我受不了啦!我的泪水快要把我抽干,我快要虚脱成一具干尸,我的灵魂也快要离开我的身体了。 老天爷,你不能把肖玲玲赤脚站在桥头的身影,暂停在我的脑海里啊,石桥头的千年黄果树啊,该是你使出法力的时候了,快让肖玲玲回去吧,让她看我枕头下的信,我是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少年,我会走得光明磊落的。我上过学,虽然我还是一个少年,却看过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武侠小说,那些大侠们也会在走之前留下一封信,虽然我现在还不能像诸葛亮一样,给他要交代的人留下神秘高深的锦囊,但我也会像大侠一样留下信的。 天那么冷,大新年的,千年老树,您快施展法力吧,别让她赤脚站在冰冷的石桥上了,等我回到家乡,一定给你系上红丝带。 千年老树显灵了,肖玲玲看见大树下熟悉的背篓,她慢慢的,小心翼翼的走近背篓,怕自己看错了而难为情。她走近背篓,反复观看,是的,是熟悉的背篓,背带上还系着她亲手编制的彩虹。 肖玲玲把手伸进背篓里,在背篓底部看见一张平铺的纸板,上面写着:对不起,我走了,信在枕头下。 是的,是我写的,那张纸板从新年一直在背篓里,作为垫着背篓底部用的,我在肖玲玲让我保管红包后增加的,我说要让背篓底部容易清洁。这不能不说我对陶春兰缜密的态度遗传得很好,我的计划是天衣无缝的,考虑到了每一个细节,就像诸葛孔明为每一场战役的精心策划。 你们不要埋怨我心机太重,认为一个少年应该保持纯真,尔虞我诈、精心算计不该是少年的行为,可是你们一定听过“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况且我这个被人抛弃的穷孩子。如果我不如此缜密,我可能活不到现在,可能在悬崖上捣野蜂巢时摔死了,可能在几十米深的水库淹死了,可能在偷瓜果时被人抓住打死了,可能在井边提水如香妃一般坠井了…… 总之农村是一个比惨狼虎豹还可怕的地方,四五岁开始,我和我的一母同胞们一样,没有大人看管,他们有干不完的活,没有时间看管自己生下来的孩子,能不能活到成年,一看老天爷安排,二看自己的运气,三看命够不够硬,然后在一次次危险中学会了缜密。 六岁开始洗衣做饭,七八岁开始去井里提水,六岁开始喂猪、喂鸡、喂鸭,四岁开始割草捡柴。哪里是悬崖,多摔几次就知道,没有断胳膊断腿真是好;哪里的水深不会淹死人,喝个饱就知道……这不是吹牛,也不是有意说大话,更不是语文老师教的夸张手法,这是真实的生活,真实的农村穷孩子的生活,运气真是好,虽然我们瘦小枯干,蜡黄无神,可是我们命够硬、运气够好、老天爷保佑,我们长大了,我们风度翩翩玉树临风了。 我这个少年的一切反常如变异人一般,都是穷日子给逼的,所以才那样缜密。 我吐够了,泪水快干了,我的脑子有片刻清醒了,老天爷开始继续给我看不愿看的画面,我的脑子一清醒,画面就更加清楚。 纸板上的字确实是我写的,是我在写完红丝带后写的,我知道那树下有笔,我知道没人敢拿走老树下的背篓,小镇人民当那颗树是老神仙。 肖玲玲反复念叨:“对不起,我走了,信在枕头下面。” 念叨着,念叨着,肖玲玲把拖鞋扔进背篓里,她泪水夺眶而出,泣不成声,疯了一般的背起背篓往家跑,她的反常行为,吓坏了沉浸在新年喜气洋洋气氛中的人,大家对她敬而远之,像看一个神经病一样,确实是一个神经病,这么冷的天,如此漂亮的少女怎么会赤脚奔跑呢?又不是陶春兰家的孩子,只有他们家才有这样可怜的孩子,在新年里不穿鞋。 肖玲玲奔跑得如我坐的这大客车一样快,还要快,风声呼呼的在她两侧后退,大山、庄稼地、路上的人……一切都在后退。她不理会别人的目光,不理会背篓里哐哐当当的拖鞋蹦跶,乘风破浪一般使出全身力气前进。泪水在飞洒,比我还飞洒得厉害,我没有哭出声音,她不管不顾的放声大哭,那悲泣之声让山野陷入沉默,让麻雀不敢叽叽喳喳。 她冲进院坝里,把背篓摔了出去,两只拖鞋翻滚而出,她赤脚蹬蹬蹬跑进已经没有我体温的房间,以奥运会跳水的完美姿势从门口蹦到床上,把枕头掀翻在地上,抓起枕头下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展开时小心翼翼,信的那种叠法是我跟别的同学学的,我教过她。 她泪水打湿了床单,反反复复的看着我的字迹。 玲玲,我的好妹妹: 我走了,千万别怪我,对不起,你的麦子哥让你失望了。 我不能告诉你我具体去了哪里,我对外面的世界也一无所知,我只知道深圳是我梦里一直要去的地方,书中说深圳很大,你是找不到我的,所以别找我,我也可能到不了深圳。 我拿走了我们两个所有的钱,没办法,穷家富路啊!如果我能荣归故里,我十倍百倍的还给你,你知道的,你的麦子哥不是一个骗子。 你千万不要以为我是讨厌你而走,我是想安安静静地走,没什么理由,就是要走,对于你,我们一起长大的我的玲玲,你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孩,你是我寒冷中温暖的太阳,我怎么会因为讨厌你而离去呢? 很感谢老天爷让我在穷山沟里有你陪伴我长大,真的,玲玲,我说的是真心话,你知道的,我不想让任何人欺负你,唉!可是我却欺负你了,我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欺负你最狠的人了。 玲玲,你不要等我,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家乡,你是一个好女孩,你是仙女一般漂亮的女孩,你要勇敢的去追求你的幸福生活,麦子哥对不起你,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歌声,你的美,你的好,记得我们之间的秘密,我不会忘记的,我会永远祝福你,我的玲玲妹妹。 麦子哥对不起你了,你可以尽情的骂我,我一定不怪你,对于我们的婚事,可能会暂时让你在村民面前没面子,但是别在乎他们怎么看,不值得在乎他们怎么看。 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去找李木,他要是不信,你把这封信给他看,要是他们三兄弟不帮你,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认他们为我的兄弟。 玲玲,你一定要好好的,是我不对,是我疯癫了,你可以诅咒我,但你一定要好好的,你是懂事又贤惠的好女孩。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给你说,只能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给你爸说,我爸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另:我不会给你们写信的,那样你们会来找我,我知道你的脾气,我知道你对我的看重,所以,我的玲玲妹妹,让我在远方为你祈祷,为你祝福吧。 麦子 1996年正月初一晚上 肖玲玲死死的盯着一页纸信,嚎嚎大哭,哭得稀里哗啦、惊天动地、日月无光…… 画面停留在肖玲玲哭,而我的泪水还在流,我趴在车窗上精疲力竭,我用全身的力气问老天爷,画面为什么停下了,为什么不继续放映? 老天爷说:“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好吧,我已经在坑坑洼洼的颠簸中前行几个小时了,车上的人都坐满了,要不了多久,我应该就能到火车站了,故乡已经远去,我的泪水也从故乡一路飞洒到翻山越岭的路途。 我无法想象为什么这么大的车也能跳起来,震得人一刻不得安宁,我看见有人如我一样吐得昏天黑地。 如此的颠簸,就快把人从车里颠簸出去,可很多人竟然昏昏沉沉的睡着了,真是江湖豪杰啊!仿佛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动色的功力。 我不行,一味的呕吐让我已经死得快彻底了,我还不由自主的想起肖玲玲,想起她生无可恋的一直哭泣。老天爷,我是不是太不是东西了?老天爷已经远去,就像远去的故乡一样,我已经不能把声音传递了。 我的泪水一直流,仿佛是在祭奠我的离别,又仿佛是老天爷在惩罚我,让我这个负心人不得安宁。 我已经暂时忘了我出发前的雄心壮志,好像变成一个孤魂野鬼一般,又像迷失在大漠里的茕茕白兔,慌慌张张、诚惶诚恐,拖着软弱无力的身体,躲避着猎人的追击,我看见那朵乌云,它快要变成雨,雨是老天爷的眼泪,伤心的人多了,老天爷也会跟着流泪…… 第018章离家的路 终于还是下雨了,老天爷开始变脸挥洒泪水,老天一定是伤心了,早上起来还有艳丽朝霞耀山川,可是你为何突然流泪呢?我或许该固执的相信我的故乡,那个山村还是有阳光的,阳光曾照耀着我离开故乡,我流泪不止时,故乡的那片天空正是霞光万丈,离去时,我分明清晰的看到了,那些让肖玲玲看了尖叫的云彩图案,我们曾常常指着天空的云朵评头论足好一阵。 我早已习惯了重庆的绵绵细雨,总是没日没夜的下,像是没有尽头,特别是在冬春两季,似雾似雨的飞洒,像刚离开就已经深深思念的牵绊,漫长得在灵魂里发霉长出枝丫,缠绕着身体,冰冷又让人异常清晰。 此刻我又冷又饿,四个轮子的大铁箱一路蹦蹦跳跳,它快要让我身体散架,从坐上它就开始头昏眼花,身体里翻江倒海,使我的泪水从出小镇的街口,一直伴随着坑坑洼洼的路途。 细雨缠绕在我的脸颊,像要清洗我不愿抹去的泪痕,虽然很冰冷,冰冷得就像我毅然决然离开时的冷漠,此刻我却莫名的喜欢,天空的冰冷眼泪让我身体里的波涛平复了许多,只剩思绪一直在激烈的撞击,可我觉得好受多了。我不怕冰冷,我曾整天整天的湿着半身坐在教室里,我曾赤脚在雪地里走那条八里山路,我怕过吗?我是天才少年。 我不怕伤心,那些异样的目光早已让我坚强得像铜墙铁壁,此刻,摇摇晃晃的大铁箱里的我开始觉得饥饿,我怕饿,又曾经常挨饿,所以怕饿,一旦饿了,我一直认为我能吃下任何东西,哪怕是毛草根也能和着泥嚼上一大把。 因为蒙蒙细雨,我看不清天空上太阳的位置,我一直是靠阳光判断时间的,如果细雨蒙蒙的日子,我靠别人家屋顶的炊烟判断时间,现在既无阳光,又无炊烟,我不能判断时间,而我知道已经是正午了,因为大铁箱停在一个院坝里,那个腮红已经消失的妇女叫大家下车吃饭,我看见她的腮红没有了时,脸上比先前白了许多。 有人走进停车场旁边的食店里,有人拿出行囊里煮好的鸡蛋开始吃,我没有行囊,我也不想走进食店,我饥饿得肚皮贴在了脊梁上,我依然紧紧的守着我的钱,不敢随便花一分。 金黄色的尿洒进路边的枯草丛,水龙头下拼命喝了一阵,我好像舒坦很多,却依然看不到那个古老的山城的影子,这里也还是农村,比我家里看上去好那么一点点的农村。我问那个拍过我背的妇女:“还有多久到火车站”,她如雨水一般冰冷告诉我:“晚上”,然后走进食店里去。 我得假装坚强,我得装得像一个老江湖,尽管我是一个瘦弱稚嫩的少年,在摆满各种食品的货架前,我开始对比价格和体积,便宜的体积又大的,才能填饱我空空的身体。香喷喷的快餐特别诱人,我选择冰冷的面包,一块钱和三块钱还是有很大的区别,我拿着一块钱的面包,大方的递给老板一块钱,我要开始独立生活了。 咬一口面包,又突然发现什么都吃不下去,很庆幸没有选择三块钱的快餐,吃不下不是浪费了吗?看来我果然是精打细算的老手。可我不争气,我又想起肖玲玲,但老天爷已经不给我放映她的画面,我只能靠想象,她一定哭红了双眼,她一定觉得世界毁灭了,再也无脸见人。蹲在地上,握着咬过一口的面包,泪水又流下来,把脸转向更广阔无垠的天空,不要让别人看见泪水滑落,我是坚强的男人。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比陶春兰还伟大,她是与别人一起离开家乡的,我也比赵小莲更伟大,她是别的男人带着她离开的,而我是孤单英雄,是孤影侠客,我两手空空,没有一个行囊,依然坚强如路边的电线杆,绝不能倒下,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正敞开怀抱等着我,不能在到达沙场前退缩。 没有人注意到我小小的身躯,甚至他们的余光直接跳过我投射到别处去,那些地上躲躲闪闪的老鼠也能吸引他们把头转向,天空飞过的麻雀也能让他们看上一眼,我想:他们目光太短浅,一个孤影侠客竟然不值得他们好好看看。 我缩卷在屋檐下,看着雨水从屋檐上落下,就像我住了十几年的老屋,原来哪里的雨水都没有分别,就像泪水,走遍天涯海角时,自己的泪水打湿的是自己的脸颊。又突然想起山村里的绵绵细雨,那是一种哀伤,屋顶的瓦总是不能严实合缝,总有雨水从某个不经意的地方溜进屋里来,打在接雨水的瓷盆里,啪嗒啪嗒的响,那声音如寺庙里的木鱼声,空洞无物又总是会响起。 寺庙里的木鱼声在做法事时一定会响起,而雨天里,老屋一定有某个地方会漏雨,只能用瓷盆接住漏进屋的雨水,以免泥土夯实的地面变成泥泞,那就一定能听见啪嗒啪嗒的声音,屋檐落下的雨水在屋檐下的地里打出一个个小坑,因此从小便知道滴水能穿石。啪嗒啪嗒的声音随着雨水的大小变换节奏,下雨天,应该是老天爷在给人间做法事,雨水落下的啪嗒声是老天敲响的木鱼声。 虽然屋檐下的落雨声敲打着响亮的节奏,依然能听见屋里那些用餐人的欢声笑语,这些人太无情,我此刻如此伤心、难受,他们竟然能那样的悠闲自在,是哦,人与人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 也有人如我一样,舍不得走进里面去吃香喷喷的热饭菜,他们也站着或蹲在屋檐下,表情麻木,不像我这样哀伤。我以为我早已想好要离开,离开那个我成长的地方的一切,离开前无数次想过离开后的自由自在,离开后的欢天喜地,而离开了,流了一路的泪水,一刻也不曾有喜悦,才离开半天,我已经有些动摇南下计划中的一切,可我还能回去吗?那不是懦夫吗? 如果山村里也在下雨,肖玲玲此刻在干什么呢?她的泪水停下了吗?她也在看着屋檐落下的水珠帘吗?我不想想这些,可又不由自主的要想。我想好好想想以后的事情,以后,以后那样陌生,突然发现陌生是如此的神秘,连想都没办法想,就像不知道自己会吐成那样,不知道车会在那个地方停下来,甚至不知道到吃饭时该吃点什么填饱肚子,我又如何想以后的事情呢?所以只能想以前的事情,可以前的事情除了肖玲玲,其它事情好像都没什么美好的回忆,好的回忆片段里一定有肖玲玲,可是我已经没有肖玲玲了。 当大铁盒子继续摇摇晃晃着前进时,因为雨水,速度变得更慢了,偶尔还会打滑,就像我曾赤脚走在泥泞里打滑一样,我不怕前进的速度变慢,我还这么年少,虽没有行囊,可我有的是时间。也曾想肖玲玲带着肖大刚追上来,如果真的追了来,我肯定会回去,无论如何也赢不了肖玲玲的眼泪,我知道的。我缜密的分析,她们不可能追上来,每天就这一班车从小镇出发去最远的地方,想到她们不可能追上来,我竟然有些失落,有些失望。 泪水好像已经不流了,细雨蒙蒙的天变得也暗了,车还在摇摇晃晃前进着,我依然趴在车窗上,把脸伸出窗外去,曾听人说,有人把脑袋伸到车窗外面,在会车时把脑袋挤掉了,真的会这样吗?我小心翼翼的只把脸伸到外面,既方便我吐,又能让冰冷的细雨给我保持清晰,我想看着离开时经过的每一处风景,尽管没有太大的区别。泪水不流时,心中更加空落落的,再没有什么是属于我的,连肖玲玲都不是了,而我只固执的坚持要前进,一定不能半途而废,十六岁的少年怎么能为自己的决定反悔呢?那得多少人笑话我?以后还能抬头挺胸做人吗? 车开始缓慢的往山上爬,听见车上有人感叹:“唉!翻过这歌乐山就到了。”这让我欢喜又惆怅,欢喜终于可以见到古老的大都市--山城,惆怅是因为天的颜色越来越暗,就像已到暮色黄昏时,看来到达火车站时会是夜里了,我没有行囊,我该怎样度过夜晚呢?总是会度过的,我安慰自己。 麻木无力的看着车窗外闪过的树木,无休无止的闪过,脑子里一团浆糊一样,变得茫然无措,我开始希望车子能不能不要停下来,一直前进,不管去哪里,别停下来,或许等我死了再停下来,我感觉就快死了。我宁愿死在这样一直前进的车上,至少不用担心下车该如何办,如果车能一直前进到我死,我的心一定不会这样茫然,我会在回忆着肖玲玲而死去,那是美好的死法。 当车开始下山时,能隐隐约约看见模糊的一片灯光,那一定就是重庆城了,听说它很繁华,几天几夜都逛不完那么大,可是那繁华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连行囊都没有,又如何与繁华相见?江陵江、长江、山城马上就要见面了,我会和你们见面的,我记得李木他们的外婆嫁给外公以前,就是生活在这座城市里,那也应该是我的外婆。 在跟着陶春兰割草的时候,我听她说起过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曾是这座城市里的一个极其漂亮的大小姐。在那个动荡不安的日子里,陶春兰的母亲和父亲一起逃往乡下,因为陶春兰的父亲在乡下有土地,那时的乡下是人人羡慕的地方,因为重庆大轰炸已经让城里人吓破了胆,狠不得能有一个偏远的角落把自己藏起来,再不要看到那样残忍的人间绝境。陶春兰的父亲在兵工厂工作,大轰炸以后,她父亲请人用滑竿把自己有幸结识并相爱的千金大小姐抬回乡下,滑竿就是像没有顶的轿子,从山城一路抬回乡下,要用脚步去丈量,那将是一段很漫长的路,起码需要走两天时间。 那是一个很美好的画面,一个男人与千金大小姐在战乱中相爱,女人越来越害怕没日没夜的轰炸,他想男人给她一个不用担惊受怕的家,男人舍不得让女人走那么远的山路,他花钱请了滑竿抬着爱人去到乡下,从此扎根农村,繁衍生息,于是他们有了女儿陶春兰,陶春兰嫁给李文白,然后有了李敏、李木、李水,又在绿油油的麦苗地里生下了我,后来又生下了李余,我想,看来我与这座城市还是有渊源的。 很多年以后,我依然能回忆起小时候见外婆时的情景,外婆虽然已经是一个农村人,但是她与农村人大不一样,爱干净,穿得整齐,虽是朴实无华,依然能看出她与众不同。外婆就住在我们隔壁镇上,自我与李文白家相认以后,每次外婆到李文白家时,李木或者李水就会来叫我,告诉我外婆来了,然后飞奔着去见外婆,依稀记得她最念叨的是:“怎么会这么穷?怎么会这么穷?”而我关心的是外婆来了有好吃的,一把瓜子或者一颗糖,对于那时来说,已经是极好的礼物了。 那时的我们五个孩子都很胆怯,因为我们并不会经常见到外婆,外婆就像一个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一年只能见到仅有的几次,在过年,或者在她来探望她嫁出去的女儿时。 在城市的霓虹越来越近时,我想着我与这城市仅有的渊源,来来往往的人,隔着大江大山,却又有着一种神奇的力量把彼此应该相见的灵魂拉在一起,而把我与城市扯上渊源的是外婆和外公的爱情,原来血缘是一种神奇的传承,血缘是让不同的灵魂一起浮沉的小船。可我却只想肖玲玲,我流了一天的泪水,却没有太多想起过与我有血缘的人,直到快要靠近离家后的第一座大城市时,才开始思量我与这座城市模糊不清的联系。 那时外婆在远离这座城市的小镇里,而我已经来到这里。这是外婆成长的地方,是她邂逅爱情的地方,是我唯一与这座城市有血缘联系的源头,而那些源头早已淹没在岁月变迁之中。 第019章离家第一夜 看着车窗外亮起越来越多的霓虹,我知道,终于是要去更远的远方了。 坐落在长江边的菜园坝火车站,在很长的岁月里,是绝大多数老百姓从这座城市离开的起点,那很长的时间里,它总是人潮汹涌,显得拥挤不堪。 我没有心情去听长江水的呜咽,和那些穿行在江上的汽笛声,我抬头仰望看不到顶的城市,层层叠叠的楼房,层层叠叠的灯光,还有身外浩浩荡荡的车流。再看着“售票处”几个字,我的犹豫似乎已经很苍白,我曾下了那样大的决心要离开,不离开又能怎么办呢?既然已经出发,那就勇敢向前,回头可能有岸,但肯定也有嘲笑,宁可在前进中死去,也不要在嘲笑中苟且偷生,我是不一样的少年。 我的警惕和防范,让我不理会那些悄悄走进我的人,带着惴惴不安的心走进买票的队伍里,第一次觉得时间那么煎熬,一寸一寸的往前挪动,终于轮到我时,窗口里的卖票员比镇上的卖票员更冷漠,那时的我常常想,如果没有隔着一堵墙,她应该不敢那么冷漠,虽然她们都是卖票的女人:“深圳的没有,东莞的要不要?从东莞去转,坐票没有了,站票要不要?” 当然要要了,我早知道出去的火车票很难买,只要能出去,坐着、站着、躺着都可以,我什么苦没有吃过? 火车站的大钟告诉我,我到达车站是五点半,卖到票是九点,整整排队三个半小时,就为那张让我背井离乡的票根。后来的日子常常这样去排队,终于等我有钱时,再不为任何事情排队,哪怕有免费的金砖,哪怕可以当皇帝,只要让我排队,老子通通拒绝,生命何其短暂?而很长一段岁月里,我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了孑孓前行中,唉!可惜啊…… 别怀疑一个从没进过城的小农民看不懂时间,我可是带着东方朔传下来的绝技的人,一个算命的最重要就是知道准确的时间,虽然我一生都无法弄清楚自己来到世间的准确时间。 看着手上的火车票,离进站上车还有二十三小时零三十六分钟零二十一秒,我掐指一算,之丑寅卯、辰己午未、申酉戌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天干地支,乾震坎艮坤巽离兑,以车票正反六次,得一个解卦,卦曰:“目下月令如过关,千辛万苦受熬煎,时来恰相有人救,任意所为不相干。”从卦象看,等而再行,必能万事大吉,等一等是没有关系的嘛,能买到票已经是奇迹了。 等我到广东时,学会了一首歌,正合那一晚的意境:“独坐在路边街角,冷风吹醒,默默地伴着我的孤影……”,可惜那时我还不会这首歌,不然我能唱着歌睡去。 站在广场上,细雨好像已经去睡觉了,环顾陌生的城市,我开始饥肠辘辘,我觉得我需要卖一点什么,没有行囊怎么远行呢?于是我有了第一件东西--双肩包,最便宜的帆布双肩包,我背着空空如也的双肩包,走了好一大圈,也没有确定吃什么是最便宜最划算的。 夜风那么冷,我那么饿,但我不怕,山村里的孩子,什么苦没吃过?我漫无目的的寻找,我小心谨慎的提防着周围的一切,就像身在阎王殿里,随时都会跳出一个小鬼把我拉了去,就像身在一望无际的坟地里,听到的都是鬼话。 我看见一个有些迷茫的挑夫,他挑着两个箩筐,像要是卖什么东西,却又左顾右盼,如我一样警惕着四周。我看见他向我走来,那一刻,我以为是南方派来与我秘密接头的同志,因为他是那么谨慎的靠近我,而我是小小孤影侠客,为难之处显身手,我是:饿从胃里生、敢向黑夜行。我也谨慎的看着他,电光火石之间,他小声的说道:“小伙子,要不要馒头,自己做的,便宜得很。” 天啊,这正是我需要找到的情报,同志,可算是找到你了,我若无其事、眼望别处做掩护,小声的问道:“多少钱?” 他说:“一块钱五个,天色已晚,一块钱给你七个。” 暗号正确,马上交接,好同志,嗯,我掐指一算,今天等一天,火车上三天,气温为5.9度,越往前走越热,馒头可以保存三到四天应该是可以:“好,来五块钱的。” 哎呦喂,他显得极其高兴,真是夜会自己人啊:“小伙子,你买五块钱的,我再送你五个。” 真是个好同志,我紧握着他的手,心潮澎湃,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的肚子有着落了,打开双肩包,我闻到他放进去的馒头想,心里默默数着他放进去的数量,唉!太不应该了,怎么能对同志这样不放心呢?前行路途遥远,渺茫莫测,还是小心一点好。 我的背包鼓起来了,我的胃也饱了,我的手里有了一个刚买的杯子,我能去厕所接一杯自来水,然后靠在墙上或者蹲在地上,假装在品味一杯香浓的咖啡。 三指握杯,表情尽可能的淡然一些,嘴角带一点忧郁最好,先慢慢的拿鼻子在杯口嗅一嗅,微微抬起头来,做出一副等香味融进身体的感觉,然后低下头喝一口,别让旁人看出吞咽的粗鲁,以衣袖当口布,轻轻的试一试嘴角,嗯,这自来水有一股消毒水的味儿,温度略微冰寒,打颤时需要尽量掩饰好,莫失优雅。 白色的馒头在寒冷的冬天略微显得有些硬,就像法式烤面包。大业未成,一切从简,刀叉就免了,奶酪也别抹了,直接拿手拿着吃吧,虽然显得不够优雅和闲散,吞咽时会不自觉的鼓起眼睛,然后微微的伸一伸脖子,也可以用杯子里的冰镇液体做配合,那样会更顺畅一些。 一顿难得的美味大餐结束,夜已深了,气温显得又降了2.3度,火车站的大厅里到处都是人,大多已经依着自己行李昏昏欲睡,有的抱着孩子,有的孤身一人,有点甜蜜幸福的相依在一起,有的窃窃私语,也有的像在发表一场感天动地的演讲,而我不知该在哪里停下来。算了,坐了一天的车,我就快要离开这座城市,还没有好好的看一眼,夜色里逛逛。 我走出大厅,雨后的地有些湿滑,我新年刚买不久的解放鞋稳健异常,我大步流星,我凌波微步,从广场到长江。 从没有见过如此重重叠叠的房子,望不到尽头,那些星星点点的灯光,就像山村里晴朗夜空中的璀璨星空。从没见过如此宽阔浩荡的江面,还有那江面上的大驳船,一声汽笛,如梦如幻,让我孤独的身影更显得诗意满满。涛涛长江水奔流不息,那一刻,我应该想到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城市的灯火倒映在江水里,五颜六色,缤纷斑斓,被夜风吹起的涟漪,柔和在一起,像各色油漆交融成一片油彩画。时而激烈时而柔情的波涛乱了城市的倒映,正月里寒冷的雾气包裹着我的身体,像恶鬼一样纠缠着我圣洁的灵魂,夜色苍穹之下,迷茫得闻不见一丝该有的人间味道,茫然四顾,城市如此的冰冷,一个个魍魉魑魅穿行期间,又像是从呜咽的江水中爬上岸的水鬼。 城市被黑暗吞没,无力的灯火拼命挣扎,一如那江边的枯草,在汹涌的浪花下四散零落,却又逃不离,躲不掉,只能无力的看着黑夜裹挟着寒气压下来,而波涛和浪花是帮凶,把空气变得异常死润,让世界更加的冰寒。 我看见不远处飞架南北的长江大桥,在夜色迷雾里如地狱与天堂的分界线,那亮起的一盏盏昏黄的路灯,定是黄泉路上的鬼眼。我迷离恍惚走在冷风中,灵魂在身体里聚散离合,轰鸣着不绝于耳的汽车声,就像那送葬时不专业的胡乱敲打声,让本来哀伤的人更加失魂落魄。 终于是走累了,兜兜转转走得再也走不动了,大桥下奇迹般的有一堆枯草,是我早已选定睡觉的其中之一,枯草是幸运的,最终我还是选择了临.幸它一晚。略微整理,正好可以暂时安放我瘦小的身体,因为夜风和寒雾的侵袭,我尽可能的把自己缩成一个小团,自己紧紧的抱着自己,竟然也可以沉沉睡去。 在梦里,我看见肖玲玲独自走在一条无人的山路上,那是一条没有尽头的山路,她赤着脚摇摇晃晃的前进,脚下泥泞不堪,霏霏洒洒的细雨打湿了她的头发、她的衣裳。我冲上前去,拼命的追赶她,却怎么也追赶不上,我拼命的喊“玲玲!玲玲!”,无论我怎么喊,她就是不答应我。看见她摔倒在泥泞里,爬起来时满身稀泥,泪水在满脸稀泥中流出两条清澈的长江,稀泥覆盖的脸已经看不清表情,她瑟瑟发抖,却固执着跌跌撞撞的前进,眼睛看着最远处的迷茫,嘴里喃喃唱着:“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 我又看见李瞎子在还没有修完的新房里,呆呆傻傻的坐在地上,睁着全是白瞳的双眼,嘴里念叨无声,手无力的耷拉着,面如死灰,又像在侧耳倾听着屋外的脚步声,但李瞎子仿佛动不了啦…… 醒来时,天已微亮,昏黄的路灯还亮着,我知道,寒冬里的天亮得晚,此刻应该已是刚入辰时不久,街上已经有大客车在来回穿梭,少见行人走动,想一想离出发还早着呢,我继续缩卷着身体,好在离家时把最厚的衣服穿上了,只要不冷死我,我都可以忍受,我要再睡一会儿,管他妈这个世界是什么样。 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我抹一抹身上湿润的衣服,想把睡了一晚上的枯草烧起来温暖身体,发现我没有火柴,真是扫兴,不过我也不愿表现得失落,反正都冷一晚上了,我不想起来,我已经不用起来做饭、干活了,我已经逃离了山村那个鬼地方,我起来这么早干嘛呢?啊!从此都不用割草、挖地、挑水、挑粪、割麦子、收稻谷、挖红薯、砍油菜梗……通通都他妈见鬼去吧,老子再也不用干了,我宁愿冻死在这大桥下,也绝不再走回头路,不是有句老话吗?“好马不吃回头草”,况且我是一个好人,哦,不是好人,是一个人,那也不回去,我车票在怀里,馒头在包里,对了,我的包呢?哦,谢天谢地,它还在。 我闻到一阵香味扑鼻而来,抬头用目光寻找,不远处的大桥下有一个卖早餐的临时摊位,我决定去看看城里人都吃什么。我假装来回绕着早餐摊走了好几遍,想想前途路漫漫其修远兮,钞票有限,实在下不了决定,我包里有馒头,我杯有还有水,可是冷了一晚上,那热腾腾的小面确实够吸引人,立在旁边的牌子上写着,最便宜的1.5元一碗。 我思考再三,想起了我们的先辈们,他们爬雪山、过草地时可是连馒头都没有的,但我此刻有馒头,怎么还能想着小面呢?我默默警告自己,放纵一次,就会放纵第二次,那就会毫无节制的放纵下去,可钱是有限的,怎么能以有限的钱追求无限的放纵呢?我想着,李文白家整年整年的吃红薯稀饭配泡萝卜,要是有馒头吃,哪怕是冷的,他们也一定很高兴,我此刻就有,嗯,还是回枯草堆里继续睡一会儿,我年纪还小,多睡少动,消耗还能再少点。 坐在枯草上,拿出两个馒头来,我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我得对自己好一点,于是我一次性吃了两个,啊!肚子饱饱的,这馒头够大,真是好馒头。我已经决定不想家里的人、家里的事了,既然已经离开了,想又有什么用呢?大桥下虽然有点吵,比车站大厅也冷一些,可是这里清静啊!像我这样身怀算命绝技的人,怎么也不能和他们睡在一起,还是我选的位置好,我很高兴,这也很有家的感觉,家里的床上不也是铺的稻草吗?和这枯草没什么区别,嗯,继续睡觉。 第020章大桥下 我想用睡觉打发时间,可是怎么也睡不着。 本着一个少年第一次进城的好奇心,我应该出去逛一逛,必定离上车还有十几个小时,有足够的时间去逛。昨天晚上我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早已观察好了候车厅在哪里、提前多久可以进站等等这些我以前未知的问题,至于进站以后怎么上车,到时再看,我相信我能登上票根上的这列开往南方的火车,现在我只用放心的去逛逛这座城市,十几个小时可不短。 当我看到霏霏洒洒的细雨时,犹豫了,我没有街上行人那样的雨伞,也没有家里可以披着挡雨的化肥塑料口袋,我已经很冷了,要是被雨淋湿会更冷,对于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 我感觉到身体有些发烫,身体也觉得疲惫不堪,不用用手摸额头,我知道,昨夜露宿大桥下,受了凉,医学上称这种情况为感冒。以我从前的经验,对付这种人体临时性变异造成的不适症状,最简单的办法是不理会它,要是再严重一些,也只需捂着被子睡一觉,而我现在没有被子可以用来捂,我想只能用不理会它这个办法了。 想着李瞎子常常说“人命天注定”,如此说来,昨夜露宿大桥下是命中注定的,今早起来感觉到身体发烧、全身无力,这也是命中注定的,不是说上天不会只注定某一点吗?一定是一个连贯性的因缘和合,寒冬里露宿大桥下一定会冷,冷一晚上一定会着凉,着凉了一定会感觉不舒服,老天的安排如此的完善而连贯,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而我并不感到害怕,这样的身体反应历经多次了,我的身体从没被打倒过。 如果就这样病死在大桥下,也没什么好遗憾的,那时的我常常幻想自己的死法,希望自己能在不知不觉中死去,当抬头仰望巍峨壮观的大桥时,它比山还大,山也有塌的时候,山一样大的桥就不会吗?可要正好是在我离开前塌下来,把我埋葬在这大江奔流旁,这样的几率太低,我无法奢求有如此好运的巧合,命运从没给我意外的惊喜,当然,肖玲玲算命运中唯一的闪光。 事情总是会变幻莫测,昨天晚上本已打算好,在登上火车离开这座城市以前,起码可以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仔细看看这座城市。 在我昨天傍晚到达这座城市时,迷离的灯火已经亮起,没法看清楚城市的真正面目,我相信只有白天才能看清一座城市的样子,夜晚的迷幻容易让人意乱情迷,误解了城市本来的美丽,就像昏黄路灯下女人的目光,总让人觉得那样柔情似水,情深款款。 那些站在路灯下的女人看男人的目光是一样的,带着挑逗性的浴火,可能是因为我太过单薄,路灯下的女人看我时带着怜悯,我听见她们问每一个路过面前的男人:“老师,做不做?” 她们不曾这样问过我,我知道,因为我不是一个老师,我很奇怪,为什么老师都是男的,她们从没对女人那样问过,难道大都市里的老师都是男的吗?也有一个女人可能认错人了,对我说:“老师,做不做?”随后和几个女人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其中一个女人笑着说:“小孩子都不放过,要不得。” 在我昨天晚上行走在昏黄的路灯下时,一直在想,这些女人想跟老师做什么呢?大都市也好也不好,好的是女人们看路过的男人都会亲切的问候,不好的是,都那么晚了,难道老师还要做事情吗? 那些站在路灯下的女人个个都比张寡妇漂亮,也比卖票的女人漂亮,态度也比卖票的女人好,修养也好,对老师的问候那样温柔多情,虽然我不清楚“做不做”到底是要做什么,也没见这些女人强拉“老师”去做什么,也有伸手去拉的,但并不强求,体现了大都市里的自由浪漫,尊重别人的个人意愿,不像李瞎子,李瞎子也应该尊重我的个人意愿,难道还不如这些女人吗? 有“老师”停下来,打量一番温柔多情的女人,然后相伴前行,那一刻我很感动,天啊,我和肖玲玲就是这样前行的,我想,一定是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不知在什么情况下走散了,突然在路灯下相遇,就像书中说的“他乡遇故知”,然后相伴着一起回去好好庆贺一番。 也有的“老师”很没修养,面对女人温柔的问候,报以粗鲁的回答:“做,做,做,做个锤子。”然后扬长而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是今天累了,不知被哪位调皮捣蛋的学生弄坏了心情,怒气还没消散,所以才如此的不优雅。而女人并不生气,肯定也是与我一样体量“老师”的,面对“老师”的粗鲁,有的女人挥挥手,表现得非常不屑,看着老师急匆匆向前的身影,对着地上使劲吐一口唾沫,这样的女人肯定平时学习成绩不好,长期被留校或者请家长,对老师怀有怨恨之心。 有的女人对心情不好、表现粗鲁的老师还是很理解的,她以德报怨,耐心的解释道:“对头,就是做锤子嘛。”尽管老师已经快速的远去了。 有的“老师”停下来,或者在路灯下反复打量一番,然后才与其中一个女人离去,看来夜晚的灯光太过迷离,或者是老师的眼睛近视,怕把故人认错了。老师视力应该都多少有一些毛病,每天面对黑板上的粉笔尘,对眼睛应该有损伤,加上路灯不是太亮,看不真切是正常的,最终选定了自己的故人,总是幸运的。而当我有一天视力不好时,遇到像肖玲玲模样的女人,恐怕也会这样反复看真切了才能相认,不然多尴尬啊! 要是这些路灯下的某个女人是李瞎子的故人,李瞎子一定是没法认出来的,只能别人把他认出来,我突然觉得我太过多心了,李瞎子与我一样都不是老师,就算李瞎子来了,这些女人应该不会问候他的。 “老师,做不做?”难道改成“算命的,做不做?”,嗯,我想不可能,因为算命的是靠说,算命是不能做的。 也有的老师在路灯下来回的徘徊看了好久,最后失望而去,真是可怜的老师,他的“肖玲玲”肯定也不知什么时候走丢了,他想在夜色中寻找,却没有找到他的故人。 一个十六岁的农村穷孩子,从没进过城,第一次进城就看到女人如此的礼貌,对“老师”报以那样的温柔关怀的问候,实在是值得我好好学习,所以我以后都很有礼貌。 早上起来时,路灯早已熄灭了,路灯杆还在原处,而灯下的那些女人通通不见了,当时我甚至想过,昨天晚上她们都找到自己要找的老师了吗?嗯,也可能是白天要工作,晚上才有空出来继续找“老师”。 我发着烧,全身无力,而远处卖早餐的味道总是往我鼻孔里飘,晨风如此撩人,一定是想考验我的意志。为了不打湿身体,又没有雨伞或者塑料袋,看来我不能白天去看这座我即将要离开的城市了,我像寺庙里的和尚坐在蒲团上一样,我缩卷在枯草堆里,发现在大桥下依然可以欣赏这座城市。 我把鼻涕喷涌在地上,把头从缩卷成一团的身体中伸出去,像乌龟探头一样看着眼前的世界。菜园坝火车站就在不远处,我的目光穿过大街上的车流缝,依稀看到火车站广场上又是人流如织,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要去远方呢?可见不是只有陶春兰、赵小莲被逼离乡背井,火车站有那么多人要奔向远方,他们肯定都带着不同的无奈;也不是只有我这样的少年要远走他乡,如果我是因为想摆脱嘲笑,摆脱贫穷,那他们又是为了什么呢?我因为要离开家乡,抛弃了我最珍贵的青梅竹马之情,那是我觉得我唯一需要珍惜的,我都不得不抛弃,而那么多的人,他们又各自抛弃了什么呢? 为什么家乡如此不堪?不然为什么要走,在离开家以前,我以为只有我和李文白家的人才那样穷,原来如此多的人与我们一样,我觉得很欣慰,欣慰有如此多和我们一样穷的人。 火车站后面层层叠叠的高楼大厦显得暗淡,颜色都有些灰,或许是细雨飞洒的缘故,整个城市都有些灰。朦胧中看繁华,繁华会显得更繁华,那些蝇营狗苟在朦胧中最容易隐藏,而我只是“初出茅庐”,我已来到都市里,都市却依然离我那么远,远得找不到一点联系。 躺在枯草上的我与这座城市显得格格不入,如果我只能永远的躺在城市角落的枯草堆里,我算是都市里的人吗?如果不算,怎么样才能算呢?我看见慌慌张张从我面前爬过的老鼠,那是城里的老鼠,它住的洞穴一定比农村的温暖吗?它吃得一定比农村的同类好吗?它快乐吗?老鼠没有回答,或者它回答我了,是我不会鼠语,没有听懂它的回答。 路过大桥下的车越来越多,路过的人也越来越多,大多没有注意到枯草堆上的我,他们匆匆走过,有的打着雨伞,有的挑着担子,有的背着大背包,有的背上、手上都是包。临时属于我的枯草堆离他们走过的路只有十四步半远,如此近的距离,几乎没有人会拿眼睛看我,没有人注意到我缩卷成一团的身体,更不会有人知道我发烧了,全身无力了,或者我快要死了。 有一个穿着干净整洁的妇女看到我了,她向我走来,挡住了我欣赏风景的视线,我抬头看见她,她也正看着我,我看见她的胸正好挡住了她的脸,她却很是遗憾摇摇头说:“唉!年纪太大了,捡回去也养不亲,可惜了。”然后摇摆着她的屁股走进细雨中。 我很愤怒,要不是我全身无力,要不是我着凉,我一定冲上去把鼻涕甩在她的脸、或者胸上,我望着她的背影小声说了一句:“捡你妈,狗日的!”说完又有些后悔,我怎么能这样没修养呢?狗难道就要遭这罪吗?我太对不起狗了。 有几个人和我一样没有雨伞,他们快速的跑到大桥下,放下手中的行李,不停的拍打自己身上的雨水,又低头甩头上的雨水,动作奔放而麻溜,然后仰望着我看到的那些层层叠叠,显得很无奈,略微的站一站,把烟用手指弹向空中,如快要燃尽的焰火,在细雨中散开一丝白色的烟,很快无影无踪,然后拿着行李奔跑在雨中。我想一定是要载着他们出去的那班火车可能快开了,假如我的那班车快开了,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奔跑在雨中。 大桥下的人越来越多,看来大桥下是躲雨的好地方,听着大桥上车流发出的轰隆隆的声响,看着大桥下越来越多的人,看来这大桥与我昨晚在霓虹中看到的感觉一样,它是天堂和地狱的分界线。那些从桥上开着车过桥的人一定是去天堂,而桥下形形色色的人都是一种人---穷人,从他们邋遢的衣着和心酸的面容,我知道他们是穷人,我可是个会看相算命的高手,能看错吗? 大桥下摆摊的越来越多,基本上都是卖吃的,推着一个板车,在桥下架起来,燃气缕缕炊烟往桥上飘去,那烟,就像是在祭奠去往天堂的先人。 卖吃的摊位越来越多,大桥下的味道也更加的复杂起来,美食的香味融合着汽车排放的味道,还有雨水的味道,大桥下不再清静,连味道都是乌烟瘴气的。 为了对抗寒冷,我又拿出一个馒头,这一次,我要看着面前的城市,好好品味这馒头的麦香味,我叫李麦,我出生在麦地里,看来我和与麦有关的都有缘,我觉得我的馒头好吃极了。比卖的面香,比卖的酸辣粉健康,比卖的汤圆凉爽,比卖的麻辣烫简便……寒夜里露宿过大桥下的馒头别有风味,别的不说,它硬邦邦的身体就显得特别有傲气,不像面条和酸辣粉那样软绵绵,这样的馒头显得又特别强悍,只比我的牙齿差一点点,咬起来也特别有劲,正是一身傲骨不同俗。 第021章死人枯草堆 我正啃着馒头,看见一个脏兮兮的老头,肩上扛着一条麻袋,正朝我慢慢走来,我心里闪过一丝不安,想,遭了,他是要来抢我馒头吗?这样的人我知道,我们镇上就有,可以叫做叫花子,或者拾荒者、臭要饭的、五保户等等,总之没有一个称呼听上去是好的,就像生活在人间的游魂野鬼,居无定所,身份不明。 目测这老头子六七十岁,身高一米六五左右,与我差不多高,体型消瘦,一身衣服油腻腻的,头上像顶着一盆衰草,很邋遢的模样。我马上警觉起来,以飞快的速度在脑海中设定多种办法,要是他来抢我的馒头,我肯定要打一场保卫战,他那样衰老的身体,肯定不是我的对手;如果他是因为饿了,找我要馒头,我最多可以给他两个,以肖玲玲的名义对他捐助两个馒头,这是我最大的接受力。 抗麻袋的老头子一样没有人注意,像我一样在这个世界可有可无,这让我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于是,我看他的目光更友善了些。 他绕着我走了半圈,低着头做认真的思考,一定是在想怎么跟我说第一句话,看来他没有昨晚路灯下的那些女人胆大,他深色的脸颊带着老树皮一样的沧桑感。转悠片刻,老头子显得高兴起来,我看见他捡到一个半截没有抽完的烟,放下麻袋时发出一声闷响,随即拿出打火机来点上烟,深深吸了一口,边吸着烟又捡了好几个烟头拽在手里。 我已经坐了起来,看着老头子心满意足的抽着烟,就像皇帝刚从宠爱的妃子榻上下来一样悠闲自在,他离我一米远蹲下来,一手夹着烟,一手拉过麻袋,屁股坐在麻袋上,黑亮的目光从沧桑的脸颊上射向我:“娃儿头,从家里跑出来啦?” 我想他一定是在跟我说话,我把本来想好好品味的馒头全部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点点头。 脏老头对着天上吐出一缕长长的烟,烟在空中消散时,他用力的咳嗽两声,指着我的帆布双肩包:“家里有啥不好,非得往外头跑?唉!这世道。” 像是问我,又像是在为世道感叹,我故着镇静,不敢有丝毫懈怠,也可能是神仙故意扮成这模样试探我,农村这样的故事很多。听说有一个人挑米出去卖,走得特别早,路上还没有人,这个挑米卖的人也是很穷才会去卖米,路上却遇到一个叫花子在路边烧火煮饭,看到挑米的人经过时,向挑米的人要米下锅,说锅里只有水,就差米了。挑米的自己也很穷,但想到自己好歹还有米可卖,叫花子连一粒米都没有,就给叫花子锅里倒了米,继续挑米往集市上走,还没走到集市上,就有一个人以市价百倍的价格把那担米卖了,挑米人回来时,叫花子不见了,传说故事中那叫花子是神仙,单独帮助善良的人。 农村里这样的传说故事很多,可无论是我,还是李文白家的孩子,我们从没遇见过这样的好事情,陶春兰那么辛苦、勤劳、善良,依然没有遇到帮助她的神仙。要是觉得这样的故事不可信,可为何又会有这样的故事呢?我想神仙可能还是有的,但可能非常难以遇到,或者遇到时没有珍惜,我可不想错过神仙。 也不都是遇到神仙,也有把命丢了的,记得小时候,外婆说过,有一头熊,肚子饿了,它走进村里找吃的,看见熊进了村子,所有人都拿棍子驱赶它,熊当然就没有吃的了,这熊很聪明,它在埋伏在村里,看见一个小孩送走了他的外婆,熊灵机一动,小孩刚把门从屋里锁上,熊就去敲门,说自己是外婆,让小孩子开门,小孩子真以为是外婆又回来了,打开门后,熊就把孩子吃了。 故事总是有好有坏,如果那个卖米的遇到的是熊扮的叫花子,他往锅里倒米时,可能会因为疏于防范而被熊吃了。如果那个小孩子遇到的是神仙,肯定一生飞黄腾达是没有问题的,怎么能确定遇到的是神仙,还是吃人的熊,我想就像丢硬币一样,全靠运气,跟善恶好像没有关系,神仙知道善恶,熊能知道善恶吗? 眼前的脏老头就算是熊,他也没法就这样吃了我,大桥下这么多人,总会出手帮忙吧?所以我不怕,我觉得他可能是神仙,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神仙的话,只好战战兢兢的说:“你为什么不回家呢?” 显然脏老头被我问住了,他抬起头,看看钢筋混泥土的大桥,又把烟头在脚下用力的踩了踩,我闻到他都抽出烟蒂的焦糊味了,踩不踩都已经燃不了啦,大可不必多次一举,像那些人用手指往空中一弹,画出一缕焰火,更显洒脱。可是我从没抽过烟,喝一毛钱的糖水都得节约着些,那有钱抽烟呢?记得班上几个同学抽烟,被老师逮住狠骂了一顿,烟也没收了,老师说抽烟会得癌症,可是老师经常抽烟的,手指都熏成焦黄色。 脏老头子把脸低下来,看看我:“娃儿头,我是无家可回,也可以说到处都是我的家,我跟你们不一样。” 怎么会无家可回呢?我这样抱养给别人的人也是有家的,只是我不愿意回,他肯定也是有家的,只是他也不愿意回去,但是他不承认,我承认我不想回家。 想着他可能是神仙,而我就是那个卖米的穷人,我拿出一个馒头递给他:“昨天晚上买的。” 脏老头子也不拒绝,伸手接过馒头,看见他的手和馒头完全两个颜色,好像一张黑白画,画中手指如鸡骨,手背像干树皮,泛起白色龟背纹。接过馒头以后,脏老头子看看白色馒头,看看我:“以为我是要饭的啊?” 我以为我触怒老神仙了,不该主观的判断他是一个要饭的,正担心之时,他又说道:“我也要饭,可我不能向你要饭,娃儿头,还是早点回家,外面的饭碗不是那么好端的。我看你样子,是感冒了吧?以前睡这个草堆堆的老头儿才死不久,你又睡勒个上头,不吉利哦。” 我本能的抬了抬屁股,还是坐了下去,都已经睡一晚上了,此时起来怕是也无用了,枯草堆上早已有我的体温,昨晚我还在想,大桥下怎么有这么一个枯草堆,像是刚好给露宿桥下的人准备的。转念又一想,这么冷的天,莫不是这脏老头子拿话吓唬人,等我走了他好躺上来,我坐下去时,随口说道:“不可能哦,是死这上头?” 脏老头子把馒头揣在怀里,动作流畅自然,看我不相信的样子:“当然啰,狗日那些人也缺德,死人拉走了,草垛垛也该收了嘛,狗日的太缺德。” 我想,我也是想死的人,无所谓,说不定感冒就是要死的征兆,可是我从小就是倔脾气,胆子也大,夏天坟头最凉快,我和李文白家的孩子,还有肖玲玲,不知睡过多少夜坟地。我已经不大相信脏老头子是神仙考验我了,神仙能骂人吗?我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那天死的啊?” “哦,大年初二还睡这里,初三半晌午发现没有响动,我每天都来这边逛一圈,是我看到的。”脏老头子伸出他瘦骨嶙峋的手,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小卖部:“不信你去问,我让那小卖部的老板叫的警察来,警察捂到鼻子看了看,啥子都没说,让几个人抬起往车上一甩就拉走了,哦呦,人死不如狗,也不如猪哦,猪狗死了还能吃肉,人死了还得巴起活路烧骨灰,麻烦得很,听说烧死人的油是用来给飞机加油的,还是有用的啊?” 我是没有坐过飞机,更不知道飞机加什么油,我们老家死的人都是抬着棺材下葬的,再穷也得买口棺材,如果人烧了以后的油是给飞机用的,那农村里也太浪费了。也可能是农村人坐不起飞机,所以不愿意让自己烧出油给飞机用,这倒是对的。如果我死了,我也不想被拉去烧出油来给飞机用,我连飞机都没有凑近看过,只在天空出现呜呜的声音时,抬头看过如麻雀一样大的白影,听说那就是飞机,飞得太高,以至于我多次想用弹弓打下来,都够不着。 脏老头子说得那样真切,我不得不相信,据说人死后七天内魂魄不会走远,还要把生前去过的地方都去一遍,叫“收脚迹”,第七天到达死的地方,第七天叫“回魂夜”,农村死了人,第七天夜里在死人的屋里地上洒上灰,第二天早上能看到脚印,我去参加过别人家的葬礼,却没有机会在第七天去看脚印。 以脏老头子的说法,以前睡在这里的老头儿是初三死的,今天是初七,死老头儿的魂魄应该还在其它地方“收脚迹”,那昨天晚上他肯定在别处,一定不知道我睡在这里,这样想,我的心安宁一些。又想,万一这死老头儿一生没有去过几个地方,他会不会提前回来他死的地方呢?这也说不定的,我们村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镇的范围,要是死了“收脚迹”就会很快,如果我死了,就麻烦很多,我已经出来几百里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人死要把从前的脚印都收起来,像我这种不甘平凡的人,又如此固执己见,我可能不会去“收脚迹”,因为我怕再看见肖玲玲。 据说“脚迹”没有收完,没法投胎做人,而且必须七天内收完,以后的岁月里我去了无数山山水水,我这种人死了一定没法在七天内收完脚迹,看来我是没有下辈子的。 脏老头儿在手心里选着烟头,把最长的一个咬在嘴里点燃,把其它的烟头放回兜里,抓紧时间吸了几口,又把烟头踩在脚下,说:“娃儿头,最好换个地方哦,我走了,只有我这样的好人才告诉你,你看其他人跟不跟你说嘛,龟儿那些人都锤子得很。” 他把麻袋甩在背上,佝偻着背,左顾右盼的走进细雨里,我看着这个好人离去的身影,不知是该感谢还是该恨这个好人。他要是不告诉我,我也就睡得心安理得,多么温暖的枯草堆啊,外面下着雨,我全身无力,离开这枯草堆,我能去哪里呢? 我站起来,把帆布双肩包甩到枯草堆上,似害怕被别人突然占据了,我不想去周围捡烟头,我不抽烟,想着是否坚持着到处去逛逛。这样生病后坚持干活,或者走八里山路去读书是常事,才离开家两天,我好像已经没有从前坚强了,当我发现这一点后,我恨恨的提醒了自己:前方可能千难万险,不可这样贪生怕死。 我走到雨和没雨的边缘,伸出一支手在雨中,雨水的冰冷马上传到我的身体,把手收回来,决定还是再等等看,说不定中午时雨会停下来,当我回头时,看见几条野狗嗅着馒头的香味朝枯草堆去,我飞跑回去,野狗扫兴的在旁边徘徊着又走进雨里,就像那些匆匆路过的人。 我想去问问那个小卖部,以确认脏老头说的话是否属实,可转念一想,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只是路过而已,是不是事实对我重要吗?世上每天死那么多人,难免有死在枯草堆上的,只不过巧合让我碰上了,还跟那个死了才四天的人睡了同一个露天被窝,我用劲把鼻涕甩在地上,对着天空连续打了几个喷嚏,以此抗议老天爷从不让我巧遇好事。 我明明有一颗高级的灵魂,却偏偏要把我生在那样的穷人家里,而且还没亲生父母送给一个老瞎子,要是我这样的灵魂生在城里人家里,小时候学钢琴、学画画、学文学……我这样的少年天才,现在早已光耀神州,又如何会睡在大桥下,更不可能睡在一个刚死四天的人睡过的地方,老天爷真是不公平,跟李瞎子一样眼睛瞎了。 无论是老天爷,还是李瞎子,我的埋怨都没有用,老天爷坚持着他的坚持,李瞎子也坚持着他的坚持,我只能坚持我要远走,哦,我们都是坚持自己的坚持。 第022章大桥下的过客 看着枯草堆,想到那个四天前死的人,好像再也无法安心坐在上面,越想越不是滋味,可老天爷偏偏跟我作对,就是不把雨停了。 我想时间快点过去,好登上南下的火车,从此远走高飞,我越是这样想,时间越是过得慢。 其实候车大厅和售票处都可以躲雨,而且还能不被风吹,虽然人山人海、臭气熏天,吵闹得跟李文白家的猪圈没喂够猪食似的,可必定能挡风遮雨,但我不能去。 一来是我不习惯那样吵,我觉得那样臭气熏天的地方会有很多臭虫;另一个是主要害怕肖玲玲带着肖大刚找来,他们看了信,知道要南下,一定得从火车站或者汽车站出发,菜园坝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相隔不远,万一他们找来,我的计划肯定就变成泡影,肖大刚人高马大,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加上肖玲玲的眼泪也让我无法拒绝。 为了以防万一,在我拿到票时,就已经做好打算,一定不要待在火车站或者汽车站,等到上车时间直接进去,就算是他们找来,也未必知道我买了那班车的车票。 为了安全离开,必须要在车站外待到快上车的时候,现在起码还有十个小时,枯草堆已经被我抛弃了,不得不抛弃。我怕那死了的老头魂魄回来看到我,或许他已经看到我睡过,他会怎么想呢?应该是可怜我吧,不可能死了还要抢一个枯草堆,枯草堆对于死人的唯一作用就是烧他的尸体,现在都在火葬场统一烧,所以枯草堆对于四天前死的那个人是没有用的,他一定不会计较我占了他的窝。 我背起背包,准备在大桥下这块地方走一走,尽量避开寒风,活动活动身体,要是能活动出汗水来,说不定能驱走感冒,李瞎子就一直是这样教我的。 小时候感冒时,一般是不管,等它自己好,要不睡一觉,特别严重时,李瞎子用姜沾上白酒给我抹身体,那是农村的通用方法,李文白家也这样。有一次抹了白酒后,我缩卷在床上,一点也没有好转的迹象,李瞎子固执的相信再多睡一会儿,再抹几次白酒就一定会好起来,期间肖玲玲来看过我多次,我已没有力气陪她玩,她很失望。 第二天肖玲玲又来找我时,我已经发烧得整个人都迷糊了,李瞎子给我抹了酒以后,已经出门去算命。肖玲玲把她妈赵小莲找来,赵小莲见我快死的样子,浑身滚烫,刚忙让肖大刚去隔壁村请来赤脚医生,打一针后才渐渐好起来。据当时医生说,如果再继续烧几个小时,不死也得烧成傻子,每每回忆起这件事情,肖玲玲说她是我的救命恩人,而我却看出李瞎子根本不爱我,他不过是顺便把我养大,然后留在他身边给他养老送终。 记得李瞎子傍晚回来以后,我已经能下床了,肖大刚隔着田坎大声说:“李八字,麦子要是病了,你非得要出去,好歹给我招呼一声,今天要不是上午打针,麦子可能死了哦!” 李瞎子大声的说“谢谢”之类的话,私下里却小声嘀咕:“有那么容易死吗?发烧能死人吗?”说这些话的时候,李瞎子也不曾想过背着我,他可能觉得五六岁的小孩子不会在乎这些,可是我一直都记着,一直都等着自己能离开这顽固不化的李瞎子。 今天的感冒没那么严重,我还能有力气在大桥下正常的走路,只觉得有些冷,有一点点头晕,这样的情况我能坚持住。 大桥下这块地方也不小,从南到北有二百七十三步,中间一条路,从东到西有三十五步,都是我亲自测量的,经过几次测量,准确无误。 路的北面比较窄,没人在北面摆摊,只有些人匆匆走过,而靠江的南面却热闹得像集市一般。卖吃的摊位就有六七个,都是板车推来的摊位,一口锅下一个烧煤球的炉子,锅里冒着腾腾热气,旁边摆几张简易矮桌,几张小塑料凳,几个摊位的生意源源不断,很是兴隆。 用塑料垫在地上卖杂货的也有好几个,都是些日常所需的小东西,诸如皮带、针线、打火机、钱包等等,各摊位前都有几个人蹲在地上选着。 有几个单独卖包和行李箱的,看来是特别为要远行的人准备的,顾客比较少。 还有三个摊位我特别感兴趣,一个是抽签看相,地上摆着一张红布,红布上放着一个签筒,一本书,一支笔和笔记本,签筒下的红布写着“看相”二字,红布外面放着一张空凳子,应该是给来看相的人坐的,红布另一边坐着一个身穿红色唐装的男人,年纪起码有五十好几了,不胖不瘦,显得很是精神。 一个摊位是瞎子算命,男瞎子穿一身灰白的棉衣外套,他坐在凳子上,不时的拿一对白眼瞳来回的看过路的人,好像昭示着他是真瞎子,年级四十多岁。面前也摆着一张红布,上面写着算命摸骨。红布旁边放着一根棍子,那应该是他走路用的。 另一个也是算命,但他眼睛不瞎,花白的胡须垂在胸口,看着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身穿一身大红色的唐装,坐在一把塑料椅子上,手拿一把扇子,我不知道寒冬里他拿扇子做什么,可能是想像诸葛孔明一直拿着鹅毛扇一样。面前也摆着一张红布,上面写着:看相算命,不准不要钱。红布比其他两个人的都大一些,红布上还摆着六个古钱币,我知道,这些古钱币是用来卜卦的。 抽签那个摊位在西边,瞎子在中间,白胡子老头在东面,三个摊位间隔着其它摊位。 没想到大桥下的白天如此繁华,最前面是算命的和卖东西的,卖吃的的摊位靠后,大家各不相干,好像早就分好了地盘。 我好像已经忘记了自己身体不舒服,对这城里人的这几个李瞎子同行很感兴趣,也算是我的同行,正好可以见识他们与李瞎子有什么区别,甚至我自己也想摆一个这样的摊位,可我年纪小难以取信于人,而且我也没有准备好红布,况且算命看相是分地盘的。 虽说同行是冤家,但算命这一行有规矩,不能说指出同行的漏洞,各有各的算法,算出结果不一样,也不能拆台。 首先看了中间的瞎子,一个背着大包的妇女蹲在瞎子前面,报上生辰八字后,瞎子在手上掐算一番说道:“女犯伤官泪涟涟,男人不在女当权,屋里屋外全靠你,千斤担子自己担。依靠子来子又小,依靠别人是枉然,有心往前走一步,恐怕迈进河沙滩。有心往后退一步,不舍儿女和天缘,但等以后儿长大,风吹浮云露青天。”这不就是张寡妇的命吗?我在心中略微算了算,这瞎子算得大差不差。 算命不能先收钱,问命人报出生辰八字以后,先算一半,然后根据命的好坏收钱,瞎子说:“大姐,你也是辛苦命,给五块钱。” 我一听,要是在镇上,这样的命李瞎子最多收两块,看来城里果然好挣钱。 中年女点点头:“我看你说得准不准,你说我男人死在哪里?” 瞎子十分自信的说道:“人生一场风吹散,中年刚到命交天,你男人死在外面,死得意外,没有痛苦,一人一命不怨天,阴阳轮回无后前,大姐,这是命,要是你认钱,我接着给你往下说。”瞎子把白瞳睁得特别的大。 瞎子接过钱来,用手仔细摸了摸,然后放进口袋,看样子是真瞎子,后来说的多是安慰的话,中年妇女带着哀怨匆匆离去。 算命并没有消除妇女脸上的哀怨,瞎子说她再过十年要享福,可还是没有让妇女脸上的愁容散开,可她又承认瞎子算得准,主要是说她克夫的事情上说对了吧。既然前面的事情算准了,那将来的事情也应该是准的,她依然满脸哀怨的离开了,我想,她眼前的生活一定是太苦了,苦到她不想要“后福”,只愿眼前别有“艰难”,“后福”再好,眼前要是坚持不下去,就没有将来了,如果命中注定要先“劳其筋骨”,可谁能真正相信“劳其筋骨”后一定能拨云见日,就像我一样,大桥下的我想死,为了没有痛苦,我甚至相信大桥突然坍塌下来,不只让我一瞬间死掉,顺便还把我埋了。 我因为眼前的艰难而想死,我想大桥坍塌下来把我活埋了,可是桥上桥下还有那么多人,他们应该都是想活着的,如果大桥真是遂了我的心愿,那么多的其他人就要遭难了,这一点我想得到,可是我不想管其他人会因我而遭难,我很想死,哪能管得了别人,最后是多些人和我一起死,黄泉路上才不会寂寞。 多年以后,我开车路过这座大桥,我仔细听着车轮下的颤抖声,哪怕是一点异响,我猜想大桥下一定有一个人如当年的我,他眼前的生活非常艰难,希望大桥垮塌下去把他活埋了,而大桥正在思考他的祈求,所以发出了颤抖带着我的车轮发出异响,我在车上咒骂道:“滚你妈的,要死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死去,你他妈别在桥下嘀嘀咕咕的,老子还在桥上堵着呢,要么你先等老子过去再给大桥说你的心愿。” 我当年的心愿大桥没有满足我,可不能确定大桥不会满足别人的心愿,不是新闻中也有看到大桥坍塌了吗?那一定是桥下有一个生活极其艰难得想死的人,桥遂了他的愿。要是桥下、桥上的其他人能帮助那个人渡过眼前难关,他一定不会祈祷大桥坍塌把他活埋,也不会那么多人因此而遭遇横祸,可是谁愿意管别人的艰难?就是我这种经历过的人,也不曾停车下桥去看看,看是否有人需要帮助,我只想桥上快点畅通起来,我要急着过桥,所以,如果大桥真的在我过桥时塌了,我他妈的也是活该。 陶春兰在离家以前,李瞎子也说陶春兰将来有“后福”,说陶春兰一定能拨云见日,晚年大富大贵,陶春兰当年离去时,也没因为李瞎子所算的而轻松起来,而坦然接受眼前的艰难,就像那个身上挂满大包小包的妇女,就像大桥下的我。我知道我将来会好,但我还是不愿面对眼前的艰难,将来的事情难免有变,而眼前的艰难却是肯骨铭心的难。 算命的生意并不好,要等上好一会儿才有一个人上前问,问了还不一定算。 路过大桥下的人大多都是在生活中挣扎的人,又或是“命中注定”的苦命人,他们到底有什么艰难我无从得知,他们也不知道我的艰难,甚至在我睡在四天前死人的枯草堆上,依然没有人关心,除了那个“脏老头子好心人”。 那时的我模模糊糊的猜想,富贵人定是向更富贵攀,是不可能低头看我这样艰难得想死的人的,哪怕是大桥真的为我而坍塌,他们枉死的灵魂只会咒骂我,不会想到生前救救我,大家都不会枉死。 李瞎子就常常说:“人有枉死的吗?都是命中注定。” 一对夫妻在抽签,看那对夫妻大包小包的样子,肯定也是要出门远行的,占卜前程。李瞎子虽然没有特别教过解签,但那些口诀和原则也都差不多知道一点,看了一会儿摆签筒的人,觉得没什么意思,有些骗钱的味道。 算命的行当里是允许骗钱的,只要骗的钱是别人能承受的范围,要是骗得人家破人亡,又或者因为被骗而寻死觅活,那算命先生是会遭报应的,所以算命的只能骗小钱,真正骗大钱的那些人永远不会从桥下走过,不是小说中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吗? 为什么说西面抽签这个摊位是骗钱呢?我看到那对夫妻抽到一个“刘备娶妻”签,此签祸福相依,刘备娶妻是迫于无奈,但他也因此渡过难关,后来夫妻分道扬镳,这签应该警示抽到此签的人想清楚,好好珍惜。 第023章长江水解渴 而这个解签人却伺机说签的不好之处,我看到他拿出一个红纸包,就是常人以为的护身符,卖给这夫妻二人,说是可以化凶为吉,这就是骗钱了,实在丢了行业人的脸。 我想,这个摆摊抽签算命的人,他生活肯定也不会有多好,他想挣钱让自己活得好一些,这是人之常情,但是以此而没有原则的榨取同样不富裕的人,这实在是不善。 你自己命运不好,轮为在大桥下摆摊算命,没法像祖师爷东方朔那样出入高门,应该明白此是你命中的因缘,何不如庄子所言:“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凭着自己本领挣钱,活得可能更心安理得,这也是陶春兰在割草时教育我们几个孩子的,当然陶春兰的话不会如庄子那样文雅,意思一样。 陶春兰说:“井水挑不干,力气使不完,只要按着自己本分好好做事情,别偷奸耍滑,没偷没抢,没犯国法,生活总会好起来的,老天肯定会保佑这样的人,不然保佑那个呢?就是命中注定不能富贵,只要凭良心做事情,肯下力气,必不会穷太久。” 见西面的那人昧良心,我看不下去,但我不能影响他挣钱讨生活,想他要是身价百万,也不会在寒冷的冬天坐在桥下讨生活,我只不再有心思看他。 中间的瞎子是凭着自己本事给别人算命,只是尽可能的想多收一点前,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情,没什么善恶可言。 最后我蹲在东面白胡子老头的身后,和他一起等有人来算命看相,旁边像我一样没事的闲人有好些个,算命先生也不怕别人围观,围观的人越多才显得越旺,生意才好,而这大桥下的人大多都是匆忙走过,少有人围观,像我这样耐心的等着围观的人更少。 这白胡子老头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不时的与其他摊位的老板聊上几句,看来都是长久在这里摆摊,早已彼此熟悉了。 我渴望学习,我是初出茅庐,很是需要知道外面的同行怎么挣钱。 雨水在天桥的边缘汇聚成股股流水,啪嗒啪嗒的打在地上,桥下的这片躲雨之地,仿佛是一个极大的水帘洞里面,行人来来去去,有的匆忙穿过,有的暂息片刻,也有人如我一样,在大桥下踯躅不前。 天依然寒冷,坐在桥下更寒冷,摆摊的人渴望从路过的人兜里挣出一些钱来,可能是正月初七还在年中的缘故,停下来买东西的人极少,或许往日人会更多一些。 这些人应该是常在这里摆摊的,他们一定知道那枯草堆上死过人的事情,但他们并不与我这个从枯草堆起来的人搭话,是我这样的人不值得关心罢了,他们的注意力在过往的人身上,犹如守株待兔的猎人,期待着奇迹的发生。 “才初七,不在家里过年,这么早就出来摆摊,非得挣这点钱吗?”买小面的此时已经闲下来了,点上一支烟,对旁边卖箱包的人问道。 “唉!屋里头也没得啥子意思,没得钱,过啥子年啰,没钱花,能叫过年吗?”卖箱包的随口回道。 过年对于我来说,就是有几顿好吃的。李瞎子的老屋在刚入冬时就拆了,新房还得等到年后春天才能完工,我和李瞎子暂住在肖大刚家里。过年前后那几天,我是度日如年,又倍感珍惜,我知道我即将离开这个山村,再回来时不知会是什么时候了,过年,于我是离别的惆怅,还得装着娶媳妇的幸福感。 大桥下的人难道都如我一样艰难吗?天寒地冻,阴雨绵绵,守着这样的摊位,难道真能挣着钱吗?我猜想着他们的家人也都是去了远方吧,穷人就得天各一方吗?即便是在过年期间。 东面算命的老头儿始终是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似早已把自己一生看淡。我一直认为,在过年期间都要出来真钱的人是太贪钱的人,李瞎子还是今年才停下来,往年过年期间也都去摆摊的,从过年到又过年,一年复一年,依然那样贫穷的活着,活着是为哪般?我想东面这个老头子的悠闲也是装出来的,或者是早已心甘情愿的麻木活着,不这样,又能怎么样呢? 等了大半上午,也没见东面这老头儿好好给谁算过,问的人有几个,都因价格贵而离去,老头儿也不生气,也不失望,就像钓鱼打发时间的人,有鱼当然好,没鱼上钩也无所谓。 眼看一上午就快要过去了,东面这老头一个生意也没有做成,我已经等得口渴了,如此冷的天气不该口渴的,冰冷的水在冰冷的天里喝起来特别的冰冷,但口渴还是要喝水,真是后悔早上不该吃三个馒头。 环顾四周,没有一个水龙头,我是一个自力更生的少年,决不会找别人讨要任何东西,那怕是一杯水,如果不能战胜眼前的小困难,如何能战胜以后的困难。沿着天桥下走到长江边,长江水养育了华夏大地,也该能养育我这个懵懂的天才少年。 越过枯黄,跨过一片礁石滩,寒冬里枯萎的长江水就在面前,当真正靠近它时,长江是如此的混浊无情,赤裸的礁石滩仰望着古老而模糊的城市,礁石才是在岁月中走过来的古老圣人,面对沧浪之水亿万年的践踏,它依然在沉寂在河床上。 因为寒冷,我不曾想走到这片江滩上来,因为口渴,我又不得不亲近长江水,当我回头望时,细雨中的城市轮廓更加清楚,分不清哪里是那里,它就是重庆城,重重叠叠的高楼,迷迷茫茫的一座城,细雨如纱,青山做瓦,万千人家,谁把悲欢留下。 背靠着巨大无比的桥墩,饮一口长江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冰冷,它带着流淌的温度,融合着千里跋涉的苦涩,在我正需要时,流进我的胃里,我很知足,我将带着长江水踏上漫漫征途。 突然对大桥下的那些慵懒没了兴致,庆幸因为口渴下到江滩上来,看到一个更加完整的城市轮廓,还有寒冬枯水时的磊磊礁石,空旷又悠远,寒寒江风游荡,才更配得上我迷茫孤独的心。而我变成了长江里的鱼虾,脱离了队伍,独自搁浅在荒滩之上,却不必为此而惊慌失措,生命本就是起起落落、生生灭灭,怎样的一生终会到达尽头,我本出生微寒,如果有来生,希望能出生在一个好人家,我这样想着,这样仰望着城市,想着城市里的那些人,那些孩子,想象不出他们生活是什么样。 外面的都市与眼前的都市有什么区别呢?我并不清楚,只是模糊的知道外面好挣钱,只能想象着外面的都市更大更繁华。我蹲在桥墩下,努力的想着自己能在城市里干嘛,城市此刻就在眼前,假如这就是我最终到达的城市,我该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寻找到属于自己的栖身之地,难道要像现在这样吗?心中不禁有些恐惧和后悔。我本可以和美丽的肖玲玲相依相守,大可不必沦落到如此凄凉,可是我离开了,固执又懵懂的走入了茫茫世界里,如此陌生的世界。 城市大得让人恐惧,特别是像我这样对城市一无所知的少年,如果我此刻回头,山村里的一切都还是我的,我想无论是李瞎子,还是肖玲玲,他们都会原谅我一时的冲动,但是我不要回去,我是天才少年,山村不该是我一生的天地,我固执的这样认为。 我该怎样在陌生的城市生存下去呢?拿出兜里的火车票,看看要到达的陌生地名,甚至不能想象出票根上的终点站此刻应该在我的那个方向。山村长大的我亦不能想象别的都市与眼前的都市有什么区别,只是听说流行往外面走,陶春兰都出去了,我也是要出来的,至于出来怎么办,还真没想过,只有在真正面对这陌生的都市时,我才开始真正的迷茫,这迷茫从没有过,即像频临死亡一般的绝望,又似带着无限希望和憧憬。 常言道“初生牛犊不怕虎”,或许年少的人容易无限的高估自己,觉得上天一定会给自己一个奇迹,不然会给谁奇迹呢? 冰冷的礁石,冰冷的风;冷冷的江水,冷冷的雨;我是寒冬里的独鸦,我要在丛林里留下影子、声音、脚印…… 当我从江滩上独自畅想自己的美好未来时,大桥下传来听着不同寻常的喧闹声,直觉告诉我有热闹可看,就在这一瞬间,关于自己的一切都没了,就想着看别人的事。脚下有劲了,精神焕发了,拿出纵横山丘的本领,脚下凌波微步,逐云赶月的气势,我来到事发现场。 站旁边看一会儿,心中大概明白,东面算命的老头儿给一中年妇女算命时,欲卖给这妇女一个护身瓶,好化解她即将要遭遇的“灾祸”,这妇女并不愿意要这护身小瓶,可是在推辞时,瓶掉地上摔了个粉碎,算命的老头要这妇女五百元钱,旁边几个男人还在帮着打圆场,让老头儿少收一点,收二三百算了。 妇女已经急得面红耳赤,对着围观的人大声解释道:“我没要啊,也没挨着瓶子,这不是要我的命吗?” 旁边有人说道:“挨没挨着也不好说,大姐,出门在外求个平安,舍财免灾,瓶子也确实碎了,赔点钱算了。” 看似打圆场的人,其实明显是帮着算命的老头儿。 路边算命,最多也就五块十块的,这一下就要别人五百元,我虽是刚出远门,也明白这老头儿是故意讹人。想他等了一晌午,原来是在等一个冤大头啊,旁边帮着说话的人明显是跟老头儿一伙的,拦着妇女不让走。 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极其正义的人,应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况且还是同门行败类,可我突然胆怯起来,不敢为那一脸悲苦的妇女说一句公道话。旁边也无人帮那妇女,一时之间,我甚至认为旁边人都是傻子,没有看出妇女被讹了。 旁边两个算命的人依旧坐在自己位置上,平静得像什么也没有发生;其他摆摊的人也都是站在自己摊位上远远的看着,路过的人有的看看又急匆匆的走了,有的一旁摇头叹气,难道就没一个人看出来妇人被讹了吗?我在心中为这妇女愤愤不平,原来我也害怕。 妇女身旁还有两个大包,想要跑又冲不出纠缠和包围,肯定也不能丢下她的行李,只一个劲的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算命的老头儿此刻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大有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气势,两手死死的揪着妇女的衣服,表情冷漠而坚定,口里不停的反复说着:“五百块,少一分都不得行。” 早上那个抗麻袋的脏老头儿此刻也在一旁围观,一脸的平静,就像看着早已看厌烦又没有任何新意的把戏。 跪在地上的妇女仿佛被整个世界抛弃了,泪水和哀求是苍白无力的,除了给钱别无他法,最后不得不拿出二百元来才哭着离去。 集市上也常常看见骗子,但像这样明目张胆讹人的事还是第一次见到,年少的我不曾想城市的人原来如此冷漠。 那算命的老头儿把钱揣进兜里,依然如先前一样悠然自得,那几个帮忙打圆场的人依然没有离去,仿佛如我一般没地方可去。 望着淅淅沥沥的雨,我几乎要冲进雨里去,躲开这万恶的大桥下,仿佛那个老头儿就是一个魔鬼,四周的人也都是魔鬼。 我的心里堵得难受,却不知是被什么堵住了。 远远的蹲着,心里像又渴望着再有事情发生,或许看着别人的悲惨时,自己的时光变得丰富了。 当我走进候车厅时,等待了一夜一天的心跳得更加厉害,好像我身体的不适已经被喧闹和混浊的空气治愈,心中什么都空了,以至于在记忆里,那是我心最空的时候了,心中只有一件事:登上即将出发的火车。 第024章离乡的火车西湖边等僧人 一九九六年正月初七,重庆菜园坝火车站,我的脑子一片空白,身在人海里,脑袋什么也想不了,就像思想暂时寂灭,身体变成一具行动的尸体,不知该在哪里停下来,人被人包围着。 喧嚣融合着混浊的气味弥漫了整个车站,从站外到站内候车厅,扛着大包小包的人堆满了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都像是嘴巴在动,却听不清任何人的声音,就像地狱里等待投胎的万千游魂。每个人都应该是很久没有洗澡,身上的味道比羊群还重,身处期间,被人身体的味道熏得头昏脑胀,这是一群底层百姓肉体的味道,浓腥味,夹杂着汗腺排泄物的发酵味,各种自带食品的味道…… 木讷的跟随着队伍,就像被潮水簇拥着的一滴水,往站台上涌去。人们身上挂满了箱包,拼命的往前奔,害怕火车被人抢了去一般,玩命的往火车上挤,从车窗往里塞箱包、塞孩子,放眼望去,混乱而无序,密密麻麻的人全都在哇哇大叫。为什么要叫、为什么要挤、为什么要喊、为什么要争先恐后,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好像不这样做就会被火车抛弃,又像是要把火车拆了搬回自己家里去,鬼门关赶着投胎的景象也就这样吧?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见过更混乱的景象了。 每个人都在抢占着一切能抢占的空间,货架上满了就往座位下面塞,而我终于从一堆肉体中挤到我的位置前。一个中年男人正心满意足的坐在我的位置上,我怀疑自己找错了位置,不由得反复看自己手中的车票,核对着相应的位置,非常认真又小心翼翼地核对,但确定无误时,我把眼神集中在占我位置上的人的脸上。 我心里已经准备着一场即将开始的保卫战,仔细的计算第一拳应该打向他哪里,如果他反击我又该怎么办。他也看着我,我从他的眼神中可以判断,他知道自己坐错了位置,而他肮脏下贱的脸又表明着想将错就错,他的眼神在我周围搜索,一定是看看我有没有同伴,正核算着他能不能错下去。 陶春兰的精神支持着我决定夺回属于我的位置,陶春兰曾说“老实人不欺、恶人不怕”、“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我必须得拿出砍肖大刚的勇气来,才能降妖除魔。 我把小身板往前探过去,手抓着装着馒头的包护在胸前,指着他说道:“让开,我的位置。”我的语气比天气还冷,并带着即将开战的煞气,眼睛盯着他的脸。 这是一个三位连坐靠窗的位置,他应该感受到我十分认真和坚决的态度,把眼神从外到里到上的扫视一遍,带着无赖的语调说:“是吗?”但他人并没有动,依然安坐在我的位置上。 过道方的两个人已经坐下去,看样子是夫妻俩,他们看看我又看看坐我位置上的人,冷静的看着即将发生的一场大战。 我大吼一声:“我的位置。”伴随着我的吼声,装馒头的帆布背包已经仍向我的位置。 他身体往靠背上贴着,似要躲开我扔出的包,脸上带着不耐烦的神情,眉头紧皱在一起,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像一头即将发狂的猪。我对猪是十分熟悉的,我经常帮着肖玲玲喂猪,对付不听话的猪,需要拿棍子使劲打它几下,猪马上就会消停,像莫言的《生死疲劳》中能跃到树上的猪是不多见的,就算眼前这个人就是那样的猪转世,我也要让他从我的位置上起来。 他见我已经发出了怒吼,并且我的手已经撑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他应该看出了我的决心,带着无赖的样子说道:“你看看,车厢里挤成什么样,等车开了,我就起来。” 耍无赖和缓兵之计在我面前是无用的,既然决定出来,我早已下定决心要征战江湖,怎么能在这里被人欺负了,要不然我以后的路还能走下去吗?我一手拉住他的衣服,用力往外一拽,大声吼道:“马上出来。” 他站起来,两眼露出凶光:“要动手吗?” 此刻绝不能退缩,不然还有三天三夜的路途怎么办?我是一个极其正义的少年,绝不是懦弱的少年,而我的内心推算着,他肯定不可能拿出一把刀来与我战斗,我手上有票,这是我的位置,就算他是黄天霸,今天也要和他拼了。 “让开,别说动手,杀人也得从我的位置上起来。”我并没有松手,而是又往外拽他。 他似乎终于感受到了我的坚决,离开前,回头狠狠的看了我一眼,好像在表达:“等着瞧” 而我也狠狠的看着他失望落魄的挤入一车厢的肉堆里。 铁皮箱满载着臭气熏天的肉体向前飞奔,整个城市在快速的后退,我看着窗外,知道真是回不了头了,肖玲玲恐怕算是彻底与我断了姻缘。我没有流泪,担心被别人看出我的软弱,特别是不能被我赶走的那个人看到。 三天三夜,昏昏沉沉,双脚肿胀,被难闻的气味侵泡着,在哐当哐当的节奏声中前进。 过道里、座位下、厕所里,到处都堆满了人,堆满了垃圾,就像人混合着垃圾被运往下一站。 随着火车飞驰,我的心反而更平静了,尽管迷茫笼罩着心,心却因为不能回头而平静。不知道火车带我到达目的地后该怎么样,就像离开家时不知道外面会怎么样,无论怎么样,也已经出来了,面对陌生的世界陌生的人,而我憧憬着一条光明大道。 当我走出火车站时,面对陌生的城市,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的艰难。在三天三夜的火车上,与我邻座的人聊天中,已经大概对我到达的终点站——东莞有了初步的认知,找一个地方解决吃住问题并不难,只要舍得下力气,不怕脏不怕累就饿不死。我当然是不怕的,生活还能比在李文白家更艰难吗?应该是没有了,就算是那样的艰难我也是可以活下来的,还有什么能难住我呢? 难住我的事情却不是身体上的,而是我不知道怎么能办到的证件:未婚证、暂住证等等证件,据火车上的人说,没有证件是要被抓的,抓到后会被遣送回家。这是我最害怕的,如果遣送回家的话,我想我可能将一生终老在我讨厌的山村里,幸运的是,这件事并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 当我衣食无忧、活得还像个人样时,回头看走过的路,曲折、艰辛、困苦、彷徨、失败……,一次次跌宕起伏,一次次峰回路转、一次次死里逃生、无数个转弯,人生的路总是由无数个巧合构成的,或许哪一个巧合不一样,人生也将变得不一样。 2018年,我已经四十岁了,二十四年的漂泊中,就像走过了好几辈子那么久,又像只过了一瞬间,而我还健康的活着,真是万幸。 2018年正月初六,上午,我在杭州的某个咖啡馆等一个人。 为了等这个人,我单独挑选了这家西湖边的精致咖啡馆。 今年的雪特别的大,据说是几十年难得遇见的,我喜欢这南方的寒冷,有小时候没衣服穿的那种寒冷感,我很欣慰。这场大雪就像是为我准备的,起码我自己是这样想的,我开着车在无人的山间盘桓,漫山遍野洁白如玉的江南景象并不多见,恰哈我在,这难道不是一种幸运吗? 咖啡馆是温暖的,透过窗户看见西湖边光秃秃的柳枝,还有那远山上未化的白雪,此刻外面的温度一清二楚,正是我喜欢的温度。与小时候害怕冬天不一样,那时没有御寒的衣服,也就是小时候每到冬天的酷寒难熬,长大以后我反而愿意寻找那样的感觉。 我喜欢冬天里的寒冷感有些年了,冰寒中能让我体会到世界的安静,安静的想从前。或许我是一个太早开始回望过去的人,尽管前面还有光阴要过,我也没什么疾病缠身,更没有绝症,也不会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我总愿意回望过去。过去所历经的一切也从不后悔,也从没想过人生假如能够重来那样的事情,就算人生能重来,我还会走过一样的路。要说找到过去的遗憾,或许肖玲玲是我唯一的遗憾,可我仔细的想过,总是回望过去,并不是因为肖玲玲在牵绊着。 一位知心的朋友曾问我为什么要那样详细的回忆过去,我知道,我在回忆过去的无数次因缘际会时,和那些不同寻常的巧合,寻找到上天在我生命中安排的轨迹。李瞎子不是常说“人命天注定”吗?我不只是给别人算命,在无数次回望自己的过去时,隐隐发现了上天对我生命所控制的痕迹。 我向往外面的寒冷,穿上外套,端起咖啡,漫漫踱步到吧台边,对老板说道:“还是坐外面吧,给我在外面弄个位置。” 老板显得又些为难,她柔情似水的看着我:“麦子,外面可冷哦。” “就是因为冷才要坐外面。” 老板素素,三十出头,一个江南女子,虽不是倾国倾城,也算是一个风情万种的江南女子,她的这家咖啡馆名字:寒桥,还是我给她取的。 素素陪着我来到外面阳台,把一张大帆布揭开:“你的位置,随便坐,我可不陪你,冷死我了。” 初六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一九九六年那一夜的大桥下终身难以忘怀。昨天,一大早,我开车到一个山上遥祭了我的养父兼师傅李瞎子,是的,他死在与我的师爷他的师傅去世的初六忌日里,我常常想,李瞎子肯定知道我是一个怕麻烦的人,所以他才死在了师爷的忌日初六里,以便我能同时祭拜他和师爷,也顺便祭拜祖师爷东方朔。 我团在沙发上,面前的西湖波光粼粼,远处的山低头垂眉,微风带着南方冬日湿寒包围着我,这萧瑟中的孤寒特别有诗意,我爱看那光秃秃的柳枝映在湖水里,爱世间的一切苍凉、萧瑟之感,所以素素常说我是一个怪人。 或许是繁华中太过喧嚣,只有苍凉萧瑟中才能透露着一份宁静,有一种蓄势待发的力量感,更有岁月的苍茫感。 一个身穿灰白僧衣的僧人走进寒桥咖啡馆,光亮的脑袋上一张冷峻的脸,消瘦的身材如月影下的流云一般飘逸,两道浓眉如墨,眼睛里透着苍凉大漠上的悠远,手提念珠,脚步沉稳,敏捷又似漫不经心,就像独自翱翔的雄鹰,从蓝天上看着俗世中的匆忙。 素素显得特别的兴奋,在楼下大叫道:“麦子,他来了,他来了。”一边叫着,一边把僧人带上楼来,隔着房间,对阳台上的我大声说道:“麦子,他是李木吧?他就是你说的李木吧?” 我第一次看见成为僧人的李木,我同父同母的二哥,我想走过去迎他,可是我突然没有力气迈开脚步,只站起来,一手扶着沙发靠背,含泪笑说道:“李木,快来,快来坐。” 李木沉着的穿过房间,走入阳台时,对我双手合十,道一声:“阿弥陀佛”,然后才看着我说道:“老四,坐吧。”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素素手撑着沙发靠背,兴奋的说道:“二哥,我知道,你是李二哥,麦子经常说起你呢,你的传奇让我好羡慕啊!” 李木自顾坐下,微微一笑:“我那有什么传奇,别听麦子胡编乱造。” 素素也往沙发里一坐,看着李木,带着灿烂的笑:“李二哥,我今天当面听你说,总能听见真的了吧。” 李木抬头看看我:“什么真的假的?” 素素抢着说道:“你说麦子说的是胡编乱造,我今天听二哥你自己说,说说你的从前。” 素素并没有觉得唐突,或许是她与我太熟悉了,知道李木是我二哥,虽是第一次见面,却一点也不认生,即带着女人的好奇心,又透露着她对我说的传奇深深的热爱,当传奇出现在她面前时,激动得又些忘乎所以,竟好像是她在等待李木到来一样。 我也坐下来,在桌子上敲两下:“素素,我与李木三年没见了,你能不能先给弄壶茶来?” 第025章母亲的伤李木的选择 素素这才觉得自己兴奋过头了,忙站起来说道:“哎吆,一时激动,一时激动,还弄什么吃的吗?” “你看着办吧,快去弄来。”我又对李木解释道:“寒桥咖啡馆的老板,素素,我朋友,她与我从不见外的。” 李木眼望着远方,似在扫描着西湖外的山峦,目光回到我的脸上时,平静如水:“麦子,过的挺好的吧?” 我点点头,应该是点头的,人生有什么不好呢?或许是童年、少年、青年时期,那些日子太过艰难,再不会那么艰难了,所以人生已经再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了。李木比我大三岁,自从三年前他给母亲陶春兰打电话说决定出家为僧时,李木已经三年不用任何社交软件,重新换的电话号码也只是通知了母亲陶春兰,我们兄弟姊妹也都是从陶春兰那里得知李木出家为僧的消息。 我记得陶春兰三年前突然给我打电话,那个秋天,我正在高原山上逗留,手机信号又些弱,重复问了好几遍,才听清楚母亲的话。母亲的话里带着极重的伤心情绪,又显得很是苍白无力,她知道她无法左右五个孩子任何一个的决定,她也无法理解李木为何会在刚四十出头,突然出家为僧,她在电话中一遍遍重复着对我说:“麦子,去看看李木吧,麦子,去看看李木吧!”语气极尽哀求。 在挂断母亲电话后,我马上按照母亲提供的电话号码给李木打过去,一连打了好多天,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李木仿佛从世界上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在那里的寺庙出家,我因此一直未能按母亲电话里的哀求去看看李木。 又过了一年,李木才再次打电话给母亲陶春兰,从此他也再不关机,时常给陶春兰打电话。李木一直在自己的云游之中,而我们五姐弟也带着各自心中的芥蒂,好几年没有聚在一起了。 直到年前大雪纷飞时,李木突然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哪里,说能不能在杭州见上一面,这不是上天赐予的巧合吗?我正在杭州。其实无论我在哪里,李木打电话,我也愿意为了见他而不辞辛劳的,上天或许知道我怕麻烦,所以正好我在杭州。 眼前的李木并没有带什么行李,只背了一个单肩布袋,显得从容而平静,我心中已经波澜壮阔,压抑着自己的激动说:“李木,你,唉,你知道妈有多伤心吗?” 李木底下了头,拨动着手中念珠,唏嘘说道:“我知道妈伤心,麦子,我们五个给妈的伤心少吗?从小到大,妈的伤心太多了。”他抬起头来看远方:“特别是爸,唉!他是最让妈伤心的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李木,我却知道母亲陶春兰为何而伤心,她这几年已经伤心到麻木了。陶春兰四十岁离家远走他乡,只为给孩子挣学费,直到她最小的儿子李余工作稳定了,她才终于可以轻松下来。这十五年期间,陶春兰省吃俭用为了她的孩子她的家,当她觉得孩子们都已经能自力更生时,她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本着满心欢喜的与丈夫李文白享受余生,却从此活在了伤心中。 陶春兰虽然是一个山村妇人,也不认识几个字,回到家乡时也才五十五岁,身体康健,体力不减当年,但她是有资格、有条件享受余生的。她的孩子们个个都已经混得有模有样,至少再不用为过日子而发愁,满足她和李文白的富裕生活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是陶春兰却在这个时候伤心了,比从前穷苦时伤心百倍。 当陶春兰结束十五年的打工生涯,回到家里时,万万让她想不到,万万不能接受的是,她发现从前很听话的丈夫李文白,与隔壁邻居家的留守儿媳妇罗元梅有一腿,而且这样的关系已经很多年了。 罗元梅比李文白小二十多岁,丈夫常年在外做泥瓦工,她在家带孩子,她与李文白的关系人人皆知。在陶春兰回家不久后,风言风语很快传到陶春兰耳朵里,事情的来龙去脉被聪明的陶春兰弄得一清二楚,陶春兰能不伤心吗? 陶春兰怎么也想不通的,她千辛万苦为之拼搏的家背叛了她,她感到自己为之奋力拼搏的生活变成了一个笑话,到死恐怕也无法释怀。她不只憎恨丈夫李文白,也责怪她千辛万苦养育的孩子们,就是为了孩子,自己的生活才变得面目全非,就是为了孩子,才会远走他乡。回到家乡后,从此竟然孤身一人生活,在那个曾让她衣不能御寒、食不能果腹的山村里独自悲伤。从前三百多口人的山村现在只有二十多人,陪伴她的只有两条黑狗,连狗都是母的。 三年不见李木,我对他这三年的生活很好奇。 李木曾有着让大多人羡慕的生活,突然出家了,能不让人好奇吗? 当我正准备问李木为何出家为僧的事情,素素端着茶上来,她一边把电水壶拿到阳台上,一边说道:“麦子,今天我不营业了,我要陪你们一起喝茶,你必须不能嫌弃我,知道吗?” 我和李木还没说话,素素接着说道:“今天初六,麦子,你不是说初六对于你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吗?嗯,以后寒桥咖啡馆初六都不营业,不管你在不在我都要这样做,今天正好李二哥在这里,算是一个见证人,李二哥,你不会嫌弃和你们一起吧?” 李木微微一笑:“我为什么要嫌弃呢?况且你们才是这里的主人,不过啊,你这样说不营业就不营业了,能挣钱吗?” 素素抬起头,嫣然一笑,犹如寒冬里的暖阳,她把银色的外套拢一拢,背对西湖坐下来,一边倒茶一边说:“最重要的两位贵客在这里,还管生意干嘛,大师,我知道你们兄弟三年未见,你们说你们的,我就是给你们泡茶的服务员。” “你别叫我大师,就叫我法号渡远,你愿意坐在这里,也是我们的机缘。” “好,嗯,我还是叫你李二哥,对对对,缘分,你们说你们的,不用管我,今天这里谁也不接待了,我们是:三对西湖寒冬日,各启心中未了缘。李二哥,千万别介怀,就当这里是自己的家。”素素显得很自在,扔给我们一人一条羽绒毯子。 我希望李木别因为素素在这里而拘束,转念一想,李木曾是做夜店的高手,不至于因旁人而拘谨,我提醒素素:“素素,我给你说过的,李木已不是当年的李木,你要是太吵闹,我得把你赶出去。” 素素可怜样的看我一眼,似无尽的委屈,小声说道:“你就能欺负我。” 我给李木解释道:“这咖啡馆什么都卖得贵,一般的人还消费不起,来的都是熟客,素素才能这样任性。我们说我们的,素素不是外人,是吧,素素?” 素素低头垂眉的一个浅笑,柔美而温婉,一语不发,等我们说话。 李木看待漂亮的女人应该已经与常人一样了,不然他是不会遁入空门的,家里的事情先不讨论,我知道李木今天来见我,肯定多少还是有些事情的,加上我早上给自己测得一卦,心中大概了然。我想先从李木出家的事情问起,他既然来了,应该是要告诉我遁入空门的缘由的。 我的提问并不让李木觉得例外,素素也细心得害怕听错一句。 据李木说,六七年前,在南方某个都市里,李木联合几个投资人创立的夜店正日进斗金,成为夜店娱乐的风向标。突如其来的一场蹊跷大火,投资几千万的夜店烧成一个空架子,死了几个,伤者近百,李木作为法人因此入狱,经过一番运作,卖掉所有资产,对死伤者进行大量赔付,半年以后李木出狱,彻彻底底变成一个穷光蛋。 小时候的贫穷造就强大的生存能力,李木凭借自己对夜店经营管理的独到本领,去另一个城市夜店做总经理,外人看李木似又东山再起了,而李木只不过是用两年做总经理的时机攒下一笔生活费用,他已再无心浮华的生活,三年前辞工,独自旅行,在云南遇到自己的师傅,剃度出家,法号渡远。 听起来是一个极其简单的故事,个中心酸与曲折只有李木自己知道,或许是因为素素在旁边,李木把他剃度前的事情说的极其潦草简单,就像在说必须经历的一件小事,说的过程中,脸上不带一丝起伏。 说起三年前辞工以后,李木才显得灿灿生辉。 李木的遁入空门念头在牢狱时就有了,那日当大火扑灭时,他看到店里的尸体时,再无心追究灾祸为何会发生,心中只有自责和愧疚。耗尽自己所有积蓄,把死伤者安抚好以后,李木又变成了他走出家门时的一无所有。 从一无所有到一无所有,就像出生到死亡的一个完整过程,中间无论经历了什么曲折离奇,最后都是回到原点。世界上本没有一个自己,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无论历经了什么,总归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死亡以后,世界又没有了自己,就像自己没来这个世界一样,而世界却是永恒存在的,每一个生命都在这个世界来来去去,各自有着不同的体会和经历,最终还是归为空,所以生命殊途同归,无一例外,这是李木从宗教典籍中悟得的道理。 母亲健在,李木不忍心白发人送黑发人,处理完火灾后事以后,李木想着以后如何活下去,为了母亲。 两年的工作积攒下一笔小钱,李木已经非常知足了,一个人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不需要多少财富。他带着积攒的钱,一个人进入云南,去到他多年前旅行时爱上的一个地方—鸡足山,鸡足山有他多年一直念念不忘的寺庙,选择在鸡足山剃度出家。 李木满含深情的说:“十年前的中秋节我曾一个人到达鸡足山,那时的鸡足山还没有索道上山,从山下到山顶需要五个小时,那是我最艰难的一次登山,却不想那次登山是为我寻找这辈子最后的归宿。” 素素终于忍不住问道:“李二哥,十年前去鸡足山旅行时,你就知道你自己最后会归于鸡足山吗?” 李木说:“我当时肯定不知道啊,我要是知道的话,何必折腾呢?当时就直接不走了多好啊!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神奇,鸡足山的那个僧人,就是我现在的师傅,他当时就知道我早晚还会回去,李木,你不是也知道吗?你看,从这点看来,你是算得极准的。” 素素看着我,很是好奇:“麦子,你真有如此神秘莫测的算命本事吗?你十年前就知道李二哥会去鸡足山出家?” 素素当然不知道,我给人算命时并非全部说出去的,李瞎子曾教我给人算命时的原则,不可让人算命后失去了希望。就比如说,有人来算命,通过测算,他已经活不了多久了,而他又不是老人,不管我算的准或者不准,依照师门传承测算得知,他确是将不久于人世,我算出了结果,却不能说,一旦我说了,他信了,他将放弃任何希望,所以算命行业不说生死。 第026章艰难生活第一次工作 见李木点头承认,我接着说道:“当年李木正是风华正茂时,他哪里会相信我给他算的,当年他从鸡足山回来,我们一起喝酒时,顺便给他算的,算得他早晚会遁入空门,地方就在鸡足山,只是没想到他会这样早就去了。” 我当年算他会去鸡足山入空门,其实是半算半猜,李木是一个酷爱看书的人,在看书和旅行方面来说,与我有共同爱好,我们常发信息分享彼此在书中、或者旅行中得到的感悟。那时的李木已经从文学、历史类转入哲学类,哲学类又偏爱宗教类书籍,他常常能从宗教经典中得出异于常人的理解。一个从不满二十岁便开始,并一直在花红柳绿、酒色迷离的夜店工作的人,偏偏爱上哲学宗教类书籍,而且读得那样深,多少让人又些费解。 人从事任何一份工作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取生存所需要的物质财富,根上并没有热爱与不热爱,只是因为正好入了哪一行,在那一行里生存起来比别的更得心应手,如果发现更让自己轻松容易的生存、生活方式,便会转入另一行。 假如一个人不用工作也能活得逍遥自在、无忧无虑,他不会热爱任何工作,每当我听到有人说热爱某一样工作时,我知道,说那样的话就是人的虚伪性,人生一世,不外乎名和利,而名和利就是让人活得更丰富自在的东西。我和李木都赞成这个理,我并不热爱算命这行业,自小便学得了这谋生的本领,这是我生活的保障,李木也并不热爱夜店工作,那是他最熟悉的谋生本领。 人拥有复杂的思想,所以善变,欲望驱使着人不断的改变,在其一生的生活方式上,不如畜生一生从一而终,比如牛羊一生吃草,不会想着尝试别的是否更好吃。人每一个阶段的变化,透露着他将来的某一阶段的结局和归宿,透过这种日常的细节变化,可以推断出将来怎样变化,加上我师门远古传承下来的算命经验,在十年以前,大概推断出李木可能会遁入空门。 就当时我算出李木会遁入空门的判断,其实我和他都并没有当真,不巧的是李木真的如我算的那样,或许这是人生很多的巧合中之一吧。 十年前我们彼此也都没有今日这样包容、安静的心,一直以来,我对我的一母同胞没有什么情感,小时候虽然玩在一起,也不过是儿时本性贪玩,又没有条件玩别的,就我们几个最穷,所以凑在一起。那时的我们太穷,别的孩子也不愿意跟我们几个玩耍,只有肖玲玲,足见肖玲玲是伟大的,我一直在心里是这样想的,可我也迷失了自己。 而李木说:“那一年,我从大理包车到达鸡足山下祝圣寺时,已经是下午了,山下百姓劝我第二天上山,说万一天色晚了没到山顶,山中夜晚容易迷失方向,加上山路陡峭不安全。我没有听从他们的劝,独自上山,就我一个人,那天下午,上鸡足山的路途中好像也只有我一个人,登山比我想象中艰难,还没到山顶,天就暗下来了,茫茫大山中黑夜里的一条崎岖山路,没有人会不害怕,你们如果试过就知道,在那样的深山老林一个人走夜路,平日里的狂妄都会被无尽的黑夜吞没,我永远也不会忘了那感觉。 我到达山顶时,感觉累得快死了,看到山顶寺庙的僧人时,那一瞬间是无比幸福的,虽然累,因为看到了人,黑夜的恐惧却没有了。而僧人看见夜里一个人爬上山顶的我,很是惊奇,说从没有外地人这样做过,就是那个僧人,他曾告诉我,我将来会遁入空门,当时的我并不在意,没想到他竟然一语成谶,现在是我的师傅。” 素素在她的咖啡馆听任何人的故事都显得非常认真,我知道,她把自己置于非常投入的倾听之中,完全是为了她咖啡馆的生意。一个长相优雅、温婉、美丽的女人,很是认真的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倾听者,要么是因为爱,要么是因为利,而素素曾对我说过,爱能产生最大的利,她的道理,我只能似懂非懂。 而此时此刻,素素应该既不是因为爱,也不是因为利,至少眼前是无利可图的,她有所有女人都有的好奇心,特别是与我有关的。我一直觉得,一个女人想真正了解一个男人的一切,一定不会是因为爱,而是为了掌控男人,面对素素这样的女人,我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如我一样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她,虽然男人都明白我明白的道理,还是愿意和素素这样的女人谈心,只因她的情感是自由的,不会把任何男人套牢,素素也不愿意被别人套牢。 “我才不要去尝试黑夜里一个人走在深山中,想想都觉得恐怖,李二哥,你觉得你入空门与那晚遇到的僧人,或者麦子十年前所测算的有直接关系吗?难道真是命中注定?”素素极其合时宜的献上自己的见解,这是一个好的倾听者该有的配合。 而我是知道李木为何会遁入空门的,他是对所有人失望了,但他又不想死去,他想用相对简单的方式活着,只有这样活着,才能有最冠冕堂皇的借口,与所有他不愿意理会的人彻底绝交。 也可能只有我理解李木所经历的那些艰难,其实他比我还好一些,他独自离开家乡时,比我离开家乡时年纪更大一些,但我刚离开家乡时所遇到的那些艰难,他大概也都经历过,我们曾彼此交流过。 我们两个一直认为,我们是经历过的那些历经是最惨的,对于离乡打工的人是,对于我们五姐弟更是。大姐李敏是通过职业学校派遣出去工作的,她不会明白我和李木那样,独自走向遥远的异乡,没有一个熟悉的人,连黑夜降临后,安放自己的身体都需要临时寻找地方的感受; 老三李水虽然也是自己出门打工,可老三是在大学毕业以后才开始的,比我晚了八年,比李木晚了七年,晚了七八年的中国,早已没有我们当初离家要面对的艰难,比如,不需要未婚证、暂住证等等证件了,不用担心查暂住证被抓起来……祖国的法治建设也更加完备,手机通讯已经非常普及,互联网找工作已经极其方便。不像我和李木出门时,还要靠写信才能与别人联系,更没有互联网。李水独自闯荡是在大学毕业后开始的,二十多岁的年纪,加上大学所接受的教育,对社会的认知还是要好很多,加上时代进步所造就的方便性,比我和李木独自闯荡时所要面对的艰难犹如天堂比地狱。 老五李余更是不懂得我和李木那时的艰难,穷人家最小的孩子一定是家里最幸福的孩子,至少我和李木都这样认为,抛开“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不说,哥哥姐姐都早已开始挣钱,李余少年以后成长过程中的日子,相对于哥哥姐姐富裕多了,特别是在李水也出门工作以后,陶春兰所挣的钱都给了李余一人。虽然那时的哥哥姐姐还不富裕,多少也会补贴一些给他,并且李余在大学毕业以后,家里已经有能力帮他安排一个体面的工作,李余是绝对不懂少年离家漂泊的艰难滋味。 因为我懂得李木在独自漂泊时留下的烙印,或者是我们曾有共同的经历,所以他遁入空门三年以来,我是第一个他愿意见面的亲人。我和李木也都不是矫情的人,当我们两个在一起畅聊刚离家那几年的艰难时,没有丝毫悲伤和遗憾,我们把那些经历当成人生极其难得的财富,就如罗曼罗兰所说:“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早些年我和李木都喜欢读尼采,我们通过读尼采,更坚定自己珍惜曾有过的那些艰难,如同找到了知音,尼采告诉我们:“你遭受了痛苦,你也不要向人诉说,以求同情,因为一个有独特性的人,连他的痛苦都是独特的……” 在我们刚离开家乡,还没读过尼采时,似乎天然就已经知道尼采的道理:“受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那时候的我们,就是在对我们后来所读的尼采的实践:“我走在命运为我规定的路上,虽然我并不愿意走在这条路上,但是我除了满腔悲愤的走在这条路上,别无选择。” 后来的我认为,一个用心生活的人,自然就会懂得尼采的生命哲学。 从小家境富裕的素素就曾问我:“当初你一个十六岁的少年,离家千里到达一个陌生地方,在那样的年月,不偷不抢,如何能生存下去?”素素问我这话时,我们还刚认识不久,那时的素素对生活很是迷茫,觉得活着太难,所以她来找我给她算命,因为她的美,我用自己曾经的经历耐心开导她,告诉她什么是真正的难,两相对比,她从我曾经的艰难中看到她自己眼前的幸福。 我和素素能成为朋友,她一直坚持是因为我曾经有与众不同的丰富经历,而我知道,要是我没有她认识我时的富足生活,素素这样美的女人,跟我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朋友,甚至认识都是不可能的。女人愿意为你过去的苦难而感动或珍惜,一定是因为你在她面前时的富足,假如你一直苦难,是没有权利得到女人的关心的,除非那个女人是你母亲。 而我历经的那些艰难岁月时,连母亲的关怀都不曾拥有过,没有任何人关心,这一点李木与我有相同的体会。 在我十六岁独自到达东莞时,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相当于一个不懂得游泳的人,掉进无边无际的一面湖水中央,要想活下去,得一边呛着水,一边在淹死前快速的自己学会游泳,而且没有任何经验参照学习,只能靠拼命的挣扎逃过死神的追捕。 当少年的我满怀斗志走出东莞火车站时,第一次知道什么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因为缺少那时打工所必要的未婚证和暂住证,没有任何正规的企业愿意剥削我。可我是一个极其聪慧的少年,被拒绝几次以后,我准备用仅剩的钱去办暂住证,而我发现我连办暂住证的资格都没有,因为办暂住证需要有未婚证,还要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我都没有,我只有偷偷带出门的身份证。而我是不会回家去办好那些证件再出来的,我知道,当时我要是回去了,可能就再难筹集到出门的路费,我也没法写信回去让人帮忙办好邮寄给我,因为我正露宿街头,没有收信的具体地址。 虽然我吃着馒头,喝着自来水,夜晚睡在某个无人的角落,却因苦得福,因为我的落魄样子,到处查证件的联防队都不愿意正眼看我,他们非常主观的把我划归为丐帮行列,他们肯定知道,把一个叫花子抓进去,是不会有任何油水的。每当白天或者晚上,大街小巷因为查暂住证而追得鸡飞狗跳时,我能十分悠闲的在一旁观看,那一刻我觉得很幸福。 也没法摆摊给人算命挣钱,一来没有暂住证会被抓,再者也没有人会相信一个落魄少年会算命。 记得我第一份工作是在到达东莞十几天以后,一位非常有眼光的老板选中我,他一定是因为看出了我是一个胆大心细的人,让我给他发传单,不是站在街上发,而是把传单发到每个住宅小区楼下的信箱里,要是没有信箱,就塞门缝里。老板给我的待遇非常诱人,发一张传单一分钱,外加每天给我十元钱吃饭,晚上允许我免费睡在他的办公室里。 初到贵宝地,还真不知道有这个挣钱的门路,老板是很有耐心的一个中年男人,他找到如我一样急需要工作的几个年轻人,对发传单工作进行了精心的培训,培训的内容简单易学:一是胆子大,而是被保安发现时拼命跑。 穷成我当时那个样子,胆子是有的,我牢记着陶春兰的教导:“人不能犯国法”,老板非常肯定的告诉我,发传单肯定不犯国法,那为什么还要偷偷摸摸的去发传单呢?老板的解释非常有说服力,要挣钱总得冒一些险,我问他:“要是被抓住呢?”老板极其义气的拍着胸膛保证会去救我们出来。 第027章无情的无情 我曾跑遍家乡的沟壑和山丘,我曾和肖玲玲、李木他们一起偷别人家的水果,连身强体壮的农夫都没法追上我,保安怎么能追得上我?一连几天,我非常出色的完成任务,吃住也得到了保障,我很知足。每天回去办公室的人数总是会比早上出发时减少,虽然老板说那些晚上没有回到办公室的人,是吃不了苦自己跑了,我是不相信的,因为我曾亲眼看见一起发传单的人被保安抓走,而我是不会揭穿老板“善意”的谎言的,我坚信自己一定不会被抓住。 依照老板最先说好的口头协定,每发完一万张传单,他便给一百元钱,几天时间我就完成了一万张,老板也承认他检查我所发放过的小区,确是没有偷懒,传单发送得非常精确无误。 老板苦口婆心的告诉我,像我这样的人才,没有必要一万张结一次账,累积到月底一起领钱更有成就感,我也考虑到老板让我免费睡了办公室,每天还给我十元钱吃饭,加上我可是读过书的人,当然懂得“为大事者不拘小节”,老板能少我哪一点血汗钱吗? 面对我的第一份不太正规的工作,我是用非常正规的态度对待的,并且很快就表现出了我出类拔萃的才能。我随身带着笔记本和笔,十几天以后,我已经非常精确的记录下,方圆十几平方公里的区域里,有多少个住宅小区,每个小区在什么路,每个小区能发放多少张广告传单,连小区的门的朝向,甚至保安的追赶态度和速度都有清楚的记录。 我对工作的严谨态度得到老板的赞扬,并号召其他人都像我学习,年少的我很有成就感,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拥有算命的技能,我为自己不用像李瞎子那样给人算命讨生活而高兴,甚至已经看见自己无比辉煌的将来。 是的,我不只是一个天才少年,我做事比任何人都认真,并且遗传了陶春兰的细心、细致、探索、改进等等优良基因,我相信,我一定能成为发传单的王者,联合国、吉尼斯等等都将为我授予发传单的最高荣誉,由此而载入人类史册。 想到美好的将来,我在发传单的工作上更加兢兢业业,不断开拓创新,比如在中午保安比较懒散时翻进小区去,假装成进入小区人的乡下穷亲戚尾随进入,以其敏捷的身手爬上树冠做掩护,对传单进行分点、分量、分时的计划性预估,而且练就了快速、有效的手法。 我是胆大心细、技艺高超、神出鬼没、来去自如,闭著眼睛都能避开保安和联防队的巡逻,在发传单工作上已经无人超越我。 我怀揣厚厚的传单,独自奔忙在各个住宅小区之间,有赵子龙大战长坂坡的神武,有关二爷千里走单骑的气概,比武侯诸葛草船借箭更睿智。 转眼之间,一个月过去了,我躺在冰冷的办公室里,拿出自己的笔记本来,仔细一算,发放十五万张传单,天啊,我将拥有一千五百元钱。以此推算,一年就能有一万八千元钱,只用坚持两年,就能修一座比李瞎子现在修的房子更漂亮的房子,我现在才十六岁,如果坚持十年,我将拥有一切。 想到即将到手的钱,出门时所遇到的那些艰难,都已从心中烟消云散,那个让我委屈的山村已经模糊了,脑海中全是不久的将来,我已经飞黄腾达的景象。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的起来,特意用冷水洗了一个澡,虽然是冬天,可是东莞的冬天没有家乡那样冷,第一次在冬天洗冷水澡,无比的舒坦。打扮整齐,等着老板来发钱,那是我应得的钱,而老板没有来。 陆续等待拿钱的人都来了,十几号人,但往常准时出现的老板并没有出现,等着拿钱的人又些惶恐不安,我安慰着自己:“办公室能不要了吗?肯定是去给我们取钱耽搁了。” 比往常老板来时晚了一个多小时,来的人并不是老板,一个更年轻一些,更矮一些的人来了。他对大家表示,他是老板的朋友,老板家里出了急事,必须得回家一趟,可能会耽搁十天半个月,等老板回来,钱一定不会少大家一分,老板派他来继续领导大家工作。 所有人都很失望,我也很失望,我都洗好澡等着了,看来早上的冷水澡白洗了。 矮子开始给我们做思想工作,他告诉我们,现在找工作不容易,挣钱更不容易,老板更不容易。话锋一转,同样的慈眉善目,安慰我们说:“你们都是辛辛苦苦挣钱的人,怎么能少了你们的钱呢?克扣这样的钱是会遭天谴的,老板家里确实有事,你们想想,老板每天不都给你们十块钱生活费吗?老板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我们大家都是有情有义的人,在老板回来以前,我们还是要把传单发好,我自己取了一些钱,为老板垫付你们每天十元的生活费。” 经过一番说服工作,矮子开始给我们分配传单后,站在城区地图前,犹如一个战略专家,对各个人员进行着镇定自若的派遣,就像指挥着一支铁军,即将攻陷地图上的每个角落。 从办公室出来后,大部分人把传单扔在了路边,骂骂咧咧的走了,我知道,他们觉得老板没有信誉,不干了。而我是一个做大事的人,不能如他们一样斤斤计较,谁还不遇到一些紧急事情呢?老板当然也有紧急事情,刘备当年也有无处落脚的时候,我不能在老板危难时离去,没有赤肝义胆,如何能成就伟业呢?就此离去,不是前功尽弃吗? 两个平时与我关系好的工友劝我:“老板不会回来了,矮子也不会给钱的,这样的事多了,早做打算吧。” 我觉得他们是鼠目寸光的人,不可与之为伍,我要继续为发传单工作奋发图强,与老板同舟共济。陶春兰曾在割草时教育她的孩子们:“井水挑不干,力气用不完。”我当然要继续把工作干好,力气我有,脑子也有,耐心也有,等老板回来,一定会奖励我的赤胆忠心,加上我在发传单的工作上如此的卓越不凡,老板一定会与我桃园结义,以后共同征战发传单事业。 通过一个月的工作,我觉得已经融入这座匆忙无情的城市,城市的春天也来得比故乡山村早,这让我的夜晚不再如刚到达时那样的寒冷。在刚到达这座城市时,正是这里一年最冷的时候,每到夜色降临,街灯亮起时,我就要开始寻找晚上栖身的地方。我的身边那么多来来往往的人,他们好像是不用担心晚上住哪里,只有我在无助的逛荡,只为寻找一个能安静的干燥角落。 没有办公室睡以前,晚上只能尽量的把自己缩卷成一团,用唯一的行李—帆布背包盖垫在身下,好在离开山村时特别的冷,身上多穿了几层旧衣服,以此挨过每一个孤独难捱的夜晚。兜里还剩七百元钱,可我舍不得花,每天拿出十来元零钱单独放着,买最便宜的馒头充饥,每天中午花五元钱吃上一顿大餐—面条或路边的快餐,我必须要在异乡坚持下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绝不回头。 白天游走在每个贴着招聘的广告前,由于我没有该有的证件,对于找到一个正常的工作越来越渺茫,可是依然抱着希望游走,我才十六岁,我不能放弃自己将来光辉的一生。我是会算命的少年,我算定自己可能要度过一些劫难,就像曹丞相也有亡命天涯的时候,而且也比爬雪山过草地强,必定还能有东西吃,能找到免费的自来水喝。 从密密麻麻的高楼,到密密麻麻的工厂,我带着自命不凡的心,却一次次被拒绝,我看着车水马龙的街道,分不清东南西北,闻着美食飘香,紧紧的捂着自己的口袋;看着花枝招展的姑娘,她们或笑语欢颜的走过,或嫌弃的绕开我快速离去,我没有生气,她们都没有肖玲玲漂亮,有什么好神气的? 当我缩卷在街角时,回想起刚离开不久的故乡,猜测着肖玲玲的处境,无声的泪水只有昏黄的路灯知道。我开始想陶春兰会在做什么,想李敏会在哪里工作,想她们都有着怎样的生活,能不能给我提供帮助,可是我找不到她们。 当我能睡在办公室时,能有自来水洗漱时,我觉得幸福已经在向我靠近了,好日子正随着春天的到来而到来。 我的见识在快速的成长,每天习惯性的捡起别人丢掉的报纸看天下大事,在繁华的商场里见识五花八门的商品,在排队等候应聘时听别人找个工作的经验。 更爱去逛夜市,熙熙攘攘的夜市很像家乡小镇上的集市,而且我发现夜市上不会有联防队查证件,他们只在出入夜市周边的路口查,我是一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机灵少年,休想抓住我。夜市上有我最爱的东西—旧书,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书,中外名著、从古到今,应有尽有,一本五毛钱,运气好的话,一块钱能买三本,买回去看完以后,还能再拿回去两本换一本。 面对夜市上的旧书摊,我如饥似渴、欲壑难填,我孜孜不倦、精挑细选,读余华、莫言、苏童、王朔、王小波、贾平凹、阿城……战争与和平、基督山伯爵、百年孤独、老人与海、茶花女、莎士比亚、尼采、但丁……用书帮助我在昏黄的路灯下度过寒夜。 淅淅沥沥的雨,彷徨失措的风,无情的夜霜,饥寒的晨露,明亮的月亮,满天的繁星;焦急的鸣笛,杂乱的脚步,五彩缤纷的灯火,曼妙柔情的姑娘,八面威风的联防队,鸡飞狗跳的老百姓,所有的所有都不能阻挡我看书,看书是排遣孤独最廉价的方式。只有在看书的时候,我忘了故乡,忘了肖玲玲,也忘了自己,忘记一切苦难,懂得世间有那么多的不如意,那么多的艰难…… 等我开始发传单时,夜晚更能悠闲的靠着墙壁看书,丝毫不会觉得墙壁的冰冷,夜晚是如此的美好。十多平米的办公室,在一个老旧的房子二楼,位于城市繁华的边缘,它能容纳我夜晚的哭泣,能包裹我孤苦伶仃的身体,能让我安静的在书中寻找慰藉。 白天发传单,晚上逛夜市买书、换书,回到办公室坐在地上看书,我的生活很充实,或许那时的我没有选择,而我的内心并不彷徨。 时间又快过去一个月,老板依然没有回来,又一天早上,矮子也没有来,快到中午时分,有人开门进来,他说他是房东,让我快离开,说老板欠着他房租,他要马上把房子租给别人了。 我向房东解释我的遭遇,他没有耐心听,只冷冰冰的说道:“你要钱找老板去,关我什么事呢?马上走,我知道你没有暂住证的,还不快走,我的好心是有限制的,再不走我就叫联防队了。” 匆匆逃离办公室,我又像刚从火车站出来一样,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心中狠得咬牙切齿,泪水非常不听话,我的伤心和委屈不会有人听,我得躲着联防队。那一天,我一直在街上走,直走到霓虹灯熄灭了,大街上安静了,联防队都睡觉了,我还在街上走,我想把自己走死,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故意把自己走死过,但我想这样做。 在一直向前走时,我除了怨恨老板,也怨恨自己,作为一个会算命的人,怎么也没能算到这结局呢?那个老板到底是家里死人了,还是他自己死了呢?我不知道,但我辛辛苦苦的钱肯定是没有了。 第028章黑夜里在命运中抗争 直达我精疲力尽、口干舌燥,我依然没能把自己走死。我累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只见灯火也如我一样孤独了,稀疏得就像黄泉路上的鬼火,伴随着肆无忌惮的夜风横冲直撞。 在夜风徐徐的榕树下,无力的睡去,就像沙场疲惫的战士,再也不能前进一步,睡是不由自主的。 梦总是夜夜侵袭着我,即使在我疲惫不堪的时候,甚至已经习惯了梦魇缠绕,醒来后一定比梦还糟糕,你想怎么样?混乱模糊的梦。 黑沉沉的夜,滴滴答答的声音,飘飘洒洒的夜雨,它们通通都不放过我,我唯有紧靠着树干,把身体缩得更紧,我无法在黑夜里前行,我想继续睡去,可却异常清晰。不想在黑夜里哭泣,以免打扰鬼魂、野鬼的思绪,而黑夜里总是窸窸窣窣,似有窃窃私语,似嘲笑着我这自以为是的少年,似要把我吞没在黑夜里。 我只有坚强着什么也不怕,因为无论多么害怕,也不能换来温暖,不能换来像样的栖身之所。可无论多么坚强,夜里那些窃窃私语都吞噬着灵魂,特别是异乡的黑夜,当陌生和黑夜联手,孤独会把人变得特别单薄,思绪无可奈何地碎裂在黑夜里。越是想着让回忆做一个临时伴侣,回忆也凌乱不堪,越是刻意回忆,越是凌乱,身体空得像只剩一具皮囊,灵魂在郊野榕树下的雨夜里瑟瑟发抖,凄厉得就是一个野鬼。 最糟糕的就是这样的夜里不能入睡,如果能够一睡到天明,黑夜也就不过是梦一般无所谓,可就是无法睡去。这样的雨夜,在荒郊野外,望着无尽黑夜,咒骂夜雨太过无情,咒骂际遇倒霉透顶,咒骂丧尽天良的老板全家变成孤魂野鬼,夜依然那么黑,那么冷,湿漉漉的夜风就那么吹,我的咒骂并不能让雨夜激起一个涟漪。 既然睡不着,我也没有把自己走死,活着,就必须要思考怎样活着,一个多月来所读的那些书并不能告诉我该怎样活着。 春天的花都已经开了,到达异乡已经两月,虽然被无良的老板欺骗,可不能因此而绝望,对异乡,我已经是有经验的人,我是困难中走出来的人,我能活下去,老人常说:“天无绝人之路”,我难道不能算是人吗? 在黑色的雨夜里,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没有工钱没关系,只要能找到一个地方栖身,只要有一口饭吃,活下去就有希望。我又开始确信我是一个注定不平凡的人,只是眼前正经历困难。 夜虽然黑,我知道,天就要亮了,远处的机器声已经隐隐响起,一个一个的窗户亮起了灯,我能想到那些卖早餐的小推车,已经摆开了新一天的阵势。 当我看见一辆辆满载着蔬菜的三轮车从路边经过时,我知道他们是奔向市场。昨天走了太久,现在身在何处无所谓,口渴得厉害,肚子叫唤得像饿鬼,我必须先满足空落落的身体,我像一条饥饿的野狗,顺着味道寻找方向。 一边向前走,一边回想着榕树下的梦。梦里我好像见到了一个慈祥的人,我不知道她是谁,猜想一定是陶春兰,她在梦中对我说:“麦子啊,要爱护好自己的身体,你是一个不惧风雨的孩子,快站起来吧!” 梦里总能看到一双满含怨恨的泪眼,我不想去想那双泪眼,我得先活下去。 在一个路边早餐摊前,吃饱喝足,精神焕发,开始审视离家时的梦想。地图就在背包里,尽管背包已经肮脏不堪,地图依然保存得很好,看着地图,我想着如何弄到一张边防证,是的,我已经知道需要一张证件,才能进入我最开始选好的目的地。 进入我出门前选择的目的地—深圳,还需要等待。 一年里发生很多事情,回想起来,那时的日子真是变化多端,苦难得特别真实,总有意想不到的事情来临,不像多年以后,千遍一律的生活让人窒息。 能从艰难生活中走到舒适生活的人,回忆起艰难都是有趣的回忆,要是一直都艰难的活着,恐怕艰难就是勒死生命的绳子,回忆都会苍白,就像鲁迅写的祥林嫂那样,回忆会逼迫着生命离开人世更快。我是幸运的,比祥林嫂幸运,因为我活在了一个与祥林嫂完全不一样的时代。或许祥林嫂也是有出路的,但她已经没有力气选择,她没有陶春兰坚强,没有我幸运,是这样吗? 我常常想:祥林嫂是放弃了活下去的希望,她自己愿意相对有尊严的死去,那对穷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我,或者陶春兰,我们都愿意活下去,哪怕是没有尊严,像野狗一样也要活下去,直到把自己从狗修炼成人。 当一个人暂时把对生活的要求调到最低时,选择性一下就多出很多,路也变得宽广了,骨气、气节、尊严、名誉等等,都得在保证活下去才能实现,那时的我不得不暂时放弃幻想,我对自己的要求是:在不犯法的前提下,有地方住,有一口饭吃,有没有钱无所谓,天下的老板能比发传单的那个老板好多少呢? 我在贾平凹的书中读到:“当官靠后台,出名靠电台,挣钱靠乱来。”“名场利场无非戏场,做出泼天富贵;冷药热药总是妙药,医不尽遍地炎凉。”或许就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或者生活本来就是这样。 路边的职业介绍所骗去我二百元钱,依照职业介绍所的介绍,我又被骗去二百元押金,我不得不变得更加谨慎,又给自己立下规矩,只要让我付钱的事情,一概拒绝。像我这样遭遇的人很多,渐渐明白,职业介绍所根本就是一个骗钱的贼窝,曾看见很多人为退钱而被打得头破血流,为退押金而遍体鳞伤,我没有他们那个不要命的勇气,我想用最简单的方式活下去。 虽然我的社会认知还欠缺火候,也能看出来,那些骗我钱的人也并不富裕,他们看似狡诈的眼眶里,更像贫瘠干涸日久的山洞,不值得我深究和探索。而我也因此认识了人最肤浅的两面性,他们在骗人拿出钱以前,就像山村里过年时孙子向长辈讨红包的脸,在钱到手以后马上变成土匪模样,好像没要人的命,已经是慈悲为怀了。 那时的我以为,只有生活得像荒原上的野狗一样的人,才会相互绞杀在一起,为了各自的生存而无可奈何的不择手段。 而我也是野狗一样的活着,但我想把自己修炼成人。 从大排档,到小饭馆,老板虽然不给我钱,可是我却存下一些钱,而且更健壮了,身体如春天的柳枝一样快速的拉长。改变自己对生活的要求,自己把自己按倒在地上,以这样的姿态做一条渴望活下去的野狗,我知道老板一定会想方设法少给钱,甚至不给钱,所以我拼命的吃,我要让自己强壮起来。 我是一个机灵而富有城府的少年,知道自己没有回头路可走,外面的世界再难,也得活下去。我近乎于不求回报的工作,深得老板的“赏识”和“保护”,比如说,老板会好心的告诉我,让我某天晚上加班到凌晨,这样的晚上回到宿舍时,发现工友们都被查暂住证的带走了,我能明白老板让我加班避免了被带走,我和老板故作“默契”的配合,为此付出每天十二小时至十六小时的工作,全月无休。 当然,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憨厚老实的人,不然怎么会从家里跑出来呢?我参透的第一条真理,就是明白人性的残酷性,这得感谢小时候被父母抛弃,跟着李瞎子而背负嘲笑,还得感谢我爱看书的天性。上天给我安排的挫折非常有用,使我出门几个月后就明白了第一条真理,彻底丢弃了把希望寄托于别人的幻想,或许从我离家第一天晚上,睡在大桥下的枯草堆上时,老天就是在暗示我人性的残酷性,老天让我丢弃幻想,而我因为没有明白老天的暗示,所以老天又接连安排我被欺骗几次,不能不说老天对我确实有“恨铁不成钢”的急切。 在老天的急切“照顾”下,我没有辜负老天的希望,我懂得了老天的暗示,并开始付诸于行动。一边卖力的工作,“默契”的配合着老板的关心,心中默默筹划着。 为了得到工作,身份证必须得押在老板那里,以保障工人因受不了压榨和艰难而逃跑,这根本难不倒我。我会拼命对待每一份工作,并怀着仁慈的心希望老板能遵守承诺,但是当工作满两个月后,老板以各种借口不给我钱时,我会给老板一个意外的惊喜。第一步是借口要去邮局取挂号信,把身份证拿到手,然后在客人把钱给我买单时,快速的离去,虽然不能抵消我两个月的全部酬劳,总不至于落得一无所获。 我唯一无可奈何对付老板的办法,使我无法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虽然我觉得老板应该没有权利怪罪我的,甚至他会从我的行动中学到一些东西,就像我从他们的残酷中看到了真理一样,或许这是另一种相互绞杀,我也开始参与其中。 一年里,我分别换了五个城市工作,还攒下一点小钱,不能不说我计划非常周详,儒家学说告诉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所以我算是一个君子。 当然,在一年的漫漫征途中,总是免不了要遭受挫败的,曾被查暂住证的人追过很多次,我玩命的逃跑时,被追丢过好几个背包,因此让我最爱的几本书落入“敌手”;曾在奔命中摔过几次水沟,还有几次被拉脱衣服,不得不光着上半身亡命逃窜;曾多次在路边醒来,也曾多次在郊野的月光下通宵达旦的垂泪……只有缝在裤子里的钱一直安全,钱是我的命,绝不能出意外。 很快就到年关,我甚至不能相信自己,如此的在异乡度过了匆忙的一年。我是孤身在荒漠里游走的野狗,我是逃避猎人追捕的孤狼,我是莽原上的茕茕白兔,而我熬过了最艰难的一年。 爆竹声声中,我在空荡荡的屋檐下开始思索自己的生活,必定我是一个缜密细致的人,算命的本领让我一直保持着精打细算,一年读了那么多书,从中学会了总结过去、展望未来。 当街成群结队布满了大包小包的人,犹如小时候看到的蚂蚁搬家一般,他们正带着一年的收获返乡过年,我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收获,不知道他们一年经历过多少辛劳,但他们有家可回。 我也有家,我不能回家,好像已经忘了自己曾有一个家。因担心肖玲玲寻着地址来找我,一年以来,没有给她写过一封信,只在夜深人静时猜想着她的生活,猜想着家乡我熟悉的一切有着怎样的变化。 对于过年,我是毫无兴致的,记忆中的过年不过是有几口肉吃,想不通那些大包小包、千里迢迢要回家过年的人,回去能干嘛呢?过完年不照样要面对艰难的生活吗? 在离乡的第一个年关,我像当初离家之前一样,计算着下一步所需要的钱。一年下来,我积攒了两千多元钱,比我最开始的预想差了很多,要不是周密谋划、小心翼翼,可能连这一点点钱也不会剩下。 腊月二十五,街上明显的空了,工业区更是冷冷清清,就在这个年关,当我抱着一丝幻想徘徊在工业区时,意外的发现一家极大的工厂门口,分明张贴着一张红色招聘广告。这工厂的大门里竖着三面高大的旗帜,中间是五星红旗,还有一面日本旗帜,虽然那面日本国旗比五星红旗底了一些,很是耀眼,显示着这是一个大而正规的企业。从前这样的企业招聘时,门口总是人山人海,我也去排过队,终究因为没有证件而未能进入。 第029章异乡的红颜 年关里,竖着三面旗杆的工厂大门前也同样冷冷清清,那个负责招聘的姑娘年轻而漂亮,她孤独的坐在大门外的一张桌子后面,眼睛扫视着每一个路过的人,目光中充满了期待。 三根旗杆就像被掐熄灭了的三炷香,在我的故乡,香立而不燃,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情,我想,这种说法一定是种愚昧迷信思想,因为在这经济高速发展的都市里,到处都能看到这样立而不燃的香。 我谨慎的慢慢靠近她,在离她几米外徘徊,显得若无其事的样子,站在旁边看几个中年人前去问询,都被姑娘拒绝了。我知道,姑娘是有要求的,不会什么人都要,她就像在给自己挑情郎一样仔细,而我知道,她需要至少能完整的写完自己简历的人。 那时很多外出务工的中年人,比陶春兰认识的字多不了几个,他们只能做力气活,此刻临近年关,青年人都赶回家吹牛去了,像我这样热爱工作的人实在是不多,最重要的是,我能工整的填好那张表格。 姑娘显得很失落,她一定是因为招聘任务没法完成而显得无精打采,清秀的脸上阴云密布,眼神中几分让人心痛的落寞和惆怅。胸前的蓝色格子毛衣鼓鼓的,像我家乡的山丘,外面敞开的墨绿色的风衣,正是故乡阴天里麦田的颜色,脑袋上高高拢起的马尾,乌黑亮丽,脸被冬日冷风吹得红扑扑的,我好像看见了故乡,心中莫名的温暖了。 当她四下张望时,我知道她一定看见我正看着她,我是故意看着她,她显出一些不安,不停的把墨绿色的外衣往胸口拢,又拿起一本书百无聊赖的翻着,刻意掩盖着内心的不安,眼睛根本就没在书上。 我发挥算命看相的本领,仔细的在心中分析这个让我觉得温暖的姑娘,从她与问询者的交谈中,能听出她是当地人,并没有穿工服,证明她是一个有特权的人,她对身后站岗的保安显得冷淡而孤傲,证明她看不上一般的打工仔,问询的人很少,她依然坚持坐在那里,证明她对自己的事情是很认真的,故意掩盖内心的不安,证明她对我有好奇心,孤独的女人对谁都该是有好奇心。 异乡一年的艰难生活,已经让我学会了很多,唯独没有学会如何向姑娘开口,特别是一个让我心中温暖的姑娘。要说姑娘,满街都是,在饭馆工作时也能近距离,甚至贴身看过各式各样的姑娘,曾有很多醉意阑珊的姑娘掐着我的脸,满嘴酒气的说道:“今晚跟我走吧,不收你钱。”为什么要说到钱呢?我已经不是那个山村的少年了,我读过那么多书,我知道,一个女人非常直接的和男人说钱,一定是一个风尘中人,而我身在的异乡,看到到处都是风尘中人。 看见漂亮可人的女人,从来没有觉得心中温暖,或许是我非常谨慎的自我保护,我对她们没有丝毫幻想,对男女之事真是没有经验,对着肖玲玲都手足无措,这方面的认知实在是太过苍白,十七岁的我完全不知道男人真正该有的快乐。 贫穷可以使人自卑,可以使人暗中狠狠的奋发图强,也能让人完全不要脸、不要命的铤而走险,我具备前面两点,又被生活逼迫得兼具了第三点,活得既小心翼翼,又在某个时刻突然胆大妄为。 眼前这个让我温暖的姑娘,指引着我的脚步向前进,而我又非常本能的觉得自己太过寒酸、邋遢,我不知道自己的脸有没有洗干净,我的发型是否整齐,却依然在看她良久以后走到她的面前。 她似乎在等着我走到她面前,知道我一定会走到她面前,她反而变得镇定而冷漠,完全没有正眼看我,递给我一张简历表,一支笔,轻声说着:“先填表。” “先填表”三个字让我很意外,从前都是要先问证件的,我带着一丝温暖的窃喜,挥洒自如填好表格,我的简历如同一张白纸,我是这样认为的,只有填写身份证上的信息,工作经历没有写,擅长后面写着:算命,这是故意这样写的,我是一个老实人,我确实擅长算命,而我写下这两个字时,我知道,她一定没有见过应聘一个工厂的工人这样写,这是我的一个小聪明,我想让她对我另眼相看。 在我恭恭敬敬递给她简历表时,偷偷看一眼她故意拿起翻看的书。她放下书,接过简历表,几秒钟以后,嘴角果然露出了笑容,又带着疑惑的说:“算命?小小年纪会算命?” 我以为她要测试我是否真的会算命,我的手心都出汗了,离乡一年,没有给任何人算命,依照算命行业规矩,不能免费随意给人算命,今天我愿意为她破例一次,她却没有要检验我是否会算命的兴趣,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问说:“我们找车间工人,你能干嘛?” 失望,又有些忐忑不安,“能”,说完这个字,我眼睛看着她,实在太好看,能闻到她身上发出的淡淡香味,闻着特别的让人温暖。 她对着我的身份证,嘴里嘀咕道:“十七岁,啊,十七岁,过年怎么不回家呢?家人呢?”语气比先前柔和了许多。 “没有家人,就我一个人。” “怎么可能?”她提高嗓音。 “真的,我生下来一岁多时,父母太穷,家里孩子太多,养不活,把我送给了一个老单身汉,我是从家里跑出来的,没有家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刻意在她面前表现可伶,可我希望她可伶我。 她没有问我未婚证、暂住证、务工证,显然是开始对我感兴趣了,真是感谢没有旁人,她只对我耐心起来:“啊,十七岁,除了会算命,还有什么擅长吗?” “看书。” 她眉头紧了一下,显然觉得我的回答偏离了问题:“看书也算是一种擅长吗?认识字的人都能看书。”她的语气中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我必须要在她面前炫耀,我要让她知道我的与众不同,别忘了,我会算命看相,此刻我坐在她的对面,对她的精致面容已经看得让我自己心跳加速,我知道她是一个孤傲而刚强的人,眉眼间又显示着她的内心深处的心慈和富有怜悯之心,宽眼帘,细长眉,她有一颗天生的艺术灵魂,我很有把握的指着桌子上的《妻妾成群》:“这样的书,一个小时内看完。” 她似乎有些动容,我马上继续说道:“今年一年,读过几百本书,你要不相信,我可以说给你听。” 她歪歪头,腼腆的笑了:“今天不用了,看你字也写的不错,在我办公室帮忙行吗?” 听到她的话,我几乎要高兴得跳起来,假装镇定的回答:“行,行,行。” 她身后的保安一直在听我们的谈话,也实在无聊得无事可做,此刻却插上一句:“办公室不是只招当地人吗?” 她回头傲慢的说:“关你屁事,不想做了吗?” 保安蔑视我一眼,后退几步,站成电杆一样。她继续对我叮嘱说:“要爱干净,勤快,有礼貌,能做得到?” 显然她是看我穿得邋遢,我慌忙的点头,又故意解释道:“没地方睡,一直睡在街上,身上确实脏,没有办法,我其实是很爱干净的。” 她站起来:“爱看书的人一定是爱干净有礼貌的人,跟我进去办手续吧。” 压制着内心的激动,提着唯一的背包,默默的跟着她走进大门去。 终于走进宽敞明亮的办公室了,办公室里的几个人却没有拿正眼看我,直到她大声说道:“他叫李麦,以后在办公室打杂跑腿。”办公室的人都站起来,扫视我一眼,所有人的眼睛里都是疑惑。 带我去宿舍洗澡的人更是一副嫌弃样,等我洗完澡出来,快速的穿上黑色的西装、白色衬衫、蓝色领带,自己都觉得十分潇洒,他也似乎感到了意外,随口说道:“梁凤书真是会招人。” 当我再次出现在办公室时,她脸上笑得非常开心,带着自豪感的笑,拉我到她的座位前,细心的交代道:“办公室本来是不招外地人的,就算是当地人,也得有人担保才行。我给你做担保,你千万别让我失望,不然会被骂死的,你是一个读书人,我还是得告诉你,千万不要有小偷小摸的事情,做事一定勤快一点,试用期两个月,要是不合格还得走人。” 看着她很是担心的样子,我觉得她更加亲切了。我已经热泪盈眶,终于有人看得起我了,终于有一个像样的工作了,还是跟这样清秀的姑娘一起工作,激动得灵魂出窍,又显得战战兢兢。 办公室里的人用粤语议论纷纷,我只能听得似懂非懂,就像我刚进入学校一样,茫然得不知所措,笔直地站在她面前。她叫梁凤书,人事科主管,对我交代完以后,极其自豪的大声夸耀道:“还好我上午想出去吹吹风,要是让你们出去招聘,你们能把李麦招进来吗?他先前的邋遢样你们能要?你们知道吗?读书多的人眼神不一样,气质也不一样。” 我依然可怜的对大家自我介绍一番,办公室六个人立刻兴奋起来,马上要我给他们算命,第一次感觉到李瞎子交给我的本领这么有用处,用了将近一个小时,分别给办公室除梁凤书以外的五人大概一一算过,都说我算得非常准,梁凤书更加觉得自豪:“你们知道吗?他说一年读完几百本书,几百本啊!才十七岁,简直不可思议。” 我用算命的本事给自己、给梁凤书都争气了,梁凤书宣布,她亲自带我时,办公室里的四个姑娘的笑让我觉得无比的幸福而荣耀。 来不及感谢李瞎子,我已经走马上任,成为梁凤书的助理。她带着我走在偌大的厂区,一一介绍各车间和各个部门办公室的位置,以及人事部需要负责的事项。她年纪比我大三岁,二十岁的姑娘,俨然是一个十分干练而细致的工作老手,最让我高兴的是,她说会带我工作一个月,这简直是天降鸿福。 春节期间,大多工人已经回家了,厂里只剩千把人,等全部工人回来,整个工厂三千多人。梁凤书除了给我介绍工作职责,以及厂区情况,也介绍她自己,我几乎可以断定,她是喜欢我的,总是嘴角带笑的看看我,好像捡到宝贝了一样。 我还没有开始正式工作,从办公室到车间区、办公区、宿舍区,到达食堂时,我不只大概了解了整个工厂和我的工作,也大概知道梁凤书这个人。她就是厂区所在地村里的人,她们村里的土地都建了工厂,她在十八岁高中毕业后进入这家日企工厂,半年前,原先的人事主管因结婚而离职,她坐上主管的位置。她说自己也很爱看书,却看得很慢,好几天也读不完一本小说,她很羡慕能快速看书的人。 抓住机会,坐在食堂里,面对丰盛的餐盘,我忍住狼吞虎咽的习惯,滔滔不绝地向梁凤书显摆我读过多少书,是的,故意显摆。虽然我能感觉到她喜欢我,我的工作也稳定下来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特别故意显摆,巩固我在她心目中的书生形象,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第一天见面,就能确定梁凤书喜欢我,绝不是单纯从她的笑容里自我揣度。在我洗完澡,穿得玉树临风的出现在办公室,开始正式办理入职档案时,梁凤书就表现得让办公室的同事们觉得不可思议。我去洗澡时,她已经自作主张,为我垫付了服装押金,签订了为我的担保书,帮我的工号牌、饭卡、出入证一一办理好,并且从厂区内的商店里,为我买好宿舍里用的床上用品、洗漱用品,特意大声的当着办公室所有人说道:“以后你都不用睡大街了,也不用担心查暂住证,我都给你办好了。” 我很是受宠若惊,觉得除了肖玲玲,梁凤书是第二个真正对我好的人,她比肖玲玲更好,干练而带着书卷气,几乎已经占据了我整个心。 一个年纪更大一些的女同事,大声用带走广东味的普通话说:“梁课长,你这是破天荒的菩萨心肠,不,菩萨心肠也没你好得这么周到,不像是为工厂招聘的人事部员工哦!” 另一个女同事附和说:“那是什么啊?” “她是给自己招的,哈哈哈!” 那时的我真不明白什么是爱,只是觉得梁凤书对我好, 第030章她的关怀 我确实从书中读过很多爱情篇章,读过很多相爱的两个人所做的那些事情,而我却从没有机会尝试过。办公室同事的故意取笑,梁凤书带着羞涩沉默以对,这更让我也害羞的同时,第一次隐隐感受到她对我的爱。 在食堂吃饭时,是我和她的第一次吃饭,在我显摆完书读得多以后,提出要把她为我垫付的押金,和买宿舍东西时花的钱给她,我是真心的,我身上有这些钱。 她主观的认为我这个邋遢的小青年没有钱,又或许是她特别富裕,心甘情愿为我做那些事情,没有想过要我还给她,听到我主动提出时,她显得很高兴,但是拒绝道:“算了,先放你那里吧,等我需要时再说。” 从小贫穷的生活,一个人飘零在异乡所遭受的苦难,使我看不见世间的明媚,就像一直有着一层灰蒙蒙、脏兮兮的雾霭笼罩着我,每时每刻,这雾霭都对我不离不弃。我的视力极其的好,犹如经过老君丹炉炼化过的火眼金睛,可我的心似乎从没有见过阳光,在灰蒙蒙的阴郁中成长的心,苍颓得严重缺失营养。肖玲玲曾是成长中仅有的阳光,而那阳光就像浓雾中刚刚升起的晨光,根本无法驱散灰蒙蒙的雾霭,就是这唯一的阳光,也被我遗弃在山村里了。 异乡这一年来,觉得别人不拿我当人看,突然有一个梁凤书对我关怀备至,就像突然射出的一缕阳光,太过刺眼,使我不敢睁眼看,灰蒙蒙的雾霭依然笼罩着我,为了工作稳定下来,我又本能的讨好、迎合着梁凤书。 梁凤书这缕阳光来得太过突然,使我甚至怀疑眼前际遇的真实性,我曾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优于常人的人,面对梁凤书时,我也怀疑她是否像发传单的老板,那个老板最开始对我也很好,给我免费睡办公室,每天给我生活费。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陶春兰曾经常教育我们:“害人之心不能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终究是我太穷,不敢有丝毫冒险,害怕再也没有力气重新站起来。 我非常明白,身在异乡,没有任何依靠,自己本身也没有什么能力与别人对抗。一场意外的受伤,就可能让我无法支撑,我只能是独自流浪的野狗,必须得远离任何危险,用最低的要求让自己先活下去。 六人上下铺的宿舍让我觉得很满足,还有饭卡可以好好吃饭,工作时间是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有时候到十一二点,比起车间的工人,我的工作轻松太多了,没事的时候还能看看书。 工作的内容简单,只是需要长时间待岗,没有加班费,饭卡消费的会从工资中扣除,我一点怨言都没有,相对于一年来我的飘荡历程,这里就像天堂,我能挂着工号牌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我前所未有的舒心。 梁凤书带我工作三天,这三天里,除了工作,我们像情侣一样无话不谈,她是毫不避讳别人眼光的,我也就把她当成自己的第一个靠山。 不用添油加醋,我从前的生活原原本本的告诉梁凤书,就是一本《雾都孤儿》的悲惨本,她听得泪流满面、唏嘘不已,对我无可奈何的命运可怜又可惜,从她的眼神里,我能感觉到她更深情的关怀,还有怜悯。 她也把自己家的事情都说给我听,梁凤书家里因为早些年的土地补偿款,加上每年村里的分红,还有他父亲创办的代加工工厂,他家已经属于在祖国改革开放中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梁凤书有一个小十四岁的弟弟,是她父亲在有了钱以后,和一个漂亮妖艳的外乡女人生的,有了儿子以后,她父亲的生活依然过得花红柳绿。 梁凤书的父亲极其的重男轻女,母亲在家里没有话语权,爷爷奶奶心疼梁凤书,在吃穿用度上对梁凤书很是关照。尽管衣食无忧,也不缺少钱花,高中毕业以后,父亲再不允许梁凤书继续读书,他觉得自己女儿姿色不错,到处给女儿寻找对象,要求是有钱有权家里的孩子,家庭条件绝不能比自己差,以帮助自己的生意能做得更大。 梁凤书在婚姻问题上与父亲彻底决裂,以死相逼,本来就因为父亲重视、偏爱弟弟而活得压抑,在婚姻问题上,梁凤书是故意报复父亲,觉不让他父亲得逞。家里生活太压抑,梁凤书才出来工作,凭借她当地人的优势,加上她本来就是一个做事情有严格要求的人,在镇上最大的这家日企里,梁凤书的工作尽善尽美,她也自学了日语,跟上面高层交流也没问题,梁凤书深得高层器重。 在这家庞大的日企里,所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都是日本人,中国人能到达的最高级别就是课长,梁凤书凭借自己流利的日语,和她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在二十岁做到科长,在整个镇上,已经是打工者望尘莫及的高度。这家日企在镇上的待遇最好,成为正式员工以后,每年有百分之十六的工资上浮,那个时候,我甚至打算过要好好的工作到老。 我们聊得最多的还是文学,我说她听,我有说都说不完的书,这让梁凤书很是仰慕。晚上我要在办公室值班,我让梁凤书去夜市上买书,她觉得不可思议,新华书店那么大,书那么多,为什么要去夜市买书啊?我也一身邋遢的去逛过多次新华书店,除了我嫌贵买不起,主要我觉得夜市上的书新华书店买不到,比如张爱玲、萧红、李傲等等作家的书,新华书店都没有,对我提供的买书方法和线索,梁凤书惊喜若狂,更是敬佩我的文学知识。 那时没有网络,没有地方可以检索、查询,像我这样的漂泊如野狗的人,更是没有老师,也没人可以交流,更没人指导我,我只能在知识的汪洋里摸索着前进,夜市书摊是我最好的图书馆。 先可以从作家入手,看到一本自己认为写得好的书,就去夜市上寻找这个作家的其它书;在书中也可以获得很多线索,书中可能会提到“在某某书中曾写过……”,读到这里时,就把提到的书和作家名字记下来,下一次到夜市上依照这些线索找书,大多还都能找到。 那时的我就认为,好的作家都有惺惺相惜之心,一个好的作家,在自己书中赞美别的作家,或者别的书,被赞美的作品一定值得一读,这是我那时看书的一条标准,或者说选择的理由。对古代的诗词歌赋也爱读,我粗鄙的想:“能历经历史长河的淬炼,流传下来的书,肯定不会差。”这是我第二条选择书的理由。 唯一帮助我阅读的神器—新华词典,每次在查证件时跑丢了行李,一定要第一时间去买新华词典,这书几乎每个夜市书摊上都有。 对于读过的书能做出自己的判断,总结一些好坏优劣,这真是老天有眼,让我第一次走到夜市书摊前时,就看到一本翻译过的《文心雕龙》,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是一本什么内容的书,但书的名字深深吸引了我,就像上天在告诉我:“买它吧,这是你最该读的书”。 对于龙这个物种,在所有人心里都是神圣的,就算我这个偏远山村长大的孩子,也知道我们都是龙的传人,龙是呼风唤雨的神物,谁还能雕龙呢?家乡最高最美的山就叫龙山,文心怎么雕龙呢?出于这种好奇,我买下了《文心雕龙》,反复研读,收益匪浅,我拼命看书,就是要达到“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 对于我爱看书这件事,我一直认为是因为自卑,在上学的时候,我是不爱书的,是在离乡以后才开始的。一个人在异乡,且不说无钱、无权、无势,连一个“合法”的身份都弄不到,放眼四望无丝毫可以依靠,卑贱得人人可以践踏、人人可以欺辱,苍穹之下似无立足之地,繁华之中确无驻足之本,悲怆枯寂之中,唯有看书是最廉价的。 跟着陶春兰割草做农活时,她曾反复强调:“穷人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陶春兰不认识几个字,却反复强调这道理,也真是神奇的一件事。在举目无靠的异乡,想起陶春兰的话,才觉得生活还有那么一点点渺茫的希望。我已经被迫离开了学校,但廉价的夜市书摊,可以让我继续读书,因为贫穷所附带的自卑,而又不愿甘心就这样认命,书是唯一的希望,唯一可以寄托满腔悲怆的地方。 风雨之下,繁星皓月,路灯微明,无人街角,孤身飘萍,唯有书可以找到泪的根源,唯有书可以排解孤寂,而后,书帮助我找到了梁凤书,看书能是没有价值的吗?至少我是大大的受益者。 我上班三天以后,腊月二十九,这是除夕,办公室只剩我一人值班,没有办法,部门其他同事都是当地人,他们休假过年去了。 梁凤书突然不在身边,我竟然很是想念她,好像闻不到她的味道,世间一切味道都消失了。我猛然的发现,我从没这样想念过肖玲玲,我对肖玲玲只有感激和愧疚,从没有这样魂不守舍的想念过。 独自坐在办公室里,守着不会响起的电话,对于想念梁凤书的感觉,我把肖玲玲和她做了一个对比,心中依然觉得肖玲玲是美丽无瑕的,梁凤书也美丽,但她没有肖玲玲跟我那样亲,梁凤书比肖玲玲丰富,在思想和灵魂上都比肖玲玲更丰满。肖玲玲的年纪虽比梁凤书小四岁,身体上的丰满却是旗鼓相当的,主要通过隆起的高度目测得知。 肖玲玲对我有恩,梁凤书对我也有恩,想到她们二人对我的恩情,马上觉得梁凤书更胜一筹,我是从生存的厉害关系上区分的。从出生到十六岁离家以前,肖玲玲是我青梅竹马的玩伴,她是我寒冬腊月的太阳,但是寒冬腊月没有太阳也能将就着活,再有就是愧对她的信任,偷走了我们拥有的第一笔家产—一千元钱。独在异乡以后,我的生活得不如野狗舒坦,终日提心吊胆、惶恐不安,几经绝望,日日仓惶,无依无靠,梁凤书改变了我所有的困局,我已经开始觉得自己像个人了,开始觉得有那么一丝丝尊严了,梁凤书简直就是度化我的女菩萨。 不能怪罪我不重情感,竟然会觉得一个认识三天的女人,比一个青梅竹马并且有恩于自己的女人更好,只有穷到极致的人才会知道这当中的轻重,山穷水尽的人是没有考虑良心的富裕情绪的。 我想念梁凤书,还有一种可能,或许我的雄性荷尔蒙才开始分泌,又或许是她打通了我雄性荷尔蒙的分泌通道,比钱塘潮最厉害时还要汹涌,没有堤坝的汹涌。 读过许多的古今爱情故事,第一次知道想念一个人,能让自己身体空荡荡,想起那些曾读过的爱情篇章,我非常肯定的知道,我深深的爱着梁凤书,她的关怀备至彻底淹没了我。想到她与我的财富差距,犹如我和她之间隔着一条银河,他的父亲一定比王母娘娘凶残千百倍。 不得不承认,那时的我是一个贪生怕死的流浪狗,我读过那么多书,怎么能不想到他的家庭,他的父亲,我甚至可以断定,要是他的父亲知道,我这个癞蛤蟆想吃他家的天鹅肉,我这头可怜猪要拱他家的翠玉白菜,他一定会把我碎尸万段,而我没有丝毫反抗的力气。他的父亲肯定会带着天兵天将,轻而易举的把我镇压在万劫不复的深渊,然后对我进行凌迟,对我百般侮辱,任意践踏,我的尸体会被分成若干块,漂泊在臭水沟里,我的灵魂将永远的漂泊在异乡,我将是一个永远哭泣的游魂野鬼,想想这些画面,太他妈的凶残了。 并非是我自己吓唬自己,一年的异乡生活中,凶残的画面见过很多,打得鲜血染红大地,血肉模糊,五脏流在地上,白骨生生暴露在伤口之中,残忍至极,而这只是街头的斗殴,我能不怕吗?要是我和梁凤书……他爸能放任不管吗?太可怕了。 第031章除夕夜身在异乡的孤独少年 鞭炮轰鸣,礼花满天,从没见过如此的热闹非凡,而我只能孤独的仰望。 异乡的第一个除夕之夜,我独坐在办公楼天台上,并非要跳楼自杀,我是被热火朝天的烟火吸引上楼的。工厂放三天假,从除夕到初二,全员不用上班,而我不愿跟宿舍里那几个不爱洗澡的人相处,那种人肉的味道熏得人难受,似乎要把我的灵魂熏出体外。在我最艰难的时候,也会寻一个水龙头,或者清澈的水塘,在城市模糊的霓虹映照下洗个澡,冷水让人思路清晰,也让人去除红尘异味,怎么能不洗澡呢?我是不愿意和他们同流合污的,我有自己的思念。 从傍晚开始,我就独坐在楼顶,或许是我的生活已经不那么艰难了,我开始思念故乡,想故乡的一切,本以为我早已抛弃了故乡,却不知此刻为何会想着故乡的一切而泪流满面。原来有深深烙印的地方忘记是比较难的,故乡曾给我那么多的苦难,那么多的嘲笑,在万家欢腾、普天同庆的时刻,我真的想起故乡了,原来那里才是我生命的磐基,是我魂牵梦绕的地方,如果我死了,也是灵魂选择要回去的地方。 我想念陶春兰,虽然她只养育了我一年半,然后毅然决然的把我送给了老单身汉—李瞎子,可她是我的母亲,母亲永远是唯一的,牵连着血肉,牵连着魂魄,母亲才是生命的源泉。此刻我很想给陶春兰写一封信,把自己在异乡所经历的所有苦难都粉饰起来,告诉她,儿子长大了,儿子在异乡如鱼得水、万事如意,要在信中深深的问候一声:“妈,您现在好吗?您辛苦了,儿子长大了,等儿子荣归故里时,一定让您做老佛爷,妈,您现在好吗?”可是我的信不知寄往何处。 很想知道陶春兰在异乡怎么过年,她也一定和我一样想念故乡的一切,她比我思念的更多,她有很多孩子要思念,故乡有她的家,而我不知道陶春兰此刻在那个方向。 我想念肖玲玲,想到她,肝肠寸断,愧疚万分,我对不起你啊!肖玲玲,是我让你从此被别人嘲笑,你会怪我吗?你该怪我、恨我、怨我……过年啦!玲玲,我们一起过了十五个年,而今我们天各一方,你胆子那么小,谁为你点燃鞭炮呢?你的新衣服穿给谁看?谁会背着你越过壕沟?谁会听你唱信天游?过年啦!玲玲,你该好好的,你的善良和美丽配得上世界上任何男人,我是一条该死而没死的癞皮狗,不值得你托付终身,过年啦!玲玲,我对着天给你作揖,愿老天永远保佑你。 此起彼伏的礼花, 遮盖了星空, 如漫天飞舞着永不坠落的流星, 璀璨夺目, 五彩流光; 不绝于耳的鞭炮轰鸣, 笼罩着大地。 家家欢聚的喜气, 吹落异乡孤寂飘萍的眼泪; 飘飘洒洒的礼花, 不曾看见异乡中的悲怆; 轰鸣的鞭炮声, 顾不上思念的哀伤; 欢天喜地的人啊, 哪里管得了有人独在异乡; 残忍的满城灯火, 异乡孤客该向何方? 而我还是一个少年, 没有轻狂资本的少年。 我只有流着泪,对着故乡的方向,独自轻声唱:“遥望家乡的小山村,小啊小山村,我那可爱的小燕子,可回了家门?……”“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春风又吹红了花蕊,你已经也添了新岁……” 泪水和低声呜咽,淹没在普天同庆的欢喜中,天空黑了,礼花更亮了,我的肚子空了,才突然想起没有吃饭。我是最怕饿肚子的,可我却在除夕之夜忘记了吃饭,食堂已经关门,厂区的小卖部也紧闭着,走上街头,街头的商店也都关着门,我找不到能让我填饱肚子的地方,只有用冰冷的自来水填满空荡荡的胃,重新回到楼顶上,让思念带走饥饿感,遥望着着满城欢腾,泪水更加滂沱。 南方的冬天没有雪花,也没有冰寒,心中的冰寒并不能影响气候,大海吹来的风把鞭炮爆裂后的纸屑吹起,夹杂着浓浓的火药味,还混合或着烟尘,使我的眼前更加模糊不清。想不通是那个该死的残忍至极的人发明了这个节日,非得用一些人的喜气点缀一些人的悲凉,非得让富贵和贫穷在同一天较量。为何有些人不能回乡,不能团圆,有些人却能如愿以偿,同在一片国土上降生,同样都是母亲生养,我这个出生在偏远山村的孩子,难道就比城里人懒惰?比他们好吃懒做?不不不,我比他们都勤劳,比他们都坚韧,比他们都努力,而我也比他们都悲苦,只因我那出生的偏远的故乡。 直到午夜,我还坐在楼顶,以前都是和肖玲玲守岁,今天我要一个人守岁了。我的手上没有表,但我知道,当一九九七年到来的那一刻,一定会有一阵更猛烈的鞭炮声告诉我。 回想起从前在老家的除夕之夜,平时再省吃俭用的李瞎子也会炖上一锅肉,炒几个菜,多得故意当天吃不完,一桌子丰富的好菜一直要放到来年,意为年年有余,穷人也只能靠这种只是期望的幻像安慰自己了。而李瞎子是坚持不到凌晨新年的到来的,至我记事起,我就愿意尊照传统守岁,尽管我也很想睡觉,但我会为了守岁这一传统文化,坚持到凌晨以后再睡,可想我是多么的尊重祖宗传承。 守岁有好处的,即尊重了祖宗传承,主要是能偷吃为了“年年有余”所留下的好菜,这些好菜平日里是极难吃到的,偶尔吃一次,也总不能尽兴。除夕之夜,李瞎子睡着了,我能挑着吃,吃饱了休息一阵,又再吃,吃了还要把菜弄得跟原样差不多,故意弄出没有吃的样子,那时的我太喜欢吃肉了,只有在守岁时才能尽兴一次,一年也就这一晚能吃肉吃个够。 等肖玲玲也五六岁时,我不睡,她也不睡,我在屋前院坝里故意敲出声响,告诉她我没有睡,肖玲玲就会跑过来,年关里,肖大刚和赵小莲无论如何也会装得很是相爱,对肖玲玲也比平时管得松一些。 当肖玲玲跑过田坎来,总是所有口袋里都装满了好吃的,那些好吃的都是李瞎子舍不得买的,又软又酥又甜的糖、又香又脆的饼干,炒得香喷喷的胡豆、豌豆、花生,肖玲玲会非常自觉的,一一的全部把她的口袋清空,然后把所有倒出来的好吃的在桌子上堆到一起,对着我拍拍她身上的每个口袋,带着笑容,极其真诚的对我说一声:“麦子哥,没有了,全拿出来了。” 面对一堆好吃的,肖玲玲一个也舍不得吃,双手托着下巴,看着我吃,很是可怜我的说:“麦子哥,我不吃,都给你吃,这些都是你家没有的,我家还有很多,回去时我就当自己吃完了,明天再给你装来。” 肖玲玲看着我吃时,她又会不由自主的咽口水,而我当然不是一个自私的人,我会剥给她吃,喂到她早就等着的嘴里,她还会极其感激的说道:“麦子哥,你真好。”就像是我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她吃一样。 为了吃,我是可以不睡觉的,坚韧的意志力估计就是那时练就的,等过了凌晨,新的一年到来了,肖大刚放完新年的鞭炮,在田坎那头大声喊肖玲玲,肖玲玲迷糊着双眼,依依不舍地回家去睡觉,临走时还会叮嘱一句:“麦子哥,你使劲吃,明天我再给你拿。” 肖玲玲从来就没有我一样坚韧的意志力,她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想睡觉,但她又不回去睡。按理来说,她把吃的东西拿出来以后,她就可以回去睡了,可是她不回去睡,这也确实聪明,如果过来放下吃的就回去,难道她父母不会怀疑吃得太快吗?肖大刚和赵小莲可不傻,有些事情明明做了,但必须假装掩饰得像没做一样,起码面子上好看,看来这个道理我是从小就懂得。 我让肖玲玲自己躺我床上去睡,她也是不肯的,其实她去睡了她父母也是不知道的,可是她非得和我一起。我是不能上床去的,上去很快就睡着了,不是亏大了吗?于是,我拿一个大簸箕,把吃的放到簸箕里,我坐在簸箕里慢慢吃,肖玲玲就趴在我的腿上睡,直到肖大刚放鞭炮时,我把她叫醒,等她回去了,我也就撑得再也撑不下去了,带着圆鼓鼓的肚子进入美梦。 当我独自坐在楼顶时,既没有肉可偷吃,也没有肖玲玲来给我送吃的,我肚子里全是自来水,可我固执的坚持要一个人守岁。也是第一次在除夕里伤心,第一次在除夕里饿着肚子,第一次在除夕里孤单,第一次在除夕里以泪洗面,并不回去睡觉,却一定不是为了遵守祖宗守岁的传承,去他妈的祖宗传承,我落到这个地步,祖宗就没有责任吗?当然有责任,祖宗就在山村里,所以我才出生在山村里,然后才沦落为异乡野狗,如此不堪,我是肯定不会遵守祖宗传承的。 可我依然不愿意去睡觉,是用这样自我折磨的方式,祭奠再也回不去的那样守岁,祭奠再也回不去和肖玲玲一起守岁,祭奠故乡除夕的茫茫黑夜,祭奠山村除夕里苦寒的北风吹着炭火盆,那安静,又能尽兴满足的除夕夜再也没有了,怎能不祭奠。 书看多了爱幻想,幻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一切美好,我固执的坐在楼顶,一定是在幻想肖玲玲突然从天上掉下来,所有口袋里都装满了好吃的。我也只能幻想肖玲玲突然到来,这是最贴合能实现的幻想,因为只有她给我送过吃的,只有她愿意把所有吃的都给我。我要是幻想一个仙女突然到来,万一仙女吃的我不能吃怎么办?可肖玲玲带的吃的,从来都是可以敞开放心吃的,绝无后顾之忧。 我坐在楼顶,以为故乡的风可以翻越千山万水,带着故乡特有的贫穷清贫味吹到我的面前,如果那种味道到了,我一定可以闻出来,可是故乡的风一直没有来,我闻到的满是异乡残忍的火药味。难道故乡的风也被贫穷清贫味熏得无力了吗?不然风应该是可以穿越千山万水的,风可以翱翔苍穹,可以漫游古今,千山万水算得了什么,但是我始终没有闻到风中有故乡的味道,看来故乡的风是自卑的,它不敢来这繁华处,故乡的风永远也闻不到这残忍的火药味。 我能听见不远处宿舍楼里男男女女的嬉闹声,显得很开心的样子,我只能如是想,他们太过愚昧、愚蠢、荒唐,别人开心嬉闹是因为生活幸福美满,合家欢聚,你们身在异乡,与亲人天各一方,睡在硬邦邦冰冷的上下铺里,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一个月所得酬劳不如别人一顿饭钱,我做过服务员,当然没有乱说,有人甚至一餐吃你们半年工资,你们不知道吗?有什么值得开心、嬉闹的?这不就是曹雪芹所写的“反认他乡是故乡”吗?不如此,又能怎么样呢?我也比宿舍里嬉闹的人强不了,得到工作时不是照样感激涕零? 身旁放着一本书,打算用它打发除夕孤独的时间,可能鞭炮声太过喧嚣,此刻竟然没有心情看书,这是极其罕见的,我曾在孤独的雨夜借着昏黄的街灯看书,此刻却无心看书,实在不该。看着这本法国作家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我无力翻开它,我开始想梁凤书。她的家就在不远处,她的家一定富丽堂皇,酒食飘香,她家里一定到处都摆满了吃的,我闻到的火药味一定有她家放的,她现在一定是酒足饭饱,欢声笑语,一家人其乐融融…… 不知道为什么能饿着肚子在楼顶坐那么久,尽管心身疲惫,却一点睡意也没有,当鞭炮声突然特别激烈起来时,我知道,新年来临了,我又遵照祖宗传承,守岁了,在新的一年到来时,我站起身来,依照从前习惯,不用再坚持下去了,该回去睡觉了。 第032章黑夜魅影 新年的风吹着我单薄的身体,空气中弥漫的火药味特别的浓,我站在楼顶,环顾四周,迷迷茫茫的烟尘,灰蒙蒙的雾霭包围了我,而我仿佛在浓郁的雾霭中看见一个身影正向我而来,她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在迷茫的烟尘中像一个飞翔的仙女。 一九九七年,祖国又将取得一项辉煌成就,一个百年游子将回到母亲的怀抱—香港回归,作为与香港一湾之隔的广东大地,比远方更加激动。 我出生的那个春天,《春天的故事》中唱道:“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而我在一九九七年的新年里,已经身处在画的这个圈的旁边,我是要进入画的那个圈的,我几乎抛弃了一切离开家乡,就为到达梦想中的那个圈,这仿佛是某种宿命,也是应该的,我是中国人,所以与祖国命运紧密相连。 刚刚迈进一九九七年,我的收获比祖国的收获来得早一些,就像即将旋转时代的强大力量,在酝酿时所产生的一点点涟漪,使我先迈入了自己的新时代。那个浓郁雾霭中的身影来到工厂大门前时,站在楼顶,清楚的认出她是梁凤书,山村清贫的风和空气、水,清贫的日子里长大的我,视力出奇的好,我没有看错,那个风驰电掣的“仙女”确实是梁凤书。 值班的保安没有任何阻拦,摩托车直接飞入了大门,在楼下停下来。其实我看到这个身影时,心中已经激动又害怕,我知道,新年第一天的午夜,她是为我而来,这既是我孤独中的期盼,又担心我会因此而再次流落街头,甚至从这个还没有看清的世界上消失。 看见她两手提着东西,迈开轻快的步伐往宿舍方向去时,我在楼顶探出头去喊了一声:“梁科长”,是的,我不敢直呼她的名字,我是她的下属,我是懂规矩的人。而我的心里却是极其担心的:“天啊,姑奶奶,你怎么真像我想的一样来了,这怎么得了哦,刚刚进入新年的凌晨深夜里,你一个女孩子家,飞来密会于我,万一保安是你爸派来的卧底,我命休矣。” 激动、担心、害怕的我甚至没有为自己算一卦,或许是不敢问吉凶,而她已经抬起头,看着我探出的脑袋,她惊恐万状,率既冲进了楼下门洞里。随后,又气喘吁吁的出现在楼顶,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把东西放下,看着五味杂陈的我,喘气说道:“麦子,你,你过来,别激动,有什么事给我说,听话,快过来。” 我不是来楼顶跳楼的,没有那个勇气和必要,而我被她焦急的关怀弄的差点漂浮下去,她以为我要跳楼么?听她的语气,一定是以为我要跳楼,她怎么能知道,一个新年里身在异乡的孤独青年,只是心中有太多的思念,不过是想在高处望,望一望远方,尽管我的视力再好,也不能望见我的思念,思念早已去远了。 见到她时,所有的思维都断了,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被她凝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被她占据,色受想行识,五蕴充盈,我仿佛已经不是我,灵魂和身体都被她操控着,那时的我法力确实太弱了,竟然痴呆了。 她见我痴痴呆呆的离开了楼顶边缘,在深夜里,憋着嗓子斥责道:“麦子,你这是干什么?不想活了吗?” 我的泪水已经倾泻而出,一定是因为实在是太饿了,突然闻到她提上楼顶那袋子里的香味,犹如沙漠里奄奄一息的人,突然看到了一面湖水,而这不是海市蜃楼,她确实提来了很多吃的,虽然不久前我只幻想过肖玲玲送吃的来,那只是幻想。 饥饿感和香味使我目光低垂,落在她提上楼来的袋子上,面对她温暖感人的斥责,我木纳的说:“我没干什么啊!我在楼顶看烟花,梁课长,你怎么来了?”看,我的定力并没有全部消失,不然我应该撕开目光尽头的袋子,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可是我没有这么做,或许确实痴呆了。 我刚说完,看见她笑了,随后一屁股坐在楼顶上,仰起清秀的脸,在城市灯火映照下特别美丽,似春风含笑般说:“吓死我了,以为你要跳楼呢?” 见我木纳又痴痴呆呆的样子,她向我招手:“给你拿的吃的,你不是说爱吃肉吗?这里面全是肉,你过来啊!” 我走过去,蹲在袋子前,没有动手,袋子里的香味熏得我肚子咕咕叫,这是贫穷的饥饿声,不该在新年里响起的,却正好被她听见了,看着我极其心痛的说道:“你哭什么?新年里流泪多不吉利啊?你是不是没有吃晚饭?” 刚进入一九九七年,梁凤书已经连续两次误解我,第一次是以为我要跳楼,这一次以为我被饿哭了,太不应该了。虽然我自小经常挨饿,却从没因为饿而哭泣过,自小就明白,哭泣并不能解决饥饿问题,而且我认为因为饥饿而哭泣是非常丢人的事情,是完全没有骨气的事情,我却解释着我确实饿得不行了:“晚上去晚了,食堂打烊了,没找到东西吃。” 我解释着肚子里叫声的缘由,边擦干泪水,她却已经在把塑料袋子里的东西往外摆了,一边摆着一边说:“你怎么这么笨呢?吃饭时间都能错过了,大过年的,不吃饭,我要是不来,你今天晚上怎么办?哎,快,就这里吃吧,我陪你看烟花。” 白切鸡、芙蓉虾、白灼海螺、两个大螃蟹、卤猪肚、叉烧肉,天啦!太丰盛了,不是第一次看见这样丰盛的菜,却是第一次确定如此丰盛的菜我可以吃。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有些不敢吃,不是怕有毒,而是突然想起了她父亲带着天兵天将的模样,要是那样的话,我宁愿饿肚子,必定饿一两顿不会死,还有助于保持身材,和节约钱,这方面我的经验是极其丰富的。 她见我贪念的犹豫着,拿起鸡腿递到我嘴边,她的眼神就像小时候,陶春兰递给我一根烤红薯一样,说:“快吃吧,楞着干什么?” 确实太香了,太丰盛了,我豁出去了,就算她爸带着天兵天将围困了这栋大楼,死之前我也得好好吃一餐,夜色为我的狼吞虎咽作最好的掩饰,犹如风卷残云般把那些一扫而空,甚至有些责怪她不该无聊到给我剥虾,我是可以连着壳吃下去的。 我狼吞虎咽的过程中,她一边剥虾,一边嘀咕着:“真是的,大过年的不吃饭,怎么能这样呢?我今天要是不来,你不是得饿着睡觉?还好我带来了这些吃的来。”“不对,海螺这些都是可以吃的。”“慢慢吃,不急。”…… 等我一扫而光时,她有些后悔的说道:“哎呀,拿少了,我还以为这些够你吃一天呢。” 伸伸脖子,心满意足的打一个饱嗝,我可以放心去大战天兵天将了,而楼下一片寂静,我只对她说:“我去厕所。”先前以为没有东西吃,自来水喝太多了,占据了一些肠胃的空间,此刻已经被吞下的美食排挤到即将冲出身体,我飞快的下楼冲进厕所,好在厕所并不遥远。 等我再次回到楼顶时,她已经把残渣收拾到袋子里,我望着烟尘弥漫的夜空,闻不到故乡飘来的风,或许刚才飘来过,因为专注着吃而错过了,有些遗憾,但此刻故乡的味道已经不重要。 我们并排坐在楼顶,俩相无言,看着天空绽放的璀璨烟火,那些流光溢彩印着她无比幸福的脸庞。我读过很多爱情故事,此刻的她,应该会慢慢靠在我的肩膀上,或者靠在我的怀里,她没有像爱情故事里那样做,就那样保持距离端坐着,和我看着夜空里的那些璀璨。 夜终于安静下来,像全世界都在新年的夜里睡着了,她才开口说道:“你以后不准叫我梁科长,至少我们两个的时候不准这样叫。” “那我……叫什么?”我绝不是故意的,我觉得只能叫她梁科长,符合厂里规定,真是一个下属对上司的该有称为,尽管我已经吃了她的东西。 “我们是朋友吗?”她小声的问道,眼睛依然望着前方。 “是朋友,肯定是朋友。” “麦子,只有我们时,你再不准叫我梁科长,不然,不然……”,她顿了顿,接着说道:“叫凤书,或者……反正不能叫梁科长。”她的话温情脉脉,带着春风的味道,在南国一年最冷的时候,像提前吹来的暖风。 “凤书,凤书,这么晚了,你跑来这里,家里不担心吗?”我终于还是改变了对她的称呼,我听见别人叫过她“小梁”、“阿凤”,我决定跟别人不一样,因为记得陶春兰说过:“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软”,在梁凤书面前,我的身体和嘴都软了,我的担心却是真心的。这担心有些自私,应该在她刚来时就问的,把她带来的东西吃完了才问,就像我希望肖玲玲放下吃的就该回去一样。 “他们打牌、赌博得不亦乐乎,爷爷奶奶早就睡了,没人管的。”她是为打消我的疑虑解释着,又问道:“麦子,我们是朋友吗?” 很奇怪,她刚才不是已经问过了吗?我又重复了刚才的话,她收回远方的目光,转头看了我一眼,很快的又把眼睛转向别处,双手抱着膝盖,眼盯着脚尖,低声说道:“你读了那么多书,怎么这样笨?”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话,心正像被一双酥软、嫩滑的手亲亲的捧着,像是她的手在我的胸膛里轻轻的来回的滑动,使我像要瘫软下去,人变得比夜色更迷离,轻飘飘的想要飞起来。 我沉默不语时,突然发现我和她的距离更近了,夜色如此迷幻,她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和我挨着坐着了,无声无息地就抹掉了我和她先前的距离,离得越近,她身上的香味越强烈,在这只有我们两人的楼顶,她的味道强烈的刺激着我,使我无法冷静的思考,于是,我又去了一趟厕所。 从厕所回来,我没有擅作主张改变刚才起身前的距离,默默地挨着她坐下来,能听见彼此不正常的心跳声。她机会把头低到了膝盖上,像我从前一个人睡在街边一样,紧紧的把自己抱成了一团,我突然发现,原来我从前的最个样子,是一个让人看了觉得极其可怜的样子,而我又发现竟然没有对她说一声谢谢,她肯定伤心了。 “谢谢你,凤书,谢谢你给我带这么多好吃的来。” “我睡不着,我想你,每天都想你,可是家里一直要走亲戚,我出不来,今天总算是能见你了,麦子,你想我吗?” 空气凝结在一起,全世界都在听着我们的喃喃细语。 “我也想你,我知道你出不来的,没关系,还有几天就上班了。”我那时不是一个能说谎的人,甚至说得有些激动。 “你撒谎,你根本就没有想我,你可以用办公室电话让传呼台给我留言的,你知道可以这样做,我特别教过你,你却一条信息都没留给我,我都怀疑我的传呼机坏了,你说,你留言过吗?” 特别羡慕电视里那些举着一块黑砖头说话的人,黑砖头带着黑天线,又名“大哥大”,趾高气昂的对着黑砖头吆喝一阵,特别的神气。而街上已经很多人有一种更小的电话,手掌那么大,也能一边走一边对远方的人说话,更多的人是使用传呼机,在梁凤书休假回家以前,特别在办公室教我有事时怎么能找到她,可是这几天我真没有事情找她啊! 梁凤书的责怪带着埋怨,我解释道:“我,我不知道该给你留什么信息,可我真的很想你,刚才站在楼顶,就盼望着你能来,真的。” 她的眼光从自己的脚尖移到我的脸上,停留几秒钟,又重新移回到脚尖:“我来时你在流泪,是因为想我吗?你是因为想我而哭吗?” 我还没有回答,她又继续说道:“肯定不是为我,你想家了,你是想家了哭,不是想想想我哭的,没有人想我想到哭。” 第033章爱情的开始 她的语气显得特别的委屈,使我的心颤抖起来,不由自主的抓过她一只手,紧紧的握住,很是坚决的说道:“凤书,真的想你,我先前一直没有哭,是看到楼下真的是你时,我才哭了,我真的很想你,你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一握住她的手,就再不愿意松开,被一种神奇的魔力纠缠着,握着她的手,仿佛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我是第一次握着女人的手激动不已,她的手像一块温润的玉,我的心仿佛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她没有把手收回去,我们沉默好一阵后,好像变得轻松了,她转过头来看着我,低眉含笑,眼里全是柔情,在凌晨的新年夜里燃烧着我。 我楞了一下,太美了,这美让我无法自持,当我的嘴凑上去时,她没有回避,嘴唇粘合在一起好久好久,终于分开时,我们各自深深吸一口气,又迫不及待的粘合在一起,说不上是谁主动的,似我们都觉得吻不够。 听到她急促的呼吸声,把手从她的衣服里抽出来,我们没有下一步行动,两个人躺在楼顶,又是好一阵沉默。她没有像小说里那些女人,要我说什么海誓山盟,只是靠着我躺着,而我即带着窃喜的幸福感,又提心吊胆,希望这夜晚永远不要过去。 天色微明,她飞身下楼,骑着摩托车在空旷的街道上飞驰而去。我没有下楼去送她,我想她是明白的,我害怕被别人看到我送她。离去之前,我问过她:“凤书,你说保安会不会把我们的事情说出去。” 那一刻,她可能有些失望了,冷冷的说道:“你怕什么?” 是啊,我怕什么,她应该知道我怕什么才对,我以为我的话伤害了她,在她出门时,她说:“你等会儿出来吧,明天晚上十点,在大门外的站牌后等着我。” 整个工厂区处于凌晨的宁静沉睡中,而我如飘荡在夜色里的魅影,快速的闪躲着回到宿舍里,看见宿舍里没有回家的两个人,睡得四仰八叉的,丝毫没有感觉到多了一个我。 宿舍里浓浓的酒味,满地的垃圾,就像我离开家乡时的火车上,不过,我的心情是无比愉悦的,梦里应该是带着笑。 早上起来,宿舍已经按照管理制度,打扫得干干净净,那两个同宿舍的人已经不知去向,看来他们根本就没有心思注意我,我太过自以为是了,我以为所有人都会因为我诡异的行踪而议论纷纷。 我又衣冠楚楚的端坐在办公室值班,巡查的保安看见我时,极其正常的仿佛没有看见我。看来担心是多余的,我并没有那么耀眼,旁人也没有想象中那样关心我的状态,每个人都在机械般活着,残余的一点点闲情,也都用在自己的放纵和无奈之上,身在异乡的打工仔,没有多余的心思关心别人的幸福或悲伤。 下班以后,特别用冷水把自己好好清洗了一遍,容光焕发,穿着工装,蹑手蹑脚的靠在公交站牌后面,午夜的大街上空无一人,我仿佛又回到了人孤灯黄的日子,尽管依然像不久前独自依偎在街边,心中再没有那种悲凉。 从前一个人独在街角望孤灯,那曾一直是我夜晚的常态,忘情的看书消磨了落魄和孤独感,偶尔抬起头时,会为自己的际遇而伤怀,却从没有迷茫过,是的,没什么好迷茫的,像流浪的野狗一样活下去。当我又独自站在空空荡荡的孤灯夜下时,心中开始惴惴不安,害怕等来的不是梁凤书,而是她父亲和一群面目狰狞的人,不得不总是拿目光往路的尽头遥望,我告诉自己,要是出现很多车或着很多人影,一定要马上逃离,不顾一切的逃离,而我又太过担心了,只看见一辆摩托车飞驰而来,那是迷茫夜色中的萍踪侠影。 看着夜风卷起地上的塑料袋飞上天空,在模糊不清的夜空里浮浮沉沉,风有些冷,迷茫了的夜也又些冷,耳边的呼啸也冷,那些一闪而过的脸也是冷的。我抱着温暖的腰,不是因为害怕摔下去,而是把头更紧的贴着她,脸颊贴着她的摩托车头盔,贪念的闻着她的味道,让她带着我风驰电掣向前飞去,身外的世界越来越安静。 那是一大片枯草地,几个低矮的土堆比家乡的山丘还要小,四周早已看不见路灯,远处城市灯火映照的天空,使得这片草地略有些微光。特别的安静,听不见任何喧嚣,连一只虫的叫声都没有,像极了故乡安静的夜。 她极其熟练的走在前面,沿着一条土路往前走,路两边的枝丫不断的从身上划过,我一手提着她带来的一个大袋子,一手不停的拨开枝丫跟着她前进,好在我的视力非常好,适应片刻,借着天空的微光,竟然可以清楚的看见路,看见她频频回头来看我。 几分钟时间,眼前出现一条小溪,小溪旁几颗大树下躺着光滑的大石头,冬季里的溪水很是微弱,几乎听不见水流动的声响,却能感觉到一丝原野的味道,犹如城市边缘夜色里的世外桃源,不愧是一个幽会的好地方。 我们紧紧相拥,一阵狂乱而长久的吻,在暗夜里肆无忌惮,我比在楼顶时更加贪婪,终于还是把手从她的衣服里抽出来,好一阵沉默,奇怪而又默契的沉默,似要让沉默平复激荡的心。 她把丰盛的菜在石头上摆开,低声说道:“快吃吧,你肯定饿了。” 我没有动,看着她,手里抓着一只信纸叠成的纸鹤,显得犹豫不决,又惶恐不安。这是我坐在办公室反复写过多遍的一封信,我想告诉她,我深深的爱着她,想让她做我的女朋友;在信中告诉她,我爱她的种种理由,还有我的落魄和担忧。 有很多想说,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都写在信中,我觉得必须这样做,不能不明不白的拥有她对我的好。况且,我已经那样深长的吻过她,触摸过她的高耸处,她都没有拒绝,我想那是她对我的深情,和表明了她也爱我。 她看着痴呆的我,又一次说道:“怎么了?你不饿吗?” 我伸出手去,把信递给她,她接过去没有马上展开,疑惑的看着我:“这是一封信?” 我点点头,拼命的吃起来。 她借着传呼机指头宽屏幕的亮光,非常细致的看我写给她的信,我一边吃一遍偷偷看她的表情,她笑中带泪。 我都吃完了,她还在反复的看,等我把垃圾都收起来时,她细声的问道:“麦子,这些话都是你的真心话吗?” “当然,就像我写的那样,你是我的女菩萨,我怎么敢欺骗你。” “我做你的女朋友,不要做你的女菩萨。” 我高兴极了。 她迟疑片刻,又说道:“麦子,别担心,我爸为难不了你的,我们的事情也暂时别让他知道,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才不怕他,你也别怕。” 下定决心前万般担忧,一旦下定了决心,也就“破釜沉舟”了,在我给梁凤书写这封表白信以前,是非常犹豫的,当我突然想到自己出来的目的地时,心中豁然明亮。等钱存够了,我可以带着她一起去深圳,她也可以脱离那个囚禁她爱情的家,我们都是读书的聪明人,世界能饿死我们吗?年轻的心就是如此的没有畏惧。 年轻的心也不会算计自己的爱情,那时的爱情真好啊,彼此一颗心紧紧的靠在一起,只因为彼此相知,便不为前程所牵绊,不为金钱物质所欠缺而逃离自我,不为明天所忧心忡忡,爱了,仿佛世界一切都美好了。 我在溪水里慢条斯理的洗着一双油腻腻的手,听着她在暗夜里幸福的低语:“麦子,我一直在等你对我说信里的那些话,看了你的信,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了,我奶奶经常告诉我说:女孩子最怕遇不对人,遇到你算是对了,一定是对的……” 其实爱情不需要海誓山盟,就像长途旅行一样,路上会发生什么意外,遇到什么惊喜,遭遇什么挫折,获得意外的收获等等,何必去杞人忧天呢?出发是最重要的,一旦出发,所有的经历都是收获,就算最后没有到达预想的目的地,那也是一场有意义的旅行。 那一夜,在那棵现在早已不知去向的大树下,我们疯狂的相拥在一起,那是她的第一次,也是我的第一次。不知疲倦的一次又一次,她坦然的咬着牙任我随时驰骋,而我乐此不彼的在快乐至极中贪婪无尽,原来两个人在一起相爱如此的美好。 她在极力压抑后的尖叫声中,对我彻底献出了她自己,她的鲜血在光亮的石头上徜徉着,那团血红在银色月光下像绽放的红花,她紧紧的依偎着我,颤抖得像受了委屈的白兔,带着羞涩和信赖的沉默,是破天荒的爱意…… 就是从那夜起,我几乎忘记了肖玲玲。 白天若无其事的上班,没有露出任何破绽,梁凤书对我的好,是从第一天就开始的,同事工友们都知道我们因书而结缘,最主要是每个人都极其长时间的工作,没有闲暇关心别人的事情。 新年刚过不久,在梁凤书的引荐下,我向厂里几位日本高管展示了看相算命的本领,加上爱读书的好习惯,提前转正,工资一个月多好几百块,这是最直接的实惠。 梁凤书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如我长,我需要加班到十点乃至十二点,无论多晚,她都在那棵大树下等着我,我们毫无顾忌的释放激情,看着夜空聊着文学和理想,那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候,再没有更好的了。 那时我最讨厌下雨的日子,从没那么讨厌过下雨,雨水会阻断我们的相拥。每当下雨,她便会故意加班,在办公室陪伴我,我们彼此什么也不用说,我们能感受到彼此的爱,那是最纯粹的爱。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几个月后,她家里渐渐发现,自己家的翠玉白菜可能被猪拱了,天鹅肉不知被哪个癞蛤蟆占有着,她刚读小学的弟弟会常常和她爷爷骑着车来接她一起回去。她告诉我,她的母亲常常在家里盘问她,最爱她的爷爷奶奶也常常拐弯抹角的提醒她,以至于每到下班时,她都深情的看我一眼才离开,常常在桌子底下使劲的掐我一下才悻悻的离去,我们的幸福密会被中断了,这是我们都无法接受的。 幽会被中断以后,有好多甜言蜜语想给彼此说,却总是没有单独相处的时间和空间,这当然难不住我们,爱情怎么能被银河所阻隔呢?每天晚上,我躲在被窝里,用电筒照着写一封信,信中全是满含深情的文字,彼此鼓励的话语,满是深深的关怀和眷恋,上班时我们交换彼此夜里写好的信,总是她先躲进厕所去看,然后我也伺机躲进厕所去看,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会看后把信冲进厕所里。 我每天写一封内容完全不一样的信,表达的全是爱,这份天赋和才能让梁凤书更加迷恋,我引经据典、洋洋洒洒、饱含真诚和爱恋,每封信都有惊喜,绝不雷同,这不得不感谢李瞎子传授的本领。 背诵过太多的口诀,那些口诀对于李瞎子来说就是算命的契子,对我来说完全不一样,算命的口诀里有人生的所有状态描述,上到帝王将相,下到最悲惨的结局,从婚姻到事业,从祸福难了到吉星高照,从天象到人间,从风雨雷电到万物枯荣……算命行业总结了人生所有的状态,并浓缩成顺口溜一般的精华。我用这些背诵过的口诀,融合所读的书,变成表达爱意的甜言蜜语,犹如波澜壮阔的锦绣华章。 正如刘勰所总结的那样,心中有情,笔下便不造作,想来写情书也是如此,情一天重一层,信中之情便一天比一天浓。梁凤书在读我的情书中,不只明白了我对她毅然决然的爱,还从中学到文字所能表达的无穷力量。我也能从她的信中读到柔情缠绵,和黑夜里无尽的思念,她的爱也是真诚无瑕的。 第034章 爱情进行时 两个月里,除了写信表达彼此的情意,也在信中交流如何摆脱这种无法私会的状态。 逃离,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在如何逃离的问题上,梁凤书比我想得更周全,完全不像我这个野孩子似的只顾逃离,在我选择好逃离的目的地后,她非常满意,或者说她已经愿意和我天涯相随。 她在信中总结了我当初逃离家乡的盲目性,冲动性,以及所有的不周全,女人的心确实细腻。梁凤书比我大三岁,平日里无论工作和生活中,大小事情都是听她的,我已经养成习惯听她的了,她总是考虑得比我周全,在我选择好目的地后,她开始准备一切。 我所选择的目的地,就是离家时准备要到达的终点,那是我一直向往的繁华都市。 没有自由的爱情就像鲜花没有阳光,鲜花没有逃到阳光下的本领,人却可以为了爱情而逃离的;爱情渴望得到亲朋好友的祝福,只要爱情够坚定,别人的祝福只是可有可无的佐料,爱情是两个人的心彼此相融,真正的爱情不惧一切阻力。 越是不能私会,梁凤书越是坚定与我出逃的决心,她知道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她了解自己家里对女婿的要求,我是绝无可能被她家里所接受的,但她已经和我跌入我们的爱情漩涡,出不去了。每天她总有一次长时间在厕所,读完我的信从厕所出来时,都眼含着泪水,那是黑夜里无尽的思念所迸发的结晶。思念最让人难受的不是见不到对方,而是对方在你眼前,却无法相拥,渴到极点的人,望梅根本不能止渴。 我了解苦难和人性的冷漠、残忍,从山村到城市,人性都一样。经济飞速发展的桥头堡,为了钱,人性更是被逼迫出了所有力所能及的坏,上天垂怜,在我历经苦难后赐给我纯真的爱情。梁凤书的善良和美丽就像女菩萨,没有她,我几乎看不到异乡的美好,甚至已经忘了身处人间,我曾把身处的世界看成炼狱,它也确实是炼狱。 我和梁凤书的爱情,绝不是两个可怜人抱在一起取暖,如果不是因为爱,我宁愿流落街头,也不愿每天担心她爸杀到我身边。梁凤书更是珍惜我们的爱情,她不告诉我她具体的出生时辰,她说:“你会算命,你不要知道我的具体时辰,那样你就无法算出我们的将来,我怕你算出我们爱情没有完美的结局,那样的话,你会伤心,我会明白你的伤心,我也会伤心。” “你不害怕我们的爱情没有结果吗?”我这样问过她。 “只要不提前知道,结果是什么无所谓,麦子,如果你也不值得我爱,我就再也不要爱情了。” 关于爱对方什么,梁凤书的回答是:“我爱你的书生气,可怜样。”她说这话的时候笑得特别灿烂,她是我的红颜、知己、爱人、保护神。 我爱她什么呢?在信中,曾老老实实的告诉她,她的美丽善良是我心中的日月,我几乎是没有资格爱她的,尽管我的视力特别好,我会算命看相,却看不清自己的未来,也算不出将要面对的苦难。 生命中有无数个巧合,巧合里有各自的机缘,人类少有人看透这机缘。我告诉她:“要不是那天你正好坐在外面招聘,换了别人,我肯定进不了工厂,更不会认识你,没有你,我似乎已经忘记了人性还有善良。我是四海漂泊的浮萍,有你才有根……” 最值得爱的是善良,况且还有美丽无瑕,彼此相知,我知道你的心,你明白我的难。 对生活的渴望和期望越少,就越能获得真诚纯洁的爱情,随着岁月的前行,人总会觉得爱情不再纯粹,或者找不到真正的爱情,那是因为开始算计得失了,一旦心中有算计,便不可能拥有纯洁的爱情。 在我们的爱情里,梁凤书的心干净得像喜马拉雅山无人涉足的雪峰,她知道我所有的一切,知道我一无所有,连肖玲玲的事情我都告诉过她,或许真如她说的那样,她爱我的可怜。那些漂泊异乡的人群中,可怜的人很多,就在她自己所处的日企里,可怜的人就不少,可怜的状态也是各不相同,我甚至比那些人都可怜,可怜到什么都没有,连拥有一个愿意长期剥削我的人都没有,走在街上都提心吊胆、惶恐不安。 梁凤书甚至是一个冷漠的人,从不与人玩笑,无事不开口,开口也是一脸的冷漠。只有在我面前,她天真得像一个幸福无比的孩子,她衣食无忧,却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爱得天翻地覆。 我得感谢她的父亲,因为她父亲太过势利眼,梁凤书才会本能的那么厌恶她父亲看中的所有人,或许那些人中很多也是极好的,但她固执得不愿去了解一丝一毫。她父亲极其严重的重男轻女,使她视父亲为陌生人,父亲的不公几乎让她绝望,从她父亲不愿让她上大学时,便彻底断了对父亲的念想。 她告诉我,她一直有一个文学梦,而她的父亲认为认识字、会做加减乘除就可以了,她的文学梦在她父亲那里就是一个荒唐的笑话。梁凤书骨子里带着倔强,绝不逆来顺受,她说:“就算是死,也得死在自己编织的梦里。” 在工厂的工作,她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不是证明给别人看,她想证明自己可以单独活下去。我明白她的心,她认为那些同事都是行尸走肉一般活着,所以她用冷漠的脸对着他们,她对一个少年一年读几百本书而惊奇,所以她觉得我与别人不一样,她很理智的对我说过:“读过很多书的人很多,在年青时读过很多书的人也很多,但是,你都已经沦落在街头,而且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宁愿不吃饭也要读书,你是我所见过的唯一,恐怕世间少有。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知道你邋遢成什么样吗?像从垃圾堆里钻出来的,哈哈哈。” 等我进入渴望已久的工厂工作时,才了解到工厂的残忍,还不如我在外面到处做散工时,每个人的一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时,他们每天把十二三个小时,甚至十五六个小时消耗在流水线上。流水线的工作就像机器,每天重复着那几个烂熟于心的动作,累得筋疲力尽,根本没有精力考虑人生的意义,连做的梦都回忆不起来,消耗着生命的同时,得到的只是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收入。 有人被冲压机报废掉手指,乃至失去手臂;有人因为疲倦,在车间里再没有醒来;肉体没有残缺的,精神早已死亡,是被那不断重复的机械动作、和长时间的工作杀死了。他们年复一年的往返在家乡和异乡的火车上,日复一日的往返在车间、饭堂、宿舍之间,我想,他们的家乡一定与我的家乡一样艰难,不然谁愿意承受如此透支、浪费生命? 他们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异乡到底是什么模样,只知道火车站是什么样子,从工厂到火车站,从火车站到家乡,再从家乡的火车站到异乡的火车站,到工厂,仿佛从没有要看看世界的心,他们节约着每一分钱。不是因为他们傻,是他们正在为自己的梦想,而甘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陶春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们的梦想是为了孩子能有自己的梦想。 天下的母亲都是伟大的,但我给梁凤书说起陶春兰时,她依然无法相信有那样坚强的母亲,梁凤书说:“麦子,陶春兰都把你送人了,一个不要你的母亲,你却不只对她没有怨言,还觉得她伟大无比,你真不恨她吗?” 是的,小时候恨过,自从我漂泊异乡时,再没有恨过陶春兰,那些流水线上有无数个陶春兰,可能生活中有各自的艰难,使得殊途同归—为了孩子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如果陶春兰只为活着,她不用远走他乡,她甚至可以活得轻松无比,活着并不需要多少东西,是孩子消耗了母亲的一切财富,都还不够让孩子摆脱贫穷的宿命,逼迫母亲不得不用最无奈的方式消耗自己的生命。 我告诉梁凤书:“陶春兰虽然不认识几个字,但她是极其睿智的,她的伟大在于,宁愿牺牲自己也要尽可能的为孩子好,哪怕是让我小时候恨她,你想想,像陶春兰那样愿意为了孩子能完成学业,不惜奔走异乡的人,送走她自己的孩子时,她该有多伤心啊!那是当时她爱孩子最好的方式。” 世界上有人愿意为了别人的好,而不求回报的牺牲自己,恐怕只有母亲了,还有也就是少有的真挚爱情中,为了爱情愿意那样做。 梁凤书说我看问题太过透彻,与年纪不称,十六七岁,该是释放天性的时候,不该承受如此的煎熬,她对我是又爱又心痛。知道我小时候少有饱饭,中午在食堂吃饭时,她会买好多肉,而她是不爱吃肉的,看我习惯性的节约钱,她用自己买多吃不完的方式,“逼迫”我吃下去。 生活中,梁凤书像一个母亲一样关怀我,她说:“麦子,我要有一天你说起我时,像夸陶春兰那样,真是不公平,她都不要你,你还觉得她伟大无比,你知道吗?这个世界恐怕只有我爱你了,前世我肯定欠你太多,今世要还前世的债,你要我还到什么时候?” 她说这些的时候,显得楚楚可怜,我害怕有一天真的伤害了她。 从小的苦难,使得我总是觉得世界是极其残忍的,当然,懂得世界是残忍的并非是坏事,至少帮助我警惕所有危险。因为缺少关爱,被无良的老板欺骗过太多次,那些露宿街头孤独的夜晚里,在我心里埋下影影绰绰的狰狞,像梁凤书这样的活菩萨也驱散、化解不了。 有时我从梁凤书身上下来时,玩笑说:“凤书,其实我是一个极其残忍而绝情的人,如果有一天我对你做出混蛋糊涂事时,你可以杀了我。” “不会的,你能看到陶春兰的伟大,你也能看到我有多爱你,你不会责怪陶春兰,就不可能伤害我。”梁凤书非常笃定她对我的爱是值得的。 我一直想给梁凤书仔细的算命,以寻找出两个天各一方的人,第一次见面,而且我还是那么的邋遢不堪,为什么就相爱了,而且爱得这样执着,如果能破解这其中的秘密,我将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人。从人生意义上讲,这将比治愈癌症、炼出仙丹更伟大。 爱情问题一直困扰着每个人,从古到今,从帝王将相到寒门布衣,从圣人贤哲到山野村夫,人类歌颂、赞美爱情,为爱情生离死别、愁肠百结、望断天涯……却没有一个人清楚的告诉人们,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和因素,能彼此坦诚相爱,不计名利、不求回报的相爱,拥有像雪山一样圣洁的爱情。 梁凤书就是这样倔强,她都被我睡了好多次了,就是不告诉我她的具体出生时辰,这是一件多么小的事情,只要她告诉我就行,好几次在大树下完成最快乐的事情后,我循循善诱,抚摸着她的私密,温柔对她说:“凤书,你告诉我出生时辰吧,你要知道,这很可能为破解人类最大的困扰,做出不可磨灭的、载入史册的贡献,到时候世界各地都将为你盖庙立碑,你将永远被人类祭拜,梁凤书三个字和你的模样将获得永生。” 她哈哈大笑,笑声使溪流在黑夜里发出清脆悦耳的回音,使远去的流水在暗夜里欢乐起来,她说:“麦子,你快要疯了,是你想名垂万古吧?我亲爱的宝贝儿,别这样,你会走火入魔的。” 她拉着我走入清澈的溪水里,我们相互给对方清洗着酣畅淋漓后的汗腺排泄液,每当这时,总有一缕流云遮住明月,我仰望着流云明月,说:“凤书,你看,流云多自私啊,她自己看着我们,却不让明月看我们,你要是为破解人类爱情问题献出时辰,你伟大了,流云一定不敢遮住明月。明月上有广寒宫,广寒宫里有嫦娥,嫦娥看见你也会觉得自愧不如。” 第035章大树下溪水里 “不要脸,读书越多越不要脸吗?流云明月稀罕看我们?那不是这周围的一切都看见了吗?你好贪心,有我还不够,还想嫦娥看你做这事?”说着,她把我扑倒在溪水里,像玉白的海豚一样在我身上滑动,我也像海豚一样在她体内徘徊。 “凤书,你别这么小气嘛,你已经完全拥有了我,嫦娥只是看看,离得那么远,有什么关系?” “你有什么好看的?也就是我让你为所欲为,嫦娥才不稀罕你。” 这一点我是特别自信的:“凤书,这话说得就不严谨了,我当然有异于常人之处了。” “那一点异于常人?你要说不出来,明天不给你肉吃。” 没肉吃不是要我的命吗?我必须得实实在在的告诉她:“凤书,我给你说过,你怎么忘了,我小时候特别穷,十岁之前没穿过裤子,十岁之后也没穿过底裤。” “啊,记得啊,这算什么异于常人。” “哎,你的逻辑思维有待加强,因为没有禁锢,野蛮生长,所以特别的大啊,你占大便宜了。” 片刻之后,她才反应过来,紧紧的抱着我,急促的说道:“不要脸,你是真不要脸,这些话都是从什么烂书里学来的,再说了,你跟人比过吗?你怎么确定就一定异于常人,真不要脸。” “我们算命的人,当然是严谨的,你不知道,在盛夏的傍晚,全村爷们儿都在水库里洗澡,光秃秃上百人,当然能非常明显的对比出来,他们好生羡慕我,说以后不知道哪个女人享福了,那时我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呢。那时我甚至觉得是个累赘,特别是跑起来时,它在风里晃荡,影响我的速度与平衡,我差点把它剪去一节,到头来是为你保留了它,你还不是占大便宜了吗?” 她又欢乐的笑起来:“好你个麦子,你是个十足的流氓,你被全村人看过了,我的只有你看过,我占什么便宜?才发现你这么不要脸,还在风里晃荡,影响速度与平衡,剪去一节,哈哈哈……” “凤书,这么严肃的讨论,你怎么如此儿戏?看见和拥有是两回事,就像你的美,所有人都能看见,可是只有我能把你的美拥入怀中,这能一样吗?”说到这里,使我想起那些射向梁凤书的炽热目光,一月一次的全厂早会,没一个人缺席,所有人都知道,只有在这时,可以凝望梁凤书好一阵,我一直认为,全都是为了看她才不缺席的。黑色职业装穿在她身上特别曼妙,看过的人,夜里恐怕都会不自觉的思念她的美,厂里那么辛苦枯燥,依然人满为患,肯定也是为了能一睹她的美。 日方管理人员见了她,更是媚眼带笑,像一双双饥饿的狼眼,面对各种诱惑,她不屑一顾。 厂门口长期有人在她出门时吹口哨,她骑上摩托车,绝尘而去,视若无人,留下一地叹息、失落…… 听了我的话,她故意严肃起来,我们鼻尖对着鼻尖,距离太近,我不能确定她是否真的严肃了:“麦子,你就是不要脸,不许反驳,我可没有光秃秃的满村里跑,还在风里晃荡。”她终是没忍住,又笑起来。 看来我真是没有为伟大爱情奉献真理的命,自我开始学算命时,就买了陶春兰家最宝贵的猪肉去,我自己都没舍得吃,希望从陶春兰那里,调查出我准确的出生时间,可是一直未能调查清楚。 现在梁凤书知道准确的出生时间,可是她不告诉我,我也想过买二斤猪肉去梁凤书家,问她的母亲、爷爷奶奶,可是我不敢,我怕她父亲带着天兵天将把我镇压了。 我那么卖力的在大树下,在溪水里使她快乐,可是却没有得到她准确的出生时间,使我没法研究爱情与命运的缘由,使我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这不得不说是一件遗憾事。 我觉得我唯一可以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就是弄清楚梁凤书这样完美的人,执着的爱我这个一无所有的无根飘萍,必定这个领域还是一片空白地,作为一个精通算命的人,只要有准确的生辰八字,一定是可以研究出这当中的因缘的,从而破解两个人真正能相爱的密码。 梁凤书视死如归,哪怕被折腾得筋疲力尽,也咬牙说道:“麦子,无论你怎么折腾我,也不会告诉你出生时辰的,绝不让你算出我为什么爱你,偏不让你给我算命,我的命我做主。” 我明白梁凤书这份倔强,要不是她视死如归的的倔强,以她的秀美,怎么也轮不到我,可我还是想为破解爱情密码做贡献,必定这是关乎全人类的事情。 月光在溪水里晃荡,夜风梳理着我们的经脉,夏天到了,草丛中卿卿我我的杂乱无章,一条活力四射的鱼从溪水里蹦像夜空,“咚”的一声又落进水里,涟漪推开月光,水面一时变得银波荡漾。 她傲慢的躺在我的怀里,听夜奏响最美的旋律,对我的遗憾加以安慰,并说:“麦子,我就是只爱你,这一辈子都只爱你,你该满足了,别想那么伟大的事情,就算你有破解爱情密码的本事,也不要那样去做,就因为神鬼莫测,爱情才伟大,你要是老是逼我说生辰八字,就算是欺负我,你要是敢欺负我,我,我……”她突然落寞起来,看着我说:“我该怎么办?” 很多像她二十岁的年纪,一定会说:“你要是敢欺负我,我爸我妈一定不会饶了你。”梁凤书却从来不提她爸、她妈,连爷爷奶奶也不拿出来吓唬我,她也从不说她心中的委屈,还要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仿佛坚强得像一座山。 面对她突然的落寞,我只能安慰她:“凤书,你是救我于苦难的大慈大悲的女菩萨,怎么会欺负女菩萨呢?我什么都听你的,绝不会欺负你。” 她想了想:“以后你要是好了,你再爱别人,我怎么办?我比你大三岁呢,会比你先老。” 我还没有想好怎么回答她的问题,她已经说道:“以后,嗯,以后太漫长,算了,再不想以后了。” 梁凤书是一个说得出做得到的人,自此以后,我们再不谈以后的问题,从不为遥远的将来而忧心,只为眼前的快乐,聊得最多的是文学,她事前事后都要我给她说那些我看过的书,要是刚好她也看过,我们就能彼此讨论好久,却从不为此争论伤和气。 在我流浪的一年里,拼命看书是为了消磨孤独和苦难,在与梁凤书相爱以后,近乎比赛似的看书。说句实在话,我是怕失去她的,她有一个文学梦,她是因为我对文学的特殊理解而爱上我,我必须得让她永远也无法追上我,所以拼命看书。 在我们不能去大树下的日子里,我每天坚持给她写一封长长的信,以表达我对她的深情,深情是真的,私心也是有的,怕她不再爱我,但信中从不露出这担心。冥冥之中我能感觉到,只要我保持进步,她不会不爱我,所以每封信都写得特别认真,写得特别丰满悠长。 爱,是不需要学习的,只要心中装着一个人,或者是想和另一个人做些那方面的欢乐事情,便会想方设法的去讨那个人欢心。爱,更不需要像算命一样,要背那么多的口诀,有那么多需要遵守的轨迹和程式。 虽然我只有十七岁,经过观察发现,一直爱着,轻松愉悦,要是一方觉得不爱了,另一方又不放手,爱情后遗症会很严重。同部门的那个本地仔,他想方设法睡了一个流水线上的漂亮姑娘,姑娘年纪也才十七八岁,没多久,本地仔就厌烦了那姑娘,又想方设法的躲着他,远远的看见那姑娘往办公室来时,他便躲起来,让我们说他不在,每次都弄得姑娘含怨而去。 终于姑娘不来找他了,或许是知道强扭的瓜不甜,一段感情就这样结束。没想到的是,姑娘里肚子有了,这下便是要死要活的在办公室闹,梁凤书懒得管,厂里无人管,这样的事情不少,管不过来,况且这是私人事情,只得当事人自己处理。 姑娘的父母亲都在工厂里,三口人工作是为了家里两个弟弟读书,事情众人皆知后,不得不说,姑娘的父母要求是简单的,要本地仔一万块钱就算把事情了结了。可是本地仔觉得一万块太多了,他在办公室抱怨说:“一万块,想得出来,一万块可以在外面干一百次,每次还能跟不一样的人。” 本地仔这话确实禽兽不如,但他说的次数是符合行情的,只不过不该这样对比,不同的人价格不一样,爱情值多少钱?况且,据姑娘的父母在办公室所陈述,是这个本地仔把姑娘从女孩变成了女人,似乎问题就不简单了。 我当时想啊,我也是把梁凤书从女孩变成了女人,要是她也和这姑娘一样怀上了,我该怎么办?我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能拖家带口吗?为此担心了好一阵,谢天谢地,梁凤书没有怀上。 姑娘不提钱,只每天到办公室来哭,她不知道本地仔的家里具体地址,只能来办公室哭,虽然并没有人理会她的眼泪,本地仔早已请长假不来上班了,姑娘就算有孟姜女哭长城的耐心和勇气,也是枉然。 过了几天,我正在办公室准备去送其他部门的文件,听见办公室外很大的一声沉闷的声响,立刻伴随着保安的尖叫声,姑娘从办公楼顶跳下来了,她没有翅膀,不会飞翔,当然也不会武侠小说里的轻功,所以鲜血在她的遗体旁蔓延出一大片艳红。 事情闹到这地步,终于有人和相关部门出面来解决了,据说厂里赔了一笔钱,本地仔家里赔了能让他快乐上千次的钱,姑娘的双亲带着钱,还有姑娘的骨灰离开了工厂,应该是“荣归故里”了。 工厂的一切照旧,好像事情从没发生过一样,没有人记起那场爱情后遗症,可能只有我依然清晰的记得姑娘哀怨的脸,还有那一地艳红。不是我比别人更有良善,只因她跳下来的地方,正是我除夕,饿着肚子夜遥望故乡的地方,我也曾长久的站在那里。 我不知道姑娘站在那里时看到了什么,是什么执念让她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她可能觉得自己殉了爱情,可是她不知道,本地仔是按次数计价的,“爱情”在各自心中有如此大的差距。姑娘把魂魄留在了异乡,魂魄无法坐火车,一定得留在异乡了,我在异乡独自流浪过,我知道那种孤独和悲凉,突然想到,姑娘不用像我一样在异乡独自流浪,魂魄是自由的,她可以守着她爱的本地仔了。 我比姑娘幸运,我和她曾站在同样的地方,虽然那一夜我没有望见故乡,也没有从风中闻到故乡的贫瘠味道,可是我看到了一个让我快乐的萍踪萍踪侠影。 那时的我只知道快乐,并不知道怎么避孕,在单方面“殉情”发生以后,我曾战战兢兢的问过梁凤书:“要是有了怎么办?” “你才想起啊?做之前没有想过?读那么多书不知道?”梁凤书从不给我冷脸,说这些话的时候也带着笑。 见我魂不守舍的样子,她才又安慰说:“你怕我也从那地方跳下来啊?放心吧,不会有的。” 按理,全天下人快乐以后都可能怀孕,但梁凤书非常笃定她不会,为什么,她没说,我没问,我是相信她的。 她反而问我:“除夕夜,要是我没去,你站在她跳下去的地方,饿着肚子,应该很恨那些满城欢聚的人吧?你当时想象无论怎么丰富,你一定想不到,几个月后,有一位姑娘会在同样的地方跳下去,从此再不留恋人间。” 黑夜里,溪水边,梁凤书说得非常平淡,就像与我讨论文学一样,而我很是佩服她的这份镇定,万事不惧,看来确实是女菩萨。 那一夜,云淡风轻,溪水潺潺,蛙虫齐声高歌,正是我们快乐的好良辰,当我从她身上下来时,我指着天上的明月:“凤书你看,流云没有遮住明月,刚才嫦娥一定看见来了,一定是流云知道了你的伟大。” 第036章逃离束缚 六月,太阳炙烤着大地,南方火热。 如此炎热的夜晚,要是能和梁凤书在溪水里滚一回,定然是无比凉爽,我已经两个月没有和她去大树下的溪水里了。但这两个月并不影响我们体会最珍贵的快乐,在午饭后办公室里的人都瞌睡时,我们在楼梯靠近楼顶的最后一层,施展着不同的高难度姿势。 那种感觉特别刺激,以为会有人上来撞见,但从没有被人撞见过,下一次做的时候,依然会担心被撞见。穿着黑色职业西服套装的梁凤书特别让我着迷,觉得比在大树下什么都不穿更美,怎能不让我激动,她会满足我所有的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不拒绝。 燥热的宿舍里风也是热的,同宿舍的人发出的膻味更加的浓,而我知道,马上就要离开这鬼地方了。就在白天,我们在楼梯上做完以后,梁凤书告诉我一个惊喜万分的消息:“麦子,明天早上四点,在厂门口等我,千万别忘了。” 看着她一脸的认真,我以为是要改白天乐为晨乐了:“凌晨四点,大树下有点凉哦,我是无所谓,做完上班,不是会影响你的衣着整齐吗?” 当然,我是故意这样说的,她却认真起来,靠着我叹一口气:“哎,我是爱上了一个什么人哦,脑子里就那一件事吗?什么时候是个够呢?” “这事能够吗?凤书,我如此的异于常人,你如此的美丽诱人,定要做到地老天荒,最好一天都别浪费。” 她站起来,先整理齐膝裙,再整理上装,完美无瑕,一把拉起我,给我也整理好,边整理边说:“正是如你所愿了,以后我们再不用偷偷摸摸,一天都不浪费,证件都办好了,你的身份证我早已取出来,明天早上,轻装出发,你也没什么重要东西,千万记得,别睡过头了。” 自我们决定逃离时,她问我去哪里,我只说了“深圳”后,从此我再没有关心过这件事,应该说,自我和她好上以后,所有事情都是她在办,连工资都是她帮我领走放起来了,我对她是很放心的。没什么可失去,也就没什么需要担心,我生活得很惬意,有了梁凤书,就像有了全能管家,而且是可以让我非常快乐的漂亮管家。 在我的心里,钱是非常重要的,穷苦人出生,从山村到城里,山村哪怕掏一根红薯也能填饱肚子,城里却不行,所有的一切都需要钱,对钱这个事情,我是最重视的,像生命一样重要。也曾那么想过,要是梁凤书拿着我的钱跑了,就像我拿着肖玲玲的钱跑了一样,我又会被打回原型—流浪的野狗,仔细再一想,梁凤书跟其他人不一样,一来我每月就那么点工资,除掉吃饭以及日常开销,也剩不下几个钱,再者,是我把她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当然,也是她把我从男孩变成了男人。 世道浑浊,用陶春兰的话说:“人心隔肚皮,谁也不能信。”可是我相信梁凤书。 一夜舍不得睡,看一会儿书,又看一会儿她给我买的电子表。 东方的天空刚刚露出一道白色的亮边,我们的摩托车已经飞驰在去往深圳的路上,我紧紧的抱着她的腰,激动万分,在清凉的风中,一直向南飞。 一九九七年六月,离香港回归还有不到一个月,我终于到达了离家时选定的目的地,在梁凤书的谋划下,一切都很顺利,所有证件齐全,我们携手并肩、无所畏惧的走在深圳的街头,我激情豪迈的唱起来:“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 一九七九年春天来到这个世界的我,历经山村十六年贫穷,历经一年野狗般的生活,享受了半年爱情的滋养,终于到达老人画的这个圈里了,怎能不高兴万分?这里是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是带着全国人民奔向富裕的火车头,人生的第一个愿望实现了。 看着兴奋无比的我,梁凤书也显得开心无比,她说:“应该唱《走进新时达》,我们走进了我们的新时代。” 满大街都放着《走进新时代》,还有另一首《东方之珠》,香港即将回归的喜悦塞满了整个城市。 在一家旅馆住下来,我看到梁凤书的脸上洋溢着从来没有的光彩,她终于是自由了,虽然一路骑摩托车让她有些疲倦。我们兴奋的紧紧搂在一起,迫不及待的好一番折腾,完事后,四仰八叉的躺着,无比舒坦,洗澡时,她说:“麦子,我们先什么也不想,好好的玩上一段时间,等香港回归以后,再做打算。” 我依然是露出穷苦人的相来:“钱够吗?”其实,就算钱不够,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不用担心,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听着她非常自信的话,我仿佛看到诸葛孔明再世,运筹帷幄之间、决胜千里之外。 终于折腾饿了,下楼去吃饭时,摩托车不见了,梁凤书依然是潇洒的说道:“不要啦,就当是送给深圳的见面礼了,以后我们不骑摩托车,等有钱了买汽车。”她总是比我大气,她是英姿飒爽的女豪杰。 楼更高,车更多,这是我费尽周折到达深圳的感觉。 从银行出来,她把带的一笔“巨款”存进银行,用的是我的身份证,于是,我有了第一个银行账户,看着上面的数字,我激动万分,那些钱够我在山村里建好几座房子。那时的银行系统不像现在,只要账户上有钱,走遍天下都能取。跨区域汇兑需要几道手续,我们是逃出来的,所有的现金都是梁凤书贴身带出来,我无法想象她有过怎样的准备过程,在逃出来以前,她把那些现金都放在何处,当然,我似乎是不用担心的,她总是能把事情做得如此完美。 我盯着一串数字没看几秒钟,她拿过存在放在她的包里,温柔的说:“麦子,这是我们共同的钱,名字是存在你账户上,可是这存折得我放着。” 突然想起,肖玲玲和我也曾有一笔共同的钱,但是我独自带着跑了,尽管这样想,我能确定梁凤书不会带着我们的钱跑了。 她见我有些发愣,一定是看出我这个穷小子的小心眼了,低声问道:“不放心吗?”她拍拍前面的小背包:“放心吧,谁也夺不去。” 我很怕伤了她的心,我是明白她苦楚的人,只是我们从不说她心里那些悲凉,她明白我明白她,所以不用说。如果我怀疑她会拿着钱跑了,她该多伤心啊!听她并无此意,我马上说:“凤书,等我们要用钱时,能取出来吗?” 她又开心的笑起来,而我是故意那样说的,那样说了她会开心,我这个会算命看相的人,好像天然就能看透人的心思,那时的我虽然对外面的世界还很懵懂,可察言观色的本事已经不容小觑。自小就是看着旁人脸色长大的人,能不知道吗? 在她笑的时候,我已经明白过来为什么存我的名字,她是担心被家里查到,依然担心问道:“你家里一定能知道是和我跑了,存我的名字钱就安全吗?” “放心吧,她们没有权利调查你,再说了,我给家里留了一封长长的信,他们看了会明白的。” 我没有继续问下去,不知道她给家里留下一封怎样的信,我想,怎样的信也无法让家里原谅她的,她现在“众叛亲离”后只有我了,突然觉得自己那么重要,我以后必须得对她好。不禁回想当初,肖玲玲就没有有这个勇气,她比我还小。 梁凤书脸上看不到丝毫忧愁,就像获得了新生。 天那么热,我们好像有无穷的能量玩耍,这个城市让我们看不够。 随意的坐上一辆公交车,一直坐到底,再坐回到出发的地方,再上另一辆车,还是如此。我已经不晕车了,一双眼睛觉得都不够用,世界如此繁华,我要在繁华中寻找到自己扎根下去的地方,而繁华好像不认识我。 城市那么大,人那么多,我那么小,像大海里的鱼虾,我和梁凤书不能相忘江湖,我们要相濡以沫。 在工厂,她是得天独厚的当地人,她是那片海里能翻起一些浪花的鱼,可是她为了我这只小虾米,我们一起来到一片陌生地,她和我一样成为身在异乡的求索者,我们自由了,可是我们变得更渺小。 她在笑,我能看见她心里的泪,她坚强得像一座山,她的手在我手里显得很柔软,我却依然是一个风雨飘摇中的小鸟,没有一双大翅膀可以让她依靠,把怜悯、愧疚和希望放在心里,我要陪她一起笑。 我们租下一个房间,我们有了一个窝,窝虽小,足可以放下我们两个。我们抛弃了大树下,抛弃了小溪边,抛弃了让人战战兢兢的楼梯,在我们的窝里更加挥洒自如,我们说过“不浪费每一天”。我们自由自在的爱,无所顾忌的做,年青的我们不知疲倦,我们缠绵在一起就不想分开,在我们简陋的窝里,我们情比金坚,沉迷爱恋。 那时候,我们已经崇尚简单的生活,拥有的所有一切只需要两个背包就可以带走,能自由相爱,其它都可以不要,年轻真好。 我们终于可以一起去夜市逛书摊,不存书是我们约定的原则,每次四本,她挑两本,我挑两本,看完再买。 窗外灯火迷离,我们在简陋的窝里谈天说地,从不表露丝毫愁绪,我们靠在一起,我喂她喝一口水,她幸福得紧紧相依。听着不远处的车水马龙,听见窗外惊天动地,她靠着我,我靠着她,只有那个风扇吱吱呀呀的不停旋转,我们平静安然。 香港回归的那天夜晚,我们在离罗湖桥几条街外和人潮一起激动,我们见证着伟大时刻的到来,我们唱着《走进新时代》,我们终于要开始思考面对未来。 茫茫都市里,只能从生存开始,虽不畏惧,可我们是稚嫩的青年,我们决定一起去找工作前一晚,我对她说:“凤书,绝不进工厂,流水线太熬人,你会流利的日语,应该找一个体面的工作。”我刚说完,自己就后悔了,马上又说道:“不,我不要你出去工作,外面那些男人坏得很,你在家里看书、写稿子,去投稿,当一个作家。” 她第一次踌躇着,眼神里全是迷茫,像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一样望着我,突然拉着我的手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麦子,我第一次出远门,我想爷爷奶奶了,他们肯定很失望,他们肯定很伤心,家里人肯定不要我了,我现在只有你了,麦子,我不要和你分开,要是我们不在一个单位工作,我会死的,你不在我身边,我无法坚强。” 突如其来的泪水弄得我心里乱糟糟,就像一汪平静的清潭,突然跳进一个调皮的孩子,连浪都没有方向。我紧紧的抱着她,我说:“放心吧,我的凤书,我早已知道这个世界的残忍、残酷、还有防不胜防的欺骗,以后的道路再险,我也能护你周全。你忘了吗?我曾在那么艰难中活下来,而且还能存两千块钱,你这辈子我负责,等我们有所成就,我陪你一起回家。” 十八岁的我,突然想做一个横刀立马的大英雄,或许我的力气不够,或许我的武功不高,面对爱人的泪水,只有坚强。我安慰她说:“凤书,你记得吗?你说你最开始喜欢我,是因为我流落在街头,卧在路灯下时,尚能泰然看书而让你感动,你想想,什么事情能难倒我?我们不会分开的,这一辈子都不会分开。” 虽然我是凭着勇气说的话,但我知道,我是一个勤劳不怕苦的人,山村那么崎岖的路都走过了,莫非都市的平坦大道能难住我?风雪交加时尚能赤脚前行,在南方温暖的天空下,怎么也不可能更艰难。 第037章我们在异乡 她终于收住泪水,我知道,她是一个优秀的人,她只是一时迷失了方向,她委屈的泪水足以让我肝肠寸断。 我能理解她的泪水,我记得自己离家时的一路悲伤,我是一个不爱故乡的人,尚且泪洒一路,她怎么能撑这么久才流泪,她比我坚强。 她走到窗前,其实窗外什么也看不见,除了密密麻麻的房子,就是密密麻麻的人流、车流,还有那些昼夜不停发出叮叮当当响的建筑工地。她回头看着我时,美得像一个仙女,轻轻叹一口气,又开始逞强了:“麦子,你比我小,听我的,我们先找一个工作,挣些钱再说,嗯,不进工厂,那就做别的,总饿不死我们的。” 她板着指头算我们还有多少钱,能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支撑大半年,算着算着开始安慰我,好像刚才哭的是我一样:“麦子,不怕,我们不怕,我们能在这里扎下根来。” 从那时起,我就搞不懂女人心中到底有着怎样的曲折,我也是从那时起,是一个愿意配合女人情绪的人,必定那时我还太年轻,没把握好分寸,突然笑出声来,气氛一下弄得很尴尬,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笑。 她不干了,非得要我解释为什么发笑,我的笑和她刚才的泪一样,不那么容易收得住,收放自如的功力还不够,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在她面前也提不起来。我没收住笑,她楞住了,随后泪水啪嗒啪嗒的落下来,她的泪水终于使我的笑能稳住了,忙拉过她到身边,为她拭去眼泪,她望着我:“你说,你笑什么?” 我憋住一口气,不想再看她落泪,忙解释道:“你太可爱了,哭得梨花带雨时,比林黛玉还让人疼,又突然之间坚强起来,你是林黛玉和王熙凤的二合一啊!” 她歪着头:“所以你就笑我?” “不是,是你太可爱了,有你这样可爱的女朋友,我开心。” “根本不是这样,你根本就是笑话我,你根本就不爱我了。” 我必须得严肃起来,拉着她的手,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轻言细语的说:“凤书,你特别优秀,你知道的,我见过各种人,你比那些各种人都优秀,都美……” 她及时打断了我:“比你的肖玲玲好吗?” “肖玲玲不是我的,我们只是邻居,凑巧一起长大,你才是我的。” 我以为她突然的转移话题,已经忘了刚才我的笑,但她又转回来了:“你刚才为什么笑我?” 我已经不能确定刚才有没有笑过了,既然问起,我又得重新整理情绪,说:“好吧,我老实交代,确实笑你了,主要是开心,因为你前后情绪变化太快,使得我开心的笑了。” “根本不是这样。”刚说完,她好像回忆起了自己刚才的样子,自己也笑起来了,说:“你不想听我的了吗?你现在就开始不想听我话了。” 我学着她刚才的样子:“根本不是这样。” 她提高嗓门:“根本就是这样。”说完,又偃旗息鼓地靠着我:“麦子,我们必须要分开吗?我一秒钟也不想和你分开,我们必须在一起工作,好不好?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你在我身边时,我觉得自己特别强大。” “凤姐姐,你可是做个课长的人哦。” 她突然掐着我的胳膊,脸凑到我的眼前,使我看不清她的脸,只听得她质问道:“你叫谁姐姐呢?叫谁姐姐呢?” “我错了,我错了,我们不分开,我哪里舍得和你分开嘛,你知道的,我是最不愿意和你分开的。” “不是说这个,我问你叫谁姐姐呢?你想提醒我,我比你大吗?” “冤枉,绝对冤枉,根本就不是这样。” 她松开我的胳膊,义正言辞的说道:“麦子,在外面不准说我比你大,听到没有,不准别人知道我比你大。” 我拼命的点头,她问道:“那你说,我们明天要不要一起去找工作,找什么样的工作。” 我虽年纪比她小,可是我经历的苦难比她多,对人心的险恶和遍地陷阱认识得更清楚,我也知道梁凤书的优秀,她玲珑身段,秀美脸庞,流利的日语,找一个好工作不难。可是我不想让她去工作,在饭店打工时,我曾看见老板掐漂亮女服务员的屁股,梁凤书是我的,她如此的美,要是出去工作,没跟我一起,肯定也会被别人占便宜,她要是反抗,必然与人打起来,她怎么能打得过别人。 我们在深圳举目无靠,相依为命,我们谁也打不过,谁也不能招惹,暂时还只能夹起尾巴做人,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让别人靠近她的美,甚至别让人知道她。 梁凤书不用刻意打扮,一件短袖体恤衫,一条牛仔裤,就是春风又绿江南一般的美,天然带着灵秀韵,我怕保护不了她,我不能说出我的担心。我也知道她的刚烈,日企里的高管,等在厂门外的流氓,谁也没能占到她半点,但是现在不一样,这是一个我们两没有依靠的地方,她不是梁红玉,也不是花木兰,她也没法像赵子龙一样杀个几进几出,远离危险,是最可靠的办法。 可是我知道,我一个人工作,一定没法支撑起房租、生活费,我还只能做一个最底层的工作,虽然我有算命看相的本事,却无用武之地,我说:“凤书,我们玩的这段时间,我想好了,我以前做过服务员,找一个服务员的工作应该是没问题的,但是服务员工资低,不一定能付得起我们的房租,也只能先做这个打算。” “我和你一起去做服务员。” “那不行,那样浪费、委屈了你的本事。你别着急,我们还有存款,我先出去工作看看情况和行情,你在家里看书写作,写好后给报社、杂志投稿,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呢?真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到时再说,那时候我们大不了一起做服务员。” 作为一个会算命看相的人,逻辑当然是第一重要的,尽管我年纪小,思维却可以超越很多人的,不然怎么能从那些无良老板手里骗出我的身份证,不然怎么能安然活下来,并且逃过每一次查暂住证,所以我是有把握与生活抗争的人,记得陶春兰说过:“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老实人不欺,恶人也不怕。” 我展开墙角每天买的那些报纸,指给梁凤书看,分析说:“这个,这个是骗人的,这个是真的,但是可能没那么容易应聘上,你看,这个,这个,都是招办公室人员的,你可以做,等我们钱实在不够了,你也不用做服务员,这些工作都比服务员好。” 她带着十分仰慕的表情看着我:“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我可是真正奔波过一年的人哦,凤书,你想想,在工厂这半年,我们学到了一门本事,我们会使用电脑啊,我还是你亲自教的呢,我们不怕找不到工作,我们比很多人都优秀,都聪明,长得都比他们强,别担心,以后我还是所有的都听你的。” 女人心里的节拍总是没有章法的,她只关注着:“你刚才都说好了,哪里是你听我的,分明是让我听你的,我不干,我要和你一起去工作,我不要和你分开,不然我会死的,真的,你不要把我一个人放在家里。” 好吧,全白说了,她都依死相逼了,我能怎么样呢?我明白她的心,就像我刚离开我不爱的故乡一样,她没有我小时候的艰苦生活,她还无法突然面对一个人在异乡的孤独,她说的并非不是心里话。 想想半年以来,我们从不为怎么活下去而讨论,要么说情话,要么聊看过的书,在这改革开放的前沿地,我们已经开始在生活中挣扎了,她开始在脸上挂着愁绪,我也常常走神,必须得时时想着生活。 梁凤书并非突然变了一个人,她依然是说到做到、思路清晰、谋划周密、调理分明的人,只是在陌生的地方,她的情绪走入了一条荒芜的路,这条路模糊不清,她的身边只有我,我们打打闹闹中,在模糊不清的混沌中保持快乐,使我们的爱情保持甜美。 我已经十八岁了,这一年半,好像突然之间长高了许多,虽不是一个高大魁梧的人,可却是一个玉树临风的翩翩少年,加上所看的那些书,使我的神情里展现着几分不俗,有着几分灵秀,有着让人不干小觑的卓越气质。 二十一岁的梁凤书,在我们的爱情滋养中,她变得更亭亭玉立,本是一个雷厉风行的精干美人,加上她的书卷气,走在街头,与那些故作妖娆、浓妆艳抹、卖弄风情的人大不一样,她的美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她的美有一种使人不敢轻易靠近的力量感。 梁凤书从小的富裕生活,还有她的科长经历,使她对衣着打扮、表情神态有着不俗之气,这一点,是她影响了我。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生活中的每个人,从来都是以貌取人的,在梁凤书的影响、细心引导下,我也没了山村出来的“土气”,我们手拉手走在街上,像一对神雕侠侣,让过往人侧目而视。 一次我们去夜市上买了书往回走,突然见到街上鸡飞狗跳的,我立刻反应过来,遇到查暂住证的了,我是出于本能的想跑,几乎忘了梁凤书办好了所有证件。梁凤书看出我的慌张,拉着我的手,对我笑道:“麦子,你慌什么?” 她拉着我的手继续向前走,一个联防队员向我们走来,证件都在梁凤书随身的包里,她却没有要拿证件的意思。从前我见到那些查证件的人,个个趾高气扬,而这个联防队员走到我们面前时,他神情游移不定,脸上没有我从前所见的趾高气扬,他用普通话问:“暂住证,你们的暂住证。” 梁凤书抬眼轻看一眼,镇定自若,用粤语说道:“你也配看我证件?”我非常熟悉她对旁人的这份傲气和冷漠。 我以为会争吵起来,必定这里不是在她的家乡,只见另一个会说粤语的走过来,把刚才的队员指使走了,快速打量我们一番,用粤语说到:“他听不懂粤语,你们走吧。”临走时,我看见他的眼睛快落在梁凤书身上了。 她拉着我的手若无其事的向前走,我们用粤语说笑着,当然,是她教会了我说粤语,这让很多人难以看清我们身份,加上梁凤书的傲气和冷漠,还有她带着不俗之美的力量感,旁人更是猜不透我们,而我们只是异乡的浮萍。 她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改变了我很多观念,我们跟房东租房子时,她对房东用粤语轻描淡写的说:“家里不方便,出来住,说不上住多久,钱不少你的就行。”而她已经把价格给房东打了五折,房东竟然也同意了,还笑说到:“好,好,好,租给你们这样的人也少麻烦。” 我就是跟她学会凭空编出一些话来应付别人,而且镇定自若,一点也不脸红心跳。我们不做饭,每天去吃港式茶餐厅八九元一份的套餐,遇到旁边色眯眯的人跟她打招呼时,她冷冷的语气,故意用日语奚落别人,就算万一被人听懂了,也能显得极其得体,有时正好有日本人在旁边吃饭,跟她招呼,她也冷冷的只说一两句,故意和我做出极其相爱的样子,她的精神和气质、反应能力,一般人根本学不了,那是她骨子里带着的。 我们生活简单,所有吃穿住行都是她安排,逃出来时没带什么行李,我以前都是穿工作服,到了深圳,她不让我在夜市上买衣服穿,她说:“我们还没稳定,东西要少而精,衣服更是要如此,穿得要让人看着不俗,减少很多麻烦,我奶奶教我的,我奶奶年轻时可是千金大小姐。” 半年来,她教会我,吃饭尽量别出声响,我是喝稀饭十几年如一日的人,我们村里人喝稀饭都像要比着谁声音大一样,为此我开始很斯文的吃饭。她甚至纠正我走路的姿势、坐着的姿势,站着的姿势,眼神都会亲自给我示范,她的这些习惯,一来是有一个疼爱她的奶奶教她,二来是日企工厂里作为一个管理人员养成的习惯。 我这个山村里出生的孩子,要是没有遇到梁凤书,哪里能这么快改变自己,我更加怨恨我出生的那个穷地方,偏远的山村欠缺的不只是财富。 第038章女人的优越 我早早的起来,洗澡换衣服,打扮得整整齐齐,还把昨夜的战场做了清理,下楼去买了我的稀饭她的豆浆,六个包子四个馒头,外加两份报纸。朝阳已经升起,都市就快要开始喧闹而繁忙了,嘴上叼着牙签的青中年,懒懒散散的走在晨曦里,他们都已经吃完早茶,看来我还起得不够早。 摆好买回的东西,马上就可以开始优雅的早茶,而她依然用一个柔美的姿态沉睡着。我轻轻的把她的头移到我的腿上,她就势揽着我的腰,继续春秋大梦,我只得小声的提醒她:“该起床了,用膳后还要找工作。” 她用力的把眼睛睁开一丝缝隙,旋即又合上,睡意朦胧的说道:“你干什么啊,一大早穿得周吴郑王的干什么啊?来,再睡会儿。”说着,就拉我躺下去。 猛然想起,为了急着出去找工作,忘记了我们的起床前运动,我即刻快速的爬了上去,她才慢慢从睡意朦胧中清醒过来,完事以后,见我的头发已经抹了定型摩丝,不解似的又问道:“干什么啊?还这么早呢。” “你怎么忘了,昨天我们商量好今天开始找工作的。” “找什么工作?不找工作,不能听你的。”说完,留下我一个人痴呆起来,她去洗漱。 我样子痴呆了,我的脑子在飞快的旋转,昨天确实说好了今天要开始工作了,我都已经计划好了路线,先到就近的两个人才市场去看看,我们以前去逛过几次,那里人生人海,人肉气熏翻天,为了工作,必须要去看看的,然后坐公交车,到达几条繁华的街,去寻找那些张贴的招聘牌子。在坐公交的过程中,看今天的报纸招聘广告,筛选出自己觉得值得去试试的,这是我计划好的流程。 不找工作?真是说变就变啊,我是一个穷小子,必须得挣钱啊,不然我离家千里来干什么?陶春兰说过:“人不能坐吃山空,年轻时不要贪生。”当然得工作啊,都玩了一个月了,这期间去银行取了三次前,已经从罗湖到蛇口游览得滚瓜烂熟,不能再玩下去了。 洗漱完出来,她显得神采奕奕,坐在茶几前,开始吃早餐,招呼我说:“别发呆了,来,吃早茶了。” 想起她昨天梨花带雨的模样,今天竟然看不到一丝哀伤,她却滔滔不绝的说起来:“麦子,我们不能去给别人打工,打工挣的钱付不起房租,我们还怎么在一起?昨天你睡着以后,我一直想着我们的事情,到天快亮时才睡。我仔细想过了,我们两个都去打工的话,累死累活的,钱挣不到不说,把青春白白荒芜了,我们也会变得越来越落魄,最后可能连这个窝都保不住,还是听我的吧,一定错不了。” 她对我说话总是温柔动听的,所以我愿意什么都听她的,根本舍不得、不忍心反对。当然,我的反对是没有用的,而且我已经习惯听她安排了,从没错过,能顺利到达我的梦想地,也是靠她的“独断专行”,我要是不听她的,一定会再演一场梨花带雨,到时还是得投降,不如早点投降,显得我很大度。 我做出专心听她分析的姿势,就像接听圣旨一样,她继续发表演说:“到底做什么,别急着下决定,这里是深圳,这里遍地都是机会,我有几个大概的打算,总之是不给别人打工的。你看新闻了吧,华强北的电脑市场将来要搬进赛格,华强北将是亚洲最大的电子市场,我们可以看看在那里做一个什么生意,你那么聪明,我们一定能做成,顺便在生意中加入算命看相,谁能有这本事?哈哈哈。” 她开心得像我们已经大展鸿图了一样,靠着我的肩,乐得春意盎然的。 我反复咀嚼着她的话,显得非常深沉,还没消化好,她又继续说道:“罗湖的电子市场也可以,很多进口的日本电器没有中文,我可以做翻译,我们可以开家影印店,除了做翻译,顺便卖点什么,就这两件事情,我们都是能实现的,只要我们往这路上想,还能想出很多能做的来。等生意做成了,稳定下来,我再开始写些稿子,我们一起去自读深圳大学,再混个大学文凭,这样的话,我们定能天长地久,你说好不好啊?” 这也是山村青年和城里青年的底气区别,她不说,我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只一件事,哪里来的本钱?我算是一个聪明机灵的山村孩子了,出门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活下去,怎么解决吃穿住行,绝不敢想自己当老板这件事,痴心妄想也想不了这么大。 就在昨天,我读完了两本普希金的作品,早先读过关于普希金的传记,他出生于贵族家庭,虽是家道中落,但从小也是上的贵族学校,他小时候肯定不用做农活,肯定不会营养不良,而且还有私教,有各种书可以看,他毕业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国家外交部。 想想我这个出生在山村的孩子的小时候,看书?学校的老师都不一定有几本书可以看,营养不良的长得像个大头娃娃,我得牵着李瞎子到处去算命,回到家还得洗衣做饭,夜里点煤油灯都得节约着,根本不可能知道什么叫图书馆,什么叫文学,自己的祖国每天发生了那些大事都不知道,传到山村的新闻早已是旧闻,身边全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甚至连洗澡刷牙都没有形成习惯。 祖国的官方语言—普通话,我的普通话是在外流浪时才开始学的,我的老师没一个上课会说普通话,我中学的英语老师,说着一口地道的我们本地味英语。我想,他的英语不只是我们学生听不懂,外国人也是听不懂的,就算请个翻译,也得先把他的英语翻译成普通话,然后把普通话翻译成外国人听得懂的英语。全镇没有书店,更没有图书馆,每天把两三个小时花在上学、回家的路上,除掉家务活的时间,就算偶尔得了一本破书,又能有多少时间看? 我一直很感谢一年的流浪、落魄生涯,让我只能专注看书,不然可能得自己把自己乱想致死,那么可怜的生活,其实死了可能是一个好的选择,说不定来生会是普希金,哎,他为什么也死得那么早呢? 我从不羡慕那些号称伟大的人,一个也不羡慕,也不崇拜,十几岁到四十岁都没改变过这个习惯,我仔细想想,普希金要是和我一样的出生,他十六岁都未必走得出山村,最多也就是和我一样,先得想想怎么活下去,什么狗屁文学将通通跟他没有关系,以他那个长相,梁凤书都看不上他,世界又怎么会有普希金?怎么会有《青铜骑士》、《自由颂》…… 听着梁凤书的娓娓讲述,我突然明白自己出生所带着的思维局限,明白自己自卑而目光狭窄的根源。梁凤书的父亲在她心目中虽然是个混蛋,但这个混蛋是个生意人,是个有钱人,给了她衣食无忧的生活,耳闻目染了她的思维和眼界,她富裕的家庭给了她万一失败后的保障,她说:“万一我们的钱不够,我让我同学找我奶奶给我寄来,我爷爷奶奶一定会帮我的。” 要是我失败了,抹眼泪的布都没有,只能缩卷在街角,看着不认识我的那些繁华,甚至生命都会过早的枯萎,好在我是打不死的野狗,我是一个带着灵气的俊朗少年,我遇到了我的贵人—梁凤书,我才从野狗变成了人模人样。 我自己常常想,要是我没有遇到梁凤书,我还要流浪多久,我还要像野狗一样去往何方,我什么时候能进入祖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我有一个梁凤书,亿万打工仔都能有一个梁凤书吗?千千万万像我一样出生在山村的孩子,他们能遇到他们的梁凤书吗? 所以,我能什么都听她的,甘愿听她的,不是因为她比我大三岁,我一直觉得她的智商和判断力是不如我的,但是我愿意和她爱得如胶似漆,因为她是拯救我于苦难的女菩萨,她使我脚下的路少了很多曲折,我是幸运的,我有梁凤书。 首先我得感谢我腊月没有回家,感谢我那天很无聊,所以神经病似的去那工厂区转悠;然后得感谢那些老板的黑良心,要是他们按时按量给我工钱,我会永远为他们当牛做马,我会因此错过我的梁凤书;还要感谢老天爷,因为那天老天没下雨,要是下雨了,我没有雨伞,只能缩卷在街角无望的看着天;最后感谢李瞎子让我读过几年书,使我认识字,能完整的写完梁凤书递给我的应聘表,天啊,竟然还得感谢肖玲玲对我的信任,不然根本没有路费离开山村;我得感谢我自己,我是一个好青年。 我当然很高兴的赞同道:“好,都听凤书的,我的凤书从来没有错过。” 她高兴地跳到我的背上,我清晰的看到,我嘴里嚼着还没吞下去的肉包子馅飞了出去,清晨的灿烂阳光正从窗户洒进来,那些飞出嘴里的肉沫在阳光中飞舞,引来几只苍蝇追逐。 她听见我咳嗽起来,忙给我拍着背:“对不起,对不起,麦子,呛着你了,快,喝我的豆浆。” 她秀美的手,正好挡住了我看苍蝇在阳光中追逐肉沫。 她不告诉我具体的出生时辰,使我无法破解我们的爱情密码,从而让我没法破解人类最看重的爱情问题,我没法做一个名垂万古的人了,做什么已经不重要,我爱她,连嘴里飞出的肉沫都是她的钱买的。 又想起肖玲玲,我们也曾这样肆无忌惮的开心,这时的我已经明白,为什么我不带着她一起逃离贫瘠封闭的故乡,而梁凤书只是给我说了一个时间,我什么都没想,就愿意和她奔向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除了外貌和学识,最主要的是带着肖玲玲会是一个负担,而梁凤书满足了我离开故乡时的幻想,她美貌不输肖玲玲,秀气和从小养成的气质是肖玲玲没有的,梁凤书的很多好肖玲玲都没有,她是一个我心中的完美女人。 她紧挨着我坐下来,温柔的说道:“这么早,你辛苦了,以后不用起来这么早啦,早了电子市场也没开门,去了也得白等。啊,我们不用分开了,不用找工作啦,昨天晚上我想好了,我们至少需要一部手机和一个传呼机,这样别人才能联系到我们,才能做生意,走吧,我们去取钱买手机。” 梁凤书并不是一个大手大脚花钱的人,但她要买的东西必须要买,我相信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在买东西的事情上,除了买书她听我的建议,其它皆是她做主,包括我穿什么、吃什么等等,事无巨细,这让我空出好多精力“钻研”她…… 每当梁凤书告诉我她决定好的一件事情时,她对我说话的语气像哄孩子似的,极尽柔情,使我“乖乖听话”,她大我三岁,她觉得我是她儿子。她要撒娇时,马上把我变成老爷,她像一个与老爷私通后,向老爷诉说委屈的婢女,使我不得不做出“万般怜爱”的样子。 在工厂的半年时间,我几乎全是“儿子”,她像一个挡风遮雨的“母亲”,哄我多吃,哄我爱惜身体;自到了深圳,我们不上班,也不用担心被别人看见出双入对了,大多数时候我是“老爷”,我的“万般怜爱”的情绪常常不能一蹴而就,总要被她这个“满腔哀怨”的“婢女”恃宠而骄“闹”上好一阵。我们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爱恋,享受着无忧无虑的快乐,享受着身神合一、心满意足的…… 有时候我会问她:“你的这些变化无穷的招式,是自创的独门绝学,还是从什么地方得了天书,学得上古神技?” 她傲娇的说:“为你创立的独门绝学,哼,你必须接招,只能输不能赢。” 我愿意接招,也愿意输给她,没办法,赢不了。 我也感叹:“凤书,你就是个妖精啊,我是被你的妖术困住了,这辈子都挣脱不了啦!” 她当然不服气,反驳道:“做之前你是个流氓,做完了你装可怜,休想,给你十分钟休息时间,然后陪我去逛街。”#####入秋诗作一首 《又是秋》 炎炎余威仍盘旋,寥寥秋风催波澜。 又见大雁从北归,望得叶黄梢头乱。 经年再吟旧日曲,旧日秋雨几分寒。 斜风侧身过潦水,满城高楼觅炊烟。 于杭州 第039章疤痕和生意 深圳的夏天骄阳似火,我们在钢筋混泥土的影子里穿梭,自从她决定我们要自己当老板以后,我们开始在电子市场里整天整天的转悠。 我拿出当初发传单的技巧和耐心,用看书时的良好记忆力,记录着市场上看到的每个细节。 她像一个有着火眼金睛的妖精,准确的识别着每个人的身份属地,也不冷漠和高傲了,对她认为一些有用的人互留电话,拉着我的手,又用秋水一般的眼神打量得别人心花怒放,转头低声骂一句:“扑街仔。”然后我们继续在市场里浪。 她要求我必须得说粤语,并且常常纠正我的发音,她说:“一定别让人听出你是“外地佬”,不然别人会欺负我们,你就给别人说你是广东人,谁知道谁呢?” 在我们的每天转悠中,我们有了一个香港朋友—耀仔,耀仔看着有些黑得发光,他说自己才二十多岁,我们看他应该有三十往上,精瘦的一个矮个子,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项链,带着两个大金戒指,手腕上还一条金带子,彰显着他是“老江湖”,笑起来时快把所有牙齿都露出来了,牙齿的颜色斑驳得像发霉的墙壁,每天要对我说上好多遍:“兄弟,你老婆好漂亮啦,你好福气啦,我好羡慕你啦。” 耀仔看梁凤书时,不是我觉得,真正是色眯眯的目光,好像总是带着祈求和希望,但是我不怀疑他能抢走我的“妖精”,当初工厂里的日本人比他高大上多了,梁凤书都能从容以对,梁凤书私下的对我说:“耀仔这个带货的头目,会是我们的印钞机。” 我们不知道耀仔的真实姓名,也不关心,耀仔也不知道我们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深圳人没闲心关心彼此身份,只关心能否互惠互利。 和耀仔正式做朋友,是我们到达深圳两个月后,我和梁凤书好像一个来路不明的暗探,每天带着墨镜在市场里转,什么都问,什么也不买,说着熟练的粤语,有时还说日语,加上我们演得一副气度不凡的好模样,也不惹事生非,竟然风调雨顺。 我已经开始长胡子,梁凤书不让刮,她隔三差五的给我修剪,说是要让我看起来比她年纪大,所以我是一副老成的样子,在外面时话少而精。 晚上我们买啤酒在屋里喝,从没喝过酒的我总是喝不了几杯酒睡过去了,越是这样,梁凤书越是要和我喝酒:“外面的人都喝酒,必须得学,不然将来让人笑话。”不只喝酒,她还买了我人生的第一包烟—万宝路,在我们的窝里不让我抽,她说闻到烟味都想吐,但是她鼓励我要抽烟,在外面抽,而且要抽得有范儿。 喝酒抽烟这两件事,是我学得最快的事情,简直是无师自通,而且自带着一种独特高雅的气质,简直就是个天才。不只抽烟喝酒,在决定自己做生意后,我们晚上还去酒吧、夜总会喝酒,梁凤书说:“必须得有老江湖的样子,这些钱必须得花。”她也没进过酒吧、夜总会,这方面就不如我了,我的观察力、洞察力、理解力特别的强,犹如龙归大海,我甚至开玩笑说:“凤书,我上辈子肯定是一个十足的坏人,声色犬马的事情好像不学就会,书上说管仲是花柳场所的开创者,你说,我也这么聪明,会不会我就是管仲投胎啊?” 人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我的话刚说完,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梁凤书掐着我腿上的肉,立刻疼得我脸冒汗,她却不松手,满腔哀怨的说道:“麦子,你给我记住,我们这是为了演给别人看,我不管你上辈子啊,前世啊,什么好坏,这辈子,你对我必须好,你要敢碰别的女人,你的肉我一块块的揪下来,骨头都给你敲碎,别说碰,想都不能想,知道吗?” 在我的苦苦哀求下,她终于松手了,我低头一看,她这次真是下足力气了,血沿着腿滴到地上,我真是生气了,没这么狠的,肉都掐开了。刚要发作,看见她泪流满面,她拿着纸巾,蹲在我腿旁边,一边流着泪,一边给我擦拭鲜血,然后按住伤口,抬起头,满脸泪水的看着我:“麦子,我知道你疼,我的心也疼,可是,我要你以后永远记住,记不住就摸摸这个疤,你只能对我好。” 我的心即刻溶化了,还没回答,她又说道:“我给你说过,我爸就是个混蛋,我妈真是活得憋屈。你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你不能像我爸一样混蛋,要是你喜欢别的女人,就没有我了,知道吗?我不要求你什么,你一无所有我照样爱你,就算是沦落街头,我也跟着你,别人金山银山我不要,我就要你麦子真心对我好。” 我已经感觉不到腿痛了,心痛代替了腿痛,我把她拉起来,紧紧相拥:“凤书,放心吧,今生今世都听你的,你叫我往东,绝不往西,别哭了,我知道我们的爱不容易,你牺牲了太多,我知道的,我麦子什么都听你的。” 她收住眼泪,哽咽着说:“知道就行,有些话不用经常说,就这一次,你记住,我记住,以后再不说。”她又去看伤口,很是心痛的说:“痛不痛?” 故意无所谓的样子:“不痛,一点都不痛,真的。” “你骗人,肯定痛,今晚你好好躺着,不累着你。”她一脸羞涩…… “你的力气真大啊,都能这样硬生生给你掐掉一块肉。” 她扬起头:“你乱讲,哪里掐掉一块肉了,你是不是想报仇?好吧,我也给你掐一下,你动手吧。”她闭着眼,昂首挺胸,像一个傲立疆场的巾帼英雄。 我一把拉她入怀…… 在我们看中一个要转让的挡位时,耀仔也看中了那个挡位。我们与转让人和市场管理处都已经差不多快谈好了,唯一让梁凤书下不定决心的是价格,她认为价格有些偏高,我们已经在市场里转悠两个月了,对市场里的情况了如指掌,甚至都能分辨出哪些人和那些人是一帮的。 与人谈判的事情都是梁凤书出面,她让我少说话,把我塑造成一个“有些背景”的人,用她的话说:“他家里不赞成我们在一起,我们想做点自己的事情”。那时的罗湖电子市场已经非常正规、成熟了,只是各自生意路子不一样,我和梁凤书靠着读了很多相关的书、杂志,装得很懂行,凭着年轻气盛的勇气试探着往前走。 那天从下午从市场出来,耀仔带着几个身上龙飞凤舞的人围上来,没有人知道我慌张的眼色,因为我带着墨镜,梁凤书不卑不亢的冷漠问道:“干什么?好狗不挡路。”她那天然的傲气,使得我以为要打起来。 我顿时如战神护身,其实不是,是一种“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勇气,而且我就是做好了自己挨打,只要梁凤书能逃走的最坏打算,拉着梁凤书的手,把她往我身后一拽,装着镇定,灵光闪现的说道:“都想进去吗?”我是暗示他们这种人容易坐牢,必定是看过几百本书的人,那么多苦难都未能压垮我,以我察言观色的本事,他们肯定得动手了,这是街上见到的常事,可是我不怕,四周那么多人,我知道他们最多打我一顿。 很奇怪,每次有斗殴事情要发生时,总看不到那些穿制服的人,而走在街上的不经意间,总能看见他们查证件。 矮瘦黑的耀仔露出一口颜色斑驳的牙齿,脸上一点也不严肃,跟我在出租屋里看的电影里的黑社会不一样,他眼睛不停的在已经被我拽到身后的梁凤书身上扫描着,一副有事好商量的语气:“别误会,别误会,你们转了这些天,什么也不买,就为找档位?” 看来他早就注意到我们了,我们看来确实光彩照人,反正那一瞬间我是这么想的,我什么也没说,只点了点头。 事后我才知道,耀仔已经注意梁凤书好久了,因为她太美丽耀眼。 耀仔指着不远处一家茶餐厅:“走,坐着说。” 谁怕谁啊?我拉着梁凤书大摇大摆的走向茶餐厅,我们在这餐厅听过很多次饭,虽然是点最便宜的套餐。耀仔跟在我们旁边,对那几个身上龙飞凤舞的人说:“你们别去了。”又调皮的学着我刚才的语气:“都想进去吗?”然后自己笑起来。 耀仔抢先拿出港币,点了三听冰可乐,装着真诚的问道:“行吗?” 可乐谁买不起呢?我们不在乎,就像看他到底想干嘛,他问:“你们要那档位做什么?” 我刚想如是回答,梁凤书捏捏我的手,抢先说道:“你也要那档位?你用来做什么?” “当然是卖东西了。”他狡诈的看了看我们,分析着说:“看你们样子,也不是怕事的人,但你们对这生意肯定没我在行,我在这里多少年了,你们是这俩个月才出现的,对吧?” 梁凤书依然表情冷淡:“新人不能进?” “当然能了,两位,要是我们都去争这档位,价格肯定高,我们都吃亏,不是吗?” 梁凤书说:“那你别争啊。” 耀仔被梁凤书的话哽了一下,男人对漂亮有气质的女人有一种天然的耐心,愿意把自己装得有些修养,耀仔极力压制着情绪,说:“我呢,档位不嫌多,我们这样,交个朋友,算我一股。” 梁凤书才情绪柔和些了,漫不经心的说:“怎么算?我们是做影印和翻译,顺便卖些货。” 耀仔一下变得更和气了:“文化人?文化人好啊,这生意我还真做不来,一定得交个朋友,这样,作为交朋友的诚意,你们开个价啦,我要觉得行,钱我出一半,你们两个人算两股,我算一股,一共三股,生意你们做就是啦,市场和外围、包括货的事我搞定啦,挣的钱三股平分,你们不吃亏啦,靓女、兄弟,可以吗?” 我都觉得梁凤书有点狮子大开口,十万,我以前听过十万,那是在书上,说十万天兵天将,十万块钱,还只是耀仔需要出的那一半,依照道理,我们也得出十万,一共需要二十万,天啊,我们把自己卖了也不值这个零头啊,但是梁凤书就是有这底气。 奇怪的是,耀仔竟然同意了,满不在乎的说:“你们可知道?中英街到这里,都是我的地盘,你们不是占大便宜了吗?” 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设备他出,以设备方式入股,外加付现金三万。 以我的‘聪明才智’,能看得出,耀仔这个‘老大’之所以对我们格外开恩,是他看上梁凤书了,我忧心忡忡的提醒梁凤书:“凤书,耀老大一定是看上你了,这件事完美的有些不合逻辑……” 梁凤书阻止了我继续说下去,抢着说道:“老大个屁,以后你不准叫他老大,必须要平等友好的开始,以后才能不落下风。”她又把我按倒在沙发上,假装恶狠狠的说:“你说,谁是你的老大?” “我的老婆梁凤书,只有你才是我老大,老大,你快把我办了吧,别手软,快蹂躏我吧。” 她含羞带笑:“不要脸。”说完,又弄起来,轻喘着说:“就弄,嗯嗯”…… 签合同,市场管理处交押金等等全是梁凤书去做,我只是像一个旁观者跟着,事情进展非常顺利,耀仔显得特别的高兴,对谁都说:“我们一起做的,我们一起做的,朋友,文化人,日语说得特别好。” 耀仔看梁凤书的眼色一直有些迷离,最开始还老是想借着熟识勾肩搭背,被梁凤书很是严厉的骂了一回,再不敢了,每天和我勾肩搭背。 我曾担心说:“凤书,耀仔看上去那么精明,难到他看不出来不需要这么多钱吗?” 梁凤书一点不在乎:“他当然知道了,我们不是还出两个人吗?而且货的渠道是他提供,这上面他还挣钱呢,他不亏,我们也不亏,谁也没占谁便宜。麦子,你读了那么多书,你应该能想明白,生意上,别关心别人占没占便宜,自己的利润有了就行,各自挣各自的钱。” 她像一个天然就懂生意门道的人,有事我们商量,最好她做决定,每当我有些想做决定时,我会不由自主的去摸腿上那个指头大的疤,那是我承诺的记号。我们也常争论,然后我摸着疤时,就不想争论下去了,只想抱着她,她每次见我去摸腿上的疤时,开心得像个天真的孩子。 那时的我一直没想通,主要是我还是一个没见过什么钱的人,总爱把帐往看得见的细算,不曾想过附加价值,好在我是个聪明人,总能从别人的话里推断出道理来。 梁凤书张罗着所有事情,穷人出生的我总想着节约一些钱,比如说少叫一个搬运工,能节约出我们两人一餐茶餐厅的饭钱,她都不让我做,夜里对我说:“你必须演得像一点,你要是什么都去做,钱节约不了几个不说,别人能看出我们的底气来,到时候要被欺负的,失去得更多。” 听她的果然没错,国庆节以后,我们在罗湖市场上的影印翻译店就开张了,我们做了自己的老板,我们开始给自己打工,我们不用分开了。#####附赠夕阳感悟一首: 《枉费彩云》 谁为苍穹织锦幄,谁抛胭脂风里落。 世扰俗乱仰头难,枉费霞蔚淹辽阔。 钱财胜过诸神佛,仓卒无尽成蹉跎。 朝云暮雨全无情,凌霄殿上问谁错? --- 2018于杭州 第040章朋友和利益 在档位还没开张前,我们和耀仔已经是真正的好朋友了。耀仔是个老江湖,好像什么人都认识,和神仙小鬼都能说得上话,很有面子的一个人,他是我们的守护神,帮助解决很多麻烦。 熟了以后,知道耀仔为什么愿意和我们做朋友,能交心的朋友,他没读过什么书,在香港什么也不是,被人看不起,属于那种最底层挣扎的人,从小就跟着别人往深圳倒货,日子久了,走出自己的路子,混成一方头目。他坦诚说过,他最开始注意我们是因为梁凤书漂亮,投钱合作也是因为梁凤书漂亮,他觉得就算不能把梁凤书从我身边抢走,也能占到几回便宜,后来发现梁凤书和大多深圳的女人不一样,他不得不放弃邪念,只能靠幻想。 耀仔说:“阿凤,论身材,你比北姑矮,论妖艳,你也完全没戏,前凸后翘也不是很到位,但你的身材比例属于最好的那类,你的态度也真是烂,可是看着就是高级,有你这样的朋友,光彩。” 梁凤书故意蔑视看看耀仔,说:“耀仔,你这个样子,那个正常女人都配不上,还是积点德吧。” 我觉得梁凤书不该这样以貌取人,耀仔对我们的帮助挺大的,以此联想,梁凤书能看上我,难倒是我长得帅,还是说她有一双深藏不露的眼睛,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就看出邋遢得脏兮兮的我,那地方长得异于常人?也不能啊,要只是那地方长得异于常人,她也不会看上我,我觉得他还是看上我的外表,只是她不承认。 耀仔也不生气:“随便践踏,只要你阿凤高兴,随便践踏。”他仰头看看我,露出颜色斑驳的牙齿,故作沉稳的说:“兄弟,你老婆真他妈靓,有这样的,介绍一个,倾家荡产也愿意。” 我是知道的,耀仔并没有家倾,也没什么产可荡,他是一个挣多少花多少的人,面上如螃蟹一般横着走,实则他是很悲凉的。他的外表:矮、黑、瘦,没有任何女人与他是真心的,他自己也知道,虽然他那几个固定女朋友见了他都很亲,一口一个“我的耀哥”,到底是为了钱,很公平的互补。 他没读过什么书,在香港连工作都找不到,小学二年级以上的就没法聊,只有聊女人时才能滔滔不绝。他只能用钱换取满足感,证明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让他自己有存在感,他身边的朋友要不就是一些身上龙飞凤舞的流氓,这些流氓也靠着他挣钱,要么就是些油光满面的大肚男,没一个看着像个人样。 与我们做朋友,耀仔觉得特别光荣,况且还能给他分钱。 梁凤书劝耀仔:“你可以好好的对一个女人,就在深圳成个家,养孩子,还是有女人愿意的。” 耀仔一脸不屑一顾,豪气干云的说道:“阿凤,哥不傻,你的道理哥都明白,哥看不上,能活多久谁知道?我给女人钱,女人给我快乐,这就是生意,公平合理,双方自愿,我要不是这种人,也挣不了这些钱,也没得享受。” 他把道理想得很是明白,他以为是想透彻了的。 耀仔因为走私坐过几次牢,他都是当英雄事迹说给我们听的,觉得特别自豪。酒喝得微醺,也会落寞的说:“兄弟,我羡慕你啊,你老婆是个极品,我要是能读你那么多书,能有你的模样,肯定也不走这条路,我他妈的在香港,想去当个卡车司机,c,都他妈的没人要。” 耀仔是一个求利的人,我和梁凤书都明白,虽然他常常请我们去吃吃喝喝,在夜总会里、在饭桌上对别人大声说:“来,我介绍一下,我最好的兄弟和他老婆,说日语的。”他介绍谁都加上最好两个字,就是一个江湖老油子。我甚至能从他的眼色里看出,他是利用我们挣钱,梁凤书又不给他便宜占,希望落空了,台却下不去,而且他的算计也不如我们,弄得他只能“忍气吞声”,但他会时不时的在货源上为难我们,以显示他的重要性,平衡他的心。 让耀仔与我们真正交心的是我,这一点,让梁凤书夸奖我好些天,近乎崇拜起我来了,也因我彻底征服耀仔,让我们的利润成倍增长。快到年底时,我们坐在茶餐厅算当月的利润,耀仔还显得有些不高兴,认为没挣到几个钱,和我们合作,投了那么多,每月分的钱就能喝次酒,走的时候,我叫住他:“耀仔,这几天你消停一点,有血光之灾,千万小心。” 耀仔习惯性的摇晃着,手一甩:“扑街,你尽他妈盼着我有血光之灾。” 我是认真的,想救他,主要是他能帮我们搞定那些惹事生非的人,在我们的生意中,他的价值不可或缺,我拦住他:“老大,绝不是咒你,就这几天,过了就好了。” 他继续摇晃着,甩着手,叼着烟,回头一口浓痰砸在干燥的地上,溅起一缕烟尘,傲慢地说:“扑街”,摇摇晃晃的走了。不远处,两个笑语欢颜的妩媚佳人正迎上他,把耀仔夹在中间,矮黑瘦的耀仔像一个发育不全的孩子,左右仰望着那妩媚的脸,显得幸福无比。 我看着耀仔和两个美人钻进车里,对梁凤书说:“耀仔挺幸福的。” 梁凤书虽是微笑着看我,眼色里全是讥讽,她把装着账本和钱的黑色皮包往我手里一塞:“别人都挺幸福的,就你不幸福,是吧?” “凤书,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是说啊,刚才看见耀仔被两个高挑曼妙的人夹带着,像是幸福的一家三口,是不是很像?”我刚说完,梁凤书的脸在夜色中阴沉下来,我马上反应过来,大事不好,不该说出心中的形容词。 紧接着,梁凤书阴沉的脸看着我:“高挑?曼妙?还有呢?” “还有什么?”我的语气尽可能的委婉柔和,假装一头雾水。 “还有什么词语形容,你一次说完,哦,你书看得多,一定有很多词语形容,慢慢说,我有耐心听,我倒要听听,我能不能配得上一两个。” “y荡、不学无术、伤风败俗、不知廉耻、贪得无厌,我呸,狗男女,我的老婆、宝贝儿、亲爱的、小乖乖,走,我们逛夜市去。” 梁凤书仰着头,笑出了一曲动听的夜歌,我们坚贞不渝,我们心意相通,我们风雨同舟,我们十指紧扣,漫步在熙熙攘攘的繁华里。 都市的夜色五彩缤纷,每栋大楼亮起的霓虹都在勾引着人心的欲望,如果没有钱,这些繁华跟你永远扯不上关系。我曾在这样繁花似锦的霓虹中流连忘返,繁华并没有给我一口水,一口饭,我曾那样满怀希望的仰望繁华,饥肠辘辘、惶恐不安,繁华对我视而不见。 当我觉得都市繁华如此美丽迷人时,我觉得繁华与我想要相亲相爱了,我不再饥肠辘辘,不用再寻找无人的街角度过漫漫长夜,我的手拿着我的美人儿,心神荡漾在繁华的霓虹下。 第二天晚上,我和梁凤书已经准备看书睡觉了,耀仔打电话来,让我们赶快去一趟医院。我们赶到医院,他脑袋上,手臂上都绑着纱布,一只手还被手铐铐在栏杆上,旁边守着两个治安队的人。那几天深圳严打,他的那些朋友都不见了,他的女人也一个没见到,当然,他说他只让我们知道他在医院,说得好像一个电话就能来好多人看他似的,我们习惯耀仔这种装腔作势的样子。 治安队的人说,他在夜总会跟别人打架,双方都有受伤,和耀仔一起的人全抓进去了,对方的人也全抓了,还很是机警的盘问我们:“你们什么人?跟他什么关系?” 耀仔在一旁大声的喊着:“兄弟,无论如何,先把我保出去,兄弟,千万把我今晚就要保出去啊,不然太丢人了,这种小事弄到里面去,以后在佛爷面前更抬不起头。” 我和梁凤书不知道他所说的佛爷是谁,耀仔那样在乎佛爷,一定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其实,抓耀仔的人跟耀仔都是认识的,只不过现在有个理由要敲耀仔一笔钱,他们知道,耀仔跑不了。耀仔只是要一个能马上拿得出几万块钱的人,有钱的朋友他也有,他觉得被那样的人看见他戴手铐丢面子,以后出去不好吹牛,影响他所以为的地位,其他让他不在乎的熟人中,又没人拿得出现钱来,他是个精明的聪明人,他知道,也就是我们有货款,我们俩个不赌不混,就是做生意挣钱的人,钱都是梁凤书保管着,不挪用,不乱花。 当天晚上把他保出来,请他吃宵夜压压惊,其实他不需要压惊的,他自己就是惊,他用近乎顶礼膜拜的表情望着我:“兄弟,太神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不用我说话,梁凤书趁机好好教育耀仔:“耀仔,钱无所谓,我们是朋友,只要你没死,我们尽力保你,你死了,我们给你收尸,我们是朋友。你现在知道麦子的本事了吧?就是你平时拿麦子不当一回事,不然你肯定会听他的劝告,也不会挨这几刀啊,好在只是划破皮,要是重伤住院呢?麦子是救你的命啊,你拿正眼看过麦子吗?” 耀仔几乎是要跪下来了,不是因为我们保了他,而是他觉得太神奇,梁凤书又非常直白的数落他,使他觉得无地自容,他不停的点头,态度前所未有的诚恳:“兄弟,阿凤,我错了,我错了,下不为例,下不为例,什么也不说了,以后你们就是我的亲人,我耀仔说到做到。兄弟,你是神人啊,你怎么知道的?” 梁凤书趁机说:“我家麦子精通古法,这古法不是简单的算命,不能给你说,他提醒你都是透露天机的事,你自己没当一回事,你要封红包的。” “封,一定封,而且是大红包,明天兑现,来兄弟、弟妹,敬你们两口子,以后绝对是我的亲人,我都不能再叫阿凤了,弟妹,叫弟妹,麦子,以后我的所有小弟都叫你麦哥,我明天就告诉他们。” 自那以后,他所有认为重要的事情,都来问我,我不参与他的事情,让给他断个吉凶,断错了的时候也有,我能给他解释出他自己的责任,很多时候也都是判断正确的,他自己没文化,事情可以通过逻辑分析大致看到结果,加上我用卜卦的结果,挂相是什么就说什么,准不准的怪不得我。 我不想让自己像个神棍一样,我看那么多书,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干净儒雅的人,衣食无忧的人,但那以后,耀仔常常带着各种老板来算命卜卦,我竟然开始从事李瞎子的事业了,有时候一天挣的钱比生意上一个月挣的还要多。就在保耀仔出来的第二天,他的红包是九张一千的港币:“不是不能凑个整,九,长久,代表我们的兄弟情谊。” 我们店里的生意也好了,市场里密密麻麻全是档位,周边电子市场好几个,生意没那么好做的,耀仔他自己参股了十几个档位,他以前带的货很少一部分放我们档位,自那以后,他对我们档位极其照顾,他认识的老客户也都介绍过来。 人的欲望需求特别容易膨胀,我发现算命原来可以这么容易挣钱,想起长江大桥下借着算命敲诈钱的人,我才知道我选择不顾一切的出来多么正确,我的那些同行们简直是鼠目寸光。我也想过,这种事情,也得看自己给自己创造了什么样的条件,李瞎子要是来到电子市场,也没人找他算命,深圳街头算命的也很多,一次也就最多一百块,而耀仔介绍的那些香港人,他们就愿意花极高的价格找我,他们不愿意去街上算,我的欲望被他们搅醒了。 任何一件事情,花的钱越多,心里就越重视,重视了我的劝告,往往也能有收获,所以找我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传一个,一个带一个,我还不用去摆摊,而且我的态度还很冷淡而傲气,都是梁凤书教的。 我们的钱越来越多,梁凤书开心的总结道:“我的眼光真准,真没看错人,麦子,你说是不是?” 我当然的笑着点头了,虽说算命的本领是我自己学的,但有这本事的人多了,他们只能在贫瘠的山沟里挣扎,是梁凤书把我带入繁华,使繁华愿意认识我。#####旧日陋作: 《烟雨潇潇在江南》作词:杨千意 烟雨潇 柳边桥 越女为谁种了一树绿芭蕉 飞花夜 江南月 越角人家藏着一个深闺鹊 兰烬离 闲梦语 似水的子夜歌声是为谁唱起 船声低 寻夜雨 依偎着一个江南故事入梦里 要是问起情系江南去那里 早已经沉醉在江南情难离 绿水垂荫画船十里行烟雨 一叶轻舟飞去误入烟汀里 寻得一处绿波石桥弄堂深 又是对着花窗听了一夜雨 夜茫茫一腔醉意切莫问起 还要在江南倩影里向前去 第041章天堂和地狱 一九九七年,深圳主流报纸统计,男女比例是一比八,很多几千人的工厂,只有几十个管理人员是男人,其它全是女工。 都市快速往前奔跑的时候,人心也特别燥,加上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男人总是爱惹事,做事也不如女人细心,大多普通岗位只招聘女的,男的连应聘资格都没有。 男人要想在这里留下来,大多只能去做下力气的工作,在那些繁忙的工地上是进城务工的男人们的主战场,顶着烈日挥汗如雨,使得那些大楼一天比一天高,他们那样善良勤劳,任劳任怨,还是经常从报纸上看到,他们领不到应得的工钱。每当我看着这样的新闻,我想:“那个让我发传单的该死的老板看来很多啊!连血汗钱都克扣的人,应该是一直活在地狱里。” 搬运工、人力三轮车夫、厨师等等,男人能找到一个工作的人,几乎是千难万难。只要有招聘广告,前面一定人山人海,甚至是假的招聘广告,也能围得水泄不通,人才市场的门票更是比任何门票都抢手,所有能挣到钱的门道都是人满为患,彼此践踏,彼此绞杀。 而女工虽然容易找到工作,日子却并不好过,每个青春少女都渴望爱情,在那些工厂里,异性少得可怜,她们又该如何寻找自己的爱情呢?她们用灵巧的双手,组装出一件件产品,那些产品运往世界各地,每一件产品里,都有她们的热血青春,还有她们日渐枯萎的容颜。 她们也肯定渴望爱情,那是上天赋予的权利和天性,但她们被无情的生活逼迫得孤守最美好的华年。 每天守在机器旁,她们自己也像机器,她们也渴望飞翔,可是她们被生活罩在了一张网里,就是这张网里,也是接踵摩肩,只因疯狂生育的年代里,人如蝼蚁。 夜晚和清晨,那些纵横交错的工业区里,全是一张张带着期望的少女脸庞,她们羞涩、无奈、彷徨、极尽绝望。她们甚至共享一个男人,只为自己不忘了自己是女人,她们可能长相平庸,在金钱世界里,只能默默叹息,廉价得像一滩泥。 还有很多在深圳出卖自己的女人没有统计,只有到了晚上才能见到,成群结队、花枝招展、曼妙妖娆,个顶个的年轻漂亮,如果这些女人也统计上,这座城市的男女比例起码是一比十。耀仔那样的人,固定交往的都有好几个,我是最明白那些女人的悲怆的,她们没有家底,泥腿子出生,老乡带老乡的方式来到纸醉金迷的地方,她们除了年轻漂亮,什么也不会,那是她们唯一的本钱,她们用唯一的本钱,背井离乡地在异乡尽可能的多挣钱,拿着那些钱让自己过上好日子,让山村里的家人过上好日子,每到过年时,风风光光的回家乡。 《北京人在纽约》中说道:“如果你爱他,把他带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把他带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那时的深圳也是一个这样的地方,天堂和地狱同在,泪水和欢颜在顷刻之间,诱惑使得每个人都像饥饿的野兽一般,爱情、亲情、友情,所有的情顶不住一个钱字,没有钱,都市会把你打回老家去。 深圳人也都是外乡人,从前是个小渔村,所有在深圳的人,最多也就比我早到不足二十年。扎根了,能留下来了,深圳是故乡;失败了,没钱了,坚持不下去了,深圳是别人的故乡。 繁华是底层人用血汗累积的,但繁华可能会抛弃那些挥洒过血汗的人,都市是钢筋混泥土,都市是各自的挣扎,都市是提供挣扎的战场。我非常熟悉一种感觉,一无所有的人走在繁华里,就像宫廷里的小太监,眼睛能看着的一切都很美好,雕栏玉砌、锦衣玉食、佳丽如云,但只能看不能动。 太监肯定都是变态的,他们一定会想:“皇上啊,佳丽如云,你一个人也享受不了那么多,你为什么要占着茅坑不拉屎呢?为什么你不用,也不让我用,天理何在?”穷人在都市繁华中就是这种感觉,但稍有轻举妄动,就可能要准备过下辈子。 皇上没闲心听太监的心声,繁华都市也不会听任何人的悲鸣,甚至你的口水,你的汗水,对繁华都市都是污染,站在街上影响都市风景,蹲在地上影响都市形象,一无所有了,你想离开,还得需要一张车票钱,要不就得像野狗一样流窜着离开,你走远了,你依依不舍,你想回头再看一眼繁华,繁华从不记得你。 这是一片充满传奇的土地,每个人都怀着美好的幻想往里挤,就算不能拥有,也想伸进头看看。高耸入云的地王大厦,那曾是中国的第一高楼,当我和梁凤书站在地王大厦楼下时,我和所有人一样,觉得它是个奇迹,会不用自主的仰望着,感叹一声:“好高啊!”,我甚至计算过,我们全村人赶着鸡鸭牛羊、拖家带口,也填不满这栋大楼,谁修筑了它?谁享受着它? 钢筋混凝土浇筑的都市,不带一丝怜悯的情绪,每个人都是为了钱,都是想留下来,没有对错,我心痛那些芳华佳人,虽然她们带着假面,依然可以看见她们的不甘和泪水。 “跟一个像耀仔那样的人逢场作戏,应该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了,不值得同情和可怜吗?”我是真心的,恨不能我把她们全部拯救了,但我这伟大的理想不能说给梁凤书听,我腿上的疤还在,我不是一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 梁凤书对我的怜悯之心很是不屑,她的话几乎是一针见血,洞穿了我的心:“你可怜她们,是因为她们长得漂亮,那么多在街上乞讨的人,你怎么没可怜他们?你怎么没想拯救拯救他们?你根本就没有同情心。” 我有说拯救吗?回忆一下,没有说,好险,是她妄自猜测的,是啊,我怎么老是同情那些沦落了的姑娘,好像真没同情过满大街乞讨的人,甚至经常很反感乞讨的人,我变态了吗?我真没同情心吗?起码不能承认:“凤书,不是这样的,我同情姑娘,是因为她们付出了自己的美丽,自己的青春年华,你想想啊,明明不喜欢,偏要装着很喜欢,尽管是为了钱,可是心中肯定委屈啊。乞讨的人不一样,他们没有为给钱的人付出过。” 梁凤书放下手中的书,势要与我展开一场大辩论,她沉着冷静,眼中灵光乍现,咬着手指,她已经思绪万千:“根本不是这样,乞讨的人付出了人格,付出了尊严,他们让不乞讨的人看到了自己的优越感,他们餐风露宿,居无定所,还要被人驱赶,一天也要不到几个钱。那些女人就算付出了,她们挣得可不少,她们可以选择进工厂,当服务员,业务员,她们却选择了最轻松、最快捷的挣钱方式,委屈算什么?谁没有委屈?” 我要试着为那些风尘中的女子辩解几句,那个人群太庞大了,庞大得不容忽视:“凤书,人生最宝贵的是青春年华,那是女人最宝贵而短暂的时光,一过就再没有了,跟换的那些钱比起来,钱不是很少吗?乞讨什么年纪都可以,风月中捞钱却不行,只能那么短暂的时光,尽可能的多挣钱,她们承受的不只是委屈,生活逼迫她们义无反顾的埋葬了青春,埋葬了人生最宝贵的华年。” 梁凤书微笑着站起,坐在我的腿上,以从前的经验,我马上要输了,但是这次我没有什么破绽啊,难到她是故意虚张声势?可我依然习惯性的显出慌张来,等待着她的奇谈怪论让我投降。 她轻言细语的说道:“是啊,女人的青春太过短暂,乞讨是不分年纪的,女人的青春是最宝贵的,换再多的钱,也不能弥补失去的青春。”很奇怪的感觉,这次她缴械投降了吗?莫非是我要赢一次?正准备欢庆难得一次的胜利,她挽着我的脖子,又说道:“麦子,我的青春值多少钱?我当初倒贴着跟了你,你那时可真的是一无所有啊!我不是更可怜吗?她们还得到了钱,我呢?大概想想,我陪了你起码五百次以上了,我的价格还该比她们高一些,这可是能买好几套房子的钱哦,可是我没有得到,你说可不可怜?” 再一次输得一败涂地,必须悔过,然后很是在乎的说:“我的凤书是无价的,值得我用一辈子的忠贞偿还,以后的生生世世偿还。” “看你心虚的样子哦,少学那些男人的“大爱无疆”,爱情必须有边界,你爱情的全部领土,就是我。哎,可怜归可怜,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每个背井离乡的人,谁不是背负着可怜。” 她和我相依相偎,看看外面的满城灯火,她又叹息着:“要是我们的生意没成,我们也在没日没夜的加班加点的工作,我们的爱情也会很可怜,麦子,趁着现在上天眷顾我们,多挣一点钱,我们要在深圳买下我们自己的房子,一个真正的家,你想过吗?” “都听凤书的,要有一个我们自己的家,凤书,等有钱了,你就可以在家放心写稿子,写书,写都市里的这些彷徨、失落、孤独、绞杀、无奈,把耀仔,那些身上龙飞凤舞的人都写进去。” 正值腊月,眼看又是一年岁末,在出租房里,结束一天的工作,夜色正浓,梁凤书越来越多的时间坐在窗前发呆,她双手托着精致的脸庞,或者趴在一本翻开的书上,她的眼睛里有泪光,我知道,她想家了。 我们不说故乡,我陪着她坐着,我们会彼此手拉手,彼此明白思乡如烈酒。我说:“凤书,出来半年了,要回去看看吗?” “不了,我回去了你怎么办呢?不回去了,以后再说吧,我再给爷爷奶奶、妈妈写封信就好了。” “那再买些东西寄回去,多买一点,我们有钱。” 梁凤书写回家的信,从不留地址,信封上只有收件人地址姓名,寄件人那里写着:不孝女。每次我们两个一起去寄信时,都显得特别的沉重,她像把心装在了信封里,魂不守舍好久才能缓过来。 我从不写信,我不知道要寄给谁,我想让肖玲玲永远忘记我,让故乡忘记我。只有梁凤书明白我心中的悲怆,她知道我离家后所经历的那些艰难,她陪着我,让我说小时候的那些平淡无奇,我知道,她是想让我在讲述中释放情绪,她不只爱着我的当下,她也爱着我的过去。 她也故意问过:“麦子,如果在这里遇到肖玲玲,怎么打算?” 梁凤书不是担心我会弃她而去,她听过我的所有事情,知道我心中对肖玲玲有愧疚,凭着她的直觉,她说肖玲玲可能在深圳找我,或许早晚会碰见,这是一个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我告诉梁凤书:“如果当初没有遇见你,而是在异乡遇到了肖玲玲,如果她还在找我,我肯定要和她相濡以沫,那是我欠她的。有你以后,她只能是我们的妹妹,亲妹妹,我可以把钱还给她,她的情我还不了,没有办法,必需接受这命运。其实,你也为我抛弃了故乡,抛弃了亲人,抛弃了你本可以舒适的生活,我们都是带着愧疚到的异乡。” “我的故乡可以回去,我的亲人可能会接纳我们,我们的生活也不再艰难,可是肖玲玲呢?哎,麦子,你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不是万不得已,你做不出绝情的事情来,让我和你一起承担对她的亏欠吧,我们永远认这个妹妹。” 我和梁凤书只聊过一次,万一遇见了肖玲玲,怎么面对肖玲玲的问题,我们像心灵靠在一起的两个人,彼此没有半点间隙,更不会有半点猜疑。我们年轻,我们也心生杂念,有分歧,或者有担心的问题,说清楚,而且只说一次,就像她说的:“你记住,我记住,以后再不说。” 我们都是可怜人,我们想把异乡当成故乡,而异乡一脸嫌弃的考验着我们。 夜色阑珊,我们已经住在更宽敞明亮的房子里了,我们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最中心,五彩缤纷的霓虹映照在玻璃窗上,像一张张美人的脸,我觉得这些美人的脸很可怜,可是我再不能说。 而那时的我不会知道,在我可怜的那些美人脸中,其中一个就是我青梅竹马的肖玲玲,她在到达这座改革开放的最前沿的都市时,历尽了惨无人道的屈辱。 第042章城空了 转眼间,又是人们蚂蚁搬家似的场景了,成群结队涌向火车站的时候了,年关就要到来,新闻上,火车站人如潮水。 我和梁凤书从不靠近火车站,我给她说过,我怕闻到那浓烈的人肉味。在我两年前离乡的火车上,真是闻怕了,那无数鲜活的人肉堆在一起的场面,我一辈子也不想再靠近,我给梁凤书开玩笑说:“就是王母娘娘等着我,我也不去坐那火车,你要是体会过,你也如我一样。” 梁凤书没有那种经历,但她是一个思维细腻的人,她在工厂巡查宿舍时,她以手捂鼻,她问我:“为什么宿舍是那个味道?” “因为他们十天半月也不洗澡,衣服鞋袜更是穿到自己都闻不下去了才会换。” 每个人都想生活在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下,长年累月的疲惫不堪,他们已经没有心思追求干净舒适,他们只想活着,能活着,已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了。梁凤书是无法理解的,她说:“宿舍的水不要钱,每天洗澡、洗衣服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就算他们工资低,一块肥皂总是可以买得起的吧?不至于会影响到他们存钱吧?” 我必须为穷苦人辩解几句,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确实,洗澡可以在十分钟内完成,洗衣服最多半小时。干农会的、下苦力的、工地上的工人、车间工人等等,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从早晨工作到午夜,除了睡觉,已经没有多少空余时间,仅有的一点空余时间,他们还想抽几支烟,喝几口酒,聊上几句闲话,不然真成机器了。 而且他们明白,没有人在乎他们是否洗澡,是否换衣服,爱洗澡、换衣服的建筑工,并不会比其他人工资更高,老板、工头在乎的是他们能下多大力气,能做出多少事情。就像当初我发传单一样,老板在乎我发多少传单,我爱不爱干净,他是没有半点闲心关注的,最后还像他家破人亡了一样,不给老子钱。 试想一下,如果每天洗澡的工人比不洗澡的工人工资高,没有人会不洗澡。越是底层的人,越是有很多生活琐事,一场疾病可能让全家陷入困境,疲惫着挣扎着活着已经不容易,还要干净的活着,将更难。 我不丝毫添油加醋的告诉我的梁凤书:“我还没有离开山村的时候,我们村里一个男人肚子疼,非常疼,疼得受不了啦,不得不去医院检查,农村人小病靠挨过去,万不得已不进医院。那个男人是丈夫,也是父亲,是一家的顶梁柱,他不想死,他的家人肯定也不想他死。医院一检查,是结石,他肚子里有很多结石,可能比高僧圆寂后的舍利子还要多,不取出来,他就活不了。” 梁凤书几乎不加思考的说:“那就取出来吧,你真是搞笑,你知道高僧圆寂后有多少舍利子?” 女人总是这么容易偏离聊天的主题,我根本不是在说舍利子的事,我是在说肚子里的结石,它们凝结在胆囊、胃、肠道等等地方,像对故乡的依恋一样不愿离开。农村人长期喝井水,是极容易出现结石危害身体的时候,当然,我这也偏离了要说的主题,结石是怎么形成的,我没有研究。 我必须给她把故事说完:“他当然想要把结石取出来,他全家都希望结石离开他们贫穷的家,医院也希望帮他把结石取出来,在把结石取出来的问题上,没有人有异议,可是只有医院有这个能力。医院是有坚持、有信仰的,不给钱绝对不给动刀,钱也不多,几千块。对于那一家人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他们没有钱,他的所有亲戚朋友都说没有钱,他倾家荡产也凑不齐这笔钱。” “他回到家里,希望结石能够可怜他而自己离开,但是结石没有离开,他日夜嚎叫着,凄厉痛苦的嚎叫声回荡在村里,好像一个人正经历着被野狼慢慢撕咬。村里人听到这凄厉痛苦的声音时,除了叹息,还是叹息,那几天里,不远处的小庙的香火特别兴隆,都祈求自己别摊上这种事,李瞎子让我也去小庙磕头。” “嚎叫几天后,结石肯定是没有被嚎叫声吓走,他死了,热热闹闹的吃两顿后,他被埋在他家的庄稼地里。凤书,那时我不知道这当中的悲惨,我只想着村里最好轮流死人,那样才能有好吃的。” 梁凤书手托着精致的脸,语气严厉的说道:“你没良心,你们全村人都没良心,你是个坏人,你们全村人都是坏人。” 我觉得很无语,故事说得不成功,怎么能扯到我的良心问题上来呢?我也不是坏人啊,那时我也是穷人,我也没有钱,我还是个孩子呢?我只好总结话题:“凤书,洗澡洗衣服还算个事情吗?” “你严重脱离群众,你爱干净了,你连火车站都不进了。” “你当初巡查宿舍,为什么握着鼻子呢?” 梁凤书站起来,望着窗外,喧嚣似乎消失了,静默得像一片坟地,她挽起我的胳膊:“走了,我要吃好吃的,我们去逛世界之窗。” “不知艰苦朴素的婆娘,门票多贵啊?”我这样想着,我什么也没说,我也想去看世界的繁华。 过年啦!我们给自己放假了,市场上开门的档位寥寥无几,年关了,深圳空了,放眼望去,高楼大厦比人多。从前车水马龙、人流如潮的街道,突然像战火纷飞的前夜,全都逃离了,空荡荡的城市悲凉得像被抛弃的不详之城,如此繁华的都市,在最重要的年关,竟然都舍弃了它,留下一年里极难得出现的冷风在城市里晃荡,风也是零落的,还有我们,我们也是零落的可怜人。 我所可怜的那些姑娘们,也都风风光光的返乡了,如此繁华的都市,没了“窈窕淑女”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繁华变得死气沉沉,近乎苍凉。 我们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梁凤书把我的手拽得特别的紧,不是因为冷,也不是因为害怕,她不愿说起,我也不愿说起。我们开心的买年货,有钱了,不贫穷了,我们依然节约,我们从艰难中走过来,担心回到艰难中去。 到年关,每家每户门前、窗台上都摆着金桔、鲜花,紧闭的大门前也摆着,无人的窗台上也摆着,挂满金黄的金桔树是年关的坚守者,我和梁凤书也搬了几盆回去。摘几个,连着皮嚼着吃,真甜啊! 梁凤书笑得前仰后合的,她总是在我面前不注意端庄仪表,骑在我的腿上,拿手在我嘴里掏:“你给我吐出来,这是吃的吗?年还没过完,估计被你糟蹋光。” 我们在世界之窗看着那些浓缩的世界著名景观,每过一处,她一定指着说:“我们将来去这里。”我们买了很多胶卷,尽情拍照,我们依然像一个来到都市的游客,我们要记录下在都市里的欢乐。 从世界之窗出来,已经是夜色阑珊之时,梁凤书裹紧身上的风衣,依偎在我的身旁,逛一天了,许是疲惫了,我问她:“明天就是除夕,真不回去吗?你的家并不远,凤书,我知道你想家,想得不得了。”我抱着她,我们就坐着世界之窗大门外的台阶上,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我很难受,我连累了她,在年关里,沉静半年的愧疚和不安浮出来,带着肮脏的泡沫。 我是一个不爱故乡的人,我依旧会开始越来越多的想起故乡,想起故乡那些我以为我不在乎的人,原来熟悉得那么难以忘记,我如此,何况是梁凤书呢?她不愿提起回家的事情,可是我想让她回去看看,我爱她,不该让她也像我一样,成为一个无尽漂泊的人。 深圳的冬天依然寒冷,这是非常难得的寒冷,仿佛是所有回乡的人带走了这个城市的温度,城空了,天寒了。我喜欢寒冷,寒冷使我能体会到全身肌肤的冰凉,那是我小时候的味道,我愿意时常想起苦难,只有时常想起苦难,我才会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特别是我的爱人。 如果爱情是心灵在一起相拥,能看到对方最细微的颤抖,我和梁凤书就是如此,她仿佛是真走累了,全是无力的靠在我怀里,细声说道:“我们说好不说回家的事的,你何必在这个时候非得说呢,我知道你的心,你觉得对我有愧疚,你想让我回家去看看,是吧?” 我抱着她,不用我回答,她明白我的脆弱,如果我不穷,不是故乡让我看不到希望,我不会离开故乡,至少不会那样绝情的离开故乡,以至于我没有勇气再回去,每到年关,似乎都要把从前回忆一遍,给记忆铭刻下再一次的纪念。 我沉默不语,她哭了,只是流泪,没有哭泣声,她的泪水落在我的手上,再到腿上,一直沁入台阶的缝里。她把脸转向外面街道,把我的手贴着她的脸,流着泪说到:“回去看了,然后呢?他们会问起你是谁,你做什么的,我为什么会跟你跑了,会说,如果你爱我,你怎么舍得让我众叛亲离。他们不知道你对我的好,他们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不知道是你让我看到人生的希望和意义,他们以为钱就是一切,没有像你一样看那么多书,无法理解我的选择,他们会看不起你。如果回去了,可能我们的爱无法再继续,我会伤心,你也会伤心。” 我也哭了,很是愚蠢和无能,既不能让爱人不流泪,自己还流泪,我们像无家可归的孩子,在夜色里相依在大街旁,与空荡荡的城市一样悲怆。 她说:“你对我没有亏欠,心中不要有愧疚,如果有,那就不是爱,我希望你只是爱我,永远爱我。我是为爱离开的家,一切都是为我自己的爱,这是我最值得的,我没有丝毫后悔,这是我的命,我觉得最幸福的命,麦子,记住了,以后再不准有愧疚,愧疚多了,爱会变味。” “好,我听你的。” 我们给对方抹去泪水,她站起来,拿着我的手,指着远处的霓虹灯:“看,那里还营业,我们去唱歌。”她把我的围巾塞进风衣里,扑在我的怀里,我抱起她旋转起来,她笑起来:“麦子,好不公平” “不公平?我勒着你啦?” “不是,你长高了,这一年,你长高了好多,可是我长不高了,不是不公平吗?” “那里也有增加吗?” 她愣着眼看着我:“不要脸。” 手拉着手,穿过那些空荡荡的街,在夜色里向前走,穿过一片树丛时,她说:“麦子,如果这是一片走不出的无边丛林,丛林里全是陌生人,我们能像现在这样一直幸福下去,直到过完这一生吗?” 我笑了:“当然,不幸福下去还能怎么样呢?”我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停下来,为什么要突然这样假设。 她说:“这个世界就是丛林,丛林里全是陌生人,你有我,我有你,这还不幸福吗?” 我顿时明白过来,从此我们天涯相随,不要带走亏欠,不要有愧疚,能彼此相爱,彼此永远,还能怎么样呢?我一把抱着她,手开始忙碌起来…… 她在夜色里左顾右盼,声音极小的说道:“你疯了吗?被人撞见怎么办?” “不会的,鬼都回家了,哪有人?忘了大树下?忘了溪水里?” 她手把着树,树拼命的摇晃起来,几只过冬的鸟被突如其来的晃动惊起,在夜色里冲向高空。 从树丛里出来,我玩笑着说:“凤书,我有一个梦想,我想啊,我将来要带着你走遍祖国山山水水,每到一处,都在野外做一次,让山川河流都看见我们的爱。” 她低眉含笑,摇摇头:“要命哦,以后怎么有脸再见大好河山。” 我说:“山和山也是相爱的,所以山连着山;江河湖海也是彼此相爱的,所以水连着水;花草树木也是相亲相爱的,所以根连着根;我们也要像它们一样,永不分离。” 她停下脚步,侧头看着我:“以后不准说这些,说习惯了,又去骗别人,谁挡得了你这张嘴?”说完,她又笑起来:“嗯,好吧,对我说可以,只能对我说。” 第043章万事开头难 我们开一个包间,放纵歌唱,我们好久没有两个人唱歌喝酒了。 以前晚上总是被耀仔叫过去一起玩,为了生意,为了在深圳活下去,不喜欢也得去,耀仔说:“弟妹,我知道,你把我兄弟看得紧,没有关系,你一起去,你就陪麦子兄弟,我照样给你小费,怎么样?哥不亏待你们吧?” 梁凤书是极其不愿意去的,她也不愿意让我去,可是必须得去,我们需要朋友,需要认识更多的人,需要有人给我们平事,她装着高兴:“耀仔,这面子我无论如何也得给,我当然要去,我男人只能我陪。” 耀仔十分高兴,又很认真的说:“只一点,在别人面前叫我耀哥,哎,你两个小东西,天天喊我耀仔,我不计较,但是,在外面,一定给哥一个面子,弟妹,没问题吧?” “行,怎么不行,你都说给我发小费了,当然叫耀哥啦。” 对于耀仔来说,出去玩,一晚上多花千儿八百的,没什么感觉,他真给梁凤书小费的,梁凤书也要,玩了出来,我们请大家吃宵夜,差不多也就那些钱,贴也贴不了多少,耀仔觉得我们很是“懂事”。 生意并不好做,加上我和梁凤书的脸皮都不够厚,刚开始的两个月,差点让我们坚持不下去。 从早守到晚,问的人络绎不绝,成交的寥寥无几。我们以为影印和翻译能挣到钱,在我们调查市场时,我们只知道少有同类型的店,没想过为什么没有几家这样的店,因为需求量少。 影印和日语翻译是梁凤书的长项,工厂的文件大多都是她负责,我对相关设备的使用也都非常熟练,我们以为一次性投入设备以后,剩下的就是等着收钱,情况很是让人失望,不只需求量少,价格也便宜。 好在梁凤书长得漂亮,很多老外看我们挂着翻译的牌子,再看看梁凤书的模样,让梁凤书去陪他们逛市场,使得我心里极其不舒服,梁凤书知道我的担心,只在我们所在的市场逛,对于老外提出要去其它市场逛,愿意给更多的钱,她一概拒绝。 生活是条未知而曲折的路,需要横下一条心往前走,抱定“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走着走着,或许就柳暗花明了,当然,也有很多人折戟沉沙。对于我来说,我已经到达出门前想到达的地方,并且证件全都办好,这已经是很幸运了,加上我本来就一无所有,失败了,大不了去找工作,甚至干苦力也无所谓。 梁凤书见我每天为了生意忧心忡忡,她安慰我:“没关系,这钱要是没了就没了,别有负担,大不了我们一起去工地上扛钢管。”说是这样说,我知道,那太残忍,梁凤书倾注了所有希望,她不愿我们分开,她不说,我不说,但她知道,我知道,在如此残酷无情的都市里,如果我们被迫各自去工作,爱情基本上就会结束。 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如果工作的地方不在出租屋附近,很难再每天回到出租屋里。那时没有地铁,早晚上班高峰期,公交车堵在路上比走路快不了多少,公交车上没有空调,人挨着人,陌生人的汗水交织在一起,人肉味熏得人难受不说,小偷还猖狂无比。 如果我们一个月见不了几次面,工作又苦又累,收入又入不敷出,无论我们多么爱着对方,这份爱也会很疲惫,疲惫到最后我们不得不放弃,爱情就可能“夭折”,为了爱情,我们必须成功,所以梁凤书说:“麦子,放心吧,老外占不了我的便宜,就带他们在我们这个市场逛,绝不走出去,你都看得见的,眼下生意不好做,每天有些收入也好。” 从最开始,梁凤书就与我商量好,决不叫耀仔叫哥,要不叫他老板,要不叫他耀仔,梁凤书说:“他一个流氓,我们叫他哥,即作践我们自己,也让他觉得我们是他小弟,不利于长久发展,说不定他还逼你去打架生事,我们依仗他,但我们不怕他,他的钱投进来了,生意我们就是合作者,他的其它事情我们一概不管,亏了他得认,挣了分他钱。” “嗯嗯,这个道理我明白,三国演义中说“得陇望蜀”,凤书就是花木兰,就是穆桂英。” 耀仔在知道梁凤书绝对不会给他睡以后,时常不理会我们,我们的影印、翻译收入低,希望出些货挣钱,但我们没有其它进货渠道,并且耀仔在投资时就说好的,我们不能私下从其它地方进货。 更过分的是,耀仔晚上让梁凤书去陪酒,梁凤书破口大骂,非常坚决的表示:“耀仔,你记住,顶天生意不做了,你看看我们像吃不起饭的人吗?我们想做点自己的事,做不成,我们回家去挨骂,就算我和麦子分手,照样没你的份,连朋友都没得做,你的钱,照样血本无归。” 在深圳的人都是为利不为气,耀仔只得退而求其次,让我和梁凤书一起去他的酒局,在酒局上,梁凤书坚持不喝醉,实在喝不了就不喝,她刚烈起来天王老子也不认,几次以后也就没人敢拿酒灌她,而我常常是吐得肝肠寸断,被她扶着回去,出租屋里也吐得臭气熏天,我难受,她也跟着累。 那三个月,我每天早上醒来,都看见买好早餐的梁凤书两个眼睛通红,而我也胃里一直倒酸水,洗漱一番,依然头昏脑胀。我坚持着吃早餐,强压着胃里往外的冲劲,用力往下吞,她已经为我牺牲得够多了,不希望她难受,笑着说:“凤书,别看我啊,你也吃,我这身体强壮得很,不是他们那等庸俗之人能打倒的。” 那时的她总是爱流泪,夜里自己无声的流,看着我强忍着吃早餐也哭,她也想忍住不在我面前流泪,她也忍不住,我们的私密空间就只有那间出租屋,她看得见我,我看得见她,她的泪水也只能对我洒。 耀仔那些个朋友,要么是肥头大耳的,要么就是身上龙飞凤舞的歪门邪道,用梁凤书的话说:“全是一帮禽兽不如的畜生,简直荒淫得不像人,他们也都有母亲,也都有姐妹,如何能那样不把女人当人。” 梁凤书哪里明白那些男人有钱以后所需要的快乐,年轻貌美是男人一辈子无尽不变的追求,加上他们无修养,很难怜香惜玉,深圳的年轻漂亮太多,他们只要愿意花钱,就能换着换样,换着不同的人享受。 我们不敢得罪耀仔那帮人,但我们也不能做得太过份,明里还是生意合作伙伴,晚上的酒局还得去。耀仔见梁凤书誓死不从,他便故意在我们面前做出恶心的事情,摆弄那些青春貌美的姑娘,就像没有素质的流氓逛窑子,那些姑娘们为了钱,心中怒火万丈却不敢言,还得笑脸盈盈。 姑娘们知道是故意做给梁凤书看,她们也明白,就算没有梁凤书,那些个男人也不会怜香惜玉,她们也不恨梁凤书,常常帮着我们喝酒,几个姑娘私下里和梁凤书还时常保持联络,她们羡慕、嫉妒、佩服梁凤书不用像她们那样讨生活,其实我们也比她们强不了多少。 姑娘们辛苦一晚上,第二天可以睡到夕阳西下,我和梁凤书却不行,无论多么疲惫,只要没死,还得上午十点去开档,除非生意不做了,可是我们的钱投进去了,坚持下去,是唯一的希望,全月无休。 每天晚上应酬得像个妓女,我甚至想,要是我也是一个青春貌美的姑娘,一定不要这样做生意挣钱,太累了,挣的钱还不如妓女,身体比妓女更累。 我甚至开始想念山村的生活,虽然物质匮乏,活得也比都市轻松些,我想带着梁凤书回山村去过农夫生活,必定那里还有我的一亩三分地,我们一定可以做一个快乐的田园夫妻。这也是累得筋疲力尽的一丝遐想,贫贱夫妻百事哀的道理不只我很懂得,我也从小耳闻目染,山村的地里是难以种出钱的。山村里没有爱情,只有将就着过日子,不走出山村,就像带着一生挣不脱的锁链,村镇上的“土匪恶霸”比耀仔还没人性,耀仔好坏有底线—为了利,村镇的“土匪恶霸”是完全没有驯化过的野兽,手中那一点点权利会变成他们最贪婪的獠牙,像梁凤书这样的好姑娘,他们连看的资格都没有,怎么能落到他们手上去。 我们唯一清静相对的时候,只有清晨那一两个小时,而看到的是两双红眼睛。那时真是看不到任何能改变现状的希望,做生意的人太多了,无原则、无底线,就像荒原上的野狗争食,多我们两只,它们就少一块肉吃,都眼巴巴的希望其它的都死去。我们要是不坚持下去,别人会取代我们,就算我们饿死街头,也不会有任何人掉一滴泪,太忙碌了,每个人都在想办法让自己立足这繁华的都市,哪怕活得像一条野狗。 就算是四目红眼相对,我们也不说泄气的话,我必须坚强得像一座,只要活着,决不倒下,我怕自己像大桥下枯草堆上那个人一样死去,我怕自己再回到街角孤望夜空到天明,我怕失去她,这是我这辈子能遇到的最好的姑娘。 我对梁凤书说:“我们俩个必须有一个保持清醒,这个清醒的人必须是你,外面的凶险和陷阱太多,不得不防啊!” 她打起精神,却明显憔悴了,夜里我呕吐时,她不睡觉,就那样坐着守在床边,我说:“凤书,我喝醉时,你就让我睡地上好了,早上起来打扫,也不影响你睡觉。没有关系的,睡地上总比以前睡街边强,起码旁边还有个美人儿,早上起来还有温存,我很知足了。” “你有病,还是我有病?你睡在地上吐,我能像自己没事一样睡自己的吗?以后再不准这样想,不准这样说,我睡在地上吐,你能睡得着啊!” “这不一样,我睡过大街,就当怀念从前了,你是我的美人儿,我不能让你这样憔悴下去。” 她依然照顾着我。 记得在我们的生意开张第二个月月底,我发现早餐她的那一份减少了,只有一杯豆浆,中午给我买了快餐,她自己躲在柜台下喝开水吃馒头,持续几天后,我问她:“你怎么突然变口味了,不会是有了吧?” “有你个头,最近胃口不好,早上也不想吃饭,白天也不想粘油腻的东西,估计是每天和耀仔他们吃宵夜,败了胃口。”面对我的怀疑,她非常坚决说就是不想吃,说她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一段时间。 钱一直是梁凤书保管,所有支出也都是她负责,她照样每天给我买两包烟放着,我抽得不多,大多都是应酬那些龙飞凤舞的小瘪三了。 有一次夜宵买单时,我看见梁凤书找那几个和她相好的姑娘借钱,她悄悄的借,我还是看见了,回到家,我泪水怎么也忍不住:“凤书,你早上只喝豆浆,中午吃馒头,晚饭不吃,等着宵夜一起吃,我们是没钱了吧?你为什么要这样?我们不是说好风雨同舟吗?” 她憔悴张着嘴,我知道她想辩解,我马上说道:“你别辩解,你借她们的钱,我都看见了,你是要我一个人活吗?我算个什么东西,我贱命一条,我可以苦,你不能苦。” 她紧紧的抱着我:“麦子,别生气,以后我吃,坚持坚持就过去了,最近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所以艰难一点,也没借多少钱,我们不能倒在黎明前,那些姐妹理解我们的,吃宵夜还得去,你的烟也不能节约,别让人看出我们的难,那样只会更让他们觉得可以为难我们,听我的,你还听不听我的?” 我无语哽咽:“你不吃,我不吃。” 说这些当然没有用,可我真的毫无办法,我甚至想,她不该和我在一起的,就算梁凤书离我而去,我还是一辈子记着她,感谢她,能够与她这样爱一回,今生都值了。 第044章两个红颜 我一直希望找到一个突破口,在快到年底严打开始时,我已经感觉到,耀仔一定会出点事情,于是我每天给他卜一卦,终于被我这个“有心人”抓住机会,让他从此不敢小瞧我,本还准备了第二手,看他已经“归服”,第二手也免了。 终于破解了自己的困局,几乎每天还是饭局、酒局,可情况完全不一样了,自主权在自己手里的感觉特别好,看到他们对梁凤书尊重有加,我很满足。 困局解开,不只钱来了,我和梁凤书的生活开始轻松自在一些了,以前梁凤书借过钱的两个姑娘,我们让她们白天从中午开始在档口兼职,梁凤书教她们卖东西,有了这俩个姑娘,生意更好了。 我曾经被无良的老板坑害过,我和梁凤书当然不能做无良的老板,耀仔他知道以前他给过我们小鞋穿,他想着尽量弥补,他也鼓励梁凤书看重的两个姐妹在我们档口兼职,并且带来很多客户。 我也知道耀仔是一个雁过拔毛的人,他带别人来找我算命,他肯定拿了别人好处,要么就是有求于人,我得尽量为了自己的名声细心的算,能不说的尽量不说,该说的尽量含糊着说,但是不乱说。 客人走以后,我还给耀仔百分之四十,我是一个懂规矩、有原则的人。刚开始他假装不要,我强塞在他的手包里,他也不再往外拿,利益平衡了,利益才能长久,看来我真是一个天才,狼狈为奸这种事情,根本就不用学,一上手就轻车熟路。 我和耀仔狼狈为奸,他才会为我谋幸福,露露、小芬才能安心的给我档口帮忙。 露露和小芬是好姑娘,她们两个是老乡,也是我的老乡,只是她们不会知道我是她们的老乡。漂亮自不用说,不漂亮干不了她们的事情,凹凸有致,身如春风杨柳,山村走出来的人,皮肤天然的细白水灵,两人都穿着时髦,头发烫成流行的金黄色,属于男人见了都挪不开眼睛的姑娘。露露跟梁凤书同年,小芬小两岁,比我还大一岁,她们已经在深圳两年多了。生活逼迫她们走上一条见不得人的路,她们并不因此放弃生活变好的希望,本是聪慧的人,学了没几天,店里所买东西都经她们的手买出,我们给她们的提成,比她们陪男人整晚上的钱都多,她们很是感激的叫我:“麦子哥”,叫梁凤书:“嫂子”。 其实应该我感谢露露和小芬,我想拯救所有像她们那样的姑娘,我没能拯救所有,起码拯救了两个也好,而且露露和小芬往档口一站,所有生意都来了,她们不只把我们店的东西卖出去,还约客人晚上去她们店里玩,又能拿一笔提成,看到她们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我很高兴。 我也常看着露露和小芬有些走神,梁凤书靠着我,含笑说道:“露露和小芬美吧?你要把她们彻底拯救了吗?” “凤书最美,哪里是我拯救她们,是她们拯救我们的生意,凤书,你不能这样,露露和小芬不是还借过钱给我们吗?要有感恩之心啊,我看天下所有姑娘都是兄弟,只有看凤书才是女人。” 她面带微笑,她流泪会使我六神无主,她微笑看着我时,更让我手足无措,摆明了是在警告我:“你要是敢动歪心思,你还是个人吗?”我会不由自主的摸一摸腿上的疤,她看到我这个动作时,便会从微笑看着我变成欢乐的笑,我的紧张情绪才能缓和过来。 露露以前是耀仔的情人之一,他们也是在欢场认识,耀仔觉得遇到一个极品好姑娘,先自己私藏玩赏,一年以后,耀仔为了减轻自己负担,他也赏完够了,让露露自己上班挣钱,偶尔也还照顾露露生意。 露露在老家结过婚,有一个儿子,十七岁就生了孩子的她,身材完全是一个少女,无人看得出她有过孩子。他的男人是个穷乡巴佬,她对我和梁凤书都说过:“我的那个乡巴佬,我这辈子都不想再见他了。”她虽这样说,也还把自己的钱寄一部分回去。 小芬是露露的同村人,是露露带小芬走上快速致富的路,小芬刚出来时也被耀仔私藏玩赏过几个月,后来露露带着小芬一起上班挣钱。小芬说:“麦子哥,等我不用去夜里上班了,你一定给我介绍一个男朋友,你介绍的人一定不会错,我再也不想回那个穷地方过日子了,我要做城里人。” 我的心很是颤抖,我自己都还不是城里人,你就想着做城里人了,比我还有理想:“要不你先在我这里过度一下?”当然是玩笑话,我爱梁凤书,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我希望自己一生不负她。 小芬媚眼看着我,两个手的手指交织在一起,说:“麦子哥,嫂子在对面买饭,很快就回来,我要不要向嫂子先申请一下?” “小妖精,你想要我的命啊?” 她故意小声说道:“麦子哥,你的建议我会认真考虑的。” 这个小妖精,你干嘛故意小声说呢?梁凤书带着露露站在她身后,把茶餐厅卖的饭放在柜台上,梁凤书又是微笑的看着我:“麦子,你给小芬什么好建议了?说出来我们都参考参考。” 露露一边摆着饭菜,一边含笑不语,还那眼角看看我,真是的,多尴尬啊,小芬说:“嫂子,麦子哥让我跟你申请,申请……” 我的心七上八下,姑奶奶,你这是想干什么,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吗?我可对你尊重有加啊,虽然你是个风尘中人,我也爱风尘中人,呸,我也可怜风尘中人,我可从没看轻你啊,你怎么能害我呢? 我要准备写悔过书、保证书、请求原谅书了,我不敢站起来,怕梁凤书看见我的腿在颤抖。小芬还含笑看我,脸带羞涩,天啊,你含笑带羞的看我干嘛?我不过是自己说给自己听的心里话,不对,是玩笑话,你有必要弄出这个表情吗? 小芬终于说了:“申请嫂子教我用电脑,将来我也要像嫂子一样,找一个麦子哥这样的好男人。” 你这个小妖精,你扯我干什么?我都没觉得自己是好男人,你那点看出我是好男人了?我可不愿意做一个好男人,只听梁凤书说道:“还找什么啊?你让麦子哥收了你就行,不过我得是姐姐,你做小的,行吗?我们好姐妹一场,这能舍不得吗?” 露露指着小芬:“小芬啊,你前途岌岌可危,甚至有点生死未卜的味道,你有没有感觉出来?”又和梁凤书肩靠着肩:“嫂子,小芬和我只是老乡,没什么其它关系,更没什么情感,我应该不在株连范围内吧?” 梁凤书看着我:“起来吃饭啊,要我喂你啊?” 我当时应该是颤颤巍巍的站起来的,赶快埋头吃饭,小芬故意一副可怜的样子,凄惨楚楚的说道:“嫂子,麦子哥是个好人,露露跟我确实没什么关系,所有的罪过由我一人承担吧,嫂子,你可千万别连累他们啊,嫂子。” 这几个女人今天肯定是疯了,露露清脆的唱起来了:“嫂子,嫂子借你一双小手,捧一把黑土,送那小芬走吧……” 周围的人都看着呢,以为我们这里改唱曲了,还是要演一出现代版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吗?他们看得心花怒放的,完全不顾我这个被架上舞台的人的感受,只听梁凤书说道:“此案看来不简单,似有冤屈,待日后详加审理,再做责罚,不可冤枉了我的好姐妹,今天先吃饭。” 我赶快移到梁凤书旁边去,仅靠着她吃饭,她说:“麦子,不热吗?吃饭靠这么近干嘛呢?” 小芬夹起一块烧鹅,轻轻的放在我的饭上面,极尽关心的说道:“麦子哥,多吃些,你最爱吃烧鹅了,嫂子每天都买,你身体好,我们姐妹才有幸福可言。” 这不就是历史上,朱元璋赐刘伯温烧鹅吃同样道理吗?我身体再好,也没法给你幸福啊,你这是要置我于死地啊,我们今生虽无同床共枕的姻缘,你也不至于害我没好日子过吧?我抬眼快速的看一眼小芬:“小芬,我可没有对不住你啊。” 小芬马上说道:“当然,麦子哥对我有情有义,没一点不好的地方,麦子哥,你放心,你的好,我今生今世也不会忘记,梦里萦回全是你。” 露露笑起来:“小芬,我以为你是崔莺莺,没想到你竟然是个潘金莲啊?麦子哥,回去好好对嫂子解释清楚,生意的事情交给我们,要有什么过错邪念,都老实交代了吧,瞒是瞒不住的。” 我干什么了吗?我什么都没干啊,邪念?人还不能有点自己的想法了吗?我没什么要交代,我是爱梁凤书的,我心中有过博爱的想法,我没有行动,我只能对着我的凤书表白,她是爱我的,理解我的:“凤书,来,吃叉烧,你最辛苦了。” 梁凤书微笑着细嚼慢咽:“嗯,麦子啊,姐妹说得对,你是要多吃点,你身体好了,我们姐妹才能幸福,小心啊,要是累着了,我可不干哦。” 真是三个女人一台戏啊,我终于体会了,漂亮的女人确实好,但最好她们相互永远不认识,那样既方便,又没有麻烦,像我这样对爱情忠贞的男人,实在是没必要认识梁凤书以外的任何漂亮姑娘。我还是赶快吃完,窝在柜台里看书,挺好,要是有人来找我算命最好,钱少一点都可以,出去透透气。 露露和小芬贫嘴的本事几乎无人能敌,两个人配合默契,口若悬河、天花乱坠,很容易勾起男人无法拒绝的情绪来,这种欢场练就的左右逢源,掏心掏肺的让人开心,这本事要是开一门相关学科,她们是有资格做专家、教授的。 有了这两个漂亮的活宝,梁凤书也开心很多,做事有帮手,她们简直好得像穿同一条裤子,时常拿我说笑,我是一点反抗的办法也没有,有些话在我听来,觉得似真似假,撩得我心里似春意盎然,又似雨打花落。 快过年了,我们让耀仔托人给露露和小芬买了飞机票,我自己都没有坐过飞机,但我知道火车的拥挤和难闻,如此漂亮的姑娘,怎么能去忍受那样的拥挤呢?临走时,露露私下的交给梁凤书十万块钱,她说:“嫂子,你帮我存着,家里人每次都想方设法把我收刮干净了才让我出门,他们根本不关心我在外面做什么,只想着我把金山银山搬回家,那个家我早晚是要离开的,我和那个土鳖虽然有孩子,但我们没有结婚证,今年再回去看看孩子吧,以后不狠心也不行了,你和麦子哥那样才叫生活,不然我这辈子尽给他们活了。” 小芬交给梁凤书二十万,我简直不敢相信她存了这么多钱,梁凤书说:“小芬,你又没有孩子,钱存在银行里,你存在不带回去就好啦,何必要我给你存着呢?” 小芬眼里全是哀怨:“嫂子,你不知道,家里知道我藏钱,他们会使很多苦肉计,逼迫我拿出所有钱去,我总是无法狠下心来,上次你家时,就带几百块钱走,他们真是不关心我在外面的艰难屈辱啊。” 小芬说得泪都下来了:“我还有两个弟弟,家里就盼着我把所有钱拿回去供养弟弟,他们知道我在外面挣的屈辱钱,他们全然不关心,他们认为我早晚是要嫁给别人家的。嫂子,认识你以后,我知道我要怎么活了,弟弟不是我生的,我没有义务供养他们,谁生的谁负责,以后我跟着哥和嫂子混,嫂子是我最值得信任的人。” 真是穷人家里灶膛灰都是凉的,越穷困越残忍,我一直觉得贫穷能把一个人扭曲变形,穷人家的女孩子就更是雪上加霜,父母几乎都是把女儿当成猪养的,养大了换钱。使我想起了陶春兰的伟大,她也是一个很穷的人,但是她没有亏待过女儿李敏。 终于又活得像个人了,梁凤书已经几个月没有买新的化妆品,年关里,我逼着她买了全套,我们都穿上新衣服,我们在丛林里自由自在的爱,我们放声歌唱。 第045章神奇的歌谣 就是我们随意挑选的这家夜总会,遇到了李木,要不是我被送给了李瞎子,我该叫他二哥的。我不愿叫他二哥,因为我一直认为我是被抛弃的孩子,是被送人的孩子,我没有兄弟姊妹。 能在异乡遇见他,我还是很高兴的,别人遇见老乡还“两眼泪汪汪”,我们总归是一母同胞,只有梁凤书忧心忡忡的提醒我:“麦子,不能让别人知道你的身份,我不是嫌弃他,他必定与你是一母同胞。我们的日子也刚刚好起来,不能有任何闪失啊,你可千万给他说明白了。” “放心吧,凤书,我知道的,我听你的。” 人活在世间,总会有很多巧合相伴,这些巧合中似暗藏着天命玄机,每一个巧合都在改变人的轨迹。就像刘备遇到张飞和关羽,他们要是没遇见呢?或者是在战场上遇见呢?历史不能假设,人生也不能假设,可不能说巧合只是巧合,我常常想,要是刘邦活在我的时代,他又能干什么呢?无数个巧合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每一步巧合填满我们的人生。 可能春节人手少,梁凤书唱饿了,我们想点一些菜到房间里吃,叫了好几遍,没有服务员来房间,我可是不愿大吼大叫的人,况且我和梁凤书从不愿意惹事生非,我们只想生活能每天好一点。 我出包间去找服务员时,正好看见李木被一个穿着邋遢的人指着脸骂,用半粤语半普通话骂,显然是喝醉了,李木手背在背后,一脸虔诚的接受着谩骂,显得有些颤颤巍巍。 我也不敢上前去帮忙,远远的站着,看着那个人骂骂咧咧的离开以后,才喊了一声:“李木。” 他回过头来,愣了一会儿,大步流星的跑过来,无比惊讶的说:“天啊,李麦,怎么会是你?” 一个穿西服的人正好走过来,斜眼看着我们,李木赶快对他卑谦地解释道:“我兄弟,经理,晚上我看他们房间吧?” 穿西服的点点头,对着我笑笑,走了。 遇到李木,我又多叫了好多菜,让他在房间里坐下来,梁凤书打量一番:“像,你们确实像一家人。” 我笑说:“这还有假吗?李木,这是我老婆,梁凤书,今天来这里还是她提议的,要不然我们可能永远遇不到呢。” 李木显得很是腼腆,不停的打量着我和梁凤书,看他样子,似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我。 我并没有详细的告诉李木我出门所经历的一切,只大概说出来上过一年的班,出来前刚开始人生地不熟,证件不齐全,睡过好长一段时间大街上,直到后来遇到梁凤书,我们在一起上班,她是我的上司,我的恩人,现在是我老婆,我们已经不上班了,做点小生意,日子还过得去。 把所经历的苦难一一说给李木听,我觉得没那必要,他也是穷苦人出来讨生活,他明白那份艰难。能见到他我很高兴,但不会热泪盈眶,我是偷钱跑出来的,家里人从没给过我帮助,我记恨家乡的一切,除了肖玲玲和陶春兰。 能看出来,李木很是羡慕我,他比我激动,激动得热泪盈眶,好像孙悟空被压五百年后,突然遇见了唐僧,但我不是唐僧,无法救他脱离苦海,我也还是一个躲在山洞的小妖精,说不定那天就被镇压了。 梁凤书从外面进来,高兴地说:“李木,放心在这里坐吧,我给你们经理说好了,今天你不用上班了,你们兄弟见面不容易,该好好叙叙的。” 梁凤书办事就是让我放心,事情根本不用说,她办了,我明白她的心,什么事情都能使我满意,我是离不开她的。 李木也是一个可怜人,他说起他这一年多的经历,似我看到了我不久前的过去。 高中毕业,李木不到十八岁,因为家里营养不良,小时候的他发育严重失调,头大身子小,家里兄弟姊妹,还有父亲李文白,在骂他的时候都曾叫他“大脑壳”,“大脑壳”这三个字不是为了客观的描述李木的形象,虽然很是客观的表达了李木的外表形象,但所有人都应该是认为这三个字表示讥讽。那时的李木没有反抗的力量,也没有选择别人怎么称呼他的余地,只能任家里人喊着他的“美名”消遣。 我曾听见李敏、李水、李余为李木歌唱:“大脑壳,棒棒夺,夺到天上取不落。”反复吟唱,很是美妙,这几乎是我音乐的启蒙曲,我曾为此美妙的歌谣参悟多次,最后都如王阳明观竹一般不能得其理。这段天书一般的歌谣暗藏着什么玄机,没有人知道,是不是像红楼梦里,贾宝玉入太虚幻境薄命司所看到的批语那样,批注着李木的一生命运,不到最后还不知道,必定李木还没有“夺到天上”。 李文白家孩子四个,为何单单李木获得了“大脑壳”的荣誉称号呢?客观的说,我想主要有两点:一是李木是大儿子,他发育的过程中,刚好家里最是缺少营养,所以发育不良,这是可以客观的追溯的,没什么可怀疑的。 二是跟李木挨打最多有关,我对李文白“龙城飞将”一般气势打孩子的画面记忆犹新,对四个挨打的孩子所发出的旋律,所嚎叫的长短都记得,李木的嚎叫不只是时间最长、最多,也是最凄惨的,证明李文白所用的力道,所打的位置,所用的工具,都是有区别的。 回忆起来,几乎可以看到,李木是主要挨打,其他三个是陪着挨打,或者叫挨打替补,打李木时能充分的释放李文白的怨愁、疲劳,从而达到锻炼筋骨、舒筋活血的功效,为李文白的健康长寿应该是有积极作用的,不然他为何乐此不疲呢?其他三个挨打替补,就像是和音伴唱,必定只是李木一个人的嚎叫显得太过单薄,要加入委婉低吟的伴唱,听觉上会更美妙一些,由此看出李文白也不一定愚昧,必定通音律的人不可能是愚昧的人。 李木挨打最多应该长得更强壮才对,因为从小就激活了筋骨,而且有可能在挨打的过程中打通任督二脉,从而更健康的成长,说不定还因此炼成绝世抗打功力,为何李木如此的发育不良呢?这还得细细的思考,寻找到最接近真相的理论。 可能李文白选择打的时间上不严谨,比如说,该早上打,结果因为农务繁忙改在了傍晚打;或着一天打的次数也没有形成规律性,造成筋脉紊乱;也可能是李文白所打的穴道不够准确,比如,应该打梁丘穴,却打在了地仓穴;当然,这也不能怪他,必定李文白不是有武学造诣的一代宗师。李文白也不会算命,他不知道哪个时辰该动手,哪个时辰不能打,所以只能摸索着打。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李瞎子说的“人命天注定”,李木天生要应和那曲歌谣,那是他的命。“大脑壳,棒棒夺,夺到天上取不落。”这首很美的旋律伴随他成长,对于李木发育不良是值得的,必定不是每个人都能暗合一首美妙、神秘的歌谣。 高中毕业以后,李文白希望李木能留在家里帮忙干农活,虽然李木发育不良,既然已经发育不良,读什么书呢?家里农活那么多,总得有人帮忙做啊,这是一个为了全家幸福的决定,有可能只对李木一个人的幸福会不好,总得有人牺牲才行啊,牺牲一个人,幸福一家人,这是值得的。 李文白还有一个想法,这是一个酝酿已久的大策划,作为农村人的李文白,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有一天全都离开了山村,那样的话,家里破瓦房留给谁呢?虽然房子不值钱,也没有家产可传世,可是他觉得风水好啊,不然能连着生几个儿子吗?别人想生儿子还生不出呢,所以必须得有一个儿子留在家里,守住这块风水宝地。李文白看到不认识几个字的婆娘陶春兰,拼了命也要让孩子读书,他预料到将来可能没有人继承风水宝地,所以他酝酿了一个大计划,从小就拼命打李木,使其发育不良,并且创造了那首美妙又晦涩难懂的歌谣,让李木无脸出远门与江湖豪杰见面,不得不留守风水宝地。 李文白的计划正是尊重了五千年文明的传承,他比陶春兰认识的字多多了,除了不认识的字,其它字都认识,他认字多,当然更懂得文明的传承,比如说皇位,肯定是太子继承,掌门之位肯定是首席弟子继承,所以应该由李木继承风水宝地。当然,李文白可能没有读过历史,他不知道,历史上的太子大多都反叛。 有了李文白的大计划,李木要想出门是极其难的,不给钱就行了,没有路费,你能飞吗? 事情往往事与愿违,就像李渊的皇位被李世民篡夺,丁春秋的掌门位子也没传到他选定的人。 李木从他从小暗合的歌谣中找到了力量和勇气,甚至也是那首歌谣让李木领悟了天地之间的真理,他吃了秤砣铁了心,就是要逃离穷山沟,他要去寻找歌谣的出处,必须寻访千山万水,必须要出去,可以说,李木就是为了歌谣而立志逃离风水宝地的。 我想啊,就算李木出门在外与我同样的艰难,他也比我幸福,在夜风中度过漫漫长夜时,他可以唱起属于他自己的歌谣:“大脑壳,棒棒夺,夺到天上取不落。”虽然他还没有寻访到大罗神仙为他解开歌谣之谜,有一首属于自己的歌谣陪伴自己度慢慢长夜,也比我要好一些,我也想要一首属于自己的歌谣,可是一直没人为我填词谱曲。 有了神秘的歌谣赋予李木苍穹般的大智慧,他没有钱,李文白不给他钱,他也能逃出风水宝地。首先,他夸奖了一个同村族亲的自行车很漂亮,详细翻译了自行车想去远方看看的心声,李木是拥有自己神秘歌谣的人,能听出自行车的心声并不奇怪,那个族亲被自己自行车的心声感动了,他让李木带着自行车去实现它的愿望。 必定李木发育不良,自行车比他高大,山路也很崎岖,加上李木骑自行车的技术也还不够熟练,所以,四十公里山路,李木折腾了十个小时,才最终到达县城,到达县城时,他给了自行车自由。 李木从没有出过远门,他甚至不知道,四十公里山路,如果用步行的话,加上他年轻有力,八小时内就可以到达,这不能怪他,老师、家长都没告诉他走路到县城需要多久,因为没有人这样走过,就算有,也没有发育不良的人这样走过,谁也不敢冒险告诉他。 一路折腾到县城,李木因中途喝了太多稻田里的水,他不只没有吸收到稻田里的营养,反而因此喝坏了肠胃,拉肚子,拉得停不下来。李木给我说这个细节的时候,我想李木是遭了报应了,他喝稻田里的水时,肯定没有给稻田的主人打招呼,属于偷喝,当然要遭报应的。 李木的原计划是到县城的砖厂干一段时间,存够了路费钱再赶往下一站,但是李木遭了报应了,他拉肚子拉得起不来了,人昏迷不醒,这可吓坏了打算剥削李木的老板。还没开始剥削你,你就已经要死不活的,这不是碰瓷坑人吗?老板当然不愿意了,但也不能送医院,老板肯定想的是,等李木死了,可以做烧砖的燃料,烧了一了白了,无人知道,毁尸灭迹,死无对证。 一位可怜李木的大娘照顾了李木,就像当初韩信快饿死了,遇到漂母赐饭一样神奇,李木也没死得了,他昏昏沉沉的,脑海里响起了属于他自己的神奇的歌谣,他活过来了。 李木活过来,砖厂怕他再死去,他不得不离开。 说道这里,李木深情的说,他要感谢一个人,他极其庄重的说:“就是那个做警察的阿姨帮了我,我走投无路了,模糊的猜测在县城一个亲戚的家,运气真好,还真找到了,就是这位人民的好女警察,她请我吃饱了饭,给我到山城的路费,和山城重庆唯一的亲戚的地址。” 李木有些激动,肯定是往日劫后余生的回忆让他觉得口渴,他喝了一满杯啤酒,继续说道:“还要感谢第二个人,她是一个美丽善良的护士,我所要找的那位亲戚正好不在家,谢天谢地,他有一个新的护士女朋友,老弟,你知道的,护士能有几个钱,她从牙缝里抠出二百元生活费。” 李木就是带着这二百元钱,一路南下到达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深圳,加入到祖国窗口城市的如火如荼的建设之中。#####这几天在九华山小住,分享心得一首:《九华山初秋游》 昨夜明月,广寒清幽离凡尘。 今日青山,层峦叠翠万重深。 山巅雾浓,芒鞋轻贱随仙人。 一碗斋饭,毋需妄言亘古情。 2018于九华山 第046章离开以后 李木说的激情四射,我和梁凤书也听得跌宕起伏,真是精彩极了,拥有属于自己歌谣的人就是如此的不同凡响,这走出山村的情景和他离开时的心情,竟然与我天差地别,我确实曾一路挥洒着泪水,却远远没有他的曲折离奇,那些近乎神迹一般的曲折离奇,预示着李木终究将与众不同,当然,可能他的与众不同早已在属于他的歌谣中有暗示。 拿着二百元钱坐火车到达深圳,差不多,要是中途节约一点,到站时还能留下几十元钱。我想在火车站时,李木肯定与我有过相同的感受和经历,据他说,他没有去我睡过的大桥下,他知道我说的那座桥,他说那座大桥依旧巍然挺立着。 我仔细想了想,我看梁凤书眼睛里也有疑问,我不得不问清楚,虽然我们是一母同胞,但并没有一母同胞的情感,事情还是问清楚比较好:“李木,不对吧?进深圳可是要边防证的,你当时有边防证吗?” 李木对我们的疑问不以为然,很是骄傲的说道:“我花一块钱买了地图,在山高林密处翻越围墙,运气真tm的好,那一夜漆黑无比,我竟然准确的翻越了围墙。” 梁凤书显然是不相信的,她觉得眼前的李木有些狡诈,至少是虚夸了他的经历,李木现在又还不是名人,如果虚夸自己的传奇,显然是不道德的,梁凤书马上问道:“就算你翻进来了,运气也真tm的好……” 我打断梁凤书:“凤书,怎么能说脏话呢?我们农村野孩子,说些脏话表达心中的情绪,你是城里人,可不能说脏话哦。” 梁凤书非常诚恳的认识和检讨了自己一时激动的错误,自己罚了一杯酒,接着说道:“翻越了围墙,查证件你都躲过了?难道属于你的歌谣真有神奇的力量?” 我很严肃的批评梁凤书,怎么能提歌谣的事情呢?现在还没有解开歌谣之谜,我们是看过很多书的人,不能危言耸听,更不能相信不靠谱的未解之谜,我主动代替梁凤书罚一满杯酒,与李木共饮。 李木对着我会心一笑:“麦子,你知道的,你也经历过,一是脏得像个肮脏的叫花子,没有人查的,查证件也是为了那三四百块罚款,一个肮脏的叫花子有什么钱?他们没兴趣,还有啊,就是拼命的跑,鞋都跑掉好几双。麦子,我们小时候多能跑啊,他们能跑过我们吗?肯定不行,鞋是地摊上买的,两块钱,就当送给他们了,哎,他们也不容易,追我这样的人,都怕摔死他们,真的,我都不敢跑太复杂的路,怕他们自己把自己撞死,到时怪到我头上。”李木说得豪气万丈,似在家乡一起偷完桃子,纵横山峦,踏云逐月一般潇潇洒洒。 真是同病相怜,必须得再干一杯,李木刚开始也接连被几个老板欺骗过,也被职业介绍所诈骗过,也如我一样睡过好几个月的大街,那些孤寂的日子里,他也发现了看书是最廉价的,消磨悲怆情绪的方式,他也爱上了看书。 可是他没有遇到他的梁凤书,看来他的书是白读了,他没有我幸运,虽然他有属于他自己的神秘歌谣,但是我有我的梁凤书,算是打平了,我没有失落和黯然悲伤。 令我不只黯然神伤,几乎是让我窒息的快要死去,是李木说的家乡的事情,我是流着泪听完的,梁凤书一直扶着我。 一九九六年正月初六,李瞎子让我去镇上买祭拜用的纸烛,初六是他师傅、我师爷的忌日,而我借此机会带着我和肖玲玲的钱离开了故乡。 李木说,那天快中午的时间,肖玲玲哭着跑到李文白家,问我离开前有没有跟他们说过,或者我有没有透露为什么要离开,有没有人同路。 初六那天快中午时分,李木、李水正在他家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厨房,李木刚跳完一担水回厨房,正好吧水缸倒满,李木决定休息一会儿,他觉得肚子已经快空了。六担水才能装满水缸,每担水连水桶差不多一百斤,从水井到他家厨房的水缸是二百三十四步,李木说他数过的,其中会经过两根田坎,两个斜坡。虽然李木发育不良,从小干活习惯了,确实可以挑得起,挑一担歇一会儿,这是他一上午的活儿,他本可以更快的把水缸挑满,但是他没有那么做,虽然他发育不良,脑子却不傻,他知道,要是很快把活儿干完,就会有其它事情再落到他身上,他计划得很完美,在李水开始做午饭时,他正好把水缸挑满,稍微休息后,就正好吃饭,非常完美的半天。 而李水正在灶膛前烧火,灶膛的火把李水的脸熏得通红,他的瘦脸看上去更显得干瘪,他心里有些窝火,因为今天轮到他煮中午饭,还有猪要吃的中午饭也是他煮。这件事情不复杂,在上午把人吃的红薯,和猪吃的红薯砍成小块,装到大小不同的铁锅里,都是同一种红薯,人吃的要削皮,以示区分开人和猪。李水也慢吞吞的正好弄到块开始烧火时才弄好,他和李木是同样想法,要是他很快做完了,有可能李木要叫他帮忙挑一担水,他很聪明的回避了兄弟之间的尴尬。 李余年纪最小,他上午的任务最轻松,是协助李木和李水,对于李文白安排的这个任务,李余心有默契,他知道是李文白照顾他,所以他什么也不干,对着宁静的山村思考着四个现代化,这是他刚开始读初中时学到的,但他显得很悠闲自在。中途曾去别家的柑橘树上摘了柑橘,他认为是摘,不是偷,已经读初中的他当然知道,摘是指一种行为,偷却是道德问题,所以他摘了好些个柑橘,挑出几个不顺眼的分给李木和李水,他偷偷藏起来的花生没有舍得分,他自己偶尔吃几颗,李余年纪最小,身高和李木差不多。 吃完早饭后,李文白扛着锄头去山坡上了,还没过元宵节,他没有挑粪桶,他觉得没过元宵节挑粪桶不吉利,只是扛着锄头走了,心情很愉快,因为陶春兰已经出去打工去了,他心情一直都很愉快了。李文白是吹着口哨上山坡的,这口哨有没有什么特别含义,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隔壁儿媳妇罗元梅也可能知道,再没有第三个人明白其意义了。李文白可能是去山坡上除草、挖地、巡山,都有可能,也可能只是习惯性的上山坡,山坡上空气要好很多,可以做的事情也很多,尽管冬天农活是比较少的,上山坡是他的自由。 在李文白吹着口哨上山坡后不久,隔壁儿媳妇罗元梅也上山坡了,农村人的主要事务都是在山坡上,没什么奇怪。罗元梅算是李木一辈的人,因为他男人只比李木大七八岁,她比李木大六七岁。 罗元梅的男人是一个泥瓦工,正在繁华的都市里建设都市繁华,罗元梅已经接连生了两个女儿,她和全家都很失望,第二个女儿属于超生,要交好几万的罚款,不然没法上户口,所以罗元梅的男人没空回家,要在外挣钱交第二个女儿的罚款,还要准备第三个的罚款,因为她想生一个儿子,她很羡慕李文白连生四个都是儿子,她想向李文白学习生儿子的经验。 罗元梅长得干净,又有山村人的白净,她认为自己算好看的妇人了,她不知道为什么她父母把她嫁给如此穷的一家人,没办法,已经嫁了,女儿都生两个了。罗元梅的男人为了娶她,耗尽了家里的所有钱,所以她男人很是珍惜她,凡事让着她,罗元梅在家里更加嚣张跋扈,只有看到李文白时,眼神才透露着柔情,她怕李文白不教她生出儿子的秘诀。 这是极其平常的一天,只有肖玲玲觉得天塌下来了,她哭着跑到李文白家时,首先看到的是坐在院坝里的李余,紧接着跑出来李木和李水。他们三兄弟都以为是肖玲玲送好吃的来了,见肖玲玲两手空空,泪水涟涟,他们显得很是失望。 在听说我离家出走了以后,他们三个显得很茫然,他们也不知道缘由,从没听我说起过要离家出走的事情,甚至不能确定我真的离家出走了。李木自以为是的说:“上次订婚时,我就觉得麦子会离家出走,他不甘心窝在这个穷地方,麦子是个有理想的人。” 肖玲玲只顾自己大喊着:“你们都不知道吗?都不知道吗?”听了李木的话,肖玲玲悲伤又沮丧的混合着哭泣声说:“要走可以一起走啊,怎么不带我一起走啊!” 李木、李水、李余都不懂肖玲玲的悲伤,他们不懂爱情,还在饥饿线上挣扎,也没心情关心爱情,他们当我是送出去的孩子,已经不是自己的亲兄弟了,作为一母同胞的本能,他们觉得我一个人出去很艰难,人生地不熟的,怎么生存呢?他们都没有出过远门,对外面的世界很陌生。 他们三个对肖玲玲和我的关系是很清楚的,参加我的订婚宴上吃得肚子圆滚滚,当然知道肖玲玲已经是我的未婚妻了,显然肖玲玲的哭诉是有道理的,他们大概感觉到我确实离家出走了,他们看到肖玲玲拿出我留下给肖玲玲的信,明白我真的走了。 李木说他看到我在信中提到他,他当时建议过:“玲玲,听说火车票不好买,我带你去追他,他肯定在火车站要等几天,但是,你爸能给钱我们去追麦子吗?” 那时的李木还没有什么坏心眼,他还不知道怎么做一个坏人,应该是真心想帮肖玲玲,李水和李余也非常激动的,想要帮着肖玲玲进城来找我,李水正烧着火,他甚至不管火已经熄灭了。 这时候,李文白从山坡上回来,显得有些疲惫,听了三个儿子的汇报,他慢条斯理的说:“李麦那个东西安心要跑,你们能找得回来吗?城里那么大,你们怎么知道他躲在哪里?李木,饭做好了吗?” 李木觉得自己很无辜,很是不服气,他现在已经不怕李文白打他了,因为李文白已经跑不过他,他辩解道:“今天我挑水,李水负责。” 李文白刚刚提起的情绪缓和了一些:“李水,站这里做啥子?快去煮饭啊,你没听见猪饿得快打架了吗?” 肖玲玲感觉到这家穷困的人管不了他的事,很失望,哭着走了。 李木说,中午饭刚吃完,张寡妇急匆匆的跑到他们家里,喊李文白去帮忙:“李文白,李瞎子算是你们亲戚吧?他养的儿子是你的儿子,应该算是亲戚。” 李文白和他的儿子不明白张寡妇的话,看张寡妇心急火燎的样子,李文白慢吞吞的挠着头:“啊,张幺妹,算亲戚。” “快去帮帮忙吧,李瞎子死了,被麦子气死了,你们已经知道吧?麦子留下一封信,说永远也不回来了,这不是把李瞎子的命带走了吗?造孽哦,造孽哦,养这么大,李瞎子可没亏待过他,还给他修楼房娶婆娘,这还不知足,偷钱跑了,狗日的杂种。”张寡妇骂完,觉得不对,麦子也是李文白的种,所以自己走了。 李文白对于去其他人家帮忙这种事情,很乐意,一来吃点好的,二来人多好听闲话,闲话就是像是农村的现场说评书,在闭塞的偏远农村,听听也是有意思的事情,李文白当即宣布,他还没宣布,他的三个儿子已经不见人影了。 李瞎子的葬礼由李文白和张寡妇、肖大刚三人主持,李瞎子的坟墓早已修好,没什么可难办的,请来负责做法事的人,掩埋了就行。问题是李瞎子留下了两三万块钱,有人甚至怀疑留下了更多,还留下修到一半的楼房,他养的儿子跑了,钱和房子怎么处理? 平时不管李瞎子的几个远方族亲也赶来了,对李瞎子留下的家产很感兴趣,他们觉得作为同一个祖宗,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处理李瞎子的身后事。 第047章养父师傅的葬礼 李木也没有看到李瞎子怎么死的,据肖大刚说,肖玲玲从镇上跑回家,哭着找到了我留下的信,李瞎子正在寒风中矗立着,他应该是在等我买好祭品回家,和他一起祭拜他的师傅、我的太师傅,今天是他师傅忌日。我突然出走的消息,使李瞎子站在冬日寒风中沉默了,肖大刚问李瞎子怎么办时,李瞎子没有反应,肖大刚没管李瞎子,他看见自己女儿肖玲玲拿着信往山上跑,他追自己的女儿去了,直到他看到女儿跑去李文白家,他才放心了,知道女儿不是要寻短见,他才赶忙往回跑,肖大刚说他担心年老体弱的李瞎子想不开,所以赶快往回跑。 肖大刚回到家以后,李瞎子还矗立在寒风中,肖大刚喊他时没有任何反应,于是肖大刚走过去想扶李瞎子,发现李瞎子已经完全没有气息了,刚一碰到,李瞎子倒在肖大刚怀里,肖大刚是有文化的人,一摸脉搏,李瞎子死了。 对于李瞎子的死,没有人有阴谋论,大家相信肖大刚,没有人觉得有人会谋害李瞎子,没有谋害的动机,而且李瞎子本来身体就不好,肯定是被我离家出走气死的。 李瞎子死了,肖大刚第一时间喊来张寡妇,再喊来村干部,再次确认李瞎子真是死了,他自己的房子正在修,死在了肖大刚家门前的院坝里,在寒风中凝望着山坡的方向站着死了,这种死法对于村里人来说,从没遇到过,听都没听过有人站着就死了的。对于李瞎子异于常人的死法,大家觉得李瞎子不是普通人,他能掐会算,与武侯诸葛、刘伯温应该属于同一种人,都是神人,所以死法不一样,他去天堂了。 肖大刚对他女儿的未婚夫离家出走的事,不是很在意,跑了就跑了,农村女儿不愁嫁,况且肖玲玲那样漂亮的女儿,李瞎子也死了,聘礼肯定不用退的。肖大刚没什么过份的激动情绪,只是觉得李瞎子可怜,觉得我不懂事,身在福中不知福。 激动的是那些李瞎子的族亲,他们要求村干部做主,查清李瞎子的家产,交给族亲处理。李木说,对于这件事情,李文白是少有的大着胆子说了公道话,声音很大,近似于咆哮:“什么处理财产?你们有什么权利处理李八字的财产?李八字死了,他儿子也死了吗?他儿子只是不在家,你们敢夺他儿子的财产?他儿子已经定过婚,李八字死前可有跟你退过婚?”李文白看着肖大刚。 肖大刚表示,李瞎子没有退婚,他儿子李麦也没退婚。 李文白接着大声说道,声音稍微减小了一些,情绪也平和多了:“这不就对了吗?事情多简单啊?李八字死了,他儿子还在,他儿子不在家,他儿子老婆在家啊!你们是李八字的亲戚,怎么李八字住在肖大刚家里啊?”李文白又大声吼道:“家产是他儿子的,他儿子不在,他儿子老婆管。” 所有人都知道,李瞎子的儿子,也就是我李麦,而我也是李文白的儿子,平时胆小怕事的李文白今天如此胆大妄为,还是为他儿子争财产,话说得倒是理直气壮,好像很是公道。 对于李文白的话,虽然道理都对,但是他是我的生父,旁人怎么都觉得他用一个儿子,抢了李瞎子财产,所以他的话大家都怀疑动机,李瞎子的族亲是坚决不赞成的,要不是李瞎子的东西因修房子,都暂放在肖大刚家里,可能都要动手抢了。 李瞎子突然冒出来的一群族亲,情绪非常激动,要肖大刚马上打开门,把李瞎子的东西分出来,正要往里冲,肖玲玲一手提着一把菜刀,站在二楼大声吼道:“你们谁敢动我男人的东西,我杀了谁,我男人的房子也还要继续修,我男人会回来的,你们tm的都滚开。” 肖玲玲又大声吼道:“李木,你们没看麦子的信吗?现在有人欺负我,你们傻啦?” 李木、李水、李余才反应过来,也冲上楼,手里已经提着棍棒刀叉,一起站在肖玲玲身旁,像三个护法神,李木大声吼道:“麦子走时留有书信,让我们替他照顾肖玲玲,谁敢动肖玲玲,我们就杀了谁。” 李水、李余也大声附和,誓死保卫肖玲玲。 张寡妇也站出来:“对,他们两家的婚事我是媒人,我作证,他们两家没有退婚,你们可听过退婚不经过媒人的吗?现在出去打工的人多了,麦子不过是出去打工了,你们欺负他婆娘,他回来能饶了你们?你们都知道吧,他砍过肖大哥,对你们还能下不了手?” 肖大刚不说话,他不想让别人觉得是他想侵占李瞎子遗产,但谁都知道,打架这件事,肖大刚是最能耐的,加上李文白也站出来,肖玲玲这边的队伍都是精兵战将。 肖玲玲气势如虹,俨然我已经和他睡过了的样子,一副贞洁烈女的模样,泪水涟涟,又不停的吼着:“我是麦子老婆,我家的房子还要修,你们休想动我一根汗毛,你们这群不要脸的东西。” 村里人都知道李瞎子是个厚道人,也都知道李瞎子修房子给我个徒弟加养子娶婆娘的事情,加上张寡妇这个媒婆作证,肖玲玲已经当她自己是我老婆,所以情况很是明白,村干部也都站在肖玲玲这边。村里人都知道,肖玲玲早就是我的婆娘了,只是还没有怀上孩子,反正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李瞎子那些族亲白闹一场,还是在葬礼上混了两顿好菜饭。 李木说,葬礼过后,由村里干部出手续,肖玲玲去银行把李瞎子的钱都取了,房子也修好了,肖玲玲还搬到里面去住着,等着我回去。 李木看看梁凤书,说:“麦子,李瞎子的家产现在都是肖大刚的了,你不回去吗?” 平息了遗产争夺战,举办葬礼那几天,张寡妇哭得最伤心,全村人都知道,张寡妇和李瞎子虽没有结婚,有夫妻之情。 张寡妇嫁过三任丈夫,三任丈夫都是在结婚没过久死于意外,第一任丈夫是一个打石匠,与张寡妇结婚时才不到二十岁,刚过二十岁,被他自己打的石头压死;张寡妇没有生过孩子,据说年轻的时候是十里八村数得上的美人,二十几岁又嫁给一个杀猪匠,结婚没几年,杀猪匠在一次黎明前的黑暗中,摔下悬崖死了,死前他正顶着黎明前的黑暗去收猪。 在两任丈夫都意外去世以后,传言开始飞起来,都说张幺妹克夫,两任丈夫都是她克死的,张幺妹被第二任丈夫家赶出家门,回到娘家—我生活的村里,张寡妇依然漂亮,刚刚三十出头,一时没有男人赶靠近这个灾星。 娘家人也嫌弃天命克夫的张幺妹,给张幺妹单独修两间屋,让她自己生活,张幺妹一度活得如尼姑,但她依然漂亮,三十出头的女人,又是一个让男人炊烟三尺的模样,总有不怕死的男人惦记,于是,她嫁第三次,一个五十多的老单身汉。可能五十多的单身汉也觉得活够了,人总是要死的,一个人守着寂寞难耐的日子,不如享受一番死去,还有可能命大,能克住张幺妹。 这个老单身汉也没能克住张幺妹,享受几年后,在一个春光明媚的好日子里,村里人在水库里发现老单身汉的尸体,老单身汉死的时候应该不能叫他老单身汉了,他有一个漂亮遗孀张幺妹。 生命就是这么的奇妙,张幺妹的命运更是奇妙,她三任丈夫终究都死于意外,她是做实了的“克夫命”。或许就是在这个时候,张寡妇开始找李瞎子为她指一条明路,李瞎子估计也是不怕死的,张寡妇把她最后的美献给了李瞎子,他们没有结婚,证明李瞎子还是怕死的。 在我小的时候,张寡妇在李瞎子出门去算命后,时常照看我,她悄悄的让我喊她干妈,我没答应,我可能担心她克子,不然怎么没有孩子呢?我也曾听见李瞎子在黑暗中对张寡妇说:“放心吧,我算过的,麦子是个有出息的人,将来让他给你养老送终。” 李瞎子死了,我离家出走了,已经开始过老年的张寡妇怎么能不伤心。算起来,她和三任丈夫一起度过的时间加起来,还没有跟李瞎子在一起的时间长,李瞎子应该是陪伴她最久的男人,现在李瞎子以异于常人的死法—凝望着山坡在寒风中站着死去,张寡妇在葬礼上以泪洗面。 在她对着李瞎子的棺材以泪洗面的时侯,更多是为我而哭,据李木说,张幺妹在晚上守灵时,一直数落我。 在山村里,如果人死在夏天,最多做三天法事,必须要下葬,不然尸体会发臭,实在冬天可以停放一星期以上再下葬。当天死,第二天下葬,叫“草草安葬”,要么是家里太穷,就像那个死于结石的男人,要么就是不孝,为了表示孝敬,很多人家就算是借钱,也要做三天三夜的法事再下葬,对于送些薄礼参加葬礼的人来说,法事做得越久,他们也高兴,可以多吃几顿好菜。 李瞎子在村里算是有钱人,我离家出走了,肖玲玲自己认了继承人,李瞎子又是死在寒冷的冬天,肖大刚做主,做三天三夜法事。旁人是吃饭时来,吃完饭回家,李木、李水、李余三人表示愿意帮我守灵,李文白同意了,他自己回家,留他三个儿子好好的在李瞎子的葬礼上吃三天。 李文白是非常喜欢一个人在家的,只有一个人在家时,才能做山坡上做的事情,家里虽然简陋,做起来总是比山坡上放心一些,不像我,反而喜欢在野外。 张寡妇、肖玲玲也当然留下来守灵,在寒冷寂寥的夜晚,张寡妇给留下守灵的人,和几个爱听闲话的人说她和李瞎子多我的好。据张寡妇说,李瞎子知道我是一个不甘于待在农村的人,但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想在死之前看到我娶妻生子,所以在我初中毕业以后,比较急切的为我张罗婚事。 对于张寡妇这一说法,肖大刚旁证了不是瞎编乱说,当初李瞎子让张寡妇做媒人,肖大刚最开始不同意肖玲玲早嫁,他女儿才十五岁,嫁给我没有意见,但希望多等两年,等肖玲玲十七八岁时再嫁。李瞎子亲自去找肖大刚,告诉肖大刚自己存了些钱,不会亏待肖玲玲,最主要的,李瞎子说他给自己算过,最多还能活两年,希望肖大刚满足他的心愿,把我的事办了再死,也没有遗憾。 肖大刚对众人说:“我亲家算得真准啊,他说自己会死在冬天,只是时间提前了一年,真准,算到自己要死了,还这么尽心尽力的为麦子筹办婚事,麦子真是他的亲儿子啊,对亲儿子也不过如此了。” 张寡妇多次在肖玲玲面前说:“李八字早对我说好的,让麦子给我养老送终,你说李八字给麦子交代过没有啊?到底有没有交代哦,现在李八字走了,麦子还能给我养老送终吗?” 面对张寡妇的絮絮叨叨,肖玲玲多次表示:“放心吧,等麦子回来,我告诉他,我们肯定给你养老送终。” “只有肖玲玲是真心爱你,她担心你钱带少了,担心你在外面受苦,说你好面子,受苦了肯定也不愿意回家,说你没出过远门,没有熟人带着,肯定要遭罪,肖玲玲对你是真好啊!”李木说得太过激动了,全然没注意梁凤书在一旁。 李木不明白我和梁凤书的感情,我连续喝两杯酒,梁凤书没有拦我,我跪在包间的地上,点上三只烟,叩拜李瞎子在天之灵:“爸,你别怪我,我不知道你会因此而死,是我对不起你,以后正月初六,我一定祭拜你,祭拜太师傅,也祭拜祖师爷东方朔,你的那些财产就给肖玲玲吧,如果让我处理,我也这样处理,爸,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肖玲玲,你该给我托一个梦啊,爸。” 绝非假情假意,我听到李瞎子死了,突然觉得他是我爸爸,真正的爸爸,他养了我,教会我本事,我该尽儿子之孝的。 李木很感动:“麦子,我以为你不认李瞎子了呢。” 第048章故园千里外 在包间里象征性祭拜完李瞎子,一时沉默,我自己抽两支烟,情绪平复了许多。 其实,我表现得如此的伤心,不只是因为李瞎子的去世,人总是会死的,无论是谁死了也都让人伤心,我的伤心是因为故园在千里外,千里外的故园,有一个姑娘在为我苦苦等待,而我却已经情有归处,稍微思量,感慨难言。 “故乡遥,何日去?”我突然想起周邦彦的这两句,第一次觉得故乡真的无法忘却,尽管它是一个贫瘠的地方,我也知道就算回去,故乡还是那个穷样子,它却在我灵魂里刻下了难以忘怀的烙印,我不愿想起,我也不爱故乡,可是故乡难忘记。 不知道为什么,我不爱故乡,想起故乡时,心中却升起惆怅,还有怜悯和心痛,而且我也知道,我的惆怅、怜悯和心痛对故乡没有任何用,也不能带动故乡那些‘芝麻官’心生善念。 故乡啊,你在我血液里到底种下了什么毒? 李木点上一支烟,刚抽两口,咳嗽起来,显然他没有抽过烟,此刻他想抽烟,肯定也是想起故乡而惆怅了,但2看似让人潇洒的烟,把他呛着了,他盯着烟,不再往嘴里放:“家遥千里,身在南粤地。”李木也想家了。 梁凤书眼含热泪,挽着我的胳膊:“腊月笑面相忆否,小路山沟,梦饮家乡酒。” “去tm的故乡,来,喝酒。”我不想让情绪沉浸故乡的那些画面中,不想那些人,我得顾及梁凤书的感受。虽然她理解我,知道我过去的一切,还好我早已告诉过她过去的一切,不然此刻不是很难交代吗? 看着土里土气,又透着些灵气的李木,梁凤书关心的问:“李木,你现在还好吗?” “好不好也就这样,既然出来了,总得撑下去,刚在这里做服务员不久,白天学花式调酒,先混着吧,虽余不下多少钱,有吃有住,可以了,我很知足。” 李木比我晚离故乡半年,也在外一年多了,同样没有过年回故乡的打算,我问他为什么过年没回家,他说:“等有钱了吧,等有钱了再回去。” 估计他看着我现在挺有钱的样子,都能喝酒唱歌了,问我为什么不回故乡,女朋友都有了,现在也有空,却不回故乡。 从他自以为聪明的眼神里,我看出他对我不回故乡的原因理解错了,我说:“李木,你以为我怕凤书看到我们家乡的穷样子,从此不跟我了?所以不回故乡吗?你真是错了,你不知道,凤书遇见我时,我还穷得睡大街,完全是个叫花子模样。哎,我们不一样,你有钱了才回故乡,在外无论多么艰难,坚持下去,有一个荣归故里的信念;我是抛弃故乡的人,李木,你知道的,我两岁被家里抛弃,没什么值得我回去的,我要抛弃家里一切。” 我不能回故乡,其中缘由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梁凤书。 说着说着,突然冒出怨恨的情绪了,依然是贫穷烙下的印。 李木看着我的手机,突然说到:“拿我打个电话吧,给妈打个电话。” “妈有电话?” “她在医院打工,我有她值班室的电话,这个时候应该在值班呢。还有李敏,哦,李敏现在应该睡了,就给妈打。” 梁凤书快速的把手机推到李木面前:“打吧,随便打,别担心钱。”那时手机打长途电话挺贵的,一分钟两块钱,满街都是电话铺子,就是为亿万漂泊的人准备的。 我有些激动起来,我该给陶春兰说什么呢?他问我为什么不回家,该怎么回答呢? 李木拿起电话,神采奕奕,在电话里对陶春兰说得天花乱坠,就好像自己身在天堂一样,什么都好,什么都如意,万事皆如意。 陶春兰听到我的声音时,我能感觉到电话那头她的激动,电话中,她先是让我们兄弟在外要相互照顾,在她的话里,好像从没抛弃过我,我一直是她的儿子,和李木是亲兄,应该要团结互助。最后跟我说,李瞎子死了,以后让我回她们的家,我潦草的应和着,挂了电话,假装平常心,问:“李木,怎么没去李敏哪里呢?你们姐弟也能有个照应。” 一个应该问起的小问题,像是堵住了李木的心。 情绪到了,我也想知道大姐李敏现在如何。 此时的李木非常的瘦,皮贴着骨,身高已经比我离家时高了很多,完全不见以前头大身子小的模样了,脸上透着机警,我熟悉他这种神情,这是对整个世界处于一种防范状态,我们都是这样的人,太过弱小的人,经历苦难刚刚安稳下来的人,时刻担心再次沦为吃住没有着落的日子。 就算是亲兄弟,依然不得不秉承着艰苦独立、自力更生的精神,心中对意外援手的幻想是存在的,但难以看到希望,谁顾得上谁呢? 李木沉默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如此简单一个问题,李木会沉默了。出外打工的人,都是老乡带着老乡,家里先出去的带着后出去的,既然大姐李敏已经出去工作三年了,李木要是去李敏那里,不是少受很多苦吗?沉默后的李木,声音带着无奈:“给她写过信,她也是一个是服务员,帮不了我什么。” “去她那里一起做服务员,你也不用在深圳受这些苦啊。” 李木又沉默了,脸上保留着偏远山村的稚气,似有口难言,微微说道:“我在深圳睡大街的时候,那时候是最难的,我给她单位打电话,她也接到了,想找她借二百元路费。那时我太想离开深圳,深圳找工作太难,你知道的,首先是不招男的,要招男工的地方,又不要我们那个地方的,几乎是让人绝望。” “她给你寄钱了吗?” “没有,她当时答应了,我满心希望的等着,但她没有寄,或许是有什么难处吧。” “不能吧,工作三年了,二百元钱,就算当时身上没有,同事借一借也该有的,二百元,不难啊?”梁凤书似乎怀疑李木撒谎了。 李木一直不好意思正眼看梁凤书,低着头:“我也不知道,她就是没有寄来,我也就不联系她了。” 据李木说,当服务员以前,在一家疏通厕所的小公司干了一段时间,我对那种公司是极其讨厌的,他们为了生意,会故意把别人公司的厕所堵上,一般是借着上厕所的机会,塞一个塑料袋、或者破布等杂物进厕所里,然后在旁边贴上他们的小广告,厕所堵上了,当然着急啊,只能打电话给他们。那些工人按老板的指示做事,挺可怜的,先是要负责去堵厕所,贴广告,然后又去疏通厕所,脏活、累活、不要脸的活全干了,最后还可能拿不到工钱。 李木也没拿到工钱,在一次外出时,收了客人的钱,直接丢下工具跑了。我明白他那种无奈,没有办法,不能坐以待毙,为了活下去,什么机会都不能放过。 社会底层的相互绞杀是极其残酷的,社会底层也没有善良的人,我穷得差点死去,最是明白,没办法善良。同样作为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也都是爹妈生养,可就是很难争取到一点点机会,看着那些出生好的人,有背景、有后台、有捷径可走,能轻易拥有穷人几百年也挣不到的财富,心里不变态已经是极其不容易的了,还善良个屁,狠不得把自己变成吃人的猛兽,为活着讨一个公道。 甚至法律、公权力也都是保护有钱人的,就像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到,穷人没什么需要保护,连生命都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唯一的价值就是为有钱人服务、创造、解决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试想,如果抢别人财富不犯法,谁会害怕?当然是有钱人,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可是,好像为了社会的进步,必须要有法,社会真进步了吗?人口更多,生活更难,占绝大多数的穷人,甚至再也没有《诗经》中底层百姓的闲情逸致。 梁凤书轻轻的摇着头:“这tm的是什么姐姐?”愤愤说完,又用力的靠着我,叹息道:“我们这样挺好,也算是熬过来了。” 无法知道李敏当时处于什么状态,用梁凤书的话说,二百元钱,找任何人都能借得到,必定她上班三年,肯定有同事,有朋友,李木是她一起长大的亲弟弟。我只能劝慰李木:“或许她也难吧,你现在有工作,好好干,总有出头之日的。” 关于出头之日,我自己都没有把握,我常常想,如果没有遇到梁凤书,我的人生会怎么样,现在在哪里。 女人总是对自己男人从前的感情很是感兴趣,梁凤书也不例外,她问:“李木,肖玲玲真在家里一直等着他吗?” 离家前,李木去看过肖玲玲,本想从肖玲玲那里借些路费,但肖玲玲已经没有钱,肖大刚再不给肖玲玲钱。我能想得到,肖大刚一定会这样做,‘吃一堑长一智’,我就是有了路费钱才离家出走的,他当然会吸取这个教训,以防肖玲玲也拿着钱离家出走。 李瞎子死后三个月,房子依照先确立的方案修好,肖玲玲真就搬进去住着,或许是她觉得那样会离我的心更近一些,希望她的念想、思念能通过那个‘风水宝地’发射出来,翻越千山万水,传给我。 李木说:“肖玲玲干农活时,都带着你定亲送的耳环、戒指、手镯,好看极了,就是一点也不高兴,不像从前我们一起玩时那样爱笑,总是低头不语,问一句说一句,一说到你就哭,她年纪小,哎,我们那个鬼地方就是烂,所有事情都烂。” 见李木又激动起来,梁凤书马上安慰似的说道:“李木,你知道吗?我和麦子商量好了,我们这一辈子都当玲玲是我们的亲妹妹,如果她没有出嫁,我们一定照顾她,给她找个好男人。”想一想,梁凤书又笑着说道:“李木,我看你就挺好的,不如你把她娶了吧。” 看我一眼,李木马上说道:“不不,这不合规矩,你是不知道我们那里的规矩,要是李瞎子还活着,退婚以后她还可以嫁,现在不行了,肖玲玲已经拥有李瞎子全部遗产,其实是肖大刚拥有全部遗产,都一样,这就相当于已经嫁给麦子了,麦子还活着,她不能再嫁的。” “如果麦子同意她嫁呢?” “这,那得麦子去给肖玲玲说。” “写封信回去不行吗?” “这,不知道,肖玲玲不会愿意嫁给别人吧,她和麦子从小长大,她只喜欢麦子,别人她都不喜欢,也不喜欢我们。” 梁凤书看着我,面色忧郁,以前她从没有这种表情,慢吞吞的说:“麦子,可怎么办呢?” 我装着大大咧咧的样子:“嗨,她还小,等她长大了自然明白,难道还一辈子不嫁么?我也没有把她怎么样,李瞎子的家产就算送给她做嫁妆,还不够好吗?” “可是人家要的是嫁给你,不是要你的家产。” 突然发现,我怎么这么抢手了,我是一个穷光蛋,为什么非得嫁给我呢?这一瞬间的沾沾自喜都是不应该的,梁凤书微笑着说:“要不,麦子,我成全你们算了?只有我成全你们了。” 顾不得李木在旁边,赶快紧抱着哄哄她:“凤书,你是要我的命吗?要命的话,现在就拿去,让李木做一个见证人,决不过后追究你法律责任,小乖乖,我的女菩萨,你把我吓坏了,我快心脏快要停下来了,死前你再满足我一回,好不好?” 她一把推开我,咯咯笑起来:“还要点脸吗?当李木不存在啊?” 李木憨憨的说:“要不我先出去吧?” 梁凤书更大声的笑起来,眼角都笑出泪了:“哎呦,我的妈呀!你们还真是亲兄弟,李木,麦子是不是小时候就不要脸,所以骗了肖玲玲。” “这个,麦子,我们以前有过脸吗?哈哈哈。” “李木,你这什么话,我一直都是要脸的,在遇到我的凤书时,把脸也给了她,我就不要脸啦!” 梁凤书在我脸上揉起来:“你的脸呢?你的脸呢?我这里可没有。” 我一把拉住,亲了一口:“凤书,你就是我的脸。” 梁凤书看看李木,安静下来:“说真的,不能让让人家一直等着你,我们得想想办法,别耽误了人家。” 我感慨着说道:“是啊,凤书,你要给你妹妹想想办法啊!” “怎么就变成我的事情了,我就说你不要脸嘛。”#####近日在山中小住,想起旧作: 《九华幽谷》 十王山颠焚香烛,花台曲径访衡庐。 松柏林间飞玄武,七贤峰下好读书。 第049章痴心的小妹 “当然了,我们不是说好的嘛,玲玲是我们的妹妹,我们的事情都是你做主,我听你的,你忘了吗?” 梁凤书嘟着嘴:“这能听我的吗?你少给我出难题,搞得好像是我的事情一样,这不是你的孽缘吗?” 我扑倒在她的怀里:“我不管,反正我这辈子什么都听你的。” 听说李木要出去打工,肖玲玲很激动,叮嘱李木:“你去深圳吧?去深圳,麦子说他是去深圳,你去找他,找到他给我写信。” 看着肖玲玲身上带着的那些金光闪闪,李木是要约肖玲玲一起出走的,不是想从我手中夺走肖玲玲,而是读过书的李木知道,那些金子能换不少钱,换了钱可以做路费,至于金子嘛,将来挣钱了还可以买回来,李木引导着肖玲玲:“你可以亲自去找啊,我帮着你一起去找,我们一起去深圳。” 哀伤和无奈一直写在肖玲玲脸上,与她本该无忧无虑的年纪不相称,花季少女的愁绪因我而不能消,她对李木表示:“我爸的老婆,我妈跑了,我爸的女婿,我的男人也跑了,要是我也跑了,就剩我爸一个人,他不被人笑死吗?” 那一天很热,刚放暑假,尽管我的新房周围竹林掩映,依然难挡宇宙中火球发出的炙热,花草树木都在炎热中低着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只有李木兴致高昂,神采奕奕,他看着肖玲玲的汗水打湿了衣裳,衣裳紧贴在玲珑美丽的曲线上,能很清楚的分辨出,肖玲玲没有穿内衣。她还不知道什么是内衣,为什么要用两个口罩连在一起把那两个兜起来,不兜起来又不会掉下来,虽然干活或者跑起来时,会有一些节奏明快的抖动,抖动并不影响生活,所以是可以不用兜起来的。 李木当然不知道我和肖玲玲的秘密,更不会想到那两座小山是我垒起来的,离家出走以前,我一直是这样想的,觉得是我使她大起来的。当肖玲玲十一二岁时,我突然发现她的胸口和我的胸口有些不一样,我以为是她家吃得比较好,所以鼓起来了,所以我常常想摸着她,吸取她的能量,使我自己的也大起来。 那时肖玲玲已经懂得拒绝了,她的母亲赵小莲还没有跟别的男人跑,肯定教过她,不然肖玲玲对我是不会拒绝任何事情的,她很认真的告诉我,她妈说的,她的上面和下面都不能给任何外人模,看一下都不行,绝对不行,不然会被雷劈。 不能吸取到那隆起来的能量,我觉得会很可惜,本来就没吃多少有营养的东西,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吸收一点别人的能量,怎么能就此善罢甘休,可是我也怕会被雷劈,仔细认真的想了想,说:“玲玲,我是外人吗?你妈如果看了,摸了,会被雷劈么?” “我妈当然可以了。” “那我也可以,我不是外人,是不是外人?玲玲,要是我是外人,那我们就不能一起玩了。” 她坚强得像一块石头,下定决心的说:“好,你摸吧,别让我爸妈看见就是,不准对别人说。” 结果我和她都没有被雷劈,虽然我提心吊胆好几天,雷声滚滚时,以为我和肖玲玲至少一个会被雷神带走,我们安然无恙,上天也印证了我和肖玲玲不是外人。肖玲玲也感受到上天的印证,只有我们两个人时,她便不拒绝我吸收她的能量,很奇怪,我越是吸收,她越是隆起得更大,我功不可没。 当时李木肯定也想吸取能量,但他不敢,肖玲玲也不会同意,因为李木是外人,夏天时常会响起雷声。燥热的天气使李木不愿意放弃希望,他知道,没有什么地方能借到钱,只有肖玲玲带着的金子可以换钱:“肖玲玲,要是你不去找麦子,他怎么好意思回来呢?久了就会忘了你,你不是白等了吗?” 肖玲玲有些愤怒了:“你乱讲,你放屁,你放狗屁,麦子不会不回来,这里是他的家,他是出去给我挣钱了,他更不会忘了我,就算忘记你们,他也不会忘记我,我和他,我和他,反正他不会忘记我。” 从肖玲玲激昂又吞吞吐吐的话里,李木暗自推断,我和肖玲玲真如传言那样,早已做了夫妻。李木这个时候还是个雏,什么也不懂,他看过书中那些片段,他的有些同学似乎也在夜里偷偷跑到小河边做过什么,但他必定没有做过,他家那么穷,都不能请得起女同学吃一毛钱的冰棍,加上瘦小枯干、脑袋大身子小的形象,没有女同学愿意和他研究青春发育的事情,他只能想象着我和肖玲玲在一起的场景,越是想,越觉得天更热了,他走到肖玲玲家、也该是我的家的水缸旁,喝了一大瓢井水,最后一点实在喝不下了,顺着下巴打湿了有几个破洞的衣襟,做最后的规劝:“肖玲玲,麦子已经走了半年了吧?可有写信回来?麦子肯定不是不会写信,这你肯定知道的,可是他没有写信回来,是不是?为什么呢?” 哀伤和落寞带着惆怅又回到肖玲玲的脸上,眼角不由自主的流出晶莹剔透的泪水,混合着脸上的汗水,在燥热的空气中滚落在地上,绽放出一缕烟尘。坐在屋檐下,她水汪汪的大眼睛望向最远处的山坡顶山,目光在夺目的阳光中消减在白云里,她的目光无法到达远方,她只有坚持着自己设定的希望,哽咽着说:“麦子是没有写信回来,虽然已经半年了,他第一次出远门,人生地不熟的,他肯定遭了很多罪,事情也不顺利,他不想写他的艰难让我伤心,等他好了,一定会告诉我,他会回来的,他答应过我,要一辈子对我好,他亲口答应过的。” 见肖玲玲哭起来,李木有些害怕,他怕别人误解是他对肖玲玲做了什么,所以肖玲玲才哭的,万一被肖大刚听见,说不定还要挨一顿打,虽然说李木从小到大挨了数不清的打,但他再也不想挨打了,他就快要离开家乡了。李木甚至觉得眼前的肖玲玲是一个寡妇,张寡妇男人都死了,所以是真寡妇,肖玲玲年轻貌美,嫁了丈夫,但丈夫跑了,这是守活寡,守活寡比真寡妇更可怜。肖玲玲这样的守活寡比罗元梅还惨,罗元梅起码已经有两个女儿了,而且她正在向李文白学习生儿子,她不孤独,肖玲玲这是真孤独,天真的守着看不到希望的希望,她的希望更多的是个幻象。 在心中分析、对比一番,李木开始同情肖玲玲,再不想着她带的那些璀璨夺目的黄金饰品,忙安慰道:“肖玲玲,你别哭啊,被过路的人听见了,以为我欺负你呢。就算麦子是你说的那样想的,这等待什么时候能到头呢?反正我是要出去了,麦子让我保护你,我走了以后,要有人欺负你,你去找李水和李余吧。” 李木刚想离开这个守活寡的姑娘,被肖玲玲叫住了:“李木,你出去后,到了深圳,会给我写信吗?会写信吧。” “这,我给你写什么呢?深圳那么大,我也人生地不熟,恐怕无法帮你去找麦子哦。” “你给我写吧,不帮我找麦子没有关系,你告诉我深圳是什么样子,我等麦子一年,要是麦子还不回来,我就出去找他。” 李木打量一番肖玲玲的花容月貌,心中升起一股悲凉,他几乎可以预感到,这样花容月貌的姑娘独自离家,将要面对无数摧残,真是可惜,自己也不能摧残她,哎,世道险恶,但求好命吧,李木点点头:“你还是别出去找他了,你一个姑娘家,出门不方便,坏人很多,你的镰刀也斗不过坏人,我给你写信,你在家好好等着麦子吧。” 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告诉李木她的决心已定,肖玲玲望着远方,坚毅的对李木说:“我就等一年,他不回来,我就出去找他,麦子不会忘了我,他说要对我好一辈子。” 我又听得很不争气的流下泪来,梁凤书低声问李木:“你给玲玲写信了吗?” “没有,我不知道写什么。” “你给家里写信了吗?”梁凤书又问道,她能想得到,如果李木给家里写了信,李水、李余可以告诉肖玲玲。 “没有,没给家里写信,我这么惨,没什么好写的。” 梁凤书分析道:“如果真如玲玲所言,麦子已经出门两年了,也没写过信回家,那玲玲不是已经出来找麦子了吗?真要出来了,要是有人带着一起还好,要是她一个人,哎,但愿她好人好报啊!” 我最是明白世道的险恶,我开始后悔没有给肖玲玲写信,哪怕是骗她在家里待着也好,哪怕是给她一些虚构的希望也好,起码不用她离开故乡后,看到世间那些比贫穷更残忍强百倍的事,她不该经历世道残忍的,她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好姑娘,天啊,我简直不敢细想,心依然像被一把铁抓钳住一样痛,我瘫在沙发上,衰竭得要死一样。 心真的很痛,人总会在那么一个特定的时候,陷入特定的情绪困局,就算我这么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因为曾经的苦难,其实我的心中装着太多的怨恨,不是怨恨任何人,而是怨恨这个世界,怨恨那么多的不公道。心就那么大,不可能像无边的苍穹一样装下所有东西,怨恨装多了,还装着愧疚,还有一点点相濡以沫的爱,再难塞下更多的东西,总还得给幻想留一些空间。在这个特定的时刻,肖玲玲坚守的模样占据了心里留给幻想的空间,心塞满了,挣扎不了,很是难受,我想,苍穹也该是有边缘的,它也无法装下所有东西。 我的情绪传染了梁凤书和李木,他们也呆呆的坐着,包间里沉默得能清晰的听见隔壁包间鬼哭狼嚎的歌声,我突然想听一首歌,那首歌,我只无意中听过一遍,再也难以忘记,韩宝仪演唱的《痴心小妹》,我从不让梁凤书知道我有这个磁带,藏在柜台里的一个角落里,时常偷偷的听,心里哭,脸上笑。此刻心太痛,我要听听这首歌,管不了梁凤书了,我常常情绪会冲动起来,她知道。 我爬到点歌机旁,很快,歌声传来:“你说过一天一封信,小妹在家呀喂守家门,难道你是称坨心,一去多年断了讯,故乡的小妹呀喂,为君消瘦到如……一个人风吹雨来淋,小妹呀为君呀喂千里寻,但愿君心连我心,天涯路远心相近,痴心的小妹呀喂,为君消瘦到如今……”这首《痴心小妹》我点了几十遍,让韩宝仪一直唱,把声音开到最大,我痴呆的坐着望着屏幕流泪…… 李木和梁凤书从没听过这首歌,他们不知道世界上有这首歌,这好像就是写给我的,他们俩听着歌声呆住了,我无法理解梁凤书此刻看见我找出这首歌来听,不知道她心里该是什么滋味,但我知道,她会理解我当时的心情,我才十九岁,我们怎么面对肖玲玲的事情早已达成共识,这当中并没有丝毫欺骗,她知道我是无法忘却肖玲玲的,但我的爱人是她梁凤书,我们风雨同舟,她是拯救我于苦难的女菩萨。 几遍歌声后,梁凤书突然站起来,把歌声停了,紧接着,给我一个极其响亮耳光,只感觉两眼冒金星,头晕目眩,但我没有丝毫动怒,我和梁凤书真是心灵相通的人,我知道,她必须打我一个响亮的耳光,她是帮肖玲玲打的。她又抱着我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道:“不是说好不要有愧疚吗?我们以后好好待玲玲妹妹就是了,我们给她写信,让她来这里,我们像家人一样生活,我们给她找到属于她的路,我们帮她……” 李木憨憨的说道:“你们这样想,肖玲玲肯定能理解的,是该写封信回去,麦子,不用你写,我来写,我让李水告诉她,免得肖大刚看到你的信,那样可能更麻烦。” 见我和梁凤书都没有说话,李木自己慢慢的吃着已经冷了的菜。#####山中旧作: 《寂寥处》 秋风细雨村上烟,寂岭黄草翠接檐。 蝉蛙燕雀俱零落,只伴清风忆婵娟。 第050章夜茫茫风萧萧 沉默的哭泣后,她用手抹去我脸上的泪水,又用衣袖给自己抹去泪水,拉着我站起来:“李木,走,我们出去一起吃宵夜,这鬼地方太闷了。” 夜茫茫,风萧萧,深圳海湾的风,已在这座空荡荡的城市里留恋日久,在迎新辞旧岁之时,更是倔强的不肯离去,它把一年的热情都逼走了,让寒凉伴随着留下来的人,让身在异乡的人不得不想起故乡此刻的温暖,想起合家欢聚时的热闹。 一只夜鸟飞舞着,像是我和梁凤书摇晃树丛时惊起的其中一只,它已经找不到归去的路,夜色如此迷茫,它只能在夜色里没有方向的飞翔着,让寒凉的夜风托起它的翅膀,不至于跌落在冰冷的地上。 对着孤独的夜鸟吹一声响亮的口哨,口哨声在夜空里就像起航的号角,船头应该对着故乡。 夜鸟听见我的口哨声,低飞盘旋,终是飞入夜色茫茫之中,它不相信我能给它找到栖身的窝,它低飞时一定看清了我的脸庞,我的脸上虽然哀伤,可更多绝情,就像一条野狗走在路灯下,虽然我挽着爱人的手,心里比夜色更迷茫,像这座被抛弃的繁华空城,只剩下寒凉。 在夜色的深处,我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很有熟悉的味道,只是一个孤影,随风飘荡在夜色里,她抬起的手是在抹泪,影子的颤抖一定是因为哭泣得太过动情。“故乡遥,何日去”,她一定是在异乡寻找爱人,她的爱人把她遗弃在异乡,尽管夜风寒、路无尽、陌生的都市孤独会更冷,偏偏无法不寻找,影子追随着那只孤独的夜鸟,如果靠近,看到的是一张绝情的脸。 转了一大圈,什么吃的也没有,连先前吃的都消耗空了,走累了,在路边坐下来,点一支烟,把烟盒递给李木,他拒绝了,我问:“李木,明天是除夕,你上班吗?” “要哦,本来留下的人就不多,没办法不上班。我想不通为何过年回家那么重要,平时不也可以回家吗?我们单位很多人工资不要了,也不辞职也不请假,过年前直接回家了,搞得单位没几个人了,不过这样挺好的,我这样过年不回家的人显得就值钱了。” 李木和我一样,清楚的知道回家是什么样子,故乡的贫穷并不能因过年回家而改变,穷人家的年,在别人欢天喜地映照下,只会显得更悲凉,还不如别去面对。 “今年不回家,是为了以后随时都可以回家。”李木这样安慰自己。 梁凤书默然无语。 难以启齿,但不得不说,我告诉李木:“我身边的人都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梁凤书给我设定的角色是孤儿,一个在深山学艺后来到繁华都市的孤儿。我们也是经历了很多的艰难才刚刚好一点,根不深、足未稳,没办法让你和我一起共事,你不会粤语,很容易穿帮,因为我们长得就像一家人,没办法对外面撒谎,哎,如果不是我们长得太相像,就好了啊,可以当你是一个朋友,我们兄弟就能一起闯天下。” 想起陶春兰在电话中的话,让兄弟团结互助,相互照顾,她哪里知道,外面有这样的无奈。如果我当初就老老实实的告诉别人,我是一个穷小子,或许还是如今的结果,可我不用背负谎言,害怕谎言被识破;更可能,没有那个谎言,就没有我的现在,没有生意,可能像李木一样在工作,风险无法面对,不如继续维持着谎言,为了这个谎言,我不得不抛弃兄弟。 李木没有说话,沉默不语,梁凤书解释道:“没事的,李木,你现在先好好工作,要是遇上特别难的事情,给我们打电话,要是你换地方了,换工作了,也记得告诉我们。” 李木比我大两岁半,我和他中间还有一个李水,他只比梁凤书小半岁,农村长大的李木,虽然已经独自在异乡一年半,此刻还是没有梁凤书的见识和远见,他的普通话带着浓厚的家乡口音,任何人都能听出他是哪里人,连伪装的可能性都没有。 坐在街边时,李木已经没有了刚见到我时的激动,几句不得不说的话过后,他漠然无语,带着失望和绝望,眼里的泪水在打转,但是没有流出来,异乡一年半,足够他变得加强,他声音有些颤抖:“信还是我写吗?要不要让李水他们,告诉肖玲玲你们的电话和地址?” 我踌躇了,看着梁凤书的眼神,我明白,要是家里人突然找来,我的谎言将被戳破,我贫穷不堪、没有任何后台的身份将大白于天下,可能现在好不容易的积累都被清空,我和梁凤书怎么办?要是肖玲玲、肖大刚突然来到我身边,以眼下的情况,我应付不了,只怪自己不够强大。 我绝情的说道:“李木,信别写了,已经这样了,等以后再说吧。李木,我的电话千万不能透露给家里任何人,你知道外面的难,我现在拥有的少得可怜,任何风吹雨打都经受不起,我不想让我和凤书都居无定所,你明白吗?” 从李木的眼神里,我能看出,他一定以为我刚才为肖玲玲所流的泪是装的,不过是为日后说起时,让他证明我曾真正伤心过,李木也对着夜空长叹一声:“这个城市容不下真情,容不下亲情,更容不下爱啊!” 我心想,你知道个屁的爱,你想说这个城市只容得下谎言,我知道,你失望了,可是能怎么办呢?我也长叹一声:“是吧,没有办法啊!李木,就算我牺牲了自己,就算我做回真实的我,不是依然无法照顾别人吗?那样的我可能要再次流落街头,我的凤书怎么办?她已经为我抛弃了一切。一个流落街头的我,根本不可能去唱歌喝酒,甚至都不会让我遇见你,就算遇见了,也不过是四目相泪视,那样的话,会比现在好吗?起码我现在能照顾自己,能照顾凤书,我们有一个正常的生活。” 我拼命为自己的绝情辩解着,梁凤书低头靠着我,她一定是明白我的窘境的。李木低头看着地上,地上只有微微的光,无法映照出任何人的脸面,我继续为自己辩解道:“李木,你出来是为什么?因为我们家里太苦了啊!脸朝黄土背朝天都无所谓,可是,tm的一口好饭都没有,那是人过的日子吗?看看外面的这些人,犹如天堂和地狱,你不甘心,我也不甘心啊!” 这辩解虽是当着李木的面说,其实我根本就不在乎李木怎么想,我是为自己的良心辩解,不想以后再听《痴心小妹》时愧疚难当,我想,如果我够强大,我愿意让所有人都脱离苦难,这只能是幻想,佛祖也没有做到,我只能先保障自己。很想做一个好人,做一个诚实、有良心的人,我也曾是那样的一个人,可是我是那样的人的时候,我衣不御寒、食不裹腹,活得不如一条狗,生活啊,你让我不得不戴着面具,虚伪的继续活下去。 梁凤书为了缓解悲壮的气氛,故意问道:“李木,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谁看得上我啊?” “李木,你形象不错的,相信我,真的不错,就是瘦了些,一定有很多姑娘喜欢你这样的人,你现在虽然艰苦些,只要不好逸恶劳,总有出头之日,找个女朋友吧,像我和麦子一样,风雨同舟,生活才没那么苦。” “看吧,要是有人爱我,我肯定爱她,哎,谁知道呢。” 我故意轻松的笑说道:“李木,你本是我二哥,你这个年纪,早该有女朋友了,我给你算过,你一生遇贵人,生活无忧,多些波折,必然风雨之后见阳光,相信我,不是为了安慰你,我算得极准的。” “你现在还算命啊?” “当然了,学了那么些年,想丢都丢不掉,多个财路总是好的。李木你一定要好好混,人常常是看不到出路,混着混着路就有了,我睡大街时,每天喝自来水,怎么也想不到能被我的女菩萨解救出苦海的,人生就是这么玄妙,以后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就是我这个算命的,也曾以为自己会永远流浪,真的,那个时刻特别绝望,你应该明白的,我们都绝望过,我现在好一些了,你也会好起来,早晚的事。”我装着历尽沧桑的样子给李木说着世间最无奈、最虚假的道理,这道理或许是真理,这真理得看个人的运气了。 李木现在正处于我当初看不到希望的时候,他或许不能理解我的话,就像我当初绝望的时候,如果别人给我说这个话,我也不会明白,甚至会想:早晚,是多早?是多晚?眼前很重要,眼前过不去,就没有以后。 果然,李木依然唉声叹气:“但愿吧,我什么也不想,有吃有住最重要,其它的再说。我能想到你出来时的艰难,麦子,你是十六岁多出来的吧?你比我坚强啊,肯定受了不少苦,你知道吗?先前在电话中,我故意给妈说现在过得很好,是怕她担心,但我能从妈的语气中听出来,她知道我可能在骗她,很奇怪,妈不认识几个字,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她还说,让你有空打电话回去,她说对不起你,让你那么小就出门闯荡,哎,妈也不容易,没什么好怪她的,她的伟大犹如我们的日月。” 梁凤书马上说道:“麦子可夸你们的妈了,这个世界他最爱的人中,说我都得排第二,以前我还不服气呢,今天听你也这么夸你们的妈,我差不多能理解了。要按常理,你们的妈并没有给你们某一个好的出路,你们不恨她怨她就不错了,我们城里的妈,对儿子是要操心一辈子的,管工作,管娶媳妇,管生孩子,全程护送。而你们必须得从小出门,从艰难中摸索自己的出路,依然爱你们的妈,你们的妈一定是一个伟大的妈妈。” 气氛又轻松一些了,我搂着梁凤书:“我的女菩萨,你和妈妈我一样爱,一样重要。” 李木趁机笑说道:“麦子,女菩萨能这样搂着吗?” 梁凤书推开我,看看李木:“你说得对,他可坏了,老是骗我开心,我就上了他的当。李木,真的,找个女朋友,你们兄弟都爱看书,长得又有模有样的,自信一点,麦子,你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虽然像个叫花子,可你指着我的书,说你一个小时就能读完,还能记得住,你还说你一年读了几百本书,你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里很是光彩,使我确信不疑,一个十六七的孩子,说那样的话,直接让我不得不爱你。” 我很神气的对李木说:“听听,不是我吹牛吧?是她先爱上我的。” 梁凤书瘪着嘴:“看把你神气的。” “当然了,有这么好的老婆都不值得神气,这个世界就没有什么事情值得神气了。” “你听,麦子把不要脸的话总是说得很好听。” 我说:“李木,听见了吗?凤书教你呢,只要把不要脸的话说得好听,女人就喜欢,你行的,绝对会是个风流种,哎,我是没希望了。” 梁凤书扑上来,拎起我的耳朵:“你想要什么希望?还过不过年了?” 一看表,刚过凌晨,已经是除夕了,我摘下手表,小声对梁凤书说:“身上还有多少现金?” 她想了想,在我耳边说:“买完单,还有两千多。” 我把手表递给梁凤书,她马上懂了,拿出两千块钱,和手表一起递给李木:“拿着,李木,你们兄弟一场,我们现在日子好一些,新年礼物。” 李木显得无所适从,又带着惊喜万分的样子,推辞不要,我很认真的说:“李木,拿着,你听我的,妈告诉过我们“人靠衣裳马靠鞍”,你要晚上才上班,白天少睡一点,去买套衣服,再买一个二手的手机,现在春节到处都打折,再带上我的手表,保证明天晚上就有女朋友,你行的,我知道你是胸有万山的人。” 梁凤书把钱和手表塞给李木,惊讶的说道:“胸有万山,大才啊,哥,拿着,以后发达了别忘了我们。” 李木很是高兴的收下,连连道谢,仿佛一瞬间坠入阳光灿烂的春天:“好,明天就去买,办好了给你们打电话。” 我叮嘱道:“李木,没什么要紧事,千万别给我打电话,你能理解的,这我就不多说了,还有,我的电话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家人。” “知道,我懂的。” 我站起来:“走了,兄弟,江湖再见,好好混。” 梁凤书挽着我的胳膊,我们快速的走入夜色中,回头见李木也离开了那被我们坐热的地方,梁凤书小声说道:“走这么快干什么?都是要打车的。” 望着更加安静的夜,我的心里五味杂陈,为了我自己,不得不远离很多我不愿远离的情感,如果必须对得起一个人,我希望这个人是梁凤书,看过那么多书,我明白:珍惜眼前人,比徘徊着恋恋不舍更重要。#####旧日作 《仰望明月》 作词:杨千意 走过那么多午夜 明月永远美丽 走过那么长岁月 它永远在夜空里 谁能有明月这样永恒的美丽 仰望明月 道不尽的诗情画意 有过多少回月圆 午夜没有记忆 有过多少次弯弯 岁月早已忘记 谁能在明月上看月光的美丽 黑夜永远 饮不尽的伤悲孤寂 广寒宫里如何望明月 夜空无尽 孤寂向谁问 广寒宫里如何别岁月 岁月无尽 谁能相温存 …… 第051章异乡除夕的窗前蜜语 开着窗,突然觉得异乡这难得的寒冷极其舒服,舒服得恋恋不舍,尽量的把身体缩卷成一团,任窗外的风在屋里逛荡,就如又回到了独自蜷缩在街角的夜风中的时候,那样的一种苦涩味道的感觉,可我竟然如此眷恋着那种感觉,好像只有眷恋着那种感觉,我才能认清现实,才能支撑我用谎言冠冕堂皇的活着。 她也学着我的模样,缩卷成一团,脸对着窗外的风,不由自主的哆嗦一下,喃喃细语:“我知道你为什么喜欢寒冷,寒冷曾是你认识世界真相的捷径,对我来说,寒冷真的很冷,我们家乡很少有这么冷的时候,麦子,又是除夕了,你上楼顶去,我给你送吃的。” 我扑向她的怀抱,像一个孩子似的,确实,我太过缺少父母的爱,我试着找回来,我在她的怀里撒娇:“不要,我有老婆了,再不要过那样的日子,我饿了,你去煮汤圆,好不好?” 还是梁凤书最好,她把我的手拿出来:“饿了还有力气胡乱摸。” 我们一起吃一碗汤圆,她喂我吃,我喂她吃,夜风依旧在我面前流连往返,可是我没有悲泣,尽管汤圆温暖着我的胃,我依然可以清晰的记得自来岁末的冰凉。 逛一天了,我没有睡意,她也没有睡意,我们心中故乡的影子在摇晃,我们不想说故乡。她的故乡近在咫尺,我的故乡隔着万重山。 除夕之日不在家,故乡都是远在天涯。年轻的心并不用为此太过悲伤,我们还拥有梦想,我们相濡以沫,有爱相伴,不会觉得孤独,人生总会又些遗憾和残缺,我们宁愿拥有彼此的爱,哪怕为此遥望故乡。 李木说肖玲玲只等我一年,我不回去,她便出来找我,这件事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想尽量不去想,依然无法去除这个念头,以我的本领,只要设一卦,便可大概知道她在家还是在外,可是我不愿知道结果,就算心中一直煎熬,也不要知道结果。 人海茫茫,该相见时终会相见,就像和李木见面一样,那是人生的又一个巧合,巧合的难以相信,可就是发生了,或许是肖玲玲的念想打动上天,上天让我遇到李木,让李木告诉我在我离家以后的情况,“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念叨出声了。 梁凤书抱着我,我们斜躺在床前的沙发上,她细声问:“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遇到李木,然后李木告诉我那些话,不然,心中该少多少负担啊?” “我知道,让你不想,确实太难,如果是我,肯定也会很纠葛。我觉得吧,玲玲的事情倒是好办,无论她历经什么苦难,又或者她在家里如何苦苦期盼和等待,她终究会有她的一生,今后我们也还可以给她一些弥补,是吧?事已至此,只好如此,唯独你养父的去世太过巧合,你虽然从没赞许过他,你身上的本领是他教的,你这样的人,只是装着绝情样子,你如何能忘记得了养育之恩,这个遗憾会是一生的遗憾,没办法啊!你读过那么多书,该知道世间遗憾从没少过,放过自己吧,养父在天之灵见你平平安安,也会含笑九泉,麦子,明天我们去弘法寺求一牌位回来,以后天天给他老人家敬上三柱香。” “还是凤书体谅我,凡是都替我想得周到,真的,凤书,我觉得老天是公平的,让受了那些苦,也让我遇到了你。” “是啊,仔细想来,要不是你那么苦,我们可能不会遇见,就算遇见了,未见得会如此彼此珍惜,我想玲玲也一样,上天给她一条路走,那条路上先是曲折难行,过后必然遍地锦绣;李木也是,真是太过巧合,我甚至都相信念想是可以感动上天的,玲玲妹妹一定感动了上天,李木才能被我们遇见,正好在年关,麦子,这是上天给我们的福份啊。” “福份?”我有些不解,本来在年关看见万千人往家乡奔,身在异乡的人,心里就自然不好受,又遇见故乡的人,知道了故乡的事,真是霜未消,雪又飞,何来福份呢? “怎么不是福份,你离家出走两年了,一走了无音信,你从没透露一点对故乡的怀念,可你肯定很想知道,在你离开以后,故乡是什么情况。无论是好是坏,知道了,总比无限的猜测要好,心里不是也踏实些了吗?纵然遗憾重重,终究是不用瞎想了,这不是福份吗?所以啊,遇到李木,真是上天给我们的福份哦,明天去弘法寺上香吧,初一去,人肯定多。” 我喜欢听梁凤书极其睿智的喃喃细语,就像身在春风日暖,心像被柔情细绸包裹着,她的喃喃细语消解我无数惆怅,人生难得一知己,更何况她是红颜,只我一人的红颜。 仔细想想她的话,真是如此,心中虽是遗憾,终究是有着落了,起码我以后可以日日为他点上三柱香,活着的时候不孝。他的去世始终是导致我离家的助推器,就算我不离家他也在那天去世,可是已经那样巧合的发生了,就是我不孝,我年少不更事,我想李瞎子在天之灵会原谅我的。 我能每天祭拜李瞎子,可是肖玲玲呢?我什么也不能为她做,甚至本能的害怕她找到我,害怕失去我现在的所有,我已经辜负了一个女人,不能再辜负另一个女人。可我又因为自己所经历的那些难,给可能已经离家出来找我的肖玲玲,设定在苦难的场景中,这种感觉让我愧疚万分,一旦设定,几乎不可能不去想。如果我太过沉浸在对肖玲玲的愧疚中,我知道,这是对梁凤书的极其不公平,简直是在伤害她。 能想象得到,无论我现在多少山盟海誓,梁凤书一定会担心,有那么一天,肖玲玲找到了我,肖玲玲不愿再嫁别人,苦苦相逼,我本来心中愧疚极重,她又是与我那样好了十几年,在左右为难时,我可能自己遁入空门,也还是让梁凤书对我所有的爱都化为乌有,如果我选择了肖玲玲,更是对梁凤书凌迟般的伤害,反之,肖玲玲又如何。 一想到梁凤书心中会每天带着隐忧与我生活,心中更加惶恐不安,我这是多大的罪过啊!梁凤书什么都那么好,她付出了那么多,我也接受了她的爱,怎么能让她带着隐忧难受呢?对,我接受了她的爱,我急切的仰起头,看见梁凤书正惆怅的望着窗外,飘起的一缕黑发比夜色更黑,在寒凉的夜风中独自飘零。 我翻身对着她:“凤书,我想明白了,想明白了,你不用再带着心中隐忧了。” 她微微一笑:“哦,什么想明白啦?我能有什么隐忧?怕你离去?”她的声音细腻而丝滑,委婉得像是要溶进我的灵魂里。 “我是自愿而主动爱你的,我也是心甘情愿接受你的爱,这是唯一,绝对的唯一。” “你不是也和肖玲玲订婚了吗?那难道不算接受爱,不算是一种承诺?你们有媒人,办了订婚宴席,你也没有反对,那不就是接受和承诺吗?”她依然用先前的语调,使我更加想快点消除她心中的隐忧,不忍她有半点不开心,多好的女人啊! “凤书,定过婚,最后没有结婚在一起的很多,况且我从没有对玲玲说过要娶她,可能小时候玩笑说过,长大后绝没有说过,我当时知道定完婚不久我就会离开,很是清楚的知道我不会娶她,想过给她说明白的,可是又想,既然以后都可能各自生活了,何必要在离去前让她伤心呢。凤书,你是我的唯一,我唯一愿意一生相伴的红颜知己、老婆、情人,都是你一个,你是我唯一用一生去承诺的,啊,相通了真好。”我真的轻松起来。 “你不是答应一生对她好吗?别总是乱承诺。” “当然一生对她好啊,她是妹妹,怎能不对妹妹好。” “真的?” “当然真的,我不是拿话哄你,我刚才一直想啊,我自己也觉得谁都对不起,对谁都愧疚,一想到你是唯一,我真是心中没有负担了,啊,真好,家乡的事情我也都知道了,以后每天给爸点上三柱香,也不再为难自己了。凤书,你知道吗?我一直想,一直想,因为我知道你会这样担心,我不想让我的凤书心中有丝毫不快乐,特别是不能因为我而不快乐,没有什么事情让我更害怕了。” 她紧紧的抱着我:“麦子,我什么都可以让,什么都可以不要,唯独你不行,决不能与人分享,我可以和你一起当玲玲是我们的妹妹,一辈子对她好,但她要是想从我手中夺走你,决不行,那就是生死仇敌,没得商量。” “不会的,不会的,永远都不会的。” “我知道的,我能明白你对我的爱,非常明白,要不然你也不会那样为我着想,竟然能想明白唯一,麦子,我没有爱错你,谁也不能把我们分离开。” “凤书,我现在只有一个愁了,等我把这个愁的解决办法想出来,今生再无什么让我愁。” “还有愁?怎么还有愁啊?说来,我们一起想办法。” “我要让你荣归故里,让你的家人、亲戚、朋友、所有认识和不认识你的人,他们不是不得不接受,而是为你有我而欣慰,让他们嫉妒你,羡慕你,啊,要是这也做到了,我对凤书的爱才是真正完整了。” “这个啊,这不是可以强求的事情,就算有这遗憾,也丝毫不影响我对你的爱,真的,麦子,别太逼自己,从和你离开那一天起,我已经做好回不去的准备。”尽管如是说,我看见她脸上是真正轻松的笑起来了,就像最开始相爱的她,含笑低眉,无瑕的。 我和她并肩窝在沙发里,仿佛拥有全世界:“凤书,过得真快啊,我们在一起一年了,这一年,都是你辛苦操持,辛苦你了。” “不,要说让我们过上现在这生活的还是你,你用算命破解了我们所有的困局,还挣了不少钱,也让我们有脸了,别人都叫我嫂子了,哈哈哈,都是你的功劳,我啊,真是没想到这么快过上这样好日子的,本准备和你艰苦奋斗几年,啊,真好。” 我用手戳一戳她:“凤书,能不能给我些钱?” 她转头看着我,一脸疑惑:“别这么可怜啊,你要花钱,我从没半个不字,说这话,弄得好像我虐待你似的,你要用,拿就是了,我可不是爱财的女人,只是你容易冲动,钱不能你保管。” “我知道,我知道,凤书,我们两个今天的一切都是从有你开始的,有你,我很安心。” “那你还像是可怜巴巴的向我要钱一样。” “这次不一样,要多一点钱。” “多少啊?” “上万。” 她立马警觉起来:“啊!要这么多啊?干什么?” 哎,她还是管得紧,没办法,说好都听她的,我赶忙解释道:“买礼物。” “给你亲生父母家里买礼物?现在晚了一点吧?” 我坐起来:“一点都没意思,想给你个惊喜都不行,我才不给他们买礼物呢,寄回去也都过完年了,嗯,这是一个问题,都没法给你惊喜,钱都在你那里是没问题的,可是我怎么给你送礼物呢?” 她也坐起来,面对面靠着我的肩:“什么啊?要什么惊喜?我不要,就要每天、每秒和你在一起,再说了,怎么要上万,不能这样花钱,我们还没买房子呢。” 我倔强的说道:“不行,这一次就是要买,我要买戒指、耳环、手镯送给你,哎,书里都是男人悄悄的买好,看吧,我是没有这种机会了,钱上交,怎么悄悄的买?” “哎呦,把你委屈得哦,钱必须上交,好,满足你,买,最小的就行,节约一点,再多的礼物也不能保证幸福和长久,黄金也就是石头里提炼出来的东西,哪里能比得了我们的感情。” “好,明天就去买,是送给你的新年礼物。” 夜色飘渺,风中有旋律,或近或远的那些稀稀落落的亮窗,是爱,还是思乡而无眠。 除夕里,为来年留一盏灯,不让新春迷路。 她站起来,很是深情的看着我:“陛下,现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 我一把抱起她来,按住她:“莫非你还有个周邦彦?今天我要你……”#####又是月儿圆,人还在异乡, 故乡的小伙伴,已离万重山。 红尘孤寂、世事无常, 岁月不停留,生命渐渐逝, 玄黄天地周而复始, 人活百年,泣声中来泣声中往。 ——于从前 第052章春天的寺庙 自小生活在山野之间: 绿庄稼、黄稻田、金菜花; 柏树长青、翠竹掩映、山丘延绵; 春来百花满山岗、炎夏碧空洗晚霞、秋风萧瑟透身凉、寒冬腊月少衣裳; 割草、喂猪、柴草永远难满灶房, 割麦、收稻、红薯、玉米不饱饥肠, 寒天、酷暑、北风、细雨依然要上山岗, 雾浓、霜寒、风雨、泥泞八里山路去学堂; 从小生活在都市的人们,永远无法体会这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困境中看不到希望的日子,脸朝黄土背朝天,如此的与大自然相融,大自然并不会给人一点怜悯。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他的教化并没有改变人的贪婪、掠夺、恃强凌弱、贫富不公,大自然所赋予的生存物质倾泄到少数人手里,于是,大多数人很穷,我就是大多数人。 我如此的熟悉大自然,终于,我也花钱买门票去看大自然。 年里最后一天,慵懒得不想离开被窝,那些早已回乡团聚的人,总得表现着自己有移动电话似的,不断的打来电话问候,告诉我他们在家多么快乐,让我和梁凤书好好的过大年。我觉得他们虽然表现了对我的记挂和象征性礼貌,实则是脑子有病,这不是在我和梁凤书伤口上晒盐吗?你回家团聚快不快乐与我何关系,我们当然会好好过年了,难道我们如此相爱的人,会在除夕里相对无语凝噎吗? 我们早饭午饭一起吃,从商场买好黄金首饰,抓紧时间赶往弘法寺,虽然买的时候她很是心痛,走出大门,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美。梁凤书以前也都是有这些首饰的,在她悄悄借钱的那些日子里,她悄悄把所有黄金首饰全都便宜卖了,我问她时,她说:“有什么关系,有没有哪些东西不照样过日子嘛,乖,别问了。” 那是一段百般无奈的日子,我心里默默记挂着,要是有钱了,一定加倍给她买回来,老天垂怜,终于可以给她买回来了,更有份量,更漂亮的纯金首饰。 出门前,她已经梳妆打扮完好,我还故意躺在被窝里:“我不起来,起来你也不听我的,你肯定会买又小又细的,故意败坏我名声,好让别人说我,说我有钱了也舍不得给老婆买首饰。” “起来吧,听你的,给你也买条项链和戒指。” 她依然节约,精打细算,在我强烈要求下,一定不能比从前的轻,付钱的时候,哀怨的看了我好久。 弘法寺在深圳仙湖植物园内,青山绿水世人都喜欢,在衣食无忧的时候,这是我第一次花钱看风景,哪些冬日里的郁郁葱葱、清泉碧湖也确实让人心旷神怡,金碧辉煌的弘法寺是我们村外小庙见了会羞愧无比的,里面端坐着同样的佛、同样的菩萨,只是更加高大精美,更觉法相庄严,就像同样的人,生在了不同的家里。 小的时候经常路过村外那座小庙,庙里没有僧人,也没有尼姑,只有一个守庙的五保户单身汉,平时也无香客信徒,只有初一十五才会有些香客,一年里香火最旺盛的时候便是除夕前后几天,一直到过了正月十五元宵节,又恢复往日平静。 谁家要是有特别艰难的时候,也会想起那座小庙,去焚香烧纸放鞭炮,希望神仙佛祖菩萨们开开眼,保佑他们度过难关,保佑他们能过上好日子,保佑他们生儿子,保佑缠绕他们的疾病能无药而愈,并没有见到什么效果。就像那个因结石而痛死的人,他的家人也去过小庙进贡,还是死了,但村里人遇到什么难以度过的“劫难”时,依然会去那座小庙。 庙虽小,无人怀疑庙里的菩萨佛祖不是真的,更无人去指责菩萨佛祖不作为,反而有很多神奇的传言飞短流长,比如谁求儿子真的生了儿子,谁家母猪不下仔,拜庙以后母猪怀上了,谁家屋里进了野鬼幽魂,焚香烧纸后野鬼幽魂去别家了,总之很多神奇的传言,使得小庙和小庙里的那些神仙佛祖菩萨神圣无比。 也有人“猖狂至极”不尊重小庙,后来那些人都得到了惩罚,比如生病了,没有活到一百岁。 我也曾对小庙寄予厚望,希望能让抢我钱的那个小混蛋早死早投胎,却一直没见到成效,还是由我亲自出手才讨回一点公道;曾希望小庙保佑我能捡到几块钱,可以好好吃一碗镇上的鸡杂小面,愿望也未能实现,甚至降低要求,只希望小庙能保佑我的嘴巴,在冬天里不要每次都被北风吹裂,照样没有实现,尽管如此,我对小庙也从来没有不尊重,只是觉得我太过渺小,他们太忙了,无暇顾及到我的诉求。 在我离开故乡的那天,小庙是必经之地,我没有进去参拜,我已经失望了,小庙从没保佑过我。在那个新春的苦寒天里,看见那个守庙的五保户单身汉还在,他独自坐在小庙外的大树下,大树枝头光秃秃的,无比孤独,当我正好路过庙外时,也曾犹豫是不是该进去为长路漫漫而祈求平安,而我正好与大树下的守庙人相对而视时,真正下定决心离去,那个五保户单身汉对小庙应该是最虔诚的,每天打扫清洁照看着小庙,而他那样枯槁衰微,像是要死了,在我雄心勃勃奔向远方时,不愿沾染这晦气。 或许因为我离开故乡时,没有进去参拜故乡人都深信不疑的小庙,所以我离开故乡后,历经了一年野狗般的日子,这是故乡小庙对我的惩罚也说不定,故乡的小庙虽然远隔千重山,菩萨佛祖的法力肯定比我的思念要厉害亿万倍,所以也能让我必须接受惩罚,谁知道呢?或许是有这种可能的吧。 当我再次进入庙门时,我该虔诚一些,都是同样的佛祖菩萨,他们和小庙里的是同样的尊者,肯定知道我离开故乡时,没有进门祈祷,现在再见到他们,怎么能不想办法赎罪。 本以为人都回家乡了,没想到弘法寺依旧人流如织,绝大多数都是青年男女,为自己心中所愿祈祷,只有我心猿意马,一来担心佛祖菩萨们记起我,在离开故乡时曾过庙门而不入,记起旧日罪过,再次惩罚我,他们法力高强,非得要惩罚已经被惩罚过的我,我肯定没有办法反抗。二来担心肖玲玲也正好在庙里祈祷,我该怎么面对她,如果她把我抛弃她的事情给佛祖菩萨说了,我会不会再次受到惩罚?在那样的庄严法相面前,我能不担心吗? 看着那么多青年男女,虽不认识他们,可我是一个历经过一些苦难,又会算命看相的人,我能看出来,大多女的都是露露和小芬的同行,那些男人大多身上一定是雕龙描凤的,虽然他们穿着外套,我很熟悉这种面相,这种目光。 我想来这里的人,和村里去小庙的人都一样,都是自己力所未及,希望佛祖菩萨助他们一臂之力,甚至能保佑他们心想事成,最好是离开庙门后都能腰缠万贯、横行天下,因为他们虔诚的来到了佛祖菩萨面前。 我该祈求什么呢?祈求别遇到肖玲玲?还是祈求肖玲玲别离开故乡遭罪?或者祈求她能遇到如意郎君,从此快乐幸福?我都想实现,佛祖菩萨会不会觉得我贪心呢?我想恐怕是难以实现的,在故乡的小庙里,我的要求那么低微,他们也从不曾实现我的祈求,更何况这么大、这么难的愿望。 世间无数地方,都在同时对着佛祖菩萨顶礼膜拜,他们能忙得过来吗?或许他们真的法力无边,不然怎么能记得我的小错误,使我遭受那样的艰难生活作为惩罚。佛祖菩萨也记仇吗?他们保佑人时分善恶吗?没有人知道。想起李瞎子和陶春兰都说“人命天注定”,既然命运早已注定,拜不拜佛祖菩萨又有什么关系呢?面对法相庄严时,我反而更加迷茫了。 正当我心猿意马的时候,梁凤书拉着我问道:“你养父叫什么名字,写师傅还是写父亲呢?” “啊?佛祖菩萨觉得我该怎么写呢?” 梁凤书一脸严肃的看着我:“说什么傻话呢?麦子,写师傅还是写父亲?全名叫什么?” “其它都不要写,就写师傅吧。” “真的?” “嗯,就这样写吧。” 在法物流通店里,梁凤书很是虔诚的弄好了祭拜李瞎子的灵位,还有安放灵位的小台子。她没有见过李瞎子,比我对李瞎子还好,还用心,一直保持着庄重严肃的表情。 一尺见方的纸盒里,装着我和梁凤书对李瞎子的一片感激和赤诚,提在手上并不重,显得轻飘飘的。 我提着盒子,她挽着我的手,新买的戒指、耳环、项链、手镯在冬日寒风里金光闪闪,我也带着金戒指,金项链,还有一块新买的机械手表,使我感觉自己已经走在成功的大道上,很多人把目光投向我们,难道我们的男才女貌如此明显吗? 突然担心遇到那些在街上抢劫的人,他们肯定也进寺庙的,让佛祖菩萨保佑他们每天都旗开得胜,他们正好从大殿出来,想试试愿望能不能实现,突然抢了梁凤书的耳环项链怎么办?金子无所谓,弄伤了我的梁凤书,岂不是这个年关又要伤心了吗?想到这里,又有些后悔今天不该买这些金子,也不用有这担心,真是自找烦恼。 一边往寺庙外走去,一边警惕着一切可能发生的意外,在这样神圣庄严的地方,这样的心态不该有的,可是那些残酷的记忆,使我不由自主的要这样做。天色尚早,我们手拉着手漫步在曲径通幽的路上,梁凤书感叹道:“麦子,真是快啊,一年就过到头了,这一年我们做了太多的事情,好在菩萨保佑,年底才能有这样惬意的心情,我们以后多来拜拜,据说这里很灵验的。” 我想她的话应该是对的,这里的寺庙如此金碧辉煌,佛祖菩萨自然也是喜欢住在好地方的,香火能如此鼎盛,不是我这个凡胎俗人能看透的,多拜一拜也不是坏事吧?我点点头,眼睛望着远方,眼望处都是茂密葱郁的景象,完全没有故乡冬日里的枯草寒烟、赤黄凋敝,让我更有兴致寻访一番。 又想起另外一件事,使我热血沸腾,我拉着她钻进丛林深处,很是激动的说:“凤书,你记不记得,我曾说过,要带你走遍山山水水。” “嗯,好像你是说过。” 我诡异的笑起来:“还有呢?我说每到一处,都要……” 她左顾右盼,十分机警起来,严厉的说道:“不行啊,这里不行,刚从寺庙出来呢,怎么能干这事?你看,你养父的灵位还在呢。” 我这山村长大的孩子,到了野外就像回家一样熟悉,此刻兴致正浓,血脉膨胀,把装着灵位的纸盒子放到树干后:“这样总行了吧?” “万一被人看见呢?” “放心吧,他们都是来临时抱佛脚的,出庙门就赶着进城过年去了,才不会有兴趣逛这些地方,不会有人看见的,乖乖,听话,相信我吧。”我一边说,一边熟练的动起手来。 她羞涩的低下头…… 从丛林深处出来,梁凤书很是无奈的感叹道:“你这是什么习惯哦,早晚会被人瞧见的。” “我算过的,才不会被别人瞧见。”我很得意,心情特别愉快,总算没有白来一趟。 在山涧溪水边盘腿坐下来,我喜欢冬日里野外这种寒凉感,点上一支烟,非常警惕的抽起来,听见溪水细细流淌,想着何处是溪水的故乡,溪水又会最终停在何方,冬日里的溪流断断续续,细得像大山的泪。我左手拿着烟,右手掐指默默推算,心中了然。 梁凤书看着我的样子,可能觉得有些滑稽,柔情的劝说道:“麦子,你这个样子,纯粹就像书中的那些邪魔外道,是个野孤禅,你这么年轻,就不能好好正正心,正正行吗?” “宝贝儿,你不是应该知道嘛,凡有所像、皆是虚妄,不过啊,我听你的。” “你根本就没听。”她很是用力的说道。 “当然听啦。” “根本就没有。” “根本就有。”我也学着她很是用力说话的样子。 她要扑过来打我,我往石头上一趟:“来吧,让你尽兴。” 她靠着我,轻轻地躺在胸膛上:“想得美,不要脸。” 我把手举过头顶:“是不能再做了,还要留些力气,凤书,山中有高人,敢和我一起沿着这溪水流过的地方,爬到山顶去吗?”#####旧日作: 《正是好》 空谷披锦华,溪涧映落花。 深处莺歌唱,留我共晚霞。 薪火温老酒,旧壶煮明茶。 不问客是谁,不问何处家。 -----杨千意 第053章登山由野路 梁凤书坐起来,眼睛从密林中隧道一般的溪流道往上望去,接近干涸的溪水道满是灰白色的石头,茂密的枝丫在溪流道上相互交错,形成一个望不到头的斗拱顶,她是一个细心周全的人:“你保证顺着这里能到山顶?现在一点,上下要多久?晚了可没车回去。” “相信我,我从小生活在山丘延绵的地方,顺着这里是可以到达山顶的,看这山的高度,上下快的话两个小时多一点,慢的话三个小时也够了,正好傍晚时分包车回去。” 她胸膛一挺:“和你在一起,敢闯龙潭虎穴,这个山算什么?” 我翻身而起:“凤书,可不能半途而废哦。” “不许小看人,走,出发,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这是我第一次和她进行户外活动,相识相爱以来,总是在为生活而奔波,一年的最后几天,我们终于可以放松下来,有种冲出囚笼的自在感。从她的家乡逃出来时,都没有真正放松过,要为如何活下去、两人不分离而小心翼翼,不敢有丝毫的懈怠,终于,我能看到她有一个无忧无虑的样子了,我很欣慰。 她虽是出生在有些财富积累的人家,在遇到我以前,也未受过生活的折磨和苦难,我却从没小瞧她,她曾那样的坚强过,过完年,她二十三岁了,完全是一个真正的大姑娘,青春貌美,熟透了。 爬山对于我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家乡的那些山丘,方圆十里全都如履平地,那是穷人必须要有的本领,我也两年没有翻山越岭了,竟然有些怀念那些在山坡上挥汗如雨的日子,真是贱,一个农村长大的人竟然还想爬山。 沿着被茂密的树枝笼罩着的溪流道向上走,就像在一条荒芜废弃多年的古道上攀登,那些流水的痕迹,彰显着岁月的积淀,被水冲刷过的石头杂乱无章,茂密枝丫下暗淡的光亮中,似有阴风徘徊,身外是密林遮掩,既不见人,也不见天,偶尔穿行的硕鼠、山鸟使人怀疑有鬼魅魍魉,越是上不见天,前不见尽头的地方,越能让人惶恐不安,就像被抛弃在危险丛林的孩子,渺小得看不清自己。 有人作伴是好的,可以说说笑笑,以忘记自己的渺小感,相伴的是彼此的爱人更好,相爱的人希望没有旁人。我一手提着纸盒子,一手提着装着矿泉水和零食的袋子,指挥着她该把脚伸向何处,她想接过袋子去,准备牵着我的手,我告诉她:“乖乖,爬山时不要牵手,容易失去平衡不说,也极容易摔跤,这样的野路上攀爬,你的两只手要随时准备好做支撑,不然极可能被摔伤,你要是摔在这里走不了啦,我一个人回去过年多无聊啊。” 她立马楚楚可怜的说:“啊!我摔得走不了时,你就自己回去啊?那我不走了,我在这里等你,你自己去寻你的高人吧。” “骗你的,我怎么舍得丢下你,你要在这里等我的话,等我下山时,真就找不到你了,你会被山里的妖怪抓去的。” “这里不会有妖怪的,旁边有寺庙,寺庙里有菩萨,怎么会有妖怪呢?” “一定有的,山里都有妖怪,聂小倩和宁采臣的故事,不就是发生在兰若寺吗?越是有寺庙的地方才越是有妖怪。” “啊!对哦,为什么是发生在寺庙啊?” “因为害人的菩萨是妖怪,救人的妖怪是菩萨,就像很多男人在妓女面前是恶霸,在恶霸面前是妓女。” 她回头看着我:“麦子,我不准你这样比喻,妖怪就是妖怪,菩萨就是菩萨。”说完又继续前行。 “好,对不起了,菩萨们,我悔过,我道歉,别跟我一般见识。” “嗯,菩萨会原谅你的,看在我的面子上。” “是哦,你就是我的女菩萨。” “不过你说很多男人是恶霸,这很贴切,真搞不懂,为什么那些男人就不能像燕青对李师师那样呢?” “因为燕青是英雄,那些男人是毒虫。” “那你呢?” “我肯定不是毒虫,但我也做不成英雄,因为我老婆看得紧,没法夜会李师师。” “这么说来我不该管你哇,好让你做一个英雄。” “啊!不是,我刚才说错了,我爱我老婆,不要夜会李师师。” “哼!这还差不多。你要是想做英雄,我就要做李师师,燕青虽是英雄却没有女朋友,李师师可是有很多男朋友哦。” 我大声的喊道:“你给我站住,站住。”我的喊声在丛林中回荡。 可能是我的声音太过洪亮,又是这样的突然,她像一个被吓坏了的孩子,身子摇晃一下,两手扶在石头上,差点就摔倒了,那一刻,她的脸色闪过苍白,等回头看见我时,才“死而复生”似的,弯腰趴在石头上一动不动,看着我不安的问:“怎么了?” 看她被吓成那个样子,我的心中突然很是愧疚,这才发现,她是一个富裕中长大的孩子,从没有这样穿行在无人的丛林中,本来就显得有些阴森恐怖的丛林,像是我的大喊声让鬼魅魍魉都知道了我们身在何处。我本来是想给她开玩笑的,想告诉她,这一辈子也别做李师师,虽然李师师才貌千古留名,作为一个男人,我当然不希望我的梁凤书变成李师师,就是她有那样的容貌,有那样的才情,也不能去做李师师,只能是我的唯一。 见她被吓着了,我赶忙放下手中的东西,跃过去,拉起她,故意抬头向头顶的茂密枝丫四处看,并说道:“刚才看见你头上的树枝在晃动,可能是松鼠,不见了。”我故意仰望着上方说话,使她不能看见我说谎的表情,她是能看出我说谎的样子的。 她一下紧紧的抱着我,就这样哭出声来,似有“死而复生”的侥幸感,哭诉道:“麦子,你刚才吓死我了,你真是吓死我了,我们不要向上走了吧,我们下去,回去了。” 我静静地抱着她,安慰道:“不怕,不怕,凤书,有我在,所有恶魔妖怪都得回避,我不是给你说过嘛,小时候就睡过坟地,没有什么能害得了我。” “你别说你了。” 我捧起她的脸,一个深情的w,笑说道:“刚才不是说可以闯龙潭虎穴吗?凤书,真吓着了,要是我的宝贝儿真害怕了,我们就放弃这次寻访高人的行动。” 她直起身来,推开我:“放屁,我才没有被吓着,谁让你那么大声的喊啦?不准这样一惊一乍的,你故意吓我。”她抬头看看莽莽葱葱的密林:“小动物怕什么?你不是说你的视力异于常人吗?这也看不清楚?走吧,别耽搁晚了,错过了你的高人。” 她继续向上走,念叨道:“山中真有隐士高人吗?” 我没有回答她,想起刚才的话题:“凤书,李师师不是跟燕青私奔了吗?如果是真的,他们肯定得一辈子躲在山林里生活。” “江湖那么大,为何就得躲起来过日子呢?” “把皇帝喜欢的女人拐跑了,朝廷能不追捕他们吗?只能一辈子躲在深山老林中,要做李师师,可是得有些胆量哦。”我突然想,还好梁凤书他爸没有宋徽宗那样位高权重,不然我也是得躲起来的,也要亡命天涯。 “麦子,我不要做李师师,我要一辈子都跟着你。”她好像已经忘记自己刚才说过的话。 “可是我想做英雄。” “那我就做你一个人的李师师,你要带着我好好躲起来。” “躲起来的英雄还是英雄吗?英雄不能躲起来的。” 她明白我的话外之音:“你要敢花红柳绿,我就能招蜂引蝶,你这英雄独自拥有一个李师师,还不知足啊?” “凤书,我当然知足了,你别误解我啊,我是说我带着你这李师师,我也不会躲起来,宁可再上梁山,也不要生活在深山老林里,我就是怀着上梁山的心,从山村出来的。”我最是明白生活在偏僻地方人的幸苦和悲凉,不然为何亿万人都涌向都市呢? “哦,我明白,越偏僻,越穷苦,要龙归大海、虎啸山林,一生才够精彩。麦子,今天大年三十,你不打电话给你妈妈吗?” 搞不懂她,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说起这件事情来,况且昨晚上不是已经打过了吗?使我突然想起陶春兰那个皮包骨的模样来,她那么瘦,那么坚强。想到我提着二斤猪肉,去向她问询我真实的出生时辰,那时的我是很记恨她的,那二斤猪肉,是我活到现在为止,送给她唯一的礼物,而且还是因为有事相求,回想起来那时的不尊重她,心中又开始愧疚,哎,我有太多愧疚了,可是我能怎么办呢? 我想在这年关里,在大山里、天地间忏悔,我现在日子好了,我开始思念没有抚养过我的母亲,我说:“凤书,告诉你一个秘密,离开故乡前,我很恨她的,因为她把我送给别人。” “我能想得到的,孩子嘛,都希望在母亲身边,我妈要是把我送给别人了,说不定比你还恨得久,那你怎么从来在我面前都夸耀她呢?” “那一年的艰难时光,使我想到她应该比我艰难时更加难,要抚养四个孩子,一口饱饭都没有,她肯定很心痛,还要离家去给孩子挣学费,这是最伟大的爱,她离家前还单独借故看了我才出去的,现在回想起来,她不是要算命,就是想离家前借此看看我,她的眼神是那样的无奈和悲伤,她还要故作坚强。凤书,你也为了我不得不坚强,于我而言,你和她同样伟大。” “怎么,我不排第二啦?我和你妈妈一样伟大啦?” “当然,你更伟大,你是我的女菩萨。” 她回过头来,开心的笑着:“真的?” “天地作证,真的。” 她的步伐更轻快的向上迈进,手脚并用,气喘吁吁。 “还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不知道自己出生的具体时间。” “这,你好像跟我说过哦。” “可是我没有给你说过,我为了调查自己的具体出生时间,曾买了二斤猪肉去找她,希望她告诉我具体出生时间,或者想从她的回忆中推断出准确的时间,那时的我还恨她,对她傲慢又不够尊重,我想,一定使她很伤心。” “哎,你真是个坏人啊,没事的,麦子,母亲是不会记恨儿子的年少不更事的,更何况你说她是一个睿智而伟大的母亲。”我正思量,她又说道:“麦子,你这时候说起这件事,你肯定想念妈妈了,哎,谁不想念妈妈呢?要是有机会,我们一定要对妈妈好。” “嗯,就是,一定要。”突然想到,梁凤书或许也会当妈妈的,经过在外两年的漂泊,看了很多书,我知道我和她做了那么多次,她也该会怀上孩子的,但是她一直都没有怀上,又想,或许就像肖大刚和赵小莲一样,要过些年才怀得上,想到怀孩子的时,我又血脉膨胀了。 我几步窜到她前面,放下手里的东西,两臂展开,拦住去路,脸上流氓似的嬉笑着:“好美的女子,这次本大王劫色不劫财。” 她很是无奈的看着我:“你的精力怎么这么旺盛,真是服了你了。”她又马上含羞低眉的说道:“小女子甘愿一辈子伺候大王,只求大王不负我们的良缘。” 她趴在石头上,眼盯着那些杂乱无章的石头,气喘吁吁…… 我们各自整理一番,坐下来把提着的零食拿出来吃,我抬头仰望,树丛的枝丫稀疏了,能看见一些阴郁的天空,溪流道变得越来越狭窄,已经可以看到溪流道尽头的树丛,我很高兴的告诉她:“美人儿,我们快要到达山顶了。” 她喝着水,眼望着我:“你说的肯定没错,你懂得真多。”她的眼睛里满是幸福和柔情。 风更加的寒凉,淡淡的白雾点缀在丛林里,迷茫了整个世界。从大海吹来的风在头顶轻声歌唱,就像是苍穹里的美妙乐章,不夹带一丝俗念,让我的心明净通透。#####路迢迢 尘翛翛, 叶飘秋寒几多朝; 世槛槛 道湉湉, 芳草残阳渡凌烟; 秋光衰百草, 槛外君子初绽开; 盛景照红尘, 凌烟阁外谁好汉? ---杨千意写于路上 第054章神秘老头翻旧事 不敢休息太久,刚才“劫色”也消耗大段时间,看着淡淡的白雾弥漫丛林,担心傍晚下山时,如果雾浓起来,在山林中穿行不好走。 我们都像饿坏了,把零食面包吃个精光,只用一手提着东西,轻便多了,一手拉起她:“美人儿,今天辛苦你了,走吧,就快到顶了。”溪流道已经到尽头,我在前面开路,一边说:“我哪里懂得多了,我的外语、粤语、电脑都是你教的,连穿衣服、优雅的吃饭也都是你教的,这样的大恩大德,只有以身相许才能报答了,所以啊,哈哈哈。” “看你这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样子哦,你不觉得脸红啊?” …… 溪流道结束以后,没有路,借助那些树干往上攀爬,好在并不是特别陡峭,林子稀疏得刚好可以顺利通过,我不时的伸手去拉她一把。 终于从山林里穿出来,山顶一坨大石头,大石头周围春草不生,一块不大的平地,地面光秃秃的,看样子经常有人攀爬上来。山顶显得特别的寒凉,风带着云雾中的湿气包围着我们,不放过任何一寸j肤,想要使我们瑟瑟发抖。异乡的风或许不知道,我是一个在寒霜里可以单衣裤、赤脚前行的人,这点寒凉能奈我何,脱下我的新风衣,不顾她的反对,套在她的风衣外:“你要小心着凉,这对我来说不算冷,我的家乡这个时候比这冷多了。” 她的脸已经被风敷上一层红晕,嘴唇颜色更深,睫毛在风只中颤抖,长发飘在脑后,如乌云镶嵌在流云间,她从身后紧紧抱着我:“看多美的浓雾啊,我第一次看见这样白茫茫的流动。” 是云也是雾,白茫茫一片连到天边,落在城市上空,漫过大地,淹没山丘,露出时隐时现的海市蜃楼般的城市楼尖。 此刻我站在这座城市的最高处,繁华的都市像散落的积木堆积在大地上,尽管我的视力极好,也找不到属于我的小窝,我似那翱翔天空的雄鹰,俯览着心中一直梦想融入的都市,都市也如此单薄,如此的渺小,就像大海边随着潮水淹上来的一片潮沫。 更远处的大海,在阴郁的天空下像一面大镜子,映照着世间风云变幻,任流云划过它的容颜,啊,大海啊,我终于看见你了,如此辽阔,如此浩渺,如此安静的等待新年到来。 苍穹下,白茫茫、乌蒙蒙的一片片,一团团,一座座,正奔向远方,那是故乡的方向,不由得想起和肖玲玲一起坐在山岗上看云的变化,却从没如此的接近它们,原来它们松散得说散就散,不见一丝牵绊,没有回头顾盼,难道说我们也是云吗? 谁又敲响寺庙的钟声,一声、一声、一声,这俗世烦恼的祈祷声昭示着我还在人间。 “小伙子,过这边背风处来坐坐,大过年的,遇见就是缘分。”一个苍老浑厚的男人,声音比寺庙的钟声还清晰,逆风传来,有些飘渺不定。 梁凤书马上抱着我转动身子,躲在我的身后,让我对着声音的方向,她小声的说道:“人呢?” 我指一指山顶的大石头,示意人应该在石头的北风面,抱着她的头,在耳边小声说道:“记得我算过吗?今日遇贵人,别怕,有我呢?” 我拉着她的手准备向前走,她在后面拖着我的手,似要向后仰过去,不愿往前挪动她的脚步,我想独自绕过去,她又死死的抓住我的手不放,像是前方有猛虎豺狼,好像我们是待宰的羔羊。 “好啊,老先生过年好,您真是好兴致,也来登山哦。”不想失去礼貌,我的手被拖住,无法前行,只得先隔着石头招呼,然后使劲一用力,把梁凤书拉入我的怀抱,低声在她耳边说:“不能没礼貌。” 风突然变大,一阵迷雾漫过山头来,吓得梁凤书大叫一声:“啊!” 我赶忙捂着她的嘴,把她的头抱在胸口:“老先生,女朋友胆子小,不好意思啊,这就过去。” 带着梁凤书连抱带拖,把她弄到石头那边去,阵风急来急去,石头的另一边,一个老者席地而坐,看上去有六七十的样子,头上光秃秃的,像是几天前剃过头,冒出一些黑白相间的发尖,稀疏的灰色胡须在下巴上飘荡,眉宇间的沧桑更透露出他的年纪,裹着一件褐色大衣,他和蔼的看着我们:“小姑娘,我吓着你啦?” 梁凤书从我身后移出来,紧紧的拉着我的手:“大叔过年好,刚才风急风大,太过突然。” “是哦,这山头上风大,小心一点哦,万一被风吹走了,找都找不到。”他仰着头,目光停在我脸上:“小伙子,有缘啊!” 刚才我和梁凤书的拉扯间,我已算定,这就是今天的卦中人,我对着他一个深鞠躬:“老先生好,我上来的有些迟了。” “有缘相聚,没有早晚。” 我赶忙丢开梁凤书的手,在老者对面,离他大概一米远的地方席地而坐,梁凤书赶快蹲在我身后,探头探脑的看对面的人。 我心想,难道世间真有如此巧合的事情吗?上山前的卦象显示今日遇贵人,眼前这个老头子,怎么看也贵不到哪里去啊,看他身旁那个有些脏的大帆布包,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再说了,权贵都贪生怕死,如何会一个人跑这里来吹风呢?既然他如此和蔼,我也该不失礼貌:“我叫麦子,她是我女朋友,小梁,听老先生口音,是西北人,今天是除夕,我也是身在异乡,不如老先生和我们一起过年吧?一切算我们的。” 他依然和蔼的看着我:“小伙子,现在说吃饭的问题,还是太早了。看你们二位如此恩爱,又在过大年时身在异乡,必定是有无可奈何的地方。让我猜猜,你们是从家里跑出来的,小梁是有些家底的人家,麦子你一无所有,她家里看不上你,所以你们逃到这繁华世界安身立命,是这样吧?” 梁凤书用力的捏捏我的手,表示她觉得这老头子看得真准,我觉得这就是女人的浅薄处,这没什么好神奇的,他已经活到那个年纪,世间恩恩怨怨看过太多,一个人身在暮年时,还单身一人在外,他的人生更加曲折难言,能看出我们的来路,一点不稀奇,但我已经是个见人说话的虚伪家伙了:“老先生说得一点都不错,真是高人啊。” 我故意话少而短,要是他是高人,显得我尊重有礼貌,要是他是个骗子,另有企图,他也难知道我底细。繁华都市里的骗子随处可见,打着各种幌子骗钱骗色,其中很多还是很有智慧和技术含量的,没办法,都是为了更好的活着,但我早已看穿人的残忍,谁也别想欺骗我。 我虽年轻,却正因为年轻,又已经暂时衣食无忧,心中难免自以为是。老者好像并不在乎我的反应,继续说道:“你手边的箱子是不久前寺庙求来的,箱子里并非佛祖菩萨,而是于你有恩之人。” 看出箱子是寺庙的,这谁都看得出,一下猜中里面的东西,我已经感觉到梁凤书紧张得不得了,而我心中也顿时敬佩起来,知道遇到了同行,并且还不知他深浅,他既然能这样看穿箱子,又能说箱子里是我的恩人,而不是说亲人,如此准确,已经高过我,忙直起腰来,点头说道:“老先生,今日的缘分,是我们天大的福气,请老先生不必忌讳,指点指点我们年轻人,实话说,箱子里是我养父兼师傅的灵位。” “这就对了,看你面相,是该历经些劫难,却又有不至于山穷水尽,对于你这个年纪来说,就是福啊,你跟师傅学的是算命行当吧?” 我一身鸡皮疙瘩,仿佛是山风把我吹入一个不是人间的地方,面前这个人不可能是神仙吧?正在思量,听他继续说道:“你对师傅很是愧疚,你现在身在异乡,还是坚持要供养师傅灵位,你师傅能含笑九泉了,从此你大可不必对他心怀愧疚,这是命,你师傅的命,他只有死后才能享受你的孝顺。你当初不管不顾的跟了他,他也真就收下了你,一报还一报。” 这我就不懂了,马上说道:“老先生,你说的一切都对,是世间难遇的活神仙,我麦子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小时候家里穷,兄弟姊妹又多,父母只好把我抱养给我师傅,可是,我与师傅,如何是一报还一报呢?” 终于看到他微微摇头,微笑看着我,就像要把我透视个彻底:“不是不是,我问你,你可知道自己亲生父母是谁?可有往来?” “知道,也有往来。” “是自小就知道,还是长大成人后才知道?” “自小就知道。” “你几岁抱养给师傅。” “两岁。” “这不就清楚了吗?可有人白白帮人养儿子的?你师傅肯定是独身一人,身有残疾,无法娶妻生子,这样的人,把你抱养过去,怎么能让你自小与亲生父母来往,岂不是白抱养一个儿子,这不是纯粹是为别人养儿子吗?换作你,你可愿意?” 他接连提出的疑问,使我觉得他又太过武断,我解释道:“师傅当然不希望帮别人家养儿子,是我小时侯无意中听到了我的来历,所以才与亲生父母相认、来往的。” 他根本不相信我的话:“麦子,你是学过算命的人,你现在是用自己的逻辑迷惑自己,你想想,谁会去抱养一个临近人家的孩子呢?拜干爹干妈的事情倒是很多。就算没有孩子的人希望自己有孩子养老送终,也决不会去抱养一个临近人家的孩子,除非是光明正大的过继,这也是有的,过继是不必对孩子隐瞒的。你决不是抱养,不会这么巧,被你无意中听到你的身世,而且你自己的亲生父母还就在不远处。” 这番话把我弄糊涂了,难道我的记忆都是假的吗?我从前的生活也是假的吗?不可能的,决不可能,生活的烙印那样深刻,我有些忘了尊重,大声的辩解道:“不对,就是我爸妈不要我了,把我送了人,我记得清清楚楚。” 他依然和蔼:“好,麦子,你先保留你所有的认定,听我说,有没有可能是这样:你兄弟姊妹多,家里穷,父母经常打架,也经常打孩子,几个孩子中,你最反叛。你讨厌家里穷,害怕挨打,你常常往你师傅家里跑,次数多了,你师傅本是孤身一人,喜欢上你这孩子,便给你父母建议,他一个人没什么负担,养得起你,收你做个徒弟,他会当你是他自己的儿子一样,等你长大以后,自然会懂事的,至于你长大后认谁,你师傅也觉得无所谓,他的财富死了也带不走,不能无人继承,既然与你有师徒之缘,百年以后所有的财产归你,让你以后就跟着师傅生活,让你父母别管了。你父母家里本来穷得无可奈何,听说你的师傅愿意百年以后财产由你继承,再加上父母觉得你太过反叛,不如就依了你师傅,还能不让你跟着家里一起受穷,这样,从此你就跟了师傅。” #####《山里行》 暮春雨潋涟,彌雾锁茫山。 涯泻多情水,坐看泉幽欢。 绿处闻鸠谈,幻梦入古庵。 绣槛近莲池,抬眼见众仙。 ——杨千意 第055章神秘人的推测失手误杀师傅 见我疑惑,他又说道:“所以,你自小跟着师傅生活,你也能与原来家里人正常往来,旁人也都知道其中缘由,无人说三道四。你自己记恨父母打你,觉得家里那么穷,就不该生下你来遭罪,所以认定自己是被父母抛弃的人,全当自己是抱养给师傅的儿子。你不必相信我,以后啊,在平日里仔细回想回想,看我的话是否更有道理。” 这老头子的一番分析,使我坠入云雾里,看不清自己,也看不清一切,心像被堵住了,嗓子也被堵住了,我很清晰的看着老头子,又看看聚精会神的梁凤书,竟然不能说出一语来反驳老头子的话。 他自顾自似的继续说道:“你为什么出门,出门有钱了为什么不回家?一来是你反叛,因为你受的那些苦、受的那些气、受的那些穷、挨的那些打,你记恨你的所有亲人,从此再不愿回故乡。第二个原因,也是最主要的,是你在家里犯了错,你没有脸再回去,这个错就在你的手边,你太过反叛,失手杀了你师傅,却有人帮你圆谎,拿钱让你逃离故乡,让你逃得越远越好,过些年再回去。” 我听得目瞪口呆,本以为他是一个高人,没想到他竟然是一个这么会编故事的人,满口污言秽语,对我这个有志青年嘲讽污蔑。 我很愤怒,他在冤枉我,在我最爱的人面前诋毁我,我要站起来揍他,你一个独身老头子,竟然敢这样编排我,不知道我年轻力强吗?就算你是神仙或者妖怪,今天也得收拾你这满嘴胡言乱语的老东西。 只见他微笑着,好像看穿了我的心,不急不躁地说道:“不用急,我又不跑,你听我说完再揍我也不迟。哎,只能说,这个帮你圆谎的人很爱你,他知道事情已经不能挽回,你才刚刚成年,人生才开始,况且也不是你有意为恶,所以才帮你。为什么说一报还一报呢?你的师傅最开始就是自己自私,小时候的孩子没有不叛逆的,他不该因为自己没有孩子,借此机会,蛊惑你离开父母跟他生活,造成你心理严重扭曲,师傅虽然对你如亲儿子一般好,可是他终究是为自己的私心,最后自食其果,这就是他的命数,也是你们的命数,可以视为一报还一报。” 他看我怒气冲冲的样子,没有丝毫畏惧,依然继续编排我:“离家以后,你确实历经千辛万苦,十几岁的孩子,孤身一人亡命天涯,怎么能不受苦?你命好,挺过来了,在这异乡里,你突然遇到一个家乡人,他给你说了家乡的事情,你终于知道,那个爱你、帮你圆谎的人做得天衣无缝,于是,你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错误被人知道,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活着了,你自己知道对师傅有愧疚,所以今天你才会提着手上的盒子,那是你师傅,你为了赎罪,愿意一生供着他的灵位,这不就是他死了反而可以享受你的孝顺吗?” 他叹一口气,眼睛看看梁凤书,又回过来把目光继续对着我,他的眼睛里没有游弋:“麦子,你这个人啊,心里严重扭曲,可是,你又是个极其聪明的人,也是一个极其有本事的人,你师傅就你一个传人,他毫无保留的把一切都传给了你,这就是你的本事。加上你自己的天生聪慧,够你一生富贵荣华。今日有缘遇见,是我们的缘分,你要记住,你师傅传下来的本事别用于害人,不能就此失传,而且要毫无保留的传下去;你还要记住,不能辜负爱你的人,记住,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富贵荣华,就辜负了爱你的人,每一个爱你的人都不能被辜负,言尽于此,有缘再见。” 我看到他极其轻松的站起来,我愤怒到极点,怎能当着梁凤书的面诋毁了我,就这样轻松的离开,我以后怎么面对我爱的梁凤书,我终于大声喊出来:“我爱的人就是梁凤书,她就在我的身边,我怎么可能辜负她?你是个王八蛋。” 可能我太过愤怒,以至于我竟然没有站起来,眼睁睁看着老头子消失在丛林里。 梁凤书紧紧的抱着我,眼泪啪嗒啪嗒的滴到我的脸上,在风中显得特别的凉,她看着我泪如雨下:“麦子,我知道你爱我,我知道的,你终于醒了,吓死我了,谢天谢地,你终于醒了,真是吓死我了。” “我终于醒了,我睡过去了吗?”我想想:不可能啊,我怎么可能在这样的地方睡过去,我现在已经不是睡大街的人了,老头子呢?难道我刚才真睡过去啦?真做梦啦?刚才老头子和那些话都是梦? 我觉得脑袋很是疼痛,像被谁打过,看着梁凤书又惊又喜的样子,我很是不解,如果是梦,她肯定不知道,我试探问道:“什么我终于醒了?难道我刚才睡着了。” 梁凤书抱着我,仔细的摸我脑袋,反复的摸:“你真不记得啦?脑袋摔坏了吗?麦子,你还认得我吗?” “凤书,你说什么胡话呢?怎么能不认得你?我们一起爬上来,然后我睡着啦?” 她高兴起来,紧紧的抱着我:“记得就好,记得就好,你脑袋疼吗?我们快下山去,上医院查查,你要有什么三长两短的,我这一辈子怎么办哦?”她又哭起来。 我坐起来,看看表,不早了,得快点下山,不然没车出去了。把她拉起来,提上盒子时,我的心一下震颤,马上压抑着自己,故作无所谓地说:“就算睡着了,用得着去医院?走,凤书,山上风大,我们快回去吧,今天吃好的,到五星级酒店去吃,要好好的过年。” 她跟着我,牵着我的手不愿松开,很是担心的说道:“麦子,你真不记得为什么脑袋疼啦?” 我自己也迷惑了,很是担心刚才不是梦,如果不是梦,那老头子的话不就被她全听见了吗?便试探着问:“凤书,我不是睡过去了吗?” 我无法相信发生的一切是一个梦。 “不是,我们爬上山之前你都记得吧?” “记得啊,中途不是还做了,是吧?” “然后呢?”梁凤书好像比我还迷惑。 “然后我们站在山上看风景,不是就这样吗?”我故意省略掉不能确定是不是梦的那段。 “那个老头子呢?记得吗?你还夸他是活神仙呢?” 我心中一紧,遭了,不是梦,狗日的老头子胡说八道,万一梁凤书信了怎么办?我是一个极其警觉而缜密的人,马上想她刚才让我进医院检查,我的脑袋也真的像被谁用力打过,我故意糊涂的说道:“什么老头子?” 梁凤书竟然好像高兴起来了:“哎呦,我的妈呀,看来你没有忘记多少,真是佛祖保佑啊。” “凤书,你把我说糊涂了,忘记什么啊?” 我们飞快的下山,边下山边听她说。 据梁凤书说,我们爬上山顶以后,站在山顶看风景,只有我们两个人,风景非常的美,我们非常高兴,我担心她冷着,把风衣脱下来给她穿上。没几分钟,又一个老头子从丛林中穿出来,听口音是一个西北人,样子像一个云游的和尚。 我和那个和尚模样的人还互道过年好,和尚模样的人说我面相长得好,一生衣食无忧,定是不俗之人,他见我们是情侣二人,不好站在旁边,看了几眼远处就离开了,离去的时候,还回头对我说过:“身在异乡,有一个人相伴,要好好珍惜,莫辜负了爱你的人。” 梁凤书还很是高兴的谢谢那个和尚模样的人。 那人刚走,突然一阵疾风吹来,风带着浓雾,梁凤书站立不稳,身体后仰,眼看要被突如其来的风吹倒下去,我赶忙去抱她,抱是抱住了,却抱着她一起摔向山顶那块大石头,她摔在我身上,我摔在石头上,我当场摔晕了。 风来得急,散得也快,梁凤书来不及想别的,以为我摔伤了,把我全身检查一遍,不见伤痕,我的脉搏也在跳,可是就是喊不醒,又找不到人帮忙,梁凤书抱着我记得哭起来。 她抱着我一边哭,一边不停的喊我,心脏也用力压了,人工呼吸也做了,见我呼吸没问题,心脏也听见在跳,可我就是没反应,折腾一番,还是喊不醒,她以为我摔成植物人了,想把我弄下山去,又找不到人帮忙,只得抱着我绝望的哭,怕我再也醒不来。 正当她绝望的哭的时候,我叫起来:“我爱梁凤书……”然后就醒来了。 梁凤书还重复道:“麦子,你对我太好了,那样奋不顾身的救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耀仔时,我害怕极了,你一点也不畏惧,像一个大英雄,挺身而出,把我护在身后,你的这些好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我这辈子真没看错你,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唯一值得我爱的人。” “凤书,小心一点,别再摔了,想想晚上吃什么。” “好。” 仔细思量,梁凤书应该说的都是真的,而那个老头子让我很是生疑,莫非他是李瞎子的鬼魂替身吗?来提醒我别忘记从前?还是他想点化我,让我别怀着愧疚活一辈子。 在我上山以前,卦象显示遇贵人,这不是闯鬼了吗?难道那个老头子真是刚好也来爬山看风景?大年三十,老头子还有这闲心?看来他肯定是李瞎子的替身,是来提醒我的,天啊,为何要让我面对从前? 从前我如何能忘记,只是有些事情,绝不能对任何人说起,任何人。 我小心翼翼的提着盒子,心中默默念道:“师傅,别怪我,我真不是有意的,我会把你的技能传承下去,一辈子供奉你的灵位,不忘你的养育教导之恩。” 两年前的初六早上,我和李瞎子在肖大刚家醒来,因为李瞎子的房子开始修时,我和肖玲玲已经定了婚,早晚是一家人,所以为了方便,就没有再搭临时的棚,我和师傅一起住在肖大刚家。 那天早上很是奇怪,我一起床就心烦意乱,不知道烦什么,就是看什么都不顺眼。 肖玲玲和我在灶屋煮早餐,李瞎子在堂屋里喊我,我跑过去,李瞎子非常不高兴地说:“初六要祭拜师傅和祖师爷,你是知道的,怎么还把祭拜用的纸烛香蜡弄得乱七八糟,而且纸都湿了很多。” 这时的李瞎子眼睛已经全瞎了,他依然像看得见东西一样,昂着头看着我,脸上阴云密布,一副要兴师问罪的样子。 本来就心烦意乱,看他样子,我当即就火冒三丈,我清楚的记得,我昨天晚上才把今天祭拜要用的东西准备得好好的,放在篓子里,我又没病,怎么会把自己整理好的东西弄乱?况且就算是老鼠或者谁弄乱、弄湿了,还没过元宵节,也没必要数落我啊!多不吉利啊! 我很生气,与李瞎子吵起来。这段时间他身体不好,一直在吃药,没想到这天早上却显得特别精神,不停地骂我,说我不孝,说我是白眼狼…… 肖大刚和肖玲玲听到后,过来劝我们。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火,我以前从没对李瞎子动过手,我讨厌一家人打起来,而当时我却急火攻心,突然推了一把李瞎子,李瞎子一下仰过去,摔在堂屋的水泥地上。 #####《冬雪》 ——杨千意 谁抛愁绪向万家,潇潇落下玉琼花。 寒山白屋空门开,僧拾落花煮禅茶。 第056章心中隐忧所需要的固执想象 那段时间李瞎子一直在吃中药,他说背上疼,单独抓的药,从年前吃到翻了年也不见好转。自生病开始,他常常说自己时日无多,得抓紧帮我把娶媳妇的房子修好,看着我娶肖玲玲过门,最好看着我把孩子生了,他就死而无憾。他也透露说,他自己给自己算的,最多还能撑一年,会死在冬天里。 李瞎子摔倒以后,怎么都叫不醒,我们三个都慌了,肖大刚一摸脉搏,说李瞎子死了,肖玲玲当场就哭了,我也六神无主,只有肖大刚镇定自若:“人死在我屋里,你是我女婿,这是全家都要遭殃啊!怎么也解释不清楚的事情,玲玲,别哭了,你那里不是还有现金吗?拿出来,全部给麦子。麦子,你假装去街上买祭品,赶快坐最早一班车离开,走得越远越好,你不是说结婚以后想去深圳打工吗?现在就走,快,要是有人来的话,就来不及了。” 十六岁的我当然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不禁担心起来:“爸,我走了,你和玲玲怎么办?” “别啰嗦了,快走吧,你不是故意的,李瞎子自己说他也只能活一年了,难道要为只能活一年的人毁了你自己吗?不是也毁了我这个家吗?你走吧,别写信回来,就当是你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过几年再回来,出去给老子好好混。” 肖玲玲拿着钱,要跟我一起走,被肖大刚劈头盖脸的骂起来:“玲玲,这个时候怎么还不听爸的啊?你妈不要这个家了,我容易吗?你要是和麦子一起走了,剩下的事情我怎么圆,难道要我去代替你们两个死吗?” 又对我叮嘱道:“麦子,我这个时候也不能教你什么了,出门在外靠自己,你是个极聪明的人,记住,一定好好活着,只要活着,你这辈子不会差,镇上银行明天才上班,家里现钱就这么多,没办法,出去后只能靠你自己了。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已经许配给你,这辈子你们就是夫妻了,你们自己也好得谁也分不开,是你们自己选定的姻缘,那你们就得好一辈子给我看。我和玲玲在家里给你把事情圆了,你别担心,爸有办法的,但是,你和玲玲的事情可不能忘了,你狗日的要是对不起我的玲玲,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记住了吗?” 我慌乱的点头,接过肖玲玲的钱,对肖玲玲说:“玲玲,你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的,我会算命,出门能照顾自己,等过几年我就回来,到时候也不过二十来岁,我们一辈子还长得很,千万等着我回来,玲玲。” 肖玲玲一把抓着我的手,把我拉到一边,抱着我的脑袋,在我耳边小声说:“我不要过几年,就一年,你要不回来,我就出去找你,你给我记清楚了,今生今世,你是我的,我是你的,你要对我好一辈子,你自己答应过的,记得吗?” “记得,我要对玲玲好一辈子。”我已经泪流满面。 “快走吧。”肖玲玲帮我把背篓背上,又说道:“背篓扔在石桥边的大树下,快走,麦子哥,好好保重。” 肖大刚在一旁骂道:“你两个狗日的有完没完?尸体都开始硬了,还tm的在那里扯,扯个球啊?快给老子滚。” 我跪下来,快速的磕几个头,飞快的往镇上跑。 回想起从前,我的脑袋更疼,我是扭曲了吗? “爱我的人都不能辜负。”我想起肖大刚,想起肖玲玲,我强忍着不流泪,只恨世界捉弄我,真想问问梦里那个老头子,梁凤书也爱我,难道要我把她们都娶了吗?要是以后还有万千人爱我,我该全部娶回家吗?那不是一个镇的人都是我老婆? 自我离开故乡时,就开始给自己编一个为什么要离开故乡的缘由,对自己编的缘由,自己必须要深信不疑,只有这样,我才能有勇气面对世界,才有勇气活下去,在我努力活下去的时候,无论多么的艰难,我知道那是我活该,谁让我冲动得去推一下李瞎子呢?我甚至幻想过,要是推李瞎子的是肖大刚多好啊!他跑路,留下我和肖玲玲在家,我们可以为所欲为,快乐无比。 为什么遇到一个对我这么好的梁凤书?这完全在我意料之外,可就是遇上了,并且相爱了,还一起私奔了,正值青春蓬勃的我,怎么能甘心过那么苦的日子? 我爱肖玲玲,从没有怀疑过,我也爱梁凤书,也没有怀疑过,更应该感谢肖大刚,是他把我失手杀害李瞎子的事情圆得天衣无缝,这是永生不能忘的大恩,我为什么要欠这么多情?我不愿意,我是真不愿意啊。 回家?想到回家,便会想到我杀了李瞎子,一个杀了养育自己的养父,杀了传授自己本领的师傅,怎么敢想回家的事情?而且我才十六岁呢,老天爷,你这不是为难我吗?我不敢想回家的事,就算睡大街也不能回家,为了不让自己有回家的念头,我把自己沉浸在浩瀚的书海里。 我愿意一辈子对肖玲玲好,一辈子孝顺肖大刚,一辈子不辜负梁凤书,我把自己弄进了深渊里。 我拉着梁凤书的手从山上下来,到弘法寺门口去打车,暮色苍茫,远山如黛,不由得使劲回想,今天为什么会有那样一个老头子闯进我的记忆,我的记忆中从没这个人。作为一个身负算命古法的我,知道世间一切皆有机缘安排,这个老头子在我春风得意的时候,跑来告诉我最不愿想起的事情,我和他之间应该有着某种机缘,我要尽量找到他。 在我逃离故乡的那一刻,在我往镇上飞奔的时候,在我靠着石桥边的老树时,我早已想好,一定要忘了杀害李瞎子的事情,“自我催眠”非常成功:是李瞎子阳寿已尽,在他倒下那一刻,不过是正好碰到我的手。 依照我和肖玲玲的约定,我对她的口头承诺,在外面一年,然后回家过“夫唱妇随”的幸福日子。也就是在遇到梁凤书的那个时候,我应该结束漂泊异乡的日子,回家去兑现承诺,可我没有回去兑现承诺,这件事不能怪我,只能怪我和家乡断绝了音讯。 不能确定肖大刚已经把李瞎子的事处理好,虽然已经一年时间到了,我如此的聪明,当然不会回去自投罗网,加上我自小便觉得,肖大刚不是一个好人,那么爱打老婆的人能是好人吗? 在我刚离开故乡的那一段时间里,曾仔细的分析本不该发生的一切,我觉得我被肖大刚害了,李瞎子死的时候,只有我、肖大刚、肖玲玲三人在现场,肖玲玲和我都还年少不懂事,要是肖大刚真是愿意帮我,就不该让我逃跑,只用把李瞎子入殓了,对外宣布:李瞎子在清晨里安详去世,外面无人知晓其真相,也不可能有人要求开棺验尸,必定我是肖大刚的唯一继承人,肖大刚不是霍元甲,他也没有一个徒弟叫“陈真”,一切都可以顺利的盖棺定论,真相将永远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就像那些皇帝“驾崩”一样,谁能知道真相呢? 我睡在街角,仔细的想过,肖大刚这个人是极其阴险的,他第一时间让我逃离故乡,他就是在害我,他想霸占李瞎子的财产,不然为什么就三人知道的事情,需要我一个人逃跑才能解决呢? 想到这里,我悲愤万分,由此可以推断出:我准备好的祭品是肖大刚弄坏的,他想让我和李瞎子吵架,使我失手轻易杀了病恹恹的李瞎子,然后他让我出逃异乡。让我别写信与家里联系,就是要让我不知道家里情况;让我过几年才能回去,是为了让他有充足的时间,把李瞎子的遗产转到他兜里;他好酒又没有上进心,打跑了老婆,不让自己女儿继续上学,铁证如山,肖大刚是一个阴险狡诈的坏人,我被他害了。 既然肖大刚是一个阴险狡诈的坏人,肖玲玲就是他的帮凶,这是俩个狼狈为奸的父女,所以本该回家兑现对肖玲玲承诺的时候,我不敢回去,不能自投罗网。我是个聪明人,试想,狼狈为奸的父女俩,他们既然能为了遗产谋害我和李瞎子,我回去还不是要被他们害死吗?我当然不能回去,而且让我遇到了梁凤书。 我对梁凤书说她是我的唯一,那是我的真心话,全世界只有她一个人对我是真心的好,我下定决心要和她白头到老。 上天垂怜,让我遇到了李木,他告诉我家乡情况,使我明白,李瞎子的事情过去了。就算他们父女俩以后想败坏我,也没有人信,而且他们还有包庇罪,现在李瞎子的尸体早已拦在泥土里,我终于自由了,终于不用提心吊胆了,我能安心的、好好的爱我的梁凤书,我决定要把李瞎子的灵位供起来,以示我对他的孝顺,我要让梁凤书知道我是一个孝顺的人。 站在弘法寺门口等车,我手提李瞎子灵位,眼睛不停的四下寻找,暮色苍茫中人影稀落,没有一个身影是我熟悉的,我恐怕难以找到那个老头子了。 车飞驰在空荡荡的大街上,窗外依旧灯火辉煌,鞭炮齐鸣,礼花绽放,隔着车窗看这座城市,我感受不到异乡冬日的寒凉,所有的一切都在窗外快速后退,车载着我和梁凤书前进,又是除夕夜,我还在异乡。 旧事被惊醒,在普天同庆的除夕里,我显得有些恍惚,梁凤书担心我的脑子被摔坏了,很是关切的注意着我,甚至走路时都像害怕我随时倒下去,她紧紧抓住我的手,不断的看着我,眼睛里满含着关切和爱。 在阳光酒店吃完异乡的过年饭,回到我们租的房子里,梁凤书可能体谅我脑子摔坏了,她自己把李瞎子的灵位拿出来安放,总觉得放那里都不合适,床头床尾不行,厕所怕熏着李瞎子,厨房的味道李瞎子不一定闻得惯,供在门外肯定会被人顺走,那些人什么都拿走,只能供在客厅里,客厅就那么大一块地方,饭桌前肯定不行,香灰容易飘到碗里,我们不吃李瞎子吃过的东西,靠窗的沙发边也不行,梁凤书看着我,小心翼翼的问道:“为什么窗边也不行呢?” 我站起来,这种事情女人干不了,我接过她手里的锤子和钉子,走到大门后面,那一片墙壁最是无用,三下五除二就把李瞎子的位置搞定,郑重其事的点上三柱香,从此以后,师傅可以与我同在了。 对着李瞎子的灵位,我默念道:“师傅,对不起你啊,没有保护好你,让肖大刚那狗日的夺了你的性命,侵占你的财产,我也被他逼迫得漂泊异乡,不过没有关系,师傅,书上说‘人固有一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你的死是重于泰山的,是你的去世成全了我和梁凤书,不然我要一辈子给那狼狈为奸的父女做牛做马,现在好了,我每天孝敬你,你也可以看到我一步步辉煌,至于你的那些遗产,我们都不要惦记了,我和梁凤书一两个月就能挣你一辈子积淀的那些钱,就当喂狗了吧。” 我个人的话说完,拉过梁凤书来,对着灵位说:“师傅在上,这是我的老婆梁凤书,他爱我,对我好,我也爱她,我们要白头到老、永不分离,我们很快乐,凤书,来,给师傅上香。” 她激动万分,像是她自己选择的爱得到了承认,结结巴巴的问我:“我该给师傅说点什么呢?我也能叫他师傅吗?” #####《爱如此》 杨千意 烟雾蒙蒙的季节, 滴滴答答的雨。 细雨沥沥的城市, 羞羞答答的你。 落叶纷纷的道路, 跌跌撞撞的去。 带着夜半梦痕残留去远处, 爱似风中落叶飘零全无序。 生命如是啊, 爱也如是! 你看见谁在天空翱翔? 看见一同骑着宝马赤兔? 你也会凌空翱翔, 或是像落叶飞舞。 你也有前路漫漫千万里, 或是要把夜半梦痕永留住。 生命如是啊, 爱也如是! 第057章拜祭灵位 我想啊,我的梁凤书还是该和李瞎子保持一点距离,李瞎子没有教过她,当然不能叫师傅,徒弟只有我一个,这是唯一的。 不愿记起的记忆,已经被那个老头子故意翻出来了,李瞎子就算阳寿已尽,可我推倒他之前,他还没死,还在精神抖擞的教训我,那冲动的一推,送李瞎子离开了人间,如果他记仇,非得要报复我,最好别连累梁凤书。 李瞎子一定是很恨徒弟的,不然为何附身于一个老头子来提醒我?如果因为我没有回家,肖玲玲也恨我,但是她应该还活着,活着的人是不可能附身别人的,她也不可能用她的思念控制一个老头子,她没法控制任何人,荒唐的玄幻故事,只会存在于愚昧作家的笔下。 那个老头子只能是李瞎子弄来的,他是要报复我啊,我犹豫半天,告诉梁凤书:“你叫他叔叔吧,对叫叔叔。” “为什么我不能叫师傅呢?” 这个不听话的女人,叫叔叔就叫叔叔,为什么有这么多为什么呢?难道你也想被李瞎子的灵魂报复吗?还是我该告诉你,你的男人是个杀人犯,他杀的就是养育他的师傅李瞎子。 但我不能告诉她,一辈子也不能告诉她,在她的心中,她的男人是一个酷爱看书的文学青年,是一个正义有担当的男人,是一个与她风雨同舟的伴侣,是一个能保护她的英雄。如果她知道他的男人是杀人犯,他的男人曾给一个女人承诺而未兑现,如果她知道他的男人曾答应一个女人:“这辈子,你是我的,我是你的”,而那个女人正苦苦等待,很有可能正在千里寻夫,她的男人不就是当代‘陈世美’吗? 我能感觉到,肖玲玲完全可能比秦香莲还一根筋,我倍感幸运的是,今天的秦香莲就算走遍天下,也找不到能给她主持公道的包青天,今天的法律也不能保护她,我们没有结婚,口头承诺不能成为证据,口头誓言更不具有法律责任。陈世美当初与秦香莲生了孩子,并且还派出家将韩祺追杀秦香莲,我还没有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我是一个值得原谅的陈世美。 面对梁凤书的疑问,我要耐心的给她解释:“凤书啊,我师傅他没有教授你技艺,当然你就不能叫他师傅啊,师傅可不能乱叫的,叫错了后果很严重,就像令狐冲的女朋友任盈盈,也不能叫岳不群师傅一样,没传授技艺,就不能有师徒的名分,凤书,叫叔叔。” 梁凤书此刻看我的眼神是天真和纯洁的,我知道,这样的眼神,她一定会听从我的建议的。 她点燃三根香,很是庄重的对着李瞎子灵位拜三拜,当把香安放在香炉里时,她说道:“师傅在上,我们虽未谋面,已经阴阳相隔,但我敬佩你教授出一个优秀的徒弟,您的徒弟麦子和我已经有百年之约,我们要相爱到黄泉去看你,啊,不对,是相爱到白头给师傅您看,给所有人看,请您在天之灵保佑我们,放心吧,您的徒弟是个善良的好人,我会照顾他一辈子的,师傅过年好。” 天啊,她一定认为我脑子摔坏了,解释半天没有半点作用,她固执的称呼了最不应该称呼的称呼——师傅,她肯定不知道,做李瞎子的徒弟风险是很大的,我又一想,这不糟糕了吗?梁凤书叫他师傅,他也没有反对,至少他该把灵位倒下来,以示反对这没有缘由的称呼,李瞎子你应该知道,死人是不能收活人做徒弟的,儒家后生也只能叫孔老夫子一声‘先师’,你为什么不反对?啊,有了师徒情义,他会不会派那个老头子进入她的梦里,告诉她她所叫的师傅去世的真相,我不敢继续想下去。 第一次拜祭李瞎子的仪式结束,梁凤书回头很是高兴的看着我,飞身扑进沙发里来,一把搂着我,把我的头放在她的怀里,柔情似水的问道:“麦子,头还疼吗?真的不用去医院检查吗?” 果然,她以为我脑子摔坏了,所以没有听我的话叫李瞎子叔叔,无形中增加我事情败露的风险,此刻,窗外鞭炮齐鸣、礼花璀璨,夜风中带着一股火药味,就像战场飘来的硝烟,使战场后方的人闻见那风声鹤唳的味道。 我的脑子当然没有坏,异常的清晰,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抓住我熟悉的山峦,连着头也伸进她衣服里去,很是可怜的说道:“你是谁,为什么要用衣服裹着我,我的手也被你吸住了,你想怎么样?” 她咯咯笑起来,身体有些轻微的扭动:“不要脸,只要你不要脸,脑子肯定没有坏,根本就没坏。” “根本就摔坏了,我要吃n,我现在是个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了。” 她的身体要融化我,口中细声带喘地说:“好,乖,宝贝儿,吃饱了好睡觉。” 我嘴里含着东西,模糊不清的说:“今天不能早睡,要守岁……” 正准备发动猛烈攻击,电话响了,接通一听,李木打来的,这个土货,真信我的话,买了手机了,在电话中大声的喊着,就像当初在村里面隔着田坎讲话:“麦子,晚上没有客人,我不用上班了,今天过年,要一起过吗?” 我心想,一起过也没地方过啊,满街关门闭户的,坐在街上胡侃海聊,还不如在家跟我的女人有得玩,花钱我倒是不在乎,一年到头了,花点钱也无所谓,只是觉得没地方可去,便懒洋洋地回答他:“李木,怎么过嘛,我其实不爱去你们那种地方玩。” 唱歌喝酒是奢侈消费,加上昨晚给李木的两千块,我还是很心痛的,我这个人就是容易冲动,昨晚上就是冲动,主要是知道家里情况后,心情一放松,冲动,两千就没了,还送他一块表,虽然那块表我早就想换了。 李木不愧是个聪明人,响鼓不用重锤,话一听就明白,他在电话中说:“不在我上班的店里唱歌喝酒,去我女朋友的房子里喝,我们酒菜都准备好了,你要是来,我到上次说话的路口去接你。” “等一下给你回过去,我们商量商量。” 梁凤书一听李木女朋友,很是惊奇:“这么快?今天刚买行头,女朋友就有了?” “去吗?” 她显得很是兴奋:“当然去啊,看看他女朋友什么样,而且你们总是一个妈生的,一起过年也好啊。” 一看表,十点了,立刻没了兴趣:“十点了,估计找不到车啦,算了吧。” 她把我从身上推起来:“你今天在山上都来两回了,走吧,出去逛逛,开耀仔的车,不是停在我们楼下嘛。” “我不会开,你也没驾照,太冒险了。” “今天市里那有警察查车,再说,我们又不出关,就算万一查到了,最多也就是罚几百给他们当过年红包,没事的。” 我知道梁凤书不爱应酬玩乐,要不是为了生意,她看谁都冷眉冷眼,我提醒道:“李木的女朋友,肯定就是他们那里上班的,和露露、小芬她们一样,你确定要去吗?” “怎么啦?我现在觉得露露、小芬她们挺好的,为了生活,都不容易,而且仗义,还放那么多钱在我们这里。走吧,去看看,免得你在家里就只知道一件事。” 年轻就是好,那些不愿想起的事情,一下就被抛到九霄云外,街上畅通无比,她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抓住挡把,昂首挺胸,满面春风,在发动机的咆哮中,我们快速的奔向前方,我把脑袋靠在她的肩膀上:“凤书,过了年,我们都去买个驾照,我给你挣钱买辆车。” “买驾照可以,先买房再买车,要在这个城市建立起我们自己的家,过完年,我有好多打算,到时候我们慢慢商量,今天过年,不想那些事情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去看李木吗?” “不就是我们是一个妈生的吗?” “是这样,但不单单是这样,你上次让他不要告诉家里我们的地址和电话,那样的想法是对的,我们现在还立足未稳,你的身份还不能暴露,我要过去看看李木女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很是不解,知道她所有事情都精打细算,凡事都有让我意想不到的考量,此刻她的话依然让我完全不懂:“李木的女朋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你担心李木已经把我们的事告诉他女朋友了,然后被他女朋友泄露出去吗?” “很有可能,这个城市啊,每个人的命运都在随时变化,看着眼前丰衣食足,转眼之间,可能一无所有,就可能不得不离开这个城市,这样的情况我们还见得少吗?麦子,不是我看不起他们,是我们有今天实在是不容易,未雨绸缪总是好的。” 确实不容易,我比任何人都害怕失去,我和梁凤书之间有很多默契,有些话不用全部说出来。正因为这种默契,我们不只是情侣,更是知音,她的话我懂,要我过去给李木说清楚,不能把我们的情况和关系告诉任何人。 昨天晚上我太过冲动,为李瞎子的去世完美落幕而暗自兴奋,没考虑到李木可能走投无路时会来找我,从而使我和梁凤书刚刚建立起来的基础化为乌有,虽说不一定会是这样的结局,但我们无法承担万一的风险,没办法,就像李木自己说的:“这座城市容不下亲情、容不下爱情、容不下友情。”世道艰难,总得先顾着自己。 我一时想不到见到李木时该用怎样的表情,该怎么给他表达我的担忧,他又真的能理解我们吗?虽然我不在乎这个兄弟,总不至于太过绝情,万一有一天我要回故乡去看看,李木又会怎么给家里人描述我呢?这些都得想到。 她看见我犹豫惆怅的样子,安慰我说:“没那么严重,看你那个苦大仇深的样子。” “我怎么给他说呢?” “什么也不用说,就是表现得我们也风雨飘摇的样子就行,你这么聪明的一个人,肯定懂的。” “哦,乖乖,还是你聪明,我们这是不是太过阴险绝情了?” “忘了借钱过日子的时候啦?我们要是真的在这里扎下根了,何必还有这担心,露露和小芬为什么把那么大一笔钱放我们这里,也不带回家去给她们的家人?有时候啊,越是至亲,毁起人来越觉得理所应当,希望是个好东西,希望也是最容易让人迷失自己的,我们当初就是没有希望,所以才奋不顾身,李木要是总觉得他不好了,我们可以帮他,那就是真害了他。” 我挽着她握挡把的手,把头紧紧的贴在上面,她每次表现的这样高瞻远瞩时,都让我莫名的兴奋,恨不得把车找一个僻静的地方马上停下来,尽情释放我的热血沸腾。 “麦子,过了年,你二十岁,我二十三岁,等我读完深圳大学时,我二十七岁了,那时你才二十五岁,女人的青春是二十岁开始的,男人的青春三十岁开始,我开始老了,你青春才开始,那时你还会像现在这样粘着我吗?” “当然了,我不粘你,你还能让我去粘谁?你不能比我先老,要等着我们一起老,凤书,你只会越来越漂亮。” “你啊,就是这张嘴无敌,不愧是算命的,师傅也像你这么会说吗?” “当然了,要不然张寡妇能跟他吗?啊,呸,我对凤书是真情流露。” 她依然笑得那么开心幸福,我们就像自由翱翔的一对天鹤,快速的浏览着这座寂寞的城市。 #####《贺新年》 过去的一年有苦有甜, 峥嵘岁月里, 一步一朵璀璨, 钟声响起, 我们又一次共贺新年, 左手好运、右手福满, 前进中有增无减, 正气凛然,共祝愿: 明天更有钱,更顺风帆。 ——杨千意 第058章除夕夜身在异乡的亲人酒 李木的女朋友年纪比我还小,却俨然一副老江湖的样子,金黄的头发映衬着她浓妆艳抹的脸,在灯光照耀下,显得颇有几分妩媚,又带着难以隐藏的风尘,高挑摇曳的身材,与李木走在一起,看着比已经一米七的李木还高,说话一股江湖味,故作老成,眼神中能看出来有些无奈的游戏人间的味道。 整个出租屋就一间十几平米的房子,厕所也在一起,放一张床加上一张茶几,剩下的地方已经不多,跟我和梁凤书刚到深圳时差不多,简陋得不能再简陋了。茶几上放着两个热菜,几个凉菜,看样子是李木从他上班的地方带回来的,旁边放着两箱金威啤酒,四个玻璃杯上还有刚洗过的水珠。 李木神采奕奕,干瘦的脸显得特别精神,一套四扣小西装合身得像定做的一样,我是不懂得欣赏男人的,只懂得女人的美丑,男人的美丑我也不关心,就像耀仔那样矮、黑、丑的样子,我觉得也能成为好朋友。 梁凤书懂得欣赏男人,我能听出她的话并不是刻意奉承李木:“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啊!李木这身穿着打扮,是个女人看了都喜欢,一点不像农村出来的人,麦子,你看是不是?” “对,有模有样。”我看见李木的女朋友嘴角带笑,她把床让给我和梁凤书坐,她和李木坐在茶几对面的小塑料凳子上,因其床这边高一些,我能很清楚的看见她两半个球形的胸,使我的心很痛,想着它不知道有多少男人抚摸过,而我只摸过肖玲玲和梁凤书两个人的,并且肖玲玲的都不算,那时年幼无知,不知道这东西的好,摸的时候没有好好享受,只能算纯粹的物理接触。 像梁凤书这样自以为干净的女人,特别看不起在不同男人怀里挣钱的人,她那里知道,大多男人特别爱这种风尘感,就像宋徽宗爱李师师一样,难道说后宫佳丽三千,就没一个长得比李师师漂亮吗?没几个像李师师一样才貌双绝?肯定是有的,并且宋徽宗肯定也知道,李师师不光接待他,肯定也对别人说过“马滑霜浓,不如休去”;薛涛的厅堂更是才子名流荟萃,连元稹、白居易、杜牧那样的名流都为之迷恋,他们肯定也知道薛涛是大家的,正因为薛涛是大家的,才更觉得兴趣盎然。 李木的女朋友肯定比不上李师师、薛涛,但她们也算是千年传承下来的同行,况且李木也比不上元稹、白居易,我是“只能远观,不能亵玩焉”,我的梁凤书很好,她是我一个人的,当然我也不希望她是大家的。我也想尝尝大家的是个什么味道,想她们左迎右送,见多识广,肯定技巧不是一般,我是有心无胆,此刻能欣赏半轮白月光,也很知足了,这一趟没有白来,心中不禁有些羡慕李木艳福不浅。 李木女朋友就是耀仔说的“北姑”,身材比南方人高挑,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精致的,比如露露和小芬,眼前这“北姑”酒量非凡,连连和我喝满杯,好在我已经锻炼得有些酒量了,不然还真扛不住她的热情,要是醉得说出我的心里话来,估计回去又得要费尽心力,哄几天几夜才能消停,我有过这样的教训的,所以我得时刻保持清醒。 李木是壮着胆子喝,我能看出来,李木还没有练出来,他和我都属于年轻身体好,扛得住。梁凤书早已声明“一会儿要开车”,所以她不喝酒,她喝可乐与我们干杯。 身在异乡,有个这样的地方喝酒已经非常好了,好歹也是一个临时的家,情能不能长久不重要,能一日缠绵便有一日慰藉,本就是像风雨中的浮萍,谁也不知道下一次停靠在哪里,拥抱在一起时,尽情的海誓山盟,当雨打浮萍时,谁也不会记起曾经说过的话,回头一望,记忆中还能浮现那么一丝眷恋,就是彼此珍惜相遇的缘分了。 几杯酒下肚,现场显得更温馨了,大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随波逐流的浮萍不可能有长成参天大树的梦想,那太不现实,能紧紧的依靠着水岸的泥土生长着就不错了,所以我们不说远大的理想。他女朋友不可能说要成为当代的李师师、柳如是,李木也不可能展望自己将来能雄霸一方,我也不敢夸海口,说自己能成为诸葛亮、刘伯温,梁凤书更是不会没有目的的浮夸吹嘘,我们说各自小小的心愿。 泥潭里打滚,首先是盼望着走出泥潭,都是贫瘠穷困的农村人进城,别说祖上三代,就是祖上十代也可能没出一个芝麻大的官,又都不是名校毕业的高材生,更不是某个领域的专家、高参,连技术工人都不是,只能是“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 这是一片穷人不敢有太大梦想的土地,生在一个挣扎着活下去的时代,稍微动静或者声音大一点,有可能就像一只太过大胆的苍蝇,随时会被一个拍子送去投胎转世。 看着别人挥金如土、青春艳色环抱、欲海中任意东西,自己心中又实在不甘心,小心翼翼的往前走,寻找一线生机,定要让自己活得像个人,起码不要脸朝黄土背朝天,不要以后的日子依然是“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衣背”,我们都在彷徨和迷茫中爬着前行。 李木的女朋友更是无奈的带着笑,她知道我们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对于她来说,那是她挣到钱的办法,是改变贫困生活最有效的办法,只有用世人所不齿的方式,献出自己的青春和美丽,繁华都市才有她可以藏身下去的角落,而她看李木的眼神又是充满纯真的爱意。 浓妆艳抹下的面孔,她才十八九岁,纯真又带着风霜,我说过,我想解救她们那样的人,实际行动是没有能力的,但我可以鼓励她们,赞美她们,事情说破了,喝酒才畅快,我举起杯,与李木的女人碰杯,满含真情说:“来,嫂子,我敬你一杯,感谢你看得起李木,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投胎成为女人,要不然啊,我一定把那些臭男人的钱全部弄到我兜里,要是有可能,就像武则天一样,把天下都弄过来。” 李木早已言明,说他女朋友只陪酒,晚上不跟男人出去过夜,真假我不在乎,都是自己辛勤劳动挣到钱,记得老师说过“职业不分贵贱”,我想那个漂亮的女老师是非常有人生体会的,不然不会教我们如此伟大的思想,所以我真心没有看不起她们。 李木的女朋友开心的笑起来,把酒一口喝个底朝天,我想她听见我叫她嫂子,她一定很高兴,在异乡里找到了家的归属感。她不知道,我见到所有男性朋友带的女人都叫嫂子,这样才能避免出错,又很给面子。 她举着杯子说:“麦子,认识你很高兴,我跟李木有缘份,他是我最看得顺眼的人,比那些有钱人顺眼多了,李木对我也好,我喝醉了时,他常常照顾我,多少男人想带我走,他们都没做到,我就想跟李木好,你们说这是不是缘份?” 听着她说得自己如一个贞节烈妇般,我必须得祝贺他们:“来,凤书,我们一起敬他们两口子,说不定将来还得靠他们照顾接济呢?” 梁凤书极其配合的端起可乐:“对,李木,麦子不是说你胸有万丈嘛,将来一定比我们混得好,嫂子又这么漂亮,来来来,敬你们,新年好。” 李木满脸通红,脖子手臂也都是红的,眼睛透露着刚毅,这是苦难中走出来后,带着倔强的坚强。他无所顾忌的笑着:“新年好。”然后一饮而尽,这时的李木话特别少,可能是他觉得自己生活在窘迫中,说话没有底气,他又是个爱读书的人,眼前的无奈使他不想说话。 女人的幻想总是会美好一些,李木的女朋友带着丝丝醉意,展望着美好的将来:“等我们存够钱,回老家去做点生意,这辈子也能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过了年,我和李木商量了,去买台电脑,我们自学,好歹不能与社会脱节,李木现在正在学调酒师,等他学会后,工作稳定了,日子会更好一些。” 她平静而满怀信心的说着她的小小愿望,这样说话的就是实在人,年纪还小,说不出那些虚无缥缈的大话,不像那些找我算命的人,随口就能说自己正谈着几千万、几亿的合同,下次看见他们,他们还是在说那么大的生意,好像马上就要做成了,却一直都没有做成,不带一丝尴尬。 我和梁凤书也不过是展望能卖一个房子,大小无所谓,能在这座城市留下来,更美好的将来还不敢想。李木和她女朋友的小小愿望,是极其容易实现的,他们都不敢想在这座城市留下来,想的是“荣归故里”,证明他们心中有故乡,心中有老家,这一点比我和梁凤书强。 本想好的那些绝情的话,终是没有说出口,梁凤书也没有暗示我要说出口,证明我们都不忍心说出口,谁也不会知道谁的明天会怎么样,当下开心快乐,怎么好在除夕夜说那些绝情的话。 李木三番五次的感谢我给的钱,感谢我送的手表,他女朋友用酒表示感谢,像是这个男人就是她的了,他俩与我和梁凤书一样恩爱。 我不怀疑他们心中的真情,虽说是异乡中孤独的相拥,那样的青春年华,正是对爱最纯粹的时候,就算世界是假的,相拥那一刻,他们的情肯定是真的,那是眼下最适合他们的爱恋。 窗外鞭炮齐鸣是,我们都祝福新年快乐,却没有起身去看那异乡新年的烟火,我们祝福自己,那烟火与爆竹声似乎只是我们下酒的背景存托。窗外随着烟火绽放声发出的五彩亮光,映照着新年第一个午夜的寒凉,很可惜,李木的女朋友是背窗而坐,不然那些璀璨烟火的光应该可以照亮她的胸前,让我看到更美、更丰满、更清晰的白月亮。 没有电视机,也不用看春晚,身在异乡的我们对那样的歌舞升平不感兴趣,我们知道生活到底有多艰辛,不愿看那与我们相隔太远的故事和情调。 听着窗外的新年礼赞,梁凤书走到窗前,歪着头看那些夜空中的闪亮,她是想家了,我们都想家,回头时,我看见她偷偷擦去脸上的泪水,她没有喝酒,她脸色绯红,眼睛强忍着泪水,紧靠着我坐着,紧紧的挽着我的胳膊,心中的悲凉无法说出口。这是她第一次离家、离开亲人过除夕,这种滋味我知道,却无法言说。 新年到了,李木拿起新买的手机,走到窗边,回头对我说:“我给妈打个电话,她应该还没有睡,还在值班看春晚。” 我的情绪突然有些激动,点点头。我小声地对梁凤书说:“打个电话吧,反正他们知道我们在深圳,都有写信回家,打个电话问问家里情况。” 梁凤书小声地说:“明天用公用电话打,别出岔子。” 第059章最简单的欢乐最悲凉的诉说 听她说得如此的无奈,我更加的迷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堂堂正正的陪她回故乡,或许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没法赶上她家里的要求,我是一叶小舟,正在迷途中寻找方向,她家里早已是一艘稳健的大船,论财力,可能永远也没法达到她父亲的要求,只能另辟蹊径。 李木已打通电话,对着电话兴高采烈的样子,给母亲陶春兰说着异乡的美好生活,就像昨天电话中一样,生活全是美好的,好得没有一丝波折。 他又把电话递给我,我感觉到电话已经被李木握得滚烫,除了问候,我能给母亲说什么呢?她现在也不得不是浮萍,还得为正在上学的李水、李余拼命挣钱。 穷苦人没有矫情的权利,母亲在电话中鼓励要好好工作,不要违法乱纪,她说:“每月存一点钱,总会多起来的。”她当然不知道,就是好好工作,不吃不喝的存起来,等到垂垂老矣时,存的那些钱,依然不够那些出生富贵的人几天挥霍,不够人家一个厕所值钱。 我突然在电话中说:“妈,我有女朋友了,她叫梁凤书,来,凤书,给妈说几句。” 我知道梁凤书听不懂陶春兰的地方话,此时此刻,说几句,或许也能让她感到家的温暖,这也是承认她的爱。 她尴尬又慌乱的看着我:“我说什么啊?” 我把电话递给她:“没关系,随便说几句吧。” 挂断电话,梁凤书很高兴的说:“就听懂一句,让你带我回去耍。”她的眼里闪着泪花。 李木玩笑说:“你要去我们那里啊,你才知道什么叫鸟不拉屎,不过该回去看看的,麦子,明年我们春节都回家。” 李木当然不知道我失手杀害李瞎子的事情,我必须固执的坚持不回家,有了梁凤书,怎么能回家?难道我要把肖玲玲赶出去,让我和梁凤书住那李瞎子遗产修的房子吗?我知道我做不出来那样的事情,没有脸从肖玲玲手上去争夺本该属于我的财产,就算回去不为争夺财产,也不忍心让梁凤书面对那样的场面,她是一个长得精致,活得也精致的人,让她面对那样的情况,简直是侮辱她。 长叹一声,故作心痛:“挣钱太难了,何必把钱花在车票上,一去一回,耽误时间不说,浪费辛辛苦苦挣的钱。李木,你回去吧,你也两年没有回家过年了,带着嫂子一起回去,嫂子,我们家乡不像李木说的那样“鸟不拉屎”,那是一个美丽的村庄,空气特别好,让李木带着你一起回去。” 我的这番话说得应该是很得体的,又表现了我们挣钱辛苦,我们很心痛钱,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送给你李木两千块钱,外加一块手表,你应该记着我的恩情,回家一个来回的火车票也不用两千,我们没有回家,我们给了你可以回家的钱,以后你不该再麻烦我,我连回家的车票钱都舍不得,再没什么愿意付出的了。 从梁凤书紧握我的手时,我能感觉到她对我这话的赞许,表达了我们的心意,也避免了说绝情的话,我们是配合默契的知音,虽然她不是一个该这样算计着过日子的人,但是爱上我这样一个穷小子,她也和我一样做了浮萍,变成身在异乡挣扎着过日子的人。 李木表情没有变化,他一定是假装没有听懂我的话外音,认为他已经走上成功的康庄大道,他和他的女朋友将来一定可以挣得盆满钵满,回家那‘一点点钱’什么也不算,他倔强的自尊心一定比我还重,所以才那样漠然。他起身上厕所一定是为了逃避尴尬,起身时故意摇晃一下,表明他已经很有些醉意了,喝醉酒说的话没法记得分明。 她女朋友醉意朦胧,看着李木,眼睛里一定是看到了锦绣家园,看到他们将来过着夫唱妇随的幸福日子,就算这只是幻想的一种美好心愿,必定也能温暖一刻心田。 李木的女朋友很大方,说要请我们出去放烟花,一定她给钱,感谢我们送给李木的大红包。她年纪最小,挣的又是屈辱钱,我是不忍心让她花钱,虽然李木说她从不出去陪人过夜,我是知道的,一旦到了夜场工作,面对诱惑和威胁,要想守身如玉是极其难的,从前露露和小芬也把自己说得很坚贞。 没有钱,贞节牌坊也修不起来,我想啊,修一个贞节牌坊肯定得不少钱,而钱是没有贞节不贞节的,钱会经过很多人的手,尽管经过了很多人的手,没有人不爱。就像我认为男人明知道风尘中人过了很多人的手,对那些风尘味依然喜欢,真心的喜欢,就像喜欢钱。 我是不得不守身如玉,一直希望可以不用守身如玉,其实这才是真正的“贞节”,挣扎着不得不贞洁,但是我存钱不是为了修贞节牌坊,要沦落到修贞节牌坊,那样的人生真是没有意义了。 李木的女朋友带着我们去路边买来很多烟花,我们带着醉意歪歪斜斜的在空旷的街上游荡,看着手中的烟火燃起又熄灭,再点燃再熄灭,那烟火,就像一次次心中的渴望,就像身在异乡中,心底一直压着的希望。 我们一次次抬头仰望亲手点燃的那些璀璨光芒,看着它们在夜空里消失,连烟尘也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依然快乐无比,为那瞬间夺目的光芒。 在街上时,我们都是孩子,像孩子一样快乐,梁凤书和李木女朋友特别的天真可爱,我和李木两个农村出来的男人反而放不开,不如女孩子那样尽情的释放天性,被动地跟着她们俩,没心没肺的在街上狂奔,寻找那些躲在街角卖烟花的人,把我们的欢乐声从一条街转到另一条街。 我和李木跟着她们俩后面跑,她俩似没完没了的寻找自己觉得美丽的烟花,没完没了的点燃,拍着手高声喊新年快乐,我真担心我们都被警察抓起来,好在并没有警察理我们。她们的欢乐情绪,使得那些漫步在灯影下的情侣,还有那些在街上放纵的人,跟着她们一起喊叫,让本来寂寞的午夜街头回荡着欢乐,卖烟花的人更加高兴。 思乡的愁绪积淀得太久,她们本该是在父母长辈面前撒娇的年纪,像是上天实验着命运可以怎样折磨一个人,把本该天真烂漫的姑娘扔进苦寒悲凉中,又阴差阳错的不时泼上几盆冰凉的水,用尽残酷手段囚禁着、折磨着年轻的少女心。在举国欢庆的午夜,她们得到一丝放纵,似对着夜空的控诉和呐喊,那一刻,她们忘记了过去和未来,只有欢乐,尽管短暂。 跑累了,闹够了,她们扑进自己男人的怀抱,这是身在异乡中,心灵最好的慰藉。 我和李木背着自己的女人,在街上比赛着奔跑,她们俩个像策马奔腾的将军,催促着我们用最快的速度冲向前去,放浪形骸就在此时,街道属于我们,夜属于我们,仿佛整座城市都属于我们。 男人累得气喘吁吁的仰天躺在街上,女人也不管不顾的以地为塌,紧紧的不舍心中所爱,这笑颜中曾历经多少委屈的泪水,只有爱能抚慰,不去想未来。 我拉起梁凤书,背着她在午夜里慢慢的走:“凤书,我不跑了,跑不动了,我把你背到车那里,你开车带我们逛街。” “好,今天真是好时候,绝对不会堵车。” 李木的女朋友趴在车窗上,眼望着空荡荡的街,似有万般无奈,却又难以说出口,那是一种无法表达的悲凉,她自言自语地说:“来这里两年多了,从没看过这座城市到底是什么模样,每天喝得头昏脑胀的,一觉醒来就该上班了,那些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尽tmd想着占便宜,好像花了钱就能为所欲为,哎,只不过啊,比在工厂还是要好很多。” 梁凤书手握着方向盘,眼睛注视着前方,依然是十分严谨仔细的样子,我们都沉默着,听李木的女朋友讲述她与这座城市的故事。 或许她觉得经过刚才一起的欢乐,我们已经不是外人,用她的话说,来到这座城市,她从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快乐过,她的故事或许不是为了讲给我们听,她要把心中的压抑说出来。 她叫陈依香,为什么没有叫香香,偏偏叫了依依,或许那是某一瞬间的决定,深圳的姑娘都爱给自己另取一个名字,这或许是一种态度,她们认为真名那个人是干净纯洁的,为了生活,别名那个人不得不忍受屈辱,在金钱世界里乞讨,只为活得更轻松、光鲜一些。 依依,北方人,她说寒冬腊月里,她的家乡积雪过膝,她们那个屯子里的年轻人,并不都像她一样出来打工,她是家里的大姐,下面两个弟弟,父母重男轻女,初中毕业以后,父母让十五岁多的依依跟着她二叔出来打工。 她二叔是深圳八卦岭工业区,一个电子长的叉车工人,在刚刚到达深圳的那天夜里,她的二叔把她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她很痛,但是她二叔告诉她:“你早晚还是会给别人,不如给二叔,路费二叔帮你出了,你家里的路费留给你买新衣服……”在异乡,她只认识二叔,在二叔“好言相劝”下,她那时觉得二叔的话也好像能够想得通。心中对二叔的厌恶和憎恨不敢表达。 在依依刚开始成为包装线上的一名工人时,她二叔常常在深夜带她去厂外,借着去夜市买东西的正当理由,在无人的树影里享受她,依依说这些时很平静,她说:“没有办法,我不知道怎么拒绝他,那时我谁也不认识,异乡的陌生感比二叔更让我害怕。” 第二个月发工资时,依依给家里寄回第一笔钱,信上什么也没说,她不好意思给家里说二叔对她做的那些事情,对谁都不好意思说。三个月后,工厂股东带着他的一个台湾朋友到车间里“巡查”,那个台湾人在“巡查”一番后,看中了她,把她叫到办公室去,拐弯抹角的告诉依依,说她很漂亮,不用在工厂里上班的,每个月给她几千块钱,帮她租个房子,还可以送她去读书。 依依说她那时侯虽然才十六岁,但她明白那个台湾中年人的话是什么意思,工厂里上班时间太长了,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隔三差五还得陪二叔快乐,她想抓住任何一个机会逃离那里,那个台湾人当场给了她五千块钱,带着她当时就离开了工厂,依依说:“那个台湾人比二叔对我好,我知道他是有家的人,可是那样活着比在工厂好千百倍,工厂里看不到任何希望,累得像头牛,还没几个钱。” 堕胎时,台湾人给了她每月以外的另五千元钱,她把一部分寄回家里去,一部分自己花了,怎么花掉的自己也说不清楚,反正没存到什么钱。 在跟台湾人这一年里,她跟着去了很多次夜总会,认识很多里面工作的“好姐妹”,她知道有比她还不如的很多姑娘,年纪都是她那么大,挣得还没有她多。 台湾人刚开始每天都回去,渐渐的隔三差五的才回去,一个人无聊的时候,她到小区楼下逛,她发现小区好像全是她那样的姑娘,日子一久,认识很多朋友,相互交流生活心得、价格、包括男人那方面的能力。 #####《何日休》 作词:杨千意 云随风儿走 风儿走 翻山越岭 何日休 啊 啊 啊 何日休 叶落又到秋 又到秋 飘飘洒洒 何日休 啊 啊 啊 何日休 鱼游江水流 江水流 大江东去 何日休 啊 啊 啊 何日休 圆月圆月为何难长久 弯月弯月几时见你全 故园咫尺却天涯 天涯明月故乡圆 云随风儿走 叶落就是秋 翻山越岭 飘飘洒洒 何日休 第060章午夜的身影和落寞 依依说:“你们不知道,我当时住的那个小区,几十上百栋楼里,住的全是我那样的人,别人都叫我们那个村—二n村,起码有几千上万人,全是年轻漂亮的,看到有那么多过着和我一样生活的人,越是觉得自己的生活没什么耻辱感,我当时的想法很简单,总比白给二叔睡好,而且我还有钱花,手机、衣服、首饰都是那时候买的,我算是比较老实的,一个月说好多少钱就是多少钱,我认识的很多人里,她们变着花样骗男人的钱,她们也教我那样做,说‘这样的露水夫妻,只认钱,别有感情’,我还是没有那样做。” 听依依说‘耻辱感’三个字,这让我很意外,原来她是懂得耻辱的,虽然她从小就离家了,和我一样没受过多少正规的学校教育。 人最难的是心中知道耻辱,但又必须要承受耻辱,就像一叠钱仍在了粪坑里,可那是你唯一的钱,捂着鼻子拿手捞出来,因害怕别人看见,捞出来后快速的揣到怀里,心里觉得很恶心,面上不露声色。 要是没有耻辱感就好多了,自己怎么方便、怎么利益最大化,就不顾脸面去做。要说人都有耻辱感,就像王阳明说人都有良知,我是不相信的,曾见过很多人没有耻辱感和良知,完全只考虑自己利益的人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大多都过着极其奢华的日子。 依依以她在所住小区见到的‘普遍现象’,给自己的耻辱感穿上了盔甲,并且,还从中找到了自己比别人大多数人高尚的地方,她自己觉得至少她是有信义的,这份高尚是她的精神支柱,很重要,无奈中看到最有用的真理。 过了一年的太平安稳的日子,台湾人让她走,意思是不再“续约”。在依依住进那座房子里时,她知道那是别的女人住过的,她走了,是因为台湾人找到了新人要去住。台湾人本来把她介绍给另一个人的,依依没有答应,她给我们说:“我存着一笔钱,自己可以租房子了,以前认识的一个好姐妹告诉我“上班”更自由,钱也不少挣,我才跟着姐妹一起去上班,没办法,做其它工作累死累活的,一个月余不下几百块钱,没办法啊!”她强调着这是最能让她觉得付出和回报最‘公平’的职业。 我能理解依依为何要把她的故事讲给我们听,她的话外音是:“我不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你们别小看我,生活一步步把我逼上了这条路,我也想做一个体面人,可是生活不给我体面,或者说看似体面的生活其实比我更不堪,剩下的那些就不能叫生活,她们是没有办法才忍受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工作,她们要是也长得漂亮,一样的会离开那样的工作。” 异乡人讲述的各种奇异故事,大多都有注水,讲述时的态度也和依依一样看着特真诚。我自己也带着面具,我能接受,看依依飘渺悠远的目光,我想她说的一定是没有注水的。 依依才十九岁,她希望我们理解她的无奈之举,不要看不起她,其实没有人看不起她,长得丑的还真只能“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况且,别人看不看得起重要吗?更好的活着才重要。但凡有一点机会,没有人愿意忍受每天十几个小时的枯燥工作,全月无休,千遍一律的,几乎是每天做着同样的几个机械动作,每天都累得眼皮打架,那样的生活谁不想逃离?却不是谁都能逃离,年轻漂亮是这座城市最有效的通行证,也是改变命运最有效的资本。 依依说:“现在这样上班确实累很多,每天要喝很多酒,但感觉上自己自由多了,实在累了,家里休息两天,没钱挣就是了,现在一个月下来,除掉房租生活费,因为我不出去过夜,每个月余下的钱不多,也比工厂里多好几倍,我这样干一年,起码相当于在工厂做五年,五年啊,想想都恐怖。” 她这样的话,露露和小芬也说过,语气都一样。 梁凤书正合时宜的表现出认同感,带着同病相怜的语气说:“依依,没什么,我和麦子还不是天天陪酒,麦子每天都喝得跟死人一样,回家吐得天翻地覆,我整夜整夜的守着他,要不守着他啊,滚地上也能睡一夜,他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就是把他放街上他都没感觉的,你喝酒好歹还有钱挣,我和麦子常常应酬是看不到结果的,骗子太多,狗日的骗子太多了。” 梁凤书说得一点也不夸张,我们确实有过那样的一段生活,只是我破解了自己生活的困局,依依很难破解她生活的困局,为了安慰依依,也为了让李木有面子,我必须得像梁凤书那样说几句,用更惋惜的语气说:“李木,我们是没有机会啊,要是我们也是女人,就可以像依依那样工作了,真的,只要不偷不抢,挣钱不丢人,挣不到钱才丢人。依依,你比我幸福啊,我刚出来那一年,经常晚上要睡大街的,不骗你,没有正式工作,常常失业,还得躲着走路,害怕别被查暂住证的人逮到,简直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啊!” 李木抱着依依,俩人依偎在后座里,她们的眼睛都看着车窗外,看着那些高楼大厦在眼前飞过,没有耻辱,只要不甘心的落寞,那些在夜空中点燃烟火的人,或许跟我们一样,不富裕,但是愿意看见自己亲手点燃的美丽,依依向前探身说:“麦子,给我一只烟。” 我扔给她一包,真是苦了她了,憋着一晚上不抽烟,她可能最开始希望我们认为她是个好孩子,现在所有事情都告诉我们了,她变得轻松起来,一个女人能说出她那样不堪的日子,她一定是当我们是真心朋友了,我相信她没有单独对李木说过那些事情,或许还没来得及,当着我们的面说了,坦坦荡荡,我想她最主要还是想告诉李木,让李木知道她是怎样的一个人,有我们做见证,不用两人四目相时,讲那样的遭遇会难为情。 依依的真诚,让我觉得依依比李木和我更亲近,那时的李木很少说他出来一年多来的遭遇,他不在乎过去,或许他觉得那些苦难说出来没面子,特别是当着依依的面。 李木用更有力的拥抱怜惜依依,使依依再没有心理负担,异乡的拥抱越真实越难得,正因为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所以真正想爱一场的人不用欺骗,如果有一天劳燕分飞,谁又记得谁。只有自己知道曾经在爱里诚实过,人生没有几次能真实的面对自己,趁生活的负担没有那么重之前,放纵地爱着,没有那么多思量。 梁凤书想着想着,突然嫉恶如仇的说:“依依,你的二叔还在深圳吗?我叫耀仔他们去收拾他,太不是东西了。” 依依一点没有恨,平静如水:“不用收拾他,也遭了报应啦,他还曾找到我住的那个小区来,估计是写给家里的信上地址被他知道了,他还有脸来找我要钱,说他想做生意,如果我不给他钱,他要把我的事情回家里去说,让我没有脸回家。真是可笑,没有钱才没有脸回家,我根本没有理他。估计他看我挣到钱了,他也不想好好工作了,可是我是不会给钱他的,他因为抢劫,现在还在牢里,估计得好些年才能出来,活该,我从没有去看过他。” 真是诱惑害死人,我想,她二叔算得得上被她害了,属于‘我不杀伯仁而伯仁因我而死’的范畴。我是最明白穷人那种心态,不熟悉的人再好,最多是嫉恨或者诅咒,可是身边人突然好了,就不只是嫉恨或者诅咒,会涌起强烈的攀比心。对不熟悉的人可以装着与自己无关,身边熟悉的,特别是亲人、亲戚、朋友,要是过得比自己好了,心中那种欲杀之而后快的心特别强烈,总是会觉得好了的人在眼前炫耀,简直是在侮辱自己。而其实好了的人根本不会向下看,只会往更好的高处看,留下比他差的人在原地自作多情。 梁凤书听了依依二叔的结局,觉得很解恨,车都快起来了,从蛇口到罗湖,我们穿过了深圳最繁华的街道,那些挺立在午夜里的钢筋混凝土,就像没有温度的雕塑,望着我们飞驰而过,我们没有谄媚,它们也没有动容。 送李木和依依回去时,他们在路口下车,我看见李木把自己的外套披在依依肩上,他们手拉着手,慢慢走在影影绰绰的灯影下,夜风吹起衣角,像凯旋而归的旗帜,那身影,又像午夜回巢的一对夜鸟。这样的身影在夜风中飘着,使寒凉的午夜显得颇有灵性,让影影绰绰的夜灯渗出柔情和怜爱,却又像那萤火虫飞舞在静夜的水面上,映出朦胧的光华,很美,但这样的美,永远不会出现在阳光下。 梁凤书猛踩一脚油门,车颤抖着向前急窜而去,在午夜里发出一阵轰鸣声,她冷眉冷眼的看着前方,恶狠狠的说:“混蛋世界,真是混蛋世界。” 我手把着她的依背,明白她的愤怒,有太多她不曾见过的苦难、无奈、卑微、屈辱,每见一次,对世界又是一次新的认识,我希望她永远不用看见那些东西,也希望依依和李木能幸福快乐,可是我从小的祈求就从没被重视过,但愿以后能如我心愿:“凤书,你饿吗?回去我给你煮汤圆,记得去年的除夕夜吗?你给我送了好多吃的,还亲了我一口。” “不要脸,根本不是这样,是你亲的我,你不要脸,你总是反着说,根本不是那样。” “根本就是。” ……#####《爱一个不完整的你》 作词:杨千意 高楼迷墙 秋水央央 你站在前方 站在秋水中央 哪一刻 风 吹走了你的雨伞 哪一刻 你 决定独自前往 就这样不顾风雨 独自闯 心痛你 姑娘 等我一起闯 我也迷失在雨中 雨淋湿了衣裳 一起走吧 一起走吧 人生还很漫长 山那边的梧桐早已长大 屋前向阳花迎着晚霞 田野里花香四溢 我和你一起回家 不完整的你也会长大 不完整的我爱你无价 第061章少年寻真谛,爱已入轨迹 在深圳开始那两年,我和李木来往并不多,但他也真是日子好起来了,他和依依的收入加在一起,足够在深圳过日子,而且李木和依依都没有不良爱好,彼此懂得珍惜,守住几年太平日子,我想这与李木爱看书有莫大的关系,懂得回避不必要的折腾,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在我刚离开故乡时,回忆起那些农村老头子常常念叨的“古话说得好”,觉得非常有道理,随着年纪的增长,读书、行路越来越丰富,开始怀疑那些曾认为正确的“古话”,比如说“少不看水浒、老不读三国”。 能被山村人传诵的古谚语一定是简单易懂的,不用郭象注《庄子》那样扯出深渊般的道理来,“少不看水浒、老不读三国”的意思是告诉我们:年少本来就容易冲动,我就容易冲动,如果老是看《水浒传》,打打杀杀的情节太多,并且又让人觉得那样的英雄豪气,使少年人更冲动;人老了,历经很多俗世烦恼,懂得小心翼翼,生活不容易,必须得算计,要是老了还天天搞阴谋诡计、精于算计,把人生最后的日子虚度了,而且这样的老人谁也不喜欢,真成‘孤家寡人’了。 真是这样吗?在我看来,水浒和三国里,都是每个人为破解人生困局的一个历程,水浒的那些草莽英雄用快速直接的方式,三国里的英雄们因为身处乱世,破解人生困局更加的艰难曲折一些,两本书里破解人生困局的办法都值得细细体会,结合自己所处的困局,或许可以找到破解自己人生困局的办法。 人生每个阶段都会面对不同的困局,与读什么书没有关系,与不读书,怎样理解书中点滴智慧有关系。 百姓所传诵的“古话说”也有很多智慧的结晶,比如说人生忌讳:少年好色、中年好斗、老年好财,那些没有读过儒学经典,甚至根本就不认识字的人,也能理解并传诵这个简单的道理,可见书中传承的先贤精要,在我们这个民族里根柢磐深。少年好色会疏忽学习,中年身强体壮时好斗,容易两败俱伤,老年好财更是没有道理,人到老年花不了多少钱,死了也带不走,应该疏财聚德。 如果说我少年贫穷,出生卑微,这是我无法改变的苦难,可正因为这样,我没有好色的资本,使我不得不沉迷书海,遇到梁凤书以后,我的日子好了,还是有色心也无色胆,因为读过那么多书,经历过那么多苦难,知道所拥有的一切非常不容易,我不会去冒险毁了自己的人生,也懂得要珍惜她对我的爱,没法风流,我还是只能继续看书压制躁动的心。 作为算命这个行业,可能我是同时代从事算命这个古老职业中,看书最多的人,尽管我年轻,却被人誉为“神算”,就是那些书帮了我。人生的每一种状态,都能从那些流传的书中找到相关映衬和对照,而且书读得多,逻辑自然会更好,加上映衬和对照,很容易算出一个人、一件事的未来走向,再结合李瞎子让我背的口诀,和他传授的古法,我当然是“神算”。 回想起来,我得感谢艰难的生活、年少离家,使得没有人教我看书,没有人告诉我书中的道理,我必须自己理解那些书,因为如此,纯洁的心更能看到真理。很多老师在教授时会曲解书中本来的智慧,使人误入歧途,也就因为有人教授,造成自己没有细心体会,造成盲从,逻辑混乱,我不得不过早辍学,又是幸运的。 有些简单的道理,理解错误可能毁其一生,我甚至怀疑有些“古话说”,纯粹就是有人居心叵测,单独传下来害人的,比如说“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这一句,我见证过很多人因为这句话,彻底毁掉自己的一切。 “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这一句古话,很容易被扩大为“本来一无所有,好不容易拥有了一些,还是太少,不如赌大一点,就算失败,顶天还是一无所有。”我认为这是毫无智慧的赌徒心态,如果回到最开始的一无所有你不怕,那么最开始世界本来没有你,何不自决? 记得小时候,陶春兰也曾为鼓励我们要有勇气面对恶强时,说过“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在我流落街头时,与查暂住证的人斗智斗勇、玩命奔逃时,想法设法报复不发工资的老板时,也曾想起陶春兰的道理,并且让自己敢“横刀立马”。 我相信很多与我一样穷苦,又无背景、无靠山的人,都是秉持“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这个道理闯荡世界。 在我和梁凤书的日子一天天好起来时,回过头去体会“赤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句话,才发现有很误导人的成分,或者说要以不同的人生时段,采用不同的办法破解人生困局,老是觉得自己是“赤脚的”,一味大胆狂赌,人生肯定就会一蹶不振。 仔细想想,穷苦又出生卑微的人,在赌到一无所有时,可能连再次站起来的资本都没有了,甚至青春年华也没有,而那些“穿鞋的”人,好歹基础好,就是一无所有时,他们的亲戚朋友施舍一点,也够我这样的人奋斗好多年。 就像我和梁凤书,我很仔细的想过,当然是不能告诉她我的这些自卑的想法,如果我在深圳一无所有了,必定要再次沦落街头,仅仅查暂住证这件事情,就足以让我被迫像野狗一样生活,或许还要被迫离开都市,从此这繁华与我再无缘分。很难再遇到一个梁凤书,因为随着年纪的增长,自己的心也不再如当初那样纯净,眼神不可能如当初那样纯粹,也就再不会有梁凤书拯救我于危难了,我一直认为,能遇到梁凤书是很多巧合凑在一起,是极少的幸运。 同样的,梁凤书如果在深圳一无所有了,最多是失去她主动选择的爱情,没有我,她那么漂亮,还会有很多人爱她,她照样能在深圳留下来,最坏也不过如依依、露露、小芬那样过日子,加上她的智慧,很容易东山再起,说不定日子过得比和我在一起不知好多少倍。再不然,她回家去,给父母长辈认错道歉,父母长辈能真不管她吗?就算他爸为了自己的脸面,也不会让她活得难堪,她家里的钱稍微漏几个给她,足以让她过上幸福安稳的日子。况且她拥有美丽的容颜,让人朝思暮想的精致身段,这本身就是保障她不会穷困如我的天然资本,世界爱青春美丽,繁华是美人的天堂,也是有钱男人的天堂,是穷苦的男人、没有青春容颜的女人的地狱。 美丽是没有错的,爱美丽也是没有错的,我常常想,要是林黛玉长得又丑又矮又肥,其它都不变,她还是那样会作诗填词,扛着锄头去葬花,时常爱撒气流泪,娇滴滴病恹恹的,那是怎样的画面?要是贾宝玉长得和耀仔一样,矮黑瘦,模样丑陋,他还是带着通灵宝玉出生,每天爱去吃女孩子的胭脂,时不时把玉摔了,那将是一个怎样的画面?我主观的认为,贾环在贾府不受待见,不是因为他是庶出,他调皮,贾宝玉比他调皮多了,是因为他长得丑。 懂得这些道理,我当然不能有丝毫懈怠,丝毫冒险,我要珍惜我所来之不易的所有,特别是和梁凤书的爱情,时时刻刻担心再次活在风雨飘摇、朝不保夕之中。 在我逃离故乡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曾想过自己所为何求,最开始的理想:想有暂住证,能有一份正常工作,每月能存下一点钱,穿像样的衣服,找一个漂亮的老婆,生孩子,活到老,死后埋埋那里都无所谓,理想清楚明了,就是这样简单的理想,好像都很难实现,那时我还在不停的换地方,寻找栖身之地。 命运很是神奇的一件事,我这个“神算”也丝毫看不透,本以为要经历更漫长的曲折,需要好几年以后才能实现我最初的梦想,遇到梁凤书以后,很快就已经超越了最初的梦想,虽然也经历过一段艰苦的日子,终究不是太漫长,命运在极短的时间内(对于一生来说,是短的),给予我意想不到的美好,对,是美好的生活,曾那样彻彻底底“赤脚的”人,非常美好了。 仔细想来,梁凤书是我命运转折的贵人,后破解生活困局靠的是李瞎子教的本事,耀仔既是我迈向美好生活的拦路虎,也是我破解生活困局的载体,从他入手,十九岁的我才能享有“神算”的名号,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家乡贫穷的生活经所养成的自卑心,在身体里扎下根,怎么也无法去除,使我依然无法像梁凤书那样思考未来。我曾卑鄙的想过,有梁凤书在,无论我挣多少钱,满世界的美丽姑娘也和我没有关系,我不断的积累财富是为了什么呢?张爱玲说“无论多强大的男人,江山就是床那么大”,挣钱、存钱、买车、买房,然后呢?那些美丽的姑娘还是与我没有关系,依然无法解救她们,我不只心痛,我还彷徨了。 想到自己这么优秀的人,拥有异于常人的东西,但只能拥有梁凤书一个女人,哎,我能想得到,就算从此一生平安幸福,我和梁凤书白头偕老,她比我大三岁,还比我先老,我们都老了,我们相依为命走过了一生,可是我只拥有过她一个人,一种美丽,我想我的暮年一定很悲凉,就算我先送走了她,那时的我也再没有能力享受别的姑娘。 从前为困顿的生活惆怅,二十岁的我,开始为只能拥有一个女人而暗自悲鸣,是啊,悲鸣,遇到她是好还是坏呢?自己觉得自己很无耻、很卑鄙,可是无法不悲鸣,我想男人面对我这样的情况,应该都悲鸣吧。 我不知道梁凤书有没有想过,一辈子只有过我一个男人而暗自悲鸣,我又觉得她不会因此而悲鸣,必定她的男人那东西是异于常人的,她已经享受着绝大多数女人无法企及的高峰了,有什么好悲鸣的呢?只有我暗自悲鸣,想到是这样,我的暗自悲鸣更加悲壮。 很想和梁凤书探讨我暗自悲鸣的问题,尽管她是个有修养、有文化的人,也是一个知书达理的人,关于这个问题,我还是不敢探讨,怕她从此记恨我,再给我一个疤痕。她一定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我不该再想着别的女人,况且她对我有恩、有爱、有情,从一而终,我敢讨论我的悲鸣吗?这是拿生命在冒险,她说过:“你记住,我记住,从此再不说”,我能出尔反尔吗? 不说别的,我一直觉得,露露和小芬的美就是另一种风景,与梁凤书的美丽完全不一样,啊,这样想来,我很羡慕耀仔,他享受过各种美丽风景,能随意地在不同的美丽之间切换,而且他的生活比我富裕,生活中也少见愁绪,真是羡慕死了啊! 看着高楼大厦,繁花似锦,二十岁的我,突然觉得好没意思,能有什么意思呢?以后就是不停的挣钱,把钱交给她,在她一个人身上折腾,然后就老了。多年以后,连她身上的毛发都该能数清楚了,还能怎么折腾?况且“一朝春尽红颜老”,她终究会变成一个中年妇人、老妇人,我岂不是白白长了好东西吗? 风在一年中最空荡荡的时候还在吹,回旋在林立的钢筋混泥土之间,发出呜呜的声响来,它也从我的窗前吹过,不只吹过,还跑进屋里来转一圈,怎么?风,请问你是向我示威吗?嘲笑我?我知道你钻过万千人的窗户,抚过亿万人,品尝过世间的无数男男女女,所以你就要在我面前炫耀?我要暗自悲鸣了,你t娘的给我滚,我关上窗户,风依然在窗外嘲笑我,声音更大了,卷起落叶,还有几个塑料袋,故意在窗外飞舞着,我去你的,我拉上窗帘,捂住耳朵,啊,终于好一点了。 她在我身边坐下来,紧贴着我,用手摸摸我的额头,语调温柔充满爱意和关怀:“今天你是怎么了?大白天的,关窗还拉上窗帘,是不是病啦?哪里不舒服?” 她又拉开我捂住脑袋的抱枕,把话又重复一遍,其实我早听见了,捂住脑袋也能听见她的话,也能听见风在窗外的嘲笑声。 #####《爱一个不完整的你》 ——杨千意 百转千回 梦里萦回 我们奔向前方 爱在山高水长 你望着我 说 你是一个不完整的人 你拉着我 问 是否还爱别的姑娘 如果有一天要离别 还是绝望 只爱你 姑娘 陪你到天荒 我也是不完整的人 有你才有方向 一起走吧 一起走吧 我们的爱还很漫长 山那边的梧桐早已长大 屋前向阳花迎着晚霞 田野里花香四溢 一起回家 不完整的你也会长大 不完整的我爱你无价 第062章谎言中的甜蜜 那一刻我的目光应该是哀伤的,落寞的,眼睛里可能还有泪水,因为我刚才正独自暗自悲鸣,还受到了风的嘲笑。我看看她,多么熟悉的一张脸,清秀精致、肤白如玉,熟悉得就像一块天天在手中把玩的玉石,可以清楚的知道每个时刻,每个部位的温度,看着这熟悉的脸,我又痴呆了,眼帘耷拉下来,没有说话。 她捡起我刚刚开始读,掉落在地上的《源氏物语》下册,这是一本很厚的书,放在沙发的另一头,她也斜躺到沙发上来,紧靠着我,一半体重压在我身上,睡衣里面的山峦推挤着我的心,依然柔情:“是看书看得心情不好了吗?” 这更让我难受,想想源氏公子多好啊,再想想自己,哎,可是我必须要回答些什么,不然她会以为我病了,或者以为上次在梧桐山顶摔出了后遗症。可能我脑袋真是坏了,真是摔出了后遗症,主要是那个古怪的老头子,哎,早知道那天就不该爬山的,越想越远也不行,我故意全身无力的点点头:“狗日的源氏公子太坏了,糟蹋多少好姑娘啊!” 她的表情显得有些赞同我的话,我们一起开始看这本书,她看得慢一些,上册才看到一半:“是啊,可是,可是……”她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惨了,惨了,惨了,她怎么能嘴角露出浅笑呢?一定是看穿了我的心事,不,总不能知道我暗自的悲鸣吧?不可能,我“神算”也难看出别人暗自的悲鸣,她更不可能,可是她嘴角真是露出浅笑。 她用更大的面积、更多的体重挤着我的心,手伸进我睡衣里,头凑到我脸上。离得这么近,我已经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听见窗外风的嘲笑声,还有她细声说道:“我还不知道你啊,你是不是很羡慕源氏公子?一定是的,你以前说过,你想拯救露露、小芬那样的姑娘。” 这种想法能承认吗?我要承认了,那脑子就是真摔坏了,马上理直气壮地反驳她对我的无端污蔑:“怎么可能?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你就够我爱几辈子了,我能羡慕谁?这件事,只有别人羡慕我的份儿,我的女菩萨多完美啊?太完美了。” 对于我自己的反驳,自己也觉得对不起自己,简直就是完全违背了自己的良心。可是能老老实实说出心里的话吗?对爱人就能实话实说吗?那会天崩地裂的。我能想象,假如我毫不隐瞒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一定不会因为真诚没有隐瞒地坦白了自己的内心世界,而受到丝毫奖赏,反而会因此落下话柄,导致以后每次争吵时,都变成拿出来压制我的五指山,而且还是我自己说的,能不是证据确凿吗? 人难道不该是有些幻想吗?我想是可以允许的,既然允许,当然就可以幻想多爱几个人,这又没有伤害到谁,这样做有害吗?我仔细想象,或许也是有些害处的,幻想中的爱人一定比身边人要美,不然还费劲幻想干什么?莫非要幻想爱一个丑八怪,人怎么可能对自己如此残忍。 幻想比身边人更完美,要是幻想太过,可能导致看身边人越来越不堪入目,甚至走火入魔,最后用行动去实现心中的幻想,把身边的爱人遗弃了。我想啊,李文白应该就是幻想得走火入魔了,他幻想的是隔壁的年轻媳妇儿罗元梅,最后他不顾一切地实现了他的幻想,并沉沦其中。 想到幻想的害处,我还是有点担心的,我害怕有一天我看着梁凤书的脸再没有爱的激情,可能连应付都不愿意应付,真到那时候,我真成了陈世美,尽管担心,可还是无法阻止自己的幻想停止。 反观自己心深处,那一个个幻想的影子都来源于书里,这算是比较好的幻想吧,因为书里的人只能幻想,不可能像李文白那样不要脸的去实现。从苏妲己、洛神到赵飞燕、苏小小、鱼玄机、李师师、柳如是等等,当然,也包括正在读的《源氏物语》里的夕颜、紫姬,但她们都只能活在我的幻想中,我希望梁凤书是我的紫姬。 无论怎样爱一个人,恐怕心里都有些实话不能说,肯定不只是我有这罪过,每个人都有,特别是男人。我就想依依为自己的‘堕落’找借口一样,我也寻找到我比绝大多数男人高尚的地方,因为我只是幻想,还从没有实际背叛过梁凤书。 连对自己的爱人都不能完全说出心里的真实想法,可见这个世界谎言多余实话,为什么会这样?就我自己而言,如果我说出全部真实的想法,即伤害梁凤书,也会让自己遭罪,我是为了她好,所以才说谎。 这样想来,难道说谎的人,都是站在自己角度为别人好吗?人又不可能如此的善良,可是,难道谎言还分好坏吗?我想,谎言应该都是不好的,只不过害处有大小而已。 我必须独自承受自己的暗自悲鸣,因为是自己幻想所导致的,当然要自己承担。 “你最好听的话就是瞎话,我爱听,你可以在心里划一小块区域,偶尔藏着羡慕,可是别让我知道啊?”说着,她的手开始下移。 看来梁凤书知道我很多话都是谎言,她选择性的允许我说谎,她以她自己的切身要害分辨哪些接受,那些不接受。就像她自己说的“最好听的是瞎话,我爱听”,这不就是吗?人不只要说谎,还会主动喜欢听谎言,只要谎言能让自己愉悦,又没有实体伤害,就能接受。 主动喜欢上谎言,这会不会对自己造成伤害呢?记得陶春兰教育孩子们时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要是为了自己愉悦,一味的喜欢听谎言,生活渐渐地就会落入谎言的陷阱之中,可能到达回头无路的境地。 我希望梁凤书只接受我一个人的谎言,拒绝其他人的一切谎言,要么忽略,要么拆穿,我就是这么自私。 她的手和嘴在影响我的思绪,可是我觉得舒服,我的暗自悲鸣感暂时被她压制住了,我的幻想也被她暂时掩盖…… 一场酣畅淋漓的沙发运动后,很奇怪,暂时听不见自己的悲鸣了,窗外的风好像回乡过年去了,我用脚趾夹着窗帘拉开,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已经从睡房拉来被子,把我们罩住,就像一张无法挣脱的网,网内有柔情,她娇羞说道:“要命哟,对面看得见。” 我用脚尖把窗户也打开,我必须让风看看我的幸福快乐,可是风不见了:“看见能怎么样?诶,怎么没有风了?” 她从被窝里探出头,像乌龟一样伸出脑袋,尽量的拉长脖子看一眼窗外,又滑落入我怀中:“没风也好,说不定今天会出太阳呢,冬日暖阳,今天初一,新年第一天,怎么也得出去逛逛吧?要不要叫上李木和依依一起到阳光酒店吃饭?他们一定还没有进过这样高级的酒店。” 她当然不知道我为什么希望风还在,风太过聪明,使我没有对它的嘲笑进行反戈一击,我想,它要是看见我此刻的幸福,它会更仓惶的在都市里咆哮。 “算了吧,少见一些奢侈,少一些幻想,他们可能更快乐。”我是以我的切身体会替李木和依依着想,享受多了,幻想更多,生活却又那样残忍。 “嗯,你这想法倒是很对,要是养成习惯了,他们经常过来找我们,也不好。”梁凤书还是从我们自己的厉害上考虑,这就不如我伟大,我是替他们俩考虑。 我在她的脸上掐一把:“你这个狠心的家伙。” 她撑起被子,俯瞰着我,两个山峦倒挂着:“是我狠心吗?我狠心吗?” 糟糕,一不小心,说出了心里的实话,看她的表情,她对我这实话很是不满意,果然还是谎言让爱情更美好,我又开始说谎话了:“不是,不是,这是一种夸奖方式,我的老婆多善良啊!” “根本就不是。”她提高嗓音,没有走远的风肯定都听见了。 “根本就是。” “根本就不是,你说,我狠心吗?”她一副蛮狠的样子看着我,佯装生气地拷问我。 果然,一句实话,自己要想更多的谎言来掩盖,这需要更大的耐心和想象力,好在我书看得多,话也是文字组成的,我很擅长。 我必须要温柔一点:“这确实是为他们好,当然,也是为我们好,凤书乖。” 她鼓起脸颊,依然装着很是生气的样子。 我握住山峦:“别生气,别生气。” 她继续维持着生气的样子,恶狠狠地问我:“你不怕吗?” “怕,当然怕啦,来来来,让我亲亲。”我捧着她的脸。 她偃旗息鼓,跌落下来,有些失望的说道:“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根本就不怕,你可能以前怕我,你现在一点都不怕我了。” 我又说了很多谎言才使得她高兴起来,真是累啊,生活不易,爱情更不易,要使爱情保持甜甜蜜蜜极其不容易。 “酒店的券还多吗?”我问她,我想起了别人送的礼,是的,有人要送我礼啦,没想到大家对算命的人这样尊重。 让我们自己花钱去阳光酒店消费,还真舍不得,那些找我算命的人中,好些人都神神秘秘的,在我算得他们觉得很是准确时,有几个人都送给我酒店可以当作现金使用的券,是给了钱后额外的礼物。 耀仔介绍来算命的人,钱分给他百分之四十,额外的礼物从不给他,他不在乎。也有少数不是他介绍来的,我还是分一部分钱给他,一点点,是一个规矩和礼数,他也不能计较,我相信继续下去,会有更多的人介绍过来,而且不用通过耀仔。 “还有呢?客房的券也有,我们要不要去住住,享受几天,反正这几天没有事情。”她又接着、带着遗憾说:“要是把这些券都换成钱就好了。” “你怎么也学我穷人气息啦?要是被人知道,还不被人看扁了吗?” 现在的梁凤书和我一样害怕没钱,是我连累了她,她本可以不用担心没有钱的日子的。 “我知道,我就是这样想想,当然不会这样去做啦。”她说这话的时候,很有精打细算的妇人模样。 第063章那些白色的意义 新年第一天,我无暇顾及李木,只是我的幻想里竟然也有依依,更让我感觉到罪过的是,幻想起依依被他二叔侵犯的场景,想着,又很是让我遗憾和可惜,那么好的姑娘,多高挑曼妙啊!真是羡慕李木,真是狗屎运好,全靠我给他钱,让他有模有样,想到这些,我又很心痛。 算了,依依不跟李木,还是跟我不会发生任何关系,说不定这一辈子都不会认识,我在心里安慰自己,又想着,李木与我一个妈生的,总算是没有流外人田,露露和小芬才真正可惜。 要是这辈子我自见过梁凤书多好啊,一定没有这些幻想,唉,还有肖玲玲呢?想到这里,我又有些痴呆样。 她伸出一根芊指,轻轻的敲击我的额头:“又想什么呢?到底去不去住啊?现在正是酒店生意不好的时候,人都走了,最清净就是这个时候了。” “去,住几天,要高一点的房间,我小时候啊,每逢初一要登高,你小时候初一干嘛呢?” 哎,又多问一句,勾起她想家的情绪,她站起来,在厕所门口回头对我说:“你不是很有想象力嘛,你自己想,你等着啊。” 看她的表情,听她的语气,我确实又不该说出心里的实话,这无意中从心中抖搂出的话,总是这样不合时宜,为此,又要付出一些精力,才能弥补过错。我愿意弥补,我希望自己的爱人不要有丝毫不高兴,她为我付出那么多,我多说几句谎言算什么。 “等等我,一起洗。”必须要强悍地安慰她,她第一次在新年远离家人、故乡,况且是我造成的。 高高兴兴出门,她对我的安慰很满意,我们的爱情已经跨年啦,我也很高兴。 洁白的床单、洁白的浴缸、洁白的马桶、洁白的洗手间台、洁白的浴巾、洁白的毛巾,真是干净啊,满眼的洁白,在我的故乡,很少看到这样的洁白,如此的白,经不起山村里的黄土、锅灶灰的印染,少有人会选择白色,只有清明节时,坟头上的纸幡有如此的洁白。 故乡的洁白色飘在空中,这里的洁白色给人享用。 我们坐在舒适的客房里,享受着本该有钱人才能享受的待遇,那时候想,要是我自己花钱,绝对不会花这么多钱住这样的一个房间,一天的住宿费够买几头肥猪了,那么是什么人在花钱住这里呢?他们很多长得还没有耀仔看着顺眼,那些进进出出的姑娘们却没有一个不漂亮,当然,也有“膀大腰圆”、“低海拔宽纵深”的妇人,突然觉得自己太过以貌取人,都是人,难到要长成一个模样吗?酒店是不以貌取人的,酒店就认钱。 年轻人,或许都如我一样,就爱瞎琢磨一些对经济建设完全没有用的问题,比如说,当我真正住进酒店时,开始想为什么这些人有这么多钱,为什么我们村里那些人都挣不到这些钱,这些老板都会按时给他们的工人足够的工资吗?为什么感觉细皮嫩肉的人特别有钱,那么多皮糙肉厚、满身污泥、含辛茹苦的人,没一个能享受这样的洁白,也没有钱。 我也琢磨,为什么酒店房间里这么多东西都是白色的呢?在我的故乡,白色可不吉利,难道有钱人与穷人的讲究不一样,有钱人特别喜欢穷人送殡时的颜色?或者是穷人弄错了,送殡应该红色,生活应该白色。 在年前,我曾有幸到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客房来过好多次,不是来住,我住不起,是有些找我算命的人住在这里。给人算命能听清楚就行,就像李瞎子在街头照样给人算,梁凤书谋划着我与李瞎子不同的路子,让我别太过随意,要学会提出要求。 也主要那些找我算命的人,他们也希望算命时别让旁人听见,最好的方式当然就是在酒店客房,都是都市的外来客,成交以后各走各,简单潇洒。这很容易理解,我没有算命的档口,找我算命的人不可能让我去他们家里,应该是出于安全考虑,谁都想尽量隐藏自己;去人家办公室也不好,被人知道请算命的人上公司,这很不成体统。 他们喜欢算命,却又很刻意地不愿意光明正大地算命,使我的职业显得很不光彩一样。光不光彩我倒是不在乎,我需要钱,况且我也是凭自己本事挣钱。 正大光明可能没有那么重要,特别是在面对残酷的生活时,陶春兰是正大光明地活着的,我的师傅也是正大光明的活着的,可是他们都很穷。 我的师傅李瞎子给人算命时,是光明正大地进行的,从不躲躲藏藏,找他算命的人也正大光明,我发现,穷人与富人处处不一样,这就是明显区别。 在最穷的时候,师傅算命甚至主动出击,问别人:“算命吗?算命吗?” 我也很渴望钱,却没有勇气主动出击,我依照梁凤书的策划,总是要装得高高在上的样子说:“算命啊?”我抛弃了师傅的传承,挣到更多的钱,我正在脱离穷人的习惯,这不,我也在新年第一天来享受这些白色了。 梁凤书就给我定了规矩,在两个地方完成算命过程,一个是耀仔的办公室,一个是酒店客房,还必须是高级酒店的客房,这样双方都放心,必定那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年代。 找我算命的人看着都很有派头,至少很有钱,我一直以为这样的人离我很远,后来发现不过只隔着一个耀仔,或者别的一个介绍人。 对于算命这个事情,虽然我才不到二十岁,我是很自信的,每次出来之前,梁凤书都会给我鼓励,其实是她担心多余了,为了钱,我什么都不怕,我那样渴望过钱。价格是我和梁凤书商量好的,这一点来说,她比我了解这些人的心里,收费一千元起,先付钱,中途增加问题时,看着情况再加钱,怎么给人算,原则我把握,必定梁凤书不懂算命。 最少收费一千元,我当时觉得是非常非常贵了,相当于找一个露露那样的姑娘过夜的价格,但我可能只用最多半个小时就能挣到这个钱,仔细想想,找露露过夜的人,真正用露露的时间可能还没有半个小时,她自己说的:“我还没进入状态,他们就结束了。”我和露露都是用自己的本事挣钱,她们用年轻漂亮,我用李瞎子教我的本事。 很多时候,耀仔早已先讲好了价格,或者会告诉我收多少钱,这样的情况下,收费就要高很多,五千、上万都有过。 耀仔是极其善于营销的,一次我听见他打电话告诉别人:“算得绝对的准,啊,我就是最好的证明,他说完才一天,就真的出事了,你说准不准?……放心,不准不要钱。” 有时候耀仔陪我一起去,有时候对方要求我一个人去,耀仔也极其热情的愿意派他那些小弟和我一起去,我和梁凤书都不同意,总觉得身边站着一个身上画了画的人有失斯文,所以梁凤书陪我去,然后让我一个人进房间,她在酒店某个角落里等我。 每次刚到客房,就能看见他们怀疑的目光,觉得去的不该是一个年轻人,虽然穿得端庄斯文,可与“神算”好像联系不上。而我会在几分钟内打消他们的怀疑,拿出六个古钱币和卦筒,从卜卦开始,这个环节控制在十分钟以内,结束后,就能镇住他们了,怀疑的目光会变成惊奇的眼神,最后,他们大多还会要求留下我的电话号码,亲自或者派人恭恭敬敬的送我到电梯口。 找我算命的关心最多的三个问题:升迁、财运、化解凶兆,我通过三招解决他们的三个问题:卜卦、生辰八字、观面相,最后落到趋吉避凶的问题上,一般是需要加钱的,加多少钱,五百至一千,我不会让他们加太多,诚信很重要,陶春兰说过:“不可能一锄挖出金娃娃。” 我是一个很让人信任、放心的“神算”,首先我的穿着打扮就超越我的大多同行们,名牌正装,不故意装神弄鬼,最重要的是,不问对方身份,不问真实姓名,不浮夸,不吹牛,不东拉西扯,捡要紧的说,别人不说的不追问,整个环节干净利落。 当我和梁凤书入住这家高级酒店的客房时,与从前匆匆来匆匆去的感受当然不同,却也不觉得住在如此贵的酒店里,比我们租的房子里好,唯一我觉得的好,在这个窗边和租的房子的窗边,看到这座城市的样子不同。 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的城市,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突然明白那些人为什么要住这里,让高人一等的幻觉变得更清晰一些,花了高于绝大多数酒店的钱,体会脱离群众的优越感,看着远处街道上的行人,就像看忙忙碌碌的蝼蚁。 梁凤书用她的柔情囚禁着我,一起坐在洁净明亮的窗边,展望新的蓝图,没办法,我听她的。#####《陌生与孤独》 作词:杨千意 清晨, 小雨淋湿了那一条路。 我左顾右盼, 在雨中那样的无助。 那是一条泥泞的路, 雨水裹挟着腥气, 牢牢地拖住我前进的脚步。 我无法前进, 我无法冲进钢筋混凝土浇筑的都市。 我不想前进, 我想再闻一闻这个世界腥气的温度。 啊!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相遇。 谁会相信挂满丝带的许愿树。 第064章她们无人庇护的伤痛 初四,露露和小芬回来了,使我和梁凤书都觉得非常意外,那时的机票挺贵的,回去才几天,就像逃亡一样又回到异乡,脸上都带着伤,可能身上也该有伤,坐在我面前,只能看见她们的脸,眼中有悲凉,比脸上的伤更让人心痛。 我想伸手去抚摸她们的淤青,给她们一个深情的拥抱,我不能,只好很心痛的叹一声:“怎么会这样?” 梁凤书拿出消肿祛瘀的药水给她俩涂抹,这些药水本是预防我喝醉以后,万一摔伤了用的,我从没用过,没想到今天派上用场。 计划元宵节后才开档,外面也逛够了,我和梁凤书都窝在我们的出租屋里,享受难得的清闲,又可以抱着书看到天明,直到中午,我们都还没有起床,听到敲门声,让我很是意外,以为有人春节钱不够花了,在这个时候查房。我们是不怕的,在这里混了半年,不只证件齐全,认识不少能收钱办事的人,当然,能收钱的人大多都能办事情,我是带着埋冤和厌恶去开门的。 打开门那一刹那,看到是露露和小芬,使我惊讶的叫起来:“凤书,快起来,露露、小芬来了。”随后我跨出门外,向楼梯上下展望,不见其它人,确定只有她们两个,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间,我想的是,可能她们家人扛着锄头镰刀,押着她们来取回她们放在我们这里的钱,那是一笔山村里足以称为“巨款”的钱,年前回家前,露露十万,小芬二十万,都交给梁凤书存着,她们可能只能相信我们。 我在门外谨慎的举动,使露露和小芬嘴角闪过一丝笑意,那笑很疲惫。 没有行李,两人各背着一个临时的小包,更没有带一些她们故乡的乡土特产回来,头发也没有仔细打理,身上的外套看着像男式的,又像是临时在地摊上买的便宜货,露露脸上的淤青有好几处,小芬看着好一些,只有嘴角红肿着,她们俩就像仓皇逃出恶魔窟的幸运儿,完全没有从前我们一起嬉戏的美人样子。 梁凤书代替我抚摸她们的伤,命令我给她们俩倒茶水,她拿出本给我准备的药水来,刚往她们的伤上涂抹时,露露和小芬同时哭起来,那是一种憋屈、忍受屈辱和煎熬很久后的痛哭,如劫后余生般的心有余悸,三个女人抱在一起,使梁凤书也悲伤得说不出话来。 我也想上前一起抱着哭一场,我心中的美人变成这个样子,当然很让我悲伤,为了我自己的幸福,我没有上前去一起拥抱,只得站在旁边发出一声叹息。 我的叹息声让她们在沙发上坐下来,心情也平静许多,只是露露和小芬的手依然有些颤抖。在喝茶时,吃茶几上春节特别买的糖果时,她们的手确实是颤抖的,以前从没有见过她们如此模样,我和梁凤书聚精会神的,听她们悲泣着讲述变成这副模样的缘由。 事情并不曲折,露露和小芬在腊月底坐飞机回故乡,当然,飞机以后还得坐汽车,汽车以后还得走山路,然后才能到达她们的家。 一年以来,露露说寄回家里好几万块钱,小芬也寄回去一两万块,她们是对家有贡献的功臣,带着思乡、思念亲人的心回去的,应该还有为家里挣回钱的自豪感,算是“荣归故里”。 露露先说,她家里有一个举办过婚礼,没有领结婚证的男人,这在农村等同于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已经五六岁的儿子。在露露回到家的第二天,她和男人发生了一场争吵,因为钱,她男人觉得这一年寄回家的钱,比头两年少了很多,怀疑露露在外隐瞒了什么事情。 露露给她男人解释,说这一年行情不好,常常严打,所以少挣了不少钱,期间还被抓过两次,也花了钱才能平安出来,寄回家的钱当然就少了很多,不光解释,还把存折拿出来给她男人,让她男人自己去查看,看是不是没剩什么钱了。 她的男人虽然是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甚至都没有走出他们那个镇,带着浓厚乡土气息的农民,却很有智慧的怀疑露露的话不可信。他应该是富有逻辑推理,根据往年露露带回家的钱,对比当年带回家的钱,从而断定露露说谎。又没有改朝换代,怎么就少挣了那么多钱呢?虽然前几年露露挣回家的钱,让家里修了楼房,买了摩托车,家里还增加了很多从前没有的家电、家具,家里还用剩余的钱修了鱼塘,连猪和鸡鸭的窝都重新修过了,但他的男人觉得功是功,过是过,功不抵过,当作儿子的面,他男人打了露露,可能他男人也想借此机会教育儿子不要说谎。 在露露被打的时候,她五六岁的儿子很茫然的站在一旁,因为露露常年在外,她的儿子看她的眼色都透露着陌生感,在母亲挨打的时候,他还那么小,当然帮不上什么忙,他一定是站在旁边观摩,五六岁的孩子,正是该好好学习的时候。 在露露挨打一会儿以后,他男人的父母听到动静,从几根田坎外赶来,对结束这场夫妻内部战争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他们表示,夫妻打架是正常的,但他们劝说他们的儿子,下手要有轻重,真打狠了,打变形了,留下病根了,以后怎么出去挣钱?作为长辈,他们也劝说露露,要学会爱家,不要三心二意,要把每一分钱都交出来,夫妻之间,应该是没有保留的,怎么能欺瞒呢?看在儿子的份上,好好挣几年前,再不抓紧机会,很快就老了,老了还怎么挣钱?到时候不还是要靠这个家养老吗? 露露的男人在权衡父母的话以后,也为了以后能扩大收入,终于停下了打露露的手,拿着露露带回去的钱,办年货,欢欢喜喜过大年。 他的男人会不时的提醒露露:“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外面的事,你都是陪人睡觉挣的钱,我计较你了吗?为何钱还不按时寄回家?” 为了过年能太平一点,露露选择了忍气吞声,必定挨打是很痛的事情,当然要多忍耐才能少挨打。 大年初二,在尊重传统文化的原则下,露露和他的男人买着礼物,带着儿子,骑着露露挣钱买的摩托车,去几公里外的娘家拜年,在去之前,严格教育了儿子,不要说出母亲挨打的事情。其实就算露露父母知道了,而且极有可能是知道的,农村的风言风语传得很快,怎能不知道,但是露露的娘家也不会因‘这点小事’责怪女婿的,女婿丰厚的聘礼都快花光了,正所谓‘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软’,加上古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为已经是别人家的人大动肝火不值当,所以露露已经没有人为她伸张正义。 关于打老婆这件事情,当地派出所也不会管,他们会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床尾打架床头合”……在诸多古老文明精神传承庇护下,打老婆的男人没有什么耻辱感,也没人管得了,除非打成一具尸体。我们这片土地,从古到今一直秉承‘家丑不可外扬’的精神,如果这事闹到派出所,回家后,老婆会被打得更惨,这些道理,露露也是知道的,只能忍气吞声。 拜年回来以后,他男人勉强和她进行了一次夫妻仪式,可能他男人在做那件事情时,脑海里想起了什么画面,所以在结束后不久,又以钱的名义打露露,这一次比年前更激烈、力度更大、持续时间更长,是一次富有诚意的打老婆,很用心,不惜余力,也借此机会,强烈而富有正义的再一次诠释了家里谁是一家之主。 露露说她没有还手,而是想到了死,宁愿那一夜被打死。 早上醒来,露露发现自己没有死,只是身上很痛,照着镜子,流着泪把他男人的战场做了简单收拾,悄悄带上证件出门去找小芬。他的男人这时正在村里和几个爷们儿赌博吹牛,这是山村里过年期间随处可见的场面,他的男人一定认为露露短时间内没法出门了,因为他给露露的面部做了些临时的调整,那个样子是不好出门的。 小芬回到家以后,首先面对的是父母一场生动、苦口婆心、长时间的教育,他的父母义正严辞的指出,小芬在一年以来的错误—少带回家很多钱。 到了年底,当然要做一个总结和盘点。 首先他的父亲总结自己一年以来,在外面工地上挣的钱和往年差不多,还略有增长,而小芬这一年以来,比去年减少了很多个百分比,由此证明小芬工作不努力,或者私自截留了钱款,这是非常不对的,截留应该带回家里的钱,这应该和侵吞公款是同样的罪。 在小芬的父亲做了年终盘点和总结后,她的母亲细数家里生活的艰难,告诉她两个弟弟读书、生活费、学杂费、等等费用花销很高,几乎要入不敷出,如果小芬不能把钱完全交出来,一家人还像一家人吗? 两个弟弟很冷静的参加了家里一年的总结盘点会,对于父母的总结,和父母对小芬苦口婆心的教导,还有对小芬私自截留钱的事情的不满,两个弟弟是赞成父母意见的,他们希望姐姐能像他们自己一样听父母的话,本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精神,做一个好姐姐。 面对全家人的怀疑和质问,小芬同样交出了存折,并负有义务、责任的解释了这一年来的情况,确实比上一年少挣了很多钱,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同行数量的增加超过客户数量的增加,造成竞争残酷、价格低廉,而且客户要求越来越高,诸多因素聚积在一起,造成了收入严重下滑,只能期待来年能重新夺回些市场。 听完小芬的“辩解”,她的父亲睿智而精明的指出,小芬肯定是在外面谈恋了,所以严重影响了收入,市场变化并没有小芬说的那样,而是小芬私自减少了生意的成交量。 作为小芬的母亲,也及时的指出小芬可能思想出现了错误,她的母亲苦口婆心的告诉小芬,家里养她这么大,她难道不该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吗?她难道要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吗?在出嫁之前,就是要多为家里挣钱,弟弟们还小,作为姐姐,要做好建设家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毫无保留的、全心全意的为家庭做贡献,家里修新房子还需要很多钱,不建好新房子,弟弟们将来怎么娶婆娘,而且将来弟弟们娶婆娘也还要很多钱,作为姐姐,难道不应该担当起责任来吗? 尽管小芬诚恳的,很感动的口头承诺,表示明年一定取得良好的利润,但她的父亲不相信小芬的口头承诺,激动之余,作为年底盘点总结,必须要有深刻的印象,她的父亲拿起了门后面早已准备好的青竹竿,大小、长短、柔韧度都是非常合适的,是难得的一根好竹竿,年底了,别浪费。 小芬的母亲和弟弟们在一旁冷眼旁观,看着她的父亲挥动强有力的臂膀,拔掉小芬冬日里厚厚的外衣,挥动着难得的一根好竹竿,暴风骤雨般施展在小芬身上,随着小芬悲惨的哀嚎声,竹竿渐渐破裂,给小芬身上烙印出道道血痕,直到青竹竿完全破裂成丝条状,小芬身上的血痕也差不多画满了,很多地方还重复的画过好多次,她的父亲才终于停下来,激情高昂的宣布年底总结盘点会正式落幕,期间产生的思想精华要大家谨记不忘,为来年的创收做好准备,不要忘记他作为一家之主,在年底最后一场总结会上辛勤的挥汗如雨。 为了过年期间走亲戚不受影响,她的父亲没有在她的脸上画上血痕,嘴角的那道疤痕属于意外,她的母亲对于她父亲的这一手意外有些埋怨,略微指责他的手法生疏了,对于母亲指出的这个错误,她的父亲没有反对。 在一场暴风骤雨结束后,小芬的弟弟们向父母要了零花钱,与村里面的人兴高采烈的玩耍去了,在随后的几天里,小芬的母亲带着小芬办年货,并一直给小芬重复强调着父母用心良苦的一番好意。面对小芬身上布满的血痕,她的母亲告诉小芬,红色是吉利的颜色,就像那门框上贴的对联,不也是血红色吗?弟弟们还没有这幸运的吉利颜色呢,这吉利的红色会让小芬在新的一年再创佳绩。 初三一早,露露找到小芬时,两人偷偷的抱头痛哭,互诉委屈,决定早早离开家乡,当场达成共识以后,来不及带什么行李,即刻从家乡逃离,在古老的、洋溢着新年喜气的都市里,买好第二天飞往千里外的机票。 对于这次成功出逃,露露和小芬感到特别幸运,幸好回家时,为了以防万一,她们埋了几千块钱在早已无人祭拜的坟地里,才能保障她们能够顺利逃离故乡,自由的飞翔到陌生又熟悉的异乡,见到我和梁凤书,应该是她们最渴望见到的人了。#####《聚散》 作词:杨千意 烟村小路 寒天白屋 寂静深岭无人顾 高崖雀窝无声久 弯月依旧笑 岁月殊 烟在风中散 再难聚 风吹烟消散 寻无处 再入风烟 又见离别时那老树 又回原处 又见送别时的孤独 衰草高树 晨曦寒露 寂寞东山千百度 独倚老树霞光寒 红日依旧笑 岁月殊 日出雾离散 他日聚 雾散朝霞远 最远处 再入风烟 又见离别时那老树 又回原处 又见送别时的孤独 第065章女人的蛊惑和赌注 在她们讲述完以后,梁凤书带着露露和小芬,去我们的睡房里查看身上的伤痕,我想啊,她们身上的伤疤那么多,应该让我进去一起帮忙涂抹药水,只是梁凤书把我关在了外面,使我无法进入。 独自坐在沙发上,想象露露、小芬身上会有着怎样的伤痕,曾见识过李文白打孩子的强大气势,我知道她们说的应该都是真的,可是又想,是梁凤书害了她们啊。 在她们回家前的一段时间里,因为都在我们店里工作的原因,她们和梁凤书成为了好朋友,作为同是女人,她们可聊的话题非常广,加上露露和小芬对梁凤书有种崇拜、羡慕的心态,在很多方面,她们都相信梁凤书说的道理千真万确,所以才会回家挨打,可以说梁凤书是导致她们挨打的罪魁祸首。 和梁凤书成为朋友前的露露和小芬,她们的生活和思维是极其单纯的,就是想方设法的努力挣钱,隔三差五的去银行把挣的钱存起来,等着过年时“意气风发”、“风风光光”的回故乡。 那年月,寄钱回农村家里不是很方便,只有通过邮局这唯一的办法,寄大量的钱自己又不放心,所以得先在当地存起来。还有一个原因,如果隔几天就向家里寄一回钱,所寄钱的数量会被家里人“家喻户晓”,可能今天的人是无法理解那样的情况的,不得不在此简单的解释一番。 要寄钱回农村老家,首先把钱交到邮电局,邮电局会给寄钱的人一张单子,填上收钱人的地址和姓名,当然还有寄钱的数额,邮局核对后,给寄钱人一个凭证副本单。写着相应数额的寄钱凭证正本单,像信一样到达农村镇上的邮局,邮局在告示栏贴出通知单,赶集时,大家在告示栏查看是否有自己的平信、挂号信、汇款单,就像古时候在城门前看科举考试的榜单一样,看到自己的名字,当然就会很高兴,其中挂号信和汇款单,需要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如果有人没有及时去查看邮局公示栏,同村里总有人会去看,回到村里会相互告知。 每到赶集的日子,邮局外面的公告栏外总是有很对人,在肖大刚把她老婆赵小莲打跑以后,无论是肖大刚还是肖玲玲,都渴望赵小莲能给家里寄来一封信,哪怕是报平安的只言片语。 肖大刚不好意思去看公告栏,让我和肖玲玲经常去公告栏看,每次都是失望而归。 子女在外打工,寄钱回家,家里人当然高兴而荣耀,但是寄很多钱回家,就不是一件值得荣耀的事情了,反而可能会被人背地里传出不好的谣言。就算没有出过门的农村人也知道,工资是一个月发一次,那么子女在外也就是每月领到工资后,往家里寄一回钱,在外面工作时,每月大概能挣多少钱,虽然各有差别,总不至于相差得天远地别。 一般孩子每月寄回八百,一家孩子寄回两三千,证明这家孩子在外面有一个好工作,家里祖坟冒青烟了,孩子才会这么优秀;如果一家孩子每月寄回一万块,大家又知道这家孩子的那个年纪,不可能在外面做什么大生意,就是做生意也未必能每月挣到那么多钱,那么为何能寄回比别人多十倍的钱呢?证明这家孩子在外面干坏事了,如果是女孩子,那么大家就会默认是在外面卖y。背地里肯定都羡慕、嫉妒这家有个漂亮的好孩子,每月能卖出这么多钱来,但聊起来时,都装着非常憎恨这种“不正当”的行为,特别是邻里产生矛盾时,就会被拿出来骂,借此骂出很多相应的难听话来,而且每次吵架都会用这件事情作为攻击点,造成这家人好像一辈子不可磨灭的“丑事”。 露露和小芬也会顾及家里的名声,每月寄一次钱回家,每次控制在一千多,余下的钱等到过年回家时,全部贴身捆绑着,悄悄的带回家里去。这样的行为有些似“掩耳盗铃”,为了名声,又不得不这样做,对于家里很快建起新房,生活露出富裕的样子,可以有多种对外的解释,反正很多人的钱都说不清来路的。 在和梁凤书成为朋友后,露露和小芬开始懂得为自己的前途担忧,开始设想要彻底摆脱农村人的生活,不愿意再为家里做一个挣钱的机器,学会了追求自身长久的品质生活。最开始,露露和小芬不太相信梁凤书的话,她们觉得亲人是一体的,挣钱当然要拿回家去,梁凤书很容易就说得她们开始怀疑自己一直坚信的道理。 “好姐妹,你们想一想,你们的钱来得很不容易,这是挣青春钱,就几年的事情,几年以后呢?回家当一个农妇吗?你们的弟弟早晚要自己成家的,可有见过弟弟成家以后,还能像你们现在这样,无私的供着姐姐的?不嫌弃你就不错了,那个时候你已经是个黄脸婆,是一个再也挣不到钱的姐姐,弟弟还能管你?” “露露,你虽然家里有儿子,你和你男人连结婚证都没有,在法律上,他可以随时把你赶走,娶别人做老婆。就算你回家和他领了结婚证,又能怎么样?你还能这样挣几年?一旦你不能挣钱了,你男人又知道你曾经是这样挣钱,他不嫌弃你才怪了,就算你男人是个知恩图报的好人,考虑到你曾经的贡献,一辈子对你不离不弃,你还不是一个农村妇人吗?你用青春挣的这些钱,就为了到头来还是个农村妇人?” 不光指出她们在迷途沉沦,也提供了一条光明大道:“我的好姐妹们,你们每年挣二三十万,如果跟着我一起投资做生意,过两年就不用挣这屈辱钱了,堂堂正正的活着,在深圳建一个家。到时候你们有钱了,身份档次与现在也不一样了,加上你们的长相,还怕不能嫁一个有头有脸的人?至少嫁个你们麦子哥那样,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与你们能在城里过平平淡淡日子的人总可以吧?只有这样,才能一辈子穿干净漂亮的衣服,才能每天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是不是?你们还不懂得男人吗?就算不嫁人,你们在这里买房子,有生意,一辈子不是也能活得好吗?而且你们怎么会缺男人。将来父母老了,还能接到城里来孝顺他们,这样的生活不是很完美吗?” 梁凤书的道理和逻辑简单明了,非常有说服力,连我这么聪明的人都听她的,可想露露和小芬能不被她说服吗?最恨的一招:“不信你们试试,我们是好姐妹,你们敢试试吗?” “怎么个试法?”露露和小芬还对自己从前认定的道理,抱着最后一线希望。 梁凤书说出一个极其简单的办法,就是这个办法让她们二人被打得遍体鳞伤:“很简单,你们说你们的家人对你们非常好,今年你们把钱放我这里,我的身份证给你们复印一份,写上你们放钱在我这里的凭据,要是过年回来我不认,你们到时报警抓我,这样能放心吧?你们只带很少的钱回家,就说今年没挣到什么钱,况且你们每月寄回去的钱,已经比工厂上班的人多很多了,你们看看你们家人怎么对你们,到时候就知道我是不是乱说,你们一定会知道,叫我嫂子不是白叫的,嫂子我才是真心为你们好。” 三个人每天就在一起讨论这些事情,加上露露和小芬真心羡慕梁凤书和我的生活,她们也想过上被人尊重,又体面的日子,还加上梁凤书都已经给她们考虑好了一条光明大道,怎能不试一试。 回家以前,她们真把钱放在我们这里,并没有让梁凤书写任何凭据,她们想为自己的将来赌一把,临走前,梁凤书还教她们:“回家先藏一些钱,别弄得到时没机票钱,出不来了,我可不会给你们把钱寄回去的。” 梁凤书赌赢了,从她们身上的伤痕来看,估计以后必定与家里决裂,从此走上光明大道,也可能是一条不归路。 三个女人在房间不知道密谋着什么,半天不出来,时不时听到抽泣声、哀叹声…… 我百无聊赖的坐在外面,饥肠辘辘,只得先吃些茶几上的糖果充饥,一边想着梁凤书这样做是否有必要,弄得她们满身伤痕。或许露露和小芬多在城里生活几年,也不会再坚持她们先前“矇昧”的道理,没有遇到梁凤书,她们也会有自己醒悟的一天,不过那时候可能她们再也没有青春,又无一技之长,再也不能挣这么多钱,那她们的结局呢? 作为一个算命的人,我是否应该让露露和小芬认命呢?又一想,或许遇到梁凤书就是她们的命,就像我遇到梁凤书一样,啊,梁凤书莫非真是女菩萨? 我独自胡思乱想着,梁凤书从房间探出半个身子:“麦子,你去酒店买饭菜回来,她们这个样子不方便出门,买好一点的饭菜,给她们接风。” 几乎可以预料到接下来几天我的日子,肯定得照顾着她们三个人,但还是只能享用先前的同一个人,而我是个男人,必须要在这个时候照顾她们,我极其高兴的答应着,出门去买好酒好菜。 等我提着几大包酒菜回到家里时,三个女人已经坐在客厅里有说有笑,完全没有悲伤的模样,露露和小芬换上了梁凤书的睡衣,那一刹那,使我怀疑自己是一个后宫里的太监,正给各位娘娘送膳食。 露露和小芬热情的接过酒菜,在饭桌上一一摆好,梁凤书显得特别高兴,可能是为她自己的预言应验了而高兴,使我不得不觉得她变了,她从前是看不起露露和小芬的职业的,为何现在好成这个样子,还把睡衣给她们穿,看样子,简直比亲姐妹还亲。 从我游弋不定的目光中,梁凤书应该看出了我内心“龌龊”的想法,她微笑的看着我,对,微笑的看着我,就是要对我提出告诫,或者要求了,温柔而平静的说道:“麦子,这几天你睡沙发,她们在我们这里住几天,她们这个样子,不好到处走,有我们照顾她们,伤也好得快一点,我们也好在一起商量今年的打算。” 我当然非常高兴的答应,举起酒杯:“露露、小芬,欢迎你们入住我们家,放心的住着,好好养伤,我每天给你们买好吃的,包你们满意。” 梁凤书对我的回答非常满意,我们是心灵挨着心灵的知音,我明白,梁凤书既是为露露和小芬好,也是为我们自己好,有了她们俩,我们的生意会更好,有了她们的钱投进来,可以更快速的扩大生意。但这些都不用我操心,我只负责听话,负责给人算命挣钱,这真是我的福份啊,尽管我还将继续暗自悲鸣。 此时的露露和小芬更加崇拜、信服梁凤书,露露笑着说:“麦子哥,谢谢你和嫂子,以后我们都听嫂子的,要跟着嫂子学做一个城里人,我们这一辈子都是好姐妹,你能找到嫂子这样厉害的人做老婆,真是八辈子的好福气,以后我们和嫂子就是一条心了。”她的表情轻松得如获新生,她的笑和目光里的柔情让我心慌意乱,脸上的淤青又让我暗暗心痛。 不知道她们三个刚才又商量了什么把戏,我必须小心翼翼的注意自己的言行,要有个当哥的样子,虽然我其实比她们还小,梁凤书一直对外说我比她大一岁,还为我买了相应的身份证;还得表现出对梁凤书忠贞一世的决心,对梁凤书以外的女人,绝没有半点意乱情迷的想法,这对于一个意气风发的男人来说,是极其大的挑战,能做到的人,恐怕都可以称得上“伟大的人”了。 小芬完全是个“伤疤没好就忘了痛”的人,她的眼色总是带着挠人心窝的一股暗流,尽管嘴角有些红肿,依然不减她的妩媚,加上刚洗完澡,头发没有完全吹干,像瀑布一样从脸颊两边垂下,又转一个急弯,从背上流下去,我注意到,她和露露都已经染回了黑发,比从前更有一种清纯的美丽,她的语调懒洋洋的:“麦子哥,这几天真是要麻烦你了,等我们的伤好了,我们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露露及时的补充道:“小芬,说话小心一点哦,你这个样子,很容易被嫂子赶出去的。” 梁凤书放下筷子,手在小芬眼前晃动着:“小芬,不许这样看麦子,你这不是要让他心里难受吗?以后出去勾别的男人去,也好多挣钱。” 真是小看人,我必须正义凛然的说一句:“凤书,她能勾得了我吗?能勾得了我的人只有你一个。”我搂着梁凤书,对她二人正经说道:“以后照顾好你们嫂子,嫂子不会亏待你们的,不许拿我说笑,成何体统?告诉过你们,这个世界上,我只看得上你们这一位嫂子,你们忘了吗?” 三个女人笑起来,我听见风也在窗外笑着,随后听见露露哀痛的轻吟:“哎呦”,我看见她用手轻抚着脸,把头低了下去,像要把下巴扎进自己胸口里。 #####《岁月难留》 作词:杨千意 渡口里, 灯火愁, 江水透。 回忆里, 又有多少故人留。 红尘寓所, 沧浪旧事, 沁入骨体, 相忘残酒思念瘦。 曾看见:爱恨两难情无路,岁月难留是非旧。 茕茕窈窕, 恨事难逃, 洗尽沧浪水, 只待弱水消。 第066章女人的蛊惑 看着露露痛苦的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她抬起手时,丝滑的睡衣衣袖叠落在一起,露出她雪白手臂上的几个破皮的疤痕,那圆圆的疤痕应该是被烟头刚烫不久,破皮后渗出少许湿迹,也可能是药水留下的痕迹。 回想起她刚才讲述回家的遭遇时,并没有说到她男人用什么烫过她的手臂,使我想起耀仔手下好些人手腕上的烟头疤,莫非她也为了某种幼稚的决心烫伤自己吗?我没有问,目光只是落在她的手臂上。 接着,小芬骂起来:“男人都没一个好东西。”一边骂,一边用手把她的头发背后拨,她拨头发时,同样露出手臂来,手臂上道道暗红色的血痕极其醒目。 梁凤书用很无奈的眼色看看我,随后轻声说:“麦子,太惨了,小芬一身都是这样的。”说着,她拉过小芬的手臂,把衣袖往上推开,露出更多暗红色的血痕。 小芬抽回手去,眼里含着泪花,转过头对着露露,用一种故着刚烈的语气说:“知道痛就别笑了,快吃点,喝点,别浪费哥和嫂子的一番心意。” 我是真心很为她们的遭遇心痛,相比我所经历的那些苦难,好像她们比我更惨,更应该被老天垂怜,可是,对她们动手的人是怎样想的的呢?完全出于自私自利吗?我想不尽然,或许对她们动手的人,真的认为那是一种他们能选择的最好的生活,谁能知道呢?我看到都心痛,难道对她们动手的亲人、家人不曾心痛?伤终究还是在。 都是漂泊异乡的江湖儿女,又都是青春好华年,谁也没有过多的抱怨自己所遭遇的不幸,点上烟,举起酒杯,说的都是意气风发的话,似要刻意忘记从前所有的不幸,要从眼前振作,坚强快乐的面对以后,不如此,没有资格在异乡拼搏。 面对她们还没愈合的伤痕,我也不好说玩笑话,随她们三个女人扯去。 自始至终,都没有听见她们埋怨梁凤书,她们也没有丝毫觉察,要是不听梁凤书的‘蛊惑’,她们还能继续从前的生活,现在是真的难以回去了。梁凤书在‘诚心挽救’她们俩时,其实是给她们注入了更大的欲望。 我想,人生什么是值得,什么是不值得呢?或许以前的露露和小芬在为自己活的同时,也在为别人活,按照梁凤书的‘蛊惑’去做以后,她们开始只为自己活,这会不会是变得更自私了呢? 如果露露和小芬曾寄钱回去‘赡养’的人能回报给她们真诚的爱,梁凤书也‘蛊惑’不了她们,那些人都是她们的亲人,为何就不能真心的爱她们呢?想是对钱的追求能淹没所有的情感,看来李木所说“这个城市容不下亲情、爱情、友情”并不完全正确,在金钱面前,山村里也是如此,都是血肉之躯,同样凡俗不堪。 睡沙发并没有不好,我是睡过大街的人,听着风,对着灯,一页一页的翻开纸墨香浓,天就亮了,合上眼睡到中午去买饭。 她们一直住到元宵节前一天,伤也几乎都痊愈了,露露和小芬走后,梁凤书把床单换了,和着她们穿过的睡衣,一起悄悄装进垃圾袋里。我们一起提着出去扔掉,我知道垃圾袋里装着什么,也没提出异议,我知道,梁凤书不是嫌弃她们两个,而是不想让那伤痕的晦气留在我们的窝里。我是没那么多讲究的人,我从前的生活没办法讲究,我正跟着梁凤书学着生活要有些讲究 晚上再见露露和小芬时,她们又恢复了金黄色的长发,整个人洋溢着让人意乱情迷的美,和她们走在街上,使我感觉到随时都会被一帮男人冲过来,把我暴揍一顿,然后抢了她们去逃之夭夭。 小芬十分豪气的说:“嫂子,拿出几万块钱来,算我请客,每人买一套新衣服,元宵节的钱也都算我的,没有嫂子,那些钱都得喂了狗了,余下的钱就听嫂子的安排。” 小芬的话听得让人寒颤,她已经如此痛恨她的亲人。 露露紧接着说:“小芬,我们一人一半,我也得给哥和嫂子新年表点心意,你一个人算什么意思?” 对于一个山村出来的人,有这样豪情,使我很佩服,钱对她们来说,真是来得太容易了吗?应该是劫后余生般的看淡了。 梁凤书放下洁白的咖啡杯,表情端庄而闲淡,一手拉着露露的手,一手拉着小芬的手:“我们是一辈子的姐妹,几万块钱不算什么,这几天我告诉你们的话如果都做到,钱能难倒我们吗?” 我不禁好奇起来,问:“凤书,你让她们干什么?” 小芬马上抢着说:“嫂子让我们要矜贵点,不要和耀仔手下那些人来往,安安心心挣钱,嗯,就这些。” 我明显感小芬有很多话没有说完,想梁凤书应该不会教唆她们违法乱纪,对于不要和耀仔手下人来往,梁凤书以前也私下的说过,她认为那些人是一帮寄生虫,一旦被他们盯上,免不了要被吸血。 他们以收保护费、帮人打架、贩卖y头w、d品、开赌档挣钱,任何一件事都够他们进去蹲好几年,那种钱也并不好挣,时常发生打架流血事件,随时都有人把抓进去,又总是有新人加入,他们这个群体有一个统一称呼—黑社会,这还是混得有所“成就”的人才能配得上这三个字,一般的只能叫‘小流氓’、‘小混混’、‘二流子’…… 这个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没什么文化,可能没完整的看过一本书,不愿意做枯燥无味的工人,不愿意做脏乱差的活,但又没有正规途径挣钱的本事,基本上属于“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梦想着能有一个机会突然发达了。他们大多数又长得身强体壮,正是青春华年,为了彰显他们与普通人不一样,通常在手臂、胳膊、前胸后背处,纹一些黑色线条的图案,并不栩栩如生,大有原始时代图腾崇拜的影子,可他们又未必了解图案的寓意,或许觉得能吓唬人。 我个人对这种粗鄙、潦草的图案纹在身上很反感,不是因为我看过很多书,在水浒中也有‘九纹龙’,岳飞背上据说也刺字,反感的是那些把图案纹在身上的人,而且他们常常在打斗前会露出那些图案来,仿佛在昭示他们的身份,让别人害怕他们。那些图案犹如义和团一般的精神象征,一点实际用处也没有,他们以为吓唬到别人时,其实是别人不想和一条恶犬抢骨头,真要是侵害到别人,还是会被人拿起棍子来驱赶。 不过成群结队的‘恶犬’还是让人害怕的,就像谁都怕被狗咬一口,何况是一群狗。 而很多露露、小芬的同行姐妹们,偏偏就喜欢那样的男人,把自己辛辛苦苦从男人哪里挣的钱,全部给交给这种男人花,她们竟然还觉得有面子,很快乐,几乎忘记了沦落如此是为什么,反而一直沉沦其中,还不时的沾沾自喜。 我也常常觉得人生并没有什么对错,每个人都想活下去,我们的精神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死容易,容易的事情却没几个人愿意做,活下去很难,又都似乎不怕难,这不能不说也是一种‘不屈不饶、不畏艰难’的精神。 应该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终究会死,并且不会等待很长时间,活着时,总得寻找一日三餐、遮风避雨,那就得想法设法获得收入,能怎么办呢?所为小坏、大坏、坏透顶、十恶不赦、禽兽不如,都是为了更美好的生活,只要是个人也都‘欲壑难填’,出家人不是还妄想着灵魂能去西天吗?这是最大的、最不可能实现的欲望,其实也是贪念。都是人,你偏偏想达到“四大皆空”的境界,这还不是贪念吗?所以啊,谁也不比谁高尚,理由不一样、具备的条件不一样,做的事情当然就不一样,千奇百怪的人生,殊途同归的结局。 最令我讨厌的是贼,应该没有人不讨厌贼的,贼也该是讨厌贼的,我和梁凤书刚到达深圳的头一天,摩托车就丢了,我能不讨厌贼吗?仔细一想,贼也是一种职业,我的恨没有用,唯有小心翼翼的预防着贼惦记,更不能让贼得逞。 面对我的疑问,梁凤书并不避讳,而是先往四周看看,确定周围没有人,她细声的说道:“麦子,露露和小芬现在是单身,她们又愿意从男人那里挣钱,为何就不能挣得更高明一些,更体面,更快速一些呢?” 这话从她口中说出来,还是让我意外,她又接着说道:“我也希望她们不再从事这个职业,可是做生意挣钱还是很难的,我们要不是有你算命挣钱,完全靠生意,也好不到那里去,是不是?她们没有一个你这样的男人,在寻找到可以托付一生的人之前,多挣钱,总比跟了那些不着调的小混混好吧?” 紧接着,她挽着我手臂,靠近我的耳边:“麦子,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没有啊!”我觉得她问得莫名其妙。 “根本就有。”她提高音量,像要推开我。 “真没有。” “根本就有,你肯定看不起我了,你要没有,你说怎么想的?” 露露和小芬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没有一点羞耻感,春风满面、悠然自得,好像听的是说别人的故事,却又期待着我能说出惊天动地的评论。 我当然没有看不起我的女菩萨,也不能让她觉得我看不起她了,那就大事不好了,我必须要对她的主意加以颂扬,并且要真挚的颂扬出一番好来:“凤书,你的这个主意很棒,绝对是让她们飞黄腾达的一条路,起码能快速致富,而且这也不违法。” 她不依不饶:“怎么是一个很棒的主意?” 敷衍是不行的,看来我还不够深刻,读那么多书,这当然难不倒我,我也像她刚才一样,快速扫视一圈周围,好在元宵佳节,没几个我们这样闲的,我把头往中间伸一点:“你们看啊,我是这样认为的,露露和小芬也不能守活寡吧?这么年轻漂亮,守活寡不可惜吗?” 小芬眼光凑过来,妩媚的对着我:“怎么能守活寡?不是有你吗?嫂子说你可厉害了。” 梁凤书小声的尖叫起来,脚在桌子下踢小芬一脚:“要不要脸?我什么时候说过?” 露露及时的笑说道:“嫂子,你好像是说过的哦。” 梁凤书钻到我的腿上趴着,瓮声瓮气的说道:“麦子,她们冤枉我,我真没有说过。” 尽管在公共场所,她这样还是让我有些冲动,好在我是一个要脸的人,女人总是爱突然偏离聊天的主题,不能持之以恒的先把一个话题说完,这很讨厌,我马上正经说道:“不准打岔,还要不要听我说了?” 第067章春风得意神秘问命人 她们都不说话了,我接着说:“刚才说什么?哦,不能守活寡,这外面的男人啊,用我妈的话说“人心隔肚皮”,可不可靠谁知道呢?但钱是可靠的,露露、小芬,你们是跟人谈恋爱,在谈恋爱的过程中,既解决了不守活寡的问题,顺便为没有保障的一段爱情,积累能让你们有保障的钱,我们这样看待这个问题,不是很体面吗?” 我也这是这样想的,看到很多她们的同行姐妹,把辛辛苦苦挣的血肉钱,送给那些小混混,还有可能受小混混的气,真是让我很气愤,那时我曾想过,要是我是一个军阀,一定都把这帮寄生虫坑杀了,做成饲料还能养肥好多头猪。自己在心里默默的想着一种正义,这是最能让自己舒坦的事情,没有任何风险,也让自己能时时记住正义感,虽然是没有任何力量的假正义,我想啊,总比一肚子男盗女娼好吧? 听了我的话,梁凤书才爬起来,整理整理黑色绒的高档风衣,看看露露和小芬:“是不是?麦子最坏,坏的什么事都能说出好来,这是坏透底的人。”她看看我,还再次对自己的话加以肯定:“嗯,就是。” 露露故意带着羞色的低着头,摆弄着她的芊芊玉指:“嫂子,你要觉得麦子哥太坏了,我们可以接收坏人,我们姐妹一场,你也别丢给别人了,就让他祸害我们吧,我们能忍受。” “想得美,根本就没这一天,你别做梦了。”梁凤书看看我,也不是在征求我的意见,就算是,我也当然不会同意的,她又说道:“把你们本事用别人身上去,挣了钱,我们房子买在一起,知道吗?” 小芬非常不屑一顾的样子,说:“嫂子,放心吧,我们才不会要你的男人,你都榨干了,还有什么意思,我们不知道么?在你家住那几天,晚上你偷偷的出去和他在沙发上,以为我们睡着了?哈哈哈,都听见了,不过啊,麦子哥,你们真能弄,哈哈哈。” 梁凤书真的害羞了,把头钻到我的胳膊下,埋冤道:“就是你,几天也不能忍,看吧,真是丢死人了。” 我被冤枉了,但不能说,清楚的记得,是她半夜跑到沙发上来,一边摸索一边悄悄在我耳边说:“给你送宵夜了。” 那一刻,我的笑肯定是有一些尴尬,必须要马上维持好聊天次序,义正言辞地告诉她们:“你们能说嫂子这些事情吗?还要不要过元宵节啦?不是要去买衣服吗?” 一说到买衣服,三个女人马上就能进入话题,恨不能马上冲进服装店,梁凤书当即发表意见:“露露、小芬,不能买你们以前那些衣服,要买最贵最好的,先少买,以后有凯子了,再带着凯子去买,要想挣到真正有钱人的钱,先要穿得像个有钱人,不是嫂子说你们,你们的衣服虽然好看,但一看就知道你们干什么的,这怎么能行呢?要穿得像明星,知道吗?把以前那些衣服全扔掉,挣钱之前先投资,投资在你们自己身上,走,嫂子带你们去挑。” 梁凤书也是这样教我的,而且是卓有成效的,露露和小芬从家里这次出来,像是真的要重新走一条路了,面对那些让人瞠目结舌的价格,她们有些胆怯,待穿到身上时,又舍不得脱下来,她们自己也从镜子中看到了不一样的自己,更加光彩照人的自己。 再次走在街上,旁人一定以为我是一个富家公子,带着三个浪女来旅游,手上提着的那些名牌袋子,花掉了比小芬预备要花的钱多很多,她们依然心情很好,有青春容颜,她们又轻车熟路,不担心挣不回钱来。 年少轻狂的我,似乎已经忘记曾经的苦难,好像日子一直都是春风得意的,三个漂亮女人陪着我,让我很是心慌意乱。 梁凤书几乎就是我们的诸葛军师,日子飞跃似的进步,可以说是财源滚滚。 元宵节过后,耀仔回来,看到露露和小芬的变化,惊为天人,不只是着装改变了形象和气质,在各种细微的姿势上,乃至说话的语调上,她们都在向梁凤书靠近。她们也不再去夜场上班,白天跟着梁凤书一起在档口做业务员,名片上印着销售经理,身份的改变,让她们觉得从地狱中爬出来了。 耀仔开始回头来,想再次和露露、小芬恢复从前的关系,她们当然不愿意了,她们已经被梁凤书洗脑,而耀仔还是名义上的大哥,露露和小芬委婉拒绝,剩下的事情交给梁凤书。梁凤书是相当有办法的,一来从生意利润考虑,二来说露露、小芬已经和她是结拜姐妹,如果耀仔为难她们,那就是为难她梁凤书的妹妹,使得耀仔郁恨难平。 每天都有人找我算命,都不知道谁介绍的,像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让那些找我算过命的人击鼓传花般传下去,看来他们对我的测算都很满意,而且是越来越多的线路暗暗传开去,我结识的人更是五花八门,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不差钱。 有那么找我算命的几个人,暗示告诉我:“你没必要和耀仔混在一起,他要敢乱来,我随时让他进去,你把这话告诉他。”面对这样的人,我这个年轻人是非常识趣的,钱当然还是要收,这是规矩,他们也不在乎,但是我会更加详细的为他们“避凶化吉”,由此成为朋友。他们常常邀请我去参加饭局,在饭局上给他们的朋友“排忧解难”,我会带着梁凤书、露露、小芬一起去,他们更高兴。梁凤书他们当然不能碰,介绍清楚的,她是我老婆,露露、小芬是我老婆的干妹妹,一条挡都挡不住的财路就这样送到脚下,使我不得不佩服梁凤书的谋划。 很快,耀仔已经处于要讨好我和梁凤书的位置,我们依然给他面子,还是好朋友,用梁凤书的话说:“有些事情,还得要耀仔那帮人去办。” 以前在农村时,我一直以为是穷人爱算命,人穷,看不到希望,所以期盼着能知道自己将来有好起来的一天,只能算命问卦。穷人极难有好命的,就像老天早已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依照所划分的等级,让他们出生在不同的环境里、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家庭,不同的成长过程和不同的路途,一生不同的命运。 老天做的事情也不可能尽善尽美,尽管给每个人安排好了等级命运,也有少数“漏网之鱼”,看李瞎子算命的那些日子,偶尔也能遇到这种“漏网之鱼”,每当这时候,李瞎子都会沉默半刻,然后发出“捡到宝”一般的惊叹,一番夸耀之后,钱当然也要求更多,而这样的人也真愿意给高价,农村里是少有遇到这样让李瞎子惊叹的人,他算我的命运都没有这样夸耀过,应该是不想让我骄傲,反正我是这样想的。 李瞎子在镇上给人算命时,那些来算命的人,主要关心两件事,一是会不会有意外的灾难,二是将来会不会有彻底让生活好起来的一天,“漏网之鱼”极少遇到,其他人的命运差别都不大,李瞎子几乎说的都是那些话。 我在繁华的都市里给人算命,找我算命的人也都是一个传一个找上门来,收费也不便宜,所遇到的那些人与李瞎子算的那些人,有很大的差别,从生辰八字和面相上看,真的好很多。找我算命的人和镇上找李瞎子算命的人,所关心的事情也不一样,找我的人更具体一些,他们不想听太过久远的将来,就像听最近一两年的事情,甚至会具体到某一件事情。 有一位我客户中少数的大财主之一,外表斯文而成熟,戴一顶白色圆边帽,帽下一副金色边框的大眼镜,好像要刻意隐瞒他的样子,眼色犀利而透着高傲,表情冷漠,话少而声细,很有派头,抽烟都是旁边的人恭恭敬敬的给他点火。他第一次见到我时,见我年纪轻轻,感觉上当了一样,好像要马上抽身离去,还是旁边人在他耳边私语几句,他才勉强的坐下来。 对于他这样蔑视我的态度,派头十足,早已司空见惯,我依然沿用不变的路数,拿出李瞎子传我的六个古币,示意他伸出手来,把古币放在他的手中,我默念口诀后,让他掷于我的木旁之中,我的心中一切了然,我的话,马上让他改变态度:“思进,不得其助,两难,不甘其心,犹如三英战吕布,你在困中。” 显然,他的情绪起来了,手指伸在空中,旁边年轻人马上递给他一只烟,他沉默不语,深吸几口,烟发出哧哧的燃烧声,口中呼出的微微白烟在空中盘旋,把身子往后深靠椅背,目光疑惑,不阴不阳的问道:“哦,你知道我求什么?” “当然,身着紫蟒袍,不进则退,卦相在此,不敢胡言乱语。” “你说我在困中,是什么意思?” “请你说出你的生辰八字,才更知详情。” 他双手撑在沙发椅的扶手上,身体往前探,我懂的,我把头伸过去,他在我耳边极其小声的告诉我他的生辰八字。 我默想一会儿,派头十足地慢慢说道:“将星微弱,一来无风吹,乌云不动,二来在营外,没有后援。事情紧急,却又胆小怕事,时日再延,只怕是十面埋伏既成,再无抽身迈进的良机。” 他左右看看,是在赞许他们介绍对了我这个人,旁边站着的人显然很是得意,但未表露出来,只是微微点头,他定眼看着我,态度变得温和了,说:“真是高人,看不出,你这么年轻,真是人不可貌相,既然能算出事情紧急,我当请教啊。” 我已经稳坐泰山,轮到我做主了,我手轻轻的敲敲木盘,还正准备开口,他旁边的人显然很懂我的规矩,马上从包里拿出整齐现金来,两手恭恭敬敬的放在木盘里,他侧头看看那个放钱的人,那人又赶忙拿出更多的钱来,再放在盘中,他才满意似的说道:“小师傅,交个朋友,希望小师傅能直言相告。” 我不是一般年轻人,首先形象上就不是一般同行能比,一身真丝纯白薄绸衫,梁凤书带我去单独定做的,加上我年轻白净,明媚皓齿,又天生两道浓眉,身形消瘦,脸颊没有一点多余的肉,头上黑发溜光,手中白色纯水晶念珠灿灿生辉,直腰端坐,似那二郎真君下凡一般,这个形象,梁凤书与我设计得很完美。 给钱的是大爷,我得表现得慈眉善目,悲鸣众生,又态度谦和,他的事情,我只简单对他说:“乌云遮星需要风,孤军路险早回营。营中有人把你盼,盼你早日决心定。以我看来,凡事皆由一人所定,这个人值得你破釜沉舟,之后必然风吹云散,将星再耀光芒。” 他连连点头:“准,准,准啊,那么多人,竟然都不如小师傅说的透彻,真是准极了,确实有这么一个人,我是身在局中,不只他等的人是不是我,依小师傅所说,我该赌他吗?” “尽早不宜迟,机缘已现,转瞬即逝啊。”我这样说,一点错误都不会有,要是他失败了,那只能怪他所托之人不对,或者失了机缘,我也得赌,但我知道,凡事能有破釜沉舟的决心,加上本来就有底子,怎么会事不成。 他很满意,脸上都轻松起来:“小师傅,如果成了,加倍酬谢,绝不食言。”他又对旁边人说:“能随时找到小师傅吧?你们都有电话?”旁边年轻人点点头,他继续说道:“小师傅,等他再来酬谢你时,证明你是真高人,以后如有需要帮忙的地方,随时给他打电话,就此别过。” 没过多久,那个年轻人真是又单独来谢我了,除了一大笔钱以外,他卑谦的强调说:“小师傅,老板说了,你是真高人,老板身份不便相告,以后你要是有需要,给我打电话就行,老板还有几个朋友想见你,问小师傅能不能以吃饭的形式出席,如小师傅一个人不放心,可以带上你的女朋友一起,酬金只多不少。另外,我知道小师傅和耀仔是朋友,老板希望你不要和耀仔走得太近,有事不必找他,给我打电话,事情会更好。” 我当然愿意了,他又拿出一叠酒店的券给我:“请小师傅随便用,如有需要,随时开口。” 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我和梁凤书都明白,钱才是最保险的,异乡路凶险,耀仔也不能得罪,反正他的事情我也没有参与,当个萍水相逢的朋友。我找那个年轻人的第一件事,我和梁凤书、露露、小芬四个人的驾照,是他送过来的。 那两年,真是顺风顺水,春风得意,我们的档口照样开着,那是我们的身份,没有身份不行,出去介绍总得说是干什么的,总不能直接给别人说是算命的,那样就不值钱了,而且收入来源也总得有个掩护,梁凤书考虑得很周到。 露露和小芬也总与不同的人“谈恋爱”,可以说是财源滚滚,她们两个对梁凤书犹如教母一般,凡事都问问梁凤书的意见,主要还有一个原因,她们“恋爱”的对象都是通过我认识的,对我有感激之情,又怕梁凤书误会我这个年轻气盛的人与她们有染,所以少与我相处。 我们的生意依然做着,但已经不再市场里,而是搬入了写字楼里,我已经彻底不管生意的事情,露露和小芬也常常不在公司,隔三差五回来一趟,我出去算命和应酬时,梁凤书开着车跟着,公司让员工看着。 梁凤书说:“麦子,你是不是希望我不跟着你?” 就算是这样想的,我能这样说吗? 千禧年到了,深圳日新月异,只是修地铁导致更加堵车,世界好像也不知不觉的变了,我们学会了上网,银行存取款也变得极其方便……匆匆忙忙的两年多里,我们的生活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不用为钱发愁,梁凤书在荔枝公园旁定下我们自己的房子,露露和小芬也和我们买在同一层楼,都是梁凤书决定一切,不久以后,我们就真正有家了。 唯一不变的是,我们依然没有回故乡,我好像已经真的忘了故乡,真的忘了故乡的人和事情,甚至也忘了那个梧桐山顶的老头子,我和梁凤书每天给李瞎子上香时,我觉得所有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不值得再想起,没必要对梁凤书说起我心中一直想告诉她的秘密。 李木还是在深圳,过年过节我们一起吃饭,他告诉我,李水在千禧年终于考上重点大学了,对于我的一母同胞,除了李水,其他的都已经几年没见,似乎都难以想起他们是什么模样。#####《岁月难留》 作词:杨千意 古桥头, 笛声旧, 溪倒流。 笑语里, 又有多少泪在流。 荒野草庐, 寒窗雪舞, 独刻残碑, 红尘一别千年后。 曾放纵:推杯换盏到天明,青春华年岁月酬。 世道迢迢, 浪子辈出, 尽惜手中杯, 漫笑荡涤后。 第068章蹉跎岁月 梁凤书虽然也一直没有回故乡,其实她要回去并不远,走高速公路不到百公里就到家了,可她就是赌气不回去。人虽然没有回去,她的事情估计家里所有人都知道了,那是她的智慧,那样的做法我是做不出来,估计连想都不会那么想,我觉得她是刻意报复他爸,固执的坚持着要和他爸斗气到底。 梁凤书也不想再隐瞒下去,常常打电话回去,母亲、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亲戚朋友,就是不打给他爸,她把和我在深圳的好日子告诉每一个人,时常给家里寄回去礼物,可就是不回家,也拒绝接待家里人过来看她,谁要来,自己花钱,酒店见面,只付饭钱,要在深圳住几天,或者玩几天,自己花钱,我和她都不保证能相陪。 她的爷爷奶奶来看过我们,见我形象、修养、礼貌都不错,她孙女又一心一意要跟我一起,并且已经算是“老夫老妻”了,只好接受。爷爷奶奶希望赞助我们一些钱,在深圳好好成家立业,都被我们委婉拒绝,我们不需要他们的钱。 她的母亲也到深圳来看我们,泪眼婆娑的劝我们时常回家看看,现在“生米已煮成熟饭”,她爸也死心了,梁凤书以我们在深圳读大学为借口,就是不回家。 她的家人对我们两个年轻人“财大气粗”的样子很是赞赏,夸奖我们做生意有一套,能挣到那么多的钱,梁凤书把所有功劳都推在我身上,让她的家人感觉到我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天才,是最值得她托付一生的爱恋。 九八年年中,我们的日子真的算是好了,连自己的车都有了,生意搬进写字楼后,生意几乎就是我们身份的一个幌子,以前的熟客走走货,数额利润不大的也不想理会了,因为生意以外的钱来得太容易。 算命是我和梁凤书的主要收入,我是没有想到那么多有钱人热衷于算命、风水,不惜花重金,就像进寺庙一样,不花多点钱好像显得没有诚意,络绎不绝的客户,源源不断的收入,让我和梁凤书都有些始料未及。 露露和小芬的收入也统一存放在梁凤书手上,她们私下有记一笔帐,我不关心。两个女人弄钱相当有一套,除了正常说好的价钱,还想方设法的买衣服、包、手表、首饰等等,买来的东西,她们又卖给别人换成钱,东西太多了,没法保管。她们的“男朋友”形象上年纪偏大,属于中年往上,模样也有些远离“英俊潇洒”,但是财力绝对丰厚,这就够了,露露和小芬是让人神魂颠倒的美丽女人,特别是在梁凤书的教导下,彻底脱离了原来乡村到夜场的风尘味,取而代之的是高贵优雅、妩媚情深。 苦心钻营在都市繁华中,我们活得静悄悄的,不显山露水、不张牙舞爪,就像隐藏在繁华中的魅影,专门收集钱的魅影,然后悄悄的存起来,继续重复着同样的“魔法”,这套“魔法”已经练得炉火纯青。我和露露、小芬是执行者,我们有自己的特长,梁凤书是谋划者,让我们远离危险,不浪费任何一个机会,她冷眼看世界的态度,让我们在任何时候不至于变成别人的‘狙击目标’,也是我们的心灵辅导师。 梁凤书除了她自己自考的本科学业,其他时间都放在我们三个人身上,我们四人是一体的,相互关联,相互促进。露露和小芬会带着她们的“男朋友”,以及“男朋友”的朋友,找我占卜算命,使得我财源广进;我已经在“暗道”里是出了命的“神算”,出席饭局酒局时常常带上露露和小芬,让她们身边永远不缺“男朋友”,她们也财源滚滚。 与我们交往的人从没觉得吃亏了,都是心存感激,乐意与我们交往。我这个算命的很有规矩:永远不问对方身份,只占卜所求之事,不去别人家里、办公室看风水,但可以把情况和方位图画给我,在外面完成,这让与我交往的人感觉到非常放心;就算是参加饭局酒局,也是有言在先,只介绍各自外号称呼,不聊各自的业内事情,或者等我走了,他们接着聊,我像一个不关心任何事情的人,只是从事自己所擅长的事情,也不索求我本事以外的钱财,与我交往的人都说:“小师傅绝对是个让人放心的人,活得太干净了。” 小芬和露露也同样遵从梁凤书的“教导”,从不问“男朋友”的家庭、生意、生活琐事,只为快乐,“男朋友”有空时,便温柔相伴,说没有空时,从不问原因,也从不主动联系,交往之前先给“礼金”,十天八天不联系,就算是默认分手了,这是一交往时就说好的。也有痴情男,他要消失一段时间,让露露和小芬等着,“礼金”先付了,露露和小芬在这段时间也真是安心等待,决不在外花红柳绿,每个男人都舍不得这样的“红颜知己”。从不争吵,不关心生活琐事,只为快乐,柔情与温柔相待,不无止境的索取,一切按默认的“礼金”双方自愿,决不装着“虚情假意”,各自明白各取所需,过程浪漫而快乐,随时可以转身离去,离开前享受温柔乡的神仙日子,离开后也干干净净,这是浮华世界里最干净、最没有负担、最放心的“爱恋”,如果“礼金”够丰厚,露露、小芬同时都能接受。 我们四人都喜欢隐藏在都市里的这种感觉,活得舒心而自在,无牵无挂,不为生活琐事烦恼,有钱挣钱,没钱隐藏在繁华中享受生活,不参与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也不赌博,最多是到西丽湖跑狗场去“小赌怡情”,决不沉迷,也不当爱好,就是为了消遣,对世面上的香港马、澳门马从不参与,不进地下赌场,不看地下拳击赛,不买六合彩,外围也从不参与。 开着自己的车,到不同的地方喝咖啡、吃饭、住高级酒店,去珠海广州、香港澳门一日游,买买东西,我们一副“天之骄子”的派头,“才子佳人”的模样,少有人知道我们的身份,没有介绍人决不交往,有介绍人也小心翼翼的交往,远离陷阱,真正秉着“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祖先教诲,不欲壑难填似的追命逐利,一切按原则行事。 因为我的交往圈子是个谜,外界传言谁谁谁都找过我算命占卜,没人敢为难我,传说总是会越来越神奇,神奇到离谱。从前我以为,只有没有见识的农村人,才会流言蜚语的编造故事,并且把故事变成偏离十万八千里的“谣言”,其实人都一样,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就像不相信有鬼,但谁都怕走夜路一样。 不相信灵魂,但是拜祭祖先;唯利是图,都说着仁义道德;为一己之利,喊着孔孟之道,这才是有钱人,比我出生那个山村的人高级的地方,山村太封闭,少有机会学习孔孟之道。 我是很感谢那些传言的,不承认,不否认,用微笑回答,传言更变成我的护身符。 我神秘的身份在露露和小芬的渲染下,变得更加神奇,她们的那些“男朋友”便把那些渲染传得四面八方。别人问她们:“你们那个姐夫到底什么来路啊?年纪轻轻的,怎么学得那样一套本事。” 她们会说:“姐夫的真正来路,我姐都不一定完全知道,听姐说,姐夫是西南一座深山中高人的徒弟,十六岁学成出山,极有修为的一个人。” “你姐怎么会和他在一起了呢?” “这就神奇了,具我姐说,姐夫千里之外赶到她身边,准确说出她的生辰八字,和过往一切经历,说是注定的缘分,算是千里姻缘早注定,姐夫本来就一个白衣翩翩的模样,哪个女人不喜欢?加上姐夫说的都对,姐还能不信吗?所以啊,少打我姐的主意,小心遭天谴,据说姐夫是会法术的,但他从不害人。” 虽说有传言做护身符,我们依然是不惹事生非,能用钱解决的决不斗气,不围观热闹,远离人们扎堆聚集处,四人时常聚会,但不在同一个地方,一般选择在四星级以上的酒店,聚会也不会烂酒,她们三个主要是聊女人的事情,要不然就是拿我开心。 就算露露和小芬在“热恋”中,每一星期至少抽身出来,就我们四个人聚一聚,梁凤书说:“你们两个野驴子,隔几天不教育,就可能被人家拴在磨盘上去了,到时候哭死你们。” 我发现,女人一旦好起来,不是男人称兄道弟能比的,特别是她们都过着舒心的日子时,姐妹情感如同一体,就算是原子弹,也不一定炸得开。男人以利益维持着“两肋插刀”的“兄弟情谊”,各自心中都保留着自己的盘算,我从没有见过像她们三个女人那样“精诚团结”,本是萍水相逢,以利开始,以恩情建立姐妹感情,然后真成了掏心掏肺的好姐妹。 试想,露露、小芬和我们是在最没有信任的都市里相识,她们却能把挣来的每一分钱,都交给梁凤书保管,从没问过到底有多少钱了,花了的钱都该算谁的,也从不过问,男人之间永远也做不到,男人讲究“亲兄弟明算账”,实则是自己的是自己的,朋友的也最好是自己的。 我也没有过问过钱,生活很是舒心,没必要,我才二十出头,很是知足,况且还隐瞒着失手杀死李瞎子的事情,心中始终还是觉得愧疚,当初是逃亡避难,没想到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对梁凤书是绝对不敢有二心的。 九九年年初,耀仔的事情,让我们着实担心好一阵子,梁凤书还被关了几天。 春节刚过不久,一家新夜场开业,耀仔下面一个兄弟伙过去抢场子。那时的每家夜店都有“内保”,所为“内保”,就是一帮团伙每月收固定数额的钱,负责解决店里发生的打架斗殴等事情。都市里这样的亡命徒、寄生虫非常多,各自聚集起一帮人,开始抢地盘挣钱,大的捞大头,小的捞小利。 耀仔是看不上“看场子”那点钱的,但是下面小弟却看得上,一旦交锋,耀仔为了面子,也就不得不出面。记得我和耀仔经常去玩的那几家夜场,每次我们的车到停车场,他要求必须是保安队长亲自开门,而且每次都会给保安队长一巴掌,没有敬礼,耀仔会打一巴掌后说:“怎么tam的不敬礼?”;敬礼了,还是打一巴掌:“昨天都没敬礼,为什么今天敬礼?”;戴帽子了,会打一巴掌:“为什么戴帽子?老子都没有戴帽子。”;不戴帽子时,打一巴掌:“队长牛b啦?不用戴帽子啦?”;“怎么是跑着过来,吓唬老子啊?”打一巴掌;“看到我来了,还不跑快点?是不是不欢迎老子?”还是打一巴掌。 他也不是真打,就是在头上敷一巴掌,最开始我很不理解,私下的劝耀仔不要这样做,他说:“兄弟,你不知道这江湖深浅,我要几天不故意为难一下他们,他们会忘记到底谁是老大,我还怎么混?”但耀仔花钱爽快,别人也都很欢迎他去。 第069章江湖火并牢狱之灾 江湖也有一条他们的鄙视链,比耀仔厉害的看不起他,看不起便懒得跟你计较,见面时,耀仔对他们点头哈腰,他们挥手而过,耀仔在背后愤愤不平的说:“得意个屌!等你爸那天垮台了,看你怎么死。”后来这个人的爸也真倒台了,传说他儿子也进去了,以前太狂,在里面遭到疯狂报复。耀仔看不上的,别人与他打招呼,他也是挥手而过,不与那些人计较,他说:“小混混,懒得理他,麦子,礼都别回,不然他们明天能吹上天,说和我们关系好,简直就是狐假虎威。”难得听耀仔说出一个成语来,那一刻,颇有文化人的样子了。 耀仔头上有佛爷罩着,他觉得自己‘身娇肉贵’,这个江湖人都称为佛爷的人极其神秘,好像只要能见一面便能在江湖上争得一席之地,我和梁凤书有幸见过佛爷,还是一个普通人,并没有三头六臂。排场倒是很大,说话像是口吐金玉一般,寥寥几句,耀仔只有点头哈腰的份儿,我和梁凤书就更卑微了。 江湖鄙视链上等级清楚的好办,最难的是下面等级模糊的人,相互不服气,很容易就打起来,事情常常就是下面等级不清楚的人,弄出难以收拾的烂事事情,经常“血洒疆场”,跑路的跑路,进去的进去。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上了等级的人只为利,有事当面算清楚,极少动手,各自有多少斤两,该吃亏吃亏,该让利让利,谁也不火拼;那时我常常想,下面没有等级的人,应该团结起来才对,都是穷光蛋,有什么好拼的呢?可是常常就是穷光蛋绞杀在一起,为的是少得可怜的蝇头小利,渐渐看明白,大利轮不到他们,只能争蝇头小利,丢一根骨头出去,伤一堆野狗,这样的野狗是无法团结起来去围猎的,眼前有骨头,就知道抢骨头。 有个新夜店开业,耀仔的小弟心里有些不服气,故意要去惹点事情,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厉害。当然,江湖上也只有坚持不懈的这样做,才能渐渐的排上等级。 有新开业的店,耀仔这样的一方“小诸侯”当然要去“捧场”,双方喝到“酒酣胸胆尚开张”时,便以为自己是“孙郎”。有人提议从比谁的兄弟有胆量,先是整瓶烈酒一口干,双方各派出人来轮流喝,可能是继续喝下去酒太贵,也难以分出胜负,对方便先拿出刀来,从自己手掌中一刀刺穿,眉头都不皱一下,耀仔这边的兄弟当然不服气了,胆大想上位的人,拿出刀来,一刀从自己大腿上刺穿出了,这能怎么办?总不能把自己头割下来,事情本就这样结束了,双方各自送医院,余下的人继续喝酒跳舞。 喝到午夜离开时,耀仔下面‘四大金刚’统领的不服气的小弟便在门口和对方打起来,本来酒喝得迷迷糊糊,下手没有轻重,耀仔还是经常教导要避免出大事的,他也知道,真出了人命,事情很难摆得平,就算摆平,也要“倾家荡产”,他已经有等级了,当然不愿意冒险,可是他下面的小弟的小弟想出风头,非得要取得一场关键的胜利,一场混战过后,对方死了两个,双方都伤了好几个 还没有离开现场,早已在开打之前等候的正规军围上来,全部抓进去,耀仔作为头目,虽然没有动手,当然要负主要责任,也进去。 正值千禧年前大整顿,事情上了第二天的报纸新闻,想要暗地里操作变得渺茫。耀仔平时的小弟没有被抓进去的,全都鸟兽散,还是他的情人打电话给我,那个女人倒是有情有义,求我和梁凤书给耀仔想想办法。 这么大的事情,我们那里有办法,也去相关部门中认识的熟人打听了,他们的建议是让我们绝对不要参与,耀仔这次是要被当着典型弄的,我们就知道了事情的严重程度,只好退避三舍。把实情告诉耀仔的情人和他下面的“漏网之鱼”,这已经是我们最大的能力了,让他们在耀仔和一起进去的人最终判决之前绝对不要回来,全部“遁隐”,有几个不相信我话的人也很快进去了,大家才知道事情严重了,看来他们不只没有文化,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没有,这确实让我觉得“自作孽不可活”。 我和梁凤书都以为佛爷至少会保全耀仔一人,却也一直没有得到消息,出事以后,好像耀仔从前的‘旧友’全都消失了,连佛爷也没有传出来只言片语。 事情本来与我们无关,但耀仔的情人以前与露露、小芬是朋友,跟我和那梁凤书也都非常熟悉,常常一起吃饭喝酒, 我和梁凤书商量以后,念着和耀仔的交情,也担心耀仔出来后怪我们不义气,索性就帮帮他这个最稳定的情人。 露露和小芬为了“恋爱”方便,各住着一套房子,我让她们住到一套房子里去,另一套让给耀仔情人,再提供些生活费,这是曾经兄弟一场唯一可以做的了,余下就等着事情有些转机,必定耀仔也不是第一次进去,以前总是有“柳暗花明”的时候。 不曾想这次特别难,想通过关系去探望都不行,就知道事情真的严重了,也只好放手不管。我知道,如果有转机,耀仔一定会从里面带话出来,到时候要我帮他垫钱,我和梁凤书都会愿意的,我们是年轻有为的人,市面上都知道我们和耀仔是朋友,如果不救朋友,名声难听,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可是没有等到耀仔带出话来,梁凤书却被抓进去了。 我的女菩萨被抓进去,当然要拼尽全力了,露露和小芬也日夜与我一处愁眉苦脸。 耀仔被抓进去以后,可能觉得我们没有救他,他感到失去了希望,于是想“坦白从宽”,把所有坏事都交代了,可能连打别人耳光的事情都一一交代,甚至可能包括随地大小便,我觉得耀仔是个孬种。 耀仔所交代的他所干的坏事中,其中一条:走私电器,那些货很多都是经过我们档口卖出去的,我们档口登记的老板是梁凤书,耀仔的所有坏事事并案处理,梁凤书也就‘难逃法网’。 虽然我和露露、小芬在外面托付相关人员,花了一大笔钱,还单独花钱请了律师天天盯着,很快再次得到确切消息:保证梁凤书不会有什么事情,但是现在并案处理,短时间内不能保释,让我们安心等着。 这哪里能安心等着呢? 告诉我消息的人是找我算命的客户,当然是非常可靠的,虽然他不要我的钱,依照规矩,我还是在他车上放下了应有的钱,然后我只好等着。好在托了关系,还能让我和露露、小芬隔三岔五去看她,给她送去她爱吃的鸽子汤,这已经是极其难得了,里面也都该送礼送礼,让梁凤书在里面别受委屈和欺负,为此,露露却忍受着屈辱。 那段时间,我真是整夜整夜心神不宁,每天只能睡很少的时间,总是被恶梦吓醒,那些找上门来算命的也不能拒绝,我更觉得需要钱,没有钱,什么事都办不了。露露和小芬也真是义气,给她们“男朋友”说明情况,天天陪着我,我出去算命时,她们依照以前梁凤书那样帮我打扮起来,我在房间算命,她们在楼下大堂等着,然后开车接我回去,二十四小时守着我,让我很是感动,而我已经心力交瘁。 对于求人这件事,我一直是非常难以说出口的,在抓梁凤书那天晚上,他们还是“给面子”的,其中有人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当场就给我们说清楚缘由,说耀仔的案子上了新闻,上面盯得紧,没有办法,必须要先进去,帮耀仔销货的人全都抓了。我当然不太相信这些平日里没一句实话的人,我更知道,他们捞钱比我疯狂千百倍,当场就开车跟了过去,很快露露和小芬也赶过来,我当时已经急得留神无主,还是露露提醒我:“哥,你怎么忘了,他叫你有事打电话,此时不打,什么时候打?” 想起那个曾给我‘承诺’的大人物,也只好一试。 打完电话,很快过来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告诉我:“案子已经公开,先进去呆着,我给你保证,你老婆不会有事情,并且进去不受委屈,不剪她头发,整个过程不戴手铐,不给她家里发通知,过后不留案底,放心吧,事情都交代好了。” 这个陌生人可能为了证明他所言非虚,当天晚上让我和梁凤书单独呆在一个房间里,直到早上她被送走,我知道,这已经是“格外开恩”,是非常“荣宠”的待遇。那天晚上,我一直流泪,感觉时间过得特别快,我和梁凤书从没有分开过,恨不得时间停住,希望自己能代替她进去。 梁凤书安慰我说:“放心吧,刚才那个人进来给我说过了,麦子,别哭,没事的,乖,别哭了,我们都会没事的,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你们别走任何的货,再高的利也别接。” 我们不停的说话,我一再向她保证,就算付出所有,也要把她弄出来,并且一定去看她,临走时,她抱着我:“麦子,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你要敢对不起我,出去我一定阉了你,记住了吗?你要是背叛了我,我一定可以感应到的。” 没想到我流泪一晚上,她离去时关心的是这件事,使我不得不冷静的想想,她真的能感应到吗?从来都没有感应过,为什么这么肯定呢?我相信她或许有爱情里的直觉,没有她,我心都空了,哪有时间想那些问题,我的泪可不是装出来的。 我明白她的坚强,她明白我的决心。 才隔两天,我们三人去看她,梁凤书明显憔悴了,勉强的打起精神来,连笑容也很苍凉,像一只飞在戈壁荒凉中的美丽蝴蝶,拼尽全力寻找可以停下来的地方,朔风萧萧尘飞扬,蝴蝶误入了不该去的地方。 她穿着土黄色的囚衣,衣服松松垮垮的笼在她娇小玲珑的身上,完全看不到窈窕身姿的美感,衣服映照着脸也是偏蜡黄色,整个人像突然老了许多,完全不像一个二十三岁的女人。 露露打开炖好的鸽子汤,低着头:“嫂子,快吃点吧。” 来之前,我们三人说好,谁都不准哭,露露和小芬还是没忍住,见着如此快就憔悴了的梁凤书,悲伤的情绪自然涌起,反倒是梁凤书坚持苦笑着:“哭什么呢?我都没哭,你们哭什么?是不是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良心不安啦?” 小芬才把泪抹了,强颜欢笑着说道:“嫂子,快吃吧,我们倒是想趁你不在尝尝他。”说着她看看我:“哎,你不在,麦子哥好像毁了,一天到晚不睡觉,连他最爱的肉都不吃了,勉强能喝点稀饭,你说还能干吗?” 露露站起来,回头看看门口管事的人,给梁凤书一个深深的拥抱,边抹泪痕边说道:“麦子哥,嫂子,你们聊着,小芬,好好伺候着嫂子,走的时候叫我。” 梁凤书看着露露离去的背影,怅然若失的问:“露露去干什么?” 我端起汤来:“快吃吧,来看你,手续还没签,露露去签手续,凤书,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有人为难你吗?”我故意岔开话题,不想让她纠缠下去,虽说外面托了关系进来,这里管事的趁机提出要求,要露露和小芬其中一个到办公室去陪他,事已至此,不好拒绝,也担心梁凤书在里面受委屈,露露便答应了。 就是从这一刻起,我痛恨这帮畜生,从没这么痛恨过,这纯粹就是占山为王的山大王,拿着手上权力,趁火打劫,我也因此记下了仇恨。 第070章魔鬼的嘴脸女人的屈辱 “没有人为难我,哎,就是睡不着觉,也没什么胃口,就当减肥了。麦子,你不能把身体弄垮了,这只是一个小波折,很快就会过去,别担心我,我们姐妹可都靠你呢。”梁凤书说话有气无力的,细声得像自言自语,她茫然的目光在我和小芬之间来回移动,像是强忍着吃最苦的药,把鸽子汤全部喝下去,把喝干了的保温壶对着我:“看,像我一样,麦子,一定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听见没有?你答应过我的,要一辈子都听我的。”她又对着小芬:“妹妹,一定要帮嫂子监督好,他没做到,就是没听我的话,等我出去要惩罚他的,你们都好好的,我也好好的,你们请的律师我也见到了,这不是什么大罪,很快就会出去的。” 可能在里面没人跟她说话,我也知道她高傲冷漠的性情,在这里面,她该是多孤独啊,此刻就听她说吧。 我把外面托了什么人都一一告诉她,让她好放心一些,花的钱没说,把打听到耀仔的事情也都告诉她,安慰她:“凤书,等你出来,我们就会更好了,耀仔他活该,好在以前听你的,我们与他的其它事情没什么关系,以后我们也再不与这样的人来往,干干净净。” 春日的阳光斜射进屋里来,光束中带着明显的烟尘,还有我和小芬抽烟吐出的烟缕在光束中蔓延开,只要不说话,整个世界都是安静的,外面就是一排排的牢房,却一点也听不见电影里那些牢房的吵闹声,像都被麻醉了,安静得就像寺庙里寄放牌位的灵堂。 梁凤书看着那些阳光,怅惘着说道:“麦子,等我出去了,你带我去海边住住吧,要住能晒到太阳、能听见海浪声的房间,小芬和露露也去,我们好好休息一段时间,自由啊,才是最可贵的。里面的人每天都低头做发夹,她们任务很重,很多人手都做出很多血泡了,所有人都不说话,我就在旁边默默数着时间,一秒一秒的数,早上一起来就开始数,一直数到关灯睡觉。小芬,你和露露千万别犯事,听嫂子的,一旦进了来,再好的待遇也比不上在外面过苦日子,麦子,你也别送那么多钱进来,我花不了什么钱,白白喂了这帮畜生,不值得,诶,露露怎么还不回来?” 我和小芬都知道露露是去陪这里的“山大王”那个畜生了,小芬看看我,我假装回头看看:“快回来了吧,手续在那边楼办,来回一趟要些时间。” 梁凤书脸上露出担忧:“算了,你们以后别来看我了,应该不会太久的,不会太久的。” 小芬苦笑道:“嫂子,我们三个都是为你而活,不来看你,我们会难受死的,嫂子,等你出来了,我们一起去小梅沙,住到不想住了再走。你放心吧,我们会每时每刻都想着你,我们知道你在这里度日如年,每秒都很煎熬,你是为我们受苦,出来我们好好伺候你。” 正说着,露露回来了,她故作轻松的说道:“嫂子,没跟哥好好亲热吗?小芬,这个时候你也不懂得回避?” 小芬说:“我们是自己人,需要回避吗?” 听着这不像笑话的笑话,我们都轻松的笑笑。 第四次到监狱看梁凤书,是在她进去两星期以后,她更加憔悴,我们三人从大门里出来,刚上车,露露怒不可遏的说:“这个王八蛋,他说下次要换小芬,不然让我们去探监室见嫂子,不再提供单独的房间了。” 小芬和露露极其悲愤的在车里大骂起来,我也想骂,不只想骂,想拉一车炸弹来,把这里夷为平地,让这帮畜生全部下地狱。从前所有事情都是梁凤书谋划,我很是少仔细思考生活中的事情,听着她俩此起彼伏的骂声,我开始冷静的想着,必须要拼一拼了。我才二十来岁,忍受不了任人宰割的滋味,就算是睡大街时,也没被这样欺负过。露露已经陪他了,狗日的还不知足,要是小芬也屈服了,那下一个是不是轮到梁凤书呢?我独自冷静的想着,让自己尽量冷静下来。 初生牛犊的冲动,还真是有效的,纯粹出于悲愤,我拿出电话,大声吼道:“别吵了。” 她们惊讶的看着我,我已经拨通电话:“麻烦你给老板带个话,行吗?” 他在电话中平静的说:“小师傅,你说。” “感谢老板关照,我也在里面看到了梁凤书,我想啊,我老婆也没什么大罪,这也关两个星期了,能不能让我们保释出来?” 他在电话中沉默一会儿:“小师傅,你别急,你说得对,你老婆也确实没什么罪,只是跟耀仔牵连在一起了,不然可以不用进去的,小师傅,要这么急吗?” 我尽量放平语气:“要,你知道吗?我每次来看我老婆,这里的那个人要让我老婆的妹妹陪他,陪了他不说,他还想换我老婆另一个妹妹,要是他要我老婆呢?” 他在电话中惊讶的问:“怎么会这样?小师傅,你等我消息。” 我以为他是要推委,很多人说等一下,就从此没有下文,为了梁凤书,为了不再屈辱,我有些急切地马上说到:“你别挂电话,我不想麻烦老板,你知道的,我从没有麻烦过谁,打这个电话不是想让老板为难,我是想告诉你实情,我想马上保释我老婆,如果做不到,那就算了,我仍然谢谢你们。我想活得干净点,如果要让我受辱,我宁愿回山里去。” “小师傅,你现在在哪里?” “就在监狱外面。” “好,你先等等,这件事情不用打扰老板,是我太不小心了,你等我电话,就在那里等着,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答复。” 深圳的春夏秋三季都像夏季,阳光特别的刺眼,树好像永远那么绿,空气永远那么热,我挂上电话,惴惴不安的从车里出来,点上烟,很是用劲的吸了几口,看着天上的黑云挡住太阳,我的眼却刺痛得泪水横流。 露露和小芬赶忙下来,小芬说:“哥,怎么说?” “等着,他让我们等着,你们记住,这个畜生干的事情,绝对不能告诉凤书,绝对不能,以后你们也再不要将就他,他不配,扑街仔,王八蛋,从此以后我们和他就是仇人。” 使我气愤的不是露露给那人白白弄了,露露经手过的男人应该都三位数了,从前她在夜场上班时,那是她挣钱的门路,认钱不认人,在梁凤书的谋划包装下,她和小芬现在像女明星一样“高贵”,终究还是看钱,不过是价格高了很多倍,小芬和她一样。 人穷的时候什么气都能忍受,要是我们没有其它办法,别说让她们换着去,恐怕是要梁凤书去,才能放她出来,我们可能还是不得不愿意,只能想着先让梁凤书安全出来,什么都愿意付出,但是,我们现在不穷,我们有其它选择,我们想用微薄的力量抗争,就不要承受这种被逼迫的感觉。 我们知道自己并没有什么大罪,耀仔的电器是到了深圳我们才接手,并且我们是给钱进的货,只是没调查清楚货物来源而已;对于耀仔入股的事并没有写过任何书面东西,这个时候我们当然不承认,只说耀仔收保护费,我们给他的是干股,他并没有真正投钱和我们一起合作,我们也是受害者,我和梁凤书在出事之前就早已商量好这个对策,担心万一耀仔连累我们时,只得为自保而不顾良心,繁华都市里,几个人能顾得上良心呢? 最开始就已经托好关系,可以破例让我随时探望梁凤书,可是我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问题,显得极其慌乱而担心。露露和小芬从前倒是被罚款拘留过,拘留是有具体时间的,最长也就十五天,梁凤书这次不一样,耀仔的案子是大案,一旦牵扯进去,不知道梁凤书要被关多久,我们真的慌了。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相遇,谁也难以信得过,陶春兰不认识字都知道“人心隔肚皮”,我没有把握答应我的人真的会真心帮我,所以,在我们去看梁凤书时,那狗日的眼睛在露露和小芬身上扫描时,我就知道不该带她们去,仔细想来,要不让她们去看梁凤书,她们肯定也不肯的,她们真比亲姐妹还亲。 那狗日的说话阴阳怪气:“是啊,确实有人打电话,你们可以探视,可是你们得在探视时间内来啊,还有啊,东西可不能带,还没定案不是吗?吃的更不行了,万一下毒,人死我们这里,我们也付不起责任,我知道,你们不会这样做,可这是制度管着的,你们也要理解,别让我为难。” 那个时候,我只能小心翼翼的问道:“老大,真不能通融通融吗?”我递过去准备好的一个厚厚的信封,里面是一万块,他假意不收,我“自作主张”的放在了抽屉里。 他的脸才好一点了,却依然不松口:“小老弟啊,现在是越来越严,我也不好冒风险啊,你们有人从上面打电话了,我当然要听啦,可是,你们是明白人,要是我为你们破例了,这种违规的事情败露后,我的位置没了,你们打招呼的朋友什么事都没有,遭罪的是我啊!你们说,我是不是两头为难啊?” 我以为他嫌钱少,小芬的包里还带着,我们早已想好以防万一不够,却听他接着说道:“冒风险,总得让我值得,是不是?”这样嚣张跋扈惯了的禽兽,一点不掩饰,非常直接的看着露露,当时露露站得离他近一些,微笑说道:“靓女,你要是肯牺牲一下,我也能牺牲一下,总不能让我一个人牺牲啊。” 这个畜生太直接了,完全是没有任何顾忌,也不需要掩饰他自己的丑恶,估计也都没有他不成功的时候,不然怎么敢这么大胆,见我们三个年轻人犹豫起来,他继续说道:“当然,你是可以不愿意的,你们仍然可以探望,本来没定案是不能探望的,你们拜托的人我面子肯定给,不过得按正规手续来,探望时间内在探望栏隔着说话,你们知道吗?” 我还在尴尬不知所措的思索着,露露说:“好,我愿意,你先让我见到人,然后我陪你回来。”那一刻,露露是视死如归的战士,使我想起了语文课中的那些英雄们,为了祖国更加辉煌,甘愿牺牲自己,这就是老师教的:大无畏的英雄,牺牲自己而成全别人的伟大楷模。 想着露露已经答应,而且那畜生又随后说道:“好,好,好,我给你们提供一个单独的房间见面,随便聊,钱就不用了,拿回去,别到时候说我完全不给面子,来来来。”他把信封塞给我,拿起对讲机,随后我们见到了梁凤书。 第一次看望梁凤书出来,我们谁也没提起那畜生的事情,我就当露露挣了一万块钱,在上车的时候,我拉住露露,给她一个紧紧的拥抱,在她耳边小声说:“谢谢你。” 露露笑笑,点点头,随后上车,小芬也没问,她们私下里应该有聊,我不知道。 到家后,因为她们一直守着我,晚上我觉得心里憋屈,不想让露露牺牲得不明不白,主动提起:“露露,你的事情,我会记着,以后一定报答,别让凤书知道,你们知道她那个人的。”我说得很没有勇气,就像顾左右而言他,我觉得自己很没有脸。 #####《爱如此》 作词:杨千意 烟雾蒙蒙的季节, 滴滴答答的雨。 细雨沥沥的城市, 羞羞答答的你。 落叶纷纷的道路, 跌跌撞撞的去。 带着夜半梦痕残留去远处, 爱似风中落叶飘零全无序。 生命如是啊, 爱也如是! 你看见谁在天空翱翔? 看见一同骑着宝马赤兔? 你也会凌空翱翔, 或是像落叶飞舞。 你也有前路漫漫千万里, 或是要把夜半梦痕永留住。 生命如是啊, 爱也如是! 第071章面对凶残时的畅想 小芬故意端着酒杯堵着自己的嘴,像什么也没听见,低头看着桌面,露露也端着几杯,看看我,一口喝干了,深吸一口气:“哥,酒喝了,再不要提起,我们的一切都是因为有嫂子才有的,我能为嫂子做些事情,心里舒服,喝了吧,再不说。” 我晚上睡不着,露露和小芬轮流陪着我,也不是怕我想不开干什么傻事,没到那个地步,她们用这种方式表达她们和我同甘共苦。 那天晚上,我把露露拉到沙发上,小声对她说着:“露露,你在我心中,永远是一个纯洁的人。”我觉得自己是报恩,露露也没有拒绝,到最后一步时,我停下来了,从沙发上窜起来,拿被子把露露盖住,拿了自己的睡衣冲击厕所里。 本想用仪式般让她知道我没有嫌弃过她,我也想用实际行动让她知道,我很感激她为梁凤书所忍受的屈辱。 我认为那种行为,是面对凶残的敌人时,不得不付出的一种牺牲,应该像“醉卧沙场”一般光荣。只差最后一步完成想好的仪式时,脑海中闪现出梁凤书凄婉的笑容,那是她从没有过的笑,那笑让我心如刀割,是她创造了我们的美好生活,又为我们身陷囹圄,对我而言,她是最伟大的人。她和露露都是我生活中的勇士,是她们为我冲锋在前、一马当先,她们抵挡着想要吞噬我美好生活的恶魔,我怎么能伤害她们。 洗完澡出来,我坐在旁边沙发上,点上一支烟,偷偷看了露露一眼,她正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看着我,一副娇滴滴的样子,有些天真的问:“怎么啦?你又不是不行,都那样了,还硬憋回去?”说完,她带着窃窃笑意。 我故意把头仰到沙发背上,咳嗽起来,借此短暂时光想如何回答她,仰头时,正好看到李瞎子的灵位,顿时觉得自己灵魂无处安放。 顺着旁边沙发躺下去,头对着露露的头,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也不让她看到我的表情,才小声的说:“露露,谢谢你。” 她故意要追问下去:“既然谢我,为何就不能让我尝试一回,嫌弃我?” 我激动起来,急切的小声说道:“没有,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发誓,你在我心中永远是纯洁的,不纯洁的是浑浊的世道,我爱你如亲人,比亲人还爱,你们知道的。” 小芬突然从睡房冲出来,一下跃到我身上,兴奋的喊着:“我赢了,我赢了,露露,你要搞三天清洁,还要洗衣买饭,哈哈哈。” 我一脸茫然,撑着沙发坐起来,小芬依然骑在我的双腿上,捧着我的脸亲了一下:“真乖,我还以为我输了呢。” 露露裹着被子坐起来,白玉似的双肩溜光水滑,侧过脸来看着我,再把目光移到正兴奋不已的小芬身上,带着埋怨的说道:“死娘们儿,给老子点支烟过来。” 我推开小芬,满面笑颜的凑过去:“来,露露大人,卑职给你点上。” 她吸着烟,温情的看着我:“你啊,让我赢一回都不成,哎,不过啊,你是个好哥哥。” 小芬探头探脑的看我们:“露露姐,怎么样,是不是异于常人啊?” 露露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含糊的说道:“输了也值得,起码真切的看见啦,哈哈哈,小芬,绝对是难得一见的,你亏了。” 小芬在我身上胡乱地挠起来,显得很急切的样子说:“不行,我也要看,不然不公平。” 露露一把把我拉在被子里,挡住小芬:“不行,你不能看,要不然,除非,除非我们赌的不算。” 小芬也钻到被子里来,继续胡乱的抓挠我:“不算就不算。” 我从脚那一头钻出去,气喘吁吁的蜷在吃饭的椅子上,指着她们说:“不来了,不来了,你们不能两个欺负我一个。” 她俩裹着被子开心的笑着,露露说:“小芬,打赌的作废了啊,看不看得到看你本事了,我要睡觉去了,你精神这么好,先守着他吧。” 我对她二人招手:“去吧,都去睡吧,我没事,看看书也睡了。” 想着梁凤书,天明以后才渐渐睡去,睡得特别久,直到半下午才起来。 我们三人默认了,每来看梁凤书一次,露露陪他在办公室弄一次,而且我们永远不会告诉梁凤书。 当我听说那个畜生要换人时,我开始醒悟了,开始回想自己读过的书,甚至后悔第一次就不该让他得逞,这是一种侮辱,对我这个读了上千本书的人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必须得寻找一切可能,阻击他继续侮辱我。 我甚至想,这狗日的都不能委婉一点,比如他说:“靓女啊,认识就是缘分,交个朋友吧?你要是我女朋友,你姐的事情不就是我的事情吗?我一定竭尽全力帮你。”如果这样委婉着办,结果还是一样,但我们不会感觉到受了侮辱,就像很多人恋爱一段时间后分手,谁会觉得谁受了侮辱呢? 畜生和人的区别,可能就是不懂得情感上的委婉,也不对,动物在求偶前,也是要先跳舞唱歌的,那就是动物的委婉。这个畜生太猖狂,他是那一套体系中癫狂了的畜生,也或许他们那种人都是癫狂的畜生,只不过这只让我们彻底没法回避。 看着乌云越来越厚,我没有把握能等到什么好的结果,可是我要等着,这是最无奈的抗争,而我还要感谢那朵乌云,要不是它,在等待的时间里,强烈的阳光会让我眩晕,眩晕得我无法冷静的思考问题。我虽然年轻,但我读过太多的书,我必须要找出办法对付癫狂了的畜生,我想啊,如果单独只一个人,在荒野里遇到癫狂了要吃人的畜生,跑也跑不过,手上也没有武器,看着像也斗不过畜生,人该怎么办?躺地上等死吗?任它撕咬吗?让它一口口把自己吃掉?不行,既然无法回避,又没有武器,那就用嘴咬它,像畜生一样咬它,不要当自己是人,疯狂的人比任何畜生都恐怖。想通了,觉得没有阳光的初春特别舒服,有一种料峭春寒般的凉爽。 露露和小芬也不说话,靠在车门边,一支接一支的抽着烟,她们也不知道会等来什么结果,更不知道我已经不想当自己是人,为了阻击他,我也要做一个无所顾忌的畜生。我曾在整整一年的时间里,像一条野狗一样活着,那种做畜生的感觉我不会忘记,那时的我什么也不怕,那么黑的黑夜,那么长的雨夜,从没有怕过。那时的我,也曾觉得自己活得没有一点尊严,遇到这个无耻癫狂了的畜生时,我突然觉得曾像野狗一样活着时的我,是很有尊严的。 我想着,要是这个人不回我电话,那就只好找佛爷,要是佛爷也帮不了我,我就必须要和这个畜生硬碰硬了。我想,我可能会在他下班的路上等着他。 几支烟以后,电话响了:“小师傅,你就在门外等着,一会儿就会把你老婆送出去,请你务必答应我,你老婆在耀仔的案子判决前,请她尽量别与人交往,特别是认识要耀仔的人,被查封的办公室也别要了,应该也没什么东西吧。” 我几乎激动得泪流满面,连连答应,他又说道:“小师傅,这件事是我没有办好,能不能忘记你们所受的委屈,永远别在老板面前提起。”我也答应了,并连连道谢。我都不知道能再见到他几次,想来他已经顺风顺水了,说不定再不会找我卜卦算命。 露露和小芬听见我对着电话兴奋的连声感谢,她们已经猜到有好结果了,我电话一挂掉,不等她们问,兴奋的告诉她们:“等着,等着,一会儿凤书就出来了,一会儿就出来了。” 她们像瞬间被点燃的烟火,压抑半个月的情绪爆发出来,兴奋无比的在车旁一起跳起来,眼眶挥洒出的泪花弄花了妆容,春风吹起风衣,完全就是翩翩飞舞的蝴蝶。 我也蹲在地上哭起来,看见雨点打在地上的尘土里,尘雾还没有来得及飞起,飘飘洒洒的雨从乌云中落下,车身发出劈劈啪啪的声响,杂乱无章,露露和小芬一人拉起我一只手,躲到芒果树下,露露对着高大的铁门,很用力的看了看,转过头来:“哥,今天就去小梅沙吧?回家拿上衣服就走,嫂子别回屋里了,不吉利,让晦气在外面散掉。” 我们都不愿钻进车里去躲雨,头上雨水打在树叶上,发出杂乱无章的声响,使我想起在榕树下过夜的那个雨夜,如果那一夜不曾醒来,梁凤书命中注定也会也会有牢狱之灾的话,谁在外面等着她?她是因为我才有的这劫难吧?我的心总是爱胡思乱想,直到露露撒娇的又问道:“哥,是不是今天去?” “当然今天去,你们想想,一会儿要带什么东西走。” 那一刻觉得时间特别的慢,就像梁凤书说一秒一秒的数一样,蹲着、站着都不舒服,一次次望向那黑森恐怖的高墙、铁门,能看见高墙上的窗户里,似乎有人偷偷的在黑暗里向我们看,就像埋伏在丛林中踌躇不决的野生,狡诈的环视着丛林,只有那塔楼上的战士,傲然挺立得像一棵树。 终于看见铁门打开,熟悉的身影从里面出来,像是被动物园放归山林的动物,胆怯的看着外面的世界,然后向我飞奔过来,我也飞奔过去,在雨中背起她,快速的向前奔跑,露露和小芬跟在旁边,一起跑到车子旁,小芬拿出送餐的保温盒,连着袋子一起抛进路旁的杂草丛:“走啦!走啦!” 在小梅沙住的那一个多月里,梁凤书常常从梦中醒来,满脸都是泪水,要紧紧的抱着我才不会颤抖。每天清晨,我们一起走在安静的晨曦里,脚下的沙滩比地毯更让人舒服,海面升起的雾霭迷蒙了海面,朝霞与晨风一样凉爽,我们把年轻的生命挥洒在最美的时光里。 到年底,耀仔那帮人终于判决了,四个死刑,耀仔无期徒刑,其他人也都判了十来年。 耀仔从里面带话来,想见我一面,我和梁凤书都没有犹豫,心中早已没有了怨恨。 他带着镣铐,镣铐锁在冰冷的桌子上,人显得更加的瘦小,比从前好像白了一些,像一只瘦猴子一样放在凳子上,见到我走进去,耀仔想站起来迎接我,镣铐拖住了他,他瘦小的脸上浮起笑容,笑容中满是凄凉:“兄弟,你真的来了。” 看着曾经不可一世的耀仔,被镣铐固定在桌子上,心像被猛然重击了一下,灵魂里找不到悲伤,也找不到一丝力量,与我从前在牢里看望梁凤书时完全不一样,我知道他很难从这里出去了,任何安慰的话都找不到,只强扯着脸皮笑笑:“兄弟,哎,怎么会这样啊!” 我们相对而坐,耀仔显得麻木而无奈:“兄弟,你知道吗?判决下来以后,可以登记四个探望人的名单,我先写了你,余下三个名额实在想不起该写谁,从前的兄弟也都在里面了。” “你父母呢?佛爷呢?” 我一直没想明白,据说那晚耀仔并没有动手,佛爷要是保他的话,不至于判如此的重,见到耀仔,我当然想当面问问他,或许他和佛爷之间有我不知道的怨仇。 第072章监狱探望 “算了,我不想他们再来了,在庭上我就告诉他们了,以后别来看我,你知道吗?那是我这辈子唯一给他们跪下的时候,哎,没想到是在那样的地方给他们下跪,他们都老了,我告诉他们:这辈子就当没有我这个儿子,收养的妹妹长大后,让她忘记我这个哥哥。” 他仰起头,咬牙切齿地又说道:“别再提起什么佛爷,我从前就是他的一条狗,我也一直知道自己是他的一条狗,只是这老东西他太无情,这样就抛弃了我。兄弟,你也要小心他,再别在我面前提起这老东西。”说完,他用力的往地上啐一口,恶狠狠地骂道:“扑街,丢他老母,早晚有报应。” 我给他点上烟,找不到什么话安慰他:“妹妹,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过啊?” “十年前吧,父母可能见我一年到头不着家,又没干什么正事,收养了一个妹妹,今年十岁了,这有什么好说的嘛,兄弟,你的事情不也很多没给我说嘛。”耀仔用力的吸着烟,一支烟很快就吸完了,又接着点上。 我苦笑一下:“我能瞒你什么呢?” 他闪过狡诈的笑,很快又奄奄一息:“兄弟,你和我一样,穷苦人出生,我们第一次正式见面时我就知道,这能瞒得了我吗?啊,我现在都记得,你的眼睛里有一种要与人拼命的力量,只有真正穷苦的,又不甘穷苦的人才会那样,一来你老婆确实漂亮,二来是你不屈服的力量,我才装着相信你们的话,不过,兄弟,我这辈子已经完了,不是要揭你的底,就是想说说以前没说的老实话,你老婆是真有料的人,不过你也有料,你的本事能降服很多人,你命好啊。” 人可能在失去所有希望时,才愿意真正真实的活着,而我还得谨慎地戴着面具,尽量真诚地说:“谢谢你,兄弟,这几年多亏你对我的照顾,你家里那边需不需要我照料。” “不用了,也不方便,这些年,我唯一的贡献是给他们买了两百多尺的房子,没事的,只要他们不住屋村了,日子没什么需要担忧的啦。我也没什么后悔的,我知道,早晚有这么一天。对不起啊,听说弟妹也进来了一段时间,连累你们了,哎,那时真不该那样做,我知道你是有本事的人,弟妹你能很快弄出去,我的事可大可小,可是有人要弄我,谁也帮不了啦。” 我想,耀仔说有人刻意弄他,这并非他在囹圄乱说,耀仔进去这些日子里,佛爷悄无声息,或许弄他的人就是佛爷。 看到耀仔彻底绝望的样子,他从前的那些“矫情”显得微不足道,而且确实对我和梁凤书都有过帮助,是我们在这城市立足下来的关键人,就连梁凤书都说该谢谢他的,只是梁凤书没有进得来,我只好安慰他:“不说这些,我们兄弟一场,有什么对不对得起呢,你说是不是?你该把凤书的名字也写上的,她在外面车里等我,进不来。”我无法想象,当一个人知道一辈子要在监牢度过会是什么感受,只觉得眼前的耀仔很可怜。 “算了,我已经连累她进来过,不要再让她进来了,你是鬼邪不侵的人,也够义气,能怎么快赶来,就是够义气。” “我的义气都是跟你学的,给你存了一万块钱,两条烟,你先用着,需要时,随时带话给我,放心,我们兄弟一场,你父母又不方便过来,我还会来看你的。” 他的眼里竟然有泪花,以前从没有见过,他枯瘦的脸紧了一下:“谢谢你,你是真兄弟,哎,只有你这一个兄弟了,以后,以后,算了,以后别再给我存钱了,已经这样,再没什么好享受的了,该享受的也都享受过了,吃吃苦吧,找你来,是想让兄弟帮我了却一件事,就这一件事,再没有需要帮忙的啦。” “你说,我一定尽力。” “记得阿辉和强仔吧?” “记得,这怎么能忘,听说他俩和大川、飞飞都判了死刑,你都知道?” “知道,里面什么话都能打听到,阿辉和强仔以前对你和弟妹是极其尊重的,这你知道的。我和所有这次进来的兄弟,说不上谁连累谁,我们都没什么埋怨的,早晚是这结局。就是阿辉和强仔让我觉得欠他们,跟了我十来年,出生入死的,也没成个家,他们老家里穷,我以前也没给他们多少钱,他们自己也没存住什么钱,他们家里真是特别的穷,据说他们父母连来看他们的路费都没有,这事让我很难受,估计明年夏天就会执行,我想请你帮我把这心愿了了。也不是要把他们父母接过来,那样也太伤人了,你帮我送他们最后一程,我会带话给他们,让他们写上你探望的名字,你去看看他们,也只有你有这个能力了,也不用给他们钱,里面的事我能想办法,你不还给我存了一万吗?他们家里也不用你照顾,到时帮忙把骨灰领走,别带回他们老家去,找个野外埋了就行。”耀仔像一个老人一样,轻言细语的诉说着。 我很愕然:“这样啊!” 耀仔强忍着泪水看着我,一包烟很快就抽完了,又打开了另一包:“就这样,没办法,我不能让兄弟走了,骨灰都没有人领吧?就埋在野外,做野鬼也挺好,等我死了,陪他们一起做野鬼,那时候兄弟也就再不用分开了。” 我点点头,心中突然冒出一股凄凉,随之,泪水也没憋住,耀仔手拖着镣铐碰撞出声响,停在空中:“兄弟,快把眼泪擦了,这种地方冤魂多,不能哭的,快擦掉,你这辈子一定顺风顺水。地方到时你决定就行,嗯,山上吧,梧桐山,那是这里最高的山了,能看到我们一起潇洒过的所有地方,到时我好去山上找他们。” 擦干泪水,把余下的憋回去,他的话让我浑身发凉,也顺势问他:“大川和飞飞呢?” “他们你不用管,他们老婆孩子知道怎么办,哎,我们这种人最好别成家,到这一天时,对亲人的伤害太大,你别管了,就管阿辉和强仔最后一站,我没什么事情了,哦,给弟妹带一句对不起,好啦!兄弟,我相信你能做得到,我没有牵挂了,说点高兴的事,你和弟妹都好吧?露露和小芬跟着你们夫妻俩算是跟对了,好福气啊。”耀仔脸上舒展了一些,就像被关在动物园里很久的猛兽,眼里没有力量和应有的光彩。 “好,我们都好,凤书快拿到大学文凭了,露露和小芬的房子和我们的买在一起,明年交房,她们姐妹约好了的,一辈子在一起。” “好啊,弟妹聪明贤惠,是你的福气,没有她,你恐怕也是没有今天的,好好对她,到我这个境地时,才觉得从前不该辜负那么多人,哦,对了,代我给露露和小芬也说声对不起吧。” “兄弟不说什么对不对的,哎,你放心,你交代的事情我一定办好,等你出来了,我带你去祭拜阿辉和强仔。” 他沉默下来,我也沉默了,这是我们这一辈子唯一相对而坐,却又沉默的时刻,都看着对方,都一支接一支的抽着,都不说话,久久沉默,像一辈子那么久,他终于站起来:“走吧,兄弟,弟妹该等久了,不要再来看我了。” 看着他苍白的脸,还有紧绷着的笑,那一刻,我比他还无力一般,支撑着桌面站起来:“耀哥,别把我从探望的名单上划掉,我来看你是应当的,三年兄弟,这点面子要给我吧?别划掉,我们是兄弟,你是我大哥,千万答应我,只要我还有能力,就一定来看你,快过年了,钱花着,过完年再给你存进来。” 他嘴巴颤抖几下,才终于说道:“兄弟,好,我留着你的名字,你别费那些钱了,我要是真需要时,我找你要,我不开口你不能私自给我存钱进来,能答应我吗?” 他看出我的疑惑和迟疑,继续说道:“麦子兄弟,我和我的那些兄弟都是江湖中人,自由没有了,也还是江湖中人,在外面时,我们提着脑袋挣钱,路现在走到底了,让我们兄弟最后的日子再硬气一回吧。” 他仰起头,看着灰白的顶,似要把泪水咽下去,片刻又说:“你不参与我们的事,我们当你麦子是兄弟,哥向你开口的事,你办了,就是拿我们也当兄弟了,没向你开口的事,别做,兄弟,我们都是硬气的人,就像你一无所有时也敢挑战我一样,我的兄弟都是硬气的人,彼此知道就值了。” 我也强忍着泪水:“凤书说谢谢你,谢谢你从前对我们的照顾,她本想当面对你说的。” 他转过头去:“值了,走吧,兄弟,出大门前别回头,快走吧,兄弟。” 我走到门口时,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大喊:“麦子兄弟,谢谢你。” 回到车上,耳朵里嗡嗡的,梁凤书说什么我一句没有听清楚,她刚启动车子,我打开车门,走了下去,她赶忙停下来,站在我旁边看着,良久之后,我才说到:“凤书,你真好,耀仔也夸你好,没有你,我可能也在里面,他让我给你和露露、小芬说对不起,耀仔变了,眼神特别的真诚。” 梁凤书长叹一口气:“麦子,走吧,别想了,露露和小芬从新加坡回来了,让我们直接去酒店房间,慢慢再说吧。” 我把耀仔交代的事情都一一告诉她们三个,各自感叹一番,露露才指着沙发上的袋子说道:“哥,真没意思,我和小芬给你和嫂子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想着好好高兴一番的,你把我们的情绪都弄没了,你要陪给我们。” 我起身去看,手表、外套、鞋子,还有梁凤书的几套衣服、化妆品一大箱,都是国际上顶尖的牌子,拿出手表试试:“你们别把两个老头子买上火了哦。” 小芬说:“才不会,马上年底了,今年我们可以休息了,两个老东西陪他们家里人去了,说是过完年才能出来,我们不多买一点吗?嫂子,我们四个过年的新衣服全都买齐了,今年我们一起过年,嫂子,没有你,那有我们的好日子。” 梁凤书高兴的把那些袋子的东西全拿出来,一件一件的试,每一样都爱不释手,露露和小芬也幸福起来,一件一件的穿上,三个女人立刻忘了我的存在,商量着那一件谁穿最适合,留下我独自在沙发上看着玻璃窗的外面。 只有我依然想着耀仔,还有曾经一起喝酒玩耍的那些“兄弟”,想着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一起喝酒了,悲从中来,无限感慨,黯然泪下。就是我身在的这豪华五星级套房,他们也没有享受过,那些看似风风光光的日子犹如昙花一现,转眼间已经身在牢笼,甚至死后魂不归故里,为了什么呢? 回想起最开始认识他们的时候,我曾极其羡慕他们的生活,简直有些迫不及待的想成为他们的一员,多好啊!每天也不见干什么事情,也能活得耀武扬威的,身边还总是美女环绕,怎能不让我羡慕? 面对那样的诱惑,我曾读过的那些书仿佛都太肤浅,书中的故事哪有眼前这样鲜活生动,时代昭昭,耀仔不就是当下的绿林好汉吗?回想起书写历史的精彩文字,刘邦当年也不过如此,刘备当年比这更落魄,秦琼也曾锒铛入狱,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最后都曾取得无比辉煌的成绩。 我当然也能想到,更多失败者不在记载里,耀仔和他的四大金刚也将很快被遗忘。#####《归途》 作词:杨千意 时间改变了颜色, 风改变着温度, 越是高处, 越能看见荒芜。 前行的人啊、别忘记归途。 岁月忘记了秦楚, 爱改变着脚步, 越是相濡, 越能伤及肺腑。 相爱的人啊、别迷失归途。 红尘中知己早已干枯, 相逢陌路又有几个翘楚。 回头时身影早已孤独, 风雨兼程又换几人同路。 人在归途, 爱在陌路, 几人看得清楚。 第073章女人遗忘故人姐妹间动干戈 十八岁那年,我曾意气风发的跟梁凤书说:“凤书,要不生意别做了,我做耀仔的刘伯温,一定可以横扫‘天下’,刘伯温也就是个算命的,我不是也会算命吗?” 听完我的‘豪言壮语’,梁凤书先是带着疲惫的微笑看着我,这种微笑意味着我要“倒霉”了,但是我觉得我没什么错,耀仔他们活得风风光光的,四大金刚简直就是逍遥神,吃香喝辣、美女环绕,我比他们多读那么多书,还精于卜卦算命,怎么就要每天守在闷热嘈杂的市场里,我要是功成名就了,你梁凤书不就是‘一品诰命夫人’吗,怎么你就要这样‘暗含杀机’的看着我呢? 当然,我的想是没有用的,梁凤书站起来,从屋里扔出一个包,咔哒一声落在我的脚前,她阴沉的脸上堆积着乌云,指着包说:“去吧,别说我阻拦了你远大前程,我是没那个命做你‘刘伯温’的女人,我们只能好聚好散,就当这辈子从没遇见过,曾经的过往就是一场梦,梦醒就忘了吧,祝你成功。” 尽管我‘剖心掏肺’的忏悔,接着又哄了半天,还是免不了要被她的‘苦口婆心’数落到天明,为了不再听她的‘长篇大论’,我下定决心放弃了和耀仔一起‘功成名就’的伟大理想,老老实实的守在燥热难耐的市场里。 那时的我,真是羡慕耀仔他们的生活哦。 回头一看,不到三年时间,‘群雄并起’时,耀仔已经再也不能‘逐鹿群雄’,那些曾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精兵悍将’,被派出所和联防队、武警轻易扑灭在水泥地上,连一丝硝烟也未曾升起,人生从此就‘寂灭’了,想起来,怎不让我如‘劫后余生’般庆幸。 想啊,要是我当初真提着包走了,今天谁又能去看我呢?啊,不可能那样做,我有梁凤书呢。 我对着窗外冬日暖阳回望,想着耀仔凄婉的笑容,想着阿辉和强仔现在该如何的绝望,这一切深刻的唏嘘,竟然也没能阻挡三个女人对新衣服的兴奋。我好歹还有些‘马后炮’般的叹息,至少没有忘记曾经相识一场。 露露和小芬以前还和耀仔做过‘露水夫妻’,知道耀仔被判无期徒刑时,面上都没有一点点惋惜,就像听一个完全与她们没有关系的故事,眼中更没有一丝回忆的征兆。 她们对旧情如此忽略不计,让我看了真是心寒,我也是男人,想着,要是我的女人有一天离开我了,难得也不会再记起我吗?又想,露露和小芬可能从来就没和男人有过情,那些男人不过是她们挣钱的生意,彼此之间纯粹商品交换,过后不留痕迹,连心里都清理得干干净净。 男人们在假装豪气时,总会说起古代流传下来的一句话,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眼前看来,男人在女人心里都不如衣服,过往的男人更像是被丢弃的烂衣服,连想起来的必要都没有。 就算有人提醒女人:“诶,我在路边好像看见你以前穿过的衣服。”女人一定连想都不会想一下,会直接跳过这话题,直接讨论有什么新款衣服。要是换着男人,一定会假模假样地深情回忆一番,感慨那件被丢弃的衣服也曾为自己挡风御寒,甚至会立碑以示纪念,表明自己珍惜曾经的过往。就像李世民为曾经死于他胯下的战马,修庙立碑,赐以美名‘昭陵六骏’,我想,他不是真正珍惜战马,他杀他的亲哥哥时眼都不眨,怎么会珍惜畜生,但他又想做给世人看,只要对他有贡献,就算是畜生他也不会忘记。 露露和小芬这样的女人也比男人真性情,完全不会虚情假意的为过去感叹,她们也虚伪,却不为这事虚伪,看来她们真是觉得连‘虚情假意’一番的价值都没有。 ‘兄弟如手足’更是一句荒唐的戏言,无论是在利益面前,还是人生长河里,都没有人真当兄弟是手足一般珍惜过,虚情假意下,不过是拿兄弟当工具。 ‘桃园三结义’算是最感人的兄弟情了,而刘备当皇帝后,也没把皇宫让给兄弟轮流住,连他最看不起的‘衣服’,也没舍得给结拜兄弟穿一穿,所以啊,我认为都是虚情假意,抱团取暖而已。江湖上的兄弟情就更不堪,都不用‘大难临头’,蝇头小利都能争个你死我活,哪有手足情? 三个女人欢喜得很,每换一件衣服,都相互品评一番,完全忘记了故人在囹圄中,唉,还是我有点良心,此刻还能为故人暗自唏嘘。 她们可能把每一件都试过了,三个女人穿着新衣服出来,才看到窗边还有一个我。梁凤书向我款款走来,露露、小芬在镜子前笑语欢颜。 梁凤书优雅的坐在我旁边,轻声的唤道:“小芬,你过来。” 小芬和露露正相互品鉴着对方的新装,满心欢喜的走过来:“嫂子,有什么吩咐?”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梁凤书手臂在空中闪过,随后又坐回我身边,像从没挪动过一样,而小芬的脸上立刻发出一声清脆响亮的声响,那声响在豪华的房间里回旋时,小芬尖叫一声‘啊’,手捂着脸,疼得泪水夺眶而出,愣在当场,我和露露也惊呆了。 随后,小芬满口委屈,战战兢兢的,带着哭腔问道:“嫂子,你这是,是……” 没等小芬继续说下去,梁凤书冷眼看着她:“你走吧,我们姐妹到此为止,这一巴掌算我送给你离别的礼物,你的钱我会转给你,你房子也有了,祝你以后飞黄腾达。” 我是处于懵了的状态,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从没见她们姐妹吵过嘴,怎么突然就来这么一下呢?露露应该与我同样心境,她已立在小芬和梁凤书之间,来回的看着,喃喃念叨:“嫂子,这是为何啊?” 梁凤书翻脸时,样子极其让人恐惧,让人看着如临深渊边沿一般颤栗失魂,带着一股浩然正气让人不敢侵犯,她以前只对那些妄图非礼她的人做出这面孔,这一次,她更冷漠,听露露疑惑的提出疑问,马上指着露露,责问说:“你也不是个好东西,我问你们,耀仔那女人是不是搬走了?” 我赶忙扶着梁凤书的双肩,希望火气能消减一点,极尽温柔的说:“是啊,不是搬走好久了吗?凤书,有什么话好好说,你们是好姐妹啊!” 她一侧头,凝视着我:“闪一边儿去,一会儿再算你的帐。” 我也跟露露同样处境了,不由自主的往旁边挪了挪,一直挪到沙发的头上才停下来。 露露拿眼偷偷暗示我,让别说话,我心已经颤颤巍巍了,马上在脑海里搜索,仔细回想一遍,我没什么错啊,啊,天啦!难道说那天晚上她真感应到了,今天才要清算我?不对啊,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我最后刹住车了,没有进入啊,莫非我睡着以后……不可能,真有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能不醒吗?我也偷偷看看露露,表示了我还是有些担心,必定让她看到过。 又想,她这不是‘杀鸡儆猴’吧?莫非是要对我警示些什么? 小芬更是懵了,瘫坐在梁凤书脚前,估计松软的地毯让她坐如针毡,捂着脸,泪水涟涟的看着梁凤书:“嫂子,她自己搬走的,跟我没有关系。” 梁凤书冷冷的说道:“好啊,跟你没有关系,你以后也跟我没有关系了,你走吧。” 对,就是这语气,她当初把行李包扔在我面前时,说的话也跟这差不多,不过我最终没有选择去做耀仔的‘刘伯温’,小芬又能有什么‘宏图霸业’的理想呢? 小芬低着头,抽泣着又说道:“我说,跟我有关系,我说,嫂子,我看她可怜,她和耀仔的家又被抄了,生活费都要靠我们救济,她求我给她介绍一个人,答应前两个月挣的钱给我作为介绍费,我就……” 梁凤书细声细气,语调依然冷漠,带着孤傲和不屑,质问道:“你是想害死我们吗?你和露露从夜场到现在这个样子,我是想让你们有了钱了,生活无忧了,能慢慢走回一条正常点的路,你可倒好,做起生意来了,你知道这是什么罪吗?组织卖淫罪!哦,你以为你只是媒婆?让你多看书,就是不听,你走吧,做你的发财梦去吧,有一天你进去了,千万别说起我们来就是,那样我就算你还有点良心了。” 一听是这事,我是压根儿就不知道,哈哈,看来没有我什么事情,刚才梁凤书是吓唬我。我对很多女人在心里都幻想过,但耀仔那个女人我却没有,她太过妖艳,漂亮的皮囊下一颗苍白的灵魂,整日好吃懒做、仗势欺人,我作为一个算命看相的人,是绝对不会喜欢这样的女人的,连幻想的价值都没有。 略微回想一下,露露、小芬以前和她关系还真的可以,时常姐妹长姐妹短的叫着。不过一直都是露露和小芬对她示若上宾,以‘大嫂’尊称。 小芬由瘫坐改为跪,往前挪到梁凤书腿边,趴在梁凤书的腿上,哭泣着:“嫂子,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不做这样的事情了,你别赶我走啊,你怎么罚我都可以,千万别赶我走,嫂子。” 哎呀,听得我都泪水忍不住了,小芬实在太可怜了,简直就是昭君独自走在大模风雪中一般凄凉,而梁凤书依然冷冰冰的把小芬往外推,嫌弃地说:“哎呀,我那里承受得起你的跪啊,你是有远大抱负的人,我可承受不起,你走吧。” 小芬死死抱住,就是不撒手,一个劲的哭,不停的认错哀求。 露露也泪流满面,哀痛得像参加追悼会一样,傻愣愣的站在一边,像是要提前给小芬做悼念,泪水不停的落在新衣服上,一语不发。 见梁凤书就是不答应小芬的哀求,露露拿眼神暗示我,很明显,要我去做炮灰,真是个狠心的女人啊! 我慢慢挪到梁凤书身边,慢吞吞的说:“凤书,书中不是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嘛,小芬知道错了,先饶了她吧,以后再这样,就真不能做姐妹了,啊,小芬,你听到没有?” 小芬连连点头:“哥,知道了,知道了。” 我指指露露和小芬:“你们啊,我是多聪明的人?都要听你们嫂子的,你们还有什么资格不听嫂子的?活该。”说完,我依偎着梁凤书的胳膊:“凤书,我最听话,是不是?” 第074章小心翼翼地活着 她回头看着我,嘴角忍不住笑了一下,随之又冷下去,一手拎着我的耳朵:“你多聪明啊?说说,有多聪明?你敢不听话?” “痛,痛,痛!老婆,轻点,我没有不听话啊!” 她真是下死手拎啊,痛得我觉得耳朵快掉了,她才停下来,然后在我麻木的耳朵上轻抚几下,转头对着小芬说:“既然你哥说要留下你,起来吧,不过,你那老头子从新加坡回来前,这一两个月不能出门,在我家里去看书,至少看完十本书,证明你真有心悔改,能不能做到?” 小芬连连答应,我赶忙摸着耳朵,暗示露露,露露才赶忙过去扶起小芬,一起坐在梁凤书旁边,把我挤到一边去,简直是‘忘恩负义’。 露露抹一把泪水,说:“嫂子,吃饭吧,去餐厅还是叫到房间里来?” 梁凤书看着露露:“这事你敢说你不知道?”显然梁凤书不是轻易能被打扰思绪的人。 小芬马上说道:“嫂子,露露姐真不知道,她只知道人搬走了。” 梁凤书摸着小芬的脸,太多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关怀的说:“脸不疼啦?呦呦,还知道袒护人了,就我不是人呗?” 小芬转悲为喜,笑着说道:“不疼了,嫂子是为我们好,嫂子辛苦了,露露姐,叫餐送到房间来,快去,多点一些嫂子爱吃的。” 露露站起来:“好啊,一个脸疼,一个手疼,你们都辛苦了,我这就去安排吃的,两位娘娘先喝茶,麦子哥,还不伺候着。” 梁凤书把小芬搂在怀里,指着露露:“小妮子,你是不想吃饭了吧?” 我把茶几往前拖一拖,倒上四杯茶,两杯推过去,很是庆幸的说道:“露露,你逃过一劫,应该好好感谢小芬,还说这样的话,合适吗?” 露露拿着菜单,举起电话,如梦初醒的说道:“嫂子,菜肯定还得等一会儿才送来,闲着也是闲着,你刚才不是说还要跟哥算帐嘛,赶快算算,算完了好吃饭。” 我赶忙站起来,快步过去抢过露露的电话和菜单:“露露也辛苦了,你们好姐妹先喝茶吧,我来安排菜,保证三位娘娘满意。” 露露看我一眼,妩媚的笑起来:“你心虚成这样,不是真做了什么让嫂子生气的事情吧?” “凤书,好好教育她们两个,我点菜了。”我故意大声的呼叫着。 她们三个又恢复了欢乐的样子。 吃饭的时候,小芬的脸上都还有红色的手掌印,梁凤书一边吃饭,一边说道:“你们看新闻了吗?那个陈哥被拿下了,他不比耀仔还有钱?据说连佛爷都忌惮他,不照应玩完了?新闻中说,他下面的人光是把女人介绍到香港去这一项,每年挣八千万,结果呢?还不是和耀仔同样下场?” 露露心有余悸的问道:“那我们呢?嫂子,不会我们也要挨吧?” “你们自己没事,说是什么生活费,分手费都过得去,介绍别人就不行,小芬,嫂子真是怕你们走错路,打了你,你别记恨嫂子啊。” 小芬高兴地给大家分盛着汤:“我这点好歹还是知道的,嫂子当然是为我们好啦,嫂子,我怎么会记恨你,没有你时常教育我们,我和露露还在夜场里打滚呢,是吧,露露。” 露露连连点头,梁凤书说:“你们以为介绍一个没事,可是一旦违背了这原则,又觉得钱来得容易,就会介绍第二个,第三个,第很多个,最后不就是个马夫了吗?下场能比那个不可一世的陈哥好吗?我一再告诫你们,与从前的那些上班的人一刀两断,那些个混混也不能接触,我们就活得静悄悄的就行,非得像耀仔他们那样下场吗?” 我是深有感触:“露露,小芬,你们这段时间在新加坡不知道,刚才给你们说你们也怕没当一回事,阿辉、强仔、大川、飞飞四个判了死刑,我今天去看耀仔,他说他们四个上诉无望了,明年夏天就要执行,想想真可惜啊,他们都正值好年纪呢,耀仔这辈子也完了,无期徒刑,就算坐二十年出来,也是一个老人了,他的所有兄弟都完了,还有几个平时里跟着耀仔混的妈咪都判了好几年,我们可千万别落得这个下场啊!” 梁凤书的手停下来:“哦,有的人当初不是想当耀仔的刘伯温吗?” 我当然不能承认了:“我只听凤书的,来,凤书,把汤喝了。” 梁凤书又说:“露露、小芬,耀仔的四大金刚你们都熟得不能再熟了吧?恐怕一夜夫妻的事情也不止一次,要不是我强力把你们拉出来,现在你们就在里面,不可惜吗?以后再别干那些不着调的事情了,你们不懂的话,可以和我商量商量不好吗?我们姐妹一场,你们要是再让我提心吊胆的,姐妹感情也就到头了。” 露露和小芬诚恳的保证着以后不会瞒什么事情了。 想着耀仔的四大金刚已经活不了几个月,不由得又想起他们的好来,虽然他们最开始也曾看不起我,也曾色眯眯的觊觎过梁凤书,日子久了以后,他们也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脑子也聪明,只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我感慨说:“耀仔的四大金刚对我们还不错,几次有人拿货找麻烦,还是靠了他们的,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却把路走绝了。” 梁凤书马上警惕的看着我:“麦子,你也得当心一点,虽然你没有参与耀仔的事情,市面上都知道你和耀仔是极好的兄弟,现在外面的那些小混混,还有这次严打没出事的那些人,个个都争着想代替耀仔的位置,听说他们要认你为前辈,你年纪轻轻的,千万别被这虚头巴脑的假名声害了。他们要拜老大,让他们去牢里找耀仔,你可千万躲干净了。谁顶替耀仔,那得佛爷说了算,这些个小混混屁都不懂。” 我当然不想当什么老大,只想和梁凤书好好过日子,而江湖终究一直记得,耀仔从前最好的兄弟麦子我还安然无事,他们甚至传言我有莫大的本事,所以才能安然无事,随着耀仔的案子尘埃落定,江湖上蠢蠢欲动起来。 仔细想想,江湖看着义气当先,不过还是为利而已,所为义气,不过是想抱团取暖,真正是谁有钱,谁有得力的靠山,谁就是市面上的老大,而真正的老大永远是那些‘靠山’。但江湖中人又非得弄出一套看似义气的规矩来,对市面上的人进行论资排辈,耀仔这个‘诸侯’倒了,我成了耀仔的影子,江湖上的人都以为我会为耀仔‘收拾旧山河’,久见我没有动静,他们都想着能让我出席他们的酒宴,变相承认他们的地位,实在是荒唐。 以前梁凤书常常在公共场合直呼“耀仔”,那时耀仔也头痛梁凤书没有‘规矩’,但他最开始对梁凤书居心不良,后来不只没能弄上手,反而弄得他对梁凤书的‘没有规矩’完全没有办法。在我算他出事那天以后,他更是‘气短’了,宵夜吃得太晚时,梁凤书就会闹着我们俩要回去休息了,耀仔有时也想借故结束了,常常当着朋友兄弟玩笑说:“我tmd这辈子怎么就遇到这么一个妈,你们以后都叫她妈,我弄不了她,走了,不喝了不喝了,妈说不喝了就不喝了。” 玩笑话归玩笑话,敢这样和耀仔顶着说话的却没有几人,耀仔整个‘团伙’覆灭以后,就我和梁凤书没事,梁凤书虽然进去了半个月,但安然无事的出来了,江湖上对我们的‘后台’更是猜不透,加上以前梁凤书在耀仔面前的‘趾高气扬’,江湖谣传:“梁凤书才是真正的老大。” 命运无形的给我罩着光环,也可能是李瞎子传授我的算命看相本领,在这繁华都市里,把我加持成为了一个人人想结交的人。 小芬笑说:“嫂子,市面上都传说你才是真正的老大,我和露露现在都跟着沾光呢,都成了你的左右护法,哈哈哈。” 露露附和道:“嫂子绝对是老大。” 梁凤书阴郁着脸:“屁老大,我们就活得悄悄的,麦子算命挣钱不犯法,你们也别招摇,现在房子车子都有了,首饰黄金卖了,节约一点,够你们过余生了,你们要知足,才过多久好日子啊?好日子过够了吗?我让你们把钱放我这里,也是为预防万一,我家里好歹是有钱的,真要调查起来,可以说钱是我家里的,做了姐妹,总得尽量保你们不走回头路,你们可得低调得没人认识才好。” 我当然要支持梁凤书的话,赞许道:“凤书说得对,我们要以别人的血汗为戒,从中参悟出自己的安平之道,用别人失败的经验让自己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正的聪明人,露露、小芬,一定得听你们嫂子的,知道吗?” 露露撅着嘴:“哎呀,这马屁拍得有水平,我们当然听嫂子的啦。” 小芬兴奋的提议说:“不到一个月就过年了,我们一起去旅游吧?过年了再回来。” 露露看着小芬:“你这提议不错,我们三个是可以想想去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好好玩玩。” 小芬不解的问道:“我呢?怎么是你们三个呢?” 露露自己笑起来:“当然是我们三个啦,你忘了吗?你要看完十本书呢,不许出门,哎呦,妹妹,可是有点惨哦。” 我突然想起了李木,不知道他要不要回家过年,想道李木,又想到从前家里的事情,不由得看看李瞎子的灵位,心中复杂难言。 不懂为什么到腊月就会想起故乡,平时潇潇洒洒,也很少想起,越是近年关,越是多想起家乡,尽管它那样的贫穷,却依然会有让人不由自主思念它的力量,就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魔法,而我的脑海出现故乡时,比一般人更复杂。 随着生活好起来,我因为失手杀死李瞎子而逃离家乡的画面,在脑海中反而越来越清晰,那画面中一定有楚楚可怜的肖玲玲,想到肖玲玲,总看见的是她孤独得泪流满面的模样,不由得暗自深深自责,她的好,无论如何也难以忘记,成为我的精神枷锁,使得我始终无法敞开心扉述说家乡。 仿佛是转眼之间,四年就快过去了,四年的时光中,好像最初的梦想早已实现,而心依然不甘,或许是我还是一个太年轻的人,在富足的生活中展望辉煌,觉得辉煌更加唾手可得,可是我还不清楚自己想要怎样的辉煌,心中没有目标,而又总是渴望更好,更好是怎么个好,自己也不清楚,有时觉得比睡在街头时更迷茫。 想着家乡,我想梁凤书也肯定想念家乡的,虽然她的亲人都来深圳看过她,但她也有两年没有回去了,两年来,梁凤书不愿离开深圳去任何地方,或许这里离她的家乡近,固执的不愿回去,也不愿离开太远。 我们生活已经衣食无忧,还小有所成,而这些‘成就’在她父亲眼里是‘混日子’,是‘丢人’的生活,一点也没有值得夸耀的地方,她父亲不关心我们活得快不快乐,他只觉得丢人,觉得他女儿被我给彻底毁了。 #####《秋回》 ——杨千意 烟村小路秋色飞, 斜阳老屋鲤鱼肥。 金菊独傲山野地, 游子天涯几时回。 第075章隐藏在面具下活着 我也没有勇气对梁凤书说陪她回家乡,自己也觉得算命这个职业是无法让她有脸回家乡的,我能想象,回到他们家,亲戚朋友问我们在深圳怎么挣的钱,我能说靠算命吗?当然不行,随之能想象得到梁凤书为什么不回家。 跟梁凤书三年来,不见她怀上过,偶尔也会猜测她为什么没有怀上,开玩笑时也问过,她总是阴沉着脸:“没有就是没有,我怎么知道?肯定是你做过什么缺德事情,没有告诉我,你自己好好想想。” 我在想,难道真是因为我的不孝,我对肖玲玲的绝情,我失手杀了李瞎子,上天要惩罚我吗?用让我没有孩子的方式。不过我一点也不担心,只是好奇而已,我才二十来岁,那里有心情养孩子,我自己都还像个孩子,全靠梁凤书照料。 城市感觉越来越拥挤,深圳的建设速度仿佛是青春期的孩子,营养充足,似无法阻止的成长着。繁花似锦下满是悲欢离合、男盗女娼,这是一个最让人晕头转向的时代,而深圳又是时代里最诱惑人的地方,它就像改革开放浪潮,掀开了这片国土最性感的地方,每个人都贪婪着扑进来,不惜流血流汗,不惜做野鬼。 小芬突然问道:“哥,你不是人称‘神算’吗?耀仔的事情你是没算,还是没算到?” 在耀仔刚被抓进去那段时间里,如小芬这样的疑问一直甚嚣尘上,认识耀仔的人大多都知道我“神算”的名号,而我又是耀仔的好兄弟,为何就没能让他避免无可挽回的“大劫难”呢? 每年年初,是算命这门古老的生意最好的时候,都想提前预知当年的祸福吉凶,耀仔是‘近水楼台先得月’,陪着他的‘靠山’佛爷一起算的。我依照流年和卦象,尽量说些吉利话,对于测算中显示的凶兆委婉告知,先给他的‘靠山’佛爷算过后,再给耀仔算,我给耀仔警示过,告诉他千万要小心,可能遭遇‘乌江难’。耀仔当时并不在意,当着他的‘靠山’佛爷说:“有老大在,能出多大的事情。” 他的‘老大’佛爷当时有过一丝担忧:“既然小师傅说了,你就要多注意,特别是你下面的那些人,事情弄得太出格,我也是没有办法的,香港已经回归,真要事情太大,到时候恐怕想引渡都不行。你狗日的没读过书,所为‘乌江难’,那是项羽的末日,小师傅,是这个意思吧?” 我委婉的说:“佛爷解释得很对,兄弟啊,千万别出事。” 当时的耀仔连连点头,过后该干嘛还是干嘛,他认为就算有点事情也正常,十多年来,用他的话说‘老子什么大风大浪没有见过?’规规矩矩、平安无事的日子好像与他身份还不相称。 年初我比较忙,与耀仔就见了那么一次,没多久,他就出事了,紧接着梁凤书也牵连进去。 我曾私下给梁凤书说:“今年耀仔恐怕有灭顶之灾,命中显示你也有牢狱之灾,依次推断,你会被耀仔连累,今年占时别囤货,看看再说。” 梁凤书思索好久,才问:“你的意思是耀仔今年会彻底玩完吗?” “对,起码我算的是这样,除非他能马上退隐,现在看来,他退隐是不可能的,只是连累到你怎么办呢?” 没想到梁凤书一点不担心,反而很高兴,依偎着我细声说道:“这帮人要真能覆灭,对我们是好事啊,刚来时不得不靠他,现在我们已经立足,我还在想怎么摆脱他们这样的人呢,麦子,出于长期考虑,我们还这么年轻,不要给人一个与‘黑社会’交往太深的印象,不利于我们将来的发展。” 将来能有什么发展,我自己从没有想过,只想别再过穷日子,千万别再没有钱。听了她的话,暗自觉得她有点不义气,但不能说出口,必须得夸耀她说:“我听凤书的,你想的肯定都是对的。” 梁凤书便与我商量好万一出事以后怎么应对,她认为就算被耀仔连累,也不会太严重,最多是倒卖了来路不明的电器。 耀仔出事以后,他的‘靠山’佛爷曾找过我,很是佩服我不久前的对耀仔的测算,他果然遭遇了‘乌江难’,但那一次佛爷始终没有提及要不要救耀仔。 那些有料的人通过耀仔‘靠山’佛爷的传播,更加对我的‘神算’深信不疑,使得我在梁凤书进去那半个月的伤心日子里,还是有很多人捧着钱上门,完全不顾我正‘伤心欲绝’。 我和梁凤书从来不对外面解释,这也是我的原则,不能对外说起任何人找我算命的事情,‘钓名沽誉’的事情要让别人去传播,也正因为我的这原则,那些人才会放心的找我。 露露和小芬一直忙于‘谈恋爱’,在梁凤书出事的那段时间里,她们单独抽身出来,知道我伤心,从没问起过这件事,转眼到年底了,终于闲了,小芬刚问出来,梁凤书马上说道:“你们两个少在外面八卦,这些事情在外面绝对不能说的。” 小芬乖巧的说:“嫂子,我们不会在外面说的,哥到底有没有算到耀仔会出这样的事情?” 梁凤书看看我:“当然算到啦,要不然在我进去的那段日子里,还有那么多人找他?不就是耀仔的‘老大’佛爷在外面传的吗?” 露露说:“当初我那男人说哥如何预测耀仔的事情时,我还以为他是故意讨我开心呢,竟然是真的啊!哥,外面传得可神了,说你预料耀仔会遭什么,什么,哦,‘乌江难’,我都以为是谣传,一直没当一回事,都不敢问你和嫂子,哥,以后你要给我和小芬多算算,我们一定不像耀仔那样,他不重视你的话,他们活该。” 我马上‘识时务’的回答:“你们听嫂子的就好啦,听她的,万事顺利,是不是?凤书。” 梁凤书心里高兴,嘴上不屑:“你少给我戴高帽子。” 人在得意的时候是不太相信什么命运的,觉得自己所拥有的都是应该的,只有在顶风而行时,才感觉到命运多舛,才会渴望得到一些神秘的‘金玉良言’,所为我算是一个‘雪中送炭’的人,只是收费越来越贵。 陶春兰一家依然穷,年前和李木、依依一起在世界之窗外吃饭时,李木大概介绍了家里情况,他有经常打电话回家,陶春兰为了方便外面的人与老家方便联系,给老家安装了一部座机电话,李水刚上大学,现在寒假已经回家了,李余还在读没高中,大姐李敏还是在福建上班,其它没什么变化,他很聪明的回避了肖玲玲的事情,我很感激。 李木已经做了调酒师,可能小费挣了不少,没有一丝窘迫的样子,依依还是像从前一样上班,两个人都无忧无虑的样子,依依显得更美了。 我安慰李木:“你们一家很快就会好起来了。”李木已经习惯了我说‘你们家’。 我也一直没有觉得我和他们是一家人,不过是凑巧生在那个家徒四壁的家里,出生地还是在麦苗地里,记事起就一直是在李瞎子的家生活,叫李瞎子‘爸爸’。 依依有意无意的说:“你们不像亲兄弟,最多像一个亲戚。” 我和梁凤书都明白依依话的意思,是觉得我们对她和李木没什么照顾,一年到头,总共见面也没几次,平时也没有关心他们的生活。能怎么关心呢?看李木和依依也还活得有滋有味的,主要是梁凤书要让我保持‘神秘身份’,也就没办法顾得上他们,不敢拿自己的美好生活冒险。以梁凤书的话说:“要是别人知道,你是一个农村一般算命的人教出来的,他们还会拿那么多钱找你算命吗?你不就跟街上那些算命的一样了,你读的书比我还多,你知道,就连汉代张良都要编出一个黄石公来,身价就是这样起来的。” 我不知道梁凤书是怎么认定,黄石公是张良自己杜撰出来的,起码梁凤书策划的‘神秘身份’使我们过上了好日子。 人生就是一出戏,一旦扮上了,戏没结束,妆就不能卸,卸了妆,旁人看见真面目,戏反而假了。 每个人都不爱看平凡的真实,就像我睡在大桥下,睡在路灯下的街角时,从没有人正眼看过我,每个人都爱看那舞台上虚假的故事,那些编出来的精彩绝伦才有滋味。明知道舞台上的人都是扮上的,看的人依然觉得特别真实,因为大多数人本就活在平凡而真实中,都向往自己有一天也能扮上,在舞台上被众人喝彩。 我已经扮上了,也不完全是梁凤书给我扮上的,是生活逼迫着我不得不扮上,还得感谢生活让我有机会扮上,有时甚至会想:“李瞎子恐怕是为我的成功而死的,他死了,外人对我的师傅无从追溯,使得我这门‘绝技’才更神秘。肖大刚也是个人才,竟然能编出李瞎子是站着死的,为李瞎子在离开人世时,覆盖上传奇的光环。”这样想,我好像又是特别幸运的。 梁凤书本来就看不上依依,觉得依依是一个自甘堕落的人,也因此看不上李木,但每次见面吃饭时,她都一如既往的热情随和,完全是一副天真而善良的面孔。我懂得农村出来打工的艰难,从没有半点看不起李木和依依,可我已经扮上了,只能继续演下去才有好日子,面对依依略微带着怨气的话,梁凤书假装没听见似的,天真的看着我,我只好故意叹口气:“是啊,依依说得对,李木,我们不像亲兄弟吗?哎,只要是小时候家里太穷,饭都吃不饱,哪里顾得上其它的。” 李木也不愿就这问题讨论下去,那时的李木沉默寡言,不知道他脑子里想着什么,眼睛里却又透着聪辩,不是那种不说话就一副傻傻的样子,整个人也长得极其精神了,身材偏瘦,一米七的身高,在南方不算矮,白体恤外套一件卡其色衫,一条发白的牛仔裤,显得青春又不失时尚,完全看不出农村人的影子,透着一股桀骜不驯的浪子味道,满不在乎的说:“我们都还这么年轻,管那么多干什么,有青春,其它的都会有,你麦子不就已经混出来了吗?” 梁凤书趁机接话:“当哥的说话就是有气势,前面有大姐,李木你是二哥,还有三哥李水,麦子排第四了,下面还有老五李余,等你们兄弟都强大了,一家人得多了不起啊!亲兄弟四个,现在这个时代很是少见,将来肯定好。”梁凤书终究是个女人,强调我是弟弟,李木是长兄,她不知道,穷人家里出来的人没这些矫情、计较。 一年里,五一节、中秋节、还有一个周末,加上年前这一次,我和李木总共第四次见面,前三次约在酒店里吃饭,这一次约在世界之窗,我和梁凤书是第二次到这里了,像李木和依依的导游,同样没让李木和依依出钱。 进入景区,梁凤书和依依马上变得像快乐的小鸟,高兴的一起拍照去,我小声的问李木:“有肖玲玲的消息吗?她现在怎么样了?” 李木诡异的一笑:“你现在还关心她吗?” “当然关心了,怎么样?” 第076章心中沉淀已经 李木直言不讳地说:“记得前年除夕夜吗?我跟依依说过你在家里的故事,告诫过她别当着你女朋友面说起,前年除夕夜凤书也在,就没说家里的事情,这两年几次吃饭时我们也都没说,我以为你已经忘记了呢。玲玲出来打工了,至于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去年年初就出来了,出门都快两年了,她爸肖大刚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她也没有写过信回家,听李余说,肖大刚现在是彻恹儿了。唉,这肖玲玲能去哪里呢?也不知道和家里联系,我们现在都有电话,起码可以通过李余找到我们啊。” 我的心不禁颤抖起来,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难以想象肖玲玲这两年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她一个只念过小学的人,那样漂亮纯真的容貌,十六七的花季年纪,我明白世道有多艰难,简直不敢想象,立刻又问道:“玲玲自己一个人出来的?还是跟着别人一起出来的?” 李木看着我,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出他以为我傻了,低声说道:“麦子,你怎么这么问?玲玲当然是一个人偷偷跑了啊,她要是跟别人一起走的,别人也不写信回家吗?以肖大刚的脾气,能不去问带她一起走的那家人吗?” 我也想到了,就是想确认是否真实,瞬间让我觉得世界之窗那些模型像堆狗屎,连周围的游人都变得面目可憎起来,风又在我耳边开始了嘲笑,天空也阴阳怪气的,景区里那些蜿蜒小道就像是让人恶心的阴沟,冬日里葱郁的树丛也与这季节完全不搭配,修剪过的绿化像被阉割后的器官,每一样看着都让我讨厌。 我也变得六神无主,全然没了心情,却又坚强的往前挪动脚步,李木可能见我变了脸色,小声说:“你不是会算命嘛,玲玲的生辰八字你也知道,不能算算她现在怎么样吗?” 在不黑不白,看着有些丑恶的石阶上坐下来,点上一支烟,把烟盒和打火机递给李木,我自己抽着,开始算着肖玲玲这两年的命运,使我心里更加难过,肖玲玲的命运劫难重重。 李木点着烟,假假的抽着:“你能为肖玲玲这样着急,真是想不到,哎,我真以为这两年你都忘了她,你也不回家去,早知道你这样在乎,我该早点告诉你。”他停了停,看看烟,又看看我,茫然说道:“唉,早告诉你也没用,谁知道她在哪里。” 把烟对着空中弹出去,管他md素质,我很沮丧地说:“李木,要是玲玲在深圳怎么办?” “能怎么办?管不了就别管啊,她也是大人了,依依不也照样在这里混下来了吗?” 李木当然不知道我离开故乡的真实原因,更不可能知道我失手杀了李瞎子的事,我也都愿意相信那只是幻觉,日子越是往前行,我却越加确认当初发生的事情,又不能对任何人说起,也就没有人能替我分忧。 凌乱的心突然有一个坚定的决定,我想把离家时的事情告诉他们,主要是要告诉梁凤书,也好让李木做一个见证。 回头看看梁凤书和依依在高兴的拍照,我大喊一声:“别拍了,都过来。” 他们三人都被我吓了一跳,旁边几个游客也快速的躲开,梁凤书跑过来,趴在我背上,安慰说:“麦子,你怎么了?” 我极其不耐烦的拉一拉她的手:“能不能安静的坐下来?” 依依看看李木,李木暗示依依快坐下来,梁凤书也生气的坐在旁边,我大喊一声:“都躲这么远干嘛?能吃了你们吗?” 梁凤书似乎感觉到有不好的事情,她从没见过我这样子,只得鼓着气靠过来,李木拉着依依也靠过来,我才说:“告诉你们一件事,我当初突然离开家乡,是因为失手杀了李瞎子。”我就是想突然说出来,说得极其平淡,他们像听玄幻故事一样,带着怀疑,又目瞪口呆的看着我,我不管他们的表情,如流水一般把我离开家乡那天早上的事情详细说了,感觉心中舒服了很多。 最后看着梁凤书:“记得前年梧桐山顶那个老头吗?我当时不是昏过去了吗?不是昏过去了,是那个老头搞的鬼,他在我昏过去的时候,在梦中提醒我了,非常清楚,对于那天早上的事情,他像是亲眼所见一样。” 梁凤书更加惊讶的看着我,似完全不认识我一样。 李木分析着说道:“李瞎子那时本来就病恹恹的,你不过是凑巧推了他,未必算是你杀死的,他要是个正常的人,那样推一下会死吗?现在尸体都烂了,更是无凭无据,麦子,别怪在自己头上,你十六岁被迫离家,我知道你刚出来时有多艰难,过去的就算了吧。” 依依可怜我似的,安慰说:“是啊,过去的就算了吧,又不会有人追究你,而且已经过去这几年了,你自己何必这样在乎呢。” 我没有很在乎啊,我只是平静的把事情说出来了,不知道他们为何觉得我很在乎,我在乎个屁,已经无从追查,也没有办法证实,肖大刚和肖玲玲也不可能指认我,那样他们也会因包庇罪而坐牢。 选择此刻说出来,我是不想再对梁凤书隐瞒下去,更担心肖玲玲找到我,她要把事情当着梁凤书说出来,那样的话,梁凤书肯定会怪我刻意隐瞒。我会算命,我知道这一天一定会发生,不如今天当着李木他们的面说了,反正也不用担责任,而我的心是真的很难过、沮丧的。 梁凤书低着头,若有所思地说:“那个老头,记得,记得,记起来了,那天在山顶就遇见过他一个人。”她抬起头来看着我:“麦子,你是不是心里压力太大了,所以才以为那个老头子在梦中提醒你?” “不是,凤书,你相信我吗?非常真实,非常清楚,决不是幻觉,记得吗?我当时醒来时,根本不记得被风吹到的事情。” 于是,我又把那天在山顶我所经历的告诉他们三人,最后问梁凤书说:“你觉得那样巧合吗?我被风吹倒了,还刚好被摔晕过去,而我自己却清楚的记得和那老头子的每一句对话,你不会以为我在编故事吧?” 梁凤书彻底懵了,喃喃说道:“我当然相信你了,我会不相信你吗?只是,只是这也太神奇了,莫非那个老头子是神仙?是鬼?”她又激动起来:“记起来了,你当天说,你算过的,一定要登山,山水有高人等着你,你当时不是玩笑话吧?” “不是玩笑,当时确实算过,卦象显示高处遇贵人,没想到遇到的不是贵人,是那个不清不楚的老头子,我当时没敢告诉你,怕你嫌弃我。” 梁凤书紧紧的靠着我:“你好傻,你脏得像个叫花子时,我也没有嫌弃过你啊?” 我抱着梁凤书哭起来:“我怕你不要我了。” “要,要,要,不管你怎么样,我都要你,别哭,别哭,麦子,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的。” 听见李木趁机在一旁教育依依:“听听,这不是我故意编故事骗你吧?弟妹遇到麦子时,麦子还在睡大街,你看看弟妹,这是真正的女菩萨,麦子一直都说弟妹是救他脱离苦难的女菩萨,我没骗你吧?这比天仙配还感人,并且真实,深圳能有她这样的好女人吗?” 依依很是不服气地说:“李木头,你什么意思?我能图你什么吗?你最开始住的、吃的、用的不都是我的吗?现在你能挣点钱了,这样说什么意思?” 这两个人完全不在意我有多难过,竟然争论起他们自己的糊涂账,李木说:“我没有说你不好啊,只是说他们这样的爱情太难得,弟妹这样的女人太难得。” 依依点上一支烟:“木头,我还不知道你那点心思吗?你要是觉得我不好,我们随时可以分手。” 李木看看我和梁凤书,拉着依依劝慰说:“别吵了,我们这个时候争论这个不好吧?” “怎么不好?他们是爱情,他们可以抱着一起哭,我们算什么?” 李木很是无奈的安慰道:“依依,我们也是真正的爱情,别说了,好吗?这个时候争起来有意思吗?你陪着他们,我去买点水和纸巾来。” 依依才坐过来:“纸巾有,就买水吧。” 梁凤书的眼泪打湿了我的衣服,在冬日里显得特别的寒凉,我稳住情绪:“凤书,要是能找到那个老头子就好了。” 梁凤书接过依依的纸巾,擦干眼泪:“那里找去?这难了,不太可能啊!” 依依附和道:“是啊,是人是鬼都难说,怎么能找得到?李木以前让我别说起肖玲玲的事情,我还以为凤书不知道肖玲玲的事情呢。” 梁凤书情绪低沉:“知道,怎么不知道,他什么都告诉我的,除了他师傅死的这件事现在才说,我们早商量好了,要是能找到肖玲玲,把她当亲妹妹。” 依依随口说道:“也只好如此了,你们知道吗?李木说肖玲玲去年年初就从家里跑了,谁也不知道她在哪里。” 梁凤书看着我:“就知道你们俩个刚才在后面鬼鬼祟祟的,肯定是说这些事情,麦子,你每到过年时就要想家里那些事情,这还能瞒过我吗?” 我很无力,在冰冷的石阶上躺下来,以梁凤书的腿做枕头,看着阴阳怪气的天空,那些云朵奇形怪状的漂浮着,像是长在天空的雀斑,被雀斑分割的蓝白色天空,杂乱不堪,使我的眼睛闭起来不想看见它们,心中无限惆怅,感叹说:“凤书,我这辈子是回不了家乡了。” “那就不回吧,我也不回,这里就是我们的故乡。李木,你和依依今年回家吗?” 李木长长的叹一口气:“想过回去,仔细一想,票那么难买,回家的人那么多,那么挤,挤回去又能怎么样?过完年还是得回来,没什么意思。” 他们讨论着回不回家过年的事,我却突然后悔当着李木和依依的面,说我当初离家的原因,告诉梁凤书是应该的,总比将来肖玲玲告诉她好,我和梁凤书已经是命运共同体,我相信她会向着我,而李木和依依呢?梁凤书说得没错,看来我确实是一个情绪上容易冲动的人,仔细一想,既然已经说了,后悔已无用,只好坐起来说道:“李木,如果你要回家去,今天的事情一定不可以传出去啊!” 李木点点头,表情冷淡:“放心吧,我们是兄弟,难道向着外人吗?这个事已无从追查,没必要担心,就像你说的那个老头子一样,别人怎么会相信?而且我也不会回家过年,疯了才回去,我搞不懂,就算要回家去看看,为什么非得挤在这个时候呢?任何时候回家去,家里都不会有太大的区别。” 李木这翻言论很合我心意,首先表明了我说的事情可能不可信,使依依无法确认我所说的真实性,对于春节回家这件事情,李木与我的看法大相径庭,这是李木的说话风格,一次性把要表达的全部说完,余下便是闲聊。 转念一想,我又为自己的‘小聪明’感到高兴,事情说了,心里也舒服了,以后要是肖玲玲或者肖大刚以此要挟我,李木可以证明,这件事我早就不在乎了,没什么好隐瞒,也预防了以后肖玲玲以此事挑拨我和梁凤书的关系,啊,我心情好起来了,我的演出很成功,预想的目的都已达成,我站起来:“李木,依依,难得请你们一次,走,逛个遍,今晚请你们看这里的演出《创世纪》。” #####《中秋行》 —杨千意 秋风抚霓裳,桂花矗山岗。 禅堂客清粥,佛前燃烛香。 殿前偷灵药,新斧赠吴刚。 银盘破海浪,广寒彻夜忙。 第077章世纪之交 梁凤书对于我前后情绪的变化,显得有些忧心忡忡,但她继续和依依快乐的拍照去了,我小声的问李木:“不带依依回家去吗?没有长久打算?” 李木笑笑:“难说哦,我当然想长久了,不然也不会在一起两年,将来的事情说不准啊!你和梁凤书应该可以长久的,在这个鬼地方,你们能在一起三年,混得又不错,等肖玲玲的事情稳定了,还是回家看看吧,妈很关心你,至少去看看妈妈。” 一直觉得家乡没有我的眷恋,虽然每到过年前后,会比较高频率的想起家乡,但仔细一想,回去能怎么样呢?而且梁凤书的家乡这么近,她都没有回去,我当然也不能回我的家乡,我这么聪明的人,得想着她的感受。 常常读到古代文人书写对故乡的眷恋,我觉得那些都是矫情,要么就是故乡有‘丰衣足食’等着他们,我出门四年了,一点没有文人书写的那些故乡眷恋感,我知道故乡的贫瘠,回去了还是得离开,那个地方根本不可能让人生活得下去,儿时的苦寒日子更不值得怀念,故乡越来越淡了,我还能想起故乡,可能是因为肖玲玲,她是故乡给我唯一的好,而这个好也将离我越来越远。 故乡的亲人呢?回想起来,好像从小也没有感受什么亲情一样,回忆里都是苦涩和生活的艰难,甚至难以想起几张慈爱的脸,连老师都像夜市上的小商小贩,哎,实在让人难过得很,竟然找不到一个爱家乡的理由。 我们依然是无忧无虑的开心样子,年轻就是好,能活得勉强像个人,就更觉得没有什么不好。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亲人,我和李木都很珍惜难得的见面机会,没什么理想和抱负需要谈,我们都是少小离家,历经苦难。我们不谈生活,生活需要勇气去面对,我们聊相互看过的书,那些事情看似与他和我都没有关系,却是我们能长谈下去的内容,李木都已经开始详细研读《莎士比亚》了,他一个夜场的调酒师,能有什么用? 依然是在午夜的街口分别,看着李木和依依消失在黑夜尽头,梁凤书发动车子时,我说:“我感觉李木和依依不会长久。” “为什么呢?”梁凤书注视着前方。 “李木那么爱读书的一个人,而依依苍白得像一杯水,能长久吗?” 梁凤书快速的看我一眼:“长久的事本来就少,他们还那么年轻,何必在乎,就是你,一天到晚的胡思乱想,真想过我不要你啊?你是不是准备好了我不要你?” 我马上辩驳道:“怎么可能?我能准备什么?你是女菩萨诶,凤书,真是难为你了,转眼三年过去了,这三年你受了太多委屈,我要用一辈子好好犒劳你。” “你少哄我,犒劳我?今天又是一个‘晴天霹雳’,你何必当着李木和依依的面说那些呢?我太了解你了,就以为自己很聪明,你不过是害怕肖玲玲以后要挟你,所以今天先自己招了,是不是?” “我一直想要告诉你的,今天刚好有他们做见证,我的女菩萨,再没有什么事情瞒你了。” 她鼻子里哼哼两下:“等着啊,回去才收拾你,这么重要的事情,现在才说,必须要受罚。” 我握着她挡把上的手:“甘愿受罚,今晚罚我做到亮。” …… 传说中的世界末日,千年纪大灾难并没有降临,估计让很多人失望了,在我睡大街时,很是盼望一场波及全人类的大浩劫,让我与众生一起在浩劫中落入黄泉,或许只有这样,才能让当时的我寻找到一点点心灵慰藉,毕竟出生时命运已经对我不公平,只能希望和众生一起公平的死去,这是唯一的公平机会。 当传说九九年会遭遇千年纪大灾难时,我已经与从前不一样了,再也不希望发生什么人类大浩劫,很是痛恨这些没有来由的谣言,什么彗星撞地球啦、世界大战啦、病毒肆虐啦、外星人入侵等等。 最有鼻子有眼的也有,依据什么法国中世纪神秘预言家诺查丹玛斯,说这一年恐.怖的大王会从天而降,我认为都是谣言。难道我就这么倒霉么?刚开始过上好日子,就要和大家一起去黄泉,这对我公平吗?难道老天就为了戏弄我而玩这么大吗?难道彗星、外星人也要对付我?在我睡大街时你们不来,我刚过上好日子你们就来了,我不相信有这么巧。 报纸上说有人因为相信千年大劫难而自寻短见,我觉得那些人本来就想死,没有千年大劫难他们也难以活下去,可能他们的生活就像我睡大街时一样凄惨,所以想死,在千年大劫难这个理由中死去,可以掩饰他们无可奈何的凄凉感,简直是摆脱苦难生活的最好借口,在担心全人类的安危中身先士卒的死去,没有比这更好的理由了。 世界末日没有来,有些人的末日却正在降临了,比如说耀仔那伙人,肯定也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人在这一年死去,世界上哪天不死人?不只世界末日没有来,在年底,还迎来了澳门回归。没有为澳门这块土地漂泊海外多年而悲泣,却因此为自己惆怅过,仔细想想,漂泊的澳门都回归母亲的怀抱了,而我还在漂泊,能不为自己惆怅片刻吗? 这是一个只有两个季节的都市,除短暂的冬天以外,其它时间都是夏天,就算是年底一两个月的冬天,也见不到故乡冬天里的枯黄,这里是一个故意不让人看到故乡颜色的地方。 露露和小芬买的名牌真皮风衣,终于能在年底穿在身上,我们开着车到处闲逛,像时装模特一般光鲜的出入高级酒店,在海风中享受清凉,不是为世界末日没有如约而至,而是年轻的心总算有了一点自由翱翔的力量。她们俩也开始学我和梁凤书,不想家乡的人,不想家乡的事情,终究没有学完全,她们会喝着酒大骂家乡的那些人,那些让她们一辈子都不想回家乡的人,而我和梁凤书没有这些怨气,我们相拥着平静的看着漫天璀璨焰火,淡淡的说一句:“时间真快啊!又是新年了。” 正月初六是我师傅李瞎子的忌日,也是李瞎子师傅的忌日,真是师门难得的好日子,师徒忌日在同一天,应该算是好日子吧。李瞎子说他的师傅只有他一个徒弟,李瞎子也只有我一个徒弟,李瞎子死在初六与我有关,不知道李瞎子的师傅死在初六,与李瞎子有没有关系,或许是有的。 历史总是无从证实,说不定我有一天也会死在正月初六,只是我还没有徒弟,要是我没有徒弟,以后初六就没有人祭拜我们师徒三代了,不过我还年轻,二十出头的年纪,不用急着收徒弟,就算李瞎子和他师傅为了我能把师门绝技传下去,也要保佑我在教会徒弟之前别出什么意外,所以我得活够了再收徒弟,免得因果循环,徒弟学会了绝技,在正月初六送我去见先师们。 早上起来,首先沐浴更衣,在李瞎子灵位前祭拜一番。自从梁凤书知道了李瞎子的死与我有关,对李瞎子格外的好了,以前只是烧香,现在都开始供上瓜果、糖饼、鲜花、方肉,李瞎子的生活也因为我而好起来了,难道真如梧桐山遇到的那个老头子所言,李瞎子死了才能享受我的孝顺吗?还真就是这个样子。 只在家里祭拜还不够,梁凤书建议要去弘法寺虔诚祭拜,让各位神佛给李瞎子带个话,让他原谅徒弟我的冲动行为,保佑我能光耀师门。我也很愿意去仙湖植物园、去梧桐山、去弘法寺,希望能再遇到那个老头子,看看他是何方神圣,为何要在梦中提醒我不忘从前。 露露和小芬早已洗漱打扮好,她们知道这是我师傅和师傅的师傅的忌日,要去弘法寺祷告上天各路神佛,她们也好趁机出游赏美景,尤其是小芬,被梁凤书罚在家里搞清洁、看书,在这特别的日子里,终于可以与我们一起出游,显得格外兴奋。读完了几本名著,小芬看上去更美了。对我简直就是惩罚,每天在我面前晃荡,我甚至有些后悔她们姐妹俩打赌那天晚上,我该让露露赢的。 我又一次进入梧桐山,这次与往常不一样,往常主要是打着看风景的幌子,希望能再一次遇到那个老头子,虽然我会卜卦算命,依然无法确认那个老头子的来历,又或者那年除夕在山顶上,我和梁凤书都产生了幻觉,有可能吗?两个人都产生幻觉。 在师傅的忌日这一天祭拜他,以及祭拜师傅的师傅,为的是对生活憧憬的念想,万一他们真能在我生活中捣鬼呢?不能证伪的,就无法否定其存在,保存一份敬意。我的生活好起来了,靠的就是师门传下来的技艺,祭拜他们,还有感激和畏惧。 这一次与往常不一样的是,我想给阿辉和强仔找一块归宿地,等过完元宵节去看他们时,好告诉他们,都快死的人了,应该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万一不满意呢,到时候也恐怕来不及,如果他们同意我选的地方,会走得也安详一些。 从寺庙出来,已经有一条小道通往山顶,不用再像第一次一样沿着溪流道攀登,只不过小道更曲折,更幽远。新年伊始,回乡的人们还没有回来,城市依旧空荡荡,山中更是寂静无人,通往山顶的幽幽小路只有我们四人,略微寒凉的风让露露和小芬面色凝重,我很奇怪,她们也是山里出来的人,不该有恐惧才是。 身外是莽莽丛林,远来的海风抚弄着这座都市边缘最高的山,风里残留着海的味道,掀起丛林层层绿波时,依然不减从大海而来的张狂,呜呜的风声像是寂寥中的悲泣,哭诉着久远得无法追忆的悲伤,风裹挟着残枝落叶在山路上徘徊,像是提醒着我们四个年轻人:“你们来了,我依然在。” 梁凤书紧紧的拉着我的手,像是警惕着随时会出现什么山鬼,露露和小芬手牵手,故作轻松的走在前面,不时的回头看我们,害怕突然回头我们不见了,我是想这样吓吓她们,被梁凤书的眼神阻止了。 平日里叽叽喳喳的三个女人,此刻安静了很多,我很满意,她们说得最多的是:“还要走多久啊?” 我提醒她们:“别光顾着走,仔细看看,阿辉和强仔的骨灰埋哪里比较合适,也不知道这座山欢不欢迎他们哦。” 露露埋冤道:“麦子哥,也就是你好心,还答应耀仔给他们两个做这事,骨灰撒寺庙周围不行吗?非得埋在山上,这也不能光明正大的埋,更不能垒坟头,也不能立个碑什么的,不真成了孤魂野鬼了吗?” 小芬拉着露露放慢脚步,紧靠着我和梁凤书往前走,胆怯的四下张着说道:“能不能不说这些,本来就吓人,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哥,你自己看,你说埋哪里就埋哪里,哎,也真是可怜,以前觉得他们活得挺风光的,没想到是这结局,露露姐,好在我们有嫂子,是不是?” 三个女人又叽叽喳喳开了,即没有主题,也没有营养,三两句就跳跃一件事情,我听起来全然无味,却猛然发现,自己没有一个知心的男姓友人,耀仔他们没有出事之前,隔三岔五的聚一次,男人们一起喝着酒,七荤八素的闹一通,现在想起来也挺有意思的,自出事以后,除了算命跟客户说话,好像就没怎么跟男人对话了。 #####《中秋吟》 风里桂花酒,酒浓夜悠悠。 悠游弄月影,影舞广寒楼。 楼外伐月树,树摇明月羞。 羞怯诉鹤梦,梦醒泊杭州。 ---杨千意2108中秋于杭州 第078章面具下的虚伪追逐山中身影 在所有人为钱活着的都市里,我即没有朝九晚五的工作,也没有生意需要与其他人有往来,找我算命问卦的人几乎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平日里不会有什么往来,约的饭局、酒局还是为了让我卜卦算命,相互说的话也都是彼此恭维的‘违心’话。 他们比我扮得还‘严谨’、还入戏,在各自的角色中说着角色该有的词,彼此对话都像提前写好的剧本,都是察言观色的好手,喜怒哀愁配合着现场‘大角色’的情绪走向,看似一群志同道合的知心好友,实则各自心里都明白,自己的角色该在什么位置。热闹融洽的‘舞台’上,都带着一颗‘各怀鬼胎’的心。好在我比较简单,就是为了钱,不然那样的场合一刻也呆不下去,看到有人离开位置上厕所时,我知道,他一定是被自己的话说恶心了,需要去厕所吐一吐,出来接着演。 回忆起我所历经的那一点点学堂知识,无论如何也看不透这些‘中流砥柱’的精英们为何要这样活着,难道这样活着是生活必须吗? 再反观我自己,我也在努力的学习他们,好像不如此就只能活得像条狗。外面的所有交流,比不上这两个从夜店出来的女人说得真诚,我真是没有好好和男人聊天了,好像每个男人都是装着无限伟大的理想,需要他暗自默默去完成的理想,只要对旁人说一句真心话,他的理想就会化为乌有。 繁华都市里,我也被裹挟着前行,面具从没有摘下来过。回忆起仅有不多的九年学校生活,或许从那时起,就没有听到过真心话。 因为少小苦寒,我不得不离开家乡,也因为少小苦寒,没有接受过什么像样的教导。六年小学、三年初中,面对的都是街头小贩一样的老师,他们活得比我还急切,哪里有心情教导学生应该怎么活,更没有耐心培育‘祖国的下一代’,所以学校只是教会了我认字,教会我认识到老师活着也很艰难,因为那时经常听到老师抱怨工资没有发,上课也是带着苦瓜脸,弄得我都想从家里偷几根红薯捐给他们。 记得我的初中语文老师,他在镇上开有一家服装店,想是工资没有领完整,必须要想办法创收,不然没办法养家糊口,他对服装店的事比对教学的事情热心很多,每逢人潮汹涌的赶集天,他都要在服装店里挥汗如雨、巧舌如簧,后来回忆起来,老师在服装店里应该是施展着他的平生所学,那应该是他的最高水平了。他还会给学生实践的机会,赶集天人太多,他会找几个‘优秀’的学生去帮他看店,预防被‘淳朴’的乡下人偷走他的衣服,这种社会实践或许对学生是有帮助的,也可能是他教导学生的独有方式,起码让他的学生知道‘乡下人’会偷东西。 像语文老师这样的老师具有普遍性,为了生活,他们各显神通,唯独没有好好教过书。 记得我们隔壁村里曾有一个乡村学堂,只有一个老师,所有课程都是他一个人教学,他的教学非常纯正,就是对着课本读给大家听,也讲不出个中道理来,唯一的书本外技巧,就是在农忙时节带学生帮他收割、播种,学生要是惦记自己家的没忙完,一定会被他训斥,视为缺少助人为乐的精神。 当我发现自己没有可以交心的男性友人时,心顿时比山风的呜咽还要悲凉,就算是活得如书中的那些‘闲云野鹤’,也该有几个同道好友才是,可是我没有,难道真如李木所说“这个城市容不下亲情、容不下友情、容不下爱情”吗? 当我离开学校,离开家乡后,都市里用更残酷的方式逼迫我学习,疲于奔命的日子里,再也想象不出美好的愿景,活着就不容易了。 繁华的都市里,钢筋混泥土筑成的高楼表情单一而冷漠,光洁如镜的一堵堵玻璃幕墙,映照不出匆匆前行的人的真面目,更照不出面具下的真实情绪。擦肩而过都是陌生的脸,四周全是匆忙孑孓的身影,朝夕相伴的人随时都可能‘劳燕分飞’,人与人之间最牢靠的纽带是钱、是利益,我是幸运的吗?因为我有梁凤书。 仔细一想,我也可能并不比别人幸运,小时候得听李瞎子的,听了他的,还没有暖衣饱饭;学校里得听老师的,老师却是一副小商小贩的嘴脸,既没有教会我使用全国人民共用的普通话,更没有感受到‘灵魂工程师’的丝毫‘雕琢’;离开家乡了,自由了,从苦难中爬出来了,却要听梁凤书的,而且这有可能是要一直听从到人生尽头,想到这里,心中更加悲凉,什么时候我能听我自己的呢? 这样想来,最幸运的是梁凤书,她不只在这个城市里活得越来越好了,也有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姐妹友情,更重要的是她决定着自己的生活,她是听她自己的,我也听她的,露露和小芬也都听她的。 我低眉看看我拉着的手,想放开,想像风一样追逐自己的自由,却又担心着再次流落街头;再一想,我已经对不起李瞎子、对不起肖玲玲,难道还要对不起梁凤书吗?是她把我从苦难中拯救出来,让我的心灵有了伴侣,这即是爱情,也是恩情,啊!我要么做一个无情的孤狼,也可能是孤独的流浪狗,要么就得让这情禁锢我一辈子,心中的纠结还不能呼喊出来,那样又将面临一场泪雨婆娑、一场‘苦口婆心’的‘教诲’。 阳光慢慢越过山脊,铺天盖地的光辉,而阳光并不能让风的呜咽停下来,身外的莽莽丛林中却变得影影绰绰了,那些穿透树枝的条条阳光,像林中跳跃的精灵。猛然看见树林中一个身影窜到小路上,还是那件褐色外衣,还是那个光头,走得却很矫健,像是在极速前行,我大喊一声:“老先生,等等我。”随之,放开梁凤书的手,箭一般冲上前去。 耳畔除了风的呜咽声,还有梁凤书、露露、小芬三人的呼喊声,不过她们的呼喊声很快就模糊了。小时候贫穷的生活中,我曾整日跋涉在故乡的山峦上、深沟里,脚下的功夫当然非一般人能敌,我如旷野中的野马狂奔,崎岖的山路丝毫不影响我的速度,呜咽的山风也不能使我停下脚步,这个身影我寻找了太久,今日终于得见,定要赶上去,弄清楚压在心底的疑惑。 我越快,他也快起来,褐色的外衣被山风吹起,像苍老的雄鹰展开了翅膀,他的帆布包提在手中,包里像是只装了风,轻飘飘的在褐色的翅膀下飞舞,老头子不只速度快,他脚下的芒鞋好像不与山路发出撞击声,他像低飞在我前方的苍鹰,故意要与我来一回脚下的竞技,我能认输吗? 很快跃上了山顶,他依然没有停下来,纵身窜入山的东面的丛林中,我也没有半刻迟疑,纵身追上去。施展开双手,借助树干作为着力点,像野兔那样跳跃前去,追着他的身影在影影绰绰的树丛中往下快速滑动,刚入丛林不久,脚在枯枝败叶上一个踉跄,人撞到一棵脑袋大的树干上,速度太快,撞得我头晕目眩,颤颤巍巍地爬起来,定一定神,准备继续追上去,往前一看,早已没有了身影,侧耳倾听,也听不见树林中有异样的声响。 靠着树干冷静下来,探头往下一看,脚下发冷,冷从脚下窜到头顶,树干外是一段悬崖,虽不是太高,也有十来米,心中不禁疑惑,我真的在追逐一个老头子吗?他能从这里安然无恙的飘下去?要不是这棵树挡住我继续前进,这高度必然摔断我的手脚,起码也得伤筋动骨,而我又很确定,我追逐的身影就是从这里往下去的。 山风撩开枝桠,阳光下,繁华的都市尽收眼底,使我心中猛然一惊,这树下不正是埋阿辉和强仔的好地方吗?突然想起耀仔说,要埋在能看见他们一起潇洒过的地方。我仔细地打量起这棵老树来,它最上面的树梢被折断了,就像小时候村里被雷劈断的那种,虽然没有了树梢,树干旁又长出几个大枝丫,枝丫并不茂盛,却活得精神抖擞。 正当我思量之时,听见山顶上大声的呼喊着:“麦子,麦子,你在哪里?”呼喊声带着悲伤,在山林中回旋,我向上看,离山顶应该不远,应该在五十米以内,连忙大声回应道:“凤书,我在这里,我没事,马上上去了,你们别下来,在山顶等我。” 我刚从丛林中爬上去,累得在山顶边缘坐下来,梁凤书已经扑上来,死死的抱着我,泪流满面的哭诉道:“你怎么能突然甩开我?怎么能突然就不要我了?这山上没有人,我们吓死了,你根本就不考虑我吗?你怎么能不要我呢?” 我气喘吁吁的安慰她:“傻子,我怎么会不要你,山崩地裂、海枯石烂也不可能不要你啊,别哭了,永远不会不要你的。” 她仰起头,泪水涟涟:“刚才就是,你就不要我了,根本就是。” 我看看席地而坐,也气喘吁吁的露露和小芬:“你们刚才看到了吗?看到没有?我追的那个老头子。” 露露和小芬对视一眼,两个一起喘着气,连连点头,我终于确定自己刚才不是幻觉,给梁凤书擦干眼泪,解释说:“你刚才也看到了吧?那个老头子,情况紧急,我以为很快就能追上他,没想到还是没有追上。” 梁凤书止住了眼泪,探头往山下看去:“他从这里跑下去啦?这里没有路勒,连你都追不上的老头子?” 露露和小芬半蹲着移动过来,小芬也往山下丛林中望去:“哥,你吓死我们了,突然跑那样快,我们三个追都追不上,这山里好吓人。” 我不知道她们口中的‘吓人’有什么依据,但她们的神情都很惊恐,像是真有三鬼索命一般。回想起我小时候黑夜里的山路,也没有这般让人恐惧,而且她们也并没有在山中有过‘前车之鉴’,可是她们为什么害怕这巍巍青山呢?我是不相信山中有野鬼,就算以后阿辉他们埋葬于此,也难以变成能害人的孤魂野鬼。 曾一直渴望能遇到孤魂野鬼,庙里的神仙菩萨从来都没有理会我,我想孤魂野鬼总该看得起我吧?要是能借助一点孤魂野鬼的神秘力量,或许生活会更轻松一些,可是一直没有找到它们,莫非孤魂野鬼都看不起我吗?像我这样没有恐惧的人极其难得,它们真要存在的话,不找我找谁? 露露埋冤道:“哥,你累死我们了,嫂子都被你吓哭了,我们吓得都不知道怎么哭了,你怎么能忍心留下我们三个姑娘跑了呢?” 风依然在头顶盘旋,艳丽的阳光照耀着山顶,抬头一看,阳光有些刺眼,几只飞鸟在阳光中与风共舞,彼此追逐,我也着实累得够呛,不由得拉着梁凤书往地上一躺,眯着眼睛说:“哥对不起你们,以后一定不能抛下你们,再重要的事情也没有你们重要,我保证。你们刚才真看见我追的人了吗?” 梁凤书坐起来,接过露露的水喝了几口,眼睛警惕的扫视一圈:“我是看见前面有一个影子,然后听见你追出去时喊“老先生,等等我”,我反应过来时,你都已经不见了。” 第079章未解之谜四大金刚 我心中一下又疑惑起来,他们没有看到吗?明明就是一个老头子,我赶忙坐起来,看着露露和小芬:“你们呢?你们都看清楚了吗?我是不是在追一个人?” 小芬紧靠着梁凤书,目光落在我脸上:“是啊,难道你追的不是一个人?”说完,她自己颤抖了一下,双手抱着梁凤书的腰,脸色有些苍白。 “是追的一个人啊,难道追鬼吗?就是我给你们说,我和凤书第一次在这山顶遇到的老头子。”我说着时,自己也糊涂了,明明就是刚发生不久的事情,她们半信半疑的样子,弄得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神经了。 露露也和她们挤在一起,好像怕冷似的,抖擞着问道:“你怎么确定就是那个老头子呢?” 我刚要解释,梁凤书说:“现在想起来,真就是那个老头子,还是那件衣服,还是那个包,与当初打扮一模一样。” 我终于安心了,她们都是看见了,我放松的坐起来,拿过水来喝几口,好久没有这样剧烈的运动了。记得小时候在家里时,山上跑半天也没口渴过,从来就不会随身带着水,好像那时候不知道口渴似的,也可能是能忍,忍到回家时才喝,却听露露说:“这就怪了,这个老头子两年多没换过衣服?老头子还能跑这么快,你们看,这前面根本就没有路。” 小芬声音发抖:“别说了,我们下山吧,饿了。” 我也疑惑起来,这个老头子怎么一直是这打扮?怎么就能比我还跑得快,而且前面明明是悬崖,心中顿时升起一丝寒凉,但我并不恐惧,小时候睡过坟地,刚出来头一年里睡过大街,世界没有什么值得我恐惧,但是让我疑惑不解,使我越加相信这个老头子不是一般人,或许他是神仙也说不定,我甚至想他是师傅,或者师傅的师傅所幻化的人形,却又觉得这种想法太不真实。 梁凤书拉着沉浸在独自幻想中的我:“走吧,下山去了,我也饿了。” 看来这几个女人对有没有一个老头子根本不关心,也不问我为何又不继续追老头子了,她们对这青山好像只有恐惧,连欣赏片刻风景的心情也没有。 下山时,她们是一路小跑加飞奔,好像在逃离恶鬼追杀似的,我也只能跟着快速下山。 快到山下时,梁凤书突然问道:“哎呀,不是上山去选阿辉和强仔的地方吗?麦子,选好了吗?” 听她这马后炮的问题,我很是无语,没选好难到还能再上去吗? 坐上车,露露主动开车,我和梁凤书坐在后排,我才放松的给她们说:“奇怪了,我追着追着,刚好撞在一棵树上,树的前面是悬崖,而且那是一棵被雷劈过的老树,站着老树下,正好可以看到整个城市,而老头子也在那里消失不见了。我认为啊,那个老头子是故意引我去给阿辉和强仔选地方,莫非这个老头子是神仙?” 我自己说完,心中还是更多疑惑,梁凤书问道:“悬崖?老头子看来绝非常人,莫非你师傅……”她又把话锋一转:“可不可能你在山顶时,追错了方向,运气好,那棵树挡住你,没让你摔下去。” 看来她还是怀疑我们都看错了人,想想也正常,大白天的活见鬼,怎么能信呢?可要是不信,为什么又那么恐惧? 她一定是想起了我失手杀死师傅的事情,所以没有就师傅继续说下去,况且梁凤书那样缜密的人,也一定会怀疑:我怎么能追不上一个老头子?老头子怎么能在悬崖边消失了?老头子为什么和两年前打扮一模一样? 小芬从副驾驶转头回来,伸手拉着梁凤书的手:“嫂子,你靠着我近一点,我最怕这样不清不楚的事情了,你们越说越奇怪,真就像遇到怪事了一样,那个老头子为什么要跟着麦子哥呢?” 梁凤书趴在副驾驶的椅背上,回头与我对视一眼,她应该和我一样,从小芬的疑问中,想到了被我失手杀死的李瞎子,上一次遇见这个老头子,正是我们第一次求请李瞎子灵位的那天,我依然能清晰的回忆起老头子的话,特别是那天老头子对我说:“今日有缘遇见,是我们的缘分,你要记住,你师傅传下来的本事别用于害人,不能就此失传,而且要毫无保留的传下去;你还要记住,不能辜负爱你的人,记住,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富贵荣华,就辜负了爱你的人,每一个爱你的人都不能被辜负,言尽于此,有缘再见。”唯独这段话我没有告诉梁凤书,我如何能既不辜负爱我的人,肖玲玲和梁凤书都爱我,我该怎么办?如果梁凤书知道这个神秘莫测的老头子给我说了这翻话,她肯定明白,老头子说“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富贵荣华,就辜负了爱你的人”,这话完全可能就是指,不能对不起肖玲玲,所以我不能告诉梁凤书。 一直盼望这个老头子再次出现,以消除我心中疑惑,没想到他确实出现了,却又以更加神奇的方式消失了,使我更多了疑惑,况且她们三个也看见了,证明不是我独自产生了幻觉,梁凤书见我想得痴痴呆呆的,糊弄着回答小芬:“麦子哥是‘神算’,当然有神人护佑啦。” 而我在想:这个老头子当初来提醒我别忘记家里的事,是因为师傅在天有灵,可是他引导我去找到被雷劈过的树,只是为了帮我找一个地方,将来好安葬阿辉和强仔吗?师傅不认识阿辉和强仔,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难道那棵树有什么古怪?想到这里,开始后悔起来,后悔没有好好查看树的周围,我想马上返回去,重新考察一番,见她们三人已经被吓着了,不忍心让她们再受累一次,毕竟上山下山一次要两个多小时。 我再一次想确认我确实在追一个人,问道:“你们老实说,是不是看到我追的人,别管是不是什么老头子,你们有看见人吗?” 露露盯着前方,首先表态:“是好像看到一个人影从路旁冲出来,还没看真切,你就喊着追上去了。” 小芬和梁凤书也是如露露所说,她们在山上时被恐惧笼罩,心中迷糊,这时三个女人讨论起来,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确认是看见了一个人 ,是不是老头子不能确定。 我分析一遍,这就对了,我一定没有神经,也没有眼花,我的视力超乎寻常的好,不可能眼花看错,既然确定是一个人,他要不是老头子,拼命的跑什么呢?难到是别人以为我们四人是山中的孤魂野鬼,所以拼命逃窜?大白天里,能活见鬼吗? 三个女人听了我的分析,很快又达成一致意见,对这个未解之谜暂时不再讨论,先讨论晚饭问题,就这样,我的疑惑还没想明白,他们就把我的畅想扼杀在脑海里。 在酒店吃完午饭,已经半下午了,小芬因为被惩罚在我们那里看书搞清洁,所以她要回我们住的地方去,露露却不愿意回自己的地方去,说要和小芬一起住我们那里,看来她们确实被那个神秘的老头子吓坏了。 元宵节过后,去监狱分别看望了阿辉和强仔,他们已经瘦得皮包骨,完全没有了当初大杀四方的精神,像就快要枯萎的衰草,萎靡不振。 阿辉从前是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硬汉,身型健美而强悍,是那种让女人见了春心顿起的男人。对兄弟仗义,对耀仔忠心耿耿,‘四大金刚’对耀仔都是忠心耿耿,跟我和梁凤书熟识了以后,‘四大金刚’也很尊重我们,而且后来耀仔还让他们叫我‘麦子哥’,叫梁凤书‘嫂子’。这些兄弟非常懂江湖规矩,虽然他们比我和梁凤书都大好些岁,依照江湖规矩,我是他们老大尊重的兄弟,他们也必须尊重我,而且我是和佛爷吃过饭的人。 那时的罗湖电子批发市场鱼龙混杂,来拿货的人来自全国各地,很多都是多人结伴而来,有的人仗着自己人手多,在交货时,胡乱借故找茬,想不结算尾款而带走货物(定金少尾款多),这时就需要‘四大金刚’展示雄风,他们从没有让我和梁凤书失望过,不仅能让对方乖乖把钱结了,他们还会趁机让闹事的人另付‘茶水费’,‘茶水费’当然归‘四大金刚’。 兄弟们的宵夜差不多都是梁凤书付的钱,等我和梁凤书手头宽裕了,每个月也会给‘四大金刚’一些钱,替他们买一些他们应酬时的账单,这既是‘江湖’规矩,也是彼此的情感,义气当先: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有时候耀仔下面的兄弟急需用钱,找耀仔要时,可能被耀仔大骂一通,他们便会笑容可鞠的来找梁凤书,知道找我是没有钱的,我的钱都是梁凤书在管,梁凤书不问缘由,多少都会给一些,有的拿多了,过后也会还一些回来,就是不还,梁凤书也不问,给出去的钱在我们承受的范围之内,我们也知道他们生活时常拮据,有钱时大手大脚花了,‘四大金刚’下面兄弟又多,单就是日常生活开销就不少。 都是懂规矩的人,‘四大金刚’也不敢向梁凤书胡乱开口,渐渐的,我们成了他们心目中,仅次于耀仔的‘二哥、二嫂’。梁凤书有了露露和小芬作为助手以后,我们的生意极其兴旺,简直是‘日进斗金’,我们的生意需要耀仔,更需要‘四大金刚’,花点钱也就不在乎了,而露露和小芬趁机转换了身份,从前那些知道露露和小芬工作的人,想再次‘小看’露露和小芬时,梁凤书便会让‘四大金刚’适当教育他们,也让‘四大金刚’要懂得尊重露露和小芬,‘四大金刚’无不听从,相互依存的这份情感是不能忘记的。 阿辉隔着铁条窗看着我和梁凤书走进去,一下就哭起来了,像一头即将被宰杀的牛一样嚎哭。 第080章探望死刑犯 没有想到阿辉会哭,他一哭,我和梁凤书反而不知所措了,连进来之前想好的见面问候语,随同意料之外的哭声,脑海里顿时凌乱起来。 以前从没有见他流过一滴泪,甚至都没有见过他伤心起来该是什么样子,他在与人打斗时犹如饿虎出山,使得无数对手还没动手就胆寒,加上他高达威猛的体格,是耀仔‘四大金刚’中的第一战将,时刻护卫在耀仔身边,大有‘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气势,轻易不出手,出手必胜。 有一次我们和耀仔唱歌出来,碰上十几个陌生的‘小混混’,在耀仔的车旁边借着酒气“张牙舞爪”,一看到这种情况,梁凤书就把我拉在后面,耀仔也喝得‘豪情万丈’了,笑说道:“弟妹,怕什么?这些个小东西,就算刚入行不认识我,听到我名字也能吓得他们屁滚尿流。”说着,耀仔便歪歪扭扭的走过去:“滚开,知道这车是我耀仔的吗?” 那帮小混混都只有二十来岁,甚至可能更年轻,抬头看看耀仔,又看看我们,见阿辉、我、梁凤书、另外三个阿辉的小弟,一共只得几个人。他们其中一人抬起手在耀仔的头上一戳:“耀仔、尿仔的我们不知道,矮冬瓜,有车叼得很吗?”说完,用力的在车上拍得山响。 阿辉和他的三个小弟已经拦在耀仔四周,其中一个小弟指着周围的人大声呵斥道:“小王八蛋,皮痒痒了是不是?” 对方的人相互一个眼神,从背后抽刀拿棍就开打,这种不问青红皂白就动手的虽不多见,但也偶尔能遇见,属于那种纠结了一帮人,想‘扬名立万’,又没什么脑子,妄想一战成名,趁机奠定‘江湖地位’,属于江湖上的‘幼稚无脑’派,特别能打的个别人也真能被某个老大看上,所以他们是在‘盲目的追求小概率’,想来都比我要有勇气多了,我一无所有时也没这胆量,我是读书人,用智慧。 他们一动手,我和梁凤书吓得赶快后退十几步,我一手护卫着梁凤书,一手拿出电话通知‘四大金刚’中的大川,见得周围的人纷纷往远处退,围成一个大圈,在迷茫的夜色中,围观一场生动活泼的大对决。 对方人人刀棍在手,耀仔这边没什么准备,家伙都在车的尾箱里,战斗瞬间即发,根本来不及从车尾箱拿家伙。只见阿辉如劲风散流云,大吼一声响彻夜空的同时,对方已经被打倒两个,耀仔捡起对方掉的棍子,把耀仔挡在自己和车之间,左右开弓,出手快准狠,又打退几个后,对方不敢再靠近阿辉。 十几个人转头围攻其他三个小弟,三个小弟瞬间淹没在刀棍之中,阿辉利用空档,打开车门,把耀仔锁在车内,自己提棍冲杀入人群,定要解救三个小弟出包围圈,三下五除二,对方被打得扶伤败去,阿辉扶着三个小弟血淋淋的站起来,傲立在霓虹映照中。 阿辉有笑语欢颜的时候,有冲冠一怒的时候,有杀气腾腾的时候,也有甜言蜜语哄女人的时候,没有见过他悲伤的样子,更不见他哭泣过,一直觉得他是钢铁战将,突然看见他当着我们的面嚎哭,我和梁凤书能不踌躇而凌乱吗? 来监狱看阿辉那天,正是南国春雨纷纷的时候,阴冷的空气中带着湿气,连续几日飘飘洒洒的春雨,使得监狱里更显潮湿和阴冷,阿辉的哭泣很快停住了,不似南国的春雨那样细致绵长。 我和梁凤书慢慢走向前去,在铁栏外的桌子边坐下来,递上一支烟,心中感慨万千,口中随意问候:“兄弟,还好吗?”不知道这样问一个死刑犯是否合适,没办法,我和梁凤书从前都没有这经验。 阿辉接过烟,低头抹泪,我想是我第一句话说得不合适,他一定是低头沉思着怎么回答我,要回答‘好’,这是没有道理的,都判了死刑,能好吗?他没有像耀仔那样猛吸烟,只轻轻的抽两口,静静的吐出一缕清烟,烟在潮湿的空气中萦绕徘徊,使他稳定住了情绪,抬起头来时,脸上带着微笑:“哥,嫂子,谢谢你们来看我。” 我书看多了,总有些多愁善感,虽然艰难的日子把我也变得冷漠了,当此时此景,难免悲泣,一时不只该怎么说第二句,好在梁凤书接上了:“阿辉,别说谢谢的话,有什么哥和嫂子能为你做的,尽管开口。” 我侧眼看看梁凤书,她面露悲伤,语气故意带着痛惜感,表情没什么问题,但我觉得她开口就这样说,似乎有要快速结束对话的意思,这太不像样了,阿辉就剩几个月生命了,我们还不能耐心陪他聊聊吗?我赶忙说道:“兄弟,不着急,里面我都打点过了,今天我们兄弟好好叙叙,里面生活都有照顾吧?” 阿辉手扶着铁栏,点点头:“老大把你的钱都分给了里面的兄弟,我们四个分得最多,唉,是我们拖累老大了,他还这样照顾我们、想着我们,此生跟了这样的老大,也值了。” 我又想起耀仔说不让给他存钱,我明白耀仔所要的尊严,但阿辉和强仔没有人来看他们,该当别论,我不清楚他们家里到底什么情况,我能想象得到的,我也是穷山沟里走出来的人。抽了几口烟,我也冷静下来:“兄弟,老大不让我往里面给你们送钱,今天我给你和强仔一人存了一万,别给老大说,你们不一样,日子尽量过好一点,要不要我让人把你们亲人接过来?” 先得把最实际的说了,不能让他感觉我假惺惺的,舍不得钱,没有义气,虽然他们就只有几个月生命了,可是这里面的话是互通的,时常有人会从里面出来,他们在里面怎么评价我,那些出来的人会时时说起,这关系到我的江湖名声,我和梁凤书可都是很有逻辑和智慧的人,这是需要注意的,我们还年轻,不能坏了名声。 第081章探望死刑犯2 阿辉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喜,随之暗淡下来:“哥,谢谢你,其实我们也花不了什么钱了,不过是抽烟吃饭。”顿了顿,接着说道:“家里人就算了吧,本来就没有来得及孝顺他们,又何必让他们来一趟,算了吧,强仔也一样,我们同村,他家里的情况我知道的,哥,算了,我知道你有这个能力,哎,回想起来,不如在家里辛辛苦苦种地好,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啊!哥,我不想死,我也没有想要打死他们,怎么知道,怎么知道他们那样不经打,哥,我们四兄弟算是完了啊!完了啊!还连累这么多人,说这些也没有用了,哥,嫂子,认识你们不后悔。” 他的悲鸣比耀仔还苍白,现在总算明白了世上没有后悔药,古人言‘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想啊,虽不能让人生从头再来,临死前明白人生道理也不错。 找不出什么话安慰一个将死之人,梁凤书也一样,她悲伤的低着头,我想将死之人应该是不需要安慰的,安慰对他们是一种侮辱。他们虽然没有读过几个字,快死的人,一定比常人看得透,我不能说安慰的话,更不能指责他、教训他,应该为他送上最后的温暖,来之前就想好这个道理的,宽慰说:“兄弟,过去的事情没有对错,不想了,你们的地方我都选好了,那里能看到整个城市,老大要求的,他给你们说了吧?他说将来要和你们一起看着潇洒过的地方,就在梧桐山顶,可以吗?” 牢里这一年,他应该什么都想明白了,对我的话并不忌讳,点点头:“听老大的,听哥的,哥精通算命卜卦,也懂风水,哥选的地方一定是一个好地方,唉,多亏老大想着我们的后事,要麻烦你了哦,哥,嫂子,我和强仔最后还是麻烦了你们,谢谢你们。快了吧,管教说复核就快下来了,最后再麻烦哥和嫂子一回。” 梁凤书强颜微笑:“阿辉,你们兄弟一场,值得我们这样做,不需要谢,我看你瘦了,怎么不多吃一点呢?” 阿辉往后挪动一步,似要我们看清楚他,挪动时,脚下的锁链拖得哗啦啦的响,随后又靠上来:“是吗?应该瘦了吧,等着难熬啊,不如马上死了好呢,你看看我这个样子,只能等死,瘦了就瘦了吧,嫂子,你是我见过最漂亮最有气质的女人,你送我最后一程,值了。” 梁凤书还没有回答,他又对我说:“哥,告诉你实话,我以为没有什么女人我睡不到,见到嫂子时,我还私底下和兄弟们打赌,没想到这个世界还有嫂子这样的贞洁烈女,唉,嫂子真是个好女人,哥,你有福气啊!” 该说的事情说明白了,陪着阿辉聊了好一阵,一起回忆从前的欢乐时光,好像我们不是在监狱里,就像两个垂垂老矣的耄耋老人,在一起说起曾经那些很久远了的光辉岁月,我想,那是阿辉最后的欢乐了吧。 去探望强仔时,和阿辉差不多,就在看完阿辉的第三天,依旧是春雨如雾。 进来之前,强仔一边对耀仔忠心耿耿,一边又想另立山头,让一帮人全军覆没的战争就是他挑起的,这种事情在江湖上属于平常事,不能说他是‘利令智昏’,谁不想当老大呢?强仔虽没有阿辉一般勇猛无敌,不认识几个字的他显得有那么一点睿智,估计就是这一点睿智害了他,使他总觉得自己能成就一番伟业,结果是把大家拖入绝境。 刚见面时,强仔没有哭,显得大义凛然,像是要从容就义的英雄义士,视手上的镣铐为饰品,依然难掩他表情深处的悲凉。在我问他需不需要接他家里人来时,他还是哭了,不说话,一个劲的哭,最后的回答和阿辉一样,弄得我以为他们俩串供了一样。不过我是很赞赏他们这样的行为的,反正是个死,家里那样穷,就别给家里添麻烦了,穷人家的孩子死在异乡的少吗?那年月见得多了。 分别看望了阿辉和强仔,我想,要是李木出了这样的事情,恐怕李文白也是不会来见最后一面的,一来是来回一趟需要花几头肥猪的钱,二来也会耽误地里的活,从山村到市区火车站起码要一天,就算是马上买到火车票的话,火车上还要三天三夜时间,来回一趟需要十来天,还得在都市里住上几天,也要花些钱,因为不是说一到就能见到人的,就算是执行那天到达,一套手续办下来,农村没有见识过的人估计也受不了。 那几天梁凤书是真的伤心,情绪低落,她总是自言自语似的在我面前说:“麦子,我们可千万别像他们一样,还是得注意啊,世道混乱,冲动不得,你说是不是,麦子?”她也打电话警告露露和小芬,在电话中反复说在监狱里见阿辉和强仔的情形,描述得细致而形象,使人听了如身临其境,用不同的语气,使用不同的气息,配合着叹息,听起来,比我亲自见到时还要悲凉,我几乎能感觉到,露露和小芬在电话那头的哽咽声。 没有去探望大川和飞飞,虽然他们和阿辉、强仔同是四大金刚,但大川和飞飞都有老婆,有孩子,他们俩家里情况算不上太糟糕,梁凤书也担心大川和飞飞的老婆与我们保持来往。他们二人的老婆从前都是夜场中人,在成为‘贤妻良母’之前,和露露、小芬最开始一样,靠身体换钱,并且大川和飞飞也知道,本就是在夜场里相识的,能不知道吗?大川和飞飞的这种胸襟很值得颂扬,我觉得,这犹如明末清初的文章宗主钱谦益,娶秦淮河上的柳如是回家一样,并且钱谦益还不是娶柳如是做正妻,大川和飞飞可是娶她们做的正妻。 在耀仔一伙人出事以后,梁凤书让我和露露、小芬断了与外面‘漏网之鱼’的所有往来,包括进去那些人的家人、朋友,因耀仔并没有判死刑,我们只帮了耀仔名义上的‘老婆’,后来住小芬的帮助下,耀仔那名义上的‘老婆’也离开了,小芬还因此被梁凤书惩罚。 第082章江湖接班人埋骨异乡 刚出事的那段时间,很多人想方设法的来找我和梁凤书,特别是在梁凤书出狱以后,他们总以为我有‘捞人’的本领。同耀仔一同抓进去的有好几十人,这些人都是没有靠山、没有钱的‘穷混混’,平时出点小事,唯一的指望是耀仔,连耀仔也进去了,他们求救无望。 见梁凤书半个月就出来了,便到我们楼下来堵我和梁凤书,希望我们能把他们的爱人、亲人或朋友,从里面捞出来。我没有本事帮他们,也只好躲着不见,接梁凤书出来后,我们直接去了小梅沙的酒店,一个多月后,又换好几家酒店住,直到事情差不多风平浪静了才回去。 佛爷倒是可以救他们,可是佛爷不是谁都能见的,就连市面上的大哥要见佛爷,都得提前预约,还得看佛爷心情。 案子还没有判下来时,据露露和小芬说,大川和飞飞的老婆又重出江湖了,不过已经无法去夜场挣钱,姿色和青春都没有了竞争力,只能去路边‘发廊’做低价客。我想她们一定是对这都市有眷恋,就算是卑贱的活着,也不愿离开这个繁华之地,不如此卑贱的活着,生活还能更好吗? 不去探望大川和飞飞,还有一个原因,担心他们问起他们老婆在外面怎么样时,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们实话,那样太伤他们了,可我也不想用谎言去欺骗一个将死之人。要是他们拜托我照顾他们的老婆孩子,我和梁凤书都没有这份心,我对同在这个城市的亲哥哥李木,都没有照顾,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怎么会去照顾他们的老婆孩子呢?而且我也不是曹操,那时的我对少妇没什么兴趣。 按理来说,我有这个能力,兄弟一场,还是该去见最后一面的。 都市里的生活残酷,不是人到了都市就变得残酷,而是生活太不容易,随时都可能弹尽粮绝,谁能顾得上谁呢?看似繁华美丽的都市,其实就是一个黑洞,悄无声息的吞噬了人的岁月,比悄无声息吞噬生命更残酷的是,在吞噬人的生命之前,先吞噬了人的善良和纯真,使人在消耗掉生命之前,早已面目全非。 人类从残忍无情的野兽进化成为人,可能经历了百万年,而生活把人变回无情的野兽,只需要一瞬间,仅仅一个‘利’字就够了。 我很庆幸自己的生活好起来了,也曾以为自己会做一个异乡的孤魂野鬼,在我决定要把自己走死的那天,这样想过,好在并没有死,估计还是我没有勇气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那时活得像一条野狗,世界上从没有过野狗自杀的吧?我也不算是怕死,虽然没有死,照镜子时,我尽量把自己看成一个进化成熟的人。 允许我探望他们俩,就是他们时日无多了,他们自己是不知道的,他们只知道大概活不了几个月了。 春雨结束时,我带着阿辉和强仔的骨灰又上梧桐山,还带了铁锹、祭拜品等等,陪葬品是几瓶好酒,我自己都没舍得喝,这算是对他们最后的仗义。 只有梁凤书、露露、小芬陪着我一起,再没有别人来为他们俩送行。江湖上只认大哥,就像奥运会后,大多数人只知道冠军,少有人记得起亚军、季军是谁。阿辉、强仔奋斗是几年,战绩无数,那些身上的道道伤痕都分明的记刻着,可是到死也没能获得冠军,最后一程这样孤独,好在有我们四个,其中两个还是他们曾经的‘红颜知己’。 因害怕山顶有别人,我们选择在半下午山上,东西和骨灰都用旅行袋提着,到山顶时,等看夕阳的人全部离去以后,我们四人才钻入林中。我拿出从前在家乡干农活时的劲头,在那个被雷劈过的老树旁,很快掘出一个坑,足够安放阿辉和强仔的两个小盒子和随葬品,占不了多大的地方,埋好以后把土填平,洒上枯枝败叶,与四周没有什么两样。 那天没有看到那个老头子的身影,可是我总感觉他躲在什么地方看着我,时不时让我身体发麻。下山时,城市的灯火已经亮起,辉煌如故。从到达山顶到下山上车,我们四人一句话没有说,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没有说话,直到露露启动车子时,我才说:“等一下。” 打开车窗,看着暮色苍茫中的山林,我轻声说道:“耀仔,你的事情我办完了,阿辉、强仔,山中岁月静好,你们好好的享受吧。” 夜风呜咽,弘法寺的飞檐斗拱上的灯亮起来了。 离开梧桐山,我们四人又汇入都市浩浩荡荡的车水马龙之中,霓虹灯那样璀璨,夜色那样喧嚣,没有人知道我们刚刚把两个正值壮年的外乡人,埋葬在能看见晨曦的山顶,那里望得见这座城市的繁华,望得见大海碧波浩荡,但望不见他们祖祖辈辈的故乡,做了山中的孤魂野鬼,也闻不到故乡的任何气息。我知道,万重山外贫穷故乡的味道,无法抵达遥远外的繁华,我曾睡在异乡黑夜的街头深嗅过很多次,异乡只有苍凉,繁华中也是苍凉的味道,还有身外成群结队的野兽味。 从提着骨灰上山,一直到汇入车水马龙,这期间起码有四五个小时,三个女人几乎不曾说话,她们在一起能沉默如此之久,让我很是惊奇。无论是用超长时间的沉默表示深深哀悼,还是心中对熟悉的人死去的恐惧,沉默比叽叽喳喳终究显得庄严,这是对阿辉和强仔的尊重。 我猜想她们在沉默中,各自应该都暗自对二人说过什么,因为在我埋葬好二人的骨灰盒时,我看见她们的嘴角似乎都在颤抖。说了什么不重要,都是身在异乡的流浪者,大概也就差不离,要么是悲悯年轻的生命,不该如此客死异乡,连父母亲人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要么是将心比心,担心自己有一天也将埋骨异乡。 第083章佛爷的电话 然而我的独自猜想是错误的,露露直接把车开到一家高档西餐厅前,直奔优雅格调的包间,她们脸上没有丝毫悲伤,还显得很高兴轻松,小芬拿起桌上的菜单,兴致勃勃地指点给服务员看,贵的可能都点了,还要了两瓶老红酒,从服务员的表情来看,可能觉得小芬点多了,但是服务员很高兴。 在小芬点菜的时候,露露帮大家把外套一一递给服务员挂起来,带着娇气的口吻说道:“嫂子,今天好好吃,好好喝,旁边酒店都定好了,吃完就住这边,事情办完了,好好轻松一下。” 梁凤书也不提阿辉和强仔的事,只责怪说:“怎么又乱花钱呢?” 露露神气的说:“嫂子,放心吧,这都是别人送的卡,不花白不花。” 小芬在一旁附和,梁凤书长舒一口气:“好吧,好些天没聚了,是该好好庆贺一下,你们别喝醉就行。再过几个月,我们自己的房子就装好了,姐妹们在这里有了自己的窝,我的毕业证也马上到手,真正的新生活了哦。” 我不合时宜的说了一句:“凤书,刚把他们埋了,就庆贺不好吧?” 梁凤书侧身上下打量我一番,像是要重新认识一样,随后说:“王勃死时才二十多岁,普希金也三十多岁死的,他们有什么可惜?一切都是咎由自取,人各有命,我们管自己就好,麦子,你再看看菜单,要不要添点什么。” 梁凤书这话虽然绝情,但是听起来颇有道理,就是让我心里发埂。 三个女人随之扯开了话题,我一无既往的插不上嘴。 窗外是静静的海湾,城市的灯火把海水映照得五彩斑斓,隔着玻璃看夜色,安静而美丽,仿佛世界一直都是这样美好,不曾有过彷徨和失落,那些手牵着手在海边漫步的影子,似乎从没有离开过,夜空中一定都是浓情蜜意的味道。假如孤魂野鬼也在这时候出来,他们是否会更加的悲伤,又或者另一个世界里,有另一种仓惶,谁又管得了呢?活着的人已经够烦忙。 身在繁华中,面前丰食美酒香,旁边美人笑语欢颜相伴,却突然有一种孤独感,只是一瞬间闪现,随之便被美食美酒掩盖,紧接着,忘乎所以的高兴起来,正是大好青春时的无所顾忌,端起酒杯:“为美好的新生活干杯。” 她们三人突然停下来看着我,小芬摇摇头:“哥,你怎么今天恍恍惚惚的,刚才已经为新生活喝过啦。” 我端起酒杯停在空中,那一抹血红色的液体,在硕大的水晶杯中彷徨失措,我只得故作矫情:“喝过了就不能再喝一杯吗?新生活的酒要多喝,是不是?凤书。” 正当梁凤书举起杯来碰杯时,她刚要说话,我的电话响了,一看来电号码,赶忙对她们做一个噤声的暗示,放下酒杯,坐下来靠着沙发背,电话那头是耀仔从前的‘靠山’,道上称他‘佛爷’,身份背景扑朔迷离,‘佛爷’语气低沉而简洁:“小师傅,耀仔傍晚自杀了,明天一早去火葬场等着,送他最后一程吧,也帮我买束花,可千万别忘了。” 挂掉电话,一时愕然得不知所以,她们三人凝重的看着我,梁凤书忧心忡忡的问:“佛爷亲自打电话,什么事?怎么啦?” 显然刚才梁凤书看见来电号码,知道这是耀仔从前的靠山佛爷打来的,这个人极少和我通电话,主动打电话总共也没几次,耀仔还在时,都是耀仔带着我去参加他的饭局、酒局,每次去都极其小心的样子,耀仔的小弟们、包括‘四大金刚’都只能在楼下等着。 上了桌,耀仔也只能卑微得像一条哈巴狗,而我则独享着桌子上的‘荣宠’,因为他们担心我卜卦算命时不能‘坦诚相告’,结束时,依照规矩,还得给我红包,钱反正也不用他们出,桌子上一定有一个卑微得和耀仔差不多的人买单。桌上的女人有的认识,有的不记得认不认识,其中一些是耀仔让人带去的,这些女人青春曼妙、朝颜光华,与各位‘大佬’们‘相亲相爱’,无问不插话。 在耀仔出事以后,他总共打过那么几次电话,第一次是‘通知’我尽量别露面,后几次告知我去某酒店房间接待他的朋友,最近的一次是在年初正月里,他主动约我和梁凤书吃饭,名义上是庆贺新年。 那天我和梁凤书到达房间时,包间里除了佛爷,另外只有一人,这人我见过,还一起有过几次喝酒吃饭,不过那时候的他很是‘卑微’,在耀仔面前‘低声下气’,‘道上’叫他阿虎,应该是他名字中有一个‘虎’字,长得也虎虎生威的,混迹于‘地下黑拳’,算是一个小头目,也是香港人。 四个人吃饭,我和梁凤书立刻明白其中含义,果然,我们刚一入座,依照规矩,正要端杯敬茶,佛爷笑容满面的招手示意我们坐下,他总是带着笑脸,此刻依然:“小师傅,阿书,都是自己人,礼数就免了吧。”说到这里,房间小门后出来一人,以前见过,有佛爷在就有他在,他递过来一个胀鼓鼓的纸袋子,我赶忙接过来,他又悄无声息的退出去关上小门。 以前过年过节,佛爷会发红包,却只是象征性的表示,从没有这么大一袋钱,但我们又不能拒绝他的礼物。 佛爷继续说道:“今年没有约你们小夫妻一起过年,红包给你们夫妻俩补上。” 我赶忙识趣的站着回答:“谢谢佛爷,过年我们还没有给您拜年呢,今天又收佛爷的礼,真是太感谢了。” 新年前,因为耀仔进去了,我们也没有主动联系佛爷,他不是我们想见就能见的,这是新年后第一次见他,自然是带了拜年的礼物的,却不用在桌面上当面给他,在进房间以前,已经给他外面的小弟了,是一尊玉麒麟。太贵重的送不起,也没必要,只是敬一个礼数,这个码头不能不拜,无数人想拜这个码头,还未必能靠得上。 第084章 佛爷出手报仇 我和梁凤书商定的原则,对佛爷敬而不近,我们只想安安静静挣钱,而且我挣钱的本事特殊,除了需要他们这样高位的人给我介绍客户,不想靠着他从其它门道发财,梁凤书也看不上‘歪门邪道’里捞钱的人,她的心里住着一个文学梦,要为自己预留‘清名’。 按理,佛爷要阿虎接替耀仔的位置,根本用不着单独约我和梁凤书吃饭,他只要给道上传一声话就可以了。只我们四人吃饭,我和梁凤书心中都暗自觉得很意外,弄不清这是鸿门宴还是有意高抬我们俩,无论哪种情况,我们心里都七上八下的。 直到好久以后,我见到齐爷,才知道我对佛爷是另有他用。 进门不喝茶,先收礼,依照从前规矩,预示着今天我和梁凤书是见证人,要喝别人敬的茶,现场没有旁人,看来江湖上的传言都错了,谁也没想到是阿虎。 既然来了,想别的也没用,而且梁凤书进去那半月,佛爷肯定是在暗处帮了忙的,我们还得心存感激。现场没有旁人,证明佛爷也没有把我和梁凤书当成道上人的意思,我能猜测到的理由是:那些找我卜卦算命的人中,可能有很能耐的人,比如那个放梁凤书出来的人,佛爷估计是故意试探我的野心,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我不是能打打杀杀的人。 佛爷带着和蔼可亲的笑容,示意我和梁凤书坐下来,没有要开餐的意思。桌上已经摆好八荤八素凉菜,却没有现场服务人员,连个倒茶水的都没有,想来是还有事情要说,佛爷如聊家常一样,轻言细语的说道:“小师傅,阿书,你们只想过简简单单的生活,我能理解,可是有事的时候不找我,找那一个人,是不是相信我?” 梁凤书的一只脚踩在我的脚上,显示着她的惶恐不安,让她惶恐不安的时候不多,她是一个理智而谋划周密的人,此刻我反而不紧张,带着调皮的样子回答:“一时情急,乱了分寸,佛爷,你还不了解我嘛,时常冲动不懂事,佛爷多多包容。” 他点点头:“我能理解,你啊,有时候确实少些规矩,不过啊,你也是最懂规矩的人,你们年纪轻轻,有这智慧,不简单啊。好了,看阿书那个样子,我吓着你啦? “佛爷一句话,惊天动地,我确实怕我们夫妻俩有什么不懂规矩的地方,让佛爷忧心了。”梁凤书说完吐吐舌头,强力笑一下,还是有些惊恐。 佛爷哈哈一笑:“不能再说了,免生误会,办事,不说别的啦,带进来吧。” 我立刻紧张起来,今天难得有什么重要事情要办?佛爷的重要事情怎么会要我们夫妻来? 正当我疑惑时,门开了,佛爷的两个小弟带着一人进来,此人正是我们去监狱看梁凤书时,那个让露露每次陪他在办公室的人,进来时耷拉着脑袋,完全没有了当初的神气模样,态度也不阴阳怪气的了,显得谦卑而诚恳,还显得惶恐不安,他抬眼看看我和梁凤书,迈步到佛爷旁边,普通一声跪在地上:“佛爷,我知道错了,一时鬼迷心窍,不该为难小师傅,请佛爷给个机会。” 我顿时心里慌了,这事本来梁凤书不知道,也没想过要报仇,虽然当时很气愤,渐渐也就淡忘了,更没想到他这般高位的人也要给佛爷下跪,想来是佛爷故意要显示他的本事,转念一想,没必要给我显示他的本事才对啊,这是为何呢?莫非是那一个人指使佛爷? 佛爷依然和蔼可亲的样子:“本来嘛,小师傅是个老实人,他不追究,我也没有必要来做这个中介人。唉,你啊,确实不懂事,小师傅不追究你,是他年轻心宽,可是你让一个人觉得很没面子。” 那人立刻在佛爷脚前磕头碰脑,像要肝脑涂地一样,嘴里求饶:“我鬼迷心窍,我鬼迷心窍,该死,该死,请佛爷饶恕……” 实在难以想象,他这样的人会在佛爷面前如此下贱,与他的身份完全不相符。 佛爷依旧是一副淡然的样子,平平说道:“这个城市,他的面子很重要,既然他给了小师傅承诺,你却背后遮了他的面,这当中的厉害你是知道的。” 那人垂死挣扎般辩解道:“我不知道他对小师傅有承诺,真不知道啊,要是知道的话……” 佛爷冷冷一笑:“不知道,他下面人给你打电话不算,难得要他亲自给你打电话?还是你觉得监狱就是你的?” “没有,没有,托关系的人也多,打电话的人我也不熟悉,以为……” 佛爷打断他的话,呵斥道:“少装糊涂,坐收山头利也得看看谁的面,况且,那山头可以是你的,也可以不是你的。你确实让小师傅受了屈辱,可你还不配小师傅两夫妻对你动手,阿虎,你替小师傅动手吧。” 话刚说完,我还在回味猜想中,阿虎已经快速的站起来,两个耳光响亮的在房间里回荡,他倒在墙根处,又强撑着跪起来,连嘴角流出的鲜血都不敢拭去,任鲜血流在胸前,两个脸通红,像是故意显露着他的惨样,一声不吭。 阿虎用餐巾捡起地上四颗牙齿,递在佛爷面前:“四颗,不多不少。” 阿虎显得非常镇静,就好像是从地上捡起几颗掉落的垃圾一样,情绪上没有任何波澜。 佛爷看看牙齿,不看挨打的人:“知道错就好,你做了四次,拔你四颗牙齿,既是为小师傅,也为他老人家的面子,你以后好自为之,滚吧。” 看着他被搀扶出去,我有些明白了,想来是那个人觉得没面子,他曾承诺过让我有事找他,找了他,却让我受了委屈,他不是要为我报仇,是为他自己的面子,让佛爷来替他做这件事,显得更有面子。 梁凤书一句不吭,只觉得意外又惊奇,而我暗自佩服阿虎的力道,两个耳光,刚好打掉四颗牙齿,这彰显着他不同凡响的打人手法,要是李文白也有这手法,家里孩子肯定都没有牙齿。 第085章滑稽的规矩 更让我佩服佛爷办事周全,真是一箭射数雕,把那个人交代的事办了,把我的气出了,展示了他为什么看中阿虎,还让我清楚的知道他的威力,一切都在云淡风轻的几分钟内,因整个过程没有多余的外人,也给挨打的人留了面子。 佛爷接着说道:“那个袋子里的钱,是他向你赔礼的,我给你们的红包也在里面,现在想清楚啦?你们夫妻啊,也太怕事了,有委屈还不让我知道,难道我不能为你们主持公道?以后有委屈给我说,知道吗?”佛爷笑笑。 我和梁凤书连连点头,而梁凤书只是跟着我点头,她还不明白其中道理,我已经完全明白为何是我们四人吃饭,心中泰然了。 佛爷在桌子上轻轻敲两下,外面按位传进菜来,又额外进来四个倒茶水的,房间里一下人多了起来,不过是我们四人吃着,他们看着。 我们四人都把头汤喝了,佛爷拿起餐巾试试嘴:“随便说说,一起吃顿饭,小师傅、阿书,阿虎你们肯定认识了,以后从中英街到罗湖,都是阿虎的面了。” 我和梁凤书端坐点头,我说:“当然佛爷说了算。” 佛爷继续说道:“本来你们小夫妻不涉足道上的事情,今天刚好要阿虎替你们动动手,我也好看看阿虎能不能两巴掌打下四颗牙齿,要多了或者少了,这餐就不香了。” 阿虎端坐一旁,一声不吭。 “阿虎,你今天也知道了,他们小夫妻,不只是以前耀仔他们要尊重,小师傅的本事比我身边人都强,可是他不愿意到我身边来哦,而且小师傅口风极其严,从不听他乱传过什么话,这份定力不一般啊,阿虎,规矩你是知道的,他们小夫妻得是你的前辈。”佛爷说的身边人我知道,有几个卜卦测算的人一直跟着他,算是他的参谋。 我判断耀仔将遭遇‘乌江难’时,是当着佛爷的面说的,后来很快就应验了我的测算,虽然佛爷没有对这件事大张旗鼓宣扬,我知道,他心里对我的本事是服气的。那天算命,就他和耀仔两人,连露露都知道了得‘乌江难’传言,那么是定有来处了,耀仔那么迷信的人,他不会传扬自己即将要倒霉的话。 佛爷轻言细语说完,阿虎马上站起来,接过身后姑娘的茶壶,先给佛爷倒上,双手端起茶杯递给佛爷,又走到我和梁凤书面前倒上两杯,一一双手端起来递给我们,然后阿虎自己端起一杯茶,恭恭敬敬地说道:“晚辈阿虎敬茶,佛爷请,小师傅、嫂子请。” 佛爷看着我们俩:“喝了?” 我和梁凤书刚忙说:“佛爷先请。” 茶喝了,规矩就立下了。我是觉得这些形式主义的仪式有些滑稽,可是还得跟着一起讲究,或许是我不懂他们的生活方式。 饭菜没有吃几口,事情说完,佛爷端茶送客,喝茶吃饭时处理事情,不过是道上一个惯例,茶饭不重要,事情才重要,我们也都知道。 意外收到一大笔钱总是高兴的,起身临走时,佛爷交代:“阿虎,以后遇紧要事情,找小师傅拿个预兆,他是极准的。” 佛爷自始至终也没有说耀仔的事情,看来耀仔不只是犯下无可挽回的错,佛爷可能也想培养新人替代他了,我曾私下里想过,佛爷要力保耀仔,一两年弄出来完全没有问题,可见耀仔是注定该牺牲的了,而阿虎呢?他又什么时候该牺牲呢? 梁凤书问起我为何要打掉那人四颗牙齿,我只好原原本本的告诉她,使得梁凤书更加在乎她和露露、小芬的姐妹情感。 那次吃饭以后,这几个月都没有接到过佛爷的电话,只和阿虎一起去参加过几次饭局,都是阿虎来接我去的,佛爷突然亲自打电话告诉我,想必他是故意表现得还念旧情。 我有气无力的告诉她们三个:“佛爷说耀仔今天傍晚自杀了,让我们明天一早到火葬场去,哦,还要帮他买束花。” 小芬马上疑惑着说:“不能吧?今天自杀,明天就火化?” 我也很茫然不知,这当中的事情怎么也不敢细想,或许是耀仔真的想死,或者是有人要他死,这当中的真相,恐怕将永远成为秘密,随后将淹没在时光里,对于这个世界,耀仔太过渺小,没有人关心他的死亡真相。 梁凤书更疑惑起来,分析说:“耀仔怎么说也是跟他的,人死了,他还不出面,让你带束花,这是何道理?不合道上规矩吧?” 我也同样疑惑,可是不轻易这样下判断,想想,佛爷那样的人,比我们老道太多了,怎么处理最合适,必然有他的规矩。耀仔曾是面上的一方‘诸侯’,突然这样离奇去世,又要这样快速的火化,看似与我没有什么关系,既然要我去,又不能不说是有关系的,一时之间让我坠入云雾中,就像窗外的夜色一样难以看透。 要想生活不倒退,必须时时谨慎小心,尽管常常是‘杞人忧天’,‘小心驶得万年船’总是没错的,耀仔就是太过得意忘形,才把自己送上绝境。每当遇到迷惑不解时,我的习惯是先听她们女人扯一扯,没有其他朋友可以商量,听她们胡扯一通,这是最好的办法,女人天南海北的胡扯,最能打开我的思路,当然,我要暗中为自己卜一卦。 露露和小芬都情绪低落了,我以为她们是念及曾经和耀仔旧情而难过,露露却说道:“真是倒霉透了,刚埋了那两个,又死一个,佛爷什么意思呢?非得要哥去火葬场?耀仔父母亲健在,这事得让他家里人去吧?” 我竟然一下笑出声来,梁凤书刚忙伸出温润如玉的手,抚摸我的额头和脸:“麦子,你没事吧?笑什么?” 露露和小芬也茫然的看着我,我笑说道:“露露,你要罚酒,什么叫要我去火葬场?” 第086章江湖前浪有后浪 露露刚忙连连对着地上呸了好几下:“认罚,认罚。”她把酒干了一大口,接着说道:“哥,嫂子,我没有那个意思啊,我是说,哥又不是他们帮派中人,阿虎接了耀仔的位置,应该阿虎去才对,长江后浪送前浪,是不是?” 小芬马上调笑道:“哟呦,露露姐今天脑子灵光了啊,来,妹妹陪你喝一杯。”杯子碰得叮当响,小芬接着说道:“露露姐,你说哥是前浪还是后浪呢?” 露露一下愣住了,面对小芬提出的这个带有哲学性问题,她实在不知怎样回答,露露见书头晕,这问题真是难为她了,她支支吾吾说道:“小芬,别以为你看书比我多,就给我设套,你少在哥和嫂子面前显摆。” 梁凤书马上把问题延展开了:“小芬虽然随后这么一问,这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勒,只要是浪,就即是前浪,也是后浪,最终也会是被拍死在沙滩上的前浪,我们不要做浪,也不要那滚滚的气势。我们做一滴水,就算被蒸发到天上变成了云,云终究还会变成雨水落下来,水还是水,水滴是最安全的,来,我们为悄无声息的水滴干杯。” 不管懂不懂,有个理由干杯总是好的,小芬一边倒酒,一边分析着说:“佛爷肯定已经派人去接耀仔的家人了,让哥也去一趟,不过是代表以前的哥们儿情谊,而且佛爷没有说只有哥去,明天火葬场一定热闹得很,我们和哥一起去。” 露露马上兴奋的说道:“对啊,哥,打个电话给阿虎,问问他们去不去,不是一切都清楚了吗?” 她们这样胡扯几句,我马上心安了,知道明天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在佛爷心中,耀仔是咎由自取,他可能不会出席耀仔的火化仪式,况且耀仔的葬礼,应该是他父母把骨灰带回香港后再举行,佛爷肯定会有所表示,我们管不着。他亲自打电话通知我,这正是道上的规矩,我是耀仔引荐给佛爷的,现在耀仔去世了,我和佛爷之间不再有中间人,这分明是佛爷对我的‘荣宠’啊,而且不用打电话问阿虎,明天火葬场一定很热闹。 回想起耀仔以前的狂妄,不禁让人唏嘘不已,也感觉耀仔平时做事确实做得太张扬,甚至有些自以为大的张狂,佛爷怎么能不抛弃他。 我把自己的想法分析给三个女人听,他们脸上的愁云立刻没有了,梁凤书极其赞同,露露和小芬也就没有不赞同的,碰杯以后,又恢复了先前兴高采烈的氛围,好像要为耀仔的去世庆贺一番,太没有怜悯之心了。 仔细一想,我不由得又举起酒杯,发自肺腑的赞扬起梁凤书来:“来,我们为凤书干杯,你们想想,要是没有凤书时时警告我们,我们一定和耀仔越混越亲近,这一次我们也就必然跟着进去了,这帮人的结局啊,是我们需要永远记住的深刻教训,这不是一般的深刻啊,这是好几条我们非常熟悉的人命没了,几十个我们认识的人,从此要把青春消耗在牢狱之中,没有凤书,我们能躲过这一劫吗?” 露露和小芬此刻眼里倒是闪动泪花了,是为自己能安然无恙而动情,我以为,为自己留下的泪是最真的,也是最带真情的泪。 俩姐妹端起酒杯,挥泪再次感谢一番,梁凤书也很动情:“看清楚方向,才不回走错路,但愿我们以后都平平安安的,好姐妹啊,千万别涉险,现在这样维持下去,我们过一生平平淡淡的日子足够了。” 借着大家都动情的时机,我得表扬她们一番:“露露、小芬,你们都很好,嫂子一个电话,你们总是义无反顾的回来,我们是真正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你们和凤书的这份情感,超过江湖上的任何虚情假意,起码要好几世才能修得这缘分。” 露露嘴角一撇:“这还用说,没有嫂子,我和小芬是什么?嫂子不只是你的女菩萨,也是我们姐妹的女菩萨。” 小芬突然阴沉下来,极其庄重的样子:“嫂子,哥都在,露露姐也在,我给你们说说我自己的打算,你们给些意见,嫂子要是觉得不合适,我还是听嫂子的安排。” 我们都不说话,看着小芬,她继续说道:“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次,一直想给你们说,我打算和这个老头子分了,反正他最近也开始厌烦了。以后再不想做这个了,但是,嫂子、哥,你们放心,我那里也不去,也不是要找你们分家,我想跟着嫂子学习一段时间,嫂子以后做什么,我就给嫂子当个助手。以后要是能找到哥这样的好男人,那是我的幸运,就算找到了,前提也必须是不让我离开嫂子,我要一辈子跟着嫂子,如果没有找到这样一个男人,这辈子就不结婚了,这就是我的打算。” 梁凤书起身过去,坐在她们二人中间,把小芬揽在怀里,泪水滂沱:“好妹妹,姐姐支持你,不愿做了最好,我们房子车子都没有贷款,趁着现在年轻,好好找一个人,你这么漂亮,一定可以找到你的那个男人的。” 露露也流泪了,神情却很是彷徨,等梁凤书说完,她问道:“嫂子,我呢?” 三姐妹抱在一起,梁凤书说:“嫂子尊重你们个人的决定,只要你们别涉险,嫂子都不拦你们,但钱没有够的时候,露露,你和我同岁,今年我们都二十五了,青春没有几年了啊。嫂子一直没有主动让你们退出来,是想让你们自己想清楚,锦衣玉食的日子过惯了,要下定决心退出来,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按理,你们比麦子和我都早进社会,露露,你都七八年了吧?” 露露长舒一口气:“是啊,不提起没觉得,一转眼七年了,前三年过得猪狗不如,跟了嫂子才有个人样,唉,七年怎么就这么快?” 第087章红尘江湖生倦意 梁凤书开始她的‘苦口婆心’了:“露露,七年里,你的见识够多了,多少女人比你和小芬挣的钱多,你可见过几个好下场的?她们不学无术,青春没有了时,从前的锦衣玉食却抛不开,存了再多的钱,也挥霍不了多久,加上没有理财的本领,很快被人骗得一干二净。女人最难莫过于青春没有了,还落得个‘两袖清风’,没有好的谋生本领,又必须继续活下去,那种悲惨的女人,你们都见识过不少的,你们自己要想清楚,嫂子才能帮你们做决定,你们自己想清楚了,以后日子过得淡了,才不会怪我。” 露露愁绪满面,欲言又止的说:“我,唉,我和小芬还不一样啊,虽然没有办过结婚证,孩子已经几岁了,嫂子,还有好男人愿意娶我吗?这事也瞒不了一辈子啊!” 小芬立刻精神起来,大声说道:“露露姐,你怎么老是这样想?生过孩子怎么啦?还轮不到别人看不起我们姐妹,说实话,一般男人我还瞧不上呢,你也才比我大两岁,我们跟着嫂子好好学几年,有嫂子在,还怕没有路走吗?” 而我觉得露露生过孩子,别有一番美丽,这份美丽的韵味是梁凤书和小芬都没有的。 小芬感觉到自己声音太大了,又细声接着说道:“就像嫂子说的,钱没有够的时候,而且过日子的钱我们有,不过就是要节约一点而已,也比农村日子好不知多少倍。露露姐,反正我是不做了,我都给我的老头子说了,他也很支持我,还说要奖励我一笔钱庆祝我退出江湖呢,不过,不过死老头子有个条件,说我没有嫁出去之前,他要来找我,希望我还能接待他,而且他还给我钱。我不管他这话算不算,反正我是下定决心不做了。” 其实我一直劝小芬,她这次的‘男朋友’陈胖子是真的爱她,就不要再想别的了,陈胖子也不少给钱。红尘也是江湖,红尘江湖久了,也会疲倦,小芬是疲倦了吧。 小芬抱着梁凤书的芊芊细腰,撒娇地说:“以后我活着是你的人,死了是你的鬼,你不能不要我了,我的好姐姐。” 梁凤书看看我,玩笑说到:“我怎么就这么命苦哦,他要赖我一辈子,你这个娘们儿也要赖着我一辈子,好,嫂子答应你,有我吃的就不会饿着你。” 小芬对我望一望,很是深情地说:“哥,好好挣钱,我们以后日子好不好全靠你了,努力哦。” 露露蹭的一下站起来,坐到我身边,死死的抱着我:“你们太过份了,你们刚才的计划中根本没有我,我呢?我怎么办?我赖着谁一辈子?我只好赖着哥了。” 小芬放开梁凤书,从桌子对面伸手来拉露露:“你这才是过份,大姐的男人你也敢妄想,皮痒痒了吧?给我松开,快点。” “我就不松开,你们刚才抛弃了我,嫂子自己说的,说她有吃的,就不会饿着你,根本就没有说要给我饭吃,我不干。” 小芬更娇小,怎么也拉不动露露,对梁凤书说道:“嫂子,管教管教她。” 梁凤书笑着,看着我,我赶忙推开露露,安慰道:“露露,你怎么忘了,我也是听你们嫂子的啊,她刚才也没有说给我饭吃,嫂子能忘了你吗?” 小芬高兴地说:“对头,露露姐,你赖错人了,哥还是得听嫂子的,我看你还是过来吧,不然以后真没你的饭了哦。” 露露趴在桌子上,很是失落的轻声说:“我怎么办呢?以后怎么办?我看见书就打瞌睡,别的什么也不会,要是退出不干了,又没有男人娶我的话,我怎么活?” 小芬马上骂起来:“骚娘们儿,没有男人就活不了啦?你能干到几时?” 我暗自想来,她们的现状与婚姻也没太大的区别,不过是经常‘离婚’、经常‘结婚’,只是少了一张证书,少了一个仪式。我和梁凤书都在一起四年了,不也没有证书、没有仪式吗?要说为钱在一起就不是婚姻,为爱情、感情在一起才是婚姻,那世间就没有几门婚姻,都是一种买卖或者彼此交换。 就是要生孩子,露露和小芬都是不缺孩子爸的,很多男人曾主动提出让她们生孩子,价格绝对不是问题,要是生儿子,更是可以‘母凭子贵’,她们曾经动心过,还是梁凤书一再告诫她们,绝不能把错误延续到下一代。虽然她们不懂生孩子,养孩子,怎么就成了把错误延续到下一代?终究还是听了梁凤书的话,她们和我一样都是穷苦人出生,觉得以已有的条件,生养孩子怎么也比自己当你小时候好无数倍,没想出有什么错。 连我也没有想出,露露和小芬生养孩子有什么错,‘母凭子贵’的事情历史上可不少,况且她们要是愿意生,虽然是非婚生子,又有什么影响呢?孩子的父亲都是有钱人,就是以后孩子的父亲不负责,存的钱也足够抚养孩子长大,这样的孩子比我的成长路可幸福多了,我自己不还是跟着李瞎子长大的吗?我的生生父母绝对是合法夫妻,可是我的一母同胞们却活得那样艰难,比我这个跟着算命先生长大的孩子都还要凄惨,合法夫妻的孩子又能怎么样呢? 我有千百个理由,露露和小芬要是生下的孩子,一定比我小时候好千百倍,户口问题、上学等等问题,有钱都不是问题,简直可以衣食无忧,生下来含着的不是金钥匙,也是纯度很高的k金钥匙,可是梁凤书就是不同意。她的理由是:“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是什么关系我们不清楚吗?怎么能生孩子?” 我们三人都想不通,但又无法说服梁凤书,那就只好听她的了。 见露露又迷茫失落了,我旧事重提:“凤书,要不这样,小芬不干了,愿意跟你好好学习,做一个助手相伴,非常好。露露心中的往事厚重,放不开,她见书就打瞌睡,又别无所长,真要不干了,一时之间又嫁不出去,恐怕闲出事或者闲出病啊。” 第088章和谁生孩子 梁凤书阴沉的看着我,语气悠长地说:“你的意见呢?” “凤书,你别这样看着我啊,我害怕。” 她换了笑容说:“好,乖,你说吧。” “我是这样看啊,我们现在也不缺过日子的钱了,小芬愿意退出红尘江湖,我们应该都不希望露露一个人继续下去,但是她又不能没有精神寄托,不如,不如生个孩子吧,她以前的孩子也几年不见了,再生一个,反正我们的房子也快装修好了,她就在家带孩子,帮我们看家也好啊,这样她也有了寄托,关键是选一个父亲就行。” 露露趴在桌子上,歪着脑袋一直瞄着我,她的眼神好像在告诉我:“麦子,你要挨骂了。”水汪汪的深情,还带着同情心,还有暗自等着看我挨骂的欢喜。 我说话的时候,梁凤书的头仰在沙发背上,像是牛排吃多了,让她有些饱后的昏昏欲睡,又像是在打量天花板上那盏仿古欧式水晶吊灯,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我知道,她一定是在想着怎么教训我,故意不让我看见她的表情。 虽然我离家已经五年了,可我还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少年,依照虚岁算,也才二十二,对于养孩子这个事情,我是完全不懂的,以我对养孩子的了解,差不多就是我自己和一母同胞长大的经历那样。 印象中觉得养孩子这事,好像没什么技术含量,孩子刚生下来时的几个月吃母乳,露露那么丰满,这方面肯定没有问题,我几乎能想象到,她鼓得那么大的两个,一个孩子肯定还吃不完,要是担心浪费,我还可以帮着吃一点,这样还能节约我几个月的牛奶钱,要是梁凤书不反对,我都不用她挤给我,我自己亲自去吃就行。 孩子断奶以后,一日三餐给碗饭吃,孩子能吃多少呢?我们不像陶春兰家那样缺吃少穿,每天都剩那么多菜,那些剩的菜能养好几个孩子了。买的房子也不小,我们三套房子又挨着,孩子可以到处爬,然后到处跑,然后上学,我小时侯不就是这样长大的吗?而且还有露露单独照料,怎么就不能生一个呢? 想想梁凤书跟我在一起快四年了,做了起码超过一千次了,她也没有怀孕,偶尔有那么一刻,我以为梁凤书她自己生不了孩子,所以她也不要露露和小芬生,今天说到这件事情,我又开始这样想了。 我是不急着要孩子的,甚至没有觉得一定要生孩子,可是别的女人做完都怀孩子,梁凤书为什么就没有呢?我当然会瞎想,露露和小芬陪不同的人做,没有怀孩子,那是她们刻意避了的,我和梁凤书并没有避过,要么就是梁凤书修炼过什么不生孩子的绝学,不由得使我想到了天山童姥,可是梁凤书没有武术造诣,不然我早被她打残了。 小芬两个眼睛瞪得像牛眼一样大,对我说的话可能觉得太意外,她这样瞪着我时,我感觉到心跳变快了,让我有想融入她身体的冲动,但我克制住了,这种刻意的克制已经习以为常,对于探索另一种没有尝试的快乐,和无法预料梁凤书会怎样对付我,我一直都是选择了克制自己,万一她要‘水漫金山’,我可挡不住,又或者她要把我以后都镇压在塔里,那样更糟糕,所以还是保持克制最安全。 我已经没有继续说下去了,梁凤书依然仰着头,小芬瞪着大眼睛,黑眼珠不停的往梁凤书方向滚动,暗示我小心一点,搞得梁凤书像母老虎一样可怕,她那样娇媚玲珑,与母老虎是扯不上联系的,虽然她偶尔会发怒,几年共度下来,我知道,她是舍不得为难我的,或许这叫真正的爱情。 小芬见梁凤书没反应,她娇滴滴的细声说:“露露,你愿意吗?像哥说的那样。” 我以为露露要说愿意,或者为什么不愿意,再不然是为孩子挑一个怎样的父亲和我们商量。她斜着抬眼看看梁凤书和小芬,再看看我,软绵绵的缓缓说道:“生孩子该收多少钱?” 她的回答让我匪夷所思,钱当然是很重要的,那是以后顺理成章所要谈论的价格,但首先不是应该考虑和谁生孩子吗?我必须得承认,我曾独自设想过,让她们都怀上我的孩子,让别人付钱,这个设想算不上冒险,唯一的难处不过是梁凤书这一关而已。 露露的回答,让我开始重新审视她的灵魂和智商。穷苦得没有任何希望的人,美貌是她改变命运的唯一希望时,我不觉得她们为了钱,与不同的人‘谈恋爱’会玷污灵魂。她们与我一样,在山村里长大,上学那几年面对的也是‘小商贩’一样面孔的老师,‘四个现代化’、‘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等等大道理不懂得,也顾不上,换个角度想,她们也是‘人民’中一份子,自己富裕了,就是为‘脱贫事业’做贡献。 穷困的家境使她们过早的跳入社会的熔炉中,要么做一个挣扎在生活中的‘本份人’,要么利用唯一的长处——青春貌美,换得一个像样而稍微体面的生活。自己不往美好生活上奔,没有谁会是救世主,上天更不会掉‘馅饼’,这是社会这个熔炉教会每个人的道理,这个道理不用学,残酷的生活会让人‘无师自通’的。 非要说女人出卖自己换钱,就是玷污灵魂,那么谁不是在出卖自己?如果利用自己的青春貌美有错,对不起的不过是自己,最严重也不过是亵渎了人类自创的‘爱情’两个字,世间那么多字,字典那么厚,只玷污两个字又能有多大罪过? 利用权力和钱权的‘勾肩搭背’呢?这种事情可不是什么‘凤毛麟角’,其危害和污染程度不知比‘妓女’大出多少个万倍。明里都对妓女口诛笔伐、围追堵截、张网待捕,暗里到处寻花问柳、‘金屋藏娇’,其实都是同一批人,不都是可怜虫么? 第089章生孩子该有的价格 尽管我如此的体谅露露她们,她的回答仍然让我觉得有些亵渎灵魂,连带着显得智商也低下了。灵魂污浊不堪的人,大多智商都很高,露露不是,露露在生孩子这个问题上,把灵魂和智商都抛弃了,使我担心孩子将来‘不健康’。 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我没有宏图霸业的梦想,只想解救几个红尘中受难的姑娘,这应该没有错,上天或许该为此给我一个鼓励奖,必定我是在‘设身处地的为她人着想’,露露的回答让我感觉到救人的艰难性。 梁凤书伸个懒腰,慢慢的站起来,面无表情,显得有些疲惫,低语一句“你们先聊着,我去厕所”,留下一个玲珑有致的背影,把我们三人的目光,抛弃在古典水晶吊灯的灯光中。 还好小芬是读过一些书的人,把目光从梁凤书背影消失处挪回来,盯着露露,埋冤道:“说你什么好呢?麦子哥冒着被嫂子骂的风险,替你谋划这件事,你倒好,首先关心的是钱,嫂子直接无语了。” 露露起身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去,满脸愁怨:“我又错了么?生孩子不是该有一个价格吗?” 此刻已经不能就此再讨论下去,在梁凤书回来以前,我必须把这话题暂停了:“这个事情也不急,露露,你先考虑跟谁生吧,慢慢想,以后慢慢商量,钱的事情我们帮你斟酌。” 她真是个‘坏孩子’,此刻倒是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了,含情脉脉,又眼溢委屈的看着我:“哥,你偏心,小芬的事情一说就成了,我的事情怎么就要拖着呢?没有一个价格,我怎么物色人选?这得两厢情愿吧?总不能我先把孩子怀上了,再给人要钱?” 她这样一说,逻辑上还真不能怪她的错,看来事情总是有两面性,我考虑的是灵魂和智商的事,她考虑的是自己要面对的事,看来我是错怪她了。 我端起咖啡,做出思考的样子,心中大概算一算。我每月算命大概收入是三五万,一年下来五六十万是有的,而且正在稳步递增,露露和小芬的收入比我少一些,一年也有六七十万的净收,加上首饰等附带收入,可以说是年入百万。荔枝公园西面的房子是九九年买的,梁凤书挑的最靠公园一面的三套房子,价格也最贵,每平米七千多,这两年她们挣的屈辱钱,以及我和梁凤书挣的钱,全部被这三套房子掏空了,今年这半年挣的钱还得考虑家具家电的事情,估计也会所剩无几。 露露要是以后不能再挣钱,单独看家带孩子,以眼目前的生活标准,怎么也得个二三百万才能把孩子养大,这个钱可能男人还不愿意一次性拿出来,首付过后,要是以后有变,也是一个麻烦事。我这么一算,才发现梁凤书一直不让她们生孩子是对的,男人没有几个靠谱的,况且这是‘非婚生子’。再仔细一想,尽管隐患很多,露露这智商,不这样,这辈子又能怎么样呢? 我抬眼望一望,玲珑有致的身影还没出现,把头往前伸,低声说道:“起码得先付五十万,两年之内,买房子的钱也得算那个人头上,每个月还得有一笔生活费,明白了吗?凤书那里,我去给你说,物色的人可千万要和凤书、小芬商量,让她们帮你把把关,这事就这么说了,一会凤书回来,别再说了。” 露露不停的点头,小芬两个眼睛如灯笼一般看着我,表情显得怪异而美丽动人,使我有些胡思乱想。 梁凤书回来,完全不提刚才生孩子的事情,好像从没有谈论过一样,靠着我坐下来,马上问道:“明天你自己去火葬场吗?不,我要去。” 她的这话基本上是废话,我在她心目中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什么地方也不能让我独自出动,好像我去的每个地方不是虎穴,就是魔巢,她是宁愿不上课,也得开车送我去给‘大爷’们算命,不能进房间,就在车里等着,真正实现了她最初的诺言“我再也不要和你分开”。 露露和小芬马上异口同声的说:“我们陪你们一起去。” 看着她们娇媚的模样,我马上说道:“你们还是别去了,肯定社会人多,你们去了弄得人心猿意马的,麻烦,在家里等着,煲好汤等我们回来,凤书,你说呢?” 梁凤书趴在我的肩上,看着外面模糊的夜色,细声说:“对的,露露、小芬,你们还是别抛头露面的好,那不是一个好场合。也别回家去煲汤了,就在这酒店等着吧,去了那种地方,我们也别直接回家了。” 我一手抚摸着梁凤书的秀发,一手指头轻弹酒杯,那眼神暗示露露和小芬,她们马上明白了,端起酒杯来,重新进入开心的把酒言欢中。 回到房间以后,我极其主动的把梁凤书抱入浴室,从浴室一直折腾到床上,激情过后,她的埋冤要温柔一些,自然是怪我提起露露生孩子的事情,不过没有全盘否定,只是觉得没有考虑成熟时,不该挑起露露的兴趣来。看来她清楚的知道露露的智商,也知道露露没有其它路可走。 梁凤书温柔细语的‘婆婆妈妈’中,她告诉我,其实她们三个女人私下里讨论过多次,最保险的办法是再挣一两年钱,‘非婚生子’后男人不管不问的事情太多,要是女人没有收入,那可有得苦了,露露除了美色,什么谋生的本领都没有,选人和价格对她来说都很重要,就这两年她的三四个‘男朋友’来看,梁凤书觉得都不合适。 自从梁凤书知道露露为了她受过屈辱后,很是实心实意的为这两个‘风尘’姐妹着想,她给我分析,公职人员最不可靠,露露和小芬刚开始的几任‘男朋友’,是跟着我去算命的饭局上认识的,虽然收入丰厚。梁凤书认为,公职人员起起落落,却自视甚高,最是阴狠毒辣,对女人毫无怜爱之心,拿别人进贡的钱和女人太多,也最是口是心非,不能为这样的人生孩子。一旦出事,绝对是最没有良心的软骨头,而且这样的人家庭情况复杂,很容易‘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090章听老婆的牺牲兄弟 她们最近这两任‘男朋友’虽是商人,可都是从那个圈子里过继过去的,对露露和小芬以前的‘男朋友’很熟悉,现在是看在年轻貌美而‘虚情假意’,一旦厌烦了,真生了孩子,也会因为以前的事情一起嫌弃,所以,梁凤书认为,就算露露要走这条路,也得先把身份洗白,才能有一个好身价,人选是不会缺的,天下男人都爱美人儿,怎么会缺‘怜香惜玉’的英雄汉? 我不知道梁凤书为什么能把这些问题想得如此透彻,要说与她从小富裕的生活有关,也不该了解这当中的门道,唯一可能的依据,是他父亲在外面给她生养的,一个比她小十几岁的弟弟,公然带回家里来,并且视如珍宝,而那个给她生养弟弟的女人虽没有‘名分’,却‘母凭子贵’,享受着比她母亲还优越的生活。 梁凤书觉得露露需要找到像她父亲那样的商人,家里有亿万家财需要继承,但没有儿子,给这样的人生儿子,才能‘母凭子贵’,就算商人最后倾家荡产了,在这之前也可以捞到一大笔钱。 我一直觉得梁凤书不同寻常的伟大,在这件事情上就能看出来,按理,她本是家里独享荣宠的孩子,他的父亲给她在外面生下一个弟弟,让她母亲受尽委屈,还抢走了本属于她的父爱,她该很是憎恨那种女人才对,可是她不计心中私恨,还替姐妹‘依样画葫芦’的谋划,这不伟大吗? 生命的轨迹不随人的意愿前进,处处都是不得已的转弯,生命的轨迹好像是一条独木桥,纵然看着有千万条路,而且人们也常说‘条条大路通罗马’,但踏上征程时就会发现,每一条路都是独木桥,只能咬着牙前行,期盼着过桥以后是一条锦绣大道,而过桥之后又是另一座桥,还是独木桥。 我们四人已经是一个‘小团伙’,梁凤书是这个‘小团伙’的头,她为了姐妹的幸福,不得不抛弃私恨,让露露成为她本怨恨的那种女人,已经踏上征程,只能选择最好的方式前进。 我想着明天火葬场会是一个什么场景,梁凤书却突然提出:“给你二哥李木打个电话吧,我们接着他一起去。” 梁凤书只会在过年过节礼貌性的约李木吃饭,这时突然提出要带上李木,我和李木长得神似,她一直担心李木暴露我的身份,明天现场肯定都是江湖各路‘鬼神’,带上李木不是风险很大吗? 对于我的疑问,梁凤书分析说:“虽然佛爷护着你,万一有那么些个别人忠于耀仔,觉得你号称‘神算’,耀仔对我们那样义气,你却没有替耀仔测算周全,在现场对你动手,不管是真心替耀仔打抱不平,还是想趁机出风头,总得有个绝对可靠的帮手在场才好啊,江湖上的兄弟在关键时刻很难说。” 我们每一天都这样小心翼翼的活着,梁凤书的担心我还是觉得有些多余,况且我也不知道李木有没有战斗力,商量说:“不能吧,肯定阿虎也会去,他知道我和佛爷的关系,真要有人对我动手,难道他敢袖手旁观吗?” 梁凤书趴在我的胸口,轻言细语的说道:“耀仔他们全军覆没,社会人也会担心自己重蹈覆辙,阿虎肯定会帮忙,终究不如你们亲兄弟可靠,李木去,我给他帽子和墨镜,让别人看不清他的模样,真要有事,事后他也好脱身,虽然这是万一之事,不得不防啊,你卜一卦看看,我感觉明天一定会有些事情。” 老婆的话当然要听,虽然我觉得这样不道义,平时里不认亲哥哥,关键时刻又要哥哥帮忙,而且是最危险的场所,可我终究还是选择了听老婆的话,让哥哥‘自求多福’。 黎明前的都市死气沉沉,薄雾笼罩着街灯,李木和他女朋友依依刚下班,在那个熟悉的街口,我和梁凤书开车接上他们俩,一上车,梁凤书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一套化妆品,这样没有开封的名牌化妆品家里很多,都是露露和小芬哄着她们的‘男朋友’买的,递给依依时,依依看了牌子后,带着微微醉意,欢喜得爱不释手,连连称谢,她在笑声中消解着自己残留的酒意。 梁凤书说:“好久不见了,李木还是我二哥,你就是嫂子,这点心意不算什么。” 我开着车,心中有些愧疚,也觉得梁凤书太过世故,从前她可从没叫过李木二哥,更没叫过依依嫂子,今天有事相求,这样做反而有些尴尬,我担心李木会因此搪塞我们。 听了梁凤书的大概介绍,李木一点没有表现出我心中的担心,豪情万丈的说道:“麦子,放心吧,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你和凤书请我们那么多次,你们的恩情我一直记着的,我们是亲兄弟,这样的事情当然我们亲兄弟可靠了。” 李木的话让我很感动,又愧疚,那一刻连方向盘都颤抖了似的,从后视镜中窥见李木的表情,他是真诚而有侠义之气的,像一个即将出手的绝世高手,没有丝毫担心和畏惧,脸上带着微微笑容。 他应该是第一次感受到梁凤书如此的热情,又或许是想报恩,是的,报恩,两年前的除夕前夜,我曾让梁凤书给过他两千块钱和一块手表,是我让他第一次拥有了手机,有了自己的西服,也因此有了女朋友,李木可能一直想着回报我,现在终于有了机会,所以他显得高兴,这是我的暗自猜测。 不过李木不知道,他也可能死在乱军之中。 那是我唯一一次送‘大礼’给他,给同在一座城市的亲哥哥送礼,那两千块对于当时的李木来说,可能是‘及时雨’,对于我和梁凤书而言,算不得什么钱财,可是我记得如此的清楚,就像我曾送给母亲陶春兰二斤猪肉一样,我始终记得。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是一个如此小家子气的人,都已经时常进出五星级酒店了,还是记着给别人的小恩小惠,连自己的亲哥哥、母亲也不列外。 第091章底下黑拳比赛 我并不认为自己性格有严重缺陷,也应该不是曾经苦日子落下了心病,是我在艰难的日子里时,没有谁给过我恩惠,除了肖玲玲和梁凤书,所以我也不轻易给别人恩惠,并不因此觉得自己小气,必定我还想着拯救美丽的失足女孩们,怎么会是小气的人呢?铁公鸡是拯救不了漂亮姑娘的,这我很清楚。 李木唯一表现出的担心,是问火葬场是不是在关外,他和依依都没有边防证,担心出去以后进来不方便。火葬场是很偏僻,在深圳水库北面还要往北,属于布吉镇,离关外只一箭之隔了,梁凤书安抚李木和依依,就算出关,边防证是很小的事情,可以忽略不计。 很是佩服李木,好像深圳关内没有他不知道的地方,只要说出一个地方,他马上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好像他是一个地质间谍一般。他的解释是说爱到处逛,爱到停不下来,每天下午坐公交车去不同的地方,直到夕阳西下时才返回去上班的地方,三年下来,他已经是深圳关内的活地图。 李木刚到深圳时,也有大半年没有正经工作,为了躲避查暂住证,他东躲西藏,应该是那时开始熟悉这座祖国最繁华的都市的。 车上的李木已经没有羞涩感,一头金黄色的长发,很像电影里的古惑仔,加上他刚毅而轮廓分明的脸,身体消瘦却不是弱不禁风的样子,像矫健的猎豹一般,天然带着一种威严之气,不知道他怎样修炼出了这气质。二十四岁的李木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他已经从调酒师跃升为吧台经理,凭借穷苦人出生的拼搏劲,又贪爱看书,学识自然高出同行一大截,现在连依依在他面前也温柔了。 天刚亮起不久,我们到达火葬场,果然不出所料,火葬场人山人海,卖祭品的早已沿路摆开,好像每天都有很多人死亡,火葬场总是这样‘生意兴隆’,我上次来领阿辉和强仔的骨灰时,也是这个热闹如集市的场面。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车刚停下来,立刻有人给我开车门,是阿虎的小弟,我见过,他也认识我和梁凤书,他表情凝重而卑谦:“麦子哥,嫂子,老大知道你要来,单独派我在此等候。”随后又对李木和依依点头致意。 原来阿虎昨天晚上就已经带着一干小弟到了,连夜给耀仔布置好了灵堂,相片上的耀仔显得英俊潇洒,我想这是耀仔唯一好看的一次了,画这张照片的人一定下了真功夫的,肯定也是一个虚伪、不遵守实情的人。 记得耀仔生前与阿虎并没有什么交情,加上耀仔在江湖上是一个极度嚣张跋扈的人,从来没有看起过阿虎,仗着上有佛爷罩着,下有四大金刚,怎么会把阿虎这样一个地下黑拳的小头目放在眼里。 在佛爷正式给我引荐阿虎以前,我也是没几见过他几面,第一次见他,是跟着耀仔一起去赌拳赛,那是九七年年底的事情了,耀仔对我和梁凤书刚刚开始尊重的时候,那天档口的生意特别好,晚上收档以后,我和梁凤书请耀仔吃晚饭,饭后耀仔突然提出晚上去赌拳赛,我和梁凤书也不好反对,反正晚上都得出去玩。 从事地下黑拳比赛的是另一个圈子,拳手大多来自职业武校、私人拳馆,也有退伍后特别能打的,这些人与黑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大多拳手不会参与社会上的打斗。虽是地下比赛,还是尊重搏击规则的,社会打斗没有规则,随时动刀子,没有人数限制,再好的拳手也经不起几个人拿刀围攻。社会打斗除了能打之外,更看重出手够不够狠,有没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机警,砍刀钢管是常用的战斗器械,习惯一对一对战的拳手难以招架社会混战,一旦伤筋动骨,唯一谋生的本领就废了。 也有特别能打的拳手被某个老大看上,从此做了大哥的贴身马仔的,就是这样的悍将,也还得在社会打斗中学习成长,稍不注意,从悍将变成废人只在一瞬间。拳赛出来的悍将打常人,十个二十个也没有问题,就算是都拿刀提棍一起上,一二十个常人也没有胜算,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动作极其敏捷。社会打斗就不一样了,能在深圳社会上混饭吃的,一来都是有些战斗力的人,二来多是亡命之徒,打斗经验也不是一般百姓能比,再好的拳手,一旦遇到这样的人围攻,少有能全身而退的。 耀仔的四大金刚从不把所谓的专业拳手放在眼里,最勇猛的阿辉能一次快速的做上千个标准俯卧撑,胸肌丰满程度超越大多数女人,身上的刀疤记载着他们的辉煌历程,速度、力量、战斗经验,都是在无数次战斗中千锤百炼过的,刀枪棍棒耍得有模有样,可惜也只能做耀仔的马仔。 地下拳赛的比赛场地并不隐秘,白天是健身拳馆,打烊以后,只开小门,没有熟人引荐进不去,能进去的都不是一般老实人,混社会的占多数,要不就是商人带着要孝敬的‘老爷’进去,因从事的是赌博,该打点的都已经打点好,每个赛场都是有背景的,没有人会在现场闹事,就算有什么摩擦,出了门再解决,或者可以双方各派一人到拳台上分胜负,看客又趁机赌一把。 每个拳手都归属于某个帮派,没有人罩着进入不了圈子,都是一帮年轻气盛的热血青年,带着奔向美好生活的梦想,以异于常人的身体赌明天的辉煌,想来与露露和小芬她们没什么区别。 每场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拳馆自己坐庄,庄家安排事先公布好的名单一一对战,一方拳手是庄家的人,另一方拳手来自别的不同帮派,但都是事先在公示牌写好的。赌客可以买输赢,也可以加注赌打几回合分出输赢,为了彰显比赛公平,拳手进入拳台以后开始下注,开始下注时,拳手不可以再跟任何人说话或者肢体接触,直到一方认输比赛才结束。 这办法虽然残忍,但显得要公平一些。 第092章 黑拳规矩 懂行的人都知道看台上有人打暗号给拳手,什么时候输赢大多都搞假,专业赌客会猜测庄家事先设定好的回合数进行下注,而输赢其实也无所谓,都知道有假,少有在里面豪赌的,主要是看一场贴身肉搏的表演,每个人几百元的门票钱已经够庄家挣的了。庄家为了好名声,为了每次卖出足够的门票,也不能每一场都假打,还得注重精彩程度,反正上场的不是他的亲人,打出什么后果也不心疼。 假,在那个年代充斥着一切行业,那时最难分辨的就是真假,甚至习惯性假。道义是假的、感情是假的、笑也是假的;衣服是假牌子、电影cd、vcd是翻录的,想想,要说真,估计只有悲是真的、苦难是真的、泪水是真的、落魄无助是真的…… 甚至连悲伤和泪水也可能是假的,只为博取一丝同情,换得预先设定好的骗局。 一切都是假的,拳台上是假的也就不足为奇。 第一个阶段持续一小时左右,四五场比赛,极具观赏性,什么高鞭腿、连环腿、飞身旋风腿、组合拳、霹雳影等待精彩招式都能见到。真正惊心动魄的是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后,休息半小时,赢的去领取现金,这当中,主持人会鼓动自由战,输赢拳馆都不做庄,只负责主持公道。 首先主持人要鼓动一个愿意做庄家的人,一万起价,任何人拿出一万块钱来,宣布只要有人比赛,钱归赢的一方,出价最高的人成为庄家,可以只出奖金,不接受看客下注,或者庄家自己规定一个下注金额,一般是一二百作为娱乐,只买胜负,一赔一。如果看客私下相互赌,拳馆和庄家都不干涉。 就是这样的自由战,也都搞假,双方约定出战,奖金平分。搞假也是有很大风险的,地下规矩远比书本上那些看着严谨而无人执行的制度公平,胜的一方拳手不能下台,如果有人继续出奖金做庄,胜的一方必须要接受,最多不超过连战五人,输的一方每晚参与自由战不得超过两人次,哪个拳手属于哪个帮派,行业内都知道,想一直搞假挣钱有些难。 人的情绪常常不受控制,王阳明说每个人都有良知,这种良知在江湖上表现为面子和荣辱感,有了面子和荣耀,挣的钱远远比打黑拳多,各帮派之间很容易为了面子而真打,拳手也想博取江湖地位,自由战时,是最精彩的。规则是一对一,不带任何护具,一方倒下或者认输,另一方不可再动手,不然打死不负责。 耀仔第一次带我们去看的拳赛,就是在阿虎主教练的拳馆,耀仔和阿辉、大川、飞飞四人大摇大摆的往里进,十几个小弟等在门外的路边,收门票的也不敢过问,我和梁凤书、露露、小芬被拦在了外面,大川回头快速的给收门票的一个耳光,怒斥道:“丢你老母啊,眼瞎了吗?看不出他们是我们老大的朋友?每次给你们贡献的奖金少吗?”收门票的大汉赶忙带笑赔罪。 我们在靠近拳台的地方刚坐下来,阿虎就过来了,他身壮如牛,站在我面前像一堵墙,面目倒是和蔼可亲的样子,热情的对着耀仔说:“耀哥来了,感谢捧场,自由战时,还是请耀哥手下留情。” 耀仔是无论如何都能找茬彰显自己地位的人,他指着我:“麦子,这是阿虎,江湖人称虎哥。” 阿虎圆滑世故的与我握手,熟练的说着欢迎的话,好像与我早已相识一般,我也只得笑着应付,耀仔却瘫坐在沙发上,有些怒火的说道:“阿虎,最近长本事了吗?” “没有,不敢,耀哥,有什么照顾不周的尽管交代就是。” “交代个屁,丢你老母,刚才你的看门狗把我弟弟和弟妹们拦在外面,这是规矩?我麦子兄弟和弟妹也是见过佛爷的人,你们就这么对待?我的脸呢?要我给你清场吗?” 我猜想,阿虎一定会说:“初次见面,不知情,下不为例。”可是他没有这样说,而是马上对耀仔和我、梁凤书鞠躬:“耀哥,都是我的错,我的错,我该罚!麦子哥,嫂子,照顾不周到了,我该罚。”对着身后小弟说:“狗日的那个不长眼的,这也能出错的?快,给耀哥和几位贵宾招待好,桌子摆满,算我的。” 耀仔发威有了面子,这才和气些的说道:“阿虎,坐一会儿。” 阿虎马上就近拿了沙发凳靠着桌子外边坐下来,给耀仔介绍今晚上要上场的拳手,还有介绍今晚有什么头面人物到场,耀仔听完,大声说道:“你给这个蛇口的北仔带个话,老子在这里,他别狂,操tm的,到时拳台上见,你去忙吧。” 阿虎安抚奉承几句离开了。 耀仔隔着拳台向对面挥手,对面人也在向他挥手,耀仔对我说:“蛇口老大北仔,也是跟佛爷的,我是最看不起他,狗日的敢在我面前猖狂,今天就弄他。” 我和梁凤书当然恭维耀仔一番,心想:既然都是跟佛爷的,何必相互斗呢? 都是佛爷下面的头目,两人隔着拳台挥手,谁都不愿意挪步上前打招呼,好像谁挪步谁就矮了似的。 江湖就是这样,大家只认上面的大佬,谁能把旗帜打得响亮,上面大佬越看中谁,只要不损害大佬的核心利益,上面的大佬也乐意看下面台面上的大哥互斗,下面的头目要是团结一气,大佬是最不愿意看到的,这样容易消减他自己的利益和地位。 第一阶段的五场比赛,耀仔每场赌三千,输三赢二,我也每场跟着耀仔赌一千,同样输三赢二,出来玩的规矩我懂,输的当门票钱了,江湖人不能明里占便宜,容易被人看不起,耀仔心中更有数,先输几千给庄家,比门票钱只多不少,老江湖注重后一阶段的自由战,那才是满堂争面子的时候,谁出钱坐庄,主持人会大声的喊出出钱的某某某大哥的名号。 第一阶段比赛的时候,耀仔对我说:“麦子,一会儿自由战时,看你的了。” 我和梁凤书一愣,难道让我上场去打自由战吗?梁凤书马上说道:“耀仔,麦子可不能下场的,你想害死他吗?” 第093章 黑拳抢庄 耀仔嘻嘻一笑,仰头对身后三大金刚说:“看到没有,弟妹就是这么霸道,哈哈哈,我能让麦子下场吗?这里谁有资格跟我弟弟动手?” 耀仔对梁凤书是完全没有办法的,加上我算命分他不少钱,他当然不能失去我这个挣钱的工。尽管他是不可一世的黑道大哥,必定还是需要朋友的,像他这种人,不会拿任何人当朋友,没有朋友,心里难免孤独,唯独我和梁凤书既不是混混,又还能给他挣钱,最重要的是,我们对他没有任何威胁。 阿辉他们跟着笑起来,耀仔解释说:“弟妹啊,你别耀仔耀仔的好不好?我是让麦子给我卜一卦,看看今天晚上的吉凶。” 我反应过来,默然卜卦一算,对耀仔说:“耀哥,名利一盛一平,今天气覆助长,求名易,得利有损,损无大碍,这种事情随时风云突变,全靠耀哥掌握,算得不准,你可被怪罪我啊!” 耀仔递给梁凤书一千块钱,刚好是我刚才输的:“弟妹,红包拿着,借麦子吉言,今天就要名了,我得好好教训北仔,操tm的,看他敢在我面前狂。” 休息的时候,耀仔问飞飞:“拳手准备好了吗?” 飞飞点点头,指一指远处通道里的一人,那人正在向我们挥手。 阿辉伸过头来,小声说道:“老大,今天北仔可能会出手,让我下场吧,保证给你打一个通关。” 耀仔摇摇头,机警的看着对面:“先让准备好的拳手上台试试对方的手,北仔真正的人不下场,你也就不用下场了,要是北仔的人输了,你也不用下场,真要下场打,必须是打真正跟着北仔的人,越狠越好。” 我提醒耀仔:“耀哥,要是北仔有备而来呢?”偶尔提个意见,显示参与感,也能让大家感情变得亲近,反正也不用负责任。 耀仔吸着烟,思考着,梁凤书建议道:“耀仔,我给你个意见,不是胜方要打满五场吗?而且一边只能派出两个人,你首先派出一个你心中第二强的人上场,无论谁故意坐庄想看你和北仔斗,你派出的第一个一定要赢,如果北仔派出的第一个是最强的,你的第一个就算输了,也消耗了他的体力,如果对方的人一直输五场,你的第二个不用上场了,面子和钱都到手。当第一个遇到对方的强手时,拖他体力,输掉以后,让你准备好的其他帮派的人上场输给他两场,再消耗他体力,然后派出第一强上场,你只有两个名额,北仔也同样如此,他肯定也有准备,依照我这个思路,万无一失,耀仔,你自己考虑。” 耀仔点点头:“要是北仔坐庄呢?” 梁凤书说:“他如果坐庄,我们不跟他抢庄,这样避免白白浪费钱,也不派拳手上场。” 耀仔瞪大眼睛:“那我tamd面子不是被北仔抢了吗?” 梁凤书鄙视的看着耀仔:“你不知道公开给他单独赌吗?你后发制人,他是庄,拳手下场以后,你有选择权,北仔要是不应,他没面子,要是应了他输了,照样没面子,你要是输了,全场人都看着,表现你有大将之风,敢赌。北仔一定以为你会和他抢庄,首先出手就抬高价码,你不抢,他肯定就直接懵了,看不透你的套路,如果别人抢庄,证明有人想出钱看你们斗,那就以我先说的方法。” 耀仔仔细的听着,等梁凤书说完,赞誉道:“哎呀,看不出啊,弟妹智慧不一般,是说怎么我兄弟这么听你的话,原来弟妹是一个谋划高手啊。” 梁凤书故意非常不屑的说:“算了吧,你别抬举我,朋友一场,我只是建议,听不听由你,输赢都别拿我们撒气就是,你自己想一想,北仔肯定知道阿辉的威名,他能没有准备吗?” 果然,主持人刚一宣布竞庄,北仔身边的小弟就高声报出二万单场的价格,隔着拳台可以看到,北仔盛气凌人的看着我们这边。各路拳手开始跃跃欲试,全场寂静,应该都在等着耀仔抢庄,一般人也不敢抢北仔的庄,而各小头目带的拳手也要掂量着上台,赢一场得二万,但是不能下场,要是北仔和耀仔斗起来,第二个上台的是外围高手,第一场赢的钱还不够医药费,实力不够的只能静观其变,看准局势再上场。 耀仔故意和我闲聊,按梁凤书说的,就是不抢庄,令全场人都意想不到,而耀仔的沉默中,北仔反而尴尬了。 短暂的沉默后,看台上面喊道:“单场三万,连赢三场十五万,赢满贯二十八万八,每方三人,每人可以打两次。” 要是赢满贯,能在罗湖中心区买一套小户型的房子了,价格高到这样,各路拳手开始乱了分寸,都跃跃欲试要上场,却又谨慎地核算着现场各路人的实力。 耀仔抬头往看台上看,低声骂道:“操,谁tmd今天想出头啊?是不是知道我只带三大金刚啊?敢跟老子做对!” 主持人在台上喊道:“今天很荣幸,刘老板光临本拳馆,给大家出一个大彩头,愿意拿这彩头的到拳台上来,各位可想清楚了,这是自由战,依照刘老板的规矩,每方可最多派三人,每人可上台两次,同时,我们也欢迎继续抢庄改变刘老板的规则。” 耀仔眉头皱起来,低声说道:“操,秃子刘是佛爷的贵客,估计没人敢抢庄了,这下不好办了,就这么走了太丢人,飞飞,外围的拳手肯定不能用,以秃子刘与佛爷的关系,我们用外围,佛爷知道后会觉得我们没骨气,你们说怎么弄?” 三大金刚情绪激昂,都要求下场去打,耀仔突然冷静下来,看看我和梁凤书,低声说道:“看北仔先派谁,他要是敢用外围,老子当场揭穿他。” 各路拳手都想挣钱,但是又明白佛爷手下两大头目在场,不敢轻易下场去,他们本来期待的是两大头目争庄,他们好挣血汗钱,突然冒出一个大庄,大家都明白,两大头目要开打了。偏向北仔的纷纷往北仔那边站,偏向耀仔的全都站我们这边来了,敢下场的几个,向耀仔主动请缨。 我环视一圈,竟然没有看到阿虎。 第094章拳台上的战场 梁凤书计算一番,马上对耀仔说道:“快,让阿辉下场去,阿辉要是能赢下头两场,今天就赢了。” 阿辉立马起身来看着耀仔,耀仔却伸手拦着,问梁凤书:“怎么说?” 梁凤书说:“老刘设定规矩为六次,希望我们和北仔最好各赢三次,平手收场。阿辉,你赢两场,第三场一定要输,下来休息,大川和飞飞各打一场,要是全输,阿辉赢最后一场,我们也是平手,大川和飞飞赢一场,我们就赢了。大满贯的事情别想了,人要紧,耀仔,你说呢?” 耀仔点点头,在阿辉的手臂上拍一拍:“按弟妹说的办,第三场输,下来休息,去吧。” 阿辉从后面跳下来,梁凤书马上喊到:“等一下,阿辉。” 耀仔对阿辉打出手势,问梁凤书:“怎么了?按你说的不对吗?” 梁凤书说:“阿辉,如果你有把握打得前两个没办法再次上场,每方只能派三人,他们就只剩一人,一人抗后面三场难度大,心里压力也大,你就可以尽量打大满贯,但是要有把握,别死扛,来日方才。” 北仔的人已经站上拳台,耀仔急切的挥挥手:“按弟妹说的办,前两场给我弄趴两个。” 阿辉一上台,我用极好的视力,隔着拳台看北仔,北仔脸上明显的带着阴沉的愁绪,他应该是没有想到阿辉第一个上场。我对北仔手下人完全不熟悉,大川高兴的说道:“潘仔这是找死,阿辉肯定让他回家躺十天半月,更别说打第二场。” 台上刚动手,有人从我们面前走过时,向耀仔丢下一个纸条,耀仔顾不上看拳台上,打开纸条一看,脸色凝重起来,随后对我们小声说道:“不知道谁传来的消息,北仔收了黑蟒做小弟,阿辉还不知道呢?” 飞飞马上惊讶万状,小声说道:“地下拳王黑蟒仔?操,这不好办了,要是阿辉先打三场,消耗了体力,第四场对黑蟒仔,恐怕要受重伤啊!” 依照规矩,除非拳手输了,中途不准接触任何人,水和毛巾自己在拳台角落里拿。 梁凤书问道:“这个黑蟒仔很厉害吗?” 耀仔皱着眉头说:“要是他们单对单打,恐怕能打个平手,要是等阿辉打完三场,肯定没办法对付黑蟒仔了,但愿阿辉能遇到黑蟒仔就认输,让大川或者飞飞上去抗一场。” 我心中想:北仔有杀手锏,为何还脸带愁绪呢?莫非另有蹊跷,但是我只能瞎想,弄不清其中门道,又想:莫非北仔想废掉阿辉?真要是这样,我觉得阿辉实在可惜了。 全场热血沸腾,都站着、高呼着,喊声似要把屋顶掀翻,拳台三米外的我们和其他拳手也都站起来,高呼着给阿辉加油。 没带护具,拳拳到肉,两三分钟时间,潘仔已经满脸是血倒在拳台上,裁判数秒以后,让工作人员把潘仔抬下去,看样子真要在家躺上好些天了。 中途休息两分钟,允许胜方喝水擦汗,而北仔的又一个人马上就跳上了拳台,对着喝水擦汗的阿辉张牙舞爪,阿辉斜眼看着对方,完全不动声色,直到裁判宣布休息时间到,才走向拳台中间。 这次比上次难打一点,在打到对方满脸是血快要倒下时,阿辉突然倒在拳台上,数秒过后被扶下来,阿辉倒下时,我们都惊呼出来了,以为阿辉出了什么状况。耀仔让出半个沙发给阿辉坐:“怎么啦?” 阿辉喘着气,看着对面,小声说道,刚才抬潘仔的工作人员小声告诉我:“黑蟒仔今天要替北仔出场,想阴老子,没门儿,大川,快上去,大成已经被我打得差不多了,你把他解决掉,我歇歇,一会儿对付黑蟒仔,给我拖点时间。” 大川已经冲上拳台,我们都为阿辉的机智感到高兴,耀仔小声说:“阿虎还算懂事,知道传消息,应该是他吧?阿辉,你没事吧?” 阿辉故作轻松的说道:“没事,只肋骨上挨了几下重的,完全没有影响。” 耀仔低声说道:“要不要吃药?” 阿辉苦笑一下,摇摇头:“算了,都是江湖人,能看出来的,太丢人。” 我隔着拳台看十几米外的北仔,他正低声骂身边的人,显然觉得阿辉得到了什么消息,让他的计划落空,随后,北仔又站起来给他的小弟加油打气,而大川故意和对手在台上周旋,不下重手,六七分钟过后,才对已经快支撑不下去的大成突然打出组合拳,每拳都是拼尽全力,看得出,大川也是严重透支体力,一顿重拳,大成满脸是血的倒了下去。 已经打完三场,北仔的前两个拳手应该是没法再次上场了,还剩三场,他只剩一个人的名额,北仔站起来,带着人直接离场了,不打最后三场,临走时,在对面隔着拳台对耀仔指了指,很是不服气的样子。 现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北仔一行人离去。 耀仔高兴的说:“狗日的北仔聪明啊,他要是派黑蟒仔上场,大川和飞飞都输给他,赢的不能下台,第三场阿辉肯定要他半条命。飞飞,让你找的人上场,点到为止,让拳手动手前告诉大川,快输掉下来,我们也走。” 出门时,秃子老刘在一个比他高半个头的妖娆美女陪伴下,旁边还站着阿虎,叫住耀仔:“耀哥,赢的奖金也不要啦?” 耀仔赶忙上前去,笑容可掬的说道:“刘哥,不敢,不敢,什么耀哥,在你刘哥面前,我就是小耀,一时贪玩,不是为奖金,赢得侥幸,赢得侥幸。” 阿虎递给耀仔十万块:“耀哥,奖金你还是拿走吧,放在我手里才不合适。” 耀仔只得笑着把钱接了。 第095章黑社会葬礼 秃子刘看着我和梁凤书:“神算和阿凤也在,怪不得今晚耀仔涨智商了一样,耀仔,你狗日的运气是好,有这样的两个朋友,你该赢啊。” 我和梁凤书忙上前给秃子刘问好,秃子刘笑笑:“麦子,有机会找你给我算算。” 我刚张口回答,秃子刘在美女的搀扶下,已经钻进路边等候的车里。他对我的这种完全浮于表面的‘礼节’,我只好受着,不然怎么办呢?耀仔都不敢得罪他,我就更是小角色了。 不过我也因此记恨刘秃子,就我这种山里出来的野孩子,也知道人要对别人有起码的尊重,刘秃子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实在恶心到我了。你看不起我没有关系,完全忽略我就好了,可是你和我说话,又不听我回答,这算什么?瞬间让我感觉自己不如妓女,妓女好歹还有个讨价还价。 从拳馆出来,直接开车到夜店包间里,耀仔递给阿辉和大川一人一万五,给飞飞和强仔一人五千,最后看着我和梁凤书,递过来一万块:“拿着吧,你们的建议不错,挣钱见者有份。”又拿出一万给飞飞说道:“找人给阿虎送去,回来告诉我纸条是谁递的就行。” 后来我只见过阿虎几次,都是有耀仔在的场合,每次耀仔都对他爱理不理,显示着他比阿虎级别高,江湖地位不一样,直到耀仔被抓以前,阿虎和耀仔连朋友都算不上,当我看到阿虎为耀仔精心准备的灵堂时,心中很是诧异,猜测着,肯定是佛爷的指示,而且阿虎接替了耀仔的位置,算是替前任送行。 我不知道阿虎在精心准备灵堂时,他有没有想过,将来有一天,也会有一个与他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给他精心准备灵堂,要是能够想到这一层,心中该是如何的悲凉,对耀仔又该是如何的同病相怜之感,这不就应该是真正的‘同是天涯沦落人’吗? 阿虎接替耀仔位置以后,与从前耀仔一个样,更加嚣张跋扈、心狠手辣,好像完全没有从耀仔的事件中吸取教训,或许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记得耀仔说过:“我不狠不行,我得让别人时刻记住谁是大哥。”而‘大哥’终究入了黄泉,连接班人的决定权都没有。 还没有进入灵堂,其场面已经让我惊奇,外面几十米范围内全是各路混混,都生穿黑色衬衫或黑色体血衫,黑压压的一片,每个人胸口挂着一朵小白花,远远望去,就像一滩黑色淤泥里开着无数白花,我实在没有想到,会有如此多的人来送耀仔最后一程。 李木和依依、梁凤书一起跟在我后面,阿虎的小弟在旁边引路,我一靠近人群,所有人自动让开一条路,像是在夹道欢迎我,令我受宠若惊。他们个个装着哀伤的表情,不停的向我问候:“麦哥好、嫂子好。”我是第一次见这场面,一时之间恍惚起来,好像不是我来送耀仔最后一程,是他们在送我最后一程,使我浑身不自在。 可能有人通知了阿虎,他正带着几大金刚在灵堂门口迎接我,面色同样哀伤而凝重,低沉的说道:“麦哥,你来了就可以开始了。” 我心头一震,等我开始什么呢?又不是要烧我,我茫然的问道:“等我?” 阿虎也茫然了:“是啊,你代表佛爷啊,你不来怎么敢烧?炉子都准备好了,只等你主持一个仪式,就是念悼词,宣读耀仔遗书,今天就完事了。”听阿虎的口气,他也想快点结束这荒唐的场面事,无奈程序得走完。 我心中纳闷,面上装着严肃,我怎么能代表佛爷呢?难道是佛爷要有意考验我?还是要害我?事到眼前,也只好先硬撑着,心中疑问回去慢慢想,如果还有命回去的话。 阿虎一边说,一边引我到耀仔棺材前,灵堂两边也是黑压压的人,我根本没有心思正眼看,走到耀仔照片前三鞠躬,然后被领进旁边屋里。屋里坐着几路大哥,他们见我进去,都站起来点头问好,也都是见过面的,还有一对有些年纪的夫妇,这对年长的夫妇一看便知是耀仔的父母,因为有几分神似,身材同样矮小,旁边站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小姑娘显然显得不适应,有些战战兢兢的模样,紧靠着耀仔的母亲,我想这小姑娘就是耀仔所说的妹妹了,他父母收养的孩子。 面对耀仔父母,我喉咙更塞住了似的,不知该说什么,回头一看,梁凤书、李木、依依三人被挡在了房间的门外,我知道,这是江湖规矩,能进这个屋子的都是大哥。 耀仔的父母和身边的小姑娘,用完全陌生的眼神看看我,我已经是久经江湖的人了,急中生智,拿出预先准备好的装有一万块钱的信封,双手递给耀仔父母,轻声说:“叔叔、阿姨,节哀!耀仔一直是我的好兄弟,以后有什么需要效劳的地方,随时告诉我。”说的都是套路话,应该每个人都是这样说的。 耀仔父亲接过钱去,递给我一个信封,哽咽着说道:“这是给你的。” 我接过信封,信封并没有封胶,忙打开信封,拿出一页单薄的信纸,上面短短几句话,让我瞬间泪水夺眶而出,这泪水也正是该流的时候,参加葬礼怎么也得挤出些眼泪来。 信上写着: 谢谢你,我的好兄弟麦子: 你肯定已经埋葬好阿辉和强仔,再帮兄弟我一个忙,我死后,骨灰分两份,一份让我家人带回,一份拜托你埋在两个兄弟一处。 认识你们夫妻,我很荣幸,替我向佛爷、各路兄弟致谢! 你和阿凤是有文化的人,我家里没有文化人,以后我的妹妹林琴珊如有需要,请在你们方便的前提下,给予提供帮助,全凭你自愿。 耀仔绝笔 2000年6月30日 字迹写得倒是工整,像是一笔一画艰难的组合在了一起,对于耀仔来说,这些字应该是花了他不少功夫,不知道他有没有在牢里问别人怎么写,但信上没有错别字。 第096章黑老大的追悼会 沉默片刻,拿起桌上准备好的新白毛巾,擦干眼泪,把信给耀仔父母和他妹妹看了,又把信递给阿虎,让他看完再传给各位老大,这过程中,我把电话号码留给耀仔父母,告诉他们:“叔叔、阿姨、琴珊妹妹,兄弟的遗愿我一定遵从,以后妹妹如果需要帮助,一定记得找我。” 夫妻二人冷漠而哀伤,一点精神也没有,像快要枯萎的草,对我连连点头,小姑娘胆怯不语,紧紧的拉着母亲的手,一直低着头,偶尔悄悄抬眼看看四周,也偷偷看我。 他们见我还是一个少年,好像不相信我的话一样,虽然对我点头,但我能看出来,他们只是机械性的反应,眼神里并没有信任,不过我也没什么计较,我也不过是来完成一件既定的事情,在众位大哥面前,我要表现得尽量得体一些。 我蹲下去,拉着小姑娘颤抖的手:“琴珊,以后我就是你哥哥,有什么需要尽管给哥哥打电话。”她慌忙的抽出手去,躲到她母亲身后。 各位头目看完耀仔留给我的信,又从阿虎手上递还给我,他们看我的眼神和外面人一样,带着羡慕嫉妒恨,好像我这个二十出头的少年,手无缚鸡之力,随时都可以被人一巴掌打翻在地,不该享受如此高的江湖地位,可是知道我和佛爷走得近,没人敢贸然放肆。 我拿着信,重新拉过耀仔妹妹的手,她战战兢兢的看着我,显得进退两难,抬眼看着她的母亲,她母亲低头看着她,示意她别怕,好像在告诉她,我没法当着会这么多人的面拐走她。 我当然得像一个大义凛然的义气君子,把耀仔留给我的绝笔信放在她的小手里,对她说:“琴珊乖,不要害怕,这封信是哥哥写的,你知道吗?” 她和耀仔的感情如何,我不得而知,对于我来讲,这是耀仔突然蹦出来的一个妹妹,既然耀仔信中说道了这个妹妹,那就一定是他死前很记挂的人。 小姑娘眼含着泪水,很用劲的点点头,看来她都明白,像我小时候一样坚强。我告诉她说:“琴珊妹妹一定把这封信保存好,这是你哥哥亲笔写的,以后你拿着这封信来找我,这是我对你哥的承诺,好不好?” 她马上看看手中的信,慢慢地把信放在她的口袋里,用小手按住口袋,用力的看我一眼,看来她是要把我的样子刻在脑海里。 想到昨晚佛爷亲自给我打电话,不得不硬着头皮上台说了几句,都是庄重得体的话,夸奖耀仔做人正直有义气,昧着良心讲话我是擅长的,作为一个算命卜卦的人,当然得擅长讲话了,讲得这些平日里毫无人性的混混们泪如雨下。 首先从回忆我和耀仔认识开始,把耀仔贪恋梁凤书美色的事实隐藏不谈,讲述耀仔和我情同手足的深情厚谊;把耀仔嚣张跋扈、素质修养欠缺、矮黑丑等等事实避开不提,说耀仔艰苦卓绝奋斗一生的光辉历程,弘扬耀仔做人义气当先、有情有义、对兄弟肝胆相照、对朋友仁义礼智的伟大精神,希望在场的兄弟以耀仔为榜样,踏着耀仔没有走完的路,怀着大无畏精神大步向前,为建设一个繁荣美丽的深圳尽一份力。 我想,所有追悼会上的讲话也就这般吧,佛爷让我来主持,看来是找对人了,不了解的人,还以为我在悼念一位这个城市的中流砥柱。 耀仔是死得光荣而隆重的,如此多的人不计从前江湖恩怨,齐聚一堂为他送行,他该含笑九泉了,站在我旁边的李木和依依、梁凤书都感动得流下眼泪。 人群之中,有好几个女人,虽然她们墨镜遮住了半边脸,我知道,她们都和耀仔好过,想不到也还能来送耀仔最后一程,或许是为了旧情,或许是和在场的各路牛鬼蛇神一样,为了将来能继续混下去,为了将来夸耀自己的江湖资本,这是难得的葬礼、特殊的葬礼。 骨灰拿出来时,已经临近中午,佛爷派出专人专车接送耀仔家人,他们像逃离瘟神一样,抱着骨灰钻进车里,快速离去。负责招魂的法师坐后面一辆车,紧随而去。 阿虎的小弟抱着一个骨灰盒站在旁边,阿虎问我:“这些骨灰怎么埋?要不要搞一个仪式?” 我年纪虽然不大,自十六岁出门也五年了,懂得江湖人‘面子光’,其实谁也不想付出,谁也不想麻烦,但是又都想沾光,以捞取混江湖的资本。我是真心不想跟他们有什么瓜葛,除了拿钱找我算命卜卦,不要有任何关系,我可不想步耀仔的后尘,在耀仔全军覆没后,我已经完全没了要在江湖上出头的念头,可我为了‘算命’能生意兴隆,还得继续按梁凤书设定的角色演下去。 把阿虎拉到一边,小声对他说:“阿辉和强仔埋在一个秘密地方,我自己去处理就好,让大家都散了吧,再集结下去,估计外面的警察要忍不住了。”我知道,阿虎现在根本不在乎耀仔的事情,更不可能在乎阿辉和强仔埋哪里,他是来完成佛爷交给他的任务的,不知他想不想,他死以后,可能更凄凉,都是提着脑袋混的人,可能他们活着时都不想死后的事情吧。 阿虎松了一口气,点点头,低语道:“佛爷让我请出席葬礼的所有人吃饭,我酒店都定好了,你不参加吗?” 我看看梁凤书,说:“不参加了,你照佛爷说的办就是,我去办耀仔最后的事情,我们兄弟以后常来常往的,不用这样客气,今天你也辛苦,早点结束吧。” 我说话的时候,斜眼看见严胖子正和李木低语,心中一想,对了,记得严胖子是李木工作的夜店那片的老大,李木作为吧台经理,一定认识严胖子,李木和我如此亲近,严胖子估计以后得对李木另眼相看,这倒是让李木沾光了,看来这个葬礼对李木是最有好处的,本来是让他准备牺牲,没想到他‘因祸得福’,这或许又是命运的一次巧合。 第097章送骨灰的路上 既然严胖子已经和李木相互认出,我担心李木说出我和他是亲兄弟的实情,忙转身对严胖子说:“他是我的好朋友,以后严哥可要照顾一点啊,今天不说了。”做一个顺水人情,自己也没有亏损。 严胖子和颜悦色:“应该,应该的,有空请你喝杯酒,改日赏光聚一聚。” 梁凤书预料的万一的意外并没有发生,李木和依依的表现很是得体,全程紧随我和梁凤书,像两个贴身秘书一般。 我让李木接过骨灰盒,让他抱着,紧跟着我一起穿越黑压压的人群,我们四人开车汇入车流滚滚之中,心里才终于轻松了。 一上车,依依像憋坏了似的,兴奋异常的说:“天啊!麦子哥,那些大哥都叫你麦子哥,江湖地位块顶天了,连严老大都对你那样客气,你才多大啊?二十一吧?天啊!我以后都不敢叫你麦子了,得叫麦哥。” 梁凤书打趣道:“卖什么锅?还卖碗呢,我们是一家人,就叫麦子,二哥就是二哥,你就是嫂子,这是天定的,不由任何世间事而改变,依依,你可对二哥好一点,这几天,二哥肯定要升职。你们还是尽量别跟混社会的人太亲近,一旦陷入,终身难以脱身,你们应该都看新闻了,死刑四个,耀仔无期,判十年以上的几十个,都是父母生养的,多可惜啊?” 听着梁凤书说的一口漂亮话,我心中也高兴,好似完全忘记了刚从火葬场出来,瞥见李木抱着的骨灰盒时,才觉得太过高兴不太好,自从遇到了那个神秘的老头,我开始相信人死后可能真是有灵魂的。 李木显得沉稳持重的样子,不知道他是故意装的,还是匆匆几年时光,使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他抱着骨灰盒坐在副驾驶,我开车反复看倒后镜时,总能瞥见他侧面轮廓,赫然发现,他确实与镜子里的我有几分神似,而我与这个亲哥哥同在这座城市四年了,从没有真正打量过他,更别说真正关心。 火葬场离埋阿辉和强仔的梧桐山,直线距离并不远,火葬场在深圳水库北边外面,梧桐山在深圳水库东面,中间隔着一个并不是很辽阔的深圳水库。 今天江湖上各路牛鬼蛇神齐聚一堂,我的车上没有能战斗的悍将,那些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不能忘却,为了以防万一被跟踪报复,我早已经打算好绕道盐田,在大梅沙找个高级饭店先吃午饭,顺便感谢李木和依依还没有睡觉就陪我跑一趟。 车里骨灰盒中装的是曾经风光一时的大哥的身体最后的残留物,虽然不知道有没有高僧圆寂后那样的舍利子,万一有人要效仿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来个‘挟大哥骨灰以令江湖’,抢夺骨灰时恐怕也会连累到我,所以我一边绕道而行,一边比平时更加频繁的看倒后镜,防着别被‘欲成大事’者跟踪上。 我越是频繁的看倒后镜,就越是能瞥清楚李木的侧面,看得像放大镜下一样清楚。我不希望自己长得像李文白家的任何人,书中亲人相互帮助的温馨场景,从没有在我的生活中发生过,亲人于我而言好像从没有体现过任何价值,回忆中更找不到亲人欢聚一堂的场景片段。回忆里只有李文白打孩子的凶悍样子,陶春兰骨瘦如柴的模样,几间透风漏雨的瓦房,瓦房下几个饥瘦枯黄如稻草的孩子,还有干不完的农活,这样的记忆让我很以为耻。 又要上梧桐山,就不得不想起那个神秘老人,三年前,在神秘老人的提醒下,我已经记起是自己离开家的真正缘由,不是我从前一直坚持的真理——我是被家里抱养给李瞎子的,也不得不在心中面对故乡成长过程中的一切。家里那样穷,李文白打人那样凶悍,怪不得我‘认瞎子作父’,这既是我儿时的明智之举,也是上天在我生命中安排的‘巧合’,没有李瞎子教的本事,就不会有如此的好日子,亲人们给过我什么呢?今天李木来,不只没有让他付出,不是还让他占了大便宜吗? 心中纠结又矛盾,眼睛可不敢有半点模糊,因不停的要看到半边李木,我也开始想李木的好,至少和他往来这三年多以来,他一直没有揭穿我的身份,今天来也是冒了万一的风险的,作为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我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同在一个城市几年,应该多照顾我这个哥哥吗?他好像不需要我的照顾,活得也不错。 李木在我面前总是沉默寡言,以前过年过节一起吃饭时,他也很少说自己的生活、工作情况,这些年以来,我几乎不知道他经历了怎样的蜕变,如何从一个服务员变成了现在的经理,从一个穷苦的农村娃子,变成现在这个气宇轩昂的模样。 开车是件无聊的事情,路上总是有很多房子一样大的货车时快时慢,使我感觉到压抑和丝丝不安,越是往盐田方向,因为那个港口码头,大货车越是多如牛毛,我必须在脑海里想一些事情,才能把饥饿和不安赶走。 想李木该是值得我佩服的,深圳如此的难立足,他坚持下来,并且事业略有小成,这已经是万中挑一的佼佼者,他又是在欢场工作,都说‘欢场无真爱’,而且深圳男少女多,他竟然和依依相爱相伴了三年,这也是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想到这些,我觉得,可能像我这种长相的都是优秀者,李木长得像我。 不过他一头金黄色的长发,又像极了电影里的古惑仔,外人或许已经看不出他和我有什么相像之处,必定我的打扮在梁凤书的经营下,是一幅儒雅少年模样。 为了打发无聊,想到李木也算是个优秀的人,我突然打乱后面两个女人胡七八扯的话题,打趣问道:“依依,你知道的,深圳女多男少,漂亮的姑娘又都在夜店里,三年来,李木出轨过多少次?” 第098章哲学与生活 面对我突如其来的玩笑话,李木看看我,又回头看看后排座的两个女人,轻松的笑说道:“麦子,你还这样年轻,江湖地位已经这样高,活得如此这般自在,情况也熟悉,背着凤书有过多少人次?” 我是不怕别人开我玩笑的,我和梁凤书经常被人开这类玩笑,早已习惯了,梁凤书趁机笑话我:“麦子,交代吧,把自己套进去了吧?你以为二哥是吃素的,怎么也比你大二三岁,又是在夜店的经理,能没有几把刷子吗?” 我也知道这样的玩笑话不会伤害到李木和依依,他们都是夜店工作的人,这些话对他们完全没有力量,依依大声说道:“我才不在乎,他跟谁玩过几次重要吗?我没亲眼看见就行,是不是,凤书?” 梁凤书脚尖在我桌椅后踢两下,也大声说道:“就是,我们这么美,还怕没有男人吗?如果男人寻花问柳的,我们女人又何必在家守着,外面转一圈,男人任我们姐妹随便挑。” 李木回头看看,轻描淡写的说:“其实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出轨这件事,万事万物每秒都在变化,我们人也一样,下一秒的我们,都不再是这一秒的我们,都是干干净净的。” 这样的怪论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梁凤书已经迫不及待的问道:“二哥,你这是哪里学来的歪理学说?” “怎么是歪理学说呢?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过:“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每时每刻变化的不只是河水,我们人也一样,所以我们也每时每刻都是一个新的自己。像我们孔子一样伟大的哲学家,他的话能是歪理学说吗?” 想不到李木已经开始读外国哲学了,我还没有开始涉足呢,心中很是好奇,他一个干夜店的,怎么会读起外国哲学呢?听他一解释,我附和说:“啊,李木,你这是给男人寻欢作乐,找到了一个最最高尚的借口,要这么说来,还真是的,佛家也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想来跟你的这位赫拉克利特的话是同样道理。” 梁凤书从两个座椅中间伸过头来,看着我说:“你的意思是做了就是没做,是吧?好啊,中午你们两兄弟也别吃饭,既然没有一个固定的你,吃不吃应该是没有关系的,就是吃了,是为那一个你吃的呢?好好讨论你们的哲学就饱啦。” 李木哈哈大笑:“弟妹,还是你这话比较贴近生活,比赫拉克利特的话更有力量。” 依依也咯咯笑起来:“看吧,什么大道理也抵不上吃饱穿暖,想出那些大道理的人难道都不吃饭吗?” 看来这个话题当着梁凤书是讨论不下去的,我感觉到饿得肚皮已经贴到脊梁上,早上没有吃早饭,车上没有吃的,那些该死的大货车把路塞得满满的,使我不能快速的飞驰到饭店,我开始后悔自己选择这一条错误的路,可是已经在路上,没有别的办法,就像我现在的生活,没法更改前行的轨迹。 我想他们肯定也饿,只能继续聊天打发无聊,我问李木:“你的书都从哪里买?” 李木有些惊奇的说:“你们的书全都是买的吗?我最开始也去夜市上买书,这两年我在夜市上买书少了,夜市上的盗版书有很多错别字。南山文体中心有一家图书馆,借书卡押金一百,每次可以借走四本书,我每次从图书馆坐公交回去上班时,在公交上看完一本,第二天坐车去图书馆时,在车上再看完一本,另外两本利用上班或者睡觉前,差不多也能看完,要是没有看完,到图书馆时看完再走,图书馆里的书质量好一些,你们去看看吧。” 梁凤书趴在我的椅背上,惊讶的说道:“天啊,二哥,你看书如此的快啊?这是你们家遗传吗?麦子看书也很快。” 想到遗传,很觉得不耻,我有些愤愤说道:“遗传个屁,他们根本都认不全一篇新闻,更别说看书了。”我说的他们自然是指陶春兰和李文白,往日苦难在脑海中牢固的盘踞着,使我不愿与他们有任何关系,如果我能选择的话。 想到李木也在车上,不得不马上收起我的激动,只是别让李木觉得我是一个憎恨过去苦难生活的人,他或许和我一样,但一点没有表现出来。 梁凤书明白我心中对苦难的怨恨,不接我的话,对李木说:“这样算来,你这两年不是看了两千多本书?天啊,我要是能有二哥一半的阅读量就好啦。” 李木解释说:“两千多应该是没有,一千多是有的,必定有的书还是要花上几天时间的,像那些长篇巨著,也得三五天,乃至一个星期才能啃明白,最近读哲学,更是慢了,还要往返的去图书馆查资料,有这图书馆真好,很多新华书店没有的,图书馆都能找到。” 看来李木能快速的当上经理,一定是强大的阅读量使他变得与众不同,社会上读书无用论甚嚣尘上,那时我虽然二十来岁,可坚定的认为,看书于没有背景、没有靠山的穷苦人还是有用的,而且这可能是穷人唯一的出路。 贾平凹的书中写道:‘当官靠后台、出名靠电台、挣钱靠乱来’,乱来也确实能挣着钱,这样做的人也很多,但需要胆量,没有强大的家里背景,结局可能和耀仔他们一样,早晚的事。陶春兰教导:“不要杀人放火,不要犯法,穷不欺、恶不怕。”我和李木都遵从了陶春兰的教导,简短而直白的话,胜过诸子百家。 台湾作家柏杨说我们整个社会是一个大酱缸,出门五年,已经不算短,我也认为,都是一个大坛子泡出来的,谁也不能是清白身,只要灵魂还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就将继续浸泡下去,味道会越来越浓,原本的纯洁美好会渐渐消失殆尽,一个酱缸里终究味道会调和成无差别。 第099章出生卑微的无奈 李木很是不赞成柏杨的酱缸理论,他说:“不是一个酱缸,是好几个永不相容的酱缸,比如说,穷人单独在一个酱缸里,这个酱缸里清汤寡水、缺盐少料;那些爹妈有权有势的单独在一个酱缸里,这个酱缸里汤浓汁艳、料全味美,这个酱缸都是钢铁打造的,缸口上有金刚锁,锁上写着两个字——权力,穷人永远进不去;还有美丑两个酱缸,单独放女人,柏杨他自己在钢铁的酱缸里,以为我们都在那个酱缸里,大错特错,我倒是想进去他们的缸里酱一下,可生来没有钥匙。” 听李木说这些话时,他很是义愤填膺,想来生活的艰苦让他心中积压着愤恨不平,却又不得不带着无奈的坚强继续为生活打拼,而且他已经知道,无论怎么拼搏,也进入不了有金刚锁的酱缸。 梁凤书颇为有异议:“二哥,不能吧?钥匙是可以配的,实在不行就偷一把,还有,你看书就可能用知识造出打开金刚锁的钥匙。” 李木固执己见:“弟妹,你太乐观了。”他拍着骨灰盒:“就说这耀仔吧,要是他是某某某的儿子,他犯的那些事情还叫事情吗?出事时他没有动手,也没有证据证明是他教唆动手的,那是突发斗殴事件,至少没有证据证明是他耀仔谋划的。团伙,谁不是团伙成员,这个社会有几个人是单独存在的?要弄死你时,你就是团伙老大,负主要责任,可要是有人力保,那就是公司,公司负责人叫企业家。你们说,企业和团伙有什么区别?都是有组织、有自己的内部规矩制度,也都是听从上面一个老大,或者叫老板,再逐级往下分。耀仔这个事情,都不用多大的官,他父母要是一个局长、处长,别说判无期,可能连刑都不沾边。” 李木的这番论调,让车里一下变得不无聊了,梁凤书有些疑惑的说:“不能吧?虽说耀仔没有动手,但可以很轻松的证明动手的人是他的人,并且他们是一直都听耀仔的。” 李木说:“你们也看新闻了吧?工厂保安打死人,怎么没有把工厂老板抓起啊?保安是工厂员工,员工肯定是听老板的,员工听老板的,和耀仔手下听耀仔的有什么区别?老板肯定说没有让员工犯法,那怎么证明耀仔就让他下面的人杀人了呢?而且保安还是在上班时间,故意致人死亡。你们想啊,保安与被打死的人肯定没有私怨,那就是为公,耀仔判无期,那个工厂的老板却最多赔点钱,这就是两个酱缸,不是吗?” 仔细一想,还不能说李木说得不对,耀仔也是合法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老板,证照都齐全,‘四大金刚’算是公司高管,或者是公司老板助理,在耀仔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四大金刚’的职位都是经理,出事那天晚上是非工作时间,如此想来,耀仔还真死得冤枉了。 我突然想,难道耀仔的律师还没有李木想得周全吗?又或者是真的有人要置耀仔于死地,那能是谁,我不敢继续想下去,更不敢说出来。 梁凤书一时想不出话来辩驳,李木的‘歪理学说’显得冠冕堂皇,估计骨灰盒里的耀仔后悔没有请李木作辩护律师。 如果耀仔灵魂跟着骨灰盒,他听到了李木的理论,只能后悔自己投胎在穷人家里。明白为什么会死,也是一个大收获,黄泉路上少疑惑,下辈子投胎到富贵人家,耀仔一定是出色的企业家。 见梁凤书突然沉默了,依依说:“凤书,你别跟他争,他在我们店里,是出了名的能说会道,死的都能说成活的,你们可能不知道,他靠那张嘴,骗客人很多小费,每个月的小费收入是工资的好几倍,比坐台的都挣得多。” 听依依一说,我问道:“李木,你在我面前话不多啊?原来你的口才这么好,真是深藏不露。” 李木叹一口气:“唉,上班嘛,就得哄着客人高兴,不想说也得说,很多话我自己听起来都想吐,没办法,客人高兴是件很重要的事情,难道客人来受气么?上班时候话说多了,下班以后就什么都不想说,只想安安静静地看书。” 找了一个熟悉的高档海鲜餐厅,终于可以不再饿着肚子,曾经饿怕了,现在还有阴影。 想到李木和依依还一宿未眠,他们虽然在昂贵的美食前显得神采奕奕,依然难掩脸上的疲惫,我和梁凤书昨晚也没睡多久,肚子饱了,瞌睡侵袭倦容,在海边酒店开两个房间,先睡几个小时,傍晚再上山,那时上山无人。 酒店外的彩旗提醒着每个人,今天是香港回归三周年,梅雨季节过后,阳光分外刺眼,大海上泛着耀眼磷光,随风追逐的海浪哗啦啦响,金色夺目的沙滩上孤寂无影,大海边的正午时刻显得荒芜而古远,只有寥寥几只不惧烈日的海燕,在烈日当空里盘桓嬉戏着,不知道是出于勇敢,还是听谁的差遣逼迫。 迷糊一会儿,睡意竟完全褪去,身旁的梁凤书正在酣睡,不忍打扰。我起身坐在落地窗前,东望大海时,阳光洒在海面上,俯视中的海面银白流光,银光荡漾,银白下的蔚蓝色时隐时现,像未完全剥去皮壳的美玉,辽阔无垠地延展至最远处,淹没了地平线。 目光游弋时,能看见停车场几辆孤零零的车,其中银色的那一辆是我的,耀仔的骨灰盒此刻正在副驾驶下,他应该能感受到七月一日这天的火热,不过不要紧,马上就要长眠于地下黑暗中,这个世界的火热他将很快再也感受不到。 几个小时前,我曾亲眼目睹耀仔苍白的身体,像动物尸体一样被推进熊熊燃烧的炉火中,那个烧尸的工人面色冷漠,不带一丝哀伤,每一个动作都有条不紊,显得熟练老辣。阿虎告诉我,小费给够了的,炉子清理得特别干净,保证耀仔的骨灰中不混杂别人的残渣,这样做能让灵魂变得纯洁吗?我不知道。 第100章无常的生命留下几行泪 因其打点到位,耀仔的父母、妹妹林琴珊,加上社会上的‘大哥’们,我和梁凤书、李木、依依,二十来号人亲自观摩耀仔化为灰烬的过程。 阿虎亲自上前,小心翼翼而庄重地把耀仔身上化妆时带上的几条黄金链子取下来交给耀仔父亲,我们都上前去看耀仔最后一眼,短暂的默哀之中,殡仪馆工作人员脱去耀仔的衣物放一旁,随后耀仔被送进烈火熔炉中。 耀仔母亲突然呛声大哭,林琴珊也随之跟着哭起来,完全不顾闷热难闻的气味。 我和在场的其他人也都掩遮口鼻,却并不是哭泣,也可能是拒绝现场难闻的气味,害怕这气味钻进自己的五脏六腑,可是为了显得有情有义,我们又都选择到现场送别最后一程。看见曾经熟识的人化为灰烬,总是会暗自悲泣,为自己悲泣,人生原来如此简单,世道昭昭,谁也只是短暂一生。 偷偷瞥一眼其他大哥们,他们比我表情更哀伤,他们和耀仔是真正的同道中人,耀仔今天的下场,他们又有几个能逃得过呢?耀仔都明白早晚有这么一天,他们肯定也明白,在这一刻,他们肯定是为耀仔真正的伤心难过,心中肯定也会为耀仔觉得可惜。 浴火不一定重生,我想一定也不会重生,但一定是种解脱,无论对是浴火的人,还是对关心他的人,都是一种解脱,耀仔母亲呼天抢地的哭声,以后应该再也不会为耀仔响起。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情,是会伴随这位母亲的余生的,但以后的泪水只会在心中默默流淌,或者在独自看着窗外时,流着泪想起自己的儿子再也无法相见;在清明或忌日里,母亲会给耀仔烧去祭奠,那些祭奠的烟火中,有一个母亲要讲述的世间的所有悲苦。 历经过炉火燃烧的耀仔,一定不惧这七月流火,他的灵魂或许正和烈日中的海燕一起飞翔,重新组建起一个阴魂不散的队伍,队伍中的前面一定还是阿虎和强仔,他们要顽固的守望在这异乡多久呢?大川和飞飞应该已经跟随家人的脚步,魂归故里,但耀仔的阴魂队伍里一定不缺四大金刚,枉死在这异乡的勇猛悍将何其多,他可以慢慢挑选,我相信,阿辉依然是最顶尖的猛将。 回头拿烟时,看见熟睡中的爱人,她那么安静美丽,像天使沉睡在洁白的床榻上,绵细而均匀的呼吸着空调下正温度舒适的空气,她优美如精雕细琢的曲线,我曾无数次相拥过,此刻我只想看着她,像欣赏早已独自拥有的世间珍品。 我安静的思索着,发现生命中两个重要人物已经步入黄泉,而我还是一个历经二十载光阴的少年,头一个入黄泉的李瞎子与我失手有关,贫穷的日子中让我在失手时正满含怨气,在李瞎子时之前,我竟然没有让他看到我一点点善意,想起来,真是愧疚难当啊!但李瞎子是我生命中的重要过客,没有他传授我‘神算’的本领,就没有今日逍遥的生活;生命中重要人员中,第二个步入黄泉的就是耀仔,与我或许故意的失算有关,于我的生活而言,耀仔也是极其重要的,他让我在深圳快速扬名,没有他的关注,我和梁凤书不知要多走多少弯路,更不可能见到佛爷,也就没有今日的江湖地位。 李瞎子死去两年后,我才在神秘老头子提醒下,对李瞎子充满感激和愧疚,深刻认识到李瞎子对我的再造之恩,于是我每天供奉他的灵位,耀仔呢?我想就算再过两年,他可能会在我的记忆里越来越模糊,因为现在的阿虎就是曾经的耀仔,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一个零件,佛爷觉得老的零件改换掉,阿虎是新换上的零件。 该忽略我生命中出现的耀仔吗?一生中任何时候,只要回忆起刚到深圳的斑驳岁月,画面中一定会有耀仔,无法忽略,而他终究像一颗耀眼的流星,快速的离去了。 向西而行的太阳把窗外的阴影慢慢拉长,阴影悄无声息的往海上蔓延,速度越来越快,而天空越来越蓝,海面的颜色也随之深浓起来,海鸟多了,海边也开始人影绰绰。那潮水像要追赶阳光,在阴影中退向大海深处,留下一大片海水侵湿过的沙滩,很快,沙滩的表面被海风吹干,印出一串脚印朝着潮水退去的方向,而追逐阳光的潮水终于退无可退,还是被西沉的太阳淹没在阴影里,阴影里的潮水歇息下来,轻轻喘息着讲述一天的疲惫,这疲惫重复了亿万年。 开车从梧桐山东面蜿蜒而上,这是我第一次从东面上梧桐山,车轮在砂石路面上发出呼啦啦的声响,像是送殡的鞭炮声。 把车停在最靠近山顶的野停车场,四周葱郁的杂草长得张牙舞爪,在风中对着我们这唯一的一车人摇头摆尾,抬头仰望山顶,西沉的余辉从山脊漫向天空,山东面的阴影里显得更加苍茫,一如远处的大海。 我们四人依然用沉默送别耀仔,迈着沉重的步伐爬上山头,先在山顶静坐,望着夕阳映照的大海,安静的抽一支烟,四下环顾,没有看见神秘老头子的身影,而我一直相信他是在看着我的。 让他们三人在山顶等候,我带着铁锹独自钻入丛林中,轻车熟路的找到被雷劈过的老树,就在昨日,才埋葬了两个人的骨灰,今天又来了,不知老树能不能承受得了。这是挽救了我没有摔下悬崖的老树,而我却送来第三个丧命异乡的孤魂野鬼与它作伴,我没有一丝恐惧,就像小时候挖地播种一般,熟练的挖坑、掩埋、覆土、洒上枯枝败叶掩护。 傍晚的风掠过山岗,老树在风中颤颤巍巍,我的手能从树干上感觉到它轻微的颤抖,想是它为我的慷慨所感动。昨天埋葬阿辉和强仔时,各陪葬一条万宝路,一瓶威士忌,今天埋葬耀仔骨灰时,陪葬一条万宝路,一瓶xo, 我靠着老树再赔三位兄弟抽一支烟,我想啊,要是有一天这里崩塌或者被开发商掘开,三瓶好酒一定更加浓郁香醇了,不知会被谁饮下,到时酒里也可能有他们三人的怨念。 第101章埋葬后的畅想 我爬上山顶,晚风妩媚而强劲,呼啦啦的山林像是有万千人鼓掌,为我完成了朋友托付,还是为这三位异乡的野鬼从此相伴远望繁华。 夏日里,风吹得人凉爽而畅快,李木冷峻的望着远方:“麦子,你倒是好心,而且胆子也大,难道以后你还要上山祭拜他们吗?” 我背靠着山顶唯一的大石头,享受着清凉的晚风,看着口中吐出的烟在风中快速消散,脑子里非常清静,说:“李木,这有什么好怕的呢?朋友一场,尽力而为,算是为相识一场做个交代吧,只要我在深圳,每年一定上山祭拜他们。” 梁凤书挂断电话,说:“露露她们问什么时候回去,等着我们吃晚饭呢。” 梁凤书就是这样不合时宜地打断了两个男人煽情的谈话,我和李木都是穷人出生,对这客死异乡的境况都曾有过联想,不是联想别人,是联想自己。在我穷困之时,常常会想象自己在异乡悄无声息的死去,最好死后面目全非,永远别有人知道死的人死我,对死是一种极其奢望的想象。 或许有人会说,既然你那么想死,为什么不自己死去,人从来最难面对的都是自己,我都穷困得想死了,你还让我自己杀了自己,难道不是太残忍吗?穷困得像一条狗,本来就很没尊严,如果还要让别人笑话我没有活下去的勇气,自己竟然愚蠢到杀了自己,岂不是在我已经没什么尊严的时候,还当众把我搜刮得一丝不挂。 只有活得没脸没皮的人才会想尽一切办法活下去,我一直认为‘好死不如赖活’这句话最无耻,真要能好死,傻子才会赖活着。我和李木都是穷苦人走进繁华都市,我们什么都没有时,希望还能有死前的一点点尊严,所以才会想着可能会客死异乡。眼前已经不穷苦,我们担心随时都可能再一无所有,如果到那个境地,想死的念头又会浮现出来。 为客死异乡的人而动情,正是为鼓励自己不要落到这个结局。 李木和依依紧紧的靠在一起,李木说:“凤书、麦子,我们坐一坐再下山吧,我和依依都是第一次来这里,等夕阳全下去了,我们再下山,不急这点时间吧?”他望着远方的目光显得很深邃,表情却很淡然,也熟练的抽着烟了。 我没什么值得着急的,因为葬礼,今天预约好算命的都推后了,和李木从清晨到傍晚的相处,这是我们兄弟之间的第一次,第一次相处一整天,竟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静坐在凉爽的晚风里,心中竟然泛起对亲情的一丝美感,这也是平生第一次,于是,我热情的邀请他说:“李木,晚上一起吃饭吧。” “不了,晚上九点上班,一会儿你直接送我去店里就行,以后有什么事情,随时叫我,别忘了,我们是亲兄弟。”顿了顿,他又说道:“麦子,其实你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们不过是你在社会上相遇的几个朋友,你都如此精心为他们了却身后事,并且是倒贴着钱,所谓江湖义气也不过如此吧。” 听他说我是一个善良的人,前面加上‘其实’两个字,我想他从前一定觉得我是个绝情的人,应该是因为这三年来我和他之间少有往来,而我实在想不出,都是身在异乡的人,就算是亲兄弟,又能亲密成什么样,生活终究要自己去走,我的路也是自己深一脚浅一脚的趟过来的。 依依高兴的说:“麦子,凤书,晚上去我们店里玩吧,我和李木还没有请过你们,一直都是你们请我们,今天还请我们住了最高级的酒店,也让我们请一回客,虽然我们还是没有你们有钱,请客却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李木还能签一些免单,花不了多少钱。” 依依的话是真诚的,她或许是因为梁凤书送给她的全套名牌化妆品,也可能是她在葬礼上发现,她们所在那片地方的老大严胖子对我毕恭毕敬,总之,她的邀请是真诚的,可是我没有兴趣去她们店里玩耍,这几年下来,耀仔没出事之前,几乎每天都跟着耀仔去夜店里玩,玩多了,我觉得夜店都是一个样,不外乎装修不一样。 最重要的是,我进夜店,无法享受夜店里最核心的项目,梁凤书一直跟着,没法享受,也从来没享受过,那种感觉,就像让饥饿的人看着别人吃山珍海味,而自己不能吃,所以我对夜店没有兴趣,条件所限,没办法。 梁凤书对夜店不只没有兴趣,还很厌恶,她是完全看不惯那些逢场作戏的事情,当然她也不明白男人所追求的快乐,每次我们进夜店都是出于应酬。耀仔出事以后,应酬相对于少了很多,偶尔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夜店里,找一个包间里唱几个小时歌,也都是悄悄的去,悄悄的走。 对于依依真诚的邀请,梁凤书委婉的说:“今天就不去了,以后有机会的,我们是一家人,别在乎谁请谁的事情,我们这些年运气好点,挣得多点,当然该我们花钱请客,这都是应该的,二哥当经理了,我和麦子都替你高兴,好好干吧,深圳这个地方要立足下去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深圳太好,才会有太多人想留下来。” 梁凤书最会说漂亮话,对依依说完,还对我说:“麦子,给严胖子打个招呼,他是那片的老大,对二哥和依依多些关照。” 其实梁凤书完全没有必要当着李木说这些话,她还是不明白,像我们那种穷地方走出来的人,又能在最是混乱的夜店里混到经理这个位置,李木的智商该是何等的不容小觑。 听了梁凤书显得热情而真诚的话,李木高兴的说:“好啊,以后要来玩时随时打电话给我,我和依依是沾了你们的光了,是该好好请你们的。” 暮色沉沉,远处城市的灯火又五彩缤纷了,开车下山,送李木和依依回到他们工作的地方,我和梁凤书继续在滚滚车流中前行。 第102章死后鬼魂 接连埋葬阿辉、强仔、耀仔以后,梁凤书依照她以前家里的风俗,认为我们连续埋了三个人骨灰,而且没有举行任何超度法事,这样悄悄埋掉的成年人,七天以后灵魂会化为厉鬼,永世不得投胎转世,负责埋的人身上也会沾染邪气,影响人的运程。 根据梁凤书的意见,先别回家,住在酒店里,因为酒店里人来人往,阳气重,能消散沾染的邪气。白天多出去晒太阳,多去人多的地方逛,深夜不关灯、不出门,十天半个月过后,邪气消散得差不多了,再去寺庙里祭拜神佛,这样才能完全驱散邪气。 梁凤书不只说得很认真,连表情都带着惊恐和不安,她的情绪传染给露露和小芬,三个女人害怕得像迷失在丛林里的羔羊,好像耀仔、阿辉、强仔一定会变成厉鬼,在夜里来到这繁华都市里夺人魂魄。 几个女人这样担心害怕,当然要以她们的心情为主,不管是不是有道理,她们的心情就是真理。特别是梁凤书,要是她坚持相信的,我不相信,那她一定认为我是要另立山头,这样的话,我将面临她通宵达旦的谈话,一定是从我们认识开始谈,把她对我的好全部说一遍,哪怕是有一次过街口,她拉了我一把,也算是对我有救命之恩,因为她看见百米外有一辆大货车,要是不拉我一把,我一定会等在原地让大货车撞死我。 反正不缺住酒店的钱,能让她们开心,何乐不为呢?其实我一点也不怕鬼,反而充满期待与它们能来一次合作。 我小时候最爱参加人的葬礼,葬礼上有很多好吃的,那是我享受难得的美食的好地方,几乎是盼着四邻八村每天都死一个,却总是要等上好久才能有人去世。 我不只不害怕埋死人,每次听到那个坟头响起鞭炮声,就会第一时间冲过去捡没有爆炸的鞭炮,捡到后就是难得的玩具,带着肖玲玲一起,点燃鞭炮,丢进山上的蚂蚁洞里,看着那巢穴被砸开后,心里快乐无比。没了引线的哑炮也有用,剥开鞭炮,把火药倒在光滑的石头上,铺开一定的形状,越多越好,然后点燃火药,顿时冒出一股青烟,香喷喷的浓烈火药味蔓延开去,石头表面被烧出美丽的图案。 坟地也是我最爱去的地方,那时山村里人满为患,庄稼收成好像总是不能满足大家的肚子,凡是能播种的土地,哪怕是巴掌大的一块泥土,上面也被种上了农作物,只有坟地没人播种,没有播种的地方草木葱茏,是能开心玩耍的好地方。 从小便听说过人死以后,七天里要把活着时的脚迹收起来,就是曾经去过的所有地方的脚印都要全部收集齐,不然无法重新投胎转世。第七天夜里是回魂夜,死人的魂魄会带着收集的生前所有脚印,再次回家看看,家里人在夜里要准备一座好酒菜,鬼魂在享受完最后一餐家里的餐食以后,安心去黄泉。 山村里什么稀奇古怪的传言都有,我却从没有真正见识过,我一直都渴望与鬼好好当面交流一次,谈一谈人死后是什么样子,顺便问问死后还怕不怕冷,还会不会饿肚子,要是那边日子好,我随时准备过去。 我为了几口饱饭,都能从李文白家跑到李瞎子家,当然也愿意不再挨冻受饿,从做人变成做鬼,儿时一直过穷日子,渴望换一个环境能好一些,但又无法确定做鬼一定过的是好日子,所以想找一个鬼当面问问再决定,而这个愿望一直没实现,就像我对着村外小庙里菩萨的祈愿一样没有实现过。 长久的期望得不到实现,最后就会死心,再也不会相信它们,我一直渴望见到的鬼,却一直没有见到,所以我已经不相信世界上有鬼。 记得在我离开家乡的第一晚,就是睡在刚死过人不久的枯草堆上,而且是在雨夜的大桥下,最是僻静无人的地方,而那天晚上连个像样的梦都没有,真要有鬼的话,鬼就那么嫌弃我吗?想我也是长得慈眉秀目,貌可能不如潘安,以梁凤书那样美的女人能看上我可以证明,我一定是一个很有姿色的男人,鬼为什么就不喜欢见我呢?想来是一定没有鬼的。 我在大街上睡了将近一年,也还是没有见到鬼,令我最害怕的反而是查暂住证的人。在我过上好日子以前,一直希望见到鬼,一来是想问问那边日子好不好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传说鬼都是有法力的,能隐身、能穿墙遁地,真要是有这些本事,我希望能遇到一个鬼和我精诚合作。它可以上我的身,利用它的法力,去饭店厨房偷山珍海味,去偷保险柜里的钱,甚至可以偷漂亮的女人,我日子过好了,当然不会忘恩负义,我会买很多祭品烧给它,这样我们两个虽是阴阳相隔,可是又能合作共赢。 虽在大街上的那些夜里,我常常想,有钱人身上一定有鬼附身,他们利用了鬼的法力,不然怎么可能轻易获得那么多财富,他们身边的美女也一定是妖怪,法力可能不如苏妲己,但一定不是正常人,正常人怎么能过得上那样骄奢淫逸的好日子?他们一定获得了鬼的青睐。 尽管我在埋葬耀仔、阿辉、强仔时,我已经过得很不错了,可我依然‘不忘初心’,还是喜欢鬼的,虽然漫长的等待和失望以后,我已经不相信有鬼了,可依然有那么一丝侥幸,希望能遇到鬼,能利用鬼的非凡本事,实现我没有鬼相助时,不敢想的愿望,比如说干掉佛爷,我来做佛爷,从此江湖听我号令,我便能解救所有失足的美女们。 要是他们三个变成鬼,一定不会伤害我,因为我替他们了结身后事,他们肯定是愿意和我合作共赢的,这也是我愿意埋他们带着的一点点私心。我不只会算命卜卦,李瞎子也传授过我一些风水本领,勘测风水虽不是师门最强项,却也懂得其内理。 第103章小芬的男人 把人埋在山头,对着东方日出的方向,据说这样的鬼最是厉害,我不知道耀仔提出要埋在高处时,是不是就是想做一个非常厉害的鬼,我没有反对,因为我也希望与最厉害的鬼合作。这些道理当然不能告诉梁凤书,会吓坏她的,而且她也没有要和鬼合作共赢的打算。 见她们三人那样担惊害怕的样子,我只好配合她们,答应梁凤书的安排,而且尽量的安慰她们:“就算耀仔他们变成了鬼,也不可能伤害我们,他们都是讲义气的人,不会恩将仇报的。” 小芬首先提出了反对意见,她极其认真的说:“哥,鬼和人是两个世界,鬼怎么可能还记得生前的道义,我们沾染了邪气,最容易被鬼找到。”她说话时紧紧的靠着露露,面露惶恐,好像清楚的看见鬼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话刚说完,鬼没有来,她的电话响了,惹得大家眉头齐皱,好像说鬼鬼就打电话来了一样,鬼能打电话吗?应该是不能的。小芬仔细看看电话号码,才微笑着接起电话,语气马上变得娇柔温顺,听得我也心神荡漾。 小芬和露露的那些‘男朋友’我和梁凤书都见过,他们也都知道我是干什么的,除了知道我‘神算’的名号,在小芬和露露的添油加醋的粉饰下,我更是像神一样的存在,好像在江湖上我像佛爷一样的存在,面对别人的阿谀奉承,我学着佛爷的样子,平静的笑笑,一副心平气和的样子。 我一直认为,都市人都带着面具,没有人关心面具下是怎样的面孔,只在乎是否有利,就算眼前没有,想想将来可能有用,那也‘高瞻远瞩’一般的维持着相互的关系。社会这个熔炉的残酷,教会每个人学会了掂量自己和掂量对方,两相比较,谁该坐什么位置,心中都一清二楚,要是这都弄不懂,残酷的熔炉会让你灰飞烟灭,或者像流浪狗一样活着。 而人与人之间的上下,也不是固定的,就如古话说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时代的快速变化中,不用三十年,可能是三天,甚至更快。‘一朝得势’就目空一切的‘不可一世’,这样的人结局都很惨,就像耀仔和他的四大金刚。 凡事留一步,为自己也为别人,这句话好说,谁都听得懂,但少有人能做到。且不说良知和美德这样高尚的话,总不该做得太绝情,但是我们的祖先不是这样教的,祖先传下来很多道理:“斩草除根”、“放虎归山、后患无穷”、“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有仇不报非君子”、“除恶务尽”……等等这样的道理太多了,血雨腥风的历史中,我们人类也一直是这样做的,就算佛家慈悲,也有‘降妖除魔’一说,如果众生平等,又何来妖啊、魔啊的。 小芬刚放下电话,露露高兴的说:“快,叫你的陈胖子过来,我们不是要在酒店住上一段时间吗?他刚好来买单。” 这个陈胖子是车公庙工业区开厂的香港佬,五十多岁的人了,被小芬迷得失魂落魄的,每次从香港回来,一定要急切的见到小芬,搞得他好像热恋中的小伙子一样,对小芬是言听计从,就是他的外表很是上不了台面,本来就不到一米七的身高,肚子却大得像就要临盆的孕妇,脸圆得像一个皮球,还油光水滑的,我想他要是一直站着的话,永远看不见自己的鞋子和皮带是什么样子。 陈胖子对小芬沉迷,不只是小芬温柔漂亮、善解人意,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色鬼,时常住外面沾花惹草,小芬从不管他,只要他每月给钱,小芬对他总是那么好,陈胖子也不缺钱。尽管陈胖子爱外面吃‘快餐’,他却只对小芬好,主要小芬活得简单,就我们几个朋友,从不在外面乱交往,没有‘分手’之前,就算‘独守空房’,也绝不会出去‘寻欢作乐’。 很多做露露和小芬她们这一行的,‘男朋友’不在时,就出去找‘帅哥’约会,甚至很多人拿着‘男朋友’的钱,背后又养着自己的小白脸,这样的女人大多都不值钱,男人又不傻,只不过掂量价格而已。小芬和露露不一样,属于‘高级货’,生活简单而有品味,主要还有我这个‘神算’哥,还有一个天生带着高贵气质的梁凤书嫂子,她们的‘男朋友’自然也是‘身价丰厚’的人,从不敢欺负露露和小芬,能那样有钱,谁谁的关系、什么人什么价心中都有数。 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深圳,好色的男人可以随便挑,可真正年轻漂亮,又有气质,还自带一个清白有价值的圈子,这样的女人不多,自然就‘物以希为贵’,都是梁凤书教出来的。 小芬看着我,有些矛盾的问道:“哥,陈胖子说和一个朋友在一起,能一起过来吗?他厂里的合伙人。” 这是梁凤书给她俩定的规矩,除‘男朋友’外,要是有旁人来,必须先给我们说一声,我点点头:“包间这么大,凤书不是说人多好消邪气吗,一起来吧。” 露露附和道:“过几天,我那金主回来了,我也带来,我们热热闹闹的过几天。” 先不说露露那金主,小芬下楼去接着陈胖子,像一对恩爱夫妻一样手挽着手进来,陈胖子脸上堆满笑容,人刚进门,就递过来两个袋子,笑容可掬的说道:“今天真是好日子啊,神算小哥和凤书也在,哦,露露美女也在,真是好,小礼物,不成敬意,正好送到你们手上。” 梁凤书和露露起身接过袋子,高兴的邀请陈胖子入座,陈胖子对门外招手:“进来吧,兄弟,让你见识见识神算小哥,年纪虽小,地位不是一般的尊崇。” 听陈胖子介绍,进来的人身穿体恤牛仔,都是名牌,身材中等,带着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对着我连连点头,口呼:“幸会幸会”,紧接着,他当然会奉承我一番,说的都是什么早已听陈胖子提起过多次等等。 第104章在劫难逃 愤怒涌上心头,杀心都从我心头升起,瞬间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仇人相见,分外脸红’,往日屈辱涌上心头,好在我强力压抑住了,因为我不想惊动这只正好撞到笼子里的恶魔。 我看着这个号称姓刘的,陈胖子的工厂合伙人,心里越来越不舒服,这张脸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一九九六年,我为他发两个月传单,他工资一分没给我,害得我那天伤心得准备把自己走死,那时的我才十六七岁,他狗日的也毫不带丁点儿仁慈心。 况且我才多少钱,我那样的一个有上进心的少年,他竟然也骗,简直罪大恶极。 我曾暗暗发誓,要是再让我遇见他,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但看他的表情,完全不记得我了,或许是他伤害过太多的人,记不过来。我稳定情绪,仔细打量,我可是个谨慎的人,万一弄错了,影响我的名声,不是每个人都值得我报复他的,我决定要把这个‘荣幸’送给他。 如果认错人,我不只要丢脸,也会让陈胖子觉得没有脸,这可是会发生连贯反应的,甚至传出去,成为江湖上茶余饭后的笑谈。 我一直注意看他,越看越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就是我要找的仇人。想来,要是我那晚真的死在树下,岂不便宜他这狗日的。 坐下来后,陈胖子又让姓刘重新点菜,他想让姓刘的表现一番,这也是规矩,见面要‘有礼’,好酒好菜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趁着他二人在小芬指导下点菜的时候,我借故喉咙有些不舒服,让梁凤书陪我到厕所看看。进厕所,关上门,我马上告诉梁凤书:“这个姓刘的就是我发传单时的老板,你知道的,狗日的差点让我自杀了。” 梁凤书深吸一口气,冷静的问道:“没有认错吧?” “肯定没有,化成灰我也认得。”想起那些日子,我的眼里不知不觉竟然涌出泪水,可能是因为那段委屈一直在心中,那个漆黑的雨夜我怎么也无法忘记,我甚至能想起那棵榕树的样子,还有黑夜里的鬼魅魍魉。 苦难和委屈我经历得多了,而唯独那一次一直梗在我的心中,因为那是我工作最认真的一次,是一个纯真少年带着无限的真诚,用最认真卖力的态度工作,只为心中对那些幻想中美好的向往,就是这个狗东西,让少年时的我对这个世界开始怀疑,开始警惕,那种无助和伤心无人能理解。当时哪怕他找个理由不给我结清所有工资,给我几百块钱的遣散费,我也不会伤心欲绝,纯真的我一定会理解他的,但他做的太绝,不只不给我钱,还让房东赶我,让查暂住证的威胁我。 这就好比花言巧语、赌咒发誓骗取一个黄花闺女的贞操,完事以后,马上翻脸不认,骂骂咧咧地大摇大摆离开,这能不让人记恨吗?那是我的第一次工作。 心里一直梗着委屈和仇恨,仇人突然出现在眼前,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心中的梗往上涌,泪水也夺眶而出,梁凤书拿纸巾给我擦泪,小声安慰说:“麦子,别哭,你一哭,我心都碎了,我们今天就把这仇报了,不过,你想好身份的问题,只要想好了,你怎么做我都支持你。” 我背靠着被空调吹得冰冷的墙壁,略微沉思,拿出电话,打给阿虎,这是我第一次找他办事,我说要弄一个人,他什么也没问,就说:“对方多少人,我亲自给你办。” 阿虎从罗湖到蛇口这家海边酒店需要一些时间,我咨询他要不要先打电话给北仔,让他先派人过来,把姓刘的先控制起来,阿虎在电话中说:“麦哥,佛爷说了,江湖事不牵扯你进去,电话我来打,告诉我地址,只要在深圳,他插翅难飞。” 如果我直接打电话给北仔,他也一定会为我办的,依照规矩,我与他没有什么往来,况且佛爷交代的,让我有事找阿虎。逢年过节在佛爷哪里都有和这些头目相聚过,而且这事对北仔也不难,江湖人对这样的事情趋之若鹜,巴不得每天都有这样的事情,好从中捞些钱。 我和梁凤书稳定情绪,出去继续坐下来,小芬不停的看我,可能看出了我情绪有变,害怕是因为她带了陈胖子来我不高兴,桌子上又不好问,只能不停的看我。 几乎贵的菜都一一点上,还有两瓶价值不菲的法国红葡萄酒,姓刘的一直不停的说着恭维的话,说见到我机会难得,一定要好好的请请我。 我心中发呕,可是面上强装镇定,不停的点头配合他。 一笑泯恩仇的事情说得容易,真要把人的心伤得太狠,没有人能轻易说出原谅,他欠我的不只是工资,他糟蹋了一个纯真少年对社会的所有美好期盼,用最直接而残酷的方式,连一个过渡期都不给。 北仔进包间时,身边站着黑莽仔,还有两个五大三粗、胳膊上画着动物的小弟。尽管北仔一副客客气气的样子,陈胖子和姓刘的马上笑容都僵了,一看这四个人都不是善茬,突然进来,只对我点头打招呼,他们感觉到气氛极其不对。 我什么也没说,站起来,指着姓刘的:“先弄到墙角,听我慢慢说。” 我的话刚说完,那两个小弟已经出手,碰的一声,连人带椅子翻倒在地,人随后被一脚踹到墙角,一人一只脚踏在他身上。 陈胖子顿时慌张,站起来,看看墙角,又看看我,几近哀求的对我说:“麦子哥,这是怎么回事啊?这是怎么回事啊?” 北仔对着陈胖子一声怒吼:“丢你老母啊,屁话再多,连你一起弄,小师傅什么人?他要弄得人还能求情吗?啊!死胖子。” 我忙招呼道:“陈老板,你放心的坐着,今天你是客人,保证不伤你半分毫;北老大,你也坐下来,陈老板是我的好朋友,你别吓唬他,不是客套话,真是好朋友,是我妹夫,我们吃饭,慢慢吃,我给你们说一个故事,小芬,倒酒。” 第105章该有的残忍 看着姓刘的在墙角不敢吭声,我心里舒服多了,情绪也稳定下来。露露和小芬不知道我以前的苦难故事,一脸迷糊,却也不多问,不停的看着梁凤书,希望从梁凤书眼神里知道一些究竟。 梁凤书从小芬手里拿过醒酒壶,主动倒起酒来,边倒酒边说:“麦子,故事先别说,我们先喝酒,等阿虎到了一起说,北老大,陈老板,我和麦子不是乱来的人,你们也别急,今天我梁凤书请客,给我男人去口恶气,你们今天都是我珍贵的客人。” 听梁凤书这样一说,我心中明白,她要主导事情的发展走向,我相信精明谨慎的她不会错的,她总是这样为我处理一切事。 北仔歪着头,杯子握在手里摇晃起来,玩笑说:“哟,哟,今天我是来对了,耀仔进去前叫你小妈,耀仔虽然死了,有你这个小妈亲自接待我,今天得多喝几杯,小妈,你请客,叫我干什么就干什么,刀山火海都去得。” 梁凤书看看北仔,带着柔情回答:“你一个堂堂老大,能不能正经点。” “不敢,小师傅和嫂子都是佛爷最是信任的人,我那敢在你们面前称老大,叫我北仔,叫北仔我自在。”北仔又故意坐得端端正正的,与陈胖子捧杯:“陈老板,不好意思,刚刚差点连带你一起弄了,实在是没问清楚,能做‘神算’小师傅的妹夫,定不是简单人,来,为初次见面,我们干一杯。” 陈胖子心神难定,却也不敢多问,只得一边喝酒,一边偷偷看看墙角的人。 姓刘的蹲在墙角颤抖着,我想,他一定在回忆过去,但他一定回忆不起我来,又想马上知道为什么突然挨打,刚一开口,嘴巴上就挨一脚,北仔的小弟骂道:“扑街,让你说话了吗?”他更加抱成一团,就像我当初在那个雨夜,在榕树下抱成一团一样凄惨可怜,他一定觉得比我当初还委屈,只有我知道,他必须要有这么一天,这或许就是天道。 要是我和梁凤书刚来深圳时就遇见他,估计我照样不敢吭声,只能默默绕道而行,肯定也没有胆量告诉梁凤书我看得曾经的仇人,没有本事报仇,自然也不想让梁凤书为此忧心。世间的巧合就是这样出人意料,好像冥冥之中真有一双手控制着所有人的命运,他要是今天不陪陈胖子上楼呢?我想,说不定这辈子都遇不到他,转念一想,这样的人一定做的坏事累累,不是我要收拾他,是上天让我此刻收拾他,因为我已经有这个能力。 露露和小芬配合得极其的好,她们听梁凤书说要等到阿虎来才说事情,熟练的调节桌子上的气氛,不让冷场。 我打量姓刘的几眼,他眼镜掉了,使我更加确定没有认错人。 蹲在墙角的人一定每分每秒都不好过,这种煎熬肯定不好受。陈胖子也一直心神不宁的应付着,我却非常轻松,开着玩笑,慢慢聊着,喝完两瓶红酒,阿虎就到了,一进包间,装着一副很累的样子,笑说到:“嫂子,给口水喝,累死我了,车都快开成飞机了。” 北仔讥笑到:“虎老大,没撞死你就不错了,来这么快干嘛?怕我照顾不好兄弟?” 阿虎不理会北仔,先到墙角边看看,对他的两个小弟说道:“来两个人,把这东西看起来,其他人下楼去,这是人家北老大的地盘,我们要规矩点。”说着,自己拉椅子坐下来,对着北仔说:“谢了,你可以走了。” 北仔把手一摊:“阿虎,今天小妈请客,她刚才说了,我是客人,再说,这好歹是我的地盘,旁观一下总是可以的吧?黑仔,你让兄弟们都下去吧,旁边大排档给阿虎的小弟弄几桌,别干等着,好酒好菜招待兄弟们,算我的,这个面子我们还是要给的。” 阿虎这才对着北仔笑起来,拿起杯子与之碰杯:“北老大,这才像话嘛,来,我们兄弟端一杯,一起敬小师傅和嫂子。”阿虎又和陈胖子、露露、小芬都一一喝一杯,才慢吞吞的问道:“怎么回事?” 我刚要说话,梁凤书握着我的手,看着桌上的人说道:“我来给你们说一个故事,你们听完就明白了。” 桌上每个人都已经等不急了,安静认真的听梁凤书细语轻言的说故事。 我对梁凤书是很放心的,而且她说话的声音柔美动听,听起来更具真实性,只听她说:“在某个大山里,有一位十六岁的少年,他告别师傅,来到东莞,听从师傅吩咐,准备自力更生过日子,这是师傅对他的考验。但少年自小没有出过山,都市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他甚至不知道如何在都市里生活下去。” 说到这里,梁凤书看一眼墙角,继续说道:“因为少年对城市完全陌生,他惶恐不安,没有任何依靠,为了实现师傅吩咐的自力更生,他先找到一份事情做,是给人发传单,那是他的第一份工作,他满怀着憧憬。少年率真善良,以为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努力工作,就一定能得到应有的回报,所以他不知道什么是偷奸耍滑,非常卖力的工作,老板对他的工作成效也极其赞赏。就那样发了整整两个月传单,却一分钱也没有得到,而少年的钱也花光了,少年走投无路,但又不愿屈辱的活着,当时他必定才十六岁,他不想丢师傅的脸面,宁愿安静的死去,就在他准备上吊时,我把他救下来,这个人就是麦子,而那个老板就是这个姓刘的,真是老天有眼啊。” 阿虎马上插话,对着墙角说道:“不说了,打,先弄一顿再说,狗日的,小师傅和嫂子的仇,就是我们的仇,北老大,你说是不是?” 陈胖子一直紧皱着眉头,露露和小芬带着极其复杂的表情,一直听着梁凤书讲话,机械的端起杯子和阿虎、北仔喝酒。墙角发出的嚎叫声,让她们显得很不自在,又眼含泪水地看看我,不发一言。 第106章女人做主 角落里发出嚎叫和求饶声,北仔根本不看墙角方向,好像旁边正播放着他不感兴趣的电视剧,举起杯子说道:“来,喝酒,阿虎,我们肯定该出力,佛爷让小师傅出面主持耀老大葬礼,这荣幸和地位还用说吗?” 片刻之后,梁凤书对阿虎示意停手,阿虎才说道:“好,先暂停,听嫂子说。” 我已处于回忆之中,想着,梁凤书确实有当作家的潜力,说得生动得体。 梁凤书继续说道:“要说嘛,老板不给工资的事也很多,好像这样的事情不算什么,可是这不一样,我救下麦子时,他告诉我,他用双脚走遍了整个东莞,可以画出整个东莞的住宅小区分布图,与地图几乎不会有多大的差别,也就是说,麦子用双脚丈量着城市,只为给他发广告,而且还要躲着查证件的,日晒雨淋、从早到晚,整整两个月,一张一张的往信箱投递,共投递了三十多万张,老板竟然一分工资都不给就算了,还让人以查暂住证作为威胁,突然要把麦子驱赶出去露宿街头。大家想想,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人生地不熟,举目无亲,本老老实实工作,突然要被驱赶,他身无分文,能去哪里?吃什么喝什么?好歹你该给一个过渡期也好啊!人做事别太绝,你不发工资,适当给几百生活费也可以,可是这东西把事情做得太绝,麦子当时除了死,完全没有其他办法。他这个人,又干不出什么坏事,一直在路上走,走到走不下去了才不得不上吊。我曾和麦子发誓:要是遇到这个扑街的,一定要教训他。” 听梁凤书说完,北仔气急败坏的站起来,指着姓刘的:“丢你老母,黑社会也没有你这样的人,好歹给人留条路,骗一个十六岁的人,还他妈有良心吗?丢你老母,你好歹给人一点啊!也就是麦子把这事交给阿虎,要不,老子马上弄死你,扔海里喂鲨鱼,尸骨无存。” “北老大,别急啊,你什么意思?我就不能这样办吗?”阿虎拉着椅子,拖到墙角,让他小弟按住姓刘的双手,两个椅子脚压在两个手上,他一屁股做在椅子上,随之响起一声凄厉的尖叫。阿虎大声说道:“叫一声,奖励你一个巴掌,随便叫。” 姓刘的立刻闭嘴了,阿虎坐在椅子上,回头对我问道:“神算,你说吧,死了埋,还是直接埋,都是小事情。” 陈胖子慌了,他以前认识耀仔,知道这些人心狠手辣,忙站起来,对我哀求道:“麦哥,等一等,等一等,听我说两句。” 我马上打出手势,小芬拉着陈胖子赶快坐下来,我依然坐着,轻言细语的对陈胖子说:“这是个骗子,他以前也不姓刘,陈老板,你可以找人查查他,你肯定也被他骗了,保证查完后,你也想弄他。” 小芬情绪激动起来,看看墙角,眼含热泪说道:“嫂子,哥,我都不知道还有这样悲惨的经历,嫂子,你真是哥的女菩萨。”又对老陈说道:“老陈,嫂子是不会编话骗我们的,你想想,要是你的家人孩子有哥那样的经历,你恨是不恨?” 露露说:“当然该弄死他,这也由不得他不认,这就是报应,哎,哥当初是真不容易啊!我也是十六岁出门,可也没哥那么惨。” 陈胖子也疑惑起来,他有钱,他不傻,尽管世道煌煌,他也怕被骗。 越是有利可图的地方,骗子越多,并非什么当今世界世风日下、道德沦丧,道德早在孔子的春秋时代,七雄乱春秋开始,就已经沦丧了,孔子就是感叹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才要一心恢复周礼。 明朝末年,一本洋洋洒洒近十万字的《骗经》,不也是写的世风日下、道德沦丧、人心不古的事情吗? 梁凤书接着我的话说道:“我就是想替麦子出口气,本来麦子这个人心地善良,他说算了,我认为这绝对不能饶恕,不然他还得害多少人?扑街的,这样吧,三十万张广告,以前说好的发一张一分钱,几年过去了,总得给利息,现在按一块钱一张算,这件事就算了啦。皮肉之苦是要挨的,不知道痛,痛得不够,怎么知道悔改呢?” 阿虎继续坐在压着手的椅子上,低头问道:“听清了吧?让人送钱来,现在,马上。” 陈胖子这时仿佛才清晰一些,连连点头,无奈地说道:“合理,很合理,一点不多,该是这样,哎,我有时资金再怎么难,也从不少工人一分工资,延后发放是有的,但都说到明处。工人才几个钱,他们又做得那样辛苦,生意要做到连工人的钱都给不了,生意也就到头了,血汗钱不能吞啊!”他站起来,对着我举起杯子说道:“麦哥,阿风,一切听你们夫妻的,我支持你们。” 陈胖子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他既表明了态度,又提示要我和梁凤书把这件事情了解,他肯定知道,要是让北仔或者阿虎处理,事情会弄得更大。 小芬柔情似水地小声对陈胖子说道:“老陈,可别跟这样的骗子合作,坏了你的名声不说,还可能连累你。还好这次是哥和嫂子,他们知道你是什么人,才不会误会你和他真有什么勾当,老陈,你可得擦亮眼睛。” 听着小芬的话,既像是安慰陈胖子,又像她借故提醒陈胖子,少在外面沾花惹草的,弄出事情来不好收拾,这次要不是她小芬,陈胖子肯定要被连累,社会上哪有道理可讲? 陈胖子连连唉声叹气,显得很是后悔、自责的样子,对小芬投以感觉的目光。 我起身走到墙角边,蹲下去,看见地上淌着一滩血,心里没有一点怜悯。我在职业介绍所被骗钱后被驱赶时,就开始痛恨起了混混,更痛恨黑社会的人,而我也好像成为了我从前痛恨的人,至少早已经在利用他们办事情,以图自己的利益。 第107章带血的意外之财 看着地上的血,像红酒一样艳丽,只是没有香醇的酒味,是淡淡的鲜腥味,想不起什么红酒是这香气,既然想不起来,我就不管香气的事了,慢条斯理的问道:“老实交代吧,说说这几年都干什么了,久违了啊,罗老板,你就是化成灰,老子照样认得你,我现在还是叫你刘老板呢?还是叫你罗老板?你想不认吗?我只要一个电话,马上就查出你的真实身份,你他妈的是姓刘吗?陈老板是我朋友,你这是自投罗网,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我必须要让他回忆起自己做过多少坏事,要让他明白今天他的遭遇是罪有应得,我要是把他送到派出所去,都应该得一个好市民奖。 姓刘的咬着牙,整个人都在颤抖,泪水和汗水交织在一起,眼里露出楚楚可怜,也还暗藏着恨,我想他一定想吃了我,只是没有了力量,就像我当初毫无反抗之力一样,我太熟悉这种感觉了。 北仔附和我的话说道:“对的,都不用神算哥出手,这边局里都是我朋友,弄进去,要不了一会儿,保证交代得清清楚楚的。”又对陈胖子说道:“陈老板,他是什么人,你知道吗?” 陈胖子很是担心连累到自己身上,房间里的血腥味一定侵入了他的心肺,使他仓皇左右时,又带着尴尬,吞吞吐吐地说:“他以前的事我真不了解,现在负责我工厂的电路板进货渠道。” 小芬真是个值得男人爱的乖乖女,此刻见陈胖子处于尴尬中时,她紧挽着陈胖子的臂膀,显出一副患难与共的恩爱模样,说:“我家老陈跟他就是合作关系,可能老陈还被他骗了呢,哥,让他付钱吧,以后我家老陈也不会跟他合作了,这样的骗子绝对不能合作,是不是啊?老陈。” 陈胖子拼命的点头,恨不得把脑袋抖下来。想来陈胖子家大业大,想不到这个时候竟然害怕成这个样子,真不知道他是装的,还是真害怕。 梁凤书也不想扯得太远,我刚才那些话不过是担心他报警,故意吓唬他,或许是我太幼稚,看阿虎的样子,完全没有这担心。 梁凤书点点头,附和着小芬的话:“对,跟这样的骗子没什么好说的,更不能合作共事。” 北仔愤愤不平地说:“还合作共事?这样的人江湖人人得而诛之。” 我想啊,你北仔不知干过多少丧尽天良的事,此刻说得这样义正严辞,搞得自己和展昭似的。而我再想想自己,这事不就是我自己要做的吗?我和北仔难倒已经没有区别了吗?想想都觉得后背发凉,不由得又希望快点结束。 阿虎也觉得折磨得差不多了,挪开椅子,恶狠狠的说道:“扑你母,快,打电话让人送钱,爷的耐心是有限的,不然就只能活埋算了,刚好这几天几个兄弟去世,你去陪他们吧。” 姓刘的表情痛苦不堪,血淋淋的双手,像寒风中的枝丫一样颤抖着,滴答滴答的跌落血红的鲜腥,整个人颤抖着,嘴都颤抖得合不拢了,眉角的血迹在脸上凝固出一块红色的长斑。他像是带着在地狱里爬行的表情,又显露出极其强烈的求生欲望,说出的话也在空中颤抖着:“陈哥,你先给我垫一垫吧,我现在真拿不出这些钱。” 陈胖子立刻大声说道:“扑街,我给你垫个鬼,你怎么会没钱?不是不久前才在八卦岭买了房子吗?怎么会没钱?” “那房子是租的,我真没钱。” “你不是很多朋友吗?让他们给你先送来吧,我们的帐以后再算。” 姓刘的吞吞吐吐地哀求道:“陈哥,我没有什么朋友,到深圳这两年跟着你干,以前挣的那点钱都投厂里了。” 陈胖子侧身对着姓刘的发起火来:“你不是说深圳朋友多得很吗?不是说路子很多吗?你投我厂里多少钱?我差你那点钱吗?二十来万,也就当是押金,这两年你在厂里捞没捞钱我能不知道?扑你母,你就是个骗子。” 陈胖子又马上回过头来看着我:“神算小哥,我看这样,他在我厂里是压了二十万,楼下的车也是他的,按二手的算,也值个十万八万,我吃点亏,让他给我写一个结算条,钱我给他出 了,以后我和他也两不相欠,还能快点把这事了结,然后让他滚蛋,我也不想再看到他了。” 小芬立刻赞同说道:“哥,就这么办吧,我家老陈是再也不会要他了。” 见梁凤书点点头,小芬从陈胖子的包里拿出笔记本来扔到墙角,阴柔的说:“写吧,写你和老陈的账全部结清,厂里以后和你没关系了,还有那辆车归老陈。” 姓刘的犹犹豫豫,阿虎一个玻璃杯砸到他身上:“磨蹭什么?操,还想挨一顿?你觉得老子时间不值钱吗?扑街!” 姓刘的趴在地上,颤颤巍巍地写着,整个身体都在颤抖,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他很可怜,我觉得自己好像太狠了。 陈胖子看着笔记本,从包里拿出印泥来,让姓刘的按了手印,才打电话让厂里送钱来。 见姓刘的写好字据,陈胖子也打电话让人送钱来,我惴惴不安的心才终于平静下来,仔细一想,梁凤书控制事情的走向确实比我高明。最开始我只是出于回忆起从前时,心中极度悲愤,急于报仇雪恨,本打算让阿虎过来教训他,心中也曾有打算要让他补偿我,却没有想过要三十万这么多,而且还很顺利的‘成交’了。 在陈胖子的钱没有送到之前,梁凤书也没有要结束的意思,几年来,她一直秉承钱没到手,情况随时可能有变,坚持到最后一步,事情才能‘固若金汤’。梁凤书摆出一副闲聊打发时间的态度,淡淡的说:“老陈啊,千万别拖欠工人工资,更别找理由不给工人工资,不只亏了良心,还有可能因小失大,厂里挣钱亏钱不在工人的那几个工资上,完全没必要。” 第108章江湖道义 北仔马上举起酒杯,大声说道:“阿凤,我敬你,这话说得太对了。”他仰头一饮而尽,接着说道:“当年我来到深圳的时候,那时候比现在乱多了,我又没什么文化,在蛇口码头运货,累倒是不怕,只要能挣到钱,狗日的包工头一拖再拖,最后逼得我带着一帮兄弟把他收拾了,虽进去了几个月,却也因祸得福,终于不用做苦工了,我日子好了以后,从不亏待兄弟。” 阿虎看着北仔,端起酒杯:“来吧,北老大,我们兄弟喝一杯,你也别说以前的故事了,你最开始就不是什么好人,现在也别装得是被‘逼上梁山’的一样,你要是个好人,佛爷也看不上你,是不是?” 我心中嘀咕,以阿虎这说法,佛爷看上我,难道佛爷知道我本就不是个好人?我没有无故欺负过别人啊! 北仔爽快的又干了半杯红酒,不服气的说:“阿虎,我像编故事的人吗?你这香港仔还知道什么是‘逼上梁山’啊,可以啊,你的事我是知道得清清楚楚,你才是天生的坏人,十几岁就替别人打架,地下赌场一等一的杀手,后来自己单干,你这种人,哪里知道我们穷苦人、老实人的苦逼日子,我们现在这个样子,结局可能也比耀仔好不了多少,都是自己人在一起,何必编故事呢?我承认,后来我越来越狠,要不然如你所说,佛爷也看不上我,可是我的狠不是被逼的吗?我不恨,早死啰。” 就算是佛爷的一颗棋子,能混到北仔和阿虎这样的地位,也是万中无一的人了。天生能打架的人并不稀缺,大多在没有崭露头角时,就成了牺牲品,要么把自己送进牢里去,使得满怀希望的人生嘎然而止。 我从没认真了解过他们这种人的成长过程,只知道他们个个心狠手辣,遵从江湖道义也不过是为了生存得更好,难道他们这种人也有良心和美德吗?我正发愣的时候,听北仔大声问道:“阿凤,莫非你也会看相算命?一个女孩子,怎么就会去救一个上吊自杀的人呢?况且麦子兄弟既然是要上吊自杀,当然不是会在人多的地方吧?说说,你这么漂亮,知书达理,怎么就看上一个上吊的人了?” 梁凤书嘴角挂着笑:“你们这样的坏人是不会明白的,麦子那时虽然衣衫褴褛,邋遢不堪,又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可我就是能看出他不是一般人。” 阿虎笑说:“阿凤,不就是麦子兄弟长得靓仔样吗?你直接说老实话多好啊?哈哈哈。” 露露坐在梁凤书另一边,一直不曾参言,突然帮衬着梁凤书说道:“靓仔的人满街都是,嫂子能看上哥,你们男人肯定不会知道的,哥不只是靓仔,天生有种儒雅之相,而且哥对嫂子真是好得没话说。不说别的,昨天前天,哥去埋葬了阿辉、强仔、耀仔,这样的事情,你们道上的人也未必能有几人这样义气吧?” 北仔端起酒杯:“阿虎,来,我们敬麦子兄弟一杯,这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按理来讲,这种事情都躲得远远的,而且麦子兄弟也不是混的人,这事做得真是让我佩服啊。” 我端起酒杯,含蓄而谦虚的说道:“死者为大,朋友一场,该做的,敬耀仔。” 等我们干了酒以后,陈胖子疑惑的说:“耀老大的骨灰不是被他父母接回家了吗?我昨天还在香港参加了他的葬礼呢。” 小芬给陈胖子解释说:“唉,你一天到晚就知道挣钱,阿辉和强仔你都见过的吧?” 陈胖子点点头。 小芬继续说道:“阿辉和强仔被枪毙后,他们家里穷,没有人来替他们了结身后事,是我哥把他们的骨灰领出来埋了的,耀仔也真是个义气中人,他觉得对不起两个好兄弟,死前拜托哥,要把他的骨灰取一些和兄弟埋在一起,永远做好兄弟,昨天哥才把事办了。” 听完小芬寥寥几语,陈胖子肃然起敬地站起来:“麦哥,老陈敬你,确实让人佩服啊,果然不是一般人,你这个年纪,能为兄弟朋友把这些事情办好,不简单啊!” 我故作深沉的说:“我师傅教导我,与人为善,积善行德是人的本份,况且我和他们朋友一场,力所能及而已,没什么好夸耀的。”又指指墙角:“他这样的人不教训不行,你们知道的,我相信凡是都有上天看着,既然上天让我遇见他,那就是该他为自己所做的那些缺德事付出代价的时候,不然他将害更多人。” 姓刘的瘫软在墙角,依然颤抖着,面色惨白。 闲聊一阵,陈胖子的司机把钱送来了,阿虎看事情已经了结,对两个小弟吩咐道:“没收他电话,还有所有证件,现在就送出关外去。” 两个小弟架着姓刘的出去后,服务员进来说:“北老大,各位老大,新的房间准备好了,请移驾吧。” 换了房间以后,北仔和阿虎没坐一会儿就各自离去,当然,我们也没有让他们白出力,临走时,梁凤书和露露借故出去送他们时,暗中给北仔两万,给阿虎三万。 等北仔和阿虎离去后,陈胖子才显得轻松自在了,我们都当刚才的血腥没有发生过一样。 回到酒店房间以后,小芬抛下陈胖子,跑到我们房间来闲聊,她告诉我们,这件事不只是梁凤书替我报了仇,对陈胖子也大有好处,他早就怀疑姓刘的是个骗子,一直想把他赶走,奈何姓刘的投了二十万在厂里,又整天胡吹他认识谁谁谁,陈胖子一时也吃不准姓刘的到底什么来路,才一直左右为难,有了字据,终于可以冠冕堂皇地赶走狗日姓刘的。 露露说:“小芬,陈胖子既然得了这便宜,让他请客,怎么也得酬谢哥和嫂子才过得去吧?” 小芬显得很高兴:“当然了,我给他说啦,我们刚埋了三人骨灰,要在酒店住上一段时间,老陈很懂事的,主动提出这段时间酒店费用算他的。” 第109章残忍后的踌躇 我突然感觉到自己活得像寄生虫,我们四个人都活得像寄生虫,可是为了钱,又没有其它办法。在此之前,从没有过这种羞耻感,又想起姓刘的那血淋淋的模样。 报了仇,我的心并没有那么舒坦,反而有种难言的憋闷,或许是我天生就没法像阿虎他们那样‘残忍’,可我终究还是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 露露和小芬离去以后,梁凤书看出我心中并不痛快。按理来说,床头边放着二十五万现金,对于我们当时的生活来说,可以说算是一笔‘巨款’,而且这也是意料之外的收入,我该为之欢呼雀跃的。 五星级酒店房间的天花板千遍一律,洁白如雪的平面上,几束白光俯览着房间,使房间里明如白昼,线条单一的落地台灯矗立在角落里,黄羊匹灯罩里晕开暖黄的光晕,还有床头两个壁头灯也是暖黄的光,靠窗的桌子上一盏欧式台灯。当关上顶部的白灯时,房间里变成古老的苍黄色,而我坐在靠窗桌子前的高靠背旋转椅子上,沉默不知所以。 窗外的灯光依然迷茫,不远处的海面上闪耀着城市的灯火,只是如萤火一样在黑暗的海面上落下一些斑斑点点,夜已经深了,城市快要沉睡。几只飞虫扑到落地窗上,像是想闯进来与我彻夜长谈,它们迷恋着房间里苍黄色的光,在密不透风的玻璃上寻找方便之门,遍寻而不得进入之门后,它们用力的对着玻璃扑动翅膀,留下细绒沾染的痕迹,而玻璃没有发出一点声响,我隔着玻璃冷漠的看着它们。 卫生间里传来呼啦啦的声响,应该是梁凤书正在用电吹风吹头发,片刻之后,声音停了,房间里又恢复寂静无声,只剩苍黄的光映照在地毯上,似正哧哧的要把地毯上的一片花团锦簇照射得更盛开。嫩白的脚丫子从花团锦簇上走来,她依然穿着自己的丝绸睡衣,双肩带白色低胸半透明,上面竖列着暗绿色的水草纹,薄如蝉翼,垂似流水,玲珑飘逸的曲线像夜风中西湖边的柳枝,又像是敦煌壁画上飞天神女在我面前翩翩起舞。 她往我的杯子里倒了水,自己附身用双手趴在桌子上,立刻有雪白的两个半球似要滚落在桌面上,面容温柔带笑,轻声问:“怎么了?是觉得我们太残忍了吗?” 我不由自主地伸手握着一个半球,片刻后把手收回来,脑子里很乱,应付着说:“没什么残忍不残忍,那是他该遭的报应,你控制得很合分寸,比我想的结果还要完美,价格也开得正合适。” “那你愁眉苦脸的样子?” 我本是一个污泥潭中爬出来的人,二十一岁的年纪,说不上任何美德和高尚的情操,穷苦的过往依然坚挺在心中,为了钱,我是可以不分善恶的,所以对别人也应该没有怜悯之心,对一切伤害过我的人,只有深深的恨,而复仇以后,依然没有体会到一丝快乐,不快乐就生出一丝惆怅。 年少的我,还没有学会轻易原谅别人,没有‘一笑泯恩仇’的胸怀,更不可能有‘割肉喂鹰’的慈悲。手握着温暖的水杯,杯中温暖的水并不能把温度传导到灵魂里,灵魂里依然黑暗而冰寒,这冰寒是生活中的残酷凝结而成,灵魂里的温度不能告诉任何人,哪怕是最爱的爱人。 我像迷途的羔羊一样,一半是年轻的心所致,一半是假装的,似有所妄的说:“我想啊,要是有一天别人报复我们,是不是也会如此残忍,所以我想,我们一定要加倍小心的做事,不让任何人有机可乘。” 她一手托住脸颊,一手瘫在桌面上,美得像一朵圣洁无尘的花,我起身绕到她的身后,撩开那丝绸,用力顶入,苍黄的灯光中一阵低唱妙声,快乐如潮涌…… 快乐过后总是有暂时的疲惫,成功的复仇过后也有惆怅,就像曾经苦难中留在心里的恨是一根根梁柱,它们支持着我狡诈前行,梁柱越多,力量越大。我的心中是不缺梁柱的,世间有太多不公平之事让我愤恨,同时,我也担心被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其实真要让我自己动手,可能最多是打他两个耳光,再要他几万块钱的补偿,我心中的忧愁来自其他人的手段,首先,梁凤书开出的补偿费就严重超过我的想象,而且还如愿以偿了。北仔小弟那几脚,足以让他身体爆裂一般的痛,眼角和嘴当时就流血了,而阿虎用椅子腿碾压双掌在他凳子下发出骨裂之声时,阿虎俨然是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 就连陈胖子也在我的报复中,伺机得到了他的好处。 快乐过后,我找到了为什么复仇后心中不痛快,因为我发现所有人都比我狠,在伤害一个人的手段上,我不只缺乏想像力,残忍度也太过轻浮,没有他们那样似要生吞活剥的‘剩勇追穷寇’的胆识,想不到我看那么多书,却没有学到他们那样残忍,这让我很是担心。 人与人之间的争夺,就像荒原上竞食的野兽,不顾一切的残忍才能杀出重围,书中所说的‘物竞天择’,不过是残忍的较量,我很担心自己败下阵来,难道我这个山村出来的孩子,连残忍度都输别人一大截吗? 记得陶春兰时常教导一起和她割草的孩子们:“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可是,谁没有理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为了钱就是最正确的理,就像我没有为快速的获得财富而丝毫愧疚,别人可能认为我是‘骗子’,我觉得自己是依靠古老传承的‘技艺’,而且对比我所认识的那些人,我那点钱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梁凤书与我坐在同一张椅子上,安慰我说:“不会有人报复我们的,别怕,我们不偷不抢,不违法,也没有害过什么人,我们活得像影子一样安静,谁会报复我们呢?” 第110章遇见为爱也为恨 她又说:“三十万赔偿你觉得多吗?一点都不多,小时候,隔壁村里有人破坏了我爸工厂的变压器,我爸找人打断他的手,还让赔了五十万才罢休,世界就是这样,要报复一个人时,绝对不能给他任何敢复仇的念头,只有让他从灵魂里对你产生恐惧,他才再也不敢靠近你。” 美丽的女人说出如此残忍的话,简直让我惊愕,真是庆幸我不是她的仇人,我是她的爱人。很轻易地联想到,要是有一天她恨我呢?她会用什么手段对付我,也要让我从灵魂里生出永不磨灭的恐惧吗? 比我大三岁的梁凤书,她一定没有我看过的书多,但她所思考的道理总是比我通透,就像陶春兰不认识几个字,却好像天然懂得很多真理。 尽管梁凤书如是说,我依然无法相信她是一个残忍的人,她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对露露和小芬的深情友谊,都彰显着她的善良。我爱幻想的病根,应该是在露宿街头那些日子落下的,而我还需要学习残忍,我要做一个完美的人。 安静的深夜,睡不着,又没有心情看书,心中好像升起一丝怜悯,使我想起了姓刘的现在在干什么,他的证件、电话都没有了,阿虎那两个小弟,一定会把他扔在关外一个特别偏僻的路边。他的脸肿得像个皮球,双掌骨裂,浑身血迹,他该怎么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呢? 都市没有怜悯之心,这座城市都是挣扎着在都市生活的异乡人,无人会关心一个满身血迹的人,没有人不怕惹上麻烦事。姓刘的也没法报警,那时无论是街上还是酒店里,都没有摄像头,更没有人能证明姓刘的遭遇了什么欺辱,唯一残留着他血迹的包间地毯,也被阿虎小弟卷走了,他的‘冤屈’只有他自己能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是没有用的,而且他自己也不干净,禁不起深入调查,他该去向何方?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当初我流落街头时的坚强,会不会因此而忏悔曾经所做过的一切,想到这里,见梁凤书也没有睡意,我问她:“凤书,你说姓刘的还能东山再起吗?” 梁凤书抬起水灵灵的眼望着我:“你心神不宁的,就是在想姓刘的吗?真是闲的,你怕他东山再起报复我们吗?放心吧,他没那个本事,一个靠到处欺骗的人,不可能有什么好的结局,你不是早先说过,是上天要你惩罚他吗?一定是这样的,不然怎么能那么巧遇见了呢?” 原来在茫茫人海中巧合的遇见,可能是为了产生爱,也可能是为了清算恨。 年轻的我没有狠心伤害过别人的经验,第一次‘干大事’后,心里总是担心的,在别人面前不能表现出来,在梁凤书面前是可以的,我忧心忡忡的问:“姓刘的不会去死吧?要是出了人命,这事就大了。” 梁凤书爬起来,披着酒店的白色睡衣,像是突然精神了,拉着椅子与我在窗边挨着坐,两条雪白的腿从椅子扶手上伸过来,放在我的双腿上,身子向我弓着,两手趴在椅子扶手上,又要对我开始一场‘苦口婆心’的游说:“我的小祖宗,你放心吧,姓刘的并没有伤到什么要害处,阿虎他们做事是很有经验的,这样就把人弄死了,他还能混到老大这个位置吗?佛爷能放心让他做事吗?” “要是姓刘的自己想死呢?比如说上吊、撞车、跳崖。” “更不可能了,你看过那么多书,应该明白的,姓刘的那样的人,没有一点廉耻之心,不知廉耻的人会自杀么?唉,不知道他又会利用自己的可怜样,去换取什么人的同情,他这种骗子的生存能力特别强,就像地沟里的老鼠,才不容易死呢。不过他要想东山再起,那可不是容易的事情,他更没有能力报复我们。” 我依然有些担心:“怎么会,要是他还保留着什么实力呢?这也难说。”话说出口,我又想着:要是姓刘的今晚意外死了,才真正干净。 “麦子,你觉得陈胖子能是一个善类吗?无论是我们,还是阿虎、北仔,都不如陈胖子心狠手辣、老奸巨猾,姓刘的要真有什么实力,陈胖子一定会拼命救他,三十万对于陈胖子来说,不是一个大数字,他却趁机把姓刘的清算得干干净净,连一辆破车都不放过,这就叫‘痛打落水狗’,刚才小芬还说,陈胖子高兴得很呢,你想想,姓刘的还是有实力的人吗?”梁凤书从椅子上翻过来,和我挤在一张椅子上,继续说道:“姓刘的真要报复,首先找的不是你,必定他确实亏欠过你,他首先要报复的是陈胖子,他一定狠陈胖子趁机‘落井下石’,不过我猜测姓刘的没这个实力了,要些时间他才能回过气来,深圳的残酷可能会让他‘望而生畏’,但那是他活该,麦子,你是为民除害,我支持你。” 经过梁凤书一番分析,我的心才渐渐安静了,不再为姓刘的事情担心,我搂着她,有些高兴起来:“凤书,你说这姓刘的送上门来,会不会是耀仔、阿辉、强仔他们在天有灵,在帮助我,这事想来真是巧啊,看来我是好人有好报。” 她把头埋进我的怀里:“没过头七,不准念叨他们,知不知道?” 我依然想着是他们三人的神秘力量在帮助我,李瞎子从小教育我,说凡事都有它的机缘,‘机缘’二字是最难以说清楚的,可是冥冥之中的意料之外,好像又无法否定它的存在,从小受李瞎子的熏陶,加上巧合的事情越来越多,使年纪轻轻的我,也开始如梁凤书一样迷信起来,我‘迷信’那些帮助我的‘机缘’和‘巧合’。 依照梁凤书的安排,我们白天在海边人潮中闲逛,晚上在酒店房间里闲聊,等待耀仔他们的‘头七’过去,希望他们做了孤魂野鬼也别害我们。越是如此,我越是在夜里看窗外,好像每一只扑打玻璃的飞虫,都可能是孤魂野鬼的化身,但它们却无法靠近我,使我无法借助鬼魂的力量。 第111章不详预感 陈胖子白天见不到人,估计忙他的事业去了,夜里才到酒店和我们一起畅所欲言,有时回来时就已经喝醉了,小芬就服侍他回房间去。 在酒店住了三天,露露的‘男朋友’也来了。 露露的‘男朋友’六十来岁,不像陈胖子那样‘日理万机’,活得非常闲淡,似有花不完的钱。他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也没有必要关心,只知道他是东南亚搞传媒的大佬,我们叫他老吕。 老吕总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为人显得很谦和,他的保镖和助理总是跟在不远处,而老吕当保镖和助理不存在似的,每次从国外回来,见到露露时,首先是拉到房间里折腾半天,然后才与我们一道坐坐。 我们都知道,露露只是老吕的诸多红颜中的一个,露露不在乎,我们更不在乎,一个为了享受青春貌美,一个为了钱,非常公平,都是‘自由恋爱’,谁也干涉不了。 老吕与我们也不深交,每次象征性的一起吃饭,是因为露露叫我哥、叫梁凤书嫂子的缘故,每次见面也都带些礼品,说的话也云里雾里的不着边际,他在我们面前的刻意隐瞒,我们都能理解,必定他那样的人不需要和我们做真正的朋友。 其它时间都和露露粘合在一起,露露就像老吕在深圳的一个接待员,不只是负责接待他,还要满足他的快乐,露露是极其‘真心实意’的。每次也就接待十天半个月,老吕又会消失一段时间,有时也带着露露一起到国外去。 在露露的‘职业生涯’中,老吕是最大方的人了,他一个人给露露的钱,超过露露以前所有‘男朋友’,可是梁凤书说露露这次挣的钱最不容易,最开始,我还不明白,因为我只有梁凤书一个女人,就连看那些租来的‘毛片’都是和她一起,梁凤书绕着弯子才使我明白,说老吕比‘毛片’里还变态,花样百出、道具繁多,简直把露露当作一个纯粹取乐的工具。 每次我想象着老吕那些‘变态’花样,我都会不由自主的热血沸腾,只有梁凤书能让我平静下来。 自从埋了耀仔以后,我心里总感觉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总是有些惴惴不安,卜卦得知破财消灾,却没有破财,还进账二十五万,我一时也算不准明天会怎么样了。 没来由的心慌意乱,身体又没有什么毛病,每天能和梁凤书大战好几个回合,吃喝拉撒全没问题,心里就是会时不时的出现憋闷感,以我的天然灵感,冥冥之中感觉到有不好的事情即将要发生。 我作为一个‘神算’,卜卦算命都使过了,唯独有一样,我不知道梁凤书的具体生辰八字。我和她早已成为命运共同体,我把自己不详的感觉告诉她,或许有不好的事情会降临她,她的劫难就是我的劫难,因此,我希望她告诉我准确的生辰八字,好让我算出劫难根源,尽量化解于无形。 女人的思维总是有些‘不识大局’,像梁凤书这样迷信谨慎的人,按理来说,她应该会很着急才对,可是她却用深邃莫测的眼神研究起我来,良久,她缓缓说到:“麦子,你这又是耍的什么花招?” 这让我如何回答呢?天地良心,我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哪里会玩什么花招呢,对我爱的人就更不可能了,只能很是诚恳的告诉她:“宝贝儿,真没有,我感觉很糟糕,好像有很不好的事情会发生,以我对自己的测算,好像又没有什么不吉之事,可能是你哦。” 无论是从我焦急的表情,还是诚恳的语气上,她都该相信我的,可是她却分析着说:“麦子,我知道,你一直想知道我的生辰八字,这几天你是不是闲得太无聊啦?敢在老娘我面耍花样了,真是长本事了啊。” 四年以来,我们从没有过真正的争吵,凡事都是在她的威逼色诱下,我举手投降而‘化干戈为玉帛’,在柔肠迷雾里‘得过且过’,可是这次我的感觉真的很糟糕,所以必须义正严辞的告诉她:“凤书,你怎么能这么误解我呢?我这是为了避免我们的生活别出大的差错啊!再说了,你把生辰八字告诉我,我就不爱你了吗?这辈子我们说好永不分离的,我能因为你的生辰八字可能与我不合,然后就不顾你是我救苦救难的女菩萨吗?乖乖,快告诉我吧,我的预感真的很不好。” 她双手支在窗边的桌子上,面色如天花板一样苍白,眼神里开始酝酿起让人怜爱的无辜,微微低着头,左手的手指和右手的手指在一起反复纠缠,本来就小巧的嘴也开始嘟起来,哀怨的说道:“麦子,我不会告诉你我的生辰八字的,你现在变了,你不像以前那么爱我了,名气大了,不愁没钱了,你开始要欺瞒我了,你厌烦我了,我知道你算得极准,想以我生辰八字入手,看如何摆脱我,你昧良心,我可跟了你四年啊,以前的情谊你都全然不顾了吗?” 她这简直是‘高烧不出汗——胡说’,这就是‘煽着扇子说话——疯言疯语’,可是我不能这样指责她,以我以往的经验,要是指责了她,事情更难以收场,所以我也只能手指与手指纠缠着,也凑到桌前去,头几乎挨着她的头,使得我们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然后安慰她说:“宝贝儿,别这样,我怎么能是这样的人呢,我对你的爱,天崩地裂也不改。” “你少糊弄我,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最近我就感觉你不对劲。” “我这不是预感不好嘛。” “根本就不是这样,你看女服务员的眼神和从前不一样了,你看露露和小芬的眼神也和从前不一样了,你看我们房东的眼神都带着暧昧,你就是不爱我了,你厌烦我了,你以前从来不这样看别人,你变了,你说爱我也都是假的,你肯定一直在想着怎么甩了我。” 第112章女人疑心难破解 天啊,这不就是‘歪脖子看戏怪戏台斜’嘛,我何曾用暧昧的眼神看过别人?以我的机灵,就算看也不会被她看见的,女服务员和露露、小芬倒是有姿色,可是怎么会有女房东在名单里呢?我们的女房东三十好几的人了,虽然和我当初离开故乡时,那个卖票的女人差不多,还有一些柔美残留的韵味,可也不是我的菜啊,况且女房东还有些黑黑的,牙齿像秋天的菊花一样黄,总是穿着一身碎花衣裤,是一个标准的大妈。女房东看着没有任何女人该有的美感,整个是一个全身都松松垮垮的妇人,她身上的衣服总是像布料坍塌在她身上一样,巷子里的风再大,她都是她们家楼下牢牢的一坨泰山石。 我和女房东见面,大多是在傍晚时分,她一个人坐在楼下路边的独凳上打望,我也不知到她到底在望什么,也不关心,但是她一定不是为了要看着我出去,虽然她会礼貌的笑着问候一声:“阿仔,出去啊?”我也只是礼貌的回一句:“是哦,回见”。 有时候我会礼貌性地问一声:“你老公又出去打牌啦?”这也是一个爱看书少年纯粹礼貌性的问候,因为我知道她老公经常出去打牌,输了钱回来时,就能听见两口子吵架的声音,可我哪有心思关心她们的事呢?问她老公是不是又出去打牌了,这是无话找话的礼貌,绝不是像西门庆关心武大郎是不是又出去卖烧饼了那样,想趁武大郎不在家时,弄别人家老婆,我能是这样的人吗? 我不饥渴,而且会‘择食’。 女房东虽然每次见我都是和颜悦色的带着微笑,那也只是她的礼貌而已,必定租房是当初的金钱交易,有长期交易,当然要面子上礼貌点。 我看她时也得礼貌性的微笑,总不能恶眼相看吧?但绝不可能是带着暧昧的眼神。梁凤书是要把我见过的女人都连累上的,我还没法与她争辩,根本无法争辩,如何能证明自己没有用暧昧的眼神呢?只好放弃要知道她生辰八字的想法,平息眼前风波要紧,拉着她的双手:“凤书,我绝无二心的,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厌烦你,谁也没有你漂亮。” 她把手抽回去,双手抱着酒店的白色瓷水杯,依然是缓缓的细声带着哀怨,说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个人?狡猾阴险得很,你第一回算出耀仔要出事,而后又去保释他,取得他的信任,那天晚上不就是你让二五仔通知派出所的吗?哼,你以为我不知道。” 我真的是很无语,女人一旦情绪起来,什么旧账都能重新翻一遍,耀仔刚死没几天,怎么能说这事呢?要是被耀仔的鬼魂听见了,我以后还怎么能借用野鬼的力量,我马上捧着她的脸:“凤书,这话可不能说哦,那件事,我是为了破解我们当时的困局,不得已而为之,你是知道那时候的情况的,我不使个小聪明,我们怎么快速过上好日子?”我往旁边歪歪头:“今天是耀仔的头七,你不怕他听见吗?” 梁凤书愣了一下,随之马上绕过桌子来,双手紧紧的抱着我:“惨了,我忘了今天的日子了,他会听见吗?” 我必须得趁机教育她一下:“凤书,你这么完美的人,什么话能说,什么话永远不能说,也拎不清了?嗯嗯,你犯错了,罚你去泡茶,快。” 她才懒洋洋、慢吞吞的去烧水,把功夫茶盘端到桌子上来,她回到桌子对面,一边拨弄茶杯,一边抱怨道:“你就是变了,你以前都不会说罚我的话,最多是哄着我给你做事情,现在都开始罚我了,将来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呢,哼,说不定还会骂我、打我,我以后老了可怎么办哦……” 我已经懒得接她的话了,听她自言自语似的絮絮叨叨,可是茶喝了好几杯我还不接她话,她就开始怪罪起来:“怎么样,你没话说了吧?是不是我说中了,我就知道我说中了,你都已经默认了。” 她晚上不喝茶,只慢慢给我一个人倒着茶,暗红的红茶水,在黄色台灯的灯光映照下,像红酒,又像乌红的鸡血。她虽口里不断的数落着我,泡茶的优雅丝毫不马虎,只是茶喝起来都有了哀怨味道,我心里默默算算日子,她这几天应该是例假快到了,情绪化严重,我只好忍受着内心的煎熬,耐着性子说:“凤书,真没有,你是女菩萨,我只爱你,别担心,将来我们还要一起去看山山水水,一起白头到老。” 她突然盯着我,提高嗓门:“没耐心了吧?刚才还叫宝贝儿,现在叫凤书了,下一步是不是就得直呼我姓名啦?” 作为一个男人,是的,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虽然才二十出头,却不能对我是个男人这件事打折,可是我很无力,只能瘫软的趴在桌子上,能说什么呢?可是这样也不行,梁凤书马上说道:“看看你,连听我说话的精神都没有了,要不要我把你最喜欢看的那个女服务员叫进来陪你聊?” 天啊,哪有一个女服务员是我最喜欢看的?女服务员穿着同样的工作服,虽都是年级轻轻,可我也没有单独爱看某一个啊!确实有几个客户服务员洋溢着制服诱惑的特殊美,可我怎么敢对她们下手,不能实际行动,看看也不行吗? 难道我应该在这夜里坐得像在课堂一样吗?丝毫不得破解之法,只好重新坐好,笑着看着她:“宝贝儿,你这是要故意折磨我吗?你可知道,我的心里正流着委屈的泪水,你对我肆无忌惮的诬蔑和冤枉,使我的心要支离破碎,我那么爱你,你却妄自不顾,尽说这些没头没脑的话……” 我还是没能控制好情绪,或许再坚持一会儿,精神折磨就该过去了,可是我倒在了黎明之前,我的话还没说完,她的眼睛里泪水已经开始滑落,小嘴也瘪起来了,好似伤心欲绝的样子,似满怀着委屈无处诉说,一滴泪水落下时,她呼呼鼻子,哀伤的说道:“麦子,你欺负我,呜呜呜,你欺负我,我以前对你那么好,每天晚上偷肉给你送去,还任你随便弄,你现在竟然欺负我,呜呜呜,我连家都不要了,我只有你了,你竟然欺负我,呜呜呜,啊啊啊,你欺负我……” 第113章纠缠的心 她一哭起来,我犹如堕入黑暗深渊,本来我就见不得她落泪,她哭起来那伤心可怜的样子真的很让人心痛,就像西施独自走在风雪里那种孤苦伶仃、楚楚可怜,而我还没有找到有效的办法,能让她快速的停止哭泣。 前两年几乎没见过她流泪,在我们最艰难的那段日子里,也不见她掉过一滴泪,偏偏是在日子好起来以后,特别是这一年,她总是会在我觉得没有任何伤心理由的时候,毫无缘由的就伤心起来。我能想到的是,她年纪越来越大,离开家的日子越来越长,四年来,我们都没有离开过深圳,更别说回故乡了,她是想家了吗?以她的条件,不该没有安全感才是,那就是想家了,或许她也只能把这种伤心对我表露,但她又倔强的不承认想家了。 我的怀抱再怎么坚实温暖,还是不能让她放弃对家的思念。想家,我们可以回去,我们不缺钱了,起码活得还是像模像样的,不只是身着世界名牌,开着进口轿车,买房以后,我们连深圳的身份证都有了,我们可以自豪的告诉任何人,我们就是深圳人,可是她就是不回家,所有的泪水全对着我流。 好在我看过那么多书,理解她心中的伤心,要不然会被她这‘无缘无故’的泪水弄崩溃,甚至因此影响感情,因此分道扬镳也是可能的。梁凤书坚定不移的爱着我,可能也是因为我懂得她的心,我几乎知道她的每个表情后面隐藏着什么,就像她能看穿我的一切一样,可是她的泪水依然让我抓狂。 我的抓狂主要是没有有效的办法应对,手足无措时显得特别的傻,加上她的眼泪也带动我的情绪,使我也伤心起来,但是我不能流泪,‘泪目相对’不是我要的,我必须坚强,那样她才能安心,要是我也伤心,谁包容她的眼泪呢?好在她不似林黛玉那样柔柔弱弱,不用每天喝药,她的眼泪也没有林黛玉那样多,只是在偶尔的夜里,在只有我们俩的时候。 默默长叹一声,紧紧的抱着她,先让她哭一会儿,然后才安慰,每次安慰的话语都不一样,因为她哭泣的借口也不一样,我必须要完美的切合,然后才能使得她重归春风满面:“宝贝儿,你一说到以前给我送肉的时候,我都有点饿了,那时的我们真是胆子大啊,每天在那大树下、溪水边,那时我们爱情的故园,我们偷偷回去看看,好不好?” “那你以后不能欺负我。” “好,一定不能欺负我的好宝贝儿,要不要回去看看?” 她的泪水停下来了,耸耸鼻子:“不回去,都这些年了,就算回去,那地方也早不是从前模样。”她把脸在我的睡衣上擦拭一把,看着我:“你真的饿了吗?我们打电话叫点吃的吧,你想吃什么?” “嗯,来碗鱼丸粥,再来一份烧鹅,你看看你还要吃些什么?” “我一碗鱼丸粥就好了,我去打电话。”看着她又贤惠起来,我的心情依然没有好起来,因为那奇怪的感觉还是在心里,我的灵感是极准的,我一直都深信不疑。 带着惴惴不安的心生活,这样的日子很是让人煎熬,就像被人囚禁的姑娘,担心着随时要遭受的践踏,而我还不能表露出来。从前独卧街头路灯下时,也没过这样难受,那时日子虽然艰苦,因为年纪小,最多是心中有对安定生活的强烈渴望感,离开家时本就带着‘亡命天涯’的心,也没觉得迷茫,反而是现在忧思太多。 三个昔日‘兄弟’的头七也过了,并没有发生什么怪异之事,露露陪她‘男朋友’老吕去快乐了,我和梁凤书、小芬把酒店东西全部收拾到车上,首先开车去弘法寺烧香,用梁凤书的说法,是去除身上邪气。 在曲曲折折的山路上开车,即没有看到那个老头子的影子,当然也没有看见耀仔他们变成野鬼后的影子。梅雨时节刚过去不久,风和日丽、艳阳高照,都市燥热难耐,山中反而显得很是清凉。从寺庙出来,打开车窗,山中的风很是舒服,我们的心情也很愉悦,我也要赶去酒店接待一个客户,这意味着又将有一笔收入进账。 车刚从寺庙出来,我的电话响了,是阿虎打来的,他平淡的说:“有一个男人在你们住的楼下转悠好几天了,见人就问露露,我让小弟去问了问,他说是露露家里的老公,还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要我赶走他们吗?这几天也没见你们回来。” 听阿虎的口气,难道以为我们住在酒店是在躲人吗?不过这真是让我很意外,以我的聪明才智,先安抚阿虎说:“没事,先让我处理吧,有需要时给你电话,谢了,兄弟。” 挂上电话,我的心算是安静了,那不详的奇怪感觉也突然消失不见。可我马上清楚的知道,这是一个棘手的事情,虽然是露露的事情,但也就是我们四个人的事情,我们像亲人一样生活三年了,任何困难和荣耀我们都一起度过。在我和梁凤书的生活中,尽管已经可以没有露露和小芬了,而这份友情却不能没有,我们的情感在一起,像真正的一家人。 看来寺庙里的塑像并没有去除我们的邪气,该来的还是来了,对于露露家里的事情,我曾对梁凤书说过,早晚还得解决,露露的日子越是过得好,他家里的男人越是不会放手。 匆匆放下电话,梁凤书不解的看着我,在等着我‘交代’,我先疑惑的问道:“小芬,你和露露给家里联系了吗?” “没有啊。” “没有?怎么可能,刚才阿虎打电话,说有个男人带着一个孩子,在我们住的楼下转悠好几天了,到处打听露露,说是露露家里的老公。你们如果没有和家里联系,她男人会找来吗?深圳这么大,怎么能找到我们楼下呢?我这个‘神算’也没这个本事啊。” 第114章又见贵人 小芬显然是怕再次受罚,脑袋从后面伸过来,声音颤巍巍地说:“嫂子,我们真没有跟家里联系,你知道的,要是我们真需要给家里联系,肯定向你先请示的,我们不会背着你和哥做任何事情,嫂子,你要相信我啊!” 在小芬不安、害怕的语气中,车里暂时静默了。我们都在想,为什么露露男人知道我们住的地方。 梁凤书思虑片刻,长叹一声:“哎呀,糟啦,是我不小心,麦子,不是我们买房子要落户口在深圳嘛,本来需要我们回家拿户口本的,还要户口所在地出书面证明,我们不是都没办法回去嘛,我就多花了些钱,让他们帮我们直接从户口所在地调档,但必须要留我们在深圳的暂住地址,我还特意多了个心思,留的我们现在租的那里的地址,露露她那个男人一定是这样找到的,对,一定是这样,她们都两年多没回去了,家里能不找来吗?” 我依然疑惑:“凤书,我们深圳的户口都已经下来好久了,怎么会是现在找来呢?哦,我是说这不是好时候啊,老吕还没走呢,我们暂时还不能告诉露露,这事可能有些麻烦喔。” 梁凤书思考起来,眉头紧锁,无奈的说:“你好好开车,都别说话,让我先想想。” 对于我来说,挣钱的事情最要紧,先直接开车到与客户约好的酒店,我直奔酒店房间,留下她们在停车场慢慢考虑露露的事情。 从梧桐山弘法寺到香蜜湖旁的度假酒店不算近,需要横跨整个罗湖区,还有半个福田区,从快速通道泥岗路、北环路一路狂奔,到达客户约好的地方时,离接到阿虎的电话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在这不算漫长的一个多小时里,我自己也思考了如何处理露露男人的事情。 以我当时的想法,不外乎两种办法,一是给露露男人些钱,算是分手费,他们并没有结婚证,那样的‘露水’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女方给男方分手费,已经是破天荒的事情了。第二个办法,要是露露男人是一条喂不饱的‘恶狗’,那就只好麻烦阿虎送他出关,让他从此不敢再有非分之想。至于孩子,我想露露也从没在乎过,如果露露左右为难,或者她想两全,为了我自己,可能不得不抛弃她,让她自己去处理,从此跟我和梁凤书再没关系。 我的想法并没有告诉梁凤书和小芬,或许她们能憋出什么奇思妙想,我得先去算命挣钱。这次的客户很重要,是佛爷的贵宾刘秃子和他的一个朋友,就是在看地下黑拳赛时遇到的那个刘秃子,这个香港佬来头不清不楚,可是在道上很有派头,似有花不完的钱,我必须小心伺候,而且在昨天,佛爷的助手还给我打电话特别交代:“小师傅,刘爷要带个朋友找你,一切还是按你的规矩,希望尽量耐心一些。” 找我算命的没有穷人,对待比我有钱的人,一直是‘服务周到’的,想不通为何佛爷的助手要让我耐心些,梁凤书说:“这个刘秃子和佛爷关系那么好,地位不一般,明天你精神一些就是了。” 我倒是没觉得要特别对待,依然是白衣少年的打扮,右手手里拿着阿玛尼包,包里放着罗盘、古钱币、卦板等‘工作’所需之物,左手提着白水晶珠链,早已没有了胆怯的样子,我虽年少,却已经是‘名满江湖’的‘神算’。 进入香蜜湖东面的停车场,提前约好的,应该有刘秃子派的人来接我。停好车看看四周,根本不是酒店,也不是办公区,而是一个高档别墅会所,这地方以前我从没有来过,这是一般人无法进入的地方,而今天我竟然轻易就开进来了,保安好像知道我要来似的。 跟着接我的人,绕过花台曲径,很快走进一栋三层小楼里,接我的人指指二楼,我敲门进去,两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笑脸盈盈的打开门,带着我穿过厅堂,刘秃子和一个他差不多年纪的人正在宽大的阳台上喝茶。 因想着还要处理露露的事情,没有心情欣赏阳台外绿水草甸,不过还是得装着该有的模样,礼貌的问候一声:“刘爷好。” 以前和刘秃子也只有过几次极短的照面,那时他从没正眼瞧过我,今天他却表现得慈善和蔼的样子,让美丽的姑娘给我拉开椅子坐下,至于他旁边的那个老头子,只简短的介绍道:“我朋友,佛爷都非常尊敬的齐爷。” 至于他姓齐,还是名字中带一个齐字,或者这只是代号,我并不关心,我是来挣钱的。见刘秃子对这位‘齐爷’很是恭敬,并且他这个香港佬还是说的夹生普通话,刘秃子以前从不说普通话,我知道,这位‘齐爷’一定大有来头。 大背头、中山装、面色白净如小生,头发略带银丝才显露着他的年纪,看着这位‘齐爷’,使我不由自主的想到古代宫廷里的太监,特别是他翘起大拇指在下巴上滑动,带着一种女人才有的丝丝媚笑看着我,不停的微微点头,像是在打量一个艺术品,静静地欣赏,不言语。 这种时候当然不能冷场,发挥我玲珑剔透的本领,站起来优雅而礼貌的问候一声:“齐爷好。”然后坐下来继续说道:“齐爷看着好年轻啊,您这面相是少见的尊贵……”奉承几句,不能直接问算命卜卦的事,依照我的规矩和经验,要让客户自己说出需要测算的事情。暂且先聊上几句,我好暗自快速观察,从对方的言语中寻找一笑有用的线索,好大概判断出客户心中所忧。 这位齐爷显得一点也不着急,我竟然没看出他心中有忧,还是刘秃子提醒说:“齐爷,小师傅年轻有为,学识渊博,不似一般算命卜卦之人,齐爷指教吧?” 对于刘秃子这种两头捧的人,我见得很多,并不会因为他对我的夸耀,而沾沾自喜,我很清楚自己是干什么的。不过,听刘秃子这样夸奖我,还有他说话的卑谦生态,我几乎可以定论,眼前这个叫‘齐爷’的人一定比佛爷还要厉害。 第115章老男人撩拨少年 齐爷在刘秃子提醒下,才抿笑着终于开口说道:“好,好,好,麦子,小师傅真是好,这气质的后生不多见,就是在京城,也不常见到,喝茶,麦子,喝茶,喝茶。”声音细嫩得像一个女人,语调缓如清溪,说完,他自己用两指夹起茶杯来小酌一口。 客户中人,像‘齐太监’这样的派头,我倒是第一次见,心中觉得怪怪的,面上不露声色,也只好端起茶杯喝一口。 半蹲在茶桌前的娇羞姑娘为我们三人洗杯倒茶,始终面如春花灿烂洋溢。这个姑娘看样子只得十六七岁,气质不凡,绝不是靠青春美貌换钱的那种女人,可是她却乖巧的在泡茶,这让我觉得匪夷所思。 没人介绍姑娘是谁,我只当她是一个专业泡茶的人,而带我进来这里的姑娘不用介绍,我知道她们是刘秃子的私人用品,这是刘秃子一贯的风格,到哪里都带着漂亮姑娘,而且一定是自己用的。 缓缓放下茶杯,齐爷细声细气的说:“刘爷,你和小师傅换个位置,让他坐我旁边。” 刘秃子马上站起来:“哎呀,我不长眼了,该是这样,该是这样。” 本来是三个沙发椅围着茶桌,刘秃子坐在中间,位置一换,我坐中间了,面对着阳台外的美景,还有泡茶姑娘秀色可餐的面容,美景和美人都看得更清楚。可是我不能看泡茶姑娘那白净秀丽的脸,那样会显得我没有见识,而且表露好色之心是不应该的。 泡茶的姑娘老是看我,没有任何顾忌,眼神里透露着放肆。刘秃子后面的女人今天都装得特别端庄,泡茶的姑娘反而丝毫没有卑微感,我想,莫非这个姑娘是齐爷的情人。心中又感觉怪怪的,如果是齐爷的女人,怎么老是看我呢?莫非齐爷身体有毛病,无法使他快乐? 闲聊着,几轮茶喝下来,刘秃子和齐爷都不说算命卜卦的事,使我心中不免有些焦急了,想梁凤书和小芬还在停车场等着呢,又想着佛爷助理要我耐心一些,只得陪他们继续聊下去。 齐爷一个劲的夸我长得好,皮肤白净,身材飘逸,气质优雅,听起来像是在夸一个女人,使我觉得这个老男人想泡我,转念一想,刘秃子应该是听佛爷介绍过我的啊,应该知道我没有这个爱好才对,或许是我太过敏感了,难道这些高贵的人都是这样说话吗?使我很是觉得反感,但面上不能有丝毫厌恶感。 当时的感觉,恍惚我是在坐齐老头的台,就差谈妥价格后进房间了。好在现场不只是我和他两人,不然他‘老不正经’的样子很容易使我有想打他的冲动。 想走不能走,不由得仔细观察现场,除了泡茶的秀丽姑娘,还有另外两个娇媚的姑娘坐在旁边,刘秃子和我换位置时,那两个姑娘也把椅子挪到了刘秃子身后,依照以往所见,刘秃子既然如此尊重齐爷,不该吃独食才对,唯一的解释是,齐爷不喜欢女人,就是泡茶的姑娘,也完全不像是和齐爷有染,泡茶姑娘虽不说话,眼神里全是灵光,而且灵光一直在透视我。暗自这样一分析,我更加确定这位齐爷是想要泡我,尽管我读过大量书籍,却依然不知道一个男人如何跟另一个男人谈恋爱,加上我骨子里是一个绝对真实的男人,我的荷尔蒙只对女人分泌。 可能齐老头觉得我羞涩不上道,开始撩拨我:“麦子啊,你长得如此的好,何必要做算命先生呢?人生一世不就是求个富贵荣华嘛,你说呢?” 刘秃子附和道:“是了,是了,齐爷愿意提携的人,没有不富贵荣华的。” 我心里开始觉得有些恶心,只好偷偷的看看对面泡茶的姑娘,以消解心中的恶心,嘴上愉悦的说:“齐爷说得对,可是我这样的人啊,恐怕这辈子也享受不到荣华富贵了,生来就是算命看相的人,凭着师傅教的本事,挣个饭钱还得谢谢师傅传授我本事,也感谢佛爷、刘爷关照,对于荣华富贵,从不敢有这样的妄想。” 《龙阳逸史》里‘小官’刘玉那样的人生我是宁死也做不出来的,或许我的生活也没有逼迫到那个程度,我也没有刘玉那样老是想着攀龙附凤的妄念,我很是无法理解《龙阳逸史》的作者京江醉竹居士,他怎么能把男人和男人的欢爱写得那样活灵活现。 齐爷拔高声调,带着撩拨的语态,对我伸出白嫩的右手:“小师傅,你给我看看手相吧。” 想不到这个老头子手如年轻女人一般细嫩,作为职业道德,我还是轻轻的接住了他的手。眼睛正好借着看他的手,比看见他一脸媚笑要好一些。这还用看吗?自然是使命的夸耀他一番,什么长命百岁、富贵天定等等说一通,唯独没有说子孙满堂,我想啊,他这样的人应该是没有子孙的。 一个老男人的手,竟然细嫩柔软,想是一辈子没干过下力气的活。 自我的名声传出去以后,有相当多的人找我是‘凑热闹’,纯粹闲得无事,听说了有一个‘神算’这样的少年后,花个找姑娘过夜的钱见识见识而已,至于我所算的,他们并不在乎。最开始我以为齐爷也是这样一个人,渐渐的,我发现他是想勾引我,不由得小心起来。 当我给他看完手相时,他把手收回去那一瞬间,手指在我的手心里轻轻一勾,撩动得我竟然有眩晕感,使我差点当场吐出来,可是我强力忍住,面上平静如水,我是苦难中走过来的人,我能抑制住自己。 不能得罪,还不能逃避,这是我第一次遇到。无论是以前的耀仔,还是现在的阿虎,他们都不敢对刘秃子有半点的不尊重,我也就更不敢小觑他,见刘秃子极其尊重这个太监一般的齐爷,我尽管心中讨厌这种被男人撩拨的感觉,也只好小心周璇着,也明白了佛爷的助手为何让我耐心一些,因为这老男人就不是一个正常人,正常男人不会这样撩拨男人。 第116章小心周旋 齐爷显得很高兴,对我所说的一切奉承话都很满意,或者他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心思全在勾引我上面。现场一共有六个人,齐爷竟然毫不顾忌,难道刘秃子知道他这德性,今天是要把我卖给这老男人吗? 在我正对面泡茶的姑娘一点没有觉得奇怪,或者说除了我觉得齐爷言行奇怪,其他人都如没有看见一样。特别是我对面的姑娘,她竟然泡茶手都不抖,一点没有表示出不习惯。将心比心,要是齐爷撩拨的不是我,而是当着我的面撩拨另一个少年,我是一定会觉得奇怪的,就算不表露出来,神态上也应该会有些不一样,必定一个老男人当众勾引一个少年,这也太‘伤风化’啦! 好在齐爷还算优雅、礼貌,加上旁边有人,使我不用担心他会强奸我,或者是担心要逼着我的棍子去弄他。也好在刘秃子没有找借口带着他的姑娘们离开,要是只剩下我和齐爷,我想那将非常的尴尬,我肯定也得逃离。 我思量着要不要说我的女人还在停车场等我,如果说了,可能会让他们觉得我想快点离开,那样显得我没有耐心,枉费了佛爷助手对我的提醒。这些个有钱有势的‘流氓’可不能得罪分毫,也为了我自己的财路,必须要保持体面,大家以后才能体面的再相见。 在他们的心里,一定是以为,能看得起我是我的福分,而我心中的自己是一个自视甚高的人,觉得他们是老不死的社会蛀虫,可我必须得顺着他们,心中怎能不悲凉? 我这是真正体会到露露和小芬的艰难,况且我还没有像她们一样献出身体,露露和小芬比我艰难太多了,想到这些,心中暗自推翻了先前对露露和他男人的处理想法,要为露露妥善处理,使她以后的人生能少忍受一些这样的委屈,这样想时,我觉得自己才算是一个伟大的男人。 眼前我自己的困局要解开,没有其它办法,只能拖时间,我想这两个老东西一定没有我精力旺盛,只要我顺着他们的心情周旋下去,他们一定坚持不了多久。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两个多小时悄无声息地溜走,西斜的阳光从玻璃墙上的半透明帘子穿进来,已经落入阳台的深处,香蜜湖上水波荡漾、金光闪耀,湖外那些碧绿的草皮,被烈日炙烤得奄奄一息,而我就像那些草皮,被齐爷这个‘变态’的浓情蜜意也弄得无处躲避。 这两个多小时太难熬了,好像过了一个世纪。在来之前,已经和梁凤书说好了,可能这次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梁凤书也知道刘秃子和佛爷的关系,所以一直没有打电话催我,她一般是不会催我的。 透过半透明的窗帘,看见湖外的树影中,有两个少女在悠闲漫步,以我异于常人的视力,能看清那两个娇小的身影,正是梁凤书和小芬,他们正享受着香蜜湖的美景。 刘秃子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用他生涩的普通话迎合着齐爷,脸上始终带着笑容,活像一个老婊子,完全没有了以前的尊贵神气样。 尽管娇羞的泡茶姑娘早已放下半透明帘子,加上屋里空调的冷气,阳光斜照入阳台时,没有了丝毫温度,齐爷好像还是敏感的感受到了阳光的余温,我们又从阳台转移到大厅里去。 在我煎熬的两个多小时里,刘秃子离开了好几次,我能推测出他是去抽烟了,因此我判断齐爷是闻不惯烟味的,茶几上也没有烟缸,我的聪明之处就在于此,能通过现场细微的情况,推断出正确的应对方式。刘秃子那么大的烟瘾,都如此‘礼貌’的考虑齐爷的感受,我更加不敢有丝毫出错。 外面斜阳灿烂,而大厅里各处灯光全部开着,把整个空间的奢华映照得更加璀璨,我没有心情欣赏精致的欧式装潢和摆设,我能憋住尿,可是我想抽一支烟排解心中压抑。借着移入大厅的机会,终于大着胆子问了一句:“刘爷,哪里能抽烟?” 刘秃子含笑说道:“门外小厅里,我都忘了,小师傅是抽烟的。” 我刚要往外走,齐爷对着我伸出他白嫩的手,像招魂一样的摇着,依然是用他细如姑娘家的声调缓缓说道:“小师傅,不用去外面,就这里抽,刘爷,你怎么也不知道把雪茄拿来给小师傅,这样多失礼貌啊,我们既然约了小师傅来,就是我们的客人,怎么好失礼哦。”他靠在沙发上,慢条斯理的说着,看向我的目光里似带着真情的关切,弄得我更加心里乱七八糟的,要不是定力好,差点投入他的怀抱,那我就真成了《龙阳逸史》里的‘小官’了。 刘秃子站起来,挺着大肚子,显得很高兴:“齐爷,你这可是破例的礼遇,我知道您老一直不爱闻烟味儿的,今天我可得跟着小师傅的面,在齐爷面前抽一回。”刘秃子学着齐爷的北方口音,听起来实在别扭,他却乐在其中。 泡茶的姑娘已经行动起来,从角落里的保湿柜里端出一个精致木盒,还有雪茄剪和长火柴,这套玩意儿我早已很是熟络。在姑娘打开木盒的一瞬间,我还是被浓郁的烟草香迷住了,那是一种大自然丛林陈酿后的味道,草木沉香带着坚果的甘醇味,像一股久远的天赐浓香从天而降,如涟漪一样在屋子里弥漫开了。 要是齐爷不用那带着爱意的温情打量我,公众的讲,他是一个极具魅力的老头子,身材飘逸,精神饱满,始终带着温情的笑容,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香气,举止温文尔雅,说话如溪水缓流,仿佛世间一切都慢下来了,让周围的人都跟着从容不迫起来。 当香醇的雪茄融入我的脑海时,情绪也跟着缓和下来,平静地思考时,我想或许是我错误理解了齐爷的目光,他可能就是这样一个人,就像‘好色之徒’看见美女,总会有些心神向往,这是正常男人对美女的正常礼貌,是对美貌最直观的认可。就像人看到难得一见的美景,不由得会发出感叹一般,齐爷用他的态度和目光赞美、认可着我的‘年少俊美’,这样一想,整个人也舒服自在一些。 第117章有钱人的闲 我的情绪变化没能瞒过齐爷,他看着我和刘秃子吞云吐雾,高兴地说:“刚才一定把小师傅憋屈够了,早该拿出来的,我就不爱这玩意儿,没福气享受啰。” 刘秃子趁机奉承说:“齐爷,您享受的,我们永远也享受不到。”又把一张肥脸转向我:“小师傅,今天先把其它事情都推掉,齐爷从京城带着大师级厨师来的,我们今天可是有口福了。” 刘秃子是暗示我今天要一起吃晚饭,这可让我着急起来,梁凤书和小芬还在停车场等着呢,可我又不能在这两个老东西面前表现出还有别的事情来,我很清楚他们这种人的心态,像我这样的人,是没有权利驳他们面子的。 现实世界很自然的把人分成不同等级,财富地位是等级最明显的分界线,穷而高傲的我可以不认这道分界线,可认不认没有用,分界线就是存在。分界线的区别就在于,他们能理所当然的要求我,而我不能要求他们,否则就像是乱了‘纲常’。 “他们为什么找我来呢?”我在两个多小时里,思量了很多遍。我想,他们一定不是要我来陪他们消遣,像他们这种不缺钱的人,有千百种更好的消遣方式,完全不必选此‘下策’,就算是他们极度无聊,也不至于无缘无故想起我这个‘小人’。如果是因为我‘神算’的名号,他们又都没有要求我测算什么,给齐爷看手相那段插曲,更像是闲谈或者挑逗。 社会不只是多个不同滋味的酱缸,更是泥沼,我要是不小心翼翼,泥沼就可能吞没我,所以我必须要弄清楚他们为什么找我。刚才的两个多小时里,有一半多时间在聊喝茶,也真是佩服他们,喝茶也能聊出那么多情怀来,于我而言,喝茶就是有味道的水,解渴而已。 好在我读过陆羽的《茶经》,《红楼梦》中也有诸多喝茶的描写,加上在别人的闲谈中也曾耳濡目染,所以能配合他们聊下去,甚至能说得比他们还稀奇。比如,王安石当年让流放回都的苏东坡带长江三峡中的中峡江水回去治病,苏东坡过长江中峡时,迷醉在巫峡十二峰的美景之中,忘了带水的事,走到下峡时才想起,想再回中峡取水,江水太急回不去了,想着下峡与中峡相隔并不太远,都是长江水,水应该没有什么区别,就带了下峡的江水回去。王安石以水煮茶尝了之后,告诉苏东坡,他带回的水不是巫峡的江水,说,上峡瞿塘峡山势雄峻、水急浪高,水性太急,而下峡西陵峡靠近鬼门关,水性太阴,惟中峡巫峡幽深绮绣、九曲回肠,水性缓急适中,故以三峡水泡阳羡茶时,瞿塘峡水味浓,西陵峡水味阴,惟巫峡水浓淡适中,可医治他的炎火之症。 类似这样的传奇故事,当然是从闲书中读来的,读闲书的时候好比在文字中散步,没有什么目的性,没想到不经意间又显出闲书的用处来。 看书多,是有好处的,什么话题都能跟着胡扯一通,听起来还显得文雅,东拉西扯,两个多小时就过去了,我还是没能弄清楚他们为何找我,刘秃子提要我一起吃晚饭,我不好拒绝,更怀疑起他们找我来的动机了,身在泥沼中,没办法不怀疑。 在我踌躇间,以抽雪茄为拖延,还没有回答刘秃子的邀请时,齐爷先发话了:“刘爷,您提醒得好,我怎么把厨师这茬给忘了,刚才喝了那么多茶,该吃些点心,今天您们二位也都尝尝咱京城的点心。” 刘秃子显得很是幸福,好像饿死鬼投胎一般急不可耐,我也只好表现得翘首以盼。 很快,门外传了几碟点心进来,旁边一直在的两个娇艳姑娘接过来放在茶几上,齐爷伸出兰花指,一一介绍:豌豆黄、桃酥、蛋黄酥、桂花糕、驴打滚、芸豆卷等等。颜色各异,看着确实精致,可我一直不喜欢吃点心,只喜欢吃肉,什么肉都行,就是不爱点心。 刘秃子装得很是享受的样子,站起来,挺着大肚子,眯着眼睛,不停地说:“不一样,不一样,真的不一样。”还邀请在场的三位姑娘一起品尝,刘秃子后面的二位姑娘也都边吃边赞叹,我不赞美几句就不好意思了,而且确实觉得豌豆黄细滑可口,几种都尝过以后,对齐爷说:“齐爷,这豌豆黄最好吃,第一次尝到这个味道,细滑香甜、清心提神,真是难得吃到的好东西。”我是看大家都赞美,跟着赞美,也觉得豌豆黄确实比五星级酒店都做得好吃。 我刚说完,齐爷马上坐得直挺挺的,嘴角带笑,不停的微微点头:“嘻嘻,小师傅,果然不是一般人啊,有欣赏,真是有欣赏,刘爷,三位姑娘,您们觉得好吃,都没说到点子上,多半也是看我面儿说的。” 刘秃子装得诚恳又谦虚:“齐爷,我真是觉得每样都不同凡响,请您老指教。” 齐爷端起他的私人茶杯,身子往沙发背上一靠,好笑说道:“刘爷,我这可不是乱说,小师傅说得对,这些个儿中,豌豆黄儿最是好,厨师虽是我带了来的,可只有这豌豆黄儿所有材料都是京城来的,其它的多少有些成分是南边儿采买的,一般人也尝不出来,可终究不如豌豆黄儿正宗,它可是当年老佛爷吃的那个味儿。” 刘秃子马上拿起一块豌豆黄送入嘴里,假装细品一阵,连连点头:“受教了,受教了,果然不一样,不过其它几样也都比市面上的好。” 齐爷拔高声调:“比市面儿上的好是当然了,不然带厨师干嘛来了。” 刘秃子一看就是应酬的老手,马上转头问我:“小师傅,真是佩服啊,连齐爷都夸你,你也给我说说,为何就能吃出这豌豆黄儿最好呢?” 唯独泡茶的姑娘对这些糕点没有兴趣,她会一语不发的起身离开,过一会儿再回来,我心想,她这样平凡的上厕所,可能是肾不好,年纪轻轻的,真是可惜了。泡茶的姑娘有次离开后,齐爷也起身离开片刻又回来,我猜测,肯定是齐爷去教训她,让她不要频繁走动,可泡菜的姑娘依然显得很随意。 第118章细微的味道 我知道,刘秃子不是真想夸我,甚至会暗自恨我不该比他还能品糕点,他却就着齐爷的好往下继续夸,表面上是夸我,实则是投齐爷所好,我愣了一下,直说:“我也不知道当年老佛爷吃的就是这个味道,就是感觉,感觉豌豆黄最好,味道特别细致。”心里话说完,我又发挥几句:“其它几样也好,就像刘爷您说的,市面上,五星级酒店里,都没这么好,可是豌豆黄味道的细致不一样,虽说各种糕点味道本就不一样,可其中的甜美感有粗细之分,豌豆黄精细的层次特别的明白。” 齐爷端着茶杯站了起来,在沙发前来回的慢慢踱步,慢条斯理的说道:“好,好,好,正是如此,小师傅最后这明白二字用得真是合适,我听佛爷说,有一位年轻的小师傅,通透有灵性,今天果然见识到了。能尝出这样细微的分别,没有天生灵性是不行的,人世间的所有味道,又能比这几味糕点复杂多少呢?” 好像拍马屁得抢着马屁合适的温度一样,担心晚一秒说出来就差了火候,刘秃子马上接着齐爷的话说道:“齐爷这话真是绝了,世间所有事情,还真就和这不同的糕点味道一个理,没灵性的人还真就不能分辨其中味儿。” 刘秃子每次学着齐爷的口音说“儿”这个音时,听着特别滑稽,他故意把音又拖得长一些,但他好像并没有意识到学得南辕北辙。 齐爷并没有理会刘秃子紧赶着的马屁话,他用媚眼看看我,嘴角含着好像随时都会爆发的笑,拉长声调说道:“小师傅,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了,如何?” 我虽是山里出来的娃子,看着也还稚嫩,可是残酷的社会早已教会我顺风使舵,当然连连点头,有些受宠若惊的回答:“哎呀,我的荣幸,我的荣幸,感谢齐爷不嫌弃,我就高攀一回了。”只是这样说显得还不够,我看着刘秃子说道:“刘爷,以后我可是齐爷的朋友了,您可不能欺负我。” 刘秃子当然明白我故意这样说,忙回答:“小师傅,我哪里敢欺负你哦,你现在是齐爷的朋友,我以后还得仰仗小师傅了。” 为了解我心中疑惑,试探性的说道:“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刘爷给我介绍齐爷这样尊贵的人,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好。” 齐爷看着我问道:“哦,小师傅,您真觉得是天上掉下来的好吗?怎么就是天上掉下来的好呢?” 看来我不说出好的来由,他非觉着我说的奉承话不够真诚,奉承话有真诚的吗?不过我还是要说:“齐爷不只俊朗潇洒,佛爷和刘爷本就是极其尊贵的人,昨日佛爷还传话于我,要我好好听听齐爷教诲,他们对齐爷这般尊敬,想来齐爷更加尊贵,而齐爷不嫌弃我这个山野娃子,还愿意和我做朋友,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好吗?” 我简直太聪明了,几句话,该夸的人全都夸到位,也不冷落了现场的刘爷。 齐爷显得很高兴,抿笑道:“佛爷太过了,小师傅聪慧通透,哪里需要我教诲,来,来,来,都坐着说。” 坐下来以后,齐爷继续慢悠悠地说道:“北边儿夏日干燥,风沙又密,想着来南边儿走走,接待的人是不缺的,可我又不喜热闹,想着让刘爷陪我喝茶闲散一阵儿,佛爷说有小师傅这号人,今日见了,果然值得,这次来啊,交了小师傅您这个朋友,真是比前几次都值得。听说小师傅每日繁忙,要见的人都排着队,我这个新朋友不耽误小师傅吧?” 我知道,他们为什么找我马上要水落石出了,马上回答:“齐爷,找我的人不过是要算命卜卦,没什么要紧事,能和齐爷做朋友,别的人可以让他们等等。” 刘秃子接着我的话:“小师傅这话对的,佛爷和我能接待齐爷,都是很荣幸的事情,别的人不就该等等嘛,要找小师傅算命卜卦的人太多,没有个完的时候。” 聊到这里,我总算大概明白了几分,自己完全不用太卑躬屈膝,有钱人都渴望能知道明天的事情,渴望避凶化吉,以我的名声,只要我有理有节,他们都希望有我这个朋友,就算齐爷想睡我,我要不愿意,他也难以逼我就范。 我想,今日相聚,一来是让我陪他们两个老头子解闷,二来齐爷必然有所求,不过不一定在今天而已,加上我几个小时的观察,以及对齐爷手相、面相的暗自分析,他天生阴柔,身体有缺陷,渴望关怀又碍于天生富贵命的面子,女色于他无用,所以刘秃子也不和他带来的两个姑娘调笑,只让她们在一旁作一个陪衬。想必刘秃子是知道齐爷的性情的。以李瞎子传授的技艺来看,齐爷孤傲,一生富贵,只是晚景孤寡凄凉,跟他做朋友是大有好处的。 我边和他们闲聊,自己边思量着,刘秃子刚说完,齐爷站起来,用兰花指指指门外,刘秃子和他身后的两个姑娘还不解其意,泡茶的姑娘马上站起来,把齐爷拉在一旁,紧靠着齐爷,在他耳边低语,齐爷听得连连点头。 我这才看明白,泡茶的姑娘不是刘秃子的人,也不简单是一个泡茶的姑娘,先前理解错了。 泡茶的姑娘说完又出去了,齐爷第一次露出可惜又踌躇的表情,说:“麦子,我们是朋友了,也不叫你小师傅,她是我闺女,半岁时被我收养,我给她取名齐语,以后你叫她小语,小语乖巧懂事,从没上过学,都是我手把手教的,今年也十七岁了,本想给她找一个男朋友,可她非得要守着我。这里没有外人,刘爷也知道,我对女人不感兴趣,这辈子没有享受美女的福分,麦子,我看小语今天表现,对您好像还很有好感,小语心气高,随我,没有朋友,以后你做她朋友,行吗?” 第119章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还没说话,刘秃子抢先说道:“这当然好啦,齐爷的意思,是要他们……” 齐爷会意,马上打断刘秃子的话:“刘爷,您误会了,小语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嫁人的,她越是这样,我越是心痛,小语如我亲生女儿一样,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挂碍。我想啊,她该有个同龄人做朋友的,我身边的后生她都见识过,没一个满意的,您们是不知道,她泡茶可有脾气了,要是觉着喝茶的人她看不顺眼,必然会使坏的,都是我惯的。今日这样乖巧,想来麦子合她心意,婚姻之事我不能逼她,可是如果她连一个同龄朋友都没有,我百年以后,她不是真要如她所说,去出家为尼吗?真要是那样结局,我就害了她啊。” 刘秃子马上若有所思的说:“齐爷,您这样一说倒是对了,记得上次在法国,我带着外甥一起去拜访您,当时外甥浮夸了些,小语总是把茶杯弄得响,您还说她,今日我才知道,有这道理。哎,齐爷您也是摆脱不了要操心下一辈哦,恐怕也只有小语的事让您觉得难为。” “唉,可不是嘛,咱这样的人儿,怎么舍得女儿委屈,您说呢?” “对,对,对,齐爷您什么也不差,当然不能让小语委屈了。”刘秃子又对着我说:“小师傅,没有问题吧?” 我又猜不透这其中的玄妙了,本以为已经猜中今天聚会的缘由,突然这一变,又坠入云雾里。以我的机灵和见识,当然不会觉得齐爷要招我为女婿,他要是这个意思,先前不会说我和他是朋友的话,现在要我又要和他养女做朋友,莫非真是他话里的意思吗?不过听他的话,我可怜起小语来。 事情总有明白之时,起码暂时看不到对我有什么不利,所以当场真诚的应承下来。必定小语看着如含苞待放的花朵,纯得如翱翔在雪峰之上的孤独苍鹰,又似那浮华世界里的惊鸿。 不一会儿,小语端着一个藏青色花纹的盒子进来,目光也不看我们,把盒子递给齐爷,依然蹲下去泡茶。再次泡茶时,她的脸上添几分羞涩,也不再像先前那样频繁的看我,好似百无聊奈地低头闲坐在我对面。 齐爷把盒子双手递给我,说:“既然是交朋友,总得有见面礼的,麦子,手下吧。” 我赶忙接过盒子,打量盒子一番,再打开盒子,里面是一个玉如意,还有一条沉甸甸的黄金项链,项链下一个金镶玉的吊坠,直观感觉,很值钱。我压抑着内心的激动说道:“齐爷,如此贵重的礼物,我拿什么给齐爷回礼哦。”说着,把项链戴在脖子上,高兴万分,我想这是最得体的表现。 刘秃子看着我说:“漂亮,漂亮,齐爷的宝贝就是漂亮,麦子,您也不用回什么礼,以后按齐爷的话,和小语做好朋友,多给小语关心就好,齐爷,我说得可对。” 齐爷依然抿笑着,点点头:“对,对,就是这话,这次来我会多住一段时间,估计要一直住到年底,麦子以后还要多来这里才是。”他又看着小语:“闺女,可如意。” 这是我听见小语第一次说话,要不还以为她是一个哑巴美女,低着头,带着淘气的口吻:“阿玛刚才已经和小师傅做了朋友,我是唤小师傅阿哥呢,还是唤叔叔。”她说叔叔的时候,故意用很重的音调,说完,抬头看我一眼,对着我嘟嘟嘴,又埋头下去。 齐爷笑说道:“看,我惯坏她了,小语,不可失理哦,我和麦子做一个忘年交的朋友,又不是结拜弟兄,你当然叫麦子哥啦。” 小语故意愣着眼看看我,把茶杯递给我:“麦子哥,请-喝-茶。” 我接过茶杯,突然觉得茶更香了,心里还有些痒痒的感觉,又思量着该给什么见面礼送她。刚才小语出去时,齐爷说了那些话,等小语端着盒子进来时,我才好好的打量她,大约一米六五的身高,体瘦却不显柔弱,比梁凤书可能要高那么一点点,皮肤白里透红,脸又些圆,但看着十分的乖巧伶俐,两个大眼睛如明媚的星星,鼻梁特别的挺拔,嘴巴也是少女的天然水润红色,整张脸没有一丝化妆品的痕迹,头发斜别在耳后,身穿白色运动风格的套装,看不出什么牌子,整个人演绎着少女的青春朝气,表情羞涩透着精明。 我喝了茶,把茶杯递过去:“小语妹妹,以后可要多多关照哦,我从小山里长大,言行多粗鲁山野味道,要是有冒昧之处,小语别向齐爷告我的状喔。” “就是要告状。” 我摘下自己一直带着的金项链,双手递给小语:“小语,齐爷给了我见面礼,我是哥哥,也该给你见面礼,我知道你什么都不缺,我身上带的只这最宝贵,几年来从没离我身,小语别嫌弃。” 当时我心想的是:齐爷给了对于我来说很值钱的礼物,我的金项链和项链下的玉坠虽也两万多,可比齐爷送我的肯定廉价多了,送给小语能表现我懂礼,要是她非得嫌弃我带过的,而不收,我的心意到了,礼物也节约了。 没想到小语没有丝毫拒绝,看了我一眼,一把抓过我手中的项链,自己马上戴在自己脖子上,假装恶狠狠的说道:“别以为送了礼就不告你状,谁知道你平常是个什么人。” 齐爷鼓起掌来:“哎呦,好,好,好,我家女儿终于收别人礼物啦,好,今天真是一切都好,高兴,实在高兴,刘爷、麦子,今天无论如何都要喝瓶好酒,今天的酒才有滋味。” 刘秃子站起来,高兴地说道:“好,齐爷,今天有您御厨的美味佳肴,我和佛爷早已为您备着好酒,好酒就该今天这样的好日子喝。”回头对其中一个姑娘说:“去把那一箱52年的罗曼尼移到齐爷这行宫的柜里来。” 第120章谨慎的心 姑娘马上出门去了。 刘秃子自豪的说道:“齐爷,我得向您讨个好,您法国的庄园里是不缺好酒的,可这酒不一样,罗曼尼停产后的第一批酒,我法国的朋友说,当年一共产了六千来瓶,现存的全世界也只几百瓶。说是一箱,只得两瓶,弄来这两瓶酒大费周章,一直没舍得喝,只齐爷这般尊贵的人才配得上这酒,今天齐爷既然说是难得的好日子,这酒值得开。” 齐爷细声的笑几声,说:“老刘,您和佛爷真是费心唉,好酒我也喜欢喝些,可惜就没心思一一找去,这样好酒,可惜佛爷杀气重,要不,是可以一起品尝的。” 刘秃子马上解释说:“齐爷这话很对,佛爷说了,他不敢打扰您的慈心清净,这不,让我来特地陪齐爷,在齐爷面前,我也是俗不可耐,好歹我脸皮厚一些,齐爷不嫌弃。佛爷没能来,恐怕现在正思过呢,哈哈哈。” 这番对话,听得我心思澎湃起来,以佛爷的江湖地位,齐爷竟可以说他杀气太重而不见,可想齐爷的地位太不一般,我不由得又觉得今天怎么耽搁都是值得的了。借着上厕所的机会,我给梁凤书发信息,把情况大概剪短的说了,梁凤书只回很短的信息:“别喝醉,多晚我们都在停车场等你。” 一时脱不开身的情况也有,我和梁凤书可以说是心灵相通的,每次她都卯足耐心等我,她知道,一旦我说脱不开身,必定是极其重要的人才会如此,一般人的纠缠,我会发信息让她来救我。 露露的事情只能先暂时放下,我相信梁凤书会想出相应对的办法,她没有发信息告诉我,证明她也觉得没有必要急着处理,露露男人的死活确实没那么重要,我和梁凤书都有信心,这个繁华都市里,不是他一个农村里来的男人能掀起水花的,露露的男人可能不知道李木说的那番话:“这个城市容不下亲情、容不下友情、也容不下爱情。”还应该加上一句:这城市更没有怜悯。 几年混下来,我也是小有成就的人,至少是见过些市面的了。繁华都市中,装腔作势的人比比皆是,十句话可能十句全是谎言,谁也不会摘下面具来。越是看着美好的事情,越是要提防,稍不留神就会落入圈套,耀仔曾对佛爷那样马首是瞻、忠心耿耿,照样落得那样凄惨的结局,我当然得小心成为牺牲的棋子。 佛爷和刘秃子那样高高在上的人,我从来就没有看清过,这个不像男人的男人——齐爷,我就更看不清了,而他口中的义女齐语,看着虽然天真无暇,按陶春兰的教导“人心隔肚皮”,谁知道她是不是配合齐爷演戏呢。 ‘背靠大树好乘凉’的道理我知道,我也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虽心里提防,面上还得顺水推舟。我也希望齐爷能是我依靠的大树,可看不清他为什么会对我好,难道真是因为他养女对我有好感吗? 古人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想起我和梁凤书刚到深圳时,耀仔那样的社会头目,也曾对我们‘青睐有加’,后来证明是因为他看上梁凤书的美貌,天下哪有无缘无故的好呢。 耀仔那一关我们轻易化解了,梁凤书也保住了‘贞洁’,我们也过上了好日子。但这个‘好日子’只是实现初级愿望,我们还年轻,还有更远的路要走,还有很多愿望没有实现,想实现的愿望也越来越多,更要小心翼翼往前行。 齐爷的突然的‘看中’,我不能拒绝,对他这个不阴不阳的男人,我必须保持十二分的谨慎。 耀仔一伙的覆灭,给了我一个深刻的警醒,越是美好的诱饵后面,一定有一个挣脱不掉的陷阱。猎物之所以上套,因为猎物只看到诱饵,不知道‘人心叵测’,诱饵后面有陷阱。我是一个先想到陷阱,再想办法避开陷阱吞诱饵的‘猎物’,强烈渴望向上爬,也是为了维持美好的生活,完全不‘铤而走险’是不可能的,我相信自己比耀仔聪明很多,不然那么多书不是白看了吗。 首先我认定小语一定不是齐爷的义女,要么是他帮凶,要么是他姘头,只要心中先有这个谱,行为上就不至于太出格。为此,我也暗暗为小语觉得可惜,她这样一个花容月貌的青春少女,跟了一个这样的老头子,不是比旧时太监和宫女‘对食’更可悲吗? 齐爷太过强大,我是没办法拯救小语了,我得防着她。 当别人对我抛出诱饵时,我不能表现得太过警觉,总要让他感觉到一些希望才好。只有猎物一步步靠近陷阱,猎人才会有耐心玩下去,我是这样想的,也必须这样做,我痛恨这些自以为是的老家伙,为此,当我在陷阱周围盘桓时,也要表露出一些无知的天真,这是我抛出的诱饵,同时,我也必须准备好随时消失在莽莽丛林。 刘秃子在得意洋洋的向齐爷讨巧时,小语给刘秃子倒茶,故意让茶水溅到桌面上,拿着毛巾擦拭溅出的茶水时,又故意的撞得哐当响。 刘秃子身后的姑娘想着帮小语的忙,也蹲下身来帮忙收拾,小语也不说话,抢过姑娘手中的毛巾,一把扔在旁边,姑娘只好尴尬的起身退去。刘秃子马上回味过来,使眼色让他的姑娘别理会,自己玩笑说道:“小语发脾气了哦,是讨厌刘叔的话太过世俗吧?不说了,不说了,小语,刘叔给你道歉……” 见已经是老头子的刘秃子,对着一个小姑娘哈巴狗似的,他竟然一点不觉得恶心、尴尬,想来,这样的事情我可做不出来,或许就是我没有他刘秃子的成就的原因之一。 小语不阴不阳的态度像极了齐爷,她年纪轻轻的就学得这个做派,使我又看出她的刻薄来。我便有心为刘秃子化解尴尬,这恐怕也正是刘秃子要我来的原因之一,这点聪明劲儿都没有的话,我这神算也就没有价值了。 第121章巧舌奉承 我看着小语,逗她说:“小语妹妹这样美丽,有一颗纯良圣洁的心,世俗的事自然是不想听,可是你可知道,你所泡的茶,无论它多么的高级,也都是世俗之人采摘加工的。凡俗之中来的茶,在心灵纯良如小语妹妹这样的手下,也能泡出沁人心脾如仙露一般的茶水,多喝这样的茶水,能荡涤心灵,小语妹妹善良美丽,应该多泡茶给我们世俗之人喝,这就好比是度化我们心灵了,这可是功德无量的事情喔。” 齐爷马上赞许道:“哎呦,麦子可真是会说,这夸人的本事不是一般人能赶得上的。老刘,您说是嘛?哈哈哈,真是不一般啊。” 刘秃子憨憨的笑着:“齐爷说得对,齐爷说得对。” 我立马说道:“齐爷,我本是说的真心话,您这一说我是故意夸人,我的真心话可就打折了。也只有齐爷这样德隆望尊的人,才有这样仙女下凡一般的女儿。” 小语抬头露出微微笑意,对齐爷撒娇的说道:“阿玛,您现在听出来了吧?麦子哥不过是借夸我来夸您呢,还顺道说他和刘爷都是俗人,来此当荡涤心灵,是要把我们父女当菩萨供起来。” 小语又接着对我故意傲慢地说道:“我才不上你当,想哄着我,没门儿。” “我怎么是哄你呢?小语确如曹植写的神女一样的美,‘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可是小语妹妹一定是听过太多的赞美,我的真心话也就不稀奇了。” “哼,别以为我年纪小,就不知道深圳这个花花世界,你,你,你过来泡茶,我去安排晚饭去。”她对着我扮一个鬼脸,起身离去。 茶几前松软的垫子上还有她的温度,偷望着她的背影,不禁心中升腾起爱慕,马上又把心压制住,想着没有洗手,忙去洗了手,重新坐回垫子上泡茶。 每次递茶给齐爷时,他的手指都从我手背轻轻滑过,看似随意无意识,可加上他目光中的温暖,使得我坐如针毡。 再好的美食和美酒,于我也是填饱肚子,吃喝起来也极不自在,价值不菲的美酒合上我小心翼翼提防的心,一切都是平淡无奇的味道。 晚饭过后,夜色中残留着白天的热气,陪着一起在香蜜湖边走了一会儿,刘秃子回他住处去了,也是在齐爷住的旁边一栋,临走时故意说道:“小师傅,您年轻,我老了,也没有了齐爷这样的好身体,要回去躺躺,麻烦小师傅一会儿送齐爷回去。” 刘秃子显然是要刻意回避,让齐爷和我单独说说话,但小语还在一旁跟着,他是要干嘛呢? 在去湖边逛时,我特意看了看远处的停车场,车还在,想着梁凤书和小芬可能还没吃饭,心中很是愧疚,这周围也没有小卖部,她们只能饿着肚子等我了。 齐爷白天怕见阳光,晚上倒是不怕外面的热气,虽说有晚风徐徐,晚风也依然是热的,没走多久,我已额头冒汗,我想刘秃子估计就是受不了这热气,而先回房间去享受空调了。 香蜜湖并不大,不远处的汽车声清晰可见,湖边的水上乐园欢腾声隐隐。 繁华的灯火太亮,把天空也映照得不阴不阳,在这样的夜空里找寻不到星月,更看不见分隔牛郎和织女的那条银河。 这座城市从没有停止建设的脚步,在城市的任何角落,抬眼就能看见那些刺向天空的灰色半成品。在城市的中心,香蜜湖这片绿荫尤其珍贵,这里是有钱人的花园,而我走在其间时,大汗淋漓。 齐爷好像不怕热气,脸上也不见汗水,我想他手里的折扇并不能扇出凉风来,不过是辅助他显得更悠闲。小语手里也拿着小折扇,慢悠悠的扇着,也不见她比我凉快,她时不时的拿手巾擦额头的汗,使我差点抢过她的折扇来,用力的扇一阵。 刘秃子带着他的姑娘走后,小语好像变得轻松自在了,但她并没有对刘秃子作出任何评论,只对我取笑道:“麦子哥,看你样子,是不是热得受不了啦,唉,可惜我的手巾不能给你擦汗。”她又看看自己的折扇:“我这扇子也起不了多少作用,你是不是很想回去了?” 看看一旁的齐爷,我只能高兴地说:“这点汗算什么,我小时候生活在山里,砍柴挑水时流的汗才多呢,人总是要流些汗水才舒坦的。” 齐爷指着路边的长条椅:“热就歇一歇吧,麦子,我很羡慕你们能流汗啊,我现在是越来越难流汗水了,白天还不能出门,我这皮肤,太阳一晒就过敏,满身通红,还奇痒难受,只好夜里多出来走走。” 我心想着,你这老头子真是不知艰难困苦,要是让你去工地上扛钢管、搬砖,看你流不流汗,都是因为生在有钱人的家里,养出这臭毛病。命运不能假设,人的出生更不能自己选择,为此,齐爷这样的人天生富贵,而我就要对艰辛的生活习以为常,稍有些好降临在眼前,心中便谢天谢地。我要当初不是跟了李瞎子,而是像小语一样被齐爷收养,我从小就过小语的日子,今天的我又是什么样呢?想归想,现实不随幻想改变丝毫,不甘心也只能接受自己所面临的现实,不然就是真有病了。 我们坐下来时,远处一直跟着我们的两个人也停下来,我知道,那是齐爷的保镖,看在我双拳难敌四手的情况下,对这不阴不阳的人还不敢有半点不敬。 齐爷一坐下来,小语马上站到他身后,给齐爷揉肩,而此时,小语把她的折扇放在了条椅上,我顺手拿起扇起来。刚扇两下,小语大声喊起来:“我的扇子,你怎么可以乱动。” 我不理会她愣眉鼓眼的样子,故意挑衅地说:“小语,别这么自私嘛,扇子就是拿来扇风的,你现在不用,给我扇扇怎么就不可以?你不是喊我哥吗,哥哥用用你扇子就不行?” 第122章 盘问身世 齐爷‘哎呦’一声,回头看着小语:“小语,你干嘛对我使气?不想按就别按了,你也歇歇吧。” “阿玛,你知道我的扇子不给别人用,他拿我扇子你也不言语,我当然找您使气,不按就不按,我知道,反正你晚上也会叫人来按的。” 说完,她也不来夺我的扇子,抢过齐爷的扇子,站在一旁快速地扇起来,还看着我,像要与我比扇扇子的速度似的。 齐爷笑一笑,先是看看小语的模样,摇摇头,再看着我:“麦子,听说你是孤儿,是这样吗?” “是,我师傅是一个算命先生,也是我的养父,自小跟着师傅长大。师傅没有其他亲人,师傅待我如亲的一样,所以,我也不算是一个孤儿,师傅对我很好,还教会我谋生的本领,师傅就是我的父亲。”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想谁也不能看出我说谎了,因为我的心里就是这样认定自己的。 我知道他接着要问什么,果不其然,齐爷继续问道:“您走了,您师傅不是就没人照顾了吗?” 我装着有些难受的样子,演这出戏已经好多次了,情绪说来就来:“我也想师傅啊,唉,师傅是为了我好,他不想我这辈子和他一样活在山野里。十六岁那年,他把本来就不多的所有钱都给我做盘缠,让我自己到都市里谋生,临走时,师傅说我的命注定要在城市里,要我好好琢磨世间的道理,一生不得回去找他。” 齐爷显然被我的情绪影响了,面色更加惨淡:“这样啊,哎呀,你师傅既然把你养大,为何又不让你在他身边呢?还不让你回去找他,你走了,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谁照顾他啊?” 我故意眺望远方:“师傅信奉道教,我小时候也见他的道友来看望过他几次,我离开那天,有一个师傅的道友来接他去云游。师傅和他的道友都告诫我,让我不要牵挂师傅,有缘自会再相见,唉,我怕是再难见到师傅了。” 齐爷安慰我说:“别难过,既然你师傅说有缘再相见,那就一定能见到,我对道教很多东西也是心生向往的。” “我卜卦算过,今生活着恐怕再也见不到师傅了,离开师傅后我才想起来,临走时,师傅反复强调,我是他唯一的传人,要我将来找到合适的人,把师门古法传下去,想来他是不愿再见我了,我现在家里都供奉师傅牌位,以谢师傅养育之恩。” “供奉牌位,难道你卜卦算到师傅已经不在人世?”齐爷觉得不可思议。 我把早已编好的故事继续说下去:“是啊,卦像显示,师傅已经得道飞身,离了人世,可能师傅和他道友云游后不久,灵魂就走了,反正我算得师傅已经走了,我供奉他也没错。” 齐爷突然眼睛放光了,急切的问:“麦子,人难道真能得道飞身吗?” 这都能信,可见他的愚蠢,难道人到老年,就如此害怕死亡吗?我心里笑他,嘴上却严肃地回答说:“我现在也不明白这其中的法门,我是不相信人能得道升天的,至少谁也没见过,如何证实呢?不过我师傅可是一个神奇的人,据说,在民国时期,他就已经有些名气了,后来在那片山中住下来,他收养我时,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我小师傅的附近村里,没有任何人人知道师傅从哪里来,他到底多大年纪,他也从没告诉过我。师傅脾气古怪,他找上门去给人算命,别人主动找他算命时,给多少钱也不算,所以别人都叫他登门先生。” “你师傅没告诉你你自己的来历吗?” “师傅说路边捡的,齐爷,您是不知道,我们那里非常的穷,在我小时候,还能看见路边被遗弃的孩子,太穷了,有的人家生下来后没法养活,就放路边任别人捡去。师傅说我是他在麦子地旁的李子树下捡的,所以给我取名李麦,而且师傅自己也以李为姓。” 这套身世故事早已背得滚瓜烂熟,并且经过我和梁凤书的严格逻辑推敲,就是怕别人看出其中的假来,那样的话,我的财路就没了。 那时的我认为:为了往更好的生活迈进,不得不说谎,这应该是穷人需要具备的技能,不然更没活头。 齐爷听得半信半疑,似有疑惑又不好相问,一时犹豫起来。他一定是想起了小语也是没有亲生父母的孩子,与我简直是同病相怜。 小语刚才一直聚精会神地听我们说话,见齐爷卡住了,她应该是代替齐爷问:“麦子哥,你师傅难道没有身份证吗?现在也不是古代,总要登记的吧?” 我明白小语这话的意思,怀疑我把自己的身世和师傅的身世说得太过神秘,她也太小看我了,我说的话并非全部是假的,师傅李瞎子活着时,确实是远近闻名的‘神算’。 现在李瞎子已经去世,并且都知道他是站着去世的,农村人说他是站在那里,灵魂飞天了,更有人活灵活现的说看见李瞎子死的那天清晨,一股青烟直冲上天。那天清晨无风而寒,看见的青烟应该是肖玲玲煮早饭时,柴火的青烟,可见看见青烟直冲上天的人也没说谎,只是李瞎子的灵魂在不在青烟中就不得而知了。 我不慌不忙地回答小语:“师傅是从远处来到我们那里的,在最开始的人口登记时,师傅说自己叫李阔,国家也就给了他李阔的身份证。我的户口随师傅,落在就近的村里,唉,那个村里的穷是您们无法想象的。” 李文白家孩子生太多,所有超生的都要罚款,为了减少罚款,所以我的户口落在李瞎子家,现在李瞎子已经去世几年了,李瞎子的户口肯定已经注销,而我的户口因为买房子,已经迁入深圳,就算是有人诚心要查我的底,恐怕也只能听见李瞎子死后的那些传奇,农村人的传言远比我说的神奇。 我相信没有人会去真正调查我的身世,一来那个山村太过偏远,就算能不远千里找去,李瞎子也已经死了。二来是我算命卜卦的本事是真的,这是装不了的。 第123章话中话 在我回答完小语的问题后,齐爷的脸也舒展了,随后又对我和梁凤书的事情表现出兴趣。当他主动问起梁凤书的事情时,我的心反而轻松了,既然他知道我有女朋友,应该不用再担心他看上我,但他看我的目光依然带着温度,并时不时地把手放在我的大腿上。 一说起梁凤书,小语马上阴沉着脸,故意把头转向别处,一语不发,而耳朵又像快要飞出来,很是仔细的听着。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是这样表现,想她这样的身娇肉贵,不该为我有女朋友而吃醋才对。 看来齐爷早已通过佛爷和刘秃子知晓我的一切,对我和梁凤书在一起四年了都知道,并且知道我们没有孩子,他好像对此很是遗憾,使我又开始怀疑他想把小语嫁给我,招我入赘做女婿。我想他不至于想通过一个女人来控制我,让我落入他的陷阱,他那样富贵,没有理由害我才是。 这种怀疑是有原因的,不是我自以为是,觉得自己有多么抢手,他为什么看中我我不知道,但是稍微一想,便会有此怀疑。今日相聚,他偏偏对我的身世和婚姻爱情很感兴趣,基本可以确定,今天他通过刘秃子叫我来,不是要我给他算命卜卦。齐爷又是放低身段给我送礼交朋友,又是让小语叫我哥,一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对我如此热情,能是因为什么呢? 从齐爷身上得不到答案,便把注意力集中在小语身上,特别是在说我和梁凤书的爱情时,小语故意装得完全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但她应该没什么城府,也不像我这样天天带着面具,所以我能看出她很不高兴。 陪着回到屋里时,本想借故太晚了离去,齐爷邀请我上去吃一些甜点,我明白,他还有话要说,也只好又跟着上楼去。 深圳人都活得极其匆忙,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啰哩八嗦半天,还让人找不准主题的人,如果是闲得无聊要我来陪他聊天,不至于送我那么贵重的礼物。 从下午到晚上,我已经开始对齐爷和小语感到亲近了,吃过甜点以后,夜已深,齐爷才说道:“麦子,你今天一定很疑惑我找你来是为什么吧?” 既然他说出来了,我也不掩饰,点点头。 “看得出来,你年纪虽不大,比小语只大三岁多,可你经历的事情多,或许是你懂事早,人又聪明,爱看书,自然懂得很多。知礼节,有分寸,相貌堂堂,完全不像一个山里出来的孩子。”说着,他停了下来,打开雪茄盒,慢条斯理的拿出雪茄递给我,示意我随便抽。 本就是一颗年少轻狂的心,加上相处半天下来没了陌生感,我划燃火柴,装着优雅的姿势,雪茄哧哧的燃起来。随着雪茄的第一缕烟升起,我悄悄打量,发现小语不知去哪里了,客厅的灯也变得没有白天那么明亮,齐爷的脸在灯光映照下焕发出酥油一般的光,他隔着雪茄的烟缕,含情脉脉地看着我。 对于他刚才对我的一番赞美,我只当着是他还有余话的开场白,人的虚伪之处也在此间体现,在达到目的之前,先用赞美让对方放松警惕,或者用此‘甜言’先让对方心情愉悦。 我想,狼在捕获羊羔之前,或许也可以先对羊羔赞美一番,比如说:“亲爱的羊羔啊,你长得真美,你白色的羊毛像雪山之巅的白雪一样洁白;你奔跑起来像天上的流云一样美丽;你的‘咩咩’叫声,是草原上最动听的歌声;特别是你沉浸在享受鲜嫩的青草时,就像伟大的哲学家一样的安静;我曾一路跟随着你,看见你矗立在高高的山岗上,你眺望远方时,目光比天空还辽阔,当你在草原上肆意欢乐时,你就是草原上最鲜美的食物,啊,不是,是草原上最甜美的天使……” 但狼比人坦诚,在它看见羊羔时,不会用虚伪的赞美去迷惑羊羔,而是用最直接的方式追捕、猎杀,就算是在享受羊羔的血肉时,也不会有半点赞美,它可能只会赞美自己的勇猛。 羊羔在遇见狼时,无论狼说什么甜言蜜语,羊羔也知道狼是要吃它的,祖祖辈辈的经验中,教训已经深刻入骨髓,所以,它会第一时间选择逃跑,不会听狼一个字的虚伪,这是羊羔必须要有的警觉,而我面对齐爷时,就是这样的警觉。 残忍、勇猛的狼在历史的烟尘中频临灭绝,而弱小的羊羔种群越来越庞大。 发现若大的客厅只有我和齐爷两人时,我用雪茄的醉人香味掩饰自己的不安,静待他说出赞美过后的话。 齐爷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他慢悠悠地站起来时,我以为他要扑向我的怀抱,然而,我想多了,他走向阳台,回头对我说:“麦子,阳台上坐,夜风吹吹很舒服。” 我装着无所谓地站在阳台边,假装在享受他说的很舒服的晚风,房间的冷气让背后依然凉爽,迎面的晚风却是热的,使得雪茄在凉热交替中发出异样的香味。 齐爷手扶着阳台的汉白玉栏杆,眼望着安静下来的城市,念叨着:“你年纪不大,防备心却很重,是个极其机警的人,很好,很好,好啊,所以佛爷说你是很难得的一个年轻人,前途无可限量。” 我想应和几句,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心想着:我要是不机警,不是和耀仔他们一样成野鬼了吗? 他接下来的话很像是吹牛,他用手轻轻拍了我两下肩膀,吓得我以为他要搂着我的‘小蛮腰’,但他拍完后,手继续放回栏杆上,只听他轻言细语地说道:“麦子,你知道吗?这个城市最大的官要拜访我,也得先排队。你应该知道佛爷的势力,我告诉你,佛爷是我放在南边的将,他很不错,没有辜负我的希望。你的机警是对的,这个世界斗争太厉害,是要小心才行。” 第124章 卜卦解卦 他的牛没有继续吹下去,或许觉得我是聪明人,不用‘重锤’,侧身看着我,拉着我的手说:“坐,坐吧。” 手被一个老头子拉着,心里难免厌恶,尽管他的手像女人的手一样细滑,我正准备挣扎时,他放开手,自己坐在茶几一侧的太师椅中,我也只得在他对面坐下来,故作惊讶地说:“齐爷富贵极尊,能听齐爷教导,我麦子要几世才修得这荣幸喔。” 想佛爷怎么也不给我仔细介绍一下这个人呢?虽然我的原则是不问客户的身份等相关资料,使得客户能放心让我测算,可眼前这个人看着不像一般客户,他的尊贵和富裕程度是以前那些人都没有的,如此重要的人,万一我一不小心得罪他,不是会连累佛爷吗? 从见到他开始,我自始至终都没表现出谄媚之相,似乎我的血液里也没法激发出谄媚来。我崇尚价值,一个人要是没有价值,任何谄媚都不过是低声下气讨东西吃的狗,谁也不会要一个没有价值的人。但我必须表现出顺从,我知道,在权贵面前,再有价值的人,如果不顺从他,他也能让价值灰飞烟灭。人生很短,却要用尽心机才能活。 他依然带着微微笑意,手扶着椅靠,像是笃定所抓住的一切,说:“麦子,你从山里出来,现在日子也过得不错了,以后怎么想呢?你还这么年轻。” 我能怎么想呢?不过是想更有钱,更自在,我却没有这样说:“齐爷,我真没想过以后的日子,对于现在,我很知足,从小学会算命卜卦,最让我感触的是师傅的教导:“万事随缘,尽人力、听天命”,我现在的好日子也不是自己得到的,全靠佛爷关照,不然,可能这座城市不会对我这么好。” 他点头总是微微的:“哎呦,嘿嘿,这话难得,一般人还说不出这话来,不过啊,麦子,你的今天是靠你自己,大家叫你‘神算’不是没有道理的,你还记得吗?你曾对一个人说“乌云遮星需要风,孤军路险早回营。营中有人把你盼,盼你早日决心定。”,你的这几句话,不只是救了他,也让我在南边儿的谋划没有功亏一篑,话虽简单,这可是莫大的功劳,你看,我都能记得这几句话。” 听他风轻云淡地说出来,我心无比震撼,更加认定他身份高不可测。不打听别人身份,是我坚守的原则,我故作镇定说:“哦,想不到齐爷还记得这话,我都忘了,连他也是齐爷的人,想不到齐爷就是坐镇营中的人,今天能和齐爷相识,真是不知说什么好了。” “你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不像外面很多你的同行,都是些徒有虚名之辈,关键时刻什么也说不准,难得,难得,极其难得。” 又说道:“麦子,我在找一个人,这个人一定要身世背景干净,越是偏远地区出来的人越好,可是啊,偏远地区出来的年轻人聪明有见识的又少。这个人要知书达理,要有做事的远见,最好能像你这样预知吉凶,又能知道分寸,这样的人不好找啊。” 我想,他这话能是真话吗?难道不是单独照我的情况说的?他这样的人,要什么人找不到?难不成我就是那个他要找的人吗?心中揣测,面上先不动声色,平静地问:“冒昧问一句,齐爷,您为何要找这样一个人呢?” 问完以后,我又开始后悔,想着,他要说其中缘由,自然会说,他要不说,我问也是白问,我想我没有那么重要,提防陷阱最重要,赶忙带着顽皮的玩笑口吻补充说:“齐爷不会说要找的人就是我吧?” 他没有回答,而是笑眯眯地看着我,问道:“麦子,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年轻人,又是‘神算’,你给算算,我为什么需要这样一个人。” 这下让我为难了,骑虎难下,我要是算不准,不只是丢引荐人佛爷的脸,以后我在这个圈子也再不好弄钱,我要是算准了,又怕自己从此变成像耀仔那样的‘棋子’。 我嘴上说着:“那就让我试试”,借故起身洗手,假装着要一套简单的仪式,洗手、念师、再取出卜卦用的古钱,我故意拖时间,但也拖不了多久,利用这个时间,我得先快速猜想他想知道什么结果。 在我递给他卦筒摇时,他用白毛巾郑重其事地先擦了手,接过卦筒高举起来,一看就是懂其中门道的人,他闭眼默念几句,四方各摇一下,然后递给我。 我从包里取出方巾展开,把一个一个古钱币慢慢倒出来,倒出前三个时,得异木,又慢慢接着倒,得阳爻,又得阴爻,筒中还有最后一个古币,倒出最后一个古币就能得一个卦相,我把卦筒提起,古钱币在卦筒中跌落得哐当响。 最后一个倒出,要么为离火,要么得艮山,我想,要是全卦呈现,如果齐爷也懂卜卦,我便没有发挥得余地。从他的谈吐可以发现,他不只是个旧时做派的人,还是一个很闲的人,这样的人难免懂一些古法原理,而且见多了,也难免明白几分道理。 齐爷见我收起卦筒,不解地问:“怎么?最后一个不看。” “齐爷想必知道,最后一爻不外乎两种情况,给齐爷卜卦,当然要求精确无误,请齐爷赐一字。” “哦,这样。”他看看我,没有丝毫犹豫,翘起食指,粘了茶水,在桌面上写出一个“卦”字,说:“既然是卜卦,那就卦字吧。” 我收起算卦的行头,自己点了一支雪茄,才坐下来说:“齐爷,可否直言不讳。” “当然,不然问卦何用。” “齐爷不外乎为后事忧,虽富贵极尊的人,却亲人离心、离散,卦相自不必说,生于内而得于外,齐爷的富贵生来如此,卦相还说,慢而成、急则败,齐爷是有耐心的人,这也无需担心。齐爷赐一卦字,人守双土,土为界,界大而人孤,而且界在外,人在侧,望而心忧,忧恐有失。齐爷想寻一个简单而可靠的人,卦中又有利贞带喜、积小善而成大德之相,此卦相需应和在一女身上。” 第125章卦相所指 我一边说,一边看齐爷表情,见他听得十分专注,不停地点头,面色虔诚,似要我全表达完,他才会做出相应的评介,我叹口气,又说道:“唉,齐爷,恕我直言,利贞带喜、积小善而成大德,以此卦相,再结合齐爷的字,如此完美的人难找。” 他双手抱怀,目光低落,悠悠说道:“如何难找?” “这涉及齐爷家事,我不好乱说吧?” “尽管说吧。” “越是富贵之家,内部斗争越是残酷,且不说李渊晚年落寞孤寂,就是一般豪门望族,家里也多争斗,说到底,不过是为利。齐爷没有子嗣,虽收养一女,然收养的女儿必不为族亲所接受,百年以后,齐爷担心所立门望被蚕食殆尽,指不定收养之女也将亡命天涯。如此一来,齐爷耗尽毕生精力所得来的成果,还有齐爷对祖国的一颗赤胆忠心都将化为乌有。” 齐爷点点头,依然目光低落:“麦子,再说透些,不必忌讳。” “好,承蒙齐爷看得起,如果有不对之处,请齐爷体谅。” “不碍事,尽管说。” “齐爷想找一个懂实务、聪明、能独挡一面的人,却又不想与门当户对的人联姻。门当户对的人虽能守成,但齐爷一生所成传于女,以我们古来的意识,男为门户,如果男方有强大背景,齐爷之女的继承就相当于被并购了,百年之后,齐爷所传将被淹没,齐爷这一坊实则就没有了。齐爷寻思以女做门户,以传齐爷一生所成,要寻一男帮扶维持,还得担心百年后这男的别忘恩负义,夺了所成、抛弃其女,要是这样,还是个‘赔了夫人又折兵’。左右都是难,所以我说,齐爷的人难找。” 慢慢悠悠,我一字一字说清楚,拿起已经熄灭的雪茄,重新划燃火柴,雪茄又哧哧地然起来。 齐爷站起来,长叹一口气:“唉,果然是‘神算’,句句都对,真是左右都是难啊!不过啊,你说‘人在侧、界在外’,这最是我的忧虑。我祖上在这片土地上遍布硝烟之时举家迁徙国外,如今改革开放,这片土地正焕发出蓬勃生机,不久的将来,一定可以再筑辉煌。钱财归谁不重要,就是不能再从这片土地上挣钱,而把资产转移国外,我想啊,荣誉比钱财重要,能重建祖上在这片土地上的荣誉,是我一生的梦想,唉,不说这个了。” 他又踱步到我身后,手在我肩头轻拍:“麦子,你才这么年轻,如此洞察个中玄妙,真是以您师傅所传?” 我刚想回答,他又说道:“您这个师傅所传的本领,当是有些古法渊源的,不然,以你年纪,没法算得这么准。我从前所遇你这行的人很多,没一个人能说到其中内核,你的话,没有装模作样的高深,反而彰显其真材实料,果然是神算啊,该重赏噢。” 他一边慢吞吞地说着,一边回到他先前的位置上坐下来,目不转睛地看着我:“麦子,你说我要的人难找,你这话是故意把你自己排出在外吗?还是你怕什么?” 他刚才说要重赏我时,我心里欢喜得很,想来他所给的礼金一定比交朋友时所送的礼更厚,今天收获丰厚,不枉费我陪了这大半天,不枉费我熬心费力这大半天。 我虽没有明示他要找的人是我,话里也就是这意思,太过明显的拒绝不好,那样直接驳他面子,不合适。想不到齐爷如此明白的问我,吓得我礼金都不想要了,想赶快离开这个不阴不阳的人。 不是我没有攀附权贵之心,首先我已经有梁凤书了,我们相爱四年了,我怎么忍心抛弃她,她可是我的女菩萨啊。再者,梁凤书知道我的所有身世,要是我负了她,我的事情她能不宣扬出来吗?我的面具将戴不下去。还有,卦相中的一女,这女可能是她的养女小语,也可能是他自己,我看他就是一个女人,他自己也说了他没有福气享受女人,这样的人还不是女人吗? 我的心一下忧虑堆积如山,只好回答说:“齐爷知道,我和梁凤书虽然没有结婚,但我们的情感早已如同夫妻,并誓言白头到老,而且我们商量好了,等新房入住后,我们将登记结婚,法律上也将是夫妻了。” “以我所有,也抵不上你的梁凤书?” 这话问得毫无遮掩,看来齐爷是要与我坦诚相谈了,小语不知去了哪里,肯定是齐爷要谈这事,故意让小语回避了。 “齐爷,驳您一句话,您的所有和梁凤书不能拿来比较,您的所有是无比珍贵的,是您一生的心血。梁凤书是我的所有,她就是我的心血,我珍惜梁凤书,就像您珍惜您的所拥有。我想,谁都想富贵荣华的,我也不是列外的圣贤,但我早已和梁凤书许下终身,今日我因荣华富贵而背弃她,齐爷百年之后,我就不背弃您吗?齐爷,这话是我真心话,在齐爷面前我也毋需隐瞒,齐爷看得起我,我愿意帮着齐爷一起寻找齐爷要的人。” “嗯,嗯,好,好,好,麦子果然是性情中人,重情重义,说得也直来直去,值得交你这个朋友,佛爷也没有推荐错人。麦子,你今年按实算才二十一岁,虚一岁也才二十二,已经有如此笃定爱一生的人,难得,难得,唉,你与你的梁凤书认识得早,这是天意么?” 我也故作感叹:“是天意吧,齐爷的富贵,我是没这个享受的福分了。” “麦子,这点你倒是不够聪明了。” 我谦虚地问:“齐爷,这怎么说?” 他看着我,笑起来:“嘻嘻嘻,你真是个孩子。我也没有说要让你抛弃梁凤书,看把你吓得,我想啊,你还这么年轻,婚姻之事多变,人生也多变幻,就像你所学的‘易’,谁能保证一生无变呢?你不是说了嘛,您师傅曾教导你‘尽人力、听天命’,我们都需先‘尽人力’,不是吗?” 第126章豪门心忧 我刚想为自己的爱情辩解,他抬起兰花指,示意我先别急着说,他缓缓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不是说卦相上说:慢而成、急则败吗?我不阻止你和你的梁凤书,这事也强扭不得,而且我们已经是朋友啦,作为朋友,当然更应该支持朋友做一个重情义的人,我明白的,我明白的。” 他拿夹一块豌豆黄装在小碟子里递给我:“来,喜欢吃就多吃点,你年轻,晚上吃了也不影响。” 我放下雪茄,接过小碟子,用小勺子一点一点地吃起来,这种吃法显然不是我的风格,要是只我一人,应该一块豌豆黄最多两口,饿了的时候得一口一块,但这个时候还是要装着斯文,也好细细思考如何应对他的话:“谢谢佛爷,这豌豆黄真是好吃。” “好啊,以后常来,我也可以让人给你送去的。” 听他这话,该是送客,本以为今晚可以结束了,他又说道:“我们是朋友,这你不反悔吧?” “当然,我的荣幸,怎么会反悔。” “小语叫你哥哥,这事呢?” “肯定也不反悔啊,小语多乖巧漂亮啊!” “那我就当你是一家人了哦?” 我赶忙放下碟子,非常坚定地说:“认识齐爷,三生有幸,绝不反悔。” “吃,吃,没事,继续吃,还有呢。麦子,你也算得很准了,我想你也明白,就像你说的,望族内多争斗,正是如此。内有争斗,外也有,古时一朝天子一朝臣,今天依然如此,身在高位,更加危机四伏,一般百姓家担心衣食住行,到我这个位置,担心的又不一样。虽知道‘一死万事空’,活着的时候,难免还是要担心如何传承门户,这就是人,这也是最最难的。” “齐爷,放宽心,您还年轻着呢。” “不年轻了哦,很多事情要早作打算的好,如你算的一样,亲人离心、离散,面儿上虽都过得去,各自心里却还有另一本帐。我家族兄弟姊妹不少,大多已定居海外,但我阿玛只得我一个儿子,我现在也不过是顶着一个虚名,算是为祖上留一份光,当然,我家族中人高位虚名得不只我一人,也不指望我一人为家族留光,与祖上荣光比,这都算是大败落了。” 听小语叫他‘阿玛’,能想到他的大概身份,他不明说,我也不好挑开这帘子。 他继续说道:“我本不担心一生所成交给族亲,可是啊,别人越要夺,我就越是不甘心了,况且小语虽是收养,与我情同亲生,不能不为她打算,高门子弟多虚情假意,小语是一定忍受不了的,既忍受不了,必惹灾祸,我活着时没人敢欺负她,我百年以后呢?” “齐爷,依你所说,既是为小语长远着想,找一个没有根基的人,在你百年之后,又如何能守得了你所传承,如何能保护小语呢?” “麦子,你这话问得对,该有如此想。所以我得求一个极其智慧的人,我有生之年对他加以扶持,必不落人下,我百年之后,就算丢了名位,其财富也可保他们富贵一生。我不指望找到这个人与小语在我的扶持下创立什么大事业,这个环境下不易出头,恐反而因其欲望而不得善终。有智慧,又能节制欲望,你说的:以小善而成大德,要很有修为的人才能照顾小语一生,宦海里浮沉的人不适合,想在生意场上捞的人也不适合,你明白吧?” 聊得我越来越清醒起来,过了晚上十点,我总是比白天还精神,这恐怕也是天性使然,我又点燃雪茄,情绪高涨地附和道:“明白,明白,齐爷想的是:守住您的财富,保小语一生不受委屈,可是吗?” “对了,这要求不高啊,你却说我要的人难找,我也确实寻觅良久而不得。财富嘛,多点少点无所谓,只我一些极贵重的玩意儿别糟蹋了才是,主要是保证小语一生无忧。” “极贵重的玩意儿?捐给博物馆不行吗?” “麦子,你有所不知,我当你一家人,说你听,博物馆里的东西,被调包得差不多了,你还能指望博物馆,唉,这个世道啊!” “啊!这不能吧?胆子也太大了吧?” “嗨,你是这样想的,那些人啊,他们才不怕呢,他们巴不得有人捐些珍品去,要不了多久,一准儿作出一摸一样的来换了,摆在展柜里,谁能看得明白?” 想不到世界比我看到的还要灰暗,如果这些事都能做,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做呢?我的心茫然起来。再一想,这也不是我担心的,我还是过我的日子吧,能守住自己好日子就不容易了,露露男人的事也还是一个麻烦事,唉,总是有麻烦事相伴随。梁凤书因耀仔牵连而入狱,那时几乎让我失去阵脚,露露男人要是耍浑,我该抛弃露露吗?想到这些,又想起肖玲玲的事来,心里烦忧愈加多起来,只能深吸一口雪茄,烟消散,烦忧依然在。 齐爷可能见我面露愁容,一定以为我为他的事而烦忧,安慰说:“麦子,我这身体,还能熬些年,只要找到人,帮助建好根基是没问题的,只要别出格,别站队,出不了什么大差,唉,要聪慧而不野心,善谋而不害人,有始有终而不背弃,确实难了些。不难也不行,人生总要有些难事才显意味的。” 我也回过头来安慰他:“齐爷也不用太过担心,以卦相看,有小失,但事终能成。” “是了,是了,麦子,我也会些面相之学,我看啊,这个人可能最终还得是你。” 我的面相?我突然想到一个人,李木,他和我长得极像的,而且李木智慧有才华,博览群书超过我,凡事总有独特见解。一瞬间,我就把李木排除了,我想啊,要是李木顺竿子往上爬,不是高我一头了吗?我可不希望他在我头上得意洋洋。而且李木与我相像,齐爷也不会要兄弟姊妹多的人,到头来把他一生所成拿去光耀了自己门户,齐爷看中我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恐怕是他以为我是无父无母的人,孤身一人好收心。 第127章 需要照顾的妹妹们 我连连否认:“齐爷,我不行,我不行。” 他倒是显得很有耐心,细声说道:“麦子,我是这样想的啊,你先认小语做一个妹妹,这事你别急着拒绝,不是说慢而成吗?就算最后你和梁凤书白头偕老,依你的聪明才智,多照顾一个妹妹,总不至于耽搁你们爱情吧?况且,我能亏待你吗?” 我想,我要照顾的妹妹已经不少了,露露和小芬为我和梁凤书付出过,人总还是要讲良心的,她们我得照顾,不然怎么会把露露的事担在身上呢?还有肖玲玲也是妹妹,总有一天会相见的,能不照顾吗? 一时不能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像他这么尊贵富有的人,怎么谈得上要我照顾?他是要试探我的野心和欲望吗?还是要看看我的胆量?又或者想看看我有没有使命感或者责任感? 心中陡然升起诸多疑问,使得我说话更不敢掉以轻心。就算是认兄妹,我的身份也配不上,我看这个齐爷本就不像一个正常男人,或许他有间歇性神经质,说过的话并不能当真,这只是一种随意聊天,带着试探的聊天。 想起照顾妹妹,我的思绪又开小差了,露露男人的事总是会跳出来,以前梁凤书入狱时,露露可是为梁凤书受过侮辱的,梁凤书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此刻一定在为露露的事烦心不已,而我还不能抽身,可怎么办?却还得应和齐爷说:“齐爷无从亏待我,只有关照,能为小语尽力,绝不推辞,这是我的荣幸。” “好,麦子,我当你承诺了啊,今日真是个好日子,麦子,你是有大才的,以后多来,别见外。” “好,齐爷,只要你不嫌弃,我会经常来看你和小语的。” “麦子,外面人一定不让你随便进入来,这是电话,以后来时让小语安排接你,记好了,电话只你知道就好,遇到什么难为之事,告诉我。你这个人,出不了大岔子的,让人放心。” 我接过他递的小卡片,一张白色卡片,上面什么字也没有,只一个电话号码,看看,小心翼翼,极其珍惜的放进包里。 有了电话,表示我和他之间就可以直接联系,能和他这样尊贵的人来往,这荣幸是前所未有的。 我放好卡片时,他问:“晚上不早睡吧?” “不早睡,实话告诉齐爷,我是晚上比白天精神,看书养成的习惯。” “这样也好,爱书的人都是这习惯吧?晚上安静好思考,唉,我的觉越来越少了,到‘后三十年睡不着’的时候了啰,能睡个长觉都觉得奢侈。你晚上精神,那就陪我再说一会儿?” “好啊,回去也睡不着。”嘴上这样说着,不然怎么说呢?总不能说自己有事要急着走吧,二十出头的一个混江湖的,能有什么事情十万火急呢?我必须保住自己挣钱的任何一个机会,我明白,眼前这个人比任何人都重要,他是我的又一个财神爷。 了解他越多,越觉得他重要,况且不是随时都有这样的机会遇到‘贵人’,眼前这个‘贵人’对我算是最好、最贵的。 “麦子,你上午要睡觉,明天傍晚陪我过来打几杆?” 我不敢轻易允诺,万一露露男人的事比较棘手,总不能让梁凤书去面对那个无赖,我只好说:“齐爷,这两天有些小事要处理,不过只要我能过得来,一定来,不是托辞,确实有事要处理。” “哦,今天耽误你了吗?需要我帮忙吗?” “没有,不耽搁,其实,也不是我的事情,一个极好的朋友的事情,我不过是帮帮忙,这种小事不用齐爷出手的,我能处理好。” “麦子,你这个人,我大概知道一些,你不想麻烦别人,这是人最难得的美德,可是有的事情还是让朋友帮忙好一些,起码让朋友分担后自己会轻松些,不然为什么有朋友呢?不是要世俗的拿朋友当价值,共同承担一些责任,作为朋友总是可以的吧?佛爷说过你家梁凤书入狱的事情,我还就此责骂过他们,这样的事情就让你们委屈,这不是他们给自己丢脸吗?不说欺负别人,总不能让别人欺负我们吧?不然,我们谋划那么多干嘛呢?不就是为了活着别憋屈嘛,那件事,确实办得太让我失望,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是一个极大的败笔,站在你的角度,你防备心是对的,必定整天高高在上的人,也没能给你一个小事办好,人啊,不能太自私,他们还是自私了一些。” 感觉他说的话都很贴心,贴心的温暖,可我也不敢相信他会真正当我亲人一样好。 小语突然推门进来,手上端着一盘削好的芒果丁,一边递给我和齐爷叉子,一边说道:“阿玛,您们真能聊,这是找到知音了吗?口不渴啊,晚了,别喝茶,我也懒得泡,吃些水果吧。” 齐爷乐呵呵地看着小语:“你亲自削的?” “阿玛,您这话是教训我吗?当然是我亲自给您们削的啦,莫非这我也要让他们去做吗?” “乖,我的好女儿哦,今天啊,我给你找到一个守护神,你该感谢阿玛的。” 小语抬起羊羔一样的眼睛看着我:“麦子哥,你能一生保护我吗?” 这太直接了,可能她的心真是纯洁得没有污染,问得我都不好难为情了,嘴里吃着芒果,有些含糊地说道:“一定尽力,一定尽力。” 她不依不饶:“怎么算尽力?” 齐爷并不招呼,显然也故意想听听我怎么说,我囫囵吞下芒果丁,像勇敢的战士一样的坚强样子,说:“怎么算尽力?当然是舍生忘死,也不让任何人欺负你。” “你能做到你说的吗?” “当然了。” “要是你自己欺负我呢?” “这,我不会的。” “你敢对天地起誓,保证你今天对我说的能做到?” “好,我对天地起誓……”我把刚抬起的手又放下来,故作顽皮地说道:“小语,想对你起誓保护你的人估计能填满长江,可是,今天这个世界,你相信别人对你发的誓吗?我当然是可以对天地起誓的,可我又不想与别人一样俗气,不过,我能做到自己的承诺。” 第128章 少女的眼泪 我心想,你比我富贵多了去了,怎么会要我守护你,你多救济救济我还差不多。你保姆保镖成群结队,衣食无忧,你的父亲又位高权重,何来要我守护,就算是客套话也不该这么说,这样明显太过浮夸。 难道是因为孤独?也只有孤独是不分贵贱尊卑的吧,莫非她也觉得孤独? 她不以为然,撇撇嘴:“只能暂时相信你,看我阿玛的面儿上,哼。” 我说:“小语,刚才我还和齐爷商量给你找一个一生相伴的人,保不定那天小语有了意中人,我想做守护神都靠不上边儿了。以小语的美貌和齐爷的家世渊源,天底下不知有多少人想保护小语呢。” “你可别糊弄我,要不愿意,也没什么好怪罪你的,我们不过是一场陌生的相遇,直说便罢,我也没有权力要求你为我做任何事。” 听她的语气,好像我的话完全不合她胃口,好似再说下去,随时可能崩塌。 “小语,我当然愿意了,你别嫌弃我是一个山里出来的野孩子就好。外面公子哥多得很,只要小语愿意,还能少王昌、宋玉那样的人吗?” “你是宋玉还是王昌呢?” 我故意笑了笑,把脑袋耷拉下来,带着遗憾说道:“唉,我不可能有宋玉那样的才华,更没有王昌那样的高位富贵、又极帅气,山里娃子一个,小语,你如此高贵美丽,难道不嫌弃我吗?” “你这是故意推卸,找什么借口,宋玉、王昌就真那么好么?我也没想过要靠别的什么人,只好好孝敬阿玛。” “南朝梁武帝萧衍曾写“人生富贵何所望,恨不嫁与东家王。”总得有个归宿才好啊,小语,你年纪还小,总能找到你的王昌、宋玉的。” 我想着玩笑的安慰她几句,没想到惹得她哭起来,只见她抬起头,愣愣得看我几秒钟,眼里含着泪,突然大声说道:“你少挖苦我,从北到南,地球转了好几圈,我见过的人多了,从没想过要什么男人保护我。这辈子,除阿玛以外,今天就收了你的礼,你还这样挖苦我。”她说着,一把拽下脖子上的金项链摔在地上:“还给你,以后再不要任何男人礼物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看地上的项链,很心痛,好在地上铺着地毯,不然项链上的玉坠非粉碎不可,这玉佩还是值些钱的,想当初买时,梁凤书都下了大本钱不舍得的样子记忆犹存。 齐爷马上站起来,语气严厉,但不是呵斥:“小语,别胡闹,麦子跟你玩笑,怎么这么没礼貌?几句玩笑话你就摔东西,麦子还敢靠近你吗?天底下谁也不是天生受气的人,我真是把你惯坏了。” 我忙捡起项链,站着,露出尴尬样子,没想到她脾气这么大,忙安慰说:“小语,别哭,我的错,我的错,以后再不惹你生气了。” 齐爷一手拿起项链,一手拿着就要离去的小语,说道:“你看看,扣儿都被你拽坏了,麦子是那些纨绔子弟那样的俗人吗?”说着,他拿着小语在身旁坐下来,小语低头哽咽,像是极其委屈一样。 齐爷拉着小语的手,很是心痛的安慰说:“真是的,多少纨绔子弟玩笑你,也不见你觉得委屈成这样,麦子哥一句玩笑话,何至于此?”他又细语慢言地说:“乖女儿,你不知道,麦子今天给我说得极准,从没有人说得如此透彻,他是难得的人才。麦子自小在山里长大,身上可能还有些野性,这没什么,他这份真挚是极其难得的,你难道不相信阿玛吗?乖,给麦子哥道歉,咱们能失礼吗?” 小语从齐爷手上一把抓过项链,愣眉鼓眼地看着我,把项链递给我:“就不道歉,你,你把项链修好,我再带上便是,就是你的错,我不道歉。” 我接过项链,黄金的链扣被拉直了,再弯回去就是,双手递给她:“小语,我的错,修好了,我给你带上。” 她把身子往后一靠,躲着我似的,对齐爷泪眼汪汪地瘪着嘴,委屈地说道:“不要他带,他是坏人,阿玛,你给我带上。” 齐爷乐呵呵地接过项链:“好,乖女儿,我给你带上。” 小语拿起玉坠,抽泣着看了看,连同项链一起塞进衣服里去。我想,我曾带过的项链,现在正贴着她的肌肤,唉,项链比我幸福,又有些幻想起来。 佛爷像是要替小语解释:“麦子,你可不知道,小语这辈子还真没收过别人礼物,过年过节别人借故送的很多,她从不接手,都是我不得不收了,她也从不要那些东西,最后基本上都当过年过节的礼物发给工人。你看,她气归气,你的项链是她贴身带着喔,你和小语有缘,她为男人哭泣,你是第二个,我算是第一个,哈哈哈。” 小语把头扭到一边:“阿玛,你想我为谁都哭吗?” “不哭,不哭,乖女儿哦,我怎么舍得你哭,不过啊,真是奇怪,平日里坚强得像淘气的金刚,今天怎么就哭啦。” 她也不理会齐爷的话,整个人盘在沙发里,像蜷缩在窝里的猫,一声不响地生闷气。我看着又心痛起来,对于漂亮女人的眼泪,我总是很心痛的,看她生气都没有些花样,不像梁凤书那样手段繁多,也不像肖玲玲那样气贯长虹,只是蜷团在一旁,想必她平时没有什么交际,可能知心的只得她养父齐爷一人,又无其他亲人,看着真是可怜。 我也不敢再开她的玩笑,怕她又突然委屈地哭起来,可是好像不安慰她几句又不合适,就顺着齐爷的话:“看来小语的眼泪才是最大的荣幸,不过,以后我再也不让小语流泪了,看着太让人心痛。” 齐爷叹口气:“唉,可不是嘛,我真是惯坏她啦,小语是一个朋友没有,你说以后我能放心吗?也是我当初太过自私,没让她去上学,怕她受到哪怕是一点点的委屈,所以我自己在家里教她读书写字,唉,要是去了学校,不至于没有朋友,至少有同学可以交往。” 第129章 安慰少女 我又安慰齐爷:“凡事有利必有弊,要是一般人家的孩子,还是去学校为好,起码可以学会融入社会,学会过集体生活,学会与人相处,有利于坚韧地面对进入社会的生活。像齐爷这样的家世,又不指望小语成就什么大业,也不必担心衣食住行,对社会了解得多也未必是好事,小语这样的纯洁心灵,极其难得,我就是社会了解太多,所以,齐爷说我防备心重。” 凡事肯定都有两面性,只要抛弃不好的,剩下的就是好的。我无法改变他的家事,当他问我时,我只能从中找出好来,这不紧紧是迎合,事情已经这样,总是把不好拧出来说,又有什么积极意义呢? 这和给人卜卦算命是同样道理,别人来找我算命,为的是让生活更有希望,而不是来听我说绝望的话。 “这样真的好吗?”齐爷像是要我找个理由给他,好安慰他曾经自私的错误。 我不假思索地说道:“《红楼梦》中的薛宝钗在入大观园以前,照样是家里私教,也没有任何社会实践经验,可是薛宝钗无论从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近乎完美。过去的很多大户闺女,也都是不抛头露面的,不照样出了很多优秀的才女,其实,古代并没有今天所说的这样古板封闭,说得好像古代女人毫无地位一样。” 齐爷斜眼暗示我,意思是要故意说给小语听,齐爷问道:“麦子,古代不是男尊女卑吗?所以女人才没法进学堂,当然就更不能抛头露面啦!” 我理会齐爷的意思,故意辩解说:“齐爷,这是我们用今天的眼光,片面理解古时候的社会状况,先不说古代是不是男尊女卑,古代怕老婆的能人可不在少数,唐朝第一宰相房玄龄就很怕老婆,还有苏东坡写河东狮吼的故事:“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明朝大将常遇春也是怕老婆的人,这样的记载很多,真要是男尊女卑,如何会有这般多的记录。” 齐爷故意又说道:“几个简单的故事,都是个例,也不能证明古代就不男尊女卑,大多女人不能抛头露面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我必须强辩,说:“古代是手工社会,没有现代化的工业,外面的事情几乎都是体力活儿,女人在家不用去外面干体力活,这反而是尊,都像孟姜女哭长城那样赤膊上阵,难道才叫女人有地位?要说上学,在隋唐以前,本就没有公立学堂,社会上老百姓识字的人极其的少,不单单是女人。古代流传千古的才女可不少哦,蔡文姬、卓文君已经是很早的了。还有,孟母教子等等故事夸奖母亲,母亲不就是女人吗?更早的《诗经》中男女也是平等的。” 小语一动不动,还是埋着头很是伤心的样子,低声嘀咕道:“您们别再一唱一和的了,讨厌,我可从没埋冤过阿玛不送我进学校,也没觉着比他们上过学的欠缺什么,每年拜年时,那些个带到家里来的孩子,不都是进过学校的吗?也没见他们学乖了,都是没教养的样子,还比不上山里野孩子。”说完,抬头用泪眼使劲瞪我一眼,恶狠狠地说道:“坏人。” 齐爷笑起来:“麦子,小语夸你这山里出来的野孩子呢,不过啊,山里出来的孩子,像麦子这样的,凤毛麟角,小语,你说是不是?” 小语大声说道:“我不知道,狗屁凤毛麟角,我才不稀罕。” 我站起来,想着快凌晨了,梁凤书和小芬估计饿成干尸了,说:“今天也不早了,齐爷,小语,您们也早点休息,我就先回去了,谢谢齐爷款待,以后我会常来看您们的。” 小语猛回头,手撑着想站起来,又缩回沙发里,低声说道:“这就回去啦?我还没来多久呢。” 齐爷大声说道:“乖女儿今天留客,又是第一回哦,难得,难得,麦子,那就再坐一会儿,也给小语一个面子。”齐爷又跨步过来,在我耳边低声说道:“放心吧,冷落不了等你的人。”说完,他退回去,强调说:“再坐会儿,麦子,你晚上又不睡觉的。” 我又重新坐下来。 小语转身起来,端坐着,看着我:“我可不是留你哦,早先让厨房煮了宵夜,我怕浪费了而已。”她又对着齐爷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阿玛给他说什么悄悄话,哼,我给厨房说好了,让他们下毒,毒死等着的那两个人,死后安保负责埋,尸体都找不着。” 齐爷仰头看着小语:“啧啧,我的女儿怎么这么残忍,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啊,乖女儿,吃醋也不用这么残忍吧?” “谁吃醋啦?我吃得着嘛,她们就是讨厌,就非得等着?我们难道没有司机送人回去不成?还是我们就把他这个坏人生吞活剥啦?她们这是苦肉计,以此想让我们放麦子,放麦子哥早点回去,偏不中她们的计,就她们能耐似的。” 我又慢慢拿起一支雪茄来,想着,既然都知道梁凤书她们等着我,该解释解释,说:“凤书她……” 小语马上打断我的话,咬牙切齿地说:“打住,不准说她们,不想听,我只认了你,可没认别人。” 她一边说着,抓过我手上的雪茄去,抢过雪茄剪,熟练的剪下雪茄头,划燃火柴慢烤着,一边说道:“抽,抽,抽,抽不死你,抽死你,抽死你,坏人,坏人,抽死坏人……” 第二根火柴划燃,对着雪茄,一手熟练的旋转着雪茄,均匀点燃后递给我:“抽吧,抽死你这个坏人。” 当火柴在她面前燃起时,她的脸上透着火焰一般的光,那一刻的她,差点也燃烧了我,想到来之不易的生活,不得已,按耐住心中的感动,借着抽雪茄作掩饰,囫囵地说一声:“谢谢小语妹妹点的雪茄,都好像更香了。” 齐爷高兴起来,撒娇似的说道:“乖女儿,我也要抽一支。” “阿玛不是不抽嘛。” “今天突然想抽几口,乖,给我也点上。” 第130章 爱人的怒火 小语恶狠狠地盯着齐爷看了看,还是点上一支,齐爷小抽一口,悠悠说道:“哎呀,我吃醋了,所以啊,必须抽两口心理才舒服,嘿嘿嘿。” 齐爷老顽童一般的模样,显得甚是可爱,在小语面前,他总是如此温情而慈祥,为了小语的快乐,他可以让自己更迁就一些。在他们的温情中,再也见不到对佣人那种的丝毫情绪,这难道是人真正的善吗? 固然每个父亲都爱自己的孩子,这个道理我当然懂得,可我以为他们这样高贵的家里,也该有尊卑感,可从齐爷和小语之间,我完全看不到,他们就像乡间一对极其平常的父女。 我看见小语脸一下红起来了,虽然在灯光映照下似乎没有变化,奈何我眼力好,观察得细微仔细。她地下头,又蜷缩在沙发里,埋头不语。 想着齐爷原来知道梁凤书她们在等我,早已安排照应,我又放心坐到凌晨以后,吃完燕窝粥才终于告别。 临走时,小语说:“坏人,记得还要来哦,不然我天天咒你。” 走到门边,看着小语,我觉察出她恋恋不舍的意思,使得我心中也有些不忍离去,她那样乖巧可人,身上洋溢着的天真纯洁使美丽的容颜和身段都更加光华四溢,只好深情地点点头,大步离去。 我到停车场时,看见梁凤书和小芬也刚好正在开车门,可能是有人通知她们我要走了。 夜色茫然,远处的嘈杂声变得像蛐蛐一样低吟,用力的对着夜空伸一个懒腰,凌晨的夜风里没有了燥热之气,城市的灯火暗淡了很多,能看见星星了,北斗七星正在暗沉。 探头看看车里,说:“老婆,让你们等苦了,我来开吧。” 小芬在后排大声说道:“不辛苦,今天吃了好多以前没吃过的好吃的,以后我们天天来,好不好?” 梁凤书恶狠狠地说道:“就那些吃的把你收买啦?露露的事不管啦?” 我耸耸肩,快速地钻进副驾驶,把包扔向后座,懒洋洋地说道:“走啰,跟老婆回家家啦。” 梁凤书猛踩一脚油门,像是要弹射出去,我慌忙系好安全带。 出了停车场,小芬在后座拍着一个纸箱说道:“这个客人可真大方,哥,一袋子钱,崭新的,一箱大雪茄,后备箱还有一箱上好的法国红酒。”她又大声喊道:“呀,姐,哥这盒子里有一条玉如意,沉甸甸的,好漂亮,一定非常值钱。” 梁凤书也不看我,语气很不高兴,问道:“送你的玉如意?” 我很茫然:“啊,是齐爷送的” 当然是送的啦,难不成我会向他买吗?看梁凤书不高兴,想必是她等得确实太久了,可是齐爷给的这些东西,抵得上十几个极大方的客户了啊,这等待不是值得的吗? 梁凤书头也不回,眼睛专注在前方的夜色里,大声说道:“小芬,把那玉给我扔出去。” 我想,梁凤书这态度很诡异,肯定不是鬼上身,一定是她知道了什么风声,不然不至于如此,又不是饿着肚子等到现在,我感到气氛严重了,忙故意撒娇说道:“亲爱的老婆,今天可是累啦?” “你少嬉皮笑脸的,你看那么多书,你不明白吗?如意为北斗七星形状,有回头之意,你是去给他们算命,就算是去给他们消遣,他们暗示你回头干什么?王八看绿豆,对上眼啦?” 气氛变得如此严重,小芬不只不安抚,反而故作神秘地说道:“哥,你今天惨啰,虽然挣了很多钱,可是啊,刘秃子可暗示了些话哦,唉,这玉肯定值钱,还是先别扔了。” 我假装什么也不知道,而且也真不知道,回去还得解释一整晚,只好暂时先硬气一会儿,问道:“狗日的刘秃子欺负你们啦?” 小芬把头伸到前面来,说道:“才不是呢,刘秃子暗示嫂子,希望嫂子能和哥好聚好散,嫂子要是愿意,可以得到天大的一笔钱作为补偿。听刘秃子的意思,好像齐爷要你做女婿。”说完,小芬拍拍我,坐回去,长叹一声:“哎呦,哥真是人见人爱,老头子见了都想横刀夺爱,可怎么了得。” 就算梁凤书不知道,这事回去也会给她说清楚的,我不是一个要隐瞒这种事的人,再说了,什么也没发生,虽然曾动心过,不是都回绝了吗?不过,我可不能说动心过,肯定咬定,一丝一毫也没松动过决心,车里当然不要影响开车人的情绪,我说道:“小芬,别乱说,这事我回去给你们慢慢解释,没有的事,我的老婆天下第一,我对凤书的爱,犹如北极冰川,永远不可能松动。露露男人的事,有想出什么办法吗?” 小芬不回答我的问题,故意说道:“最近看新闻说,臭氧层破了,全球变暖,可能北极冰川也要松动啰。” 我回头说:“小芬,晚上你还想进屋吗?你好好研究研究北极冰川松动的问题,没写出科学报告来,以后就别回了。” “哥,我错了,我闭嘴。” 梁凤书马上说道:“开车回去还要些时间,你现在就解释你的问题,少拿露露的事当借口,露露的事我知道怎么办。你的事解释不清楚,今天就开车一直转,实在不行,开海里去,大家一起玩完。” 小芬在后面惊呼道:“嫂子,我不想死,我还没活够,你也可千万别想不开啊,哥那么能说会道,一定能解释清楚的,哈哈哈,哈哈哈……” 车在红荔路上一个突然起来的紧急掉头,车轮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声响,刹那间,车带着人飞舞旋转,人感觉像飘荡在夜空里的纸屑,仿佛要被夜风吹离地面,我的头撞在车窗上,车后的小芬发出一声尖叫,于此同时,听见有东西重重地击打在我的椅背上。 车在红荔路上突然掉了一个头,一辆疾驰而过的黑色轿车从旁边冲过去,也发出刺耳的声音,车轮在公路上画出两道黑色轨迹,歪歪扭扭地向西延伸,那车在前方停下来,车窗探出一个脑袋,大声骂道:“扑街,想死啊,丢你老母……” 第131章 真正相爱的人能轻易原谅 我惊魂未定,那一瞬间,感觉生命危如累卵。 车在公路上像抽搐了一下,又飞向前去,把那恶毒的谩骂声抛弃在夜风里。 小芬回过神来,大声问:“嫂子,真不回去啦?你想好了吗?这是要从蛇口港下海啊?嫂子,还是掉头回去吧,就算要开海里去,蛇口刚的海水浑浊,我们从大梅沙下海,死得也干净些。”她又一脚踹在我的椅背上:“哥,快解释啊,这可是三条命哦。” 从没见梁凤书如此激动过,显然她是较真了,我赶忙安慰她:“老婆,刚才吓死我啦,你开慢些,我马上把今天的所有情况告诉你,要是你觉得我背叛了你,哪怕是觉得我有可能要背叛你,我自己跳海去死,以谢老婆这些年对我的爱,绝不连累你们。” 她的认真会付诸于行动,就像她当初认真爱上我,就不顾与家里决裂,骑着摩托车带着我来到这座城市,她的认真,我必须要当一回事,绝不能以为马马虎虎就能过去。 车慢下来,梁凤书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用力的在我腿上揪一把,泪水决堤一般流下来,嗷嗷大哭起来:“呜呜呜,凭什么啊?凭什么就要老子好聚好散?呜呜呜,这太欺负人了,有钱了不起吗?势力大就了不起吗?啊啊啊,呜呜呜,这些年都是为了什么啊?是我把我男人一路带过来的,凭什么就要让我放手?这些年来,我难道是为了拿我男人卖个好价钱吗?……” 她撕心裂肺地控诉着,开着车窗,对着夜风。肝肠寸断似的哀怨哭泣,弄得我脑袋好像大了好几倍,她伤心欲绝的样子,犹如我们的爱情已经走到终点。 我和小芬不敢发一言,怕她突然一脚油门,真就把三条命断送在哪棵大树下。我想,真要这样,明天的报纸新闻上一定会写:昨日深夜,一男两女开车撞死在红荔路边的芒果树下,初步估计,应该是三角恋造成了这次事故,在此,本报社警告大家,珍惜爱情,珍惜生命,人生短暂,只够好好爱一人。 也可能新闻还要续集:据初步调查,两天前红荔路深夜车祸确是因情生恨,最后玉石俱焚。据目击者说,在车祸以前,听见车上两女一男发生激烈争吵,并且在双实线违规掉头,危害公共安全。经过本报社深入调查,三人都在深圳刚买了房,男性死者无正当工作,开车的女性是大学四年级学生,另一名女性死者也无正当工作。有证据显示,男性死者脚踏两只船,在与无工作女性死者同居的同时,又以买房为诱饵,诱骗了在校大四女学生。事发当晚,他们三人不知为何同在一辆车上,并且由女学生开车,可以肯定的是,三角恋事发后,女大学生骗另两位死者上车,用共赴黄泉的方式报复他们不该发生的畸形爱情。在此,本报呼吁,我们应该查清楚谁在推高深圳房价,两年前市中心四千多的房价,今天已经普遍翻倍,如此高的房价,让深圳的爱情何去何从?值得深思。 更有可能,新闻还延伸出肆意猜想:据警方传来的消息,死者车上发现古钱币、罗盘、卦筒等从事封建迷信的物品,还有大量现金和名贵红酒,特别是一件几百年的玉如意尤其耐人寻味,我们有理由相信,死者可能是从事盗墓、贩卖文物等违法行为,从他们没有工作却能购买核心区的房子,也可以佐证。改革的春风在鹏城已经孕育出一个又一个奇迹,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取得又一次双丰收,鹏城的明天必将更加辉煌,在此,本报社呼吁,共同抵御文物流失越演越烈的现象,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为华夏五千年文明奉献不打折的热情,共同努力把文物留在国门内。 梁凤书把车慢慢地开往路边的树下,并没有撞上去,她用哀怨的泪眼凝望我片刻,木然下车。 我幻想的新闻事件并没有发生,新闻可以胡编,生命不能胡来,活着的感觉真好。本想对着清凉的夜空抽一支烟,告慰哭声终于停止,可是这样做是不合时宜的,除非真想不爱了。 于是,我快速下车扶着她,轻轻地抱起她,把她放在副驾驶,系好安全带。 一场惊心动魄的闹腾就此结束,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感。她从没有这么闹腾过,也只有她感觉到自己的危险时,才会如此。 我掌握着三人生命的方向盘,温柔地告诉她:“老婆,别伤心,我带你回家,我们永不分离,任何人也不能拆散我们。”我又以极其自豪的口气大声说道:“这怎么是钱的问题?我老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一无所有,今天的一切都是因为有老婆才有的,竟然用钱来侮辱我的老婆,简直丧尽天良。老婆,我们的爱情天塌地陷也不散,你永远都是我的女菩萨。” 小芬感慨涕零,呜呜说道:“太感动了,哥和嫂子的爱情真好,我什么时候也能这样爱一回,死了也值当。” 我在路口把车掉头,和着夜风慢慢玩回开,借此,详细地讲述了她们等待我的时间里,我在别墅里所经历的一切,当然也有部分隐瞒,小语对我的态度和她说的话,我没有说,我说小语沉默寡欲,怀疑她可能是齐爷的玩物,这样说,梁凤书一定会高兴的。 着重讲述了我对齐爷身份的推测,我认为齐爷是我见到的所有客户中,地位最尊贵的人,连佛爷和当初救梁凤书出狱的人都听他的,可想而知,借此,也是告诉梁凤书,绝对不能乱来,不然我们真是死无葬身之地,结局可能比耀仔他们还惨。 悄然消失的时间能带走情绪的温度,梁凤书冷静下来,也可能被齐爷的身份吓着了。她很清楚,这座城市没有怜悯,有权有势的人要摆弄一个人,犹如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我们身边发生的血腥事件比比皆是。 繁杂的都市生活中,我们又是过着与人周旋的生活,也正好看见各种人不一样的角色,我们都知道,在看似风平浪静的繁华下,掩盖着无数的残忍,埋葬着很多无人记起的冤魂。 第132章 生活是单轨列车 梁凤书一边抹泪一边说道:“你要别给他算那么准就好了,那样他可能就看不上你,今后也不用再与他有什么纠葛。” 说完,她又长叹一声:“唉,真是难办啊,要是你没算准,名声没了,一切都没了,我们可能被他们抛弃,这座城市就难以待下去了,说不定我们现在已经拥有的也会被一并夺去。” 生活进入泥沼一般的纠缠时,梁凤书的眼泪才会流下来,她是一个相当坚强的人,不是心中难受得无法抑制,她不会轻易落泪。看着我的女人落泪,我心里也难受,想啊,两个人在一起好像比一个人流浪更加的艰难。 眼下我们已经有所成就,泪水过后能得到抚慰,我们还有最初的梦想没有实现,眼看着,实现梦想的机遇就在眼前,我必须再向前走一步,为了她以后少流泪。 我想事情最坏也没她担心的那么严重,不过听她这样想,我心里有些庆幸,便赞同着说:“是啊,在江湖上,那些羡慕我们的人,一定会趁机落井下石,我们的房子、车子,连同露露和小芬的,恐怕都保不住。老婆、小芬,生活是单轨列车,要么向前,要么翻车。要是我们不向前,也不想翻车,我们想停下来享受余生,周围觊觎我们的人便会涌上来把我们抢劫一空,为了钱,想拼命的人太多,我们不能停下来。” 我说的是心里话,也是实情,由此,也能提醒她们生命中危机四伏,我们选择的余地不多,要么下车,要么前行。下车意味着要重新回到泥沼里艰难生活,向前,虽有危机,也有希望。 就道理而言,梁凤书懂得不比我少,就算是小芬,她也明白生活的无情。 我们选择了繁华,就选择了争斗,战战兢兢,我们已经不再囊中羞涩了,我们的危机感比从前更强,变得更怕失去,因为得来的极其不易。 梁凤书问:“麦子,你确定那个老变态不回伤害到我们吗?” “不会的,我们不傻。” “那个女人是陷阱?” “当然,我最开始就看得很清楚,放心吧,以我算命卜卦的本事,足够与他们周旋,况且你知道的,越是齐爷那样的人,越需要我为他测算,他已经相信我,这是极其难得的,我不仅得到我们的钱,我想,他既然那样神通广大,你想当作家的事,等过一段时间,我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提出来。” 当作家是梁凤书的梦想,我知道,她一刻也没有放弃过这梦想。 梁凤书怀疑着说:“这不行吧?作家要看作品的。” “切,什么作品,市面上有多少作家徒有虚名?至少,先让你写一个专栏,报社杂志都可以,你写得比那些闭门造车的狗屁专栏作家好多了。” “真的吗?” “真的,你知道的,我看过多少书?前几次退回来的稿件,不就是没有通关系,你没有名气吗?等你名气有了,写吃饭撒尿都有人看。” 梁凤书终于开心的笑了笑:“恶心,我才不会写那么恶心的东西。”她又拿出她睿智的深谋远虑来,说道:“麦子,你以后只能像干儿子一样供着他,但又不能陷得太深,我们的生活还是得靠我们自己,希望全寄托在他身上的话,有一天他倒了可能会压死我们,官场比江湖还黑暗,可得小心一点。” 小芬不合时宜地提出一个问题:“哥,他知道我们在停车场等你,也知道你和嫂子很相爱,为何就不邀请我们一起去,至少邀请嫂子去见一面吧?” 梁凤书肯定也有小芬同样的疑惑,但她没有问,她知道,问了也是白问,这事不是我做主。 既然提出来了,我必须发表自己的看法,疑惑太多会让生活更加负重前行,我说:“从实用主义看,老婆对老变态没有价值,就像他强调电话只能我知道,他也知道我会告诉老婆,他想告诉我,他那样的人不随便与人交往。我们没到那个位置,可能永远也猜不透他的心态,老婆放心,那样的人才不会真正看上我,他不过是想给我无限的希望,让我永远为他所用。权势大到那种程度的人,怎么可能真正看上我们这种人?他们的高傲,是骨子里自然流露出来的。” 梁凤书又乖巧了,抱着我的手臂说道:“他们有多高级吗?我男人比他们高级,才不稀罕他看上。” 一场惊险的掉头,一场突如其来的滂沱泪水,几句温柔体贴的安慰话,一切又平静了,心中有彼此,没有化解不了的怨。 想到露露的男人在我们住处蹲守,只得先找一个离住处不远的酒店住下,不是怕他什么,不过是不想和无赖纠缠。 回到酒店房间,洗澡时,梁凤书发现她给我买的项链不见了,又闹一阵,一场酣畅淋漓的温存,终于安抚下来。其实,她现在觉得自己年纪越来越大了,开始没有安全感,不过是要我一句话而已,她能理解我心中一切,却渐渐忘记自己是个魅力无限的美丽女人,她太爱我,以至于看不见其他男人看她的火热目光,那些目光足以让她自信无比的。 露露正陪着她‘男朋友’老吕,她男人带着孩子来的事情不能通知她,要是她一激动,老吕一旦知道有这麻烦事,露露的财神爷就没了。而且,可能很快就传得沸沸扬扬,以后露露就没了财路,以她和我们的关系,也会影响到我们的名声。 小芬从她房间洗完澡过来,怪模怪样地笑说:“该做的都做完了吧?露露那男人可怎么办?主要还有孩子,孩子多无辜啊。” 商量一宿,梁凤书做主导,她和小芬在漫长等待我的时间里,早已商量好对策。我也早已算过,会失点财,反正记露露头上,不会有什么大的麻烦。事情已经商量好,美美的睡一觉,只待行动。 小芬和露露男人认识,都是一个村的人。在傍晚时分,让阿虎派过来几个小弟,在小芬指认下,准确无误地把男人和孩子薅进面包车里,带到一个道上兄弟开的饭店包间,我和梁凤书早已在包间里等着。 第133章 谋划 等待 这个包间的装修不同一般,不是有多么奢华,而是它的隔音功能不一般,就算是在里面开枪杀人,外面也听不见。包间门看着与其它门没有什么区别,里面包裹的是实心钢板,而且包间还有暗门,遇到紧急情况,里面人可以直接从暗门到达外面小巷子。 在这座城市里,应该有很多这样的房间,每天都在上演这里即将要上演的故事。城市如此繁忙,没有人关心那个房间里发生了什么样的惨烈故事。 我常常想,难道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就必须与罪恶感同行吗?这也是一种包容? 道上很多人在这个包间干过各种违法的交易,以前只是听说过,为了处理露露的男人和孩子,我是第一次进入这个包间。地方是阿虎介绍的,他说在自己地盘做事保险,万一男人闹起来,也不至于被别人知晓。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阴狠,可能是那个被驱赶的雨夜。二十出头的我,开始忧虑失去,不想失去拥有的一切,害怕回到一无所有的那种状态,那种日子我刻骨铭心,为此,我想啊,在保证我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我可以做出任何狠毒事情。 我和梁凤书不只是爱得深沉,我们还是并肩作战的生死之交,为了保卫我们的已有成果,我们是绝不会让任何人挖断我们的康庄大道的。眼前的生活我们还不满足,房子车子不过是生活的必须品,我们要更辉煌的生活,只有那样,梁凤书才能趾高气昂地回家乡,我也想让他父亲和家里人看看,曾经睡大街的野孩子,也可以创造美好生活。 包间里冷气十足,与外面燥热的世界截然不同,温度像我们的心一样冰冷。我抽着烟,听见排风机呼啦啦地响,显得工艺太过粗糙,背后软包的墙面上似乎可以看见血迹残留,别人应该没有我这么好的眼力,也不会如我这般讲究。金碧辉煌的灯光照耀下,偌大的房间里空荡荡的,我和梁凤书耐心地等待着,我们坐在选定的吉祥方位。 梁凤书显得有些不安,不停地打量空荡荡的房间,大圆桌,沙发,椅子,没有多余的东西,一眼足以看清,想要藏污纳垢都难。 我想小芬那边不会出什么意外的,四个彪形大汉抓一个男人和一个孩子,绝不可能出意外,要是这都要出意外,阿虎怎么给我交代呢? 傍晚,我,梁凤书,小芬三人一起从酒店出来,小芬带走阿虎派来的小弟去找人,我和梁凤书去阿虎联系好的饭店,也就是我们等待的包间。感觉等了好久,小芬也没回电话,我们早已约定,在人没控制好以前,小芬别和梁凤书联系,这样做是为万无一失。 如果在抓人的过程中发生意外,比如说那个男人动手打起来、流血等等,小芬就独自承担下来,别把我和梁凤书牵连进去。小芬和露露男人、孩子都认识,就算扯到警察局,小芬可以说是找老乡谈谈,是为帮着处理老乡的夫妻纠纷,这个理由是成立的。 昨夜一宿没睡,我们三人已经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意外都想到了,并确定好相应对策。 梁凤书一直看电话,等得急了,不安的问我:“师傅灵位在住的那里,我们今天没有当面祭拜,师傅不会不保佑我们吧?” 虽然梁凤书思维缜密,凡事谋划周全,只是让我们的生活远离危险,远离陷阱,她从没干过坏事,对于昨晚谋划的事情,她感到很是为难,可是也不得不同意做。她私下给我说:“我以前入狱时,露露为我受的侮辱,我怎么也报答不了,我们要帮她。” 我安慰他说:“不会的,师傅会保佑我的,放心吧,老婆,你都问了好几次啦。” “哦”。 我们设想过好几个办法,最简单的是让阿虎出面,我们给道上兄弟们些茶水费,让阿虎派人吓吓那个男人,然后没收证件,扔出关外去,一来考虑到孩子,二来这样难保露露男人不会再想办法回来。 另一个办法是让小芬和梁凤书给她男人好说,给一笔钱,让他永远别再纠缠,当小芬说:“不行,那男人是个癞皮狗,永远也喂不饱,一旦他得了好处,以后会得寸进尺。” 我想小芬说得有道理,农村有句老话:“猫的尾巴,越捋越翘”,一位大人物也曾说过:“打得一拳开,免得万拳来”,三十六计中说:“扬汤止沸、釜底抽薪”,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勿留后患。 还有一个办法,用法律解决,露露并没有和他男人结婚,孩子算私生子,要是他男人不要,就让露露家父母带着,露露每年寄养孩子的钱回去。对于这个男人的纠缠,让警察处理,这样是最安全的办法,可是,这样的话,露露男人又没触犯刑法,警察也不能拿他怎么样,他是个癞皮狗,一定会纠缠不放,露露就没有太平日子,最主要的是,露露怎么挣钱?露露不挣钱,如何能在深圳继续生活下去。事情要是闹开了,露露名声受损,以后也就上不得台面了。 所以,梁凤书思量把三个办法结合起来。 终于,电话响了,梁凤书拿起电话,焦急地埋怨道:“小芬,怎么这么久?” 小芬在电话中说,找到露露男人时,他和孩子正在一个小饭店吃饭,还和老乡们聊得眉飞色舞的,不好动手。等到他男人出饭店时,小芬才把他喊道旁边巷子里,刚柔并济,一边把他和孩子弄上车,小芬一边骗他说:“露露姐在等你,让我们来接你过去。” 当他们‘簇拥’着男人和孩子进来时,依照先商量好的,小芬拉着孩子说:“走,嬢嬢带你去买玩具。”露露男人还没反应过来,小芬已经带着孩子离开了。 孩子认识小芬,不哭不闹的,像我小时候一样没见过市面,也没有矫情,一副‘随便你们大人怎么弄’的懵懂样,脸上脏兮兮的,衣服也脏兮兮的,没我小时候那样干瘦,眼神涣散得没法停留在某个点上。 第134章 挨打的男人 这个男人一看就让人恶心,焦黄的牙齿参差不齐,一看就是几十年没刷过牙,从小到大的累累硕果挂在牙齿上,已经凝结成牙齿的铠甲,要是全部剥离下来进行化学成份分析,应该可以分析出他一生所吃的食物成份。 我小时候见过很多人有这样的一口牙,那时也没有觉得有如此恶心。或许在山村的苦寒日子里,没有人在意脏或者干净,活着就是幸福。 松垮的暗色体血衫套在他结实的身体上,细心的话能看出来,这件体恤衫本来应该是纯白色的。一条西裤皱巴巴的,上面印着他刚才小饭店的残滋剩水,很有不拘小节、不在乎外表的‘浪荡不羁’。‘马桶盖’一样的发型,应该是村镇上某位老师傅的杰作,无发胶而松散,汇聚了几天的汗渍,屡屡头发纠缠成缕,有几缕冲向天际,彰显着凌乱美,这是他身上最时尚的点。 褐黄色的皮肤汇聚了阳光的精华养分,油亮发光,胡碴子向初春的野草蔓延在脸上,越往下巴越浓密,一粒白色的饭在黑色的胡子上耀武扬威,像黑土地上一粒未化的冰雪,在灯光映照下灿灿生辉,傲立最后的圣洁。 他眼神带着不安和惊恐,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态,往沙发上一个随意的半躺,大爷一般的喃喃问道:“你们想怎么样?我婆娘呢?” 立刻,一股发酵的泔水味弥漫房间,灯光为之迷茫。 梁凤书不由自主地掩掩鼻子,往旁边挪了挪,巴不得在她和男人之间马上立一道不透风的墙,厌恶的表情像不小心踩了狗屎。 还是我比较有见识,离开故乡几年了,这个男人让我又闻到了小时候村里人的味道,虽是生疏了,记忆里有忘不掉的回忆,这是小时候家乡人的味道啊,我差点站起来对着他鞠躬,感谢他带来遥远的故乡人的味道,我都快忘记啰,‘人怎么能忘本呢?’这是陶春兰教我的。 本该先絮絮故乡情,见梁凤书厌恶的表情,不能耽搁时间,我直接了当地问:“你说露露是你婆娘,可有结婚证?” 他没有来由的咆哮道:“老子说是就是,我们村里人都可以给我作证,老子摆过酒席的……” 他的这种无知的顽抗早在我的意料之中,我也知道,这种顽抗不会有丝毫作用,要有作用的话,也是让自己被折磨得更惨。 他太过激动,想用他巨大的声音证明他的话是对的,我必须先让他安静下来,对于这个可怜人,不安静下来怎么谈呢?在我的眼神示意下,阿虎的小弟冲着他的脸上猛然扇几巴掌,厉声呵斥道:“跟麦哥说话小声点,扑街,狗东西。” 一瞬间,他懵了,很快,他反应过来,想要跳起来反抗时,已经被两人死死按住。 我是担心他再挨打,站起来,大声说道:“你想好好说清楚,还是想挨打,你自己好好想想,这里不是你能闹得了的。” 他也被阵势吓住了,眼力竟然涌出一些泪水,估计他长大后就再没有挨过打,我想,他小时候也应该是挨过打的,这一刻,他可能也回忆起童年的场景,只是打他的人太过陌生,力度和方式都陌生,应该只有痛和小时候一样。 茫然而惊恐的眼神在他眼里愈来愈重,结实的身体依然显得无助和孤单,极短的沉默后,他声音减小了,依然倔强地控诉着:“你们凭什么打我?你们犯法,你们把我婆娘弄哪里去了?你们想干什么?我来找我婆娘,有错吗?我有什么错?” 一连串的问题从他的嘴里喷薄出,带着泔水味的浓烈,飘渺得像烟雾一样无力。他或许觉得自己的问题,足以拷问、鞭打我们的良心,使我们内心深处生出洁白的花,牵引出善良和愧疚,对他表示同情、歉意、补偿等等。 我想他一定没有读过《资治通鉴》,不然他一定知道,华夏几千年慢慢的历史长河中,人只有私利,就算是高呼着为天下忧的口号,其核心还是私利,‘退位让贤’之事旷古未有,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包间里的人都是为钱绞尽脑汁的人,生活那样的艰难,大自然能开出洁白的花,生活只会孕育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永久传承,没有力量的控诉是浪费口水。 其实他不用问那么多无聊的问题,我很清楚,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来要钱的。露露已经两年没回家,也没给家里寄回钱,每到过年过节,也是给自己父母那边寄回去钱,或者买写衣物寄回去,也把我们不穿的衣服,选择性寄回一些给她的家里,但从不留寄件人的地址,也没给这个男人家里寄过任何东西。 依照农村的规矩,或者说依照几千年的传统,露露是已经嫁为人妇的人了,有好处不能只往自己家父母那里送,嫁了人的女人,应该以夫家为自己家,显然,这两年来,露露完全抛弃了自己的家。 以露露现在的生活环境,要她与这样一个男人同床共枕,我想她应该是宁愿死去,也不会再愿意的。见到这个男人,我能想象为何那一年回去,露露被这男人打,除了钱之外,肯定露露也明显的表现出对这个男人的嫌弃了,被这样的人亲吻、爱恋……谁能受得了呢?除非没有见过美好的之前。 当这个男人获得露露在深圳的地址时,一定欣喜若狂,财源又找回来了,他怎能不高兴呢?他带着孩子一起来,是想让财源更加稳固,让他找到露露时,更像一个真正的丈夫,他肯定也想用孩子的纯真与可怜,唤醒露露心中的真善美,让露露回头是岸,从此安安心心把钱寄回去建设山村的家。 可以肯定,确定,绝不会有半点偏差,如果露露没有别人给她撑腰,比如说我们,这个男人找到露露的第一件事情,一定是先痛打露露一顿,并且一定是当着孩子的面。既教训了露露,又教训了孩子,两不耽误的好事情,他做得出的,以前做过,只不过是再温习一遍,在不同的地方。 第135章残忍的折麽 打老婆,可能很多男人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当他感觉到痛时,不知道他有没有想起,他曾经对露露诉诸的诸多武力,想不起没有关系,我能提醒他的。我知道他想要钱,但我就是不说钱的事情,这就像熬鹰,比耐心和耐力,看谁能熬得过。 早已给阿虎说好,让他给他的小弟交代好,不流血,不断筋断骨,不要起外伤,但要让他知道痛。阿虎在电话中笑说他亲自来办,被我拒绝了,我见识过他对力度掌握的精准,还有对人身体每个部位所能承受的力的判断,但他今天已经是老大了,要是阿虎出马,价位肯定更高,钱倒是无所谓,就是不想让他对我们的事知晓太深。虽然都是江湖上的兄弟,默认的规矩,再好的兄弟,办事要拿钱的,多少根据能力。 对于他提出的,直指良心的问题,我没有直接回答,我脑海里浮现的是他对露露动武的场景。别人提出问题,当然要尽可能的答复,不然显得我没有礼貌,于是,在我的眼神暗示下,两个阿虎的小弟让他发出了哀嚎。 这一次,他没有继续提出问题,用充满仇恨的眼神打量着我们,装着快要气绝身亡的样子。 我不慌不忙地点上一只烟,让几个小弟都抽上,每个人都打开一听冰冻饮料喝着,不理会他的装。等他大概平静了一些,我走向前去,对他说:“我是不想打你的,不值当,不过你别不听话,有的话我不想听到,如果听到了,你就会挨打。比如,你说露露是你婆娘,这样的话我就不想听到。” 我的话是简单通俗的,我继续对他晓之以理:“你以前和露露办酒席时,依照法律,她还没成年,法律规定十八岁成年,那时露露不到十八岁吧?你那时睡露露是违法的。你们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就不是夫妻,你没有任何权利向露露索取任何东西。” 为了让他懂得我说的话,我尽可能地一字一句说清楚,慢慢说。这时,我拿出一本红色的结婚证,当这本结婚证出现在他眼前时,他又显得精神了,想要伸手拿过去仔细看,而他伸出的手被踢了回去。 我让阿虎的小弟把结婚证递给他看,我提醒他:“还有啊,别乱伸手,不然挨打了是你自找的。” 结婚证上是露露和一个我们谁都不认识的男人,因为这本结婚证是花几十块钱买的,在那时的深圳,大街小巷都能看见办证件的广告,被称之为‘城市的牛皮癣’,想不看见都难,就算是五星级酒店的厕所里,都能看见张贴着,弄得搞清洁的人为清除广告疲惫不堪。 当露露的男人拿着结婚证观摩时,我告诉他:“露露和我兄弟已经结婚了,合理合法。不过你既然找来了,我们可以算算旧账,先说说你打露露的事情吧?你说你有什么权力打她呢?还记得吧,露露最后一次回去过年,年还没过完,她就满身是伤的回来,你想想,别乱说哦,难道不是你打的?” 他开始用沉默面对我提出的问题,眼神闪躲,可能正在搜寻可以应对的话。 我们又冷落他片刻,一旁抽烟、喝饮料、吃水果,梁凤书自始至终还没说过一句话,她厌恶眼前这个男人,不想对他说一个字,只好我来面对,因为我熟悉这种人。 过了一会儿,我继续问他:“想清楚了吧?你今天挨打不冤枉,比起你打露露来,眼下算轻的了,不过,不用忙,我有的是时间,会跟你全部算清楚的。说说,为什么打露露,不回答可不好,我的耐心有限。” 小弟又用提前准备好的软胶棍子提醒他:“他妈的,哑巴啦?没听见哥问你话吗?”棍子打在他的腿上、头上、身上,发出坚实的声响,伴随着他粗旷的喊叫。 他可能实在想不出打露露的正当理由,只好说道:“她不听话。”他觉得‘不听话’这个理由很充足,女人不听男人的话,男人是可以用武力教训的。说完,他想趁我们不注意,突然冲出去,这很正常,这太憋屈了。 他的计算不够准确,人刚起来,马上就被踹回去,紧接着,又是一阵嘈杂的声音,他又奄奄一息,又像是要气绝身亡。 在他挨打的时候,梁凤书把头转向墙壁,可是她又不离去,坚持要坐在我身边。我也有担心,害怕打死了他,转念一想,既然已经开始,不能半途而废,事情一定要有满意的结果,不然后患无穷。 点上一桌美味佳肴,我是真的饿了,年轻的身体需要营养,就算是蹲在狗屎旁,只要饿了,我也是可以有胃口的。他被小弟轮流看守在角落里,这也是一个煎熬的过程,不知道他来到这个繁华都市,有没有享受过繁华都市的大餐。 梁凤书拼命喝冰冻饮料,一口东西也不愿吃,脸上挂着担忧和不安。 从山村出发的时候,他应该是充满无限美好的想象的。他肯定有如下打算:在深圳,找到露露,然后把露露的钱都拿过去,拿着露露的钱,他就可以好好领略一番都市的繁华味道。繁华的都市如此诱人,说不定他也再不想回到山村里去,想着在这都市扎根下来。 想象中的美好总是难以实现的,现实世界里容不下想象的空间,只想要人付出体力和血汗,如果没有,或者不愿意,那就没有价值。普通人的美好想象,在这片土壤是没有价值的,是多余的,是病态的呻吟。 他太不了解都市,也不了解这个世界,要是他有我出门头一年那些经历,就不会想着找露露要钱,虽然他还没有提出钱,因为我还没有给他机会谈钱。 几个小时过去后,他再没有刚来时的‘义正严辞’,结实的体魄也像要枯萎了,神情中泛出绝望和逃离的憧憬。或许他想着出现奇迹,想着佛祖菩萨突然降临,把我们都阵法了,拯救他于水火之中。不知道他离开家乡时,有没有去就近的庙里拜过,如果有的话,估计会让他很失望。 第136章 心狠手辣的理由 我们故意在餐桌上‘细嚼慢咽’,东拉西扯地闲聊,好让时间悄然流逝,这样做,既能让他的身体恢复一些承受力,以准备迎接下一次的暴风骤雨,而且,这个时间流逝的过程对他来说,一定是一秒如一生那样漫长。 对于这种最难熬的味道,一定是他这辈子的头一次。不是我不怜悯他,我能想到,在那些他打露露的黑夜里,他一定酣畅淋漓,可是他不知道露露的煎熬,不知道露露那时的每一秒都像过一生。他应该要知道这种滋味,以后想对下一个女人动手时,能够很形象的想起“将心比心”,如果他还能找到下一个女人,或许能懂得珍惜。 我觉得自己是在替天行道,虽然我不是《水浒传》里的英雄,可我必定让他知道了受害者的感受,这能帮助他以后做一个好人,或许还能让他灵魂里生出忏悔。 折腾到凌晨时分,他终于‘心甘情愿’地跪在地上,哀求道:“哥,别打了,求求你们,别打了,给口水喝吧,求求你们,给口水喝吧。” 他终于感觉到自己的对抗没有用,或许他还能回忆起他打露露时,露露的哀求也没有让他停下手来,这种推吾及身的道理他或许不明白,但这种感觉他找到了,知道残酷原来是可以摧残一个人,足以让懦弱彻底占取灵魂,唯一能做的就是求饶。 这正是我要的效果,我希望他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也是为什么不能让阿虎来处理,因为他没有我这智慧。我能想到,阿虎一定是先打一顿,然后和他谈后果和价格,这样的办法太过粗糙,太过缺少技术和技巧,而且没有使用艺术手法的处理,不只显得粗鄙、简陋,对于人性的自我反省也没有力量,无法让犯错的人彻底的‘洗心革面’。 我需要在漫长的折磨过程中,不只让他的躯体承受全方位的唤醒,也需要他的灵魂在煎熬中醒来,清楚的看到‘残忍’在因果之间的转换,像顿悟成佛一样成就一个新的个体,我这样为渡他到达‘彼岸’而煞费苦心,他以后回想起来,应该对我充满无限的敬意和感谢。 上一次我这样亲自渡一个人,就在不久前,那个坑害我的,让我发广告不给钱的老板,当时因为陈胖子在场,没能施展好我的手法。当然,上次与这次有根本区别,上次是我想要赔偿,要他的钱是目的,他能不能从教训中到达‘彼岸’,我不关心,假如他继续为非作歹,会有下一个人超度他。 这一次,是我可能要代替露露给他钱,给‘分手费’,虽然他没有资格要分手费,必定露露比他有钱,应该要有同情弱者一方的善良之心,就像书中有人说过:“假如鸡蛋和石头打架,我永远站在鸡蛋一边”,不过我仍然认为露露是鸡蛋,所以我才想彻底的改变他。 对我又何尝不是煎熬,首先我要担心打死他,要是打死了人,心里总是会有愧疚的。再者,这多耽搁我的时间啊,本来我可以去齐爷那里抽雪茄,喝好酒,和温柔多情的小语调笑,而我却要在这里忍受煎熬。 我想啊,佛祖割肉喂鹰时,佛祖肯定也很煎熬,割自己的肉,能不忍受煎熬吗?还要看着畜生吃掉自己的肉。我没有佛祖那么伟大,我忍受了煎熬,只希望他以后能永远不再回头。 我相信他的祈求是出于真心的,经过漫长的煎熬,冰冻饮料肯定对他身体不好,于是,我让小弟去厕所给他接一壶自来水。他的水量超乎我的想象,一大壶自来水,一饮而尽,这样的海量,要是喝酒也如此,应该可以做到很大的官位。唉,可惜他没有发现自己的长处,应该用自己的长处去争取更好的生活的,也使得官场少了一位‘千杯不醉’。 只是开始祈求饶恕是不够的,证明他的灵魂还没通透,需要身体再受些煎熬,灵魂才能彻底展开翱翔的翅膀。 无缘无故打人,那是小混混,小流氓的做法,虽然很多‘官吏’也这么做,我可是读书人,不会这样的简单粗暴,我会给他承受躯体痛苦的理由,我对他说:“你打露露的事,我们先告一段落,我问你,这些年,你拿过露露多少钱?你觉得你凭什么可以拿露露的钱?那样心安理得,那样不知廉耻,那样孜孜不倦。拿了她的钱,睡了她的人,你还不知足,你要翻越千山万水,费尽心机前来找她,你想干什么?啊?” 对于他来说,我接连提出的诸多问题,可能如苏格拉底提出的问题一样高深,他自然是回答不出来,回答不出来当然是要挨打的。我以前上学时,回答不出老师的问题,或者回答错了,都会受到惩罚,老师是‘灵魂的工程师’,惩罚的方式自然不一样,一句咒骂、打手掌、讥笑、罚站,或者罚抄作业千百遍等等。 在他如我当初一样茫然无奈接受惩罚后,他显得更加六神无主、灵魂出窍,这时,我抽抽烟,给他一些喘息之机,让他的灵魂回味从前过往,对我提出的问题好好消化一番。 我猜想,到现在为止,他从最开始的理直气壮,到中途的不服气,过度到怀疑自己,应该已经到了思考该不该来这城市的问题了。在他出发前,一定对他的父母亲人吹嘘过,说等他找到露露,把人和钱都带回去,修更大的房子,买更好的摩托车,全家的衣服裤子通通买新的。 露露了无音讯的这两年,他在山村里一定受尽嘲笑,就像别人嘲笑肖大刚一样,嘲笑他婆娘不要他了,挣的钱也在外面养野汉子了。他带着憧憬出发,要用实际行动回击那些嘲笑他的人,他想起从前,露露在他面前如待宰羔羊,突然就离家不回,一定是受到某种蛊惑,只要他亲自出马,用他曾经的权威和武力,一定会让露露如梦初醒,重新回归‘温暖’的家庭,他在村里能重新拥有从前的荣光。 第137章不得不离去 进过长时间的煎熬,身心一定很疲惫,连灵魂都很彷徨。他一定后悔来到这座城市,后悔曾经不该有哪些憧憬,甚至责怪他父母亲人们,没有尽力阻拦他的行程,要是有人阻拦住他豪迈的征程,也不会有这一场噩梦一般的煎熬。 我想啊,露露曾给过他那么多钱,出发前,他应该找一个像我这样负责任的算命人,花点钱算算,算命人一定会告诉他,前行凶险,流年不利,不宜远行。如果他不固执己见,相信算命人的话,拿出愚公移山的耐心,等待时机的到来,到时候火烧赤壁,大胜而归也难说。可是他毕竟没有这样做,后悔无用,进退不能,用自己的美好理想,和实际行动,把自己带入噩梦般的深渊。 当他体能稍微恢复了一些时,我趁热打铁,对他说:“问题你回答不出来,可能你觉得你爱露露,所以打她,所以要帮她花掉所有挣的钱,就算花不掉,也应该你帮她存起来。外面都是坏人,只有你是好人,你是为露露着想,你爱她,你用你独特的方式爱她?” 他彷徨无力地点点头,又马上拼命摇头,这次反思比较快,我挥手化解了快要落在他身上的胶棍,问他:“我用你爱露露的方式爱你可好?” 他瘫软在地上,想跪也跪不好,双手合十,对我连连作揖,祈求说:“哥,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露露与我再没有任何关系,求求你,你放了我吧,求求你,呜呜呜,求你了,呜呜呜……” 绝望的泪水从他眼眶流下来,和他壮硕的体格格格不入,从低声呜咽到嚎嚎大哭,他的悲伤终于感化到梁凤书,梁凤书小声对我说:“可以了吧?别弄出人命来,乖乖,听话。” 看看我手腕上的名表,已经是凌晨二点,夏夜的露水应该已经打湿叶尖,凌晨的薄雾应该也已迷茫路灯,都市快要彻底安静下来,只有我精神抖擞。 还有一个问题,我必须要对他提一提:“孩子呢?孩子你要带回去的吧?” 他留着泪,拼命的点头。 夜如此深沉,离天亮还有些时间,小芬发信息说,已经把孩子送回露露男人住的旅馆,现在已经睡着了,睡得很香,小芬在旁边陪着,让我放心。 我看看露露男人的可怜模样,进过这番折磨,他已经筋疲力尽,眼神无光,精神离散,时不时地看着我露出惊恐神情,当我看他时,他马上埋头下去,好像我是他见过最恐怖的恶鬼。 阿虎小弟们也辛苦了,叫一桌丰富的宵夜,犒劳犒劳他们。也丢给露露男人一些汤菜,他好像没有胃口,这太矫情了,应该有胃口才对,他可能害怕我再找理由打他,他又坚持着慢慢吃着,我想,他吃不下去不怪我,山村里没有吃宵夜的习惯,今天他是享福了。 我希望他能多吃一些,恢复体力后好上路,当然,这不是杀头饭。他可能在家看过一些乱七八糟的电视剧,电视剧里即将被砍头的‘英雄’,总是会在死前吃一餐断头饭,吃的时候满怀着悲壮和不甘,但又没有任何希望,所以,他也难免一边吃着,一边流着绝望的泪水。 这个样子,显然是被电视剧里的矫情片段教坏了,我想,真知道自己再无活下去的希望的人,应该很坦然才对。如果即将死去,曾经心中所有的一切幻想,都会模糊而快速消失,心中无比轻松,无比愉悦,世间纷繁杂乱的烦忧将随着死亡全部结束,所有的爱恨情仇、牵挂担心也都将结束,世间一切,从此再与自己无关。将死之人,表情应该不悲不喜,这不是凭空想象,我曾有过这样的经历,电视剧里的导演和演员缺少体验,演得完全脱离现实。 他一个山村里出来的人,何来悲壮,又有什么不甘心呢?只能是电视剧对他的影响太深刻,让他的想象跟着那些导演和演员一样错乱。 依照梁凤书的计划,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送他上路,这时候的城市最是安静,飘渺浪荡的薄雾中,城市和路灯都有一种朦胧美。在他离开的时候,不要把这繁华看得太真切,真切的繁华中充斥着残忍的硝烟,对于即将离去的人,朦朦胧胧地穿行而过是最好的,只有这样,远处和更远处才能给心中留下美好的想象。 在整个城市即将醒来时,悄悄地离开曾满怀憧憬地繁华都市,把悲伤和失望都留在迷茫中,随着哪些凌晨的薄雾一起飘荡。有那么一个早起的人,他突然呼吸到一口清新的晨雾,眼泪不由自主的落下,他自己也不知道缘由,泪就是落下来了,不只是落泪,心中还升腾起哀伤,没有缘由的哀伤,他不知道,吸进他肺里的那一口清新晨雾中,有一个刚刚离开这座城市的人留下的悲伤。 每一个离开繁华都市的人,多少都会把一些悲情遗留,所以,我是不愿早起的,把那些遗留送给早起的人,让他们站在薄雾迷茫的街头,懵懵懂懂地瞭望,不只缘由的哀伤。 在露露的男人悄然离开后,或许给凌晨的薄雾中还注入了泔水味,一个山村男人长长叹息后的遗留。 小芬带走孩子站在路边,车到达时,小芬把一包玩具递给孩子:“乖乖,跟着爸爸回家了。” 孩子萌萌地看着小芬:“嬢嬢,你什么时候回家?” “乖乖,你跟着爸爸先回去吧,嬢嬢会回家的,到时候会带很多好吃的,好完的回去,全部都给你。”小芬说我,把车门关上,看着驶进迷茫中的车,她为自己对一个小孩说谎而抹掉眼角的泪。 梁凤书的计划是非常完美的,先把露露男人折腾够,让他以后如不愿想起噩梦一般,永远不想回忆起都市中发生的一切,午夜梦回,也都是撕心裂肺的惊恐不安。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如果就这样放了他,他可能带着电视剧里学来的悲情,在都市的旅店或者某个地方,悲壮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可能还是带着孩子一起,这样的话,必将连累我们。 第138章 后来 根据小芬提供的详细地址,让早已谈好价格的三人开着车,一路护送露露男人和孩子回家乡,这多少体现了我们的仁慈。这一路回去要好几天,道路曲折难行,蜿蜒逶迤几千里,为保证回到家以前男人和孩子都安安静静,别出什么乱子,给他们每天的饮料中加入少量安眠药,昏昏沉沉几天,故乡就到了,再把男人和孩子放在他们故乡的小镇上,任务就全部结束。 完成任务的人,需要在男人故乡小镇上拍照,照片上的男人和孩子必须是好好的,最好还是和颜悦色的,然后拿着照片回来找梁凤书领取丰厚的报酬。 整个过程中,并没有狗血电视剧中那样,出现艰难曲折的插曲,无论是孩子或者那个男人,都没有在回家的途中,顿悟出绝世武功,把护送他们回家的人扼杀在车里,然后一路杀回来报仇。也没有某个英雄等在途中,一看车里一行就有怨气升腾,果断出手相救,从此发起一场江湖血雨腥风。途中也没有出现严重车祸,车祸中男人和孩子侥幸活下来,对救援他们的人说出心中委屈,把繁华都市中的残忍说给救援的人听,然后沉冤得雪。途中也没有那个菩萨神仙点化帮助那个男人,只有一辆开向远方的车,一路颠簸,一路向前,翻山越岭。 现实世界里没有那些狗血情节,没有救世英雄,没有绝地反击,没有任何神秘的力量跳出来主持正义,只有前行的轨迹,欢笑和悲伤两不相融,却相互伴随。 事情顺利,十天左右,办事的人拿着照片回来,欢欢喜喜地数着梁凤书给的钱走了,临走时说一声:“谢谢啊,嫂子。”好像他们干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 后来得知,露露男人回到家乡不久,人就彻底疯了,山村里传言,露露男人出门撞了邪,邪气已经控制了他,疯是在所难免的。疯了的男人在山村里游荡,见人就说一句话:“别出门,千万别出门。”说得多了,大家开始躲着他,讥笑他,模糊他…… 他依然逢人就说:“别出门,千万别出门。”话里的泔水味越来越重。 至于那个孩子,他会慢慢成长,多年以后,他长大了,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疯了的父亲当年在繁华都市中发生了什么,他问他父亲时,他父亲只会对他说:“别出门,千万别出门。” 孩子长大以后,依稀记得他曾去过最繁华的都市,在那里,曾有一个嬢嬢对他很好,带他吃了好多吃的,还买给他很多家乡没有的玩具。都市的美好在他记忆里永存,他又将在很多年以后,带着无限美好的憧憬,开始在都市中寻找记忆中的美好。 在办事的人拿着照片回来那天,老吕回国,露露也回来了,双手提着很多礼物,我和梁凤书、小芬每人都有。 露露看着照片,小芬告诉她:在她和老吕快乐的时候,她的男人带着孩子来找她,为了不影响露露的前程,我和梁凤书与她男人彻夜长叹,终于让她的男人心服口服。最后还派车送她男人和孩子回去,为了确认万无一失,才照了这张照片。 小芬那天晚上在带孩子,她也不知道包间里发生了什么,所有的难,我和梁凤书承担下来,慢慢消解在时光荏苒中。 照上是露露熟悉的人,还有她熟悉的小镇,看着照片,她很激动地流泪了,感动地说:“哥,嫂子,你们对我太好了,这辈子我愿意为你们做牛做马,真的,你们对我太好了,只有你们才会这样为我,把事情处理的如此完美。”她或许知道深圳的残忍,她有种大仇得报的快感。 梁凤书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是给露露一个深深的拥抱,喃喃说道:“我们是好姐妹,好姐妹应该做的。” 我们那样做,是为露露,当然也是为我们自己,在这城市里活着如此艰难,当然不能发生任何意外。生命向前行进时,总会有垃圾和异味伴随,我们无法向圣人一样高尚,只能尽量让自己别丧尽天良。 送走露露的男人和孩子以后,请来搬家公司,我们搬入属于我们自己的新家,李瞎子的灵位也有了更庄严的位置。 到达这座城市四年,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家,窗外碧波荡漾,绿树成荫,不闻一丝嘈杂。 露露和小芬欢喜得不知所措,她们从没有想过这座城市会有她们自己的家,她们很感激我和梁凤书。新的身份证,新的房产证,新的户口本,我们真正算是这座城市定居下来的人,而我却病倒下去。 药也吃着,医院也去住过几天,我全身无力,到已经无法站立行走的地步,医院也检查不出什么结果,让回家好好修养。 三个女人用轮椅把我从医院带回家,我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梁凤书焦急得无可奈何,害怕我从此再也不能站起来。她埋冤房子的风水不好,李瞎子的灵位安放位置不对,我独自埋葬阿辉、强仔、耀仔骨灰时沾染了邪气,她埋冤了一切能想象到的,整个人也在埋冤中憔悴下来。 我一直以为我是不会生病的,曾蜷缩在那些慢慢长夜的街头时,寒露和孤寂也从没打垮我,也不曾倒下。终于有气无力地瘫在床上时,竟然找不出什么来安慰自己,好像从前的所有坚强都抛弃了我,自己也说不清身体里为何没有了力量。 刘秃子来看我几次,我知道,一定是齐爷派他来的,看我是不是真的病了。来时,带了好些说是佛爷特地让送来的补品,人参、鹿茸、虫草、鲍鱼、海参等等。 我气若游丝地安慰三个照顾我的女人:“放心吧,我会重新站起来的,我给自己算过,命中有此一劫,劫后更加辉煌。”我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话,我担心自己快要死了,可我也不愿意看到她们为我忧心忡忡的样子。 露露和小芬异口同声地安慰我:“哥,放心,我们的一切都是你和嫂子给的,就算是卖房子,我们也会照顾你一辈子。”像是对医生判定没法救了的人的安慰。 第139章生死边缘 出院那天,医生对我说:“麦哥,没事的,回家修养一段时间就好了,放宽心。”我知道,医生说这样的话,人就基本上就没救了。 如果是一般感冒去医院,医生会语重心长地告诉病人:“一定要马上住院治疗,感冒可能导致肺炎,肺气肿,最后转化为肺癌,这钱节约不得,命比钱重要啊!”病人听了医生的话,然后,住院治疗花费不菲,终于从生命垂危中被医生拉回来。 如果医生已经毫无办法了,他会把家属叫到一旁,安慰说:“弄回去吧,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别浪费钱了,挣钱不容易,别都洒我们医院了。”然后对病人说对我说的那番话。 我想对医生说:“神医,不能再抢救抢救吗?”医生已经摇着头快步离去。 我已经病成这样,三个女人能不伤心吗?梁凤书最是伤心,我能听见她躲在客厅和厨房的低泣,能看到她眼中对我隐藏着的迷茫和绝望,那眼神,就像露露男人离开时一样,而我找不到什么理由让她不要担心,让她想信我还能站起来。 小芬在客厅小声对梁凤书说:“嫂子,江湖传言,说哥是被耀仔他们的鬼魂报复,我是不相信的,哥对他们那么好,他们怎么可能报复哥呢?不过啊,嫂子,医生都检查不出问题来,只说哥气虚,我们还是要想想办法,要不找人来作法吧?驱驱邪,说不定哥就好起来了。” 露露提出更玄妙的问题:“嫂子,哥一定是被邪气入侵,要不就是那个神秘老头子作祟,小芬说得对,我们找人来做一场法事,哥肯定能好起来。” 梁凤书长叹一声:“你两个东西小声点,麦子是读书人,他不信这些,弄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他看着心里更烦,更好不了啦。露露,你明天再去多买些补品回来,小芬,让你家老陈从香港多带些鲍鱼海参来,那边的东西正宗一些,告诉老陈,要最好的,我们给他钱。” 身体无力,其它知觉异常灵敏,我清晰地听着他们在客厅里嘀咕,心中感慨万千,想,还是梁凤书了解我,可是我真的快要死了吗?医生肯定告诉了她们些话,那些话她们和医生都不愿对我说。 如果我真快要死了,采用些荒唐的封建迷信方法,也是可以值得原谅的,万一有效呢?我以前曾有过很想死去的念头,那是在那些艰难岁月中的畅想,现在对人世间充满留恋,想要一直活着,还有那么多美丽姑娘没有拯救,小语怎么办?她才交我这第一个朋友,我一点也不想死。 仔细回想,是到底得罪了哪位神明呢?搬入新房的日子是精心挑选的良辰吉日,李瞎子的灵位也是我亲自安放的,哦,难道是‘安锅饭’时人不够多吗?依照老家规矩,搬入新宅时,要邀请很多亲朋好友到家吃饭,名为‘朝贺饭’、‘安锅饭’,人数要尽可能的多一些。 入住新家那天,就我们四人,谁也没有邀请,也不知道该邀请谁比较合适,认识最多的是混社会的人,我们可不想他们知道我们住哪里,显然不能邀请。仔细盘算一番,竟然发现没有合适邀请到家里来的客人,在我们活得小心翼翼的同时,我们也没有可以放心的朋友,唯一能想到的是李木,最后也没有邀请,我和梁凤书担心李木见我们如此的好了,以后都依靠我们,来往太过密切,暴露我的真实身份。 再也想不出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可我就这样病倒,而且是‘气虚’得站不起来。新家窗外的碧波、绿意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阳台上对着荔枝公园的椅子还没坐热过,真要这样死了,很是不甘心啊。我想,我死以后,这宽敞的房子,漂亮的梁凤书,都会成为别人的,连李瞎子的灵位都会被抛弃,年轻貌美的梁凤书也不可能供奉我的灵位,我将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留不下任何痕迹。 瘫在床上无力起身的人,难免会乱想,所想的又都是很悲凉的事情,我的好日子还没好好享受,就这样变成快要死去的模样,没办法不悲凉。虽然我在心中反复给自己算过,我会好起来的,难免还是担心就这样从此瘫痪在床。 小时候常听老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梁凤书和我只是半路夫妻,难道她能一直爱着瘫痪在床的人吗?满大街都是‘西门庆’,说不定哪天喝完药以后,我就会像武大郎一样离去,而且还没有一个武松替我报仇。想我的那些个山村里的穷兄弟,他们不可能是我的武松,面对梁凤书的窈窕貌美,没有人还能想起我死的真正缘由,想到这里,我很体谅西门庆。 自己必须正确地对自身进行客观仔细地研究一番,我除了全身无力以外,耳聪目明,思维敏捷,吃喝拉撒都正常,没有要离开人世的征兆,所以,又暗自鼓励自己,一定能重新站起来。 在我出院回家第二天,齐爷打来电话,他刚说一句,电话里就传来小语的声音,显然电话被小语夺过去了,小语在电话中有些生气:“麦子哥,你就这么怕见我吗?离开我这里就病得起不来,要是这样的话,我们以后再不要见了,你好好的吧,我就当没有认识你,我不会再麻烦你,你自己赶快给我好起来。” 梁凤书就站在我眼前,太过柔情的话不方便说,我只好气若游丝地说:“放心吧,我会好起来的,等我好了,第一时间去看你们。” 电话那头,长时间的静默后,电话只剩下嘟嘟嘟的声音。 梁凤书每天寸步不离家,所需之物都是由露露和小芬出去采买,晚上露露和小芬也住在我们家里,家里一百多平方,容下我们四人完全没有问题。露露和小芬的房子就在隔壁,稍微小一些,她们还没来得及享受自己的新家,全顾着照顾我了。 让我欣慰的是,我还没有发现梁凤书有潘金莲的心,她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每餐都把我扶起来靠在她的胸口,她喂我吃一阵,又让露露或者小芬喂我,让我尽量多吃一些。 第140章 诡异之力 我想靠在露露或者小芬的胸口,让她们像梁凤书这样喂我,露露和小芬可能觉察出我的幻想,也如是玩笑跟梁凤书说出我的幻想,被梁凤书咒骂道:“你们俩个东西,想趁麦子病了欺负我,是不是?你们爱他吗?好啊,来吧,一直抱着,不准松手……” 她的情绪我明白,这是一份真挚的爱情,我们一路走来不容易,她不允许我有丝毫闪失。尽管她知道露露和小芬是开玩笑,可她依然把她们和我可能发生什么的意念扑灭在摇篮里,使其不能有生长的可能。 我安慰梁凤书:“老婆,别数落她们了,等我好起来,我给你报仇。” 梁凤书说:“怎么报仇?你想把她们怎么样?都这个样子了,能别瞎想吗?” 我逗她:“凤书,如果我就要死了,能不能让露露和小芬亲亲我,想来,这辈子还没有碰过你以外的女人,唉……” 梁凤书泪水又下来了,她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休想,你要真是死了,我就把你埋这屋里,谁也不能碰,你这辈子死了这条心。” 还是露露和小芬替我着想,趁梁凤书在厨房忙碌时,悄悄地来到我身边,说:“麦子哥,你好起来吧,等你好起来了,我们都成全你,你想干什么都可以,我们绝不会有半点的拒绝。” 这两人的智商很是让我担忧,要是以前对我说这些,或者真要有这个心意,悄悄找个地方也就把事情办了。这个时候说这些,要是被梁凤书听见,她万一想:“活着不能单独拥有你,你要就此死去,你将永远属于我。” 这两个女人,不是要害我性命吗?我赶忙眼望着门外,很是担心地说:“别胡说八道,梁凤书会要你们小命的,快,把手拿出来,给我翻翻身,背上给我按一按,不然就成僵尸了。” 梁凤书突然站在房门边,大声说:“你们两个小妮子,在干什么?想趁此霸占麦子吗?” 露露傻笑着:“嫂子,你可真是的,天下男人那么多,我们才不会稀罕这个人呢,再说了,他现在有没有这个能力,你不知道吗?” 小芬坐在床边,装着很认真地按摩我的背部,长叹一声:“唉,嫂子,哪有你这样想我们姐妹的,哥让我们给他翻身,给他挠挠背,活动活动筋骨,这也值得你乱想?你到底是想不想让哥好起来,我都很怀疑哦。” 梁凤书慢慢地坐在我的面前,低头问道:“麦子,是不是她们挠起来比我舒服啊?” 我当然不能承认,这不是明显的吗,我现在没有反抗的力气,纯粹就是待宰羔羊,平时活蹦乱跳时都不敢承认的事情,现在能承认吗?用力露出笑脸:“老婆,辛苦你了,虽然她们挠着没有你用心,让她们给你分担一些吧,这段时间,你都憔悴了,等我好起来,一定好好补偿我的凤书。”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也不竟然,从医院回到家里床上躺了二去十天后,终于能起身了。 那天夜里,好像做了一个梦很长的梦,醒来时,却又想不起梦里任何内容。看看身边的梁凤书可能刚刚睡着,我活动手脚,身边感觉身体有一些力量了,望着窗外泛白的光,我勉强支撑着站起来,慢慢挪动双脚,推开阳台的落地窗,站在阳台上,双手扶着栏杆,听着不远处的鸟鸣,心里空无一物。 站着的感觉真好,清晨的风清凉无比,迎面吹来时,向我注入着天地之间的力量,双腿虽然颤颤巍巍,我强要自己站着,看着天边的颜色慢慢浓起来。安静的绿荫另一边,是密密麻麻的高楼,往右斜望出去,耸入云霄的地王大厦像钢铁一般耸立着,能清晰地看到那些缠绕大楼的雾霭,安静的都市如此美丽,梦幻得海市蜃楼一般。 最远处的天边,一抹光亮低沉在城市之外,那些盘踞在光亮上的浓云中,似有龙腾虎跃在其中,被青白之光慢慢推开,为红日喷薄而出做着最后的准备。 阳台外这片绿荫碧波,是都市人最向往的风水宝地,我终于可以居高临下欣赏它的美,站在属于我的阳台上。过早晨练的人在碧波旁小道上奔跑着,安静得像游动的鱼,几个醒来的流浪汉坐在绿荫中眺望天空,无奈的起来,走向一个不知道目的的地方。我也曾像他们一样,在别人的响动中醒来,在清晨的寒凉中离开昨夜睡热的地,不知道新的一天该如何度过,彷徨无助地再次走向街头,寻找下一个栖身之地。 几只小鸟掠过眼前,心猛然明亮起来,我要像它们一样飞翔,不只是在这钢筋混凝土的大楼之间。老天无比垂怜,都市里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了,而我和梁凤书的故乡还在远方,只有我们的翅膀更加丰满,我们才能飞回故乡。 静默着,矗立着,脸上竟然有了泪水。虽然身体的力量还没有全部恢复,我知道,很快就要好起来了,这场没有缘由的大病仿佛在提示我什么,可又难以明白其理。 突然听得身后房间里小芬大喊道:“嫂子,哥呢?哥不见了。” 听见梁凤书猛地起身,我赶忙大声说道:“慌什么?我在阳台上,小芬,别一惊一乍地,让老婆多睡会儿,你们都放心睡吧,这段时间真是辛苦你们了。” 能慢慢走动以后,又养了几天后,从和梁凤书的激情缠绵中,我能感觉到,我像钢铁一样站起来了。 我完全好起来了,梁凤书心有余悸地对我说:“我们对露露的男人是不是太残忍?所以你……” 最怕自己的这场病是因为报应,连医生都检查不出缘由,我只能这样想,如果真有报应,我以后又该如何生活下去呢? 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我明白她的话,安慰她说:“凤书,别瞎想,那是他活该,这个世界比那件事残忍的多了,为了生活,谁不是虎豹豺狼一般,越是富有的人,做过的丧尽天良的事情越多,怎不见他们有什么报应?” 我想,所有事情不都是你策划的吗?真要有报应一说,你怎么好好的呢?唉,谁让我爱她呢,为她受些罪,值得的。 第141章爱人之间 说完,我也隐隐感觉莫非真是老天是有眼的,又说:“凤书,我们以后尽量做一个好人吧,就像我小时候就听说的‘老实人不欺,恶人不怕’,如此足以。老婆,你要在深圳安家落户的愿望终于实现了,高兴吗?” 她依偎着我,深情说道:“高兴,你对我没有辜负,老天爷对我们也很好,说到底,还是得谢谢师傅传你的本事,不然,无论我们怎么努力,也不可能这样快就如愿以偿。” “凤书,等我和齐爷再熟悉一些,你的下一个愿望也会很快实现,你会是一个好作家的,只是差一个机会,我想,齐爷能为此达成……” 她马上打断我的话,不太高兴起来:“你病才好,就想着去见齐爷,莫不是那里有某个姑娘等着你?给我说这些,不是为你出去找借口吧?” 我的心思又被她看穿,但我是真心想为她当作家去铺路,或者这中间也夹杂有我年轻不安的心,而且我的执拗常常让她头疼,她也知道,我心中认定的事情不去试试,总是不甘心的。 “凤书,仔细想想,我们并没有一个可靠的靠山,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我们基本上还是赤膊上阵的状态,而且连一个稳固的山头都没有。我们对佛爷并没有什么利用价值,所以他跟我们也不亲近,况且,他抛弃耀仔是那样毅然决然,现在齐爷总算觉得我有价值,也能亲近,为什么不利用呢?古人言‘船烂三千钉’,像齐爷这样的人,就算有天失势了,帮助我们这样的人依然绰绰有余,你说是不是?” 她也左右为难了,有带着醋意说:“你说的这些道理我何尝不知道,唉,可是,一想到刘秃子曾劝我和你好聚好散,我这心里总是不舒坦,麦子,我的担心难道是多余的吗?” “当然是多余的了,你怎么也犯傻呐,为何你不想,是刘秃子有意试探你到底和我爱得有多深呢?” “是这样吗?是齐爷有意让他试探我?” “当然了,还有,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也因为别人几句挑衅的话,而怀疑你爱的人哦,这可不是我们之间该有的,我们可是心灵相通的人,你又是我的女菩萨,一生必不会相负的。” “所以你去真是为了我们以后的日子着想?” “当然,我的老婆,你刚才说的,这几年老天爷对我们好,可是,你想过吗?要是老天爷突然不理睬我们了,就比如说弄那个让我发广告的老板,还有这次露露的男人,好在都没有出意外,要是真有意外,谁会救得了我们?你上次入狱都不算什么大事,还那样大费周章,事情再严重一些,我们不是和耀仔一样结局了吗?” “所以啊,麦子,我们可千万要小心翼翼地活着,凡事别太激进,弄得没有了退路,谁也救不了。穷一点没什么,好歹还能有机会,路要是走绝了,到时候可真是万念俱灰啊。” 梁凤书的担心我明白,高枝一旦攀上,落下来可能摔得粉身碎骨,容易得到的也容易失去。我又觉得她太过杞人忧天,或者是她担心我看上别的女人,所以想紧紧拽着我,不使有丝毫机会。 生命的怪诞之处在于,总是想不断的获取更多,实现一个理想,很快又生出一个更大的理想,好像必须得追逐到死才能停歇。年轻的心更是对前方充满幻想,犹如一个个等待开启的盒子,总想象着盒子里是各种美好的东西,从没想过盒子里也会窜出一条毒蛇来。 二十出头的我更不可能甘心停下来,况且,停下来能做什么呢?自从和耀仔的生意随着耀仔一起出事以后,梁凤书注册的贸易公司已经名存实亡,曾那样容易的挣钱,再也没有心思挣辛苦钱,谁不想轻轻松松地活着呢? 自我那天从齐爷那里离开,心中就从没担心过齐爷会害我,他用不着害我,而我担心的是,我禁不起诱惑,背叛了我和梁凤书十分不易的爱情,真要是那样,我可真就丧尽天良了。以齐爷的身价,小语的年轻貌美,我怎能不心动,这让我心中非常恐惧,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象着更美好的生活。我想和他们尽可能的亲近一些,我也不想失去梁凤书。 卢梭在《忏悔录》中写道:邪恶进攻正直的心灵,从来不是那么大张旗鼓的,它总是想法子来偷袭,总戴着某种诡辩的面具,还时常披着某道德的外衣。 而我觉得自己的心完全称不上正直,我是在生活中觅食的野兽,没有那么张狂,没有那么嗜血如命而已。因为身在甜蜜的爱情中,我的良心还没有被现实的苦难所泯灭,内心中保留着最后的良知。 我想,爱情使我还愿意善良。只要想到梁凤书,我能在任何诱惑面前刹车。 我安慰梁凤书说:“我是你骑着摩托车带到这个城市来的,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一切,为我,你已经失去太多,以后的日子,我为你而活。凤书,你不知道,在我的心中,没有了你对我的好,拥有这个世界也是没有意义的。” 她高兴,又可怜兮兮地看着我:“你就是靠这张嘴,我被你这张嘴所蒙骗,你现在真正长大了,不要我跟着你了。”她又自顾自的安慰说:“唉,我也不能一直跟着你的,守了你四年,该让你独自出去闯闯,你这么聪明,应该没有骗得了你的。” 我抱着她:“傻子,我又不是要和你分开,每天不是还回来吗?我出去闯什么呢?我就是一个算命的,没什么可闯,能拥有你,已经是上天垂爱,我也心无大志。等你成为知名作家,我天天在家里伺候你,你可别嫌弃我。” 她在回味之间,我又说:“你明年就能拿到毕业证了,要为毕业论文提前做些准备,书房的书架也还空荡荡的,小芬和露露最近也都空闲,去买些书回来,一定帮我多买些外国文学,还有西方古典哲学,我总不能落李木后面吧?” 第142章 古玉 她又开始惆怅起来,问我:“毕业论文写什么主题呢?你不帮我想想吗?” 书我是看过不少,但论文的格式我都不知道,只小时候写过作文,都还没有超过一千字。她的问题让我感到很唐突,可她的惆怅我必须要为她解决,因为我们是爱人。 “你是深圳大学中文系改制文学院后,第一届学生,可得好好下功夫写出漂亮的论文,绝不要有半点抄袭,我们是要脸的人,是不是?” 她不屑一顾地说:“那些看着越有脸的人,越是抄袭,我们是因为要脸才不抄袭吗?不对,是老娘有本事,不用抄袭,加上我有一个读书万卷的男人,还用抄袭吗?”她又扑上来,掐住我的脸颊,苛责地问道:“说,你是不是不想帮我?” “帮,帮,当然要帮,不帮老婆帮谁呢?” 她放开手后,继续问道:“那你说我写什么?” “我想啊,你就写日本文学中的建筑审美,从《源氏物语》向后考证,这样的题目简单些,不过是应付毕业,又不是要考研,况且,那些个世俗的老师,也欣赏不了什么有价值的作品,他们没有那个分辨能力,也没有那个心。” 我尽量施展浑身解数,把看过的书都回忆一遍,而我也知道她喜欢日本文学。 “啧啧啧,怎么不让你去当文学院院长哦。” “凤书,院长我是当不了,可是,我知道,心中被欲望和金钱所充斥的人,眼睛不可能有高尚的目光,更不可能欣赏得了文字中的伟大力量。” “呀呀,看把你能的,谁不是被欲望和金钱充斥着?我们不也在为此努力奋斗吗?” 我无法承认自己完全是为了钱,要真是这样,我可能早已走上耀仔的路,以前佛爷的暗示不少,他常常说:“你比耀仔聪慧,年纪上也占优势,要是跟对人,前途不可限量,麦子,算命挣钱虽能保你衣食无忧,终究也是小利。” 一直牢记陶春兰的话:“不可杀人放火,不可违反国法。” 想来,我是没有他们那个胆,曾无数次默问自己,心底仍然有一份来自书中的气节,所读的那些书,无形地把我从‘同流合污’中往外抽拔。书对每个人有不同的影响,也有人一边读书,一边‘丧尽天良’,那时的我已经隐隐感觉到书的神奇魔力,那些‘丧尽天良’的人一定读书不够多,真要读得多,‘仰观吐曜、俯察含章’,心中有天地,必有起码的敬畏之心。 人之所以没有了丝毫的气节和风骨,为一己私利而毫无底线,是因为心中只有自己,以为日月星辰都不如他自己重要。 我向梁凤书辩解道:“凤书,我们有欲望,也为金钱,但这不是全部,特别是你想成为一个作家,需知道,卢梭曾说过:唯利是图的笔下产生不了任何伟大有力量的作品,活着也是如此。如果欲望和金钱就是一切,那我们的爱情还值得吗?如果爱也可以不要,和畜生又有何分别?” “哟呦,我的书生,大道理一套一套的,我说不过你,但是老公说得对。”她又把眼一翻,骑在我的腿上,双手拉住我耳朵:“不对,不对。” “怎么不对?” “根本就不对。” “凤书,这可都是先哲们金声玉振之言,经过历史检验,怎么会不对?” “你少来,你装蒜,我不是说道理不对。” “那,那,那什么不对了?” “哼,以前一直是我教训你,你现在真正大人了,开始教训我了,不可以,绝对不可以,你这一辈子都不可以教训我,最多,最多,啊,最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样可以。记住了吗?” “嗯嗯,记住了,我刚才就是晓之以理啊!” “不许辩解。”她松开我,站起来,说:“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看书比你还多,还有,就是我不懂,你也不可以教训我,你答应过,不给我半点委屈,别人的委屈我可以忍,你不可以。” 说着,她又要落泪的样子,我知道,她还是因为我要一个人去齐爷那里,她不舍得,这几年,她对我都是寸步不离,现在我要自己出去了,他也知道我必须要去,又想母亲对孩子般舍不得放手。我只好抱着她,安慰道:“在老婆面前,我永远长不大,绝不给你委屈。” 她把泪水憋回去,略带欢颜,说:“换衣服吧,我陪你去买些礼品带去,别失礼节。唉,不让你称心如意了,还是我遭罪,走吧。” 我马上激动起来:“凤书,如意,你把如意放哪里啦?” “怎么啦?睡房,你没看到吗?格子里,不是说玉养人吗?所以我才放睡房里。” 我冲到卧室,从格子上取下如意,梁凤书一脸惊慌失措,我赶快拿了玉到客厅中的灯光下,这玉我还不曾仔细看过,一边仔细观看,一边解释说:前几天天我突然能站起来了,就是我站在阳台那天清晨。那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醒后却又怎么都想不起来,可是却有力气站起来了。” 见我一直端详着如意,她疑惑着问:“与这玉有什么关系?” “现在我能模糊想起来,梦中有一个影子,很像是那个老头子,好像他从一个玉如意上取走了什么东西,只模糊的记得这些,然后我就醒了。” 梦里的场景还依稀记得,回想起来,浑身寒冷,不敢有丝毫的不尊重,为了活着,我是怎么都可以的。 “你是说这玉害你生病的吗?” “恐怕是。” “齐爷成心害你?那我拿出去扔掉,还有你的项链,一起扔掉,我们不稀罕这东西。” 我忙说道:“这不行,要是齐爷发现他送的东西我不珍惜,能不怪罪吗?还有,也不能说齐爷成心害我。看这玉的样子,恐怕是件古玉,曾听李瞎子说过,玉养人,也能害人,特别是古玉,不过,既然我病已好,又做了那样的梦,这玉现在已经认我们为主,不会再有害了。” 第143章 独自前行 又走到李瞎子的灵位前,把玉如意放在灵位旁,对梁凤书说:“也别管是不是迷信,做了那样的梦,信信也无害,供它一段时间吧。” 李瞎子说过,老玉件在漫长的过程中,会有一种灵气,虽然李瞎子也从没有过一块玉,可他好像说得自己清楚知道一样。想李瞎子并没有看过几本书,所有的算命卜卦技能都是来自他师傅的传承,他去过的最远地方就是县城,还没几次。此刻,我依然相信李瞎子说的那些话,面对无法用科学理论解释的问题,只能先相信先辈的传承。 我的生活越来越好,这全靠李瞎子传授我的技能,我也越来越对李瞎子从前教我的东西深信不疑,或许这也是我对师傅的尊重和孝敬。 见她担惊害怕的样子,又安慰她:“我的病已好,证明已经逢凶化吉,这玉以后值得我们珍藏,对我们只好不坏,老婆不必害怕。还有啊,凤书,这如果真是古玉,起码值几套房子,可千万保管好了。” 她才放心的点点头:“我去买书回来看看,我们也学学这方面的知识,免得以后真假都不知道。” 空着手去失礼,却又不知道带什么好,齐爷应该什么都不差的,贵重东西我也送不起,想来想去,还是梁凤书做决定,买点上好的水果。 我刚要独自开车离去,梁凤书说:“不对,你还是先给佛爷打个电话,是不是他接电话不重要,起码招呼一声,不能给人感觉‘过河拆桥’,然后再给齐爷电话,千万记住,除非齐爷说不要给佛爷说的事情,其它所有事情都要给佛爷如是回报,这当中的厉害你是明白的,别一时大意失了荆州。” 梁凤书想问题总是能细致入微,要不是她提醒,我差点因兴奋而忘了这当中的道道。我为什么会兴奋?为此,不得不暗自埋怨自己,面对齐爷那样深不可测的人,怎么能如此大意?耀仔一伙才覆灭不久,我怎么连如此深刻的教训都给忘了,不得不让自己冷静下来,暗自叮嘱自己,应该时时刻刻记住梁凤书的话。 以往打电话,接电话的总是不是佛爷,他助理只会说一句:“知道了,一定告诉佛爷。” 这一次,他说:“您等一下,佛爷在。” 先是感谢佛爷在我病期间送来的补品,然后告知,因上次与齐爷有约定,因病耽搁了快一个月,最后,小心翼翼地问道:“佛爷,我需要去赴约吗?”还装着不懂事地说:“我什么也干不了,去了,也就是陪齐爷说说话,喝喝茶,还要去吗?” 果然,佛爷在电话中教训我:“麦子,说说话、喝喝茶不挺好的吗?齐爷很是挑人,一般人还陪不了他,既然看中你,你就多陪陪他,耽搁你挣钱了吗?少挣了多少,我补给你,齐爷在这里修养期间,你要陪好他,我都谢你。” “不敢不敢,我的今天都是佛爷给的,可是,佛爷知道,我这个人路子野,要是齐爷怪罪了,佛爷可要帮着我。” “我就该帮着你吗?小滑头,快去吧。” 从佛爷的语气中,能感受到他对我打电话给他很满意,虽然他假装着严厉的态度。 自从和梁凤书在一起,四年来,这是我第一次开车单独行动,第一次总是觉得很美好。美好得没有顾得上梁凤书那带着落寞的目光,就像送别一个要直驱千里到楼兰的战士,不只何年何月能再相见,这也是她的第一次,看着我兴奋得溢于言表地离开,她心里一定五味杂陈。 从住的小区到香蜜湖并不远,走红荔路很快就可以到达,但是我选择走深南大道。北边工厂居多,路上大货车特别多,我的第一次单独出行,当然不能在那些大货车间压抑着。深南大道绿树如茵,花团锦簇,这条深圳最美的大道才能配得上我第一次单独出行。 老天不是很配合,阴沉沉的,乌云在天空翻滚着,像是要与我赛跑,一场大雨就要来临的样子,这可下不到我,开着车的我根本不担心下雨,只有我从前流浪在街头时才会讨厌下雨。自我们拥有自己的私家车以后,我几乎已经爱上雨天了,下雨天凉快,还能在车里悠闲地看着满街落汤鸡慌乱的样子,很是凄惨,就像看见我以前。 滚滚的车流就像我的千军万马,路口的交警像是保卫我的卫士,花团锦簇的宽大绿化带预示着我前程似锦,我威武雄壮地奔向前方,不理会滚滚狰狞的乌云,心情特别好,懒得计较。 上一次去看齐爷,是梁凤书开车,有她带着我,我几乎不用任何思考,直到被人从停车场接进楼里,一直都处于懵懂状态。这一次,我要好好看看所有能看见的一切,不能让梁凤书小看我,其实,我也是极其细心的人,是她养成我粗心大意的习惯,我得改过来。 两次开错路口,只是小插曲,我还是驶进了停车场。停车场里没有几辆车,我自己引以为傲的车显得寒酸而落魄,保安可能已经提前知晓我这寒酸的车要到,他热情地引导我停在空荡荡的角落里,我很满意,掐指一算,当太阳西沉时,这里正好在太阳的阴影里,可以免受烈日炙烤。 我提着水果,白衬衫保安要帮我提,我没有同意,我自己带的礼物,当然得自己提着显诚意。在白衬衫保安带领下,进入小楼里,然后另一个保安引我入楼,再上楼。 还是上次金碧辉煌的客厅,却没有人,保安什么也没说,自顾走了,把我留在大厅里,不说一声缘由。看看表,下午两点,莫非他们还在睡午觉?等一等也无所谓,可我显得拘谨起来,心里还有些乱糟糟,一直都是别人等我,还不习惯等人。 空调开着,温度适宜,我却觉得有些不舒服,独自坐下来,双手抱在一起做思考状,人不动,眼神浏览着富丽堂皇的摆设,还有那些不知真假的挂画。中年妇女出现在我面前之前,没有听见一声声响,看来地毯太过柔软,她给我倒一杯水,小声说道:“小语马上来,心情不好,爷正会见一个人,完了就过来,您等一等。”标准普通话,说完后也自顾离去。 第144章 莫名火 我想,怎么会心情不好,难道是因为我吗?不至于吧?我还没想清楚那佣人为何用那样的一张脸对我,见小语身着短袖紫色绣花丝绸旗袍款款走来,像一朵鲜艳的紫色花蕾,含苞待放,脸上却沉着得如一潭死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使我不由自主地站起来。 可是我向她温柔的问好,她不回答,她的眼神里饱含着我猜不透的复杂,她只是看着我,脚下像是生了根,一步也不再挪动。我也不好意思靠她太近,必定她是齐爷的千金宝贝儿女,我这个算命的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那一刻,我们就那样相隔着几米站着,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她不挪动脚步,我也不好意思主动厚颜无耻地靠上去。 我又笑着问道:“小语,怎么啦?我们可是朋友哦。” 她依然不动,也不回答,眼睛里开始闪现出泪光,我就显得更尴尬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在来之前,我想得那么美好,就算不拥抱,也该拉拉手的,没想到是这样尴尬的局面,而齐爷又正好不在。 齐爷不在现场,房间里就只有我和她,我就更不敢靠近她,我很担心她们误会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还是想做一个体面要脸的人,不然那么多书不是白看了吗? 相对站在,僵持片刻,她的目光突然落到我放在茶几上的水果篮上,却并没有眉头舒展,又不像是嫌弃我买得不好得表情,况且她都没有打开看,又怎么知道我买得不好呢?这可是梁凤书亲自出马,能买到的最贵的水果了。 正当我思量她为何不理会我时,只见她急走几步,突然抱起水果篮,高高举起时,拉扯得她合身的旗袍变了形状,随后一声闷响,水果篮砸在地毯上,葡萄、芒果、荔枝向足球流氓一样蜂拥开了,散落在四面八方。 我惊诧又不解其意,马上出现的中年妇女与我同样反应,但她什么也不说,而是蹲下去捡那些散落的水果们。我顿时没了出门时的大好心情,快速地反应我该怎么办,想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也弯腰准备去捡水果。 “谁让你去捡啦?”她盛气凌人地指着我,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使我感觉像是入了牢狱的犯人,而且是那种马上要被严刑拷打的犯人,当我正瞥见蹲着的中年妇女摇头暗示我时,她又厉声斥责道:“你不是死了吗?怎么没死啊?一去就一个月,拿我当什么?你有什么资格这样做?来了便是好,可是那敷衍的样子,怎么?我是你要应酬的客户吗?” 她的理直气壮没有来由,我打心里觉得自己已经非常有礼有节,完全没察觉自己那方面得罪于她,又或我那点做得不够周到,在我的心里,一直是想尽量做到完美的。可她的愤怒就这样燃起来,好像还无法扑灭一般。 愣在当场,茫然不知所措,我只能这样反应,心里异常别扭,恨不得跳窗而去,可是我得忍住,书中说‘小不忍则乱大谋’,虽然我没有大谋,还是得忍。我的脾气可不好,可是我明白自己得罪不起,在女人面前装孙子,这也不是第一次,我是从泥潭里爬出来的,只是好久没有了从前的滋味,现在就像回忆再现,看见自己曾经被别人呵斥的过去。 她见我不说话,向我大踏步迈进几步,一手抓起我刚刚喝水的杯子,又高高的举起来,似乎要砸向我的头,因为她的大眼睛盯着我,眼珠子快要鼓出来,就像盯着她要袭击的目标。 我比电脑还快速地反应,马上决定不躲不闪,就像面对刽子手的烈士一样宁死不屈,我当然也知道,她不会要我的命。她眼睛虽然盯着我,杯子却连水一起砸向阳台,然后大声说道:“坏人,你不是很会说的吗?哑巴啦?说啊,为什么不说啦?坏人,这么久不见,见了当我是你的客户一样应付?” 看来,她也骂不出其它花样,这让她的怒气显得很苍白,骂声缺少应有的养分,只是没头没脑的质问,让我摸不着头绪。但我看得清她白玉般的脖子上,露出立体感很强的青花条纹,她气喘吁吁的样子,使得她胸部也显得特别高耸,简直就是一个美丽的愤怒女神。 “小语,对不起,我是真的病了,刘爷也去医院看过我,真病了。”我大胆解释,我已经确定她玩不出花样了,况且这屋里东西不是我的,既然你不砸我,那请随便摔,要是力气使大了,贴身的旗袍可能被崩开,到时候我可以被动地看见我本想看见的风光。 “走的时候好好的,回去就病了,还病一个月。我有怪你不该得病吗?一个月不见,好不容易见了,你为何是那个敷衍人的样子?”她继续对我怒目而视,声音却小了,眼睛还有泪花闪动。 我心想,我没有敷衍你啊,我们不是彼此熟络的人,又还有男女之别,我要怎么做才显得不敷衍呢?这真是一场残酷的考验。 要是梁凤书这样,我会紧紧的抱着她,然后开始脱衣服,但是梁凤书不会舍得像她这样对我,最多是气鼓鼓的,要不然就是啰嗦个没完,在我脱完衣服后,梁凤书基本上怒气就会消除大半,再接着,一场酣畅淋漓后,她会关心我要不要喝点什么,完全忘记刚才为何生气。 我是不可能对着小语做什么的,而且还有一个中年妇女在场打扫,如果被她看见我的大家伙,她一定会回去埋怨她的男人,到时因我影响她的婚姻和谐,这是不慈悲的事情,所以我只能对小语再解释一遍:“真的病了,不然我早就来了,我没有敷衍你,我当你是好朋友。” 那妇女正好弯腰收拾到她的脚边,她猛然一脚踢向妇女的腰间,斥责道:“差这一点时间吗?” 那妇女用手条件反射地捂着腰,手又马上放开,显然是被小语踢疼了,她眉头皱了又赶快展开,和颜悦色地一声不地吭退出去。一瞬间,我发现小语蛮横得像一个巫婆,她的整个样子都更加狰狞了,她却表现得那样理所当然。 第145章 摸不透女人心 或许她看到我看她的眼神瞬间变了,她露出后悔的样子,怒气也消了些,只带着责怪的口吻:“你是坏人,你说话不算话,你就是敷衍我,这么久不见,你为何要离我那么远,我都不值得你靠近一点吗?你就是敷衍我,我让你讨厌吗?”可能她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说着,慢慢坐下去,低头哭起来,而且是越哭越大声,抑扬顿挫感越来越强。 安慰一个不能碰的女人,我还没有经验,看见刚才挨打的妇女又出现了,对着我拿着白色毛巾,我忙过去接过来,如果没有领会错的话,是她让我递给小语抹泪水用,我是这样做的,小语也接了毛巾去,依然像家里人死绝了似的哭得更加伤心欲绝。 那个妇女在门口用眼神示意我安慰小语,见我走到小语身边,她才从门口消失不见。 我蹲在她的脚前,手放在前面,预防她踢我,慢吞吞地说:“小语妹妹,别哭了,我认错,我赔罪,只要你别哭了。”我看见她旗袍胸前都湿了一大片,湿得贴在身上,使得已经可以看见旗袍里面的轮廓。看来是真伤心,我马上又心痛起来,忘记了她刚刚的狰狞面目,说:“我发誓,真没骗你,我巴不得想早点见到你,真的。” 她还是低着头,呜咽着说道:“为什么想早点见到我?你骗我。” “没有骗你,你是我见过最美的美人儿,有你这样的妹妹,我怎么会不想见你呢?” 她抬起头,泪水涟涟地看着我:“真的?” “绝对是真心话。” “你既然那么想见我,见了我怎么又要离得那么远?” “这,你太漂亮,今天比以前我见你时还美,我都惊呆了,不敢靠近仙女一般的你。” 对于她这样天真的少女,我也必须要装着有些天真,不然会让她觉得我和她的调调不够和谐,为此,我调整心态,尽量用自己都觉得恶心的方式和她说话。 我心想,原来你是因我离得太远,没有表现出激动不易得样子而生气。她可能认为我该像见到一个思念已经的人,冲上去不顾一切第抱起来,甚至该有一个长久而深深的吻。我能冒失地这样做吗?当然是更担心我得不得体、是否礼貌太过、有没有让人觉得我胆大妄为,在齐爷家里犯错,我是不敢的,梁凤书的叮嘱一刻也不能忘。 看来夸奖女人漂亮,在任何时候都有用,我很是用力的点点头,以确认我说的是真心话。随后,她一边抹泪,一边起身,低声说一声:“你等等。”马上出去了。 很快,小语又回来了,换了一套淡绿色的连衣裙,脸也洗过,眼睛仍然红着,脸上却带着含羞的笑意,憋着嘴说道:“我给你泡菜。” 一场莫名其妙的、如腥风血雨般的闹剧结束,小语又变得很是乖巧的样子,使我不由得暗暗想着,有钱人都这样无聊吗?非要如此小题大做,还是小语有什么毛病,比如间歇性狂躁症,看着又不像有病,看来是没事干,精力实在过剩。 经过她刚才的一场精彩表演,我已经变得拘谨了,她却像没有发生过一样,一边泡茶一边埋怨我:“麦子哥,你是坏人,刚才那件定做旗袍本来就是为了穿给你看的,你都不靠近我,害我哭湿掉,真是白费我心思。” 我假装委屈起来:“小语妹妹,刚才我被你吓坏了,以为你讨厌我,我差点从这里阳台跳下去。” 她嘻嘻笑起来:“乱说,这里跳下去,也摔不坏,你刚才为什么不拦着我?就那样让我摔,万一砸到你了呢?” “你那么凶,像母夜叉一样,我哪里敢拦啊?” 她仰起头,把紧致的下巴对着我,娇气地说:“你有本事再说一遍,谁是母夜叉?” 偶尔故意挑战她的情绪,也算是我试探她到底能承受多大的玩笑话,这是一种边界试探。 我和小语东拉西扯地说着话,一句不敢乱说,心中暗自揣测她是一个怎样的人,不得不重新小心审视。 上一次喝茶,小语半蹲在一个垫子上泡茶,态度也很恭敬、内敛。 这一次,她坐在沙发上,离我不到一米的距离,有时候,我们的手距离只有几毫米,我们相距如此的近,近得我们呼出的空气交融在一起。而在我的心中,我和她有十万八千里一样远,远得犹如天地之隔。 不管她刚才摔东西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在她毫不考虑踢向那个可怜的中年妇女时,从她脸上那样理所当然的表情下,探寻到她内心深处的不可一世,瞬间明白,这是一个被娇惯坏了的,极度刁蛮任性的大小姐,稍不留神,就要忍受她无端的雷霆之怒,而她事后都没有丝毫的愧疚,这样的人,我惹不起。 再回想起上一次刘秃子对齐爷的恭敬,还有齐爷对佛爷的评价:“可惜佛爷杀气太重,不然可以一起品尝的”,我已经可以非常确定,我这个山里的穷小子,永远也不可能高攀得上她。眼目前,我不过是陪他们消遣的一个‘道具’,我这个‘道具’有礼有节,长相清秀,腹中还有一些诗书,身怀他们很感兴趣的‘封建迷信’的古法,年纪轻轻,又没有什么痴心妄想,这样的消遣‘活道具’能让他们很放心,他们只需要从牙缝中掏出一点点可有可无的钱财,就足够让我‘摇尾乞怜’。 小语碧玉年华所表现出来的那份天真,并非是她独有的善良,那是正常少女的天性。而她的天性下,还透露着少数人的与众不同,也许是出于我的性情,我对这种高高在上的与众不同很是厌恶,我喜欢梁凤书那样甘苦与共、温柔体贴。 人生很是玄妙,假如我一无所有,就像我流落街头那个时候的境况,我可能愿意做他们门下的一条狗,只为苟延残喘地活着,可是那样的我永远也见不到他们。今天我能靠近他们了,可是我有资本敬而远之,不想活得像一条哈巴狗,我想要保持自己的一点尊严,在小语砸东西时,已经在我的尊严上蒙灰。 第146章 少女的天真 在她美丽的皮囊里,包裹着一个异于常人的灵魂,这个灵魂严重与社会脱离,从小生活在金玉满堂的象牙塔中,极度缺少正常人该有的交际,又有着只有极少数人享有的傲慢,还有极少数人享有的‘丹书铁卷’,应该是一个绝对桀骜不驯的人。 如此高贵的少女我是从没有伺候过,她的美丽加上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贵气,也是我从没有见过的。想梁凤书虽然也是富家女,但梁凤书没有佣人,更不会矫情,在很多时候,反而是她照顾我。 眼前我要面对的这个美丽少女,或许是命运要对我进行一场严格的考试,一旦我不能写出完美答卷,所有的希望都将成为泡影。 她如此高贵,也应该有一定的教养,不至于无理取闹。 当我在心中对眼前的小语有了自己的定论后,开始感觉到自己正踏上充满未知的探险之旅,隐隐有种担忧,好在曾经的艰难锻炼出我的机灵,几年的算命生涯也锻炼出了我镇定自若的定力。 或许我该离她远一些,我这样在心中警告自己。 为使小语不感受到我的心理变化,我一边和她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说着话,心中仔细回想上一次我的表现,还有上一次说过的那些话,尽量演得别判若两人。 小语是毫无社会经验,更无世间阅历,全凭自己喜好任意而为,当然,她有这个资本,谁不想尽着自己喜好任意而为呢?因为她的苍白,我想,也可能看不出我的虚情假面。 小语苍白,齐爷可不是省油的灯,让我和小语单独相处,说不定就是他有意而为之,他说正在会见一个人,完全可能是个借口,他故意让我和小语单独相处,想看看我到底是什么面目。我甚至怀疑,齐爷正像一个间谍一样,躲在某一个秘密房间里监听着我们俩的谈话,说不定客厅每个角落都布满了监听器。 我小心翼翼地想着可能的阴险之处,想啊,要是我万一说错了什么,可能不只是招致被抛弃,完全有可能像我对待露露男人一样,把我彻底赶出这个繁华都市,在他面前,我是一点反抗力量都没有的,完全是‘我为鱼肉,他是刀俎’。 乌云滚滚的天空一直没有下雨,阳台外的风声强弱交替,空中飞扬着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卷起来的都市残渣,使阳台外的世界迷茫无尽,像是无故起苍茫、大风撒尘烟,就是不见落下一滴雨来。老天也故意张牙舞爪地向世人展示它的张狂,在大雨来临之前,它要让所有人为之而担忧,折磨着每一颗心。 我盼望着来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雨,把污糟的天空来一次彻底的清理,盼望滂沱的水流能冲洗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好让闷热的都市焕发清凉,哪怕只是片刻,也能让人有片刻的静息。 小语去洗手间时,我站起来靠近落地玻璃,长舒一口气,看着外面的世界,心理想着,梁凤书也一定坐在窗前,她一定顿好了给我补身体的汤,盼望着我快些回家。家里窗外的荔枝公园此刻一定绿树成浪,今年的第三次台风正肆无忌惮地在都市流窜,不时的闪电雷鸣如报丧的钟声巨响,啊,好在有小芬陪着我的女人,她们结伴,所以应该不会感到害怕。 不知为何,我也想起了李木和依依,或许是城市在台风中有些摇摇欲坠之感,假如这个城市要崩塌,我是该想起李木和依依的,由此也想起陶春兰让我和李木团结互助,此刻,李木和依依应该还在被窝里缠绵吗? 我想李木现在日子不难过了,严胖子知道他是我的‘好朋友’,不敢不关照的。就在我养病期间,李木发信息说他当副总了,很谢谢我,我没有告诉他我病了,李木不是医生,医院都没办法的事情,他肯定也没办法,我让他加油好好干,好好对依依,我想他会把信息给依依看的。 想是多愁善感的病又犯了,看着外面迷茫的世界,不由得升起哀伤情绪,我给梁凤书发信息:“亲爱的老婆,一切安好,请别担心,你看看书,多写些文章,我一定会助你当上名作家,我想着你哦。” 梁凤书回过来短信:“我的麦子是最棒的,任意东西。” 一条信息足以,我们早有默契,她不会轻易给我打电话,怕别人认为我事情多。 地毯太过柔软也不好,小语站在我身后时,我都没有注意到,直到她猛的问一声:“你看什么呢?” 我回过头来时,她看着我疑惑问道:“你怎么啦?怎么看着有些伤心啊?” “哦,这天气乱糟糟的,使我有点伤感,没什么。”我微微笑笑,故作轻松地甩甩手,问道:“还继续喝茶吗?我不想喝了,喝得心里方。” “心方是什么感觉?” 这也是个话题,能让我说些她永远不懂的感受给她听,她这样美丽,我希望她别那样不知世事,我告诉她:“心方呢,你知道吗?就是一直吃单一的素食,没有一点油水,心里就感觉很方。” “为什么要一直吃单一的素食呢?” “嘿,你这样的人是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的,我来到城市之前,一直和师傅生活在山里,雨季里,山路断了出不去,家里只有红薯和南瓜,没有猪油,也没有菜油,更没有人肉,其它什么吃的都没有,每天就是红薯南瓜换着吃,吃上十天半月,心里就感觉特别方,可是也只能忍着,你能想得到那种感觉吗?” 她摇摇头,嘴撇成弯月,又半知半解地说:“生活为什么会那-么-难?啊,我知道啦,阿玛说茶吃多了,心里空落落,要吃一些点心,哎呀,我都忘了,那些个老东西,看我刚才发脾气,也没敢送来,我去叫来。” 她刚要转身,我小声说:“小语,别骂她们,不值当的。” 她愣了一下,点点头。 看见阳台角落里一个闪光,我弯腰捡起来,是一小块打扫人没有看到的玻璃渣,就是小语摔碎的杯子,我小心翼翼地握在手里,顺便去洗手间,仍到垃圾桶,总担心着她又借故闹一场。 第147章 心机 我在洗手间隐隐听见她大声埋冤道:“怎么回事?不是告诉过你们麦子哥爱吃豌豆黄吗?其它的也都弄些来,这还要我来说?” 她对那些半老徐娘说话没有一点尊重,就好像在指使奴才,虽然态度并不是刻意刁难,无形中显示出她与常人不一样。 无法管那些佣人的心情,我得小心自己不被她数落或者责怪。看她的样子,应该还算一个乖乖女,可能是天生富贵之家,养成一种得天独厚的高贵感。 我心想,豌豆黄也不能多吃啊,怎么就没有拿肉做成糕点呢。 担心她又对那些人大发雷霆,我赶忙出来,也没看见她在哪里说话,刚一转身,看见她神出鬼没地站在我面前,一边和我相距咫尺往前走,一边高兴地说道:“麦子哥,坐阳台吧,我们坐阳台上,今天没太阳,也不用下帘子,我以前经常坐在阳台上等雨来,下久了,我又等雨停,总是等,都是没意思。” 她没有主动拉我的手一起走,我也不好主动拉她的手,想着她先前的话,尽量靠她近一些。 她想一想,又说:“怎么才有意思呢?以前阿玛带我着我到处玩,去迪士尼,去坐过山车,去滑冰,看芭蕾舞,听歌剧,听交响乐,玩什么都觉得好玩,现在什么都觉得没意思。” 她顿一顿,看看我,嫣然一笑:“麦子哥,我现在见到你才觉得好,别的都不好,所以,你一直不来,我今天才那样。”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小声。 听她向我解释,我知道,她对我是有好感的,没有把我和那些佣人看成同一类人。 看来,她也是一个有洞察力的人,可能是与生俱来的灵性,我刚才让她别骂那些人,她可能感觉到我对那样不把人当人的厌恶,她不想自己颜面受损。尽管她的解释带着对我的埋怨,还夹杂着对我的好感和认同感,我依然不敢在心里有半点自满,我知道,她的脸比天空还无常。 二十出头的我还没有那么重的心机,小心谨慎也只是避免出错,没办法,生活来之不易,我不敢冒险,面对小语带着柔情的赞许,我显得有些慌乱地说:“真的吗?我,能让你不讨厌,真是荣幸。” 她突然就生气了,我自认为自己的话没什么毛病,应该是很得体才对,她却一副愤怒的表情看着我,质问道:“你怎么回事?今天到底怎么回事?和你上次完全两个样子,到底哪个是真正的你?你讨厌我吗?” 她的话让我很震惊,怎么会让她感觉与上次见面判若两人呢?不应该啊?我心不由得更加烦乱起来,又强做镇定说:“怎么会?小语,我惹你生气了的话,我给你道歉。” 她拿手指指着我:“看,就是这样,你上次不是这样的,你看看你今天,说话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总是对我道歉啊,对我感谢啊,一句贴心话都没有,说的也都是应付的话,你说是不是?为什么?我让你讨厌吗?你要不爱和我相处,我们以后就当不认识好啦,就算道别,也该真诚些吧?你说啊,我冤枉你了吗?” 她气势汹汹的一顿数落,让我相信梁凤书说的:“别以为你们男人能骗到女人,女人的直觉很准,很多男人自以为是骗到女人了,其实都是女人衡量过后的心甘情愿。” 我一下陷入尴尬的境地,必须马上找出一个理由来,还得让她心服口服,不然一切都得前功尽弃,我希望得到的庇护,梁凤书当作家的梦想,都将一起跌落。要是我这样灰溜溜地回去,梁凤书也正好有借口以后继续对我形影不离,可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我的小心翼翼连小语都瞒不过,真是失败。 绝对不能‘出师未捷身先死’,我当机立断,我舍生忘死,一把抓住她指着我的手,带着愧疚说道:“小语,你说得对,我今天确实糟糕极了,可是,可是,我也不想这样,唉,我该给你怎么说呢?我……” 她没有把手抽回去,好像被点住了穴,看着我,木纳地说道:“你,怎么会糟糕极了,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儿啦?”她的口气变得关怀温暖起来,把手抽回去,自己先慢慢靠窗坐下,仰头看着尴尬的我:“你也坐下来,慢慢说,麦子哥,你上次不是这样的,上次见你,你是个洒脱、真诚的人,你说什么都那样特别,今天怎么就这样拘谨,这样了呢?” 要不把她哄好,齐爷肯定也不高兴,她是齐爷的掌中宝,齐爷喜欢我,很大原因是因为小语最开始觉得我看着舒心,这一点我非常明白,所以,我要大胆对她说一番道理。 深吸一口气,带着歉意,支支吾吾地说:“小语,我怕你生气。” 空气像是凝固了一样,伴随着片刻的沉默,然后,她带着满腹委屈,急促地深呼吸着,胸口跟着大幅度的浮沉,显得很想爆发,却又强力压制着自己,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你,你,就知道,你觉得我不该打人,你觉得我没修养,你觉得我刁蛮古怪,任性跋扈,是不是?” 客观地说,她把自己所有缺点都说出来了,看来她很清楚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无意中自己的话,正是自己该面对的真实灵魂,可是我不能点头。看她强忍着怒火,甚是可爱,既然她愿意忍着不发,我想还有回旋的余地,所以胆子更大一些,不回答她问题,摆出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小语,你给我泡茶,我告诉你为什么?” 她很是用力的点点头,像是要把脑袋从脖子上抖下来,茶杯碰得叮当响,憋着气说道:“好,好,好,看你怎么说,哼,说不清楚,你真是要从这里跳下去。” 拿起一块豌豆黄,一边看着她,一边往嘴里塞,见她目不转睛看着我,干脆把整块豌豆黄塞进嘴里,鼓胀着两腮帮子,慢慢地嚼着往下咽,直到完全哽下去后,又慢慢伸手去拿一块,她的眼神跟着我的手,目光很是用力,看着我又把第二块豌豆黄整块塞进嘴里,继续往下咽。 第148章大嘴 直到嘴里都咽干净以后,我还慢慢喝一口茶,整个过程中,我也一直看着她,放下茶杯,才说道:“小语,你没有这样吃过东西吧?” 她想回答我,我用手势阻拦她,自己继续说道:“我们是两种人,我是山里出来的野孩子,你是豪门的金贵人,当然会担心惹你不高兴,我想,你这么聪明,这你能理解的。除此以外,我是真心觉得能有你这样的朋友而无上荣幸,每个人都有脾气,每个人也都有发火的时候,发火时的行为是急火攻心下的不理智行为,作为朋友,不需要计较。今天确实是我不好,我可能大病一个月刚好起来,一来害怕你再生气,二来病刚好,可能心里有些憋闷,不过现在全好了,还是要谢谢你,我之前的不正常,小语妹妹别计较了,从这一刻开始,我们真正做好朋友,好不好?” 她一知半解地点头,目光从我的脸上抽回去,拿起一块三指大的豌豆黄看了看,在嘴边试试,一下塞了进去,脸立刻鼓得像猴屁股,刚略微嚼几下,一口喷了出来,并连续大声的咳嗽起来,白玉一般的脸马上变得红彤彤的。我赶忙去拍她的背,倒茶递给她。 宽大的茶几上全是豌豆黄的碎末,那个中年妇女听见响亮的咳嗽声,立刻走进来,见我在拍小语的背,她又停住前进的步伐,站在原地上看着问道:“小语,可有事?” 小语连喝两杯茶,指着茶几对中年妇女说:“咳咳咳,被我喷了一口,全部收收。” 中年妇女招手,又进来一个中年妇女,当她们要端走那一盘糕点时,我快速的抢了过来,小语还在低头咳嗽,不过缓和多了,歪着头看着我说:“哥,不要了,重做,做好的肯定也还有。” 我拿起一块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说:“不碍事,你喷过的更好吃,糕点留下,其它的洗洗。” 她用手指指背,示意我再拍几下,我只能照做。当我拍她的背时,心情很是激动,连衣裙的后背,在她弯着腰时,漏出一块毫无遮挡的背,而我的手也只能拍在这毫无遮挡的地方,如果要拍到有衣服的地方,那我只能拍她的后腰了。我分明感觉到我手心出了些汗,而那些汗水肯定也粘在了她的背上,不只为何,面对她,我觉得这样的肌肤之亲,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从她的背上,使我感觉到她身体单薄,完全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少女,因此,我心中又升起怜爱,没办法,我一直想保护所有美丽的姑娘。 等她终于缓过气来,脸上的淡淡红晕还没完全消退,她把自己的手掌举到与耳朵平齐,展开十指,拨浪鼓似的对着我摇着,惋惜地说:“不行,不行,太难了,差点噎死我,你的嘴真大啊,我不行,不行。”她停一下又说:“看你的嘴也不大啊,怎么就能一口吃下去。” 我和她各自坐在独立的沙发上,刚才拍她背的时候,我完全是弯着腰进行的,此刻,我们回到面对面坐着,都靠着阳台最外边的落地玻璃,如果她直起脚来,能踢到我的膝盖。刚才她的憋屈可能随着那一口一起喷出去了,她又变得一个乖乖样,踢掉脚上的低跟鞋,用裙子拢住双腿,斜盘在沙发上,小腿以下露在外面,可能是刚才咳嗽累着了,头向后靠在沙发背上。 我开始骗她:“小语,我刚刚说怕你生气,不是怕你生气时打我,你要打我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怪你的,我是怕你生气以后,再也不见我了。记得吗?我给你说过,你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孩子,你就算生气时都很美,刚刚噎着时也美。” 她仰着头,显然我的溢美之词让她很舒坦,她细声说道:“真的吗?你这么珍惜我们自己的,之间的,的朋友情谊?” “非常珍惜,没有比这更珍惜的了。”我俯身从旁边茶几上,插一块刚送来的芒果递在她手上,继续说:“齐爷说我是你第一个愿意接受的朋友,我非常珍惜,如若你也同样珍惜,我以后对你再不说那些场面上应付的话,我想,只要你不嫌弃我,我是永远不会想失去你这个朋友的。” 她吃完芒果,把叉子递还给我,两个手相互揉着,低着头,慢慢吞吞地说:“你知道吗?除了阿玛,你是第一个拉我手的男,男仔,而且你还摸了我的背,我怎么会嫌弃你,你说的话要算数,永远不能反悔。” 好好的聊天,她这一羞答答的样子,还说这样的话,空气中像马上充满了荷尔蒙,使我心跳有些异常。想着,如果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这些话是她对心中好感天真的表达,出于男女有别的羞涩,而并非表达爱情那种爱意。真要像她说的那样,我是除她父亲以外第一个拉她手的人,那她肯定还是个黄花大闺女,想到这里,我的心中很是害怕,要是和她发生了什么,夺走了她的第一次,肯定要我负责,那梁凤书怎么办?我又在心中嘲笑自己,恐怕是我想多了,我和她天差地别,人家怎么可能看上我,现在不过是让我来陪她消遣。 “绝不反悔!”我信誓旦旦地说着,又想着下一句该说些什么,本想聊聊她的身世,这是我一直很好奇的地方,可是我没有这样做,依照我从前的规矩,不主动打听别人的身世,除非别人自愿说起。在这个匆忙的城市里,每个人说出来的身世也都难以考证,听了也不一定相信,所以大家几乎都不说,只说生意,只说利益。 “其实我知道你是真的病了,本想去看你,可是,可是他们都说医院那种地方人多嘈杂,所以才没让我去,还有,还有,我怕去了,肯定会见到你女朋友,哼,我是决不想见她的。”她又加重音量重复:“对,决不见她,还有,你也不准在我面前说起她,任何时候都不要。” 第149章两个人 我从喉咙深处发出沉闷的声音:“嗯嗯。”又马上轻松地说:“我看架子上有五子棋,我们下棋吧?” 为了打发时间,我起身拿来格子里的五子棋,心想,齐爷什么时候会忙空呢?再一想,齐爷要是来了,也还是继续闲聊,要一直保持谨慎地闲聊,对我是很大的煎熬。 小语一边下棋,一边问我最近看什么书,我告诉她《源氏物语》,她大概问了问是一本怎样的书,然后马上叫来中年妇女,让她派人马上去买《源氏物语》回来。 她问我为什么要看那么多书,我老老实实地告诉她,如果不看书,我这样的人是毫无出路的,虽然我精于卜卦算命,可是这也不是正式的工作,也不是什么事业,人生很漫长,总得要考虑谋生活。 或许她听懂了,或许她不想懂,只点点头,说:“放心,麦子哥,有我,你以后不用担心钱的事情。听佛爷说,你现在是有深圳身份证的人了,还刚住进了你自己买的新房子里,佛爷都夸你是很少见的优秀年轻人,说你沉稳,懂分寸,很有分辨能力,每一步都走得稳,还说你虽年轻,考虑事情像成熟的中年人,佛爷很夸你勒。” 我大概给她讲述了自己曾经的可怜日子,只是全部避开梁凤书,不想让她再生气,听得她目瞪口呆。我现在已经不可怜了,所以可以无所谓地讲述曾经那些可怜日子,我想,她也是有同情心的人,因为我确实经历过,说起来特别的生动,加上我算命的口才,让她听得入神,好像一部电影在她面前放映,给她讲述一部真实的中国版的《雾都孤儿》。 当然,给她讲述的版本,是梁凤书为我虚构身份的版本,但是那些可怜日子都是真实讲述,其中提到一次梁凤书,不得不提到,就是说我自杀时,是梁凤书救了我。也就是提这一次,她还恶狠狠地看我一眼,很不屑地说:“你命不该绝,她不救你,你也死不了,有什么了不起。” 她的话完全是谬论,难道每个被救的人都这样认为,没有这个人,会有那个人,没有这次机遇巧合,还会有别的机遇巧合,那么世间还有什么值得珍惜呢? 故意说梁凤书救过我的命给她听,我相信,她是很聪明的,一定会明白我是不能离开梁凤书,如果救命之恩都可以辜负,这样的人还可靠吗?她一定明白的。告诉她这个故事,以后她一定不好为难梁凤书,救命之恩是最大的恩,我想,这个世界应该没有人教唆别人背叛这样的情感。 在我的心中,也确实一直认为梁凤书是救了我的人,所以,说起来时特别的自然,而且生动感人,小语虽然觉得惋惜,但从她的神情里能看出来,她也赞成救命之恩不能辜负。 时间悄然流逝,我们聊得投机,就忘记了时间,直到齐爷进来,笑说道:“哎呦呦,你们怎么坐地上下棋?” 我慌忙站起来问好,小语起身跑过去抱住齐爷,撒娇问道:“谈完啦?怎么这么久?都该吃快晚饭了。” 齐爷哄着她:“我的小乖乖,阿玛特地来给你说一声,他们要接我出去,今天正好麦子陪着你,我也能放心出去。” 小语一把甩开齐爷,生气说:“阿玛,不是说是来修养的吗?这些人真是烦。” 齐爷看着我,依然是笑嘻嘻的,对我说:“麦子,今天你来得正好,要不然我可是出不去的,本不愿意出去,地方领导盛情难却,你也刚好在,我就出去一趟,你陪着小语,你在她身边我放心,别让小语一个人呆着,以前一直带着她,今天就交给你了哦。” 我马上很坚定地保证道:“放心吧,齐爷,你没回来,我就一直陪着小语。” “好,好,好,麦子,我对你是放心的。”对我说完,又去拉着闪到一边的小语:“阿玛出去了,别孩子气,乖乖终究是要长大的,有你麦子哥哥在,让他说故事给你听,有什么需要,就吩咐他们。” 送走齐爷,小语嘀咕道:“阿玛从来都不丢下我,今天竟然把我交给你,阿玛也是坏人。”她又抬头看看我,说:“你也是坏人,你也是会丢下我的。”她一边说,一边走道五子棋边,飞起脚就要踢五子棋,可能突然想起我在,收住大半力量,只把棋盘踢歪掉,一屁股坐在刚才的沙发上,气闷闷地说:“不下啦,不下啦,一点都没意思,说好是来修养,又跑出去。” 我去上次拿雪茄的柜子里,轻车熟路地拿来雪茄点上,打发暂时的沉默。她气鼓鼓地蜷在沙发上,我也不好说什么。看她表情,确实生齐爷的气,一副很是可怜的样子。 还没抽几口,见她落泪了,我慌忙安慰说:“小语,别哭,齐爷肯定是有事,我不是陪着你吗?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她留着泪,看着窗阳台外的糟糕天气,呜咽着说:“你又不是阿玛。”说完继续看着外面流泪。 看她伤心的样子,我的心中十分舒坦,不是因为我在心中偷偷看她笑话。我少小苦寒的生命轨迹,在我的灵魂中形成了某种变异,这种变异表现在什么都不相信。也是曾经被骗多了,不敢轻易相信,哪怕是亲眼看到,亲眼听到。而且我一直认为都市里没有诚实,以利为先的时代,值得相信的太少。 曾一直怀疑小语是齐爷的玩物,他们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演戏给我看,看着她看着窗外流泪,我几乎已经可以推翻自己从前的怀疑。以她的年纪,要这也能演得如此好的话,那她将是一个天生的最佳女演员。 她对着窗外落寞的抽泣,露出那种从灵魂里透出的孤独感,她目光窜向远方,好像在远处搜寻她的依靠,人瘫软得没有一点力气,这种复杂的悲伤我很熟悉。 第150章 哄她 记得小时候,李瞎子有时天黑了也没回来,我就像她一样,不过我是独自坐在黑屋檐下,也像她一样流泪,拿眼睛四处看,带着害怕、期盼、埋怨,不知所措得好像要迷失在地狱里。那是一种对唯一可以依靠的亲人的依赖,一旦不在身边,好像天塌地陷了,我小时候比小语坚强多了,只有在天黑以后李瞎子还没回来,才会如此。 现在外面虽然昏天黑地的,可还不至于像我小时候那样面对漆黑的夜,当孩子孤独地看着漆黑的夜空,会感觉自己比蚂蚁还小,而此刻我好歹还陪着她,她却如此可怜的哭泣起来。 同病相怜的感觉涌上心头,使我很想站起来拥抱她,让她别感觉到害怕和孤独,可是我怕这样做,错误的表达出朋友的情感,让她误会我趁齐爷不在时,占她便宜。回想起我以前面对这样境况时,有时肖玲玲会陪我一直默默地坐着,或许我也该像肖玲玲一样默默陪她坐着。 其实她不孤独,就算我不在,还有服侍她的人照顾她,还有安保时刻关注着她。只是在她的心中,没有把这些人当人。 就那样坐了好一阵,雪茄已经燃烧过半,脑子被雪茄熏得异常清晰,想起齐爷临走时对我的嘱托,要是她一直哭泣下去,那些中年妇女会不会告诉齐爷呢,齐爷知道他的心头肉如此委屈没人安抚,一定会怪我,想到这里,我快速地思量着如何让她不再哭泣。 放下雪茄,站起来,也看着窗外,也偷偷地看她,侧着身子一步一步慢慢往她那边挪动,每挪动一点点,又停一停,装着要让她感觉不到我的移动,故意装得一副傻里傻气的样子。 就在移动到快要贴上她的沙发时,她仰起头,终于问道:“你在干什么啊?跟个傻子似的。” “快要下雨了,我来给小语妹妹挡住暴雨。”说着,偷偷看看她,又望着玻璃外迷茫的天空,双手贴在玻璃上,回头对她说:“小语,如果下雨了,你要躲在我身后。” 噗嗤笑一声,抹一把泪,对我埋冤说:“你不是当我傻子吧?雨又不能穿透玻璃,真要能穿透,我就这样躲你身后?”她从沙发上伸出双脚,轻轻地以脚尖顶着我,我借势假装被她的脚尖刺疼了,一下瘫软在地毯上,趴在她的脚前,抬头望着她:“小语妹妹,快叫人打120,你身上有电,刚才电倒我啦,我要死啦,哎呦,不行啦,不行啦。” 她从沙发上滑到地毯上,歪着头盯着我看看,伸手挠我的胳肢窝,嘻嘻笑道:“快死了吗?快死了吗?” 一把抓住她的手,靠着沙发坐在地毯上,奄奄一息地对她说:“我饿了,没被你电死也要饿死了。” “怎么还不开饭?”她对着门外大喊,又摔开我的手,拿一块糕点递给我:“快吃,先垫垫肚子,你饿了怎么不说?到这里还能饿着你吗?”又拿脚尖顶我,说:“你一口一块还饿了,只想到自己饿的事情,心里就没顾得上我,是不是?” “怎么会?看到你伤心,我也很伤心,想起我小时候,天黑了,师傅还没回来,我也是像你刚才那样哭,那样伤心,告诉你,我在黑夜里等师傅回来的时候,还大声的骂师傅呢,恨他天黑不回家,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山里天黑以后特别吓人,那些被风吹动的树,全部都像是鬼一样,小时候我一个人时害怕极了,十来岁以后才慢慢不怕的。” 我声情并茂的讲完,又笑着对她说:“不过师傅一回来,我就什么怨恨都没有了,还担心他听见我等待时骂他的那些话。” 在我的讲述中,她终于不再伤心,反过来对我满怀同情地说道:“哥,你小时候好可怜喔。黑夜里在山中一个人,啊,要是我,肯定当场吓死。” 她一定从没听过我说的那种生活,就像听童话故事,觉得那不是这个世界里会有的生活,她的快乐情绪或许就像听到一个好故事后,不管故事真假,为没有听过而高兴。 中年妇女捧着厚厚的两本书走过来,小语回头看看,《源氏物语》买回来了,她现在对书没有兴趣,让其先放一边。 夜暗下来,城市的上空划出几道刺眼的光芒,那闪电像是要把苍穹切割开,伴随着滚滚雷鸣,一次又一次在墨色的夜空里施展。倾盆大雨终于从天空扑向大地,玻璃窗上噼里啪啦地响,今年夏天的第三次台风开始施展它的巨大威力,看到外面有些被拔起的大树,在瞬间的水流中任风摆布,阳台外的草坪被水淹没,整个世界都像迷茫了。 本来饭后有些困倦,被这铺天盖地的狂风暴雨搅得毫无困意,那些闪电像索命的天钩,一次又一次伸向浑浊的大地,墨色的夜空闪开一条条闪亮的裂缝,随之倾泻下更大的流水。 电视上一直在发布紧急新闻,让所有人尽量别出门,小语忧心忡忡地念叨:“阿玛怎么回来,怎么办?这样的鬼天气,阿玛怎么回来?就非得出去,真是气死人了,难道就不能等一个好天气出去吗?” 听她的抱怨声,我能确定,她是很少离开齐爷的,看来齐爷也真是疼她,极少把她一个人留下。 我心里也惴惴不安,这个苍穹鬼哭狼嚎般的夜晚,我却不在梁凤书身边,要是齐爷一直回不来,我连回家的念头都不敢泄露。又想,齐爷一直不回来,莫非是故意暗示些什么吗?我是有贼心也没有贼胆,小语不是一个能轻易触碰的人,况且这楼里可不只有我们两人。 没来之前,充满了期待,如今来了,小语就在我的面前,我又想回我的新家,家里更自在。想回家的话不好说出口,不是有心怕小语一个人孤独,而是怕无法对齐爷交代。面对她,我明白什么越轨的行为都不能做时,时间变成煎熬,来之前幻想的那些美好已经被台风撕碎,时间变得多么无趣啊。 第151章 不设防的少女 躲在厕所给梁凤书发短信,然后出来佯装随意逛逛,到厅堂门外问那个妇女,她态度温和,但她表示不知道齐爷什么时候会回来。 让我和一个美丽得如仙女一样的少女单独在一起,而我不能心生歹意,不能触碰她分毫,这应该是最大的煎熬了,就像是一种温柔的酷刑。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少年,我的身体充满渴望,可我的理智让我彻底压抑自己,不要生出异想天开的幻想。 我的下身如在烈火中反复煎熬,来来回回太多次,已经开始变得疲软,甚至我能感觉到有些湿气,我躯壳上的这些悄然的变化,小语并不知道,她把翻了几页的《源氏物语》丢在地毯上,要我给她讲讲书里的故事。 她一会儿认真听,一会儿又走神,我知道,她一定是在想她阿玛什么时候回来。其实,我也走神,我在想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当我说到源氏公子被发配到小村庄时,小语的精神为之一振,却不是为源氏公子感到可怜,她盯着我,很是认真地说:“我一直在想,你先前给我说你的那些苦难经历,我觉得很不真实,如今国家富强,经济腾飞,还有那样的日子吗?你是不是骗我?” 如此官方的话,从天真烂漫的她的嘴里说出来,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就像是正吃着一篮子鲜美可口的杨梅,你突然告诉我杨梅还没有洗,可能有很多虫子。她是鲜美的杨梅,那些或者电视上、或者听别人和齐爷聊天时听来的话,听了就像是往人嘴里扔虫子,任何亲密的人之间聊天时说那么话,都会让人觉得恶心的。 无法与她做争论,与她争论生活中的残酷没有意义,要是又惹火了她,枉费精力哄她。她可能是永远也不懂得生活里的那些悲苦的,那些生活离她太远。我也无法承认欺骗了她,只能告诉她,这个世界有很多种人,过着不同的生活。想拿她和门外的中年妇女举例,仔细一想,还是算了,中年妇女可能要忍受一些屈辱,但与真实残酷的世界还是隔着距离。 当我确认自己说的都是真实生活经历以后,她笑起来:“哥哥,你说得好认真啊,我是相信你的,不过我想确认一下,然后,你带我去外面,我想亲眼看看,也经历经历。” “现在吗?” “你傻了吧?当然不是现在,外面台风天,能去哪里?以后,以后你带我出去逛逛,嗯,走得越远越好,等阿玛回来,我给阿玛说,阿玛会同意的。” 反正也是打发时间,我劝她,外面的世界危险,没必要去经历生活种种,每个人生来就运行在属于自己的轨道上,要换轨道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讲完道理,还是答应她,如果齐爷允许她跟着我出去,我会带她逛逛,如此答应,不过是怕拒绝后她不高兴,也想着齐爷一定不舍得让她单独和我出去。 她对那些劝她的话全然不顾,只高兴地跳起来,喊着:“你答应了,你答应了,不能反悔。” 十点多钟,小语在靠窗的沙发上睡着了,外面狂风暴雨对她的睡意丝毫没有影响。我去找中年妇女拿来毯子给她盖上,帮她把鞋脱掉,脚放到沙发上,使她尽量睡得舒坦一些。 看着一个美丽少女在面前安静入眠,就像独自看着少有人涉足的美丽风景,静怡中的美丽让矗立一旁的人心中充满甜美。她均匀的呼吸证明真的沉睡了,睡得没有一丝顾虑。而我看着面前的‘风景’,有那么一刻冲动,想在这还没有人涉足的‘风景’上,留下属于我的印记,这一刻,我想起那些‘到此一游’的留言很没有道德。 她在我面前始终保持着体面,我也想做一个体面的人,书中有涵养的男人必定都是个个的体面的人,体面人总得有些节制,我看过那么多书,我也想做一个体面人。 心中有畏惧,极容易保持克制,也就能做个体面人。我能想到,如果我对小语做了什么,可能她遂了我心意不计较,可是我有我的梁凤书,以后即不好面对她,也不好面对梁凤书。要是我心中那点冲动的欲望被她视为粗鲁,她一定拒绝我,我用强力,楼里的安保会马上出现在我面前,排开我可能要面临的惩罚,我以后再难以做一个体面人。 也怀疑小语对我没有防备的样子是在试探我,想她那样的人,困了可以直接去卧室睡的,不该在一个见第二次面的人的面前这样睡去,让我误以为她对我不设防。 捡起她仍在地上的书,翻着认为精彩的地方再看一遍,这本书其实早已看完,当她问我最近看什么书时,我随口说的这本,想是因为书中有不同的女人,她要是也能通读,或许能明白点什么。听着她的呼吸,闻着她的香味,就像在风景绝美的地方阅读。 凌晨以后,风雨才算基本消停,齐爷总算是回来,带着微微醉意。一进屋,见小语在沙发上睡着了,满意的笑笑,示意我去里面的沙发上坐。他刚一落坐,接连喝几口热水,淡然说道:“医生说晚上别喝太多水,没办法,今天多喝了一点。回来前眯瞪过一阵儿,现在反而精神了,你不着急回去吧?” “不着急。” “对,对哦,你说过,你晚上都睡不着的,陪我再坐坐?” 小心谨慎地伺候完一个,又开始伺候这一个,比给人卜卦算命难多了,可得到的回报当然也丰厚很多。 “好,齐爷。”心中想,如果你能梁凤书能快速成为作家,我可以天天陪你,梁凤书为我做过那么多,我很想为梁凤书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我想在她实现梦想的过程中尽我的力,必定她为我那样做过。 齐爷小声问小语晚上怎么样,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在他走后,小语哭过一阵。齐爷带着疲惫的模样对我说:“小语可怜啊,也是我从前害了她,一个朋友都没有。等我明白过来她需要朋友时,陆续给她引荐过很多,可是她一个也看不上,是我让她从小与旁人少有交际,习惯养成这样,要改过来也难了。” 第152章 实心话 我当然说这样也挺好的,夸奖小语乖巧,齐爷说:“是啊,小语是个乖巧孩子,可是脾气也很坏,在我面前还好一些,今天她砸东西了吧?我知道的,你要多担待,你受累一些,算是帮我,难得小语愿意和你亲近,你看,她都能当着你面睡觉,慢慢会改的。” 不知是他醉意没消,还是有意要与我坦心诚意,说:“麦子,也实话告诉你,不然你心中有疑惑,以后与小语终不能交心。” “齐爷,我对您是怎么都没有怀疑的,包括小语。”我赶忙表达自己的真心诚意。 齐爷笑笑:“嗨,麦子,你还是拘谨,我们就像真心朋友一样说说话,有什么说什么,你能没有疑问?当然有,我能不知道吗?” 我马上心里想,他这个年纪,难免觉得我幼稚天真,不过没有关系,听他怎么说,所以我假装卡壳了,不说话。 在我的心里,我是不承认自己天真幼稚的,我觉得自己根本没有资本天真,更不敢幼稚,生活逼迫我必须早熟,不然将被生活抛弃。 他继续说道:“唉,上次我说的也都是真心话,我确实想找一个人能一生陪伴小语,对人的要求也是我给你说的那样。小语脾气古怪,随我吧,有那么几个我觉得合适的,小语硬是不愿和他们有丝毫交往,我能怎么办呢?已经宠成这样,只好随她了,她要是心中委屈,我这心里也不舒服。” “这次来南边,一来这边空气润一些,二来处理一些事情,佛爷他们知道我忧心小语的事情,就介绍了你。”他看看我,抿嘴一笑:“麦子,他们给我说你时,说实话,我是真看不上的,你是个懂事的孩子,能明白我这样的人家儿,从没想过一个算命的人小语能看得上,她最反对我弄‘迷信’的事情。可是我一想啊,佛爷不敢拿我开涮才对,就见见你吧,诶,一见,你还真是个漂亮人儿,没什么学历,可谈吐不凡,最最要紧的是,小语还真看得上,难得,难得,这不就是我们的缘分吗?真是巧了,这事儿佛爷大功劳。” 为了使齐爷感觉我亲近一些,我也得对他说说‘心里话’,必定他说出我心中有疑惑,我便老实本份的样子说道:“承蒙齐爷看得上,我少小苦寒,身份卑微,没有学历,以算命卜卦作为傍身小技,别的一无所长,虽爱看书,到底不是一个有学之人,真真是一个江湖浪荡子。私下里能陪齐爷、小语解闷儿、消磨时间,对我已是万分荣幸的事,小语的将来,还得有上得台面的人与她一起支持门面,我会尽力帮着齐爷找到这个人的。齐爷说我心中有疑惑,您的眼力真是一点也不差,这就是我的疑惑,害怕您委以大任而我又是配不上的,除此以外,但凭齐爷吩咐。” 齐爷脸色凝重起来,使我心中咒骂自己说话太过放肆,担心自己把这贵人得罪了。 他懒懒散散地坐着,一手的两个指头轻轻敲打着沙发,发不出什么声音,长嘘一口气,缓缓说道:“你啊,你的疑惑是害怕我逼你夫妻相离弃,麦子,不必如此这般想。小语不是普通人家女子,我不要求她非得嫁为人妇,只要她能有自己选择的朋友,能在我之外有个知心人,当然,最好是一生不会背弃的朋友,她开心,我就再无所求。” 我低着头,像听训示一般诚恳,年纪轻轻也改如此,齐爷继续叨叨:“你说的身份、学历那些都是芝麻小事儿,我看上的人,这就是身份,至于学历嘛,我们这样的人儿可有可无,完全不需要那东西装点门面,小语是一天学校也没进过。就算我百年以后,国内出岔子,小语也能在国外富足过一生,她本就是外国身份,我所虑的,是她没有知心人,没有我在她身旁时,她越来越闭塞,如何能终其一生?” 想不到齐爷心中如此豁达,并没有怪罪我妄自揣度,听他如此说,我心里轻松起来,大着胆子说道:“只要齐爷看得起我,小语不嫌弃,我愿意做这个知心人。说实话,小语乖巧漂亮得让我愿意像菩萨一样永远供着她,不给她半点委屈受,更不会有背弃之心。” 齐爷笑笑,说:“麦子,你就没什么事需要我做的?你要接受我的恩,我就相信你说的话不假,你要这样无所求,我这心里反而不放心啰。我对你的要求说了,你该说说对我要求,说吧,放心的说。” 我扭扭捏捏说道:“齐爷真是我的大贵人,这样看得起我,齐爷,我这辈子还真没什么高瞻远瞩,唯一的愿望,是想帮助梁凤书实现她作家的愿望。” “哦,她擅长写作?” 我大概说了梁凤书前几次投稿失败的经历,以我自己所阅读的量,自认为客观地评价梁凤书写作是很不错的,文字细腻,有层次、深度、力量,可是缺少公平的机会。 齐爷听了,一点也没怀疑梁凤书能力,直接问我:“需要体制内的,还是体制外的?体制内的,自由会少一些,写作也多受限制,体制外的需要有些真本事,她是怎么想的呢?” “我想,还是体制外的吧,我和她的想法是,先能做一个专栏作家,或者出版几本短篇,积淀些名气,以后能不能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也看自己她造化了。当作家,一直是她愿望,她也没有要求我为此想什么办法,我自己想帮她实现这个愿望。” 齐爷轻松说道:“好办,好办,你让她多准备些稿子,这事儿可得做得有里有面儿,麦子,稿子得她自己写,可不敢让我丢人,其它事情你们就不管了,稿子像样就行。” 我马上感激一番,想他既然答应了,这事肯定就没问题。见他一点也不困倦,想是晚饭以后睡过一阵了,我也兴奋得没有倦意,心情舒畅很多,感觉肚子也饿了,想着,要是以后都这样夜聊,总不能都饿着肚子,大着胆子要了宵夜来吃。 第153章 不得已 齐爷毫不计较,反而高兴我能如此不拘谨,叫人在旁边饭厅摆上,说他也肚子饿了,当吃早茶。 一看表,都过三点了,确实是快到吃早茶的时间。我和齐爷刚在饭桌上开吃不久,小语睡眼朦胧地走了来,身上还披着毯子,抱怨说道:“吃东西也不叫我,阿玛,您啥时候回来的?” 齐爷站起来,把小语搂在怀里:“我的小宝贝儿,饿了吗?快吃点,看你睡得沉,才没有叫你。”说罢,拉着小语在他旁边坐下来。 他们说话的时候,我得打起十二分精神观察,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以我给人卜卦算命的经验,人的所有兴趣爱好和心中的渴望都在言行里,就算是故意乔装过的言行,照样能看出虚伪下的真相。 我要没有察言观色的本事,佛爷也不敢让我来伺候如此尊贵的人。 小语在座位边站着,揉揉眼睛,看看我,把毯子仍在地上,说:“我挨着哥哥坐,阿玛,您今天抛下我一个人在家,自己出去玩,我生您气,不挨着您坐。” 齐爷开怀大笑,说:“好,挨着哥哥坐,阿玛有错。但是阿玛可没有抛下女儿一个人哦,不是有你麦子哥陪着你吗?我看你和你的麦子哥现在好得很,都能在他面前睡得那么那么的香。” 小语恶狠狠的瞪齐爷一眼,接过佣人递来的热毛巾一边擦眼、擦手,一边问到:“谁给我脱的鞋,谁给我盖的毯子?哥哥,是你吗?” 本以为她要夸奖我,我微笑着点点头,随后她又略带抱怨说道:“我睡着了,也不抱我去卧室,哥哥,你真不细心,要是阿玛在,就会抱我去的,好在没有睡出病来,不然全怪你。” 我心中想,人要像你这么娇气,在我们那个村里,你这样的人肯定活不过一个星期。又想,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好意思说出这样的话来,又告诫自己,像她这样富贵中的人,或许还是一个孩子心态。 不同的出生、不同的成长,或许就像娇贵的花和荒野里的野草,自然没法用一个标准去要求。 齐爷笑说道:“闺女,哥哥不是阿玛,哥哥是个讲究人,所以才不会抱你去卧室。” “就是不细心。”她天真的说道,完全没有领会齐爷话中的意思,把筷子举在空中,仿佛明白过来,羞红了脸,生气说道:“阿玛,您再说,我就不吃啦!” 见小语羞涩的样子,我也觉得有些尴尬。 齐爷见小语害羞的模样,反而高兴起来,乐呵呵地说道:“麦子,你可是好福气啊,能被我的小语看上,这可是比奇迹还奇迹,以后你可得来多陪她玩。哎呀呀,我也总算是安心啰。” 我当然马上表态,只要小语在这里,一定每天都来陪小语。 日子变得更加忙碌,所有找我算命的人都安排在中午至下午四点前,上午要睡觉,晚上要去齐爷哪里陪他和小语闲坐聊天,最开始梁凤书有很多抱怨,却也只得理解,齐爷的事情已经情非得已。 梁凤书也开始忙起来,一来要准备毕业论文,二来要多准备几篇像样的稿子。那时候没有网络查询,所有的资料都要从书中去找,露露和小芬就成了她的助手。露露男人不在,她也没别的事做,可是她说看见所有带字的东西都头晕,书这辈子与她是无缘了,可是她烧饭做菜是一把好手,家里日常就全靠她暂时顶住。小芬越来越爱看书,一副梁凤书学生的模样,帮着一起查资料。 为顾及梁凤书的自尊,我并没有说求齐爷帮忙的事情,只说齐爷一个朋友是做传媒的,不久以后,可能需要一个写都市生活现象的专栏作家,有没有知名度无所谓,文章要求要写得深刻,有力透纸背的文章最好。我和她说,这是一个机会,多写些稿子,有熟人介绍,说不定这次能成,最好是在毕业前能出几篇稿子,毕业时也光彩一些。 一旦有了希望和目标,梁凤书能很快沉浸其中,我们刚到深圳时那种拼搏的状态又出现在她的身上。我本想让她随意写几篇就好,为了她自己的梦想,她是不会马虎的,就像当初为了存钱买房一样执着而认真,每天开着车,带着小芬,首先从工业区开始做调查,她认为工业区的工人是这座城市最普遍的人群,就先从这里入手,小芬‘男朋友’陈胖子工厂里的工人,正好可以让梁凤书有最近距离的了解。 以前梁凤书的心思全都在我身上,她沉浸在自己的事情中时,也不用时时刻刻缠着我,使我感觉特别自在,只每天听她的叮嘱是少不了的,她始终觉得我是不懂事的小男人。 我和小语越来越熟识,齐爷常常不在,从和小语的聊天中大概得知,齐爷在外面有极其总要的事情。齐爷重要的事情是娱乐,他的娱乐方式可能与常人不一样,这虽是我的推断,却也八九不离十。 在小语的心中,齐爷是个爱她而且完美的父亲,虽是养父却也如亲身父亲,父亲在女儿心中是完美的,这无可厚非。 从种种迹象表明,齐爷有龙阳之好,他做得极其保密,也难免露出细微破绽。一次我因事情耽搁,去齐爷那里晚了,齐爷催促我好几遍过去陪小语,去的路上,可能前方出车祸,我又被堵在路上,一点办法也没有。在到达齐爷外面时,看见路边车旁等着一个人,这人我曾见过几面,他是有名的高端鸭头,据说他下面的男宠个个不输四大天王,他自己也是个中爱好者,看着就是一副妖里妖气的姿态。 齐爷对我袒露心迹是在年底,那天晚上小语偶感风寒早早睡了,在聊起佛爷又让下面人投资做一家高端会所时,我故意说起当地有一家单独做男人的会所,听说消费特别高,生意还特别的兴旺,社会上传言每年利润过亿,不是一般生意能达到的利润。 姜还是老的辣,齐爷马上就发现了我的小心思。近半年来,他待我已如自己晚辈一般,至少面子上是这样,我作为他女儿的玩伴,也算是亲近之人,他可能也觉得这等小事没有必要瞒我,竟对我诉起苦来。 第154章 姑姑 依着齐爷说,小时候小语一直以为他是她的亲生父亲,齐爷有一个他父亲收养的妹妹,比齐爷小十多岁,叫林迪薇,因这个妹妹也很爱小语,常常以小语的母亲自居,所以小语以为姑姑是母亲。 齐爷父亲去世时,小语十来岁,在父亲去世之前,齐爷一直和林迪薇扮演夫妻,安慰父亲的心。十来岁的小语开始懂事了,齐爷父亲去世以后,他和林迪薇也不再需要扮演夫妻,小语渐渐发现端倪,齐爷只得老老实实告诉小语实情,包括小语的身世。 依着林迪薇的想法,不想告诉小语她是收养的,但齐爷不想耽误林迪薇谈情说爱,本身在父亲去世以前,就耽搁林迪薇多年,父亲去世以后,应该要给妹妹自由追求爱情的机会。 齐爷想着,小语总有一天会长大,会发现林迪薇是姑姑而非母亲。又想着骗小语她母亲早已去世,可是去世了总该有坟墓,小语长大以后总要祭拜自己的生母。仔细衡量,齐爷不想如此麻烦的骗小语,就把自己的情况慢慢讲给小语听。 我还一直没有见过齐爷说的林迪薇,小语也几乎没有说起过,想着她一定是在国外生活,可能并没有到中国来。 齐爷说他是真的很爱小语,从孤儿院到他手上时,小语还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要是不告诉小语真实的身世,她也将永远不知道真相。 在有了小语以后,他的生活变得充实而快乐,又当爹又当妈,也让他少有时间出去玩乐,但家里变得更温暖,并且小语小时候很乖巧,陪爷爷快乐过近十年,齐爷觉得收养小语是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事情。 小语还小的时候好一些,家里保姆帮忙看着,齐爷还能出去享受自己的快乐,等小语到七八岁记事时,齐爷就很难丢开手。一来他对小语有求必应,到任何地方小语都要跟着,他也不舍得强制小语和看管人呆着,二来小语从小娇惯,别的人都管不了她,又一直没有上学,齐爷只好每天都带在身边。 齐爷毫不避讳地告诉我,人都有那方面的需求,越是生活富裕的人越是需要得多,有时候等小语睡了,悄悄让人带来快乐几个小时,匆匆忙忙也不能尽兴温存。小语越是大了,他玩乐享受的机会越是少,而且越来越需要更加小心翼翼,怕万一被小语知道后,担心在小语心目中的父亲的形象受损。 一直想给小语找一差不多年龄的朋友,但无论是小语还是齐爷,要求都非常高,有那么几个齐爷觉得合适的,但小语不接受,直到见到我,小语才终于愿意。佛爷也给齐爷保证过,说我绝对不会有什么不规矩的事情,就算万一,佛爷也能控制。尽管佛爷保证了,齐爷也并不放心,直到见到我时,才放心下来,刚好小语也接纳。 有我陪小语消磨孤独,齐爷终于在进入老年时又能尽情玩乐,齐爷说很感激我,他玩笑说:“我第一次见到你时,见你长得玉面俊秀,青春正好,我还动心过,可是你却老是强调你有老婆,唉,你啊,真是个小机灵鬼,说,是不是一见我就知道我与常人不一样,所以你才故意用那样体面的方式拒绝我。” 他的这份真诚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在他的面前,我不敢奢求他和我说知心话,能够不生气就算是我的福报,心中还得不停地祷告,让李瞎子的灵魂千万别为难我。 也都很熟了,他给我说这些的时候,我也不再觉得尴尬,只推诿说:“齐爷,能被你看得上,实在难得,要换着别人,一定求之不得,可是我真不是这样的人。我是一个算命的人,见面看面相,自然大概知道齐爷所好,您是高贵的人,自然不会强逼于我,为了消解您的错爱,我才故意那样说的,齐爷可别怪罪我哦。” 齐爷娇柔一笑,话已说明,他也显得自在轻松了,撅着嘴装着一副无奈的样子说:“唉,现在我为难你什么呢?我要为难你,恐怕小语也不答应啰。”他有带着挑逗的目光看着我说:“不过,麦子,你长得真是好,越是熟悉了看着越好,不像其他人,刚开始看着好,没两天就觉得俗气得紧,而且你看着特干净,特让人放心,可惜哦。” 看他一副很痛惜的样子,我真是心有余悸,想着,还好自己当初没有被他的势力和金钱所迷惑,要不然自己还真就走上一条不归路,都没脸做人了,又如何面对梁凤书呢?虽然这样想着,嘴上还是得夸赞他:“以齐爷您的尊贵,什么人得不到,我算是最凡俗的了,只配陪您聊聊天,消磨消磨时间。” 他又很是认真的看着我:“那小语呢?你们在一起也小半年了,就没有一点感觉,还是我的小语不够漂亮?” 面对齐爷突如其来的问题,我完全是一头雾水,他如此这般直接的问我,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和小语认识这些日子以来,我已经把小语当妹妹一般,甚至在心中当她是肖玲玲的替身一样照顾着。小语也确实漂亮,最开始很有男女私情的想法,常常会不由自主的冲动,终究因为诸多担忧害怕而压制下来。时间一久,想发生的事情一直都没有发生,渐渐的反而没了那种冲动,只觉得如亲人一般的感情,再要生非分之想都觉得完全不合适。 天真烂漫的小语常常会毫无顾忌地与我亲近,比如依在我身上小憩一会儿,或者拉着我撒娇,甚至会带着玩笑又抱怨说:“你是不是不喜欢我?怎么我一靠近你,你就躲,你躲哪里去?” 我能感受到,因小语没有母亲,齐爷也没有教她男女情爱方面的事情,她常常表现出来的没有顾忌的依恋,只是心中纯真的 第155章 天大的便宜 要说她完全不懂男女情爱,也太言过其实,她知道妒忌梁凤书是我女朋友,痛恨《源氏物语》中源氏公子那样的多情种。以至于我常常想,要不是她心地善良,她那样的刁蛮任性,说不定会让齐爷逼迫我和梁凤书分手。 因小语从小缺少基本的社交,那些时常照顾她的人,在她心目中是下人,剩下的见过的人都是她看不上的,世界上的其他人好像这一辈子都与她无关。她的生活确实太过优越,从不用做一点事情,不只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人打理,就像活在童话中的幸福公主。 她更不知道尔虞我诈、奔波劳碌、算计斗争等等一切这个时代生活中必要的技能,我之所以觉得她好,也是因为她的这份天真率直的天性,跟她在一起,特别轻松,喜怒哀乐都清楚明白。 我一时踌躇,不知该如何回答齐爷所问,含含糊糊说:“我和小语挺好的啊!每天都很开心。” 齐爷身子往后一靠,双手抱在胸前,翘起两根指头顶着下巴,很是用力的看着我,缓缓说道:“麦子,你知道我的意思,我也知道你的担忧,今天我都把自己的事情告诉你了,你也要和我说句实话啊。” 看他认真的样子,担心他突然不高兴,我刚想辩解,他却对我伸出手指示意先听他说:“我知道,你和梁凤书有无法割舍的情感,她不就是你的救命恩人吗?我支持你做一个人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人。在小语的问题上,你这么聪明,但别用一般人的想法去想,我最先就说过,小语这辈子不一定要结婚的,我不是也没有结婚吗?” 他又突然一脸慈爱的看着我,身子往我这边凑过来,小声说道:“她和你好,我看得出来,我的闺女是真心喜欢你。凭长相,我的小语也是一等人,你肯定也喜欢她,我可不是一般人那样想问题的,麦子,我希望小语做一个正常的女人,有属于她回味一生的爱情,所以啊,你不只要对她好,你还要给她爱。” 他的话让我很是震惊,听她的意思,是要我做小语的男人,这简直让我不敢想象,我这样的卑微,小语那样的高贵,并且是作为父亲的他亲自对我说出这样一番话。 想书中那些父亲都害怕自己的女儿有男人,他为何能如此看得开?难道他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正常的父亲吗? 他又靠回去,依然用手指在下巴下游移,说道:“我还希望小语能有个孩子,这样的话,我就能当爷爷,小语要是生下孩子,我就算有亲孙子啦,放心,完全不用你负责,嘻嘻嘻,我还能给你一笔奖赏,梁凤书那边,不告诉她不就好了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一下有些兴奋起来,想我以前的担心难道都是多余的吗?心中思量,齐爷这话贴合他的诉求,确实也是,只要小语愿意,他没什么需要担忧的,养孙子对他来说毫无担忧的必要,唯一担忧的可能是怕小语不愿意生。他自己就是个异类,也不怕小语未婚生子,还能满足当爷爷(我想也可能是当奶奶)的愿望,必定他已经活大半辈子了。 齐爷这份坦诚和急切,弄得我觉得自己一直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听他说希望小语能有自己的爱情,做一个正常的女人,我想他肯定也感觉到一个‘异类’一生有诸多不便,尽管像他那么有钱,地位那么尊崇。 我傻傻地笑笑,说着:“承蒙齐爷看得起,我能有这福分吗?我配给小语爱吗?” 他拿指头跳动地指着我:“小子,你这是捡到天大的便宜,唉,小语看不上别人,真不知道哦,她就是看上你了勒。”端起水杯,小酌一口,隔着杯子抬眼看着我说:“男人那点心思,我能不知道?不过,你只要别让小语伤心,其它我不管,也不在乎,麦子,你是真命好啊。” 没想到天上真掉馅饼了,这块最丰厚的馅饼砸中了我,心里能不高兴吗?面上却装得很镇定,很是认真的说道:“齐爷放心,我一定不让小语伤心。”说着,我也一乐,说道:“我也舍不得小语伤心。” “那好,你这是答应我了,你要满足了我的心愿,我不会亏待你的。你家梁凤书现在不是已经当上作家了嘛,你算是报答了她当年的救命之恩,没什么愧疚的。嘿,不过她文章还真不错,完全可以加入体制内的。” 梁凤书确实已经是这个城市里,有些名气的都市生活专栏作家了,隔三差五抱回一大堆读者来信,她都认真看了,尽量一一回信,做得很是认真。 我好一番谢谢他,他却说:“这等小事没什么可聊的,麦子,快过年了,这几天我带小语飞欧洲去过年,顺便处理那边的事情,估计小语会要求很快回来,明年你可别让我失望。记住,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你要让小语真心的愿意和你走到那一步。” 带着矛盾的窃喜离开,回到家时天快要亮了,我从齐爷那里带着早点回去,梁凤书没睡还在等我,她一边吃着,一边说:“麦子,今天你的神情不一样哦,捡到宝啦?” 天啊,这份矛盾的窃喜也竟然被她看出来,一下使我的窃喜变小,矛盾不断加重,忙抱着她高兴地说道:“宝贝儿,今天齐爷说你的文章他都读过,夸你文章写得不错,没有给他这个介绍人丢脸,老婆文章写得好我是知道,齐爷也夸你好,我特别高兴,你现在是名人了,可不能抛弃我。” 她鼓着眼睛看着我,带着疑惑的说道:“你可别憋什么坏水,是瞒不过我的。” 她也喂我一个饺子,开心笑起来,说:“这都是我男人的功劳,嗯,不对,是我当初有眼光,谁能看得起你当初那个样子,就我这火眼金睛才行。啊,房子有了,曾经的梦想也已经实现,真好,我们都还这么年轻,真好,以后我只要好好监督你,让我们白头到老,再无所求。” 第156章 悲伤的心 我想说我们还没有孩子,可是不好说出口,以前也问过她为什么没有怀上孩子,其结果是被她带着愤怒、责骂的语气教训一顿。梁凤书会时不时的表露出她的担忧,总觉得她比我大三岁,会老得比我快,担心我抛弃她,担心生了孩子身材变形,我更会被其它狐狸精勾走。 她就是不告诉我为什么怀不上孩子,就像那是属于她自己一个人的秘密,谁都无权知道,连我也不可以为此而责问她。 无论我怎样赌咒发誓、坚决保证,她依然保留着她的担忧。如果她的文章配上她的照片一起发出,她一定会是一个更有名的美女作家,可是她依然看我很紧,时常拐弯抹角的敲打我,提醒我别从身体上背叛她。 梁凤书心中唯一的不安全感,估计就是怕失去我,她的这份爱我深深知道,所以,我得暂时放下我的伟大梦想——拯救美丽的姑娘们。 我自己从不会做出让她感觉我要变心的行为,因为她是我的女菩萨,我不会让她心中难受,尽管我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心里也有寻花问柳的瞎想。 小芬在一旁说:“呸,不吃了,你们两个有意思吗?嫂子,你心里还有我和露露这两个姐妹吗?再无所求?我和露露还没着落呢!” 我安慰小芬:“小芬妹妹,你现在是深圳人了,有房有车还有钱,还有一个对你一往情深的陈老头儿,什么也不缺啊?” “你少糊弄我,这么多年哥真是白叫了,难道你也让我和那老头子过一辈子?”小芬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趴在桌子上,带着哀怨的嘀咕道:“我的命好苦啊!” 梁凤书指着不远处一大堆读者来信说:“你看看,那里面谁合适,我和麦子给你风风光光的办了,哈哈哈。” 嬉闹一阵,天已亮起,一天又这样过去。 每一年都会去好几次仙湖植物园,去弘法寺进香,去爬梧桐树呼吸都市外的空气,也顺便祭拜耀仔他们三个异乡的孤魂野鬼,尽管我如此的虔诚,灾祸还是从天而降。 2001年,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大事情—纽约九一一,那天晚上,香港电视台突然插播特别节目,很快,每个电视台都是那画面,画面犹如科幻恐怖片,让人无法相信,我甚至怀疑电视上放的是我租的电影光碟。 看别人的灾难最多是旁观者的激动,轮到自己就未必能那般轻松了。 在这个让世界震惊的日子里,我早上刚从监狱里出来,四个月的牢狱生活结束了,能如此轻松的结束牢狱之灾,我需要感谢很多人,也该好好庆贺一番,可是我高兴不起来,并不是为远隔重洋的异国灾难而忧心,而是面对我面前的肖玲玲,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而且还有已经因为我而离开了深圳的李木。 在我入狱以前,我应该承认的同母兄弟,二哥李木被迫离开深圳,他本已经在这个城市有些成就,要是不离开,应该已经可以坐上夜店总经理的位置,可他为了我,不得不遁隐他乡,要和他已经努力几年建立起来的关系网、朋友们从此再不能联系,他的工作、生活,等等一切都要从头再来,并且是去往遥远的又一个异乡。 在监狱里的四个月期间,我想了很多,宽慰过自己无数次,却没想清楚如何补偿李木,从没想过会欠下他这么大的恩情,终究还是欠了。 李木被迫从深圳遁隐离开时,他二十四岁,已经在深圳拼搏五年,任职一家大型夜店二把手,并且就要成为主掌一家投资千万级的大型夜店一把手。他的这份荣耀和成就,虽然有我暗中助力,可主要还是他有本事,他的博学强记已超过我,兢兢业业又自成一体的独特管理水平,在这座城市广受业内好评。 一个辛苦奋斗五年的李木,好不容易在这最前沿的繁华都市里扎根下来,前途一片光明,意气风发,正是大鹏展翅翱翔的时候,为了我,断送一切,我怎能不愧疚,况且他还应该是我亲哥哥。 2001年,对于李木,像是一个魔咒。在年初,过年的喜庆还没有消退,元宵节前,和他在这城市里相依为命三年的女朋友依依横尸街头。依依是为他死的,或许正是如此,四年多来,一直顺风顺水的李木背上了魔咒,一直到他出家为僧时,我认为魔咒都还没有解除,真是可惜了这个天才。 年前,齐爷带着小语远飞欧洲,我也终于能闲下来。大年三十过年那天,我和梁凤书邀请李木和依依,我们四人在房间里喝酒吃饭、唱歌跳舞好不愉快,一起欢度新春佳节,一起展望美好明天。 高兴之余,李木和依依好生羡慕梁凤书这个美女作家,称赞我是落入了福海,才有如此好运气有一个美女作家老婆。我们也为李木高兴,叫他李总,恭喜他迈上小康步伐,即将跨入富裕之门,最重要是,李木真是堂堂正正的一表人材了。 同在异乡,亲人难得相聚,四人一高兴起来,难以说再见。从感慨刚来深圳时的不易和种种磨难,聊到中途所遇到的困难,聊到抓住机遇往上爬,我们相谈甚欢、感慨莫名。回忆从前,展望未来,我们都已经在这都市里有些资本了,我们有资格向往更好的幸福了,我们都已经活得很有人样,流浪如野狗的身影已经彻底被我们抛弃。 那天晚上,依依特别激动,一口一个美女作家称赞梁凤书,带着欣喜和羡慕。 小芬和露露打电话催促再三,责怪我和梁凤书在过年里不顾她们俩,要我们回家去吃新年第一口汤圆。 四人终于分别时,已经是2001年正月初一凌晨,天边已经微明,我们都带着醉意道别,各自回家去。临别时,依依还拉着梁凤书的手,高声说道:“美女作家是我弟媳妇,我好荣幸啊!回去好好睡一觉,醒了电话,我和李木请你们夫妻吃深圳最好最贵的,我们也有钱啦……” 那一别,竟是和依依永别,她落黄泉,我们还要活着,从此阴阳相隔再无相见。 第157章 情人横尸街头 异乡新年的初一到十五这半个月最无聊,整个城市空空荡荡,到处关门闭户,好在我们已经习惯了,我们也已经把这座城市当成自己的家乡,我们身份证上证明着我们是真正的深圳人。 冷清的城市是非常难得的,我们虽然无聊,可我们需要这份难得的清净。对于生活,我们还不敢有太多的渴求,能够享受片刻清净,是无比幸福的事情。 接到李木电话是在初三晚上,我和梁凤书开车一路狂奔,街道空当当,连等红绿灯的修养也顾不上,一路超速加闯红灯奔向沙头角。 李木在电话中哭着说:“麦子,快来一趟,依依死了,沙头角,在沙头角。” 沙头角是一个深圳与香港接壤的小镇,小到用脚丈量一遍也不需要多少时间。沙头角中英街在那个年月,享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因为它的一边是香港,一边是深圳,一条街上两种商品价格、两种制度、两种人的眼光(大陆人和香港人),连警察都穿着两种不同的制服,所以,每个人都希望去那里买便宜货,香港那边的东西比大陆这边的便宜。花十元钱办一张通行证,一天有效,就可以在街上买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中英街是特区中的特区。 我们赶到时,面无表情的警察已经把那一段街道封锁起来,正在现场取证、拍照…… 李木坐在依依尸体旁,哭得捶胸顿足。梁凤书看一眼依依尸体,马上痛哭流涕、悲伤得不能自拔,太惨了,已经完全失去救护的必要。 血流出老远,依依的脖子裂开一个大口子,血肉翻开成衰败的花的模样,身上几处伤口,腿上的肉被砍开,可以清晰的看见骨头,其中一个手掌被砍得快要离开身体,脸上更是血肉模糊。 我无法相信有人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对付一个如此美丽的女人,我也泪如泉涌,又顾着安抚李木。警察见我和梁凤书赶到,让我们把李木暂时带到旁边去,别影响勘查现场。 沙头角属于阿虎的地盘,我和梁凤书赶到时,几个过年没有回家的小弟,立马认出我是阿虎也很尊重的人,一起帮着我们替警察解释,还在旁边护着我们。 无论怎样的泪水,怎样的悲伤,也唤不醒依依,我和梁凤书等着李木到派出所录完口供,开车到就近的大梅沙的酒店里暂时住下来,已经是凌晨了。给阿虎打电话,告诉他出事的女人是我朋友老婆,让其打听事情缘由;又发信息告诉佛爷,阿虎和佛爷都还在香港过年,但佛爷也马上回电话,让我先保护好自己,他会安排人去查清楚。 一切安排好以后,才开始问李木知不知道依依为何遭此毒手。 我们三人都睡不着,李木流着泪讲述他的怀疑,只有怀疑,没有证据。 李木当上副总以后,依依就不再从事以前的工作,李木安排依依在财务上班。在依依以前还陪客人时,一直有一个客人喜欢依依,每次到店都是要依依接待,那时李木和依依在店里没有公开其恋爱关系,想着先多挣一些钱。 依依和李木好上以后,只陪酒,不出去过夜,而这个客人好像就爱依依一样,纠缠着依依陪他出去过夜,一次也没有得偿所愿。依依做财务以后,这个客人再找不到依依,店里所有人都告诉他,说依依已经不上班,回家去了。 可能是这个客人想念依依,也真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痴情种,隔三差五还是去他们店里,一次依依在收银台替班,刚好被这个客人碰到,这个客人责怪依依无情无义,说他在店里花那么多钱,就是为了她。好不容易再次找到依依,客人抓住依依不放,非得要依依当天晚上就出去陪他,要求必须要了却他这个一直以来的心愿。 以前和依依没有公开恋爱身份时,面对客人对依依的纠缠,李木和依依一起想办法化解,不外乎就是找借口婉言推辞。这次客人抓住依依不放,李木自己作为一个副总很是没面子,便命令店里内保把这人拉出去打一顿,连同和他一起来的客人都赶走,李木说也没打得怎么样,就是拳打脚踢一阵,然后轰走。 因为这个客人以前经常来,李木和依依对他大概身份有了解,可能是某个地下赌场的人。那人被打以后,知道夜店里都有自己的武力,不敢再去店里,但他曾发信息给依依,说是要依依的命。李木说,在打过他后的头几天,下班路上还仿佛看见过那个人,可是下班时众多同事一起走,那人无法下手,加上李木也是夜店老手了,夜店混乱,他也一直防备着遭人暗算。 那时夜店打架极其正常,几乎每天都得打,一天不打都觉得不正常,几天以后,李木和依依都已经淡忘了。作为夜店高层管理人员,会得罪一些闹事的客人,所以李木和依依也从不离开他们夜店势力区域,担心被别人报复。 初三下午起来,依依闲得无事,让李木陪他一起去中英街逛逛,看看有没有店开门,顺便买些便宜的外国货。 他们悠闲自在地赶到沙头角时,已经是傍晚了,好不容易找到饭店吃完饭,天已经黑下来。李木看街上没有几个人,又已经是晚上了,劝依依别去中英街,回去算了,依依非得去看看,说到深圳好几年,还没有去过中英街,现在好不容易有空,就是街上一家店也没有开门,也要过去看看。 李木依着他女人的要求,愿意陪着去看看,却发现自己的烟没有了,夜店工作几年,烟瘾已经耕织在他的灵魂里,他让依依先陪他找地方买烟,依依让李木自己去买烟,然后往中英街方向一路去找她。 李木说,也就分别十来分钟时间,李木一路跑往中英街方向去找依依时,依依已经倒在街边,满身是血,还看见一个黑影提着砍刀消失在街口。因当时顾着救依依,李木没有去追提着刀逃离的黑影,在原地大呼救命,又给我打电话。 第158章 情人泪 “依依一直希望去中英街看看,呜呜呜呜,到死也没去得了,我怎么对得起她,我这辈子怎么造这么大的孽……” 李木已经悲伤得停不下来,悲凉的哭声时而激烈,时而绵长…… 依依确实没能到达中英街,她死的地方在沙头角镇靠近梧桐山这边的街道上。想她来到这座城市里几年,生活漂泊,历经波折,好不容易和李木相爱,幻想着那么多美好往前走,却连最小的愿望也未能实现。 小时候听见过李木被李文白打时的哭声,那是一种毫无任何情感的嚎哭,虽然哭,却带着不屈不挠的坚强。今天李木的哭声,让我和梁凤书听着不由自主地落泪,他的哭声里尽是无法言说的悔恨、思念、回忆、不甘心、仇怨…… 又想起那首属于李木的歌谣:“大脑壳,棒棒夺,夺到天上取不落。”今天的李木看着比他那时还可怜千百倍,他悲怆的哭声就像亘古的歌谣。 在李木不停地责怪、数落自己的不是时,我也心中泛出悔恨,想这个一母同胞的哥哥,我们同在异乡,却没有公开承认过他是我哥,甚至少有往来,但李木一直都理解并支持我。我对他唯一的帮助,还是因为他所在的区域大哥严胖子,在耀仔葬礼上认出李木,那天还本是让他去帮我挡危险的,从此严胖子因听说李木是我朋友的原因,不让李木受人欺负而已。 这又是人生中的一个巧合,看不透的巧合。突然记起,这家酒店我曾请李木和依依来住过半天,就是在埋葬耀仔骨灰那天,酒店后面的梧桐山顶,正是那三个孤魂野鬼的安葬地。记得那天离开这家酒店时,依依玩笑说,一面大海,一面青山,这里真美,麦子,你的朋友有福气,埋在如此美丽的地方。依依还说,如果有一天我快要死了,我就宁愿死在这里,也不回老家那个又冷又穷的破地方,现在想来,依依早已为自己选好了人生最后的终点站。 因为我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总是愿意留意生活中那些巧合,希望有一天能破解人和这个世界之间一切征兆的奥秘,常常想,都是人,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差别呢?这样无聊的畅想,不是因为我是一个算命的而妄想揣度天意,我要相信我自己所从事的事业,如果我自己都不信,别人怎么相信呢?别人不相信,我怎么能挣钱呢? 我想劝李木接受命运的安排,不必太过伤心,依依一定是命中注定要死在这里的,这是她的命数,依依虽然死了,世界上还有很多个依依等着你,见李木流泪不止,我想好劝说的话没能说出口。 又是冬季,又是这座城市最寒冷的时节,凛冽的海风比李木还伤心,在窗外阵阵呜咽,想要带走城市的所有温度。 李木终于安静下来,烟一支接着一支抽着,像要刻意节约火油似的,房间里弥漫得如雾霭笼罩,抽着烟,泪水依然没有停下来。 我们三人静坐无言,梁凤书全身无力的蜷缩在沙发上,目光呆滞,可能她和我一样,不知道此刻能说什么好。我想啊,假如是我的女人死了,肯定比李木还伤心,甚至会披挂上阵去寻仇人,杀之而后快,要是有人劝我,我也没有心情听。 相爱时的点点滴滴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甜蜜时所有的细微只留存在相爱的人心中,外人怎么能体会呢?看李木的样子,他和依依一定爱得很深。越深越牵绊,越难从情感中抽离,泪水越难停留。 就那样沉默下去,我迷迷糊糊靠着沙发睡过去一阵,醒来时,李木还流着泪坐在床边,梁凤书让酒店送的宵夜也完好的摆在茶几上,好像就是叫来观赏的一样。 金发飘逸的李木,像极了那个时代极具影响力的电影《古惑仔》里的大哥,尽管哀伤,他表情依然刚毅,深邃的目光中带着谁也看不懂的苍茫,他的形象与我再无相似之处,这让我很高兴,我再也不用担心别人误会我们是亲兄弟。 见我醒来,梁凤书让我去洗把脸,然后吃点东西。食物冷了,味道还在,也能填饱肚子,自家人面前没必要装着讲究,我将就着吃几口,见李木像痴呆了一样,我打破沉默开口劝他:“李木,来吃点,要是觉得凉了,再叫就是,人生死由命,节哀顺变吧。你放心,这案子肯定破得了,道上的朋友也能帮你把那狗日的畜生找出来,只要他还活着,天涯海角我们也给依依报仇,真的,我决不是乱说。” 一直不说话的梁凤书像个二傻子一样,连连点头附和我的话说:“对,对,麦子有办法,他有办法的,你别伤心了,吃点吧。” 李木起身打开一罐啤酒,咕咚咕咚一口干了,在他打开第二罐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是阿虎打来的。挂了电话,我兴奋起来,也打开一罐啤酒,激动地对李木说:“放心吧,那畜生已经有消息了,下沙的一个赌棍,道上朋友已经把消息提供给警察,并且也在帮着抓他。”我看看表,又说:“这才几个小时,狗日的一定还没跑远,依依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了。” “谢谢你。”李木并没有激动,说完,他又泪如泉涌,我想,这泪水与刚才不一样,这是对依依的交代。 在李木帮着依依家里人一起料理后事那段时间,我和梁凤书又去看过李木几次,他瘦了很多,脸上的颧骨显得特别清晰,梁凤书私下告诉我,说消瘦的李木更显英气。 异乡的孤魂野鬼那么多,依依只是其中一个,事情很快在我的记忆里沉寂。 再次接到李木电话,我和他已经有近两个月没见了,电话响起时,见是李木的号码,犹豫好久才接起来。犹豫时,我想,李木可能从依依的去世阴影中走出来了,一定是想感谢我,请我和梁凤书去吃饭喝酒,这样的事情我很没兴致,因为我暗自思念的小语一直没有回来。 第159章故人音讯 几天前,我给自己卜过一卦,挂象显示有大祸降临,为此,我天天在家不出门,穷尽心机也没算出有什么大祸降临。科学而客观的分析,也没发现我招惹了什么祸事,搞得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了。 我暗自思念小语的事情,梁凤书不可能知道,她又不会算命,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是‘大祸降临’,顶天不思念就是了。和小语的短信来往都是看完就删,就算偶尔梁凤书看到了,短信中也没有不雅内容,只说是和齐爷闲聊,加上我和梁凤书也没有相互查看对方手机的习惯,除此之外,真想不出我有什么不当行为。 自己给自己的卦象不得其解,我搞得六神涣散,梁凤书也每天跟着我提心吊胆的,害怕祸事因她而起,还叮嘱小芬和露露也小心些,每天给李瞎子的灵位多烧几次香,祈求大凶之期快点过去。 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我正犹豫接还是不接时,梁凤书听见了跑过来,带着质问的语气说:“谁啊?怎么不接呢?”说完,她又看看来电号码,温柔地说:“这你也怕,李木啊,接吧,是不是都打好几遍了。” “麦子,你怎么才接电话?”李木在电话里用低沉而显得有些神秘的语气质问我,使我后悔接他的电话,心想,你以为你是谁啊?我想接就接,不高兴接就不接,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必须接你电话呢? 随后,李木在电话中的话让我像被电击了似的,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老天是真给我降临祸事了。梁凤书见我木楞愣的样子,担心的问道:“怎么啦?李木的女朋友又死了吗?”说完又带着歉意的纠正自己说:“哦,不对,这样说太不好了,要遭报应的,李木找你什么事情?看你吓的。” 那一刻,面前没有镜子,我理所当然当然看不清自己是什么模样,我没有感觉到害怕,只是感觉心情很复杂,像是心底一直死死盖住的冥灵,突然跳将出来,发出一声响彻寰宇的呐喊,我是既惊恐,又难言,还带着兴奋。 “李木说玲玲在他们店里,让我马上过去。”我看着梁凤书,想象着她会是怎样的反应,会不会暴跳如雷。 “玲玲?什么玲玲?李木的新女朋友?”梁凤书一副疑惑不解的样子。 想不到她竟然把肖玲玲忘了,以前还口口声声说当肖玲玲是亲妹妹,这简直是太没良心,我们现在房子车子都有了,银行还有可观的存款,生活蒸蒸日上,可是也不能忘了初心啊,我提醒她:“还有那个玲玲?肖玲玲啊!你忘了?我们的妹妹。” “啊!”她长大嘴巴,像是被冻住合不上了,好在她又马上反应过来,有些迷茫地说:“哦,那走吧,我们一起过去。”说完,她就去背上她的包,顺手从桌上把车钥匙拽在手里,好像比我还积极。 在车上,我还是担心一会儿梁凤书见了肖玲玲时,欺负她,便自作多情地又重申我亏欠肖玲玲,她是我们的好妹妹。 梁凤书显得很冷静,镇定自若地抓紧方向盘,只是淡淡一笑:“怎么?你怕我不容她吗?还是怕我欺负她?我们现在已经是夫妻了,妹妹就是小姑子,小姑子来了,去接待好就是,看把你担心的。”她侧头看看我,加上一句:“你心里阴暗,哼。” 我不禁猜测肖玲玲这些年都经历了什么,想着,既然好好的,那就算是没什么大碍。可是又担心肖玲玲比小语还蛮横无理,必定肖玲玲没什么文化,这些年过去了,她还能是那个善良纯真的肖玲玲吗? 李木在停车场等着我,并没有马上带我们上去,而是一头钻进车里来,看梁凤书也在,脸上闪过一丝不安,随后又镇定下来。 李木说,今天他们店里来了一批新的女孩子,是有人刚从外地带过来的,李木作为副总,要先审核女孩子们的形象,看配不配得上他们的高档会所。一共五人,李木一眼就认出了肖玲玲,但肖玲玲没有认出一头金黄长发的李木来,李木不愧是极聪明的人,马上不动声色地把其他几人发配去公关部交给妈咪,他自己指着肖玲玲,说是有一个客户,他带肖玲玲去试试。 转过头,李木把肖玲玲带到办公室,再次确定问她是不是肖玲玲,很快,他们彼此都认出对方,都激动得泪如雨下。情绪平复一些以后,李木借故有自己的重要客人要来,开好一间包间,让肖玲玲在里面等着,然后他躲在厕所里给我打电话。 李木说他还没有告诉肖玲玲我在这边,更没说马上会见到我,他打电话给我,是想让我和他当面商量怎么安顿肖玲玲。李木叹息着说:“唉,坐台的事情肯定不能让肖玲玲干,要是以前,我可能没办法照顾到家乡人,现在有这能力,不能让她干这恶心的事情,麦子,你说呢?你要是不愿意见她,我就安排她做收银员好了。” 我马上觉得李木这是小人之心,他觉得能照顾别人,自己的女朋友都死了,还能照顾谁?可是我不能这样怼他,况且,他这是向我挑衅,难道我没有能力照顾一个女孩子吗?还是想让肖玲玲顶替他不久前去世的依依?这样想着,也反观自己,看来梁凤书说得对,我确实心里有些阴暗。 “当然要见啦,我们的妹妹,怎么能干这事情?走,接我们的好妹妹去。”梁凤书倒是一副穆桂英挂帅出征的豪气,马上从车上下来,边走边说:“李木,开的房间消费是多少?我来付,完全不用担心。” “弟妹,这什么话,能多少钱?我直接签单就行啦,先考虑玲玲的事情。” 他们两个一言一语地聊着,我竟然像一个木偶一样跟着他们俩,一直到包间里,肖玲玲一把紧紧抱住我时,我都还处于迷糊状态。 第160章 悲愤力量 激动、拥抱、流泪这些环节过后,大家的情绪都平复下来。 只是表面看见的情绪平复了,余下要面对的尴尬和意外还无法预估,我知道,一定会有什么发生,肖玲玲突然出现在这里,要么是她来找我问罪,要么是她身在无法言说的苦难中。 肖玲玲长高了,身上穿的夜店工作服显得很性感,也有些俗气,她身材像梁凤书一样消瘦而精致,只浓妆艳抹的脸让我看不见她当初的纯真,神情中带着无尽的苦涩、欢喜、悲伤、无奈……还有些羞涩。 我以为肖玲玲首先要骂我、打我,我都准备好了,随便她,绝不抵抗,就算她要杀我也是应该的,是我欠她的,我活该,估计梁凤书不会愿意而已。可是肖玲玲没有那样做,而是自然亲切的拉着我和她紧挨着坐,好像久别重逢的夫妻一样,她一直处于喜极而泣的状态中,泪水在她脸上画出两道印痕,妆花了也不管。 她的眼里始终有一种惊恐不安,抓住我的手一直不放,就好像我们当初一起走夜路,她显得比那时还惶恐不安很多倍,又楚楚可怜的样子,好像除了我,世界上的人都会吃掉她。她的样子使我也不安起来,但我不知道她为何要这个样子,小时候她是一个勇敢无比的人啊! 随之,我能想到,肖玲玲一定是身在无法言说的苦难中,我知道,这些夜店姑娘大多受人控制,我等着她告诉我,今天的我有力量帮她。 肖玲玲可能以为梁凤书是李木女朋友,所以她一直紧贴着我,看来她的思念比我深。直到我给她介绍梁凤书时,她才慢慢放开我,一边抹泪一边细声说道:“我知道,我知道,这么些年了,你也该有人了。你早已忘记我,这个世界再也不会有人要我,我走了,我走了。” 梁凤书不愧是聪明人,马上把肖玲玲抱着,把她夹在中间,故意把肖玲玲挤着我坐,安慰说:“玲玲别哭,妹妹别哭,麦子还是你以前的哥哥,你尽管抱着他,你们都好几年不见了,要亲近亲近的。你和麦子的事我都知道,可是妹妹也能理解的,这么些年,麦子在外也不容易,他一直念叨你,说这个世界最对不起的就是你玲玲妹妹,和我约定好的,一旦能找到玲玲妹妹,我们一定当玲玲如亲妹妹,照顾妹妹一辈子,妹妹别哭了,以后有哥和嫂子在,妹妹不再受任何委屈。” 好一番漂亮话,不愧是作家,我听得都感动了。我想,来的路上她不和我说话,原来她在想着这番哄人的话,说得大度、温馨、合情合理,让人都不忍反驳。 李木加上一句:“玲玲,凤书嫂子可是名作家哦,她说的话一定能兑现的。” “李木,给妹妹说这干嘛,什么作家不作家的,快,去拿酒来,吃的海鲜什么的多上一点,快快乐乐的,完了接妹妹家里去住,我们的妹妹可不干这工作,以后就跟着哥和嫂子,保证日子过得舒舒服服的。”梁凤书一点不难为情,拿起几张纸巾,给肖玲玲抹泪。 我看着梁凤书十分殷勤的样子,想着肖玲玲心里该多难受。又心中窃喜,难道就这样被梁凤书摆平啦? 肖玲玲突然沉默起来,只是泪水一直在流,但看着很平静,十分胆怯的模样,我想可能是因为她没见过什么世面吧,一会儿熟识就好了,我开始在心里感谢梁凤书的漂亮话。 就在服务员把桌子上的东西摆满,退出去以后,肖玲玲站起来,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 “你找过我吗?你写过信回家吗?走时说得好好的,说好一年就回,我在等你,你知道我在等你,为什么?你背信弃义,良心被狗吃啦?为什么要害我成这个样子,为什么……”肖玲玲悲怆的喊起来。 她终于爆发了,我不还手,也不辩解,任她狂风暴雨一般笼罩着我。梁凤书和李木呆呆看着,谁也不敢上前来,可能他们从没见过肖玲玲这样暴躁的女人。我是能理解的,肖玲玲一点不暴躁,她温柔贤惠、体贴入微,今天是她多年委屈后的发泄,该是如此。 不过我想,我没有害她啊,我只是没有按照约定回家而已。 肖玲玲可能觉得骂太费劲,打我也打得手疼了,便抓起酒瓶子就往我头上砸,高喊道:“你还手啊!我要杀了你。”李木赶忙抱着肖玲玲,把酒瓶抢下来,大声说道:“玲玲,别这样,别这样,麦子也不容易,他出来的头一年,一直睡在街上,哪有钱回家。” 李木的话说得正是合适,肖玲玲被愣住了,估计她开始理解我啦,真是谢谢李木简短而有力的话,比梁凤书的话都有用。 肖玲玲估计也是累了,一屁股坐着桌子上,指着我质问道:“不容易?怎么不容易?你可知道我为了出来找你,经历过什么?”她又大喊起来:“地狱!地狱!老子为了找你,十八层地狱都受了个遍,你跟我说你不容易?地狱!去过地狱吗?为了找到你,老子才强忍着活着,你有脸说你不容易?” 她一边大声吼着,一边挥泪如雨,真像一个地狱里可怜的小鬼。 我的脸上、身上应该很痛,可是我顾不上,我只感觉到我的心很痛,脑海里全是她从前对我的好,偷裤子给我穿,偷家里钱给我花,偷零食给我吃…… 稍微歇息,她又把枪口对准梁凤书,指着梁凤书骂道:“狗屁作家,老子不稀罕,少在老子面前装好人,嫂子?放你的屁,老子不认得你,老子就要麦子一句话,他要不认我,老子马上就走,决不要你来可怜我……” 肖玲玲像疯了一般,但我能理解,这是刚从炼狱里爬出来的力量,我曾有过,但功力不及她三成。 我很担心她们两个打起来,准备好随时去拉架,见梁凤书没有要反击的意思,我又略微放心一点,第一次开口劝肖玲玲:“玲玲,不管凤书的事,都是我的错。” 肖玲玲又要对我挥巴掌,梁凤书一把拉着肖玲玲的手,普通一声跪在地上,她的这一跪,肖玲玲顿时哑口无言,可能与她想象的完全不对,所以她又愣住了。 第161章 不知缘由的惶恐 “妹妹,不管你认不认我这个嫂子,也不管以后麦子还要不要我,我替麦子给你道歉,我该的。麦子是我从街上捡来的,我该为他的一切负责。我知道妹妹一定受了地狱一般的苦,我能理解,真的,因为麦子的命也是我救的,他以前也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我真的理解他的那种苦。” 梁凤书流着泪,平静地对肖玲玲讲述着添油加醋的过往,却也表露着她对我的爱坚贞不渝,就好像任何力量也不能把我和她分开,肖玲玲的出现就更不能。 我和梁凤书的爱情也确实来之不易,当然要珍惜,可如何才能让肖玲玲接受现实,这需要梁凤书放下身段来,我知道,她能做到。在我们早上节约中吃馒头时,她就已经开始用坚强面对生活,为的就是爱情能继续,今日依然。 李木都感动得流泪,去拉梁凤书,梁凤书甩开李木,继续跪着对肖玲玲说:“我救麦子的时候,不知道他有一个你,我们好了,他也一直带着愧疚,你想麦子怎么做呢?你和麦子青梅竹马,我是他的救命恩人,你要不信,你问问李木。” 李木说:“对,玲玲,麦子经常说梁凤书是他救苦救难的女菩萨。当初在家时,你对麦子那样好,今天终于团聚,心里有什么事情好好说,我们都能给你做主。” 我真是佩服梁凤书的口才,已经好久没见到她施展这等高超‘法术’了,刚来深圳那段时间,我们生活风雨飘摇时,她就是这般在外面与人周旋,我突然感到自己欠她好多好多。日子好起来以后,她又傲娇的活着,已经好久不用这般卑微自己的方式说话,想不到她用起来还是这般炉火纯青。 梁凤书继续说道:“你们青梅竹马,订过婚,你爱他;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我也同样爱他,我们姐妹何必要为难我们爱的人呢?麦子能怎么选择?妹妹,麦子和我夫妻五年多了,他从没欺瞒我你们家里发生的事情,包括他养父的死,我都知道,我们真是约定好的,如果能遇见妹妹,我们会一辈子对你好。” 肖玲玲的火气消下去,可能她都觉得刚才自己太过份,梁凤书的话让她无从反击,她无法反击我的‘救命恩人’,那样做太没良心。 沉静下来的肖玲玲立刻恢复成最开始见到时的可怜样子,就像被豺狼围困的羔羊,战战兢兢不知到还能怎么活下去。她眼里的惊恐不安绝不像能装得出来的,这样的眼神我从没在任何人眼里看到过,她的身体也一直在颤抖,仿佛我们都是豺狼。 沉默良久,肖玲玲突然站起来,拔腿就要往外跑。我一直在看着她,马上一把拉住她,哀求说:“玲玲,我确实错了,以后再不会让你从我面前不见,跟我回家去,好不好?我在深圳有房子,哪里也是你的家。” 她木纳地站在原地,颤颤巍巍地说:“麦子哥,你现在好了就好,我不能连累你,你让我走吧,求求你,让我走吧。” 她越说,语气越加透着悲情,我想不通,事情已经这样,现在我日子蒸蒸日上,以后就跟在我身边,还能连累我什么呢? “玲玲,哥的一切也是妹妹你的,我们从小就没有分过彼此,怎么会连累我呢?你是担心凤书吗?不会的,我们一定会对妹妹如真正的家人,我怎么可能再让你走?凤书,你说是不是?” 梁凤书也站起来拉着肖玲玲的手,说:“真的,麦子的话都是真的,我们一直盼望着能早日找见妹妹,没有连累,我们是一家人。” 肖玲玲泪水滂沱地看着我,嗓子眼里挤出话来,如山风吹过石头缝发出的刺耳呜咽:“麦子哥,你放我走吧,会连累到你的,见到你好我也安心了,我不能毁了你。” 李木马上若有所悟地说道:“玲玲,别担心那些带你来的人,你可能不知道,在深圳,任何道上的大哥见了麦子都会矮三分,再没有人能在这里为难你。” 肖玲玲拨浪鼓的摇着头,靠着包间的茶几蹲下去,呜呜地哭着。我们都陪着她蹲下去,我也泪流满面,赌咒发誓地说:“玲玲,我保证,任何再想欺负你的人,我都能让他去见阎王,妹妹以后再不要离开我,我们好好生活,我们都还年轻,一切都还来得急。” 她把头深深地埋在膝盖之间,声音变得非常沉闷,哭着说道:“你越是好,他们越是不怕你,他们会趁机敲诈你,他们坏得无法形容,麦子,你让我走,不要连累到你。” 亡命之徒我见得不少,街头混混更是蚂蚁一般在我身边爬来爬去,心狠手辣的人遍地都是,也没人伤得了我,她口中的他们能有多厉害呢?怎么就能把曾经勇敢的肖玲玲吓成这样,我想,还是她没有见过真正的残酷吧。 我仔细回味肖玲玲的话,主管地认为她没有见过世面,把她这所经历的生活苦难看得太严重,现在不是好好的在我面前吗,能有什么魑魅魍魉突然窜出来吃了我?我还真想见见它们呢。 “玲玲,李木说的都是真的,没有人能在这里欺负你,更没有人敢欺负我,这一片的老大陈胖子我随时可以调遣,玲玲,起来,慢慢告诉我你的担心,我帮你让那些使你害怕不安的人全都灰飞烟灭。” 李木见肖玲玲火气消了,拉着肖玲玲、梁凤书一起坐下来,把一片狼籍的桌面收拾一番,一边收拾一边说:“麦子,去厕所收拾收拾,都是一家人,该打的打了,该骂的骂了,大家都还这么年轻,难道要玉石俱焚吗?好好说说,以后这么过,这才是正事,在这店里面,我能保证你们的安全,不用担心。” 我没有去对着镜子收拾自己,厚着脸皮挨着肖玲玲坐下来,小声地说道:“对不起,玲玲,凤书真是我的救命恩人,要是没有她,我早已不在人世。” 李木抬头看我一眼,又快速的低头继续收拾,我想,李木看穿了我的夸张,可是这也没有乱说,没有梁凤书,难说有我的今天。 第162章不正常的少女 肖玲玲变得又恐惧,又满含着憧憬,就像孙悟空渴望摆脱五指山,也许我就是她的唐僧。但她依然颤抖着,担心着,显得左右为难。 李木让服务员进来重新点了些酒水食品,吩咐服务员说我们是极其重要的客人,不可让任何人进来打扰。 李木问:“玲玲,这些年你都去哪里啦?找不到麦子,你可以先回家啊!” 肖玲玲对着李木,板着脸,恶狠狠的骂道:“你也不是个东西,出来怎么没给我写信?你是不是早就找到了麦子?” 李木嬉皮笑脸的样子说:“玲玲,你别连我也不放过啊!我出来第一年也是举目无亲、四处流浪,也和麦子刚出来一样,睡大街,怎么写信回去?后来是麦子和凤书找到我的,哦,遇到我的,真是巧的很呢,不然,天大地大,哪里找去?我有写信问过李余,他说你不见了,家里都找不到你,我又怎么写信给你?玲玲,我们还年轻,现在团聚也不晚,你看看,你的麦子哥不是在你眼前吗?” 肖玲玲又低下头去,小声地埋冤道:“李木你是故意的,你没有找到麦子,难道就不能给我写信吗?让我起码能先有你的地址,我也知道个方向啊!你和麦子一样残忍,你们都抛弃我不管不问。” 李木马上大叫着:“玲玲,这可是天大的冤枉,你和麦子定过亲,没找到麦子,我怎么敢私下联系你,再说了,你眼里只有麦子,也看不上我啊!”李木说着,又自己笑起来,看着梁凤书笑说道:“弟妹,我知道,这时说这些不合适,可都是实话,玲玲谁也看不上,觉得麦子是天地间唯一的好男人。” 我知道李木是故意协调气氛,又附带着从前的情感,好让肖玲玲轻松下来,想必他也发现肖玲玲一直处于恐惧之中。他作为夜店二把手——副总,在夜店混这些年靠的就是察言观色,肖玲玲的目光那些低微,怎能看不出。 当李木提出大家干一杯时,肖玲玲马上坐得笔直,惊恐得如听命于人的奴才,马上端起杯子就干杯,干到一半时咳嗽起来,显然她没有经常喝酒,看得我很是心酸。马上握住她拿着杯子的手说:“玲玲,慢点,不能喝就喝饮料吧,你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我是你的麦子哥啊!你怕什么?” 她又放下杯子去,口里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喝过酒,对不起。” 我长叹一声,心中感慨万千,感觉肖玲玲像是脑子病了一般,自从见到她那一刻起,一直没有从她身上找到往日的一点点影子。想着她刚才打我的时候也挺正常,逻辑也没有问题,不可能是脑子有问题,但她就是那样惶惶不安。 她又对着梁凤书说:“对不起嫂子,我刚才不该对你发火,你别怪我,别怪我,我可以自己走,不打扰你们,真的,我保证不连累你们,一会儿我就走。” 梁凤书摆出一副不计前嫌的样子,依然和蔼可亲地说:“妹妹,我们真是是一家人团聚,不用说这些话,妹妹别担心,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失去联系了,李木现在混得也挺好,大家都好。妹妹,把你的委屈告诉我们,所有的冤屈全部告诉我们,如果有人欺负过妹妹,我们一定替你报仇,保证让妹妹以后舒心。” 李木笑说:“大作家,难得哦,要是别人知道大作家今天的样子,会不会影响你形象哦。”李木故意学着刚才梁凤书下跪的样子,说道:“大作家,有人欺负我,你也要帮帮我哟。” 肖玲玲一下从沙发上滑落在地上,跪在地上对着梁凤书低声哀求着:“对不起,对不起……” 我抱起肖玲玲坐在我的旁边,突然感觉肖玲玲好轻,抱着她如一条宠物狗一样轻,感觉她身上全是骨头,心中一酸,眼泪又流下来,问道:“玲玲,你怎么会这么瘦?李木,把灯开亮,让我好好看看她。” 李木因为自己的玩笑影响到肖玲玲,有些难为情地说道:“我们包间灯光就是这样暗,开不了更亮。”说着,他也摸一摸肖玲玲的两个芊芊细臂说:“先前我见到玲玲,心中一直激动,都没有注意到玲玲这样瘦,天啊,没有吃饭吗?” 梁凤书责问说:“李木,你也太粗心了,快弄些饭菜来。还有啊,要是别人知道我今天的事情,肯定就是你说出去的,我让严胖子收拾你,信不信?” 李木死猪不怕开水烫地笑起来,说:“信,当然信,玲玲,凤书真是大作家,这个城市好多人想见她,都只看过她的文章,不知她的模样,我这副总也得看她脸色呢,你们先坐着,我去弄点家乡味道来。” “你们俩兄弟都是这个样子,一点不正经,妹妹别听他胡说的,以后我们一起过好日子。” 真是不佩服梁凤书都不行,我以为会很难办,没想到她就这样平息了暴风雨,不过也真是委屈了她,我都跪不下去,不知道她怎么就能想到下跪这一招,她为我做了,我又要欠她更多。我又想,刚好李木女朋友死了,他可以和肖玲玲好啊,这样还是一家人,也能有个照应。 气氛缓和了,李木很快弄来几个麻辣菜,我们看着肖玲玲狼吞虎咽地吃好多。 我们一边看着肖玲玲饿死鬼投胎似的吃饭,一边几杯酒下肚,目光交错之间,我们三人都表现出对肖玲玲不正常的担忧。 肖玲玲吃饱以后,精神看上去好很多,情绪也比先前稳定一些,给我们说她这几年的遭遇,一把鼻涕一把泪,回忆起往事,她像在恶魔中煎熬还没有醒来一样,完全没有了刚才打我的气势。 一九九七年,更多的人远离家乡去沿海地区谋生。一年过去了,肖玲玲没有等到我回家,她带着一年来存下的钱,偷偷跑到镇上,登上离开家乡的大巴车,她是背着她父亲肖大刚偷偷走的,给她父亲赵大刚留下几行字,带着极其简单的行囊,带着憧憬出发。 第163章 独自离乡的未成年少女 第一次离家的肖玲玲十五岁,在此之前,她到达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家乡那个小镇,见过最大的树是小镇桥头的古老榕树,见过唯一的桥是老榕树边的石桥,见过最大的河流是石桥下的清溪,见过豪华的车,是她一直想坐上去的镇上唯一开往市里的大巴车,她想象着她的麦子哥就是坐那大车离开的,她满怀着憧憬也终于坐在离乡的车上。 每个背井离乡去远方的人都是满怀憧憬,绝大多数人憧憬着在外面发大财,幻想着远方的都市里,遍地都是金块,随便捡几块,就能回家盖新房。 幻想着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初战告捷的沿海大都市里,就像电视里所报道的一样井然有序,只要踏实肯干就能丰衣足食、只要舍得挥汗如雨就能按月得到应得的工资、只要勤劳善良就能好人好报、只要真情实意就能收获甜蜜爱情…… 肖玲玲离乡时的憧憬和绝大多数人不一样,这可能受她母亲赵小莲的影响。 赵小莲当初离开家乡时,也应该和绝大多数的人憧憬不一样,她一定是憧憬着找一个不会打他的男人,哪怕生活再苦再穷也跟着他一辈子,甚至可能幻想过去一个寺庙道观里出家了此残生,说不定修成正果而羽化登仙。赵小莲当年离家时,风韵犹存,肖玲玲的美貌就是遗传赵小莲,所以赵小莲应该算是一个美妇人,独身在外的美妇人一定有美好的爱情故事,我想应该是这样。 赵小莲离家后杳无音讯,这些年来,她在茫茫大千世界里,她消失得干干净净,让每次酒后都打他的肖大刚再也无人可打,使得肖大纲酒后灵感无处挥洒,所以,肖大刚渐渐不喝酒了。使得年幼的女儿肖玲玲再没有母亲的怀抱,没有母亲的女儿把所有的爱给了她青梅竹马的麦子哥,而麦子哥也如她妈一样离开了山村,同样一去不会,同样了无音讯。 肖玲玲肯定会想,或许谁都没有错,是山村的错,不然为什么那么多人离开后就不愿意再回去。当肖玲玲在山坡上大声喊叫,质问山村为何她爱的人都一去不回时,山村也很让肖玲玲失望,山村说自己没有错,亿万年来,你们人类要来就来,要走就走,要挖就挖,要荒就荒,我从没计较过,我何错之有? 贫穷的人要么彻彻底底的懦弱,要么彻彻底底的固执,当固执变成坚持,或许还能稍稍改变命运铸就的窘境。彻彻底底的懦弱是完全没有希望,在山村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直到死亡都将悄无声息,好似世界本来就不存在这样一个人。 我是因为固执而离开家乡,我的固执是迫不得已,肖玲玲是因为我,她不懦弱,但在她认定的爱情面前,她选择固执。 固执的肖玲玲不可能认为她的母亲有错、她的爱人有错,错的只能是山村,离开一去不回的不只是她的母亲和爱人,还有很多人都不再回,所以一定是山村的错,当山村回音袅袅,死不承认自己有错。 当肖玲玲踏上离乡的车时,她不会憧憬着去远方发大财,她只想把爱人带回山村,最好还能把母亲带回山村,要让山村知道它有错,母亲和爱人都没有错。 肖玲玲带着与所有人都不一样的憧憬离开家乡,离开家乡前,她见过世上最残忍的事情就是她爸打她妈,她不知道世上还有比那残忍千百倍的事情。她以为只要在都市的大街小巷,唱起她美妙的歌声,她的爱人就会寻着歌声去到她面前,从此拥抱着再也不分开,这是肖玲玲的幻想,她的幻想也和别人不一样。 在从家里镇上到重庆的班车上,中途上来一个客人,就是这个客人,把肖玲玲拖入地狱。 元宵节刚过不久,正是极其寒冷的时节,中途上车的男人摆出一副‘大善人’的样子,对肖玲玲关怀备至、嘘寒问暖、坑蒙拐骗。在此之前,肖玲玲只接受过我的关怀,以她的见识,一定认为自己遇到了大好人,出门遇贵人,简直是吉祥之兆。 这男人叫刘广寸,三十多岁,他在套完肖玲玲的话以后,喜形于色地告诉肖玲玲,他在深圳做生意,可以带着肖玲玲一起到深圳,可以帮她找她的麦子哥。 那是肖玲玲第一次出门,年少不更事,长得又如花似玉,她哪里知道外面人心如虎狼,很轻易的就相信刘广寸的话,以为这个大哥哥真是要带着她南下找爱人。 人在陌生的环境中,感觉自己极度渺小,就像孤独的羊羔穿梭在莽莽丛林中,很希望有一个人能陪伴左右,很希望有一盏灯能引领方向。肖玲玲也是这样,她才十五岁,她不知道什么叫人面兽心,更不会知道作为同类的人最愿意给人造陷阱,十五岁的她也没有完整的看过一本书,她不知道人类至远古开始就同类相残、尔虞我诈,她不读历史,也就不知道人对人对人的残忍超过浩瀚宇宙里的所有残忍。 在重庆长途汽车站出来后,刘广寸带着肖玲玲一起坐摩托车,说是先住下来,再买火车票。肖玲玲说,她当时也很害怕,但是又感觉自己摆脱不了刘广寸,只得跟他坐摩托车一起走。 摩托车开了很久,已经到达城市边缘,肖玲玲想跳车,但刘广寸一直拿话哄他,说他在郊区外有自己的车,火车票很难买,到时候可以一起开车去深圳。 肖玲玲就那样被胁迫、诱拐到一个屋子里,她再也没有了反抗的余地,当天晚上就被三个男人轮流……,接下来的几天,她成了刘广寸和另两个男人的泄欲工具。只要肖玲玲稍有反抗,马上招致一顿毒打,想逃跑更不可能,三个人轮流看守她,而且还给她脚上锁上铁链。 心如死灰不能形容其绝望……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足以形容其境况…… 惨绝人寰不能形容其遭遇…… 声嘶力竭没有丝毫用处…… 跪地求饶不能得到丝毫回应…… 用尽力气也不能逃脱半步…… 泪水耗尽也不能得到苍天一丝垂怜…… 啼饥号寒、孤苦伶仃不能唤回惨无人道的一丝人性…… …… 肖玲玲终于知道人间有炼狱,知道同类赛恶鬼,活着的世界是地狱…… 第164章杀心四起 三个男人凌辱践踏肖玲玲半个月,肖玲玲的反抗精神彻底熄灭,心中只剩恐惧,就像被驯服了的马一样任人骑。当她的意志完全被摧毁后,她想到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可能找到我,活着找到她的麦子哥成为唯一的幻想。 那是一种完全没有自我意识的活着,所有的思绪都麻木了,就像拉磨的牲口一样任人使唤。 贞操没有了,灵魂都被蹂躏碎了,身上的钱全部被收走,身份证也被收走,稍微不对就会挨打,所以肖玲玲开始对刘广寸表现出温顺、听话、配合,如此也只能是减少身体上疼痛的煎熬,心里的伤口已经如万千蛇鼠啃噬。 在到深圳以前,刘广寸带着肖玲玲到处去卖,肖玲玲只得配合,不然一口好饭都没有。期间逃跑过几次,向睡她的客人求救过,结果都是换得一顿毒打。 肖玲玲说,刘广寸心狠手辣,肖玲玲几次堕胎,都是堕胎后没几天就被逼接客,完全不顾肖玲玲身体如枯槁。要是刘广寸有事离开几天,就把肖玲玲锁链加身,锁在一间陋室空堂里,只给留一些馒头和自来水。 今年年初,刘广寸突然对肖玲玲好起来,给她买新衣服,吃住都天翻地覆地改善了。几年下来,肖玲玲已经对刘广寸言听计从,见刘广寸对她稍微有那么一点人性,她感激涕零,觉得刘广寸似乎突然得到佛祖感化,就要从魔鬼变成精灵,多年奴役,肖玲玲更无反抗的心。尽管看着日子好起来了,刘广寸也不再让肖玲玲接客,但刘广寸一分钱也不会放到肖玲玲手中、寸步不离地跟着。 ‘好日子’两个月以后,刘广寸说没钱了,要带肖玲玲到深圳挣大钱,挣到大钱以后,他娶肖玲玲为妻,回老家去过安稳日子。 肖玲玲想到自己所历经的耻辱,感觉这个世界上除了刘广寸,再没有人愿意会娶她。她的心里又一直惦记着她父亲,还有惦记着我,她想继续活下去,可又觉得没有脸见父亲,没有脸回家。矛盾的纠缠使她继续听从刘广寸的话,听说是到深圳来,肖玲玲又燃起一些希望,希望能够遇到我,揉碎的灵魂里依稀记得,她青梅竹马的麦子哥当初离家时就是说要去深圳。 肖玲玲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讲述她几年的经过,文化有限,加上她的自卑心,说得虽然简短,但我们三人早已是泪流满面、悲愤难平,我们能想象得到那些过程中的细节,那种地狱般生活中的残忍,失去自由后的煎熬,求救无门的绝望。 听完肖玲玲的讲述,李木问:“带你们来的叫广哥的,是不是就是刘广寸。” “对。”肖玲玲恐惧地点点头,好像一说道这个名字,她头上无形的紧箍咒马上挤压着她的脑袋,她把头埋在膝盖之间,惶恐不安地抽泣着说:“他控制的不只我一个,一共有三个女孩子都是他控制的,另外几个是另一个人控制的,你们别惹他,他外面有帮手,个个都是心狠手辣的魔鬼。” 我已经坐立不安,杀心已起,显然,肖玲玲被这刘广寸吓惯了,我怒火中烧,对肖玲玲说:“就是这里的老大严胖子也得哄着我,这姓刘的畜生算个屁,老子今天就要他的命。” 李木悲愤地在桌子上一拍,泪流满面地说:“麦子,算我一个,不埋了他几个狗日的为玲玲报仇雪恨,誓不为人。” “好,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严胖子,看我怎么折磨这几个畜生王八蛋,该死的东西。”说着,我拿起电话来时,梁凤书一把夺过我的电话去。 我从没有对梁凤书发过火,也从不敢、不舍得,在那一刻,我愤怒地对梁凤书大声吼道:“电话拿过来,这个仇今天必须报,你要是怕,你可以先走,我不连累你,你滚吧,就当我们从不认识,当你的大作家去。” 梁凤书也哭着吼道:“我说了不报仇吗?你就这样看我?就当我们从不认识?你王八蛋,我答应过当玲玲如亲妹妹,我会不报仇吗?报仇就不用动脑子?自我与你私奔那一刻起,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这个世界的残酷我早已知晓,从没想过会跟着你享福,当初只想着人生难得活一回,怎么也要好好爱一回,现在你让我滚?好,等我给妹妹报仇以后,我自己滚,可以了吧?” 肖玲玲已经无力的瘫落到地上,抱着我的脚,悲泣着说:“麦子哥,不要这样,麦子哥,不要这样,我不值得你这样做,你不要赶嫂子走,你们让我自生自灭吧。” 梁凤书一把拉起肖玲玲,抱着肖玲玲坐着狠狠说道:“妹妹不要害怕,就算我们没有半点关系,你告诉了我,我也要让这几个畜生死无全尸,绝不让他们再多活一天。苍天在上,我梁凤书不为妹妹报此仇,绝不再活。”说着,看着我说道:“麦子,你永远别忘了是谁带你来的深圳,其它我无所谓。” 梁凤书说这话时,面目狰狞得让人胆寒,使我马上想起她曾经用那些阴毒的方法,让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望色心叹,但我也从没听见她说如此狠话,也没见她目光如此寒气凛人。 肖玲玲蜷缩在梁凤书怀抱中,拼命的哭泣着哀求:“别这样啊,你们都别这样,我能见麦子一面就已经是万幸,不要再为我做任何事,你们放我走吧!放我走吧!” 见我和梁凤书吵起来,李木赶快劝我说:“麦子,别激动,听听凤书的办法,我们一起商量着办,姓刘的现在又跑不掉,现在还早得很,他们要等着姑娘下班,完全在我们的掌控之中,不急于一时。” 李木又蹲在沙发边,拉着肖玲玲的手说:“玲玲别害怕,这几个畜生插翅难逃,今天无论如何也要让他们下地狱,要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第165章寒气凌人 听李木和梁凤书也同我一样决心坚定,坐下来,等着梁凤书的万全之策。 梁凤书看看我们,平静又谨慎地说道:“都别哭了,要干大事,必须冷静。这狗日的畜生确实该死,可这事情不能告诉陈胖子,我们得自己做,不然麦子你保持这些的身份会被暴露,我想想啊,办法有,就看你们愿不愿意听我的。”她又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地说:“报警肯定没有用,证据不足,顶天了拘留他们,这太便宜这几个畜生,必须死,必须要他们的命,我想想啊!” 一旦梁凤书要策划事情,她眼力的光带着寒气一般,看着都渗人,露露男人的事就是她一手策划,我也只是个执行者,看见她再次双眼露出寒光,我马上点点头,李木也点头。 沉默片刻以后,梁凤书问:“李木,你愿意失去这份工作吗?” “工作可以再找,这有什么啊!能让他们死就行。”李木显得很是豪气。 “必须要离开深圳呢?当然,我和麦子会给你钱。”梁凤书继续问。 李木略微思索,长叹一声:“唉,依依死了,我早想离开,奈何依依家人来时,我把和依依这些年的所有存款都给了她父母,想着要再存些钱就离开这里,没什么,现在离开正合我心意。” 梁凤书点点头,看着我问道:“麦子,你愿意去监狱里住几个月吗?” 肖玲玲马上阻止说道:“这么严重?算了算了,我不报仇了,不报仇啦,不能让麦子哥去坐牢,我已经是个烂透了的人,不值得啦,真的不值得啦!” 我拉着肖玲玲的手说:“玲玲,你别管,你值得我为你做任何事情,你要配合哥哥,好不好?听凤书的,她计划的事情从没出过差错。”再看看李木和肖玲玲,我下定决心说:“凤书,只要能弄死他,听你的。” 梁凤书拉开包,拿出银行卡给李木,说:“这卡里有五万,够你去天涯海角,我们的电话你都记着,随时可以再找我们要,过一两年,你还可以到深圳来,我们夫妻还给你一个总经理职位。” 我和李木都处于不清楚状况之中,事情还没说怎么办呢,怎么就开始给跑路费了,李木接过银行卡放在桌子上,说:“凤书,你先说怎么做,此等畜生,应该人人得而诛之,我不要回报也干。” 梁凤书显得胸有成竹,平静地说:“这事让外人办,钱是花不了多少,事也能办成,可是风险很大。一来从此麦子会授人以柄,可能永远被这事要挟住,二来万一办事的人今后吐露出来,我们都得玩完,为这几个畜生把我们全搭进去,不值得。找外人风险太大,我们得自己办。李木,为什么要你跑路呢?是这样,为了安全起见,你一会儿带玲玲先走,到时我会去接你们,走的时候把贵重东西都拿走,给人感觉你和玲玲妹妹私奔了,这就是要你跑路的原因,不然别人会顺着玲玲查到我们,玲玲在这里还没几个人知道,她不用走,到时我接到家里去躲一阵就好了。” 李木说:“好,我要做的事懂了,所以我必须今晚就出深圳,对吧?这样才不会露出马脚,可是怎么弄死那个畜生呢?” 梁凤书继续说道:“你带着玲玲走以后,我和麦子也随后离开这包间,你在外面把玲玲交给我以后,我马上带你和玲玲打车去取家里另一台车,开车送你出深圳,出去之前,你给店里打个电话,说你遇到自己的初恋,你不工作不要啦,今天就坐火车回家,你已经去火车站买车票去了。电话打完以后,把手机卡弄坏扔掉。我打车把玲玲送到家去,麦子,楼下的车留给你,那畜生听说李木带着玲玲跑了,一定会问店里你的去向,他们会马上带着他的同伙去火车站找李木和玲玲,这种耍狠惯了的人没脑子,他们一定会这么干。李木,你刚才不是说他们都是骑摩托车接人吗?” 李木点点头,肖玲玲也点点头,梁凤书继续说道:“玲玲,那就好,要是他们是开车,我们还得去租一辆大货车,这样反而方便,你把那畜生的摩托车样子告诉麦子,麦子记住那狗日的模样,在路上撞死他,但麦子你会因为车祸撞死人进去几个月,外面的事情我会想办法,你别担心,我保证你几个月后安全出来。我们自己把事情做了,天衣无缝、永除后患,还能轻而易举就报得此仇。” “狗日姓刘的好认,光头,头顶上留着一小戳黄毛,玲玲,是他吧。”李木对肖玲玲问道。 我马上想起来了,在楼下见过这个人,他们一定是在楼下等他们控制的女孩子下班。 “麦子,你记住,不要追着去撞他的同伙,那样就是谋杀罪,坏人很多,我们杀不完,只替玲玲把这仇报了就好,你自己的安全要注意,安全带系好。” 李木巴掌一拍:“大作家,看不出来啊,你还有这等智慧。麦子、大作家,事情一定要办成,我要等到消息后才扔电话,不然我要回来杀了他们。” “好,二哥,你放心,一定成,撞不死他们我也会想办法弄死。”我把银行卡递给他:“不好意思啊,要你失去这些年所有奋斗的成果,前段时间听陈胖子说你马上就要去一家新开的大店做总经理了。” 李木淡然一笑:“说什么哦,没什么失去不失去,天下如此大,任我驰骋。” 梁凤书看着李木深情地说:“二哥,你记住,无论你在天涯海角,要是遇到难处,赴汤蹈火我们也去帮你,此生绝不食言。” 依照梁凤书的计划,事情还是很顺利的,李木带着肖玲玲从后门悄悄离开,我和梁凤书随后买完单,慢条斯理地开车离开,在约定好的地方,梁凤书把车留给我,然后和肖玲玲、李木三人打车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第166章牢狱里畅想 看着城市迷离的灯火,我的心里只有怒火,梁凤书的计划简单而完美,我等在路口,看着他们三个人骑两辆摩托车出来,那一撮黄毛在夜风中如鸡冠一样明亮,摩托车很快上北环路快速的奔向城市东面的火车站。四月的夜风已有些燥热之气,夜空该有的明月和星星找不到影子,迷离的街灯下似乎有孤魂野鬼在游荡,午夜的北环路显得特别的宽敞,疾驰的摩托车在夜里划出流星般的光影,在那些夜里奔流不息的大货车之间划出漂亮的弧线。 再检查一次安全带,紧紧抓住方向盘,脚下用力一踩,车身如离弦之箭飞出去,先是正中目标,目标的摩托车又撞到他旁边一起的摩托车,发出两声雷鸣般的巨响,又像夜空里响起两声巨大的爆裂声,随后绽放出美丽的烟火。 我的车在前方一百多米才停下来,当我要回头去看看时,两辆大货车发出巨大的汽笛声、刺耳的车轮摩擦声,车还是没有停住,随后又是几声巨响,整个道路被堵塞住了,两辆摩托车已成碎片,那三个人和摩托车已被卷入大货车的车低。那一刻,我的心突然颤抖起来,想着,要是你们还能活,就算你们命好。一瞬间的叹息后,心情非常好,脑海里找不到一点悲伤,本想假装惊恐地流下悔恨的泪水,可是心里就是很舒坦。 我拿出电话,点上烟,先自己报警,然后打给佛爷,再打给梁凤书,又给齐爷发去短信,说出了严重车祸,可能死了人,并告诉齐爷我已经报警。 心虽然激动得在颤抖,可是也特别的舒坦,看着迷茫的夜色,我想,玲玲,你的仇已报,哥抹不去你从前所受的罪,但能让你以后再不用被噩梦缠绕。 随后,佛爷打来电话,在电话中劈头盖脸的骂我:“你不是聪明得很吗?扑街,今天傻啦?怎么自己报警?不知道先让我知道?随便派个人过去顶着,难道车非得是你开的?你这王八羔子,齐爷打电话说我故意不帮你,说我想害你,你个扑街的小王八蛋,有什么值得我害你?你先报警说车是你开的,然后才通知我,让我怎么帮你?丢你老母!” 虽然佛爷气势汹汹地说完,不容我辩解一句,就把电话挂了,但我知道,他还是会帮我的,夜色中的我竟然有些大侠一般的感觉,还有些悠然自得。唯一的遗憾,觉得刚和肖玲玲见面,还没好好看看清楚她,这就又要分别良久,唉,缘份啊,你在编织什么样的宿命。 在监狱里时,我想了很多问题,首先是想到每天发生那么多的车祸,有没有车祸是像我一样呢?我想应该是有的。想得最多的还是梁凤书和肖玲玲,倒不是担心她们在家打起来,我知道,梁凤书有控制的能力。 监狱里对我特别关照,使得我除了看书就是瞎想,回忆起梁凤书能当场快速想出报仇策略,使我有些害怕,我想啊,要是我和小语有什么事情后,她能饶得了我吗?又想啊,梁凤书这份睿智的阴狠,是有高人教过她呢?还是她天生就如此聪明而狠毒,或者她如汉代名将张良一样遇到过黄石老人,要不然她的这些临机应变的智慧来源何处?莫非她的心里一直装着我看不透的残忍。 当时报仇心切,整个过程都是带着快感的,过后一想,我在监狱开始默默忏悔,必定是三条人命啊!可是只有梁凤书这办法最完美,不会影响到我们以后了生活。有时也想,那样就让他们死了,真是便宜了他们,应该把他们抓起来,慢慢折磨他们,直到耗尽他们的最后一口气,把他们曾用在肖玲玲身上的手段全还给他们,我很想知道他们面临那样的手段时,能不能真正忏悔之间从前的罪孽,就算忏悔,估计我还是会弄死他们,由此我想起名作家莫言写的《檀香刑》,我应该用书中的办法对付他们。 也想过让肖玲玲不计前嫌,虽然只能是我在监狱里独自无聊的假设,人都死了,也只能假设。我想他们不死,肖玲玲一定是没法原谅他们的,死了都未必会原谅,想来想去,也只有梁凤书这办法最接近完美无瑕。 在监狱里时,阿虎来看我,他也是顺便替佛爷来看我,他语重心长地说:“老大,你这是不给佛爷面子啊!为什么不接受佛爷的保释,监狱里呆着真的那么好吗?你这是更谁斗气吗?” 阿虎是残忍惯了的人,当然不明白我想虚伪的为自己假装赎罪,想用略微惩罚自己的方式进行忏悔,想啊,我这一生要干多少残酷无情的事才能活到死,到死也不敢像卢梭那样写出一本《忏悔录》,这个世界越是富有的人越写不出人生的真实。 梁凤书带着露露和小芬也来看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希望谁都不要来看我,监狱的我没有孤独感,反而觉得特别的清净,我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安静的看书了,开始怀念那些在街灯下顶着夜风看书的日子,那时的我行囊空空,连肚子也是空的,可是心里那样纯净。 每个夜里总有噩梦伴随,醒来又什么都想不起来,梦里那些狰狞的面孔,像是被我撞死的人,又像是耀仔他们,也像我自己。现实的‘噩梦’我经历过,梦里的噩梦根本不可能吓得到我,回想起自己睡在路边街口那些慢慢长夜,我觉得监狱就是天堂。 我在监狱是受特别照顾的,当然是佛爷关照的,所以我什么也不干,还能每天继续吃着山珍海味,抽烟喝酒一点不受影响。监狱里那些五花八门的面孔可就不一样了,他们不得不面对比外面更残酷的斗争,那又是另一条食物链。不过我也能感觉到,有的人真是天生就是坏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坏人,他觉得自己所做的歹毒事情理所当然,或许被我撞死的三人就是这样的人,不然怎么舍得那样残酷的对待一个十五六岁的美丽少女,想必这样的人是没有王阳明所说的‘良知’的。 第167章错乱的爱 又重新回忆起自己那些艰难的日子,我发现自己那时那样艰苦的活着,却也从没有想过要去害别人,没想过用伤害别人的办法让自己过上好日子,可是为什么他们就要那样对待肖玲玲呢?苍天如过有眼,为什么就看不见肖玲玲那几年的苦难,为什么没有发出一声悲鸣。我每天都冥思苦想,把自己看过的所有书都回忆一遍,从文学到历史,从哲学到宗教,还是没有想明白,人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去用那样残忍的手段害别人。 不可能生活逼迫得他们不害肖玲玲,生活就过不下去,难道为了美好生活就只有那条路可走吗?可是他们是那样做了,死前也没有过上美好生活啊!我的忏悔结论是:替天行道、善恶有报,也或许是安慰自己,我是总能安慰自己的,曾经一无所有时也是这样安慰自己。 李木离开已经打拼得有些成就的地方,这让我很愧疚,而且梁凤书来看我时,告诉我李木只在成都用公用电话报一次平安后,就再没有打电话来,他难道是后悔了吗?还是开始痛恨我和梁凤书算计了他,我和梁凤书都不知道为何李木不再联系我们,也只好由他去。 四个多月的监狱生活很快结束了,当梁凤书把我保释出来时,我真觉得自己还可以在监狱里坚持坚持的,完全不用这么急切。回到家,面对四个女人的目光,我一句话也不想说,洗漱一番,倒头便睡,直到夜幕低垂时才醒来,可是那四个女人的目光还是对着我。她们的目光中传递着非常明白而单一的意思,那就是要我深刻的明白她们在关心我,可我就是不想说话。 我的沉默,她们理解为我觉得自己坐牢委屈了,尽管我一再表明我在里面感觉很好,可是他们觉得我说的是反话,没办法,女人认定的道理改不了。 四个月不见,肖玲玲比我在那天晚上见到时光彩很多,或许是家里的光线比夜店包间明亮,她也再不是骨瘦如柴的枯槁模样,整个人洋溢着和她年龄相称的时尚青春气息,但眼里的恐惧和焦躁依然存在,还是那样怯懦。她的神情中还残留着过往的苦涩与沧桑,她望向我的每一寸目光都满含亲切,还有无法自拔的依恋。 不知道梁凤书对肖玲玲使用了什么魔法,肖玲玲已经非常适应喊梁凤书‘嫂子’,叫我‘哥’。梁凤书给露露和小芬的解释是,肖玲玲是她的一个远房亲戚,这自然没什么好怀疑的,谁没有几个远房亲戚呢?况且小芬和露露也不敢质问梁凤书任何事情。 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被梁凤书抚平,她像我背后的高人,控制着生活不至于偏离既定轨道,该掩盖的都已经盖得密不透风,我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事已至此,自己也只好默默接受。 我心里始终觉得肖玲玲可怜,她从以前的地狱里跳出来,现在落入一个谎言里,又能好多少呢?身体上的摧残解脱了,慢慢复原的灵魂将承受更大的煎熬,在梁凤书面前,她的力量显得非常微弱,只能听从安排。我想,肖玲玲是为了我才忍受着一切,以前如此,现在仍然如此。 我希望肖玲玲能像一只自由的鸟,尽力的自由翱翔,寻找到她的快乐,忘记我和她的从前约定,不要再沉沦在过去的苦难之中。当她叫我‘哥’的时候,我的心在流泪,我宁愿她叫我麦子、王八蛋、混蛋、臭流氓等等都可以,唯独‘哥’这个字听起来满含着不甘和心酸,一定不是她心中甘愿对我的称呼。 她看着自己的爱人与别的女人恩恩爱爱,她还得送上祝福,还得装着无所谓,没有办法,她的情敌为她报了血海深仇,这样的大恩人怎么好对她有半点埋怨。而她所遭受的,正是为这个男人才会有那样的遭遇,一切都是男人的错,要是她爱的男人信守承诺,一年后回到她的身边,她也不致于出门走进地狱深处。 不想说话,因为心在挣扎,那个神秘老头子的告诫回响在我耳边,我想啊,我该怎样做才不辜负爱我的人呢? 小语发来短信:睡醒了吧?过来。 我第一次拒绝,回信息:能明天吗?今天感觉很糟糕。 她回过来短信:哼! 我放下电话,想和肖玲玲说说话,可是露露和小芬就是不走,也不好赶她们。她们对车祸的内容完全不了解,她们只以为是一场意外车祸,所有人都是这样以为的,所以她们觉得我的反应太过了,她们想尽力安慰我。 新闻上的异国灾祸越来越严重,两栋摩天大楼化为一堆烟尘,无数人被掩埋其中,包括那些救火的消防员,其惨烈让全世界瞩目,我却没有心情关心。遥远的大洋彼岸离我太遥远,我只是个算命的,我想解决眼前的愁绪。我大声吼起来:“露露、小芬,你们有完没完?我在里面几个月没怎么说话,刚出来还不适应,你们能清静一点吗?吵死人了。” 她们又要张嘴说些什么,我马上说道:“闭嘴,你们回自己家看电视去,我好得很,什么毛病都没有。”她们站起来,嘟着嘴悻悻离去。 客厅里只剩我们三人时,一度尴尬的沉默,空气都像是凝固了,良久之后,我才鼓起勇气去拉肖玲玲的手,话没说出口,泪水先淌下来。我赶忙松开她的手去擦干泪水,强颜欢笑着说:“玲玲,哥没出息,看看,哥是真没出息啊!” 她也流泪了,我又赶快安慰说:“玲玲不哭,没有外人时,你就叫我麦子哥,我永远都是你的麦子哥,玲玲,我们都不哭。所有的苦难都过去了,以后不会再有。玲玲,我们五年没见,你还是和从前一样,真的,就是高了些,其它都没变,比从前还漂亮。” “你们给我报仇雪恨,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肖玲玲说着,看看旁边的梁凤书,她擦干泪水,呆呆的望着我,好像再也说不出别的话。 第168章无语凝噎 我拉着肖玲玲的手说:“来,挨着哥哥坐,我们说说话。”我又看着梁凤书说:“老婆,这段时间你没有欺负妹妹吧?我怎么感觉她胆子比从前小了很多,总是担惊受怕的样子。” 梁凤书两眼一翻,带着哀叹的语气:“唉,能欺负妹妹的只有你,我才不舍得欺负她呢。” “嫂子对我很好,麦,麦子哥,你和嫂子很般配,我,我,唉,我认了。”她说着又去看梁凤书。 “玲玲,你必须要做几件事情,第一,去医院检查检查身体,哥不是嫌弃你是什么,而是哥想治好从前苦难对你所有的创伤。第二,你肯定这几年都没有和家里联系过,给你爸先暂时寄两万块钱回去,他一定盼死了,知道吗?钱不用担心,哥来出。” 梁凤书马上说道:“就你聪明得很,这些事情早就做了,还要你来说,你老婆我是那样做事不周全的人吗?妹妹的身体现在健康得很,皮肤也完全好了,你没发现吗?” 我想也是,梁凤书做这些事情很在行,总是弄得我不断的欠她,她使我感觉该永远臣服于她对我的照顾和无微不至的关怀,这样贤惠的漂亮老婆,要是还对不起她,岂不完全失了良心和人性。 我拉着肖玲玲的手,仔细的打量一番,才明白原来她外表上的光彩焕发,是梁凤书的功劳,我只好笑说道:“那不是你作为嫂子该做的吗?”又对肖玲玲说:“玲玲,你是什么都别想,不要有任何见外的地方,这里就是你的家,好好在家里住着,不要有任何心里负担,你嫂子存着很多钱呢。” “是哦,妹妹,有哥和嫂子在,你什么都不用担心的。”梁凤书在一旁附和我,她的表情显得有些奇怪,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明显的暴露出内心的纠缠,她不时望向我的眼神中,第一次闪烁着疑惑,有一种从未有过的生疏感,还带着惴惴不安的期盼。 记忆中的肖玲玲是一个直爽的姑娘,特别是在我面前,她从不有丝毫的隐瞒。几年没见,她在我面前变得十分拘谨,舍不得离开,又好像想要快速的逃离,或者找一件隐身衣穿起来,永远守候在我身边,却不让我看见她的存在。 南国的九月燥热难耐,入夜以后也不见凉意,空调呼啦啦的吹着,把屋里和外面分隔成两种截然不同的温度,紧闭的门窗让屋里很是憋闷。环视这宽敞精致的家,我发现自己竟然还没有好好享受过它,隔着玻璃看城市的夜灯,似近又远,繁华的夜灯不是为我亮起,也不是为任何人亮起,夜落下来,它们就是会亮起,就像夜里的兴奋剂,让人不要睡去。 监狱里的四个多月,我想明白很多问题,人生需要选择,更需要舍弃,还需要让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有一份安心。残缺和遗憾也是一种美,甚至是美中的极致,善良和恶毒也没有明显的界限,心只有那么大,装不下所有。 只要没人说话,客厅里就只有空调的哗啦啦声,沉默变得很是尴尬,肤浅得露出骨头,是真正的看着珍贵的有限生命一点点消失。 我对梁凤书找找手说:“凤书,你也坐过来,我有些话想对你们说,在里面四个月,我一直在想,我想还是要说的。” 梁凤书木纳地走过来,她拿了一个垫子坐在地上,一手趴在我的腿上,一手趴在肖玲玲腿上,把头枕在我这边,斜对着肖玲玲,更可能她是想望窗外迷离的夜。 肖玲玲身体明显抖动一下,显露出惶恐不安来,或许是旧日噩梦的痕迹难以去除干净,不经意间的对这个世界充满恐惧,恐惧每个人,连她青梅竹马的人也不能让她完全安心了。 从哪里开始说起呢,本以为自己早已想清楚了,真要对她们俩开口的时候,曾经想好的一切像都突然消失不见,只言片语也找不到。 点上一支烟,深吸一口,我知道,总是要好好谈谈的,不然,对我是煎熬,对她们更是煎熬,我想让界限明显一点,生活简单一点,复杂的生活我应付不来。 我能听见她们等着我开口的焦急的心跳声,其实我也一言难尽,只好说:“玲玲,我们这家漂亮吧?” 她轻轻点头。 “你知道吗?为了有这个家,凤书真是承受过很多本不该承受的屈辱和艰难,她为我放弃了很多。玲玲、凤书,我们是一家人,我不是想说我们走到今天有多不容易,这个世界,只要活着,谁都不容易,玲玲更不容易,我们能一起坐在这里,不只是不容易,这当中真是有天意主导,唉,说乱了,先说这个家吧。” 我环视一圈,觉得很陌生,只有李瞎子的灵位让我觉得熟悉,我继续说道:“在没有自己的家以前,曾想过很多次,等有了自己的家以后,一定好好打扮自己的家,什么地方看书,什么地方喝茶,什么地方吃饭,什么地方休息,唉,从前有过很多打算。老天待我们深厚,让我们能把家安在美丽的公园旁边,又想啊,阳台一定要弄得好一些,坐在阳台上,看着绿荫碧波,心里该是多惬意啊。” 我轻轻拍拍肖玲玲的手:“玲玲,你知道吗?能拥有这么宽敞美丽的家,可以说是极其难得的,虽不是九死一生,也差不多。可是,我还从没有好好享受过这家,生活总是让我很匆忙,几乎是睡醒了就要出门,总有应付不完的人,应付不完的破事情。啊,还没有刚来这城市时,我和梁凤书蜷缩在一个十几平米的小屋里舒坦,说来你可能都觉得难以相信,在我自己的家里,我连和自己爱人深情拥抱的时间都像要抓紧进行。生活为什么会是这样啊?是只有我是这样吗?我想不是,每个人都一样,生活越好,可能越匆忙,越无法享受生活,离向往的生活的真正意义更远,远得永远都回不到生活的本质上去。” 第169章 妄自菲薄 梁凤书抬起头看看我,想说什么,没有说出口,又把头趴下去,我明白,这些感慨从没对她说过,我说:“凤书,没有怪罪你的意思,你是这个世界上我能遇到的最好的老婆了,没有你我都不知道怎么活。我想啊,每个人想象的和现实都有差距,就像搬进家前,和真正搬进来以后。” 曾以为在这繁华都市里有了自己的家,就能安心享受生活,如今看来,生活的苦难并不因为物质条件的改善而变得美好,另一种苦难会接踵而至。 “说这些,也不是要向你们两个人诉苦,我不苦,也不累,看到你们好好的,我就很幸福。真的,我打心底觉得自己特别幸运,凤书在这里有了家,当作家的愿望也都实现了,一直担心牵挂着的玲玲也相聚了,以前还担心见到玲玲时,我一无所有、自顾不暇,没办法照顾玲玲,现在也都好得很,不只有能力让玲玲不再受苦,也帮玲玲把仇报了,一切不是都很好吗?” 她们或许还是不知道我到底想说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但肯定不是在监狱里没怎么说话,现在想乱说一通,我想慢慢对我爱的两个女人说说心里那些纠缠。 “玲玲,在见到你之前,我设想过各种情景,我也知道你只要出门来找我,一定会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甚至比九九八十一难还艰难,你漂亮又纯真,没有任何防线,就像诱人的奇珍异品,必然被人夺抢,遭人利用。好在我们还是遇见了,仇也报了,他们也下了地狱,一切都还不算晚。” “我把你对我的所有好都告诉过凤书,以及见到你之后要怎么对你,我们都聊过好多次。可是啊,我设想见到你时的情景从没告诉过凤书,我怕她担心我,她总是担心我所有事情,简直就像我的保姆一般,什么事情都得为我思量着。我本想,如果遇到你,我的命都是可以交给你的,你应该狠我,你的所有苦难都是我造成的,你杀了我,把我千刀万剐也丝毫不为过,这些我都不怕,我却怕玲玲与我再没有从前的亲近了。” 她们一直听着我哀怨地诉说,言语中充满愧疚和后悔,还有发自内心的忏悔。 肖玲玲哭起来,抽泣着说道:“麦子哥,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你不欠我什么,什么都不欠,是我欠你们,木哥因为我跑路了,你又为我坐牢,我就是一个祸害,害得我爸没有脸,害了自己,还害了你和木哥,我才该死,我才该千刀万剐……” 我用力握住肖玲玲的手,说道:“玲玲,不要这样说,你是唯一的受害者,千万不要这样说,你这样说,哥的心会痛,哥无地自容,哥确实有愧于你,用一生也得不到救赎。” 肖玲玲大声的哭起来,从沙发上滑落到地上,一边哭泣一边说道:“麦子哥,不要说了,不要说了,呜呜呜,麦子哥,你不欠我,是我该死,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不该还有要见你的心,我已经不配见你,我已经是一个烂货,被人睡烂了的烂货……” 肖玲玲如此‘妄自菲薄’的低贱自己,使我的泪水夺眶而出,一下从沙发上滑下去,用力的抱着她,哭着说道:“玲玲,你永远是哥的好妹妹,最干净最漂亮的好妹妹,我不许你这样低贱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你更干净,没有人比你更纯真,玲玲,以后千万不要再这样看自己,哥不是故意哄你,哥再也不会欺骗你了,哥刚才还有以后对你说的每句话,都是真心话。听哥的好不好?好不好?” “麦子哥!”肖玲玲大喊一声,随后更强烈的哭起来。 梁凤书突然也大声哭出来,从身后紧紧的抱着我,哭泣着说道:“麦子,玲玲,你们不要这样,谁都没有罪,我们现在不是好好的吗?玲玲,麦子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人比你干净,没有人比你纯真,我们都不要这样,好不好?是老天的错,要是我没有遇到麦子,要是麦子是个臭流氓不值得我爱,我们不走进彼此的生命里,只有那样,你们见面时,或许还能回到从前,可是,可是,我要怎么做吗?你们都要死要活的,呜呜呜,啊,呜呜呜……” 我把梁凤书拉过来,我们三人在地上围在一起,她们两个都拼命的大声哭泣,我的眼泪只好憋回去,又想着怎么安慰她们。 还没想好怎么安慰她们,门外传来激烈的敲门声,是露露,她大声的喊道:“哥,嫂子,是我和小芬,快开门,你们怎么啦!不开门我们可自己开门进去啦!” 门一响,真好,她们都收住了哭声,只泪水还在流,梁凤书看着我,茫然失措地说:“这么办?刚才一定被她们听到了。” 这是她第一次没有主意了,我说:“不管她们,进来就进来,没什么好瞒的。” 小芬因为经常要负责家里的日常采购,钥匙她有,两人开了门,蹑手蹑脚的慢慢走进来,小芬小心翼翼地问道:“这是这么啦?你们怎么都坐地上哭?美国的事让你们如此伤心?” 我从沙发上抓起一个抱枕砸过去,说道:“胡说八道,我饿啦,你和露露去给我做饭热菜,我要吃宵夜,快点,要是好吃,我就告诉你们,要是不好吃,以后休想进这门。” 露露拉着小芬,侧着身子往厨房走,说道:“小芬,走,这个时候惹不起,我们还是做事情去吧。” 我拉起肖玲玲和梁凤书沙发上坐,梁凤书说:“真要吃?我去弄吧?” 我拉着梁凤书的手:“让她们做吧,晚上的菜热一热就行,你知道的,我不讲究,我是故意吓她们。” 心里想着,我要如何做,才能安抚肖玲玲的伤呢? 悲伤的泪水像是洪流,突然被一堵大山倒下来堵塞住了,突然断流,心里难免有些更塞,可是情绪终究平复了许多,我对着肖玲玲说:“玲玲,以后再不要低贱自己,哥是真心话,你是最干净的人,知道了吗?这个世界没有人有资格看不起你。” 梁凤书又重复一番我的话。 第170章 以后 我终于想起了自己要说的重点,唉,刚才真是太过宣泄自己,我平静地说道:“玲玲,哥刚才太矫情了,哥想给你说,在里面四个月都想好的,玲玲,你一定要让我照顾你,我想,你要好好刁难我,我的心里才好受,看到你眼里的惊恐不安,我真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我的玲玲不该是这样的,应该无忧无虑,什么话都给我说,我们从前可是没有丝毫间隙的,玲玲,我们都还这么年轻,为什么不好好的活给这个世界看看呢?正因为从前受过苦难,更是要趾高气昂地活着,让过去那些苦难影子都不好意思跳出来。” 心中又思咐着,这样说也似不对,肖玲玲的不自在应该不只是从前的噩梦还在心中盘桓。就算没有那些噩梦,她见着我已经有无法割舍的爱人,她又能怎么自在,如今,她连转身而去的资格都像被剥夺,只能看着,不得不看着。 我不想让她看着我幸福,我的幸福不是为了让她伤心,可我无法让她离开,我知道城市里有多残酷,她这个样子,根本没法在城市里活下去。 她经受那样的摧残,也不能回家去,她是一个骨子里很要强的人,这样回去,她肯定会选择死亡。 我必须要把她留下来。 梁凤书自己擦眼泪,也给肖玲玲擦眼泪,还是抽泣着说:“麦子,都是我不好,这个家是全靠你挣钱才有的,你不说我都没有想到,确实也是,你都没有好好享受过这个家,真是睡醒了就要出门,回来就疲惫得没了闲心。这都是我这个老婆的错,说是作家,也没几个钱,家里的开销还是靠你,我怎么变得这么没用了,你也不早说说我。” 我故意生气起来,责怪道:“凤书,你怎么也低贱自己了,你是我救苦救难的菩萨,什么事情都是你操心,没有你,也就没有我的今天,你要再低贱自己,我真是无地自容了。” 梁凤书舒心的一笑:“好,我们都不低贱自己,玲玲,你说好不好。” 肖玲玲点点头,依然很卑微的样子。 我拉着肖玲玲的手,鼓励说道:“玲玲,别让过去的事情成为你的阴影,你以后应该是骄傲的公主,你越嚣张跋扈我越开心。” 肖玲玲终于笑了笑:“麦子哥,我什么时候对你嚣张过?你别冤枉我?” “对,对,对,玲玲对我比任何人都好,玲玲,除了爱情,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给你,这房子,银行的存款,所有的都能给你。” “哥,嫂子,你们的好我感谢还来不及呢,我什么都不要,有你们就很好啦!没有更好。” “唉,我想啊,玲玲,你是能理解我的,这辈子我们阴差阳错做不了夫妻,这或许是天意吧,可是我们的情感永远是一家人,我希望你也是如我这样想。你知道的,你比师傅对我都要好,我心甘情愿照顾你一辈子,你是我的好妹妹。凤书和我夫妻五年,凤书的好你以后也会慢慢知道的,真的,玲玲,如果我连凤书都要辜负,我也就没有脸活在这个世界上了。说句万一的话,就算我变成一个坏人,睡尽天下美女,但凤书永远是我老婆,这辈子也不可能改的,如果凤书不要我了,此生再不娶妻。” 梁凤书脚尖轻轻踢我:“你敢!少给我想那些乌七八糟的。” 我一手拉着梁凤书,一手拉着肖玲玲,说:“可是,凤书,有句话我还是要说到前头,就像你从前对我说的,只说一次,以后再不提。” 梁凤书马上抢过话说道:“别说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会说:如果我有半点对不起玲玲妹妹,我们夫妻也就到头了,是吧?你不是让我滚吗?我这没脸没皮的留下来,唉,你啊!” 我大胆说道:“就是这话,你对我的好,此生只你一人为妻。我亏欠玲玲的,这辈子也还不完,爱情上我不负你。玲玲是我唯一的亲妹妹,如果以后再有亏待玲玲,我就再不配拥有爱情,也不配拥有亲情,要么出家为僧,要么独自一身浪迹天涯,从今往后,再不说这样的话。凤书,玲玲,你们从今往后也不在低贱自己,我愿意每天累四十八小时,只有你们活得高兴快乐。” 梁凤书握着肖玲玲的手说:“妹妹,听见了吧?你哥这是要和我们拼命呢?一家人,话都说得这么狠了,我们以后可得如他所愿,让他累死累活的去挣钱给我们花,还要给妹妹物色一个如意郎君。” 肖玲玲眉头略微舒展开,淡淡的一笑,就像我们小时候在一起时一样,她撅起嘴恨我一眼:“麦子哥,你怎么还是这么倔,说话跟个瓜娃子似的,妹妹明白你们的心了,以后再不乱想,听哥的,开开心心的活。” 我轻轻揪一把肖玲玲的脸,说:“玲玲,我是最知道你的,我先警告你,一定安心住下来,别想工作等等事情,不准不辞而别,这辈子都不准我找不到你,知不知道?” “好,我答应哥哥。” 见肖玲玲心情好起来,我担心她怕给我增加负担,总觉得心里不舒坦,便安排着说道:“玲玲,你先去考驾照,凤书,你要有时间,你就劳累接送她,你要实在没空,让小芬和露露其中一个去陪玲玲,总之,驾照要学,但不能让玲玲一个人呆着,任何时候都要有人陪着她。” 肖玲玲难为情地说道:“哥,你不要这样担心我嘛。” “是不是不听哥的话啦?玲玲,你的心我明白,你放心,今年你先学驾照,嗯,对了,你唱歌好听,去报一个培训班,学点东西也能不枉费青春,明年我把你的心事办了。” “我还有什么心事?”肖玲玲羞涩地问。 “玲玲,哥说话算数,我在监狱就想好的,明年我陪你风风光光回家,我们告诉所有家乡人,你一出来就找到了我,可是我们最开始没什么钱,不好意思回家,也不好意思写信回去。后来我们好起来了,我们终于可以有脸回家乡了,玲玲,哥会把你的脸挣回来,不过嘛,事情的细节还得凤书谋划,凤书谋划的事情万无一失。” 第171章晚出 梁凤书拍着胸膛说道:“玲玲,嫂子一定给你办得尽善尽美,麦子真是替你想得周到,是要给妹妹的脸挣回来才行。” 明显的看得出来,肖玲玲一下就真正开心起来了,问道:“哥,嫂子,不行吧?哥和我回家乡,嫂子怎么办?” 我非常自豪的看着梁凤书说:“玲玲,你太小看你这大作家嫂子啦,我的一切都是她谋划的,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住她,放心吧,这事简单。玲玲,你可千万听我的,把身体好好调养过来,开车一定要学会,明年哥给你买辆属于你的车,我们开着回去,看谁敢看不起我们。” 肖玲玲很感动地看看我和梁凤书,说:“你们真是替我想得周全,从今往后全听哥和嫂子的。”她拉着梁凤书的手又说道:“我就一辈子赖着嫂子。” 听她这几句话,才看到她从前的一点点影子,而她随后又低下了头,依然是卑微的模样。 梁凤书豪迈地说:“玲玲,包在嫂子身上。” 我想,肖玲玲的心事我都替她说出来了,真心觉得舒坦,又带着愁绪说道:“一会儿吃晚饭,还得去蛇口见齐爷,唉,没办法,生活就是这样,停不下来。” 梁凤书遗憾地说:“这么晚了还去?” “齐爷刚才都催过一次,能不去吗?得罪不起啊,还有啊,这两天我们还要去登门感谢佛爷,这些人哪个我们得罪得起?”终于说到我真正要说的正题,心中满怀欣喜,因为就要见到小语了,都大半年没见她,实在想念得很,可是我在梁凤书面前必须表现得很是忧愁,很不想去的样子。 梁凤书点点头,拉着肖玲玲的手说:“看嘛,你哥真是没有空闲,没办法啊,看着风光,背后多少心酸哦,就连我这作家都是麦子求来的,他能不累吗?” 我马上反驳说:“你后面这半句话可不对,老婆的文章写得是真的好,一个专栏作家的身份都委屈了,这是老婆的本事。我的累不算什么,不过是和他们耗时间而已,一点也不累,还有钱挣,没什么不好。” 小芬和露露很快热好了饭菜,我们也开心了,一起坐下来吃饭,小芬故意问道:“麦子哥,别只顾吃得有劲,说说吧,刚才怎么哭成那样,我看你们有秘密瞒着,是不是?” 为了肖玲玲能打开心怀,她们先前四目对着我时,我就早想到了,我在外面的身份和来历,梁凤书早已给肖玲玲说好,不过我要改一改,笑说道:“唉,凤书不好意思告诉你们,玲玲其实是我以前小时候最好的、唯一的玩伴,我们青梅竹马,可是我现在有凤书了,玲玲只能是我们亲妹妹,所以啊,那天晚上我们在街上遇到玲玲时,凤书先带玲玲回家了,责怪我以前没有告诉她,我心情不好,所以不就出车祸了吗?就这么回事,小芬、露露,你们以后也得当玲玲是亲妹妹,要是她不开心,你们就要倒霉。” 梁凤书听我说完,明显的舒了一口气,对我的谎言投以赞许的目光,她知道,我这样说,是为了肖玲玲早日走出过去苦难的阴影。 露露、小芬听了,我本以为她们要盘问其中细节,可是我想错了,小芬无精打采地放下筷子,说道:“唉,真没意思,我本想着啊,要是那天哥对嫂子厌烦了,说不定我和露露还有些机会,现在可好,又多出一个人竞争,露露,我们可是没有机会啰。” 肖玲玲低头吃着,斜眼看看我,不好意思说话,梁凤书马上说道:“小芬,和着你一直惦记着麦子?我真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啊,你胆子可够肥的啊!” 小芬又说:“嫂子,你还真当我惦记他?我才没那么傻,他都被你榨干了,我这么傻吗?哈哈哈。” 梁凤书马上郑重其事地说:“玲玲妹妹刚从家里来,不像你们两个老油条,不许乱开妹妹玩笑,听到了吗?” 露露长叹一声,故意委屈地说:“是,大作家,以前不敢得罪,现在是大作家,我们不就更只有听话的份儿,小芬,你说是不是?我们这辈子就是嫂子的奴才命。” 小芬对着露露啐一口说道:“呸,只有你一个人是我们的奴才,我是拜了嫂子做师傅的,才不是奴才。” 梁凤书哈哈大笑:“哎呦,露露,你的招数使错啦!哈哈哈。” 她们三个女人早已说笑打闹惯了的,什么话都能说,我想,肖玲玲的心结会慢慢解开,要不了多久,一定被她们带‘坏’。 肖玲玲的事情有着落了,心里好像再没有什么担心的事情,竟然暗自有些轻松惬意。也怀疑在自己关在监狱这四个月,梁凤书与肖玲玲都是怎么相处的,四个月不算长,可也不算短,肖玲玲怎么会还如此的胆小自卑,记忆中的她不该是这个样子。我离开家乡前,肖玲玲是热情而爽朗的一个人,对我更是直来直去,如今却变得如此生疏,我想,要与她单独谈谈才好。 齐爷发过来的地址不再是香蜜湖,而是蛇口一个高档别墅小区,费我找了好半天,才终于寻到小区入口,发现原来离我曾住过的酒店并不远。 绿树成荫,犹如进入热带丛林,枝叶交错在路的上空,就像一条枝蔓掩映的绿色隧道,黑色的欧式铁柱路灯矗立路旁,在午夜里像一盏盏海中的航标灯,昏黄的灯影中看不到一个人,只有呼啦啦的海风摇曳着树丛,静怡中听闻夜风低语,带着大海上的豪情。 顺着保安所指引的方向,很快到达别墅前,再被引导入车库。站在楼前略微张目,马上感觉到自己引以为傲的家就是一个小窝,与眼前这样的别墅相比,自己的小窝可以说是寒酸之极。别墅背靠南山,面向大海,四周被高大的绿荫遮掩,完全就是一个独立的小天地,与大自然如此的融入,与大自然如此的亲近,撩拨起我心中的欲望。 第172章 再入豪门 我知道,这是一块稀有绝版的豪宅区,或许我这一生无论怎样奋斗,也难以在这里拥有一个角落,心中不免嫉妒和愤愤不平,却也只能暗自安抚情绪。我很清楚,在这里,我的愤愤不平没有任何力量,甚至会成为埋葬自己的导火索。 在我进入厅堂时,迎接我的佣人又开了几盏灯,昏暗马上变得明了。古典中式装潢,以朱红和木色为主,家具摆设中西结合,更多的还是显露着中式古典韵味,空气中弥漫着沉香味,让人神情舒坦而安静下来。 齐爷并没有起身,指一指他对面的长罗汉沙发床,懒洋洋又带着责怪的语调说道:“麦子,可以啊,你小子也有脾气了,是觉得我不配你来往,还是说你觉得我对你不够好?” 他的这轻言一语,吓得我心中一震,不敢入座,颤巍巍说道:“齐爷,实在对不起,刚从监狱出来,在里面没有睡好觉,到家睡了一觉。从监狱刚出来时不好来见您,不能把晦气带到您身边来。想着睡一觉精神一些,才好来见您,没想到睡过了,起来时已经晚了,几个月不在家里,以我师傅的传承,有些法程要做完,然后我就马上过来了。” 这套说辞在路上就想好的,这一关无论如何都要应付过去。我心里有底,他还愿意见我,就证明他并不是真正计较,但我必须要找一个非常正式的理由,让他感觉到我没有半点不尊重他。 我当然是在来的路上就已经想出了这谎言,故意说是法程仪轨耽搁了,这样显得我高级,况且他也不懂得。简短说了编好的谎言,故意伫立一旁不入座,好显得自己在他面前是卑微的。我很清楚,齐爷这样的人,绝不可在他面前有丝毫张狂,以存托他的无比尊贵,尽管他也只是瘦不拉叽的一摊骨肉。 齐爷抬眼看看我,随后又半眯着眼,继续说道:“我不是说今天,你自己的法程仪轨我管不着,可是你为什么非得在里面呆四个月,佛爷不是给你都处理好了,早就可以出来吗?不领情?还是故意躲我?” 没想到他会这样质问我,确实梁凤书曾在第一次探监时说过,佛爷托好了关系,只用个把月就可以出去。当时我和梁凤书虽然不好在监狱商量,以免使事情败露,我们心中都有一种默契,尽量按法律程序走,车祸是意外,况且经过勘验,至三人死亡的是那两辆大货车,我不过是撞倒了他们而已。为以后不落人话柄,我和梁凤书都坚持尽量不违法律,能得到按轻处置就好。 面对质问,一向胆大谨慎的我额头冒出冷汗,赶忙垂首解释说:“齐爷,我是你的人,绝没有半点二心,要若不然,天打雷劈。佛爷的好意我很感激,齐爷的好意我更是铭记在心,只是师傅曾经教诲说,做我这行的人,要心存善念,想那三人必定是因我而死,我心中愧疚万分,想到师傅曾经教诲,有意惩罚自己而消减罪孽,我要是身上带着晦气,也不敢来见齐爷您,所以才让梁凤书不太过提前保释的。” 对于我的临机应变,自己很是满意,这是我的长项,不然那么多书不是白读了吗?说完,小心翼翼观察着齐爷的表情,他对我的解释可能觉得出乎意料,随后又指指对面,说道:“坐下说吧,雪茄都给你放面前了,自己方便。” 我可没有这么随意,要是这么不懂事,早被齐爷抛弃了。并不马上遵照他说的入座,而是先伸手端起水壶,冰凉的水壶,齐爷喜欢喝这不知道加了什么神奇妙药的凉水,我小心翼翼地往他杯子里加水,并说道:“齐爷,我年轻不懂事,很多事情想得不甚明了,当时只是由自己的心去做,要是让齐爷心里堵着了,请齐爷教训。我也想天天见到齐爷您,还有小语,我日日思念您们,可是心里的罪孽感又让我很是挣扎,今天见到齐爷,又好像云开雾散了一般真是奇怪。” 齐爷嘴角淡淡一笑,慢悠悠说:“小子,你就是会说,唉,本来想是要教训教训你的,可是被你这几句话说得我不忍了,快坐吧,这几个月也够你受的啦。”他又抬起兰花指,像蜻蜓点水一样指着我:“麦子,可别只在我面前讨乖,我要的是你诚心实意,花枪耍得再好,也挡不住致命一击,要是你让小语伤心了,我可饶不了你。” 我连连点头称是,态度极其卑谦,就差要五体投地了。规规矩矩坐下来,拿出久违的雪茄,露出天真的一面,很是高兴起来。齐爷指指电视:“那事情你怎么看?” 我一想啊,相隔万里的灾难,我能怎么看呢?不过是觉得死于灾祸中的人太可惜,只好说道:“真是想不到哦,不知这次要害死多少无辜,齐爷,这不会引发世界大战吧?” 齐爷站起来,伸伸手,说道:“算了,这事跟你这后生无法讨论,不过啊,黄金价格肯定会大涨,世界大战未必。麦子,这几天你就陪着小语,我有些要事去办。” 我也站起来,很是担心的说道:“好,听您的吩咐,不过,我刚出来,佛爷那边还没有去谢礼呢,他不会怪罪我吧?”尽管知道答案,可是还是要说出来,或许自己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心里才会舒坦放心。这也不过是小聪明一般的礼节,想来,要是他们这种人要翻脸,我只能是待宰羔羊。 齐爷转头看着我,风一样飘在我面前,手指抬在我的脸颊边,又马上收回去了,说道:“你在我这里,他会知道的,没什么怪罪。”又很是慈爱地看着我说:“麦子,可千万别让小语不开心,还有,这小区里住的都是有脸面的人,进出尽量别招眼,可明白?” 我连连点头称是时,齐爷又叮嘱说:“你自己家里的事处理好,我可不希望有任何人到这里来找你,这很重要,可明白?” 也只得答应,没办法不答应,除非不想要好日子了,要是他不高兴,我失去的肯定不是在这城市挣钱的门路,连梁凤书的专栏写作肯定也要失去,我是自己被自己卷入链条中,要脱离,恐怕要皮开肉绽。 第173章 午夜少女 齐爷转脸一个媚笑:“麦子,你口才不错,我出去了,一会儿你自己看怎么哄小语吧,她交代好的,任何时候你到家,都要叫醒她。” “那……” 齐爷马上打断我的话,他好像已经十足的知道我要说什么:“不着急,我走的时候会吩咐人去叫她,嘻嘻嘻,她这次肯定脾气大着,你受着吧,我要先出去。” 看齐爷露出一副娇媚的状态,想他一定是要急着出去享受他独有的快乐。对于他的吩咐,我只能无条件地接受,想佛爷让我来这里,也是让我为齐爷鞍前马后效劳的,不是来惹他不高兴。 我送到厅堂门口,齐爷说:“留步吧,就这里等着,小语会来的。” 趁着小语还没有下来,赶忙拿出手机,躲在角落里给梁凤书说了大概情况,只说齐爷要我留几天,不敢说我和小语单独在一起。梁凤书自成为专栏作家以后,对我好像放松而宽容了,或者她认为我能独当一面,总是在电话中安慰我说:“放心吧,家里有我勒。” 快速挂完电话,我坐在罗汉床椅上,想着怎么给小语说,也害怕她弄出惊天动地的动静来。从表象上看,我是掉进了美女堆里,家里那边四个,这边还有一个没有男人沾染过的美丽小语,好比是贾宝玉活在大观园。可是其中的苦只有我自己知道,首先有一个梁凤书,这个世界的漂亮姑娘就几乎和我不可能再有任何实质性的关系,露露和小芬我是怎么都不敢动的,与肖玲玲更是不敢越过界线。 清纯可人的小语,唉,在她面前,连说话都得小心翼翼,我能想到,她极有可能把和我的对话告诉齐爷,就是小语不说,齐爷也会通过保姆们了解我的言行。在小语面前,我还不由自主的矮了几分,她的蛮横骄纵是有条件支撑,我可没有那么好的命,要不是小语像娇艳欲滴的鲜花一样漂亮,和她呆片刻也如身在地狱,战战兢兢的警惕着近距离相处,每一分钟都是让人难受的。 面对小语这样漂亮的姑娘,我的心里又蔓延生长着很多幻想,而且越来越觉得幻想离现实很近,特别是年前齐爷对我说的那些话,每每想到他要我给小语爱,最好是让小语怀上孩子,我的心跳就特别强烈,这不是暗示,这是齐爷再明白不过的明示来了。就好像小语是一个难以脱手的包袱,齐爷急于把这个包袱丢给我,不由得让我猜测许多,也有怀疑齐爷用心不良,不然以小语的美色,以小语的富贵之气,这么大的便宜怎么就会落我头上呢? 不只是怀疑自己,我也担心着后果,以我几年小心翼翼的习惯,我猜测着,或许在我和小语真正好上以后,齐爷或者小语翻脸不认,要我负责任,逼迫我离开梁凤书,那我真是落入圈套啦。 并非我灵魂圣洁,为感激梁凤书当初不离不弃,一生不愿抛弃梁凤书,也并非我真的高尚到,只为和梁凤书的爱情而了此残生。虽然我读过很多书,可还是一个市井小人,可能内心中稍微有一些良善,还有一些善恶之别、是非之心,终究还是多想着自己。 离家五年来,人面兽心的人遇见得很多,假面假心的人也很多,唯独梁凤书从没有嫌弃过我,还不仅仅是我们彼此爱着对方,更重要的是梁凤书几乎包容我的一切,就算是她不高兴了,或者我犯什么过错,一顿数落之后,她还是会不打折扣的关心我。 表面上看梁凤书精明阴冷,还有着细致周密的心思,因爱好文学写作,还有无限的浪漫主义情怀,而我知道,梁凤书内心里住着一个非常传统的女人心。她的传统女人心不是将就着过日子,嫁鸡随鸡那么苍白无力,而是对她自己选择的爱情,自己选择的男人忠贞不二,到死也不会再选择第二个那种,要是我英年早逝,她一定会是一个贞洁烈妇。 只有和梁凤书在一起,我才能没心没肺的快乐,才能不带一点心机的让内心养息,甚至可以让脑海空无一思,也完全不必担心任何事情,因为梁凤书会关照我的一切,梁凤书是我唯一可以安心停泊的港湾,无从取代,而且她的美貌与身姿也不输别人。 要是和小语好上后,非得逼迫我离开梁凤书,比如用伤害梁凤书的手段逼迫我,那我可能在没有办法反击的情况下,不得不就范,可是就范以后一定是一生活在愧疚之中,会变成行尸走肉,我是一个算命的,我大概知道自己的将来,有心之人都能看见自己的将来。 正当我冥思苦想在自己的揣测幻想中时,小语的身影出现在厅堂敞开的门口,就怪该死的松软地毯,让人走路没有声音,小语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般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阑珊的灯光映照着她哀怨的面孔,玲珑有致的身上只穿着一件淡蓝色的长裙,头发如水一般垂在脸颊旁,刚刚洗漱过的脸依然睡眼朦胧。 我看到她时,她正呆呆的看着我,见我起身,她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啊啊啊,麦子哥,你怎么坐牢啦,呜呜呜,啊啊,你怎么坐牢啦?……”她倚着门廊大声哭着,也不挪动脚步。 想象过多个她出现的场景,比如摔东西,骂我,打骂佣人出气等等,却没想到她就这样大哭起来,使得我的心也一下颤抖起来,眼里不得不擒着泪水向她走去。一手扶着她瘦弱的臂膀,一头探到走廊里张望一下,见到一个人影很快闪开了,想是故意不让我看见。 我回头来,小声说道:“小语妹妹,别哭了,我也很想你,那是一个意外,真的,我很想你,快别哭了,你一哭,我心就要裂开似的。” 看她委屈的样子,我知道,今晚将是一场极其折磨心智的过程,应付她可能比应付齐爷要难太多,我得快速转动脑子,调集一切智商来应付这场‘遭遇战’。 “呜呜呜,啊,你骗我,这么久不见,你都不抱我,啊啊啊,麦子哥,你是不是不想见我了。”她哭声依然不减,使得我手足无措,忙小心翼翼地拥抱她,只感觉她坚挺的胸部顶得我意乱情迷。 第174章 夜语 一个拥抱,她果然哭声小了,依然哽咽抽泣着说道:“你抱我过去。”说着,她自己搂着我的脖子,泪水在我的胸膛流淌。 她的娇气,梁凤书是简直没法比的。梁凤书是个无比坚强的人,只是在家里撒娇,纯粹是调节情感,为的是让夫妻感情更和谐。小语是真正娇气,一点委屈不能受,我的不经意,随时都可能让她觉得委屈万分。 当我抱起她时,才发现她鞋都没有穿,窈窕的她可能只有八九十斤,使我不费劲就抱着她放到罗汉床椅上,关心的问她:“妹妹,你怎么不穿鞋啊?” 她抽泣着说道:“不是忙着见你吗?呜呜呜,你今天不来,我都睡一天了,饭都没有吃,呜呜呜,而且我还凶了我的阿玛,呜呜呜,就怪你,你为什么不一出狱就来,害我等这一整天,呜呜呜,去年我们那样好,今年你就要我等这样久,一等就是半年,为什么啊。” 我这才明白刚才齐爷为何要离开时才叫起来小语,想是小语今天肯定折腾他一整天,好在刚才齐爷并没有说这事,可能他自己觉得狼狈而不愿意说。 已经把她抱在椅子上,她还是紧紧搂着我的脖子不放手,用力的抽泣着,像是一下一下的在我胸膛用力蠕动。我看见佣人拉着一条毯子和鞋走进来,想放下小语去接,小语抬头看看,抽泣着说:“放那儿不就行了吗?” 佣人微笑着把东西放在旁边架子上,刚要退出去,我赶紧说道:“请把小语的餐送来,我也要吃一些,谢谢您。” 小语还是在抽泣:“你是坏人,这个时候关心起我吃没吃饭,早干嘛去啦?” 又把刚才对齐爷的解释对她解释一遍,说得更加委婉深情一些,她听完后,才放开我的脖子,把双腿从我的身上移开,团坐在椅子里。她顺手把罗汉床中间的小木台推到一边,紧挨着我,仰着头看着我,一双泪眼深深凝视着我说:“你瘦了,真的瘦了,为什么会瘦这么多啊?”说完,她又用力的抽泣起来。 她哭得像一个受尽委屈的孩子,哭声中满含对我无尽的思念,还带着思念已久后,终于如愿得以相见后的泪水崩塌,声声埋怨中全是对我的关怀,使得我心也难过如泣。 刹那间,我想亲吻她,可心中的担忧阻止了我的行动,想着,小语可能是天真烂漫的,齐爷必然是老狐狸,老狐狸完全有可能用小语作为诱饵,虽然我自己觉得自己一介小民,对于齐爷什么用处也没有,但他那样高深莫测,看法可能与我不一样,说不定我对他的用处我自己也不知道。能够敷衍下去,何必耗费真情,只是哄小语开心,我还是可以做到的。 奴颜卑色是我在‘大人物’面前的绝招,不如此不能得我所求,面对小语,我可以稍微正常一些,也算对得起她的纯真了。 我故作矫情地说:“唉,是瘦了啊,可不是因为在牢狱里瘦的,是因为思念小语瘦的,今天见小语也如此想念我,什么都是值得的。” “你少哄我,以为我是小孩子?” “句句真心,去年我不是对你说过嘛,绝不在你面前说假话。” 我心想,无论如何也要哄好她,不能着急,否则齐爷再也不会让我进入这道门。 “你为什么会一直想着我?说啊!看你还能编什么道理出来。”她怔怔地望着我,像是要拷问我的灵魂。 “小语如此美貌,世间罕有,怎能不想?况且我和小语是好朋友。”我轻拭她脸上的泪水又说:“看你哭起来都这么美,谁能不为之动容?” 她抹一把脸上的泪,鼓着大眼睛盯着我,大声说道:“不行,你还是在哄我,这个理由不成立,老老实实说,不然今天绝不饶你。” 没想到她竟然不信甜言蜜语,这让我很意外,我马上平复情绪,轻言细语地说:“小语,刚才我说的是老实话,不过啊,要说为什么会一直想着你,我还真不好意思对你说出口。” “你快说,别想搪塞我。”小语看着我有些急了。 “是这样的,小语妹妹,每每想到你没有其他朋友,我就能梦里也看到你的孤独模样,你对我如此看着,对我这样好,想到你的孤独,我怎么能不心痛。小语如此漂亮,应该是自由飞翔的鸟,可是我为生活所累,没办法一直陪着你去看世界,只能默默想着你,希望你每天都开心,唯有如此,我觉得才不枉和你的情义。” “我不要你可怜我,我有阿玛,好,就依你所说,你先说说,为什么你就不能陪我去看世界,哦,不行,你先说我们什么情义,快,快说。” “这,我们的情义,当然是最好最好的朋友,像一家人一样好,而且,而且,我喜欢你,只是,只是,唉,不说了,小语,你一天没吃东西,我们先吃东西。” “不行,只是什么?快说。” “唉,我说了,你可别气我。” “你只管说,我自己知道,快说。” “我虽然喜欢小语,可是我已成家,不该再朝三暮四,况且小语如此矜贵,能不时陪伴小语,我已经觉得很是荣幸啦。”我看着她,主动拉起她的手:“小语莫生气,我们先去吃饭,我也有些饿了,长夜漫漫,我不走,我们慢慢说。” 面对她紧锣密布的问题,必须要快速而谨慎地回答,不然她产生更多的怀疑和不悦。 她低头含眉,犹豫一下才站起来,说:“好,你说的你不走啊?那就吃了再说。” 我想,今天估计要难以应付了,她怎么会如此较真呢?她自己明明是个矜贵人,偏偏和我纠缠什么呢?只希望饭后她能轻松一些。 小语吃饭极其讲究,佣人先给她一碗汤,她慢慢喝完以后漱漱口,再吃一小块牛肉,然后是珍奇海鲜由佣人一一弄好放她面前,每样吃一点,再喝菌汤,然后她才自己挑些糕点吃几口。吃的过程中不喝酒,鲜榨果汁佐餐,中间吃海鲜时还漱口。我只得尽量放慢速度,尽管如此,她还没吃完,我已经把每道菜都吃了个够。 第175章 两个人的大餐 她一边吃一边看我,她看我时,我就尽量慢下来,这样吃饭实在难受。梁凤书教过我很多次,依然没有学会慢慢享受美食,应该是小时候贫穷日子养成的‘饿痨病’挥之不去,况且我只吃肉,对肉以外的东西完全没有兴趣,再好的汤也不喜欢喝。 我也懂得,要尽量装着很优雅的样子,好在我看过那么多书,想想书中那些富贵人的生活场景,要在天真的小语面前装得优雅得体不是难事。连齐爷都应付过了,何况这个小姑娘。 看小语一如既往地讲究着细细品味,我想,这怎么也不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啊!莫非她骗我?慢慢吃下去时,才发现我确实疑心太重,连这等事情也怀疑,唉,看来我的疑心病也是挥之不去,这病该怪谁呢?应该是那个早年让我发广告不给工钱的老板负责,尽管我已经狠狠报复过他,而我心中的阴影仍然残留着。又想,难道她这样的人,快饿死时还得保存着这份优雅吗?应该是饿得不够。 煎到五成熟的菲力牛肉只得二指宽一块,怎么会还要用刀叉呢?趁着小语埋头切牛肉的时候,我快速把整块牛肉放进嘴里,这样吃着真带劲儿,满口都是香浓的肉汁,汁液从嘴角往外溢出时,只要偷偷抹抹嘴,我认为这样才叫大快朵颐。 小语切下三分之一牛肉往嘴里送,转头看看我,把她剩下的牛肉连着盘子推给我说:“不要这样狼吞虎咽,阿玛说不利于消化,喜欢吃就多做就好啦。”她一边咀嚼着,一边笑起来,差点噎住了,待吞下去以后,她说:“有你在一起吃饭,感觉什么都很好吃。” 我放下刀叉,故作腼腆。 她恨我一眼,对佣人说:“不用一道一道上了,全部放上来吧,我们自己挑着吃。” 看来她已经看出我的粗鲁,不过一点不计较,反而让她觉得很新奇。 很快,桌子上摆满了,象拔蚌、澳洲龙虾、薏米海参、蒸石斑鱼、烤羔羊排、松茸汤、鱼翅羹、小白菜、大海螺、青菜芯、刺身碗、番茄汤、水果羹。我想,难道他们每餐都这样吃吗?虽然每种分量不多,可也太奢侈了。 尽管菜都摆上来,佣人还是在一旁服侍小语,小语像一个美食家一样,细细品尝着每一道菜。我还是见过大世面的,只把每道菜吃去一半,肚子也被撑得鼓鼓的,而今天小语并没有以前那样挑剔,每道菜都吃得干干净净后佣人才撤去碟子。她吃东西时最认真,不时看看我,很少说话,见我做出滑稽模样,她也只是笑笑。 桌上所有盘子都空了时,旁边佣人好像比我们吃的人还高兴,小语漱口后慢慢撑着椅子站起来,高兴地说:“啊,今天怎么这么好吃?天啊,我也这么能吃了,麦子哥,今天我吃得是不是太多了?” “不多,小语,以后可不能一天不吃东西啊!” “还不是你害的,哼,吃得饱饱的,一会儿才有力气和你算帐。”她又吩咐佣人:“煮一壶咖啡放外面,水果也拿一些。” 佣人还是我上次见过的中年妇女,她显得很高兴,低声说:“好,我给你们多拿一些。” “谢谢麽麽。”小语很是开心的对佣人说,去年和她玩耍那么多天,这是我第一次见她这样礼貌的对这中年妇女,说完,她想了想,又说:“麽麽,要是阿玛知道我吃了这么多,会不会很高兴。” 中年妇女微笑说道:“小语越来越乖了,我一会儿告诉齐爷,齐爷一定很高兴。” 小语拉着我的手故意低声呵斥我说:“走,别以为我都忘了,还没完呢,外面说去。” 我假装忘记刚才说过什么,由于吃饱后暂时的困顿,她也懒洋洋地斜躺在长椅里,双脚跷在我的腿上,软绵绵地说:“你知道吗?这栋房子是阿玛买给我的,算是我的成人礼物,阿玛说我今年十八岁了,已经是大人啦。在这房子里,我单独给你留有房间,以后你可以长住这里,阿玛也答应我,他说我的房子我自己决定。唉,不过我可能也不能在这里长住,阿玛去哪里,我还是要跟阿玛一起的。” 我搪塞着支吾一声,道谢以后,假装闭目养神,心里想着,我自己买的房子都没有好好享受过,要住这里,岂不更不自在?我这种自由懒散惯了的人,很是不习惯有佣人在一旁,好像时时有双眼睛盯着自己,怎么能自在呢? 盘算一番,以房子的面积,加上这装修,估计得五千万以上,这样算成人礼物,我到死也未必能成人。 喝几口咖啡,没过多久,小语开始精神抖擞,指挥我说:“你少装睡,你不是睡了一整天吗?走,我们去阳台上坐,这里比去年的湖边好多了,旁人看不见我们房子,好就好在树木特别高大,你发现了吗?” 宽大的阳台上夜风徐徐,放眼四望,房子靠最西面,四周茂密高大的树木几乎遮盖住了大半栋楼,与最近的房子相隔有几十米,丛林掩映中的夜灯显示,这一栋与其它房子的间距特别要远一些。 楼下花园里有游泳池和网球场,完全是一方小天地。远处灯火通明的蛇口港在夜里特别耀眼,更远处的夜空下,能隐隐望得见香港的稀疏灯火。因房子是依山而建,这一栋处于最西边角落的高处,能清楚的看见其它房子的屋顶,在夜里,从亮灯判断,几乎每栋楼里都有人住,但这里却非常安静,只有夜风吹拂树木发出的声音,偶尔还能听见后面山上夜鸟低鸣。 夜真的很深了,可小语正直精神旺盛,叮嘱我说:“麦子哥,你以后抽烟抽雪茄到阳台上来好不好?不然里面的沉香味都弄混了。” 她说什么我都答应,她又高兴地说:“明天带你参观这里,一楼是麽麽他们住的,还有厨房和杂物间,我们现在的二楼分饭厅和客厅,还有单独的私密会客室和一间客房,三楼三间卧室,阿玛一间,我住的最大的一间,另一间是留给你的。” 第176章 装蒜 我随口赞美说:“这么大的一栋楼,这样好的地段,齐爷对你真好。” 除了赞美,还能说什么呢?这么一栋楼,已经把人和人彻底隔开,人的高低贵贱之分便有了,就如殿堂和荒野。 “阿玛当然对我好啦,不过这栋楼不算大,法国的庄园才大,唉,不过我们也很少回去住。” “你会说法语?” “当然啦,从小就学法语和英语,都是姑姑教我的,她懂得特别多。” 我想,她的姑姑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想来也是大有派头的,不过我不好多问。以我老家的称呼,既然叫姑姑,肯定就是齐爷的亲妹妹,可我从来没有听齐爷说过他有妹妹。 拥有如此多的财富,已经多得超过了我的想象,可是小语说得轻描淡写,我一时竟然想象力进入短暂的枯竭,假如这一切财富都是我的,想象不出生活会变成什么样,甚至想,就算是自己的,大多地方都被佣人住着,自己还是只睡一个房间、一张床,岂不让佣人享受了,唉,我这山里出来的穷孩子真是没有见识。 对于超出我想象的东西,从来不敢奢望,李瞎子以前教育我:“生来只有八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身处别人的富贵中,我像贸然闯入的小偷一样,能带走一点值钱的稀罕玩意儿就是万幸了,没胆雀占鸠巢。 望着夜空,我想起了李木,不知他如今身在何方,以前从没有想起过他,在车祸以后,会不由自主的常常想起他,后悔从前没有好好对他,而他自尊心那么重,竟然一去无音讯,想必他是看不起我的生活,我也有些看不起我的生活了,为了得到更多的钱,活得越来越卑微。 也幻想我和小语结为夫妻,可是,肖玲玲怎么办?梁凤书怎么办?露露和小芬怎么办?天生被情义牵绊的人没有出息,我知道这道理,可是我冲不破,心如千百针扎着一样难受。 小语在茶几对面用力在地上一跺脚,生气地说道:“诶,你想什么呢?夜里有什么好看?一出来,你脸就对着外面,是不想看我吗?” 我回过神来,低声说:“对不住,小语,我走神了,这里真好,可是我想起了在监狱那些日子,脑子乱,你别怪我啊。” “好吧,看在你刚从监狱出来,我饶你这次,饭前没有说清楚的,你现在能说清楚了吧?” “什么没说清楚?” “你少装蒜,你为什么不能陪我去看世界?你不懂外语,我可以给你当翻译,还能有什么借口,说啊,你也比我大不了几岁,别装得好像俗事缠身一般。” 这时我说的是完全真心话,手端着杯子掩饰着我的矛盾,慢慢对她说:“小语,我很想陪着你去世界各地游玩,这样好的事情谁能不想呢?” “说重点,我知道,你的话总是会转弯。” “好,我从前的日子也都告诉过你,从苦难到日子好一点这个过程中,难免会欠下很多情义,总会有几个情深意重的穷朋友,在我穷的时候,他们都帮助扶持过我,我怎么能自己好了而独自去了不管他们?忘恩负义的事情我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 “我们给他们钱,让他们都过上好日子,这样可以吗?” 面对小语这天真得近乎幼稚的想法,使我更纠结,纠结的同时更无奈,想着,看来她这样的人是如论如何也不能理解的,难道肖玲玲是为了我的钱才找我的吗?难道以梁凤书的条件,她找不到比我好的如意郎君吗?就算是露露和小芬那样卖春走过来的人,也未必非得靠着我和梁凤书;李木呢?他难道真是因为依依的去世,而想要离开他已经有所成就的城市?他的逃离,替我永久掩盖了罪孽,他是想用他的离开,让我和梁凤书活得更安心自在。他本可以拒绝我的,可是他却走了,他也没有再向我和梁凤书要钱。 “小语妹妹啊,钱确实能解决很多事情,但钱无法替代情义,我也是可以抛弃他们的,那样做,最多他们在背后偶尔骂我,他们的生活不会因此而受影响,可是我却要永远背负愧疚活下去,小语,恕我直言,能问你一个冒昧的问题吗?” “你问啊。” “不准生气哦。” “别吞吞吐吐的,急死人了。” “小语妹妹对我这样好,假如有一天,我遇到比小语妹妹家世更大的人,我能离你而去吗?你会不会恨我?” “这……” “妹妹,你先听我说,如果我是那样的人,一定不会成为你的朋友,也更不可能交到比你还富有的人,是这样吧?谁愿意和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做朋友呢?我是穷苦人出生,却做不出太过绝情的事情来。” 她像是被我的话堵住了心,闷闷地看着我,斜靠在椅子里,沉默起来,拿起荔枝在手里来回的滚动,不时地叹气,却又把嘴边的话硬吞回去。 见她好一阵沉默不语,表情里多是哀怨,怕她突然哭起来,或者突然大发脾气,我打破沉默说:“小语,我不知道能陪伴你到何时,我曾经说过,只有你不嫌弃,我愿意永远和你这样好。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更好的了,以后都不会有。” 她喃喃说道:“我知道你什么意思,我不稀罕你陪我,我愿意孤独,你走吧,以后再不要见你了。”说着,她又泪水涟涟。 以她的年纪和阅历,很多话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对她说的,她理解不了。我很清楚,以我的身份,就算现在选择了和小语比翼双飞,假如有一天齐爷抛弃我时,我将一无所有,但梁凤书永远不会抛弃我,我们的日子过得不错,起码衣食丰足。这就好比一个嫖客对妓女说会爱一辈子,嫖客一定会有食言的一天,然后嫖客继续搂抱着更鲜美的人,把那个曾经的‘承诺’抛在九霄云外。 第177章千金少女瞎闹 梁凤书就经常教露露和小芬,千万不要相信那些无边无际的海誓山盟,一旦沉迷于虚无缥缈的‘诺言’,必然迷失自我,最后人财两空时,再落回苦寒日子里,青春和信念都没有了,一辈子都将活得惨不忍睹。 就算她真赶我走,我也不能走,真走了,后果不敢设想,齐爷一定让我死无全尸。连忙起身走到她身边,慢慢坐在她旁边,柔情的说道:“小语,对不住,我的话又让你伤心,可是,可是你不是告诫过我,让我在你面前要说真话嘛,我也这样做了,没想到小语如此伤心,快别哭了,我会一辈子陪着你,你就是嫌弃我我也不走,我不要小语孤独。” 我就像一个妓女,正对着嫖客说爱到永远的承诺。 “你走吧,你走吧!”她突然大声喊起来,一脚把茶几上的咖啡壶和水果盘全部蹬在地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像在静夜里荡开层层波澜。 很快,楼下中年妇女跑上来,站在厅堂门口问道:“小语,怎么啦?” 小语仰着头大声呵斥道:“不要你管,睡你的觉去。” 中年妇女看看我,慢慢退下去。 看着满地狼藉,我进退两难,而她的态度似乎很是坚决,我只能呆呆的站着,见她没有继续发作,我蹲下去慢慢收拾,刚没收拾几下,她一个抱枕砸在我身上,随后大声哭诉道:“你哪里陪我啦!哪里陪我啦?每次都坐得离我远远的,嘴上说得好听,什么最好的朋友,一口一个妹妹,全都是假话,你走吧,不要再骗我了,快走吧!” 她这番连续的喊叫,弄得我真是为难了,我也好久没有受过这样的气,真想一走了之,衡量厉害关系,决定再等等看,真要太蛮横无理,也只好不受这窝囊气。 又想,去年那么多日子不也是这样闲坐着吗?怎么今年就不成?我还能怎么样呢?我又不是孙悟空,要是我会七十二变,也不会坐这里伺候你,我也大闹天宫去。 她略微歇一歇,又在长椅上大喊大叫起来,句句都是冲我,话很是难听。 “骗子,快滚!走啊!” “你快从我眼前消失,少装好人,你就是个骗子。” “天下人死绝了吗?死绝了也不要你在我眼前晃” …… 见她如此歇斯底里,我反而不着急了,既然早晚要走,不如看看到底能闹到什么程度,于是拿起她砸来的抱枕就地坐下,我也不吭声地生起闷气来。心情略微平复后想啊,要是小语没有这阴晴难测的臭脾气,恐怕也轮不到我,齐爷对我很重要,或许这是齐爷对我的一种考验,能轻易伺候下来,齐爷必不会把小语交给我这样一个穷算命的。 她在一旁声音时大时小的驱赶我,我小心翼翼听着楼里楼外的动静,估计持续了十来分钟,也没见佣人、安保来真正驱赶我,想来小语平时闹惯了,加上刚才中年妇女被她骂走,楼里所有人其他人估计肯定被她闹醒了,但都当是我们两个之间的别扭,加上齐爷肯定也有交代,不到万不得已不干涉我们。 声嘶力竭的哭闹、谩骂,朗朗夜空并没有一点回音,夜风依旧,只城市的灯火稍微暗淡。 我也担心安保上来把我驱赶,很是细心的分析眼前情况,想着,要是她真想赶我走,不用如此大喊大叫,只有她吩咐一声佣人或者安保,我不离开也不可能。 因为我,让这清风徐徐的夜不得安宁,我很愧疚,恨不得冲上去把她的嘴堵上。 想梁凤书有时候也折磨我,可最多是絮絮叨叨到天明,没有这样粗鲁暴躁的响动,而且不会骂我,对比此时的小语,梁凤书可以说是菩萨心肠了。 见她稍微安静下来,想是闹累了,也可能是不久前吃的那些山珍海味,都被这闹腾消耗殆尽,她奄奄一息的斜躺着,泪水涟涟,不时的偷偷看我,而我也不时地偷偷看她。 一边观察着她,一边思量,硬对硬肯定不行,就这样放任不管也是不行,说不定会变得更糟糕,像对梁凤书那样献身激情一番换取太平,和小语又没这层关系,怎么办呢? 我慢慢站起来,晚屋里走去,慢慢地走,偷偷回头看她,见她探头探脑的看我,没有一点动静,想必她是想看我是不是真要走。我拿杯子倒上一杯水,故意站在阳台上的她能看见的地方,我自己先喝了几大口,又把水接满,尽量平复自己的情绪,慢慢地走到她身边,靠着她坐下来,轻声说道:“小语妹妹,喝点水吧。” 她愣愣地看着我,好像在研究我的情绪,我见她不动,又往她身边挪了挪屁股,一手伸在她的脑后,慢慢地扶着她的肩膀,轻声说道:“来,小语乖,水总是要喝的,这夜里还有些热勒。” 她使劲向后仰,故意让我没法扶她起来喝水,眼珠子鼓得像要爆出来一样盯着我,还不时的抽泣着,她的样子,让我想起电视剧里即将被处死的妃子,而我手中的水杯里装的是剧毒,只要喝下去,从此便诀别人间,她要做最后的拖延。 我当然可以一把拉她起来,以我的力气,把她扔下楼去也是轻而易举的,可是我不能这样粗鲁。我微笑着说道:“小语,我喂你吧?你要不反对,我就喂你了啊?” 她不回答我,依然坚持着僵硬的姿势,像是要做殊死搏斗一般。我喝一口水在口中,探起身子来,弓着背把嘴对着她慢慢凑近,那一刹那,鬼使神差一般,她竟然真的一动不动,我只好对着她的嘴把水往她嘴里吐,触到她的红樱桃一般的嘴时,我激动不已,也能感觉到她的颤抖,我心想啊,真是可惜,和她的第一次吻竟然是这样子。 她嘴微微张开,水却没有往下咽,水顺着她的嘴角往身上流淌,这个时候我也管不了水往什么地方流了,深深的贴合着她的嘴,顺势深吻下去。真好,一切都安静下来,这才是夜里该有的景致。 第178章 午夜激情 估计她是初尝亲吻,而且是在这寂静的夜里,她的脑子一定是麻木的,但又舍不得这让人热血沸腾的吻,她的身体慢慢软下去,但姿势没什么改变,她不推开我,也不主动迎合,就好像是要任我怎么处置都可以,或者是享受着我深情的伺候。 她既不拒绝,也不迎合,我只好继续吻下去,害怕一放开她的嘴,她就会再次大声吼叫起来,一旦叫起来,我的小命就摇摇欲坠,使得我不敢松开。悄悄把手中水杯就地放下,手试探性地往她胸前探索,在我的手触摸到她的胸前时,明显的感觉到她身体一颤,喉咙里哼哼了一声。 先是试探性地隔着衣服,见她依然没有拒绝,我的身体却已经急不可耐了,但我依然小心着她的反应,随时准备终止自己的探索。她的衣服湿了,分不清是泪水还是我刚才喂她的水,我慢慢把她的长裙往上撩,手和她再没有任何阻隔,使我感受到她比丝绸还嫩滑,她依然没有反应,我被欲火燃烧得快要窒息。 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一不做二不休,快速的脱下她的…… 夜空里一声“啊!”,声音拖沓而绵长,从她的喉咙里迸发发出,冲击着我的脑海,随后,她两手死死的抱着我的脑袋,让我的嘴贴着她的嘴,死死的贴在一起…… 烽火佳人毅然决然献身疆场,咬着牙关奋战到最后一刻,任夜风在头顶盘旋,不管身外世界如何沉沦,自己的激情定要尽情挥洒。 终于,我们斜躺在一起,她靠在我的胸口,和着夜一起长久的沉默起来,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也什么都不想想。只是没想到这么容易、这么快、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都很贪婪,把情感里注入了实质的磐基,用沉默消融激情后的复杂难言,脑子里一片混沌,还带着惊喜。 像是沉默了一个世纪,我不敢先开口,害怕说出一个合适事宜的字来,连语调也把不准了,脑子却慢慢清晰起来,拥抱着她,仰望夜空,这不是梦,一切都如此真实,终究还是背叛了梁凤书,心中无相愧疚的同时,又暗自安慰自己:“这都是为了更好的活下去,不如此,能怎么办呢?不这样,她真要赶我走怎么办?伺候不好她,齐爷不是要我命吗?唉,我这是为了生活更美好,不得不奉献自己,凤书,你应该能理解我的苦衷的,我会更加爱你,让我的奉献悄无声息。” 想完梁凤书,贴合着怀抱里她的温度,心中复杂难言,以后该怎么对她呢?她应该是真正爱我的,不然何必与我如此?我想楼下的人也一定听到了动静,他们都明白楼上发生着什么事情,要是我以后没能让小语开心,该是会死无葬身之地吧? 那个老头子的话从灵魂中跳出来,就好像他在梦中叮嘱一样:“你师傅传下来的本事别用于害人,不能就此失传,而且要毫无保留的传下去;你还要记住,不能辜负爱你的人,记住,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富贵荣华,就辜负了爱你的人,每一个爱你的人都不能被辜负,言尽于此,有缘再见。” 胡思乱想,思绪万千,沉默终究不能到永远,她先开口,声音特别小声,像是梦里的呢喃:“我身下粘粘的,我想去洗澡换衣服。” “我抱你去。” “不要,沙发上,你取水稍微收拾,不然明天羞死人了。”说完,她起身自己垫着脚往屋里去,蹑手蹑脚的样子像是害怕发出一丁点儿的声响来,与刚才毫无顾忌地哭闹判若两人。 想不到她如此害羞,本以为她指使佣人惯了的,我们激情后的残迹完全可以由着明天佣人打扫,却要我‘稍微收拾’,带我起身打来水收拾时,赫然明白她为什么说明天羞死人了,因为沙发上有血迹。 连同地上的一片狼藉我都大概收拾了,在厕所把自己也梳理一遍,泡好红尘放在桌上,可是还不见她从楼上下来,我不禁想,莫非她难为情?不是要寻短见吧? 担心出意外,我也垫着脚尖往楼上寻去,一般我是不会在别人家里乱走的,除非主人带我参观。楼道的灯一直亮着,楼上通道里的地毯特别柔软,正当我探头探脑地观察小语在那个房间时,她从门缝里探出头来,小声说道:“快进来啊!” 我进入房间以后,她立刻埋怨道:“等你半天了,怎么才上来?” “不是,哦,我在下面泡茶,等你下去哩,我不敢贸然上来。” “都这样了,还有什么敢不敢?”她依偎着我的臂膀,带着我往窗边去,一边说道:“不是给你说过吗?楼上有你的房间,隔壁一间就是。” 她又变得温柔腼腆了,对刚才发生的事情只字不提,害羞地钻进我的怀抱,低声说道:“麦子哥,我刚才那样骂你,你不会生我的气噢?” 事已至此,我也胆子大了,故意玩笑说:“我不敢生气,你都把我强占了去,我也没有喊叫一声啊,小语,你要对我负责任,呜呜呜。”我假装擦眼泪。 她咯咯笑起来,仰着头,带着羞涩,说:“得了便宜还卖乖就是你现在这样子吧?”又埋头下去,小声说:“麦子哥,你以后会对我好吧?你自己说过,背信弃义的事情你做不出来,对吧?” 我依然想不通她这样富贵的人,为什么会把少女最宝贵的献给我。 那一刻,眼里和心里都只有她,当然巧舌如簧地哄着她。在我起身去冰箱拿饮料时,扫视一遍她的房间,温馨又清朗,古色古香的韵味中有一种浓烈的民族风,像是一个巍然不动的大敖包,而床和沙发又是现代的,只纹路花色是草原民族风格。从地毯到墙上装饰,都是难得一见的民族韵味,梳妆台、物品架、地毡、团枕头等等,此前我只在电影电视里见过这样场景。 第179章得到金枝玉叶后的担心 大床对着一幅精美刺绣,床后是彩虹般的绸幔做背景,几个角落里的黄羊皮灯发出柔和温馨的光,顶上一盏古典花式大吊灯,四周八盏小羊皮吊灯围着。 来不及细看,找到房间里厕所旁的冰箱,拿了两听可乐,顺便打量一眼厕所,满眼都是洁白的玉石铺成,遂赶快出去,掀开刺绣丝织垂幔,把可乐打开递给小语。 阳台与卧室之间一块地方,这是一个单独的空间,和里屋只有一张垂幔隔着,朱红的古典花窗可以全部敞开与阳台连成一体。中间一张长型实木桌子,上面摆着些书籍、纸笔等等,角落里有一台电脑。 她接过可乐,倒在玻璃杯里小喝一口,做出很冰冷的表情,遂放下杯子,拉着我的手说:“看,你的房间这里也可以过去。” 墙上的字画是一到门,她一拉扳手,轻轻一推,门就旋转开来。隔壁房间是中式格调风格,格局与她的卧室一样,稍微小一些。推开门的地方是隔壁的小厅,与她卧室外的小厅也截然不同,小厅四周全是书架,中间一张长木桌。 她一手拿着我,一手抚摸书架上满满的书脊说道:“这道门只能从我那边开,这里的书我也经常看,你不是爱看书吗?我特地要这样弄的。” “你也不是非得单独住这间,我们以后同住一间,两间换着住,能享受到两种不同的韵味,可是,我还是喜欢我那边,嗯,你说好不好?”她两手抱着在我的腰间,显得温柔缠绵。 面对如此礼遇,奢华条件,还有美丽小语的款款深情,喝可乐也使我酣醉期间。想啊,世间哪有如此让人恋恋不舍的陷阱,别说是陷阱,就算是埋葬自己的坟墓,也心甘情愿不愿离开,简直太完美了,真要诱我入瓮,何必费这样大的代价。 唯一担心的是,小语的情绪阴晴难测,她好时好比仙女筑就的温柔乡,发起脾气来又似把人抛入暴风雨中。我和她单独相处这一天里,就已经领教她两次大发雷霆,一生那么漫长,而我又是一个不愿忍受煎熬的人。苦寒日子我已经过够了,煎熬也够了,在我日子好起来时,曾暗暗发誓,要么潇潇洒洒,要么悄无声息死去,我已经感觉到自己这辈子正在里自由越来越远。 日常应酬所要承受的忍耐和低声下气,我是可以当成前进的动力,但像小语这样无所顾忌的闹腾,我实在觉得受不了,她闹腾时,眼里只有自己,完全不考虑别人感受,这又不是皇权社会,谁也不是奴才,她竟如此毫无顾忌的蛮横无理,让我实在觉得遗憾。 再漂亮的人,一旦无理取闹起来,瞬间掩盖所有的美貌,任何人都想敬而远之,可是小语不是我能轻易抛弃的。在上手之前,不上手不行,上手之后,想放手更加难。 我已做好打算,自己先尽力维持着,小语还这么年轻,等她慢慢成熟后,可能她会主动抛弃我。我也只好等着自己翅膀长硬以后,她也刚好成熟懂事了,看不起我这个靠算命为生的穷小子,她要是一脚把我踹了,我一定去寺庙里好好孝敬神仙菩萨们,可是,又一想,神仙菩萨从没有满足我的小小愿望,只好走一步算一步。 她当我俊逸儒流,我当她金枝玉叶;我以出类拔萃的粗壮‘特长’,使她如临仙境般逍遥快活,她以金银满仓、曼妙仙姿,使我如痴如醉。 我俊逸儒流是假,只因她居深巷而少知世间万千,固执己见而有富贵荣华做基石,由着心中喜欢不必考虑财富地位。 她金枝玉叶是真,只因我少小苦寒而祖业无靠,出生寒微难登大雅之堂,因身是飘萍而欲求大树高墙做依靠,忍辱偷生只为对美好生活还有一线向往。 日子已经到了这一步,只得摸索着小心翼翼前进。我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每天躲在厕所里给梁凤书发短信,趁她酣睡之时借口出去跑步,偷偷给梁凤书打电话。如有神助,梁凤书一点也没有怀疑我,她要是稍有疑心,我能从她的语调中听出来,不只没有怀疑我,还鼓励我一定要在齐爷面前好好表象,趁着年轻,说不定将来还能因此提拔,而成就一番事业。 我在电话中故意向梁凤书诉苦,埋怨齐爷不放我走,使我很是想念我的女菩萨凤书。 梁凤书在电话中很高兴的宽慰我说:“老公,心中不要有这么多的怨,今年是我们的大旺之年。” “怎么会是大旺之年?老婆,我刚从监狱出来不久勒。”我故意在电话中撒气,同时也想,我已经左右为难,何来大旺之年? 她马上在电话中安慰我说:“老公,亏你还是个算命的,怎么不是大旺之年?你虽然遭受几个月牢狱之灾,可是玲玲找到了啊!并且还为她报仇雪恨;今年我的本科毕业证到手,我们还搬进了自己真正的家,你还成就了我当作家的心愿,现在又被齐爷这样贵气的人看中,嗯嗯,我算算啊,刚好五件大好事都是在今年,真正是五福临门啰,老公,五福临门还不是大旺之年吗?” 我不得不在电话中教训她:“老婆,你一个堂堂作家,五福临门是什么意思还不明白吗?我们这是五福临门吗?” “你敢教训我?老公,你怎么敢教训我?我说是就是,比五福临门还好,你要在我跟前,非好好折磨你不可。”她又马上换着语气,温柔的劝慰我说道:“老公要乖,我们的生活刚起步,难得齐爷这样的大人物看中,一定要好好把握机会,家里不用担心,一切有我,你尽管放手去搏。” 挂断电话,想啊,唉,真是妇人之见,莫非她只在乎生活无忧,而不关心我在外‘春风又绿江南岸’,怎么会突然变得如此心宽了呢?让我不知该庆幸还是该觉得悲哀。 第180章 伶仃岛 心中隐隐有种感觉,梁凤书希望我不要以算命为生,最好能有个光鲜亮丽的身份,好带着这个身份陪她衣锦还乡。 我们房子车子都有了,存款也颇为富足,她作家的身份也能拿得出手,唯独我只挣到了钱,没有能拿得出手的身份,这也许是她对我最后的奢望和要求。 从前我给自己定了两条任务,一是要满足梁凤书买房买车,成为真正的深圳人;二是要助她成就作家之梦,要是这两样都做到了,我才能觉得自己没有辜负她对我的爱。如今我才二十出头,两大任务已经完成,本以为可以轻松下来游山玩水。我看过那么多书,一直暗自向往衣食无忧的平淡生活,寄情山水之间,不再带着面具活着,如今却感觉到还有一个更艰巨的任务等着我去完成,由此联想到,会不会任务后还有任务呢? 一想到生活停不下来,连跑步的力气都没有了。凌晨午夜的环山路上空无一人,也只有我这种异类才会在半夜三更跑步,想到纠缠不清的生活,不得不放慢脚步,无精打采的在昏黄的灯影下踉跄着前行。走着走着,又像是回到了在街上寻找栖身之地的十六岁,放眼望不到头的路,望不尽的昏黄路灯,所有人都在温暖舒适的被窝里酣睡,而我还在寻找能度过漫漫长夜的角落。 露水起来了,薄雾弥漫,在一坨石头上坐下来,点上一支烟,深深吸一口,想到生活中的任务一个结束还有一个,不禁心生疲惫,我虽年纪不大,却已历经风雨。左望城市秘密麻麻的高楼大厦,夜色中灯火迷离,就像无数个傲立大地上的蚁巢,那些稀落的灯火掩映中,有一个小格子是我的家,为此我穷尽心机,到头来却发现不过是为睡个安稳觉,而现在我连这个安稳觉都难享受到。 在我的右前方,目光跃过灯火通明的蛇口港,直达港口外的更远处,那是伶仃洋外的伶仃岛,虽然夜色中我看不见它,我知道,它还是孤伶伶的在那里,与我白天看到的没什么两样,如汪洋中的一叶小舟,此刻正任由海浪侵袭,使我不由得更添惆怅感慨,最怕就是‘辛苦遭逢起一经’,最后落得个‘身世浮沉雨打萍’。 从前吃住没有着落时,虽然如街头野狗般流浪,可没这么多惆怅。如今衣食无忧,生活富足,回头一看,欠下太多的情债,时时心里发慌。青梅竹马的爱人惨遭长达几年的凌辱,她如今自卑得无法自拔,她肖玲玲是因为找寻我这个负心人而落得悲惨下场,如今虽已报仇雪恨,可她沁入骨髓的伤我如何能抚慰? “不要辜负你爱的和爱你的人。”这句话一直在我的脑海里盘旋,好像我的紧箍咒,只要违背了,就会万劫不复。假如没有那个神秘老头子的提醒,或许我能活得更轻松一些。 梁凤书的情更是一辈子也还不清,我爱她,可我还是背叛了她。她曾为我与她的亲人决裂,骑着摩托车带我来到这座祖国最繁华的城市,本来生活富足的她,因我而节约得不敢多吃一个包子馒头,直到耗尽她的所有,我们才慢慢扎根下来,如今终于略有所成,而我却不得不背叛了她啊!她这辈子到底还有多少愿望要实现呢?我都能一一陪着她实现吗? 一个接一个的愿望,就像深邃没有尽头的黑洞,轻而易举地就吞没了人最宝贵的生命年华,一天天,一年年,疲于奔命为哪般? 梁凤书是我把她从少女变成女人,小语也是,虽然小语没有像梁凤书那样为我受苦受难,可是小语是真正的金枝玉叶,能看上我这颗浮萍,难得不就是受苦受难吗?她那样无所畏惧地把自己交给了我,我却没有能守护她一生的力量,只因相识太晚,天意弄人,我已有家,不能背弃、不该背弃的家,她无此求,我却有愧。 山中黑暗处传来一声低吟,我不畏惧,我从没畏惧过黑夜里的鬼魅魍魉,只害怕生活疲惫饥寒,害怕到死背负一身情债。黑暗处的低吟在讥讽我,它说:“小子,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得了便宜还卖乖,少在这里装出愁肠百结的模样,别以为你看过几本下贱痞子写的书,好像就不再是凡夫俗子。你欠下诸多情债,还要装得情深意重,你其实天生下贱,要不是你心中欲望甚多,怎么会半夜三更在这里故作长嘘短叹?你不只对人背信弃义,夜里还打扰我们这些惨死异乡的孤魂野鬼,你是最大的罪人。” 我当然要为自己辩解一番:“嘻嘻,我能和你这永世不得回乡的孤魂野鬼计较吗?哦我如何背信弃义?在你们队务中有三个是我亲手埋葬的,就在不远处的梧桐山上,你要稍有法力,去问问便知道。” 黑暗中马上传出声响:“伪君子,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他们三个和我现在是同病相怜,我能不知道吗?他们恨死你了,你号称‘神算’,却故意不替他们趋吉避凶,为了洗清你自己的身份,眼睁睁看着他们客死异乡,害他们永世不得转世为人,没有尽头地怅惘在山中黑暗处。” 看来鬼确实能看透人心,我不禁气短了,无力辩解,凭着算命的厚脸皮,由再次辩解说:“好,就算你说得对,你也知道,人非圣贤,谁能无过?客死异乡之人多不胜数,难到都是因我而起吗?我有错,可是情债总是生活逼迫我就范的吧?” “呸,你这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下贱痞子,肖玲玲苦苦等你回家,你却看中梁凤书人漂亮又有钱,害得青梅竹马的人惨遭长达几年的凌辱。有了梁凤书,你却还不知足,又看中更年轻的齐语,觉得齐语不只有梁凤书的漂亮,还有富贵至极的家世背景,就在几天前,你又把不谙世事的齐语占有,哪一次不是你自己选择?谁逼迫你啦?下贱东西,继续下去,定遭报应,等你客死异乡,成为孤魂野鬼时,我们咬碎你的灵魂。” 第181章 缠绵 “哎呀,你一个孤魂野鬼,也敢教训数落我?你活着时要不是下贱痞子,怎么会落得客死异乡的下场?做了鬼也不安生,竟然……” 正当我准备与这孤魂野鬼好好辩论一番,锃亮的车灯照耀着我,车随后停在我的面前,是齐爷的安保人员,他恭敬地对我说:“神算小哥,请跟我马上回去吧,小语醒了,找你呢。” 这小语自从尝到了做女人的快乐,每天没有节制的要我,一天好几次。最开始的几天,我是自己沉沦其美貌新鲜,在她身上不知疲倦、留恋往返,一连几天以后,发现她和梁凤书也没什么区别,而且她如此好这件事,要是弄得我骨瘦如柴,如何回去见梁凤书?事情不是也要败露吗?为此,我每天拼命的吃各种肉,半夜三更还出来跑步健身,只为不让女人失望,静心一想,不知不觉间,我竟然也和露露、小芬做了同行,真是‘天道酬勤’啊! 小语透露,齐爷是北上开会,会议要持续一个月,我的天啊!这还不到十天,我已经十分想念我的梁凤书,这可如何是好?终于知道百思不得其解的滋味。 对于齐爷的事情,我不敢过问,他的地位与我太过悬殊,在他面前,我渺小如尘。就是小语的话我也不敢违背,她的任何要求我都得使出浑身解数满足她,生怕她一个不高兴就打电话给齐爷,那我的生活就算真毁了。 好不容易靠上一棵参天大树,机会一旦失去,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我必须要珍惜。 我刚进屋,小语猛扑上来,撒娇说道:“麦子哥,你怎么舍得离开我这么久,你可知道,我醒来时看不见你,心里有多难过?白天我们的游泳池、网球场、健身房还不够你锻炼身体吗?非得夜半时分去山里跑步,万一你被鬼捉了去,我这一辈子可怎么办?” 她说得深情款款,完全就是一个小妖精,我这辈子是造了什么孽,遇见的女人全都是妖精,可是我又不是吃了可以长生不老的唐僧。追根溯源,就怪小时候家里穷,十岁之前没穿过裤子,到现在为止都不习惯穿x裤,使我的那家伙什自由生长得没有节制,成为妖精们快乐的依仗。 唉,生命诚可贵,快乐很难找。 看着娇滴滴的小语,我毫无反抗之力,面带微笑哄她,然后洗澡,一边吃些水果糕点补充营养,一边喝些牛奶解渴,必定我还是刚健身回来,她先让我休息片刻,借此时间与我调笑,手在我身上集中搜寻,像是孙悟空要拔掉定海神针。 折腾一番,汗流浃背,再也不想起身,睡意袭上心头,她也香汗淋漓地靠着我含笑睡去。 床上、厕所里、椅子上、凳子上、沙发上、桌子上、梳妆台上、地毯上、地下车库里,甚至在游泳池她都跃跃欲试,要不是担心被安保、佣人看见,估计大门前的草地上她都想试试,我想啊,苏妲己也不过如此吧? 想来也正常,小语锦衣玉食,完全不用担心生活中所需要的那些必备条件,金钱、背景、靠山、家世,样样都不缺,怎么快乐怎么过。好在她是一个知道些礼义廉耻的人,加上天生孤僻,没有健全的社交,眼光挑剔而独特,才没有从小风流成性,要是她是个男人,天下不知多少美丽少女要为之献身。 活了二十多年,自把少女小语变成真正的女人后,我才算真正知道什么叫富贵日子,想起李白写的《少年行》中几句: “遮莫姻亲连帝城,不如当身自簪缨。 看取富贵眼前者,何用悠悠身后名。” ‘自簪缨’我是想不来的,眼前富贵可是实实在在。家中有梁凤书掌持着,她又鼓励我要好好争得齐爷赏识、信任,这简直就是受‘妻命’所托尽风流。小语是齐爷的掌中宝,只要小语对我意深情厚,齐爷必然不会薄待我,小语的快乐我当然能满足,事情简直堪称完美,真是感谢自己身体健康、功能超常啊。 享受到真正的快乐以后,小语再没有发过脾气,简直就像脱胎换骨了一样,连走起路来都更摇曳生姿。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快乐的笑,对待佣人也都轻言细语,对我更是柔情似水,使我不禁把小语看着一个完美女人,简直就是天仙下凡,我就是传说中的牛郎。 回想从前,梁凤书是我心中的完美女人,如今小语更甚一筹,她能让我专注玩乐,完全不用为吃穿用度丝毫担忧。可我没有忘记梁凤书,享受的同时,我暗自宽慰自己:“梁凤书是我一生不能舍弃的根本,小语是我享受生活的乐园,只要有可能,我愿意和小语好一辈子,她值得我这样做。” 生活惬意得如神仙,除了我们每天几次激情,我下午和深夜各两次健身,下午是真的健身,晚上借着健身为名和梁凤书联系。肚子饿了能随时有东西吃,我还是比较节制的,一日三餐吃饱,再没有吃东西的习惯,多余的时间就看书,环境优雅舒适,看书也觉得特别享受,还有小语在一旁为我端茶倒水。 我依然是看书时特别沉迷其中,小语也不随便打扰我,每天都让出几段时间给我安静看书,她夸赞说:“麦子哥,你看书时特别有气质,我就没办法像你那样深情专注于书中,我以前说过的,爱看书的人一定不至于太坏,阿玛也这样说。” 有几次,她等我独自在书房看了好一会儿,才偷偷摸摸的进来,嘴巴里哼哼唧唧,手在我身上摸索,却不好意思说出口。我心神领会,被她已经弄得热血沸腾,当即就地把她办了,完事以后,她羞羞答答地说:“你休息一会儿,再继续看书吧,我去吩咐他们准备你最爱的饭菜,好了我来叫你。” 小语变得越来越贤良淑德,几乎是突飞猛进一般的改变着,让我更加爱不释手,如此深陷其中,心中愧疚更多,觉得对不起梁凤书。几天过去后,对小语的新鲜感也没有了,她对我也不再每日要求那么多,她自己也常常觉得累得慌。 第182章情深意切 算着日子,快十天了,我开始想办法要回去看看梁凤书她们,特别是梁凤书,她现今是小有名气的专栏作家,但她也是一个青春正茂的女人,她有爱得深沉的老公,不该守活寡。可是我怎么对小语说呢?要是她又闹起来怎么办?好不容易建立起的祥和安宁可能会毁于一旦,可是我终究是要回去的。 傍晚吃完晚饭,喝了一阵茶,陪小语打一会儿网球,她的体力有限,没打一会儿便丢了拍子。我和她坐在花园的秋千上,九月的傍晚依然有些热气,好在海风吹来,山风阵阵,也不觉得热,正是一天享受户外的好时段。 西沉的夕阳金灿灿,正从城市的高楼大厦间穿过来,给高楼密林映照出光辉无比的背影。快要落下地平线的太阳失去了温度,就好像她所有光辉中的温度快要耗尽,只留最后的霞光均匀地铺展开,毫不吝啬地照耀着世间,为繁忙劳累一天的人,在下班回家拥挤的路上,献上温馨的绚烂。 我向西而望,霞光泠然,从海湾到高楼大厦的繁华处,全都是模糊的,在逆光中凝望,我尽量寻找着自己在都市的家,虽然它只是城市中的一个小格子,离我不算太远,看着近在咫尺,却要穿过无数大街小巷。尽管我有超好的视力,也不可能看得见它,可是我知道,我的家和千家万户一样,它是我困倦后停泊的港湾,在我的那个家里,有一个爱我的人在等待我归去。 家中的爱人此刻或许正伏案疾书,更可能在窗前眺望,正是下班高峰期,她这样盼望了很多次,等到霓虹亮起,街上车流稀疏时,她的爱人还是没有回去。桌上的饭菜已经冰冷,她孤独地坐在桌前,很无奈地拿起筷子,呆呆地一个人吃着等冷了的饭菜,而泪水并没有冰冷,泪水成了饭桌上唯一的热气腾腾。 向西凝望着,目光寻找着,心里想念着,眼里擒着泪水,回想起她冒着风沙烈日骑车带我奔向这座城市的时候,我不由得鼓起勇气自言自语地说道:“小语,我离家好多天了,你能让我回去看看吗?你能让我放心离开吗?我回去看看就回来,你可不可以不要生我的气,就算你生气我也要说,我爱她如爱你,我不忍离开你一分一秒,可是她比你先,我不能放手啊!” 我担心她突然从秋千上跳起来,对着我大声叫骂,甚至直接把我轰走。 不知为何,我最近老是猜错,小语并没有生气,而是紧紧的靠着我的臂膀,轻声细语地说:“你看你,我们已经与夫妻没有区别,你何必要故意问我那么多问题。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在你和我好以前,你就说得清楚,你不会背弃她,你也愿意和我相爱一生。真要有错的话,首先是我有错,然后是你有错,她是没有错的。” 她抬头看看我,继续说道:“看看你,眼睛里尽是泪水,憋得很难受吧?我一直在等你说你要回去,依照我的心,我是片刻也不想你离开我,我想着啊,要是这样,我不只留不住人,留不住你的心,你也会讨厌我,寻个机会从我身边逃离。” “小语,我……” 她拉起我从秋千上下来,一边走一边小声说道:“走吧,我们先回房间,其他人不知道你有家室,被他们听了去不好,阿玛和我的脸面还是要的。” 我紧紧的握着她的手,心中暖流沸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激动得说不出一句话。 她轻轻的关上门,拿出我最先来时穿的衣服放在换衣架上,拉着我坐在地毯上,说:“其实我知道,你一直让着我,一半是你真正爱我,我能感觉到,你总是先关心我的冷暖、心情,然后才是你自己,不像我们刚认识时,那时你全是敷衍我,我想,现在的你对我就是爱吧。你让着我,另一半是因为你怕我阿玛,你怕阿玛怪罪你,怕他轻而易举就把你从苦难中一步步走过来,好不容易取得的成就全部毁掉,我知道,阿玛也有这个能力,为了我,他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说着,她站起来,掀开一张垂幕,从里面拿出一叠报纸。报纸都是剪成单页的,她把报纸放在我面前,我一看,心头一震,全都是都市生活专栏那一页。 她坐下来,轻轻拍拍报纸说道:“我读过她发表的每一篇文章,确实文采斐然,令我实在羡慕她的文采。从她的文章中,我也知道了很多以前不愿了解的世界,原来这个世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就在这个都市里,有人英年早逝,有人彷徨无助,有人落魄街头,有人奋力拼搏,有人日夜赶工,有人失败离开,有人满怀憧憬,有人客死异乡,还有很多种人。” 听得我简直不敢相信话是从小语口里说出来,她又快速的翻看报纸,从里面抽出一张来,说道:“你看这篇,她写一个来到这座城市的异乡人,带着三个枉死在这座城市的朋友的骨灰,去悄悄的埋葬在山中,为死于异乡的朋友尽最后的情义。我知道,她是以你的故事为蓝本写的,她参与过,所以文章写得这样真挚感人。阿玛对我说过,你把三个死于牢狱的人埋在山上,替他们家人安葬他们,事情做得静悄悄的,一点也不忌讳,如此有情有义的事迹,你也从不对外说起,你是真正的善良。” 她放下报纸,长叹一声,我极少听到她叹气,以为她只知道快乐,要么就是发脾气。 我泪目愧疚,无语凝噎,她从身后搂着我,细细说道:“她的文章写得如此的好,功劳有你的一份,看多了,我能分辨出来,很多都是在写你的过去,还有你们的过去。你给我说的那些苦难、那些艰苦困顿,在这些文章里都能找得到,读这些文章,我仿佛看到你更真实的过往,其中还有你们的爱情。在很多文章中,都有一对誓死不离的爱人,我想,她一定是把你们的爱情的各个时段分拆开,写进每一个故事里,那爱情的身影值得每一个读者膜拜,我也为之感动。” 第183章情人的心 “而且我也知道,她虽然文采斐然,要发表文章也不容易,是你让我阿玛出手帮忙,所以她才能有自己的专栏。你对我的好,有一部分也是因为她,你怕阿玛让她失去这个写专栏的机会。麦子哥,你大可不必如此担心,以她的文章水平,配得上那个位置,能写出这样有血有肉的文章的人,不该被埋没,要不是看她的文章,我都不会如此详细的了解这个世界的真实面貌,不知道爱情里有那么多无奈和挫折。” 我转身捧着她的脸,她已泪水涟涟,我一边擦泪水一边问她:“亲爱的,你什么时候看的,我都没有看见你看报纸。小语,想不到你如此乖巧懂事,让我无地自容啊!” 她呼呼鼻子,止住眼泪,轻轻一笑,说道:“你看你,不是对不起,就是无地自容啊,愧疚啊。读了她这几百篇文章,我已深深知道你的过去那样艰难,知道你们的爱情那样轰轰烈烈、不离不弃,我怎么舍得伤害你们的爱情。可是我就是看上你了,我不想使你们的爱情途中夭折,阿玛告诉过我,我这样家世的人,不需要任何名分做陪衬、做证明,什么也不缺,只要有自己心动的爱人,就尽情爱去。” 她怔怔地看着我:“麦子哥,在我骂你那天晚上,你对我做的所有我都没有丝毫拒绝,因为在那之前我早想好了,我就是要和你相爱在一起,你还是可以拥有你的家,拥有你从前的爱人,我只要你爱我。” 她一把抱住我,哭泣着说道:“我要你永远爱我,可是我不要你因为害怕阿玛而爱我,我希望你像爱她那样爱我。以后我再也不在你面前发脾气了,你经历过那么多屈辱和苦难,我不该再让你忍受什么,因为我也真的爱你。那天对你发脾气,是我实在太想你,而你总是与我隔着距离,我又不好意思对你说出我的心愿,所以那样对你,你会原谅我的吧?” 我为她抹去眼泪,深情安慰她说:“宝贝儿,我早已忘记,我眼中的你完美无瑕,以后更要对我的宝贝儿好。你对我这份理解和宽容,就算舍我此身,我也无怨无悔,真的,从今往后,我们的爱再没有其它牵绊,我爱你,只是因为我爱你。” 她指一指刚才拿出来的衣服说道:“还是穿那一身回去吧,让她看到出来时和回去时,你还是原来那一个你。新买的衣服也要带一两套回去,就说是我阿玛让人给你买的,你回去要带的礼物我也早让人给你准备好了,一些鲍鱼海参,还有一些钱,出来这么久,别空中手回去,要是我是她,也会有所期盼的,快换衣服,回去吧,我会安心等你回来。” 临下楼时,她望着我说:“我好羡慕她,文采斐然,还有一份真挚的爱情。高高兴兴地回去吧,你和她的爱情可以给所有人看,我只要我们的爱情,我们的爱情可以永远悄无声息,只要让我知道你爱我,足以。” 暮色苍茫,霓虹璀璨,车流滚滚,我驾着车蠕动在回家的方向,禁不住泪水滂沱,想我一直错怪了小语,没想到她是一个如此有心之人,那每一张报纸,代表她从纠结到接受的一步步阶梯。我想,走过那么多阶梯的过程中,她一定纠结过无数次,内心艰难的挣扎时,她孤独一人,甚至都没办法对她阿玛说。 拥挤的街道,潮水一般的车流,一个又一个红绿灯,在我缓慢前行时,心中的复杂情绪使我没法正常思考,就像那归巢的夜鸟,只顾着回家的方向。 梁凤书看我进门时,飞一般地扑过来,如藤盘树一样挂在我身上,大喊道:“啊,你怎么都不告诉我,我的男人终于回来啦,天啊,你回来啦!玲玲,你麦子哥回来啦!” 肖玲玲浅浅的笑笑,接过我放在地上的包,轻声说一声:“哥,辛苦了吧?我和小芬姐正做饭呢?” “风流种,还知道回来啊,今天可没做你的饭喔。”小芬从厨房探出脑袋,马上又消失不见。 为了展示我的收获,指着其中一个袋子说:“老婆,妹妹,这些鲍鱼、燕窝等都是给你们补身体的,老婆每天写文章辛苦啦,妹妹学车、学唱歌也辛苦,还有小芬和露露,老婆,你只顾着写文章,真把小芬当成佣人啦?” “怎么啦,家里的事情你管得着吗?算你有良心,知道给我们带这东西回来。”梁凤书看着我,眼睛都不愿意挪开,好像好久好久不见似的,要从我的面容上寻出一些蛛丝马迹。 为了让梁凤书的眼光从我脸上移走,赶忙指着另一个袋子说:“老婆,齐爷给的酬劳,很多哦,全部交给老婆,任凭老婆处置。” 她蹲下去,惊叹道:“哟呦呦,这么多啊,我要写好几年也挣不了这些钱。”又回头对肖玲玲说道:“玲玲,看看,你哥为了明年让你衣锦还乡,可是拼命呢。” 见肖玲玲还是很自闭的样子,我拉着她的手,凑近她的脸上看看,笑着说:“妹妹,这钱挣得不辛苦,这都是少的,以后有哥的,就有妹妹的,你好好的,哥在外面才放心,知道吗?” 她笑笑,点点头,高兴地说:“你和嫂子有些时间没见了,快去陪陪她,我去帮小芬姐,好了叫你们。”说完去了厨房。 梁凤书一手提着钱,一手拿着我往卧室走,门一关,她盯着我,含情脉脉地说道:“来,让我检查检查我的男人有没有少点什么。” “能少什么啊?” 她的手已经行动起来,我也急不可耐,小别胜新婚,情深意更浓…… 晚饭以后,三个女人和我围坐在一起,唯独不见露露,梁凤书说露露去国外了,要过些日子才回来。 小芬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肖玲玲只言片语也只是偶尔附和,我想,曾经的伤痛在她心中还残留着,要多久才能忘记呢?还是永远无法忘记?面对肖玲玲的自卑,竟然一点办法也没有。 第184章 作家的文章 梁凤书向我诉苦,说要每天写好几篇稿子,如果不合适,还要修改,写多了,都快不知道写什么了。我知道,她这只是故意找我撒娇,世间每天那么多故事,怎么写也写不完的。又想,可不可以把肖玲玲的事写成一段连载呢,当作肖玲玲的面,我不好说,想着晚上才和梁凤书聊这事。 小芬也向我诉苦,说她现在完全成了家里的佣人,每天买菜做饭,洗衣清洁,都快变成黄脸婆了。她故意这样说,其实她很开心,陈胖子每月给她钱,晚上时不时来住住,没有任何其它事情,这比她从前在夜店里混,不知道轻松多少倍。 人的追求总是在不断更新的,日子越来越好,欲望就会越来越大,我们这些人都是从苦难中走过来的人,会更加珍惜生活一些,知道得来的不容易,会尽可能地劝慰自己要知足。我们没有资本让自己的欲望肆意生长,每走一步都得小心迈步,随时警惕着下一步会不会是万丈悬崖,又或者是一个圈套。 自梁凤书成为专栏作家以后,小芬处处以梁凤书助理自居,陈胖子对小芬更加殷勤,就快把小芬碰在手心里不放下,但是陈胖子的工厂必须要他周全,应酬很多,常常回到小芬家里时,已经醉意困顿了。 陈胖子很注意礼仪,在他喝醉时,只拉着小芬去休息,从不来串门。睡醒以后才工工整整的来打招呼,常常以各种借口送礼送钱。比如说“大作家,恭喜啊,我是太忙,大作家也忙,请客没时间,不过没关系,这些钱一定收下,你们出去好好玩,就当是我请客了。”陈胖子总能找到很多借口讨好我和梁凤书,弄得我们盛情难却。 小芬在我面前使劲夸肖玲玲贤惠勤快,做菜技术突飞猛进,学什么都快,轻而易举就能超过师傅。 肖玲玲依然只是笑笑,很是腼腆的样子,总是时不时看看我,眼神里复杂难言,她却什么都不说。 嬉闹到深夜,我和梁凤书回卧室,因陈胖子没有来,小芬就陪着肖玲玲住一屋,用她跟着梁凤书学的那些文化,教肖玲玲。 在梁凤书心满意足后,我们相拥着躺在窗边的沙发上,她最知道我,我喜欢在窗边,但是她不知道我能在窗边分辨风的嘲笑声。还有十来天就是中秋节,夜风从碧波绿荫中吹来,带着微微凉意,落地窗大开着,放眼望去,几栋这座城市的摩天大楼在夜幕里显得庄严肃穆,那些或远或近的万家灯火,就像落在大地上的繁星点点。 面对喧嚣退却的都市,那些夜幕中,有人奢靡浮华,有人踌躇街头,有人在夜色中为梦想继续寻寻觅觅,也可能还有人在彻夜加班,或者有人正甜甜蜜蜜……我想,有没有人像肖玲玲一样,在这都市里活着,却沉沦在过往的屈辱里走不出泥沼呢? 我建议梁凤书,或许把肖玲玲的故事写出连载,多从积极方向入手,讲述人生苦涩后该有的憧憬,挥动年轻的翅膀,自由的翱翔一回。 “老是写生活在泥沼的那些人的故事,社里会觉得阴暗面太多不合适,压着稿子不发表,写了也是白写。”说着,她轻叹一声:“唉,我也不是没有想过,为此还单独花好长时间构思过,就算稿子通过了,要是别人顺着故事联想,会不会有一天成为我们的祸根呢?” “老婆,你还真老老实实、原原本本的写啊!改一改啊,讲述一个花季少女被拐卖,辗转三年后,终于逃离虎口,拐卖花季少女的人在警察追捕过程中负隅顽抗,死于正义的枪口之下。少女获救以后,心中重新燃起美好生活的希望之火,用勤劳的双手,让自己再获新生。” 梁凤书扭头看看我:“哟,可以啊,跟齐爷没混几天,思路越来越有体制味道啦。” “不,这,不是为了掩盖一些对我们不利的事实嘛,况且目的是要让人看到希望,走出泥沼。”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一来,写作现实生活题材,应该真挚而贴合真实,再者,如果写作的人都没了节气风骨,文章还有什么意义?胡编乱造欺瞒读者的事我不干。” 我只得赞美说:“我的老婆就是不一样,将来必成大器。” “你少挖苦我,唉,我想想啊,可以变通,用隐语的方式呈现给读者,可是,玲玲的故事,怎么写出来都是满含心酸泪的文章。苦涩味道太强烈,本来大众读者都活得艰辛,为了生活日夜操劳,还老是品读苦涩味道,心不是更累吗?玲玲心中的阴霾,非一篇文章可以撼动的。” “那可怎么办呢?”我自己也迷茫了,又情绪低落起来,说:“玲玲也在我们家生活四五个月了,怎么还是那样自卑的样子呢?” 梁凤书一巴掌拍在我的腿上:“什么意思?我虐待她了吗?还是我待她不好?” 我马上亲吻她一口,笑说道:“老婆最是美丽善良的,我当然是相信老婆啦!再说了,老婆才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唯一。” “这还差不多。”她抿嘴一笑:“我知道,你想让玲玲尽快从过往的阴霾中走出来,我也想看到一个天真烂漫的妹妹啊!时间,可能时间能冲淡一切吧,我们不急,我们都还年轻,哦,对了喔,你该单独找玲玲谈谈,看你忙的,这点时间都没有。” “我是要和她聊聊的,我也一直为这事发愁啊。” “这有什么好愁的?这点时间都没有?” 时间当然是真的,我告诉梁凤书,在监狱里时,我就考虑这个问题了。肖玲玲不惜千辛万苦也要找到我,也因找我而落入待人之手,我想她在心里多少对我还是有怨的吧?也就是我为她报仇雪恨而坐牢几个月,她不好意思再怨我,也承受做兄妹了,单独聊,能聊什么呢? 我和肖玲玲在异乡巧遇,几年不见,我们要单独聊的话,只有聊我们一起的从前,那样的话,她会不会又觉得我负了她呢?如今我不再是那个一穷二白的农村人了,而肖玲玲记忆中的美好全都止步在她离开家乡前,这几年的屈辱根本就不要再提起。 第185章治愈 要聊从前,全是我对她的亏欠,我可不想她在从前的感情中迷迷糊糊,看不清现在已经回不去,今生没有同床共枕的夫妻福分,却不接受我愿意做兄长照顾她的这番歉意。尽管我怎么做也弥补不了她遭受的屈辱,可是我只能尽量让她以后快乐,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阿辉临死前都知道后悔无用,我的后悔又有什么用呢?除非那年我回家,肖玲玲就不会出来找我,这几年发生在她身上、发生在我身上的所有事情都会改写,那又将是什么境况呢? 听完我的分析,梁凤书也显得智慧枯竭一般,完全没有对策,我们一起默默地望着窗外夜空,看见流星划过天际,都没有说出一句话。 就这样拥抱着坐在窗前真好,和自己爱的人,还是在一起建立起来的家这样依偎在一起,世间美好该是不过如此,可是心中总有纠葛和幻想,让美好的时光升起涟漪,搅乱心中甜蜜,硬生生拖出生活的苦涩在舌尖上跳跃,使得身体里晕开鬼鬼祟祟的黑影。 反观自己,心好像从没有干净过,因少小苦寒而怨恨出生不好,也因此不回故乡。日子好了,情感却漫延出一条岔路,小语在岔路上情深款款的等着我。虽然我自己觉得没有减少对梁凤书的爱,可是我知道,我们的爱情被我笼罩了雾霭,连累小语的爱也那样凄楚,如果有一天她们相遇,我该如何自处? 一直觉得,世间有太多‘馨竹难书’的恶人,不知不觉间,我也正远离着从前的坚守,却看不清楚是什么力量在助推着前行。 读那么多书,还是没有平复自己的欲望,本以为所有的努力都是为曾经憧憬的美好生活,生活却在不断的改造自己的心,甚至已经看不清原本的模样。 小语主动和我聊梁凤书,我却不敢和梁凤书讲起小语的一丝一毫,相拥着望着夜色,她心满意足的依偎着我,我却心中惶惶不安,只好故作沉默。 我们一起沉默,能感知彼此的温度,却已经心有旁骛。沉默良久之后,梁凤书低语道:“或许玲玲多看书,她能自我慢慢疗伤,也只有她自己能治愈自己。” 突然想起,写作本身是可以释放心中积聚的阴霾的,马上建议说道:“老婆,你教玲玲写文章,让她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这样或许能宣泄出她这几年的郁结。” “你能写,是因为你看书多,玲玲能写吗?” 我想着,能认知字的人都应该是能写文章的,文章不就是字组成的吗?笔下的字即是记录心中所想,也能表达情绪,还能把过往再次呈现出来。 “玲玲心中那么多委屈,怎么会不能写呢?” “词不达意、文章不见情,这样的事情少吗?玲玲的屈辱,她自己当然最清楚,正因为她太清楚明了自己的伤疤,稍微一碰,就像再次伤害一般残酷,你要他怎么写?你能写,是因为你看书确实够多,而且你的过往叫艰难,玲玲的过往叫凌辱,这能一样吗?” 听梁凤书这样一分析,我更加迷茫,肖玲玲的伤如此的深,多久能走出这往日泥潭呢?有那么一种感觉,假如我能和她完成订婚以后的程序—结婚,那她可能能更早忘掉那些屈辱。遭受屈辱后能达成最初愿望,屈辱才显得有价值,肖玲玲屈辱过后,发现我和她已经由爱人变成兄妹,屈辱且不白受? 可是我不能为了治愈一个,而伤害另一个,年初我和梁凤书已经登记结婚,在梁凤书心中,我这辈子只能有她一个老婆,并且要白头偕老的,我也是这样给她保证的。 我和梁凤书的婚姻没有像样的仪式,连酒席都没有做,就是领了结婚证,然后一起带着结婚证去见了佛爷。他是老大,我们结婚当然要他知晓,这是礼节。 见到佛爷时,把我们结婚证递过去,佛爷显得很高兴,拿着结婚证好是仔细看,笑呵呵地问:“小书,就这样嫁给麦子,不委屈吗?” “不委屈,佛爷,我和麦子都快五年了,没有一点委屈。”梁凤书显得很是腼腆,说完傻傻的看看我。 “你现在可是作家了,今后会是大作家的,作家中就你最漂亮吧?真不觉得委屈?” 梁凤书乖巧地说:“能成为作家,还是佛爷您的功劳,要不是您把麦子推荐给齐爷,那有我今日这点成绩,我和麦子真是全靠佛爷提拔,这是天大的恩情。能嫁给佛爷看中的人,这还能觉得委屈吗?” 佛爷乐呵呵地看着我说:“听听,听听,有这样一个作家老婆,你小子福分啊!作家说话就是不一样,听起来就是让人开心。”又看着梁凤书说道:“麦子这小子聪明机灵,推荐个人让齐爷看得上不容易,也是给我长脸。你们夫妻确实不容易,这些年委屈也受过,总算是挺过来了,好啊!好啊!小书,不风风光光的办一场吗?” 梁凤书很是认真的回答说:“不办了,麦子没有亲人,他师傅也不知去向,我家人也不同意我嫁给麦子,就不办了。” 佛爷说:“小书,这是什么话?我能代表麦子亲长吧?至于你的家人,唉,我干涉不了,但有我出门,你们的婚礼一定风风光光的。” 梁凤书马上说:“谢谢佛爷盛情,我和麦子对佛爷恩情永远铭记在心,麦子一直是当佛爷是亲长,我们都仔细商量过了,不办婚礼,领了证就好,况且有佛爷今天见证,比任何仪式都好,佛爷,我们真是这样想的,不办了。” 佛爷点点头:“好,既然你们考虑清楚了,我尊重你们小两口的决定,今天在我这里吃顿便饭,哦,小书,你不是还有两个干妹妹嘛,一起叫来,你们四个是最要好的,我知道,阿虎、北仔、严胖、老刘我来通知,这些人你们都熟识,其他人嘛,既然你们不想办婚礼,就不张扬了,就我们几个人一起在我这里吃顿饭,这个情你们要领的哦。” 第186章简单的婚礼 我和梁凤书赶忙点点头,梁凤书说:“露露和小芬就在楼下等着,让上来就行。” 梁凤书和我商量不办婚礼时,她是很失落的,一来想到她的亲人不能见证她的人生大事,二来她为少挣钱而觉得有些可惜。我们从前也给别人随礼不少,梁凤书觉得,以我与佛爷、齐爷的关系,要是举办婚礼,肯定得有很多人来道贺,礼金要收好多。但她又坚持我们要活得静悄悄的原则,最终决定不办酒席。 我心中早已决定不能办酒席,小语在国外,我在这里风风光光办婚礼,她知道了会怎么想,临别之时她的眼神我永远也难以忘记,我知道女人的心。 九人一桌,佛爷主位主持,我和梁凤书分别坐在佛爷两边,露露和小芬挨着梁凤书坐,刘秃子挨着我坐,余下阿虎、严胖子、北仔三个片区老大挨着坐。 丰盛的美味佳肴摆满一大圆桌,旁边十人服务。 佛爷看看,说:“齐了,真好,九人,长长久久,今天是麦子和小书的结婚大日子,你们和他们夫妻也都熟识,一起来陪着我给见证见证。” 他们几人本不知道,佛爷叫吃饭,当然马不停蹄的赶来,估计还在猜测有什么重要事情商讨,一听是我和梁凤书结婚的日子,都轻松而高兴起来。 佛爷抬手示意大家先不议论,他说道:“夫妻俩决定不办婚礼酒席,刚从与我也有说明理由,我也尊重他们夫妻决定,不过,既然大家来了,道贺的礼可不能少。” 刘秃子马上说道,也只有他敢和佛爷玩笑,说:“佛爷,你电话中也不说一声,我都没叫人准备,小师傅和美女作家的人生大日子,这样草草了事,我可不随礼。” 佛爷乐呵呵地看着刘秃子:“老刘,我可不管你,怎么叫草草了事?我这是代表麦子亲长,他们夫妻俩也认了。莫非我通知你还不行?非得齐爷说话?” 刘秃子马上一脸谦和,笑说道:“哎呀呀,佛爷做亲长,这面子大得无边了,佛爷,我马上让人准备厚礼。” 佛爷一招手,旁边人递过来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佛爷接过盒子,看看我,又看看梁凤书,把盒子递给梁凤书说:“麦子一直是我看中的人,如今齐爷对我的推荐也很满意,你们夫妻给我长脸,今天你们的大日子,我的礼物先收下。”说着,佛爷又看看其他人说道:“他们的礼也要收,你们夫妻也不缺什么,可是礼还是不能少的,没带没有关系,说个数,我这里先垫着。” 梁凤书马上知趣地拆开盒子,惊呼道:“天啊,佛爷,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们不能收,佛爷这也太贵重了。” 我赶忙站起来,见梁凤书两眼泪花的看着手中的车钥匙,激动不已。 佛爷站起来,一手拉着我,一手拿着梁凤书,说道:“要的,要的,这礼物送你们才值得,来看看。”佛爷拉着我们站在窗边,其他几人也都凑过来看。 窗外院落里一辆崭新的银色跑车,先前我们上楼来时都没有看见,不知什么时候就弄到院子里来了。佛爷说:“这车才进关的,我原想着看看这新款怎么样,来了以后啊,我也没用过,这颜色太亮,适合你们夫妻俩,以后百年好合,幸福美满,走,坐下说,一会儿你们开走,手续办好我会让人给你们送去。” 刘秃子坐下来,故意吃醋的样子说:“佛爷,你出手这么大,我怎么办?” 佛爷显得特别高兴,不像往日里阴沉冰冷的样子,笑呵呵地说道:“你们几个,露露和小芬是他们妹妹,我不管她们,现在车行李箱是空的,你们认个数,我这里让人装里面,等会儿他们夫妻辆一车就走了,这事就算圆满。” 刘秃子是老江湖,高兴地说:“好啊,小师傅现在是齐爷面前的红人,我想送你还没有理由呢,今天总算是佛爷给我这个机会。”说着,比出两个指头继续说道:“佛爷,这个数,二十万,要港币一千面值,崭新的。”又对我和梁凤书拱手说道:“薄礼祝贺,难得难得,百年好合。” 阿虎、严胖子、北仔也高兴的各认十万作贺礼,佛爷吩咐人马上按数放进行李箱。 这大大超出我和梁凤书的预想,我们知道佛爷肯定会贺礼,没想到如此丰厚。 我还是能感觉到,梁凤书对自己出嫁有遗憾,主要是她倔强着不通知她家里人,我想,木已成舟,她家人未必就还要继续阻拦我们,她心里到底有什么纠葛,我不知道,她不说,也不问。她既然委屈着与我正式成为夫妻,我只有心存感激。 回想起这大半年,好像所有事情在今年都有着落了,唯独不见肖玲玲往日的快乐,我抱着梁凤书,看着窗外,感叹说:“老婆,我们还是得为玲玲多谋划,不为别的,只要她别再活在阴影中就好,你说得对,玲玲可能看再多的书,她也无法下笔写自己的屈辱,要委屈老婆多花心思了。” 梁凤书站起来,去拿来两杯水,坐在地上,趴在我的腿上,轻声说:“麦子,你真是有情有义的人,从前处处考虑我,就是对露露和小芬也都如家人,今天玲玲的事情让你如此揪心,可见你的书没有白看,忘恩负义的事情做不出。我不委屈,玲玲是我们的妹妹。” 做贼心虚,我好像觉得她是在暗示我不要移情别恋,我自己是别恋了,但对梁凤书的情没有移,心中有愧,听着她的话,我自己觉得别有一番意味。 “凤书,你跟着我可是受了不少委屈,你家里的事不说,跟着我受了太多的苦,回想起从我们偷偷摸摸约会开始,你就承受着委屈,刚来深圳那会儿,连口早餐都要节约着吃。”我拉起她来揽在怀里,继续说道:“连牢狱之灾都让老婆受过,今年老婆的毕业典礼时,我又深陷牢狱,也没能参加老婆的毕业典礼,现在又长时间在外,唉!我真是对不起我的老婆啊。” 第187章心中的阴影 我想对她说声对不起,又不能说明缘由,只好这样说出来。 她愣愣地看着我说:“你怎么又忘啦?我从前怎么跟你说的?爱情中不能有愧疚,我也没有觉得委屈,你是我的真命天子,我自己感觉幸福得很哦。” 夜风轻拂,梁凤书如夜风一样在我怀里窃窃私语,她说:“我从前有一个作家梦,可是是在遇到你以后,我才知道人在落难到流落街头、衣食无靠时,还能专心看书,你身上有一种无形的坚韧力量,让我坚信自己的选择,坚信自己最初的梦想。外人看你是一个算命的,我知道,老公的文章水平比我高,可能是曾经那些苦难你抗过了以后,心中坦然明亮,灵魂也比普通人通透。” 她一说灵魂,我的心暗暗颤抖,本来和她的爱情是一条直路,现在我自己走出了岔路,灵魂里还有什么通透不通透,真要是把灵魂单独拿出来看,上面一定满是裂痕和污泥。 她继续喃喃细语说道:“老公,你知道吗?社里转过来的读者来信,你帮我写的那几篇发表时,读者关注度特别高。如今也发布二百多篇了,回头看看,还是你写的那几篇最好。”她爬起来,俯身看着我:“难到真要有那些经历,才能写出情意充沛的好文章吗?” 她说的我写那几篇,是我以她口吻,写一个山里孩子自小进城务工所面临的曲折和艰辛,从我那一年夜宿街头时的感想中扒拉出来的,那些记忆在脑海中永远挥之不去,所以写起来才特别动情,也就写了那么几篇而已。 作为一个男人,加上从小过惯了苦日子,早已百炼成钢,日子好了,回头看自己的过往艰辛,可以潇潇洒洒写出来。要是我一直在苦难中跋涉,也没有心情写那些文章。 无法要求肖玲玲如我一样坚强,而且她所经历的那几年,足够摧毁一个人的灵魂,就算是我这样苦寒中长大的男人,要在那样比奴隶还没尊严的日子中禁锢几年,恐怕也难再次站起来,何况肖玲玲,她的伤,要再愈合起来,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不知道肖玲玲获救这几个月,夜里都有什么样的梦,梦里是否会恐惧,有没有独自默默流泪。 据梁凤书说,我在监狱的几个月里,她一直是和肖玲玲同吃同睡,梁凤书发现,肖玲玲每天晚上都把自己锁成一个小团,蜷缩得像缩起来的乌龟,稍微有点响动,睡梦中的她也会浑身发抖,看着很是可怜。 想来小语也是个有心之人,心思也很细腻,她从那些文章中体会到文章背后的真实味道,对于她那样金窝里长大的人来说,是不容易的。也可能是她爱我,她想体会那个比她更早爱我的人的心境,所以看得特别用心。 我安慰夸赞梁凤书说:“我才几篇而已,老婆每天写那么多,自然有粗有细,世间的事情不需要都去经历,只要用心看这个世界,你永远也写不完。你看看这夜,我们每天在这窗户望出去,看到的是同一片天地,可是这天地里每天都在变化,每天发生着不同的故事,就是这夜风,也不再是昨夜风的味道,温度和力量与往昔都不一样,是不是?” 她的手在我身上摸索起来,低声说道:“就你没有变,有粗有细?我看此刻是粗还是细,嘻嘻嘻。” 看来我身体好很重要,她也很快乐。 半晌午起来,梁凤书正在书桌前码字,见我醒来,她小声说:“小芬出去买菜了,今天没让玲玲去练车,你找她说说话,快去。” 洗漱好,到客厅给李瞎子的灵位恭恭敬敬地点上三柱香,见肖玲玲不在客厅,推开房门,也没见她身影,心中纳闷,她去哪里你了呢? 厕所也没有人,家里就这几个房间,只得去厨房看看,果然,肖玲玲在厨房,她站在灶前,煤气灶上的汤锅噗嗤噗嗤的冒着白烟,她一手扶着灶台,一手拿着勺子,像雕塑一样站着,眼望着窗外,我的出现她全然没有发现。 “玲玲,怎么你在这里啊!”看她那个楚楚可怜的样子,我不敢大声喊她,只得轻轻问一声。 她身体一颤,转过身来看着我,像站岗的卫士一样挺立着,拘谨地说:“哥,你起来啦?我学着做海参,没事。” “你几点起来的?” 她低头看着底下,小声说道:“五点多,地都拖了。” 看得我很是心酸,想必她那几年就是这样,站得规规矩矩地对那几个混蛋汇报自己的事情,好像稍微态度不好,就会遭受毒打。 不由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强忍着泪水,轻轻握住她的手,把勺子放下,火关到最小,拉着她往外走,说:“走,玲玲,不管了,我们说说话去。” 拉着她到客厅的沙发里坐下来,她蹭的一下站起来,说:“哥,我去给你倒杯水,喝水行吗?”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憋着气说道:“玲玲,哥喝水怎么要你倒呢?应该哥伺候你啊,快坐下来,这里是我们的家,家里需要这样客气吗?” 肖玲玲慌张地扫视一眼客厅,可能发现只有我和她,担心地问道:“嫂子呢?” “她写东西勒,玲玲坐吧,不管她们。” “哦,好。”她坐下来,屁股放在沙发的边缘,膝盖并在一起,双手环抱撑在腿上,弓着背,像是要把头埋进膝盖里。 我不由得大声说道:“玲玲,你这是干什么啊?这里是家,不是监狱。” 可能我的声音音量突然与刚才音量差太大,客厅里又只有我们两个人,她吓得一下从沙发上滑落到地上,腿撞在沙发前的茶几上,茶几上的几个杯子摇晃碰在一起,发出碰撞声。 肖玲玲又马上从地上爬起来,也顾不上膝盖有没有碰疼,慌忙用双手去扶着桌子上的杯子,嘴里念叨着:“对不起,对不起,哥,对不起,是我不小心,哥,我做错什么了吗?” 第188章 对爱人怒目 我的泪水夺眶而出,顾不得满脸泪水,大声喊道:“玲玲,这里不是监狱,这里也不是关押你的房间,我们也不是要祸害你的人。这里是家,这里是我们的家,你这么害怕干什么?” 梁凤书马上从房间里冲出来,扶着肖玲玲在沙发上坐下来,看着我责问道:“麦子,你这是干啥呀?吓着妹妹了。” 小芬正好开门进来,两手提着袋子,见我泪流满面的样子,疑惑地问道:“哥,嫂子,这是怎么啦?” 心中很是难受,怒火中烧,大声喊道:“什么怎么啦?我不在家时,你们都干什么?为什么我妹妹在家里像在监狱?你们是不是欺负她?为什么她五点钟就起床?拖地煮饭,这里是监狱吗?她是保姆吗?” 小芬顿时蒙了,袋子掉在地上,疑惑地看看梁凤书和肖玲玲,又看看我,委屈地说道:“哥,你这是什么话?我们何时欺负过玲玲?”又对着肖玲玲大声说道:“玲玲,姐欺负过你吗?” 小芬是误解了,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也不能怪她,没告诉她肖玲玲从前受的苦,她只当是肖玲玲向我告状,反过去质问肖玲玲。 肖玲玲颤抖着站起来,低着头,连连说道:“没有,没有,哥,没有人欺负我,是我自己不好,是我错,对不起,对不起。” 看她的样子,我的心里更难受,她好像一个任人宰割的动物,不敢有丝毫的反抗精神,整个人快要卑微得化为尘埃。 小芬马上对着我说:“哥,我们在一起几年啦?我是会欺负妹妹的人吗?你现在也听到了,你吼我,骂我,打我,我都认,你不能冤枉我,我也是你的妹妹。”说着,小芬也哭起来。 梁凤书马上站起来,对我说道:“麦子,小芬什么都不知道,她怎么会欺负玲玲呢?你今天吃枪药啦?” 肖玲玲马上颤抖着靠在梁凤书身边,拉着梁凤书的手,惊慌着说道:“嫂子,别说了,是我的错。”又看着我说:“哥,真没有人欺负我,姐和嫂子对我很好。” 我手点点戳戳指着梁凤书和小芬,大声说道:“你们两个看看,你们看看玲玲的样子,是不是像要马上被杀的羔羊?她害怕,她恐惧。” 梁凤书满脸无奈地说:“以后会好的,以后会好的。” 我大声吼道:“屁话,我在监狱里四个多月,四个多月她都和你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她为什么还会害怕成这个样子,四个多月了,你作为嫂子,你为此做过什么?你不是聪明得很吗?啊?” 小芬一看气氛不对,她也分不清缘由,以为我偏向自己的妹妹,竟然对梁凤书这样怒火中烧的斥责,赶忙站到梁凤书身边,要为梁凤书打抱不平,昂首挺胸地指着我斥责道:“哥,你这是干什么?嫂子对玲玲怎么不好啦?玲玲是你妹妹,嫂子可是和你五年的夫妻啊!你用得着这样吗?妹妹胆小,我们有什么办法?你怎么可以这样凶嫂子?” 我一大步迈过去,伸手抓住小芬胸口衣服,咬着牙狠狠说道:“小芬,你给我听好了,我的玲玲胆子不小,她夜里不打电筒,可以一个人走八里漆黑的山路去接我,那时她才十三四岁,这胆子小吗?谁要欺负玲玲,我让谁死,六亲不认。今天告诉你,玲玲被人囚禁四年多,逼迫她到处卖身,夜里锁链加身,活得猪狗不如,四年多啊!知道我为何出车祸吗?” 梁凤书马上哭着大声喊道:“老公,求求你别说了,是我不好。” 冲动已经无法抑制,我咬牙切齿地继续说道:“车祸是我故意的,我撞死的就是祸害玲玲的人,我发过誓,谁要给玲玲气受,我杀了谁。” 当我放开小芬时,她惊讶得如雕塑一般。 肖玲玲蹲在地上,头埋在蜷缩的身体里,大声哭起来,哭泣着低声说道:“哥,是我害了你,我不该来找你的,我不配你为我做那些事情。” 气撒了,我赶忙把肖玲玲抱在沙发上,紧紧的抱着,安慰她说:“玲玲不怕,谁也不能欺负你,这里是我们共同的家,不要怕,哥知道,玲玲胆子是很大的,你还记得吗?我在学校淘气被罚留校到晚上,你见我天黑还没到家,一个人跑到学校来接我,我问你为什么不点火把,你说火把燃不了多久,要留着我们一起回家时再点燃,玲玲,哥永远记得你的好。寒冷的冬天里,你怕我冷着,也是你偷裤子给穿,把你家里所有好吃的都藏着给我留一份,我值得为玲玲做任何事情,那些个害你的畜生,哥已经杀了他们,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欺负你。” 我一手揽着她,一手指着客厅窗外的天空说:“玲玲,你看那些云,我们以前常常坐在山坡上一起看云,为云到底像兔子还是像狗而争执,每次都是我输,因为云总是会变成你说的那种模样,你会高声喊着,说云也帮你,记得吗?玲玲,那时你说只要我在你身边,心情都很好,不要再害怕,害你的人已经下地狱了。” 梁凤书拉着小芬嘀咕了几句,小芬过来一把推开我,紧紧的抱着肖玲玲,流泪看着我说:“哥,我不知道啊,不知道玲玲妹妹经历了几年地狱一般的日子,我以为她天生胆小,你和嫂子为什么都不告诉我,难得我还会出卖你和嫂子吗?” 小芬又对肖玲玲说:“玲玲,姐姐我误会你了,哥说得对,不要怕,有我们在,没有人能欺负你……” 梁凤书挨着我坐下来,温柔地责问道:“你凶什么凶?唉,我也是太过沉迷写东西,没注意到玲玲五点多就起来忙活了,老公,以后我会注意的,不要生气了,都是为妹妹好。” 情绪平静下来,我感觉自己刚才也太过冲动了,长叹一声说:“委屈老婆啦!唉,实在不想看到玲玲这个模样,看她在家还是惊恐的样子,我的心很痛,老婆,别怪我,去吧,去写东西,没事了,没事了。” 第189章 江湖情 梁凤书在我耳边小声说道:“肯定她以前长时间被打怕了的,你别急啊,慢慢来,我给你保证,再忙也每天抽时间开车带她出去转转。” 或许她说的是对的,人经历了那样的悲惨岁月,心里难免会留下深刻难忘的烙印,那种地狱里的烙印难以去除,我也没有神仙的法力让她忘记从前。 我所经历的那些苦难和屈辱,与肖玲玲比起来,我就算是幸运的了,可我还是一直怀很在心,我想,在肖玲玲心中,恐怕将是永远积郁在心里的庞大阴霾。 “去吧,我真没事了,你还不了解我吗?唉,说出来就没事了,去写吧,交不了稿子可不行。”又故作撒娇地说:“老婆,对不起啊,刚才吼你,我不该吼你的,我们在一起五年,我就今天最不乖,老婆要原谅我。” 她很是无奈地看看我,苦笑着说:“只有今天不乖吗?你什么时候乖过?唉,真是操不完的心啊,算了,难得和你计较。” 梁凤书挨着肖玲玲和小芬坐下来,轻言细语地说:“玲玲,你看到啦?麦子可是凶得很,只有你能赢他,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要多责骂他,让他别欺负我们。”又对小芬说:“你少指使妹妹做事情,家里事情多吗?你作为姐姐,就不能担待着?” 肖玲玲低泣着不说话,我拉她起来,说道:“玲玲,我们做好吃的去,我切菜,你给我炒回锅肉,好不好?要以前那个味道。” 肖玲玲暂时放轻松了一些,擦干眼泪,笑笑,说:“哥,你怎么骂嫂子,嫂子这么好,不准骂嫂子,也不准骂芬姐,走吧,我们做菜去,我知道你爱吃回锅肉,早上我都准备好啦。” 估计小芬又去向梁凤书问了一些肖玲玲的事情,我和肖玲玲在厨房做菜没多久,她也跑到厨房来,抢过我手上的菜刀,说道:“笨手笨脚的,滚一边去。” “小芬,我怎么笨手笨脚啦?你这是什么态度?” 小芬放下菜刀,双手叉腰,仰着头,鼓着眼珠子瞪着我,恶狠狠地说:“什么什么态度?我和你关系不好啦,你少嬉皮笑脸的,哼,瞒着我,我会出卖你,你还是离我远一点,以后什么事也别跟我说。” 她说完,又用力推我一把,差点把我推倒,还接着质问道:“麦子,你什么意思?我们在一起几年啦?我对你和嫂子可是绝无二心的,你为什么这么大的事情瞒着我?” “我不想你和露露承担这些,所以……” 小芬打断我的话,怒气冲冲地说道:“叫你不要嬉皮笑脸的,你没听见?我现在气你得很,你自己凭良心想想,别说这等事情,就是上刀山下火海,哪怕就是个死,我也能为你和嫂子去做,你倒好,对我这么不放心,中午别想吃饭,我这几年算是白和你好了。” 肖玲玲见小芬盛气凌人的样子,笑起来,拉拉小芬的衣袖说道:“芬姐,别和麦子哥计较啦,快把汤调好,准备吃饭吧。” 小芬才收起怒气,笑起来,说道:“玲玲,你以后也别帮着他,坏得很,我们姐妹要一起对付他,看他还敢凶不敢凶。” 我贴着墙移到肖玲玲一边,玩笑说:“小芬,你别在汤里下毒啊,一会儿我要看你先喝,不然我不喝。” “就要下毒,稀罕你喝。”小芬侧身看看我。 玩笑过后,我又说:“芬姐,玲玲可以做事情,有事不无聊,家里本身也没有多少事情。玲玲,芬姐是可以完全放心的人,你没有来之前,还有露露,我们四个一起生活了好几年,像一家人一样,芬姐可贤惠了。” 小芬一边在灶台上和肖玲玲忙着,一边吧嗒嘴说道:“啧啧啧,芬姐,芬姐的叫得可真甜啊,哥,我可受不起,当牛做马也是我自愿,不消你夸奖。”说罢,又对身旁的肖玲玲说:“玲玲,哥和嫂子不只救了你,也是我和露露的恩人,唉,我和露露其实和你差不多,以后姐慢慢给你说,不过啊,我和露露肯定没受那样的屈辱,你的事姐现在知道了,以后你和我睡,我们慢慢说,其实啊,说开了就好啦。我和露露以前也有很不堪回首的一段岁月,自从认识了哥和嫂子,我们才慢慢脱离出来。” 肖玲玲看看我,温柔地说:“麦子哥,你真好,我以后不让你伤心了。”她笑笑又说道:“她们都说你好,你肯定就是好。” 小芬诉起苦来:“他每天就是挣钱,以为我们在家什么事都没有。”转头对我做一个鬼脸,继续说道:“哥,你知不知道,几乎每天都要去社里送稿子,来回一趟虽说不上远,你不知道堵车多厉害吗?得耽误半天功夫呢?考虑到外面的饭菜不合胃口,也可能不健康,自己做饭菜,买菜煮饭不要时间么?三套房子的清洁每天也要弄啊!一天能有多少时间?” “是啊,哥,我都觉得芬姐一点不轻松,她做事情仔细,说怕你不满意,你就那么难伺候啊?”肖玲玲也帮着小芬说。 “天地良心,我都没在家住多少时间,我哪里需要人伺候啦?还有没有天理啊?”我靠着墙故意大声叫屈。 “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勒,麦子哥,不要这样。” 小芬马上问道:“玲玲,他小时候是不是就是一个赖皮?” 肖玲玲看看我,对小芬说:“嗯嗯,差不多吧,哥小时候家里就只有一个师傅,他蛮苦的,他师傅经常要出去给别人算命,家里就只得他一人,是有点野,我都习惯他耍赖了。” 小芬马上凑到肖玲玲脑袋边,问:“他都怎么耍赖?” “嗯,他像总是没吃饱一样,老是指使我偷家里的东西给他吃,不过啊,哥不挑食,只要是能吃的,他都不嫌弃。” 两个女人就此聊开了,不过肖玲玲显然还是记住梁凤书的叮嘱的,并没有说出不该说的,基本上都符合梁凤书给我编造的身份来历,她把我们小时候的事情记得清清楚楚,说的也都很真实,只是避开了我知道自己亲生父母、家人的事实。 第190章 文字太浅薄 无法书写的惨 本想着找肖玲玲单独说说话,见她这个时候也挺正常的,仔细想来,单独说话可能会让她恐惧,我想啊,可能肖玲玲曾无数个夜里面对男人的凌辱、践踏,或许她会不由自主的害怕空荡的房间里,只有她和另外一个男人,尽管我是不会欺负她的,她却不由自主的从心中泛起从前恐怖的场景。 我最是明白,太过深刻的记忆会沁入骨髓,就像我每当走在夜灯下,总是会想起曾经在路灯下彷徨地寻找,纠结着找一个能安全栖身过夜的地方,那些日子虽然早已远去,还是会如电影一般在眼前放映,当我读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时,曾哭过很多次,不只是因为书感动了我,而是不由自主的想起曾经的自己。 对比肖玲玲的遭遇,我刚离开家乡头一年那些艰苦跋涉的日子,显得‘相形见绌’,不够惨,也正因为不够惨,没有碾碎骨髓和灵魂,所以我能笑着回忆过去,能够在笔下妙笔生花,真正的苦是说不出来、也写不出来的吧。 在监狱里那几个月日子,我看书最多,没人打扰,也只能看书,看累了也经常想肖玲玲的事情,想那样的惨无人道,她并没有被逼疯,或许是不幸中之大幸。锁链加身,被逼接客,堕胎以后没有休息,也没有好饭菜,稍微不听话就会挨打,没有一分钱,而自己是个赚钱的工具,无力反抗,无人可怜,更没有人施以援手,真正是登天无梯、入地无门。持续几年的折磨,她竟然还想着能找到我,或许这也是支持着她活下来的唯一力量。 我倔强着不让梁凤书太过提前保释,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体会失去自由的感觉,以此减轻自己罪孽,可我在里面有吃有喝,没有人敢欺负我,别说凌辱,连气都没人敢给我受,而且我才四个月,肖玲玲却是四年多,她的伤痛,不敢触碰,不敢提及,又怎么写得出来。 事实和过程是可以写出来,但肖玲玲四年多时间里,所面对的煎熬没法用文字形容,搜遍所有文字、翻遍字典词典,觉得所有字词都太浅薄,更没有人有勇气敢去体会一遍。 几乎每个人都害怕死亡,而死亡其实是极其容易的,一死万事休。心中有一个念想没有熄灭,非得要活下去,可是活下去又每秒种都面对煎熬,这比死难太多了。肖玲玲能够在那漫长的地狱生活中坚持过来,还没变成疯子,已经非常难得。 梁凤书说她构思很久,终究不敢下笔写肖玲玲的事情,她也发表上百篇文章了,她知道,文字的力量并非无穷大,人类的残忍远远超出文字的限制。发明语言、文字的人类祖先们可能意识到人类的残忍,这些先贤们为了使同类的残忍不要被记录、传承,所以根本没有发明相关语言和文字。 如果把肖玲玲的事情浓缩成戏剧唱词,我想,扮演肖玲玲的演员开口一句:“苦啊……”,就再也没有什么词可以继续唱下去,因为唱任何词都是在美化伤痛和凌辱。 这样难以表达的痛,是因为出门来找我而发生的,我怎能不为肖玲玲做我所力所能及的事? 我想要把自己变得更强大,强大到再也没有人能对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施以残忍。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迈出这一步时,我发现自己却伤害了我爱的人,也伤害了爱我的人,回头已经不能,只有想办法把伤害避免到最小,或者让受到伤害的人不知道受到了伤害,这是我要努力做的,这是对自己的残忍。 吃饭的时候,肖玲玲去厕所时,小芬低声说道:“天啊!哥,嫂子,你们要是不说,我都难以想象,我不是装啊,真的,自从嫂子给我说了以后,我强忍着不让自己流泪,都快憋疯了,可是,唉,可是玲玲还能这样坚强的生活,我有什么脸在她面前哭呢?” 梁凤书小声地说:“这事不可外传,我们知道就行了,以后对玲玲多些理解和帮助,小芬,你现在知道了,就能理解麦子先前为什么发火,唉,他们从小一起长大,那样好,谁能不发火呢?” 小芬自以为聪明地说:“嫂子,你是作家,把这事写出来,让更多人知道,而且,一定可以与莎士比亚的悲剧还感动人心,让所有人知道人性有多苍凉。” 跟好人学好人,小芬跟着梁凤书,思想进步很大,当然,她也在很努力地摆脱以前的生活阴影。 梁凤书两眼一翻:“就你聪明?麦子和我早商量过,你是不知道,我想过很多次,每次都是刚想下笔,马上眼泪就来了,玲玲所受的煎熬,没法写,任何文字都不足以表达她那些岁月的内心感受,乱写就是对她的再次侮辱。” 小芬在自己脸上使劲搓几下,喝一口水,说道:“不能哭,不能哭,我们没有资格哭,嫂子说得对,说点高兴的事情吧?”她又用正常说话声音问道“哥,什么时候要再出去啊?” 我很无奈地看看小芬:“明知顾问,老婆拿的那张名单是你约的吧?” “啊,我不是你们助理吗?难到有钱不挣啊?哥,你这些天不见人,我都尽量筛选过了,名单上的人都在旁边酒店房间等着,哦,对了,快吃,吃完我开车送你去。”小芬自己先快速的吃起来。 肖玲玲从厕所出来,正好听见小芬的话,问道:“哥,又要出去吗?” 小芬嘴里塞着东西,瓮声瓮气地说道:“可不是,你哥算命可厉害了,‘神算’可不是谁都配得上的。”她把嘴里东西哽下去以后,继续说道:“这也不是全为了钱,我们哥现在不缺钱了,可是名声总是要保住的,名声不能丢,有些人找上门,拒绝不得的。” 肖玲玲呆呆的看着我,脸上露出慌乱:“哥,出去要准备什么吗?我去给你准备。” 见肖玲玲又露出这样表情,我们都很心疼,看来真是应了那句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好在小芬已经知道原因,马上起身拉肖玲玲坐下来,说道:“玲玲吃饭,有我这个助理操心就够了,都是芝麻小事。” 第191章算命 我也忙安慰说道:“玲玲,你还不知道算命这事吗?我现在很在行的,过去很快就能一一给他们说清楚,现在都是他们求着我,我要不高兴,他们还有得等呢。” 肖玲玲僵硬的笑一下,很是鼓起勇气才能笑一样,然后沉默着吃饭。 小芬下楼开车去送我,刚进车里,她呜呜呜的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哥,让我哭哭,你别管,我没事,我能把你送过去,一会儿完了我还接你。呜呜呜,太他妈不是人了,死了都是对他们的恩赐,王八蛋,呜呜呜,哥,我和露露是最能体会玲玲那种感觉的,我们以前在夜店工作时,再王八蛋的事情也没玲玲这样惨啊,可是我那时经常杀人的心都有,现在想来,和玲玲所受的,简直不能比,呜呜呜……” 听着小芬一边开车一边哭,我心反而觉得舒畅一些,就好像人死了,什么祭奠其实都是多余,但有人为此唱一曲动人的挽歌,总能让灵魂得以欣慰。肖玲玲的伤痛已经筑成,为她所遭受的苦难而哭泣,或许就是为伤痛哀叹而发的挽歌,这是最贴切的表达了。 从中午到晚上九点,连续为十来个重要人士介绍过来算命的人算命卜卦。这些安排已经不用我操心,小芬和梁凤书非常熟悉客户来源,有一部单独用来做业务的手机,以前大多时候都是我自己接电话,自交上齐爷以后,买了新的电话号码,新的电话号码没几个人知道,我原先的电话放家里,她们衡量着安排。 就像小芬说的,现在给人算命不全是为了钱,有一位伟大的人说过“鸡蛋不要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打烂一框,还有另一框”,我和梁凤书她们都是从艰难中跋涉过来的人,深知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的道理。虽然齐爷每次都给我很多钱,可是万一他抛弃我了呢?或者他倒了呢?眼目前,这还是我挣钱的门道,也是维系名声和圈子的纽带。 世间的事情能都是真的吗?看着越是真的事情,可能越假。就拿梁凤书写专栏来说,不是她写得不好,写得当然好了,梁凤书还算是有自己操守的作家,可是只是老老实实写怎么行? 梁凤书开始写专栏以后,能很快火起来,首先陈胖子有很大功劳,我们都没有想到,作为一个商人,他首先出手,安排厂里几千工人给社里写信,以读者的方式写看了梁凤书文章的感受。 陈胖子工厂需要很多报纸包东西,以前他是用旧报纸,梁凤书写专栏以后,他每天买一万份,有时需求量大,他买下好几万份,使得在很大区域里,那报纸瞬间销售一空。 小芬得意洋洋地,把陈胖子的‘壮举’告诉我和梁凤书时,我们还很心疼陈胖子花那么多钱。小芬算了一下账,说一份报纸五毛钱,里面的广告页越来越多,一份报纸很厚,减去陈胖子以前买旧报纸的钱,其实也没多花多少钱,小芬还大义凛然地说:“他那么老,我都没有嫌弃他,又不缺钱,为什么不能给嫂子做贡献?” 社会底层人占绝大多数,深圳几乎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梁凤书的文章贴近生活,读起来有真挚的情感,她自己从前也在工厂里上班,管理过两年,加上我给她说的那些经历和感受,都市生活专栏在她笔下,书写出了所有外来人的心声,渐渐真的火了,名符其实的专栏作家。 在酒店给预约好的人算命,连续说了八九个小时,回到家真是口干舌燥,一动不想动,从没发现原来给人算命也这么累。以前收费比现在低很多时,想着越多人找上门越好,从没觉得累,恨不得二十四小时不睡觉,来一个算一个,因为那时候我还没什么钱,还要存钱买房子、车子,还想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如今感觉很累,能推掉的都推掉,那些位高权重,或者很有钱、很有名的人介绍来的接着,为的是以后自己能多条路。难道我现在就觉得自己钱够多了吗?不是的,我那点钱,与我认识的很多人比起来,相当于他们的九牛一毛,最多只是泰山上的一颗石子。 我不是个浮夸的人,这样说当然一点不夸张,就拿齐爷来说,以我十来天的了解,大概算了一下开销,别的我不知道的费用不说,就是工人工资极其所有人生活费用,一年下来,能买好几套房子,而这些钱只是他很小的日常生活费。 看得多了以后,我发现自己怎么高收费,也挣钱太慢,可是我又没有胆量挣黑钱,怎么办呢?只有不断提高自己身价,要提高身价,不能什么人找上门来都给他算,尽量拒绝可能多的人,然后向能付巨款的人提供‘优质服务’。 自被齐爷、小语看中以后,这棵大树第一重要,他拔根毛比我腰还粗,随便提一袋给我,够买小半套房子,而且对他丝毫没有影响。能这样挣钱,谁还挣辛苦钱?况且我不偷不抢,全凭自愿,小语属于意外收获,同时也是负担,算是挣钱后该付出的代价吧,挣钱总得有付出,我是一个好孩子。 记得我的师傅李瞎子常常站在街上问着别人“算命吗?”,我最开始就没用师傅的固有招数,而是故作高深的说“算命啊。” 现在我已经进化到不用自己说,让小芬说:“您好,请问您是哪位?”或者说:“您好,既然从前没有找小师傅算过,能说说您的介绍人是谁吗?”然后小芬会根据情况这样说:“对不起,小师傅确实很忙,有空的时候特别的少,为你带来不便我仅代表我自己向您表示抱歉,如果您任然坚持要见小师傅,请您留下联系的方式,在排到您时,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您,如果您曾经已经来电排队,请挂机,不必重复。” 小芬的普通话现在已经可以去电视台当主持人了,加上她长得漂亮,说不定还能拿一个金话筒奖。这样想来,那些看着光鲜亮丽的漂亮主持人,会不会他(她)们的从前和小芬从前是同行呢?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必定世事无绝对,不然为什么会有相对论呢? 第192章生活 要是重要人物,或者明星、大亨来电预约,当然这些人也不自己亲自打电话,他们的助理帮着出面预约,小芬分辨清楚预约人身份后,会有一套单独的说词:“您好,哎呀,是他(她)啊,幸会幸会,能接到您的来电我很高兴,请您转达我代表小师傅向他(她)表示的歉意,因为不能马上安排,小师傅这几天非常繁忙,不过您放心,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告诉小师傅,小师傅一定会为您优先安排,请放心。” 梁凤书没有当作家以前,很多电话都是她接,现在忙于写作,大多电话是小芬接,偶尔小芬手上没空时,梁凤书才会重操旧业。 无聊时,我曾玩笑着问梁凤书:“老婆,你说要是别人知道你这个美女作家还干这样的事情,连小芬也是你教的,你的读者会怎么想?” 人偶尔会作死,我当然也会有这样的时候,脑壳有时卡了就会犯这样的错误,所以这样作死的玩笑一般是不会得到好回应的。和一个作家能开这样的玩笑吗?当然不能,作家是一个高尚的职业,尽管我玩笑说的都是真实事实,不过是玩笑的口吻说出来。 梁凤书会很用力揪住我的耳朵,厉声说道:“我这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个家啊?别人怎么会知道是我接的电话?除非你外面说去,不然别人怎么知道你到底有几个助理?说,我是不是为了这个家?” 自己发现一时冲动,太过自由散漫放松心情,说了作死的玩笑话,只能求情,还能怎么办呢? 梁凤书会换一只手继续揪住我的耳朵,因为她的愤怒还没有表达完,她会继续愤愤不平地说道:“那些个名作家,干过比这龌龊得多得多的事情,他(她)们的读者都知道吗?我这样的作家已经是作家中最干净的啦!” 她表达完愤怒以后,加上我很诚恳的认识到自己意识形态出现了错误,所以她选择原谅我。我心里觉得她说其他(她)作家做过更龌龊的事情,这有点捕风捉影,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纯粹是同行之间的嫉妒和诋毁,但梁凤书策划过多起报复人的计划,这我是非常清楚的,也是共犯、同盟,所以我还是很惧怕担心她的,必须承认她是作家中最干净的,其他(她)作家肯定做过很龌龊的事情。 我小时候生活贫困,满怀憧憬出门以后,又受过苦、受过骗、受过无故刁难,所以心里难免阴暗,我想,要是女明星都比小芬以前的职业还下贱,作家比梁凤书还冷漠无情,这个世界不是就没好人了吗?或者说好人都没出息、没名、没钱、没权,有出息、有钱、有名、有权的全靠歪门邪道、心狠手辣,这个世界不是真成豺狼当道、妖孽横行了吗?我想,一定是我心里太阴暗,必定我并不认识这个世界所有人,既然不知道所有人都是什么样的人,我也不能没有事实依据而空口乱说,只能说我自己命不好,遇见的有钱人都不是好人。 给十来个人算完命,回到家就累得挺尸一般,我心里很自责,这简直是忘本了。想想那些工厂流水线上的工人,他们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一个月挣的钱还没我今天半天挣的百分之一,我难道不是该觉得很幸福吗?可是我就是想躺着,就是感觉很累,看来我是真忘本了。 一躺下来,脑子就胡思乱想,我想到了小语,我晚上要回她那边去还是不去呢?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耽搁太久,齐爷回来没办法交代,齐爷临走前说过,不要让小语单独待着,小语放我回来,是小语的恩赐,我不能顺着杆子往上爬,那不成了“人心不足蛇吞象”吗?所以我得回小语那边去。 我要出去,不用担心梁凤书会起疑心,首先,我能挣回钱,而且我咬着牙在回来的一天里,和她做了三次,严格来说是半天做了三次,因为有半天真是在给人算命挣钱。以这样频繁的次数表明,我在外面没有干坏事,而且现在梁凤书忙于写作,也没有多余心思猜测我,齐爷也是她鼓励我攀附的。 我倒是比较担心肖玲玲,我该多陪陪她的,带她去外面走走才好,多见阳光总是好的,虽然阳光可以驱散天空的雾霭,却未必能驱散心中的阴霾。 要是我一直都这样忙,肖玲玲会不会觉得我只忙于自己挣钱,表面上关心她,其实根本就没上心,要是她这样以为,也确实是对的,但会加重我的罪孽。想到这里,我很是矛盾,是啊,我要是真关心肖玲玲,为什么不推掉齐爷那边呢?就算是推掉齐爷后,情况恶化到最坏,我们也不至于穷得没饭吃,顶天了以后要在这座城市挣钱难一些,他又不能管整个地图,地图上除了这座城市,还有大大小小很多座城市。 可是我没有推掉齐爷,我还和小语好上了,当然,这也是攀附的一种形式,属于攀附所需要的配套服务。我竟然没有选择陪肖玲玲,看来我流的眼泪都是假的,我还是更再乎富贵荣华,可是我嘴上说是为了大家,我不只在乎富贵荣华,还虚伪狡诈起来了,不然明明是为了自己,为何要偏偏说成是为了大家呢? 也不能说我完全自私,我挣的钱都交给了梁凤书存着,买的房子她们住着,车她们开着,这些可都要不少钱啊!被人欺负了要有实力的人帮忙出头,想当作家要靠关键人物帮忙推荐,就是上医院也得要关键人物打招呼才安全方便,我难道是为了我自己吗?她们也都享受着我的成果,所以我还是觉得自己是在为她们去奋斗。 她们也在为我,梁凤书关心我在外面有没有采花,肖玲玲肯定也想着我能不能回心转意,小芬肯定也想着能不能换个年轻帅气的男朋友,谁没有自己的心思呢?都有,有自己的心思并不耽误为别人奋斗。 第193章疲惫 梁凤书在拼命写文章,她名气大了,我脸上沾光啊,也有助于我们家庭整体实力的提升;小芬一边从陈胖子身上挣钱,一边给我和梁凤书当助理,还要负责家里日常杂事,她看我,其实就像我看齐爷,齐爷是我的靠山,我和梁凤书是小芬的靠山,就算是这样,她总归是帮了忙的。 肖玲玲好像没有为我做什么,从前有,现在没有,也不对,她让我有机会展示给梁凤书看,我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而且绝对不会背叛老婆,因为我对从前定过婚的青梅竹马的人,现在都真正当妹妹,没有丝毫邪念,考虑到有负肖玲玲,我都为她杀过人,如此有情有义的人,在外面怎么可能背叛结发妻子,怎么可能拈花惹草。 所以每个人即是在为自己,也是在为别人,没有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但也没有绝对的自私鬼,我所做的事情没那么不堪。 我想信肖玲玲有一天会理解我,要是我没有钱,别说救她,我自己都可能要等着别人来救。我们现在还这么年轻,陶春兰说过:“三穷三富活到老”,很难保证将来不会再遇到挫折,遇到挫折需要依靠什么度过,可能有多种办法,肯定钱是最简单的办法,所以我没法陪肖玲玲,我要多挣钱。 昨天晚上我在和梁凤书激情过后,已经和她说好,今天晚上要过齐爷哪里去,她没有怀疑,也不会怀疑,齐爷是个老头子,而且给钱大方,连她作家的身份都是靠齐爷,她当然舍得自己的男人出去陪齐爷消遣。回来这一天,还是齐爷考虑到我家有贤妻,不该让贤妻守寡,所以特地隔几天放我一次假。梁凤书听了齐爷如此通情达理,很是高兴,她看着还没来得及存进银行的那一袋子钱,说道:“老公,放心去吧,家里有我呢。”我相信梁凤书不是故意看着钱说的,不过是钱放在床头柜上,刚好看见了。 小芬自然是不会反对我出去的,我是她的靠山,她当然希望我越强大越好,就像我希望齐爷越强大越好,他要是宇宙的宙长,起码也要送我一个星球当球长吧?小芬能找到的可靠的靠山,最大就是我和梁凤书了,不像我命好,我的靠山越来越强大,因为我换了不同的靠山。 最开始以耀仔做靠山,后来耀仔牢里自杀了,耀仔一死,我有了佛爷这个大靠山,没想到还有齐爷这个更大的大大靠山,这能不命好吗?仔细想来,也可能是小芬和露露命好,她们俩只以我和梁凤书为靠山,我和梁凤书拼命奋斗,我们越来越强大,她们也就越来越强大,她们不用努力奋斗,还不用换靠山,换靠山是有风险的,很容易背上忘恩负义的罪名,一旦背负这个罪名,自己的路就断了,所以小芬和露露不只命好,还很聪明,她们什么也不干,仅仅因为我和梁凤书越来越强大,她们就自然强大了,这不是命好吗?比我和梁凤书都命好。 想起来真是荒唐,原来只要跟对了人,什么都不用做,就像露露和小芬一样,自己就会好起来,简直如同天上掉馅饼,看来跟对人就如同走一条捷径,走捷径的人是属于缺德范畴吗?就算是,也没有人关心,德是什么都已经没有人关心,又怎么能说得准是缺德还是不缺德呢? 我没有露露和小芬那样命好,没法等在原地就变强大,所以,夜幕深沉、霓虹璀璨、夜风微凉的午夜,我开车行驶在去往我靠山的路上。 这个城市的夜色我看过上千次了,可是没有一次是同样的,好像一个极其狡诈的面孔,极其难抓住它同样的面目,好像那样就会露出马脚来。城市也会有马脚让人抓吗?我想是有的,特别是城市的夜晚,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谁要能抓住它的马脚,它痛处被你拿住,自然要厚谢你,就能快速过上好日子。 夜晚的街道比白天顺畅很多,佛爷送我的跑车也能展示它应有的速度和雄姿,可是我不想开那么快,我想好好独自欣赏这繁华中的夜色,看看那些我曾落魄潦倒时凝望过的一样的街灯,这种凄美和心中的悲怆让我觉得特别好。 小语会等着我,我想让她体会等着我那种感觉,因为我一出门就给她打电话,说我从家里出发了,她在电话那头激动不已,甚至我能体会她喜极而泣的心情。小语是个好姑娘,可她在金窝里长大,从小没有人违过她,我必须要打破这惯例,一来是要让她知道天下并非都那么事事如意,只有这样锻炼她,将来我的日子才会好过一些,二来,我想让她感受等爱的人是一种怎样的煎熬,那样的煎熬过后,爱情会更浓烈。 当我慢悠悠地开着豪华跑车欣赏夜色时,车里反复放着一位伟大的创作型歌手的作品,这位作家英年早逝,可他的作品却依然流行,歌中唱道:“独坐在路边街角,冷风吹醒,默默地伴着我的孤影,只想将结他紧抱,诉出辛酸,就在这刻想起往事……几许将烈酒斟满 那空杯中,借着那酒洗去悲伤,旧日的知心好友,何日再会,但愿共聚互诉往事……” 这位伟大的音乐人有很多作品传唱,而我最爱这一首,听他一开口,我就能看到一个记忆中的画面:昏黄的街灯,夜已经很深了,街上的鬼都休息了,只有夜风孜孜不倦地吹着。一位落魄少年,他本该在欢声笑语的学校,或者在父母疼爱的家里,可是他独自走在冷雨交加的夜色街上,行囊空空,细雨霏霏撒在他的身上,也笼罩了整个夜色,孤独落魄的背影让人看了心寒,夜风和细雨让单薄的少年瑟瑟发抖,可是他依然在空荡荡的路灯下寻觅。 终于,少年看见街灯下有一快干燥的地方,他停下来,瞭望四周,满意的笑笑。南国的雨季太过漫长,找到一块不会被查暂住证的人发现的地方,还要是干燥的地方,确实不容易,所以少年满意的笑笑,那笑意里充满悲凉。他心无旁骛,把空空的行囊垫在地上,身体蜷缩成乌龟,手里翻开书,人便专注起来,仿佛他已经拥有整个世界,尽管夜风夜雨让他瘦小的身体一直颤栗着,他也能带着书中的繁华沉沉睡去,他习惯了,他太累了。 第194章夜灯下 我反复听过这首歌无数次,每次听都有很生动的画面感,而我的画面比歌更让人悲伤,我没有歌中的吉他紧抱,更没有知心好友可以期盼,没有人和我互诉往事,我的那些往事别人不懂得,就算是梁凤书,她没有那些经历,靠想象出来的感觉,都显得她想象力枯竭。 我还是一个二十二岁多一点的少年,可是心已经好像碾磨得老了,别人这个年纪大学还没毕业,而我已经历经六载沧桑。今天,我可以开着跑车,按照自己想要的速度前进,或许我能像苏东坡那样豪迈:“老夫聊发少年狂……”,我本身就还是个少年,可我也算是‘老夫’。 我开车满街转着,想要寻找一家没有打烊的花店,小语什么都不缺,我送她任何东西都会显得寒酸,只有送花最合适。仔细想来,很多人送女人花,应该和我一样,是为了节约钱,还能掩饰自己的穷酸,显得浪漫而且绅士,男人确实是够势利、够心机,可是耐不住女人喜欢啊。 女人最爱两样东西,这两样其实最没用,一是鲜花,鲜花没有实际价值,最多是赏心悦目,不能御寒果腹,难到每个女人都觉得自己像鲜花一样美?当看见鲜花时,有种“我见青山多妩媚,了青山见我应如是”的感觉? 女人只知道自己要像鲜花一样美,难到不知道“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就跟女人喜欢的另一样有关系了,谎言,女人总是听男人说“你还是那么漂亮”,“祝你青春永驻”、“我爱你只是爱你,不为色不为利”……女人喜欢谎言,梁凤书那样理智的人都喜欢谎言,可想而知。 小语是美丽的,比任何鲜花都娇贵、都美丽,而我只送得起她鲜花。 花店的老板正在拉下卷帘门,她或许对今天的生意再没有盼头了,她三十多岁,劳累一天后的疲惫写在脸上,她自己卖花,却没有人送她鲜花,连一个帮她拉门的人都没有,她一定常常感叹深圳的男人太少。所以她垫着脚尖,用力的举着铁钩子,像是埋怨铁钩子太短,门太紧,她疲惫带着幽怨的样子,让本来长相平庸的她显得更加落寞。 我是一个精打细算的人,想啊,我的跑车太扎眼,要是开车去,她一定会以为我是大款,狠狠宰我一笔,所以我把车先停在旁边巷子里,然后才走上前去。当我靠近她时,她对我苦笑一下,可能以为我要帮她拉门,也可能以为我看上了她,她苦笑中带着窃喜。 都市的爱情很多都是这样发生,并且我是一个如此俊逸儒雅的少年,夜已经这么深了,孤身一人向孤身一人的女人走去,如果不是因为想点燃爱情,是为了什么呢?深圳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人像宝贝,我这样面容的男人就更是珍品,她竟然有些羞涩。 当发现我是卖花的,她收起羞涩和窃喜,有些失望,随后又欢喜起来,因为我要买下她所有没有卖完的玫瑰,不过我要求价格要便宜点。其实我可以轻易买下她整家花店,而丝毫不影响我的零花钱,但我是一个勤俭节约的好少年,我不能忘本。 她无奈地接受了我的价格,我和她一起抱着花到达我的车旁时,她恶狠狠地看我一眼,表达她认为我开这么好的车,还这样小气的心情。我笑着给她解释,我只是一个司机,我为别人代劳,她听了心里像得了许多安慰,对我露出和善美丽的笑容,让我以后都去她店里买花,她给我回扣,这让我也露出和善美丽的笑容。 想着以后可以经常照顾她生意,我抽出其中一支玫瑰递给她说道:“送给你的,祝你今夜好梦。”她的羞涩又浮现在脸上,带着含辛茹苦后的笑意转身离去,背影特别美丽,我想,她年轻时应该和露露小芬一样,可是她年轻时没有遇到我和梁凤书,所以她现在快要‘春残花落’时,孤独着一人支撑着活下去,我的玫瑰能给她一个甜美的梦。 还是那首歌在唱,我的车速却快了许多,必定耽搁太久也不好,等待太久容易让人心升怨恨。 当我驶进最西边,最高处的别墅大门时,安保过来在我车窗旁轻轻说道:“我的老天,我们的大救星终于来了,你再不来,我们全都要愁死了,唉,快去吧,车我帮你停。” 我有些疑惑不解,莫非小语又发脾气啦?他不回答我的问题,只是无奈的笑笑。见我打开车的行李箱,里面装满了鲜花,他也像女人一样兴奋,帮我抱着鲜花一起进去。小语就在二楼阳台,见我车进入花园大门时,她故意扭头朝向屋里,假装没有看见我,以表达她才不稀罕等我。 当她听见我下车时,她飞快的跑上楼,躲在自己房间和阳台之间的小厅里。佣人和安保见我进屋,都如见到大救星一样,就差他们涌上来哭着拥抱我或者亲吻我的手了。他们都长长舒一口气,一起用手指指楼上,那个小语叫麽麽的中老年妇女小声说道,我去准备饭菜,我知道,小语又没有吃饭,而且还给了他们很多气受。 我大喊着:“小语,你在哪里呢?我回来啦!”然后喊着假装一个一个房间找她,最后在小厅里找到她,她幽怨的看着我说道:“你这一天挺高兴吧?” 这是什么话呢?回想起来,昨天临走前她可是乖得很,表现得很大气,而且善解人意到我都感动了,怎么今天就这冷眼冷语呢?我抱着她,显得急不可耐的样子,哄她说:“宝贝儿,我想死你啦!” 她一把推开我,眼含泪水地看着我说:“少骗人,你才不会想我,那个那个才是你想的,你恶心,你是坏人。” 这就有点冤枉我了,我可是背负使命的,怎么成了坏人连呢?但是这个时候不能犟嘴,只能承认自己是坏人。 “看吧,你也承认自己是坏人,哼,你就是坏人。”她不依不饶了,坚强屹立得如雕塑一般。 第195章爱恋时间 女人就是这点矫情,饿着肚子还能纠缠这些,要是我不承认,她不该是又要说我不心疼她,还要和她争个输赢,唉,女人真是难伺候,不过,背负使命的我是有耐心的,拉着她的手,给她一个深深的吻,然后说道:“我就是坏人,可是我这个坏人就是爱小语,怎么办呢?是你自己动手脱,还是我来解决?抗拒从严哦?” 她往旁边一躲,说道:“不行,你空着手就回来了,我的礼物呢?如果你真的想我,都不给我买礼物么?” 我强力抱起她,一个好几百度的旋转,从垂幔中转出,来到卧室,她尖叫一声:“啊,好多花,我就知道你是想我的,坏人对我最好,坏人不会忘了我。” 真是暴风骤雨到雨过天晴只是一瞬间,好在我心思细腻,要是没买这些花回来,不知要费多少口舌哦。 她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蹲在床前一大堆鲜花旁不舍得离开,要不是玫瑰多刺,我想她会扑倒在鲜花里。傻傻呆呆的看着鲜花,感动地说:“坏人,还从没有人送我这么多花,这么多花啊!坏人,你对我真好。” 这话不就是傻吗?她给我的钱,能买一万倍这样的花,可是她却对这些花如此感动。我想啊,要是一个女人不爱那个男人,男人还是买很多花送给她,她会喜欢吗?会因为花而爱他吗?应该是不会的,爱一个人,只要是他送的,哪怕是一把草也觉得美。 人总是受情感所左右,要是沉沦情感的对象生活得苦寒落魄,那就是苦恋,这样的情况凤毛麟角,因为很少有活得这样窘迫的人还会有女人迷恋。人会沉沦在感情里,是因为那感情里有生活的希望,如果双方都不能温饱,谁也不会说起爱情,如果非得说起,就像天大的滑稽。 我抱着她时,她再没有反抗,而是小声的说:“坏人,就在花的旁边。” 当她快乐到飞入云海里时,脸向着鲜花,这种心满意足恐怕只有我能给她。 鲜花,和身体上的快乐,女人几乎就能忘记所有的记恨,特别是小语这样的女人,她还求什么呢?连我她都可以轻易掌控,还有什么不能拥有,可是她在爱我的情感中沉沦得越来越深。 身体被掏空的感觉我知道,她心满意足的看着我含羞带笑时,我的笑中就有身体被掏空的味道,可是我必须要撑住,一会儿多吃,要吃很多肉,要是我的身体垮了,我担心所有爱我的女人都将嫌弃我。 她也确实饿了,拉着我一起下楼去,我也假装不知道她在家里发脾气了,我知道,要是她知道有人告诉我,告诉我的人肯定要倒霉了。可是这种事情很微妙,女人为你饿了一天,你要假装一直不知道的话,她会觉得自己白饿这一天了,尽管是她自愿的。 于是,我看着胃口大开的她,要假装很惊奇的责问她:“怎么搞的,又一天没吃饭?这不是把我的宝贝儿饿坏了吗?以后可不能再这样。” 生命无论怎么度过,时间从不关心,时间总是以同样的速度向前奔跑,不为任何物种、斗转星移而停留。万事万物如果有一个共同的害怕,那么这个共同害怕的就是时间了,当去看时间时,这看的过程中时间又向前走了,也就是说,永远看不到当下的时间,因为看是停留在点上的动作,但时间悄无声息的向前,时间抓不住,也看不到当下,思索当下是什么时间时,当下已经成为过去。 每个人都明白时间的珍贵,珍贵到无可替代,珍贵到再高的权位、再多的财富也无法换取,如此珍贵,却少有人珍惜过时间。试想一下,两个相爱的人都知道五分钟以后要同时死亡,会干什么?当得到通知时,就没有五分钟了,时间正在流失。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但应该没有人用这五分钟吵架、打架、考验对方、生气…… 如果是两个势不两立的仇人正在火拼,同时得到五分钟死亡通知,并且他们知道这绝不是玩笑,也不会有任何意外和奇迹,时间仍然在流失,两个仇人难得会利用最后的不到五分钟的时间,继续拼到死吗?我想不会的,他们会突然放下手中的利刃,所有的怒火会马上熄灭,坐下来休息,突然觉得很茫然,发现先前的行为很愚蠢…… 人生就是由很多个五分钟组成,都明白这个道理,却都好像认为时间还很漫长,在自己的情绪中纠缠,无可理喻,每个人都是这样,不只是小语。 她会每天问我好几遍“坏人,你会爱我多久?”每问一次,不只是简单的回答,起码要因此讨论十几分钟以上,甚至能为此扯半个小时,隔上几个小时,她像忘记了刚才讨论过一样,又会问同样的问题,如此周而复始,就像春夏秋冬一样没有意外的轮转。 这样白白耗费时间,我很心疼,我还算是个珍惜时间的人,小时候就学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想用时间看更多的书。心中有疑惑可以讨论,讨论完了以后,就不要再为此重复讨论,梁凤书就这点好“只说这一次,你记住,我记住,以后再不说”。 被娇惯着长大的孩子应该都很倔吧,小语特别倔,可能她看在还爱我的份上,态度还是温柔可爱的。我给她讲完时间的珍贵,希望她不要在同样问题上耗费时间,她提出了苏格拉底式的问题:“坏人,谁不知道时间珍贵,可是我们在一起相爱,不就是要耗费时间吗?不然你要时间干嘛?” 我要时间看书啊,看书以后呢?丰富自己啊,丰富以后呢?丰富以后能更好的爱你。讨论到这个时候,我就已经输了,她马上出绝招,说:“我就喜欢和你胡搅蛮缠,你只要陪着我,我就觉得够了,不用更好的爱我,现在就很好,所以,你快陪我玩。” “诶……”好像我的路已经没有了。 第196章中秋前的担忧 她看着我做出无奈的表情,一下蹦上来,骑在我腿上说道:“怎么样?还是我说得对吧?哼,既然无论怎样时间都会流失,这么珍贵,你为什么不陪我多玩呢?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正在流失哦,要不,就是你不珍惜我,要是你珍惜我的话,肯定很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你会觉得一万年都不够,我们没有一万年,你还不好好陪我?” 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看再多的书都没有,绝大多数伟大的著作者都已经死亡,甚至我觉得那些千古流传的名著作者不一定活着时真的很明白,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们自己写的那些书的意义,不然他们的人生为何没什么不同? 面对小语的结论,我无可辩解,她的结论完美得无懈可击,我看那么多书,竟然不能反驳她,看书有什么用?可能一般人会给女人解释,说要充电,要奋斗,要挣钱才能过上更好更幸福的日子,这些辩解在小语面前无用。 她自己可不傻,非常明白,不需要奋斗,不愁没有钱,没有人会欺负她……总之,除非遇上天灾,其它的都不愁,所以她说:“你要时间干嘛?不就是爱我吗?爱我不就时陪着我,让我高兴快乐吗?你有什么担心的吗?说出来,我让阿玛给你办。” 无从反驳,于是,我们都当对方是自己的玩具,好像永远也玩不厌的那种,生活也就剩下玩乐了,这是好事吗? 小语最开心的玩乐就是和我粘在一起,去会所里打球、骑马、海上飞艇、沙滩越野等待,每种只玩一次,她就不愿意再玩,她的理论很简单:“我不玩了,那样我们要分开,而且在外面别人会看着我们,我也不能和你太亲近,没劲,以后我们不出去了,你锻炼完身体也要马上回来。” 我想啊,她难道真是因为没有过朋友,没有过同学,没有什么社交,而造成户外恐惧症吗?她很开朗,在家里跟猴子似的上窜下跳,有时当我是棵树,有时当我是石头,总之她能想出花样的,怎么看也是健健康康、活波可爱、的漂亮姑娘,有时候还刁蛮任性,总之看着没有任何毛病,智商也正常,也不缺心眼儿。 国庆节正好也是中秋节,想着回去陪梁凤书、肖玲玲她们过节,可是我刚回到小语身边没几天,不好提出要回家去过节。 我仔细权衡利弊,齐爷不在,要是我回家,齐爷肯定觉得我自私,在齐爷心目中肯定是小语最重要,万一齐爷质问我:“梁凤书是你女人,小语也是你女人,还有我这面子在,你为何就不能在重要节日陪小语呢?” 猜测别人的心思很重要,孙子兵法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像我这种靠着别人的脸色混日子的人,每天都是一场战役,怎能不猜测。 中秋前一天晚上,吃完饭的时候,佣人问小语和我,说明天是中秋节,问我们有没有什么特别要求。我当然是让小语决定,小语看看我,简单明了地断了我的念想,她平淡无奇地说:“哟,又中秋啦?麦子哥,我们的中秋要怎么过呢?” 我们的中秋,这不就是让我回不了家吗?我也不再想回家的事情,只好说:“有小语在身边,每天都是节日,中秋嘛,赏月吃月饼,不然还能怎么过呢?” 月饼肯定是不用愁的,早有人送来各种月饼,都是最好的高级货,反正包装上看着很高档。我对月饼没兴趣,对所有粉做的食物都没有兴趣,现在已经不缺吃的了,更不稀罕月饼。 好在我没有回家,晚饭刚吃完,齐爷来电话,说他还要几天才能回来,让我中秋节好好陪小语,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千万别让小语感觉到孤独。他最后说的我比较满意,也算是对我自己家里有交代了。 齐爷最后说:“你放心,我会安排好,明天我让佛爷派人给你家送过节的东西,也不冷落你家里的人,你就好好的陪我的小语。还有,明天我两个长期在海外的晚辈归国,佛爷知道接待,晚餐你带着小语出席,别使我失望。” 虽然差一天才十五,明月已似银盘,五年来,我第一次没办法陪梁凤书一起过中秋,而且李木也找不到了,我很失落,但失落不能呈现在脸上。齐爷的话让我安心一些,他安排人给家里送过节礼,一定不会寒酸,但齐爷的话也让我犯愁,想是齐爷称之为晚辈的人,又长年定居海外,我这身份如何能应付,齐爷说不要让他失望,又是何意呢?海外我只在书中读过,影像也只在影视中见过,这样的贵人归国度假,为何要我出席饭局呢? 我把齐爷后面的话重复给小语听,小语还没说话,那个妇女先喜出望外一般说道:“一定是金苏两位公子吧?小语,他们一定是追随你而来的。” 什么经书公子,我是没听懂,见这佣人如此欢喜,从她的话中,我大概能猜得到,这两个人可能是正在追求小语的两个人,能公开追求小语的,一定也是出生富贵名望之家。 正想问什么是经书公子,妇女的话一说完,小语立刻把碗筷往桌子上一掀,发出一曲杂乱无章的刺耳声,小语怒气冲冲地看着妇女说道:“你高兴什么?你那么喜欢金苏公子,把你埋在地下的女儿挖出来嫁过去,也不用在这里服侍我,滚开,不吃啦!真是倒人胃口。”说完,她站起来拉起我的手说:“麦子哥,我们外面去坐,烦人得很。” 小语的话让我心中思索起来,她的脾气我是知道的,发脾气是不挑时间、不选地点的,特别是对佣人。我是一个靠察言观色讨生活的人,马上从小语的话中得知,这妇女曾有过一个女儿,但已经死了,而且这妇女一直希望小语能嫁给那定居海外公子,这对我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我从不乱问别人,可我总能从只言片语中得到丰富的信息。 第197章佣人 先说说小语家这几个安保和佣人,他们只会在两种情况下给我好脸色,一是齐爷或者小语在场时,另外就是小语大发脾气需要我去安抚时,其它时候他们看我的眼色中表露很多鄙夷和厌恶。我不计较,我本没有看不起他们,想他们也算齐爷、小语亲近的人,虽是佣人,可在这样富贵之家长期做事,肯定是极其忠心,并且让齐爷很放心的人,看不起我这个算命的年轻人很正常。 我知道他们不敢为难我,所以他们看我的眼神我根本不在乎,怎么说我也是自由自在的人,想来比他们还是要好一些,况且他们都比我年长很多,我总得装得一副儒雅大度的模样,他们看我带着鄙夷,我对他们回报以微笑。 女佣人四个,其中一个年纪最大的是单身一人,长期在厨房忙碌,几乎不见上楼来,另外三个妇女都是和老公一起在齐爷家做事。小语称为麽麽这个妇女与小语最亲近,小语的大小事情她都管,衣食都是她亲自动手服侍小语,不让其他人靠近小语。这个麽麽在单独看见我时,眼神中好像带着离弦之箭一般,言外之意告诉我别乱来,她随时可以干掉我,这样犀利的眼神极其少见。 另两个妇女,一个经常开车进出,估计是负责才买东西,这名妇女眼光独到,模样精明强干,看样子,估计能一拳把我打趴下。为什么她眼光独到呢?小语让她给我准备写衣物放在我的卧室里,没过几天,她运来大批我穿的衣物,从里到外,从头到脚,全是世界名牌。我自己平日穿的也都是梁凤书、露露、小芬她们从香港或者国外买来的十分昂贵的名牌,对于名牌我不觉得稀奇,可是那妇女只是见过我,没有测量过我,所有衣物鞋袜我穿起来刚好合适,式样也极其符合我一贯风格,让我对她不得不暗暗佩服,甚至怀疑她趁我睡着时偷偷测量过我。 还有一个妇女帮着麽麽收拾,像是麽麽的助手,常常看到她在搞清洁。 我能看出来,三个四五十岁的男人,和厨房以外的三个妇女是夫妻,因为他们会偶尔在一楼显得很是亲近,也不背着人,但也不是正大光明的相亲相爱,我这种充满好奇的人自然十分留意,所以大概得知。 一个男人负责家里内外绿植养护修剪,每天都看见他背着一个工具包,手里拿一把大剪子,很少听见她说话,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我常常以为他是哑巴。 一个男人是厨师,每天都在厨房进进出出,做厨师像他那样干瘦的人,我只见此一个,他也未曾和我说过话,但我听见他和其他人谈话,所以他不是哑巴。 另一个男人就是麽麽的丈夫,是齐爷家的管家,齐爷在家他就在家,齐爷不在,他也跟着消失不见,想来他是一直要跟着齐爷的。这个管家看着特别精神,虽上了年纪,却显得精神矍铄,身形灵活,我一直觉得他是武侠小说中,那种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 家里常驻保安为两名,这两个威猛彪悍的男人会不会是长期驻防我不得知,必定我没有和齐爷交往太久,他们一个在门口,也负责开门,更多时候是坐在一楼一间小门里,门是玻璃门,他看得见外面,外面也看得见他。另一个安保与齐爷同进同出,这两个安保少和我有交流,只是礼貌性招呼,上次发脾气的那天夜里我回来,他和我说的算是最多的一次话。 齐爷入住的周边街道,会经常看到几张我熟悉的脸,在佛爷那里我见过他们,机警英武,不说话,是那种一看就身经百战的人,就是阿虎北仔见了这些人,也会点头哈腰,他们沉默不语,像一个善于思考的写生者,时常在附近转悠。我开车看见他们时,摇下车窗对他们笑笑,他们也只是微微点头示意回礼。 在我和小语外出游乐时,家里的一个安保和麽麽与我们一起出行,那几张熟悉的脸远远跟着。另有一辆平时见不到的车,车里四人,会与麽麽说上几句,然后名正言顺的跟着我们出行,我和小语游乐时,那车里四人就在不远处看着。 我私下里想,谁会害齐爷和小语呢?难道说是太有钱了,害怕招人绑架吗?我开着佛爷送的车,也算得是豪车了,我一个人开车到处逛,也没见有人要害我,当然,我也担心有人害我,时常警觉,终究没有遇到人害我,想来是我这种面子光鲜,兜里其实寒酸羞涩的人,坏人一眼便看穿了我,唉,我连被绑架勒索的资格都没有。 本来还没怎么吃饱,小语气冲冲的拉着我下楼去走走,我也只好相随。夕阳西下,我们绕着游泳慢慢溜达,我问小语:“你怎么就那么大火呢?经书是什么经书?佛教的还是道教的经书?” 小语对着我翻白眼,脸上写着不屑,说:“又装傻充愣是不是?经书能称为两公子吗?你要想知道,直接问就是,道教还是佛教经书,亏你想得出来。” “小语,那你给我说说,明天齐爷要我们一起去晚餐,到时候我出洋相可是丢你和齐爷的脸。” 小语停下脚步,抬头看着我,傲慢的问道:“你会丢脸吗?你敢。”说完,她继续走着,小声说道:“一个姓金,黄金的金,一个姓殊,殊途同归的殊。” “哦,好生僻的两个姓,姓金的我还听过,比如金岳霖,姓这个殊的倒是第一次。” “你管他们姓什么,反正就是一个称呼,他们俩在一起,我经常叫他们尽输,尽是输,这才符合这两个讨厌鬼。他们和你年纪差不多,姓金的比你可能还大几岁,他们浮夸浅薄得很,怎么看怎么讨厌,知道我刚才为什么发火吗?麽麽最是爱管闲事,我还不知道她的心思吗?她觉得我该嫁给那样家世的人,真是讨厌,阿玛都不管,她有什么资格管?” 借此机会,我让小语给我讲讲其中缘由。 第198章齐家 小语粗鄙简陋的告诉我说,麽麽是从小就开始带她的,对她就像自己的孩子一般疼爱。麽麽和她丈夫一起,在年轻时候就跟着齐爷的父亲,是齐爷极其信任的人,家里很多佣人也都是她们夫妻找来的,还负责管理佣人。安保除外,安保是一家国际上很有名的安保公司负责,但齐爷身边很多人都是年轻时就跟着齐爷。 麽麽的女儿死的时候,小语才两三岁,怎么死的小语没有说,只说麽麽和他丈夫再没有生一儿半女,不像其他两对佣人,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麽麽把小语当成自己女儿一样呵护,小语小时候跟麽麽学唱歌跳舞,所以要比其他佣人亲近很多,但小语说她不喜欢麽麽,因为麽麽爱管她的闲事。 姓金的和姓殊的出生便是在国外,他们的爷爷辈在解f前夕移居海外,家族资财丰厚,投资有道,逐年发展得更加壮大,涉及多产业投资。改革开放以后,他们两家逐渐回中国来投资,都是通过齐家的投资公司运作,金、殊两家都是公司董事会成员,其持股比例比齐家要少。现任公司董事长是小语的姑姑,公司最开始是齐爷父亲在改革开放后进入中国,开始时很少量的投资试水,这几年投资逐渐大起来,。 金、殊两人可以说是外国人了,但长着中国人的脸,祖上也都是这片土地上的人,在他们出生不久,家里就到国内来投资,家里有意培养,所以金、殊两人接受很多中国化教育,普通话也说得像模像样。在国外时,金、殊两家与齐爷来往平凡,祖上本就是世交,时常互相拜会自然少不了的。 眼看着小语越来越成熟起来,金、殊两家都有意与齐爷联姻,希望能娶小语到家里去。小语长相温婉可人,金、殊两人都垂涎小语美色,加上小语是齐爷唯一的女儿,齐爷地位尊贵,又有万贯家财,金、殊两家哪能不日思夜想。奈何小语一个也看不上,见面说不了几句,就互掐起来,每次相聚总是很快就会不欢而散。 每到过年过节,金、殊两家一定是要拜会齐爷的,齐爷现在北方开会,家里便让这两个与小语同辈的人来深圳拜会。 小语说:“不要怕他们,明天你要让他们丢盔弃甲,好不好?” 我想啊,我是一个穷小子,如何能让那样家大业大的公子哥丢盔弃甲,也不好在小语面前自行惭愧,笑说道:“宝贝儿,又不是上战场,怎么扯得上丢盔弃甲,不过是一餐晚饭而已。” “你又装糊涂,我的意思你不明白吗?你读过那么多书,奚落一下他们,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浅薄,你放心,有我站你这边,他们什么也比不过,到时好好教训他们。” 我只得假装天神下凡一般的强大,豪气地说:“好,教训他们,只要小语讨厌的人,一律斩首示众、扒皮做鼓。可是,我刚才还没有吃饱,我还饿。” 小语看着我故意靠着她撒娇的样子,一下从秋千上蹦下去,两手叉腰,瞪着大眼睛看着我说:“你比我还小吗?没吃饱让他们做就是。”又扑过来我怀里,娇气地说道:“你背我去楼下好不好?让他们再弄些吃的,你要吃什么就让做什么。” 我背着她上楼,在二楼时她见我没有停下脚步,拍打我肩膀说道:“就这里,就这里,饭菜不准弄到楼上去,影响熏香。” 我继续往楼上走,说道:“先吃你,吃完再下楼来吃饭。” 她在我耳边吹起,边吹边说道:“坏人,你是坏人,最坏的坏人,我早晚要被你弄死的。” “是吗?怎么我看你活得越来越好了呢,越弄越美。” “你要点脸吗?楼道里说这么大声。” …… 又要了一份五成熟牛排、煎四只大虾、一份菌汤,分两只大虾给小语吃,她见我吃得香,让厨房给她做一份水果沙拉陪着我吃。 中秋上午,我刚起来,梁凤书已经发来短信,告诉我,齐爷让人送去一些月饼、水果,还有一叠港币、两块纯金月饼,梁凤书在短信中让我好好陪齐爷应酬,带她谢谢齐爷的中秋大礼。 对于齐爷这样厚意,还如此替我着想,使我一直都百思不得其解,想来小语是她的掌上明珠,以他的地位和身价,怎么会舍得小语和我这样的人厮混在一起,难道他真的就是由着小语喜欢,完全不顾我已经是有家室之人?况且他也知道我只是一个算命为生的人,没任何其他本事能上得台面,身份也卑微,他难道不顾及小语将来如何面对别的富家公子小姐? 在一般人面前,我高看自己,在齐爷面前,我无法高看自己,却感觉齐爷高看了我,就一点,晚饭时,金殊都是身份显赫家族的公子哥,我如何介绍自己呢?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面子第一重要,越是富贵人越要面子,这是天下皆知的,要是金殊二人知道我只是一个穷算命的,他们不只是会笑话我,不是更会借此奚落小语吗? 自从昨天齐爷告诉我要和小语一起出席晚餐,我一直心中忧虑,却又不好问小语,她还不满二十,天真烂漫得与孩童没什么两样。想她少有社交,可能不知道应酬上的身份问题,她自己当然是可以目空一切不管别人,可我们一起出席,别人总会怀疑我和她的关系,难道我这卑微的身份不会让她觉得丢脸吗?她好像并没有因此而忧虑,好像只等着旁人安排好,我和她一起去吃完便回来,事情怎么可能如此简单。 更让我忧虑的是,要是金、殊两个人妒忌我和小语的关系,以他们的家财,要是调查出我和梁凤书的关系,一来背地里笑话我癞蛤蟆吃天鹅肉,二来暗自让人害梁凤书,甚至连同肖玲玲、露露、小芬一起害了,到时可能连尸体都找不到,我又该如何活下去。 第199章养子 我的忧虑无法与梁凤书商量,以前都是倚杖梁凤书足智多谋,从一无所有一直走到今天,我们一直谨慎在这城市活在,而今我的忧虑没法像她征求意见,可我又很是担心这完全是齐爷使的手段。齐爷不好对梁凤书动手,他故意让我和小语参加晚宴,让金殊二人因其妒忌而动手,事后我成了单身无家无靠,正好变成小语私藏活玩物。 我想小语是不会有害人之心的,她年纪小不说,也不会有这样缜密的心思害人。要么齐爷借刀杀人,要么金、殊二人因妒忌而要害我,两种情况发生,还都是与齐爷脱不了干系,他明知我身份卑微,难以对外(他那样世家交集的圈子)说出口,却为何要我和小语去参加晚宴呢?小语完全可以自己去,有佣人们照顾她去,吃完就回来,然后我们再一起赏月,不是两全其美吗? 一晚上都没有睡好,想着自己和梁凤书基本属于待宰羔羊,面对这样强大的对手,完全没法反抗,甚至都无处躲藏,我的担心从没有让自己如此惶恐。暗自卜卦一看,卦相显示也没有什么灾祸,可是我自己觉得灾祸就在眼前,卦相肯定不可信,如此多的迹象,怎么会没有灾祸,或者灾祸太大,卦相不忍提示我。 要是我和小语只是普通朋友,我作为一个‘神算’身份,以小语朋友关系陪着一起出席晚宴,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而今我和小语已经‘大战’好多回合,连家里佣人看我时,都喷射着妒忌的怒火,金、殊二人一旦得知,我和梁凤书她们还能活多久呢? 终于,在回完梁凤书短信以后,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去游泳,心中疑惑必须弄清楚,问小语:“今天晚饭时,我怎么介绍自己呢?” 小语无所谓的表情:“这也要问我?你是我的麦子哥啊!” “金、殊问我做什么的呢?问我们什么关系呢?” 小语看着我眼珠子一直转,好像现在才开始考虑这个问题,慌张地自言自语:“是哦,要是说你是个算命的,金、殊肯定笑话你,这可怎么办呢?人总是要介绍来历的,你出生苦寒,他们更要笑话你,怎么办呢?可不能在他们两个混蛋面前丢脸……” 自言自语一番,她还是没有答案,看着我问道:“你什么意见,阿玛让你陪我去,一定是知道你能应付的,快给我说说,你有什么办法?” 搞半天还是要我想办法,简直白白问她,不过这样也好,我可以和她明着商量,我小心翼翼地问小语:“说我是你的文学老师?我看书多啊,这样可以的。” 她原地转悠着,一边思索一边说道:“他们会问你毕业什么名校,以阿玛的身份,你不是名人,又不是名校毕业,怎么会做了我的文学老师呢?不行不行,我和你如此亲密,怎么变成师生关系了呢?” 我又开始冥思苦想起来,师生关系是我先前想到的唯一办法,正想着,佛爷打我电话,这可以当着小语的面接,我刚接通电话,小语就把脑袋凑到电话另一边。 佛爷在电话中说道:“小师傅,你仔细听我说,千万要记清楚,现在电话方不方便,只有小语在吧?” “对,佛爷你说。” “齐爷交代,你的身份是齐爷养子,齐爷从前一直没有公开过你的身份,是秘密养大,你没有其他家人,视齐爷如父,去年齐爷才让你和小语相见,从前你们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而今亲如家人。齐爷曾放你在社会历练过几年,你无心财富地位,齐爷也就由着你做一个闲散的人。齐爷不希望外人觊觎他的财富,这也让他费心劳神,你要让桌上的人感觉,你能为齐爷养老送终,能照顾小语一辈子,懂了吗?” 我依然是心中疑惑,佛爷的话,让我先前的担忧消散,可是新的疑团又上心头,齐爷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难道说他是有其他打算,暂时让我替他挡着外面觊觎小语的人。觊觎小语也就是贪恋他的财富,对别人不放心,对我就如此放心吗?我能想到的唯一答案是:与齐爷门当户对的豪门子弟,齐爷无法控制,而我完全受他控制,刚好我对外的形象是无父无母,他便就此说成秘密养大的养子。 能做齐爷的养子当然是十分荣幸的事情,可是以后我不会被齐爷抛弃吗?要是现在这样被抛弃,说不定还能活条命,一旦变成他的养子,他有一天抛弃我时,自然要考虑到他的颜面,那我只有死不见尸才能保证他的颜面,想到这里,我心中又生惶恐。 自小出门,见过太多残忍的事情,加上社会上的种种争斗,我已经养成事事小心的习惯,不敢有丝毫松懈。眼前心中惶恐,想来这样梁凤书她们是安全的,我又略感欣慰,看来齐爷早已有考虑,万一外界查到我和梁凤书的关系,他可以说是我在社会上历练之时,与梁凤书私定终身,而后他才让我和小语相认,况且梁凤书是作家,身份并不丢人。 我把自己心中的盘算反复衡量,小语趴在我背上,大声叫着:“这样可以,这样可以,真是个好办法,你以后名正言顺地是我哥哥,看谁还敢看不起你。” 我心里想着,天底下哪里有这等便宜事,齐爷那样的人,怎么可能真正当我是养子。 她见我还是沉默着,跳到我前面,两手捧起我的脸,问道:“你在想那个?想什么?还不坦白说来。” 为了晚餐不至于太过被动,我也借此可以解开一个疑惑,说:“小语,问你一个问题,你不可外面说去,也不能告诉齐爷我问过你,行不行?” “行,你快问,快问。”她在我面前席地坐下来,带着期盼的眼神看着我。 “你可知道为什么齐爷只得你一个女儿,并且齐爷没有老婆。” 第200章爱的理由 小语对我的问题显得很失望,马上变得没了兴致,显得无趣的说道:“这个啊?一点也没意思,我以为你又有什么奇怪想法呢。我当然知道啦,小时后我不知道,长大后阿玛他全都告诉我,阿玛不会骗我的。我已经知道好几年,不就是阿玛喜欢男人吗?外界虽然不怎么知道,但这事阿玛身边的很多人都知道,没什么啊。” “哦,原来你一直都知道啊!小语,你能理解你阿玛?” 小语在我手上拍打两下:“齐爷、齐爷,叫顺口啦?快改过来,叫阿玛,晚上不然会穿帮的。” “好,你真的能理解我们阿玛吗?” 小语说,她小时候以为姑姑或者麽麽是她的母亲,在开始学认字的时候,麽麽就告诉她,她没有母亲,是齐爷收养她的,齐爷是她爸爸,依照齐爷的规矩,叫他阿玛。齐爷非常疼爱小语,小语在年少不更事的时候,也没有关心那么多,直到十几岁开始知事时,小语发现别的男人都有妻室,唯独他阿玛没有,以为齐爷为了她而不娶妻,小语觉得心里很是愧疚,她希望齐爷能像别的正常人那样生活。 小语对齐爷一直追问为何没有老婆,她央求齐爷,不要为了抚养她这个收养的女儿,而放弃成家,齐爷见小语已经懂得人事,便告诉小语,说他与普通人不一样,没办法娶妻,并以此拐弯抹角讲了很多男人与女人的不同之处,而且告诉小语,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天生生缺陷,或者说天生与众不同,看着与正常无疑,身体上与相貌特征不符,解释几次以后,小语终于明白她的阿玛喜欢男人。 对于齐爷拐弯抹角的解释,小语为此读过很多书,加上麽麽对她的详细解释,小语终于理解自己为什么只有父亲而没有母亲。 “你知道吗?其实我觉得挺好的,阿玛只有我一个孩子,我是他唯一的亲人,要是阿玛再有别的孩子,说不定他就不会这么爱我,是不是?” “诶,不会吧,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平等的,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这些,阿玛就只得你一人,我这个养子是假的。”我这样劝她,可心里面并不是这样想的,要是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平等的,为何我就要被送给李瞎子呢?为什么不是李木、李水、李余,也不是女儿李敏,偏偏我是被送出去那一个。 “小气鬼,我是这个意思吗?我是怕你夺走阿玛对我的爱吗?我们现在这样,阿玛永远也不会的啦,哈哈哈……” “小语,你笑什么?这也值得笑么?” 她只顾着自己笑,笑了好一阵才停下来,抱着我说:“你知道吗?阿玛第一眼看见你,他就喜欢上你,可是你怎么都不明白他的暗示,面对引诱怎么都不上钩,阿玛还和我玩笑着讨论,问我有没有什么办法让你成为他的伴侣,哈哈哈,笑死我啦!阿玛对我可好啦,什么都告诉我,哎呀,想起来真是笑死我啦。” 我假装不知道,说:“怎么会?我是真正的男人,没办法爱一个男人啊。”其实那个时候要是我穷得完全没有办法的话,可能就成全齐爷了,他的暗示我怎么会不明白。 “所以嘛,我也是这样给阿玛说的,我告诉阿玛,你这个人我要啦,阿玛很高兴,问我怎么会看得上你,嗯嗯,我就是看上你啦,哈哈哈,真是好笑啊,诶,你怎么不笑?这还不好笑吗?” 她趴在我背上笑得前仆后继,好像几百年没有笑了一样,让我完全不理解为什么会如此好笑,她笑了好一阵,笑得滚在地毯上,仰面看着我说:“你真没劲,我都笑成这个样子,你也不笑。” 我顺势问出心中另一个疑惑:“宝贝儿,你为什么就能看上我这个穷小子呢?” 她像蚯蚓一样在地毯上挪动,终于把头枕在我的腿上,说:“阿玛从小就告诉我,要是心中喜欢,不要犹豫,人谁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谁也不知道意外的灾祸什么时候会降临,只要自己真心喜欢,不要心中顾虑重重而错失本该有的快乐。” “你还是没说怎么会喜欢我呢?应该很多人喜欢你才是啊,你可以随便挑你喜欢的人。” 她对着我假意呸一口,几滴唾沫掉进她的眼睛,她自己揉着眼说:“哎呀,我好傻,这样呸着自己啦。” 我赶忙给她轻柔几下眼睛,她很是享受地说道:“麦子哥,你知道吗?你的谦和、儒雅不是装出来的,你能说会道,但是没有丝毫卖弄。几乎每个人见到阿玛,都会装得很卑谦的样子,可是装得让人看着不舒服。最开始见你时,有一点你不好,就是你刻意迎合阿玛,也刻意迎合我,可是这一点我明白,就像书中那些穷一些的人,会因为害怕失去而不敢得罪别人。你迎合但不失自己尊严,阿玛问你那些问题,你都能滔滔不绝地正常说出来,没有丝毫胆怯,而且佛爷说你是难得一见的奇才,预料过很多事情都极其的准,很有灵性,所以阿玛想见见你到底是怎么样的人,本来,本来佛爷是想把你介绍给阿玛……”说着,她又噗嗤一下大笑起来,笑得脑袋在我腿上滚来滚去。 等她自己一个人笑够了,我又问道:“可是我有,嗯,有家室啊!” 小语仰面看着我,阴沉着脸说道:“不是说好的吗,不准提她。”该是她心情比较好,又即可眉头舒展开,说道:“这次饶你,嗯嗯,你走以后,我也这样问阿玛,阿玛告诉我,我们的祖上以天地为席,遇到真心 第201章 少女的笑 我不由得由衷地赞叹道:“阿玛真不是一般人啊,这样的厚禄富贵,却有如此超脱世俗的心。”说完以后,我又想,齐爷本就不是一般人,在爱情问题上看法也就不同寻常。 “你来之前,姓刘的告诉阿玛,说你只有家里那个女人,以前跟着社会人在夜店混了这些年,也从不沾花惹草,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别人送到你嘴前,你都不会沾染丝毫。” 齐爷说的我这些情况,一定是从佛爷和刘秃子那里听说来的,说的也都是事实,只不过他不知道我不是不想做,而是不敢做,我家里的女菩萨明察秋毫,凡事都得听她的,我是有色心无色胆。 再一想,既然佛爷和刘秃子要把我介绍给齐爷,他们自然不会说我的坏话,不然就是给他们自己丢人。 小语说的姓刘的,我知道,就是刘秃子,听她这样夸我,心中不由得窃喜,想来,我哪里有这等自律,完全是因为梁凤书寸步不离,再者也担心梁凤书一旦知晓,我刚刚开始的美好生活要夭折,忍受这些年,想不到竟然因此而得到小语垂青,突然感觉这是上天对我不得不自律后的奖赏。 小语拉着我的手指放在口中,用力的咬一下,愤愤说道:“痛吧,告诉你,你要是再沾染别的女人,我一定杀了你,可不是吓唬你哦,不怕告诉你,我最开始想让阿玛帮我把你家里那人干掉。” 说得我心头一惊,看着如此乖巧的小语,怎么会有如此单独的想法。这话梁凤书也说过,虽然没有这么狠,意思也都差不多,难道女人真就能这样做到吗?还是说只有这样说,才能表达她们对占有欲的真诚袒露。 她缓和一下情绪,继续说道:“阿玛告诉我,你家里那个人,无论是赶走她还是干掉她,都不是什么难的事情,难的是你爱她,你又极其聪明,如果那样做了,你是能猜测出缘由的。那样我就算还是得到你,可是你一定恨我们,而且相当于放一刻炸弹在家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和我们同归于尽,那样阿玛就没法放心你和我在一起。” 听她极其正常的说出这样的话,我心头冷汗流了几大桶,面上舒展地故意说道:“你和阿玛都是善良的人,小语,你告诉我这些,以后我要是还对你不起,真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她撅起嘴,让我亲一下,以示她说老实话应该得到的奖赏,而后继续说道:“阿玛说,真正的爱要心甘情愿才有意思,才能体会到真正的爱,不管因为什么而心甘情愿,哪怕是因为钱也行,但一定不要逼迫着爱,阿玛说逼迫之下就像古代的奴隶,对着一个完全心口不一的人,还不如自个玩。” 这都教自己女儿什么鬼理论呢?一个女孩子怎么自个玩?难道从小就要励志做一个荡妇y娃?对于这样富贵荣华的人家,我确实想不通他们用怎样的态度,面对和所有人一样短暂的一生。 她举起手让我底下头去,她自己还故意看房间也没有旁人,显得极其神神秘秘的,我以为要说什么天大的秘密,我弓腰低头,抱起她的头,对着我的耳朵,说:“说吧。” “你知道吗,那天我们做那事以前,我以为两个相爱的人就是亲嘴,然后搂在一起睡觉。” 听完后,这次我大笑起来,她一把推开我的脸,大声说道:“不准笑话我,快停下!” 我又憋着笑了几下,说:“好,不笑啦,你说。” 她很认真的说道:“真的,我以为喜欢一个人,就是想和他紧挨在一起,要是他不愿意和我紧挨着,就是不喜欢。那天我发脾气,就是觉得你离我那么远,肯定是不喜欢我,嘴上说喜欢是因为你害怕阿玛。没想到你亲着亲着还做那件事,当时真的好痛,我想着,既然要喜欢你,就随你吧,反正我也不懂。” 见我憋着气,马上又要笑出来,她指着我严厉地说道:“不准笑,不然以后我什么都不告诉你。” 我把笑憋回去,装着认真的问:“小语,要是以后再遇到别的人你也很喜欢呢?” “不可能,再也不可能。” “怎么会不可能,世界上人这么多,你还这样年轻,怎么能为以后这样肯定。人生这样漫长,你才刚刚成年,还有走过很对岁月,岁月会把什么人带到你身边,谁也无法预料,有可能你在不经意间,就遇到更喜欢额人了呢?” “就是不可能,我不能告诉你,要是告诉了你,你会恨我和阿玛的。”她又故意委屈的说道:“你不要逼我说出来。” 听她这样说,我就更想知道,她才十八岁,对我已经如此这般,要套出她的话,实在容易,我说:“我发誓,我们现在是一家人,我决不可能恨你和阿玛的。” “真的?” “真的。” 她想一想,从地上爬起来,和我一起坐在地毯上,指着我说:“你答应的啊?不准恨我和阿玛哦?” “一定不会。” “那好,我就告诉你吧,你记得阿玛送你的玉如意吗?” “记得,还在家里摆着呢,我可珍惜啦。” “那玉与我很紧要,哦,在我们好上以前,是以前很紧要的。” “现在于我也很紧要啊,除了是阿玛送的,那玉我看过,很值钱的。”我玩笑着说。 她鼓起眼睛瞪我一眼:“别插嘴,不然我不说啦!” 我马上故意握着嘴,示意我再不插嘴。 小语说,听齐爷告诉她的,她小时候经常无缘无故生病,医院都检查不出是为什么,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她亲手父母才会把她遗弃在路边。齐爷那年回乡祭祖,想从家乡收养一个完全不知道自己来历的孩子,以此圆他做父母的愿望。那个孤儿院里的孩子,符合齐爷要求的只有几个,小语是最小的女婴,齐爷就挑了襁褓中的小语。小语说,齐爷告诉她,在她还是婴儿的时候,第一次见到齐爷时,马上就想和他说话,咿咿呀呀的叫着,很是可爱,齐爷便决定收养她,取名齐语。 第202章神秘诅咒 收养时看着健健康康的一个孩子,没想到把小语带回家以后,小语时常无故处于迷糊之中,齐爷不用担心钱,找最好的医生检查,却查不出什么病因来,过段时间又自己好了,但反复发作很是吓人,齐爷很心疼,下定决心要找出缘由来。 医院试过了都不行,经过别人介绍,找来一喇嘛僧,齐爷只好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看能不能除去小语的病根。喇嘛僧念经做法以后,让齐爷拿最心爱的古玉作为超度之用,齐爷当时觉得身边最珍贵的就是那柄玉如意,便把那柄玉如意交给喇嘛。 喇嘛把玉如意和迷糊中的小语放一起,作法念经以后,小语真的马上就正常了。齐爷问喇嘛僧缘由,喇嘛僧不愿相告,只告诉齐爷,小语一生不能许配给任何人,非要许配男人,需得那柄玉如意答应。 齐爷听了喇嘛僧的秘密嘱咐,想到自己本来就不是个正常人,要是自己收养的女儿长大后,也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心中很是自责,觉得喇嘛僧的话又十分费解,逼其说出缘由。喇嘛僧只悄悄告诉齐爷,说小语要是看上喜欢的人,就把那柄玉如意送给心爱之人作为礼物,如果得到玉如意的人不久无故病死,玉如意必须收回,不然小语也会死,如果得到玉如意的人能从病中活过来,那么那个人就是小语命中唯一的真命天子。 齐爷当时被吓住了,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世间有这样的事情,可也不能拿自己心爱的女儿,去验证喇嘛僧的话准或不准,况且喇嘛僧做法以后,小语确实好起来了。虔诚地让喇嘛僧说如何化解,喇嘛僧并没有说如何能化解,只告诉齐爷,得玉无故病死,证明与小语没有福分,要是得玉无故生病,病后能再康复,证明那人是小语的真命天子,以后玉咒就已经被化解,那柄玉如意也就再无用处,但小语一生只能和这玉选之人好,不可再有二心,不然迷糊后,再遇菩萨也不能救。 从此齐爷把小语和玉如意带在一起,形影不离,小语再也没有犯过病。 在小语十五岁那年,齐爷带小语参加法国赛马会,情窦初开的小语看上一个法国少年骑手,想与此人交个朋友。齐爷明白小语是心生爱恋了,便如实告诉小语喇嘛僧的话,小语那时非不信有这样稀奇古怪的事情,齐爷让小语稍等几天再说,小语也想看看是不是真的,就把那柄玉如意送给少年骑手。 没想到少年骑手当晚回去就病倒,连第二天的决赛都没能参加,小语还是不信,只当是巧合,等了快一个月,一直暗中观察着少年骑手的人回禀齐爷,说那少年骑手死了。齐爷和小语一听,当时就慌乱起来,喇嘛僧的话再不敢怀疑,害死了一个人,心中又十分愧疚,让人上门给骑手少年送以重金,并借故要赎回玉如意,家属得了大笔的钱,把玉如意还回来。 小语说她这几年再没有看得顺眼的人,见到我时,她又心动了,可是又怕害死我。齐爷见小语难得遇到心仪之人,便不顾我生死把那柄玉如意送给我作为试探,我走以后,齐爷告诉小语说,人死自有定数,既然心中喜欢,怎么也要试试,错过了会后悔一生。 玉如意已经送出,小语忐忑地等着答案,希望我能好起来,每天都让人回报我的情况,担心我一病不起。小语说,我生病那段时间她最煎熬,齐爷也哪里都不去陪着她。 小语搂着我脖子,满含愧意的说道:“我告诉你了这个秘密,一不准恨我和阿玛,二不准以后自以真命天子自居而欺负我,知不知道?你要敢欺负我,大不了以后我一个人过,本来这事阿玛是不准告诉你的,就怕你以此要挟我。” 我听得五脏六腑都快翻江倒海,脑海中的思绪起码转过几百个弯,庆幸自己能活着,也略微有些怀疑,但我自己将近一个月病得奄奄一息,而且医院查不出缘由,躺在家里差点死去,都是我自己亲身经历,使我又不得不信。 仔细一想,原来爱可以这么自私,自私到不顾别人死活。要真是如此,难道说看上一个试一个,死一个再试另一个,简直不可理喻,这与故意杀人有何区别?要是试上十个八个、百把十个都没能活过来,岂不是为了自己能得到爱情而杀人如麻吗?这齐爷不只是变态,看来为了小语,他真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 小语见我痴呆了一样自顾自己思索着,强调说:“你到底听没听见?” 我忙点头回答:“我不会怪罪你和阿玛的,你跟了我这个穷光蛋,已经是委屈你,我哪里还能恨你和阿玛哦。” “真的?见你傻子似的不说话,我差点都后悔告诉你,你说,我该后悔告诉你吗?” 如此看来,小语已经彻底对我献出真心,心中虽然对齐爷不顾别人性命而震惊,自己好歹还活着,又想着,这样一来,梁凤书算是真的安全了,要是他敢对梁凤书下手,我也只好毁他心爱之人。 不过,聪明的我告诫自己,一定不可知道真相后而骄纵起来,我说:“小语放心,我是一个算命为生的人,从来就是相信人命天注定,我师傅也是这样教我的,我与你如此难得,应该更加好好珍惜才对啊!不是吗?” 我搂着她一把按在地毯上,嬉笑着说道:“哼哼,这么说来,小语这辈子只能是我的啦!哈哈哈……” 我刚笑起来,她一根指头戳进我嘴里,恶狠狠的说道:“看,你这么得意,就该听阿玛的,永远也不告诉你。” 我翻身压着她说道:“乖乖,我还是从前的我,你不就是我的吗?我也是你的啊,来吧,我们今天起来还没有做早操哦。” 她双手往地毯上一瘫,头扭到旁边,娇气地说道:“弄吧,让你弄死我,我也就害不了别人。” …… 第203章狡诈猜想 想着与小语这些日子以来,心中诸多疑惑终于弄清楚,心中舒畅许多,在她身上更是猛兽一般。 午觉醒来,见小语还在熟睡着,看着这个乖巧可爱的人,实在难以想象,她竟然能那样轻松的拿人命实验自己爱的对错,尽管她事后解释说,要是我也死了,她再也不会看上任何人,这谁知道呢?在我前面不是死过一个吗?要是我也死了,她可能会对下一个她的真命天子,讲述我怎么去世的,就像对我讲述少年骑手的去世一样轻松。 使我又联想到张寡妇,李瞎子说她嫁谁谁就不得好死,张寡妇嫁三任丈夫,三任丈夫皆意外去世,难道说世间真有如此邪门儿的事情?还是说仅仅是巧合?我也不得而知,总之庆幸自己活得挺好。 张寡妇比小语善良,她听李瞎子告诫以后,就真的不再嫁人,她要再继续接着嫁,还是能嫁得出去的,农村里只要是女的、活的,都能嫁出去。又想,要是张寡妇第一任丈夫死后,就得到李瞎子的告诫,她难道会再不嫁人吗?这恐怕难说,估计那时的张寡妇也不会信李瞎子。 看着熟睡的小语,我默默念叨:“你不会是个恶人,你的生命也曾坎坷,今后我们都尽量别做恶。” 在即将出征以前,我必须先把思绪理清楚,我相信晚餐就是战场,而我是齐爷派出的战将,我凯旋回来,他将给我奖励,如果我‘战死沙场’,他将把我抛弃并遗忘,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首先我要把最近了解到的信息汇总起来,还原出一个我理解的真实齐爷,为此,我推开小厅与隔壁房间的暗门,坐在小语说属于我的房间的小厅里,从书架下的恒温保湿柜里取出雪茄,慢慢悠悠的点上,在满架书香环绕中,升腾起雪茄的醇香。 深圳的白天骄阳似火,好在别墅是坐东向西的,此时太阳依旧往西方加速坠落,我拉开窗帘,在阳光照耀下,以我非凡的视力,可以看见最远处伶仃洋外的内伶仃岛。目光从依山而建的别墅小区绿荫上掠过,忽略熟悉的蛇口港,往最远处瞭望,香港屯门的青山犹如海市蜃楼,在香港的旁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伶仃岛就是那大海中上天遗弃的坟丘,或许里面禁锢着曾经战败的灵魂,永远在大海波涛中,年复一年为自己唱着同一首挽歌。 我不能败,如果我败了,深圳六年的所有成就极可能付之一炬,像李木一样离开这座城市,离开时,一定比李木还狼狈。 “不能相信别人,也不能相信自己看到的和听到的,要相信逻辑分析。”这是梁凤书早就告诉我的道理,我们一直以这样的思维在这城市里小心翼翼前行。 自认识齐爷那天起,从他们的言行举止、只言片语中,还有小语诉说的片段中,我脑海中分析出这样一个齐爷。他父辈是建国前的豪门望族,在战火纷飞即将结束之前,他们家族扶老携幼迁往海外,直到‘春天的故事’唱响神州大地以后,他们家族才重回故国,然老一辈已经苟延残喘,正值壮年的齐爷一辈代表家族望乡而归。 在‘春天的故事’里,祖国正需要大量的人才和资金,来建设春风吹拂的沃土,齐爷带着家族曾经的辉煌载誉而归,被授予高位闲职,他既是为难忘的故国情怀,也为家族在曾经繁衍的土地上再塑辉煌,为此,他牵引着海外资金归国,扑入轰轰烈烈、如火如荼的建设中,投资者挣得盆满钵满,春风满拂的大地也欣欣向荣。 人生从来就是在尔虞我诈的算计中,和欲壑难填的欲望里划过一生短暂的光阴,这两者交织在生命中,直到死亡时才会结束,越是富有而位高的人,纠缠着陷入越深,齐爷也不列外,况且他本身就是一个脱离正常轨道的人,要想守卫自己一方堡垒,就更加艰难一些。 齐爷和小语肯定是法国国籍,真要到万不得已之时,他们可以逃离这片土地,而我是没法逃得掉的,为了实现更多的愿景,我又不得不屈从他们,但我对小语是越来越真情了,没有办法,我也想做一个绝情的人,可不小心就陷入她天真的温柔里。 佛爷和那个找我算命的神秘高管,都是齐爷的战将,他们是真正为齐爷攻城略地的人,而我不过是为齐爷打扫后院的园丁。或许齐爷把小语看得比地位和财富重要,但他背后的投资者未必也是如此想,所以齐爷想让我陪他的掌上明珠小语沐浴在爱河中,他好抽身放手一博。 为了让我对他绝对放心和忠心,关于喇嘛僧和古玉的故事,完全可能是齐爷编造的,小语也被蒙骗其中。知女莫若父,齐爷知道小语天真纯良,他故意编造那个故事告诉小语,还故意让小语别告诉我。齐爷肯定知道,沉迷于爱河中的天真少女,一定会对心爱之人袒露所有秘密,所以小语的反应全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小语并没有看到那个少年骑手卧病在床,也不知到那个少年骑手到底因何而死。故事完全可能有另一个版本,那就是齐爷认为十五岁的小语早春心动,完全是荒唐之举,但齐爷又不想小语不开心,便编织喇嘛僧和玉如意的故事,目的是告诉小语,天命难为,不是阿玛有意阻拦,一切全凭天意。背地里,财大势大的齐爷派人连夜干掉少年骑手,并拿回当时哄小语送出的玉如意,过一段时间,告诉小语少年骑手已死,小语也就绝了念想。 齐爷身体天生异常,极好俊逸潇洒的少年,佛爷见我白净英俊,虽知道我有老婆,但还是把我推荐给齐爷作为玩乐享用。佛爷以为我晚上跟着耀仔他们留恋声色犬马的夜店,从未对女人动心,怀疑我身体有毛病,想深圳这个肉多狼少的都市,但凡有钱有能力的男人,怎么可能为一人守身如玉。加上佛爷知道我应酬大方得体,做人知书达理,就算我和齐爷没有发生该有的玩乐,起码不会出什么纰漏,而且能陪齐爷消遣。 第204章敌人临近 面对齐爷魅惑的诸多暗示,我完全没有回应,反而一直强调自己深爱着家里的老婆,齐爷便知道强扭的瓜不甜,我这翩翩少年不愿他享受,他难免觉得可惜,他又抱有那么一点幻想,认为熟识以后,威逼利诱或许能成好事,所以暂时与我假意交好。这就好比男人相中一个绝好的红颜,不能马上相拥去红绡帐底,心中自然不甘心,只好拿出耐心追逐。 让齐爷没有想到的是,情窦盛开的小语看上了我,于是故伎重演,以从前的故事安抚小语。无论是巧合还是他在我的饮品中下毒,我真的回家一病不起,或许我本该和那个法国少年骑手一样死去,可梁凤书是个心思极其缜密之人,让齐爷的后手无法得逞。梁凤书带着小芬和露露,三人对我进行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料,抱着永不放弃的决心,把我从死亡线上拉回人间。 见我完好无损地活过来,齐爷自己编织的喇嘛僧和玉如意的故事(也可能真有其事),必须在小语面前继续圆下去,不然已把爱情寄托于我的小语会因此憎恨她阿玛,齐爷当然不希望他的掌上明珠因此与他心生间隙,不得不顺水推舟,并且正好让他自己也能抽身出去应付外面。 齐爷曾经对我说的那些满含无奈的话,可能半真半假,小语确实已经长大成一个让男人垂涎欲滴的美丽少女,而且小语也开始渴望爱情,使得家里这颗掌上明珠越来越成为心中隐忧。外面世家子弟对小语紧追不舍,小语自己又已经心怀春风,齐爷知道人心险恶,可是小语不知道啊,齐爷对那些觊觎小语的公子哥极其排斥,站在齐爷的角度,那些人家都是欺负他天生身体不正常、无妻无子,只得一个收养的女儿,只要齐爷把小语加入那些豪门家族里,小语是齐爷唯一继承人,齐爷就等于把自己一生奋斗拱手相让,而且完全不受齐爷掌控。 见我聪明俊逸,身世干净,没有带着‘固疾残羹’,唯一的遗憾是我深爱着梁凤书,但这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齐爷内不舍小语伤心,外不舍一生所获,我命不该绝,他借此收入帐下,作为安内之用。 纷繁世界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息的时候,小语正当谈婚论嫁的年纪,而齐爷一直以诸多借口对外搪塞,又把小语教导得看世间富贵公子哥都是跳梁小丑,使得外面人无法从齐爷内部攻破。金、殊两家不达目的心中不甘,私下联手,派出两位与小语年纪相仿的儿子紧追不舍,说不定两家早已私下谈妥,一家得手,利益平分,玩儿的是‘连吴攻曹’。 齐爷本想让我成为小语的私藏,没想到金、殊两家借他开会期间无暇顾及小语,杀上门来。齐爷不得不迎战,他也想借此机会考验我的战斗力,说不定我乱拳打死老师傅,趁此机会给金、殊两家迎头一击。 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中,万一我是没有实际战斗力的‘马谡’,他派出老谋深算的佛爷在侧,‘街亭’依然不会有失。我一旦丢脸,事后齐爷可以借此说服小语,告诉小语我是一个没有能力保护她一生的人,从此废了我,小语也只能心甘情愿遗弃我。 面对大海碧波,我下定决心,拿出平生所学,今晚一定要旗开得胜,为自己,为梁凤书,为我的家,当然,也为能继续背靠齐爷这颗大树,我要攀上树梢,看更远更美的世界。 小语迷迷糊糊的睡醒起来,大声喊着:“坏人,坏人,你在哪里?你怎么能让我睁开眼看不见你。” “我在隔壁,我在隔壁抽烟呢。我这边推不开门,你把小门打开。”我一边回答,一边敲着隔墙。 小语午睡起来,麽麽马上就来替小语梳妆打扮,我自己也装扮一番,征求小语意见,穿新买的修身白衬衫,配黑裤子和黑皮鞋,简单不失品味。 昨天晚餐时分,麽麽因表露出喜欢金、殊二人,被小语责骂,今天她再不敢提及,只默默为小语梳妆打扮。 一连换好几套衣服,小语都不满意,我坐在靠近阳台的小厅里,听着她在衣服间里大声抱怨,不过已经习惯每次出门都要经历她的这番折腾。每换一套,跑来让我看看,无论我说什么,她肯定都不会满意,还是回去换另一套。 费好一番劲,终于穿好,其实也很简单,一条齐膝格子摆裙,上面是紧身淡蓝色衬衫,外面套一件白色半长透明络纱衣,胸口挂着白金镶砖项链,水滴形加圈耳环,手腕上带着白金砖石腕表,脚下洁白高跟鞋,往我旁边一站,拉着我的手说:“我们般配吧?” “当然般配,小语简直貌若天仙。”我只能这样说,任何男人都会说差不多的话,总不能说不好看,那不是惹麻烦吗? 她拉着我转一圈,在镜子前仔细打量一番,带着抱怨说道:“你每次都说差不多一样的话,就不能想出别的话来?” 我想男人对已经到手的女人,夸奖起来是缺乏想象力的,但见小语整个人青春俏皮,妆容淡若自然天成,确实如天仙一般漂亮,让我很是喜欢。 我拉着她的手,在镜子前陪她打量着说道:“看,小语多美啊,看着比我都高啦。” 见面礼由佣人准备,小语叮嘱那中年妇女说:“别给他们拿什么礼物,两盒月饼就行,他们要是不要,到时直接扔掉,千万把麦子的雪茄整套拿上,还有我挑好的我和麦子的备用衣服,哦,别忘了,记得改口称乎麦子为大少爷。” 每次出门都如此繁琐,出去几次以后,我也再不想和小语出门,就像备用衣服,每次都备着,我的几乎没有用到过,小语在外一天最少换三次。虽说都不用我和小语花半点力气,我总还是觉得麻烦,她每换一次衣服,我都觉得那是十分漫长的等待。 第205章初见金殊 在我们开始穿衣打扮时,佛爷派来接我们的人已经抵达,齐爷在深圳的专用豪车也已经在门口等着,这是固定的出门派头,这次只是多了一个佛爷派来领路的人。 佛爷派来的人开车在前,我和小语乘坐的车紧随其后,我们的车副驾驶坐着别墅里的安保,佣人车在我们后面,最后面还有一辆载有四名悍将的安保车,旁边一辆看似无关紧要的车里是佛爷的战将。 车一启动,我拿起车里准备好的今日安排表和小语看,小语丝毫没有要关心的欲望,百无聊赖地说:“你知道就行,反正我跟着你。” 我只好把主要内容念给她听:“从沙头角码头上游艇,先是钢琴音乐冷餐会,游艇一路开出盐田港进入外海,傍晚看南海明月初升,赏月并着晚宴,晚宴结束以后,赏月赌博随意,月至中天回船。” 小语听了并没有什么意见,只是抱怨道:“怎么安排这么长时间,月至中天,不是要凌晨吗?真是的,时间太长了,阿玛还真是把他们当客人,不过是两个小混蛋。”又看着我说道:“哥哥,你是不怕他们的啊?我知道,以你才华,根本不用怕他们,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厉害。” 我心中一片苍凉,对这金、殊二人素未谋面,这简直就是去陌生的地方,和陌生人打一场无法预料的仗,怎会不惴惴不安,就像身处大漠戈壁一样,摸不清东南西北,更不知道旷野里有何意想不到的危险。 刚进入沙头角码头,我看见阿虎、严胖子、北仔站在路边抽烟,旁边还停着好几部车,其他车上的人没有下车,看样子他们不会登船,是为以防万一而准备着。 车到码头边,见已经停着好几辆豪车,豪华三层大游艇就在眼前,这游艇属于齐爷的一家投资公司,我从前和小语一起出海用过一次,并不觉得稀奇。游艇长三十多米,犹如海上移动别墅,内有客厅、卧室、客房、厨房、浴室等等一应俱全,二楼一半为露台,可以停泊直升机,也可用作小型海中露天聚会。 游艇在茫茫大海之中,人在游艇上看海给我的感觉并不好,一来海风像砂纸一样打磨着脸,稍微时间长一点,便能感觉皮肤紧刺。二来在茫茫无边的水中,所望见的苍茫辽阔犹如没有画框的画,感觉飘忽不定,无法看得真切,不如高山上望大海,虽隔着距离,却能静心看海天一色、辽阔延绵苍穹的无垠之美。 在海中看明月初升,这种感觉我无法想象,也还从没有这样做过,唯独这点让我很是兴奋,有些迫不及待。 小语也有她的期待,不停地唠叨着:“麦子哥,今天可以见到姑姑,你也能见到姑姑啦,嗯,我好久没看见姑姑啦。我给你说过的,小时候我一直以为姑姑是我妈妈,后来长知道她是姑姑,不过,姑姑就像我的妈妈一样,什么都会依着我……” 听她说起姑姑好多次,也曾听齐爷说起过他的这个妹妹,我是一直没得机会见,心里想着她会是什么模样,会不会像齐爷一样的脾气,应该会看不起我这个假养子吧?见小语说得眉飞色舞,我想着,看在小语的面子上,她应该不会为难于我,对于应付女长辈,我完全没有经验。 车刚停稳,佛爷亲自开门,笑容可掬的说道:“少爷、小姐辛苦啦,辛苦啦,路上没怎么堵吧?”旁边站在那个找我算命的神秘人的助手,每次和我联系都是他,以前我叫他黄总,别人叫他秘书长,他也上前来与佛爷一样客气。 要放在平日里,我哪敢让佛爷开车门,这简直是找死,更何况那个中年人。但我马上明白,佛爷故意这样做给已经在游艇上的人看,证明我是真正尊贵的齐家少爷。 我扶着小语下车,看小语什么表情,她微笑着点点头,也不回答,环视一圈,抱怨道:“麻烦死啦!吃饭非得要这么远吗?算了,跟你们也说不着,走吧。” 我可不敢学小语这样的傲气,我略微带着男人该有的度量和儒雅,回说道:“你们也辛苦,走吧。” 我拉着小语的手一起登船,正要进入船里,门口一对黑白双煞堵在眼前,因为一个皮肤被阳光故意晒成古铜色,另一个却白白净净,看着真是黑白双煞一般。黑色的年轻少年身更高、体更壮一些,张开双臂大声说道:“亲爱的小语,好久不见,我可想你都想瘦了好多,你看出来了吗?快,给我一个拥抱安慰安慰我……”后面还有一段外语,我听不懂。 小语走在我前面,停住脚步,抬头看看,冷漠的说道:“这里是中国,说普通话,行中国礼,握手鞠躬随便你们挑。瘦啦?死了才干净呢。”小语知道我不会外语,有意帮着我。 白净的稍微矮胖一些,与我差不多身高,就是从头到脚都显着圆润,听完小语冷冷的话,他马上说道:“小语妹妹,今天你也是主人家,来得不只比我们还晚,怎么还要用这样冰冷的话来堵我们的心,哥哥我可是做错什么啦?” 小语一直拉着我的手,回头看看,佛爷和其他几个人被堵住栈桥上,有些生气地说道:“我不是你妹妹,我有自己的哥哥,你们要觉得堵心,今天这就结束吧?再见,我回去了。”回头对我说:“哥哥,走,我们回去,懒得理他们。” 佛爷在我身后忙大声笑说道:“金少爷、殊少爷,有什么话先上船再说吧?你们看可以吗?”第一次听见佛爷语气如此谦和。 后面的中年助理也兴致勃勃地说:“是哦,二位少爷,你们年轻人爱打打闹闹,上船再说吧,今天可是个好日子哦。” 金、殊二人背后远远站着一些人,其中一些看着应该是他们二人的随从,都在一旁远远的笑容可掬的看着,不发一言。 第206章 漂亮的姑姑 尽管小语如此冷言冷语,金殊二人显得已经习惯小语如此这样说话,估计他们在小语面前,脸皮早已练就得如城墙一样厚。明明看着小语拉着的我,他们却并不对我招呼。两人往后一退,同时大声说道:“欢迎小语妹妹上船。” 临上船我回头看看,见提着东西的佣人后面跟着阿虎和黑蟒仔,还有三个穿黑色体血衫的壮男一起正准备登船,看来佛爷的安全工作做得很足,我想这一切不过是显示派头,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排场。 游艇随即快速出海,仿佛要追赶落日晚霞,在苍茫的大海上激起一溜水花,抛下岸边,直往海的中央驶去。 小语拉着我的手径直走在前面,直接上到二楼露台,看看远处的梧桐山,在我耳边小声说道:“我知道,你把几个故友的骨灰就埋在那山中,阿玛给我说过这事,夸你义气仁义。” 此刻我来不及回忆那些纷杂的日子,既然是来接待客人,这样太不礼貌,金、殊二人也会感受到冷落,会更加恨我,我可不想得罪这样的人。 他们见小语与我很是亲近,白胖那位故作笑脸,假装觉得惊奇的问道:“……”又说了一通外语,我连蒙带猜也弄不清半点意思。 飞速前进的游艇带着海风撩起小语长发,她侧脸对着风,靠着我,对着二人说道:“你们要是继续说法语,就闪到一边儿去,一会儿吃饭叫你们,吃完各自散去,今日中秋,就算是有一聚了。” 佛爷一旁说道:“现在速度快,风大,还是先请到里面说话吧。” 小语阴沉着脸说道:“那走吧,也没让你们跟着我。”说着,她又看看佛爷:“姑姑呢?我姑姑来了吗?她说要来的。” “林董在里面等着你们呢,快去吧。”佛爷憨态可掬的说。 客厅里有两位客人和三个服务员,其中一个看着成熟漂亮的女人我不认识,一副非常漂亮精干的模样,神态安静从容,自有一份高贵优雅的气质。她穿得十分简单,一条灰白色牛仔裤,一件白色体血衫,头戴一顶白色棒球帽,长长的黑发从帽沿如水垂落在肩上,看到她的第一眼,我马上想起她像一个人,像电影《龙在天涯》里的女主角,比她还多几分温婉精巧, 黄秘书长从座位上站起来,像是有点晕船一样,脸上带着微笑,招呼说道:“先坐坐,先坐坐,我这年纪真是比不了你们年轻人,头有点晕,呵呵呵。”说着,他晃悠悠地又坐下去,好像真晕船了一样。 “姑母,您怎么在这里?我刚才都没有看见您。”小语飞身扑进那个女人怀里。 那女人看看我,抱着小语含笑说道:“小语有哥哥了,早把我这个姑母忘啰。” “哪有,麦子哥哥,快见过姑姑,我的姑姑漂亮吧?” 小语的深情非常得意而高兴。 “姑姑好。”我问候完以后,再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拘谨地站着。 她微笑着打量我,微微点点头:“一表人才啊,怪不得小语常在电话里夸你,一家人,别客气,快坐吧。”说完,她和小语嘘寒问暖地聊起来…… 客厅角落里有一位妙龄姑娘正弹奏着钢琴,好像机器人一样,完全不看旁人,只顾沉醉在音乐中。 她们说笑好一会儿,小语从她称之为姑姑的女人怀里出来,拉着我转到长桌靠窗一边坐下来,微笑着说道:“都坐吧,中秋快乐。” 金、殊二人也附和着:“中秋快乐。”白胖子高兴地说:“总算看到小语妹妹一点好脸色啦,哎呀,今天就没白来。” 黑一些那人的马上说道:“亲爱的小语,介绍一下,你身边这位是?” 我的出现让他们觉得意外,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我是谁,什么来历,和小语是什么关系。 小语撇一眼黑白双煞,目光却落在长桌头上的佛爷脸上,说道:“你给介绍一下吧,不过我先说好,要再有人说外语,我就要去下面休息了,吃饭也别叫我。”说着,小语又看着姑姑说道:“姑姑,你管管他们,跑这里来说什么法语啊,真是的。” 佛爷站起来,我们也都站起来,佛爷温和地说:“今日中秋佳节,金少爷和殊少爷海外归来,齐爷确实没法接待,由我们的齐少爷和小姐接待二位少爷,我们齐大少与二位少爷不曾见面,我来介绍一下。”他指着黑子说道:“大少爷,这是金家少爷金树山。”又指着白胖的那位说道:“这位是殊家少爷殊胜荣。” 佛爷看着我和小语又说道:“齐爷千金齐语,二位少爷不用我介绍,我给您们介绍齐爷公子齐麦,麦少爷自小由齐爷养大,齐爷视如珍宝,考虑到麦少爷身为男儿,将来要为齐爷掌舵乾坤,自小不曾让麦少爷露面,成年以后也一直随我历练,直到去年,齐爷才让麦少爷和小语相认,林董都是第一次见到麦少爷。今日齐爷开会无法脱身,全权让林董、麦少爷和小语接待二位少爷,共度中秋佳节。” 佛爷马上看着长桌对面姓黄的和那个漂亮女人说道:“黄秘书长、齐家投资公司林迪薇董事长作为长辈,今日作陪我们一起过中秋。” 正说着,刘秃子笑呵呵地从外面进来:“还有我,还有我。”说着站在佛爷身旁。 佛爷笑说道:“哦,林董公司股东刘总,一直在厨房亲自为大家准备刺身,刘总这一手绝活不轻易展示的,今日我们有口福啦。” 林迪微显然与金、殊二人早就认识,佛爷刚介绍完,她微笑着说道:“金少、殊少,实不相瞒,我和黄秘书长也是年初才知道,原来一直在佛爷下面历练的齐麦是我哥私下收养的孩子,连我也是第一次见,我哥做事就是这样。”说着,端起香槟,说:“来吧,为中秋,为二位少爷接风洗尘。” 各自礼貌性寒暄几句,佛爷、黄秘书长、林迪薇、刘秃子先和我们四个年轻人一一喝酒,这个我第一次见到的姑姑主持着开局酒,金树山和殊胜荣喊她林姨。 第207章 比试 桌上接连摆上一些冷盘、瓜果,一会儿,刘秃子亲自从门外接过服务员的推车,和佛爷一起把一个大长盘抬上桌子,笑呵呵地说道:“刚才没有亲自迎接麦少和齐大千金,就是为这忙活,我也不在各位面前卖弄了,就在我上来以前,它还是活的,在低温海水中从千里外运达,就为今日和大家一起品尝这金枪鱼的生鲜味。本想现场杀吃,想到三位公子和齐大千金都还年少,特别是齐大千金不忍见血腥,我是知道的,所以我在厨房为大家处理好,断鳍破胸我都堪称专业,来,各位赏脸尝鲜。” 想不到以前目中无人的刘秃子还有这一手,实在让我匪夷所思,随之,我能想到刘秃子这个人的人品。看他这幅样子,如此卑谦,与他在外面判若两人,属于典型的迎上欺下。 礼貌性招呼,我们都一一敬酒,一起品尝刘秃子的活杀金枪鱼刺身,香槟已喝到第三瓶,金殊二人也不再说外语。依照礼节,我也作为主人家一样回敬大家,一一招呼,小语笑语妍妍作陪。 金树山突然举杯对着我说道:“齐大少爷,虽是初次见面,还有胜荣,我们三家是世家至交,少爷千金的称呼显得很见外,不是吗?” 殊胜荣马上附和道:“对对对,以前都是小语妹妹,今日一下变得生疏了,很不习惯,树山,你的意见……”姓殊的直接把我忽略掉。 “我的意见?我们当然要是兄弟姊妹啦!齐伯伯德高望重,齐家大少爷岂可是能冒充的?虽我们二人见齐大少爷犹如横空出世,诶,齐大少,你的年纪?”金树山拿腔拿调地说话,突然看着我问。 “79年的,二位呢?”我当然气定神闲的平静说道,装着与他们还生疏,但又不是礼貌,不卑不亢,也略微傲气做派。 金树山马上说道:“那你叫我哥,我78,齐大少与胜荣同年,不知你们谁大?” “我五月。” 殊胜荣马上高兴地说道:“齐大少,你要叫我们哥哥,我三月。” “你还要脸吗?以前你说十月,现在又变成三月,自己出生都可以乱改,与你这样的人过节真是丢人。”小语马上反驳。 林迪薇笑说:“殊少,你们年轻人热闹我不管,可你们知道小语的脾气,惹了她,我们这个中秋节就不好过啦。”她又看看小语:“我的小宝贝,今天中秋节,看姑姑面子,他们是客,你可得稍微温柔一点。” 小语马上指着殊胜荣对林迪薇撒娇说道:“姑姑,你刚才看到的,他说谎,自己生日也可以改么?” 殊胜荣被小语抓住马脚,马上厚着脸皮笑着对林迪薇说:“林姨,我是开玩笑,小语这样当真了。”又对说道:“小语妹妹,我就知道你对我荣哥好,还记得我的月份,哎呀,我故意试试,我确实是十月。” “那你是小弟?我是当仁不让的大哥。”金树山马上眨巴着眼睛看着殊胜荣。 殊胜荣可能与他早有商量,马上说道:“现在哪有按年纪排的,我们三家虽是世交,我们这样的家世,又都是同一辈的年轻人,何必非要按一般俗成规矩,要不这样,我们三个男人今日比试一番,谁赢谁大哥,输者为小弟,怎么样?” 金树山马上附和道:“好——啊——!齐大少,我年长一岁,吃点亏,我同意,你说呢?” 我微微一笑说:“好啊,既然要做兄弟,是该以本事比输赢的,必定我们三人谁也不是‘中山靖王之后’,也不是要桃园结义那样结拜,按理是该论年纪的,二位弟兄提出来,我主随客便,我赞成。” 林迪薇轻描淡写地说:“你们几个后生,玩乐可以,不准伤和气,不然我可要责罚你们哦,小语,姑姑授权你做公证人。” 小语马上急着说道:“哥哥,不要和他们比,他们坏得很,一肚子坏水,肯定早就想了什么手段。” “妹妹,不担心,阿玛早就告诉我,说金、殊两家与我们家世代交好,到我们这一辈,不该生疏。”我看着他们二人问:“你们什么主意?” 金树山马上说道:“这样,我们自家人,一般赌局伤和气,石头剪刀布又太儿戏,加上我们所受文化教育不同,我看不如这样,我们各出一个主意,要大家都能做的,谁做不到谁是小弟。” 殊胜荣马上高兴的赞成,显然和金树山早已商量好。 我说:“你们远到而来,你们先出题。” 心中早有准备,想他们一定会想法设法让我出丑,我不知道他们要用什么花招,只能见机行事。不过,我自认为读过万卷书,应付他们绰绰有余。 金树山对着外面一招手,一个青年壮男走进来,金树山从男人腰间掏出一把抢,说道:“这是胶弹枪,都知道的,杀不了人。”他递给男人一个香槟杯,说:“你出去放好。” 男人听命照做。 金树山接着得意洋洋地说:“这没什么技术含量,打一个杯子,地球人都能做到,没有文化之分,我先来。”话刚说完,抬手对着外面露台栏杆头上的男人放的杯子开抢,砰一声枪响,子弹穿过敞开的门,二十米外水晶香槟杯炸裂,金树山得意洋洋地把枪往桌子上一放:“来,该你们啦。” 男人快速进来拿另两个杯子出去。 殊胜荣马上遗憾地说道:“树山,你使诈,我知道你经常打枪,这么远,杯子那么细,我打不到。” 金树山说:“怎么是使诈,轮到你出题时,你也可以选你擅长的啊!” “看,我就说打不到。”殊胜荣开了一枪,杯子一动不动,很不满意地放下枪。 那男人又往手枪里放两颗子弹。 金树山得意洋洋地看着我:“齐大少,该你啦,你要是放弃,就下一局。我能理解,国内玩枪不方便。” 其他人都看着我,小语愤愤不平地说:“哥哥,他们真的很坏,是不是?” 我看着刘秃子说道:“刘总,打火机给我。” 刘秃子一脸雾水地把他的纯金打火机递给我,我接过打火机说:“刘总,可舍得?” “哎呀,齐大少这什么话,一个火机而已嘛。” 第208章 跳海 我拿起刚才已经熄灭的雪茄,‘铛’一声打着火,点燃雪茄,慢悠悠说道:“刚才树山说打杯子,没有说一定要用枪,是吧?” “这……”金树山犹豫不决,我的话让他摸不着头脑,他一定不知道我要使用什么手段。 小语马上说道:“对,没有说一定用枪。” “我就用这火机,火机虽然比子弹大,但在场的各位都知道,难度肯定比用枪打难太多了,如若二位不信,也可以用打火机试试。”我故意把火机递出去,这沉甸甸的纯金都彭打火机金光闪闪,好在不是我的,扔不见了也不可惜。想我现在可是齐家少爷,当然不能为这一个火机而在乎,必须得作出很是平常的样子。 金树山一摊手,示意无所谓。他显然觉得抛打火机比用枪的难度更大,觉得我的决定太过浮夸,只用等着看我丢脸就行。 小时候经常给肖玲玲表演石子打鸟,后来练到几乎百发百中,每次都能获得肖玲玲欢乐的尖叫声,距离比这远,况且鸟会飞。对于眼前这不到二十米的距离,我非常有信心。 我用力飞出,杯子应声而破,佛爷、林迪薇、刘秃子、小语齐声鼓掌,站在外面船舷的人也都鼓掌,阿虎在窗外对着我竖起大拇指。 小语目瞪口呆的望着我,很是崇拜地说道:“哥哥,好厉害啊,你还会这个,我以前都不知道呢。” 林迪薇举起杯子说:“齐大少,真是想不到啊,来,为麦少爷干杯。” 金、殊二人很是失望地轻轻鼓掌,对我的这一手觉得很意外。 “殊少,该你出题啦。”我放下雪茄,喝着香槟,轻松地说道。 殊胜荣马上精神焕发,拿过两个香槟杯,一张口布,先把一个杯子倒扣桌上,口布盖住,上面再叠一个空杯,他小心翼翼地抓住口布,又白又肥的手上突然一用力,口布拉走,两个杯子稳稳的叠在一起,快艇一直开着,现在速度降下来了,依然有些抖动,杯子微微颤抖,但没有倒下来。 大家也都为殊胜荣鼓掌,金树山不服气地说:“胜荣,你老是用这一招赢我,有什么意思?我不玩,这局我认输。” “我也认输。”我马上说道,心里想着,梁凤书教我,在外面应酬时,别吹牛,没把握做到的事情千万别轻易去尝试,直接认输还能显得有度量,试了做不到才尴尬,还因此存托出别人的优秀,实在没必要。 金树山立刻兴奋起来,盯着我说:“齐大少,该你了,来吧,我们刚才每人赢一局,你的题可是定胜负,来,我们看看齐大少平日里都玩些什么,正好见识见识。” 殊胜荣显得很是期待,又暗示金树山他们可能输,金树山无所谓地说:“怕什么,早先说好的,要每个人都可以做的。” “二位会游泳吗?”我问他们,他们的表情显得疑惑。 二人点点头,殊胜荣说:“这里不能比游泳,大海里不好分起点终点,要是差距不大分不出胜负,岂不白比了。况且这里是外海,遇到鲨鱼把小名丢了不值得。”他又看着林迪薇说:“林姨,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林迪薇笑笑:“我不管你们,安全肯定是头等大事,谁也不能拿生命安全开玩笑,麦少他也不会这样做。” 我指着外面说道:“走,不比游泳,我们是男人,来点狂野的,该我出题哦,走吧。” 都跟着我走到二楼露台上,我把外套脱给小语,指着大海说道:“自己下去,自己上来。”话一说完,不等他们反应,也怕他们反驳,翻过栏杆纵身从七八米高二楼跃入海中。随后我看见阿虎和另两个人也紧随其后扎入海里,游艇正在向前开,我快速起身往船身方向用力游几下,贴近船身,待船尾到我面前,一把拉住尾链爬上船。阿虎和另两人抓着仍下海的绳子牵连着的救生圈,紧随其后上来。 我全身湿漉漉的再上二楼,他们站在楼梯口为我鼓掌,佣人马上拿来衣服和浴巾说道:“少爷,下面去换吧。”小语又高兴又心疼地说:“哥哥,快去换衣服。” 接过浴巾,我擦擦头发,带着大家又走到露台上,轻松地对佛爷说:“让船保持我跳时的速度前进,免得二位兄弟说不公平。”对小语说:“作为男人,这点算什么,不碍事,等看着两位兄弟跳了,我和他们一起去换衣服。” 刚才游艇见有人突然跳水,船正快速的减速要停下来。 我小时候在水库里玩惯了的,对这高度跳水玩乐一点没觉得难,可是我知道他们可能不敢,一来他们富贵之家长大,惜命。船正在前进,二楼到一楼船身外还有一段距离,跳下去容易,远度不够,要是里落在船身上,现场也有能急救的人员,虽死不了,必然受伤。想那殊胜荣一身肥肉,肯定跳不出去,只能掉下去,而金树山未必敢跳。 佛爷对着旁边人吩咐一声:“快,让按少爷的要求做。” 黄秘书长赞叹着:“林董,看看,齐大少真是矫健啊。” 林迪薇依然带着微笑,连连点头,又略微惊讶地说:“想不到,想不到,这身材真好。” 小语对着金、殊二人大喊道:“快跳啊,快跳啊,不然要输啰。” 二人扶着栏杆看着下面海水,一楼两人已经准备好要下水救人,另两人手里拿着绳子拴着的救生圈,随时准备着。 我故意站在栏杆上往下看看,说道:“啧啧啧,要是没有跳出去,脑袋扎到船身上,估计要半条命,不过不要紧,别脑袋向下,手脚好医。”我必须要说这些话,不然怎么像少爷呢?反正我是这么想的。 殊胜荣一脸胆怯,连连摇头:“不行,不行,我不跳,树山,最好你也别跳,万一……” 金树山有些气急败坏,抓着栏杆跃跃欲试,旁边一人靠过来,可能是他的随从,站在一旁,胆战心惊地看着金树山,又不敢干涉我们正在进行的活动。 第209章 摄魂夺魄的月亮 夕阳最后的灿烂在海面上照出一条很宽的金光带,辽阔无边的大海闪耀着金色的鳞波,像是一片延绵到天边的火焰燃烧在无垠天地间,我拉着小语的手,昶望着大海,故意大声的感慨着说道:“妹妹,你看,好美的夕阳,好美的大海啊,像不像整个大海都烧着了,只要跳入其中,或许能浴火涅槃。” 小语听完,咯咯笑得直不起腰来。她巴不得看金树山和殊胜荣出丑,就好像多年积郁的不满终于得到发泄,今天我终于给她报仇了。 林迪薇走到小语身边,拉着小语的手,笑说道:“你们年轻人真是好,就这样也能开心好久。”她又看着我说:“麦子,好啦,算了吧,别赌了,听姑姑的。” 金树山一直往下察看着,像是要精准的测量船身距离,还有他的身体撞击后可能发生的后果,进退两难。 小语笑着大声喊道:“不行,姑妈,你们刚才都听到看到的,这两个人对哥哥很没礼貌,不跳可以,这一辈子你们都是哥哥的小弟,就这里,对苍天发誓。”她又探头往下看看,侧头看着金树山说:“诶,你不是法语说得溜吗?你用法语大喊着‘救命啊’,或许能跳得漂亮些,哈哈哈,乐死我啦!” 想这金树山也可能是个倔脾气,又觉得不服气,脸颊鼓鼓地,古铜色的脸快变成乌黑色了,气急败坏地说:“跳就跳,非得不信了。”说完就要往栏杆上爬。 林迪薇一把拽住金树山的胳膊,认真地说道:“金少,赌嘛,输了不丢人,输不起才丢人,只要是赌的人,总有输的时候,愿赌服输就好。你父亲下午还和我通电话,让我好好照顾你和殊少,可不能吓我啊!你们都是自家兄弟,叫声大哥又没什么,是不是?” 脸皮果然厚,金树山把林迪薇的话当台阶,就坡下驴,马上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嬉笑着拍拍手,说:“听林姨的,这等粗鲁事情,我这样身份的人做不出来。” “什么身份啊?粗鲁人的小弟能是什么身份?”我马上堵他的话。 小语说:“对,哥哥这话最合适他。” 殊胜荣绕到小语另一边,大声说道:“树山,输了就输了呗。”又轻声说道:“小语妹妹,我愿赌服输,反正主意也不是我出的,我叫了大哥,以后你可别再凶我。” 小语把身子往我身边一挪,撇一眼殊胜荣,冷笑着说道:“你真有意思,又不是和我赌,你输了认输就是呗,我只是麦哥哥一人的妹妹,你少臭美。”顿一顿又说道:“作为一个男人,输得起的话还有点脸,要输不起,我都替叔叔阿姨们觉得没脸。” 殊胜荣马上对着我说道:“麦大哥,小弟殊胜荣愿赌服输。” 小语又乐呵呵地笑说道:“殊胜荣,其实你不亏,本来就小,哈哈哈,有的人才亏。” 金树山看着小语,脸上嬉笑着说:“摔死和小语妹妹看不起比起来,我还是怕小语妹妹看不起,好,为了小语妹妹,愿赌服输。”又看着我,沉着脸说道:“麦大哥,小弟金树山愿赌服输。”说完,眨巴着眼看看天,略微尴尬地说道:“风有点大,进去了。” 我反身靠在栏杆,只有微风吹拂,甚是舒坦。 大家也都往里走,小语拉着我说:“走,下去冲一冲,把衣服换了,我陪你下去。” 金树山马上回头大声说道:“小语妹妹,这不好吧,都是大人了,就算是亲兄妹,也不能看着换衣服吧?” 小语只顾和我往前走,嘴里大声斥责道:“我的事你管得着吗?” 一进入楼下主卧室,小语接过佣人手里的衣服,砰的一声把门关上,高兴地说道:“今天真开心,我先前还担心呢,现在看来,只有你欺负他们的份儿。”顿顿又说道:“哥哥,还是要小心一些,他们不是好人,真的,要不是阿玛让来接待他们,以前我都不会和他们说几句话。” 我从浴室出来,想着赶快穿衣服上去,问道:“你刚才嘀咕些什么?我洗澡没听清楚。” 她一下把我扑倒在床上,兴奋地说道:“我们偏不急着上去,让他们等一等。” “嘘”我指一指门外,小声在她耳边说道:“别让人觉得我没礼貌,快帮我穿上。” 一出门,果然看见殊胜荣在外面,他笑嘻嘻地说道:“看你们这许久不上来,我来看看。”说完自己噔噔往上跑。 “小人,龌龊,还来偷听我们。”小语拉着我小声说:“上去好好教训他们。” 润黄色的明月像一个黄色的大簸箕在海天相接处随风漂浮着,又像那被线拽住的风筝,越飞越高,正迎面扑向我们这正在大海中的这叶小舟,黄色的明月就像多情含春的少女,从天地间款款走来。 黄色的月亮倒影在微波起伏的海面上,透亮的黄月亮倒影被水波拉长,闪动着温暖的光晕,又显得那样的孤独,像是被人遗弃在大海里的黄色圆盘,随着海水的荡漾无从着力。 如此巨大的圆月我平生第一次见,看着比从前坐在故乡的小山坡上看的初升圆月好像大很多,先前墨黑的海面一下子就明亮起来。向东而望,竟然如两轮明月升起,一轮在天上,一轮在水里,就像并肩飞翔的一对双胞胎,意气风发地翱翔在在夜幕苍穹里,尽放着明耀苍穹的光辉,把宽广无垠的大海上的黑幕拉开,延绵无尽的水面似梦似幻,晃动的光晕也找不到边际处,只见苍苍茫茫之间银光袅袅,安静、美丽无暇,不似人间。 凝望着东方,心里竟然一下就空了,被这眼前的天地苍穹摄魂夺魄,还有那一个在天,一个在水的月亮,如此的大,如此的让人感觉到温暖,人只能痴痴地望。 小语见我看得痴呆,习惯性的不想理会其他人,她望一望明月,马上拉着我奔向二楼船舷处,要我背诵月亮有关的诗词给她听。 第210章月下飞天境 金树山闷闷不乐,觉得很没趣,望着明月自顾自喝酒; 殊胜荣靠在露台的桌子边,不顾已经肥胖的身体,慢悠悠吃喝着桌上的糕点和月饼,不时地张望着海上圆月,显得倒是惬意。 佛爷、黄秘书长、林迪薇、刘秃子四人也来到露台上,望着明月低语着,不理会我们年轻人。 古人说“明月高楼休独倚”,我虽不是独倚,还是想起梁凤书她们,心中有些落寞,想啊,要是此时梁凤书、肖玲玲、小芬、露露和我,我们四女一男举杯颂月,该是何等的诗情画意。 离开山村六年,有五个中秋都是和梁凤书度过,更一起看过无数次阴晴圆缺,生活蒸蒸日上时,我们虽在望着同一轮明月,却已不能手牵着手,不能相互依偎在一起。心总是被感情牵绊,行动却由利益支配,或许我也越来越进入迷途了。 当我背诵完“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时,小语抬头看着我,呢喃着说:“哥哥,为什么明月在诗词中总是带着哀伤?”她突然把我拉下去,抱着我的脑袋,在我耳边小声说道:“不准想别的,我也是你的亲人,也是你的爱人,我知道你的心,但是不许那样想,你是不是故意背的哀伤的给我听。” 我略微想想,背诵道:“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背诵完后,解释给小语听:“这两句好,不哀伤,月映鳞波,犹如苍穹飞明镜;云彩翻滚着映衬月光,随风变换,幻化出海市蜃楼。你看,我们的眼前就真是这样,看着如此幻境一般,再读这几句诗,竟然与往日读时大不相同,是不是,小语” 小语开心的说道:“嗯嗯,哥哥一解释,眼前确实如诗一般,真是好美好美啊。” “仍怜故乡水,千里送行舟。”林迪薇一边说着一边走过来。 小语回头笑问道:“姑妈,您这两句也没有月亮啊。” 林迪薇看看我,手扶着小语旁边的栏杆,低声对小语说:“没有明月?是哦,不过啊,我这两句正是你心爱的哥哥刚才背颂的诗的后两句,小语,是不是还是哀伤?”她又微微扬起头背诵道:“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然后看着小语说:“这几句,加上你麦子哥的,加上我刚才的两句,才是完整的诗。” 小语抬头看着我:“是吗?” 我点点头,见林迪薇此刻竟然有一种很是凄楚的美,这美让人觉得心痛,估计她也想起了远方的家,可是,我还不知道她家在何方。想如此美丽、如此富贵的一个女人,此刻怎么会形单影只,虽看着年轻,但小语叫她姑姑,应该也有三十以上了吧?我笑说道:“姑姑也如此熟悉李白的这首诗?难道姑姑看着眼前美景,想起故乡了吗?” 林迪蔚长舒一口气说道:“唉,我和小语一样,是一个不知故乡何处的人,而今小语你有一个这样才华横溢的哥哥陪伴着,林姨都羡慕我的小宝贝儿了呢,小宝贝儿,是不是觉得很是幸福啊?”她把小语往她怀里。 小语害羞地往我这边挪动一下,怅望着大海明月,有些忧伤地说道:“姑姑,此情此景,您想起了自己不知故乡在何处,可别招惹我啊!对我来说,有阿玛、有哥哥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说完,竟然自己趴在栏杆上低泣起来。 黄秘书长马上走到林迪薇身边,笑说道:“林董事长,今夜明月太好,你也孩子一般天真可爱啰,可是啊,要罚酒,害我们齐大千金流泪,这还不罚吗?” 林迪薇淡淡一笑:“秘书长,你又凑什么热闹?”说完,她自己揽着小语的肩膀低语几句,然后捧起小语的脸,给小语擦干眼泪,笑问道:“姑妈这主意好不好?要是我的小宝贝儿觉得不好,姑姑再想一个主意,保证让我的小宝贝儿觉得好玩。” “好,就这主意就行,姑姑,您不准耍赖?”小语顿时不哭了,问林迪薇。 “不耍赖,姑妈是耍赖的人吗?”又对服务员说道:“把我带来的桂花酒开一瓶给我。” 我和其他人完全不解其意。 刘秃子笑呵呵地说道:“林大美女,你这是要喝整瓶吗?” 林迪薇如飒爽的巾帼英雄一般站在小语身边,对大家大声说道:“一瓶酒算什么?刘总都亲自杀鱼,我能不表示表示?刚才金少和殊少赌输了,客从远方来,我当然要帮客人再赌一赌啦,金少、殊少,要是我也输了,林姨也真是尽力了哦。” 我想,林迪薇作为投资公司董事长,金家、殊家肯定也有不少资金在她手上掌握着,想必她是故意做一个人情,也顺便热闹热闹,只是疑惑她到底和小语说了什么,让小语一下如此兴致好起来。 果然,金殊二人马上兴奋起来,金树山当即问道:“林姨一定赢,赌什么?” 林迪薇把整瓶淡黄色的桂花酒拿在手里,大声说道:“这酒是我一个杭州的好友酿造,每年都送我一些过中秋,酒精度不高也不低,二十度。中秋桂花香,这里没有桂花,各位也可以尝尝这桂花酒,保管够,再开几瓶出来。” 佛爷乐呵呵地一旁看着不言语,。 刘秃子说:“林大美女,到底是赌什么呢?” “刘总,你别急啊,听我说。刚才我和小语打赌说啊,齐大少这些年悄无声息,我哥都瞒了我这么多年,我这个姑姑全然不知有这侄儿。今天我哥突然让大少爷出山,却是这般的才华横溢,还胆识过人,我和小语赌这酒,让齐大少现在马上赋诗一首,以此时、此景、此酒为题,要是齐大少做出来,我饮整瓶,要是没做出来,或者不合适,小语喝一满杯,怎么样?有没有要参与的?” 佛爷马上笑说道:“林董,小语不能喝烈酒,二十度对于小语也不低了,何必为难小语呢?齐爷要是知道,不是心疼吗?哈哈哈”佛爷话里的意思是我可能会输。 第211章酒浓夜悠悠 小语马上说道:“叔叔,我不怕,我不会输。”拉着我的手问道:“哥哥,是不是?哥哥一定能做出来。”又自豪地大声说道:“我的哥哥可是读书万卷的人,才不似有的人,不学无术还装高雅。” 刘秃子先端起一杯酒,对服务员说道:“倒满,全都倒满,林董一整瓶,我们一杯得满。为了这林董的私人珍藏,我是怎么也要凑一角儿。” 佛爷说:“我也是不能逃的了。”自己端起一杯。 每个人都凑热闹,各换古典水晶杯,端起一满杯桂花酒,黄秘书长说:“齐少,你要做出来,我们都干杯,你要做不出来,小语干杯,我们喝一杯无所谓,正好尝尝林董的好久,小语喝了估计就醉啦,你要想清楚哦。” 金树山迫不及待地说道:“我来计时,五分钟,总不能等一晚上吧。” 林迪薇重复道:“此情、此境、此酒,不能偏了这题目,五言七言都可以,金少,你开始计时,就依你,我们只给麦少五分钟。” “好,五分钟。”我沉思起来,独自一人走出去,绕着二楼舷道走着,走走停停绕一圈,又回到露台上,殊胜荣大声喊着:“回来了,大哥,还有一分钟哦。” “ 风里桂花酒,酒浓夜悠悠。 悠游弄月影,影舞广寒楼。 楼外伐月树,树摇明月羞。 羞怯诉鹤梦,梦醒月下舟。” 我一字一句慢慢念出来,自己也突然觉得灵感闪现这几句好适合,真是感谢这美丽的明月。 黄秘书长马上说道:“都别说话,我来重复一遍,大家想想,这是不是齐少他自己做的,他看书比我们多,万一背一首生僻的诗,我们全都被蒙骗了。”说完,黄秘书长更慢的一字一字重复我刚才的诗,重复完,自顾自说道:“好啊,好啊,此时、此景、此酒。” 林迪薇思量片刻说:“来吧,大家干杯,愿赌服输,我干了,你们也都干了。” “来,雕虫小技为中秋助兴,我代小语喝这杯,共祝大家中秋快乐。”我接过小语手里的桂花酒,也兴致豪迈起来。 大家喝酒时,佛爷故意激动地对他旁边助理说道:“记下了吗?快,用我手机发给齐爷,用大少爷这诗,祝齐爷中秋快乐!” 林迪薇赞许道:“来,喝吧,齐大少果然不同凡响,也祝我哥中秋快乐。”说完,她仰头拿酒瓶往口里倒酒,好不潇洒,滴酒不洒出来。就在这一刻,我突然发现少妇竟然如此的让我心动,有一种少女没有的诱惑力,又想,她刚才说她和小语都是不知故乡的人,莫非她也是孤儿长大?谁又是抚养她的恩人呢? 品着杯中桂花酒,都夸林迪薇人美酒量好,小语更是得意,紧靠着我说:“我就知道,哥哥一定能赢。” 我满头冷汗,说:“凑巧,凑巧,全靠姑姑的桂花酒给我灵感,这也是我第一次看海上升明月。”趁此机会多看林迪薇几眼,她确是有一种少女没有的飒爽英姿,身高和小语差不多,她们的高跟鞋也都差不多高,但林迪薇整个人让我感觉到一种特有的气场,仿佛带着天崩地裂也不会惊慌的从容不迫。 露台上好一阵热闹起来,也是全靠林迪薇会调节气氛,她的方式如此简单,还显得很雅致,比我从前所见的人用的方法都有品味,而且还是用这样优雅的姿势,连小语都忘记了刚才的眼泪。 我们都对着明月和苍茫大海,都在喝酒中相看甚欢。 殊胜荣十分不解地提出一个不合时宜的问题,说:“鹤梦?白鹤做梦吗?这是不是故意凑字数,把每一句的最后一个字,和下一句前一个字做成一样。” 金树山马上接着殊胜荣的话说:“荣少说得对,只是凑字押韵糊弄我们也是可能的,齐少欺负我们兄弟,这不公平,我们国外长大,当然做不了中国的诗词。” 大家都正高兴,又接着笑起来,林迪薇说:“殊少、金少不懂也很正常,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二位大少爷接受的西方文化更多一些,正常正常。殊少,鹤梦呢,是指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追求超凡脱俗的一种生活意境,以仙鹤的自由飞翔作为对超凡脱俗般生活的向往。齐少年纪轻轻,竟然也做起鹤梦了,唉,我这辈子都没法有鹤梦这福份啰。” 黄秘书长接过林迪薇的话说道:“林董不只是漂亮,文采也不俗,既然金少、殊少不太明白,不如林董解释解释?” “好!”林迪薇又端起一杯酒在手中,不见丝毫醉意,说道:“夜风里突然飘来桂花酒的香味,浓烈甘醇的桂花酒香,使得夜都变得亘古而绵长了。我悠闲的望着天空明月,又低头看见水中的明月倒影,情不自禁地拨弄起水中明月来。涟漪荡开水中明月,水中明月似随涟漪舞动起来,仿佛之间,我看见这水中美丽的舞影,似嫦娥在广寒宫的楼台上独自翩翩起舞。而广寒宫外的桂花树下砍伐声一直没有停歇。” 说到这里,林迪薇对金殊二人说道:“就是吴刚伐树的典故,传说只要吴刚砍到桂花树,便能重新和他的爱人嫦娥相聚。接着说齐大少爷的诗啊:吴刚砍树,使得树一直摇晃着,月宫楼台上独自翩翩起舞的嫦娥见吴刚为了能与自己早日团聚,而如此辛劳,不由得羞愧难当,可是又无法提供丝毫援助。而我也羞愧说起自己心中向往超凡脱俗的生活,在这纷繁芜杂的世界里,怎么敢做这样奢侈的梦呢。当我想着自己心中的梦想时,赫然发现,自己不正在明月照耀下的小船上吗。好诗,好诗啊!来吧,为鹤梦喝一杯。” 听完林迪薇薇的解读,我心中默想着,这女人确是不俗。大家都为林迪薇的解释鼓掌时,姓黄的显得意犹未尽的样子,说道:“林董事长只是把诗的意思解释了,解释得也确实美妙,可是这诗的妙处却没有说出来。” 第212章少妇孤影 林迪薇对着姓黄的做出一个邀请的手势说道:“当然,齐大少爷的诗不能我一个人品评,黄秘书长,您说说。” 姓黄的话没说,先自己乐了,似乎想起什么开心事情一样,又稳定情绪,镇定自若地说道:“用前一句的最后一个字,作为下一句的开头一个字,这叫顶针诗,又叫连珠诗,刚才殊少爷就已经发现并说出来了。中国古代的顶针诗本就是凤毛麟角,更何况齐大少爷当场只用几分钟就做一首顶针诗,而且要写林董事长限定的题:桂花酒、明月、夜晚这三个此时、此境、此酒,难度一下又曾大无数倍,这不是就是麦少这诗最秒的地方吗?” 说完,姓黄的又笑了,抬起手表示歉意,他自己略微平静下来,笑说道:“突然想起一首顶针诗来,此时送给林董事长正好合适。” 大家都看着姓黄的,看他说出什么来。 “月华如水满园秋, 秋风瑟瑟入画楼; 楼上少妇深自悔, 悔让夫婿觅封侯。” 念完诗,姓黄的对着林迪薇举起酒杯说道:“玩笑话,玩笑话,借古人诗乐一乐,林董事长别怪我,我自罚一杯。” 林迪薇自己也乐起来,说道:“亏您想得出来,我何时有夫婿啦?更别说封侯。” 刘秃子少有的一脸严肃,很是认真的说:“林董,如今小语都已经心有所依,林董还孑然一身,每日为公司殚精竭虑,我们看着都心疼,想林董貌若天仙,气质高雅如兰,爱慕者灿若星河,偏偏要孤枕单窝,这不是让天下男儿羞愧嘛。” 听刘秃子说着生涩的普通话,还一副怕说错话的样子,一个字一个字的从嘴里往外蹦,别有风味。 林迪威还没接话,黄秘书长急不可耐地说道:“佛爷责任重大,佛爷失职。” 佛爷乐呵呵地说:“秘书长,如何怪到我头上了哦。” 黄秘书长马上答道:“怎么不是你的责任?林董一心为公司操劳,心无旁骛,这些年耽误了自己。佛爷你人脉遍布世界,难道就不能挑出几个让林董能花前月下的人吗?” 佛爷微微低着头,怅然说道:“林董的仙貌月华早已光耀海内,那里用得着我去帮着操心寻觅,对林董暗送秋波、明达爱意的人络绎纷至,个个都是当今对英雄才俊,奈何林董就是看不上眼,非要让英雄才俊们遥望仙霞,为等林董回应的好些才俊,从少年等到沧桑的就不少,秘书长,我们又能有什么办法?” 我想,林迪威可能和齐爷一样,身体上不同常人,真是可怜啊! 林迪薇满不在乎地说:“你们这一个个,今日赏月,拿我说什么,说到底,还是天没搭桥,何必将就,有或没有那个人,照样过,床榻清静也是一种享受。小语着实幸运,妙龄青春之时,能有麦子这样一个懂诗情画意的人,实在难得,就如刚才秘书长所说,能脱口而出那样难度极高的诗,几人能成?翩翩少年便有鶴梦情怀,难得这颗干净的心啊!我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 应该就金、殊二人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是个算命的,刘秃子借此夸赞佛爷,说道:“林大美女和黄秘书长一解释,齐大少的诗更有意味了,想来还是齐少有才,这诗做得真是好。齐大少这些年都是在佛爷下历练,真想不到齐大少竟然历练出如此高雅的境界,难得难得啊!佛爷,敬您。” 我一听,就知道刘秃子借此拍马屁。 黄秘书长和我认识好几年了,他当然知道我是个算命的,今日能以尊贵身份来迎合我,帮着齐爷演这出戏,想来他也是忠于齐爷的人。姓黄的也借此说道:“佛爷有道义,齐大少又自小受齐爷熏陶,自然不俗。” 我细心留意着,听他们的话,佛爷这个江湖中人竟然比刘秃子和姓黄的看着还要高一些。而林迪薇自始至终都没有刻意奉承三个比她还年长的男人,看来这个女人只听命于齐爷,或许这三个年长的男人都得听她的。并且林迪薇好像和小语很熟识,小语叫她姑姑时也叫得很亲切,不是对旁人的礼貌性称呼,如此看来,这个女人很是不简单。 我心中对林迪薇颇多疑惑,她要是齐爷的妹妹,怎么会姓林呢?莫非是齐爷利用她的能力,早些年认的一个妹妹? 林迪薇很擅长把控现场情况,不想冷落金殊二人,高兴地看着二人说道:“金少、殊少,你们和小语自小便相识,你们难道还不清楚我们小语的性情妈?我们的齐大千金喜欢俊雅的才子,齐大少不只是她哥哥,说句不该说的话,要是我年轻时遇到这样的男人,也会不管不顾的投怀送抱,也不至于落地今日孤身一人的境地,哈哈哈。” “姑姑,谁投怀送抱啦?你再笑话我,以后我也不理你。”小语含羞带笑地说道。 林迪薇爽朗地笑起来,又说道:“哎呦,我这是喝醉了吗?今天这样的好日子,竟然又得罪我们的齐大千金,不过啊,得罪也得把话说完,你们虽是兄妹,并无血缘关系,是可以投怀送抱的,哈哈哈。” 小语马上躲在我身后,不敢和老道的林迪薇继续贫下去。 刘秃子马上说道:“林董不只美貌绝伦,又是英国顶级名校毕业,怎么会遇不到风流才子,肯定是林董眼光太高,要是活在古代,那林董就是李清照。” 我马上能感觉到林迪薇的意图,她敢这样挑明,不只是她是女性长辈,她是故意让金、殊二人断了想娶小语为妻的念想,也就借此保住齐爷的片刻安宁。听刘秃子的话,这林迪薇还是单身未婚,这样富贵身价,这样的漂亮,难道说她和齐爷一样,表面上的模样与身体构造不相符? 而金、殊二人听完林迪薇的话,反而被点燃了硝烟,面色一下阴沉下来。金树山悻悻地说道:“诗词弄得好,未必就能建功立业,中国历史我也读过一些,那些诗词做得最好的文人没几个有出息的吧?就是被中国历代文人首推的《楚辞》大家屈原,还不是毫无建树而自沉汨罗江?” 我想,这金树山还不是完全不懂中国文化啊?他自小在国外长大,能说出这番话,就已经算是不简单了,看来这两个黑白双煞还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 林迪薇打趣说道:“哎呦呦,金少爷不简单啊!对中国史如此了解,这话也极其通透。” 小语完全没有顾及,从身后抱着我,探出头说道:“我就喜欢诗情画意的人,怎么样?我才不管什么建树还是栽花。粗人!粗人!” 佛爷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乐呵呵地说:“进屋,进屋,屋里也是可以赏月的,我们该正式晚餐啦。” 第213章论战 必定是来接待客人,我不想小语这脾气上来争得脸红耳赤,忙拉着小语往里去,还装着大度地说道:“二位兄弟请,我们用餐慢慢聊,今夜漫长,兄弟们远道而来,肯定陪你们尽兴。” 我又在脑海里把现场的人做一个构图:齐爷是总舵主,林迪薇负责投资和管理,佛爷负责控制社会上的势力,并以此配合林迪薇所投资的项目,姓黄的是官方出面的带话人,他自己虽没有多大权力,他代表的人却是大有用处的,这刘秃子有大量资金放在投资公司里,算是公司股东。金家和殊家也有大量资金投资在公司里,投资公司的大股东排名是齐爷、然后是金殊两家,刘秃子是小股东。 大概在脑海里做一个人物关系构图,我也就明白了后面要怎么做才是最合适,和金、殊这两个黑白双煞不能弄僵,但也不能由着他们。想起齐爷昨天电话中告诉我“别使我失望”,我要是把事情弄得太不好看,金、殊两家没面子,我就是让齐爷失望。如果我作为齐爷的养子,任由金、殊两个张狂,还是让齐爷失望,所以我得十分小心才行,我可不想让齐爷失望。 我想着,佛爷强调说我是跟着他历练,这就是齐爷预防万一我丢人,真要丢人了,对外就说是佛爷对我的历练不好,责任佛爷担,私下里我肯定再没有好日子过,肯定也让佛爷失望。 ‘任何时候都要小心翼翼地往前行’,这是梁凤书长期教我的,我还不能让梁凤书失望。 而且我也知道,我自己的推测与实际情况还会有出入,关键是,这些事只能靠我揣测,没发打听,小语对齐爷外面的情况全然不知。 进去刚坐下来,头道翅羹例汤刚放到每个人面前,金树山心不在焉地勺两口汤喝,直勾勾看着我,表情严肃地说道:“齐少,哦,大哥,愿赌服输,小弟一直没有想明白啊!齐伯伯其实是海外人士,虽在故国任职,可是他是法国人。既然你自小被齐伯伯收养,以齐伯伯的情况,怎么也不可能不让你学外语吧?这不可能啊!齐伯伯的家业将来要大哥接手的话,不会外语怎么可能?就是齐伯伯的家业不交给你,齐伯伯养大的孩子怎么可能不学外语?小语也会五六门语言啊!真的,大哥,不是我怀疑你的身份啊,实在说不通啰。”说完,他又用勺子在汤羹里慢慢搅着,眼睛还是看着我,等我回答。 殊胜荣突然变成应声虫一般,马上附和着金树山的话,他自己还强调说:“莫非今天过节,齐伯伯给我们开一个玩笑?哈哈哈,一定是玩笑。” 小语有些急了,要站起来,嘴里说道:“你……” 我拉着小语坐下来,不让她继续说下去,她不外乎又是斥责,完全解决不了对方的疑问。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借口,他们回去给家里说了,他们家里也会问齐爷,要是这样的话,齐爷还是觉得我让他失望了。 桌上年长的三男一女也没有要站出来回答的样子,显然他们也没这准备,或者是想看我怎样应对,也是故意考验我。 对女人撒谎我是比较擅长的,也只限于和恋爱中的女人撒谎。平时里给人算命时常常说谎,可是那怎么说都好圆,必定没几个人懂。 今天这谎言怎么说圆了呢?我得想一想,都怪齐爷通知得太晚,才一天,我当然想不到会有这么多问题,我也还是个少年啊! 我一边思考一边先拿话搪塞他,装着漫不经心的说道:“汤不错,今夜漫长,两位兄弟都叫我大哥了,我又是主人,一定解答你们心中所有疑问,慢慢来,吃是很重要的,聊天嘛,我能不能先问两位弟弟一个问题?” 金树山马上傲慢地说:“你问?” “两位老弟觉得会外语重要吗?还是说,会的语言越多越光荣?”他们要刁难我,我故意每次说话都叫他们老弟,我看他们的脸色很不愉快,我就很愉快。 “当然重要啦!齐伯伯的产业都在国际上,最大的庄园在法国,林姨负责运作的投资基金公司也是跨国公司,不懂外语,怎么在家族里混?起码文件要看得懂吧?最最起码应该会英语。”殊胜荣很是得意地说。 我看看金树山:“树山老弟,你也是这么认为的?” “啊,是,虽然可以请翻译,比如小语就可以给你翻译。荣少说的有道理,最简单的还是齐伯伯的孩子不可能不学外语。”金树山淡淡地说,显得沾沾自喜,他比较聪明,他把我的借口先堵了。 我故意拖延,把汤碗让服务员移走,懒懒散散地说:“不公平啊,我今天才赢到大哥的位置,我的问题二位老弟不回答,老是要逼着我先回答,这不是不公平吗?赢这大哥的位置一点好处都没有。”说完,我又回头假装看看明月,明月已经脱去先前的润黄面孔,而是有些泛白,海里的月亮也随着变幻成同样模样。 悄然打量一眼林迪薇,这样漂亮又气质高雅的女人,我是第一次见到,想刚才刘秃子他们说她单身多年,我以为她和齐爷一样爱同性,可听她自己说是没有遇到她心仪之人,我又固执地认为她是一个洁身自好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确实让人浮想联翩,我都有些走神了。 小语挑起螺肉往我嘴里送,高兴地说:“哥哥最喜欢吃肉,快吃吧。”她像是慰劳一个披肝沥胆的英雄。 金树山见我故意拖延,马上急切的说道:“好,你是大哥,我先回答你。外语重不重要?重要,去不同的地方方便啊!总得要和人交流才行,过海关也方便多了。你的第二个问题,会多几门外语光荣吗?虽说不上一定光荣,可比不会肯定要光荣,你不是爱看书吗?会外语可以看原版。不是更原汁原味吗?” 第214章出其不意 其他人都假装在吃东西,其实都在看我怎么应付,只有小语想帮我,但我知道她帮不了我,所以我让她先别说话,她老是紧张兮兮地看我,她的表情就快要出卖我似的。 我轻松地说道:“阿玛从小教我要守规矩,嗯嗯,既然二位老弟回答了我的问题,守规矩,那我就一定会回答老弟的问题,这就是规矩,是吧?我们这样的人家,当然得有规矩啊。作为大哥,我先对你们的回答说说我的看法,我认为,语言和文字是一门工具,人活一辈子需要用很多工具,比如:会打枪、会游泳、会看书、会音乐、会画画等等,世间工具太多了太多了,难不成每个人都要会使用同样的工具吗?至于光不光荣,我看一点也不值得炫耀,更谈不上光荣。” 林迪薇为调节紧张气氛,故意笑说道:“哦,要是依麦少这样讲,我学的几门外语不是白花精力啦?” 我明白林迪薇的意思,轻松地说道:“会多门外语当然也是值得的,我们为什么要学会使用更多的工具,是因为生活中要用得到,如果用得到,就没有白花精力学。为什么我觉得不值得炫耀呢?二位老弟在西方文化熏陶下成长,一定知道苏格拉底,他一定是不会汉语的,孔子也肯定是不会古希腊语、不认识希伯来文,释迦摩尼肯定也无法和苏格拉底、孔子当面交流,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的文化在当时是毫不相同的,那时信息闭塞,他们和今天我们平常人比起来知道的还要少很多,要是以今天的标准来评判,他们都是孤陋寡闻的人,可是几千年来,他们都被尊称为先贤圣人啊!” 金树山马上说道:“好,大哥的意思我懂了,今天见面时,我和胜荣说外语,你认为我们有意炫耀为难你,我认错,以后一定不在你面前说外语。我认错了,可是,我的问题是,齐伯伯的孩子不学外语,这简直不可能,麦少,你可能还没出过国吧?没有其它意思,就是问问,伯伯的产业在国外,他的孩子二十来岁没有出过国,也是让人费解啊!” 我必须要杀杀金树山的锐气,而且我已经想好怎么对付他的怀疑了,所以,我面容舒展,显得特别自信,傲气的说道:“树山老弟,你这是对我这个大哥妄自揣测,作为兄弟,这很不礼貌吧?” “我怎么妄自揣测啦?你确实不会啊!” “哦,我听不懂你说的外语,你就认为我不懂外语,这不是妄自揣测吗?” 殊胜荣马上惊讶地问道:“你,大哥会外语啊!” 看林迪薇和佛爷他们的模样,很是为我着急似的,却又要故意装得完全信任我。刘秃子故意看着船窗外的月亮,好似陶醉其间;佛爷和黄秘书长悠闲地细嚼慢咽,眼神却不停地看向我,满怀着期待;林迪薇端起酒杯,笑说道:“来,别只顾着斗嘴。” 我故意没有指向地无奈一笑,随意地说道:“不只是会,老弟们读过日本一千年前的长篇巨著《源氏物语》吗?我读过,而且是读日文版。”我故意买弄几句我唯一的外语,还是梁凤书教我的,今日竟然用上了。 林迪薇马上和我用日语交流几句,又说道:“麦少,藏得够深啊!小语都从没对我说起你有这爱好。” 我轻松地笑说道:“二位老弟,你们听得懂吗?看你们样子,是听不懂,更不可能看《源氏物语》日文版,难道我要觉得这很光荣?还点小事值得炫耀?” 姓黄的马上说道:“当然,齐少,会几门外语交流很容易,我也会说几门外语,可是你要我看外文原版长篇文学,我估计一门也看不了,特别是外文古代文学,很多生涩词汇,今天已经很少用到。” 林迪薇也说:“是啊,我会用日语交流,可是无法读日文原版长篇,简短的还能连猜带蒙。” 小语精神起来,得意地说道:“我这里家里就有好些日文版文学,哥哥特别爱日本文学,单独买的。” 金树山和殊胜荣面面相觑,被我一下打蒙了,脸上红扑扑的,好在喝了酒,可以装着是喝酒红脸。 殊胜荣问道:“大哥,你去过日本吗?” 我摇摇头说:“没有,我的想法可能与常人有些差异,甚至有时候自己也觉得自己可能是一个异类,对于出国旅行这件事,我固执地认为,不把一个地方的文化先做一些了解,去了也是白去,我想,以后肯定会去,等自己年纪再大一些吧。” 停下来,切几块肉吃,这是我的最爱,当然不能放过,然后继续说道:“今天的飞机、火车、轮船、汽车非常方便,速度非常快,交通也很便捷,速度与便捷性,是古时候的几百倍,乃至上千倍。恕我这个晚辈冒昧,加上在坐的四位长辈,我问问啊,你们都不缺钱吧?” 刘秃子的目光马上抛弃了月亮,看着大家乐呵呵地说道:“齐少,这还用问吗?这里谁缺钱?缺钱的人能坐这里吗?” 我说:“桌子上的人都不缺钱,今天交通、速度、便捷性都比从前好太多了,可是我们有人比徐霞客到过的地方多吗?有人像徐霞客那样考证过那么多地方吗?有人写出那样详尽的游记吗?有徐霞客到各处地方得到那样崇高的礼遇吗?身边有这样的朋友也算,有没有?” 姓黄的端起红酒杯说道:“来,为齐少干杯。”他自己先浅尝一口,举着杯子继续说道:“我懂齐少的意思,齐少认为去很多地方没什么用,都是走马观花,况且还没有人超过徐霞客。哎呀,真是非常简单的道理,不说呢从来没有感觉到,佩服佩服,我真是活得太世俗,多活这么些年,今日听齐少一席话,竟然白活了。” 佛爷、林迪薇、刘秃子都很高兴的附和姓黄的说的话,金树山和殊胜荣就显得略微尴尬。 第215章 刁钻 我马上换成梁凤书对我“苦口婆心”那种爱心来,很有大将风度地说道:“二位老弟,今日该是花好月圆的日子,兄弟不远万里来这里与我们共度佳节,实在辛劳,但如果二位老弟为怀疑我冒充齐家少爷而来,恐怕要让老弟们失望了。要是二位是来过节的,是来为我们三家世代较好延续感情的,我们今天就开开心心地谈天说地,畅所欲言。” 殊胜荣看看金树山,马上笑嘻嘻地说道:“没有怀疑,没有怀疑,为过中秋节而来。” 见金树山还不服气,我必须要给他一软棍,很是谦虚地说道:“唉,我也羡慕二位老弟,学会多么外语,满地球的跑,可是我没有时间啊!自小就深爱中国文化,主要是文学、历史、哲学,年长一些,又爱上日本文学。二位老弟是知道的,人的经历总是有限,顾得这头,就顾不了那头,没办法,我是沉迷了,以后要是要满世界去看看,到时候只能让小语给我翻译哦,小语,你愿意吗?” 小语切下一块虾肉,往我嘴里喂,跟在家一样,乖巧地说道:“哥哥所有要求,我都答应。”她又看看对面黑白双煞,瞪一眼,得意地说道:“哼!怎么样?我就是愿意。” 小语的率真毫无做作的痕迹,她是真正的真性情,不像我们其他人,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盘算。 林迪薇转头拿起口布捂着嘴,一个喷嚏打出来,忙说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语,你别逗我,差点被你弄得喷桌子上了。” 小语开心的仰头笑起来:“我愿意,我愿意,我就是愿意,哈哈哈。” 我故意显得厌烦又无奈的表情,对着金殊二人说道:“唉,我和小语是一见如故,没办法,可能是我们有很多共同爱好吧?阿玛一直告诉我有一个妹妹,以前不让我见,还是去年才见的。你们认识小语比我早,应该知道的,她烦人得很呢?从早到晚纠缠我,使得我少看好多书?”我这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样子,我想他们一定是妒忌坏了。 小语放下刀叉,站起来,揪着我的耳朵说道:“你说什么?你说什么?嫌弃我是不是?” “不是,不是,玩笑话,妹妹最好了,快给我切肉吧。” 她高兴地说道:“好吧,今天高兴,饶了你。” 金树山和殊胜荣看我们打情骂俏,心里更不舒服,小语故意看看他们,装着委屈地说道:“你们是不知道,我这辈子只能是哥哥的女人了。” 殊胜荣马上激动地说道:“为什么啊?妹妹,你还没二十岁呢!” 小语歪着头,装着委屈地说道:“没办法,年纪小又能怎么样呢?我都怀上他的孩子啦……” 我马上从凳子上弹起来,惊讶地看着小语:“这么重要,也不先告诉我?在这个时候说出来?”我知道是她调皮,我们才好十几天,就算有了也不可能这么快知道,可是我要配合她演出。 刘秃子和林迪薇马上一口喷出来,好在转头及时,才没有喷桌子上,服务员马上过来收拾,刘、林二人马上站起来离开座位,走到旁边去。 姓黄的也站起来,靠着窗口才终于笑出来,拿毛巾擦着眼泪,说道:“哎呦,齐大千金,你真是要了我们几个老人家命啰,哎呀,受不了啦,这太大的好消息,没点准备还真接不住。” 林迪薇站着笑一阵,消停一点后才说道:“小语,哎呦呦,你也不害臊,可是真的,怀上啦?”说完,她又大笑起来。 金树山脸红耳赤地站起来说道:“不好意思,失陪一下,去洗手间。” 我看见外面走廊上,马上有一个中年人跟着金树山去,肯定是他带来的安保。 殊胜荣楞楞地看着小语,本来就圆不隆咚的脑袋,好像更鼓起来,惊奇地问道:“小语,是真的吗?你们真的好啦?” 小语刁蛮又显着稚嫩,站起来,双手叉腰,盯着殊胜荣,大声说道:“殊胜荣,你是傻子吗?我没有和哥哥好的话,怎么会有孩子?难道做梦能怀孩子吗?” 小语刚说完,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我也笑得泪水流出来。我真是怀疑小语背着我和齐爷商量过,可是我们一直都在一起,显然又不可能。先前金、殊二人一直被我压制得毫无反抗之力,小语又突然拉开一个炸弹,他们二人瞬间蒙了,简直是没了活下去的希望。 连佛爷都笑起来,问小语:“我们的千金勒,是真的吗?这样的惊天好消息,我们必须让齐爷知晓,这一定会是他收到的最好的中秋礼物。” 佛爷只说,没有行动,他一定知道小语没有孩子,但他配合着小语演戏。 小语倔强地说道:“还没空和你说话。”她继续凶狠地盯着殊胜荣大声说:“你们先已经输了,大哥也认了,以后不准叫我妹妹,叫大嫂,现在就叫,快,叫我大嫂。” 林迪薇已经笑得跳起来,想说话,张开嘴又被哽回去,又笑得一句说不出来。 刘、黄二人笑得扶着旁边沙发。 佛爷稍微稳重,拿毛巾不断地擦眼睛,边笑边说道:“都收了,重新上菜,这没法吃了,真是意外惊喜,我这条老命是要送给小语了。” 小语她自己不笑,而且还很是认真的样子,又很霸道地继续说道:“快啊!叫我大嫂,不然你们就是背信弃义,拜了大哥想赖皮吗?” 殊胜荣晃晃悠悠地想站起来,估计他吃得太多,没能站起来,叫道:“大嫂,大嫂坐,继续吃着。” 小语这才高兴地笑起来:“吃个屁,桌子都收了,菜还没上来呢!哈哈哈。”她自己笑一阵,拉着我说道:“哥哥,我演得好不好?演得好不好?” 我马上惊奇的问道:“小语,你骗我的啊!没有坏上吗?” 小语点点头,她又认真的说道:“不过,会怀上的,肯定能怀上的,女人不都能怀上吗?我肯定也能怀上的。”小语一边说,一边揉肚子,做出很是期望的样子。 这更逗得大家笑得停不下来,连服务员都快要笑出来,强憋着不笑,个个都紧闭着嘴,害怕一不小心绷不住。 第216章 皎洁的月光 金树山离开好一阵,想是去月光下平复了自己的心,回来时大家还在笑,林迪薇见金树山回来,笑着说道:“哎呦啊,我这辈子都没这么笑过,金少走早了,可是没看到小语的样子。” 金树山脸上挂着干笑,问道:“怎么啦?” 小语指着金树山,像先前跟殊胜荣一样,很是认真地说道:“过来叫大嫂,你不是也输了,不是拜了大哥吗?我现在有你大哥的孩子了,快,叫大嫂,你要是不叫我大嫂,就是背信弃义,你想背信弃义吗?” 殊胜荣刚才没怎么笑,此刻看着小语对金树山的样子,他也一口笑出来,笑得他肥胖的身体全身乱颤,使得整个船好像都摇晃起来。 金树山看着小语的样子,也笑了,一边笑一边说道:“好,大嫂,你是大嫂,真是服了你,一点不害臊。” 小语还很认真的反驳说:“当大嫂多光荣啊!为什么要害臊?” 所有人都笑起来,林迪薇挥挥手:“哎呦,我肚子疼,我得外面再笑一会儿。” 都乐呵呵好一阵才消停下来,明月已是银色圆盘,大海上鳞光闪耀,一些鱼跃出海面,似要奔向广寒宫,无奈没有翱翔苍穹的翅膀,又扎入海里,晕开更大的鳞波。夜风微抚,正是难得出海的好夜,游艇在海中像是凝固了,一动不动,也在凝望着那一轮不只多少人正在仰望的圆月。 银色的月光让夜空份外皎洁,几缕流云在海天相接出游动,像那夜幕中的丝带,不知是那个姑娘遗落,被徐徐晚风吹到天边。 又或许是曾经深情的男儿,送给心上人的纱巾,而后男儿离开了心上人,伤心的姑娘再也无法面对负心男儿送的纱巾,她把这曾经牵连两人爱情的纱巾,伤心欲绝地抛在夜空里,而纱巾不忍离去,它飞上夜空,化作此时的流云,希望那个男儿看到流云时,能想到曾经的海誓山盟。 我想啊,要是肖玲玲此刻与我一起看这流云,她会说这流云像什么呢?唉,无论她说像什么,云最后一定会变成她说的样子,在她面前,我从没有赢过。 小语拉着我走到旁边,小声地说道:“好好吃饱,我知道你心里装着别人,今天是我们第一个中秋,你要全心全意的和我在一起,知道吗?” 我蓦然的点点头,轻声说:“小语,委屈你了。” 她这样一说,我的心里愧疚感更加的重,可又得强压着心中的纠结,不想让身边的人不高兴。 小语很是高兴地说道:“哥哥,你知道吗?我这辈子就今天最神气,正大光明的神气无比,是你让我觉得神气,让我觉得光荣。阿玛都没有让我这么神气过,阿玛老是哄着我,一点也神气不起来。哥哥,我知道的,你从不会让我失望。” 小语越是乖巧,我心越难过,就越觉得对不起梁凤书,也对不起小语。如果我和小语之间只是利益般的相互需要,对于梁凤书,我不会有那么大的愧疚,为了生活嘛,卖身也是可以理解的,顶天了我把自己想成张昌宗,而小语是武则天。 一旦小语是十分乖巧可人的样子,我心底有暖流升起,我知道,这是爱。当我看见梁凤书的第一眼,我的心里就曾升起过这种暖流,而且那时升起的暖流一直没有消散过,一直在温暖我的心田。而今又一股暖流泛起,是为小语,我不得不承认,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为了生活而卖身,这是又一场爱情环绕着我,我是真正背叛了梁凤书的爱。 小语看看周围,没有人靠近我们,我们两个正单独趴在快艇最前面的头上,她小声说道:“你别以为我不知道‘羞怯诉鹤梦,梦醒月下舟’这一句在你心里真正的意思。你是想说,你本是普普通通的人,只想逍遥自在的活着,无奈却卷入纷繁芜杂之中,因此羞对你曾经的承诺,是这意思吧?就是说梦醒了,你不得不面对现在明月下这条船,这条船就代表你想要逃离的麻烦,可是你又逃离不掉。哥哥,如果你要逃,能带着我吗?我真正已经深深爱着你,你知道的,我已无法再爱别人。” 看来再隐秘晦涩的话也瞒不住有心人。 我担心她又哭起来,忙安慰说:“小语真聪明,我任何心思也瞒不了妹妹,放心吧,一点感慨而已,写诗嘛,总是会有感慨的。我不会逃,我不能辜负小语和阿玛的期望,我也是真正的爱着你。” “好吧,我相信你。” “小语,你今天晚上带给大家的欢笑,在场的每个人都将铭记一生,真的,我都想不到妹妹那么可爱,简直无法形容。” “不行,必须形容出来。” “哦,想想啊!欢乐女神,对,你是今晚的欢乐女神。” “是你让我变成欢乐女神,我也从没有今晚这样放纵的开心过,今生第一次。” 听她这样说,又觉得她很是可怜,想生活在这样的富贵人家,怎么会都没有认认真真开心过呢?我小时候常常想,要是有一间不会漏雨的屋子该多好啊,如果每天都有还能有肉、有干饭吃,肯定每天都会欣喜若狂。 我回头望一望,拉着她的手说:“走吧,我们以后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多的是,今天先应付他们,不然不礼貌。” “你说的啊!以后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多的是。”她仰起头,很是神气的样子,就像那美丽皎洁的月光。 当小语对我说她对诗的理解时,我知道,无论那个喇嘛僧和玉如意的故事是不是编的,她都无可救药的真正爱上了我,就像当初梁凤书爱我一样坚决。 小语对我的爱越是坚决,越让我看到她悲催的结局。梁凤书爱我而抛弃了家乡和亲人,小语不可能抛弃齐爷,她也逃不了,倒不是她无法过平淡的日子,而是齐爷太过强大。我终究是苦寒出生,只是一个算命的,总有一天谎言会穿,齐爷会抛弃我,而小语将牺牲她一生唯一的爱。 第217章找不到从前 突然发现自己没想过伤害谁,却可能会伤害每一个爱我的人,肖玲玲、梁凤书、小语都会被我伤得体无完肤,如凌迟一般,甚至还有我眼前不知道的人。 心在皎洁的月光下突然颤抖起来,那银白的月光轻柔地落在我的肩上,发出一声叹息,低语着要告诉我生命的秘密。月光说,向前走吧,向前走吧!生命没法回头。就是这样简单的话语,我当成最珍贵的秘密,狡诈地不告诉任何人。 一年最明亮的月亮,洒下最洁白的月光,我无法逃离这月光,只要我站在苍穹下,月光就扑在我的身上,当我躲在客厅和大家举杯言欢时,它依然从窗外窥探着我,我要怎样才能逃离这月光呢?夜是如此的漫长,仿佛整个世界在月光下的夜里停止了,不再向前进,再也不会有朝霞艳天。 游艇上众人都演着欢度佳节的角色,而众人的亲人都在远方,此处是大海中央,为了这月光,每个人都抛下了亲人、爱人在远方,为何非得这样在海上演一场?我不知道扑向我的月光怎样看待我们的演出,月光只是轻柔的落在我肩上。 总算是凯旋而归,没有露出任何破绽,也没有让任何人丢脸,金树山和殊胜荣最后不得不接受小语已经与我好了,也因为小语和我亲热惯了的,在外面她也没有丝毫估计,她应该不知道需要怕谁,更不知道需要担心什么、顾及什么。 金树山和殊胜荣暂时接受我和小语相爱的事实,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死心,后面晚餐中金树山故意说过,他说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能白头偕老在这个年代已经很难,越是有钱的人越是难。他也诡异地告诉小语,要是爱烦了,眼睛可以看看别处,他真是不死心啊! 我想他们是不在乎爱不爱小语的,他们只想用最简易的办法替家里夺取齐爷的财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婚姻。 我没有想过能做齐爷多久的养子,只是为自己的生活更好,换去一个光鲜的头衔,好陪梁凤书回家乡。 养子的身份需要演多久都无所谓,但我是小语的夫婿这却难以更改,而我家里还有梁凤书,我能怎么办?只好听月光的,向前走。 原计划只接待一天,我已经载誉而归,想着给小语请个假,让我回家陪梁凤书、肖玲玲她们补过中秋节,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可金树山临时改变主意,殊胜荣也应和金树山,他邀请我和小语去澳门玩几天,我借故太多的书没有看,没心思远游。金树山见我们不赏脸,他决定暂时不走了,要去家里住几天,这可愁死我了,佛爷也发愁,但是不能拒绝。 虽然蛇口南山别墅里有我单独的房间,有我的服装间,可是没有我从前生活的任何物品。试想一下,如果我真是齐爷养子,家里怎么也该有一些我从前儿时的物品,不可能有人在家只有自己当年的物品,就像当年出生一样,而且一出生就二十多岁。如果借故这家是新的,东西还没搬过来,没搬过来是在哪里呢?金树山、殊胜荣马上要去看怎么办?以他们的财力,地球上什么地方到不了? 别墅里还应该有些从前和齐爷的照片,依齐爷的富贵,就算他秘密养一个儿子,不可能不留下影相,起码照片该会有。可是我少时苦寒,小时候从没有照过相,根本就没有小时候的照片,就算马上派人去取,都没地方取,这如何不让佛爷和我担忧呢? 齐爷应该也没有想到金树山和殊胜荣要求到家里住几天,再贵的酒店都可以包下套房让他们住,可是他们就是要住家里,理由是:既然大哥大嫂已经那样好,大哥又才华横溢,家里祖上是世交,想到家里体会学习。 刚到家,齐爷打来电话,先是把我好好的夸了一番,说我的表现让他喜出望外,最后说金、殊二人要到家里来住几天,让我和佛爷商量着办。 佛爷打电话来安慰我不用慌张,他说金树山和殊胜荣应该不会真的住,只是想看看,必定他二人带着的随从不少,别墅也住不下。佛爷让我先休息,我们都想想,明天见招拆招。只能这样,没什么可以准备的,我在深圳的家里都没有从前生活的物品,就是山村老家里也是没有。最多可能还有几条烂裤子,几件烂衣服,恐怕也早被肖大刚烧了。 要没有这事,我从没有想过自己没有从前生活的物品陪伴在身,十六岁离开山村前,太穷,没有过任何玩具,我自己做过木手枪等等自制玩具,那些东西的生命力都很短暂,在缺少柴火的时候,都化为了温暖的火焰。寒冬里最缺柴火时,仅有的过期课本都无法幸免于灶堂,更何况自制玩具。 也没有看过动画片,没有什么纪念章,没有旧衣服,没有使用过的文具,什么都没有,除李瞎子死亡事件以外,连秘密都没有,就像自己从前是虚构的一样,在遇到梁凤书时才从虚构的变成实体的存在,才开始有在这个世界生活过的痕迹。 想起来太可怕了,我十七岁遇到梁凤书之前,竟然是虚构一般的存在,而且这个虚构都找不到作者。我怎么可能是这样一个人,十七岁才开始有实体存在的人,这让我情何以堪? 想着想着,我竟然忘记了金树山、殊胜荣要到别墅来的事,沉迷在追寻虚构的那个我的路途上,找不到十七岁前我的实体存在,这让我悲凉到了极点,都不想和小语干最爱干的那事情。 我不能去给别人说,说我十七岁前是虚构的,十七岁以后才实体的存在,这不是荒唐吗?就算是孤魂野鬼,也该有活着时的蛛丝马迹吧?我没有,马上回到山村里,也找不到我曾经实体活过的证据,估计那些认识我的人,都会仿佛认为,或许村里曾经有过一个我生活过。 师傅李瞎子都已经化为泥土,我怎么寻找十七岁前实体的自己,这迷茫无法追忆。 看过万卷书,读过几千年历史残迹,却找不到自己的从前。 第218章梦的用处 小语很是替我心痛,我儿时的生活超出了她的想象,她只能无力的安慰我说:“从前已经是从前,找不到就算了呗,找到又能怎么样?” 小语的说法让我觉得毫无用处,还不如不说。从前当然有用,起码让回忆有实体可以寄托情思。人总不可能往前走时,不停的把身后走过的路掩盖,虽然有些人是这样做的,那是因为那种人在前行时,身体里一路流着肮脏污浊的脓血,他们需要掩盖自己一路前行时的丑恶。 “我还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呢?不照样开心的活着吗?我不在乎生我的父母是谁,有阿玛疼爱我足够。哥哥,你看过那么多书,为何就不能像我一样,在乎拥有的呢?”天真烂漫的少女也能说出圣人般的哲理,全凭她淳朴的心,就像不认识几个字的陶春兰,她有很多话指引着我前进。 说到家人,我和我有血缘的亲人完全不熟悉,只是知道有那么几个人的存在,知道他们和我是有血缘关系的,但我全然不了解他们。我想,他们无法证明我从前的存在,我不了解他们,他们肯定也不了解我,和李木同在这座城市几年,我和李木也相互不了解,而李木已经悄无声息的离开,我们彼此都失去了解对方的时机。 “那两个东西不外乎还是怀疑你不是阿玛的孩子,那就让他们怀疑去,我是阿玛的孩子,你是我男人,这就足够。我们来个不承认,不解释,就是不说真相,他们又能怎么样呢?哥哥,别发愁了,我们睡觉去吧,今天最累,都是他们闹的。”小语在我背上撒娇的说着,我知道她想要什么,耽搁半天了。 快乐过后,我又想,要是能知道小语的生辰八字该多好啊,我能算一算她今后会面对怎样的波折。对于一个不知道父母是谁的孩子,要考证她的生辰八字,简直和证明玉皇大帝的年纪一样难。 梁凤书不愿意告诉我她的生辰八字,小语确实不知道,我竟然不知道自己所拥有的两个女人的生辰八字,我也不知道自己出生的准确时间,可我却是一个号称‘神算’的算命小师傅。 太阳照常升起,我依然酣睡,只有床才是让人永远留恋不舍的地方。 睡前忧心匆匆,睡着后竟然一夜无梦,那时我几乎每晚都做梦,各自奇奇怪怪的梦,要是做过的梦都记录下来,得超过《一千零一夜》中故事的数量。无梦的睡眠我并不奢望,我喜欢睡中有梦,醒来后回味梦境,就像品味一场自己亲身经历的真时虚无,读过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我一直认为那本书是‘满纸荒唐言’,要不就是弗洛伊德他自己的梦太过单调乏味。 用‘潜意识’解释梦的来由,我认为是人对不了解的事情最天真的瞎想,这也难怪,自以为是的人类,总是希望世间一切都能有符合科学的解释,每个人都在为想不清楚、看不明白的现象胡编乱造各种理论,而有话语权的人胡编乱造的理论被广为流传,谁要是相信这些谬论,谁才真的是傻子。 我几乎每晚有梦,梦醒后大多还都能回忆起梦中的一部分,而且梦境里的‘乱七八糟’总能预料当天的吉凶,一夜无梦,让我倍感彷徨。环顾房间,又去卧室小厅看看,浴室里快速洗漱,一边想起今天黑白双煞要来的事情,收拾好自己,房间里竟然没有见到小语,这让我很意外,以前她每天起得比我早,但我起床时她一定在身边,几乎每天都要和我缠绵激情一番才让我正式起床。 走出房间,站在楼梯口,听见楼下客厅里有谈话声,这才明白金、殊黑白双煞已经来了,小语应该正在楼下应付他们,心中不由得好奇起来,他们会聊些什么呢? 只听金树山大声说道:“小语妹妹,你不是说他半晌午会起来吗?现在快中午啦,怎么还不见人?莫非他不再家里,昨天只是临时演出吧?” 我心想,是不是临时演出有什么要紧,小语宁愿跟我这个山野里进城的穷小子,也看不上你们,你们是有多差啊! 小语大声的辩解道:“哥哥晚上看书,白天要很晚起床,不可以打扰他,你在这里放屁可以,随便,只要别去打扰哥哥就行。” “妹妹,你现在说话这样粗俗,是不是他教你的?”这是殊胜荣的声音,他肥胖的身体使得他的喉咙像是一直梗着东西。 “殊荣,你拉着小语,我上楼去看看,楼上肯定没有人,昨天只是个临时演员。” “你敢,敢在我家里搜查我房间,你脑子是不是坏啦!别以为阿玛不在家我就拿你们没办法,阿玛不在家更好,我让他们干脆直接把你们扔出去……”小语正大声地说着。 听他们在楼下争辩着,金殊二人也并不敢真正上楼来搜查,我心中赫然一亮,我是齐大少爷,有什么需要给他们解释的呢?昨天晚上纯粹是我心中‘做贼心虚’而妄自担心。 很奇怪,佛爷也没有打电话来告诉我要怎么做,看来他是觉得我能应付,或者他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让我自己发挥。 正想下楼,听见小语大声喊道:“姑姑,您可算来啦,他们欺负我,姑姑快帮我把他们撵出去。” 楼下的说话声一下没了,使我已经听不见,想必是客厅靠楼道的门已经关上。 我犹豫起来,我该以什么态度出现在他们面前呢?我得好好想想,深吸一口气,转身回卧室,把门关起来,对着镜子看自己,镜子里的自己与往日没什么两样。我看着自己,突然想嘲笑自己,原来自己心里一直是自卑的,面对金、殊那两个真正的豪门少爷,自己心里一直发虚,不禁反问自己,为什么他们能那么理直气壮的怀疑我,而我却没有底气怀疑他们呢? 要抛弃贫穷在身体里啃噬出的伤痕并不容易,同样是人,我不由自主的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当我想嘲笑自己时,心中马上有了对策,心情也轻松起来,干脆不慌不忙地推开小厅隔门,在‘属于我的房间’里点上一只雪茄,给梁凤书发信息:老婆,齐爷要我假扮他养子,怎么办? 第219章家里战场 梁凤书竟然没有问我为什么,而是直接回过来短信:老公,你就当自己是齐爷干儿子,这有什么大不了。 :我老公的修养才学不输任何富家公子,你行的。 看着梁凤书的两条短信,我心情非常好,仔细一想,齐爷都不怕,我怕什么?齐爷和佛爷都不告诉我怎么做,就是他们已经当我是真正的齐家大少爷,我又何必自己心虚呢?想到这里,放下雪茄,把已经穿好的衣服换下来,拿出一件长袍睡衣穿上,笈拖鞋,缓缓下楼。 当我出现在客厅时,他们齐刷刷的看着我,小语也愣了一眼,我也假装很惊奇地说道:“哎呀,怎么这么多人?姑姑什么时候到的?”再一拍脑门儿说道:“都忘了,昨天阿玛说你们今天要来,姑姑,第一次见您到家里做客,我这太不礼貌啦,我还是上去换好衣服再下来。”虽这样说,我并没有往回走。 林迪薇淡淡一笑,对我招招手,说道:“在自己家里,我也穿睡衣,别换了,你要再不下来,我都被他们吵晕过去,麦子,快过来坐吧。” 小语跑到我身边,挽着我手臂,傲娇地说道:“你们两个坏蛋,见到我哥哥也不起身招呼吗?他可是你们大哥,昨天的事这么快忘啦?” 金树山、殊胜荣慢悠悠站起来,好似神智不清的样子,殊胜荣慌里慌张地说:“大——哥,起得真晚啊。” 金树山嘴角僵硬地笑笑,又慢慢坐下去。 我拉着小语一起挨着坐下来,先对林迪薇礼貌地寒暄几句,才看金殊二人,假装好奇地问道:“二位老弟,怎么有空到家里来做客?深圳各大酒店都不满意?哦,你们刚国外回来,不熟喔,我让人给你们安排好吧?” “我们不需要熟,哪里要你安排。”金树山尴尬地说,又假装打量四周,问道:“客厅也不见你和齐伯伯的照片,这里反而像酒店,胜荣,你说是不是?” 殊胜荣木纳地点点头。 我无所谓地说:“不喜欢拍照,再说了,人又没死,干嘛供着照片?” 林迪薇马上笑说道:“麦子你也真是顽皮,这句话不是打击很多人嘛,难道家里挂照片就是供着啊?不过啊,我家里也没我的照片。” 金树山马上说道:“齐伯伯法国的家里我见过,有很多伯伯和小语的照片,现在突然出现一个齐少,家里反而没有照片啦?” 我早已注意到,以前客厅里齐爷和小语的照片已经不见了,肯定是被佣人临时收走。慢慢悠悠点上一只雪茄,我才不阴不阳地说道:“二位老弟,在外面你们对我问七问八,我当你们玩笑话,不计较,听你们这话,是要干涉我的私生活吗?” 金树山带着嘲笑的口吻说:“激动了吧?我不过出于好奇,随口问问,怎么就成干涉私生活?莫非心中有鬼?” 我马上意识到,自己还是心虚,反应过度,忙定下心来,有些傲慢地说:“无论中外,都应该是有家教这一说,到别人家做客,对别人家的摆设品头论足,不礼貌吧?心中有疑问,也该礼貌的虚心请教,而不是到别人家,用质问的口气质问主人,这是我们这样家庭孩子的家教、规矩?” 金树山脸上抽搐一下,到嘴的话吞回去,端起水杯假装喝一口,殊胜荣马上敷衍地解释说:“何必这样聊天,多伤和气啊!齐伯伯突然有一个大少爷,我和树山来家里看看,也是想多和齐少熟悉熟悉,必定我们三家是世交。” 小语马上讥讽说:“没一点礼貌,谁愿意和你们熟悉?真是搞笑。” 金树山可能马上意识到我又在用昨天的套路对付他,装着坦诚的样子说道:“我承认,我是一直怀疑你不是齐伯伯养子,这很正常,在昨天之前,我们一直不知道有你的存在,有怀疑不是正常吗?” “没事,住下来,慢慢怀疑,别打扰我看书就行。”我故意起身往阳台下看看:“你们带不少人吧?房间不够的话,他们只能花园里搭帐篷,我不计较。都住下来,没事的,花园里能住好些人,就是,就是我和小语下去游泳时,他们得回避一下,不然小语可能一下不适应这么多外人守着。” 小语嘟哝着说:“花园里搭帐篷,多难看啊?” 我无所谓地说:“没事,小语,我们三家是世交,怎能让他们心中有疑惑,况且我是大哥,这点肚量要有的,等他们不再怀疑时,自然会搬走的。” 我心中想,这金树山确实没脑子,怪不得小语以前不喜欢他们俩,就这种满脑子浆糊的人,要是在山村里活着,估计放牛都得把牛饿死。想到他们这样愚蠢,我顿时心中更轻松了,不紧不慢地问道:“你觉得我阿玛有什么理由故意骗你?你到家里来怀疑我阿玛?” 殊胜荣满怀期待地看着金树山,显然他也感觉到金树山刚才的话愚蠢,想看看金树山如何回答,金树山故作镇定说:“我对齐伯伯没有任何怀疑,以前齐伯伯就小语一个孩子,现在突然多出一个你,不过随便聊聊而已。” “是吗?金树山,你这不是昧着良心讲话吗?你可曾想过,我阿玛那样尊贵的人,会让毫不相干的人冒充他的儿子?再说了,你为什么对别人家事如此好奇,莫非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打算?”我抽着雪茄,继续追问他。 林迪薇马上打趣道:“看看你们年轻人,何必要这样相互顶着说话呢?还好我来看看,要是这样就伤了和气,要是那样的话,家里父母不伤心吗?” 小语天真,没什么城府,马上说道:“姑妈,您昨天今天都看到啦,他们两个太没礼貌,我都已经是哥哥的人了,难道我也是假的?他们老是这样质问人,哥哥已经是很有涵养了,要是质问我,我什么都不会回答,早把他们赶出去啦!” 我马上装着大度地说:“妹妹也不用这样,阿玛不在家,我们也要有待客应有的礼貌,姑姑就是我们亲妈一样,阿玛不在,一切都由姑姑做主。” 第220章姑姑解纠缠 林迪薇马上说道:“好啊,齐少真是个知书达理的人,真是有我们齐家的风度。金少、殊少,你们也是大家庭的少爷,你们这一辈,应该像你们父辈一样精诚合作。我不是齐家的人,却深受齐家养育栽培之恩,送我上名校,培养我打理家族资产。金少、殊少,你们父母也从没把我当外人看,他们一直当我是齐家的女儿,难不成二位少爷当我是外人?” 殊胜荣马上站起来,转到林迪薇身边坐下,靠着林迪薇乐呵呵地说:“林姨才不是外人,小时候林姨最疼我和树山,经常带我们玩,还教我们很多东西。” 金树山无精打采地看着林迪薇笑笑,好像很不得已地说道:“林姨当然不是外人,我这个人好奇心重,而且从小就喜欢小语,突然看小语和他那样好,心里不舒服。” 殊胜荣马上不甘落后地说道:“还有我,我也从小就喜欢小语,可是小语就是不喜欢我们俩。” 小语气鼓鼓地说道:“才不稀罕你们喜欢,你们那样自以为是,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喜欢你们,现在我有哥哥,就更不可能喜欢你们两个坏蛋。” 林迪薇马上语重心长地说道:“我就知道,金少、殊少是看小语和齐少爱得如胶似漆,心中落寞,这也是正常的。二位少爷可知道,越是熟悉的人之间越难以产生爱情,你们自小和小语便熟识,小语性情又与你们不同,十几年来,一见面就互掐,怎么会有爱情?现在你们都长大懂事了,没有爱情,难道就不能珍惜友情吗?” 听林迪薇的话,我想到了肖玲玲,我们从小就相信相爱,彼此熟悉就更不用说,可是我和肖玲玲之间曾有过爱情,如果没有梁凤书,肖玲玲一定还是我的最爱。 小语低声说道:“我才不稀罕。” 林迪薇拉过小语到身边坐着,亲热地搂在怀里说道:“小语,你有了爱情,有了哥哥,叔叔、婶婶都不要啦?” 小语靠在林迪薇怀里,撒娇说道:“我那里是这样的人?明明是他们没礼貌,姑妈还说我。” “小语最乖,我怎么舍得说小语的不是,吃饭吧?我陪你们吃午饭,下午还有事情忙呢?”林迪薇又看看金、殊二人,说道:“你们齐伯伯这家里也没带多少佣人过来,家里一下怎么做得出这么多饭菜来?我从外面安排好一桌送来了,今天中午就在家里吃,我们是一家人,千万别心里有隔阂。” 吃饭的时候,林迪薇又以长辈的口吻,婆婆妈妈的聊一通,金、殊二人不好再说什么。我暗自想,林迪薇这个女人真不简单,金、殊这两个黑白双煞在她面前不敢有丝毫的放肆,想必在整个财团里也是举足轻重的人,金、殊两个小混蛋一定受家里教导,知道厉害关系,不能不尊重林迪薇。 午饭以后送走林迪薇,金、殊二人也不好意思再留下来,悻悻离去。 人该是都有好奇心,无论富贵贫贱皆有,我也不例外,但我一直控制着自己对世间的好奇心,把大多猎奇心态都放入了看书之中。书看多了,对世间感到稀奇的事情就少了,人类世界里也不过是繁衍生息,而且已经历经无数代人。 懂得道理,并不能让心里没有纠葛;都知道人生短短几十年,可依然要冲入弱肉强食的争夺中,我一直都认为:人生很短,但要穷尽心机才能活一生。 既然不能超脱凡俗,那就要用智慧让自己当下活得像个人;我的心可能受看的那些书的影响,渴望‘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但我的身体渴望在繁华舒适中度过,皮肉不愿意承受负累和苦涩,终究心灵对身体这具皮囊做了妥协,这种妥协使我要继续小心谨慎地活着。 送走林迪薇,我想起以前给齐爷卜的卦,测的字:“卦字,人守双土,土为界,界大而人孤,而且界在外,人在侧,望而心忧,忧恐有失。卦中又有利贞带喜、积小善而成大德之相,此卦相需应和在一女身上。” 想起以前我自己给齐爷算的,再看到林迪薇这个女人精明干练、刚柔并济,我作为一个算命的人,马上想到,齐爷卦中的关键女人会不会不是小语,而是林迪薇。 我突然对林迪薇很感兴趣,应该是我对小语和齐爷的所有事情都感兴趣,林迪薇在吃饭前说她是齐家养大的,现在我又要扮演齐爷养子,就有借口向小语打听相关情况。以小语的单纯,以前打听齐爷的情况,她也会毫不顾忌的告诉我,可是我担心齐爷知道我无缘无故地打听,会怀疑我居心叵测,现在打听,理由很充足。 对于齐爷以及他所掌控着的一切的荣衰,我没有兴趣,因为我知道,那些不会是我的。我自己的安全当然是最在意的,我想,金、殊这两个黑白双煞一定不会善罢甘休,万一他们找人二十四小时跟踪我,我岂不是回不了家啦?又或者是齐爷故意一步步拖我‘下水’,让我有家不能回,让我对爱的人不敢认。 在梁凤书的策划下,我们用极其狠毒的手段报复过别人,比如那个让我发传单不给钱的老板,还有逼迫露露的男人再不纠缠露露,最恨的手段是报复残害肖玲玲的三个人。虽然我和梁凤书都认为那些人活该,我们报复他们是正义的,但也在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这阴影不是偶尔会觉得良心有愧,而是会想到别人也可能用狠毒的手段对付我们。 金树山和殊胜荣对小语是真爱,还是为侵占齐爷利益而爱小语,我不能判断,或者二者皆有,像小语这样漂亮的姑娘,谁会不爱呢?而且还可能是齐爷的唯一继承人。 先不考虑齐爷财产财产继承的问题,必定齐爷还没有垂垂老矣,也没有要不久于人世的征兆。单单说小语,金树山、殊胜荣二人早已对小语垂涎许久,我要是真是齐爷养子,小语跟了我,他们也就只是对自己失望而已。要是他们知道我不过是一个穷算命的,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占有了小语,夺取了小语的清白之身,他们一定会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就凭这一点,他们一定会报复我。 第221章姑姑身世 我清楚的知道,以金树山、殊胜荣两家的势力,要报复我这样一个刚刚在城市落脚的人,我和梁凤书都无处可逃,这真正是‘他们为刀俎,我们为鱼肉’,而小芬、露露、肖玲玲都将被连累。后果越想越严重,越想越糟糕,可是我已经陷入其中,唯一的办法是让齐爷别抛弃我,我尽可能的多知晓一些他们的事情,最好是能抓住他们的‘痛脚’。 没想到小语对她自己家的事知道得那样少,她说小时候她一直以为林迪薇是齐爷的老婆,也就是她的母亲,但又没有叫林迪薇妈妈,而是叫‘姑姑’或者‘姑妈’,稍微长大几岁以后,小语才为姑姑和父亲不同姓而问齐爷,也问过林迪薇。 齐爷告诉小语,林迪薇四岁那年,齐爷的父亲到香港希望探察一些祖国内地的情况,正好目睹一起惨烈的车祸,一辆小轿车撞翻一辆人力车,小轿车上下来两人,首先开枪打死人力车夫,又开枪打死车上拉的一对夫妇,那对夫妇当时还抱着一个四岁的幼童,幼童被吓得哇哇大哭,枪手没有杀幼童,留下幼童伏倒在父母身上哭泣,枪手们开车扬长而去。 那时的香港极不太平,齐爷父亲见围观的人都没人上前拦住小轿车,他却突然对幼童心生怜悯,让身边助手抱走幼童,一看是个模样乖巧的小女孩,齐爷父亲很是喜欢。本想着帮小女孩找到她的其他亲人,但年仅四岁的小女孩说不清自己的家在何处,齐爷父亲只得从小女孩不清不楚的哭诉中判断,他们一家三口才从大陆逃到香港不久,四岁的小女孩当然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要杀她的父母。 齐爷父亲当时只顾着救小女孩,等冷静下来后,才想起让身边助手去找小女孩父母的遗体,希望从遗体上或者行李中找到小女孩的身世来历,起码应该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不曾想,齐爷父亲的助手去寻找时,发现小女孩的父母和那个人力车夫的遗体都不知去向,更没有发现有行李遗落下来。 小女孩知道自己叫林迪薇,知道自己四岁了,却不知道自己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也不知道家乡的地址。齐爷父亲通过小女孩当时的口音判断,小女孩一家是祖国内地北方人,其它信息一概不知道。 把孤苦伶仃的小女孩送去收养所,齐爷的父亲不忍心,便决定让林迪薇做自己的女儿,从此带到国外一起生活。通过小女孩自己所说的四岁,林迪薇生于1964年,但小女孩不知道自己的生日,齐爷父亲便以救小女孩那天的日期作为林迪薇生日,那天是农历五月十二,公历六月二十一,正好是夏至节。 因四岁的小女孩已经知道些人事,也就没有让小女孩改姓齐,还是叫她原来的名字,但齐爷的父亲待林迪薇如亲生女儿一样抚养、栽培,三十来岁就开始接掌投资公司董事长。 齐爷比林迪薇大十几岁,虽是异性兄妹,却亲如一家人。齐爷本还有一个哥哥,在齐爷父亲带着老婆孩子逃亡国外途中,齐爷的母亲病死在轮船上,齐爷的哥哥在母亲病死的那天夜里从远洋轮上跳海自杀。 齐爷父亲带着年幼的齐爷一起在异国重建家业,但齐爷父亲一直没有娶妻,除了收养的林迪薇以外,再没有其他孩子。 改革开放以后,齐爷父亲带着齐爷一起回到久别的故国,想着报效祖国,重建祖上在这片土地上的荣誉。第一次回到祖国的齐爷已经三十多岁,别说娶妻,连个正式的女朋友都没有,让齐爷父亲很是担心,担心齐爷会无后,齐爷跟着他父亲回到曾经的故土时,就在那段兴奋于再回祖辈世代繁衍的土地上时,齐爷从孤儿院收养了小语,他一来让自己了却做父母的心愿,也让已经年迈的父亲能有个孙女陪伴。 九十年代初期,齐爷父亲去世的时候,也不知道齐爷是一个不喜欢女人的男人,算是没什么遗憾离开人世。 齐爷父亲去世时,齐爷已经因家里对改革开放的经济建设有贡献,加上曾经祖上的荣誉,获得高位虚职。那时林迪薇已经从英国名校毕业,跟着齐爷父亲历练了几年,因其林迪薇擅长经济学、投资管理,齐爷父亲在临死前让林迪薇接掌投资公司董事长,齐爷作为齐爷父亲一生所获的唯一继承人,但齐爷父亲临死前当着齐爷和林迪薇的面叮嘱他们,要一生以亲兄妹相待,决不可以反目成仇。 林迪薇年轻时才貌双全,英国名校毕业,追求的人众多,加上是齐家养大的女儿,要嫁入豪门世家极其容易,也曾有过几段恋情,最后都不了了之,也没有生育一男半女。 这么多年以来,除了与齐家世交的好友,没人知道林迪薇是齐家养女,但私下里与齐爷亲如兄妹。林迪薇一边配合齐爷把齐家资产版图扩大,一边调查曾经杀害她父母的仇人,这些年来,投资上屡获殊荣,但父母大仇的事情一直没有线索。 小语小的时候,在家里常常听见齐爷劝林迪薇放下仇恨,好好成个家,齐爷愿意把齐家一般财产作为嫁妆,但林迪薇发誓要报父母惨死街头之仇,大仇不报,绝不嫁人。 齐爷收养小语时,林迪威还在上大学,等齐爷带着小语回到国外的家时,林迪薇非常高兴,常常以小语母亲自居,对小语就像自己的女儿一样。齐爷父亲那时以为齐爷和林迪薇会结为夫妻,还有过一阵暗暗高兴。 一回忆起从前,小语显得特别高兴,说了很多林迪薇对她的好。 我不关心从前的事,我关心我和梁凤书以后的安全,向小语打听这些事情,是为了权衡我以后该怎么自保,这不是自私,我觉得这是我人性的伟大之处,为了大家的安全。那个神秘人的话非常清晰的刻在我的脑海,那些话好像提醒我,只要我对不起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就会马上遭天谴,使得我在思考任何事情时,都要先想起他的话。 第222章爱人之间 听完小语对林迪薇的介绍,我模模糊糊有种直觉,只要让林迪薇支持我,就算日后知道我不是齐爷养子,金树山和殊胜荣也不敢动我。要让林迪薇站到我一边,眼目前看是很容易的,她那样疼爱小语,我现在是小语的爱人,她应该会爱屋及乌,也会接受我;万不得已,要是林迪薇和齐爷是同样利用我,我想也有办法让林迪薇对我青睐有加,虽然难度有点大,但不是不可能,那就是帮她找到父母遇害的线索。 林迪薇花费大量金钱和精力,也没有找到她父母遇害的线索,我如何能找到呢?在我的安全还没有收到实质威胁时,还没有想要走这条路,只是想着,万不得已时可以伪造些线索提供给林迪薇。听小语讲述半天,也就得出这一点点渺茫的收获。 让我感到郁闷的是,又一个不知道具体出生时间的女人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令我想到自己像是被上天种下魔咒,我是以算命讨生活的人,不知道自己出生的具体时辰就算了,怎么会接连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都不知道具体出生时间?这些人对我都是极其重要的,再一思量,发现还都是女人。 生命中就是有如此多的巧合,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眼睛盯着每一个人,给每个人安排着以后的经历,但没有人能看透个中道理。我一直梦想着能悟透上天在人身上的作用,所以才拼命的看书,却还不得边际。 我还发现小语的讲述中有一个漏洞,如果林迪薇待她如自己的女儿,小语在讲述中也表现出对林迪薇非常尊敬和喜欢。那么,在齐爷有事时、或者想尽情享乐时,为何不送小语到林迪薇身边住一段时间,齐爷为什么非得要这么快把小语推给我?作为小语母亲一般的林迪薇,为何在金、殊二人找上门来以前,从未与我谋面,难道说她不关心小语爱上一个怎样的男人?还是齐爷不让她关心呢?如果是齐爷不让她关心小语的私生活,那么齐爷和林迪薇的异姓兄妹情能有多深呢? 我委婉地问小语:“姑姑对你那样好,怎么在昨天以前,我一直都没见过她?你姑姑以前知不知道我们的事情?还是这次金、殊黑白双煞来,才不得不让她知道的?” 刚才还温柔黏人的小语一下坐起来,像是突然警觉起来,瞪着大眼睛看着我,面色阴沉下来,一字一句的问道:“你——是——在——盘——问——我——吗?” 我临机应变,马上做出无辜懵懂的样子,说:“没有啊,我不是要假扮齐爷的养子、你的哥哥嘛,那你姑姑就是我姑姑吗?我当然要问清楚一些,不然下次黑白双煞来,穿帮了怎么办?” “谁是黑白双煞?”女人关注的重点真是不一样。 “金树山和殊胜荣啊,他们长得一黑一白,不是黑白双煞吗?” 小语脸上泛起天真的笑,抬头笑说道:“啊,你真是个坏人,这都能想出来,好,以后我见到他们就这样叫他们。”她又侧头盯着我,脸上的笑容消失,变得阴云密布,严厉地说道:“你刚才为什么盘问我?阿玛说,家里情况不能透露给任何人,阿玛也没有说可以告诉你,啊,这些天我都差不多全告诉你啦!” 我还没来得及解释,她起身扑过来,把我凶很地按到在柔软的地毯上,厉色说道:“你问什么诱导我说那么多家里的秘密给你听?” 我故意彷徨失措地说:“我那里有啊!天大的冤枉。” “一点不冤枉,你快说啊!”她急起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你别伤心,我说,我说,宝贝儿,你觉得家里什么最保贵?” “不知道。” “当然是你啊,你是你阿玛最宝贵的,齐爷都放心我们在一起,还有什么害怕我知道呢?况且,要不是黑白双煞突然到来,我害怕演穿帮,不是也不会问这些吗?” 她慢腾腾地从我身上下去,坐在旁边沉思起来,还一边念叨着:“这些天我都说什么啦?我都说什么啦?……” 外面阴霾密布,秋天的残云愁雾正在聚集,南方的绵绵阴雨就要开始,惨白发黑的天空下,远处大海迷茫,近处城市萧瑟,放眼望去,只要绿色依然葱茏顽强,蛇口港的启迪声隐隐传来,就像那迷茫深处发出的呼唤,呼唤离家在外的人快回家。 我推开落地滑窗,马上闻到秋天湿润的味道,还带着大海的丝丝海腥味。点上一只雪茄,还没来得及想些什么,低头看见花园铁栅栏上粘连着几片黄叶,那个拿着大剪刀的老头依然在花园里装模作样,他总是低着头,好像这个世界与他无关;那名巡视的保安正在游泳池边转悠,不时地伸手拍拍秋千架,又拍拍低矮的栏杆,好像要拷问那些物件是不是和从前一样规规矩矩。 想着无论如何也该回家看看了,虽然天空阴霾汇聚一堂,今天晚上可能看不见月亮,我也该陪梁凤书她们吃顿晚饭,再一起去荔枝公园里牵着手走上一段。回头见小语还在独自沉思,或者她在故意生闷气,等着我去哄她。 该如何对她说我要回家呢?每天都要哄,我觉得很累,瞎耽误时间,但时间宝贵的理论已经和她讨论过,我已经在她面前对我自己提出的,人生假如只剩最后五分钟理论认输,还得花时间哄她,就算为了今夜能回家。 略微费几句口舌,认个错,告诉她我以后再不打听任何事情,她面色舒缓一些,依然低声地问道:“哥哥,你不会害我的吧?” 真是天真,真是要害别人的人,难道会自己承认要害人吗?我不承认,我也确实没有害人之心,最多是有自保的意图,老话不是说‘害人之心不可无,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也是这样做的,可能小语回忆起我们今天来的聊天内容,她觉察出什么不当之处。 第223章两个家 转念又一想,齐爷为何把她教得如此警觉呢?既然害怕我窥探秘密,为何又要以身相许,难道真是为了应和那个喇嘛僧和玉如意的巧合吗?既然要我全心全意投入,却又对我处处提防,我当然心里很是不舒服,可是我没有反对的力量。 看小语的表现,齐爷应该交代过她,什么可以对我说,什么不能告诉我,天真烂漫的小语突然在我心中像秋天一样有些枯萎了。扮演好我自己的角色,我是擅长而老练的,已经演了这几年的‘神算’少年,早已炉火纯青。 一会儿,小语又恢复天真烂漫的少女模样,我想,难道她也在演吗?不过我无所谓,在她面前,我没什么好担心害怕的,应该提防的是她身后的人。 见她情绪恢复正常,我起身拿起浴袍,她马上挽着我的胳膊说:“今天还要游泳吗?天气预报都不到三十度,很冷哦。” “不冷,我小时候插秧时,正是在春寒料峭的时节,这个温度很好啦,你别游了,小心感冒。” 她很是不服气,也快速的换衣服。 刚和我下到游泳池,她哆哆嗦嗦起来,又倔强的不肯上去,伫在游泳池边缘像是在泡澡。我假装在水里游泳没有注意她,游了好几个回合才去劝她上去,她依然不上去,开始和在水里我闹腾起来…… 阴云密布的天看不到秋天该有的绚烂晚霞,晚饭过后显得百无聊赖,没有方向的风在花园里来回逛荡,好似它才是花园的主人,还时不时地掀开帘子冲进屋里来,混杂着一股有些潮湿的腥气,在屋里肆无忌惮地自由来往,比我在这栋楼里还自由。 眼看夜幕低垂,我终于鼓起勇气告诉小语:“我要回去看看。”都不敢说‘回家看看’,害怕她故意找茬,说难道这里就不是家吗?我已经非常熟悉她的纠缠,如果她问我,两边都是一个女人,为何那边就叫家,这里就不是家,这样的话又将缠闹半天。 没想到小语平静地同意了:“啊,是该回去看看了。”还叮嘱一句:“你这么聪明,肯定知道多绕几圈吧?别被黑白双煞的人盯上。” 她如此通情达理,弄得我觉得自己是个小人,老是疑神疑鬼的,对不起小语的纯良天真。为了感谢她允许我回家的恩赐,我很卖力的与她翻云覆雨…… 夜色阑珊中悄悄回到家,梁凤书没有丝毫怀疑我,但我主动解释了齐爷为什么要我假扮他干儿子,当然是隐瞒真相的解释。我告诉梁凤书,有一个齐爷的至交好友要找齐爷帮忙拿一个工程,齐爷借口说被干儿子许给了别人,所以让我假扮这个干儿子应付一番,工程其实被佛爷的人拿去了。 言语之间,梁凤书非常高兴,她告诉我,现在有好几家有名气的杂志主动找她约稿,价格很不错,而且稿的内容不限定在都市生活专栏范围,可以是散文和短篇。梁凤书的感激之意很明确,是我有了齐爷这个靠山,家里才能有丰厚的收入,她才能这样顺利的当上作家。 梁凤书还很自豪的把齐爷中秋节让佛爷派人送的礼拿给我看,崭新的一叠叠现金,还有金块,加上我带回家的钱,仿佛我们攀上了一棵摇钱树,比以前整日不休的给人算命挣得还多好几倍。 只要梁凤书觉得高兴,我也就心里坦然以对,事情已经这样,自己完全不用在心中存‘得了便宜还装愧疚’的念头,一边是小语,一边是梁凤书,我想她们应该永远也不会见面的,小语都没有闹,我又何必自找烦恼,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小芬照常地在早上约好一些找我算命的客户,等我吃过午饭后,开车送我到酒店,只是我更加让自己装扮得神秘,好像羞于见人一样,客户却并没有觉得奇怪。 感觉已经好久没有和梁凤书一起开车畅游在繁华夜色之中,她指着离家只隔几条街的新商业楼盘,问我做生意还是买房,说在靠近地铁口附近买,将来地铁开通了,一定升值。我对投资没什么概念,家里的事情历来都是听她的,就是在那天夜里,梁凤书决定拿钱多买几套房产,她总是担心以后重新回到穷苦日子里去。 一边是需要我小心伺候她的‘家’,一边是女人体谅我辛苦了的家,来回应付,日子还就这样风平浪静的过着,梁凤书更加的繁忙,太多稿子需要写,以至于都顾不上准时回我短信。她就是在这么忙的情况下,却买好了用于投资的房产。 那几年深圳的房价并没有什么起伏,我对于梁凤书把现钱换成房子的做法很不理解,以我当时的想法,现钱在手里,随时用随时取,一旦换成房产,每个月要供房不说,一旦有事要急用钱,还得另想办法,卖房子必定是需要走程序,也需要一定时间的。 而梁凤书总觉得现钱放着没有意义,给我解释很多通货膨胀的问题,连小芬都帮助她说,我也就不再关心家里财产情况,反正关心也没有用,但梁凤书花了什么大笔钱,还是会告诉我,像是对已经不能更改的事情,对我进行例行通报。 第一次回故乡,是在离开故乡第七个年头,感觉匆匆忙忙就过了七年,七年时间像悄无声息就没了,经历的那些挫折、艰难、纠缠等等日子,就像在生命中快速滑过的流星,除了在心中郁结起一些根结,什么都没有留下。 时光中的酸甜苦辣在心中郁结的根结,就像无法切除的肿瘤,总在不经意间给心中送来隐隐刺痛,除了一声哀叹,别无他法。 本以为我不会再回到故乡去,那里早已经没有我的眷恋,连肖玲玲都已经在我身边,我还回去干什么呢? 这一次,却正是为了肖玲玲而回故乡,为找回她在家乡人面前的荣光,为修补她曾经遭受的地狱一般的创伤,一切都由梁凤书做主,小芬协助,而我只是一个活道具。 第224章说走就走的旅行 回故乡又能怎么样?我没有什么期待,唯独想着,或许能见到李木,就是见不到,也应该可以知晓他的消息,想到故乡,我唯一想到的是要谢谢李木,更想知道他为什么离开就不再联系。 无论我的日子过得多么顺风顺水,都愿意为肖玲玲奔波一次,她曾为寻找我,而落入地狱之中跋涉好几年,我欠她的。我曾经那么爱她,终究不能再与她续写爱情,不得已做了兄妹,她也离家六年未回,作为哥哥,我要带着她回家乡。 肖玲玲依然自卑而胆小如鼠的样子,作为她仅有的几个朋友:我、梁凤书,还有露露和小芬,我们都能理解她曾经历经的那些噩梦,在她心中所烙下的创伤。 肖玲玲脱离苦海这大半年以来,她也非常努力,在自我疗养心灵的同时,也强迫着自己努力学习。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肖玲玲和梁凤书日夜在一起,让她看到自己小学文凭的差距,本性聪明伶俐的肖玲玲暗自加快了她追赶的脚步,虽然她永远也追不上,但她可以缩短距离。 当她哀怨凄厉地对我说她不配我救她时,我就明白,肖玲玲不服输的倔强还在。她看到她曾经爱的男人,已经有一个作家女朋友,并且这个女朋友睿智、大度、包容,对她曾经青梅竹马的男人的爱不输于她,她需要加倍的快速让自己更优秀,或许这样,她不枉费大家为她劳神费力。 如果肖玲玲脱离苦海后,马上就回到山村里去,她这辈子很可能是在痛苦的阴影中活一生,随随便便找一个人嫁了,生几个娃,经历了那样残酷的折磨,她很可能已经不能生育,她将比张寡妇还凄惨的慢慢老去,好在她与梁凤书、小芬、露露生活在一起,精神上又有我不顾一切的全力支持,她进步的速度很快。 家里的书籍由她随便看,不懂的地方还可以问梁凤书和小芬,她的阅读量很快超过了露露,直追小芬。因为我的爱好和梁凤书从事的职业缘故,家里的书多是文学类,其次是历史、哲学、宗教类,杂书很少,保障杂志也多是梁凤书写稿的那几家。阅读这些书,对于肖玲玲她的自我心理修复,起到很大的作用,甚至比我们的劝导都更重要,而且她有梁凤书、小芬作为榜样,使得在书中孜孜不倦地求索更有坚持。 在圣诞节到来前,我向齐爷要了一个星期长假,想着圣诞节期间是一定要陪小语的,她从小过惯了圣诞节,只好在节前好好陪陪梁凤书她们。齐爷和小语也能理解我这点点愿望,近四个月以来,我都是隔十天左右才回一次近在咫尺的家,每次夜里回去,第二天夜里就回到小语身边,从我出狱到我提出要求,总共在家的时间加起来没有十天。 第一次感觉到时间紧俏,七天时间可以自由活动,好像是从五指山下解脱了一般,我一回到家,马上主动召集紧急会议,共同协商怎么安排这七天假期。 我的建议是去趟日本,签证不用担心,佛爷能帮忙办好,读过那么多日本文学,我很想去看看书中写的那个古都。 露露和小芬不建议出国,一来觉得时间短,签证耽误一两天,剩下不了多少时间;二来她们跟着男人常常去国外玩,以她们的感受,觉得在国外语言有障碍,玩起来总是不尽兴。虽然她们的意见我觉得参考价值不高,但必须要尊重,我是做贼心虚的人,万一她们联合梁凤书一起败坏我,我可经不起。 肖玲玲没有什么意见,她好像对出游兴趣不高,只说跟着我们走就行,要她留下来看家也可以。想着出游,我是综合考虑,我想在这几天离开深圳,这样才能放下深圳的所有事情陪她们,梁凤书写作也需要出去采生、拓展灵感,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要带着肖玲玲出去散散心,当然不能把肖玲玲留家里看家,家不需要看,锁上就行了,小芬男人陈胖子可以帮我们看家。 最后还是梁凤书做决定,我们先前的讨论全都是白费口舌,不过梁凤书是主要考虑我的感受定的目的地,桂林阳朔,她知道我想出去彻底放松一下。选这目的地,是因为几天前她看到一则新闻,千年阳朔西街修容待客。一说是去电影《刘三姐》的故事发源地,大家都充满着向往。 一起远游,这是头一回,大家都显得很兴奋,一大早,兵分三路,露露和小芬去电子市场找熟人拿导航仪、准备几个人的换洗衣物,梁凤书去把这几天要发的稿子送出去,我和肖玲玲采买一些零食和饮料。 露露和她的男朋友老吕刚刚宣布分手,暂时单身,小芬找陈胖子又以出游为借口要了一笔钱,我们都已经习惯小芬这么干,陈胖子都习以为常,更别说我们。 2001年,没有高速路可走,很多路还是坑坑洼洼,导航在还没有走出广东就死机了,气得露露对着导航大骂一通,终于把导航仪抛弃在草丛中,四个女人轮流开车,我始终坐副驾驶看着地图指挥方向。 都没有自驾游的经验,好在陈胖子提供的越野车没有出现任何故障,中途略微休息不到两个小时,从深圳到达阳朔,一共耗时二十小时,一路风尘,等住下来时,都已经累成狗,谁也没有抱怨。 没有想到一个男人和四个女人出游那样危险,我们都设想过可能会遇到的麻烦,为此做了一些准备,必定我们在深圳几年里,早已明白人心叵测,尽管祖国经济建设正如火如荼,依然会有人为非作歹。好在我们亲如一家人,危险降临时,谁也没有退缩,反而争先恐后以命相拼,真是为难之时见真情啊! 就在地图上判定离阳朔只剩二百公里的地方,时间已经是凌晨十二点,颠簸十几个小时,大家都受不了,只得找一个平坦宽阔的路边停下来休息。 车一停下来,我们五个人都坐在自己位置上很快进入梦乡,当有人敲窗时,我看看表,才睡一个多小时。驾驶位的小芬首先大骂道:“你他妈的有病是不是?敲什么敲?” 第225章路途同心 想平日在深圳我们也是不受欺负的人,小芬一边骂,一边发动汽车,打开车灯,想马上逃离,却见前方一辆破三轮车挡住了去路,而且车窗上都是雾气,我们还得赶紧擦挡风玻璃才能看清楚道路。小芬的叫骂声使得我们都瞬间清醒起来,马上意识到遇到歹人了,万一的危险已经降临。 环顾一圈,只有三个男人,我也真是佩服他们,深更半夜不睡觉,外面那么冷,他们竟然能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想着为非作歹。看他们胸有成竹的模样,肯定在敲窗前已经对车里窥探清楚,车里只有一个男人,其他四个都是如花似玉的柔弱女子,个个打扮得时尚漂亮。他们一定想着,就算抢不了多少钱,也能安全享受一整夜,要是还能把四个女人卖到山里面,那就是一笔不菲的收入。更有可能他们把我当成拐卖少女的同道之人,认为我正押解着四个女人去交易,他们正好来个黑吃黑。 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我们五人亲如一家,露露和小芬夜店混过几年,我和梁凤书也是已经做了鬼的耀仔带出来的,什么样的恨角色我们都见过太多,对于这种小股流窜作案的瘪三,根本不可能有半点畏惧之感。只有肖玲玲有些战战兢兢,她可能又想起了自己从前被人践踏凌辱的日子,牙齿咬得咯咯响,但是当她见我慢慢从座椅下拿出刀时,她也从桌椅下拿出铁锹,咬牙说道:“哥,我的仇是你和嫂子给报的,今天的事我来挡,你们和露露姐、芬姐快走。” 走出深圳,我再也不用带着面具,小时候山里长大的野性马上从灵魂里跳出来,竟然一点没有害怕,或许是知道害怕也没有用。 小芬小声说道:“前后堵住了,突然加速车会被撞坏,哥,你说怎么办,我们都听你的。” 露露说:“玲玲,你年纪最小,是我们的妹妹,不用下车,姐姐们这几年不是白混的。” 梁凤书更是突然山大王附身,马上说道:“什么怎么办?跟他们拼了,王八蛋。” 车外的三个人急了,在车外大声吼叫着,用脚使劲的踢车子,手上的刀在车顶上敲得如打雷一般,口里的话既不像粤语,也不是客家话,夹杂着非常不标准的普通话,使我们都听得模糊不清,连猜带蒙才能明白他们要我们都下车的意思。简直让人火冒三丈,作为一个强盗,也不学好普通话,严重影响交易,瞎耽误美好时光。 停车休息时,考虑到万一的危险,加上外面已经是枯寒时节,夜里升起寒霜,已经有些寒冷。车窗都只留了一条缝透气,要不然可能早被他们趁我们睡着而袭击。 我知道,我们车上有两条电棍,都是专业设备,触一个倒一个,外面一共只得三人,只要先倒一个,另外两个一定正脚大乱,遂小声说道:“玲玲,你别管,让我们来解决。” 小芬慢慢摇下车窗,假装要谈判似的,一手还拿出几张百元大钞,说道:“要多少钱?你们要多少钱?我们也不多,就这些,够了吧?” 三个强盗也不是完全的一无是处,还能听懂粤语,他们都停止了吼叫和敲打,另外两个人看着车窗里的我们,像是警戒着,不停地拉车门,明知道拉不开还是坚持不懈地没有停下来。另一个俯身要来拿小芬手里的钱,他有些急不可耐,等不及小芬把钱递出去,当然,小芬也是故意把钱往前方展开,他只能胆大妄为地伸手进来抓钱,他一定以为我们是待宰的羔羊,先把第一笔钱抢到手再说。 善良美丽的小芬让他失望了,就在那人胸膛塞住车窗,手伸进来抓钱时,噼里啪啦的电棍声在那人胸口响起,他在车窗外扭扭捏捏几下,从车窗上滑落下去,顺便用他的身体擦去了车门上的寒霜。 另外两个人马上后退几步,叽里呱啦地大声叫喊着,好像在呼唤同伴,又好像在掩饰他们的恐惧,好像他们遇到歹人了一样恐惧不安。 我和后排两边靠车门的露露、梁凤书同时下车,梁凤书手里提着电棍噼里啪啦的响,露露手里拿着为陷车准备的铁锹。小芬也快速下车,对着地上的人又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并大声喊道:“来啊!王八蛋,来啊!不是要钱吗?看我们长得好看吧?怕什么?美死你个畜生。” 我一手举起刀,冲到车前,一手掀翻三轮车,为逃跑先打开路障,让小芬把电棍递给露露,她先上车,两个大声喊叫的歹人可能害怕遭遇倒在地上同伴的同样命运,他们装腔作势、张牙舞爪,但一步也不敢靠近。 待小芬握住方向盘时,我们三人突然上车,绝尘而去,小芬激动万分的说:“好像刚才车子起步时,压着地上那人的腿了。” 我们哈哈大笑起来,肖玲玲也随着我们一起笑起来,我们就是这样一伙人,同呼吸、共命运,危险来临,谁也不是孬种,而且我们有智慧,绝不是没有准备的蛮干之人。 在阳朔的农家客栈醒来,个个都是精神焕发,我和梁凤书起来得晚一些,露露、小芬、肖玲玲三人已经卖了刘三姐的衣服穿在身上,活脱脱三个美丽可爱的壮族姑娘。梁凤书急不可耐地接过小芬手里的衣服,片刻功夫,我装扮成了壮族的阿牛哥,梁凤书变成比电影里的刘三姐还漂亮的壮族姑娘,我们相视一笑,在漓江边欢乐的农家餐厅大快朵颐,桂林米粉漓江鱼……喜欢不喜欢吃的全都点上,消费比深圳便宜太多了。 脚前漓江水清澈见底,月亮已经从东方升起,而西面山边的夕阳还灿烂无比,五彩斑斓的夕阳洒在漓江之上,远处炊烟寥寥,所有的惊险和劳累都忘记了,我高兴地提议:“玲玲,你给我们唱一首,我好几年没有听你唱歌了,现在终于有时间听妹妹唱歌。” 肖玲玲显得难为情。 第226章昨日爱恋 我又对露露和小芬说:“你们是不知道,玲玲的歌声比明星还好听,我小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听她唱歌。” 梁凤书揽着肖玲玲说:“真的,麦子给我讲过很多次,说他小时候没什么娱乐,最大的快乐就是听你唱歌,和你坐在山上看云聚云散,一边看一边听你唱。麦子太忙了,自和你在这个城市重聚,都没时间好好一起玩,这几天我们什么也不做,只玩,你也唱给我们听听嘛。” 身在繁华之外,徜徉在青山绿水之间,好像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更动情,就像那蜿蜒绵亘的漓江水,悠扬婉转地滋养着每一个靠近它的人,传递出亘古而温暖的饱思延绵。 肖玲玲依然不好意思开口,但也不悲伤,总是眼睛看着远方,又不时地偷偷看看我,一个劲地笑,那笑就像我没有离开故乡时看见的笑,那么美丽动人。 梁凤书见肖玲玲不愿意唱,她看看露露和小芬,说道:“妹妹,我给你说一件事,露露和小芬都没听过。” 露露笑说道:“嫂子,不可编故事骗我们,你是一个作家,编惯了的。” 梁凤书狠狠地盯着露露,说道:“小芬,把她的臭嘴给我堵上,真是的,我们几个人有什么好编的。我发誓,我要说的这件事绝对没有半点编造。” 我马上快速的想想,我和梁凤书没什么秘密她们不知道了,这些年还有什么事情没告诉露露和小芬呢?莫非她故意哄肖玲玲? 小芬已经叫起来:“快说,嫂子发誓说的,一定是真的,嫂子可很是发誓的,快说吧!” 梁凤书看着漓江上的竹筏,先是长叹一声,幽幽说道:“妹妹,我第一次听麦子以外的人说起你,是在四五年前,那一年是我和麦子到深圳的第一年,日子一直不好过,还向露露和小芬借过钱,真是一言难尽啊!” 小芬马上打断梁凤书的话说道:“嫂子,别说我们了,还好我们借了钱给你,要是没认你这个姐,我和露露还不知道今天惨成什么样子呢。” 梁凤书接着说道:“到年底时,我们日子终于好起来,大过年的,深圳是座空城,露露和小芬也回家过年去了。春节期间不开档口,我和麦子轻松下来,晚上去一家夜店唱歌,遇到李木,很神奇吧?那就是缘分。李木告诉我们,他离开家乡时去看过你,你给李木说你要出来找麦子。” 梁凤书的话一下把我拉回从前的回忆里,她看看我继续说道:“估计麦子怕我伤心,暗暗想着你而一直没有表现出来,可能李木当时的话,让他想你的心决堤了,他点了一首歌,我现在都记得,是韩宝仪唱的《痴心的小妹》,他一次性点了很多遍,不准我和李木换别的歌听,他一边听着一边跟着唱,一边流泪一边喝酒。” 露露又说道:“我知道,以前很多人都唱过这首,是不是这样唱的:你说过,一天一封信,小妹呀在家喂,守家门……”露露唱了几句就停下来。 梁凤书点点头,没有怪露露打断她,继续说:“就是这首,听着听着,麦子嚎嚎大哭,我也哭了,我还打了麦子两耳光,就在那天晚上,我们俩一起当着李木的面发的誓,发誓如果有一天找到玲玲,一定当玲玲是我们亲妹妹,我们愿意拿出所有,只要能对妹妹好。” 肖玲玲眼里泛起泪光,不停的看我。 梁凤书也眼含泪花的看看我,说:“麦子一直藏着韩宝仪的那盘磁带,就在我们最艰难的时候,他总是偷偷的听那首歌,以为我不知道,可是那时我们穷,他能藏哪里呢?他藏在我们货柜下层的最里面,最开始我以为他是喜欢听韩宝仪的声音,我也就假装不知道,遇到李木那天晚上以后,我就明白他为什么要把那盘磁带听完藏起来,他是怕我伤心。在那以后,他还是继续藏着那盘磁带,现在都藏着,在他常常开的跑车的副驾驶箱里有一盘cd,也是韩宝仪的,上面也有那首歌,他就是不光明正大的,无论是磁带还是cd,他都藏着,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我体量他无法忘记玲玲。” 说着,梁凤书哭起来,她呼呼鼻子继续说道:“我知道他那个人,他受过太多的苦,重情义,他对别人曾对他的好无法忘记,而真正对他好的人太少,在出家门前应该就玲玲对他最好,后来我对他最好。真的,麦子,我能理解,你听那首歌永不厌倦,是你无法忘记玲玲曾经对你的好,你怕我看见了伤心,所以你藏起来,没事的,今天说了,你以后正大光明的听吧。” 肖玲玲也早已哭泣得泪流满面。 面对漓江水,太容易动情,回想起往事,我的泪水依然控制不住,我还想起了李木,我也对不起他。 露露和小芬也哭,小芬一边哭一边安慰梁凤书和肖玲玲:“嫂子、玲玲,你们有什么好哭的?哥那么好的男人对你们那么好,那么爱你们,我和露露姐才该哭,和你们比起来,我们太可怜了,呜呜呜,我们太可怜了啊!……” 我用力的吸几口烟,把眼泪憋回去,转头看看小芬和露露:“小芬、露露,我对你们就不好吗?真是没有良心。” 露露呼呼鼻子,一边抹泪一边说道:“我没那样说,是小芬说的,哥和嫂子对我们如再生父母,我们拥有的深圳身份证、房子,车子,一切都得感谢哥和嫂子,还有我那个男人找上门来的麻烦,也都是嫂子和哥操心,我不知道 的情况下,都帮我把麻烦解决了。” 小芬也擦干眼泪,故意斥责露露说:“你怎么这样,这样就把我卖啦!真有你的。” 我对着肖玲玲招招手说:“妹妹,过来坐,挨着我坐。” 肖玲玲看看我,又看看梁凤书,梁凤书推一把肖玲玲,说:“去吧,他是你哥哥呐。” 我把烟头熄灭,把肖玲玲紧紧揽在怀里,她挣扎几下也就顺势抱着我,大声的哭起来。哭了片刻才说道:“麦子哥,我不值得你这么做,不值得你这么记挂,你为我做得太多了,以后不要再折磨自己,你什么都不欠我的。” 第227章悠悠漓江水 我用新衣服为肖玲玲抹泪,说:“以前不是说过,不准说这些话,妹妹又忘啦?唉,哥本来是想听你唱歌,面对这美丽的青山绿水,配上你的歌声荡涤心灵,却被你嫂子给搅和了。” 我又马上说道:“老婆,你知道我偷偷听那歌,你以前不说也就算了,五六年了,你今天又说出来干什么呢?唉!也只有你能包容我这点小心思。” 梁凤书笑笑,温婉地说:“我们是发誓要白头到老的夫妻,这点事又不是坏事,我有什么不包容的。换我是玲玲,我也希望你永远记得我。唉,玲玲啊!唯独爱情不能让,嫂子只有这点对不起你,你要原谅我。” “我是妹妹,哥哥和嫂子对我的好,我也会记一辈子,嫂子,我不会再有别的念想了。” 我依然紧紧的抱着肖玲玲,劝说道:“都不说这些了,玲玲,哥好几年没有这样抱过你了,今天当着你嫂子的面,我们正大光明的,我们一生一世都是兄妹,永不背叛,永不离弃,好不好?” “好!麦子哥。”肖玲玲安心地趴在我的腿上。 小芬趁机打趣道:“偏心,偏心,我和露露也是你妹妹,你不是也从来没有这样抱过我们吗?” 梁凤书伸伸手:“来啊,我抱你们。” 小芬见梁凤书脸色阴沉,急忙摇晃着脑袋说道:“算了,还算了,嫂子,我们不要抱。” 梁凤书恶狠狠地说道:“你两个东西好意思,趁我在监狱里面,还打赌……” 露露看看我,慌忙抱着梁凤书,颤抖着说道:“嫂子,不是说好不说给哥听的吗?你怎么给说出来了啊?” 小芬看着我,指一指露露,笑说道:“不管我的事,是她那个大嘴巴说的,你找她算账。” 梁凤书脸上又挂满笑容,说:“唉!我们真是冤家聚头啊!露露为我也受过屈辱,我们都相互爱着大家,没什么需要计较的,我们当中要真是有坏人,也就麦子是坏人,我们都是好人。” 我无从辩解,只听趴在我腿上的肖玲玲轻声唱起来:时光一去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 远山如黛,近水含烟,清流依旧,漓江边的夜,配上肖玲玲的美妙歌声,灵魂都通透了,我们陪她一起唱,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唱,最感动的是自己。 那时的漓江边人影稀少,那时的古老西街古朴典雅,那几天,我们尽情的玩耍,手拉着手,肆无忌惮地走在阳朔的山水间,骑着骏马淌过清澈的漓江水,坐在竹筏上顺水见天地,站在古老的屋檐下欢笑……我穿着阿牛哥的衣服,她们打扮成美丽的壮族姑娘,我们陶醉在山水间,别人陶醉在我们的身影后,我们欢乐无比…… 又一次新年到来之际,齐爷带着小语回法国,我当然无法问缘由,想着上一年齐爷也是这个时候走的,只当这是他的习惯,不过这一次对于我有着复杂难言的纠结。和小语这几个月的恋人生活,她已经深深的住进我的心里,或许她爱我比我爱她更多一些,她也很是不舍。 当又一次分别即将来临,小语弄了个雅虎邮箱,她告诉我,要一个只有我们两人的地方,在无法见面的日子里,我们要是有什么心里话要告诉对方,就写信往这个邮箱里发邮件,这个邮箱属于我们共同的邮箱,我们都拥有密码,她很是认真地叮嘱我,一定要记得这个邮箱,一定要记得密码。 跨国长途电话费虽然贵,但无论是她还是我,都不至于为这点电话费而节约,当我这样说时,小语一脸惆怅,我想,她可能觉得我在家时,她打电话给我不方便。 要走的前一天,晚饭以后,齐爷找我单独说话,其实就是叮嘱我一些事情,主要就是要我维护好脸面。我明白齐爷的意思,外面人,主要是金、殊两家已经知道我是他养子,以后我再不能活得像从前一样随心所欲,尽量少在公共场合路面。 齐爷的叮嘱让我倍感压抑,想来我不过是得到一些钱,却因此给我的生活带上枷锁。仔细思量,除了钱,还有梁凤书的作家梦已经实现。小语呢?算是我卖身呢?还是应该算上天对我的恩赐。 我问齐爷,如果他和小语都不在深圳,金、殊两家要找我怎么办?齐爷显得胸有成竹,当初我留给金、殊二人的电话号码小语已经带走,他们无法直接联系我,如果要找我,还是得通过齐爷或者林迪薇。关于为何我作为齐爷的养子,而没有和小语一起去法国的问题,齐爷说,如果万不得已被问起,就说是我自己不愿意去。以我对齐爷的观察,他好像并不担心金、殊会再找我,或许他自己已经早有安排。 听完齐爷的叮嘱,回到房间里,小语一直在流泪,那一夜,小语一夜没合眼,靠在我胸口上流泪到天明,只是流泪,没有哭泣声,我也很伤心,无论如何也安慰不了她的泪水。我无法挽留她,虽然我们躺在一个被窝里,可是我知道现实生活中的距离,她无法脱离她的阿玛,我无法离开我的梁凤书,我一直看不清齐爷为什么让她和我有这段情。 小语问过我能不能和她一起走,我还没有回答,她流着泪,苦笑着说:“算了,我不想让你有任何纠结,也不想逼你做不愿意做的事情,如果你待在我身边而愧疚一辈子,又有什么意义。” 曾想过自己随她离去,我没有理由、也没有勇气对梁凤书说我要去国外,还担心小语的生活她不能自己决定,要是齐爷抛弃了我,我又该如何继续生活。从小苦寒的我终究是缺乏勇气,更无法抛离梁凤书与我的点点滴滴。 想着明年齐爷还会带着小语回来,我心没有她那样悲伤,想是她年少,不忍离别,她的眼泪告诉我,她是真的爱我,真的不想和我分开。 第228章秘密邮件 天亮的时候,我帮小语洗漱、穿衣,为她擦干泪水,下楼时,齐爷和他要带走的人已经在楼下等着,齐爷并没有不舍的样子,递给我一串钥匙说:“麦子,这房子是小语的,依她的意见,我们不在这里的时猴,你还是可以来这里住,里面什么都不会改变。” 小语把我拉到一边,紧紧地抱着我,小声说:“如果你想我了,就来这里看看,坐在阳台上抽支雪茄,这里是我们的伊甸园。你要经常给我写信,把你的一切都写下来发到我们的邮箱里,千万别忘了……” 小语像生离死别一样说个不停,拖延着不愿意上车,齐爷只得过来拉她走,我也安慰她说:“放心吧,我会等着你回来,明年我们还和今年一样好,以后永远都这样好。听话,快跟阿玛走吧,不然飞机误了。” 当我挥手看着车驶进林荫道时,小语打开车窗,哭着大声喊道:“坏人,别忘记我们的伊甸园,你要常回来看看。” 哪一刻,无法不留下心酸的泪水。在我的身后,是一个新来的看门人,大家叫他‘老代’,老代长叹一声,自言自语地说道:“走啰,走啰。” 我重新回到三楼小语的房间,打开阳台上的落地滑窗,点上一支雪茄,第一次不想回家,不是因为对家失去了眷念,而是情感上像是突然空了很多,却并没有感到轻松,反而有一种窒息的憋闷。别墅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变,只是以前在这屋子里的人已经离去。 独自坐在我和她的“伊甸园”里,我开始回想这段梦一般的日子,就像我的生活被硬生生的撕成两份,一份还是以前的爱,以前的家,另一份是爱包裹着的繁华梦,梦里只有小语是清晰的,其它所有都模糊得分不清真假。 在心里问过无数次为什么,为什么这样天大的便宜会轮到我,当屋里的人远去了,我再思考为什么时,依然没有答案。 想起小语说的邮箱,我想,时间还早,我在这小语命名的“伊甸园”中为她写下第一封信吧,以表达我对和她分离的不舍,这也是我的狡诈,想要刻意表达自己,在和她的爱情中的诚心实意。我对小语的情感是真的,可我依然担心齐爷算计我,我想只有小语能保护我不受齐爷算计,我的狡诈只是想让小语在关键时刻不要放弃我。 我在自己的邮箱写下:宝贝儿,“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小语,你离去以后,我依然在我们的“伊甸园”里,雪茄还是那样香醇,只是没有你在一旁欢声笑语。华丽的房间没有了你的身影,这所有一切对我只是能触摸我们相爱的回忆,我爱你,我真心诚意的爱着你。那一夜,自从你义无反顾的把你自己许给我,今生我就再无法想象没有你,你不只是漂亮得如仙女,更是我生命里最完美无缺的天意,我会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所有点滴,直到你我再相见,我们还要把爱继续。 爱你! 仔细看看简短的信,第一次输入小语指定的属于我们二人的雅虎邮箱,点击发送。 那时上网并不方便,网速也非常慢,腾讯qq还只是一个能和陌生人发信息的单一聊天软件。 这是我发出的第一封电子邮件,这方面梁凤书比我熟悉,她已经是用五笔打字在电脑上写稿了,而我还一直没有发电子邮件给任何人的必要。 出于对自己发出的第一封电子邮件的好奇,我打开和小语共同拥有的邮箱,看见邮箱里除了有我刚刚发送到的邮件,另还有一封邮件,邮件名是:写给哥哥。很明显这是小语写给我的,而我竟然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写的,看日期,是她昨夜发送到邮箱,我想,应该是昨夜我和齐爷单独聊天那段时间。 点开邮件,一封长长的信。 信上写到: 哥哥,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打开这邮件,我想你一定是在想我了的时候才会打开。或许是我刚刚离开你就开始想我了,要是这样,我心里会更甜蜜。 我有些话想给你说,当着你的面,我无法说出口,怕一说出口就坏了我们的甜蜜,对,和哥哥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我都觉得是甜蜜的,就算我对哥哥发脾气的时候,我也觉得是甜蜜幸福的,因为我知道你会包容我。 始终相信哥哥是真正爱我的,但哥哥你心中有很多疑问与纠结,我能理解并体谅你的纠结。我没有经历你说的那些艰苦生活,只能从她的文章中体会到一些,但也无法完全体会哥哥一路走来的艰辛。 哥哥,我爱你是真心的,打我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确定你该是我的爱人,你有老婆,是我唯一的遗憾,你不是说生命中总会有些遗憾吗?上天给过我太多的好,对于这唯一的遗憾,我打心底里坦然接受。在你大病痊愈以后,我更加确定。 在你生病的时候,我每天都无法安然入睡,一直担心我又害了一个好人,可是阿玛要那样做,他才允许我爱你。阿玛也是因为爱我,没有什么好怪他的,在你之前,阿玛是我唯一的亲人,并且他爱我胜过爱一切,我这辈子也无法报答阿玛给我的生活、生命,没有他,我可能只是一个孤儿院的孩子,甚至在婴儿时期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和哥哥在一起后,我常常想,一定是因为要遇见哥哥我才活着的,那个喇嘛和玉如意都是因为我要遇见哥哥,所以他们让我活着,哥哥,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我一直都知道哥哥心中的疑惑和纠结,你与我甜蜜相拥时,你的心里依然迷惑,你觉得我们的身份有天差地别一样的遥远,觉着天下没有这样的便宜事,你怀疑自己没有资格爱一个我这样“富贵”的姑娘。 可是你知道吗?我觉得哥哥比我富有太多了,你走过那么多路,看过那么多书,品尝过人世间那么多酸甜苦辣,你的生活是你自己一手创造的。真的,哥哥,与你相比,我除了有阿玛的爱,有花不完的钱,其它什么都没有。在遇到哥哥之前,我常常孤独得不知所以,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只当自己是阿玛疼爱着的宝贝,其它什么也不是,连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都是哥哥告诉我的。 第229章秘密长信 哥哥,你比我富有,再不要心里觉得我们之间有天差地别的距离,要是你不是如此富有而优秀,那个写文章的人怎么会那么爱你?我也想哥哥能像爱她一样,理所当然地与我想爱相拥。对我而言,因为那个伴我成长的诅咒,你是我这辈子唯一的爱人哟!我没有选择,多可怜啊!没有你的出现,我的爱情无处落地生根,我想要没有距离、没有疑惑、没有纠结的爱,哥哥,你会给我这样的爱吧?我是这样爱着你的! 以下我要说的,希望哥哥平静的看待,哥哥不是常说世间变化,一切都有转机吗? 我爱上哥哥,既是老天的安排,也是我心甘情愿的,但阿玛有些失望。阿玛失望不是因为哥哥是个“穷小子”,阿玛觉得我不该找一个已经顽固地爱着别人的人,他觉得他的宝贝儿女不该这样委屈,可是阿玛爱我,他不忍心反对我的选择。你知道了,也别怪我阿玛,这不是他的错。在你大病痊愈后,阿玛也只能接受上天的安排,可是阿玛依然经常长吁短叹,觉得我爱得很委屈,尽管我一再给他说,我不委屈,我觉得哥哥对我很好。 我担心阿玛私下里因为太爱我,拆散你和她,甚至害她,为此,我向阿玛发誓保证过,如果他为了让你只爱我,而害了她,我也要死去。阿玛很生气,但是他还是答应我了,还答应我帮她,所以哥哥别担心,我也会永远守护着哥哥哟! 如果以上说的哥哥因为爱我而不计较了,哥哥是有包容心的人,一定会因为爱我而包容的。下面我要说的,是阿玛不让我告诉哥哥的,也希望哥哥能安心,事情会有转机的,一定会的。 我怀上我们的孩子了,阿玛不让告诉你,他想让我在法国生孩子,然后他就有自己的孙子了,当然也应该是他的孙子。阿玛不让他的孙子有你这样身份的父亲,我们的孩子一定也是姓齐,这是阿玛的私心。 昨夜我流泪一整夜,因为我知道,这次离开,不知何时能再见到哥哥,我了解阿玛,起码在生下孩子以前,阿玛不会让我再见到哥哥,可能在生下孩子以后很长时间也不能见到哥哥。我也纠结了,我也真正难受了,这辈子从没有如此揪心的难过,可是我无法违背阿玛的意愿,我的一切都是他给的,包括生命。我知道阿玛一直希望有一个姓齐的孙子,他会把他毕生所有给他的孙子。我相信事情会有转机,我们的孩子总有一天会叫你爸爸。 希望哥哥不要怪我选择顺从阿玛,不要因为这样就不爱我,哥哥,你可是我今生唯一的爱人哦。也希望哥哥一定要装着不知道这事,不然我和哥哥再难以相见,而且你和她都有生命危险。本来我也不想告诉哥哥的,不想让你平白无故的承受这些,我又想啊,我和哥哥的爱情之间不该掺杂着隐瞒,哥哥看过那么多书,才学深厚,一定能理解的。 如果我的生命中必须要有秘密,我希望哥哥帮着我一起守秘密,对于哥哥,我不会隐瞒一丝一毫,但有些委屈不得不让哥哥独自承受。 我们的以后会怎么样,全靠哥哥坚持,靠我坚持,哥哥千万别从我们的爱情中逃离,那样的话,我无法继续活下去,真的,没有你我还怎么活? 当我和阿玛回到法国,等我肚子一天天大起来,金、殊黑白双煞一定会知道,我都得防着他们害我们的孩子,我有阿玛,他们不敢胡来。我担心他们会害哥哥,或者揭露哥哥的真实身份(就是哥哥已经有老婆),来羞辱阿玛。事情一旦变成这样,阿玛可能为了自己的荣誉,而害哥哥和你的她,所以哥哥千万要小心。 黑白双煞的外婆是阿玛的姑姑,听阿玛讲,当初一起逃亡国外时,大家为了生存,族亲之间在异国他乡不得不结盟,而后,就像哥哥给我说的道理一样,人性总是重自己而轻别人,在不为生存发愁以后,大家开始虚情假意。我的爷爷去世以后,他们想法设法,妄图夺取爷爷传承给阿玛的财富,主要他们觉得阿玛是那样的一个人(无法结婚生子),我也不是齐家血脉,姑姑也不是齐家血脉,所以他们觉得有理由夺取,阿玛现在身体还康健,他们不敢太明目张胆,但是阿玛和姑妈一直在提防着,也知道金、殊两家有这贼心。 哥哥是很智慧的,希望哥哥想一个万全之策告诉我,千万别让黑白双煞得逞,我想了一个暂时的愚蠢办法,哥哥要经常住在我们的“伊甸园”里,因为你是我的丈夫,又是阿玛的养子,你所住的地方不能太随意,姑姑会在我和阿玛离开以后,给你重新配上保姆,姑姑是可以放心的人。万一你有家的事被金、殊二人知晓,我愚蠢的办法是,一定要死死咬定是你自己背着阿玛做的,因为你以前不知道有我这个妹妹,是佛爷没有监管好,阿玛和我也一直不知道你私底下成了家,这一点我已告知姑姑,她会帮着我们的。 如果哥哥不住在那里,外面的行动一定要秘密一些,特别是在黑白双煞知道我怀了我们的孩子以后。 这些秘密阿玛本不让告诉你,我知道阿玛那点心思,中秋节就是他的一箭双雕之计,既表明了他以后的孙子不是没有来处,是因为我的倔强而爱上一个他认为不该爱的人,但孩子是他的孙子。又想着借金、殊二人的妒忌之心害哥哥一家,这样的话,他到时候就好在我面前借故说他并没有害你,说他成全过我的爱情。 阿玛现在有这样的心,我能理解,阿玛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他也很纠结,很难受。 当我把这一切都告诉哥哥,期盼着哥哥与我一起战胜所有阻挡我们的困难,也让阿玛有一天知道他是错的。 另外,姑姑性情不好,对外人有些刁钻刻薄,哥哥那么智慧,一定能和姑姑愉快相处的,要是委屈了,哥哥就告诉我吧,姑姑最爱我的,我给姑姑说过,一定不能为难你。 还有一个哥哥想知道的秘密,我也一并说了,就是你问过我的,为什么中秋节前姑妈不知道你的存在?其实姑姑是知道的,她也知道喇嘛和玉如意的事,只是姑姑以前觉得我怎么会选到你这样一个有老婆的人,她那样优秀的人,唉,好在中秋节那天,你让姑姑对你刮目相看,她再不会看不起你了,她现在和我们是一伙的哦。哥哥一定要对姑姑好,姑姑身世可怜,况且阿玛很多事情都会听姑姑的意见,所以姑姑是能保护我们爱情的人。 哥哥一定要好好的等着我,要是还有疑惑,请写信告诉我,我一定遵守自己的承诺,不让我们的爱情之间有隐瞒,我知道的都会告诉哥哥。 有了这个邮箱,阿玛就没法知道我给你说了什么,一定要保管好我们这个“秘密花园”。 哥哥,我爱你,一切都会有转机,我们共同努力,希望哥哥也一直爱我,那就是我最大的荣幸了。 永远爱你的齐语 于夜 第230章老佣人 读完小语长长的信,我竟然不知道该有如何的反应,想我原来的猜测提防都是对的,但没有想到小语怀孩子了,更没想到她如此的爱我。 本想送走他们后,我就马上回家去,我很想在自己家里的随心所欲的轻松感。读完信以后,庆幸自己及时读到这信,想着,小语也真是的,如此重要,也不告诉我。要是我莽撞的开车回去,如果金、殊二人真派人在监视我,岂不坏了大事情,我和梁凤书的小命不是危险了吗? 想到以后在深圳要活得跟间谍似的,我又忧心起来,反而对小语说的那些秘密一点不介意,我知道天底下没有白白的便宜可占,对于齐爷的心态我早有提防和想清楚,我理解齐爷的心态,想要是我像他那样富贵,也不会愿意自己唯一的女儿跟了一个有老婆的穷小子。 呆坐在电脑前,心中对小语充满了感激,想啊,她都如此勇敢面对,我又怎么能逃避呢?突然觉得自己好卑鄙,心中那些阴暗的想法,和小语的坦荡如砥比起来,自己真是腼颜人世。 正当我在电脑前发呆时,老代来敲门,在问外说:“少爷,吃午饭吧,我见你没出去,随意弄了一些,将就着吃点,别饿着了。” 老代我今天第一次见,他看上去有六十多岁了,中等身材,消瘦精神,看着像是山上道观里经常连着拳脚的人,颇有仙风道骨的模样,说一口纯正的粤语,模样憨厚可掬,看着让人舒服的一个老头子。 虽然他叫我少爷,我可是一直觉得自己是寄人篱下的人,不敢有半点马虎,连忙把自己的精神从小语的信中拔出来,起身开门,见他可爱的笑脸,我也笑说道:“叔叔,我们一起吃吧。” “诶,这怎么行,没有这样的规矩,你是齐大少爷,我怎么能和你一起吃呢?”他一边说着,一边示意我先走,他在我身后继续说道:“少爷要是不走,晚上其他人就到着了,到时候少爷有什么要求,才好满足,我也不太会做饭,今天中午就麻烦少爷先将就着吧。” 走到饭厅门口,我拉着老代的手,强烈要求他和我坐一起吃饭,并告诉他,像他的年纪,都可以做我父亲了,千万别和我太客气,不然我心里反而不舒坦,一个人吃饭也没意思。 见饭桌上真的只有准备我一人的碗筷,证明他确实是要我一个人吃的,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老代才加了一套碗筷,同我一起坐下来。 坐下来以后,老代也不故意客气,很是随和。 一个青菜、一个黄花鱼、一盘白灼海螺、一碗炖牛肉,都是很地道的广东味道,配上白米饭,吃起来很是自在清爽。 在他面前,我也不装斯文,就像在家里吃饭一样狼吞虎咽,三下五除二填饱肚子,很是畅快。老代见我放下筷子,笑问道:“吃饭还是慢点的好。” “没事,叔叔,您慢慢吃,我这个人没什么讲究,太客气了反而不习惯,您要吃好,看叔叔年纪,该有六十了吧?您这年纪伺候我,我心中不好承受啊!以后千万别再客气了。” “你是齐家大少爷,还是叫我老代听起来顺耳,年纪不年纪的,该怎样就怎样,不过啊,你这个样子还真不像个大少爷。”说完,他自顾继续吃着。 我心想,这老代肯定不是个简单的老头子,这栋楼里虽说没有金山银山,但里面陈设也值很多钱,就是一盏水晶灯拆下来拿出去卖,也价值不菲。齐爷放下把这栋楼交给他,一定不是个简单的看门人,我这样小心谨慎的人,这点机灵当然要注意。 见他也放下筷子了,我才说:“叔叔,麻烦你啦,饭菜做得很不错,一定经常做吧?” 老代始终挂着笑脸:“嗨,不是说让少爷叫我老代嘛,可别叫顺了嘴,少爷就是少爷,齐爷何等尊贵,又是小姐的如意郎君,规矩还是要的。今天和少爷坐一个桌子上吃饭,已经不成规矩了,这些个饭菜做起来都简单,再复杂的我就不会了。” 我依他的年纪问:“叔叔,哦,老代,孙子都多大了吧?” “哪有孙子哦,连儿女都没有,就我一个人,一个人也挺好的。”说着,他就站起来收碗筷。 想再问他些什么,想到初次见面,怕太唐突,而且我也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来头,万一他是齐爷留着监控我的人,说过了不太好,也就只好不再多说什么。 看了小语的信,想着还是像往常一样,晚上再回去,安全一些。晚上开车,很容易分别有没有人跟踪,在深圳几年,大街小巷都已经了熟于胸,我想的士司机都未必有我熟悉。 正当我准备午睡一会儿,老代又上楼来告诉我,要是我不出去的话,在家里先就别出去了,下午林迪薇要来。老代说“林董事长要来”,听老代的口气,他和林迪薇非常熟悉了,要不然林迪薇也不会通过老代来通知我。 反正也暂时不走,拿本书,看着看着就睡了。 听到敲门声,我以为是老代,同时也想到一定是林迪薇到了,忙说道:“叔叔,我穿好衣服就下去。” 刚忙穿衣服,却没有听到门外的回应,想着,老代起码应该和我说一声,到底是不是林迪薇到了,或者言语一声,起码让我知道是他在敲门。 穿好衣服马上去开门,差点和林迪薇撞个满怀,开门后,见是林迪薇,着实吓我一跳,为什么会吓一跳,心中茫然,忙笑脸说道:“姑姑来了,真是对不起,该去接您的。” 林迪薇也不客气,马上往卧室里走,一边走一边说:“哎哟,小语才走,你就在这房间里抽雪茄,我的小语可是从小就不喜欢她房间有异味的。” 想起今天上午抽雪茄时,忘记把小厅的帘子放下来,忙不好意思的解释说:“姑姑说得是,小语也告诉过我的,今天她刚走时,我在阳台上抽的时候,忘了把帘子放下来,以后一定注意。” 第231章爱难选其一 “这倒没什么,以后注意点就是了,怎么,小语刚走,你就六神无主啦?” 听她这样问,我反而不好意思,只得搪塞说:“突然走了,我心里空落落的,是有些心不在焉。” “我不是说这个,你们两个愿意爱就好好爱呗,唉!谁让小语注定这命呢?我是说,不怕我哥害你吗?”林迪薇一边说着,一边在小厅里的沙发上坐下来,翻看着小语摆在木几上的书,还有小语那些乱写乱画的一堆纸张。 听她说得这样露骨,再想起小语的信,我马上能想到,小语一定在某个我不知道的时候,打电话或者发邮件,把所有我的事情都给林迪薇说了。这个女人果然不与平常人一样,如此问,让我颜面有些难堪,她说的哥,当然就是齐爷了,我怎么能承认齐爷要害我呢? 而我的心里确实如小语的担忧一样,是一直提防着齐爷,她就这样问出来,我竟然不知该怎样回答,只好站在旁边,有些难为情地说:“姑妈,齐爷当然不会害我,齐爷对我帮助很多,是我的大恩人呢。” “你要真这样想,我也就不用来了。”林迪薇头都没有抬,说得很平静,语气里却带着一种无形的拷问,显然对我说的话,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她难道要我把心中所有的肮脏想法都告诉她吗?一时让我不知该怎样接她的话,这对于我这个一直自认为机灵无比的人来说,还是第一次。想谁心里没有一些卑鄙龌龊的想法,谁不是带着侥幸、狡诈、期盼前行,想难道你林迪薇作为投资公司一把手,掌握着亿万资产的来去,你的心里就那么坦坦荡荡吗? 我掠过脑海的念头让我更加尴尬,时间不能拖延,要是我不能回答她的话,恐怕她又将小看于我,小语在信中说她是我们爱情的守护者,这一刻,我感觉她比齐爷还难伺候。 “姑姑,我就是一个山野里出来的孩子,能得到小语垂青,真是如做梦一般。想齐爷这样尊贵的人,怎么会舍得把如此爱如珍宝的女儿许配给我?姑姑面前不说谎,我确实心中一直带着疑惑,但既然与小语如此这般,我已经不担心自己安危,唯独害怕因我而害了那些爱我的人。” 林迪薇并没有表现出对我的话有半点满意,可能她觉得这些狡诈的漂亮话都是违心的,她抬头看看我,像是要把我彻底透视一番,又叹一口气,说:“坐吧,唉,为了我的小语,真是操不完的心。” 我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小厅的格局紧凑,两个沙发之间相隔着一张三角圆木茶几,如此的距离,我可以清晰地闻到她身上发出的清香,我想男人看到她的成熟女人的美丽,再闻到她身上的香味,怎么也该有些想入飞飞,而我却有些紧张,想着如何面对她的拷问。 见她失望的脸,我又连忙起身去倒两杯水来,刚才一紧张,这也忘了,真是觉得自己太过紧张了,借着倒水的短暂时光,我努力让自己更平静一些。 她不看我时,我觉得她轻视我,当她握着水杯,盯着我目不转睛时,我又觉得自己马上要被解剖一样,越是想冷静一点,脸上越是漏出尴尬。她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目光才慢慢变得柔和,嘴角也舒展了一些,语重心长地说:“唉,你也还是个孩子,也真是难为你哦,这个年纪,已经不一般了,也难怪小语那样爱你,你们真是一对冤孽。”说着,她抬眼看着阳台外。 听她口气,我以为她理解了我的‘苦衷’,再不会拷问我,紧张的心刚要放松一些,却听她又悠悠说道:“一生也不能算短,你这两边都不放,能过一辈子吗?不觉得我们小语委屈吗?人总是要抉择,再难选也得选,总比没得选好啊!” 这样的谈话很尴尬,我无言以对,就像小时候听老师的训导,想不出任何话来主动辩驳,唯有沉默以对,等待着更难的责问,这种感觉灵魂也紧缩在一起了。 她回过头来,盯着我说道:“如果只能择其一,必须选择,你怎么办?” “唯有离开小语。” “为什么不是离开你家里的?” “她在先,小语在后,她曾为我与亲人决裂,抛弃一切,对我犹如救苦救难的女菩萨,我如抛弃她,她在这个世界上用什么面目活下去?小语有齐爷和姑姑的爱,小语衣食无忧,富贵荣华。如果姑姑要我必须选择,我的命是梁凤书的,舍死不能弃她。” “哦!真有如此大的决心?” “姑姑,在我与小语好以前,跟小语如是说,跟齐爷面前也是如此说的。” 林迪薇丝毫不为我表态的决心所动容,嘴角反而是微微笑一下,看着我,两道目光里像是带着南方少见的凛冽,她把绒花抱枕往怀里一揽,依着沙发背深靠着,要与我坐在这里谈到天荒地老一般,脑袋也像是在脖子上长累了,歪在沙发上,红唇微启,轻声说:“你真是小孩子气,枉你看过那么多书,想象的困境和困境真正降临时,完全是两回事。古往今来、无论中外,多少英雄儿女曾想忠义两全,事到临头时,所选的都不是心中本来所愿,要不利害二字岂不没有价值啦?” 对于她这种教导式、诱导式的无精打采的话,我只能报以沉默,不是我听不明白,她不外乎想告诉我,不是我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并且她扯上人类历史上的无数‘英雄儿女’也没能得心中愿,照样活一生。话外之音,你小子算什么,也不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嘴上说得宁死不屈,真要事到临头,也还是照样会苟且偷生。 我想她是误解人类历史上的‘英雄儿女’了,那些被记录下来的两难择其一的人,以及那些明哲保身的不得已的苟且偷生之辈被记录下来,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没有死,所以他们把自己的故事加以美化,刻意流传在书中,那些万般无奈的理由,不过是为了美化他们没有风骨、没有节气的懦弱灵魂。更多为心中所愿声嘶力竭、拼死一搏、从容就义的亿万热血消失在瓦砾黄土之间,被胜利者忽略,被世人遗忘,卑微懦弱的人们看不见苍穹天地间英气长存,分不清亘古的风中传扬着生命的真正辉煌。 第232章死亡威胁 她头歪在沙发背上,目光从她胸前银白高耸处跃过,直插我的心灵,把我沉默中的愤慨窥探得一清二楚,带着不屑说道:“我知道,你对小语和我哥都表达过,拼死也要坚持自己的爱恋,绝对不会做忘恩负义之事。话虽不错,我问你,要是因为你的固执,有人害了你的女菩萨,你不觉得是你害死了她吗?” 从林迪薇出现在我面前开始,她的每次看似柔弱无力的话,都带着鞭打心灵的力量,而且力道越来越大,用她柔美平静的话咄咄紧逼,像是要把我的虚伪和狡诈完全驱散,必须在她面前露出一个真实而残缺不全的我。 齐爷没有这样做,小语也没有这样做,小语可能是真的爱我而不忍心这样做,齐爷可能不想让小语的爱恋变成机械的几个动作,也没舍得这样做。 “姑姑,你说的害死我家梁凤书?世间坏人很多,我也有幸见过不少,也相信很多人有草菅人命的本事,所以我就要像奴隶一样活着?我不这样认为,人总是要死的,我愿意冒险和爱的人一起拼死而活,死后无愧。”我自己说得如此坚决,心中也是这样想的,却又不自觉的想到残害肖玲玲的三人死得悄无声息,不禁有些恐惧我和梁凤书也会在某个不经意间离开人世,到死也无法反应出丝毫反抗之力,就像残害肖玲玲的三人那样死去。 “年纪轻轻,说话颇有江湖气,还有些山野草莽气,可是你应该知道,勇气和力量是两回事,当有人把你的爱人置于悬崖边缘,只要轻轻一推,你的爱人就将粉身碎骨,想想吧,你还能理直气壮地说出这些话来?我不只是怀疑,我知道根本就不可能,要不然爱就是假的,你不觉得自己现在就是面对这样的情况吗?还是你装着浑然不知?”林迪薇就像不经意间的自言自语,说出这些话来时,她的面部没有任何变化。 听着她那些让人胆战心寒的话,我脑子里嗡嗡作响,突然觉得眼珠子都疼痛起来,可我又无法在她面前强力辩驳,面对她的寒心话,感觉任何反驳都是毫无力量的,就像我和梁凤书已经被判了死刑,我此刻或许应该像我在监狱见到的,判了死刑的阿辉一样,唯一可做的事只剩祈求身后事。 当我脑海里浮现阿辉靠着铁栏杆的脸时,我的心马上颤栗着又分明起来,犹如回光返照一般精神起来。那时的阿辉已经没得选择,我现在还有得选择,不能因为她几句寒心的话就投降,我喝一口水,叹一口气,显得有些老成,又带着很多感慨说道:“姑姑应该知道,我本是从山野里跑到都市求生存的可怜虫,那时我十六七岁,活得不如野狗,是我的凤书让我从野狗不如变成人,她给我关怀,给我爱情,给我正常人的生活……” 林迪薇毫不顾及的打断我的话,说道:“要害你们的人会因为你们的个中曲折不易而罢手?只有爱你的人才会对你的过往感兴趣,害你的人根本不可能关心你身上发生的任何事。当你要杀鸡时,会关心鸡有怎样的爱恋、怎样的理想、曾经怎样的曲折成长,关心吗?不会关心的,你可能只是因为饿了、馋了,仅此而已。” 这简直是毫无人性的话,竟然会从这样美丽的一个女人口中说出,还说得那样平淡,瞬间让我觉得自己正和母阎王聊天。想想,鸡和人怎么能比呢?小时候生活贫瘠,虽只吃过不多的几只已经不能下蛋的老母鸡,可人杀鸡是为了生存所需的营养和食物,我和梁凤书又不能吃?杀鸡不犯法,也不违背道德,鸡也不会因为仇恨另一只鸡而杀鸡,难不成在她心目中,杀人如杀鸡吗? 小语给我说过,眼前这个女人父母双亲惨死街头,那时她还只有几岁,至今她还在想着为父母报仇,难不成她变态了?我有那么危险吗?我和梁凤书存款丰厚,大不了带着存折,带上肖玲玲、露露、小芬,一起逃到偏远小镇,就像去旅游的广西阳朔,他们还能一路追杀我?找到我?以我们几个人的聪明和坚韧,这辈子不可能再活得像狗一样。 “姑姑,照你这么说,我现在该是回家去了,收拾东西从这座城市消失,带着我爱的人亡命天涯,我想,杀人虽易,杀我应该还是要费些劲的。我早已想过,真要如此,只好带着我爱的人远走天涯,除了我爱的人,没什么我不可以放弃,姑姑,我是否该走了呢?还是我已经回不了家啦?我想试试。因为我一直存在着这样的想法,所以小语和齐爷都一直说我防备心重,今天姑姑的话才终于坦荡明了。”我倔强的心复苏了,从来不惧威胁的胆量又占领脑海,不如此说,不能表明我的决心。 这个女人太沉稳,竟然还是轻言细语地问道:“你爱的人?嗯,听起来不错,她也肯定像你爱她一样爱你,我想啊,她问你为何要放弃眼前美好的生活远走天涯,你怎么告诉你爱的人,告诉她因为你让另一个女孩怀孕了?告诉她你背叛了你们的爱情,对方太过强大,因为这个原因,不走就要死亡,所以要一辈子藏起来,你的爱人还能和你安心远走天涯?” 我又沉默了,嗓子被卡住一般。 她继续轻描淡写地说道:“好,男人多谎言,爱情中的女人也会相信谎言,你撒谎骗她,说是不小心触怒能量强大的人,必须马上逃离,这样就能心安理得的过一生?你把你一直口口声声说的爱人,置于颠沛流离、惶惶不可终日之中,你有资格说爱她吗?你们的爱还能长久吗?” 说得我哑口无言,不由得点上一支雪茄,起身趴在外阳台上,对着外面颤颤巍巍地深吸一口,像抽烟一样抽雪茄,这又是我的第一次。看见楼下花园里有好几个精神抖擞的人在转悠,他们也不抬头看,像是在思考着什么,使我有些担心他们是来禁锢我的,竟然有些后悔没有早点离去,还满怀期待地等着这个女阎王,唉,真是大意啊! 第233章死亡边缘 林迪薇倒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我惶恐的沉默中,一个穿黑色西服短裙的年轻姑娘敲门进来,递给她两个文件夹,她悠然自得地一一签名,那个身穿制服的姑娘面带微笑,对我招呼说:“对不起,齐少,打扰您们了。”说完也不管我的反应,像机器人一样立在旁边,等着林迪薇一一把文件签完,抱着文件对我微微鞠躬,然后微笑着转身离去。 等那个‘机器人’离开后,我把雪茄放在阳台上的烟缸里,对着空中使劲哈几口气,回身继续坐回原处,有些憋屈又固执地说道:“我和凤书骑着摩托车来到深圳,从一无所有到今天,我们到另一个地方,我相信照样能过衣食无忧的日子,颠沛流离?我想还不致于。” “所以无论如何你是要放弃小语啦?” “不是我要放弃小语,我爱小语,姑姑让我选择,万不得已而不得不为而已。” “好,万不得已时,你选择放弃我们已经怀孕的小语,这么说来,你的心中爱情分等级,小语排第二?” “不是,爱情是同样的,但凤书对我多一份知遇之恩,况且如果没有我,她比小语没有我更可怜。” “可怜?这只是你的想象,你可想过,我哥能给你的凤书一大笔钱,让她成为名作家,她就找不到一个比你好的,也同样爱她的人?这不是两全其美吗?为何要那么固执呢?” 这个问题我几个月前就想过,这样做,或许我和梁凤书都会有一阵短暂的痛苦,过后相忘于江湖,各自过着各自的日子,老死不相往来。她也看在曾经相爱一场的情分上,不揭穿我的身份,然后我跟着小语一身荣华富贵、子孙满堂、白头到老,然后呢?我就幸福一生了吗? 只要想到要离开梁凤书,我就万念俱灰,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魔力一般,让我宁愿放弃世界也不会想要离开梁凤书。我想这个单身中年妇女肯定不懂爱情,她至今单身,身体上一定有外表上看不出来的毛病,可我还是沉着地说道:“凤书家里根本不缺钱,她家虽然不如您们富贵,一生衣食富足是没有问题的,她就是因为单纯的爱我,才和我一起有过艰难日子。姑姑这个两全其美的意见我早想过,不过,我有更好的办法,我谁也不选,自己去死也好,自己一生做一个流浪的算命先生也好,我的罪孽我自己背,今生决不让凤书看到我因为别人而抛弃她。” “哦,你想想,真要这样做吗?” 上身一件银白紧身单衣,下装蓝灰色贴身牛仔裤,脚下白色高跟鞋,凹凸有致的玲珑曲线尽显成熟风韵,黑色长发呈波浪状垂下,覆盖在她酥白的肩胛上。看着秀色可餐的林迪薇不带一丝情感,呢喃一般的细语中尽是刀枪棍棒,对于这样的聊天方式,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在上次车祸后做笔录时,也没这样觉得压力深重。 我的沉默,她也并不计较,像是故意要我好好考虑清楚,不要说那些不痛不痒又没有营养的话,她只要我灵魂捏碎自己的脊骨所挤压出的真实精髓。 沉默一会儿以后,我打断她悠闲自若的神态,说:“要这样做,如果到那个地步,只能这样做,我考虑不清楚,我只知道不能抛弃梁凤书,不管是因为任何事,让我当玉皇大帝也不行,说实话,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但我的心就是这样坚定的想的。” “好啊,我们已经都说明白了,我成全你,为了我哥的荣耀,为了小语不再委屈。”她说这话时,我看见她的手伸到脚下按了一下,小厅的帘子后面立刻冲出三个身强体壮的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死死的把我抓着,我完全动弹不得。 紧接着,又一个人提着两个大箱子来,把箱子放在地上打开,我清楚的看到,里面是崭新的一千一张的港币,满满两箱。 我惊愕之间,不知道她想要干什么,不过我已经感觉到自己真是没有活头了,用力扭动几下身体,被按住了,动不了,只能瞠目结舌地看着林迪薇,突然脑袋就空了,感觉再说任何话都是多余,除非我像狗一样求饶,或许还有一线生机,而我不想再做狗了,只眼里喷薄出愤怒和仇恨。 林迪薇连坐的姿势都没有丝毫改变,轻言细语地说道:“麦子,你和小语相爱一场,唉,可惜啊,你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我本不想这样做,为了我哥荣誉,为了小语和她的孩子,不得不这样做,你也不要怪我。这两箱钱,我会用特别的办法给你的梁凤书,保证她这一辈子生活无忧,算是补偿吧。” 她看看我,伸手脱去高跟鞋,像是脚已经被禁锢得很累了,把脚蜷在沙发上,就像小语经常那样蜷缩着,一只手轻轻揉她的脚脖子,缓缓说道:“最后一次选择,梁凤书拿这些钱,你和她一刀两断,从此老老实实做哥的养子,做小语的丈夫,去法国陪小语。” “不然呢?”我咬牙切齿地问道。 “那就是你悄无声息地死去,梁凤书要么老老实实回她的家里永不出来,要是妄图寻找你消失的缘由,那她也只好下黄泉去陪你,不只是她,包括所有想妄图为你鸣冤的人。” 我已经万念俱灰了,还是问道:“小语知道吗?” “她不知道,我想小语会认为是金、殊两家悄悄做下的,这样很好,小语以后安心带孩子,永远憎恨金、殊两家,哥的意图也是如此。我们说得够多了,你的虚伪狡诈也用得差不多了,现在告诉我你的选择就行,其它的不想再听,遗言也不用留,没必要。” 她又心平气和地说道:“嗯,你算是一个体面人,不哭不闹,这样好,活着时不一定体面,死的时候还是体面一点好,气节、风骨能坚持到死的人少,或许你能做到,不枉小语爱你一场。” 恨之切骨、悔恨交加等等能想起的所有类似词语,已经无法形容我复杂的心,面对一千万现金,我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希望,闻不到丝毫幸福的味道,心中唯一想到死亡,不知道为什么,只想到死亡。 心中曾有诸多愧疚和怨恨,突然全空了,好像心在对我说:“你总算解脱了,世间之事再与你不想干,也只有一死,你才既不欠小语,也不欠梁凤书。”这话又像是那个神秘的老头子又一次钻进了我的脑海,他也如是说。 我最后愤怒地大声怒吼道:“你们要遭报应的。” 第234章死而复生 “懂了,你选择死?” “对!”我倔强第蹦出最后一个字,再不想对这个女阎王多说一个字。心中倔强的自尊心,使得我把自己逼入了死胡同,好像一开口求饶,再没有面目活下去。 林迪薇淡淡地笑着,手在空中一招,又一个人从帘子后面走出来,手上举着一个大针筒,她冰冷地问道:“给你最后一次机会选择,你仔细想想,如果这个针筒扎进你的身体,再没有机会后悔,神仙也救不了你。”说着,她又加大音量,有些激动起来:“死能证明什么啊?能证明你宁死不屈?” “能证明我没有背叛任何一份爱情。”我这样回答她,自己也觉得自己脑子断路了,想我平日里口才那样的好,还读过万卷书,怎么就把事情聊得没有了回转余地呢?难道只能选择生或死,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应该是脑子短路了,我又加上了一句恶毒而嘲讽的话:“你这样嫁不出去的老女人,是不会明白爱情的意义,哈哈哈……” 林迪薇脸上抽搐几下,本来秀丽的脸颊上,紧绷出几道肉脊,眼睛睁得更大,快要鼓出来,怒不可遏地问道:“你说什么?我是嫁不出去的老女人?” 我的心情突然很好,虽然被几个人按住动惮不得,可嘴巴还能继续表达我的恶毒,也只能动嘴了,看着她重复一遍:“是的,你就是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我说得不对吗?你没有丈夫,没有孩子,不就是嫁不出去的老女人吗?我想你一定有什么毛病,好看不好用,所以没有男人要你……” 按住我的人手上突然加大力气,像是要阻止我继续说下去,疼得我嘴巴一歪,但我强忍着没有喊出来,用力的咬咬牙,把眼里也憋回去。 林迪薇想站起来,估计是想扇我几巴掌,屁股抬到一半,又坐回去,咬牙切齿地说道:“好,好,好,就凭这几句话,你也应该去死,小浑球,你自以为聪明,眼看死到临头,不是应该想想自己的事情吗?骂我这几句,能让你死得更快乐哇?” “我的事情没什么好考虑的,世间任何力量,也不能改变我对自己爱情的坚持,你这样有毛病的女人永远不能理解,真是可悲。”说着,我对着她呸一口:“动手吧,你们都不得好死,一定会遭报应的。” 林迪薇仰起头,喃喃说道:“小语,不是姑姑要杀他,是他自己选的。”说完,手在空中挥一挥。 拿着针筒的人没有片刻的犹豫,好像我骂的是他一样,针头立刻扎进我的手臂里,我想着,这或许该是我最后的痛了吧,紧接著,眼睛感觉有些花,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 死亡来得措手不及,不能挣扎,不能喊叫,脑海突然特别明亮起来,我知道自己终于是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心突然变得异常坦然,赫然发现,原来人生就是如此简单,世间爱恨情仇、生老病死等等一切,再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心思回忆过往,反正过往也与我无关了,只无力的张合着嘴,不知道有没有发出声音,我反复念叨:“对不起!凤书;对不起!小语;对不起!玲玲……”一遍又一遍的反复念叨,想不到我的人生尽头只剩下这几句单一而毫无用处的话,再想不到还能用最后的力气念叨别的什么,只感觉到自己念叨的话越来越慢,张嘴越来越费力气,眼睛已经模糊了,什么也看不见,世间一切都像是一场虚伪的梦,我也正要在虚无里消失。 以前想象过死后该是什么场景,往好的想,想着灵魂能无拘无束地自由翱翔,但大多都是坏的,因为如果死后有灵魂的话,我活着时一直想,灵魂见到师傅李瞎子时,我改如何面对? 当我再次能够看见时,我以为自己应该是正处于传说中的‘头七回魂夜’,想原来真的有回魂夜,只是很奇怪我为什么没有回到家里,没有看见梁凤书,为什么我还是在小语的卧室里,难道我灵魂中最记挂的是小语吗?难道我爱小语这处繁华的别墅胜过爱自己的家? 回魂夜不是该从外面飘进来吗?我怎么睡在小语卧室的床上呢?我活动活动手脚,能动,只是感觉很无力,当我强撑着坐起来时,吓我一跳,我看见床的对面坐着那个黑西服的姑娘。 她看着我坐起来,也很惊愕的样子,又像是喜极而泣,马上站起来掀开小厅的隔帘,冲到阳台上口里大喊道:“醒啦!醒啦!齐少醒啦!” 醒啦!我没有死吗?靠在枕头上看看熟悉的房间,再伸展伸展手脚,发现我好像真的没有死喔,只是脑袋里好似还有些迷迷糊糊的东西罩住我,让我意识不是完全清晰,感觉身体也还无力,就像我那次大病在床一样。 正当我不知生死之时,问外快速的跑进来几个人,最前面的就是那个在我手臂上扎针的人,我看得很清楚,就是这张脸把我送离了人间,此刻他又出现了,装扮得像一个医生,胸口带着听筒。 在医生的后面紧跟着林迪薇和老代,老代远远的站着没有靠近,医生直接冲到我面前,对无力反抗的我进行着检查。先是听我的心脏部位,又用电筒照我的眼睛,捏我的手关节看我面部表情的反应,随后,他显得很高兴,很有成就感,往我嘴里喂了几粒药,再灌几口水,起身对床边的林迪薇激动地说道:“放心吧,林董,没事了,过一会儿就会慢慢恢复的,先吃些清淡的东西,有可能出现恶心呕吐的现象,以后再无不良影响。” 医生和那个西装短裙姑娘一起离去,林迪薇对老代吩咐道:“准备晚餐,我这里没事的。” 老代笑笑,依然是不慌不忙的样子,应和一声也离开了,房间里只剩下我和女阎王。 林迪薇再不是我下午见到的冰冷模样,她眼含着随时都会滚落的泪水,坐在床边上,双手抓住我的手,激动地说道:“麦子,你会原谅姑姑吧?你会原谅姑姑吗?我是万不得已,想看看你的决心到底有多大,麦子,你真是个不同凡响的人,姑姑彻底服了,你会原谅姑姑的愚蠢办法吧?啊?……” 第235章莫名其妙 我看着林迪薇,听着她的反复唠叨,已经可以确定自己还在人间,从生到死,又从死到生,都是她的一场游戏,是她对我的特殊考验,尽管我已经明白了,但要是有力气的话,我还是想在她美丽的脸上打几个响亮的耳光。 见我看着她不说话,林迪薇有些惭愧,又带着忏悔一样说道:“麦子,你说话啊!你是不是恨姑姑这样做?”说着,她泪水涟涟起来,顾不得擦泪水,继续说道:“小语和我哥说你固执,说你是天选之人,与常人不一样,我不相信,为了小语,我才这样做的,小语肯定告诉过你我有多爱她,小语就是我的女儿啊!” 想不到这个下午的‘女阎王’,此刻变得如此柔软、温情脉脉,使得我没法对她说出怪罪的话来,而且我也知道她的强大,庆幸自己还活着,经历一番生死考验,我终于为自己挣得一个好名声,以后她会是我的盟友。 我微笑着说:“姑姑,快别哭了,我没有力气为你擦眼泪,不怪你,你是担心小语找到一个心口不一的人,那才是真正委屈了小语。” 林迪薇依然很激动,拿出手帕来自己擦眼泪,说道:“姑姑自己擦,你醒了就好,我知道你会醒来的,可是我还是担心害了你。”她又变得有些难为情地说:“药一点后遗症没有的,这我放心,我担心你是一个软骨头,怕你面对抉择时突然求饶,那样真是害了你啊!要是哥和小语知道你是那样的人,唉!你要是抛弃了你的凤书,或者抛弃了小语,我们就不会再相见了。” 在我暗自庆幸自己完美的通过了一场考验的同时,也打心底里憎恨林迪薇,对于她这种变态的考验,我没觉得她有什么权力考验我。看过那么多书,我始终觉得,人没有任何权力用极端的方法去考验别人,无论是什么借口,都没权力这样做。书中那些如我一样经过了残酷考验的人,基本上都是坏人,是聪明的坏人,聪明的坏人知道那些看着真实无比的残酷是考验,知道考验过后有他想要得到的好处,越是经过考验的人越阴险。 不能不说,在我“死”之前,没有想到林迪薇是在考验我,她说的那些话全都是冰冷而带着强力攻击性的,她演得特别好,从开始到针头刺进我的胳膊,中间没有任何破绽,完全是循序渐进式的,我根本就看不穿。而且我知道齐爷和她有多强大,连佛爷那样的人要弄死人都可以做到,他们当然也能轻而易举办到。 在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要死,除了固执的坚持自己所认为的大义,还有一点私心,就是我心中一直有愧疚和悔恨,我想自己要是死了,既成全自己的好名声,又能彻底摆脱这个浑浊不堪的世界,长时间在小语和梁凤书之间辗转、欺瞒,我自己也觉得疲惫不堪。 我在两份爱情之间辗转时,小语这边我不敢有丝毫脾气和矫情,万事都得哄着她,小语倒是好应付,但我如果有错,那个麽麽一定会汇报给齐爷,我知道她不喜欢我,一直在监视着我,担心自己一点点错误,就会引发齐爷对我的猜忌,甚至让我从这个世界消失,这样小心得没有了自我,比坐牢还难受。 而梁凤书那边,自从和小语好了以后,我再也没有从前那样心安理得的享受她的爱,梁凤书以为我是长大成熟了,再不像以前那样在她面前故意任性矫情。其实不是我成熟了,是我的心中有愧疚,我自己不自在,由此看来,在现实真正的爱情中太难演,但凡要点脸的人,都无法做到镇定自若地欺瞒自己爱的人,如我这样长期带着面具求生活的人,依然无法心安理得的欺骗梁凤书。 想来活着真是累啊!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深圳要活得好,更累!曾以为小时候的贫穷,是人生最痛苦的事,现在想起来,山村里虽然贫穷,也不过是吃得差点,穿得差点,人是活得累,但那种累是单一的累,就是缺钱。现在日子好了,反而感觉缺的还有好多好多,不单单是钱。 我慢慢恢复体力,明白林迪薇激动的泪水,不是因为担心真正弄死我而流,她好像有十足的把握,那些药只能让我昏睡过去,她担心我是个孬种,是个心口不一的人。她的泪水是为我是一个真正的情种而流,她也一定觉得我这样忠于爱情的男儿世间罕见,所以她流泪了。 看着一个决定亿万资财的人在我面前流泪,心里总觉得这个世界有些滑稽,她们那么富有,怎么会为一个人忠于感情而流泪呢?我才真正理解,小语在信中说我比她富有,不是安慰我,原来她们真是贫瘠不堪,我面前这个女人连个伴侣都没有,唉!嫁不出去的可怜人啊!她看着如青春正浓一样的美丽,究竟是有什么毛病呢? 历经生死考验以后,总算得到一些奖赏,反正我是觉得是奖赏。 在我恢复体力的过程中,林迪薇一直守在我的床边,不停的说话,想是她觉得捡到珍宝了,所以有些激动,或者她也觉得这种试探太过份,她想用她的温情让我体量她。 林迪薇说,喇嘛僧和玉如意的事情都是真的,不过外人无从得知,就是最亲近的佣人都不知道。齐爷收养小语带回去后,她都二十来岁了,对于齐爷收养的小姑娘,林迪薇也很疼爱,可是小语就是经常无缘无故生病,并且病了医院还治不了,真就是那个喇嘛僧做法以后才没有再犯。 齐爷把玉送给我的当天,就打电话告知林迪薇,当我回家病倒以后,林迪薇认为我会像那个少年骑手一样死去。她也认为,我是一个穷算命的没有关系,只要人好,聪明机灵就行,但我有老婆这一点让她无法接受。 后来我病不治而愈,再次拜见齐爷,林迪薇知道后,心中一直压抑着遗憾。她爱小语如亲生女儿,可是如果不信玉如意的考验,让小语重新找女婿,又担心那个喇嘛僧的话真的应验,要是那样的话,小语就真的再也活不成。 第236章对错难分 林迪薇要齐爷让我和梁凤书分开,从此只爱小语一个,齐爷告诉林迪薇,以他的观察了解,我极其固执,如果强力逼迫,担心小语这唯一的男人都没了,齐爷的所有期盼都将变成一场空,所以齐爷没有强力要求我和梁凤书分开,反而依着小语的要求,帮梁凤书实现了作家梦。 中秋节金、殊二人来那天,我的优秀表现让林迪薇心中有些欣慰,看到玉如意为小语选中的人才貌俱佳,只是可惜有老婆。 在齐爷知道小语怀孕以后,他就要带着小语回法国去安心实现他的爷爷梦,交代林迪薇,如果能借金、殊二人之手除掉我这个将来要影响他荣誉的人,那就万事大吉了。 林迪薇作为女人,她知道小语要是这么年轻就要开始一辈子守寡,意为着和死没什么区别,林迪薇不赞成齐爷的打算,向齐爷保证,她有一个办法试探我到底是怎么想的,齐爷也就同意林迪薇按她自己的办法去做。 如果我是个软骨头,当我从床上醒来后,老代就会把我赶走,齐爷、林迪薇从此再不管我,而不久之后金、殊两家的人就会找到我,把我和梁凤书都害死。 齐爷为了自己的荣誉,会告诉金、殊二家,是我辜负了他的期望,背着他胡作非为,骄纵得佛爷也管不了,人一旦死了,再说什么也无关紧要。 听着林迪薇深情的絮絮叨叨,我想,难道他们就不怕我投靠金、殊两家吗?再仔细一衡量,我对金、殊两家没有任何价值,他们不可能留住我的命,而和齐爷公开翻脸,金、殊黑白双煞只会用我和梁凤书的生命,消减他们心中的挫败感。 想想真是恐怖,一念之间,我就真正决定了自己和梁凤书的生死。其实我觉得自己骨头没那么硬,只是在林迪薇试探我的时候,犹如鬼迷心窍一样,就那样固执的不顾自己和梁凤书、肖玲玲、露露、小芬五人的生命,回想起来真是恐怖,自己竟然是如此无情无义之人,而林迪薇还这样夸我,真是荒唐。 站在我的角度看这次试探,我是一个恶毒的人,当我选择死的时候,我是真的觉得自己必死无疑。我死以后,梁凤书、肖玲玲、露露、小芬四个女人肯定要到处找我,死要见人,活要见尸,这样的话,他们都得死,齐爷才能真正安心。我自己不想活,为了自己所认为的忠于爱情,而害死她们四个无辜的女人,我简直是罪大恶极。 林迪薇的恶毒在于,如果我是个软骨头,为了保住梁凤书她们的安全,而委屈自己,愿意一辈子伺候小语,她就会认为我对爱情不忠,甚至认为等齐爷和她过世以后,我一定会夺了家财而抛弃小语,甚至害死小语为自己所受的委屈报仇,所以她说如果我是软骨头,醒来后见不到她。 真是荒唐啊!我没有死,我觉得自己罪大恶极,可是我要是当时不固执,考虑到梁凤书她们而苟且着继续活下去,做了软骨头,也只是委屈自己,但反而要真正害死自己和梁凤书她们四个。 心中越想越纠结,世间到底什么是真正的对,什么是真正的错?善和恶之间又该怎么区分? 我想自己是个恶毒的人,可是我却用自己的恶毒救了自己和她们,以后我将无耻的心安理得活下去,愧疚会越来越少,最后可能认为自己就该这样活。 我永远也不会把自己这次历经生死的考验告诉梁凤书,我想让她和我的爱情像最初一样好。而小语一定会很快知道林迪薇试探的过程和结果,她会更加的爱我。 事情可能比我想象还有艰难,以后怎么和金、殊两家周旋下去呢?这可能是一生都甩不掉的大麻烦,活着比死亡复杂而疲累,可是每个人都想要活着,我没有死,也因此而感觉到庆幸。 终于感觉自己恢复正常了,在林迪薇扶我下床时,我的身体竟然有反应,怎么会对这个女阎王有反应,觉得自己太邪恶了。 “姑姑,我想去阳台上抽烟,头还有点晕,一会儿再吃饭吧?”我放开她的手,显得很尴尬。 林迪薇丝毫没有感觉到我的邪恶反应,她与下午的冰冷判若两人,高兴地说:“好,姑姑都依你,我陪你在阳台上坐坐再去吃饭。” 夜还是从前的模样,只是温度有些寒了,一年最湿冷的时节就快到来,这座城市又将有几天街巷零落,而我还没有来得及和梁凤书商量今年该如何过新年,必定今年与往年不同,今年有肖玲玲。 这是一座只有夏冬两季的城市,而冬季只有很短暂的一两个月,在这一两个月的湿寒里,是我这个外乡人品尝家乡温度的短暂时刻。确实短暂,这里的春花开得太早,腊月里的几天阳光后,就可能看到那姹紫嫣红的一簇簇,花开得早未必是好事,开得早谢得也早,挂果也早,成熟也早,吃起来不是家乡果子的味道了,这里长出的鲜美的水果里,有一种匆忙的味道,就像这座城市里街巷所有人的匆忙,没有家乡那样的恬淡气,唉,可惜家乡的恬淡气中苦涩味太重,要是没有苦涩味该多好啊! 雪茄味道和从前一样,醇香能让思绪变得深远,望着我的第二故乡,熟悉又陌生。城越来越大,人越来越多,不似家乡那样张张脸都熟悉,陌生的脸上总是同样的惆怅、彷徨,从前我以为惆怅和彷徨来源于贫穷挤压内心造成的,而今我不缺钱了,惆怅更浓,彷徨更重,看这城市也更模糊,尽管我的视力还和从前一样好。 我想,假如我是真的死了呢?随后梁凤书、肖玲玲、露露、小芬都死了,这个城市不会有一点我们的痕迹,就像我们从没出现过。如今活下去又能怎么样?终究有一天还是要离开的,为了让爱情的生命更长久一些吗?我想至少我是为爱情愿意活下去,那林迪薇呢?她是为仇恨而活下去吗? 第237章爱与唯一 都匆匆来人世走一遭,却要如此费尽心机的活,我也一样,看那么多书,照样要报复别人,还觉得自己正义无比。我想要是我是个软骨头,林迪薇要我死,她可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必定她是那样的爱小语。 “姑姑,你穷过吗?据小语说,您自四岁开始,便被齐爷父亲收养,那收养之前的日子呢?还记得吗?”我问她的从前,并不是想和她聊过往,我想让她想起她悲苦的身世,应该要有些悲天悯人的心,别那么残忍,至少别对我残忍。 林迪薇笑笑,笑中多苦涩,意味深长地说:“小语这丫头真是的,怎么这些事也告诉你,她是把你当成一辈子的人了哦。唉,我和小语同样的命,都是齐家收养的孩子,齐家是我们的大恩人,小语不知道自己的父母亲是谁,我知道,又怎么样呢?这么多年过去了,仇人的一点信息都找不到,都怪我四岁之前的记忆太模糊,麦子,小语给我说过你从前的艰辛,其实我过得比你还苦。” “四岁之前的记忆每个人都模糊,姑姑还能记得自己的父母,已经不错了。其实,人生多波折不一定是坏事,我就特别感谢从前历经的那些艰难,要不然,我可能是个软骨头。”说着,我对着林迪薇会心一笑。 林迪薇也笑起来,说道:“麦子,你这个人不只是防备心重,心机也重,这还是在怪我下午差点杀了你?” 我把雪茄架好,仔细打量一番现在的林迪薇,她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笑容里有一种母性的伟大光辉,唯独她的眉宇间透露出的精明,恐怕是我永远也赶不上的。 “怎么会,我知道姑姑是想救我,所以才花精力考验我,要是姑姑对我一点不关心,才不会在我身上花这么多心思,这点好歹我还是知道的,姑姑,我和小语都谢谢您,谢谢您愿意为我做这些事情。” “好哦,麦子真是个聪明的孩子,怪不得小语爱得那样不管不顾的,小语告诉我啊,说还没有用古玉测试你之前,她一见到你就爱上了你,真正是一见钟情啊。我以前还纳闷呢,有那么优秀的男人吗?怎么就能让我们小语这样目中无人的人,那样快就爱上一个初次见面的人。” 林迪薇说着,歪着头靠近我,眼睛盯着我直溜溜的转。她这歪着头的模样,使我想到下午她要杀死我之前,那时她的脑袋也是这样歪着,不过是靠在沙发上,我想,难不成她脑袋歪着时,就是在思索着一个什么鬼主意。 果然,她歪着头,像是唐僧突然得到经书一样打量我,脸上带着孩子般天真的笑,问道:“你说实话,小语在你心目中是什么角色?” “嗯,小语在我心目中是情人、是红颜知己、是让我要牵挂一生的人,又,又让我很矛盾。” “矛盾?怎么会还有矛盾呢?” “想小语那样漂亮,乖巧可人,身份尊贵,却因为一个怪异的病,让古玉选中了我这个穷鬼,多委屈她啊!她应该有一个只爱她的白马王子守候一生。” “你不能守候她一生吗?” “当然要守候她一生,可是她不是我唯一的爱,而她又只能爱我一个,这不是对她的不公平么?姑姑,你说我这样是不是很坏,小语一直是叫我坏人。我常常想啊,别的女人和爱人调情时唤着坏人,而小语这样叫我,饱含着她心中的无奈,真是委屈她了。” 林迪薇突然把身子靠着沙发滑落到地毯上,小语也经常这么做,半躺着,把头仰在沙发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就像思绪被一下拉进了一个黑洞一般,人立刻就沉默不语。 这正合我意,我刚刚死里逃生,我也想让脑子空一空,不想生死,也不想情感,什么都不想,最好是能痴呆片刻。 有人在我旁边时,特别是让我必须要防备的人在我旁边时,脑子一刻也闲不下来,也不敢闲下来。只有在家里,面对梁凤书、小芬她们,我可以毫不防备地轻松下来,也只有在家里,脑子才能真正休息,不然,睡觉都得带着思绪。 现在的林迪薇虽然看着很讨人喜欢,还有些让人怦然心动,而我在想,这又是不是她在测试我什么呢? 我从没有问过小语她和我一起能完全放松下来吗?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她应该是难以轻松下来的,难道她对我这个穷算命的就没有一点防备?我的这种心态,应该已经不简单是我曾经艰难的日子留下的病根那样简单了,面对的人、面对的事情变得复杂,我也不得不变得更狡诈。 “你这样细致入微的洞察别人,是天生的呢?还是因为你真的爱小语,所以你愿意站在她的角度想问题。”林迪薇依然仰着头,像是在数天花板上的反光点,她的这个姿势让她看起来特别丰满。 我猜想她胸前应该是垫了东西,不然怎么看上去比小语大那么多,使得我又想起以前看陶春兰家墙壁上挂着的二斤猪肉,就是我去问自己的具体出生时间时送的那块,眼前看到的丰满如果是实打实的丰满,应该不只两斤。 想起她下午的女阎王模样,不敢欺瞒她,我确实爱小语,也真是那样想的,所以我理直气壮地说:“我爱小语,我也不希望她有半点委屈,可是我知道她的委屈都是我给的,我要是离开她,她又会感到天大的委屈,所以我很矛盾的爱着小语。” “姑姑,你也爱过吧?是你委屈还是给人委屈呢?应该是姑姑委屈,姑姑这样年轻漂亮,要不是姑姑和齐爷同辈,该叫姐姐才对,这样的美,跟谁爱都委屈。”我说这些当然不是要撩拨她,没这样大胆子,刚才我想谈谈她从前的事,父母仇恨的事,可是她轻描淡写的就再扯到我身上,我觉得聊聊爱情,或许她愿意多说一些,好让我更多的了解这个女阎王。 第238章丝丝夜寒 她姿势没有变,依然是头仰在沙发坐位上,人靠着沙发瘫坐在地毯上,像我下午被麻醉了那样无力的瘫着,嘴里咯咯咯的笑起来,笑的时候她全身都在抖,丰满处颤得最是厉害。 笑了一阵才说道:“麦子,你就是这样夸小语的吗?” “这不是夸啊,姑姑确实和小语一样美。”我故意坚定的说道。 “你这张嘴啊,哈哈哈,小语肯定就是这样被你哄骗。” 听她的语气,好像是说我这样是骗不了她的,可是我真没有胆量勾引她,尽管我已经坚挺了。带着撒娇的口吻说道:“姑姑,你还没说你没有爱得委屈呢。” “爱嘛,没什么委屈不委屈,双方自愿,能有什么委屈呢。真好,和你聊天真好,就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可是啊,我年轻的时候没有遇到一个你这样善解人意的男人,唉,再也遇不到啰。” “怎么会?姑姑看着也就比小语大不了几岁,正是年轻的时候,姑姑,你该找个男朋友帮着你一起报仇,有个知心人商量肯定要好很多,小语每天都在我耳边说不停,她也开心。”我故意扯上小语,免得她以为我要撩拨她,这算是故意而为的小聪明。 “不了,不找啦,你不是号称神算吗?我以后有事就找你商量,你听听我的唠叨,我帮你对付金、殊那两个黑白双煞,哈哈哈,小语说你给他们取的这外号,真是笑死我啦,好贴切。” “真的吗?姑姑,您可别反悔哦,我愿意每天都听你说话,您这就算是说好要帮我的了,黑白双煞也只有姑姑才拦得住他们。” “一定帮,不然我来干什么?”说着,她对我伸纤纤玉臂:“麦子,拉我起来,吃饭去,吃完饭告诉你怎么做。” 去饭厅时,看见客厅里有好多人,就像一个忙碌的大办公室,架子桌子上全都摆着文件。我和林迪薇路过门口时,里面有人喊道:“林董好,齐少好。” 见她没有停下脚步,我也只好跟着走,她却又停下来,倒退几步,往客厅里探头说道:“以后这里没事少说话,这里不是办公室,说话也小声一点,门关上,这里要用一段时间。”说完马上继续往饭厅走。 看来她是把她整个核心办公人员全弄到这别墅里来办公,好随时调兵遣将、决胜千里之外。我瞥见客厅里冒出好几台电脑,本来雅致的客厅里已经没有了家的模样。 晚饭以后,我和林迪薇两个坐在小语分配给我的房间的小休息厅里,在书架的包围中,一副红茶。在应付金、殊两人方面,林迪薇的办法也没什么奇特,要我在一两年内先停止在市面上的算命活动,让我挂命她的私人助理,每个月有可观的税后工资直接到我的银行帐号,这笔钱比我算命挣的多,当然,钱是齐爷给的。 她所说的帮我,就是让我挂名她的私人助理,好像这个名号对我已经是天大的恩赐。在我昏迷的那几个小时里,林迪薇已经把测试结果告诉齐爷,并且得到齐爷认可。就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林迪薇告诉我,我和梁凤书的结婚登记,已经从登记档案中抹掉,但不干涉我和梁凤书的夫妻生活,这样做的目的他们认为简单而单纯,万一被金、殊两家发现我和梁凤书的事情,可以解释为我私下里找了一个女作家当情人,作为齐爷大少爷,有情人并不奇怪,这样有助于保护梁凤书。 让我惊叹的不是齐爷能快速遥控注销我的结婚登记,反正这事梁凤书不知道,结婚证在她那里保存着,她不可能再去查询我们的结婚登记。让我感叹世间角色原来如此容易变换,在不得到我的允许下,我的老婆就成了我的情人,并且我还要为此感恩戴德。 我也只好感恩戴德,这样我也确实感觉到安全了,齐爷愿意出手,起码证明他愿意接纳我了,以后我和梁凤书都能安全的活着,这比没有实际用途的名头要让人放心得多。作为林迪薇的私人助理对外一宣布,金、殊两家应该不敢轻易对我动手,梁凤书变成我的情人这个名头,也能保证她的安全,我想,对梁凤书倒是好解释,她一直都是支持我的。 开着的窗渗进来丝丝夜寒,我和林迪薇都披上了绒毯,从她的锐利目光中,我能感觉到,她也是一个擅长熬夜的人,目光比白天还有力量。 她让我想想在安全方面,还有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在防范金殊黑白双煞过激的嫉妒心方面,还有没有需要安排和改变的。说完,她起身离开,让我单独想一想,她下楼处理一些事情,一会儿再来找我。 前思后想,我没什么可以做主,一切安排都只能被动接受,还说不上有什么委屈的,必定每月有可观的收入,保证了爱情的安全和完整,还能有什么比钱更重要呢?仔细想想,只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向林迪薇申请,过年期间要陪肖玲玲会家乡去办她找回荣誉,我想这并没有什么紧要,金、殊二人不可能追我到那么偏远的山村去,他们的人如果去了,也是极其容易摆脱的,我知道山路的崎岖和漫长。 想想再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终于可以放空脑子享受一直雪茄,抬头瞥见书架上的《远大前程》,又使我思索起来,我难道就是狄更斯笔下故事里的皮普吗?而我在内心中完全没有书中皮普对做上等人的追求,我的追求是自由、相爱,就像梁凤书时常说的,我们活得静悄悄的就可以了,可是我已经被逼到一条无法隐身的不归路,正在快速的偏离梁凤书预定的活着方式,这是命运的安排吗? 想回到梁凤书的身边,只有在她的温度中才有最平和的心绪。在这个深夜里,一切都在改变,那些闪烁的霓虹灯中每个人都在渴求改变,而我的生活也在改变,我并没有像从前那样渴求生活再给我什么,是说不清楚的能量硬塞给了我不能拒绝的选择。 第239章大仇线索 林迪薇再次上来,她是从小语房间的小厅暗门过来的,已经换上睡衣,头发还有些湿,卸去妆容的她并没有多大变化,只是眼角有些难以察觉的细纹,我的视力太好,不能不看见,尽管如此,披着湿发的她更有韵味。 她对着我扬一扬手里的杯子,显得很轻松自在的说:“要不要让他们给你也弄一杯,养颜。” “不了,我就喝红茶,姑姑的颜还用养吗?绝对的天生丽质。”我抬头看一眼,不敢盯着看。 她往后撩撩头发,抓过一个垫子在地毯上靠着沙发坐下来:“你少拿哄小语的话来对付我,我可不吃你这套。” “真的,姑姑看过香港电影《龙在天涯》吗?您很像里面的女主角,而且姑姑的脸比她还多几分秀气、时尚,一定有很多人说姑姑像她吧?不,应该是她像姑姑。” 她嘴角一笑:“是吗?我真有那么漂亮吗?” “姑姑比她漂亮。” “好,麦子,下次和我一起去美国,我让人把她叫来,让你当面看看我和她谁更漂亮。” “一定是姑姑漂亮。” 第一次见林迪薇放松又高兴的样子,她双手抱着杯子,像是要吸取杯中的温度,细声说:“想好了吗?还有没有你想要安排的。”说完,她小喝一口她的养颜圣水。 “我倒没什么,一切都听姑姑的,我是姑姑的私人助理嘛。不过,快过年了,我在师傅灵位前许过愿,今年要回以前的老屋去祭拜他。我开车回去,那个山村非常偏僻,没有人能跟得到那里去,应该没事吧?” “哦,你是大人了,既然是你师傅,许了愿就去吧。”她又疑惑地问道:“多久回来?” “我想要两个月时间。” “这么长时间?” “姑姑,您是不知道,来回路途就需要七八天,唉,十六岁出来,过年就是第七个年头了,还是第一次回去,我想要多待上一段时间,从前照顾过我和师傅的乡邻也都该去看看,这次回去以后,还不知道下一次回去是什么时候,最长两个月,姑姑,我一定会在两个月之内回来见您,做姑姑的私人助理。” 林迪薇红樱桃一般的嘴一瞥,故作埋怨地说道:“去吧,我想信你能做到的,唉,我从没过中国年,今年还想着你陪我一起过呢,算了,七年,确实该回去祭拜,哥每年都这个时候都回法国,也是因为要祭拜我们父亲,我可是抽不开身,也没哥那么闲情雅致哦。” “谢谢姑姑,我尽量早点回来见姑姑,以后都可以和小语一起陪姑姑过中国年,并且我能办姑姑办一件大事。” 林迪薇眼睛圆溜溜的看着我:“哦,我的大事?你可别吹牛哦。” “不吹牛,以姑姑长相看,祖籍应该在江南,那么姑姑的父母就是江南人,应该可以具体到苏杭至上海一带,而且一定是大城市的人,这就能极大的缩小范围,那时的江南没有几个大城市。” 林迪薇马上精神为之一震,好像听见说天书一样神奇,急切的问道:“不对吧?养父说我是北方人,阿爸说他收养我时,我说的是北方口音。” “江南对于香港,就是北方,那时的中国普通话还不那么普遍,齐爷父亲出国前,更没有普及普通话,他可能听错也是可能的。据小语说,姑姑一家是六八年在香港遭难,那个年代能逃到香港,要么是有些家底的人,要么是有人帮忙,要么是亡命之徒,夫妻带着孩子,显然不会是亡命之徒,要么是有些家底的人,要么是有贵人相助才能到达香港。” 林迪薇深吸一口气,若有所思地说道:“难道我以前寻找的方向真的错啦?麦子,你这是凭空想象,还是有什么依据?这可不能乱猜测啊!” “姑姑的事怎么能乱猜测呢?我家梁凤书以前在一家日本工厂主管人事部,工厂有三万多员工,都会经过她面试,我也做过她几个月帮手,每一星期都要把所有员工的宿舍巡视一遍。那时我年少无聊,对着人事简历和工人点名次数多了,我和人事部打赌,我一看面相就大概知道是什么地方的人,几乎都猜对的,这几年给很多人算命看相,又增加更多阅历,看得更准,姑姑要是不相信,可以让人来试试。” 林迪薇还真是较真,不试试她不相信,马上叫上来两个值班的人。我看看三十多岁的男人,指着说道:“你祖籍是陕西那一片的。”又指着那个年轻西装女人说:“你祖籍是广东这片的。”说完,我端起茶杯,看着他们对林迪薇怎么回答。 他们刚要表态,林迪薇一抬手,高兴得脸上笑开了花,看来她对她身边的人都了如指掌,挥挥手让两个人下去。那两个人完全不知道上来是为了什么,也不多问,微笑着带着疑惑退出去。 “哎呀,麦子,真是神了,面相还能看出什么地方的人啊!你是依据什么看的呢?”林迪薇已经兴奋了。 “姑姑知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欧洲人和亚洲人、美洲人、非洲人,我们几乎每个人都能大概看着猜出来,因为区别很大。中国幅员辽阔,每个地方的气候山水都不一样,我是看得太多了,脑子里形成一种大概的总结,没有什么依据,所以也有看错的,但看错的时候不多。” “那你再分析分析,地方范围缩小得越小越好。” “姑姑祖籍江南,那时中国人的财富也都差别不太大,该合的合了,该分的分了,都是公社、都是集体制,能逃到香港去,显然不是一般的农民或者普通工人,要是这样的人,干嘛逃呢?六八年是运动刚起来不久,首先波及的是文艺工作、创作者,破四旧、敌特分子清算早在这之前就弄过了,这些在《剑桥中国史》上都可以读到。所以,我猜测姑姑父母很大可能是从事文艺类的人,要往外逃,姑姑祖上应该还是属于高门大户人家。” 第240章分析往日仇 “你这又是什么理论,怎么和高门大户联系起来了?” 我的心里已经得意洋洋,但是我不能表现出来,在聪明人面前,可不能大意,特别是林迪薇这样狠毒的细致女人。看她的表情,满怀着期待和憧憬,我知道,她一定从没有听过这样的一番分析,还是我看书多好啊! “姑姑这么聪明,怎么忽略了,四九年建国,六几年能从事文艺工作的,都是在建国前就有些文化熏陶、学习的人,或者家里父母有资本培养,这样的人家里一定是名门或者高门大户,那时中国认识字的人都不多,更何况要从事文艺工作。建国后出生的人,那时才十几岁,怎么可能在某个领域有作为,在这之前出生的穷人,连上学都困难,哪来学文的机会。所以,稍加思考,便能勾画出一个大概面貌。” “就算是这样,范围也很广,还是大海捞针,而且那时候人被派到四面八方去工作,什么高门大户都早已被解体,怎么找呢?首先要知道我父母从何处逃出,那就好找多了。”说着,林迪薇又变得忧心忡忡。 我马上安慰说:“姑姑不用太担心,我虽然年纪不大,真是什么书都看过。那时的文艺工作者主要集中在北京和上海这两个片区,需要往国外跑的人,一定是有严重的资产阶级背景,也就是祖上门楣不一般。一个已经逃到香港的三口之家,会遭到那样残酷的杀害,要么是私仇大恨,要么是与海外联系密切,有出卖祖国情报的嫌疑……” 林迪薇马上沉着脸色呵斥道:“乱讲,我的父母不可能是出卖自己祖国的人。”她可能也意识到自己太过激动,气鼓鼓的假装喝水,希望我继续说下去。 我被她的突然大声呵斥吓一跳,也不好再继续说下去,也是故意不说了,我知道,这是她的头等大事,要用我的智慧,便不能养成她高高在上的习惯,同时也为了我日后的日子能活得有些尊严。 半撑起身子来,慢慢悠悠地烧开水,我故意把茶盖揭开拿在手中保持沉默,像是要等着开水喝茶一样,低头不看林迪薇。想着,林迪薇如此为她父母的名誉争辩,想必她心里依然爱着祖国,依然有难舍的故国情怀,而且比我们从没离开过祖国的人更爱,爱得更深,这就是游子对故乡的情怀吧? 林迪薇把脑袋探过来,歪歪的看着我,已经可以感受到她的呼吸,她带着调笑的口吻说:“好啊,麦子,我要告诉小语,你竟然对姑姑撒气,我要找小语评评理,我刚才就是激动了点,也确实不该那样和你说话,可你,哼,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小语,她肯定还没睡。” 我马上抬起头,轻松地笑笑:“姑姑,别打了,小语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让她歇歇吧,刚才您下去的时候,我才打过,让她多睡会儿。我马上说,继续说。” “哈哈哈,你是真怕小语吗?” “不怕,小语从不会真正凶我。” “那你是怪我我刚才凶你啦?好啦,麦子,以后姑姑也保证再不凶你。” 我想她一定做不到,她不是小语,不像小语那样不管不顾的爱我,在林迪薇刚才下去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小语,她一个劲的哭,边哭还边安慰我,让我好好的听林迪薇的话。小语的哭泣主要是因为想我,还有她已经知道我所承受的测试,觉得我受了天大的委屈,也因为我愿意以死的决心,让她感觉到我对她的爱。 矫情不能太过,我继续分析说:“姑姑的父母不会是卖国贼,那个年代才开始往外跑的人,都是深深爱着祖国的人,除非是被别有用心的人逼迫得没有办法了,不得不逃。可是有多大的仇恨需要那样残酷的当街杀人呢?从歹徒的手法上看,是黑道所为,还算是有道义的黑道中人,起码不杀小孩子,不然姑姑也活不了,早就不在人世了,世间从此少一个绝色佳人。” 她笑着说:“少贫嘴,说正事。” “杀害姑姑父母的人多半是姑姑父母圈子里的人,我想,他们担心姑姑一家逃到国外后发表什么言论,而且言论会连累到他们。这样的人,一定是当时文艺圈的当权派,这就大大缩小了范围。姑姑,这个事情已经过去几十年,要调查出来,肯定绝非易事,不过以我的逻辑,加上我会卜卦算命,也并非是绝对做不到,只是肯定要些时间。” 林迪薇又长长的叹一口气,说道:“唉,我的这脑子还不如你哦,这些年来,真是白白花那些冤枉的精力,听你这么一分析,我是真的找错了方向,一直让人在北方打听,一丁点儿有用的信息都没得到,还不如你今天这些分析有用。”她又盯着我说道:“麦子,真是奇才啊!看来古玉为小语选的男人确实有不同凡响之处,麦子,你真认为能找到吗?” “古人说事在人为,雁过留声、人过留痕,不会找不到的,不过事情过去这么久,可能得费上几年功夫,姑姑,以后我做您的私人助理,就单独给您办这件事吧,一定可以办到的,不过,姑姑需要给我讲讲您那些零星的记忆,还有……” “还有什么?你说啊!” 从林迪薇的表情变化可以看得出,她对给自己父母报仇的事尤其上心,说别的事情时都是风轻云淡的模样,就连要‘杀我’时也没有如此动容过。 “还有姑姑的双手让我仔细看看。” 林迪薇马上把杯子放在木茶几上,对我伸出一双白嫩的双手,一看这双手的细嫩程度,就是从没有做个任何粗脏的活,细长的手指,整个手掌如鸡蛋清一样光洁。 我小心翼翼地轻握住她的指尖,把她的手掌拖在我的眼皮下,假装很仔细的查看,其实就算是看手相,也不用如此这般,加上我的视力非凡。不过我必须要装得很慎重、很仔细的样子,好让她对我的套路不是那么清楚。 第241章勾勒久远仇人模样 白嫩细柔得如少女一般的手,也只有这样富贵的人,这个年纪才拥有这样一双漂亮的手,看得我都感觉心跳加速。主要是我摸漂亮女人的手的机会太少,梁凤书和肖玲玲的手就不说了,一个是老婆,一个是亲人,摸着肖玲玲的手,那是亲人一般的手,再没有男女私情的瞎念,况且肖玲玲的手没有这么细,露露和小芬的手是摸过,她们俩的手没什么好摸的,都是在梁凤书眼皮子地下,另外就好像真没有怎么碰过其他女人的手,我想我还是个可怜的男人,挣那么多钱又有什么意思呢?这一天到晚舍身往死的,想来还没有睡在路灯下时那样纯一之境。 看完她的两个手,林迪薇疑惑地问道:“麦子,这和找人有什么关联呢?” “有,从姑姑的手相上看,命中注定要父母早早双逝的,由此可以看出这即是命中注定,这能看出其中的因果。”最后加上一句因果,故意把道理说得晦涩难懂,我懂她不一定懂。 果然,林迪薇问:“因果?” “这样说吧,我可以大概断定,姑姑父母是被她们极其熟悉的人所害,从姑姑手相上可以看出,姑姑这辈子爱恨交织,所以,害姑姑父母的人,可能是小时候姑姑见过的人,可能是姑姑父母的至交、朋友、亲戚、同事,说不定还抱过姑姑,当然,是姑姑还是孩童的时候。” “你都乱说什么啊!哦,不,你的根据是什么呢?” 我觉得这样的人很难对付,老是要追求科学道理,追求科学道理是没错的,可有些事情不是简单的能说明白的道理可以解释的,比如人生中的那些巧合怎么能用科学道理解释呢?就像我和梁凤书的相遇,中国那么大,人口那么多,茫茫人海如大海一般,我和梁凤书本是相隔千里互不相干的人,谁能想到能相见、能相爱,她还彻底改变并影响了我的人生,这是什么科学道理呢? 太过理性的人缺乏想象力,所以也造成林迪薇像没头苍蝇一样寻找她的杀父母仇人,相隔几十年,全靠理性怎么能追寻久远呢?要是所有人都理性了,文学、艺术就没有必要存在,也不会存在,我认为感性才是人活着的价值。无论快乐还是悲伤,不都是感性的么?要是用理性看,父母亲人死了根本不用伤心,不是每个人都要死的吗?而且伤心对死者又没什么用,浪费精力干嘛呢,不如把精力都投入到轰轰烈烈的建设中去,要是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那这个社会得多糟糕啊!理性的社会是糟糕的,太过理性的人生也是糟糕的。 没有感性的想象力,林迪薇如论如何也看不到我脑海里的画卷,我几乎可以看见她父母遇害时的场景,看到她幼小时趴在正流着鲜血的父母身上无助哭泣的样子,由此,我还能从画面中她哭泣的模样往后看。看到她的父母如何千里跋涉,到处小心躲避,终于一路南逃到香港,最后依然被那个悄然追赶的身影看着她的父母成为枪下的亡魂。 我无法把脑海中的画面告诉林迪薇,也暂时不想告诉她,必须让她觉得我有价值,要让她觉得只有我才能给她找出真凶,她必须要对我好,要真心的保护我和梁凤书,要是我们不安全,她的仇永远也报不了。 “姑姑,我这样的算命、看相、卜卦的人,自然与常人想法不一样,这却很难用科学的道理来解释,这或许只是脑海里闪现的一种念头,这种念头是自己学到的本事,加上自己独特的经历、阅历、看的那么多书,全部加起来的一种独特的个人意识分辨。怎么说呢,就像姑姑做投资,可能有的人在姑姑面前,事情刚说一个开头,姑姑就已经能知道事情做得或做不得,而我所从事的,比这还没法解释,就像艺术家没来由的灵感一样难以解释。”我这样给林迪薇解释一通,她依然是一头雾水。 不过,林迪薇听得眉头舒展开来,点点头,释怀地说道:“对,对,灵感、机缘、缘分,或许这件事注定要你才能破,就像古玉为小语选到我从前怎么都觉得不可能的你,喔,哥说你只是摇了一个卦,测了一个字,就把他心中忧虑全说对了,真是了不起,麦子,你说吧,需要我出多少人力物力来办这件事?” “姑姑,这件事花不了什么人力物力,就算是花一些调查的费用,也一定不会太多,主要是花精力。我也得好好想想,把所有思路好好捋清楚,等我祭拜师傅回来,就着手开始调查,我会一直想着这件事的,姑姑的大事就是我的大事。”说完,我憨憨的笑笑,以表示我真是这样想的。 林迪薇马上爽快的说道:“好,等你回来,这件事我听你的。” 我马上接着调皮地说道:“姑姑,您可别追着我,这件事肯定能成,不过是要些时间,可能是好几年,最重要的是机缘,努力去做,还得靠机缘遇到那个解开事情关键的人,才能顺理成章。” “好,姑姑不紧逼你,确实,所有事情都要遇到关键的机缘人,就像阿爸收养我,要是换一个普通人收养我,可能也没有我的今天,唉!那又将是如何的一生,或许连给父母报仇的资本都没有。只要你一直替姑姑想着这头等大事,我也就再不操心了喔?什么时候破,什么时候算。”林迪薇又突然表现出感性来,或许是这些年她真的为这事疲惫不堪,再没有丝毫头绪可以找下去。 我当然赌咒发誓地保证心里会一直记挂着,也会展开我的行动。 林迪薇终于恢复了轻松舒展的模样,关切的问:“麦子,今天晚上你还回家吗?都凌晨了,别回去了吧?再陪姑姑说说话,你说话好听,等你一走,我要两个月以后才见得到你呢。” “好,只要姑姑不嫌弃,我非常愿意陪着姑姑,我不是姑姑的私人助理吗?哈哈哈,我可是个敬业的人哦。”我也轻松了,已经达成联盟,我想她再也不会抛弃我,我和梁凤书都真正安全有保障。 第242章平常的故事 泛发感性的林迪薇,开始给我讲她对父母的零星而模糊的记忆,只听明白她的父母很爱她,没有让她受任何苦,这没有什么特别。唯独她说她好像记得,他的父亲好像在她的记忆里,经常带着她一起去一栋老房子里会客,可是她却怎么也想不起那些人中任何人的相貌和名字,这也正常,四岁以前,任何人的记忆都少的可怜。 她回忆父母时,人一下跌入在常年纠缠在心里的那种想得又得不到的释放中,面色悲伤起来,楚楚可怜的样子,让我措手不及。 不过林迪薇并不像小语那样稀里哗啦的流泪,她拿过毛巾,不停地插眼泪,不让眼泪在脸上奔流,一边擦拭一边苦笑说道:“别笑话姑姑,这些年来,我也好久没有当着人的面流泪了,你不是外人,没有关系,我就想有个人陪着我伤心伤心。” 我撑着坐起来,快速的换个位置,紧靠着她坐着,豪气干云地说道:“姑姑,以后我都陪着您,帮您想办法对付所有坏人,放心吧,我看过那么多书,经历过那么多曲折,能帮着姑姑对付得了所有坏人。” 她用胳膊肘顶我几下,像是害羞,又抽搐说道:“你以后可别不记得说过的话。” “永远都会记得的,你可是小语的姑姑,我和小语会陪伴您和齐爷一生的,要是姑姑有一天老了,走不动了,我会背着姑姑去姑姑想去的地方,决不食言。” “你是这样哄小语的吧?我能上当吗?要是我老得走不动了,你还不知道多嫌弃呢。” “不会的,姑姑,我和小语都不会是那样的人,放心吧,一定做得到,而且我要先帮姑姑报仇雪恨。” 我认为林迪薇还是个理性的人,她的眼泪很快就止住了,按理来讲,想起自己亲眼看见自己父母双亲被枪杀在自己眼前的悲剧,怎么也该狠狠的哭一场才对的,她肯定不像我对亲人那样麻木,不然她为何要坚持报仇呢?而我只看见她无声的抹泪片刻,便收起眼泪,估计是她怕眼泪淌老了脸上的皮肤,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本想聊聊她曾经的爱情,虽然她比我大十五岁,看着却只像是大几岁,我并没有想要和她发生些什么,我是个有节制的人,并且忠于自己的爱情。想她那样的富有、美丽、优雅,为什么快四十岁了还无夫无子,从她眼神中偶尔发出的娇媚,我很确定她不是齐爷那样不正常的人,她也一定爱男人,也渴望男人爱她,她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只差一份相伴人生长河的爱情,没有,那么一定有其深刻的原因,要是她告诉我,我再告诉梁凤书,又可以写出几篇读着让人回味无穷的稿子。 我总是把外面看到的,听到的,回家统统告诉梁凤书,给她写稿提供源源不断的题材。我经常去给小语买花的那个花店女老板,她就成为梁凤书笔下好几篇稿子的灵魂人物,要是卖花人也读报、也看杂志,她一定可以读出贴合自己灵魂的感受,甚至她能从文字中发现一个真正的自己。当我给梁凤书描述那个花店女老板孤独、无奈的坚韧时,梁凤书一点没有怀疑我去买花是送给某个女人,因为我告诉她是帮齐爷的客厅买花,她就是这样信任我。 也曾把无知、幼稚,却又认为自己高人好几等的金、殊黑白双煞描述给梁凤书听,还附带把小语也加入其中,以跟着齐爷一起应酬时看见有这么几个人的方式告诉她,我讲述一件自己所见所闻时,加入了给人算命的语言技巧,还有书中学来的精彩词汇,配合堵车时思量编造过的完善的逻辑思维,尽量还原人物和事情的真实,只是把我自己摘干净就行。梁凤书一边听,一边快速的记录,我讲完,她笔下记录的基本上就是一篇精彩生动的稿子。 有一次傍晚,我在别墅区外的山路小道上跑步,遇到一个手提着两筐海鲜虾蟹的老人跟着我一起跑,他一边跑一边回头望,很快就超过了我,超过我后他就坐在路边停下来,气吹虚虚又满头大汗。我知道,他一定是在路边随意摆摊时遭到驱赶,所以才跑进这少有人光顾的山路上来。 他能看得见的皮肤是同一个颜色,褐黑色,上面还布满了道道裂纹,就行苍老而又缺少水份的柏树皮,一看就是广东典型的老渔民。他篮子里的吓和蟹有的死了,有的活着,我很好奇他的虾蟹为什么没有提到市场上去卖,或者卖给街边那些大排档,也不用这样逃难式的被人驱赶,为此,我给他点上一只烟。 他简单告诉我,他是汕头人,到深圳来找他的儿子,可是钱包被人偷掉,他从市场上捡两个别人遗弃的竹筐,到深圳海湾的红树林里抓了这些虾蟹,想着换一点钱做路费好回家,却被一路驱赶到此。他说他老家的海鲜就是这样摆在路边卖,没想到这里不允许,他不熟悉这座城市,不懂得原来都是同一片国土却有不同的规矩。 深圳那时街上有很多临时摆摊卖东西的人,每个人都能讲述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为的是博取同情好骗人卖他们的东西,我以前也曾在艰难的生活中跋涉过,所以我把大多这样的人划分为不得已的骗子,试想,小语、林迪薇这样富有的人会去干那样的事情吗?明知道他们是骗子,我还是可怜同情他们。 眼前的老渔夫不像是骗子,我是很能分辨谁是骗子,谁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给人算命也算是个为追求美好生活而骗钱的骗子,古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骗子遇见骗子,肯定能轻易识别。 在听完老渔夫无奈的简单讲述后,我卖下了他的两筐虾蟹,没有问他想卖多少钱,兜里刚好有五百块,全部拿出来给他,他只愿意拿一百块,拼命把另外的四百塞回我的手中,坚决不多要,说一百块足以让他回家。看他眼含热泪、态度坚决的样子,我愈加坚定要把钱给他,这是浮华都市里难得的真正善良,看着他的光辉,这些钱就值得给。为了让他把钱收下,我告诉他,我也曾有一个远亲像他这样出门去寻找亲人,最后落入歹人之手,受尽屈辱和折磨,所以我请他把钱收下,快快回家去。 第243章天之骄女的爱情 当他将信将疑地收下钱,几步一回头的离去时,我的心里很舒坦,又很悲伤,想着,要是肖玲玲当初出门时,遇到的是我这样的好人,她也不会遭受那几年地狱一般的日子,唉!想也无用,把那些虾蟹连同筐子一起扔进茂密的草丛里,也算不上浪费,虫蚁蛇鼠也要吃饭的。 梁凤书根据我的讲述,写过好几篇街头卖东西那些人的无奈,都成功通过审核而发表,特别是老渔夫的那一篇,她大幅抨击社会上没有底线的强盗、歹徒、骗子,人性的恶应该有所节制。 如果能弄清林迪薇这样的女人单身的原因,告诉梁凤书,一定可以写出讽刺所为上流社会的人的好文章,以我看,林迪薇除了有钱,命好遇到一个富有的人收养她,除此之外,她很可怜,还不如小芬活得真实自在。 可能她觉得我是晚辈,探讨长辈的感情生活不合适,她显得扭扭捏捏,又义正严辞地笑眼盈盈说:“闭门不管庭前月,分付梅花自主张”。她自小在西方文化中学习、成长,竟然能用这句生僻的宋代诗,不是很恰当地表达出她真正的意思,要我别“灶王爷扫院子——多管闲事”。 我略微思量,调皮地为她做一个纠正,告诉她“闭门不管庭前月,分付梅花自主张”是因为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前一句“水驿荒寒天正霜,夜深吟苦未成章”而导致没有夜赏梅花的兴致,而我不是这样,对于她过往的爱情,我兴致好得很。 她对于我的调皮纠正,报以一个轻松的讨厌表情,就像正好挠到狗的痒处,有些措手不及,又享受着突如其来的惊喜,责问我为什么这样生僻也知道,知道也不会假装不知道。她好不容易想出一句生僻的诗来,在表达心情的同时,好在自认为看书很多的我面前取得一点胜利感,却被我知晓。 见我如此兴趣昂然,林迪薇给我讲她过往的爱情,并强调她都没有告诉过小语,让我听了不要告诉小语,我当然信誓旦旦的保证。 林迪薇青春懵懂时,她爱上了比她大十六岁的齐爷,为此,她看看我,带着几分羞涩,重复地强调一遍齐爷正好大她十六岁,好像是要提醒我,大十六岁并不是什么差距,由此我很轻易的想到她比我大十五岁,难道是在对我暗示什么吗? 我和她相距很近,没有旁人,虽是长辈和晚辈,但并无血缘关系,她依然漂亮,我也正是年轻气盛,要是我们都没有节制,很可能发生雌雄之间应有的交配行为。好在她矜持高贵,我也只当她是女阎王,所以,我们没有在小语和我的伊甸园中跨越雷池,起码暂时还没有任何行动,而是继续听她的回忆。 林迪薇自小便知道她和齐爷并无血缘关系,齐爷在家既像哥哥,又像长辈,必定大了十六岁,也就是说,林迪薇到齐家时,齐爷已经二十岁。林迪薇小时候一直仰慕齐爷,除了齐爷是她哥哥,她还觉得齐爷长得特别的帅气、白净,简直就是画报上的美男子,而齐爷在外形单影只,一直没有女朋友,更使得林迪薇觉得哥哥是在等她长大,好娶她为妻。 相差十六岁的异性兄妹感情笃深,像亲兄妹一样好,齐爷的父亲在商海拼搏时,林迪薇就像跟屁虫一样寸步不离的跟着齐爷,等到入学以后,由齐爷负责监督、陪伴她的学习。 虽是生活在法国,齐爷的父亲依旧没有忘记故土,家教依然是老派的传统中国方式,齐爷与父亲长相和个性都极其雷同,对父亲教导的中国文化、家族传承全盘接受,也因此深刻影响着林迪薇的成长。 林迪薇认为自己属于比较成熟得晚的人,到十六七岁才开始有男女私情的懵懂想法,也只是如雾里看花一样敬而远之,学校众多的追求者她都抛之不顾,心里爱着漂亮英武的哥哥——齐爷,她那时候想,要是哥哥有了女朋友,她便死心了,可是齐爷一直没有让她失去希望。 到上大学第二年时,齐爷带回襁褓中的小语,已经二十岁的林迪薇帮着齐爷一起抚养、照顾小语,齐爷以小语的父亲自居,林迪薇便以小语的母亲自居,除了是对小语的爱,林迪薇也用这种方式暗示齐爷,自己愿意不做兄妹而做夫妻,但齐爷一直没有回应,林迪薇以为齐爷在等她大学毕业。 自从小语到达齐家,齐爷和父亲因需要经常去中国,林迪薇与齐爷俩兄妹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只有在假期里才能带上小语,一家四口在中国长聚,也是在那时,林迪薇就开始跟着养父、哥哥学做生意。 林迪薇大学毕业后,主动对齐爷表白心中爱恋,被齐爷拒绝不说,还被齐爷以哥哥的身份教训一顿,齐爷告诉林迪薇,他当她是亲妹妹,他希望林迪薇能好好找一个自己真正的爱人。林迪薇遭受此打击,感觉羞愧难当,自己默默爱了这么些年,到头来却被如此残酷的拒绝,她想不通齐爷为何不爱她,在反复照镜子的时候,认为自己美貌不输旁人,而哥哥齐爷又没有女朋友,她无法理解自己爱情的挫败来自何处。 齐爷父亲见林迪薇已经大学毕业,满心欢喜等着抱孙子,父亲也一直认为自己儿子三十好几没有女朋友,是为等林迪薇大学毕业好结婚。 林迪薇向齐爷表白被拒绝不久,还沉浸在无比伤心之中,有一天,齐爷心急火燎的把林迪薇叫到无人之处,林迪薇以为自己的爱情有转机,然而又失望了,比上一次更失望,更让林迪薇绝望的是,齐爷告诉她,他喜欢男人,但是父亲辛劳养育之恩不能伤,加上父亲早年丧妻丧子,这些年父亲一直在为重返中国而操劳,都没有顾得上自己的私生活,齐爷不忍心让父亲在有生之年知道儿子不能娶妻,所以,齐爷要林迪薇假扮他的未婚妻,让父亲能安心。 #####求推荐票、月票。 第244章骄女爱情 林迪薇也感恩养父大恩,当然也不希望养父有生之年因为儿子而绝望,只得答应齐爷,当着父亲的面,齐爷和林迪薇相爱如夫妻,私下是姐妹。伤心欲绝的林迪薇去往海峡对岸的英国继续读研,在去英国之前,齐爷告诉林迪薇,可以在英国找一个亚洲面孔的男人同居,最好是怀上孩子,然后抛弃男朋友,回法国和齐爷结婚,生下孩子,好让父亲看到齐家有后。 在英国求学那几年,林迪薇一直纠结着齐爷对她的要求,已经长大懂事的林迪薇再三思量,不愿意用齐爷的办法欺骗养父,想着养父对自己恩重如山,如此欺骗,将来九泉之下如何面对自己的恩人。年轻貌美的林迪薇也不愿意自己心中的爱情被欺骗玷污,所以林迪薇在日以继夜的刻苦学习中消磨光阴,拒绝所有追求者,活成了一个老姑娘。 一九九零年,林迪薇从英国回到养父身边,开始带着报恩的心,帮着养父打理家族投资,因林迪薇学的是经济学,三年时间,使得齐家资产倍增,而就在家族荣誉和生意都逐渐恢复祖上荣光时,齐爷父亲卧病不起,常年累月心神操劳,身患绝症,齐爷父亲在最后的弥留之际,让齐爷和林迪薇一定要坚持为祖国经济建设做贡献,要让家族荣光重新在祖宗繁衍生息的土地上传承下去。 安葬养父以后,林迪薇和齐爷再也不用演夫妻,而这时的林迪薇已经三十岁,小语都十来岁了,林迪薇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来不及考虑自己的爱情,林迪薇马上要全面接掌养父的投资,还要配合哥哥齐爷的商业布局,爱情依然渺无音讯。 听完林迪薇落寞悲凉的苍白‘爱情’,我都被她的伟大所感动,她为了报答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也为心中对神圣爱情的坚持,一个绝色佳人到三十岁还不知男女滋味,这确实太可怜了,她还是那么的富有,那么的漂亮。 我看见林迪薇依旧在往日唏嘘中叹息,柔美的书房灯光映照着她低落的情绪,把滑落地毯上的目光晕开涟漪,就像飘飞在寒夜里的孤鸦,在茫茫之中发出声声悲鸣,尽管孤单,却依然坚强的飞翔,用强健的翅膀,在午夜露寒中寻找着温暖的窝,期盼着回到窝里时,能有温暖的拥抱,能尽情缠绵。 仔细一想啊!难道林迪薇就是传说中的灭绝师太,如今三十七岁的她,难道还是黄花老闺女?这样的话,我不是很危险?这不就是书中所形容的如狼似虎的年纪吗?这样的干柴一旦点燃,那可是任何消防设备也难以扑灭啊。 既然听了别人的故事,出于礼貌,我必须安慰、赞美这个老姑娘几句,为她在白驹过隙之间荒芜了自己的爱情而感叹。 想来从三十岁养父去世,到今天已经过去七年,这七年中难道也没有爱情吗?我没有直接问她,而是先问她怪不怪齐爷耽误了她的爱情。林迪薇落落大方地说,她不怪齐爷,自小爱上漂亮的齐爷是她自己的事,大学毕业以后,齐爷也一直私下里劝她找个男人,别耽误了最好的光阴,是她自己不愿意找别人。 不是有意要挑拨她和齐爷的关系,在她面前,我算是个微不足道的人,也无法挑拨他们兄妹的关系。但我小心翼翼的和她讨论,这也是礼貌,死乞白赖地要别人讲述,听完以后总得讨论一番,才能表现自己是真正感兴趣。我小声告诉她,大学以后虽然可以在英国自由恋爱了,可是你知道在养父有生之年你不能嫁给别人,你扮演的是齐爷未婚妻,所以你就算恋爱,也不会有结果,因为这种注定的结局,所以你才荒废青春正当时,这还不是因为齐爷吗? 林迪薇故意恶狠狠恶看我一眼,随后又低落地说:“我不是你,不知道你的切身感受,你不是我,你也不知道我的切身感受。就如《庄子秋水》篇中说‘子非鱼而安知鱼之乐’,养父对我的养育栽培之恩,就算我付出一生报答,也是应该的。哥哥不是不爱我,只是他身体异常,哥哥对我毫无半点间隙,我怎么能为儿女私情怪他她呢?日子越久,越能感觉到,哥哥比养父还要伟大,他心中的浓浓中华情自不必说,你看他对小语就知道,哥哥真是一个无比伟大的人。” “那您养父去世以后呢?你已经可以正大光明地追求自己的爱情啊!” 她的目光像是要穿透我的心,问:“麦子,你为什么想要知道我的爱情呢?小语也没你这样追着我问的。” 当然不可能告诉她我是在为梁凤书收集写作题材,是要帮梁凤书构思一篇讽刺上流社会女人的悲苦私生活。我用笑掩饰自己的‘阴谋’,同时也掩饰自己对漂亮女人私生活的好奇心,面前的林迪薇与我不久前看过的香港电影《龙在天涯》的女主角神似,还更温婉漂亮,我怎能不好奇。 我带着撒娇的口吻:“姑姑,我现在不是您的私人助理嘛,要帮助姑姑完成复仇大业,当然希望多了解姑姑啊。因为小语的缘故,姑姑也是我的亲人啦,从前也没有机会与姑姑这样坐下来说说话,如今能与姑姑亲近,我当然要好好了解我的姑姑,我想帮姑姑一起消融那些过往孤寂,那些在心中沉淀的味道。” 她依然深情地看着我,若有所思地说道:“你这个‘小骗子’,这张嘴真是厉害,你要去哄女人啊,估计个个都得上你的当,说,你骗过多少女人?” 我马上一副很受冤枉的表情,委屈地说:“姑姑,你可是真正冤枉我,这辈子就碰过两个女人,第一个是凤书,第二个就是小语,我可从没有想过要欺骗女孩子感情的。” “你少糊弄我,在你快昏死过去之前,嘴里叫着三个女人,你以为我都忘记啦?你要不老实交代,我告诉小语,让她找你算帐。” “三个女人?怎么会?” “有,你一直喊着,凤书对不起,小语对不起,玲玲对不起,反复念叨这几句,这玲玲是谁?” 第245章湿寒夜 我自己还不知道自己在临死之前这样一直念叨,她一说起,我思绪万千,又赶忙解释道:“玲玲是凤书的小名啊,姑姑,我还喊过别的女人吗?” “那到没有,好,暂时算你过关,总有一天我会亲自问你家那位,看她小名是不是叫玲玲。” 我并不担心,只想着,等你要和梁凤书见面再说吧。 她一提起下午之事,我马上就感觉她的美貌变得很暗沉,隐隐觉得她的心中还是住着一个女阎王,说不定她所讲述的情感经历都是假的,她或许没有那么高尚,也没有那么看重恩情,不过是想借着齐家的名声和势力报她父母的仇。很快又在心中推翻自己的邪恶猜测,林迪薇本来就是齐家的女儿,不存在着利用齐爷财势这一说,她那样高的才学,那么耀眼的文凭,还有她的长相,就算是离开齐家,在当今世界,也能过着上流人的生活,照样能想办法为自己父母报仇,何必要这样苦着自己呢?看来眼前的林迪薇确实是我值得敬仰、佩服的人。 不过,知人知面不知心,林迪薇心中是歹毒的也正常,韩非子说人性本恶,谁又不是歹毒的呢?连我的梁凤书都帮我策划过好几起残酷的复仇,我也不是慈悲善良之辈,不然也没有今天的好日子。 年轻时的我总是纠结着善和恶之间的区别心,看事情喜欢分对错,看人喜欢分善恶,还是根据自己主管的判断分,常常使得心中闷闷的。 为她向我提出的问题解释完以后,马上又央求她告诉我,她在养父去世以后这几年有没有遇到让她心动的人,有没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 林迪薇在我的央求纠缠中显得怅然所失,好像过往的这几年情感经历不值得回忆,一旦提起,徒添心中郁结,同时,她又对我这样热情地关心她的情感而感到欣慰。人总是盼望遇到知音的吧,越是她这样的人,可能就越难遇到知心好友。特别是在渴望异性的真诚关怀方面,女性需求更多一些,我认识的女人都如此,我想林迪薇也不例外。 她要不对我讲述她的情感经历,我也逼迫不了她,她愿意半推半就地对我说,证明她希望有人真正关心她的过往。要是我提出来,她拒绝后,我不表现强烈的纠缠,她可能也就不说了,要是这样的话,反而显得我和她有太远的距离,不像真正想关心她的人。这点察言观色的本事我早已达到炉火纯青,她要是真不愿意对我说,拒绝我的语气和态度一定是天差地别的。 我重新烧一壶开水,给她的养颜茶里也添上热水,在深圳这难得的湿寒天气里,手心的温暖和心里的温暖一样重要。我一边忙活一边告诉她,我真心的喜欢有些寒冷的天气,她好奇我这个爱好,好像觉得我是在湿寒天故意这样说一样。 “姑姑,您知道吗?我小时候的生活非常穷,冬天下大雪也没有鞋穿,裤子也只有一条西裤那样厚的裤子,还常常被雨水浸湿。盖的也是一床老棉被,硬邦邦的,一点也感觉不到暖和,床上更没有毯子铺垫,就是稻草上放一床竹席。在我的记忆中,整个冬天都是颤抖着过的,小时候非常怕过冬天,感觉冬天实在是太冷。来到深圳以后,我特别珍惜这短暂的湿寒天,这样的天气让我感觉到一些小时候的味道,就像回忆一直伴随在面前,我现在是爱上冬天啦,可能是因为寒冷可以提醒我生活曾经多么不易吧。” 她静静地听我说着对寒天的领悟,直到我都停下来不说话时,她还安静地坐着一动不动,就像痴呆了一般。我拿来一条绒毯给她披上,又说到:“姑姑,都凌晨了,有点寒,披上吧,您可没有我那些苦寒的熔炼,禁不起寒气侵袭,这样宝贵的姑姑要是因为和我聊天病了,小语肯定骂我的。” 她才把绒毯往胸前拉一拉,很是同情的看着我,温柔的问道:“那么穷吗?小时候真有那么穷?” “这还能骗您吗?不只是没有穿的,还没有吃的呢?一日三餐都是红薯稀饭配泡菜,泡菜的盐还不够,酸得很。”我故意做出牙齿抖动的样子,继续说:“现在想起来那个味道哦,牙齿都打颤,可是我小时候一年到头就吃那样的东西。” 又把电暖炉拿出来,放在她的脚前,问她:“怎么样?这样舒服了吧?” 她望着我,眼睛随着我身影转动,目光无法从我身上拔出了一般,疑惑不解地问:“从前生活那样艰难,可是你说起从前,一点悲伤的样子都没有,反而很开心的样子,为什么?是不是你胡编的?肯定是胡编来骗我。” 我也学着她的样子,拿垫子坐在地毯式,背靠着沙发边沿,腿平行地伸在她腿的旁边,我们像两个老友一样,在安静的夜里回忆各自的过往烟云。 我说一些自己的过往给她听,好让她说她自己的过往时不觉得孤单。 “怎么是骗您呢?没必要,可能有很多人想起所经历的苦难潸然泪下,我没有那样的感觉,反而感激过去生活艰难,不时回忆起来,让我珍惜当下的日子得来不易。所以啊,在小语之前,我从没有背叛过凤书,是她让我的生活彻底离开街头流浪,在认识凤书以前,一年的大多时候,我都是露宿街头,那种路灯夜下的孤寂彷徨我怎么能忘,所以从没有想过要做对不起凤书的事情。” 她把身上的绒毯拉出一角,盖在我腿长,柔情的说:“真是个可怜孩子,小语打电话给我说过你的过往艰难,今天再听你说起,真是如历历在目一般。都让我开始心痛你了,你就是这样骗到小语的心?” “才不是,我最开始见小语时,都害怕靠她太近,我觉得自己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而且我也从没想过‘癞蛤蟆吃天鹅肉’的事,能让齐爷看得起,有幸一起喝喝茶,聊聊天就已经感激不尽,哪里还能想着得到小语呢?” 第246章爱情荒废岁月稠 “你这个人讲话真有意思,让人觉得十分坦诚,谁教你练成这样子骗人?” “姑姑讲话才有意思呢?”我故意带着埋怨的语气说:“想来姑姑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历经太多,所以才觉得我也是那样的人。我从小听从师傅教诲:做好人,做好事,有智慧是为了不让别人骗,而不是去骗人。” 她在我腿上拍拍,安慰我说:“哎呦,你还当真啦?嗯,你就是一个小骗子,我现在都被你真正骗住了,可是入了你的圈套。” 我也拍拍她的脚裸,说:“姑姑,我不会骗您的,快,给我说说您养父去世后,您都跟谁谈恋爱了,怎么现在还没有结婚?” 她瞪我一眼:“你是个什么人啊?我今天不说,还不行啦?”说完,她又显得很欣慰的样子,开始说她唯一的恋爱。 在她养父去世三年后,她都三十四岁了,差不多就是在三年前,欧洲一家能源公司老板的儿子最求她,是土生土长的德国人,比她大十来岁。她因忙于工作,空闲时间比较少,那个德国男人总是在一旁默默等着她,每天能单独相处的时间也就是吃顿饭而已,时间一晃就是一年多,她才答应德国男人的求婚。 林迪薇说,那时她想着自己已经三十五的人了,也实在到了该结婚的年纪,那个德国男人对她也非常好,感觉没什么可挑剔的。 在接受求婚后不久,已经开始准备婚礼,德国男人家里要林迪薇放弃齐家投资公司董事长职务,不能每天那么忙绿,连生养孩子的时间都没有。 林迪薇开始怀疑自己的婚事还要不要继续,她告诉德国男人,这辈子第一重要的事是为自己父母报仇雪恨,第二重要的事是为养父传承的齐家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第三才是婚姻和家庭。 德国男人无法理解林迪薇的人生规划,两年多的爱情,在人生理念的分歧前死亡,回想起来,竟然没有一点值得回味的地方,如今说起来,都如白开水一样乏味。 两年前分手以后,林迪薇说她已经再不想爱情,也不想男人的事情,只一心想着找到当年残杀父母的仇人。 我本期盼着听一段真实的公主和王子的浪漫爱情故事,没想到如此的简单乏味,都不如一杯茶的价值。 算是简单知晓林迪薇的过往,没有传奇,没有波澜壮阔的激荡,只有她默默地牺牲自己的孤独岁月,唯一赛过常人的就是她所掌握的财富了,而今已经快四十岁,人生还能有几个四十年呢? 我不禁思绪如潮涌,可怜起她来,对林迪薇十几分感慨地随口说道:“一片黄叶一个秋,爱情荒废岁月稠。青春难守情难守,敢问姑姑,余生光阴为谁留?” 她看着我开怀笑起来:“麦子,果然好文采,拿我作上诗啦?还余生光阴为谁留?余生不就是为你,还有小语操心了吗,我父母的仇反正交给你,我真是累了,你要是办不到,我死不瞑目。” 我玩笑说道:“姑姑,离死还早得很呢?世间之事皆有机缘,我答应的事没有做不到的。要说死,姑姑最少活一百岁,我要是八十岁死,还走在姑姑前面不是?人都有那么一天,也就不值得想,为值得的事多想想,才不枉此生。” 她笑得特别开心,就如一辈子没有真正开心过一样,头仰在沙发座位上,笑得全身剧烈地抖动着,估计她的灵魂都被她的笑被抖进夜空里去。夜如此的寂静,远处大海上的夜航船上估计都能听见,有一个女人在这寒夜里开怀大笑。 良久以后,她的笑才慢慢停下来,突然举起手摸着她的脖子说道:“哎呦,麦子,快给我拉起来揉揉,脖子扭了。” 我赶忙起身把她的脑袋扶起来,让她端正的坐着,给她按摩肩部和脖子,问她:“姑姑怎么这样开心?” “有人为我余生光阴担心,我怎能不开心?麦子,世界上还没有一个男人像你这样问过我,你说,我的余生该怎么过,多找几个男人?哈哈哈,哎呀,不能再笑啦,再笑就会把以后的欢乐给透支掉。麦子,等你祭拜完师傅回来,你要多陪陪我,余生光阴不过也是过,不如你让我开心的好。” 虽是隔着绒毯给她揉肩,也能感觉到她身体里的律动,听她的话更让我想入非非。我想啊,她这样的人,见过的世面比我大多了,难不成还稀奇我这样的人吗?小语是属于少见多怪,加上命中玉如意像一个恶毒的诅咒制约着,机缘巧合下刚好我没有死,小语也就死心塌地地爱我,我是小语唯一的选择。 林迪薇不一样啊,她财大势大,自由自在,像齐爷一样,要享乐还能缺人吗?这个世界只要不缺钱,就好像其它什么都不会缺,如果用钱也得不到,那就可以忽略不计,人生如此苦短,何必为明知得不到而失落,该为能享受到的消耗光阴才不枉此生。 既然她提出问题,我当然要回答,略微想想,大胆告诉她,不到四十还年轻,应该放开心胸去恋爱,就算是生孩子也来得及。 我思量着,在商海里翻云覆雨的女人,怎么此刻显得这样弱智,难不成她故意装的?看她模样又不像,也该没必要在我面前故意装傻充愣才是。难道她在商海征战一面非常成功,感情生活这方面非常痴呆吗?人要有这短板,我想挣再多的钱也是白废,又想,难不成到她这种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境界,与我这样的市井小人追求的真不一样了吗? 夜已浓得快要融化开,我和她都疲乏了,正当我要离开,刚走到门口,她叫住我,从床头上拿着两张银行卡对我摇一摇,说:“麦子,过来,差点忘记,过来我给你说。” 我很纳闷,这难道算是要给我过夜费吗? 她拉着我的手,把两张银行卡拍在我手里,温柔地说:“麦子,在你下午昏过去的时候,我让人拿你身份证开通两个账户。上面一张银行卡是以后每月固定给你的钱,你怎么处理都可以,你应该是要交给你家凤书吧?” 我点点头,期待她还有什么话说。 第247章自己的两个卦相 她拉着我在床上坐下来,笑说道:“就急这么一刻赶回去吗?姑姑给你说,哥说他以前答应过你,要是小语怀上你的孩子,他会给你一笔奖赏,下面这张卡里就是。你要听姑姑的,这张卡最好别给你家那位,这么大一笔钱你说不清楚来源,最主要的是,你自己要留着一些钱,相信姑姑,我不是要教你和爱的人耍心机,每个人都需要有一笔自己能自由支配的钱,目光看远一些。将来小语生下孩子来,你作为父亲,难道不经常花钱买些礼物?生活需要惊喜,总不能到时候也向你那个家里伸手吧?听我的没错,你还年轻,将来会明白的。” 背着梁凤书瞒私房钱,我以前从没想过,从没有感觉有这个必要,我要花钱,梁凤书从不追根究底问,都是比我要的多给,她就像我的保险箱一样,存取非常方便。思量着林迪薇的话,我点点头,表示听她的。她的话确实有道理,小语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齐爷那样的家庭,要是送礼物,一般廉价货是配不上的,大笔大笔的找梁凤书拿,事情容易被她知晓,林迪薇确实考虑得比我远,或许这是她作为女人独有的远见。 当我在床上坐下来,想到小语,突然心中很难过,连林迪薇都对我这样好,小语就更不必说,我对自己心中那些阴毒的想法,感到太过卑鄙,我必须要说出来。 作为一个精于算命卜卦的人,小语虽刚怀孕不久就离开,就算她不告诉我,我也大概知道。在齐爷确定好要回法国的日子后,我为自己算过一卦,也为小语算过一卦,是我私下算的,谁也没有告知。算我的卦中显示我要‘入死而生’,算小语的卦中显示‘添口添祸’。 得到卦相以后,我心几乎被死灰湮灭,坐在别墅外的山路上仔细推敲卦象,我认为小语肯定坏上了孩子,是为“添口”,齐爷一直想着当爷爷的愿望已经达到,我这个播种的‘下贱工具’他就要抛弃,是为“添祸”,我“入死而生”的卦相,表示我终将逃过这一劫。 在林迪薇以死亡威胁我时,想起卦相,我马上明白她在试探我,所以我坦然接受“入死而生”。我对于自己卜的卦并不全然相信,但只能赌一赌,在选择死的时候,真是担心自己赌错了就再见不到梁凤书,刚刚好起来的日子也将与我永别。 下午的林迪薇是一个女阎王,可不是现在这样温柔体贴,下午林迪薇逼迫追问得那样紧,由不得我多思考,只能按王阳明《心学》所说的做——至良知,‘至良知’终于没有抛弃我,确实“入死而生”,我卦象中的危险算是安全渡过。 等我活过来以后,我一直在暗暗地想卦相,发现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卦相,我卦相的说我,那么小语的卦相就是完全管小语,‘添口添祸’?小语能有什么祸呢?在林迪薇下楼的那段空闲里,我又为小语卜得卦上卦:‘因口得祸,口危’,卦象中‘添口’就是要增加人口,依照李瞎子的传承推算出,小语肚子里的孩子有危险,而且是被外力所害。 想明白小语‘祸’的根源时,我很矛盾、纠结,我爱小语,也同样爱我的孩子,但是想着小语注定这辈子只能有我一个男人,为了我和梁凤书的安慰,要是小语和我的这个孩子没了,而且不是我所造成的,齐爷愿望就还没达成,他就必须还“有求于我”,我也就更有价值。我一直在思量要不要放弃自己阴险揣度的危险,救小语和我的孩子。 当林迪薇对我温情地解释完银行卡的缘由时,我也想起当初齐爷承诺要奖赏我的,齐爷竟然兑现承诺,再看林迪薇对我掏心掏肺替我考虑未来,他们也觉得我有未来,证明他们再不会致我于死地,我心中阴险揣度的危险就没那么严重。 握住银行卡,我陷入痴呆状态,林迪薇温柔地拉着我的手,笑说道:“傻傻的干嘛,这都是你应得的。” “不,不是。” “你不要?什么不是啊?” 我把银行卡揣进兜里,当然要,这是我生活的根本,看着林迪薇焦急地问道:“小语有孩子这事,都有谁知道?” “怎么啦?看你急迫的样子。” “快告诉我,孩子有危险。” 林迪薇惊诧不已:“不可能,在我哥身边,万无一失。” “姑姑,快告诉我,都有谁知道。” “目前为止,应该就我哥、我、小语、你,我们四人知道。” “不对吧?佣人不知道?” “哦,现在他们已到法国庄园,我哥一定想着给小语好好安胎,会告诉佣人注意以后的饮食。” 想起那个麽麽私下看我的表情,我马上能猜测出来,她一直不喜欢我和小语在一起,但又不敢怒、也不敢言,一旦她知道小语怀上我这个‘下贱男人’的孩子,她一定会捣鬼,这或许才能解释挂相。 我又急切地问道:“玉如意的事佣人知不知道?” “麦子,不是和你说过吗?玉如意的事情也只得我们四人知道,外人,除非那个喇嘛僧,再无别人。”说完,她看我可能要马上问下一句,又说道:“佣人们都不知道。” “姑姑,马上打电话告诉齐爷,佣人一旦知道小语怀上孩子,会在饮食中下堕胎药,害小语肚子里的孩子,快打电话。” 林迪薇拿起电话犹豫不决,问我:“不可能啊,那些佣人都是跟着我们齐家几十年的人,怎么会做这样的事?” 我有些愤怒地说:“姑姑,再晚就来不及啦,您先打电话,一会儿我告诉您,绝不会错的。” 林迪薇将信将疑地拨通齐爷电话,她一边盯着我,一边把我刚才的话告诉齐爷,又把电话递给我,让我接电话,电话中,齐爷用极其严厉的语气质问我,他已经遵守承诺,我为什么还要这么恶毒的诅咒自己的孩子,诅咒他孙子。 第248章孕妇危机 等齐爷愤怒的质问停下来,我能听出,他也很紧张,万一我说的是真的呢?他不敢冒险。我问齐爷小语怀孕的事他什么时候告诉佣人的,齐爷没好气地告诉我,在飞机刚到法国时,齐爷就叮嘱佣人以后要小心小语的饮食,要更小心的照料小语,因为小语刚怀上孩子两个月。 我又问齐爷,到达法国庄园这半天,小语在回到庄园里用餐几次,齐爷说刚到时比较疲累,喝过一些汤,不久之后吃了晚餐,晚餐时小语没什么胃口,只吃了一点点,十几分钟前,小语饿了,吃过很多汤羹,刚睡下,现在是法国时间晚上九点钟。 我心平气和地告诉齐爷,这事不好解释,但我不会害我的孩子,更不会害小语,如果我推算得不错,小语刚刚吃的汤羹有问题,要不就是这两天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齐爷又在电话中大声怒吼道:“麦子,你知道他们跟我多少年吗?你要是算错,我还怎么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伺候过我父亲,又伺候我和小语到现在,他们为什么要害孩子?” 无法在电话中与齐爷争论,等他稍微平静下来,我告诉齐爷,错不错我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但卦相如此,请齐爷千万不要拿生命做赌。要验证我是不是杞人忧天,很简单,现在齐爷瞒过佣人,悄悄带小语到医院检查,以防万一。小语汤羹刚吃下不久,如果有问题,还能来得及。要是刚刚吃的汤羹没有问题,那真是万幸,以后几天小语饮食暗中安排人进行查验,一定可以查出我所忧虑的事。最后我告诉齐爷,一切听齐爷做主,说完把电话交给林迪薇,再不想听万里之外的责骂。 林迪薇说几句后挂上电话,看着我说:“哥说让你就在我身边等着,事情没有结果前,你不能离开。”她又劝慰我:“放心吧,哥已经决定马上借口带小语去会见一个极其重要的人,已经马上赶往医院,很快会有结果的,你先在这里睡吧。” 我什么也不想说,只得等着。 …… 刚要进入迷糊状态,林迪薇叫醒我,让我接电话,电话那头是小语悲痛哭泣着的声音:“麦子哥,谢谢你救我们的孩子,我好想此刻你能在我身边啊!麦子哥,我想你想得快要死啦!” 听见小语那样伤心,我就知道,我推测的事已应验,忙问小语现在在哪里,电话那头却没了回音。随后听见关门的声音,再接着,是齐爷的声音,我能听出来,他对着电话一定是咬牙切齿地和我说话,先是低声问我什么时候推算出来的,我说几天前,齐爷突然在电话中大声骂道:“你个小王八蛋,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你他妈混蛋,老子对你不薄啊!王八蛋,为什么要小语和孩子遭此一回?” 我立刻火起来,想想自己要是没有通过测试,我和梁凤书她们都得被害死,不禁也对着电话破口大骂起来:“你才混蛋,你王八蛋,你想要我的命,我要是没有通过测试,也活不了多久吧?我还关心什么孩子、孙子……” 电话突然被挂断了,估计齐爷他心中有愧,不好继续和我在电话中吵下去。 扔掉电话,坐在地毯上,点一支烟深吸一口,泪流满面,想想活得真他妈得累啊!却又欲罢不能。 可能因为我对着电话的大声谩骂,门外很快传来敲门声,一个女声问道:“林董,有什么吩咐?” 林迪薇没好气地吼道:“吩咐个屁,下楼去,睡你们的。” 当我马上接着点第二只烟时,林迪薇靠着我坐下来,带着哀叹的语气说:“麦子,我先向你赔罪,我不该那样试探你,我也替哥向你陪不是,说声对不起,不该那样想着害你,我们都错了,真是一时鬼迷心窍。麦子,看在小语的面上,看在孩子的面上,原谅我和我哥,以后是一家人,再不会这样。” 我没有话回答她,林迪薇情绪低落地告诉我,好在及时,小语在快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感觉身体异样,刚才才洗过胃,总算是暂时没事。医生刚离开,小语急不可耐地哭着要打电话给我。 见我不回应,林迪薇继续说道:“麦子,你是救了我们齐家,可是我哥心里该多难受啊,现在肯定已经马上展开调查,都是跟了齐家几十年的人,要送进监狱吗?把他们赶出去都是很难决定的事情,我哥也难了。”说着,林迪薇也忍不住哭泣,一边哭泣一边叨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们怎么都如此的残忍?……” 我又火起来,趁自己得理,用教训的口吻说:“姑姑,你刚才说你们是鬼迷心窍?简直胡说八道,我在你们眼中算什么?贱皮子、下等人?要不是有玉如意那个诅咒制约着小语的人生,你们何曾把我当人看?连你们家佣人都觉得我是下贱东西,私下里看我的表情全是蔑视,我知道,他们也认为我配不上小语,更没有资格让小语为我生孩子,佣人不都是跟你们学的吗?上梁不正下梁歪,真是歹毒啊,还想要我的命,我的命就那么贱?你们想要我死我就得死,你们是阎王爷?”我又对着她大声吼道:“你就是女阎王,女阎王,到头来还不是害了你们女儿,女阎王。” 林迪薇见我有些歇斯底里,她拉着我的手,哭泣着,对我低声哀求着说:“麦子,别说了,别说了,我们不是已经改正了错误吗?你还要我怎么对你?我只差把我这条命给你了,你到底想要怎样惩罚我啊?齐家对你的所有的罪过我来承担,以后你想要怎么样,我都依你,好不好?麦子,我哥是个体面人,你别骂他,所有的错我来背。” 看着眼前的林迪薇突然变得如此卑微,我的心很痛快,咬牙切齿地低声问道:“好啊,你背,你说话可算数?” “算,真的,我们从前是看不起你,因为古玉对小语的作用,又不得不利用你,错了,都错了,让我背,你不要责怪我哥,他活得那么体面,他受不了的。” 我恶狠狠的指着她说:“好啊!我答应你,你背,我对你怎么样都可以是吗?” 她泪流满面地看着我,眼里充满恐惧,点点头。 第249章陪爱人回阔别多年的故乡 我一把抓住她的胸口,哗啦一声撕开衣服……她一动不动任我折腾,眼泪的泪水一直在流淌着…… 在寒夜里,我汗流浃背,带着酣畅淋漓的疲惫,点上一支烟,看见凌乱不堪的林迪薇还在楚楚可怜地趴在地毯上流着泪,即让我有种复仇的畅快感,又使得我心慢慢软了。想她这辈子也是可怜人,估计遭受这样大的屈辱,也是人生第一次。 见她收不住眼泪,我的气也平和很多,想着事情已经这样,总算是大家心里的芥蒂都化解很多,为了以后,也只好这样继续下去。 我甚至想,她的眼泪可能是喜极而泣,或者是告慰早已失去的青春。 拿起绒毯把她包起来,反过来安慰她,告诉她,让我们心中的魑魅魍魉都消失吧。我说我也有错,想着自己的委屈,不顾小语和孩子,大家都有错,都不再计较了,以后好好过。 林迪薇和我坐着靠在一起,叹息一番人心中的三六九等,好像她有幡然悔悟之心似的。又感叹人与人之间距离再近,还是无法心连着心,总是有各自打算,即是说眼前,也是说他们的从前。 当我离开时,林迪薇裹着绒毯送我到卧室门口,她也不再流泪,脸上带着羞涩,叮嘱我一定要遵守承诺,一定在两个月之内回到她身边,做她真正的私人助理。 听着她的叮嘱,看着她带着羞涩的面容,我有些后悔先前的冲动无礼。 感觉生命的轨迹被无形的手掌控着,无论我怎么推演测算,向前行的人生轨迹从没有被我左右,依然是随着猜不透的人生轨迹往前走,下一个路口,下一个转弯,下一次折返,下一次停留,一切都没法测算,总在人的预料之外,又好像是情理之中。 那一夜,回味无穷。朝霞满天时,我离开了和小语的伊甸园,想着齐爷、林迪薇以后应该算是再不会抛弃我了,特别是林迪薇一定不会抛弃我,心情非常愉快。 因我早知道齐爷年底要回法国,早早的叫梁凤书为肖玲玲回家乡去谋划好,提前多写些一些稿子留存着,等齐爷一走,我们就可以出发,为肖玲玲找回故乡的荣誉。 关于我新的身份,梁凤书没有什么怀疑,每月有丰厚的工资按时到账,这无需多疑,梁凤书反而非常开心,因为她终于可以告诉家里人,她的男人在国际资本投资集团工作——思齐董事长助理,我的这个头衔让她觉得脸上非常光彩似的。 能先开心就先去开心吧,我想啊,以后的人生谁又能说得准呢?老天对我真是够好,也是我这几年行运正旺,梁凤书的作家梦实现了,我还要帮她实现“荣归故里”的梦想,现在我可以陪她回家乡啦,我在她家里的人面前再也不用感觉低人一等,必定我也不缺她家里那些钱。 可是我也要把隐患告诉梁凤书,她和我的关系不能太张扬,一来她是作家,需要保持神秘身份好一些。二来林迪薇是齐爷的妹妹,齐爷身份特殊,我没有什么像样的学历,我的董事长私人助理身份虽然是真的,但本质是帮林迪薇寻找杀害她父母的仇人,这份工作也需要秘密进行,所以我告诉梁凤书,我们还要按照她以前的既定方针——活得静悄悄。 梁凤书想了想说:“老公,你真棒,只要我们存够过后半辈子的钱,什么名不名的我们不在乎。我家里已经早知道我是作家,他们现在觉得我当初找你这个穷小子是对的,都催着我和你回家去办一场婚礼,被我给拒绝了。他们太现实,从前瞧不起你,现在我也不要求你瞧得起他们,不过,你要陪我回去看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有妈妈,好不好?” “好啊!当然好啦!现在离过年还有十来天,我答应林董事长两个月之内处理完自己的私事,只有两个月假期,老婆想想怎么安排吧,我们可以先去你家,再陪玲玲回她家乡去,怎么安排方便些,一切全听老婆安排,所有花费也由老婆决定,千万别节约,怎么风光怎么弄。” 从林迪薇身上看到,存钱再多也没用,开心最重要,能让自己身边的人开心,我挣的钱才有价值。 我和梁凤书开着佛爷送的三菱跑车,那时候的三菱跑车六十万左右,如果这辆车换成钱,可以在深圳核心区全款买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不能不说是一个奢侈物件。别的不说,只要拥有一辆这样的车,所有人看你的眼光都会满怀羡慕嫉妒恨,这是一辆让人无比风光的车。 我和梁凤书送给肖玲玲一辆美国四缸四驱越野车——切诺基,全部办好接近十五万,十五万不是一个小钱,县城里一百平米的房子能买三套,肖玲玲开着这辆车,带着露露和小芬跟在我们车后,这辆车是要开回肖玲玲家里去的。 那时候可能谁也想不到中国的房价将来会涨成天价,我们也没有想到深圳的房价有一天会往上翻几十倍,我甚至一度认为我和梁凤书的钱已经存得够多了,根本不需要再挣钱,二十几岁的我们就可以退休,从此享受漫长的余生。国家后来的变化超出我们的想象,退休享受人生也变得渺茫无际。 我们的车刚停下来,五层自建大别墅前,立刻鞭炮齐鸣,浓烟冲天,剧烈的鞭炮轰鸣声吓得我几乎不敢下车,在车里对梁凤书取笑道:“你们家欢迎女儿回家的方式好特别啊!哈哈,绝对有气势,也确实够排场。” 梁凤书恶狠狠的看我一眼:“你不就是想说很土鳖呗,是不是?快给我下车,还能吃了你啊?” 她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妈妈涌到车前,已经替我们拉开车门,说什么完全听不见,只见得他们笑容堆满了整张脸,我也只好回报同样的笑脸,还带着尴尬。 肖玲玲、露露、小芬已经下车,紧随我们身后,穿过滚滚浓烟和刺鼻的火药味往里走,如穿越硝烟弥漫的战场,好在没有杀伤力。 大门两边贴着大红的对联:‘财源滚滚阖家幸福添福寿,喜气洋洋人丁兴旺迎新春’,横联:福禄满门。大门外一对大石狮子上挂着红绸,如一对就要结为夫妻的小两口,只是表情太过木纳。房子周围高达的景观树围一圈,屋前开满了鲜花,在鞭炮声与火药浓烟中,不由得想起清明的墓园。 第250章 进家门 梁凤书拉着我的手正要进门,被一个穿着大红衣服的老年妇女拦住,梁凤书叫她姑婆,那老妇女大声喊道:“女儿进门啰,拜。” 弄得我云山雾罩不知要拜什么,在我小的时候,从没有见过如此多的客人相聚在家里,这事我真的应付不来,完全不懂规矩。 梁凤书脸色阴沉,一点没有回家的喜悦,反而有些气鼓鼓的,大声说道:“拜什么拜?我不讲究这一套,再拦着,我回深圳去。” 她爷爷奶奶赶快过来挥手让那老妇人让开,说:“听阿凤的,阿凤是大作家,我们家唯一的文人,听阿凤的。” 肖玲玲、露露、小芬三个女人,肆无忌惮地在身后大声的笑着,使得梁凤书脸上很是尴尬。当然,她们是为梁凤书能回家而高兴,作为客人,没什么理由在大过年的板着脸到别人家做客。 阔别五年的老家,再次回来,梁凤书一点也没有表现出幸福和兴奋,脸上总是挂着尴尬。当在一大圈欧式沙发上坐下来时,梁凤书才和她母亲抱头痛哭起来,完全不顾现场赶集似的挤满了男女老少。 小芬和肖玲玲手里各提着两大袋子中华烟,露露负责帮我拆烟,梁凤书每给我介绍一个人,不管年纪和男女,我都恭恭敬敬地递上两包烟。村里干部都十几个,以前教过梁凤书的老师又是十几个,她从前的同学来了五六十人,家里大大小小、亲朋好友、附近邻居,里里外外挤满百十号人。 我和梁凤书就像动物园的奇珍异兽,他们从我们面前一一走过。必定我们不是奇珍异兽,这还是有区别的,人去动物园都是给动物吃的,他们却从我手上拿走两包香烟,回报我们几句奉承话,比如:“好帅的女婿啊”、“大作家回来啦”、“真是想不到哦,凤书能当作家”、“什么时候走啊,到我家里去坐坐”、“有孩子没有啊?凤书,该要孩子啦,你已经不小啰”…… 无论他们说什么,我和梁凤书都说:“好,好,好”。 价值上万的烟发出去,腿站麻木、手也快麻木了,我还是不记得任何人的名字,一个人也不认识。梁凤书也累得脸上红扑扑的,不过她还是很高兴的,高兴中还是带着尴尬。我们几年来一直都活得比较自我,很是不习惯这样的排场,估计没有人喜欢这样的排场吧? 大多数人接完香烟后就转身离去,他们应该知道我们没有精力继续招呼他们,不过他们并没有回家去,而是去大门外面路边的大棚中等着吃午饭,梁凤书的父亲在别墅外的大道上摆上百十桌酒席,一眼望去,浩浩荡荡,以这样的盛情欢迎他的作家女儿回家。 排队领完烟以后,总算是清静好多,但屋里依然人满为患,舅舅舅母、叔叔伯伯、堂兄堂弟、堂姐堂妹、表哥表姐、表弟表妹、阿婆阿公、侄儿侄女、外甥阿妹……好几十人坐着或站在客厅里,好在他们家客厅够大够气派,要不然非挤哭几个不可。 我和梁凤书坐在她爷爷奶奶中间,她妈妈坐在奶奶身边,我们开始收礼物,几乎都是黄金首饰,主要为三样: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更大方的亲戚给的金块,放满我和梁凤书捧着的两个大篮子。最上方的桌子上还摆着好些,是刚才那些人送的,黄金和崭新的现金、鼓胀的红包,堆满两张大方桌。 好一派富贵荣华。 梁凤书又把肖玲玲介绍给大家,是我的妹妹,露露和小芬的身份是我们的助理。 好些男青年、灰头土脸的男人,争先恐后在门外探头探脑,看的是肖玲玲、露露和小芬三个美丽佳人,估计很多男人晚上要得相思病。 梁凤书自始至终没有和他父亲说一句话,他父亲绷着笑脸,兴奋异常地在一旁和亲戚聊天,我本想去和他抽几支烟,礼貌性的攀谈几句,梁凤书一直拿着我的手,使我无法脱身,好像我是她害怕走丢的孩子。 听见她父亲得意洋洋地对不同人解释,说我是法国大公司的董事长助理,说她女儿是作家。 梁凤书发表过文章的那些报纸和杂志摆出一长摞,每一叠最上面都翻开到有梁凤书名字的那一页,害怕别人以为他们家女儿的作家身份是虚构的,也真是枉费他们花精力收集这样多。 一直听说梁凤书的父亲在外给她生了一个弟弟,小十几岁,现在也该是个小大人了,我在现场拿目光寻摸半天,没有见到她的弟弟和他父亲外面的那个女人,想是不想让梁凤书不高兴,没让来。 午饭过后,人潮散去,家里只剩几个最要好的亲戚,梁凤书才有空去外面车里把我们带回来的礼物拿出来。给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买的衣服和金手镯、营养品,还有她母亲的衣服和几套金首饰、几套名牌保养品,六箱茅台、六箱xo、六大木盒雪茄,还有送给家里亲戚的十几件玉器。 聊天我是擅长的,但和她的家人拉家常就显得词穷语钝,常常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好由梁凤书代为回答。 从小没有这种大家庭生活的经历,总觉得一帮亲戚围坐在一起,各怀鬼胎地说着那些虚伪的话是浪费时间。回忆起从前,要是我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他们也能这样欢迎我吗?肯定连门都进不了。 她妈妈、爷爷、奶奶三人的目光是真诚而温暖的,爷爷奶奶已经年迈。爷爷脸上瘦得皮包骨,皮肤上布满黄褐色的老人斑,皱纹像沟壑一样交叉纵横,昭示着他一生辛劳。他烟瘾还很大,看他抽烟的频率,估计一天得两包,老是咳嗽吐痰,每次吐痰时,他都要到门外去吐在花草丛中,所以他老是要进进出出,不过他显得很高兴,乐此不彼,想必是看到孙女有了出息,终于回家团聚。 奶奶身体略显肥胖,皮肤看着比爷爷白亮很多,老人斑也很少,皱纹不多,身高估计只得一米五,像是被漫长的岁月压缩了她的身体一样,她一直拉着梁凤书的手坐在一起,不怎么说话,老是抬头看梁凤书,怎么看也看不够。 第251章家人 她母亲身体瘦小,比奶奶高一点点,显得弱不禁风的样子,皮肤黝黑,带着满心委屈的风霜感,完全没有富贵人家里的主妇模样。她最忙绿,不停地烧茶水,给我们洗水果,给跑进屋来的孩子抓糖果,不时起身去应和几句上门来祝贺的亲戚朋友,安排他们到旁边屋里喝茶闲聊,又拿出梁凤书从前的照片薄来给我们看,还不时地解释哪张照片是在哪样的情况下拍的,她不停的忙碌着,脸上总是带着欣慰的笑,而我总感觉她眼眶是湿的。 她的父亲挺着大肚子,身高接近一米七,手脚和脸都不显胖,脸上油光水滑,看着比他老婆年轻十几岁,唯独肚子如怀胎十月一样大。手上带着大金表,总是抬起带金表的那只手去摸他的小平头,一摸头就耸耸鼻子。梁凤书不搭他的话,我也找不到许多话来和他说,他坐在一旁显得无趣,但又好像不舍得离开,仿佛一旦离开了,他的作家女儿会更恨他,所以他有些坐立难安,老是东张西望,不算是一个称职的泡茶人,却一直坐在给我们泡功夫茶的大木台的泡茶位上,他的作用犹如是一个不停把我们功夫茶杯倒满茶水的人。 他问我:“小李,深圳好吗?” 我只木讷地笑笑,回答他:“好,挺好的。” “房子买得大吗?” “好,很宽敞,在核心区的公园旁。” “和我家凤书需要经常分开吗?” 她母亲插话说:“他们小两口的生活管你什么事?要你在这里多嘴?” 我还是笑着回答:“我们从不分开,我每天都回家。” 就是这样一来一去的简短问答,我还是能感受到他恍若对她女儿的生活很关心,父亲终究是希望女儿幸福的,何况现在他的女儿已经为他争得荣光。 我也问一些他生意怎么样的话,处于礼貌的关心。 他自己说,九八年金融危机以后,他的工厂越来越难做,利润成阶梯性往下降,暴力时代已经一去不返,而工人的工资却在不断的上涨,行业竞争也越来越残酷,他正想着别的挣钱门道。他还问我所在的法国投资集团有没有兴趣投资他的工厂,他问这话时,梁凤书斜眼看看他,又拉一拉我的手,他的目光立刻暗沉下去。 我只能搪塞他,说公司的决策都是由董事会和高管们决定,我无权参与。我们投资公司主要在房地产、超市、酒店、进出口贸易方面,很少有听说直接投工厂的。 露露、小芬带着肖玲玲,三人在旁边自得其乐,楼上楼下跟逛公园似的,一点不认生,吃喝完全不需要主人家关心。 几个亲戚凑在梁凤书身旁,不停地问我们在深圳的工作和生活,像是准备给我们出一本自传,什么都问,极其详细,包罗万象。梁凤书也只好一一解答,言语平淡,态度谦和,一切都说得云淡风轻,彰显着我们夫妻在深圳活得悠闲自在、相爱甚欢。 梁凤书着重强调说:“我能当上作家,全靠我的麦子,要是没有他,我大学毕业还不知道干什么呢?是他让他们董事长为我疏通关系,我的文章才能发表,后来才能长期签约。” 她也得意地说:“其实麦子的文章写得比我好,他看的书也比我多很多,他工作忙,没时间写,他也看不上作家这个身份,我挣的钱只是他工资的零头,买房买车都是靠他的钱……” “麦子对我很好,我们两个的所有钱都是我保管,他从不过问,任何事情都依着我,一句重话没有对我说过,家务事有佣人做,我除了写文章、看书,其它事情他都不让我做……” 梁凤书几乎把我夸成了圣人,在她给亲戚朋友的解释中,我几乎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逗得旁人啧啧啧地赞叹,恨不得马上给我塑一尊等身铜像,让所有男人都来对我顶礼膜拜,让我的美名远扬神州大地。 小芬、露露不时地跑来给梁凤书帮腔。 随她说去吧,我也真的很爱她,我私下里那些龌龊事是永远不会让她知道的,我爱她,希望她永远活在幸福快乐之中。 几个亲戚估计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打听露露、小芬有没有男朋友,特别是肖玲玲,因为是我的妹妹,他们都明示、暗示他们家儿子可以风风光光地娶她们做儿媳妇。几个男青年坐得远远的,满怀期待。 调皮的小芬难为情地说:“没办法喔,我和露露都有签合同的,在给哥和嫂子当助理期间,是不能找男朋友的,更不能谈婚论嫁。合同结束以后再说吧,我们也都在深圳挺好的,哥和嫂子给我们都办了深圳户口,不想嫁到别处去。玲玲妹妹我们就管不了啦!你们问她吧!” 梁凤书欢乐的笑起来,问道:“我的小姑子,愿不愿意嫁到我们家这边来啊?” 肖玲玲含羞草一样拘谨,难为情地说:“我年纪还小,不谈男朋友,嫂子别拿我说笑。” 一个中年妇女马上拉着肖玲玲的手说:“年纪不小啦,可以谈婚论嫁,你哥和嫂子在这里,还能帮你做主。” 肖玲玲马上挤到我和梁凤书中间坐下来,低声说道:“哥、嫂子,我现在还不想要男朋友。” 旁人摇头惋惜,露露、小芬放声大笑。 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梁凤书的爷爷奶奶问我的家人现在何处,梁凤书的母亲像是急不可耐地想见她的亲家一面。 梁凤书只好告诉他们,我和肖玲玲都是孤儿,跟着一个孤寡五保户长大,现在那个五保户也去世了,再没有别的亲人。 亲戚朋友立刻夸梁凤书找到一个完美的如意郎君,以后都不会担心婆媳冲突,只虚假的替我和肖玲玲觉得可惜,叹其身世可怜。 我曾经和梁凤书私奔的事情,谁都没有提起,我倒是希望他们提起,好让他们知道别狗眼看人低,睡大街的少年也知道奋发图强,落魄的流浪者也可能胸中万涛,无家可归的孩子也能诗书满腹。 就是没有人提起那时让他们愤慨难平的事情,好像都默认,谁要是提起我和梁凤书抛家离乡私奔的事情,谁就是傻子。 第252章家里的泪水 梁凤书自己愿意做这个傻子,故意说:“我当初和麦子不得已逃到深圳,不就是这里呆不下去吗?我要是没有和麦子一起私奔,我哪有今天,肯定不会上大学,更不可能当作家。” 她的父亲听到这话,低着头专心泡茶,好像沉浸在专业泡茶工艺上,对旁边的风言风语充耳不闻。 我苦笑着说:“凤书,不说这些了,也是我害你离家这么多年,好在上天眷顾,我才能给你好日子过。难得回家一次,别提这些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对我们都很好,以后我们要好好孝敬他们。我得感恩凤书当初没有嫌弃我一无所有,刚到深圳那会儿,让你受了不少苦,这辈子我都该供着凤书的。”这些话当然是故意说给旁边人听的,身在人群中,面对的又是她的家人,我怎么能计较当初他们看不起我,只好违心地表现出我的大度。 曾被他们那样看不起过,我的心里怎么可能不存着芥蒂,只是不能说出来,这或许就是人必须要有的虚伪。我爱梁凤书,他们是是梁凤书的亲人,以后还得相见,不原谅也得原谅。 她姑丈说:“是啊,过去就过去了吧,现在凤书出息啦,为祖上争光呢。” 梁凤书倔起来,估计她想起了从前的委屈,加上离家这几年,思乡、思念亲人的心酸又涌上心头。深圳离她家百来公里,却相隔五年才再次踏入家门。 她拉着奶奶的手大声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数落道:“当初你们干嘛去啦?家里又不缺钱,为什么不让我上大学?为什么要逼我嫁给那个猥琐的男孩子,我要是不跑,能有今天吗?” 我泪目了,劝慰她说:“凤书,都过去了,回家就该高高兴兴的,你都哭好几场啦!快别哭啦!” 她越是大声哭诉道:“我就说,偏要说,为什么不说,是麦子挣钱供我上大学,是麦子挣钱让我在深圳安家,我们没有要你们一分一厘,我谁也不欠。你们今日都来说麦子这好那好,当初你们容得了他吗?我为什么不想回家,这家给我什么啦?”又看他低着头泡茶的父亲一眼,继续大声哭诉说:“挣钱难?倒闭了才好呢,麦子挣钱就容易吗?我们在深圳无亲无靠,我们难道容易吗?怎么就不能说啦!呜呜呜,我就是要说,以后都要说,呜呜呜。” 哭着,她扑进我的怀里,就像千里大河决堤一般哭起来。 我只好含泪地给在场的人笑说道:“没事的,没事的,凤书就是这样,有口无心,不计较,不计较,大过年的,都是好日子,我们年轻人受些苦才能有出息,没什么大不了,生活总是要自己去奋斗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也不欠我们什么,凤书是因为太想家啦!以前我想着陪她回来,但她老是担心影响我工作,一直没能回来,唉!想不到这么快就让凤书离开这个家五年了,以后我们多回家看看,养育之恩不能忘。” 她母亲先是流泪,见梁凤书哭着扑进我怀里,她也大声哭出来,一边哭一边往楼上走。 奶奶流泪无语,举起枯槁的手不停地轻拍梁凤书的背。 她爷爷紧绷着脸上的老树一样的脸皮,看着敞开的落地窗外,拼命地深吸着烟。 他父亲抽着烟,低着头,依然是坐立难安的样子,一句话也不说。我也不知道他这个父亲从前对女儿梁凤书有着怎样的偏见,以前我也没有见过他,这次回来,他还没有表现出对我有丝毫不满意。 肖玲玲站在窗边,眼望着外面,一定也是在流泪,不过她不想让旁人看见。 露露和小芬摇头叹气,站起来,走到肖玲玲身边,三人手牵着手,站在阳台上,不合时宜地轻声哼唱起来:“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亲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过去的时光……” 想啊,回家乡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愿意回来,家乡和家永远都在。曾想过千百回陪着她回家乡的场景,想过很多可能要遭遇的嘲弄和白眼,想过有钱有势后陪她风光地在家乡炫耀一回,使得她从前的委屈化为荣光,而今,却是一场接一场的泪水。 为了我们的爱情,为了她爱的人不受别人的白眼,她把思念家乡、思念亲人的浓稠一直压抑着,积淀成心中的一块意识伤疤。如今,终于坐在家里,心中有那么多委屈,埋怨所有人,不过是想把浓稠的意识伤疤用泪水洗刷干净。逃离时我们风华正茂、情深意浓,而今,也还是风华正茂,我们依旧情深意浓,但泪水终究是要流淌的,是为爱着家的决心,还有一些想不通的不甘。 肖玲玲突然放出黄莺出谷一样的脆鸣,大声地唱起来:“遥望家乡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可爱的小燕子可回了家门……吻干她那思儿的泪花,安抚她那孤独的心……” 我又听到从前山坡上的美妙歌声,如此的动人。几个月前,梁凤书听我说肖玲玲歌声好,在考驾照的同时,把肖玲玲送去专业培训班学习几个月唱歌,但她一直没有好好唱给我听过,我也没有要求她,害怕她心中的地狱痕迹又浮起来。 今天的肖玲玲,歌声还是从前那样美妙,气息更上一层楼,韵律和节奏已经达到专业唱歌的水平,清唱的歌声就像山涧溪流一样纯净,像水滴一样自然。我想,肖玲玲一定想起了她的母亲赵小莲,她不知道母亲此刻身在何处,又该去怨谁呢? 肖玲玲大声唱起来,露露和小芬用掌声和着节拍,留下的诸多亲朋也跟着击掌。 梁凤书从我的腿上猛地抬起头,望着阳台上的三个背影,肃然站起,听得呆若木鸡。 肖玲玲像是个人演唱会一般,一遍又一遍的唱着同样的歌,唱着唱着,歌声中流出悲伤。 第253章故地重游 梁凤书快步走向阳台,紧紧的拥抱住肖玲玲,哽咽着说道:“玲玲别唱了,别唱了,嫂子不哭啦,谢谢玲玲,我的好妹妹,你这是要让我们今天现场的所有男人都疯吗?” 小芬往楼下探头看看,对着我闪动着泪花,笑说:“哥,玲玲这一曲歌声,抵得上所有金山银山,你和嫂子的风头都没啰。” 梁凤书抹着泪说:“是啊,玲玲的歌声,比我这个作家身份耀眼多了。” 露露激动地凑上一句:“我要是男人,倾家荡产也要娶了玲玲。” “一腔思乡泪,歌声随云飞。老婆,该有一篇游子回家的好文章。”我看着她们心情很自在。 梁凤书看看她的三个好姐妹,说:“狗屁文章,麦子最讨厌,我带你们去看我第一次和他约会的地方。” “老婆,我也要去,我们第一次约会不是在工厂楼顶吗?” “楼顶不算,河边你把写给我的第一封信给我时,才开始算。”梁凤书倔强地抛下所有在场的亲朋好友,四个女人迈着凌波微步去开车,把掌声和翘首以待的炙热目光留在身后。 她母亲在三楼阳台上大喊道:“阿凤,麦子,你们早点回来吃晚饭,我们等你们。” “妈,知道啦!”梁凤书从车窗探出头去,大声的对着楼上喊道。 车路过我们相识的工厂时,梁凤书停住车,并没有下去,指着工厂大门说:“那,我以前就在这里上过班。”说完,一脚油门冲向前去。 老树还在,大石头也还在,溪流变得更宽阔,只是周围的杂草树丛已经不知去向,那一片已经变成一个单调乏味的公园,虽然看着干净明亮,却再也找不到该有的灵魂,就像被浓妆艳抹遮盖着的少女脸颊,在冬日的萧瑟中泛着缕缕白光。 四周的工厂已经放假,看不到半个人影。 我一下扑倒在大石头上,哈哈大笑起来,她们都不解其意,以为我疯癫了一样,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哥这是干嘛呢?笑成这样。”露露不解地问。 如驱赶羊群一样对她们挥手:“下去下去,你们都下去,不准上来,哈哈哈。”我站在大石头上,对着天空狂笑起来。 “麦子,你疯啦?”梁凤书故意恶狠狠地斥责我。 我收住笑声,看着她们笑说道:“你们知道吗?我和凤书的第一次就是在这石头上,流了好多的血,哈哈哈。” “流氓,流氓,真是个流氓。”梁凤书笑着大声对我喊道,又对几个好姐妹喊道:“打他,我们打他。” 在大石头上我被她们扭成麻花,折腾得天崩地裂一般,我依然在笑。 “不弄啦,不弄啦,在你们的爱情圣地这样闹腾,多不好。”小芬整理整理衣服,退到一边,又说:“真能找地方,这得多凉多硬啊?” “地方是凤书找的,那时这里周围杂草丛生、草木茂盛,多亏凤书找的这个好地方,这是我们那时爱情的巢穴,月光如水,夜风凉爽,蛙鸣一片,我就在这石头上被凤书彻底霸占,还有在溪水里,哈哈哈……” 梁凤书也闹腾得累了,在石头上坐下来,恶狠狠地说道:“不要脸,根本不是这样,颠倒黑白,麦子,你最擅长颠倒黑白,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是你弄的我。” 露露说:“我们都下去,让嫂子和哥再显当日场景,我们就知道谁主动的啦,哈哈哈。” 梁凤书翻身一下按住露露,呼呼喘着气说道:“我先和你演示一遍。” 露露大叫着:“小芬,快帮我,帮我把嫂子按倒,我们看看嫂子当初怎么弄哥的。” “好,露露,我来啦。” 梁凤书马上大叫道:“玲玲快帮我。” 肖玲玲笑着也过去和她们扭着一团,我想喊“小心一点”,还没喊出口,四个女人相互拉扯着滑落到下面溪水里,我赶忙抬头看有没有人摔着,很快,四个女人不顾冬日水寒,在溪水里欢乐地开始打水仗,我也纵身一跃,跳入溪水里,抱着梁凤书深深的一吻,好久以后才松开,说道:“我救苦救难的女菩萨,这里就是我们昔日的天堂啊!” 梁凤书把长发一甩,仰着头说道:“对,以前还老是担心被人看见,麦子,我没有看错你,你又带着我回来啦!” 我们坐在旁边的石块上各自拎着自己身上的湿衣裳,我看看肖玲玲,她也很开心,我说:“玲玲,以后你一定可以遇到那个爱你的人,你也一定会爱他,到时哥和嫂子给你风风光光的办。” 肖玲玲看看我,转过头去,看着远处说:“我这辈子谁也不嫁。” “还有我呢?还有我呢?我现在也单身。”露露叫着。 小芬长叹一声:“唉,露露,你凑什么热闹,狗啊猪啊的什么,随便找个人嫁了就行,玲玲不一样,玲玲的歌声会迷倒很多男人的。” 露露很是不服气:“小芬,你别欺负我看书少,哥和嫂子才不是这样的人。玲玲,你要独身一辈子吗?你怎么漂亮,多可惜啊。” 你一句我一句的扯起来,好不高兴。 我心里暗想,肖玲玲这个倔蹄子,千万别真像她说的那样啊!我和她已经没了夫妻缘份,她也是知道的,何必要这样苦着自己呢?心中不解暗自感叹,苍天大地啊,黄天厚土啊,别再给我这么多红颜了,我上辈子到底是个大善人呢?还是个大恶人?这是福气还是惩罚? 重回昔日爱的故地,溪水还在,已显得很是浑浊;老树也还在,被人修去很多枝桠;大石头也还在,却没有了茂密树丛掩映;天空灰蒙蒙的,使得冬日的太阳看上去像朦胧中的一个奶白的灯泡,更远处,模糊得看不清。 五人湿漉漉地回到家里,还有好多梁凤书的亲戚没有走,都呆呆地看着我们,我们依然快乐无比。 她奶奶大声地喊道:“哎呀,你们都干嘛啦,阿凤啊,你把他们带哪里去啦?怎么弄成这样,会着凉的哦,还不赶快去换衣服。” 几个以前梁凤书要好的高中同学,虎视眈眈地看着说道:“阿凤啊,把你的姐妹给我们介绍介绍呗。” 梁凤书大声回答说:“放屁,我的姐妹你们那个配不上?你们都是坏人,少拿我的姐妹当你们外面认识的那些姑娘,我要是当初被你们祸害了,哪有今日,哼,一群坏蛋,自己找你们的去。” 她家里把楼顶一层全部给我们几个住,所有用品都是新的,布置得喜气洋洋,好似洞房一般,摆设和用品都质量上乘,每个房间都不显局促,彰显着家底雄厚。我和梁凤书还是住她从前的那一间,换衣服时,抓紧时间来一回,她含羞带笑道:“一起五六年,终于在家里啦!” 第254章冷漠 按一贯传统,过年期间要去走亲戚,而梁凤书却从不去别家串门,三亲六戚到家里来看望我们,邀请我们去做客,梁凤书都一一推辞,给人一种当了作家就摆架子的印象。 本想劝她还是出去串串门,不然别人会觉得我们太过高傲,我自己讨厌有人在我面前高人一等的感觉,‘己所不欲勿施于’,我也不想在任何人面前摆架子,也没觉得自己优于别人, 我还是那个离乡背井的少年,只是兜里的钱多了一些。 也知道梁凤书心中冷漠,爱恨分明,对外人少有表现热心肠,在深圳这么几年,她没有交一个朋友,始终只有露露和小芬。冷眼看人间,这就似她灵魂里天生带着的一样,把不愿随波逐流做到了极致,除非生活逼迫她去虚情假面,好在她命好,生活没有胁迫她太久。 她对她父亲也那样冷漠,如有永远化不开的宿怨,自始至终不和她父亲聊天,我都觉得她父亲很可怜,他一个大男人,好不容易厚着脸皮给自己的女儿说几句话,梁凤书以冷漠的表情,“嗯”、“啊”、“哦”,蹦出一个个这样单一无情感的字作为回应,并故意不耐烦地匆匆结束谈话。 因我担心遭到金、殊二人所派的人跟踪,以从前在这座城市历经太多苦难为借口,天天盘踞在家里喝茶,不愿意出去闲逛,让梁凤书带着肖玲玲她们三个好姐妹去逛,每次都买回很多无用的东西。 其实回家就是看一眼,生活中所有要面对的曲折和跋涉不会因为回家而改变。没有回家前心心念念的,真正回家了,该爱的爱,该恨的还是恨,别人的祝贺、奉承、羡慕、嫉妒、蔑视等等都不会改变自己的生活,况且我和梁凤书也没有需要求人家合作、办事、帮助的事情。 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以自己的价值活着,好与坏的宿命谁也看不透,就像陶春兰说的:“三穷三富不到老”,古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知道呢?不过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日有乐今日欢。 人矛盾的不单单是情感,每个人在自己所处的境况中,都在心里修了一圈合适自己当下境况的高高的院墙,这道院墙不只高,还密不透风如石头碉堡一样保护着自己,也隔离着自己与别人,对同类的防范之心如此森严,恐怕只有人类了。 论财力,梁凤书家比我当下还是大得不是一星半点,她家算不上顶尖富豪,却也有过亿家财,这大概是我这辈子无论如何也挣不到的。我对她家的富有所表现出来的无所谓,肯定让她家人暗自摸不着头脑,尊严和财富两相选择,只要我能满足生活,绝不会轻易向财富低头,这是那些书在我心中落下的‘病根’,她的家人可能永远想不明白,梁凤书明白我的性情。 见过齐爷那种富有,对梁凤书家的富有也觉得平淡无奇。加上我对从前所遭遇的蔑视的报复心态,让我与她的家人始终无法有亲近感。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们看不起我,蔑视我,让我进不了这高高的门,使得梁凤书要选择爱情,就不得不与我逃离这里。而今我与她们家比财力的话,依然相形见绌,但我已经有了生活的基本保障,凭我自己就可以过上富足的日子。 他们家用那样盛大的排场把我和梁凤书迎进家门,这时的我已经对进这个门没有什么兴致,完全是出于对梁凤书的爱,为了不让她难过,为了实现她回家乡的夙愿,我是抱着陪她走一趟的心理进门。 时间有限,依照计划,初三便要从梁凤书家出发回肖玲玲家。梁凤书在家这十来天,和她的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有舅舅家的那些亲戚聊了个够,每天都在嘀嘀咕咕,晚上梁凤书又把那些闲话都一股脑的倒给我。我想,终究有些难听的话她已经被她过滤掉,她那么聪明,知道我的傲气,怎么舍得给我气受。 离家的头一天晚上,我和梁凤书她们开始收拾第二天出发的行李,她的母亲到房间来叫我,唯唯诺诺地说梁凤书的父亲想和我谈谈,被梁凤书当即阻挡说:“跟他有什么好谈的,让他跟他外面的女人、儿子谈去。” 她的母亲显得很为难,眼眶又开始湿润,梁凤书看看她母亲,拉着我的手往楼下走,一边走一边说:“好啊,要谈我们一起去,看他有什么话说。” 走进那个他父亲平时用来招呼他狐朋狗友的客厅里,见他父亲坐在泡茶的位置上阴沉着脸,见我门进去,他又强力在脸上挤出几分笑意,旁边坐着她的爷爷奶奶,还有二叔和舅舅。 关于她的二叔和舅舅,梁凤书早和我说过,用梁凤书的话说,他们和他父亲是同路货色,在外面也是彩旗飘飘、花红柳绿,同样拥有极其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以前也长期劝梁凤书听她父亲的安排,早点嫁人生子。 三个男人都跟怀孕了似的挺着大肚子,同样都是油光水滑的脸,牙齿被茶和烟浸泡得看不到原来的颜色,特别是她那个二叔,从不正眼看我,就是梁凤书和我手拉着手在院子里遇到他,他也只和梁凤书眉开眼笑。 前两天晚上,梁凤书大概和我隐晦的说过,她的母亲告诉她,他父亲认为自己的女儿现在是作家,完全不用嫁给我这个打工仔,以他女儿的美貌和现在作家的身份,他能让他女儿嫁入比他家还富有得多的家庭,并且已经有好几个人向他父亲提出要娶他女儿。 梁凤书什么都不用给我解释,我知道她的心,我一无所有时她都对我不离不弃,今天她更不会为了世界上任何人,任何财物而离开我。想着过几天就要离开,我一直在她家装着开心的样子,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 一进门,梁凤书就大声地说道:“要谈什么啊?快点,我们还要收拾行李呢。” 第255章家中僵持 她的爷爷奶奶马上过来招呼我们去茶桌前坐下,她二叔抖着腿,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阿凤,你怎么也来了,我们找麦子说说话。” “呸,你们找麦子说话?你们那一肚子坏水,早就比隔夜的潲水还熏人,隔着几百里我都能闻到,说吧,什么话?”梁凤书端起功夫茶杯来,看看又放下,显得很是不耐烦的样子。 她的二叔看看她的父亲,再看着茶杯,就是不看我,发出阴阳怪气的声音:“麦子,这几年,你照顾梁凤书辛苦了,还挣钱供她上大学,这些功劳我们都很感谢,不过嘛,你在再大的公司上班,不还是个打工仔吗?你是聪明人,你明白的,你所花的这些个钱,我们可以成倍的还给你……” 真是开门见山,单刀直入,没有一点委婉,这得多看不起我,才这样不加半点掩饰。 梁凤书盯她二叔一眼:“我就知道你们没有安好心,我可以再告诉你们一次,我和麦子已经在深圳结婚,结婚证也给大家看过的,这辈子我也不离开麦子,就算是他再穷再落魄,我还是他永远的老婆。”说着,梁凤书拉起我的手就要往外走。 她的二叔大声吼起来:“麦子,你是个男人,让女人帮你说话算什么本事?躲得了初一,躲得了十五吗?你也算男人?” 梁凤书低声对我说:“我们现在就开车走,不理他们。” 平生最恨自以为是的家伙,况且我又不缺钱,当即停住脚步,硬拖着梁凤书,气鼓鼓地回到刚才的位置上坐下来,我也不看她二叔,眼盯着茶杯阴阴地说道:“我就是个打工仔,怎么啦?有几个臭钱的人我见得很多,流氓土匪我也见得很多,奈何我这个打工仔就这么命好,有凤书这样的好女人愿意嫁给我,怎么样?是不是男人不是你说了算。” 他二叔当即站起来,一巴掌拍在桌子上,估计用力过猛,他抖了抖手,呲牙咧嘴地对着我,恨不得马上把我咬下一块肉:“你骂谁是流氓,谁的钱是臭钱?” 爷爷拉着他二叔:“能不能好好说话,阿凤在呢。” 梁凤书站起来对着他二叔也大声回击:“就说你的钱是臭钱,怎么啦?这是我家,你要耍威风去你家,要是你们认为这里不是我家,我马上离开,以后绝不再踏入一步,连外面这条路都不会再经过。” 他二叔看看梁凤书,又堆出一些笑:“凤书,唉,我们不也是为你好嘛,你还年轻,不知道轻重。” “不稀罕,谁对我好我自己知道,少在我面前装,你所知道的我不屑知道,我知道的你这辈子也不会明白。” 他舅舅假装劝和,拖长音调,慢条斯理:“都别激动,都别激动,有话慢慢说。” 他二叔又阴阴地嘲讽我:“不还是靠女人出头吗?” 我拉着梁凤书坐下来:“凤书,你信不信我?” 她脸憋得通红,点点头。 “让我自己说,好不好?” 她看着我,犹豫地又点点头。 我也学着他二叔阴阳怪气的语气:“有本事自己生个好女儿去,最好再死乞白赖地让自己女儿当上作家,好有个财大势大的亲家,也好没有闲心管闲事。” 作为晚辈,面对这个从前与我毫不相干的人的侮辱,我已经强力压制自己,没有冲上去给他两个耳光,而我也无法忍受她二叔那副嘴脸,必须要回击。这时候的我,没觉得还需要在他面前忍气吞声。 他二叔看着我咧咧嘴,他舅舅当即劝我:“麦子,这就是你不对了,我们都是你长辈,这是和谁说话呢?” “不好意思,阿凤她舅,谁尊重我,我尊重谁,不然玉皇大帝站在我面前,也是如此说话。” 他二叔杯子一摔,一副怒不可竭的神态:“这么狂,什么东西?” 我忍了忍,看看他们几个老男人:“这样吧,我帮你们爽快点,想怎么样,直接明说,我先表态,要我和梁凤书离婚也好,从此不再相见也好,这个世界没有人能做到,你们更做不到,今天的我就是这么狂。” 她二叔看着她父亲,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哥,你说句话,我们现在就办他,还由着他你了吗?” 她父亲看看梁凤书,有些为难,又看看我:“麦子,你如果爱阿凤,就别把我们搞得这么难堪,你是个打工仔,这是事实,何必非要弄那么僵呢?好聚好散嘛,我女儿跟了你这些年,我们还倒给你钱,我们亏你了吗?” 梁凤书紧紧地拽着我的手:“跟他们没有什么好说的,我们现在就走,以后再也不回这个家了。” 他二叔站起来,摇头晃脑:“说到底,阿凤是被这东西所骗,今天无论如何也要解决。”说着他用力咳嗽一声,我以为这屋子里像鸿门宴一样藏着刀斧手,在他的暗号下立刻冲出来把我大卸八块,却只见门口出显几个流氓。 他二叔气势恢宏地吩咐着,好像对自己的虾兵蟹将一样发出命令:“把阿凤拉出去。” 梁凤书一下窜到屋中间,神奇地发现梁凤书手里拿着我们卧室用的水果刀,看来她很明白她家的那几个男人,早有准备。她站起来,用刀顶着自己的胸口,咬牙切齿地大吼:“你们谁敢动,我现在就捅死自己,来啊,我们看看谁快。” 她母亲从门外冲进来,悲愤地吼着:“滚,都滚,你们要把阿凤害死吗?” 随着她母亲冲入房间来的还有露露、小芬、肖玲玲,三个女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刚忙站在我身边。 她二舅赶快起身去把那几个流氓样子的人推出去,把门关上,回头对梁凤书笑脸盈盈地说:“阿凤,别激动,把刀放下。” 我也刚忙起身,心痛不已,赶快劝梁凤书:“老婆,先把刀放下,谁也伤不了我,你千万别伤着自己。”我一边说着一边慢慢走向她。 梁凤书对着我大喝一声:“麦子,你也别动,不然我现在就死给你看。” 我也只得停下来,知道她的倔脾气,不敢和她硬顶着来。 梁凤书继续宣布她的原则:“要么让我们走,要么替我收尸,我说过,这辈子活是麦子的人,死是麦子的鬼。”她又对着她父亲说道:“这辈子也不可能听你的,我死也不会让你得偿所愿,麦子有任何闪失,我立刻死了报答他这几年对我的好。” 第256章以死相逼 小芬愤怒斥责:“你们真有意思,哥和嫂子恩爱五年,难道非得拆散他们才善罢甘休吗?况且你们也不想想看,你们能拆得散吗?凤书姐的脾气,你们难道不知道?她可是所得出做得到的。” 她二叔气没地方出,对着小芬吼道:“你算什么东西?这个家里那里有你这个外来人说话的份?” 小芬立刻用更大的声音吼起来:“放你的屁,既然这样,我也放肆一回,你没有长辈的样子,也怪不得我们没有晚辈样。凤书早和我们说过,她二叔不是个东西,想必你也知道吧?在我们面前逞能?我告诉你,休想,就你那几个臭钱,给我们哥脱袜子都没有资格,真是不只自己什么样,你家里没有镜子吗?回去照照。” 小芬一顿数落,他二叔气急败坏,对着我们几个指指戳戳:“你们谁也别想出这个门。” 我用脚指头都能想到,梁凤书他爸不想和女儿的关系弄得继续恶化,但他又不想甘心漂亮的作家女儿梁凤书嫁给我这个打工仔,以前我们在深圳他没有办法,今天当我们是羊入虎口,他保留着和他女儿最后的情面,让他弟弟出面来摆平我。 他爸真是聪明得很,知道梁凤书不会让我和他单独谈,便把她爷爷奶奶叫到现场以防万一,他肯定知道梁凤书和爷爷奶奶最亲,万一闹得收不了场,梁凤书看着爷爷奶奶的面,不至于弄出什么意外。 她舅舅和他爸是一丘之貉,目前看,她舅舅扮演的是劝架的角色,也是为了预防闹起来下不来台,但他整体表现是偏向她爸的。 梁凤书一闹起来,她爷爷奶奶立刻心疼万分,她奶奶哭泣着大声谩骂她的两个儿子,只是他两个儿子不理会母亲的骂声。 她爷爷往窗前一站,拉开窗户,吸着烟,对着梁凤书大声宣布:“阿凤啊,你要是走了,爷爷马上下去陪你,我这老东西没用了,我该死了,阿凤,爷爷不会让你一个人走黄泉路的。” 他爷爷话刚说完,她二叔立刻气急败坏地吼:“老豆,你这是跟着闹什么?我又不是针对阿凤,你刚才也看到听到了,他也太狂了,一个打工仔,有什么好狂的。” 她爷爷无奈地骂:“反正我说的你两个扑街仔也不听,你针对谁我管不着,阿凤委屈我也委屈,阿凤要是死了,我也不活,你们要觉得家里死几个人没关系,你们就继续闹,阿凤好不容易回来一次,明天就要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来,我还能活几年?你们把我和你母叫来,就是来让我们陪阿凤一起去死啊?他老母诶,别哭啦,我们两个老东西该死啦,阿凤可怜哦,我们的阿凤可怜哦。” 梁凤书一反常态,假装没听见她爷爷的话一样,昂首挺胸地站着,刀尖顶着自己的胸口,更加视死如归的样子:“好死歹死都是死,大家都死了才干净,这个家早就不像个家,我从来就没稀罕过,风风光光的演给别人看有什么用?我给你演大一点,让更多人来看看这个家到底有什么好炫耀的。” 露露大喊道:“嫂子,千万别做傻事,有我们再,谁也欺负不了你,哥才不怕他们呢?这几天他们看哥的眼色横竖都让人不舒服,哥要不是给你留着情面,一个电话把这房子拆了也费不了什么劲。” 梁凤书对着露露说:“拆吧,不用给我留情面,我反正也早不想回这个家了,本想回来看看,结果还是弄得麦子一肚子委屈,我真是该死啊!” 她二叔站起来,一巴掌拍在茶桌上:“好大的口气,拆房子,老子还真是不管了。”他走到窗口,得意忘形地第一次正眼看着我说:“你不是觉得在深圳混得不得了得很吗?正好,深圳的大哥来了。” 我心想,深圳的大哥不就是佛爷吗?还能有谁我不认识。 我正思量,他二叔对着楼下大声吆喝:“老大来了没有,让他快点上来。” 我对着梁凤书暗示,只要是深圳来的人,我们就不用再担心。 显然他二叔找的人正在来的路上,梁凤书趁机嘲笑她二叔:“不要脸的东西,找外人来对付自己家人,还真是觉得有脸啊,我真是不如死了的好,有你们这样的亲人,活着也是让人笑话。” 他爸让她二叔出面,我也不好在她父母面前太要强,终究要给梁凤书留着情面,便故意拉一拉小芬的手,小芬立刻明白,带着嘲讽的语调,阴狠地说:“好啊,深圳的大哥,我们倒想见识见识谁敢在哥面前狂,让他快来,要是来得慢了,到时候在深圳打断他的狗腿,喊人对付我哥,别后悔就行。” 她二叔气得脸红脖子粗,见梁凤书和她爷爷都要死要活的,又不敢太过份。看来他是早有准备,知道梁凤书的脾气,必定会拼死保我。他找来深圳的头面人物,不过是“以夷制夷”的土鳖办法,想让我丢脸,想证明我在深圳就是一个打工仔,在再大的公司工作,再高的职位,也还是一个打工仔,他是故意要让我服软,这才是今天这一出戏的目的,在我服软以后,他们才可以私下让我拿了钱后,自动离开梁凤书,他们认为只要钱足够多,我一定会接受。 很多人存在一个想法,世间有钱搞不定的事吗?可是我就是一个例外,不是我不爱钱,是我已经有够自己生活的钱了,多些当然好,但得不失尊严。像她二叔这样的人,更以为所有的事钱都能办到,他正得意洋洋地不停往窗外看。 露露对着梁凤书招招手:“嫂子,把刀放下,到哥这里来,今天谁敢动我们,我们跟谁玩儿命,看他们能耐何得了我们?别那么傻,何必要为难自己呢?” 肖玲玲紧紧的抓住我的手,小声告诉我:“哥,我衣服里有菜刀,如果有谁敢动手,你先跑,我砍死他们。” 我心想,肖玲玲也确实对我好,只不过你一个弱女子,纵然手上有菜刀又能怎么样,社会上的人都是亡命之徒,我怎么能让你替我出手。 第257章尴尬相逢 不过我历来的策略是智取,打打杀杀不是我所擅长的,看来她二叔完全不知道我的底细,我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可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心里还是有底的。 梁凤书慢慢往我们这边走,一边走一边大声说道:“要么我们走,要么你们收尸,看看谁怕谁,阿婆啊,生儿子有什么用?都似阿婆的儿子这个样子,还不如当初多生几个女儿好,家里的脸都败坏完了,还有脸闹。” 我想去拉梁凤书的手,她大声吼起来:“麦子,你别动,不准抢我的刀,我都快死了,还不能听我一回吗?我死前给好姐妹道个别,也真是委屈了她们,到我家来受着窝囊气。” 小芬只能远远对着梁凤书劝慰:“嫂子别当真,过年嘛,热闹热闹挺好的,我们不委屈,就是哥有些委屈,但他那么爱你,也能理解的。古话说得好啊!咬人的狗不叫,叫的狗不咬人,嫂子,多少大风大浪我们都能淌过来,小河沟里翻不了船。” 他二叔咬牙切切地对着小芬指指点点:“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要不是看阿凤的面子,早把你们一个个卖去让狗日。” 梁凤书立刻大骂:“放你的屁,不要脸的东西,你给我们姐妹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从今往后我再没有你这样的亲人,你竟然还有脸在这里狂吠。” 他二叔对着梁凤书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阿凤,你随便骂,二叔不计较,总有一天你会知道,二叔是为你好,他一个打工仔,再怎么吹牛皮还是个打工仔,有什么值得你那样顾着他?我们好坏都姓梁……” 梁凤书冷冷一笑:“我宁愿不姓梁,和你一个姓都丢人,找外人来家里闹,这脸也能要?” 她二叔看看屋里所有人,像是要给大家解释自己的愚蠢行为:“我不是找外人来家里闹事啊,他不是觉得自己了不起得很吗?我刚好那边一个大哥春节回乡,是我们梁家多年的好朋友,这次他回家也要和我们聚聚的,让他来看看这个深圳的打工仔有多大能耐。” 小芬当即大声顶杠他,带着嘲笑的语气:“打工仔也比有几个臭钱的癞蛤蟆好,我也想看看癞蛤蟆的大哥是青蛙还是蝌蚪。” 小芬吵架绝对在行,有我和梁凤书撑腰,估计她是王母娘娘也敢骂的。 她舅舅觉得她二叔马上就要胜利,劝大家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喝杯茶,有什么事情好好说,既然都是为了梁凤书好,有什么说不好的呢? 她奶奶一下保住梁凤书的手,把刀抢过去,对着自己的脖子,显得比刚才梁凤书还倔强:“阿凤,要是他们为难你们,阿婆替你去死,以后记得给阿公阿婆烧纸啊!” 她爷爷站在窗边鼓起掌来,哀叹着:“凤婆诶,活得快进土啦,终于看你英雄一回,不要怕,我会陪你一起下黄泉,下辈子我们再也别生儿子啦!” 她二叔转头来看着我,听见楼梯上噔噔地响,似有千军万马杀上楼来,她二叔快步去开门,只听一人大声喘着气,语调蛮横:“谁在深圳爬了没几天,就到梁哥这里来撒野,让我看看。” 人进来一看,是严胖子,我没想到他也是东莞人,严胖子一脸惊诧地看着我和梁凤书,赶忙对后面挥手:“下去,下去,全都滚下去。” 严胖子顾不得她二叔,十分尴尬地对着我和梁凤书笑说道:“恭喜发财,小哥好,小妈好,听说你们在这里,我追过来拜年,没打扰你们吧?” 梁凤书故意带着嘲讽地问他:“谁在深圳爬了没几天?” 严胖子厚着脸皮,对着我们连连拱手,摆出嬉皮笑脸的样子:“恭喜恭喜,大过年的,不说那些吉利话。” 梁凤书不依不饶地说:“严老大,好威风啊!替别人调停起家事啦?你先说清楚,到底是谁在深圳爬了没几天。” “小妈,我,我,行了吧?”他站在门边,自己探出半个身子去说了几句,才慢慢向我们走过来,笑嘻嘻地说道:“小哥,怎么也给口茶喝吧?我和老梁家是多年老朋友,急匆匆地来,都怪我,什么都没问清楚就来了,不沉体统,确实不成体统,原谅,原谅。” 我是知道严胖子这个人,狡猾无比,也狠毒无比,不像耀仔那样张狂,要是有好处他就暗中捞,世面上的狠毒事全让他下面人去干,出了大事就去佛爷那里告饶,唯唯诺诺的样子,确一直深得佛爷看中,钱是几个大哥中挣得最多的,好几个大场子都是开在他管辖的那片,全让他控制着。 我故意当着她二叔的面,奚落严胖子:“你来找你朋友喝茶,找我要茶喝干嘛?我是外人,一个小打工仔,你严老大多威风啊!”我拿出电话来说:“严老大,我给佛爷去个电话吧?问问佛爷怎么办?这里又不是深圳,我历来不懂规矩,还是问问佛爷的好。” 严胖子拉着她二叔说:“你别跑,你给小哥小妈解释解释,我真是来喝茶的,怎么?享誉江湖的小妈就是你内侄女?”说着,他一拍自己脑门:“我的个天,听说是深圳回来的漂亮女作家,不是小妈还能是谁?我这猪脑子啊!” 严胖子又马上对着梁凤书解释:“我们真是一家人,都怪我离开家乡早,那时还没有你,唉,不说了,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 她二叔的脸已经快掉到地上,想抽身离去,手却被严胖子死死拽着,严胖子故意拉着她二叔,对我和梁凤书伸出手:“来,老梁,我给你介绍介绍,我的小哥哥,佛爷,我老大佛爷你们都听说过吧?他们两口子,在佛爷面前也是可以大闹天宫的,怎么?你的侄女婿如此大面子,我和你们可是一家人啊!你也太不厚道,这事还瞒着我。” 她二叔很是尴尬,埋头不看我们:“喝茶,喝茶,坐,坐。” 梁凤书过去扶着她爷爷奶奶一旁坐下来,大声对小芬说道:“小芬,你过来帮我照看好爷爷奶奶,我得好好拜会一下从深圳那边荣归故里的严老大。” 第258章意外 严胖子回头笑笑:“大作家,你不厚道,你可从没说过你是这地方的人啊!你从最开始就说你是深圳人,不是吗?我怎么能想到你是这梁家的女儿,豪门啊!如此豪门还在深圳装低调?” 梁凤书冷笑着说道:“严老大,我需要要对你交代家事?不然你是不让我在深圳呆下去了呗?” 正说着,一个年青人从外面进来,递给严胖子一个大手提包,马上转身离去,严胖子接过包,双手恭恭敬敬地把包递给梁凤书:“小哥,阿凤,拜年礼,我真是来拜年的。” 不要脸到他这种程度,谁也发不了火,梁凤书回头对露露说:“陈露,把严老大的礼物收下,回头也能花个一日三餐的。” 严胖子绽开色眯眯的眼睛,把露露从头到脚扫视一遍:“啊,原来你真名叫陈露啊?真是一等一的靓女,回深圳多联系啊!” 给露露取名陈露,是临时性的,只在梁凤书家用这个名字,因为小芬说人叫‘露露’这个名字,眼下环境,容易让人联想到欢场中人,不利于梁凤书在家的形象。 单从字面上看,‘露’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字,可以让人想起无限的美好和憧憬,以‘露’做名字,更不应该收到歧视。奈何现实世界庸俗不堪,某一个群体用得多了,便连累相关文字也透出下贱味道。 不可否认,很多欢场卖笑、卖春、卖肉的人,大多给自己取名‘露露’、‘珍珍’、“冰冰”、“笑笑”、“娜娜”、“豆豆”等等这样的名字,一来是避免用真名,二让人容易记得住。男人寻欢作乐多了,一听到面前的女人是这样的名字,就感觉女人已经脱光,正对他招手似的,这是男人的龌龊之处,也不能怪男人,只因雄性在进化过程中,原始的贪婪和占有欲没怎么消减。 我一直认为,人要长得好看,还有修养,就算命中叫“土萝卜”,也会得到众人喜欢和尊重。 露露两眼看着包,一把拽过去,带着讥讽的口吻说道:“堂堂老大,我高攀不上。” 严胖子依然乐呵呵的样子。 她父亲脸上已经堆满笑容,不停地泡茶倒茶。 梁凤书对着她二叔阴冷地说:“你不是有一个老大要来,要来收拾麦子这个打工仔吗?人呢?我们等着呢。” 严胖子马上故作严肃状,说道:“老梁,大白天的喝多啦!你侄女婿有多大能耐你不知道?”他又对着她父亲说道:“老梁,我们可是生死与共的老弟兄,怎么我从不知道凤书是你女儿,也怪我,一年没几天回家,你好福气啊!要这都还不知足的话,我就不知道孩子怎么样才叫有出息。” 她父亲笑着不说话,不停地递烟递茶,她二叔刚要起身走,严胖子一把抓住,说道:“过年也没事忙活,我一来你就走,莫非要去叫地头蛇弄我?” 她二叔又尴尬地坐下来,严胖子神神秘秘地说道:“别的我不好多说,这样给你们二位老兄弟说吧,你这个女婿,别的不说,深圳刚调来不久的xxx知道吧?是你女婿老板的人,他也要给小哥几分面子,别的我就不说了,你们自己好好想想。” 我打趣严胖子说:“严老大,你才是大老板,我一个打工仔,你别乱吹牛皮,我以后怎么见人。” 严胖子嬉笑着,她二叔和她爸早已不好意思讲话,她舅舅假装和她妈出去一阵回来说道:“晚饭就家里吃了,严老大也难得回老家,外甥女婿又不爱外面吃饭,今天家里一起过个年。” “好啊,小哥是难得见到的,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死皮赖脸地和小哥一起吃饭。”严胖子装着天真的样子,鼓着巴掌显得特别高兴,当即答应,又神神秘秘地说道:“老梁啊,不是我说你们,你们是太不了解你们这好女婿啦,小哥活得极其低调,不像我这样咋咋唬唬的,他们两口子都是文化人,又不如我们这样对钱有特别的偏好。你们想想,他们两口子要是成立一个公司,老板那样器重小哥,拿块地,工程弄几个,什么都不用干,转个手挣的啊,我们三个加起来也没那么多钱。” 她父亲眼里立刻放出光来,厚着脸皮笑着给我倒茶,说:“好女婿,你也不说清楚,我们都误会你了,误会你了,二叔是个老流氓,你别跟他计较,喝茶,喝茶。” 她二叔楞眉鼓眼地看着她爸,长叹一口气,又堆起笑脸,对我端起茶杯:“侄女婿,一场误会,我也是为了考验你和我们家凤书到底有多好,我是个粗人,话过头,事过头,你们夫妻文化人,多担待,以后多回家乡,凡事有我们挡着。” 小芬在一旁故意嘲弄说:“男人的脸转起来比风还快,莫非这里还能下一场大雪。” 严胖子最会做人,脑子转得也快,马上把小芬的话扯到自己身上去,笑说道:“老梁,看到没有,这就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这样的小丫头,和你家女儿做了姐妹,都敢这样说我。你们说说,要是换着其他人,这城里有几个丫头敢这样取笑我?” 小芬也是识大体的人,见严胖子要做好人,只得给他这个情,必定严胖子也算是“一方诸侯”,称得上佛爷面前的常青树。 严胖子又看看我,说:“小哥现在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我想见一面都难啊。”转过去又对她二叔说道:“真的,大新年里,我不说假话,小哥不是什么人都能见的,现在的小哥,能和他坐在同一张桌上,得是佛爷那个级别的人,今非昔比啊!老梁,你今天还真做对了一件事,我一直想找小哥,一直不能得见,看来老天真是有安排啊!” 梁凤书当即用教训的口味说道:“严老大,你也别这样说话,我家麦子老实人,没你说得那么玄乎,你少害他。” 严胖子嘻嘻一笑:“嫂子,道上一直都尊称你为小妈,自从小妈当了作家,道上从此没了漂亮影子,你是不知道啊,算了,不说,不说。麦子,我真是想见你得很,有件事情,就看你怎么看,今天的你已经不是往日地位,你要是觉得重要,我这就来对了,你要是觉得不重要,我也帮人了一个心愿。”说着,他在我耳低声说道:“关于耀仔的。” 第259章牢里出来的陌生人 我心头疑惑,耀仔已经死了一年多,还能有什么事情?莫非耀仔阴魂不散找过他?又想着,严胖子虽然老奸巨猾,真要有关我的事情,以目前环境,他也不可能乱说,我问:“什么事情?” 严胖子看看客厅旁边的房门,指着说道:“老梁,借你房间说点悄悄话。”又对梁凤书笑说道:“别这样仇人似的看我啊,小妈,真是有事,你也一起来,给小哥点意见,我知道,小哥什么都听你的。” 去到隔壁空着的小客厅里,严胖子小心翼翼地关上门,神神秘秘的样子,小声地告诉我和梁凤书。 两个月前,牢里出来两个人,江湖上面生得很,谁都没有见过,也想不起江湖上曾有这样两个后生,这俩人到处打听我的消息,正好撞在严胖子手下人手里,被带到严胖子面前。严胖子问他们为何找我,他们什么也不说,只说是耀仔有话带给麦子我,必须得见到我才能说。 严胖子是极其奸猾之人,想到耀仔是被佛爷抛弃的人,这两个人又非得打着耀仔名号找我,这当中可能有什么事情,严胖子想套出其中缘由,但两人就是不说,一口咬定要见到我才说。严胖子一怒之下,让人把两人绑起来毒打一顿,可是怎么打,他俩就是咬牙不说,严胖子也敬重这样有骨气、经得住皮肉之苦的年青人,见如此折磨都能承受,必然有重要事情,便把他们留在身边,告诉他们,我不是相见就能见的,要等机会。 在严胖子把他俩留下来后,发现这两个人功夫极其的好,脑子也比一般道上的人机灵,就想留住身边用。这两人也听从严胖子调遣,但隔几天就问什么时候能见到我。严胖子为了让他们死心,不得已把报纸扔在他们面前,指着梁凤书写的文章对他们说:“你们看看,这就是麦子他老婆,他老婆都已经是名作家,何况他,你们这样的身份,怎么可能见你们?等你们混出个人样来,或许能见到麦子小哥。” 两个人依然不死心,天天盼着要见我,越是这样,严胖子越觉得有重要事情,他也就瞒下来没有告诉佛爷。今天正好回家过年,也带着他们俩,在这里遇到我,才想起这件事来。 严胖子又带着歉意说道:“我很少回家,跟你爸、二叔从小一起混的,后来我去了深圳,才少了往来。一直不知道阿凤就是老梁的女儿,小妈,你也从来不透露半点家里消息啊,要早知道你是老梁的女儿,早些年何必跟着耀仔混一起。不过,你放心,我走出这个门,道上依然不知你是这家人,我不是一个爱传闲话的人,你的事,更要守口如瓶。” 梁凤书不屑地说:“嘴长你身上,你要乱说我拦不住,但是小心遭报应。” 严胖子庄重地说道:“绝不出去说,不过啊,以这层关系,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不得多关照关照啊!小哥,以后用得着我老严的地方,不用通过佛爷,直接找我,佛爷要是问起,我有话挡他。” 我有些急不可耐想知道这两个人到底有什么事情找我,转念一想,要是太过急躁,万一他是替佛爷来试探我呢?我现在跟佛爷来往得少了,要是佛爷觉得我攀上高枝不顾他的脸面和往日情谊,有意试我,岂不上当。 佛爷看着是齐爷的马仔,但齐爷必定不管道上的事情,佛爷在道上一呼百应,他虽不至于敢背叛齐爷,但要使个阴招弄弄谁,轻而易举的事情。谁跟谁,谁大谁小,我算是看清楚了,不过是抱团弄钱,大的挣大头,小的得小利,谁也不是甘心情愿的奴才。 “老严,耀仔都死这么久,从前跟着耀仔的人也没这么快出狱,他俩能还有什么话告诉我呢?耀仔在牢里时,你们都忌讳没去看他,我去看了他,不过是想到他昔日照顾过我们。你要觉得那两个人好用,自己留着用就好了,告诉他们,有话告诉你,到时你电话告我一声就好。” 严胖子伸伸腰,摇头摆尾地看着我:“成大事的人,成大事的人啊!聪明,够谨慎,小哥,不过你多虑啦,担心我帮着佛爷试探你?正常,正常,这样想正常,我看这样吧,俩个人我叫上来,要是他们故弄玄虚,我还是留着用,再与你不相干,怎么样?” “那就见见吧?”梁凤书看看我。 严胖子拿出电话,很快,两个中等身材的人进入房间,看着二十出头的样子,浓眉大眼,深眼窝,大鼻梁,方方正正的脸,看着不像汉族人。白白净净,身材魁梧,硕大的胸肌比一般女人还丰满,上面只穿着一件长袖黑体恤衫,下身运动裤加运动鞋,最让我称奇的是,这竟然是一对双胞胎,都难以分辨出谁是谁。 “这就是麦子小哥,这也是你们一直想见的人,说吧,什么事情?”严胖子这时拿出老大的威严来,正正地看着俩人说道。 俩人看看我,又看看梁凤书,显得有些拘谨,他们俩兄弟对视一眼,突然跪在我面前,快速地磕三个响头,又快速地站起来,弄得我们三人不知所谓。 严胖子说:“扑街,真是势利眼啊,对我也没行这样大礼,怎么这么急切表忠心?表忠心也不是这样啊?想靠着小哥好上位啊?” 我侧身坐在椅子上没有起身,淡淡地说:“二位小兄弟,我也不在道上混,耀仔以前是我的好兄弟,现在他已经死了,想必你们也知道。我知道你们在外混口饭不容易,以后你们就跟着严老大吧。” 严胖子马上高兴地说道:“还是啊,怎么样?听小哥的吧?要没什么事,下去吧。” 两个人并不走,其中一个上前一步,从他裤兜里掏出一个白色塑料袋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封信,双手递给我,说道:“麦哥,你先看信,要是你不要我们,我们兄弟这就走,谁也不跟。” 第260章 死人的引荐 严胖子低声怒气冲冲地骂道:“扑街,你们以为自己很能打,我弄不了你们是吧?骨头再硬,能敌得过刀枪吗?信不信,老子现在就埋了你们。” 老严虽然与我并不熟悉,可我知道,他是佛爷旗下最得力的人,好些个头目早就命丧黄泉,只有他稳坐泰山,想必他必有过人之处,特别是在残酷的江湖争斗中,任何一方面落下风,可能他早就先耀仔而去。 梁凤书说:“严老大,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大过年的,别说这些不吉利的话,先让麦子看信吧,估计是耀仔生前有什么未了心愿,必定曾经朋友一场,要有能力办,我们也就办他办了就是。” 白色信封严严实实,信封的边缘被卷得有些毛躁,但没有破损,显示着这封信已经揣在他们身上已经很久。 我拿着信封站起来,走到窗边,怀着疑惑,撕开信封,里面只得一页纸,从字迹上看,果然像是耀仔那个没几滴墨水的人写的。 信上写道: 麦子,我肯定已经死了,为了感谢你答应帮我埋葬阿辉、强仔,你也一定会愿意把埋我一部分骨灰和他们在一起,虽然你看到这信时我已经死了,但我知道,你一定已经帮我办好。我给你在牢里发现两个人才,写这封信,就是为把大冬、小冬俩兄弟推荐给你。 我知道你是讲义气的人,可又不和我这样的人是一路,你仍然是我最尊重的好兄弟。 你和阿凤都是极聪明的人,但江湖凶险不会比我知道得多,听我耀仔最后一个意见,把这两人悄悄留在身边,以防万一,江湖随时会变,都是钱作怪,你再聪明,没有可靠的人为你挡暗箭,最后可能和我一样下场。佛爷上面还有人,其中厉害,谁也说不清,我被利用,佛爷也还是被利用,你也照样躲不过被利用,听我的,我看中的人绝不会背信弃义,而且在牢里我已经试过他们,从身手功夫上说,阿辉也不是他们的对手,而且这两个人绝对是会忠心你们夫妻一辈子的,你要是相信我耀仔,就留着他们为你跑跑腿也好,花不了几个钱。 麦子兄弟,要想在深圳活得有个人样,走夜路都得小心,这俩兄弟你一定留着,百利而无一害。 下辈子早点和你做兄弟,我不会这样早死。 谢谢你和阿凤。 耀绝笔 信上没有日期,从信封和墨迹痕迹上看,应该是耀仔死前那个时间写的。我脑子飞快地转动起来,略微想想,将来要去调查林迪薇父母的事情,也确实需要人,真是老天帮我啊,耀仔在天之灵也帮我,如果他们比阿辉还厉害,那简直是无敌战将。 我回头边走边说道:“严老大,人我留下,事不对外说,可以吧?” 严胖子一脸的笑容,笑说:“小哥,客气啦,他们本就是奔你而来,我也留不住,现在是大家都得偿所愿,我当然按你说的办。”又对着梁凤书说:“小妈,你二叔这是坏心办好事,我这趟没有白来,是天意吧?” 梁凤书先不关心俩个站着的人,问严胖子:“严老大,我二叔让你过来干什么?怎么你就这么急着要来干涉别人家里的事?” “嗨,我和他们是老兄弟,小时候一起混过的,你那时才两三岁,后来,我这里弄出一些事情,不得不跑去了深圳,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和你爸、你二叔都有联系,曾经一起的兄弟找我,我能不帮忙吗?你二叔在电话中也没说清楚,只给我说,他侄女被一个深圳的混混骗了,让我过来拆穿他,并教训他一顿,哪能想到是你们两个老大啊!这不,也挺好,现在不是好事吗?” 我把信递给梁凤书说:“看完烧掉,死人的东西留着不吉利。” 严胖子高兴又带着几分狡诈,说:“还是小哥谨慎,对,大新年的,死人东西留不得。” 我看看俩个英武的人说道:“是叫大冬、小冬吧?” 他们同时点点头。 “谢谢严老大,以后你们就跟着我做点事情,愿不愿意?” 他二人对着严胖子抱拳道谢,看着我又点点头。 “大冬、小冬,我有言在先,我不是道上混的人,没什么大钱让你们挣,只能保你们吃喝不愁,其它的承诺不了,我和老婆活得比较安静,不喜欢招摇,如果你们有什么雄心壮志,现在跟着严老大还来得及。” 他们二人点点头,其中一个说道:“麦哥放心,我们一定听你的,不求富贵,只求跟着麦哥,生死不离。” “好,那就好,耀仔让我给你们口饭吃,唉,都是曾经的兄弟,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我这话是故意说给严胖子听,他信不信我都得这样说。 梁凤书看完信,把信点燃烧掉,走过来,我说:“老婆,给他们些钱,让他们自己去买些衣物,明天和我们一起走。” 严胖子马上问道:“小哥,明天就回深圳啊!” 我假装随意地说道:“我哪有那个好命哦,齐爷妹妹林董交代的事情还没办,不得赶着时间办嘛。” “林董的事,哦,那我不打听,走,出去喝茶,晚上就小妈家里蹭一顿,当给你们送行。”严胖子起身和我们出去。 梁凤书从刚才严胖子送的手提袋里拿出两叠钱递给大冬、小冬,说:“钱放着急用,让小芬带你们去买些衣物,穿什么,听小芬的。” 小芬知道我们要回内地去,现在正是寒冬季节,需要去给他们买些厚的衣服。 小芬马上站起来,眼睛放光,幸福地说道:“好啊,嫂子,交给我就好。” 露露也马上站起来说:“嫂子,我也去。” “去个屁,陪着玲玲,他们买好立刻回来,东西还没收拾呢?你屁股生根啦?还不去收拾。” 露露拉着肖玲玲,嘴巴里嘀咕道:“真是的,有什么好收的嘛。” “好你个陈露,有胆你再说一遍?”梁凤书对着露露笑说道。 露露拉着肖玲玲的手,故意大声说道:“妹妹,我们走,母老虎要发威啦!哈哈哈。”说完快速地跑出门去。 第261章道歉 我想着,正好带着这两个壮实好身手的人一起回去,路上要是遇到上次旅游那样的破事情,他们能轻易解决。但是一辆车就不够坐,原本计划是,跑车放梁凤书家里,我们五人开买给梁凤书的切诺基回去,待回来时再开着跑车回深圳。三菱跑车没法走山路,七个人一辆车又不够坐,还得有辆车才行。 吃晚饭的时候,我故意说:“严老大,有多余的好越野车没有,我的跑车先跟你换换,回深圳时再换过来。” 严胖子当然答应:“不用啦,你那切诺基我小弟这次也开有一辆过来,你那跑车是佛爷送你们的结婚礼物,我在现场看着送的,我哪里敢开?放这里就行,到时候你办完事情,把我的车还这里,其它事情你别管,还是开你的车回深圳。” 她二叔马上大惊小怪似的吧唧着嘴说:“哎呀,佛爷送的车,严老大要是不说,我是怎么也想不到啊,那这车值钱啦,这面子够大。” 她爷爷脸上笑开了花,把脸上那些沟壑绷得更深了,对着严胖子举起酒杯:“小严,来,阿叔敬你一杯,有出息,知道轻重,不像我的两个扑街仔,我家阿凤好几年不回来,回来被他们弄得这样委屈,还好你来了哦,来,小严,你不是外人,把酒喝啦。” 严胖子喝完酒:“阿叔啊,每个做老豆的嫁女儿都伤心,总是看全天下男人都不好,老梁他们是现实了一点,不过也不要紧,说明白就好啦!” 她爷爷又站起来,端着酒对着梁凤书的母亲:“嫁到我们梁家,这些年委屈你啰,我以前也怪过你没能生儿子,今天当你女儿阿凤的面,给你也陪个不是,现在有你女儿阿凤给你掌腰,你也快老啦,以后的日子放开胆子活,有如此孝顺的女儿女婿,我梁家都要谢谢你。”说完,把一大杯酒喝个底朝天。 她母亲站起来,热泪盈眶,话没出口,泪水先下来,可想从前忍受着多少委屈,开心地笑笑,又坐下去。 梁凤书高兴地揽着她母亲的肩,热泪盈眶地看着她爷爷:“阿公,你今天终于把这话说出来了,以后我买很多好东西孝敬你和阿婆。” 她爷爷点点头,对她爸和二叔斥责道:“扑街仔,还坐着,阿凤明天就走了,就不能说句话吗?这些年来,我也管不了你们,难道你们都不觉得亏心啊!” 她二叔、她爸也都站起你,给她妈赔礼道歉,她爸说等年过完,再找几个人到家里来做事,对梁凤书保证说,以后再不让她妈妈做一点点事情,让她母亲每天都有人伺候着享清福。 看着面上和和美美的一家,我很替梁凤书高兴,这么几年没回家,这次总算是没有白回来,终于在要再次离家之前,一家人真心开心地吃着饭,说着像一家人该说的话,以后梁凤书也再不会担心她的母亲委屈。她爸外面的女人、孩子我也一直没见到,她爸自始至终也没提,见他每天都在家,证明他还是觉得女儿回来一次不容易,得先顾着女儿难得回家的这份心。 一大早出发时,梁凤书又和她母亲抱头痛哭一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二叔一家、舅舅一家都来送行,梁凤书临上车前,对着她的家人说道:“要是我妈再受到任何委屈,我就回家把妈接我那里去,再不回来,走了,您们多保重。”说完车门一关,大声地哭起来。 离别最是难,我马上踩下油门,按一按喇叭,朝着西边前行,倒后镜里依然有很多人挥手,越来越小,直到看不见。 看着地图前行,经广西到贵州,从娄山关下重庆,这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山路,从长途大巴车司机那里打听来的消息,开车最少要走三天三夜,还得别遇上下雨,别遇上塌方或者堵车。 一路上最开心的就是露露,大贵、小贵相貌堂堂,还一脸异域风情,迷的露露已经花痴到不知道自己什么样,露露和她的老‘男朋友’刚结束恋情不久,她也再不想干老本行,想着像小芬一样,天天跟着梁凤书混着,反正纯的钱也不少,房子车子都有了,用她的话说“只差一个好男人”。 能‘迷途知返’我也很高兴,钱总是有个头的,人生很短。我看大贵、小贵也挺好,特别是大贵还更显沉稳,所以我让大贵、肖玲玲和我一个车,有意成全肖玲玲。 大贵、小贵一路上给我们讲他们的来由,高原雪域上的人,从小生活极度贫困,家里一贫如洗,他们父母也没有其它办法改变生活困境,只靠着养的牛羊期待着能有条出路。十二岁那年,父母和牛羊一起被雪崩埋掉,两兄弟再无家无靠,却被一个长期去泰国的人看中,这个人见两兄弟身体好,带到泰国去卖给黑社会,黑社会卖去训练打黑拳比赛。 两兄弟天生体魄健壮,经过专业训练以后成为地下拳坛的新星,但被头目控制着,挣再多的钱也没有他们的份,他们说父母在天有灵,他们九死一生还能完整的活下来,已经很不错了,他们很感谢有佛祖菩萨的保佑才能活下来。 十七岁那年,他们兄弟俩因功夫好,头脑灵活,加上对老板忠心耿耿的秉性,被一个走私货(粉)的老板高价买到身边,他们兄弟俩单独负责保护其买他们老板的人生安全。99年初,他们又一次保护老板经广西开车到深圳洽谈贩粉的事情,被便衣埋伏,发生交火,老板被当场打死,其他人死的死,抓的抓,他们俩也同样被抓。 他们在被抓之前,并不懂贩粉是大罪,经审问,确实只是保镖,而且身世可怜,得到轻判。刚进牢里时挨过很多打,他们也不还手,只希望早点出去,可又希望在里面一直呆下去,因为出去也不知道怎么生活。耀仔一伙也在这时候被抓进去,以耀仔老道的江湖经验,看中这两兄弟是难得的人才,想到我和梁凤书有情有义,遂想给我推荐一个能保护安全的人。 第262章路途 大贵在车上给我说,耀仔测试过他们兄弟俩几次,还让阿辉调仓和他们比试过,然后才写的那封信。耀仔告诉他们,跟着我和梁凤书,这辈子是他能想到的最佳选择,虽然也挣不到什么大钱,但我们夫妻是有文化的人,心眼又不坏,一定可以给他们一份安定的生活。耀仔担心死前还做错事情,怕推荐错了人,便告诉他们,要想得到他的推荐信,必须让他们对天发誓,只要我不弃他们,他们兄弟俩要把我和梁凤书的命看得比他们还重。俩兄弟在耀仔面前对天发誓后,耀写了那封信。 耀仔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天天对他们兄弟讲述我和梁凤书是怎样的人,告诉他们兄弟俩,我和梁凤书是他这辈子认识太晚的人,要是早认识几年,大家能更交心一些,说不定他也不会是那个结局。 看来耀仔知道我和梁凤书一直对他有提防,他那样的老江湖也不会计较,知道江湖上难交心,所以他才对他们俩感叹该早认识几年才好。可能是我最后帮他那些忙,依照江湖规矩,耀仔感觉应该为我做些什么,正好有大贵、小贵两兄弟出现,算是天赐良机,耀仔用这样的方式,在他死后,还给我一个人情。 我仔细一算,两兄弟是八四年的,还不满十八周岁,模样看着比实际年龄要大好几岁,想是他们所处于的环境所成。看来他们被轻判,也有年纪小的原因。 也曾担心这俩兄弟是严胖子故意放在我身边的人,结合耀仔的信,还有俩兄弟的言行,我可以断定,这两兄弟值得信任。他们对佛祖菩萨的那份虔诚的信仰,足以让我相信他们的人格,每天都默念着我们都听不懂经文,但他们又不认识几个字,说经文是父母小时候教的。 看这两兄弟心中虔诚纯净,不用多少时日,可以教会他们很多东西,包括识字看书,也就珍惜耀仔这份难得的心意。 出发那天,大贵就告诉我,他们兄弟俩没有身份证,以前的泰国护照是假的,已经被收缴销毁。我告诉他们,这都是小事情,等回深圳,我给他们上户口。大贵直言不讳的告诉我,他们想用回出生时上师取的名字:贡布和平措。我马上答应他们,并保证等我理顺了,带他们回家乡去看看,两兄弟更加感激涕零。 他们没有驾照,但开车技术很精湛,说是被他们贩粉的老板训练的,一般故障还能自己维修。警惕性如猎狗一般,对身处的环境能马上记在脑海里,我们停车去路边吃饭时,他们两兄弟都像专业保镖一样,先让我们坐下后,他们才坐下来。精神抖擞、俊朗勇武的模样,让露露少了很多话,露露总是出神地看着贡布、平措两兄弟,像是两件珍宝只能挑一件,难以下定决心。 出发的第一天,路好走一些,就想着多开一点路程,到梧州时天已很晚,人生地不熟,随便找了个看着豪华点的宾馆休息。贡布和平措非得要住在车上,说帮我守着车,他们任何地方都能睡着,也好随时看着我的房间,保证我们的安全。 弄得我还有些担心,想他们万一晚上把车开走了,他们连身份证都没有的人,我那里找他们去。又想着,总得要看看他们是否真心,要是他们有歹心,早出事比晚出事好。况且车停路边宾馆门前,在那年月,那样的车,不一定安全,被别人偷去更不划算。 吃饭的时候,梁凤书告诫他们俩兄弟:“贡布、平措,你们睡车上可以,到时给你们拿被子,不过要先到房间洗澡,以后每天都要洗澡,不爱干净可不行。” 两兄弟看看我,显得很为难,好像洗澡比坐牢还艰难,我只好告诉他们:“兄弟,没办法,我都听你们嫂子的,你们也得听。” 露露看着两兄弟,兴奋起来:“到我们的房间里去洗,到我们的房间去洗,听见没有?” 平措笑笑:“我们只听麦哥和嫂子的,不听你们的。” 梁凤书哈哈大笑起来:“哎呦,露露,你可乐死我了,你也太心急啦,哈哈哈。” 露露也不玩笑,也不取闹,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严肃地说道:“平措,你怎么死脑筋,我和嫂子是姐妹,你现在也是我们大家庭的一员,凭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就不能听我露露姐的呢?” “不行,就是不行,我们兄弟向神灵起过誓的,这辈子只忠于麦哥和嫂子,以后露露姐再不要问我这样的话。”说完,埋头吃饭。 露露气冲冲地指着平措:“好你个平措,你给我记住啊!”又看着我改为温柔的语气:“哥,明天让贡布和我们一车,平措开车眼睛一直盯着路,一句话不和我们说,问一句答一句,完全是个闷葫芦,从早到晚,闷都闷死啦。” 我看肖玲玲对贡布完全没有话,两人几乎没有交流。梁凤书教了贡布一天,告诉他我们遇到事情的原则和尺度,以及我们的生活习惯,正好把平措换过也让梁凤书规则一番,以后才能有默契,就答应露露的要求。 小芬问道:“贡布,你们俩兄弟什么都听哥和嫂子的,要是哥和嫂子让你们娶露露姐做老婆呢?或者娶别的女人,是不是也要听啊!” 贡布羞红了脸,不说话,只顾吃饭。 我说:“你们调戏他们兄弟做怎么?人家才十八岁,你们就不能有个姐姐样?就算贡布听我的,我也不说这样的话,夫妻一辈子的事,全靠自己去修,现在都什么时代啦?还想包办婚姻啊?再说了我当他们是小兄弟,就得尊重他们。” 露露对着我撒娇:“我不管,哥,嫂子,要是他们娶妻,必须先娶我,娶别人我不同意,不然我就要搬你们房间去住。” “露露,你还知道脸字怎么写吗?害不害臊的,这事怎能强求,人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你对人家好,人家自然会爱你啊,这才见面两天,急什么?”梁凤书一下又变得开心了。 小芬神神秘秘地告诉梁凤书:“露露姐一路给我分析呢,说她都是跟你学的,现在好男人少,见到先要弄到手,晚了要不被别人抢去,要不好男人也变坏啦。” 梁凤书觉得很是无奈,又义正严辞地说:“什么鬼话,怎么就是跟我学的?” 第263章露露急切的爱 “切,嫂子,你自己这样做,就不让我这样做吗?当年哥是个在街上流浪的少年,什么都没有,你看中他什么?不就是见他知书达理、模样英俊,当时就动心了吗?而且在那样不方便谈恋爱的情况下,还带着哥去那河边的大石头上,非得把生米煮成熟饭,要不然,现在哥还指不定是谁的呢?”露露得意洋洋地说着。 我马上点点头,夸奖她:“嗯,露露这事看得很明白啊!” 梁凤书抱着我的胳膊撒娇说:“根本就不是这样,就是你给他们乱说,根本不对,当初是你装可怜,骗的我。” 我看看他们,饶有其事地问:“你们嫂子这话能信吗?我十几岁的少年,哪里懂这些?” 露露马上接过我的话:“对,我要向嫂子学习,哥,他们兄弟俩,必须有一个做我丈夫,谁都行,不然我不依的。” 梁凤书看看露露:“这么不要脸的女人,你是第一个,我都得拜你为师。” 我马上质问她:“凤书,你跟她学干什么?看上别人啦。” 贡布站起来:“哥,嫂子,我吃好啦。” 梁凤书把房间钥匙递给贡布:“你们两兄弟先去洗漱,记住我今天车上教你的,不爱干净的人可不行。” 两兄弟走后,我问露露:“你真是看得上他们兄弟吗?” 露露很是坚决地点点头,我看看肖玲玲,问她愿不愿意处处看,肖玲玲阴沉着脸对我翻开两道白眼。 小芬倒是没有表露出对两兄弟的爱意,好似要和她的陈胖子做一辈子无名无份的夫妻。小芬提醒露露,说她比兄弟俩大六岁,简直是‘老牛吃嫩草’,露露头发一甩:“我不是也很嫩吗?” 见肖玲玲闷闷不乐,我拿过地图,指着给肖玲玲看:“玲玲,你看,我们反正也不赶时间,明天从柳州转到桂林去玩几天,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上次没玩够,你看好不好?” 肖玲玲看看我:“哥决定就好,我听哥的。” 梁凤书马上说道:“昨天晚上,你哥说,担心你想家,现在终于能回去,而且你也已提前写信通知你爸,怕你心中急切,所以今天才赶一整天的路。你哥真是处处想着你,我也是这样想的,这次本就是为妹妹回去,还是得听妹妹的。” 肖玲玲咬咬嘴,深情地望我一眼,有些难为情:“哥,嫂子,你们不用这样老是想着我,只要能跟在哥和嫂子身边,什么都好,我爸已经等了这些年,信中我也说的年后回去,尽量赶在元宵节前到,不着急。” 小芬看看四周,小声说道:“哥,他们两兄弟我们也都刚认识两天,车晚上交给他们,万一……” “不会的,我也想过,真要是他们贪财,早出事比晚出事好。我想啊,他们不是那样的人,耀仔那么老道,不会看错人的。有一本书叫《消失的地平线》,有空你们看看,雪域高原的人有极其虔诚的信仰,那里的人非常实诚,就像这个世界上唯一保留的一块远古传承下来,没有改变过风气的土地,哪里的人不如我们这样世俗,就是心眼有点死,把露露都弄急了,哈哈哈。”我说着说着,想到露露的变化,又笑起来。 露露倒是很赞同我的话:“我看他们俩兄弟是会遵守誓言的人,不会乱来,见我美色,都能无动于衷的男人,要么是太实诚不好意思,要么就不是男人。” 梁凤书盯着露露:“那麦子属于哪一种,他对你有没有动心过?” 我心里想,当然动心过,不过是不敢行动而已,嘴上说:“露露,别人可能觉得你美,可我还是觉得凤书最美。” 露露站起来,左顾右盼:“唉,没意思,都是自己人,说这些言不由衷的话有意思吗?” 小芬马上急起来:“嫂子,以后偏不要他们任何一个娶露露姐,她太不像话了,竟然敢和嫂子比美,这不是这不是自不量力吗?” 露露赶忙走到梁凤书身边,连连告饶:“嫂子最美,我没有小芬说的这意思,你千万要成全我才好,我保证一辈子都听你的。” 梁凤书自顾自己夹菜,慢慢悠悠地说道:“这个世界重色轻友的人不少啊,小芬,你说是不是?” 小芬点点头:“露露姐,你可得好好表现,都这些年啦,还不了解嫂子吗?依照你刚才的理论,自认为比嫂子还美的女人,要么是无知狂妄,要么是嫉妒。试想,漂亮的多了,漂亮又有文采的能有几人?古有卓文君、蔡文姬、李清照,当今还能有谁?” 梁凤书筷子一放,指着小芬:“小芬,他们俩兄弟都是你的啦!” 小芬笑起来:“看到没有,嫂子喜欢听实诚话,你尽是乱说,心被迷糊涂啦?”又说道:“我家老陈挺好的,现在都处出真感情了,说实话,他虽然老点,也没法跟我结婚,可是他对我真的很好,要甩了他,我还真做不出来,留给玲玲吧,玲玲和他们年纪也合适。” 肖玲玲看看小芬:“芬姐,我不是早说过嘛,我这辈子不嫁人。” 露露坐下来,无精打采地自言自语说道:“嫂子不公平,涝的涝死,旱的旱死,唉!我这辈子怎么办哦!” 说笑一阵,各自去休息。 刚才说说笑笑挺好的,一到房间,梁凤书又唉声叹气,闷闷不乐。我知道,她是觉得离开家的头一天,她家人那样威胁我,让我受了委屈,只好又宽慰她,告诉她我没什么好计较的,说到底,那个父母不希望自己女儿嫁个好人家呢?不同年代长大的人,心里渴望的东西不一样。 她还是捂在被子里大声哭起来,不让我靠近,一边哭一边骂她二叔和父亲。路上都没有这样,她是个好脸面的人,当着才认识的平措和贡布,不好意思说起,忍到此时才把泪水崩塌。 也不是要故意哭给我看,我们早已心意相通,彼此都明白对方,尽管如此,她舍不得我受那样的委屈。在家里时,她拿刀对着自己,宁愿以死也要和我在一起,刚烈坚强得像一个临危不惧的战士,此刻的泪水,她即是为爱我而流,也是替我流泪,她知道我从小从苦难中淌过来,生活中面对再大的委屈,也不会表露出来。 彼此相爱,只要爱还在,便没什么可计较。 第264章大雪漫道 上午起来时,梁凤书高兴地告诉我车还在,两兄弟还自己打水把车都洗得干干净净,简直完美。 我对梁凤书玩笑说,要不就让他们兄弟俩做她的男宠,被梁凤书劈头盖脸地收拾一顿,气鼓鼓地说:“麦子,你以后再这样侮辱我,小心我把你剪掉,大家以后做姐妹,也就完全断了这点事。你以外的任何男人,敢碰我,我要他死无葬身之地,你知道我能做得到的。” 说着,她又扑进我怀里哭起来,说她二叔叫来的要是不是严胖子, 我可能已经遍体鳞伤,那样的话,就是她害了我。 我把那些不愉快当爱情中的插曲,更坚定我们相爱的力量,况且,她为我受过的委屈又何尝少,只好哄哄她,拉进被窝里折腾一番再起床。 农历新年伊始,阳历已是二月中旬,广西正是一年最冷的时候,也有十来度。从桂林一路玩过去,几天后进入贵州,那真是寒天冻地,大雪纷飞,道路被来往车辆融化冰雪后,变成一条看不到头的坑洼、泥泞的曲折山路,每天只能行进一百多公里,有时一堵就是大半天,弄得人好不焦心。 一路上大多数时候都是贡布和平措开车,进入贵州后,全是他们开车,我感觉太冷手,他们却一点也不觉得冷,他们说他们的家乡比这冷太多,但路没有这样滑,他们家乡的路冬天全都冻上了,没办法开车,结冰后的路很是干燥光滑,从不泥泞。 我们几个人都无所谓,梁凤书生活比较讲就,到晚上堵在路上,没法进城去住酒店,她就显得很失望,对路边的小宾馆卫生条件很担忧,可也没有办法,还得咬牙睡,不过她整夜不脱衣服。 梁凤书白天又显得很是兴奋,长这么大,从没见过漫天大雪,更没有见过整个世界一片银色,白茫茫的世界让她文思泉涌,一路又是照相,又是赶着灵感写下好些短篇、段落存着。拉着我在雪地里打滚、打雪仗、乐此不彼,见她那样开心,我也开心。 我们在雪地里玩耍时,贡布和平措抽空对练,他们自十二岁接受玩命似的泰拳训练,身经百战而不败。耀仔死前不会骗我,如果连阿辉都败给他们俩,这两兄弟真是如两头猛虎在我左右。 梁凤书要把那些参天大树上的积雪摇下来,她想看那纷纷扬扬鹅毛般的飞舞,我踹几脚大树,大树纹丝不动,只好叫来贡布和平措。他们轮流以腿横扫树干,树上的积雪山呼海啸地崩塌下来,几个女人高兴得忘乎所以,带着肖玲玲一起忘情地戏耍。 玩得累了,路上堵着长久不动,两兄弟在路边捡来柴火,升起一堆篝火,就近农家买来腊肉香肠,我们边烤边吃,不只不无聊,反而好不愉快。这些事情我也很擅长,有他们两兄弟动手,节省我太多精力。 又忧愁沿途宾馆酒店都没有电脑,没有网络,已经半个月没有和小语联系,她肯定急坏了。虽然离开深圳前给她发邮件说明情况,告诉她我要回山里祭拜师傅,可能会有两个月无法联系,可我还是想着她肯定写下对我很多思念的话,已经发送到我们的邮箱里。 小语怀着我们的孩子,让我又更牵挂她,只好偷偷给林迪薇发短信,让她帮我打电话问候小语。林迪薇总是安慰我,让我先什么都别想,路上安全最重要。 贵州的山重重叠叠看不到头,蜿蜒逶迤,绵延无尽,有时候翻一座山就是一整天,主要是大雪造成道路泥泞,车轮常常打滑,只能蜗牛一般的前进。 正值新年头几天,估计大家都在家里围火取暖、共诉亲情,路上的车不多,有时半天也见不到几辆车,私家车就更是凤毛麟角。 离贵阳已经不远,那是一个不怎么见得到人家的地段,一辆桑塔拉停在路边对我们招手。下去一看,是从广东回乡的俩中年夫妻,他们被抢劫了,车没被抢走,其它东西被洗劫一空,估计抢劫的人不会开车,但抢劫的人智商还挺好,为预防夫妻俩开车快速去附近城镇报警,手机那样的稀罕物当然不会给他们夫妻留下,还把车钥匙扔进了山沟,根本没法找得到。 贡布下车去帮忙鼓捣几下,帮他们的车启动后,我们又继续前行,而我开始担心起来,万一我们也遇到这样的情况这么办。 平措一边小心开车,一边说:“哥,你放心吧,不是我说大话,有我和我哥在,没有人能害得了我们,就算他们拿枪都未必能行。” 肖玲玲坐在副驾驶,有些担心地说道:“平措,要是我们真遇到危险,你别管我,一定先保护好哥和嫂子。” 我从后面座位伸手抱着肖玲玲的腰:“妹妹,我就那么弱不禁风吗?我还是可以对付一两个人的,遇到危险,当然是要先顾着你和凤书啦。” 平措并不像露露说的那样问一句说一句,虽然话少,聊起事情来,他还是很主动的发表自己的看法,见我这样担心,他说:“哥,玲玲姐,你们都不用这样担心,真有人抢劫,他们连车都无法靠近。” 梁凤书忧虑地说:“平措,你和贡布的身手我们是放心的,这条路上肯定无人能打得过你们,你哥担心的是你们打死了人,这可是要枪毙的大罪。” 平措显得很是自信:“嫂子,你们是担心这个啊?放心吧,我们知道的,用多大力,把对方伤成什么样,决定不会出差错,我们小时候打拳时,就必须要听从老板的安排,打多久取胜,以什么方式取胜,把对手伤到什么程度,我们从没有出过差错。保护你们,真要遇到危险,贡布哥哥和我早就定好的,只让对方躺下就行,要是对方使用武器,可能要让他们伤得厉害点,但绝不打死打残,不伤要害。” 我不禁感叹:“凤书,真是术业有专攻啊!这方面的事情,他们想得比我们还周到。” 第265章义气 梁凤书说:“平措,我给你哥也说过,我们不是老板和手下的关系,你们是我们的弟弟,真要出了什么差错,你们放心,哥和嫂子一定不会抛下你们。” 平措显得很放心:“嫂子,我们不会担心这些的,在牢里时,耀哥和我们兄弟说过,说要么哥和嫂子不会要我们俩兄弟,要么就会对我们好,我们相信耀哥,牢里的人个个都尊重耀哥,他说的一定没有错的。” 听他说牢里个个都尊重耀仔,使我心中有些后悔,在他死前该去多看望几次才好,唉,再也没有机会弥补,只能期望耀仔能早日投胎做一个好人。 耀仔知道自己没有希望活着走出监狱,宁愿早死,死前天天和他们兄弟俩聊天。两兄弟答应耀仔,在他死后,为他诵经九十九天,助他消减活着时造就的灵魂罪孽。 我问他阿辉身手怎么样,平措也不思考,直接告诉我们,说阿辉比他们兄弟俩都勇猛,力量上相差无几,阿辉之所以输,主要是没有进过专业训练,加上泰拳在对战时占优势,所以阿辉才输的。 我想平措这个评价很公正,阿辉练的是拳击,也是身经百战,但必定不是他们两兄弟那样每天面对残酷的比赛。 平措想想又说:“耀哥当时给我们说,必须我们兄弟俩都赢了辉哥,他才愿意帮我们写信给你,所以我们也都拼力一战,辉哥真的很厉害,他在牢里已经缺少锻炼,要是辉哥也像我们兄弟天天练,我们可能还赢不了辉哥。” 听他这样说,我很欣慰,不像社会上很多混混,只知道吹牛皮抬高自己,他们兄弟这样年轻,身手这样好,却懂得谦虚,比同龄时的我还懂事一些。 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经受了世间最悲惨的流浪,觉得自己那些孤苦无依的日子是人间炼狱,与肖玲玲比起来,我所历经的那些苦显得很平淡无奇,与贡布和平措所历经的那些比起来,也算是‘幸福’的了。 我们从前两不相识,只凭着一封信,我们信任他们兄弟,他们也真把自己就这样和我们搁在了一起。这或许是道,也是江湖唯一值得赞许的地方,‘义气当先’也就不过如此。 梁凤书见他说起耀仔和阿辉时,没有一点可惜的口气,好像没有良心似的,故意问他:“耀仔和阿辉都死了,平措,你现在想起来还伤心吗?” “嫂子,不伤心。” “为什么呢?他们也算是你们兄弟俩的恩人啊!” 平措马上领会梁凤书意思,耐心地解释:“嫂子,我们没法阻止他们死亡,那就要祝福他们,在我们的家乡,得到祝福的灵魂能更快的再次轮回,每个人的灵魂都要轮回的,佛祖菩萨看着我们每个人,我们每个人做的所有事情,佛祖都知道。我爸妈死后,我们兄弟还小,也哭了几天,后来梦见爸妈转世为山中羚羊,我们就不再伤心,每天都为他们诵经,祝福他们得到轮回转世。” 肖玲玲问:“特别特别坏的坏人呢?也会轮回转世吗?” 平措看着前方的路,平静地说道:“那样的灵魂会下地狱,受尽折磨。玲玲姐,我在那俩车上时,两位姐姐告诉过我关于你的事情,玲玲姐,不要怕,他们会下地狱的,我听说后,每天都为你诵经,让佛祖保佑你。” 梁凤书低声骂道:“这两个坏东西,玲玲的事情怎么能随便聊呢?” 而我明白,小芬她们是故意把肖玲玲的事情告诉他们兄弟俩,是要看他们是否计较肖玲玲的过去。 肖玲玲看着窗外,默然无语。 平措说:“在我们的家乡,小时候我们就听过格萨尔王的故事,格萨尔王菩萨还在人间时,他最爱的珠姆王妃被妖魔抢了去,王妃被妖魔侮辱、折磨好几年,格萨尔王菩萨还是把王妃救出来,还是和从前一样爱珠姆王妃。玲玲姐,听说麦哥已经替你报仇了,以后让我保护你吧,你就像珠姆王妃一样为世间祥和而受尽苦难,你是天女的化身。” 肖玲玲依然看着窗外,恶狠狠地说道:“开你的车吧,露露姐说你是个闷葫芦,你却比我话还多。” 我和梁凤书在后排开心地笑起来,梁凤书说:“平措,你会诵经,你玲玲姐的身体我们已经解救,但是她的心需要你解救,你要努力哦,你时时刻刻都要记住,这是哥和嫂子我交给你的重要任务。” “好”,平措只说一个字,话真就变少了。 几天下来,我和梁凤书都看出来,平措喜欢肖玲玲,只是肖玲玲表现得如一潭寒冰,激不起一点涟漪。 肖玲玲悠悠说:“嫂子,我的心不需要他拯救,我的心好好的。” 我故意要求道:“玲玲,你给哥唱歌听好不好?磁带里的歌没有你唱的好听。” 肖玲玲望着窗外,悠悠唱起来…… 我想,平措一定会被肖玲玲的歌手彻底迷住。 千里跋涉,总算是熬过了贵阳,贵阳到遵义的路好了很多,在遵义休整一天,参观会议遗址,再往前,跃过娄山关,离重庆就已是“得陇望蜀”,家乡就不再遥远。 娄山关一带的山路特别曲折,就像被人揉搓过后随意扔在山岭之间的一条麻线,一个弯道接着另一个弯道,一道道山梁翻过去,一道道悬崖峭壁溜过去,在寒冷的大雪天,简直是九死一生的感觉,要是有任何地方不小心,很大可能是车毁人亡,好在他兄弟俩以前常在山中给他老板开车,小小年纪,经验丰富。 越是靠近故乡,心情越是激动,我本没有想过再回来,可终究还是向着故乡的方向千里跋涉。 过娄山关后,地图上的道路只剩下最后一小段,最多两天,就可以抵达肖玲玲的家里,这时已经从梁凤书家出发一星期,正月初十,路上的长途车多起来,车顶上满满都是行李,一批又一批离乡的人,正再次奔赴改革开放的前沿地,除了行李,还带着他们自己的梦想。 第266章寒路劫匪 在快到达綦江时,处于贵州与重庆的交界处,一大段路在两山之间的山沟里蜿蜒前行,想着离家乡已经很近了,看肖玲玲时常浮现出焦急的神态,我也有些心急,想着路上也再没有积雪,决定天刚蒙蒙亮就出发,计划连续行驶十几个小时,争取在夜里到达肖玲玲的家。 平措突然刹车,把我从睡梦中惊醒,坐起起身从前方玻璃看出去,车灯照射的方向,路上倒着一棵不大的柏树,想是山上倒下来的,平措却说:“哥,你们都别下车,天还没有亮,这里前后没有人家,小心有诈。” 他的话使得我一下完全清醒,连忙拿了电棍在手中以防万一。 我回头看看,贡布站在两车间警戒着,平措一人去搬树,我把电棍递给梁凤书,自己拿了铁锹在手:“凤书,你们别下车,小心一些,我去帮忙搬树。” 梁凤书睡眼朦胧,几天赶路,已经把她弄得疲惫不堪,一碰到我的电棍,马上吓得猛然精神抖擞,打眼往前面一看,嘟哝着:“搞什么啊!有人要抢劫吗?” 我一下车,就看见几个人影扛着锄头从路中倒着的树的另一边向我们走来,平措已经大喊起来:“老乡,怎么起得这么早啊!” 他故意喊出心中疑惑,以示提醒我,也提醒对方,想这元宵节还没过,怎么可能有人这么早上山干农活,我也大声喊道:“老乡,大过年的,这么早起来啊!”这样喊,也是提醒平措我也在。 对方没有回音,走进一看,一共五人,还有两人正从旁边往车靠过去。 小芬头探出车窗大声喊道:“老乡,要是你们路过,我们给你烟抽,算是过年礼,要是有人想干坏事,可别怪我们下手不知轻重啊!” 小芬这样喊,即天真,又满含善意,她知道这些个土鳖货肯定打不过我们,真是出于好心提醒他们。可是劫匪费了这么大劲做准备,怎么会被吓跑呢?天这样冷,布这陷阱不容易,还得两夜忍受寒冷等着猎物上勾,怎么能就这样善罢甘休。 小时候听村里老人们说,做贼也是有原则的:‘贼不走空’,这古朴简陋的原则,使得贼不知道‘临机应变’。 见小芬和露露都没有下车,我就很放心,证明贡布也交代过她们。 小芬连着大声喊几遍,对方知道我们已经警觉,在我走到平措身边时,对方五人也走到平措身边,他们还要往前走,平措伸手一拦,冷峻地说道:“听我一句劝,你们想趁司机下车后,趁机控制车,或者控制车里的人,是吧?这样做,你们都要受伤,还是别过去了,大过年的,回家好好睡觉去吧。” 想,平措怎么跟小芬一样,转念一想,平措心是善良的,以他的机灵,肯定知道今天必有一战,可是他还是先善意劝说对方。 我刚忙拿出烟来,一边提防一边说道:“老乡,过年好,确实起得早啊!” 对方根本不理会我们,在听到平措的话以后,五个人都站住了,其中一个对着平措说:“哟,挺懂行啊!同道中人?那就好办了,看你们能开这样的车,日子过得不错,买路钱一万。” 平措的态度马上变得冰寒,语气也变得阴狠:“一分钱没有,识趣就让开。” 我和梁凤书都叮嘱过他们兄弟俩,遇到事情不要先动手,能和平化解就和平化解。 “确实没有钱,车是借的别人的,我们也是前面的人,走亲戚,行个方便吧?”说着,我把烟放在倒下的树枝上,借此以手电筒照一照树的根部,根本就没有树根,证明不是倒下来的树,是这几个人故意弄的。 其中一个人看看我的烟,冷冷一笑:“打发要饭的也没这样寒酸的,以为你们是同道中人,要一万块不算多,我们也行方便。你们这两辆车值不少钱吧?看来你们是装同道中人,别废话,车留下,带着车上的人快滚,要我们亲至清理的话,我们也不嫌麻烦。” 话说到这份上,那就是没得谈,我退后几步,手举着铁锹大声说道:“你们先和我弟弟谈,他要是能放你们过来,到我这里来拿车钥匙。” 我暗示平措可以动手了。 却听后面想起一声奇怪的声音,又像吼叫,又像歌一样吟唱,听声音是贡布发出的。平措听到声音后,并没有动手,而是还在假装考虑对方的意见,拖延时间。 我回头看时,两个旁边露水丛中出来的人,手拿着柴刀,已经靠近小芬开着的车窗,正有些担忧时,只见贡布窜上去,一拳、一腿同时出击,两个人当即倒在地上。 贡布动手前发出一声吟唱,平措也同时动手,这些个土流氓,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碰到顶尖的拳手,速度和力量完全相差太远,都来不及还击,全都躺下了。 平措大吼一声:“把树抬开,不然打断你们狗腿,快,爬着也得抬开。” 露露和小芬已经下车,正大力的鼓掌喝彩,小芬用她手中的电棍又猛触那倒在地上的两人,如逗玩偶一般,嘴里喊着:“让你不学好,让你不学好。” 贡布无奈的大声招呼她们:“芬姐、露露姐,不是说好不下车吗?” 小芬正兴致勃勃,玩得不亦乐乎:“他们爬不起来啦!车上太无聊,让我玩玩嘛,我又不会电死他们。” 见小芬电了几下,我吼她们:“上车去,别增加麻烦。” 她二人听见我的喊声,才依依不舍地上车去。 我又走向前去,三个不服气的从地上爬起来,晃晃悠悠几下,像是要跑,刚起步,又被平措快速的放倒,怒吼道:“把树抬开,听到没有,不然谁也走不了。” 我见平措一个人能对付他们,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点一支烟,拿手电筒照一照周围,两旁大山寂静无声,唯有凌晨时的寒气逼人,路边枯草上白霜茫茫,天空薇明,天边显出一丝青光,或许不久之后能看见朝霞。 第267章 又走在家乡的小路上 走走停停,在八天后夜色刚起来不久之时,我和肖玲玲终于又站在曾经熟悉的山坡下,忍不住泪流满面而不自知。 停好车,还需要走十多分钟才到家,这算是越野车能到达的最近距离点。 故乡的寒气如此熟悉,而我已经不再感到寒冷,离开整整六年零六天啦,不想回故乡的人还是回来了。还是那些一层一层的庄稼地,还是那条路,山坡上还是那样光秃秃的,唯一几棵在暮色寒风中摇曳的树,就像这片土地上没有退光的癞毛。 改革开放二十年,山村的模样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只是村里的青壮年几乎消失不见,贫瘠又拥挤的这片土地啊,依然贫瘠,只是慢慢变得不再拥挤。 肖玲玲在即将走上离家最后这段路前,蹲在车旁嚎嚎大哭起来,好像再没有力气向前走一步。 露露和小芬、梁凤书三人看着我,我抹一把泪,再次确认道:“都争气一点,不可漏出任何破绽,平措,你扮演小芬的男朋友,贡布,你扮演露露的男朋友,凤书,你是玲玲一起开服装店的好朋友,你们四个是我算命认识的好朋友,都能记得住吧?。” 他们点点头,每人扛着能拿得动的大包、小包,贡布和平措身上几乎被行李盖住了。 我背起肖玲玲,边走边说:“玲珑,以前的路车载你过来,以后的路我背着你走,这条路上曾有过我们很多的脚印,你曾走在这条路上给我唱过很多好听的歌,这条路上有我们好多好多的回忆,全是好的,一点坏的都没有。玲玲,我们回家了,你的麦子哥陪你回家啰。” 我高兴地背着肖玲玲跑起来,还没跑多远,看见肖大刚挑着一担空箩筐,一语不发地看着我们,走近了,确认了,只略带笑容地说一声:“回来啦,终于回来啦!麦子、玲玲,终于接到你们啦!东西我来挑吧,来,都放箩筐里。” 看肖大刚的样子,还有他说的话,这几天他该是每天都来接我们。在城市里漂泊几年,再次见到肖大刚,心中不由得升起一种亲切感,尽管他的表情看着很平静。 肖玲玲哭着大声喊道:“爸爸,我让你生气了。” 肖大刚走到我面前,摸一摸我背上肖玲玲的脸,淡淡地说:“玲玲乖,玲玲不哭,爸不生气,快别哭,麦子哥不是背着玲玲嘛,怎么能还哭呢?” 梁凤书指着车说道:“叔叔,你跟我去挑车里的吧?” “好啊,谁的车?” “玲玲的车,玲玲和麦子买的车,还刚买不久呢。”梁凤书一边大声说道,一边带着肖大刚去挑车里没有拿得了的东西。 肖玲玲挣扎着想下来,我轻言细语地说:“玲玲,哥背得起,不累,哥要让你脚不沾地进家门。” 肖大刚挑着担子走在我旁边,肩上的担子嘎吱嘎吱地响着,肖玲玲呼呼鼻子,终于不哭了,问道:“爸爸,家里有麦子哥爱吃的腊肉吗?” “有” “有橘子吗?” “有” “柚子给我留着吗?” “给玲玲留着。” “核桃呢” “也给玲玲留着。” “那有没有买麦子哥爱吃的柿子饼。” “有,我都记着呢。” “麦子哥爱吃的皮蛋有吗?” “有,很多。” “那你说麦子哥还爱吃什么?” “猪大肠,我也留着呢。” “那还有我爱吃的什么啊?” “米糕、米花糖和麻糖,都买好的。” “还有呢?” “还有,还有,哦,还有玲玲的糖花生,明天爸和你一起做。” …… 肖玲玲在肖大刚面前,瞬间回到那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模样。 听见肖玲玲和肖大刚这些对话,让我感慨莫名,想着,要是李瞎子还活着,看着我从异乡归来,一定也是这般迎接我。虽然我不能像肖玲玲这样在他爸面前撒娇,可是我也一定会心里涌满激动和幸福,李瞎子也一定不会像肖大刚哄着肖玲玲这样哄我,但李瞎子也一定感觉到幸福无比,可是,李瞎子终究是不在了,没能活着享受到我的孝敬。 这条路,我也曾牵着李瞎子走过无数次,而今我又回来,这辈子再也无法牵着他走在这条路上,忍不住暗自落泪,好在夜色茫茫,没人看见我的泪水。泪水滴进我脚下走过的路,或者李瞎子在天之灵能看到。 梁凤书故意问:“不对啊!麦子,你说你小时候苦得很,我们怎么听着不像啊!这么多好吃的,比我小时候吃的还多,还叫苦日子?” “麦子家都没有,全是我偷给他吃。”肖玲玲说着,爽朗地笑起来,我终于又听见她这样的笑声响起,竟然还是在这条老路上。 肖大刚说:“我都知道,以前玲玲把好吃的都拿去给她麦子哥吃。” “啊!爸,原来你都知道啊!” “怎么会不知道,你那么小一个人,怎么能吃得了那么多东西?爸都知道。” 我心头一震,小时候一直以为肖大刚小气,而且是个坏得很的人,他自己老婆被他打走,他家里培植那么多水果,总是送一点点到李瞎子家里,都不知道多拿点给我吃。 梁凤书强忍着泪水,假装茅塞顿开地说:“啊!原来是这样啊!”声音由大到小,最后一个字都快没有了声音。 肖玲玲在我背上高声唱起:我低头,向山沟,追逐流失的岁月。风沙茫茫满山谷,不见我的童年…… 寒冬里的山村特别安静,那些夏秋在草丛里、水洼中的叽叽喳喳、窸窸窣窣声都消失不见,偶尔能听到几声犬吠远远传来,那是山村夜晚唯一的夜鸣,只有狗知道谁还在黑夜里摸索着前行。 肖玲玲家还是那栋二层老屋,一切都没有改变,少了往日的朝气,沉淀着岁月的斑驳。一根日光灯管贴在灰白得有些发黄的墙根顶部,照亮着不大的房间,使得明亮、古朴,墙上依然挂着多年前的旧照片,还有几张老得失去原来颜色的老画报。大四方木桌上摆满了吃的,瓜果、糖糕、香肠、腊肉,似正等着归客盈门。 第268章游子进家门 肖大刚把屋里、屋外收拾得非常干净。 刚一进门,肖玲玲张嘴便问:“爸,李木他们在家吗?” “在呢吧,这个时节,能去哪里呢?” 肖玲玲看看外面漆黑黑的夜:“今天就算了,爸,明天你去叫他们家里来吃饭。” “好,玲玲,快招呼你的朋友,我去弄菜,肯定都饿了,你们稍微等一等啊。”肖大刚显得很高兴,转身去了厨房。 见肖大刚离开,我拉着梁凤书的双手捂一捂,尽量压低声音:“凤书,很冷吧?”给她身上这辈子第一次穿的第一件羽绒服扯一扯。 梁凤书看看肖玲玲,把我的手一甩:“你做什么呢?你老婆在边上,跟我这拉拉扯扯。”说完,她绕到肖玲玲身边,拉着肖玲玲说:“你男人心术不正,得管管。” 我马上意识到自己犯错了,好在肖大刚已经去灶屋弄菜,要是看见了,一定会发现其中蹊跷。 肖玲玲咯咯笑起来,招呼我们在四方桌边坐下来,各自先拿东西吃一点,刚坐下来,她又猛然想起了什么,大声说道:“哎呀,麦子,先去你的屋里看看吧?总得先给你爸祭拜才好啊,都几年没回来,既然回来了,及时告诉他,我们去吧?” 大家也都站起来要一起过去,肖大刚从厨房急匆匆地跑出来,大声喊着:“现在去吗?鞭炮纸烛多拿些过去点上,让亲家李八字也热闹热闹。” 我赶快小声告诉肖玲玲:“让你爸别去了,凤书要拜呢。” 肖玲玲马上大声喊道:“爸,我们饿了,你就家里弄吃的吧,我知道,我去拿,还是那屋里吧。” 肖大刚‘哦’一声,退回灶屋忙碌起来。 从田埂这头走到那头,绕过一小片竹林,竹林下就是我从前的家,也就是李瞎子的家,这田埂走过不知多少次,承载着我儿时无数的期望,总是在肚子饿的时候,期盼着肖玲玲快点从田埂那头过来。 田埂上两边枯草葱茏,像是已经少有人走过,正要迈上田埂,远处一个电筒射过来,接着传来张寡妇洪亮的声音:“肖大刚,是不是接到人啦?麦子、玲玲,是你们回来了吗?是吗?” 我马上大声回答:“张嬢嬢,是我们,我们回来啦。” 肖玲玲也大声地喊出来:“嬢嬢,快家里来,等会儿一起吃饭,我们正要去请你呢。” 远处又是接连几声犬吠,昭示着它们也知道我们已经到家。 张寡妇飞一般的跑过来,见我们几人手里都抱着纸烛鞭炮,好奇地问:“深更半夜的,这是去哪里?” 我好久不见张寡妇,想着昔日她和李瞎子的情谊,心里有些酸,她也帮着李瞎子照顾我那么些年,她不只是穷、孤寡,还没有一个亲人,如今我也真正长大了,或许真该把儿时的话兑现:“等我长大了,为你养老送终。” “嬢嬢,我去家里拜拜爸,你先帮着煮饭,好不好?我们都饿了,一会儿回来陪嬢嬢耍。”我没有让泪水流下来,说得尽量的平静一些。 张寡妇也没有很激动,含泪带笑地笑着,点点头,不顾黑夜的寂静,似有意要让全村人都知道我们回家了,声音在黑夜里撩开回响:“肖大刚,你狗日的接到人也不叫我一声。”她一边大声说着,三步一回头地钻进灶屋里去。 再次走在昔日田埂上,感慨莫名,心里一下翻开了过去的影像,那些影像驱赶走在外所承受的所有味道,只留下过去的温度。我拉着肖玲玲的手走在前面,不由自主地大声喊起来:“玲玲,我们又回来啦,晚上我还是住这边,你拿东西过来给我吃,好不好。” “放屁,现在还小啊!”肖玲玲又回头去拉着梁凤书的手小声说:“嫂子,一会儿你在那边屋里打他,我们村里有这规矩,几年不回家的人,必须要挨老婆一顿打。” 梁凤书非常小心地拿着电筒跟着往前走,玩笑说:“妹妹先打,我先学学。” 我几步冲过田坎去,大声告诫他们:“你们小心点,天黑路窄,别摔着啊!”夜里也能无所顾忌地在外面大喊,心中无比的畅快,山村漆黑的夜里包容一切。 从前低矮的老屋已经变成三间二层小楼,只两边的竹林还是从前那样茂密,屋前的院坝扫得很干净,肖玲玲熟练地拿钥匙打开门,打开所有房间的灯,对我们几个说道:“离开家之前的那段时间,我就是住在这里。”说完,她自己哭泣来。 我能想到肖玲玲的倔强,那时她才十五岁,我走了,她固执的坚持我们定过婚,已经是两口子,她是我媳妇,当然应该住在我家里。可是那时李瞎子已经去世,那些黑夜里,她一定是蜷缩在阳台上,把思念抛向夜空,希望寂静的夜风能把思念带到我的身旁。她一定流过很多泪水,每天都盼望着有我的消息,却一直没有等到…… 堂屋里只有很简单的家具,一张四方桌,几张长木条凳子,再没有其它东西。 神龛上供着李瞎子的灵位,我拿着梁凤书的手,双双跪下来,好好的磕头作揖,心里默念着所有的悔恨和期盼。 他们帮着一起动手,在院坝里点燃纸烛、鞭炮,山村寒夜立刻被轰鸣声震颤,浓浓的火药味弥漫在夜空里,我拉起肖玲玲说:“玲玲,明天我们去卖花炮,卖很多很多,放个够,让远远的人都知道我们回来了。” 又和肖玲玲在神龛前跪拜,肖玲玲郑重其事地仰头看着李瞎子的灵牌:“李爸爸,我和麦子回来啦,麦子没有辜负你的希望,他对我很好,也没有忘记您,也没有忘记家,李爸爸一定要保佑麦子一辈子开开心心。”说着,肖玲玲拉过梁凤书跪下来,对着神龛说道:“李爸爸,麦子有一个好老婆,嫂子对我也很好,还送给我一辆车,您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他们幸福美满。” 露露、小芬、贡布、平措四人在外一封接一封的放着鞭炮,欢笑阵阵。 第269章孝心 等肖玲玲说完,梁凤书把腰挺直,仰着头看着神龛:“李爸爸,我生是麦子的老婆,死后还和麦子做夫妻,我们永远供着您,照顾着妹妹,李爸爸在天之灵好好看着,您的儿媳妇绝不会让您失望。这些年,苦了麦子,更苦了玲玲,李爸爸保佑我们吧,我们永远是一家人。” 拜完李瞎子,肖玲玲拉着我们上楼去,指着唯一装点得如喜庆的洞房一般的卧室说:“看,离家前就是住这里。” 我含泪看着门上和屋里墙壁上的大红喜字,知道是肖大刚接到信后新贴的,却也能看到六年前的旧痕,肖玲玲一定曾贴过一次,但那时这屋里只有她一个人入洞房,夜夜流泪到天亮,那时她才十五岁。 又看看楼上其它几间屋,全都是崭新的床上用品,肖玲玲高兴万分:“爸爸做事真周到,你们看,布置得很好,晚上我们就住这里。”她又小声对梁凤书说:“你住我们隔壁,等爸爸他们睡觉后,我和你换过来。” 见肖大刚把每间卧室都铺排得舒舒服服,心里也很佩服,想肖大刚也算是个知识分子,在农村里滚混半辈子,早已没有知识分子的样子,还嗜酒打走自己老婆,从铺排来看,却依然能看出肖大刚的讲究与细心,处处显示着他默默无闻的父爱。 梁凤书带着开玩笑的语气:“不换也无所谓,哥哥妹妹睡睡能怎么啦?” 嬉闹一阵,回到肖大刚的家里,满满一桌子丰盛的菜,见张寡妇有些难堪的样子,我知道,她无名无份,李瞎子死后,我和肖玲玲可能是她唯一的期盼了。 从前圆滚滚的张寡妇已经萎缩了很多,脸上透着岁月苍老,笑容里满是苦涩。 吃饭之前,我提着包,拿出崭新的一万块钱递给张寡妇:“嬢嬢,感谢您小时候的照顾,以后要是有什么事,尽管找我,我就是您的干儿子。” 张寡妇连连摆手:“不行,不行,太多了,太多了,这辈子也没拿过这么多钱,要不得,要不得。” 肖玲玲拿过钱,塞给张寡妇,热泪盈眶:“嬢嬢,拿着吧,不多,以后我们还给你钱,好好养着身体,我们永远都孝顺你。” 肖大刚也劝张寡妇拿着,张寡妇才双手来回地腾挪着钱,高兴得无法言表。 又拿出五万双手递给肖大刚,我和肖玲玲跪在地上,刚开始磕头,肖大刚马上我们拉起来,强忍着泪水:“不用,不用,爸不用你们磕头,快吃饭,这些钱我也没地方花,还是你们存着吧。” 我真诚地劝肖大刚:“肖爸爸,钱你留着,家里添些东西,年前寄回的钱可能买东西也花得差不多了,回家带太多现金也不方便,这里先花着,回去我和玲玲再给你寄。” 肖玲玲突然又哭起来,泪流满面:“爸,钱你就拿着吧,是我和麦子哥孝顺你的,出去这么多年,爸爸,我……” 肖大刚苦笑着:“好,我拿着,回家就好,不说这些,出门在外不容易,我知道的,我知道的,吃饭,吃饭,你们都吃饭吧,菜要不够还有。” 露露、小芬、梁凤书都给张寡妇、肖大刚敬酒,贡布、平措不喝酒,也用饮料带酒,其乐融融的一家,在这老屋里,已经多年没有想起的欢笑声再次融化着寒冷的夜。 饭后,我和肖玲玲把带回家的大量好烟、好酒、新衣服等等一一点给肖大刚,张寡妇一旁不停的感叹:“肖大刚,玲玲嫁给麦子没错吧?两个孩子真是争气,村上就不用说,恐怕我们这个镇也没几个这样出息的孩子……” 面对我们还没有孩子的问题,我和肖玲玲都说再好好做几年生意才要孩子,肖大刚和张寡妇也就不再提。 曾那样憎恨这里的贫瘠,当再次回到这里时,高兴万分,高兴得忘记了世间一切苦累和挣扎,我想跟我们已经有些钱了有莫大关系。 带着贡布和平措扛出一堆木材,在本属于我的屋前院坝里烧起熊熊篝火,长途的劳累全都消失了,这里是可以没心没肺地开心的地方,大家围在火堆周围都舍不得离开,不只是夜太寒。 他们要我说说过年的感受,我也想说说,故意说给肖大刚和张寡妇听,我知道,只要张寡妇知道,全村人都会知道,村里人知道后,会有更多的人知道。 肖大刚毫不吝啬地拿出多年没舍得烧的木材来,张寡妇也帮着把粗壮的木材往火堆里扔,就这样在院坝里烧着,在村里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我告诉梁凤书他们,以前贫瘠的山村本就没有多少树木,在以往,村里人全都盯着土地里长出来那些东西填饱肚子时,所有的泥土里都钉上了种子,就是这样的珍惜土地,还是有很多人要饿着肚子,我和李文白全家就是长年饿肚子队伍里的忠实门徒。 饿着肚子,还得先顾着上交农业税、提留款,不然镇上干部会带着天兵天将来到本来就一贫如洗的家,冠冕堂皇地告诉不交农业税、提留款的人家一个大道理,他们说出的大道理好像自宇宙诞生时就有似的,绝对反对不得,不然就要拔屋抢粮,这个道理是:“没有国,哪有家”。 农民是无法反驳的,面对威风凛凛的镇官,你不能告诉他们实在交不出钱粮来,他们会问:“没有钱粮?你一家怎么还活着啊?平日里吃的石头吗?石头也是国家的啊!你们不知道吗?”意思非常明确,你一家都活着,证明还是有钱粮,既然有,为什么不先顾着上交国家呢?没有国、哪有家?反复重复这个宇宙般的大道理。 穷人找不出反驳的道理,也找不出反驳的胆量,更没有读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无法说出我认为的道理:世界上本来只有家没有国,贪得无厌、好逸恶劳的人多了,世界上才有了国,才有了越来越多的官。 第270章山村黑夜 如果这样反驳官y,可能要进劳j所,也可能打入j神病医院。这样的人还不是j神病吗?都饿着肚子了,还想出孔夫子都没有说过的大道理来,一定是脑子有问题。当然,收农业s的g员不会反问贫穷的农民:“你们不交钱粮,难道要我们自己去种吗?”g员当然是无比正确的,不是有位伟大的人说过嘛:“q杆子里出xx”。 饿着肚子是自己的事情,不上交农业s、提l款是不尊重国家的事情。他们还会告诉你,全世界的农民都要上交钱粮,我想啊,难道不是因为全世界的g员都不自己种地造成的吗? 生活那样的艰难,所有土地都种吃的了,哪有树来烧篝火?那些无法种庄稼的地方长的树,还得留着长大成材建房子,不然谁负责给你一个窝呢? 梁凤书听完我对眼前这堆篝火的价值评论后,她蹲下去在火堆里往外扒拉柴火,一边扒拉一边说:“我们不烧了吧,不烧啦,就这样坐着聊聊天也挺好的。” 小芬拉起梁凤书,笑话她:“真是十指不沾泥长大的人哦,不烧这火,坐这里冷死你。” “怎么会冷死?我们穿得这样暖和,你没听麦子说,他以前穿得哪有薄,还没有这些柴火取暖,可是不也没有冷死吗?”梁凤书的话很像以前镇上官员说出的道理。 肖大刚往火堆里扔一根木材,以此表示不在乎这些木材:“没事的,没事的,现在柴火多着呢,土地都没人种了,全长杂树,随便烧,年前玲玲寄了好多钱回来,钱也不缺啦,烧吧。” 肖玲玲拉着我说:“凤书姐让你说回家感受,你怎么说农业税,说这柴火的事,是想冷死我们吗?” “我是说的柴火的事吗?好,我说回家的事。” 熊熊的篝火哧啦啦地升腾着,火堆里的红薯和肉都已经烤出诱人的香味,篝火边的这一方小天地温暖如夏,这样大的篝火无法驱赶走整个村的寒冷,只可以温暖我们几个人。 我开始给他们说这么多年才回家乡的感受。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这句话我听过很多次,虽然没有刻意统计,但也知道,说这句话的人都是穷人,有钱人不会这样说,我也从没有听齐爷这样说过。其实,这句话还不如阿q的话有‘智慧’,没有钱是无法回家的,千里路漫漫,难道要走着回家吗?如果真有人这么干,那真是生活逼迫得他快下地狱了。 家是每个人的根,但家既不能吃,也不能穿,家只是情感上的港湾,就像是人类祖先虚构出来的臆想,为的是让血脉相连的人一起团结起来面对残酷无情的生活。人在外艰难的时候,连寄封信回家的钱都没有,又怎么能回家?日子稍微好一点时,稍有理智的人,不会把好不容易挣的钱花在车轮上,回家过年以后呢?还得出门去讨生活。 要说在这村里不出去,肯定也能活,那么多人不都活过来了吗?道理听着似乎没有毛病,可是同样是人,我为什么就要窝在这村里过这苦日子,有理想终归是没有错的吧?世界是大家的世界,既然弱肉强食,那我也想知道自己到底能能不能多抢点‘肉’吃。 肖大刚不愧是读过一些书的人:“对啊,麦子说得对,你们年轻人是要出去的,守在这里过不上好日子,更不可能买得起车,又不是官,要是不出去能当官的话还差不多。” 张寡妇惊呼起来:“肖大刚,你说他们开车回来的?” 肖大刚马上对肖玲玲吩咐说:“是啊,玲玲、麦子,明天让嬢嬢坐坐你们的车,开车送嬢嬢到镇上去买好吃的。” 听张寡妇感叹一番后,肖大刚带着惋惜的情绪:“麦子、玲玲,这几年你们不回家,我能理解的,真的,外面不容易,就像麦子说的,没有钱难道要走着回家吗?人总有那么几年艰难时刻,唉,要是亲家没有死,他该好好想几年福气哦。” 寒夜如此温暖,再次回到童年的记忆里,怎么也舍不得睡。张寡妇感叹着先回去睡了,肖大刚在李瞎子的灶屋里给我们烧好两大锅热水,又检查一遍按肖玲玲信中铺排的房间,也回去先睡了。 浓情蜜意的寒夜中,温暖的篝火旁,又只剩我们几个远方归来的‘陌’客。 我指着火堆外漆黑黑的夜,伸出的手就像黑夜里的枝丫:“凤书,你知道吗?我和肖玲玲以前在这样的黑夜里走过很多次山路,现在村里还有人像我们从前那样走在黑夜里,城里人永远也无法明白黑夜到底有多黑,回去好好写一篇,就叫《回故乡》。” 梁凤书站起来,裹紧身上的羽绒外套,在院坝边沿徘徊,漆黑的夜马上淹没了她瘦小的身躯,只见得一个消瘦的黑影在慢慢移动。她想切身体会山村的夜,但她也不敢走远,一望无际的黑夜让她恐惧,作为一个富有想象力的作家,她或许在体会我说的夜路,体会我说的那些漆黑中的孤独。 红红的火苗呼啦啦上窜,在无尽的黑夜里,也只能照亮一小块地方,在寒冷的山村,温暖的也只是方寸之地。 要是没有这堆篝火,山村看不到一点亮光,更没有一盏路灯,这样的山村,真不知道还要静默多久。 露露勇敢地站起来:“我小时候和麦子、玲玲以前的生活也差不多,贡布,你陪我去山上走一圈,让麦子看看,我们是可以走夜路的。” 我们都开怀大笑,梁凤书在不远处的黑暗中大声说着:“哎呀,我的露露喔,还想这样骗贡布?你莫非真是个傻子。” 贡布和平措的童年比我从前还要艰难,他们比任何人都明白生活的艰难,贡布笑笑,憨憨地说:“露露姐,我不去,我要留在麦哥和嫂子身边。” 露露失望地蹲在火堆旁,扒拉里面烧熟的肉出来吃,嘀咕道:“晚上总得睡吧?说好演夫妻的,总不能夫妻不同房吧?被发现不是会穿帮吗?” 平措马上回答她:“我可以打坐睡着,没事的。” 第271章还是那个家 我知道,平措是故意说给肖玲玲听,小芬毫不理解其中意味,马上不屑一顾地警告他:“平措,你这个小家伙,以为我稀罕你吗?我可不是露露姐,晚上你就在我床边打坐睡觉,要敢乱动,我把整个村的人都叫起来。” 肖玲玲笑笑,站起来:“嫂子,走,我帮你打热水,我们先洗澡去,今天车上坐一天,肯定要洗洗的。” 梁凤书低声说道:“在家里的日子,不准叫嫂子,叫姐姐,可得注意一点。”两人低声说笑着往灶屋走去。 贡布马上起身去帮着提水,打好水才回来,问我:“哥,你洗吗?等她们洗完,一会儿我帮你打好水叫你。” 我掏出烧好的肉递给贡布和平措:“我们是兄弟,都是穷苦人出生,不用太讲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欺负别人,也不让别人欺负我们,难的都过去了,以后我们都好好活着,这辈子都是一家人。”我指指露露和小芬:“看看,这两个还要等着成家呢,哈哈哈。” 贡布和平措吃几块肉,在火堆旁对练起来,比篝火还热烈。 看着他们密不透风地切磋,我小声对露露说:“家里要住好几天,看你的本事哟。” 露露对着我翻开白眼:“哥,说风凉话不怕牙疼么?他们死脑筋,只听你的,你就不能帮我说说?真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露露姐,你才是死脑筋,贡布和平措还能飞了吗?你这么急,吓着他们。”小芬说完,左右看看,在露露耳边低语几句,两个人突然把我按倒在地,抹我一脸的炭灰,她们自己也弄得灰头土脸的。 梁凤书和肖玲玲洗漱完出来,坐着屋檐下洗着衣服,看着我们三张黑炭一般的脸,笑得前仰后合,无忧无虑 睡前,我和梁凤书、肖玲玲三人在房间里合计着,明天要是一早张寡妇就过来,见肖玲玲晚上是一个人睡,恐怕事情要穿帮。我们闹得这样大动静,还要住好几天,难保黑夜里没有眼睛盯着,为确保万无一失,我晚上反正已经习惯天亮才睡,肖玲玲起地早,让肖玲玲还是住她自己原来的房间,我守着梁凤书到天快亮时,都肖玲玲房间里睡,那时肖玲玲差不多要起来了,我安安稳稳睡几个小时,中午再午睡一会儿,把这几天坚持过去。 房间的隔音不好,听着露露数落一顿贡布,大家才沉沉睡去,只我一人在灯下靠在床头看着书,抬眼望得见疲惫睡去的梁凤书,她的面容舒展,并没有感觉到山村的寒冷,朝着我的方向睡得很香甜。 我起床时,已经临近中午,平措一个人坐在院坝里,他抬头看着我:“麦哥,他们都去了集上,还没有回来呢?说等你起来后,我们直接去玲玲姐家里吃饭。” 四周清冷而安静,只听得很远处有些隐隐约约的欢乐声,想是同样从远方回家过年的人,正在抓紧假期的尾巴纵情欢乐,我知道,他们的欢乐方式不过是喝酒、赌博。 时隔几年,再次从自己从小生活的家里醒来,竟然有些陌生感,从前的老屋早已消失,还是在老屋同样的地方,这二层砖瓦楼房依然显得寒酸,唯一让人神清气爽的是洁净的空气,也让这远离别的人家的家似乎绝世而独立,屋两边茂密的竹林阻挡了视野,连肖大刚的家也看不见。 院坝前的杂草被清理得干干净净,肯定是肖大刚在我们回来前清理的,那棵高大的洋槐树还是在院坝的右边,越见粗壮挺拔,光秃秃的枝桠一动不动。 院坝外十几米处的一排柏树枝浓繁茂,已经比房子还高;院坝与青绿的柏树间的地里,有几拢甘蔗,肯定也是肖大刚种的,这块土地比院坝要低一些,以前小时候,张寡妇会帮着李瞎子种一些菜在里面,以萝卜、辣椒、莴笋、油皮菜、四季豆间杂着种,地周围还会种上南瓜和冬瓜,现在这些菜都没有了,寒冬里也没这些菜,但能看出来,这地里已经好久没有种过。 再远处,是一块块不规则的水稻天,冬天的水稻田空着,泛着寒冷的白光,几群鸭子在水田中自得其乐,那是它们的乐园,也是它们觅食的好地方。在稻田的另一边山坡下有好几户人家,只没有了往日的喧闹声,也听不见我小时候那些扯着嗓子讲的闲言碎语。 山村从前的喧闹声没有了,其它一切都变得更丰茂,就连田埂上的枯草都茂密得淹没大半条腿,我小得时候,寻遍几十个山坡,也找不到这样茂盛高大的杂草。人走了,大自然显得很舒坦,杂草也长得威武雄壮,就像从前从没有这般坦然地生长过。 “平措,你怎么不去赶集呢?”我伸伸懒腰,低头一看,平措不见了,正疑惑时,平措端着一盆热水上来:“麦哥,快洗把脸,水正热乎。” 我有些难为情,怎么能让他伺候我呢?热水端到跟前,也不能不领情,边洗边说:“平措,不是说了嘛,我们是兄弟,你们兄弟不是我的佣人。” 平措倒是显得很自在,笑呵呵地说:“麦哥,我和贡布哥跟着你和嫂子已经是太轻松了,要是一点事情都不让我们做,那我们会不安心的,以后这等小事你就让我们做吧,我们做了心里也舒服。你和嫂子是我们的恩人,还给我们这样安定的生活,早上我和贡布哥锻炼的时候,还遭他骂,说我千万别忘记自己的本份,以后你让我多做点事情,任何事情都让我做,真的。” 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我还觉得自己难为情,只好点点头:“好吧,平措,我也没多少事情,以后你看着做吧,我不再拦你。”我又提起:“你该和他们去集市上看看,应该是很热闹。” “麦哥,我们兄弟怎么可能这么做,我们兄弟至少要有一个人在你身边,寸步不离。” “这村里没什么危险,放心吧。” “那也不行,危险常常发生在不经意间,我和贡布可是知道的。”说完,他高兴地笑笑,一个空翻身,直接从二楼跃到院坝里,矫健身姿如早归的春燕,弄得我也想跃跃欲试,终究还是没这胆量。 第272章拜坟亲兄弟 肖大刚一个人在灶屋里忙碌,见我过去,连忙把我往外面推,好像我已经是贵宾一样:“麦子,不用你帮忙,快带着你朋友歇着去吧,堂屋里有很多吃的,你早饭还没吃,快去吃点。” 我递给肖大刚一根烟,帮他点上:“肖爸爸,给你的那些烟和酒要吃,久了潮了,别舍不得,我和玲玲现在不缺钱,你放心的花,不然玲玲会不高兴的。” “好,好,快去吃吧。” 老远就听见他们几个叽叽喳喳闹个不停,而我正站在山坡上李瞎子的坟前,平措帮着我把冥纸扯开丢进火里。心中怀着不能言说的愧疚,看着坟头上枯黄的毛草,更加凄凉酸楚。用手里的铁锹慢慢往坟头上垒新土,每一次往上垒土时,都在心里背诵着他教导我的那些签诗。 看着那条弯弯曲曲的路,想着怎么这些年过去,路还是老样子,路上的人更加稀少,‘经济腾飞’的成果一点不会在山村显现。听到他们的声音近了,平措飞快的跑下去,李水和李余老远就喊着:“是麦子吗?是麦子吗?好多年不见啰。” 我扯着嗓子对着他们的方向,就像小时候我们彼此呼应:“我在这里,把鞭炮背上来。” 众人把其余行李放在山坡下,抱着好多簸箕一般大的鞭爆盘上来,帮着把鞭炮展开,在李瞎子坟头外围上十几圈鞭炮。 我们一起在李瞎子坟头前跪下来,作揖磕头,然后他们退得远远的,看着我点燃鞭炮引线,鞭炮轰鸣,硝烟弥漫,我想,李瞎子一定知道我回来啦,他的儿子、他的徒弟回来啦! 张寡妇背着满满一背篓,一点也没表现出累,反而特别高兴又轻松:“麦子,你和玲玲的车真好,在街上让我可是风光了一回,不用你帮忙,我背得起,快回家去吧。” 从山坡上下来,梁凤书吩咐着:“麦子,你们还得跑一趟,说是要拿扁担去挑,车上还有好多的烟花,我们这一趟拿不了。” 我和贡布、平措、李水、李余无人找来扁担,把所有烟花都挑回家里放着,只为夜晚看那瞬间的璀璨。 一路上,李水告诉我,他已经大学毕业半年多,现在正在一家房产公司打工,工作是卖房子,也不累。能看出来,他对自己的工作迷茫又遗憾,想不到大学毕业后还是打工,感叹着不知到以后会怎么样,眼目前也只好先干着。 李文白家的老五李余也上学一年多,李余最是兴奋:“老四,真有你的,哪里挣这么多钱?村里开车回来的,你可是第一个。” “李余,你以前不是说你是老四,我是李瞎子家的吗?怎么,你现在甘愿当老五啦?” 李余厚着脸皮,完全是忘记过去早已忘记的模样,嬉笑着:“怎么可能说那样的话,你就是四哥,我就是老五啊!大姐李敏和二哥李木都没有回来,你回来了,真好。” 李水说,母亲陶春兰也没回家,还是在重庆打工,李木在成都一家大型酒吧上班,他和李水的大学也在成都,经常能和李木见面,可是不知道李木为什么不回家,可能是工作走不开。 大姐李敏还在福建酒店里上班,去年过年带着男朋友回来过,今年说不回来了。 听着李文白家的故事,我感觉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依照我和梁凤书的计划,等出去时,再到重庆去看望母亲陶春兰,余下嘛,就想见见李木,再没有其它想法。 李余和李水再不是破衣烂衫的样子,比我还要高一些,显得很健壮,青油油的胡子都快挂满腮帮子也没有剃,兴高采烈得没有一丝忧愁。 我问李余什么时候回去上班,他说先过完元宵节再说,那工作可有可无,反正过完年也想重新找工作。他还说,他已经不是农村人了,大学毕业后,户口落在青岛,让我有空去青岛玩。 见着李文白一家好起来,我还是高兴的,我虽然跟了李瞎子,终归和他们血脉相连,只是心中找不到血脉相连应该有的情感。想是小时候太穷,我们都各自顾着自己,没有相互依存的情感和习惯。 中午吃饭的时候,李文白也来了,我知道,他是一定会来的,并不一定是来看我。李文白显得更矮小了一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自己比从前更高大,所以才有这样的感觉。就像我从前觉得屋两边的竹林很高,当睡醒起来站在二楼看,以前的竹林也没有那么高。 想一想,还是封三个红包,给李文白、李水、李余三人,只是红包里的金额比给张寡妇的少很多。想起李文白打孩子的勇猛,我想他应该是不稀罕我这点钱的。 张寡妇气势恢宏地讲述着:“麦子,你没去集上,玲玲开着车,一路上可风光了,所有人都看着我们,镇上数玲玲的车最豪华,别人都以为是哪家的贵人呢,我告诉他们,就是以前李八字的儿媳妇,哎呦,你可不知道,他们眼红得很,简直想不到李八字的儿子、儿媳妇这样有出息,连着肖大刚都沾光啦。都说李八字是神仙转世,单单保佑他的儿子、儿媳妇,将来还指不定要有天大的出息呢。” 李文白摆出气定神闲的姿态,颇有些洋洋得意:“龙生龙凤生凤,当然有出息。” 没有人接李文白的话,知道他是往自己脸上贴金,我想不出来我的今天跟他哪有半点关系,又或者我没有出息,穷困潦倒地回到山村来,他还会这样说吗?说不定他是要教训我的,不过眼前的李文白显然再找不出什么话来教训我。 肖玲玲突然埋怨起来:“麦子哥,你没去,别人欺负我和芬姐……” 我马上看着李水和李余:“都这么大啦,在我们自己的家乡,还让别人欺负玲玲和我朋友?这不是白活了吗?” 李余挠挠脑袋,没有一点愧疚,喜笑颜开:“不是,是小偷偷钱包,本以为就是一个小偷,没想到七八个都是一伙的,我和李水也动手的,不过你朋友贡布太厉害,我们没帮上多大的忙,但我们肯定是动了手的,绝对没有怕。” 我看着梁凤书:“有受伤吗?” 第273章恶人上门 肖玲玲激动不已:“还好有贡布在,不然他们那么多人,我们肯定吃亏。我看见那小偷把芬姐包里的钱包刚拿出来,我一把抓住他大喊,贡布马上就蹩住了小偷的手,没想到周围一下跳出好几个人帮那个人,说我们冤枉他,要我们赔他们钱,真是不知好歹。” 集市上的小偷我是知道的,小时候经常看见被偷的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坐在路边,面对结伙作案的小偷毫无办法。农村人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或许是法律在偏远山村作用不大的原因,少有人报警,除非重伤或是弄出人命。 平措马上看着贡布,显得非常不满意:“哥,功夫退步了吗?还一早教训我,怎么还要玲玲姐先动手呢?早知道我陪他们去。” 小芬马上解释:“平措,不是这样的,街上人太多,我和玲玲走在前面,贡布和凤书姐他们走在后面,隔着距离呢。贡布的反应已经是神速,我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赶到玲玲身边。” 李余嘴里塞着米糕,腮帮子都快鼓成球,手上还拿着米花糖,身上崭新的外套像是抢来的,有些合身,里面的高领毛衣看着松松垮垮的,他做出眉飞色舞的生态:“他们其中几个人手上有匕首,我和李水也没有怕,帮着打了几个。” 露露哈哈大笑起来:“是贡布把他们放倒了,你们兄弟才动手打的。” 李余立刻辩解:“那我们也很重要啊,万一他们再起来还击呢,我们起码打得他们起不来。” “好,好,为胜利干杯,没事就要,过年过节,赶集时小偷特别多,千万要小心。”我举起杯子,不想就此再争论下去,几个小毛贼,不值得探讨。 正吃着饭,听见外面有人大声说话:“就是这一家,李八字早死啦,他们现在就住这一家。” 李余在门外一探头,回头紧张起来:“不好,街上那帮小偷找上门来了,看来他们是想敲诈钱。” 我还没说话,肖大刚起身抓起墙角的便当,气冲冲地大声吼起来,如虎啸山林一般:“狗日的,正月还没过完,妈个巴子,敢上我家里来闹,找死。”看他这气势,又像回到当初他卧在地里抓贼的那个精神模样。 我们都放下筷子,冲到大门外,十几个人手拿着扁担和棍子,还有好几十个村里的人在一旁看热闹,也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围上来这么多人,李瞎子家和肖大刚家最是僻静,离村里其他人家相隔最少有好几根田埂。 肖大刚见对方人多,也没有冲过去,只对着大声怒吼:“那个龟儿子敢上来,你们要干什么?” 其中一个中年人派头十足,灰色的风衣,显示着家里今年的潮流时尚,嘴上叼着烟,往前迈两步:“干什么?肖大刚,我们都是认识的,你假装不认识吗?既然是熟人,什么也不说,你家妹仔的朋友打伤我们弟兄好几个,赔点医药费,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人,赔了钱,此事也就了啦。” 李余和李水已经把刚才挑鞭炮的扁担拿在手上,还递一根给我。 我空手走出几步,贡布和平措紧跟我生活,我看看眼前这些小毛贼,对着围观的乡情大声询问:“村长在不在?在不在?” 老村长从围观的人中站出来,胆怯地说道:“在,在,在,我退休了,娃子还认吧?哎呦,李八字的少爷,听说你发财了啊。” 我撩开嗓子,拿出小时候唱山歌的音量来:“老村长,各位乡亲,你们今天给我做个见证,上午这帮人在街上偷我朋友的包,被我老婆肖玲玲抓住现行,你们也都知道他们是扒手,一帮混账王八蛋扒手,竟然敢有脸上门来讨要赔偿,你们帮我做个见证,我今天一毛钱不赔……” 先前说话的那个中年人马上打断我的话,把烟头扔在脚下,对着地上啐一口:“娃儿头,嘴巴别硬,以为外面混了几天,就完全忘了河的深浅啦?扒手?老子就是扒手怎么啦?不也没有扒你钱嘛,打伤我弟兄是事实,一毛钱不赔?口气好大哦。李八字当初在,我们还能给点面子,娃儿头,没冲。” “不是他们一伙的退开一点,免得伤了你们,一会儿给大家红包,给我做个见证就行。”我盯着那中年人说:“你们的钱,我可以烧给你们。” 村里人都往后退去,那十几个人当中,也有几个人进退两难,显然是来凑人数的。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我,以为我要赤手空拳挑战这是伙扒手。 记得小时候,要是有外村人欺负到村里来,一定是全村抵抗外敌,今天村里的青壮年少了很多,从外面过年回家的青壮年,也没有从前的淳朴感,好似被外面的气候熏染得变了本性,都带着看热闹的心态远远站在。加上这伙扒手中有几个就是附近的人,大多都和村里人认识,村里人不好得罪这些人。 我更知道,因为我开车回来,通过张寡妇的宣扬,他们已经对我所拥有的财富在心中嫉恨,只是不表现出来,此刻正好看我出丑。 我大声告诉肖玲玲,故意让所有人都听见:“玲玲,上楼数数,一共多少人,每人包一百的红包,当我们两口子给大家的过年礼。” 借此机会,我也想树立威信,想着我走了以后,大家知道肖大刚的女婿厉害,不会欺负他一个人在家。 肖玲玲马上拉着梁凤书上楼去,而对方已经被我‘逼上绝路’,想走,那就是当众丢人,不走,他们又不知道我哪来的这样大口气。那个中年人应该是扒手的老大,他趾高气昂地看着我,点上一支烟,目光跃过我,看着肖大刚:“老肖,真就是按你女婿说的办吗?” 肖大刚很激动,恨不得冲上去,我一把拉着肖大刚:“肖爸爸,我来处理,一定要让他们以后见到你胆战心惊,跟见了鬼似的一样害怕。” 我对着那个中年人招招手,摆出挑衅的姿态,目光里带着蔑视和不屑一顾:“你过来,扒狗,我告诉你怎么赔,这事我做主,不用我老丈人出马,要是要我老丈人出马,你肯定活不了,他下手狠,村里人都是知道的。我可能还会给你留口气回去给自己做棺材,过来啊,你不是要钱吗?” 他往前跨一步,又停下来,看看周围,又看着我,装着平静,语调阴冷:“娃儿头,你还年青得很,我要弄你个生活不能自理,这辈子你可是难过哦……” 我转头不听,不想听他废话,要是他突然服软,我还将失去这立威的好机会,收拾这样的人,是皆大欢喜的事,绝对不能放过,对贡布和平措大声发令:“一个也别放过,动手吧。” 第274章民风古朴 贡布和平措分两路冲出去,我随之大喊道:“全部拦住,一个也别放过。” 肖大刚、李文白、李水、李余和我冲向两头,张寡妇也扛着锄头冲出去,很快,在倒下几个人过后,估计老村长看到我的决心,扯开嗓子动员起来:“乡亲们,打这帮王八蛋。” 全部打倒在院坝外的干田里,一个也没逃掉,其中几个哀求着说:“我们是来看的,我们是来看的啊,别这样。” 刚才中年人已经被打倒在地,恶狠狠地趴在地上看着我:“娃儿头,别狂,你总是要离开的,你老丈人可走不了。” 我对着乡亲们大声宣布:“为这王八蛋刚才威胁我的话,大家也都听到了,我本来只想教训你们,既然他威胁我,好,贡布、平措,拧断每人一根食指,免得以后他们再害人。” 惨叫声一片,本来也没有把他们往狠的打,有的爬起来想跑,哪里跑得过贡布和平措,还是逃不过断指的幸运。我急切地吩咐小芬:“相机拿出来,全部拍照。” 我对着这群昔日欺压村民的扒手帮说:“你们记住,不是我要断你们的手指,而是你们的老大威胁我,断手指的仇找你们老大报,他嘴巴太臭。还有,你们的照片全在我这里,要是以后再敢对我家人作恶,我一家一家去找你们,人不在就拆房子,知不知道?我麦子从不吓唬人。” 求饶声此起彼伏,其中还有几个和肖大刚攀亲戚,说要论起来,大家都是一家人,希望肖大刚帮忙求求情,被肖大刚一脚踩在头上,我知道,肖大刚比我还狠,他老婆跑了被人笑话,正好出出气。 我又走到那中年人面前,对李水和李余一声哟呵,就像以前我们配合偷桃子一样:“帮我按住他。” 李水和李余马上过来按住他,我对着倒地的扒手们大声问:“还有没有人想报仇的,不服气的,啊,有的话赶快说。” 没有回音,我把中年人每只手的手指再掰断一根,大声宣布,气势轩昂,第一次在家乡的穷山沟里这样说话,就像张飞站在当阳桥一样:“老子就是不怕人报复,你们记住,我叫麦子,是李八字的儿子,是肖大刚的女婿,随时等你们来报复,不过,你龟儿子只要觉得你骨头我弄不断,随时来,我们村任何人遭到你们报复,你们都要倒霉。免费奉劝你们一句,真有本事的人出去闯,在家里祸害乡亲算什么狗东西。” 欢呼声一片,有十几个村民估计在家里受了气,或者打牌输了钱,又或者没有挣到什么钱回家被老婆骂过,对着已经倒在地上哀嚎的扒手再踹上几脚,真好消消心中郁结之气。 大多数男人也都没有要红包,妇人和小孩子都高高兴兴地接过肖玲玲和梁凤书发的红包,欢天喜地地离去; 退休的老村长和肖大刚带着乡亲,一直把那十几个人赶出山坡后面的丫口才回来,他们不肯拿红包,说应该送我们小俩口红包,只好给他们每人两包中华烟。 难得见到的冬日暖阳,在正午时刻穿透阴霾,照耀着依然有原始风情的山村。寒风微微中,几只麻雀蹦蹦跳跳,在已经干涸的稻田里左顾右盼。远处炊烟袅袅,在树梢上、竹林边弥漫、消散,隐隐约约的欢声笑语,使得山村在冬日里还有些朝气。 留下退休的老村长和以前几个同李瞎子关系极好的人,坐下来一起吃饭、喝酒,想着将来我和肖玲玲走了,他们也能和肖大刚打发无聊时光。肖大刚和张寡妇把煮好的腊肉香肠切出几大盘,李文白帮着烧火,很快又弄出一桌香喷喷的菜。 哪家老人去世,哪家孩子娶妻、出嫁,谁家里出了大学生,谁家又盖了新楼房,他们就是聊这些,我也在不到一顿饭的功夫,把整个村里这几年的情况知道得清清楚楚。 依然是风雨不惊的山村,依然是平和的生活,通过外出打工,大家都已经脱离温饱线,再也没有人饿肚子,吃肉已经是极其平常的事情,就连讨婆娘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了。 张寡妇觉得这些个男人抢了该由她告诉我的事情,颇有些闷闷不乐,神神秘秘地说:“罗家二娃子的婆娘生不了孩子,你们知道吗?” 老村长露出一口黄牙,绷紧脸上的老皮:“张幺妹,你也六十多了吧?别人家娃儿婆娘能不能生,你去打听这个干啥子?” 大田下的周石匠笑话张寡妇:“张幺妹年纪大啰,加上李八字早已成仙,再也没有人和她耍啰,只能到处听些闲话,不然日子怎么过?哈哈哈。” 张寡妇眼睛一楞,伸出干瘪的手指着周石匠:“你龟儿觉得自己竿竿还能翘得起吗?老子祝贺你龟儿打石头时,锤子滑脱,敲到卵子,到时看你狗日的还跳不跳。老子岁数大杂子嘛,昨天麦子还给我一万块,老子今天还坐他们车去存了银行,以后慢慢花,麦子说给我养老,老子以后有钱花。你龟儿年轻,年轻有啥子用,还不是挣点辛苦钱,你屋头的猪圈都快倒了也没得钱修,以为老子不晓得吗?” 梁凤书问张寡妇:“张嬢嬢,锤子敲到卵子,是什么意思?”露露和小芬、肖玲玲立刻笑起来,大家也都笑起来,平措说:“有什么好笑的,我们兄弟也没有听懂。” 肖玲玲笑着告诉梁凤书时,露露也小声地告诉贡布和平措,梁凤书看看我,害羞地埋头继续吃饭。 杨三娃一脸嬉笑的样子:“张嬢嬢,你那个晓得罗二娃子婆娘生不出来啊?别个才过门一年多,慌个啥子嘛。” 张寡妇故意卖关子,头斜看着布满灰白阳光的天空:“我为啥子要告声你啊?不行等到起看,我就是晓得。” 罗癞子阴着脸:“张幺妹,你狗日莫一天张起嘴巴乱说,罗二娃子还是我亲戚,我都不晓得,你一天到晚嘴吧涨得长,多活几年不好吗?有麦子给你钱,死早了不是亏得很吗?” 张寡妇马上放下筷子,刚刚夹上筷子的粉蒸肉都不要,像喇叭加大了音量,气势压人:“我日你仙人板板,罗癞子,你龟儿就是上辈子作孽太多,肯定上辈子拔了别个裤裆下的毛,这辈子长成一个癞子脑壳,还咒老子死得早,你黑我吗?刚才黑麦子的人手指都断几根,你龟儿要告一哈说?” 第275章敲月下门 老杨端起酒:“来来来,喝酒喝酒,硬是越扯越远老。”喝完酒,老杨又大声地问我:“麦子,你为啥子要给那么多钱给张幺妹啊,未必她以前和李八字偷偷摸摸的那些事情,你都晓得吗?你有没有偷到看哦。” 能看出来,老杨听说我给了一万块钱给张寡妇,他和其他人一样,觉得张寡妇捡到了大便宜,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真好落在她怀里。张寡妇和李瞎子的事,村里人都是知道的,此刻拿出来说笑,不过是要故意奚落张寡妇,暗示她那些年没有白陪李瞎子,现在李瞎子的儿子我一次性把那些钱都给齐了。 我还没回答,张寡妇马上骂道:“你龟儿眼珠子落到胩胩头,一天到晚就晓得看那个事情吗?你龟儿以前还不是深更半夜来敲我屋头门,稀得好老子没给你开门,老子豆是晓得你龟儿没得李八字有良心,你家里那几个娃儿也没得麦子有出息,更没得麦子的这份孝心,活该你狗日穷一辈子。” 老杨一下红了脸:“张幺妹,八字没得一撇的事,你莫张起嘴巴乱说哦,我又没说你啥子,不过是问问麦子为啥子给你钱,你冲到我做啥子嘛。” 周石匠马上接过话:“老杨,你龟儿还干勒些事情啊,村里那个不晓得张幺妹是李八字的,李八字可是老远的人都尊重得很的,你还想插一脚,罚酒罚酒,不然我回去告诉你婆娘,看你龟儿幺不幺得倒台。” 老杨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干掉,举着空杯子,喉咙用力梗了一下:“喝老啊,莫回切给老子弄出嘛些事情来闹,老子要是遭管得紧了,锥子大爷陪你几个龟儿耍。” 他没有据理反驳,证明张寡妇说得没错,看来他以前确实在半夜去敲过门。以前的山村连电视机都没有,娱乐及其亏负,天一黑,只能躺床上,估计去敲寡妇门的不只是他。想来那也是很有诗情画意的画面,颇有‘僧敲月下门’的味道,得到寡妇开门的人,一定又:“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 当年的李瞎子是没法去“敲月下门”的,因为他眼睛到夜里全看不见,万一摸错了门,估计得挨一顿好打,李瞎子也不可能让我牵着他去“敲月下门”,所以都是张寡妇找借口过来。想无数个黑夜里,张寡妇来了李瞎子这里,但那些在深夜里缺少娱乐又满怀思念的人,抹黑悄悄去到张寡妇门前,轻轻地叩响门楣,却得不到答复,不得已要带着惋惜和落寞抹黑回去。回去时,家里老婆正好醒来,问去了那里,男人必定得撒谎:“听到外面有想动,老子还以为有贼,去看了看,没得啥子,继续睡,继续睡。” 周石匠自己也喝一杯,举着空杯子给老杨看:“我也喝了啊,要得嘛,要得嘛,不得乱说的,我是黑你的。” 老村长有些不屑:“夜诶,周石匠,平时劝你喝杯酒,跟要你命一样,勒个时候自己都喝了啊。” 周石匠夹一块腊肉扔在嘴里:“老村长,你以为我不晓得吗?五粮液,一杯起码百八十块钱,我不晓得好歹吗?” 肖大刚以主人之态:“随便喝,随便喝,麦子给我买得多得很,今天还是感谢大家帮我们动了手的,随便喝。” 其实不用任何人帮忙,就贡布和平措两人,他们谁也跑不掉,我有意把村里人都调动起来,这样以后才能都脱不了干系,他们万一再来复仇,大家才会同仇敌忾。 肖玲玲突然端起酒杯站起来,从隔壁桌走过去,用家乡话大声说道:“老辈子们,我敬大家一杯,我告声你们,麦子小的时候,李爸爸经常不在屋头,张嬢嬢很照顾麦子,所以麦子感谢她,我和麦子愿意给张嬢嬢养老。我和麦子出去以后,又是我爸爸一个人在屋头,你们那个要是对我爸爸好,我和麦子将来回来也孝顺他。” 杨三娃问:“肖玲玲,未必麦子全部都听你的吗?钱主要是你挣的还是麦子挣的啊?” 罗癞子看着杨三娃说:“娃儿头,玲玲敬老辈子酒,你端到杯杯干啥子,你未必也算老辈子吗?你硬是看到酒好说。你老汉儿当初就是舍不得钱,我还不晓得嘛,你老汉儿想给你娶肖玲玲当婆娘,又舍不得给钱,今天晓得玲玲妹崽能干了嘛。” 肖玲玲大声说道:“乱说,就是给房子那么大一坨钱,我也不得嫁给别个,勒辈子除了麦子哥,谁也不嫁。钱当然是麦子哥挣的啊,我们开一个大得很的服装店,全靠麦子脑壳聪明,不然朗个赚得到那么多钱,就算抢也抢不到勒个多啥。” 周石匠马上接过肖玲玲的话:“开服装店,要请人啥?我娃儿明年高中毕业,让他去跟到你们干,要不要得嘛?” 肖玲玲看看我,又转回头:“我们开的是高端服装店,请的人要会说广东话和英语,你娃儿得不得行嘛?” 老村长终于有些不耐烦:“人家玲玲敬杯酒,喊我们以后多照顾照顾她老汉儿肖大刚,你们还喝不喝嘛,紧到扯,手杆杆都举麻老。” 肖大刚马上附和老村长的话:“来,喝酒,喝酒,我好得很,不消那个照顾,他们就是担心得很,也娃儿们的一片孝心而已,我先喝了啊!杨三娃,你也喝,莫听他们的,该喝就要喝,管他老辈子还是小辈子。” 王天贵一直不说话,脸喝得红扑扑的,大家一起干完酒后,他自己又倒一杯,站起来说:“麦子、玲玲,我敬你们夫妻一杯,也得给麦子和玲玲说声对不起。麦子走了几个月后,我也喊我老汉儿给肖满满提过亲,肖满满没干,后来我还去找过几次肖玲玲,遭肖玲玲日噘过好几回后,我才不得不死心。我一直以为麦子不得回来了,想不到麦子混得比我们那个都好,对肖玲玲还勒个好,麦子真是难得的好男人,玲玲等对老的。” 王天贵比我大两岁,小学毕业就跟着他爸卖猪肉,当年家里经济条件在村里数一数二,在九十年代初,家里就修起一大栋楼房,很多有女儿的人家都想和王大贵家结亲家,没想到他一直没有娶妻,是暗恋肖玲玲。 我端起酒,走过去和王天贵碰碰杯,也用家乡话笑话他:“龟儿王天贵,你是老虎头上拍苍蝇——胆子大得很哦,我前脚走,你后头敲我的婆娘,来来来,我和你喝一大杯,你给我说说玲玲是朗个日噘你的啊。” 第276章村里话闲 王天贵自己把酒快速喝了,脸红脖子粗的说道:“勒个朗个好说嘛,肖玲玲噘人你还不晓得吗?不说了,不说了。”说着,他自己坐下去。 张寡妇大声笑骂道:“哎呦呦,龟儿王天贵,你勒个砍脑壳、挨千刀的蟒子娃儿,你这简直是搬起石头砸天,胆子比牛卵还大。老子是麦子和玲玲的媒婆,村里哪个不晓得玲玲已经是麦子老婆吗?你还敢勒个样干啊?李八字是神仙转世哦,你个瓜娃儿,不怕李八字送你下十八层地狱啊?” 王天贵看看张寡妇,刚展开的嘴又合上。 老村长心情特别好,嘴巴都快包不住话了:“麦子,你命好哦,我们周围能看得到的,数肖玲玲最漂亮,无数人都眼遣得很,难得肖玲玲只稀罕你一个,说老实话,那个时候李瞎子屋头也还是穷得很,肖玲玲那个时候就非得嫁给你,不看中钱,绝对是真心的哦,可能你两个小时候就耍起的,她也看不上别个了,哎呀,麦子出去几年回来,不只是高了不少,人看起撑展得很了哦。” 张寡妇愣眉鼓眼看着老村长,像要强力告知于众,大声说道:“老村长,我们麦子苤吗?看看,今天出门打工的年轻一辈,那个买得起那么好的车?就是镇上干部也没得勒个好的车坐。” 罗癞子马上接过张寡妇的话:“夜诶,你们麦子?杂个成你的麦子了啊?李文白都不敢说这个话,麦子是李瞎子养大的,你个寡妇还想认儿子吗?有点晚哦。” 张寡妇两眼一鼓:“龟儿死癞子,信不信老子砸你狗日的一脚,麦子孝顺我,他得不得孝顺你吗?我朗个就不能这样说啊?李瞎子以前日子也不好过,麦子小时候受了不少苦,挨饿挨冻,你们那个管过?那个时候,你们那个不是说麦子长大没得啥子出息,最多还是个算命的。我自始至终都没嫌弃过麦子,你们摸到胸口想想,有好多人曾经‘狗眼看人低’。” 张寡妇已经有些醉意,但她说的全是真实的,小时候村里确实没几个人看得起我。李瞎子虽然算命高超,得到广大尊重,不过是大家在关键时刻要他帮忙算算,背地里还是把李瞎子看成残疾人,又没有娶妻,带着我这个别家过继的儿子,哪有什么将来呢? 回想起过去,我发现肖大刚对我算是很好的,从没有看不起我,也没有嫌弃过李瞎子是个残疾人,肖玲玲要和我好,他也没有反对,反而大大方方地把肖玲玲许配给我。肖大刚比村里人有文化,目光也确实更透彻。 老村长大声主持公道,拿出他当村长的气势:“闹,闹,闹,闹个球,别个麦子好心好意请我们吃饭,喝勒个好的酒,你们扯那些乌七八糟的做啥子?我看啊,我们勒个村里头年青人当中,麦子有出息,算一个,李文白家那几个将来肯定也有出息得很,你们不信慢慢看,我说的肯定准得很。其他人嘛,基本上没得啥子出息,打几年工,挣点钱,娶个婆娘,也就勒个大回事了。” 李文白这时洋洋自得:“老村长,麦子还是我屋头出去的,大家都晓得。真要像老村长说的那个样子啊,以后每个儿子回来都请你们喝酒。” 听李文白这样爱往自己脸上贴金,我的心里很反感,只不表现出来。 没想到周石匠与我同样想法,他大声数落李文白:“李文白,你龟儿莫冒皮皮,你屋头以前是村里最穷的,生得又多,饭都吃不饱,娃儿跟着你真是造孽得很,村里那个不是担心你屋头娃儿要饿死几个?我们那个没有看到嘛,一个个饿得皮包骨。麦子有出息,那是别个李八字的功劳,李八字是神仙转世,升天以后当然保佑麦子啰。你屋头现在出这两个大学生,还不是靠你婆娘陶春兰出去打工,不然上个球的大学,中学都读不毕业,李文白,你龟儿纯粹是湿手抓面粉——捡便宜。” 李文白歪头歪脑的不说话,嘴里自己哼哼,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让人看了很是讨厌。 老杨说:“我说李文白,周石匠勒个话说得一点不假,陶春兰有好能干,我们那个都晓得,做活路比任何人都快,我们周围几个村,像陶春兰那么勤快的、拼命的婆娘,再也找不出几个。土地下放那年,村里分田土,要不是陶春兰死到争,你龟儿屋头一块好田都没得,勒个多娃儿养得大嘛?真的吃石头说。陶春兰没有出去子前,那真的是没得好吃好穿过,别个嫁给你李文白,给你生勒个多娃儿,你没给个人家一天好日子过,现在别个陶春兰出去打工挣钱,盘娃儿读大学,你在屋头干些啥子?当倒你几个娃儿的面,我都不好说,你还往自己脸上贴金,怕是要亏良心哦。” 老杨说“当倒娃儿的面不好说”的事情,就是说李文白在陶春兰出去打工以后,和他家邻居家的儿媳妇罗元梅通奸,罗元梅比李文白小二十多岁。昨天晚上烧篝火时,张寡妇拉着我单独告诉我的,让我莫给李文白钱,说李文白完全没得良心,陶春兰在外打工,过年都舍不得回家休息几天,他还在屋头乱搞,这样的人绝对不能给钱。 张寡妇不是担心我把钱乱花,而是张寡妇实在替陶春兰觉得不值。张寡妇也嫉妒陶春兰,陶春兰生一女四男,她自己嫁好几次,一个都没生,当然嫉妒。 李文白对着老杨鼓起眼睛:“莫说勒个多,我屋头有两个大学生,你屋头有没得嘛?” 老村长摇头叹气:“唉,该他李文白歪哦,狗日运气好,讨到陶春兰勒个好的婆娘。陶春兰自己辛辛苦苦挣钱供娃儿读大学不说,人家弟弟在重庆大医院当医生,阳屋势力大,你李文白难道不承认吗?要不是你当医生的小舅子帮忙,你能有今天的两个大学生娃儿?狗屁,凭你李文白,屁眼儿挣翻天,也不可能养得出两个大学生,我说你屋头娃儿将来有出息,就是看到你娃儿个个都像陶春兰,不像你,要是像你,一个都没得出息。” 李文白哈哈一笑:“老村长,喝酒哦,我屋头的事情我自己晓得,没得我,有娃儿吗?” 我突然发现,在不要脸这方面,我有时候很像现在的李文白。 第277章村里的女人 见李文白沾沾自喜的样子,老杨马上故意说道:“有的人啊,别以为和罗元梅搞到一起是捡了大便宜,周围团转,哪个不晓得,罗元梅是给钱就可以睡觉的,没得钱,给一只鸡都可以陪你睡一晚上。罗元梅也不怕我在这里说,村里人都是晓得的,睡过她的人能站满几根田坎。只不过啊,我们也不能说罗元梅坏,她生两个黑人,有那么多罚款要交,她男人在外做砖瓦工,挣的钱还不够交两个黑人的罚款,她憋到要陪人睡觉挣点钱,也不容易啊。” 李文白闷着不说话了,自己慢悠悠地吃着,一脸不屑的样子。 谁也没有接着老杨的话往下说,一时都沉默起来,撒尿的撒尿,抽烟的抽烟,咳嗽的咳嗽,都有意避讳着继续讲罗元梅的事。我最想听的就是罗元梅的事,主要是想听听我离开以后,村里的风花雪月演变史。看他们都刻意回避罗元梅的话题,我能想到,他们可能都光顾过罗元梅的生意,大家都不好说,要是说得毫无遮掩,家里老婆肯定闹翻天。 我想,难道村里男人们都知道的事,女人们不知道吗?又或者每个女人都不相信自己男人去找过罗元梅,也可能是女人管不住男人。 肖大刚见李文白有些尴尬,大声提议说:“大过年的,只喝酒,不扯闲话了,来,我先划拳走一圈,大家轮流坐庄,喝好。” 小芬一直在给梁凤书当翻译,露露借着给贡布和平措当翻译的机会,挽着贡布不撒手,说好要扮演夫妻,贡布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也不好甩开露露,只要由她挽着胳膊。 李水和李余还是小时候那个饿死鬼投胎的样子,我们晚辈这一桌子菜,他两个人吃了半桌子,都好像还不够似的。露露看看李水和李余,问:“看你两个也没有大肚子,半桌子菜吃下去,装哪里了?” 李余笑笑,伸长脖子打个嗝:“不知道,反正能吃下去,歇一歇,你们要是不吃,我们全吃了,别浪费。” 肖玲玲欢欢喜喜地说:“吃吧,吃吧,水哥、余哥,埋李爸爸那天还帮了忙的,没事,多吃点,灶屋里多得很,我早让我爸卖了很多菜,还做了很多腊肉香肠。” 李水看着像个闷葫芦,神情里的玩世不恭不知来源何处,目光之间总是暗藏着蔑视之光 ,但他并没有少吃,很坦然地说:“玲玲,我们知道,年前你爸杀猪,也是喊我们过来帮的忙。” 肖玲玲把几盘我们身边没怎么吃的肉,端起来放在他们两个面前,显得很大方:“吃吧,一会儿要是冷了,我给你们热一热,晚上也在我家吃,好一起放花炮。” 李水和李余当即答应,没有半点见外,礼貌性的推辞都没有,或许他们觉得和我是一个妈生的,不用见外,更不用说那些虚头巴脑、没有意思的话。 刚才一直听隔壁老辈子一桌说村里的闲话,等他们开始划拳喝酒,我们也就不想继续听下去。 我本想去午睡,却见李水和李余不停地盯着梁凤书看,我也知道梁凤书长得漂亮好看,可是梁凤书是我老婆。他们当然不知道,见我们回来的七个人当中,只有梁凤书是单着的,又一身富贵之气,模样不是一般的漂亮,他们可能有些想入非非。 老五李余还好一点,他的重心在吃上,总是吃不饱、吃不够的感觉;老三李水满脸青春痘,看梁凤书的目光显得很是自信,估计他觉得自己刚大学毕业,是个难得的人才,虽然暂时贫穷,但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问梁凤书:“小梁,你一直和玲玲、麦子他们做生意吗?还是刚毕业,没有工作,才和他们做生意。” 梁凤书看看我,又看看李水:“啊,一年多了,我也刚毕业一年多,上大学时就认识麦子和玲玲,毕业后找家里拿了些钱,和他们一起开店。” 李水仿佛觉得自己也大学刚毕业,正好配得上梁凤书,兴奋溢于言表:“哦,那是读的深圳大学啰,学什么?” “中文系,文学专业,你呢?”梁凤书礼貌性的问。 “我体育教育专业,成都读的大学,现在户口落在青岛,青岛很美,有空过来玩,我保证好好接待你。” 我故意玩笑说:“李水,混得不错嘛,能接待凤书,你可知道,凤书出门要求很高哦。” 李水打一个嗝:“哦,我还不错,能接待得起,花不了多少钱。”看看我,又说:“我看小梁不会那么铺张吧?” 梁凤书早看出李水和李余火辣辣的眼光,借此机会,不想让他们继续幻想下去,笑笑说道:“好啊,有空过去玩,不用你接待,我老公会帮我付的,麦子,你说是吧?” 我点点头,李水的目光马上暗沉下去。 肖玲玲哈哈大笑起来:“是哦,凤书老公是黑道大哥中的大哥,人混蛋得很,简直就是个瓜得很的瓜娃子,但偏偏对凤书姐好得没话说,麦子,你说是吗?” 小芬马上接过话:“玲玲,我也听说啦,凤书姐老公确实坏得很,一天到晚不着家,不过每次回家,对凤书姐还是非常好,肯定是外面亏心事做得多,不然那么有钱的男人,怎么可能只对凤书姐一个人好,嗯,可能是有些不正常。” 我要扮演肖玲玲的男人,此刻和梁凤书是朋友,她们便故意说笑,认定我只能‘哑巴吃黄连’。 梁凤书看着一脸得意的小芬问道:“小芬,我老公有你说的那样坏吗?也就最近不怎么回家,我读大学那几年,我们是天天在一起的,最近外面事情确实多,不是你说的那样,好像说得我老公在外寻花问柳似的,我才不信,他不是那样的人。” 李水有些尴尬:“也难说,男人在外面越是坏,因为良心不安,回家对老婆越是好,难说,难说。” 露露一鼓掌,抱着贡布的臂膀,撒娇起来:“对,我看也是这样,老公,你觉得呢?” 贡布两眼一番,无奈地摇摇头。 第278章情感坚守 见小芬和露露一副自得其乐的模样,我笑说道:“小芬、露露,凤书老公是那样的人吗?要是我回深圳告诉他你们这样说他,到时候你们会不会很惨呢?” 小芬惊恐万状地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我错啦!我真的是乱说的,玩笑话,凤书姐,我是乱说的,麦子哥,别这样,玩笑话,我们这里说的闲话这里了,回去了不能再提起。” 露露幡然醒悟,在小芬胳膊上一掐:“该死的,把我拖下水。麦子哥,我是被小芬误导的,凤书姐她老公可好啦,真的,全世界也没那么好的男人。” 李水不解其中意思,见她们吓得那个担惊害怕的样子:“小梁,你老公真是黑社会的大哥吗?” “不是,我老公才看不上黑社会,只不过黑道大哥们都比较尊重他,凡事都给点面子。”梁凤书看看我:“麦哥,我没撒谎吹牛吧?” 小芬抢先着说:“对的,凤书姐说得对,麦哥,我刚才的玩笑话,这里说了回去就别说啦,好不好?” 我装着无所谓的样子:“我又没什么,你们说凤书姐的老公,我哪里管得着,你们胆子这么大,回深圳还怕吗?莫非她老公会把你们丢街上去?还是说会从此不想见到你们?” 小芬起身走到梁凤书身边,紧紧地抱住梁凤书,头贴在梁凤书脖子后面,很是后悔地说:“凤书姐,我真的错了,不该这样说你老公,你一定要管住他啊,别让他为难我,他最听你的话啦!” 梁凤书笑起来:“哎呦,小芬,你怕成这样子干嘛?他又不在这里,回去早忘了,谁还记得这里说的闲话?快,好好吃饭,多好的菜啊!比我以前吃的那些五星级酒店的菜还要好吃。” 小芬挨着梁凤书坐下来,很是委屈地看看我,瘪着嘴,又看看肖玲玲:“玲玲,你麦子哥,唉,不说啦!” 肖玲玲乐呵呵地说:“没事,麦子哥你们可以随便说,他要是真像凤书姐老公那样是个混蛋,我还是这样爱他。” 肖玲玲这话不是玩笑话,她是故意说给我和梁凤书听,所以她一直坚决不和任何人恋爱,她的爱情没有了,她摆出宁愿一辈子不再爱别人的架势,也不想伤害拯救她离开地狱的恩人。 我故意不想让梁凤书多想,马上打趣她:“玲玲,我不在家的那些日子,王天贵那个蟒子娃儿怎么追求你的,除了他,应该还有很多人吧?” 肖玲玲气鼓鼓地看着我,两个眼睛瞪得比牛眼睛还大,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小芬看着肖玲玲,一副幸灾乐祸地样子:“要出事,麦子哥,要出大事情哦。” 梁凤书一把推开小芬,学着我们的家乡话:“你勒个龟儿挨千刀、砍脑壳的,硬是不怕我老公收拾你说。”说完,把肖玲玲拉到身边,继续学着我们的家乡话安慰说:“玲玲,莫理他们几个瓜娃儿,纯粹是好东西吃多球了,不晓得事干,麦子也是个瓜娃儿,脑壳里尽是装的水,勒个大球个人,一点不懂事。” 听着梁凤书学我们的家乡话,大家都开心的笑起来。 只有我心中感激,梁凤书这份包容心少有女人能做到,她一定能看得出来,肖玲玲一直爱着我,虽然已经心甘情愿做妹妹,但那份执着的爱依然在心中坚守。梁凤书只好这样包容着肖玲玲,也坚守着我们的爱情。 肖玲玲开心起来,看着梁凤书,觉得神奇无比,精神焕发:“凤书姐,我们这里的话你学得好像啊,天啰,你才来两天,就学得这样好,怪不得你外语那么好。” 梁凤书笑笑:“我怎么也无法像你唱歌那么好听,麦子都被你歌声迷得神魂颠倒的。露露和小芬的电脑技术比我强那么多,特别是露露,书没看完过一本,捣鼓起电脑啊、网络啊那些事情来,真是无师自通啊,这不,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 露露长叹一声:“有什么用?麦子又不喜欢捣鼓电脑的女人,哎呀,我这点手艺和玲玲的歌声换一换,说不定麦子也就喜欢我啦!哈哈哈。” 肖玲玲看着露露,又看看梁凤书:“凤书姐,刚才露露姐怎么说你老公的,我们回深圳时还要不要告诉你老公?” 梁凤书瞪一眼露露:“要,玲玲,你可帮我记着,等回深圳后,露露肯定得掉一层皮。” 李水和李余当然什么都不知道,李水说:“贡布哥和平措哥功夫这样好,简直好得像武林高手,露露姐,小芬姐,你们还怕凤书姐老公做什么?没几个人有你们男朋友这么能打吧?” 露露故作平静:“没办法,凤书姐老公对我们都有恩,是我们的大恩人,又有钱,我们都怕他,打得过,也不敢打啊,哦,也不能打啊。” 梁凤书又对李水和李余说:“我认识你们二哥李木,现在又认识你们两兄弟,只差你们大姐李敏不认识。李水,李木没给你们说起过我们吗?” 李水摇摇头:“没有,李木现在在成都也还混得可以,刚到成都小半年,才开始,能稳定下来非常不错啦!他上班的那个酒吧,是成都最大的酒吧。” 我心头想,李木去年四月份就已经离开深圳,怎么才到成都上班小半年,还有几个月他去哪里了呢?仔细又想想,李木和我一样,看过那么多书,一定也有一颗浪漫主义的心,还有浪迹天涯的情怀,到处看看也是符合他的个性。 梁凤书马上又问道:“是哦,那不错啊!李木聪明,又有才学,将来一定有出息,只是不知道他怎么就离开深圳要跑成都去。” 听梁凤书夸李木有才学,李水有些不服气地说道:“李木高中毕业,能有多大才学。”估计他觉得自己在梁凤书面前已经竭尽所能的显摆,也没得到梁凤书的夸赞,对梁凤书如此高的夸赞李木,觉得很是意外。 第279章西湖潇潇祭洛水 “高中毕业就不能有才学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李二哥可能还没行万里路,但已读万卷书,我和麦子都是知道的,李木在深圳这几年,几乎读完半个南山图书馆,可能比麦子还读得多勒。论才学,估计两个硕士学位的人也未必比得上李木,论人品,李木也是没有可挑剔的地方,我看李木将来一定大有作为。”梁凤书估计也是想到李木为我们付出过,为我们而放弃了深圳几年奋斗下来的所有成果,心生感慨,不由得大力夸奖李木一番。 李水眼望别处,不说话,估计心里愤愤不平,半天没有捞到心仪的漂亮姑娘半句赞美,而李木不在当场,却得到如此高的青睐。 李余语重心长地说:“李木现在真是这样好了吗?唉,他没怎么说,我们也知道他以前在深圳,没想到他在深圳还和你们有这样深的往来。他到成都以后,只说在深圳出了点事情,以后都不想再回去,就这样,其它什么都没说,你们也在深圳,难道不知道李木为什么离开深圳那样的好地方,非要跑到成都干吗?” 梁凤书长叹一声:“唉!他走得太急,只给我们电话中说要走了,我们就再也联系不到他。” 肖玲玲动情地说:“麦子哥,凤书姐,我想木哥啦,我已经有李二哥电话,我们这次要去看看李二哥吧?重庆到成都不是很远。” “去,去看看,应该去看看,贡布,帮忙把冷菜端厨房去,我们去热一下。”梁凤书想去厨房,估计也是情绪有些难掩饰,故意走开。 贡布刚起身,张寡妇马上大声说道:“娃娃们,你们玩儿你们的,我去给你们热菜,放着,我来,是要热一热,这天冷,菜冷得快。” 露露站起来走两步,捂着肚子,唉声叹气地说:“可怎么好?你们几个疯子,今天街上买那么多好吃的,我菜没吃多少,肚子撑得厉害,要是长胖了可怎么办?” 小芬鄙视地看着露露:“谁硬往你肚子塞了吗?” 划拳喝酒的人一直没有停下来,我们菜热了热后,又小坐一会儿,我们没有再吃多少,李水和李余又一顿狼吞虎咽。 我们七个人都过去我以前的家里午睡,就没管李水和李余,他们坐在肖大刚堂屋的椅子上打盹。 我和梁凤书、肖玲玲三人和衣躺在一张床上,听着她们两个嘀嘀咕咕,我很快就睡过去。 回忆起青春岁月,几乎忘了冬日雪寒。 积雪在阳光下化为水珠,从屋顶上滴答下来,如寒冬里的泪滴,哒哒地敲在头顶的帆布大伞上,在打伞的边沿汇聚成一条晶莹剔透的水线,落入木台上。 谁的青春都难忘,二十几年前的我和李木,都没有今日这份恬静的心。 说到第一次回家乡的事,心中莫名感慨起来,想今日的故乡早已人影凋零,陶春兰依然固执地守在孤寂的山村里。那里杂草丛生吗?那里翠竹依然茂密吗?家乡今年冬天有阳光吗?…… 在很多年里,我不愿承认自己曾有过故乡,试图掩盖儿时苦寒在心中的烙印。如今我可以坦然面对过往的一切,包括那些儿时的跌跌撞撞、衣单腹饥、孑孓身微。 李木和素素一直默然无语,仔细听着我回忆起过去的那些光辉和遗憾。 我突然停下来,望着西湖外那条雪白的山脊,就像我邋遢在无人理会的街头时,曾无数次不由自主地望向故乡的方向,心里有深深的彷徨不安。 “哎呀,多大的人了,还哭。”素素拿起纸巾为我抹去泪水。 想不到我已经流泪,好像没有来由的就想哭,萧瑟寒雪无法让我流泪。 “西湖潇潇祭洛水,多少人往多少泪。阿弥陀佛。”李木站起来,走到露台边,也望着那条蜿蜒的山脊,手持念珠,指着渺渺茫茫的湖水:“麦子,我以前来过这里,曾在西湖边住过半个月,不知道为什么,面对着这西湖,总是容易为从前而感伤。” 素素拿出手机,快速地按几下,问道:“李二哥,那两句是你此刻的感悟吗?祭洛水?祭拜的祭?” “对,祭拜的祭。” 素素对着李木的背影快速拍下照片,得意洋洋地说:“发个朋友圈,配上李大师这两句灵感,嗯,西湖潇潇祭洛水,多少人往多少泪。真是佳句,李二哥的心中果然装的不是凡俗杂念。” 李木笑笑,坐回来。 “我们拍个合影。”素素自己站起来,侧着脸,对着手机拍下我们三人的合影:“李二哥,刚刚麦子说,你离开深圳后,没有马上到成都,那段时间你去了哪里?可以说吗?” “可以啊,有什么不能说呢?” 李木刚回答完,素素一把抓过我桌子上的手机:“李二哥,你等等啊。”她瞪着我问道:“密码,密码多少?别人都用人脸识别解锁,你为什么还用密码?” 我说完密码,好奇地问素素:“你要干嘛?用我手机叫外卖吗?吃午饭还早啊。” “屁,我帮你发个朋友圈,用我们三人合影,配上李二哥那两句诗。我不管有多少女人爱你,我要让她们知道,此刻我们在一起。” “你发可以,能不能帮我备注上:不是本人发布。拿来,我看看。” “不给。”素素把手机塞到她身后,对含笑看着她撒娇的李木说:“二哥,说说,离开深圳时,你去成都之前去了那里?当时会不会很后悔,必定你在深圳打工,麦子和梁凤书都不帮你,亲兄弟,一年才见几次面,你靠自己当上副总也不容易,就那样离开了,当年有恨过麦子和他的梁凤书吗?” “没有,当年没有,过后也没有,从没恨过,麦子从小去了李瞎子家,没有享受到父母的爱,我们全家都欠他的,我一直想的想法是:就让我来替我们家还吧。” “二哥,当年离开深圳后,你去了哪里?现在回想起来,是我欠你啊!” 以前没好意思问,如今闲聊,也想听听他那个时候的真实想法,我想,已经出家为僧的李木肯定不会撒谎。 李木笑笑:“看来啊,今天不说,化不了缘。” 第280章爱恋化流云 他侧头看着窗外的远处,窗外白云悠悠,他目光如湖水一般平静,好像忧伤早已与他远离。这种看似平静的状态里,带着对世界的冷漠,对人的冷漠。目光中看似已经把一切淡然,其中有对所有一切都失望的落寞。 李木真算得上四海漂泊二十几年,在这漫漫长路中,岁月带着他一步步走进深山庙门,使得他再也没有了当初的雄心壮志。那些读过的‘万卷书’依然在他胸中,书中的道理和走过的路,熔炼成一个‘悟’字,收获一个‘禅’字,岁月在他那里变得云淡风轻,只待时光老去。 “贫穷会在心中滋生出魔鬼,然后永远在心中筑巢盘踞,能去除这个魔鬼的人,才是真正走出了贫穷。这个世界很多人挣到很多钱,但心中魔鬼的巢穴还在,甚至茁壮到填满整个胸怀。麦子,看你和素素这样好,你是早已把心中的魔鬼巢穴燃烧殆尽了的,老三、老五、大姐都还没有做到,不知道他们这辈子能不能做到。” 李木突然来上这么一段话,让我不解。素素更是听得云里雾里,只把茶水缓缓倒出,等着李木继续说下去。 当年梁凤书送李木从南头出关,车一路到达惠州时才停下来。李木说梁凤书办事很实在,也很周全,在惠州街头,梁凤书在街上找了一辆的士车,给司机一千元钱,让他载李木到汕头火车站。 李木还记得,的士司机把他载到榕江边的渡口,当时天还漆黑一片,过江的渡船还没上班。的士司机指着榕江对岸告诉李木,江的对面就是汕头,一个很小的城市,希望李木能让他早点赶回惠州去交班。 黑夜里,二十四岁的李木两手空空,连个行囊都没有,生活的唯一指望,就是梁凤书给的几百块现金和一张五万元钱的银行卡。 四月的榕江边还有些微寒,比深圳要冷,漆黑的渡口静悄悄,奔流不息的榕江水拍打着渡口,世界还在苍茫黑夜里沉睡。 深圳从事几年夜店工作,李木并不惧怕黑夜,但黑夜中的孤寂,让他想起横尸街头的依依,他太想依依了,想跳入榕江和依依团聚。那个曾与他相爱几年的爱人,像是从黑夜中突然跳了出来,陪伴着她昔日的爱人渡过暂时孤独,鼓励李木要坚强的活下去。 依依惨死在沙头角,让血气方刚的李木跌入愧疚又悔恨的深渊,突然一个人站在黑夜中的江水边,能想起的只有依依,不禁泪如雨下。一支接一支燃烧的香烟,并不能化解心中的悲伤,压抑几个月的愧疚和悔恨,在黑夜的孤独中全部喷薄而出,把李木淹没其中。 之所以义无反顾地愿意离开深圳,那时李木觉得自己对不起依依,对伤害无辜的恶人更是深恶痛绝。在包间里听完肖玲玲的悲惨遭遇后,李木恨不得马上把那个男人大卸八块,当梁凤书说出全盘复仇计划后,能消灭恶人,李木当然赞成,想着能为拯救肖玲玲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也算是积德。 悲伤难抑抑制,依依昔日的温柔娇容一直在眼前、在怀里,但依依在黑暗中告诉李木:“我的老公,你不能跳江,还记得吗?你说过要挣很多钱,要带我去看遍山山水水,你还没有做到呢。虽然我们阴阳相隔,但我一直都在你身边,千万别犯傻,要好好的活下去,等你纵横山水之间时,我就是你头顶的流云,你去哪里我去飘去哪里,你是世间最坚强的男儿,一定不可辜负曾经对我许下的誓言。老公,沿着榕江向上游走,那里有过江的桥,就像你曾牵着我的手走在午夜下班路上那样,走吧,我们一起走。” 李木流着泪,在黑夜中独自沿江而行,走了好久,看见一座大桥,才知道自己被的士司机骗了,根本就不用从渡船过榕江。 想到曾经对依依的誓言,李木在路边吃完早饭,到商店里卖了背包、换洗的衣物、最简单的洗漱用品,外加一本《中国地图》,一路步行,从汕头到梅州,经赣州、抚州、洞庭湖、武汉、襄阳、安康、汉中、广元,最后到达成都。 山山水水,慢慢长路,步行四个月,陪伴李木的只有风雨,还有天空的流云。 李木说,他鞋走烂好几双,从没有觉得累,有时住旅店,有时合衣夜宿路边、树下,也借宿过很多荒郊野村的农家。在溪水里洗漱,衣服凉在背包上,实在没法晾干,扔掉再卖,都是在路过的乡镇上卖最便宜的衣物用。 花最少的钱,走最远的路,每到能取钱的地方,李木便会取五千块钱放身上。他自己花不了什么,除了保证体力的最简单吃喝,每次借宿过的那些农家,离开时,他都悄悄地在床头放几百块钱,放钱时默默念着:“依依感谢你们。” 有时在路上碰见放学回家的穷孩子,也给那些衣衫褴褛的孩子百十块钱,孩子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自己叫依依。孩子听说他叫依依,总是会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但拿着他给的钱,笑得特别开心。李木说,想自己以前上学的时候,别说在路上遇到有人给百十块钱,哪怕一两块钱,估计也能开心一星期,看到那些孩子纯真的笑脸,他的心情也会变得很愉快,看天上的云也像是在对着他微笑。 用双脚丈量着几千里路,心里装着曾对依依的承诺,用承诺告慰路途疲惫,昼行夜宿,沿途随心布施梁凤书给他的那些钱,四个月后到达成都时,只剩下几千块钱。 不管白天黑夜,休息时都仰面对着天空的云,他觉得那些云朵中一定有依依,依依就在天空陪着他翻山越岭,一起践行曾经的诺言。 在那用双脚长途跋涉的四个月里,李木说每天晚上都会梦见依依,梦里的依依还是那么美丽,脚踏着白云,而且会在梦里和他说很多话,鼓励他要好好活下去。依依说:“生命的精彩在于探索未知,生命的尽头又是另一个开始。我在天上,你在人间,你以后的路,是我们共同的憧憬,别让我失望。” 每次梦想,都是泪流满面。 道一声“阿弥陀佛”,李木不愿再说下去,抬头看着窗外天空的流云,盘腿坐在沙发里,拨动念珠,口里默念着经文。 想不到二十多年过去,李木还是对依依如此深情不忘,他可能还觉得那些云朵中有依依。 素素已经泪流满面,见李木不想再说,站起来,拉开所有窗帘,口中念叨:“看吧,李二哥,依依一定还在天空,就在那些云里……” 第281章荒芜土地 等着李木念完一段经文的时间里,我心中又泛起往日的愧疚,暗自感叹人生怎么会如此迥然不同。如果那时候我和梁凤书都对李木和依依好一点,他们要去中英街玩,我给阿虎招呼一声,不用他们办证件,直接派人接他们去就好了,依依也不会被人砍死在街头。 那时我和梁凤书刚刚过上好日子不久,很怕李木和依依连累我们,如今想来,我们是有能力帮助他们的,依依再也不会活过来,就算我回到从前,可能还是会那样担心他们连累我。 就如李木所说,从小贫寒的苦日子,加上刚刚离开家乡时经历的那些孤苦伶仃,心里滋生出魔鬼,那时的魔鬼巢穴牢牢地盘踞在心中,使得眼睛看不到真正的善和美。 一直以来,我和梁凤书都觉得愧歉李木,听他说起那四个月的苦行僧般的日子,我的心中的愧疚更重,不只是愧歉李木,对依依也愧歉。 顺着李木远望的方向,我看见窗外一朵洁白无暇的白云,正悠然在苍穹翱翔。我想,那朵云肯定是依依的化身,她还是那样美丽,她还守着李木。 素素换了普洱茶重新冲上,乖巧地说:“算了,李二哥,依依姐曾在世间爱过你这样的男儿,她不后悔,也没有遗憾,我也是女人,我知道的。” 李木不说话,素素把头转过来对着我:“麦子,继续说你第一次过年回家的事吧,我想听,先前你说到午睡,午睡以后呢?” 我还记得,那天午睡时,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面,我看见一只山羊独自走在悬崖峭壁上,它身型敏捷如飞鸟,自由腾挪,好像悬崖峭壁如莽莽草原一般。 可是那峭壁无边无际,山羊无论怎么攀爬跳跃如飞,还是无法达到峭壁的边缘,山羊突然停下来,眼望着远处无垠的绿色大地,神情里那样泰然自若。 山羊突然纵身一跃,从峭壁上如雄鹰捕猎一般冲向地面,山羊没有翅膀,可它却没有一点畏惧,任自己在空中自由落向无垠的绿色草原,梦中吓得我胆战心惊,不由得为这山羊落地后的命运担忧起来,赫然发现,山羊的脸变成了李木,他依然是纵身前那样坦然,没有一丝惊恐。 梦里的山羊就那样一直往下落,却一直没有落下去,如在我的心上钳了一把钳子,就快要停止跳动,突然醒来,竟然在寒冬里满头大汗。 从床上起来,站在阳台上,看见西边天空挂着冬日里难得一见的晚霞,虽不是特别辽阔,却也给人心中一丝温暖,为萧瑟的寒冬增添一抹鲜艳的色彩。几只乌鸦呱呱地叫着,好像我推门出来吓着了它们,它们从屋前高大的洋槐树上展翅而飞,带着黑色魅影,似要追逐天边那一抹色彩,它们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寂静的天空里。 李水和李余从竹林里穿出来,手上都抱着满满的柴火,李余大声说道:“晚上篝火的柴我们都准备好啦,听说你们昨天晚上就烧过。老四,你昨晚也不叫我们一声,真是不够意思,我们小时候到哪里去玩,可都是叫你的啊。” 平措端起热水上来,小声说:“麦哥,洗洗脸,先前我听见你梦里大喊着什么,我没有听清楚,是不是梦到什么啦?” “没事,我经常做梦。”又对李余大声说道:“昨天太晚啦,车上颠簸一天,没力气去叫你们,今天晚上好好玩,今天我觉已经睡够。李水,这干柴不经烧,我们去山上弄几棵桑树下来。” “啊,不好乱砍吧?”李水有些担心。 “没事,砍我家的,连根拔出来,只要两棵老桑树,够烧一晚上。”我快速擦一把脸,问平措:“几个女人呢?” “那边帮忙做饭,也不一定是帮忙做饭,玩吧。麦哥,弄桑树用刀还是用锄头,我去拿,你别弄脏了手,你下楼等着啊。”说完,平措从二楼端着盆子,一个空翻身,从阳台上落下,自己奔灶屋里去。 李水、李余看得目瞪口呆,李余惊叹着说:“天啊,这么厉害,是轻功吗?怪不得一个能打那么多个,自己还一点不受伤,麦子,他们兄弟干什么的?” 平措从灶屋里一手锄头、一手柴刀出来,说道:“我和贡布是负责麦哥和嫂子安全的,负责一辈子,谁动麦哥和嫂子,我们就弄谁。” 我大声笑说:“老五,你别听他的,我和他们是兄弟,不过他们身手比我好一点点,这算什么啊,我也能一个筋斗下去。”说着,我看着楼下跃跃欲试的样子。 平措赶忙把手上东西一丢,站在我下面仰头说道:“麦哥,可别这样,我知道你功夫比我好,但你刚睡醒没活动开,还是别跳啦,走下来安全些。” “好吧,听你一回。”我大摇大摆地下楼来,李余和李水正和平措正笑着。 山坡上的地里全都是杂草,不见庄稼的影子,参照我小时候,这个时候麦苗应该已经长出手指长,我问道:“以前都争土地种,为几锄头泥巴还有人争得打起来,怎么现在这么好的地都荒着,全长杂草啦?这么长的杂草也没人割,记得吗?我们小时候漫山遍野也找不到这样好的草割。” 二十岁的李余很老道地回答说:“都出去打工了,种地的人越来越少,就这一坡的地吧,全部种上麦子,可能收成也就卖两千来块钱,还得累死累活的播种、除草、收割、晾晒,成都的服务员最多两个月就能挣这些钱,谁还愿意种地啊?人都出去了,这些草当然没人要。” 听着李余的话,我想啊,祖国经济腾飞对山村还是有影响的,起码人都有个地方挣钱了,不用再脸朝黄土背朝天,还饥寒交迫。只是为昔日人人珍惜的土地变得荒芜,觉得有些可惜,要是都不种小麦,没有了麦苗地,我这麦子的名字来由不是也变得虚幻了吗? 李水说:“那还得看老天爷给不给面子,我们这里没有河流,几个月不下雨,别说收成,连种子钱都得搭进去。我才刚去青岛,也还能有两千多一个月,虽然租房、吃饭剩不下什么,可也比种地强太多了。” 看看意气风发的李水,我问:“你家里辛辛苦苦拿钱给你读大学,就为比种地强啊?” “麦子,你可比我还小一岁哦,你都能挣这么多钱,不是我说大话,有一天我一定腰缠万贯、飞黄腾达。”李水说这些话的时候,仿佛他已经看见自己变成他说的那个样子,眼里没有丝毫犹疑。 第282章家乡的土匪 平措抱着桑树的树干用力摇晃几下,树根把泥土都翻开来,他再蹲下去把绵长的桑树树根砍几刀,我们也帮着用力一拉,一棵高大的老桑树就弄下来。 李水感叹道:“平措,你真的好厉害啊,力气这么大,等我有一天发财了,你来保护我吧。” “不可能,给再多的钱也不可能,我们和麦哥生死与共,不为钱。”平措说着,又用力的摇另一棵老桑树。 看着摇摇晃晃的长长桑树枝,上面还有些没有掉落的枯黄桑叶,有些感慨:“也没人养蚕了吧?桑树枝都长这么长,桑叶也没有人要啦!唉,想想以前,老三、老五,你们家里养蚕臭得要死,还为桑叶跟人打架,真是今日不同往日啊,这些树现在也只能烤火玩算球啰。” “麦子,千万别回农村,挣再多的钱也别回来安家,我们这里的官比土匪还可恶,再多的钱投在家乡,泡子都不会鼓一个,纯粹是白白浪费钱不说,你还得看他们那张臭脸,真的,他妈的一个个跟土皇帝似的,他们以为自己就是天,根本不会拿人当人看。”李水显得有些义愤填膺,好像他自己深受其害一样。 我只能笑笑,点头表示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我不会回来长住的,我现在是真正的深圳人,户口都已经迁过去,你们还不知道吧?不过别对外说,我的房子还在这里。过完年我也要给玲玲她办深圳户口,我们这地方啊,再过五百年,也不会发展到这里来,偶尔回来住住还行。李水,你怎么这么恨这些狗官啊?” 李余抢先说道:“我和李水考上大学,根据学校要求,户口要跟着学校走,必须得办户口迁移,我们拿着学校的证明给他们看,求爹爹告奶奶的,从村里到镇上,怎么都不给我们盖章,后来还是花二百多请他们在镇上吃饭,才勉强给我们盖章。我和李水上大学都是这样,这帮狗日的,简直无法无天,他们还是知道我们家穷,敲不出什么东西,不然估计得花不少钱,这些个孙子,真的是天高皇帝远,麦子,李水说得对,再有钱,撒外面或者烧掉,也别把钱花在建设家乡上,完全没这个必要。” 我离开故乡时,一直怀着对故乡贫瘠的憎恨,回来后,看到肖大刚、张寡妇那样为我们几个人的吃住忙前忙后,本来已经对家乡有些好感,又遭他们的话重重一击,苦寒寂寥的山村在心中立刻变成灰白色。 李水马上又义愤填膺地控诉起来:“就中午拿帮扒手,世人皆知,难到镇上的警察不知道吗?明里不管,暗里还和他们喝酒吃饭,真的,已经没有天理,他们遇到你,可能是这辈子也没想到会这么惨。” 李水又马上担忧地说道:“麦子,他们会不会联合狗官来报复吧?” 家乡情况如此,我小时候就耳闻目睹,想着,如今两个大学生也如此义愤填膺,家乡是真的没有希望啦。我轻松地说:“没事,他们不敢,而且当官的只捞好处,才不会真正替他们出头,没这么傻的官。他们要敢报复,我真的回来拆他们房子,都不用我回来,让几个谁都没有见过的人回来,悄悄的就把他们全办了。” 第二棵老桑树也弄下来,李水还有些愤愤不平:“我们当时去找村支书盖章,他那个嘴脸,要是李木在家,肯定打他狗日的。” 我点上一支烟,把烟盒递给李水,看看暮色苍茫的天空:“兄弟,敢不敢晚上去把那个为难你们的村支书弄一顿。” “怎么弄?”李余眼睛放光一样问道。 李水有些犹豫:“弄出事情可不好。” 我看看李水,笑话他:“你和李文白一个德行,怕个球,有点分寸就行。这样的王八蛋,你退一尺,他进一丈,这样欺软怕硬的东西我见多了,今天就弄他,完全是他自找的,为难你们的村支书是谁?” “就是周石匠的大哥。”李余兴奋溢于言表,拉着老桑树就往山坡下走,脚步显得很轻快。 刚把两棵老桑树拖到院坝里,张寡妇在田埂那边扯开嗓子大喊,估计她的声音全村都能听见:“麦子,过来吃饭啦!” 我大声回一句:“知道啦!”小声说道:“商量一下,老五,小时候偷桃子你主意最多,你觉得怎么教训那狗日的好。” “天黑以后去,他家楼房是盖的瓦,站在他家后面用石头给他屋顶冲几个窟窿,神不知鬼不觉。” 我奚落李余:“老五,你怎么胆子也这样小啦,我们不要悄悄的干,就要让他知道是我们要报复他,要让他以后听到你们家的名字都做噩梦。” “那你说怎么办?”李余有些迷惑不解。 “我想想啊,首先,不能让人觉得是我们故意找事,要让人觉得是他不对,他该挨打。我们的目的不是真要把他打多狠,是要让他丢面子,以后再不敢随便为难人,你们想想,该怎么干?” 我正说着,肖玲玲和梁凤书从竹林里走出来,肖玲玲看看我们:“密谋什么呢?还不过去?哎呀,你们把谁家这么大两棵桑树挖啦?” “我自己家的,没事。”看看梁凤书:“啊,有军师正,问梁军师,这事肯定好办。” 梁凤书一脸疑惑:“又干什么坏事?平措,你别跟他们学,一个个的坏得很。” 我拉着梁凤书,把李水、李余上大学办户口迁移的事给她一一说清楚,梁凤书思索着说:“真的要弄他吗?” 肖玲玲气急败坏地一跺脚:“乌龟王八蛋,怎么这样啊?就得弄他,还当我们小时候一样好欺负吗?” 梁凤书说:“这样吧,如果能把他请过来喝酒就成,他们中午那些人还在喝,酒都喝清醒了。” “嗯,能请来,这样好的酒,他肯定来,巴不得我们去请他呢,中午那些扒手有两个和他关系好,所以我看他远远的看,我们动手时,他跑掉了,现在肯定后悔酒没喝得上。” 听了李余的分析,梁凤书说:“请这样的人吃饭太恶心,麦子,我看这样,我们不必让所有人都知道是我们弄他,乡里乡亲的,还是别让人觉得我们胡作非为。让他自己感觉到是我们教训他就可以了,有时候,打人一闷棍比明的一耳光还解气。” “好,听,听你的。”我差点习惯性的说成听老婆的。 梁凤书看看不远处的水田:“你们这里的田坎不宽,又是当村里的路在使用,在他必经的田埂上做一个绊子,足以让他摔水田里就行。”说着,她拉一拉自己的羽绒长袍:“这样寒冷的天气,摔在水田里,弄得成个落汤鸡,酒他肯定不好意思再来喝,他心里一定堵得慌,回去指不定害一场大病,不比挨一顿揍还惨吗?还能让村里人看他笑话。” 第283章山村夜色 李余高兴得蹦起来:“小梁啊,真是绝妙的好办法,亏你想得出,我打电话给他,只是怎么下绊子?还得保证他一定摔在水里四仰八叉。” 暮色越来越浓。 梁凤书说:“绊子好办,平措肯定会,天快黑啦,村里人都以为村里的路极其熟悉,我们在他必经的路上抹一小段稀泥,适当遮掩,他一定想不到,田埂两边都是水田,不摔水里摔哪里,莫非飞上天吗?” 李水说出建设性的意见:“我们打电话叫他来没意思,让老村长打电话叫他来,让上一任给这一任下绊子,正是他们的传统美德,走,李余,我们弄稀泥去。” 李水突然表现出一种大无畏精神,威风凛凛地走在前面。 田埂上两边的衰草小半米深,留下中间四五十公分宽的泥巴路面泛着白光,水田里的鸭子早已回家,一片一片田坎分割开的水田,如镜面一样摆在村的中间,只等春来,又是一片片绿色稻田。 李水和李余很快抹好了一段,试了试,本来干燥的泥巴路面上抹上薄薄的一层稀泥,四周的枯草上也抹上一些稀泥,路变得像西瓜皮一样水滑,盖上一些枯草,再仔细看看,万事大吉。 “走,回去吃饭,电话打通以后,我再来撒点水,别干了。”李水好像非常急切地要看得别人的凄惨样。 李余低声埋怨:“洗了衣服一星期也不干,这点时间干不了,走吧。” 刚才看着李水认真的抹稀泥,用手试滑度,还设想人摔倒时手可能会抓什么地方,使我不由得想到,这李水密谋害人,估计和梁凤书半斤八两,要是心术不正,得多少人上当受骗啊? 几声乌鸦的悲鸣在夜空里响起,村里炊烟袅袅,薄雾与寒露渐起。 老村长打完电话,显得很是高兴:“来,周支书说马上来。”他又望着即将落下的夜幕,深情地感叹说:“炊烟过沟,干死鱼鳅;今年春天怕是要天干哦,坡上小麦估计要遭灾啊!” 罗癞子粗声粗气,有些急不可耐:“老村长,可以开喝啦,随它干球去,还有几家靠着山坡上的收成啊?过完年我也出去,一年不下雨才好。” 村里人喝酒的习惯,中午开始喝,下午不下桌,吹吹牛皮,喝喝茶水,晚饭接着喝,醉意来来又去去,去去又来来,最后带着醉意蹒跚回家。那一桌还是那些人,一个不少,新做的菜又端上桌。 李文白表现得出奇的勤快,让肖大刚陪着喝酒,自己和张寡妇在灶屋里弄菜;露露和小芬、贡布正做临时服务员,把一盘盘菜端上桌子;肖玲玲回去又动手切了一些香肠,梁凤书帮忙剥了好些皮蛋;李水和李余把烟花摆出一些在院坝边沿,理出引线随时准备点燃。 我点上一支雪茄,站在院坝边,远望着那段李水精心布置的田坎,虽然夜色已浓,我依然可以看得见有人急匆匆地往这边走来。看到那个身影摇晃几下,扑进水田里,我用雪茄点燃礼花的引线,夜空中炮声隆隆,礼花璀璨,流光溢彩照亮山村的夜空。 肖玲玲、梁凤书、露露、小芬争先恐后、又担惊害怕地点燃其它礼花,夜空更加热闹起来,山村的夜空从没有这样光芒璀璨过。 喝酒的人都从桌边走出来,看着黑夜里的万丈光芒,感叹不已,都夸我和肖玲玲给村里放了最好看的烟花。估计村里每家每户都如我小时候一样,听见炮仗声就站在院坝里凝望夜空,这些年流浪在外,时光匆匆而过,我终于看见自己在山村亲手点燃的璀璨。 礼花燃尽,硝烟弥漫,浓浓的火药味使得人更精神,老村长看看手表,焦急地说:“不应该啊,周支书早应该到了,自己村里还能迷路了吗?” 李水拿出准备好的电筒,展现出兴奋又亢奋的精神来:“你们先喝着,我去看看来了没有。” 这李水太坏,还要借此去看看猎物是否上钩。 见李水已经箭一般奔出去,老村长笑笑,大声喊道:“娃儿头,晚上小心路,唉,打个电话就是老,何必跑一趟,也好,节约一点电话费。” 李水很快又回来,气喘吁吁,对着手不停地哈气:“我跑到沟中间,没看到人,估计耽搁了。”说完,李水对我们笑笑。 我想,李水真跟梁凤书一样想得细致,他一定是去用干草把稀泥擦掉,以防再有人摔倒,真是个干坏事的天才啊。 李木在我们桌子上窃窃私语一般:“中啦,来,值得庆祝,太解气啦!哈哈哈……” 我们一桌子都欢乐地笑起来,张寡妇从灶屋出来:“高兴,都高兴,正是该高兴的时候,娃儿头们,努力吃,冷了我再给你们热,灶台上还要热着的鸡汤哦。” 家里没有空调,每个桌子下面放着炭火盆,人从脚暖和到头上。 小时候很少能在寒冬里享受到这炭火盆,做起来并不复杂,找一个废旧的金属盆,在灶堂里把烧完的炭火撮到盆里,上面盖上柴火灰,可以保持几个小时的持续热度,放在脚边,放在椅子下,这是寒冬里最好的取暖方式。但小时候没有废旧的金属盆子,烧的是干草,必须要烧木柴才有炭火,所以小时候连这炭火盆都是寒冬里的奢侈品。 隔壁桌已经摆开架势划拳,吼声震天。 过了一会儿,老村长电话响起,他出门去接了电话,垂头丧气地走进堂屋,看着我们说道:“娃儿头诶,你们害他周支书干啥子嘛?我这哈幺不倒台老哦,唉,冤孽哦。” 划拳的人立刻安静下来,李文白问:“周支书不来了说?看不起别个肖大刚吗?” 老村长站着对我点点头:“娃儿头,把你的雪茄拿我也抽一支啥,我当个冤大头,抽支雪茄还是可以的嘛?” 肖玲玲立刻跑进去拿出一盒雪茄来,故意卖弄着:“老村长一个人抽就可以啦,这雪茄二百多一支,可不能都发哦。” 老村长脸上带着苦笑:“他们没得资格抽,他们又没有背黑锅,是不是嘛?娃儿头们,你们要弄周支书,我一点意见也没得,可何必把我牵连进去哦。” 第284章上学往事 周石匠大大咧咧,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老村长,你朗个肥事哦,半天也说不清楚,我弟兄出杂子事老?” “刚才你嫂子打电话给我,说你哥来我们这里喝酒的路上,摔倒水田里头,遭冷得够。你们想想哦,五六十岁的人老,勒个天好冷哦,摔倒水田里那个受得了?你嫂子说是我害的,真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哦。”老村长说完,用力的抽一口雪茄,嘀咕道:“闻起香,抽起也没得啥子味道嘛。” 李文白像冒充和尚念经一样,有些阴阳怪气:“天黑老,他可能走得急,没看好路,怪得到那个?” 杨三娃附和道:“说得对,自己走路不看路。” 老村长苦笑着看看我们:“他婆娘说,有人在田坎上抹稀泥巴,明显是要害他,电话又是我打的,不就怪到我头上嘛。你们几个天棒娃儿,是不是你们干的嘛?” 李水跟李文白一样阴阳怪气的语调:“老村长,没得证据莫乱说哦,他狗日的龟儿子自己遭报应,怪得到我们嘛?” 老村长长叹一声,看看周石匠:“听说摔得有点惨哦,你不回切看看你哥啊?” “看他个球,该遭,好酒好菜我不晓得吃嘛?我为啥子要看他?真是该球遭。李文白家两个娃儿考上大学,喊他盖个章,他非得喊别个请客。我当时就劝他,为难别个干啥子,考上大学嘛我们村里也光荣佘,你不盖章,未必别个不读大学了吗?大学又不是你村支书发文凭。” “二十年前李文白家修房子,石头还是我帮到打的,我给他说,李文白屋头真是穷得很哦,村里人人都晓得,穷得吊起来杀三天都流不出一滴血,别个屋头好不容易出两个大学生,你一个比芝麻还小的官,乡里乡亲的,摆那些架子干啥子,嘿,他不听我劝。”周石匠又长叹一声:“唉,我都晓得,莫欺负别个穷,风水轮流转,这哈他晓得了嘛,晚了哦,看他个球,龟儿子不听劝。” 张寡妇义愤填膺,站起来,手叉着她认为是腰的位置,因为她已经上下一般粗,实在难以确定她叉手的位置是腰:“砍脑壳的,做这些刮毒事,做人何必:寒冬腊月开桃花——稀奇古怪的,这哈遭了嘛。” 老村长说:“好嘛,你是他的弟兄都这样说,我也不怕背黑锅,我这把年纪,还能活得倒好久吗?我也跟你们说两句闲话,人啊,真是小看不得。陶春兰以前硬是苦得很哦,房子快倒了都不修,所有钱都供娃儿读书,狠得很哦,一年到头缺吃少穿,借起钱也给娃儿读书,我们村里头啊,也只有她陶春兰有这个眼光,有这个魄力,你们看到起嘛,别个陶春兰是:抱着黄莲做生意——苦心经营,眼下艰难,将来要享福,为难别个干啥子嘛,难道不怕遭报应吗?” 老杨看着我们,笑嘻嘻地讨好我们一样:“娃儿头,真是你们干的啊?” 李水马上又重复刚才的理论,不过这次是嬉笑着:“没得证据莫乱说哦,非要怪到我们头上,我们也不得怕,红的白的,明的暗的,随便哪个来,看哪个弄得过哪个。当初喊他狗日的盖个章,拽得跟他妈太上皇一样,现在想起来啊,都还满肚子的火。要老子请客,来嘛,今天请客,咋个又走不拢了啊?” 肖玲玲站起来,对着那一桌说道:“该球遭,他要敢再耍威风,收拾他,简直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 李文白啃着猪蹄,满手、满口油水,呲牙咧嘴,还是阴阳怪气的语调:“对头,没得证据,啥子都是白说,眼睛长到球上了吗,不晓得看路,自己摔到田头,只能怪老天爷天黑得早了。他敢不敢摆起石头砸天嘛,莫鸭子死了嘴壳子硬,今天哪个也不怕哪个。” 正说着,门外进来一个人,是村里周家老一辈的上门女婿王文明,七十多岁,他老婆是周支书族里远坊的姑姑,听张寡妇闲聊时说过,他老婆去年已死。听说他在旧社会时候,年青时家里穷,不得不做了周家的上门女婿,属于村里的外村人;肖大刚属于知青下乡没回得了城,也算是村里的外村人;李瞎子是集体生产时,几十里外迁移过来的,也是村里的外村人。这三个外村人年纪最小的就是肖大刚,因为都不是土生土长村里人,他们三个一直关系就很好。 肖大刚马上站起来,拉着王文明,欢喜地说道:“老弟兄,一天都没有看到你啊,中午闹得那么大,你也没过来看看。快过来挤到坐,菜还是热的。” 王文明看看一屋的人,把拐杖放在门边上,乐呵呵的样子,好像见到一屋子当官的了:“白天走亲戚去了,我王家那边几个娃儿要出去打工了,今天过去吃饭送送,刚刚才回来。刚走拢屋,看到周支书一身稀泥巴、湿答答的,一瘸一拐地进屋,我问他干啥子老,他还闷到不说,还是他婆娘摆给我听的。” 肖大刚把自己的位置让给王文明,拉了一条木凳子在桌子角边坐下来,张寡妇马上摆上新的碗筷、杯子。 王文明自己先小酌一口:“哎呦呦,好好的好酒啊!娃儿头们,做得对,那帮遭天杀的扒手,早就该有人收拾他们。麦子,你老汉保佑你,你真是有出息了哦,就不认我王老汉儿了吗?” 我和肖玲玲给他敬了酒,王文明还是乐呵呵地模样,看着肖玲玲:“玲玲儿,麦子,做得对,年青人要有正义感,好人莫欺,恶人不怕,有本事,真的有本事,我今天是划不来,好戏没看到,不然我都要帮到打几拐杖。” 老村长看着王文明老树皮一样的脸,故意压低声音问:“没摔断手脚嘛,你怕是看过的哦。” “我哪里看得到,他忙着进屋换衣服,话都不和我搭,可能没摔坏哪里,但心里肯定遭得重啥,威风惯了的人,遭一闷棍,恼火得很哦。也是自找的,明明芝麻小得一个官,甚至连官都算不上,非得:独木桥上放钉板——故意让人过不去,这哈遭报应了啊,莫管,喝酒,喝酒。” 第285章山村夜茫 说完,王文明端起酒杯,和肖大刚碰杯:“喝嘛,这哈高兴了啥,这几年盼星星盼月亮的,我最开始就说嘛,没得事,玲玲儿、麦子肯定没得事,李八字神仙转世,升天后看不到吗?李八字会保佑他们的。” 肖大刚喝一大口,把大半杯酒放下,看着李文白,安慰他:“莫怕,你娃儿要是走了,哪个来为难你,你过来喊我,看我打不死他。” 看来肖大刚知道李文白是个胆小鬼,担心李水、李余出门以后,他怕那些人报复他,故意给李文白一颗定心丸。 王文明看着梁凤书他们,对肖大刚歪歪头:“回来的车票不好卖啊?” 肖大刚轻描淡写地回答:“麦子和玲玲的朋友,一起开车回来的。” “哦,鸟头坡,李旺门前的两个车是他们的说,哎呀,真是大出息啊,我就说嘛,李旺屋头哪里卖得起车,他那几个儿子没得卵用。”王文明又看着我们说道:“一个个,全是富贵相,和我们这乡巴头里的人一看就不一样。” 张寡妇奚落他:“王老汉儿,你还会看相索。” 王文明看看张寡妇,不理会她的话,看着我说:“麦子,陶春兰好多年没有回来过年了,你还是要孝敬陶春兰哦,我们都晓得的,要不是当年穷得实在没办法,哪个当妈的舍得自己娃儿跟到别个过?你妈是我们村里头最能干的人,娃儿生多了,也是受苦、遭罪最多的人,你一定要孝顺陶春兰。” 肖玲玲马上大声宣布:“回来得急,我们已经计划好的,这次出去要去看麦子他妈,电话地址都有了。” 老村长点点头:“老王,勒个大年纪了,莫管那么多闲事,喝酒,来嘛,我和你一口。” 王文明喝一口酒,对老村长颇为不屑:“都像你,从来都是当好好先生,你比我岁数还大,怕个球啊?活勒个久干啥子?该说还是得说,至于他听不听嘛,是别个自己的事情。前几年,周支书不给李文白家大学生娃儿盖章,你要是劝劝他,也没得今天这个事情啊!唉,不过啊,他该遭,一报还一报嘛,看今天这个光景,以后还就是麦子几兄弟有出息,哪个还敢为难他们屋头?” 罗癞子笑嘻嘻地站起来,对着外面打一个喷嚏,站在门边:“还真是想不到,这几个娃儿头小时候裤儿都没得穿,鸡儿掉在外面,一天到晚山上割草捡柴,冬天冷得一缩起,那个时候村里人编起顺口溜,说:“几姊妹一样高,天天出去捡柴烧”,哪个晓得别个现在勒个好哦。以前陶春兰长期担心她几个娃儿讨不到婆娘,烂房子都没得几间,三个黑人遭计划生育罚款不说,又没有分到田土,那些年啊,陶春兰一家真得是可怜得很哦,全家瘦得跟一个个骷髅脑壳一样。现在再看看,还真是苦尽甘来老。周支书啊真是看不清状况,来,喝酒,该球遭。” 肖大刚伸出手,开始主持酒局,摆开主人家的气势:“来,还是划拳,莫摆空龙门阵。” 五魁首、六六六、四季财啊八匹马…… 一心一意要发财,二天来耍二天来,三月桃花朵朵开,四个角角哪个抬,端午黄狗要过桥,流星滑过人要着,七妹儿乖乖在瑶台,八大金刚天门开,久久长寿还要爱,十全十美来来来……一个个吼得脸红脖子粗,闹得惊天动地,估计躺在家里的周支书都听得见。 我们几个也不拼酒,略微喝了一点,大家吃饱了,不管他们喝酒的。 把剩下的礼花搬到我家那边院坝里,点燃篝火,扔一些肉和红薯在火中,冲天巨响的礼花,在寂静的夜里特别炸裂,在高空绽放的五彩星光,比银河还要迷人,轰隆隆的声响伴随夜空朵朵绽开的烟火,把山村的夜空打扮得妖艳又多情。 流光溢彩终究要消沉下去,留下的硝烟味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夜的漆黑才会迎接黎明,而山村寒冬的夜漫长无尽,又寂静得只有几声犬吠。抬头往北而望,北斗七星也似躲着苦寒的冬夜,在天幕上难以寻觅到影子。半轮明月在竹林上朦朦胧胧,昏暗的月光照出竹叶尖刀似的轮廓,开出梅花的寒韵,人心也跟着安静下来。 梁凤书喃喃自语:“唉,想不到麦子小时候真的那么苦,陶春兰肯定很伟大,那么多人夸她,一定是真正伟大的母亲。” 肖玲玲和梁凤书依偎在一起,篝火映红她们的脸庞,跳动的目光中有晶莹的反光,她嗅一嗅快要散尽的火药味:“真好,小时候我一直希望自己能点燃很多的烟花,不要总是垫着脚尖看别人燃放的精彩,今天终于做到啦,麦子真是一个能替别人实现梦想的人,麦子,你说是吧?”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想着,肖玲玲说的话越来越让人难懂,莫非她得到陶春兰的传承,总是无师自通地说一些听起来很深奥的道理。 肖玲玲拉着我矫情地问:“麦子哥,你又是摇头又是点头的,到底什么意思?” “哦,我刚刚可能有点走神,你说实现还是梦想啊?唉,我都已经找不到我的梦想啰,我们要是能永远这么好,或许就是我的梦想吧。” 李水终于放下筷子,用手抹一把油腻腻的嘴:“老四,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理想主义者哦,古人说“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有聚就有散,有贫也有富,管那么多干啥子?我们小时候那么穷,你今天不也开上车了嘛,以后的日子那个晓得哦。” 其实我希望李水和李余吃饱了赶快回去睡觉,我和他们也没得什么话想说,儿时一起在漫山遍野里跑过,也一起“作恶”很多,但那些事情不过是流年堆加在穷孩子身上的贫寒味道,没什么好值得回忆的。 想小时候,他们家那么穷,不曾照顾我半点,李瞎子家也是漏风漏雨,我也自顾不暇而无法照顾他们。翻遍记忆,好像也找不出几丝情义,只有小时候饥寒交迫的阴影在心中挥之不去。 我看他们是觉得梁凤书、小芬、露露三个美丽佳人难以见到,所以舍不得离去,虽然得不到,就如同烟花,无论是你点燃还是别人点燃,绽放的美丽都一样,谁点燃的不重要,看到的都是同样的美,或许离得远一些,能看见更加完整的美。 第286章篝火夜话 贡布和平措又在火堆外对练开来。 梁凤书突然疑惑地问道:“其实我觉得你们这个村支书挺憋屈的,还以为他能闹出些动静来,起码他的家人也要出来指桑骂槐地咒骂一气,没想到就这样没有了下文。我们那里的村长,个个都是狠角色,个个都捞得盆满钵满的,嚣张得很。” 李水马上给她解释:“广东那边经济好,当然不一样,我们这里的村长没得捞,顶天了占点小便宜,镇里的人还捞不够,更轮不到他们。不过他还是可恶,对着镇上官员一副奴才嘴脸,在村里以为自己掌握生死大权。他以为还是以前那个样子,以前农村人没见过什么世面,现在都是外面跑过一圈回来的,谁还在乎你一个村长,再说了,又不是我们投票选出的,是镇上指定的,那个听话镇上就指定那个当村长,谁还鸟他们?我现在看到镇长也故意往地上吐口水,狗日的,还能咬我吗?” 李余兴致勃勃地说起故事来,眉飞色舞,一遍说,一边比划,独自演绎着滑稽戏:“上次镇长带着人从公路边路过,杨三娃正好看到镇长对着电杆撒尿,杨三娃在一旁大喊起来:对到电杆撒尿一个脚要抬起来,走的时候闻一闻,还要刨点土,千万莫忘了本哦。旁边的人笑惨了的,镇长气鼓鼓地走了,杨三娃还不是不怕他,杨三娃在外面乱混,没搞到啥子钱,只把胆子耍大了,看来江湖真是不好混啊!老四有这样的成就真是了不起。” 都被李余的滑稽模仿逗笑了,我取笑他:“老五,你懂个屁的江湖。” 李余马上蹲在火堆旁,把手伸到炭火上,反驳:“怎么不懂?大学也是江湖的一部分,你读那么多书不明白吗?” 我摆出老江湖的姿态,耐心地解释:“老五,你这纯粹是自己想出来的,江湖是什么?我告诉你,不是武侠小说和电影里说的那样: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那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差不多意思。假如一个人躲在深山老林里过一辈子,那深山老林也是有人啊,江湖个屁啊?江湖,是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算计,你死我活的争夺,其中混杂着爱、恨、怨、仇、情、离,你们还是学校的学生,江湖个屁,好好读书,有一天才能在江湖出头。” 梁凤书突然问到:“为什么杨三娃那样说镇长:抬脚、闻一闻、刨点土,镇长就要生气呢?” 我噗呲一声笑出来,肖玲玲说:“麦子哥,你笑什么嘛,凤书姐从小生活在富贵家庭,当然不知道这些野话。我告诉你,凤书姐,那些动作是说狗撒尿,你想想狗撒尿时是不是那个样子?杨三娃说让镇长别忘本,就是说镇长你本来就是一条狗,撒尿时就要做完狗该做的动作。” 梁凤书抬头想想,自己也笑起来,学着我们的家乡话:“哎呀,真是形象得很哦,回去可以写一篇好文章。” 李水拨弄着火堆,目光如火苗一样升腾:“麦子,你现在这样有钱,投个生意,我们一起干,一定可以挣到更多的钱,我就好看一个生意,真的,很挣钱,倒卖二手房,我是没有资金,只要有一两套房的流动资金就可以做,房子是实实在在的,房价也还会涨,这个生意没有任何风险。” 听李水说得斩钉截铁,好像就已经等着数钱一样,不过我觉得他的话违背相对论,世界上哪有什么生意没有风险。真要那么好挣,广袤无垠的大地上哪里还会有如此多的穷人。 我一口回绝:“算了,我这个人还是很容易满足的,现在这个样子就挺好,不想再做大,况且我该有的都有了,何必还要冒险呢?” 李水刚刚喷发出的激情,马上就偃旗息鼓,我想啊,我的今天是九死一生换来的,你想用我的钱做本,世界上哪有这样便宜的好事?这样的好事我也没有遇到过啊。虽然我们是一母同胞,可是你们和我的关系,还没有露露、小芬和我亲,真要投资,我宁愿投给露露和小芬。 我也一直认为男人几乎都野心勃勃,野心勃勃的人不会有真情,江湖上出卖兄弟、朋友的大多都是男人,少有见到女人出卖谁。 假如梁凤书和我是兄弟,我们一起打拼到现在这个境地,估计已经为怎么分钱早就闹崩掉。女人比男人值得信任,这是我的经验和观察得来的,历史上也是如此。绝大多数女人,要求没有男人那样永无止境,只要满足了心中的幸福感,她们不会无止境的渴求。 自古反兄弟的大多都是自己兄弟,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男人的野心会促使他从身边开始一步步蚕食。刘邦曾和项羽结拜兄弟,曹操和刘备也曾一口锅里勺饭吃,李世民杀兄弟而登大位,赵匡胤反的是自己主子。蔡文姬至始至终没有背叛自己的家国,鱼玄机到死也没出卖过她背后的男人,陈圆圆也没有出卖过吴三桂,柳如是以死殉钱谦益……试想,如果这些人都换成男人,后果不堪设想,男人没有这么重的情义。 看那么多书,我早已把这些道理想明白,假如露露和小芬是男人,怎么可能把所有钱都交给我和梁凤书,而且没有写任何凭证。我现在收入丰厚,她们甘愿在家陪着梁凤书,过着平淡的日子而没有妒忌和怨言。 如果露露和小芬是男人,他们也会想着自己也要辉煌腾达,恰恰我不信任男人,所以我放心把家里的一切交给她们,和她们共享我的很多秘密,我却不用担心她们背叛我。 贡布和平措这样的人与我们一般男人又不一样,他们拥有非常虔诚的信仰,况且他们年纪还不大,我可以引导成我要的样子。尽管这样,我宁愿把全部身家交给露露和小芬,也不会交给他们。 李水、李余和我一样是穷苦人出生,这样的人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不管是亲人还是朋友。又一想,李木呢?李木书看得太多,人生意义理解太透,书看太多的人注重气节和风骨,这样的人智慧虽足,却不适合这个残酷世界的算计和争斗,也不能说是不好,他心里或许有另一种对人生的看法,与我的理念截然不同,而且命运的轨迹也不一样。 第287章再次离别故乡 李水已经走出校门,所从事的工作肯定也不是他大学所学,才走出校门的他,眼睛里已经可以看到其狡诈的意味。 李余刚读大学一年,性情还有几分纯真。倒不是觉得李余比李水好,李余还是个没有独立面对生活的人,不知道生活的艰辛,眼里会少一些苦涩味道,所呈现出来的便缺少迷茫的无奈和彷徨,美好的幻想成分多一些的人,看着就更亲切一点。 穷人对钱的渴望会表现得很明显,这点我知道,我从前就是这样的人。李余问我们什么时候走,我告诉他,还有三天过元宵节,过完元宵节就走。李余马上很兴奋地说,村里面很多人赌博,主要是砸金花,他问我这几天要不要去玩玩。 虽然我年纪不大,但少小离家,江湖已经把我熏陶得“老成”,我笑得轻描淡写,告诉李余,只有穷人才赌博,我和村里的人赌,他们把全部身家性命都输给我,也不值半辆车钱,我和他们有什么好赌的。如果我输了,就可能陷入其中,甚至我好不容易拥有的都被他们轻而易举地骗了去。真要赌的话,我只会跟比我身价多百倍千百的人赌博,可是那样的人看我,就像我看村里人,所以,不要和人赌博,十赌十骗。 李余猛然点头,好像真明白了似的:“嗯,你说的也有道理,可是镇上也有赌很大的,都带很多钱,你不玩玩吗?我在学校赢过很多钱,一整层宿舍的同学几乎都输过钱给我。” 他的话或许是真的,人穷的时候,什么办法都想试一试,可能上天眷顾,让他赢了些钱,但也可能让他错误地觉得自己赌技高超,早晚还要在赌博上栽跟头。在外几年,没见过谁靠赌博挣到钱,都是骗,十赌十骗。 “那也尽量别赌博,老五,我知道,你赌博是没有办法,输了也就那一点点钱,赢了可以多吃几次肉,甚至还能买好衣服穿。我不一样,我觉得自己的钱够花了,干嘛还和人赌?况且,赌博的人大多都不是什么好人,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才不稀罕和这样的人同桌同屋,别说输赢,直接给我钱我也不干。” 肖玲玲大声劝告:“李余,谈什么赌博?麦子哥从不赌,我爸也从不赌博,就像麦子哥刚刚讲的那些道理,那么简单还不懂吗?要赌你自己去赌,衣服裤子输了也与我们不相干。” 我开玩笑一样告诉他:“看嘛,李余,我们虽然都姓李,但我们不是一路人,我穷得睡大街时,也没想这些歪门邪道的办法。” 想以前耀仔也经常带着我去赌,可我就是对赌博提不起兴趣,加上梁凤书也绝不会赞成我赌博,渐渐地,我自己也看清其中门道,更不愿意赌钱。 露露附和着:“就是,麦子哥是我们亲眼看着的,从做很小的生意一步步成长起来的,以前他穷得吃早饭的钱都没有,在那样艰难的情况下,也没骗我和小芬的钱,都是借,说好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从没起一点歹心。你们都要向麦子哥学习,没有好习气的男人,哪个女人爱?” 梁凤书对李水和李余没有半点兴趣,对农村的其它事物很是喜欢,深圳的山珍海味随她吃,还常常说什么都不好吃,此刻却蹲在地上掏火堆里的烤肉、烤红薯、烤年糕、烤糍粑吃,吃得满嘴满脸都是黑灰,还乐此不彼,露露和小芬也是如此,只有肖玲玲时常沉默不语,眼睛呆呆地看着篝火,像是要从熊熊燃烧的火焰中找出爱情的真谛。 才回来一天,我已经不耐烦呆在家里,想到回去还有千里路途,心中都有些发愁。家乡对我如此浅薄,我也无法厚爱它,只等着挨到过了元宵节好出发。 这次回来是为肖玲玲,下一次呢?还会有下一次吗?肖玲玲都已经在我身边,实在找不到家乡的一点点眷念,这片千万年不成有过光辉灿烂历史的村庄,就算再过千万年,我想,也还是这个样子。 在历史的烟尘漫过无尽的岁月时,山村不过是人多人少,植物稀少与繁茂;连个动人心魄的故事或者传说都没有,无法对世人述说一段可歌可泣的情感;没有大河大江奔流而过,看不到波澜壮阔;没有高耸入云端的巍峨大山,见不到大地的脊梁;没有一望无际的草原,看不到成群结队的牛羊;没有圣洁的雪山,看不见雄鹰展翅翱翔;甚至都找不到像样的历史痕迹,也没有漓江边的山清水秀,此处人不杰、地不灵,只有生生死死的无数次重复。 当我再次从家乡出发去远方时,一滴泪都没有,肖玲玲哭得稀里哗啦的,是为离开她父亲而哭,并非不舍得家乡。 赵小莲一去杳无音讯,我们这次回家,肖大刚没有说起,我们也没有提,难得相聚,都默契着不想提起解决不了又让人伤心的事情。 车后面装满了肖大刚送的东西,全是吃的,还有很多她们在镇上赶集时买的。 肖大刚、张寡妇、李文白、李水、李余、王文明送我们到车前,想不到有什么话要说。看着已经苍老的张寡妇,我想,要是李瞎子还活着,他应该会和张寡妇相依为命,张寡妇算是李瞎子唯一的红颜吧,如今李瞎子已经不在人世,对张寡妇好一点,李瞎子也能含笑九泉。 我看着肖大刚,临时决定:“肖爸爸,我和玲玲很少会回来住,我的房子让出两间给张嬢嬢住,她现在的房子太旧。” 张寡妇激动得热泪盈眶:“哎呦,这不成体统,麦子,想不到你对我真要这样好哦。” 我拉着张寡妇的手,就像她以前拉着小时候的我:“张嬢嬢,以后我的房子就是你的家,住吧,我今天这里说了就算,一会儿回去就搬进去住,你现在的房子别要啦。” 王文明很是夸赞我的行为,李文白故意眼睛看着别的地方,好像觉得我对张寡妇比对他好,这很不应该。李文白当然不明白,在我的心里,谁是我爹妈不重要,谁对我好才重要,张寡妇值得我这样做。 第288章亲情淡漠 肖大刚点点头,显得很激动,为我的决定感到欣慰:“好,一会儿回去我就帮张幺妹搬家,麦子,还有啥子要交代的?” “诶,也没得啥子要交代的,只是,我希望肖爸爸自己在家里要宽心些,不要和村里人赌博,钱你自己好好花,烟酒都别过量,玲玲会经常和你联系的,给你买的手机一定要经常充电,不然玲玲找不到你会着急的。”我关心肖大刚,既是因为这次在家的几天里,让我感觉到肖大刚的真情实意,也是因为让肖玲玲安心。 看看李文白和他的两个儿子,更找不出什么话说。总不能劝李文白别和罗元梅继续做奸夫淫妇,劝他要对得起在外辛辛苦苦打工的老婆陶春兰,我想,我的规劝是没有用的,万一他觉得自己和罗元梅是真爱呢,这也很难说。 男人那点事情,从来就没有那么复杂,没良心的男人遍地都是,他只是这沧海中的一粟,我也差不多,也就由他去吧。但想到他窝窝囊囊,还能干出这等事情,心里便对他有些憎恨。 对李水和李余,我没有什么真挚的情谊,特别是李余在我面前摆弄着他的诺基亚彩屏照相手机,问我要我的电话号码时,让我心中升起一种厌恶。 那样的诺基亚手机,在市面上属于高端手机,一部得三千多,虽然他说是自己勤工俭学挣的钱。我不知道他是为什么买哪个手机,想你勤工俭学挣到了钱,为什么不想着给陶春兰减轻些负担,还是每年向陶春兰要学费、路费,每月要生活费。 拥有那样一个手机对他有什么意义呢?我是想不通,他小时候生活和我一样艰苦,我却看不到他有半点珍惜刚刚稍微好一点的生活。我自己还是用摩托罗拉九九八手机,于是,我把用于联系算命业务的手机号码给他和李水,那个手机号码长年关机,因为林迪薇已经不让我给人算命。 在家的几天里,我几次犹豫,想着要不要让李水跟我到深圳去,我是有把握介绍他进林迪薇的公司去工作,或者她的下属公司里给他某一个好职位的,我可以跟林迪薇说他是我的一个老乡,大学刚毕业需要工作和平台,但李水眼中的那些狡诈无论如何也难以让我放心。 我的身份必须对外保密,林迪薇是一个要求很高的人,我能看出李水身体里的狡诈,林迪薇更加能看清,而且会被看成是一种幼稚和不可靠的品质,这样的人带出去,对我只有坏处。六年江湖经验,还有梁凤书时常对我的规劝,我知道对钱太过渴望的人必定阴险毒辣,更不可能为我严守秘密。 想李木和我在深圳五年,他从没有开口向我要过一分一毫,每年仅有的几次聚会后,我给他钱他从来不要,而且是坚决拒绝,我不联系他,他也就默契地知道联系我不方便。一直希望李木向我要些钱,只要他说出来,我一定给,哪怕是以借的名义也好,可是这个李木就是清高得像圣人一样,不要钱,不要我帮他谋取一份好工作,也不要我帮助他任何事,这反而让我和梁凤书心中越来越愧疚,弄不懂李木为什么要那样倔强的活着。 我快步蹬上车,对着窗外挥挥手,说一声:“走了,再见。” 还是那条离开家乡的曲折山路,我想着要见到陶春兰时会是什么场景,这已经是我的一种习惯,总是在要见一个重要人物前,先在脑海里模拟推敲一番,看看有什么地方会出纰漏或者有什么不合适。 肖玲玲望着窗外的山丘,她的脸和天空一样阴沉沉的,泪水已经擦干,神情里带着倔强和迷茫。她一定知道,我以后再难和她扮演夫妻回家了,她也一定不会再这样要求我,可是她说的:“麦子再怎么混蛋,我还是只爱他”,“小时候我一直希望自己能点燃很多的烟火,不要总是垫着脚尖看别人燃放的精彩”,她的这些话让我五味杂陈。 梁凤书问副驾驶的肖玲玲:“妹妹,你觉得李水和李余怎么样?”梁凤书一直希望肖玲玲能有自己的爱情,不是要赶她走,而是为了减少我心中的愧疚。 “不怎么样,和我这辈子不会有什么关系。”肖玲玲说得轻如鸿毛,结论却很肯定,平措显得很高兴。 梁凤书长叹一声,靠着我幽幽细语:“你的这几个兄弟,恐怕还只有李木守道义,有义气,可是李二哥又太清高了,我都看不懂他在以一种什么道理活着,为什么连我们的帮助全都拒绝,他这样活在这个浑浊不堪的世界,是要受苦的。” 听着梁凤书的评价,我想啊,齐爷、林迪薇说不定也是她看李木这样看我的,觉得我守着一个梁凤书干嘛呢?何必要扮演爱得不离不弃的蠢货,但我心中的真正原因他们看不透,也没有人可以看透,人还是得有些自己的坚持才好,或许就是我这近乎‘愚蠢’的坚持,才会让齐爷、林迪薇他们高看我几眼。李木心中也应该有他的坚持,我和梁凤书也看不透,只好尊重他。 “老婆,齐爷和刘秃子他们也是你评价李木这样评价我的。”车上总是无聊的,我故意想玩笑一下,也好让肖玲玲轻松一下,可是却惹到梁凤书。 听了我的玩笑话,梁凤书马上脸色一变,推开我,靠着车门,阴着脸看着我:“我知道,他们觉得你现在可以配得上更好的女人,没必要守着我这个靠你求来的狗屁作家,我也没有拦着你啊?你要追求更好的生活,我当然得尊重你,回去我就给你自由。” 我扑过去,紧紧地抱着她:“老婆,玩笑话,玩笑话,没这个意思,我不是说了嘛,天塌地陷也不和你分开。” “屁话,你那个亲生爸就是那个样子,你也遗传他吧?” “老婆,我不是那样的人,整个世界给我,也不如和老婆在一起白头到老值得。” “放开我,要不要脸的?” 第289章在外打工的母亲 肖玲玲回头看看我一副无赖耍流氓的样子,恶狠狠地教训我:“麦子哥,你也不亏良心吗?你一无所有时,嫂子一直对你不离不弃,如今有点钱了,就想学外面那些男人,就算你不是学他们,你是想攀高枝,难道不怕跌死你?嫂子这样漂亮的才女,千古难寻,你还不知足?嫂子,不如我们把车停下来,狠狠地打他一顿。” 梁凤书笑起来:“玲玲,你坐后面来使劲揍他,帮嫂子教训他。” 肖玲玲往后探着身子,在我的腿上轻轻擂一拳:“先记着,等回家一起算帐,哼。” “妹妹还是舍不得打哥哥呦。”梁凤书又说:“当初我见麦子的时候,他才十七岁,李水、李余如今也都年过二十岁了,完全没有麦子当初的成熟和真诚,要是那时麦子也是他两个兄弟这个样子,我一定看不上他。” 肖玲玲嬉笑着:“嫂子,你没发现吗,在不要脸这方面,他们一个样。麦子哥少小离家,颠沛流离,经历的苦难多,书又看得多,比他们有修为,这倒是他们可能这辈子也学不来的。嫂子,我也看他两个兄弟不舒服,不知他们哪里学来的虚伪,和我们该是没必要才对。” 我拍拍驾驶位的座椅背:“平措,听见了吧,女人的眼睛毒得很呢,稍微放纵一些,或者有丝毫不好的表现,她们会全部给你记着。” 平措嘿嘿嘿的笑着。 肖玲玲掉下脸来,开始教训平措:“笑,笑,笑,你有什么好笑的,跟你有什么关系?”说完,她对着窗外唱起来:为你我用了半年的积蓄,漂洋过海的来看你,为了这次相聚,我连见面时的呼吸…… 听着肖玲玲美妙的歌声,突然有一个想法,如果肖玲玲去佛爷旗下的演绎吧登台唱歌,一定大受欢迎,可是又想,她这样漂亮,又固执地拒绝别人的追求,也可能招来麻烦事。深圳龙蛇混杂,谁也不能一手遮天,各自弄各自的钱,真要惹上厉害的角色,无论是佛爷还是齐爷未必能全力保我,使我又犹豫难决。 见到在医院打工的陶春兰,她的模样与我记忆中的她完全是两个样子,看上去不再是记忆中那个干瘦的苍老模样,变得白白胖胖的,腰整整粗了一圈,几年时光过去,她比从前看着反而年轻很多。 陶春兰告诉我,她的工作不愁吃,医院的人见她勤快肯干,对她都很好,病人和家属觉得她随和老实,也都很喜欢她,每天都有人送好吃的给她。 我知道陶春兰的亲弟弟在卫生系统任职,别人多少要给点面子,但陶春兰的为人和她勤劳肯干的习惯,是见过的人都夸赞的,就像村里人那样背后夸赞她。她只是想挣钱给她儿子交学费、生活费,没有其它多余的心思,歪门邪道的事她也做不来。一身正气,与李木很像,看到陶春兰,我似乎看见李木就有母亲的影子,我想这样的人没有人不喜欢吧。 见到她身体这样好,我也很高兴,她这样好,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她。在陶春兰面前,梁凤书恢复了我老婆的身份,她一口一个妈的叫着,只是让陶春兰一定要对老家的人保密,千万别把肖玲玲不是我老婆的事说出去。 陶春兰高兴莫名,拉着梁凤书去她的保管室,拿出很多水果塞给我们,反复絮叨:“麦子小时候苦,跟着李八字长大,没有享受到我的照顾,你们要多多照顾他……”陶春兰害怕我受委屈一样,说出我很多小时候的艰辛和困苦来,还有我那些调皮和童年趣事,好多我都不记得了,她还记着,她说这些的时候,一直是很高兴地笑着。 医院的工作人员和长期住院的病人家属,见陶春兰特别的高兴,他们都叫她“陶嬢嬢”,问她:“陶嬢嬢,你今天捡到宝贝啦?这样高兴。”又看看我,随后说:“陶嬢嬢,这也是你儿子吧?这是老几啊?只有你儿子来看你时,你才会这样高兴。” 陶春兰很自豪地回答他们:“是啊,是我儿子和儿媳妇,这是老四,就是小时候穷,送出去那个,在深圳工作,我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讷。” 工作人员高兴地夸她:“是啊,知道,知道,你经常念叨他们,陶嬢嬢,你将来要享福哦,等把你的孩子都苦出来,你比任何人都幸福。”“你的个个儿子都长得好标致啊,儿媳妇也这么漂亮,跟仙女似的,好难得喔。” 两个年老的护士还拉着我仔细看看,走的时候说:“你妈做事非常周全,我们都比不上她,只是她太过节约,一分钱都舍不得花,一分一厘都存起来,你们几个儿子可要对你们的妈好一点。你妈长期给我们说,她很后悔把你送出去,说当初挺一挺,再艰苦一点也就撑过来了,你要理解你妈,她真的很节约,一分钱都没有花到自己身上,当初肯定是太苦了,不然这样的妈不会把自己儿子送出去。” 陶春兰笑如春风,我也不好流泪。 肖玲玲也在旁边,只不过她没有表现出梁凤书那样的热情,她是不想“喧宾夺主”,况且梁凤书说话比肖玲玲擅长。 坐在保管室里,陶春兰拉着肖玲玲说:“玲玲啊,麦子要是不管你,我管你,他小时候全靠你心疼他,不然早饿死了。儿女的婚姻大事我都不管,让他们自己做主,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我知道你对麦子有多好,在外面受苦了吧?” 肖玲玲流着泪,强颜欢笑:“陶妈妈,麦子对我很好,嫂子对我也很好,他们当我是亲妹妹一样好,麦子和嫂子都不会不管我的。麦子现在很有出息啦,他和嫂子还送给我一辆车,十几万呢,对我好吧?” 陶春兰高兴地在我屁股上打一巴掌:“麦子,不准欺负玲玲,也不准欺负小梁,知不知道?” “不会的。”我看着保管室里那些东西整齐无比,所有东西都归类放好,整齐划一,期间有护士进来领东西,拿走一个,她马上过去把空缺填满,弄得整整齐齐。赫然发现,我的习惯和她一样,只有强迫症的人才会这样整齐。 第290章 再见了妈妈,再见了雾都 在她简陋狭小的宿舍里,她毫不掩饰地告诉我们三人,鸡蛋是谁谁送的,水果是谁谁送的,罐头是谁送的,饭票是谁送的,饮料是谁送的,衣服是谁送的,就是没有一件是她自己买的,看来真如那些护士所言,她一分钱也舍不得花。 我看着陶春兰很生疏,心里感慨万千,面上却热情不起来,但我心里很是佩服她,忍住泪水不留下来。依然能记得起她离家前借故找李瞎子算命,临走时也要看我一眼的那种模样,我也知道她对我的惦念和关心。 心里想着:“母亲啊,你的一生何时能歇下来,你这样为李水、李余他们拼命节约,全年不休的工作,他们将来真的能体量你的这无法言表的伟大母爱吗?” 那时的我没有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尽管我一直很尊重陶春兰,感谢在我离家前她教我的那些做人的道理,可我依然嫉恨她把我送给李瞎子,这种心中的不公平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完全消除,或许永远不能完全消除。 陶春兰看我的眼神,是温暖又愧疚的,见我现在日子这样好,她也真心的高兴。 我问她李木来过没有,陶春兰说,李木大概去年快到年底的时候,来医院看望她,买了很多衣服和营养品,在她的职工宿舍里住过半个月,天天陪着她。 说道李木,陶春兰开始表现出愧疚之意,她说李木没有读大学,是因为确实钱不够。李木知道母亲挣钱不容易,家里也再拿不出多余的钱来,自愿出走远方去谋生。 我不知道陶春兰知不知道李木离家时的艰辛,要是陶春兰知道李木差点因为拉肚子,死在家乡县城的砖瓦厂,她一定会更加愧疚。听陶春兰的语气,李木并没有告诉她那次徘徊于生死边缘的经历,我也就不说,不想毁了李木孝道母亲的好意。 把梁凤书做主买给陶春兰的东西,全部放在她的小单间职工宿舍里,都是吃的和衣服。 梁凤书拿出一个厚厚的红包塞给陶春兰,眼含热泪地拉着陶春兰的手:“妈,这是我和麦子、玲玲一起孝敬您的,请您一定要收下。” 陶春兰坚决不收梁凤书的钱,那感觉也和李木很像,她高兴地笑着说:“你们还年轻,挣点钱也不容易,你们自己一家人也要开销,妈不能要你们的钱,你们自己好好存着,以后花钱的地方还很多,人一辈子不容易,三穷三富不到老。你们在外面好好的,我当妈就高兴,妈就知足了。” 一起出去吃顿饭,我也就要和我不怎么熟悉的母亲道别。临别时,陶春兰拉着梁凤书和肖玲玲,硬塞给她们一人一个红包,态度十分坚决:“千万要收下,是个吉利,欢迎你们回家乡,这是妈的心意,妈没有什么钱,这点心意一定要收下,以后多回来耍。” 我含泪点点头,梁凤书和肖玲玲只好收下红包。 上车以后,车刚开出医院停车场,梁凤书拆开红包,看看里面的二百块钱,头伸出车窗去,看着站在路边的陶春兰一直挥挥手,车刚一转弯,梁凤书关上车窗,自己嗷嗷大哭起来,哭得撕心裂肺,天地动容。 肖玲玲一边哭一边说:“陶妈妈是我见过最好的妈妈,最伟大的妈妈,狗日的李余,陶妈妈这样节约,他怎么还能买那么贵的手机?真是太不懂事啊!” 梁凤书一直哭,一直哭,一句话不说,眼望着窗外迷迷茫茫的古老重庆城。 古老的山城正在焕发生机,以前一直想着,有一天有钱了,一定要好好看看这座城市,住上一段时间,好好了解它。现在我是有时间又有钱,可是我却不想了解它,与深圳想比,它还非常老旧,街道那么狭窄而拥挤,在这座城市里,我没有归属感。 望着这座高低错落、层层叠叠如海市蜃楼般的城市,分不清东南西北,唯一熟悉的是这里人说话的口音,其它都是陌生。站在我曾喝水解渴的长江边,能想起第一次离家时的凄惨模样,依然熟悉不了冰冷的江水穿过手指,使我心中泛起往日的苦难记忆。 人潮汹涌的步行街繁华似锦 窈窕淑女与棒棒军同行 高楼林立的都市与山城人互争妖娆 歌乐山与南山在迷雾中久久凝望了亿万年 亿万年积淀 用热血和头颅献上红岩情 渣滓洞、白公馆 那是人类伟大的展现 也是为残酷的纪念 永远也说不完的风情随两条大江奔流向前 磁器口 纷闹声中古琴悠扬 一杯清茶、一把纸扇 如在月光宝盒中穿越了历史 伴着夜色 伴着薄雾 一行人随心走在沿江路上 远处的大桥灯光闪烁 还有那重重叠叠的万家灯火 一起映照在涛涛长江和清澈的嘉陵江的水里 像无数张妩媚的脸以水为镜 风带着薄雾寒烟轻拂陌生的脸 月光伴着江水低沉亘古的江滩 不经意间触摸到流下已经冰冷的泪水 湿了手指 却分不清是露珠还是红颜尽诉的伤悲 那些与世无争 那些年少轻狂 岁月这就样迷失 对着无尽的江水 我们一起高喊 妈妈我爱你 每天住在不同的酒店里,我和大家一起领略这座古老而神奇的山城,热腾腾的火锅、香脆的麻花、爽口的凉粉、鲜香麻辣的小面、回味无穷的酸辣粉、物美价廉的豆花饭、吃不够的麻辣鱼、美味独特的花椒鸡、停不下来的千张豆腐皮…… 看风景是顺便,主要是寻觅不同的美食,这里是美食的天堂,只是苦了不怎么吃辣椒的梁凤书,可是她泪水涟涟地也要吃,而且是吃了还想吃。 依照计划,在重庆逗留三到五天,再去成都看李木,在成都再玩几天,梁凤书说要去参观武侯祠,还想去趟峨眉山,然后返回深圳,这样差不多接近两个月时间,使我不会失信于林迪薇。 正要准备出发去成都,接到林迪薇电话:“麦子,你必须马上往回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越快越好。” 我问林迪薇是什么事情这样急,她说要等我站在她面前时才告诉我。没办法,财神爷的话不能违抗,只能马不停蹄南下深圳。 第291章春燕筑巢 西湖上的游客突然多起来,目光跃过宽阔的湖面,远处长堤上,已经人山人海。 西湖盛名已久,四海宾朋汇聚,年关里难得轻松游玩,历史光阴中留下无数精彩故事的西湖自然受游玩的人追捧。 人一多,再好的风景,也都变成了集市。 白云换了姿势,却依然美丽。 不知道哪朵白云是李木的依依,可能只有李木自己知道。 杭州难得一场大雪,我为如织人流把洁白的雪快速消融而可惜,冬日暖阳也变得刺目夺魄。 早春的燕子似乎比游人还高兴,在湖面上翩翩起舞,突然一个矫健的转身,飞入我们坐的阳台边,叽叽喳喳地欢叫着,好像在寻找合适筑巢的地方,完全不理会我们三人聊得兴致正浓。 素素抬眼看着燕子,擦拭眼里的泪水,收起感动,从我诉说的回忆里拔出来,嘟哝着:“真讨厌,叫这么大声干嘛?” 李木小心翼翼地站起来,轻声说道:“走吧,进去聊一样的,它们要准备筑巢,我们别打扰它们。” 我看见李木眼里闪动着泪光,说起我们共同的母亲,他依然动容。已经投身庙门的他,估计怎么也无法忘记母亲的养育之恩。而今,我们都已经步入中年,学会把情绪压抑在心中。 “阿弥陀佛。”李木把念珠往身上一挂,站起来,开始收拾桌子上的东西。 素素一捂嘴,抿笑着:“不好意思,可爱的燕子,你们慢慢垒窝吧。”说着,她也轻轻地起身,把桌上的小吃往屋里搬,口里念叨着:“我怎么忘了呢?李二哥是出家人,不该在二哥面前报怨燕子的。” 李木抢先把茶盘端在手中,笑一笑:“众生平等,燕子到你家,要发财呢。” “真的吗?”素素在吧台里开心地大声叫着,又寻根究底地问:“李二哥,咖啡可以喝吧?咖啡是素食,我给你们煮咖啡,先别说,等着我一起再说,我想听你们从前的事。” 记得小时候,每到春天,屋檐下总是会有燕子。大人们说:“燕儿来,要发财;燕儿走,要讨口。”这话虽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却无形中保护了在屋檐下筑巢的燕子,古朴的人用这样的方式与自然和谐共处,并赋予美好的期望。 李木慢慢拨弄着念珠:“记得吗?我们小时候,屋檐下很多燕子,它们到了,春天就真正到了,我们就知道再不会冷了,小时候的冬天真是冷啊!杭州的春天来得比我们家乡早,我看山中的桃花都已经盛开。” 我想,李木已经在江南的山水里走过一遭了,或许我也该去看看山里早开的桃花。 看他表情虽然平静如水,听他略带惆怅的语气,能感受到,李木依然对家乡有种难以割舍的眷恋,虽然他已经选择出家为僧,可他的心如他这个人一样,还在流浪,并不时地回头遥望故乡。 “二哥,你就在杭州住着,我把大姐,老三、老五都叫过来,我们聚聚吧?” “唉,算了吧,没什么好聚的,各自安好,便是好。” 看来李木心中的结还是没有解开,都已经是出家人,依然保持着他从前的固执己见,难不成他对亲人已经如此死心吗? 素素端着三杯咖啡过来,满怀深情地挽留李木:“对啊,二哥,就在杭州住着,所有费用我们负责。” “你们?”李木打量着我和素素,笑说:“麦子,你还是如此好的女人缘啊?素素不会是你的……” 素素一点不害羞,生猛地点点头:“麦子是我男人,唯一的男人,但我们不是夫妻,我只管咖啡馆,不管他,他是对我和咖啡馆都不管,跟野狼似的,随时找不到他,不知他跑那里风流去。” “冤枉,天大的冤枉。”赶快趁热小喝一口咖啡,我继续说道:“素素,我一世清名全毁你这张嘴上了,你真想帮我留住李二哥,就说你就好啊,为什么要说我们呢?” 素素往沙发里蜷着,不屑一顾,带着抱怨的语气:“麦子,这样说话好吗?哦,我和李二哥刚认识,我就让他别走了,你这是要把我推给出家人吗?”又拔高声调说道:“说我们有什么不对?你说啊?有什么不对?” 李木端着咖啡,脸上漏出丝丝惬意的笑容,就像我们从前坐在深圳世界之窗的石阶上一样:“关系不简单啊,我知道,麦子身边的女人,和他都是一家人,何必今天故意当我面叫冤呢?我还不了解你吗?” 素素马上对着李木凄凄楚楚诉苦:“二哥你给评评理,我不管他在外面干什么,也不管他有多少红颜知己,只求他别有灾有难,每年能好好陪我一段时间,要是外面累了,就回来和我过,厌烦了也随时可以走,我这样的女人,他还时常嫌弃我,真是没有天理。” 李木双手合十:“阿弥陀佛,能拴住麦子的女人,唉……” 我马上打断李木的话:“不准说,别给她说那些事情。” 素素马上激动起来:“李二哥,快说说,今天说不完,我们以后接着说,你把他的所有事情都告诉我,好不好?” “好——啊。”李木看看我,又看看窗外欢乐的春燕,满怀深情地说:“素素,还是别听了,麦子以前就像燕子,每个季节里总有固定的方向,可是啊,唉,后来他的心裂了,可能他再也不想在女人身边久留。他是为你好,怕带给你伤心。” “我不信。”素素撅起嘴:“你们是兄弟,二哥还是帮助麦子说话,怎么就心裂了?怎么就是为我好?” 李木不顾我摇头,诚恳地对素素说:“我一个出家人,不说谎,这是基本的持戒,素素啊,你相信我,麦子是最有情有义的人,尤其是对女人,特别的好,当然,他也不会随随便便看上一个女人,他看上的女人都是属于凤毛麟角那种,我想,素素你也不是一般人,麦子肯定很珍惜你,不过是故意装得狼心狗肺的样子。但是,麦子性情和我一样固执,他的逆鳞你别碰就是。” 第292章回忆如诗 素素心有不甘:“二哥,他的逆鳞是什么?” “不用问,你已经做到了,就是不能管他,天王老子也不能管他,谁敢干涉他的事情,他跟谁拼命。” “这是为何?刚才我们在外面还说起,他不是一直都听那个女作家的话吗?” 李木端起咖啡,不回答,对着我指一指:“你让他自己说,他的事情我也不能乱说,他心里有墓碑,谁乱说了,就好像在侮辱他一直刻在心里的墓碑。” “啊!”素素嘴巴张得老大,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不理会素素,劝李木:“二哥,留下来吧,别走了,我们一起回去看看妈,你也想妈妈吧?关于钱的事情,你别那么固执,我欠你太多,你就当让我还你一点人情,这也不行吗?” 素素马上抢着说道:“我知道,我知道,那年你带玲玲回家,本想去成都见李二哥,但林迪薇马上让你回深圳,所以没有去成都。麦子你还在为当初救玲玲脱离苦海,二哥不得不离开深圳这事而愧疚啊?都快二十年了,你们兄弟这是何苦呢?” “不是。”我看看墙壁古董挂钟的时间:“素素,别顾着听故事,中午饭安排好没有?” 素素从沙发里慢慢吞吞地撑起来,拿出电话:“是,老爷,奴婢这就安排。”她又把电话放下来:“”二哥在,得全叫蔬菜吧?” 李木回答说:“我虽出家,戒色不戒肉,你们吃什么我吃什么。” 素素低着头在手机上按了几下,心情特别的好:“一会儿送来,快,接着说,麦子,你刚才说欠李二哥太多,不是单单是因为救玲玲那次,导致李二哥不得不离开深圳吧?” 我马上告诉她:“素素,你要想听故事,就得帮我把二哥留住,不然你就听不成了。说来你不信,二哥倔得不是一般,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不要我还他的情。03年他到深圳找我,也不要我的钱,后来又帮我那么大的忙,一点谢意也不让我表示。” 李木马上反问我:“你帮我那些忙呢?要用钱计算的话,我岂不是卖身也还不起?计较这些干嘛?好啦,答应你们,我在杭州先不走,本来就想在杭州呆上一段时间。” “好,好,这次我们兄弟好好聚聚,从文学到哲学,我都得向你好好学习,还有宗教。”我拉过素素的手:“素素,我帮李木的事,是举手之劳,李木帮我的,他是以命想拼,完全不一样,所以啊,千万别怠慢李二哥,知道吗?” 素素拼命地点头:“知道,知道。”又撒娇着问道:“可是你们都不说,我想听,到底是什么样的帮助,怎么就要以命想拼。” 我放开素素的手,对李木说:“可以说,素素的嘴绝对严实,况且,她不会出卖我的。” 李木点点头:“我知道,你看上的女人,肯定不是一般人,素素这江南的灵秀模样就不一般。” 素素抬头环视一圈,恋恋不舍的样子:“二哥,我这咖啡馆就像寺庙,麦子帮我出了很多钱,最开始一直亏损,后来挣钱了,我还他钱,他不要,说就当是布施了,布施的钱不能拿回去。所以啊,我一直当自己是寒桥咖啡馆的主持,麦子是寒桥咖啡馆的菩萨,我默默供着他,无论他在与不在,都是我唯一的男人。” “阿弥陀佛,麦子对你这么重要?” 素素一下红了眼眶,起身去拿热毛巾握着脸,重新坐下来:“我本已经放弃了这个世界,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遇到麦子,他把我从天目山上悬崖边拉回来,后来就有了这寒桥咖啡馆,寒桥两个字也是他取的。最开始,我以为麦子和那些浪荡男人一样,救了我是为得到我,可是他是个怪人,碰也不碰我一下,带着我下山,把我的生活安排得妥妥帖帖,又劝我别为生计和工作发愁,帮我开了这家咖啡馆,耗资百万,然后就离开了,你说,我不当他是菩萨吗?以前,我一直以为他是菩萨的化身,救了我以后,又上天庭了。” 素素又庄重的重复道:“李二哥,上百万呢,他和我只是陌路相逢,就这样施舍给了我,真正是不求回报,悄悄地就离开了。” “麦子做得出这样的事来,我知道的。他以前有一个救他脱离苦海的女菩萨,真是因果循环啊,他现在也做了救别人的菩萨。”李木盯着素素:“你也给我说说,那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素素瘪着嘴:“不说,你们先说,你为了麦子什么事拼命?” 李木闭口不言。 素素又打开手机看外卖情况。 李木回头看看摆着笔墨纸砚的长桌,起身走过去,拿起笔,仰头看着窗外白云,沉思起来。 这张三十公分厚,两米长的实木板,上面混乱摆着些笔墨纸砚,本是让顾客消遣用,为寒桥咖啡馆增添一点笔墨味,但我从没有看见它出过什么作品。 江南雪 春燕归,山桃初艳, 晨谷涳濛,江南意惬, 天外突飞絮,西湖连山雪。 涉万水,寥落荒年, 人在征途,初心未灭, 早春日光寒,往事比酒烈。 渡远于2018寒桥咖啡馆 李木一挥而就,把毛笔放下,看看自己的作品,微微一笑:“麦子,你也来一首。” 素素已经大声读起来,读完以后,欢乐地鼓掌:“李二哥,好文采啊,我要把这诗表起来,挂在我们的寒桥咖啡馆里。二哥不反对吧?” “你是这‘寺庙’的女主持,你说了算。” 素素把李木写的诗小心翼翼地挪到旁边桌子上,重新铺好宣纸,看着我:“麦子,来吧,二哥都写了,应二哥要求,你也该来一首,你说自己阅览超万卷,我还没见你像二哥这样信手拈来,快展示一下。” 我拿起毛笔,吸饱墨水,又不知该写什么。 素素撅起嘴:“麦子,你刚刚说,你曾在游艇上,五分钟作一首命题诗,我们今天还不限题,你要写不出来,就证明你刚才说的那些回忆全是是吹牛。” 李木慢慢走到窗边,回头说道:“素素,你别闹他,他马上就能做出来。” 素素一掩嘴,蹑手蹑脚地走到旁边,静默无声。 我想,李木的即兴之作,景和心全有了,他的征途在于禅门求索,我的呢? 寒桥雪 步履满雪,桥寒,情谊满坞。 悲欢凝霜,长吁,人生似露。 午夜梦萦 ,冰封孤舟渡。 离人心系阑珊,不知疲,瞭望前路。 往事忽来茫然,辗转处,含笑泪目。 奈何稚岁拖新愁,望雪长忆,过往局促。 麦子2018于寒桥 李木听着素素念完,对着我双手合十,随后慢拨念珠,感叹道:“麦子,你依然喜欢凄美之感。” “真是有才华的两兄弟。”素素把我写的也揭起来,放到旁边桌子上,凝望片刻,摇摇头:“麦子,我难道就没有你以前在深圳结识的那些女人半点好吗?人在我这里,想的却是她们,哼!” 李木哈哈一笑:“素素,这你不能比,那时与现在的环境不一样,麦子就是这样,念旧情。” 以我的经验,不能回答素素的问题,把笔教到她手中,拉她站在宣纸前:“来,你也写一首,不然就没得听了。” “啊!”她嘴张开,好像合不拢了。 我点上烟,走到窗边:“二哥,你看,燕子真在这里筑巢啦。” 片刻,素素过来拉一拉我的手:“坐下吧,饭菜一会儿到,我要继续听你们说以前的日子。” “写好啦?”我和李木走到长桌边看素素写的: 飘雪 谁抛愁绪向万家,潇潇落下玉琼花。 寒中来客几万里,落在何处思年华。 寒桥女主持于2018正月初六 李木点点头:“我就说嘛,麦子看上的女人,一定不是一般人,佳作。” 素素傲娇地一笑:“可以继续说了吧?李二哥,你给我说说他深圳那几个女人,好不好?” “让他自己说。”李木对我笑笑,自己慢慢坐下。 素素拉着我的臂膀摇晃着,不依不饶:“说啊,快说啊!好啦,不说你的女人,接着先前说,那年林迪薇叫你极速回深圳去怎么啦?发生什么事情啦?” 或许这也是机缘,寒天大雪,西湖边,这里流传着红尘中最感人的爱情故事,现在的李木已经挥别红尘,而我们正好在这里相遇,一起把那些青葱岁月回忆。 天寒地冻的时候,回忆过往最合适,回忆能温暖起记忆中慢慢退却的那些温暖。 第293章离怨 林迪薇不在电话中告诉我到底什么事,我也不好强问,或许她不想让我一路上担心,我也知道,离得她这样远,就是知道,也还是没有一点作用,还是要马不停蹄地往回赶。 可惜就这样错过见李木,肖玲玲有些抱怨:“真是的,说好两个月,她是老板就这样了不起吗?说让回就马上要回去?”又对着窗外说:“这次错过了见李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见得上呢。” 梁凤书玩笑说:“玲玲,你喜欢李二哥,是不是?” “不是,我欠着他的情,我想当面说声谢谢。” 本来想着到成都以后,我们直接找到李水告诉我们李木上班的那家酒吧,给李木一个惊喜,所以一直没有打电话给他。 肖玲玲想打个电话给李木,我告诉肖玲玲,最好还是别打这个电话,我们说有急事要赶回深圳,没办法去成都看他,他不一定相信。别让他误会我们回家显摆了一趟,故意不去成都,而打电话奚落他。李木离开深圳后,既然不愿意再和我联系,那就让他过自己的生活,尊重他是对他最好的赞扬和支持。 我想李木那样坦荡如砥、其直如矢的人,一定没什么要记恨我的。正所谓:君子所履、小人所视,我走的路和李木认定要走的路可能相差太大,他从没有教过我要怎么做人,我也应该要尊重他的选择。我们都看过那么多的书,也历经沧桑磨难,都是少小苦寒的出生,在人世间活着的道理,我们都还在用自己的方式探索,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殊途同归。 肖玲玲听完我絮絮叨叨的叹息,她开始犹豫要不要给李木打电话。我告诉肖玲玲,可以打,回到深圳再打,用她自己的名义打,告诉他,我和梁凤书都记着他的好,要是需要任何帮助,随时找我们,我和梁凤书一定尽力而为。这样子做,李木会明白“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风骨,我不一定是君子,李木看完半个南山图书馆的书,他心中的自己一定是君子。 善于谋划的梁凤书也觉得我的办法好,她说我现在考虑事情越来越成熟,也越来越高级。得到她的全面赞赏,我觉得是非常难得的,在她面前,她一直觉得大我三岁就能做我妈,从来当我是一个天真幼稚的小弟弟,凡事都要告诉她,让她为我仔细谋划,这几年也真是让她操心很多。 过完年,待到故乡的麦苗长成绿油油一片时,我二十三周岁,已经是混迹江湖七年的老手。 在马不停蹄赶往深圳的路途上,梁凤书一直是一副很舍不得我的样子,她知道,我已经长大,如今是一个真正男人,而且回到深圳以后,我将从事一份听起来很高大上的工作,工作的内容她不知道,工作的过程她无法参与,并且可能面临危险。 为林迪薇寻找三十多年前杀害她父母的凶手,肯定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很可能会身临险境,但她支持我去做一个男人真正该有的事业,她知道林迪薇领导着庞大的跨国公司,我正是热血青春年华,她既舍不得我离开她的谋划去独自闯荡,又毫无猜疑地支持我驰骋。 我告诉梁凤书,在外面的任何事情我都会咨询她,让她继续帮我出谋划策,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 车停在我们家楼下的停车场,我已没有心思先回家休息,正当我要驾车离去时,梁凤书叫住我:“麦子,你在外面的事我不管,林迪薇那样高端女人的事我也管不了,你是我老公,你我无法不担心,让贡布和平措跟着你,我才能放心,起码他们要去一个。” 我有些为难,不是怕他们跟着我去后,把我和林迪薇、小语的那些风流事回家告诉梁凤书,我相信他们兄弟不是这样的人。但没有事先给林迪薇打招呼,突然带一个她不了解、也不一定认可的人去,这样做显然不合规矩。 梁凤书看出我的犹豫:“家里这么多车,让他们兄弟去一个人开车跟着你,不进你工作的地方,也不进齐爷住的小区。麦子,这一点你必须听我的,一旦你离开住处或者工作的地方,也必须要让他们跟着你。”说着,梁凤书拉着肖玲玲、露露、小芬:“你看看,你是我的老公,更是是我们大家活着的意义,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还怎么活,你让她们又去依仗谁?” 肖玲玲低声劝我:“麦子哥,听嫂子的吧,你不害人,难保没有人想害你,让平措去。”她自作主张地一把拽过平措:“你要保护好麦子哥,不然我杀了你。” 我笑说:“玲玲,你胆子够肥啊,能杀得了平措吗?” “我不管,平措,你答不答应我?” 平措挠挠脑袋:“我愿意。” 小芬说:“愿意个屁,搞得像你们两个要结婚一样,你愿意我愿意的。” 我干脆从车上下来,看着贡布说:“我出去工作了,家里就你一个男人,切记保护好她们的安全,上次齐爷让我去应酬的黑白双煞,他们可能会忌恨我有一个漂亮的作家老婆,凡事防范于未然,如果我需要你时,会通知你的,就依照老婆的安排吧,你们兄弟轮流跟我。” 又拉过小芬:“老婆要忙着写稿子,很多事情管不过来,你陪着老婆去一趟佛爷那里,带什么礼物你嫂子知道,这次去,一是为给他拜年,主要请他尽快把玲玲、平措、贡布的户口办好,还有他们兄弟的驾照。佛爷年前就已经知道我是林迪薇的私人助理,就说这三个人是帮我工作的,佛爷一定会答应,对于佛爷来说,这都是轻易能办到的小事。” 贡布和平措高兴得不知所以,露露在贡布强壮的手臂上掐一把:“高兴什么?你以为哥是为了你啊?哥这是为了我,等你有了身份证,我们才能去登记结婚。” 第294章间谍特工 小芬哈哈大笑:“哎呦,可笑死我啦,露露姐,你这是快要急死了哦。” 梁凤书拉着我,帮我拉开车门:“老公,快去吧,别让林董别等急了,家里的事情你别操心,有我在,万事周全。” 从后视镜里,我看见平措开着陈胖子买给小芬的奥迪车跟在我后面,我心里也很踏实。在我转入蛇口齐爷的小区大门时,平措看到我的车灯暗示,再没有跟进来。 林迪薇一把抱住我,我想,难道你这样千里外催命似的叫我回来,难道就是为了这点风流事,真是尝到甜头刹不住车了吗? 随后,林迪薇松开我,拉着我在沙发上坐下,焦急和担忧溢于言表。 据林迪薇说,年前我告诉齐爷小语肚子里的孩子恐遭不测,在医院检查后,果然小语在去医院前吃的汤里有堕胎药。 小语还在医院时,齐爷就开始了行动,家里跟了几十年的佣人全都有嫌疑,齐爷虽然心痛,但还是让他法国公司的安保把家里佣人全部控制,经过一番调查,是蔡子瑛和老谢两口子密谋做的,其他佣人并不知情。 蔡子瑛就是小语平日叫麽麽的那个妇女,老谢是他丈夫,二人以前年轻时就跟着齐爷父亲,后跟着齐爷,本是对齐家最忠心耿耿的人。 他们夫妻俩的孩子早年夭折,齐爷收养小语以后,蔡子瑛一直当小语如自己亲生女儿般疼爱,见小语如此高贵的齐家唯一千金大小姐,和我一个算命的人混在一起,心里本就不高兴,奈何小语脾气倔,就是喜欢我,齐爷同意,蔡子瑛也不得不同意。 他们两口子不知道玉如意和喇嘛僧的事情,蔡子瑛觉得小语年纪还小,一时鬼迷心窍贪玩,不几年长大懂事后,必定不会和我一个算命的长久,也就先由着小语高兴。 在年前,齐家专机到达法国,齐爷告诉他们小语怀上和我的孩子后,蔡子瑛绝对不让小语和我这样的人有孩子。在刚到法国的庄园时,蔡子瑛的堕胎药还没有准备好,她知道小语的喜好和胃口,晚餐时故意在菜里做了手脚,使小语没怎么吃,当时齐爷也没有察觉,只当是小语刚和我分开不习惯,加上长途飞行劳累所致。在小语睡觉前,蔡子瑛把堕胎药放入汤里,小语正好很饿了,就吃下很多。 齐爷接到我电话时,以一个老朋友好久不见,也要看看小语,所以齐爷自己带着小语从庄园出去,直接去到齐爷法国朋友开的医院,好在小语刚吃下不久,来得及抢救,肚子里的孩子才能安然无恙。 查出他们夫妻俩时,蔡子瑛大骂我是一个下贱的骗子,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这样的下贱人不配和小语生孩子。 看着家里一直忠心耿耿几十年的人心肠如此歹毒,而且是对齐爷最心爱的小语下手,齐爷悲愤欲绝、进退两难,可是已经发生这样的事情,夫妻俩也不能再留在齐家,只好交给法国警方,以谋生罪起诉。 几天前,老谢从法国越狱,还从监狱救出他的老婆蔡子瑛,齐爷和小语知道他们夫妻越狱的消息后,小语极度担心我的安全,因为她们夫妻俩在遭到法国警方逮捕时,对小语和齐爷说过,一定会杀了我。小语央求齐爷必须保证我的安全,不然她也不想活了,齐爷只得马上知会林迪薇,要我马上回深圳,待在林迪薇身边。 我很是不解,直言不讳地告诉林迪薇,他们夫妻俩不过是寄人篱下的佣人,有什么权力和资格看不起我,还觉得我是下贱的骗子,我总是比佣人高级吧?再说了,就凭他们两个老东西,怎么可能杀得了我。 林迪薇见我对蔡子瑛两口子毫不重视,她告诉我说,老谢和蔡子瑛不是一般佣人,齐爷父亲的商业帝国是他们夫妻帮助一起打拼出来的。 老谢和蔡子瑛年少时跟随组织逃到海峡对岸,是他们组织在美国训练的间谍特工。老谢和蔡子瑛同岁,出生于1943年,比齐爷大五岁,两人都是战乱时失去亲人的孤儿,大逃离时被特务看中他们,一起带到海峡对岸,进过基础训练,再被派到美国接受训练,他们的作用本是为反攻时训练的。 后来海峡两岸的情况风云变换,反攻已经无望,海峡对岸开始严重内斗,知道夫妻俩真实身份的顶头上司,在内斗中被当局秘密处决,老谢和蔡子瑛的经费再也没有了音讯,变成了没有归处的人。夫妻俩正在不知如何生活下去的窘迫中,认识齐齐父亲,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同样的乡音,同样的面孔,三人一见如故,那时齐爷才十六七岁。 几次交往后,老谢和蔡子瑛把自己身份,当下窘迫的生活,原原本本告诉齐爷父亲。齐爷父亲正在海外寻求壮大,正是用人之际,见二人才能刁钻,不是一般人,便让二人结为夫妻,让他们夫妻俩长伴左右。 夫妻俩不负齐爷父亲知遇之恩,尽心尽力发挥他们从小接受间谍特工训练的本事,为齐爷父亲立下很多奇功。后齐爷父亲让老谢做贴身副手,蔡子瑛负责齐家家里的一切事务及生活安排。 在那些动荡不安的岁月里,老谢和蔡子瑛夫妻俩为齐家所做的贡献,仅次于齐爷父亲,但夫妻俩拒绝了齐爷父亲为他们夫妻在海外置地安家的心意,连报酬都不要一分一毫,只愿永远跟着齐家了却此生。 听完林迪薇的介绍,我替这夫妻俩觉得可惜,也替齐爷觉得可惜,可我更担心自己和梁凤书他们的生命安全,不禁心生惶恐,不知如何是好。 林迪薇说:“你们接到我电话,连夜赶回来,只用了三天时间,一切都还来得及防范、安排。他们越狱后,法国警方正积极追捕,飞机肯定是没法坐,但以他们夫妻俩的本事,一定可以到达深圳。一条路线是向东穿越欧洲,从西伯利亚进入中国,或者走伊拉克、阿富汗这边进来;另一条路是从海上的轮船转过来,这两条路线都无法快速过来,最快最快也要一个来月,麦子,只要你呆在我身边,他们就无法靠近你,我身边安保都是特种兵退下来的。” “要是他们从监狱逃出来,先去伤害小语和齐爷呢?”想着他们还要这么久才能到达,我开始担心起小语来,我爱她仅次于爱梁凤书。 第295章女人的快乐 林迪薇拉着我的手魅惑地一笑,柔情似水地抛出她的醋意:“没良心的家伙,怎么就不担心我呢?我也是齐家的女儿啊!” “这,我们不是在一起嘛,要是他们杀到,肯定是先杀了我啊,放心吧,我会拼死保护姑姑的。” “好吧,算你说得有道理,你放心吧,他们夫妻俩跟着齐家几十年,他们知道我哥送他们入狱是属于情非得已,几十年下来,他们对齐家感情深厚,不会伤害齐家的人,他们只会把所有错误推到你身上。” “齐爷为何要送他们入狱呢?让他们老夫妻离开齐家不就好了吗?给他们一笔钱,让他们自己了却残生,这样齐爷心里好受一点,他们夫妻也能好好安享晚年。” 林迪薇看看我,像是对我说的话颇为不满一样:“麦子,你这样的思维,怎么不如当初你给我分析家仇那样缜密了?这样可不行,我们要防范的不是一般人。我们齐家这样大的家业,小语又是我哥的掌上明珠,有个孙子一直是我哥最大的梦想,发生这样的事情,哪敢有半点大意。事情闹得家里佣人全都知道了,要是轻易放过,以后还怎么约束身边人?你看过那么多书,应该知道“挥泪斩马谡”的故事,我哥这样做才是对的。” 我马上起身,看着林迪薇说:“姑姑,我得先回去一趟,我家里不知道有这事,我不能不顾他们的安全啊。” 林迪薇拉着我坐下来,安慰说:“就知道你会考虑家里人的安全,所以就让你快回来啊。对家里人怎么解释,我想你肯定有办法,我问你,你家里人再怎么防范,怎么对付得了他们夫妻俩那样的人,他们可是接受过间谍特工训练的人?你们家那门,他们轻而易举就能进去,再说了,难道永远不出门吗?” 虽然家里有贡布俩兄弟,我想,这两兄弟必定年少,如何对付得了这样厉害的角色,忙抱着林迪薇,焦急地问道:“姑姑,那该怎么办啊?您可得帮我想一个完全之策。” 林迪薇看着我,在我脑门上用力的一推:“小子,要我帮忙时就这样好?我能怎么办呢?不是叫你回来一起商量嘛。” 说着,她又拉过我去,在我身上摸索起来,我担心地问道:“姑姑,要是小语知道了,她会恨我们的。”想到我和她唯一的一次,我是带着惩罚她的心理,没想到她竟然上瘾了。 林迪薇鼓着腮帮子,带着怨气问:“你是不是嫌弃我年纪大?好啊,你的事情我不管了,小语心痛、担心你,你找小语去,别找我。” 我把身子往她身上靠一靠:“姑姑别生气,你的模样和身体都如少女一样,真的,我绝对是真心话。只是你是小语的姑姑,我担心……” 她打断我的话:“小语怎么会知道?你和小语的事情不也瞒过了你家那位吗?我和小语无任何血缘关系,我以后也会一如既往地爱小语,要是你只是小语一个人的男人,我绝对不会碰你一下。”她爬上我的胸膛,鼻尖对着鼻尖,说:“可是你不是小语一个人的男人,既然梁凤书能用,我为什么不能用?你不是说梁凤书以前救过你命吗?我能救你以后的命,包括救你在乎的那些人的命。” 林迪薇的道理还真是让我无法反驳,是啊,梁凤书能用她为什么不能用,梁凤书以前拯救过我,但我的以后要靠她拯救,多么正义堂皇的话。可是我怎么就沦落为让女人用的地步呢?这话听起来我是一个快乐的工具,要是我不能让她们快乐,估计就一无是处了吧,没办法,我也觉得她别有风情,遂大力满足于她,也满足我自己。 完事以后,她心满意足的摸着问道:“你这家伙真是大啊!怎么会这么大?你怎么就能这么厉害?怪不得小语对你爱得要死要活、掏心掏肺的。” “姑姑,我不是告诉过你嘛,我年少苦寒,没有裤子穿,在山野风雨侵袭下茁壮成长,没有受到半点约束和禁锢,当然如野兽一样壮硕勇猛。姑姑,我饿了,我口干舌燥。” 她笑着披衣起身:“我的大宝贝,你等着,我去给你拿牛奶喝,让他们马上准备饭菜。” 心里想着,如此成功的女人,拥有几十辈子也花不完的钱,也还是个女人,多高的地位、多富有的财富,终究还是不如身体上的快乐来得直接,迷恋如此。 齐爷那样位高权重的人,也还是时时想着要抛下小语给我,他好自由自在的去享受自己的快乐,人生到底为那般呢?我想,自古以来的圣人贤哲,一定都思索过同样的问题,最后应该都没有找出缘由。 所有的努力奋斗、巧取豪夺、贪婪无尽,得到金山银山,最后还是为了最直接、最直观的快乐享受。 我想啊,能不能把那些复杂的过程跳过,直接达到他们最后、最高的追求呢?这样岂不是既珍惜了短暂生命的宝贵时光,又不用经过那样复杂的过程,却能得到他们自以为了不起的人的快乐。仔细想想,林迪薇多傻啊,白白浪费那样漫长的美好华年,我这会不会是一种顿悟?我开始有些为自己的命运和智慧沾沾自喜。 小语和梁凤书和我在一起,都很满足,但他们从没有像林迪薇这样感叹过,想是她们俩都只经历过我一个,没法对比。林迪薇经历过别人,有对比才能看出高下,她对我惊叹似的赞美,让我很是享受。 梁凤书曾经这样和我讨论过,必定我们夫妻五六年,我们又都觉得自己是文化人,没什么是不好意思谈论的。她说看过生理书上介绍各种男人的特征,为何我的尺寸不是书中介绍的那样,我也是像对林迪薇解释那样对她说的。 梁凤书和露露、小芬那样亲密,她们姐妹之间一定交流过自己男人的心得,露露和小芬是“见多识广”的人,肯定告诉过梁凤书她们的那些经历,当她们听梁凤书描述我后,会不会有想尝试的想法呢?甚至可能会觉得“弱水三千,不如饮一瓢”,但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碰她们,没办法,她们离梁凤书太近。 第296章担忧 小语也该是看过相关的书,不过小语受古玉的诅咒所限,她这辈子没得选择,我真是替小语感到幸运,要是古玉为她选择的是一个“平庸之辈”,这辈子岂不是不知真正的快乐。 刚离开家乡不久,我喝着林迪薇递过来的牛奶,想到李文白那不要脸的模样,似乎真感觉到自己有他遗传的影子。 想着我快乐后的顿悟,我开始提醒自己要做一个有节制的人,如果永无止境,将是自掘坟墓。 快乐过后,林迪薇并没有告诉我她的有效办法,既要保证梁凤书不知道我和小语、林迪薇的事情,又要保证她们的安全,林迪薇说一时半刻还想不出来好办法。 这就让我有些上当受骗的感觉,做之前,信誓旦旦要保全我和家人的安全,做完之后怎么就能说一句“还没想好”就打发了呢?这肯定不行。 林迪薇见我的倔脾气又上来,安慰我说:“大宝贝儿,放心吧,你家里有老婆这个情况,我哥的佣人都不知道,他是为了自己的脸面喔。我哥私下告诉他的佣人们,说你是佛爷培养的一个算命神童,没有任何亲人,是佛爷从街上捡回去的一个流浪儿童,平日都是以佛爷那里为家,佛爷也知道齐爷这样对下人介绍你。当初这样说,除了为我哥的脸面,还为以防万一,我哥这个人总是考虑得很周到,所以啊,你别以为我哥只想过利用你、抛弃你,他也想过长久下去如何对外交代,这不,正好符合对金、殊两家的解释,你是我哥养子,从小交给佛爷照看,不能不佩服我哥看问题的全面性啊,我都自愧不如。” “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啊,姑姑,他们那样的厉害,早晚会发现的。” “没事,在他们发现之前,我们想出对策就行。”她靠着我说:“怎么?你这样聪明,我也不是傻子,我们两个难道还抵不上他们的智慧?他们再厉害,不也还是凡人吗?你就这样小看我们两个的智慧吗?” 好吧,或许能想出来,林迪薇说得有道理,还有足够的时间想法子对付他们。我想,梁凤书善于谋划,我得想一套完美的说词,告诉她天大的危险就要降临,她肯定能想出办法来,这些年,她的谋划从没失败过,遇到难解的事情,也只好求助我救苦救难的女菩萨。 林迪薇心满意足、精神焕发地下楼去处理公司的事务,我赶忙抓紧时间打开我和小语的共同邮箱。 一个多月里,小语给我写了几十封邮件,每天都有写,有时一天发好几封。她知道我回乡去了,也知道我在回乡的时间里可能没有办法上网,她依然把每天对我的思念写在信里。 几十封尽诉思念的信,看得我泪水涟涟,使我也无比的想念她。从小语的邮件中,我知道林迪薇所说的事情完全真实,小语在邮件中担心万分,让我无论如何也不要离开林迪薇,只有林迪薇身边的安保队伍能保证我的安全。小语还告诉我,如果我担心家里哪位的安危,可以想办法在林迪薇公司安排一个虚职,也搬到林迪薇一处住着。 看来小语才是真正的爱我,她都已经可以包容我爱的人了,为我的担忧而担忧,这份爱让小语变得如此低微,这也让我为自己心里的龌龊万分愧疚。 林迪薇没有对我说过,小语说可以让梁凤书搬过来住,我能理解林迪薇这点自私,要是梁凤书也过来住,她和我就变得非常不方便,不自在,她又是那样自以为高贵的人,人总是会自私的。 我也无法让梁凤书一个人搬过来住,还有肖玲玲、露露、小芬她们,还有贡布和平措,总不能全搬过来住吧?要是这样的话,不等老谢、蔡子瑛杀了我,齐爷就会先杀了我。 我想啊,短时间内,我是见不到小语了,要是没有这档子事情,或许齐爷看在小语对我思念很深的情况下,让小语早日和我相聚。齐爷那样疼爱小语,在没有解决蔡子瑛两口子前,齐爷一定不会让我和小语在一起,以免发生危险时,惊吓到小语,从而影响小语肚子里的孩子。 小语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我孩子,她要是一直因为思念我不快乐,肯定会影响到胎儿的健康发育。为此,我给她写一封长长的信发在我们共同的邮箱里。 我把回乡去祭拜师傅的情况大概告诉她,其它事情一概忽略,主要告诉小语,我很安全,不要担心我,让她必须要保持快乐,不然胎儿会有影响。我爱她,我也同样爱孩子,不希望她和孩子有任何不快乐和意外,我们都还年轻,这辈子有足够的时间长相聚。 再写上很多对未来的美好畅想,让她安心养胎,想着我畅想的我们共同的美好未来。也告诉她我的日夜思念,但我不要她为我冒险来到我身边,等我想出解决的办法就会告诉她。 顺便还写上对齐爷的道歉,让她转告齐爷,年前我不该在电话中骂他,我深深感到后悔。并且我也理解了齐爷因为爱小语的自私,对从前他们想要干掉我的事情表示原谅,希望以后的日子能如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希望齐爷能原谅我的无知和幼稚。 我相信小语一定会把我对齐爷的歉意传达到,我是真心希望齐爷以后别和我心有隔膜,当然,最主要是表达我这个“女婿”的一片忠心、赤肝义胆、尊老爱幼,绝不会做出伤害家人的事情。 很是细心的检查写的信,告诉小语,她的每一封邮件我都认真阅读过,其中的深情厚谊、深情款款、情深似海我都知道,此生我绝对不会辜负于她。 信中所表达的情义比当面说还有意味,比打电话更能诉说出心中的无尽连绵。真是感谢网络,感谢有电子邮件,不然相隔万里的人,一封信送到对方手上,早已思念成疾,说不定爱已化为尘烟消散。 点击发送邮件,我想,小语一定会很快看到的,我又接着写一封只表达爱恋和思念的信,以示我对她的爱就像她对我的爱。 接连写好两封信,让邮件发送到万里之遥的爱人眼前,关上电脑,我得好好想想怎么对付那两个老东西。 第297章爱情中的谎言 发送完给小语的邮件,我首先要想好如何告诉梁凤书到底有什么紧要事情,为什么林迪薇要心急火燎地催我回来。 当我开始想怎么对梁凤书解释时,发现我已经开始对梁凤书习惯性说谎,在认识齐爷以前,从没对梁凤书讲过半句谎话,如今,我怎么就一步步变成要欺骗我爱的人呢?为了美好生活?为了自己心中暗藏着的欲望?我想都是,也都不是,是生命的轨迹把我带入这条不归路。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条不归路,也都无法躲开命运的轨迹吧?时间永远向前,时间不会给任何人重头选择的机会,时间无情地抛弃所有人的念想,拉着所有人奔向生命的尽头,没有一丝喘息之机。 只要愿意为自己找借口,理由总是能找到的,其理所当然直追先贤圣哲的伟大道理,我想,他们那些千古流传的道理,也是这样挖空心思得来的吧。 看看林迪薇还在楼下忙碌她公司的事情,我给梁凤书打电话,告诉她,几年前我替那位大人物卜卦算命,为他下定决心奠定乾坤,那个人就是齐爷的人,这一点梁凤书是知道的。 如今又面对换届,齐爷急招我回来,是要我为再次布局做占卜,问题还不是这样简单。我上一次的占卜帮助那人下定决心,这事被齐爷的对手知晓,他们派出极其厉害的人要除掉我,可能还有林迪薇所代表的齐家商场上的对手参与其中。据可靠消息,派来的人极有可能是海峡对岸以前的间谍特工,一对快六十岁的老年夫妻。这对夫妻年轻时是特工,后因特殊原因脱离队伍,成为别人的刀枪,极其厉害,不容小视,当然,派来的可能还有别人,但都不是善茬。 他们此行的目的是要我的命,可能暂时还不知道我有老婆,但一定会知道的,齐爷全力保护我,但没法保护我的家人朋友,主要是齐爷的特殊身份没办法和一般人沾染上关系,但齐爷支持我和老婆想办法保全家人朋友,所以我让梁凤书小心防范,以防不测。 在电话中,我也让梁凤书不要太过担心,根据齐爷的消息,对方派出的人还远在欧洲,还在谋划阶段,估计最快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抵达深圳,我们还有时间想办法。并且我一再强调,如果梁凤书和她们出事了,我绝不独活,我要与老婆同生共死。 梁凤书听完我的汇报,带着哭腔说道:“老公,我们怎么沾惹这么大的事情啊,要不然我不当作家了,我们先躲到深山老林里去,去之前登报声明再不为任何人占卜,你说好不好?” 我知道梁凤书只是一时无法面对,觉得生活这样逼迫我们,她感到委屈,我安慰一番,告诉她对手不会相信我们的声明,也不会相信我不再为齐爷服务,古人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越是躲到僻静无人的地方,越是方便对手袭击,躲在茫茫人海之中,才能便于周旋和隐藏。 我安慰她时说的那些道理,梁凤书都懂,她的情绪平复了,反过来担心我,安慰我,要我千万注意安全,先让她想想,想到什么好办法及时沟通。 我告诉她,一来对手还没到,我们有时间准备,二来我在林迪薇的办公重地,安全完全无忧,家里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梁凤书很是自信地在电话中说:“老公,放心吧,一路走来,我们都平安顺利,这次也能逢凶化吉,一定可以想出办法度过难关。虽然这次对手来势汹汹,又是精兵悍将,老天早看在眼里,耀仔在天之灵也保护我们,为我们及时送来贡布和平措,如此表面,老天都帮助我们这样善良的好人,老公,放心吧,你在外面注意安全,其它事情我来想办法,绝对不会有闪失。” 梁凤书故意把人生又一次巧合说成天意,为我们迎接又一次考验加油打气,实在是信心满满。以前她只要有信心,我从不担心,这一次我是真正担心害怕了,怕我背叛梁凤书苦心经营的爱情的事情败露,更怕因此而断送了我们的性命,我们还这样年轻,我们的日子已经如此富裕,要是现在死了,那真是死不瞑目。 再想想贡布和平措的到来,真就如天意一般,虽然我知道这只是人生无数次巧合中的其中一次,就像茫茫人海中的相遇,从陌生到相爱那样的巧合遇见。 作为一个算命卜卦的人,我能为自己测算吉凶,而且我曾立志要从人生轨迹中,找出人活着的意义,和让不同的人一生历经那些不同的事情、不同的巧合背后的神秘力量,虽然我还没有洞悉我和梁凤书为什么会遇见,和小语为什么会遇见,为什么生命中会有林迪薇,为什么肖玲玲要经历地狱般的劫难,一样也没有想明白,我依然没有放弃初心。 就是因为不知道,想多了会不会疯掉?想世间那么多人,那么多爱恨情仇,如果他们都如我这样想,妄图找出天意的安排原理,估计全世界的人都得疯掉,也可能在全人类的思考和探索下,我们终于发现天意的安排手法,从而干掉天,从此人间只剩快乐、幸福,所有的不如意全都彻底消失。 这一次对手是真刀真枪的要来取我命,我必须谨慎对待,想起梁凤书才夸奖我已经长大懂事了,我决定一改往日遇到事情先问卦的习惯,先想出法子,再问卦结合施展已经想好的办法。这样做,主要是我明白,这次不是什么试探,而是真正的生命危在旦夕,算命卜卦挡不住真刀真枪的袭击。我们在明,他们在暗,我们已经暂输一筹,必须加倍努力,加倍小心。 通知了梁凤书,并且没有被怀疑,还得到她的支持,我知道她总是会无条件支持我的,家里我暂时放心了。以梁凤书小心谨慎的习惯,和她善于缜密的思考,阴狠毒辣的手法,加上贡布和平措两个猛将,家里一定暂时无忧,从饮食到门窗都会套上“放毒软件”。 第298章看孙郎 后院无忧,我开始一门心思想怎么对付那两个老东西,可能不只两个,可能他们还有更多的帮手。可是又一想,要是梁凤书都想不出办法来,我估计想也是白想。 事关生死,我还是没有放弃自己愚笨的脑袋,后悔以前事事依靠梁凤书出主意,自己脑袋没有得到锻炼,事到危急关头心中茫然失措。 一边想,一边打开邮件,小语果然无聊,肯定隔一会就会登录一次邮箱,我发出邮件还不到一小时,她已经看过并写了邮件发送出来。估计她从我的邮件中得到安慰和鼓励,显然心情很是愉快,只是为我们天各一方而略表遗憾,她相信我能很快战胜那两个老东西,然后她阿玛就会放心让她和我团聚。 她在信中的结尾说,我是她心目中的英雄豪杰,简直就是当代的孙郎。 关上网页,我想,小语看书老是不能把一本书通读的习惯还是没改,她正加紧学习中国文化,估计最近在看历史类书籍,知道孙策英雄盖世,这一点不假,连曹操都说“谓难与争锋”,大才子苏东坡也说“亲射虎,看孙郎”,可是小语肯定没有把书继续看下去,她不知道,孙策英雄勇武是真,但结局就是遇刺而伤、而亡,说我是她心中的孙郎,这不是咒我吗?太不吉利了,严重影响我的斗战思维。 试想,暗杀人比躲人暗杀要容易,杀人者在暗,被杀者在明,不能一战功成,还能反复继续。躲避暗杀难度就大很多,连孙策、朱温那样的勇武之君都死于暗杀,秦始皇也差点亡于刺客荆轲,我和梁凤书这种蝼蚁之辈就更难战胜要来索命的人,想到这些脑袋疼,不禁昏昏欲睡。 几天下来,林迪薇只顾让我满足她身体上的快乐,完全没有担心危险即将来临,感觉她要趁我人亡之前先精亡。好像她过往积蓄的洪流已经决堤,一发不可收拾,似要倾泻而出把我淹没其中,好在她的洪水无法淹没我,只是让我身心俱疲。 我想,林迪薇是不是不想我和小语早日见面,以至于对我的生命置之度外。 面对我小心翼翼、拐弯抹角的问,她拿出懂事长的权威口吻教育我:“大宝贝儿,你还是年轻,纵然你聪明,又还阅览万卷书,却想不到,你越是表现出在意这件事情,就越会影响你的思考。大宝贝儿,要学会跳出问题看问题,问题就会明白很多,就这件事情,你想想,你紧张兮兮的防范,对手反而会看到你的防范而更加计划周密,要是你面上波澜不惊,对手以为你悄然不知他们的手段,对手便会大胆妄为,漏出破绽,我们就能秋风扫落叶一样把对手埋葬在云淡风轻之中。” 他见我依然闷闷不乐,抱着我安慰道:“我的大宝贝儿,我当然时时都记挂着你和你家那位的安危,办法没有实施并达到目的前,千万不要表现出来而透露你的计划。如果你有什么主意,说出来我愿意和你商讨,我可不会让你被他们所害,我的大宝贝儿,你没啦,我的快乐交给谁呢?你是我世间再难遇到的天生奇才,无可替代的“私人助理”,我可舍不得。” 她这还是拿我当用具,只不过表现得很珍惜我这个用具而已。品味她的话,又觉得很有道理,想她果然是为齐家征战商海的穆桂英,其睿智和心绪都值得我好好学习。 梁凤书那边也一直没有消息,看来事情非常棘手,不然不至于几天都没有想出一计半策,我决定回去看看。林迪薇享受了我几天,估计站在女人的角度心痛女人,同意放我回家看看,默认我去伺候一下家中爱人。 我刚出小区,那辆熟悉的奥迪车就出现在我的后视镜中,远看,无法分清车里是贡布还是平措,他们双胞胎只有极其熟悉了、凑近了,从他们的神情中分辨谁是哥,谁是弟。 回到家,几天不见,甚是想念,必然要先翻云覆雨,满足她的快乐,相爱的人都会如此,我心有愧疚,更加舍得耐心和力气。 坐在客厅商讨,小芬义愤填膺地骂齐家全都禽兽不如,不顾梁凤书乃至她们的死活,只把我一人弄去保护起来,这完全是只顾对他们有用的人,对没有价值的人的生命,被他们视为蝼蚁鼠虫一样,这完全是自视甚高的卑鄙小人。 骂当然是没有用的,贡布和平措显得没有一点害怕。贡布告诉我,他们兄弟跟随那个被击毙的卖粉的老板那几年,也是要时时防范被人暗中袭击,几乎是一刻也不能松懈,所以养成和衣而睡的习惯。想要他们老板命的人来自江湖各路,还有警察的明暗追捕,但他们兄弟每次都能成功保护老板全身而退,在深圳被擒,是因为十面埋伏,无路可退。 他们唯一担心的是,梁凤书已经告诉他们,对手是经过长年训练的前间谍特工,这样的人害人手段五花八门,可能不是一般的突然袭击,而是在不经意间用让人难以察觉的手段置人于死地。而且我们完全不了解对手的真正实力,对手却可以慢慢研究我们,再一击即中。 听完贡布的承情,为有他们这样刀尖上过来的人伴随左右而感到幸运,却还是无法不担惊害怕,这必定是关乎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 贡布还说,他们兄弟们经过这几天在小区外的观察,发现有好些个看似闲散来往的人都是练家子,而且一定身手不凡,但那些人都不是要害人的人,他们是为了暗中保护某些人。 为他们的细心,我很欣慰,告诉他们兄弟,进出那片小区的人非富即贵,好些个人都有自己的安保人员,明暗都有,像齐爷、林迪薇这样的人,更是在严密保护之下,一般人根本无法靠近。 梁凤书去佛爷那里拜年过后两天,佛爷已经派人送来他们兄弟俩的临时证件,正式的也将在几天后送达。兄弟俩有了光明正大的身份证件,还是用回了他们最初的名字,心中对我和梁凤书更加感激涕零,誓要报答我们的菩萨心肠、大恩大德。 第299章 预备诱饵 对于贡布和平措的忠心我已没有半点怀疑,我能从过往看过的书中找到很多他们这样的人。假如尽力而为也无法阻止对手、打败对手,陪上自己的性命还是救不了我们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痛惜眼前荣华而英年早逝,只是,如果失败,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一切都将归于别人,如何能甘心? 肖玲玲一直闷着不说话,离开家乡,她又变回从地狱走出来时的自卑、胆怯,心灵的创伤依然没有复原,可想在家那几天,她是强力演给她的父亲和村里人看的。正当我们都沉默无言时,她低着头小声说道:“麦子哥,嫂子,我在这里会连累你们,贡布和平措保护不了这么多人,不如,不如……” 我拎着肖玲玲的鼻子,把她的头拉起来,看着她:“玲玲,不是说好的嘛,怎么又想这些呢?什么连累不连累的,这是一家人说的话吗?” 梁凤书把肖玲玲拉在怀里抱着,很是心疼的模样,对我责骂道:“麦子,你怎么能欺负妹妹?说话能温柔一点吗?真是的。” 我只得陪笑道歉,承认自己确实很是担忧大家的安慰。 平措说:“玲玲姐,这屋里很安全,你们谁要出去我陪着,没事的。” “玲玲,你愿意帮着麦子哥和我们度过这个难关吗?这个忙只有你能帮。”看梁凤书说话的样子,不像开玩笑或者宽慰人,因为她的表情已经变得冷峻,我知道,她这个模样,就是心中有谋了。 梁凤书的阴狠毒辣我太了解,不由得担心她拿肖玲玲作诱饵,好在我已经没有以前那样冲动,并没有马上提出我的担心,我想,梁凤书应该知道,我不会允许肖玲玲再为我牺牲半点,她已经为我遭受太多的凌辱。 肖玲玲低声说道:“嫂子,我能做什么啊?” “做诱饵。”梁凤书冷静地说道。 “什么?老婆,这就是你的谋划?”我已经当场跳起来,极度不满的看着她。 也不只是我惊呆了,他们都惊呆了,贡布和平措只是不好说出来,小芬马上说道:“嫂子,这不好吧,玲玲妹妹不久前才那个,那个,你知道的。” 露露豪气干云地说:“嫂子,需要人做诱饵,让我去,玲玲妹妹遭受过太多的罪,不要再让她受累了,真的,我是真的自愿做诱饵,绝不是故意这样说,我的一切都是哥和嫂子给的,享受了这几年我死了也不亏,我死而无任何怨。” 露露的一番话让我们很受感动。 肖玲玲马上抬起头:“我愿意,为了你们,我怎么都愿意。” “不行,绝对不行,要你们做诱饵,不如我去跟他们拼了,死了算球,到时你们把我的骨灰和耀仔、阿辉他们一处就行。”我很是坚决地说道。 梁凤书满脸写着不屑一顾的厌恶,又心平气和地看看大家,再恶狠狠地盯着我,在极短的时间里演绎出多种表情,长叹一声:“你们这是干什么啊?好像就我不心疼妹妹吗?只能玲玲做这诱饵,要是能替代,我还用你们?我是贪生怕死之人吗?我刚说个开始,你们就这样,以前说好所有事情都听我的,难道你们都觉得翅膀长硬了,不要我了,是吧?” 我只好蹲在梁凤书面前,厚着脸皮笑着请她原谅我的冲动,我们永远都听她的,露露和小芬也赶忙道歉,平措长舒一口气,大家恭请请她说出具体细节来。 梁凤书斜眼看看我,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我的老公哦,你说,你怎么能让我放心得了?我不求别的,只求你出去了能平平安安回来。以前我寸步不离地跟着,心中踏实,现在我没法跟着你了,你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我真是命苦啊,怎么就摊上你这么个孩子老公呢?” 小芬笑说道:“嫂子不苦,这样,我甩了老陈,你把麦子哥给我,我愿意受苦一辈子。” 一个抱枕飞在小芬脸色,梁凤书恶狠狠地说:“休想。” “你们干什么要打岔呢?不是影响我老婆的思路吗?小芬,罚你去阳台站着。” “不去,就是不去。” “哎呀,小芬,我的话你是不听的了。” 小芬马上脸向着梁凤书,手指着我说道:“嫂子,哥想造反,刚刚才保证过所有事情都听嫂子的,他这样快就忘了,竟然要我听她的。” 露露笑得把头埋进膝盖下,说道:“哎呀,我的天呐,小芬,真有你的。” 梁凤书说:“别闹啦!我问你们,一个人要去刺杀别人,是不是得找到这个要刺杀的人,然后伺机下手,一定会在他觉得万无一失时才动手,他们那么厉害,一定是这样,对吧?”我们都点头,她继续说道:“两个老东西要杀齐家的人和麦子,齐爷和林迪薇身边随时都防范得密不透风,根本无法得逞,那他们怎么办?肯定是杀麦子啊。” 我疑惑起来:“老婆,我打断一下啊,林迪薇说只杀我,没有说要杀齐家的人啊?” “哦,看来林迪薇是极度聪明之人,故意不露声色。几天前,我去佛爷那里拜年,佛爷告诉我,齐爷的对手想要把齐爷打压下去,让齐爷服软,对方大概会让齐爷的左膀右臂去掉其一,看看齐爷的反应。首要目标是麦子,因为麦子帮着齐爷占卜推算,使得对方丢失先机;另一个目标是林迪薇或者小语,但林迪薇和小语身边一直都防范极其严密,现在更是加派了人手,对方可能难以下手,所以麦子你才成为对方的首选目标。” 听了梁凤书的话,我真是佩服齐爷,他早已想到我会撒谎向梁凤书解释,他连我要怎样撒谎都想到了,真不愧是老狐狸。不过,林迪薇没有说她和小语有危险啊,是齐爷故意编的,还是林迪薇藏着没说呢?以我对齐爷的了解,要是他只是帮我愿望,不可能带上小语,佛爷更不敢擅作主张带上小语,还是小语有些事情不知道?我不动声色,只等着回去问林迪薇,说不定其中有什么隐情。 300章 勇敢女人 梁凤书继续说道:“麦子要是一直待在林迪薇身边,让他们无法得手,对方可能就会从麦子身上找突破口,以找到麦子在乎的人要挟麦子离开林迪薇,他们也只有从麦子这里最容易找到突破口,我们家里这几个人就变成最危险的目标了。佛爷说他已经派了人在我们家小区周围防范,但对方这次是动真格的,而且来的人极其厉害,他也担心会有纰漏,而让对方伤害到我们,佛爷也让我们自己要有防范和对策,说如果我们有更好的办法,佛爷他愿意全力配合,因为齐爷已经给他下命令,一定要擒杀这几个人,否则齐爷会问他的罪。”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着怎么破这帮亡命之徒,终究没有想完善,刚好刚才平措说家里是安全的,外面他跟着,这让我把计划一下就完善了。”说着,梁凤书弯下腰,在茶几上演示着说:“如果他们要从麦子身上下手,麦子是最好的诱饵,但是对方不会这么傻,如果麦子故意等着他们上手,对方知道一定有陷阱,对方为了不上当,会采用绕道而行,最后危险还是落在我们这几个头上。” 梁凤书直起身来看看肖玲玲,说:“如果有一个办法,把麦子暴露给对手,又不会让对手觉得是陷阱,这样我们这几个就安全了,对方还会落入圈套,这个计划非玲玲出马不可,否则不能成功。” 肖玲玲马上精神起来,勇气十足地说:“嫂子,你说,要我干什么都行,也让我能为大家做点事情,我心里反而舒服。” 我心想,这还不是让肖玲玲做诱饵吗?不过有了先前的教训,我闷着没做声,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梁凤书继续说道:“佛爷说,年前他控股了未来时代中心剧场,年后要转换演出模式,加入一些新人,让我帮忙写一篇文章做宣传。由此我想到,玲玲歌声没得说,长得又如此的年轻漂亮,而且从没在市面上登台演出过,一旦登台亮相,肯定得到很多人追捧,麦子这样的年轻蠢货靠着有齐爷撑腰,对这新鲜女歌手恋恋不舍,正是情理之中。” 我一脸委屈地打断她的话,很是不服气地说:“老婆,我年轻,但是我不是蠢货。” “不准插嘴。”梁凤书瞪我一眼,继续说道:“玲玲,你就演一个麦子的红颜知己,你谁都看不上,任何人追求你,全都拒绝,唯独就看上打着林董事长私人助理招牌到处招摇的麦子,但又考验着麦子,一直没让他得逞。这样把麦子暴露给对手,对手才不会疑心麦子是故意暴露给他们,从而落入我们的圈套。” 再不敢用反对的口味,我用商量的语气说:“老婆,这样玲玲还是有危险,让佛爷派一个年轻女歌手演玲玲这个角色吧?” 梁凤书看看我:“所以你是个蠢货,别的歌手多少都有过演出,以林董事长私人助理那样大的招牌,怎么会去追逐一个毫无名气的小歌手,如果是有名气的明星,人家又怎么可能愿意配合演这出戏。除非是一个新鲜嫩美人儿,没有被任何人染指,登台一曲名动这座城,你死死追求才符合你的身份,林迪薇所控制的跨国公司那么大,要是没有足够的理由,怎么可能得到她私人助理的一见倾心?也只有玲玲能为我们死守秘密、全力配合,也只有玲玲能做到眼里没有别人只有你,也只有玲玲演这个角色,你才会不管不顾地真心护着她,于是你派出平措贴身保护玲玲,玲玲自登台演出后,搬到未来时代不远的五洲大酒店套房去住,酒店费用是你为了追求玲玲而甘愿给的,尽管一直没有得手,然后直到抓住他们,对手一定看出不任何破绽。” 我们也都想不出比梁凤书这谋划更好的办法来,就没有理由反对,我们都沉默起来,梁凤书说道:“就这样决定了,佛爷那边我去说,林董那边你去说,整个过程中的费用由林董和齐爷出,我不出这钱,明天就还是准备。” 肖玲玲担心地说:“嫂子,我是愿意的,不过,我没有登台唱过,怕是……” 梁凤书抱着肖玲玲:“妹妹放心吧,你的老师给小芬说过,你不登台演出可惜了。而且啊,这件事情还有一层好呢,我一定会说服佛爷,你的演出费按高于市场价给,你不是一直觉得自己没用吗?演出挣的钱全是妹妹你自己凭本事挣的,嫂子和姐姐们也能花你的钱买新衣服,你也可以用你挣的钱给你麦子哥买礼物,还可以孝敬你父亲,你一直觉得对李木有亏欠,又不愿意连累哥和嫂子,这不全解决了吗?你一定行。” 真是不佩服梁凤书都不行,只有这样非肖玲玲不能的条件下,才能逼迫着她勇敢地站上舞台高歌,而且也真是让肖玲玲能消除她自己一直觉得没用,觉得拖累我们的心,让掌声激发她对生活的信心。 小芬喃喃说道:“露露、哥,我们是不是该听嫂子的吧?这样两全其美的办法,也只有嫂子能想得出来。” 露露马上反应过来:“嫂子,让我做玲玲的助理,玲玲声动全城,这样的人肯定要有助理。你助理的位置被小芬抢先了,这次一定得是我,你给佛爷说说,嫂子,我求你了,别再让小芬这蹄子得逞。” 小芬马上反驳说:“放你的屁,我做嫂子的助理,是因为你做不了,你见到书就打瞌睡,难道不是吗?” 露露不服气地高声说道:“你才放屁,我电脑技术是最好的,你怎么不说呢?就非得拿你的长项欺负我?不行,你还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呢,玲玲这样鲜美的美人儿,到时一定有很多人想靠近玲玲,对付流氓我也比你强。” 梁凤书笑笑:“小芬,这事还真的露露干比较合适,就让她干吧。”又对着露露说道:“我可先警告你,要是玲玲有任何闪失,你就不用回来见我们了,跳楼跳海到时候你自己看着办就行。” 露露胸膛一挺:“好,绝对没问题。”说完又温柔说道:“不是还有平措吗?对吧?” 第301章 心疑 回到林迪薇身边,我没有马上把梁凤书的计划告诉她,而是问她:“姑姑,怎么听佛爷说,蔡子瑛夫妻俩也要对付你和小语啊?姑姑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和小语也有危险?你不是说他们两口子对齐家感恩戴德,不会保护齐家吗?” 林迪薇瘫在我身上,难为情地说:“唉,佛爷也真是的,我本想着不告诉你,一来怕你为小语担心。”她轻抚着我的胸膛:“你肯定不会担心我,是不是?” “当然也担心姑姑啦,怎么可能不担心,二来呢?你说。” “其实吧,我和小语是没有危险的,哥和我都加强了戒备,他们敢来,纯粹是自投罗网,这些年来,多少厉害的对手想置我们兄妹于死地,没有人能称心如意。既然佛爷已经告诉你,那么你肯定也知道我哥已经给佛爷下死命令,一定要消灭这两个人,永诀后患,对吧?” “为什么啊?”嘴上这样问,心里却很窝火,既然你们兄妹如此厉害,为何就不能保护我的家人呢?你们和蔡子瑛一样,觉得他们都是下等人,我要不是小语力保,你们照样不会管我这个下等人,真是自以为是的王八糕子。 “唉,我哥太爱小语,任何人伤害小语他都无法原谅,现在想起来,小语在医院休养时,他心里看着难受,也是一时激动。本来送他们夫妻入狱就是极其难受的事情,他们为齐家做过那么大的贡献,为齐家辛辛苦苦操劳几十年,没要求一点财产到他们自己名下,这样的忠心、又有那样本事的人那里找去?可是啊,也就是他们曾经间谍特工的身份,这太危险,如果不送入监狱,他们还会想办法弄掉小语肚子里的孩子,也会杀了你。” 林迪薇起身坐起来,显得很难受:“送入监狱以后,我哥看着小语在医院里,他心里实在难受,而且当时我哥的医生朋友说,不敢百分百保证小语肚子里的孩子安然无恙,需要观察安养一段时间,我哥心里能不难受吗?一气之下,让人在监狱里割了蔡子瑛鼻子,这不,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哦。蔡子瑛和老谢自几岁开始,就在海峡对岸一起接受间谍特工训练,后来到美国训练也是在一起,直到被他们的组织抛弃,后来跟着我养父,他们结为夫妻,你想想他们夫妻这么多年的感情有多深。老谢看到自己相爱大半辈子的人,遭到如此残忍的对待,怎么能不为爱人报仇?他们从监狱逃出来后,在我养父的墓碑上写下:恩已报,只剩仇。” 看林迪薇故作难过的样子,我的心中很是恶心,人家夫妻半辈子功劳,这还是没有得手,你们兄妹就这样不计他们夫妻前面所有的付出,竟然下此毒手,这样歹毒的事情都干了,何必要装着逼不得已的样子呢?试想,要是我有一天也做了一件你们认为不对的事情,你们兄妹也会这样对我吧? 听完林迪薇的述说,我心里堵得慌,即担心自己和梁凤书他们的安危,又替蔡子瑛夫妻觉得可怜,辛辛苦苦一辈子,本想着以美好的名节度过一生,却因为嫌弃我是个下贱人配不上小语,而对肚子里的胎儿下手,惹得齐爷雷霆之怒,也毁了他们一辈子的坚持,真是区别心害了他们啊!为什么那样爱小语,视小语为亲生女儿,却不愿意尊重小语的选择呢? 爱她不就该尊重她吗? 又想,齐爷也真是残忍,为了一边的爱,却伤了另一边的爱,这又是何必呢?难道说这也是命运的安排吗? 记起我年前给小语和自己的占卜的卦象,隐隐约约感觉到卦象所示并没有完全过去。我的卦象“入死而生”,恐怕是还没有真正来临;小语的卦象“添口添祸,因口得祸,口危”,估计是等到生下孩子才开始应验。我再不想为此次劫难卜卦测算了,冥冥之中感觉到:诡算无用,天道难违。 林迪薇也是长吁短叹:“唉,一切都回不了头啦,所以我哥已经发出命令,必须要除掉这个隐患。” 她又靠着我的肩说:“麦子,我哥让人割蔡子瑛鼻子这事,千万不能让小语知道,蔡子瑛待小语如亲生女儿,虽然小语经常对蔡子瑛发脾气,但小语是个很记恩的人,她心里对蔡子瑛非常尊重,以前她没有遇到你时,每到过年过节,必然要和蔡子瑛出去玩儿,在蔡子瑛生日时,小语还会请蔡子瑛像母女一样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千万不能让小语知道啊!听见了吗?” 等我们情绪都缓一下,我把梁凤书的计划告诉林迪薇,她惊叹说道:“哎呀,真是个好办法,不错,看来你家里这女人还真是小看不得啊!”随后又马上质问我说:“麦子,这个歌手和你到底什么关系?” “姑姑,你也太多心了,要是她和我有不清不楚的关系,我家里那个会答应吗?她是我这次回乡带来的一个老乡,小时候我们玩得特别好,她当我亲哥哥,我当她亲妹妹。” 林迪薇笑说:“大宝贝儿,我不是怀疑她和你有不清不楚的关系,我也是女人,当然知道你家里那位不会弄一个情敌在自己身边。我是担心这姑娘可不可靠,会不会在关键时候反水。” “当然不会啦!我保证,绝对可靠,歌手和美貌也一定合格,这不,这事还得有佛爷同意嘛,要是行不通,有什么不合适,佛爷肯定不能同意,是不是?” 林迪薇若有所悟地说:“是哦,佛爷办事很是周全,那好,只要佛爷同意,我全力支持。”又疑惑地问:“你家里怎么还会有那样厉害的保镖呢?我真是小看你两口子了哦。” 我只得老实说,因为面对齐爷、林迪薇、佛爷这样的人,能不撒谎尽量不撒谎,他们很容易调查出真相,特别是贡布和平措在深圳监狱关过。 第302章 高低贵贱 我按和梁凤书约定好的对外口径说:“佛爷以前的马仔耀老大死前,在监狱里认识两个少年,见这两个人可怜,出狱后无依无靠,耀仔知道我心善,他死前想积德,所以把这两人推荐给我,让我给他们一条生活下去的路。哪里是什么保镖,他们小时候被卖到泰国,被逼练泰拳帮人挣钱,后又被卖给贩粉的人,在深圳被抓,因当时年纪小,判得轻,今年都还不到二十岁。去年出狱后一直到处找我,找到我后,我本想给他们些钱打发了事,这两个人脑子轴得很,不要钱,非得跟着我们,并且还只听我和我家那位的,赶都赶不走,把他们介绍给别的人,他们也不愿意。又想到为姑姑寻找杀害父母的仇人时,也是要有帮手才好,也就留下了他们。” 林迪薇马上高兴地问道:“麦子,你真的这样好?已经在为我报仇的事情筹划?” “当然啦!我既然已经答应姑姑,就一定会尽心尽力把事办成,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把姑姑的仇人早日找到,我家那位也一直在帮姑姑的事谋划。他们兄弟这样实诚、倔强,一定会好好帮着我一起为姑姑报仇,姑姑,我真是想到为你寻找仇人时,需要带市面上没见过的生面孔方便行事,才留下他们的,连老天都已经开始帮姑姑,这两个人正合适。” 我这样取巧讨乖,林迪薇也只当我年少天真,但她的心中也一定深得安慰,有人把她心中压抑着的事情放在心上,我想,她对期盼怎么也会更充满期待一些。 “呵呵呵……”林迪薇笑起来,又说道:“大宝贝儿,你真是我的福星,不是老天帮我,是因为你有心为我报仇,老天担心你的安全,派这两个厉害、忠心你的人来帮你。嗯,大宝贝儿,姑姑越来越离不开你了喔。” 说着,她又开始对我动手动脚,还用嘴…… 等她心满意足之后,我斜躺着,故意自言自语地感叹道:“唉,其实蔡子瑛也并非有多大的错,她觉得我配不上小语,从她的角度出发,肯定是为小语好。她的错误是不该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但有这样区别心的人这个世界太多了。她唯一愚昧的是,她不懂,只有爱的人才有权力用区别心看人,选自己爱的人,讨厌自己讨厌的人,是每个人的权力,而旁观者无权主观地擅自为当事人做主,包括父母亲人。不尊重你爱的人的选择,你真的确定是爱她吗?还是想借她实现你自己心中的影子?” 林迪薇看着我,双手撑着起身,也斜躺在我的旁边,侧头看着我,用很是陌生的目光看着我,就像看一个陌生人。 估计她的快乐还没有消失,心情保持着舒畅,嘴角带笑:“大宝贝儿,这话真有意思哦,不只一语双关讷,是好几关。你的意思是,我和我哥也是区别心极重的人;再者,你觉得我和我哥、包括蔡子瑛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干涉小语自己自愿的选择;还有,你觉得我们干涉小语的选择,就不是爱小语,我们对她的爱,本质上是虚假的;而且我们心中有自私自利的影子,我说得对吧?” 我赶忙假装刚劳累完没有精神,气虚体弱地笑说:“姑姑,你何必要往自己身上扯呢?我当然不会是故意说这番话声讨你们啊!你们现在也是我的家人。我就是突然有这感叹,姑姑也不是外人,我也没有防备姑姑什么,就这样说出来了,要是姑姑觉得我映射了你和齐爷,我真诚的道歉。” 她显得心情很好,起身去倒一杯牛奶,自己喝了一口才递给我,说:“说了就说了呗,说话是你的权力,怎么说都可以,你能对我没有防备,我很欣慰,以后都这样最好。唉,你说的道理我明白,完全没有错,我问你,就拿深圳这里来说吧,你开车在路上,前面是绿灯,斑马线上有人挡在你车前,你会不会很恼火,会不会觉得这个人愚蠢无知?” 我不明白她这样问的意图,这样的事情也遇到过,别说觉得这样的人无知,真要急起来的时候,想撞过去的心都有,她是想证明我也有区别心吗?我当然有,只要老老实实回答:“会这样觉得,姑姑,你是说我的区别心和你们的区别心一样吗?可是阻挡车的人违法规则,这不一样吧?” 她自己倒半杯红酒,轻尝一口,摇晃着酒杯,连同她的丰满也像摇晃起来了,微笑着说:“大宝贝儿,你看过那么多书,脑子怎么没有转过弯来呢?” “不一样吧?那样的人是不尊重社会公共规则啊!”我重复道。 “一样,我们这样的人之所以会看低很多人,因为我们也觉得大多数人违反规则。你想一想,那个挡在你车前斑马线的人,完全可能是第一次进城,他不知道红绿灯的意义,他站在那里,可能是突然不知道他该往哪个方向走,他需要停下来考虑一下。可能他从前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是停下来考虑一下,他觉得停一停没有关系,大家都停一停也没有关系,你觉得他愚笨无知,这是从你懂得的世界去看。他懂的我们未必懂,比如,他可能知道在什么水域可以捕到什么鱼,什么云朵会带起什么样的风,这些我们不懂,那是不是我们都愚笨无知呢?”林迪薇像一个思想家一样沉浸着讲述道理。 我一时语塞,无法反驳她的话,还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受。 林迪薇抬眼看看我,轻松地一笑:“你说的没有错,我说的也不能说不对。掌握尖端科技的人觉得太多人不与时俱进,深爱传统文化的人埋怨追求科技的人毁了人类根本。不与时俱进就有错吗?未必,人生这样短,为什么就非得跟着科技走呢?只要传统不要创新就对吗?科技带来生产力、劳动关系发生根本改变,受惠的是全人类,更多的人不是脱离饥寒了吗?人只会从自己的视角看别人,也是你说的权力,如果你在我和我哥的位置,我在你的位置,你也会觉得我是下等人,觉得我就像那个挡着你车前进的人一样愚笨无知。” 我看着她妖娆的身段,脑海里在镌刻她说出的话,同时反观我自己,我不是也觉得李文白坏了良心吗?因为李文白和罗元梅通奸,可是我还不只和一个这样做,我还是照样瞧不起李文白。 第303章 价值 在听完林迪薇的道理后,想,我看不起别人,但我没有伤害别人,或许这是我和他们的不同之处,也不对,我也伤害过别人,甚至还有很多人被我伤害了,我自己都不知道。 林迪薇见我楞楞的样子,她一边拿起袍子把自己裹起来,一边轻言细语地说:“走吧,去隔壁书房坐,你抽你的雪茄,我喝我的红酒,皆得乐。我们把窗户打开,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着座城市短暂的寒凉,你说寒凉能让你不忘记从前,它是从前的味道,走,我们一起去享受这短暂的寒凉。” 还是从小休息厅的暗门过去,因刚才被林迪薇的道理所启发,赫然发现,我从没有从正门进入这个房间,每次总是从这暗门过去,这或许也是我自己的坚持。 “你抽你的雪茄,我喝我的红酒,皆得乐”,今天听林迪薇的每句话都像很有哲理。想来她还是比我看得高一些,商海纵横一定比看书更能直接淬炼灵魂和思想,比我大十几岁的林迪薇也比我有包容心,她也比齐爷温柔体贴,突然有想以她为师的念头。 元宵刚过不久,深圳的寒凉就快要消失,好些等不及的桃花,早已在春风来临前激情绽放,还有那些深南大道中间绿化带的鲜花,它们像从未凋谢过一样,总是把最美的面容对着忙忙碌碌穿行而过的人。 这座城市就像人正青春之时,来到这座城市的人也都觉得自己青春正当时,所以来和这座城市的青春并肩前行,我是,梁凤书他们都是,就连林迪薇也青春焕发。 “姑姑,你今天讲的话好有哲理啊,可能我真的错了,其实每个人都会向下看,向下看时也都自以为是,就像鲁迅笔下的阿q,还是有他看不上的人。姑姑,我拜你为师吧,小语说你曾是少有的高才生,值得我好好学习。”我给她的杯子里添上一些红酒,做一个准备下跪的动作,却又觉得有些难为情。 她伸手一把拉住我:“大宝贝儿,你别跪,我还想拜你为师呢,算了,做永远的红颜知己,不要有师徒关系,你愿意吗?” “我们已经是,还有什么愿不愿的事,姑姑,以后你多教教我,我不学做生意,也不学经济学,数字的东西看着脑袋疼,你像刚才那样教我道理,我会接受的。” 林迪薇把雪茄递给我,示意我给自己点上,她很认真的说:“你家里那个女人厉害啊,那才是你的老师,她那个年纪,如此善于谋划,让我开始要刮目相看啰。小语说她看过你家那位的每一篇文章,她是真心佩服她的文采,我倒是看到智慧。想来也该是如此,你们那样年轻就来到这座城市闯荡,在各种人之间游弋,一步步创造起自己不错的日子,没有足够的智慧是做不到的,你老实说,你是不是所有事情都听她的。” 听她这样坦然地谈论、夸赞梁凤书,我心里觉得美滋滋的,为自己这样幸运而觉得美,她和小语都在我面前夸梁凤书,这肯定不只是宽慰我,也不只是显示她们的大肚和体贴。 我小心翼翼地点点头,借着雪茄的烟隐藏眼睛里的犹豫,轻描淡写地说:“她比我大三岁,那时我才十六七岁,刚从山里来到城市,什么也不懂,她二十来岁,从小的成长环境也比我好很多,这些年来,听她的已经养成习惯,我也就懒得思考生活中那些琐碎的事情。” “要不是她和你的夫妻关系,我是很想把这样善谋的女孩子招进公司的。”说着,林迪薇仰起头,思索着说:“我又自以为是了,她那样爱好文学的人,不一定看得起我们经商的人,很多文人都看不起经商的人,她们觉得我们比他们低等。算了,不聊这些,麦子,你去做诱饵,真不怕吗?” “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会害怕,我会逃跑,躲起来,我以前经常这样做,不过不是躲杀手,那时没人会浪费精力杀我,躲查暂住证的人,我是很能躲的,他们一次也没抓到过我。现在我不怕,有你们,有佛爷帮我,我的家人朋友也都愿意与我生死与共,我一点也不害怕,甚至希望他们快点到来。躲不过的事总要面对,是吧?姑姑。” 林迪薇盯着我,继续认真问道:“你知道这是在为我和我哥做贡献吗?你变成了挡箭牌,甚至有可能丧命,连同你的老婆朋友一起丧命,你也甘愿?” 人有利用价值是好事,我一直是这样以为的,从前在街头彷徨失措时,眼巴巴地望着被人利用,可是没人正眼看过我,就算我死乞白赖地去认真工作,也没有得到过像样的回报,今日我有如此大用,当然高兴,只是心中又觉得有些不公平。 人和人总是不平等的。 我苦笑着说:“姑姑,我躲得了吗?已经这样,躲不了,这是其一;其二,不是我狂妄,还真不相信他们能杀得了我,姑姑知道我以前的苦难日子的,我就是泥沼里爬出来的人,为我爱的人拼一回的胆量还是有的;再者嘛,姑姑和齐爷以前看不起我,我也不是要用这样的方式为自己争气,我想啊,无论怎么说,小语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你们爱小语,我也爱小语,同样爱我的孩子,爱总是要有行动的吧,这是唯一我能为你们做的。” “哎呦,我的大宝贝儿好可怜,你可不能有事,怎么是唯一能为我们做的呢?你不是还要帮我寻找仇人吗?”她故意做出很心疼我的样子,又以全部盛开的美丽展示着讨好人的可爱模样。 看她泛起早已时过境迁的少女心,我怎么也得说点漂亮话,也只好这样说最合适我的心,也顺和她的心:“这是为我和齐家关联在一起,为齐家也为自己。帮姑姑寻找仇人不一样,那是我和姑姑两个人之间的情义,老实说,我不愿辜负每个我爱的女人。” 我的话不是虚伪狡诈,对着美丽、可爱的脸,如果还要说那些讨人嫌的话,可就真是没有修养,也真是配不上美丽的脸,脏了自己的心。 第304章 玉玲珑的歌声 “麦子,你是一个交往越久越让人爱的人,这样的人不多,很多人刚开始觉得满喜欢的,稍微久一点,就看出很多让人厌烦的来。哎呀,这可这么办我,我也像进入了小语进入的那个漩涡,恐怕以后都爬不出来,真是讨厌,你太让人沉迷,我越来越理解小语那样保你,竟然对她阿玛赌咒发誓地说,要是你死了,她绝不活着。” 我心想,要是我不能让你满足快乐,你也这样说吗?心里面马上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凭什么要求一个漂亮女人守着一个无用的男人呢?还要爱他,那不是把女人当圣人要求吗?我依然有穷苦生活落下的病根,活在如此多情温柔、富饶的伊甸园里,竟然还是带着这样的奸恶之心,我想让自己的心变得高贵一些。 每天坐在剧场同一个u形vip位置上,就像那个最好的vip位置是为我而设,贡布和平措坐在位置的最边上,林迪薇派给我的助理坐在旁边,他主要负责刷卡、付钱。 林迪薇、佛爷、刘秃子、也陪着我一起看演出,他们要是不来,位置就显得空落落的。 江湖各路人马都来了,为剧场新变革捧场,阿虎、北仔、严胖子各带着一大票人买了好多位置。 梁凤书、小芬、陈胖子三人来看肖玲玲的第一次演出,夹杂在普通观众席上。 更多的人是因为广告上的照片吸引而来,都想看看到底是不是天籁之音和青春绝美于一体。 满坑满谷,翘首以盼。 就在昨天,各大报纸整版广告,标题上写着:未来时代剧场精彩上演,同样的地方,不一样的精彩。 一张美丽楚楚动人的少女照片占了半张报纸版面,照片上写着:常驻歌手金嗓子玉玲珑初次登台献唱,邀您一起尽赏天籁之音与青春绝美。 前面是歌舞类节目,还有杂技、情景剧、音乐史诗、灯光梦幻场景秀,每个节目都精彩绝伦,现场掌声雷动。 每一个节目结束后,观众席上都有好些人高喊:玉玲珑,好像前面再精彩的节目都不是观众的期待,总期盼着广告上的人快点出现,而每次主持人都没有说出一句:下一个节目有请玉玲珑,总是被观众回应一片嘘声。 终于,只剩最后一个压轴节目,玉玲珑无疑。 全场寂静无声,个个翘首以盼,漆黑的舞台上突然灯光亮起,舞台中央站在绝色佳人,一袭蝴蝶纹白色长裙,露出白玉般的双肩,螓首蛾眉,巧笑倩兮,她对着观众刚一鞠躬,两半弯月般的丰满微露,所有观众立刻欢呼起来。 音乐响起,所有人都注目倾听,一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昨夜星辰》,嗓子刚一亮起:昨夜的,昨夜的星辰已坠落,消失在遥远的银河…… 一曲唱罢,全场起立,掌上雷动。 林迪薇看看我,又看看佛爷和刘秃子,笑说道:“这样的天仙美人儿,配上这样动人心弦的歌声,你们男人都会动心吧?” 佛爷笑笑。 刘秃子说:“林董才真正的漂亮。” 音乐又起,还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月牙泉》,同样的醉人心扉,美轮美奂,歌声干净有力,像一根针直刺人的心窝。 主持人走上舞台,嘹亮地说道:“我们剧场新签约的歌手玉玲珑美女,也就是大家看到的这位绝色佳人。今晚是首次登台,玉玲珑的歌声和美貌大家有目共睹,奈何我们的玉玲珑才年芳十八,不善言辞,希望大家理解,她会用她的歌声回报大家的厚爱。玉玲珑,给大家打个招呼吧。” 歌手羞涩地说道:“大家好,欢迎光临剧场,感谢大家给,给我的掌声,我是玉玲珑,来自江南的一个不起眼的小镇,谢谢。” 主持人说:“大家看到了,我们玉玲珑比较害羞,下面,我们继续用掌声欢迎玉玲珑献歌,我知道您们所有人都希望我快点下去,我还是要再啰嗦几句,下面这首歌是我们玉玲珑的原创歌曲,是首次公开演唱,请听《岁月难留》” 音乐渐起,歌中唱到: 渡口里, 灯火愁, 江水透。 回忆里, 又有多少故人留。 红尘寓所, 沧浪旧事, 沁入骨体, 相忘残酒思念瘦。 曾看见:爱恨两难情无路,岁月难留是非旧。 茕茕窈窕, 恨事难逃, 洗尽沧浪水, 只待弱水消。 古桥头, 笛声旧, 溪倒流。 笑语里, 又有多少泪在流。 荒野草庐, 寒窗雪舞, 独刻残碑, 红尘一别千年后。 曾放纵:推杯换盏到天明,青春华年岁月酬。 世道迢迢, 浪子辈出, 尽惜手中杯, 漫笑荡涤后。 歌声结束后,主持人再次走上舞台,兴奋地说道:“各位来宾,各位先生,各位女士,玉玲珑本该演出结束,如果还有想听我们玉玲珑歌声的,还想看我们玉玲珑的美丽,应该明天来了,我们玉玲珑每天晚上演唱三首歌曲。今天晚上不一样,大家有福了,在我们的观众席上,有一位来宾以重金邀请玉玲珑单独为她唱一首。” 立刻有人大声问道:“请玉玲珑唱一首歌多少钱?”“重金是多少钱?” 主持人示意大家安静,他欢喜地说道:“关于多少钱这个问题,今晚还无法透露,我们玉玲珑每晚只接受一首点歌,我可以大概透露一个消息给大家,不是我不告诉各位点歌多少钱,而是告诉各位,也难以排上队,如果您真的有需要,可以在结束后到门口咨询工作人员。今晚玉玲珑要为这位叫麦子的先生送上一首她的原创歌曲,感谢麦子先生的光临和点歌,这首歌也是第一次公开献唱,请麦子先生注意听歌词,开个玩笑,请欣赏歌曲:《心中迷墙》” 歌中唱道: 曾多次留恋着夕阳, 在不同的地方。 从南到北跃不过彷徨, 疲惫不堪时, 我触摸不到要去的方向。 多少次望着那晚霞, 在不同的地方。 从东到西穿不透迷墙, 喧嚣弥漫时, 我追逐影子前行的屋廊。 西来的风吹旧了容颜,也捎来了期盼, 当山峦西沉时, 我穿梭于灯火阑珊。 北往的人走远了脚步,也带走了心愿, 当明月西沉时, 我收起那柔软的泪眼。 从南到北跃不过彷徨, 从东到西穿不透迷墙, 在不同的地方。 第305章 如履薄冰 演出结束以后,梁凤书、小芬、陈胖子直接开车回家。不能参加肖玲玲第一次演出的庆贺宴,我想梁凤书和小芬虽然会心中觉得遗憾,也能理解势不得已。 在五洲大酒店碧海厅里,近百个座位无一空闲,每个位置上都有名有姓,这是一场高端精英参加的夜宴。佛爷少有的高调公开宴请,来的人大多是商界精英,也有少数权力人物。 碧海厅旁的休息室里,林迪薇说:“佛爷,你这是一箭双雕啊!真是好难得。” 佛爷乐呵呵地,显得很高兴:“林董过奖,我也是为齐家尽心尽力,不敢有什么妄想。” “我们之间还解释这做什么,我是说啊,这事肯定能办成,麦子这朋友玉玲珑真是一等一的美女,剧场又要财源滚滚啰。”林迪薇对着佛爷伸出手:“来,祝贺佛爷马到功成,财源广进。” 佛爷马上双手握住林迪薇的手:“谢谢林董,谢谢林董和齐爷的赏识,自己人都知道,我是齐家的人,这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荣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以后也当继续尽心尽力。” 外面宴会厅里最前面一桌还空着,正等待宴会主人出席,林迪薇刚想起身,又坐下来,问道:“佛爷,玉玲珑的原唱歌曲是谁写的,真是不错啊!包装宣传一下,成名没有问题,可以成为剧场的一张招牌。不过啊,年纪这么小,又是我们这次事情的关键人,别把她弄成一般俗星。”她又转脸看着我:“不然麦子也不高兴,是吧?” 我听着林迪薇的话味道不对,本是为了擒拿蔡子瑛和老谢,怎么聊起挣钱的事情呢?已经有那么多钱,就这还要想着利益,心里别扭,嘴上只能说:“一切都听林董、佛爷安排。” 佛爷故意卖关子,神神秘秘地说:“作曲是一个朋友,作词是林董身边人,就这二十来天弄出三首原创歌曲,还有几首正加紧弄,林董也觉得还不错?” “我身边人作的词?”林迪薇想想说道:“佛爷让人找我公司的文宣啦?” 我噗呲一声笑出来,调皮地说道:“佛爷也真是的,干嘛还让林董猜啊,我就随便写的这几首,主要还是佛爷那个作曲的朋友厉害,这么短时间内就完成出这么好的作品,实在难得。”我赶忙说了,害怕林迪薇认为我故意卖弄,而这歌词是我和梁凤书共同写成,只是对外没有提我们作词者的名,是以剧场原创的名义。 林迪薇看着我说:“不错啊,麦子,还有这能耐,是你家里的作家代笔的吧?” “林董,不过几行字而已,我也写不了吗?”我故意嘴巴一瘪:“佛爷,以后快别说是我写的,都是剧场原创,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对别人不说,在林董、齐爷面前可不敢有半点不实的话。”佛爷对着我眉头一挑:“今日麦子已经不是从前的小师傅,林董助理,齐爷的爱婿,以后我还得叫一声小老板,小老板大才啊。” 我连忙站起来对着佛爷鞠一躬:“佛爷的话让我背脊发凉,要不是佛爷这些年的关照,我肯定还在市场里摆摊卖电子产品,请佛爷千万不要这样抬举我,真是受不起,我还是佛爷从前的那个麦子。” 不只是我知道,外面等着的各路精英也都知道,佛爷肯定是为齐爷马首是瞻,但这么多年下来,佛爷自己在这座市的磐基已无人可替。 林迪薇说:“麦子年轻,懂得谦虚,好,尊重佛爷,这是对的,我们都是一家人。佛爷这些年功高劳苦,也不必说这些客气话,我和我哥是打心里当佛爷是自家人,你当是麦子长辈。麦子思路灵活、天生通透这是极其难得的,但紧要事情上,佛爷还是要多约束。” 佛爷连连点头:“林董的话我一定牢记,自家人说说,外面是另外一回事,我一定永远保持如履薄冰,始终如一。” 林迪薇站起来:“走吧,也该出去啦,麦子,你去带上玉玲珑吧。” 夜宴看似是为响应号召,以建设新的华侨城为主题而举办的圈内酒会,也是佛爷为执行齐爷捕猎的一个环节。梁凤书谋划出的诱捕之策虽然高明,执行起来要多方协助,难度不小,细节过程全都由佛爷亲自谋划,梁凤书再不插手。 老谢、蔡子瑛夫妻在齐家几十年,又一直是齐家大小事务的参与者,夫妻俩对齐家的关系网、做事手法、商业布局等等一切情况都极其熟悉,他们曾接受十几年间谍特工训练,而今他们已经反过来要报复齐家,这将是一场难以预料成败的对抗,齐家不敢有半点大意。 梁凤书的谋划也算不得多高明,佛爷却如获至宝,请示齐爷以后当即完善个中细节,立即展开行动。佛爷转达齐爷对梁凤书的奖励,使得梁凤书的帐上又进账一百万,并告诉梁凤书,事情成功以后,还有重奖。 齐爷和佛爷都看重梁凤书不算高明的谋划,只因这谋划不是齐家的做事手法,又具备可执行性。事发后,佛爷和齐爷已经马上谋划,但万般思索推敲,皆不能让那夫妻俩意想不到,没有出奇制胜的妙处,因为佛爷和齐爷清非常楚,他们能想到的,那夫妻俩也能想到,在一起共事几十年,彼此都太熟悉对方的行事方式。 林迪薇私下告诉我,这夫妻俩要与齐家为敌,是永远也没有想到的,他们知晓齐家所有事情。如果我被他们干掉,小语势必精神崩溃,肚里的孩子难保住,就连小语也可能郁郁而终;如果林迪薇出事,齐爷商业帝国将失去控制,齐家所有的成果都可能将被别人很快蚕食完。 如果夫妻俩投靠齐家的对手,对齐家也将是致命的打击,但林迪薇认为,蔡子瑛、老谢夫妻俩都快六十的人了,不会有太过漫长的报复计划,加上他们被通缉,随时都有可能入狱。 投靠对手报复齐家是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还未必能报复成功,所以林迪薇和齐爷判断,夫妻俩一定会用最直接的方式报复,那就是杀人。 第306章 为谁的以后 经过二十来天的准备,在佛爷的主导下,计划开始执行,为预防蔡子瑛夫妻在外散布谣言,佛爷主动召集圈内商业精英聚会,趁机宣布我是林迪薇助理之事,为以后做铺垫。 我非常清楚地知道,为以后,却不是为我以后着想,包括齐爷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随和,不是他真看得起我,而是他的修养到那里,要么不见面,见着面了,不可能弄得大家尴尬不舒服。在齐爷的心里,他从没真正看得起我,我依然是那“下等人”,这为以后着想,是为他孙子以后着想。 无奈小语对我情有独钟,加上小语受古语诅咒所限,今生只能爱我一个男人,否则性命不保,齐爷那样聪明的人,当然能平衡大家,既要让小语爱有归处,也就不得不让我得些好处,还得想着他孙子将来长大懂事以后,总得告诉孙子父亲是谁,小时候哄着可以,万一长大以后,孙子是个追求真相的人呢?齐爷瞒着不说,万一小语要告诉自己儿子他真正的父亲是谁呢? 要是齐家没有出蔡子瑛、老谢夫妻反叛这档子事,我永远都只能是他们花钱养着的一个闲人,林迪薇私人助理的身份一定不会公开宣布,她给我这样一个身份,不过是让我忠心耿耿为她办事,台面上不会承认这身份。 当初弄一个我是齐爷养子的身份,为的是让金、殊两家彻底打消与齐家联姻的想法,小语看不上别人,加上我好控制,但养子这个身份也只是极小范围知道。 齐爷要真是看得起我,何必要这样麻烦呢?对外只要宣布收我为干儿子,然后宣布他女儿小语爱上了我这个干儿子,齐爷再宣布把自己女儿许配给干儿子,一切都简单明了。 就算我以小语只能有我一个男人做要挟,死都不和梁凤书离婚,这都不是什么事情,小语是法国国籍,我和小语在法国登记结婚,与我在中国的婚姻状况无干。 小语怀孕以后,肚子会慢慢大起来,要是没有出蔡子瑛夫妻反目成仇的事情,对外不宣布小语丈夫是谁,大家也就只当齐家故意保密而已,这样的富贵之家,有些神神秘秘的没什么不正常。出事以后,蔡子瑛夫妻要是在外散布说小语肚子里的孩子,是和一个下贱的算命先生怀上的,齐爷的脸面就受不了,必定齐爷交往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蔡子瑛夫妻几十年来都是齐家的人,说的不可能是假的。 齐爷为了他的脸面,为了对他的孙子长大后能交代得过去,也为了堵住蔡子瑛夫妻的嘴,利用这个夜宴的机会,宣布我是林迪薇的私人助理,算是不得已太高我身份,以勉勉强强配得上做小语肚子里孩子的父亲。 佛爷把齐爷的需求和计划谋划得更完善了一些,把夜宴酒会放在肖玲玲首次登台演出的这天晚上,在夜宴酒会前,参会人都接受邀请去剧场看了演出,在演出最后,故意让主持人说点歌的叫麦子,让我和玉玲珑(肖玲玲)产生联系。 夜宴酒会时,再让大家知道,我邀请了玉玲珑参加这次夜宴酒会,我捧玉玲珑的事也就会广为流传,也必定会被蔡子瑛夫妻打听到,整个诱捕他们夫妻俩的计划才能显得没有破绽。 蔡子瑛夫妻逃出监狱以后,除了在老主人(齐爷父亲)的墓碑上写下:‘恩已报,只剩仇’六个字以后,他们在怎样行动和谋划再没有踪迹,但齐爷和林迪薇认定夫妻俩一定会利用齐家商业上的对手,以换取资助,从而方便实行报复计划。齐爷只好对自己的交际圈宣布:蔡子瑛、老谢夫妻妄图毒杀小语,已被赶出齐家,以后他们夫妻二人再与齐家没有任何关系。 除了齐家的对头,可能我是唯一感谢蔡子瑛、老谢夫妻与齐家反目的人,要不是他们夫妻反叛齐家,我永远都得不到齐爷如此看重,更不可能公开提拔我,公开我和齐家关系如此密切。 梁凤书不知道我和小语的事情,更不知道小语怀上了她老公的孩子,所以才这样谋划诱捕那要取我们性命的夫妻俩。假如梁凤书知道事情真相,原谅了我在外面迫不得已干下了背叛她的事情,她一定不会如此谋划。 蔡子瑛本就恨我使小语怀孕,现在小语怀着我的孩子在法国养胎,我却在深圳与一个歌手纠缠不清,这不是让他们夫妻更加痛恨我吗?要是我飞去法国陪伴小语,和小语恩爱如常,蔡子瑛夫妻可能还会觉得我虽身份低微,对小语的爱还是真的,也算有点良心,他们可能因为爱着小语,而考虑不先杀我,先杀林迪薇。 梁凤书毫不知情,想出这谋划,正合齐爷的心意,如此这般,蔡子瑛夫妻一定会急着杀了我这没良心的“下贱”人,从而让我成为了他们夫妻首先要袭击目标。我私下里想,齐爷给梁凤书一百万奖金,说不定是给的安家费,梁凤书的这计划太和齐爷心意了。 我也不傻,知道这个计划让我成为蔡子瑛夫妻死亡名单上的第一人,我愿意冒险,一来我可以借此向齐爷表忠心;二来借此危机生命的情况下逼迫肖玲玲抛头露面,好让她走出往日阴影,让她看到自己的价值;再者,我无论如何也不希望蔡子瑛夫妻调查出我有一个老婆叫梁凤书,他们要是把我和小语的事告诉梁凤书,那梁凤书真是死不瞑目。 所以我也希望蔡子瑛夫妻快出现,直接奔我来,我感谢他们夫妻俩,但我希望他们尽快死去。这或许就像当初齐爷感谢我让他当爷爷,但他也希望我尽快死去一样,好在老天助我,出了蔡子瑛夫妻与齐家反目的事,我真是万分幸运啊。 当我希望蔡子瑛夫妻快死时,似乎理解当初齐爷为什么希望我死,人在选择面前,任何人都会选择自己安好。在又一个人生巧合面前,上天把幸运抛给了我,以后齐爷不只不会再希望我死,他一定会希望我好好活着。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我死了,要是以后他孙子问他,为什么没有保护好他的父亲,他怎么告诉他的孙子呢? 第307章 美人中的美人 当初我故意在林迪薇面前表忠心,信誓旦旦说能帮她找到杀她父母的仇人,就是希望能利用林迪薇一心要为父母报仇的心态,让她成为我的保护神。蔡子瑛夫妻逃出监狱,对我是一个意外收获,虽然说他们是要来杀我,可这样闹,齐爷不得不公开我和齐家有关系,尽管他还是遮遮掩掩,只肯公开我是林迪薇助理的这层关系,可起码齐爷以后不会想着要我的命了。 在我的心里,齐爷比蔡子瑛夫妻可怕,有贡布和平措两兄弟帮我,佛爷全力以赴,他们夫妻未必能杀得了我,但是齐爷如果要我和梁凤书的命,我们真是一点活的希望都没有。 利用一个凶险,去解除另外一个更大的凶险,这几年我都是这样过来的,这一次,如果我能逃过蔡子瑛夫妻暗杀的凶险,我配合佛爷主导的反击成功,以后再不会面对:齐爷要我和梁凤书的命这最大的凶险。 露露和平措陪着肖玲玲等在休息室里,此时的肖玲玲已经换下演出服,穿上蓝色晚礼服,黑色高跟鞋,肩上披着薄纱披肩,高贵如美丽的公主。 我推开休息室的门,兴奋地说:“玲玲,哦,玉玲珑,你好漂亮啊!走吧,林董、佛爷等着我们。” 看着佛爷给林迪薇拉开椅子让其入座,我才给肖玲玲拉开椅子让其入座,我们这一座上还有刘秃子、黄秘书长,另有一男一女生面孔,在之前,林迪薇已经告诉过我,说这两人是金、殊两家的人,现在代表两家长驻深圳,在集团内有股份。 首先佛爷拿着麦克风讲话,内容都是冠冕堂皇的,围绕如何响应号召,把华侨城建设得更美好,尽心尽力为继续建设深圳等等。 林迪薇随后站起来讲话,内容也都差不多,着重强调了大家要合作共赢,赞赏佛爷是一个很好的合作伙伴…… 我瞥见很多人对我这边抛来目光,随后又来回躲闪,不知道他们在看肖玲玲,还是在看我,我心里裁度他们嘀嘀咕咕,一定在谈论着我,这是我活二十见年最受人注目的一次,肖玲玲也是。 天生不做作的胆怯和羞涩,让本来美丽的少女会显得更加秀色可餐。肖玲玲不只是胆怯、羞涩,还有些坐立难安,目光一直低沉在她面前的盘子上,不敢看其它任何人,不端杯、不拿筷,我小声提醒她:“喝点汤吧。” 菜肴是论位的,肖玲玲看看我,目光很快收回,拿起勺子心不在焉地喝几口。 坐我斜对面的李学匀眼睛一直在我和肖玲玲之间来回移动,见我对肖玲玲很是殷勤,他脸上一直挂着波澜不惊的淡淡微笑,玩笑说:“林董,你的私人助理年轻帅气,在你面前对另一个女人如此关心,岂不冷落了林董?” 坐李学匀旁边的中年女人金紫马上笑说道:“李总,你要觉得林董被冷落了,也不见你关心关心啊。再说了,我听我们家金少爷说,林董助理与小语情深意切,此时关心一个怯场的歌手,不过是出于绅士风度,我看这就是林董教导有方。” 林迪薇没有直接回答他们的话,反而是看看佛爷,笑说道:“我看会长找的这歌手确实有水平,青春貌美,歌声美妙绝伦,好在我助理懂得怜香惜玉,捷足先登做了她的护花使者,要是让李总抢先,会长,你这歌手恐怕就得失去了哦,因为我们李总爱金屋藏娇。”转脸看着李学匀:“是吧,李总?” 李学匀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对着林迪薇端起杯子,笑呵呵地说:“敬林董,为林董如此夸奖我。” 佛爷端起酒杯,笑说:“人遍地都是,漂亮的女歌手也如过江之鲫,要找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又还没有在其他地方登台,只在我剧场表演,这样的歌手不好找。下面的人好不容易培养出这样一个,我还盼着玉玲珑为我剧场撑台呢,来,玲珑,我敬你一杯,辛苦你啦。” 在这二十多天的筹备期间,肖玲玲与佛爷相处过,没有陌生感,赶忙端起水杯,含羞低声说道:“敬老板,谢谢老板栽培,请原谅我不会喝酒,也要保护嗓子。” 刘秃子看着李学匀:“前段时间,会长下面一个刚发碟的女歌手,我还没好好听她唱几回,听会长说她已经不唱歌啦。李总,你到底有多少金屋啊,是你不想让她抛头露面了吧?” “这那里话,是她自己不想唱了,我真没干涉。”李学匀眉头一挑:“老刘,你的金屋不比我少,来,我们老弟兄不说这些,喝一杯。”李学匀显然不想就这事情聊下去。 金紫端起酒杯站起来,似要把仅存的风韵摇曳出妖娆,不屑一顾地说:“讨厌,聊什么金屋啊,我还是去看看老朋友的好。”说着,端起酒杯走向别处。 “金总,自由活动早了些吧?”李学匀故意大声喊道,见金紫不理会他自顾离去和其他人招呼去了,回头来看着刘秃子:“老刘,你也真是的,说这些干嘛呢?来,我得罚你一杯。” “我是就着李总的话题聊,这也要罚酒?”刘秃子故意装傻充愣地笑笑,端起酒杯:“好,好,李总说罚酒,我喝就是。” 刘秃子干了杯中酒,故意对着李学匀小声说道:“李总,你这还不明白吗?会长是防着我们这样的人。” “老刘,你这是怎么说的?”李学匀看着佛爷:“会长,我对你可是掏心掏肺啊!防着我做什么?” 佛爷正要说话,刘秃子抢先说道:“李总,还装呢?会长好不容易弄来一个撑台面的独家歌手,当然要防着我们这样的人给他弄金屋里不出来了啊,这不,让林董助理出马,林董的面子搁在这里,谁还敢抢啊?这不是会长使的招吗?” 李学匀一副幡然醒悟的样子,端起酒杯,对着林迪薇恭恭敬敬地说:“林董,你看我这猪脑子就是看不懂这些,还好老刘及时提醒,敬林董,舍出助理为会长着想,以后也多照顾照顾我啊。” 第308章 话里藏针 林迪薇略微小喝一口,看看佛爷:“会长,你不是得好好敬我一杯吗?他们都这样说了,我也就担着这人情。” 佛爷赶拿起分酒壶给自己杯中酒添满,恭恭敬敬地端起酒杯,对着林迪薇:“谢谢林董周全,感激之心无以言表,无以言表,我先干为敬。” 黄秘书长一直在和林迪薇私聊,林迪薇刚和其他人聊起来,立刻有人过来见缝插针地拉着黄秘书长去旁边桌,好像已经等待好久一般,黄秘书长只得站起来对着我们这桌说声抱歉,随着人离去。他刚一走开,马上有人抢了他的位置坐下来,笑容满面地和大家招呼、敬酒。 听他们一来一去,暗刀暗枪地虚情假面聊天,我这个晚辈也不便插话,对他们的事也完全不了解,也没有兴趣,必定我只想好好的活着,万一被蔡子瑛得逞呢?这个世界很快将和我没有关系。 在这样的场合坐着,浑身不自在不说,心里也厌恶得很,面上还得装着有涵养。肖玲玲坐着肯定也难受,她一个姑娘家倒是好一点,刘秃子、佛爷都话里有话维护着她,她也就低头闷着就好,不用像我一样,还得不时地起来敬敬酒。 环视整个大厅,好多人都已经离开自己座位,来回走动着,站着闲聊着,好像谁都对桌上的菜肴没有兴趣,就像是单独来聊天的。到处是珠光宝气,到处是豪言壮语、肝胆赤诚,都是笑语盈盈。女的妩媚多姿、体态万芳,男的膀大腰圆、风度翩翩。 “跟我去走走。”林迪薇低声在我耳边说完,她已率先站起来端起酒杯。 当我站起来时,肖玲玲深情地望我一眼,好像担心我一去不回。 周围人都对林迪薇鼓起掌来,有人高声喊道:“林大美女要出巡啦。”“林老板难得一见,今天一定得好好喝一杯。” 一个看着胖乎乎的中年男人,身穿白色修身窄领衬衫,打眼一看,颇有儒雅风流之感,就是身上肉多了一些,脸上泛着油光,他往中间一站,离林迪薇几步之遥,双手高举着示意大家听他说,向着四周挥挥手:“各位,各位朋友,听我说,林大美女高贵如天仙,挥斥方遒、决胜千里无人能及,任你旗下悍将如云,也不如林大美女轻轻一笑。今日相聚,我先向林大美女问一个问题,你的助理仪表潇洒、年少英武,请问林大美女这是从哪里寻觅到的好小伙?能被林大美女相中并一起公开出巡,这又该是如何出类拔萃的好啊!” 现场立刻哗然,鼓掌声、吆喝声此起彼伏,林迪薇深情款款地环视一圈,端着酒杯笑而不语,立刻有人大声说道:“林董是有难言之隐吧?”立刻有人笑,有人附和。 林迪薇这才慢慢往前走几步,离白衣男人一米远,清脆地说道:“白总刚才说,旗下悍将如云,不如我轻轻一笑,可我刚才不只一笑,可也没什么用啊,可见白总是夸大其词。” 又是笑声一片。 “自古英雄爱美女,可刚才白总也说我就是美女,我也觉得自己算个英雄,那怎么办?女英雄只好爱少年啰。”林迪薇镇定自若地说完,再装着打量白总一番,大声说道:“白总和我是英国同校同学,大我两届,如今在资本市场上翻云覆雨,真可是英雄人物,只可惜,白总已经不少年,不然啊,我们的距离可以再近一些的。” 马上有人高声喊道:“白总,你这是老骥伏枥吧,又还不到年纪,可又算不得少年,白总,这一着你可是输啦。” 哄堂大笑。 白总刚要张口说什么,已经有人大声问道:“女英雄爱少年也没错,林董为何就选他做助理啊?我们可是都愿意做林董助理的。” 林迪薇转头看看:“张总,英雄爱美女,难道说能爱尽天下美女吗?英雄不只一个,总得各有选择,我要说出他的好来,被你们抢了去,我岂不是落得一场空吗?” “林董说话真是滴水不漏啊,在林大美女的眼中,我已经不少年,诶,真是只用一句话,把我心里对林大美女的所有期盼都堵着了哦,真是伤人之心不用刀啊!”说着,他端起酒杯对着林迪薇的杯子碰一碰:“老同学,敬你,真是说不过你,我快老了,你还青春如当年,老天怎会如此不公。” 林迪薇喝一小口,大声说道:“哪里是老天不公,难道不是白总风流所累?” 又引得一阵笑声。 我仔细观察着,连笑都得把我好分寸,不该笑的时候笑了,不只是丢自己的脸,这样的场所,很可能从此成为别人的笑柄。我作为一个晚辈,只好尽量保持不笑,大家都笑,我也别笑出声。 我立挺挺地站在林迪薇身边,面带着微笑,心里忐忑不安,想着随时可能会被某个人故意为难,好在目前林迪薇机智油滑,轻描淡写地带着调侃,把似真似假的疑惑化解开。我也知道,没人关心谁带着女秘书、谁带着男助理,不过是为了热闹故意玩笑而已,还能借此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笑声中,一个女人声音说道:“林董不只是长得漂亮、投资精准,口才也无人可当。”声音越说越近:“都知道林董看男人眼光极高,这么多年才一直保持孑然一身,林董助理我也见过好些个,今天这个助理可真是不一般啊!林董怎么也得介绍介绍吧?免得大家胡乱猜想。” 女人说着,已经从人群中穿出来,看样子三十来岁,如水的长发披在肩上,光芒万丈的砖石项链挂在两座微露的山沟之间,青紫色的吊带裙勾勒出她曼妙身姿,手拿香槟杯,含笑看着林迪薇。 众人一下把目光对着这个说话的女人,林迪薇也看着她,好像陌生得从没有见过一样,微笑着问道:“你是……” 可能这个女人提出的问题,所有人都关心,一时之间都不说话,刚才还叽叽喳喳、谈笑风生的喧闹,一下安静下来。 第309章 半路女人 女人看着林迪薇,带着自嘲的口吻说:“林董真是贵人多忘事,不过也怪不得林董,我这样的小人物自然不在林董眼里,况且我也不是英俊少年。林董怎么忘了?我这力通资本中国区的副总就这么不起眼啊,还是说我们公司入不了林董的眼?” 林迪薇马上笑起来,看着众目睽睽之下的这个女人,笑说:“哎呦,实在对不起,这不是力通的陆溪楠嘛,职位升得挺快啊,我记得以前你是中国区合伙人廖建山助理吧?怎么,今天廖总没来?” 林迪薇的语气依然带着不屑,她的笑连应付都不是,是一种保持优雅的嘲讽。 陆溪楠好像非得要和林迪薇较真,对着林迪薇微微一鞠躬:“代廖总向林大美女问好,廖总临时有急事回纽约,不然他是一定不愿意错过和林董见面的机会的。”说着,她又把目光投向我,继续说道:“林董,方便介绍一下吗?” “当然方便,这有什么不方便呢?陆副总,你对我这助理有兴趣?哎呀,早知道你也爱少年,会长就该介绍给陆副总啊。”林迪薇看看我说道:“来,我给你介绍,这位是力通资本陆溪楠,人美如眼前。”又看着陆溪楠说:“我助理,麦子。” 陆溪楠显然是不满意的,向我走几步,嘴上说道:“林董真是不够意思,我虽然还差着林董老远,可是也该让我学习学习,什么样的人能做我们这样单身女人的助理啊!会长介绍的人林董就一定满意吗?总是有什么不同凡响的来历,要么就是有什么地方特别棒,是吧?” 林迪薇开怀一笑:“还真没发现我这位助理有什么不同凡响之处,唯一一点,看着特别顺眼,真的,陆副总觉得我这助理看着顺眼吗?” 金紫走出来,三个女人站成三角形,周围围得水泄不通,好像围观一场精彩表演,金紫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陆副总,你这样可不对,在场带助理、带秘书的可不只林董一人,怎么就对我们林董长的助理如此感兴趣,非得要刨根问底呢?我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也没这个权力过问董事长任谁做助理这样的事情。” 陆溪楠显然不会就此结束:“别人怎么能和林董比呢?谁不知道林董手握雄厚资本,就是在华尔街也是一等一的风云人物,林董的助理一定来路不小吧?少年天才?” 黄秘书长站在一旁,笑眯眯地说道:“林董就是这样,真的从来不说,说的从来不真,我们谁都难从林董口里得到一点消息。各位朋友,我倒是对林董助理知道一二,各位对林董的事情最是关心,这当然是因为林董受众人敬仰。” 陆溪楠看着黄秘书长,有些娇滴滴地说道:“哦,黄秘书长知道?给我们说说吧,如秘书长说言,我们确实对林董的事都很关心。” 黄秘书长看看林迪薇:“林董,我可说得?” “秘书长请。”林迪薇对着黄秘书长微微鞠躬。 “都知道林董对投资和经济擅长,其实林董还是个文学爱好者,前几次我在会长官邸见过林董助理几次,小伙子文采风流,今天晚上玉玲珑最后两首歌的作词者就是林董助理,各位,林董助理的来历嘛,估计林董是一定要保密的哦,我也不知道。”黄秘书长说完,对着周围的人举举杯:“黄某在此敬各位。” 现场都对着黄秘书长举杯,同时也议论纷纷。 陆溪楠笑说道:“秘书长可是这里的真正地头蛇,怎么林董助理的来历也不知道吗?作为女人,林董一直是我仰慕崇拜已久的偶像,还真不知道林董挑助理是看文采的。”突然对着我问道:“麦子助理,请问是那个学府毕业啊!怎么可以写出那样动听的歌?” “回陆副总的话,我长这么大还没进过学校,不是故意说谎,确实如此。”这话是早已准备好的。 现场立刻一片哗然,我成了众目的焦点。 “没上过学,却文采飞扬,这么说是自学成才啦?”陆溪楠接着问道。 我不卑不亢地说:“算是吧,还有幸得到佛爷栽培,后来有幸得到林董抬爱,以后得多向陆姐学习。” 一个男人突然站出来,走到陆溪楠身边,眼睛看着我说道:“林董助理我看着好面熟,想了很久,这才想起来,以前有位叫做“小师傅”的“神算”跟麦助理简直一模一样,莫不是麦助理就是那位“神算”小师傅?” 刘秃子站出来说道:“郭越兄弟,好久不见,不知道找老哥哥我喝杯酒,也对林董助理这样感兴趣?” 郭越赶忙走到刘秃子身边,端起酒杯微微一鞠躬:“刘哥好,刘哥好,这不是热闹热闹嘛,敬刘哥。” 刘秃子喝了酒,慢悠悠地演说一样:“各位,也别对林董刨根究底啦,我来揭秘,麦子助理就是以前名满江湖的神算小师傅,如今小师傅已经不再给人算命卜卦,因我们林董已经收入旗下做她私人助理,各位知道的,林董手法总是不同凡响。” 林迪薇看着刘秃子,故意埋怨道:“刘总,你怎么这样啊?让大家多猜猜嘛,你一下给我解密了,一点也不好玩。” 陆溪楠依然不依不饶,好像非得弄清楚我的来历:“原来是这样啊,可这也不对吧?林董带着她的少年助理,少年助理带着少女歌手。林董,你的少年可是不专心啊。” 林迪薇看着陆溪楠:“陆副总,今天对我是格外关心啊!助理有助理的自由,他们年纪相仿,心心相惜未尝不可以,这我可干涉不着,想不到陆副总如此上心,是看上我的助理啦?这样,你离开力通,投我门下,我让麦子做你助理,怎么样?” 陆溪楠假意笑笑:“不敢,不敢,久仰林董,学习,学习。玩笑话、闹一闹,请林董海涵,少年助理我不敢沾染,我还是去找玉玲珑喝一杯。” 林迪薇也不回头,淡然一笑:“陆副总请便。” 310章 小心真正的敌人 郭越快步走到陆溪楠身边,大声说道:“陆总,带上我呗,免得我单独去找玉玲珑让人误会。” 一场莫名其妙的纠缠戛然而止,众人又各自聊开去。我陪着林迪薇又去敬了好些个人的酒,她与人畅聊着,我自己再回到原先的座位去,担心肖玲玲让人为难。陆溪楠、郭越分别坐在肖玲玲两边位置上,刘秃子也早已回到位置上,一张桌子上只剩得他们四人,肖玲玲显得很是不适应,羞涩地低着头。 见刘秃子在,我心中很是感激,想必是他刚才见我跟着林迪薇脱不了身,他回来帮我陪着肖玲玲。刘秃子是佛爷很放心的人,知道整个诱捕计划真实缘由的,他也是其中一个,可见齐爷对他也是放心的。 见我走到肖玲玲身后,郭越站起来与我碰杯,笑说道:“自古英雄出少年,麦助理大才啊。” “郭总见笑,敬郭总”说完我刚要喝酒,郭越已经拿出名片递给我说道:“麦助理,方便给个名片吧?林董实难见到一面,电话也是重重阻隔,以后能与麦助理互通消息,也能离林董近一些。” 郭越是第一个找我交换名片的人,刚给了郭越,陆溪楠也站起来:“麦助理,我们也换换。” 在我和陆溪楠交换名片时,肖玲玲站起来轻声说道:“失陪一会儿。” 陆溪楠接过我的名片,回头对肖玲玲说道:“玲珑,不介意我陪你一起去吧?喝了几杯酒,也想去趟洗手间。” 我马上说道:“怎么敢麻烦陆副总想陪。” 刘秃子立刻说道:“陆副总,麦助理已经给玲珑配了助手,让她陪着去就行。” 看到我招手,露露已经走过来牵着肖玲玲去卫生间,陆溪楠对着刘秃子一笑:“刘总担心我非礼玉玲珑么?真是的,别走啊,等我回来喝一杯。”说完,她也放下杯子去了厕所。 看着卫生间的方向,见一直跟着刘秃子哪个女人也去了卫生间,我不由得纳闷,刘秃子这是在防着陆溪楠吗?防着她干什么呢?难不成陆溪楠和蔡子瑛已经结盟? 肖玲玲从卫生间刚出来,林迪薇向我招手,让我带着肖玲玲去敬杯酒。 我和肖玲玲刚到林迪薇身边,对林迪薇指定的人敬完酒,白总靠过来,赞叹道:“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啊!老同学,你助理眼光不错。”说着,姓白的往林迪薇身边一站,玩笑说:“老同学,你看他们是不是就如我们俩当年一样般配。” “少臭美,我们不过是同一个学校,当年也没什么关系,今后更不可能,白总莫给自己编造绯闻啊。”林迪薇对着旁边人几人说:“白总的万鸿兴基金最近走势疲软,莫不是白总幻想风月太多?” “老同学都嫌弃我已不少年,哪里还有什么风月哦……”姓白的自嘲一番,走向别处。 当我和肖玲玲往回走时,姓白的中途拦着说道:“小老弟眼光独到,玉玲珑歌声醉人;一个是林董身边人,一个是佛爷台柱子,真是绝配啊,小兄弟,愿我们早日携手同行,来,敬你们一杯。” 微微喝一杯后,心里总觉得这姓白的没安好心,不由得有些厌恶他。 应酬一圈下来,虽说香槟不醉人,肖玲玲也有些疲倦,只好先让露露和平措送她回房间休息。临走时,平措把我叫到一边,快速地悄悄告诉我,说向前在卫生间门口,陆溪楠故意假装要摔倒时抱着他,在他耳边说:“给麦子带个话,小心真正的敌人,千万保密。” 送走他们,我回头看陆溪楠正在应酬中,对她的话很是不解,想她的话真要是十分要紧,为何不直接对我说呢?她又怎么知道平措一定是终于我的,难不成陆溪楠是要提醒我防着佛爷,还是防着林迪薇和齐爷?我和陆溪楠是第一次见,她这话是要故意扰乱我吗?又或者她和林迪薇、佛爷是一路人,她故意来试探我对齐家的忠心? 假装走过去林迪薇身边,故意从陆溪楠面前慢慢走过,果然,陆溪楠靠过来和我碰杯,装着有些醉意,柔情地小声说道:“最后一卦”快速说完这四个字,她装着刚才嘴巴打结,喉咙哽了一下,说:“好少年,我们喝一杯。”与我喝一口,她马上又转向旁边人说道:“好哥哥,我再敬你一杯。” 陪着林迪薇乘同一辆车回别墅,在车上,林迪薇忧心忡忡说道:“今晚目的是达到了,只是想不到力通资本参与其中,这事不好办啊!” 我不解其意,问她:“姑姑的意思是蔡子瑛投靠了力通资本?” 林迪薇躺在座位上,低声说道:“让我想想,等佛爷到了我们再商量。” 想着陆溪楠的话我该不该说出来,见林迪薇没有问,我也就假装忘记了。她在思考中,我也思考起来。江湖凶险,万一陆溪楠是想告诉我什么,我要是把她的话说给林迪薇她们听,岂不是害了她? 我故意眼望着车窗外的霓虹,心中想,陆溪楠说“最后一卦”,这肯定不是她喉咙打结说错话,懂卦的人并不太多,六十四卦最后一卦为:水火既济,意思是要有备无患,防范于未然。本卦上卦为坎,坎为水;下卦为巽,巽为火;水上火下,水浇火熄,这既济之卦本是带着吉祥之意,却又含着盛极必衰之相,卦中意思:退则吉、进则凶;水火相克,冲克而败。 依照李瞎子所教解卦:观此卦象,有感于水火错位不能相克,要非常谨慎的辨别身边一切人和事,审视发现对自己其有利的一方。一般传统解此卦:得此卦者,运势不通,诸事不能如愿,宜由小及大,稳步进取,要耐心破难关,方可成功。我想陆溪楠应该不是帮着佛爷和林迪薇来试探我的忠心,要试探我,没有必要说这“最后一卦”四个字,但她想表达什么呢?要我防备着什么,我一时真想不通。 第311章 疑惑不解 没想到我一个专业给人算命卜卦的人,竟然被一个卦难住,如果陆溪楠是真心提醒我,那就是要让我看清事情真相,莫非蔡子瑛和老谢夫妻与齐家反目成仇的事有蹊跷,再一想,我和小语通过电话的啊,要真是有蹊跷的话,小语会不告诉我吗?况且我和小语拥有我们的秘密邮箱,邮件里小语也说了她被蔡子瑛下d胎药一事,只是小语对蔡子瑛感到可惜和痛心,这很正常,必定蔡子英曾对她像母亲一般疼爱。 回到别墅里,想着小语那边应该是傍晚时分,应该要关心关心小语身体,我拿起电话,当着林迪薇的面给小语法国家里打过去。电话先是佣人接的,然后才听到小语的声音,她在电话中表现得很是激动,滔滔不绝地告诉我她今天吃了什么、看了什么书、花了多少时间散步,告诉我她很想我,又细心地叮嘱我千万要小心,希望我最后在孩子生下来之前解决蔡子瑛的事情,那样就可以守着她生孩子。 打电话给小语,一是真心关心她的状况,随便问候齐爷;二是因为陆溪楠对我说的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四个字,我想从电话中听听小语的态度和语气,看她有没有什么难言之瘾。挂断电话,一切都正常,林迪薇看着我笑说道:“我们家小语估计是每天只有一件事可盼,就是等你电话。” 听林迪薇的话,她全然不知道我和小语有秘密邮箱,证明小语要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能在电话中告诉我,她是可以通过邮箱告诉我的。使我对陆溪楠的话更是摸不着头脑,我想起码小语不会骗我,她也叮嘱我要好好的跟在林迪薇身边,才能保证安全,那陆溪楠是要我防备谁呢? 齐爷已经把蔡子瑛、老谢夫妻之事通报交际圈,而且林迪薇说法国记者也报道过齐爷家里发生的事情,夫妻二人越狱的事情也有报道,陆溪楠知道这事不奇怪,可是她肯定不知道蔡子瑛夫妻要杀我的事情,她要提醒我小心谁?就算她担心蔡子瑛夫妻与齐家反目成仇以后,要杀林迪薇,而我在林迪薇身边空受连累,这也不用她提醒我啊?况且她说的“最后一卦”,暗示我正处于是非不分之中。 记起来,还有那个建钥房产的老板郭越,显然他是和陆溪楠一唱一和,故意说出我曾是一个算命的‘小师傅’,好在以前给人算命时没有透露自己姓名,都只知道我叫‘小师傅’,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给这个郭越算过命,或许是几年时间里给太多人算过,我自己记不起来。 李学匀和金紫既然是金、殊两家在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他们是这两家的人,肯定就知道我是齐爷养子这件事,如今又翻出我曾经是算命的‘小师傅’这身份来,仔细想想,这倒是好解释,齐爷以前是把我放在佛爷那里历练,我也没进过学校,算是自学成才,自己学成算命卜卦后在社会上实践,还能有那样的江湖美名,也没给齐爷丢脸。 思量一番,事情好像乱得一团遭,齐爷现在不计较我这算命的身份,是因为他要利用我对付蔡子瑛,一旦蔡子瑛夫妻的事情尘埃落定,齐爷这样的人就难说了,他那样富贵的人,养子怎么能是一个曾经给人算命卜卦的人呢?我这样揣测,不敢奢望齐爷对我有多大度和包容。 纷乱复杂,我的心终究落在一点上,陆溪楠要我提防谁?还是她故意放烟雾弹扰乱我的心绪?趁着佛爷还没到,我决定先试探一下林迪薇的想法,她比我大十几岁,尔虞我诈的经验肯定比我丰富,我问林迪薇:“姑姑,有件事我想不明白,那个陆溪楠借着喝酒提醒我说‘小心真正的敌人’,就这几个字,再没别的,说得不清不楚,她这话什么意思呢?她难道知道我们正面临一场生死较量?” 林迪薇拉着我的手,俏丽地笑看着我,使得我以为她又要做n事,使得我都习惯性地准备k衣j带,她却说:“佛爷估计快到了,我们去我哥以前的会客室吧。” 在齐爷以前的卧室旁边,有一件雅致的接待室,齐爷极少在家里接待别人,我们也一直没有用过那间屋子。当我和林迪薇从小语以前的卧室走过去时,佣人已经把会客室准备好,熏香、糕点、饮品等待都已经摆好。 推开厚重的光洁的朱红色木门,二十平米左右的房间,清幽雅致,浅黄色月纹地毯如崭新一般;右边边靠墙一排博古架,架上放着好些个线装书和文玩、卷轴;对门靠窗的木架上放着几盆兰花,三种花色,在这里住这么久,我竟然不知这里有养得这样好的几盆兰花;靠兰花的一方放着长条桌,桌上笔墨纸砚齐备,只是可见已经好久无人动墨。 屋中间一套大c型半围黄皮沙发,围着一张四四方方的墨纹白玉台面的低矮大方桌,桌上放着饮品糕点等;一面墙上挂着几幅字画,门边一排紫色木柜子,柜子旁一张操作台,这种木台每个房间都有,是佣人在上面泡茶等用。房间东西不多,灯光明亮,看着简洁舒适。 林迪薇把门一关,推着我坐在沙发上,骑着我的双腿,手开始解我皮带,我提醒她:“佛爷不是快来了吗?万一时间不够……” 她的手并没有停下来,我才发现她短裙里的d裤不知道什么时候脱了,还是她今天根本就没穿?我想应该是她刚才在房间里什么时候t了。她自己把短裙上卷,坐了上去,一边活动一边喃喃说:“佛爷没这么快到,你和小语没在这里做过吧?” 我也已经被她弄得不得不全身心投入,这种事情一旦开始,总得弄出结果,最好是双方都满意,没结束前,估计天塌下来也难以分开。 她兴致盎然、激情似火,附身下来,使得我的手和嘴都忙碌起来…… 林迪薇自己把衣服整理好衣服,还帮我整理一番,才打开门问道:“佛爷来了吗?” “刚到,在二流小厅里。”佣人在楼下回答。 第312章 平静商议 林迪薇在我耳边小声说道:“陆溪楠的事先别提,我们一会儿慢慢说。”说完,又对佣人大声说道:“让佛爷上来吧,我们都候着他呢。” 佛爷乐呵呵的,进屋也不拐弯抹角耽搁时间,直接说道:“林董,今天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林董真是估计得一点不错,果然能看出些苗头,以我看啊,借故没到场的廖建山、您同学白兴堂、建钥房产的郭越,恐怕蔡子瑛、老谢夫妻二人找过这三方,并且还得到了他们的某些支持。” 此时的林迪薇不再是刚才那样欢浪样子,端坐在沙发上,认真地说:“说说你的理由。” 佛爷分析说,林迪薇待着助理这样亲密地坐在一起,以前是从没有过的,以前的助理只能站在一旁,今天与我表现这么亲密,肯定会引起人注意,这倒是没什么,估计金紫和李学匀早把我是齐爷养子的事漏出去,大家心知肚明,只是不敢议论齐爷。 林迪薇是大家都想接近的人,都想在生意上得到合作,拿新助理开心几句闹一闹实属正常,也好借此拉近距离。但三人一唱一和,非得弄出我以前算命的身份来,这显然是有别的目的。 佛爷这样一提醒,我倒是明白过来,估计好多人都早已经通过金、殊两家知道我是佛爷养子的身份,台面上的规矩,谁也不能去说别人没有公开宣布的事情,就算是家喻户晓,也不能挑明,谁这样做,谁就是不懂规矩。 就像大家都知道佛爷是给齐爷出面办事的,但大家都不会把这层关系摆台面上来说,台面上佛爷就是佛爷,因为这样的关系,当事人不承认,找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反而会把挑明的人弄得一副不懂规矩的形象,结局必然是被众人远离,还要被打压报复。 既然大家都知道我是齐爷养子,林迪薇就是我姑姑,林迪薇有意要带我历练,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甚至可以理解成齐家有意培养自家人成为将来的接班人,这也无可厚非,大多家族企业都会这样做,上一辈辛辛苦苦的成果当然要希望传承给下一代。 林迪薇又问道:“你看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 佛爷思考着说道:“目的嘛,不外乎为将来小语的孩子来历做铺垫,给蔡子瑛、老谢忘恩负义之事找理由,他们想用这夫妻俩手上掌握的,关于齐家的所有信息作筹码,以此拉拢更多人,联合对抗我们,其最终目的还是想从商业上夺利。” “这两口子确实知道我家太多事情了,唉,我哥真是失策啊!他那样谨慎的人,怎么在这事上发而这个样子,唉!”林迪薇长叹一声,继续说道:“他们也翻不起多大的浪,就怕闹得太公开,公司在美国股市上遭人做空,我们的质押触底就难办了,不过,我这也早防着的,除此以外,他们还能干什么呢?” 佛爷拿起林迪薇晚上喝的养颜茶递过去,轻声说:“建钥地产上市以来,力通资本一直在故意做高,这倒没什么,廖建山本就是控股股东,不过他们做高的理由很是耐人寻味,说是要并购红树林项目,红树林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可不少,他们有可能是要抬高股价,在银行做高价质押换高额贷款。” 见林迪薇仔细听着,佛爷继续说道:“都知道那个项目基本上已经是林董的了,他们敢这样做,显然有外援,我收到风声,白兴堂的万鸿兴基金参与其中,在这十来天,万鸿兴买入建钥地产已经超过五亿,这方面林董比我懂太多啦。要是红树林项目真被他们抢过去,我们可要损失好几十亿啊,前期投入的近亿元运作费也得全部打水漂。深圳这里有实力的势力方太多,都想尽可能地多分一杯羹,他们好多又都没有齐爷这样真正想建设祖国的心,只想着捞钱,太让人痛心。” 林迪薇点点头:“群狼斗孤虎的把戏,还真小看不得,唉,是要好好想想怎么对付他们。这样,让黄秘书长他们先传些话,说是地铁规划有些更改,九号线深圳弯地段因海侵问题要回移几十米,沿海项目需要暂时搁置。当然,他们也会去打听相关消息,这就要看黄秘书长他们怎么做了,与此同时,把笔架山那个工业区改造项目放出去,就说你红树林这边已经马上要进,眼前没有资金顾那边,名义上先入为主,我哥从上面运作,他们也会乱。” 佛爷有些落寞地说:“林董,笔架山那边不要啦?” 林迪薇笑笑:“佛爷,那边我们本来要不了啦,我哥已经和别家达成协议,那边要让给他们,我哥还没有来得及和你说吧?哥让我考虑清楚后告诉你一声,我想现在正是时候。事情还得劳累佛爷去发令,我只是资方,这一点要保持不变。” “红树林项目的前期运作老谢可是参与很多的,林董,这不能不防啊。”佛爷又看看我,好似防备,见林迪薇点头,他继续说道:“当初谁也没想到老谢会出这样的事情,规划局那边重头礼是老谢亲自办的,那人在北边,当时只有老谢去最保险,谁能想到出这事呢。” 林迪薇显得波澜不惊,微笑着淡淡说道:“这不担心,他们看的是哥的面子,老谢虽然知道其中事情,把这信息漏给那几个痴心妄想的人,他们也没什么用,我哥能处理好那边的事情,顶多我再捐几个项目,钱不也就是拿来搞建设的吗?我在乎的是,不能输给那几个乌合之众。” 听他们说半天,也没聊到蔡子瑛、老谢夫妻要来杀我的事情,我真是怀疑他们是否重视我的死活,谈的全是利益上的事情。资本、股票、项目等等我全然听不懂,我最关心的是我的小命还能不能好好活下去,尽管我心里着急,却不敢表露出来,只能心里憋出内伤。 第313章 天罗地网 听他们聊着,我心里想,事情哪有这样繁杂,这就好比农村里闹分家,其中一个儿子干了坏事被赶出去,什么没有得到不说,还背上了对不起列祖列宗的罪名,他认为自己是被家里人冤枉的。这个被赶出去的儿子对自己家里的情况知道得一清二楚,想要杀个回马枪报复,便联合了别的几家人帮他。要杀回家报仇的人只想着报仇雪恨,被他联合的人却想着要借用他提供的信息,悄悄潜入进去盗这一家的财产,双方各取所需。 农村这样的事很多,小时候我就听过村里面,有分家出去的儿子,带着外人一起轻车熟路地回原来的家里偷东西,因知道原来家里那个地方容易进入,所以总是能得逞,这样的事情还能怎么办?让他不敢偷呗,内固墙、外防狼,双管齐下,找准机会让他早死早超生,方能做到“扬汤止沸、釜底抽薪”。 转念一想,我都能想明白的事情,林迪薇和佛爷肯定也能想明白,看来他们是真不在乎我死活,因此,我很伤心。 我自顾自己想着,又有些伤心难过起来,佛爷对林迪薇使使眼色,说道:“林董,我看麦子是在担心玉玲珑的安全哦。” 这时的林迪薇和我是分开坐的,她玩笑说道:“麦子,你这有个助理样吗?我的水都喝冷了,你也不知道掺些热的来,忧心忡忡做什么?佛爷的天罗地网下,他们还能在五洲大酒店里害人吗?” 我正要起身真去倒热水,林迪薇又说道:“你还真倒啊?晚上喝多水不好,麦子,你以为蔡子瑛和老谢他们两个会直接冲过来杀人啊?那你就太小看他们。我告诉你,他们会神不知鬼不觉地伪装成某个公司的高级助理,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你面前,让你毫不察觉地就去了遥远无尽的黄泉。” 佛爷乐呵呵的笑笑:“麦子可不傻,聪明得很呢。不过话说回来,麦子,你要想一想,他们为什么不敢直接杀过来?因为他们知道齐爷布下天罗地网,所以,以你的聪明才智,你说说他们会怎么办。” 我懵懂地说:“林董和佛爷的意思是,他们会先联合别人拖累我们,让我们的防备实力大幅度降低,然后他们才能一击即中?” “这就对啰。”佛爷拿起桌上的几个小茶杯:“麦子你看,这个茶杯代表公安方面,挡住这一方,齐爷已经打招呼,严格排查他们夫妻俩,一经发现,就地正法;这个杯子是我安排的人,这个杯子是林董安排的人,这个杯子是齐爷亲自安排的人。” 佛爷拿着一个杯子在手里略为想想:“这个杯子是你和你带的人,中间茶壶是我们要保护的目标。如果齐爷失势,公安这个杯子首先会撤开,林董和齐爷还有我这个杯子也会自顾不暇,中间的茶壶还能安全吗?以他们夫妻俩的本事,很容易把我们各个击破,并且一一干掉。麦子,布下天罗地网不需要多大智慧,但是会消耗很多钱,一旦没钱支撑,天罗地网很快就会消散,只留下我们几个和他们夫妻俩硬拼,他们可是接受过十几年的间谍特工训练,我们硬拼得赢吗?所以啊,必须得挣更多的钱,天罗地网才能为此下去,才能永远张网以待、高枕无忧。” 林迪薇看看我,含笑说道:“麦子,佛爷厉害吧?以后你会懂的,你这么聪明。”她又对佛爷说:“重要事情别电话里说,不方便见面的话,让可靠的人传书信,还是老办法保险些。” “好,林董放心,重要事情我一定一一当面去安排。”佛爷有起身要离开的意思,对我说道:“麦子,拜林董这个师傅,比上世界上任何大学都有用,你小子可是好福气,好好珍惜着吧,不早了,我先回去,好把林董今天的思路整理好,时不我待啊!” 林迪薇站起来:“送佛爷,辛苦啦!酒店那边一定要防备好,别到时候麦子怪我们不尽力。” “好,一定没问题。”佛爷站起来:“林董留步,麦子你也别送了,林董累一天,你顾着林董就好。” 佛爷走后,一看时间,他们尽然聊了快两个小时,要是在农村,估计都能听到鸡叫头遍了。我依然惦记着陆溪楠说的话,想佛爷刚才说的天罗地网,我到底是要防备谁呢?我能防备谁呢?我好像连防备的对象都没有,各方都那么强大,微小的防备力量又有什么用?不过,我依然想听听林迪薇对陆溪楠那话的看法。 林迪薇一把抱住我:“大宝贝儿,刚才做了还没洗澡呢?我们一起洗澡去,浴缸里面慢慢说,等我们洗完澡以后,他们丰盛的早餐也该做好啦,好给我的大宝贝儿补充能量。”说着,她自己“没羞没臊”地笑起来。 她比小语更直接、主动,更具有挑逗技术,比和我五年夫妻的梁凤书还更丰富多彩,我甚至想,可能自己会把和她做的那些方式,在小语或者梁凤书身上再演示多次。要是小语或者梁凤书知道我的娴熟技法,不是我说的那样从光碟中或者书中学的,是和另一个女人学的,她们一定会杀了我。 古人说:活到老,学到老。我想好好学习总是没有错的吧?不用不也是闲着浪费吗?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生在艳福中,还是可悲的只是一个让她快乐的工具。要是我觉得自己吃亏了,显然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想白兴堂那样的亿万富豪,对林迪薇都催延三尺,我这一穷二白的人每天和她欢愉,还能有什么意见呢?按旁人的看法,我应该是死了也值得。 可是身在其中的我不这样觉得,尽管林迪薇比电影里的明星看上去还娟秀、漂亮,可是我还是比较在乎好好活下去,任何男人身处我的境地,也照样会有些疲惫吧?好在我身体底子好,是那些艰苦的农村生活淬炼出这百折不挠的身体,不只不会力不从心,反而乐此不彼,年轻真是好啊!就是可以这样不需节制,这样“蕃殖充盈,乐之至也。” 第314章 意外死亡 阳历四月初,农历刚过春分不久,深圳天气已经直接跳过春天,进入初夏的温度,只有晚上比较凉爽,温度最是宜人,只是湿气越来越重。南山呼啦啦的风也没能带走半点湿气,反倒是送来海里的腥湿味,只好泡在热腾腾的浴缸里,身体才觉得特别通透,加上她也是热腾腾的。 浴缸水龙头的热水一直放着,但浴缸里的水总是不能满一样,总是稍微动静大一点,水就溢出很多,为此,我只好动作轻微一些,她仰在浴缸的热水中,双手拉着旁边的把手,这是她最快乐的时候…… 如果爱情的基础是快乐,那我和林迪薇的爱情基础特别牢固,我想她应该找不到更牢固的情感基础,所以她是爱我的。而我最开始踏上爱情这条路时,一直认为我和梁凤书会直直地走下去,不曾想我中途独自绕道小语这条岔路,还经常回岔路去“乐不思蜀”,有一条岔路已经让我有些愧疚,谁曾想又走出林迪薇这条岔路,而且在这条岔路上逗留的时间越来越久,好像都顾不上回到最开始的正路上去,只是偶尔回去看看那条路,只能在最开始的正路上稍作停留,又要急匆匆地回到爱情的岔路上去。 这蔡子瑛、老谢夫妻也是不争气,“望穿秋水”也没见到他们的半点影子,难道佛爷的天罗地网太厉害,让他们不敢靠近?要是这样的话,他们也算不得厉害,电影、电视剧里面那些间谍特工,几乎都能似孤魂厉鬼一般来去自如,轻易取人性命于股掌之间。 想想古代孙策那样的英雄都能被偷袭,就在近代,二十世纪初,好些个英雄豪杰、国之栋梁都死于间谍暗杀,难不成他们那样的人,还不如佛爷的防护网厉害么?我想肯定是蔡子瑛和老谢已经垂垂老矣,再没有当年的雄风,纯粹就是纸老虎吓唬人。 陆溪楠的话我没有猜出什么结果来,林迪薇也不知道陆溪楠的暗示是什么意思,她认为陆溪楠是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而力通资本的中国区合伙人廖建山,又正想着从她和佛爷手上夺项目,简直是胆大妄为、虎口夺食,所以林迪薇认为陆溪楠是故意瞎说,好扰乱人视线。 危险一天不解除,我就无法回家去和梁凤书相聚,因为有可能会被蔡子瑛等人跟踪,从而暴露梁凤书,为此,我绞尽脑汁想着怎么能和我救苦救难的女菩萨老婆相会,也没有任何安全有效的办法。 梁凤书在电话中反过来安慰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面对生死危机,她已经足不出户,整日以一百多平米的家为天地,困笼写作,聊以慰己突然降临的灾祸。所有生活必须品购买,都是由小芬和贡布去负责,不敢有丝毫放松警惕。 担惊受怕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月,我甚至都开始怀疑蔡子瑛、老谢是不是已经命丧黄泉,怎么一点不见动静。为了引诱他们俩,我几乎每天晚上都去看演出,等肖玲玲演出结束后,和她假装在酒店幽会,实则是一起开心玩耍,畅聊童年趣事。 肖玲玲也开始变得开朗,从前那个天真烂漫的少女又回来了,整日除了晚上演出半小时,其它时间都空闲着,练歌、睡觉,然后和露露、平措一起欢度空闲,晚上演出结束后,我还会去配她玩耍到接近凌晨才回林迪薇身边去。 这天中午起来,外面闷热难耐,整个苍穹之下都像压抑一笼湿气,作妖作怪般的雨时停时落,好些天看不见一缕阳光,地毯也像是被人洒过水一样,总有种湿漉漉的感觉,感觉心中都被湿气包裹着,一点也畅快不起来。 洗漱完以后,看见小休息厅的桌子上,依然放着林迪薇给我准备的牛奶,还有已经冷了的几个煎蛋,以前我起来不吃东西,等到中午才开始吃饭。林迪薇总是想方设法地为我保持健康体魄,每日好进行一场或者几场酣畅淋漓的快乐负距离缠绵。 我刚坐下来慢悠悠地,牛奶刚喝到嘴里,听见有人敲门,我知道,一定不是林迪薇,她是不会敲门的,她会燕子一般飞进来,猛扑着挂在我身上,要我给她一个深深的拥抱和吻,快四十来岁的女人,自和我双宿双乐以后,她已经把自己活成一个少女模样,令她身边人都刮目相看。 “进来。”我大声地喊道,佣人是极少能进房间的,除了打扫收拾或者送东西,没人会轻易进来,而我已经听见有人走进来,刚想站起来,是跟着林迪薇多年的老佣人,六十多岁却精神矍铄的老代。 老代始终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估计六十载岁月浮沉里,早已让他习惯生活中的各种变故,人近暮年,能剩下一份恬淡的心很是难得,老代依然是带着微微笑意地说:“少爷,起来啦,林董让我告诉你,她去参加紧急会议,说让少爷今天不要出门,在家等她回来,花园和游泳池也别去了,这里有一份报纸,林董说你看了自然就会明白。” 林迪薇见着老代都保持着应有的礼貌和问候,我也赶紧站起来,不敢有丝毫主人的架子,听他不紧不慢的话,立刻感到一种不祥的预感,有些不解地问道:“老代,林董会回来吃午饭吗?” “难说,估计看下午什么时候能回来。”说着,老代指着报纸上的一则新闻说道:“少爷请看,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陆溪楠,昨夜在家意外去世,死因极其蹊跷,初步判断还找不出他杀的痕迹。” 我的心马上像被人用手使劲抓捏一下,又紧又痛,还很慌,忙拿着报纸读起来。 一则极短的新闻,内容大致是:昨夜十点左右,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大美女陆溪楠家中意外去世。她的助理在十点多去送宵夜时,敲门无人应,自己拿钥匙开门进入,见陆溪楠身穿睡袍,赤脚仰面躺在卫生间,头磕在卫生间的门槛上,鲜血流了一地,助理随后报警,据警方初步判断,陆溪楠属于意外摔倒身亡,没有发现别的人为痕迹,其助理已经被控制,事件还需详细调查。新闻配了一张陆溪楠美丽的半身照,不过是黑白的。 第315章扑朔迷离 看完新闻,我久久无法回过神来,见老代还没有离开,这也是极其少见的情况。老代等我回过神来,一如既往地平静说道:“麦子少爷,根据一大早佛爷提供过来的消息,陆溪楠就算早早回住处,也不会在十二点前换睡衣,因为她随时可能出门,助理随时会去找她。佛爷从警方得知,现场确实没有其它任何人的痕迹,只有陆溪楠和其助理的指纹和脚印。此时蹊跷,林董让我告诉少爷,在她回来以前,仔细分析想想,到时有事沟通。” 老代正要转身离去,我赶紧问道:“老代,意思是陆副总是她杀无疑,只是没有证据?” “恐怕是的,麦子少爷,午饭时我来通知你,先下去了。”老代说完,波澜不惊地离去,留下我一个人,脑子里混沌一片。 第一时间拿起电话,梁凤书的声音刚一出现,我马上急切地说道:“老婆,你都没事吧?” “没事啊?老公,今天怎么啦?昨夜又梦见我啦?” “哎呀,我的个天啦,你们都好好的就好。快打开报纸第四页,昨夜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陆溪楠在家中意外去世,老婆,记得吗?这个陆溪楠曾和我在酒会上见过,玲玲也见过,她不是还让平措带话给我,要我小心防备吗?佛爷传来的消息,陆溪楠是被人杀害的,并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连珠炮地对着电话一顿说。 梁凤书在电话中长叹一声:“是啊,我知道,佛爷也一早告诉我,千万小心防备,让我绝对不能出门,包括饮食都要注意。老公,你挺好的吧,你千万不能有事啊,没有你,我们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听她的语气,尽是对我安危的担忧,忙告诉她,我在别墅里,这里安保极其严格,不会有危险。梁凤书听到我重复一遍自己的安全环境以后,她才说道:“玲玲那边我也打电话去问了,那边也没什么事情,还有,佛爷告诉我,以后没事尽量别通电话,有紧要事情,我们都打电话去佛爷那里,他派人由口帮我们传递消息。就是打电话,别在固定的时间,别用固定的号码?老公,我们怎么会陷入这样的危险境地啊?” 梁凤书不是这样脆弱不堪的人,我知道,她的微微怨气是因为已经一个多月没和我见面,想念得紧,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却不能见面,这当然想起来倍感伤怀,我又何尝不是如此。有时候和林迪薇做的时候,都会把她想成我好久不见的凤书,心里反复比较,我还是觉得自己所遇到的女人,属梁凤书最美最好,最体贴关心我,最迁就我的所有愚蠢和长不大的孩子气。 生活无法淡然,只能在岁月激流中拼命向前。蹉跎中还面临生死危险,心又如何能安,还好有爱在心中挂牵。 我还没有安慰几句,梁凤书又用坚强的勇气口吻说:“老公,放心吧,有贡布和小芬在家,我不怕,小区内外还有佛爷的人巡查,最近我还能经常看见阿虎带着他的小弟在公园里跑步,一切都让我很心安。有空你给我们卜一卦吧,唉,算了,不要卜卦,尽我们所能,一定能平安无事。” “老婆,你帮我分析一下,为什么陆溪楠当初要提醒我,为什么首先死的会是她?你用短信的方式,分段发给我,或者用qq或者邮件。” “用短信吧,露露说qq和邮件容易查出ip地址。我今天也大概想了想,你以前和我说的陆溪楠说‘最后一卦’这四个字的含义,卦相你给我说过,我知道。老公,不管他们怎么斗,但从这个陆溪楠的结局来看,她一定是想为我们好的,只是可能她活着时不方便对我们说什么,还有,陆溪楠提醒你之前从不认识你,她为什么要提醒你?你朝这个方向想,我也想想,要不动声色,对齐爷、佛爷他们都别说,有的事情可能还得靠我们自己,特别是在不明朗以前。挂了吧,我一会儿想到什么给你发短信,千万记住我的话,除了我们家里的这几个人,谁都别说。” 挂断电话,脑子一时竟然不知从何想起,思绪乱如麻,理不出头绪来。偏偏死的是曾提醒我要小心谨慎防备的人,这无论如何都与我有关系。 慢慢平复情绪,想啊,能杀了陆溪楠,还不留下作案痕迹,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得到的,难道说蔡子瑛、老谢俩夫妻真的已经潜入这座城市,他们为什么要杀陆溪楠呢?陆溪楠没有提醒我之前,我们就已经防备起来,张网以待,她的死与我有关还是无关呢?要说与我无关,我自己也不相信,有关,又不知道为何会有关系,怎么就能牵连到要她死的地步。 我自己分析,第一种可能,是力通资本、万鸿兴、建玥地产这帮人干的,有可能陆溪楠知道蔡子溪、老谢二人投靠了他们,当然没有证据证明确实投靠了,林迪薇和佛爷也只是猜测。 假如投靠了,陆溪楠作为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当然能知道一些消息,她心中不忍看我这个本与商海争斗没有关系的人,被强力拉入争斗中,并随时有生命危险,所以她提醒我。但她又没有机会告诉我,或者为了她自己的安全,她不敢告诉我更多,她对我说的只言片语被人发现,并最终这三方的人所杀。杀她的人完全可能就是那个助理,助理杀害陆溪楠后自己报警说谎。 我猜测的第二种可能,蔡子瑛、老谢确实已经潜入这座城市,但佛爷和林迪薇所布下的层层防护让他们无机可乘,很可能他们发现陆溪楠对我有同情之心后,他们暂时杀不了我和林迪薇,只好先杀陆溪楠给我们警告,也故意用这种方法让我们活在恐惧之中。 但我自己觉得这种可能性比较低,蔡子瑛、老谢夫妻应该不是要残杀无辜那种人,况且陆溪楠和我们没什么交际,杀了她,容易暴露自己不说,对我们并没有什么损失。他们夫妻对齐家的势力那样了解,一定知道齐家不是能吓唬得了的,并不会因为他们杀害一个无辜而心生恐惧。 第316章 绞尽脑汁 我猜测的第三种可能,小语和齐爷回到法国后,蔡子瑛和老谢与齐家反目成仇的事很快被当地媒体爆出,豪门家内讧,一定是街头茶余饭后的谈资,媒体也乐此不疲地添油加醋报道。 齐爷不得已向自己的交际圈公布夫蔡子瑛和老谢妻俩反叛的情况,金、殊两家很快就会得知小语已经怀了我的孩子,以齐爷才不满六十的年纪,这个孩子很可能长大后,成为齐家传承的接棒人。 金树山和殊胜荣不甘心小语跟了我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所以授意他们两家在中国驻深圳的家族成员:李学匀和金紫二人,伺机除掉我。 李学匀和金紫做事走漏风声,被陆溪楠知晓,陆溪楠在酒会上见我和想要我命的人坐在同一桌,于是她谨慎地提醒我要防范身边人,她的提醒被李学匀和金紫察觉,遭到他们二人报复。 第三种可能性很大,我知道金树山和殊胜荣对我恨之入骨,巴不得把我大卸八块才解恨。我也非常了解他们那种人的心态,觉得自己可以为所欲为,我这个靠算命混起来的人,他们觉得搞定我就像踩死蚂蚁一样容易。当然,以他们的家世背景,他们有资本看不起我,这不是他们独有的偏见,是人类共有的偏见,要没有这偏见,人类一定没有战争。 第四种可能就比较让我心惊胆战,想到这种可能,心简直像被寒冰包裹住一样。陆溪楠要提醒我防范的人是齐爷,我大概了解齐爷,他面上看着和善悦目,心却极其狠毒,手段狡诈而高明,做事阴狠、完美而不留痕迹,上次已经差点要我的命,要不是我舍生忘死地表忠心,加上小语以死相要挟,估计我已早不在人世,连同梁凤书她们都已经从这个世界消失。 很可能齐爷和蔡子瑛夫妻是唱的苦肉计,演的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被蔡子瑛夫妻杀死,小语没法怪罪他,他也就保证自己的名声不受我这个‘下等人’拖累。如果是齐爷单独做事,甚至连佛爷和林迪薇都不知道,那么他也不能让蔡子瑛和老谢去杀梁凤书她们,因为他们夫妻还不知道梁凤书的存在,齐爷是这样一个考虑事情追求完美的人,也避免引起我对他的怀疑,他知道我一直是提防着他的。 陆溪楠在商海奔流中摸爬滚打多年,对齐爷为人比我还知晓得清楚,所以陆溪楠提醒我要明辨是非,小心提防身边人,这和她说的‘最后一卦’很相吻合。在酒会上,肯定有齐爷的耳目,陆溪楠对我的好意提醒,被他的耳目发现,导致陆溪楠蹊跷惨死。 第五种可能,那就是陆溪楠的死与我无关,是商业上竞争导致,或者情敌等等买凶杀人。但这种几率是比较不可能的,陆溪楠是唯一一个陌生人提醒我要小心,一个多月就遭人毒手,这让我无法相信与我没有关系。 我自己分析,不外乎这五种可能,但是每一种可能都没有丝毫证据。 分析完五种可能,就开始思考梁凤书提出的问题:陆溪楠和我非亲非故,她为什么要提醒我?她和我没有任何交际,凭什么要为我担这样的生命危险,既然她提醒我危险,她难道不会知道自己也可能危险吗?面对生命存亡,人应该还是多考虑自己。 那么可以猜测,陆溪楠是代替某个人传话,这个人是谁呢?想告诉我又不方便告诉我,却对我的生命安全看得如此的重要。我一个碌碌无为,靠算命卜卦的本事挣点钱在都市里孑孓活着,除了梁凤书她们几个,谁还能这样在乎我的死活呢?只有小语了,但小语和我电话中说话的语气很正常,她往我们的秘密邮箱里发那么多封信,表达她对我的思念和爱,没发现小语有什么不得已之处啊。 小语要是被齐爷所控制,总不至于还能控制小语说话的情绪吧?我也曾这样想过,齐爷得知小语怀上孩子后,齐爷更在乎孙子,回到法国,小语就已经被齐爷完全控制起来,拿我的生命做要挟,让小语配合他。齐爷可以干出这样阴狠毒辣的事情,但不会这么早动手,小语孩子刚怀上,如何能保证就一定能顺利生下来呢?万一生下来还是个女孩,不还得要我让小语再怀一个吗? 齐爷爱小语肯定是不容置疑的,小语受玉如意的诅咒,这辈子只能有我一个男人,齐爷那样爱小语,应该不至于要把小语唯一的男人置于死地,前面要我命也只是试探我的忠诚度。 抛开梁凤书她们,她们要是知道我有危险,不用让陆溪楠来提醒我。小语肯定在乎我,但不可能是小语让陆溪楠来提醒我,小语本就没什么交际,根本就不认识陆溪楠。 怎么想都想不出头绪来,我的面前是一团迷雾,浓浓的雾霾把我笼罩期间,找不出东南西北。实在想不出,为自己卜一卦,卦相:坤上离下,是地火明夷之卦,卦相意思我当然知道:日入地中,光明被伤;君子受厄,百事宜息,静待其变。得此卦者,时运不佳,事事劳苦,宜坚守正道,忍耐自重,等待时机。 卦相只提示我有危险,要静待其变,再依照李瞎子所传,师门老祖宗东方朔的解法,也推算不出危险来自何方,我的思绪简直是走入一个死胡同,再也没有别的办法。要就这样静待其变,心中又着实不安,人活着怎么能不想事情呢?与自己生死攸关的事情,就算知道想也无用,却一刻也不能停下来不想。 会议自己看过的万卷书,从历史、文学、哲学中等等,也都无法找到一个让自己心安的理由,出家人也珍惜自己生命,何况我呢? 如果陆溪楠的死与我有关,那么下一个死的会是谁?有可能会是我,也可能是梁凤书、肖玲玲她们,我们中任何一个人死去,我都无法想象那种心痛,可是我除了等着,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第317章 如雾如烟 梁凤书发来两条短信,第一条说:想想陆溪楠是替谁代话;第二条说:别太担心,先看看陆溪楠死后的案情进展。 显然梁凤书也没有头绪,我想她也是没办法的,因为事情中的很多真相她不知情,我和小语的事情她全然不知,她更不知小语怀上我的孩子,这正是我们面临危险的核心因素,她不知道,纵然有万般智慧,也没法施展。 想不出所以然来,又给露露打电话,问她肖玲玲的情况。陆溪楠她在酒会上和平措、肖玲玲三人都见过的,昨夜发生的蹊跷死亡事件他们也已经知晓,并且和梁凤书已经沟通过,看来我确实起来得太晚了,起来得早又能怎么样呢? 这事情不想告诉小语,免得她为我担心,我习惯性地给她写去思念和关怀,发送到我们的秘密邮箱里。她的邮件也如往常,回报她每天的饮食情况,只是说肚子开始看得见大了一些,还不是非常明显。她写到肚子里的孩子时,文字间透露着她的幸福和喜悦,也有担心和期盼。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可以确定小语没有受到任何要挟和限制。 一切都正常,就是陆溪楠死的不明不白,下一个会轮到谁,我猜不到。想我的好日子还没有过多久,怎么就到如此危险的境地了呢?无论如何我都不甘心,我还这么年轻,生命才刚刚感觉到真实感。 林迪薇回来已经是傍晚时分,显得很疲倦的样子,估计和佛爷他们商量一天,还可能做了重新部署。她一进屋,整个人瘫在我我身上,像狗皮膏药一样粘住了我,好像分不开了,嘴里叫唤着疲累,我想,以前没有我这个天生异长粗壮的男人,她又会粘着谁呢?应该是独自忍受着这么多年的煎熬和孤独,以至于让最美好的青春悄然溜走。 我为她宽衣解带,再抱她去浴缸,整个过程都缠在我身上。林迪薇虽然快四十岁的人,但身材依然如少女一般,曼妙精致,皮肤如玉,没有丝毫发福的迹象,这来源于她精于保养和刻意的保持身材,加上她没有怀过孩子、生过孩子,身体一点也没有走样,因孤独好些年,其富裕奢侈的生活,使得她比露露和小芬看上去还完美、更诱人。 她从小在豪门中长大,独有一种高贵气质,和身为跨国集团公司董事长,掌握亿万财富的高情优雅,谈吐、语调、表情等等都像经过特别训练,被修饰去瑕疵一般。唯独她在我面前的浪条模样,竟比电影电视剧里的那些狐狸精还妖,不知道是不是她自己凭空修炼的,还是从《肉蒲团》中裁度学习。 人都有爱美之心,欣赏和拥抱美丽,是所有动物都有的本能,例如飞鸟展翅、孔雀开屏、布谷鸟的歌声等等,在用美丽吸引异性方面,人和动物一样。为了生存,在利益面前,竞争残酷无情,人在拥抱美丽的时候,心变得不纯粹。不为利益、不为得失的拥抱应该是真正的欣赏,这或许就是纯粹的爱,尽管不是唯一。 而人又都有占有欲,都希望美丽不共享,林迪薇把自己最鲜美的青春空下,如今对我视若珍宝,我对她无利益更无得失可言,我想她应该是因为我的突出表现,而真正爱我的,我遇害反而会让她痛失‘珍宝’,她应该不至于现在害我。 林迪薇依然有少女的身体,还多一份成熟的迷人韵味,她是美丽的,我也爱她,可是面对生死危机,不由得让我以厉害审视她,甚至提防她。就算没有生死危机,我也不会要求我是她的唯一,因为她也不是我的唯一,人生光阴太短,已经爱着的人,不能顾此失彼,我想尽量对得起梁凤书和小语,那个神秘老头子的话一直在心中回旋:“不可对不起你爱的人,也不要辜负爱你的人。” 温暖的浴缸里充盈着昂贵的天然植物精油的香味,当植物精油融入身体时,人开始变得精神。我想,让她变得精神的主要是我,我们就像两条被人从大江大河抓上来的鱼,被仍进一个缸里,只能在浴缸里嬉戏,从拥抱、抚摸……到负距离,几乎快融为一体…… 我们都穿好家里穿的袍子,她在吹头发,我在阳台上抽雪茄,这基本上是从浴缸出来的标准流程。霓虹已经亮起来,潮湿的城市粘粘乎乎的感觉,每栋大楼都如落汤鸡一般矗立在大地上,根本没地方能让它们避雨,连着那些霓虹都像要快化开在夜幕里。 在这座城市越久,越讨厌这里的天气,这么些年,其它都适应,唯独这鬼天气难以接受。记忆中故乡的雨季也很漫长,湿寒中,总是有细雨纷纷扬扬,如雾如烟,虽然那时我很穷,走的所有路,在雨季里都是泥泞的,而且还是赤脚,可现在回想起来,那样的季节是诗意十足的季节,就算是我那样贫穷,依然可以想起那种凄美的境界来。 深圳的雨季不一样,总感觉特别的漫长,天空一直是阴着的,阳光无论如何也穿不透一丝一毫下来,几乎都是中雨或者大雨,就像从早到晚有人在天空上往下泼水,并且毫无规律,雨的大小全凭天上泼水的人心情,也泼得太随意了,而且昼夜不停,偶尔停下来,要是见雨停了,不打伞走出去,一定是落汤鸡回来,要不就是又买了一把伞。 这里没有故乡那种如雾如烟的蒙蒙细雨,没法找到“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的意境;角角落落都开着鲜花,似没有尽头的雨天,但不是“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的感觉,这里是落花在乌泱泱的风雨里东逃西窜,根本没有轻飞如梦的自在,飞不几下,就被拍打在某个面上粘着,就像被拍成溶液的苍蝇,大滂沱、小滂沱的间歇性抽搐似的雨,肯定体会不到‘丝雨细如愁’,但此时,我的愁肯定比雨还多。 第318章推测凶手 这段时间因为要等着蔡子瑛和老谢这两个索命鬼,前些日子清明节,我都没能亲自去梧桐树祭拜耀仔、阿辉、强仔三人,他们死去这几年,我都准时带着酒菜去祭拜他们的。 现在耀仔死前推荐的贡布和平措跟了我,更应该去祭拜,贡布和平措也对耀仔在天之灵很是感激,今年没办法,全是这两个索命鬼闹的,只好让梁凤书、贡布、小芬三人代我去祭拜他们。以前清明,我是一定要去仙湖植物园内的弘法寺,为李瞎子和历代祖师爷上供的,今年也只好让梁凤书他们去,搞得我好像忘本了一样,实在是冤枉。 林迪薇从身后缓缓抱着我,脑袋贴在我的肩膀上,呢喃说:“真讨厌这雨,比伦敦的雨还讨厌,大宝贝儿,今天一个人定是愁了一天吧?想出什么头绪没有?” 她已经和我如恩爱夫妻一般,越是这样好,使得我有时产生错觉,感觉她故意弄出些事情来,使得我无法和小语相聚,也无法和梁凤书温存,我被她一个人用我无法摆脱的温柔霸占着,成为她快乐的工具,帮她追赶早已失落的青春。 我只能摇头,即是回答她的问题,也是为这乌泱泱的天气,还为踯躅不前的岁月,为惶恐不安的日子,这一切都能用摇头,和长长的吐出一缕烟来打发。 她拉着我钻进书架环绕的小厅里,温柔俏丽:“这里抽吧,这样的天气,离了空调浑身不舒服。”她又给自己倒上一杯红酒,轻松地笑说道:“大宝贝儿,你认为陆溪楠的死与你有关联吗?” 林迪薇的这一提醒,使得我心头猛然一惊,马上想到,陆溪楠提醒我的事情,只对她一个人说过,上次佛爷来时,她都让我别说,难不成是她派人做下的?如果林迪薇因为陆溪楠提醒我注意防备,而杀了陆溪楠,那我该防备的人不就是她吗? 她站在我身后,用手摸摸我的头:“大宝贝儿,怎么今天这样闷啦?” 我拉着她的手在地毯上坐下来:“姑姑,陆溪楠提醒我的事情,我可只对你说过哦。要是陆溪楠的死与我有关,我是不是该怀疑姑姑?”见她看着我鼓眼发愣。 林迪薇长叹一声:“唉,我哥说你这个人防备心重,一点也不假,我想啊,要是我是你,也没办法不防备。你能告诉我心里话,证明真是我的大宝贝儿,我不会怪你的,依照你这个思路,陆副总死得可就真的太冤啦。” 我觉得该为自己刚才的话,补上一层心灵安慰剂:“姑姑是我的保护神,我不会怀疑姑姑的,不然活着真就没什么意思啦。想姑姑如此美丽,外面的男人谁不想和姑姑缠绵风流,就算倾家荡产估计他们也会愿意,这美丽却给了我,简直是上天恩赐。” 她把红酒喂我一口,柔情地笑着:“你啊,我这辈子算是拔不出来啰。” 我故意认真的说道:“拔得出来,刚才在浴缸里不就拔出来了吗?软了自己也出来。” “哈哈哈……”她望着我,笑着说道:“你这个人,简直了,哎呦,差点呛我一口酒。”又用肩膀挤一挤我:“一会儿睡觉不准拔出来,老老实实放里面,哈哈哈。” “我倒是愿意老老实实放里面,是姑姑你不安生,哈哈哈。” “你塞着我,我怎么安生得了。” “那睡觉时,拔还是不拔呢?” “我们这是说哪里去啦?快,说正事。”她自己也笑得不行,好不容易停下来,看看我,又说道:“对着你很难聊正事。” “我们刚才聊的不就是正事么?姑姑,还有什么事情比这还正事?反正这是我最重要的事情。” “哈哈,今天紧张一天,全让你烟消云散啦,好,我们说一些闲事。” 林迪薇娓娓道来,佛爷从警方哪里昨晚就得到了消息,不想打扰她,只当时发短信告知。早上一看到消息,林迪薇自己也是一头雾水,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到陆溪楠一定不是自己摔死的,肯定是遭人毒手,并且是极其高明的人,才能做到这样不留痕迹。 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力通资本中国区合伙人廖建山,这我没有想到,因为林迪薇知道的信息我不知道,她说廖建山作为力通资本中国区的合伙人,不是唯一,但廖建山这几年业务突飞猛进,帮人洗钱、转移资产的手法做得太过明显,业内已经是人尽皆知,但廖建山靠着他的后台保护,一直没人敢查处他。 廖建山的后台级别不输齐爷,只不过他这后台这几年人员布局不好,不得势力而已,但势力还在,廖建山也就有持无恐。但力通资本是享誉全球的资本管理、投资公司,廖建山的拙劣做法,让美国那边担心有一天出事以后,连累公司名誉受损,力通资本在不久前,单独设立中国区监管副总,对廖建山进行审查和监控,来做这事的人就是陆溪楠。 陆溪楠以前虽名声上是廖建山助理,但不受廖建山管,陆溪楠是总部派来协助廖建山开展业务的。陆溪楠是美国耶鲁大学管理硕士毕业,早年与林迪薇在华尔街经常能碰见,其经验和能力在业内广受好评,当她被提拔后,她对廖建山的审查结果,直接决定廖建山还能不能在业内混下去,甚至坐牢,加上陆溪楠做廖建山助理那几年,对廖建山所干的事情一清二楚,现在又来审查他,廖建山当然极有可能让陆溪楠意外死去。 经过一天的信息汇总,佛爷和林迪薇几乎已经达成共识,几本可以认定是廖建山谋划杀了陆溪楠。廖建山最近一直在美国,为的就是故意逃避嫌疑,估计现在还在美国飞中国的飞机上,他这样有意逃避嫌疑反而很可疑。 回顾那天酒会,陆溪楠故意来强扭我从前的身份和来历不放,她是故意那样闹的,但陆溪楠也是极其聪明的人,她假意为了大家热闹,不敢说得太明显,其目的是提醒林迪薇和佛爷,廖建山已经得知我的身份,暗示其蔡子瑛和老谢已经投靠廖建山,要林迪薇和佛爷小心提防。 第319章光辉灿烂 陆溪楠还故意提醒我,就是想表达,她不只知道大家都知道的:蔡子瑛和老谢已经与齐家反目成仇,而且她还知道这夫妻俩要杀我,能知道这夫妻俩要杀我的人,除了我们自己人,外人几乎是无从得知,因为我只是一个极小的角色,小到可以忽略不计。蔡子瑛、老谢要报复齐家,首当其冲是杀齐爷和林迪薇,最次也是杀与齐家关系及其紧密的合作者,外界这么会想到要杀我呢?除非这人和蔡子瑛、老谢已经取得合作,不然以这夫妻俩的谨慎,不会轻易对外透露一点消息。 酒会当晚,林迪薇从陆溪楠的口中才得知她做了副总,后来和佛爷在齐爷的私人会客厅合计时,只当陆溪楠和廖建山是一伙的。蔡子瑛、老谢投靠了廖建山,甚至还有万鸿兴基金白兴堂、建钥房产郭越参与其中,这些都预估到了,唯一没有想到的是,那晚酒会上,陆溪楠是故意在向林迪薇和佛爷传递信息,特别是陆溪楠向我暗示时,是非常明显的提醒蔡子瑛和老谢已经开始行动。 当我告诉林迪薇陆溪楠对我的暗示后,林迪薇才开始重视陆溪楠,找人调查她,才得知陆溪楠升职是要审查廖建山,但还是没有想到陆溪楠酒会那天晚上,是要向林迪薇和佛爷示好。当陆溪楠死得这样蹊跷时,林迪薇和齐爷、佛爷都认定,手法这样高明、干净,一般人做不到,极大可能是蔡子瑛和老谢帮廖建山干的,他们夫妻俩以此换取和廖建山、白兴堂、郭越更紧密的合作,也算显示他们夫妻俩宝刀未老。 林迪薇从我眼前消失这大半天,是到佛爷那里去,用佛爷那里与齐爷的秘密通话线路,三人共商应对情况,并对防御重新做了部署。通过陆溪楠的死,已经基本可以确定,蔡子瑛和老谢已经身在深圳,只是难以寻觅其踪迹而已。 听了林迪薇的分析,总算是眼前最合理的能解释发生的这一切,从陆溪楠酒在会上提醒我,到她的死亡,把我的心中谜团解开了一些,也让防备更加紧要。 还有点疑问:“姑姑,陆溪楠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向我们示好呢?” “你不知道,陆溪楠这个人做事极其认真,公司派她来审查廖建山,可哪里有如此容易,廖建山可不是省油的灯,陆溪楠要想铁证如山地为力通资本拔掉廖建山,她肯定希望得到支持,最先她想到了我们,但我们没有给她任何回应。唉,我们也不能给她回应。” 我更疑惑了:“姑姑,你是说,就算酒会过后那几天,你想明白了陆溪楠的意图,也不能给她回应吗?为什么呢?有这样的人投靠过来,不是很好吗?” “我的大宝贝儿,这你就没看明白了,当然,你不在生意场上,想不到是完全正常的。”林迪薇耐心地教我:“首先,陆溪楠不是要投靠我,她是力通资本的人,她向我们示好,也是要利用我们帮助她拔掉廖建山,她也就好早日回美国去领赏。再者,就算是和陆溪楠合作,对我也有极大的好处,比如说,红树林项目就不会有他们进来搅,我还是不能和她合作,不能给她任何回应。” “拔掉廖建山无所谓,我们却要因此得罪他背后的人,目前没有必要这样做,会给我们招来极大的麻烦,甚至‘杀敌三千,自伤两千八’,不值当。”林迪薇看着我,当微微抬起头时,眼睛深邃,认真的说:“我哥这样的人物,中国有很多很多个,比我哥势力强的也很多,大家都有一个默契,不到万不得已,都不明刀明枪,就是暗地里也得留有余地,谁要想擅自扩张,一定会招致围攻,中国不是有句老话:‘生意各做各’,除非最上面决定要动谁,我们可以助一臂之力,除此之外,决不能轻易树敌。像廖建山这样不懂规矩的,早晚是个死。” 我心想,你们这不就是,上面人狼狈为奸,一起坑害压榨下面的人吗?什么经济飞速发展,全国人民生活得以大幅提升,最大的成果全他妈的被你们分了,那些流血流汗的人依然日夜疲累,为活着到死不敢歇息,买不起房、读不起书的人比比皆是,你们就不能心稍微软一些吗?这样想着,不敢抱怨丝毫,我的命还摇摇欲坠呢。 林迪薇是了解我的,看书多,对生活和社会环境的期盼太过理想化,她估计是感受到我情绪,又说道:“我和我哥继承父业以来,一直秉承父亲的教导和临终之言,要为祖上添荣光,要为建设祖国而尽力。我们兄妹也一直是这样做的。可是你看过几千年历史记录,你也知道,想要做事,不只要有对这片土地的拳拳之心,还要有实力,说到底,就是要把商业做得更大,才能有资金为国为民做更多的事情,才能有足够的力量和那些转移资产、祸害社会、不顾这片土地未来的那些人斗争到底,并联合一切真正有节气、有风骨、对祖国有赤胆忠心的人,把那些祸害一一消灭。” 我没有齐家兄妹这样强大的资本和力量,无法理解林迪薇这个女流之辈,讲起她的理想和展望时,是如此的铿锵有力,似有一种无法被打垮的正义之力,可我从自己所看到、所经历的去想,又觉得他们并非说的这么伟大,只能确定一点,他们在乎祖上以及自己的荣誉,在乎荣誉的人,总是会顾及为人做事德行的,想要脸面的人做事总不能太不要脸,那样的话脸面何来呢?更何况要延续、增添祖上荣耀。 或许我还是太年轻,对身处的世界了解远远不够,齐家兄妹,包括佛爷他们,莫非真比我想象的要伟大吗?他们的阴狠毒辣难道是不得已而为之?我一心为自己能过上更好、更舒心的日子,难道是比他们更自私吗? 当我从几年前日子好起来以后,我也感觉到,穷人的善良是非常有限的。人穷的时候,为了活下去,真是如野狗一样全是兽性,那里还能顾及得了多少善良呢?如果我有一天,也有了林迪薇这样大的资本,可能才能说出她那样高尚、伟大的话来。 第320章媒体鼓动 林迪薇也知道有很多高高在上、手握亿万资产的人,继续在做伤害祖国、伤害这片土地、伤害这片土地上的人的事情,看来也不是每个自我富足的人都能回头布善,又怎么能区分他们呢?“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这样伟大的人曾真实存在过吗? 她又告诉我,经过她和齐爷、佛爷商议决定,要装着配合对方的行动,这几天玉玲珑暂停演出,我也不要出门,让对方感觉我害怕了,过几天见悄然无事,玉玲珑才继续演出,我才继续去捧玉玲珑,这样才能让对方感受不到陷阱,才有机会让蔡子瑛和老谢真的因为我对玉玲珑的荒唐而出现。 他们恨我让小语怀上孩子,肯定更恨我借小语在法国之际,自己又去追逐一个漂亮鲜美的女歌手。蔡子瑛、老谢如果现在就在深圳,他们一定伪装在某个地方看着我,正伺机而动,如果我不避不躲,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显然是有问题的,蔡子瑛和老谢就无法上钩。 善良一夜未果,后来尽说风月,我忧心忡忡拥抱着美丽,心中惶恐不安,想着要是继续这样等下去,蔡子瑛、老谢将很快找到我的梁凤书,那样就危险了。我睡梦纷乱,林迪威却睡得香甜,完全不受影响的样子。 林迪薇在商海逐鹿上从不心慈手软,仅仅过一天,三家主流报纸头版跟进报道陆溪楠意外身亡事件,所使用的标题意思都差不多。一家标题为:资本市场血流成河,美女高参也难逃毒手;一家标题为: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死于非命,不找出真凶,洗钱的毒手将更加肆无忌惮;另一家更标题更绝:归国美女经理人陆溪楠生前,与力通资本中国区合伙人、万鸿兴基金、建钥地产三家的纠葛。 一边喝着牛奶,一边读这三份早已摆在茶几上的报纸,三篇报道,都以采访陆溪楠生前匿名好友为名,先是介绍陆溪楠如何的优秀,如何的正气浩然,随后着重梳理陆溪楠生前所从事的工作,以及她和力通资本中国区合伙人廖建山的交恶,牵连出力通资本联合万鸿兴基金、建钥地产非法抬高股价,非法转移资产,极有可能是他们害死了掌握他们非法铁证的陆溪楠,文章结尾,都以陆溪楠生前好友口述为借口,报纸对本报道不负任何责任。 想昨天晚上林迪薇还口口声声说不随便树敌,不轻易出手。这三篇文章一看,明显是有人故意让报纸如此报道,我想很可能就是林迪薇主导的。凶案才发生一天,三家报纸都说采访到陆溪楠生前好友,那有如此的步调一致,采访到同一个人,还说出了不同的话。 新闻爱追逐热点,这倒无可厚非,做新闻的都这么干,不然怎么叫新闻呢?但三篇报道都指向三个凶手背后的财团,这极其少见。正当我边看边思考时,林迪薇走进来,如飞燕一般扑在我身上,撒娇说道:“我的大宝贝儿起来啦,怎么也不告诉我。” 她一边说着,一边打开电视,新闻中黄秘书长正在讲话,内容大概是:归国华侨陆溪楠的死各方都相当重视,对涉及到的相关企业和人员一定要严厉追查,绝不允许在这城市里发生如此凶残的事情,一定还原美籍华人陆溪楠的死亡真相。记者现场问黄秘书长有没有看今天的报纸报道,黄秘书长严肃地对记者说:“已经看过了,具体情况要等警方的调查结果,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办理……” 林迪薇勾着我的脖子,像个小姑娘一样笑问道:“大宝贝儿,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报纸新闻和电视新闻啊?” “姑姑出的手?” “不可说,不可承认,但一定让他们三家如坐针毡,我们要有力的反击,不可坐以待毙,逼他们再出手。”林迪薇说这些话时,依然是轻松愉快的样子。 我马上能想到,逼他们再出手,也就是再杀人,这太残酷了吧?我问:“姑姑的意思是,他们会去找报道中的陆溪楠生前好友,真有这个人吗?还是他们会杀记者?” “杀记者?他们还是不敢这样大胆,不过嘛,他们一定想马上找到这个生前好友,如果他们找不到,佛爷会帮他们找到的。” “真有这个人啊?那她不是危险啦?” “当然得有这个人,不然,报纸不是乱编造新闻吗?乱编造这样的新闻,可是犯法的,大宝贝儿,你不知道么?”说着,她话题一转:“中午有什么特别希望要吃的吗?” 话转得太急,我只好随口说道:“我随姑姑,只要姑姑喜欢吃就好,我有肉就行。”心中疑惑没解决,话题我还得转回去:“姑姑,这个人危险吗?蔡子瑛、老谢会再出手?” “哎呦,你怎么关心起别人的死活啦?我们的危险还没解除呢?你不担心我们自己吗?”林迪薇头枕着我的膝盖,露出天真的表情看着我,这模样与她的年纪很不相称,好在她模样还是少女的样子,不然就真是“死三八装可爱”。 为了配合她的可爱,我手伸进她的袍子里,紧紧抓住,调皮地说道:“你不告诉我是不是?我要用力了哦?” 她把头一歪,作出视死如归的表情:“绝不招供,你这个刽子手。”她马上又笑着说道:“轻点,轻点,我说,我说。” 我马上轻轻的揉着,她眼睛微闭,很是享受,喃喃说道:“大宝贝儿,本不想告诉你这些事情,想到你以后要帮我寻找害我父母的仇人,这方面我得教教你,对付敌人,一定要出其不意,一旦考虑成熟,快速出击,千万别因为犹豫而错失先机,要变被动为主动,把躲在暗处的敌人逼出来,让他不出来都不行,不然等死的就是他。你将来出去做事,也要沉着冷静,稳步向前,我对你可是寄予厚望哦。” 春风细雨般的呢喃说着,扭动扭动身体,我会意着换一个继续轻揉。 第321章冤家对头 就算林迪薇不告诉我,通过新闻报道的内容,结合这段时间她和佛爷在我面前的谋划,我也能猜出来事情是她和齐爷主导的,但一定不会有半点证据能联系到齐家。 林迪薇告诉我,新闻报道中的陆溪楠生前好友,现在还留在深圳的这个,是刻意弄出来的一个人。真正的那个生前好友,中午在警方录完口供以后,现在已经在飞往法国的飞机上,到了法国,不只能得到一大笔钱,还能得到相关保护。 这个生前好友并不知道报道中的内容,主流报纸的新闻采访不可无中生有,内容当然是佛爷派人提供的,内容其来源,正是林迪威前段时间派人调查出的内容,同行对同行的调查比警方调查还容易,这也就是古人说的:“同行是冤家、是对头”。 虽然林迪薇没有说,但我能猜到,她这次出手,是因为红树林项目被这三方觊觎、捣乱,他们三家甚至妄图从齐家手上夺走红树林项目。正好他们犯下杀人的大错,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是他们干的,但被林迪薇巧妙利用,用新闻采访的方式,报道出死者生前的纠葛,以此开始第一步强有力的反击。 今天星期五,本周股市最后一个交易日,早上一开盘,建钥地产直接跌停,廖建山联合万鸿兴基金好不容易推高的建钥地产股价,因新闻报道而被资本和散户争相抛售,估计后面还有好几个跌停。费尽心思的成果就要毁于一旦,股票连续暴跌,妄图通过质押套现的美梦也将面临破灭。 林迪薇说,她正等着廖建山反击,可见她已经胸有成竹,虽然此刻她的胸正在接受我的轻柔。 晚上美国股市开盘,万鸿兴基金收盘时,股价下挫百分之十七十七,力通资本受中国区丑闻影响,收盘时股价下跌百分之十四。加上建钥地产在中国股市的跌停计算,三家在这一天里,股价蒸发几十亿。 又过一天,有报纸为建钥地产、廖建山、万鸿兴基金三方登出声明,内容都差不多,指责陆溪楠的所谓生前好友是无中生有、恶意诋毁、遭人利用,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三方在星期天登出声明,其目的是要挽救第二天,星期一股市开盘后的建钥地产股价。 令三方没有想到的是,星期一,两天前采访报道过陆溪楠生前好友的三家报纸,对陆溪楠死亡事件发出继续追踪报道,这一次更狠,新闻报道中,配上了这个身前好友在警察局录口供结束后,走出警察局的照片。报道内容中提及,陆溪楠这个生前好友担心遭到报复,已经不敢出门,终日活在惶恐之中。 还有一则新闻,引述美国方面的报道,力通资本已经发出声明,暂停廖建山在中国区的合伙人资格,等陆溪楠意外死亡事件水落石出后,再考虑廖建山在中国是否还能继续以力通资本合伙人的身份开展业务。这则申明的针对性很明显,是要挽救下周一力通资本在美国股市的走势。 星期一的追踪报道,让三方昨天的登报声明变成掩耳盗铃的行为,起码看新闻的人是这样认为的。特别是那张走出警察局的照片,让先前的采访报道变得极具真实性,更强有力的证明这个人的存在,并且有迹象表明,目前他还在深圳的某个房子里,惶恐得不敢出门。 刚刚兴起的几家大型互联网公司门户网站上,都争相报道这起美女蹊跷死亡案件,每篇文章里,都指责陆溪楠死亡背后有黑手,网络论坛里更是有人写出长篇详文,披露出廖建山洗黑钱、转移资产的大量证据。一时之间,死亡后的陆溪楠成为各大媒体的新闻头牌人物,平时不起眼的小媒体更是借此事件博眼球,直接把廖建山、万鸿兴基金、建钥地产写成杀人主谋,更有人写出美女陆溪楠生前陷入三方感情漩涡的文章。 刚刚兴起的网络媒体,犹如法外之地,广为转载一篇耐人寻味、来历不明的文章,文章标题是:年轻貌美的美籍华人女经理人陆溪楠被三个男人虐待致死。长篇累牍地书写陆溪楠和廖建山、白兴堂、郭越三人的四角恋,文章的精要之处在于:女人掌握男人的非法洗黑钱证据后,试图勒索其钱财,并要求做钻石王老五白兴堂的合法夫妻,遭到三个男人拒绝后,并被三个男人轮流折磨致死,写得就好像亲眼看到、亲身经历一般细致入微,堪比一本短篇艳情小说。 大众虽然知道这文章编造成分居多,但这样耐人回味的细致艳情文章大家爱看,在各大论坛掀起转载热潮,陆溪楠死后竟然用这样的方式名扬天下,成为无数男人臆想的对象,而廖建山、白兴堂、郭越三个人成为千夫所指。 浪潮一旦掀起,任何力量都难以在短时间内让其平息。 建钥地产的股票再次跌停,林迪薇正和我在别墅里调弄风月。 傍晚时分,几天的阴雨骤然停止,西边的天空炸开一抹久违的晚霞,天空的黑云都已经堆积在天边,蓝天上升起白色的月亮,正是日月同辉之相。 雨终于停了,晚餐后,我和林迪薇到楼下游泳池畅游一个小时,直游到夜幕低垂,城市的霓虹又明亮起来。 晚上十点多,林迪薇接完电话,思索着说道:“大宝贝儿,佛爷的剧场刚刚着火啦。” 见她一点也没觉得意外一样,说得极其平淡,就像说一起不起眼的意外突发事件。剧场投资两亿多,就算再有钱,这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我急忙问她:“严重吗?怎么会起火?” 林迪薇缓缓放下电话,眼望着阳台外的夜色,轻声说道:“不严重,说是演员更衣室堆放的道具中,不知道被谁扔了烟头导致燃烧,很快就扑灭了。”说着,她嘴角微微一笑:“这等小把戏,没什么用,佛爷自能对付。” “姑姑,你的意思是,他们已经被逼急了,火是他们派人放的?” 第322章念及旧情 她回身靠着我坐下来,把我手里的书抢过去放在桌上,抱着我说:“大宝贝儿,装什么糊涂啊,以你的才智,这还想不到吗?不是他们还能是谁?他们已经成为过街老鼠,只能使这种卑劣手段。” 我想,手段没有卑劣和高尚之分,只有有效和无效之别,看着我眼前柔情似水的林迪薇,实难想到她出手如此的快准狠,短短几天时间,已经变被动为主动。看她心情如此愉快,红树林项目肯定已经胜卷在握,估计廖建山他们再没有心思在夺项目上花时间,疲于应付眼前风暴都忙不过来。 想到自己的危险并没有消除,我也更关心自己的安危,这是人之常情,随口问道:“蔡子瑛、老谢两个现在在干嘛?姑姑,你认为他们两个下一步会怎么做?” “你认为呢?大宝贝儿是很聪明的,你先说说。”林迪薇又把问题抛回来。 想着她可能是有意教我如何面对危机,我便试着分析说:“眼目前看,廖建山他们已经无法帮他们夫妻实现复仇,这两口子应该是另寻靠山吧?又或者他们就此潜伏下来,等待时机,我们也不能永远这样防备下去,他们总是有机会下手的,对不对?姑姑。” “你说对一半,蔡子瑛他们夫妻俩确实会潜伏下来,继续伺机而动,但廖建山不会就此倒下,最多是损失一大笔钱,其实钱也不是他的,各方也只好哑巴吃黄连。廖建山的后台会保他的,他洗的黑钱、转移出去的资产,很多多都是他后台的,但郭钥会成为牺牲品,以平复舆论。” 林迪薇靠着沙发座位边沿,一副思绪万千的样子,继续说道:“白兴堂在很长一段时间不会来中国了,他只需暂避风头,我想,他会去法国求我哥放过他。这几天郭钥会被控制,建钥地产中郭钥的股份将会被公开认购,其罪名嘛,应该是恶意操作股价。廖建山会蛰伏起来,可能就此变成幕后操控者,他洗钱、转移资产的本事还是出内拔萃的,这一次是他太心急,只是蔡子瑛夫妻俩个会怎么做,我们都难以猜透啊!这两个老狐狸躲在暗处,反而难对付,大宝贝儿,你说他们下一步会动哪里?” 她意味深长地看着我,问我这样的问题,这不就是是盖房找来箍桶匠——找错了人。我对蔡子瑛夫妻俩完全不了解,更不懂商业上的争斗,这如何说起呢?只好由心而说:“我想,他们夫妻俩真那么厉害的话,一定能继续弄出些动静来,给姑姑和佛爷添乱。不过,姑姑,既然老谢和蔡子瑛对齐家了如指掌,怎么看不到他们在新闻上捅出一点对齐家不利的消息呢?” 林迪薇盯着我看看,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好似心神疲惫一样,低声念叨说:“是啊,大宝贝儿,你这话说得和我想的一样,我想啊,蔡子瑛对我们齐家还是有感情的,估计他们还处于心里挣扎阶段吧?要是他们念及旧情,就此罢手,找一个中间人带话过来,我愿意给他们夫妻俩一大笔钱,足够他们享受余生的。” 听林迪薇的语气,她对这夫妻俩也还心存敬意,透露出她心中的柔软来,她真有如此感念旧情吗?我不敢相信,只好回答:“等一等,姑姑,他们夫妻俩一直没有对媒体透露对齐家不利的消息,我想他们会带话过来的,或者他们感念往日恩情,就此罢手也是可能的。” 林迪薇长叹一声,情绪突然哀伤起来,头从我肩膀滑落,枕着我的大腿根处,惆怅地小声说道:“麦子,人生何时能停下来呢?我马上四十岁了,人生再没有几个四十岁,好不容易遇到你,可你也不是我的,你不只有你家的作家,你还有小语,我算什么呢?” 轻抚着她的头,安慰说:“姑姑放心,我和小语会永远陪着姑姑,你还年轻着呢。” “唉,要是害我父母的仇人能找出来,我自己的事倒是没有关系,这辈子也就没什么好遗憾的。”说着,她扭动着身体,仰面看着我:“其实,我也从没想过还能和男人如此,一直想着给父母报仇,麦子,你比那些自认为富贵之极的人好多了,你没有欲壑难填的利欲心,俊雅有才气,我年轻时怎么就没遇到这样一个你呢?我的命真是还不如小语。” 我心想,我怎么会没有利欲心呢?只不过我胆子小,加上也没觉得自己有什么资本夺取更多。我的爱情本来很和睦美满,才刚想实现一点卑微的欲望,就走到这样尴尬的岔路上难以回头,我还敢奢求什么呢? “姑姑一定觉得自己和小语同病相怜吧,你们都是齐家抚养长大的,都幼年离失双亲,又还都遇到我,简直是真正的同呼吸共命运。姑姑,我看过那么多历史上的故事,其实觉得吧,人活着时,过去的已经无可挽回,不如过好现在和将来,心存敬畏,必得上天垂怜。我虽不能只爱姑姑一人,但我对姑姑的爱绝没有半点虚情假意,等这次危机过去,我立刻启程,一心一意了却姑姑心中仇怨。” 她笑了笑,第一次看她笑中带着凄凉,哀婉地说:“你真是会安慰人,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就必得上天垂怜?但愿吧。大宝贝儿,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当然记得,去年中秋节在游艇上,我第一眼见到姑姑时,以为姑姑是电影《龙在天涯》里的女主角呢,我还记得姑姑带着白色的棒球帽,很是娟秀美丽的脸,当时根本不敢相信那样年轻漂亮的你竟然是姑姑。”我轻轻用手指梳理她的长发:“不过那时姑姑应该是看不上我这个假的齐家少爷吧?” 她故作生气地在我腰上掐一把:“乱说,我有看不起你吗?见你英武睿智,把金少和殊少几次弄得无地自容,我好生羡慕小语,想我年轻的时候,这么没有遇到一个那样的你,当时就一个感觉,小语命比我好。爱情于女人而言,在最青春时遇到对的那个人,才是真正得到上天垂怜,哪怕只是短暂的爱也是可以的。我现在是春残花欲尽,而你还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所以啊,我只能紧赶着享受与你的爱。” 第323章劫持人质 不管她是否真心夸我,还是迷失在眼前的爱河,听她这样一个我以前仰慕也难得见到其真人的人的夸赞,心里很是舒服。这或许也是我从前贫穷时的病态心里,总是觉得那些社会精英中的美女,一定活得花红柳绿,享受着随意挑拣的爱情,像我这样的人,只能隔着屏幕或者在纸张上看着她们的倩影,胡乱臆想。 仔细想来,虽然我年少苦寒,而我又还是非常非常幸运的,在颠沛流离、前途无望时遇到一个梁凤书;在别人腰里挂个bb机,还要故意悬在外面炫耀时,我已经用上了手机;深圳的苦日子没过多久,很快成为众人追捧的“神算”小师傅,这一切幸运,都是因为有梁凤书。 在生活富足,对前途感到一片迷茫时,又遇到齐爷和小语,虽还不知是福是祸,终究靠着他们实现了梁凤书的作家梦。如今又和这样一个精英中的精英美妇人鸳鸯戏水——双双下,虽然似戏台上结婚——不是真夫妻,可我们干的可是真夫妻的事。我总是想啊,我还这么年轻,上天就给我如此多的洪福,将来指不定还要多飞黄腾达呢。 祸福总是相依,二者如影随形,我是街边也睡过,牢狱也蹲过,还有好几次绝望到想自我了断、自绝于人世,可还是一路过关斩将,在温柔乡里美美的活着。而今又是危险降临,这难道又是祸福相依吗?要是蔡子瑛夫妻能和我面对面讲道理,我一定能说服他们‘放下屠刀、回头是岸’,因为他们和我都是同样寄人篱下的人,何必互相伤害呢?我没有看不起他们,他们又何必要低看我,觉得我配不上小语,人家当事人都没有这样看待,你们不是喧宾夺主吗?这简直就是太监替洞房里着急——瞎操心。 我告诉林迪薇:“姑姑,其实刚见到你时,我很怕你,我早听小语说过,你是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的研究生,虽然我没有进过大学,也知道这样的学校研究生毕业意味着什么,世界级的顶尖名校,我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哪感奢望姑姑看得起。小语嘛,她不一样,受玉如意诅咒所限,今生只得将爱情降尊我这个半吊子,可是苦了她哦。” “不许你这样说我的小语,她虽受玉如意诅咒所限,但她是先真心爱上你,后才送你玉如意,她可不是什么人都看得上的,快点,你要给小语道歉。”说着,她竟然有些急起来,想不到她真是如此的爱小语,可她又和我沐浴爱河。 我刚忙安慰说:“好,姑姑,我为刚才的话道歉,这不是闲聊嘛,我以前也对小语这样说过,不过每次都被她教训一顿。” “你真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吗?我看你傲气得很呢,你也有才貌自傲的资本,去年中秋节,我拿出桂花酒和小语打赌,本意是嬉闹玩耍,没想到你真那么快脱口成诗: 风里桂花酒,酒浓夜悠悠。 悠游弄月影,影舞广寒楼。 楼外伐月树,树摇明月羞。 羞怯诉鹤梦,梦醒月下舟。 你看,我现在都还记得,或许我才该好好做一个鹤梦。” 说着,她翻身起来,脸对脸骑在我的腿上,掐着我的脸说道:“大宝贝儿,你知道吗?现在我都舍不得让你去帮我找父母的仇人啦,大海捞针、路途凶险,我又快春残花尽,不如这样,你先让我好好享受爱情,要是我等不到找到害我父母的仇人,也只好认命了,或者你帮我找到时,我已不在人世,你清明时节写在纸上烧给我,好不好?” 我紧紧的抱着她,一时觉得她真的好可怜,从前靠为父母报仇雪恨作为精神支柱,荒芜了自己的青葱岁月,如今才开始沉沦爱河,却又感伤自己春残花尽。本是富贵荣华的天之骄子,上天还给了一副洛阳芙蓉般的美丽皮囊,却感觉活得比我还可怜,不由得使我心疼她:“瞎说什么?姑姑,你还年轻得很,如今的医学科技,加上姑姑的财富,长命百岁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本想劝她是可以放下父母之仇的,这么多年过去,估计当街枪杀她父母的仇人早已不在人世。我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她已经掀开我的睡袍,几下把我那不争气的东西弄得巍然挺立,她轻车熟路地骑着我坐了上去,把我的头抱在她温暖丰满的胸膛里,像是车行驶在颠簸不平的山路上,起起落落地弄起来,伴随着娇声吟唱…… 我们在浴缸里泡着时,我的电话响起来,忙起身围着浴巾去接电话,是肖玲玲打来的,在电话中,她哭喊着:“麦子哥,快来,平措受伤了,露露被人劫走啦,快点来啊,劫走的人说,要是报警,露露就活不成。” 顾不得擦拭身上的水,连忙穿衣服,林迪薇见我心急火燎地,出门问我时,老代已经在门外敲门说道:“林董,酒店玉玲珑出事啦!” 林迪薇也快速地套上牛仔裤和体恤衫,长发上的水马上就打湿了她的背,一把拽住正要冲出门去的我:“麦子,你要干什么?你去不是送死吗?”又对着门外的老代吩咐说:“拦住他。” 看着瘦骨嶙峋的老代,手像一把强有力的钳子一样叉住我的腰,我竟然挣脱不开,只好气急败坏地对林迪薇大声说道:“快让我过去看看,林董,我求你啦!他们和我亲如家人,你要不让我去,我比死还难受。” 林迪薇气定神闲地说道:“谁说不让你去啦?总得有备而去,你这样慌慌张张地往外赶,刚出门小命就难保。”说着,她吩咐老代:“老代,带着人陪他去酒店。” 老代固执地不松手,倔强地说:“林董,我只负责保护你的安危。” 林迪薇苦笑说道:“老代,你也是死脑筋哦,快松开他,我和他一起去,你去开车,带几个机要的人就好。” 第324章平措受伤 冲进五洲大酒店总统套房时,见客厅里已经有好多人,又冲进里面卧室,看到这样一幕:有一个医生正在给平措包扎手臂上的伤口,严胖子跪在佛爷面前,肖玲玲惶恐不安地瘫坐在平措身边的地毯上,泪眼婆娑地看着我,想要撑起身来扑进我的怀里,看看周围的人,她又坐下去,无声地哭泣着。 佛爷带去的人和我们带去的人封锁了房间,正在内外检查,林迪薇劈头盖脸地问道:“佛爷,你不是说万无一失吗?” “林董,对不起,是我的疏忽大意,你随我来看。”说着,佛爷把我们带入卫生间,指着已经破裂的窗户说道:“林董你看,他们是从楼顶来的。” 老代伸手拉一拉窗外的绳子:“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还要带一个人走,难上加难。” 我们刚从卫生间出来,北仔和阿虎也急匆匆地进来,见严胖子跪在地上,慌忙地对林迪薇问候过,对着佛爷问道:“佛爷,怎么安排,我们马上行动。” 佛爷咬牙切齿地说道:“行动个屁,老严啊,老严,这是你的管辖范围,给你反复强调过,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好他们,你呢,这是打自己的脸,还是打我的脸?” 严胖子跪在地上,一句话不敢说。 我蹲下去问医生:“他的伤这么样?” “是外伤,虽然被利器抓得有点深,但没有伤到骨头,好在这兄弟肌肉强大,养十来天就能活动自如。” 医生刚说完,平措马上带着愧疚地对我说:“哥,对不起,对方很是难缠,我顾着玲珑,露露被他们劫了去,从卫生间的窗户走的,伤我的人从楼梯跑的,我不敢追,我得顾着玲珑。” 据平措说,肖玲玲和露露在里屋一起睡觉,他一直担心有人破门而入,所以他每天都是睡在门背后。当他听到窗户破裂声时,第一时间起身拦在肖玲玲和露露的睡房门外,并马上大声敲门让她们起来,检查房间里是否有什么异样。 两个谋面一身黑色紧身装的人从卫生间冲出来,身手极其敏捷,每个人都有一只手带着锋利的爪子,一起攻击平措。 平措挥起早已紧握的匕首应战,面对两人的攻击,虽落下风,还能苦苦坚持一阵,等待惊醒门外的人好进来援助,却被一人腾出手去,用沙发把大门死死顶住了。露露和肖玲玲在里屋听见外面打斗起来,露露提着电棍开门冲出来,想着帮平措的忙。 睡房的门一开,一人缠住平措,腾出手来那人就顺势往睡房里冲,平措一把把露露推回房间里,自己随之被对方利爪伤着胳膊。门已开,对方已经控制着门,平措只好边战边退,把肖玲玲挡在墙角里,而露露被一人劫持在手,并大声说:“敢报警,此人必死。”说完,劫持露露从窗户的绳子上滑下去。 另一个人见无法短时间内打败平措,扔下一步手机,退到大门边,突然打开大门,连伤好几人,从消防通道逃之夭夭。严胖子留守的值班人员追上去,很快就见不到人影。 战斗短暂而凶险,严胖子最先从附近夜场赶到,惊慌失措地打电话给佛爷,佛爷再打电话到别墅里。 听平措简要说完事情经过,贡布从门外进来,我一看,只他一人,忙拉着他问道:“你来干什么?你要在家守着凤书啊!” 贡布为难地说:“我也是这样决定的,嫂子不同意,非得要我来保护你,她说家里有小芬,她们会防范好的,不会有事,嫂子说你活着,大家才能活着,我也没办法。” 我也没办法计较了,想着让阿虎派人去家里守着,阿虎看出我的心意,自己赶上来小声说道:“麦哥放心,嫂子那边我已经安排好。” 林迪薇听完平措的讲述,一屁股坐下去,念叨说:“什么意思呢?干嘛要来这里动手?蔡子瑛和老谢干的?” 佛爷站在林迪薇身边,低头说道:“不是蔡子瑛他们。” 林迪薇惊愕地抬头看着佛爷:“啊!还不是他们?” 佛爷点点头:“一手带利爪,这两人必然是南亚有名的自由杀手断手兄弟,他们二人只为钱办事。几年前在中东,他们二人被人暗算,各被削断手掌,所以每人都在断掌上装上了他们自己打造的利爪,没想到他们装上利爪后,比以前更厉害了,这几年在东南亚挣了很多钱,从没有失手过。” 林迪薇挥挥手,佛爷让其它人都出去,只留下我、老代、贡布、平措、肖玲玲。 老代弯腰看看平措,夸赞说道:“林董,我认识断手兄弟,平措真是少年英雄啊,虽受伤,却能保护玉玲珑毫发无损,实在难得,真是好身手,少爷身边有这样的人,莫大的福分。” 林迪薇拿着歹徒留下的电话,像是烧红的铁块,在两个手里来回的换着,却又舍不得丢下,疑惑地说道:“谁雇他们来的呢?干嘛冲着玉玲珑来?冲着玉玲珑,不就是冲着麦少来的吗?要是廖建山他们几个雇的,不该冲着玉玲珑来才对啊?应该是冲我和佛爷来才对。” 佛爷刚要说话,林迪薇看着老代问:“你既然认识他们,能不能打听出什么人请他们来的?” 老代摇摇头:“林董,这不合江湖规矩,要是他们干的事情能被打听出来,也就没人请他们干事啦。断手兄弟这几年名声很好,要价特别高,并且都是要先收全款,他们收钱以后,每次都把事情办得很完美。依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是只杀人,不会绑票的,目前境况来看,他们想杀的人没法下手得逞,才不得不除此下策,劫持人去以后,必然要打电话来实施他们的下一步计划,我们只能等着电话。” 佛爷眉头紧锁:“唉,我都有些看不懂了,请这样厉害的两个人,就为杀玉玲珑,没这道理啊!”说着他看着肖玲玲说:“玲珑,你放心,以后我亲自安排,不再让那姓严的负责,保你万无一失。” 第325章陷入迷茫 林迪薇把电话递给佛爷:“看看,这部电话能不能查到源头,还有,暂时别让警方知晓,酒店这边一定让他们别报警。” 佛爷接过电话,点点头:“林董放心,这些事我早已处理。”他仔细端看电话:“这就是一个普通的爱立信手机,满街都能买得到,恐怕难以查到来处。” 老代说:“断手兄弟做事不容易漏出破绽,谋划很是周全。” 林迪薇看看佛爷和老代,有些生气地说道:“照你们这么说,我们毫无办法?蔡子瑛夫妻更厉害,还没上场,你们就输成这个样子,以后我们还能做什么?” 正说着,阿虎和北仔推着两个餐车进来,两人一边把宵夜摆在主卧室的桌子上,北仔一边说道:“叫了些宵夜,您们先吃着,有事吩咐,我们都在外面等着。” 佛爷生气地说道:“别只这里等着,其它地方被人调虎离山,以后你们也就到头啦!” 北仔和阿虎点点头,推着餐车离开,临关门时,北仔说道:“佛爷,老严怎么办?” 佛爷恶狠狠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们没这么好心,送宵夜?想替老严求情?北仔,拿掉老严,你该是高兴得很啊。” 北仔立刻跪在地上:“佛爷,我们兄弟平时是爱争斗,如今外敌来侵,我们都是佛爷您的人,不为别的,就为江湖道义,此刻也是团结对外的。” 林迪薇苦笑着说:“佛爷,先让他们和外面兄弟都吃宵夜吧,各位尽力才好。” 佛爷听了林迪薇的话,才说道:“叫老严自己楼下守着去,以后慢慢给他算,你们都吃宵夜吧,但是滴酒不能沾。” 我们刚坐下来吃宵夜,老代电话响起,他挂断电话,马上说道:“林董,别墅电闸着火,已经扑灭,保险柜固若金汤,完全没事。” 林迪薇听了,不只没感到惊奇,反而送了一口气,喝着汤,慢悠悠地问道:“好在早有防备,别的没有损失吧?” “没有,只是没有抓住人,我们伤了两个,无大碍。”老代看看佛爷:“佛爷,吃吧,事情基本清晰。” “跑掉好,抓住了,反而拿他不好办。”林迪薇轻抚肖玲玲的头发,接着说道:“这些个混蛋吓着我们玲珑啦,快多吃一些,放心吧,他们不是冲你来的。” 我都没听懂,急切地问道:“姑姑,那他们是为什么?露露还在他们手上呢。” 佛爷放下筷子,分析着说:“原来是这样啊,他们要林董的资料,最近几个重要标的的方案都在林董那里。他们算着要是这边出事,林董和麦少爷一定会过来,走时会带走机要人员,他们便想趁虚而入偷走林董资料。”说着,佛爷摇摇头:“不,不,不,不完全是这样,要是目的仅仅如此,不用劫持人质,这是一石二鸟之计,偷资料的和断手兄弟是同一个雇主,但不是同一伙人,林董,你说是吧?” 林迪薇显得满不在乎,随口而说:“是啊,不然老代为何只说基本清晰呢,还差电话,只要他们打电话来,也就完全清楚他们目的啦。但可以确定一点,现在这么急想要偷我资料的,只要郭越这个傻子能这么干,估计他这两天得进去,他想孤注一掷把我资料偷到手,我和谈条件,真是痴心妄想。” 佛爷说:“白兴堂人在国外,廖建山有美国绿卡,有人保他,他们自能牺牲郭越,这都在林董的谋划之中。林董,以我看,陆溪楠的死亡可能和郭越完全没有关系,这是一个还没弄清楚的疑点,加上露露被劫持,事情还是不明朗,要不?……” 林迪薇摆摆手:“先吃饭,然后安排玉玲珑去隔壁客房里休息,熬夜损嗓子,那么美的歌声,我还想听呐,平措有伤在身,也需要休息,我们就先这里等等电话,今天就别回去了。” 听林迪薇的意思,有的事情她还不想让肖玲玲、平措、贡布听见。 平措说:“我的伤没事,不影响。” 老代点点头:“好难得的双胞胎兄弟,一会儿有空我教你们对付这铁爪。” 看老代说得很自信的样子,我猜想,能成为林迪薇的管家,说不定和老谢一样,是大有来头的人。 平措和贡布守着肖玲玲去套房里另一间房间睡觉时,我本想去安慰肖玲玲几句,想林迪薇在这里,不好和肖玲玲表现得太过亲密,只好忍下来。 房间只剩我们四人,林迪薇才看着佛爷说道:“你先说说你的看法。” “一、蔡子瑛夫妻现在还没露面,我们弄不清楚他们夫妻什么时候出手。第二点、陆溪楠的死因现在还没线索。第三、为何要劫持人质。林董,我是这样想的,这些事情的背后,是不是还有我们没看清的一方,这一方隐藏得很深,他既要对付我们,又还让我们不知道他是谁。” 听佛爷分析得好像很深,却总感觉他不在乎露露的生死,这让我有些急躁。 佛爷说完,林迪薇也一脸迷糊的样子:“是啊,我也这样想,但是我们不能乱阵脚,总能一件一件弄清楚的,只要他们打电话来,躲在暗处的一方就好找一些啦!唉,真是多事之秋啊!一刻不得闲。” 我暗自想,这两个杀手绑走露露,他们打电话来,不外乎是针对我,要是用露露的命来要挟佛爷和林迪薇都是不可能的,露露和他们没多大关系,在他们眼里,可能露露的命一文不值。 歹徒也不可能要求用露露交换林迪薇的资料,对,想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他们会不会知道露露和我是极要好的朋友,以露露做要挟,让我去偷林迪薇的资料,这也是痴心妄想啊,别墅里放保险柜那间屋子,我从来就没进入过,怎么可能偷得到资料,况且我也没有开锁的本事,就算有,也逃不过看守的眼睛,做贼这件事,我真的是个门外汉。 第326章没有方向 如果知道露露是我要好的朋友,佛爷他们这帮人最是可疑,我一边吃着宵夜,一边想着,佛爷和他下面的人都知道我很在乎露露和小芬,虽然他们跟我没有男女之情,但他们不只是梁凤书的好姐妹,我们更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难不成佛爷下面有内奸?我这样想,不敢这样说出来,因为我没有怀疑的理由。 眼下是最危险的时刻,我不敢得罪任何人,因为家里只有梁凤书和小芬,要真是佛爷下面有人投靠了什么人,目的是想害我,此刻梁凤书和小芬很危险。我心里又开始责怪梁凤书,干嘛一直顾着我的命,贡布应该在家里守着,要是有人侵犯到家里去,起码有个能反抗的人也好,想到这里,我借故去看平措的伤,给梁凤书发短信:平措受伤,我让平措回去养伤,你不准只顾着我,你和小芬要有什么事,我怎么办? 我让贡布送平措回家去养伤,把平措送到家,他再回来接替平措以前的工作,保护肖玲玲,贡布和平措马上明白我的意图,即刻启程回家去。 歹徒留下的电话一直没有响起来,我在心里仔细一下,除了蔡子瑛和老谢想要我的命,再没有人与我有深仇大恨,但蔡子瑛和老谢那样的人,不至于还花钱请外援。家里装了实心不锈钢防盗窗,门也是年前我们回家前换的最结实的防盗门,就算是明攻,也很难攻入家里去,所以歹徒才对酒店里的露露和肖玲玲动手。 外界最多知道肖玲玲是我带出来的一个家乡人,我和肖玲玲青梅竹马的关系,只有梁凤书她们几个知道,如此看来,歹徒就是奔着露露来的,平措拼命保护肖玲玲,反而让歹徒称心如意带着露露,我这样想着,隐隐觉得事情很奇怪。 我心里感觉事情发生得有些奇怪,又怕露露被劫持后受苦,万一露露又遭受肖玲玲从前那些地狱般的日子,我又将背负一大情债,便主动提出:“姑姑,佛爷,如果蔡子瑛和老谢想要劫持露露来要挟我,他们应该不会花钱请这两个人吧?他们会自己动手,况且佛爷知道的,蔡子瑛和老谢根本就不知道露露和我是好朋友,劫持去干嘛呢?要再说别的什么人与我有深仇大恨,又还能花钱请得起这样厉害的人来做事,只有金树山和殊胜荣两人……” 佛爷当即打断我的话:“麦少,这可不能乱说啊!金树山和殊胜荣再荒唐,也不能干出这种事来吧?况且他们二人也不知道你和露露是好朋友啊?你知道齐爷、林董和他们两家的关系的,这……” 林董抬手打断佛爷的话,看着我说:“麦子,你说说,怎么会这样想?没事的,反正等电话等得无聊,说来听听。” 我继续说道:“佛爷说得对,金树山和殊胜荣也不知道我和露露是好朋友,我是这样想的,我和小语在一起后,他们两个应该对我恨之入骨,看着齐爷面子,他们不敢为难于我,况且我在姑姑身边,他们也没有机会。现在小语怀孕的事情他们二人也一定知道,那就更加恨我,几个月前的酒会上,李学匀和金紫得知我以前是算命的,酒会上我还带着玉玲珑,他们现场也都看到的,这些事情他们定会告诉金树山和殊胜荣。这两个人首先会觉得小语宁愿跟了我这样一个人,也看不起他们俩,他们本就心有不甘,现在他们见我还趁小语远在法国养胎,这边独自风流追求女歌手,所以,他们完全可能花钱想要玉玲珑的命,以此好让我难堪或者使我伤心难过,他们不知道我和玉玲珑这是在演戏啊!请的这两个杀手没想到平措这样厉害,门外严老大的人又随时可能撞开门杀进来,情急之下,他们只好劫持了露露去。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不会打电话来了,这个电话只是为了拖延我们不急时追查他们,要是他们不想乱杀无辜,会放露露平安回来,要么就杀露露泄愤。” 老代当即对我的话提出质疑:“少爷,你这样想无可厚非,可是你别忘了,如果你说的是对的,那这里发生的事情就是一个孤立事件,但今晚别墅被极其厉害的不明人入侵,难道是巧合?” 想到露露可能丧命,我先对佛爷说道:“佛爷,你知道我以前和露露、小芬她们相依为命,你快让人去追查吧,晚了来不及啦。” 佛爷说:“少爷,这还用你现在说嘛,我最开始就已经让人追查去啦。” 我马上看着老代说:“代叔,智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是没你们那么聪明,但代叔问题很好回答,你几乎没有离开过别墅,偷东西的人一直不敢下手,是知道代叔极其厉害,他们看到你和我们离开,所以才动手,这样看起来就和这边的事情有了关联,其实可能没有关联,而且我知道偷东西的人是谁。” 林迪薇马上惊奇地看着我:“麦子,这也能卜卦算出来吗?” “卜卦当然算不出来,姑姑您别哄我,姑姑刚才说漏嘴,说:“跑掉好,要是抓住了这人,还不知道拿他怎么办?”姑姑这样说,证明姑姑知道来偷东西的人是谁,这个人对齐家有恩,姑姑暂时还不想抓住他们,在等他们念及往日情义,及早幡然醒悟,偷东西的一定是蔡子瑛和老谢,一般人怎么可能去了逃得掉?” 林迪薇一下笑起来,说道:“老代,佛爷,麦子聪明吧?我不留神说漏一句嘴,他一下就能想明白。” 佛爷点点头,看着我微笑说道:“麦子,既然你分析出来了,我也就告诉你,齐爷是下令要对蔡子瑛和老谢格杀勿论,但林董心善,还想再给他们老夫妻一段时间好好想想……” 林迪薇打断佛爷的话说道:“唉,你也不好说,我自己说吧,我想啊,我哥当初也是一时激动,就算后来知道自己有错,他的面子下不来台,不愿认错,坚持要对这夫妻俩赶尽杀绝。我也没有和他商量,是我让佛爷他们对蔡子瑛他们暂时不要下杀手,他们曾为齐家立下汗马功劳啊!麦子,你也别告诉我哥和小语,知道吗?” 第327章歹徒痕迹 我感觉很意外,心中多林迪薇开始另眼相看,想不到她还有这度量和善念。 林迪薇继续说道:“老谢、蔡子瑛不只对齐家有汗马功劳,去年在深圳召开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老谢和蔡子瑛还曾帮助警方,暗中帮忙调查是否有境外势力想捣乱世界大学生运会,后来还真抓住了一伙想袭击开幕式的人,给我们齐家在上面领导面前挣了大脸面,这样的人怎么能说杀就杀呢?我了解我哥,他把颜面看得比命还重要。” 听林迪薇说老谢和蔡子瑛夫妻这样厉害,我更怕他们要来杀我了,可又一想,他们偷资料干嘛?他们夫妻俩又不做生意,不还是已经投靠别家吗? 商业上的事情与我无关,在我的心中,露露的生命比钱重要,如果我也不在乎露露的安危,她还能依仗谁?可是我又该如何下手呢? 正想请求佛爷先去追查露露的事,平日里一直跟在佛爷旁边的青子敲门进来。青子三十多岁,身高一米七五左右,寸头,方脸,立眉,眼里时常透着机警,健硕的身材彰显着他身手不凡。自我几年前见到佛爷是,青子就一直在佛爷身边,大家都叫他青子。 青子刚要对我和林迪薇问候,林迪薇急切地说:“别讲究啦,快说事情,人被劫持到什么地方去啦?” 这又出乎我的意外,想不到林迪薇也如此再乎露露的安危,我心总算踏实一点。 青子展开地图,介绍说:“你们看,第一个劫持着人离开的那人,开的是无牌奥迪100,严老大的人一直跟着,在八卦岭工业区跟丢,但是现在车已经找到,就在八卦岭,人已不知去向。从楼梯逃跑的人开的是桑塔纳,也没有牌照,这辆车在体育馆附近跟丢。这两辆车都已经查清,是他们今晚上才偷的,到手后把牌照拆掉,丢车的人可能现在还不知道车已经被偷。体育馆离八卦岭很近,证明他们约定好在那里汇合,估计还有一辆车早就准备在那边。” 听到这里,佛爷大喊一声:“阿虎,进来。” 阿虎进来以后,佛爷马上问道:“八卦岭那边你有没有人?工业区这么晚了早就没什么人在路上,三个急匆匆的人不可能凭空消失吧?” “佛爷,我也一直在打电话,据那边的人说,八卦七路的路边晚上有一辆桑塔纳,没有牌照,不久前,这辆车不见了。”阿虎有些为难地说道:“当时他们也没想到这辆车晚上会有这样的事,所以没有主意去向……” “扑街。”不等阿虎继续说下去,佛爷低声骂起来,看着地图继续训斥说:“阿虎,你的脑子呢?当严胖子电话你时,就该马上通知所有人行动起来,怎么会没注意?你告诉我,现在这辆车呢?” “在这里找到一辆无牌桑塔纳。”青子指着地图上靠近深圳水库的沿河北路,继续说道:“这个位置情况就难以判断了,西边是大片的住宅,我们不能挨家挨户去查,东面越过东湖公园可能进入梧桐山,就更难找人,加上天黑,难以发现踪迹。我刚从这里回来,目前没有其它线索,彻底跟丢了。” “扑你母。”佛爷低头不安地徘徊着、思索着。 阿虎小心翼翼地说道:“佛爷,东湖路周边有好几处会所不是我们的地方,要不要打电话给客仔问问。” 佛爷马上寒光四射地盯着阿虎:“客仔是什么来路你不知道吗?打电话给他?” “客仔是谁?”林迪薇看看佛爷:“我们不能找他吗?” 佛爷收起怒火,有些为难地对林迪薇说:“林董,这个客仔上面的人和齐爷不是一路人,这些年我们和他没有什么交集,各守江湖规矩,也从不相互伤害与争斗。客仔主要接待很多北边和海外来的人,都是他上面人的朋友,那边有好几处会所和地下赌场都是他们的。这还不算,客仔最擅长的是偷渡,要是断手兄弟与他们有联系,事情就麻烦了,很可能现在他们已经出海。客仔外号黑鲨,进他口的东西从不往外吐。” 正讨论着,阿虎电话响起,他赶忙走到旁边接听,很快挂断电话,回来指着地图上大梅沙附近的背角仔海滩附近,说道:“今晚这里有快艇接走两人,这两人还带着一个大背包,很有可能是断手兄弟,大背包里可能是露露。” 林迪薇说:“不一定,万一是虚晃一枪,故意让我们以为他们已经出海也难说,他们没必要把人质带出境。” 阿虎看看佛爷阴沉的脸,补充说道:“快艇不是深圳这边的,是从香港那边过来的。” 青子马上拿出电话说道:“佛爷,我以您的名义,给香港那边道上打个招呼,以防万一。”说完,自己到旁边打电话。 林迪薇看着佛爷:“为了麦子,不能找这个客仔问问?劫走的是麦子生死相依的人,救人要紧。” “这……”佛爷显得很为难,解释说:“客仔上面的人和齐爷是对头,林董,我们的事情最好还是不要让他们知道。刚才麦少爷说断手兄弟的买家可能是金树山和殊胜荣,如果真是这样,我们更不能主动去找客仔,说不定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这件事。” 青子打完电话回来,提醒说道:“佛爷,你可还记得,三年前客仔被北边来的人削掉一只耳朵,他伤好以后,通过中间人找麦少爷给他算过,或许,麦子去见见客仔,当面说说,就说一个朋友被人劫持到他会所附近消失了,看能不能问出一点什么线索。” “客仔找我算过命?”我不知道那个客人是客仔,因为我算命从不问客户来历,听青仔说少一只耳朵,我好像又有些印象,遂马上又说:“佛爷,让我去走一趟吧?就算客仔不肯如实相告,起码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要再拖延,露露可能……” “让我想想。”佛爷思索着继续说道:“麦子,客仔这人……”说着,佛爷长叹一声:“唉,你要以齐爷的养子或者林董助理过去,或许他能见你,但这与我找他没什么区别。你要以神算小师傅的身份去见他,极有可能没见不到客仔,还把事情捅了出去。况且,你出去很有可能中途遭人袭击,那我们就真是得不偿失啊!” 第328章心急如焚 林迪薇轻轻拍拍我:“佛爷说得对,你不能去。就算见到客仔,又能怎么样呢?要是那两个歹徒真以客仔做掩护,客仔肯定不可能承认,还看我们笑话。” 沉默良久的老代开口说道:“不可能,林董,断手兄弟不可能去找客仔帮忙,这两兄弟做事滴水不漏,不会找别人帮忙的,但他们在客仔的地盘消失,这很值得细想啊。客仔与我们向来秋毫无犯,肯定不是客仔请他们来的,况且客仔也没有理由这样做,我想啊,断手兄弟一定调查到我们两方不相往来,所以他们放这个烟雾弹,让我们没法继续追查。” 听他们这样说,我也再想不出什么办法来,但不能眼睁睁看着露露一去不回,如果不救露露,下一个消失的又会是谁呢?总不能等着一个一个被他们干掉,想到这里,我莽撞地说道:“既然断手兄弟如此厉害,他们完全可以自己藏起来,为什么非要把踪迹卖到客仔那里去?既然没有别的办法,我还是去见见客仔,见不见得到另说。” 佛爷手一抬:“麦子,容我想想,老代的话有道理,断手兄弟做事从不找帮手,如果客仔不是断手兄弟的买家,他们为何会在那个地方消失呢?难不成他们是为了进梧桐山?”说着,佛爷坐下来,对着林迪薇说道:“林董,我刚才说还有一方可能躲在暗处,以我看,眼前情况不明朗,我们最好暂时不动,静观其变。” 我心目中的佛爷一直是威严无比的,此刻他显得畏首畏尾,让我很是想不通,但也不敢抱怨他,只急得在屋里团团转。 林迪薇看看我:“麦子,你也别着急,露露不是他们的目标,断手兄弟肯定会继续完成他们的任务,我们再等等看。” 此时此刻,我更不能脱离林迪薇和佛爷他们,不借助他们的力量,我真是待宰的羔羊。时间正在消失,无法想象此时的露露该有多难受,她一定等着我去救她,我应该是她唯一的期盼,可是我能做什么呢? 以前肖玲玲因为出来找我,而陷入歹人之手,受尽凌辱和折磨,但那时我并不知道肖玲玲的遭遇,知道后,当天就送那几个歹人下了地狱。而今露露也是因为我落入歹人只手,而且我知道此时的露露一定盼望着脱离困境,她甚至也正遭受着凌辱和折磨,必定露露那么漂亮,断手兄弟又是正常的男人。 灵魂遭受良心的谴责和煎熬时,每一分钟都很漫长而难过。佛爷的所有话都表明了一点,就是要从大局考虑,绝不轻举妄动;林迪薇是一个心思细腻之人,她表现出对露露的担心和焦急,我想她是做给我看的;其他人跟露露没什么交情,更不可能为露露如我这般心急如焚。 我不停地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已经过了凌晨,想来断手兄弟早该把自己隐藏好,接着该打电话来说出他们的要求,但电话就是悄然无声,就像一个被人遗忘了的电话,永远也不会响起。 “不行,不能这样等下去,等得越久,露露越危险。”我终于忍不住了,站起来说道:“林董,佛爷,我们等得越久,给对方的时间也越充足,这样不行。我只带贡布去找露露,先去见客仔,以从前小师傅的身份,不丢齐爷和大家的脸面。” 能看得出来,佛爷对我的话很是抵触,但他又不好发作,抿一下嘴,眉头紧锁,声音透露出被压抑后的委婉:“麦少爷,你忘了小语肚子里有你的孩子吗?你忘了自己就快要做父亲了吗?你带贡布去?贡布也确实身手不错,但能敌得过暗中的强大敌人?况且客仔下面也是猛将甚多,凭你们两个就能来去自如?你让我对齐爷如何交代?” 一连串的问题,轰炸着我焦急的心,本来凌乱不堪的思绪更加纠缠成团,连同脑袋也似乎在轰隆隆地响。 林迪薇刚张嘴想说话,我知道,她不过又是安慰我,我抢先说道:“佛爷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就算小语在我面前,今天我也得出去救露露,哪怕是万分之一的机会,也不能放过,小语难道希望她的男人是一个怯弱的人?露露与歹人毫无任何恩怨,她和任何人都没有深仇大恨,今天遭此一劫,全是因为我,小语也一定能理解的,她不会希望她的男人只顾自己安危,不顾朋友身在陷阱。” 阿虎在一旁安慰说道:“麦哥,如果断手兄弟还在东湖路一带,他们肯定逃不出去,那边现在全是佛爷的人,相信我,每条路、每个小区都有人在寻找,就连联防队都已经发动起来帮忙找人,如果这都找不着,你去又能怎么找?” 我有些冲动起来,大声说道:“我找不找得到是一回事,我坐在这里毫无行动是另外一回事。阿虎,我问你,假如你的兄弟身在险境,你知道去了也极可能救不了你的兄弟,难道你就不去?那道义和义气在你心中算什么?是用利益得失去衡量?” 阿虎立刻脸红脖子粗,看看佛爷,他又不敢发作。 林迪薇站起来,深吸一口气,说道:“这样吧,麦子这个人我还是了解的,他要去,就让他去,这个客仔也并非阎罗王。佛爷,这段时间新闻闹得无人不知,客仔上面的人一定会告诉他深圳新闻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也不怕他们知道,你派几个人跟着麦子一起去,人别多,去一个车就行,那边地界上的人打好招呼,有意外情况马上出手相助,可保万无一失。” 佛爷看看阿虎:“你和青子一起去,加上麦子和贡布,你们四个人一车,有什么事情由青子做主。”说完,又看着青子说道:“青子,你要死了,我给你起坟立碑,要是麦子出事,你就当没来个这个世界吧。” 青子点点头,看着我说道:“麦少,走吧。” 第329章楼外交战 正要迈步,林迪薇一把拉住我:“麦子,我成全你对朋友的义气,但你可考虑清楚,有青子他们在,我相信断手兄弟他们,包括客仔都伤不了你,蔡子瑛和老谢就难说了,这夫妻二人联手出击的话,你们恐怕不好对付,况且他们还是在暗处,而你正是他们的目标。”说着,她一把抱着我,在我耳边小声说道:“切不可轻敌,一定要平安回来。” 看看佛爷,我打开门,径直往外走,听见林迪薇在身后喊道:“我在这里等你们回来。” 阿虎开车,青子坐在副驾驶,我和贡布坐在后排,在安静下来的都市夜色里直奔东面而去。 从前看这座城市,如一个大火焚烧的囚笼,如今更觉得这里是炼狱,处处都是要人命的猎场,一个不留神,便没了明日的辉煌,所有希望和幻想都将在这欲火中变成灰烬。 每个人都在拼命想留下来,我也想,为此,不能没有朋友,不能没有爱情,否则,炼狱里只剩下行尸走肉。 我不愿放弃已经到的所有,只好披甲上阵。 从东湖路转进一条小路,车在一栋灰白色的房子面前停下来,立刻被人围上来,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莽汉大声说道:“哎呦,今天是什么日子啊,虎老大,哟哟,还有青子,怎么,佛爷把你们扫地出门啦?”说着,又扫一眼我和贡布:“这两位谁啊?没见过嘛,你们新收的小弟?看着不行啊。” 阿虎对着地上用力吐一口,恶狠狠地说道:“丢你老母,你算个屌,客仔呢?让开,我们见客仔。” 那人拿出一包红色万宝路,自己先点上一支,把烟递在空中,犹如扬起挥别的手,慢悠悠地说道:“我们老大可没说要见你们啊,别急,先抽支烟,说说理由,如果我觉得重要的话,会帮你们通报的。” 青子脚踏出一步,周围人还没反应过来,已经把莽汉的手擒住,扑通一声按在地上,并大声喊道:“识相的就别动,不然我先弄死他,再把你们全解决掉。” 阿虎把我一把拽在身边,摆开防御架势,贡布也已经连续放倒三个冲上来的人。阿虎说:“麦少,你这兄弟身手真是了得啊,都不用我动手啦。” 又一群人从屋里冲出来,每个人手上都挥着砍刀,贡布脚尖快速踢起地上两把刀,一把丢给阿虎,自己一把在手,却并没有以刀砍人,而是以刀作盾,身轻如燕,几个连踢,冲过来的人随即倒下,对方全然没有还手之力。 青子把莽汉抓起来,手扣着莽汉的脖子,把人往前一推,大声喊道:“都想死吗?” 莽汉闷声喊着:“别动手啦,别动手啦,操。”又死皮赖脸地笑说道:“青老大,别这样啊,我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见我们老大嘛,你们是有这资格的,我刚才就是玩笑话。”又对旁边大声喊道:“还不快去禀报,难道要看着我死吗?” 夜黑灯黄,树影迷蒙,胆大满胸怀。 暗自庆幸有青子和阿虎相随,不然难以应付。 不一会儿,楼里簇拥着一人出来,年纪三十来岁,比我高出一头,运动短裤下两条壮硕的腿,紧身黑色短袖衫,勾勒出他的强悍肌肉,手臂上青色蛇尾,脖子上蛇口吐信,剑眉大眼。 以为眼前众星拱月的就是客仔,仔细一看,两耳双全,这人在楼前台阶上一站,后面十几人马上呈雁阵分列两旁,势要对我们四人形成夹攻之态。他轻蔑一笑:“我以为有千军万马,就你们四人啊?” 阿虎马上大声说道:“蛇仔,别在我面前拿这派头,今天我们不是来闹事,神算小师傅有事要见你们客老大,非得弄这乌烟瘴气的,有意思吗?” 青子一把推开手中的那人,拍一拍手:“蛇仔,都是道上的人,路过有杯茶,水外各有家,你这些小弟见人就舞刀动棒,不合道义啊。我们虽没什么交情,但也没仇恨,这样做,是客老大的意思?” 蛇仔甩动两条长臂,走下台阶,对着青子一抱拳:“幸会幸会,青子,你这佛爷面前寸步不离的人,今日竟然有空登我们的门,是该有杯茶的。” 见蛇仔回避着青子的疑问,我心中也疑惑,道上的规矩不该是这样,哪能上门来看看,就随便开打的,而且既不为利,也没有仇怨,因急着想见到客仔问清楚,就没有再细想。 青子也往前走几步,离蛇仔两三米处停下来,双手一抱拳:“蛇仔在,你们客老大想必也在,行个方便,找你们客老大聊几句便走,茶下次我请。” 蛇仔摆摆手:“好说好说,青子,夜还长,先等等。”说着,他绕过青子,径直走到我面前,阴冷地说道:“神算小师傅,江湖传奇啊,只不过讷,我们老大顺风顺水,用不着算命卜卦。”又摇摇头:“算啦,你手无二两力,为难你没什么必要。” “阿虎,地下拳王。”说着,蛇仔忽略我,走到阿虎面前,微微一笑:“以前的地下拳王,做老大以后,是不是养尊处优不行啦?这样吧,老大就在后面小楼里,见个面、聊几句也没什么,只不过刚才你带来的小兄弟可伤我好几人,这也没什么好计较,输了就输了。只不过,既然要切磋,总得兵对兵、将对将才是,你说呢?” “什么意思?蛇仔,我们还需要打一场吗?”阿虎看看周围:“奉陪,让你的人让出一块地方就行。” 眼看就要开打,门口出现一个妖娆的女人,身穿白色低胸长裙,柔美地依在门边,娇声叫道:“蛇仔,来者是客,让进屋里再说话,老大等着。” “可惜了啦,真想和地下拳王试一试,既然小嫂子说了,那就请吧。”蛇仔说完,没有进楼,带着我们从楼下旁边过去,进入后面一栋三层小楼。 我一看见沙发上少一个耳朵的中年人,马上就有了印象,面前这人就是客仔,满脸横肉,模样凶狠。 第330章将死之人 此时的客仔笑容满面,靠在沙发里大声说道:“快坐,快坐,贵客啊,青子、阿虎,哎呀,好难得,哟,还有小师傅,今晚值得开瓶好酒,来,来,来,兄弟们,快坐下。” 妖艳的女人从旁边柜子里拿出两瓶路易十三放在桌子上,贴着客仔坐下来,脸上始终带着娇媚的笑,娇声说道:“蛇仔,过来一起坐啊,给贵客们倒酒。” 蛇仔刚要伸手去开酒,青子抬手按住酒瓶,看着客仔:“客老大,感谢你的盛情,今晚有些急事,酒留着以后有机会再喝。” 客仔依然是又兴奋又高兴的样子:“青子,怕我酒有毒?哈哈哈,玩笑话,什么事情这么急?连喝杯酒的时间都没有?佛爷的面子嘛,当然要给的。”他看看蛇仔:“蛇仔,佛爷的面子能不给吗?哈哈哈。” 青子直入主题:“今夜确实急,小师傅一个朋友被人劫持,我们追踪到这一带,人消失了,客老大在这一带耳目众多,行个方便,我们来就是得句话……” 青子似乎还有话没说完,客仔抬手打断,从沙发上坐起来,身子往前探,双臂撑在桌子上,看着我,嘴角一笑:“青子,容我问几句话,没什么不方便吧?” 见青子点点头,客仔把头一仰继续说道:“我也听说了一些事情,唉,怎么说呢?”他又转头看着我:“唉,小师傅这待遇不一般啊,佛爷能派青子和阿虎陪着来,这面子肯定给,不过我很好奇,听说今晚我这周围全是道上的人,弄得我还以为有人要灭我呢。小师傅,你什么朋友被劫持?值得佛爷为此摆出这样大阵仗。” “客老大,是我一个相依五年的好朋友,过命的交情,请客老大行个方便。”我尽量压抑着情绪,看客仔兴奋又恍恍惚惚的样子,估计他刚嗨药不久。 我一直看着客仔,见他兴奋异常,而脸色却很暗沉,身上似乎发出一股浓重的泥土气,根据李瞎子所传授的秘籍,这样的人估计马上要有杀生之祸,命入黄泉就在眼前。我心中不禁纳闷,难道青子有佛爷的私下密令,要取客仔性命吗?不应该啊,不是说从来不相干涩吗?难道说要嫁祸于我和贡布? 以我面前的客仔面相和他身上的气息,依照李瞎子所传授的秘籍,应该不会错,因担心青子故意来取客仔的性命,嫁祸于我和贡布,那我们可就真得牢底坐穿了。于是我故意说道:“客老大,三年不见,今日我免费为你相如面如何?只换你一句实在话。” 客仔乐呵呵地说:“好啊,小师傅,既然来了,请小师傅帮我看看最近运气如何,哈哈哈,来,请看。”他双臂往沙发靠背上一搭,显得很舒展,很放松。 “客老大,恕我直言,以我看,客老大最近有杀身之祸,恐怕黄泉路就在眼前……” 我还没说完,蛇仔猛地站起来,指着我说道:“神?丢你老母,敢这样说我老大,信不信我现在就先送你去黄泉探探路。” 青子和阿虎也被我的话吓一跳,随之,他们眼色看了看贡布,想必是怀疑我对贡布有交代,要贡布出其不意地杀客仔,青子故意伸手去拿桌子上的烟,借此和阿虎调换位置,挨着贡布坐下来,点上一支烟,又看看我。 客仔哈哈大笑,对着蛇仔摇摇手:“蛇仔兄弟,对小师傅还是要尊重的,几年前他让我十天别出门,可避灾祸,不是很准吗?那十天我们外面损失可不小,要是没有小师傅的点化,我或许就活不过那艰难的十天。看相嘛,能把人看死吗?不过,最近是不太平喔,兄弟啊,你看看,佛爷派如此重要的两个人陪着小师傅上门,可想小师傅不简单啊!最近佛爷他们在报纸上掀起大风大浪,你这样骂小师傅,小心别被风浪淹啰。” 娇艳的女人眼含春光地看着我,悠悠说道:“小师傅看相算命真这样准?” “看见怎样,就怎样说。”我礼貌地对女人笑笑,继续对客仔说道:“客老大,我绝不乱说,你要有消息请如实告诉我,我也定为你化解眼前危机。” 他又重复刚才的话:“那就是今晚有人要灭我啊,哈哈哈,看把我吓得,这样啊。”他呼呼鼻子,手放入妖艳女人两腿之间,看着蛇仔:“蛇仔,给小师傅他们说说吧,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们和佛爷可是要平安相处的,各为其主嘛,对,哈哈哈,各位其主。” 蛇仔说:“我们这里也没什么好消息,不过嘛,你们来了也对,这样就不用误会,说真的,阿虎、青子,有事还是打个招呼比较好,晚上你们的人突然涌到这边,很容易让我们误解喔,人嘛,我们肯定没有你们多,真要接上火,谁也讨不到便宜。”他刚开口时表情挺认真严肃的,说着说着就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还带着傲气和轻视。 青子听了蛇仔没有营养的话,强忍着火,也不看蛇仔,盯着客仔说道:“客老大,你和佛爷的沟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要有什么误会,随时可以电话。晚上我们的人来很多,也没有侵入你任何地盘,你就让蛇仔给我说这个?” 听青子的口气,我真怕他突然动起手来,环视一圈百来平米的大客厅里,起码有三四十号人,个个虎背熊腰,这要动起手来,我们四个真可能先客仔一步上黄泉路。 客仔乐呵呵的,依然保持着兴奋,点上一只烟,把烟扔在桌子上:“自己点上,自己点上。”又看着蛇仔说:“丢你母啊,兄弟,青子要你说点有用的,你就给他点有用的啰,都是道上的人,有事不就该帮忙吗?你不是说水围村那边有些异常吗?那就说呗,青子、阿虎这样义气的兄弟,能为难我们吗?” “好啊,老大,听你的。”蛇仔说着,眼睛却看着那个妖艳的女人,慢慢站起来,好像要说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可他又不继续说下去。 第331章血溅当场 谁也没有反应过来,客仔尖叫一声,随之,看见那个妖艳的女人手中多出一把尖刀,连续对着客仔胸口快速地捅下去。客仔眼珠子都快要鼓出来,死死的盯着妖艳的女人,再说不出一个字,鲜血如喷,很快归于平静。 沙发中间的矮四方大桌足足有四五平方,阿虎和青子坐在客仔的对面,我和贡布坐在蛇仔的对面。妖艳女人挥刀时,青子和阿虎已经站起来,贡布极速挪步,拉着我站起来,把我推到他和青子之间。 第一次看见如屠宰牲口一般杀人,惊得我不知该做什么表情,闻到浓烈的血腥味在空气中肆意弥漫开来,看着娇艳的女人血染半身,却没有一丝慌张。再看四周的彪形大汉,依然纹丝不动地站着,就像看一场屠杀表演,有那么几个人眉头皱了一下,很快就舒展开,竟无一人觉得眼前的事不该发生。 蛇仔慢悠悠地站起来,点上一支烟,深吸一口,对着客仔啐一口,骂道:“扑街,我的女人就那么好睡吗?丢你老母。” 蛇仔一说话,好像把周围的人都从雕塑中唤醒了,四周马上围上来三四十号人,个个手中亮出砍刀。 青子指着蛇仔说道:“蛇仔,你这是玩的什么?杀你老大?” 蛇仔摊摊手:“青子,你看看他那个鬼样子,每天都嗨,我不杀他,他早晚不也得嗨死吗?况且,这可是老板同意的,怎么样?想管我们的家事啊?” 妖艳的女人从气绝身亡的客仔身上站起来,看一看血淋淋的刀,还拿到鼻子前闻了闻,轻松地说道:“热乎乎的血,可惜了啦,可以做一大盆毛血旺的。”她两个指头提着刀在空中晃一晃,手指头一松,匕首掉在地上,发出几声清脆的哀鸣。 女人一边把自己手上的鲜血往自己身上的衣服上擦,一边慢慢往蛇仔身边靠,嘴里娇滴滴说道:“看嘛,可惜了这身衣服,从国外定制过来,最快也要两个月,老公,你要赔给我,不,要多赔几套。”说着,举起血红的手,从蛇仔嘴上拿过香烟,自己深吸起来。 妖艳女人的低胸白裙已被鲜血染红大半,湿漉漉地贴在她婀娜的身体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她根本就没穿内衣。 客厅里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我没想到,青子和阿虎也肯定没想到,贡布更不可能想到这变化。蛇仔一句“想管我们的家事啊?”弄得我们进退两难,青子一时也没了主意。 女人用血红的手刚从蛇仔嘴上拿走烟,蛇仔展开双臂,大声地说道:“各位兄弟,你们都看到啦,为我做一个见证,佛爷身边的青子、阿虎,带着一个算命的人,以算命看相为借口,杀了我们客老大,是不是?” “是,我们都看得清楚,老大说得对。”吼声震天,势要掀起这座三层小楼一般。 青子指着蛇仔大声吼道:“王八蛋,蛇仔,你想当老大,我们管不着,想血口喷人、栽赃嫁祸,可由不得你说了算,麦少,我们走,看他们能不能拦得住。” 我们刚要走,蛇仔接着从旁边人手中递过来的一叠东西,啪的一声扔出扔在我们脚前:“走?哈哈哈,看看吧,我已经翻拍了多份,明天全部洗出来,送给各大报纸,网络上也发布一个帖子,青子,这新闻比你老大佛爷他们弄出来的新闻不差吧?嗯嗯,我想啊,看的人肯定更多,这可是有照片为证的喔,从你们来到这里,在前面楼门口放倒我们多人,要挟我带着你们进来这屋里,还有今晚到处都是你们的人,全都有照片,怎么,不捡起来,坐着慢慢看吗?夜还长得很,有得商量。” 青子和阿虎捡起几张照片,看了看,愤怒地扔向蛇仔,却已经转身坐回沙发里,青子冷冷地说道:“蛇仔,你想怎么样?” 蛇仔不紧不慢地倒出几杯酒,他和那个妖艳的女人各拿了一杯,蛇仔一口喝下半杯,高兴地说道:“好酒,真是好酒。”不理会青子的话,又看看旁边客仔的尸体:“哎呀,客老大哟,你这么遭了他们的毒手,这样好酒都没喝一口再走啊,你让我们兄弟如何不伤心啊!” 妖艳的女人嘴角带笑,小喝一口,看看我们四人,说道:“端杯吧,要是担心有毒,我帮你们每杯都尝尝?” “蛇老大,大嫂,我敬你们。”我自己端起一杯酒,假装不看青子和阿虎,弓着身子伸出手去,与妖艳的女人碰碰杯:“先干为敬。”我一口干了酒,自己拿起酒瓶倒上满满一杯。 我刚倒酒,妖艳的女人高兴地说道:“神算小师傅,啧啧啧,真是神人啊,你怎么就看得这么准?难以置信,难以置信啊!好在客仔这死鬼不信你,我还怕你差点坏了事情呢。来,神算子,你都干了,我这杯也喝完,算是敬你,真是太神了,要不是发生在眼前,我怎么也不能相信你这么准,佩服,五体投地。” “我也干啦?”蛇仔看着半杯酒,又看着我:“真是神了,必须得敬你。” 此刻我们四人都明白,我们遭了蛇仔算计,怎么也没想到事情是这样。我开始责怪自己太大意,还是年轻冲动,要是不来找客仔,也不会上这当,看来蛇仔早把我了解得一清二楚。 阿虎指着蛇仔大声说道:“王八蛋,你别得意,大不了罪我一个人扛,与佛爷他们无关,今晚我也要你的命。”说着,他看看周围的人,冷笑一声:“哼哼,这屋里可能得死好多人。” 蛇仔一点也不生气,又从旁边人手里拿过一叠快照,扔在桌子上,说道:“别急嘛,我知道你们能打,先前我不是还想和你试一试身手吗?机会有的是,况且,你们真以为能从这里打出去?我不是不拦你们嘛,要走请便。” 看桌上蛇仔又扔的照片,照片上有佛爷、北仔、阿虎、青子等等人,还有我和林迪薇、老代他们走进五洲大酒店的照片,看得青子咬牙切齿。 第332章尸体旁谈判 看着眼前的照片,马上明白自己上当了,想不到他们竟然做得如此周密,以此我能马上想到,露露一定在他们手上,只不过,我也一下不知道该如何办了,不知道还有什么陷阱在等着。 蛇仔笑说道:“完整吧?你们先在五洲酒店密谋,然后派人出来杀人,很合理。”他又看看贡布:“这位小兄弟身手不错,放倒我们那么多人,唉,深圳媒体你们说了算,全国媒体都听你们的?就是深圳,也不能都听佛爷的吧?还有网络呢?阿虎,你对佛爷的忠心确实可以,可是,你一个人扛得了吗?你有佛爷和佛爷的老板,我也有老板,想试试?” 阿虎站起来,摆开架势:“扛不扛得了,你也看不到,我先要你的命。” 蛇仔摆摆手:“阿虎,你急什么?我的命在这里,随时等你取,不要慌嘛,咱们都是当老大的人,不能冲动,要动脑子,是不是虎老大?就不能听我说完?” 青子拉着阿虎坐下来,对着蛇仔说道:“说,你想怎么样?” 蛇仔不理会青子,看着我:“小师傅,你呢,我下了两个月功夫才搞明白,不容易啊,你这个人确实干净,找不到一点破绽。用作家的话怎么说?嗯,功夫不负有心人,是这么说吧?作家梁凤书是你老婆,这没错吧?要是报纸上登出新闻,说作家老公午夜合谋杀人,这肯定是大大的新闻,你说呢?照片上可是有你哦,阿虎他说要自己扛,你不帮我劝劝他?” “蛇仔,这么说来,露露是你让断手兄弟劫走的?”我的问题其实已经不需要他回答,事实已经摆在眼前。 “没错,对,你那女朋友叫陈露,是吧?我们没劫错人吧?据我调查,你们一起几年啦,深圳这鬼地方,男女之间没有那种关系,又能相处好几年,肯定是好朋友啦,而且不是一般的好吧?胜似亲人?肯定要救啊。”蛇仔倒是很爽快,他握住妖艳女人的血手,很是甜蜜地看着女人,说道:“宝贝儿,我们要敢做敢当,是不是?” 妖艳女人娇笑着点点头,说道:“阿虎、青子、加上这个面生的小兄弟,你们三人就算是武侠小说中跳出来的大侠,今晚要动起手来,你们真的能赢吗?这屋里几十号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累也得累死你们,别忘了,还有断手兄弟。我看还是先喝酒吧,怎么样?都是道上的人,就不能好好谈谈?” 蛇仔仰起头:“哎呀,真是费我好大劲,小师傅,你知道吗?我本想劫持你那作家老婆,可是啊,你家防范太严,遗憾,真是遗憾,使我没法与美女作家面对面喝一杯。” 听他已经把我调查得清清楚楚,连梁凤书都已经在他的攻击打算之内,事已至此,我只好问道:“蛇仔,别扯这些没用的,你说吧,想怎么样?” 他两手一摊:“我能怎么样呢?我的要求你们应该知道的。不过啊,小师傅,我可不是针对你,只是借一借路而已,从今天晚上起,我是真佩服你,看得太他妈准了,竟然可以看出客仔面临杀身之祸,真他妈神人啊!” 青子也冷静下来,问道:“说吧,是郭越还是廖建山请的你?” 蛇仔笑着看看青子:“这不就好了吗?进入主题,谁请的没有关系,劫持的人我们可以完好放回,这是其一。其二,回去给佛爷和他老板带话,建钥地产的事情,不可再穷追猛打,新闻已经被他们闹成那样,不好收场啊!不过没有关系,只要告诉他们,不要再追,剩下的事情自有人摆平,大家安好,不是皆大欢喜吗?” 青子说:“蛇仔,你收了多少钱?干这么大的事?” “青子,我收多少钱?佛爷他们闹的那新闻,让别人股市上损失多少钱?算过吗?据说是几十上百亿,你青子和阿虎又得了多少呢?我们都是棋子,大家心里都明白,何必要讨论这些让人不舒服的话题呢?”蛇仔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眼里闪动着柔情,完全没有仇恨。 妖艳的女人帮忙劝说道:“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如果你们答应,只要你青子和阿虎拿着刀,摆一个用刀捅客仔胸口的姿势,我们拍照,事情就此结束,这样做是表明你们诚意,如若不然,我们马上报警,照片立刻上传网络。你们要打要杀,还是要化干戈为玉帛,皆大欢喜,鱼死网破,你们请自便。” “就这么简单。”蛇仔巴掌一拍,把那一身血糊糊的女人搂进怀里,在她脸上亲一口,说道:“我女人就是这么能干,这段时间辛苦你啦,以后我一定好好补偿你。” 青子只好说道:“照片可以让你们拍,我可做不了佛爷的主,更做不了上面人的主。” 蛇仔说:“没有关系,佛爷他们都是聪明人,如果你们拍完照片,回去后他们不依我刚才说的要求,自有人能闹起大新闻的,我的责任就是做这些事情,青子,我刚才不是说了嘛,咱们都是棋子,可是没办法啊,知道是棋子还得心甘情愿,不都争着想当棋子吗?虎老大,是不是这样?” “放人。”青子终于端起酒杯,小喝一口:“放人吧,也没什么可商量的,等你们把劫持的人完好无损地还回来,我们就拍照。” 蛇仔端起酒杯,长长地伸出去:“来吧,兄弟们,我们作为棋子,干一杯,今后依然是互不侵犯,还是照从前的规矩,以后,你们当我是以前的客仔就好,啊,不,呸,以后我蛇仔说了算。” 蛇仔一口喝完满杯,有些无奈地说道:“唉,没办法啊,我们兄弟都一样,脑袋早已别在裤腰带上,风光一日是一日,快乐一天是一天,我说得没错吧?各安天命。阿虎,你现在还能想起耀仔吗?就那么回事,来吧,喝酒,这酒真不错。” 转眼之间,一切都变得平和,只有血腥味弥漫着不肯消散。 在客仔还有余温的尸体面前,大家举杯‘言和’。 第333章再次开战 妖艳的女人端起酒杯,探出身子与我碰杯:“小师傅,别记仇,我是真心佩服你,真的,以后我要是遇到不顺之事,说不定还得请你指点一二,千万别记仇不见哦。” 蛇仔刚放下电话,阿虎冷笑着说道:“蛇仔,要试试吗?我现在就能满足你,让你看看我的拳头还有没有以前的力量。” “不啦,不啦,虎老大,我相信你地下拳王的声名不是吹出来的,说实话,我也不会输给你,我以前看过你很多场。我们要打起来,肯定两败俱伤,这没得说。”蛇仔双手握拳,两臂往前用力一伸:“虎老大,不敢说稳赢你,但一定不会输给你。”说着,他收回手,继续端起酒杯:“兄弟,没必要,真的,现在还需要我们亲至动手?不过啊,我是每天都练,以防万一,我相信你和青子也一样。” 青子大义凛然地说道:“蛇仔,我和你还真不一样,你甘愿当棋子,是为钱为名,我是报恩,咱们真不一样。我一个街上要饭的,是佛爷捡了我回去,一切都是他给我的,我的命是佛爷的,我没有你的纠结,今晚要不是为了佛爷名声,就你们这里的人一起上,我照样能杀了你,以后,我不管你听谁的,最好别栽我手上。” 蛇仔笑笑,看看客仔的尸体,说道:“青子,客仔以前不强吗?他也说自己是为报恩,江湖就是这个屌样,唉,自己找自己的理由吧,没什么,咱们之间没必要,没什么冲突,不是吗?我今天做这些事情,佛爷他们肯定会明白的,没办法,我也是听命于人啊。我知道你青子身手了得,又能怎么样?咱们能活这一回,那就放开活吧。” 妖艳的女人一点也没有江湖惆怅,她半身血污凝结成块,裂开一道道红色的纹路,可她依然高兴、快乐,就像干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我想,她也确实干成了,值得高兴、炫耀好些日子。 没聊几句,蛇仔接完电话说道:“你们的人在水围村村口,来吧,拍完照片,你们去接人,保证完好无损。”说着,他把电话递给我:“小师傅,跟你朋友说几句话吧,问问是不是完好无损。” 电话中,露露没有哭泣,告诉我她现在和几个混混在水围村村口的一辆车上。 在深圳几年,水围村我有些了解,李木以前的女朋友依依,说她最开始从工厂出来后,就住在那边。水围村大多都是村里人的自建房,普遍是七八层的楼房,主要是用于出租给外地人。在工厂打工的一般打工仔自然没法去外面租房子,他们每天要再流水线上工作十几个小时,没有空闲时间去享受私生活,只能住在工厂的宿舍里,但水围村这样的地方却依然人满为患。 那些年,很多香港的基层百姓,比如货柜车司机、驻深圳的业务员、往返深港两地跑货的人等等,这些人的收入每月一万多,在香港算是中低收入人群,没法在香港买房、成家。他们的收入放在深圳生活,却算得上是高收入人群,而且那时的港币兑换人民币,一百港币能换到一百一十块人民币,他们能在深圳活得很轻松。这些香港佬在水围村这样的地方,租一套房子,大概花费两千多,再养上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朋友,算得上是过“金屋藏娇”的日子,日常生活费,加上给‘女朋友’每月几千块钱,每个月活得怡情富足。 深圳的男女比例差太大,女多男少,比例能大到一比八,甚至可能一比十,女人尽管都是年轻貌美的,却因为‘肉多狼少’,并不值钱,能在水围村那样的地方“养尊处优”,每月轻轻松松能固定收入四五千块钱,还得是品貌俱佳的年轻姑娘才行。 水围村那样的地方,不单单住着香港佬和他们的‘女朋友’,人群相当复杂,上百栋楼里,街头混混、捞偏门的、没有正当职业的、卖春的、摆地摊的、小团伙等等,把一个村挤得满满当当,村里的每栋房子七八层楼的房间,根本不愁出租。 听露露在电话中说自己安然无恙,我放心很多,随之也想到断手兄弟的落脚处,一定就躲在那万千出租屋里的某一间里,要找出来,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青子见我确认露露没有受到伤害时,提出说:“蛇仔,让你的人把小师傅朋友送过来。” “哈哈哈……”蛇仔大笑起来,说道:“青子,我是这样愚蠢的人吗?劫持人质可是大罪,我可不能认,我帮你找到了你们被劫持的人,我并不知道谁劫持的,我的人也是在路边接到她,事情应该是这样,对不对?青子、虎老大,咱们都不是没脑子的人,我也不会上你们的当,来吧,拍照走人,我的事情就算完结。” “完结你老母。”阿虎一下从沙发上跃起,双手撑在桌面上,一腿踹在蛇仔胸口,连同沙发和沙发上的蛇仔、妖艳女人一起踹翻出去,紧接着,在桌子上一个空翻,对着翻到在地的蛇仔踏上去,嘴里喊着:“扑街,敢算计我。” 蛇仔反应极其迅速,就地一个扫堂腿攻击阿虎,两人立刻战在一处。 那个妖艳的女人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因为她没穿内衣,使得春光乍现,她却全然不在乎。 几个手提砍刀的壮硕青年立刻围上来,青子抓起大玻璃烟灰缸在手,左右开砸。贡布把我挡在他和青子之间,打开冲上来的几个人。 娇艳的女人突然变成武艺高强的女侠一般,几个高边腿打开冲过来的人,大声喊道:“谁他妈让你们动手的,都退到边上去。”又指着周围跃跃欲试的人高声训斥道:“老大发话了吗?让你们动手了吗?全部给我助手。” 女人拍一拍手,一个空翻跃到青子身边,对周围大声说道:“这是蛇老大和虎老大兄弟之间的切磋,谁都不能干涉。”又看着青子说:“青子兄弟,你说呢?你要切磋,我可以陪你,不过。”她娇媚地一笑:“青子兄弟可得怜香惜玉哦。” 青子只好先看着阿虎和蛇仔拳来腿往,打得客厅里发出阵阵轰鸣。 第334章共赴黄泉 妖艳的女人妆有些花了,依然不减她的妩媚,她却好像不太留意阿虎和蛇仔的打斗,往沙发中间的桌子上一坐,端起一杯酒,看着贡布说道:“这位小兄弟是泰拳高手啊,腿、膝、肘、拳能用得这样自如,敏捷而有力量,绝对是泰拳中的高手,我也练过几年,小兄弟要是觉得心中郁闷难消,我可以陪你玩玩。小兄弟还没女朋友吧?我们来玩“穆桂英比武招亲”如何?” 一旁在生死相搏,娇艳的女人却显得十分惬意,犹如在等待一个早已知晓的结果。 贡布一语不发,警戒着四周。 青子拉着我坐下来,没有先前那样紧张,点上一支烟,目光在打斗和妖艳的女人之间来回移动,嘴里说道:“美女怎么称呼?道上还没听过美女名号,功夫却这样了得。” 女人倒一杯酒,递给青子,浪声笑说道:“哟呦,青子兄弟,我的功夫了得你也看出来啦?我告诉你,我最了得的功夫不是拳脚,是在那个方面,要不要试试?哈哈哈,保证让你尝到从没有过的快乐。”她把脸往青子面前一凑:“青子兄弟赤肝义胆,值得我娇妹真心服侍,以后你就叫我娇妹,或者小娇都可以。” 青子一抱拳:“幸会。”说完,继续看着阿虎和蛇仔两人的战场。 阿虎不愧是地下拳王、搏击高手,健壮又灵活,手臂如钢铁,刚劲有力量,拳出带风,呼呼作响。看蛇仔也不比阿虎差多少,时而防守,时而进攻,多以直拳和边腿为攻,一拳一肘为盾,脚下稳如泰山,身型灵活多变。 没有拳套,没有任何防护套具,也没有规则限制,这是招招都以骨肉碰撞的战斗,体力、耐力、力量、速度一点不能输。 每一秒钟都在快速消耗二人的体力,可谁也不愿意罢手,都似带着要一死决胜负的决心。 我的一支烟还没抽完,蛇仔已经不行了。阿虎的眼角和嘴角也都见血,但蛇仔两个眼角都被打破,其中一个眼角已经肿得拳头大小,嘴巴也打被破,鲜血流满胸膛,看着像是殊死搏斗,根本就不是切磋、比试。 蛇仔腰部连挨两下重拳,歪歪扭扭地倒了下去,阿虎本想一脚踏下去,中途却收回踏下去的脚,嘴里骂道:“扑你母,敢算计我,起来啊,先前不是要试试我吗?狗日的东西,扑街仔。” 青子也没有招呼停下来,娇妹也没有理会两人的战场,好像欣赏着精彩的表演,与自己完全无关,我就更不好管他们两个老大的战斗,只是心中觉得他们可悲又可怜,这样相互绞杀为什么呢?就为了做一颗受重用的棋子,还是为了更风光自在的生活,不得不如此? 蛇仔显然不服输,一个就地打滚,捡起刚才旁边人掉下的刀,跃起来,对着阿虎劈头盖脸的砍下去。阿虎手中没有器具,面对利刀也不敢拿手脚去挡,只好连连躲避。蛇仔见阿虎一边躲避,一边寻找着刀具,他攻击得更加密不透风,不给阿虎一点捡东西做盾牌的空隙。 见阿虎左右闪躲,我的心里紧做一团,担心一个躲避不及,身上便要被砍下一块肉来。一连砍出十几刀皆没得逞,蛇仔发力急而猛,体力显然不支,动作慢了下来,被阿虎绕到身后,一个边腿击倒在地。 蛇仔普通一声倒下去,我和现场好多人都大叫一声,因为蛇仔倒下时,额头竟然磕在自己手中刚才挥舞的刀口上。几个人马上过去把蛇仔翻过来平躺着,只见蛇仔脑袋已经被鲜血染红,看不清血从何处冒出来,但已经是泡在血红中的一颗脑袋。 躺在地上纹丝不动的蛇仔,就像战场上倒下的旗帜,只剩得战火烧剩的旗杆在尸体上横着,吓得帮蛇仔翻身的几个人连连后退。 现场气氛一下变得凝重,可谁也没有叫嚣要为蛇仔报仇,想这位刚刚当上老大的人,还没尝到当老大的滋味,就这样匆匆地追随他先前的老大客仔去了黄泉路。 阿虎如威风凛凛的战士凯旋归来,抓起桌子上的半瓶酒,先往脸上倒几下,再对着嘴里猛灌几口,嘴里骂道:“自寻死路,操,棋子,棋你母的子,老子先拔掉你这棋子。”说着,一屁股坐在沙发里,大声喊道:“来啊,拍照,事情老子干的,怎么啦?不服气的再来,让你们知道什么是地下拳王,扑你母喔。” 娇妹只看了一眼气绝身亡的蛇仔,端起一杯酒递给阿虎,她自己也端起一杯,两个杯子一碰,说道:“虎老大,祝贺你,你赢了,真英雄,娇妹我看得很服气,敬你这真英雄。” 青子已经一掌按在桌面上,估计是怕娇妹突然攻击阿虎,阿虎已经消耗大量体力,要是被娇妹突然攻击,必然难以抵挡。 娇妹把整杯烈酒吞下后,才慢悠悠地走到蛇仔尸体旁边,蹲下去看了看,伸出两根芊芊血指,对着蛇仔血污的脑袋弹两下,站起来说道:“不用拍照啦,你们去接人走吧,我这厅里有录像,这已经足够证明虎老大今晚连杀两人。”说着,她对阿虎伸出手:“希望把先前蛇仔的话带给佛爷,大家相互安好,要是新闻爆出来,谁也扛不住。” 听娇妹的语气,显然她是很希望蛇仔去死,想不到冲动的阿虎正好帮她实现了心中所愿。 见阿虎气冲冲地站起来不和她握手,娇妹迈步到青子旁边,伸出手:“青子兄弟,交个朋友,以后客仔的位置我的了,感谢你们帮我除掉客仔和蛇仔,以后互不侵犯,可以常相往来。”她指一指大厅正上方人一般高的关公铜像:“我娇妹虽是女人,一样义气当先。” 和青子握手以后,娇妹握住我的手说:“小师傅神人,确实不枉神算名号,以后请多多指点,娇妹定当厚谢,从今往后,你小师傅永远是我的贵客。”她环视一周,大声说道:“都听见了吗?小师傅以后永远都是我的贵客,随时可以见我,阻挡者死。” 几十位大老爷们齐声喊道:“是,老大。” 娇妹一个空翻出沙发,高声喊道:“送四位贵客。” 第335章失败沮丧 走在夜风里,白天燥热之气已经荡然无存,影影绰绰的灯影下一片寂静,阿虎抬头仰望夜空,大声的喊一声:“操你母。” 这是一个极其失败的夜晚,我在心里责怪自己太冲动,但也改变不了事情的结局,当已经上了,把柄已经被娇妹牢牢掌握。心中唯一庆幸的是,终于可以接回露露。 在水围村村口接到露露,阿虎叫过一个小头目,把断手兄弟的大概样子描述一番,恶狠狠地说道:“给我把这两个扑街仔找出来,你们别动手,跟踪好,电话通知我。” 露露第一句话:“哥,玲玲好吗?” 我点点头,心中十分愧疚,真如梁凤书所说,我太冲动了,是我让大家遭此算计。 露露紧紧挽着贡布,小声说道:“嫂子好吗?” 都是沮丧不已的表情,谁也无法谈笑风生。 我们五人回到酒店,我屁股一落座,趴在桌子上立刻汪汪大哭起来,就是想哭,无法抑制住泪水。一直觉得自己书阅万卷,聪明伶俐,却遭如此简单的一个陷阱,害得齐爷、林迪薇、佛爷他们满盘废弃,受人要挟。 林迪薇双手轻抚在我的双肩,不解地问道:“青子,露露完好无损地救回来,麦少这是怎么啦?” 青子把整个事情经过详详细细地说一遍,叹息道:“不是麦子的错,对方的奸计我们实在没有想到,一步一步走入陷阱,连我都没有丝毫察觉。” 佛爷紧绷着脸,伸手摸摸阿虎血渍尚存的眼角:“阿虎,没事吧?” 阿虎摇摇头:“没事,小伤,佛爷,事情我来担,这口恶气一定得出尽。” 严胖子和北仔表态:“佛爷,发话吧,现在就去干掉他们。” 佛爷慢慢坐下来,说道:“都搬凳子进来坐吧,阿虎,你今晚给我挣了脸,事情做得漂亮,罗湖花园奖励你一套房。这事情嘛,不用你们负责,让我和林董想想。”说着,抬头看着严胖子:“这是你管的地方,还不弄桌好菜进来,给他们胜利归来接风洗尘。” 严胖子刚坐下,马上又起身出去安排。 林迪薇长叹一声:“唉,竟然是他们,实在想不到啊。麦子,别哭啦,不是你的错,是我们被人暗中一箭,佛爷先前说得对,有一方在暗中,麦子,别哭。”她拿起毛巾递给我:“快,把眼泪擦擦。” 佛爷看看我,突然笑出来:“哈哈哈,麦子,你是真正的英雄,有情有义,如齐爷所说,你是少有的神人,林董,我们有麦子这样的人,上天赐福啊!哈哈哈。” 很少看到佛爷如此开心的笑,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何这个时候他能笑得如此开心,莫非是掩饰心中的悲凉?佛爷见惯大风大浪的人,不至于因暂输一局而需要掩饰心中慌乱才对。 我看看林迪薇,低声说道:“佛爷笑话我,林董,我先回去了,以后再不给你们添乱。” 林迪薇高兴地说:“麦子,你傻不傻啊?佛爷这那里是笑话你,他是真心夸你呢。” 青子说:“佛爷,林董,你们是不知道,当我听麦少当客仔的面,没来由地突然说客仔面临杀身之祸时,我以为他想让贡布杀了客仔,吓我一跳,害我准备随时拦着贡布。” 佛爷乐呵呵地说:“青子,记得我几年前说的嘛,麦子这人是少有的玲珑通透之人,今日你算是真正见识到了,哈哈哈,你能拦得住贡布吗?” 青子轻松地说:“佛爷看人绝不会错的,麦子确实不同一般算命卜卦的人。唉,看贡布的身手,我未必拦得住啊,所以当时才暗自心惊肉跳。” 林迪薇握住我的手,看着佛爷:“露露和贡布都要奖励,一人十万,青子帮佛爷记着,别忘了,青子你的奖励自己找佛爷要。” “我不要奖励,给佛爷办事是我应该做的……” 青子话还没说完,佛爷马上说道:“要的,青子也要奖励,都该奖励,事情能这样水落石出,又还不丢脸面,非常好,非常好。虽是遭到他们算计、利用,这没什么,来而不往非礼也,事情明朗,以后也更好办事。只是,这个娇妹什么来路,如此狡诈、狠毒,还得好好查清楚。” 我心有余悸地问:“佛爷,林董,难道真得按他们说的做?” 林迪薇笑笑:“事情本来就要适可而止,我也不想赶尽杀绝,如此各自安好也是好事,建钥地产的事情已经闹起来,我们不动,自然有人要灭他们。事情肯定还没完,需要好好斟酌再行动,本来我们和他们两不相侵,既然他们要借此收下廖建山、郭越的这样的残兵败将,结盟对付我们,那就斗一斗吧。” “林董、佛爷,恕我直言,这一回,我们将输得彻彻底底,完全没有赢的希望……”我一边说,一边看看屋里的人,都是佛爷信得过的人,实在不忍再说下去。 佛爷眉头一皱,看着我,严肃地问道:“麦子,你这话有什么依据?卜卦算的?” 林迪薇也凝重起来:“麦子,这样的丧气话可不能乱说。” 老代假装若无其事地说道:“麦少这是话里有话吧?” “话里有话?”林迪薇马上警觉起来,站起来,看看桌子上的人:“麦子,你话说清楚,有什么过错,我绝不怪你,为什么我们赢不了?这些年来,我还没有输过。” 我也站起来:“林董,真让我说吗?”见她点点头,我大声喊道:“贡布,进来。” 严胖子乐呵呵地说道:“麦少,看你,害怕我们这里的人还保护不了你?非得要你自己的兄弟?连我们都信不过?” 林迪薇对我的举动也深感意外,露出惊诧的表情,可她没有阻止我,而是带着期盼的眼神,渴望我快速表达出真意。 佛爷眼露迷茫,又显得很担心的样子,担心又有什么大事从我口中说出来。 我不理会严胖子的话,走到佛爷耳边,悄悄说一声:“佛爷冒昧,我们之中有叛徒,如果不是你的话,我们现在大家都不安全,你信我吗?” 佛爷点点头,眼睛一直盯着面前的空茶杯。 第336章清理叛徒 林迪薇有些急躁地问道:“麦子,你和佛爷嘀咕些什么?连我也不能听?” 我对着林迪薇笑笑,看着贡布大声说道:“贡布,你守着这门口,谁要是想出去,你杀了谁,任何人。”我的话一出,现场的人都惊愕不已,我又快速地看着老代:“代叔,你能信我一次吗?” 老代好像看穿我的心思,早有准备的样子,站起来,手里亮出两把匕首,自己走到贡布身边,点点头,凝重地说道:“麦少,我知道,让我帮着贡布,对吧?” 林迪薇脸上掠过惊恐,左右看看,有些颤抖地问道:“佛爷,麦子,你们搞什么?老代,你也跟着他们玩?”目光最后落在我脸上:“麦子,你别太放肆。” 佛爷站起来,表情少有的凝重阴沉,冰冷地说道:“麦少爷确实放肆,刚才在我耳边说,说我们中有叛徒,如果我不是这个叛徒,我们现在都不安全。哈哈哈,麦少果然放肆,我活到这把年纪,从没有给齐爷把事情办成这个屌样。” 佛爷一边说着,一边慢慢走到林迪薇身边,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吓得林迪薇身体差点从椅子上滑落,颤颤巍巍地说道:“佛爷,你别这样,有什么话起来说啊!” 青子急切地站起来,把他自己的椅子都掀翻在地,却见佛爷对他示意别动,马上又在原地呆住了。 佛爷大声说道:“林董你别慌,听我把话说完。齐家对我恩重如山,没有齐爷,就没有我的今天,今日我们受人胁迫,全是我的错,这一跪,是我对自己的惩罚。”说完,佛爷站起来,对我伸出手说道:“麦少,说你的理由吧。” 现场气氛一下凝固了似的,谁爷不说话,我走到青子旁边,拍拍青子,说道:“我们中有叛徒,但我认为不是佛爷,更不可能是林董,那么是谁呢?就我们几个人,要找出来不难,你们说是吧?” 大家都不说话,只有林迪薇疑惑地问道:“麦子,快说你的理由。” “林董,如果这件事是蔡子瑛、老谢夫妻干的,那就没什么可值得怀疑的。但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可以清楚地知道,这酒店的事情与他们夫妻没有关系,当我们去见客仔时,连续发生几次意外情况,都让我们措手不及。首先他们一见面就开打,这不和江湖规矩,进去后又摆明污蔑我们杀了客仔,随后阿虎失手杀死蛇仔,娇妹当了老大,这看似最后的赢家是娇妹,还有娇妹的老板。我们想想,他们怎么就能算得如此精确,确保我们每一步都走进他们的陷阱,脚迹卖到建国路客仔的地盘,然后彻底消失,连佛爷这样的老江湖都失算,连青子这样谨慎的人都被牵着鼻子走,是因为我吗?也确实是因为我,但我不是叛徒,你们说谁是叛徒呢?”我说完,自己坐下来。 北仔马上站起来,激动地说道:“佛爷,林董,不会怀疑我吧?” 阿虎慌乱地说道:“麦少,你的意思是我故意杀蛇仔灭口,联合那个骚女人娇妹?这不是天大的冤枉吗?我是绝对不会背叛齐家和佛爷的啊!” 严胖子怯懦地站着,摆出他历来大大咧咧的样子:“佛爷,这里都是你放心的人。依照麦少所说,对方算计我们,中了他们的陷阱,其实这没什么想不通的,要害我们,当然会调查我们,就算我们答应对方的要求,我们也没输啊,不是以后说两厢安好吗?” 我不理会严胖子的话,挨着林迪薇坐下来,继续说道:“林董,我刚才哭,不是哭我自己,是哭佛爷,佛爷对我有知遇之恩,没有佛爷,我和齐爷这辈子也不会认识,也就更不会认识林董您。想到我们之中有叛徒,怎能不为佛爷哭,他如何对齐爷交代?在回来的车上我就想啊,要不要就这样算了,既然以后两厢安好、互不侵犯,不如我就别再多事的好。” “记得我在回来的车上说过什么吗?”我这句暗号已发出,与严胖子站着一起的阿虎立刻行动,抓住严胖子,砰地一声按在桌子上,青子也冲了过去帮忙按住,阿虎按住严胖子:“老严,你敢多一句嘴,我立马打掉你满口牙。” 青子抬头看着佛爷:“老大,对不起,没告诉你,在回来的车上,麦少给我们说了他的怀疑,但不能马上行动,必须要让阿虎悄无声息地把外面安排好,以防我们这里面的人被一锅烩。” “一锅烩?”佛爷盯着青子:“让阿虎安排?要是阿虎是叛徒呢?我自己的人呢?” 青子说:“在回来的车上,我已经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去守住我们各个重要档口,以防万一。” 佛爷点点头:“我也怀疑我们当中有内鬼,不过啊,我等的人还没来,没想到麦少先发现了线索,说说吧,麦少,告诉我你为什么怀疑老严。” “佛爷,林董,蛇仔死前,说他知道我们被劫持的人叫陈露,陈露这个名字只用过一次,就是在去年我去梁凤书家里那次,那是为了应付老婆家里人临时取的一个名字,而在我老婆家里,我们遇到老严。我和老严以前没什么交集,社会上的事情我也几乎都不参与,老严根本不认识露露,也就是在我老婆家里,老严才知道陈露这个名字。”我看着桌子上的严胖子:“严老大,有这样巧的事情吗?真是老天有眼,你们百密一疏,真是感谢蛇仔得意忘形时说漏了嘴。” 青子抓住严胖子一拖,再一腿踢过去,严胖子被拉在屋中间跪着。 北仔完全不知道情况一样,目光在屋里人脸上来回的移动,不安地问道:“佛爷,要我做些什么?会不会我们误会老严了。” 老严大声求饶:“佛爷,我跟你快二十年,要背叛你,何必等到今日,麦少是乱说的,蛇仔肯定把露露叫错陈露,我是冤枉的啊。林董,你也认识我十几年啦,我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 阿虎大声吼道:“老严,你闭嘴,今天晚上我和青子被耍得团团转,要没有叛徒就真是见鬼了。你也别叫屈,老老实实承认,佛爷看在往日情分上,还能饶你一命。” 第337章叛徒证据 林迪薇站起来,看看佛爷,又看看我:“麦子,蛇仔一高兴,叫错名字也是可能的,老严可是跟佛爷最久的人啰,就像你敢才说的,这可不是一般小事,我哥他……”说着,她看着佛爷,有些难为情地说道:“佛爷,还是证据确凿的好,不要让大家难堪。郭越、廖建山他们做殊死搏斗,联合客仔上面的人,要做成今晚这些事情,并不难,只要能想到,就一定能做到。” 贡布一向不说话,这时从兜里拿出一块玻璃碎片放在桌子上,说道:“我哥说得没错,我们确实是遭人出卖,我弟弟平措做事极其仔细,近两个月来,为了预防被人从外墙往里攻击,他每天都会仔细检查,在遭袭击过后,平措仔细检查了厕所,在被打破的玻璃碎片上找到这块玻璃,你们仔细看看,上面有明显的类似黄色油漆的点,在我送平措回家时,他把这块玻璃交给我,让我千万要保护好哥和玉玲玲,说佛爷下面的人当中可能有内鬼,我一直不敢说出来,直到哥在车上说起他的怀疑时,我才敢说出来。” 林董和佛爷一起看着那块钢化玻璃碎片。 老代说道:“贡布兄弟做事确实够仔细,我也一直有怀疑,只是没有找到证据,怕轻易说出来,佛爷脸面不好看,原来证据在这里。” 老代看看一脸疑惑的林迪薇,解释说:“林董,酒店这房间的外墙玻璃,是非常坚固的双层落地钢化玻璃,当然,也不是砸不烂,但是钢化玻璃只要砸一个地方,整张玻璃就会轰然垮塌下来,每张玻璃都这样大,一旦垮塌,必然很大声响,唯独厕所这张玻璃是单独的一小块,外面的人用吊索下来,要快速的找到这张玻璃不容易,时间耽搁久了就会被酒店安保发现,要想快速攻击,必须要有人配合来攻击的人快速找到这块玻璃。外面的人带一张大背胶把整张玻璃粘住,砸的时候能不掉玻璃渣下去,做得悄无声息,又能快速准确。” 青子接着说道:“老严,你也别再叫冤,断手兄弟再厉害,第一个快速带着人质逃掉可以理解,第二个又能快速逃掉?你的人就算都是草包,累也能把他累死,况且,以断手兄弟的手段,你的人只是受点轻伤?真如麦少所说,百密一疏啊,现在证据在这里,加起来一想,全都明白了。” 我仔细观察着现场各位的表情,似只有老严有做贼心虚的样子。 贡布马上说道:“平措说,今晚你借故来检查防备工作,又假装临时急着要上厕所。这里住了近两个月,今晚你是第一次用这里的厕所,这也是巧合吗?那间厕所除了平措他们三人,一直没人用过,露露姐和玉玲玲大多数时候都是用主卧里的厕所,你的小弟们平日是用隔壁套房的厕所。我哥早就交代平措,为预防有人下毒,这里是不能随让人进来逛的,唯独你来,平措不好拦你。” 佛爷的表情平和了许多,似有尘埃落定之感,长叹一声:“麦子啊,齐爷一直对你耿耿于怀的事情,就是说你这人防备心太重,总是谁也不相信的样子,想不到你这防备心今日立了大功,齐爷可以宽慰啦。我理解你和凤书,你们年少时来到这座城市,无亲无故无依靠,为了能好好活下去,必须时时保持警觉那种心态我是知道的,为此我给齐爷解释过多次,以后再也不用我帮你解释啰。” 不知道佛爷此刻表达他对我和梁凤书多又照顾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心痛老严?要我出面为老严求情?我明白佛爷的能量,要是不能迎合他的心思,以后日子不会好过。 又想着,要是没有这点防备心,可能早不知沦落到什么地步了。叛徒是我找出来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帮他求情,一旦这样做了,本来对我就多有怀疑的齐爷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我是墙头草?我玩笑说:“佛爷,我这回给你长脸吧?要不然别人还以为我这个董事长助理毫无用处呢。” “这不是给我长脸吗?怎么是给佛爷长脸?”林迪薇笑着对佛爷说道:“我的助理帮你找出叛徒,到头来他说是给你长脸,麦少不会是你安排在我身边的探子吧?” 我马上讨好地说道:“林董,我要是探子,那就太不合格啰,那有自己把自己暴露的探子啊?我这是吃水不忘挖井人,没有佛爷早些年的照顾,加上我和社会上的人总是混不到一起去,可能我早就被迫离开这座城市,怎么会有机会做林董的助理。” 林董撇撇嘴:“才不是,天意所然,佛爷岂可违得了天意,我不管,这次是佛爷欠我们一个人情,叛徒是我助理找出来的。” 佛爷点点头,苦笑着说:“好,一切林董说了算,唉,老严啊老严,你可是害苦了我啊!” 严胖子强辩道:“佛爷,我今天拉肚子,大家都知道的,我是真没有背叛你啊,我哪有这个胆量,死一百次也不敢背叛你佛爷啊!” 佛爷扶着林迪薇坐下来,轻言细语地说道:“林董,确实是我大意了,齐爷那边我会去请罪,老严跟我二十来年,让我处理吧。” 林迪薇招手让我过去,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道:“麦子,这样的事情不可草率,你还有什么证据没有?” “姑姑,在回来的车上,我想起蛇仔说陈露这个名字,马上想到了老严,只有老严知道这个只用了一回的名字,我便打电话给平措,告诉他我的怀疑。都记得吧?最开始我们想的是,平措一直保护着玉玲珑,所以他们不得已才劫持了露露去,平措说不是这样,他们一人强攻平措,一人抓了人就从窗户逃走,根本就没挑人。而且我仔细一想也不对,断手兄弟那样的人,不可能随便劫持一个人走,而且再不来电话。” 老代接着我的话说道:“麦少的心思真是细腻,这也是我一直没想通的问题,佛爷和我应该都知道断手兄弟的做事手法,他们绝不会变更目标,除非有人告诉他们兄弟俩,劫持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而露露只是玉玲珑的一个助手,他们怎么会知道麦少会如此重视,证明我们有人对外透露了麦少和露露的关系,这层江湖兄妹间的感情,连我都是今晚才知道,对方怎么会知道?” 第338章招供 佛爷点头说道:“是啊,我也一直没想通,为什么断手兄弟随随便便劫持一个人回去交差,这样一说,事情才说得通啊!麦少最开始就判断对了,说对方不会打电话来,丢下一部手机,不过是为了故意布一个迷魂阵,好让他们有时间逃走,也是为娇妹他们争取时间,之前我还认为麦少救人心切,如今得到验证,果然如此啊。” 听着佛爷的话,我的心里咯噔一下,但不敢表露出来,我太了解佛爷了,想我都能想到的事情,他先前怎么会想不到?他是道上公认的大佬,智商绝不是等闲之辈,我只能想,他是有自己的顾及。 严胖子马上大声说道:“佛爷,北老大和阿虎也都知道,麦少和她老婆的几个干妹妹亲如一家人,外面恐怕也有人知道,又不是只有我知道,这怎么能怪到我头上来呢?” 北仔马上破口大骂:“丢你老母,麦少几乎和我没有来往,我知道个球,你他妈做的事情还不承认,枉费佛爷信任你十几年,咱们都是老爷们儿,就不能痛痛快快吗?扑街仔,你他妈就是个‘痴线’佬。” 佛爷站起来,走到严胖子跟前,说道:“老严啊,你老婆孩子都在澳洲,自己留在深圳跟着我挣钱,早已想好随时要跑路吧?你大的孩子大学块毕业了,小的也快上大学,你情妇还给你生了两个孩子,他们现在在香港,我说得没错吧?我真是得多谢平措兄弟,要不是他发现有黄色油漆的玻璃,我是怎么也不敢相信你是叛徒,本打算我自己在齐爷面前全担下来,不想伤了这么多年的兄弟情谊,你就为什么要这样使我难堪呢?说说吧,老老实实说出来,我可以为我们二十来年的感情破例,不动你老婆孩子,不然,你知道我的规矩的,你想他们陪你一起死吗?” 严胖子目光突然对着我,很可怜,带着绝望,还有狡诈,哀求道:“麦少,你还年轻,别进了迷魂阵出不来,你记得吗?平措和贡布还是我带给你的,你这么聪明,怎么会想不到。断手兄弟敲碎玻璃后,故意弄上油漆,好让我们自乱阵脚,或者我下面的人出卖了我,我可能也不知道啊!” 严胖子这话一出,阿虎和北仔脸色有些变,我想,他们一定是有‘兔死狐悲’之心,担心我联合佛爷,趁此除掉严胖子。不打消他们的疑虑,难保以后不给我下绊子。 搬一把椅子,反坐对着严胖子,我也担心他突然攻击我,所以拿椅子背对着他,点一支烟塞他嘴里,我想他这样的老烟鬼是离不得烟的,特别是在垂死挣扎之时。我自己也点上烟深吸一口:“严老大,到底是谁在给我布迷魂阵呢?陈露的名字是蛇仔不小心叫错,厕所只有你用过,你说是有人栽赃陷害你,照你这样说,对方把我们算干算尽,一定是我们这一屋子人都是蠢货,这都没什么。老严,你忽略了一个问题,佛爷的安排,不是为了防备断手兄弟,他们再厉害,我想也比不上蔡子瑛和老谢,断手兄弟都能来去自如,那蔡子瑛夫妻来,你岂不是要全军覆没?” 我把目光抬起,看着反压着严胖子手的青子:“青子,你说吧。” 青子说:“不用我说,佛爷也一定知道。今晚在遇袭那个时间段,老严借故附近场子可能有人闹事,从酒店里调走大半人手,在酒店遇袭以后又假装猛扑回来,这难道也是巧合?” 一旁的北仔马上问道:“真是有人闹事吗?谁敢?还用得着调人过去?你老严都镇不住的人,是谁呢?说出来听听。” 阿虎马上回答说:“狗屁,我们在开车回来时,青子再次打电话问过场子那边,今晚根本就没什么大事情,说可能有人闹事,只有老严一个人知道,其他人都不知道,老严,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严胖子额头斗大的汗冲破皮肤,滴答在地毯上,如回光返照地抬起头,看着佛爷:“佛爷,这一点我给你交代过的,晚上我看路边停着好几辆车,车上的人一直不下车,我以为是有人来闹事,所以临时调酒店这边的人过去防备着,酒店这里一直都没什么事,我也没想到今晚会发生这些事情。” 佛爷马上一个盐缸砸在严胖子脸上,鼻子下流下一行血红,随之佛爷少有的激动说道:“扑街,你还狡辩,连小孩子都骗不过的谎言,你还咬牙不承认。来酒店之前,我在路边碰到你下面的曹老二,我问他你为什么会调酒店的人来回跑,曹老二说你老严可能是想锻炼他们,场子里那边根本就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先前我也没有多想,只想着我们防备这么久,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可能你们守疲了,你老严故意训练他们的警觉性。你要不编这谎言,我还不会怀疑你,扑街,看来你是想让我干掉你全家,让他们给你陪葬。” 严胖子一下瘫坐在地上,痛哭流涕地说道:“佛爷、林董,求求你们饶了我吧,我也是一时鬼迷心窍,我全说,全说,佛爷,请你放过我的家人。” 佛爷冰冷地说道:“说吧,我答应你,只要你说清楚,我一定放过他们。” 严胖子要了一支烟点上,深吸几口,说道:“我一共还有现钱不到三千万,去年建钥地产拿了几块地,急着开工,郭越因为急需流动资金,来找我借他钱急用。那些钱借给他我也不放心,只好换了建钥的议价合同股权,本以为今年年底到期时,依据协议,我可以拿到近亿元,可最近佛爷和林董打得郭越没有还手之力,建钥股价连续下挫,廖建山找到我,说股价如此下去,兑现股权时,我的钱到时候只剩下几百万。廖建山说,只要我愿意配合他,他以六千万收购我的合同股权,两个月之内到账,我也就答应了他。” 佛爷问:“陆溪楠怎么死的?为什么要借我们人的手杀客仔和蛇仔?” 第339章暗藏转机 严胖子依然瘫在地上,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哭着说道:“我不知道啊,真不知道啊,廖建山说林董和佛爷防备太周全,不好下手,事情紧急,问我有什么地方好下手,我也就告诉他,说麦子与齐爷千金关系非同一般,但麦子有老婆,家里还住着他老婆的几个干妹妹,他们关系特别好,几年来相依为命,看这几个人能不能得手。麦子家里他们攻不进去,还有贡布贴身保护,我也知道佛爷派有人在麦子家外面一直看着,得手也不一定能逃得掉,所以让他想办法从我守的这里动手。廖建山答应我的,说只是想让林董和佛爷不再对他们穷追猛打,现在他们提出的要求不也是如此吗?我想佛爷和林董也没有什么损失,我才答应他的,其它事情我真是完全不知道啊。” 佛爷冷冷一笑:“亏你还是老江湖,廖建山会付你六千万?他哪里来六千万现金给你,你也信?真是财迷心窍啊。跟我这些年,你背地里捞钱,别人说你‘雁过拔毛’,我一直假装不知道,想你也没乱规矩,捞点就捞点吧,你管着的场子生意也最好,多让你捞点也没关系,可我想不到你心这样黑,把老婆孩子在国外安顿好,还有三千万现金,比我都挣得多啊。我以后得向麦少学习,防备心要重一点。” 佛爷对着青子招招手,青子一记重拳打在严胖子脑后,严胖子马上如无根的枯草一样倒了下去,随后进来几个壮男,用黑色袋子抬走了严胖子。 “走吧,另一套总统套房准备好啦,这里晦气,明天我让人退掉。”佛爷和林迪薇走在前面。 我出来时,发现肖玲玲和露露早已搬过去住了,看看时间,凌晨四点钟,真是惊心动魄的一夜,可大家都没有睡意。 林董、佛爷、阿虎、北仔、老代、青子、和我一共七人,在肖玲玲的隔壁套房里继续商讨,酒店送来丰盛的早茶,大家也都没有什么胃口。 想着严胖子的尸体今晚肯定会彻底消失,死得无声无息,这样的结局着实让我觉得可怜。堂堂道上的大哥,说消失就消失了,连痕迹都不会留下一点,耀仔好歹还有一个风风光光的葬礼,想来比严胖子结局还好一些。我小心翼翼地说:“佛爷,老严的家人就别管了吧?放他们一马,好不好?” 佛爷点点头:“如果老严不知道陆溪楠的死因,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借我们的手杀客仔和蛇仔,这事就还有太多我们不明白的地方。现在他们手上有今晚上的照片,要是真捅到媒体上,我们可就难办了,要受他们要挟吧,以后会一直被他们绑住手脚,做起事情来就难了哦。” 一向莽撞的阿虎马上站起来说道:“佛爷,你发话吧,今晚的事我来担,我现在带人杀他一个回马枪,把他们全干掉,把底片抢回来。” 北仔眉头紧皱,小声说道:“人家傻吗?等着你回去抢?” 林迪薇显得很是压抑而惆怅,脸上满是疲惫,心有余悸地说:“以后不好办啊,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照片一旦上传网络,被有心之人下载存起来,就算我们可以暂时压下去,可终究是一颗定时炸弹,别人可以利用这个事情,随时旧账重提,让我们无法翻身,甚至有可能连累到我哥,那大家都得玩完。” 佛爷拿起卫星电话:“你们先陪林董商量着,事情已经告一段路,是该向齐爷回报的时候了。” 看佛爷走进旁边卧室里,关上门打电话时,我一下笑出来。 林迪薇阴沉着脸:“麦子,这不是闹的时候,我都愁死啦,你还有心情笑?” 我拿出一个小录音机,示意大家别激动,我小声地说:“晚上整个过程都有录音,刚才叛徒没清除,我没有拿出来,一会儿你们帮我敲诈佛爷一笔,我再给你们解释这是怎么回事。” 林迪薇马上拿起录音机,把声音调到最小,在耳边听了几句,脸上绽开笑容,紧紧地握住录音机,兴奋异常地小声说道:“好,我们先一起吓吓佛爷和我哥,麦子,你立大功啦!” 北仔摇摇头:“不敢惹,不敢惹啊,麦子太聪明,阿虎,以后我们都得供着他,指不定哪天就被他掐住命脉,佛爷真是会看人。耀仔死前,我曾问他为什么对麦子和梁凤书那样忍让,耀仔说他也不知道,总感觉麦子和梁凤书不好得罪,还不如做好朋友,如今看来,我还不如死了的耀仔看得明白。” 阿虎说:“麦子是我们自己兄弟,最义气的人,没看他今天晚上嘛,拼了命也要救他朋友,这样的人会害兄弟吗?北老大,你放宽心,有空多请麦子喝几杯,比乱想好。” 说笑一阵,佛爷黑着脸慢吞吞地从房间出来,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林迪薇马上一副担惊害怕的样子,问道:“佛爷,怎么说?” 佛爷重重地落在椅子上,愁肠百结地说道:“没办法啊,狗日的老严害死我了哦。” “我哥没说这么办吗?”林迪薇又假装安慰说道:“别泄气,我们经过多少难啃的仗啊!大家商量着办,总会有办法的,实在不行,不就是损失钱嘛。” 佛爷摇摇头:“齐爷的意思是让我去自首,阿虎属于误杀,我是主谋,想想办法,最多三五年也就能出来,齐爷这样想是对的,斩断对方的念想,以后做事免得被束缚手脚,这样可能是最好的办法,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大家都闷着不讲话,林迪薇继续问道:“佛爷,这不行啊,我哥怎么会这样?你进去了,外面的事情虽然还是能控制,可终究是坏了你名声啊。况且,这样做就是认输,这也输得太惨了些吧?这些年我们可没有这样输过啊!佛爷再想想。” “不用想啦,林董,齐爷这办法是最好的,快的话一年左右能出来,起码以后还可以大胆反击,反击比什么都好。”佛爷盯着北仔和阿虎:“哑巴啦?等着我进去是吧?” 我故意严肃地说道:“佛爷,要是我有更好的办法呢?” “什么办法?” “不只不会认输,我们还可以乘胜追击。” 佛爷苦笑着说:“麦子,乘什么胜?你要能做到,当着林董的面,我保证,你要能胜了这局,我的位置让给你。” 第340章 讨巧 “位置让给我”?吓得我冷汗在衣服里淌,他的位置不是一般人能取代的,我更是望尘莫及。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佛爷的地位不是靠钱和权力就能短时间内做到的。 我难为情地说道:“佛爷,你的位置不是谁都能坐的,你让给我,我也不敢坐,也没这本事坐这位置,这我还不明白吗?算了,佛爷一点诚意都没有。” “麦少,这不是游戏,对方照片一旦发出,别说我,齐爷、林董名声都会受损,就算我们认输,也难保以后不会被捅出来。”佛爷显得极其庄重认真,没有一点玩笑的心思,眉头紧皱在一起。 “佛爷,就算死马当成活马医,如果我能转败为胜,你和齐爷一人欠我一个人情,我随时要,你们随时还,你打电话问问齐爷,他要是同意,我就给你破这局。”我非得这样说,只是为自己的价值做一点争取,自己实则没有丝毫的控制权,只能听从他们指使,想要改变这局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佛爷摇摇头:“麦子,你可是胆子大了哦,连齐爷都敢要挟,要是齐爷说你破不了局,你又该怎么办?” “你们答应我,我就能破局。” “好啊,死马当成活马医,我答应你,如果能破局,反败为胜,我欠你一个人情,随时要随时还。”佛爷把卫星电话往桌子中间一放:“齐爷那边我不敢说,既然你这么有办法,你打就是,按重拨。” 林迪薇拿过电话:“都别说话,我来打,用免提,都听着啊。这个坏人就让我来做吧,我相信麦子,他是我的福星。” 电话接通以后,林迪薇说:“哥,别着急,麦子说他有办法,能反败为胜,但是他要你和佛爷各一个人情,以后他要你还时,你就得还。” “放他的屁,老子最爱的女儿都给了他,他还想要什么?反败为胜?你也相信他……” 林迪薇马上打断齐爷的话,安慰说道:“哥,你别火啊,电话是免提,大家都听着呢。” 齐爷马上在电话中质问道:“麦子,你真有办法?” “齐爷,哦,阿玛,你要是答应,我就有办法,佛爷已经答应了,北仔、阿虎、代叔、青子、林董都在这里作证,阿玛答应欠我一个人情吗?” “麦子,你这人到底是有没有脸皮的?本来佛爷说你找出了叛徒,我还挺高兴的,你现在说这胡话,真以为你本事大上天啦?” 林迪薇马上说道:“哥,我看你可以答应他,如果真能反败为胜,有什么不值得的呢?麦子也是我们自家人啊,不就是以后要答应他一件事吗?有什么大不了。” “好啊,麦子,我答应你。佛爷你听着,麦子要是做不到,把他和老严埋一起。” 齐爷的语气很是严肃,态度十分坚决,好像真要把我埋了,我想,这或许才是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佛爷咕哝着说道:“好,听你的。” 我兴奋地大声说道:“阿玛,你可是答应了的哦,不准反悔。” “我能反悔吗?快说你的办法。” “好,阿玛,你别挂电话。”我站起来,兴奋地说道:“姑姑,快放出来听听。” 大家都平心静气地听着录音,刚结束,电话中小语兴奋地高声喊道:“哥哥赢啦!哥哥赢啦!哥哥好棒,阿玛,我帮哥哥记着,你不准反悔。” 齐爷无可奈何地在电话中说道:“迪薇,我看你最近被带坏了哦。” 林迪薇马上撒娇说:“哥,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刚才佛爷都已经准备带阿虎去坐牢了,你的名声呢?现在又怪我?我不敢,功劳虽是麦子的,但是他是我助理,我也该跟着他领功,小语,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小语在电话中高声喊道:“姑姑全对,姑姑对我最好。” 齐爷招呼着小语:“别闹,迪薇、佛爷,你们自己开一个庆功会吧,今晚的功臣全部论功行赏。既然对方要联合起来打我们,那就趁此机会把他们连根拔掉,从上到下,一个也别放过,上面的事情我去做,下面的事情你们去做,录音备份让人送来我这里。麦子,以后不许再这样,害我担心这么久,佛爷,你教训他吧,迪薇估计受小语蛊惑,舍不得,挂啦。” 我们都开心的笑起来,佛爷兴奋溢于言表,站起来,不停地伸展双臂,激动地说道:“没想到,没想到啊!麦子,你怎么会想到要录音的?” 林迪薇催促着说道:“对啊,快,说说。” 我也兴奋异常,以后总算是有功之人了,我告诉他们,在我让贡布送平措回去时,梁凤书把这袖珍录音机交给贡布,让贡布在关键时刻打开录音机,以免被人陷害。这袖珍录音机是托刘秃子从国外带回来的,本是用于梁凤书在外面记录自己的灵感,没想到今晚她多一个心思,竟然派上大用场。 北仔哈哈大笑:“小妈就是小妈,果然名不虚传。”他拍拍阿虎:“兄弟,小妈救了你啊,以后在他们两口子面前,你再也威风不起啰。” “麦少现在是什么身份?我本来就在他面前威风不了。”说着,阿虎对我抱拳说道:“兄弟,谢谢你。” 林迪薇不解地问道:“北仔,小妈是什么道理?” “哦,回林董的话,是以前耀仔叫开的,说他家阿凤总是技高一筹,完全对付不了。那时麦少才十几岁,什么事都听他女人的,耀仔说麦少以前在他女人面前,跟儿子似的,耀仔和麦少又是兄弟,所以就叫阿凤小妈。” 林迪薇淡淡一笑:“哦,这么一回事。” 老代端起茶杯:“麦少,敬你,奇功一件,真是英雄出少年。” 佛爷轻松地坐下来,笑呵呵地说道:“这屋里再无叛徒吧?”又自嘲地说道:“要再有叛徒,我就该死啰。” 林迪薇说:“佛爷哪里话,老严是财迷心窍,咎由自取。只是,以后不可再失算,这次是麦子创造的奇迹,总不能每次都望着发生奇迹啊。” 第341章排头兵 佛爷看看窗外:“天快亮了,阿虎,北仔,以后老严的位置让曹老二接替,他是可靠的人,道上威信也有,我就不出面了,你们带人捧他起来,把话传出去,就说不知道老严范了什么事情,已经被捕,具体关押处不知道。” 老代点点头:“佛爷,这是一步好棋,所有去想方设法找老严的人,就是他们的人,齐爷说要连根拔起,这正是弄清楚他们关系网的好时机。不过,还有一个细节可以先利用上。” 佛爷说:“老代,你说。” “刚才录音里面,那个女人说麦子是她永远的贵客,想必她是因为麦少一眼看出客仔有杀身之祸,被麦少的‘绝技’所征服,既然麦少可以随时见她,不如让麦少和她交个朋友,如果能让这个女人反水,我们就可以得到她上面那个人的所有罪证,齐爷只要能拿着实证拔掉上面,我们也就能在下面展开收割。拔掉这个洗黑钱、非法转移资产的团伙,这才是齐爷想一心为国除害的真正目的。” 最近发现,老代总是把我推到第一线,凡事都让我出面,这让我很费解,连梁凤书都没想通其中缘由。林迪薇对老代的话很重视,几乎全盘采用,也是因为老代不轻易说话,言出必有内容。 阴险毒辣的事情看太多,心里自然就没法干干净净看世界,更没法单纯地看待身边的人,况且我很明白,朋友和敌人之间只是一线之隔,稍有不慎,角色立刻转变,要反应慢了,必然深受其害,书中多少英雄好汉都因此含恨终身。 心中有疑,无从得解,这很让人抓狂,更让我心中沉重的是,还不能问为什么,好像只要我问出来,立刻就会变成他们更疑我,一旦他们怀疑我的忠心,这比我心中压着疑惑更危险。 只好装着认真听从吩咐,把心中的沉重先压着。 林迪薇接着老代的话说:“是啊,不能操之过急,我们现在已经掌握先机,要想达到我哥的目标,得准备好打一场持久战。不过,麦少去和那个女人交朋友,会不会太危险?这个女人能连续除掉客仔和蛇仔,不好对付啊。” 老代显得胸有成竹,好像对我也很有把握,说:“不会,我看这个娇妹很快就要麻烦上身,我们需要快速地给她一个万一之后的希望。” 佛爷好似轻松下来,回到以前镇定自若的模样,轻言细语地说:“嗯,对方是两手准备,如果我们不配合,他们就散布我们杀人的新闻;如果我们配合他们,他们就对外宣称蛇仔妄想夺客仔位置,最后同归于尽,以此对外交代这两个人的去向。如果我们不配合,放出话,说老严失踪或者被捕,对方倒是不会在乎老严的死活,但他们一定想找到老严,以此获取我们的内部信息,展开两面攻击。” 老代说:“就是这样,我们不配合他们的要求,杀人的新闻很快就会甚嚣尘上,等他们把新闻炒热时,我们放出录音,就说这录音是从他们内部人手中得来的,娇妹上面的人一定会怀疑她,并且使出‘弃车保帅’的手段,不得不除掉娇妹,以此掩盖所有罪证,而且把所有事情推到客仔、蛇仔和娇妹三个人身上。娇妹刚刚接手,她身边一定有他老板派的监控人员,上面老板一旦行动起来,她娇妹没有外援,就是天大的本事,也一定在劫难逃。如果麦少爷提前对她抛出救命绳,到时候可轻而易举变成我们的人,佛爷你又得一员女将,这不是很完美吗?” 林迪薇轻轻敲击桌面:“安全,安全,怎么保证麦子的安全?况且蔡子瑛和老谢还在暗处。” 我也犯愁起来,谁不怕死呢,不由得说道:“平措有伤在身,还要负责家里,贡布如果跟我出去,露露和玉玲珑又无法让我放心,贡布一个人还未必能抵挡得住。” 北仔马上说道:“这样,麦少,你放心的带贡布去做事,玉玲珑和露露的安全我让黑蟒仔来,绝对可靠,黑蟒仔是个规矩人,还有曹老二全面配合,加上佛爷的布防,她们的安全肯定没有问题。” 北仔这个人我倒是觉得放心,找他办过几件事情,知道他不会在自己人面前耍滑头,没有严胖子那么多花花肠子。黑蟒仔是让道上无数人闻风丧胆的人物,也是他北仔最重要的战将,愿意献出来为我提供帮助,心中自然感激,便不再提出问题,听他们的高见。 佛爷点点头:“既然麦少爷是替我去向她抛救命绳,总得让她看到我的诚意,青子,你和贡布一起陪麦少去,你现在的事情,我交给峰仔他们。还是那个话,你死,麦少爷也不能有事。每次去之前给阿虎电话,阿虎,你必须亲自带人去做接应,再重要的事情也得放下,这事第一重要。一来做接应,二来防着蔡子瑛和老谢,千万大意不得,如果麦少出事,你也就混到头啦,不说别的,小语肯定第一时间就买你们的命。” 阿虎站起来,胸膛一挺:“佛爷放心,我绝不会掉以轻心。” 佛爷说:“好,回去吧,北仔、阿虎,你们配合好,把曹老二捧起来,老规矩,市面上不要跟我撇清关系,最近我们尽量不见面,以免再被人拍照,我的所有话,以青子和峰仔弟弟小峰传的话为准,其它都别信。你们和曹老二要有紧急情况,通过青子或者小峰转达。” 林迪薇小声地问我:“麦子,还有什么担忧,都说出来,必须保证你没有任何闪失,不然我们可以再商量出别的办法。” 林迪薇的话是真诚的,我觉得她是真的在替我着想,可是心里也明白,没有什么事情是没有一点风险的,要是我再有什么别要求,或者漏出胆怯来,一定让人感觉我是一个胆小鬼,所以,我必须坚强地表示,为了齐家,没什么可害怕的,我愿意去干。 一场暗战又正式拉开。 第342章测字断事 回到别墅,天已经蒙蒙亮,往常也差不多这个时间点睡觉,没觉得这么累,唯独这一晚上觉得特别累,中午起来时,林迪薇悄悄告诉我,说我一倒下去就睡了,衣服鞋袜都是她帮我脱的。 听说佛爷到了,我只好急匆匆地洗漱一番,还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到饭厅。看佛爷疲惫的样子,竟像还没睡过觉,我问说:“佛爷,您还没睡吧?” “没办法睡。”佛爷掐一掐鼻梁中间,眨巴着眼睛说道:“事情没想明白,不敢睡啊。” “怎么没弄明白?佛爷辛苦,先喝汤补一补。”我也饿了,狼吞虎咽地把一碗汤灌下去,直接把一整个象拔蚌叉起来咬着吃。 林迪薇看我的样子,笑笑:“昨晚你又不吃,我还以为你不饿呢,今天饿成这样子,弄得我亏待你这功臣似的,你这不是故意在佛爷面前挖苦我嘛。” 佛爷喝几口汤,又放下勺子,显得很没胃口:“麦少年轻,能吃是好事,昨天晚上他是一直在想问题,我能看得出来,昨晚他最累,比动手的阿虎和贡布都累,我明白的。” “佛爷,您也将就着吃点,我还等着他们新闻炒起来后,好去会会那个女人呢。”我看着佛爷卖乖起来:“佛爷,不是我吹牛,任那女人多狡猾,聊上几次,我就能猜出她的心思。” 佛爷点点头:“我相信,你这小子是把算命的本事用在阅人上了,年纪虽不大,聊过的人比我都多,猜出别人的心思,不就是你以前挣钱的本领嘛,你要没这本事,我还不敢介绍你伺候齐爷。” 听佛爷的话,我总算是弄懂他当初介绍我给齐爷的缘由了,齐爷性格怪异多疑,一般人和他聊不久,佛爷见我总是能随着别人心思说话,模样又干净乖巧,介绍我陪齐爷打发时间,却不想成就我和小语的好事,也彻底改变了我的生命轨迹。也或许这是天注定,老天给我设定的就是这样的轨迹,可以后呢?我这个算命的也看不清自己以后的轨迹,只好听从月光的叮嘱:“向前走。” 林迪薇打趣说道:“知道你厉害,吃就吃吧,夸自己干什么呢?” “姑姑,我说的是老实话,不是夸自己。” “好啊,麦子,你自认为特别聪明,看书又特别多,你给佛爷解一解这疑惑,要是能解开,佛爷也就能安心吃饭,安心睡觉。” “什么疑惑,说来听听。”我还是顾着往嘴里猛塞。 佛爷轻言细语地说,语气中带着遗憾和迷茫:“麦子,是这么个事情,今天上午,老严的一个小弟非得要见我,这个小兄弟对老严特别忠诚,我们都知道的,我也就见了他。他告诉我,玻璃上那个黄色的印记确实是老严干的,但他干完就知道自己上了廖建山的套,想再回去擦掉印记,又怕更加暴露自己,只好听天由命。因为老严知道,断手兄弟要打碎玻璃进入房间,根本不需要他用这样愚蠢的办法配合,廖建山让他这样做,是故意要暴露他给我们知道。老严在场子里得知露露被劫走以后,赶往酒店现场之前,交代这小兄弟,说如果他早上没有回去,也没打电话,就让他来找我,帮老严带句话,说他对不起我,一不小心上了廖建山的当,要我小心廖建山他们的后招。” 我的心一下被堵住了,对面前的食物突然就生出特别厌恶的感觉,再也不想多吃一口,不由得放下筷子,站起来:“我吃饱了,走吧,佛爷,林董,我们客厅去说。” 昨天晚上一心扑在查找叛徒上,没想过叛徒不是我们找出来的,是有人故意把叛徒送到我们面前,事情一下变得完全不一样。真是庆幸佛爷见了这个人,要不然所有的行动都会变成对方想要的行动。 另外,我也想,佛爷说的这事,只有他知道,有没有可能是他自己杜撰的,以此来说明严胖子只是一时鬼迷心窍,想让齐家从心理上表示同情。 人最可怕的是,当你走在一条错误的路上,却浑然不知,等知道时,已经没有力量转身,万丈深渊也好,峭壁千刃也罢,粉身碎骨之时,得不到一丝怜悯,听到的反而是那些算计你的人、设计害你的人的无耻嘲笑声。 刚在齐爷的小会客厅坐下来,我看看佣人,胡乱问道:“代叔呢?怎么不见代叔?” 我需要有人来帮我理清头绪,我想林迪薇和佛爷肯定不行,他们走入了死胡同,不然不至于茶饭不思、夜不能寐。 “去叫老代过来说话。”林迪薇吩咐以后,看着我问道:“真吃饱了吗?” 我定定心神,看着迷茫的佛爷,强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一边点雪茄,一边说:“佛爷,给您测一个字,我们再讨论问题,您就随便说一个心中的字吧。” “错,错误的错。” 我一手拿着雪茄,一手在桌面上用手指头把‘错’字写一遍,根据李瞎子传授的方法,依据字体结构和笔画,加上正午时间,在心中得到一个签数;再以字体结构得一爻,笔画得一爻,当时时间得一爻,佛爷年纪段得一爻,佛爷神情得一爻,事情缓急得一爻,在心中成一卦。脑海中念及李瞎子和祖师爷东方朔,然后把小时候背得滚瓜烂熟的签诗默背一遍,再把对应的卦辞默背一遍。 回过神来时,老代已经坐下来。不敢大意,只依据李瞎子所传授的技艺说道:“佛爷脱口说出错误的错字,是佛爷觉得错杀了老严,这是佛爷心中无法言说的遗憾。不过,依据这个字测来,左边为财,铁也为器,右为草日,草日为昔,又带有二十天之意。昔日之财,又是昔日所成之凶器,草、日皆自然天成,二十日可得结果,到时候财和器都已生成,依照测字的签诗和卦相,二十天不动,对方必输。” “二十天不动,对方必输?”佛爷反复念叨这句话几遍,又问道:“那论事呢?” 第343章密谋 我昨晚所历经的事情结合卦相,分析说道:“聪明的不是廖建山,是娇妹上面的老板,这人既联合廖建山、郭越他们,可能还有白兴堂,也利用他们,甚至会利用他们心中对我们的仇恨,趁机用最低廉的价格,兼并他们的所有资产,包括建钥地产这家上市公司。廖建山他们看得明白,但他们已经迫在眉睫,只求报仇和身安,不得不先依了娇妹上面的老板,走一步看一步,希望利用我们的穷追猛打之心,从中拿住我们的破绽,操戈一击,绝地逢生。” “妙啊,妙啊,真是绝妙,佛爷,你可以放心吃喝睡觉啦!” 林迪薇看看老代,急切地问道:“老代,你怎么也学会卖关子啦?妙什么啊?”听林迪薇的口吻,她已经为之焦头烂额,只不过她没有为此大发雷霆,也没有为此怨天尤人,这是她掌握亿万资财所必须要有的修为。 老代马上解释说:“我本差一点就看穿对方的套路,一直差一点,麦少爷真是神人,他这样一说,全明白了,二十天,时间很重要,谁先动谁输。林董、佛爷,娇妹上面的老板,也就是客仔以前的老板,他们以前干的都是走私和黑货等偏门,突然廖建山他们找上门,这人想乘机把自己洗白。眼目前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他们也担心早晚要出事,但要洗白没那么容易,就如脱胎换骨一样的难,以前的累累非法事情,都是客仔和蛇仔出面做下的,要想洗白,首先得除掉这两个最重要的当事人,为此,他们一箭双雕,嫁祸给我们,人弄掉了,还能以此要挟我们。估计他们已经谈好价格,联合以后,先借着照片要挟,吃掉我们一部分市场,再趁机做大,到时候我们就成了他们随时可以掀翻的一桌菜,从而达到先退后,其实反而更进一步的美梦。” 林迪薇很不满意地说道:“老代,你这些话,我和佛爷早就想过了,没什么稀奇,他们不就是不知道我们手上有录音嘛。” 老代泰然自若,胸有成竹地说道:“林董,您别急,这是第一层。两方看似联合,却各有心思,依照麦少爷所测字的结果,二十天必出结果。我想,娇妹一方暂时不会把照片上的事情公之于众,他们会拿什么借口搪塞廖建山一方,我们不用关心。他们暂时不捅出来,是想等我们继续猛打廖建山一方,等我们打得差不多的时候,他们再炒照片上的新闻,从而吃掉奄奄一息的廖建山一方,同时吃掉我们已经到手的成果,这一招真是恨啊!如果得逞,他们一下就能吃成胖子,比我们还壮。” 林迪薇疑惑说道:“廖建山一方会坐以待毙吗?老严的事情怎么解释?” 老代继续分析说:“廖建山利用了老严求财心切的心态,但什么事情都没告诉老严,故意把老严暴露给佛爷,他们了解佛爷的行事原则,老严肯定得在日出前从人间消失。廖建山一手帮助娇妹一方,帮拿到要挟我们的把柄,一手帮我们清除叛徒,暴露老严给我们,是借此告诉我们,他已经和娇妹一方联合起来,而且娇妹一方拽着我们的把柄,这样,我们就必须要把重心对准娇妹一方,因为定时炸弹更可怕。如果我们就此妥协,廖建山一方最多以牺牲郭越一个人为代价,重新夺回属于他们的东西;如果我们不妥协,比方说,佛爷和齐爷最开始的办法,去自首领罪,消除这颗定时炸弹,那么娇妹一方的照片也会随之炒起来,让我们成为众矢之的后,我们也就再无力攻打他们,反而会被他们杀个回马枪。廖建山暴露老严,其目的是,无论我们妥协或者不妥协,他都坐收渔翁之利。” 林迪薇继续追问道:“难道廖建山他们就不担心,万一我们和娇妹一方联合起来,拆分他们一方的蛋糕,廖建山他们这些心思不就全白费了吗?我们怎么也比廖建山他们强大,娇妹一方选择我们的可能性更大啊,从而达成和解,交出要挟的把柄。” 老代摇摇头:“不只廖建山他们不会怕,换作是我,我也不会有此担心。” “为什么?联合我哥,不是比联合廖建山他们更好吗?” 老代苦笑道:“林董,你还不了解齐爷吗?就算联合了,他怎么能相信娇妹一方已经销毁把柄,齐爷把名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难道不会担心娇妹一方暗留把柄,以后找准机会对齐爷反戈一击,齐爷是不会做这赌博的,也不该拿老爷辛苦一辈子的成果和荣誉做赌注,廖建山他们也知道这一点。” 佛爷叹息说道:“所以,齐爷宁愿让我和阿虎去自首,要是没有麦子的录音,齐爷这样做,才是最对的路,齐家两代人的荣誉,不能毁于这一件事情上。”佛爷的语气很是压抑,尽量掩饰着悲凉,掩饰的还有契而不舍中的无可奈何。 林迪薇双手抱着杯子,喃喃问道:“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如果继续打廖建山、郭越他们,就正中娇妹一方的如意算盘;以录音攻打娇妹他们,如我哥所说,把他们这些祸害祖国和人民的豺狼连根拔掉,我们的力量被牵扯住以后,又不得不便宜了廖建山、郭越他们,况且,只有录音,照片在他们手上没公开,根本无法定他们的罪;如果我们两方一起打,他们就会抱成一团打我们,加上蔡子瑛、老谢夫妻还在暗处,我们没有胜算。佛爷,我明白你为什么吃不下、睡不着,因为没法出手,是吧?” 佛爷点点头:“是啊,正是如此,如果娇妹一方不公布照片,我们手上的录音就没有用,而廖建山一方却得到了帮手,齐爷在上面很难斗得过。廖建山知道我做掉了老严,如果再顺着老严消失的事情查起来,恐怕齐爷会被他们联合起来扳倒,一旦齐爷垮了,我们也就全垮了。” 林迪薇黑着脸看看老代:“怎么个妙法,你先前说绝妙,现在怎么出手?” 老代说:“林董,放宽心,老天给我们送来一个麦少爷,麦少爷刚才已经有答案了,他叫我来的吧?麦少爷是要让我来帮他把思路捋清楚。麦少爷,你的办法,你来说,再耽搁下去,林董要我老命啰。” “稀罕你的老命。”林迪薇一听我已经有办法,脸上又挂上笑容:“麦子,快说。” 第344章证明价值 “好,姑姑、佛爷,老严的事继续按昨夜佛爷的安排放出消息去,只不过得改一改方式,报案并立案,让老严那个小弟当人证,说断手兄弟劫持了老严,现在生死不明,做成这件事不难吧?佛爷?” 佛爷点点头:“这没问题,我来设计。” “我想,娇妹当时那样有持无恐,一定是高价卖断了断手兄弟长期为他们卖命,估计这两个东西正随时听从娇妹调遣,好对我们发动再一次攻击,所以,他们两个还在深圳,我们要把这两个恶魔除掉,也借此逼娇妹他们不得不公布照片。” 林迪薇已经急不可耐:“廖建山、郭越他们呢?” 我哈哈大笑起来:“姑姑,今日你好傻,哈哈哈。” “我好傻?”林迪薇不解地看着老代:“老代,我傻吗?” 老代笑笑:“林董、佛爷,你们走入一个死胡同,没有回头来看。麦少爷心在江湖和名利之外,自然看得明白,通过警方和我们一起围捕断手兄弟,就是变相攻击娇妹一方,还能让他们误以为我们害怕那些照片,而且还会弄得他们相互猜忌,最后不得不使出杀手锏——公布照片;对廖建山、郭越他们的聚歼之势已经形成,我们保持继续攻击,而且已经不用使什么力气。这样一来,廖建山他们也会逼迫娇妹一方快速公布照片,到时候我们公布录音,用我们南方渔民的话说,一篓子把他们全捞到网里,麦少刚才不是已经测出二十天吗?我们等二十天左右,时机一到,录音一定会有大用处,成为撂倒他们的最后一击。” 佛爷捏一捏鼻梁,脸上一下轻松起来,对我伸出手:“麦少,雪茄给我点一支。” 我一边点雪茄,一边说道:“佛爷,办法就是这样,但这当中有个难处,估计佛爷您要劳累一段时间。” “知道,知道,麦少爷,你又立下一大功,等我抽支雪茄,可以给齐爷汇报了,他正等着呢,估计和我一样,吃睡不能啊!”佛爷看看林迪薇:“林董,麦少说这难处,我能完成,一定要完成。” 林迪薇试探地说道:“在他们公布照片前,干掉断手兄弟,但是蔡子瑛、老谢还在暗处,所以会使得难度倍增?” 佛爷接过雪茄,吸一口,烟雾随之散开:“是啊,麦少爷可以回家啰,反正老严已经出卖你家里那边情况,我们不如就利用起来。娇妹那边先晾一晾,事情我来做。” 我马上会意,回答说:“佛爷放心,等断手兄弟的通缉令一发出,我就会打电话给娇妹,透露佛爷的爱才之心,而我来做这个中间人,然后就等录音公布后,我亲自上门去劝她,一把就拽过来了,齐爷的愿望就能完美达成。录音一旦公布,阿虎千万要暗中保护好娇妹的安全,别我还没见到她,就已经被她老板灭口,没有她提供的秘密证据,估计齐爷很难撼动她老板,反而惹上一个仇家。” 佛爷轻松地说道:“这没问题,阿虎那边我来交代。” 林迪薇长舒一口气,站起来,打开门,大声对佣人说道:“重新弄一桌菜送这里来。”回头看着我,看她眼神,要不是佛爷和老代在这里,她一定是扑进我的怀里,或者把我坐在她的身下,她憋住自己的春浪情绪,高兴地说:“麦子,你是最优秀的私人助理,再没有比你更优秀的啦!” 老代提醒说:“佛爷,麦少爷家里到这里两边跑,以此作诱饵,安全是个大问题,这要是出了纰漏,林董再到哪里找这样‘最优秀’的助理?” 佛爷高兴地说道:“放心,玉玲珑和露露有黑蟒仔保护着,贡布可以抽身回到麦少爷身边,加上平措,家里没问题。家外有青子带人亲自暗中保护,万无一失,青子护卫我这些年,我知道,他出不了错的。” 我马上提议道:“佛爷,现在这样的情况,玉玲珑以后不用住酒店,演出结束后,让黑蟒仔他们护送我家去,这样我们也能集中力量,也好让暗中的歹人集中目标,引诱他们尽快出手。” 林迪薇思索着说道:“好,这办法好,让玉玲珑住你家里去,外人更弄不清这当中是什么关系,佛爷也能集中人手,少一个防御点,能节约很多力量,佛爷,你说呢?” “应该这样做。”佛爷一边说,一边拿出卫星电话,看着我问道:“麦少爷,还要敲诈齐爷点什么?哈哈哈,快想想,不然我可打电话告诉他我们的计划了哦?” 林迪薇笑起来:“麦子,别信佛爷的,再敲诈我哥,他可是得记仇的,哈哈哈,不过啊,以后我哥也和我一样舍不得你啰。” 电话拨通以后,法国那边正是凌晨五点左右,齐爷果然还没有睡,电话一响,没有通过佣人,他自己马上就接起来。依然是用免提,佛爷对着电话把我们刚才商量的详细汇报完,齐爷的语气一下就变得轻松快乐,在电话中强调:“佛爷,麦子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其它事情可以慢慢办,办法有了,不用急于求成,麦子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的,小语会吃了你。录音之事,千万保密,仅限于现在知道的几个人,就是对金、殊两家都要守口如瓶。麦子,你以后就叫我阿玛,我很高兴有你这个女婿,你是上天赐给齐家的福星。” 我几乎感动得热泪盈眶,终于听到齐爷正式承认我,不敢他以后会不会变卦,能得到他的承认,做一回齐家真正的少爷,自己总是高兴的,虽然我更在乎长久的平安和快乐。 林迪薇对着电话说道:“哥,最重要的是,明天把你刚才的话对小语说一遍,我的小语肚子里可有孩子,她一直压抑着自己,这样不利于她和孩子的健康,你亲自对她说,比我说的好。” “好,迪薇,辛苦你们了,还有老代,我可以去睡个安稳觉啦!” 挂断电话,我们心中的迷雾都已消散,马上要迎接的是一场场硬仗。 第345章难得温馨 事情总算捋清思路,我和林迪薇又恢复往日的惬意和快乐,她是心满意足的“享受”我三天,才终于愿意放我回家,还叮嘱我:“回去和你家那位少做一点,要是弄得回来没有了雄风,我可不饶你。” 又回到我自己的家里,算是严胖子的叛变,给了我勇气,既然已经暴露给敌人,也就没必要花心思隐藏,不如引其上钩。 终于,我们这帮“土行孙”又相聚在一起,他们高兴得喜形于色,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觉得特别的轻松愉快。按理,小语对我很好,林迪薇对我也很好,齐爷现在也承认我是齐家中的一员,而且有花不完的钱,房子更大,生活更富裕,什么事情都有保姆伺候着,可是就没有我这个平平淡淡的家里的温馨感。 我想,难道我天生就是贱命,享受不了那样的富贵荣华,用农村的老话说:“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麻布手巾上绣牡丹——不配”……梁凤书、露露、小芬、肖玲玲,包括后来的贡布、平措,在他们面前,我就能没心没肺的彻底放松,可以毫无顾忌、毫无防备,难道是因为他们和我一样是天生的“穷苦人”出生吗?因同病相怜而相互欣赏、相互融合?仔细一想也不对,梁凤书也算是富裕家庭出生啊,可我在他们面前就是特别自在。 小语对我的爱应该不输梁凤书,可我就无法在小语面前像在梁凤书面前一样,我能想到的是,我们从艰苦跋涉过来的人,过上一点好日子后,更懂得珍惜,能聚在一起,因曾经携手并肩而展示没有掩饰的灵魂。我们彼此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像生活在别墅里,佣人、保镖、助理、亲信等等,在生活中划分出很多格子,每个格子的高低贵贱、轻重亲疏各不相同,为此要随时变换对待的方式。 比如,我始终无法适应,在我吃饭的时候,旁边站一个佣人,时不时的为我勺汤添饭,还毕恭毕敬地样子,我吃着,佣人看着,而佣人的年纪如父如母,想打个喷嚏,也得故意捂着嘴,担心被旁人笑话不懂规矩、上不得台面……我还是喜欢家里生活,我们都是差不多年纪,可以随意打闹,不想起身去添饭,就撒娇说一声:“老婆,我还要吃。”她便一脸嫌弃地去添饭,随意地塞到我面前,可能还嘟哝一句:“你脚断了吗?我就该伺候你啊?” 就算不小心,对着一桌子菜打一个喷嚏,谁也不真的嫌弃,最多玩笑说一句:“想一个人吃独食就明说,我们给你旁边摆一桌就是。”说完还继续吃下去。家里就是这样自在,不用分谁主谁仆,勤快的多做一点,懒的少做一点,谁也不会真心计较。 最重要的是,我们也不缺生活中所必须要的物质、钱财,女人们只想安稳地生活,就连平措和贡布也没什么奢望和幻想,我们就是相依为命地活着,这样才是真正的生活,虽然紧凑,却因为紧凑而能感受彼此的温度;活得庸庸碌碌,却因此珍惜每个点滴,我希望这种感觉永远不要变,可我也担心着会慢慢变得四分五裂,当年岁增长时,改变了人的期盼。 我躺在沙发上,头枕着梁凤书的腿,肖玲玲、露露和小芬坐在一旁,平措和贡布也坐在旁边,听我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对他们,我无需防备。 据露露说,断手兄弟和平措打起来后,她和肖玲玲第一时间是想着开门去帮忙,而对方确实太强大,门刚打开,忙没办上,露露便被一人打昏过去。等露露醒过来时,手脚已经被捆绑住,脑袋上套着袋子,嘴巴被胶布缠绕,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更不知道会有什么悲惨的结果降临在自己身上,担心马上就会一命呜呼,甚至在死前遭受非人的折磨。 露露双脚架在我的腿上,来回的磨蹭几下,问道:“哥,我听玲玲说,他们都不急于救我,就你为我心急如焚,甚至和佛爷、林董都吵起来,是真的吗?而且你知道出来救我,可能你会死,必定他们是想要你的命,但你还是出来救我。你难道没有想过,我死了无所谓,你要死了,嫂子、玲玲、小芬她们怎么办?怎么能这么冲动呢?” 我抬头看看露露,蹬几下腿,想把露露的脚从我腿上甩下去,可是没甩下去,也就只好作罢,故意刻薄地说:“露露,你想得美呢?我才不会不顾自己死活去救你,当时就想着出去看看你死没死,要是他们真把你杀了,也就费一个火化的钱。” 瞬间的沉默,梁凤书把我从她腿上一把掀起来,恶狠狠地说道:“长不大,是不是?看你把露露都说哭了,自己哄去。”说完,她又去给露露擦眼泪,说道:“哭什么?他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 我赶忙说道:“露露,你别哭啊,我不过是玩笑话,你还当真啦?好啦,哥错了,不该让你遭此一劫,吓着你啦?是不是?” 露露破涕为笑,自己擦干眼泪,笑着说道:“我不是因为哥的玩笑话哭,唉,当我醒来时,什么也看不见,喊也喊不出来,手脚被绑得很痛,动也动不了,那个难受啊!真是没法形容。心里想着,这辈子肯定完啦,要是被绑票的是嫂子,就算是玲玲,哥也一定会拼命相救的,我既不是哥的女人,也不是哥青梅竹马的妹妹,加上歹徒这样强大,平措都打不过,哥不会为我冒生命危险,我必死无疑。” 她呼呼鼻子,把流出来的眼泪擦掉,继续说道:“当哥出现在我面前时,你们知道吗?我虽然庆幸自己能得救,却还是很害怕,又感动得没了任何情绪,就像重新活过来一样。后来听贡布和玲玲说,哥冒着生命危险,晚上还杀了两个老大……” 说着,露露又抑制不住情绪,哭起来,继续说道:“哥,我一直不知道,你能这样对我这个陌路相逢的朋友,我们没有男女私情,但哥把我和嫂子、玲玲看得一样重要,以后我都不知道怎么能报道哥的这份情,真的,我不知道,谁还会这样再乎我的生死。哥,谢谢你!这辈子我都记着你的大恩。” 听露露说完,我马上又在沙发上躺下去,说:“嗨,露露,你吓我一跳,我以为你要怪我呢?真是的,说这些煽情话干嘛?难道我落难,你不救我啊?” “救,救,救,哥,我的命不要,也要救哥的命。” 我拉过梁凤书的腿,继续枕着说道:“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吗?要是我和贡布都落入坏人手中,你一定先救贡布,你那点心思我还不知道?” 第346章居安思危 露露笑起来:“不是,不是,不是这样,贡布武功高强,不需要我救,我只救哥。” 我看看贡布,说:“兄弟,听见了吧?这样的女人不能要,你不理她是对的,千万别上她的床。” 贡布有些不好意思,起身假装去看窗外有没有危险情况。 “哈哈哈……”小芬大笑起来:“露露姐,你的希望完啦,哈哈哈,真完啦,以后贡布更不可能和你好了。” “放你的屁,小芬,救我时贡布也来啦,我这辈子,必须嫁给贡布。” 小芬补刀一句:“你别往自己脸上贴金,贡布去不是救你,他是为了保护哥才去的。” 生死相依的好朋友,怎么玩笑都可以。 平措拖着沙发凳往肖玲玲身边挪动,小声地说道:“玲玲,要是你也这样对我说,我马上就答应,我保证一辈子也没人能伤害得了你。” 肖玲玲伸出一脚,把平措蹬开,没好气地说道:“死开点,做你的美梦去吧,永远也不可能的,给你说过多少次啦,我这辈子谁也不嫁。你伤口不痛啦?信不信趁你睡觉时,我给你伤口上洒一袋盐。” 露露笑说道:“这两个月啊,平措变化最大,最开始是对玲玲暗送秋波、羞于启齿,后来开始大胆表白,没办法,我们三个人在酒店没事干,又不能出去逛街,正好成全了平措有机会时时刻刻守着玲玲,哈哈哈,笑死我了,每天都对玲玲表白一次,有时候把玲玲弄烦了,被劈头盖脸的骂一通,平措一句也不敢还口,哈哈哈,你们不知道,我是每天都被他们笑得死去活来。” 通过两个月的登台演出,肖玲玲也不再像过去那样拘谨、胆怯,对着露露一个抱枕砸过去,斥责道:“笑个屁,他就是被你带坏的,我还不知道吗?你每天趁我练声时,一旁嘀嘀咕咕教平措,一点好的也教不出来,全是污七八糟的东西。” 露露不服气地说道:“哼,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玲玲,总有一天你会感谢我的。” 小芬挖苦道:“露露,你自己还单着,贡布也不理你,还教玲玲,起码人家玲玲是有人追的,你呢?哈哈哈,你只有公开倒贴价格,说不定有人为了脱贫致富,和你将就过下去。” 露露蹭的一下扑向小芬,按住小芬一顿乱掐乱揉,嘴里喊道:“小贱人,真是嘴巴越来越贱,身上比狐狸还骚,让我给你去去味道,老陈真是老眼昏花了,竟然对你这么个骚货死心塌地……” 两个人又打闹起来,以前在家里,经常能看见这一幕,每次都是小巧玲珑的小芬被‘欺负’得投降才宣告结束。 梁凤书轻轻按摩着我枕在她腿上的脑袋,目光一直看着对面的墙,又像是看着李瞎子的灵位,听着她们打闹,神情被思索牵引,自入静默之中,我知道,她正在飞速的运转脑子,想着整个事情中的来龙去脉。 “别闹啦,你们哥都快没命了,你们还有心情闹。”梁凤书一开口,家里顿时安静下来,夜静悄悄,只有灯火依然不灭。 肖玲玲马上问道:“嫂子,为什么这样说?现在外面有青子哥和黑哥寸步不离,家里有贡布和平措,谁能害得了哥?” 小芬和露露立刻蹦过来,小芬急切地问道:“嫂子,不是玩笑话吧?” 我以为梁凤书是为了让她们安静下来,故意这样说的,不屑一顾地说:“他们才要不了我的命勒,你们几个别把我吵死了就好。” 梁凤书幽幽说道:“老公,你和佛爷、林董忽略了一个问题,断手兄弟到底是谁请来的,你们认为是娇妹一方,这有点说不通。如果陆溪楠也是断手兄弟杀的,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想,这两个人为钱办事,先是廖建山请他们杀了陆溪楠,然后把这两个杀手介绍给娇妹他们,是这样吧?” “是这样啊。” 梁凤书接着说道:“老公,假如你是廖建山,我是娇妹,贡布是杀手,你和我从前没有交集,这次你突然找我联合对付别人,你告诉我贡布办事非常可靠,把贡布介绍给我。都是尔虞我诈的人,我肯定得防着你吧?既然我要防着你,怎么能用你介绍给我的人,况且他是声名远播的杀手。新闻上已经爆出,怀疑你杀了陆溪楠,我也看到了这新闻,自然可以想到,可能你就是用的介绍给我的杀手,杀了陆溪楠,无论你承不承认,我都只能假定新闻不是空穴来风,我怎么还能放心用你介绍的杀手呢?” “老婆,既然我们两方要联合起来做事,请同一个杀手办事有什么不可以?杀手只是拿钱做事,不参与我的事情,也不参与你的内部事情,为我们这次联合所需要杀手做的事才让杀手做,双方都能放心啊!” “不对,老公,联合不代表双方能真心坦诚,我一定得防着你,既然是你先接触杀手,万一你私下先和杀手达成什么协议,关键时刻甩锅给我,我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梁凤书的这个怀疑,林董、佛爷和我都想过,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断手兄弟一直是为廖建山做事,陆溪楠是廖建山请他们杀的,露露也是廖建山请他们劫持的,用行踪把我们引到娇妹地盘上去,并且在水围村把露露交给娇妹的人,是廖建山用自己的行动向娇妹一方表面合作的态度。娇妹要对付我们,她是不缺人手的,她上面老板非法事情干了这么多年,肯定有自己的班底。 断手兄弟还在深圳,等待廖建山的下一次指示,又或者断手兄弟已经离开深圳,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影响佛爷和林董接下来的策略。通缉断手兄弟,一来是把老严消失的事情甩锅给他们,二来是为万一找到证据证明陆溪楠是廖建山干的,顺便把老严的消失也栽他身上。如果能抓捕或者干掉断手兄弟更好,可以做一些证据,让廖建山背上花钱请人杀人的罪名。 第347章推演 听完我的分析,梁凤书说:“廖建山的后台,和娇妹的后台,这两方的合作到底有多深,林董和佛爷是不知道的,他们也不可能让齐爷一方知道。新闻已经把郭越和廖建山推到风口浪尖,郭越和廖建山一旦被抓进去,势必会连累到他们的后台,就算他们自己咬牙担下来,齐爷也会趁机打击他们的后台,站在齐爷他们那个层面,谁是谁的人,一目了然,这样好的机会搞垮对方,怎么能放过?” “然后呢?老婆,你认为这件事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不是可疑,我们这样推演一下,廖建山上面的大佬见齐爷、林董的攻击密不透风,郭越和廖建山已经成为众矢之的,无法收场就要连累到自己。这位大佬找到娇妹上面的大佬联合对付齐家,因为娇妹上面的大佬做杀人越货的事情更擅长。娇妹上面的大佬也想趁机入驻上市公司,把自己洗白,于是授意让娇妹请来极其厉害的杀手断手兄弟,攘外必先安内,即通过拍照栽赃佛爷,又除掉自己内部的隐患。下一步怎么办?等齐爷一方打得廖建山、郭越无还手之力后,上面的大佬一定不会让廖建山和郭越落到警方手里,在齐爷的穷追猛打之下,难免会查出这二人上面的人,这也是齐爷的最终目的,上面的大佬怎么会看不明白?” 我马上坐起来,专心致志地听梁凤书的分析:“老公,我的推演是:廖建山和郭越这两天就会死,和陆溪楠一样,蹊跷死去。他们二人一死,上面的大佬派人接掌建钥地产,宣布郭越、廖建山畏罪自杀也好,或者说遭人暗害也好,齐爷一方就再无法继续攻击,因为所有的罪过已经推到死人手上。接下来,白兴堂回国,在新闻上暗示建钥地产这次危机,最主要的祸根来源于廖建山和郭越抢红树林项目,舆论的矛头一下就能引向齐家,所有人都有一个意识,谁是最大的受益者,谁就是凶手。这样一来,红树林项目在舆论上已经牵连三条人命——陆溪楠、郭越、廖建山,如果把可怜的老严也牵连进去,一个背负四条人命的项目,难道上面不重新核查吗?就算齐爷最终能搞定,也会元气大伤啊!” 我依然心中疑惑:“老婆,依你这样说来,没有娇妹那边什么事情啊?杀廖建山和郭越,他上面的大佬随便请人办了就是,何必要联合娇妹上面的大佬呢?上面的大佬要让廖建山和郭越背锅,林董和佛爷早已谋算在内,万鸿兴基金、建钥地产股价已经两个腰斩,林董暗中通过多个证劵公司,上百个账户,这几天陆续抄底建钥地产和万鸿兴基金几十亿,白兴堂回来收拾好一切,最大的受益者还是齐家。” “正因为最大的受益者是齐家,对方才又足够的料把矛头引向齐家,郭越、廖建山也算财富榜上的风云人物,这样的人蹊跷死去,最大的受益者又是齐家,就算没有足够的证据,起码红树林项目齐爷要让出去,名誉也会受损,这样毒辣的人谁都会防着,齐爷以后渐渐会被顶层权贵边缘化。” “老婆,娇妹一方为何参与进来呢?” 梁凤书抬头想想:“廖建山上面的大佬,本是利用娇妹把佛爷牵连进杀人案中,再由佛爷牵连齐爷,为下一步反击做准备,但他们没想到这边有录音。我想想啊,如果照片不公布,录音也就无用。郭越、廖建山死了以后,矛头引向齐家,红树林项目落入别人之手。在深圳,江湖上能和佛爷抗衡的,以前是客仔,现在是娇妹,上面的大佬和白兴堂需要联合娇妹一方,在江湖上对佛爷势力进行逐步蚕食,在上面同时诋毁齐爷。你算出二十天的时间线,现在已经过去四天,还有十六天,十六天后会发生什么呢?他们反击开始?他们会怎么反击齐家呢?我再想想啊。” 梁凤书站起来,在几个房间来回的走着,我们都不敢出声打扰她。 一支烟功夫,梁凤书重新回来坐下:“老公,断手兄弟是国外来的,很可能来自一个和我们国家没有外交的国家,如果他们逃出深圳,在国外宣称是齐家顾他们杀了廖建山、郭越、陆溪楠,齐家百口莫辩,有人证,最大受益方又是齐家,怎么解释,外界也不会相信齐家没杀人。” “啊,天啊,我怎么没想到?佛爷、林董、齐爷都没想到,天啊,这可怎么办呢?”我简直无法想象事情可能是这样发展,马上想到自己的危险,不由得又问道:“老婆,那为什么你先前说我快没命了,退一万步说,齐爷倒下,我们大不了失去靠山,卖掉深圳的房产,到别的城市,我们这辈子依然生活无忧啊?” “老公,我知道你一直有逃离都市的想法,每天在外面周旋也确实累,连同我们也常常处于危险之中。我也不贪恋作家这个身份,小时候的作家梦,老公已经帮我实现,家里的面子老公也给我争回来了,我再没有什么好奢求的,随时可以跟你游走天涯。”梁凤书看看他们,说:“我想他们也能陪我们一起远走天涯,我们有这样丰厚的积蓄,加上我们几个的本事,这辈子生活无忧肯定没问题。” “对,我们随时可以跟着哥和嫂子辗转天涯。” 小芬刚说完,露露表态说:“我宁愿现在就离开这个鬼地方,到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去,我和贡布生一堆娃儿,哥和嫂子做他们的干爸、干妈。” 肖玲玲低声说道:“哥,去哪里我去哪里,还有嫂子一起。就算是钱没有了,我会种地,我带你们一起种地,谁也饿不死。” 平措马上说道:“玲玲,不用种地,嫂子给我们兄弟的钱,我们一分没花,回到我们家乡草原,那些钱能买很多牛羊,我们在雪山下放牧,我们兄弟养活大家没有问题,玲玲,我还能教你骑马,你想想,我们一起奔腾在雪山下,多好啊,你到时候一定是雪域上最美丽的卓玛。” 肖玲玲瞥一眼平措,没好气地说道:“你脑子有病,我跟着哥和嫂子,神经病才跟你奔腾在草原上,还卓玛姑娘,你自己找你的卓玛去,我不是。” 第348章娇妹电话1 欢笑过后,梁凤书说:“老公,不是我们想走就能走得了的,齐爷在、佛爷在,我们不能走吧?齐爷和佛爷他们倒了,我们走也来不及,你知道那么多秘密,娇妹他们要弄死我们,没有其他外援,平措和贡布两人又怎么能挡得住?况且还有那两个老东西追杀我们。” 小芬马上激动地说道:“嫂子,我们……” “我们个屁,你闭嘴。”梁凤书打断小芬的话,继续说道:“看见娇妹杀人的外人,你、平措、青子、阿虎,但娇妹是要通过照片栽赃你们杀人,如果对方要把戏做真,就必须作出你们一直想夺回照片,这才符合佛爷的手段。另一方面,佛爷见事情败露,肯定得细心谋划,佛爷应该把自己撇清,齐爷也会要求他这样做,不然会连累到齐爷。” “老婆,你的意思是,娇妹会杀了我们四个,作出佛爷杀人灭口的样子,把照片上的故意夯实。” “对,但要把你们四个全部杀掉难度太大,我想,娇妹他们会这样推算,照片一旦公之于众,佛爷可能让青子和阿虎自己把案子担下来。他们也知道,你和贡布不是道上的人,依照这个道理,面对这样的杀人大案时,你和贡布不一定愿意为佛爷承担,所以你和贡布死了,照片上的事情才能显得真实,加上道上人对佛爷的了解,才没有任何破绽。” 我这才全然领会梁凤书的推演,娇妹一方谋划的是:齐家涉嫌雇凶杀害廖建山、郭越、陆溪楠,而佛爷外涉嫌杀害客仔和蛇仔,内涉嫌杀人灭口——我和贡布,齐家将败得一无所有,就算能保住命,这一辈子也再无法进入中国,齐家老爷子创造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 梁凤书不知道我和小语、林迪薇的关系,所以她觉得我不是佛爷的人,应该在整个谋划中死于杀人灭口。娇妹和梁凤书一样,也会认为我不是齐家集团的核心人员,所以我知道梁凤书的推演是对的。 我拿起电话,准备告诉林迪薇,想想又还差点东西:“老婆,以你看,齐家现在该怎么做呢?” 她长舒一口气:“好在你们手上有录音,而且你说录音备份了多份,齐爷那份现在肯定早已送达法国,他们抢夺也无用。怎么做?廖建山和郭越肯定死定了,齐家也不可能去保护这两个人,就算你们通知他们,他们也必然不信,眼下两件事最重要,一是:一定要抓住断手兄弟;二是:你和贡布的安全是个大问题,况且还有两个老间谍。林董股市抄底的事情我管不着,她肯定比我们更擅长处理,我就关心我老公的安全。” “我和贡布的安全没有问题,佛爷派的都是最得力的人,老婆,我得马上通知林董和佛爷。” 我刚要打电话,梁凤书按住我的手说:“先别打电话,我们要考虑再成熟一些,佛爷不是已经追捕断手兄弟了吗?我们家里也暂时安全。老公,我两个月没见你了,你打完电话,林董、佛爷一定让你马上去商量,老公,你在家里好好再住两天,好不好?” 我无法对梁凤书说“不好”,看着她依依不舍的模样,我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想着事情已经这样,齐爷、佛爷和林迪薇也一定在每日推演事情发展走向,我又何必这样心急火燎的。我们同在一座城市,却两个月没有温存,怎么能忍心刚回来一天就离开,我心中对梁凤书的愧疚越重,越不能拒绝她的任何要求。不只是这份爱越来越浓,她还是我的精神支柱,无法想象,失去了我救苦救难的女菩萨,我的生命将变得怎样的落寞、孤寂,她无可替代。 小芬马上站起来:“听懂嫂子的话了吗?我们都洗洗睡去吧,哥也该抱着嫂子进屋啦!哈哈哈,哥快去吧。” 我一把抱起梁凤书,说道:“就去,怎么啦?” 梁凤书害羞地说道:“老公,别这样好不好?” 所有的愧疚聚合成更温柔的心和拥抱,想起我们曾在那溪流边的大石头上,激情和缠绵…… 当她柔情似水地躺在我的胸膛时,猛然发现,最爱的还是她,这份爱没有任何杂质。 她小声地说道:“老公,两个月不见,你好像更厉害了。” 我当然不能告诉她,是林迪薇那个女人教会我更多花样,我也想用难得的相聚,尽我这个老公该尽的义务,使她快乐,是我一辈子的责任。 肖玲玲每天八点出门去剧场,演出九点半结束,到家十点半,整个过程由黑蟒仔带人护卫,并无意外发生。 回家第二天下午,娇妹打来电话,开门见山说道:“小师傅,前天你告诉我,说通缉断手兄弟只是例行公事,我相信你替佛爷带的话,断手兄弟也不怕通缉,估计全世界很多国家都通缉他们。但这几天新闻还是没有消停啊,你帮我替佛爷和林董带个话,他们要是不遵守承诺,我们可真要公布照片了,到时候可别怪我们把事情做绝了啊!” “娇老大,你先别急,听我说,我也问过齐爷和林董,他们说新闻要慢慢停下来,突然停了对公众没法交代啊,这你知道的吧?” “小师傅,他们这鬼把戏骗谁啊?对公众交代?股市上损失的算谁的?林董买单吗?我们照片一旦发出,那可是真收不回来哦。” “千万别,娇老大,照片千万不能发,损失什么的都好说,可以商量,这是佛爷和林董的原话,你要不信,我把佛爷电话发给你。佛爷说,要不是老严出事,现在联系不方便,担心被监控,他愿意亲自给你解释,真的,娇老大,要不你打电话给佛爷,我是绝对不敢给你乱说的,娇老大的本事我可是亲眼见到过的。” “我不需要打电话给佛爷,我就看行动,他们要是真的愿意遵守协定,我能看得到,人的忍耐力也是有限的,不是吗?是佛爷做不了主呢?还是林董不想遵守承诺?” 第349章娇妹电话2 “娇老大,您绝对误会了林董的意思,说实话,你也知道,我是林董的助理,你和我说的话,我一个字不改的告诉林董。林董说,等这几天风头过去,让我带上厚礼去拜访你,林董非常敬重你老大女中豪杰、年轻有为,说她公司那么多人,没一个年轻人能赶得上娇老大一星半点,真的,我给林董说,娇老大的模样是一个二十来岁的美丽少女,林董还认为我故意吹嘘您,那天真该拍一张娇老大的照片回去给林董看,她就知道我没有乱说……” “小师傅,扯远啦,你别拿扣女的手段用我身上,我敬重你神算名号,你把人的生死看得那样准,所以愿意交你这个朋友,可我也不能一直被你这样拖着,照片真要发出去,就是彻底撕破脸喔。” “不能发,娇老大,林董和佛爷一直告诉我,让我每天和您保持联系,他们也在想办法让新闻停下来。可是突然完全停下来,真是林董能力做不到,况且您肯定也都看新闻,这几天涉及建钥地产的新闻,都是说的他们前段时间恶意做高g价的事情,陆溪楠的事情是全部停下来了吧?恶意做高g价的事情,是zj会在查,zj会的事林董怎么能干预得了?我向您保证,佛爷和林董一定是遵守协定的,林董和佛爷怎么敢拿自己的身价开玩笑,你要照片一发,他们全完了。娇老大,林董说了,等风头过去,损失的事情可以商量的,照片不是一直在您手上嘛,这个事情不敢乱说的。” “小师傅,我如此敬重你,你可把我的话带全了,我的忍耐心真是不多了。” “娇老大,我就一个算命的,真不想搅到这样的事情里,要不是你照片里有我,我直接离开深圳,林董和佛爷的事我真没法参与,您老大也可怜可怜我。那天要是劫持的不是我朋友,我根本就不会掺合这件事。” 娇妹在电话中一笑:“小师傅,你也别这样怨我,你是知道的,人是廖建山提供的,不过啊,这样也好,好在是你的朋友,不然我怎么能认识小师傅呢?你朋友不也完好无损的回去了嘛。” 我装着很委屈地说道:“娇老大,您是最明白的人,我被你拍到照片中,我朋友被你们的人劫c,这真是天大的冤枉,我又不像您老大挣那么多,我也不想挣那么多,我一个算命的,能有安生小日子过就心满意足啦。今年真是流年不利,都忘记给自己算算,不然也不至于招惹这么大的麻烦,唉,娇老大,你哪里知道我的苦哦。切不说别的,您照片中有我,就算是为了我自己,我也得看着佛爷和林董遵守协定,他们要是言而无信,我真就跑路了,哪里还有这个荣幸和娇老大通电话。” “哟哟哟,小师傅真是一肚子委屈呢,不会恨上我了吧?” “唉,恨您娇老大,我都没这个资格,以前客仔、蛇仔都知道,我虽然和佛爷他们有往来,道上的事情我可从没有参与过一点点,客仔以前也找我算过,您问问他以前那些小弟,看我有没有骗您,我就是个算命的,道上的事从没参与过,什么也不懂。做林董助理,不过是天天算命累了,再不想每天给人算命挣钱,想着安安稳稳有份收入养家,不然我这种人做什么助理嘛。” “小师傅也别这么苦恼,你这些话我倒是相信的,我也打听过你的情况,你和佛爷他们来往,据说是因为你和你女朋友刚到深圳时,在电子市场开档口,不得不和以前的耀仔打交道,这样才认识佛爷的。” “老大,您这话说得全对,不就是这样嘛,我真不是道上的人。唉,可能是命里躲不开的机缘,和娇老大的缘分,估计是老天注定的吧,这样也能牵扯到一起。我是最希望事情早点过去的人,要没有这些事情,娇老大不只年轻貌美,简直就是当代的穆桂英,我有空找娇老大喝喝茶,说说话,多美的一桩事情啊。” “小师傅,你真是这样想的吗?” “这还能假得了吗?以娇老大的美貌和身段,哪个男人不希望多看上几眼?我虽配不上娇老大,可我也是个男人啊,像您老大这样的漂亮女英雄,能一起喝喝茶,说说话,那得是多荣幸的事情啊!” “你这嘴巴不得了,小师傅,等事情过去,我们正大光明的做朋友,我这里你随时可以来,这是我们的情谊。林董和佛爷那边,把我的话带到,如果不遵守协定,我也没必要遵守。” “好,好,好,一定,一定。” 挂断电话,梁凤书挺着她的胸膛顶住我,凶狠地看着我:“多漂亮、多英雄啊?还当代穆桂英,你都没有这样夸过我,哼,这两个月在外面学坏啦,你说,怎么惩罚你?” 我顺势压倒:“老婆,她就是一个女土匪,哪有半点可以和我老婆比的,现在不是要哄着她嘛,我是算命的,奉承别人的方法都还是老婆教的昵,这狗日的女巫婆,要不是惹上这些事情,八辈子也不想看到她。” “你怎么又起来啦?刚做过没一会儿,真就这么想我啊?” “当然啦,趁着在家这几天,我得把两个月的全做了。而且我也没办法啊,它一遇到你,马上就雄赳赳,气昂昂的,都都管不了它,估计是两个月委屈它啦,它现在要向你示威。” …… “好,好,好,都依你。老公啊,我们都在一起六年了,别人都说夫妻有七年之痒,老公怎么对我还这么有兴趣?” …… 小芬和露露见我难得在家里住几天,大多数时间都在厨房里,餐餐都是满桌子的菜。她们不让梁凤书和我做一点事情,我们也就基本上呆在房间里缠绵,讨论文学,讨论她写的文章,大多数时间,我们负距离不愿分开,只有去客厅吃饭时才会穿上衣服。 第350章 亿万富豪曝尸海边 上午十点,我还在睡梦之中,电话响起,本不想接,拿起来一看,是林迪薇打来的,心中不禁想,今天才第四天,就非得催促回到她身边吗?接通电话,林迪薇焦急地说道:“麦子,快回来,昨夜廖建山和郭越死啦,两个人的尸体都在海边红树林里,被赶早捡海货的民工发现并报警,说是刀伤,身上都有多处刀伤,具体死因还要调查,快回来,千万注意安全。” 我马上到书房把林迪薇电话中的话告诉梁凤书,她惊得目瞪口呆:“天啊,他们真按我推演的那样干啊!老公,你不是危险了吗?” “没事的,他们想杀我,也未必杀得了,我出门会带着贡布,还有青子他们呢。” “快换衣服过去吧,别让那样大一个林董等着你这个助理,你可千万注意安全,到了给我发条短信。”梁凤书一边说,一边拉我去房间帮我穿衣服,就像孩子上幼儿园要迟到了,母亲急急忙忙帮孩子穿衣服。 刚穿好衣服出卧室,贡布打开门,青子进来,低沉地说道:“麦少,走吧,佛爷也已经出发。” 露露和小芬从厨房冲出来,露露疑惑不解地大声说道:“怎么啦?这就要走啊?” 梁凤书看着青子,笑笑:“青大哥,辛苦你了!麦子可以出发啦。”说完,又急急忙忙去房间拿手链和项链来给我戴上,小声地叮嘱道:“千万小心一点,家里别担心,我能安排应付,你就管自己安全。” “青子,你先外面等等我,家里我要交代一下。”说着,在沙发上坐下来,点上一支烟。 青子什么也没说,关门出去。 梁凤书不解地小声说道:“还交代什么啊?家里真没事,既然是林董叫你,就快去吧。” 我反而不着急出门,想起梁凤书的推演,事情正向着推演发展:“老婆,事情正和你想的一样,如果我急急忙忙赶回去,告诉林董,几天前我们就推演出事情会是这样,岂不遭了吗?等一会儿出去,到时我就说才想明白。” “有道理啊,老公越来越成熟了。”梁凤书挨着我坐下来,看看站着的几个人:“玲玲,麦子哥又要出门去啰,快陪你哥坐坐吧。” 肖玲玲在我脚前蹲下来,手臂趴在我的腿上,抬头看着我:“哥不会有事的,遇事一定能逢凶化吉。” 梁凤书打开客厅电视,转换到深圳电视台,新闻上正在播报实时新闻:今日清晨,力通资本中国区合伙人廖建山、建钥地产董事长郭越遇害身亡,两人尸体在的滨海大道外的红树林中,被民工发现,二人身上皆有多处刀伤,据现场初步勘验判断,怀疑二人昨夜遭人杀害后,被抛尸红树林中,案情还有待深入调查。最近以来,从力通资本中国区副总陆溪楠家中意外身亡,到建钥地产陷入雇凶杀人的舆论漩涡中心,加上今天廖建山和郭越遭人杀害,这场神秘莫测的纠纷正慢慢浮出水面,据本台记者对这一连串事件的初步梳理,不难发现,事情的发展走向越来越表明,这是一场践踏法律的商业争斗,我们相信,正在蓬勃发展的深圳,一定能够…… 肖玲玲蹭的一下站起来,在李瞎子灵位下拿出三支香点燃,对着李瞎子的灵位默默祈祷,随后回头喊我:“哥,快来给爸爸烧三柱香,李爸爸会保佑我们的。” 小芬看着电视,忧心忡忡地说道:“嫂子,真和你说的一样哦,哥岂不是很危险?” 露露大声地斥责道:“你个乌鸦嘴,哥出门前说这些丧气话干嘛?真是嘴贱。” 小芬立刻对着地上呸几下,说道:“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心里突然又些堵得慌,我挨着梁凤书坐下来,细细叮嘱说:“小芬,家里的柴油发电机要经常检查,小心被人从外面断电;平措,最近谁也别出门,家里所需东西让外面人送进来,窗户和门要不断地检查;玲玲,不要担心我,你晚上出去演出,记得和嫂子要保持联系;露露,家里的自来水、一切饮食,要小心检查……” “老公,突然婆婆妈妈这些干嘛?”梁凤书拉着我的手,故作轻松地说道:“你啊,就管好自己就行,家里安全无忧,一点也不用你担心,有你老婆我在,还能不放心吗?” 贡布说:“嫂子放心,哥不会有事。” 梁凤书笑笑:“唉,担心也没用,这些年都是战战兢兢过来的,我们都小心一点,外人也不是三头六臂,倒是没必要怕他们,算了,不说这些啦。”说着,她拿起遥控器关掉电视,若有所思地说:“这样明显的刀伤,还明目张胆地抛尸,老公,你想想,廖建山和郭越也有自己的安保团队,却死得这样惨,事情蹊跷啊!你先去,我想明白了给你发信息。” 走出门,看见比我高一头的黑蟒仔在一旁点头打招呼,我走进隔壁露露和小芬的家里看看,见十几个精干小伙子严阵以待,心里踏实很多。 青子以前是佛爷的贴身护卫,安排极其细致周到,前面一辆车开路,我和青子、贡布在中间车里,后面一辆车跟着,从深南大道向西而行。绿化带中郁郁葱葱,姹紫嫣红,这是深圳最宽阔美丽的东西通道,装点得就像城市中的美丽花园,看不见丝毫杂乱,我也一直认为,这是祖国最美的路,是改革开放后,经济腾飞时铺就的遍地锦华。 一坐下来,我马上把梁凤书推演的事情进展说出来。 听我说完,林迪薇说:“你家那个女人真是不一般啊,她说的很有见地,我和佛爷这几天也是这样盘算的,唯独不同的是,我们没想到娇妹还要杀你和贡布,嗯,很有道理,要是杀阿虎和青子,事情就联系不到佛爷身上,况且阿虎和青子不是他们能轻易得手的,这么说来,我还不能让你去见娇妹。” 第351章富豪死因 见林迪薇一点也不慌乱和担心,想来她一定应付过很多大事情,加上她拥有的势力,应该比梁凤书更看清对手的策略。 佛爷却一直眉头紧皱,提醒说:“林董,他们推演的事情进展中,最后会因为我们一方受益,而把脏水泼到我们身上,这不得不防吧?还有一点,就算陆溪楠定性为意外摔死,廖建山和郭越的死如果不能破案,他们要把舆论的矛头指向我们,到时候也很难收场。” “泼脏水也没难么容易。”林迪薇对佛爷的话不以为意,笔直的腿往桌子上一架,两条雪白酥滑的腿比水晶吊灯还耀眼,悠闲地半瘫在沙发里:“美国股市不用担心,万鸿兴基金被人趁机做空,不只我一家,只不过我看得比那边的人更明白。白兴堂拿我没有办法,美国是自由市场,涨跌不受证监会干预,只要不违法,盈亏靠自己手段。建钥地产这边,我们用一百多个账户逐步抄底,你名下泰基发展这段时间所吃进的货,所持股的比例,已经可以入驻建钥地产懂事会。白兴堂两面受敌,拿我们没办法,他想和我们抢回购,也得找到这么大资金才行。泼脏水只靠舆论是没有用的,没有实证,舆论炒不久,对我们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听林迪薇的口气,事情完全在她的掌控之中,可为什么又这么急叫我回来呢?而且我不懂股市上的翻江倒海,想着梁凤书提醒我:“郭越和廖建山也有自己的安保团队,却死得这样惨”,我不由得想到自己的安危,故意问道:“佛爷,按理,廖建山、郭越这样的人,也不是一般人能靠近的,怎么就死得这样惨?如果是他们被袭击,他们的身边人为何没有报警?尸体这样明目张胆地仍在树林中,是凶手太强大呢?还是有别的目的?” 佛爷低着头,沉思着,随口回答道:“目前消息还没汇过来,再过一两个小时,差不多就能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 我手机震动了一下,拿起来,对林迪薇说:“家里发的信息,担心我安全,我回个信息就好。” 打开信息一看,梁凤书在信息中说:“是娇妹杀了他们,只有娇妹他们能单独约这两个人出去。” 我把信息拿给林迪薇看,以证明我没有什么隐瞒。 林迪薇看看,嘴角露出满意的笑,把手机递给佛爷:“看看,麦子家那位这话很合理,应该就这么回事。” 佛爷看完信息,把手机递还给我,迟疑着慢慢说道:“真是这样倒好了,他们下一步就该公布照片,可我又觉得好像哪里不对,麦少,你比我通透,想想哪里不对呢?” 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不对,而且心里觉得累得慌,比小时候饿着肚子干农活时还要累,只得沉默起来。 真是奇怪,今天的林迪薇一点也不着急,轻松地说道:“胜负已见分晓,佛爷,剩下的就看你的啦,一是要尽量活捉断手兄弟,实在不行,死的也行,总之,我们要比任何一方都先得到他们,栽赃陷害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二是尽最大力量协助警方,只要陆溪楠的死能破案,所有事情都顺理成章。” 林迪薇又看看我,用呵护的口吻说道:“麦子,现在是关键时刻,能同时杀掉廖建山、郭越,凶手非等闲之辈,我希望这段时间你呆在我身边,起码安全更有保障,跟你来的贡布也住这里,老代知道安排,你别担心。” 午饭过后,佛爷从警方那里得来消息,据调查,昨夜廖建山和郭越一起喝酒聊天到午夜,而后两人开同一辆车出去,不让任何人跟着,身边人问他们去哪里,有什么特别事情,两人都没说,昨夜再没见到人,他们两人这几天经常这样一起出去,不让任何人跟着,也不说理由。今天早上被人发现尸体报警以后,警方上门,他们身边的人才知道二人已经遭人杀死。 二人死前开的车在四海公园旁找到,车完好无损,车里也无任何打斗迹象,就像被主人遗弃在那里一样。 根据验尸报告,两人都死于心脏贯穿性刺伤,身上多处伤口好像是有意为之,就像是杀死以后,凶手还故意多捅了几刀。两人的死亡时间都差不多,同样是在凌晨二点至三点这个时间,但海边不是案发现场。 警方推断的发案过程,是廖建山和郭越凌晨开车到四海公园后,应该是自愿下车去了另外一辆车上,被人接走后,在其它什么地方被杀死,然后被抛尸海边。没有目击者,也不知道他们为何深夜开车到四海公园,还不让人跟着,连是谁接走他们的也不知道。 从尸体所在的位置,警方判断,尸体是被小艇从海上运来,抛尸之后,小艇的去向正在调查之中。因为抛尸的位置离一处工棚不远,在工棚里找到一个目击者,但这个目击者并没有看清小艇的模样,只听见有人从小艇上往树林里仍东西,因当时夜色模糊、树林茂密,即看不清,也没有在意到底是谁在树林里放了什么就离开,只当是偷猎的人在树林里偷偷下篓子。 凶杀案陷入扑朔迷离之中,而凶手显然有挑衅的意味,不然何必要这样抛尸呢?从抛尸的地方来看,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唯一可以让人浮想联翩的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红树林项目,但目前还无法给出准确判断,没法找到抛尸处和红树林项目有什么联系。 下午,论坛上已经有人议论红树林项目和廖建山、郭越的联系,一部分人认为,二人曾试图抢夺红树林项目,所以死在红树林里是遭报应;有人认为是红树林项目一方杀了两人,但这种说法很难站得住脚,谁会杀了人往自己地方上仍尸体呢?还有人说是陆溪楠的鬼混回来索命,这种封建迷信的说法,只是拿别人的灾祸消遣,从而发泄自己心中的积怨。 中国有句古话:“死者为大”,意思是人活着时,有再大的罪过,死后也不该被清算或者继续声讨,不然就是泯灭了基本的道德。可是我们依然让秦桧跪在岳飞的塑像前,把赵高、魏忠贤、周幽王等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不只没有做到“死者为大”,还要让其遗臭万年,甚至挫骨扬灰。 第352章挫败感 时代进入二十一世纪,人类假装进入了又一个新高度文明的时代,在对于死者这件事,好像表现得更宽容,把战犯供入神庙,把烂账和所有过错推到死人身上,把恩怨情仇随着死亡一起遗忘。 等到第三天新闻铺天盖地地出来时,林迪薇才真正感觉到有些慌了神,看着每篇帖子的题目都有‘红树林’三个字,不得不重新审视一波三折的红树林项目。有的帖子直接写出这样的标题:“阴魂不散的红树林”、“人命浇筑的红树林项目”、“红树林项目还要死多少人”、“亿万富豪惨死红树林项目上”、“大海绿肺红树林到底被谁盯上”…… 环保人士开始呼吁保护红树林,文化名人发文怒斥妄图开发红树林主题公园的集团公司,政府宣布将重新保护和规划红树林片区…… 到晚上,林迪薇偃旗息鼓地说:“红树林项目算是彻底失败,以后只能是免费公益项目,再无人敢动。”她的这消息当然来自可靠的关系网。 两个亿万富豪的死亡,让红树林成为谁也不敢动的‘奶酪’,它们将属于大自然不可破坏和盈利的自然生态,是全人类的财富。 夏夜凉风清朗,不远处的霓虹依然依照着举目之间的夜空,地王大厦后升起一轮明月,南山的夜鸟又从头顶飞过,别墅后的山中不时传来几声凄厉的鸟鸣,南方海边夏夜依然迷蒙。 别墅楼顶点燃一个火桶,就像烽燧上燃气狼烟,林迪薇拿起一叠一叠的文件扔进火桶里,一边仍,一边对着熊熊的火焰大口的喝酒,映得她的脸颊绯红。佛爷和老代站在一旁不吭一声,我抽着雪茄东望着满城霓虹,都市的夜依然喧嚣。 “麦子,再给我开瓶红酒。”我第一次听到林迪薇的声音如此的有‘粗旷’感。 我走进凉亭里,拿起红酒启子,看一看佛爷和老代,只得开启第三瓶红酒倒入醒酒器里。当我端着酒走向林迪薇时,佛爷看着我摇摇头,暗示我不要让林迪薇继续喝下去,如此艰巨的任务,就这样轻易地推在我身上。 “姑姑,还是别喝了吧?我们到下面阳台上去坐。”我也找不到合适的话劝她,只能这样说。 “倒酒,把酒放下。”她也不看我,目光落在火桶里,声音却很坚决,就像战场上的命令。 只好给她倒上小半杯红酒,又说道:“姑姑都喝两瓶了,再喝下去坏了……” 她摇摇晃晃地起身来抢我手中的醒酒器,手还没伸直,身子一歪,径直扑向地面,我赶忙跨步伸手扶助她,帮着她坐回椅子里,很心痛地说:“姑姑,不能再喝了,酒不能这样喝。” “放屁,拿个杯子,和我一起喝,你,你要不,不喝的话,以后,以后,我不管你,你和小语的事情。” 老代马上从凉亭里拿起一个杯子递给我,显得特别殷勤。 林迪薇对着老代和佛爷斥责道:“你们,你们滚,废物,滚,别这里碍眼,快滚。” 老代和佛爷下楼,把这个醉醺醺的女人留给了我,并且这个醉醺醺的女人谁也不敢得罪她。我拉了椅子和林迪薇紧靠着坐,半杯酒给她,半杯酒自己端着:“姑姑,我陪你喝,别喝太急,夜这样长,我们慢慢喝。” “不,不行,干了,我干了,你也干了。”说着,她一仰头,半杯红酒落入她的口中。 我也只好干了,想着,反正不敢违背她的意思,不如就陪她往死里喝吧。我知道,喝到一定量,她一定会吐,吐往会全身无力,虽然我还没见她醉过,我想她也不能一直喝下去。 喝到第五瓶时,她终于喷涌而出。先是坐在椅子上吐,然后站起来扶着桌子吐,又坐在地上继续吐,她用自己喷涌出的红酒,染红了自己全身。吐了好一阵,估计有些‘回光返照’,吊着我的双臂站起来,晃晃悠悠地走入凉亭要自己动手开酒,酒瓶没拿住,人又扑进我怀里继续吐。 终于折腾到没有力气,她却不让我动她,非要坐在地上,嘴里不停地叫着:“别动我,别动我,我难受。”眼里的泪水肆意流淌着。 我知道酒喝到这样有多难受,也确实应该暂时别动,原地坐一坐会舒服很多,只好拿了考证和她一起坐在地上,管不了一地的红酒,还有刺鼻的味道。 她趴在我的腿上呜呜的哭起来,不时的呕几口,我只好轻轻拍着她的背,任她发泄。想起我以前也喝到这个样子,死死抱着马桶不愿离开,梁凤书就一直蹲在我旁边,不停地抚摸我的背,直到我扶着马桶睡过去,纤弱的梁凤书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我拖到床上去,没有一句怨言,此刻,我也只好如此对林迪薇。 想不到她这样富贵的女人,也会因为一次失败而痛彻,把自己弄得如此狼狈不堪,如此煎熬难受。我想着,她还缺什么呢?不就是损失了前期投入的钱吗?那些钱有或者没有也不会影响生活,何必如此呢?就算是为了面子,可是谁又能没有几次错误呢? 又想着,她从前也肯定经历过挫败,难道也这样醉得一塌糊涂?又是谁照顾她呢?没有爱人,估计只有佣人了,可她会扑在佣人的怀里吐吗?唉,每个人都有脆弱的一面,谁没孤独伤心过呢? 佣人远远的站着,直等到林迪薇在我的腿上睡过去以后,我才让他们过来打扫,我自己抱起林迪薇下楼去,把她拔个精光扔在床上,脏了床无所谓,反正不用我收拾。 林迪薇整个醉酒的过程是相当有修养的,或者说是极度压抑、克制自己的,她把所有的挫败感、不甘心等等负面情绪,全部压制在自己一个人的心里,并没有一边喝酒一边埋怨和谩骂,自始至终没有数落过任何人。一杯一杯酒灌进自己的口里,让胃里翻江倒海,由此惩罚自己,让自己为失败承担痛苦。 第353章挫败感2 刻意的压制自己的情绪,我很熟悉这种感觉,惜爱羽毛的人,有节气、有风骨的人通常会这样做。在我露宿街头的那些日子,也是这样强力压制自己的困顿感、迷茫感、绝望感,我是因为那些千百本书给了我这样做的暗示,也是书慢慢消解着我压抑的情绪,直到冲出困顿的牢笼。 我明白,这种感觉非常煎熬,就像涅槃重生那样艰难,从林迪薇的醉酒过程中,我看到这个女人的坚韧与担当,她也是一个要脸的人,那就更需要独自慢慢消解心中的压抑。 看到用醉酒消解情绪的林迪薇,使我想到刚到深圳最艰难的那段日子里,梁凤书也是如此咬紧牙关独自煎熬着,梁凤书不喝酒,她偷偷用泪水消解自己心中的压抑。那时候我门住在一个十几平方的房子里,厕所就在床的隔壁,好几次我都发现梁凤书在厕所偷偷哭泣。 在那段需要借钱度日的艰难时间里,我还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所有的压力都担在梁凤书肩上,可我也是一个十分细心的人,当梁凤书突然长时间在厕所时,我偷偷从门缝看见她在里面独自流泪,可我却没有任何办法破解生活的困顿,又无法宽慰她,所以,当生活好起来以后,我再也不想让她流泪。 今天林迪薇也落入自己的陷阱中时,我还能照顾她,在我用热毛巾为她擦拭时,她迷迷糊糊地拉我上去,虽手脚无力,却表明了她心中的渴望,于是我只好与她负距离抱在一起,一番酣畅淋漓之后,我的酒意全消,她沉沉睡去。 洗漱一番,我到三楼会客厅里,老代和佛爷关切地问:“林董睡了吧?”没有丝毫的尴尬和稀奇。 我点点头,好奇地问道:“这才两天,怎么就要把项目的全部资料烧掉?这么快就知道项目失败了吗?” 佛爷长叹一声:“最上面传下来的话,齐爷通知的,能有假吗?我们都失算了啊!” 听佛爷简单分析一番,连梁凤书也没有想到对方的意图。依照佛爷分析,对方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夺红树林项目,廖建山和郭越是彻底被利用,只不过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只有这两个亿万富豪的惨死,才能让红树林项目被万众瞩目,不得不停下来,那么,是谁做的呢?这还暂时是个谜。 对方用的是‘损人不利己’的招数,其目的是要把林迪薇和齐爷拖入‘滑铁卢’,最好是形成‘蝴蝶效应’,让林迪薇的产业、和齐爷的声望从此落入黄昏之景。 佛爷说,齐爷在法国对着电话大发雷霆,从没有如此愤怒过,大概意思是,齐爷受到多方高层指责。为避免遭人利用攻击,齐爷已经第一时间对政府作出表态,愿意无偿为这座城市建设红树林公共休闲观光栈道,并争取泰基发展等等公司一起为保护红树林生态出资捐款。 齐爷的快速行动,使得林迪薇所有的谋划全都作废。林迪薇所领导管理的资本,也是齐家的资产,当然要无条件支持、配合齐爷的一切主张。佛爷说,林迪薇不是为失去红树林项目而伤心,是为没有预料到事情的发展走向而伤心,以至于让后面的行动完全失控,在谋划上输给了对手。 我一直不明白红树林项目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浩大工程,此刻才听佛爷大概介绍一番。深圳已经有水上乐园、世界之窗、民俗文化村等几个大型休闲娱乐项目,依照林迪薇最开始的设想,深圳还可以容纳一个更大的户外娱乐项目,以她的构想,在红树林外建一个大型海上娱乐项目,涵盖游艇码头、海幕剧院、海下酒店、海洋生物馆等等,并且承诺盈利的一半用于保护红树林生态。 随着两个亿万富豪遇害的新闻铺天盖地,舆论的巨浪已经形成,更大的惊涛骇浪可能还在后面。 老代一边泡茶,一边说道:“我们三人商量一下,麦少爷,你不睡吧?”老代的话里满是无奈的心酸味道,看看我,确定我精神正常,他继续说道:“我们想想,在林董睡醒以前,最好能给她一个应对方案。” “要不要让林董的几个智囊一起参与讨论?”佛爷的语气很是低落,我第一次见他灰心丧气的样子。 “都让林董骂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这时应该全都在地王大厦的办公室里通宵开会,估计也没什么高招,他们那里抵得上佛爷您的智慧啊!”老代摆出一副轻松的姿态,就像平时喝茶聊天一样。 眼下只有让廖建山和郭越的死亡真相大白于天下,才能还林迪薇所领导的资本一个清白,才能还恢复齐爷的名望,可是,案情一点进展也没有,佛爷说,警方那边找不到破案线索,他道上这边也打听不到任何有价值的消息,做下这件事的人,就像凭空而来,又凭空而去。 老代看看我:“麦少爷,你在生意上是局外人,可你的心是通透的,站在局外人的角度,你怎么看?随便说,没有关系的。” 我想不出什么奇思妙招,非得让我说,也只好由心而说:“代叔、佛爷,我的看法和所有大众的看法一样,谁是受益者谁就是凶案主谋。可我又比普通大众多知道一条,就是林董不是主谋,也不是受益者,那么谁是受益者呢?眼下可能还看不出谁是受益者。” 佛爷说:“受益者?所有同行都是受益者,总不能大家都是凶手,也可能凶手真就是所有同行,唉,难啊。要说是白兴堂嘛,又觉得他自断臂膀没必要,要说是娇妹一方,也说不通,娇妹他们不会这么早动手,这对他们犹如自断后路。” 听佛爷的话,显然对我的话觉得太过稀疏平常,逼迫得我的思绪快速运转,我想让自己有些价值,有些不服气地说道:“佛爷,只要是人做的事,也复杂不到那里去,廖建山和郭越总不可能是妖魔鬼怪杀的吧?竟然是人为,必定有破绽。” 佛爷低头不语,拿着茶杯,目光像是落在茶水里拔不出来。 老代轻松地说:“哦,麦少,当然是人杀的,刀口在那里呢,你说说,怎么找破绽?” 第354章上山顶 “前段时间,我一直在读罗素的《西方哲学史》,突然使我想起书中德谟克里特的一段原子论,他说:一件事情的“最终因”必然是另一件未来的事情,这件事情就是以那件未来的事情为目的而发生的。根据德谟克里特这个理论,我们能不能先别想谁是凶手,先想想廖建山和郭越这样曝尸红树林后,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再根据未来要发生的事情,找到现在谁最希望未来发生那样的事情。虽然还是思考最终谁受益,但还个思路,把想人而事,变成想事而人,或许能更明白一些。”说完,我看看佛爷和老代,自己又开始依照自己的灵感推想着。 “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佛爷像是更迷茫了,低着头念叨着:“未来?齐爷提出让红树林变成公益项目,为此,我们先前还让出了笔架山公园旁的项目,这还不只是损失钱的事情,要是案子久不能破,齐爷和林董,连同我们这一大票人,都将一直被人以此为疑点而攻击,首先齐爷在这里的主政者可能被换掉,随后我们的边界将被快速收缩,这就是未来要发生的事情。” 听佛爷说完,还是一头雾水,老代赞同佛爷的话,可他也提不出解决的办法。 老代又说,前段时间,用陆溪楠生前好友攻击廖建山的事情,如今随着廖建山和郭越的死亡,这张牌不只变成了废牌,还有可能变成被对方利用的破绽。这个人去警察局录过口供,还接受过媒体私下采访,想当着没有发生过,已经是不可能的事。 仔细一分析,前段时间林迪薇他们攻击别人的手段,此刻全变成了对方反攻的有力把柄,一场迷雾重重的凶杀案,让所有风向全部转了向,对齐家已经形成围剿之势,要想绝地反攻,比六出祁山还难成功。 空调呼呼的吹着,我还是感觉到很闷,突然想到最高的山上去吹吹夜风,两个月的紧张防备,感觉好久没有看日升月落,看看时间,还有两个小时就该是日出时分,遂马上说道:“代叔、佛爷,困在这里也没什么灵感,我想去梧桐山顶看日出。” 佛爷猛抬起头:“麦少,这可不行,要是再节外生枝,我们可真遭受不起打击,你要是出事,林董、小语不是要我的命吗?” 老代刚想说话,我抢先说道:“没事,我带青子哥、贡布一起去,不会有危险的,让我去吧,林董这样难受,我作为助理,要是想不出对策,对不起齐爷、林董的厚爱,这是其一。最主要,我真的两个多月没有出去好好呼吸一口,心里很是憋闷,脑子更不好用。” 我起身要走,佛爷一把拉住我,老代说:“佛爷,让他去吧,年轻人,关屋里太久确实需要放松,这么晚了,无碍。” 佛爷提高嗓门:“老代,这可是你开的口啊!” “好,林董万一醒了问起,我来担。刚才少爷说的‘最终因’是个思考方向,我们都安静的想想。”老代站起来叮嘱道:“可千万小心,眼下正是关键时刻,出不得差错。” “放心吧,我得一卦,出门寻、必有获。” 老代笑说道:“我就知道,少爷是有主张的人,愿你得获如得卦。” 我看着佛爷说道:“佛爷,你可别让人跟着我,谁也不准跟着,我一定会安全回来的。” 下楼叫上青子和贡布,老代和佛爷送到门口,佛爷又叮嘱青子一番,让我觉得很是多余。 刚出别墅大门,我让青子把车停下,我自己坐在驾驶位,一脚油门下去,冲入寂夜之中。 凌晨的城市尤其安静,北环路上稀稀落落的车就像夜里矫捷的爬行动物,想起自己在北环路上撞死残害肖玲玲的人,车的速度变得更悠闲一些。绕道梧桐山的南面,进入弯弯曲曲的山路后,世界更是变得舒畅了。 离山顶几百米的停车场空空荡荡,杂草却没有以前那样茂盛,人活动的痕迹随处可见,看来越来越多的人爱上这座莽山。 青子打开手电筒四处照射,就像要寻找出林中的野物;贡布率先下车,警惕着四周。 对着夜空用力的伸展自己,空气如此的清新而凉爽,我小声说道:“电筒关掉吧,没什么危险,好久没出来野外散心,这感觉就是爽。” 爬上山顶,我指着南面的山坡小声说道:“贡布,记得吧?阿虎就埋在下面。” 贡布默念着经文,我和青子无声地抽着烟,望着远处稀稀落落的灯光,还有那看不透的夜色。 我自己在山顶慢慢徘徊,什么也不想说,害怕打扰夜里的魑魅魍魉,还有那些冤死异乡的孤魂野鬼。夜虽然黑,徘徊于这座城市的最高处,心情变得轻松无比,想来,那有什么危险,谁也不是三头六臂。 弯月正慢慢沉入西边的城市夜色里,犹如一盏不灭的明灯,正慢慢的下坠;东边的海天相接处,亮起一丝青光,海和天一下就有了界线。沉重的云压在青光之上,就快要落入大海中,被青光一直托举着,云只得往两边更加延展开去,铺成一道蜿蜒逶迤的黑色脊梁,那道黑灰色锁住了半个世界。 突然听得山下有汽车往山上极速奔跑的声响,车轮在曲折的石子山路上快速攀爬时,发出呼噜呼噜的噪音,在山中寂静的夜里非常刺耳。 青子拿出热感应望远镜对着山下看去,小声说道:“遭啦,来者不善,我们这那里躲去?” 我没有觉得危险来临,只是觉得扫兴,本想安安静静看日出,想不到有和我同样爱好的人,遗憾说道:“没事,应该是上山看日出的人。” 贡布已经拿出匕首,急切地四下打望,说道:“先林子里避一避。” 青子把热感应望远镜递给贡布:“你看看,我有这东西,对方也可能有,根本没办法躲,只能冲下去,你和少爷先上车,赶快下山,别管我,我已经发信息让阿虎来接应。” 第355章山顶开战 贡布拿着热感应望远镜四下看看,说道:“哥,一定不是看日出的人,不然不会上得这么急,北面也有好几个人往山上来,我们恐怕是被人跟踪上啦。” “少爷,走吧。”青子已经急起来。 我对青子伸出手:“刀给我一把,真要是寻仇的,倒是好,今天我们兄弟三个一起进退,决不单逃。” 青子见我态度坚决,打开背包,拿出三件防弹衣:“快,都穿上,万一对方有枪。麦少爷,万不得已你别动手,你要是有三长两短,我也活不成,就算为了我,好不好?”青子一边给我穿衣服,一边哀求着我。 贡布飞快的套上防弹衣,把背包拖到大石头边,说道:“青子哥,背靠大石头,这地方宽阔,好发挥,事已至此,只好背水一战。麦子哥,你靠着大石头,我和青子在外,你一手电筒,一手刀,听青子的,只防别攻。” “贡布,什么背水一战,你还是带着少爷快从林子里跑吧,带上我的望远镜,对方有备而来,你们快走,我掩护你们。”青子说得急躁,几近哀求。 贡布拍拍青子,说道:“我了解我哥,这个时候他是不会抛下兄弟自己逃命的,如果我们在林中被人围追堵截冲散,对方人多,哥更危险,而且来援助我们的人也可能不能及时找到我们,那样更无胜算。”贡布又看着我:“哥,对方要是有枪,我们就必须马上往林中跑,你一定不能和我跑散了。” 青子仰天深吸一口气,手上军刀递给我一把:“唉,少爷,这难道就是你说的‘必有获’?” 我接过刀,和贡布一起忙着在地上捡石头,说:“青子,现在没有少爷,我们是兄弟,有没有收获,已经很明显,看清敌人就是收获。” 青子也快速的帮着捡石头:“我差点忘了少爷在游艇上用打火机打杯子的事,好吧,犟不过你,我们就拼一拼。” 我的电话响起,背靠大石头,接通电话,林迪薇劈头盖脸地骂:“你是疯了吗?看什么日出?脑子有病是不是?对方多少人?怎么这么安静?” “姑姑,你喝杯养生茶等我们好消息,不会有事的,等我活着回去,任你骂个够,挂啦,对方快上来了,我们得准备准备。”不想听她啰嗦,马上挂掉电话。想是青子让阿虎支援,阿虎立刻上报了佛爷,佛爷肯定不敢单独做我的主,叫醒了林迪薇。 我电话刚挂断,青子电话响起,他拿出电话一看:“佛爷。”随后对着电话不停的说“好——好——好,是——是——是、一定,绝对保证少爷安全。” 青子挂断电话,拿着热感应望远镜又环视一圈,表情凝重地说道:“贡布,你主要负责保护少爷,我来断后。北面的人还得要一会儿才上得来,南面车上下来四人,我们先攻击南面四人,边打边下山,车别开了,肯定已经被他们划破轮胎。” 贡布从旁边快速砍下两根手腕粗、两米来长的树干,递一根给青子:“一寸长、一寸强,先用棍,再用刀。如果我们三个联手,都对付不了这四个人,跑也无用,天还没亮,说不定路上被他们下了套子,岂不更惨?就这里决胜负,等待救援,没有更保险的了。” 听着南面的车已经停下来,不想他们再争执,我态度坚决的说道:“依贡布的办法,这里决胜负,青子,贡布说得对,万一路上有埋伏或者机关,更危险,这里起码我们先有准备,你们一人打俩,我还能帮忙。” 其实我没有丝毫的胜算,根本不知道对方来的人有多强,事到临头,只好坚强。把石头拢到脚前,背靠着大石头,做好殊死一搏的准备。 青子把刀往背上套子里一插,接过贡布的生树棍,无奈地说道:“好吧,贡布兄弟,听你的,你是野战高手,今天正好比试看看,我们谁能先放到两个。” 停车场离山顶一百多米,四个人快速冲上山顶,透着微亮的青光一看,既不是断手兄弟,当中也没有蔡子英和老谢,我的心马上轻松一些,大声问道:“来送死的,谁顾的你们?怎么这么慢,害我等这么久?说,谁顾的你们?” 对方一人拿着刀指着我:“你就是麦子吧?你老老实实跟我们走,什么事都好说,殊死抵抗没有用,我们还有人。” 果然听见山下又响起车子的声响。 既然不是来看日出的,不打是不行了,我挥起右手一个假动作,四个人都习惯性地作出躲避的动作,而我这个左撇子马上抛出第一坨石头,梆的一声,正中一个人脑袋,拳头大的石头,七八米的距离,够他受的,他马上手捂着头,歪歪斜斜地后退几步。 我扔石头就是暗号,贡布和青子已经马上冲出去,棍子与刀噼里啪啦地打起来。 马上翻身爬上大石头顶部,顶上捡好的几坨大小不一的石块够我用好一阵,这个时候管不了什么素质和修养,按照我们三人事先约定,要是对方有枪,我们就需要马上冲入林中,如果对方没枪,我就爬上大石头,这样就相对安全,还能助攻。 随后我又砸出几块石头,只对着最开始被我砸中的人打去,三块被他躲过,头上和身上又被砸中几下,他开始踉跄着从旁边林中向我靠近,这属于没有脑子,只要他冲出林子,马上就会被我砸,我死死的盯住他,还一边伺机打另外三个人。 看这几个人身手,还不是一般道上的混混,有极其专业的打斗训练,可以说是个中高手,力量与速度都是专业极人才,要是我单独与其中一个对战,估计几秒钟就得被制服,但他们遇到的是贡布和青子,完全没便宜可占。 山顶一大块平地,贡布和青子手上的长棍正好发挥其优势。 这不是武侠小说里的打斗,没有什么神乎其神的独门绝招,靠的是力量、速度和体力。青子和贡布虽是第一次联手对敌,却很有默契,他们长棍同时攻出去时,对方三人马上往旁边的树林边躲避,以此消减长棍的优势。在他们往旁边躲避时,中间一人慢了一步,被贡布和青子两根棍子同时攻击,没能挡几下,几秒钟就被打翻在地。 第356章血战山巅1 对方人数上一下没了优势,估计他们也没有想到贡布和青子会先同时攻击一人,这当然是贡布和青子早依照自己条件约定好的,他们当然无法预知。 那人一倒地,贡布马上回身防守,青子举起棍子,对着倒地的人腰上接连几下重棍,伴随着对方的几声惨叫,估计腰被打断,再也爬不起来。 那个被我石头砸中的人估计脑袋也伤得不清,一直不敢从林中出来,只在林子边沿试探,看着我是鞭长莫及,估计心里很是着急上火。 贡布和青子一人拿着棍子对着一人,他们再不敢轻易进攻,提着砍刀,背靠树林,对峙着,明显是要拖延时间,等待后面车上的人来联手进攻。贡布和青子背靠着背,不知道商量了什么,突然虚晃几下,随之见一人哀嚎一声倒下,原来贡布在虚晃手中长棍时,另一手射出匕首,正中一人胸膛。 我拿着热感应望远镜往山下停车场一看,又来两车,已经下车往山上跑,从热感应中可以看出一共有七人,不只是敌是友,想来阿虎他们来不到这样块,要是都是对方的人,估计贡布和青子难以对付。 好在贡布和青子也明白对方的援手快要赶到,当贡布的匕首击中一人时,他们两人马上极速夹攻落单的一人,几十秒钟,这人也被打倒在地上起不来。被我砸中头的人扶着被匕首击中的人退到树林里去,贡布和青子也不进林中追击,青子对着我竖起大拇指:“少爷好身手啊,单独对付了一个,继续发挥,阿虎他们来不到这么快,再来的人,冒头便砸,别手软。” 贡布已经快速的把倒下人的两把刀插在裤腰带上,以备等会儿用,大声说道:“要还是这等货色,就没什么好怕的,辆车人也不经打,哥,你看看北面的人还有多久到。” 我拿着望远镜看看:“怎么也还得一阵,先弄南面上来的,来得及。” 南面又有人冲上来,我的石头早已准备好,第一个刚冒头,马上被我一坨石头砸中脑袋,紧接着又砸中两个,后面的人才开始躲避。 贡布接连飞出两把砍刀,立刻又是两声惨叫。 其它几个人马上冲向贡布和青子,一点也不交流,看来就是来杀人的,而且最后出现的两人一人带着一个铁抓,正是断手兄弟。 断手兄弟没有马上进攻,站在旁边先看着,我对着其中一人扔出的石头,轻易的就被他铁抓挡住,使得我再不好继续扔。 当只剩下断手兄弟和贡布、青子四人还站在时,我的心开始紧张起来。 断手兄弟相隔两米多分开站着,目光都紧盯着贡布和青子。 青子讥笑道:“想不到你们还请帮手,请的这些帮手也太次啦,以后你们还怎么接活呢?” 其中一人用粤语说道:“几个带路的而已,来吧,一对一,还是一起上?”说得好像他们赢定了似的。 贡布和青子也不敢小觑,马上放下棍子,紧握着刀,随时准备迎接战斗。 贡布和平措是双胞胎,估计断手兄弟把贡布认成了平措,其中一人指着贡布说道:“有点料,伤这么快好啦?今天可不便宜你。” “你们兄弟结局不会比他们好。”贡布指着地上的人对断手兄弟继续说道:“今天谁要是逃跑,谁是孬种、王八糕子……” 贡布话没说完,断手兄弟突然出击,一手刀,一手铁抓,一人对着一人开打。 为防断手兄弟配合默契,青子和贡布相互拉开几米距离,各自进入战斗。 一时难分胜负,看着青子腿上好像还受了伤,因天色还没亮,我也看得不真切,站在大石头上干着急,他们那样的战斗速度,我根本不敢下去帮忙。 几分钟后,速度慢下来,都有些气喘吁吁,时而防守、时而进攻。见贡布和青子都没输,我马上开始扔石头攻击断手兄弟,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他们用我听不懂的语言不停的叫喊着,看样子是想准备撤退。 我一边扔石头,一边大喊道:“不要放过这两个人,不要让他们跑啦!” 贡布擅长快攻,我主要用石头帮着贡布攻击,果不其然,在我分散他的注意力时,贡布几下快速进攻,加上贡布耐力明显强一些,终于杀中几刀要害,把其中一个断手兄弟放倒在地。 剩下一个断手兄弟想去救援倒下的人,马上被贡布和青子联手攻击,转眼之间,两个断手兄弟都倒下了。 看着传说中的杀手倒下,这简直是意外的惊喜,我从石头上跳下去,赶紧去看青子和贡布伤情如何。果然,青子的腿在淌血,他也扯下裤腿来扎住伤口,嘴里说着:“没事,没事,少爷,你快回到石头上去,北面的人快到啦!” 贡布捡起两根棍子,递一根给青子:“青子哥,还撑得住吧?” “行,这两个已经解决掉,其它的还能怕吗?”青子拄着棍子笑笑。 为了不给他们增加麻烦,我又马上爬上石头,刚爬上去,不由得大喊一声:“小心,枪……” 我还没喊完,只听‘砰’的一声枪响,青子被打翻在地,贡布的棍子对着开枪的人从空中打下去,打得手臂上的骨头咔嚓一声响,紧接着,贡布马上用棍挑掉断手兄弟二人身上的枪,各在后脑勺敲一棍,才从地上扶起青子,大喊道:“哥,没事,打在腰上,有防弹衣。” 我拿起背包里的矿泉水递给贡布,他接过水往青子脸上倒,青子才醒过来,捂着腰说道:“王八蛋。”回手推我一把:“少爷,天马上亮了,快回到石头上去,帮我们做岗哨。” 贡布自己拿一把手枪,把另一把递给青子:“青哥,有这家伙,我们不怕啦,随他们来吧,够解决几十人的了。” 青子把弹夹退出来看看,又从昏死过去的断手兄弟身上搜出几个弹夹,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北面上山的口子上,对着山下连开几枪,并大声喊道:“来啊,都上来吧,看你们有几条命。” 第357章血战山巅2 我拿着热感应望远镜往北面看,十几号人听到枪声和青子的喊声,已经停止不前,随后往山下快速逃离。 阿虎带着十几人随后冲上山来,见我和青子、贡布都好好的,急忙说道:“贡布兄弟,快带麦少爷从林子里面走,佛爷让我们带着警察一起来的,山下已经抓了几个想逃跑的,警察马上就到,这里交给我和青子处理。”又回头吩咐几个人说:“快,你们五个护着他们走小路到田螺坑,然后开车送麦少爷和贡布兄弟回南山,林董和佛爷快急死啦!” 见阿虎说得这样急,我和贡布跟着那五人快速冲入林中,从山上连蹦带跳带跑下到田螺坑时,红日已经升起,天已经大亮。 在回南山的的士车上,我才发现贡布身上也有好几次伤,小腿上三处铁抓的抓伤,手臂上一处刀伤,只是伤得都不严重,血已经让他的薄衫和伤口凝结在一起。贡布没有丝毫痛苦的样子,眼睛依然警惕着车窗外,手上的匕首还紧握着。 副驾驶坐阿虎派来保护我们的人,后面还跟着一车阿虎的小弟,在快速奔向南山的路途上,我对贡布说:“你和青子太厉害了,先放倒那么多人,后面还能制服断手兄弟,看来他们也没有传说中那么厉害啊,还是你们更厉害?” 贡布举起手在我鼻子前晃一晃,说道:“断手兄弟确实厉害,要不是代叔这东西,我们能不能这样快取胜很难说,不然,就算能赢他们,我和青子也得脱层皮,这两人的速度和力量的运用特别娴熟,而且全是取命的招数,没有丝毫顾忌后果,简直是杀人的魔王。” 坐上车以后,我一直问道一股辛辣味,本以为是的士车没有洗干净,贡布手一晃时,我才闻到味道是他手上的。听他说着,我又把他的手拉在我鼻子前仔细闻一闻:“辣椒水?青子怎么会有辣椒水?” “这不是简单的辣椒水,是警察用的催泪剂混合液,经过专业加工,密封在塑料袋里,等要用时抓在手里,对着对方突然抓破洒出去,防不胜防,哥,在外面要千万小心,真正的战斗是没有规则的,只论胜负。” 想起以前老代说过要教贡布如何对付断手兄弟,本以为他有什么绝杀功夫,没想到他给的是辣椒水,这种手段既狡诈又卑劣,虽然是为了对付杀人的魔头,可毕竟胜之不武,真不知道他还有多少阴狠毒辣的手段。 前面的青年激动地说道:“你们太厉害啦,青子厉害我们都知道,虎老大说过,他都打不过阿虎,想不到贡布哥也这样厉害。来时虎老大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让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不要命的决心,谁要是贪生怕死,以后也没得混。你们太厉害,我们都没用上力,全被你们放倒在地。” 据前面的青年说,我和贡布、青子开车到梧桐山时,佛爷已经让阿虎带着几十号人集结在盐田,以防万一,因我要求不能有人跟着,阿虎他们没有太靠近梧桐山,在得到青子信息后,阿虎马上向佛爷回报,依据佛爷指示阿虎通知警方一起上山,以避免再落人口实。阿虎他们上山的途中,在山路上截停一辆车,车上四人全部有伤,当场被阿虎的小弟全部按倒,等待警方的人接手。 在快到达南山别墅时,我打电话给梁凤书把整个早上的事情回报一番,用无比愉悦的语气,还是被梁凤书数落几句,责怪我太不注意自己的安全,也为能抓到断手兄弟而高兴。 随后又打电话给小语报平安,让她别担心。 的士刚到别墅门口,老代已经亲自开车在门口等着我们,见贡布满身血污,我身上也沾染上很多血迹,又惊喜又担心:“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医生已经准备好,你们三个都是英雄。” 从面相上看,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老代是用阴招取胜的人,他对林迪薇的忠诚如奴才一般,平时对我恭敬慈爱,没见他黑过脸,没听他说过一句狠话,他的笑总是如温润的明月一般。 隔几个小时再见到老代,想起他教的阴招取胜,我有些害怕这个人,感觉他比齐爷更阴狠,好在他不是我的敌人。 想来还是贡布看得明白:“战斗只论胜负,不讲规则。”难道人生也只有成败,不管手段吗?我有些瞧不起老代了。 车刚停下来,林迪薇上前拉开车门,搀扶着我下车,说道:“吓死我啦,吓死我啦!”见我回头去扶贡布,她又大声说道:“听说贡布和青子都有受伤,我已经准备好医生,辛苦啦,快,来人扶着我们的英雄。” 贡布一摆手,有些羞涩又尴尬:“我没事,撑得住,小伤。”见贡布整个人血淋淋的,有自己的血,更多可能是别人的血,我很心痛,扶着他一起走到医生面前。真是感谢老天给我派来这样赤肝义胆的战将,有了他和平措,使得我对这个世界少很多恐惧。 我去换好衣服,洗漱一番,下楼去,正好看见贡布手臂上的伤口正在缝针,佛爷和老代也在一旁看着,佛爷兴奋又高兴地对我说:“你们又立下大功,齐爷让好好奖励你们,我该怎么奖励你们呢?” “中午吃顿好的就行。”我拉着贡布的手:“中午我们一起吃饭,还有青子。”又马上问佛爷:“青子中午能回来吗?他比贡布伤得还重,可能需要休养一段时间,如果不用住院,能不能把青子接回来住我房间,辛苦他啦。” 佛爷笑着点点头,回头对大峰说:“打电话给阿虎,按少爷说的办,把青子送这里来。” 林迪薇眼含着泪水推开门:“走吧,客厅说话,贡布的伤弄好后,先休息,中午一起吃饭吧。”说完,挽着我的胳膊就往楼上走,在我耳边小声说道:“你不要命啦?我酒都被你吓醒。” “姑姑,我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嘛,你还舍得这样责怪我?要不是看你难受得厉害,我才不会这样冒险去做呢。”我这个时候当然要卖乖:“姑姑,我不是说过吗,为了你和小语,我不怕任何事情。” 关上小客厅的门,我马上兴奋地说道:“佛爷,我的卦准吧?出门寻、必有获。” 佛爷有些迷惑地说:“麦少,你是不是知道这样单独出去会被跟踪袭击?” 第358章智人千虑 面对佛爷的疑问,我开始感觉人比人也聪明不了多少,林迪薇、老代、佛爷都是江湖经验及其丰富的人,面对危机,照样束手无策,还不如我的破解之法。 我有些得意也是可以理解的,必定佛爷两个月也没抓住断手兄弟,我一出马,马上得手,对他们三个迷惑的老江湖说:“书中说‘智人千虑、必有一失’,您们考虑的是如何防范,而对方却一心想着取胜,防范越严密,对方的攻击就越花样繁多,再坚固的防御,也经不起持续不断的进攻,姑姑,你说是不是这样?” 林迪薇一直欣慰、温暖地看着我,回答说:“是啊,你这道理不假,可是你怎么知道他们会上钩呢?” “姑姑,昨晚看你满腔愁绪,我没有说,我认为廖建山和郭越的死可能和娇妹他们没有关系,正因为没有关系,他们又看得出齐家已经面临四面楚歌,一定想趁机为将来分利而急于建功,娇妹手上的王牌是照片,照片上的事要很有把握地牵扯到佛爷身上,必须杀我和贡布。如果夜里我们失败,他们就可以说是佛爷派青子把我和贡布诱上山顶,杀人灭口,这样一来,照片上的事情佛爷就无法撇清关系,他们想着,这样一来,照片一旦公布,就算青子和阿虎去自首,想担下全部责任而撇开佛爷,也就做不到。” “果然有见地。”林迪薇看看佛爷和老代:“你们都老了啊,没有麦子这胆量啰,这是以身犯险啊。”林迪薇递给我一叠报纸:“麦子,看看吧,今天的新闻你还没看吧?说对了,我们现在就是四面楚歌。” 拿过报纸一看,硕大的标题:思齐资本谋财害命,标题虽然言之凿凿,内容里没有害命的证据,但列举了谋财的证据。文中说,在一个多月前,思齐资本开始通过多个账户做空建钥地产,并且在郭越遇害前几天里,控制泰基发展,一起趁低疯狂买入建钥地产股票,成为建钥地产连续暴跌的最大受益者,也是最大黑手,由此联系上郭越和廖建山的惨死因由。文中还列举思齐资本在国外公开做空万鸿兴基金,获得上亿美元利润,在文章的最后,曝光红树林项目一直是思齐资本为推手,泰基发展为项目主体方。 其中一份销量不高的报纸,直接用标题:泰基发展的红树林项目冤魂难散,文中主要指责泰基发展企图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牟私利,并且长期在商业竞争中不择手段,文中隐晦的指出,泰基发展就是廖建山和郭越两位亿万富豪惨死的幕后凶手。 一篇实时评论文章更是直接上升到民族、国家层面,题目就已经足够挑起狭义爱国情绪:外国公司(思齐资本)的经济掠夺阴谋,在文章的开始,首先列举出思齐资本控制下的中国上市公司名单,泰基发展首当其冲。文章不以证据为逻辑,而以思齐资本的背景为内容,形容齐家、金家、殊家为数典忘祖的卖国贼。文中主要写这三家在建国前,国家风雨飘摇之时逃离苦难,在改革开放经济腾飞之时,又回来掠夺财富,官商勾结伤害民族资本发展的根基,文章的结论是:昔日卖国贼的后代们,正肆无忌惮地打劫国家财富,肆意破坏国人的生存环境。 这篇实时评论文章用心之狠毒,行文之刁钻,目的性之暴虐,简直是病犬狂吠一般,矛头直指齐爷。 我正看报纸上的文章时,刘秃子和黄秘书长推门进来,脸色都很凝重,黄秘书长刚坐下来,茶没喝一口,长叹一声说道:“舆论风向不好啊,要想办法控制。” 林迪薇无力地说道:“网络上的帖子就更是胡说八道,好像要马上把我们齐家、金家、殊家拉到广场上审判一样,而我们竟然还不知道真正的对手是谁。”说着,林迪薇挫败感的情绪又上来,没好气地说道:“佛爷、黄总,麦子都知道以身犯险去寻找突破口,你们就没有一点办法吗?” 佛爷很是尴尬地抬起头来,回答说:“林董,断手兄弟已经归案,我们可以从这上面开始做文章……” 林迪薇火冒三丈,打断佛爷的话:“放屁,断手兄弟一定要依法审判,要是廖建山和郭越不是他们杀的,你还想强加给他们不成?要是弄巧成拙呢?日后真凶归案呢?幕后主使又安谁家头上?岂不要害我们万劫不复?” 老代马上平静地劝说道:“林董,你也别急,少爷今天为我们打开了局面……” “打开了局面?是,麦子为我们在十面埋伏中冲开了一个口子,老代,麦子才二十出头,我给你和佛爷怎么交代的?要是昨天夜里麦子被杀害了呢?我对小语怎么交代?你们想逼死我的小语吗?让我们齐家人财尽失?”林迪薇马上又回到昨夜醉酒时的情绪当中,有些闷气无处撒的味道。 指责过佛爷和老代以后,林迪薇转向刘秃子,不过语气变得温和一些:“老刘,昨晚办公室会议有结果吗?” 刘秃子小心翼翼地说:“董事会秘书甘璞明我一并带来了,要让他进来回报吗?” “不想见他,有什么决议,你三言两语告诉我不就行了吗?” “昨天大家一晚没睡,但眼前还没找到突破口,大家的意思是,先想办法发一则通告,撇清新闻中的指责,以懂事会的名义发,对失实、污蔑类的报道主体方和作者,找出一两个典型来起诉到法院,美国和这边同时进行。”刘秃子见林迪薇眉头紧皱,又说道:“麦少爷贡献的断手兄弟等人还在重症监护室,警方没法审问,我们也得不到丝毫消息,秘书办那边是让大家睡几个小时,下午接着对新发生的情况进行商议。” 林迪薇冷笑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道:“还睡几个小时,我睡了吗?麦子、贡布、青子他们睡过吗?还真他妈睡得着,哼哼,事到临头,全成了摆设,还不如二十出头的少年。”说着,回头对旁边女助理说道:“让他甘璞明滚回地王大厦办公室去,继续给我主持会议,什么时候拿出有效的策略,什么时候睡觉。” 第359章踏浪而行 见女助理出去关上了门,黄秘书长小声地说道:“到案歹徒一共十一人,六个重伤,五个还在抢救观察期,命都能保住,审讯已经在进行中,这帮人都是外地来的亡命之徒,通过中间人交易,审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来,估计还得等断手兄弟醒来,才能找到幕后指使者。昨晚发生的凶杀事件,现在还处于高度保密中,齐爷那边的指示是说,先封锁消息,等找到主谋时再一步步披露出来,林董有没有什么别的意见?” 林迪薇软弱无力地说:“我能有什么别的意见?照我哥说的办吧。”林迪薇指一指电脑,语气变得平静很多:“麦子,你再看看这段新闻视频,然后我们再一起讨论。” 刘秃子马上点击播放,视频是早上新闻录制下来的,画面里,白兴堂神情哀痛,对着一堆麦克风说道:“建钥地产郭越和力通资本中国区合伙人廖建山都是我的好朋友,他们惨遭毒手,我很悲痛,并希望警方能早日破案,让我的两个好朋友能九泉瞑目。近段时间,我将协助我两个好朋友的家人,帮助他们处理好财产整合和继承过度等事宜,唉,真是丧尽天良啊!” 紧接着,画面中是郭越的老婆带着孩子,声泪俱下的控诉凶杀的残忍,这个女人及其熟悉,我没有想到郭越老婆竟然是这个女明星;然后是廖建山的老婆泪水涟涟地对着记者喊冤,哭诉廖建山身前背负杀害陆溪楠的不白之冤,诅咒那些冤枉廖建山的人不得好死。 我注意到,在郭越老婆对着记者控诉时,她眼神偷偷快速地看过白兴堂四次,我关上电脑,凭着直觉说道:“您们注意到没有,从郭越老婆的神情中可以感觉到,她和白兴堂的关系非同一般,甚至可能有奸情。真是想不到啊,原来郭越老婆真就是影视明星谢淼淼,郭越真是死得冤枉,老婆这么年轻漂亮,他一定死不瞑目。” 林迪薇拉我挨着她一起坐,喝一大口咖啡,苦笑着说:“麦子,你还替郭越叫冤啊?说说你的想法,这屋里都不是外人,随便说,我们都是蠢才,听听你这读书万卷的大才子的高见。” 看着五个往日叱咤风云的人物,此刻意气消沉如战败的公鸡,脸上再无往日雄风,我说不上幸灾乐祸,还是有些暗自嘲讽,想我这样穷山沟出来的孩子,没上过几年学,没什么值得骄傲的资本和背景,苦日子倒是长年累月地伴随我好长时间,还睡过一年大街,此刻他们竟然等着听我的注意,不禁暗自有些畅快感。 我一直在心中有个固执的坚持,应该是与我从前历经太多苦难和曲折有关,自己是非常憎恨这些天生含着金钥匙,不用自己怎么努力就能为所欲为,拥有常人望尘莫及的财富的人,非常愿意看到他们这样的人死无葬身之地。赫然发现,自己现在正在为他们卖命,心中不禁有些违和,又好像是我自己为着某种不清不楚的贪婪,心甘情愿地向我一直憎恨的人舍身忘死。 来不及多想自己如何一步步滑入富贵温柔的梦乡中,只为感觉自己有可能成为他们这样的人而沾沾自喜,而我还不能表现出我的欲望来。在胸膛里又好像一直存在一种胆怯,这种胆怯想带我逃离这个纷争不断的生活,回到一个清静之地去过悠闲自在的生活。 理智告诉我,已经无法逃离,只能拼命前进,哪怕是为自己曾一直憎恨的那种人卖命,也要为自己获取更多可以支配的东西,除了钱,我还想获得什么,自己又看不清楚,甚至都不知道获得更多钱以后,要用那些钱来干什么。 欲望伴随着整个生命的过程,从小时候的纸飞机、木手枪,到如今我开始渴望能像林迪薇那样活着,好像我变成自己曾经憎恨的那类人,只有一步之遥,为此,我真正抓紧机会奋力向上攀。 我不相信林迪薇他们真是毫无办法,我才二十三岁,如何能指挥他们呢? 勇敢而谦逊地表达自己看法,是体现价值的一种方式,当然不能放过,面对他们颓废而又充满期待的目光,我轻松地说:“姑姑,我哪有这个本事,刚才刘总说得对,新闻上那些造谣的人没有证据,挑出几个典型来起诉到法院,以儆效尤;如今波浪已经形成,光是起诉肯定无法平息谣言,网上那么多的帖子,那么多小报杂志,要一一起诉也是一个大工程。如果我们请人写文章,最好是姑姑接受主流杂志的一个人物专访,介绍思齐资本这些年对经济建设的支持和贡献,与其平息波浪,不如踏浪而行,姑姑,你说呢?” “踏浪而行,好!”刘秃子连拍三下手掌,兴致盎然地说:“林董,少爷这办法真是好,简单易操作,我们一直害怕曝光在大众目光中,与其让人背地里胡乱猜想,弄得众说纷纭,不如主动走到人民群众中去,今天下午就能安排这场专访,就选最畅销的人物周刊。” 黄秘书长点点头,微微一笑:“这是个好办法,思齐资本做个那么多利国利民的事,可以坦荡如砥,既然他们要让思齐资本走到明面上来,我赞成,林董就让思齐资本漂亮的走给大家看。” 林迪薇忧思不解地说道:“如今仇富情绪很大,新闻中又多以民族仇恨为挑拨点,我们确实非中国国籍,公开了说,商业游戏中难免有争强斗狠之事,要是被对方捡出来,可能落得自惭形秽也难说,那就对我哥的影响太坏了。” “不会的,姑姑。大众不傻,大家也不是要看到一个圣人出世,世间对错谁能说得清楚呢?我想,大家只看利害,姑姑接受参访时,主要讲述思齐资本这些年所做过哪些事情,经济稳中向好大家是有目共睹,这当中就有思齐资本的贡献。齐家身在海外,始终不忘祖国,经济建设最需要招商引资,思齐资本是响应改革的春风,与全国一道共同建设祖国,这有什么可挑刺的?” 第360章巧思破局1 林迪薇把身子一转,疲惫地看着我:“麦子,你帮我想完善一些,你算命卜卦的逻辑最是严谨,要接受采访,让思齐资本大大方方的呈现在公众面前,首先不能回避新闻中的指责,再一个不能回避你阿玛的身份,加上我们低价购入的大量股票肯定也得要回应,不然大众会说我思齐资本故意美化自己,刻意逃避大众关心的事实。” 我看看佛爷他们,把腿盘在沙发上,胸有成竹地说:“您们都知道,我就是穷苦中走过来的人,亿万打工仔都和我差不多,深圳是外来人的天堂,也是所有有梦想者的逐梦地,我明白大众想什么。采访时,姑姑主要讲三部分,首先讲述你是如何到达海外的,父母如何不明不白被人当街枪杀,齐老爷子如何收留你、栽培你,到你学业有成以后,继承齐老爷子的拳拳报国之夙愿,带领海外资本回归祖国,这既解释了思齐的精神和宗旨,又能以姑姑父母之事博取大家同情,也是树立思齐的正面形象,用独领风骚的方式回应他们对思齐的诋毁。” 林迪薇抿着嘴看着我:“这,我的这身世可从没有公开过啊!” 老代忧虑说道:“是啊,当初主使杀害林董父母的人,要是现在正好身居高位,不是为我们又多树一个敌人吗?” 我说:“代叔,不会的,姑姑在讲述中一定不要表现出仇恨,那段特殊动荡的岁月,遭受不白之冤的不只姑姑一家,要是真如代叔所说,思齐会多一个朋友,乃至多很多朋友,说不定还能因此找到当初的凶手。你们想想,现在当政的主流,不就是当初被打倒的人和他们的后代吗?姑姑这身世一披露,岂不多了很多同病相怜的朋友,我阿玛也会因此而受益,对平息这几天的恶毒指责,能有烈日驱阴霾之效。” 黄秘书长高兴起来:“好啊,好啊,我都不知道林董与齐家还有这渊源,麦少爷这招好,林董,就这么办,专访过后,再做一期林董身世的专访,各大媒体一定蜂拥而至,林董这过往的曲折悲惨身世,一定能博取从上到下的同情,矛盾视线也能被轻易转移,齐爷形象会更好。” 佛爷和刘秃子也坚定赞赏我的方案,刘秃子兴奋地说:“事不宜迟,今天让甘璞明约人物周刊的主笔下午过来,采访地放在地王大厦的办公室里,今天周末,下周一正好出刊,对几家股市也有好处。” 林迪薇长舒一口气:“好,真要能起到麦子说的功效,我就这么办,现在就打电话给我哥招呼一声。” 我马上阻拦说:“姑姑,不能告诉阿玛。” “为什么呢?” “姑姑,我不是先说过嘛,智人千虑,必有一失,阿玛可能会站在他的位置阻止姑姑说出身世,阿玛他一直身在高位,不一定了解大众的喜好,真要怪罪下来,我来担,阿玛还欠我三个人情呢。” 黄秘书长说:“麦少说得对,齐爷有时候真是太稳重,此时要出奇招,哎呦,我都等着看林董的曲折身世呢,这篇专访一出,得砸坏无数人眼镜。” 我调皮地对佛爷说:“佛爷,您也不准打电话告诉阿玛,我们谁也不能告诉他,等专访出来,阿玛知道效果以后,自然不会怪我们。” 佛爷点点头:“不告诉他,林董刚才不是说过嘛,听你的。” 林迪薇说:“麦子,你刚才说讲三部分,另外两个重点是什么?” “拿思齐的数据说,这些年一共带回多少海外资金投入到经济建设中,最后说说思齐和泰基发展等的公益项目,这两样都着点在事实和数据上。”我故意拍拍林迪薇的手:“姑姑,专访配上你倾国倾城的照片一登出,姑姑一定比明星还闪耀,天下有情郎一定蜂拥而至,所有舆论阴霾都将被姑姑身世和美貌驱散,春风得意马蹄疾啊。” 林迪薇回光返照似的站起来,精神焕发,踱着碎缓步说道:“这场舆论的惊涛骇浪就这样能平息吗?这么简单?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甘璞明还是哈佛行政管理出来的,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样简单的办法?” 黄秘书长哈哈一笑:“因为啊,林董这个私人助理赛过千军万马,谈笑之间,敌人灰飞烟灭,哈哈哈,林董,天降奇才于你,麦子犹如陈平、张良再世,不早不晚到林董身边,林董果然气数不一般。” 佛爷也站起来,脸上舒展开来,说:“我们身边还是有人胳膊往外拐,前几次危机也是麦少的智慧化解的,麦少这份灵气被透露出去,所以才有人急于想要麦少的命。” 林迪薇弯腰拿起自己的茶杯,对着佛爷说:“我明白的,等舆论风波平息,我来对付他们,以后麦子的安全级别要提到和我一样。”又看着我故意垮下脸来瞪着我:“不能让他随意任性,一个人能有几条命啊?” 我赤脚站在沙发上,展开双臂来回的走着:“姑故您不让我任性,这场仗难以打赢,舆论是可以平息下去了,艰难的对决还在后面,并且可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佛爷一定是明白的,姑姑防守太严,对方没法出手正面攻击,都在暗中僵持,不利的是我们一方。就在此刻,无数双眼睛盯着医院,他们既然能请来断手兄弟,就能请来更厉害的人到医院把断手兄弟变成死人,医院和警方里都有可能有人为对方买卖,悄无声息地做掉断手兄弟,我们三个昨夜舍身忘死得来的也将变得毫无价值。” 林迪薇马上警觉起来:“佛爷、黄秘书长,医院那边不会有失吧?” 黄秘书长说:“不会,齐爷已经打电话,我们安排了相当强的警力,病房里值班的人中有佛爷派出的人夹杂其中,警方那边值守的人,也有得力之人,万无一失。断手兄弟是多国通缉要犯,这次麦少和青子、贡布三人立下大功,只是,齐爷不想让麦少出面,不然是可以领受政府嘉奖的。” 林迪薇说:“我哥是对的,不能让麦少处于危险之中。” 第361章巧思破局2 我心里想着,自己又失去一个扬名立万的好机会,能抓到国际杀人要犯,该是何等的荣誉?我和青子、贡布三人抓住了国籍要犯,本该成为新闻风云人物,成为为民除害的英雄,但我们显然只能得到齐爷奖励的钱,无法成为扬名天下的英雄,因为我们没有话语权。 应该不出所料,在将来新闻报道中,涉及多条人命的国际要犯断手兄弟,是被英明神武的警察抓住的,还会有几个英明的领导因此步步高升,这些因此受益的人肯定都是齐爷要培养的人。 不知道青子和贡布会不会像我这样想,反正我觉得自己的英雄之名被剥夺了,就好像世间始终笼罩着迷雾,凡事都看不到真相,公之于众的英雄未必是真正的英雄。 气氛变得轻松,老代开一泡新茶,所有杯子重新洗过,芬芳甘醇的西湖龙井茶香满屋,他自己先趁热喝一口,放下半个鹅蛋壳大的白茶碗,高兴地说:“来,尝一尝新茶,今年明前龙井,林董的珍品。” 老代端起茶杯递给林迪薇:“林董,我有个建议,断手兄弟被捕的事应该马上公开。”说着,把脸转向我:“麦少,你也分析分析我这意见可行不。后天林董专访面世,今天晚上新闻时段,先让断手兄弟被捕的新闻做一个铺垫,接下来这两天周末,各大媒体的新闻一定会争先报道国际要犯在深圳落网的消息,星期一林董的专访一出,正好交相辉映,岂不妙哉?” 林迪薇挨着我坐下来,疑惑着说:“什么道理?” “我懂了,老代,好主意啊!高,真是高。”佛爷放下茶杯,兴奋地说道:“林董,老代这招高明,断手兄弟被捕的事确实应该马上公之于众,等着审问出幕后黑手再公开,也有齐爷的考量,这能瞒得了大众,但警方内部一定有人已经把消息传给了应该知道的人。新闻应该如是报道,让麦少爷成为主角,这样才能让断手兄弟被捕的新闻,对星期一林董的专访推出增光添彩。” 黄秘书长兴奋地站起来,三指夹着空茶碗不放,晴空霹雳般大喊出来:“好,好,妙招,真是妙招。” 林迪薇眉头一挑:“老黄,你吓我一跳,值得这样兴奋?” 黄秘书长哈哈大笑:“不好意思,兴奋过度,不过,老代这招确实高,新闻要这样报道:思齐董事长私人助理智勇双全,擒获恶罪累累的国际杀手断手兄弟,因保护当事人的需要,思齐董事长助理暂不便接受采访。”黄秘书长在茶座前坐下来:“但在林董下午的人物周刊专访中,让麦少爷露一脸,简单介绍擒获断手兄弟的过程,周一的专访报道中,陪上麦少和林董的合影,这招妙不可言啊!” 林迪薇点点头,也有些小兴奋:“懂了,懂了,确实是一步好棋。” 刘秃子看着佛爷,憨憨一笑:“佛爷,就看我们有没有担当,在不告知齐爷的情况下,把这事做了。”又把脸对着我:“并且,麦少,你在介绍擒获断手兄弟的过程中,略微提到泰基发展集团总裁助理协助了你抓获断手兄弟,以你的聪明才智,一定知道怎么对外说。” 我也马上明白老代这招的妙处:“放心,我知道怎么对外说,不然,以我一个人擒获了国际杀手断手兄弟,这也没人信啊!” “林董,你的意见呢?”佛爷还是把决定权抛给林迪薇。 “哎呦,就是不告诉我哥呗,我来担。”林迪薇高兴起来,疲惫神态一扫而空:“佛爷,就这么办,等我哥问起,责任我承担。” 佛爷端起茶杯:“好茶啊,真是香。”说着,站起来舒一口气:“啊,这盘棋活啦!黄秘书长,你去电话通知警方那边准备下午的新闻发布会,这对深圳警方这边也是一件极其光彩伟大的事。” “午饭我就不在这里吃了,林董,我先去召开紧急会议。”黄秘书长站起来,刚要走,又坐下来,和蔼可亲地看着我:“麦少爷,你可得委屈一些,下去我派车来接你,新闻发布会上你得露一脸。” “没事,这委屈什么啊?黄叔,我去一趟便是。” 我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必定从没有在电视上露过脸,以前从没有想过自己会上电视,总是会想起自己街头飘零的时候,这算是一种心病,贫穷落下的病根。害怕是因为担心危险降临,我不怕,但梁凤书她们呢? “麦少,在新闻发布会上,你得感谢警方的及时行动,并且要说这是警方提前部署的,只不过是你上山看日出,无意中与断手兄弟狭路相逢。” 林迪薇握着我的手:“麦子这边没问题,我的助理不想抢这头功,不过,要是这样说,外界会不会质疑麦子为何知道断手兄弟,并且会和他们打起来。” 黄秘书长得意地一笑:“林董,您怎么忘了呢?佛爷下面老陈的消失,我们曾在新闻上说过,怀疑是断手兄弟带走了老陈,老陈是泰基发展的人,麦少和泰基发展的董事长助理一起登山看日出,遇到让老陈消失的疑凶,当然要配合警方抓获这杀人惯犯嘛。” “好。”林迪薇站起来:“就这么办,我就不留你了,把事办好,晚上你请他过来一起吃饭,我全程作陪,你告诉他,这件事是我和我哥都赞成这样做,他的政绩很重要,新闻上必须说这个案子是他领导的。” 黄秘书长连连点头:“知道,知道。” “走吧,吃午饭,下午我还得睡一会儿,麦子也一宿没睡,下午别看着没有精神。”林迪薇带头走向饭厅。 一到饭厅,林迪薇马上扶着青子坐下:“伤得不轻哦,快坐下,辛苦你了。”又拉着贡布也坐下:“贡布,你也是立了大功,你和青子都该奖励。”回头看着佛爷:“一人十万,你给他们,帐算我的。” 第362章奖赏 刘秃子从他助理手里拿过包来,郑重其事地拿出三个小纸袋放桌子上,把包递还给助理,助理马上退出饭厅,刘秃子憨笑说道:“林董,这是我和黄秘书长私人对三位英雄的一点奖励,可以吧?” “可以啊,怎么不可以?是什么啊?” 刘秃子先递给我一个纸袋:“麦少,卡地亚钻表,小小礼物,感谢你对思齐做的贡献。”又递给贡布和青子各一个纸袋:“二位小兄弟辛苦啦!都彭纯金打火机,也是作为思齐董事感谢你们。” 青子礼貌性马上打开盒子,拿出火机弹出一声铿锵有力的金属脆响,把火机握在手里:“谢谢刘总,要不是麦少爷,我们也抓不住断手兄弟,最开始我本是让贡布带着麦少从林中遁走,我来切断他们的后路,麦少非得要求“同进退”,我们才不得不背水一战。” “哦。”林迪薇欣慰地看着我:“以后可不能这样逞强,多危险啊!你又不像他们那么能打。” 青子故意要夸赞我,说:“麦少比我和贡布贡献大,他用石头砸倒好几个,能破断手兄弟,也是靠他用石头打乱他们阵脚,不然我们很难得手。一开始我们就用了代叔的辣水包,这两人竟然没受多大影响,麦少爷的石头砸得比枪还准。” 刘秃子拿出打火机,高兴地说道:“想起来了,想起来啰,麦子曾经在游艇上展示过这一手绝活,真是英雄少年啊!” 佛爷说:“都坐吧,边吃边聊,刘哥比我和林董都大方,看来我私人还得在林董的奖金上加一点,我可不想做小气鬼。” 林迪薇说:“你可不得加一点嘛,要不是他们三个英雄,这局面还不知道怎么破,损失可就大啰,我哥早上在电话中也说要论功行赏,思齐和我们齐家都不会亏待有功之人。” 林迪薇的话一言多意。 贡布除了几声谢谢,没有多余的话。 我把劳力士金表带在手上,高兴地说:“谢谢刘总,这太让刘总破费了,贡布,你可知道,刘总送的打火机值十几万呢。姑姑,等青子和贡布养几天伤,我还能为姑姑做一件大事。” 林迪薇喝着汤,抬眼看看我:“都多吃点,这餐就是为你们单独做的,再要干什么事,可得提前告诉我,别让我担心就好。” “我的伤没事,为林董佛爷做事不计代价。”青子大口的吃着,表现出坚强的赤胆忠心。 佛爷喝完汤,问道:“麦少,下一步要干什么大事?” “哦,早上在回来的车上,娇妹打电话约我这两天见一面,她这电话的时机很巧啊,听她口气,好像当时北面要冲上山的人还不是她的人,但她知道断手兄弟上山追杀我们,她好像有难言之隐,这个时候可以去探探她,见面的地点可以选在我们觉得安全的地方。” 青子马上补充说道:“我当时开枪吓退北面的人,也是不得已,我和贡布都受了伤,要是北面的人攻上来,我们可能难以对付,现在想起来又有些后悔,起码应该看看他们都是什么人。” 担心佛爷和林迪薇责怪青子担心,我马上说道:“青子,你是对的,要是北面的人上来,一旦拖延,必将和阿虎的人陷入群殴,断手兄弟有可能趁乱抢逃走。他们没有上山来拼抢断手兄弟,证明他们还不是一路人,所以我要去会会娇妹,看看她到底有什么话说。” 刘秃子放下筷子,说:“娇妹的保护伞是洪培忠,他是人大委员,和齐爷不是一路人,麦少,你可得小心这个娇妹,洪培忠的关系网盘根错节,和团委那边交际颇深,为人老谋深算,不好对付哦。” 林迪薇马上意味深长地说:“白兴堂的父亲和谭炬东相互勾连,一个在海外,一个在国内,配合相当默契,廖建山和郭越的靠山就是谭炬东这个副部长,听我哥说,这些年来,姓谭的一边拿着国家俸禄,一边疯狂捞钱转移海外,他全家早都已经拿到美国绿卡。这个时候姓谭的和洪培忠沆瀣一气,我们正好先把他们的马前卒一一铲除,如果能拿到关系他们的铁证,我哥最开始提出把他们这几个祸害连根拔掉,现在看来不是难事,除恶务尽啊!” 佛爷接着林迪薇的话说:“洪培忠的犯罪证据不好拿啊,齐爷也分析过,洪培忠在这个节骨眼上做掉客仔和蛇仔,换上娇妹,其目的就是要毁灭以前的证据,这个娇妹未必知道客仔他们以前干过的多少烂事。据我的线报,娇妹接手以后的这段时间,走私和粉的生意全部没动向,大有要金盆洗手的感觉,麦少去探探她的口气也是可以的。” 青子担忧地说道:“佛爷,林董,上次我和阿虎都见过娇妹的身手,看她气势,不知受过什么训练,完全不把我和阿虎放在眼里,估计一般人对付不了她,麦少不能轻易去见她,我能感觉到,娇妹的身手可能在我和阿虎之上,加上我现在的腿伤,我担心……” 佛爷眉头一皱:“这么厉害?那可棘手啰,大峰、小峰加上你和贡布两个,联手能不能擒住她?” 青子回答说:“联手对付她不是问题,体力上也能拖垮她。”青子又惭愧地说道:“对付她那样的人,我这伤得先养几天,不然伤口肯定崩开,我是不怕的,就怕耽误了佛爷的事,让麦少陷入敌手。” 林迪薇有些不高兴:“佛爷,你身边还没有能打败一个女流的猛将?” 佛爷面露尴尬,贡布终于开口说道:“林董,我当时在现场,看她那几个随意翻身动作,还有她杀客仔的刀法,大概知道她应该是自小练习残酷的杀人训练,跟我和我弟弟平措接受的训练差不多,在手段上还可能更狠毒一些。青子哥和虎哥练的是搏击,在拳台上我肯定不是青子哥和虎哥的对手,但要无规则的拿利器搏命,肯定是我赢。那个女人因为娇小灵活,如果手有利器,在拼命相斗时占优势,青子哥说得对,大意不得,有我在,可保麦哥安全,就怕她身边还有几个像她那样的人,可能真不好对付。” 第363章 新闻发布会 佛爷回头对一直坐在一旁的大峰说:“让青子这几天好好养伤,下午你让小峰陪着麦少去新闻发布会,这几天小峰都要暂时接手青子的活儿,还是那个话,以性命保证麦少的安全。” 刘秃子也担心说道:“这个洪培忠在哪里找的这样一个女娃娃,听你们说得这样厉害。” 佛爷马上说道:“国外残酷训练杀手的机构很多,都是以很多人性命为代价训练出来的,我们国内没有这样的训练,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严重触犯刑法的事情,训练时,当人命如草芥。最后活下来这些人,基本上都掌握在雇佣军机构和国外黑道集团手里,专门从事非法交易,大多都是执行暗杀任务。” 林迪薇脸阴沉下来:“佛爷,这么说我们要请外援?” 佛爷说:“外援肯定不能用,一旦漏出把柄,必然连累齐家,反而弄巧成拙。林董不用担心,你和麦子昨晚都没睡觉,下午还得接受参访,先休息几个小时,青子和贡布也去睡一觉,今天晚上我给林董一个交代,这些年我也没输给任何人。” 刘秃子乐呵呵地说:“佛爷办事最让放心,没得差错。况且,洪培忠这么多年的财路不一定舍得放弃,娇妹突然暂停所有业务,会不会跟这里一把手突然调到西北任闲职有关,这个被调走的人和我们的关系还不错,难道洪培忠理解成是齐爷失势的先兆,他想在这边取而代之?” 林迪薇马上警觉地看着刘秃子:“老刘,你是不是在香港那边听到什么闲话?” “这……”刘秃子显得非常为难,似有难言之隐。 “说啊。”林迪薇面露不悦,语气变得阴冷:“老刘,你和我们齐家同舟共济这么多年,这个时候不会是想要改换门庭吧?” 刘秃子马上诚惶诚恐,憋红着脸说道:“我要有半点这个想法,全家不得好死。” “几十岁的人了,发这毒誓干吗?”林迪薇语气略微缓和:“说说,香港那边有什么闲话?” 刘秃子说:“香港那边的报纸林董肯定也看到了,有传言说,这里一把手突然被调往西北任闲职,接替这个位置的女人也不是齐爷一路的,很多人担心,紧接着是不是会各位置都要换人,导致从前维系的生态要从头来过,如果是这样,又将耗费大量成本。” 林迪薇低声说道:“全靠关系维持的生意才会这样担心,要都是合理合法的生意,谁来主政也不怕。深圳开始把制造业迁往关外,关内往高科技和旅游方面转型,这是对的,我几年前就这样预料过,思齐的产业布局早就开始转变,对我们没什么影响,这个女人以前就在这里历练多年,她也不敢违背发展经济的总纲领,大的趋势谁也动不了。” 刘秃子憨笑说:“齐爷和林董确实高瞻远瞩,林董,我也这把年纪了,钱多少早就无所谓,将来我的孩子还得跟着林董脚步走,这是决不会变的。”刘秃子明显是在向林迪薇表忠心。 佛爷站起来:“林董和麦少昨晚没有休息,抓紧时间休息吧,下午还得辛苦。” 临近傍晚时分,林迪薇先我起床已经打扮好,叫我起来后,几辆车从南山别墅出发,直接到警方的发布会现场,从侧门开进大楼里。 黄秘书长带着荷枪实弹的特警过来迎接,拉开车门高兴地说道:“林董,您怎么到这里来啦?是要等麦少一起去办公室吧?先上楼喝茶等等,耽搁麦少几分钟就好。” 林迪薇拉着我的手:“去吧,我就在车里等你,这地方是安全的。” 第一次面对黑压压一片的媒体,摄像机、照相机对着,可我也没有暂时自己的机会,按照事先黄秘书长的叮嘱,我和青子带着帽子和口罩出现在现场,只是证明我们是最先和断手兄弟相遇的当事人,青子展示了身上的几处伤,我只说“感谢警方周密部署,及时赶到现场。”说完站了不过几十秒钟,配合摄像和拍照,然后被人带着匆匆离开。 到林迪薇办公室,人物周刊的采访记者正等着她,拍照设备已经架好,先采访林迪薇,我在旁边休息室等着,梁凤书打来电话,在电话中说道:“老公啊,我们在电视上看见你了,虽然口罩帽子遮住你面孔,但我们都知道那是你。” 我以为梁凤书是要为我扬名而高兴,接着,她在电话中忧虑地说道:“老公,你在外面可千万要小心谨慎一些,还记得你老婆我曾经说过吗?我们最好活得安安静静得,我感觉啊,是有人刻意把你推到台前来,但愿是我想多了,你自己也要好好想想,这种事情有必要把你推到台前吗?” 一直处于紧张和兴奋中,我还真没仔细想过梁凤书提出的问题,只好把老代要这样做的理由告诉梁凤书,还告诉她我一会儿要接受人物周刊的访问,林董同意这样做,只是想把擒获断手兄弟的功劳,牵连在思齐和泰基发展的公司层面,我的露面不过是临时上场的配角,应该不含什么阴谋诡计。 听完我的汇报,梁凤书建议我在人物周刊采访照相时,最好像在新闻发布会上那样,别露出全部面貌。她考虑问题历来是周全的,但也都谋虑相随,我实在没有看出梁凤书的担忧来由。挂断电话,细细想想,这些年听她的都没出过错,应该听她的。 打开电视,我也没看出电视上那个人是我自己。新闻上展示了缴获的凶器,断手兄弟的两把枪尤其醒目,新闻中,断手兄弟躺在病床上,满身插满管子,脸上罩着氧气罩,一副生命垂危的样子。 刚拿出烟来,贡布把刘秃子送给他的打火机递过来:“哥,我也不抽烟,还是你拿着吧。” “贡布,这可是十来万的东西。”我用自己的火机点烟,想着回忆一下断手兄弟的伤到底有多重。 贡布手停在空中僵持着,固执要把火机给我,重复说道:“跟着哥,我们兄弟也不是为钱。” 不为钱而心动的人太难找,我只好劝他说:“快收回去,露露抽烟,好好留着,回家时送给露露,她一定高兴得很,哈哈哈。” 第364章话中话1 贡布把火机揣回兜里:“好吧,到时候我就说是哥送她的。” “怎么是我送的呢?这火机是你的。贡布,你是不是嫌弃露露比你年纪大啊?” “露露姐挺好的,哥,我不想娶妻,我这样的人,别耽误了露露姐。” 贡布的话使得我心中愧疚,我知道贡布的意思,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随时都可能会牺牲的人,不想自己拖家带口,他这样的想法,更坚定了我要撮合他和露露:“那不行,我以为你一直嫌弃露露年纪比你大,你必须要成家,不然我心里过意不去,露露那么喜欢你,我觉得挺好的,我们做兄弟,露露和凤书是多年好姐妹,你要不嫌弃,我看就这么办,我做主,你必须娶露露。” 贡布低头闷着不说话,我继续劝他说:“平措老弟喜欢我玲玲妹妹,我妹非得不同意,女的不同意,我没法逼迫玲玲同意。你既然不嫌弃露露,露露又心心念念地爱你,你们要能做夫妻,我和凤书都会很高兴,听哥的,你的生活幸福,我们兄弟在一起,才没有遗憾,你要有觉得不合适的地方,就说出来。” 贡布刚抬头想说什么,有人敲门,我低声说道:“这事就这么定了,火机送给露露当定情物,快去开门吧。” 一看是李学匀,我马上站起来:“李总好。” “见外了,见外了,你要叫我李叔叔,胜荣和树山同你是一辈人,快坐吧,我们思齐的英雄。”李学匀和我挨着坐下来:“林董采访还有一会儿,听说麦少你来了,我就是过来看看你,过几天胜荣和树山要过来,我做东,大家一起吃饭,麦少你可一定要赏光啊。” 听说殊胜荣和金树山这两个黑白双煞又要来,我想,自去年中秋以后,再没有见到这两个人,他们这个时候过来,莫非有什么事,可我也不好问李学匀,自答复说:“好啊,李叔叔请客,我肯定去。” “那就这么说定了啊。”李学匀看看一旁站着的贡布:“我听说断手兄弟极其厉害,想不到你们能让他们躺在医院,真是了不起啊,这位贡布兄弟就是我上次见过的那位吧?” 李学匀说见过的那位,想是在那次酒宴上,平措护着肖玲玲时他看见过,他肯定不知道平措和贡布是双胞胎,我也懒得和他解释,说:“是,哦,上次酒会见过,那时我让他保护玉玲珑。” 高挺的鼻梁,刷子一般的粗眉,浓密的络腮胡黑白相间,似春天的韭菜,要从他的脸颊拼命往外钻,煞白的皮肤上有很多红褐色的细点,像是酒糟洒在雪地上,一看就知道是中外混血。看着稳重憨厚,一想到他是殊胜荣家的人,我总觉得他不是个好人。 正说着,老代敲门进来,见李学匀也在我的休息室里,为此感到意外的表情在他脸上一闪而过,随之微笑着,一个小鞠躬,说道:“李董好。” “代兄这礼节我可担不起,怎么还是这样客气呢?”李学匀指指旁边的沙发:“老代,坐啊,林董还要些时间才结束。” 老代坐下来,看看贡布:“小兄弟快坐下,这里没有外人,你的伤还没好呢。” “还有伤在身啊?”李学匀马上站起来,扶着贡布的后背:“来,坐,坐,坐,我还不知道呢,这谁负责接待的,也太大意了。” 我马上解释说:“李叔,很周到,是我让泡茶的人出去的,你看,一桌的水果和糕点都是他们拿来的。” 老代笑着解释说:“李董,我们麦少不喜欢陌生人伺候他,没有一点少爷的架子,要不然,也不会三个人就敢上山去看日出,不这样,也抓不到断手兄弟,我们麦少爷是不是天赐思齐的英雄骑士?” 听老代的话,我感觉他是故意把话题往昨夜山上的事情上扯,难道是他故意要在李学匀面前夸奖我吗?我想不出有什么必要。李学匀一定知道我是一个假少爷,只不过他没有像殊胜荣那样,没有表现出看不起我,这是他的老道之处。 “你说得太对了。”李学匀对着老代竖起大拇指:“我陪着他们开会一晚上,也没想出什么好的对策,这次对手真是来得又急又狠,几乎想用舆论把我们思齐淹死。麦少爷昨晚这一战,我们总算是有个突破点,起码舆论的压力能先平息很多。” 老代说:“都是麦少的功劳,麦少简直就是诸葛亮再世,智勇双全啊,这样年轻,实在难得,小语还真是会挑人。李董,你刚才法国过来,小语的肚子都大起来了吧?” 听老代这样说,我才大概明白老代话里的意思,还是在强调齐家已经有接班人。又想,对李学匀这样老道的人,不至于要强调这事啊?以我对老代的了解,他的口中是没有废话的。 李学匀点点头:“我不是嘛,小语的肚子已经有些显露,齐爷现在比谁都高兴,见面总是说他马上要有孙子了,真是让人羡慕啊!”说着,李学匀看着我:“麦少,你什么时候去法国?在小语生之前应该要去吧?” 这个问题不只让我觉得尴尬,也让我觉得羞耻,尽管我非常努力地在向上流社会靠近,为此拼命表现,甚至不惜冒生命危险,可还是难以看清将来。环顾尔虞我诈的社会,往下掉会时,有很多人不懈余力助推,往上爬却少有人会伸出援助之手,而你独自拼命攀爬时,还得小心有人把你踩下去。 我故作满怀期待:“是啊,应该要在孩子出生前去,现在事情多,要不然马上就该去陪小语的,虽然每天都通电话,可还是想小语在身边的好。” 李学匀突然变得谨慎起来,小心翼翼地说:“麦少,老代也在这里,我问个闲话,你要是愿意回答就说,要是不愿意,当我没有说,行吗?” “你问。”我也有些紧张起来,可我也不能不让他问,既然是关于我的闲话,当然也想听听。 第365章话中话2 李学匀一边倒茶,一边掩饰着自己,说道:“是这样,我怎么听说那个生活专栏作家是麦少的情人,而且还听说这个作家家里条件挺好,麦少,这是外面乱说的吧?” 老代马上抢先说笑道:“麦少这样俊雅的才子,有几个红颜知己也正常,你李董的红颜知己也不少吧?” 李学匀故作惊讶的样子:“老代,这么说外面传的是真的啦?” 老代看看我:“我没见过这个作家,她的文章我倒是读过一些,写得不错,要真是麦少的红颜知己,一定姿色不一般。” 李学匀说:“这么说,一定是真的啦。” “是啊,李叔,我和她是因为文学而惺惺相惜,在深圳大学闲逛时认识的。”我只好承认,随随便便又说出一个谎言。 终于想明白李学匀这时为何来休息室看我,想来他就是为了问这个事的,既然说开,我也不掩饰,故意哀求道:“李叔,这事可千万别让小语知道,要不然我可是惨了。” “知道,知道。”李学匀哈哈一乐:“谁去说这种事呢?就是说,也不能给家里老婆说啊,要不然真成搬弄是非的了,放心,李叔我一定帮你瞒着。”他又问道:“那个玉玲珑呢?也被你藏起来啦?” “我哪有那么厉害,李叔,我也没那么风流,和玉玲珑熟了以后,我介绍她和作家成了好朋友,她们现在住在一起。” 李学匀两道浓眉一挑,笑说道:“可以啊,麦少,我们再风流,也不敢让两个女人碰头,你还能让她们住在一起,这得多高明才能做到和平相处啊?” 我马上解释说:“李叔,红颜知己难道非得有那种关系吗?作家和我是有,可玉玲珑只是好朋友,李叔可不能传谣哦。” 李学匀把手一挥:“嗨,这也不是什么糗事,没点本事的人谁做得到?也只有你麦少这样的才俊才有这本事,一个是作家,一个是歌手,家里还有一个天仙一般的小语,作为男人,我可是只有羡慕的份儿哦。” 老代不想让这风流韵事继续聊下去,话锋一转:“李董,不说他们年轻人的风花雪月啦,白兴堂那边有没有什么动静?” 听老代和李学匀直接问白兴堂的事,我更加坚定老代不是一般的安保人员,一定是林迪薇真正的管家。 李学匀马上变得深沉起来:“别的事不知道,不过啊,郭越一死,他那个女明星老婆和白兴堂倒是可以光明正大了,说是协助办理财产继承事宜,这谁知道呢?郭越辛辛苦苦大半辈子的成果,现在全落那个女明星手上,白兴堂刚好又是没成家的人,他一定会趁此机会把财产和那个女明星都并购了。” 老代说:“唉,谢淼淼真要带着郭越留下的财产嫁给白兴堂,那也是合理合法的事情,谁也干涉不了,不过啊,郭越现在的案子还没破,他们也不能这样急吧?” 我心马上警觉起来,意识到老代是想套李学匀的话,可是又一想,李学匀这样的人,难道还能被老代套了话吗?我假装天真的问道:“李叔,你认为廖建山和郭越是谁杀的?” 李学匀摆出一副茫然的神态:“这不好猜啊,从曝光的案情来看,应该是他们非常熟悉的人干的,不然也没办法把他们俩同时约出去,还不带安保人员,是吧?麦少,听说你智慧不一般,你认为呢?” 讲一堆废话,李学匀又把问题抛给我,而我是真的没有具体的怀疑对象,只好说道:“我哪里有什么智慧,以我看,说不定是白兴堂干的,他看上了郭越的明星老婆,杀夫夺妻,随便连同财产,还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一起夺了,这不就是动机吗?” 李学匀马上问道:“那廖建山呢?他们可是死在一起的。” 我故意大大咧咧地说:“廖建山是倒霉,刚好和郭越在一起,或者说,廖建山死了他更方便也不一定,我也就是这样瞎猜猜,他们之间的财务关系我完全不知道,这方面李叔更清楚吧?” “他们能有什么财务关系,不就是廖建山帮郭越转移财产,还一起联手抬高股价,吸引游资和散户进入建玥地产,他们好高位套现。”说着,李学匀好像茅塞顿开似的,看着我说道:“麦少的看法有道理啊,抬高建玥股价的真正操纵者,据说是白兴堂和他的万鸿兴基金,前段时间套现最多的也是白兴堂,现在因为郭越的死,建玥地产暂时停牌,正好给他白兴堂重新布局的时间,这也太厉害了,翻手之间夺走一家上市公司,真是不得不佩服这手法啊!” 我想,李学匀也故意在装傻,这样聊天还不如闭目养神,可还得顺着扯下去,都心照不宣地说着心口不一的话,他们可能已经习惯了,我也坦诚不起来。 老代随口问道:“金总还没过来吗?” 李学匀说“你说金紫啊,林董事长安排她去美国出席季度会议,她倒好,这边事情一点不操心,现在我这董事比秘书还累,要放在国外,公司董事那管这些事情,董事会秘书甘璞明完全没主见,我们思齐现在越来越像中国公司,老代你说是不是?这边的钱挣着真累,关系复杂得我都没法适应,真不知道林董怎么能应付得了。” 听李学匀这几句随口抱怨的话,或许正是老代想听到的话,老代微微一笑:“看来李董对甘璞明的工作不是很满意啊,李董是有投票权的人,可以决定是否让甘璞明继续担任董秘,何不在董事会上提出来?” 李学匀笑笑:“老代,我是一不小心又中你圈套,刚才的话可不能告诉董事长啊!算了,不说这些,没意思,有林董事长的英明领导,我们按照指示配合就好。” 闲话一阵,有人来叫我去林迪薇的办公室,记者只象征性的问几个无关紧要的问题,让我站在林迪薇身旁拍几张照片,估计该说的,林迪薇都已经说了。 第366章李白和上官婉儿夫妻俩的餐厅1 回到别墅,我脑子里全是担忧,心里如有猫在挠,全都是因为李学匀那几句看似闲聊的话。想想,梁凤书和我的事连他都知道了,殊胜荣和金树山肯定也知道,李学匀说过,两个黑白双煞过几天要来,他们要是到时为难我,只用把我和小语的事情想办法告诉梁凤书,估计我的生活将要天翻地覆。 不敢想象,如果梁凤书知道我和小语的关系后,她会怎样对我,而且小语还有了我的孩子。她的父亲在外面给她弄出一个弟弟,她对她父亲尚且那样不依不饶,我又能想出什么说词让她原谅我呢? 只有在心里默默祈祷,千万别让梁凤书知道我和小语的事情。冥冥之中感觉到,我早晚要面对梁凤书的愤怒,后果不敢想,但我已经没法回头。心里还带着侥幸,想着梁凤书那么爱我,而且我也是迫不得已,为了生活更美好,她应该会原谅我的。 或许每个背叛爱情的男人都在心里带着侥幸,都如我一样给自己找了一个安慰自己的借口,难道出轨的只是身体吗?灵魂又何尝不是走岔了路。 星期一,人物周刊的专访出来,林迪薇又一次成了封面人物,一个非常吸引人的标题:首次披露思齐资本美女董事长的凄楚故事。 媒体最擅长渲染一个故事,把看似平淡无奇的事都能写得催人泪下,更何况是林迪薇这样一个女人,这样美丽的女人,如此富有的女人,硬生生被渲染出一个凄惨可怜的人生故事,是从艰苦中走向成功的典范。 接下来的几天里,各大媒体好像已经忘了亿万富豪曝尸海滩的事情,或许是林迪薇的身世确实耐人寻味,更可能是林迪薇娇媚的照片让人浮想联翩,思齐和林迪薇的故事占据着新闻版面,一时间,林迪薇变成了娱乐明星、高端时尚人士。让我奇怪的是,大多都不写林迪薇父母遇害的事情,都着笔于林迪薇的感情方面,比如:“美女董事长的爱情观”、“林迪薇为事业牺牲爱情值得吗?”、“海外孤女成长记”、“挫折中的冰清容颜”、“美女董事长的时尚观”、“女强人的美丽如何展现”…… 活着的美丽比冤屈的死亡更值得关心,活着的美丽让人向往,就算无法靠近,也有无限的想象空间,不论富贵贫贱都可以肆意遐想,就像听说谁谁中了百万大奖,自己也马上去买彩票,不管能不能中奖,亿万分之一的机会也能让人想象无限;冤屈的死亡谁都想回避,没有人会觉得自己会不明不白的死去,就像看见有人跳楼自杀,少有人关心为什么跳楼,只当着看一场死亡表演,从不会想到自己也可能走上绝路。 报道廖建山和郭越曝尸海滩的文章越来越少,版面越来越小,而案情也丝毫没有进展,新闻再没有什么可追踪的,唯独郭越生前的明星老婆谢淼淼开始见诸娱乐版面,以亡夫尸骨未寒,谢淼淼已经开始要重回影视圈为卖点,可过气的女明星犹如被遗忘的腊肉,就算重新被人提溜出来,也少有人关心,必定每年都有新腊肉充斥市场。 与娇妹的见面约在大梅沙海边餐厅,佛爷让阿虎提前在餐厅周围布防,担心我被娇妹算计。下午三点,骄阳似火,依照约定,在贡布和小峰、青子三人的陪伴下,我提前到达这家海边的高档西餐厅,餐厅大门上立着牌子,牌子上写着:今日包场,外不接待。 这家餐厅我曾经来过,消费极高,但东西正宗,牛排用的是澳洲新鲜牛肉,是我最爱。欧洲古典城堡式装修显得厚重而奢华,色调搭配略微繁杂,座椅都是国外运来的,很多还是古董级别的,餐具杯子等用品也极其考究。几百平方的店,只有大小不一的九张桌子,先预约再进店,否则不予接待,人均消费千元以上。以前听说店老板是一对热爱中国文化的英国小夫妻,厨师和两个服务员也是他们从英国带来的,但这家餐厅一直有一种神秘色彩,让很多人止步门前。 我和梁凤书与这家餐厅颇为熟悉,以前也是和她一起来这里吃西餐,不几次以后,老板夫妻俩和我们做朋友,允许我们可以随时到店里,不用预约,每次来吃饭都得呆上大半天,我们四个一起喝茶聊诗词,不过走的时候,该付的钱我们一分也不少给,他们夫妻俩也从没有假客气过说打折的话,只聊天时他们夫妻送的糕点、咖啡、茶水从不收费。老板小夫妻俩因酷爱中国唐朝文化,男的给自己取名李白,女的给自己取名上官婉儿,李白和上官婉儿是夫妻,让我觉得有些滑稽。 直到约好在这家餐厅和娇妹见面时,佛爷才告诉我,说老板夫妻俩都是英国公爵的近亲,在中国也遵纪守法,没钱的人进不了门,有钱人大多都知道这层关系,所以店里一直都太平无事,无人敢捣乱或者为难。以前从没听李白和上官婉儿卖弄过他们的身世,听佛爷一说,使得我对这李白、上官婉儿夫妻俩心生佩服,要是中国人有这样名贵的身世,决不会有做这小生意的闲心。 我们四人一进门,李白马上从吧台后出来,在我耳边用熟练的普通话小声说道:“麦子,想不到有人为你包下我的餐厅,你到底是何方神圣啊?怎么从没听你说起过?” 看看没有客人的餐厅,我玩笑说道:“你这个李白又不是“五花马,千金裘换美酒”的李白,你是只认钱的李白,这不是照顾你生意吗?有什么不好?” 我们是玩笑惯了的,他看看我身后,神神秘秘地说道:“你的凤书呢?怎么没有一起来?你想在我这里约会新的情人?” 我也神秘而小声地说道:“不是情人,是要和一个女杀手约会,小心她把你的餐厅烧掉。” 李白哈哈大笑:“麦子,你真会说笑,女杀手?哈哈哈,朋友,我要纠正一下,我不是只认钱的李白,我也是爱诗词的李白,请里面坐吧。” 第367章李白和上官婉儿的餐厅 小峰把住门,青子和贡布站一旁,李白带我到靠窗的位置坐下,接过中年男服务员的菜单递给我:“你也好久不来了,今天随便点,反正你包场。” 太阳已经西斜,玻璃窗外大片阴影,阴影外是银白色的沙滩,还有波光粼粼的大海,我看看手表:“先来壶咖啡吧,嗯,再来一份哈吉斯,好久没吃了,你的上官婉儿呢?又在楼阁上看书吗?” “没有,她听说你要来,知道你要吃哈吉斯,正亲自在厨房和厨师给你做呢,怎么样,我们够朋友吧?”李白说着,眼睛却看着贡布和青子,又低声问道:“他们都是你保镖吗?你不会真约的是女杀手吧?” 我故意吓唬他说:“当然啦,我骗你做什么,要不是约的女杀手,我带保镖干嘛?以前不都是我和凤书两个人来吗?” 李白马上站起来,担心地说道:“我还是先把古董收起来,万一你们打起来,我这些东西别碎了。” “哈哈哈。”看他害怕的样子,我乐得一笑,安慰他说:“别收啦,打不起来,骗你的,就是聊天、吃饭,看把你吓得,你不是公爵的亲戚嘛,怕什么?” “这有关系吗?总统还怕人暗杀昵,这里就是我的家,最开始本来是要装修成唐朝风格,想我和婉儿都远离家乡,所以才把这里装修成家里的样子,可不能给我这里弄坏了。”李白拔高声调说道:“我们还要靠这过日子呢。” 和娇妹约的三点半,没聊几句,我的哈吉斯也还没有端上桌,娇妹已经准时到来,从玻璃窗看出去,我看见娇妹让跟着她的人停在门外,只身一人走进来,对开门的小峰娇声说道:“哎呦,峰仔怎么亲自给我开门啰,真是荣幸。” 青色紧身短裙,白色紧身上衣,一双白色高跟鞋,头发盘在脑后,凹凸有致的少女身材展露无遗,手提着红色爱马仕包,一副很悠闲的样子,娇妹就这样走进来,好似没有一点防备之心,往里一探头,看着站起来的我,马上大声撒娇地说道:“麦少爷,你也不亲自到门口接我。” 说得我真觉得自己不太礼貌,忙从位置上走出去:“娇老大,来,咖啡已经为你准备好了,这边坐。” 李白站起来,默默走向吧台。 娇妹慢慢坐下来,头看着吧台,小声说道:“这老外是谁?” “这里的老板,中国名字叫李白,以后你要是吃西餐,可以来这里,不过他们店规定要先预定,不然不予接待。” 我正解释着,上官婉儿跟着服务员过来,服务员把哈吉斯放在桌上,上官婉儿看看娇妹,沉重脸说道:“麦子,你家凤书没有来啊?我都好久没见她了,一直等着和她一起研究诗文。”说完,又讪讪说道:“算了,你们聊吧,一会儿我们坐坐哦。” 娇妹看看一旁的青子,微笑着说道:“青子哥,我想和麦子单独聊会儿,没问题吧?”说着,站起来,把包递给青子:“包放你那里,你要不放心,还可以搜我的身,你看我这样子,身上也藏不下什么凶器,小师傅可是我很敬重的人,今天就是来和朋友见见面。” 青子也不接她的包,见我点点头,他远远的退到吧台边去。 娇妹又看看几米外的服务员,指一指耳朵:“麻烦音乐声开大一点,你也走开,有事叫你。” 我切开哈吉斯,先叉一截给娇妹:“来,尝尝,也不知到你吃不吃得习惯,这道菜我很爱吃,因为我爱吃肉,你看看菜单,还需要些什么。” 她冲我妩媚一笑:“吃得惯,什么都吃得惯,你吃什么,我吃什么。”说着,切下一块,吃起来:“嗯,好美味,好独特的味道,真好吃。” “娇老大不怕我给你下毒吗?” “不怕,小师傅不是会害人的人,是吧?”她指指我的盘子:“你不是也吃嘛,这菜真不错。要是谈恋爱可不能点这道菜,味重,吃完接吻时感觉可能会不好。” 这几天我一直没想明白,为什么娇妹要主动约我见面,难道说有的话在电话里不好说吗?上次给佛爷测字,算出二十天左右娇妹会有行动,如今快二十天了,也没见娇妹有什么行动,我想着,莫非因为廖建山和郭越的死,加上断手兄弟落网,她想探探我口风再行动吗? 我一边吃,一边随意地说道:“娇老大,其实你有事可以直接找佛爷谈的,你知道,我是个小角色,什么事情都不能做主,陪娇老大吃吃饭,喝喝咖啡倒是可以的。” 娇妹端起水杯,漱漱口,身子往宽大的沙发里深靠,眼望着窗外的大海,满怀着期盼,呢喃着说道:“要是这是我们的约会多好啊!唉,我命苦哦,还没有一次好好的约会,麦子,我就叫你麦子吧?能不能当成今天是情人般的约会?” 娇妹确实漂亮,可我已经是一个防备心很重的人,对齐爷他们尚且心存警惕,面前漂亮的娇妹虽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我却没有丝毫动心,我知道,她杀人如杀鸡。我笑说道:“娇老大,我们现在不就是在约会嘛,只不过啊,我们可能做不成情人,再说了,我也配不上娇老大。” 她认真的打量着我,细声细气地说道:“麦子,是你觉得我不配做你的情人吧?那里是什么你配不上我哦,你要的是齐家的千金,我自然比齐家的千金差距太远,可是,担当就漂亮来说,我应该不输她吧?” 听她这几句话,好像对我的情况了如指掌,可我对她的情况全然不知,想起她快刀刺死客仔的样子,在这炎炎夏日,心中不免有些发寒,觉得空调温度太低一样,把抱枕拥在怀里,说:“娇老大既然对我了解得如此清楚,应该知道,我是有老婆的人,齐家的千金与我也有夫妻之实,我再也应付不了更多的女人,这不是我擅长的。况且,除了知道娇老大武功盖世以外,其它一无所知,有这样的情人吗?” 第368章与女杀手的约会1 她做出深情款款的样子,带着情窦初开的羞涩感,低声说道:“早说好的,就当我们是在约会,我叫你麦子,你叫我娇娇,好不好?” 她不应该是在勾引我,她起码明白我和她的处境,眼前别说做情人,就是做一个平常聊天的朋友也不可能。 “好啊,娇娇。”虽然我觉得这样叫有点恶心,不过我还是这样叫她,总不能这样的要求也不答应她,抛开她的狠毒,眼前的娇妹,绝对算得上青春靓丽、楚楚动人。 “这样真好,麦子,你说你不了解我,你想了解我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的。” 听她这样一说,显得我一下心胸狭隘了,可我也知道,就算我问她的身世,她告诉我的也一定不是真的,不然她就没有当老大的本事和智慧,眼前她故意做出和我情深意切的样子,或许是想让我放松警惕,又或者是让聊天轻松一些,让我要好好欣赏到她的柔情和美丽。 夸赞女人漂亮,我觉得是一个男人基本的礼貌,我迎合她的样子,玩笑说道:“唉,娇娇,我们是身不逢时啊!你这样漂亮的女人,我当然想了解得彻彻底底的,可是我又害怕真了解你后,深深的爱上你,作为男人,很难你这样美丽动人的女人。” 她淡淡的笑一笑:“好吧,我们能不能今天做个约定?” “你说,什么约定?”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私下都是朋友,哪怕我们两边真打起来,就算要拼个你死我活,但我们俩这一辈子都是朋友,你能答应吗?” 想,无论她有什么圈套,我一个穷山沟出来的人,这要求当然可以答应,便点点头,端起水杯:“好,我们永远是朋友,以水代酒,为朋友干杯。” 她见我很爽快的答应了,显得很高兴,还漏出那么一点点天真:“麦子,你是我第一个朋友,恐怕也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朋友,不管你怎么看我,我真心是把你当朋友。” “唯一的朋友?不至于吧?” 她又把头转向窗外,呢喃着:“你极既聪明的人,怎么会不明白这道理,像我这样的人,下场又能比客仔好多少呢?” 我马上又重复着以前在电话中告诉她的话:“娇娇,你永远都是可以选择的,只要你愿意退出,需要什么帮助,我会竭尽所力帮助你,佛爷和林董也会愿意帮助你。” 她回过头来,温柔的目光笼罩着我,微笑说道:“麦子,人要是不能施展自己的价值,谁会真心帮着谁吗?我当你是我唯一的朋友,也不用绕弯子,你如江湖传言,少年诸葛,除此以外,齐家还看中你什么,我不知道,但你一定对齐家有极大的价值,起码暂时是这样。我的价值我也知道,并且是一条无法选择和回头的路,我们都无法选择,各有所求,各有无奈,可不还是得走下去吗?” 见她显得这样坦诚,我也不忌讳地说:“是啊,你看得再明白不过了,既然如此,我们今日之约是为什么?” “为像情人一样约会,为一身一世做朋友盟誓,当然要面对面才行。” “好,我们已经盟誓做一身一世的朋友,可是,今天不只是如此吧?” “廖建山、郭越死了,断手兄弟被你们抓了,佛爷他们可以做很多文章,甚至不在乎我手上那些照片。”说着,她趴在桌子上,对我伸出双手:“麦子,你把双手给我。” 我不担心她会一把拧断我的手,只是觉得有些难为情,可还是照她的话做了,她的手像蛇一样冰凉。 她握住我的双手,我们的距离一下变得非常近,她轻声地说道:“麦子,我虽比你应该要大好几岁,但你不用我教你什么,道上的事情其实你也都能看明白,你知不知道为何自己会出现在新闻里,照片出现在人物周刊里。” 这些问题我也想过,事情总是向前推进,人生也在向前进,岁月更不会停下来,人活着,总得做些事情,至于为什么,总有些事情是身不由己的,能不能想清楚都得那样做,我回答说:“因为断手兄弟是我抓到的,难道你认为还有其它缘由吗?” “有,可我说出来,你能相信我吗?” “不敢保证完全相信你的话。”我把手从她手中抽出来,拿起桌子上的烟:“我说过,我不说谎。” 她手在我手中一掏,烟和火机转到手中,再慢吞吞地拿出两支烟一起含在口中点燃,递给我一支:“我相信你,可你没法相信我,我能理解的。麦子,就算齐爷的千金是真心爱你,你认为齐家那样的地位和财势,真的会公开承认你是他们家女婿?况且你还有一个作家老婆。” 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她来提醒我,我觉得她是太过用心良苦,或许想从我口中探听出一些事情来,所以先离间我和齐家的关系,以她的聪明狡诈,以为可以让我露出破绽。她完全不知道,我在齐家已经历经死亡测试,更不知道我现在和林迪薇的关系,她提出的这些担忧,早已过去。 “这没有关系,这辈子,我的老婆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的凤书,齐家如何看我,我不在乎,他们帮过我,起码现在对我挺好的,就像你也不在乎洪培忠是否真心待你好一样,你刚才说的,人为展现价值而活着。” “那你真心爱齐家的千金吗?真心爱她肚子里的孩子吗?” 本想套她说说她和洪培忠之间的事,想不到她直接忽略掉,我不由得警惕起来:“可以啊,娇娇,我和她有孩子的事你都知道,能告诉我你怎么知道的吗?” “自然是一个一个传过来的,你明白的,有和齐家来往的人,也和我们来往,知道这样的事情又不是什么难事,你爱他们吗?” “当然爱,无论齐家将来会怎么对我,我都爱他们。” “要是齐爷只要孙子,等孩子断奶以后,他不要养女,更不需要你这个有老婆的女婿,你觉得他会怎么做?他不只是个同性恋,还是一个狠毒的变态佬,什么做不出来?” 第369章与女杀手的约会2 以前我想过齐爷总有一天会抛弃我,所以我正在想办法让林迪薇永远也别抛弃我,真到那个时候,能给我一条生路就行。说齐爷要抛弃小语,我从没有想过,想齐爷那么爱小语,怎么可能抛弃小语,况且也没有这必要啊! 既然娇妹这样说出来,我马上问道:“这是你的猜测,还是有什么依据?对于齐家,我是个外人不假,可小语是齐爷一手养大的唯一孩子啊!” 娇妹迟疑着,用力地对着玻璃窗吐出口中白烟,沉默片刻,把烟按熄在烟缸里,趴在桌子上,示意我靠近她,我只好靠过去,她在我耳朵边小声说道:“蔡子瑛来找过我,她才是真心爱小语的人,齐爷也知道这点,所以才用计赶走他们夫妻,蔡子瑛说,希望你尽快想办法让小语和孩子回到你身边,只有你和小语一直带着孩子,你们才会真正安全,蔡子瑛愿意为你提供一切帮助,包括保护你的家人。” 娇妹从我耳朵边抽回身子,又缩回到她的沙发里,细声说道:“麦子,你还有时间仔细想,没有关系,你是聪明人,知道这些话的重要性,回去慢慢思考。”她又略微加大音量:“我再告诉你,断手兄弟从没和我有来往,我也没有雇他们,要做那些事情,我比他们强,完全不用请他们。” 先不想她说蔡子瑛的事情真假,我马上说道:“这我想过,断手兄弟应该是受雇于郭越他们一方,甚至杀死廖建山和郭越的也是他们,只是没有证据而已。”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廖建山和郭越是谁杀的,曾一度怀疑是佛爷他们做的,几天以后我才看出来,可能不是佛爷他们,这事情啊,只有上面的人知道啰。” 我马上小声地问道:“她怎么会找你帮忙带话?” 她示意我看桌子上的手机,我探头一看,她早已输入好未发出的短信:我的师傅和教练是美国人,曾和蔡子瑛夫妻俩一起在美国受训,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战友般的关系。 她拿回手机,说道:“怎么样,你发给我的信息都在吧?我说过,当你是唯一的朋友,怎么可能删你的信息。” 见她故意没来由的说这一句,明显是在暗示我,这里的一切都在监控之中,弄得我心里更加缥缈、空悬,又怀疑这是她的诡计。我自己也知道,青子跟着佛爷那么多年,他一定会把外面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佛爷,这没什么,证明青子是一个有赤胆忠心的人,我不能计较。 “佛爷和林董应该要兑现承诺,现在郭越和廖建山死了,可我们的照片还在,合作任然有效,你给他们带个话,把手上所持有的建钥地产股份,按买入价让给我,这事一笔勾销,以后还能合作挣钱。”她一边以刚才的语调慢慢说道,一边把手机放在桌子上让我看。 只见手机上又有一条她事先写好的短信:北面的人是我的,是蔡子瑛通知我,担心你被断手兄弟干掉,让我上山去救你。麦子,千万记住,你可以怀疑我的话,但决不要把这些话说出去,会有真相大白那一天的。 怎么也想不到娇妹约我见面,有这些提前准备,而且正好击中我的要害,使得我无法分辨真假,还真不敢把看到的信息说出去,就算万一是真的,说出去就会枉费她们一片好心,还可能害了我自己和小语,可是她们是真的想要帮我吗? 娇妹为什么要帮我?完全找不到理由,就凭这一点,我也不敢相信她传达的秘密,可也不敢完全不相信。想我还是没有准备,或者自己的江湖经验彻底输给了娇妹,她的这一手,在我心中撒下一片阴影。 我马上问道:“刚才你还说当我是朋友,你想过没有,要是你把照片公之于众,我不是也得坐牢吗?有诚心害朋友坐牢的吗?如果那样做,我们还是朋友吗?” “做事,各位其主,无论你在哪里,我们都是朋友,你坐牢,我会经常去看你,这是我们的私情。” “这么说来,如果林董他们不按你说的做,照片就一定会被公之于众?” “对,今天约你来,我还想当面告诉你,不只是那些照片,我手上有足够让佛爷、齐家身败名裂的证据,三天之内完成交易,不然就只好公之于众。我知道,客仔他们以前也干过很多犯法的事情,佛爷他们也都掌握着证据,可是他们应该知道,客仔和蛇仔已经死了,还是他们派人杀死的。我可是刚才国外过来不久,什么违法的事情都没干过,真要拼,他们自己应该掂量掂量。” 听她这样一说,我这才明白,杀死客仔和蛇仔,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要让以前的坏事都落在两个死人身上,客仔他们死以后,娇妹一方没有任何行动,为的就是保持自身清白,好对佛爷发动攻击。为利益争斗,难免血雨腥风,违法犯纪的事情也肯定不少,要是追查原罪,在改革开放初期发财的,没几个经得起深究,我想佛爷当然也不是清清白白的,不然他也没有这江湖地位,娇妹这方面应该不是故意威胁而乱说。 我的思路已经被她打乱,无法分辨她手机上给我看的那些事情的真假,只好暂时当自己没有看到那些真假难辨的信息,笑问道:“娇娇,你真认为佛爷拿你没有办法吗?” “麦子,我们都不是傻子,你们有齐爷,我不也有人吗?谁敢随便对我动手?大家都是明白人,况且,我一没有案底的,二我不是中国国籍,才进入中国不久,入境档案可以证明,客仔他们从前的事情完全和我没有关系,想怎么对付我?明的暗的我都不怕,交易必须要按我说的做,况且,我按他们买进的价格出钱,也没让他们损失什么,这交易对佛爷、林董来说很划算,总比身败名裂的好啊!” 第370章与女杀手的约会3 “这事我无法做主,但话我一定带到。娇老大,凡事留一步,以后好相见,最多是佛爷坐牢,连累不到齐家,你所掌握的证据真假我不问,但你想想,思齐是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做事肯定谨慎而周密,岂能让你们轻易搬倒?况且,林董做事,一向遵纪守法,这一点我是知道的。” 她爽朗一笑:“哈哈哈,你对思齐好忠心啊!不是说好了嘛,你要叫我娇娇,要是他们也是你这样认为的,没有关系,你把我的话带到就行。” 看她胸有成竹的样子,好像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危,我问说:“娇娇,佛爷在道上的地位你是知道的,你这样和佛爷叫板,难道真不怕吗?” “实话告诉你,我就没把这些个道上的人放在眼里,随时恭候他们放马过来。今天在这里见面,我知道,这周围有很多佛爷的人,可我就来两个车,谁能奈我何?这些个混混,都是酒囊饭袋。麦子,作为朋友,我要劝你一句,你才该害怕,要小心他们随时会抛弃你,别忘了耀仔的结局。” 我开始摸准娇妹的说话套路,她一直在拿人与人之间难信任做基础,想必她早已打听清楚,知道我从前就是一个穷算命的,由此推定我这样的底层人,无法和齐爷那样的人成为真正的一家人。我能一直风风光光的在这都市生活着,肯定不是平庸之辈,正因为我不傻,她知道我心中一定有它说的担忧,她用这一招,引领着聊天的方向。 娇妹也是寄人篱下的人,这个世界又有多少人不是寄人篱下呢?可是她却把自己放在一个“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位置,以此显示她没有我的担忧。摸准她的套路,我想,她下一步该是要探听我与齐家到底有怎样的关系,怎么会一个算命的能让齐家千金怀上孩子,然后会一步步套我的话。 我一改闲聊的气氛,严肃地说道:“娇娇,你当我是个好欺骗的孩子吗?” 她惊诧问道:“麦子,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也往沙发深处一缩,慢吞吞地继续数落道:“你先是和我交朋友,然后离间我和齐家的关系,接着又为我设身处地着想,然后让我把你威胁佛爷和齐家的话带回去,这过程中,你一直强调齐家早晚会对我使出‘卸磨杀驴’。娇老大,我可以正式的告诉你一次,我是齐家的人,对齐家,我不会有半点怀疑。我也是诚心想和你成为一生一世的朋友,就如你说的,这也不妨碍我们各为其主,作为朋友,我希望是公平的。” “好啊,麦子,你的想法确实高明,当日你算准客仔会丧命,我就对你刮目相看。”娇妹话锋一转,娇笑着说道:“你这样的神算,莫非已经算准了自己的结局?作为朋友,难得相见,不如给我也算算?” 她摆出一副坦诚的样子,我也作出真诚的样子说道:“娇娇,我们现在却各为其主,我不敢给你算命,要是算出你有什么危难来,作为朋友,我不忍心不告诉你,但你又掌握着齐家和我的把柄,我此刻起码是齐家的人,你总不能让这个唯一的朋友背信弃义吧?” 对着我嘟起红唇,她作出委屈和无奈状:“不算就是,何必找这理由。麦子,你刚才说希望公平,怎么算公平?” 来见娇妹前,佛爷拟定几个问题,希望我能从娇妹口中探寻出些端倪,时机一到,马上顺势问道:“娇娇,你说你不会担心洪培忠‘卸磨杀驴’,也就是说,你是‘拿人钱财办事’,什么价?只要你交出照片,佛爷可以出更高的价,并且保证你的安全。” “这和公平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你对我的家庭,外面的女人、孩子等等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作为朋友,我却对你完全不了解,那么,就从你办事的价位开始了解吧,作为朋友,总要相互了解。” 她看着我娇媚一笑:“麦子,这话是佛爷让你说的吧?” “我不就是代表佛爷来的吗?况且,你那些照片中可是有我哦,怎么样?既然是为钱,不如别交易股票了,我们交易照片吧?股票到不了你手上,可是交易照片,钱可以到你手上,以后我们是同一阵线的人,朋友之间不是也方便很多吗?” “你这样说话就很没意思,我既然已经答应一方,便要尽人事,无道义、无生存。”她抿嘴一笑:“算了,说好当情人约会的,不该谈交易,这不是和大才子约会该做的,麦子,听说你刚到深圳时,还跟着耀仔混过一段时间,是吗?” 看来她的步骤确实和我预想的一样,只无精打采地回答她:“既然你都把我打听清楚了,又何必问呢?”又故作矫情地说道:“刚才不是说了公平,我对你完全不了解,这很不公平。” 她突然显得高兴起来,身子靠在桌子边沿,带着少女似的天真烂漫说道:“来,你想怎么公平法?” 我伸出一只手,手心向上放在桌子上:“把你的手放上来,我们做一个游戏,这个游戏叫‘公平’,很简单,我们轮流说自己,比如,我说我是男的,你要如实说你是女的,然后你再说一个,这样轮流说,要是默认但不想说的问题,就用勺子打一下自己手心。谁要是昧着良心不说实话,谁不得好死,谁要是想结束游戏,就连打三下,怎么样?” “哦,懂了,就依你,来吧。”说着,她也把一只手掌像我那样放着。 “好啊,我先开始啰。我79年的。” “我是73年的。”她笑一笑:“你要叫我姐姐,嗯嗯,该我又说一个,是不是?我是个孤儿。” “我也是孤儿。我跟着师傅在山里长大。” “我在训练营跟着教练长大。我刚到深圳三个月。” “我到深圳六年。六年前第一次离开师傅。” 她顿了顿,问道:“我也要说第一次离开成长的地方啰?” 我点点头。 第371章与女杀手的约会4 “十六岁那年第一次离开训练营。”她吐一吐舌头,继续说道:“我没有真正爱过任何人。” “我真心爱着好几个人。我靠给人算命挣钱生活。” 她马上翻动手掌,快速地在我手心里轻轻拍一下:“不行,你要说都爱谁。” “那不行,你想知道,要用另一个话来换,快,该你了,别赖皮。” “好吧,我靠替人解决麻烦挣钱生活。”她恶狠狠地瞪我一眼:“我没爱过人,因为没有找到我爱的人,这下你要说了吧?” “我爱我的老婆,因为她和我一起同甘共苦,对我体贴包容;我爱小语,因为她善良美丽。我给人算命挣钱,从不伤害别人。” 她迟疑一下,另一手拿起勺子来,我马上拉住勺子,笑说道:“打就代表默认,我怎么舍得看你打自己的手心呢?放在都是承认,不如说的好。” 她放下勺子:“好,麦子,是你先开始的,一会儿轮到你时别躲。我替人解决麻烦挣钱,必须要伤害别人。我不靠攀附别人过日子,靠自己的本事挣钱。” 我想了想:“我不得不攀附别人过日子,能攀附得上,还是靠自己本事。我为生活而挣钱,不为钱而杀人。” 她快速地拿起勺子,在自己手心里打出‘啪’的一声,酥白的手掌心马上红了,以此承认她挣钱就必须要杀人,放下勺子接着说道:“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绝不会设计害你。” “你虽不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依然愿意诚心帮助你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她马上打断我的话:“你敢发誓这是你的真心话?” “我发誓,是真心话。”我又继续说道:“我最多的一次挣过三十万,是齐爷给我的奖励。” 她翻起和我并排放着的手掌,在我的手心里打一下:“麦子,你这游戏是临时想出来的吧?真幼稚,但姐姐陪你玩这游戏,不就是想知道我收多少钱嘛。” 我笑笑:“没事,娇娇,你打三下手心,我们随时可以结束游戏。” “偏不,告诉你又怎么样?”她故作气鼓鼓地说道:“我最多挣过一百万美元,是客户的佣金。”说着,她歪着脑袋思考着,小声嘀咕道:“我想了解你什么呢?真是个幼稚的游戏。” 我马上催促道:“你想不出来,我又开始了哦?” “不行,游戏是你提出的,让我想想。”她盯着我不转眼,快速地拿起勺子,‘梆梆梆’在手心里敲三下,又说道:“还玩这个游戏,我们改一改,轮流回到一个问题,再提出一个问题,要是不想回答,对方可以多提问两次,怎么样?” “好,我尊重你,你先问吧。” “麦子,我知道你以前是和你家梁凤书一起到深圳,最开始在电子市场挣辛苦钱,后来才渐渐开始算命挣钱,创立出自己的知名度。对于齐家的位高权重和思齐那样的上市跨国公司,一个算命的怎么也是小角色,齐家唯一的养女怎么会怀上你的孩子呢?而且你还有老婆。” 果然她想知道这个问题,玉如意的事我当然不能告诉她,只回答说:“最开始是佛爷介绍我去给齐爷算命,小语也在现场,齐爷觉得我这个人坦诚,又要求我时常陪他喝茶聊天,这过程中,小语爱上了我,齐爷很疼小语,舍不得违背小语心意,只好同意我们在一起。他们逼迫我和梁凤书离婚,我以死相逼不同意,小语心痛我,替我在齐爷面前求情,事情就这样包容下来。” 她点点头:“这样啊,看来小语确实爱你不能自拔,该你了,问吧。” “要是事情发展到你上面不得不抛弃你,甚至要杀你灭口,你怎么办?” “我和他是一场交易,最多是我任务无法完成,干我这行的,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不过,无论是想抓我,还是想杀我,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麦子,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想帮佛爷把我拉过去,让我倒戈,实话告诉你,这做不到,况且,我也没有佛爷他们想对付的人的把柄,我和真正的老板之间还有中间人,其它的不好多说。” 我回答她的问题时,真假混杂,我想,她回答我的问题,也一定有真有假,虽不全真,她能从我的回答中探寻我的立场,我也能从她的回答中寻摸实情。 她又说:“从你们看着客仔他们死去,到今天快二十天了,我没有看出佛爷和林董的一点诚意。廖建山和郭越被人杀死,断手兄弟被你们捕获,这是我没有想到的,麦子,佛爷他们是不是不怕我把照片曝光?还是说已经预备好了对策?” 这应该是她最想知道的了,她一定知道我不会说老实话,可她还是问出来,想必她是想从我的回答中探寻一二。不想考虑,避免她觉得我太假,马上回答说:“当然怕你曝光那些照片,佛爷认为你是聪明人,不会轻易那样做。我可以多回答你一点,佛爷之所以那样认为,其实道理很简单,你也应该知道。娇老大,你想想,你现在能与佛爷叫板的不就是那些照片吗?就算你还有其它把柄,一股脑的全拿出来公之于众,万一一击不中呢?你们可就成了待宰的羔羊。纵然娇老大身手无敌,古人言:双拳难敌四手,况且,今天这个世界不是古代,要制服一个人有多种办法。所以,佛爷认为你不会曝光,大家还能保持彼此尊重,都是聪明人,不会做玉石俱焚的事。” “佛爷把我吃得这样准?”第一次看她眼露阴冷,又自嘲地笑笑:“好吧,但愿佛爷他真吃准了,玉石俱焚?未必吧?” “我问你,当初劫走我朋友露露,到底是谁主使的?作为朋友,我叫你一声娇姐,这是我个人的问题,希望能听一句全真的话,如果是你,从此我们不再是朋友。”其实谁是劫走露露的幕后主使已经不重要,我故意这样问,是略施小计,为自己留一步,万一她给我看的信息中的事情是真的呢?给她传递一个简单的信息,我现在和齐家站在一边,不过是“背靠大树好乘凉。” 第372章与女杀手的约会5 “好啊,朋友比什么都重要,你确实是一个重情谊的人,其实你知道是谁,不过想再次确认,你想为朋友的委屈报仇,可是这仇没法报,主使的人已经死了,就是廖建山。麦子,我问你,如果你和小语真面临我说的危险时,你会怎么做?如果到那个境地,你知道,你那个作家老婆也同样危险,包括你的朋友们。” “说实话,我早想过,如果到那个境地,唯有以命相拼,就如你说的,要取我的命也没那么容易。你说包括我的朋友,也包括你吗?这不算问题啊!我的朋友也就那么几个,真要有事,作为我的朋友,一定会和我生死与共的。” 她回头看看远远站着的贡布:“我能看出来,那个人是你的人,身手真的不错,比佛爷手下那些人都强,你小子福气不错,有这样的人在身边,所以你才觉得自己也能拼一拼。唉,固执啊,你和我都明白,这是一个讲权势的世界,算了,作为朋友,你有难,我一定尽力相救,如你说的,真正的朋友,应该生死与共。” 从她的话中,我听出一个漏洞,‘比佛爷手下的人都强’,难道说她和佛爷有勾结,不然如何得出这结论呢?这太可怕了,难道说佛爷背叛了齐家? 马上又打消心中的怀疑,她是极其聪明的人,难保不是故意让我起疑。 我有些动情地说道:“娇姐,你要有事,只要相信我这个朋友,我愿意借助一切力量帮你,绝不是虚伪的话,你这么漂亮,胆识过人,有你这样的女中豪杰做朋友,是我的荣幸。” “娇姐?好啊!今日真是个好日子,来吧,该你问了。” “你现在依然受从前的训练营控制吗?” “我们的规矩,前十次任务顺利完成,和训练营就成为合伙人关系,所以,我现在是独立的,不过嘛,业务是他们接的,我的收入百分之二十作为营地中介费,这种长期性的业务,只有拥有合伙人资格的才能做。”说完,她拿起勺子,在自己手心里敲三下:“麦子,余下,我希望以朋友的身份坐一会儿,吃饭喝酒,可以吗?” “好。”我招手让服务员过来,拿起菜单递给她:“想吃什么随便,我请客,私人请,弟弟请姐姐。” ‘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从我年少睡街边时,就懂得这道理,想娇妹如此气势,万一我将来真被齐家‘卸磨杀驴’,或许还可以多一个依靠。 她略微翻看菜单,两个指头提起三页菜单:“弟弟要破费了哦,这三页全要,外加一瓶柏图斯,就喝你出生的年份,79年的,嗯,再加一瓶波尔科夫桃红香槟开胃。” 我对服务员点点头:“按她说的办。”又对娇妹笑说道:“啊,这样真轻松,像朋友一样坐在这里,才对得起这片风景。” 我刚和娇妹闲聊几句,金发碧眼的上官婉儿急匆匆跑过来,先是看看娇妹,然后在我身边坐下来,小声说道:“我的朋友,这两瓶酒八万块,可不能包含在包场费里哦?” 我拉着上官娃儿站起来:“来,我给你介绍,我的朋友,娇妹,千娇百媚的娇,妹妹的妹。”又对娇妹说:“这里的老板,她给自己取的中文名叫:上官婉儿,他老公就是吧台里的那位,叫:李白,他们夫妻酷爱盛唐文化,故取这两个名字。” 上官婉儿伸出手与娇妹轻轻一握手,又在我耳边小声说道:“酒钱的事算不算数?” “当然算。”我嘻嘻一笑:“娇娇,看到没有,老外喜欢较真儿。请娇姐吃饭,不是随时都有机会的,多贵都值得。” 看着上官婉儿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娇妹小声说道:“麦子,你以前在市场里摆摊时,从没想过能这样消费吧?你造化真不一般啊!” 她还是想套我的身世,这怎么可能对外说呢?在深圳,就那么几个人知道我真实的身世,知道的都是极可靠的人,对外绝对不能说,我一副苦瓜脸:“唉,可不是嘛,人生啊,谁说得清楚呢?极尊贵的人,倒霉起来,一样苦寒落魄,乃至身陷囹圄,郁郁而终也是有的。你知道,秦城监狱里面,好多人不比你的老板洪委员大得多吗?我们?小角色,小的不能再小啦。” 她也露出忧伤之感:“是啊,人生说不清楚,我身不由己有情可原,因为我从小就在那里长大,能活着,那是踩着别人的尸体成长起来,没得选择。可你也似乎身不由己了,确实可惜,还记得吗?蛇仔死前一直强调,我们都是棋子,最后还可能变成弃子,唉。”她举起香槟杯:“来,为今日姐弟一场干杯,以后的事管他妈的。” 一想到她给我看的手机上的信息,心中五味杂陈,万一是真的,梁凤书的所有梦想都将破灭,包括我们的爱情。真到那个地步,不只没脸面对她,可能连她的基本安全都无法保障,赫然回首,我才发现,我陷入争斗中太深,已经无法离开。 最开始和齐爷交往时,我一直暗中提醒自己,可以占便宜,但绝不要入陷阱,梁凤书也是这样告诫我的。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在铰链之中,只能跟着转动,初心早已不知去向。 在来见娇妹以前,除了佛爷有交代一些注意事项,梁凤书也给我发来短信:见人易、做事难,结仇易、消怨难,话可两头、路可东西,老公切慎,看完即删。 梁凤书的信息已删除,但她的话我牢牢记住,我明白她的话,意思是告诫我,没有必要因为齐家而给自己结私仇,话不要说绝了,将来的路怎么走,完全可能与眼下南辕北辙。从梁凤书简短的信息中,能看出她也对齐家有所防范,心中颇多担忧。 梁凤书最是明白,像她家那样的境况,她的父亲尚看不起我,更何况齐家那样的财势,绝不可能真当我一家人。她早明白这个道理,可是她爱我,不愿阻止我逐梦的旅程,只好惶恐中看着我步步远行。 第373章暴风雨来临 想到梁凤书的包容和爱,而我却一直回报给她担心和惶恐,不由得悲从中来,举起杯:“娇姐,愿我们从不会后悔。” 丰盛的英式美食一大桌,只吃了边角,酒喝干,娇妹在离去时说道:“谢谢弟弟的招待,我的话你记好,大家都会好,该带给佛爷的话,请务必带到,血雨腥风就在眼前。万事别忘记我这个朋友,我也不会忘记你,有空到我深圳的家里去坐坐,我无害你的必要。” 看着娇妹风风火火的离去,我也要回去交差。 “齐爷用计赶走蔡子瑛夫妻。”这句话一直萦绕在我的心里。 除手机上的密事,其它事情我如实汇报,包括娇妹离间我和齐家那些可以讲的话,林迪薇和佛爷都很高兴。 佛爷大赞这次见面,感叹收获很大,可以推测出三点:一、娇妹不是一般的马仔,她是拿钱做事,与境外有联系,这一点,入镜档案可以证实她没说谎。二、娇妹可能在最近几天曝光照片,展开攻击。三、廖建山、郭越的死亡,以及断手兄弟的事情,她可能真不知情,由此可以推断,这些事情的超控者可能是白兴堂,甚至是最上面的谭炬东和洪培忠在直接控制。 林迪薇兴致勃勃地补充说:“不只这三点,麦子,你又立功啦。洪培忠如此急于洗白自己,证明他已经危在旦夕,想用娇妹做最后的殊死一搏。” 林迪薇这样说是有依据的,最开始大家猜测娇妹是上面有意培养,为的是接替客仔。而至娇妹接手以后,停止了客仔生前的所有业务,以照片胁迫佛爷,一门心思与齐家作对,最终目的是想联合思齐和齐家力量,保证洪培忠渡过难关。 得到有用的信息自然高兴,可担忧也相随而至。查不到娇妹的犯罪记录,杀客仔的事情无从追查,就算她公布照片后,佛爷公布录音,也不足以对娇妹定罪,因为可能已经找不到尸体,加上她又是外国国籍,就更难办。 这个娇妹身上如此了得,如不能把她定罪抓起来,犹如羊圈外蹲着虎视眈眈的饿狼,一旦被她攻击,后果不堪设想,以她的经验,展开攻击后,可能依然找不到定她罪的证据。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不除掉娇妹,佛爷茶饭不想。以佛爷所说,他了解娇没这种人的行事风格,一旦手了钱,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老代说:“娇妹其中一个任务,因该是杀佛爷。林董,你想想,要是娇妹真得手了,我们损失可就太大了,深圳市面上帮派林立,没有佛爷,我们的情况是不堪设想的。” 老代的话,又让我想起娇妹似有意无意说话的漏洞,如果她和佛爷私下已经勾结在一起,齐家的所有防备都将是一场空,可是我不能说出心中的怀疑,对任何人都不能说,只能希望是自己太过多疑。 佛爷呵呵一笑:“这些年来,想要我命的人太多了,我的命是齐爷的,别人还真夺不走。” 林迪薇一脸严肃:“大意不得,青子和贡布都说娇妹不是一般人,你可得谨慎些。”回头见我忧心忡忡的样子,关心问道:“我的好助理,你又怎么啦?” 我赶忙回过神来:“哦,我在想,我们不能只想娇妹会这几天发动攻击,白兴堂呢?通过那个女明星,他现在控制了建钥地产,这几天姑姑和思齐声誉满城,负面新闻几乎消失,说不定白兴堂在等着娇妹发动攻击,他才暗自配合一起围攻。” 老代平静地问道:“麦子,你已经有战略思维了,以你所见,我们该如何防范?” 我看着林迪薇,撒娇卖萌,趴在她腿上:“金融上的事情我不懂,姑姑是高手,要姑姑才知道如何防范。” “你给我起来,这个时候不帮姑姑啦?”林迪薇往我口里塞一颗剥好的荔枝:“好,给你奖励了,你说,金融以外的事呢?” 我推测着说:“我想啊,他们可能会逼迫我们犯错,比如,把佛爷拖入刑事案件中。” 我知道自己的意见仅供参考,林迪薇和齐爷是既有策略,又有决断。我几次意外收获,为他们冲破僵局,当然是有功之人,可以后的事态会怎么样发展,我是真想象不到了。 看佛爷的样子,没有任何破绽,我想啊,就算他真的背叛了齐家,以我这点心智,也难以察觉。他是真正的老狐狸,能打败最好的猎人那种狡猾的老狐狸。 深夜,佛爷让北仔安排人试探娇妹,也借此逼迫她曝光照片,好公布录音。 北仔让十几个瘾君子到娇妹外闹,借故说客仔以前早收了钱,还欠货没给。依照计划,要是娇妹出手,那就可以收押后定罪。 到凌晨,消息传回来,试探失败,娇妹根本没有出现,在打起来之前,娇妹下面的人选择了直接报警,在警察赶到以前,虽发生械斗,但都是些底层混混干的,最多不过是治安拘留十五天,加上他们报警在先。北仔派去的人反而都抓了进去,这也无关紧要,去的人是收了钱的,包括拘留期间的钱。 通过这次试探,佛爷知道,娇妹不只身手好,做事谨慎,要引其上当,几乎是不可能的。 晚上陪林迪薇做了两次,我又睡到中午起床,换好衣服下楼去吃饭,见佛爷和林迪薇都闷闷不乐的样子。 我刚坐下开吃,佛爷把报纸递给我,哀叹着:“阿虎和青子进去了。” 我拿过报纸一看,照片上,就是客仔和蛇仔死那晚发生的事情,从门口打斗,到阿虎打倒蛇仔,一共十几张照片,可照片上没有我和贡布。我心头一惊,马上明白,娇妹非得要和我面谈,见面以后不几天曝光照片,而照片上没有我和贡布,这样做,明显是让佛爷他们误以为我和娇妹有私下交易,这离间之法既歹毒,又幼稚。 “怎么没有我和贡布?”我还是惊诧地大声问起来。 第374章媒体曝光黑老大 林迪薇喝着汤:“快吃你最爱的肉,早饭都没吃,吃饱了再说。前些天你去见过她,她故意把照片上的你和贡布修掉,这离间计也太幼稚了。” “那怕什么?”我看看佛爷:“我们不是有录音吗?只要一公布,青子和阿虎就能出来,照片上只能证明阿虎和蛇仔在比试拳脚,找不到蛇仔尸体,蛇仔只能算失踪人口,阿虎也是无罪的。” 林迪薇说:“你倒是懂法律,媒体不这样报道啊!媒体最爱浮想联翩,你吃饱仔细看看,他们写佛爷是黑老大,写泰基发展是一个犯罪团伙。” 我狼吞虎咽把自己填饱,拿起报纸仔细翻看,果然如林迪薇说的一样,佛爷和泰基发展成为众矢之的,突然变成大家声讨的对象,文章的核心内容是:深圳要健康快速的发展,一定要铲除披着合法外衣的犯罪团伙。文章显得义正言辞,好像言之凿凿一般。 其中一份报纸,明显是佛爷和齐家的对头,直接把佛爷和思齐写成中外勾结的捞钱团伙,严重伤害了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披着上市公司的外衣,其实是收刮钱财的都市土匪,是都市山大王。并连带再次扯出红树林项目,还有廖建山和郭越的凶手案也拉进事件中。 “姑姑,什么时候公布录音。”我刚问出来,马上又推翻自己:“哦,我知道啦!公布录音已经没什么用,以前我们觉得录音有用,因为廖建山和郭越还活着,录音涉及到廖建山、郭越雇佣断手兄弟绑架露露的事,现在他们二人已死,无法立案,虽能免除青子和阿虎的罪,可无法平息舆论,甚至会被大众说成是伪造录音,往死者身上泼脏水。” 林迪薇也情绪低落:“可不是嘛,关键在于,廖建山和郭越的案子还没有侦破,我们又曾狙击过建钥地产这只股票,受益很大,自然就会成为舆论怀疑的对象,红树林项目也是重要把柄,这次难啊!” 佛爷一脸死灰,生无可恋的样子,难为情地说道:“录音还要不要交出去?如果交出去,玉玲珑、平措、贡布、露露,还有你麦少,你们都要到警察局去录口供,因为录音中涉及到断手兄弟的绑架案。你们去录口供倒是没什么,可是我们当时为什么没有报警?玉玲珑是我公司控股公司旗下的歌手,这段录音一旦公布,会不会被理解成我们相互报复。” 录音一旦公布,很大可能是会被理解成相互报复,并且佛爷会面对更大的压力。媒体一定会这样认为,先是廖建山和郭越雇断手兄弟绑架佛爷旗下艺人助理,佛爷一方没有选择报警,私下救出人质,其后雇人杀死廖建山和郭越,以示报复。 思齐和齐家也会被拖下水,因为不久前,我才被说成是捕获国际要犯的英雄,对外我的身份又是思齐董事长私人助理。 全程录音中有谈到,绑架犯正是断手兄弟,幕后主使者是廖建山和郭越。去救被绑架的人中,有我和青子,而几天前媒体报道中,抓获国际要犯的是思齐董事长助理和泰基发展董事长助理,也是我和青子,在抓获断手兄弟以前,廖建山和郭越又刚好惨遭杀害,而且没有破案线索,这样连起来一看,就是一场商业争斗中的相互报复。 廖建山和郭越已经惨死,没有法律能惩罚死者,加上思齐在国外做空万鸿兴基金获利十几亿,泰基发展等国内思齐系公司,又低价购入建钥地产大量股份,任何人看了这些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一定会认为思齐系是杀死廖建山和郭越的凶手。 林迪薇绝望地说道:“要是公布录音,把几件事情综合一起看,假如我是旁观者,或者我是警方,我都会认为思齐是杀死廖建山和郭越的凶手,对方这次谋划,不是一般的完美,他们在谋划中还算准了我们的每一步行动,这段时间,我们无形的配合着他们谋划。” 关于佛爷和林迪薇说的这几点,我觉得他们是故意装糊涂,要不然就是脑袋短路了,我马上说道:“为什么要把所有录音交出去呢?用另一盘录音带,把那些录音重录一遍,只录客仔、蛇仔、娇妹三人的谈话,不就没有这些麻烦事吗?” “这我们知道。”林迪薇显得有些不耐烦:“你还没起床时,我和佛爷就商量过,麦子,你想过没有,如果我们这样做,娇妹再爆出第二波照片,把有你和贡布的照片曝光,我们又怎么解释,到时候外面不就说我们对录音进行过剪辑吗?” 佛爷幽幽说道:“深圳这个地方,你们去录口供这些事情,电话就能办好,不算什么事情,况且,你麦少和贡布他们也确实没犯法,抓到断手兄弟,你们也就是为民除害的英雄。眼下局势不一样,齐爷在上面和他们处于胶着状态,我们这里要是出错,会被人沿着破绽,一直击穿到齐爷那里。” 听佛爷这样一解释,我马上明白,如果单单是深圳这里的事情,很容易说清楚,因为思齐这边谁也没有做触犯刑法的事。但白兴堂上面的人不是要搬倒佛爷,而是要拔掉整个齐家势力,并且把思齐资本赶出中国,说到底,还是为了钱。 这就好比农村里狡猾的贼,白天假装成收废品的人,看准要偷的人家,先把这家人的狗毒死,使其没有预警和防御能力,到晚上时,对着屋里吹迷烟,把全家人放倒,然后不慌不忙地搬空这家人的所有财物,要是家里女性长得漂亮,还可以享受一番再离开,贼人人财两得。 佛爷是整个思齐系的外围预警墙和防御力量,佛爷如果被拿掉,齐家守夜的‘狗’就没有了,整个家将变得岌岌可危。 我看佛爷和林迪薇、齐爷他们,他们是大象,我当然渺小得如蚂蚁。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白兴堂和他上面的人,也是大象,和齐家同样强悍挺拔,稍有大意,便会被对方击倒,而且可能是永远也翻不了身。 第375章未雨绸缪的错误 假如娇妹给我说的那些秘密是真的,我倒是希望齐家倒下去,纵然‘船烂三千钉’,就算齐家被打倒,依然比我强大很多,可至少他们再没有心思对付我。 人分不清对错的时候,只有凭心做事,我不知道娇妹说的是真是假,眼下我还必须和齐家一条心,为了小语也得这样做。危险还没有来临,危险就不存在,就像死亡还没有来临,没有必要时时担忧死亡而停滞不前。 看书多了,特别是把西方哲学和我们祖先的哲学一对比,很容易发现古人传下来很多精华也错得离谱。比如“未雨绸缪”这句话,这句从‘诗经’流传下来的话,已经几千年,几千年来,没有人认为‘未雨绸缪’是错误的。 依照‘未雨绸缪’的道理,我应该要预防娇妹说的事情发生,况且,我也知道齐爷那样尊贵的人,不可能真正看得上我。 娇妹说蔡子瑛才是真正爱小语的人,我相信这是真的;说齐爷用计赶走蔡子瑛,等孩子出生以后再赶走小语,我也相信有这种可能,因为小语太爱我,齐爷又并不会真正接受我成为齐家的女婿,为保住他的名誉,只有让我和小语都消失。 齐爷用计赶走蔡子瑛夫妻,这也是很容易做到的,当我告诉齐爷可能有人会对小语下堕胎药时,完全有可能并没有人这样做,齐爷可以将计就计,故意栽赃蔡子瑛夫妻,从而赶走他们,以防以后他们保护小语,齐爷有这样的能力,他也有这样的狠毒心,这是齐爷的‘未雨绸缪’。 我不愿过‘未雨绸缪’的生活,看过‘万卷书’,独自理解书中那些道理,深刻感觉到‘未雨绸缪’是极端错误的。这道理把好人教成坏人,把本来轻松惬意的生活变得紧张而狭隘,如果每个人都按照‘未雨绸缪’的道理生活,那就没有朋友,没有爱情,没有快乐,甚至也没有悲伤,人真正变成了不如畜牲。 如果‘未雨绸缪’是对的,那我们交朋友时,就应该预防朋友会反目成仇,带着这样的防备心,又怎么会有真正的朋友?谈恋爱时,得预防着爱人可能随时会背叛自己,如此防备,一定没法真正拥有爱情;要‘未雨绸缪’,亲人之间也要提防,骨肉相残的事情我们看过不少,得防着亲人随时会伤害自己,如此一来,亲人也是没必要太亲近…… 依次类推,把‘未雨绸缪’当真理,运用到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变成没有朋友、没有爱情、没有亲情,如此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要‘未雨绸缪’,最好是别活了。 历史上,有记录的几千年光阴中,一直处于腥风血雨之中,因为每个人都相信‘未雨绸缪’是对的,都认为‘人心叵测’,活着需要‘未雨绸缪’。 范仲淹提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看似伟大无比的道理,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做,结局一定是:苍穹之下全是‘忧’,人类世界没有‘乐’。 我拒绝‘未雨绸缪’活着,不要做这样愚蠢的人,我愿意相信师傅李瞎子的教导:尽人力、听天命,世间自有其道。 要为齐家拼力一搏,至于以后齐家对不对得起我,我不在乎,先做对得起自己良心的事,结局好坏又何必担忧呢? 想起和娇妹在李白的餐厅聊的那些话,我甚至想过佛爷已经背叛齐家,但这也不是我能改变或者阻止的,任其自然吧,该发生的总是会发生。 看着林迪薇和佛爷满面愁容,我真的觉得他们心思太过繁杂,真就是太过在意‘未雨绸缪’,却看不清眼前可以做什么。 我一点也不担心,轻松地说道:“姑姑,佛爷,你们没必要担心成这样子,把录音重录以后发出去,并且放出消息,说录音来自廖建山生前的一个朋友,他们一定自乱阵脚。要是他们再放出有我和贡布的照片,又能有什么意义呢?娇妹拿钱办事,并不是洪培忠的亲信,你们行不行?录音一放出去,他们首先会窝里斗,我们不就有机会了吗?” 林迪薇依然疑虑重重,黑着脸说道:“要是他们不上勾,直接指责我们伪造录音,又该怎么办?” 佛爷脸上依然惶恐不安:“是啊,就算他们窝里斗,我们的机会又在那里?” 站在一旁的老代一直不说话,我想着,这次把我推到公众视野中,就是他的注意,难道他有什么别的谋划吗? 看佛爷和林迪薇两个都难以下定决心,我站起来伸个懒腰,情绪有些冲动:“姑姑,佛爷,说句不好听的话,要是我也像你们这般思考,这般惜命,肯定不敢上山看日出,断手兄弟现在都还逍遥法外。” 佛爷的脸更阴沉,他看看林迪薇,憋着气说道:“麦少,我惜命?你的意思是说我是贪生怕死?” 我意识到伤害了佛爷的尊严,马上面露尴尬:“对不起,佛爷,我不是这个意思,您知道的,我这个人经常乱说话。” 林迪薇苦笑着:“佛爷,你何必在意他的无心之话,仔细想来,确实有道理,上次麦子就说过,哦,对了,上次他还指责我防备太严,造成对方使出千方百计。” 我撒娇着说:“姑姑,我怎么是指责你呢?也不敢啊!我对佛爷也是当师傅一般尊重,佛爷责怪我,姑姑你也说我指责你,以后我不说话了。” 佛爷马上指着我,一脸无奈状:“麦子,你小子将我军是不是?” “好啦,好啦,说事情,都火烧眉毛啦,麦子,你也别闹。” 我坐到林迪薇身边,非常坚定自己的想法:“姑姑,先把录音翻录后发出去,越快越好,至于佛爷问说我们的机会在哪里,我现在也想不明白,不过机会一定会出现。录音发出去,就相当于播下种子,一定会开花结果的。断手兄弟也快脱离危险期了,他们那里也能审出一些蛛丝马迹,我们手上的牌很硬啊,干嘛要害怕出牌呢?” 第376章狡兔三窟 老代终于开口:“林董,佛爷,我赞成少爷的意见,不出奇招、不得奇效。不过,少爷,为什么要放出消息,说录音是从廖建山那边的人手中的来呢?说从客仔生前的人手中得来,不是更靠谱吗?” “代叔,我们不需要让别人知道录音来路靠谱,不知道更好,迷魂阵当然要越迷惑越好。他们要怀疑录音是假,我们为什么就不怀疑照片是假呢?录音一发出,马上就可以抓娇妹,虽然照片中没有她,就以寻找尸体为理由,也可以把她逮捕起来。” 林迪薇回头对老代吩咐说:“下楼去,马上让法国那边的技术人员翻录,录好以后仔细听一听,没问题就快发上网络,别让人追踪到上传的地址。” 老代下去以后,林迪薇说:“用处理尸体的罪无法逮捕娇妹,他们可以找人顶罪,甚至不找人顶罪,娇妹不承认处理过尸体,直接说没见过。只靠录音,警方拿她没有办法的,引起他们窝里斗倒是很有可能。” 佛爷喘嘘短叹:“是啊,警方现在还在查找照片来源,估计他们也是在海外上传的。等晚上阿虎和青子回来,我们再商量。”说着,佛爷站起来:“林董,麦少,我先去见秘书长他们,晚上我再过来。” 几个大案接连出现,而且每个案子都无法破案,深圳警方也压力重重。 陆溪楠是美国国籍,她的家人也不相信陆溪楠是摔死的,还在催促警方尽快破案; 廖建山和郭越这两大亿万富豪死得不明不白,多方力量也在等着真相大白; 娇妹手上的照片一曝光,寻找客仔和蛇仔的去向,也是紧要之事; 医院里躺着国际通缉要犯,这些案子要都不能侦破,警方的脸面就会十分难堪,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直接影响到国际形象,还会让国际上怀疑深圳的投资安全性。 多股力量正在紧张角逐,各自朝着不同的目标前进,压力最大的是警方,他们希望尽快给公众一个交代,为维护深圳的国际形像而不懈余力。 午睡时,小语又出现在我的梦中,梦中的她,一个人站在颓败的花园里,天空一片阴霾,细雨霏霏,断墙瓦砾中,杂草蔓延,开着萎靡不齐的暗色花朵,颓园里有很多猫和野狗在觅食。小语孤独地站着,惶恐不安,不敢有丝毫的挪动,好像一动就会变成野狗的美食,她眼里全是惊恐,却孤苦无依。 惊呼着从梦中醒来,满头大汗,心跳剧烈。 林迪薇轻抚着我的胸膛,温柔地问道:“做噩梦啦?没事的,没事的。” “姑姑,我想小语过来。” “现在啊!”林迪薇用复杂难言的表情看着我:“麦子,现在很危险,小语过来合适吗?” 裹上睡袍,推开暗门,点燃一支雪茄,我下定了决心:“姑姑,你是不是担心小语过来后,影响我们……” “这……”林迪薇陷入沉思之中,小声念叨:“小语怀着孩子,要是受到惊吓,恐怕不好啊……” 我能明白林迪薇的矛盾心态,她和我这几个月相处之中,我们即是朋友又是恋人,我们共商御敌之策,又肆无忌惮、不知疲倦地‘翻云覆雨’。从她春风洋溢的面上可以看出,这段时间,或许是她活着以来最惬意的时光,在繁忙中拾捡起遗落的青春激情,把曾经虚度的美丽烂漫岁月,重新揽入怀里,她不舍这温柔缠绵的珍贵时光。 “姑姑,不会影响到我们,我想啊,海边五星级酒店翻新过不久,包下一层来,姑姑把所有的重要工作人员全安排在酒店里工作,作为姑姑的私人助理,我当然也要搬到酒店里住。小语住这别墅,两地相距这么近,来回也很方便。” “这么做的意义呢?只是因为你想小语啦?” “不是,我觉得啊,眼下这样的局势,阿玛也需要出去活动,他担心小语,一直在法国陪着小语,这个时候他不经常露面,外面会有很多胡乱的猜测。只有小语在姑姑身边,阿玛才放心,替阿玛解决后顾之忧这是其一。” “嗯,你这个考虑倒是正和我哥的心意,早上他还打电话给我,让我替他去活动活动,想来他是不放心把小语留下。” “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眼下这几个案子不能快速侦破,一把手又刚上任不久,黄秘书长和负责政法的人都会被撤换掉,我知道,他们都是阿玛的人,我想啊,阿玛现在一定心急如焚。” “你小小年纪,怎么知道能想到这些?”林迪薇眼露惊愕。 我带着调皮的笑:“姑姑,不是我卖弄,从《春秋》到《左传》,从《资治通鉴》到《剑桥中国史》,全都仔细读过,在我那些贫瘠的时光里,只有它们能给我精神慰藉,和凤书刚到深圳头几年,所有事情都是她劳心费力,我也只好看书打发无解的日子,读过这些书,眼下这点事情,怎么会看不明白?” 林迪薇的眼神从惊愕变成欣喜:“真觉得眼下事情简单?” “都是人的事情,大家都是人,谁能比谁高明多少呢?搬到酒店来,还有一个好处,别墅这里只有一个大门,姑姑有没有在这里,监视这里的人一清二楚,酒店那边车来人往,更好掩饰。古人说‘狡兔三窟’,姑姑经营着亿万财富,前几天接受各大媒体采访,此时应该要藏起来,就如雄鹰彩云般飞过,展现其绚烂,然后不知去向,这样才能让对手摸不着头脑。” 林迪薇高兴起来:“是,确实该这样,美国那边等着我复盘,让金紫去我还有点不放心。麦子,你真是大才啊!” “阿玛在这里的人陆续被调换以后,佛爷也得暂避风头,佛爷是香港人,又是上市公司董事长,没有十足的证据,谁也动不了他。眼下暂时损失些市场,少挣些钱,能保住阿玛的声望和荣誉比什么都重要,阿玛正直壮年,起码还有三十四年岁月,稳住阵脚,以后才有足够条件好好培养他的孙子。” 第377章 雷霆行动 “麦子,这些想法,和你年纪不相符啊!” “经营和投资上的事我不懂,姑姑是高手,该怎么做,姑姑自有妙招。其它事情我能帮姑姑尽力破解,此时齐家暂时韬光养晦,阿玛肯定比任何人都懂这道理,加上我们精诚一心,何惧豺狼虎豹?” “要是我哥不同意送小语过来呢?” 听林迪薇的语气,她几乎已经知道结果,知道齐爷根本就没有真正当我是齐家的人,绝不会送小语过来和我相聚。 是齐爷觉得小语怀上孩子,他已经有接班人,我已经没什么价值?还是说林迪薇不想让小语过来,怕打扰我们之间的享乐?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我都将变得失去我对自己的价值判断。 “姑姑别忘了,我这是为齐家好,况且阿玛还欠我三个要求,我先用一个。我了解小语,她现在一定终日郁闷,但她不想有丝毫违背阿玛,这是她的孝心,那就让我来做这个坏人吧。” 林迪薇缩进我怀里:“多情种,几个女人围着你,你顾得过来吗?” 我把她的手拉进睡袍里:“我能力有多强悍,姑姑不清楚吗?” “啊,这就翘起来啦?”说着,她把头埋下去…… 酣畅淋漓之后,把她甩在沙发上:“我去洗澡,你给阿玛打电话,阿玛对姑姑的意见一定会采纳的。” “好,大宝贝儿,我听你的。” 我洗澡出来,林迪薇欢喜地说道:“我哥同意啦!还夸你想事周全呢,不过……” “不过什么?” “看把你吓得。”她拉过我坐在她身边:“不过我哥说,别墅的人全部要清空,这次陪同小语来的,多出医生和护理人员,都要住在别墅里,还说,只欠你两个要求了。” “好啊,阿玛真好。” “你别急着高兴,我哥说,小语就过来住这几个月,等到临近生产前两月,还是要回法国去,到时候你别又不依不饶的。” “不会,姑姑,快安排起来吧!” 午夜时分,我正在看书,侧耳听见佛爷来了,刚忙开门出去。 佛爷显得疲惫不堪,又情绪低落,担惊害怕地问:“林董,麦少,这个时候搬到酒店里来,需不需要再加派安保人员。” 林迪薇显得很惬意,安慰佛爷:“现在又不是战乱年代,朗朗乾坤,谁敢明目张胆地围攻上来?没事。” 紧接着,林迪薇把为何要搬到酒店里,大概给佛爷介绍一番,也就是我那番考量。 依照佛爷所说,照片和录音的事情弄得警方很头痛,阿虎和青子已经保释出来,但要监视居住几天,配合调查,现在安排在罗湖阿虎的家里。 下午去录口供时,依照事先约定,阿虎和青子对照片上的指责完全否认,不承认发生过打斗,更不承认杀过人,只承认阿虎和蛇仔有过朋友般的较量,并且证明,当时娇妹也在现场。 傍晚录音出现在网络上时,青子和阿虎再次接受审问,依照事先约定,阿虎和青子承认有那样的对话,但离开时,客仔和蛇仔虽然被娇妹的人控制,但看着好像还安然无恙,至少还活着,只是客仔好像胸口有伤,离开以后发生了什么,并不知情。 娇妹已经被警方暂时控制,现在正在接受连夜审讯,结果还不知道。 警方已经成立专案组,正二十四小时不停地汇集线索。 断手兄弟已经脱离危险期,也正接受审问,最早得明天早上才有结果。警方已经把断手兄弟作为杀害陆溪楠、廖建山、郭越的犯罪嫌疑人,也是严胖子失踪的犯罪嫌疑人,正组建证据链,随后可能公布案情。 依照齐爷指示,佛爷暂时隐身起来,并且让佛爷发布消息,催促所有道上的人加紧为警方提供线索,尽快配合警方侦破凶杀案。 第一个发现陆溪楠死亡的助理,现在也再次进入警局配合调查。 依照我的想法,除了录音,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娇妹犯法,录完口供必然就会放出来,到时一定打电话给我。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隐隐觉得对不起娇妹,如果她真当我是唯一的朋友,我也当她是朋友,甚至想过在齐家抛弃我时,她能帮我。既然要留一条退路,录音的事情我应该先知会她一声,虽各为其主,至少我应该暗示她。我想,我是彻底激怒她了。 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 第二天中午,林迪薇和我商量她要去美国复盘的事情,她问我要不要和她一起去,先陪她去美国,坐她私人飞机去很方便,忙完美国的事,正好用私人飞机去法国接上小语,再一起回来。 有这么好的待遇,我当然愿意一同前往,也想早点见到小语。 正商量着,老代急匆匆地进来,脸色苍白,焦急地说道:“林董,麦少,事情出乎预料,青子、阿虎、娇妹都已经收押,昨夜抓了好几十人,刚刚又抓了十几个。” 正说着,佛爷从隔壁房间出来,手里拿着手机,显然是刚接过电话。 林迪薇的目光在老代和佛爷两个人身上来回移动:“昨夜抓人我们都知道啊!不就是抓了客仔以前的那帮喽啰吗?这不值得大惊小怪,客仔和蛇仔不知去向,他们以前的手下当然得全部带回去协助调查。可是青子和阿虎、娇妹为什么收押?难不成发现什么新证据?刚刚又抓了谁?” 佛爷显得惶恐不安,坐下来颤颤巍巍解释发生了什么事情。 录音发上网络以后,警方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把娇妹带回警局协助调查,但娇妹矢口否认录音中发生的事情,只说那些话是闲聊,客仔和蛇仔现在在哪里,她完全不知道。 警方在带回娇妹以后,连夜对以前客仔的地盘进行大清理,抓捕五六十人回警局进行审问,誓要快速弄清楚客仔和蛇仔是死是活。 其中有一人扛不住警方的盘问,招认客仔和蛇仔已死,至于尸体怎么处理的,他说只有娇妹和她的贴身马仔知道。据这个人交代,娇妹曾在内部说过,让大家别担心,蛇仔和客仔已经死得无痕无迹,就算有一天某个人说出去,事情败露,没有凶器,没有尸体,照样没法定罪。 第378章神秘短信 有了这个人的招供,警方以藏匿尸体罪把娇妹收押,青子和阿虎当然也被收押,眼下警方正在全力调查客仔和蛇仔两人尸体的去向。 断手兄弟昨天已经脱离危险期,性命保住了,警方马上连夜在医院展开审讯,这断手兄弟二人闭口不言,一个字也不说。 当时和断手兄弟一起被抓的那几个人本已经审讯清楚,他们是北方的犯罪团伙,通过一个神秘中间人引荐,让其配合断手兄弟的行动,没想到这次行动全军覆没。这几个人虽然已经招供,供出了以前干过的诸多违法事件,但与深圳发生的几起大案完全没有关系。 在审讯断手兄弟时,因这两人一个字也不讲,警方把以前和他们一起被抓的人带到医院,目的是告诉断手兄弟,就算不招供,密谋在梧桐山上,妄图杀害我和青子的事已经证据确凿,进过伤情坚定,青子为重伤,警方可以依照故意伤害罪逮捕他们。在与断手兄弟对质的过程中,其中一个人听到断手兄弟可能涉嫌杀害廖建山、郭越、严老大、陆溪楠四人,这人为了立功赎罪,招供说他知道严老大是谁杀的。 据这个人交代,他们前段时间一直呆在深圳等着行动,但一直没有等到行动命令,显得无聊,这人实在憋得难受,半夜偷偷溜出去在夜店唱歌喝酒,和一个坐台女到酒店开房。听这个女人说,她以前是严老大的女人,要不是严老大被佛爷干掉,她也不用回到夜店挣钱。因佛爷在江湖上无人不知,这人就很好奇这个女人怎么知道佛爷干掉严胖子的事,怀疑这个女人是故意胡说八道,为自己挣卖身钱找借口。这个女人信誓旦旦说她说的是真的,并拿出手机来给这个人看,信息上只一句话:亲爱的,如果我回不来,就是被佛爷干掉了,以后你得自己照顾自己。 这个人当时看到这条手机短信以后,没有在乎,因为这条信息也不能证明什么,都无法证明信息是严胖子发的,所以就没当真。他们从北方来,办完事情就要回去,对深圳道上的事情不是很熟悉,不知道严胖子已经失踪。 在梧桐山上被捕以后,审讯中才知道严胖子已经失踪,但他想着佛爷在江湖上受各方尊重,那条信息又可能是假的,在前段时间的审问中就没说。在监狱呆这几天,心里开始后悔,盼望着能早日出狱,被带到医院与断手兄弟对质时,这个人立功心切,说出那条短信的事来。 这个人招供看到过那条短信的事情,刚刚有人打电话告诉佛爷,与此同时,以前长期跟随严胖子身边的十几个人被抓,正在警察局录口供,就是老代说的那十几个人,警方还在紧锣密鼓地找那个有短信的女人。 林迪薇对佛爷严厉质问道:“你仔细想想,老严的事到底处理得干不干净?会不会被起出来?” 想不到佛爷这样的人物,在关键时刻,还被林迪薇这样严厉质问,由此我更提醒自己不要犯错,娇妹说的那些话完全有可能发生。 佛爷马上回答道:“绝对不会,我办这样的事从没出过差错,那条短信证明不了什么,不需要担心老严的事情,这个女人我们也没必要去管她,就算她还保留着那条短信,也没有用处。” 我的心不由得咯噔一下,心想,“从没出过差错”?难不成他像干掉严胖子那样干掉过很多人?简直不敢细想,让我心里直发凉。 林迪薇却眉目舒展了,很欣慰地说道:“也是哦,你做事最是严谨,不该出差错才对。” 老代马上提醒说:“眼下情况发生了变化,林董,我建议麦子少爷就别和我们去接小语了,麦少爷智慧不同凡响,留在这里,可以随时帮佛爷出出主意,有他们两个商量着应付突发情况,可保万事无忧。” 不知是不是那些艰苦日子在我心中的垒筑的阴影仍然存在,听老代这样一说,我心中马上怀疑老代这个人暗藏着很深的心机。回顾这几天发生的事情,我本可以不用出现在公众视野的,就是他提议我在警方的新闻发布会上露面,也是他提议我在林迪薇的专访中说几句。 最开始,我感觉老代想帮我提升在齐家的位置,让我露面,是要为我将来出头建立基础,自娇妹说她见过蔡子瑛,并且说蔡子瑛是被齐爷用计赶走的,我的心底种下了毒瘤,回头发现自己最近偏离了梁凤书对生活的原则——活得静悄悄。 我一直秉承陶春兰的告诫:“别杀人放火,别触犯国法”,虽然我没做过,但佛爷他们的手段我是亲眼见证人,要是严胖子的事被查出来,我起码是共犯。客仔和蛇仔是我看着被杀死的,没有向警方举报,这又犯了包庇罪,就这两条罪证,够我坐上十年大牢。 回想当初我为肖玲玲报仇时梁凤书的谋划,堪称完美,好在当时没有让严胖子帮忙,不然他事到临头时,一定会用那事要挟我。 稍微一思量,我感觉自己已经走上不归路,要不是老代让我在媒体露面,或许还能慢慢抽身。 老代不让我跟着林迪薇去美国,看似夸我足智多谋,可以留在这里帮助处理突发事件,我认为他在一步步把我推向前面,可我也不能反驳他的建议,还得高兴的应承,这样才显示我是一个愿意为齐家分忧解难的人。 对老代的建议,林迪薇历来是非常看重的,此时也同意:“也好,麦子,你就帮着佛爷一起指挥全局,有你们两个坐镇,我才能放心。”见我闷着,又安慰我:“放心,我保证,一定接着小语一起过来,不然绝不单独回来,这总可以了吧?” 佛爷马上取笑我:“哎呀,自从有了姑姑,再也不稀罕和我这个老头子一起啰。” 我只好勇敢地表一番决心。 老代把所有与思齐系有关的新闻报道全部摆在桌上,网上最热门的几个帖子也都已经打印出来,林迪薇指一指桌前两个位置:“佛爷、麦子,你们坐。” 第379章媒体渲染攻击 第一次见林迪薇如此严肃而庄重,她两只手撑在桌子上,目光落在那些新闻报道上,铿锵有力的语气显示她已经胸有成竹,犹如一个将军对着沙盘指挥若定。 据林迪薇分析,此次思齐所面对的危机,是有人故意做的局,这个做局的人不是娇妹一方,也不是白兴堂。洪培忠和谭炬东也不是主谋,这二人只是配合这个局,他们为的是打垮齐爷,掌握更多的资源。 而做这个局的人是为钱,这人野心不是一般的大,先吃掉建玥地产,就可得到近百亿,这还不够,如果思齐在这个时候被弄出大丑闻,思齐正在参与的十几个大型基建项目将被迫易手,不只思齐要损失上百亿,也将严重影响‘加快基础建设’的宏观战略目标。 当思齐的名声受损以后,以后在国内的投资,将被各地列入黑名单,有可能被迫离开中国。眼前的新闻报道,已经让国际上准备跟着思齐一起进来的人望而却步,达成初步意向的数千亿美元,可能就此不再进入中国,这将严重影响经济建设发展。 中央坚持改革开放,敞开国门欢迎四海宾朋,目的就是要让国际资本进来,以最快的速度让这广袤无垠的山河焕发蓬勃生机。国际资本进不来,股市、基建、就业率、农业向工商业转型等等,都将严重受到影响。 近几十年来,思齐一直美名全球,如果这样一家国际投资公司,在中国都面临如此困境,或者说陷入被权利控制的争斗,其它投资公司也会迟疑观望。在国内民营资本还没有壮大起来以前,依靠国际资本是必须要走的路,这条路还需要坚持很多年,只有朋友越多,发展才会越好。 思齐如果此次落败而走,齐爷在工商联、政协、常委会上也就说不上话,从此再无话语权,已经去世的老齐爷,一心想报销故国的梦想将彻底破灭,齐爷余生将在法国的庄园里抑郁寡欢,死后都无脸面对父亲,无法面对列祖列宗。 听林迪薇分析着,我听得目瞪口呆,全是伟大无比的话,不由得想着,眼下争名夺利的时代,人人为钱绞尽脑汁,难道说齐家真是如此的赤胆忠心,要建功立业而彪炳千秋?看着窈窕精致的林迪薇真有经天纬地之才?她说的这些,我怎么就没有看出来呢? 林迪薇指着一篇社论说:“看,这就是在做铺垫,是在为以后布谜烟,表面上看,是在为思齐的过往唱赞歌,其实质是在指责思齐,说思齐言而无信,说我们场面拉得大,而资金实力不够,影响建设速度;说我们在国际资本上‘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只为私利着想。” 说着,林迪薇一巴掌拍在桌子上,义愤填膺地说道:“真是小人,为商之道当然要求利,没有利哪来的发展?没有利的商业行为,就像死水沟,再深的死水沟,总有枯竭的一天,真他妈的胡言乱语,完全不懂经济。” 我们只有听的份儿,不敢轻易发言。 林迪薇一屁股坐下去,接过齐爷递给她的专用杯子,若有所思地喃喃细语:“我要马上去美国,市场要保住,名誉要保住,说好进来的资本也要保住。先去美国,再去法国接小语,来回怎么也得二十多天,这里,这里……” 见林迪薇迟疑断语,齐爷站在桌子边,一手轻抚着下巴:“佛爷,我们得到的消息都已经汇总,眼下局势啊,警方马上要采取大范围搜捕行动,黄秘书长已经北上述职,他的位置可能保得住,但政法那边的位置估计是保不住了。人一换,新官上任三把火,眼下几个案子必须要公之于众,青子是你泰基发展的人,阿虎也是你的人,陈胖子失踪的案子也关系到你,而你关系到思齐,要是对你的泰基发展所控制的所有项目,来一次地毯式的排查,恐怕难保不出问题,最后受损的还是母公司思齐,你看……” 佛爷显得哀伤而失落,好像强打起精神一样,估计已经几天没有睡个囫囵。 想不到事情已经到如此严重的地步,我已经不敢轻易发表意见。 齐爷把话停下来,林迪薇又看着他,佛爷开始分析、推演。 佛爷认为,思齐的名望还在,又没有任何把柄落在别人手上,眼下几个案子虽然闹得纷纷扬扬、四海皆知,但不足以很快伤及思齐系。客仔、蛇仔尸体找不到,案子就难以定型,就算是为了破案作假,也只能定性为江湖私斗而误杀,顶天青子和阿虎坐牢。 关于那个女人短信的事情,无法证明严胖子的去向,只能把严胖子列为失踪人口,如果要给公众一个交代,可以用泰基发展的名义,发布一个公示,说找到严胖子贪污公款的证据,目前还不能证明已经死亡,有可能是潜逃,做到这点完全没有问题。 断手兄弟在警方手上,最先捉到断手兄弟的是思齐系的人,新闻已经发布过,各大媒体也为此热闹了好几天,足以证明断手兄弟不是我们思齐系请来的。陆溪楠和廖建山、郭越三人的死亡,凶手只能是断手兄弟,证据链可以汇集,只是还需要时间,只是,请断手兄弟杀人的主谋还需调查和商榷,肯定短时间内无法定向。 建玥地产已经无限期停牌,郭越生前所有财富已经过户到老婆谢淼淼名下,就算白兴堂早就与谢淼淼有勾结,未找到指示断手兄弟的某后黑手以前,他们也不敢有什么动作。 关于媒体开始渲染廖建山和郭越两个亿万富豪的死亡事件,把矛头指向与思齐夺利造成的结局这方面,一来任何一方都拿不出证据,再者,这种说法也不符合逻辑,如果他们始于与思齐的夺利,不会被那样曝尸海滩,加上警方认定是断手兄弟所为,思齐怎么可能把断手兄弟活着交给警方?这种分析文章,接连几天都会出现在各大媒体,能消减大家对思齐的指责。 第380章得陇望蜀 据林迪薇所分析,有一支幕后黑手在谋划搞垮思齐,佛爷的看法和林迪薇不一样,眼下的怀疑对象,只能是谭矩东和洪培忠,这二人目前不敢再有进一步行动。虽然客仔和蛇仔已死,但他们以前所管理的产业属于洪培忠,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洪培忠固然可以说不知道二人私下的违法行为,可客仔和蛇仔生前的违法行为已经曝光,洪培忠这个时候也要暂时隐身,况且娇妹还在拘押中。 廖建山生前非法转移资产,力通资本已经发过公告,虽然说是廖建山个人行为,媒体近段时间的深挖报道,谭炬东也要为此闭嘴很长一段时间。这些板上钉钉的证据和新闻的渲染,足以让齐爷在上面有很大的活动空间,和文章可做。关于一把手被调往西北任闲职一事,这是正常的领导班子调换,新领导的总体方略还是没有变,经营这么些年,大面积的人脉依然在,不至于以后就变成‘耳聋眼瞎’。 佛爷看看林迪薇的冷峻表情,又分析说,如果幕后黑手不是谭炬东或者洪培忠,这个人暂时也不敢再有动作。一来政令不允许,再者,九十月份要开高交会,新来的领导也希望能做出成绩,谁再动,谁就是往枪口上撞。 幕后黑手固然是想夺思齐的利,还想夺齐爷的势,他也再没有什么文章可做。佛爷认为,对外紧盯廖建山和郭越的死亡真相,对内自查,严防出错,对方既不好继续做文章,也要担心廖建山和郭越的死亡真相被查出来。跟着思齐的国际资本继续源源不断的进来,思齐所投资的项目全都有条不紊的进行,对方想用舆论造势,也就不攻自破。 对于佛爷的一番解说、分析,林迪薇似乎并不满意,脸上依然阴云密布,很是无奈地长叹一声,又语重心长地说道:“眼前看似还没有真正威胁到思齐,但连同红树林项目一起失去的标的有好几个,钱上的损失倒没什么,可名声上的损失很大,国外的资本并没有我们这样了解这里,他们会担心以后继续扩大损失面。得陇望蜀的道理我们都懂,这幕后黑手正在往这个方向做。” 说着,林迪薇好像更加愤怒了,指着一本放开的杂志,咬牙切齿地说道:“佛爷,这种事能忽略吗?” 文章并不长,我也一直没注意到,遂马上拿起来快速浏览。文章中的大概内容说,客仔和蛇仔以前的违法行为,很可能造就了他们的死亡和消失,是什么人想他们失踪呢?必然是担心他们违法行为被曝光的人,而照片显示,他们的死亡和消失与青子和阿虎有关,青子和阿虎两人都是泰基发展旗下的人,泰基发展的母公司是思齐,思齐这些年发展得突飞猛进,挣得财富无数,能有那么清白吗? 文章并没有直接下结论,而是就照片上的信息,连同客仔和蛇仔多年违法行为曝光后的综合分析,其矛头已经扎向泰基发展,拷问的目标直指思齐。 佛爷陷入尴尬境地,刚忙解释:“这都是胡说八道,况且,况且已经有人招供,是娇妹杀的客仔,尸体也是她处理的,这两天就要公布这案情,到时候他们还能怎么往下编。” 老代马上发表看法,指出:“虽是胡说八道,可逻辑还真说得通,尽管已经有人指认娇妹,毕竟尸体能不能找到还很难说,只有人证,没法定娇妹的罪,她出来以后,完全可以告诉媒体,说那个指认她的人是被人卖通,故意陷害她。据审问那边的消息,佛爷也知道,录音已经被她否认,说那些话都是酒后闲聊,胡乱说的。但照片拍得很清楚,动作连贯,表情正好符合照片上的场景,要说是栽赃陷害,根本说不过去,林董之所以担心,就在此啊!” 佛爷刚要解释,林迪薇抬起手摆一摆:“唉,算了,事已至此,走一步看一步吧。佛爷,你这几天也没睡好,身体要紧,快回房间休息,好好睡一觉,再想想如何处理好照片上的事情。这段时间,尽量少活动,实在不行,还得想办法把事情压下去,这事只能你出面。”说着,林迪薇站起来,佛爷只好回隔壁套房休息。 佛爷刚走,老代一改严肃面孔,微笑着说:“麦少爷,有什么想带给小语的,给我吧,我们带着过去,小语知道你急切的心意,她会很开心的。” 小语也不缺什么,她要什么都能买到手,我只好让贡布出去买了老婆饼、马蹄糕、芋头糕等几样小吃,现拍几张我的照片附带上,装在一个精致的箱子里,包装得像礼品盒一样。 在送林迪薇去机场的路上,她有些欲言又止,我以为她是因为恋恋不舍,老代在车上,她心中的话不好对我说。从没有见过她这样心神不定,终于,她回头看看后面佛爷的车,抑郁满怀的告诉我,她感觉佛爷这两年好像变了,老严的事不该处理得那样草率,最近几件事情,做得太过小心,小心得有些畏首畏尾,不似以前那样积极而周密。 她也说不出佛爷具体那件事做得不对,只是对我吐露心中压抑感,带着无可奈何的表情。我更无法说佛爷有什么错,连合适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感觉林迪薇心中藏着谋划,再想起佛爷与林迪薇的意见分歧,又觉得佛爷也藏着自己的打算,这种感觉找不到来由,就这样在心中闪现。 车到达她的私人飞机前,老代刚要开门下车,回头见林迪薇拉着我的手还有话说,便停住没动。林迪薇长叹一声:“唉,难关要过的,麦子,你是齐家的一员,一定要注意自己安全,不可任性而为。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你回家去住吧,多帮我想着点,有什么灵感及时联系,思齐的大楼和办公室你可以随便进,我已经告知董事会秘书甘璞明。”突然她紧紧的抱住我:“拿出齐家人的派头来,发挥好你的灵气、智慧,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第381章 露露与贡布圆满 我和佛爷并肩站在一起,正看着银色的飞机翱翔天际,林迪薇在深圳的安保队长汪朝和低声说:“回吧。” 汪朝和是个真正的闷葫芦,高大魁梧,退伍军人,眼里带着机警,好像看谁都有仇,面色凶猛,说话总是很节省,每次只几个字。 一进家门,香喷喷的一桌菜,七人围坐一起,小芬兴致勃勃地打开两瓶白酒。 梁凤书也很高兴,发布命令:“今晚都喝酒,我也陪你们喝白酒。” 贡布显得很难为情,从腰带上拿下汪朝和给他的对讲机晃一晃:“嫂子,我不能喝,负责安全,你们喝吧。” 梁凤书一把夺下对讲机,交给平措:“这样子,贡布这些日子辛苦了,平措一个人不喝,其他人都要喝。” 肖玲玲马上大声反对:“不行,喝白酒倒嗓子,我也不喝。” “不行。”梁凤书假做思考:“这样吧,女的减半,考虑到玲玲要保护嗓子,再减半。” 家里谁也不敢不听梁凤书的,一场有预谋的喝酒正式开始。 几轮酒下肚,我让贡布把打火机拿出来给露露,贡布脸红扑扑的,递过去火机,还故意解释道:“我不抽烟,给哥,哥又不要。” 看外面能以一当十的公布如此害羞,差点让我口里的酒喷薄而出,赶忙强忍着咽下去。我也不好说破,在这关键时刻,不能取笑他,万一事情办不成,估计几个女人都得怪我。 梁凤书趁机给露露和贡布把酒添满:“露露,为这火机,怎么也得和贡布喝一满杯。” 贡布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我:“哥,不行,这再干下去,我就倒了。” 我看看平措,平措马上会意:“没事的,你喝吧,嫂子倒的酒不能不喝,家里有我,外面有安保队,没事的。” 贡布只得仰起脖子把酒喝下去。 露露特别高兴,她和小芬是酒场上的高手,已经喝到第六瓶白酒,一点醉意也没有,我偷懒少喝些,仍然有些头晕,贡布已经属于强撑着坐着了。 终于,贡布一下趴在桌子上,醉得昏迷不醒。 我和平措把贡布抬起来,从我们两家的暗门抬过去,放到露露家的床上,转身回来时,平措担心地问道:“嫂子,我们这样一起算计他,等他醒了,明天肯定骂我。” “哈哈哈。”梁凤书开心的笑起来:“平措,你问的是那个嫂子,现在露露也是你的嫂子啦!” 平措马上反应过来,跪在露露面前:“我们兄弟遇到麦哥和嫂子才有了正常人的生活,今日露露姐正式变成我嫂子,从此便是一家人,祝嫂子和哥百年好合。” “看把你机灵得。”小芬在一旁说笑。 露露刚忙把平措拉起来:“弟弟不要客气,我也希望你能早日成家。”说着,看看肖玲玲。 这场酒是我让梁凤书安排的,在贡布要把火机给我时,就想好了。我不希望平措和贡布跟着我,像社会上那些跟着老大的小弟一样,人应该有起码的尊严和平等,更应该相互尊重,特别是生活在一起的人,如果连起码的彼此尊重都没有,便无情可言。 我所见到的大哥、老板,几乎都对下面的人‘吆五喝六’过,非得分大小、尊卑。有的人是为了生活,为了钱,不得不寄人篱下而忍受,比如我当初给人发广告时,在大排档端盘子时,在电子市场卖东西时;有的人是因为报恩,有的人是因为没得选择,也有的人是自甘下贱。 看过那么多书,理想是人人平等,现实世界里,我知道,要人人平等,好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我自己想做到这样,不给身边亲近的人脸色看,至少不能羞辱身边人。 招招手,让平措坐下来,我看看平措,又看看肖玲玲。 “你们要是敢这样设计我,我一定会选择死。”肖玲玲说得斩钉截铁,恶狠狠的看着我:“笑,笑个屁,就是你,一肚子坏水。” 我只得摇摇头,站起来,拍一拍平措:“老弟,没办法,帮不了你啰。女的同意,男的不同意,我能帮忙;男的同意,女的不同意,没得办法啊!” 第一次见露露害羞了,坐着,脸上洋溢着羞涩的笑,微微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还不进去。”梁凤书突然大声说道,把露露拉起来,拉着她的手,语气变得沉重,叮嘱道:“我们姐妹这么多年,知道你的心意,活了二十几年,你受的委屈整个屋也装不下,以后,贡布就是你一生的男人,今日就是你这辈子第一次洞房花烛夜,是太简单了些,以后嫂子给你们补上,快去吧。” “哥,嫂子。”露露一声大喊,泪水夺眶而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谢谢哥和嫂子成全。” 梁凤书刚忙拉起露露来,流泪笑说:“这不是包办婚姻,谢什么?都什么时代了,还跪个什么劲?快去吧,贡布是个善良的人,他会好好爱你的。” 小芬扶着露露,含泪玩笑说道:“温柔点,贡布可是个童子。”说着,一抱拳:“祝露露姐早生贵子。” 看着露露回房间去,小芬感慨莫名:“露露姐总算心有归宿了。” 我也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没有提前征求过贡布的意见,只感觉他们在一起挺合适的,加上露露一心想成个家,真心愿意成全他们。 “都是漂泊异乡的人,能有一个人让自己爱着,是件十分幸福的事,当有一天我们都老了,坐在一起回忆起这些,一定是极开心的事情。房间布置得不错,确实简单了些,也是喜气洋洋的。”我有些感慨,又去拉肖玲玲的手,想劝劝她。 “死开,看你这个样子,真是够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闭嘴。”肖玲玲甩开我的手,塞一杯热水在我手中,转身抱着梁凤书坐着:“嫂子,哥喝醉了,快弄他睡觉去,不想听他在这里啰嗦。” 小芬站起来收拾桌子,口中念叨:“平措兄弟啊!你任重而道远哦。” 家里欢声笑语的感觉真好。 第382章 夫妻一起表忠诚 晚上和梁凤书相拥在被窝里,把发生的事情一一告诉她,让她帮我想想,林迪薇临上飞机前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这是我已经养成的习惯,好像没有她帮我谋划,所有事情都显得不完美,做起事情来也没有足够的信心。 我照例睡到中午起来,贡布和露露正挨着坐在沙发上,见我出来,马上站起来,两个人都显得很拘谨,使得我以为贡布要怪我:“怎么啦?新婚大喜,怎么是这副臭脸?” 梁凤书过来抱着我的腰,轻声的嘟哝道:“这两个人今天怪得很,一大早就来坐在这里,问他们什么事,贡布非得等你起来才说。” 我的第一反应,难道公布如此强悍,身手如此了得的人,在夫妻生活那方便不行吗?露露这是要退货吗? 小芬和肖玲玲正往桌子上端菜,见我起来了,马上站在一旁,看他们俩个到底要干什么。 平措远远地站在窗边,目光在窗外和家里来回的移动。 “一大早坐这里干嘛?” 我刚问出口,贡布拉着露露从沙发上站起来,两个人同时跪在我面前,吓我一跳:“你们干什么?快起来,有什么话起来说,我们是朋友,是兄弟,是家人,别弄这一套。” 贡布抬头看着我:“哥,嫂子,既然我和露露做了夫妻,有的话我必须说明白,不然我没法接受你们的安排。” 露露低着头一语不发。 贡布主动拉着露露的手:“露露,今天我们当着哥和嫂子的面说清楚,既然我们要做夫妻,我肯定一辈子不会欺负你,但是你要发誓答应我,做我的老婆,要把哥和嫂子的命看得比我们自己的命更加重要,如遇危险,不惜自己性命也要保护哥和嫂子。” 我去拉贡布起来,一点也拉不动。 露露马上发誓:“我对天发誓,这辈子生是你贡布的人,死是你贡布的鬼,在有生之年,我们夫妻不惜自己性命,也要保护哥和嫂子的安全。” 梁凤书躲在我背后,招手说道:“快起来,快起来,见不得你们这样。” 贡布不理会我和梁凤书的话,跪着一转身,对着露露:“好,老婆,如果有一天,我为了哥和嫂子的安危,不顾你的安危,希望你别怪我,也不能怪哥和嫂子半点。在牢狱里,我们当着耀老大的面,对佛祖起过誓愿,如果露露你也答应,这辈子,你就是我唯一的女人。” “唯一的女人?露露,还不快答应。”小芬比露露还着急。 露露喜极而泣:“答应你,答应你,老公。” 贡布这才拉着露露站起来。 梁凤书长舒一口气:“唉,真是个死脑筋,死脑筋……” 感动得我不知说什么好,赶快到饭厅里去,喊大家坐下来吃饭。 小芬一边吃,一边看着我笑。 “小芬,你又有什么花样?看我笑什么?” “哈哈哈。”小芬大笑起来:“贡布姐夫,露露,你们刚才把哥吓坏了。” “放你的屁。”露露马上反驳小芬:“就你装怪,肯定是嫉妒我们,哼。” “露露,你只顾自己幸福,没发现吗?哥脸不洗、牙不刷,你们一说完,他马上跑这里吃起来。” 空气凝固了一两秒钟,紧接着,大家都笑起来,弄得我很尴尬,赶快起身去洗漱,洗漱完出来,先给李瞎子灵位点三炷香,才继续吃饭。 好久没有和梁凤书过夫妻生活了,我得好好补偿她,连续几天不出门。 在她面前,我依然是个听她谆谆教诲的大孩子,十七岁就开始‘听命’于她,已经习惯成自然,七年来,是她指挥着我们生活的方向。 二十六岁的她,已经是小有名气的专栏作家,写作越来越得心应手,中篇小说《都市里的女人》快要完成,不时就要出版,到时候,在当代青年女作家里,她已经为自己建立起自己的一席之地。 她要做一件事,总是全方位的考虑,她告诉我,靠着齐爷不是长久之计,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一张王牌不足以保护一生,她这样想很对,只是她是不知道我和齐家的真正关系。我有些担心,要是有一天我和小语的事被她知道,她还会这样爱我吗?还能这样为我们的生活和爱情把舵前行吗? 人只能靠自己才是最保险的,这一点,她的看法和陶春兰小时候对我的教导如出一辙,陶春兰在表达上不一样:“千有万有,要自己有。”为此,梁凤书认为,名气可以成为保障自己的一张牌,她看得很明白,就因为陆溪楠的社会地位和名气不是普通人,一个没什么他杀证据的‘意外死亡’案件,一直得到各方声援,几个月过去,仍然有很多人在为她寻找死亡的真相,警方也不敢轻易下定论。她语重心长的告诉我,假如是一个社会底层打工仔像陆溪楠那样死去,恐怕早已经结案,谁也不会为此寻找真相,将死得悄无声息,甚至亲人们都会相信是“命运不济”,而“安之若命”。 我看问题比较纯粹而简单,想,人都已经死了,真相不真相又不能让人起死回生,纵然惩罚了凶手,到底是‘害人不利己’。如果真要致人于死地,名气和财富、地位等都无法阻挡对方的邪恶,廖建山和郭越身家亿万,不照样死得那么惨,比耀仔和阿辉他们死得都惨,而且至今没有找到凶手,我甚至认为,将永远找不到真正的主谋。 只是说出自己的看法,夫妻又如并肩沙场的战友一般的探讨,梁凤书马上把自己置于领导地位,义正言辞地说:“长大了是吧?不听我的了是吧?” 接连两个问题,我必须正面回答,并且承认自己的错误。其实我知道她说的是对的,可是就是想顶嘴,看她饶有兴致地‘教训’我,我就觉得特别舒坦,而且会觉得她特别性感,弄得我‘性致盎然’。我的这个特殊癖好,应该是她以前生气时,我都用负距离的拥抱为她消气养成的习惯,隔久了没这样的事情,都好像觉得生活的幸福感有缺失。 第383章作者名字的由来 她心满意足地趴在我胸膛上,温柔可人地告诉我,《都市里的女人》这本书署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让我给自己想一个笔名,不能用李麦和麦子这两个名字,以增加神秘感和话题感。 对出版社那边,明确告知是她和思齐董事长助理共同写的,出版社会抢着出版,但大众读者不知道,书出版时,最好让林迪薇写个序,出版以后,大众肯定想知道我到底是谁,由此再爆料出我是思齐董事长私人助理,这样一来,书的话题感和大众热度都会此起彼伏。 单看这个书名:《都市里的女人》,作者之一是专栏美女作家,另一个作者是名满全球的美女董事长助理,合写一本这个题材的书,谁都想窥探书中内容,书的销量一定火爆,作者名气也将随之扬名四海。 想她还没在文化圈怎么混,竟然能看透文化圈的‘卑劣’,并且熟练掌握作家们的手段,知道制造悬念、话题,利用大众的窥探和猜疑心理。她认为,读者一定会试图从书中寻找作者自己的影子,因为作家之一也是生活在都市里的漂亮女人,但这样远远不够,加上一个享誉全球的美女董事长助理,公众一定会从书中探寻‘只可远观,不能亵玩焉’的美女董事长影子。 梁凤书认为,书出版火爆以后,她和我都将收获名气,并且在‘文学殿堂’里坐拥一席之地,以后谁要想伤害我们,也得考虑“名人效应”。 让我想一个别名,真没觉得别的名字好,我始终觉得‘麦子’就挺好的,寓意深远,麦子养活人类几千年,随着工业和科技的飞速发展,人类依然无法抛弃麦子,面包、面条、蛋糕、饼、馕等等众多美食,依然需要麦子。 她不同意用‘麦子’这个名字,我也只好听她的,见我想不出来,她引导我,问我喜欢那个文人。 我仔细想想,挺佩服钱谦益的,读过他的《有学集》、《初学集》,文采没得说,人品上,我也不相信那些诽谤他的言论,从黄宗羲的评价可以知道钱谦益人品不差:“平生知己”,“文章宗主”;陈寅恪在《柳如是别传》中也肯定钱谦益的人品。 那个年代活到八十三岁,钱谦益不只是长寿,最佩服他的是,娶了貌压群芳的才女柳如是,被美人引为“知己”,恩爱二十年,男人如此,可以说是享尽人间逍遥。 对于我这种已于常人的看法,梁凤书表示尊重,但总不能取个别名叫:钱谦益。 仔细想想,我出身在麦子地里,所以叫麦子,在那片麦地的边上,有几棵老洋槐树,我出生的时候,洋槐树正花茂香浓,清甜芬芳的洋槐树花迎接我来到这个世界上,那么,我的别名就姓杨吧,也不用“谦益”二字,想来,人生有千般意义,不如用谐音“千意”,我为自己定下这个和她一起出版书的名字:杨千意。 名字定下来以后,梁凤书也同意,却猛然醒悟,问我是不是也想向钱谦益学习,找一个柳如是那样的红颜知己?回答老婆这样的问题,一定要冷静思考,三思而后答。我告诉她,我已经找到自己的柳如是,那就是她梁凤书。 她对我的回答颇为不满:“柳如是怎么说也是青楼女子,我怎么就是你的柳如是呢?” “老婆,柳如是离家漂泊,这一点和你一样,她才貌双全,也和你一样,最重要的是,你和她一样浪。” “哪有?我什么时候浪过?”她立马骑在我身上,准备要对我‘严刑拷打’。 “老婆,你误解我说的‘浪’啦,‘浪’风情万种,浪花晶莹如露,温柔时叫涟漪凌波,激情时层层叠叠,况且,浪是什么,浪是水啊!老子说‘上善若水’,老婆对我也是这般善良,也只对我‘浪’,我这辈子比钱谦益还活得还逍遥。” 听完我的解释,她才放弃对我的‘严刑拷打’,改为‘朝云暮雨’。 在家里享受‘郎情妾意’没几天,重磅消息传来,佛爷的左膀右臂——北仔被捕。 新官上任三把火,在警方的雷霆行动中,果然如林迪薇想的一样,对思齐系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罪证是:北仔通过货物进出蛇口港,私下从事大量走私活动,证据确凿。与北仔一起被捕的人多达几十人,全是跟随他的小喽啰,另有官员数名一起被捕。 还没来得及去酒店和佛爷碰面,先接到林迪薇的越洋电话,密令我最近几天多在外面活动,探查市面动向,和道上的风向,并且只能向她一个人汇报。林迪薇让我无需担心安全问题,说刘秃子和佛爷会暗中保护我,并说这次警方的行动,来自于最高层的指示,佛爷和刘秃子、黄秘书长等等高级别人员,全部隐身或者回避,深圳几十年以来的‘帮派’、‘团伙’,紧接着将被彻底扫荡。 我和梁凤书一合计,感觉这次行动是对着佛爷来的,仔细一回想,我们最开始认识佛爷时,他手下的几大干将全玩完儿了:耀仔死于牢狱,众小弟死的死,坐牢的坐牢,漏网之鱼也早已跑路;阿虎顶替耀仔,现在阿虎也在拘押中;严胖子吃里扒外、贪图钱财,被佛爷亲自处理掉;北仔现在又因走私,整个团队又如耀仔当年一样,全军覆没。 虽然同时在行动中被覆灭的‘团伙’众多,警方公布的数据:整个行动中抓捕犯罪人员达千人之众,北仔是行动公布数据时最后落网的‘大鱼’,整个行动几乎是悄无声息地全面同时行动,深圳多年积蓄的‘污垢’被这次雷霆行动一水清洗。 各大新闻媒体齐声叫好,为警方的雷霆行动高唱赞歌,共同呼吁:让深圳成为光明磊落的国际化大都市,让改革的春风继续滋养出新的花团锦簇,为深圳的经济转型和文化建设齐头并进而携手迈进。 第384章 大清理 新闻连续几天报道雷霆行动,但一直没见思齐系有任何不法之事见诸新闻。江湖上鸡飞狗跳,与我没什么关系,街头混混落入法网,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很多都是几进几出的人,每次严打都进去,过一年半载、三年五载,又出来继续‘张牙舞爪’。 这些人胸无半点墨、脑袋缺根筋,带着半残废的智商,依靠蛮横耍狠、纠结人多,专门欺负老实人,真要是遇到贡布、青子那样的人,他们早皮开肉绽了,所以啊,年少的我心怀正义,痛恨那些一天到晚在街头巷尾作威作福的混混,能隔段时间做一次清理,也是大快人心的好事。 想来,这样的群体在人类历史上还会继续存在,只能抑制,无法清除,如韩非子所说:‘人性本恶’,欺弱怕强、好逸恶劳等等恶习伴根植在人性中,‘江湖’将永远存在于每个角落。 北仔驻扎蛇口,虽是街头混混起家,但现在已经是进出口运输公司副总经理,这家公司隶属于泰基发展旗下的子公司,他能混到这个位置,不知道干过多少丧尽天良的事情,尽管我痛恨这样的人,可我不能拍手称快。 雷霆行动开始之前,林董、佛爷已经知道警方的行动,北仔肯定也知道,似乎都没有想到会查出走私这等事情来。北仔和他的几十号精干喽啰们落入法网,加上牵连到的几个相关的官员,好像为雷霆行动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陆溪楠死亡真相还是毫无消息。 廖建山和郭越的案子依然没有进展。 断手兄弟的审讯也没有丝毫突破,据说两人身上十多处骨折,估计还得在医院里躺上好久。 北仔手下第一战将黑蟒仔暂时逃过一劫,因为他这段时间一直在保护我家里这边的安全。 虽然佛爷已经催促我尽快到酒店见面,但梁凤书拉着我在沙发上坐下来,忧心忡忡,又坐立难安:“麦子,不会牵连到你吧?你没在外面干什么犯法的事吧?” “当然没有。” 见我坚定而自信,她分析说:“我也看不明白了,按理,佛爷的耳目上通下达,不至于抓北仔他不知情。虽说换了几个领导,可也不至于让佛爷突然就耳聋眼瞎啊!既然说北仔是人赃俱获,应该不存在什么栽赃嫁祸才对,老公啊,我们对佛爷得提防一些,以防万一。” 提防佛爷,我还没有想过,他是齐家核心成员,北仔出事,直接关联到他。要是北仔像耀仔一样在打架斗殴中被抓,那是相关人员个人行为,连累不到别人;走私的货柜是公司的,公司层面出事,必然牵连到佛爷,他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吧? 梁凤书认为我的想法未必对,走私案子审出来,最后定案,完全可能定性为北仔私下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她大胆提出设想,有可能是佛爷有意把一帮老将全换掉,以此配合深圳新来的领导,也正好符合深圳定位转型的需要,但用如此狠毒的手段,也太让人寒心。 “老公,听我的吧,和佛爷不要太过交心,你是林董私人助理,就听林董的就好,其它事情尽量少沾惹,我们在家里的人也少担心。” 带着梁凤书的叮嘱,我准备出发,贡布马上从平措手里拿过对讲机。 “贡布,平措的伤已经好了,你在家里,就当你和露露过蜜月,平措跟我去就行。” 平措显得很高兴,夺过对讲机,呼叫车辆出发。 黑蟒仔一直带着人在我家楼道和附近巡逻,负责家的外围安全,露露和小芬出门买东西,也是他带人护送。他送我下楼到停车场,刚下到楼下,旁边两辆面包车里立刻下来一帮特警,荷枪实弹地把我们围住。 我被吓一跳,又觉得不是冲自己来的。 汪朝和站在我身边,显得很镇定:“少爷,他们不是来找你的。” 其中一个作警服的亮明证件:“麦少爷,打扰啦,你身边的这位,根据我们消息,是北仔团伙中人,我们要带回去调查……” 正说着,一辆黑色奔驰疾驰而至,特警马上警戒,车上下来的是刘秃子,笑呵呵地大声说道:“曹警官,误会,误会。”说着,疾步走过来,小声说道:“我来介绍,曹警官,麦少爷,思齐董事长私人助理。” 警察木然说道:“我知道啊,刘总,你消息真是灵通啊,那也一定知道北仔刚刚被抓吧?我也没有说这里面有麦助理什么事,但他身边这几个以前北仔的人,我要带走。” “误会,误会。”刘秃子指一指黑蟒仔他们:“不是什么北仔的人,他们以前给北仔做过保安而已,前段时间已经离职,现在给麦少私人做安保工作。” “这不能吧?”警察拍拍手上的文件夹:“难道我们消息有错?” 刘秃子鬼鬼祟祟地小声说道:“曹警官,麦少风流,但绝不会做违法的事情,这楼上住着他的相好,他不放心,所以聘请了他们。北仔因走私而落网,我知道,这几个保安绝不牵连其中,我来担保。” 我回头看看,黑蟒仔几个人已经抱头蹲在地上,被特警的枪口围着,丝毫不敢反抗。想再怎么厉害,也敌不过现代化的武器,更敌不过组织。 曹警官犹豫不决:“麦助理,真是这样吗?” “当然,自我聘请他们以来,没有任何犯法行为,如果你们查出他们以前有问题,随时来抓人。”想起林迪薇告诉我,让我拿出齐家人的派头来,我又没法犯法,心里自然有数,话说得理直气壮。 曹警官脸上漏出笑容:“既然麦助理这样说,那我们回去再核实,真是这样,再好不过。”说完,一挥手,带着特警开车离去。 看来北仔被抓的事还没传出风声,连黑蟒仔都好像不知情,我又想,难道佛爷还没来得及通知他?还是说有意不告知他? 黑蟒仔对我和刘秃子连声道谢,又焦急地小声问道:“北老大被抓啦?为什么啊?” 第385章北仔被抓 刘秃子环顾四周,小声说道:“黑仔,你命好,麦少爷保住你,北仔刚刚被抓不久,一起被抓的好几十个。你们记住,以前你们只是给北仔当过保安,前段时间已经离职,现在受聘于麦少,绝不可再打听北仔的事,也不可对外乱说,做好你们现在的事就行。” 突然发现,刘秃子讲话也可以快速而流利。 黑蟒仔惊愕的表情中还带着仓惶,这种表情我很熟悉,每次严打时,混迹江湖的人都惶恐不安,就算是有靠山的人,还是会担心自己和靠山一起进去。这或许是混江湖必须要承受的心理压力,习惯的人自然会坦然一些,心中还留有尊严的人才会如此惶恐。 汪朝和看看黑蟒仔几人,一句话不说,眼里有不屑之意。 我趁机交代黑蟒仔:“留几个人就可以了,多余的人要么暂时去关外暂住,钱不是问题,北仔现在没法管你们了,钱找凤书拿,快上去给凤书说清楚,她知道怎么安排。” 黑蟒仔带着几人急匆匆上楼去,我刚要上车,刘秃子把我拉到一边,小声说道:“一会儿当佛爷的面,别说我来过,要是问起,就说是你把黑仔几人保下来的。” “刘叔,为什么呢?” “唉,你这么聪明,怎么会想不到?北仔私下里联合海关里的人走私,现在把佛爷置于难堪的境地,佛爷多生气啊?当然对北仔恨之入骨,所有跟着北仔的人,佛爷肯定都要清理,他们这是集体蒙骗佛爷啊!” 我也不急于一时走了,递给刘秃子一支烟,自己也点上一支,快速地开动脑子,这样的关键时刻,不敢有半点大意:“刘叔,要是佛爷要驱赶黑仔呢?” “黑仔人不错,记得吗?你以前跟着耀仔一起看比赛,那时我就开始留意黑仔,他背景干净,体校出来的,没干过什么坏事,最多就是打地下比赛。要是被弄进去,牵连上北仔的案子,这辈子就完了,我们既为林董留着几个人才,你这边现在也要用人,以后道上终究还是要有拿得出手的人。至于佛爷那边,他不会过问到这下面来,万一问起,你就说顺手人情而已,佛爷还能怪你吗?” 越听越迷惑,刘秃子以前一直是高高在上的人,此刻怎么如此关心起黑蟒的前途,还如此及时赶到,要不然黑蟒仔肯定已经被警察带走。 “汪队长,走吧,到酒店。”刘秃子吆喝一声,拍一拍我的肩膀:“麦少,酒店再说。” 脸上愁云惨淡,精神显得疲惫憔悴,几天不见佛爷,好像他老了很多。看着凄楚无奈的佛爷,我也只能默默在旁边坐下来,不只该从何说起。 刘秃子点上一支烟,挥一挥手,让旁边人都退下。 “黄秘书长被软禁了。” 刘秃子说得轻言细语,佛爷马上脸上一紧,抬起头来,不知所措地看着刘秃子:“消息可靠吗?” “可靠,秘书长北上述职,本该昨天结束后马上回来的,昨天夜里被控制的,消息绝对可靠。” “啊……”佛爷张开嘴,惊讶的表情浓缩在他紧锁的眉头间,没有继续说下去,又点上一支烟,一口深吸,半支烟化为灰烬。 我不解地问:“反腐?扫黑?还是只是因为廖建山他们的案子,急着定案?” “都不是,也都是,主要还是对着我来的。”佛爷低沉地说道。 刘秃子故作轻松,洗出一壶新茶,递给佛爷和我一杯:“佛爷,别这样啊,你要是失去主张,我们顶梁柱都没啦!况且,再怎么弄,也到不了你这里。黄秘书长应该是因为派系斗争,每次换届总会有些动作要做,佛爷你是清楚的,无需太担心。” 接着,刘秃子把情况大概介绍一遍,一来是有意让我知道整个事情的局势,二来也是捋一遍情况,好大家讨论。 北仔任职的这家蛇口进出口运输公司,其总经理带领相关人员最近在国外谈合作,自今天早上开始,整个班底已经消失,谁也联系不到。 今天上午,警方在蛇口仓库里,查获大量未经申报入关的物品,主要是汽车、香烟、电器、食用油等等。与此同时,在公司正待卸货入关的货轮上,查出好几个集装箱装的物品和报关清单不相符,随后,警方采取行动,一手抓捕蛇仔及其手下,一手抓捕报关单上签字审批的相关人员。 新上任的专案组领导人从别地调来,雷霆行动的主要人员,也都是他从外地调过来的。据刘秃子说,谁也没有想到北仔私下里走私,所以对雷霆行动一直是抱着支持而放心的态度,依照齐爷指示,从上到下配合警方行动,能尽快破获廖建山和郭越的凶杀案最好,思齐系才能洗脱舆论指责。 公司经济损失马上就要形成,只要北仔的事下午见诸新闻媒体,明天泰基发展等思齐系的股票肯定跌停,晚上美国那边股市一开,思齐资本肯定要低开低走。 除了经济损失,后续发展还不明朗,不知道还要波及到什么程度,如果真的影响到齐爷,整个思齐真就像林迪薇出国前说的那样,将在这片齐家热爱的土地上‘败走麦城’。一旦发展到林迪薇分析的那个地步,思齐将失去中国市场,齐家将一蹶不振,从此再无东山再起的机会和力量。 简短分析以后,刘秃子面色变得凝重,带着无可奈何的语气:“林董指示,损失面要在北仔那里停下来,不可再波及到其它地方,佛爷,麦少,你们看看有什么主意。” 我和佛爷都没有接话,刘秃子又说:“泰基发展的告示已经拟定好,北仔的事一上新闻,告示马上公布,支持警方行动,严厉打击走私。北仔所在的进出口运输公司随之暂停所有业务,该赔偿的赔偿,资金由泰基发展这边出。思齐的告示也已经拟定好,将宣布暂停对泰基发展的资金投入,这可能导致部分工程要停工,泰基发展这边要准备好承担全部压力和责任。” 第386章 再次拥抱 佛爷满含怨气,瘫在沙发上:“唉,我这个泰基发展董事长兼总裁有什么用?林董一切都已经安排好,那就照她说的办吧,大不了,我也进去坐牢,或许该到这个时候了哦。”说完,他微闭双眼,等死一般。 刘秃子问我有什么主意,我能有什么主意呢?有也不敢说,林迪薇在电话中密令我,她没回来以前,让我多看,多听,能不说的尽量不说。我只能唉声叹气一番:“生意上的事我不懂,问题的关键可能还是在廖建山和郭越的案子上吧。” 商量没有任何结果,刘秃子更像是来对佛爷宣布林迪薇的决定的。 到晚上的新闻时间,北仔的事占据着新闻大半时间,整个查办过程呈现在电视上。 我原以为,以思齐的能量和佛爷的人际网络,加上齐爷的威望,至少可以把北仔的事暂时压下来,别公开报道。从新闻上看,好像没有收到任何干涉,甚至被故意严重化处理,当成了雷霆行动的压轴之作。 那天我离开酒店后,再没有见到佛爷,他好像消失了一般。 一个多月后,林迪薇用专机带着小语回到深圳,北仔的事还没有审结完毕,再没有消息公布;廖建山和郭越的凶杀案也没有突破性进展;陆溪楠的死亡真相依然没有找到,新闻上好像再没有陆溪楠的名字,犹如被遗忘了一般;青子、阿虎、娇妹等相关人员还在拘押中,不能探望;断手兄弟依然在医院接受治疗,并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之下。 北仔以前的进出口运输公司还在暂停运营中,泰基发展的股票无限期停牌。 去机场接机那天,烈日当空,燥热的天气快要把整个城市燃烧起来,带着墨镜,依然觉得阳光分外刺眼。 看见林迪薇缓缓走下飞机,我突然有种想冲过去拥抱的激动,但我抑制住自己的情绪,拉着她的手:“姑姑终于回来啦,好想姑姑。”我看看她身后:“小语呢?” 林迪薇在她助手的遮阳伞下望一望身后的飞机,小声说道:“她要你上去抱她下来,可千万小心点,不敢摔着啊!” 我快不跑上飞机,小语一下扑进我怀里,大声喊道:“坏人来啦,坏人来啦!”随后呜呜哭起来。 她一哭,我的所有激动都被压制了,临时调集所有智商安慰她,这是一个大工程。 半年不见,小语的肚子已经高高隆起,其它地方没见长胖,脸上显得有一点点浮肿,胸部丰满很多,整个人都感觉成熟了,只是她的情绪依然和以前一样,习惯也和以前一样,粘在我身上就不舍得松开。 一起回到别墅,林迪薇只略微休息,借口还有很多事等着处理,带着一行人去了酒店。 送走林迪薇,小语拉着我的手,好像完全没有怀孕一样,矫健地跑回到她从前的房间,一下把我扑倒在沙发上,随之,马上又起来坐着,手扶着肚子:“宝宝对不起,对不起,见到你爸爸了,我有些激动。” 已经无法用传教士的姿势负距离享受快乐,让她跪在地毯上,趴在沙发边缘,我三下五除二把自己身上的衣裤退掉,撩起她的长裙,一杆又粗又长的枪,从她后面滑溜进入…… 我们都表现得急不可耐,完事以后我有些担心,必定是第一次和怀孕大肚的人做,尽管我感觉更加舒服,她的情绪也更加放纵,还是担心地问:“宝贝儿,要不要让医生检查一下?万一……” 她一把捂住我的嘴:“别乱说,我问过的,医生说不会有事。”说着,她哈哈大笑:“不过,不过,医生姐姐肯定不知道你东西这么粗,这么长。” “小语,你变坏了,是不是医生把你教坏的?我去找她算帐。” 她把我的手放在她的肚子上:“感觉到了吗?我们的宝贝儿在动,好神奇啊!” 我把耳朵贴在她的肚子上倾听,好像她的肚子里在呼吸,好像听到节奏明快的心跳声,让我也激动不已。 她用指头在我头顶敲几下,又哈哈大笑起来:“麦子,你知道吗?医生姐姐告诉我,将来孩子要找你报仇的,他会这样打你。” 我抬起头:“我的孩子为何要这样打我。” “哈哈哈,医生姐姐说,我们做的时候,你的那东西顶了他的头,将来他出来就这样敲你的头,哈哈哈,可乐死我了,医生姐姐每天都逗我,啊!我好像真被她教坏了,哈哈哈……” 一起来的三个医护人员都是法国人,年纪三十多岁,她们用法语和小语交谈,我是一个字听不懂,也就不理会她们。 小语每天都很开心,百世无忧,只要我回到别墅,马上拉着我进房间,我和粘在一起,也不让我看书,说她好久没有见我,要把以前的时光补回来。好在医生叮嘱过她,男女之事每天不可做太多次,每次做的时间也不能过于长久,所以我还能留出精力满足林迪薇。 她完全没有感觉到我和林迪薇有什么异常,总是告诉我林迪薇如何如何的好,让我要忘记那次死亡试探。 午饭时,我差不多刚起来,林迪薇几乎都是回别墅来吃午饭,然后我和她一起去酒店那边办公,小语非常支持我,让我好好发挥自己的智慧,多跟姑姑学习,帮着姑姑排忧解难,做一个能建功立业的齐家女婿。 而我和林迪薇一回到酒店总统套房,第一时间是冲进主卧室,关在里面半天不出去。我想,她那些在同一层楼的手下,也一定不会相信我们是在商讨事情,不过没人敢问我们在里面做什么,更没有人敢干涉。 林迪薇对我的精力很是满意,完全没有影响,我依然可以像她离开前那样的次数,陪着她尽情享受身体上的快乐。她常常骑在我身上,比以往更加疯狂,就像高速旋转的抽水机和塞,湿漉漉的急上急下,犹如嫩滑的酥油包裹着我。 第387章探监 这一次她从国外回来,带回最特别的礼物,就是国内难以买到的高清s情电影,黑人的、白人的、亚洲人的,各色人种的都有,让我大饱眼福的同时,我们常常对着电影里面学习高难度姿势。 想不到在外面风姿卓越的林迪薇,在我面前是如此的没有顾忌,她学着电影里面,自得其乐,我也享受到从没有的快乐…… 我心里一直想着,要把这些碟子偷偷带走几张,拿回去和梁凤书一起看,一定更能让我们和谐生活。 我也想过,以林迪薇的身份,她肯定不会亲自去买碟子,那么她是让谁给她买的呢?肯定是她极其私密的女助理,她的那个女助理也是娇媚如花、肤白如玉,有时候我还想着她的样子挥汗如雨。渐渐发现自己好像彻底贪恋上了这种事,要怪的话,就怪那些她带回来的碟子。 好像每天吃那么美味佳肴,就是为了这种快乐,并且在心里安慰自己:“人生难得,青春年少最值得享受。”我似乎在用这种方式,把自己苦寒的那些日子里的阴影冲淡,尽管如此,还是无法忘记从前,愧疚感和担心一点没有减少。 快乐过后,我慢慢地把最近一个多月的活动情况,详细告诉林迪薇。 北仔被抓的当天,在酒店和佛爷、刘秃子哀叹半天后,也没有商量出什么结果,我们三人一起看完晚间新闻,我先行离开酒店回家。在家的日子,帮着梁凤书修正《都市的女人》一书,对有些映射林迪薇的情节做一些修改,尽量别让人看出那个女主人公之一是林迪薇。 十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在汪朝和的护卫下,我进入思齐在深圳蔡屋围的办公大楼,一直等到深夜,然后在甘璞明的安排下,换了车,从大楼后面悄悄离开,直奔看守所。 这几个人都是林迪薇绝对信任的人,没有他们的帮助,无法逃脱有心人的眼睛。 依照林迪薇的指示,在离看守所几百米的树下停下来,等待接头的人到来,就像谍战电影里的情节一样。当时我很害怕,不是怕在郊外黑夜里被人暗算,有贡布和汪朝和在身边,我一点不担心安全问题。我担心的是,这样违规进入看守所,要是整个过程被有心之人录下来,将来以此要挟我,我的人生也就算真正失去了自由。 林迪薇的话我不能不听,并且还要紧遵她的叮嘱,严格保密,连我家里的梁凤书也不能说。别的人不能说,对梁凤书我还是说了,她听完以后,也觉得必须要按林迪薇的去做,不让就真失去了这个靠山,况且也不是杀人放火的事情。 到达预定地点不一会儿,一辆没有开车灯的警车到达,我们两边打出暗号,顺利接头。警车上的人没有下车,扔给我一套监狱犯人的服装,我马上识趣换上,坐上警车。 车里的二人没有回头,其中一个人小声说道:“尽量抓紧时间,我们说要走,不可有半点耽搁和反抗,马上跟我们走,不然就得坏事,你肯定也知道,见得人是重犯,我们换班得勤,空档时间不多。” 警车直接开进看守所,下车的时候,我很欣慰,因为他们把我的头上套一个布套,我想这样就不会被人录像或拍照;与此同时,我也很担心,因为他们还给我带上了手铐,立刻让我感觉到自己就是一个真正的犯人。 想着,万一真被当成某个犯人的替身去坐牢,甚至枪毙,我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了,历史上、文学中,这样的事可不少。我违背林迪薇的密令,一定要告诉梁凤书,也是为了以防万一,其实我真就此一去不回,梁凤书可能也丝毫没有办法。 在提审室里,北仔被带进来,一看是我,马上泪流满面。十几天不见,北仔就像苍老了半辈子,他对我的到来完全没有想到,看我也穿着犯人服装,流着泪不解地问:“麦子,为什么抓你啊?” 那两个人有些焦急:“别耽误时间,有话快讲。”说完,把门一关,他们两个站在门边,不停地对外面张望。 我快速地告诉北仔,是林迪薇让我来见他的,北仔马上如重获新生一般,坐着也不发抖了。 “北老大,老板要我问你一句实话,为何会有那么多走私物品?什么时候开始做的?如何瞒过了其它人?是不是你们公司所有人都有参与,所以才敢如此胆大?” 北仔深吸一口气:“这个时候我也没有必要说假话,我真没有做过,麦子,你知道的,我好色、好酒、好玩,但绝不敢做这样的事情。” “北老大,我可是冒着危险进来,这个时候不说实话,真就没得活头了哦,只要你说实话,我保证你能活着出去,你知道的,我答应耀仔的,从没有失信过。没有时间闲扯,能不能救你一命,全在你自己。” 北仔急了:“真没有,真没做过。” “没做过?仓库里那么多东西,不是一时半刻能运进去的,就算别人栽赃你,那么多东西,怎么可能悄无声息地运进去?” “我上面的总经理出国洽谈业务前,说有一批东西要单独暂存一个仓库,任何人不得打开货物,说是将来客户要验收封箱标准。入库以后,大门的钥匙我锁在办公室,再没有打开过那个仓库,谁能想得到,唉,我怎么辩解?” “老大,我不是来提审你的人,这个时候不是推脱责任的时候,况且你是老江湖,知道规矩的,你说不说老实话,都能定你的罪。你要给我实话,我才能救你,要是不想救你,不至于花这么大代价来见你。” 北仔一下跪在地上:“麦少,给老板带句话,我愿意把责任都担下来,但我真没有做过。我的老婆孩子摆脱给兄弟你了,请兄弟一定要保护他们不受伤害,我把责任扛下来也就算啦。” 第388章忠实叛徒 我扶起北仔:“放心,该兄弟我做的,不用你说,老板也知道。你上面的总经理离开以前,有没有什么异常活动?” “没有,除了他要了一个仓库,其它都一切正常。” “好,北老大,我信你。廖建山和郭越死的那天晚上,蛇口有没有异常?死在你的地盘,不至于什么消息都没有吧?” 北仔犹豫了,看看门后站着的两个警察,欲言又止。 我知道他的担忧,他是怕我是佛爷派来试探他的,他也担心那两个警察是佛爷的耳目,他知道佛爷在深圳的网络有多厉害。我把嘴贴在他的耳朵边:“老板问,那天晚上,佛爷有没有什么异常,你要是知道,必须告诉我,不然真就没有机会辩解了。” 北仔略微思考,把嘴贴在我的耳朵边:“那天晚上,我小弟看见青子开车路过四海公园,车里有没有别人不知道。” 这就是我想要听到的话,想此时的北仔不至于乱说,没来由的事情他不可能胡编来骗我。他身在江湖半生,一定明白局势下的对错,绝望中还带着一丝希望,再乱说,只有绝望。 “此话再不可对任何人说,包括提审的时候,你咬住,老板会想办法救你。” 北仔非常激动,点头如小鸡啄米,又咬住我的耳朵问:“老板也怀疑那个老狐狸?” “北老大,现在不是下定论的时候,最后一个问题,严老大真死了吗?你有没有什么怀疑,和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麦子,你要注意自己安全,他身边的人个个狠角色,我都望尘莫及。老严一定还活着,别的不知道,有一次老严和我喝酒,那天他喝得很多,我们说起以后的归宿,他透露过,他想离开深圳,到澳洲去养老,说那边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麦子……” 门边的两个警察走过来,拉着我就走:“快。” 没法等北仔说完,我只得马上离开。 离开看守所以后,我们又回到思齐的办公大楼里,换上原来的车,从正门开车回家。 我告诉林迪薇,黑蟒仔能证实北仔的话不假,以前黑蟒仔一直和北仔形影不离。据黑蟒仔说,北仔会在入关的货柜里夹带少量私人物品,极少的雪茄和上好的红酒等等,都是他日常挥霍享用的那点,每次只几个小木箱,那些东西北仔也从没有卖过。 接到林迪薇密令以后,我才明白她真是个极其细心的人,那天之所以让刘秃子赶来担保下黑蟒仔,就是为了以后好证实北仔的话,我和梁凤书最开始都没有想到这点。 林迪薇问我:“黑蟒仔现在在哪里?” “得到你的指示以后,我连夜问了黑蟒仔,随后让他假扮凤书的助理的男人,也就是假扮小芬的男人坐老陈的走离开,没漏出一点破绽。现在藏在八卦岭的一个仓库里,极其隐秘,给了他新手机,每天给我打一个电话,响两声就挂断。” “这个老陈可靠吗?” “绝对可靠,他和我凤书的助理已经好了好几年,而且,他不知道我让他带走那个人是谁,我只说是道上的一个朋友,借他地方暂避风头。老陈这点没话说,我的事情他从不多问,黑蟒仔的日用品和餐食都由他司机一人亲自送,很安全。” “大宝贝儿,这个事你办得好,也只有你能办得了,你脑子够好使。” “姑姑,你真怀疑佛爷……” “先不下定论,麦子,还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 “其它没有,姑姑,真要是佛爷背叛,恐怕不容易找到他的把柄,会不会我们思考错了?”我不敢轻易表露怀疑佛爷,就算是对林迪薇,也不敢。想佛爷在道上的地位,真要是背叛了齐家,要对付我,估计我得脱一层皮也难有好的活头。 林迪薇告诫我,调查佛爷这事,只能她和齐爷、我三人知道。佛爷现在一直待在香港,他暂时不露面,也是情理之中。隔三差五,佛爷会给林迪薇打电话,商量局势发展,眼下所知道的,无法判定佛爷背叛思齐和齐家。如果佛爷真背叛了,也不能轻举妄动,一旦打草惊蛇,局势将彻底失控,佛爷的关系网和能量不可轻视。 我能感受到,林迪薇依然稳稳的把控着局势,所使用的手段都极其隐秘。她说齐爷暂时不方便到深圳来,恐怕今年都不会来深圳,要等到案子宣判以后才回来,但事情都在掌控之中。 从她的话语里,我能感受到,在法国时,林迪薇和齐爷已经推演过佛爷可能已经被人收买,所以有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我和梁凤书在家里也商量过,要是佛爷被人收买,无论齐家怎么防范,都将损失惨重。而且我们都能从种种迹象发现佛爷的异常,他肯定也知道齐家会怀疑他,只不过佛爷有什么把握敢这样做,我们不知道。 梁凤书极其大胆的猜想,佛爷为了保证自己在深圳的地位,暗中投靠新来的领导班子,并且联合白兴堂操控着一切,甚至把谭炬东和洪培忠都利用了。 顺着梁凤书的猜想,好像发生的一切都顺理成章,佛爷为了自保,也可能还有其它我不知道的缘由,种种迹象表明,佛爷确实可能背叛了齐家。 雷霆行动以后,市面上恢复了以前的平静,警方那边再没有什么案情相关的信息发布。林迪薇通过她的关系网,经常告诉我些案情进展,断手兄弟已经被正式逮捕,以梧桐山顶的故意伤害罪为证据,但断手兄弟依然没有吐露一个有用的字。 深圳夏季第三次台风登陆那天晚上,我还没有回别墅,刚和林迪薇激情完毕,相依坐在窗前,欣赏着远处海面上的惊涛骇浪,电话响起,是林迪薇助理打来的,说刘秃子有非常急的事情要汇报。 “一个小时前,北仔中毒身亡,没有抢救过来。”刘秃子还没来得及坐下,心急如焚地说道。 第389章 监狱毒杀北仔 依照刘秃子调查到的情况,看守所里有一个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已经在看守所关了七八年,这个人当初因为贩毒和杀人进去的。近两年他表现良好,享受着为各监仓送饭、送物品的待遇,北仔一个小时前中毒而亡,据监狱里说,这个犯人一个小时前给北仔送过一瓶水。那瓶水没有喝完的部分还在,已经化验出含有剧毒。 那个无期徒刑的犯人也已经中毒身亡,比北仔晚死十多分钟。 据初步调查,和北仔一起中毒身亡的犯人家属,在一星期前已经消失,消失前的最后一个地点是中东,用的是旅游签证,种种迹象表明,下毒的犯人是听命于人,而他用自己的死亡,换取了全家的偷渡移民。 稍微猜想就能想到,这个犯人一定是等他的全家在海外得到安置以后,家人打电话到监狱里,告诉他已经顺利出国并得到妥善安置,这个犯人才动手实施下毒的,不然北仔早就死了。 我真心替北仔感到惋惜,虽然他和我没什么来往,必定是自己身边熟悉的人,想到他对佛爷忠心耿耿,依然在壮年时含冤去世,死得比耀仔还惨,我心中就堵得慌。虽然不能确定就是佛爷干的,但还有谁能在监狱里下毒?又有谁希望北仔在审判以前死亡呢?除了佛爷,我想不到别人。 也佩服刘秃子的能力,在一个小时内,就已经把情况弄得清清楚楚,真不知道他怎么能这么快的速度,搞清楚那个犯人的家属已经离开中国。我没有问,我想他在警方一定有得力的人,用最快的速度查户籍和出国人员档案。 更加坚定我以前的担忧不是多余,我身边这些个人,真能呼风唤雨,我要是做出什么错事,下场不会比北仔好,他们不会有丝毫的手软。 对于北仔的死亡,林迪薇只是眉头皱了一下,随后淡淡地说:“有人要他死,看来是有人害怕他活着,做得这样干净,估计也查不出真凶,刘总,你怎么看?” 想到耀仔和阿辉他们的死,我几乎可以断定,佛爷就是北仔死亡的罪魁祸首,可我不能说,不然显得我不够严谨,必定还没有找到证据。 刘秃子犹豫片刻,小心翼翼地说:“其实吧,害死北仔的某后真凶,我认为,要么是已经消失的总经理,要么是……” “要么是谁?何必吞吞吐吐的。”林迪薇显得有些不耐烦,不等刘秃子回到:“要么是佛爷,对吧?” 刘秃子不直面问题回答:“做得这样周密,可惜难以找出证据。” “要屁的证据。”林迪薇有些怒火攻心一般,说话大声了很多,带着满腔怒火:“这事除了他佛爷,还能有谁?我们看着,明天新闻出来,一定说北仔畏罪自杀,下毒的事根本就不会提及。牢房里能下毒杀人,警方的威信放哪里?真tmd搞笑,全是没头没尾的事情。” 见刘秃子面露难色,我赶忙安慰几句:“姑姑别生气,事已至此,未必是坏事,人死了,走私的案子可以快速结案,对泰基发展有好处。人死在监狱,责任在警方,他们脸上无光,以畏罪自杀结案也好。总经理回来继续工作,公司才可以重新运作起来。” 林迪薇长叹一声,很无奈地看着我:“回来个屁,忘了告诉你,运输公司的钱已经全部被转到海外匿名户头,剩下一个空架子,外债加银行贷款欠着十几亿,泰基发展是母公司,思齐是泰基发展的控股股东,这个账还是要老子填。”说着,冲着门外大喊一声:“给我开瓶酒,人呢?都死绝啦?” 两个女助理赶快进来,开两瓶红酒倒醒酒器里,拿三个水晶杯过来倒上酒,退到一旁站着。 “倒啊,慢慢吞吞地干什么?我喝的是你家的酒吗?”林迪薇对着女助理大声数落起来。 我起身接过女助理手中的醒酒器,小声告诉她:“你们出去吧,这里的事我来做。” 我给林迪薇倒上半杯酒,自己也端起酒杯:“刘总,我们一起敬林董。” 刘秃子端起酒杯停在半空中,也不说话,显得很尴尬。 林迪薇瞥我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来倒酒,见我冲她们发火你心痛啊?心痛跟她们过去啊!我又不栏你。”又重重的加上一句:“关键时刻,没一个有用的东西。” “姑姑,我这个助理你随便骂,骂了不解气,打也是可以的,我绝不会离开姑姑,这辈子就赖着给姑姑当助理。” “你……”林迪薇自己把酒喝一大口,看着我:“你还不是没用,打你骂你能有用吗?” “有用,当然有用。”我使眼色给刘秃子:“来,刘总,我们敬林董,庆祝今天喜事临门。” “好啊。”刘秃子正要林迪薇捧杯,林迪薇白一眼刘秃子:“什么喜事?” 我马上接过话:“北仔畏罪自杀,姑姑马上公开总经理捐款潜逃的消息,问责泰基发展董事长兼总裁,就是问责佛爷,姑姑手下人才如云,直接接受泰基发展,佛爷要是配合,以后还可缓和,要是不配合公开翻脸最好,正好一并清除,干干净净。” 刘秃子马上对我说:“这不行,佛爷人脉广布,在深圳经营几十年,根基不是一般的深,如此急切问责佛爷,更坏了大事。” “你个年轻娃娃,哪里知道这里面的厉害,说你聪明,这倒是显得愚蠢。”林迪薇和我碰一下杯:“你也是为我着急,算了,不计较你这次愚蠢。” “姑姑和刘总才真的愚蠢,还说我愚蠢。”我喝一口酒,坐下来,故意生闷气。 刘秃子挪到我身边坐下来:“说一说,麦少爷,我们怎么愚蠢啦?” “我不说,姑姑刚才骂了我。” 林迪薇马上放下酒杯,起身走到我身边坐下来:“乖,说说,姑姑骂你不对,姑姑给你道歉,快说,你有什么好主意。” “如此机密,刘总是可靠的人吧?” 林迪薇点点头。 第390章对付反叛 “好,姑姑和刘总应该读过历史,鳌拜当初权倾一时,号称满清第一勇士,孝庄太后也要忌惮他几分,他是进宫不下马,上殿不跪拜,满朝文武看他眼色说话,皇帝老儿他也不放在眼里。佛爷在思齐系里,能比得上鳌拜当初在朝堂吗?” 刘秃子思念着:“那肯定比不上,一来今天这个世界用钱说话,再者吗?佛爷也没有几分能量能和齐家公开抗衡。” “那怕个屁啊!”我又有些激动起来:“姑姑来个公事公办,用泰基发展填运输公司的债务,如果泰基发展钱不够,抵押资产,所有事情全部公开。佛爷要是敢动,公开通缉老严,说已经发现老严现潜伏在澳洲,协助老严潜逃的就是佛爷,和那个运输公司总经理一起通缉。” “老严没有死?在澳洲?哪里得来的消息?”刘秃子疑惑地看着我。 我是激动的情绪难以收回:“刘总,先别管老严在澳洲的事,康熙能灭鳌拜,思齐今天为何就不能问责佛爷?明明很简单的一件事,姑姑和你们非得看得这么复杂,难道比皇家争斗还复杂?比《九王夺嫡》还复杂?你们还不如我家里的那个女人看得明白。” 林迪薇马上眼睛放光:“麦子,你家的女作家怎么就看得明白?” “姑姑,我要是说了,佛爷肯定要弄我,我不怕担心安危,就怕我家里人不安全。” “放屁,快说,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林迪薇有些急了。 “好,姑姑,你答应我,我要和我家作家出一本书,叫《都市里的女人》,你帮我写序,以思齐董事长的名义写。” “看看,看看,兔崽子,还和我谈条件,真是胆子大哦。” “胆子不大,敢给姑姑建议效仿康熙灭鳌拜吗?” 刘秃子微笑着:“麦少,快说,写个序嘛,林董肯定给你写,要不嫌弃,我再找几个名人多些几个推荐,怎么样?快说。” 林迪薇看看我:“才子啊?能耐了,还要出书,你要出书,只有别写错别字,我就给你写序。” “姑姑小看人,啊,姑姑和刘总都答应了啊?” 林迪薇急切地说:“答应啦,我们都答应了,快说。” 我正要说,外面有开门的声音,林迪薇大声骂道:“都滚出去,没我的话,谁也不能进来。” 门关上了,还是有脚步声,担心林迪薇发火,我马上起身去看是谁这么不长眼,见齐爷阴沉脸进来,我马上大叫道:“阿玛,您怎么来啦?快坐,我给你泡茶。” 我刚要泡茶,听见屏风后小语大喊道:“大坏蛋,你不来接我。” 我赶忙过去扶着小语在沙发上坐下来。 小语抱着林迪薇的手臂依偎着:“姑姑刚才那么大火,是不是麦子不听话啦?麦子要是不听话,你就打他骂他。” “你是小宝贝儿,麦子是大宝贝儿,我两个都舍不得骂,舍不得打。”随后看着齐爷问道:“哥,你来也不和我说一声?” “刘总,坐下说。”齐爷对着刘秃子一招手,回头端起茶,慢慢说道:“飞机停在广州,开车过来的,我谁也没说,怕走漏风声,有老代接我,没事的。”又四下打量一番:“正谈紧要事情吗?怎么一个服侍的人都没有?” 林迪薇马上把我刚才的话说一遍。 齐爷看着我:“麦子,你现在是齐家的人,有什么就明说,不要有什么顾及。康熙灭鳌拜?确实胆子大,嗯嗯,这个办法好,我们总是瞻前顾后,结果事情发展越来越坏,车上我就得到消息,北仔被毒死,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是该我们行动了。” 小语起身到我身边,趴在我背上:“麦子就是足智多谋,我真是幸运,找到这样一个大才。阿玛,姑姑,我没有爱错人吧?”小语显得天真烂漫,一点不知道忧愁。 林迪薇起身在齐爷耳边说几句,又坐回原处。 齐爷盯着我:“麦子,她怎么说?比我们还看得明白?这里都是绝对可靠的人,说吧。” 齐爷刻意回避了梁凤书的名字,当着刘秃子的面,小语也在场,估计他爱自己的面子,我也只好不说是梁凤书说的,全当我自己的看法。 贡布曾私下告诉我,耀仔死前告诉他,让他带话给我,小心提防佛爷。耀仔在牢里时,佛爷派人去和耀仔谈条件,只要耀愿意自杀,佛爷会给他在深港两地举办隆重的葬礼,并且会给他父母一大笔钱。 耀仔在牢里知道是佛爷设计要灭他时,只好答应,他知道自己斗不过佛爷,想着混了那么多年,钱全部因自己好色,而花在无数女人身上,没给父母多少钱,只好答应佛爷。耀仔也看得明白,时代变了,从前打打杀杀那一套行不通了,时代抛弃了他,也怪他自己没有好好学习,紧跟时代脚步。 紧接着,我又解释,以前不说,因为耀仔已经死了,也不想让佛爷和齐家有隔阂。 齐爷低声骂道:“扑街,他还给我说耀仔自作自受,他会处理好的。麦子,你继续说。” 我依照梁凤书分析往下说,耀仔、北仔、老严三个元老级别的人,混了很多年,有了自己的一些根基,对佛爷是很敬重的,但他们不想成为佛爷的奴才,必定家里有一大堆人要养,自己也想过上长久的好日子,所以这三人敬重佛爷,却效忠齐家,佛爷早就想干掉他们。 佛爷先替换掉耀仔,见齐爷没什么反应,胆子就大了,买通严胖子一起密谋反叛齐家。老严贪财,容易买通,加上佛爷需要有人配合他的行动。 所有事情都是佛爷在控制,他可能私下里和白兴堂达成了什么协议,白兴堂一边向自己上面的靠山解释联合佛爷的事,一边授意廖建山和郭越配合佛爷行动。佛爷把断手兄弟联系好,用的是郭越或者廖建山的名义,但真正的买主是佛爷自己,这就能解释断手兄弟一个字也不招工,因为他们知道,等伤养好以后,买主会救他们出去。 陆溪楠是佛爷让断手兄弟杀的,既是为试探断手兄弟做事的能力,也是为向廖建山他们表明自己的决心,顺便还帮廖建山解决了燃眉之急,因为当时陆溪楠正在调查他。 第391章明晰敌情 廖建山肯定想不到自己很快也会成为牺牲品,他在中国的合伙人资格和市场份额将被白兴堂取代。 白兴堂私下里和郭越的明星老婆有染,所以一直没娶妻,等着找机会干掉郭越,通过那个女明星,目的是要夺取郭越全部资产,那个女明星也是被骗得团团转。时机一到,白兴堂授意佛爷,让断手兄弟干掉廖建山和郭越,这样一箭双雕,即达到夺取郭越财产的目的,又能从红树林项目下手,逐步蚕食齐家在中国的商业版图。 庞大的野心需要多方配合,白兴堂说服客仔上面的靠山洪培忠。洪培忠肯定也一直想清洗自己以前的非法收入,想着转入正途,但正途的钱难挣,听了白兴堂的宏伟计划,下定决心配合行动,因为他知道,能分齐家和思齐这块大蛋糕,是可遇不可求的事。 佛爷早已把录音剪接的内容告诉娇妹,所以娇妹敢一口否认杀人藏尸,娇妹知道警方没有十足的证据,她一点也不担心。 当初露露被劫持,为什么阿虎什么线索都查不到,而青子能快速地查到客仔那边去?因为青子绝对效忠佛爷,是按预先设定好的办。其目的不是要害我,而是要配合娇妹解决客仔和蛇仔,并且把阿虎拉入绝路,又是一箭双雕。 每次林迪薇谈事情,佛爷和我都在,佛爷发现我的鬼主意越来越多,而且一心向着齐家,和他已经不亲近,所以佛爷想着把我也干掉。那天我去梧桐山看日出,是临时起意,断手兄弟之所以能马上追到,肯定是青子通知他们兄弟,当时出发时,佛爷和青子在别墅门前说过几句悄悄话,就是授意青子通知断手兄弟干掉我。 他们没想到贡布那么厉害,我当时又站在高处躲着,青子知道我眼睛毒辣,只好帮着一起对付那些杀手。断手兄弟当时倒地以后,青子并没有马上对其彻底制服,刻意让断手兄弟有时间掏枪。断手兄弟知道青子穿有防弹衣,为不引起怀疑,先打青子身上,但他们没想到贡布速度那样快,马上让他没机会开第二枪。 佛爷没有想到林迪薇会派我去牢里见北仔,他肯定也有预防,但是我们那天做得极其隐秘,所以佛爷自始至终都不知道,一旦北仔上庭接受审判,就可能说出所有怀疑,所以佛爷让人在监狱里毒北仔。毒死得这么晚,一来是专案组盯得紧,买通那个人可能也花了时间。 根据北仔所说,廖建山和郭越死的那天晚上,有人看见青子开车去过四海公园一带。其实当晚是佛爷约的廖建山和郭越,所以他们才什么人都不带,加上佛爷肯定要求他们要单独出来,理由很好找,为了保密。青子以佛爷的名义接走廖建山和郭越,他们二人自然是放心的,只是没想到白兴堂和佛爷要杀他们,第二天就暴尸红树林。 一切都很顺利,白兴堂那边对那个女人掌握在手中,只差风头过后办手续,郭越的百亿资产就可以到手。 运输公司那边的资金全部被转移走,肯定是佛爷授意的,顺便栽赃北仔走私,又到手几十亿。 佛爷现在暂避香港,等着事情恶化下去,泰基发展这边要拿钱去填运输公司的债务,思齐就必须要再投入十几亿,加上泰基发展无限期停盘,银行那边要催债,已经上马的工程要资金继续开工,思齐总共得筹集百亿资金才能解困,而且钱都得通过泰基发展那边支出去。 思齐的钱一旦到泰基发展的帐上,只要再捅一个篓子让思齐填,佛爷不仅得了思齐百亿解困资金,思齐还得继续筹钱填他捅的新篓子。佛爷对林迪薇和齐爷了如指掌,知道齐家为了名声,不敢当机立断和他撕破脸,所以他没想走,还想继续捅篓子让思齐出钱。 计划一旦成功,佛爷和白兴堂从郭越哪里得到百亿财富,泰基发展和运输公司这里又得到百亿财富,这是马上见效的。随后拖垮思齐资金链,并同时抹黑齐家和思齐的名声,再回头把思齐的项目都一一接管,总盈利可达好几百亿。 道上、警方、官方佛爷都有线人,所以他不担心失控,并且,他完全有可能靠上了新来的领导班子,私下出卖黄秘书长向对方显示忠诚,加上前面被调走的几个高位重要人,齐家在深圳的布局完全被击垮,佛爷和白兴堂很有信心蚕食思齐在深圳的资产,随后扩大到全国,直到彻底把思齐和齐家赶出中国。 洪培忠和谭炬东各有百亿进账,当然愿意做这举手之劳的事,在上面配合佛爷和白兴堂他们,想办法调走深圳齐爷一方的人,因为有佛爷的黑手资料,他们在上面也不用费多大劲就能做到。 听完我的分析,齐爷铿锵有力地说:“麦子,你胆子够大,思维够野,看事情细致入微,能用逻辑把几件事情连贯起来,大才,佛爷真是该后悔没有杀掉你。” 小语马上大叫起来:“阿玛,麦子说得都对,你还说这样的话,对我的麦子一点都不公平,我不依的。” 齐爷呵呵一笑:“真是女大不中留,你的麦子?那我是什么呢?我不是你的阿玛啦?” 小语双手扶着肚子:“小宝宝哦,你爸爸是个坏蛋,你爷爷也是个坏蛋,我们娘俩以后怎么办哦?唉,真是不该让你来到这个世界上……” 齐爷一把捂住小语的嘴巴:“乖乖,阿玛错了,阿玛错了,我的乖乖,你快坐下休息,不,你去里面床上躺着,别坐这里累着了。” 我一听,心里慌乱起来,林迪薇也拿眼神看我,因为里面我和林迪薇不久前才‘大战’过一场,刘秃子来得急,我们还没有让人来收拾,此刻要是小语进去,一切都将被小语看穿。 “小语,来,挨着我坐,靠在我身上,别走来走去累着了。”我马上反应过来,不能让小语进去休息。 小语慢慢走着:“医生姐姐说多走动的好,我不累,为了我们的宝宝,我不怕累。” 第392章暗度陈仓 我起身去扶着小语:“来,今天不锻炼了,让我摸摸他们,快走下来。” 林迪薇马上赞成我的话:“我的小宝贝儿,快挨着你的麦子坐下来,看吧,你的麦子思路比我们都厉害,没有他可不行哦,你又非得要跟这里来。” 听林迪薇的话,我心里马上反应过来,齐爷突然带着小语到来,连林迪薇都不知晓,齐爷肯定是想看看我们在酒店干什么,为什么我深更半夜还在酒店和林迪薇待在一起,不回去陪小语。 好在北仔死了,刘秃子过来汇报情况,不然可就真尴尬了,真是感谢北仔死得正是时候。 我扶着小语在沙发上躺下来,头枕在我的腿上,她抱着我的腿安静下来。 刘秃子站起来,惊讶得还没有回过神来,口中念叨:“麦少爷真是诸葛再世啊,不得了,不得了,他这样从头到尾分析一遍,事情真是全清楚了。林董有麦少爷当助理、参谋,齐家还愁什么敌人不能歼灭?麦少大才。” 林迪薇伸伸懒腰:“是啊,什么事情找麦子一商量,好像都能看明白,他比我们通透,就是经济方面的知识差一点,估计是人各有长吧,教他这些日子,有关经济学方面的还是进步很慢。” 齐爷马上劝慰林迪薇:“妹,哪有人什么都擅长的?麦子不擅长经济方面,你更要多些耐心才好。” 我领会林迪薇的意思,她担心小语告诉齐爷,说我们吃完午饭就离开别墅,一直到深夜才回去,故意说真正叫我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我也马上应和:“阿玛,我已经很认真的学了,可是就是难理解。我读文学、历史一遍就能领会,就是哲学和宗教类的书,看一两遍也能理解,唯独这经济学,光那些名词就让我头疼,能不能不学了?” 齐爷眉头一皱:“乱讲,怎么能不学呢?你是齐家的女婿,是我孙子的父亲。我让你姑姑早点回来,除了最近事情比较多,要你们商量着处理,主要还让她带你,让你跟着好好学。不擅长?那就多磨些时间,就算将来学不到你姑姑那样,懂些皮毛也好啊!” 小语半睡半醒:“阿玛,你不要逼麦子。” 林迪薇马上招呼道:“我的小宝贝儿,你就放心的睡吧,没人逼你的麦子,真是的,都抱在手上了还不放心,快睡你的。”又对佛爷解释说:“哥,你放心吧,我多带带他,多花些时间,也急不来的,我还读了好几年大学、研究生,加上阿玛带我几年,才能懂其中门道。” 齐爷自己倒着茶水:“这没什么好商量的,小语要陪,经济管理也要学。不说这个了,继续讨论事情吧。” 刘秃子赶忙坐下来泡茶,接过齐爷手里的茶壶,把杯子重新洗一遍,兴奋地说道:“麦少爷几条信息很总要,当天去梧桐山是临时起意,要没有通知断手兄弟,他们真不可能去得那么快,青子有问题,这是有道理的;那天晚上刚好看见青子开车路过四海公园,世间的事没这么巧,这就对上了;娇妹和断手兄弟一直咬紧牙关,信心满满,仔细想来,可能他们有如此把我,等待救援他们的这个人如果是佛爷,这……麦少现在提起露露被绑架那晚,阿虎都没法追踪到歹徒去向,而青子可以,现在把所有事情联系起来看,还可能真就是这么个道理……” “老刘,你重复麦子这些话干什么?想说什么啊?”齐爷打断刘秃子的话。 刘秃子郑重其事地回答:“我赞成麦少的整个逻辑联系,唯独有一个疑问,佛爷还让老严活着吗?如果老严还活着,佛爷要用他干什么?连廖建山和郭越都可以杀掉,留着老严做什么?老严已经没什么战斗力啊!” 我已经不为老严清楚梁凤书的家里情况而担忧,他死没死,佛爷肯定也都知晓梁凤书家里情况,他们还不敢把事情扩大到那边去,他们为的是巨大的利益。 “老刘说得对,麦子,老严的事如何解释呢?”齐爷对林迪薇又重复到:“妹,你是学院派出来的,从不理会江湖上的事情,以后可不得不思考啊,你也说说。” “麦子,你说,有你这个私人助理,我先听你的。” 林迪薇把话推给我,我只好说出自己的看法:“没有老严的配合,他们的计划不能如此快的进行。老严承认为了钱被廖建山蒙骗,其目的,是把思齐的目光快速引导到对手的阵法中,让我们一直认为是廖建山他们联手娇妹要对付我们,这样就可以让后面的事情顺利发展下去,而且我们不会怀疑到佛爷身上,这是典型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计。”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齐爷点点头:“贴切,很贴切,我们一直忙着对付、防范廖建山和娇妹他们,以及防范、对付他们上面的人,暗地里却被这狗日的老东西步步得逞,竟然已经让他毁两家公司,夺我百亿资产,还把人事布局全打乱。好一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人事问题,也弄得我在上面还摸不着头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如此一来,我知道这么对上面交代了,调往西北的人可以保住啦!起码不至于关进去。” 刘秃子看着我轻声问道:“麦少,老严活着对佛爷还有用吗?” “有用,老严把我们引向栈道,使得佛爷能度陈仓,留着老严,还能为佛爷挡一箭。万一阿玛打得佛爷走投无路时,佛爷可以推出老严开辟另一条进攻路线。” 林迪薇急切地问道:“什么进攻路线?” “姑姑,断手兄弟啊,如果老严在国外公开发布消息,说他当初受阿玛和姑姑所托,雇佣断手兄弟杀廖建山和郭越,所以不得不制造出自己失踪的假相,外界相信谁?我们这段时一直在掩饰老严失踪的事情,到时候不正好对上了吗?由老严出面,佛爷被置之事外,佛爷一旦洗脱罪责,便可利用他的关系网发动反攻。” 第393章以史为鉴 林迪薇点点头:“哥,我懂了,佛爷一旦被入罪,他举报那些人的材料就变得不可信,所以,他们要完胜我们的关键,是保证佛爷,只要没法拿到佛爷犯罪的真凭实据,从上到下都会相信并支持佛爷,就算有一天佛爷和我们公开为敌,也会有居心叵测之人配合支持他。” 齐爷微笑看着我:“麦子,最近接连发生这么多事情,我都没有完全理清头绪,你年纪轻轻,怎么就能看得如此明白?” “阿玛,我熟读历史,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人世间的所有争斗都在里面,并且被反复呈现多次,今天的人也不比历史上的人更聪明,以史为鉴不只可以正衣冠,还能获得无穷智慧,这或许是我爱看书得到的好处吧。” “好。”齐爷少有的激动起来,眉头也舒展开了:“我们要立刻行动,迪薇做总指挥,掌控全局,直到把事情完全弄得水落石出。麦子和刘总为副手,刘总你负责探听各路消息,江湖上你还是可以和佛爷抗衡的,但暂时别露出破绽;麦子主要负责获取证据,你不要怕,从现在开始,汪朝和的安保队归你,保证你和你朋友们的安全。” 对于齐爷把我和刘秃子并列,使我有些沾沾自喜,故意乖巧地说:“阿玛,以后我能自己做事了吗?不然可能不容易获取到真正有用的信息。” “可以,但是……”齐爷看看林迪薇:“他还年轻,你要多管着点。” “麦子聪明,不会乱来的。” 齐爷基本同意我提出的‘康熙杀鳌拜’的策略,但不能轻易打草惊蛇。齐爷果然考虑得要全面一些,他认为,既然已经把事情看清楚,就不会再入圈套,网要慢慢收,务必一网打尽。 本来梁凤书让我不要轻易说出她的这套分析,我们都知道佛爷在各路有线人,一旦他知道是我提出对他不利的证据和言辞,必然要马上报复我,杀之而后快。梁凤书交代我,除非看到齐家愿意‘立斩佛爷于马下’时,才能说出来,不然对我们不利。 梁凤书还认为,耀仔死得再冤枉,我们也没法给他报仇,也没必要给他报仇;真干掉了佛爷,对我们未必有好处,道上的人都知道我们一直是跟佛爷的,佛爷和齐家的争斗,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钱,没有谁对谁错,都是刻意钻营的野心家,我们没必要参与太深,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活,又不得不参与,也要尽量让他们自己动手。 梁凤书对我的所有规劝都是对的,只是她不知道我和小语已经有了孩子,我必须要帮着齐家清理叛徒,也必须要为齐家冲锋陷阵。只有这样做,小语才能在齐爷面前坚持玉如意为她选到了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才能为我真正融入齐家而做‘内应’。 我无法反对齐爷的决定,稍微一想,齐爷也是对的。 以齐家的势力,马上拿下佛爷没有难度,佛爷要么逃亡海外,要么疯狂反扑,齐家都能应付。但白兴堂必然马上防守,并引导舆论攻击思齐和齐家,并且严防齐家反攻,而齐家依然拿不出佛爷雇凶杀人的直接证据,老严和运输公司总经理也将永不能归案,娇妹一方失去佛爷这个‘内应’,也会拼死一搏。 齐爷又补充了些信息,他在上面了解到,黄秘书长被软禁,是因为有人举报其贪污,举报的材料属于绝密档案,难以查出真正的举报人。 对于严胖子可能还活着这件事,齐爷也心存过这种怀疑,佛爷没有告诉齐爷严胖子是怎么处理的,佛爷的理由是以防万一以后事情败露,责任好由他一人承担。有了北仔死前那些话,齐爷坚定了从前的怀疑。 赶时间回广州,今天还要连夜坐专机北上,以免被人指责其亲自到广东干涉地方工作。走之前,齐爷定下大略方针:澳洲那边先派人过去,暗中拿住老严和运输公司总经理,只要他们出面来指正佛爷,所有事情都好办;深圳这边,借口齐家的舆论压力重,先让佛爷暂时休息,泰基发展的事务派人逐步接手过来,马上清查思齐各下属公司、和已经开工项目的财务状况,并由思齐董事会秘书组织人手接手全部财务工作。 青子还暂时不能动,动青子,佛爷会起疑潜逃,先想办法突破断手兄弟,再一步一步往前推进,这个过程中,还得扮演全然不知道佛爷已经反叛,一点一点的给他们甜头,作出很快就要进入他们圈套的感觉,引诱对方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而继续冒进。 齐爷又悄无声息地离开,林迪薇大叔一口气:“麦子,我真怕你把金树山和殊胜荣的事情说出来,那两个幼稚的东西,金家、殊家在国内的根基不深,不过是想多分一点蛋糕,在董事会上多争几个席位。前面蔡子瑛夫妻反叛,佛爷也反叛,要是我哥知道金殊两家也趁火打劫,他受不了的,唉,等我们拿到铁证再给他说吧。” 刘秃子赞成林迪薇的决定:“是啊,李学匀的饭局,我当时也参加了,麦子那天表现得非常得体。从他们的言语上看,金紫的野心有些跃跃欲试,但李学匀还是为思齐的大局着想的,林董对他们先打压为好,现在这个时期,不易深化思齐内部矛盾。” 回想起那天在澳门的饭局,我依然担心金殊黑白双煞坏我的事,言语间,表面上他们夸我风流有本事,能背着小语泡一个女作家,实则是警告我别太跳,他们随时可以把我和小语的事告诉梁凤书。 那天在澳门,我一忍再忍,任他们两个奚落过够,为的就是不想和他们闹僵,想着再拖几个月,等小语回法国生孩子,就算梁凤书知道了,她们两个女人也不会碰面。此时要是被梁凤书知道,她万一跑到别墅里闹,事情是难以想象的。饭局上,好在李学匀一直主持公道,没让我太难堪。 第394章黑蟒仔 饭局上,金紫话里有话,老是提我从前算命的事情,暗示她知道我在深圳这几年的所有一切,不得不让我怀疑她和佛爷有勾结,苦于没有十足证据,也不好说什么,避免齐家感觉我是一个搬弄是非的人。 看别人脸色伴随着我的成长,能轻易想到,金殊两家和齐家是世交,我虽和小语有了孩子,可还是一个势单力薄的人,如果因不能忍受金树山和殊胜荣的嚣张跋扈,在眼下这个局势下闹起来,齐爷一定训斥我多事。为此,我让肖玲玲也暂停去登台唱歌,免得给他们找茬的机会。 齐爷刚走没多久,老代从外面回来,带来两个消息:黑蟒仔和佛爷应该有联系;佛爷和蔡子瑛、老谢也有联系,很有可能的是,佛爷已经控制了蔡子瑛和老谢。 黑蟒仔私下里和佛爷联系,我们都能想到,黑蟒仔这个人没多少智慧,眼下北仔死了,佛爷可以私下里对他承诺,扶持他顶替北仔的位置,加上黑蟒仔的老婆孩子都在深圳,他肯定也担心佛爷为难他们,所以黑蟒仔的这种小聪明在我们的预料之中。 对于黑蟒仔的行为,我最能理解,漂泊在都市中,看不清前面的路,只有想办法努力的活下去。就像我当初一边对耀仔毕恭毕敬,另一边努力在佛爷面前挣表现,后来靠上齐爷,还是小心翼翼两边讨好。 这是一个祖业无靠的穷小子的聪明做法,就像李木当初说的两个酱缸理论,在清汤寡水的酱缸里待着,努力的向汤浓汁艳的酱缸里蹦。 记得李木说过:“我们所处的社会不是一个酱缸,是好几个永不相容的酱缸,穷人单独在一个酱缸里,这个酱缸里清汤寡水、缺盐少料;那些爹妈有权有势的单独在一个酱缸里,这个酱缸里汤浓汁艳、料全味美,这个酱缸都是钢铁打造的,缸口上有金刚锁,锁上写着两个字——权力,穷人永远进不去;还有美丑两个酱缸,单独放女人,柏杨他自己在钢铁的酱缸里,以为我们都在那个酱缸里,我们生来没有那个酱缸的钥匙。” 黑蟒仔和我一样,不相信李木说的进不去,我们都以为自己找到了开启金刚锁的钥匙。虽然前车之鉴:耀仔和北仔都曾以为打开了那个酱缸的金刚锁,但他们都已经冤死。 林迪薇问我怎么处理黑蟒仔,我马上想到《三国演义》中曹操对徐庶,虽然黑蟒仔没有徐庶的智谋用处,此刻对于我们的作用却大同小异,我说:“黑蟒仔对我们很有用,用曹操对徐庶的策略,这得刘总出手才行。” 刘秃子马上回答:“三国我读过,麦少爷的意思是:控制黑蟒仔的老婆和两个孩子?” “犯法,落人口实,这不行。”林迪薇看看我:“麦子,我们不是流氓,不能为难他老婆孩子。” “姑姑,我们当然不是要囚禁他老婆和孩子,黑蟒仔给我说过,他和他老婆曾是同学,来到深圳曾过着很艰苦的生活,靠着黑蟒仔打黑拳挣的钱,他们在深圳才有稳定的生活。黑蟒仔最爱他的女儿,他女儿今年三岁,已经到上幼儿园的年纪。刘总如果能给黑蟒仔一套学区房,让他女儿进入最好的幼儿园,其它事情我来办,我就说刘总看中他的身手好。” 刘秃子当即答应:“没问题,与其让佛爷扶持他,不如我们扶持。麦少爷要做得隐秘一些,才能达到‘蒋干盗书’的功效。” 林迪薇和老代也赞成,刘秃子给黑蟒老婆孩子弄深圳户口和房子,让他女儿进最好的幼儿园,我负责利用好黑蟒仔,把想传递给佛爷的信息无意识地透露给佛爷。 马上讨论老代的第二个发现,我不知道老代的信息从哪里获得的,据老代说,有迹象显示,蔡子瑛和老谢已经归于佛爷麾下,起码他们双方是合作关系,只是不清楚是佛爷控制蔡子瑛夫妻俩,还是被他们夫妻俩所控制。 黑蟒仔手机经常给三个号码发信息,一个是我,一个是他老婆,另一个号码不只是谁。老代对另一个未知号码进行最终,发现这个号码经常来往于深圳和香港,这个号码和佛爷、黑蟒仔都有联系,像是黑蟒仔和佛爷的中间人。 这半年来,老代一直在追踪蔡子瑛夫妻,总是刚要追踪到,马上又被他们夫妻躲过去,终于通过和黑蟒仔联系的未知号码发现些痕迹。蔡子瑛夫妻不在同一个地方停留,黑蟒仔联系的那个未知手机号码,每天只开机一次,每次开机接收信息以后,老代根据手机信号塔查找,都能发现蔡子瑛夫妻吃住过的痕迹,但他们夫妻早已关机离开,而且预估不到他们下一个停留地会在哪里。 老代还认为,廖建山和郭越可能是蔡子瑛夫妻俩杀的,为的是配合佛爷和白兴堂的行动。依照老代分析,蔡子瑛、老谢夫妻再有本事,也无法同时控制佛爷和白兴堂,应该是他们夫妻俩在刚到达深圳不久,就已经被佛爷发现其踪迹,随后他们达成合作协议,一起对付思齐和齐家。 听完老代的分析,林迪薇脸色阴云密布,愁肠百结弥漫心头,长吁短叹,不只如何是好。 而我想着娇妹对我说的那些话,如今看来,娇妹说的那些话完全是佛爷的奸计,为的是把我也拉入他们阵营,好在我没有上当。 接下来几天,林迪薇召开紧急董事会,让我以她私人助理身份旁听。会议上宣布,甘璞明牵头成立思齐财务审查监管部,配合财务部,重新审查思齐投资下的每一个项目和参股公司,严格控制、监管每一笔现金去向,对其参股的公司,派人进入其财务部协同和监管。 林迪薇水漫金山般的行动,对所有投资进行全面重新审查,不给下面丝毫趁火打劫的机会,并依照齐爷指示,泰基发展因其子公司走私,宣布佛爷暂时辞去泰基发展董事长和总裁,由刘秃子任泰基发展董事长兼总裁。 市面上一时竟然风平浪静了。 佛爷暂避香港不再出现,白兴堂一方也不再有什么行动。 被抓的那些人也再没有新的情况出现。 第395章都市里的女人 无论从书中,还是从现实中,我都发现穷人之间解决仇恨的方式,和富贵人之间解决争斗的方式,这两个群体是截然不同的。 穷人之间结仇,以命相拼,甚至代代相传,世代为仇,永不往来。富贵人之间因利益而结仇,如果不能让对方彻底倒下,会选择一定程度的妥协,最后双方止戈,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平衡点。仇恨依然记在心里,等到其中一方觉得可以完胜对方时,才会再次出手。 穷人之间的仇,用尽一生去恨,两败俱伤;富贵人之间的仇,用利益和自身安全衡量。 我担心白兴堂一方再无行动,齐家也没有什么大动作,双方只在生意经营上暗自较劲,为了各种的发展,他们取得了暂时的平衡,各自养精蓄锐,不愿意两败俱伤。而且齐家万一私下里驱逐了佛爷,念在他昔日功劳的份儿上,给他一笔养老金,让其永远退休;佛爷知道真相以后,一定会想办法报复我和梁凤书。 能够有短暂的太平,我是非常高兴的,而且我希望永远都太平,一旦‘开战’,我又要为齐家‘鞠躬尽瘁’,因为我想打破李木‘两种酱缸不相容’的看法,我已经打开‘金刚锁’,再也不愿意回到贫瘠无味的生活。 署名梁凤书、杨千意的中篇小说《都市里的女人》顺利出版,林迪薇信守承诺,为书写推荐‘序’,刘秃子找了几个文化圈的前辈帮忙站台,在书的封面写上一小段推荐感言,书一出版,销售火爆,梁凤书成了名副其实的作家,而我也顺带成为一名作家。 娱乐新闻版块,网络论坛上,诸多我和梁凤书的‘绯闻’猜想,有人更加肆无忌惮地编写桃色故事夺人眼球,说我是豪门单身美女、跨国集团掌舵人林迪薇的‘男宠’。这些新闻走向在梁凤书的预料之中,她一点也不放在心上,她的目的达到了,我们出名了。 书的出版让齐爷火冒三丈,他在电话中把我和林迪薇都大骂一顿,骂我不该出风头,写那样的书,有辱齐家声名,骂林迪薇没有好好管教我,还帮着我一起蒙骗他。 而我和林迪薇早想好了理由回齐爷,林迪薇安慰齐爷,作为思齐董事长助理,应该要有些名声,有助于以后在上流社会的交际。 佛爷打来电话,恭喜我成为知名作家,电话中,他还是以前的语气,说等运输公司走私的案子了结以后,他回来给我和梁凤书亲自道贺。 那晚回到南山别墅,小语气鼓鼓地坐在阳台上,我洗漱好,换好睡衣,刚要靠近她,她把书扔在我脚前,冷嘲热讽地说道:“好啊,一对才子佳人,现在天下皆知,你还回我这里来干嘛?” 厚着脸皮在她身边坐下:“只是一起出书,用的也不是麦子这个名字,宝贝儿,别生气,对肚子里的孩子不好。” 小语最大的好处,是不知道怎么骂人,污言秽语她说不来,只气得泪水瀑面。 看着小语真正伤心难抑,我把她抱进屋里,安慰她说:“小语,你仔细想想,她不知道我们的事,说要联合出本书,我能不答应吗?自从和你在一起后,我几乎都没再怎么见到她,而我在干什么?我在为齐家舍生忘死地做事,上次在梧桐山,差点就死了,难道就不能为她做一点点事情吗?” “好啊,她现在已经是名作家了,最开始还是我求阿玛成全她的,她倒好,越爬越有劲了。既然她已经扬名,总该失去一些,下个月你陪我去法国待产,从此以后再不许回来。” “小语,你以为我不想去法国陪你生下我们的宝宝吗?我去得了吗?阿玛真当过我是齐家一份子?忘了那次生死试探了吗?要不是玉如意制约着你的命运,阿玛早把我碎尸万段。” 她捧着肚子站起来,指着我的鼻子:“你混蛋,不是说好把那件事忘了吗?在我们的秘密邮箱你,你说过,你从不后悔,你愿意为我上天下地狱,难道都是假的?”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生气,也确实委屈了她,可是不是我有意为之,命运就这样安排了我的路,平静的生活早已远离我。在梁凤书面前我万分愧疚,在小语面前,同样愧疚万分。 起来扶着她坐下来:“小语,还记不记得,你曾说过,这里是我们的伊甸园,在伊甸园里,本该不说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可你下个月就要去法国待产,我们又要分离。唉,如今小语快做母亲的人了,有的话应该和你说。” “你真是个坏人啊,我说你不该和她一起出版书的事情,你扯这么多出来干嘛?怎么又说要分离的事,呜呜呜……” “宝贝儿,不要哭,我们的孩子会跟着你伤心的,孩子还没出世,你忍心让他伤心吗?”我为她擦干眼泪,继续说道:“小语是最懂事的,也最了解我的心,你也知道,阿玛看不起我的出生,认为我不配做你们齐家的女婿……” “怎么会?阿玛不是都说了,你以后就是齐家的人,他也让你叫他阿玛,怎么不把你当齐家人了?” “唉,算了,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情,我希望自己能为齐家多做些事情,以后能堂堂正正地走进齐家的门,能和小语在法国的庄园里看月升日落。你爱我,你也爱阿玛,我和阿玛也都爱你,这就够了。” “不行,你说清楚,阿玛怎么不把你当齐家的人啦?” “你答应我,不生气,也不去找阿玛闹。” “好,我答应你,说吧。” 我捡起被她踩了几脚的《都市里的女人》:“先说这本书吧,面得你以后心中一直纠结。我和她本是夫妻,自从和你好上以后,阿玛让人注销了我和她的结婚登记,我一直没给你说,她也不知道。从前我和她虽然日子不富裕,可我们过得挺好的,如今我几次历经生死,如果她知道我舍生忘死是为了你,将心比心,她该如何的痛彻心扉?” 第396章活在夹缝中 “啊!阿玛把你们的结婚登记注销啦?好啦,我不计较出书的事啦,你说,阿玛怎么不把你当齐家的人。” “小语,你和姑姑、阿玛三人才是齐家的人,你看看,你们出门是什么派头,佣人、助理、安保成群结队,我呢?现在要办事,阿玛才把汪朝和的安保队临时调给我。你们有私人飞机,想去哪就去哪,喝的水精确到最佳的度数,身上穿的从里到外单独有人打理,这种精致的生活就不说了。你们高兴时,大家得陪着高兴,你们不高兴时,可以肆意指责辱骂,你看看我,那一点像齐家人?” “你想要这些,可以提出来啊?” “怎么提出来?我也不想要,不说别的,就出这本书,你可以骂我,阿玛也骂我,姑姑给我写序,是我以帮忙解决燃眉之急换来的。我要真是齐家的人,出本书算什么?他们拿死亡试探我,你让我别计较,要我忘了,我不计较,也想忘了,可是,我做一件你们不高兴的事情,你们就可以指责我,你们做那么多荒唐的事情,我敢放半个屁吗?我也算齐家人?”说着,我发现自己情绪激动起来,慌忙压抑着情绪,起身去喝水。 小语哭了,这次没有出声,默默流泪看着我,良久,低声说道:“麦子哥,因为我你才受这些委屈,我可以还给你自由,让你去过从前的日子,只要你不恨我们,谁都不要恨。” 我把她抱在怀里,拭去泪水:“傻瓜,不要哭,说这些,不是要让你知道我的委屈,我是告诉你啊,为了将来我们能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并肩携手,我需要做很多事情,有的事情不能给你解释。宝贝儿,还记得你写给我第一封长长的信吗?你说,你希望我像爱她一样爱你,我告诉你,我爱你的心没有一点不真;你还说,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一定会有转机。你负责照顾好我们的孩子,我负责为齐家建功立业,此生有你,没有任何惧怕和后悔。” …… 费尽口舌安慰好小语,爱意更浓…… 九月,齐爷用专机把小语接回法国待产,临走之时,小语难免又泪眼婆娑,抱着我悄悄说道:“你放心,孩子一定用你取的名字——齐遇,我不告诉阿玛名字是你取的。” 看着小语的专机消失在苍茫之间,我的情绪低落到极点。 林迪薇在回去的车上安慰我:“麦子,别这样,到时候我们给小语一个惊喜。” “什么惊喜?” “等她快要生的时候,我们一起飞法国,小语一定喜出望外。” “真的吗?姑姑,到时候我们去陪着小语?” “当然真的,不告诉小语,为的是不让她在期盼中过日子,唉,我哥……算了,不说我哥,他就是那样一个人。我答应你,到时我们一起去,不提前告诉他们。” 人生有很多不得不面对的遗憾,能避免的遗憾当然希望不要有,生孩子,对于人生来说,算是头等大事。生老病死,生排第一,对于孩子,出生是他人生的起点,应该父母都在身边;生孩子,对于女人,是生命的转折点,婚姻可能中道东西,爱情可能劳燕分飞,但孩子永远是母亲的孩子,哪怕天涯海角、生死相隔,孩子也永远是母亲的孩子。十月怀胎不易,当孕育的生命破涕而出时,伴侣应该相守在侧。 我虽然出生在麦田里,母亲的生产条件固然接近于原始状态,李文白好歹还是及时赶到的。我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一天回忆起他的父亲时,觉得他的父亲绝情寡意,更害怕有一天孩子和小语都怪我,不能见证他们女子的重要时刻,这将是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 齐爷不让我去法国守着小语,不让我见证孩子出生,或许他依然觉得我不配做齐家的人,他的顽固不化我没有力量改变,我想,在他心目中,我最多算是听他指挥的猎犬,要不是玉如意制约着小语的命运,和小语相爱并孕育生命,肯定能不到我头上。 林迪薇愿意帮我避免遗憾,我当然非常高兴,她说出来了,一定不会反悔,我的心又重新被期待填满。 傍晚,我和林迪薇刚吃完晚饭,正在阳台上喝茶休息,甘璞明和刘秃子急匆匆赶来,面色十分难看。 甘璞明还没坐下来,慌里慌张地说道:“林董,大事不好,佛爷私下里突然把他在泰基发展所持有的股份卖给了白兴堂……” 林迪薇马上打断甘璞明的话:“坐下来,慢慢说,有什么好惊慌的,泰基发展是上市公司,这么做是不合法的,况且,佛爷在泰基发展没多少股份。” 甘璞明打开文件,弯腰递给林迪薇,自己才惶恐不安地坐下来:“林董,你怎么忘了呢?当初为了让佛爷和泰基发展出面操作红树林项目,我们思齐做过一次股权转让,使得佛爷成为泰基发展大股东。当时只是让佛爷代持股份,为的是避免思齐在红树林项目上成为主体责任方,后来红树林项目变成公益项目,但佛爷的股权一直没有转过来。” “这是违法的,违法的!”林迪薇怒发冲冠,咆哮如雷,指着刘秃子:“你接手泰基发展董事长兼总裁两个月,怎么这些事情都没办?” 刘秃子低头不语,甘璞明马上解释说:“林董息怒,听我慢慢解释。未经董事会和公示,转卖股份当然违法,但佛爷他们这次的交易是早有预谋,几个月前,佛爷私下里向白兴堂借贷一百三十亿,理由是投资澳洲一个水利项目,澳洲的这家公司大股东是佛爷,他是香港身份,投资设立海外公司,不受大陆资产申报管辖。一百三十亿的借贷利息是十三个点,由白兴堂直接打入佛爷在澳洲新成立的这家公司,如今债务到期,白兴堂根据当初佛爷的抵押协议,自动拥有佛爷在泰基发展的股权。” 第397章百亿出逃 甘璞明说的这些还不是最坏的消息,经过甘璞明的这两个月仔细审查,佛爷拿白兴堂一百三十亿做得完全合法,资金打入澳洲公司的理由是:水利工程竞标抵押金。而后并没有得标,押金解压后,通过多个海外账户被转走,澳洲现在的那家公司也成了空壳。 佛爷把泰基发展所持有的股份以债务形式给了白兴堂还不算,思齐投资的好几个基建项目,泰基发展是一级承建方,泰基发展把思齐的项目工程,分别分包给了其它几家公司,并且一直没给这几家公司工程进度款。 佛爷的操作手段是,让几家分包公司垫款施工,把应付的工程款变成佛爷他代为投资,并且书面承诺最低回报率二十个点,如今这些款项都被转移到了海外。 几天前,几家从泰基发展分包的工程承建方发生了主体变更,几家承建公司被同一家公司并购,这家公司的持有人是洪培忠的人,公司总经理是娇妹。娇妹现在虽还在拘押调查中,但她通过律师,向泰基发展催要前期工程款,款不到,最迟一个星期后将停止施工,并且有可能引发工人集体讨要工资事件。 思齐以前以佛爷的名义,在深圳投资有十几个大型娱乐会所和户外娱乐项目,这些投资,每个月本可以给公司带来近三亿的流动资金,如今这些钱全被曹老二把持着,拒不汇到以前指定的账户上,造成以前三亿现金流突然中断。 虽然表面上看,所有的矛头都指向泰基发展,可思齐投资的几个基建项目将面临停工,以前付给泰基发展的前期工程款也被转走了,这些工程款本该付给二级承建商的,但二级承建商没有得到,所以催要工程款,否则停止施工,并将起诉思齐为主体的开发商。 最近美国股市上,一直有多方对思齐持续做空,好像在等着思齐突然爆出什么丑闻,从而股价大跌。林迪薇听完甘璞明的汇报,才终于明白美国股市上那些人一直做空思齐,是因为白兴堂一手策划的,正等着这边问题爆发。 林迪薇面如死灰,大喊道:“叛徒,叛徒……”一下昏倒在沙发上。 老代第一时间把林迪薇平放在地毯上,叫来医生,医生让我们都到门外去等。 在门外,刘秃子小声说道:“老代,麦少,这可怎么办?断手兄弟一个多小时前从医院逃走了,林董现在这个样子,怎么敢再给她说这些事情?你们帮我拿个主意啊!” 老代把我和刘秃子拉倒别墅小客厅里,低声说道:“甘璞明刚才说的那些事情,齐爷已经知晓,只是还没有打电话给林董。断手兄弟从医院逃脱,是齐爷通过相关人员,授意给看守的人,故意给机会让断手兄弟逃跑,麦少,齐爷可能马上就会打电话给你,等一等吧,齐爷给你的任务是,你和汪朝和要赶在警方抓捕断手兄弟以前,把断手兄弟控制住,拿到佛爷雇佣断手兄弟杀人的证据。” “我?”老代的话让我大吃一惊,试想,断手兄弟那样厉害,我和汪朝和如何能在警方之前抓获他们?急忙问:“代叔,要是断手兄弟逃出了深圳,甚至逃到国外,岂不彻底没了希望,齐爷也真是的,放之前也该先通知一声啊!” 老代看看我,表情有些无奈,说:“麦少,齐爷的决定我们哪里干涉得了?警方这次布控严密,断手兄弟不容易逃得出国门,汪朝和的人一直跟踪着断手兄弟,这次就看麦少你的智慧了,不是单单把断手兄弟抓回来,是要拿到佛爷雇他们杀人的证据。” 我们都沉默起来,我想着,这tmd是什么事呢?已经定好,下个星期我和林迪薇飞法国陪小语生孩子,这样一来,恐怕是没法去了。 我们三人都点上烟,各自想着。 一会儿,助理过来敲门:“麦少,林董叫你们过去。” 在门外被医生拦住:“各位,林董是急火攻心,需要静养,她不愿意去医院,我们只能在这里给她输液,不可再刺激她啊!我还得去弄些设备进来,你们说话都注意一点。” 甘璞明显得心急火燎的,率先推门进去,林迪薇虚弱地躺在床上,见我们进去,让护士和助理出去。 我们还没说话,林迪薇吩咐说:“我没事,老甘,回公司别告诉其他任何人,这段时间辛苦你了,还得继续帮着财务部盯着账目,所有付出去的现金要严格把控,对泰基发展暂停所有付款,工程上的事我们商量以后,让刘总解决。现金流的事情,先把各地酒店的营业款调过来用,你先回去吧。” 见林迪薇面色苍白,我坐在她身边,把她输液的手用被子盖住:“姑姑,别想公司的事了,能解决的。” 林迪薇苦笑道:“没事,我没事,每年都体检,身体没事,医生总是大惊小怪的,老代,刚才说那些事情,我哥都已经知道了吧?” 正说着,老代的电话响起,他快不出门,应该是去告诉齐爷林迪薇突然昏倒的事情,随后进来,打开电话免提,齐爷在电话中按捺住怒火,关心问道:“我的好妹妹,身体要紧,别着急,事情慢慢做。刘总,麦子,你们多出出主意,迪薇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你们要多照顾着。” 我们都对着电话应承,齐爷继续在电话中说:“麦子,一定要拿到证据,你性子急躁,这次千万别急,拿不到证据,抓到人没有用。” 林迪薇马上问道:“哥,你让麦子干什么去啊!” 我马上抢着说道:“姑姑,小事情,一会儿我给你慢慢解释,阿玛,还有什么吩咐没有?” 齐爷在电话中吩咐,让林迪薇和刘秃子想办法,把思齐和泰基发展的账目做一次彻底清算,实在没有办法时,可以放弃泰基发展的控制权,先顾着已经上马的项目。对于洪培忠指示娇妹收购的那几家承建商,对他们给思齐的已建工程进行清算,所有工程款,让他们找上级承建商泰基发展去结算,思齐控股的子公司对余下的在建工程进行重新招标。 第398章佛爷昔日功劳 挂断电话,林迪薇粗略算了算,这次一共损失上百亿,加上佛爷已经公开与思齐决裂,这次的损失,比四年前的98年金融危机损失还要大,佛爷这个叛徒,必须要清除。 对于如何从断手兄弟那里获得佛爷买凶杀人的证据,我也一时没有头绪,老代给我出一个主意,他让齐爷想办法把阿虎和青子、娇妹都放出来。老代的理由是:汪朝和的安保队虽然都是特战队退伍下来的人,但道上的事没有阿虎熟悉,让阿虎和汪朝和一起配合我行动。 老代的大概思考方向,青子出来以后,肯定会去找佛爷,帮着佛爷出面处理道上的事情,肯定也会想办法和断手兄弟联系,便于我们寻找证据。娇妹出来以后,让她和泰基发展去结算垫付款,泰基发展现在由白兴堂掌控着,我们可以伺机离间他们,寻找他们联手行动的破绽。 听老代的口气,一切都已经安排好,我去寻找断手兄弟与佛爷合作杀人的证据,只是行动中的一个环节,我已经感觉到,有太多事情自己完全不知道。 刘秃子一如既往地没什么反对意见,对老代所传递的齐爷定下的方略,完全赞同。 看林迪薇脸色依然苍白,精神一下垮了,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好似从前的精神头都是装出来的,撑到今天,终于倒下。 想上次贡布对付断手兄弟,是因为有老代的辣水袋,要不然我可能已经死了。这几个月,断手兄弟已经在医院养好伤,以前的招数肯定对付不了他们,此去危险重重,如此重大的事情,我应该要回家和梁凤书商量。 林迪薇拉着我的手不放,好像害怕我离去,虚弱地恳求道:“麦子,帮帮我,你一直都聪明通透,所卜之事皆准,佛爷不除,后患无穷。” 在回家去见梁凤书之前,我把心中疑惑提出来,事情到如此地步,也不得不说了:“姑姑,我是齐家的人,当然要尽力为齐家清除叛徒,这里就我们四人,我有几个疑惑,能说吧?” “能,快说吧。” “第一个疑惑,阿玛当年把那么多投资置于佛爷名下,难道没有一点防备?或者说,没有十足的把握拿得住佛爷,怎么敢这么做?今天佛爷反叛齐家,怎么好像毫无制约他的办法一样?” 当着老代和刘秃子的面提出来,也避免在这个关键时刻,他们以为我私下蛊惑林迪薇。 面对我的第一个疑惑,林迪薇回忆说,改革开放初期,深圳并没有今日这般‘次序井然’,佛爷也是从香港来深圳最早投资的一个港商,但佛爷最开始就带着‘江湖手段’进来的,很快就成为各路‘江湖混子’敬而远之的人,加上佛爷深谙内地律法,又行事周密,在好几次暴风骤雨般的严打下,他都相安无事。 几十年来,从79年开始,深圳市面上的头面人物倒下一批又一批,唯独佛爷屹立不倒,他的地位越加牢不可替。 齐爷父亲最开始回国投资时,对内地很多情况不熟悉,那时就结识了佛爷。齐家带着资金和梦想回归祖国,面对改革春风新起的大地,却两眼一抹黑,而且带回国的人大多水土不服,颇有人才凋敝的窘境。 八十年代初,罗湖的一次招商会上,老齐爷认识佛爷,佛爷有人,老齐爷有上层关系和资金,就此开始合作第一个商业楼的投资。那时的深圳还没有什么商业规模,一切都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虽市府大力支持各路投资商,但最基础的工人紧缺,国家层面派出众多战士支援,依然不够用,在组织人手方面,佛爷功劳第一。 有了第一次合作,佛爷开始跟随老齐爷的商业布局,成为思齐旗下不可替代的将帅之才。那时的佛爷,年轻力壮,英姿勃发,不辞辛劳,江湖威名远播,一呼百应,为思齐‘攻城略地’无数,任劳任怨,逐渐变成思齐麾下在国内的第一人才。 思齐能够快速稳健发展,与佛爷阴狠毒辣的江湖手段密不可分,老齐爷奉行奉公守法,但很多事情不得不由着佛爷的办法才能立竿见影,加上后来深圳的商业争斗快速白热化,相互拆台、落井下石、恶意中伤等等龌龊手段层出不穷,山头林立,佛爷的作用就更加凸显。 这么多年来,佛爷从一个壮年到步入老年,他对思齐一直都忠心耿耿,他也因此获得丰厚的利润,在内地和海外买下多处豪宅,齐家并没有亏待他。 以前齐家能制约佛爷的根本,是因为佛爷知道蔡子瑛和老谢是齐家最忠的‘家奴’,这夫妻俩的手段他十分清楚,一旦他背叛齐家,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精诚合作几十年,没想到蔡子瑛和老谢突然与齐家为敌。在他们夫妻被赶出齐家以后,齐爷也曾想过佛爷的问题,想着是几十年来的利益共同体,利益捆绑在一起的关系应该牢不可破,而且佛爷已经老了,国内法治建设也不同往日,思齐也已经成长为商业巨头,各方面人才齐备,佛爷应该不会与思齐决裂。 另立山头,齐爷一直认为佛爷不会这样做,但没想到他会投靠别家。更让齐爷始料未及的是,佛爷还用如此狠毒残忍的手法行事,联合的正是齐家的对头。 在刚才的电话中,齐爷的语气显得指挥若定、应对自如,实则是压抑着满腔悲愤和怒火,在他孙子快要出生的当口,让他应接不暇。 听了林迪薇的一番解释,我的第一感觉,佛爷反叛齐家,应该不只是为钱,他那样老成持重的人,应该知道这样做的风险,也把他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活了大辈子,为何在人近暮年,还要拿身价性命与齐家拼呢? 我提出第二个疑问:“事到如今,为何不能和佛爷达成协议?既然他为齐家立下功劳无数,多分一点给他,把他名下的财产和思齐投资的娱乐项目,全都给他,也比他和齐家继续为敌的代价要小一些吧?” 第399章英吉利海峡游艇案 面对我的第二个疑问,老代抢先说道:“少爷,人心不足蛇吞象的道理不用我说,况且此事已经牵涉多方利益,且不说商业上的暂时妥协和利益共识,廖建山和郭越身份特殊,他们的凶杀案能这样不了了之吗?警方的脸面,政府的威信,国际影响,事情要只是关系钱和利益,那倒是可以谈,而经无法啰,已经是众目睽睽的大案,必须要找到真凶。” 老代说话,轻言细语,他让我最不舒服的就是这点,总是阴阴柔,一副波澜不惊的的样子,却又在棋逢对手时教人用辣椒水,虽然他的阴招让我们在梧桐山打败断手兄弟,可总感觉他消瘦的皮囊下,藏着一个狡诈无比的心。 刘秃子埋头不语。 林迪薇拉着我的手暗传爱意。 要我上战场,还是得问清楚,世道险恶,人心难测,世事难料,想佛爷与齐家精诚合作几十年,今日也能反目成仇,不仅仅是邻人唏嘘的事,更让我感觉心寒无比。 想我一个夹缝中往上攀的人,稍不留神就可能跌入万劫不复,不是我疑心重,而是身在漩涡,不得不加倍小心。 凡事总该有个来由,老代说的道理我当然懂,眼下肯定已经无法分利求和,带着疑惑又说:“姑姑,佛爷也曾算我的恩人,如今我自然是身在齐家的立场,可佛爷为何要与我们齐家为敌呢?为了钱?不至于吧?佛爷应该不缺钱,活得也是威风八面,是不是姑姑和阿玛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以我对佛爷的了解,他不至于为了钱而冒着身败名裂的危险才对。” 林迪薇看看埋头不语的刘秃子,气若游丝地说道:“刘总,你告诉麦子吧,事到如今,也该让他知道。” 刘秃子抬起头来,目光炯炯看着我,眉头紧皱,似有千般难为难言。 依照刘秃子所说,佛爷虽事业一直顺风顺水,但家里并不如事业这样圆满,他的大儿子出生时便是个脑瘫儿,多方求医,依然生活不能自理,如今四十来岁的人,还是靠着佣人照顾着生活。 大儿子一直是佛爷的心病,但已经无力回天,好在有钱,能让脑瘫的大儿子好好活着,一辈子都只能如婴儿一般养着。 小儿子倒是很正常,和佛爷年轻时一样英姿勃发、相貌堂堂,可这个儿子已是三十出头的人,终日不务正业,以为他老爸是印钞机,活得恣意妄为,天天莺歌燕舞,沉浸在娇香妖娆的美色之中,说好听一点,叫风流倜傥,其实就是荒淫无度。 大儿子是脑瘫,只好认命,佛爷盼着小儿子能早日浪子回头,继承家业,传宗接代。夫妻俩只有这一个正常的儿子,自然爱子如命,小时候疏于管教约束,长大后已经死性难改,又舍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只好盼着他早日悔悟,平常派很多人跟着,不让做出太出格的事情。 因与齐家情深义厚,佛爷小儿子中学时,在老齐爷的帮助下,连同脑瘫的大儿子,和母亲加入法国籍,一来让佛爷安心主持思齐在深圳的事务,二来也好让他小儿子得到更好的教育。 小儿子长得与佛爷神似,佛爷一直寄予厚望,最开始也乖巧伶俐,自上大学时,开始走入歧途,活脱脱一个浪荡公子哥。对父亲的生意一窍不通,唯独对玩乐的事样样精通,滑翔机、直升机、跳伞、滑雪、赛车、游艇等等玩得轻车熟路。 去年中秋节后不久,小儿子带着几个名模在英法海峡开着游艇逍遥,没想到乐极生悲,游艇失控,撞沉一艘英国帆船,造成一死三伤。 事情发生以后,佛爷小儿子当即遭英国警方逮捕,并且不准保释。佛爷自己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救这个小儿子,让齐爷帮着想办法。英国大律师请了好几个,花费不菲,齐爷也是多方奔走,奈何得不到死者家属原谅,佛爷小儿子一直身陷囹圄。齐爷只得安慰佛爷,说事出意外,属于意外事故,只是死者是英国贵族,所以难以得到家属原谅,有几个大律师作为辩护律师,按照意外至人死亡判刑,不几年就可以出来。 齐爷什么办法都想了,最后只好等着法庭宣判,可不知佛爷怎么运作的,在一个神秘人的出面干预下,以付出十五亿死亡赔偿金为代价,得到死者家属原谅,将案件运作成庭外和解,使得他小儿子无罪释放。 小儿子出狱以后,佛爷让人强行带回香港,一直在他的严厉管教下生活,至今少见在市面上活动。 能够以十五亿赔偿了结案件,本是不幸中的万幸,但佛爷对于是谁帮忙运作的,一直闭口不提。齐爷想着,佛爷另辟奇径,可能用的是道上的非法手段,也就不好寻根究底,事情就那样过去了。念及佛爷对齐家功劳甚大,关于十五亿赔偿金,齐家愿意帮着佛爷承担一半,被佛爷婉言谢绝。 如今想起来,估计那次游艇失控,是被有心之人操控,利用了佛爷爱子如命的心理,目的是逼佛爷就范,让佛爷对齐家倒戈一击。就在去年年底,齐爷带着小语回到法国,发生蔡子瑛夫妻反叛之事,齐家对蔡子瑛夫妻的事还没处理完,后续接连发生几起争对思齐的舆论攻击,使得自红树林项目作废以后,一直发展到如今佛爷与齐家反目。 听完刘秃子的解释,佛爷突然与齐家反目之事算是想得明白了,可是仔细一想,这样的事情为何早没有告诉我,前段时间还一直在和佛爷商讨对策,难道说齐爷和林迪薇也没想到佛爷被人策反了? 林迪薇情绪低落地对我说:“麦子,我们哪里想得到佛爷因为那样一件事,就被别人拉过去,他一直是做事周密的人,十五亿损失对于他来说,也不是承担不起。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去年他为了挽救儿子,可能已经与白兴堂他们筑成同盟,我们也是这几天才看明白。” 第400章蹊跷游艇案 事情交汇到一起看,脉络清晰,但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事情发展如离弦之箭,不得不迎头面对。从林迪薇的昏倒情况来看,她对佛爷这么快就公开倒戈相向,严重预估不足。 前面肯定有怀疑,好歹佛爷还没有公开反目,走私案的损失也还不是很大。如今泰基发展整家市值百亿的上市公司掌控权被易手,投资上亿的十几家娱乐会所收不回来,还会引起多大的骨牌效应,也还无法完全预估,就当下的损失而言,思齐已经遭受重创,要是那些工程真被停工,思齐的名誉和利益将遭到前所未有的损失。 要弄清楚佛爷为何反叛,游艇案变得耐人寻味,个中细节很值得细究一番,既然已经说开,林迪薇也知道游艇失控案的重要性,让刘秃子再说说游艇失控事件中的可疑之处。 游艇是佛爷送给他儿子三十岁的礼物,价值好几千万,注册地是法国,登记在他儿子名下,属于他儿子实至名归的财产。佛爷当初这样做,本是希望逐步把部分财产过继到他这个小儿子名下。事情发生以后,他儿子既是游艇拥有者,又是当时的当事人,事情发生以后,随即遭到英国警方逮捕。 整个案件怎么看都是一次意外事件,被撞的帆船也是英国贵族公子的玩物,帆船上四人,其中的死者是被游艇撞击后失去知觉,呛死在海里,其他几人随后被救起,并无大碍。 死者家里和齐爷、林迪薇还彼此认识,都是社会名流,每年总有几次碰面。事情发生以后,林迪薇还亲自登门道歉,希望能得到死者家属原谅,被拒之门外。 什么人能帮佛爷出面,还能得到英国贵族收钱庭外和解,至今是个谜。 出事时,游艇上的三个美丽女模特已经在欧洲小有名气,进过聘请的律师调查,没有发现有故意造成游艇失控的证据。游艇上当时只有两个个随行人员,是佛爷家里的老女佣,负责照顾他儿子的饮食,出事时正在游艇厨房,也没什么能让游艇失控的能力。 在警方的调查中,佛爷儿子和游艇上的人,都承认他儿子是游艇的驾驶者,游艇上的记录仪也证实了这点。 据他儿子在警察局的交代,游艇失控,是因为装向舵突然失灵。事后对游艇进行扣押检查,发现游艇一切正常。 整个事件,唯一有疑点的是,在发生撞击事故后,佛爷儿子跳水救人,还算是颇有修养,但这过程中,有一艘路过的快艇加入救援,快艇上的两个人曾上过游艇,其中一个模特回忆,快艇上的两人好像从游艇驾驶位拆走过东西,但模特描述得模棱两可,因没有实际证据,没有被警方采用。 齐爷和佛爷都曾派人寻找个那两个帮忙救援的人,警方也找过,都没有找到。警方认定那两个人是见义勇为的好人,在整个案件中属于积极作用,没有纳入案件调查中。 齐爷曾质询过船舶专家,有没有什么办法控制游艇,使其转舵失灵,又不会留下任何证据。专家曾告诉过齐爷,要是游艇被有心人在控制器中装了遥控器,是可以在远处控制游艇的,虽说技术难道很大,但并非做不到。 因找不到被人安装控制器的证据,也就只好不了了之。 如今把事情汇聚到一起看,佛爷和白兴堂、娇妹两方合作,还有证据显示蔡子瑛和老谢也在佛爷阵营,那么可以怀疑是这些和佛爷合作的人当中,当初有人控制了游艇,以逼迫佛爷就范。 刘秃子把游艇案分析了一遍,建议说:“游艇出事时,蔡子瑛和老谢正陪着齐爷在深圳,当时也没有反叛,只能怀疑是白兴堂一方搞的鬼。事情已经让他们达成合作,再追究游艇失控案也没有什么必要,眼下最重要的是,我们如何破局,怎么能协助警方找到佛爷买凶杀人的证据,只要廖建山和郭越的案子破了,在商业上,十个百个佛爷和白兴堂加起来也不是林董的对手。” 拍马屁的人随时不忘自己本份,林迪薇都已经挂着输液瓶了,刘秃子还这样夸赞她。 林迪薇眼巴巴地看着我,软弱无力地说:“麦子,你不是会卜卦测字吗?上次给我哥测字,说二十天后娇妹会有行动,真是准得很,所以啊,我哥说这次也要把重任交给你,快测测吧。” 以林迪薇的学识,应该不相信这种“封建迷信”才对,想不到她此刻如此迫切地希望得到这种指示,我想,她也是一时兴起,暂时不知所措。 “姑姑,这种事不用卜卦测字,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卜卦测字只能得到大概方向,娇妹的事我算准了,不还是没有办法阻止吗?眼下最重要的是,猜准佛爷、白兴堂他们还会有什么行动。” 老代面色深沉,故作轻松:“少爷,你是我们的小诸葛,以你看,他们下一步会如何行动?” 我脱口而出:“分赃呗,运输公司转走的钱,十几家娱乐场所的收入,加上泰基发展的股权,上百亿到手,当然要分赃。几个居心不良的乌合之众,钱放谁手里谁都不会放心,一定是先分赃,然后继续冒进。” 林迪薇对我的回答很是满意,她大致说了齐爷的战略,依照齐爷在电话中的安排做,加上她自己在资本市场里的经验,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手段,最多占时失去那些曾挂名在佛爷下的资产,使得他们对思齐再难发动攻击。又叹息着说道:“失去不可惜,要是无法反击,才让人可惜,一帮宵小之辈,绝不能让他们就这样安心分我思齐的钱。” 我能想到,齐爷一定有雷霆万钧的手段,不可能只靠我这个少年反击,思齐如此庞大,肯定有反击的力量,遂建议说:“现在市面上的头面人物,曹老二算一个,他帮助佛爷控制十几家娱乐会所,每月上亿的流水,这都是现钱。股权一时难以分割,他们必然会先争现金,干掉曹老二,把阿虎放出来接手。” 刘秃子总算是积极发言,赞成让阿虎出来接手十几家娱乐场所的控制权。 第401章昔日偏见 刘秃子介绍说,当初耀仔出事以后,佛爷给齐爷提议,让他看中的一个人顶替耀仔的位置,被齐爷否决,因为刘秃子早为齐爷物色好了人选,就是阿虎,佛爷只得依照齐爷的指示办事,让阿虎接替耀仔,所以,阿虎是齐爷暗中让刘秃子培养的人。 老代轻描淡写地说:“少爷,这一点你放心,曹老二没几天活头了。阿虎有能力控制住道上的事情,掌控十几家娱乐场所没问题,关键在于如何防止佛爷反扑。” 楼下突然传来喧哗声,老代和刘秃子立刻起身下楼,我跑到阳台上张望,夜色迷茫,看见别墅花园的大铁门前有几个黑衣人,正被别墅的安保人员拦住,汪朝和正对刘秃子和老代解释,随后,看见那些黑衣人进来,和刘秃子并肩走进别墅的,正是我在家里停车场见过的曹警官。 夜风阵阵,外面燥热依然没有消退,已经是午夜时分,怎么会有警察找上门? 我快速回到屋内,老代已经快速跑上来向林迪薇报告:“林董,少爷,是专案组的曹队长,他是单独负责廖建山和郭越凶杀案的责任人,没什么事,想来是因为断手兄弟的事情,他要急着见少爷和汪朝和。” “好,你先下去吧,我和麦子说几句话。”林迪薇对我一招手:“过来,我的大宝贝儿,坐到我身边来。” 林迪薇拉着我的手:“麦子,你是我们齐家的少爷,要拿出胆气和魄力来,你行的,只要找到断手兄弟杀害廖建山和郭越的证据,我们的局面就将反败为胜,不要怕,你行的。” “姑姑,我见警察就怕。” “怕什么?你又没有犯法,而且曾是帮着警方抓获国籍要犯的英雄啊!” “刚从山里出来时,天天躲他们查暂住证,我已经习惯性害怕他们那种人。” 林迪薇无力的笑笑,把我拉入怀里:“不怕,以后都不用怕,你现在是齐家堂堂正正的少爷、女婿,还是我的大宝贝儿,怕他们干什么?去吧,我等你好消息。” 穿便装的曹警官看着舒服多了,虎背熊腰,十分壮硕,小寸头,国字脸,看着很和善,对着我微微一笑,站起来,伸出他的大手:“麦少爷,幸会啊!” 我握住他的手,对一旁佣人吩咐说:“把我雪茄拿来,给曹队长点上,来者是客。” 他放开我的手,站起来慢慢转悠着:“麦少爷好雅致啊!真会享受生活,我是没这福分。”说着,转头看着我,目光炯炯,似捉鬼的道士一般,要在这富丽堂皇下找出鬼来:“麦少,闲话不说,齐爷说你能找到那两个杀手杀人的证据,怎么还在这里红酒雪茄?等着他们送上门来啊!” 刘秃子赶紧笑说道:“正商量着,商量着啊,曹队长你看,我们半夜三更不睡觉,不就是为这事吗?” “哦,我倒是忘了,麦少也曾是捉住他们的英雄,想必麦少智勇双全,不知有何高见。”曹队长的话变得尖酸刻薄,似有拷问之意。 那时的我,打心底里恨他们这种身份的人,总觉得他们是欺负老百姓的豺狼,想我当年被他们这样的人带队追得亡命逃窜,只因为我没有暂住证。如今听见他用质问的口气和我说话,心里更加反感。 我拉开客厅落地窗,任燥热的晚风吹近来,指着外面霓虹闪烁的夜空:“曹队长,你说这夜幕之下,是不是有很多害群之马正在为非作歹?” 他大步走到我身边,魁梧的身材比我大一圈,高一头,眼望着外面:“麦少,你什么意思?” “曹队长你刚刚问我,为何不去抓断手兄弟,在这里星享受红酒雪茄。我是知道的,在这繁华之下,比断手兄弟丑恶歹毒的人比比皆是,以曹队长的身份,不是应该去惩恶扬善吗?怎么到我家里来?莫非我家里有坏人?” 他往后跨一步,指着我:“麦少,你……” 刘秃子已经站过来,哈哈大笑:“玩笑话,玩笑话,曹队长别生气,我们麦少思维与常人不一样。麦少,曹队长也是一片好心,我们齐爷也是靠他配合,才能放断手兄弟出来钓鱼,都坐下来慢慢说。” “是啊,曹队长,坐下说吧。”老代对着他做出请的手势,回头对我说:“麦少,我知道,你不喜欢别人用质问你的语气说话,曹队长是职业习惯,为了我们共同的目标,都相互体量一些,坐下说吧。” 职业习惯?我心想,这个职业就能随意质问人吗?我当初像野狗一样活着时,对他这种人不得不退避三舍,今日不同往日,我才不想配合他。慢条斯理地坐下来,划然火柴,点上一直雪茄,慢悠悠说道:“职业习惯可能是坏习惯,看谁都是坏人的人,可能自己已经坏得千疮百孔。” 曹队长两眼一瞪,盯着我说:“麦少,少在我面前摆你的少爷架子,谁坏得千疮百孔?要不是给齐爷面子,我用得着来见你?” “是啊,我不嫖不赌,你当然不用见我,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很多,扫黄、抓赌、查暂住证时,个个神武英豪,那些大奸大恶之人你们假装眼瞎,我能在你面前摆什么架子呢?不过啊,你忘了吗?这是在我家里,老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你骂谁呢?谁只知道扫黄、查暂z证?那也是依法办事,职责所在。” 见他有些愤怒,憋着脸和我争锋相对,这种感觉让我很舒服,我更加奚落他:“是啊,职责所在,查暂住证威风凛凛,横尸海边却找不到凶手,职责真是无限荣光,对我龇牙咧嘴有什么用?我是犯法了不成?” 曹队长噌的一下站起来,对着我指指点点:“好,好,好,你是大少爷,老子今天算是白来了,以后公事公办,齐爷也别怪我不配合。” “麦子,不许胡闹。”林迪薇穿着睡衣走进来,脸上带着和善的微笑:“曹队长别生气,麦少和你闹着玩。” 第402章 新朋友 我赶忙过去扶着她坐下来,小声说道:“姑姑,你快回去休息吧,我不闹就是了。” 曹队长也马上变得随和,显得有些无奈:“林董,你是我们经济建设的功臣,应该知道,我这也是为抓住真凶,还思齐一个清白,可麦少好像不愿意配合啊,和齐爷跟我说的完全不一样。” 听曹舵这番带着官腔又拍马屁的话,让我更加讨厌他这个人。我想,你要不是想自己升官发财,或者面对的是那些普工打工仔,一定和那些曾经追我的人一个嘴脸。 林迪薇拉着我在她身边坐下:“配合,当然配合,麦少是很乖的,人年轻,就是爱闹,肯定配合。曹队长,你职责所在,麦少呢不喜欢别人质问他,我哥凶他,他还凶我哥呢,不过啊,麦子是很懂事的,上次不是还抓了断手兄弟吗?” 曹队长站起来,走到我身边,伸出手:“麦少,我给你道歉,刚才不应该像审问犯人一样说话,是我不对,你多担待。” 我也只好和他握手:“曹队长坐吧,我天生倔脾气,正在改,你也多体量。” 他拿起我的雪茄,自己点燃抽起来:“好东西,麦少,我们交个朋友,这雪茄算你的见面礼,下次在外面,我请你吃饭,怎么样?” “好啊,曹队长,我等着。” “既然是朋友,别叫曹队长,我应该长你十来岁,我叫曹舵,船舵的舵,你叫我老曹,曹哥都行,我也不叫你麦少,叫你麦子,这样亲切。” 老代连忙对佣人吩咐道:“快,赶紧做几个菜,饭厅里摆上,为少爷结识新朋友庆贺,也到了吃宵夜的时间。”看着曹队长笑说:“曹队长,和你一起来的,都叫上来吧。” 曹队长从腰上取下对讲机:“好,今日只有朋友,没有工作,我让他们先回去。”说着,对着对讲机说道:“你们先回去办公室休息,随时等候命令。” 我马上说道:“这么晚了,怎么还办公室休息啊?” “麦子老弟,我们这工作不轻松啊!我知道,你刚才说那些现象确实很多,群众也都颇有怨言,我们队伍里也不全是好人。麦子老弟不是出过一本书吗?你是有文化的人,对社会不平之事看不惯,我也看不惯,可我们都不是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只好尽自己之力做好自己的事情,是不是,老弟。” 想不到他的脸也能说变就变,听他让一个队的人都在办公室休息,随时等候命令,我又有些感动和同情他们,心里的隔阂少了许多。 气氛融洽了,老代把汪朝和叫上来一块坐下吃饭,汪朝和与曹队长分享断手兄弟目前情况。 一个多小时以前,曹队长为了破案,采取齐爷的建议,故意在换班时落下空挡,仅仅一分多钟,断手兄弟就从医院窗户逃走,看来他们是早有准备。 逃走的病房位于医院五楼,两人能迅速从外墙攀爬下去,证明他们的伤已经养好得差不多了,故意在审问人员面前装得伤还没好。 汪朝和派出的跟踪人员,以前是他的战友,这几个人以前在伍时,是极其优秀的特战队员,具有非常专业的侦查和反侦查能力。他们退伍以后加入汪朝和的安保队,彼此间有从前的默契。 刚刚我和林迪薇他们在房间里商讨时,已经传回来第一次消息。说断手兄弟从医院病房离开后,首先逃进附近商场,商场快要打烊,他们快速地偷了衣服,还偷了几个正要离开商场人的钱包,在商场地下车库换了衣服出来,伪装成下班的民工,乘公交车到东湖公园附近下车。 东湖公园西面靠近娇妹在深圳的大本营,东面可以快速进梧桐山,依次推断,断手兄弟作了两手准备,要是不能和娇妹的人对接上,警察发现他们的踪迹,他们准备依梧桐山作为暂时的掩护。梧桐山范围不小,他们相信警察短时间内无法进行合围。 依照汪朝和的分析,断手兄弟没有马上出关外逃,证明他们占时不想逃走,估计是等着和什么人接头,或者是还有事情没有做完。 听了汪朝和的汇报,曹队长有些担心地问:“汪老弟,我也当过兵,咱们算是差了几届的战友,对你兄弟的侦查跟踪能力我不怀疑,可是他们二人是国际杀手,做个很多大案,也不是简单能对付得了的,你的兄弟要是被他们发现,不会有安全问题吧?” 汪朝和胸有成竹:“不会,我给他们定好的,不要靠得太近,以三角形的方式配合,跟着他们就行,就算被他们发现,也能及时撤退,并且会及时通知我。” 曹队长把脸转向我:“麦子老弟,你有什么好主意?” “断手兄弟的接头人是青子,他们在等青子,曹哥,你这两天要把阿虎和青子、娇妹都放出来,依法让他们保释就行。我想啊,请断手兄弟杀人的人,肯定是用的匿名交易,但深圳一定有他们的联系人,通过我上次的经验,他们的接头人肯定是青子,要不就是娇妹。” “如何能这么肯定?” “曹哥,我和他们有过几次交手,一时半刻说不清楚,总的来说,我们现在什么都别干,你们警方最好晚一点发布他们逃跑的消息,甚至别发布,追捕做做样子就行,给他们机会接头出手。” 曹队长端起酒杯停在空中,眉头紧皱:“不敢太放手啊!我看过他们犯案的那些卷宗,这两个人不好对付,要是一般警察围捕他们,不知要牺牲多少人,汪老弟,你可别让他们逃了啊!” 汪朝和坐得笔直,很少动筷子,看看我:“齐爷有令,一切听从少爷安排,我现在归属少爷调遣。人我保证不会跟丢,怎么行动,我听少爷的吩咐。” 今天晚上听汪朝和介绍情况,我一下听到他说的话,比两个月来都多,见他太过规矩,不由得打趣道:“汪队长,别一口一个吩咐,我们也是兄弟,你比我大不了几岁,要像贡布那样,随意一些,才能抓住断手兄弟。” 第403章 厚脸皮 曹队长马上兴致盎然:“麦子老弟,贡布就是上次在梧桐山打败他们的人吧?叫上来我见见?” 我想着,正让贡布和露露在家度蜜月,现在跟着我的是平措,他们双胞胎,一般人也区分不出来,加上平措也和断手兄弟交过手,便对着空中学着他们兄弟叫了一声。 曹队长问:“老弟,这是你的暗号吗?” 转眼之间,平措已经出现在门口:“哥,什么事情?” “没事,曹队长想见识见识大战断手兄弟的英雄。” 曹队长马上站起来,走到平措身边:“看着不是很健壮啊?这么有本事?” 我对着平措一招手:“来,坐我旁边吃点。” 平措嘻嘻一笑,看看林迪薇:“林董,我可不客气了哦?” 林迪薇说:“你这孩子,少爷让你吃,还问我干什么?我是母老虎啊?” 平措也不客气,坐下来大口吃着,显得胃口很好。 汪朝和看看平措,又看看曹舵:“曹队长,别看你比小兄弟高一个头,真要以命相搏,他杀你两个毫不费劲,自己可能还丝毫不会被你所伤,我试过的,他招招都奔着取命来,和我们所练的完全不一样。” “不会吧?这么厉害?麦子老弟,哪里找的这样人才,不为警方效力,真是可惜了。”说着,他站起来,有些跃跃欲试,想要和平措较量一番。 林迪薇故意劝他:“曹队长,你又乱说,人才就非得给你们效力?你要老是这样说话,麦少怎么会和你做真心朋友?” 曹队长马上坐下来:“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以后一定改了这习惯。”又看着平措说道:“小老弟真这么厉害?” 估计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见过太多的江湖高手,也历经过战斗无数,对平措这样一个人,他心中是不服气的,他甚至可能在心里想:无论你多厉害,栽到我手上时你就知道谁真的厉害。 平措没什么心机,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回答:“我只听哥的,不敢和曹队长比试,但谁要是动我哥,我要谁的命,就是断手兄弟,我也不会放过他们。” 曹队长哈哈一笑:“怪不得齐爷说麦少有办法,麦子老弟身边有这等高手,自然胸有成竹。不过啊,猛虎架不住群狼,断手兄弟真和青子、娇妹联手,青子的身手大家都知道,看娇妹样子,也是一个练家子,你们别单独行动,一定得叫上我。”马上拉着汪朝和:“汪队长,我老曹申请加入你的队伍,在破获海滩横尸案之前,我就是你的队员。” 汪朝和庄重,笔挺挺地坐着,如雕塑一般,好像除了嘴会动,其它部位都固定住了:“曹队长,你怎么忘了,我听少爷吩咐做事,没有决定权。” 看曹舵如此迫切地想破案,毫不在乎自己的身份,使得我有些佩服他,接过汪朝和的话:“曹哥,你是警队精英,加入我们干什么?等该你出手时,会通知你的。” 曹舵把脸一横,跟小孩子闹脾气一样:“那不行,我现在就一件事,破案,齐家少爷都能赤膊上阵,我能贪生怕死吗?不行,我加入汪朝和的队伍,随时听从调遣,现在开始就不走了,直到破案。” 曹舵的小孩子模样,逗得大家都笑起来,刘秃子看着我:“麦少,要不你就临时收了曹哥,他也是个不错的帮手。” “对,对,对。”曹舵抓住我的手:“老弟放心,我不是要来监视你们,断手兄弟和青子、娇妹联手的话,真不好对付,我虽比不上你的小兄弟,总能和汪队长不相上下吧?收了我。” 曹舵这样不顾身份,弄得我有些不好意思,先前那样奚落他,心中不免有些愧疚,很是认真的告诉他:“曹哥,案子不是短时间内能破的,不能耽误你的工作。和断手兄弟这样的人斗,是要比耐心的,请他的主谋更不会轻易现身,说不定要拖一两年,你就等消息就行。” 听我说要这么久,曹舵一下犹豫起来:“老弟,能不能有快速引他们上钩的办法?” “有,但你不会愿意干。” “有什么不愿意?你说。” 林迪薇拿眼神暗示我,示意我别乱说。 “曹哥,据我所知,娇妹还没有出嫁,长得也还行,你把她娶了,她一定会把事情老老实实告诉你,哈哈哈。” 林迪薇舒一口气:“麦子,别调皮。”又劝慰曹舵:“曹队长,麦子说得对,这事需要耐心,你先回去,与汪朝和保持联系就成,该你出生时,他们肯定会及时通知你。” 想林迪薇平时高傲冷峻,今天竟然愿意陪着这个刑警队长拉家常,难道说曹舵大有来头?我也不好当面问,只觉得林迪薇下来坐着,不单单是为了预防我因憎恨警察,故意不配合曹舵。 曹舵偃旗息鼓,满脸惆怅:“这事需要耐心,我有准备的,廖建山和郭越的死,他们做得大胆而周密,主谋肯定不好多付,我有足够耐心的,只是啊,无数双眼睛盯着我们,不敢懈怠,当然希望能早日破案。我真加入汪队长的队伍,不破案不回警队。” 见曹舵决心已定,也不好反对,他真就换了汪朝和他们的衣服,跟着汪朝和一起生活。 晚上林迪薇从暗门过来,娇柔地抱怨道:“断手兄弟真要是和佛爷的人接上头,以后你行动可要小心一点,佛爷不好对付,别被他看出什么幺蛾子来。” 我把她抱在怀里,知道她的来意,先不说事情,关心她的身体:“你的身体没事了吗?想干?” “没事,你不是明天要回家吗?我今晚还能空着你?”说着,她的手…… 她的浴火我无法抵挡,禁不住一点诱惑,如沙漠荒原中看到一汪甘泉,急切地要把整个人都融进去…… 一番酣畅淋漓之后,我看她丝毫没有病态,只有心满意足的余留。 只有我和她两个人时,我才问出先前没有问的疑惑,就是老代说曹老二没几天活头了。听老代的口气,就这两天要干掉曹老二,难道也是买凶杀人? 第404章谨慎思考 虽然我知道家大业大的人没几个干净的,但现在我参与其中,无故害人性命的事万万不能干。不是我比他们善良、比他们更有良知,而是我担心以后事发,我成了同案犯,到时候人生也就算完了。 想曹老二也不过是提着脑袋混口饭吃,他也并非主观意愿就是当佛爷的“走狗”,我从路灯下睡过来的人,我知道,没有人甘愿当别人的“走狗”,都是为了生活。 生活的残酷和现实世界的无情争斗我见识过太多,今天的世界并不比古代更文明。在我彷徨无助睡在路灯下,伴着慢慢长夜看那些历史书时,就明白,人类的野蛮、同类相残的狠毒,从没有进化过。科技的进步,在改变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同时,更大的加重了人类相互残杀的手段。 林迪薇看出我想救曹老二一命,显得很高兴,她觉得我打心底里善良,所以才不想让曹老二被弄死。 我告诉林迪薇:“姑姑,不是我善良,我不想做佛爷那样的人,他毒死北仔,以前给耀仔下套,把耀仔逼死在牢里,雇杀手把廖建山和郭越暴尸海滩,如果这些事情真是佛爷干的,那他已经丧尽天良,我无论如何也要协助警方把他缉拿归案。如果我们也雇凶杀害曹老二,我们不也丧尽天良了吗?” 回想起自己在北环路那晚,撞死残害肖玲玲的三人,那三人是死有余辜,事后我都心有余悸,总觉得自己灵魂被玷污了。曹老二从前只是严胖子的一个马仔,因为他对老大忠心耿耿,难道就要被弄死,我觉得还是过分了。 以前我只能顾着自己,没有能力救别人,承蒙上天眷顾,让我一个二十几岁的少年有了救别人的能力,我想使用自己的这种能力。 林迪薇说:“我也不想杀他,我不想杀任何人,可曹老二如今做了佛爷的第一马仔,霸占着我思齐上亿资产,他会听我们的对佛爷反戈一击吗?不会,我们也不能冒险,必须要让他们毫无准备,快速把那些娱乐场所接手过来。道上的事我不懂,我哥说多听你的,你要有更好的办法,我放他一马。” “把他抓进去关几年不就行了?” “以什么理由抓,他又没违反刑法。” “黑蟒仔不是在我们手上吗?他老婆孩子都已经给他安排好,也借此机会试一试他。他认识很多江湖混混,让他叫些人去闹事,逼曹老二出手,只有打伤人,就可以让警方抓人,关他几年肯定没有问题,这方面不是有曹队长在嘛。” “麦子,你别忘了,曹老二已经今非昔比,他今日替佛爷做事,一般混混闹事,他怎么可能出手?” “这简单,他在哪家会所,我亲自去,他曹老二肯定会出面,江湖上一般的混混不敢对我动手。” 林迪薇马上明白我的意思,我引出曹老二,然后让黑蟒仔安排好的混混袭击曹老二:“麦子,这太危险,你现在不是以前的麦子,你是齐家女婿,小语就快给你生下儿子了,不能冒险,蔡子瑛和老谢还在虎视眈眈呢。” “放心吧,有平措和汪朝和他们陪着我,才不用担心呢,要是他们出现,正好一起抓了。” “好,麦子,那就听你的,我让老代先暂时放弃行动。” 听林迪薇这样说,看来老代也是一个杀人的魔王,只不过暂时藏得够深。 心中还有一个疑问,白天当着老代和刘秃子的面没好问出来。想佛爷和蔡子瑛、老谢为齐家工作几十年,他们都会因为自己的事情与齐家反目成仇,那老代会不会是第二个老谢?刘秃子会不会是第二个佛爷? 刘秃子看着唯唯诺诺,就凭他早已物色好阿虎和黑蟒仔,就知道他不是个善类。当然,他拥有那么丰厚的资财,要是善类,肯定早被别人算干算尽。但刘秃子也有他的短处,万一被人拿住,难道不会成为第二个佛爷吗? 我相信,拥有越多的人,越是软骨头,因为怕失去。那些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当得到以后,错以为那些东西本来就属于自己,这就是占有欲。 面对我的问题,林迪薇无法回答,她意味深长地说:“麦子,可以提防,但要做事,必须要信任别人,不然你将穷得一无所有。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叛徒,就看面对多大的筹码。要想做事,就不要担心出现叛徒,只要事能做成,一步一步走。就像人走路一定会摔跤,也是有人被摔死过的,难道因为担心摔跤而不走路了吗?” “不能因为担心摔跤就不走路。”多简单的道理啊!就像陶春兰说的那些道理一样简单,一下让我明白很多事情。我没有林迪薇那样富有,抛开我没有好的家庭,在做事的方式和胆量上,也确实差着林迪薇一大截。 想起小时候在山村里,听老人们常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道理和林迪薇说的一样,懂的人很多,愿意付诸行动的人。“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句话也并非教人为非作歹。 或许是因为我从小在穷山沟长大,没见过什么世面,贫困饥寒在心中留下的阴影,影响了我思维的局限性,尽管我自读那么多书,依然没有摆脱心中的阴影。记得在和梁凤书倒卖电器那段日子,我就没有梁凤书的胆量,总是害怕东西卖不掉,或者担心收不到钱,有很多担心。好在是梁凤书领导着我们的生活,她大步向前走,拉着我一起从艰难困苦中淌过来了。 记得林迪薇说佛爷年轻时也英姿勃发、不辞辛劳,想必也是有胆有识的人,所以他才有后来的成就。我与他们的差别,起点太低,亿万老百姓都输在了起点低之上,仔细想来,都活得不容易,起点高的人,也有廖建山和郭越那样的凄惨下场。 为了感谢林迪薇的教导和启发,我又和她弄一回,和从前一样…… 第405章生死电梯间 快乐过后,林迪薇告诉我,说老代是最可靠的人。他四几年出生的人,家里人全都死于战乱,无亲无戚,也是二十来岁就跟着老齐爷,其来历和蔡子瑛夫妻差不多,都是被组织遗忘了的人。而且老代在训练时受过重伤,失去了男人该有的能力,他这辈子算是个真正的可怜人。 在林迪薇离家去英国读书时,老齐爷就派老代保护照顾她,所以林迪薇始终对老代很尊敬,不像对其他下人那样,原来还有这些渊源。 以前我怕打听齐家的事情,害怕被他们怀疑我居心不良,所以一直扮演着“乖孩子”,以至于这样的事也错过了。 真把事情弄清楚后,发现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都是人,谁也不比谁复杂不到哪里去,看来大胆去了解和探索未知,是消除心中疑惑最好的办法,就像林迪薇说的“不能因为怕摔跤而不走路”。 第一次听说老代的身世,不由得让我又同情起老代来。看他始终平静如水的模样,没想到他这大半辈子活得如此悲怆,人生如此的难堪,而且残缺不全。 想我以前还怀疑过老代和林迪薇有一腿,不然他们怎么那样好?出门在外几乎是形影不离,看来我又胡乱猜测了。 当我到家楼下时,曹舵显得有些不适应,他为了破案。自己选择跟着汪朝和一起,汪朝和每次送我到停车场,他们整队人马就止步,从不上楼,更不进家门。我要是不用马上出门,他们就在附近的酒店开房睡觉休息,车上留两个人值班,随时等候通知,日子是极其无聊的。 我也不想邀请曹舵家里去,我们家里七人亲如一家,参合进一个外人,大家都将变得不自在。 汪朝和告诉曹舵,说楼上住的是我的红颜知己,曹舵知道我是齐家的女婿,他就更不愿意跟我上楼了。 我也能想到,作为警队里的高管,他一定知道楼上住的是梁凤书,知道屋里的每一个人,可我们也没有做违法的事情,他保持着自己的修养,不打扰我们的生活。 第一次和警察交往,可能是我运气比较好,庆幸遇到一个有修养的人。又想,我的身份已经和从前天差地别,难道说富贵的人才能得到他们的尊重吗?想着以后要合作对敌,我暂时放下对他身份的歧视。 刚走到电梯口,一个高大的影子黑压压地扑过来,对着我的面门抓来。 好在平措反应极快,飞起一腿迎上去,一手把我拉住,挡在我前面。 旁边已经攻过来出来三个人,挥着三把砍刀都对着我来,正面高大的的黑衣呼呼出拳,逼迫平措把我顶在墙上,一时之间平措都难以反应过来。 平措一匕首对着高大的蒙面黑衣人刺出去,翻身一腿踢落旁边一人砍刀,顺势把我推到墙角,他才摆开架势挡住四人攻击。 “来人啊!”我早已大喊起来,可电梯等候间与外面隔着两道门,这也是高档住宅的优缺点,隔音太好,外面听不见我的喊声。 快速地扫一眼铺满白色大理石的电梯等候间,空荡荡的没什么东西可以拿来阻挡,刚拿出手机来,对方根本不给我打电话的时间,四人暴风骤雨般对着我前面的平措出击,平措没法回头看我,只手脚并用,快如闪电地阻挡进攻。 我好不容易拨出电话号码,发现没有信号,电话打不出去,急中生智,把手机对着正面的高大黑衣人脑袋上砸过去,因为离得近,他慌忙摆头,平措借势把旁边一人踹出去,那人立刻倒在墙根下,挣扎着想起来,最终还是趴下了,平措大喊道:“对讲机,我腰上的对讲机。” 平措连从腰上取对讲机的空档都没有,他在极速地打斗中,我根本没法取得对讲机。 对方攻得太猛,都在抢时间,他们是有备而来,知道平措不是一般人,所以进攻如暴风骤雨一般,但还是没法快速取胜,有人动作就慢下来,被平措‘轰隆’一记重拳打在耳门,当即连连后退倒地。 只剩下两个人,平措快速把对讲机丢给我。 最先倒地的人爬起来,用砍刀别住等候间的门,扶起第二个倒地的人,退到平时保安值班的窗边,在窗户上猛地一怕,里面又跳出一个人来。 汪朝和他们听见我对讲机的呼叫,往里面冲,但门被从里面锁住了。 最后冲出来的人不是攻击,拉开通往地下停车场的安全门,低吼一声:“走。” “走你妈。”平措大吼一声,速度丝毫不减。 我对着门外大喊:“地下室,从地下室。” 他们听见我喊起来,且战且退,退往消防安全门。 我也不敢贸然从平措身后冲过去开门,平措和贡布平时会训练我,告诉我打起来时,不要看其它地方,眼睛一定要死死盯着对方,用余光扫视周围,不能贸然逃跑,容易被人从背后攻击。 对讲机接近一块砖头的重量,我紧紧地握在手里,看准他们进退两难的时机,对着一人脑袋砸过去。相隔一两米,对讲机准确无误地砸在那人面上。 高大黑衣人气急败坏地骂一声:“操,走。”反应极快,反手把被我砸中的人往消防安全门里一推,他和其中一人继续对平措展开攻击,嘴里憋着气呵斥着:“快,走。”随之洒出一把白灰,空气中马上迷茫着呛人的石灰味道。 “去门边”平措一边喊,一边掩护着我往门边退,不敢拔腿就跑,担心白灰迷茫中冲出歹徒来。 我拔出别门的砍刀,汪朝和一把抱起我转到电梯等会间外面去。他比我高十公分,魁梧的身材抱起我轻松自如。 其他几人马上冲进去。 我抬头一张望:“曹舵呢?” 汪朝和警戒着四周,口里回答:“往地下室去了。” “不好,快,曹舵有可能打不过他们,我们下去。” 平措听见我的吩咐,率先冲出,口里喊到:“哥,紧跟我。” 第406章 诈死复生 电梯等候间的白石灰还很呛人,我们也顾不上,急速地往地下室冲过去。 通往地下室的楼梯上鲜血残留,看来对方受伤不轻。 车轮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我心中很失望,听到这个声音,知道黑衣蒙面人已经上车,曹舵晚了一步。 果不其然,曹舵已经拔出手枪,对着往前冲刺的车连续开抢,边开枪边往前极速追上去。无论他多么拼命地冲刺,也只能看着车快速消失。 我心开始疑惑,看样子,这些杀我的人是早又准备,如此说来,我这家已经不再安全,以后不是防不胜防吗? 一个弹夹打空,曹舵气急败坏地回来,大骂道:“王八蛋。”随即对我大喊道:“麦子,你没受伤吧?” 平措低声在我耳边说:“是蛇仔,那个最高的人是蛇仔。” 我一下疑惑了,口中念叨:“不可能啊,蛇仔是我们看着被阿虎打死的,况且,你也没见过蛇仔啊?” “哥,相信我,就是蛇仔,当日他和虎哥的战斗情况,布哥给我详细描述过,我清楚地记得哥说他的几手杀手锏,不会记错的。” 曹舵飞身跑来:“麦子,商量什么?” “平措说其中一人是蛇仔,最高那个。” “啊!”曹舵惊讶不已:“新闻照片上已经死了的蛇仔?” “一会儿慢慢商量,曹哥,快呼叫你的部下吧,电梯间值班室的保安可能已经被杀了,我们上去。” 汪朝和对着对讲机呼叫:“都回来,别追了,让曹队处理。” 疾步从地下室冲上去,电梯间值班室的保安果然倒在血泊之中,曹舵熟练地带上手套:“你们先出去,别动现场。” 一会儿曹舵出来,摘下带血的手套,脸色及其难看:“一刀毙命,割断了喉咙。”说完,他仰头看看天花板,突然一拳打在大理石墙上:“王八蛋,在老子的管辖区,竟敢光天化日下杀人。” 我马上提醒曹舵:“曹哥,让你的人别开警笛。” “这是为何?”随后,他明白过来,点点头:“麦子老弟果然有见地,对的,对的。” 曹舵在对讲机里交代一番,看着平措:“真是英雄少年啊,难得你和麦子都没受伤,刮目相看,真是刮目相看。” 平措马上对刚才电梯间的打斗情况做一个介绍,并且把自己刚才战斗的匕首递给曹舵:“上面的血是他们的,可能你们有用。” 曹舵深吸一口烟:“蛇仔没死?他会躲在什么地方呢?” 我拍一拍曹舵强悍的臂膀:“曹哥,这里的事交给你了。让你的人别打扰我,林董好不容易放我假,也不准打扰我的朋友们,平措也不会跟你们回去录口供,他们带着黑色头套,我们看看不清面孔,所有知道的,我小兄弟刚才已经告诉你,剩下的就是你的事了。” 他显得很为难,马上拿出和善的笑:“麦子,这不好吧?你的朋友们我肯定不打扰,刚刚你和小老弟是当事人,总得录个口供,这是我们的办案程序。” “好啊,曹队长,你要公事公办,可以,我也公事公办,以后你不准跟着我们,你自己办你的案去。” “不是,这,麦子,好,好,好,听你的。”他在我肩上轻轻擂一拳:“我们是朋友,没有曹队长。” 汪朝和拿出自己的匕首递给平措:“兄弟,先用着。”又对我说:“少爷,以后我还是在这里放一个人,今天太危险了,你们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的职业生涯就算到头了,齐爷也不会饶恕我。” 我一口回绝:“汪队长,不是我小看你的人,放一两个在这里,没有任何用,遇到今天这五人,岂不是白白送死吗?这里的安全你不管,我把黑蟒仔叫回来,顺便试试他还有没有从前的那份心。” 汪朝和回头看看他的几个队员:“兄弟们,平时还要多练啊,松懈不得,对手越来越强大。你们要有小兄弟的身手,我马上推荐给林董和齐爷,我这位置也可以让出来给你们,听你号令。” 曹舵拍拍电梯门:“狗日的,电梯还被他们关停了,麦少,你暂时也上不去。”说着,走到平措身边:“小老弟,赐教几招,我想看看怎么个厉害法,没有别的意思啊,我得为以后追捕他们做准备。” 平措见我点点头,把匕首别在腰间,走出两步,对着曹舵招手:“这个空间,刀枪随你,我空手。” 曹舵很不服气,双拳紧握,两臂一用力,脚下已经踏出去,对着平措扑过去。 平措快速一闪,对着曹舵腰间一拳,一个倒钩腿把曹舵打出去,曹舵还没展示出来,歪歪扭扭地靠在墙上,脸上的五官快挤成一块,极其痛苦地靠着墙慢慢蹲下去。 汪朝和指着他的几个队员:“看明白了?动作要快,关键出拳要准,打不准没用,马上就会被反击。”又取笑曹舵:“你这个人啊,非得不信,我上次试过,痛了好几天,小兄弟要是力度再大一点,你的这个肾就废啦!” 曹舵憋了一会儿,慢慢站起来,握着腰间:“哎呦,啧,痛死我了,小兄弟,你这出拳也太快了。” 平措也不卖弄:“十二岁开始,每天几万拳,无数次从死人中活出来,你也能做到。蛇仔不弱,看来他比阿虎还强,那晚他肯定是故意装死,遇到这些人,都得小心一点,我回去要把手臂装甲戴上,你们最好也都戴上,这些人不是一般混混打架。” 我马上幡然醒悟,猛一拍掌:“好一个金蝉脱壳,曹哥,阿虎可以放出来了,蛇仔还活着,不过啊,千万别声张。” 曹舵揉着腰间,脸色没有刚才那样苍白,疑惑不解:“不行啊,阿虎我可以放,但蛇仔要公开通缉。” 我把脖子一挺:“曹队长,你想不想破案?” “当然想。” “那就别公开通缉,蛇仔还活着的事,连你的队员也最好别说。” “好,麦子老弟确实聪明,我懂了,暗对暗,咱们跟他们玩儿阴的。” 第407章 六百万买楼 估计曹舵的人快到了,我走到楼梯口:“剩下的事情你们处理,我走楼梯上去,记住,不准打扰。” 走进家门,一下紧紧地把梁凤书抱在怀里:“老婆,刚才在楼下,我差点就死啦,好在有平措在。” 我是真的害怕,在刚才的电梯等候间里,几乎已经看到了死亡,好在平措能挡得住,稍微一点出错,我的小命就没了。 屋里几人对刚才的战斗一无所知,贡布站在窗子边:“我刚刚看见一辆车快速冲出去,还听见有枪声,不会是你们在下面……”话没说完,对着平措严厉地问:“弟弟,怎么回事?怎么你们两个一身灰?” 梁凤书猛地咳嗽几声,把我往厕所里拉:“老公乖,先洗澡,洗干净慢慢和我说。” 等我洗完澡出来以后,平措已经把楼下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他们。 肖玲玲很高兴,第一次夸奖平措:“好样的,今天给你做好吃的,烧最好的牛肉给你吃。” 小芬哈哈大笑:“平措,你别理解错了哦,玲玲不是夸你,她是为她的麦子哥没有丝毫损伤而高兴。” 平措开心的笑着:“只要玲玲高兴,怎么说都可以。”说完,对着肖玲玲一笑:“我去洗澡啰。” 梁凤书拉着我仔细看一圈:“老公,太吓人了,生活怎么变成这样了啊?我们的书刚出版几天,出版社说销量特别好,我还想着庆祝呢,老公,你说是不是我们联合出书,惹得他们妒狠了?” 我抱着她在沙发上坐下来,安慰她几句,她马上变成花木兰一般坚强:“老公,我们跟他们拼到底,扑街仔,让曹队长把他们全抓进去。” 我看看露露:“小露同志,最近生活愉快吗?” 露露含羞带笑,站在贡布身边,点点头。 小芬马上大声吼道:“露露姐,还不开饭,有了男人,就不知道怎么过日子了吗?哥和嫂子坐着,你是在等他们去端菜?”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露露对我大声抱怨:“哥,你看,小芬欺负我,每天都欺负我,妒忌我爱情美满。”说完,对着小芬做一个鬼脸,春风得意地钻进厨房。 小芬起来摆碗筷。 一家人和和美美地围坐在一起,说说笑笑,大口吃喝,完全不用有任何顾忌,这种感觉对我已经久违了。 发生的事情太多,局势变化已经超过我的想象,特别是佛爷与齐家反目成仇,这是我和梁凤书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可就是发生了。 每发生一件事情,我都用短信简明扼要地告诉梁凤书,这次回家与往常不一样,我希望她替我拿个主意。再者是带着我自己的小心思回来的,因为佛爷知晓我的所有事情,我得观察观察梁凤书,看佛爷有没有把我和小语的事情告诉她。 谢天谢地,梁凤书还和从前一样,证明佛爷还没有开始拿梁凤书要挟我。我自己很担心这件事,只是不表现出来,但我隐隐感觉到,当我和佛爷真正对抗时,他一定会用这一招,他知道我非常非常爱梁凤书,不想她有丝毫委屈。 楼下死的保安我们都认识,进进出出经常见面,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很有礼貌,露露、小芬她们要是东西拿得多了,他还会帮着送到家门口。 虽然保安的惨死是因为那几个黑衣人太残忍,有句老话叫“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对于那个朝气蓬勃的保安就这样被割喉而死,我是有间接责任的。 吃饭时聊起楼下发生的袭击事件,我不免心中愧疚万分,他们也咒骂歹徒太残忍,不应该杀人,万不得已,打晕绑起来,起码留人家一条性命。 梁凤书也为保安的惨死惋惜,但她很快就联想到我身上,她敏锐地感觉到,这次对方毫无顾忌,见面就要夺人性命,要是我在外面稍有不慎,或者对方人多,平措顾不过来,我就可能步入黄泉。为此,他给平措和贡布规定,无论他们谁跟着我,不管天气多热,只要出门,必须让我穿上防弹衣。除此之外,她也没有什么办法保证我绝对安全,因为她知道,我们已经没法置身事外,这次的书能顺利出版,出版后能畅销,与林迪薇愿意出面写序密不可分。 担心我的安全,是她每天都要面对的事情,就算没有齐家这些事情,她照样担心,只要不在她视线范围,她就觉得我是一个随时都会犯错的孩子,虽然我很少犯错。 在讨论以后怎么办以前,她放下筷子,抱住我的臂膀,含情脉脉地看着我,柔情蜜意地对我说:“老公,和你商量一件事呗。” 只要她是这种样子和语调,我知道,她要说的事情已经落定,根本没有商量余地,不过是以温情的方式告知我,就像一个例行通知。我只好一日既往地回答:“不用商量,我的凤书决定就好。” 没想到她这次愈加矫情起来:“不行,要商量的,六百万的事情,不是小事情。” “啊!六百万?”着实让我惊讶:“老婆,六百万?什么事情这么大?” 她又装着很委屈的样子,饭也不吃了,两个手的手指来回的纠缠着,低着头,目光盯着她的手指,这是她委屈时不知所措的表现,声音极小,但我们又都能听见:“你这么大惊小怪的干嘛?你这样子,我还怎么往下说?” 肖玲玲马上一口气说出来:“哎呀,你们两个真是的,一个假装委屈,一个不理事又非得要问。不就是嫂子在华侨城看上一栋独栋别墅嘛,买了就买了呗。” 我噌的一下站起来,大声叫起来:“六百万的别墅?我们哪里有这么多钱?我这段时间虽然没有回来,可电话还是打得通的啊?六百万?说买就买啦?” 小芬抬头看着我,眨巴眼睛:“哥,你这个反应是应该的吗?嫂子已经是知名作家,怎么就不能住独栋别墅?再说了,那别墅有十几个房间,我们正好住一起,还能留出两间书房、几间衣帽间。” 第408章凤书楼 我不由得在客厅徘徊起来,对她们四个女人指指点点:“忘本啦,忘本啦!你们真是忘本啦!我们还这么年轻,这里住得好好的,买六百万的房子,还几间衣帽间,你们是要在家里开服装店吗?” 露露笑而不语,自从我成全了她和贡布的好事,她最近都不顶撞我。 小芬转身看着我:“坐不坐回来吃饭?你是想挨打了吗?我们四个女人,当然要多点放衣服的地方,值得这样大惊小怪的吗?况且,钱都已经付清,你要是再晚十天半个月回来,我们家都搬完了。” 我又坐回桌子边,拍一拍梁凤书:“钱都付完啦?我们哪里来的六百万?” 她身子一扭:“别碰我,哼,本想说出来高兴一下,你倒好,哎呦,说我们忘本了,怎么,花钱要和你商量吗?”她虽然装着生气,可紧挨着我坐着,低着头,不断地斜眼偷偷看我,楚楚可怜的样子,让我哭笑不得。 只好长叹一声:“买了就买了吧,老婆愿意住哪里就住哪里,老婆是美女大作家,应该住别墅,别生气啦,我们继续吃饭。” 她马上抱着我的胳膊:“老公,你真好,钱都是你挣的,不过,不过,我找小芬的老陈借了一百五十万,我们以后要慢慢还哦。” 我仰头口算:“当助理,林迪薇每个月打卡上十一万,加上别人送的礼,哦,没事的,一年多就还清了。”不由得高兴起来:“吃饭,吃饭,小意思。”猛然又问:“不对啊!另外四百五十万哪里来的?还要装修呢?” 小芬慢悠悠地喝着汤:“看你两口子演戏真是够了,累不累啊?老陈的钱还用还吗?我不是也要住?一切都是因为你们两位圣上才有的,放心吧,老陈的钱不用还。” 梁凤书嘴上说一定要还,给我算账,我们现在住的这套卖了一百多万,下个月买家就要入住。外面分期付款买的房子也卖了,有一百多万,加上齐爷前几次给我们几个的奖金,和借老陈的钱,刚刚好。房子是以前装修好的样品房,不用怎么装修,略微修饰就可以,就快要完工了。 露露马上夸赞起来:“哥,房产公司看在嫂子是作家的份上,还打了折扣,那些装修就算送了,多划算啊!全靠嫂子运气好,不然还买不到那样装修好的别墅。” 房子的事情就告一段落,我心里想啊,梁凤书真是和我这个穷山沟里长大的人不一样,尽管我现在已经高攀上齐家,要花这么多钱,还是不舍得。 见她们都高兴,我也就觉得很好,反正自己还年轻,以后还会有大笔收入,加上自己做了背叛她的事情,心中愧疚,就让她高兴去吧,将来事情败露,还指不定要闹成什么样了。 想我几年前还在街头到处躲查暂住证,连个正常人的生活都不能有,湿冷的慢慢长夜只能躲在无人的街角含含糊糊地过,每天的生活都是提心吊胆,每天靠两个馒头充饥,自来水是唯一的解渴方式。 在没有一个人看得起我的时候,是她给了我爱,让我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带着我骑上摩托车,一路风尘仆仆来到这座无数人逐梦的城市。 她是我们生活变得美好的源泉,能在二十出头,过上无数逐梦人望尘莫及的好日子,功劳是她的,她依然爱我,成果也该是她的。 仔细一想,六百万对于齐家来说,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额,我又何必为花这点钱诚惶诚恐呢?按梁凤书的理论,买房属于投资保值,我又夸她:“老婆作为一个名作家,貌美旺夫,确实应该住别墅,我们的新家就叫风书楼,到时候我亲自写‘风书楼’三字挂于厅堂。” 梁凤书俏丽一笑:“老公,你已好久不练字,写的还能看吗?” “没问题的,最近我单独练练这三个字。” 小芬撅着嘴:“啧啧啧,这马屁拍的,两口子过日子,至于吗?单独练老婆名字的男人,哥,恐怕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你了。” 我发现自从露露和贡布好了以后,小芬老是呛我。以前我们也无所顾忌的玩笑疯闹,但小芬现在的话里,似有惆怅未满之意。看来,老陈对她太好,让她不舍离弃,但老陈大她二十多岁,还有家室,再怎么爱她,没法给她名正言顺的爱情婚姻,她心中始终遗憾难消。 女人爱对比,露露和小芬拥有同样不堪言说的晦涩过往,在露露和贡布这样英武诚实的男人结合以后,她可能觉得自己悬殊落差太大,也只好对我发泄心中暗藏的怨气,我和梁凤书都能理解包容她。 我教育小芬:“小芬,你现在是名作家私人助理兼好姐妹,书也看了不少,难道就这样理解‘凤书楼’三个字?” 她眉毛一挑:“要不然呢?” 肖玲玲小声念叨:“不就是嫂子的名字嘛,又装文化人,不过是比我多读三年初中,真是够了。”肖玲玲自登台唱歌锻炼以后,小时候和我无所顾忌的亲密感逐渐又回来了,老是教训我,常常比梁凤书还严厉。 梁凤书含笑点点头,给肖玲玲杯子里添上热水:“对,玲玲说得实在,哈哈哈。” 我马上气宇轩昂地解释:“小芬,玲玲,凤书确实是你们嫂子的名字,你们看,老婆是真正的文化人,她就没有你们的反应。在古代,皇帝授命于天的诏书就叫凤书,又代表着无限吉祥,有“凤书表肆类之运,龙图显班瑞之期。”的说法,白居易曾在《和春深十二首》中曾写道:“何处春深好?春深学士家。凤书裁五色,马鬣剪三花。”,取名‘凤书楼’,即有凤书之名,这是她该得的荣誉,更是大吉大利的意思,能镇宅通运,你们都能跟着好。” 小芬看着梁凤书:“嫂子,他说得对吗?” 肖玲玲含羞偷偷看看我,憋着笑,低声念叨:“还有这么深的学问啊!” 第409章女军师的设想 梁凤书斜眼看看书房:“小芬,你要不相信麦子的话,白居易的书家里有啊,一会儿自己去看看。” 露露趁机奚落小芬:“还天天欺负我,嫂子这个作家,找个这是什么狗屁助理。” 两个女人你一句我一句,又是一番打闹。她们这样打闹,我早已习以为常,她们是家里快乐的源泉,有她们,家才显得特别温馨。 让她们闹去,我把贡布和平措叫到一旁,告诉他们,黑蟒仔回来后,要提防着点,还是让他带人负责外围,家里面不让他们进入。除了我们家里七人,任何人都不能完全放心,虽还不知道蛇仔为何要置我于死地,可他既然有了此心,以后恐怕会反复纠缠。 梁凤书和她们打闹一阵退出来,往我旁边一坐,靠在我身上,目光瞭望着窗外火辣辣的天空,细柔绵长地感叹着:“娇妹和青子都放出来的话,以后危险重重啊!我们要尽快搬到凤书楼别墅去住,那边环境没有这里这样繁杂,好防范,地下室还可以给贡布和平措弄个练功的地方。” 紧接着,梁凤书开始告诉我她的思谋。如果电梯等候间的袭击者真是蛇仔,说明他们已经知道断手兄弟从医院出逃,当初打败断手兄弟的是贡布,他们为了以后断手兄弟行事方便,所以想先除掉对断手兄弟不利的人,就是我和贡布、平措三人。 再有一层原因,可能佛爷已经知道北仔死前,我去监狱里见过北仔,我已经怀疑廖建山和郭越死的那天晚上,可能是青子接走接走的他们两个,由此也能怀疑青子是断手兄弟和他佛爷中间的联络人。 我的怀疑和发现的疑点,对于佛爷来说并不重要,他既然敢公开和齐家为敌,就不怕怀疑。佛爷要置我于死地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在北仔死前,在监狱见过北仔,以佛爷的睿智老辣,他能联想到,在娇妹杀死客仔那晚我就懂得录音保留证据,在监狱见北仔时肯定也录音了。 佛爷自然不知道我有没有把录音交出去,但他一定想知道到底有没有录音,如果有,他肯定想夺回并销毁,就是夺不回,他也好做该有的应对策略。佛爷明白,北仔死前是案中人,北仔的话很可能成为警方采用的证据,一但公之于众,廖建山和郭越死亡的幕后真凶将直接指向他。 北仔已经死了有一段时间,录音一直没有公之于众,佛爷可能怀疑我留着自保,或者我会向他提出交换条件,但我一直没有任何暗示,也没有想与他接触的意思,所以他选择杀死我,就算将来录音被公开,只要我死了,录音就说不清来源,没有人能证明北仔说过那些话。 听梁凤书一番分析,我是既害怕,又欣喜。 害怕佛爷一定要让我死而后快,佛爷的能量我非常清楚,他敢和齐家反目成仇,篡夺思齐上百亿资产,要弄死我,他肯定有很多办法,以后我真是睡觉都得睁着眼睛。 让我欣喜的是,梁凤书的分析让我看清楚了斗争的中心目标,这场斗争必须一门心思和齐家站在一起,不可对佛爷有丝毫的幻想,也明白了拿几个强悍的黑衣人为何要对我痛下杀手。 解释清楚电梯等候间的袭击来由后,梁凤书为我谋划几点。 阿虎出来以后,从曹老二手中接过齐家匿名投资的十几家娱乐场所,阿虎就变成了场面上的老大,有代替佛爷的潜质,我要和阿虎保持好兄弟情谊,以后凤书楼的安全也能得到他的及时支援。 利用好黑蟒仔这张牌,黑蟒仔绝非看着的那样憨厚,他一定知道些佛爷的事情,他现在没有说出来,因为他也害怕佛爷报复。想黑蟒仔以前和北仔那样亲密无间,北仔的所有事情应该都会告诉黑蟒仔,而且要用黑蟒仔对付蛇仔他们的偷袭。 虽然我让刘秃子帮黑蟒仔安排好了老婆、女儿,但这些事情佛爷也可以替黑蟒仔做到,佛爷没有先做,是因为他想和北仔划清界限,必定北仔因为走私被捕,以前又是他旗下子公司副总。梁凤书认为,如果逼黑蟒仔在我和佛爷中间选一个,黑蟒仔是聪明人,他一定会选我,因为选我就意味着选择了背靠齐家这棵参天大树。 梁凤书告诫我,利用我们现在深得齐家重用,利用其手上掌握的资源多帮助别人,结交将来对我们有帮助的人,像阿虎和黑蟒仔这样的人,一定要全力拉拢,至少对他们多布施恩惠,将来有事时,他们或许能助一臂之力。 我的主要任务是为齐家找到断手兄弟和佛爷的联系,这个任务完不成,齐爷可能会抛弃我。要想击破断手兄弟,必须逼他们‘狗急跳墙’,抓一放一,他们俩合作这么多年,一定亲如一家人,一人沦陷,另一人一定会拼命相救。 断手兄弟在深圳没有根底,逼急了,他们只能求助于佛爷和娇妹,我便可以趁机找到他们和佛爷的联系证据。如果我一味等着断手兄弟和青子联系,以他们的老道,肯定知道是有意让他们逃脱,好‘放长线钓大鱼’,他们肯定也知道被跟踪,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如果不能完成佛爷交给他们的任务,完全可能遁隐国外,到时候我要协助警方将他们逮捕归案,那就是大海捞针。 对断手兄弟抓一放一,必须在阿虎接手曹老二的娱乐场所后进行,消除曹老二这个隐患,才能专心对付断手兄弟和娇妹,阿虎也是一个强有力的帮手。 青子出来以后,可能主动找我,梁凤书认为,虽然知道青子誓死效忠的是佛爷,但我还是不要和青子太过对立,最好保持亦敌亦友的关系,从青子的行动中,可以推断出佛爷的路子。还因为青子手段毒辣,功夫极好,难以对付,暂时避开和他面对面对抗,不然难以兼顾。如果机缘到来,说不定可以把青子从佛爷手里解脱出来。 第410章施恩于人 梁凤书把她为我谋划的策略反复告诉我,让我牢牢记住。她最担心的还是我的安全问题,说着说着又留下泪来,好像我一出门就会死一样。 贡布从房间里拿出一个包,全部倒在地上:“哥,来试试,我和露露这段时间做的,以后出去执行任务,身手穿防弹衣,手臂和小腿戴上这个,牛皮做的,刀砍不透刺不穿,关键时刻可以挡住刀的伤害。” 给我带上以后,我活动活动手脚,并不影响灵活性,想在电梯等候间遇到袭击时有这东西,我也可以挡住他们的刀,把门打开让汪朝和他们进来帮忙,或许就不会被他们逃掉。马上高兴地问贡布:“这就是平措说的手臂和腿上的装甲吧?你做的?这么精致?” 贡布憨憨一笑:“我设计的,露露的手艺,她做得特别仔细,害怕我们戴着不舒服。” 平措也戴上试试,告诉我:“哥,这东西只能防止形成外伤,对方要是用力砍,还是不能硬挡,不然骨头会被打断,你看,要这样挡。”说着,平措给我演示几下,又解释说:“用斜拖的方式,不要硬碰硬,把对方刀的力量变得飘忽不集中,也只能在不得已时使用。” 贡布从厨房拿出菜刀,对着平措一顿猛砍,平措以手臂和腿反击,梆梆梆一阵响声后,平措拉开衣袖和裤腿给我看:“哥,你看,没事吧?” 肖玲玲在一旁斥责平措:“屁才没事,就你们两兄弟把我哥带坏了,一天到晚教他打打杀杀。砍你没事,你要砍他试试看,手脚早断了。平措,你不是厉害得很吗?要我哥什么也不戴,你还能保护他不受伤害,那才算你真的厉害。” 平措小声嘀咕着:“这不是为了以防万一嘛,我是怎么也不会让哥出手的。” 我只得劝慰肖玲玲:“妹妹,我也是男子汉好不好?跟他们学学,社会上这样乱,情势危急时,有几招防身多好啊!” 梁凤书马上帮着肖玲玲:“老公,玲玲说得对,你就不是个打架的材料,不要逞能,在外面别老是冲动,这东西固然好,也不能因为戴上了它,就变得有持无恐。” 肖玲玲恶狠狠地瞪着我:“就是,要是手被砍断了,到时候你‘凤书楼’三个字都写不了,看你还得意。世界上那么多不会拳脚功夫的人,不是照样活得好好的吗?我们农村不是有句老话“河里淹死会水人”,你难道忘啦?李爸爸就你一个传人,难道你想让他的技艺失传吗?” 小芬在一旁哈哈哈大笑:“快,玲玲,使劲骂他,我是不敢,只有你敢,这么长时间不回家,把所有的都给他补上,男人不教育不行的。” 露露笑着过来帮我仔细看看,紧一紧大小,把牛皮装甲从我身上解下去,说她再改一改,弄得舒适一些,拿出针线、工具,和贡布、平措在一旁捣鼓起来。 想我小时候缺少母爱,难道是上天要弥补我,以前梁凤书像母亲一样约束我,如今又多一个肖玲玲,两个女人真是当我是孩子一样,找准机会,就是一顿教育,我知道,她们一样爱我。 在家里住了几天,每天和梁凤书好好厮磨温存,直到曹舵告诉我,阿虎马上就放出来,我又得出发去做事。 黑蟒仔已经回来好几天,我一直没有见他,让贡布安排他继续巡视家外面的安全,梁凤书想试试他的耐心。当我要离家去做事时,才把他叫进家里来一起吃端饭。 我拿兄弟情谊对他,一桌子好菜,开两瓶好酒。 “黑仔,你比我大几岁,算是兄长,以后家里的安全就交给你了,搬家时你要多费心,到时我不一定回得来。” “少爷,放心吧,我老婆都说你是我们家的恩人,有我在,谁要是再来居心不良,保证让他们有来无回。少爷,敬你一杯,代表我们全家感谢你和嫂子。” 放下杯子,我告诉他:“每个月我老婆给你个人一万零花钱,和你一起的几个兄弟,他们每人每月五千,以后渐长,每月准时给你们,这是该有的规矩。你们的吃喝算我的,住也算我的,家里的烟你们随便抽,日常衣物,小芬会给你们买,你自己家里要再有什么需要用钱的地方,直接找凤书拿,这些是我们兄弟的情义。” 依照江湖规矩,钱应该只给老大,至于他分多少给下面的小弟,是他自己的事情,可是梁凤书不想这样做,她要立规矩,不用社会上那一套,她用雇工与雇主的关系约束他们,该归情义的,单独处理,一切都有言在先。 “够了够了,仅仅是房子和孩子户口问题,我就是给少爷和大作家做一辈子的事,也值了。” 梁凤书说:“黑仔,我们是好朋友,你一家人也要生活,我见过你老婆一面,她是个规规矩矩的人,等我搬完家以后,再积攒些钱,到年底或者明年年初,给她开家面包店,挣的钱,够保证你家里的生活,还有将来孩子大了的开销。你隔几天还是要回家去看看他们,回去之前给贡布说一声就行,我也是女人,我知道的,你要常回去陪陪她们母女。” 梁凤书温情脉脉的话,让黑蟒仔这个彪形大汉热泪盈眶:“嫂子,你和少爷已经是我们家的恩人了,不用再为我们打算,五千块足够我养家,真的。” “那怎么行?这两天你有空回家也好,打电话也好,让你老婆有空去看看门面,为开面包店做好准备。我上次见她时,问过她擅长什么,她说和你读大学时,她在面包店兼职几年,经营一家面包店没有问题。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总要有一番事业,我说道做到,店开起来以后,前一年挣的钱全部归你们家,一年后开始分三成利润给我,直到分够投资款,整个店就是你家的。” 黑蟒仔激动得连连道谢:“好,好,好,谢谢嫂子,一会儿我就打电话给她,开一家自己的面包店是我老婆的梦想,我这些年也没混到什么钱,早把她的这愿望忘记了,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出头之日,这次少爷不只是救了我,让我没有和北仔一起被抓,嫂子还这样关照我家里,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第411章相由心生 小芬趁势说:“黑仔,你真该庆幸自己遇到我哥,北仔死在牢里不说,跟着他的那些马仔,全部都得判刑,最少的也两三年。嫂子和哥就是心好,北仔的家产全部被充公,只有嫂子让人送去二十万救急,要不然他那个二婚老婆和生的孩子,还不知道怎么活下去呢。” “知道,知道,小芬也是我嫂子,你家陈老板仗义,感谢他提供地方帮我躲过这段时间,以后我知道怎么做了,一定和佛爷他们断了联系。” 小芬说:“我家老陈也是看哥和嫂子的面子,你以后真要好好想想该怎么走下去。” 马上要出去做事,饭桌上也只是象征性少喝一点酒。 走出门时,黑蟒仔拉着我到楼梯里:“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在我躲藏这些日子里,又一个神秘号码联系我,我也不知道他怎么得到电话号码的,也不知道他是谁,但他说他是佛爷的人,一直劝我和他见面,说要谈谈北老大的事,我没同意,你看,这些短信我都保留着。”说着,把手机递给我看。 我看看那些短信,没什么有价值的信息,想来梁凤书想得不错,佛爷想从黑蟒仔这里探听北仔的生前有没有什么秘密,黑蟒仔也一定知道,但他现在还不想说出来,江湖中人,总会在心里多几层心思和提防,我很清楚他这种心态。 把手机递还给他:“这个手机和号码你单独保管,要是他再联系你,先拖住他,就说走不开,你先把我要的人准备好,等我电话。家里一定看好了,佛爷连我都要杀,他能放过你吗?你可是北仔生前最得力的部将,有什么事情及时打电话给平措,我不一定方便接。” 电梯里四面都是不锈钢,铮亮的不锈钢面与镜子没什么区别,黑蟒仔站在最前面,中间靠近我的是平措,我紧贴着后面站着。他们在前面,主要是预防电梯门打开的瞬间,外面对电梯里发起突然袭击,我愿意靠在最后面的不锈钢面板上,觉得特别凉快,不锈钢的冰凉感从后背传遍全身,很舒服。 三个人坐一部电梯有个好处,我透过两边的镜面不锈钢可以清楚地看见其他人的面部表情。李瞎子传授我的秘诀之一,观面相和精气神,古人说“相由心生”是非常有道理的。有人说,天生长得丑怎么办呢?“相由心生”不是指美丑,是看一个人的造化和福德。 在日常生活中,有一种人,他(她)相貌非常一般,甚至看着觉得属于长得丑的,但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喜欢和他相处,他的生活也幸福美满。这样的人不在少数,其面相一定好,有一颗高尚灵魂的人,从灵魂里透出的美,会使得外界忽略他的长相,从他透露出的气质和精神感受到美。 我从小跟随李瞎子学习卜卦、算命、看相,加上几年的大量实践,观察人的面相已经十分准确。 从镜面不锈钢里看黑蟒仔的面部表情一清二楚,最明显的特征,是他眼神里带着浓重得化不开的犹疑。心里的犹疑无法掩饰,从不经意间的眼神里呈现出来,连带着眉宇间变得暗处而拘谨。 黑蟒仔也混迹江湖快十年了,大小场面、风风雨雨、高低贵贱等等他见过很多,也经历过很多,把自己的情绪和心中的纠缠隐藏起来,他已经轻车熟路了,他表现得坚定而稳健,一定认为我这个年轻小伙看不出他心里的影子。 用李瞎子所传授给我的古法观人面相,一般人的修为福报扫眼便知,黑蟒仔不只是犹疑纠缠,他整个人都不舒展,面相紧张,使得所透露出的光彩,与他实际年纪严重不违背。 他是灵魂在迷茫中,心在错综复杂的路口徘徊,这样的人做事极其容易出错,严重者,把自己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我善意提醒他:“黑仔,你心神不定,要早做决断,不然恐有灾祸。我当你是好兄弟,这话你仔细想想,切不可大意。” 他回头看看我,马上眼睛又盯着电梯门,像是准备迎接随时降临的危险,语气低沉:“少爷,我知道的,以前北老大说过,说少爷你‘神算’的名号绝非是浪得虚名,耀仔进去前半个月,你算准他要遭“乌江难”,后来果然如你所算,听说以前佛爷很多事情也找你卜卦测算。我这二两命肯定逃不过你的法眼,放心吧少爷,我会记住你刚刚的告诫,我很快会给你一个交代,谢谢你。” “那就好,希望你能给自己化解灾祸。” “家里安全你放心,只有我活着,他们绝过不了我这关,我的兄弟们也都是不怕死的。” “这一点我是放心的,不然不会交给你去做。” “你堂堂齐家少爷,能拿我当兄弟,我知道好歹,唉,少爷,再让我想想吧。” “好。” 他率先出去,左右扫视,扣住电梯门,微微鞠躬:“麦少请。” 交代好黑蟒仔,我在停车场和汪朝和、曹舵汇合,临出电梯等候间时,我看见那个保安室还贴着封条。 还没走到车边,就见曹舵拉开车门,对我嬉笑着脸:“少爷请。” 我放慢脚步:“曹队长,别这样,你一个堂堂刑警队长,我哪里受得起啊?” “受得起,受得起,演就要演得像。” “算了吧,我怕事情结束以后,遭你打击报复,找个借口把我关进去。你自己坐后面那辆车。” “我哪有这个胆啊?你可是齐家少爷,齐爷的人是说抓就能抓的?”曹舵又从兜里快速的拿出烟递给我,当的一声给我点上,嬉笑着:“怎么样?这服务是不是和汪队长他们差不了多少?” 看着曹舵一点不正经的样子,实在与我印象中的警察相差太远:“老曹,你多大年纪啦?该四十的人了吧?我二十几岁,天真幼稚有情可原,你这个年纪,心里就没有觉得恶心?” 第412章 恶意撞车 曹舵故意把身体像蛇一样扭一扭:“不恶心啊?谁不是少年呢?” 看他一个大男人,还是警队领导,如此矫情做作,而且是故意装得这样,简直让我胃里翻江倒海。想他能爬上这个位置,难道靠的就是他这不要脸的精神吗? “唉,你这不要脸不要皮的演技哦,也是警察学校教的?” “要脸要皮有什么用?破案才有用,少爷,上车吧!” 我把烟递给旁边的人,钻进车里。 曹舵和汪朝和又争执起来:“汪队长,你坐后面那一辆车不行吗?” “不行。” “为什么?” “齐爷把少爷交给我,是我的工作。” “我又不抢你的工作,我在车上和少爷说案情,案情,你汪队长就委屈坐一次后面的车,不行吗?” “不行。” 我只好对他们吩咐:“曹哥,你坐我后面来,今天特意宠幸你一回。” “嗻,谢主隆恩。” 两车赶往罗湖的酒店,刘秃子已经在那里等着我。 道路依旧拥堵,过不完的红绿灯使得车速提不起来,罗湖区的街道比我刚来深圳时拥堵了很多,放眼望去,条条大街都是停车场一般,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有这么多车来来往往。 总有地方在修路,感觉修路这件事从没间断过,可能最先的城市规划者,没想到城市能如此快速的发展成繁花似锦、车流如织。改革开放让本是一个小渔村的深圳日新月异,九八年金融危机过后,深圳又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从前的街道也开始了新一轮的整改。 车在时走时停,坐在我旁边的曹舵变得严肃认真,说起案情,他才有个警察的模样。 据曹舵说,经过对平措那日给他的匕首上的血进行化验,可以证明蛇仔真的还活着。几年前,蛇仔涉嫌一起恶性斗殴,被抓过一次,警方有他的血液和指纹档案,但电梯等候间没发现任何指纹,连那些黑衣人的毛发都没发现一根,可想他们筹划得非常周密,使得平措匕首上的血成为唯一证据。 因为证明了蛇仔还活着,娇妹发布的那些照片变得不可信,至少已经证明阿虎并没有打死蛇仔,由此也让阿虎可以洗脱嫌疑,无罪释放。 经过警方调查,那日我们车从蛇口南山刚出发,应该就被蛇仔的眼线盯上,使得蛇仔他们能够先我们一步,到达我家楼下的电梯等候间设伏。 他们为了不让其它人撞见,先把电梯等候间的值班保安杀害,把电梯关停,在电梯间外面摆上维修的牌子,在我们到达停车场时,他们把维修的牌子撤走,使得我和平措觉得一切正常,走入他们的埋伏圈。 蛇仔他们从地下停车场逃走时,车辆被曹舵的枪击中,那辆车已经在西丽湖边的野地里找到,被烧成了一个空架子,蛇仔和那几个黑衣人不知去向。 为不打草惊蛇,警方并没有公开通缉蛇仔,正秘密追捕,通过对他们从前老巢的暗中监控,蛇仔并没有回去的迹象,看来他们已经有了新的秘密据点。 汪朝和把断手兄弟的情况告诉我,这两个人目前没有要外逃的迹象,好像他们在等人,这几天都在一处即将要拆迁的废旧厂房里藏着,前天晚上潜入一家五金店,带走一大包东西,估计是为了自制行凶武器。 曹舵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要先给曹老二设套,好让阿虎把齐家匿名投资的十几家娱乐场所控制权多回来,这事当然不能给曹舵细说,我反问他:“青子和娇妹什么时候放出来,断手兄弟可能等的就是他们。” “过几天吧,总不能不依法办事,手续还是要……” “轰”的一声,我们正在过红绿灯,一辆洒水车闯过红灯,猛的撞击到我车的侧面,立刻感觉天旋地转,好在我所乘坐的是齐家的防弹车,旋转几圈后,停了下来。 透过车窗玻璃,我看到跟在我们后面的一辆车,已经撞翻洒水车,车上人下来,在我的车周围进行警戒。 突然发生的车祸,让我始料未及,心里着急起来,以我现在的处境,这明显是有预谋的车祸。 “扑街。”曹斌愤怒到极点,一脚踹开车门,拔枪在手,从车里冲出去。 我刚想下车去,被平措一把拽住:“哥,这里人流密集,不可下去。” 汪朝和紧随曹舵下车,随后把头伸进来对司机急切吩咐:“快,看看车能不能启动。”说完,紧贴车门站着。 料想这车祸不是意外,是争对我来的。我活动一下手脚,没有受伤,只颧骨处不知被什么东西撞了,疼得肿起来。 司机连续打火,车又发动了,汪朝和马上回到副驾驶:“走,先送少爷去酒店。”马上又对着对讲机喊道:“你们的车先别管,跟我的车跑步前进,先到酒店。” 车正要前进,两辆交警的摩托车疾驰赶到,拦在我们的车前面,其中一个交警大喊着:“下车,全部下车。” 曹舵回来在交警耳边说了几句,快速回到车上:“走,这里交给我的人处理。”又恶狠狠地骂道:“妈的,洒水车的人死了,被车窗玻璃刺穿胸口。”对着副驾驶的椅子背擂一拳:“汪队长,你的人反应真够及时的啊!要是撞击速度轻一点就好啦,说不定还能留下活口。” “曹队长,我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少爷安全。根据交通规则,洒水车闯红灯,酿成交通事故,后面的车没有刹住车撞上去,洒水车全责,我说得没错吧?我这辆车也是受害方,不让他赔偿已经是让步了。” 曹舵苦笑着:“你说得对。”把头转向我:“老弟,你没受伤吧?” 我指着脸:“屁才没受伤,没看到已经肿了吗?肯定是你脑袋撞的,你要不坐这车,我不会受伤。” “兄弟,我和你中间还隔着你的保镖,这也怪我,不好吧?” 大街上所有人都看着我们,五个人跟着一辆车跑,估计别人以为我们的车是被他们五人追杀。 曹舵拿出对讲机:“好好查查周围的车,肯定有同党,没查清楚不放行。” 第413章孩子出生 他对讲机一呼叫,让我我觉得很纳闷,不是因为撞车,因为佛爷一旦与齐家反目,我知道危险将伴随我,可如果警察暗中跟着我,这让我觉得很不自在,鬼知道他们有多少人,周围什么人是他们的便衣。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贪婪,与手中握有权力的人比起来,他们比江湖上的你死我活更让我觉得恐怖。江湖是公平的,各凭本事,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就不一样了,哪怕是一点点权力。在我流落街头的那些日子里,见识过哪些恶劣行径,一直记忆犹新。 我问他:“曹队长,你的人秘密跟着我们?” 曹舵又摆出嬉笑的脸:“嘿嘿,当然要跟着,这不就有用吗?要不是汪队长后面车的弟兄反应快,你们信吗?马上会有第二辆车撞上来,麦子老弟,他们是真想要你的命啊!这是为什么呢?”说完,曹舵机警地看看我。 我想,一定是因为佛爷想急于毁灭北仔死前的那些录音,主要争对我来了,但我不能告诉曹舵,只好回答他:“为什么?不就是因为我是齐家的人嘛。” 曹舵似乎不相信我的话:“不仅仅因为你是齐家的人吧?短短几天,已经是第二次奔着取你命来的,兄弟,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掌握有廖建山和郭越死的关键线索?” “屁的线索,我要是知道,早就告诉你,让你把真凶绳之以法,也免得你跟着我啊!再说了,你们已经天罗地网,都没有找出什么线索,我能知道?” 曹舵诡异的一笑:“麦子,我知道,听说你是神算,一定知道些什么,算了,我不逼你。” 穿过喧嚣的街道,我心里想着,北仔的录音林迪薇和齐爷都有备份,他们都不给曹舵,证明现在还不能完全信任他,齐爷应该对他处于考察中。 车开进酒店地下停车场的一个电梯边,曹舵下车环视一圈,疑惑地问:“汪队长,这酒店我来过,这里怎么会有一部电梯?” 汪朝和护着我进入电梯:“亏你曹队长还是警界精英,难道不知道这酒店是思齐旗下的?上面重要人下来视察时,很多时候也住这酒店,你应该知道啊!” “哦,看来我还没有资格保护他们,唉,我还是混得不行啊!连这秘密通道都没用过。” 刚一进门,刘秃子一脸惶恐地迎上来:“麦少,有没有受伤?哎呦,脸都肿了,快,汪队长,把药拿来。” 汪朝和低沉地回答:“已经喷过药,我看了,没什么大碍,一两天就能消肿。”回头拉着到处看的曹舵:“走吧,曹队长,我们外面等着去。” 曹舵马上甩开汪朝和的手,一屁股坐进沙发里,看着刘秃子:“刘总,我就不能坐坐吗?我知道,你们不就是要给阿虎接风嘛,我能参加吧?” 我知道刘秃子说话模棱两可的,遂马上回答曹舵:“曹队长,你得遵守规则,还是和汪队长他们等着去吧,你要不守规则,以后的事,我可就没法带上你了哦。” 曹舵只好悻悻地跟着汪朝和出去。 刘秃子瞅着曹舵出去,迫不及待地站起来,对我一拱手:“麦少爷,恭喜啊!” “恭喜?什么喜?” “里面请!”刘秃子对我一伸手,好像里屋藏着什么宝贝似的。 进屋一看,林迪薇坐在里面,她也站起来,一下拉着我的双手,喜笑颜开地说道:“生啦!生啦!小语生啦!母子平安。”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下呆若木鸡,只喃喃问道:“什么时候的事?小语怎么没给我打电话?” 说完,我心里一惊,遭啦!这几天和梁凤书念在一起,怕她发现我的秘密,没有看我和小语的秘密邮箱,小语进产房以前,一定给我发了邮件,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因为心中担心被梁凤书发现,而没有回信。 林迪薇拉着我坐下来,递杯水给我:“高兴傻了吧?快喝水稳稳情绪,刚刚才出生,你也得等小语缓过气来啊,她那里能这么快就打电话,我哥能舍得让她累着吗?” 我顾不得刘秃子在旁边,放下杯子,一下抱着林迪薇哭了起来。 良久,林迪薇把我松开,热泪盈眶地说道:“麦子,你当爸爸啦!你儿子叫齐遇,我哥说进产房以前,小语就把名字先告诉了你们阿玛,小语取的这名字真好听。” 刘秃子也跟着激动不已:“恭喜林董当奶奶啦!是真正的姑奶奶了哦!恭喜麦少爷做爸爸,我呀,得送麦少爷一份大礼,稍后就送到。” 我心中激动万分,又觉得很是遗憾,没能陪着小语看着我们的儿子出生,这遗憾将成为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 激动过后,我才问林迪薇:“姑姑,阿虎应该快到了,你要亲自和他谈吗?” “嗯,你们说,我听,必定是办大事,我出面,阿虎才有顶替佛爷的雄心。” 听林迪薇的话,我马上明白,她要对阿虎抛出一个极大的诱惑。 刘秃子眉头一皱:“林董,阿虎能不能代替佛爷还是后话,眼下,麦少已经做了父亲,我看,让麦少亲自出马,不合适,这几天,已经历经两度生死,不可让麦少冒险,夜店人多嘈杂,怕……” 林迪薇也面色犹豫起来,嘴里念叨:“依照麦子的计划,必须一下就拿住曹老二,别人去,万一办不成事,要是曹老二有了防范,以后可就难了啊!麦子,要不算了,这事以后慢慢想办法。” 我不知道林迪薇是真担心我安全,还是故意考验我,思齐再大再有钱,一个月上亿的现金流水,她不可能不在乎。 “姑姑,我不会有事的,有平措和汪朝和他们在,别人奈何不了我,这事今天晚上必须得办了,要是想我死的人跳出来,顺便一起拿下,为我儿子出生当贺礼。” “豪气,真豪气,不愧是英雄出少年,麦少历经两次袭击,依然有如此豪气,不是一般人啊!”刘秃子借势又说一番奉承话。 正说着,林迪薇助理敲门进来:“林董,阿虎到了。” “让他进来。”林迪薇说完,往旁边一坐,脸色一下沉下来。 第414章 夜色诡计 阿虎还是以前的模样,好像在监狱里没有受到半点伤害,刚一跨进门,见林迪薇也在,他收住激动的心情,对着林迪薇显得诚惶诚恐:“林董好,我不知道,不知道林董也在,真是当不起,我事情没有做好。” 林迪薇平静地指一指刘秃子旁边的沙发:“坐吧,这段时间委屈你啦!佛爷的事想必你也已经听说,以后啊,你要好好做事,要有那个能耐,佛爷的位置就是你的。” 阿虎马上站起来,我从没有见他如此庄重过,单膝下跪,对着林迪薇一抱拳:“舍身往死,不辜负林董期望。”又对着我说道:“听说是麦少发现蛇仔还活着,为我洗清罪责,以后决不忘麦少大恩。” 刘秃子拉着阿虎起来:“坐吧,眼下有大事要办,以后你是齐家的人了,万事谨慎用心一些。” 作为调和剂一般的存在,刘秃子特别擅长,他总是能及时化解尴尬,维持着面子上的惬意,这或许就是他的价值。回想起从前刚见他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对他心存偏见,错误地以为佛爷比他更尊重道义,想不到背叛齐爷的是佛爷,读万卷书的我,在阅人上又是一个严重错误。 阿虎对着刘秃子腼腆地一笑:“多谢刘爷提拔,我一定肝脑涂地。” 刘秃子把关于如何摆弄曹老二的事情告诉阿虎,阿虎马上表示,他愿意代替我去,不让我身陷险境。 阿虎不管是急于表现,还是他真心义气当先,显然他去是不合适的,我告诉他:“阿虎,你准备好人手接手就好,你干掉曹老二,又是你接手,现有场子里的人不一定服气。我出面,大家都知道我是齐家少爷,拿下曹老二给他们看看,让他们知道齐家是要正正规规地把资产接收过来,让他们知道齐家的决心。” “好,好,好,我听从安排,依照计划行事。”阿虎连连点头,又担忧地说:“曹老二自己身手就不一般,以前是严胖子手下第一猛将,又还狡诈无比,所以才得佛爷重用,麦少,不可轻视于他啊!你已经连续两次遭袭击,我暗中带人跟着你们,以防万一,你看怎么样?” “不行,你不能出手,我已经准备好了出手的人,阿虎,你出来是要做大事,不可再轻易出手,一旦被抓到把柄,再进去了,可就没这么容易出来啦。” 又重新商讨推敲一遍我的计划,林迪薇才完全放心,有些抱怨地说:“这个曹舵真烦,他守在外面,我还不好出去了。” 刘秃子马上接过话,小声说道:“林董,齐爷不是说曹舵是齐家的人吗?” “唉!连续出这么多事,我哥看重的人啊,也不能说不放心,眼下这个时候,还是暂时不要让他知道我在这里见你们为好。” 林迪薇不能走,只好叫餐到房间里来吃。 晚饭以后,阿虎先起身离去。 霓虹灯已经满城闪耀,燥热之气未消,街道上的车流逐渐稀稀落落。 夜晚,是江湖人的‘觅食’时段,夜晚,也是人性最放纵的时候。在那些灯红酒绿之中,在那些暗影流动之间,掺杂着无数的鬼魅魍魉,纵情纵欲、肆意妄为…… 夜晚是美丽的,白天的疲累在这时得以休憩,迷离的灯火总是生命流逝中最大的诱惑,一杯酒、一支烟、路边一盘炒田螺……夜,总是挥洒着诗意,把惆怅、悲凉、憧憬、思念等等带入夜风里飞翔。 我已经和曹老二电话约好,在一家酒店餐厅见面,此刻酒店餐厅已经下班,为我们的见面单独留着灯。 打电话时,曹老二表示不愿意见我,说他听命于佛爷,不便和我交往。 曹老二的回答我早已料到,我告诉他,如果他不露面,我带人一家家把场子接过来,见面还能谈一谈,不然以后再没有机会。 当初齐家投资那些娱乐场所时,用的是思齐员工名字注册的公司投资,以前控制权一直在佛爷手上。要是依照法律程序一一接手过来,所有场所都将是一个空荡荡的店,要重新组织人手再开张,几乎是把已经维系好的客服群体拱手让给别的场所,要想再维持眼下日进斗金的生意,得费好大一番周折。 场所的员工当然不希望失去工作,谁要是能把住场所,他们就愿意听谁的。为不停业,主要是为了维持现在的生意,只好把曹老二拿掉,下面的人群龙无首,阿虎再一出面,没几个人敢不服气。 我隐隐约约的感觉到,思齐的现金流已经严重出问题,不然不至于急需这几个亿的流水作为暂用。 我带着汪朝和的安保队和平措,一共不到十人,步入酒店餐厅时,看见曹老二身后黑压压一片,起码有百十号人。 江湖谈判,带几百人的我也见过,但我知道,不过是摆场面而已,真要动起手来,没几个敢真正下狠手,都明白出事要坐牢。 我刚坐下,曹老二一脸不屑地看着我:“麦子,胆子够肥啊?这几个人就想夺我场子。” 不紧不慢地点上一支烟,我慢条斯理地回答他:“曹老二,你才是胆子够肥,放以前,你敢跟我这样说话吗?” 曹老二两手一摊,吊儿郎当地坐在椅子上:“可惜现在是现在,我说,麦子,你不羞愧吗?没有佛爷,你算什么?你能进齐家的门?” “曹老二,我不是来和你抬杠,就问你一句,真要誓死效忠佛爷?” “当然,我的一切都是佛爷给的,这点道义都不讲,还算是人吗?”说着,他蔑视地看看我,夹着烟,对着地毯上用力的吐一口。 我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吓得曹老二一下警觉起来,我嘲笑他:“哟,当老大了,就这点胆量,连我都害怕?” 他噌的一下站起来,比我高大半个头,冷笑道:“就你?我能打你这样的百十个不喘气。” “好啊,既然你不怕,我们俩单独到窗边去,我给你看看外面有什么,也让你知道继续效忠佛爷的后果。” “哈哈哈,后果,老子江湖早你十来年,你一个黄瓜没有脱花的嫩仔,和我谈后果,好啊,我倒是看看外面有什么千军万马。” 第415章设计陷害曹老二 曹老二刚要跟我往窗边走,他身边的几个人立刻迈步跟上来。他见汪朝和和平措他们并没有紧跟我,想不输气场,对后面人一摆手:“都回去,我还能怕他,简直笑话。” 我想,要是我是他,一定不会如此大意,有什么话坐着说,不说马上结束会面。 肖玲玲警告我“河里淹死会水人”,曹老二在我面前确实够自信,但他想不到我能把他弄进大牢里去。 站到窗边,我假装对外面挥挥手,递给曹老二一根烟,轻描淡写地说:“来,先抽烟,让你看的后果马上过来,你可看仔细了,这个人可是你以前的老大。” “你唬我啊!我以前老大是严老大,他已经死了,你们把他复活啦?好啊,带来我看看。” 曹老二嘴上满不在乎,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外面,神情中漏出慌张,才当上老大不久的人,心理素质确实要差很多。 我们站的窗户离大门不远,曹老二正看着外面时,从门外突然冲进来两个人,手里提着钢管,直奔曹老二脑袋打过去,口里喊着:“王八蛋,终于找到你,老子杀了你!” 跟着曹老二的人马上冲过来,但是距离限制着,要是曹老二不出手反击,他肯定得头破血流。 出于他平日里身手敏捷的习惯,加上他不凡的身手,嘴里喊道:“扑街,就凭你们。”脑袋一偏,几记重拳连续打出去。 我已经快速闪开,平措和汪朝和他们极快的把我围在中间,我大喊道:“曹老二,你他妈怎么这么多仇家啊!” 随之,我看见那两个人已经倒在曹老二的重拳之下,而那两人的后面又紧跟着冲进来好几个,直接扑向曹老二。 在曹老二打倒前面两个时,他的人已经冲上去,噼里啪啦开打,大厅里回档着喊杀声。 片刻功夫,那几个人已经血淋淋地倒在地上,曹老二回头看看我,脚踩着一人的脑袋,愤怒地呵斥道:“扑街,谁指使你们的?是不是那几个人?” 他们打得太重,那几个人都奄奄一息,已经不能回答他的问题,依照我给黑蟒仔的交待,攻击的人一定不要说出真正原因,要一口咬定是找曹老二寻仇,抛开医药费,我愿意每人再给两万,钱当然是让黑蟒仔他去给,或许黑蟒仔只给他们一人几千块,我也管不着。 地上的人不回答他,我大声回答他:“老子要弄你,你还能站在这里吗?曹老二,你不知道我带的这几个人的厉害?算了,今天是看不成了,你还是先处理自己的事情吧。” 我刚要迈步往外走,外面冲进来一群警察,其中一人对着天花板连开两枪,大声怒吼道:“全部蹲下,谁敢反抗,老子手上的枪不长眼睛。” 我已经蹲下,曹老二靠着窗子,好像蹲下这个动作对他非常艰难,倔强地说道:“我只是看热闹,跟我可没有关系。” 他蹲在地上的几个小弟马上大声说道:“我们打的,怎么样?他们先动手。” 看来这些个小弟以为只是普通斗殴,都抓紧机会向曹老二表功。 警察大喝一声:“全部住嘴,曹老二,你再不蹲下,我的枪可是不客气了。” 紧接着,冲进来一群医护人员,把躺在地上的人往楼下抬。 警察先给曹老二带上手铐,押着下楼,现场百来人全部用扎带把手反绑,人连着人往下走,一一押上警车。 轮到我们时,汪朝和把证据一亮:“我们是思齐安保队,不管我们的事,见灯开着,本想护着少爷来吃宵夜,不成想碰上这等事情。” 警察把我们的身份证一一看过,低声说:“走吧!”然后掉头下楼去,空荡荡的餐厅里只剩下我们几个人。 曹舵飞奔上楼,看看我们几个,苦笑道:“麦少,汪队长,你们这样可不厚道,把我支开,你们就是为干这事?” 我点上烟,把整包扔给他:“曹哥,我们干什么啦?对面楼里有摄像机,你去看看,我真的什么都没干。” “你什么都没干?你知道对面楼里有摄像机?曹老二这个大老粗,唉,我看那几个人伤得不轻,估计够判他好几年了。” 想啊,等曹老二录口供时,警察把他快速出拳的视频给他看过后,他是毫无狡辩的可能,餐厅是落地玻璃,里面的情况被摄像机拍得一清二楚。他一定知道是我故意算计他,一定恨不得杀了我,可是他得先进去坐几年牢才有机会了,连同那些动过手的人,没一个能逃得掉,聚众斗殴致人重伤,加上是团伙帮派打架,都是重罪。 刘秃子早已为黑蟒仔安排的人准备好律师,免费帮他们起诉曹老二和他的一班小弟们。 佛爷再强的关系网也保不了曹老二,因为其中一份录像马上就会上晚间新闻,负责录像的是刘秃子安排的记者,其理由是准备录夜景的,意外录下打斗场面,场面之血腥和暴力,简直令人发指。 录像在给警方的同时,也会马上作为地方新闻播出,新闻当然需要及时报道。 明天又将是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曹老二将臭名远扬,我想,他应该感谢我,没有我的这方法,他很难成为新闻焦点人物。 我故意自豪地告诉曹舵:“曹队长,我又为你们警方打掉一个黑社会团伙,不该给我发一个好市民奖吗?” “唉,我终于知道那些人为什么想要你的命了,你太阴险,你活着,很多人就要提心吊胆。我说,你年纪轻轻,怎么就能做出这么阴险的事情来?” “曹哥,作为一个警察,你可不该说这样的话哦,我这是为民除害,怎么能扯得上阴险呢?” “好吧,走,宵夜我请。”曹舵站起来,张目四望:“这下没有摄像机了吧?” 等楼下的警车都满载着收获离去,围观的人群散尽,窗外又恢复了歌舞升平,我才起身慢吞吞下楼去。 第416章别人瓦上霜 事情进行得非常顺利,和我预想的完全一样,堪称完美。曹老二和他的一干喽啰全部被一网打尽,如此的轻而易举。这是我第一次完全依照自己的计划行事,心中颇为洋洋得意,要不是小语生孩子,这应该算得上第一大喜事。 曹老二以及骨干已经落网,事情发生得如此突然,佛爷一定措手不及,想要临时组织人手阻拦,道上已经没有什么有能力的人,在前段时间的“雷霆行动”中,市面上的混混抓的抓,跑的跑,还敢顶风行事的没有几人。 余下的该阿虎出手了,这一晚,将是一个一战定乾坤的夜晚,以阿虎在江湖上的威名,加上有齐家做后盾,他的行动将毫无阻力。 我想,佛爷一定会很快得知消息,以他的智慧,很快就能看明白真相,曹老二的结局一定在他的意料之外,与此同时,佛爷一定对我恨之入骨,我算是真正给自己结了两个仇人,一是佛爷,二是曹老二。 突然想到只见过一面的陆溪楠,她提醒我“要小心真正的敌人”,如今想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可能她就已经知道佛爷会成为我的敌人,佛爷反叛齐家,可能从那时就已经开始了。 齐家被佛爷蒙在鼓里,陆溪楠如何得知佛爷反叛齐家?难不成这是陆溪楠死亡的真正原因?如此想来,陆溪楠也是佛爷雇凶害的。 我在寻找真相的路途上,不到最后一步,真相永远不知道。 以我自己看,曹老二一定比佛爷更恨我。想人到中年,江湖的风风雨雨总算熬过,盼星星盼月亮地终于等到有机会上位,他好不容易当上老大,人生没有几次这样的机会,美梦还没做多久,被我一棍子敲醒,这一定是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 要是谁把我人生来之不易的前程断送,我也可能疯狂报复。 突然明白人生残酷啊,为了自己的远大前程,毫无怜悯地就把别人的前程锄断,成功以后还沾沾自喜,喜形于色,有一种前所未有的酣畅淋漓感。曹老二此刻心里会想些什么呢?他的老婆孩子也一定惶恐不安,乃至悔不当初,生活的美梦要就此破灭,直到跌入谷底。 管不了别人的‘瓦上霜’,况且是我亲自给蒙上的。我不残忍,别人就会对我残忍,这该死的繁华都市,难道要我选择离去吗?不能,我费尽心机地活着,不是为了离开。 夜色中的繁华都市如此美丽,辉煌的霓虹灯给城市装扮得更加妖娆,就像那些灯红酒绿中婀娜多姿的美丽姑娘,性感而迷人,让人情不自禁地心潮澎湃,迫不及待地想靠近她。 繁花似锦的城市,和美丽迷人的姑娘一样,没有胆量和本事,只会被她无情地抛弃在夜色中,迎面的目光只有蔑视和嘲笑,这是一场追逐不休的游戏,除非自己甘愿贫贱,躲在某个角落里苟延残喘。 曹舵也为了自己的梦想急不可耐:“麦子,你的事完美收场,这下你该出手对付断手兄弟了吧?” 看曹舵急于破案的样子,我能想到,破案是他升官的筹码,也是他向齐爷邀功的硕果,而我也要考虑被人“卸磨杀驴”,我马上说出梁凤书给我建议的路子:“是啊,该收拾断手兄弟了,最好是趁娇妹出狱以前,可是,曹队长,断手兄弟极其同伙都是亡命之徒,过程中难免要见血的,你是警察无所谓,执行任务嘛,我们呢,你总得给我们搞一个临时任务证明吧?” “啊?”曹舵觉得我的要求简直不可思议:“这,我说,唉,麦少,我在不就是证明吗?” 汪朝和满意地笑了:“哎呀,还是麦少考虑周全,很对,不然我们可就有可能犯法了哦。” 曹舵有些气急败坏,但又不敢发泄出来,脸绷着:“汪队长,你凑什么热闹。我说麦少,这是和你岳父大人说好的合作,你临时加码,这不好吧?” “阿玛只说协助警方破案,可没有交代细节。”我又用缓和的语气劝他:“曹队长,你心里很明白,要想破案,这过程中绝不仅仅是对付断手兄弟,你已经见识过两次他们的手段,要想破案,必须要用非常规手段,不然,警方也不需要我吧?” 汪朝和附和道:“就是,破案后你曹队长升官发财,我们还得背负骂名,你知道的,道上把我们这种和警方合作的人称之为二五仔,这个称呼可不好听啊!” “汪队长,你别掺合!”曹舵有些火了,又使劲压制着自己的火,无奈地说:“唉,汪队长,不好意思,对不住,不该对你发火啊!” “曹队长,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不过啊,今天你确实不能发火。” “为何今天不能?” 汪朝和对曹舵一招手,曹舵马上把耳朵凑过去,随后喜笑颜开:“麦少,对不住,真是对不住,这么重要的喜讯,我现在才知道。你比我都敬业,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还这样为齐家做事,佩服,佩服,恭喜你喜得贵子,这样,找个地方喝一杯,我请客,算是给你道贺。” 说道喝酒,我突然想到一个地方,大梅沙李白和上官婉儿的餐厅里,环境和酒都是一流的,最重要的是,他们夫妻俩是英国公爵的近亲,说不定可以打听到佛爷儿子快艇事故的事情。 看地图,英国就巴掌大个地方,佛爷儿子快艇出事故时,撞死的也是英国贵族家的人,李白和上官婉儿作为英国公爵家的人,说不定知道一些事情的内幕。 想想刚才小语在电话中对我说的话,她让我尽量少露面,要为他们母子想想,让我好好保重自己,尽量少管事情,多一分事情,就多一分危险。想到这里,又想,佛爷已经反叛,他儿子出事的真相已经不重要,或许我该按小语说的做。 “道贺的事就算了,曹队,还是先搞定我们的任务证明吧,断手兄弟的事已经迫在眉睫。”我依然咬定任务证明的事情。 第417章 夜探鬼楼 曹舵一声长叹,自认识他以来,常常见他唉声叹气,估计心里压力不是一般的重,叹气后,他仰着头略微思考:“好吧,我来想办法,证明你们是为警方做事。” “什么时候能搞定?”我马上追问他。 “这样,我马上回去申请,既然是迫在眉睫,虽然现在夜已深,也只好把领导弄起来签字了,我们在这里拼命,也不能让领导睡安稳觉。” 看来曹舵确实急着破案,说完马上转身招一辆的士车离去。 当霓虹灯亮起时,我反而变得更加精神,看着迷茫的夜空,不想回到别墅里去,今天小语生孩子,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碰任何一个女人,算是对自己良心的一点安慰。 我打电话给林迪薇:“姑姑,我先不回去了,还记得吗?陆溪楠死前曾提醒过我,让我看清谁是真正的敌人,如今想来,当初她是要提醒我小心佛爷,照这样看,陆溪楠可能也是佛爷让人杀的,我想去陆溪楠死前住的地方看看。” “我也想过,但佛爷已经反叛,陆溪楠的死亡真相已经不重要,死人住过的地方有什么好看的?大宝贝儿,回来吧,你这几天连续遭遇两次袭击,回来让我好好伺候你。” 听林迪薇的语气,在她的心中,陆溪楠一直都是没什么价值的。我不喜欢轻视一个人,更加倔强地要去看看陆溪楠身前住过的地方。 “姑姑,我想啊,如果陆溪楠、廖建山、郭越三人的死都与佛爷有关,为何只有陆溪楠死得看不出被杀痕迹?” “你什么意思?” “廖建山、郭越曝尸海滩,是为了从红树林项目开始攻破思齐布局,陆溪楠的死,应该是因为她知道什么秘密所至,这个秘密很可能与她当初提醒我有关,我去看看,或许会有启发。” “那……麦子,一定主意安全,那房子现在已经查封,听说楼上楼下的人都已经搬走,很是阴森恐怖。” 我一直是不怕厉鬼的,而且我一直幻想得到某种神秘力量的帮助,自从在梧桐山见过两次神秘老头以后,心中一直渴望找出神秘老头的真相,甚至在心里暗示自己,他应该是我的保护神。 林迪薇所说的‘阴森恐怖’我也知道,陆溪楠死亡后一个星期,也就是她的‘头七’日夜里,擅长杜撰八卦媒体的媒体报出,在陆溪楠的房门外听到整夜的女人哭泣声。这样富含‘封建迷信’的新闻很快消失,但传言却越加丰富起来,有些好奇之徒特地在深夜去探寻,然后在论坛上发帖,宣称真正听到过女人悲泣之声。 不能公开言说的事情总是被蒙上神秘力量,事情也变得越来越真实可信,很快,楼上楼下的住户都说在夜里听到了哭声,整栋楼在几天之内搬空,那栋楼在夜里变得空无一人,白天有几家皮包公司低价租用作为办公室。 “鬼楼”离梁凤书买的‘凤书楼’相隔两个街区,同样属于高档小区,联排花园别墅,整栋楼四层,陆溪楠生前住在三楼。 夜风低泣,霓虹微映,绿化丛中蝉虫蛙鸣此起彼伏,小区幽暗的路灯下空空荡荡,巡夜的保安也刻意避开‘鬼楼’夜巡。 来到楼下,抬头凝望,楼前的路灯像是带着睡意,闪动着微微黄色的光,似乎快要彻底熄灭。 侧耳倾听,似乎真能听见时断时续的哭泣声,让人不寒而栗,在燥热的夜里,竟有些寒气钻心的感觉。 一二楼的办公室里早已人去屋空,整栋楼没有一丝光亮,悄然漫步绕楼一圈,除了亮光,和周围的楼没什么区别,唯有寒意相随。楼周围的绿化中被人扔了一些垃圾,想是白天在这里办公的人所为,小区保洁对这栋楼也疏于打扫,使这栋楼凸显颓废荒芜感。 绿化中突然窜出一只老鼠,惊得汪朝和把我一把拽住,才发现是老鼠巡夜。平措低声说:“哥,三楼被锁住了,只能从三楼阳台翻进去。” 汪朝和一挥手,其中一个安保如猿猴一般敏捷出动,片刻后出来,告知里面没有危险。汪朝和让其队员在楼下防范,他陪着我和平措翻进陆溪楠生前屋里。 这是一套近三百平方的豪华住所,装修考究而奢华,健身区、饭厅、厨房、会客区、阳光休闲区等等一应俱全。还带一个小型游泳池,游泳池一半在室内,一半伸到露台,露台被电动白色帆布遮掩,这样一套精致宽敞的住所就此荒废,着实看着可惜。 三人蹑手蹑脚、小心翼翼先训室一番,借着手中电筒,看见陆溪楠从前的生活痕迹还在,所用之物也都没人动过,好像随时等着主人回来住一样。 平措突然示意我们关掉手电筒,指一指游泳池,我们平心静气一听,果然有哭泣之声从游泳池方向传来,完全就是一个女人哀怨的低泣之声,似有无尽的悲伤和埋怨。哭声时断时续,悠悠传出,如泣如诉,让人一下从脚凉到心。 平措手持念珠慢慢走过去,口里念诵着经文。 我竟然也开始有些害怕了,紧随平措慢慢前行,汪朝和更是踮起脚尖走路,害怕发出一点声音。 来到游泳池边,哭泣声没有了,静静地站着听一会儿,还是没有哭泣之声,这一下让我更好奇了,遂快速退到健身区,哭泣声又幽幽传来,听着甚是恐怖,我们三人反复几次,都是如此。 因研究过陆溪楠的死亡事件,我知道,据说她是摔死在淋浴间,淋浴间就在游泳池旁边。我站在淋浴间和游泳池之间,再听不见任何哭声,只好想着哭声是因为露台的帆布在夜风吹拂下发出的。 走入淋浴间,打开手电筒,警方在地上画出陆溪楠倒下的位置图案还在,只好绕图案,从里往外看,电筒的光照射一圈,突然划过墙上挂着的一张浴巾,吓得我倒吸一口凉气。再把电筒照在浴巾上,慢慢靠近,赫然发现,浴巾竟然是崭新的,没有一丝灰尘,与其它物品迥然不同,其它物品早已布满灰尘。 第418章陆溪楠遗书 我刚想伸手去触摸浴巾,平措一下拉着我的手,对着浴巾默念几句经文,对我小声说道:“哥,还是别动了吧,或许一点念想,唉……” 出于好奇,我拿起墙上的一个木衣架,轻轻对着浴巾拍打,果然没有灰尘,遂放下衣架,双手合十,学着以前李瞎子的方式,道一声‘无量天尊’。 蹲下身来,仔细看警方画出的陆溪楠倒地轮廓,她的头正好在出浴室的铝合金门槛上,但铝合金滑槽并没有一点变形,在光的照耀下,还能看到斑斑血迹从滑槽处往外延伸。根据现场情况,似乎确实是意外摔倒在滑槽上,至流血而死。 我蹲在地上,用微弱的声音说道:“陆总,谢谢你当初提醒我,如今你含冤而死,我深感愧疚和悲愤,如果你有冤屈要对我说,请你指引,我一定为你报仇雪恨。” 汪朝和站在淋浴间和游泳池之间,不停地打量着四周,听见我的小声自言自语,他探头进来:“麦少,此处阴森,早离开为好。” 听见汪朝和的声音,我猛然抬起电筒,光正好从汪朝和脚下扫过去,电筒微弱的光射进游泳池里,我突然发现游泳池墙上的纹路好想一个卦相,马上站起来走到游泳池边蹲下来,把电筒从水里照过去,非常确认对面墙上是一个卦的纹路,忙问到:“哪里是西边?” 汪朝和愣了一下,手往旁边一指:“有个吧台那边是西边。” 回想起当初陆溪楠提醒我说“最后一卦”,想她应该是略懂易经的,墙上卦纹所呈示的卦相表示,在西边有东西留下,我马上领会,但没有说出来,独自朝着汪朝和所指的吧台走去,回头低声呵住平措和汪朝和:“你们站着别动,别过来。” 我站在吧台外,先仔细打量一番,显然已经被人翻看过,但杯子和酒等物品还摆在里面,只是位置有些凌乱。 默想着墙上的卦纹,我走入吧台,开始找跟‘九’有关的物品,略微找一遍,没有任何发现,遂闭眼仔细想想,而那幽幽的女人低泣声又传来,似乎在催促我拿出智慧来为她报仇。 我强压心中阴森寒气,想陆溪楠如果真有秘密留在跟‘九’有关的地方,一定是在常人发现不了的地方,遂蹲下身来,背靠着吧台,看着墙上的格子架,从下往上数第九层是玻璃隔板,没有什么出奇的,从上往下数九层,再从左右各往中间数九格,左边落地窗数过来第九格,正好对应上面数下来九格。 确定好这一格,位于最下面倒数第二格,里面放着几个红酒开瓶器,把开瓶器拿出来看,与正常的海马开瓶器没什么区别。用手拉动这一格的木隔板,有松动的迹象,马上手上暗自加紧力气,慢慢把隔板往外拔。 悄悄拔出一厘米多厚的木隔板,发现隔板后面有一个凹槽,凹槽里有白色的小纸卷镶嵌在里面,心中一下惊喜若狂,忙轻磕出小纸卷,把隔板再装回去,把几个开瓶器原样放好。 蹲在吧台里,小心翼翼地展开纸卷,一张照片,还有半张a4大小的一张纸,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马上拿电筒一照,竟然是一封信,只看开头,赫然发现,是写给我的,使我的心一下跳到嗓子眼。 信上写道: 小师傅您好,当您找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肯定已经不在人世。 初见您时,稚气未退,但很有灵气,谈吐中可以得知您深得高人传授,对易学很有见解,又胸怀正义。那一年,我被派来做廖建山助理,心中彷徨,听说有‘小师傅’您这一号人,便乔装打扮,通过耀仔找到您。 您或许已经不记得我了,这不重要,当时找您,只是为排解心中抑郁,您的那些宽慰的话对我也很有用。 再次见您,想不到您竟然是齐家女婿,让我瞠目结舌,实在没有想到。您能被齐家看中,必有过人之处。想您青春年少,仪表堂堂,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却身陷争斗之中,我又颇为惋惜。 我是一个倔强的人,认定的事情一定要做,明知身处险境,也不能放手。如果我死于意外,一定是白兴堂或者佛爷所为,他们想用什么方式害我,我不知道,能感觉到危险日已来临。 以您对易学的见解,一定可以知道我提醒您的意思,无奈我没有机会明明白白的告诉您,以您的处境,告诉您,您也未必信我。佛爷已经联合白兴堂,要侵占齐家在中国的市场,我也只是偶然从廖建山的一次电话中偷听得知,个中详情全然不知,他们都是阴险狠毒之人,计划一定周密,不是您或者我能对付的。 几次约见林董,未得林董面谈,想来,就算面见,林董必然不信我,佛爷跟随齐家几十年,我只是一个外人。 廖建山擅长洗钱,在我的调查中,发现他们在澳洲的匿名户头,你把以下户头记下来,关键之时可以成为您的筹码…… 给您写这封信,只是我虚无缥缈的一点幻想,想小师傅您能成为齐家女婿,必有常人未及的本事,如果我意外去世,或许日后您发现真相后能想起我来,找到这封信,那就算我有些福气了。 无法告诉您该怎么做,因为我如果已经死亡,以后的发展无法预料,您是聪明之人,一切伺机行事吧。我没有资格要求您为我报仇雪恨,可我没有朋友,亲人也只有一个母亲,而她远在美国,也毫无任何办法来这里寻找我死亡的真相,只好拜托您。如果能在不伤害到您的前提下,我还是希望您能为我报仇,找出真凶,将其绳之于法。 作为报酬,这套房子我已经全额付款,看到这封信时,房子归您了,我的遗书可以证明我把这套房产留给了您,遗书放在卧室外阳台的栏杆扶手里,您只要拆开扶手就能找到,但我提醒小师傅,真凶没有归案以前,别拆出来,会让您成为众矢之的。 请您务必放心,我的母亲和继父不会来要这套房产。我三岁父亲去世,我的继父是美国的一个偏远农场主,他们没有时间来中国,也没有精力为我的死亡寻找真相,除此以外,我再无亲人,只好留信给您,这是抱着异想天开的希望。 信您可以保存,也可以销毁,一切由您,拜托了,小师傅! 陆溪楠书 …… 第419章 鬼楼遇袭 快速地看完信,把写着澳洲户头的几行撕下来,小心翼翼地放进裤兜里,把信的其它部分塞进嘴里吞下去,仔细一想,信上日期正是和陆溪楠见面的那次晚宴的第二天。 再看照片,是佛爷忠实马仔青子与廖建山在停车场说话的照片。这样的照片都被陆溪楠搞到手,她做事真是太敬业了,完全不顾及自己的性命,想她一个弱女子,明知道对方心狠手辣,还要如此冒险,估计她早已做好死的准备,希望我能为她报仇,为何呢?我们可是完全没有情谊啊! 当我从吧台里站起来时,汪朝和和平措还站在原处等着我。 收获是如此的突然,让我一时之间难以消化,只对着阴森的屋子一声长叹,曾经那个美丽娇艳的陆溪楠在脑海中浮现,我却想不起什么时候为她算卜过。 走到卧室外的阳台上,抚摸着冰凉的不锈钢栏杆扶手,我想,陆溪楠的话应该是真的,她可能在死前对这扶手进行过维修,把遗书藏于里面。虽说这套房产价值几百万,仔细一想,对我并不重要,我也不想摊上贪财的名声。 眼前最需要斟酌的事,我要不要把那些账号交给林迪薇。 站在阳台上,左边远处是高耸入云的地王大厦,在夜幕霓虹中如擎天之柱; 城市夜晚的辉煌灯火与这里保持着距离,这是一片幽静美丽的住宿区,茂密的绿化在南风滋养下,茁壮成一片一片森林,枝叶茂盛的榕树盖出一片绿云,夜幕中,黑压压的望不到边。 又看到夜鸟孤飞,想起李木曾经工作的地方离得并不远,那时的我们都还是青涩的城市流浪者,还在努力的想扎根这座城市。我、李木、梁凤书、依依,曾坐在这茂密的树下,任夜风不羁,听夜鸟啼鸣,看那些夜空中掠过的影子,幻想着美好的明天。 李木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依依也已经魂归天国,我和梁凤书还在这座城市,我们算扎根了吗?我想,人或许都是没有根的浮萍,就像那一夜海中的月光,它说“向前走吧”,不要回头。 踯躅在“鬼楼”的低泣声中,不知为何,我竟然不想离去,看着迷迷茫茫的夜,好像灵魂随着夜鸟在夜色中飞翔,我是想李木了吗?还是想起依依,心中遗憾怜悯? 平措突然把我抱着往屋里翻滚,险些装碎玻璃门,在我随贡布翻滚入屋的时候,汪朝和已经飞身扑进屋里,轰的一声掀起厚重的床垫,低吼道:“门!门!”,在汪朝和喊的同时,平措已经丢开我,呲溜一下蹿到靠墙的沙发边,掀起沙发,碰的一声砸在门后。 我六神无主,心中马上警觉,一定是他们发现了危险,可我还不知道危险降临。 汪朝和一把拉开衬衫,嘴里叫着:“麦少小心,枪。” 这才发现汪朝和刚刚替我挡了一枪,但我没有听到枪声,爬到汪朝和身边,见他疼得呲牙咧嘴,急切地安慰我说:“没事,没事,好在有防弹衣,只是不知下面兄弟怎么样了。” 平措用手压着我的头,把我压着贴到地上,示意我跟着他爬行,小声说道:“哥,冲你来的,外面情况不明,靠墙先躲一阵。” 对讲机里已经呼叫开来:“汪队,一人上去了,我们对付楼下,你要小心,对方有枪。” “你们先对付下面,尽量往上撤到一处,我们目标是少爷。”汪朝和把对讲机一别,与我们爬到一处,扫视一圈:“平措,你护着少爷,我负责对付他。” “不行,你们不能全部顾着我,我们三人对付他。”我的话刚说出来,只听得门后的沙发发出几声闷响,是有人在外用消音的枪连开数枪,使得沙发上迸发出火星。 汪朝和已经从地上滑过去,靠在门的一边,摆手示意平措和我到另一边,我和平措靠墙爬几下,躲在圆柱后面,我回头把一个沉重的装饰摆件抓在手里,平措马上明白我的意思,他把匕首对着汪朝和一晃,贴地趴在离沙发两三米远的正后方。 门外的人对着门踹了几脚,又是几枪,轰的一声,门被踹开,沙发正好被推到平措面前。 看来对方知道我们没枪,直接往里闯,口里喊道:“东西交出来。”虽然他刻意压低了声音,我还是听出,他就是老谢。 来不及多想,我抡起手里的摆件对着闯入的合影砸过去,见黑影一闪,朝我连开两枪,打得柱子直冒火星。我一回转,从柱子边又砸出一个摆件,在黑夜又朝我开枪的同时,汪朝和飞身扑出,打落他的手枪。 黑夜并没有倒下,身子摇晃一下,退后一步站在,对着汪朝和一腿横扫过去,嘴里低声骂道:“找死!” 轰的一声,汪朝和被一腿打飞出去。 平措回头见我已经靠在柱子的三角处,他从地上跃起,匕首连刺,呼呼地与黑夜战在一处。 这时,我已经能听到卧室外面的打斗声,看来蔡子瑛也来了,正把汪朝和的其他队员挡在外面,打得难分难解。 平措擅长近身格斗,年壮力猛,狂风暴雨般攻击,不使老谢又喘息之机。 汪朝和翻身起来,一时插不进手去,只好在旁边助攻。 我大吼:“老谢,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杀我?” 黑影不回答我的话,专心对付平措。 我拿出电话拨出去,大声喊道:“曹队长,我们遇到袭击,在陆溪楠的家里。” 果然,黑影听见我打电话的声音,他已经有撤退迹象,边打边往门外退。 “想跑!”汪朝和旋风一般拦住黑夜退路,从助攻变成主攻。 我冒险扑到开关处,卧室里一下亮如白昼,黑影人果然是老谢。 灯一开,见汪朝和接连几个长拳挥向老谢,平措趁势一拳打在老谢腰间,老谢身子在原地顺势一转,卸掉不少力,还是被打得摇摇晃晃退出几步远。汪朝和与平措速度不减,继续扑过去,却见蔡子瑛猛然从阳台蹿进来,直接把落地玻璃撞碎,和老谢并肩作战。 汪朝和的两个队员也紧跟蔡子瑛冲进来,形成四打二的局面。 第420章 警队叛徒 远处已经响起警笛,蔡子瑛一腿打开其中一个队员,老谢趁机往阳台外跳下去,蔡子瑛也紧随其后逃离。 汪朝和马上大吼一声:“别追,兄弟们呢?” 看着老谢和蔡子瑛消失在夜色里,想啊,他们夫妻也没有多厉害啊,莫非是故意留我一跳命吗?还是说他们在执行佛爷的命令,东西没到手,只是吓唬我? 想他们老夫妻的本事,如今变成佛爷的爪牙,真是替他们可惜。 其中一个队员用力一跺脚:“他们四个受伤,两个比较严重。”说着,用手按住臂膀上的伤口。 平措马上拉着我往楼下跑,汪朝和他们紧随其后。 到楼下一看,两人中枪,身上有防弹衣没事,但腿被打中,另两个只是些皮外轻伤,他们在保护着受枪伤的人。 其中一个中枪的对着汪朝和苦笑着:“汪队,让你失望了,真是没用,遭狗日的他们突然袭击,我们竟然没有及时预警。” 我马上安慰说:“兄弟们都是好手,要知道,蔡子瑛和老谢可是间谍特工出身,兄弟们都无性命之忧,全部都要奖励。” 刚刚随蔡子瑛冲入卧室的两个队员在一旁警戒,平措护着我要上车,我回头看看:“汪队长,让兄弟们先上车,快去医院,我不急。” 汪朝和点点头,轻伤的两人带着中枪的两人开车离去。汪朝和拉着我上楼,平措不解地问道:“汪队,我们还上楼啊?” 又回到陆溪楠生前的家里,进入靠门的更衣室,汪朝和探头看着外面:“平措,你负责护好少爷,等我的其他队员到了,我们才能离开,外面还有埋伏也不一定。” 一辆警用摩托呼啸而至,汪朝和马上警戒起来,低声吩咐两个负责警戒的队员:“不对,怎么这一辆摩托先到,小心这两个警察。” 我正想看看平措有没有受伤,听到汪朝和的话,平措也警觉起来,和我靠在墙上,低声对我说:“哥,我没事,一点没受伤,倒是老谢中了我一刀,估计他流血不少。” 听见楼梯上一阵快速而猛烈的脚步声,两个警察冲上来,大声喊道:“曹队长让来的,麦子在哪里?我们要接人走。” 紧接着,好几声枪响划破夜空,汪朝和手里拎着的两个灭火器已经扔出去,大喊道:“动手。” 看来平措和汪队长早有默契,他对门外一探身,匕首飞射而出,如猿猴般敏捷杀出,随后又退回来,喘着粗气:“哥,汪队长预料得没错,这两个警察有问题。” 我顾不得自己安危,冲出去,见地上倒着一人,边跑边大声喊道:“要不要紧?”冲过去一看,倒在地上的是两个身穿警服的人,正被刚才两个警戒的队员按在地上,他们见平措在我身后,抬头说道:“谢谢兄弟,狗日的,近距离两枪,感觉防弹衣都被他打透了,要不是你和汪队反应快,估计他们还要补几枪。” 汪朝和与平措把两个昏死过去的警察拖到门口,让我继续进屋里去,他的五个后备队员已经冲上楼来。 我马上拨通国际长途,对齐爷紧急回报:“阿玛,我们被老谢和蔡子瑛袭击了,我们没事,汪队两个队员中枪,已经送医院,后又被两个警察袭击。” 还没听到齐爷的回答,电话中传来小语急迫的声音:“你有没有受伤?有没有受伤?” 听到小语的声音,我的心一下温暖如春:“没有,没有。” “千万小心!”随后听见小语说:“阿玛,给您吧。” 听见齐爷在电话中无奈地埋怨小语:“你身体要紧,抢我电话干什么?听得到不就行了嘛。”随后听见小语咯咯地笑,看来小语已经在生产后几个小时恢复了些精神。 齐爷在电话中说:“警察袭击你们?用枪?” “对。” “一会儿联系,我要打个电话,你快告知迪薇。”齐爷说完,马上挂断电话。 在我给林迪薇打电话的时候,楼下冲过来十几个人,阿虎一边大声喊道:“麦少没事吧?”一边冲上楼来,见地上躺在两个警察,听汪朝和把刚才情况快速大略一说,阿虎进屋来,大声说道:“麦少,我们可以走了,楼下全是我们的人。” 我挂断电话,大声说道:“不走,林董让我们等曹舵来再走。” 警笛声响彻夜空,楼下大量警察赶到,阿虎和汪朝和一下冲出去堵在门外,汪朝和把电话递给前面一个带队的警察:“曹队电话,他不来,我们不交人。” 警察连连点头:“知道,知道,曹队在对讲机里交代过。” 我轻松下来,几支烟以后,曹舵才匆匆赶来,看看地上已经醒来的两个人,沉重脸骂道:“哪里来的败类,带走。”然后笑嘻嘻地对我扬一扬手中的文件袋:“麦少,受惊啦!不过你要的东西批准啦!” “惊个屁,穿警服的还有好人吗?”我指一指正被押走的两人,起身来,一把夺过他手中的文件袋:“汪队,我们撤。” 曹舵跟在我身后,嬉皮笑脸地说:“别这样啊!你们给我介绍介绍情况啊!这里可是案发现场,总得让我们办案吧?” 汪朝和把我送上车,栏在车门口,把曹舵的手从车门上拉开:“我陪你做笔录,少爷需要休息。”说着,拍一拍车门。 车刚开出‘鬼楼’,梁凤书打来电话,语气显得非常急切:“老公,你晚上做什么啦?现在说话方不方便?” “方便,你说。” “一个陌生人打电话给我,让我转告你,说你手上的东西如果交给齐家,他就要对我动手,听电话中那人说话的语气,应该是佛爷,说完就挂了,我没有听真切,你得了什么东西啊?” “知道了,放心。”匆匆挂断电话,给梁凤书发去信息:我在陆溪楠生前的住所找到佛爷把钱转往海外的账户。 删掉信息,马上想着,佛爷一定派人来陆溪楠家里找过,只不过没有找到,如此看来,陆溪楠之死,真是因为她知道了佛爷和白兴堂的秘密。 第421章 心存幻想 梁凤书发来短信:抽空回来一趟。 林迪薇和老代站在别墅大门前翘首以待,车刚停稳,林迪薇急不可耐地拉开车门,一把抱住我:“你吓死我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客厅里,老代站在一旁,阴沉着脸,等阿虎简略地把晚上的接手十几家场所的工作回报完毕,立刻责怪阿虎说:“曹老二已经拿掉,他的精要都已经抓捕,接手那些场子还要你亲自去吗?下面没人办?少爷今天刚做了爸爸,难道少爷还没那些场所重要?” 沉默,严肃,聆听训斥,江湖明面上的老大温顺得如羔羊,阿虎没敢反驳。 我刚忙解释:“代叔,是我让阿虎亲自去的,我担心出什么意外。” 隐隐感觉到老代对我的关心和紧张超越往日。 老代语气马上缓和下来,把雪茄递给我:“少爷,你已经不是以前的麦子了,齐爷刚才来电话,我都挨骂的,蔡子瑛和老谢可不是一般人,不可大意啊!” 林迪薇撇一眼阿虎,目光转到我脸上时,变得柔情而温暖:“麦子,你可看清楚啦?真是他们两个?” 听她的语气,还是不愿相信那夫妻俩真出手杀我,她的心里依然存在着一丝幻想,希望夫妻俩能幡然醒悟,念及几十年的情谊,不要与佛爷他们为伍。她的这种情感我也能理解,她比齐爷要小十几岁,小时候肯定多受夫妻俩的照顾,加上她从小父母被杀,老谢夫妻俩这种长辈似的情感,她一定格外珍惜。 “是,最开始只听出他声音,后来开灯,看得一清二楚,就是老谢和蔡子瑛。”说着,我开始想陆溪楠信中的那几个账号,我该怎么对林迪薇说呢?要完全原原本本的说,我又觉得不应该,为什么不能把整封信的内容如实相告,我也说不清楚,直觉觉得还是不要说的好。 当林迪薇问我有什么发现没有,想到梁凤书的电话,只好先隐瞒信和账号的事情,心里想着,就算把账号交给林迪薇,也追不回那些钱,账号上的钱肯定早已被转走。佛爷到现在还没有为难梁凤书,想是要留一条路,让我以后和他交易。 比佛爷派人去杀梁凤书,我更怕他把我和小语的事情告诉梁凤书。家里防范森严,外有黑蟒仔,还有曹舵派的便衣警察,屋里有贡布,我还不怎么担心谁去攻击家里。佛爷要把我和小语的事情告诉梁凤书,他只消打个电话,随时都可以做到,他一直没有这样做,以前是担心我手上的北仔生前在监狱的录音,如今又担心我可能找到了陆溪楠生前留下的秘密。 几年厮混,深知佛爷的做事手法,他在我和他之间还留着一个可以共融的空间。他不对我全面打击,我也不能把他卖得一干二净,他是老江湖,知道我是聪明人,用他的手法引导着我。 江湖生死,名利追逐,各凭本事,不到鱼死网破,不伤及家人妇幼,佛爷遵守着规则,我也得遵守,这也是他从前对我的教导。 记得佛爷曾教导我,商业上的信仰只有一个字:利。如今想来,佛爷往日与我闲谈的言语之间,他是看不起商人的,他认为道和义应该与利同行。 我把照片递给林迪薇:“姑姑你看,照片上是青子和廖建山,像是在一个地下停车场,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停车场,这是在陆溪楠家里吧台隔板中找到的。”随后,又把根据卦纹确认隔板的事情讲出来。 林迪薇把照片递给老代:“打电话,让曹舵马上过来。” 老代给曹舵打完电话,很是遗憾地说:“唉,听说青子和阿虎一起放出来的,恐怕青子已经遁逃。” 想陆溪楠死在廖建山之前,我把照片交出去,对佛爷反叛的事已经没什么影响,照片也并不能证明青子与廖建山有什么交易。看刚才老代对我关心加倍,显然他和林迪薇已经怀疑我找到了什么东西,不然蔡子瑛和老谢不会在这个时候亲自对我动手。 “这两个老东西总算是出手了。”林迪薇站起来,显得遗憾而犹豫,对着阳台外长叹一声:“唉,明路不走,偏偏要行暗道,怎么想的呢?几十年恩情,必须要用恩断义绝来了结吗?我给你留着门,你却要杀我的人。唉!” “懂了,林董,先让阿虎去拿住青子吧?”老代小心翼翼地问,又看看阿虎:“青子现在能找到吗?” 懂什么啊?我是没听懂,林迪薇给谁留着门?老谢夫妻?还是佛爷?此刻我发现,真正懂林迪薇心思的人,恐怕只有老代。 自认为观一个人面相,我便能知他十之八九,唯独老代,我是一点看不出他心中所藏,面上波澜不惊,又感觉他有波涛万顷之力,完全不清楚他的来路,或许林迪薇给我说的老代,和真实的老代有很大差距。 阿虎昂首挺胸站在一旁,严肃认真:“能找到他,没出关,没去出关,就在佛爷以前的别墅里。” 林迪薇没有回头,似乎在沉思着什么,嘴里说道:“等曹舵来再决定,我们要配合警方,这种事情不好动私刑,免得落人口实。”说着,林迪薇回过头来,对我还是柔软的目光:“吃宵夜,我的大宝贝儿受累了,平措今夜英雄,也定受累了,阿虎,你也一起。” 阿虎有些受宠若惊的样子:“好,好,谢谢林董。” “以后做事多掂量,多请示老代。”林迪薇没有看阿虎,拉起我的手往饭厅走。 想阿虎今晚也是功劳很大,十几家店的接手工作没有闹出任何事情,已经在我的预想之外了,证明阿虎还是一个很有章法的人,可老代和林迪薇为何就如此不满意呢?仅仅是因为他没有主动保护我? “平措,你觉得他们夫妻怎么样?”林迪薇没有动筷子,只是陪我们坐着,手里握着她的专用杯。 第422章 老夫妻的武器 平措愣了一下,马上明白过来,放下筷子:“哦,不好对付,力大,敏捷,招式狠毒,但请林董放心,我在,麦子哥肯定不会被他所害。” 老代显得高兴了很多,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平措啊,你真是我们少爷的忠诚卫士,能在他们夫妻枪口下毫发无伤,说说,怎么能躲过他们在暗处的攻击。” 回忆起刚才惊险一幕,要不是有平措和汪队长,我早已命落黄泉。这事我还不能发邮件告诉小语,她刚生下孩子,她对这夫妻俩的情感比林迪薇还要深,如果知道这夫妻俩如此对我,她的心里该是无法面对的。 平措说得平淡无奇,他与汪朝和几乎同时听到树林中有动静,城市中的绿化林中不会有大的野生动物,那样的动静一定是有人来,因我当时站在阳台上,无论对方用枪还是用飞刀,都是很好的目标,平措只能抱着我先滚到屋里做掩护,而汪朝和来拉我时,我已经和平措滚走,他正好挡在我的位置,所以被枪打中,幸好有防弹衣。 蔡子瑛和老谢来得急,目的是直奔我来的,杀到楼下,立刻遭到四名安保队员的阻击,他们夫妻并未痛下杀手,两名队员中枪倒地后,蔡子瑛拖住楼下安保队员,老谢直接杀上三楼,没想到平措与汪朝和差点把他拿下,从平措匕首上残留的血迹看,老谢至少被戳中两刀。 听完平措波澜不惊的介绍,老代拉起平措的手,卷起衣袖,指着真皮护腕说:“小老弟啊,你的这东西救了你,以后千万要小心,你看,这个湿点,老谢和蔡子瑛擅长毒针,在他们的手套尖上,好在他们每次只戴一针,他们也是太自信。” 平措看看护腕,倒吸一口凉气:“真是毒辣,好在我看他以掌代刀往前刺来,不符合格斗常理,便没有去接他的掌,用护腕挡住。多谢代叔提醒,以后我知道啦!” “他们双手都能使枪,以我了解他们的习惯,毒针常戴右手,一旦被他们的毒针击中,几秒钟内就会昏死过去。”老代把眼一扫:“阿虎,你也要小心,事情以后尽量吩咐下面人去做,在杀害廖建山他们的真凶归案以前,你要紧随少爷左右,一起执行任务。” 阿虎马上站起来:“好,听代叔的。” 林迪薇摆摆手:“阿虎,坐下,不要这样拘谨,不过,话我说到这里,如果麦少出事,我也不会再要你,这是我对你的考验。”说完,不等阿虎回答,拉着我的手:“麦子,跟我去楼上。” 我本以为她这个时候还想着那事,见老代紧随其后,才知道有别的事情。 进入楼上的茶室,门一关,老代拨通电话放在桌子上,齐爷在电话中说得很严厉:“迪薇,你不要对那两个老东西心怀仁慈,这次我们的损失还小吗?思齐的布局被几乎斩断,我的关键人事圈全面瓦解,这个曹舵的权限还有限,不能再心慈手软了。” 林迪薇对我扮一个鬼脸,嘴上回答得认真:“知道啦,哥,你放心吧,马上展开强力反击,思齐的损失已经止住。” 齐爷在电话中无耐地一声长叹,看来他对林迪薇很了解:“唉,妹妹啊!麦子,今天晚上你立了大功,那两个对你们开抢的警察暴露出来得好,人事上我可以做一次有力反击。主意安全,等事情过去,你要到法国来陪陪小语和遇儿,哎呦,可爱得很,放心,小语和遇儿我会照顾得很好。” 电话中马上传来小语的声音,林迪薇激动地抢着霸着电话,一顿嘘寒问暖的话,和小语讨论孩子的一切状况。 听到小语的声音,我也热泪盈眶,心里不由自主地想着,如果齐家最大的敌人——佛爷被摆平,齐爷还会如此看重我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七爷的话总是无法相信,总觉得他是在给我画饼。我相信小语是真的关心我,可小语在齐家没什么事情能做主,如今有了孩子,她的精力都放在孩子身上。 与佛爷斗,齐家是为权力和利益才结下这些仇恨,齐家必须要除掉佛爷,因为佛爷太熟悉齐家的事情,就像对自己的事情一样熟悉。 我呢?我和佛爷斗是为什么呢?为了和齐家的关系更牢靠吗?看过那么多书,我发现,自己正变成受权贵指使的‘鹰犬’,这种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很堕落,可我又没法不继续。 听着小语情深款款的话,我的心又坚定地与齐家站在了一起,隐隐感觉自己彻底跌入甜蜜的陷阱,无力爬出来。这个时候齐爷让小语和我通话,总让我感觉齐爷故意在利用我和小语的情感。 挂断电话,林迪薇竟然喜上眉梢,好像一点也不担心,带着欣喜的口吻说:“麦子,好样的,我哥真是没有看错你。”说着,又沉下眼来,看着窗边的几盆兰花长叹一声:“既然他们不悔改,那就没什么要讲究的了。” 只见老代把一个靶子挂在墙上,又拉开靠墙木桌的抽屉,拿出一把黑色的弩来递给我:“少爷,你来试试,很好用。” 看老代演示一番,我接过黑驽,看着小巧玲珑的一把驽,足足有好几斤重。这东西我以前用过,那是和耀仔到郊外玩耍时用过,但没这么精致,也没这么压手。 退到墙根,对着靶子,梆梆两声,十几厘米长的箭正中靶心。 林迪薇拍手叫好:“麦子,真准啊,你真是天生奇才,什么东西,一上手就能用。” 老代把套子和夜视仪一起交给我:“少爷,这东西比枪好用,精工特造,射程是手枪的好几倍,没有明显的后坐力,无声无息。袋里三十支箭,用在关键的时刻,足够了,用完了回家来取,但是,少爷,你要注意,最有效的射程达三百米,用的时候一定要用准镜,切勿在人多的地方用,伤及无辜就不好了。” 第423章 捕一放一 想不到老代还藏着这等利器,做工如此精巧,市面上难觅踪影。遂能想到,他给我这东西,证明真正的危险已经来临,以后道路凶险。小时候看见有人端着鸟枪猎杀飞鸟,老人会说:“手拿凶器,伤人害己。” 在我小的时候,自己曾经做过弹弓,没有其它玩具,纯粹是为了小孩子的玩乐,李瞎子都教育我:“麦子,快扔掉,胸有杀心,丧性败德,必遭其祸。我一个瞎子,什么凶器都没有,也没人害过我。” 如今有人要害我,李瞎子的教导只能先放一边,保住自己,才能关心丧不丧德的事情。 林迪薇拉着我的手:“麦子,这种东西最好别用,动手的事情交给他们。唉,以后要辛苦你啊,交给其他人也不放心,阿虎和曹舵你都得帮着盯住点,汪朝和你可以放心。” 随后,她让老代先下去,终究还是陪她弄了一回,或许在她心目中,没什么事情需要担心,最直接的感受快乐需要争分夺秒,她的人生像只剩下逍遥。 我们赤身相对,彼此心满意足,看看时间,已经过了凌晨,我心有些许宽慰,终究没有在小语生孩子的当天发生,此刻欢愉,终究是有些愧疚。想啊,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难道说她是用这种方式慰劳我得胜归来? 林迪薇没有看出我心中的纠结,柔情蜜意地告诉我:“大宝贝儿,那两个老东西开始出手,证明佛爷已经稳不住了,只需要找到他和断手兄弟勾结的证据,这个局就尘埃落定,以前的损失我们可逐步收回来,你将是第一功臣。” 心中始终有一个谜团:难道说齐家就靠我了吗?我不过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竟有如此大用?不过,从十六岁离开家乡,我也算得是江湖‘老人’了,年少轻狂在心中,面上不显山露水,有梁凤书那个军师,奔向前方的列车不会出轨,一切都在掌握中。 等我和林迪薇下楼去时,曹舵显然已经等得心急如焚,见着林迪薇和我一起下去,他又强压着性子,作出憨态可掬的模样。他能如此耐得住性子,用一张变幻莫测的脸活着,让我颇为害怕。 曹舵一个不要脸的样子,比我还会讨巧:“林董,真是打搅你了,这么晚,还害你没有休息。” 林迪薇正襟危坐,眼看着手中的杯子,轻言细语地说:“曹队长,今晚可真险啊?闹市里开枪杀人,其中两个还是你的人,不该有什么说法吗?” “这好啊,林董,多亏麦少,我才能清理队伍中的垃圾,齐爷不也因此好行动嘛。” 曹舵一边说着,一边挨着我坐下来,把着我的肩膀笑嘻嘻地说:“麦子兄弟是大富大贵的人,加上有汪队长在,谁能伤得了他?兄弟,你说是嘛。” “大富大贵?曹队长学会算命啦?”我站起来,故意伸个懒腰:“哎呦,今天困了,明天再说吧。” 曹舵一下急了:“别,别啊,你不是说事情已经迫在眉睫,我批文也给你弄了,你现在可算是我们破案小组的人啊,上面的人等着呢。” 林迪薇一下来了兴致:“什么批文?” 平措马上把文件夹递给林迪薇,她打开一看,对我抛出赞许的目光:“麦子,你想得确实周到,有这文件,做事可方便多了。” 对曹舵提出要一个帮助破案的证明,此前并没有告诉林迪薇,我想,曹舵自己会告诉齐爷的,林迪薇此刻的表情里,有一种意想不到的感觉,看来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沟通。 曹舵借此卖乖:“林董,我这可是把领导从被窝里请出来,连夜批的这文件,案子要是再没有进展,不好交代啊!” 林迪薇把文件放在桌子上,口气当然是帮着我的:“人又不是机器,麦少也需要休息,今天晚上你的收获还小吗?” 曹舵马上装出很无奈的样子:“唉,收获是不小,我也太大意了,想不到队伍里有渣滓,拿两个东西正连夜审问,领导亲自出马,局里此刻已经开始一场大排查,要做全面清理。人出在我的队伍里,我这边也得再献上一点有用的东西啊,不然,领导也不好交代,我可是与齐爷同心同德,为保一方平安而尽职尽责啊。” 听他的话里与林迪薇打着暗语,我能明白,曹舵是齐爷鼎力支持的又一政坛新秀,目前来看,曹舵也真是为破案不辞辛劳,一副拼命三郎的样子,我也不能含糊,站起来:“那就走吧?” “去哪里?”林迪薇一把拉住我,害怕我跑了似的。 我坐下来,把‘捕一放一’的计划告诉她。 林迪薇的第一反应是看着老代。 老代含笑点头:“少爷这计划不错,青子和娇妹已经放出来,如果少爷的计划能顺利实施,说不定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娇妹也放出来啦?”我有些意外。 “给你说过吧?”曹舵故意提醒我:“麦少,阿虎是早上出来的,娇妹是晚上放的,他们同一个案子进去,只放阿虎,这会落人口实啊!” 一时之间,我恍惚了,竟然想不起他什么时候告诉我娇妹已经出来了,依照梁凤书的计划,捕一放一要在娇妹出来前完成,仔细回想梁凤书的话,此刻是最好时机,一边商讨行动方案,一边检查装备准备出门。 林迪薇站起来:“阿虎,一切听少爷安排,千万别再大意。” 午夜霓虹稀疏,都市在夜风中褪去燥热,卖醉而归的人蹒跚在街头,大街上只剩下稀稀落落的车在踉跄前行,废弃的工厂外更是看不到人影,只留下昏黄的路灯从茂密的枝丫中洒落,夜风卷起不知谁抛弃的传单飞舞,像那招魂的白幡在午夜里舞动。 看着那些孤零零翻飞在夜风中的传单,想起我曾经发传单的日子,可没这么不敬业,不该把它们抛弃在夜风中,虽然那时我也没得到什么好,终归是对得起一份工作。 第424章 亲临实战1 在路口,汪朝和派出的其中一个跟踪人员敏捷钻到车上来,指着前方:“人还在里面,绝对在,他们自制了些装备,我们得小心啊。” 曹舵把枪握在手里,恨不得马上冲进去。想是他的职业习惯,也让我感觉到他急迫的心。 他的动作姿势都在出卖他的身份,让我心里很窝火。 我不由得马上恼怒了:“曹队长,你这干什么?毫无顾忌地用枪,不就摆明了你是警察吗?要是让娇妹他们知道我们与你们警方合作,计划还能成功吗?” “职业习惯,职业习惯。”曹舵嬉皮笑脸地把枪解下来,顺手塞在车椅子下:“按你说的办。” “你的人没有跟来吧?咱们可说好的,这事可不能让你的人知道,不能保密,破不了案可别怪我。” “哎呀,麦子兄弟,一切都听你的,我没让任何人跟着。” 再把计划粗略对一遍,阿虎负责带人防备蛇仔等人突然帽出来,先分别布控在楼的周围。 见阿虎他们已经行动,我刚要下车,汪朝和一把拉着我,小声说道:“感觉不对啊。” 曹舵急不可耐地说:“怎么不对?汪队长,你不是要打退堂鼓吧?” 平措低声说:“哥,汪队长说得没错,刚才阿虎他们一行动,有几条影子也在动,速度很快,估计比我们先到。” 我一下犹豫了:“电梯间攻击我的那些人?” “恐怕是,少爷,我们人手少了,还要行动吗?”汪朝和也犹豫起来。 曹舵一副不怕死的样子,压低声音:“怕他娘的,直捣黄龙。” 汪朝和立刻看着我,严肃地说:“少爷,让我们上,平措陪你在车里等着。” 汪朝和做事严谨认真,责任心重,做事讲究十拿九稳。他的工作不能出错,平日里保护的是林迪薇和齐爷,只要一点出错,后果无法想象。让他跟着我来执行任务,还得保护我的安全,真是为难他了。 “这不行,这场戏必须演成我不怕他们。”我环视一圈迷茫的夜:“行动,必须行动,不然我们就暴露了,汪队长,我们来个埋伏中还有埋伏,让你的队员先按兵不动,待他们袭击阿虎他们时再动手,我们四个直接奔断手兄弟去。” “好计划。”曹舵已率先探出去,像黑夜里的老鼠窜入楼里。 我把驽挂在腰间,和平措随后冲过去,汪朝和在一旁与我们快速平行前进。 刚冲到楼下,曹舵一个手势,指一指楼梯。 我们抬眼借着昏暗的光一看,楼梯上全是垃圾,只要冒然踏上去,必然弄出声响,况且那些垃圾中有可能还有陷阱。此刻也没发说话交流,都知道,这楼有两个楼梯,以断手兄弟的身手,他们还可以随时跳窗逃走。 我拿出夜视镜看看,一个人影也看不见,对曹舵指一指旁边,让他带着汪朝和的侦查员绕道另一个楼梯,定好时间同时上楼。 平措捡起一根废弃的塑料管,慢慢拨开楼梯上的垃圾,小心翼翼往上去。刚上二楼,扑啦一声响,一根极细的绳子连着一堆木板被拉倒。 木板稀里哗啦地倒下来,灰尘扬起如浓雾,前方模糊一片,汪朝和已经冲过去。 好在我跟着平措和贡布学过几个月,马上就地蹲下来。这是我第一次直面战斗,才发现,什么狗屁黑驽,完全用不上,对手又不是等着我射他,反应要是慢了,命都保不住。 平措一手压着我的脑袋,有些担忧:“哥,地上有钉子,看来他们是早有准备,我们可能还反而入了他们的埋伏,如果现在退下去,我能保你安全到车上,要继续,夜里恐怕有失误啊。” “走,不怕,我们身上有防护。”我也血气上头,怎么也不能认输,想我的视力如果都看得不清不楚,别人视力更看不清楚。 我和平措刚冲过迷茫的灰尘,迎面飞来一张铁皮,就像被旋飞出的扑克牌,被平措挥刀挡开。 汪朝和突然一跃而起,借着屋里柱子作为躲藏点,敏捷迅速地前进,向飞出铁皮的方向扑过去。 依照平措和贡布平时对我的训练,马上靠在柱子后面,把强光电棍紧握在手中,一把推开平措,低声喝道:“别管我,拿人要紧”。 楼外路灯的余光从窗户照进废弃的车间来,形成一块块光斑,汪朝和已经交上手,我伸头往窗外一看,楼下绿化中也已经交上手,此刻已经顾不得楼下,回头把弩对着楼梯口,以我的设想,他一定会边打边往楼上撤退,与另一个人汇合,从那飞舞的铁爪中可以得知,这只是断手兄弟其中的一个。 看他们胶着战在一起,我没有下手的机会,断手兄弟边战边慢慢往楼梯上退,使得我没机会扣动手中黑弩扳机,他人已经逐步逃向楼上,我也只好追上去。 刚上三楼,汪朝和一伸手:“小心,他们有布置。” 三楼有两条废弃的流水线操作台,长长的两条操作台上布满了灰尘,不知谁打开了几条忽明忽暗的日光灯管。 曹舵已经在另一头大喊道:“小心地上,钢钉有毒,钢钉有毒。” 机台后面又跳出两个黑衣人,低沉地冷笑道:“胆子挺大啊,来啊,别怕,爷爷等着你呢。” 我靠在柱子后面,大声喊出:“蛇仔,别捂着了,我知道是你,脖子上的纹身已经出卖你的身份。”我喊时,探头一看,黑衣人果然去摸自己的脖子,本来看不真切,他这一摸,我马上能确定,他就是蛇仔。 立刻又三个黑衣人从另一个机台后站出来,大声吆喝道:“老大,真是那个算命的,今天把他做掉。” 蛇仔低声骂道:“操,上他的当,好,既然挑明,那就放马过来吧,怎么?怕了吗?” “还有我。”阿虎从楼梯上冲上来,被平措一把拉住。 “他们布了机关,地上的钢钉和那些铁皮都有毒。”平措指一指前面看似堆得乱七八糟的废旧木箱。 我马上低声问阿虎:“外围怎么样?” “放心,还有几个,交给汪队长和我的人,我得顾着你啊。”阿虎摸一把手上的血:“没事,我没事,是他们的。” 第425章 亲临实战2 慢慢把黑弩握在手里,对阿虎和平措打出手势,他二人同时往两边墙上窜去,在墙上蹬出两步,分别跃向流水线的板台上。 两条流水线上立刻有黑影往前窜来。 在我打出手势时,已经蹲下身来,黑驽对着阿虎这边的流水线板台,等黑衣人一窜出来,他刚站稳,我的弩已经发动,噗嗤一声,一箭射到他大腿,轰的一声倒下去,大喊着:“小心他的箭”。 想再发箭,阿虎已经冲过去与另一个黑衣人交上手,口里喊道:“少爷好准。” 转头看平措,本想帮忙,却见平措手里的刀上已经滴血,其中一人斜歪在墙上。 根据平措对我的交代,马上捡起地上的木板,打开前面堆放的空木箱,靠在墙上,一路跟着平措。 汪朝和与曹舵也已经冲上去。 站在一旁放眼四望,汪朝和正和一个黑衣人战在一处,一时难分高下。 曹舵和断手兄弟其中一个战在一处,明显处于被动,正强力支撑着,边打边躲。 平措离我最近,有十来米远,他一打二,其中一个断手,加上另一个黑衣人,那个歪在墙上的人已经撕下衣袖包扎,准备要再次加入战斗,平措将面临一对三的局面。 再看站在机台边的蛇仔,他眼睛四顾,做出蓄势待发的模样,不知他想等什么。 我一下焦急万分,想用弩射住那个包扎好准备冲向平措的黑衣人,但他已经有所防备,半蹲在柱子后面。再扫视两头楼梯,再没有出现别的人,我手中黑弩一时没了目标。 蛇仔拿着对讲机大声叫道:“看清楚了吗?有没有条子来?” “没有,老大。” 我对着蛇仔射出一箭,射在他脚边的机台操作台上,蛇仔大喊道:“算命的,偷袭那么好用吗?有本事出来,爷一只手对付你足够。” 我不敢有丝毫大意,眼睛盯着那个半蹲在柱子后面的人,不能让他冲上去,不然平措将陷入困境。仔细一想,心中惶恐不安,既然他们设下埋伏,一定还有人要出来,以眼前的局势,对我们很不利。 想着刚才和曹舵一起的还有一个汪朝和的队员,此刻不见上来,心中猜想,难道倒下啦?又想,不至于吧,可能在楼下被拖住了。 突然见阿虎跳在两条流水线的中间,大叫道:“蛇仔,下来,不是要和我一决高下吗?” 没想到阿虎已经这么快解决了那个黑衣人。 “好啊。”蛇仔一拍手,最大的机台上跳下三个黑衣人来,手里握着砍刀,把阿虎包围其中。 汪朝和已经处于上风,却又不能马上把对手打趴下,他看见又跳出几个黑衣人来,快速地退向阿虎身边,大喊道:“阿虎兄弟,借个手。” 都对我手中的黑弩有了提防,加上打斗在一起,我已经没发出手,只好防备着自己别受到攻击,心里快速地想着破解之法。心理很是着急,想着,平措啊平措,你只要把其中一个黑衣人踹开来,让我一箭解决了他,余下不就好办了吗? 上次在梧桐山顶,断手兄弟被辣椒水偷袭,今天他们都带上了口罩,想必是预防遭遇同样的袭击,开打以后,看他们的速度和体力好似都比那次在山顶强很多,平措处于且攻且退之中,无法取胜。 柱子后面的人突然冲向前去,我马上发动手中黑弩,正好射在他的背上,黑衣人应声倒下。 平措马上明白我的意图,快速回身几步闪躲,又突然往旁边一窜,断手兄弟虽然紧跟着平措不放,但那个黑衣人慢了半拍,一时之间,他犹豫着,提防着我,又想去拉倒下的同伴。 我一点没有犹豫,连续射出两箭,他也从台子上跌落,口里高喊道:“小王八,有种出来,别他妈搞暗算,老子今天杀了你。” 曹舵跟躲猫猫丝的东逃西窜,口里还高喊道:“好箭法,好箭法。”一边喊着,一边往平措身边靠拢。 看曹舵的样子,估计他已经受伤,恐怕无法长久支撑,而蛇仔还没有加入战斗。蛇仔没有认出曹舵,看来曹舵确实是从外地调来不久,他不知道眼前这人是警察。 最开始计划的是抓一放一,看眼前情况,要脱离战场都很困难,又如何实现抓一放一呢,心中不禁责怪汪朝和的侦查员,怎么这里面这么多人都没侦查清楚呢? 我正想着,那两个倒下的人竟然还能站起来,推着木箱子作为挡箭牌,突然向我冲过来,逼得我马上从前边往外逃,跳到另一个柱子后面,回头看平措已经扑向那两人,而那个断手也扑向平措。 平措一下跃到箱子另一边,随手抓起另一个木箱子砸向断手,断手迫不及待地往旁边闪躲,眼看无法完全避过平措砸出的箱子,他伸出铁爪打得木箱四分五裂,身子往后一探,转身奔我而来。 我回身射空两箭,急中生智,做殊死一搏,就地躺下来,对着断手又接连射出两箭,运气真好,一箭射在他的小腹之处,但他没有停下来,脚下借力,身子在空中一个翻转,铁爪对我迎面抓下来。 断手的力气真是大,速度也真是快,我举起手去挡他的铁爪,被他钳住手臂一摔,把我摔到墙角,好在我是被平摔出去,背撞到墙上得生疼,顾不得疼,使出浑身之力,往前爬几下,抓起被摔落得黑弩,拉开弦,对着断手射出去。 他在摔我的时候,自己也滚落在地上,伸手来抓我射出的箭,第一支被他挡开,第二支深深地射入他肩头。 平措已经打倒箱子后面的两人,向我这边飞扑过来,口里大喊道:“哥,起来,地上有钢钉有毒啊!” 平措不喊,我只感觉背被撞疼了,他一喊,我才发现,手掌的皮套已经被几颗钢钉钉穿,肩头和手臂上、大腿上都被钢钉钉上好些颗,好在身上有防弹衣没事。虽被钉上很多钢钉,却没感觉到疼,蹲在墙根,一边盯着外面战况,一边快速地拔掉手掌和肩头的钢钉。 第426章 亲临实战3 “扑街仔,老子先干掉你这个搞偷袭的小人。”蛇仔从机台上一跃而下,直奔我而来。 断手身中两箭,身子还没站定,被扑过来的平措快速地杀中几刀,再一记重拳打倒在地,昏死过去,再也爬不起来。 蛇仔刚要冲到我面前,楼梯上窜上来一个汪朝和的队员,看他血淋淋的样子,估计受伤不轻,但他依然挥刀挡住蛇仔。 平措拉起我:“哥,你没事吧?” 突然觉得半边身子没有了力气,被钢钉钉过的手臂和腿发麻:“平措,我腿脚发麻,是怎么啦?” “药,药,老代给的药。”平措一边说着,一边拿出药来给我浇在手臂和腿上,并小声说道:“遭啦,代叔说,如果他们下这麻药,那两个老东西肯定也在这里,至少已经和他们联系上了。” 我活动活动手脚,发现老代的药很管用,虽然手脚突然感觉很疼,但已经恢复了力气,拉开黑弩的弦:“平措,别管我,干掉蛇仔,我们想办法把这个倒下的弄走。” “不行,眼前这个局势,我只负责你的安全。”平措倔强地挡在我前面防守着,不肯出手去战斗。 一听说蔡子瑛和老谢很可能已经在这里,我心急不可耐,想老代那样的人,对这夫妻俩都严加提防,眼前已经打成这样,他们夫妻再参与进来,我们不是要全军覆没吗? 正僵持着,楼梯上又冲上来两个汪朝和的队员,我一把拽住,指着地上躺着的断手兄弟一员:“你们负责把他带走,这里的事别管,任何事都别管,快,开我的车走,带到约定的地方去,不要再回来接应我们。” 两个人愣了一下,立刻冲过去,抗着人往楼下跑。 蛇仔奋不顾身地想过来抢人,平措不得已冲出去挡住蛇仔,立刻战在一处。 我的心终于缓和了一点,不断地望向窗外,心中忐忑不安,要是看到车开走,心才能完全放下来。想着,要是梁凤书的这计划不能顺利完成,以后的事情就难以推进,只要先带走一人,就算眼前暂时无法脱困,剩下只用想着如何战斗,事情会更简单一些。 看着我乘坐的车已经疾驰离去,回头看眼前战局,心中带着窃喜,任务基本完成,只想着如何脱离现在处境。 想不到蛇仔如此厉害,一时之间竟然和平措难分高下,比当初和阿虎战斗时判若两人,身形灵活很多,看来他当初是故意输给阿虎,诈死。 蛇仔看着人被带走,急切地叫道:“快拦住他,铁手,拦住他。” 我也大声喊道:“老曹,拖住他,拖住他。” 汪朝和立刻抽身出来,留下没有倒下的两个黑衣人给阿虎,飞身过去帮曹舵,两人死死缠住想冲出来救人的断手。 定一定神,把黑弩瞄准阿虎的战斗,高声喊道:“阿虎,阿虎。” 阿虎立刻明白我的意思,一记佯攻,抽身钻入车床底下,我对着阿虎钻入的位置连发两箭。在阿虎往车床下钻时,两个黑衣人俯身便追,其中一人正好挡住我的两箭,身子一歪,侧身倒下。 我再射出两箭,阿虎已经杀回马枪窜出来,差点射到他脑袋上,好在他是就地滚出来,那个黑衣人躲过了我的箭,却没有躲过阿虎的连环腿,随着一声惨叫,清晰地听到腿骨断裂的声音,人应声而倒,几个黑衣人总算全部倒下。 却见阿虎身子一歪,也坐了下去,我马上想到,他刚才在地上滚那几圈,肯定被钉满了钢钉,马上冲过去,见阿虎除了穿防弹衣的地方,身上其它地方被钢钉钉得星罗棋布,忙取出兜里的药水瓶,对着阿虎周身乱浇一通,又想他兜里的塑料药水瓶也拿出来,伸手一摸,两个兜里空无一物,他指着流水线的台子:“掉了,掉了,没事,缓一缓就没事了。” 几步窜过去,抓起阿虎掉的药水瓶,回身往回冲的时候,阿虎已经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手里抓着一块机床上的铁板飞出去,铁板飞过我的头顶,轰隆一声砸在窗户上,听到阿虎大喊:“身后有人。” 来不及多想,靠着机床蹲下来,提起黑弩胡乱往身后射出一箭。 阿虎弓身和我爬到一处:“是蔡子瑛。”随后大叫道:“平措,蛇仔交给我,过来护着麦少。” 平措听到喊声,回头看看,不敢轻易后退,反而攻打得更加猛烈。想他已经力战几人,体力消耗肯定很大,而蛇仔才刚刚加入战斗,体力上占优势,如果蔡子瑛杀过来,我们可能挡不住。 汪朝和已经大叫起来:“瑛姐,林董等着你们回头,别认错了人,我们不是你的敌人。” “我先要了这个下贱东西的命。”蔡子瑛大喊着,腾空两步,向我扑来,犹如夜鹰落巢。 我刚举起黑弩,阿虎已经飞出一块木板,另一手把我往他身后一拉,他撑起身子,强力紧握双拳冲上去。 楼梯上马上冲上来两名汪朝和的队员,大喊道:“小心这老东西,其他人都被她弄了。”喊着,也飞身扑向蔡子瑛。 听着喊声,我能想到,阿虎带的人,还有汪朝和的其他队员,肯定都被蔡子瑛干掉了,而老谢还不见踪影,再看曹舵与汪朝和,还没干掉断手,已经形成死死纠缠的残酷战斗,倒了又马上爬起来,完全是不要命的状态。 借着三人拦住蔡子瑛的时机,我起身疾步向平措靠拢,估计蛇仔担心我偷袭他,他见我靠过去,马上一边战斗,一边往断手那边撤过去。 只见蛇仔发挥自己身高臂长的优势,加上体力上也充裕,脚下如电,一手作掩护,另一手中的弧形砍刀逼得平措不断地躲闪。 看平措的速度和身形反应,并没有漏出疲惫之态,但无法攻破蛇仔的招式,想平措肯定有些吃力了,如此剧烈的战斗,他没有丝毫歇息,或许他在暗暗缓口气,以他从前对我说的,在比赛中曾连战十几轮,应该不至于倒下去,我开始想自己如何能加入战斗。 第427章 亲临实战4 听得蔡子瑛破口骂道:“真是扫兴,外围我全解决了,这里还打成这样,要拖到几时?” 蔡子瑛属于速战速决的类型,下手狠,速度快,来去不留痕迹,能成功便做到,不能成功马上撤退,这是他和老谢一直能安全活着的法宝。 蛇仔突然大声喊道:“算命的,快把东西交出来,以后井水不犯河水,留着小命回去陪你的女作家吧。” 果然如我预想的一样,他们是为我在监狱看望北仔时的录音,肯定也怀疑我从陆溪楠家里拿到了佛爷的罪证,这两样东西是佛爷想急于得到的。我假装不知道蛇仔要什么:“蛇仔,你要我手上的弩吗?过来拿啊!” “你个扑街仔,留着那些东西对你没有好处,想想你的女作家吧,留着东西,你们都得死。” “那得看你有没有本事,你不是和佛爷勾结了吧?想不到你也做了他的一条狗,佛爷的骨头香吗?你这么拼命。” 想着激他朝我这里来,正好一箭杀了他,算是给电梯间值班室死的保安报仇。 蛇仔停止了叫喊,对我的话置之不理。 转眼工夫,围攻蔡子瑛的又倒下一人,只剩下阿虎和另一个队员拼命拦住蔡子瑛。 来之前,没想过会打得如此惨烈,本以为汪朝和派的人已经侦查好,楼里只有断手兄弟两人。到楼下时才发现影影绰绰,可是已经不想回头,一但错失良机,以后再难有机会,抱着侥幸的态度杀进楼里来,眼看胜利在望,没想到遇到蔡子瑛这个女魔头杀进来。 “老贱人,有本事来杀我啊,来啊!”我大声地喊起来,手上的黑弩已经准备好,靠着墙壁,继续喊着:“老贱人,你知道吗?小语今天给我生了一个儿子,六斤多呢?你想干嘛?你能干嘛?” 蔡子瑛根本不上当,只顾着战斗,口里喊着:“下贱东西,你的命活不了多久,到时候看你怎么得意。” 打得正酣,黑蟒仔带着四人从另一边的楼梯冲上来,快速地奔向我身边:“接到老代通知,说蔡子瑛夫妻可能出动了,果然如此,麦少,现在怎么打算?我先护着你走吧?” “不行,拿下蔡子瑛,快去。” 黑蟒仔听见我的命令,按住他带来的两人肩膀:“保护好我们的老板。”又指着汪朝和那边,对另外两人说道:“你们去那边”,随后他自己冲向蔡子瑛。 “黑蟒,来得正是时候,小心地上的钢钉,有毒。”阿虎显得轻松一些,大声告诫黑蟒仔。 战局一下发生了变化。 蔡子瑛突然大叫道:“还不走,在等什么?”她的判断是准确的,战局已经对他们不利。 听到蔡子瑛的喊声,断手兄弟突然扑向窗外,蛇仔又撒出石灰粉,我隔着几十米都能闻到呛人的味道,马上大喊道:“别追,拿下蔡子瑛。” “就凭你们?”蔡子瑛显得胸有成竹,并没有急于逃走,六来岁的人了,竟然身轻如燕,在黑蟒仔加入战斗后,她依然能轻松地攻守自如。 平措即刻冲了过来,已经杀红眼,挥刀扑向蔡子瑛。 其他几人随后也扑向蔡子瑛,只见她手对着窗台一伸,梆的一声响,一条线扎进窗边,人随着线腾出窗外,我立刻起身提着黑弩冲过去,想着射她几箭,却只见得窗台上留下一根很细的钢索垂在半空,她已经跑入茂密的绿化林中。 黑蟒仔背上曹舵,我们也快速地冲下楼去,上车一看,曹舵身上多处在流血,他还气若游丝地笑着说道:“走,回去,挺得住,狗日的断手确实难对付。” 汪朝和一边让车里的随行医生先给曹舵敷药,一边指挥他仅剩的队员:“带黑哥他们去,把我们的人全带走。” 阿虎咬咬牙:“平措,你陪着麦少,我也去帮忙,我的伤不碍事。” 平措从我手中拿过黑弩:“还有箭吧?” “应该还有十几支。” 平措起身下车,敞开车门,背靠着我:“哥,我看着,等他们。”听平措的话,第一次听他说得很悲壮。 这一辆加长车停在战斗的大楼两个街口外,依照原先的计划,抓住断手兄弟其中一人,送这车上来,让车上的人把抓的人带走,为预防抓的人中途醒来,所以配备医生做镇静处理,没想到成了我们的救护车。 我拍拍椅子:“曹队长,还能撑得住吗?要不把你和他们一起先送医院去?” 曹舵强打起精神:“笑话,我能倒下吗?我才不要去医院,案子弄清楚之前,我是汪队长的人。” 汪朝和眼望着车窗外,哀叹道:“也不知道兄弟们伤势要不要紧,从来没有遇到这样难啃的事,真他妈奇了。”回头对我说到:“麦少,不好意思,不是怪你。” “兄弟,我明白的。” 医生轻声说道:“不行啊,血压低,要输血。” 曹舵马上回头看看我:“麦少,我们还不能走吧?” “是啊,万一被跟踪,今夜就前功尽弃了。曹队长,你还是先去医院吧,命要紧,好了再与我们汇合。” “不输血不会死吧?”曹舵故意装着轻松的口吻问道。 医生楞了一下:“躺着别动,最好还是要输血,越及时越好,你能撑到现在,已经是奇迹。” 曹舵一把抓起车上的电话,拨通电话:“把给我准备的血悄悄送来,就你一人,穿便装,别给老子漏出什么马脚……” 他挂断电话,嘻嘻一笑:“麦子,我们是真的难,急救用的血都是准备好的,连骨灰盒都得准备好,你说……” 话没说完,曹舵昏了过去。 医生焦急起来:“还不走?等什么?” 汪朝和看看我:“没事,死不了就行,听麦少的,我们不能前功尽弃。” 想给梁凤书报平安,才发现电话放在原先过来的车上,也只好用车里的电话给梁凤书打过去。她还没睡,正焦急地等着我的电话,没给她说战斗的惨烈状况,只说电话落另一部车上了,一切都很顺利,马上要回去休息。 第428章 劫后余生 黑蟒仔带着几人把人都抬车上,让他的人开车送去医院,他和汪朝和的另一个队员、阿虎一起再回到我们车上来,才吩咐司机开车,让他在街上多兜几圈。 曹舵输着血,气息奄奄,让人感觉他命悬一线,而我们却像夜色中的游魂,还坐在车里,在街上兜圈子。 回想起那些送医院的同伴,我们都沉默了,完全没有胜利的喜悦。 汪朝和的队员突然说到:“对不起,队长,我终于想起来了,断手兄弟去的那个五金店肯定有问题。” “怎么有问题?你们怎么侦查的?楼里那么多人,连蛇仔他们都埋伏在里面,你们竟然好无察觉?” 汪朝和的语气显得很悲愤,心中怨气横生,以他的阅历和经验,或许他认为不该有如此惨重的伤亡。 曹舵打起精神来:“汪队,这个时候可不能计较这些,先听兄弟说完嘛。” 据这名安保队员说,为了怕断手兄弟发现他们三人跟踪,所以不敢跟得太近,断手兄弟一共去了两次五金店,每次都是他们两人同时出动,三名负责侦查的队员只好跟着断手兄弟行动,而蛇仔他们肯定是在这个空挡潜入了大楼里。他们三人肯定没有被断手兄弟发现其跟踪的事情,但断手兄弟应该是算准了我们要报复他们,所以他们布下了埋伏。 从大楼后面的两挂旋梯来看,他们早已做好两手准备,要是我们来的人太多,或者带着警察一起来,他们放哨的人便会通知楼里的人快速逃离。 放哨的人见我们一共才来四辆小轿车,又探得没有其他后援跟来,便放手与我们一搏。 当我和平措、曹舵、汪朝和四人刚冲入楼里,埋伏在大楼四周木箱里的人全体杀出,跟着我们到四周绿化带中的人,就是我们刚到达时发现的那些人也一起杀出。 阿虎带了七人,汪朝和的队员留下两个司机在车上,加上先前一直跟踪的人,安保队员六人,加起来一共十三人在楼外面同时开战,阿虎见对方根本就不抗打,虽然我们的人也有受伤,但都无大碍,他又见只剩下十来个人,便遂吩咐其他人解决,并要他们守在楼外,以防楼上的人跳窗逃走,他自己冲进楼来帮我们。 安保队员本以为楼下的人可以很快解决,眼看对方只剩下不到十个人还能战斗,不想突然来一辆车,车上下来的正是蔡子瑛。 蔡子瑛的手套上有毒针,先攻过去的几个人很快就被她全部放倒,余下的人在解决了剩余的人以后,一起围攻蔡子瑛,还分出两人上楼来帮我们,正好被我叫住,让他们带走了晕倒的那个断手。 这蔡子瑛真是一个精力充沛的女魔头,身形极其灵活,手上不时喷出毒气,直到她的毒气喷完,我们这边楼下也只剩下两个人还能战斗,但蔡子瑛没有和他们纠缠,而是沿窗外的排水管迅速地上了三楼,余下能战斗的两个队员也马上从楼梯冲上来。 先前处于紧张的战斗中,负责侦查的队员也来不及细想,战斗结束以后,他和黑蟒仔他们去抬伤员时,才见得地上那么多带着麻药的钢钉,遂想起来,如果麻药是蔡子瑛他们配的,一定是通过五金店交给断手兄弟,如果断手兄弟在其它地方与蔡子瑛夫妻见过面,负责跟踪的三人一定知道,唯独没有进五金店去,也是怕暴露了跟踪的人。 听完队员的分析,曹舵说:“走,车开到五金店去,看看里面有什么鬼名堂。” 估计汪朝和还在气头上,没好气地怼曹舵:“曹队长,还是先保证你的命吧,现在几点?五金店里还有人等着我们?” 阿虎劝说道:“汪队长,你也别生气了,我的人也在医院,蔡子瑛还是留了一手的,基本没有生命危险,只是,可能有几个要修养几个月,几个月嘛,没事的,总归会好起来的。” 我也安慰他:“汪队,他们会好起来的,我已经让林董亲自派人去医院照顾,放心吧。” 想先前在陆溪楠家里楼下,汪朝和已经有两人被枪击中,要完全好起来,需要很长的时间,这次又重伤五个,他领导的安保队只剩下四个可以参加任务,除开现在在车上的这个,其他三人都在我们约定的地方防守被抓的其中一个断手。虽还有十几个预备安保人员,现在还没经过考验期,正在公司执行普通安保工作,无法参与这样机密重要的事情,汪朝和一下没了可以指挥的人手,加上他如亲兄弟一样的队员都躺在医院,心里当然不好受。 亲身经历晚上血腥残酷的战斗,我心里也很难受,简直不敢相信事情会发展到如此残忍的地步,一次让双方如此多的人血肉横飞。当车在夜风里兜圈子时,我就想,以后的战斗恐怕更艰难,无论是自己这方的人,还是佛爷他们的人,要是死上几个人,罪过就更大了。 想我们其实都是在为钱卖命,彼此之间本毫无任何仇恨,也没有利益冲突,却要如此的以命相拼,而真正结仇的双方却躺在家里等待消息,无论外面执行任务人的生死,对他们的生活都没什么影响,该享受的一样不少。 我如此想着事情的本质,可我自己也不得不把事情继续做下去,我想,其实参与这场战斗的人都能想到这点,可是都走上了这条路,谁也不愿意退出,只因为能挣到钱吗?还是这就是当下人生最佳的选择? 我猜测,汪朝和一定认为这是他的工作,他最擅长的工作,能有丰厚的收入,跟着齐家也是光荣的事情,他的队员肯定也是如此想。 阿虎想当老大,想顶替佛爷从前在江湖上的位置,所以他带着一干马仔玩命,他本就是道上的人,他们做的就是脑袋别在裤腰带的事情,自然不会如我想得这样多。 第429章 欲攻五金店 曹舵更是有充足的理由,嘴上说着保一方平安,还死者一个公道,维护法律尊严,这一切都是他的职责所在,但他可以不用这样拼命,我想,曹舵是在为自己的仕途拼命,齐家只是他仕途上的其中一座靠山。 想想他们,我再想自己,我是为何要如此拼命呢?当我手脚麻木时,我曾担心自己此生就此玩了,当看到蔡子瑛勇猛无敌时,我也担心自己可能随时被她杀死,可是我能现在退出吗?实在想不通人生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再想想那些战斗中倒下的人,他们也是为了钱而卖命,此刻的他们会后悔吗?有人在救他们吗?他们与我们本无任何仇怨啊!为了各自心中想得到的东西,现在我们算是结下仇怨了,还有被我暗算的曹老二他们,想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在给齐家做事情的过程中,给自己结下太多的仇恨,难道过上好日子,就必须要掺和在争斗中吗? 我几乎已经找不到刚来这座城市时的初心,只能朦胧的想起,那时我和梁凤书是为了我们的爱情有个安稳的窝,有一个可以让我们自由缠绵的空间,我们匆匆来到这座城市,从没想过要害别人,更没想过要和谁拼命。 后来,我们的爱情有窝了,也有让我们自由爱恋的空间了,可生活却滑入无法停止的轨道里,这条路是我们最初没有预料到的。 欲望吞噬着生活的本来面目,而繁花似锦的都市让欲望肆意蓬勃。 想啊,来到这座城市的人,都是跌跌撞撞前行,我们都知道前方的路不好走,可又都怀着一腔热血扑腾着向前奔,本该随无情的岁月悄然前行,可又不能自拔地卷入拿生命为争斗筹码的游戏里。 不只是我们这些带着两袖清风来到这座城市的人,如郭越、廖建山、陆溪楠等等权贵,他们都已经先我们一步,离开了这个斗争无休无止的人世间,做了亡魂;耀仔、北仔、阿辉等等我认识的人,他们都是在这座城市从零开始,如今也已经落入阴曹地府。 人无休止的相互争斗是为哪般呢?这个问题越来越频繁地在我脑海里出现,看过那么多书,竟然无法给生命找一个没有怀疑的借口。 望着车窗外的高楼大厦,我陷入迷茫,想曾经和李木、依依、梁凤书在午夜街头开车悠游时,心中是那样的轻松自在,虽然那时刚够温饱。 阿虎把我从沉浸中唤醒:“麦少,你决定吧,再耽搁下去,天就亮了。” 平措低声提醒我:“哥,要是五金店是他们的落脚点,蔡子瑛和老谢也在的话,我们车上这几个人又都各自带伤,恐怕没有胜算啊,要不……” 曹舵马上打断平措的话:“小兄弟,你是我们当中最强的,你可不能打退堂鼓啊!”听曹舵语气,想破案都快想疯了。 黑蟒仔拿出电话,看看我:“麦少,要不我调些人来?” 阿虎马上不屑地说:“操,调人我更快,百八十号人随时能来,可有几个能抗得住他们的手段?” 汪朝和没有做声,只有曹舵一人想看看五金店里到底藏着什么,曹舵急了:“这样,我让我的队员穿便装,把五金店端掉。” 我马上打断曹舵的想法:“曹队长,要用警察,我们今天晚上还拼个球啊?咱们道上的事,得按道上的规矩来,等找到佛爷雇凶杀人的证据,到时你们警方要怎么做,想让我们插手,都懒得管。” “是,是,是,麦老大说得对。”曹舵又拿出死皮赖脸的样子来,歪头看着我:“麦少,麦老大,听我的建议吧,现在不杀进五金店去,明天什么证据都没有啦。” 汪朝和鼻子哼哼两声:“你这个样子,还杀进五金店?” 曹舵一把拉掉手上的输液管:“医生,可以啦,我没事,死不了。想我几年前追捕罪犯,喷着血追他几百米,照样把人铐上。” 医生哀叹一声,拿出几盒盒葡糖糖,两大瓶维生素:“都喝点,吃点,唉,你们都不要命,请便吧。” 曹舵递给我们每人一瓶葡糖糖液:“来,我们干了,庆祝今晚抓一放一取得预想成果。”随即又喋喋不休地分析说:“你们想啊,一个五金店能藏得了多少人?跑掉的几个人现在比我们还惶恐,咱们是正义的,没什么好害怕。我们车上五个都是精英中的高手,麦少又是好射手,用得着怕他们吗?” 我正想着要不要冲进五金店去看看,听曹舵信心十足的语气,故意奚落他:“你就算了,自始至终就打那一个,还要汪队长帮忙,也算精英?高手?” 曹舵嘻嘻一笑:“麦子老弟,你这真是冤枉我了,我从那边楼梯往上冲,被他们预先设置的铁皮割一道口子,虽然用了老代的药,可血止不住啊!我是用两个袜子把伤口缠住,可是一点没贪生怕死哦,要不是放了血,绝对不至于那个样子,你们刚才看到的,缝十几针啊,我现在不还是战斗力十足嘛。” 想曹舵也真是拼命,比我们这些效忠钱的人还玩命,他的精神来自何处呢?又宽慰他说:“玩笑话,曹队长今晚英雄,流着血还拖住了一个断手。可是,五金店里的情况我们难以预料,要是娇妹他们暗伏其中,我们谁也活不成啊。” 曹舵倔强地说:“这样吧,车往五金店开,我一个人去看看,要是我死了,事情有人接手,你们自己开车走,不用管我。” “你他妈疯了吧?”汪朝和的语气带着愤怒。 曹舵几近哀求地说:“兄弟们啊!相信我的办案经验吧,好不好?所谓狡兔三窟,今夜要是不把五金店这个疑点查清楚,他们可不是吃素的,明天什么都没有啦!你们不让用我的人,那只好我自己去,麦少,把你的弩给我。” 看着曹舵坚定地向我伸出手,我只好说道:“这样,我们先前从他们的埋伏中杀出来,目的也已经达到,五金店去看看,如果对方人多,我们不恋战,马上撤退。” 曹舵两声叫好。 第430章 五金店的收获 让阿虎打电话叫人,找可靠的几十号人,分别在离五金店外一公里范围集结,以防万一,没我们这边的电话,他们不能出现。特别叮嘱阿虎:“别说是为什么事情,千万别漏出风声去,别搞成聚众斗殴事件。” 有了决定,汪朝和也不含糊,打起精神来。 车在五金店门口刚停下来,黑蟒仔首先冲下去,双手一用劲,轰隆一声,硬生生拉起卷帘门。 冲进店里去,空无一人,曹舵气得捶胸顿足:“操,来晚了啊!我们来晚了啊!他们已经清理完走啦。” 我一点没看出来五金店里有什么异常,心里马上放松,想是一场虚惊,不过是怀疑出错。 平措马上轻声告诉我:“哥,曹队长说得对,空气中有血腥味,他们在这里休息过,可能包扎过伤口,然后把垃圾都带走了,但这血腥味还没散完。” 平措的话我毫不怀疑,他是从地狱里爬过来的人,嗅觉不同寻常,要不然他也活不到现在。我又马上紧张防备起来,看如此小的一个地方,如果老谢、蔡子瑛躲在这里,他们一出手,我还有命回去吗? 几百平米的五金店,商品玲琅满目地摆在货架上,地上也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五金配件,完全就是一家正常营业的五金商铺。 曹舵拿起货架上的一个榔头,挨着敲墙壁,敲到收银台旁边时,他猛的一脚踹在墙壁上,石膏板做的墙立刻被踹开一个大洞,迅速钻进去,打开灯,大叫道:“看看,看看这里,有床有厕所,简直堪比一般酒店的套房,有人长期住过,既然住人,为什么要把门隐藏起来?这明显是窝藏过罪犯啊。” 汪朝和从厕所拖出一个塑料大盆,闻了闻:“他们的麻药是在这里勾兑、浸泡的,那么多的钢钉、铁皮,看样子是分批制作,谋划得很周密,估计以前这里就是蔡子瑛他们夫妻的一个落脚点。” 一番翻箱倒柜,没什么发现。 曹舵一锤子敲碎镶在墙上的镜子,镜子后面漏出没有上涂料的一块一米见方的木板,拿锤子敲几下,木板周围是实体墙,唯独木板发出空响,遂马上撬开木板,木板后面是一个独立的小空间,曹舵激动地双手把里面厚厚的一叠东西掏出来。 一一摆开在地上,有陆溪楠、郭越、廖建山的详细资料,记录着他们每日的出行路线、车牌号码、身边人员等等一应俱全,还有一张手绘的陆溪楠小区地图,和陆溪楠家里的布局图。 更让我触目惊心的是,有我和梁凤书、露露、小芬四人的照片和基本资料,还有我荔枝公园旁家里的户型图、手绘的小区地图。 曹舵像狗一样爬在地上,仔细地端详着,深深的闻着那些纸张,分析说:“你们看,陆溪楠的资料是最旧的,最详细;麦少的资料是最新的,内容也比较粗略;廖建山和郭越的资料比较少,只有车牌号和一个星期的出行时间规律表。” 汪朝和疑惑地问:“这能证明什么?证明陆溪楠和廖建山、郭越都是他们害的?” 曹舵小心翼翼地把所有纸张按循序叠起来,一边收拾一边说道:“这些东西我要带走,很有用。” 平措快速地把我和梁凤书他们的资料拿在手里:“哥的东西我们要了。” 曹舵抬头笑嘻嘻地看着我:“小心眼,我要麦少的资料,还要靠这些?” 我拍拍平措:“咱们就是小气,我们的东西带走烧掉。” 曹舵如获至宝地小心收拾着:“麦少,汪队,你们能看出来吗?杀廖建山和郭越是临时起意,而下一个目标是麦少。” 也真是佩服曹舵的想象力,我故意问他:“我在他们的名单中,这不足为奇,为何说杀廖建山和郭越是临时起意呢?” “只有车牌号,和一星期的出行时间表,这就能证明,你看陆溪楠的资料这么全,才像经过长时间的周密谋划。” 汪朝和看曹舵仔细地收拾着,急着帮忙去收拾,被曹舵大声阻止:“别动,你们别动,这些东西我要拿回去验指纹的,别以为是一堆废纸,这可是重要的证据。” 听他说这是重要证据,我马上问他:“他们其他东西都收拾了,如果这些东西是重要证据的话,为何不带走或者销毁呢?” 曹舵扯下床单,把厚厚一叠资料包好,挂在自己身上,眉目舒展开来:“这就要说到犯罪心理学上了,罪犯做成一件事后,会因为成功的喜悦与犯罪的罪恶感交织在一起,他们常常刻意忘掉做过的事情。做过的事情当然忘不掉,而以前用过的东西,没有处理完的,容易被遗忘,人都不愿意面对过去的罪恶,这次他们逃得也匆忙,自然会遗漏一些东西,看看,好在我们来得还不算很晚,不然让他们想起来,这些东西可就没啦,这都是形成证据链的宝贝啊。” 看他眉飞色舞地解释着,我着急起来,很想躺下去睡一觉,催促道:“走吧,你的宝贝已经到手,该满意了。” “马上,再等一会儿,很快。”曹舵探身在吧台里抓起一个塑料袋,把厕所的垃圾全部装上,提在手上:“走,今天没白来。” 让黑蟒仔自己打车回去执行我家的防备任务,其他人同车往东快速前进。 在车上,曹舵显得精神焕发,估计是得到一些他认为有用的证据,心中欢喜,他笑着问我:“对手知道你家住处,也知道林董住处,我们为何要在街上兜半天圈子呢?麦少,有必要吗?” 我趁机讥笑他:“亏你还是刑警队长,这也想不通?虎老大,给他上一课。” 阿虎有些难为情地看着我:“按道上的规矩,你是小哥,可不能叫我虎老大,担当不起,就是你家里那位,也是道上公认的小妈,当初耀仔发下这话,他虽然死了,可他曾经是老大,我还晚着你们辈分,麦少,以后叫我阿虎吧。” 曹舵嬉笑着:“这么讲究?你们道上不就是为钱杀来杀去的吗?” 第431章 秘密据点1 阿虎拿出十二分的耐心看看曹舵,不好怼他,继续解释说:“没规矩的是那些小混混,咱们是尊重规矩的,祸不及妻儿,戾气不带回家。麦少让在街上兜圈子,就是告诉那些人,要报仇,各凭本事,外面解决,我们人在外面,别弄家里去。” 曹舵颇为不屑:“这么有道义?可灭门惨案也不少啊!” “那是丧尽天良的畜生干的事情,算不得我们道上的人,栽我们手里,这种人必死无疑。” “我们在街上兜圈子,就是因为你们的道义规矩?” “当然不只是这样。”汪朝和接过阿虎的话,突然看着我问道:“麦少,那地方要他曹队长知道?还是说不用他去。” 阿虎说的‘那地方’,位于大梅沙以东几公里外,一处偏僻野海边山上的废弃民居,四周早已杂木丛生,人迹罕至。房子外面看着破败不堪,内部却生活设施俱全,是耀仔早年从渔民手上买下的,陆陆续续把里面整修得简单干净。 耀仔被抓以前不久,他曾带我和梁凤书去过,他告诉我和梁凤书:“你们是我最信任的人,这地方除了我和四大金刚,再没有别人知道,有的时候要躲躲市面上的风头,谁也想不到我有这个地方,连佛爷都不知道,你们不会给我说出去吧?” 那次耀仔带我们去,是因为梁凤书过生日,他吹嘘他有很多好酒,我和梁凤书不相信,他就带我们去看他的私藏。 耀仔和四大金刚同时被抓,那地方只剩下我和梁凤书知道,在梁凤书谋划整件事情时,她建议我把那里作为据点,就算被毁了也不可惜,而且那地方好防范。 前天晚上,我带汪朝和及其安保队员去过,决定用那里作为关押断手兄弟的地方。 曹舵嬉笑颜开地看看我们几个:“咱们现在可是生死与共的兄弟啊,可不能抛下我。” 事情必须要有曹舵参与,当然要带他去。 确定没有车跟踪我们,依曹舵要求,车刻意绕道沙河边的一个工地,他把从五金店带出来的东西交给提前在那里等着的队员,等他的事情交代完,我们才直奔以前耀仔的秘密据点。 天刚蒙蒙亮,大海尽头的海天相接处泛起青光,一切都还在沉睡,就连海面上也没有波浪,只微微涌动着鱼鳞般的闪耀。一边是墨玉沉沉的山丘,一边是粼光闪耀的海面,几溜昏黄的路灯沿海岸线散落,在海上漂来的薄雾中,显得格外低落而迷茫,几名环卫工人低垂着脑袋在路边忙碌,没有人关心我们一身血腥。 车停在大梅沙酒店旁的停车场,走下海滩,汪朝和先前到达的队员已经在海边的两艘快艇上等着。 快艇沿海岸边前行,在一处海边礁石自然垒成的洞里停下来,听得海水舔舐着礁石崖壁,发出有节奏的浑厚而沉闷的声响,我们的到来,惊起几只飞鸟仓惶出逃。 从礁石洞里出来,徒步翻越一片裸露的石滩,攀上海岸,穿过几十米的杂树林,沿着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蜿蜒而上,走不到十分钟,在半山坡的山腰茂密丛林掩映中,有一排石头砌成的房屋,外墙在风吹日晒和潮湿的丛林气变成黑褐色,张牙舞爪地长着一些杂草。四周树木杂草郁郁葱葱,要不是有人带路,就算路过旁边,也难以发现茂盛密林中的几间石头屋。 进入屋内,又是另外一番天地,木地板光亮整洁,沙发座椅等等家具一应俱全,屋里的炭火上烤肉滋滋生香,一晚上的战斗,大家都饿了,立刻围坐在一起吃起来。 汪朝和提醒大家:“快点吃,天亮要灭火,不然远处会看到烟。” 我快速地吃饱,睡意袭上来,伸个懒腰:“都睡吧,三张床,还有打地铺用的东西,沙发上也可以睡。” 安保队员打开一扇门:“麦少,你先睡吧,这间能洗澡,山泉水已经接好,剩下的事情交给我们。” 我拿起卫星电话,分别给齐爷、小语、林迪薇、梁凤书打完电话,倒头便睡。 睡梦中,我看见小语穿着她喜欢的浅蓝色长裙,抱着婴儿在大树下看日落,她幸福的脸上带着惆怅的期盼,凝望远处的眼睛里,含泪带笑,晚风吹起她的长发,她那么美丽迷人。手轻拍着怀中熟睡的孩子,嘴里轻声哄着孩子,就像在告诉孩子:“遇儿,爸爸就快回来了,等爸爸回来,我们一家人更开心……” 醒来时,泪水打湿了枕头,感觉浑身上下都疼,看看被钢钉钉过的地方,还有些红肿,不敢有丝毫矫情,想他们比我伤得更重,医院里的那些人更是惨烈。 推门出来,发现已是暮色苍茫,大家都在客厅里坐着,唯独不见曹舵,我马上问道:“曹队长呢?” 医生站起来:“发烧了,已经输液,晚点应该就没事了,少爷,让我给你检查检查吧。” “我不用,安全没事,就是给我那些被钉过的地方抹些消炎药就行,又痛又痒,难受。” 医生马上拿出药给我吃,又帮我抹药,感叹道:“这要是让林董和齐爷知道,他们还不心疼死啊?汪队长,以后可不敢再让少爷伤成这样子,你说,要是他们知道,你怎么交代啊?下午林董打电话来,我都不敢说,只说少爷一点没受伤。” 五十多岁的医生大叔对着汪队长挤挤眼睛,玩笑说:“汪队长,我可是帮你隐瞒哦,你欠我一个人情。” 汪朝和端着一杯水,无精打采地看看我:“还是算了吧,我一会儿给林董实话实说,麦少谁管得了啊?只有林董,唉,幸好哦,要是进医院,那才,算了,不说了。” 我哈哈一笑:“汪队长辛苦,医院那边问了吗?都还好吧?” “都还好,全都没有性命之忧。”汪朝和拉过椅子让我坐下来:“麦少,你还别说,蔡子瑛那些药有好有坏,坏处嘛,我们都知道,可好处也有,没有代叔的解药,一旦倒地中毒,人就被麻昏过去,也就没有二次伤害,如此看来,蔡子瑛和老谢不是像断手兄弟他们,不是胡乱要人命的,他们夫妻刻意在避免造成人死亡啊。” 第432章 秘密据点2 “这样啊,汪队长,以后我们也尽量别要他们夫妻的命。”我心里想着,小语对蔡子瑛有母亲一般的情感,我想,小语肯定也不希望蔡子瑛惨死在我们手上。 他们要我的命,而我还得对他们施以慈悲和怜悯,这对我来说是很大的挑战。在我刚从故乡进入城市的头一年,经受的委屈和欺负、欺骗、苦难等等太多,那时的我就曾想过,等我有力量时,谁欺负我,我让谁不得好死。 我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干掉老谢和蔡子瑛,他们夫妻为齐家做事那么多年,所经历的战斗一定非我所能比,也只好嘴上慈悲。 “是啊,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是,看蔡子瑛那架势,是要你死的哦。麦少,他们叫嚣着让你把东西交出去,是什么东西使得他们要追着你来呢?” 想汪朝和对齐家忠心耿耿,所有事情他都会一一汇报,不管他是刻意还是无意闲聊,我都得给他一个理由,在监狱见北仔时的录音林迪薇和齐爷都有备份,我也有,但陆溪楠家里的账号只有我和梁凤书知道,压低声音说道:“别让曹队长知道,这里都是自家兄弟,也没有外人听见。记得吗?北仔死前,我去监狱见过他,他说了一些佛爷的犯罪证据,我有录音,已经交给齐爷处理,估计这事看守所那边后来走漏了风声,想必他们是想要那录音吧。” 汪朝和凌然大悟地说道:“哦,是这样啊。” “唉,以后算是真正结仇了啊,曹老二那帮人一定对我恨之入骨。” 阿虎马上对我抱拳说道:“对啊,曹老二的事情,我该好好感谢你,值得我一辈子铭记在心,我的今天是你给我夺来的。想不到你略施小计,就让他们全军覆没,真是不得不佩服你的智商。” “可千万别这么说,我们都是给齐家做事。” 闲聊一阵,曹舵输液完起来,做出精神很好的模样,笑呵呵地说:“我又可以战斗啦,麦子,下面怎么打算?” 招呼曹舵快坐下来休息:“你啊,别逞强,我们都好好休养吧,没什么打算,就这样等着。” “等着?”曹舵又激动起来:“抓了人就这样等着?麦少爷,你总得把计划告诉我一声啊!” “计划就是等着,真的,你不是办案如神吗?这会想不到?” “哦,你说过,另一个断手会想办法来救这一个,要救这一个,必须联合佛爷和娇妹他们的力量,如果不救,他们会内讧。可是,万一他们直接去威胁林董要人呢?” 汪朝和马上说道:“曹队长,你认为林董是能随便靠近得了的吗?还威胁林董?我老板的防御及其严密,他们只能来找我们要人。” 曹舵抬眼看看门外黑漆漆的夜空:“这里这么偏僻,我们躲在这里,怎么能找到他们买凶杀人的证据?” 我又嘲讽曹舵说:“曹队长,你是不是刚才发烧烧傻啦?问七问八的,这还不到一天,你就坚持不住啦?我告诉你,现在开,我们就和他们比耐力,谁先忍不住了,谁就会是输家。这里吃喝都有,风景宜人,空气新鲜,还能看海上日出,待着不好吗?” 我把桌子上他的手机递给他:“给你的人打电话,这才是你曹队长该干的活儿。” “打电话干嘛?”曹舵估计是真烧糊涂了,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提醒他:“我们的两部车不是放在酒店旁的停车场吗?通知你的人,穿便装,任何关心那两辆车的人都秘密抓捕起来审问,你会有很大收获的。” “懂了,懂了。”兴奋地叫起来,曹舵一拍脑袋:“哎呀,我今天是怎么啦?脑袋卡得这么厉害。” 晃一晃手机,曹舵又变得失落了:“不行啊,这地方手机没信号啊。” 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我把卫星电话递给他:“用这个。”他刚接过去,我马上叮嘱说:“曹队长,你应该知道的,让你的人假装也在调查我们,所以守着我们的车,千万演得像一点,其他人都可以抓,唯独断手兄弟、青子、娇妹这三人不能抓,该闭眼时要闭眼。” 阿虎马上提醒说:“曹队,酒店里有我的人等着他们,千万别抓错人,我的人你们警队都是熟悉的,脖子上纹有虎爪。” 曹舵兴奋地打完一通电话,急不可耐地说:“人关在哪里?让我审审他。” 我跺跺脚:“在地窖里,可是你不能审他,医院关了那么久,你们审问出有用的东西了吗?他这样的人,心够狠够黑,但骨头同样够硬,想从他嘴里问出东西来,还是算了吧,除非出现奇迹,他自己愿意说,我们就看看有没有奇迹出现了。” 汪朝和欣慰地一笑:“还别说,他除了不说话,很配合,给什么吃什么,一副坦然自若的样子,一点不闹情绪。” 曹跺马上担心地问:“不会给跑了吧?” 汪朝和的队员马上回答说:“给他十双翅膀,他也飞不掉,比你警察局的监狱还安全,这点曹队长可以完全放心。” 平措在外面练了几通回来,一身大汗淋漓,抹着脸上的汗水,有些担心地说道:“哥,海上有几艘快艇来回地开,是不是他们的人跟来了?” 我扔给平措一瓶水:“快歇歇,没事的,他们找不到这里来,肯定看到我们停车场的车了。就算来了,我们周围有预警,以逸待劳,完全不用担心。” 阿虎摩拳擦掌,兴奋地说:“昨夜一战真痛快,唯独那蔡子瑛不好对付,今天我起来转悠时,想出一个办法对付他们夫妻,用网,要有一套结实的网就好啦。” 汪朝和给兴奋的阿虎浇一盆冷水:“虎老大,在蔡子瑛和老谢面前,你以为他们还能让你洒得开网吗?” 我站在门边,点上一支烟,迎着凉爽的夜风,透过茂密的枝丫,看见秋月从大海上升起来了,蛋黄明媚的月亮,在流云的簇拥下,正从海天相接处款款走来。秋月好似多情的少女,还记得那个中秋之夜,我和小语、林迪薇等人在大海中央看海上升明月,是那样的诗情画意,今天,望着明月,我的心只剩下思念。好想变成一只夜鸟,展开翅膀,乘月光自由飞翔,飞到思念的地方。 第433章 兄弟再会已尴尬 秋天一到,年关就不远了,期盼着,或许能在年前把事情解决,不然将无法陪梁凤书回故乡。 南国的秋天看不见萧瑟,飞速发展的深圳越来越拥挤,那些钢筋混泥土的摩天大楼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在角角落落里肆意窜出来,秋风里,如密林一般的都市不见丝毫摇曳,只有脚步匆匆和满街怅惘的身影。 到深圳六七年,第一次被迫住在远离繁华的林子里,索然无味,却也难得清静。 等待是种煎熬,好在心中有诗书,第一次真正安静地站在海边,悠然畅享‘东临碣石,以观沧海’的景色,看洪波涌起,望见潮起潮落、水落石出,碧海无际,茫茫无涯。 依然是天明时分入睡,日头西斜时起床,傍晚时看海,曹舵说我不是在等待杀手的到来,就像悠游度假,傍晚时,站在碣石上思念不能相见的姑娘。 我思念不能相见的我的姑娘,还有我没见过面的孩子,可我也看海上那些来往的船舶。我知道,当我决定把车停在海滩酒店旁的停车场里,就知道佛爷的人一定会想方设法找到我,我也期盼着他们早日到来。 手机已全部关机,只一部卫星电话与外界联络,离游人如织的海滩只有几公里,却像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这里只有风和海浪声。 等了十来天,汪朝和那些受伤较轻的队员已经能战斗了,出院以后,按照汪朝和的指示,秘密到达我们隐藏的石头屋,人马齐备,可以展开下一步行动,曹舵兴奋不已。 我们的人的伤好了,他们的伤也应该好了。 入夜,我们悄然到达大梅沙东北角的一处僻静小楼,这是阿虎从以前耀仔遗留的产业中接手过来的。那时的大梅沙还只是海边酒店那一小块繁华地,东北角稀稀落落几处违章建筑,少有人关注。 这一天,梁凤书她们正式搬进新购买的别墅——凤书楼,我自己家乔迁新居没有我参加,这又是一场无法弥补的遗憾。生活有太多的无奈和遗憾要面对,在我一贫如洗流落街头的时候,常常想,或许有钱以后,生命再不会有遗憾。如今我有钱了,遗憾更多,连自己孩子出生都没法亲眼见证,比穷困潦倒的人还不如,必定钱财身外之物,而这些错过的事情都是短暂生命里的大事。 到达小楼以后,汪朝和故意派队员出去买东西,阿虎也让他可靠的小弟们悄然埋伏在小楼外围,这一切都是故意做给佛爷的人看,我们在这里,有本事你就来。 本以为他们会杀过来,却只等来一个口信,青子约我面谈,地方我定。 瞻前顾后,思来想去,见面没什么不可以,既然地方我定,那就在李白的餐厅。我要确定带谁去,平措是要和我寸步不离的,汪朝和受齐家之命保护我,他要带人保护我。曹舵不能去,青子认识他,阿虎不能去,他和青子以前都是跟佛爷的,如今分道扬镳、各为其主,见着难免尴尬。 林迪薇的意见是:“麦子,可以见他,看看他到底有何打算,如果可能的话,尽量把青子争取过来。” 看来林迪薇还是不够了解道上的事情,她那样高高在上的人也不可能真正了解道上的事,所以才被佛爷算计。我知道,青子是绝对不可能背叛佛爷的,不是说他背叛佛爷就没有了活路,以他青子的本事,纵横江湖几乎无人能敌,怎么会没有活路,但忠于佛爷是他活着的信仰,是他活着的意义,就算外人看他‘愚昧’,也丝毫影响不了他的坚持,谁不是‘愚昧’的呢?忠于钱不是更愚昧吗? 梁凤书的意见比林迪薇实在:“老公,青子是个好人,不要和他弄得太僵,佛爷也曾是我们的恩人,眼下这个样子,能让佛爷归隐国外就不错了,见到青子时,带我向他问个好。哦,还有啊,让上官婉儿到凤书楼做客,告诉她,我很想她。” 也想打个电话给小语,想想还是算了,让她安心带孩子吧,万一她问我蔡子瑛和老谢的事,不好告诉她实情。 阴郁的天空飘洒着细雨,正午时分的大海上,依然如清晨一样雾霭飘渺,李白的餐厅外散落着精壮的男儿。 来到餐厅门口,青子伸出手:“麦少,好久不见。” 曾经的好兄弟这样见面,难免让人唏嘘,我也如他一样,带着惋惜的语气:“兄弟,好久不见啊!” 王朝和看着青子更尴尬,彼此轻轻一笑,已经没有招呼的热情,曾经一起战斗的兄弟,此刻已经是对手,事情就像这种快速发展的城市一样,正以无法想象的速度裂变着,一切都正面目全非。 欲言又止,终究没能说出一句问候的话,汪朝和看着到处觊觎的目光,手一挥,两个队员先进入餐厅去检查一番。 青子递给我一支烟,递到半途,看看平措,又把烟收回,自己点上,深吸一口。以前我很少看到青子抽烟的,或许他也迷茫了。 要害一个人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可能就是在烟里下毒,曾经一起并肩战斗,今日已经不能抽对方一支烟,江湖的戒备之心如此残酷,我拿出自己的烟,徐徐点上,对着大海吐出一口,怅然说道:“青子,你带了不少人来啊!” “嗯。”青子看着我苦笑道:“江湖不就是如此吗?麦少,你一直都是有本事的人,能抓断手兄弟,还是让我没有想到啊!我们可以单独谈吗?” 汪朝和站在我旁边,抢先说道:“青子,这不行,麦少没法和你比,你的手段我知道,你和麦少单独谈,对麦少不公平。” 青子无奈地点点头:“有这考量?唉,麦少,怎么会走到这一步?”他这话不是要问我,我也无法回答,我想他也是感叹吧,随后他说道:“这样,麦少,人多一起谈就没必要了,我一个人进去,你带平措,这样没问题吧?” 第434章 直言绑架凶杀 达成一致,汪朝和的队员从餐厅出来,低声在汪朝和耳边说一句:“里面安全,没问题。” 在危险面前,平日里强调的那些江湖道义完全没用,只剩下狡诈和怀疑,还有算计。在斗争面前,更是毫无任何信任,尽管我和青子以前是兄弟,还曾一起并肩战斗,转眼之间,我和他好像彻彻底底的陌生人,即将你死我活的陌生仇人。 江湖或许一直都是这样,道义只是一件虚伪的面具 进入餐厅,以前熟悉的服务员一个不见,李白从吧台外的凳子上站起来,好像害怕靠近我们三人,远远地问道:“喝的还是吃的。” “茶,咖啡,各两壶,哈吉斯两份,牛排两份,汤你看着来点就行。”我熟练地大声告诉李白,又问青子:“这里的哈吉斯真不错的,你看看还有什么需要。” “无所谓,你安排就行。”青子又点上一支烟,情绪很低落,转头看着窗外:“麦少,你也来这里好些年了吧?” “是啊,六七年了。” “我比你早多了,依然不喜欢这里的天气,湿闷。” 雨突然就下大了,海风吹拂着秋雨噼里啪啦地拍打着玻璃,我看着外面,那些人在雨中如发呆的游魂一样,站在原地,好像就为等着淋这一场雨,丝毫没有想要挪动脚步避雨。 “今天不是个谈判的好天气啊!青子,你看,雨大了,多难为兄弟们啊!” “这雨不算什么,江湖比这雨伤人,麦少,你现在真正算是道上的人了吧?” “我希望不是,可就这样算是了吧,青子,你是代表佛爷约我?” 一米多宽的桌面,好像一条银河隔着我们,平措站在我的沙发外面,青子目光避免着与我的目光碰撞,我也刻意避免着。 他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等李白端来茶和咖啡,我们自己喝,自己倒,青子浅尝一口茶,长叹一声:“唉,其实,我们见面也没多少用,但佛爷有话带给你,我尽职吧。” “什么话?” “佛爷说,你麦少是聪明人,应该明白,争斗里没有对错,也没有善恶,不过是为钱的赌局,只有输赢。佛爷说,麦少和凤书都是有文化和涵养的人,趟进江湖,可惜了,几年感情还在,不能同道,也但愿不要为敌。” 佛爷这些话我是能想到的,不用青子说,但青子亲自来告诉我这些话,足见佛爷憧憬着我没法预知的一些事情,或许是好事情,也或许是很不好的事情。 这样开始进入主题,带着往日的情义,我也怅然若失:“回不去了吧,还回得去吗?” “回不去,但可以出去。麦少,你把佛爷要的东西交出来,放了你手里的人,佛爷愿意提供你和凤书以及你朋友到国外定居的全部费用,我们也不用绕圈子,你我都不是绕圈子的人,是吧?” “其实吧,你知道的,我没法这样做,小语和我的孩子都快满月了,就像你没法背叛佛爷一样。青子,凤书说问你好,她说你是个好人,希望以后还能做朋友。” 青子有些动容,眨巴一下眼睛,欣然微笑:“谢谢她,你这辈子艳福真好,小语对你情深意重,凤书对你不离不弃,真好啊,洪福齐天。” 气氛轻松了一些,我心中有些不确定的怀疑,靠在沙发上慢慢说道:“青子,今天就像朋友一样,事情已经成定局,不如我们聊点别的。” “你想聊什么?你知道的,我不擅长聊天。” “我想问问你,那天我们到梧桐树看日出,断手兄弟和那些杀手是佛爷让你通知的吧?” 青子喝口茶,抬眼看看我,目光又移到玻璃外面:“是,这没什么需要隐瞒的了,你心中已经有答案,不是吗?” “就那样想要我的命,不是太残忍了吗?” “麦少,你最明白什么是江湖,没有对错,只有输赢,但我那天是真心和你们并肩作战,我也不想就那样没了你这个兄弟。” “青子,你走得有些远了啊。你去四海公园接走廖建山和郭越,这事可不是能瞒天过海的……” 青子有些激动,撑起身子来,平措马上向我靠过来。 我对平措摆摆手:“没事,青子不会在这里杀我。”又对青子说道:“兄弟,你别激动,我知道你忠于佛爷,愿意为他赴汤蹈火,可是,事情已经这样,佛爷为何还想四面出击呢?他为何不悄然隐退,他是可以做得到的啊!” “麦少,你怎么知道我在四海公园接走他们?”青子的情绪依然有些激动,显然他和佛爷都以为做得天衣无缝。 “这个嘛,没法告诉你,佛爷从思齐弄走几十亿,加上廖建山和郭越的钱,达数百亿,这也太贪婪了,青子,你觉得呢?” “谁不是为了钱?佛爷为思齐立下汗马功劳,奋斗一生,不该得那些钱吗?”青子确实不擅长说话,脑子里没什么弯弯道道,比一般江湖人要直爽。他顿了顿:“那些证据是你发现的,还是思齐其他人发现的?” “青子,这重要吗?我掌握的证据,不就是齐家掌握的证据吗?” “这么说你已经把证据交出去啦?” 我回避青子的问题,又丢出一磅重弹:“佛爷转钱到国外的路径我也知道,陆溪楠给我的,佛爷不是派人到陆溪楠家里杀我吗?我这命硬得很哦。” 接连抛出两个重要把柄,我有些得意骄纵,一边喝咖啡,一边观察着青子的反应。 他的脸绷得更紧了,目光变得冷峻:“所以,佛爷希望你交出你掌握的东西,佛爷说,齐家不可能让你进他们家门,这一点你应该明白的。” “兄弟,你的心走得远,佛爷也想得太远了,我不是为做豪门女婿,是为情义。青子,你不觉得佛爷太过残忍了吗?耀仔、北仔、郭越、廖建山、陆溪楠,还有阿辉他们,下一个会不会是你青子呢?” 青子沉默起来。 李白用一个大托盘端来两份哈吉斯:“趁热吃吧,热的好吃。” 秋雨下成了夏日的暴雨,滂沱大雨反而让玻璃外的雾气消失了,水花四溅,而那些站在雨中的江湖兄弟们依然没动。 第435章 雨停不再是朋友 我还没有吃饭,狼吞虎咽地吃下半分哈吉斯,擦擦嘴:“青子,不尝尝吗?” “这么说来,只有分输赢了吗?麦少,你可是想清楚啦?凤书也同意你这样做?” “不然还能怎么做呢?” 为预防青子突然对我动手,我知道他的身手,哪怕是万一的机会也不能给他,遂推开我吃剩的半份哈吉斯:“平措,你饿了吧,坐下来吃掉,青子不是外人,来之前,凤书还希望我能和青子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呢,唉,恐怕是做不成了哦。” 平措会意我的话,挨着我坐下来,慢条斯理地吃半份哈吉斯。 青子的打扮一直都是如此干净利落,一条运动休闲裤,一件黑色体桖衫,今天,他还多披了一件方格暗红色寸衫,刚毅的脸显得尤其冷峻。 平措突然看了看手机,神情一下紧张起来:“哥,他们在袭击小楼。” 来与青子会面时,我就想到过,青子知道我一定会带着平措和汪朝和一起,这样小楼里就失去了两大战将,他们有可能借此机会突击小楼。 那栋小楼以前是耀仔的秘密赌场,所有的门窗都是特殊定制,就算是手榴弹也未必能撼动丝毫,楼里还有地下隧道通往外面,当初是预防赌场被警察突袭时好让人撤走。我来与青子碰面,楼里的防御主要由曹舵和阿虎领导,只要他们防而不攻,就算蔡子瑛夫妻和娇妹他们一起上,也没法攻破。 光天化日之下他们真的这样打上门去,还是让我震惊,这简直是太无法无天。 “青子,你这是用的调虎离山吗?”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有人想借着这场大雨做掩饰,杀进楼里去救人,别说你不知道啊。”我马上思索着要不要赶回去支援,餐厅门口的汪朝和也一定知道了小楼的情况,但他没有进来,证明他也胸有成竹。 暴雨如注,窗外站在雨中的人如鬼魅一样阴森恐怖。 青子拿出手机,大声问道:“谁让动手的?” 放下电话,青子双手舒展开放在沙发背上,目光依然冷峻:“蔡子瑛和断手,我没法约束,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今日约你出来,只是为佛爷带话。” 他明显在说谎,说谎这件事他不擅长,可他还是要这样做。他真是活得完全没了自我,活生生把自己变成佛爷的奴才,我只能可怜他这份忠诚。 外面雨没有停下来的迹象,我也不想冒雨回去而增加自己的危险性,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早晚要动手,那就随他们去吧,青子,我们这里不用动手吧?这餐厅可是受领事馆特别保护的。我想啊,以后我们可能真得各为其主了,这场大雨真好,就让我们在雨停之前做朋友,怎么样?” 青子端起咖啡杯:“好,麦少,敬你,江湖上难得一见的人才啊,可惜,真是可惜,你这样的人要不是我的朋友,是我青子福份不够。” 我也要拖着青子,担心他到小楼那边去,或许他还不知道,袭击小楼的人一个也跑不掉。我先是在林子里躲了十来天,故意让对手急火攻心,突然暴露,他们一定会急不可耐地想救人。 “李白,把茶热一热。”我大声喊道,故作平静,对青子说:“来,为从前的兄弟,青子,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想和你做永远的兄弟,我想,是有这个可能的。” 青子领会我的意思:“麦少,你做事总是这样有把握,如此说来,你认为佛爷一定会进去,是吧?” “他太过残忍,杀了那么多人,不该还吗?” “麦少,就用今天这场雨做时限吧,我的意见你再考虑考虑,如果雨停时,你依然坚持要与佛爷比输赢,我们就此别过,以后各安天命。” “好,你也考虑考虑我的意见,你是难得的人才,不是非要跟着佛爷走到黑的。” 点上烟,青子又沉默不语,良久,把目光从玻璃上转回来,他刚想说些什么,李白端着两份牛排来,当他把牛排放下,离开前,用力地盯我一眼,让我觉得他要暗示我什么。 我切几块牛排趁热吃了,端起茶杯站起来走向吧台,故意盯着吧台后面琳琅满目的酒大声问道:“青子,难得兄弟一场,就要分道扬镳了,今天要不要喝几杯?” 李白马上附和道:“今天喝酒算我请客,怎么样?看中哪一款?”又小声对我说:“我老婆接到凤书电话,说你们搬家啦?” 为不引起青子怀疑,我大声回答李白:“是啊,搬家了,凤书让我转告你们夫妻,让你们去新家做客呢。” 青子坐在远处没动,大声说道:“酒就不喝了。” 他说不喝酒,我不能一直站在吧台外面,刚要转身回座位,李白大声喊道:“青子朋友,真不喝点吗?你和佛爷都是我的朋友呢,你们照顾我那么多生意,我应该要请你的。” 李白大声说着,手在吧台上一滑,转过身向青子走去。 李白这异常的举动提醒了我,我看见他刚才手在吧台上那一下,推了一个名片大小的便条在我手旁边。我知道青子的警觉性,不敢贸然拿起便条来看,好在我视力异于常人,扫眼一看,便条上写着:“船上有人要杀你,换位置。” 我的心猛然一惊,借着转身的时机,把便条摸进手心中,再自然地揣进裤兜。 当我走向窗边的位置时,望落地玻璃外面,已经什么都看不清,雨实在太猛烈了,但我知道李白便条的意思,海滩外面的海上停着游船,可能上官婉儿在楼上他们私人房间里看到了海上船只的异样。他们两口子在窗前架有望远镜,看海看星星。 马上能想到,或许青子在等我回心转意,如果我最后决定不交出那些掌握的把柄,船上的人就会开枪。 此刻暴雨如注,船上的人也看不清餐厅里面情况,所以青子还不想离开。 要真是这样的话,佛爷也太狠毒了。 一边走向原来的位置,一边用手指敲击着下巴,这是我和贡布、平措约好的暗号,紧急时刻才用,告诉平措,我们有危险,又大声地说道:“青子,说好在雨停以前做还做兄弟的,你不会要急着走吧?” “不急,麦少,李白和上官婉儿与你关系不一般啊!” 李白马上说道:“他家凤书教我和我老婆很多中国文化,还照顾我们生意,当然是好朋友,青子,你也是我们的好朋友。” 第436章 巧躲杀机 青子有些不耐烦:“我说李白,你以前不怎么说话的啊?” “今天没有生意,就你们三个人,太无聊了,青子,我打扰你和麦子谈事了吗?” 青子点点头:“李白,你还是回避的好。” 李白耸耸肩,转身走向吧台里。 真是感谢这场大雨,不然可能我已经死了,还得多谢李白的提醒,真是够朋友。 平措看见我的暗号,提高警惕,但他一定不知道危险来自何处。在来见青子前,我问过平措,他能不能敌得过青子,平措信心十足。 “青子,你东西不吃,酒也不喝,这样,雨这么大,我们到雪茄房里坐坐,李白的雪茄不错的,走吧,有话慢慢说,我不急,你也不急吧?” 这下青子不好拒绝了,只好站起身来:“哦,麦少一直都是爱抽雪茄的,今天我也尝尝吧。” 我要移位置,平措已经猜出危险来自窗外,他紧贴着我一起走向雪茄房。 雪茄房里是两个大半圆形沙发,中间一张近两米宽的正方形实木矮桌,我和青子依然隔桌而坐。 打开雪茄柜,平措问道:“哥,还是抽三号吗?” “对,三号,给青子也拿三号吧,下雨天适合抽这款,浓郁迷人。”说着,故意起身去拿沙发旁的杂志,挡住平措,平措是极其聪明的,特别是在如何处理危险的事情上,他比我都更高明,他伸进柜子里取雪茄,极快地给汪朝和发短信。 雪茄房是独立的房间,与外面的大厅用贴花钢化玻璃隔开,里面的排风是特别为抽雪茄而设置的。青子进入雪茄房后,明显有些心不在焉,不停地看外面,但贴花的玻璃墙让他看不清外面任何情况。 不知是因为抽雪茄,还是因为坐在雪茄屋里,青子有些许慌张和恍惚,忧心忡忡地问我:“麦少,四海公园接人的事,你是怎么知道的?北仔告诉你的?” “青子,我只能告诉你,证据确凿,包括北仔、耀仔的死,还有严胖子金蝉脱壳,这些事情任何一条都够佛爷挨枪子……” 我本想继续劝说青子站出来指证佛爷,他突然打断我:“老严金蝉脱壳?什么意思?” “青子,你别装糊涂,别说你不知道老严还活着的事哦?” “老严还活着?不可能啊,当初我们一起看着他被打晕抬走的,况且,佛爷留着老严干嘛呢?” 看青子的神情,他是真不知道,我想,此时此刻,他如果知道,没必要装着不知道,我和他都派人检查过餐厅,我们也都相互搜查过,都没带任何能录音的设备,加上李白的餐厅做保,谈话内容一定是安全的。 还真没想到青子不知道老严还活着,这可是步好棋,我马上惊奇地问他:“不能吧,佛爷没告诉你?泰基发展的钱就是老严转出去的,澳洲那边还有老严的公司,老严带着妻儿老小现在住在澳洲,这些事情佛爷没告诉你吗?” “不可能,麦少,你一定是想离间我和佛爷,佛爷亲口告诉我,说老严已经死了,佛爷没有理由让老严还活着。” “是,你考虑得都对,佛爷也真不愿意让老严活着,可是老严是束手待毙的人吗?你跟着佛爷这么多年,老严跟着佛爷半生,你难道不了解老严?还有,蛇口运输公司总经理的帐也是老严在澳洲用多个账户处理的,这些事情已经查得清清楚楚,不然佛爷能这么快与齐家公开为敌吗?不就是因为这一切都暴露了嘛。” 青子又沉默起来,雪茄的烟从他口中源源不断地升腾起来,如同大漠孤烟直冲天花板,烟也静默了。 如果生命可以就此静默下去,青子一定不愿醒来。从他的表情来看,四海公园接走廖建山和郭越的人一定是他,杀这两人和抛尸的人也是他,因为这样机密的事情,佛爷不会交给别人去做。我告诉他证据确凿,青子知道,这足够判他死刑。虽然他忠于佛爷,一定是佛爷给他许过什么承诺,才让他如此义无反顾,如今连严胖子的事情佛爷都没告诉他,青子一定心中迷茫了。 我趁热打铁:“青子,你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佛爷指使,只要你愿意回头,齐家能保你,何必……” 青子抬起头,对我放出气势汹汹的目光,很压抑地说道:“麦少,你我各有选择,我尊重你,也希望你尊重我。” 他觉得我侮辱了他,我也只好改口说道:“兄弟啊,论年纪和在道上的资历,我怎么都该叫你哥。我最佩服你的就是这份忠诚,如今的江湖早已没有几个人有你这样坚守道义。说实话,我和凤书商量过,佛爷怎么都是我们夫妻的恩人,我们夫妻是真不想与佛爷为敌啊!可耀仔也是我们夫妻的恩人,陆溪楠多无辜啊,佛爷太残忍,残忍得不敢亲近。就在来见你之前,凤书还告诉我,说佛爷是我们的恩人,如果佛爷愿意从此隐退忏悔,我们愿意为他提供一切帮助。” 青子马上冷冷地问道:“怎么帮助?帮他洗脱罪名吗?” “罪名是无法洗脱的,佛爷可以在澳洲隐姓埋名,不要再兴风作浪,与洪培忠、谭炬东、白兴堂三方彻底脱离关系。佛爷为齐家做的贡献,齐家不会忘记,也不会不念旧情,他也是因为儿子的事被人胁迫,齐家可以原谅他,以功抵过,从此不再公开活动,彻底收手,还来得及。” 青子没有对我的话作出任何回应,静默片刻,他问道:“麦少,好像你一定不担心人被救走啊?” “唉,生死由命吧,手上过的事情,我对阿虎还是放心的。” 青子突然低声骂道:“断手这个蠢货,太不了解你麦少,那楼里怎么可能有他兄弟,蔡子瑛夫妻也真是跟着愚蠢。”骂完以后看着我:“麦少,你要活着,江湖上没人能驾驭得了你。” 我哈哈一笑:“青子,听你口气,我快要死了吗?” “你不交出证据,继续与齐家沆瀣一气,你是了解佛爷的,他会让你们夫妻活着吗?还有蔡子瑛夫妻也恨不得把你扒皮分筋,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以你的智慧,这能想不到?” “青子,我想拼一拼,我不相信已经是丧家之犬的佛爷还能只手遮天,如果他不杀耀仔,不杀北仔,我或许还能相信他,如今啊,真是不敢相信啰。” “这么说来,你有必胜的把握?”青子问我时有些心不在焉,不停地看外面。 第437章 大雨中藏杀机 我对汪朝和是十分放心的,以他的专业,一定知道怎么处理平措发去的信息。为以防万一,汪朝和也准备好了两艘快艇在不远处的码头等着,他的队员身经百战,围捕一个隐藏在海上的狙击手完全没有问题。 雨还没有停,深圳的雨一旦下起来,没完没了,或许是这座城市里都是异乡人,如此多的异乡人汇聚在这里,每个人心中都有对家乡太多的思念,千万思念袅袅升腾,时常熏得老天爷流泪不止,雨水真是特别的多,这是南国无法抑制的泪。 置身于生死搏杀中,最能看见人性的荒凉;醇香的雪茄萦绕悱恻,并不能带着心中的惆怅一起消散;青子已经漏出些惶恐不安了,在我面前,或许他还当我是兄弟,坚持着要把这马上就要结束的情谊延续到雨停时。 外面不只是瓢泼大雨,更有血腥杀戮在进行着,虽无必胜的把握,可我告诉自己,应该像淝水之战中的谢安一样镇定自若。 与我同样强做镇定的平措表情相当严肃,一语不发,连呼吸都控制着力度,害怕一口气吹散了难得的和平安详。 我暗自猜测,青子是个重情义的人,不到万不得已,他应该不会与我动手,就算佛爷发出信号,他不得不动手时,平措也能挡得住他。 想在这个秋天做个了结的人不只是我,当大雨滂沱时,断手兄弟带领一行人直扑大梅沙东北角的小楼。 大雨汇聚成洪,本来僻静的小楼外更是阒无影跡,当小楼东面的杂草丛冒出第一个脑袋时,所有的平和都没有了,大雨为这场搏杀及时清理血污。 前面已经交战在一起,断手站在广告牌下显得很悲壮,他与他肝胆相照的兄弟分别得太久,今天他是来救兄弟出去的,更要借着这场大雨一洗前耻。雨水从帽檐上落下,如眼前挂着晶莹剔透的帷幕,他还不想亲自出手,眼前的大混战壮烈无比,要好好的欣赏。 阿虎和曹舵也还没有出手,他们站在窗边,听见外面哀嚎四起,模糊地看见大雨中龙腾虎跃。阿虎泪光闪闪,一口接一口地用力抽烟,哀叹道:“兄弟们,要挺住啊。” 曹舵站在阿虎一旁,拨通电话:“汪队,干上了,你们那边能应付吧?” “我这边你放心,按少爷谋划的执行,我的人交给你了,别让少爷失望。” 丢开电话,曹舵把防弹衣紧了紧,与阿虎并肩而立,看着大雨迷蒙的窗外,心生怜悯:“虎老大,想不到你的兄弟如此有战斗力,都是赤胆忠心的好兄弟啊!” 以前身为警察的曹舵从没看起过江湖混混,总觉得这是一帮好逸恶劳的寄生虫,当他看见外面悲壮的战斗,想到自己队伍里的叛徒,对阿虎升起敬意,真心称呼一声‘虎老大’。 阿虎不停地整理着手臂上的护套,一手夹着烟,一手把两个拳刺摩擦得哧啦啦响,目光机警地四下流转,气宇轩昂,正气凛然:“曹队,蔡子瑛和老谢会来吗?” “会,没有这两个人,断手不敢来救人。” 阿虎强颜微笑:“来就好,曹队啊,今天你还是像上次一样,能缠住一人就好。” 曹舵回头看看汪朝和的几个队员,故作轻松地笑道:“虎老大你笑话我,啊,虎老大,上次我确实没你英雄,今天我们以逸待劳,不能再这样看我吧。”曹舵抽出匕首,用指头在刀刃上一弹,发出悦耳的汀泞。 阿虎撇一眼曹舵:“你这警队领导,今日又要与我们这帮兄弟并肩战斗,以前从没有想过吧?” 听阿虎的口气,他是故意嘲笑曹舵以前看不起他。 拍拍阿虎肩膀:“今天是今天,以后是以后,你要犯法,我照样抓你。” 阿虎轻蔑一笑:“好啊,那你今天可别倒下,不让这座城市就少了一个好警察。” 阿虎的十几个精英战将分别带队迎敌,清一色的黑衣黑裤,这些个精壮青年选择了混社会,就选择了要随时拼杀,‘义气’二字高悬,谁也不敢退却。 断手带领的这帮人是为佛爷尽忠,佛爷号令,不敢不从,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同样是道上的人,平日里与阿虎的这帮小弟有很多都还彼此熟悉,欢场里遇到推杯换盏,但今天各为其主,不倒下的才有前程,虽然机会渺茫,但这是各凭本事的事情。 大雨及时地把鲜血带走,不留一丝血红。 一场酣战,阿虎的几个精英战将站在楼下,巍然挺立,仰头看看楼上的老大,有种不负使命的庄严感,其中一个对着迷蒙的雨中大声喊道:“来啊!还有人吗?还有人吗?” 喊声在大雨中激昂。 脚踏洪流,如翻飞在雨中的海鸥,断手奔向小楼,完全忽略地上横七竖八倒着的战将,可能在他心中,倒下的人算不得英雄。 凌空跃起,断手一腿蹬翻迎上来的人,铁爪在雨中如利剑破空,阿虎的两个精英战将被打飞出去,面对几人围攻,断手一点没显得吃力,沉着迎战的同时,他用自己的母语大吼着,翻译成普通话应该是:“兄弟,我来了,兄弟,我来了。” 阿虎丢下手中半支香烟,双手带上拳刺,看看曹舵:“楼里交给你了,我先去会他。” 拉开铁闸门,阿虎大吼一声:“扶兄弟们到干净处,他交给我。” 断手盯着阿虎,谨慎地绕开几步,用生涩的粤语质问道:“交我兄弟出来,饶你不死。” 阿虎扭一扭腰,伸伸胳膊,脚下活动几下,在雨中发出呼呼声响:“看你本事了,不知道你的后门有没有你兄弟紧致,我下面几个小弟很喜欢。” 两眼喷发着怒火,断手嚎叫一声:“你找死。”与阿虎交战在一起。 两头恶虎交战在一起,一时难分高下,断手虽然比阿虎更灵活一些,但阿虎不愧为地下拳王,力量与速度丝毫不落下风。 刚才倒下的人被扶到对面的破屋檐下,他们气息奄奄地看着这场最精彩的比武,或许他们心中很失落,知道自己离老大的功夫还有很大的差距。 第438章 滂沱中的杀戮 一辆无牌黑色小轿车停在小楼的西边,车里是老谢和蔡子瑛,在法国监狱被齐爷派人削去鼻头的蔡子瑛带着黑色口罩,阴冷地看着车窗上的雨水:“老公,你说楼里有我们要的人吗?” 蔡子瑛的声音充满温情,在和她相爱半生的丈夫面前,她是温柔贤良的。 深情地看着带着口罩的妻子,老谢心中永远暗藏着悲愤,他认为是自己保护不周到,才让妻子美丽的容颜遭此劫难。年轻是一起接受残酷无情的训练,艰难的青葱岁月挺过来了,结婚后一起为齐家尽职尽忠,如今却要四海飘零,心中怎么能不悲愤。 “子瑛,你的决定我向来不反对的,可是,小语和麦子真有错吗?”这话老谢问过妻子多次,每次要动手以前,老谢都要再问一次。老谢知道,自己的妻子对小语爱得太固执,所以才落得与齐家决裂的地步,但老谢爱着妻子,刀山火海也要同行。 “对错有意义吗?动手前你总是要这样问,你要不愿意,我自己走这条路。”蔡子瑛颇为埋怨的语气里满含无奈。 蔡子瑛在小语的汤里下堕胎药时,老谢是不知情的,但老谢知道自己妻子看不起我这个算命的人,老谢也知道自己妻子爱小语如亲生女儿。自己的女儿夭折后,老谢一直心怀愧疚,对妻子更是言听计从,不论对错,都愿意携手同行。 迈出一步,再也无法回头,但老谢憎恨齐爷让人硬生生把妻子的鼻头削掉,想自己夫妻为齐家尽心尽职半生,小语和孩子都没事,你齐爷如何就能对我妻子下如此残忍的手段?老谢心里也想过,你齐爷是个怪胎,不知道女人的固执,女人固执时让让她不就好了吗?干嘛非得要走到分裂的一步? 老谢觉得自己妻子是没错的,她不过是在一刹那里,极端偏见和傲慢占据了脑海,如果能给妻子一次机会,她更愿意守在小语和小语的孩子旁边,她会接受麦子那个臭算命的人,必定小语爱他,而自己妻子爱小语,可事情就这样无法回头了。 “子瑛,麦子狡猾无比,这一点我们这两个老东西都不如他啊,我想,这楼里一定没有断手,佛爷要我们协助救人,不过是怕断手暴露出他们勾连犯罪的事情,我看不如这样,把断手兄弟解决算了,我们不能做佛爷的爪牙。” 蔡子瑛对老谢这种拐弯抹角的絮絮叨叨有些不耐烦:“我知道,我老了,又变成了这个鬼样子,你嫌弃我,你觉得我连累你了,让你没法善终了,你走吧。我就是要杀了麦子那个下贱东西,多好的小语啊,让他一个算命的下贱东西占去,还给他生孩子,这口气消化不了……” 老谢知道,自己的妻子心里很疼苦,不让她去发泄发泄,这苦永远在心里熬着,苦会越来越浓,眼看就要暮年苍老,人生已经没有多少激烈可挥洒,这辈子唯一的牵挂和无法抛却的珍惜也就只剩爱人了,陪她‘疯疯癫癫’又何妨。 “我去探探,子瑛,你等着我回来就行。”老谢推开车门,急不可耐地下车,立刻全身湿透,可这种感觉很畅快淋漓,比听妻子的埋怨要美好很多。 望一望前方小楼,老谢闪身躲入北面的榴莲树下,每一次挪动都紧靠着下一棵树干,迷朦的大雨中,没人看见老谢在闪动着前进。 阿虎和断手战得正酣,各有损伤,却不减战斗力。 断手越打越急躁,他想不到一个阿虎就把他拦在了门外,这太丢人,如果这一关都过不去,又如何救得了兄弟呢?阿虎身上的防弹衣和手臂上的护套都抓不透,头部又极其难以攻击,断手只好先捏爪为拳,用铁拳砸向阿虎。 阿虎早已准备好一场持久战,经过前次战斗,再也不敢有丝毫大意,并且心里时时警惕着老谢和蔡子瑛的到来。 断手比阿虎矮半个头,双方多次倒地,起身继续战斗,阿虎一个拳刺已经被打掉,紧握另一个拳刺,在断手侧身时,拳刺直砸他装着铁爪的手臂。为了能砸中这一拳,阿虎等得太久,功夫不负有心人,反复纠缠,能立于不败之地,就靠这一拳了。 阿虎知道,只要把断手的铁爪打掉,他就变成一方空虚,再难与自己势均力敌。砸中手臂,不顾一切地抓住断手的铁爪用尽力气甩起来,阿虎把断手的铁爪硬生生扯了下来,而断手也被摔出几米远。 断手翻身起来,愤怒地嚎叫着,左右闪躲,估计在思考如何展开攻击。失去铁爪的手像个棒槌,更像在雨中飘摇的枯树干。 阿虎一脚踏在铁爪上,再起脚射出,把铁爪踢得飞了起来,就像要攻进球门的一个弧形球,毫无顾忌地在雨中飞翔,直到消失在洪流中。 摸一把脸上的雨水,阿虎觉得很舒服,好久没有这样尽情地战斗了,暂胜一筹,阿虎心情更轻松了,大声喊道:“来啊,躲什么?不是要救你的兄弟吗?来啊,来啊!” 阿虎突然看见一个身影从小楼侧面上了楼,敏捷如猿,几个徒手攀爬,人已经上了楼顶。阿虎心中掂量:狗日的老东西还有这身手,兄弟们、曹舵,你们可得顶住了。 砰砰两声枪响,阿虎仰面倒地。 蔡子瑛在雨中大喊道:“还不撤,等什么?” 断手仰天嚎叫一声,转身消失在滂沱大雨中。 子弹击中阿虎的防弹衣,倒地以后,阿虎极速翻滚几圈,匍伏在小楼外的柱子后面,大声喊道:“蔡子瑛,麦少让我带句话给你,麦少说了,看在小语的面子上,他能放你一马,让你们夫妻养老善终。麦少说,你被佛爷利用了,佛爷狡诈凶残,与他为伍不会有好结果的。” 阿虎还能战斗的那些兄弟快速行动起来,把那些受伤倒在路边的人急忙往远处拖。 阿虎对兄弟们招手喊着:“快,兄弟们快走,不要和女魔头拼,你们快走,我没事。” 战斗以前已经确定好应对之策,当蔡子瑛和老谢出现时,所有人回避,一般人与这两个特工出生的人交手,纯粹是送死。我的目的是要通过这场战斗,让断手彻底死心,让他知道靠武力是没法继续生存的,唯有和我合作才有希望。 第439章 小语写给杀手的信 在老谢冲上小楼前,留在小楼里的汪朝和的队员早已从后门悄悄潜出去,依照计划,他们要捕获一条‘大鱼’,不出意外的话,击破佛爷最后的尊严就在此一举。 老谢飞身上楼,人影一闪,从楼梯进入大厅,曹舵一手握着匕首,一手拿着一块钢板焊接的盾牌,故作轻松地看着老谢:“来啦?抽支烟再打,还是打完抽烟?你是以前齐家的老谢吧?” 老谢脚蹬上墙面,翻身往曹舵侧面杀去。 曹舵早有准备,把盾牌一转,挡住老谢的攻击,大声喊道:“老谢,我这里有麦少和小语给你的信,看完再打,看完再打行不行?真的,麦少和小语写给你们夫妻的。” 在老谢和曹舵对峙的时候,阿虎极速爬进楼里,关上铁门,抓起提前准备好的盾牌,死死地顶住门。 女人总是有自己独特的想法,蔡子瑛并没有继续进攻,她转身消失在雨中,她相信自己男人能全身而退,借着男人脱不开身的时机,她要去做自己认为一定要做的事情。一直以来,丈夫总是旁敲侧击、拐弯抹角地劝自己不要做,今天正好有机会把事情做了。 曹舵对着老谢飞出一封信:“你看,你现在就看,小语的信是麦少从邮件里抄下来的,信中的每一个字都是小语写的,麦少说,你当面看,看完有话当面说。麦少想和你们夫妻俩面谈,但他知道你们不给这个机会……” “闭嘴。”老谢才听完自己老婆的啰嗦,再听见曹舵的唠叨,觉得脑袋快要炸开了。 老谢警惕地靠在墙上,拆开信,只看一个开头,已经老泪纵横。 信确实是小语写的,是我在我们的私密邮箱里给小语留言,希望她能写一封信给老谢和蔡子瑛,我希望瞒着齐爷和老谢、蔡子瑛达成和解。小语领会我的善意,马上写来这封信。 小语的信是这样写的: 谢伯伯、子瑛妈妈: 我是小语,我很好,我和麦子的孩子叫齐遇,孩子也很好。 我知道,子瑛妈妈一直觉得麦子是个低贱人,配不上我,所以子瑛妈妈您心中有很多偏见,就像我以前对子瑛妈妈和谢伯伯的偏见。 这辈子能成为阿玛的女儿,是我无限的荣幸,可也正因为我是阿玛的女儿,在遇到麦子以前,我对这个世界完全不了解。那时的我觉得您们是我齐家的佣人,我也傲慢地看低你们,就像您们看低麦子一样。 能与麦子相爱一场,是我的又一个无限荣幸,想啊,上天对我真好,赐给我一个富贵无比的阿玛,在我长大想看清世界时,又赐给我一个麦子,谢伯伯、子瑛妈妈,难道您们不应该为我感到高兴吗? 子瑛妈妈因为心中积郁着傲慢与偏见,所以不希望我生下和麦子的孩子。最开始知道子瑛妈妈想用药害我孩子时,我很伤心,我也很恨你们,我的孩子没有任何罪过,甚至都还没有见到这个世界,您们为什么就要那么残忍地害他啊!我为此恨了你们好久好久。 后来佛爷背叛了我们齐家,麦子几次从死亡线上爬回来,就是您们和佛爷干的,我爱麦子,我也很恨你们那样凶残地要置麦子于死地。 麦子不止一次的告诉我,说是他师傅说的:“人生苦短,能活一回人,是因为灵魂前世圣洁才能这世为人,转瞬即逝的生命不应该浪费在仇恨里。” 麦子告诉我,说子瑛妈妈害我孩子的初衷是因为爱我,要是子瑛妈妈不爱我的话,根本不会关心我跟哪个男人生孩子。麦子还说,每个人心里都是有傲慢和偏见的,他说他生于荒野长于荒野,他心里照样有偏见,他看不上没文化不看书的人,这是他的偏见,但麦子说自我心中的傲慢和偏见不应该成为伤害别人的借口。麦子告诉我:“傲慢和偏见可以留在心中慢慢消化,可以不爱,但不能伤害。当傲慢和偏见变成利刃时,一定会伤到自己。” 谢伯伯、子瑛妈妈,您们说麦子是不是说得很对啊! 在我和麦子分开的日子里,那些日子啊,好像比过十辈子还要漫长,在那些漫长的思念中,我每每想起麦子教我的那些道理,想起他对我说的那些话,就觉得心里很幸福。 直到我生下奇遇时,我也做妈妈了,才真正体会到麦子那些话的伟大与力量。我也深刻地感觉到,我自己从前对您们不够尊重。麦子在邮件中告诉我说:“小语,你和齐遇都是我的最爱,尽管这样,爱也不够完美,要是老谢和蔡子瑛能回头,小语,你和齐遇才真正的幸福。”麦子真是在邮件中这样写的,我明白麦子的意思,他不希望生活有不应该的负累,我们本该是快快乐乐的一家人。 从前的错误都让它烟消云散吧,谢伯伯、子瑛妈妈,就算你们没法和我阿玛再和好如初,但请爱我和孩子,还有爱麦子,因为我真的真的很爱麦子。我和孩子现在很健康,子瑛妈妈的错误就当是个意外的插曲吧,我知道您们爱我,我也很爱您们,但是您们要是伤害了我的孩子或者麦子,我就没法再爱您们,现在还没有走到那一步,一切都还来得及。 谢伯伯、子瑛妈妈,写这封信我阿玛是完全不知道的,就让阿玛永远也不知道吧。麦子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谢伯伯和子瑛妈妈找一个地方安心住下来,我和麦子还有孩子会去看您们的,您们和阿玛都是固执的人,那就用不相见的好。 如果我的信能化解我们的傲慢和偏见,就算我们不见面,也能在心里彼此爱着对方,就像我和麦子分别的日子里,我们虽然不见面,但我们非常坚定自己心里的爱,这也是一种幸福。 麦子有老婆,有一个家庭,我都知道,早就知道。这不怪麦子,是我爱上了他,是我出现得太晚,他那个作家老婆也像我一样爱着麦子。我当妈妈了,我明白麦子的难,麦子多苦啊,我深深地知道,当一个人真心的爱着两个爱人时,是非常痛苦的,我就没法再爱麦子意外的男人。 麦子的人生曲折到我几乎不敢想象,从他作家老婆的文章里,我可以体会到麦子走到今天有多不容易。他有自己的傲慢和偏见,但他不会让傲慢和偏见变成伤害别人的利刃。他又是善良的,还是才华横溢的才子,我不后悔爱他一生一世,我恨所有伤害我爱人的人。 谢伯伯、子瑛妈妈,小语真心地对您们说一句对不起,是因为我,您们才在老年了还要浪迹天涯。小语真心地恳求您们,像爱我一样爱我的孩子齐遇,像爱我一样爱我的男人麦子。 小语亲笔,想念您们,希望我们能在心里永远留存昨日的温暖。 第440章 情谊到期 曹舵见老谢看得泪水横流,慢慢递过去烟和纸巾,谨慎地说道:“老谢,不急,抽支烟吧,麦子一直希望能亲自把信交给你们,现在让我交给你们也一样,这封信我没有拆开过,麦杀说,真假你们自会分辨……” 老谢点上一支烟,瞥一眼曹舵:“闭嘴,退回去,不然我要你的命。” 我的信就写得比较简单了,主要是告诉他们佛爷的种种恶行,特别是他杀害耀仔和北仔,我想让老谢和蔡子瑛设身处地仔细想想,像佛爷这样的人,他在利用完他们以后,怎么可能让他们活着。 依照我的想法,他们俩夫妻看了小语的信,就算不马上想通,起码也能动恻隐之心,不至于继续为难我,以他们的智慧和手段,要和佛爷一刀两断是可以做得到的,并且他们夫妻有足够的本事和佛爷翻脸。 我不清楚佛爷倒底用了什么手段,能让老谢和蔡子瑛为他卖命,但我想,不管佛爷的手段有都高明,也比不上小语的纯真之心,佛爷也不会想到我要用这一招。 雨渐渐小了,青子站起来:“麦少,我们的时间都等够了,你不会改变主意,我也不会改变主意,那就这样吧,你的话我会带给佛爷,一切还是让佛爷决定吧。” “青子,你希望我坐回到窗子边去吗?” 当我问出这句话时,青子的脸一紧,随后故作不懂:“什么意思?不是,不是说好了吗,等到雨停,我们不再是朋友。”青子一边说着,一边拉开玻璃门走出去。 我走到门外吧台边,又问道:“青子,你真是希望我继续坐到窗边去?” 滂沱大雨变成细雨霏霏,玻璃被刚才的大雨冲刷地洁净明亮,就像刚彻底洗过一样。 看一看窗外,青子故作疑惑地问:“怎么,你怕外面的人穿进玻璃墙来杀你?” 看来青子对佛爷真是太过愚忠,我无法确切地知道汪朝和倒底有没有把船上的狙击手解决掉,不敢贸然走到窗边,马上往旁边迈出几步,我隔着平措对青子说:“好吧,既然说好兄弟情谊只到雨停之时,青子,你走吧,我坐一会儿再走。”说着,我撑在吧台上一个翻身,跳进吧台里。 青子一下慌乱了,结结巴巴地说道:“曾经兄弟一场,你也不送我吗?” “送你?青子,看来你确实走得太远了,我的力量无法救得了你。” “救我?我需要你救吗?” 我拿起吧台里的一瓶酒,打开嗅一嗅:“青子啊,你知道有平措在无法杀得了我,外面有汪朝和在,你们的人也未必敌得过,所以你认为船上的枪手能解决我?”为了不让李白和上官婉儿担责,我又加上一句:“你忘了汪朝和是搞侦查的特战人员出来的吗?佛爷给你什么命令?我不答应就杀掉我?” 青子脸上抽搐一下,我看见他慢慢拿起了他一直没动的刀叉,牛扒早已冷了,他一定不是要吃冷却的牛扒,但他坐了下去,刀和叉摩擦出刺耳的声音,就像青子的情绪一样紧绷。 “那就对不住了,佛爷的任务我必须要完成。”说着,青子站起来,慢慢向我走来,咬牙切齿地问道:“最后再问你一遍,愿不愿意与佛爷合作?” 有平措挡住,我很放心,见平措已经握紧拳头。 “青子,我劝你别这样做,回头是岸,现在还来得及,实话告诉你,弄掉佛爷,我也是没有办法,从道义上讲,我曾答应过耀仔和北仔,要为他们报仇。” “哈哈哈,麦少,你有多阴狠毒辣我不知道?为耀仔和北仔报仇?哈哈哈,麦少,你真是个伪君子啊,这些也是书里学来的?” 说时迟那时快,青子的话音刚落,铮亮的刀叉在空中一闪,对着平措杀去,高喊道:“看看你到底有多厉害?” 平措提起实木吧凳横扫千军,接住我从吧台里抛出的水果刀,与青子战在一处。高手对决,看得眼花缭乱。 门外已经吵嚷起来,汪朝和踹门而进,大声喊道:“封住门,谁也不让进。” 汪朝和刚进来,只见李白高举着双手,颤颤巍巍地从后厨走出来,他的脑袋后面顶着手枪,枪拿在蔡子瑛的手里。 李白吓坏了,激动地说道:“不管我的事啊,不管我的事啊。” 上官婉儿从楼上冲下来,刚站口大喊:“你想……”被蔡子瑛硬生生地呵回去:“闭嘴,你两口子还想活命的话,最好是听话点。” 李白大喊道:“别过来,我肩上有手榴弹,千万别过来。” 不知道蔡子瑛怎么进入了餐厅厨房,把厨师全麻晕在地,全部捆绑起来,枪顶着李白的脑袋,让李白高举双手,把一颗拔掉插销的手榴弹让李白用高举的手和脑袋夹着,只要李白稍微松开一点,马上会被炸得血肉横飞。 蔡子瑛不看青子与平措打得难分难解,掉转枪口对准楼梯下到一半的上官婉儿,命令道:“下来,不然你马上就要见阎王。” 上官婉儿下来以后,蔡子瑛掏出一副手铐,把李白和上官婉儿交叉着烤在楼梯上,手榴弹塞在他们夫妻俩手里拽着,转身回来看着我:“下贱东西,今天你还往哪里跑?” 这蔡子瑛真是没有半点迟疑,她转身看着我时,枪已经打响。 在蔡子瑛还没有进来时,我担心青子突然越过平措攻击我,早已手把着可以推动的冰柜,李白这个餐厅我很熟悉,冰柜下有一个十几平米的地窖,是餐厅储藏红酒的地方。蔡子瑛转身的时候,我一把推开冰柜蹲下去拉地窖的盖板,子弹从我头顶飞过,打在吧台旁的酒架上,酒水迸裂,溅得我满头都是。 汪朝和反应极快,拉起一张沙发椅向蔡子瑛砸过去,人也攻到蔡子瑛面前。 平措大声喊道:“哥,有没有事?” 我马上大喊道:“我没事,放心。”慢慢伸出脑袋看,汪朝和攻入身边,蔡子瑛的枪已经丢在一边,与汪朝和展开近距离搏杀。 好在汪朝和年轻,体力上占优势,餐厅里又有很多桌椅沙发可以利用,蔡子瑛一时也难以占到上风。 看青子和平措这边,地上洒着鲜血,仔细看,应该是青子被平措伤了几刀,但没伤到要害,青子依然猛烈地攻击着。 第441章 生死相拼 蹲在吧台里的我进退两难。 平措突然翻身退开,与青子隔着两张桌子大喊道:“青子,别打了,难道你真想死吗?” 仔细打量青子,他一条手臂已经毫无力气地耷拉在肩膀上,鲜血噼里啪啦地打在地板上,从头到脚都是血,五官都有些模糊了。他另一只手撑在桌子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平措,喉咙哽一下,吐出一大口鲜血,血从他的嘴角往外滴答着。 “来,来啊!”青子大喊起来。 我从吧台里站起来,大声劝慰青子:“青子,你我兄弟一场,何必非得要生死相拼呢?你走吧,快走吧。” “少装好人。”青子怒吼着,提起一把椅子向我砸来,轰隆一声,把吧台里的酒水砸得稀里哗啦。 青子倔强地挺着,平措不敢放松半点警惕,没法腾出手来去帮汪朝和。抓着青子抬手摸脸上的血迹,我接连飞出两瓶红酒,第一瓶被他躲过,第二瓶砸中他面部,青子身体歪歪扭扭、极不情愿地倒下去了。 我从吧台里一跃而起,扯起一张桌布,压着青子捆绑着,又大喊着:“平措,你没是吧?” 平措警惕着退到我身边,看看昏倒的青子,松了一口气,弯腰捡起桌布,快速地撕下两条,把自己受伤的腿和腰紧紧地缠住,呲牙咧嘴地看看我:“操他大爷的,真他妈倔。” 这是我第一次听平措用骂脏话的方式发泄自己的痛楚,他也严重体力透支了,依靠在椅子上暂作喘息,大声地喊道:“汪队,能不能挺得住?等我歇口气啊。” 我想,这蔡子瑛难道没看到我的信吗?老谢又去哪里了呢?开始有点后悔让曹舵通知警局不要进入这片区域,如果她看了小语的信还要杀我,那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她抓起来。 看眼前局势,只要平措出手,与汪朝和联手对付蔡子瑛,她今天一定在劫难逃。 餐厅的大门突然被冲开,有人正用东西猛烈地砸餐厅的双层落地玻璃墙,看来外面的局势失控了。 平措眼明手快,拽着青子往角落里拖,大喊道:“哥,躲在我身后。” 在平措喊的时候,几个手持砍刀的人已经冲过来,被平措用椅子砸倒在地。 汪朝和紧急撤退到吧台里,一边顶住蔡子瑛的进攻,一边大喊道:“小心老东西。” 青子带来的人太多,像一群惹怒了的蜜蜂一样,嗡嗡吼叫着一浪接一浪地冲杀,完全不顾及自己的性命。 情势十分危急,看见老谢和阿虎带着人从砸坏的玻璃墙跳进来,阿虎咆哮着左右开弓,打倒一大片。 老谢几枪打落水晶吊灯,大吼道:“全他妈滚,谁在动谁死。” 在枪声的威胁下,现场一下安静了。 阿虎退到我身边,低声说道:“那边一切顺利,想不到这边弄得这个样子,你没受伤吧?” 我接着埋头给青子绑扎伤口:“我没事,青子我们要带走。” 瞬间的安静,人群又激昂地吼叫起你:“交出青老大!交出青老大!……” 老谢突然发动几个连环踢,把最前面几个叫嚣的人踹翻在地,怒吼道:“还要打吗?” 蔡子瑛被老谢的举动弄迷糊了,肯定没反应过来丈夫这是站那一边,看样子又是要主持公道,可明显是帮着我们这边。 看黑压压的人群,阿虎低声问我:“麦少,要不把青子还给他们吧?” 看着青子全身是伤,我有些怒了,没好气地吼道:“我说要带走就是要带走,你当什么老大啊?这也要我搞定吗?” 阿虎顺手操起一张椅子砸出去,怒吼道:“来啊,谁要打,和我打,打赢了你们带人走,要是没胆量打就滚。” 道上的人都知道阿虎的本事,众人跃跃欲试,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和阿虎对决。 “给你们一分钟,再不滚,谁也别想离开。” 阿虎叫嚣着,他的战将们巍然挺立在他前方,手里的钢刀指着外面,随时展开一场搏杀。 我跳上桌子,大声喊道:“青子是我兄弟,他我必须带走,你们要一条道走到黑吗?耀仔和北仔什么下场你们不知道?我麦子不想看你们白白受伤,青子尚且如此,你们能抗几下?快带着你们受伤的兄弟走,等警察来了,你们一个也跑不掉。” 气氛凝固片刻,人群慢慢退去,在细雨霏霏中搀扶着跌跌撞撞地离去。 我看见蔡子瑛手里拿着我的信,泣不成声,抱着老谢颤抖着、哭泣着。 汪朝和已经解开李白和上官婉儿,他们俩好像没事一样,李白玩笑着对我说:“麦子,损失你要赔给我,一会儿楼上见,找你有事。” 一地狼藉,餐厅的玻璃墙也碎了,细雨和海风自由地穿堂而过,从前芳香弥漫的高级餐厅变得清新敞亮,身处这个突然敞开式的餐厅,竟然也觉得别有一番意境,必定与世界更加亲近与通透。 受伤较轻的人开始打扫战场,就像硝烟过后的苍凉中拾捡破落的希望。餐厅员工挣脱束缚,脸上带着没有消尽的恐惧看着杂乱的现场,战战兢兢地偷看蔡子瑛,就像面对无法抗拒的恶魔,侧身绕着走,站在倒塌的玻璃墙外用力的抽烟,或许细雨与吐出的袅袅轻烟能消融刚刚历经的变故。 “汪队,吧台里的酒水干果让兄弟们随便取,算我的。”拍拍汪朝和:“兄弟辛苦了啊。” 我走到二楼门口,回头对平措说:“你也休息吧,这里没事,里面只有李白和上官婉儿。” 上官婉儿正坐在古董木桌前敲击着计算器,我偷偷瞄一眼:“老板娘,要这样计算吗?” 她回头笑笑:“要,还要算精神损失,真是吓坏我了,还以为我和李白要活不成了呢。” 我和李白同时大笑起来,李白作出惊恐未定地模样说道:“麦子,你非得弄这样的事情到我这里来吗?” 走到窗前架着的望远镜前,对着海上浏览一番,迷蒙的细雨如雾如烟,大海上迷迷茫茫,悄无声息,低飞的海鸟都显得无精打采。 “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老板娘,别算了,写个数字给我,打个电话马上到账。” 李白嘻嘻一笑:“麦子真是英雄,我看你才是当代的李白。” 第442章 因缘际会 损失算好,李白告诉我,佛爷儿子在海上撞死人的事他们夫妻帮我打听清楚了,死的那个爵士家的人与他们还认识,只是不是很熟,通过一番打听,最后指向一个关键人——白兴堂。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船失控时是白兴堂让人动的手脚,可能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关键人是白兴堂,除佛爷赔偿的十五亿以外,白兴堂还通过一个英国贵族秘密支付受害者父母五亿英镑,白兴堂委托出面的这个英国贵族,正好是李白的表舅。 我一直觉得佛爷也是受人操控的卒子,只是没想到是白兴堂,遂马上打电话给林迪薇作汇报,也让她知会财务把餐厅的损失转过来。 到收网的时候了,青子和两个断手都被控制在秘密石屋里,依照计划,林迪薇让齐爷在澳洲那边拿下老严,佛爷濒临穷途末路。 当阿虎打败来救人的断手时,故意让他在众目睽睽下逃走,但他逃不远就会被早已等候的人抓住,受伤的断手已经失去昔日风采,这个断手也被我秘密控制以后,给佛爷的错觉一定是断手救人失败后独自潜逃了。 青子在我们手中,就算青子不指证佛爷,佛爷也会夜不能寐,必定青子知道他太多事情。 兄弟们受到的伤害比我预想的要重,但计划的目的全部达到,连蔡子瑛和老谢都已经拉回来,这一定是出乎佛爷预料之外的,我有一种‘天助我也’的快感。 从楼上下来,老谢让我去雪茄房,平措和汪朝和堵在雪茄房门口,眼神里传递着同样的讯息:“这老夫妻俩能放心吗?” 关上门,房间就我和老谢、蔡子瑛三人,老夫妻俩依然欲言又止、忧心忡忡,显得很绝望,让我怎么也猜不到原因。 蔡子瑛突然对我伸出手,吓得我以为她要杀我,蔡子瑛苦笑道:“不认我这个子瑛妈妈啦?” “怎么会,小语和我心连心,你永远都是我们的子瑛妈妈。”我回过神来,坐到夫妻俩中间,小语的一封信,所有的恩怨都如春天的积雪一样消融了。 我玩笑着说道:“谢伯伯,子瑛妈妈,以你们的本事,何必要替佛爷跑腿呢?”我的这个问题不是随便问的,我猜测,他们欲言又止的缘由或许就在这里。 蔡子瑛拉着我的手,第一次对我投来慈爱的目光,哀婉地说道:“麦子,以前小语一直说你智慧如海,现在我有点相信啰。我问你,是不是我和你谢伯伯犯过任何错你和小语都会原谅我们。” “当然啦,在爱面前,有什么错误不能被原谅呢?” 老谢喝一口伏特加,长叹一声:“唉,子瑛,我来说吧,早说早解脱,麦子或许能为我们想一条出路。” 听老谢娓娓道来。 六十年代初期,神州大地正在鸡血亢奋中慢慢萎靡,突然的短暂‘大鸣大放’正酝酿起一场看不见的硝烟,有一位满怀正义的文化工作者叫林子鸥,就是林迪薇的父亲,他写了一篇揭露文艺造假的文章,矛头直指当时的文化高级官员白楼。 这白楼是四八年才从敌阵投降过来的人,国家考虑到他以前在文化界的威望,授予他文艺界高级职位。这白楼在建国前与旧党中的特务组织颇有渊源,建国后他表现得痛改前非,一副为国为民的伟大形象,当他造假的事被揭露以后,一时仓皇失措。 林子欧在揭露白楼文艺造假时,已经准备好潜逃香港,文章发出以后,见白楼没有被立即查办,林子欧预感到了危险,带着老婆和年幼的女儿立即逃亡香港。 白楼看见揭露他的文章后,暗中指使人秘密抓捕林子鸥,却发现一家三口已经悄然潜逃,经过追查,发现林子鸥潜逃到了香港。那时的大陆执法人员没法去香港追捕林子鸥,白楼担心林子鸥到香港后继续发布对他不利的言论,冒险联络以前的特务组织,让其在香港劫杀林子鸥全家。 白楼与从前的特务组织达成协议,他在国内为特务组织提供一些情报,特务组织从海外派人到香港截杀林子鸥,这派出的人就是年轻时的老谢和蔡子瑛。 当年的蔡子瑛和老谢还不是夫妻,但两人经常一起假扮年轻爱侣去执行任务,在接到组织安排的任务后,依据组织停供的线索,在香港街头杀死林子鸥和夫人,看他们二人孩子年幼,两人于心不忍,留下孩子一条命,这个孩子就是林迪薇。 这么多年以来,老谢和蔡子瑛早忘了在香港执行任务的事,他们在执行完香港任务不久后,就被组织抛弃,后来跟着齐爷父亲鞍前马后。 在老谢和蔡子瑛与齐家反目成仇以后,白兴堂派人秘密找到夫妻俩,并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他们夫妻年轻时在香港执行任务的文件,这让夫妻俩惊诧万分,不知这人拿出从前照片有什么意图。 事情的真相让蔡子瑛和老谢没法不受控制,白兴堂派来的人告诉他们夫妻俩,林迪薇就是林子鸥的女儿,当初委托组织派他们去杀人的就是白兴堂父亲白楼,如果夫妻俩不答应与白兴堂和佛爷合作,照片将送到林迪薇手上。 老谢和蔡子瑛虽然已经与齐家反目,但和林迪薇没有冲突,他们夫妻俩早就知道林迪薇是齐家捡来的一个女儿,只是没想到世间的事如此巧合,夫妻俩竟然是林迪薇追查多年的仇人。 在齐家这么多年,蔡子瑛和老谢夫妻俩与林迪薇感情笃深,无论如何也不希望林迪薇知道父母死亡的真相,不然将埋葬所有的情感,老谢和蔡子瑛在白兴堂和佛爷的威逼利诱下,不得不与其合作对付齐家,加上蔡子瑛的鼻头是齐爷派人削去的,夫妻俩也正好借助白兴堂和佛爷报复齐家。 夫妻俩已近暮年,本不想过打打杀杀的日子,小语纯真温情的信及时到来,把他们从偏执中拉回来。猛然醒悟以后,随之愁上心头,一旦不与佛爷和白兴堂合作,他们把林迪薇父母的死亡真相和盘托出,小语也会知道,到时又如何面对林迪薇和小语呢?蔡子瑛和老谢无法用杀人狂魔的面目面对小语,并且杀害的是疼爱小语的姑姑的父母,小语和林迪薇的情感有多深厚,蔡子瑛和老谢非常清楚。 第443章 重归于好 听老谢讲完,我的心里充满窃喜和担忧。想林迪薇委托我为她查清身世和仇人,本来毫无头绪的事情,竟然如此轻易地就破解了,可如何能让林迪薇原谅蔡子瑛和老谢呢?这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只能暂时安慰老夫妻俩:“姑姑的真正仇人是白楼,他们不敢让姑姑知道真相,就算最后彻底撕破脸时,我也能保证说服姑姑,您们当初只是听从指使办事,并没有多大的责任,姑姑能想明白的。” 蔡子瑛一点也不相信我的安慰话,竟然像一下苍老很多似的,愁眉不展,哀叹道:“麦子,你就别安慰我们两个老东西了,迪薇是什么人我们很清楚,一旦她知道事情真相,不要我们的老命是不会罢手的。唉,命运怎么如此残忍,为何会这样因缘际会啊!” 仔细想想,脑海里灵光一现,我欢喜地说道:“子瑛妈妈、谢伯伯,别发愁,我有办法,姑姑本让我帮着追查她的身世和仇人,如今白家与齐家很快就要势不两立。您们也不会愿意再和齐爷见面,索性改名换姓,以国外人身份隐藏下来,等事情过去后,我和小语去看晚您们,请放心吧,这事我永远不会告诉小语。” 老谢苦笑着:“也只有你这办法了吧,你准备怎么帮着齐家对付佛爷和白兴堂呢?” 把计划粗略地告诉他们,蔡子瑛泪光闪动地看着我:“怪不得小语那么爱你,真是奇才啊,麦子,我们暗中助你一臂之力。但你别忘了,汪朝和任何事情都会告诉迪薇,你怎么给迪薇解释啊?” “这没好解释啊,小语那封信的事原原本本告诉姑姑就是了,但我会说子瑛妈妈依然恨阿玛,就说您们过隐姓埋名的生活去了。您们知道吗?当初你们到南山别墅里偷红树林项目的资料时,本可以抓住您们,是姑姑让老代故意网开一面,姑姑一直希望您们能与齐爷和好如初。” 老谢意味深长地说道:“迪薇还是爱我们两个老东西的,其实那晚偷资料我也感觉到了,迪薇是想让我们回去,唉,我们没脸再见迪薇啊。” 恨其实不用非得释然,不为恨行动就是了,生命的时间和精力都是非常有限的,时光蹉跎了那么多的事,该恨的恨,该爱的爱,把恨当成永远铭刻在心里的一出无法忘怀的悲剧,也未尝不是人生的特殊味道,但要为恨付诸于行动,又可能是生命里无法承受的负累。 在离开餐厅时,我再一次叮嘱上官婉儿,让她去家里做客。 入夜以后,初秋的雨依然飘飘洒洒,空气都变得湿哒哒的。 一天的战斗弄得人疲惫不堪,倒头便睡。 中午起来,打开一瓶好酒,为曹舵送行,从今往后,各行其道,我告诉他:“曹队,回到你的岗位上去吧,你要的证据会一一送达,今日一别,以后再难携手并肩,不奢望做永远的朋友,只盼任何时候都不成对头就好。这石头屋的事情你要永远保密,不然再难友好见面。” 曹舵少有的一本正经,好像一下就进入了他的本来身份,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现在就要抛开我?案子不是还没破吗?” “怎么没破?”我拿出北仔临死前的录音放给曹舵听完,告诉他:“这些证据足够你定案,只不过你还有工作要做,能不能说服青子和断手兄弟做证人,我帮不了你,靠你自己了。几天以后,有人会把老严送给你,加上这份录音,还有你在五金店得到的证据,陆溪楠的死、廖建山、郭越的海滩曝尸案都找到了真凶,只是你可能永远无法把佛爷抓捕归案。” 曹舵激动地站起来:“麦少,要是这样,为何你早不把录音交出来,我直接抓断手和青子就行啊,还绕这么大一个圈子?你知道吗?这几场战斗差点弄死多少人?”说着,他看着我嬉笑起来,又摆出一副不要脸的样子:“麦少啊,麦少,真有你的,高明啊!” “怎么又高明啦?” “我懂了,佛爷在警界有很多内线,你想让我把断手兄弟和青子秘密关押,给佛爷以不知道他们去向的错觉,只以录音和老严作为通缉佛爷的证据。佛爷在警界的人一定会帮他脱罪,因为这些证据并不充分,由此钓出佛爷在警界的内线,把佛爷的人一网打尽,齐爷那边就好运作了。” “说实话,曹队,要不是接到阿玛指示,我还真不放心把人交给你。最难的还是我,断手和青子交给你本不是我原本的计划,这样容易让佛爷把仇恨全计我头上,但阿玛需要你尽快铲除警界和政界的败类,我只好配合了。” 曹舵显得很兴奋:“这好啊,齐爷是对的,应该要让这座城市有一个清朗的氛围,这里是祖国的窗口,为了让这繁荣继续,无数为此付出的英雄都是值得的。” 我举杯砰砰曹舵酒杯:“官腔还是说给别人听吧,驱散毒蛇,又来饿狼,哪有清朗的时候?” “愤青,你这是典型的愤青思维,繁华的铸就难道是假的?算了,麦少,我敬你,你是真正的少年英雄,你说说,如果不把他们交给我,你原本的计划怎么做?” “真想听?” “想听。” “你把酒倒满,干掉,我就告诉你。” 曹舵哈哈一笑,倒满一杯红酒,爽快地一饮而尽:“够意思吧?请麦少赐教。” “我的路子比较野,你敢用?” “只要能破案,有什么不敢用的。你阿玛对我都放心,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以我的路子嘛,断手兄弟不过是拿钱办事,放他们一个回家,表示诚意,只要他们愿意指证佛爷,留下这一个算戴罪立功,答应轻判他。他们兄弟能这样脱离这个泥潭,有什么不愿意的?” “那青子呢?” “通缉佛爷以后,他的内线一定会慌不择路,在关键时刻公布青子已经招供的假消息,佛爷一定会想方设法杀青子灭口,既能让佛爷的内线现身,又能让青子看清佛爷残酷无情的嘴脸。” 曹舵思索起来,不停地敲自己的脑袋,发出清脆的声响:“不好操作,不好操作,放走一个断手,我做不到,私放走杀人凶手,这是知法犯法;用假口供做诱饵,这也是违规的事情,就算事情成了,我也会受到攻击,不好,不好啊。” 第444章 奠定乾坤 看曹舵抓耳挠腮,汪朝和和阿虎哈哈大笑,阿虎笑说道:“麦少就知道你不敢这样干,断手我们已经放走一个,剩下这个也已经答应配合。” “什么?放走一个?出国门了没有?”曹舵惊讶地跳起来。 我慢慢吞吞地接过汪朝和的手机,打开短信递给曹舵:“你跳个蛋,阿玛指示,你听还是不听?人已经连夜送出国门,你要觉得无法接受,找我阿玛去。” 齐爷急于把佛爷弄成通缉要犯,我能理解,只有这样,佛爷秘密递往上面指控黄秘书长他们的证据材料才能失效。齐爷需要重新布局自己的人事,稳固住齐家势力,从而挽回他的光辉形象,让上面的人看到,齐家不是拉帮结派,是实实在在为建设齐心协力,所有指责都是恶意中伤。 还有一个目的,齐爷必须让别人知道,齐家是不会倒的,所有与齐家并肩携手的人齐家都会尽力保全,暗算齐家的人一个不会放过。齐爷的宏图霸业我不想参与,早就想退出这无情地争斗,况且,我没法不听他的,而且我知道齐爷比佛爷还凶残,高强壁垒中没有阳光,阴森之下不可能有真正的善类。 齐爷不直接指示曹舵,这也是为安全着想,避免被人抓住把柄,曹舵是明白的,他为了自己的前程,愿意用英雄的形象配合齐爷,案子是真正破了,尽管手段不合法,可曹舵在警界的又一大功绩算是立下了。 依照齐爷指示行动,我心中疑惑没敢问,我想,齐爷一定和洪培忠暂时达成了某种协议,不然娇妹和蛇仔怎么突然就消失了一般,即没有为佛爷出力,也没有找我寻仇。 没过几天,佛爷的通缉令公开发出,权力之间的争斗拉开搏杀,又是另一种残酷战场,我没法参与,也永远没有要参与的心。 黄秘书长回来那天,深圳的气温降到了十几度,年关又要近了。 这几个月里,根据齐爷指示,为不让佛爷的内线拿我做反扑的突破口,让我闭门不出,像从世界上消失了一样,也正好让我在凤书楼里与梁凤书度过难得的清闲时光,我们徜徉在文学的海洋里,几乎已经忘了外面的世界。 接到林迪薇电话,我又要离开梁凤书,汪朝和开车带着刘秃子到凤书楼来接我,一起到机场去接林迪薇。 看着林迪薇从悬梯上走下来,我兴奋不起来,这几个月我不能与外界联系,不是因此而与林迪薇生疏了,是因为我没有看到林迪薇身后出现小语和孩子的身影。隐身这几个月,我几乎每天都会背着梁凤书给小语写邮件,她告诉我,到年底时,她会带着我们的孩子和林迪薇一起回来。 林迪薇拉着我钻进车里,看出我很失望,她也兴奋不起来。 回到南山别墅,林迪薇首先和我急不可耐地折腾一番,然后她才告诉我说:“你儿子遇儿身体有些不适,你阿玛不放心,所以临时决定不来了。” 当着林迪薇的面打电话给小语,她也是这样告诉我的,但我知道,一定不是这样,肯定是齐爷不让小语带孩子来,我是有这种心里准备的,对齐爷的傲慢和偏见我早已看得清清楚楚,只是让蔡子瑛和老谢白高兴一场。在我接到小语邮件通知时,就马上给老谢发去邮件,告诉他们夫妻,等小语和孩子到了,我想办法带着小语和孩子去看他们。 黄秘书长是接到林迪薇当天傍晚出现在南山别墅的,半年不见,他好像历经了一场无尽的煎熬,看着苍老很多,两鬓斑白,笑得却很开心:“麦子,来,我要好好感谢你,齐爷说了,这一年的局势中,你始终是我们出奇制胜的英雄。” 我的心中很悲凉,我哪里是什么英雄,不过是齐爷的马前卒而已,从他不让我见小语和孩子来看,齐爷对我的所有赞美都是假的,不过是拖着我继续为他效力而已。我得到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和从前流落街头相比,已经是天远之别,只能常常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 一番寒暄,我知道,黄秘书长刚刚从北边释放下来,这次回来,级别比从前还升了半级,他这次回来,要把佛爷的案子彻底了结。 几个月没打听外面的事情,听黄秘书长说,我才知道佛爷还过着十分逍遥的生活。在佛爷与齐家公开为敌以后,他就没再回过国,一直躲在国外遥控指挥,虽然他在国内官场的内线被一清理,可他转到国外的上百亿钱是一分也没有受到损失。 我早就猜测到,以佛爷的狡诈,他会蛰伏一段时间,但他那样的人一定不会甘心就此隐退。 黄秘书长什么具体事情都没说,好像就是来为林迪薇接风洗尘一样,刘秃子送走黄秘书长后,我马上问出心中疑惑:“姑姑,黄秘书长说要把佛爷的案子彻底了结,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又要开始一场追逐搏杀?” 林迪薇靠着我怀里,手里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一块一块地叉着喂我,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大宝贝儿,你激动什么呢,人生不就是这样嘛,生命不息,争斗不止。” “姑姑,你直接说吧,又要我干什么。” “你看,你还是这么急,大宝贝儿,有我回来坐镇,对付他们不是手到擒来吗?” “对付谁?佛爷早已逃往海外,莫非姑姑要对付白兴堂?” 林迪薇表现出一副与她年纪极其不相称的天真模样,站起来放下手中果盘,原地转一圈:“麦子,先不说那些事情,你看看我有什么变化没有?啊,仔细看看。” 岁月真是不公平,她马上就四十岁了,岁月却在林迪薇身上几乎就没留下什么痕迹,依然白白嫩嫩的,还是一副窈窕娇嫩的模样。她转动身体时,丝滑的白色半透明睡衣如流云一样飘荡着,像那夜里诱人的魅影故意散发着灵动的魅惑。 “没有啊,姑姑还是和从前一样漂亮。” 林迪薇天真地扑到我身上,掐着我的鼻子说道:“你心不在焉,哼,我这几个月瘦了五斤多,你就没看出来?” 我以为是什么大事,五斤猪肉能吃上两三天,这人瘦五斤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她终究是一个女人,只好哄她:“没有看出来,反而觉得姑姑更坚挺了呢。”这样的话和梁凤书或者小语说,觉得风情无比,和林迪薇说,总觉得有些不合适,可每次见她高兴,也只好当她是少女一样哄着。 第445章 天堂地狱 南方的习俗,年关前要了结一年的旧账,林迪薇从小在法国长大,对农历新年并不注重,加之她近不惑之年而未婚,征战商海这么多年,尽管她富贵荣华全有了,我想她的心应该是苍凉的。 在乎容貌体型的不只是女人,谁不想活到老还风姿卓越呢?减下五斤体重,林迪薇也如此高兴,或许她想永远美丽下去,这应该是每个女人的愿望。 男人在放纵和没有节制的纵欲中头发日益稀疏,黑发荣鬓间间变成荒原,谢顶的同时肥肉堆积如山,青春刚走,人已经膘肥体壮,肚子如十月怀胎而永远也不会消减,必定男人的肚子里不是孩子,不会有呱呱坠地后肚子消下去。 女人尽量拖延着自己的貌美娇体,如果像男人一样过早的谢顶膘肥,说得好听一点,有钱的叫体态富贵,没钱的叫敦实妇人;要说的不好听,有钱的叫油光肥妇,没钱的叫悍妇肥婆。 整日为生活挣扎忙碌的人少有肥胖的,谢顶倒是跟富贵人没什么区别,穷困的人当然少有人因为身型而苦恼,拮据的生活不会在身上存下多少多余的脂肪,疲累的生活只会让人面黄肌瘦、日渐苍老,想得更多的还是如何挣钱让一家人更好的活下去。起早贪黑、舍尽全力,也未必能照顾好上老下小一家子,没灾没病还可苦中作乐,要是一场大病袭来,那真是要把全家拖入地狱,那有心思像林迪薇这样,因为减轻五斤而欣喜若狂。 看着不惑之年还娇艳如花的林迪薇,不由得想起离开家乡前的我的生母陶春兰,那真是面容枯槁,形若木乃伊,皮下没有二两肉,皮包硬骨见黄天。在医院见到打工的陶春兰时,她因为身上储存了一些脂肪而高兴,我也为她有‘膀大腰圆’的这一天而欣喜。 李瞎子以前曾教导我:“人啊,别吃饱了没事干。”我看林迪薇这样的人,就是属于与李瞎子的教导背道而驰,典型的吃饱了没事干,贪图享乐还想青春永驻。 比我大三岁的老婆梁凤书,最近也经常问林迪薇这样的问题:“老公,我老了吗?”“我有没有瘦一点?”“你仔细看看,我皮肤是不是张斑了?”……我想小语再过些年也会常常问起这样的问题。 当女人像男人询问她的长相和身材时,男人一定不能实话实说,我一直认为男人爱撒谎是因为要迎合女人,实话不能说,那不就只有撒谎嘛,说顺嘴了,说谎就变成了习惯。比如,要是我回答林迪薇:“无所谓,你这个年纪胖点瘦点无关紧要。”要是说了诸如此类的话,那将是一场灾难,好在生活早已教会我把这类谎言说得天花乱坠。 女人天天照镜子,她自己怎么样,镜中早已看得清清楚楚,可女人似乎不太相信镜子,依然愿意问她在乎的男人,女人认为她在乎的男人对自己容貌的评价比镜子更客观,这也是一种自我欺骗。 林迪薇这么有钱,我觉得她是可以不用在乎外表的,无数貌若潘安的男人愿意为前而伺候她这样的女人,这样想,我也低贱了自己,或许我也是这样的男人,深圳啊,你让多少人为钱而泯灭了真实的自己。 林迪薇一副逍遥无忧的样子,我却要‘抬轿的比坐轿的还急’,想马上就要过年了,在凤书楼里几个月没出门,早已和大家商量好,今年过年要好好的出去游览一番。 原本以为齐家不会再让我做什么大事,计划年前先到梁凤书家,再一路游览到肖玲玲家看望肖大刚,还得看望陶春兰,在家乡过完元宵节,去趟成都看看李木,再从成都去贡布和平措出生的雪域高原,让他们兄弟拜祭父母,回深圳时再陪露露和小芬回她们老家看看。我们都是漂泊在外的游子,如今兜里不缺钱,出行不用挤火车,半道不惧遇悍匪,年关将至,都已经急不可耐地要离开这座繁华的城市,去远方的远方。 看林迪薇抱着我意犹未尽的样子,能顶得住她‘如狼似虎’,可我不能让梁凤书她们失望啊,我担心她可能要留我在身边过年了,难道我的远行计划就要泡汤吗? 年关将至的深圳,夜里特别凉爽,打开落地窗,迎着清凉的夜风窃窃私语,加上有林迪薇这个美人相伴,我应该很惬意,可我很惆怅。林迪薇依然玲珑精致,只穿睡衣的她像洗尽铅华后淡雅如菊,称得上‘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美人在怀,我依然暗暗忧虑万分。 她喃喃细语地告诉我,佛爷被立案通缉前,齐爷与委员洪培忠、资源部副部谭炬东三方达成过相互谅解,不再继续拼斗。白兴堂已经控制泰基发展,相当于谭炬东失去廖建山和郭越的损失;思齐把泰基发展的剩余股份,低价转让给娇妹替洪培忠看管的建筑公司,谭炬东以前挣的黑钱全部洗白,为此,洪培忠不再与佛爷为伍;林迪薇让思齐系在股市上狙击建玥地产和万鸿兴基金的获利,抵消在红树林项目和蛇口运输公司、还有佛爷转走的钱的损失。 上面三位大佬达成和平协议,廖建山和郭越、陆溪楠、北仔等人的死,他们认为可以算作咎由自取。杀人照片的新闻影响已经消散,娇妹和蛇仔的案子撤销,阿虎的案子也撤销,青子作为受佛爷指使杀害廖建山和郭越的凶手,判死刑,死刑复核年后就能下来。 断手兄弟杀害陆溪楠是受廖建山指使,廖建山自己也死了,断手兄弟其中一人已经逃往国外‘消失’,被关押这个断手有戴罪立功的表现,从轻发落,判十年。 老严被齐爷派人从澳洲秘密抓获后送回来定罪坐牢,出了齐爷一口恶气,留他一条命慢慢煎熬,判无期徒刑。 佛爷逃往海外,他得了百亿巨款,只是损失了在深圳苦心经营大半生的盘子,他也再难回国来呼风唤雨。 这结局真如我以前看透的一样,有钱人的争斗与穷人解决仇恨不一样,在没法把对手彻底打趴下时,不会作你死我活的困兽斗,他们从利益上衡量,彼此达成协议,各自继续享受荣华富贵。 第446章 横生枝节 我得了齐家的奖金,曹舵升了官,阿虎成为道上无人可挑战的老大;死的,坐牢的,跑路的,通通成为这场争斗的无偿牺牲品;人性如此荒凉,或许从来就是如此。 人类战争不断,没有永远的和平;利益集团之间也没有永远的和平,在权力和利益的追逐中永不言累,难免擦枪走火,再次硝烟四起。 在人类不断的斗争中,文明得到继续发展,世界越来越繁华。 深圳是座要千方百计才能生存的城市,可这里繁花似锦,永远也不会出现百叶凋零的景象,来来去去的脚步中,有人倒下了,有人零落了,有人飞黄腾达了……不管人的喜怒哀乐,城市独自越来越繁华,高楼越来越密集,夜空的霓虹更加璀璨,璀璨得已经看不见夜空里的星河。 按林迪薇和齐爷的设想,这次达成和平协议,怎么也能消停几年。齐爷这样想,也是因为齐家的商业版图和实力已经足够庞大,齐爷已经过知天命的年纪,现在有了自己的孙子,想舒舒服服过几年,一心一意培养孙子。 齐爷想栽培孙子安享晚年,以思齐庞大成熟的商业帝国报效祖国,也实现了他父亲以前的愿望——在国土重塑家门荣誉。奈何年轻的野心肆意张狂,林迪薇不久前发现,金树山联合洪培忠的孙子洪定远在香港成立了一家公司,在远洋运输、高档酒店、基建工程、地产开发等等行业快速突飞猛进。 年轻人要自己创业无可厚非,金家在思齐系商业版图以外多有投资,都是正常商业行为,可与齐家世代交好的金家与洪培忠的孙子勾搭在一起,让齐爷不得不要仔细衡量这当中的利害。 林迪薇在知会齐爷以后展开调查,其结果让林迪薇大吃一惊,金树山和洪定远控制的这家公司有佛爷在澳洲的资金参与其中,白兴堂的大量资金参与在这家公司中,而且在快速扩张过程里不断地蚕食思齐利益。 金树山任这家公司的董事长,在公司的运作上,得到了他在思齐董事会成员的姑姑金紫的里应外合,正挥着锄头挖思齐墙角。林迪薇在来之前的美国思齐董事会上,已经把金紫赶出了董事会,金家在思齐的股份也正在并购中,金家与齐家正式分道扬镳。 听林迪薇温柔婉转地介绍来龙去脉,我也没发现有我什么事情,故意满不在乎地说道:“姑姑力挑万钧,他们这种跳梁小丑哪里经得起姑姑的摆弄,这不就是老虎里拔牙——找死嘛,姑姑一定能大获全胜的。” 林迪薇听从我的言外之意,含笑看着我:“小滑头,你想置身事外?不帮姑姑啦?” “我能做什么啊?姑姑旗下人才聚集,我连一介书生都算不上,商业投资上的事情更是一窍不通,就是要赤膊上阵,也远远不如汪朝和他们,是不是姑姑?我最多是能陪姑姑开心的一个愣头青。” “我就知道你心中对姑姑有怨,怪我没有给你把小语和孩子带过来,是吧?” “没怨,我对姑姑从来都没有一点怨的。”说着,拿出一根雪茄点燃:“姑姑,我真的对你没有一点怨,姑姑已经对我够好的了。” “哼,还不承认,姑姑不怪你,你已经为齐家立功不少,你是小语孩子的父亲,就凭这一点,你也要帮着我啊,不然你的智慧想用在何处?” “姑姑和阿玛需要我做什么,绝不会有半点推辞的,可是姑姑刚才说的这些事情,我真是不懂,参与不来啊。” “要是与小语有关呢?” “小语就是一个孩子,她比我还不懂,她能参与这种事情?” “是啊,小语是不懂,可是有人欺负小语,甚至要把小语抢走,还可能做了你孩子的继父,我的大宝贝儿也听之任之吗?” “姑姑,你别骗我了,要有这样的事情,小语一定就告诉我了,况且小语和孩子在阿玛身边,谁能欺负得了他们啊!” 林迪薇起身打开笔记本电脑,点开图片后放在我的脚前:“骗你,你自己看看。” 图片上是金树山和殊胜荣等人,在齐家法国庄园聚会的场景,小语和孩子也在现场,一一浏览这些照片,没发现什么异常,只是看到小语和孩子让我心中波涛汹涌。 “这不就是圣诞节聚会的照片吗?姑姑,小语的身型都恢复得差不多了哦。” “你啊,真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咱们这样的人家啊,唉!” 林迪薇长叹一声,也挨着我坐在地毯上,她告诉我说,金树山和殊胜荣从小就被家里教得喜欢小语,长大以后,小语又是如此的美貌动人,金树山和殊胜荣都是背负着与齐家联姻的使命的。 想好的联姻计划在我和小语好上以后落空了,殊胜荣比较平和憨直,在小语生下孩子以后,殊家就不再想与齐家联姻的事情,但这金树山却贼心不死。 金树山年纪轻轻,却被家人教得野心勃勃,金家在外面散布齐爷孙子来历不明的谣言,一边让金树山明目张胆地追求小语,在圣诞节齐家的聚会上,金树山当众提出要迎娶小语,被小语劈头盖脸骂一顿。 金家长辈私下找齐爷谈,说齐爷孙子已经有了,安心抚养孙子成为齐家接班人没有问题,可小语必定是齐家唯一的千金,不能没有一个光鲜的婚姻,金家愿意迎娶小语过门,金齐两家永结秦晋之好。 齐爷知道小语的心性,彻底拒绝了金家,这才导致金树山明目张胆另起炉灶,要与齐家夺利。 金树山这个人从小就学得阴险狡诈、野心勃勃,当众求婚被拒以后,觉得有失颜面,在外面传出话来,要把小语的孩子的父亲碎尸万段。 前几天,金树山到了香港,林迪薇担心金树山突然进入深圳找我麻烦,她才匆匆从美国赶来,并且故意放出消息,说最近要在深圳常驻,以此暗示金树山知难而退,不要乱来。 听完林迪薇的介绍,我首先选择不信,因为小语在邮件中说过圣诞节聚会的事情,但没有说金树山当众求婚的事。我心里想:难道不是你和齐爷又想哄我为齐家坐马前卒吗? 林迪薇看出我的怀疑,撇着嘴笑笑:“你啊,年纪轻轻的,疑心太重,觉得我骗你吗?” 第447章 战略同盟 她伸出玉白的脚合上电脑:“小语没敢告诉你,怕你心里不舒服,她让我当面和你说清楚,然后她才给你打电话。这次小语和孩子没来,其实主要是因为金树山在外面放出那些狂妄幼稚的话后,齐爷担心小语和孩子过来后发生意外,金树山这东西不知轻重利害,冲动之下干出蠢事来是可能的。” 林迪薇见我眉头紧皱、疑心重重,拿起电话来递给我:“法国现在是下午三四点,小语应该已经午睡起来了,你自己打电话问她。” 电话中,小语承认是她怕我担心,所以才让林迪薇见到我时当面说,不过小语信誓旦旦地让我放心,她这辈子不会再嫁他人。 一辈子的事情说不准,但我了解小语的性情,她就算是不嫁给我,也不会嫁给金树山那个凶残东西,最主要是,小语什么也不缺,没必要通过婚姻获得任何东西,更不需要通过婚姻获得精神慰藉。 稍微多读过几本书的人就明白,婚姻中没有精神慰藉,只有劳心费神。 我挂掉电话,心神茫然,想你金树山自己得不到小语垂青,为何就觉得我好欺负呢?难道说你比佛爷还难对付吗? 林迪薇柔情说道:“要不是怕金树山找你麻烦,我还不会这么早过来,大宝贝儿,你不该好好感谢我吗?” “姑姑想要我怎么感谢你。” 她欣然一笑:“就你说的前面四个字。” …… 我想,难道金家真的任金树山胡作非为?还是说这背后有佛爷和白兴堂的阴谋,佛爷一定是最想要报复我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我领导着灭了他旗下战将,如青子、曹老二、断手兄弟等等一干人,他这才蛰伏几个月,就迫不及待地要卷土重来? 血腥的争斗看过太多,自己也亲身经历几场搏杀,我知道,如果金树山和佛爷勾结在一起,他们真是要毁我,那我就危险了。 面对强大我无数倍的凶残敌人,我能依仗的只有齐家,可齐爷老奸巨猾,他不一定会愿意为我而得罪权贵,他的心思现在放在栽培孙子上,万一在关键时刻放任我不管,我和梁凤书她们都得亡命天涯。 小语的话我是相信的,面对随时可能降临的大祸,我必须要拉一个比敌人更强大的战略同盟,这个人只能是林迪薇,灵机一动,计上心头。 原本我答应老谢和蔡子瑛,在他们有生之年不说出林迪薇的身世秘密,我决定,为保证林迪薇舍尽全力保护我,先告诉她一半。 齐爷在上面与几方达成协议后,老谢和蔡子瑛也已经隐姓埋名,白家和佛爷无法再以杀害林迪薇父母要挟老谢和蔡子瑛。 我故意漫不经心地随意说道:“金树山联合佛爷和白兴堂,这不好对付啊,白家又是姑姑不共戴天的仇人,事情就更难办了,我倒是无所谓,只怕他们这次要……” 林迪薇一下捂住我的嘴,不让我继续说下去,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白家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什么意思?你打听到什么?” “什么不共戴天?我说这个词了吗?”我佯装迷惑不知。 “少装,你就是说了。” 我猛地一拍脑袋:“哎呀,糟糕,这个时候不该让姑姑分心的。” “快说,不准隐瞒半点。” “可是,可是,姑姑,这事我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 “那就知道多少说多少。” “那好,姑姑,你先答应我,这事只能你我知道,就是小语和阿玛也绝不能让他们知道,行不行?” “答应你,答应你,快说。” “是这样,不是《都市的女人》出版以后收到很多读者来信嘛,这几个月我闭门不出,正好有空把所有读者来信都看了,其中一封读者来信很诡异。他说他有一个故事,希望我和梁凤书能把他的故事写成文学作品发行。” “你说重点,一会儿再论细节。”林迪薇急不可耐。 “他在信中写了这样一个故事:六十年代,一个叫林子鸥的文艺界人士,因揭露文艺学术造假得罪文艺界高层,不得不带着老婆孩子逃到香港,但终究没有逃过追杀,一家三口命丧香港。他的信中提及,雇请凶手杀害林子鸥一家三口的幕后元凶,就是林子鸥所揭露的文艺界高层,这人叫白楼。白楼杀害林家三口后,他文艺造假的事情被压下来,动乱结束以后,白楼举家乔迁美国,如今过着逍遥富贵的日子。” 林迪薇很激动,眼里闪着泪光:“什么意思?白楼,就是白兴堂父亲白楼,还是只是同名同姓?” 我把林迪薇揽在怀中:“姑姑,你听我慢慢说,看到这封信以后,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姑姑的身世之谜,因为姑姑也姓林,还记得吗?我以前就给姑姑推算过,那个年代,能带着老婆孩子逃亡香港的人,不是一般底层百姓能做到的。我也曾说过,以姑姑的面相气质来看,父母一定是江南大户人家,很可能是书香门第。正好,这个林子鸥是当时文艺界的,又姓林,六十年代从大陆逃亡香港,一家三口又是在六十年代的香港遇害,时间、姓氏都能对上。” “你认为林子鸥是我父亲?” “我当时看信时,也想啊,不能这样巧吧?想到姑姑委托我的事情,我让人打听调查过,白兴堂父亲出国前,就是那个年代里文艺界的高层领导,而且他父亲也确实叫白楼,应该没这么巧吧?文艺界、高层、白楼,有这三点,就不是同名同姓的巧合了,可以确定,白兴堂父亲,就是雇请杀手杀害林家三口的白楼。” 林迪薇双眼含泪,估计是一时难以接受,颤颤巍巍说道:“年代、姓氏都对得上,可是这林家三口全部遇害,我没死啊,这对不上吧?” “问题就在于这封信没有地址,从邮戳上看,是杭州寄过来的,姑姑的事情我哪敢大意啊!信中说的白楼就是白兴堂父亲,这点可以确定,不能确定的是林子鸥是不是姑姑的父亲,事情没有调查清楚,所以我才没有告诉姑姑。” 林迪薇站起来,端起水来大口咽下几口,心神不宁地在我面前走来走去,她以前晚上从不大口喝水,我知道,她要寝食难安了。 第448章 说出身世之谜 夜风徐徐,凉爽清新,远处的霓虹不会理会有人心中愁肠百结。 “现在说细节,你怎么想的?” “姑姑,我仔细想过,为何这个人要把这样一个故事告诉我呢?写信的人不愿透露他的任何信息,他一定不是随意寄出的。可茫茫书海,这样一个故事,他为何要写给《都市的女人》的作家,我几经思考,终于想通了,林子鸥可能真就是姑姑父亲。” “为何就是我父亲?” “写信的人把这故事告诉《都市的女人》作家,是因为这本书上有姑姑写的推荐序。半年前,姑姑在接受人物周刊的采访时,曾公开披露过自己的身世,姑姑还记得吧?” “记得,和这有关?” “对,半年前,姑姑离奇悲惨的身世一时被炒的铺天盖地,这个写信的人,也一定看到了报道中姑姑的身世故事,从年龄和姓氏上,这个人知道事情真相,很容易就能联想到姑姑可能是林子鸥侥幸逃过一劫的女儿。如果没有那篇报道公开披露姑姑身世,这封信就来得太蹊跷了,他为何偏偏告诉我啊?” “写信的人可能从年代和姓氏上,加上报道中我的身世和他说的故事相似,看到你的书是我写的序,所以他写信告诉你?这会不会……”说着,林迪薇蹲下去,深深地埋着头:“麦子,我脑子乱得很,你替我分析清楚。” “姑姑,可以确定,林子鸥就是姑姑父亲。” 林迪薇猛地坐起,背靠着沙发,诚惶诚恐地问道:“怎么可以确定?” 我起身挨着她坐下去:“姑姑,这个写信的人一定认识林子鸥一家三口,报道中有姑姑的照片,但年代和姓氏对上以后,这个写信的人一定能从姑姑的长相中,看出与林子鸥夫妻的相似之处,那这就不是简单猜测了,所以,在信的结尾处,写信的人感叹道:故人有后,泣感天地。” “故人有后,泣感天地?” “是啊,姑姑,写这封信的人,一定是看姑姑照片与他认识的林子鸥夫妻,长相上有极其相似之处,加上同样悲惨的身世、年代、姓氏,写信的人确定了姑姑就是林子鸥后人,所以才在信的结尾处写下:故人有后,泣感天地。” 一向欢乐无忧的林迪薇突然扑在沙发上大哭起来,高声悲泣道:“爸爸!妈妈!是你们在天有灵吗?” 林迪薇这一放声哭泣,立刻传来敲门声,门外老代问道:“林董,你这是怎么啦?麦少爷,林董怎么啦?” 我拿起毯子给林迪薇披上,起身开门。 老代进屋以后,无奈地看着我:“麦少,你惹林懂生气啦?我可从来没有听见林董这样哭过,几个月没见面,麦少爷,怎么这样淘气?” 想是林迪薇寻找父母多年,如今终于得到消息,久压在心中的泪水一下决堤了,嚎嚎大哭,哭得全身发抖,口里不停地喊着:“爸爸!妈妈!” 我拉着老代坐下来,只好把刚才对林迪薇讲的话又说一遍,我知道,林迪薇对老代是绝对信任的。 老代马上就想明白了,他的推论与我一样,林子鸥就是林迪薇父亲,林子鸥的妻子康迪就是林迪薇母亲。 虽然这封信是我编的,但人名和事件都是真的,以林迪薇的财力和人脉,很容易就能打听到白楼当年和林子鸥的恩怨。 老代听完,默然片刻,问道:“麦少,信呢?这封信现在在哪里?” 我只好极其愧疚地说:“读者来信太多,梁凤书让她助理全部烧毁,本来我把这封信单独放在书架上,那天她助理烧信时,我冲过去看,书架上的信没有了,我也不能怪她,一时大意,我没有告诉她那封信的重要性。” 林迪薇哭着吼道:“麦子,你为何不把信放好啊!你混蛋……” 老代马上安慰林迪薇说:“林董,姓名事件全有了,真假一问便知,你别急,等我一会儿,我打电话问问文艺界的前辈们,一定可以打听出来的。”说完,老代急匆匆下楼去了。 像等待一个惊天大秘密一样,林迪薇披着毯子,靠着沙发蜷缩在地毯上,抽泣着,眼睛不停地看门外,期盼老代能快点回来。 这一个小时,林迪薇估计等得如一生一样漫长,真和假在她心中肯定翻转过无数次。 我也不好打扰她,这个时候的她一定什么都不想听,就等老代查处结果来汇报。 凉爽的夜风让我很舒坦,即将到来的大决战我再不担忧,从我年少离家流落街头以后,就不再害怕任何牛鬼蛇神,无数个漆黑的夜晚,孤寂的街头都没能吓倒我,更何况今天,我已经长大了,我还幸运地拥有几个知心同伴,我们生死相依。 老代重新回来,意味深长地说道:“林董,恐怕林子鸥和康迪真是你的父母,问到一位文艺界已经退休的人,他以前认识林子鸥和康迪,在他看到林董那篇专访时,发现林董长相酷似康迪,就想过林董可能是林子鸥和康迪的后人。但他考虑到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白家现在高高在上,白楼又还在美国活着,要不是我们主动问起,他不想说出来的。” 林迪薇一下吃了定心丸似的,平静下来,严肃问道:“老代,你认为这是巧合吗?” 老代很遗憾悲痛的样子:“恐怕不是,这个人说,林子鸥和康迪都是钱塘人,出生书香门第的江南大户之家,战乱时家人离散,大多相继病故,建国以后,颇有才华的两个孤儿林子鸥和康迪被文艺界推荐进京工作。他以前以为林子鸥和康迪认为家乡再无亲人,所以北上以后再没有回过家乡,谁曾想八十年代有人披露出来,说林家三口已经逃往香港并遭杀害。当他看到林董的那篇报道后,就知道林董是林子鸥的女儿,因为年代、地点、姓氏、长相全都吻合。这个人害怕说出来遭白家报复,要我们为他保密。” 林迪薇仰天大喊道:“白楼、白兴堂,我与你们势不两立。” 老代恭谦地抱拳对林迪薇说道:“恭喜林董平生所愿得以了结,身世之谜解开了,但是,林董,要报仇,可要从长计议啊!” 第449章 残害一家 “对,对,对。”林迪薇坐下来,眼睛里闪动着阴冷的光,情绪极其稳定,神情阴森冷峻。 林迪薇已经非常冷静,对老代吩咐道:“老代,事先保密,此仇不共戴天,一定要报,容我仔细谋划。你派可靠的人马上出发,一来给那个提供消息的人送一笔钱去,带我说声谢谢;二来让人找到林家远亲,采集血液样本,尽快给到我的私人医生,只要基因相近,这就可以完全确定了。” “好,我马上安排,连夜出发。”老代又看着我:“麦少,你真是林董的命中福星,不过啊,白家连佛爷都可以玩弄于股掌之间,你要帮着林董好好想想如何能报这仇。” 老代离去以后,我猛然醒悟,想起白兴堂策划英吉利海峡快艇失事,以此控制佛爷背叛齐家。连佛爷那样深不可测的人都被白家当枪使,如果林迪薇报仇心切,恐怕要栽到白家手里。 还是凉风送爽,夜凉如水,我和林迪薇正在房间推演她的复仇计划,老代进来,情绪低落,面带愧疚和恨意:“林董,晚了一步,晚了一步啊。” “什么晚了一步?” 见老代毕恭毕敬地站着,林迪薇指一指旁边沙发:“看你这个样子,估计不是小事,坐下来慢慢说。” 老代坐下来,一脸唏嘘:“林董,昨夜电话中告诉我你父母事情的那位老人……” “啊,他怎么啦?钱不要,还是嫌少?” 老代摇摇头:“今日凌晨时分,老人家中发生煤气爆炸,老人和他的儿子儿媳全部炸死,当地警方判定为意外事件。” 这简直是惊天霹雳,林迪薇倒吸一口冷气:“哎呀呀,我害死他们了啊!” 老代点点头:“看来我作夜打听林董身世之事遭泄露了,这一定不是什么煤气意外泄漏爆炸,没有这么巧的,肯定是白家要把知晓真相的人灭口啊。” 这种狠毒超过我的想象,并且能这样快速地行动,相比之下,以前佛爷倒是一个‘善人’了。 我马上问道:“代叔,能从这爆炸案中追查白家吗?” “不可能,既然能做下这样残忍的案子,一定是难以被查出来的。” “不一定吧,代叔昨夜打电话问到这个人都通过了谁,这肯定可以知道,就能查出来是哪个环节走漏风声,这不只是这一家惨死的事情,还得想想白家为何能这么快得到消息。” 林迪薇凝望着夜空,悲愤地说道:“老代,麦子说的对,你想想,是那个环节走漏了风声。” 老代显得很为难:“林董,这不好追查啊,我首先打给文艺界的一个退休老前辈,就是到美国治病时找过你的那个人,他又马上打电话让别人去帮忙打听,别人告诉他后,他才告诉我那个认识你父母的人的电话。这当中已经转过多次,没法追查。” 估计老代已经追查过了,顿一顿,又解释说:“我仔细想过,先前又打电话过去借感谢之名探了他口风。他那一辈的文艺界人士都知道你父母当年的事情,不过照片以及所有他们夫妻的资料早就被销毁,能想起你父母模样的人倒是不多,估计只有死的这位。” 见林迪薇木然望着夜空,老代又补充道:“现在可以确定,林子鸥和康迪就是林董你的父母无疑。” “畜牲,这真是残暴不仁的畜牲啊!” 林迪薇叹息一番,无力地坐下来,看看我:“麦子,我们都要小心啊,这次恐怕要比以往都更难了。” 我心想:哪里只是这次难呢?前几次我也是九死一生啊!是你要为父母报仇,怎么就成‘我们更难了’?我又不报仇,这事与我应该是没有关系才对。 把这件事情说出来,我原本是让林迪薇和我紧紧捆绑在一起,我是为了保护自己,如今从白家的快速又残忍的手段来看,我这是让自己更危险了,这真是自己把自己硬生生逼上战场。 老代刚要离去,我马上叫住他:“代叔,你等等,我们商量看看,我认为姑姑的复仇计划不可行,从商业上入手,就算全部都如姑姑谋划的一样,要报仇,也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见分晓。” 老代说:“哦,麦少,白家可是大型跨国集团啊,在官场上也是人脉极广,要打败他,当然不是能一蹴而就的。莫非,你有什么高招?” 林迪薇望着我苦笑道:“老代,麦子能有什么高招?我看他是想置身事外哦。” 林迪薇使的激将法。 我得意洋洋地说道:“你们认为白家财大势大,不好对付,姑姑想从商业上一步步削弱蚕食白家,等他衰败后再踏上一万只脚,让其永世不得超生,就算真的成功,这哪里叫报仇啊,这不就是商业对赌嘛?耗时太久,白楼都不一定能活得到那个时候。” 老代说:“麦少爷,说说你的办法。” “我也是突然想到的。”说着我拿起报纸娱乐版:“姑姑,代叔,你们看,八卦新闻说白兴堂要和谢淼淼结婚,郭越遗留给谢淼淼的的所有财富将成为嫁妆。我们为何不能直接一点,利用这个过气明星谢淼淼,伺机直接干掉白兴堂,让白楼感受一下痛失亲人的味道,以他的年纪,估计再不用我们动手,撑不了几天,我们只用告诉他,儿子的死是因为他曾经的罪孽,他应该在痛苦中慢慢气死,这样才能让他清晰地回忆起从前的罪孽。” 老代微微一笑:“麦少啊,仇一定要报,可我们不能因为违法而坐牢哦。” 林迪薇眼里马上对我抛出赞赏的目光,点头说道:“可以,可以,真是越简单越好啊。老代,他白家能让人死于煤气意外爆炸,我们也可以让白兴堂死于意外,对,就往这条路上想,你们都帮我好好想想。” 从林迪薇知道自己的身世以后,到现在已经整整过去一天,除我和老代以外,她没有叫来任何人商量她的复仇计划,也没打电话出去安排任何事情,也不下楼吃饭,这让我感觉到她陷入了焦头烂额的迷茫中。 以前看她在关键时刻雷霆万钧,这一次却好像失魂落魄了,我一时无法理解林迪薇心中到底在想什么,她的复仇计划也那样杂乱无章。 第450章 一夜憔悴 以前看书中说有人一夜白头,总认为那是文学的夸张手法。从以前的耀仔、阿辉、北仔、到昨天见到的黄秘书长,我真正见识了精神坍塌后,对一个人的打击有多么沉重。耀仔、阿辉、北仔他们进去前都不可一世地活着,在牢里再见时,他们已经彻底枯萎,就像一夜寒霜湮灭了芳草,生命失去了所有的光辉。 黄秘书长被囚禁调查几个月,如今虽然重获自由,可他看着像老了十几岁,目光中再也找不到昔日光彩。 仇恨变得清晰,仅仅一天,林迪薇就变得憔悴了,这与黄秘书长、耀仔他们又不一样。这就像期盼已久的礼物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却不知道怎么享用,这是一份满含杀机的礼物,可也是生命中最渴望得到的礼物。 看到美人愁眉,我是很心痛的,必须要聚集所有智慧相助,这或许是我灵魂里天生带着的光华。 “姑姑,你不用这样发愁,有我和代叔帮你,把这群社会毒蛇翦除,不是什么难事。” 林迪薇迷茫无力,愁肠百结: “麦子,谢淼淼都快与白兴堂成婚了,首先,谢淼淼是无辜的,我们不能伤害无辜之人,不然就违背了初衷,不能因为报仇把自己弄成魔鬼。” “姑姑,我不是说要害谢淼淼,是要救她脱离虎口,嫁给白兴堂这样恶毒的人,能有什么好下场吗?眼前可以马上做的事,让谢淼淼重新审视白兴堂,这样能暂时让白兴堂慌乱一阵,我们才有机可乘。” 老代同样一脸迷茫:“这种想法是好的,可怎么做呢?” “姑姑、代叔,当面对一棵参天大树,而你只有一把小刀在手,又急于要让这棵树死亡,如果用小刀砍参天大树,可能耗尽一生,树还没到,自己先累死。可有一种简单的办法,用小刀把参天大树的树皮剥掉一圈,这棵树必死无疑……” 当我意气风发地说着,林迪薇蹭地站起来,双手不停地揉搓着:“对,对,对,好办法,麦子,你真是太聪明了。谢淼淼、金树山、洪定远、佛爷等等人,还有资金,这些是白家的皮。麦子,老代,这是我的私仇,你们一定要帮我,也只能让你们帮我。” 见林迪薇精神为之一振,老代喜笑颜开:“林董,还是麦少爷才是你的福将啊,我老代为林董自然鞠躬尽瘁,听从调遣。高飞的鸟,突然失去羽翼,必然摔死,麦少真是睿智通达。” “代叔,让厨房马上做姑姑爱吃的,姑姑已经一天一夜没合眼了,吃饱喝足,美美睡一觉,姑姑报仇的事迎刃而解。” 林迪薇欣慰地拉着我的手:“害你也没合眼,真是我的好宝贝儿。” “姑姑,代叔也没合眼,今晚我们都好好睡一觉。” “好,好,好,林董,听麦少的,身体要紧,去餐厅吃吧,一直给您备着呢。” 林迪薇的精神马上回来七八,目光变得坚定。 日上三竿,海蓝风清,城市又开始熙熙攘攘,冬日的南国绿意盎然,花园里的茶花含苞待放,屋后的南山鸟鸣依稀,炎热消退的冬季最是宜人。 昨夜酣睡,难得早起,和平措一起到山中步道跑一圈,整个人感觉特别舒坦。 我问平措:“就要过年了,原本计划畅游一番,看眼前情况,可能计划要泡汤啊。” 平措对空挥拳,虎虎生风,张口就答:“没事,总有空闲的时候。” “要不你和贡布陪她们走一趟吧,你们兄弟已经离开家乡太久,应该要回去看看,我在林董这边是安全的,不用担心。” 平措的姿势暂停下来,扭头看着我:“哥,你嫌弃我啦?” “这是什么话,我们是一家人,怎么会嫌弃。给你们两三个月时间,你哥和露露真正算是成家了,该回去拜祭祖宗的。” “不行,哥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再说了,哥和大家一起去,他们会走吗?照你说林董要报仇,金树山要你命,我能走吗?不行,不行,我哥也不会愿意走的。” 我突然跃起,一拳砸在平措肩上:“怎么样,我是不是练得不错了。” 平措假装延时的踉跄几步,笑说:“速度和力量都比以前好,这几个月的练习是很有效果的,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打不过你,一般混混还打不过吗?” 平措幡然醒悟:“哦,哥,你以为自己练了这几个月,就不需要我保护你啦?你练得是不错,不说别人,就黑蟒仔下面那几个小弟,你也撑不了两分钟。哥,你是读书人,和我们兄弟一起练习,只为强身健体,打架你不擅长。” 正说着,汪朝和疾步跑来:“麦少,林董找你呢。” 我对汪朝和招招手:“汪队长,你过来,我们在这比试比试。” 平措一下蹲在地上笑起来:“哈哈哈,哥,你别这样认真嘛。” 汪朝和一脸茫然:“为何?” 看看平措天真无邪的笑,再看看我摆开架势,汪朝和心神领会,双脚平分,运一口气,巍然挺立:“来,麦少,听说你在家跟着两个小兄弟练习几个月,我看看你的效果,我不还手,你要能让我挪步,算我输。” 我气息奄奄地坐在台阶上,点上一支烟:“没意思,这也太看不起人了。” 平措笑得山林震动,指着汪朝和:“你啊,你啊,真是个铁疙瘩,何必说那么直呢?” 汪朝和故意摆出无辜的样子:“我需要还手吗?” 我瞥一眼汪朝和,对平措喊道:“打他,看他还得意。” 汪朝和身后的两名队员马上站到我旁边,对汪朝和说:“队长,这我们就没法帮手了哦。” 汪朝和把对讲机摘下放到路边摆开架势::“平措,来吧。” 拳快如电,脚下生风,凌空飞渡,虎啸山林。 几分钟激烈对战,以汪朝和摔出路基结束。 拍拍身上的泥土,汪朝和怅然若失:“唉,还是敌不过平措兄弟。” 嘻嘻哈哈回到别墅,林迪薇站在阳台上高声说道:“什么事情如此高兴?麦子,你不是说今天去登山吗?” “姑姑,就等你起来呢,走吧,马上出发。” “你上来把早餐吃了,快,我换衣服。” 城市太多的红绿灯,车总是要走走停停,林迪薇看着车窗外,不时唉声叹天气。 车进入梧桐山南面的砂石路时,林迪薇嘀咕一句:“好偏僻啊。” “姑姑,就要过年了,这段时间山里最清静,大家都忙于年前收尾,没人来光顾,正好我们独享这份美丽。” 打开车窗,让山里清新的空气灌进来,林迪薇心事重重,一手伸出窗外:“我从来就没来过,或许我该多出来走走。” 第451章 山风苍凉 三车直奔离山头最近的停车场,车刚停稳,汪朝和的几名队员飞奔山上,另一车安保人员马上四面皆备。 山中并无虎豹豺狼,只有清凉凉的山风微抚。 老代扶着车门:“林董,麦少,下车吧。” 林迪薇站在车边,抬眼望一望翠绿的山头:“麦子,当初抓断手兄弟就是在这山头吧。” “对,姑姑,这是这座城市背后最高的山,能看好远好远。” 见平措提着酒和一些糕点,林迪薇不解地问:“麦子,你要在这山上喝酒?” “走吧,姑姑,边走边说,那些酒和糕点不是给我们吃的,是祭拜亡魂的。这山上埋着耀仔和他兄弟的骨灰,我埋的,每次到这山上来,都顺便祭拜他们。平措和贡布两兄弟也是耀仔介绍给我的,想想啊,我刚来深圳的时候,全靠耀仔照顾,他是我的恩人啊。” 平措在后面说道:“耀哥也是我们兄弟的恩人。” 林迪薇回头看看平措,平措马上严肃地说道:“对不起,林董,我多嘴了。” “嗨,说话怎么不可以?”林迪薇甩开手走起来:“麦子当你如亲兄弟一般,我们都是一家人,平措,你哥对你好吗?” “好,不能再好了。” 飞快地向上跑几步,林迪薇气喘吁吁:“老代,这就是人望,麦子这个人有义气。耀仔我记得,佛爷以前的马仔,一个人死后还有人对他感恩戴德,这就没白活。唉,现在想起来,我以前也没和耀仔说过几句话,这个人看起来邋遢得很。” 老代紧跟在林迪薇身后:“是啊,耀仔以前我们没怎么关注,想不到他和麦少还有这情义,人生难预料啊,我想,没有耀仔,或许麦少也到不了齐家。” 众人跟随林迪薇的节奏,就像一支护送要人出巡的小队,在山野间依然纪律严明。 常绿阔叶林枝丫丰茂,上山的路两边浓阴笼罩,微感寒凉。海上来的风掀起绿波,呜呜的山林诉说尘世苍凉。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不到登山的愉悦,总感觉像是在例行公事,每一步都伴随着财富在流淌。但要让林迪薇这样的人如常人一样出来登山,又确实不现实,手握庞大商业帝国的她不能不首要考虑安全问题。 人性与豺狼虎豹没什么区别,为了生存,太多人愿意铤而走险,像林迪薇这样富有的人,觊觎者不知道有多少,外人虽人不知道她是谁,也难保内部熟知的人没有贪图钱财的。 自香港发生几十亿的豪门绑架案后,所有富豪都在出行安保上不惜重金,必定花掉比被人抢去好,而且人不会受罪,花钱是一种高级享受。 林迪薇每日保持在健身器材上锻炼,也在我身上锻炼,登山时,尽管气喘吁吁,但她并不显得吃力,反而要强地一马当先。 几个从山上下来的游人,错愕地看着我们,侧着身子快速跑过,留下模糊不清的窃窃私语。 我对老代说:“代叔,让他们显得随意一些,就像我们是一起的朋友来登山一样,我建议,以后出来放闲时,最好不要统一着装,这样太扎眼,我们自己也不自在。” 林迪薇马上接着我的话说:“老代,听麦子的,以后我要多出来走走。” 老代挥挥手,汪朝和在对讲机里招呼一声,大家都把架子放下来。 到达山顶时,放眼无垠,碧绿的波涛外海天相接,繁华的城市镶嵌在大海与山野间。头顶流云飞渡,山鹰翱翔。 平措提着祭品钻入树林,我对着埋葬耀仔、阿辉、强仔的方向双手合十,默默拜祭几句,心中感慨万千。或许他们在天有灵的话,会为我的现况高兴得目瞪口呆,我已经是力压道上所有大哥的麦少爷。 眺望远方,林迪薇的目光中带着无限惆怅,这种苦涩的惆怅夹杂着浓郁的落寞。 我指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姑姑,你往那边看,那边是故乡的方向。锦绣江南,流水依旧,钱塘依然俊风流,姑姑随时可以回去看看。” 她转身凝望东方:“故乡遥,何日去。吴门无家,商海难离。何日家仇雪恨,唉,你陪我一起回去。” 见她没了往日的英姿飒爽,很是楚楚可怜,想她出生北方,四岁失去双亲,一生漂泊海外,家乡是什么样又怎么能记得起。 “麦子,你知道吗?以前我一直渴望知道自己的身世,可是,如今知道了,却感觉反而更空了,你能体会这种感觉吗?就像所有的希望都没了,只剩下仇恨。” “姑姑,你的这种感觉,来源于突然失去平静的渺茫感,以前姑姑觉得身世不可能查得清楚,然而啊,苍天悲悯,因缘际会,这是姑姑的福报。” 我招招手,汪朝和的队员马上把防潮垫子铺来,摆上林迪薇的茶杯和热水壶,还有我的水杯。 邀请老代一起坐下来,我宽慰她说:“姑姑,就算不知道你的身世,这一战不还是要打嘛,如今这是天作之合,让姑姑更加坚定必胜的信念。今天早上我为姑姑卜过一卦,大仇一定得报。” 老代笑笑:“卦相怎么说?” “元亨,利涉大川。依照卦相,三日后行动。内心犹疑,宜大胆革新。依序为福反为祸,要防忙中出错。” 林迪薇长吁一口:“唉,这事确实不能一蹴而就,是得好好谋划。郭越死后,谢淼淼以白兴堂为靠山,所以她愿意嫁给白兴堂,老代,我们以麦子昨晚的大树剥皮之法,先放出八卦新闻,说白兴堂为建玥地产股权,欺骗谢淼淼的感情。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给谢淼淼寻一个靠山,这样她会心有归处。” 还是女人了解女人,在怎么让谢淼淼不上白兴堂的当这方面,林迪薇已经想好怎么对付。 谢淼淼带着和郭越的儿子,她有亿万家财,完全不需要婚姻作为庇护所,想来女人总是害怕孤独的,特别是想谢淼淼那样的人,好歹以前是个明星,怎么甘心年纪轻轻就守寡。 黄秘书长妻子几年前去世,一直没有再婚,当然,他该玩的一样不缺,愿意嫁给他的人更是络绎不绝。依照林迪薇的设想,让黄秘书长拿下谢淼淼,两人可以说是门当户对。 第452章 后院起火 山风悠爽,让思路更清晰,老代分析,虽然金树山和洪定远是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但这两人完全不懂商业投资运作,金树山以金紫为参谋,洪定远的首要干将必然是娇妹。 洪定远的爷爷洪培忠官居高位,与齐爷旗鼓相当,他八九十年代让客仔给他捞的那些钱已经洗白,如今他必然是效仿当年齐家的路子。公司以孙子创业的名义持有股份,外把娇妹培养成齐家当年的佛爷,以此两全其美,外能以雷霆手段办事,内可抗衡佛爷、白兴堂、金家三方的算计。 金树山虽然有杀我之心,但有金紫为他把控全局,一定会劝金树山以大局为重,凡事都要水到渠成。 金家与齐家虽然商业合作上分道扬镳了,但两家都是豪门,面子上还是友好世家,双方顾及名誉,都不会彻底撕破脸,为了争夺利益,暗地里的阴招不会有半点仁慈。 佛爷被定案通缉以后,与齐家再无和好的可能,也就再不用因为英吉利海峡那个案子受制于白兴堂。 金树山和白兴堂要联合佛爷,一来佛爷手上有百亿现金,二来佛爷经营大半生,尽管被通缉,但他的人生和路子依然是难得的财富,加上要对付齐家,非佛爷莫属,因为佛爷跟着齐家几十年,对齐家了如指掌。 听着老代分析目前情况,我心里思量着自己,要退出这场争斗是不可能的,除非不要命了。如此斗下去,他们一定会让梁凤书很快知道小语和孩子的事情,以此让我后院起火,这是我最担心的,可是也完全没有办法阻止。 真如墨菲定律一样,我在山上这样想着,平措一旁叫我:“哥,不好了,家里出大事啦!你过来,我给你说。” 老代正在分析眼下局势,林迪薇被平措的话吓一跳,慌忙问道:“麦子家怎么啦?金树山打上门去啦?快说,麦子的事我必须要知道。” 平措尴尬得抓耳捞腮,吞吞吐吐地说道:“林董,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哥家里有点事。” “我不能知道?”林迪薇有些生气了。 “快说,这里没有外人,家里能有什么事?” 平措得了我的命令,只好说道:“露露嫂子打电话给我,说有个陌生人送一封信去家里,里面有小语和孩子的照片,还有一封信,大嫂看了以后,火冒三丈,在家里大发雷霆呢。” 这颗炸弹我等了好久,它终于炸开了,以我对梁凤书的了解,她那样洁癖的人,一定无法忍受。 我装着无所谓的样子:“唉,早晚的事,这封信不是金树山就是佛爷让人送的,没事,我不承认就是了。” 林迪薇愣眼看着我:“还是回去看看吧,你那么在乎你的家,别在这里装硬气了。” 我心想,你这真是说风凉话,这一切不都是你齐家造成的吗?转念一想,谁都没错,终究是我的错,要不是我贪婪财富,担心过穷困潦倒的日子,又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呢?再想,我也没错,是我出手太过贫寒,有机会飞黄腾达,怎么能放过?无数人想找棵大树往上爬,都没机会,我算是命极好的了。 要是我决绝一点,就此和梁凤书脱离了关系,也就没了这烦劳,可我真的深爱着梁凤书,她就像牵引着我的灵魂,怎么也无法舍弃。 我潸然一笑:“唉,真没事,想不到佛爷他们这么快就行动了,姑姑放心,家里的事我能摆平,只是,如此看来,恐怕阿虎也要出事,必须代叔马上亲自打电话给他,让他约束好下面的人,切不可上别人的当。” 老代马上站起来,拿出电话:“麦子提醒得对,我们剥别人树皮时,别人也在开始剥我们树皮,要趁早提防。” 老代到旁边打电话去了,林迪薇温柔小声地问我:“麦子,真没事啊?我们马上下山去吧。” “没事,姑姑,既然已经这样,急着赶回去不也还是于事无补吗?唉!看来我是为姑姑的事情伤了自己的运程啊!” “怎么说?” “姑姑,我师傅曾经说过,天际泄露过多,容易损伤自己德行。算了,这都是封建迷信的说法,管他的。” 林迪薇嘻嘻一笑:“哎呀呀,看把你委屈的,这样吧,你家的作家要什么补偿,房子车子我出钱,买给她。” 老代打完电话回来,意犹未尽地说道:“走,还是再坐一会儿。” “坐一会儿,姑姑难得出来一次,好好的放松心情,我的事情不担心……” 我正说着,平措把电话递给我:“上官婉儿的电话,哥还是接接吧。” 我一接过电话,上官婉儿劈头盖脸地数落我一顿,基本上把我判定为毫无良心的龌龊男人。 上次上官婉儿和李白的餐厅被砸掉以后,上官婉儿到家里做客,梁凤书把齐家奖励我那些钱中拿出一百多万入了餐厅股份。上官婉儿本来就和梁凤书要好,梁凤书成为知名作家以后,她们俩更是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姐妹。 家里露露和小芬肯定都是帮着我劝梁凤书的,所以梁凤书也只好打电话给上官婉儿诉苦。 听完上官婉儿的数落,我打电话给梁凤书,她没有接,只好叮嘱露露,绝对不能让梁凤书出门,我下午回去再解释。 突如其来的后院起火,也没了商量下去的气氛,站起身来,看见山腰上寺庙的金色屋顶,我又想起了那个神秘老头,依他的话,爱我的和我爱的人都不能伤害,我这不是要憋死自己吗? 拉着林迪薇向西面的山路上走一段,我问她:“姑姑,等你的仇报了,你还会常驻中国吗?” 她望一望呜咽的山林,小声低语:“唉,麦子,报仇以后啊,我也老了,我是齐家的女儿,可你是我的亲人,以后?以后难预料哦。” 听林迪薇的口气,显然她知道齐爷终究不会接纳我,这早就在我的预料之中,并不觉得失望,唯独愧对小语和孩子。 “姑姑,等报仇以后,我们去看钱塘江大潮吧,你们林家以前一定是钱塘江畔的名门大户,所以姑姑才这样漂亮,很有江南女子的温婉与才气。” 她在我臂膀上轻轻掐一把:“还是把你的这些好话留着回去哄你的作家吧,麦子,我也想着要去看看钱塘江,记得吗?我在杭州有一个好朋友,每年给我寄桂花酒和龙井茶那位。” “记得,姑姑,谢谢你。” 她用力的握紧我的手:“傻孩子,这些话不用说,姑姑都明白的,你啊,是我命中注定的羁绊啊!” 第453章 野蛮人 看着西面幽静曲折的山路,想起第一次和梁凤书爬山的场景,那时的我们虽然不富裕,刚刚够温饱,但是我们很快乐,心与心紧紧地贴在一起。 几年时光,我们是幸运的,她如愿以偿成为作家,我也名利双收,可感觉再没有从前的那份真挚,她没有变,我也不愿意变成眼下的模样,物质生活极大的满足了需求,可爱情好像越来越颓唐。 站在茂密的枝丫下,望着苍翠山林,不由自主地在心底升起难言的悲凉,心就像远处大海上的渔船,小得只剩下一个影子,要想乘风破浪,或许要更加小心的驾驶。 拿出手机,给梁凤书发去一条短信:老婆,你是我的女菩萨,永远都是,我对你的爱从没减少。现在,我正站在我们第一次攀爬的山路上,依然能看到你那时娇艳的模样,你现在模样依然,愿我们的心永无间隙。 林迪薇掐下一根野草在手中把玩,看着我漏出诡异的笑:“麦子,你这样不觉得累吗?换别的男人,估计早就分了,你真是个怪人,怪得太过固执。” “没有这份累,我就没有今天,她是我的女菩萨,欠她太多,再不能离弃。再者,我和她的爱情是没有期限的,是我最后的良知。” “好了,好了,知道啦,快回去吧,家里安顿好,准备帮姑姑迎接一场持久战吧。” 林迪薇的心是善良的,至少对于我来说她是真正的善良,她的伟大在于,愿意压制住心里的自私,成全我的同时,也成全了她想要的那一部份我。只有这样,她和我显得有那么一点高尚。 不过又是一场直面人性的残忍,这我一点也不畏惧,年少时的那些苦寒的黑夜,早已让我神鬼不惧,更何况今天的我不是一个人,我有自己的队伍。 “姑姑,你知道我为何要今天带你来这里吗?” “报仇之前,让我散散心,理清思路?就像你给我卜的卦:依序为福反为祸。” “这只是其中一个理由,姑姑,耀仔死前,他希望把他和兄弟埋葬在一起,说找一个能看见他们兄弟一起纵横过的地方,这里能看见整座城市,就是他想要的地方。” “哀其不幸,提醒自己?” “耀仔之所以输给佛爷,因为耀仔不如佛爷狠毒;姑姑活得太高贵、精致,华夏历史几千年,从没有儒雅高贵者能战胜野蛮入侵的,西方的历史一样,当北方的蛮族长驱直入时,文明从来都经不起摧残。” “你这说得极对,良人斗不过流氓,麦子,姑姑要怎么才能像蛮族一样呢?” “姑姑纵横商海,手段是犀利的,但白兴堂这次组织的队伍,就是蛮族,他一定已经知道姑姑要报仇,不让不会杀害那老人一家子,如此野蛮行径,用一般商业和法律规则都对付不了。他如此迅速地杀害一家,这种野蛮,是姑姑无法做得出的。有时候,耐心和决心并不能成事,在野蛮面前,所有规则都是经不起严霜侵袭的芳草。” “我不是有你和老代吗?” “我和代叔只是姑姑的将,一切听从姑姑号令,姑姑可看过王阳明的书,怜悯和雷霆都要用到极致,才是真正的善,才能驱逐、埋葬一切妖魔鬼怪。” 仔细想来,或许我的心里就拥有极度野蛮的力量,所以没有落得耀仔的结局,稍有迟疑,后果不堪设想啊!佛爷的阴毒狠辣非一般人能比,只要露出一点点防备间隙,就可能被他无情碾压,北仔就是这样死的。 秋风越加有力了,苍翠的山林发出阵阵怒吼,哗啦啦如排山倒海一样,以巍巍梧桐山为磐基,抵抗着海上扑来的秋风,密林的枝丫交错,就像一起手挽着手,任秋风怎样凛冽,依然绿意不改。 林迪薇接过老代递上的风衣穿上,潦草地束上腰带,任衣角随风翻飞,目光迷离望着远方:“麦子,你刚才的话,我将永远铭记,用野蛮的手段,对付野蛮的人。我现在知道了,哥说你这个人疑心极重,原来如此,因为你不想做第二个耀仔。” “对,我的财富和名誉都可以失去,但我的生命是母亲含辛茹苦养成的,谁想要夺去,我必然和他做殊死搏斗,一点机会都不会给。” 林迪薇回头看看老代:“老代,以后每天都要记得提醒我,做一个野蛮的人。他们已经杀害提供消息的一家子,又送信到麦子家搅乱麦子生活,我们的行动已经慢了啊。” 见老代面色尴尬,我马上说到:“一点不晚,后发制人的要点是看清楚一切,坚守城池积蓄力量,一旦杀出,定要让他人仰马翻、功亏一篑。” “等林董和麦少下山,看到今天的新闻,估计还有更好的灵感。” “哦?”林迪薇停止脚步,疑惑地看着老代。 老代分析说,林迪薇的身世以前早有报道,这无需隐瞒,昨天夜里,老代已经把消息放给好事的八卦新闻记者,透露那老人一家可能是知道林迪薇身世唯一活着的人,却意外去世,这场看似意外的事故,极有可能是凶手要杀人灭口。林子鸥极有可能就是林迪薇父亲,而当年林子鸥揭露的高管白楼早已出逃美国,这当中可能有极其大的关联。 以八卦新闻的形式发布出去,老代让数百人在世界各地进如中文论坛里议论此事,这样做的目的不是能让白家怎么样,但能让谢淼淼对白家的阴狠毒辣重新审视。谢淼淼拥有亿万家财,她也有自己的一帮团队,在想找个依靠的同时,她不会愿意把自己送入虎口。 对老代的快速行动,林迪薇非常赞许,精神仿佛一下好了起来,张开双臂,迎着山风:“我的爸爸妈妈,让女儿为您们一雪前耻,看着女儿把他们全都埋葬吧!这恨,我守得太久太久。” “林董,黄秘书长明天晚上有个招待饭局,他助理刚刚知会我,谢淼淼已经答应参加。我想,明天林董还不能出现,以免让谢淼淼感觉我们是要利用她对付白家,可我们这边还是要有可靠的人去,最好不是思齐的股东或者高管,我想,麦少爷去最合适。” 第454章 祸乱家信 每到事情的紧要关头,老代总是把我推到前面,这让我不得不对他提防着,自始至终都没明白老代心底到底怎么看我。 看不透的人最可怕,这是我看待人的原则,齐爷也是一个让人看不透的人,佛爷是,老代也是。可好像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拒绝老代的安排,他总是有那样理直气壮的理由,让我无法拒绝。 “我去?我去做什么?”我几乎是惊叫起来。 老代嘴角挂着他一如既往的微笑,看看林迪薇,又看看我,神神秘秘地说道:“麦少爷,你还是快回去安顿好家里吧,明天中午之前过来,我们再商议晚上的事情。” 惆怅好像一扫而光,林迪薇开心地笑起来:“对,对,对,麦子,快回去吧,我会记住你今天的话,做一个野蛮人。” 不好继续追问,没办法,我这是人在屋檐下,想着家里的事情,只好先回去。 凤书楼外静悄悄,这是市内最高档的别墅小区之一了,环境优雅,南山别墅是依山眺海,这里是近海远闹,小区南门外就是深圳与香港之间的海湾,碧波万倾,海的那边就是更繁华的东方之珠。 楼前绿树成荫,芳草萋萋。南国的榕树就像这一方的主人,特别适合这里的水土阳光,长得嚣张跋扈,枝叶茂密如层层伞盖叠罗在一起。楼前的月季竞相开放,这又是南国一景,当北方寒雪纷飞时,这里依然花红柳绿。 以前我回来时,肖玲玲、露露她们一定是欢呼雀跃,今天,一切都显得太安静。 肖玲玲身穿白色短衫,青色修身裤,秀发披肩,蹲在楼前花园的几盆茶树前,好似在寻找茶树上是否有害虫,专心得像是一只捕食害虫的小鸟,完全忽视我的出现。 我蹲到肖玲玲旁边:“玲玲,找什么呢?没看到哥回来了吗?” 肖玲玲探头探脑地四下看看,仰天长叹一声,嘴巴张开又合上,终究没有说出一个字,又转身顿在草坪上低头寻找着。 我仰头看看正午的太阳,很是刺眼:“玲玲,你要晒太阳,怎么不去秋千上?” 她抬头蔑视地看我一眼:“你管得着嘛,自己的事情弄得乌七八糟的,还关心起我来啦?走,走,走,去你的吧。” 黑蟒仔从花园角落里放下水管走过来,耸耸肩,指一指屋里:“麦少,小心一点哦,哈哈哈。” 汪朝和故意大声地说道:“黑蟒,你笑个蛋,麦少和我们都没吃饭,还不快安排。” 黑蟒仔嬉笑着:“好,我马上去买,这么多人一下做起来也来不及了。” “买个鬼哦,车上去拿,都买好了。”汪朝和指一指外面。 肖玲玲站起来,大声吩咐道:“就在花园的阳伞下吃,今天都不准进去,嫂子可生气着呢。哼,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吃完了自己把垃圾收掉,别想等着我收拾。” 汪朝和递一支烟给我:“稳一稳再进去,想好哦。” 肖玲玲厉声喊道:“抽烟到阳伞下去抽,烟灰弄得到处都是,你收拾啊!” 汪朝和苦笑一下,往楼前的阳伞下的桌子前去,看看肖玲玲:“玲妹妹,今天你吃炸药啦?” “去,去,去,别弄得谁爱和你说话似的,该干嘛干嘛去。” 平措从车里提着菜进来,宠着肖玲玲眉开眼笑:“玲玲,我回来啦,今天有你最爱吃的哦,单独给你买的。” “真的吗?快给我,快给我。” 不管他们打闹,我慢吞吞地走进门,一个人都没看到,转身走进旁边厨房,露露和小芬正在做饭,露露和小芬同时看着我,一起整齐地摇摇头,又一起长叹一声,然后继续做菜。 贡布从门外探头进来:“哥,唉,快上去吧,嫂子在书房里。” 只听梁凤书在餐厅大声叫道:“麦少爷回来啦?你们还不开饭。” 贡布哆嗦一下,好像受惊吓一般,小声说道:“哥,嫂子怎么下来啦?你快去看看。” 走进餐厅,我张开双臂:“老婆,我回来啦,快抱抱。” 她侧身往旁边一躲,站在角落里,强作镇定地看着我:“大名鼎鼎的麦少爷,我可不敢抱。”说完,端起水杯,转身往楼上走,回头说一句:“我不饿,你们吃吧。” 我飞身上去,一把抱起她,把她抗在肩上,回到餐厅里,把她放在椅子里:“老婆,那是佛爷他们的奸计,你别信,齐爷是什么样的人?真要是孩子是我的,齐爷还能留我在这里吗?” 这个理由是在回来的路上都想好的,打死也不能认,要把谎言一说到底,绝不能有丝毫松口。 梁凤书的泪水夺眶而出,泪水涟涟地看着我:“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我就那么好骗吗?” 我骑坐在她腿上,给她擦去泪水:“老婆,我骗你干什么?你知道他们有多残忍吗?前天晚上,他们杀了他们一家。” 梁凤书一下惊呆了:“谁的一家?” “我把林董的身世告诉她了,老代依照名字,问到了一个可能认识林子鸥的人,老代派去感谢的人还没到,一家全被煤气炸死了。老婆,白兴堂和佛爷联手金树山、娇妹他们,已经动手了,送这封信到家里来,就是他们行动的一部分。”我回头看看平措:“不信你问平措,我和老代、林董前天商量一天一夜没合眼,就为怎么反击。昨天晚上睡得早,起得早,去梧桐山一趟,顺便祭拜耀仔他们,你知道的,每当大战来临,我都要去祭拜他们。” 平措站在门口,冷静地说道:“嫂子,是真的,林董担心我们家里受到袭击,今天让汪队长带了很多安防设备过来安装。” 梁凤书摸一把泪,抱着我的腰,哀怨地说道:“老公,我错怪你了吗?佛爷真要报复我们?我们也没要安心和他作对啊,不是被迫行事嘛。” 看梁凤书的态度,我的心里充满了窃喜,想不到就这样平息了她的怒火,真是谢天谢地,还是她爱我,舍不得我被人威胁。 敌人的话当然不可信,梁凤书也知道佛爷诡计多端,我们的爱情地基夯筑得十分牢靠,她当然愿意相信爱人,不可能去相信敌人,我早知道,佛爷用这一招对付我没用。 第455章 蹊跷插曲 肖玲玲端着平措给她买的车厘子,一边吃,一边探头进来:“呀,没事啊?都抱在一起了。” 梁凤书推开我:“拿过来我吃点,你想我和你哥有什么事呢?你是不是盼得很啊?” “啧啧啧,谁把楼上砸得乱七八糟呢?” 说着,肖玲玲很是用力地瞪我一眼:“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又对梁凤书说:“嫂子,你就不能争点气吗?起码也要闹上几天,不然他还以为家里老婆随他摆弄,外面可劲儿的风流快活。” 露露端菜进来,看气氛融洽,很高兴:“好,好,好,还以为今天吃饭都没胃口呢,玲玲,有你这样的妹妹吗?哥和嫂子和和睦睦的那点不好?非得闹起来你才高兴?” “就是,玲玲不答应人家平措,就盼着我们和她一样过清水日子,这小姑子要多教育。”小芬对我眨眨眼:“哥,喝酒吗?别让你小姑子败了兴。” 把黑蟒仔和汪朝和叫进来,和和美美地吃饭喝酒。 饭刚吃不久,黑蟒仔电话响了,挂断电话,急匆匆地说道:“麦少,我得去一趟,我老婆说有几个无赖在面包店闹事。” 黑蟒仔家面包店开业十几天了,开业时因为我不能出门,让阿虎号召人去捧场,生意特别兴隆,特别是那些夜店工作的女孩子,看阿虎的面子,大多都会去买,还带着客人去买。黑蟒仔的老婆也很懂事,每次都送给那些女孩一些糖果或者一瓶酸奶、可乐什么的。 “别慌,黑仔,这事应该不单纯,谁敢去店里闹事?你又冲动,难免闹大。最近佛爷开始反击,刚才汪队长也给你说了吧,要沉住气。让你的小弟先去看看,我们继续吃饭。” 黑蟒仔显得很为难:“麦少,我的小弟已经在那里,我老婆知道的,要不是情况已经不好控制,她不会打电话给我。” 我也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放下筷子,与黑蟒仔他们一起前去。 车停在面包店对面,见店外围了好多人,黑蟒仔刚下车,一个小弟跑过来,汇报说,几个不知道那里来的人,说吃了面包拉肚子,黑蟒仔老婆愿意赔他们钱息事宁人,可这几个人不要钱,也不动手,就在门口叫嚣着不走,当着这么多的人面,也不好把他们强制拉走,更不好对他们动武。报警了,警察来过刚走,他们就是叫嚣,警察也拿他们没办法。 来闹事的三男一女,都是二十来岁的人,显然是故意受人指使来闹,严格把握着分寸,只要我们这一方动手,至少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要平时把这几个小流氓拉到角落里打一顿,完全不是事。 略微思考,让黑蟒仔依计行事。 很快,黑蟒仔的几个小弟女朋友与那几个人发生推攘,高叫着让那几个人非礼了,事情就这样变成与面包店无关,再让旁边治安队的来人把拉扯的人全部带回去。 黑蟒仔以前是北仔的第一战将,与派出所和治安队都非常熟悉,都知道他现在是齐家的人,这点面子当然会给。 要是平日里,这几个闹事的人完全可以找一个借口关进去十来天,每个人再罚款千八百,可黑蟒仔说,治安队里的人告诉他,那几个人有上面的人打招呼,不能关。 阿虎赶来,让几个小弟跟着那几个人,调查清楚这几个生面孔的去向。 看似蹊跷的纠纷就此结束,回家去和梁凤书缠绵,依照我的习惯,当然要听她帮我分析眼下局势和对策,她是我不可替代的军事,只有她是完全替我考虑。 依照梁凤书的分析,面包店闹事的几人应该是佛爷派来的,用意是要提个醒,展示他要卷土重来,让以前从他旗下倒戈的人仔细想想,这是一种警告,让道上的人做出选择,到底站那一边。 不出所料的话,这几天晚上,阿虎控制的几大娱乐场所都会发生这样的闹事,这些人都是外来的生面孔,依照幕后控制人统一行动,看似胡闹,却纪律严明,分寸有度。 看本质,还是为了利益。梁凤书认为,齐爷一心培养自己的孙子,以齐爷的年纪,完全可以把孙子培养成人,成为思齐下一任掌舵人,估计这让很多人的希望落空。特别是金家,金树山已经长大成人,金家当然希望他能创立金家的辉煌,眼下又正是高科技与网络崛起的时代,他们不甘心继续跟着齐家挣以前那些利益,分道扬镳是在所难免的。 最容易获得的巨大利益,当然是从最熟悉的对手那里夺取,这是人性使然。要开辟一条全新的道路是十分艰辛的,也充满未知,成功并不容易。就像重新做一个蛋糕,不如直接从人家的做好的蛋糕上切下一块来,或者直接把别人的蛋糕抢走。 重新做蛋糕,需要一套相关设备,还需要做蛋糕的知识和经验、技术等等,这是一个漫长而又耗费成本的事情,过程中稍有闪失,蛋糕还可能做失败,唯独从别人做好的蛋糕上切一块,这是最保险的。 利益就像一块庞大的蛋糕,金家想拥有自己的蛋糕,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从齐家的盘子里切。佛爷、洪家、白家都是如此,他们联合在一起,就是为方便快捷地获得自己想要的蛋糕,而齐家的蛋糕够大,他们认为是最好下手的对象。 现代哲学启蒙的大师笛卡尔所想象的精神对物质的那种作用,与商业完全背道而驰,在利益面前,动能守恒更实用,也就是说,利益这块蛋糕就这么大,有人分大块了,就有人的份量被减少,甚至根本分不到。 正分析得头头是道,梁凤书突然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小语的孩子父亲是谁呢?你和小语那么熟,难道也不知道吗?她总不可能如上古神话一样,踩在巨人的脚印上怀孕了吧。” 她的语气带着一语双关,溜溜转的眼睛表示她心中有自己的主张,并非因为我的那几句谎言而相信我。 看来,梁凤书对我的怀疑并没有消除,只是她尽量维持着我们的爱情,宁愿相信外界一切传言,都是恶意破坏我们的爱情,或许这是爱情最后的防线。 第456章 爱情代价 已经是知名作家的梁凤书,在爱情里并没有矫情,甚至还是如当初一样卑微谨慎地维系着爱情,我又不是那种为了权欲而放弃一切底线的人,她对我的爱让我感动,我也无法离开这份爱情。 我想,真正的爱情包括原谅与宽容,就像当初卓文君原谅司马相如一样。梁凤书明白,就是小语的孩子是我的,那也是得到这一切物质财富所需要付出的代价,除了眼前丰厚的生活,还有她做名作家的来由,这都是需要付出代价而得来。 人口爆炸的时代,人的繁衍像是没有了节制,而每个活着的人都想获得更多,其竞争的残酷性堪比动物争食一样残忍,要想获得更丰厚的生活保障,总得另辟蹊径。我是一个山里穷娃娃来到都市,所需要付出的远远要比别人多,还得加上几次幸运的机会降临于我,梁凤书是这份幸运的开始。 “她是齐家千金,她的事我哪里能乱打听?老婆,这种事情最好少谈论,所谓隔墙有耳,齐爷本就不是一个平常人,这样的事情他是不希望被人指指点点的。佛爷和白兴堂他们就是利用齐爷的厌恶而意图攻击他,我们不能做帮凶。” 面对我的解释,梁凤书淡淡一笑:“好吧,老公,早上给我发的那条短信,真是你的真心话吗?” 女人这样问,其实就是相信了,但她依然要问,如果不是真心话,难道就能如实回答吗?女人这种动物,也算是难以揣摩得透的。 回到事情上来,梁凤书认为,要报复我的不只是佛爷,有可能还有曹老二以前那些手下。当佛爷的势力重新回来时,那些曾经的漏网之鱼就看到了一线希望,他们完全可能以打击我而向佛爷示好,这是最难对付的,因为这些人全在暗处,不知道是谁,不知道有多少。 要不是梁凤书提醒,我都没有想到这一层,道上的人都渴望上位,当正常的路被堵死以后,他们会蜂涌到不正常的道路上去,而曾经号令江湖的佛爷就是他们的希望,这真正是僵而不死啊。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在我前进的道路上,打扒过太多的人,甚至有的被我挤下了独木桥我都不知道,但他们是肯定憎恨我的。 人最卑鄙的一处,就是见不得别人好。我从前只是一个电子市场里挣扎着过日子的少年,短短几年,我的女人成为了知名作家,我几乎拥有了江湖上人人敬畏的力量,妒忌我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外人无法明白我和梁凤书付出过多少努力,他们不知道我曾整夜整夜蜷缩在苦寒的街头看书,不知道小时候的生活让我变得有多坚韧,不知道那些书给了我多少力量……不了解的人,只会觉得我是一个见风使舵、顺着竿子往上爬、忘恩负义的人。 我不惧怕别人对我的妒恨,也不需要别人了解我为了生活历经过多少苦难,韩非子说人性本恶,这一点我早已看清楚,可说来也奇怪,我就是害怕失去与梁凤书的爱情,这或许是灵魂的依赖性,这恐怕是一生无法脱离的‘劫’。 城市的阴霾是所有人的欲望造成的,但生活的阴霾是自己笼罩上去的,就像梁凤书把家里我最爱的地方——书架,砸得七零八落,这就是自己给生活笼罩的阴霾。 当我们两个蹲在地上整理那些书时,我又来能怨谁呢?只能当成生活里的一次狂风暴雨。钢筋混泥土浇筑的别墅能挡住自然界的狂风暴雨,却无法阻挡自己给生活酝酿成的‘狂风暴雨’,这种损伤多了,生活将变得面目全非,生命也将随之暗淡无光。 梁凤书比我想得还多,还细致,她是我的智囊,我所明白的道理她也明白,我们之间不需要讲道理,风风雨雨一起走过来,唯有彼此珍惜。 继续探讨可能面临的危险,梁凤书反而显得特别刚毅,保卫生活,保卫爱情,她从不心慈手软。 她望着窗外,眼神中又露出阴冷的光,轻声说道:“不管对手是谁,谁要伤害我们,就不能饶他半点,出现一个,就弄一个,并且一定要让他知道阴谋失败后那种极其惨烈的痛,只有这样,才能让意图不轨的人望而却步。” 我们现在不只是有齐家作为靠山,我们有钱,有自己的队伍,除平措和贡布这两个亲如一家的帮手,为黑蟒仔家开面包店,把他们一家子的生活安排好,这也是我们队伍的核心成员了,阿虎也欠着我的人情,所以梁凤书觉得一般混混我们根本不用放在眼里,暗箭需要提防,唯独需要仔细对付的是佛爷的影子和娇妹他们。 有了梁凤书清理的思路,我也不再担心,这些年来,我们已经明白,担心没有用,只有拿出本事面对才有前程可言。 对于明天老代让我去出席饭局,梁凤书让我不要太担心,老代的意图应该是让我去煽风点火,让谢淼淼以我为蓝本,想我这个曾经的穷小子,靠山齐家以后,都能活得风生水起,她拥有亿万家财,更应该与齐家强强联手,这才是她的保障。 事情大概商量得差不多,阿虎来了,今天的阿虎已经不是从前的混混,我必须要隆重接待。 “麦少,以后就好了,你的‘紧闭’解除,我每天都来你家花园里喝茶,放心,茶叶美食我自带,绝不麻烦嫂子她们。”阿虎显得非常高兴。 我和阿虎之间,一起战斗过的兄弟情谊当然心中长存,可阿虎对我还有一种情感,那就是我是他和齐家的纽带,林迪薇不愿意经常见他这种‘野蛮人’,但我能经常和林迪薇呆在一起,阿虎自然希望和我来往紧密一些。 虽然对我和家里人都极其尊重,但大家好像都不待见阿虎,梁凤书这个人本来就傲慢清高,对人冷漠,加上阿虎身上雕龙刻凤的,她就更不喜欢。但阿虎很懂事,每次来都带上些礼物,吃的居多,他好像已经知道我家里的几个女人喜欢吃什么,总是投其所好,这样相处就很融洽。 阿虎的原则把握得很好,他知道梁凤书讨厌什么,每次到家里来,一不带女人,二不带小弟,时常跟在他身边的人,放在小区外的咖啡厅里等着,他自己提着东西进来,这种‘懂事’让梁凤书不得不领情。 第457章 不速之客 冬日暖阳,花园里和风煦煦,都是一般烟鬼,只好到花园里闲坐。 阿虎看着很高兴,眼神中不是露出担忧,他是一个真正的老江湖,他知道危险正在靠近他。怎么说他以前也是跟佛爷的,后来与佛爷决裂,这让很多道上的人背地里说他违背道义,让他的心里更加难过。 能在江湖立足的大哥级别的人,没一个不是聪明绝顶、狡猾无比的人,要没有足够的智慧,要么横尸街头,要么永无出头之日。黑蟒仔与阿虎要单打独斗,可能阿虎还要输黑蟒仔一点,可黑蟒仔的智慧和狡诈差阿虎太多,所以他当不了大哥,只能跟着我过日子,当然,这未必不是一种福气。 聪明人之间,很多话不用说。 我和阿虎正在花园里聊最近可能要发生的事情,一个太阳帽遮住了脸的人低头往花园里来,汪朝和的队员马上迎上去阻拦,来人嘀咕一句,汪朝和的队员就放他进来,这让我很纳闷,心想,这到底是谁呢? “麦子老弟,屋里说话。”他对我掀一掀帽沿,我一看,是曹舵。 曹舵已经是警界高管,来到我家里,让我很意外,忙迎他进屋去。 一进屋里,曹舵还是那个不要脸不要皮的样子,也不端架子,随手把他的太阳帽扔在一旁:“老弟,让人倒茶啊,怎么,林董事长私人助理就这样招呼客人?” 阿虎显得很是庄重,赶忙泡茶:“曹爷,今天怎么大驾光临,这是微服私访吗?” “私访?我这是找我们的麦子弟弟喝杯茶,还不能来吗?” 曹舵的话说得轻松,语气里依然有种傲慢,我也知道,在曹舵心里,阿虎只是齐家的一条恶狗,但这条狗也不能完全轻视。 “能,太能了,曹爷请喝茶。” 短短数月,曹队长变成了曹爷,这全靠破获廖建山和郭越、陆溪楠和佛爷的案子,其实我才是最大功臣,每一步几乎都是我领导着干成的。 见曹舵骨子里一副趾高气扬的傲慢,我故意取笑他:“曹爷?哼哼,不错啊,如今都是爷了,还找我干什么?唉,当初我为那几个案子九死一生,可惜命运不济啊,我还是麦子,而曹队长却变成了曹爷,《红楼梦》中怎么说?‘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唉,真是这个样子哦。” 曹舵故意板着脸,找阿虎泄气:“阿虎,麦少在跟前,谁能是爷?你这不是故意恶心我吗?” “哈哈哈,曹爷,你应该是曹爷。”我笑起来,把话圆回来,想他可不是一般的人,位高权重,虽然是靠着齐家,可也难保他没脚踏几只船,还有其它靠山,这样的人得罪不得。官场中人最是害怕别人揭他老底,虽然曹舵和我一起战斗那些事情算得上是光荣的,可他可能觉得是他的本事,爬到这个位置的人,没有一个不是狠毒之人。 ‘无事不登三宝殿’,曹舵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地到家里来,就是怕别人知道他私下和我有这往来,想必他是有极其私密的事情要谈。 阿虎很识趣,茶泡好,站起来:“曹爷一定是有要事找麦少商量,我就先回避,等曹爷事情谈完,我再来伺候而为品茶。” 阿虎也真是够会变脸的,在外面威风八面,此时却表现得如此卑微。 “不,不,阿虎,这里面也有你的事情,正好,今天借麦少这个地方说,我知道,这家里有大作家,最是注重隐私,这里聊事情再好不过了。” 听曹舵的话,阿虎又坐下来,显得有些心神不宁。 曹舵忧虑的和我所担忧的是同样的事情,只不过他的消息更灵通,他介绍说,最近突然出现一大群整日无所事事的人,这帮人还没什么黑底子,都是青壮年,看样子都是练家子。他们住高级酒店,进出高档场所,花钱如流水,很让人费解。 依照曹舵得到的消息,这帮人的后台指向佛爷。严胖子、青子、断手兄弟的案子还没有最后落案,高院复核下来才能算真正定案,局里担心佛爷把这案子又挑起乱子,让新来的领导班子脸上不好看,以前这几个案子都是曹舵负责的,局里让曹舵必须要把事情压制到没有扩大以前,社会安定繁荣,新来的领导班子才不会迁怒于警方。 新的领导班子为这座年轻又活力无限的城市做了重新地位,旨在打造‘爱心之城、和谐家园’、‘文化立市’的原则,又将掀起一轮从制造业往高科技和文化产业的转型。为了这座城市的前途,所有部门都需要配合,更号召所有企业也要配合,估计不配合的都将被清理出去。 我常常觉得,曹舵、黄秘书长这种走仕途的人其实挺可怜的,领导的一个屁,他们也得品味一下层次和蕴含的营养,害怕没有品出真正的味道,失去先机。我的生活不自在,他们就更不自在了,好歹林迪薇不会给我脸色看,而且我是有退路的。 当着我的面,曹舵口头授权阿虎,一定要让这帮来路不明的人‘规规矩矩’,这过程中只要不出人命,曹舵会从上面对阿虎的人‘法外施恩’。 这种空口无凭的授权,阿虎并不傻,他知道,这是让他用野蛮的办法强制住这帮人,真要是出了什么乱子,还是得他担,可又不能不做,阿虎只好信誓旦旦地答应下来。 “麦少,我的好兄弟,如果能把佛爷钓出来绳之于法,那就真是皆大欢喜了。” 见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曹舵显得很真诚地又说道:“兄弟,我可不是为了我自己的什么功绩哦。于公,这样的害群之马要一网打尽,于私,这也是为你阿玛报仇雪恨,你是最聪明的,总有奇招,说说,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听他说得冠冕堂皇,我还不能不信,可我的心里马上闪过一个念头:曹舵如此急于要把佛爷赶尽杀绝,有没有可能佛爷掌握着曹舵什么黑材料?佛爷手术有无数人的黑材料,难保不会有他曹舵的。 按我和梁凤书的想法,加上我们对佛爷的能量和手段很了解,最好的结局是,让佛爷悄然隐退,不要再兴风作浪,我们也不必面对他的攻击。如果要把佛爷赶尽杀绝,他难免做殊死一搏,以他的能量,估计很多人要受害。 第458章 黑材料隐忧 到目前为止,佛爷还没有怎么为难过我,反而我做了很多对不起他的事情:帮着齐家把断手兄弟抓获,又设计害曹老二一大帮人深陷牢狱,还有青子也是被我抓住的。 我和梁凤书都有过那么一丝侥幸,觉得佛爷能明白我做那些事情是情势所迫,或许他不会太过为难我们,而我也不能继续对他发动攻击。身在江湖,一定要有这点默契性。我和梁凤书都认为,佛爷和我们还是有感情的,就算感情不可靠,也还有相互惺惺相惜的价值。 佛爷对卜卦测算的事情深信不疑,我是他遇到的最灵验的‘神算’,或许他还希望我能以自己的本事为他服务。 对于曹舵的提议,我不能推辞,鬼知道他是不是齐爷派来的,只好装得一筹莫展:“老曹,暂时还真没什么好办法,佛爷身在海外,他也知道被通缉,怎么可能自投罗网?” “是啊,这狗日的老奸巨猾,可是也不能任由他搞七搞八,兄弟,有没有什么诱惑,能让他冒险出现呢?” 他一口一个‘兄弟’,这明显是要让我替他办事,并且这件事对他极其重要,我的提防着他。况且,我也真没什么办法能让佛爷冒险亲自出现。 “什么诱惑?佛爷现在得了百亿身价,还能被什么诱惑打动呢?就算他指使人反扑回来,也是钱多了烧得慌,妄想出一口气。他不傻啊,不好钓哦,可以说,几乎没有实现的可能。” 曹舵眉头一皱:“兄弟,青子不是极其了解佛爷嘛,你说,我让你和青子见面聊聊,以你的口才,能不能说动青子帮着我们对付佛爷。” 我连连摆手:“老曹,你是怎么想的呢?这怎么可能?以前说好青子算戴罪立功,你们倒好,言而无信,判了他一个死刑,反而留老严一条命,这让我还有脸见青子吗?唉,老曹,蛇仔当日在电梯间伏击我,杀死电梯间保安,这样的人你们都能无罪释放,我还有脸去见青子吗?” 曹舵苦笑着,点起一支烟掩盖暂时的尴尬,解释说:“兄弟,这也不是我能说了算的,电梯间那事,保安亭里并没有采集到蛇仔证据啊。青子嘛,死刑还没复核下来,就算复核下来,只要还没执行,都有戴罪立功的机会的。” 这种说法太过牵强,要不是有洪家力保,电梯间那事怎么能无罪? 我马上追问道:“怎么戴罪立功?他连佛爷指使杀人的细节都招了,还要怎么配合你们,不是照样判的死刑吗?” 他深吸一口烟,眼神中迷离仿佛,微笑着:“听说,听说啊,听说佛爷手上有很多官员的黑材料,不知道青子是不是能帮我们把这些东西弄出来,那他就是大功一件了,完全可以轻判,十来年都是可能的。” 曹舵这样一说,我马上明白了,他们先判青子死刑,想让他置之死地而后生,为了换取活命,把所知道的佛爷的所有事情都吐露出来,这也太过阴险了。 一直以来,我始终认为青子不会背叛佛爷,他能轻易地交待佛爷指使他杀人的事情,这当中或许有什么蹊跷。我甚至想过,佛爷为了让青子能活着,故意想办法授命青子把责任都推到他身上,反正他已经与齐家翻脸,远远地躲在国外,不怕被抓,老严又被齐家抓获并运送回国,不如索性保住青子一条命。 事情一想,太过复杂,不敢答应曹舵我去说服青子,要是佛爷知道了,一定认为我太过厚颜无耻,我想,佛爷一定有办法知道所有事情。 “老曹,最不能说服青子的人就是我,他最恨的人是我啊,是我把他抓获归案的。真要想让青子配合,你索性把配合的好处告诉他,或许还有可能。” “唉,我让人和他谈过,没有得到一点有用的啊。” 曹舵见我一口回绝,他转向阿虎:“阿虎,你或许可以说服青子,你们一起是一个锅里抡勺子的兄弟,你现在混得多风光啊!以身作则,晓其厉害,怎么样?我安排你和青子见一面,行不行,做了才知道。” 看来曹舵是真急于把佛爷弄死,已经到了什么办法都要试一试的地步。 由此我也能想到,佛爷手手上掌握的那些材料的重要性,虽然他在官场的内线被清理了一大帮,可他手上的材料一定让很多人寝食难安,被胁迫得急了,难免要暗地里配合佛爷,这让我更加处于危险之中。 齐爷和林迪薇也应该知道佛爷的这种危害,难道是他们授命曹舵要把佛爷赶尽杀绝吗? 阿虎没法拒绝曹舵,只好答应去见青子。 曹舵又把话题转回来,问我有没有什么办法,弄清那帮来历不明的人的目的。 “这还真是一个难以摸清的问题,老曹,我们不傻,对手也不傻啊,他肯定知道这些人出现不久就会被追逐调查。有可能是佛爷派的人,也有可能是金树山、洪定远、白兴堂他们派的人,还有可能是娇妹想扩大地盘,故意先招摇过市。更有可能,这是他们联手新成立的公司统一安排的人。” 说完,我马上脑子里反应过来,不能全都回绝曹舵,这样显得我没有价值,容易把关系闹崩,补充说道:“也不是毫无办法,逼他们出事,抓一些人,看看谁为他们出面,或许就知道后面的问题了。” 曹舵一脸愁绪:“这办法不一定奏效,你们面包店那件事情,我让人问过,不是什么我们内部人打招呼不能关他们,是律师,他们有自己的律师担保,所以才通知治安队放人。兄弟,就像你说的,他们不傻,怎么会出事后让我们抓人?” 我灵机一动,假装在手心里卜一卦,故作神秘地说道:“老曹,我看这帮人可能是来劫狱的,眼前他们招摇过市,可能只是虚晃一枪。” “劫谁?老严?青子?” 我手上还掌握着从陆溪楠家里得来的国外资金账号,由此我想到,或许老严留有什么后招,所以他能保住命,以老严的狡猾,一定早有准备,或许佛爷不得不救他,内线被清理了,只能让人劫狱,这是我的猜测,故意用来搪塞曹舵,好让我在他心目中保持一份神秘。 “都有可能,我想,老严和青子对佛爷他们是极其重要的,老曹,千万要防备好,一旦被劫狱者得逞,这真是功亏一篑了。” 送走曹舵,我的忧虑又添一层,梁凤书也认为,老严和青子的案子可能还有大变化。 第459章 女明星的风采 晚上真有几批看上去是刚到的游客在夜店里闹事,幸好阿虎早有准备,没能让对方掀起什么浪。 午饭以后,我马上赶往南山别墅,因为还要商量去见谢淼淼的事。 据老代介绍说,安排黄秘书长和谢淼淼见面的是刘秃子,出席这次私人晚宴的还有曹舵、刘秃子老婆,地点在香蜜湖刘秃子的私人酒庄里,就是我最开始见齐爷那栋楼里,现在那栋楼已经属于刘秃子的私人产业。 这样的私人晚宴,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当然不只是当事人去,每个人都会带助理、安保等随从人员,谢淼淼那边的名单里有十几个人,随从人员不入席,但有一个她的助理要陪她一起上桌。 林迪薇亲自给我打扮,叮嘱我表现得要儒雅一些,不能太过随意。 六点钟我准时到达,发现只有刘秃子和他老婆在,其他人都还没到场。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刘秃子的老婆,以前陪他的都是年轻貌美的姑娘。他老婆看上去比我想象中要老一些,刘秃子六十来岁,看上去像五十来岁,他老婆看上去反而要比他大很多似的。一米六左右的身高,虽然看着有些老,但精神矍铄,笑容慈祥,一看就是那种大户人家的贤良妇人。 刘秃子的沉稳与涵养我早见识过,不同的场景、不同的人,他能极其熟练地用不同的面貌、不同的态度,好像他本身就是多人一体一样。他老婆让我感觉很和蔼可亲,一点不认生地迎上我,拉着我的手,欢喜地说道:“早就听老刘说林董助理睿智儒雅、一表人才,果然如此,今天见到真人,比老刘说的还要好。” 听他老婆几句话,马上明白,真是天生一对,夸人的本领如出一辙。 想当初我跟着耀仔那时候,刘秃子都不正眼看我,真是时势变迁难以预料,我今天竟然能得到他们如此奉承款待。 几个服务人员矗立一旁,像站岗的一样,一个多余的动作和眼神都没有。刘秃子一招手,其中一人马上从保湿柜里端出一盒雪茄。也不见刘秃子指名要雪茄,就像他早已和这些服务人员取得默契一样。 “麦少爷,你最喜欢的雪茄,早就给你备好的,来,请随便享用。” 果然是一叶成型的上好手工雪茄,刚点上,他老婆笑眯眯地递上一个盒子:“小少爷,大姨也没给你带什么东西,这里两块手表,一个绿玉镯子,镯子是单独送给你家里那位名作家的,如此薄礼,千万别嫌弃。” 打开一看,三样东西,估计价值近百万,这还是薄礼?我送给刘秃子老婆的玉坠还是林迪薇给准备的,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该带什么礼物送给他老婆,没想到他老婆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也不推辞,把东西交给平措。 七点多,曹舵才到。 曹舵刚到十来分钟,黄秘书长也到了。 看看手表,快八点了,谢淼淼依然不见身影。想来女人总是要摆一个架子,不然显不出她的尊贵。 这种应酬的方式很让人觉得拘谨,中间规矩很多。作为主人家,刘秃子和他老婆早早到达等待着。我是年轻人,不能晚到,所以要按预定好的六点到达;曹舵现在官位大了,他在我之后到,黄秘书长的位置又高一些,他比曹舵要晚到,可是这谢淼淼却故意要最后到。 黄秘书长和从前一样,只是苍老了很多,表现很和蔼;曹舵却与我以前见到时判若两人,他穿一件白色寸衫,加黑西裤,黑皮鞋,还戴一个蓝色领结,看着非常精神,也非常正式,也不随便开玩笑了,显得很庄重。 八点半,外面的人进来通知谢淼淼的车队到了,依照规矩,刘秃子和他老婆出去迎接。 谢淼淼一出现在门口,着实让我眼前一亮,风姿卓越、窈窕玉立,看着比照片上的她更生动具体、更漂亮。酒红色的头发烫出几道曲线,飘飘洒洒落在肩上,一件浅蓝色的晚礼服漏出玉白的锁骨,一件紫红色的披肩半挂在她的肩头,红色锃亮的高跟鞋衬托得笔直的双腿根据诱惑感,胸口的一挂白金玉石项链尤其亮眼,彰显她富贵无比。 站在门口,她手微微捂着嘴,娇滴滴地说道:“哎呀,你们这雪茄味好浓,这不是要把我熏坏嘛。” 服务员马上把这间休息室沙发后的软墙推开,房间一下就大出两倍。 刘秃子老婆站在谢淼淼身边,做出一个请的手势:“大明星,你是今天的主角,他们啊,都迫切地想见到你这大美女,难免多抽了几口,来里面请。” 谢淼淼身子轻晃几下,柔情似水地慢走几步,也不看别人,只看着黄秘书长:“不好意思,让黄秘书长就等了,有黄秘书长在,我哪里能是主角,秘书长先请。” 一头斑白的短发,黄秘书长笑容可掬,伸出手,轻握谢淼淼指尖,热情说道:“淼淼还是这么漂亮,看着比以前还年轻了一些,什么主角不主角的,来我们一起走,这是我的荣幸。” 这是一间宽大奢华的休息室,每个人都是独立沙发,沙发旁搭配一张双层黑檀实木桌,桌上一个果盘,一瓶水,服务员马上放上一壶泡好的茶水。 刘秃子老婆和谢淼淼、黄秘书长、谢淼淼助理四人坐一方,谢淼淼挨着黄秘书长,她助理坐最外边,靠着刘秃子老婆。 我和曹舵、刘秃子坐一方,曹舵坐中间。 中间一张波斯地毯上空空如也,服务员来回穿梭,不停地更换刚泡好的茶壶。 入座以后,刘秃子站起来一一介绍姓名,却不说明身份,谢淼淼的表情始终如一,含笑问好,这种虚假的应酬模样我已经很熟悉,虽然心中讨厌,可还是要装着很热情的样子。 依照来之前老代的判断,谢淼淼这个助理很可能已经被白兴堂买通,要小心提防。这助理看上去四十多岁,微胖身材,圆嘟嘟的脸上有些雀斑,眼神柔和卑谦,似有意放低着身段,她几乎不说话。 “今天我刘某万分荣幸,能请到各位光临,特别是大明星淼淼和黄秘书长。今天是我的家宴,不为别的,只为以前与建玥集团的情谊,业务上也曾合作、摩擦不断,今天请您们光临。”刘秃子突然做出哀伤的表情:“淼淼现在独撑家业,黄秘书长关怀在心,今天我们一起闲聚,为更辉煌的明天。” 第460章 酒桌默契 不愧是演员出生,谢淼淼马上做出很痛惜的表情,轻声叹息道:“唉,我加郭越真是命中劫难啊,抛下我孤儿寡母,这日子真是说不出的凄凉。” 黄秘书长脸上挂着关怀别致的笑容,看着谢淼淼:“淼淼,以后有我们这些朋友,你的好日子还长着呢。今天我叫上曹舵和麦子来一起聚聚,他们就是破获案子的英雄,我想,郭老板也一定能安息了,以后淼淼的日子还要更好。” 黄秘书长的话显得有些前言不搭后语,我一个酷爱文学的听来,觉得他话的逻辑都有些混乱,可门道就在这里,先前刘秃子只介绍名字,不介绍身份,这就是等着黄秘书长来说,才能显出他是老大。首先表明我和曹舵是破获案子的主角,让谢淼淼知道我们来参加这场聚会不是随便来凑数。 “曹舵现在是我们警界的新星,淼淼也应该见过曹舵,这麦子我要给淼淼特别介绍一下,他是思齐董事长林迪薇的私人助理,郭老板和廖老板的案子能破获,麦子要算头功。可麦子是个文艺青年,前段时期还和他的老婆联合出国一本书《都市里的女人》,他不在仕途里,是个真正的逍遥小子。”黄秘书长和颜悦色地看着谢淼淼把话说。 谢淼淼故意凌然大悟的样子,点点头:“哦,想起来了,新闻上确实见过。我替我家郭越在天之灵谢谢二位英雄,黄秘书长,我……” “淼淼,秘书长,秘书长的叫,不是见外吗?你叫我老黄,这里都是自家人。”黄秘书长轻言细语地提醒谢淼淼。 谢淼淼也说不上是扭捏作态,却故意显得如少女一般娇腻“好,秘书长不见外,我就叫黄哥了,黄哥,破案是警方的事情,这麦子,又是作家,又是董事长助理,怎么还能是破案的头功呢?” 黄秘书长哈哈一笑,笑眯眯地看着谢淼淼:“淼淼,这我要给你好好告诉你,今天这里没有外人。麦子虽然是林董助理,可他是个自由人,林董只有在有事商量时才叫他去。他天生通透,精通易学,卜卦极其精准,这还不算,他的智慧就像天赐的一样,淼淼知道,这断手兄弟和佛爷的第一战将青子就是他抓获的,小伙子不简单啊。” 依照在南山别墅的商量,我要以卜卦的方式暗示谢淼淼与黄秘书长结合,但不能急于表现出来。黄秘书长先道出我的身份,多有夸耀之词,想来他是与林迪薇沟通好的。 听了黄秘书长的一番介绍,谢淼淼马上向我投来善意的目光:“麦子年纪轻轻,有这等不同平常的本事,好难得啊,难怪能得到林董垂青。黄哥,麦子为何要去抓那样穷凶极恶的歹徒呢?交给警方不是很好吗?” 黄秘书长看着我:“淼淼,让麦子自己说吧。” 我坐得端正,看着谢淼淼:“淼淼姐,我本是林董助理,当然要提林董分忧,在那段时间,外界流言蜚语众多,都说案子的幕后黑色是思齐,案子不破,思齐百口莫辩。我纯粹是年轻,好胜心强,相信邪不胜正,也算是福大命大,把这些个恶徒抓获。也靠曹哥身先士卒帮助我,案子破了,针对思齐的谣言不攻自破,我算是尽到了一个助理的责任,不为其它的。” 谢淼淼只微微点头,神情没有什么变化,目光中漏出一些疑惑,马上又压回去了:“林董有这样的助理,真是好啊。黄哥,听说你也才过了难关,这次高升,是要大展身手吧?” “淼淼,今天我们就不说那些场面上的话了,我一个孤家寡人,孩子在国外,他也无心仕途,唉,在其位、谋其政,淼淼,你是明白的,人还要求什么呢?舒舒服服、安安全全过完一生,就是头等大事。” 刘秃子站起来:“时间不早了,我们边吃边聊,请各位移驾餐厅,就在旁边。来,淼淼和黄哥先请。” 黄秘书长坐主位,刘秃子坐黄秘书长对面,谢淼淼挨着黄秘书长坐,刘秃子老婆挨着谢淼淼,谢淼淼助理坐刘秃子老婆下位,曹舵坐黄秘书长另一边,我坐曹舵下位。 先喝白葡萄酒,黄秘书长首先端起酒杯:“来,这第一杯酒为淼淼的新生活。” 谢淼淼小酌一口,放下酒杯,含笑看着黄秘书长:“黄哥,我哪有新生活呢?就不拍戏,我现在是连演员都算不上了。” 我马上找准时机,积极配合:“黄秘书长,容我年轻胡闹,这第一杯酒淼淼姐就好像不赞成您的话,您要不说清楚理由,我们是要帮着淼淼姐的。” 刘秃子呵呵一笑:“麦子,你也不能这样为难黄秘书长吧?哈哈,不过啊,你说得对,我们今天是要帮着淼淼的。” 谢淼淼歪着脑袋看着黄秘书长,眼神流光溢彩,可能她不这样显示不出她的娇媚,作出不依不饶的样子,勾人魂魄。 黄秘书长扫视众人一圈,目光落在谢淼淼的酒杯上:“淼淼,你都不给黄哥一点薄面,第一杯酒都不喝完。要不这样,我帮你把第一杯酒喝了,你说说,以后该不该有新生活,新面貌。” 这太出乎我的意料,按我的想法,黄秘书长随口说个理由,这才第一杯酒,他就借用了难得的理由,绕着弯表示出怜香惜玉来,让谢淼淼放松警惕,姜还是老的辣啊,我不得不佩服黄秘书长这个弯转得如此漂亮。 谢淼淼端起自己酒杯,把酒往黄秘书长杯子里倒,嘴里却说着:“这多不好意思,第一杯就让黄哥帮我带酒,黄哥,人当然不能迷失在旧事里,当然该有新生活啊。” 谢淼淼把自己喝过的酒往黄秘书长杯子里倒,这就能看出,她也不是个善类,心中有自己的打算,这一下就拉进了她和黄秘书长的距离。一个位高,一个貌美,相互借弯留影,暗自传递心迹,却做得一点不下流,又还留着余地。 端起第二杯酒,黄秘书长说道:“第二杯酒,为老刘和夫人这份美意。” 刘秃子老婆站起来,微笑着说道:“黄秘书长和大明星能光临,我们荣幸万分,还有两位破案的英雄相陪,这样的日子越多越好。” “第三杯酒,淼淼,就像刚才你说的,不要沉落在旧事里,我真心希望你能活得更潇洒。” 三杯酒喝完,轮到谢淼淼说酒词,她故意作出微微醉意,喝一口热水,娇滴滴地说道:“能和黄哥今天这样喝杯闲酒,实属难得,要是我不胜酒力,黄哥可要帮着我些,我这杯酒,就为这难得的好闲酒。” 第461章 居心叵测的酒 饭桌上谁也不提谢淼淼与白兴堂那些传闻,说的都是相互奉承的话,我想啊,这样下去,要什么时候才能进入主题呢? 能从演员到嫁给上市公司董事长郭越,谢淼淼一定是很善于应酬的,她与黄秘书长那些饱含暧昧的话,不能太过当真。一个死了丈夫的寡妇,她是有权利和任何男人眉来眼去,可况是面对黄秘书长这样身在地方高位的人。 在权利和金钱之间来回应酬,这应该是每个‘成功人士’所必须要具备的本领,谢淼淼当然是成功人士,拥有亿万身价,虽然是丈夫遗产,可现在她就真正是那些财富的拥有者。 我心中有个疑惑,万一谢淼淼早就希望郭越死掉,甚至在她丈夫的死亡事件上有参与过,必定她是丈夫死亡的最大受益者。如果是这样,要想把谢淼淼从白兴堂身边拉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白兴堂能谋划英吉利海峡游艇失控案控制佛爷,这样谋划周全的人,难道不会用同样狠毒的办法控制谢淼淼吗? 依照我对世界的了解,有钱人之间没有爱,只有利益;拥有越多的人防备心越重,因为怕失去,就如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中所说:贫穷的人没什么可失去,反过来看,拥有越多的人当然得防备着别人篡夺。由此推断,谢淼淼与白兴堂之间一定没有真感情。 人生很短,对于一个亿万富豪来说,人生就更觉得短暂。拥有百世都花不完的钱,却只能活几十年,这能不觉得人生特别短暂吗?在短暂的人生中,谢淼淼是有可能在综合一切因素后,嫁给白兴堂,以渡过短暂的人生的。 同样是拥有亿万身价的人,林迪薇与谢淼淼有本质上的区别,林迪薇之间就是一座巍峨的山,而谢淼淼不是。谢淼淼以前是一个灰姑娘,因为容貌卓绝,做了演员,无论她的事业还是财富,都是需要靠山的。在郭越活着的时候,谢淼淼有靠山,如今丈夫跌落黄泉,尽管她有钱,也正因为她有钱,所以需要新的靠山,当然就需要另一个男人。 很多人认为我这样看女人有是严重的性别歧视,人人平等是非常伟大的憧憬,可现实世界是残酷的。谢淼淼有那么多财富,觊觎财富的人远远多于觊觎美色的人,在财富面前,一旦有机可乘,谁也不会心慈手软。 身处社会中下层的百姓当然无法夺去谢淼淼的财富,就算是舍身忘死地去抢,也未必能靠近半分。正所为一山还有一山高,比谢淼淼强大的人,或者说和她处于同一阶层的人不在少数,这些人更心狠手辣,谢淼淼又拥有世上最烫手的两样东西——美色和财富,怎么可能没人妄图夺取?谢淼淼一定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她会寻找靠山,财富是她活着时享受生活的保障,美色是她攀附靠山的资本。 各自说着昧良心的话推杯换盏,就好像世间一切美好都聚齐了,找不到一点忧愁,找不到一点不真诚。 刘秃子是应酬的高手,和黄秘书长一唱一和,让谢淼淼频频干杯,可我看谢淼淼一点也没因为喝下那些酒而胡言乱语,她的这种酒量,让我都觉得相形见绌。 刘秃子老婆、曹舵,还有我,寻找一切借口,希望早点把谢淼淼的助手喝趴下。最开始她坚决不喝,借口是自己要照顾谢淼淼。但谢淼淼是明白我们意思的,她鼓励助理喝酒,助理就不得不喝了。 经历一个多小时的‘惨烈战斗’,谢淼淼助理终于喝得不醒人事,我也差不多快要倒下。好在我年轻有精神,厕所里强制呕吐几次,才能不倒下,还有意志力,如果倒下了,今天就功败垂成,这种有目的的喝酒是绝对不能倒下的。 服务人员把谢淼淼助理扶到休息室去以后,桌上的氛围好像一下就轻松很多了,就像中场休息。先前的菜撤下去,又重新上来一桌,酒的速度就慢了,话题开始转向,这是所有人的默契,谢淼淼似乎也在等着这个时候的到来。 刘秃子使眼色给我,意思是要我来提起新话题,因为我年轻,要是谢淼淼觉得不合适,还有回转的余地。 热汤喝下去,酒意消散许多,我放下汤羹,玩笑说道:“淼淼姐,你这么漂亮,现在又是单身,又还是明星,追求的人自然如漫天繁星,淼淼姐心中的如意郎君应该是什么样呢?” 不等谢淼淼回答,曹舵马上故意责备我:“麦子老弟,淼淼的私生活是你能关心的吗?” “曹哥,最开始淼淼姐就说了,今天是喝闲酒,既然是喝闲酒,当然就能说闲话,不然多无聊啊!八卦新闻说淼淼姐要嫁给白兴堂,淼淼姐,这是真的吗?” 谢淼淼马上看着我,脸色凝重,似有火要烧起来,桌上的气氛一下凝固了。 沉默片刻,她噗嗤笑起来,笑声悦耳挠心,然后说道:“麦子,你是林董的助理,林董也是单身女人,你应该最了解单身女人的,以你看,白总算不算得我和林董这样的女人可以托付终身的如意郎君。” 她把自己和林迪薇相提并论,显然她认为自己的各方面实力,都已经达到林迪薇的状态,我明白,女人嘛,当然不认为自己比别的女人差。就如林黛玉觉得自己最配贾宝玉,可晴雯也是这样想的。 “白总相貌堂堂,又是商界巨子,我曾见过那么几次,据说他还是毕业于伦敦经济学院,无论从哪方面看,白总都算得上顶级钻石王老五。可林董以前告诉我,说白总和她是同学,还追求过她,但林董觉得白总这个人心术不正,看不上。我终究还是不了解,不好评判啊!” 我说这番话风险很大,但也是非常有力量和目的话,女人爱攀比,你看不上的我也看不上。我说这番话的目的是要堵谢淼淼的嘴,不然万一她直接承认自己对白兴堂有意思,这就不好聊下去,必定拆散别人的‘爱情’是极其不道德的。 谢淼淼果然被我的话哽住了,但她反应很快,转头问黄秘书长:“黄哥,你和林董、白总都熟悉,以你看,林董对白总的看法对吗?” 第462章 虚假拥抱的催化剂 她的话真是问得极其巧妙,如果一个男人为了得到心仪的女人,恶意中伤或者刻意贬低自己的情敌,这种做法很让人不耻,特别是在这些自以为自己是上流社会的人,无论如何也要装得有风度和气量。 谢淼淼问黄秘书长,她是今天饭桌上的贵宾,任何人都不能代替黄秘书长回答,不然就显得喧宾夺主。而黄秘书长必须要认真回答,如果不回答,或者回答得很敷衍,那就是对谢淼淼严重的不尊重。 想必黄秘书长早就想过这样的问题,他抿嘴微笑,气定神闲,很认真地说道:“以白总的条件,当然是顶级的钻石王老五,心术正不正,这是要看对象的,历史上很多大奸大恶之人,对他心爱的人一往情深、心悦诚服,这样的例子是有的。三国吕布号称‘三姓家奴’,毫无道义可言,可他对貂蝉不是很好吗?” 谢淼淼若有所思:“以黄哥这话,白总还可能是一个好男人啰?” 她这若有所思的喃喃自语同样是一个尖锐的问题,世间没有绝对的坏人,黄秘书长如果承认白总可能在对他爱的女人是好人,那今天这场酒就算是白喝了,如果说白总不是好人,那就是让自己毫无风度可言。 好在谢淼淼是若有所思的喃喃自语,并不是点名道姓地要黄秘书长回答,我们这些配角就要发挥作用,当然是我来,话题本就是我挑起来的。 我也若有所思地说道:“或许女人看男人,和男人看男人不一样。”首先这样说,留着余地,然后接着说:“这段时间我参加了林董的几场重要会议,得知一直与思齐携手同行多年的金家另立山头,而金家所联合的重要合作者中,就有白兴堂,还有佛爷……” 曹舵马上打断我的话,严肃地说道:“麦子老弟,这些话今天说不合适,白兴堂和佛爷怎么可能合作?佛爷可是害死廖老板和郭老板的幕后黑手,现在正通缉他呢。白总也算是堂堂企业家,怎么会和一个通缉犯合作。” 刘秃子附和着:“对,对,对,今天不谈佛爷。” 女人生性多疑,无论她多爱一个男人,只要听到关于这个男人的不好言论,一定会探寻究竟,更何况是谢淼淼这样富有的女人。 谢淼淼马上做出一副哀伤的样子,看来她真对得起演员二字,虽然久不演戏,可这情绪说来就来,真正是一秒入戏。 斜上四十五度看着天花板,装着要把泪水咽下去,低头苦笑一下,满含哀伤:“唉,今天都不是外人,有黄哥在,没什么不能说的。佛爷害死我男人,与我孤儿寡母有不共戴天之仇,可我孤儿寡母又能拿他怎么样呢?警方都不能把他绳之于法,我又能怎么样?” 说到这里,我必须要表现出义愤填膺,假装几分醉意,唐突地说道:“佛爷确实是案子的谋划人,可真正的幕后元凶才狼子野心。” 曹舵及时配合我:“麦子,你是不是喝醉了,佛爷都不是幕后元凶,我们警方不是被蒙骗了吗?” “嗨,佛爷与思齐合作半生,怎么会说翻脸就翻脸,要不是他因为儿子的事情受白兴堂要挟,也不会落得如今的局面。可是啊,白兴堂做得实在是高明,锅都让佛爷背了。” 好像酒意突然涌现脸上,谢淼淼的脸一下红扑扑的,她有些激动地看着我:“麦子,白总操控佛爷犯下那丧尽天良的事?你的这话可有真凭实据?” 我知道,谢淼淼与白兴堂的绯闻绝不是空穴来风,她此刻这样问我,不是要确定白兴堂是不是幕后元凶,而是想知道我到底掌握多少白兴堂的证据。假如她也参与了谋杀自己的丈夫,就会担心我掌握的证据中有没有她。 我故意拿起热毛巾敷一敷脸,以示我说的话不是酒话:“淼淼姐,在黄秘书长和曹哥面前,我哪里敢乱说呢?况且,这关系到淼淼姐的安危,就更不能乱说了。只不过,我为思齐做事,并不为警方做事,佛爷都愿意背锅了,我没必要把关于白兴堂的那些证据拿出来。” 刘秃子的老婆抓住时机,用极其关怀的语气看着谢淼淼说道:“淼淼,要真是麦子说的这样,你要防着点白兴堂,男人一旦狠毒到这个份上,再难有情义。如今他还要和佛爷沆瀣一气,你可真是不得不防啊。” 黄秘书长不失时机地聚拢情绪,显得非常气愤,故意表现得有些失态,一巴掌拍桌子上“他敢,翻了天了,谁敢欺负淼淼,我第一个不放过他,要真是这白兴堂如此狼子野心,我是有办法治他的。” 谢淼淼被黄秘书长义愤填膺的举动吓一跳,娇滴滴地说道:“黄哥,你真愿意为我淼淼的安危保驾护航吗?” 黄秘书长马上浓情蜜意地看着谢淼淼,作出深思熟虑的样子,庄重地说道:“淼淼,我这话当然不是乱说,你是多矜贵的人啊,我们今日有缘同桌喝酒,你叫我黄哥,我哪能让别人欺负你。” 谢淼淼故作羞涩状:“黄哥,那我可就真的信你了哦。” 话说道这里,分寸刚刚好,无论是案子,还是谢淼淼与黄秘书长的各自所思,都不适合在桌子上继续往深的说。 黄秘书长意味深长地说道:“淼淼,麦子卜卦极准,连林董和齐爷都相信他,可想他的本事不假,今天既然聚齐在一起,要不要让麦子给你卜一卦?” “好啊,麦子,你为我卜一卦看看。” 我马上说道:“这里不行,这不行。” 刘秃子反问我:“麦子,你不会连黄秘书长的面子也不给吧?再说了,你一口一个淼淼姐,难道是叫着玩的?” 黄秘书长故意摆出他威严不可驳的一面,严肃地说道:“麦子,难道说你只听齐爷和林董的?连我都……” 不等黄秘书长的话说下去,我马上站起来,显得很卑谦的样子:“黄秘书长,你的面子比天大,我哪敢违背半点。只是我师门有规矩,卜卦前有既定的仪轨,更不能在这酒桌上卜卦。” 刘秃子马上说道:“我这里私密的房间很多,麦子,既然黄秘书长提出来了,我楼上的房间刚打扫过的,干干净净,绝对能满足你的要求,我们下面等着,你带秘书长和淼淼到楼上卜卦,我们也正好散散酒气。” 第463章 花店老板的辛辣风尘1 终于要达到这场酒的目的,我担心谢淼淼拒绝上楼,这就不好办。 依照来之前老代的分析,只要谢淼淼愿意出席晚宴,就证明她愿意攀附黄秘书长这棵大树。不管她与白兴堂是否有多真,但谢淼淼是不会拒绝权利的保护的。 果然,谢淼淼眉头一皱:“果然是‘神算’啊,讲究,既然齐爷和林董都对你深信不疑,我今日一定好好见识一番。黄哥,那就走吧,我也正好散散酒。” 黄秘书长快六十的人了,谢淼淼又是身价亿万的明星,要让他们两个单独共处一室,这是要费尽心机的事。就算他们两个‘郎情妾意’,碍于各种身份,也难以单独约会,可有钱人的生活,这样的局多的是人愿意鞍前马后地操办。 楼上房间早就是准备好的,温馨的灯光,设备设施超越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 我先洗手,装模作样地弄一套仪轨,时间不能拖得太久,不然他们喝的水的药效就要耽搁了。 也不能太假,还必须要真正卜卦,并且一定要把控好时间,必须要在二十分钟后,找一个极其漂亮的理由先离开房间。 曾经为那么多人卜卦,几乎没有人说我是骗子,主要是我极其尊重李瞎子传给我的秘诀,绝不违反李瞎子传承给我的师门原则,加上我更见多识广,对人的观察力细致入微,应付谢淼淼绰绰有余。 时间差不多了,我收起行当,站起来说道:“黄秘书长和淼淼姐都不是一般人,我说得准不准,你们不用当着我的面说,我先出去,您们核对看看,如果觉得我说得准,再叫我,我也正好烟瘾犯了,下去抽几口。” 一切顺理成章,剩下的事情就要看黄秘书长的了,以他的色心虎胆,一定可以如愿以偿。 下楼去,大家心照不宣,不能议论半点,装着什么也没发生,就好像今天没见过黄秘书长和谢淼淼一样。 回到旁边茶室,点上雪茄,闲坐一会儿,起身告辞。当然要散了,不能真等着他们完事后下楼来,那样太尴尬。 作为主人家的刘秃子和他老婆牺牲更大,必须要把自己真正灌醉睡着,这样才显得既尽了主人家的待客之道,又因为喝醉,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要很醉很醉那种,不能比黄秘书长和谢淼淼早醒来,必须得等着他们下来时,看到主人家已经醉得不醒人事,心中带着歉意离去,以后再感谢主人的盛情款待。 至于谢淼淼那个助理,她喝的水中有足够量的安眠药,要是没人叫她,估计要明天中午才能醒来。 夜凉如水,霓虹正浓,午夜的都市朦胧如诗。 在灯红酒绿之中,在暗影迷离的街头小巷,在浑然不觉的绿化丛中……人的欲望肆意生长,人的情欲纵情挥洒,更多的人满怀惆怅与思念,凝望着这灯火辉煌的夜空。 那些街头流浪者的脚步从没减少,在夜风低诉中彷徨游走,在昏黄街灯下寻找一个安身之所,在别人的喧嚣中落寞前行,仰望密密麻麻的高楼丛林,找不到心的归处,我曾是这样,曾是迈着这样的脚印前行,这种心酸与凄楚最是明白,一生难忘。 车又路过那家花店,想起以前小语住在南山别墅时,每当午夜路过,一定到这花店买花。 花店煞白的日光灯照耀着即将枯萎的五颜六色,就像花花绿绿的都市霓虹中漏出苍白的面孔,哀怨的夜风在街头巷尾穿梭时,孤独的花店在午夜显得那样突兀。偶有人在门前驻足,深情地望一望店里那些鲜美的花朵,不敢上前一步,摇摇头、叹息着走入迷蒙的夜色,他们或许想不起这座城市里应该买束鲜花送给谁。 花店憔悴的女老板似乎已经习惯来来往往的那些张望目光,她并没有完全消退的妖冶神情里沧桑寂寥,一定明白城市午夜那些零落的目光中的踌躇与孤寂,还有苦思与苍茫。 今天事情顺利,可我觉得自己在做一件违背良心的事,完全是为虎作伥。我也知道,谢淼淼和黄秘书长纵情一夜并不意味着什么,谁也不是纯洁良人,各取所需,各为其欲。 今夜,我是别人蝇营狗苟的催化剂,应该要布施,以救赎已经混浊的心。敲一敲司机的椅背,望着那孤寂的花店:“走,照顾她的生意去。” 汪朝和刚要下车,我立即阻止:“汪队,让你的人在车里等着,还是低调一点好,平措陪我去就行。” 当我出现在花店门口,百无聊赖的女老板马上精神焕发,绽放出和蔼可亲的笑容。她也不先问我买什么花,转身在角落柜台里倒两杯水递给我和平措:“夜凉,喝杯热水,小哥,你有好久没来了。” “哦,是啊,你还记得我?” 她提高音量:“怎么能不记得?”随之递上一支烟,凑到我面前帮我点上,她也点上一支,长长地呼出一口青烟:“坐吧,慢慢看看,不急。” 当她靠近我给我点烟时,我嗅到她身上的花香味,还有生活的酸楚味,从她的笑容里,还看到一丝残留的红颜风尘。想是午夜了,疲累一天的她妆容有些颓唐,辛劳的笑容里有沧桑的皱纹,热情之下带着欣喜。 她的烟有些辛辣,就像她的生活,午夜中抽一口,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悲怆感,把那些混乱的生活浓缩在青烟里,摇摇曳曳消散在午夜的风里。 “我要是不买花呢?” 她眉头一挑,随之俏笑,笑里的情绪如青烟袅袅:“不买怎么啦?我又不是非得卖你花,看你说的,抽支烟,喝杯水,相逢即是缘分,何况你是我的老主顾。这么长时间不见你来,是走了吗?唉,这座城市难以长留啊!” “没有离开过,一直在,我想离开的。” 依着柜台看着我,与我隔着几簇玫瑰与满天星,还有一大笼碧绿的富贵竹,两米之间,芬芳浓郁。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相遇,笑容和情绪都如辛辣的烟,有些呛口,却不忍丢弃。 “是吧,久了就想离开,或许离开后还想回来。小哥,是否觉得繁华并不能安身立命,所以才想要离开。” 轻描淡写的话里,浓缩着她对这座繁华都市中的生活的理解,她也一定是身在异乡,繁华中,谁又不是异乡人呢? 第464章 花店老板的辛辣风尘2 看来我第一次来这里买花时就没有看错,她曾是辉煌霓虹中的娇艳花朵,如今容颜如暮春山花,香还残留,却没了盛开时的娇艳。身在异乡太久,遥远的故乡早已寂灭了思念,只好在繁华的角落里随着岁月老去。 她还是一个人,或许从前的旧情本就是逢场作戏,如今的她也看不起虚假的拥抱,用这无可奈何的方式让生活继续,从来来往往的过客中叹息昨夜的仓促情欲。 不再为寻找伴侣忧伤,不再为孤寂的苦涩辗转反侧,繁华中望得见苍凉,生命已经足够,一切都如吸一口手指间辛辣的烟,青烟升腾时,融合着这座城市角落里的芬芳,而味道终会消散。 “安身立命,唉!老板,你这不就是已经安身立命了嘛。”我侧身把烟头掐灭在烟缸里,喝一口已经微凉的水,指着我和她之间的地方:“平措,我和老板之间这些全拿走。” 她一下尖叫起来:“啊!真的全拿走?” 平措已经开始抱起一些往外走。 她高兴地叫道:“小哥,让我给你们包好吧?” 我对她伸出手:“不用包了,不想你辛苦,让他搬去吧,拿你的烟,我们再抽一支,假如我们都离开了这座城市,可能一辈子不会再见。” 她急忙回身到柜台里拿烟,双手递给我,凑到我眼前点燃,自己也点燃一支,站在我的身边,目光从店门外的迷离中往回挪,带着欣喜说道:“小哥,你每次都这么大方,要是这个城市的人都像你,或许都不想离去。” “哦,都像我?算了吧,都像我,这座城市才无趣。” 萍水相逢的关怀,胜过虚假的缠绵,芳香是她的,我只是在芬芳中吐出辛辣的烟,就如午夜里对饮浓郁的酒,因为陌生,所以无邪。 “谢谢你,没人像你这样买花的,你是故意照顾我生意吧?” 她含笑侧目,目光有些躲闪,害怕萍水相逢的关怀变成午夜虚假的挑逗。 而我也尽量不让她误会,如果因为我临时对自己生出的救赎之思,让她误以为我对她有什么企图,那我就伤了一个人的憧憬。 在异乡,陌生的关怀有时比假装深情的拥抱缠绵,更让人觉得温暖,在我流落街头的那些漫长日子里,从没得到过这种关怀,所以我的心底一直暗藏着黑暗之渊。如果那些日子里有刹那间的温暖,或许我不至于看尽都市苍凉,当我拥有梁凤书的爱时,那真是感觉上天给我了一个精神的归处,这爱永远无法离弃。 买花的这些钱并不能改变她的命运,但一定可以让她今夜的梦更香甜,颓唐的生活里点燃一缕璀璨,尽管短暂,尽管无法触摸,必定可以看到苍凉中还有绚丽绽放,看见美,苍凉中的美更显珍贵,能温暖前行的脚步。 “我不是好久没来了嘛,所以今天多买点。” 她银铃般的笑起来,笑中带着欣慰的泪光,借着口中突出的烟,仰头把泪水咽下去,假装淡然,这是在都市里孑孓前行必备的坚强。 “以前你每次也都买得很多,做你的女人真幸福。” “幸福吗?午夜的花看不见阳光,或许清早起来就枯萎了,我是舍不得这些花。” “这么善良的心,一定更疼爱自己的女人,在这城市里,还真有你真有的男人啊。” 不是问我,她的话里带着对她自己从前的叹息,容颜日渐凋落,只剩下一腔蹉跎,女人的忧伤大多是因为在回忆里反复跋涉,而苍凉中的凋零再难以挽回真诚的爱恋。异乡的风如此苦涩,连虚假的爱都失去了,所以抽起这辛辣的烟。 我善良吗?或许我还有善良,在匆忙之中偶尔想起自己还该存留着善良,所以我来到这花店,愿意用终究要失去的钱,温暖一个已经凋零了的女人的梦。 还有一份收获,就是坐在这个陌生的异乡人面前,能更真实的看到自己的过往,提醒自己要留存一些善良,或许有一天我和她一样,还不知道自己蜷缩在某个角落时,是否也能偶尔做一个好梦。 “老板,当你不对男人抱希望时,再看男人,大多都是善良的。你来到这座城市估计比我早一些,我也来好几年了,每次到你这里来买花时,我就觉得生活其实还可以有憧憬,只不过,不要憧憬得太远,就不会失望。” 她突然生猛地看我一眼,惊讶地问道:“小哥,你是不是也看过《都市里的女人》这本书?” “啊,我看过。” “这本书写得真好,你的这些话,和书中的感觉好像。” “是吗?这本书怎么好呢?” “说的是女人,道出的是都市的苍凉味道,我看这书的时候想啊,那作家夫妻俩一定也是漂泊在异乡的人,不然写不出那种感觉,你说是不是?” “应该是吧,这座城市的人都是异乡人,能有闲暇看书,证明异乡还不完全冷漠。” “小哥,谢谢你,谢谢你照顾我生意。” 我想,要是她知道坐在面前的就是作家本人,一定会更高兴,可我不能告诉她,突然想到,假如有一天我不得不离开这座城市,而她的花店又还开着,我一定过来送她一本签名的书,并且告诉他我是谁。那以后我和她肯定再不会相见,但她以后的回忆里一定会有我。 异乡的孤寂中能有一本书陪伴,这是幸福的。要不是书,我可能无法渡过那些慢慢长夜,可能无法在街角入梦,无法在夜风中茁壮成长。那时的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的书也能温暖别人。 当我抱着满怀的鲜花走进书房时,梁凤书还在挑灯夜读,我不在家的那些日子,她就是这样安静地守在灯下,当睡意袭来时,她一定会起身望一望窗外,想着心里的爱人蜷缩进被窝里,梦里泪水与欢笑同行。 她欢喜地接过鲜花,拉着我站到窗前,望着外面的墨色离影:“老公,还记得吗?我们刚来这座城市时,租一间小屋,我们看窗外时,好生羡慕别人,如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要在窗前寻找你,可你常常都不在。” “我也希望每夜和我的女菩萨坐在窗前,老婆,你是不是怪我啦?” “我不能怪你吗?”她又改口说道:“我从不会怪你的,要不是你,没有今天这一切,你实现了我的梦想,我应该理解你的所有,没有一刻不爱你。” 她的话比花店老板的情绪柔软,都一样的真实,都市苍凉中的真实。 正当我抱起她要回头离开窗前时,看见窗外朦胧的树影下有人影晃动。 第465章 沉重的夜 把梁凤书放在被窝里,我拿起对讲机:“黑仔,我们楼前是不是一直都有人故意逛来逛去?没有通知物业吗?” 黑蟒仔马上回复:“就这两天才出现,通知物业太便宜他们了,放心吧,我早已注意到他们。” 贡布在对讲机里说道:“哥,你放心睡,我和黑哥商量好了怎么对付他们,你放心睡吧。” 放下对讲机,我心想,这种事情何必要我们自己出手。 梁凤书一脸无奈:“老公,这是我们日子好了要付出的代价吧,没关系,我不怕,睡吧。” “不行,一点机会也不给他们,怎么能让我老婆活得惶惶?” 再次拿起对讲机:“你们看好家里,外面发生什么事情别管,我让阿虎来处理。” 拿起电话,拨通阿虎的电话:“虎老大,还在潇洒吧?……” 阿虎马上打断我的话:“麦少,谁惹你啦,别这样叫,我担当不起啊!” “你堂堂老大怎么担当不起?活得有滋有味的,我这屋外鬼影绰绰,就没办法像你那样逍遥了。我想亲自出手吧,又怕伤的是你的小弟,我可怎么交代呢?” “哦,你说那些个人啰,麦少,你听我说,你那小区的开发商是建玥地产,曹舵让我盯的那帮人有好些和他们有勾连,不过,没有关系,我想教训教训这帮人,一直找不到借口,要不是你们让我这段时间低调一点,这些个扑街的我早收拾了。要不要晚上出来乐一乐?你单独出来,别担心,我的人会接应你。” 梁凤书迷茫地看着我,知道我又要‘不安分’了,不过她也是个不认输、不怕事的人,这些年来,危险总是伴随着我们的生活,日子每天都像走钢丝一样,稍有不慎就会跌落万丈悬崖。直面对手,是解决对手的最好方式,有句俗话叫“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起身挑开窗帘一条缝,看看外面,梁凤书在我耳边小声说道:“小心点。” 说着,她拿来防弹衣和手腕装甲给我穿上,小声对我说:“老公,我知道你无法忍受这些鬼鬼祟祟的人,但千万小心。” 有她的鼓励,我就更放得开了。 凌晨的小区格外幽静,海湾的风吹起枝叶茂密的榕树奏响夜曲,绿化丛中的蛐蛐声稀疏零落了。夜,在燥热退却的秋风中好像流失了百虫喧嚣,昏黄的路灯中,那随风摆动的枝叶在地上描画着落影。 落叶枫已经开始洒落红叶,落在朦胧的林荫道上,像鲜红的斑斑血迹。 故乡此时已经是满目萧瑟,在这南方的滨海之城,永远也看不见遍野萧条,初冬的郁郁葱葱,就像这繁华永不落幕。 沿着绿林小道向南行,没走出多远,正在建设的滨海路上忙碌的叮叮当当声清晰起来,那些彻夜未眠的建筑工人还在挥汗如雨,年关近了,这种城市蓬勃生长的声音就快要歇息一阵。这城市看不到寒冬的萧瑟,更看不到银白的雪飞,连季节的变幻都模糊不清,这方繁花似锦,更模糊了那些卖力的建筑工人的白昼与黑夜。 走到小区南门,保安对着我庄重敬礼,随之抛出一个和蔼的微笑,目送我离开小区后门。 隔着正在建设的滨海大道,红树林在海风中静怡沉默,它们一定知道这座城市的所有沧桑。那些林中歇息的苍鹭,会把建设的声音当成无尽的催眠曲吗?有夜鸟起起落落,乘着月光飞翔。 西落的月亮就快沉入南山,望着有些朦胧的月亮,点上一支烟,盯着月亮的方向,哀叹那南山下已经没有了昔日的红颜,她在异国他乡,孩子也在异国他乡。泪如夜露摇摇欲坠,思念抛向月光中的流云,当流云漂洋过海疲惫时,在大洋彼岸幻化成一场淅淅沥沥的雨,那雨水和着我的思念,落在那美丽的庄园里,清洗她的惆怅哀怨。 不必想要去哪里,向西而行,忽略那些黑夜的鬼魅魍魉。夜对我是熟悉的,我也熟悉夜色,只是不再如当初年少时,需要在夜色里寻找栖身之所,只随意的漫步,没了辛辣的烟,思念更加悲怆。 记不起有多少日子没有这样独自走在月光下,在城市的霓虹熄灭之时,夜会更加的宁静安详,那些建设者发出的叮叮当当声,是这城市跳动的脉搏,而我,伴随着这脉搏声,回忆起那些苦涩和甘甜,交织在一起时,甘甜也带着辛辣的苦涩。 沉重的思念和回忆总是会被现实敲醒,跟随我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有人踩着我的脚步前来,有人在绿化丛中鬼鬼祟祟,他们就像我生活中永远甩不掉的麻烦,如那些异乡的孤魂野鬼一样靠近。 在路基上坐下来,把自己从思念和回忆里拔出来,对着夜空长长地吐出一口烟,脱口唱出:“时光一逝永不回,完事只能回味……” 踩着我脚步前行的人突然对着我冲过来,就像那急于归巢的夜鸟,在月光下激起丝丝寒光。 对这不速之客,我当然要送上他意想不到的‘礼物’,把脚下的碎石悄然握在手中,这是成长中练就的绝技。两颗乒乓球大小的石头在月光中疾驰而去,夜激荡起涟漪,他发出一声哀鸣,像黑夜里孤独的乌鸦在高声叹息。 绿化丛中随之发出稀里哗啦的声响,不用关心他们是否有人受伤,只盯着爬起来的人,看着他愤怒又模糊的模样。 他突然驻足四下张望,随之想拔腿跑进夜色,可夜色无法帮助他。 阿虎叼着烟拦住了他的去路,阿虎身边的几个小弟挥着棍棒围上去,凄厉的叫声淹没在城市的脉搏声里。 贡布从我身后跳出来,帮我把雪茄点燃,在我身边站立着。 汪朝和拍拍手从绿化丛中出来,完全忽略了凄厉的哀嚎,大步流星地走过来,点上烟挨着我坐下来:“麦少,一共六人,想不到藏了这么多人。” “叫麦哥。”阿虎对着几个彪形大汉吩咐道。 “麦哥好。” “还有汪队长。” 几个彪形大汉又对着汪朝和一抱拳,齐声喊道:“汪队好。” 汪朝和抱拳回礼,看着阿虎:“虎老大好啊。” 阿虎哈哈大笑,指着不远处的荒地上:“走,麦少是文化人,一切准备就绪,今夜陪麦少浪漫一回。” 第466章 人性的残忍 跨过倒塌的围墙,芳草萋萋,淹没半个人高,在这处已经圈禁还没有开工的荒地上,一堆炭火上已经发出滋滋的烤肉香。 六个鼻青脸肿的人被阿虎的小弟捆绑好扔在地上,嘴巴被堵得严严实实,四周站着好几十号精壮青年,在城市朦胧的灯火映照下,一切都如此的坦然自若,就如那些角角落落的蝇营狗苟,夜,不理会这些断弦杂音。 阿虎打开一瓶啤酒递给我:“麦少,长夜漫漫,我们先吃点喝点,你就当这里是私人露天夜排档,吃着喝着看戏就成。” 不知他什么时候搞来的很多沙发垫子铺在地上,还有两张长条桌,盘子、筷子、杯子一应俱全,几大箱啤酒堆在一旁。几个小弟在一旁的碳火炉上烤着肉串,看着非常专业。 城市的霓虹已经暗淡,远处的高楼大厦没了万家灯火,就像一根根枯萎的参天大树矗立在大地上,光秃秃没有任何枝丫。那些幽暗的光,是萦绕在钢筋混泥土丛林上的萤火虫,有的孤零零的亮着,就像即将暗淡的星星,也有的成群结队闪耀一片,像黑夜里的鳞斑。 这片荒地不会寂寞太久,很快会生长起高楼大厦,这座城市生长得太快,每一寸土地都不会浪费。或许每一寸土地变成高楼密林之前,都像今晚一样,曾寄宿过残酷与哀鸣。 刚坐下来不久,十几号人嬉笑着走来,每个人手里都提着东西,阿虎笑着说道:“好吃的到了,汪队长、贡布兄弟,陪麦少吃好渴好,管够。” 虾、蟹、炒河粉、炒田螺、叉烧、卤水鹅等等,各式夜宵摊上的美食齐聚这处荒芜之地。阿虎把手一挥:“兄弟们,都吃着喝着,打起精神,轮流审这几个扑街仔。” 人对人的残忍手段我见识颇多,肖玲玲曾经所经历的那几年,算得上是人性最残酷的展现。暗夜里的生生死死、逢场作戏的虚情假意等等,都不会在时光中留下多久印记,人就是这样一代又一代的生生不息。 提着美食来的人,有十来个都是娇艳女子,在阿虎的怂恿下,她们豪放地在我和汪朝和、贡布身边坐下来,身上的胭脂味比美食更具诱惑。看到她们,我就想起刚认识的露露和小芬,都是来这都市求财的苦命人,唯一的资本就是青春与美丽。 阿虎拿出厚厚一大叠钱来放在桌子上:“靓女们,这些是你们的,务必陪好我的几位小爷,咱们兄弟绝不亏待女人。” 粘附在阿虎身上的女人一把抓起钱来:“姐妹们,我们分了它,来来来,虎老大就是阔气。” 女人们各自高兴地把钱放进自己的包里,更加妩媚,对于她们,无论在哪里,有钱的地方就是欢场,荒芜的草地里也能上演挥洒自如的曼妙多情。 不远处的挣扎和悲鸣被女人们的浓情调笑淹没,一边香艳迷离,一边在施展残忍,这或许是夜里暗藏的别致场景。 几轮酒下肚,阿虎怀里的女人爬起来,笑吟吟地提议说道:“虎老大,喝酒要增加些乐趣,不是要审问他们吗?拉一个过来,咱们划拳,谁输了,喝一杯酒,在他身上烫一个烟头,要能烫出一个美丽的图案来,烫不好的罚酒。” 果真拉了一个过来,他的脸肿得像猪头,嘴里塞着毛巾,毛巾上全是血污,被阿虎的小弟死死地踩着。 女人的残忍果然另辟蹊径,想她们可能被男人长期粗暴的对待,眼下有机会惩罚男人,也不管是否有仇恨,酒酣胸胆,毫不留情。 在欢场挣钱的女人绝不会让气氛消冷,本来有几个女人可能有些于心不忍,鬼使神差之下、情绪燃烧之中,也提起烟到那被踩在地上的人胸口烫烙。每一个烟头在他胸口燃烧时,都冒出一缕青烟,还有烤肉味道,就像旁边炭火上的香味。 她哼唱着“河山只在我梦里……”,蹲在那人身边端详一番,大声喊道:“这幅地图还差海南岛和九段线,哦,不对,长江和黄河还没有,我来画上长江第一个点。”随之,有升起一缕白烟,还有滋滋的烤肉香。 女人们讨论长江第一个湾该怎么拐时,那人嘴里含糊不清地哼哼唧唧,表示有话要说。 阿虎手一挥,让小弟把他嘴里的毛巾拔掉,拉到垫子边跪着,大大咧咧地问道:“这下应该想清楚了吧?就一次机会,要有半点谎言,你再没有机会说话,想清楚再说。” 看阿虎的表演,他确实比当初的耀仔要有智慧得多,在整个折磨人的过程中,他把人的嘴巴塞住,使得无法狡辩,在经历长时间的折磨过程中,被折磨的人预先想好的谎言随着意志力的崩溃而消散,处于求生本能,从灵魂里找出最初的真实。 我也曾这么干过,还记得以前在对付露露那个乡下来的贪婪男人时,也是用的这办法,这种折磨会让人‘魂飞魄散’,我想,应该没有人能够承受,不知书中那些到死也不背叛信仰的人是怎么坚持下去的,我很怀疑书中的英雄事迹有文学夸大的嫌疑,也或许这些人都是软骨头。 所以在整个过程中,我都没有对阿虎的手段提出任何异议。 汪朝和与美女从旁边的绿化丛中出来,看见人跪在旁边,极其随意地说道:“明知道扛不住,何必要抗呢?”说着,点支烟丢过去:“抽几口,好好说。” 他像寒冷至极,全是颤抖,哆哆嗦嗦地建起烟,顾不得嘴里留下的血污,使劲全身力气吸着烟,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也可能是在脑子里整理要说的话。 阿虎提醒他说:“很简单,说清楚三个问题:你们为谁卖命,为何要在麦少屋外鬼鬼祟祟,最终目的是什么。三个问题说清楚,放你们走,给你们路费远走高飞,不然。”阿虎指一指不远处正在建设的滨海路:“不然你们就得长眠在路基下。” 长期在欢场中捞钱的女人是最懂事的,一见阿虎要处理正事了,马上一起起身,在阿虎的几个小弟护送下离去。没有这点眼力见儿的人也没法在欢场中混,法律她们不一定懂多少,但道上的规矩都是自学成才,不知道为什么,这种不立文字的规矩,很容易被人接受和遵守。 第467章 江湖大佬被杀 几口就抽完了一整支烟,就好像被他硬生生地吃下去了一样,痛苦和绝望的表情一刻也没有消减,说话结结巴巴:“大哥,我们这几个都是从外地刚来不久的,我们的任务是从屋里劫走一个女人,任何一个都可以,付钱的人催得紧,我们又一直找不到机会,所以才日夜盯梢。” 阿虎抬手拿烟,吓得他差点匍匐在地,阿虎把烟和打火机丢过去,就像熟人聊天一样问道:“谁付钱?劫到人后交给谁?” “付钱的人是我们在夜宵摊上喝酒认识的,长得很高大,很壮,只记得他脖子上纹有一哥蛇头”说着,他用手指一指自己的脖子。 我们心神领会,知道他说的可能是蛇仔,或者他的小弟,那是蛇仔帮的标志。 “不能吧,你们完全不认识的一个陌生人找你们,你们就这样卖命?”阿虎显得很悠闲,不急不躁开始拉家常一样。 “真的,大哥,我说的都是实话,他先给了我们一人一万,我们也是在外面混的人,知道能给这些钱的人,一点是有办法找到我们的,而且,如果我们劫到人后,每人还能拿两万。” “劫到人后交给谁?到哪里去交人呢?” “劫到人以后,送到莲花山公园旁边的第三个公用电话亭,他们会有人接应,我们拿钱走人。” “接头暗号呢?” “我们有部白色面包车,没有牌照,是他们提供的,现在藏在刚才那个小区外的路边,开那辆车过去就行,他们会认得。” 阿虎打开一瓶酒,让小弟递给他,语气极其和善:“不急,想想,还有什么该说的没有。”又若有所思地说道:“你们从外地过来,来之前也是在外捞的,晚上吃宵夜被纹有蛇头的人找到,然后就达成这笔交易?” “对,对,对。”他双手握着啤酒,颤抖地如小鸡啄米:“大哥,绝无半点谎话,真的。” “你们还有其他同伙吗?” “没有了,就我们六个来的,因为对这里不熟悉,我们都没敢分开。” 阿虎随之摆出一副冷漠的脸:“旁边去等一等,一会儿给你们路费。”对他小弟吩咐道:“给他们喂些酒菜,谁要敢唧唧歪歪,马上打死。” 汪朝和看着我:“麦少,你认为他说的可靠吗?” 想这蛇仔真是狡猾无比,竟然能想出这等诡计,如果事情没有成功,完全牵涉不到他。我快速地开动脑筋,仔细想想,如果他们劫人得逞,蛇仔要以此要挟我吗?要挟我干什么呢? 阿虎显得很兴奋:“麦少,我们将计就计,开面包车过去看看会有谁来接应,就算蛇仔不亲自现身,也能拿住他的小弟。” 我的第一想法也是如此,可马上就推翻了这种想法。蛇仔和佛爷、白兴堂他们沆瀣一气难道就是为了对付我吗?他们的目标是思齐的钱。我手上已经没有佛爷要的东西,他难道仅仅是为了报复我?我想,我应该没那么重要。 能想到的只有一点,佛爷和白兴堂想从我口中知道蔡子瑛夫妻的下落,他们知道这夫妻俩虽然和我冰释前嫌了,但还没有和齐家和好,齐爷让人削了蔡子瑛的鼻子,也不可能再和好,他们想趁这老夫妻还没有去林迪薇面前对质时,要杀他们灭口,好让林迪薇父母的死亡真相永远没有证据。 我思索半天,告诉阿虎:“放了他们。” “不会吧?老大,放了他们?”阿虎一头雾水。 “对,放了,我们不能上这当。你们想想,我们到莲花山下去能有什么收获,一旦打起来,闹出人命,这个时候不是正好中了他们的计吗?” 阿虎拍拍胸口:“麦少,没事,就算闹出事,我让小弟们去顶着就行。” 我想,阿虎不是如此没有城府的人,他这样说,不过是想表现他为了给齐家做事,愿意肝脑涂地。 汪朝和提醒我:“麦少,如果他们想拿住你,放了这些人,还有下一波,万一让他们得逞……” “没了能在我家里下手,现在买东西都是黑蟒仔的小弟去办,他们都不出门。偶尔外出也是有人跟着,他们没有机会。看来曹舵说的那些突然出现的人,很可能都是用找这些人的办法分批找来的,他们可能相互之间不认识,每一伙的目的都不一样,只能确定,他们都是佛爷他们找来的。” 听了我的分析,汪朝和说:“看来这几个人对我们没什么价值,很有可能是蛇仔想试探麦少的戒备状态。但这些人也不能放,交给曹舵他们,让曹舵派他们警方的人跟着这些人到莲花山下去接头,至于有没有收获,与我们无关。” 依照汪朝和的办法,让阿虎小弟把六人送去给曹舵派来接受的人。 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看看表,黎明就快到来,准备起身回家去,电话响了,是曹舵打来的,说老严和青子刚刚越狱逃跑,他们买通值班的狱警一起逃走的,现在正在全市大搜捕。 没想到我一语成谶,佛爷真能把老严和青子从监狱里弄出去,突然出现很多陌生人,因为我的提醒,让曹舵以为这些人是要劫狱,没想到他们真就虚晃一枪,暗自从另一条路得逞。 想来佛爷要把老严和青子弄出去也是能办得到的,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出的价钱足够,一点会有人铤而走险。 一连几个月再无动静,老严和青子也没抓住,我知道青子的本事,也知道他一点非常恨我,过年我们也不敢到处走,只能窝在家里过,还得打起十二分精神防范。 在这几个月里,林迪薇很有收获,谢淼淼已经彻底投入黄秘书长怀抱,白兴堂这棵大树算是被剥去了一段皮。 紧张的防备几个月,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心就渐渐松懈下来。又是一年春来到,城市依然在蓬勃生长。 那天晚上我和林迪薇正在喝茶闲聊,探讨她得到的最新情报,据说白兴堂要来参加一个招商会,名单上也有林迪薇。这是一场政府举办的高规格招待会,到时候出席的全是知名企业家,林迪薇让我帮着想想该如何面对白兴堂。 本来林迪薇想找人在海外直接干掉白兴堂,但白兴堂的行踪一直漂浮不定,没法下手,这次她回国来,想看看在国内有没有什么办法对付他。 我又意料之中的失望,林迪薇这次回来还是没有带小语和孩子,理由仍然是担心危险。唯一的安慰是她带回来很多小语和孩子的视频,这些视频和照片我也不敢拿回家去,只能放在南山别墅里。 第468章 不同的规则 事情还没商量出个头绪,老代匆匆上楼来,说出令人震惊的消息:“林董,麦少,曹舵刚刚打来电话,说阿虎在酒店房间被杀了,和他死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女人,长期跟着阿虎的两个小弟,也在同一套房间里被杀。凶手是青子,因为青子也深受重伤,被酒店保安在楼梯间发现,已经失血而亡。” 在老代正说的当口,黑蟒仔打电话告诉我同样的消息,他还告诉我老代也还不知道的事情,阿虎下面的好多得力干将已经带着小弟们投靠娇妹,想是这些人早就投靠了娇妹,只等阿虎亡命,马上表明立场。 事情就这么突然,就像在一瞬间,江湖各头目已经唯娇妹马首是瞻,她成了又一个佛爷。 这几个月我完全不知道娇妹干了什么,她是怎么把阿虎下面的那些看似忠心耿耿的人拉过去的,道上一点没漏出端倪。 林迪薇脸都青了,看看老代,又看看我,憋着火不好发,咬牙切齿地说道:“都怎么啦?这都怎么啦?怎么一点都不知道?阿虎没了,他下面的头目也倒戈啦,我们眼线没有了,以后只能走明路,这还怎么走?” 我和老代都无法回答林迪薇的问题,沉默中,我想起来,是那些突然来到这座城市的陌生人,他们成群结队地在各夜店挥金如土,在这个过程中,很可能他们一一认识了阿虎下面的各头目,并替娇妹暗中达成交易。 因为他们是陌生人,就像客人一样,出手又大方,阿虎下面的头目也想挣钱,收了娇妹的钱,在阿虎没有死之前,自然是不会漏出马脚的。让我觉得心里堵得慌的是,阿虎平日里说兄弟们对他多么多么的忠心,想不到竟然没有一个人对他真正效忠,大家不过都是效忠钱。 也能理解这些头目只效忠钱,我告诉林迪薇,底层人如浮萍,随波逐流,他们来到这座城市,就是为了钱,不然谁也不会远离故土,过居无定所的漂泊日子。他们在这座城市没有产业,任何信仰对他们来说,都是镜花水月,唯有钱是活下去的保障。 底层人平日里说的效忠谁,拥护谁,那都是没有办法的违心话,真到关键时刻,谁能给钱,谁能给他们几天逍遥日子过,他们就相信谁。 在我给林迪薇解释这种可以被原谅和理解的现象时,我也想到我自己,我也曾是一颗浮萍,也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东逃西窜,可能我比他们运气好,我靠上的是齐爷这棵参天大树。 林迪薇无奈地哀叹道:“要剥人家的皮,我们自己的皮倒是先被剥下一大块。” 她从小生活在齐家,在国外受的是贵族式教育,根本不知道活得像浮萍的人是什么状态,无论我怎么描述这种感受,她也无法如我一样有切身体会,而真正懂得那种生活的无奈。 任何冠冕堂皇的道理,任何理直气壮的道义和精神,人首先得活着,还要活得舒坦。来到这座城市漂泊的人,他们没有一点归宿感,很多人连房子都租不起,或者好几个人一起挤在十来平米的出租屋里,要他们遵守什么道义,遵守什么精神或者信仰,那才是最残忍的事情。 阿虎下面的那些头目们,看着活得光鲜,实则照样存不下什么钱。他们可能没什么文化,没看过几行字,甚至斗大的字也不认识几个,但他们不傻,他们也渴望活得更好,渴望能有一个稳定舒适的日子,能娶妻生子,能在这座城市安家。 今天活着,却要考虑明天怎么活着,这样的人没法相信那些道义和信仰。城市如此繁华,没有一寸面积是真正属于他们的,走在街上还得担心被调查问询,这样的生活,怎么能让他们爱这座城市,更无法让他们遵守那些所谓的道义和信仰。 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如果有人要我爱这座城市,要我遵守那些看似冠冕堂皇的规则,我一定会在心里把他骂千万遍,会诅咒他不得好死。当我在这座城市立足了,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了,再也不用为明天怎么过日子而惆怅时,我开始真心希望这座城市更美丽,道路能更通畅。 繁华下的残忍在于,十分富贵的人觉得自己所拥有的都天经地义,并且毫无节制地继续压榨和夺取。他们相信规则和道义,因为规则和道义对他们有利,规则就是他们制定的;他们颂扬法律,因为他们能驾驭法律,法律是保障他们继续享受生活的工具,我一次又一次的见到,他们拿法律当成自己随意支配的工具。 所有人都背叛了阿虎,既让我震惊,又让我验证了自己对人性的理解。 林迪薇依然气愤难平,冷冷地问我:“麦子,你呢?你也会为了钱而背叛我吗?” 这是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让我尴尬,但我能理解她当时的心情,试想,如果有一个人能让我活得更安稳,为何就不能投靠他呢?这不是因为我内心阴暗卑鄙,如果我有齐爷那样的话语权,我也会号召所有人都尊重规则和道义。 我只能安慰林迪薇:“姑姑,我是不可能背叛齐家的。” “为何?你刚才不是讲了那么大一套道理为他们辩解,难道说你就特别高尚吗?” 她真是气昏头了,我就当她是和我公平地探讨,虽然我和她没有公平可言。 “姑姑,世上有孩子害父母,却几乎少有父母会害孩子的,佛爷那样心狠手辣的人,他也甘愿为了自己的孩子而差点失去所有。我是小语孩子的父亲,无论阿玛怎么对我,我都不可能背叛齐家,齐遇是我的儿子,害齐家不就是害我的孩子吗?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如姑姑和小语一样对我好。” 林迪薇苦笑着说:“麦子,别记恨我的话。依你说,佛爷能用钱让娇妹他们倒戈,我们不也可以这样做吗?” “我们不行,姑姑,还记得吗?年前我在梧桐山顶对你说过,姑姑活得太精致优雅。佛爷深知那些混社会的人的心态,他在用钱让他们倒戈的同时,一定也会拿住他们的命脉,就如过去江湖上立《投名状》。姑姑一定读过《水浒传》,林冲要上梁山,需要去杀一个人,佛爷深谙此道,佛爷都被通缉了,也没见过几个人背叛他,青子还这样为他卖命,这就是佛爷的本事。” 林迪薇撇我一眼:“你不也很有本事吗?双胞胎兄弟对你死心塌地,连黑蟒仔都被你收复得服服帖帖。” 第469章 老代的自责 仔细想来,佛爷教会我很多东西,加上聪明贤惠的梁凤书为我谋划,我才能活得够滋润。 能让黑蟒仔服服帖帖,对我没有二心,是因为我知道他最爱他的女儿和老婆。为了让他的老婆和女儿过上安稳日子,我是真正付出了真金白银,就算有一天黑蟒仔想背叛我,他也得想想如何面对他的女儿。 如果他的女儿问他:“爸爸,为何麦叔叔和凤书阿姨不再来看我?”“爸爸为何要和我们家的恩人成为仇人?”…… 我想,黑蟒仔那样爱他的女儿,他是不会轻易背叛我的。现在他生活无忧,不再今天活着要考虑明天怎么活了,他不会再铤而走险。 露露和小芬跟着我和梁凤书都买房落户口了,我又让贡布娶了露露,我的这个小队伍是坚不可摧的。我一个穷山沟里出来的人,能这样为他们着想,就是因为我曾经和他们一样是浮萍,加上我看过那么多书,当然不是一般混混可比的。 木已成舟,就像这座城市,每天都在变化模样。 城市变得越来越繁华,人性似乎更加苍凉了。 我劝慰林迪薇:“姑姑,现在是平手,你撬了白兴堂的谢淼淼,他们灭了阿虎。既然已经是这个局势,就别再为这气馁,我们更不用因此而妄自菲薄。” 老代带着浅笑问我:“麦少,你能代替阿虎吗?” 不等我回答,林迪薇没好气地说道:“老代,麦子哪里能代替得了阿虎。” 我从没有要当老大的心,几个老大什么结局我看得清清楚楚,就是娇妹,也难说能风光多久。 “代叔,这事我真做不了,眼下我个人认为啊,我们别再想如何代替阿虎,收拾旧山河的事情。佛爷还在逍遥,他的余威还在,娇妹本就是一方头目,她借着佛爷的势,又有洪家做后盾,有人想在短时间内掀翻她的盘,已经是不可能的事。” 林迪薇也只好接受现实,无奈地长舒一口气:“麦子说的是事实,我现在资金已经缓解过来,那些个娱乐场所我会知会公司卖掉,以后这块钱干脆就不挣了,免得操这个心,保住酒店和基建等大头。老代,白兴堂和白楼父子俩难得同时出现,他们这次的行动路线别再跟丢了。” “知道,知道,林董放心,我虽然老了,该为林董做的,一点不会疏漏。麦少爷,你年轻,以后你要多帮着林董。林董要负责的事务多,国内不能长呆,麦少爷,你要做好眼线工作,起码看在孩子的份上,你要时时记住自己是齐家的人。” “老代,你今天说这些干什么?”林迪薇故意放轻松起来,指一指沙发:“老代,累着你了吧?说什么老不老的,我可从没有觉得你老哦。事情你也别老是亲力亲为,安排他们去干吧。” 以前老代的神情永远是镇定自若的,今天突然显得苍老而拘谨了,我也想不通他为何突然有这变化,难道是因为阿虎的整个团队全部反叛,他怪罪在自己身上? 老代端端正正地坐着,显得有些失落,还带着惆怅,双手叠在一起放在腿上,慢慢说道:“唉,阿虎死了,我们失去一条眼线,这个损失不小啊!老刘和我都有责任。我也知道,麦少看不惯江湖上那些凶残,不愿意融入其中,这也好,也可能是这样,麦少的心才有这难得的通透。” 林迪薇探身主动给老代倒茶:“老代,我没有丝毫怪你的意思,现在法治建设越来越全面,那些钱我们齐家不挣了。金融危机的隐患就快要完全消退,经济很快会大力复苏,思齐这对冲基金上也获利很多。老代,别再自责,麦子刚才不是说了嘛,我们不能妄自菲薄。” “好,不自责,眼下林董的大事是为父母报仇,这件事难以一蹴而就,就交给我去谋划吧。等我谋划成熟了,再和林董、麦少商量,林董,你看行吗?” 林迪薇估计也感受到老代情绪异常,不想让他继续自责,点头答应:“好,我们先不管报仇的事,老代,你说说,这边眼下最紧要的是什么。” “我的看法是,这个节骨眼上,麦少要多出去走动,思齐虽然足够庞大,但牵一发而动全身,金树山和洪定远这两个嫩娃娃行事莽撞,以我的判断,他们估计会在最近这段时间招摇过市。” 老代的担忧我马上明白,黑道被娇妹控制,娇妹又是听命于洪家,江湖是他们的了,怎么会不得意一下呢? “代叔,我也是这样想的,是要多出去走动,不然他们还以为我们怕了不成?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多露面。姑姑也不用担心我的安全,江湖上还没人能伤得了我。” 林迪薇开心地笑起来:“看看,看看,老代,我们麦子多么自信。麦子,暗箭还是要防的哦,不可太过。” “姑姑,代叔,我不是自我夸耀,他们那点伎俩,要害我很难。他们在我眼中,不过是些莽夫,娇妹虽然狡诈聪明,也只是凭借经验举一反三;佛爷老奸巨猾,可惜他躲在幕后指挥,不能阵前挂帅,那些个执行的人终究还是莽夫;金树山、洪定远依着家里势力,来势汹汹,可我有姑姑撑腰,以他们的那点雕虫小技,根本不够我发挥,就能让他们灰飞烟灭。姑姑,报仇的事有代叔谋划,道上的事有我盯着,对付野蛮人,是我的长项,我们没什么好担忧的。” “嗯,麦子,你这话提气,姑姑心里明亮了。” “我永远都记得,姑姑曾对我说过:人走路一定会摔跤,也是有人被摔死过的,但因为担心摔跤而不走路。师傅曾告诉我:凡事都有机缘,不可霸王硬上弓,机缘一到,事情自然会水到渠成。” 老代站起来,笑呵呵地说道:“听了麦少的话,我们更有底气了。你们聊吧,我去安排白兴堂的事情。” 目送老代离开,我小声地问林迪薇:“姑姑也一定发现了吧?代叔今天的情绪异于往常,我想,应该不是因为阿虎被杀和那些个头目反派的事,当初佛爷反目,也没见他这样,姑姑,这是为什么呢?” 第470章 老代最后的嘱托 不让我知道的事情,我不打听,这是我为自己在齐家定下的规矩,冒然打听不该知道的事情,容易让齐爷担心我别有所图。但老代这变化,让我有些担心。再大的家业,也需要可靠的人守护,以前齐家内部有佛爷和老谢全权打理,这两个都已经与齐家反目,要是老代也出问题,那就真是灾难了。 林迪薇看出我的心思:“放心,老代是没有问题的,你看过那么多书,应该明白,老代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亲人,我就是他的亲人。我以前告诉过你,他年轻时受伤,失去了你们男人的功能,他又没法好色,还图什么呢?我视他如父如兄,我想,他还是自责。唉,我们齐家这几年也真是时运不济,接连出这么多事情,我哥的人事差点瓦解,几个最紧要的人反叛,唉,世事无常啊!” 听她絮絮叨叨,我能感觉到她的疲惫和无奈,可我也不是能力长乾坤的人。在先顾着自己安稳的同时,想到小语和孩子,念及林迪薇确实对我如亲人一般,我只能尽力帮着齐家,尽自己力所能及的担当。 因为齐爷的傲慢、偏见,认为我出生低微,不让我真正融入齐家。人要保证自己好好的活着,总得先考虑自己,我也就没法当齐家的产业如我的一样去保护。 人的心里搁着膜是正常的事情,但如果隔着一堵高墙,就像李木说的,如果完全在不同的两个缸里,那就永远无法真正交心。 我无论如何都无法舍弃梁凤书,就是因为我和她的心完全相融在一起,我不懂的,她教会我,我错了,她原谅我,我要走得太远了,她拽住我。就像在小语和孩子的问题上,梁凤书不是相信了我编造的谎言,而是原谅了我,所以我愿意为她舍身忘死。 小语对我也是毫无保留的,可是她从小在齐爷身边长大,她没法背弃齐爷,她的左右为难我也明白。 政府招商会那天特别的炎热,就像盛夏提前到来,骄阳似火,大地冒烟。 我和汪朝和等一干人完全被拦在大门外,只能老代一个人陪林迪薇进去。这是这座城市最高级别的招商招待会,能入场的人早已报备。 天气实在太热,守在车里闷得心发慌,我带着平措、汪朝和,还有安保队的人,就近找一个咖啡馆窝着。为保证林迪薇出来后的安全,我们不能远离,在她出门前,老代要通知安保队,我们要到门口去接。 本来没我的事,但老代说娇妹一般人对付不了,虽然说她不至于光天化日下行刺林迪薇,为以防万一,老代让我带着平措一起跟着安保队。老代知道,我如果不在,平措和贡布不会听从他的安排。 那天我感觉老代有点怪,林迪薇在梳妆打扮时,他把我叫到楼下,单独对我说:“麦少爷,你是林董的福星,林董对你与亲人毫无差别,最近她心情不畅,你要多陪她开心一点啊!” 老代的话让我无法聊下去,只能点头答应。 老代又说:“麦少爷,林董应该给你说过,自她上大学起,我就一直保护着她,晃眼之间,就二十年过去了,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我真是舍不得她受半点委屈啊!麦少你看过那么多的书,应该明白,林董她受的是贵族化教育,野蛮的事无论如何也干不出来,我老代也没多少文化,以后还得你多陪伴林董。你有家室,不说像我这样陪伴她,起码也要为她排忧解难,凡事为她周全。” 必定老代那么大年纪,我得像长辈一样对他,他突然说这些话,只当是他担心佛爷和娇妹他们刺杀林迪薇,我也没有多想,信誓旦旦表明心迹,让他放心,我一定像保护自己一样保护林迪薇。 以我的想法,要刺杀林迪薇,简直是不可能的事,老代或许太过多虑。林迪薇出门,安保队、助理、护理、医生、保姆这些人浩浩荡荡,怎么可能被人明目张胆地刺杀得了。想如今又不是军阀时代,谁也没有一支军队去袭击林迪薇,老代何必如此担忧呢? 别说娇妹他们靠近不了林迪薇,就是一般警察都无法靠近。老代和汪朝和他们领导的安保队有特别证件,是得到政府许可的,一般执法人员,他们根本毫不理会。 白楼、白兴堂父子的安保和林迪薇一个级别,所以,林迪薇曾试图直接干掉白兴堂和白楼报仇,根本没有机会。 反正是化思齐的钱,我把咖啡馆二楼包下来,不让接待其他客人。喝着冷饮,斜躺在窗边的沙发上,看着外面热气腾腾的街道,昏昏欲睡。 街道的斜对面就是林迪薇参加招待会的地方,汪朝和让两名队员站在门外的树荫下,眼睛不能离开会堂的大门。 见汪朝和安排得井井有条,我就更放松了,想睡一睡,可就是睡不着,总觉得心里有些烦躁。闲得无聊,在手心卜一卦,心里更烦躁,卦相显示,将有大事发生,这事喜忧各半,可好可坏。 平措见我心神不定,小声问我:“哥,你这是怎么啦?” 我招手让汪朝和过来坐到平措身边,小声告诉他们:“兄弟们,我刚刚在手心卜了一卦,卦相显示,午时到未时这个时段,也就是正午左右,会有大事发生,你们想想,会有什么大事发生呢?” 汪朝和撩开窗帘看看外面,刺眼的阳光马上穿透玻璃一般射进来,他对外瞭望一番:“麦少,你要不放心,你在这里歇着,我亲自去门外受着,怎么样?” “你去大门外守着有什么用?里面戒备森严,出不了乱子,就是里面有事,你也进不去。我在想,会不会蛇仔带着人铤而走险,要不你派出两个人,在附近巡查巡查,看看有没有蛇仔他们的人在这附近。” “好,我马上办。” 汪朝和拿出对讲机安排一番,不解地问:“能有什么事呢?我知道,你是‘神算’,算出有大事发生,肯定就会发生。正午左右?不对啊,中午他们也不出来,午饭是政府统一安排,会不会事情不出在这里呢?” 我也不能确定是什么事,只能告诉汪朝和:“我是以林董命数卜的卦,事情一定引言在她身上,再想想,会有什么事情呢?” 第471章 同归于尽 纠结着讨论半天,还是想不出会发生什么大事,想这么高级别的招待会,能出什么事呢? 昨夜陪林迪薇折腾一宿,今天又早起,实在有些困倦,只好倒在沙发上闭目养神,不知过了多久,竟然睡过去了。 平措依照我的口味,叫好牛排、大虾等摆上桌,才把我叫起来吃饭。 汪朝和指一指他手腕上的表:“麦少,十二点了,我看,这次你算得不准,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吃饭吧。” 我也觉得要算错了更好,可又玩笑说:“林董说这次白楼和白兴堂父子一起出席招待会,他们不会在宴会上打起来吧,林董可打不过他们父子啊!” 汪朝和笑得百无聊赖:“唉,麦少,你想象力也是够丰富的,这种级别的宴会,怎么敢有人打架?再说了,他们都是上流人士,心里再大的仇恨,见面时也得装着十分优雅,这你还不知道吗?” “嗯,你说得也是,欸,你说,太阳这么猛,会不会把车烤炸?” 平措嬉笑着:“哥,你今天很不正常,一定是昨晚没睡好的缘故,快吃吧,吃了再睡会儿,他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呢。” 牛排才吃到一半,我电话响了,接起来一听,是曹舵打来的,他的语气很急迫:“白楼、白兴堂、老代死了,剧毒,应该是神经性剧毒,你知道就好,不要担心林董,我在里面。里面的人全部被临时管控调查,联系不上林董别担心,别张扬,不说了。” 不等我说话,曹舵匆匆挂断电话。 我整个人呆住了,曹舵的话,我完全消化不过来,一下被哽住,不由得用力拉衣领。 平措眼明手快,在我背上拍几下:“哥,你这是怎么啦?谁的电话?把你吓成这样?” 汪朝和递过来一杯水:“快,喝点,是不是牛排没嚼烂,噎着啦?” “白楼、白兴堂、老代死了,刚刚,就在刚刚的宴会上,曹舵说的,让我们别张扬。” “啊!”汪朝和差点喊出来,急忙拿口布假装擦嘴巴,小声地说道:“怎么会这样?你还真算得准啊?我们怎么做?” “别动,什么都别做,外面还不知道消息,曹舵不让张扬,肯定是怕我们联系不上,才单独通知我知道。” 正说着,卫星电话又响了,一接通,是齐爷,他就没有曹舵那样客气了,很严肃地说道:“麦子,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说话。” 我示意是齐爷电话,让他们都退开,才回答齐爷:“可以了,阿玛,是不是宴会上的事您已经知道?” “我问你,最近到底发生何事我不知道?不准有半点隐瞒,马上告诉我。” 本来林迪薇说不让把他父母的仇人告诉齐爷,此刻我也隐瞒不下去了,只好如实禀报。 听我说完,齐爷在电话中语气一下软下来:“唉呀,这样重要的事情怎么也不告诉我呢?你们啊!迪薇啊!麦子,最近什么都别做,好好陪着迪薇,知道吗?” “好。” “还有,这事不准对外声张,任何人都不能说,包括老刘他们,懂吗?” “懂了。” 挂断电话,想起最近老代一直婆婆妈妈的,原来他早已准备好与白楼、白兴堂同归于尽。可老代怎么做到的呢?我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甚至无法理解老代对林迪薇是一种什么情感,甘愿付出自己生命,只为替林迪薇报仇雪恨。人最宝贵的莫过于生命,老代虽然六十来岁了,可他身体康健,再活二三十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曾见过耀仔、阿辉他们在知道自己快要死去时那种表情,人最难以面对的恐怕就是死亡,古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何况是为别人去死。 要是临时发生危险,不顾自己性命,汪朝和他们都能做到。老代这是精心策划自己去死,我是无法想象这种心态的。或许老代最爱林迪薇,但他死去了男人的正常功能,只能守护林迪薇。 林迪薇心中最大的郁结就是自己父母的仇恨,寻找十几年,终于找到仇人,而仇人却又如此强大。眼看着杀害父母的仇人活得逍遥自在,林迪薇就更难有开心的一天,看来老代才是真正爱林迪薇的人,他真是舍不得林迪薇有半点委屈。 骄阳似火,一切都如常平静,街道上依然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浓春时节,树梢上的绿色显得特别的娇嫩,嫩青色的榴莲已经缀满枝头。广场上的鲜花开得特别的艳丽,美得看不到真实。 匆忙前行在街道上的人们各怀憧憬,一如既往地用最旺盛的生命在奔忙,这是一个年轻的城市,城市里的人也如城市一样年轻,蓬勃激昂得如广场上的鲜花一样失去了真实。 钢筋混泥土的腹内,残酷的人性吞噬三个生命,富贵的生命,可路上的人是不知道的。很多人如果戒备森严的广场前,都会望一望庄严的大楼,那些目光是炙热而渴望的。每个人都想走进那栋象征权力和财富的大楼,就好像走进那个门,人生就到达了颠覆,而我知道,那道门是很多人的终点。 那是一道能满足人很多欲望的门,可也是禁锢生命的一道门,当欲望如无法消灭的病毒一样吞噬灵魂时,那道门内就是焚烧一切的炼狱。欲望这种病毒几乎没有解药,几乎没有人能抵抗,一旦开始蔓延,灵魂跌落永不干涸的沼泽,吸血的水蛭爬满全身,在眼睛里、鼻子里、耳朵里、嘴巴里,每一个毛孔都不放过,把生命和灵魂拉入它们的行列。 汪朝和坐立不安,他当然不知道白楼是杀害林迪薇父母的仇人,在他的心里,一定认为老代是为了帮助林迪薇除掉商业对手,用这种同归于尽的方式,汪朝和一下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了。 我给平措说过林迪薇与白家不共戴天的仇,他大概明白三人的死是为什么。 “麦少,我们要怎么做?难道就这里继续等着吗?”第一次见汪朝和如此慌乱。 “我们等着,别乱动,林董的安危比任何事情都重要。但你要马上知会监视娇妹和码头上的人。一,一定要跟死娇妹;二、注意游艇码头到过什么人,有没有可疑人离去。让他们与曹舵的人保持紧密联系,重点在娇妹。” 第472章 寻找动机 不知道事情的内核,当然就无法明白行动的理由,但汪朝和已经习惯听命行事,他马上照我的安排吩咐下去,仍然不解地问:“佛爷会不会疯狂反扑?你家里会不会有危险?” 看着窗外明媚的城市,我也不知道佛爷会如何行动,但我的家里应该是安全的。 还没来得及回答汪朝和的问题,一位高级警官上楼来,他着便衣,我认识他,是曹舵的手下,他身后还跟着好几个便衣一起上来。他假装不认识我:“麦子是吧,有些事情要问。”又指一指汪朝和他们:“你们也是,希望配合调查。” 就在咖啡馆二楼,便衣把所有人分成几处开始录口供。 高级警官对我录口供,他小声地告诉我:“曹老大让我告诉你,别担心,不只是你们,白家所有人也正在接受调查,这是例行公事。齐爷已经知晓,林董的安全暂时由曹老大负责。还有啊,林董让曹老大在你家周围派了便衣巡逻,曹老大说了,你们绝不能私下开战。” 说着,他点上一支烟,长叹一声:“唉,这事影响太大了,案子不好定性啊,凶手能是谁呢?老代最近都正常吗?” 看他拿出笔来,我回答他:“很正常啊,他的事情我也不能过问,我反正没发现有什么不正常。” 他又问了几个问题,把笔递给我:“签字吧,也就这些问题。” 我瞟一眼窗外,看见很多大巴车驶进大楼地上停车场,小声问他:“老哥,那些大巴车是要拉人走吗?” “对,可能今晚的住宿和安保要由我们统一接手了。都是贵人,一个不能得罪。现在消息处于封锁期,已经临时决定要延长会议,他们三人的尸体当时就秘密看管起来了,别人都以为只是食物中毒。麦子,你这边的人千万要把严嘴巴。” 看着他们离去,我心里分析:佛爷和白家、金家都有高层内线,我们知道了里面发生的事情,他们肯定也把消息传给了他们外面的人。金紫、金树山、洪定远也在宴会现场,他们会因白家父子死亡而恐惧吗?他们又会安排外面的人怎样行动呢? 黑蟒仔打来电话:“麦少,我们小区内外突然多了很多陌生人来往,都是道上的人,有的我认识,有的不认识。家里你别担心,我和贡布已经严加防范,告诉你一声,免得你担心。不知道今天怎么啦,我外面的小弟说,警方好像在开展一次大规模行动,你没有收到什么消息吗?” “黑仔,我的话不能传出家里以外,包括你的小弟,告诉凤书,白兴堂、白楼、老代死了,死在今天的宴会上,让她帮我想想。” 当我看着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看着我,我知道,佛爷一定派人暗自跟着我,这个关键时刻,不能有任何行动,避免被他们抓到可以利用的借口。我对外公开的身份是林迪薇私人助理,我的任何行动,都可被看着是齐家的行动。 冥思苦想,赫然发现,白家父子突然死亡,对思齐恐怕是极其危险的事情。以前我也老是替林迪薇想着如何早日报仇,从没想过白兴堂死了的后果。白兴堂活着,佛爷还有牵制,如今佛爷真是可以大展拳脚了,娇妹和洪培忠控制不了佛爷,最多是相互利用,甚至还会成为佛爷掌控的利器。 佛爷的老辣、狠毒我是知道的,可让我想不通的是,他已经那个年纪,现在又被通缉中,为何不好好过日子呢?他所拥有的财富足够他全家花上百世,他的名誉已经没法挽回,还要如此倔强地与齐家纠缠,这是为什么呢? 林迪薇一心想干掉白家,那是因为父母大仇,对于佛爷而言,齐家并没有对不起他,反而是他背叛在先,又还吞没齐家上百亿,恐怕只有见到佛爷时,他或许可以告诉我是为什么。 当初佛爷把青子和老严从监狱里弄出去,我以为他是有情有义,没想动他是让青子去杀阿虎,用的也是同归于尽的办法。青子已死,老严呢?既然青子已经发挥巨大作用,佛爷把老严弄出监狱又要发挥什么作用呢? 突然想到,老严也是老奸巨猾的人,他一定对佛爷早有防备,或许找到老严,就能击破佛爷。可老严已经被齐爷的人抓捕一次,要再找到他,恐怕比登天还难。 “汪队,青子没能出得去,老严肯定也没出得去,你说,警方搜捕老严几个月而不见丝毫踪影,他能躲在什么地方呢?” 汪朝和一脸茫然:“麦少,道上的事你比我熟悉多了,你都想不到,我就更不知道了。” 正和汪朝和探讨着,我收到一条来历不明的短信:林董有危险,金家,救她,寸。 心中猛然一惊,寸,代表是老谢发来的,这是我们之间的暗号,林董有危险?金家要对林迪薇下手了。 马上拿起卫星电话,打好几遍,终于接通齐爷电话:“阿玛,姑姑有危险,金家要杀害姑姑,快,想办法让我和平措、汪朝和进入姑姑她们入住的酒店。” 齐爷在电话中用完全不相信我的语气问道:“你哪里得来的消息?” “阿玛,请您一定要相信我,刚才大巴车已经把人拉走了,再拖延就可能让金家真的得逞。阿玛,还记得吗?您欠我一个人情,现在就给我吧,让我们三人进入姑姑的酒店。” 齐爷迟疑一下,严厉说道:“好,你等着,别给我搞事情。” 半小时以后,曹舵的副手着便衣上楼来,站在楼梯口不往里面走,直勾勾地看着我。我心神领会,带着汪朝和、平措跟他上车。 他拿出三套衣服和证件递给我们:“临时助理调查员,用完还给我。” 车带着我们到达一处偏僻幽静的疗养院,每个角落都是荷枪实弹的岗哨,到处都是威严的帽徽,在白色阳光下灿灿生辉。汗水湿透了他们的衣服,但他们的眼神依然刚毅而机警,就像观察着每一只飞过的蜜蜂是公是母。 这座疗养院如建在原始森林中,高大茂盛的树木比比皆是,真是一处秀美幽静的好地方,从前我都不知道有如此美丽幽静的疗养院。车在一栋旧式小楼前停下来,外墙爬满了绿藤,在斑驳的阳光中显得有些阴森,那些穿过茂密枝丫的阳光,如铮亮的利剑一样射下来。 第473章 渴望建功 小楼前四名荷枪实弹的人站岗,见我们靠近,其中一人老远就伸出手,示意我们停止前进。 他极其仔细核对我们的证件,用对讲机呼叫着可能是他们的总指挥部,我听见回答的声音是曹舵,我们三人才得以进入。 一楼是客厅和简易健身房,地上铺着暗红色的柔软地毯,清洗得非常干净,地毯上的碎花清晰可辨,就如落花从窗外飘进来,撒满一地。大理石墙面显得古朴典雅,几盆阔叶绿植装点其间,再没有多余的东西。 紧贴着上楼的楼梯一间值班室,里面值班的人认识我,我却记不住他了,想来应该是曹舵的部下,以前抓捕断手兄弟时可能见过。他从里面出来,在我耳边小声说道:“听说你们要来,楼上的人我们全撤了,林董安全交给你们,可有一条,没有正式文件许可,林董暂时不能离开这栋楼,麦少,希望你能遵守。” 我对平措和汪朝和挥挥手,示意他们先上去,拉着他到旁边坐下,拿出烟来点上:“辛苦你们了,哥,我问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你要能回答,就告诉我,不能回答我也不怪你。” 他毫不客气地抽出烟点上,微微一笑,低声说道:“麦少,我是跟齐爷的,有什么不能说,以后还请麦少多在齐爷林董面前替我美言几句。” 听他的话,想齐爷果然暗线密布。自接连发生反叛之事后,齐爷应该会更加严密防范。听这人的口气,他也想如曹舵一样平步青云,并且显得有些急躁,希望我能助他一臂之力。 “当然可以,哥怎么称呼呢?” “少爷,我哪能是哥啊,你才是小哥,我叫肖志程,叫我大志就行。” 看他模样,比我大不了几岁,应该是刚参加工作不久。皮肤黝黑,估计是经常在外面执行任务。对着我虽然笑盈盈的,看他结实魁梧的身型、刚毅的脸庞,应该身手不凡,想能被齐爷看中,一定是他们队伍里出类拔萃的人,前途无可限量。 “大志,这疗养院都住进来多少参加宴会的人?” 他眉毛一挑,看看外面:“这十几栋里全是,主要是与白家关系紧密的几帮,其他人在另一家酒店,估计现在已经放了。” “放了?什么意思,这里算是软禁吗?” 他的声音小,语气却很惊奇是的说道:“当然,麦少,白家是什么人你能不知道吗?父子同时死亡,这要没有个水落石出,如何对政商界交代?现在消息全面封锁,没有任何媒体敢报道。” 见我疑虑重重,他放松表情,笑说道:“林董多尊贵的人啊!当然算不得软禁,这里安全,齐爷也是同意这样配合调查的。” 他不说我也能想到,只是还是想听听他们的态度,齐家要避开杀害白家父子的嫌疑,以齐爷的狡诈,他一定会表现得高风亮节,全面配合调查。 想老谢是怎么得知金家要杀林迪薇呢?这里真的如他说的那样安全吗? “这么说,金家和洪家的人也在这里啰?” 他手往旁边指一指:“后面楼里,一家一栋。” “他们有带自己的人进去吗?” 肖大志马上把烟用力地掐熄在烟缸里,靠近我耳朵说道:“和你们这办法一样,他们进的人还多,你知道的,他们也是神通广大的,我的这些话,麦少,你可别告诉曹老大,知道就行了。” “一定,一定,这点大志你完全可以放心。请帮我一个忙,弄一份这疗养院的布局图给我,这没问题吧?” 他马上起身走进楼梯边的值班室里,拿出一个纸卷出来,轻轻地铺在桌子上,指着地图说道:“我们每栋楼的值班室都是一样的图,没有多余,不能给你,要麻烦你记一下。”说着,他把各家住那栋楼指给我看。 一两分钟时间,他急匆匆地收起地图,放回值班室里,出来时继续拿出我反正桌子上的烟点上:“麦少,齐爷说有人要害林董?放心,这楼外四面都有人二十四小时值守,这里安全我负责,我一定不会让齐爷失望的。” 看他神采奕奕的模样,估计早就想有这样立功的好机会,巴不得有人来行刺。 这种渴望往上爬的心态我非常明白,就像我当初刚认识齐爷一样,有种抱着大树不撒手的感觉,急迫地希望做出几件让齐爷刮目相看的事情。但他的情况与我又不一样,我是没有固定职业的‘自由之身’,他是为了平步青云,这很可能是他要从事一生的职业,他的憧憬比我当初应该要丰满很多。 “饮食供应呢?” “这完全不用担心,本来白家父子就是中毒身亡,这里饮食供给的程序就更严密了,所有人的都统一供应,有单独负责验毒的人,全是按首长的标准,绝不会出纰漏。” 我回头看看窗外高大茂密的树林,见得阳光都只能透下来不多的几缕,如此郁郁葱葱的地方,确实是南方避暑的世外桃源,可这样葱郁茂密的地方,也最容易躲藏歹徒。 站起来,把烟留下:“大志,我先上去了,有空再下来找你。” 他小声说道:“麦少,有事尽管吩咐。” 楼道的灯光一直亮着,刚上楼,看见汪朝和正和一名身穿警服的女人紧贴在一起,低声说着什么,他们看见我上楼,马上笑着看着我。这女人竟然是林迪薇平日的贴身助理阿秋,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来的,竟然是这身打扮。 阿秋有些害羞地说道:“麦少,林董等着你呢。” 看看他们二人的表情,汪朝和欲言又止,在阿秋的目光下,他终究没有说话。 “汪队,你们这关系不一般啊?”我故意玩笑似得问道。 阿秋甜甜一笑,随之挽着汪朝和胳膊:“麦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和老汪都结婚好几年了。麦少快进去吧。”说着,她凑到我耳边小声说道:“林董很伤心,火大得很。” 仔细想来,汪朝和从不说他家里的事情,想不到林董的贴身助理是他老婆,看来我从前还看低他了,既然有这层关系,汪朝和对齐家的忠诚不只是安保队长才对,或许林迪薇也是像我把露露嫁给贡布一样,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同时,还能夯筑队伍的基石。 第474章 诀别之痛 平措站在客厅里,见我进去,指一指紧闭的房门。 汪朝和拉着平措到旁边沙发上坐下,阿秋对我使使眼色,她自己站到窗户边,打量着外面。 轻轻敲门,里面立刻传来林迪薇的呵斥声:“滚,滚!” “姑姑,是我,我进去了啊。”说完径直推门进去。 她坐在浅黄色的沙发上,泪眼婆娑地看着我,眼睛红得像灯笼,妆也花了,冷漠地、气鼓鼓地把头歪到一边。 我在沙发的扶手上坐下去,把她的头抱在怀里,找不到什么话安慰她。她视老代如兄如父,如今虽然大仇得报,可又相当于一位亲人因此丧生,这种悲伤只能慢慢消化,任何安慰的话都显得寡淡无味。 那种“节哀顺变”的话我说不出,人活着,除了活着,情感是最紧要的,这种上天赋予每个人的命脉,只有自己能消融。 情感,是上天让生命能繁衍生息的法宝,动物也是如此,一如那山野间的悲鸣。 她紧紧抱住我的腰,放声痛哭起来,炙热的泪水立刻湿透我的衣裳。 见旁边桌上的餐食一动没动,我轻声说道:“姑姑,陪我吃一点吧。” 给她擦干眼泪,看她凄楚的脸庞,实在让人心痛。让阿秋把饭菜在微波炉里热一热,这是吃得最安静的一次,没有一句话,只有叹息声。 宽敞的房间设施简洁,一张夸大舒适的床,一套沙发座椅,卫生间只隔着一道推拉门,八角莲花灯镶嵌在白色的天花板里,两盏落地灯立在床的两边,一张实木梳妆台靠在窗户边的墙上,再没有多余的东西。 情绪略微平复,林迪薇告诉我,她也不知道三人是怎么死的,但可以确定,一定是老代用的同归于尽的办法。 午宴时,林迪薇和白家父子并不是坐一桌,老代挨着林迪薇坐着,宴会开始不久后,老代并没有向林迪薇请示,而是自行端起酒杯去敬白家父子酒。林迪薇说,她当时也感觉很唐突,只当老代是为了场面上的礼节,因她对父子怀恨在心,并没有看白家父子。 在老代敬酒的时候,白家父子站起来,白楼大声笑说道:“林董,不一起喝一杯吗?” 听到杀害自己父母仇人的笑谈声,林迪薇强压自己情绪,在大庭广众下,只好站起来,端起酒杯来。她看见老代笑容满面地从白家父子的桌上端起酒壶,并笑说道:“两位白老板,既然要和我们林董喝一杯,不该加一点酒吗?” 白兴堂当时显得很高兴,笑容满面的脸上透出得意,目光中满含嘲讽,装着很有气度的样子说道:“老代,加,加满都行,能和林董喝杯酒,那是我们的荣幸。” 老代给白家父子加半杯酒以后,酒壶被白兴堂夺过去,他一边往老代的杯子里加酒,一边大声笑说道:“林董不愿多喝,那就老代帮忙吧。” 白兴堂倒酒的时候,老代特意专注地看林迪薇一眼,那一眼,老代的目光温暖而释然。林迪薇说,老代从没有那样看过她,可她当时只当是老代为化解尴尬。 在众人的起哄中,白楼、白兴堂、老代三人一饮而尽,林迪薇也喝下自己的杯中酒。 就好像那杯酒特别醉人似的,酒喝完,老代快速回到林迪薇身边,屁股还没完全落座,在林迪薇耳边轻声说道:“迪薇,以后让麦少爷陪着你去多看阳光,要开开心心地活,我,我……” 老代的话没说完,扶着椅子瘫软下去,白家父子那一桌也随之哗然。林迪薇一边去扶老代,一边回头看,见白家父子已经躺在地上猛烈抽搐。 三人倒下后,现场立刻冲来十几个身穿服务员衣服的精壮男子,把三人快速抬走,现场的人根本没反应过来,随后,主持人宣布,三人因身体不适已经得到妥善处理。三人的餐具酒杯当时就被全部收走了。 主持人话没说完,有人递上一张纸条,主持人看看纸条,随后宣布,因特殊情况,请所有人移驾旁厅。在移往旁边备用餐厅时,林迪薇和白家人这两桌的人已经被单独安排在最后面,与其他人被便衣隔开。 到备用餐厅坐下以后,所有人都已经没有心思安坐,现场人声鼎沸、议论纷纷。随后,支持人宣布三人食物中毒,请现场的人配合调查,坐下等待安排。从最前面座位的人开始在便衣陪伴下离开,谁也不知道别人被带到了什么地方。 因不知道老代是死是活,已经感觉到事情不是食物中毒这么简单,轮到林迪薇要被带出宴会厅时,她提出异议,拒绝离开,要看老代,曹舵只好亲自来到她身边,小声告诉她三人已经死亡,是一种剧毒。 照林迪薇这么说,她完全不知道老代的计划,更不知道老代使用了什么快速致命的东西。 我和林迪薇都默契地认为,应该是在老代拿起白兴堂所在的桌子上的酒壶时,手里早已准备好的剧毒被他悄然放进酒中。 依照老代最初的计划,只有白家父子会死,他没想到狡诈的白兴堂会把酒壶夺过去反给他加酒,如果他当时不喝,白家父子就不会喝。 在准备要干这件事的时候,做事细致周全的老代应该就想过两种结局,上策是白家父子死,下策是自己和他们父子同归于尽。看到白兴堂把酒壶的酒倒在自己杯里,老代已经没有退路,也没有时间和林迪薇再说诀别的话,只能用那个眼神来做一生最后的告别。 剧毒入喉起效,老代用最后的力气来到林迪薇身边,依然没有说完他想说的话。 我想,那样深沉地爱一个人,要独自离别而把爱的人抛下,多久时间也无法说完诀别的话,因为从此要阴阳永隔,因为从此再也不能相见。 林迪薇伤心欲绝地说:“那是老代唯一一次叫我迪薇,想不到再也不能听见他叫我了。” 我指一指四面软包的墙,紧贴她耳朵说道:“姑姑,要坚强点,这里很可能布满监听器。”这是我的推测,林迪薇也能想到这点,她却哭得更加厉害了。 这座城市的夜幕来得特别的早,就像是迎合那些渴望灯红酒绿的人,在落日的余辉还没有完全消失时,城市的霓虹已经迫不及待地竞相点亮,在那满城璀璨霓虹中,有人蓄势待发,有人疲惫落寞,有人开始追寻新的梦想,也有的人停下一天的忙碌,牵手走在车流滚滚的街头…… 第475章 虚惊一场 在热气迷蒙的浴室里,我们依偎在一起,毫无任何阻隔,用手指在墙上慢慢给林迪薇书写:林董,这里肯定有监听,我们三人来这里,是因为我放心不下姑姑,也因为根据我的测算,金家要在这里害姑姑,姑姑务必要配合我,才能让对手倒下。 她用手抹去我写的那些即将要消失的字,沾水在墙上写道:谢谢你,我只有你了。 我给她一次猛烈,然后继续写道:有我在,谁也别想害姑姑。 “阿秋说你上午就测算到要出大事,是真的吗?” “对,只是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应该是汪告诉阿秋,阿秋告诉姑姑的吧?” “对,阿秋在宴会之前就已经由曹安排进便衣队伍。” “我从不知道阿秋和汪是夫妻,姑姑为何不告诉我?” “你也没问啊!就像你把露露嫁给贡布。”她仰头迟疑,在墙上用手画一个鬼脸,又用嫩白的手抹去快要消失的字,重新沾水些道:“曹传哥的话,金洪两家带了很多自己人进来,你们四人能应付吗?” “绝对没问题,我想,蛇和娇也应该乔装进来了,所以不能大意。” “他们敢在这里下手?这也太……” “最不可能的地方最危险,就像代叔。”写完,我又快速抹去,不想让老代的事缠绕她的情绪。 她紧紧抱住我一阵颤抖,然后软弱无力地静默起来。 为她穿好衣服,我们都整理妥当,到客厅和汪朝和、阿秋、平措围坐在一起,都明白这里可能会有监听,默契地坐着,我用茶水在桌上画一遍疗养院的布局图,点出金家和洪家住的楼,写着:我们四个人,每次两个人休息,每六个小时轮换一次,可能要准备持久战。 汪朝和沾水写道:所有窗帘不能打开,委屈林董不要睡床,让秋在床里边的地上铺个地方。 林迪薇点点头,表示愿意全力配合我们。 阿秋摇摇头,沾水写道:林董、麦少正常休息,我们三人轮流值班足以,带不进来武器,只好用牙刷和筷子。 汪朝和摸摸脑袋,对阿秋竖起大拇指。 平措也点头赞成阿秋的意见,他又写道:对手可能的两条路,狙击手,或者下面潜入,如此多岗哨,能潜入的就不是一般人,林董麦少最好不要出房间,我们就在房间门口休息和值班,包括传递饮食。 我们又都赞同平措的意见。 紧握林迪薇的手,我在桌上写道:上面的人把可疑的几方关在这里,一来是还没完全调查清楚,没法对外交代;二来,他们是在等我们内斗,他们好趁机做文章;所以,我们只能在楼里防守,绝不能主动出击,这是非常艰难的一次较量! 阿秋看看汪朝和,在桌下写下:唯有以名相拼。所有进来的人都有登记,没有十足把握,他们也不会冒然行动。除我们之外,每个人都有嫌疑,所有进来问询的人都要提防。 仔细想想,要在如此戒备森严的地方行凶,我真是想不到如何能做到,除非下面的岗哨中有人是对方的人,就算是如此,也是极其难以得逞。我们这边知道他们带了自己的精兵悍将在屋里,反之,他们肯定也知道我们这边内部有高手布防,能怎样发动攻击呢? 突然听到楼梯上有脚步声,汪朝和马上站起来去开门,进来的是黄秘书长和两个随从,他对我们使一使眼色,笑着大声说道:“林董好,各位辛苦啦,我代表委员会过来看忘林董,要是有什么需要,可以对我提出来,林董是商界杰出人士,对经济发展有卓越贡献,要不是事情突然又重大,也不能如此委屈林董。” 黄秘书长说的都是套路话,也都是废话,跟他进来的两人却用笔飞快的记录着,好像担心记漏一个字。 林迪薇摆出极其伤心的样子:“老代是我思齐工作几十年的骨干,死在你们的招待会上,如今还把我囚禁于此,这是你们的态度吗?” 黄秘书长在林迪薇对面坐下来,劝慰说道:“林董,这绝不是囚禁啊,你们都是贵客,我们不会怠慢,这么做,也是为了早日真相大白。这里的舒适程度超过五星级酒店,首长们也常来这里修养,生活上有什么特殊需要,尽管提出来。” 装腔作势地聊一番,黄秘书长站起来,离去时故意从我身边走过,拍拍我的肩:“小伙子,照顾好林董。” 我做出卑谦的样子与黄秘书长握手送别,感觉到他在我手心里放了东西,松手时,快速地把手贴在腿上。 关上门,我把手里的纸条打开,上面写着:挺过三日,相关几家将限制出境,各自回到自家地方监视居住,提早防备。 看完纸条,汪朝和把纸条吞进肚里,站起来走到窗边,挑开窗帘一条缝,打量一番外面,回来在桌上写下:每时每刻,长久打算。 惶惶不安地渡过三日,什么危险也没发生,想来对方也在不停地变换自己的对策,也可能老谢给我提供的消息并不确切。 回到南山别墅,李学匀和甘璞明早已等候在客厅里,二人神情沮丧,不敢轻易提及老代的事情,林迪薇没好气地说道:“有话就说,没事回去处理公司的事。” 李学匀看看甘璞明,支支吾吾说道:“林董,美国股市那边,万鸿兴基金崩盘,我们思齐在对冲基金上损失惨重。洪定远他们的香港公司金洪股份,昨天以极低的收盘价格宣布收购万鸿兴,据可靠消息,已经达成协议,成为新的控股股东。” 林迪薇冷冷说道:“市场波动只是暂时的,万鸿兴归谁不重要,思齐无意参与角逐。” 甘璞明马上提醒道:“林董,万鸿兴是泰基发展的上游,金洪控股万鸿兴后,相当于泰基发展完全受金洪股份掌控。在基建方面,泰基是我们思齐国内的最大竞争者,也是市场上最大、最有实力的搅局者,而我们都知道,金洪的幕后操盘者是佛爷,这样转一圈,相当于佛爷又掌控了泰基发展。” 林迪薇用力地拍在沙发上,恶狠狠地说道:“忘了这只老狐狸。” 李学匀对外招一招手,只见殊胜荣畏畏缩缩地走进来。他看看我,微笑一闪而过,慢慢吞吞走到林迪薇身边,结结巴巴地说道:“林姨,对不起,我不知道金树山这么坏,和背叛思齐的佛爷勾结在一起,以后我再也不和他来往。” 第476章 群狼猎虎 林迪薇闷着不说话,也不抬头看殊胜荣。 “大哥,你帮我求求林姨啊!”殊胜荣一副可怜兮兮地样子看着我。 林迪薇马上说道:“好,知道了,你们都出去吧,李总和甘总留下来。” 退出客厅,关上门,殊胜荣马上变一副脸,很不屑地看我一眼,独自下楼去。我想,在他的心里,依然带着偏见,以为自己是尊贵的天之骄子,我只是一个死乞白脸靠上齐家的伪君子。 阿秋站在我旁边,看着殊胜荣离去的背影,小声说道:“死胖子,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 刘秃子在楼上茶室探头叫我:“麦少,我等你很久啦,快上来。” 在茶室里,刘秃子告诉我,眼下黄秘书长和曹舵为了避嫌,无法来这里拜会林迪薇,通电话都不行,所有事情通过他来传递。警方派来这里监视居住的负责人是肖志程,这个人可以放心,是齐爷的人。齐爷现在处境艰难,洪培忠联合谭炬东,正在利用这次死亡事件攻击齐爷,齐爷现在轻易不敢有任何行动,以治病为由,在法国进退两难。 警方已经得出结论,白家父子和老代死于剧毒,这是一个非常明白的事件,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加上老代已经死了,更没法定案。逻辑非常清楚,以白家父子的身价,他们没必要与老代同归于尽,只可能是老代谋杀白家父子。唯一庆幸的是,找不到任何老代杀人的证据链,剧毒的来历还没追踪到,很可能永远无法追踪到。 让警方无法对外交代的是,逻辑上都认为是老代预谋杀人,可逻辑不能成为证据。齐爷的态度是,一定要查找真凶,因为酒是白家父子桌上酒壶倒出来的,从酒壶里也验出确凿证据,以此证明,应该是有人要谋害白家父子,而老代正好去敬酒,意外与白家父子一起受害。 齐爷这套说辞也很有逻辑,这样一来,所有压力都在警方能否找到剧毒来源,这将会是一场漫长的调查。 从刘秃子的言谈中,可以知道,白楼杀害林迪薇父母的事没有人提及,一来白楼已经死亡,再者,估计有来自上面的力量,希望不要再提及当初的残酷斗争。国内消息封锁得滴水不漏,可国外已经沸沸扬扬,有人写出了详细的新闻报道,解说白楼当年如何派人杀害林子鸥和康迪夫妻,就好像亲眼看见过一样千真万确,以此推断,老代是为林迪薇报父母之仇,与白家父子同归于尽。 普通百姓不知道国外的消息,但所有有权有势的人都知道外面的新闻报道,这让齐爷的说辞变得非常牵强,遭到多方暗地里批判。那个年代发生的残酷无情太多,要都如林迪薇这样清算旧恨,那将打成一锅粥,这是上层最不愿意看到的。 经刘秃子一番介绍,结合先前甘璞明的话,发现最大的受益者竟然又是佛爷,使得我心里开始更加恐惧他。这就像佛爷亲手导演的一出戏,可又找不到他是如何控制各方行动的线索,更看不清他以后将如何行动。 回到房间,只有我和林迪薇两人,她显得非常疲惫又憔悴,可又毫无睡意,她也发现了最大受益者是佛爷。让我打开红酒,陪她喝酒,一起重新审视从佛爷儿子的游艇事故到眼下局势。 重新梳理一遍,发现佛爷老谋深算得有些难以想象。 在他儿子出事以后,自己受白兴堂控制,不得不反叛齐家,可能就在这个时候,佛爷从白家口中知道了是老谢和蔡子瑛年轻时杀死了林迪薇父母。在老谢夫妻与齐家反目成仇以后,佛爷应该就开始了一场巨大的谋划,从被控制变成反控制,事情变得越来越有利于他。 尽管梳理了已经发生的事情,可依然不知道佛爷下一步要怎样行动,毫无头绪之时,林迪薇让我卜卦试试,这一次,我完全算不出来。 依照我最开始给林迪薇定的复仇计划,先剥去白家这棵大树的皮,没想到皮还没剥,大树一下死翘翘了,而我们从前以为依附在白家的这些喽啰变成了参天大树。林迪薇的仇就这样报了,可好像随之而来的隐患如一个庞然大物,正张着血盆大口要吞没齐家,所有的一切都对齐家不利。 老谢提醒我金家要害林迪薇的事,我不敢告诉林迪薇,但这个可能性很容易想通。齐爷忙着栽培自己的孙子,他主要负责权力方面的事情,商业上全是林迪薇在征战。思齐获得的丰厚利润,是齐爷能够屡屡战胜对手的保障,在齐爷还没有把接班人培养起来以前,只要干掉林迪薇,齐家的经济命脉可能将被蚕食殆尽,齐爷就将失去网络四方八面的利益资本。 金家无人在国内从政,与齐家分道扬镳以后,金家的产业都在国外,齐爷的权力完全伤不了金家。金家联合国内权力与齐爷相当的洪培忠以后,可以大胆进攻,完全不用担心自己受到伤害,因为与齐家决裂以后,国内的利益金家还是一片空白,在洪家的权力开道下,他们每夺取一块蛋糕,都是收获。 洪培忠当然乐于配合金家的行动,因为他已经通过佛爷助阵,让自己控制的娇妹掌握了江湖势力,以后要做的就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大肆抢夺利益。洪家也完全不用担心金家卸磨杀驴,因为国内的势力已经在他洪家的掌控中,真要敢翻脸,金家才是驴。金家的商业人才是洪家需要依仗的,特别是金紫,她以前是思齐的核心成员,这样的人才洪家当然求之不得。 先前的廖建山被杀,现在白家父子又下落黄泉,谭炬东失去了抢夺国内利益的最大合伙人,要再找到合适的人选不是容易的事情,为此,他只好和佛爷合作。谭炬东有权力在手,他把佛爷当转移资产的工具,而佛爷失去了齐爷这个权力上的靠山,和谭炬东一拍即合顺理成章,狼狈为奸、各取所需而已。 为了蚕食思齐这块大蛋糕,洪培忠、谭炬东、佛爷、金家重新缔结同盟,这并非说他们与齐家有什么深仇大恨,只是一个原则,谁的蛋糕大抢谁的,这也就是树大招风。 思齐这块大蛋糕处于被动防御状态,想要主动出击,面对四方野蛮凶残的攻击,一时还找不到有效的反攻路线。 第477章 盛极必衰 事情没有进展,齐爷那边盼望林迪薇能有突破性收获,可金洪股份在佛爷和金紫的操控下,稳步前进,接连抢走好几个大型基建项目。国外报道林迪薇为报父母之仇,授意老代杀害白家父子的报道接连不断,就好像担心有人忘了这一出,隔几天就有媒体拿出来书写一遍。 齐爷进退维谷,只能摆出一副等待事件真相大白的一天,所有重担都压在了林迪薇肩上。 或许所有事物都一样,盛极必衰,思齐好像被笼罩上了厚厚的阴霾,使得林迪薇每天都长吁短叹,人也一下憔悴了,从前和我乐此不彼的快乐事情,也好像突然失去了兴趣,浓郁的红酒味包围着她,终日沉醉。 白家父子的死亡真相依然没人知道,剧毒的来源就像是上帝之手,无法追逐到一点线索,监视居住撤销,但林迪薇、金家、洪家这三方与白家关系最紧密的主要负责人被限制出境,林迪薇更加愁眉不展。 曾一度渴望小语能带着孩子回来,我非常想念他们,想牵着他们的手走一走,在白家父子死亡以后,我也不再希望他们母子能回来,甚至希望他们永远不要再回来,这个都市太危险。想老代能那样轻而易举杀害白家父子,以佛爷的手段,不管是他要报复齐家,还是报复我,毫无反抗之力的小语和孩子都可能成为他下手的目标。 转眼盛夏来临,年度第一次台风如约而至,以其猛烈之势席卷全城,大街小巷积水过膝,低洼的街道一楼店面全部淹没在洪水中。这座城市每年都要面对几次这样的洪水,人们已经习以为常,必定老天的决定是财富和权力都望尘莫及的。 当生命中的狂风暴雨来临时,也如台风中的人们,只能拼命躲避,毫无反抗之力。待灾难离去后,还是要继续为生活打拼。 我曾一直渴望找到天意的规律或者原理,随着岁月的增长,寻找天意的渴望越来越淡化,渐渐无心关心老天的喜怒哀乐。从古至今,人们一直都说‘天威难测’,而我觉得人的命运也是如此,有时候拼尽全力,依然一无所获,就像我刚从故乡来到城市的头一年,我曾那样的想做一个好人,想做一个善良的人,不怕苦不怕累,可那时的我大多数时间流落街头,得到最多的是谎言和欺骗,无数次被人如驱逐野狗一样追赶。 生活逼迫我学会了抗争,学会了尔虞我诈,学会了为虎作伥,我的日子也快速地好起来,我和梁凤书最初的梦想都很快一一实现:成为作家,住上豪宅,有了自己的小团队,最重要的是,账目上有丰厚的存款。 好日子是要付出代价的,日子好了,活得并不轻松,那些让人神伤的事情不得不面对。梧桐山顶那个神秘老头子的告诫我不敢忘——不能愧对爱我的和我爱的人,我一直没有违背他的告诫,使尽浑身解数,让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不要感到失望。 生活已经让我感到疲累,又是一个老头子,这个老头子我很熟悉又陌生,他就是老代,在他死亡以后,他的嘱托一直浮现在耳边:“为林迪薇排忧解难,凡事为她周全”。 台风过后,花园里一片狼藉,不知从哪里飘来的垃圾七零八落,就像不速之客冒然来临,带着乌七八糟的味道,为了生活继续,必须要好好清理这些难闻的不速之客。家里花园的垃圾交给女人们,那些试图淹没我的垃圾,我要亲自清理他们。 和梁凤书窝在家里几天,让我这个‘军师’好好替我谋划了一番,也是我们的道德还没有完全沦丧,我们达成一直意见:生命还很漫长,我们还很年轻,要想以后的日子不活在担惊受怕中,一定要清除佛爷这个垃圾,现在是最好的时机,因为齐家也想清除他。 离家的时候,梁凤书照样把我送上车,给我一个美丽的笑容,鼓励我勇敢前行,小心谨慎行事,遇事及时沟通。 车刚驶出小区,一辆黑色豪车拦在我车前,汪朝和、平措马上警戒着下车,我伸头一看,豪车上下来一个女人,正是娇妹,她还是那么漂亮。这个让道上闻风丧胆的人在我面前总是害羞带笑,做出十分娇柔真诚的样子。 我刚从车里下去,她拿出两支烟含着点燃,从嘴巴里抽出一支递给我:“这样能放心安全吧?麦子,好久不见,忘了吗?我们要做一辈子的朋友。” 接过她的烟,熟悉的香烟味道中糅合着她的口红味道,变得更加诱人。 “娇老大,拦我的车还要你亲自出马吗?” 我和她隔着一臂的距离,平措紧靠着我站着。 她噗嗤一笑:“嘻嘻嘻,麦子,你还当我是朋友吗?我们从前说过的都忘啦?” “怎么能忘?你的那些谎言我从没忘,也从没信过一个标点符号。” “看你说的,女人的话也不都是谎言。” 我仰头看看刺目的阳光:“怎么,今天要和我在这里沐浴阳光吗?娇老大是黑暗中久了,是不是对这阳光格外稀罕,可我不一样,每日都活在阳光下,觉得它没什么出奇。” 她抬手轻抚白色的太阳帽沿,依然是甜美的笑:“是吗?黑暗和阳光有那么大区别吗?唉,女人嘛,夜里的光更温柔一些,偶尔也稀罕这种强光的刺激。” “好啊,那你继续晒着,我要先走了。” “麦少爷,不要急嘛,我就那么不受你待见吗?” 无事不登三宝殿,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一定有极其重要的事情,我想着假装要急着离去,逼她快速说出事情。 “急,我很急,你知道的,我是个急的男人,不好意,不奉陪了。” 她看看平措:“小兄弟,能让我和麦少爷单独说几句吗?这光天化日之下,难道我能害他不成?” 我对平措摆摆手,示意他后腿几步。 她迈步过来,胸前的小山顶着我的胸膛,诱人的香味离开闯入我身体,垂目看见她雪白的两个半球。她把太阳帽摘下,两根手指把头发往后一挑,凑到我耳边轻声说道:“听说陆溪楠身前那套房子在你手上,我想买,你开价,我绝不还价。” 第478章 女魔头拦车 房子那么多,为了卖房子,房产公司整版整版打广告,何必要买这套房子呢?这让我很纳闷。 佛爷被通缉以后,我认为已经为陆溪楠报过仇,让律师把那房产过户到我名下,并重新更换了门窗,但我也从没去住过,因其离现在住的凤书楼不远,让黑蟒仔的小弟住着,家里有事能及时支援。 我轻声回答她:“怎么,一定要和我做邻居吗?这可不行,我不差钱,也不卖房。” “麦子,你这就不通情达理了,我真是好心要卖,没有任何其它意图。” “房子那么多,我身后小区的别墅也有要卖的,想和我做邻居,你可以随便挑。” “不,我就想要那一套。”她的话显得很真诚。 “为什么?” “麦子,你知道的,我这个人没什么文化,不像你家里的女人,还能写书写文章。陆总生前也是女人,又是名校毕业的女人,我想住她住过的地方,体会她的心境,以后也做个能让你这样男人喜欢的女人。” 她的话温柔和煦,还有丝丝哀愁和落寞,就像一个孤身漂泊的女人,正在寻找一处能安身的家。但她的这柔情无法打动我,我已经不是从前的青涩少年。 我能马上想到的是,莫非那套房子里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秘密?最近一直有人打听那套房子要不要卖,物业还问过一次,都被我一一回绝,想一套鬼楼,怎么突然有人要买呢?难道说他们不知道那是鬼楼么?现在我知道了,那些想买楼的人都是娇妹派来的,现在她终于亲自出马了。 “这样啊!娇老大,你能有这份心很难得,但是我的房子不卖,你要真有这份心,我给你介绍一个好地方,还花不了多少钱。” “哪里?” “弘法寺,离佛祖菩萨近,更能荡涤心灵。” 她如委屈的小姑娘一样堵起嘴:“麦子,你怎么能这样嘲讽我?我今天是真心来给你说这件事,你要是觉得房价还会涨,我出双倍价格,对你又没有什么坏处,如何就不能成人之美呢?” “真不行,娇老大,想必你已经知道,那套房子有我的人住着,没法卖,十倍价格也不卖。对不住了,让你白白辛苦跑一趟。” 见我说得斩钉截铁,毫无商量的余地,她在我耳边轻声说道:“麦子,你给我记住,那套房子会给你带来厄运的。”说完,钻进车里去,打开车窗,对我说道:“想明白了打电话给我。” 我的车继续向西开往南山别墅,火辣辣的阳光下车流如洪,我不得不仔细回想当初陆溪楠给我的遗书,想不起还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要是她家里藏着什么秘密,难道说不在遗书上告诉我吗? 莫非是陆溪楠的阴魂不散?想我已经遵照她的要求,给她报仇雪恨了,她的灵魂也该能含笑九泉才对。又想,难道非要除掉佛爷才算真正报仇吗? 那套联排别墅转过来以后,已经彻底清扫过,没有发现什么特别有价值的地方,连贵重的物品都没有。当时我还在想,陆溪楠活得如此‘清贫’,除了几瓶好酒,还有几万块钱的首饰,什么珍藏都没有。 想马上打电话给黑蟒仔,让他的小弟仔细找找,看有没有什么以前没有找到的地方,随之,我又打消这个念头,陶春兰曾教导我“人心隔肚皮”,还是等我自己去找吧。 拿出电话来,打给林迪薇,告诉她娇妹想买房子的事情,我想暂时不到南山别墅去了,想先回那套房子里去仔细看看。林迪薇不同意,让我先到南山别墅。 南山别墅的花园里也正在整修,从前那些漂亮的花木在台风过后面目全非,老代去世以后,阿秋顶替了从前老代的位置。阿秋的精力比老代旺盛多了,好像有使不完的精神,英姿飒爽的她总是楼上楼下的跑,凡事亲自安排指挥。 汪朝和笑容满面地喊道:“老婆,我回来了。” 阿秋把眼一楞,随之严肃说道:“现在是工作时间,不准说这些恶心的话。”随后对我摆出笑脸:“少爷,林董等着你,在三楼。” 几日不见林迪薇,她的精神每况愈下,虽然还是打扮得那么精致,可她的眼睛里没有了从前的光辉,脸上总是挂着幽怨,眉目间凄楚不减,让我觉得很心酸。 “姑姑还这么年轻,为什么要终日沉醉在酒中?”我看看桌子上的酒杯,长叹一声。 她也一声叹息:“唉,麦子,你知道吗?我每天晚上都梦见老代,现在案子还没定性,他还躺在冰棺里,我能安心吗?” 通过老代的死,我已经能确定,林迪薇与齐爷是完全两种人,林迪薇很重情谊,虽然没见她有什么知心朋友,但她对身边人都很看重,或许这是女人独有的善良和美丽。 我心里早想过无数次,老代是自愿为林迪薇报仇而献身的,不存在什么未了的心结,更不用为他报仇,我们还能为他做什么呢?老代已经死得很有价值,对于林迪薇来说可能是无价的,必定是父母大仇,如今不共戴天的仇也得报,还有什么不能释怀呢? 几天没和她温存,我热情似火地挥洒,她只是机械性地迎合我,再没有以前的浪佻。 点上一支醇香的雪茄,我告诉她:“姑姑,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您要再这样沉沦,我怎么对得起代叔的嘱托。” 她苦笑着又要去端酒杯,被我拦住,她蜷缩着坐在地毯上,仰头看着我:“你就是对不住老代的嘱托,为何就不能帮我想办法除掉佛爷这个畜生?” 我心想,思齐那么大,树大招风,敌人无数,难道我都能帮着一一去除吗?从我个人情感上,谁要欺负林迪薇,我肯定拼尽全力,可谁能欺负她这个掌握亿万资产的人啊?从思齐的商业上看,那我就爱莫能助了,思齐那么多人手,也不差我一个。 让我感到沉重的不是老代的嘱托,而是我和林迪薇、老代三人曾商量过如何杀死白家父子,为林迪薇报仇,除我们三人以外,思齐和齐家再没有别人知道,就连齐爷都不知道。 那些商量的计划并没有付诸于行动,老代已经身先士卒把仇报了,可林迪薇依然不愿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齐爷。 第479章 手画八卦解玄机 我能大概明白林迪薇的心思,她不想让齐爷觉得她为了父母私仇而拖累了思齐,所以她一直不和齐爷谈父母报仇的事情。如今事情已经这样,白家父子也死了,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再瞒着齐爷,应该是好好一起庆祝的事情。 她突然炯炯有神地看着我:“走,我和你一起去陆溪楠生前的那套房子看看。” “不行,不行,姑姑不能去。” “为何我不能去?发现秘密了还要瞒着我吗?” “当然不是,姑姑,那套房子现在黑蟒仔的小弟们住着,虽然我让他们好生打扫爱护,可他们生活的味道不是姑姑这样矜贵的人能承受的,姑姑去了,不是让你恶心嘛。” “我不恶心,我就是要去。麦子,以前老代在时,他从不反对我,你现在不让我喝酒,还不让我跟着你去看看,那你去吧,我还是喝酒睡觉的好。” “姑姑,你答应我,以后别再这样喝酒了,我们每天都可以出去走走。来之前我想好了,姑姑想要解决佛爷他们,那就冒险一点吧,引蛇出洞。” 她猛然站起来,扑向我,紧紧地抱住我说道:“好,只要能拿住他们,多危险我都不怕。” 收拾一番,开车出发,阿秋坐在以前老代坐的副驾驶,她比老代活泼太多了,笑说:“林董,还是男人养女人,您看,麦子一来,您的精神一下就好了,早知道这样,就该给麦子多吃点补品。” 林迪薇用脚尖顶一顶椅背:“阿秋,你还要脸吗?当着司机和麦子的面说这些?” 阿秋接掌老代以后,司机换成了女的,她像没有听见一样,什么情绪都没有。 阿秋回头看看我和林迪薇:“林董,有什么不能说的,麦子不是外人,哦,麦子。” 我拿出对讲机:“要不要让你去前面车上,让汪队长养养你啊?” 知道阿秋是故意说些荤话好使林迪薇放松心情,我也就只好配合着。 车队到楼下停下来,黑蟒仔的小弟们已经在楼前等着。这栋传言中的鬼楼在白天里依然显得有些阴森,想是绿化太过高大茂密的缘故,那些炙热的阳光没能好好清洗这屋子。 阿秋带着几名队员首先冲上楼去,我在楼下抽烟,烟还没抽完,阿秋带着队员下来,捂着鼻子说道:“林董,你真要上去吗?” 我看看黑蟒仔几个小弟,他们垂手站立一旁,看阿秋捂着鼻子的样子,更不敢说半句。 林迪薇反而显出很无所谓,对大声说道:“阿秋,一帮大老爷们儿住的地方,有些味道不很正常吗?要你这样大惊小怪吗?走,和我一起上去。” 阿秋在前,我和林迪薇跟着,平措点后,其他人在下面警戒,我们四人进入屋内。 刚进门,林迪薇一个冷颤,紧紧拽着我的手:“麦子,这里怎么有女人哭泣的声音?真的有鬼吗?真是鬼楼啊?” 阿秋大步往里走,回头说道:“我看过了,是那边小游泳池顶上被风吹出的声响,声音从屋顶上回旋过来,在游泳池边反而听不到,门口和吧台这边听着却很清楚。” 我拉着林迪薇的手往里走,打趣道:“阿秋,你学什么的?物理学?可是,现在有风吗?哪有风?” 林迪薇又一个冷颤:“对啊,现在没吹风啊!” 阿秋对我摆出严肃的面孔:“麦少爷,不准吓唬林董,你要不在她身边时,谁能陪她睡吗?没风?气流,懂吗?气流时时都在的。” 黑蟒仔的小弟在客厅摆了几个沙袋,还有一堆健身的铁疙瘩,那些拳击套已经被整齐地挂在架子上,到处也都还干干净净,估计知道我们要来以后,临时打扫过,还碰过一些香水,但汗臭味依然存在。 我陪着林迪薇站着,这里的水也不能倒给她喝,只能干站着,阿秋和平措开始翻箱倒柜地找,从角落到角落,一一找过,完全没有发现。 阿秋发现无关紧要的事情,她大声说道:“这里还有女人的东西,他们肯定经常带女人回来睡。” 想都是热血男儿,有女人是很正常的事情,要没有那才让人担心。这座城市男女比例一比八,男人如此宝贵,还能闲着吗? 我取笑阿秋:“你不是说男人能养女人嘛,他们都是精壮汉子,当然不能浪费。” 林迪薇哈哈一笑,随之责骂道:“找东西就好好找,看那些乌七八糟的干什么?” 捣腾半天,平措说:“全都找过了,没有意外发现,除非地板下有东西。” 阿秋大声喊道:“对啊,平措兄弟,你敲地上,我敲前面,每一块地方都敲一敲。” 他们拿起健身用的铁疙瘩开始敲击。 我猛然想起,主卧室的地面要高十公分,床对着这套屋子空间最高的斜顶,陆溪楠当初把这里装修得有东正教的穹顶感,主卧是这套屋子内空最高的地方,原本以为她故意显出家里的层次感,而故意把主卧垫高十公分。 听着他们的敲击声,我来到主卧门口,卧室里的地毯眼色有些暗淡,还有些脚丫子的酸臭味道,回想起陆溪楠曾提醒我‘最后一卦’,未济的卦象说:君子以慎辨物居方,而整个卦的卦象曰:离地着人几丈深,是防偷营劫寨人,后封太岁为凶煞,时加谨慎祸不侵。 默念着卦象,在手中画一个罗盘,指着结实宽大的床喊道:“阿秋,平措,别敲了,把床挪开,或者直接把梯子架在床垫上,敲穹顶上的那个斜面。” 阿秋凑过来:“神神叨叨的,哪个斜面?”说着,她顺着我指的方向,念叨着:“但愿你算准了,真不知道你这套把戏有和妙处。” 平措扶着梯子,阿秋爬上去,挥动铁疙瘩敲击我指的地方,刚敲几下,兴奋地喊道:“真的耶,这里响声和周边不一样。林董,真是神了,麦少爷这都能算出来,要不然谁能找到这地方来。” 林迪薇看着我自豪地说道:“阿秋,你的那套科学不如麦少爷的把戏好用,现在知道了吧?” 阿秋兴奋地喊道:“麦少爷,我砸了哦,砸坏没东西可别怪我。” 我拿起一把水果刀抛给她:“你真是笨哦,陆溪楠能放进去的地方,一定是松动的,你用刀把面上割开,那块板肯定可以推动,只是时间久了,看着像是一体的。” 第480章 陆溪楠死后遗语 阿秋照我的吩咐,用力一推,果然那块板是松动的,她从板上取下一个小录音机,又把板合上。 阿秋取代了老代的位置,我和平措是无话不说的,屋里四人绝对可靠,我按动开关,录音机已经没有电了,从电视遥控板上取下电池来换上,再按开关,录音机里传来陆溪楠的声音: “麦子,当初装修这屋时,我特别要求做了这玄关,你精通易经,能找到这东西的应该只有你。在我给你的那封信里并没有告诉你,因为我知道你还年轻,总是有些急躁。如果我真的意外去世,报仇的事没有那么简单,既然我都把这屋子送给你了,也只好拜托你把害我的凶手一网打尽。” “请不要怪我,为了让你不得不与真正害我的人水火不容,我给我的母亲留过一个小匣子,我告诉过我的母亲,如果有一天我意外去世,不要担心,有人会为我把仇,并交代我的母亲,加入她得知佛爷和白家父子其中一人去世,就把匣子里的信寄给活着的人。” 录音机中,她叹息一声继续说道:“如果你想知道那封信的内容,那就去找他们吧,我的那封信足以让他们对你活着极其不放心。我并非有意要害你,我们无冤无仇,你懂易经,我也懂易经,机缘在此,我不得不拜托你,请原谅我给你带去的危险和麻烦。” “当你拿到这录音机时,证明他们有一方已经得到我母亲寄出的信,正找上你,逼迫你不得不拿出你的本事来找到这录音机。以后,你不把他们正法,他们也不会让你活着,这算是我为自己准备的后事了。” “我能估计到,假如你已经拿到这个录音机,你的处境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你继续效忠齐家,为齐家对付那些恶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已经联合佛爷,与恶人为伍,贪图钱财和他对你许诺的虚无缥缈的承诺。如果你真的倒向了佛爷,就算我白费心机,你也可以把这录音机扔掉,去过你所以为的逍遥日子。” 林迪薇紧紧拽住我的手,很是欣慰,听着录音机继续说道:“以我的推算,你不会与佛爷为伍,你是个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这是我最后的赌博,但愿我没有看错。麦子,齐家是你真正的恩人,你没有和佛爷为伍,那我就真能含笑九泉,事情到这个地步,佛爷应该已经与齐家水火不容。” “如果是佛爷死了,你就不用给我报仇,因为你对付不了白家父子,赶快把产业卖掉远走高飞吧。因为如果接到我母亲寄出的信的人是白家,他们要害死你和你的家人,简直易如反掌,只要你远走高飞,不再效忠齐家,白家不会追杀你。” “世间的事情阴差阳错,如果有幸是白家人死了,接到我母亲的信的人是佛爷,那么佛爷就是害我的真凶,这当中的证据需要你去寻找。佛爷看了我母亲寄出的信以后,不管你脱不脱离齐家,他照样会追杀你,你只能联合齐家为我报仇,不然你和你的爱人都活不成,至于为什么,我不能告诉你,你能拿到这个录音机,证明他已经开始行动了。” “根据我的设想,如果是佛爷得胜,齐家将损失惨重,主要是因为佛爷对齐家太过了解,而齐家未必了解佛爷。还有,你告诉林董和齐爷,思齐的保守方略如不改变,将被觊觎齐家财富的人逐步瓦解,当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基建和酒店旅游行业时,思齐再也做不到一家独大,市场分流以后,思齐那一套很快会出现资金断裂,所以,麦子,你要趁齐家还没有倒下时,快速为我报仇,不然你失去齐家的力量以后,只有等死的份,你舍得自己和家人被他屠宰吗?” 听着她的死后语音,让我胆寒,不知是林迪薇还是我的手心流汗,我们都不由自主地擦一把手。 “他们会使用什么手段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丧尽天良,没有他们不敢做的事情,要是佛爷活着,白家人死了,那就更加惨不忍睹。麦子,你既然精通易经,就应该明白,凡事都在不停地变化中,要打败佛爷,你需要比他变得更快,快到他晕头转向。唉,要是林董愿意见我,愿意相信我,佛爷和白家他们都不会得逞,阴差阳错啊,林董不见我,也不相信我,思齐的结局难料。” “麦子,也不是我害你,上天赐予你那么大的智慧,就是要让你担当更大的责任,你胸怀正义,这也是与生俱来的。驱恶扬善,这是人生大义,不只是我的私仇,天下恶人遍野,不是你我的正义能驱散的,但身边的恶人可以除掉他们,何况他们已经杀上门来。” “拜托您了,麦子,为了正义,为了你自己和你爱的人,拿出你的本事来,主动出击,你的生命将更加光辉璀璨。我再没有隐藏什么秘密,这是最后的话。我能助你一臂之力,佛爷这人极其迷信,据我的调查,他认为香蜜湖形似心脏,是这座城市的心脏所在,他为了能永远拥有在这座城市的威名和利益,在香蜜湖里有他布下的玄关,我曾找过,没有找到,只要你能找到并毁掉,他的信仰和自信心等等精神支柱就会丧失,战胜他就轻而易举。” “记住,玄关要你自己去找,为他布下玄关的人早已被他杀掉,我曾走这条路,所以才被他怀很在心。麦子,如果人的灵魂能永生的话,我一定保佑你,为你永远祈祷,如果有来世,我愿意做你的女人,毫无怨言地照顾你一生一世,为你当牛做马也行。祝你马到功成,匡扶正义而幸福一生。” 录音机里再没有声音,我们四人沉默良久,为她的录音,也可能为祭奠她,谁也没有动,保持着听录音的姿势良久。我终于放开林迪薇的手,点上一支烟,听着游泳池那边传来的呜咽声,仿佛特别亲切,就像陆溪楠在为我诵经祈祷。 林迪薇面色哀伤,或许她想起了陆溪楠当初想约见她的时候,此刻肯定后悔当初没有答应她的请求,而思齐也正如陆溪楠预料的一样,被围攻得顾此失彼。 第481章 临时起意 实在想不到陆溪楠死后还干扰着我的生活,更让我想不通的是,既然她如此聪明,怎么还会死得那样早呢?难道说她就真是为了正义而牺牲的? 从陆溪楠生前的楼上下来,林迪薇怅然若失地说道:“麦子,天还早,我们去一趟弘法寺吧,为陆溪楠这位迟到的知己灵魂祷告,但愿她的灵魂还没有走远。” 我知道林迪薇是不信奉这一套的,此刻她却非常严肃认真。 车刚驶入滚滚车流中,林迪薇放下车窗遮阳帘,耀眼的阳光从车窗墨色玻璃照进来,使得漂浮的尘埃清晰可见,把她的脸庞染上一抹光亮,车里也随之亮堂堂。 “麦子,你知道吗?我从没有仔细看过这座城市,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很忙,每次想要出来好好逛逛,最后因为种种原因都未曾如愿。” 她的语气充满哀怨,就像流落街头的游子,感觉看不清繁华,听不清那些喧嚣。 想她这样富有,依然会如此落寞。 “我也从没有看清出过。”我指着不远处的几处高楼:“你看那几幢楼,我刚到这座城市时,那里还是一片低矮的老式民居,真是快啊,就像转眼间换了模样,来不及看。” 她顺着我指的方向看去,城市在窗外移动,高大茂盛的绿化带使得城市看起来有些错愕,台风过后的阳光特别强烈,炙烤得好像整座城市都在冒烟,城市看上去更像一个庞大的炼狱。 事件没有后悔药,陆溪楠早已经不在人世,林迪薇的叹息没有用,听完录音,她或许有猛然醒来的感觉,却发现说话的人已经阴阳相隔,她称她为知己,这不只是对亡者的尊重,陆溪楠的话全都说中了,不得不让我们的心里都纠缠起一个沉重的疙瘩。 由陆溪楠母亲寄出的信到底写了什么,我们猜不到,甚至永远也无法知道,哪怕是把佛爷彻底打败,信的内容可能还是没法知晓。可以确定的是,那封信中一定有极其严重的虚假之词,那些虚构的话足以让佛爷对我紧追不舍。 陆溪楠也真是够狡猾的,她一死了之,让我们无法安心的活。 林迪薇说:“你们也肯定在猜她母亲的那封信的内容吧?不用猜,一定是说麦子你掌握了什么极其重要的东西,而且这东西是从房子里得到的,不然娇妹也不会这样急着要买那套房子。” 她说的这道理我自己也想到了,我倒是不害怕,已经箭在弦上,害怕也没有用。下楼时,我让黑蟒仔的小弟把录音机快速送到梁凤书手里,希望他们也都提高警惕。 “玄关,香蜜湖玄关,姑姑,风水上的事情我不擅长啊!这事得问问阿玛,或许他听说过。” 林迪薇摇摇头:“未必,反正我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我哥也未必知道,但是可以问问他是否知道佛爷曾杀害过一个风水师。” 阿秋回头问道:“麦少,玄关是什么东西?” “埋在地下的玄关,是一种古老的法术,传说可以帮助人聚势鸿运。古代帝王定都时,就会在皇城下埋玄关,埋的人不在人世,要找到这玩意儿几乎不可能。大小可能只是一个梳妆盒那么大,又或者是一个玉匣子,里面装有祈福者的信物、头发、指甲、血迹等,还有与他命数相合的法器等等。” 我看看林迪薇,劝慰她,也算是自我安慰,说:“只要他要来找我就好,我就怕他缩头乌龟一样躲着,姑姑别太过担心,佛爷也是人,他不过是一个恶人,只要是人,我就能对付他。阿秋,你怕吗?” 阿秋不屑一顾地说:“切,我怕?你都不怕我会怕?何况我们是正义的,怕他一个通缉犯做什么?少爷你想办法找到那个玄关,引他出来,所有事情都会迎刃而解。” 佛爷信奉神秘力量我是知道的,不只是他,有权有势的人大多都信奉,只不过不明说而已。穷人拜土地,富人拜金佛,都一样,渴望拥有的越来越多,已经拥有的别失去,甚至妄想死后能上天堂。 实现,就算真的有天堂,而步入天堂是靠钱铺垫,那天堂和地狱一定是同一个地方。 “要找到玄关,首先得知道他的真实出生辰八字,他的生日可能是假的,以他的老谋深算,我想,这些事情一定都瞒得严严实实的。” 林迪薇说:“这是我让老刘去办,麦子,得到他真实的生辰,是不是就能找到玄关?” “知道生辰是首要条件,香蜜湖已经不能大兴土木,如果他在十多二十年前埋的,现在要找,确实艰难,不过也不是不可能。姑姑,你曾以为自己身世难以查找清楚,机缘一到,不是也弄明白了吗?现在连仇都已经报了。” “唉,老代下手太急,让我毫无准备。我是一直渴望为父母报仇,但白家死得不是时候啊!白兴堂活着,佛爷还有牵制,如今他是真的解脱了,金家、洪家、谭家都没法压制得住他,对我们反而十分不利啊!” 听她这样说,我心想,你也未免太过吹毛求疵了,能报仇就已经谢天谢地,还要死在你认为最合适的时间,世间哪有如此完美的事? 她开始望着车窗外絮絮叨叨,像是要给我分析眼下形势,又像是她自己在整理思路。 以她的分析,父母的仇当然要报,但现在正处于‘群雄并起’之时,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人通过各种手段捞到了钱,眼下各行各业都处于转型期,九八年的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已经消减过半,通过这几年的积淤,造成大量的人手握一些资金蠢蠢欲动。 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没有人遵守规则,很多人的钱不是靠正当商业得来的,别说尊重规则,他们根本就不懂规则。就如‘乱拳打死老师傅’,不懂商业规则的人有了资金,必然要走向权、利勾结,这会严重搅浑商业环境,如果白兴堂活着,同行业有几个尊重规则的大头在,市场会相对正规很多,不至于快速地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商业环境还能有时间自我净化。 正听林迪薇啰哩啰嗦讲述着,阿秋的对讲机里传来汪朝和的声音:“有几辆车跟着我们,还要进山吗?” 第482章 心向阳光 无所畏惧 阿秋虽然爱和林迪薇拌嘴、说笑,不如老代那样‘言出必有其意’,但做事是非常尽忠职守的,凡事以林迪薇的话为标准。她回头看看林迪薇的表情,在对讲机中回答道:“计划不变。” 我回头从车后窗望出去,街上车流如洪,无法分辨哪一辆车是不还好意地跟踪我们,告诉阿秋:“秋姐,我们上山是临时起意,他们无法提前布置,不至于遭受埋伏,正好看看他们想干什么。” 阿秋从扶手箱里拿出防弹衣递给我:“麦少,麻烦你帮林董穿上。” 林迪薇极其嫌弃地说道:“天这么热,我一定要穿吗?” “山上要凉快一些。”我一遍说着,一边把开始帮她解开衬衫。她里面是紧身体血衫,外面套一件修身衬衫,防弹衣必须要穿在衬衫里面,我知道,她是一个极度爱美的女人。 她极不情愿地配合着我,嘴里说道:“不用这样防备吧?或许是警方的便衣呢?” 阿秋马上小声嘀咕道:“警方的人就都是好人吗?” 我给她把衣衫整理好,拿出电话,想着打电话问问肖志程,马上又犹豫了,想肖志程那样急于立功,他一定会大张旗鼓地把跟踪我们的人抓起来,这样做,反而让我们以后更加被动。既然他们想要袭击,唯有主动面对。 “陆溪楠在录音中说得那么严重,或许这些人是奔我来的。” 林迪薇在我胸口上摸摸:“你怎么不穿防弹衣?” “姑姑放心,我想不穿也不行,一会儿下车前,平措一定会先让我穿上。” 活在富贵中的人,早就习惯防备别人袭击,要不然也不用花这么多钱养自己的安保团队。动手的都是亡命之徒,但亡命之徒的背后是同样富贵的人,一穷二白的人没法攻击亿万富豪,财富悬殊太大,连发动攻击的力量都没有,所以穷人要想‘发横财’,首先要找一棵大树做依靠。 有人愿意承担流血坐牢的风险,富人之间的斗争也就更激励,掌握财富、权势的人把亡命之徒当工具的时候,亡命之徒也同样把雇请自己的人当成‘捷径’,当羽翼丰满之时,才能有力量与当初雇请自己的那种人‘角逐’,佛爷就是这内人中的佼佼者。 陷入一场残酷的争斗,要想取得胜利,最好的办法是‘擒贼先擒王’,这是极具理想化的美好向往,如佛爷这样的人,要想直接把他办了,是没有机会的。他善于隐藏,躲在无数层帘幕之后,他自己就是从亡命之徒通过齐家这条捷径,混入权贵之列,他比权贵更清楚残酷的血腥味。 如果跟踪我们车队的人真是想要铤而走险,要么是想扬名立万的莽夫,要么是佛爷的爪牙。前一种人好对付,他们不知道林迪薇这样的人出门有多严密的防备,想要靠他们的幻想一战功成,这几乎就是鸡蛋碰石头;后一种人就难以应付了,这些人有精心准备,他们也知道我们的防御力量,如果要发动袭击,一定是做好两手打算,要么成功得手,回去领赏钱,要么成功撤退,等待下一次机会。 我正想着,怎么给这些亡命之徒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但现在的江湖头目都已经归于娇妹麾下,有那么几个看似独立的小山头,也不能放心把如此重要的事情相托,黑蟒仔倒是可以放心,可要是把他们调走了,家里有可能遭受袭击,反而中了他们的‘调虎离山计’。 阿秋见我思虑重重,看出我的心思,轻声说道:“麦少,你陪着林董好好散心就是,我早已让两车人提前进山,他们直上北环路过去,比我们快很多,想打林董主意的人也不是现在才有,我师傅建立的这套安保体系及其完备,谁也别想钻空子。” “代叔是你师傅?” 我脱口而出问她,还是第一次听说阿秋是老代带出来的。能马上想到的是,老代决定要与白家父子同归于尽前,会不会把计划告诉过她呢?林迪薇没有提及,我也不好问。 阿秋马上又些悲伤:“是啊,我师父是人中豪杰,要是没有他这些年的栽培,我哪有资格负责林董的安全。” 林迪薇的脸马上就变得阴沉起来,语气哀伤:“阿秋,等案子了解后,我们要给你师傅好好找一个安身之处。他以前曾和我说过,希望有一天我的身世解开后,他想在我祖上旁边安息,给我的列祖列宗讲述我的成长。” 阿秋回头浅浅一笑,安慰林迪薇:“嗯嗯,林董别担心,这些事情交给我办,一定让师傅得偿所愿。” 林迪薇紧握着我的手:“麦子,你给阿虎他们选了一个好地方,以后老代的事你也要帮我,他一直都夸你,说你是我一生的福星,是注定的缘份。唉,他走得太早、太匆忙,让我无法面对啊。” 听她的语气,就算老代交代过阿秋什么,阿秋也没有告诉她。老代对阿秋应该提前有所交代,但不能说出来,不想让林迪薇活在悲伤中,那不单单是忠诚,应该是一种博大的爱,用生命去践行的爱,无法言说。 “姑姑放心,代叔的事情我们亲自去,一定会以最好的方式办。诗经中曾唱到‘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於其居!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於其室!’,心有牵念,总会再相见。”我拍拍副驾驶的椅背:“让林董在阳光下生活,是我的责任,也是你秋姐的责任,我们要努力啊,看我姑姑这个样子,他是觉得我们两个加起来也比不上你师傅。” 林迪薇苦笑着,大声申辩道:“哪有?你这是胡说八道。” 阿秋欣然一笑:“麦少说得对,我们要努力。” 一路闲聊,时间悄然而逝,车队来到梧桐山西门,这是进入梧桐山景区的大门,我看见检票处有一个人身着阿秋他们安保的服装,在对汪朝和所在的前车打招呼,我们三辆车上的人都不用下车检票,直接开进山门去。 刚驶入山门,阿秋拿起对讲机小声说道:“注意后面的车,我们被人跟踪了,不要打草惊蛇。” 第483章 摇摇欲坠的巨轮 夏日的山路两旁层林叠翠,炙热的阳光像是在这里消减了温度,在路上投下束束白斑,如偷窥的魅影快速在车窗上闪过。那些在阳光中飞舞的尘埃灿灿金黄,与蝴蝶和蜜蜂嬉戏共舞,在阳光中漂浮,在绿叶上驻足,在鲜花上流连忘返。 因不是周末节假日,山里少有人来往,又是下午时分,到弘法寺祈福的人也早已离去。我不知道为什么大多数人选择在清晨去寺庙,难道他们以为早上佛祖菩萨刚刚睡醒,精力比较旺盛,容易听清楚他们的愿望吗?还是说佛祖菩萨的精力有限,必须赶早,担心他们接待的人多了以后失去耐心。 偶有三三两两步行出山的人,有的牵着手悠闲慢走,有的手里提着从寺庙里买回的香烛,还有的背着背包正往山里去,估计是要欣赏落日霞光。 零散的车辆从山里出来,在车辆快交汇时,响起几声鸣笛,很快消失在茫茫丛林之中,就像在山野寂静处的一声叹息,随后加快速度前进。 车在寺庙下面台阶前停成一排,几位僧人早已等候在台阶上,他们看见林迪薇从车上下来,立刻双手合十问候,其中一个年纪五十左右的僧人微微一鞠躬,欢喜地说道:“林董请,久违了。” 林迪薇对着僧人微微一笑,大步往上走去,我小声地问她:“姑姑,他们认识你吗?” 她小声告诉我:“以前我们思齐对这里有过几次捐赠,老代去世以后,我让阿秋派人来这里给老代供奉了牌位,希望他能安息吧。” 看这些出迎的僧人,他们的心可能与世俗人的心没什么区别,为钱迎来送往,还叫修行吗?转念一想,传渡的方式可能五花八门,人只要活着,在自己的事业里,难免都要卑躬屈膝的,这是他们僧人的事业,用他们对待事业的方式,我也没什么可以看不起他们的,他们比我要活得简单自在吗?我不能断定。 陪着林迪薇先到老代的牌位前焚香祭拜,见牌位前供着水果鲜花,极其庄重,这间单独供奉牌位的屋子虽然不大,但一定花了不少的钱,才能享受到这待遇。想老代生前虽然是一名副手,可过的日子觉得算得上富贵,死后还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应该能够含笑九泉。 我这穷山沟出来的人就是这样,凡事都会在心里算一算,算算花费了多少钱,一边在心里算,还一边想着这样花钱太可惜。没办法,伴随我从小长大的那些穷日子,在心里留下一团无法去除的阴影。 花了钱,享受到特别有仪式感的待遇,焚香前,僧人先取出香在手中唔理哇啦地念几句,然后才从他手中接过香在烛火上点燃,在念经声和木鱼声的二重奏伴随下,对着老代的牌位祭拜,把香插在纯铜的香炉里。 焚香祭拜以后,与身着袈裟的僧人闲聊几句,我看林迪薇并没有什么心思与他聊天,只是随意应和几句。袈裟僧人估计也是阅人无数,看出林迪薇没心思听他虚无缥缈的人生大道,临别之时,问要不要带着我们在寺庙里转转,林迪薇婉言谢绝。 寺庙就那么大,还有稀稀落落的游人在转悠,享受这份庄严和宁静。 僧人自行离开以后,林迪薇好像心情好一些了,她望一望寺庙东面的山峰:“麦子,我们看夕阳去,走。” 艳阳西沉之时,天蓝风清,流云悠然。 几名安保队员在前面带路,阿秋走在我和林迪薇前面,平措紧跟我身后,汪朝和带着队员跟在后面戒备,虽然都装作若无其事地一起登山,这样长的队伍还是让从山上下来的人侧目。 山路上依然气温不低,浓密的树荫并没有吸收多少太阳的热度,顺着石阶往上走不了几分钟,汗水已经从皮肤里鱼贯而出,身上的防弹背心就显得特别多余,可又不好带头脱去。 回想起陆溪楠的录音,我小声问林迪薇:“姑姑,陆溪楠说思齐可能被对手逐步瓦解,真会如她说的这样吗?” “是啊,陆溪楠确实说得对。” “既然姑姑也明白,为何就不能改变战略呢?” 她转身回望一眼远处的大海,小声告诉我:“思齐就像一艘航行在大海中的巨轮,也不只是我们思齐,世界上很多庞大的企业都面临这样处境。企业能做到这么大,领头人也好,企业高管也好,都能看出问题和危机所在,可要改变,谈何容易。“变通”这两个字蕴含的道理都明白,可就是没法变通。” “为何没法变通?难道就这样放任被动垮掉吗?” “麦子,你是很聪明的,一艘航行在大海中的巨轮出了故障,要想安全靠岸,以渡过危机,但必须抛弃船上一多半的人和货物才能做到,大家都知道这是唯一的办法,这也就是‘变通’,这就是能让巨轮靠岸的唯一办法,麦子,你说能抛弃谁?众怒难犯啊!” 她见我听得似是而非,又低声给我解释:“在利益的巨轮上,没人愿意舍身救人。都知道汪洋中的巨轮出现了严重故障,没有一部分人牺牲,大家都将随巨轮沉没,可谁愿意跳海来减轻巨轮的负担呢?我就是这艘巨轮的船长,一旦我提出要抛弃一大部分人和他的货物,名单还没确定,船上就会打成一锅粥,巨轮沉没得更快。” 她的这番道理让我很惊愕,想那些国际大公司都是商界精英掌管着,最后还是逃脱不了倒闭的结局,难道就是她说的这样? “姑姑,难道大家都等着同归于尽吗?” “同归于尽不一定,就看谁的游泳技术好,谁的运气好,能游上岸或者找到别的船,还能东山再起。只能这样才对所有人都公平,人性这东西没法试探,陆溪楠说得都对,可要是让她坐在我的这个位置,她照样没有办法。不是姑姑没法决定抛弃谁而救一部分人,而是我一旦做出这样的决定,内部会马上展开残酷搏杀,这后果比一起随着巨轮沉没更糟糕。” 听她这样说,思齐好像就只剩下苟延残喘,我又想,或许齐爷早给自己人备好了救援艇。 第484章 对着天空呼喊 本想继续问问林迪薇思齐以后怎么办,平措靠近我小声说道:“哥,树林里有人跟着我们,当我们上山以后,他们必然料到我们还会从这里下来,要是有个万一,后果可不堪设想啊!” 林迪薇停下脚步,看着平措:“小兄弟,大点声,什么事?” 阿秋夜立刻退回到林迪薇身边,听平措重复一番对我说的话以后,阿秋说:“林董想要看夕阳,那就不要有任何担心,不至于因为害怕他们偷袭,就不敢见夕阳了。” 林迪薇接过阿秋递上的水和毛巾,轻轻沾去额头的汗,擦一擦手,看看茂密的山林:“阿秋说得对,因为这些个小毛贼,我连登山看夕阳的权力都没有了得话,还活个什么劲?走,有你们在,我放心。” 她的语气豪迈而轻松,可我明显感受到她有赌气的成分,我想,她不是一个拿自己安危赌气的人,估计是老代死后,在老代死亡和父母之仇得报这两件事情上,她的情绪一直反复纠缠着,没能化解开,今天就想让事情发生,出出心中的郁结之气。 我所见过的漂亮女人,几乎都有很矫情任性的一面,梁凤书和肖玲玲、露露、小芬也例外,她林迪薇更有资格矫情人性,手握那么多财富,她的内心比世界上绝大多数女人都清高,或许,她这样的人有资格看轻别人。 拉着她的手:“走,我们看夕阳去,真要有不要命的王八蛋送上来,也不会让他们伤害姑姑分毫。” 她放声笑起来,银铃般的笑声惊醒林中山雀,在枝丫间扑腾出哗啦啦的声响。 斜阳穿透枝丫,照耀着我们被汗水早已打湿的后背,随着山巅快要到达,清凉的山风越感清晰,时光显得特别惬意悠然。 林迪薇像一个野孩子似的向上奔跑着,口里喊道:“麦子,快点,这种感觉真自在,比家里健身房爽太多了。” 我随着她的节奏紧跟不放,心里一点也轻松不起来,陆溪楠的那些话一直在脑海盘旋,是我感觉到所有危险都是冲我而来。我没有畏惧的资本,就像陆溪楠说的,哪怕我抛下这座城市,带着我最亲的人一起亡命天涯,佛爷照样会追杀我,只好主动面对。 西沉的太阳变了眼色,它已经收起先前的猛烈,在海天之间慢慢下坠,一张红黄色的面孔,在晚霞的簇拥下就快要谢幕。 我已经来到这山巅多次,这里的风,这里的味道,我都已经熟悉,这里就像是我放飞遐想的最好地方。站在山顶,总能想起那个神秘的老头子,我甚至开始幻想他会保护我。凉爽的山风中闻不见故乡,也感受不到爱情的甜蜜,从大海吹来的风带着残余的海腥味,是天地间纵横流洒的快意感,虽然留不住,但可以展开双臂,让这纵横流洒感穿过身体,稀释所有愁绪。 我对着远处大喊一声:“你在哪里?” 林迪薇好奇地看着我问道:“谁在哪里?” “姑姑,不用知道谁,就这样喊,特别舒服,不信你试试。” 我心中的‘你在哪里’,是想让苍天告诉我小语和孩子还好吗?是想问问那个神秘的老头子还在吗?还有陶春兰、李木,你们都还好吗?还有耀仔、阿辉、强仔他们,那些埋骨异乡的灵魂们还好吗?都还留恋这繁花似锦的都市吗? 林迪薇学着我的样子,先试着轻声喊两嗓子,然后,她也大喊起来,我看见她的眼泪从眼眶中往外蔓延,泪水顺着她皎洁的脸庞跌落,而她的喊声也越来越大,喊声中已经带着沙哑。 她一定真正挥洒了情绪,她的思绪里一定有已经模糊了模样的父母,还有灵魂没有走远的老代,可能还有她梦想中的故乡。“你在哪里?”这喊声永远听不到回答,可心中的惦念和永远无法消减的牵挂需要呼喊,对着苍天大地,对着大海高山,对着夕阳流云…… 喊了,累了,舒坦了。 眼看夕阳就快要落下去,阿秋说:“林董、麦少,我调了一部车在山南面的停车场,就是上次来的那停车场,我们从这边走吧,让他们白忙活一场。” 林迪薇看看我,倔强地说道:“不,就要从来的这边下去,如果真如陆溪楠所说,他们想要麦子的命,我就得看看是什么人这么大胆。”说着,她拉过我的手去紧握着:“你曾为我们齐家舍身忘死,我林迪薇就不会让你独面危险,走。” 平措从背包里取出老代给我的弩递给我,笑嘻嘻地说道:“哥,本不用你出手的,以防万一吧。” 阿秋笑说道:“平措兄弟,要轮到麦少出手,我们不就是摆设了吗?” 汪朝和靠着阿秋说道:“秋,你不知道,麦少喜欢并肩作战,你别忘了,麦少可是抓住断手兄弟和青子的英雄哦。当初他和平措两个在电梯等候间打退蛇仔他们,现在想起来,我都额头冒汗。” 阿秋看看平措:“小兄弟,有这样逞强的哥哥是不是很累啊?哈哈哈。” 平措把背包甩在背上,大声说道:“一点不累,特别刺激,特别有意思,我哥才是真正的勇士。” 我想,佛爷收到陆溪楠母亲寄出的信后,一定已经迫不及待了,试想,如果我把房子卖给娇妹,难道他们就不追杀我了吗?我自己猜想,陆溪楠那封信中可能说我要帮助齐爷破他的玄关,这是他的命脉,佛爷他也知道我懂其中的门道,是因为这个追杀我吗? 陆溪楠的心思我猜不透,不得不佩服她如此精打细算,死后还能控制我不得不为她报仇,或许这也是缘份,是我生命中无法逃避的‘巧合’。 下山时,阿秋交代平措:“平措,我知道你身手盖世,可在外面得听我的,真要遇到袭击,不到万不得已,你别出手,我和你只紧跟林董和麦少。” 平措看看汪朝和:“汪队,你老婆真是啰嗦,我们并肩战斗好几次,面对的都是顶尖的强敌,现在不照样好好的吗?” 汪朝和乐呵呵地说道:“秋,你看着吧,不管打得怎样惨烈,平措兄弟眼里只有麦少,他是不会离开麦少去救援的。” 正闲聊着,几十号五大三粗、身上雕龙刻凤的青年在山路上往上跑,他们装着是一帮在傍晚登山的人,假装说说笑笑往上跑。 第485章 狭路相逢 阿秋和平措护着我和林迪薇让到阶梯下的树下,让那些人往上跑,他们没有动手,无法把他们视为歹徒提前攻击。 十几号人快速从我们身边跑过,我拉着林迪薇刚想回到石阶上继续下山,从我们身边跑过的人突然停住了脚步,其中一人看着我大喊道:“哎呀,不是麦子小哥嘛,还记得吗?我们见过的,你约曹老大见面那天夜里,是不是觉得很意外?我又自由啦!麦子,来来,来,抽支烟,见面多难得啊!” 看他一副要找事的模样,我是想不起他是谁,也不想想起他是谁,故意奚落他:“哦,你是想让我送你再进去吗?可以啊,你过来,我告诉你进去的办法。” 说着,我放开林迪薇的手,慢慢把她推开,让阿秋贴身保护着她。 侧目看看下面,也有好几十人停下了脚步,对着上面的人喊道:“怎么啦?有人要打搅我们登山的雅兴吗?” 上面的人故意大喊道:“不得哦,我们巧遇闻名江湖的麦子小哥啰,这得多大的缘份啊!” 下面的人扯着嗓子回复道:“就是那个背叛佛爷的叛徒吗?” 汪朝和指着上面最先说话的人:“自己掂量掂量,你有几条命。” “哟,好大的口气,来,我和你单独比比,看看谁的命硬,你敢吗?” 上面的人明显是要引诱汪朝和上当,男人对男人,这样的话让汪朝和不好拒绝,只要拒绝,好像就承认自己是孬种。 上面加下面,估计有三四十号人,在人数上最起码多出我们一倍。 汪朝和还没回答,他身边的队员一边摘下对讲机递给汪朝和,一边大声说道:“小虾米,你哪有资格和我老大比命,来,我成全你。” 他一边说着,一边大步往上走出十几步,气势汹汹,毫不畏惧。 见他们是这个套路,我拉过阿秋,在她耳边小声说道:“小心,让我们的人不要先动手,他们有备而来,可能有录像,一旦上了新闻,林董的压力就大了。” “嗯嗯,知道。” 几名安保队员在我外面程扇形展开。 上面的人不屑得大声骂道:“我是小虾米?你是什么东西,就有资格和我比吗?”他又对着我大声喊道:“叛徒,锁头乌龟,连出来抽支烟的胆量都没啦?昔日威风哪里去啦?是不是阿虎死后你胆子就没啦?哈哈哈,好你个叛徒。” 一口一个叛徒,让血气方刚的我确实听着很难受,可我不得不想想如何办。如果我们继续下山,在与他们擦肩而过时,可能遭到突然袭击,这样我们很被动,可如果和他们耗在这里对骂,我们耽误不起,特别是有林迪薇在,她那样的娇贵,怎么能委屈她困在这山野里。 林迪薇见我进退两难,脸上带着怒气,她小声对我说道:“你怎么做我都支持你,警方那边不用担心。” 我大声对上面的人喊道:“一条癞皮狗也敢在我面前狂吠,你这癞皮狗哪里知道什么叛徒,佛爷又丢骨头给你了吗?” 说着,我接过平措手中的弩,从树下跨步站到石阶上,举起手中的弩:“骨头我这里没有,大狗的方式倒是懂得不少。癞皮狗,过来吧,我看看你的骨头上还有没有肉。” 说完,我对汪朝和小声说道:“他再贱嘴,就先动他。” 他装模作样地点上一支烟,摆出要和我耗时间的姿态,对着我吐一口:“叛徒就是叛徒,怎么狡辩也是叛徒,叛徒下场你知道的,人人得而诛之。” 汪朝和在对讲机上用指头敲击几下,先前阿秋派出的几个人立刻从山上往下来,并大声喊道:“让一让,让一让,好狗不挡路,要抢骨头去夜市上。” 上面一喊,汪朝和与平措一对眼色,平措一手护着我,汪朝和已经蓄势待发。 上面的十几个人马上骂起来:“哪里来的野狗……” 他们刚开始骂,不知上面谁挥来一块石头,正好砸在与我对骂的人头顶,他一捂头,回头大喊道:“操你母,刚动老子,动手。” 上面立刻开打,汪朝和带着原本站在我身边的几名队员同时出击,对上面的人猛扑过去。 我跳到林迪薇身边,把弩举在手中:“平措,帮忙解决下面,他们靠近不了我,不用担心。” 两名队员在我和林迪薇身后防御着树林里,阿秋警惕着四面八方,对我小声说道:“这可能只是第一波,他们想拖垮我们,打下去不是办法,我已经给肖志程发出信息,尽量别使用你的弩。” 汪朝和在上面和队员并肩战斗,平措加入下面的战斗,这些个混混立刻掏出背上背的砍刀和钢管。 树林茂密,只有登山石阶这不到两米宽的地方空着,喊杀声四起,立刻有一半人冲入林中战斗。 我也看不清谁胜谁伤,但我知道,这些个安保队员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就算这些人也是专业打手,他们还是会输得一败涂地。我只能集中精神预防别有人突然冲过来。 林中突然一声枪响,在我身后警戒的安保队员仰面倒下,接连又是几声枪响,另一名队员又倒下了。 阿秋已经抱着林迪薇倒在地上,我背靠树干蹲下来,忍受着树皮爆裂时的残渣飞溅到我的脸上,这种猛烈的枪声显然不是一般的手枪。 平措已经敏捷地冲入树林,对着枪声响起的方向奔去,借着树干左躲右闪,蜿蜒快速前进。看见汪朝和也从另一边带着两个队员冲入林中,并大喊道:“秋,保护好老板,剩下的交给我们。” 阿秋拉着林迪薇爬到树干和石阶之间,对外借着石阶做掩护,对树林一方已树干做掩护,她盯着我说道:“没受伤吧?” “没有。”我示意她不要说话。 我在等着平措发出哪只有我和他们兄弟俩能听懂的口哨声,紧贴着树干,随时准备发射手中的弩。可接连的枪声让我听不清楚声音了,感觉我做掩护的树干快要被打穿,觉得生命随时都会如尘埃一样飘浮起来。 两名被枪打倒的队员咬牙起来,就地一滚,爬到我旁边的树后,看看我,又看看阿秋的手势,他们摆出防御的架势,随时准备挡住对我的袭击。 第486章 丛林大逃杀 隐隐听到林中响起口哨声,我揉一揉眼睛,摸一把脸上的树皮屑,往右边扑倒在地,手中的弩对着端枪射击的人扣动扳机,他轰然倒地,并快速地爬到树干后面。 阿秋大声喊道:“麦少,真是神枪手阿。” 我记得老代说过,这弩的射程是一般枪的好几倍,躺在地上用衣角擦擦眼,再擦擦瞄准镜,对阿秋打出防御的手势,开始集中精力寻找别的枪手。 平措懂得我的心思,他冒着生命危险在林中快速躲闪,把枪手往我这边引。林中光线极其昏暗,能大概看见汪朝和与两名冲入林中的队员,也只能躲闪着前进,无法靠近枪手。 枪手就像带着打不完的子弹,一阵猛烈射击,平措和汪朝和无法靠近。 我快速脱下白衬衫,把地上的树叶用白衬衫包起来,放在我的前面,自己快速地滚出好几棵树外。果然,一个枪手对着我的白衬衫连开几枪,打得树叶飞飞扬扬。 想不到这枪手如此容易上当,或许他的眼神太差,分不清那是诱饵,一边开枪一边躲闪着前进。我从他侧面扣动扳机,他也轰然倒地,嘴里哇咧咧地大声喊叫起来。 射倒两人,我胆子就壮了,对紧跟着保护我的两名队员打出手势,示意他们往两边跑,我好看看剩下的枪手在什么地方。他们刚冲出去,立刻遭到猛烈射击,好在林中树干密集,而我却正好利用自己视力非凡的本领,看准枪手,抬手射击,又一个倒下去了。 射倒三人,林中还有枪声,使得无法判断到底来了多少枪手,我躲在树干后面,也不敢再轻易移动。 平措奔回我的身边,小声说道:“蛇仔在林中,估计他是冲你来的,我们和林董汇合一处,不要轻易出击,免得落入他们的陷阱。” 爬到林迪薇身边,看她已经没有刚开战时的惊慌模样了。 林迪薇心有余悸地感叹道:“真是无法无天,无法无天啊!” 两名队员和阿秋把林迪薇围在中间,警惕着四周。 林中的枪声再没有响起,汪朝和带着队员跑回来:“五个枪手,麦少射伤三个,我用匕首解决一个,另一个估计藏起来了。” 看着刚才气势汹汹的一帮人搀扶着跑入林中,林迪薇问道:“怎么不抓几个回去交给警方?” 我告诉她:“抓回去没用,他们不会承认认识枪手,只承认山路上因口角纷争而打起来,这算一般斗殴,最多拘留半个月,而且这些人一定是有人担保的,不然他们胆子没这么大。” 林迪薇怒气难消,问道:“这还有王法吗?” “姑姑,你是不知道江湖上的事情,我以前见过耀仔和对方各带上百人,约在野外对战,根本没有人管,生死各安天命,打完之后各带各的人走,这就是江湖,这是他们的道。现在好多了,这两年警方越来越严,市面上再没有人敢贸然团战。” “他们就不怕坐牢?” 林迪薇还是活在另一个世界,底层人的残酷斗争她是不会明白的,所有干违法事的人都知道早晚要坐牢,可他们想赌一把,就像进入赌场的人,都以为自己会赢,尽管无数人输得倾家荡产,可下一个还是以为自己会是例外,会是赢的那些少数人中的一个。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博,每个人都想成为那些极少数赢者中的一员。胆子极大的人就会冒着坐牢的危险,试图让自己成为赢家,因为有成功的先例摆在那里,佛爷是、蛇仔是、从前的北仔、耀仔、老严他们都是,还有哪些市面上活得耀武扬威的各个头目,这些人都是冒险家的榜样。 混黑道的人屡抓不绝,就像贪污的官员屡抓不绝一样,只要有一个人干坏事成功了,没有受到惩罚,就会有排山倒海的人认为自己也会成为‘漏网之鱼’,而我们身处的环境里,存在着大量因干坏事而成功的人,这如漫天繁星一样多的‘成功典范’,昭示这个环境里干坏事成功的机率很高,使得人心向“坏”,前仆后继。 官场中那么多人因贪污腐败而锒铛入狱,可照样有很多人以身试法,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违法吗?当然知道,只是他们也知道很多人干了没有入狱。从上到下都一样,可能追逐中的野心、欲望的方向不一样,其最终目的都是为快速致富,过上少数人的富裕日子。 人生太过短暂,有那么多‘成功’的典范在,为什么不赌一赌呢? 暮色苍茫,晚风徐徐,一场惨烈的战斗过后,山中已经升起凉意。 没有一个安保队员受重伤,我们都明白,这些个山路上的人是用来吸引我们的注意力,拖住我们的战斗力和人手,树林里的那些枪手才是主力,他们试图用这种方式,在混乱中打死我,这次没得逞,估计他们下次会想别的方式。 肖志程赶来后,所有的人都已经跑得不见踪影,被我射伤的人也被人弄走了。我们当然不能去追赶,不是不想把他们绳之于法,而是追赶可能会有牺牲。 回到车旁,我抬头看看庄严的寺庙,金碧辉煌的寺庙上看不见香烟缭绕,屋檐上的灯光已经亮起,映照得这宁静的山中房屋灿灿生辉,绣闼雕甍,与这绿水青山格格不入。 刚上车,我电话响起,看不见来电号码,接通以后,对方直接说道:“麦子,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给你一条活路,与齐家一刀两段,变卖你的房屋,带着钱……” 虽然电话里的声音经过变声处理,显得尤其低沉,我依然可以从语气中听出,电话那头是佛爷,没等他把话说完,我立刻打断他:“你是佛爷吧?别装了,你熟悉我,我也熟悉你,想要我的命,看你本事。你在香蜜湖的玄关我是一定会给你毁掉的。” “你如何知道香蜜湖的事?” “娇妹说的,她说她以前听客仔说的,说你永远都是这里的老大,因为你早年在香蜜湖埋下护身玄关……” 他也打断我的话,在电话中狂笑几声:“你会后悔的。” 果然是佛爷的作风,话都不愿意多说几句。 林迪薇笑着说道:“你啊,你说是娇妹说的,他就会信吗?” “姑姑,信不信说不准,但佛爷生性多疑,在他心中投下一个阴影,总会让他难受,总之没必要对他说实话,让他自己猜去。” 第487章 性情转变 佛爷可能希望通过一场袭击让我知道他的能量还在,而我觉得他完全没有必要追杀我,可惜陆溪楠早已不在人世,无法逼她说出实情,她的那封信也在我的心里投下一个阴影,让我总是会猜测她信中内容,是什么内容能让佛爷一定要置我于死地呢? 回到南山别墅,林迪薇反而精神焕发,好像这些日子笼罩着她的阴霾全都散尽。 吃晚饭的时候,她把阿秋、汪朝和、平措一起叫上桌,神采奕奕地宣布:“以后在家,我们就一桌上吃饭,像一家人一样,你们都不准反对,我是家长,听我的。” 她突然想当家长,我们一头雾水,却不能反对。 经历一场惨烈残酷的战斗,是她这辈子的第一次,她应该没有想到死亡会离自己那么近。当枪声接连不断地响起,身边的树干被子弹打得爆裂飞溅,瞬间看见生命脆弱得如车流中的蚂蚁;当那些身上雕龙刻凤的人挥起砍刀,亡命地如群狗抢骨头一样绞杀在一起时,她的心一定颤抖得快要枯萎,魂飞魄散。 人性的残忍她早已知晓,商海里的搏杀同样残酷,真正历经生命摇摇欲坠,看见血肉在身边飞舞,与坐在象牙塔里指挥若定,感受天差地别。 一个没有在战场上冲杀几个来回的将军,不知道战争的残酷无情,永远不知道人与人之间可以残忍成什么样子。 林迪薇端起酒杯,用她炙热的目光笼罩着我,热泪盈眶:“麦子,我敬你一杯,我无法想象你用怎样的勇气一路走过来,抓断手、诱捕青子、智取曹老二、夜战鬼楼,你是真正的英雄。” 她的夸奖让我有些意外,以前,我以为像她这种人,觉得别人为她卖命都是应该的。 “姑姑,坐下喝吧。其实,全靠平措和汪队长,还有他的兄弟们,还有阿虎,与他们相比,我真是手无缚鸡之力。” 她伸出手摸一摸我的脸:“正因为你不像他们那样功夫精湛,所以你才是真正的勇敢。唉,以前,不该逼着你去做那些危险的事,生命在旦夕之间,你也从不畏惧与推辞,姑姑佩服得五体投地。” 阿秋笑问平措:“你跟着麦少过出生入死的日子,觉得值得吗?” 平措不喝酒,放下筷子,高亢地回答:“当然值得,哥对我们兄弟如亲兄弟一样好,从没拿我们当小弟指使,嫂子对我们也是一样好,我们是真正的一家人。”他又看看林迪薇,嬉笑着说:“林董对我们也很好,是我们的大姐姐。” 林迪薇好久没有这样开心地笑过了。 “平措,想不到你这么会说话,你不喝酒,我不勉强你,多次,你能吃多少肉?” 平措挠挠头,看看我,有些腼腆地回答林迪薇:“能吃三斤牛肉加一公斤牛奶。” 吓得林迪薇睁大双眼,目瞪口呆:“啊!一餐吗?还是一天?” 见平措有些不好意思,我马上说道:“一餐,我家里每天要买十几斤肉,黑蟒仔他们也都很能吃。其实汪队和他的兄弟伙一样的能吃,只不过当着姑姑的面,他故意装斯文。” 因为梁凤书教过他们两兄弟,在外人面前,要保持几分优雅,当着林迪薇的面,他不好意思大快朵颐。 汪朝和腼腆一笑:“我没装啊,我和兄弟们从来都不少吃,只是这些小事情不用林董管。” “快,让厨房把这牛排多做些来,不能让英雄们吃不饱。”林迪薇吩咐完佣人后,连连摇头:“难以想象,真是想不到,竟然可以吃下这么多肉。” 林迪薇兴致很高,酒足饭饱以后,让一起到客厅喝茶。一起出生入死以后,她的性情好似彻底变了。 第一泡茶没喝完,曹舵、黄秘书长、谢淼淼、肖志程四人到来,汪朝和与平措只好离开。 一进客厅,谢淼淼激动地上前与林迪薇拥抱,然后拉着林迪薇的手上下打量,极其关怀地问道:“薇薇姐没受伤吧?唉呀,你这样的身份,怎么能去那样的地方闲逛呢?” 招呼坐下来喝茶,肖志程没敢入座,站在旁边,对着林迪薇深深一鞠躬:“我对不起林董,让林董受这样的惊吓。” 曹舵很严肃地看着肖志程:“你啊,工作太疏忽,麦少在这里,你当面问问,我当初是怎样舍生忘死的。林董的安危都没有保障,我们又如何让这座城市的人能安心扎根于此。” 林迪薇马上招呼道:“曹舵,不怪他,说这些干嘛,我不是好好的吗?有阿秋和麦子他们在,那些个歹徒奈何不了我。枪手有线索了吗?麦子说看见蛇仔了。” 曹舵马上以十分卑谦的态度向林迪薇作大致回报,和我当初在山上想的一样,那些在路上开打的人不承认认识枪手,说是路上遇到,发生口角,然后打起来,抓了十几个人,罚款拘留,十几天后他们照样出来逍遥。 树林里的血迹、弹头已经提取,但没有发现蛇仔在场的证据,肖志程带队传唤蛇仔,有好几个人证明蛇仔一直和他们在打牌,没有离开过,只能警告一番。警队高层有洪培忠和谭炬东的人,没有真凭实据,没法动蛇仔。 言语之间,曹舵显露出他的无奈,如今他的位置高了,可我见他没有了往日与我一起战斗的精神,就像官场一下把他变老好几岁。当他数落肖志程的不是时,官腔十足,他以前的上级可能也这样教训他,这是他们的传承。 肖志程不停地点头,不停地道歉,连连保证以后会更尽心尽力的工作,在曹舵和黄秘书长面前,他只能卑躬屈膝,这种样子的人我很熟悉,‘官大一级压死人’,既然选择了这条路,没什么不能忍受,生活本就是如此。 看着肖志程离去,我想,今夜不知那个人要倒霉了,他是一个血气方刚而受了委屈的人,今夜肯定要找人发泄,说不定那个混混要被他拿来出气,他们这样的人,都这样舒缓情绪。 肖志程走后,曹舵就变得温和平静,在黄秘书长和林迪薇面前,他不敢有半点放肆,强装嬉皮笑脸,抢过我泡茶的位置,熟练地泡茶伺候我们。 第488章 心灵慰藉 谢淼淼神采奕奕,紧靠着林迪薇,一口一个薇薇姐,十分亲昵,她劝慰林迪薇说:“薇薇姐,我们女人那么拼命干嘛?我在新西兰买了一家酒庄,移民马上就办好,我先过去,等老黄退休以后,我们就在那里养老,那里可美了。” 前夫惨遭杀害,谢淼淼好似已经忘记,反而春风得意。 她又感叹道:“唉,薇薇姐,你多好啊,本就是法国国籍,我想移民法国还办不了呢,薇薇姐,我现在算是想明白了,享受最重要。” 黄秘书长始终保持着和善的微笑,目光中满满的幸福感,谢淼淼这位年轻他二十来岁的美人,一定让他更加厌倦官场,可是他的路还没走完。 看着谢淼淼与林迪薇闲扯一番,黄秘书长把话题带回到案子上来,他和齐爷唇齿相依,活到这把年纪,估计早已看透世事,那些争斗却又无法躲避。 “我和齐爷商量过了。”黄秘书长这样开始他的话题,显示出他与齐爷是一条心,凡事以齐爷马首是瞻:“我还有几年任期,我的想法是,在我的任期内,一定要把佛爷彻底拔掉,最好还能掀翻姓洪的和姓谭的。” 表明决心以后,黄秘书长看着曹舵:“曹舵啊,你那边要加紧,今天这个事情确实危险,林董要是有什么闪失,我们对得起谁?” 曹舵很认真地点头,就像刚才肖志程一样卑谦。 说完曹舵,黄秘书长语气柔和了,慈爱地看着我:“麦少爷,你是最足智多谋的,有什么妙计,需要用人时,直接打电话给曹舵,你亲自上阵,多危险啊!” 聊着聊着,刘秃子、李学匀、甘璞明也来了,都是来看望林迪薇的,这是他们的礼节。 想到李学匀是殊胜荣的长辈,我对他就没法放心,说话要掂量掂量。 听他们那些奉承话也没意思,我自己点起雪茄站在阳台上去,夜风里还有些燥热,远处的霓虹和街灯看过太多次,可我依然觉得很陌生,这是一个日新月异的年轻都市,港口的汽笛声隐隐约约,夜色璀璨的都市依然在忙忙碌碌。 刘秃子悄悄走到我身边,低声说道:“麦少,关于佛爷生辰的事情,我还需要一些时间,齐爷也下命令了,让我一定配合你把这事调查清楚,你说香蜜湖里真有他的玄关吗?” “有,他今天打电话威胁我时,我故意说起玄关试探他,能从他的语气中感受到那种情绪,他非常在乎。” “大约二十年前,确实有一位香港的风水大师与佛爷关系极好,这位风水大师在十几年前就消失了,想必是佛爷让他尸骨无存。这位风水大师无后无徒,真是可惜了。” 看刘秃子的样子,他的脸上带着惊恐,望着这一方璀璨,他感叹说:“唉,佛爷杀心重,我们都要小心啊!” “不怕,我师傅曾说过:胸有杀心,丧性败德,必遭其祸。” 刘秃子同样老奸巨猾,可我觉得他不会倒向佛爷,不然他不会有这惊恐的情绪,这是装不来的。阳台的灯照耀着他油腻的肥脸,面上带着土色,我心中一惊,莫非他命不久矣? 我也不能直接告诉他可能要遭大祸,想他风流大半辈子,死也值得,人不都要死的吗?李瞎子曾告诉我:天乩泄漏太多,容易折损自己。 曾告诉客仔可能丧命就在眼前,那时我急着就露露,希望他能以此作为交换。今天又见刘秃子同样面带土色,虽没有当初客仔那样的严重,可我知道他应该活不长了。 我提醒刘秃子:“刘叔,你要千万小心佛爷,调查他的生辰,这是他最忌讳的,一旦被他知道,恐怕会对你极其不利啊!” “我知道,我知道,麦少放心,这任务我一定要完成。唉,齐爷对我刘家真是没得说,我怎能不回报他。眼下法制越来越健全,佛爷这套,就算我们不灭他,恐怕他也走不远,可能还会拖累他的家人。” 刘秃子的情绪很阴沉,估计他也感受到危险正在降临,但他无法躲避。我也知道,他的老婆孩子孙子都在法国,得靠齐爷关照,为了家人,他只能肝脑涂地。 曹舵突然出来,他走到刘秃子身边,提醒道:“林董谈公司的事,我不参与,你进去看看,我来陪麦少看看风景。” “来,抽这个,我还是觉得烟比雪茄带劲儿。”曹舵递给我一支烟,把沙发拉到最边上,紧靠着阳台栏杆,他拉着我坐下去,脚跷在茶几上,满脸愁绪:“我的麦子兄弟,你得帮帮我啊,唉,真他娘的累。” “累?曹哥,我不是邀功啊,你破几个大案升官,那几个案子我可是全力以赴,你都没有请客,还好意思说累?” “兄弟,我倒是想请客,你能有时间吗?” “算了,玩笑话,哪里敢让你请客,我知道,你也是日理万机,说吧,我能帮你什么忙?” 他回头看看里面,显得神神秘秘的。 “放心,里面听不见,隔着两道门呢。” “我想除掉娇妹,这也是齐爷的意思,拿掉娇妹,佛爷失去配合,道上也将四分五裂,你鬼主意多,有没有什么办法?” 我大声地说道:“这事情你说得神神秘秘的干嘛?” 他手指放在口边,小声说道:“嘘,你不知道吗?林董让老黄传话给我,说以后不能让你再干危险的事情,我估计啊,你们下午在山上时,林董一定吓坏了。帮帮我,不然你亲自出手。” 我对他伸出手。 “什么东西?” “公文,文件,盖章的文件,像上次一样,文件给我,我就有办法。” 曹舵把脚从茶几上收回来,拍着我的臂膀,高兴万分:“真的?文件好办,我明天让肖志程送到你手上。说说,你有什么办法。” “这暂时不能告诉你,现在也难见到你,告诉你有什么用?莫非你还能亲自上阵啊!” 他握紧拳头,露出强悍的肌肉:“怎么不能?破案最重要。”说着,又奄下来:“唉,枪杀案啦!还是好几把枪,这案子不破,怎么对得起我穿的这身皮。我让肖志程全力配合你,随你调遣,像上次一样,抓他狗日的。” 说到案子,曹舵依然很激动,正义感爆棚,看着他激动的样子,好像官场那套还没有全部湮灭他。 第489章 一败涂地 不知道林迪薇对思齐这艘‘巨轮’做过什么安排,李学匀和甘璞明到凌晨才离去。 我不懂公司的事情,更没能耐替思齐的前途操心,林迪薇给我讲的那个‘汪洋中的巨轮’的道理我想得明白,如果真是那样,谁也救不了。古话说‘船烂三千钉’,我想,以齐家的财富和社会地位,就算思齐破产,他们的生活依然可以维持。 还没想出来对付佛爷的有效办法,批判梁凤书的报道铺天盖地,报纸上,网络论坛里,诋毁梁凤书的文章星罗棋布。 本来梁凤书以写都市专栏而闻名,在读者心目中,她一直是很接地气的形象,文字朴实真挚,文章中多以底层百姓为主角,在这座都是外来人的都市里,她的文章,是大众身心疲累后的心灵慰藉。 攻击梁凤书的报道和文章,他们不是从梁凤书的作品入手,而是攻击人格,主要从三个方面: 一、把梁凤书的家世背景全曝光,说梁凤书的父亲是一个靠黑道起家的人,梁凤书能从小过富裕日子,也不用找工作,每天在家里编写文章,就是因为她父亲黑道上挣来的钱做保障。 二、说梁凤书是一个毫无道德、毫无教养的人,丈夫也就是我,以前是一个算命的,因她和黑老大耀仔曾有一腿,在黑老大的帮助下,她和我这个算命的丈夫很快过上飞黄腾代的日子。并且登出以前梁凤书因耀仔案子牵连,被刑拘过的证据,并说梁凤书是得到了齐家的关照才没有坐牢。 梁凤书以前被刑拘的证明,彻底把她和那个大众痛恨的黑老大耀仔捆绑在了一起,以《都市的女人》是林迪薇作序,证明梁凤书先是靠美色攀上黑老大,然后和自己算命的我靠封建迷信那一套,攀附上齐家,靠着齐家的关照,然后才成为作家。 对黑社会的痛恨,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社会上的混混们都痛恨黑社会,梁凤书与耀仔联系在一起,并且证据确凿,根本没法申辩。连以前和耀仔一起开公司的那些证件都被曝光,那些东西我们自己都早已没有留存了。 说梁凤书靠牺牲美色攀附黑老大,这不需要证据,大众看了已经深信不疑,因为黑老大的生活本就混乱,一起成立过公司,还因为耀仔的案子也坐过牢,大众的联想几乎比《肉蒲团》还丰富了。 三、说梁凤书和我以前为了结交权贵,曾是个皮条客,专门介绍年轻漂亮的女子给有钱人,并以此挣钱买房。报道中附上对以前耀的女人的采访,添油加醋地介绍我们夫妻怎么拉皮条,怎么挣钱,最先跟着耀仔时住什么地方,后来挣钱了如何目中无人。那个女人我们在耀仔坐牢后还帮过她,估计她得了佛爷的钱,有的没的编出一大堆。 报道一出来,凤书楼外记者蜂拥而至,他们日夜蹲守,家里所有人不敢出门。 那天我一如既往地睡到中午才起床,林迪薇和我一起吃完午饭,她意味深长地说:“快回家去看看吧。” 我以为她心痛梁凤书和我好久没有亲热,让我回家去安慰梁凤书,使得我心里感激不已,可见她表情,又不是如此,随后,她把一摞报纸递给我看,看到那些报道,感觉脑袋马上就要炸开。 林迪薇了解我,对那些报道是全然不信的,她劝慰我:“佛爷的手段龌龊至极,他诋毁思齐也是用的这般手法,麦子,回去安抚好他们,记住,什么都别回答,不要接受任何采访,这种事情只会越描越黑。” 我仔细浏览那些报道和论坛里的帖子,他们不只是诋毁我和梁凤书,齐家也被一起攻击,说我和梁凤书都是靠出卖身体往上爬,梁凤书是如此,我也是,说我和齐爷的女儿生下一个儿子养在法国,这边还和林迪薇有一腿。 报道没有直接诋毁齐爷,但说齐家全是一般变态、乱伦。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佛爷这一招比杀人都狠毒。他已经是个臭名昭著的通缉犯,我们没法再用同样手段攻击他,而他可以躲在暗处肆无忌惮地发招,招招致命。 看林迪薇为难的样子,我还舍不得离开她自己回家去,我本就是一个穷小子出生,佛爷会用这套手段攻击我,我和梁凤书其实早就有心理准备。可齐家是多尊贵的,如今被佛爷这样攻击,让人看了简直不堪入目,林迪薇心里一定在滴血,估计连死的心都有。 她反过来安慰我:“没事,谁他们闹去,只要不做任何回复,事情很快会过去的,大众容易遗忘。我哥上午打电话来,估计他也气炸了,想教训你,我给挡回去了,你别理会他,我哥这个人最好脸,唉,佛爷真是我们齐家的克星啊!” 我能想到齐爷看到这些报道时,他有多愤怒,肯定会把所有罪过都推到我头上,更可能恨不得我和梁凤书尽快以死一谢天下,好让他们齐家的脸不受玷污。 我抱着一丝幻想:“姑姑,这些报道不能压下去吗?” 她苦笑着说:“我们不能控制所有媒体,况且姓洪的和姓谭的一定参与了,我们动用力量去压,反而会落他们口实。唉,这一局我们永远扳不回来,就不扳了吧。” “是我连累了齐家啊,并且这次永远扳不回来,姑姑,我以后怎么面对阿玛,怎么面对小语和孩子?也玷污你的声誉。我,我带着他们远走高飞,再不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好不好?” 一方面我是真心为林迪薇和齐家着想,曾和梁凤书商量过,一旦佛爷使出这一招,我们也就此脱离齐家,找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隐姓埋名地生活,放在钱是足够了。 另一方面,佛爷在追杀我,如果齐爷也因此希望我和梁凤书消失,那就更危险了,以我对齐爷的了解,没有什么事情是他干不出来的。 “你怎么这个时候傻啦?你带着他们消失容易,可齐家的声誉就能恢复吗?这不是反而给人做贼心虚的感觉嘛。” 夏日的阳光是那么刺眼,窗帘一点不敢打开,呜呜的空调吹出凉爽的风,可也像在哀怨的悲泣。 这是我的第二个本命年,我的生活开始阴云密布。 第490章 请老谢救小语 不能逃走,我和梁凤书以前的计划就要废弃,想不出来如何反击,也就如林迪薇说的,根本没法反击。他们用那些简单的证据,延展出‘长篇巨著’,加上大众在论坛里参与讨论,舆论的洪水已经形成,就如台风来临一样,只能想办法躲避。 林迪薇说:“记得吗?我给你说过,白家父子死得不是时候,佛爷会使出这等卑劣的手段,我早就和我哥商量过,必须要先让佛爷彻底倒下,然后才能收拾白家父子。” “为何?” 当初她告诉我说白家父子死得不是时候,我还没有想到这一层,看来我还是太年轻。 “白家是权贵之家,他们也要脸,他们活着,不会赞成佛爷这样做,白家父子一死,佛爷不受制约,洪家和谭家也借此报复我们齐家,这件事就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她轻轻拍打着那些报纸,哀叹一声:“也不能怪老代莽撞,他知道我最大的心愿是替父母报仇,能杀死白家父子的机会非常难得,他也就急着为我了解心愿,没法顾及得了,唉,命吧?” 此刻我才幡然醒悟,以前从没想过白家父子死得早于佛爷,会有如此大的灾祸,遂想起陆溪楠在录音中说,如果白家父子死了,佛爷活着,齐家将损失惨重。 我和梁凤书以前还是太过侥幸,我们推断,就算佛爷使出这一招来攻击我们,势必会连累齐家声誉,齐家为了自己的名声,也会把这些消息压下去,没想到白家父子死后,情况变得这样不受控制。 林迪薇说:“我哥也不是怪你,只是他不敢怪我而已。其实,事情是因为我要为父母报仇而起,不然事情不至于发展到这个地步。麦子,没什么的,今天你上午在睡觉,我这一上午已经想透彻了,为父母报仇,没什么可后悔的,盛极必衰,我们齐家该低调了吧。” 事已至此,她也只能找理由安慰自己,我想,在她父母的仇得报的同时,事情发展到这地步,她心里一定对齐家十分愧疚。 我不知道齐爷和她在电话中发生过怎样的交锋,齐爷那样看重声誉,能活到他们这个份上的人也都在乎脸面,如她所说,齐爷也一定责怪林迪薇没控制好事情的走向。 世间很多事都像突然发生的,因果种下了,就有可能发生。我想,林迪薇当然不希望因报父母之仇,而让齐家蒙羞,但老代可能不这么想,在齐家和林迪薇个人之间,他更爱林迪薇,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能同时遇到白家父子,老代选择了为林迪薇了却心愿。 林迪薇紧紧拽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你回去安抚他们,但一定不能逃走,知不知道?我等着你回来。麦子,我恐怕也没脸见我哥了,不能再失去你,麦子,你能答应我吗?” 她如此卑微地求我,使得我的眼泪无法抑制,不由得就泪流满面:“姑姑,我不会抛下你不管的,我们还要一起去安葬代叔,我还要陪你回故乡,陪你去看钱塘江。” “好,好,姑姑相信你,我等你回来,你们夫妻是极其聪明的,一定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快回去吧。” 这一次我没让汪朝和送我,我知道这段时间不会有人来杀我了,我已经在媒体监视之下。 车刚驶出南山别墅,好事的记者立刻尾随而来,我让平措把车直接开到家里地下车库,进入家里,所有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梁凤书、露露、小芬、贡布、黑蟒仔和他的两个小弟,全都坐在客厅里,个个脸上愁云密布。 夜里梁凤书熟睡以后,我打开和小语的秘密邮箱,不出所料,她写来的信里全是哀怨,说齐爷在家大发雷霆,把我骂得一文不值,小语担心以后再也见不到我了,也担心齐爷会因此抑郁太深。 小语的信完全是一封求救信,这么久以来,她一直都是安慰我,说我们一定会很快见面。这一次,她好像绝望无助,非常急切地想见到我,第一次提出让我逃到法国去,带着她们母子过隐姓埋名的生活。 看着小语的信,字里行间全是她的恐惧和化不开的愁绪,那样急切,那样孤苦无依,可我没法救她。原本以为我是可以照顾好我爱的人,一定不会让爱我的人失望,突然发现自己如此渺小,面对爱人的求救,我只能流泪。 独自读着邮件流泪,终于想到,或许蔡子瑛和老谢能救小语,但小语和蔡子瑛身上的钱不够,拿出以前林迪薇叫我自己存着钱的银行卡,快速写好一封信,叫醒平措,让他连夜潜出去交给蔡子瑛和老谢。 林迪薇让我存的私房钱就这样没有了,我并没有丝毫觉得可惜,回想起当初林迪薇让我存这些钱,也是为了让我有能力给小语和孩子买礼物,不至于向梁凤书拿钱。 老谢给我发来信息:已收到,你能这样为小语和孩子着想,我和你子瑛妈妈都很欣慰,放心吧,钱花不完的话,我们给你带回去。 我给他回信息:钱放您们身上,以后不够我再想办法,能让小语不愁不惧,什么都值得。 对于我来说,那是一笔巨款,想来,那些钱可能与我无缘,应该要花在该花的地方。 在家里十来天闭门不出,外面蹲守的记者渐渐散去,那些文章和帖子没法消失,它们就像是墓志铭,永远铭刻在无法抹去的墓碑上。 本想再等些日子再去见林迪薇,那天早上,黑蟒仔的小弟买菜回来,顺便买回几份香港的报纸。梁凤书把我从被窝里紧急拉起来,把报纸展开,她自己已经激动得浑身颤抖。 我一看标题,脑袋里嗡的一声,感觉天塌下来了。标题上写着:法国庄园大爆炸,齐家连同佣人全部身亡。 魂不守舍浏览着报纸内容,大致说齐爷本就是个变态,加上最近齐家丑闻不断,他忍受不了丑闻的羞辱,在庄园里埋下大量炸药,深夜里与庄园里的所有人同归于尽。 以前从没有中文报纸敢直接诋毁齐爷,想不到报纸这么快就把齐爷说得如此不堪。 第491章 危机中的拥抱 放下报纸,来不及洗漱,穿上衣服就走,我不知道林迪薇此刻会有多难受,但她一定需要我的陪伴。 见我急着要走,梁凤书拉着我,焦急问道:“怎么办?怎么办?齐爷死了,我们再无靠山,怎么能挡得住佛爷的攻击。” 她是真的害怕了,这么些年来,从没有如此害怕过,我们从前混迹于电子市场时,交不起房租时,她都没有这样害怕过。 “老婆放心,林董还活着,齐家的势力就不会全部消失,林董在、思齐在,我们还没有完全失去屏障。” “对,对,对,你快去看看林董,她一定……唉,我不知道,麦子,你先去,我冷静想想怎么办,我们一定会没事的。” 坐上车,脑子里一团乱麻。 梁凤书的作家身份是彻底完蛋了,在新闻报道出来的当天下午,报社和出版社就打电话给梁凤书,宣布不再合作。我和梁凤书都明白,经过这样一次全面性的诋毁,以后再也不可能重操旧业。 我们无法申辩,因为在我们刚到达这座城市时,我们衣食无靠,确实和耀仔合作过,我们也一直觉得耀仔是我们的恩人,梁凤书也确实因走私问题进过牢狱,她的作家身份也确实是我求着齐爷得来的。 我们也知道,每个表明光鲜的人背后,都有阴暗面,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里,能发财的都有见不得光的一面,但我们输了,我们必须要承受后果,等待时光把我们清洗,不然就只能像齐爷一样愤怒地死去。 小语呢?孩子呢?孩子自出生就没和我见过面,小语还那样年轻。齐爷的行为,让我都想登报骂他,悲伤、泪水、愤怒、失措、愧疚等等交织在我的脑海,使得我无法在车里坐好,只能匍匐在后座上,任泪水横流,心,从没有过如此的苍凉。 眼看不见东西,耳朵听不见声音,身上没有一点力气,就像看到报道后,急匆匆下到车库里,这个过程一下消耗完了身体的所有能量,所有的精气神都随着泪水离开躯壳,灵魂已经去天空追寻小语和孩子,而灵魂也只看到一片苍凉。 平措掐着我的虎口,用热毛巾为我擦脸,等我清醒过来,看见林迪薇跪在一堆照片前,那些照片上是齐爷、小语、孩子、还有齐爷父亲,还有老代。 我不敢靠近她,自己也瘫软在沙发上,阿秋在我耳边小声提醒说:“让林董安静安静。” 张开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满满把嘴闭上,抬手让平措把我扶起来,跪坐在林迪薇身后,心如死灰。 没有看到黄秘书长和谢淼淼,也没有看到曹舵,李学匀和甘璞明等思齐高管一个也没见到,这栋价值不菲的别墅笼罩在死一般的气氛中,就像这里是阴间、是地狱,是远离人烟的极寒荒凉处,房子里的人都已经死去,如鬼魂一般存在着。 这一次真正感觉到了生命里的‘最强风暴’,这‘风暴’似乎要把我爱的人、和我爱的人一起撕碎。 在家的十来天,梁凤书已经心力交瘁,我们面对多大的羞辱和打击都能咬牙承受,可新闻在她的家乡传开,她的父亲、母亲、爷爷、舅舅一次又一次打电话里质问她,质问她和我到底在干什么,怎么能做出那样丢人的事情来。 质问的声音多了,又都还是亲人,梁凤书无法面对,也没法解释,只好关机,用沉默作为对抗。我和梁凤书之间是没有任何埋怨的,我走的每一步都有她的智慧参与,我们是夫妻、是知己、是真正爱着对方,我们也是生活中的同盟,成功了我们一起享受,失败了我们一起承受。 在辗转难眠的夜里,梁凤书说:“没事的老公,我们的愿望都实现过了,以后我也不再做什么狗屁作家,我们终于要隐姓埋名的过日子,没有关系,我们有足够的存款应付生活。我们还有露露和贡布他们,谁也欺负不了我们。” 自我依靠上齐爷以后,梁凤书已经好几年不说这样坚强的话,这样的话她以前说过,那是在我们蜷缩在十几平米的出租屋时,在电子市场挥洒汗水时,在我们早上要节约着吃馒头时……每到生活的暴风雨袭击我们时,她总是如此的坚韧,我们就是这样相互鼓励着、坚持着,一路走来,酸甜苦辣我们一起品尝,事已至此,我们不怕,因为我们还有青春。 我和梁凤书之间不用解释什么,我们只坚强地拥抱在一起,就算窗帘无法打开,我们没法出去沐浴阳光,我们依然可以开着灯一起看书,一起探讨文学。她会若有所悟地说:“还是你二哥把书读得透,他比我们早明白生活就是一场虚梦,所以他愿意自在地活着,不像我们追逐名利,唉,我想李木了,你想他吗?” 在我的亲人中,唯一让我挂记的就是陶春兰和李木,可生活逼迫我离他们很远,很陌生。也是我自己的欲望逼迫我远离着他们,在暴风雨侵袭我的生活时,不由自主的想起他们,我也知道他们无法给我提供任何帮助,可就是会想起他们。 露露、小芬、贡布、平措、肖玲玲更是没有任何怨言,我和梁凤书怎么决定,他们都义无反顾地跟随,好在有这一帮没有血缘的亲人,在生活的狂风暴雨中,我们手拉着手一起对抗,怎样的力量也无法把我们分开。 林迪薇不一样,她和我虽然也如亲人一样好,可是她没有经历过什么惨烈的打击,从小生活在齐家,英国名校毕业,一直过的都是贵族似的生活,生命中的一切都有人替她打理、照顾,这样惨烈的打击,她是永远都没有想过会发生的。 跪倒深夜,我看见她如落叶一样轻飘飘地倒在地毯上,从我到达她的跟前,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说一个字,就是跪着,对着那些照片流泪。 当她倒下时,我想爬过去抱起她,发现我自己的两腿已经麻木,丝毫不听我使唤,只能大声喊叫:“阿秋,阿秋,快来啊!” 阿秋一直在门外,她冲进来,把林迪薇抱到床上,叫来随行私人医生,为昏迷中的林迪薇输入营养液。 第492章 无语凝噎 安顿好林迪薇以后,我问阿秋:“李学匀、甘璞明他们都不来看望林董吗?” 阿秋对思齐的体系和人员是非常了解的,跟随老代学习多年,能接老代的班,她必须为林迪薇打理一切,相当于林迪薇的私人管家,这位置不是一般人能做的,除了忠心不二,还要有极其出类拔萃的本领。 “我了解林董,已经替她通知甘璞明,拒绝所有思齐的人来探望。唉,麦子,你是不知道,这段时间,思齐内部已经乱成一锅粥,各方力量在拼尽全力做最后的角逐。几天前,董事会已经提出罢免林董董事长职务,内部选举新董事长之时,他们谁能放松警惕啊!” “秋姐,你认为齐爷真是用炸药和庄园的所有人同归于尽吗?” 她看看我,眉头一挑:“麦少,你也怀疑不是齐爷所为?” “对,我了解齐爷,虽然他极其爱护颜面,但他不至于伤害小语和孩子,任何情况下,齐爷都不可能伤害小语和他的孙子。就算他不想活了,觉得没有脸面再活下去,最多他会自己死去,绝不至于让小语和孩子为他陪葬。” 我第一次看见阿秋从汪朝和的手里抽出一支烟,自己慢慢点上,动作虽然极其生疏,但情绪浓得化不开,汪朝和什么也没说,只抬头看一眼,又慢慢低头沉默。 阿秋深吸一口烟,呛得她连连捂嘴,可她继续抽着,望着远处霓虹,轻声说道:“麦子,你还不了解法国的情况,如果庄园是外力所为,保险公司必须赔偿所有损失,齐家有信托基金在,林董也还活着。但如果法国警方认定是齐爷自己所为,保险公司不会做任何赔偿,法国政府还将启动赔偿起诉。” “赔偿谁?” “赔偿那些死在庄园里的雇员,你不知道,在法国,死一个人,要赔偿的数额巨大无比,那么多人死在庄园里,这笔赔偿足够让齐爷倾家荡产。政府会出面拍卖齐爷所拥有的一切财产,包括齐爷在思齐的股份,当然,这是齐爷的个人刑事行为,林董名下的财产不至于受牵连,可林董以后肯定无法再执掌思齐了,林董名下思齐的股份并不多。” 人心寒凉我早已知晓,只是没想到黄秘书长和曹舵变化如此快,十几天前还因为林迪薇遭受袭击而赶来问候,如今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他们反而不见踪影。 我问阿秋和汪朝和:“你们以后怎么打算呢?如果林董的财富再也无法支持这个队伍,你们……” 阿秋转头盯着我,反问道:“麦少,不会你也要离开林董吧?” “我怎么会?林董待我恩重如山,我必生死相随。” 汪朝和终于开口:“我和阿秋也是,实在不行,把安保队解散,我们夫妻也将一辈子保护林董的安全。阿秋说了,要是林董破产,我们名下还有些房产可以出售,也能让林董衣食无忧,那些都是齐家给我们的,忘恩负义的事我们夫妻做不出来。” 我宽慰他们:“唉,也不会到那一步吧,虽说墙倒众人推,生活也不至于走入绝境。秋姐,如果不是齐爷自己炸的庄园,会是谁呢?谁有这等手段?” “白家,最大可能是白家,白家父子虽然死了,但他们白家这些年累计的财富还在,白楼的母亲和近亲还在,他们完全可能复仇,他们有足够复仇的钱。只要愿意出够多的钱,齐爷身边的安保或者佣人就有可能被买通,只不过,现在还不明朗。” 正说着,阿秋的电话响了,她拿起电话,脸上紧绷:“是法国那边打来的。” 接完电话,阿秋瘫坐在地毯上,伤心欲绝地说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待阿秋缓过气来,她说:“法国那边已经有人向警方自首,说他曾卖给齐爷大量的炸药,是他亲自把炸药运进庄园的。天啦!他们这是要让齐家彻底破产啊!齐爷不会这样做的,一定是遭人报复,麦少爷,你说是吧?” 真如墨菲定律,越担心的事情越会发生,接完法国电话,我看阿秋的精神彻底垮下去了,就那么一瞬间,她变得六神无主,依在汪朝和的腿上,又点上一支烟,脸上全是惊恐不安。 我们都没有睡意,汪朝和让人送宵夜到阳台上来。 打开落地窗,让夜风清洗我们的哀伤,让这都市繁华璀璨的霓虹伸出一个臂膀,寄放我们仓皇失措的灵魂。城市的霓虹那样辉煌,使得看不清夜空里的星光,只要一轮银白的弯月挂在天上,那弯月朦胧娇羞,在苍茫的夜空里如我们的心一样孤独无助。 别墅后面的山林发出阵阵呜咽,那是夜风在摇曳,那是繁华都市边沿的哀鸣。那些葱郁苍翠的树木啊,它们在大海吹来的夜风中波涛汹涌,如此的凄厉呜咽,是否在山上拼命挣扎,挣扎着想离开扎根的山,也想闯进繁华都市的璀璨中去,只怕那繁华都市中的欲火,会很快把它们烧成灰烬。好在有大山疼爱它们,用泥土牢牢拖着它们,使得它们扎根在泥土里茁长成长。 而我的根又在那里呢?谁又会保护我不受都市繁华中的欲火燃烧,是我自己飞蛾扑火般扎进了这繁华璀璨吗?那些人呢?那些胜利者呢?他们为何就能在这璀璨中逍遥快活?我不甘心,绝不要像野狗一样离开,我还有力量穿梭,我要继续飞翔。 夜鸟低鸣着,落在阳台外不远处的墨色树丛里,不曾对我一望,而我看向远处时,正好看见它孤独地落下,它娇小的身躯犹如夜幕里的一颗尘埃,在迷茫的夜风中被吹落在树丛里,发出一声哀叹,随之不见踪影。 向东而望,在那已经稀稀落落的灯光中,分不清那一盏是凤书楼发出的。今夜的凤书楼一定还是窗帘紧闭,她一定也还是坐在窗前,只亮起一盏鹅黄的台灯。她习惯我不在的日子里,独自在窗前眺望夜色,也不曾一次地说过,喜欢和我一起在窗前眺望夜色,这是我们曾一直憧憬能扎根的繁华都市。 从前的日子就这样回不去了,我们也还相依相偎在一起,也还一起眺望夜色,可她独望夜色的日子越来越多,她的心随着我一起移动,而我的心在几条路上来回奔忙。 我的小语呢?你在天上会怨我吗?你后悔与我相识相爱这一场吗?夜色啊,你可曾看见小语窈窕孤寂的灵魂,哦,不对,她一定紧紧地抱着孩子,能否用我的生命,换他们母子一世快乐逍遥? 夜色无语凝噎。 第493章 刘秃子临别宴 梦里,我又见到了小语。 赤地黄沙,满眼尽苍凉,戈壁茫茫无涯,烈日烘烤着大地,苍凉中,热浪滚滚,看不见一丝绿色,看不见一滴甘泉。 戈壁热浪中,一个娇小的女孩跌跌撞撞前进,她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一边走,一边四下眺望,似乎在这无垠的苍凉中寻找着什么,她呼喊的声音已经沙哑,听不清在呼喊什么,模糊沙哑的声音似乎只喊着四个字:“我的宝贝”。 梦里,我驾着车,缓慢地穿行在戈壁中,当我路过她的身边时,认出熟悉的脸庞,分明是小语。我想停下车去抱她上车,可是车突然失去控制,我无法让车停下来。我急了,用力开车门,可是车门打不开,我拿出手机用力地砸车窗,车窗安然无恙。我对着窗外拼命地呼喊,她好像听不见,又好像听见了,可是她只看我一眼,似乎完全不认识我,她的目光又转向别处,继续寻找着。 戈壁中突然出现几匹豺狼,虎视眈眈地向着她奔去,我手脚并用,想破窗而出,可是完全没有用,但她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到危险正在来临,她反而向豺狼走去,嘴里喊着:“我的宝贝,我的宝贝……” “小语……”我在惊呼中醒来,满身大汗,平措和汪朝和正按着我。 见我醒来,平措惊恐未定地说道:“吓死我们了,你拼命叫喊着小语,手舞足蹈,可我们就是无法弄醒你,哥,又是噩梦吗?” 阿秋递过来一杯水:“快,喝点水,定定神,看你这一身汗,真吓人。” 喝着水,我也惊魂未定,原来又是这样一个梦,为什么会是同一个梦,我无法解释。想起小语,我心里又埋怨起来:“老谢啊老谢,为何就不能给我来个信息呢?以你们的本事,要通知我还不容易吗?你们为何没有救小语,为何就不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我的问题只能在心里,老谢和蔡子瑛的事情不能对外说。 林迪薇已经昏昏沉沉三天了,不吃不喝,靠静脉输营养液维持着生命。医生诊断说她没病,是她的精神收到沉重打击,可能是她没有精神醒来,需要慢慢静养。 洗漱完以后到餐厅,看见刘秃子正端着一盘刺身刚上桌,他把一大盘刺身放在桌上,拿过旁边的毛巾擦擦手,非常高兴地说道:“麦少,来,快尝尝,我今天带来的,活的,现杀现片的,特别的鲜。” 几天没见到刘秃子,我还以为他害怕了,或者也叛变了,想不到他又突然出现,还是这副高兴的样子。记得那次在中秋赏月的海中游艇上,他也这样亲自做刺身,这是我第二次吃到他亲手做的刺身。 “刘总,你怎么才来?齐家……思齐……唉,怎么会是这样?” 刘秃子愣住几秒,随后乐呵呵地说道:“来,吃,边吃边说,要趁这肉还在抽搐时吃最好。麦子,不要担心,事已至此,我们需要凝聚力量做事,悲伤是没有用的。” 倒上酒,刘秃子端起酒杯:“麦子,阿秋,汪队长,还有平措,辛苦你们了,只要保护好林董,其它事情都可以不管。” 没法谈笑风声,脸上都是苦笑。 匆匆吃过饭,我邀请刘秃子到客厅喝茶,他站起来擦擦嘴:“麦子,茶不喝了,我还要急着回香港,就像临走前来看看林董,和你吃顿饭,唉,想不到你也没什么胃口。” “不用这样急吧?不能喝茶聊聊再走?” 汪朝和马上解释道:“刘总通过一个人打听到了有人知道佛爷的真实生辰,正要急着去见他,我这里借一个兄弟陪他一起去,以防万一。”汪朝和按住椅子,目光炯炯,看得我心发慌:“麦少,你看,要不要卜一卦看看,这是吉是凶。” 刘秃子哈哈一笑,拿出烟来,递一支给我,他自己也点上一支:“不了,不卜了,无论吉凶,我都是要去的。齐爷庄园的事情,一定有他个扑街的参与其中,我必须要给麦子拿回他的生辰来,让麦子破他在香蜜湖的玄关。” 说完,他猛烈地吸几口,好像急着把烟抽完。 “刘总,可靠吗?这是什么人,他为什么知道佛爷的生辰?” “可靠,绝对可靠,我找的人没有不可靠的,麦少你放心吧。这个人以前住在扑街的他家隔壁,他出生后不久,村屋拆迁,各自谋生。没错的,我去见他,他一定会告诉我实话。” 他又用力地吸几口烟,焦急地把烟按在烟缸里,看着汪朝和:“人准备好了吧?” “准备好了,刘总,你……” 刘秃子神采奕奕,打断汪朝和的话:“你什么你,年轻人,怎么婆婆妈妈、啰里八嗦的。”他又拉住我的手:“麦子,照顾好林董,不用送我,等我好消息,我走了。” 他一边挥手,一边说道:“别送,别送,快去照顾林董。” 上车以后,他从车窗探出脑袋大声喊道:“麦子,法国警方的勘验报告,我已经让人翻译成中文了,在茶座上,你仔细看看,等我回来再商量。” 飞快跑到客厅,打开茶桌上的文件袋。 爆炸发生在法国时间凌晨两点,爆炸的中心点在负一楼,因楼是一百多年前的砖石结构,爆炸中,整栋大楼坍塌,并发生满天大火,一共造成十三人死亡,八人重伤,两条牧羊犬也在大楼坍塌时死亡。庄园不远处的马厩都被引燃,几匹汗血宝马全部烧死。 齐爷的尸体在书房找到,他身边有一个控制器,证明他是独自坐在书房,在凌晨两点,他按下了炸药的控制器。 我先粗略看一遍,又反复仔细看几遍,把文件递给阿秋:“你看看,你看了吗?没有小语的尸体,怎么会没有小语的尸体,这报告中说,孩子的尸体在保姆房,可小语呢?小语去那里啦?” “我没看,刘总给你的,我们敢先看。”阿秋接过文件,坐下仔细翻阅起来。 平措和汪朝和也马上传阅着文件。 “不对啊,孩子在,小语肯定就在。”阿秋可能发现自己一时激动,自己说的话不对,对我苦笑道:“麦少,对不起啊,我不是说小语就一定也该……你知道的,我不是这个意思。” 第494章 法国的勘验报告 汪朝和指着文件说道:“麦少,秋,你们没仔细看,你们看看,重伤的都是住在东南面,小语的卧室也在大楼的东南面,也就是说,东南面因为后期整修使用了钢筋混泥土,大楼倒塌时,东南面的人只是受伤,小语可能还活着,但她逃离了,或者被人弄走了。” 我接过文件,再仔细读汪朝和指定的几页,发现果然如他说的。 阿秋欣慰地喊起来:“麦子,你看,你看,警方正在全力寻找小语,这样好,这样好,只要小语还活着,这案子就不能快速结案,因为齐爷去年已经在律师所立过遗嘱,小语和孩子他的合法继承人。” 我的心里泛起一丝希望,小语还活着吗?是老谢和蔡子瑛把她救走了吗?为什么不和我联系呢?随之,我又陷入谜团中。 东南方的八个人重伤,那么小语就算活着,肯定也严重受伤,她自己肯定没法逃走,一定是有人把她从废墟中带走了,可是谁能把她带走而不留痕迹?要么是被人刻意带走扣押起来,要么就是老谢和蔡子瑛带走的。 阿秋拿出电话来,以林迪薇的命令,让法国那边的人全力寻找小语,并让律师介入案子的调查。 新的顶级铁观音也像没有了味道,我端着茶杯,心里暗自分析,如果小语是被老谢和蔡子瑛救走了,那就是不幸中的万幸;如果是被歹人劫持,他们的目的一定是要利用小语,在以后的日子里要挟林迪薇。 又想,林迪薇这边的防御如此完备,齐爷那边的安保防御会如此不堪一击吗?就算其中几个安保人员被买通,那么大量的炸药运进楼里救不会被发现?要是安保被人卖通,被买通的安保必然不会把自己砸死,这样的话,法国警方也不是吃素的吧? 最不可能,也是我最不相信的真相,难道真是齐爷自己干的?真像那个自首的炸药提供者说的那样,是他帮着齐爷把炸药运进楼里并安装吗? 平常爱看一些杂书,我知道,要炸毁一栋大楼,并不容易。虽然我没有去过法国庄园看过,从照片上看,还有小语以前的讲述,那庄园的大楼有近百个房间,如此庞大巍峨的大楼,没那么容易全炸坍塌了,一定有专业人员参与才能做到。 胡思乱想一通,也找不到任何头绪,唯一可以确定一点,小语可能还活着。我只能想她可能还活着,因为她一定身受重伤,连法国警方都找不到她,她一定是被藏起来了,得不到有效的救治,她能好吗? 夜色来临,都市的霓虹依然璀璨,汪朝和望着迷茫的夜色念叨着:“刘总怎么还没消息,怎么还没消息呢?” 林迪薇昏迷这几天,阿秋他们轮流守侯,又要防着外面攻击,弄得疲惫不堪。我感觉自己精神好些了,一丝睡意也没有,让他们都去休息,我把卧室的门打开,坐在卧室旁的小厅里顺便值夜。 梁凤书打来电话:“老公,还没睡吧,我想你也还没睡,我刚从李白那边回来。” “没遇到危险吧?有没有人跟踪你。” “有也不怕,有贡布陪着,我不怕他们。再说了,我现在狗屁不是,杀我还有什么价值。” “老婆,你怎么妄自菲薄呢?你可是我最美丽善良的女菩萨哦。” “好了,乖,我不和你贫嘴,我要好好替你想想。李白和上官婉儿说,齐爷的事在国外引起极大的轰动,各国都在报道,他们帮我打听到一则小道消息,还不能确定可不可靠。” “老婆快说。” “据说齐爷每年夏季会购买一大批红酒,用于平时招待客人和庄园里的人饮用,今年的红酒就是在爆炸那一天运输进庄园地窖的,很可能就是这批红酒被人动了手脚,夹入大量炸药,夜里被人遥控引爆。” “这不可能吧?老婆,你想想,红酒这东西入库不验收吗?” 她马上在电话中教训我:“你是不是傻?你以为像我们家里买几箱红酒吗?齐爷的量肯定很大,酒的供应商肯定都是熟悉的人,那么多的红酒,刚搬入时没来得及一一清理,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运输中途被人调包并不难,白天运进去,晚上就爆炸,逻辑上说得通哦。” “还有什么消息?” “还有消息说齐爷一家死于利益争斗,金家和殊家里应外合瓜分思齐,雇人策划了这次爆炸事件。就这些,不说了,我要去洗漱了,上官婉儿让我喝了很多酒,我头晕,要先休息一会儿,等我想明白了再告诉你。” 我自己分析,梁凤书说的这后面一种情况是很有可能的,如果思齐的新董事长是李学匀,那么金殊两家极有可能真就是里应外合。 金洪股份的实际操作人是佛爷和金紫,齐爷突然死亡,国内的关系网将崩塌,如果法国再认定齐爷是自己引爆炸药,保险公司不会有任何赔偿。股价大跌,各银行收回信贷授权,所有银行借贷要求兑付。齐爷持有思齐大量股份,银行将强行拍卖齐爷质押的股权兑付债务,金洪股份卖下齐爷在思齐的股份,金洪股份将成为思齐的控股股东,这相当于一下吃进了齐家两代人在国内铸就的这块大蛋糕。 林迪薇这个人很清高,不愿意与官场的人眉来眼去,所有官方的事情一直都是齐爷在处理,齐爷死后,林迪薇便是一个‘孤家寡人’,在中国市场上再没有了影响力,她又失去思齐的控制力后,等于退休养老,这还得是在对方不赶尽杀绝的情况下。 仔细回顾一切,齐爷庄园里死伤的那些人,我和梁凤书的声誉败坏,一切可能真就是源于林迪薇要给父母报仇。她强烈地想给父母报仇,老代不忍心林迪薇老是愁闷着生活,抓住难得的机会送白家父子下地狱。 白家人死后,白家活着的亲人又要急于报仇,就可能如那句老话“狗急跳墙”。而佛爷正好因白家父子死亡后得到控制权,他不只狡诈狠毒,还擅长瘸子的屁股——歪门邪道。 他抓住机会,先利用掌握的我和梁凤书刚到这座城市时的曲折生活,用那些简单又无法辩驳的证据,进行夸大演绎,使得齐家和我们夫妻声誉尽失。佛爷他也很了解齐爷,知道齐爷最在乎颜面,打蛇七寸,齐爷颜面尽失后,让齐爷的死亡可以说得通,最后他又把帮着齐爷打下的江山夺回自己手中。 第495章 树倒猢狲散 越往深的想越可怕,或许我本就是佛爷利用的一颗棋子,是他安排我到齐爷身边,是他帮我取得齐爷的‘信任’,他知道这片土地上信奉的是无神论,最忌讳搞封建迷信,而我就是个算命的,并且还有污点,在梁凤书成为作家的事情上,他也不遗余力。我和梁凤书的污点他都知道,加上我和小语有了孩子,他更能随时攻击齐家和我们夫妻。 仔细分析后发现,佛爷确实技高一筹。 一连几个月,我身上再没有什么大事情发生。佛爷好像又龟缩起来了,他这种山大王的手法——抢一次龟缩起来享受许久,也可能是齐家的惨烈变故太耀眼,他暂时避过这风头。 林迪薇醒来以后,彻底憔悴了,不再是思齐懂事长的她,整日窝在南山别墅里,那里都不去,谁也不见。她从前的庞大团队全部遣散,只留下阿秋和汪朝和。佣人、医生、助理等等全部另谋生路,从此与林迪薇再不想干;那些安保队员北上创业,开设安保公司,他们与阿秋、汪朝和的感情倒是没有断,时常联系,但为了各种的生活,都各自在都市里奔忙,再难聚首。 这几个月里,金紫做了思齐董事长。如我最先推断的一样,齐爷被法国警方认定为炸弹的引爆人,他持有的思齐股份被法国政府强行拍卖,加上齐家在法国的产业也被拍卖殆尽,全部作为股权质押兑付和债务偿还。金洪股份卖下齐爷持有的思齐股份,成为思齐控股股东,金紫代表金洪掌控思齐,成为思齐又一任美女董事长,一连好几天都是新闻上的风云人物。 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天,各大新闻媒体争相报道这座城市的反腐成果,黄秘书长因贪污腐败重新被调查,警界高层曹舵因徇私枉法被下狱。几个月没有他们的消息,想不到是这结局,同时被抓的还有好几个,都是以前跟齐爷关系好的人。 黄秘书长还稍微好一些,新闻上只说被停职调查,不知道结果会不会坐牢。曹舵比较惨,被坐实徇私枉法,投进监狱等待判决。 最大的谜团是刘秃子消失了,和他一起消失的,还有当初他带走的汪朝和的安保队员,生死不知,了无音讯,阿秋、汪朝和让人多方打听,始终没有任何消息,我们只能做最坏的打算——他们都被佛爷秘密处理了。 小语依然没有消息,老谢、蔡子瑛也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他们夫妻只能是蒸发,没人能杀他们夫妻。我甚至在心里咒骂过他们:“是不是偷渡时掉海里淹死了,这么久没有一点消息,我一百多万的私房钱全都给你们两个老东西,你们竟然消失?” 我查过那银行卡,在平措送去卡的第二天,他们已经把卡里的钱全部转走,这我很能理解,他们改名换姓,不能拿着我的卡经常取钱,可拿了我的钱,也没办成我委托的事情,还音讯全无,我常常觉得他们太丧尽天良。 仅仅五年时间,从我认识齐爷开始,才五年,齐家已经面目全非,那些曾拥有的权势烟消云散,活着的只剩下林迪薇,小语只能说可能还活着。 齐家在利益的争斗中,终究败给了佛爷这个老流氓,与人类历史上的几次大变革异曲同工——自以为的高贵无法战胜野蛮人的进攻,佛爷不只是野蛮,他是野蛮人的头子,他是野蛮人中的魔鬼。 因林迪薇不愿意见人,我在家里一个月闭门不出,那天起来,推开窗户,突然发现夏日的燥热没有了,天空下起蒙蒙细雨,湿润的空气带着海腥味。南国的雨很像思念,不经意来,来后拢起缕缕愁绪,萦绕反侧,久久不愿离去。 推开书房的门,没看到梁凤书,下楼去,碰见肖玲玲,她高兴地挽着我的胳膊往餐厅走,神神秘秘地说道:“麦子哥,今天是嫂子亲自做饭哦,烧了一大锅牛腩,还有你最爱吃的回锅肉,快,一会儿我还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我们的生活还有好消息吗?现在就说。” 她放开我胳膊,蹦跳着跑进餐厅,大喊道:“老爷下楼啰,开饭啰。” 我到厨房抱着梁凤书的腰,为她解开围裙,问她:“老婆,你怎么亲自下厨啦?” 她一把推开我:“去,去,去,你只管吃就行,干嘛管是谁做的,我现在什么都不是,要是连饭菜都做不好,指不定哪天被你赶走。” 小芬一旁说道:“嫂子,你是自己抢着做的啊?我们可都没有逼你,别说这些酸话。” 梁凤书洗洗手,坐下来吃饭,故意哀叹着说道:“唉,你们都去上班,家里的事也该我做,这几年都是你们做的,辛苦你们啦,快吃吧。” 露露高兴地品鉴着:“嗯,嫂子的菜真好吃,大作家的菜都有文艺味。” 我马上放下筷子,扫视他们一眼:“什么意思?都去上班?上什么班?咱们没钱吃饭吗?” 面对我一连串的问题,他们都不理会,还是黑蟒仔忍不住回答我:“麦哥,你最近看书是看入迷啦,也不算上班,露露和小芬到面包店帮忙,面包店本来就需要人,来去都有我小弟接送,很安全。” 小芬对我翻白眼:“黑仔,难得给他废话,我们都工作快一个月啦,他这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似的,装给谁看?” 梁凤书马上劝慰道:“你们要理解他,他已经好久没有这样专心致志的看书了,就让他沉迷其中吧,总比无所事事的好。” 我这才想起来,最近确实沉迷于书中,每天除了吃饭睡觉,所有时间都在看书。已经快一年没有好好看书,心都感觉荒芜了,只好解释说:“对不起啊,我想把西方哲学从柏拉图到康德通读一遍,是有些沉迷。家里有我老婆料理,我也就没必要操心。只不过,家里又不是没钱,不用你们去上班啊!” 梁凤书马上对我抛来愤恨的目光:“什么意思?怪我啰?我没料理好这个家?” 露露马上给梁凤书夹菜:“嫂子不要生气,不生气,我们是自愿去做事的,你永远都是作家,这几年都是你和哥养着我们,现在没有了收入,不能坐吃山空,我和小芬也 第496章 重入拮据和艰辛 黑蟒仔马上又解释道:“麦哥,你别误会啊,我和我老婆可没把露露和小芬看成打工的,我老婆经常教育我,没有你和嫂子,就没有面包店,现在扩大面积,算露露和小芬一份,她们都是老板,不存在打工的事。” 黑蟒仔说得很真诚,就好像我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害怕我有丝毫的理解错误。生活又变得拮据,他也一定担心我一蹶不振。 肖玲玲兴高采烈地说道:“还有我,哥,你放心看书吧,我能挣钱养家的,这些年都是你和嫂子挣钱,我也该出去挣钱了。” “你又去干什么?” 黑蟒仔说:“玲玲从今晚开始,在我们自己的酒吧驻唱,每月轻而易举收入上万。” “我们的酒吧?” 梁凤书放下筷子,直勾勾地侧头看着我:“你不管就不管,问这么多干什么?上步路有个餐吧转让,黑仔接下来,他夫妻面包店的钱,加上我们的钱,不就是我们的酒吧吗?三百来平方,挺好的。” 听她解释,酒吧老板是黑蟒仔,我们不出面,黑蟒仔几个小弟也占股份,加上肖志程占干股,没人敢到酒吧闹事,一般酒鬼有黑蟒仔的小弟收拾。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饭,但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我才明白过来,齐家崩塌了,梁凤书的作家身份算是报废,家里再没有收入。面包店和李白西餐厅两处投资,每月的分红不多,以前黑蟒仔和他的小弟每月要从我们家里领工资的,这些事情一直都是梁凤书在处理,我们现在已经没法付他们任何人工资,好在黑蟒仔不计较,只和梁凤书商量,能不能想办法弄个挣钱的法子,继续把一帮兄弟团结在一起。 要想团队不散,必须要挣钱,因为每个人都要生活,都要养家糊口。 听着听着,心就变得苍凉起来,没日没夜看的那些书,并不能解决生存问题。城市残酷无情,没有钱就没有立足的资本,好在这几年我们有些积蓄,不至于活得太狼狈。 生活出现危机之时,又是梁凤书想办法维持着,我好像帮不上什么忙。读书破万卷,真要挣钱过日子,才发现我好像没什么能耐,唯一擅长的是算命卜卦,而我已经没法在这座城市给人算命卜卦,佛爷已经让我身败名裂,我连走在街头都要拉低帽檐,已经习惯性几乎不出门。 偶尔在夜深人静、露坠枝头时,从小区南门出去,在红树林边走一走,仰望明月和夜空,泪水往肚子里咽。每当我望着夜空安静下来时,不由得就埋怨老天不公,让我这个本命年如此难熬,几乎是要把我赶尽杀绝。 或许不是我爱看书,是生活逼迫得我需要借书打发苦寂难熬的时间。在我刚走出家门时,都市里的残酷、欺骗、偏见、谎言让我应接不暇,而我又没有胆量去犯罪,只好落魄在街头。而茕茕孑立、踽踽独行的日子那么枯燥无味,街角夜露那么漫长,唯有廉价的旧书能陪着我。 当暴风雨又一次让生活摇摇欲坠,我好似回到刚离开故乡时的状态,没有勇气杀出一条血路,只能沉迷在书中聊以自慰,不敢让自己的心空下来,心一旦空下来,面对生活的苍凉,泪水会把心浇枯萎,泪水会淹没仅有的勇气。 书不会给我钱,它只会让我忘记时光流逝,让生命在无声无息中老去。看书越多,心中的孤傲就更壮大,在不择手段也要活着的繁华都市里,孤傲的壮大让生活更加的艰难,禁不住时常在心中感叹:人生那么漫长,要如何辛苦挣扎才能到达终点? 这一次暴风雨袭来,我们还有挡风遮雨的家,账上存款也颇为丰厚,要是把黑蟒仔和一干小弟都解散掉,我们也能靠着那些存款过日子。但生活并不能让人在惬意里做‘南山翁’,一旦我们解散了黑蟒仔和一干小弟,觊觎我们的人会扑上来,把我们最后的生存资本都抢走,甚至会把我们最后的尊严都踩在脚下。 梁凤书想法设法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一起,光有团结的精神是不够的,必须要开源节流,好在我和梁凤书春风得意时并不轻视身边人,大家抱团取暖,还给我们三分薄面,愿意听从梁凤书的安排。 见我听着听着情绪低落,肖玲玲大声说道:“哥,你这是干什么?我一开始就给你说过,这是一个好消息。我们住别墅,出门有自己的车,这一切都是你和嫂子挣的,现在轮到我们尽微薄之力,我们求之不得呐,你哭丧着脸干什么,不准这样。” 梁凤书放下筷子,感叹道:“准确地说,这一切都是麦子挣的,连我以前作家的名分都是他争取来的。我们的麦子是个好人,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如今他是失落了,可又舍不得你们出去受委屈。只不过啊,老公,我们都还这么年轻,是要做点事情的,家里的事情你别操心,我会打理好的。” 平措豪气万丈地说道:“对,我们听嫂子的,有我们这些兄弟在,谁也不怕,谁也不能给我们委屈受。” 我也只好接受生活的残酷,提醒黑蟒仔:“千万别让玲玲去陪酒,不要让她有任何应酬,不然,宁愿她在家里呆着。我话先撂这里,谁要是欺负玲玲,我会让他下地狱。” 黑蟒仔马上信誓旦旦地说道:“你放心,玲玲是你麦子哥的妹妹,谁敢?就唱歌,唱完平措就接她回来,绝不应酬。” 肖玲玲热泪盈眶地看着我:“哥,我没那么娇气,不会有事的,那是我们自己的酒吧。” 梁凤书把肉夹到我碗里:“快吃吧,吃完继续看你的书去,我们的酒吧是餐吧,没有那些烂七八糟的事,也没有烂七八糟的人,喝杯咖啡,喝瓶啤酒,吃份西餐,还能闹事?不至于,要是那样的话,人都没法活了。” 我的生活变成这样,那林迪薇呢? 放下筷子,走到窗前,伸手触摸凉凉的微风细雨:“平措,开车送我去看林董,我快一个月没去看望她了。” 露露马上提醒道:“哥,你忘啦?不是说林董谁也不见嘛。你现在也不是她助理,何必要厚着脸皮去看她呢?” 第497章 美人颓败 他们当然不知道我和小语还有孩子的事情,齐家虽然变成一堆废墟,可我无法视若无睹,我和林迪薇的那份情感也不能告诉他们,老代的嘱托更不能忘记,还有我自己对林迪薇的承诺,再者,万一小语还活着,当我们有一天在茫茫人海相遇时,我又该如何面对她? “不是助理,也还是朋友。这别墅,包括我的一切都是齐家给我的,忘恩负义的事情不能做。” 梁凤书马上拿出钱包来,抽出一叠钱给平措:“陪你哥买些水果去,空着手去不礼貌,记住,买最好最贵的水果,林董是个矜贵人。” 她挽着我的手,回头对大家说道:“麦子要不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在这个鬼地方,我们这些人恐怕早就四散零落,重情重义的事我们都要支持他,况且,林董是个好人,不说别的,真的给过我们很多钱。人都有走麦城的时候,活着,总该有点良心。” 小芬正在收拾饭桌,停下来大声说道:“唉哟哟,你们没听出来嘛,嫂子这是教训我们呢,我们可还是有点良心的啰。” 梁凤书刚想回怼小芬,只听她大声喊道:“露露姐,你坐着干嘛?还想当少奶奶不成,地不用拖吗?厨房不用收拾吗?” 贡布马上从旁边跑过来,递给我一杯茶,急忙回去收拾,高兴地说道:“我来,我来。” 露露慢慢悠悠地说:“算了吧,这不是你男人做的事情,还是我来吧,就想休息一会儿再弄,非得要这么急。哎呀,我看啊,嫂子不做作家,也没这么大怨言,她这作家助理反而怨气横生。” “放你娘的屁,面包店不用去了吗?赶紧收完,我还想眯一会儿呢。” 几个女人一如既往地打打闹闹,嘴上说得厉害,心里谁也不计较。 车到别墅,大门紧闭,鸦雀无声,就好似这里已经荒废。 拨通汪朝和电话,他才飞跑着来开门,一看是我的车,脸上霞光万丈,非常高兴地拉开厚重的铁门。 花园里的那些花花草草已经长得飞扬跋扈,没了从前的模样,地上扫地还是干净,游泳池的水有些发绿,上面还漂浮着被吹落的树叶残渣,好似已经久不使用。 点上一支烟,看着这仿佛就要彻底颓败的花园,心中无限悲凉,不由得长叹一声:“唉,汪哥,怎么会这样?游泳池都不用啦?” 他马上变得失落,苦笑道:“兄弟,小声点,林董已经几个月不下楼。秋要收拾家里,这么大一栋楼,就单单是把清洁搞一遍,都要累几天。我现在每天买菜做饭,这花园也要打扫,担心林董万一看见心情更不好,游泳池没法弄,况且,还要这么大的水量,也要不少钱。” 用手抹一把凉亭的椅子,有一点灰尘,将就坐下去:“汪哥,辛苦你啦,让你买菜做饭,真是大材小用啊!” 他无所谓地说道:“嗨,这没啥,我没退伍以前,什么都能做,这些事情完全没有难度,只是啊,林董,哦,不,现在她不让叫林董,叫薇姐,她要能振作起来,日子不止于此的。” 平措把车停好,提着两大袋水果放在一楼,轻手轻脚地走到凉亭来,小声说道:“汪哥好,最近还好吗?吃过饭了吗?” “能有什么不好呢?挺好的,刚吃完不久。”他对楼市撇撇嘴:“薇姐是谁也不见,我都没有见过她,饭菜是秋送到房间里去。” 我想,以林迪薇的财力,不至于一个保姆都不留,厨师也该能留下两个才好,这点开支对于她来说,应该丝毫没有影响才对。 问汪朝和:“保姆、厨师也该留下几个啊,为何要散得这样干净呢?” 果然,汪朝和说:“唉,薇姐不想听到乱七八糟的声音,恨不能把我和秋都赶走,你说,我们那里能走啊,我们走了,她不是就任人宰割嘛。” “叫大家小声一点不就行啦?” 汪朝和喉咙一哽:“不行,深夜里她经常在楼里到处逛,把每间屋子都打开看,地下室都去,几乎泪水涟涟,嘴里还小声地叫‘小语’,‘哥’,我和秋是毫无办法啊。” “这么严重了,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呢?” “怎么严重啦?平时也正常吃喝,没像有病的样子,我想啊,可能是她太思念小语和齐爷,夜里梦魔了。打电话给你也没用,她连我都不见,好在秋还能照顾她。” 实在难以想象,从前英姿飒爽的林迪薇,如今变成了这个样子。也多亏汪朝和、阿秋夫妻俩有情有义。 沉重的打击下,人真的会变成这样子吗?应该是我从小在苦寒中长大,更坚韧一些,她富贵乡里半生,无法面对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这猛烈真把她摧毁于此吗? 听汪朝和慢慢诉说,语气中多是无奈和惆怅。每天晚上还有陌生人在围墙外探头探脑,汪朝和坐在监控前看得清清楚楚,只要他们不翻墙,也不理会他们。 早上起来时,花园里经常被人扔进臭肉、臭鸡鸭等等,有时还在门外往里泼动物的血。汪朝和去物业交涉几次,依然没有改观,也就不理会,每天起来巡查一遍,把东西收拾扔进垃圾桶,这已经成了他习惯性做的事情。 偶尔有人夜里扔石头砸玻璃,汪朝和追过几次,开门出去以后,人早已不见踪影。他本想夜里潜伏在外面抓一回,仔细想想以后,觉得抓了也不能把对方怎么样,真要把对方打严重了,自己还可能被抓,那就更加得不偿失。 那些曾经一起并肩作战的兄弟姊妹们还没忘记汪朝和、阿秋,必定是出生入死的战友,他们希望阿秋、汪朝和带林迪薇北上生活,彼此能有一个照应。这份心意当然好,可林迪薇的情况没法走。 阿秋笑嘻嘻地走来,压低声音说道:“哎呀,麦少,好久不见啰,还以为你不再来了呢。嘻嘻,玩笑,你不是那样的人。” 她把水果放在桌子上,自己拿起一个苹果咬一口:“嗯嗯,麦少买的东西真好,有品味,不想我家的男人,总是像从外面捡些破烂回来一样。” 汪朝和傻笑道:“老婆,你不是说要节约一点嘛。” 阿秋卷起袖子,身上系着围裙,垂耳短发显得很精神,一副当家女佣的打扮,脸上没有忧郁,好似平常。 第498章 唤醒美人 林迪薇在睡午觉,平措从屋里把茶盘和开水端出来,讨巧地说道:“汪哥、秋姐辛苦啦,今天我伺候你们。” 细雨霏霏,雾縠涳濛,屋檐下,枝头上,嘀嘀嗒嗒都是雨落声。 凉亭下,泳池边,情谊浓浓,我们都是出生入死的战友,虽时局危艰,年轻的我们不会倒下。 身外是凉爽的细雨,手中是滚烫的新茶,心里憧憬无限,生活还会继续,我们还有力量翱翔。 估摸着林迪薇快醒了,阿秋放下茶杯:“你们屋里、这里都可以,我给薇姐切盘水果去。” 我站起来,让阿秋坐下:“秋姐,让我去吧。” “不行啊,她不见人,老汪都不见。” “相信我,薇姐不会为难我的。”我又提醒道:“有告诉她,小语可能还活着吗?” “最开始说过,后来就不敢提起,每次提起她都痛哭好久,还是别提了吧。” “秋姐放心,我知道怎么做。这样,平措,我们在这里住几天,你和汪哥策划策划,在我们不犯法的前提下,晚上抓几个捣乱的人玩玩。狗日的,敢太岁头上动土,我还就不信这个邪。” 阿秋喜笑颜开:“真要住几天吗?太好啦,热闹热闹。”她嘻嘻一笑:“嘘,我们小声一点热闹热闹,我都快憋死了。” 我端起水果轻手轻脚推开门,屋里只有一盏床头灯亮着,林迪薇坐在地毯上,背靠着床。我拿起一瓣柳橙喂到她嘴边,她也不回头,慢慢吞吞地吃下去,像一个机器人一样,可能以为我是阿秋。 脸上没有一点妆容,模样依然精致温婉,苍白的脸毫无表情。 接着昏暗的灯光,扫视一眼我熟悉的房间,没有一张照片。 她的目光低垂,像是看着自己的脚尖,要从脚尖上寻找到过往足迹的余温。 双手自然垂落在地毯上,犹如已经失去身体的控制。 当她吃下苹果时,冷冷地说道:“麦子,谢谢你来看我,我没事,你可以回去了。” 她的语气显得很平静,没有一丝波澜,就像一个在这房间里修行多年的人,没有任何情绪。 看来她的神志是清楚的,只是不愿意面对现实。 我挨着她坐下来,用赌气的语气说道:“不回去,姑姑,我要报仇,我的生活都被他狗日的毁了,这个仇必须要报。” “没意义,我是为我父母报仇了,可生活并没有因此而更好,我的生活就是被仇恨毁掉的。” “姑姑说得不对,生活不是被仇恨毁掉的,是被恶人毁掉的,就算没有仇恨,恶人还是恶人,他们不是因为你的仇恨才变成恶人,是没有节制的欲望使得他是恶人,恶人为自己的欲望伤害别人,没有任何理由,因为他是恶人。” 我的手压在她的手上,明显感觉到她的手抽搐几下,又归于平静。 “如果无法避开恶人,唯一的办法是消灭他。姑姑还记得吗?我说过,文明人战胜不了野蛮人,更无法战胜野蛮的恶人。姑姑输了吗?还是我输了?都没有输,活着便有机会翻盘。消极、沉沦,是自己替恶人打败了自己。” “金殊两家里应外合,佛爷那狗日的趁机取利,如此丧尽天良、违背道义,这样的恶人必须要除掉。” 她有些动容,说:“你……”,只说一个字,马上把话咽下去了。 我知道,她想问我有什么办法报仇,但她马上能想到,我没有力量与他们抗衡,所有的豪情状语都不过是痴人说梦。 “小语还活着,是我让老谢和蔡子瑛去救的。” 她的手一下抓住我的手指,浑身颤抖起来。 “我把姑姑给我的所有钱都给了老谢,她们有足够的钱生活,老谢虽然没有联系我,但我知道,他们一定带着小语躲在某个地方养伤。我了解他们,姑姑也了解他们,老谢和蔡子瑛一定会设法报仇,我们这边也要行动起来,配合他们,把金殊两家和佛爷干掉。” 她一下紧紧抱着我,放声痛哭。 抱起她,走进浴室…… 再次出来是,她的精神好多了,我给她吹干头发,把护肤品递给她:“我们要高调地活给他们看,我们越高调,他们心里越发毛。以我的推算,小语的伤应该已无大碍,老谢他们就要行动。国外凶险,金树山和殊胜荣一定会躲到这里来。” “为什么?世界这么大,为何偏偏要躲这里来?” “佛爷以为用娇妹重新夺回了从前的江湖控制权,当金殊感收到生命受到威胁时,一定会请佛爷出马,而佛爷认为这里全是他们的眼线,娇妹一统江湖,这里是他们的安乐窝。在任何国家,都不会如这座城市,从官方到江湖他们都能控制。姑姑,我们要让他们在所谓的安乐窝里自掘坟墓。” 我说了这么多,她看着我问道:“小语真的活着吗?你真的让老谢他们去救走她了吗?” 听她这样问,我马上明白她的惦念,故意说道:“当然是真的,姑姑想想,如果有一天小语和你重逢,发现姑姑什么都没做,整日浑浑噩噩过日子,小语不会失望吗?” 她脸上的光辉随之暗淡下去,好似我说的都是谎言。 我拿出银行账单递给她:“姑姑不信?你看,这是你给我弄的那账户,看看钱是什么时候被一次性转走的,是爆炸前十来天,是我把这些钱交给老谢的,姑姑是经济专家,我能把这些钱一次性转走吗?” 看着银行对账单,她的目光亮起来,念叨:“老谢他们是有本事的人,小语一定还活着,对小语一定还活着,我就知道,蔡子瑛是最爱小语的,一定是爆炸后,夫妻俩把小语救走的,不然怎么会没有尸体。” “对了,我一直没有得到老谢的回音,所以我也没敢告诉姑姑,这段时间啊,我想明白了。一来小语养伤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必须躲藏起来,二来,老谢和蔡子瑛都是极其聪明的人,他们知道,现在把小语送回来,我们可能无法保护她,躲藏起来是最安全的。以他们的行事手段,只有躲起来才好放暗箭。” 林迪薇一下像饿极了似的,端起果盘拼命吃起来,不断地点头:“是这样,是这样,他们夫妻擅长躲藏。麦子,你说我们什么时候能见到小语。” “嗯,以我的猜测,仇未报,老谢他们不会让小语出现。这将是一个漫长的等待,我们要有这耐心。只要我们行动起来,老谢和蔡子瑛会把我们每一步取得的成果告诉小语,她会因此而高兴、欣慰的。” 第499章 美人新生 当我牵着林迪薇的手出现在大门口时,阿秋、汪朝和、平措三人一下从亭子里站起来,三人喜笑颜开,阿秋大叫道:“薇姐,快来喝茶,这里好凉快。” 看着花园的绿化花草长得如此张牙舞爪,林迪薇感叹道:“阿秋、朝和,辛苦你们了,唉,张妈他们要是在就好了,跟我这么些年,不该赶他们走的。” 阿秋仰天大笑,完全不顾矜持,估计她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开怀的笑:“哈哈哈,今晚有好吃的啦!哈哈哈!” 笑着,她拉着林迪薇的手:“我就知道你会后悔,没有赶他们走,我把他们安顿在以前的安保宿舍里,哈哈哈。” 林迪薇笑着斥责道:“疯丫头,笑个鬼,还不打电话让他们回来。” 得到林迪薇命令,汪朝和噌的一下站起来,拿出电话:“我来打,我来打。” 细雨飘飘洒洒,颓败的花园里笑语欢颜,如那雨中盛开的月季花,在雨中更加姹紫嫣红。 没多久,以前厨房的夫妻俩、两个保姆、阿秋的女司机,五人兴高采烈地跑进花园里来,放下行李,即刻开始忙碌起来。 平措、汪朝和跳入游泳池,在蒙蒙细雨中开始清刷青苔。 阿秋一边泡茶,一边自作主张地说道:“队伍还是要建立起来,不扯以前那么大就是,要做到麦少说的,活得让他们心里发毛,团队是要的。” 林迪薇说:“钱由你花,可事情还得由你去做,阿秋,这些日子委屈你哦,不怪我吧?” “哎呦,要是师傅还在的话,还会怪我没有照顾好姐姐呢。姐姐是矜贵人,才是真的委屈,我不委屈,一点不委屈。” 晚饭时,林迪薇让所有人都到餐厅吃饭,两大桌子人,其乐融融。 阿秋真是深得老代真传,心思缜密,她让几个核心安保暗中在蛇口悄悄住下来,没得到通知,不允许他们私自出现。她知道林迪薇会振作起来,只是时间长短而已。 听她这样介绍,我就能想明白,那些人为何夜里往花园里丢脏东西、扔石头砸玻璃等等龌龊事,他们想看看林迪薇到底还有没有力量和心思对抗,阿秋和汪朝和也是真能忍,几个月来,不做任何还击。 林迪薇是彻底的,从里到外变了一个人,她举杯宣布:“以后在家里,我们就是一家人,只有老少,没有尊卑,在外面做样子是另外一回事。我让阿秋建立一个养老基金,你们以后都有好归宿。” 她走到厨房阿姨面前:“张妈,我敬你,委屈你啦!” 张妈热泪盈眶地站起来:“哎呦,林董,哦,迪薇,当不起,当不起,一点不委屈。” 她一个一个去敬酒。 走到平措面前时,笑笑:“平措,你不听我的,可你和麦子是兄弟,我也同样感谢你,少年英雄,真英雄。” 心灵的顿悟比任何形式主义都来得真实,当自己的心是真诚的,传递出的情感就是真诚的,得到的回报也是真诚的。 每个人都觉得婴儿可爱,连狗都是幼年最可爱,因为幼小的生命还没有历经世俗,一切都那么真诚,所以可爱。记得小时候农村的土狗,幼年时特别可爱,长大以后脏兮兮的,看着凶神恶煞,就没那么可爱了。 狗长大以后,便有了区别心,它知道谁打他,谁不打他,谁会给它好吃的,哪里常常能捡到骨头,等等,动物也会因为成长中,区别心越来越大,人更是如此。 在巨大的灾难中活过来的人,不一定都会顿悟出生命的真谛,可聪慧的林迪薇真正是焕然一新。 人的心里都有不服输的倔强,无论是为了我心底的那点善良,还是为了对爱的承诺,又或者为了我以后的生活能安稳,都希望林迪薇能站起来,有她这面旗帜在,反攻才有力量。 入夜以后,城市依然湿答答的,街灯与霓虹在细雨中重重叠叠,城市的喧嚣浸泡在细雨中,那些浪笑声都变得含糊不清。 海风一阵一阵地吹来,雨滴随着风的方向摇摆不定,那些在深秋里绽放的美丽花朵也放慢脚步,等待这南国漫长如思念的细雨能消退。 城市那么新,树叶、花朵都是新的,街道是新的,人也是新的,这座年轻的繁华都市一切都是新的,我们也带着新的心情驶入璀璨夜色,直达那迷茫的郊外。 厉无情、马龙、杨可凡三人是阿秋的忠诚心腹,都才二十出头,这三人曾受老代亲自训练,所有安保队员被遣散时,这三人被阿秋安排蛰伏下来。 当两人提着东西来到小区大门外,已经被三人盯住。两人熟练地翻进围墙,把两大包臭肉从别墅大门上扔进花园里,气定神闲地叼着烟在细雨中扬长而去,不过,这次他们回不去了。 那时的南山西北面还是一片人迹罕至的地方,蛇口的繁华仅限于海上世界周边不大的范围,细雨夜深,南山的西北面更是如一片蛮荒之地,连路灯都没有。正因为这片地方人迹罕至,以前安保队的训练就经常在这片密林中。 汪朝和开车,轻车熟路地带着我和平措来到这片漆黑的地方,下车以后,顺着泥泞的土路前进,快步走上二十多分钟后,汪朝和用手电筒在漆黑的夜里打出暗号,我们才来到一个简易窝棚前。 窝棚是石棉瓦和树干搭建的,推开门,我看见屋子中间跪着两个被黑布口袋罩头的人,手被反绑着,他们的脚被一条绳子连在一起,想他们就是往花园里扔臭肉的那两个。 马龙马上搬过塑料凳来给我坐,我点上烟,看看这个百十平方的窝棚,一个角落里有几个铁皮油漆桶做的蜂窝煤灶,灶上放着水壶,另一边有几架上下铺,中间一张长木板做的桌子,床上的被子,桌子上的杯具洗漱用品等等摆放得整齐划一,就像这里是军营的宿舍。 平措把几条万宝路和卤菜、啤酒、干果、饼干等等两大箱东西递给厉无情,指指我:“他的一点心意,辛苦你们了。” 我们相约好,不然他们看到我们的面目,我们相互之间不道称呼,只说你、我、他。 汪朝和看看我:“先审,还是先吃宵夜?” 第500章 午夜私刑 “先吃宵夜。兄弟们辛苦了。” “那好,听你的,嗯,先给他们洗个热水澡,我们这里慢慢吃,唉,下雨就是不好,要晴起来难了。” 汪朝和一边说,一边开啤酒。 杨可凡听到汪朝和说先给他们洗热水澡,立刻到蜂窝煤灶上提起快要烧开的水,从两人头顶慢慢倒下去,屋里马上白雾缭绕,犹如仙境。 两人拼命挣扎,奈何腿被拴在一起,无法挪动地方,嘴巴估计被堵住了,发出呜呜的声音。 浇完一大壶水,杨可凡把壶加满水,继续放在蜂窝煤上烧,回来坐下喝酒吃菜。 我们故意按照预想策划好的方式聊天。 我压低声音说道:“兄弟们,这次我们金家对佛爷的做法很不满意,所以才派我过来。这两个人哪里抓的,不能大意啊,这边现在娇妹掌控着,这浪货与佛爷沆瀣一气,万一动到她的人,我们不好应付。” 马龙说:“哥,你的意思是……” “小声点,他们耳朵没聋。”我故意放低声音说:“浪货是洪的人,洪与我们一直是精诚合作,但这浪货路子好像走得有点歪,她和佛爷,我们只能留一个,所以……” 汪朝和咳嗽两声:“这些事不说了,这俩个东西哪里拿的。” “街上,鬼鬼祟祟,很像佛爷那两个眼线,所以拿了来。” “像吗?” “很像,相貌、体型都和资料上的差不多。” 我把桌子一拍:“这是什么话,差不多?拿错人了呢?” 厉无情马上站起来:“哥别生气,拿错了无所谓,这两个肯定不是好人,下次我们再仔细点。”说着,他走到两个在地上颤抖的人身边,用力踹两脚:“操,我拿错人了吗?” 他弯下腰,把其中一人嘴里的毛巾扯掉,厉声说道:“问你什么答什么,多一点声响,我就再给你洗一次热水澡。说,我拿错你们了吗?” 他连连点头,哀求道:“我们不是佛爷的眼线,我们是蛇老大的外援。” “外援?带货的?夜里鬼鬼祟祟干嘛?” “不是,我们不沾货,我们只负责骚扰别墅里的人。” “别墅里的人惹你们啦?骚扰他们干什么?” “我们老大想让别墅里的人搬走,故意让我们来恶心他们。” “蛇老大我听过,娇妹那个浪货的马仔。既然要他们搬走,浪货为何不直接赶他们走?让你们骚扰就能弄走他们?” “我不知道,老大说那别墅的监控安保系统很厉害,没法硬来,说里面住的人极其讲究,只要我们坚持骚扰他们,他们忍不了多久,一定搬走。” 我故意严厉地说道:“问这些不相干的干什么?是拿错了吗?还是他乱说。” 厉无情马上火冒三丈,一脚踹过去:“操,说谎骗我?还想洗澡?” 他被黑布口袋套着脑袋,估计看不到外面,胡乱地对着周围磕头:“没有,没有,说的都是真的。” 杨可凡说:“真假一问便知,既然是蛇仔的外援,难道没有带过货吗?蛇仔不是说过他的货在那里,你说,放货的地方是哪里,说对了,证明你的身份,我们放你。” “我们真没带过货啊,粉货这种事情我们不干的,我只知道他们分货的人每次是在东湖沙湾统一出发,真的,我们真的没干过。” 我听黑蟒仔说,自娇妹代替佛爷发号施令以后,蛇仔比从前更加猖狂,私下里又开始干卖粉的事情,没想到还真从这两个人口中得到证实,这是一个进攻的好路线。 见再也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汪朝和说:“放了吧,但你们回去别乱说,你们老大的老大都得听我们老板的,你们老大身边也有我们的人,要敢回去乱说,我必做了你们。” 厉无情他们开车把三人拉到莲花山下扔在无人的街道上。 消息证实了,要找到蛇仔藏货的仓库就不难,以厉无情他们的侦查手段,只要有了大概范围,水落石出就在不几天。 要先打垮蛇仔,必须要警方的配合。可官方山头林立,还不能让洪家和谭家的人得到消息,因为他们两家的人会包庇蛇仔,我们就功亏一篑。只有靠肖志程,他以前得过齐家不少好处,黄秘书长和曹舵等人被拿下后,他幸免于难,加上他还年轻,又是警方队伍里的高材生,心中正义感还在。 以前肖志程渴望建功立业,曹舵他们倒掉后,以前的上下人际网络线崩塌,他的前程变得灰暗模糊,不敢再轻易出手,郁闷时,经常夜里找黑蟒仔喝酒,因为以前都是齐家的人,虽道不同,依然有惺惺相惜之感。 因要避嫌,肖志程已经不敢和我、林迪薇公开来往。 我打电话给肖志程,问他想不想立一个大功。电话中,肖志程对我颇为不屑,用嘲讽的语气说:“你现在是麦子,臭大街的麦子,不是麦少,我能信你吗?你别把我也弄进去待着,我这辈子就算完了。” 不跟他计较,我无所谓地说:“这么说来,你是只想把你那个芝麻大的小队长坐稳啰?机会难得啊,要做,见面聊,不做,我找别的人做。哦,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林董最近心情不错,她又让我继续担任私人助理。” 电话那头,肖志程迟疑片刻,惊奇地问道:“真的?媒体那样报道了你和你的作家老婆,林董还要用你?” “媒体上那些事情你也信?他们为了败坏齐家,拿我这里做文章而已。你要不信,到南山别墅来喝茶,我现在搬来这里住了,林董状态恢复得不错,她必定还是思齐的股东和董事,当然需要我这个私人助理,无人可替代。” 说这些话,我自己都觉得恶心,想到我给齐家带来的灾难,心中的愧疚感就会浮现出来,可我必须要利用肖志程渴望建功立业的心态。 听林迪薇说,当初齐爷看中肖志程,是他和曹舵年轻时差不多,有一腔热血和正义凛然的心,又是警界的高才生。这次风暴没有波及到他,是因为他职位还很低,加上他家里有些背景,虽不是齐爷生前那样高位,但他父亲在军队中一直是中层中的干净人,拥有极好的口碑。 肖志程渴望建功立业,希望能尽快做点事情给自己的父亲看。他是极其聪明的人,听我的话后,语气立刻变得随和:“麦少,我最近心情不好,别和我计较,晚上黑蟒仔的餐吧包间,我请客。” “今晚不行,具体时间我通知你。” 他很不耐烦地把电话挂掉。 第501章 步履酒吧 雨夜,霓虹朦胧,街灯枯黄,稀稀落落的黑雨伞像是街头的游魂,整座城市都湿答答的。 繁华的夜,暧昧与苦难交织,欢笑与泪水同行,兜里的钱决定心情和处境,要不,胆量也许能改变处境,也能改变心情。 上步路,步履餐吧,开业两个月,虽然有我的投资,可我是第一次来。 黑色条木整齐排列,漆黑发亮的门头在夜里,就像灯光朦胧中的黑色燕尾服一样优雅,梁凤书的品味不错。步履餐吧四个字用霓虹灯光勾勒出来,在门的侧面从上往下竖排,是这优雅燕尾服的领结,点缀得刚刚好,还醒目。 招牌的旁边一串白色脚印点缀在黑色门头上,脚印从‘步履餐吧’的‘吧’字往右上方延伸,脚印越来越小,就行这座城市的人,踩着孤寂的步履从远处走来。脚下的路是黑的,步履很坚定,终点就是这里,所有的憧憬和无数次的幻想都寄托在这里,这里是改革开放最前沿,这座城市年轻而繁华,能装下很多人的梦。 铁艺镶嵌五彩玻璃的两扇大门紧闭,透过大门,餐吧里的灯光朦胧而温暖,有些暗淡,色彩斑澜,意境浓厚。 餐吧门外屋檐下站着几个人,他们吸着烟,望着湿答答的夜,或许犹豫着该去何处,或许等待着一个人的到来。雨和着夜风,他们一点没感觉到冷,快要到年关了,可这座城市永远不会寒冷,除非你自己的心是冰冷的。 平措开着车缓缓停在门前,餐吧门口的两个身穿黑色体恤衫的人马上过来开车门,他们是黑蟒仔的小弟,我们彼此熟悉,他们临时的家就安顿在我名下陆溪楠生前的那套房子里,那套房子非常棒,这来到座城市打拼的人没几个能住得起,他们可以免费住。 低声而庄重地问候我:“麦哥好。” 本可以从后门悄然进入,我是故意要从前门进去,我知道,娇妹或者佛爷的人监视着我的行动。我虽弱小,他们认为我弱小,可他们还是怕我,担心我给他们一个突然的惊喜,使得他们在惊喜中坍塌。 要一杯生啤,一个果盘,一份牛排。吧台上一位充满魅惑、露着雪白双肩的女子不停地看我,她一定以为我是要在这里寻觅情感的寄托,也可能是我潇洒精致的外面使她醉意渐起。 小舞台上,一位带着鸭舌帽的男歌手正在自弹自唱,浑厚的嗓音带着疲累后的沙哑。夜已经很深了,很可惜,肖玲玲已经唱完会家,使得我没法欣赏她的歌声,我想,她一定给了很多来到这里的客人幻想,现在,他们已经沉醉在酒里。 我看看她,目光不敢停留,今晚没有时间和她调情。这样的女子很多,夜色里有她们的幻想和希望,还有她们挣钱的渴望。钱,能让人在这里继续梦想,不然,就得像野狗一样离去。 我吃几口,起身上厕所。 杨可凡和我身高差不多,今晚我们穿一样的衣服,一样的发型,带着同样的茶色眼镜,朦胧的灯光下分不清谁是谁。他早已在厕所等候我,我从旁边闪入包间,这包间不接待客人,杨可凡回到我的位置继续喝酒。 我刚推门进去,肖志程显得非常不耐烦,指一指手表:“麦,麦少,神神秘秘的干嘛?直接进来啊!” 感觉有点反过来,以前他对我毕恭毕敬,如今他再也没有哪份尊重。 “肖队长,你的等待是值得的。”我的语气故意带着傲慢,随口问道:“让你带的人呢?” 他两手一摊,脚翘在茶几上:“坐吧,真有你的,我的人在车里,后面停车场。” 说着,他很不耐烦,拿起烟敲敲桌子,弹出一支烟,点上,深吸一口,吐着烟说道:“什么立功的机会?别耍我啊!”这时他的语气强制性地柔和了许多,蹦出一个笑意。 “今晚抓蛇仔,货的量足够判他枪毙一千次。” 肖志程差点弹射起来,惊讶地看着我:“麦少,你脑子烧坏啦?今晚抓人?我就带了三个人出来,况且,你的消息有误,我不是上套吗?” “我有高手帮你,一定能成,上什么套?我和你一起去,要是你拿不到证据,把我抓进去,就定我一个报假警的醉,怎么样?” 他苦笑道:“麦少,你这是真心要为难我,你是林董助理,不看僧面看佛面,我也不能抓你啊!况且,你无罪。真不行,蛇仔的后台你是知道的,我要是拿不到铁证,我就得进去陪曹舵,不能干,这事不能干。” “你也知道你们队伍里有蛇仔的人,所以,今晚我和你说了,就必须要行动,不然一定走漏风声,以后就难了。” “必须?麦少,你这是要指挥我?” 我从怀里拿出一个信封放在桌子上,也悠然点上一支烟:“你先看看,我能指挥你肖队长吗?多少人混到五十岁,也不一定能当上所长,你多好啊,有一个好父亲,学校一出来就分配到市局,不几年,当上小队长,难道就不想再爬爬?” “什么啊?”他慢慢吞吞地用两个指头夹起信封,叼着烟,慢慢把信封打开,还没看,先怼我一句:“那有你幸运啊,从算命到跨国公司董事长助理。” 说着,他打开信封,脸上表情变得复杂,疑惑、惊奇、尴尬…… “麦子,哦,麦少,这不是假的吧?” “假的?你们的章你认不出真假吗?” “不能吧?我都没见过,这文件你哪来的?” “肖队长,唉,你啊你,以为齐爷死了,齐家的人倒了,齐家的势力就没啦?林董不是齐家的人?”我吸着烟指一指他桌子上的手机:“今天忙坏了吧?没有接你妈电话?” “什么意思,我妈电话?哦,我妈特烦,有时候真不想接她电话,你怎么知道?” “别的不知道,但今天你妈今天的电话应该要接的。” “为何?我妈怎么啦?”肖志程又些激动起来。 “也没什么,你母亲不是想去法国静养一段时间嘛,林董今天给她办好了,我想,走之前她应该会给你说一声的。” 第502章 捣毁毒枭老巢 肖志程脸上的笑容不再坚硬,把文件往兜里一揣,递给我一支烟:“麦少,我最近心情确实不佳,情绪很不好,不礼貌的地方别计较。” “你这变脸的招数是跟曹舵学的吗?他比你好,比你勇敢,比你有担当,当然,在不要脸不要皮这方面,也比你强。” 他马上严肃地说道:“说真的,我最近确实情绪很失控,你知道的,自曹舵他们出事以后,我的处境很尴尬。你是江湖人闻风丧胆的麦哥,当然能处变不惊,其实,媒体上说的那些你和你老婆的事,我真是一个标点都没信过。麦哥,说说你的计划。” 我拿出一张图纸:“你看,这是我的人侦查出来的,这里是货仓,这几个点是他们的防御,这里……” 听我介绍完,他激动万分:“麦哥,怎么能调查得这么清楚,我们的人都没这样详细。” “唉,有洪培忠和谭炬东的影子在,你们的人是闭着眼睛看东西——装瞎,真要想把他们端了,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他一年犹豫:“问题就在这里,我们要端他,他们总是能提前得到消息。加上你说的原因,今晚要是我围不到货,人就不能拿,明天我就得坐冷板凳,一直坐到退休。麦哥,老曹和老黄以前夸你足智多谋,你可别害我啊。” “我害你对我有什么好处,以林董与你母亲的情谊,我能害你?林董还不把我千刀万剐啊?负责侦查的人就是林董的安保,你觉得林董也害你?” “麦哥,靠你了,走,我们一起去,车上慢慢沟通,计划也得给我的人说说。” 从包间后面到停车场,我对平措招招手,一起上肖志程的车,只要我的车还在停车场,假扮我的杨可凡还在喝酒,监视我的人绝对想不到我已经离开。 雨夜迷茫,凌晨时分,东湖旁的沙湾河静静流淌。 沙湾河边的一排柳树旁,一栋毫不起眼的小楼显得绝世而独立,没有霓虹,路灯都坏了,在这雨夜里犹如一个繁华都市旁被人遗忘的坟墓,没有墓碑的坟墓。小楼的外墙斑驳,像是被主人遗忘已久,所有的窗户上爬满茂密的藤蔓,还没靠近,就感觉到一股阴森感。 平措第一次不跟在我身边,肖志程的车在离小楼三公里左右外就关闭车灯,车在离小楼几百米的树下停下来,平措马上下车,悄然消失在夜色里。 肖志程和他的三个队员全都带上汪朝和的对讲耳麦,我敲敲耳麦,耳朵里立刻传来汪朝和的敲击声,我看看表:“肖队,我们等十分钟,直奔小楼下。” “他们这么厉害?十分钟能解决外围?悄无声息?” “汪队的本事你不知道吗?麻药,刺入马上昏倒,手铐带得足够,过后捡尸一般。” 我们五人窝在车里抽烟,心情十分激动,还很惴惴不安,虽然开着车窗,车里依然浓烟弥漫,就像在夜雨里凝聚一团散不开的雾。 “肖队,功夫没落下吧?” 他低声说道:“你问问我这三个兄弟,兄弟们,记住刚才说的,见货之前别用枪,也让麦哥看看我们的本事。见货后,谁跑打死谁,绝不留情。” 得到暗号,我们五人从柳树下快速向前,冲到小楼下,汪朝和迎上来,低声说道:“外围全放到,肖队,门后可能凶险无比,大家可要小心了。” 肖志程握紧拳头,臂膀上的肌肉马上雄赳赳地鼓起来,身子一转,站到小楼门前。 其中一名警员扛起大铁锤,用尽全力,轰隆一声砸在门锁上,铁门一下弹开。肖志程一个箭步冲进去,举枪高喊到:“所有人趴下,临检。” 汪朝和、我、厉无情、马龙、肖志程的三名部下,紧跟肖志程冲进去。 屋内的人全傻眼了,不敢相信我们就这样到来,肖志程的三名队员已经举枪分别冲上前去。 上二楼的楼梯上蛇仔大喝一声:“操,操家伙,丢你母,外面的人全死啦!” 汪朝和和厉无情、马龙已经冲上二楼,噼里啪啦地打起来。 这楼一共两层,单层一百二三十平方,一楼的隔墙全部被砸掉,只剩支撑的柱子,所有的窗户被红砖封死。屋子中间两条长木台,木台上堆着正在分检的粉和丸。 站在墙角的一人最先反应过来,弯腰下去,操起一个强力水龙头,碰的一声,大水喷涌而出。 肖志程快速开抢,抗水龙头的人应声倒下。 枪声中,所有人乖乖抱头蹲下,姿势非常熟练。 肖志程大喝一声:“全部拷一起,麦子,我们上楼。” 我一把拉住他:“肖队,楼上放心,他们搞得定,我指一指楼梯下。” 肖志程会意,慢慢靠近,枪口对着楼梯下的木板,大声喊道:“地下室的出来,不然开枪啦?” 轰的一声,木板被打开一个大洞,子弹在墙上崩裂出火花。 我帮肖志程把包拉开,他拿出两颗闪光弹,拉开保险,从木板的洞里丢进去,骂道:“操,敬酒不吃吃罚酒。”又把六颗全部丢进去。 把几个木箱子扔在木板上:“肖队,齐活,一会下去捡货捡人。” “不对啊,万一他们有地道出口怎么办?” “地道出口在沙湾河,只是我们没有找到确切入口,不过你放心,他们一个也跑不掉,里面一冒烟,平措会马上找到沙湾河入口。” 两名队员冲过来,头上套上防毒面具,掀开木板,一股浓烈的催泪弹烟雾喷涌出来,估计下面地方不大,扔六颗下去太多,我和肖志程紧急后退几步,套上防毒面具,跟着冲下去。 平措已经在里面,纵身来到我旁边,大声说道:“哥,楼下没问题,走,楼上。” 肖志程率先冲出地下室,兴奋不已:“大收获,大收获,走,不能让蛇仔跑了。” 把防毒面具甩在地上,点上一支烟:“汪队在上面,蛇仔还能跑啦?他们自己把这楼的窗户全部封死,没地方可跑。” 我们冲上二楼,厉无情和马龙死死地把蛇仔压在地上,手已经被反铐在背后,还有三人也被打得满脸鲜血,奄奄一息,被铐在一起。 第503章 殊洪二少被杀 蛇仔看见我,眼里喷发出愤怒的目光,叫嚣道:“你们他妈的敢动我?知不知道后果?” 肖志程一脚踢在蛇仔嘴上,骂道:“妈的,别动,照相时要摆好姿势,你他妈的不知道吗?” 我楼上楼下拍了五个胶卷,把相机递给平措:“大功告成,走。” 我和汪朝和、厉无情、马龙、平措五人带着照片先行离去,只听得警声大作,一大队人马正扑向小楼,寂静的雨夜一下热闹繁忙起来,沙湾河边人声鼎沸,记者云集。 一场完美的歼灭战,我们在车上放声狂笑。 林迪薇和阿秋两人亲自拉开别墅大门,脸上的笑容是那么灿烂,任淅淅沥沥的雨打湿衣裳。 阿秋一把抱住汪朝和:“厉无情他们没事吧?” “有些小伤,不碍事,已经回山那边,杨可凡会带着丰盛的宵夜回去,不会饿着老婆的部下的。” 餐厅里一桌美味佳肴,林迪薇握着我带回的胶卷,兴奋溢于言表:“你们吃,你们吃,我不饿,这次看他们还能怎么狡辩。” 依照我们的计划,清楚地知道,拿下蛇仔,并不能伤到佛爷和娇妹,更伤不到洪、谭、金、殊四家,但能激怒他们。以娇妹的智慧,她一定会重新审问那天夜里被我们浇开水的两人,那两人会如实地把我们聊天的内容告诉娇妹;佛爷耳目众多,他也一定能知道我们那天当着那两人说的那些话;娇妹和佛爷都清楚这是我的诡计,但我太了解这些满口道义的江湖人,他们宁可相信‘万一’,也不会相信‘一万’。 就在这个雨夜,黑蟒仔的小弟会把我配合警方抓获蛇仔的消息散布出去,不用到天明,这个城市的大小头目都会知道消息,等明天报纸、电视新闻一出来,那些个大小头目会惊恐万状,他们会重新审视自己的立场,无论是娇妹还是佛爷,再也无法号令江湖。 几天前,殊胜荣、洪培忠的孙子洪定远,被杀死在美国的一家高档夜总会里,美国警方没有找到任何凶手的线索,我们却知道,一定是老谢或者蔡子瑛干的。 洪培忠还在因孙子死得不明不白而万分悲痛之时,看到蛇仔的新闻,他一定会明白,要么是林迪薇在发动反击,要么是佛爷想故技重施,以夺取思齐的办法夺取金洪股份。洪培中会痛斥娇妹,责怪她办事不力,催她尽快想办法干掉我和林迪薇,并且严防佛爷。 娇妹得到洪培忠的命令后,她并不敢轻易行动,她知道我们的防御能力,不是她想干掉我们就能做到的。 我得让娇妹知道,是佛爷派人杀了殊胜荣和洪定远,让她把这消息传给洪培忠,要做到这样并不容易。设定好目标,奔着目标走,或许就能做到,娇妹是极其聪明的人,不好骗,我得好好利用她的聪明。 害我身败名裂的是佛爷,娇妹与我并没仇恨。身在繁华,仇恨越多,生活越难自在,我得尽量避免与娇妹为敌,她也是个心狠手辣的人,甚至不输佛爷。 蛇仔并非娇妹的人,蛇仔是洪培忠养在这座城市的一条恶犬,我是看着主人打狗,一击即中。梁凤书告诉我,须得趁着娇妹一边被洪家人责备,一边被佛爷弹压之时,去会会娇妹,光明正大的去,正值风头上,也能保证我的安全。 第二天,报纸、电视、网络论坛里,全是蛇仔的新闻,肖志程成为新闻上的英雄。一举捣毁特大毒枭老巢,人赃并获,其查获的量,打破这座城市的历史记录,令人瞠目结舌。 新闻报道里,一如既往地不吝溢美之词:经过警方长期的摸底调查,在市府、市局的亲自指挥下,在年关即将到来之际,以雷霆万钧之势完美收关,取得创纪录的成绩,让城市的瘾君子们闻风丧胆,为我市人民扫除一大祸害…… 我们几个亲自谋划这次行动的人,一个也没有被新闻提到,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只有小道消息在夜风里蔓延。 与警方合作是江湖上的一大忌,迫不得已,我必须这么做,我也从来没有把自己和那些江湖混混们归为一类,他们的道义大多是虚伪的,他们的行为是低劣而可恶的,而且没什么文化,粗鄙不堪。 蛇仔的下线们如惊弓之鸟四散逃窜,警方穷追不舍,一时之间,江湖上噤若寒蝉,平日里耀武扬威的大小头目们全都被迫接受调查,各大夜店里人影稀落,霓虹依然璀璨。 拨通电话:“娇老大,晚上我想和你吃晚饭,楼叔的餐厅。” 她半天没说话,我又说:“你不是说我们永远是朋友吗?就快要过年了,作为朋友,怎么也该聚聚,就我们两人,好好吃一餐,我是真心请你吃饭。” 她在电话中突然笑起来:“麦子,你挺有本事啊,胆子也挺大,我们两个吃饭?你不怕我弄死你吗?” “娇老大,我记得你曾对我说过,任何时候我们都是朋友,莫非年前吃餐饭的机会也不给?” “好啊,既然是楼叔的餐厅,我一定到,就我们两个,晚上见。” 暮色笼罩,霓虹灯逐渐点亮全城,昏黄的街灯如排列在城市里的发光项链,一串串望不到头。没有雨的夜晚,街道上依然冷清,因为很多人已经还乡过年,这座城市又将要寂寞一段时间。 林迪薇亲自为我整理衣衫,语气柔情而不舍:“麦子,放心吧,阿秋已经提前让厉无情他们进入大楼,要是她临时起歹意,下楼时也绝不让她伤到你。” 我很清楚,娇妹如果要杀我,别人根本来不及救援,就算是一直紧随我的平措,也来不及。娇妹已经是江湖霸主,她不会傻到出手杀我,她也知道,既然我敢去,必然有准备,她要杀我很容易得手,可她也得从此亡命天涯,必然和佛爷一样,被通缉。她一旦被通缉,洪培忠更难制约佛爷。 为我这个已经名誉扫地的人,使得他们磐基不稳,无论是洪培中,还是娇妹自己,都不会愿意这样做,我需要提防的,反而是佛爷暗中的眼线。 “姑姑放心,她不敢,她不傻。在楼叔的餐厅,她更不敢坏规矩。” 阿秋颇为不屑地说道:“我真想会会这个女人,看她到底有多厉害。” “秋姐,她是流氓头子,你是姑姑知音,何必跟她比?对付这些流氓,我是熟门熟路,不能弄脏你的手。” 第504章 万中无一的餐厅 车到国贸楼下,我能感觉到四周很多眼睛盯着我,那是娇妹或者佛爷的小喽啰。 坐电梯上楼,根据林迪薇提供的路线,经过一道楼梯,在铁门上扣三下,通报姓名,听到咔嚓一声,推开门,看见走廊尽头有一扇金光闪耀的木门,推开厚重的木门,吧台边站着一个精壮青年,见我和平措进去,他看看我,微微点头:“请。” 我和平措马上展开双臂,让他搜身。 这家餐厅位于大楼接近顶层的一角,从不对外营业,一般人不知道它的存在。 1985年,这是一座创造世界建筑史建设速度记录的大楼——三天一层楼,在很长时间里,它是这座城市的第一高楼,在它竣工以后的十年时间里,一直是全国第一高楼。它看着这座城市从一个小渔村变得高楼林立、繁华似锦,在大楼竣工的第二年,楼叔餐厅正式存在,为争斗而存在。 楼叔餐厅我是第一次来,从前知道它的存在,但从没来过,也没资格来。 不到一百平方的餐厅,见证着这座城市的无数纷争。大佬们需要见面谈判,又相互不放心对方,最好的方式就是相约到楼叔餐厅。在这里,不用担心茶水被人下毒,不用担心服务员是别有用心的人安排的杀手,不用担心谈话会被录音…… 楼叔餐厅就是为纷争而存在,却少有人见过楼叔到底是何模样,什么来历、真实姓名等等,全都迷一般存在。以前听齐爷说,楼叔曾率军南征北战、浴血疆场,其地位“位极人臣”。 楼叔餐厅也是为最残酷的人性而存在,在这座城市的发展之初,以防快速发展中各方势力为利益相互绞杀,‘楼叔’在这里设立楼叔餐厅,供顶级大佬谈判,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争斗,没有人敢在餐厅里动武。 装修简单而奢华,从吧台到座椅,全是楠木打造。 一张四米长、两米宽、半米厚的楠木架在餐厅中间,这是餐厅唯一的桌子,单就这方楠木,已经是世间罕见。不知楠木历经几千年风雨,被伐倒以前到底是多么庞大的树干,才能有这么大一方金光闪耀。 木台两边各四张楠木圆凳,说是凳子,其实就是一截楠木,如桌子一样金光闪耀、冰凉玉滑。 四面墙无窗,带有天然水墨花纹的汉白玉从底贴到顶,在天花板两盏大水晶灯的照耀下,转身一圈,那汉白玉上的天然水墨花纹,极似一副完整的千里江山图轮廓,看到此景,瞬间觉得自己渺小如尘。 吧台前陈列着一门大炮,这是餐厅除吧台外唯一的陈设,大炮前立着一方金字招牌,上写着:打开南门第一炮。看到此物,心中敬仰顿升,犹如见到百万雄狮席卷江山。 能在楼叔餐厅谈判,得是林迪薇那个级别的人才能预约。齐家遭受巨大灾难,一切皆源于权益争斗,楼叔餐厅并不能消除人心中的欲望和阴毒,给争斗双方一次和平的机会。 预约好以后,一方最多两人进入,一次最多可同时容纳八方人在此谈判。 我刚坐下,娇妹一人进来,和我一样,她展开双臂在大炮口站着,让精壮青年搜身,表情庄严肃穆,像是参加追悼会。 娇妹先绕着走一圈,惊讶地感叹道:“天啦!不进来亲眼所见,简直不敢想象。” 感叹着,慢悠悠转一圈,先走到站在一旁的平措身边,笑说道:“麦子,到楼叔餐厅,你还带人,怕我在这里动手吗?我可不敢哦,这是圣地,我能亲自来看一眼,还得感谢你,不然,这圣地,我怕是这辈子也进不来。” 双方到齐,精壮青年从吧台你端来一壶热茶、三个茶杯、一盘煮熟的红薯、一盘炒熟的豌豆、一盘生花生、一盘泡菜,茶壶放在小架子上,每个茶杯带片底托,轻轻说一声:“开水请吧台里自取。”说完转身推门出去。 娇妹从平措身边往我走来,伸出一根手指轻点在桌子上,手中在楠木上随着她的漫步而滑动,她围着楠木走一圈,口里说道:“麦子,你说我该坐哪里呢?” 她一边问着,在我对面坐下来,半个身子趴在桌子上,压得两座小山半露着,伸出一只手:“来吧,我们用这种方式握握手。” 我伸出手,高工抬起,轻轻在她手掌心上打一下:“娇老大,久违了,今天特别温柔可爱啊!完全不像号令江湖的女魔头。” 她把手收回去,双手叠在一起,垫在下巴下,歪着脑袋说道:“你这就没意思了,我怎么能是女魔头呢?我不是给你说过嘛,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私下里都是朋友。” “对,我记得,你说我是你第一个朋友,也可能是唯一的朋友。” “还有呢?你还记得什么?” “我还需要记得什么呢?” “哎呀,你怎么把最关键的忘啦?叫我娇娇啊,你一个一个娇老大,还说我是女魔头,我不高兴了,一点也不像朋友。”她一边说着,一边伸出一根手指在红薯上点一点,气鼓鼓地撒娇:“我生气了,什么都不想听。” 看漂亮的女人扭捏作态是一种享受,就像欣赏千变万化的朝霞。 我提起茶壶,倒三杯茶水,退给她一杯:“好啦,娇娇,别生气了,年关将近,祝你新年快乐,美貌无双。” 她慢慢坐起来,端过茶杯闻一闻,又拿过一杯,两杯都喝一下,斜眼看着我:“想给你小弟一杯?不行,我喝两杯,你就不该带他来。” 我对平措摆摆手:“平措,门外等着吧,这里是最安全的地方,没事的。” 平措走以后,她把喝过的茶第一杯给我:“这杯给你,这样才像朋友。” “娇娇,你虽大我几岁,可从小在国外训练营长大,这里生活习惯吗?” “有什么不习惯?浪迹天涯、四海为家。”一边说,一边剥开一个红薯递给我:“麦子弟弟,辛苦你啦,亲自帮我除掉蛇仔,就以这红薯作为酬谢吧。” 我接过红薯,咬一口:“嗯,很甜,娇娇,这四盘是楼叔餐厅的忆苦思甜菜,你也吃点,东西虽然平常,但在这里吃,一辈子也不会有几回。” 第505章 背叛与意识 餐厅里隔绝了任何外界声音,好像全世界的声音都消失了,只要我和她都不说话不动,几乎可以听到对方的呼吸声,甚至安静得仿佛听见茶杯里热气升腾的声音。 她用手指掐起一块泡菜丢到嘴里,随即发出清脆的声响,口里说道:“真脆,真好吃,这应该是国家级的泡菜吧?我还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泡菜。麦子,我说感谢你亲自帮我除掉蛇仔,你怎么一点也不回应?” “我不是你唯一的朋友嘛,既然是朋友,为朋友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没什么好夸耀的。” 她应该是真心希望蛇仔完蛋,不是因为蛇仔是洪家放在她身边的眼线,洪家在她身边安排的眼线一定不只是蛇仔,但这个眼线嚣张跋扈、不听她的约束,还嗜血成性、坏事干尽。可蛇仔真的以那样的结局完蛋,她一定遭受洪家的斥责。 “麦子,蛇仔的事,你真是令我又一次刮目相看啊!不过,青子能越狱出来杀阿虎,万一蛇仔越狱出来,第一个要杀的人应该是你吧,你不担心吗?” “娇娇,你是为我担心,还是为自己担心呢?你都不用担心,蛇仔两条腿骨当场砸粉碎,就算华佗在世,他也越不了狱。” 她对我竖起大拇指:“够彻底,来以茶代酒,敬你。”又问道:“我为什么要为自己担心呢?你觉得我怕蛇仔?” “你当然不怕蛇仔,但你怕姓洪的那个老东西,虽说你是拿钱办事,可入了圈的人,没有人能随便退出。你虽嘴上说自己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其实,你我都知道,既然姓洪的能找你来做事,他就有办法制约你,人都只得一条命,能不想好好活着吗?” 她嘴一撅:“没劲,说这些干嘛?你说是请我过年的,一来是因为你,二来是这楼叔餐厅的威名。既然来了这里,就该说些紧要的秘密。”她把眼一挑,起身向我走来,娇声说道:“还要做些秘密的事情。” 她快速地坐在我腿上,不由分说地开始解我皮带…… 要坐怀不乱,我还没有那个境界,像她这么娇艳飒爽的女人,更是难以把持,我觉得,面对她的挑逗,任何男人都把持不住。 心中还有一点幻想,我知道自己的东西天生粗壮,十岁之前没穿过裤子的经历让它饱受风雨浇灌,持久力与坚强度都已于常人,一定能让她彻底尽兴。或许她尽兴以后,能对我念念不忘,心中留存美好的回忆,在以后的残酷争斗中,看在回忆的面子上,能对我网开一面。 我是个读书万卷的人,我也知道,就算她再尽兴,再满足,可能也只是这一刻对我温柔体贴,过后苍白无味,就如,吃过再好的美味,过几天也回忆不起味道。可万一有用呢?必定我这东西天生如此不同一般,老天必然是要我发挥其长处。 还有一个想法,我已经被佛爷弄得名誉扫地,没有必要再装高尚,更没有必要在如此漂亮的女人主动送上门来时,扭扭捏捏,显得很不真诚,已经名誉扫地,应该要做一个真诚的人。 露露、小芬、肖玲玲也很美,我是不能动她们分毫的,她们长期与梁凤书在一起,万一被看穿,那将后还我,而且,我觉得她们试过一次后,肯定会上瘾,那就更糟糕。 我的第一个女人是梁凤书,第二个是小语,第三个是林迪薇,第四的位置就交给这女魔头了,但愿以后不会有第五、第无数个。 她拼力奋战时,我一边配合,心里还在想,我最初的梦想,是要拯救天下美女,她这个女魔头不走正道,长相也符合我要拯救的标准,应该要拯救她。 我了解这个城市的男人,也了解这个城市的女人,在这繁华锦绣之下,我已经属于对自己很有节制的人。这是一个女人比男人多八倍的城市,以我的才华和玉树临风的外表,一定可以拯救无数个我想拯救的女人。 博览群书的不好之处,就在于自己觉得灵魂高尚了,觉得自己的心比别人高级,为此,难免要坚守很多东西,比如爱情。或许爱情没有背叛不背叛,心里爱着,就是爱情,这样想着,自己也觉得荒唐,因为美的女人好像我都想爱。 背叛属于一个动词,是一种行为,人类对每种行为的定义最开始都出于主观,传承日久,变成一个普遍客观认可的真理。 假如我是在为拯救更多的美丽姑娘,而给自己对爱情的‘背叛’找借口,那么佛爷背叛齐家、老谢夫妻背叛齐家、金殊背叛齐家、阿虎的小头目们背叛等等,又该如何定义呢?谁先离开谁是背叛者?还是谁不愿意被剥削、被压迫,谁就是背叛者?我心里一直认为,“背叛”是一个非常主观的意识。 人活着,生命之外最宝贵的应该是自我选择权,爱情也该如此吧? 伤害或许才是真正的背叛,施害者就是真正的背叛者。个人主观认为自己被伤害了,把别人称之为‘背叛’者,或许有待哲学家们再努力证明。就如,齐爷认为佛爷就该为齐家奉献一生,你要中途退出,就是背叛,就得对自我认为的背叛者施以报复的手段,我想,这是恃强凌弱。 爱情里,也更应该有自我选择权,如果认为对方伤害了你,可以选择离开,这也是可以选择的。沉沦是一种自我伤害,用自己所认为的真理捆绑别人,就是对别人的伤害。当觉得自己在爱情里受伤了,最正确的办法是离开,如果因此而谴责对方、甚至报复对方,这才是真正的背叛。 我常常想啊,人,为什么要用自己认为对的真理要求别人呢? 假如齐爷也如我这样想,佛爷离开后,尊重他的选择,至于被转走的钱,可以到楼叔餐厅来当面核算,看看佛爷为齐家鞍前马后大半生,该不该得到那些钱,算好以后,可以多退少补,谁也别觉得谁背叛了谁,谁也别伤害谁,不就不会两败俱伤了吗? 第506章 生命里的第四个女人 人或者动物,在面对生存和更好的生活时,无可避免的要相互斗争,这种斗争的天性应该是造物主为了让众生繁衍所下的诅咒。造物主的是管不了,可争斗中没有谁背叛谁这一说,老祖宗们早有定论“成王败寇”、“愿赌服输”…… 我觉得自己被万卷书所毒害,朝云暮雨之时,心中总是纠结背叛与愧疚,让本来快乐无比的风花雪月变得不那么畅快。我知道,很多人没有这种愧疚感,一有机会,他们就尽情享受,全身心投入,不论男女。 享受着,还担心这个地方,在如此庄严的地方做这样的事情,心中感觉对不起墙上的千里江山图。仔细又想,在那烟波浩渺、层峦叠嶂、蜿蜒逶迤之中,比我洒脱放纵的人应该不计其数吧。 身下这风霜雨雪中生长上千年的楠木,应该不会计较我们所干的事情,我想,在这棵巨大的楠木还没被伐倒之前,估计已经有很多人在它的树荫下爱过,它已经见怪不怪,甚至也想欣赏各种爱。 吧台前的‘打开南门第一炮’也应该不会计较,在那战火纷飞的岁月里,它每天要开无数炮,对于我这一枪一炮,它应该是完全看不上眼,依照它的精神,大多会鼓励我开炮、开炮、不停地开炮…… 良久,她从金光闪耀的楠木上爬起来,整理一下本没什么可整理的短裙,把浅灰色桃领丝薄体血衫拉下来,披上白色修身衫,坐在我的腿上,抱着我的脖子,用奄奄一息的语气说道:“你真强,我从没这么尽兴过。” 我知道她会这样说,我口很渴,端起已经冷却的茶杯猛灌几口。 她又说道,带着报复的语气:“你如此不同凡响,林迪薇肯定用过,她能用,我就能用。” 我一直认为女人的占有欲和报复心很重,比男人们重太多了。记得林迪薇曾说过:“小语能用,我为什么不能用,我和小语并无血缘关系。”林迪薇还会加上一句:“我爱小语的心不会因此而有丝毫改变。” 她之所以是女魔头,就是不会像林迪薇加上后面一句,假如她也在后面加上一句:“其实,我可以和林迪薇做好朋友的。”马上就会显得高尚而大度,要这样要求女魔头太难,由他去吧。 我推开她,提着纯银茶壶到吧台加开水,回座位时,坐在她先前坐的位置,我们继续隔桌而望。 她的眼色里明显多了怜悯与爱意,软弱无力地趴在楠木上,双手还是叠在一起,依然是垫在下巴下面,软绵绵地说道:“你真没良心,说好是一起过年的,你却离得我那么远。” 不能忘了来这里的目的,要是我没有谈出什么结果,回去后,林迪薇一定认为我中了美人计,而忘记初心。 回忆一下我来这里到底是有何目的,想起来后,却不能单刀直入,面对这个女魔头,我要是稍微显得急躁,她就会看穿我的把戏。 人性中最卑劣的,莫过于刚刚爱过,马上想着如何对付她,这或许就是同床异梦,可同床异梦的人心中有爱吗?我刚刚心中是有爱的,并且,爱还在燃烧,我的强力灭火。 抓起一把生花生:“娇娇,手打开,吃点。” 她接过花生,慢慢悠悠坐起来,一颗一颗慢慢扔进嘴里,含羞带笑地说道:“我认为,我们现在才开始算是真正的朋友了。” “蛇仔呢?蛇仔也是你朋友吗?” 她一颗花生扔在我脸上:“放屁,他算什么东西?他也配吗?你少侮辱人。” “好好,好,我信你,我们才是真正的朋友。” 记得上次和她在李白的餐厅里,曾拿着手机,神神秘秘地给我看信息,说蔡子瑛曾和她联系,让她救我,说得那样真切。对于她说的话,我是不敢相信半句的。 或许我和她都做到了灵魂归灵魂,身体归身体,把无从证实是否存在的灵魂,和这副躯壳彻底分开处理,把享受和斗争也分开处理,江湖都是如此吧? “娇娇,你应该知道的,青子被我抓那次,我和他相约在李白的餐厅,就坐在我们曾约会的靠窗位置。在我决定要拿下他之前,我一直当他是兄弟,后来我找借口转移到雪茄房去坐,因为我知道海上有一个狙击手对着窗边的我。在雪茄房里,我几次提醒他,有没有必要为佛爷用那种方式尽忠,用欺骗兄弟和要兄弟命的方式,可他还是要求我坐回窗边去,我才不得不抓他。” 说到这些,话就显得有些沉重,她目光炯炯地盯着我:“是哦,你不说,我还想不起来了,对你们当天发生的事情很是费解,青子本是去执行佛爷的命令,让你交出东西,不然就杀了你,佛爷行事那样缜密,可你是怎么知道船上有狙击手瞄准你的?” “他们在准备时我就已经知道,可我还是去赴约,因为我觉得青子是我兄弟,我想拉他回头,唉,终究没能救得了他啊!” “少来,说重点,你是怎么知道船上有狙击手的。” “你真想知道?” “当然,不然干嘛问呢?” “佛爷身边的人提前通知我的,他总认为自己很高明,眼线遍布江湖,却不知我也有眼线,并且我不需要眼线遍布,关键几个就行。” 娇妹仰天咯咯笑起来,手撑在楠木上站起来,双手环抱着自己胸前的山丘,慢慢踱步,嘴里说道:“我亲爱的麦子弟弟,你真是狡猾,这都不能说实话,我又没有让你说出具体的人,佛爷身边有你的眼线?怎么可能?实话告诉你,青子约你,我知道,但我只知道他代表佛爷去向你要东西,连我都不知道狙击手的事,还是后来才知道,你怎么可能提前知道?” 她终于绕到我想要说的话题,看她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我知道,她的脑海 在飞速旋转,她也不会相信我的话,从我的面部表情和语气中寻找真相,却故意装着闲聊的样子。一个人,当她显得最不在乎的时候,就一定特别在乎,不然,干嘛要有‘不在乎’的反应呢? 我要表现得狡诈一些,如果显得真诚,她会认为我在装真诚,其实真诚很难装,不真诚很容易。 第507章 循序渐进 让我确实有点饿了,拿起红薯,大口大口的吃起来,也是如意让她再往话题里进一步。 她故意显得不急不躁,走到那门大炮前,低头假装欣赏征战无数沙场的大炮,心里可能想着刚才的那一阵‘猛烈的炮火’,嘴角还漏出来一丝惬意的浅笑,这笑肯定不是对那么古董大炮。 假装欣赏,瞥见我狼吞虎咽,她随意说道:“胃口真好啊!这么急着补充营养?” 我嘴里塞满红薯,含糊不清地回答她:“这里可以使用一整天,时间还够,只要你愿意的话。” 她微微一笑,假装没听清楚,娇声说道:“佛爷的保密工作可以说是滴水不漏哦,麦子弟弟,我真要向你学。但我知道,一定不是你算出来的,你可能能算到自己有没有危险,不然你也不会有‘神算’的美名,可我后来知道,狙击手当场被你的人干掉,这就让人匪夷所思了。” 听她娇声娇气地假装随意嘀咕,却显出她急于想知道答案,我得再引诱她一点。 喝口茶,让嘴里的红薯吞干净,显得比较优雅得体,站起来伸伸懒腰:“哎呀,娇娇啊,真好吃,你也来吃点吧。” 我不这样说,她不好意思回来坐下,怕显得自己比较焦急。我如此说,她一定会回到我这边来,和我保持比较亲密的距离,用这种方式让我不由自主地说出老实话,她应该觉得我还年轻,城府有限。 在我没有名誉扫地前,我没发现自己的幼稚,觉得自己是当世诸葛亮,在我和梁凤书名誉扫地后,我们两个在家里做个痛彻心扉的自我检讨,现在的我已经焕然一新。 果然,她高兴地说道:“好啊,难得来一次这里,我也要多吃点。” 她蹦蹦跳跳地显得率真而快乐,抱着我的腰,把我推到桌子边,说:“你给我剥红薯皮,我不要吃皮。” 见她如我预料的反应一样,我也很高兴,也很率真:“好,我给娇娇把皮剥掉,我吃皮,你吃肉。” 她接过红薯,小咬一口,另一手从我口中把红薯皮捞出去,放在纸巾上,假意很关怀我:“不要吃皮,还有这么多,皮不好。” 见我又去抓泡菜吃,她轻轻踢我一脚,哀怨地说道:“你故意的,是不是?快说说嘛,你是怎么知道有狙击手的。” 我把一盘泡菜拉到桌子边缘,用手指尖加起来,仰头往嘴里放:“哎呀,真好吃,从没吃过这么脆,这么香的泡菜,比我师傅以前的泡菜好吃太多了。” 小时候的泡菜,全是酸味,只因为买不起盐,因为我记忆中的泡菜酸得牙根都快要掉下来,可那是唯一的下饭菜,从小到离开故乡的十五年成长里,每天都吃那些泡菜,使得我很恨泡菜,再好吃的泡菜我也恨。 我恨贫穷里的记忆,因为我怕再回到那样的日子里去,哪怕一天、一小时也不想,为了不再回到那样苦寒的日子里去,我必须要演好现在的角色,假装很喜欢吃泡菜。 嘴里嚼着泡菜,含糊不清地说道:“真是内线,佛爷最的人,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我知道,你和佛爷是合作关系,你并不是他的傀儡,可也难保你不用我的情报换别的。” “我才不信你这鬼话。” 她说得斩钉切铁,一手拿着没吃完的红薯,一手去端茶杯,低头的时候,眼珠子滴溜溜转,我的视力也是不同寻常的。 我提醒她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心狠手辣、心肠歹毒之人,难免人心向背。也不是我故意在他身边收买眼线,是有人看不过,不想让我死,怕我死了以后没人收拾得了他。” “哈哈哈,你还收拾佛爷,我都不敢想。嗯,不过,你说得对,心肠歹毒,必然人心向背。” 我假装迷恋她精致的身材,和保养有道的酥白皮肤,只是欣赏那种,不是挑逗。故意沉迷其中,不说话。 她的腿一点也不躲闪,表示对我的举动毫不在意,随便任我弄,又说道:“大峰、小峰?嗯,不可能。假如你说的是真的话,能是谁呢?麦子,你一定是骗我的。” 她一下抓住我的手,骑在我腿上,捧着我的头:“快告诉我嘛,我也要对付佛爷那老东西,不瞒你说,蛇仔被你弄掉,我是高兴的,可老洪责怪我失去蛇仔后,下面没有人更熟悉佛爷,所以,你应该把消息告诉我,我们一起对付他。” 也就是在楼叔餐厅能这样放心,换个地方,被她这样骑着,还让她捧着脸,那离死亡几乎不到一秒钟。 “娇娇,你知道的,这我不能说,我能告诉你的,就是一定要小心佛爷。” 她把我的头放在她丰满的胸膛,淡淡说道:“小心提防他,这还用你说,在道上混,谁都得提防着。” 我慢慢放下她,显示我不是嫌弃她,也不是怕没有精力再来一炮。站起来去倒茶,端着茶杯站着,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有点落寞又带着沉思的模样,彰显我要真诚一回。 “娇娇,你说得对,是谁都得防着,可那老东西不一样,你仔细想想,齐家与他合作几十年,最后齐家被他狠狠反咬一口,廖建山、郭越曾和他合作,可那两人已经早死了,耀仔、北仔、断手、青子、洪定远、殊胜荣、白兴堂,和他合作过的那一个有好下场?这是规律,稍微用心想想,就知道这个人不能合作。” 她马上挑出我话的漏洞,当然,这漏洞是我故意制造的。 “等等,你说什么?洪定远、殊胜荣?” 我假装不明白她的意思:“啊,洪定远、殊胜荣不是也和他合作吗?金洪股份,你忘啦?” “金洪股份我当然知道他是主要运作谋划人,可洪定远和殊胜荣他还是不敢动的吧?绝对不敢动,他那么老谋深算,绝不至于动自己的靠山。” “不敢动自己的靠山?齐爷以前不也是他的靠山吗?” “这……今非昔比吧,他已经是一个通缉犯,只能躲在暗处发力,砍自己的大树,不合逻辑啊。” “什么今非昔比啊,这不就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嘛,这套手法,他最熟门熟路,真的,娇娇,我们是朋友,你一定要小心那老东西。” 第508章 计中计 谋中谋 我故意绕过洪定远和殊胜荣,装着很替她担心,她坠入沉思中。 “娇娇,说实话啊,要不是你是为洪家做事,我们最起码可以成为红颜知己的。这个世界上,向你这么漂亮的有之,可这么漂亮迷人还身手非凡的就是举世难寻了,我是真的珍惜你这个美人儿朋友。没有那老东西不敢做的事情,况且,我比你了解他,他做事手法历来已于常人,让人意想不到,不是这样,齐爷那样高瞻远瞩的人也不至于玩儿不过他。” 她猛然抬起头,坚定地问道:“不对,麦子,如果你在佛爷身边有眼线,你是齐爷的人,齐爷庄园爆炸,你怎么没有提前得到消息?” 这是意外收获,听她这样讲,就代表齐爷不是自己携整个庄园自杀,爆炸有佛爷参与,不一定是他独自干的,起码他是主要参与人。 我得装着早知道齐爷不是自杀。 “唉,娇娇,你这么聪明,这要我明说,不好吧?” “什么意思?”说着,她惊讶地捂着嘴:“莫非你希望齐爷……” 她没有继续说完,知道我已经明白她意思,她惊讶地捂着嘴,低声叫道:“天啦,麦子,你这么年轻,城府也太深了吧?” 我点点头:“当初你在大梅沙那餐厅和我说的那番道理,我早就明白,知道他从没有真正看起过我,他看我和看你一样,都是可以利用的棋子,没有他,我更安全。” “那你为何还要帮着林迪薇那样拼命?” “娇娇,你别装傻好不好?前段时间你不看新闻,我和我家的作家被那老东西败坏得有多惨,你不知道吗?几乎毁掉我所有积淀,这辈子都再也当不成作家,我还能做什么?坐吃山空?我那点钱能维持几年光景?” 想到自己的悲惨遭遇,想到梁凤书从此再没法踏入文化圈,我是真的激动起来。 “哎呦,乖乖,姐姐明白,姐姐明白,我怎么把这一出忘啦,真是不应该。可你一出生,为什么先干掉蛇仔呢?” “你又装傻不是?蛇仔三番五次要置我于死地,难道不是佛爷指使是你指使?” “当然不是,我杀你无用,我的任务是帮洪家守住江山,弄钱,我们是朋友,我能杀你吗?” 我假意有些愤恨难平,坐下来,抓起一把碗豆,一颗一颗丢进嘴里,嚼得脆生生的响。 她梳理着思绪说道:“败坏你们夫妻名誉在前,在败坏你们夫妻名誉的同时,严重把齐家名誉尽毁。齐家被千夫所指之时,他趁虚而入,联合齐爷仇家干掉齐爷。只是,他不会想到你要为自己报仇,也可能他觉得你们夫妻完全奈何不了他。可你这个人是个倔脾气,非得要报仇,所以你回到林迪薇怀抱,继续利用她的势力做靠山,刚好她也要报仇,所以,你们同仇敌忾,是这样吧?” 我气鼓鼓地说道:“是这样,又能奈我何?娇娇,我知道你和佛爷是联手,莫非你还敢在这里帮佛爷干掉我?你能下得了这楼?你也不看看,这屋子一个窗户都没有,没有他们的指令,估计大炮也轰不开外面那道铁门。” 她有些无辜地看着我:“麦子,我知道你不会真这样想我,我们是朋友,是我不对,我道歉。依你这么说,老东西还要以对付齐家的手法,把洪家、金家、殊家一一干掉,让谭家成为他唯一的靠山,最后再反谭家,自成大树?” “这多新鲜,他不是就在这样干吗?金家还没有受到攻击,那是他要利用金紫在金融方面的专长对付林迪薇,这是他不擅长的,金紫可是行业内的顶级人才,他又不傻,股权还没兑现,肯定不会动金家。” 她不再摆弄风月,估计认为我们已经处于交心的激烈时段,她要趁热打铁。 “不对,你故意误导我。洪定远虽然是金洪股份重要股东,他做掉洪定远,并不能取得洪家股份,洪定远因为是美国国籍,他不过是代持洪家股份,所以,如果是他干掉洪定远,对他没有任何好处;干掉殊胜荣就更没有好处。说不通啊,说不通,毫无理由。” 对于这套话,我和林迪薇在家里推演过很多次,预估过她非做怎样的怀疑。 “老东西什么时候看起过洪家,以前客仔在这座城市如你一样,代表洪家势力,他把客仔划为小混混行列,从不正眼瞧瞧,这是江湖都知道的事,你会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客仔那时做的事情也不一样。哦,麦子,你的意思是,在老东西眼里,我也是小混混?” “他当然不敢轻视于你,只是把你当枪使而已。” “好,就依你所说,他不在乎洪家,因为他还有谭家和金家做靠山,可他那么狡诈的老手,没有巨大好处,绝不至于平白无故树立一个强敌。” “首先,他从来没觉得洪家是强敌,洪家势力大多在国内,他已经被通缉,不会再回国内,就更不会把洪家当强敌。没有巨大的好处?当初干掉廖建山和郭越是白家指使他,如今难道不会有金家或者谭家,别的家,让他先给洪家一个下马威,这不是和干掉廖建山他们是一个道理吗?当初干掉廖建山和郭越时,他是完全得不到好处的啊!可后来他得到没有?” “计中计、谋中谋?他们认为洪家在国外和香港的势力微弱,金洪股份是香港公司。洪家好不容易洗白的钱,慢慢又被他们拆分。” “对啰,据我所知,洪培忠孙女倒是有好几个,可孙子只有洪定远,传承人没有了,这不就是先断其根嘛。” “那殊胜荣呢?” “金家联合老东西和白家搞快齐家,金紫取代林迪薇在思齐的位置,事情如此顺利,难道不会想把殊家也吃掉?这个世界有人嫌钱多吗?佛爷是个通缉犯,可是个能量强大的通缉犯,此时不利用,难道得到佛爷死了,自己动手?那不是弄脏自己的手吗?佛爷真要倒掉了,他们哪有如此能成事的枪杆子啊?” “听你这一分析,逻辑上倒是通了,计中计、谋中谋,老东西这把刀好用,他们各方都抓紧利用这把刀,以免以后脏自己的手,嗯嗯,这逻辑没问题,可是,完全没有证据啊!一点都没有。” 第509章 楼叔餐厅下套 我起身去抓炒碗豆,亲昵地说道:“娇娇,我们不说别人的事了,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今天找你来,一来真是为了和你过年,我今年本命年,特别倒霉,靠山倒下,我自己夫妻也身败名裂,阿虎死了,道上我真没有什么朋友,大年夜你肯定没空,我只能想到你,随便。” 我故意作出难为情的样子:“随便,唉,我有那么一丝幻想,希望佛爷要对我动手时,你能帮帮我。想啊,那么多比我强大得多的人都被他干掉了,我真是担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啊!” 她思索着,双手抱着膝盖,微微仰头看着我:“如今你联手肖志程,老东西段时间内拿你没辙,真要动你,我肯定帮着你。”说着,她提高音量:“不包括林迪薇啊!” “好,娇娇姐,我可当这是你对我的承诺啊!” 她微微一笑:“真实的,你也有几天,大树倒了才想到我,算了,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不和你计较。既然有其一,肯定有其二,其二呢?” “二来嘛,我是想请你帮忙,只要你价格别太高,我买房都不欠你,几天之内付你现钱。” “什么事?这第二才是你约我的重点吧?”她显得很幸福,犹如哥伦布发现新大陆。 “江湖规矩我懂,我干掉蛇仔这个大毒枭,他的下线众多,做这一行的,都是亡命之徒,我让他们断了货源,损失巨大,他们一定会想着弄死我,甚至我的家人。以前这座城市的舵爷是老东西,现在是你,蛇仔那么多下线,我真应付不了,防不胜防,我还得留着命找佛爷报仇。娇娇,你号令江湖,能不能帮我把蛇仔的下线摆平,干掉蛇仔真是处于无奈,你知道的,他几次三番要置我于死地,不干掉他,我没法专心对付那老东西。” “叫我来,为这事啊?唉,还真不好摆平。你知道警方这次扫的货值多少钱吗?” “不知道,我从不沾,完全不懂行情。” 她伸手比出‘九’:“这个数,九十亿。” 我马上双手抱头:“天啦!怎么会这么巨大?这下我死定了,这得是砸了多少人饭碗啊!” “麦子,他们部分人当晚招供,警方接连精准扫荡几个据点,全部加起来,按市场价算,起码是一百五十亿左右,零售价那得是几百上千亿。你啊,确实冲动,你让别人无路可走,别人会饶你吗?我想不通啊,你这么谨慎的人,就算想联合警方做掉蛇仔,怎么能走漏你是主导者这消息呢?” “娇娇姐,我要多考虑一晚上,就不这么干了,警方派别多啊,我是被他们的内线出卖了。娇娇姐,你一定要救我,真的,一百五十亿,我是做梦都不敢想,我可怎么办哦,还能活过今年吗?” 蛇仔的下线们和他的同行们会想办法要我命,在做之前我就想好的,干掉一个蛇仔,引来群狼攻击,这当然是极其不划算的事情。我故意让黑蟒仔手下,把我亲自主导干掉蛇仔的消息传出去,为的是向卖粉的同行们表面我的态度,我和蛇仔已经势不两立,我不得不干掉他,敢做敢为,绝不遮遮掩掩。 我也知道,还是会有些亡命之徒因为损失找我报仇,为了防备佛爷攻击,我家里已经草木皆兵,防一头狼也要守夜,防一群狼还是一夜,我不怕了。 干掉蛇仔,是我和林迪薇复仇计划中的关键一步,只有这样才能和娇妹对话。 娇妹见我确实恐惧得不行,哈哈大笑:“麦子,还是第一次看你这个样子,好可怜哦,好啦,姐姐帮你摆平,你说,你能付多少钱?” “我两套房子差不多一千我,林迪薇现在没多少现钱,能支援我二百万。我还得留钱租房过日子,最多能给你一千万。”说着,我撒娇说:“娇娇姐,你不是想要我手上那套房子嘛,都不用卖来卖去,也免得转帐,你帮我摆平,我直接把房子过户给你,怎么样?” “真的?” “当然真的,不然呢?我登报道歉吗?有用的话我可以那么干。” “哈哈哈,登报道歉,也只有你能说出来,嗯嗯,这主意相当新奇,包下报纸头版,写上:对不起,我联合警方扫掉你们的货,在此对你们道歉。哈哈哈……麦子,你要笑死我啊!” “你到底帮不帮,不帮爽快点,就别浪费这楼叔餐厅了。”说着,我作出要走的架势。 “坐下,坐下,麦子弟弟,你真舍得把那两套房子过户给我?那可差不多是你们夫妻所有的财产啊!现在作家又做不了啦,我怎么忍心要呢?” “财产和命那个重要,我还没傻到分不清,你要真能给我摆平,房子过户给你,我还带我老婆来亲自向你道谢。” 她对我伸出双手:“我可怜的麦子弟弟,过来,让姐姐抱抱。” 抱着我,她带着哀怨的语气说道:“你知道的,我无父无母,更无一个亲人,我要那些财产做什么?走上这条路,已经无法回头,你要真心拿我当朋友,我倒给钱给你都可以。其实吧,你应该知道,不是我要买你那套房子,是佛爷让我出面,如今你和他已经交上手,我也不用为他出面了,你有一般小弟要养活,姐姐我不能对你落井下石,这忙我帮了。” 简直吓我一跳,她要真让我把两套房子过户,还真让我骑虎难下。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林迪薇早向我保证过,只要事情能达目的,房子给她无所谓,林迪薇把南山别墅过户给我,但在消灭佛爷以前,她要暂时住。 我不可能去赶林迪薇走,那样的话,我在这座城市真就无法立足了。 真心高兴不已地抱着她亲一口:“娇娇,你的大恩大德,我下辈子也不忘。” “你别太高兴,我有两个条件。” “说,我的大恩人,我一定答应。” “别跟市面上那些坏男人一样,海誓山盟随口就来,我也不信那一套,你先听完,再答应,今天能不能达成完美结果,还是你定。” 第510章 楼叔餐厅 我作出尴尬又委屈,还很失落的样子。 “啊,这样啊!你说吧,那两个条件?” “一,我们不是朋友吗?既然是朋友,每星期你陪我喝一次茶,时间地点我定,允许你带几个人,但你必须到。” “只是喝茶吗?” 她伸出手指在我的嘴上一戳:“今天已经这样,你觉得只是喝茶吗?” “好,我答应你,娇娇姐这么漂亮,多少人梦寐以求啊!” “别耍嘴甜,答应了,做不到,我是最恨这样的人的,丑话说在前面,到时候可别怪我无情。” “我答应了,娇娇姐,一星期我们见一次面,时间地点你定,你可别要我命,别把我送给那老东西就成。” “我们是朋友,我肯定不会伤害你,要你命,根本不用我动手,就这次,那些人就能弄死你为止。” “娇娇姐的第二呢?” “你告诉我,说老东西杀殊胜荣和洪定远是不是骗我的,如果是真,把你的眼线和证据告诉我。” 我显得十分为难:“娇娇姐,我虽然不是道上的人,可我必须得有良心,别人帮过我,我不能出卖他,眼线真不能告诉你。至于证据嘛,你可以自己找老东西对质,可我担心你不敢找他对质,对质以后,可能你会命不久矣。” 她高声说道:“我会怕他?你也太小看我了,说实话,洪家最开始请我来时,我就搞不懂,江湖人才辈出,为何全都怕一个老头子,我才不怕他。好,这第二条嘛,我让一让,为了成全你的道义,把证据给我,我找他对质。” “娇娇姐,我刚才已经把逻辑和道理全给你分析清楚了,你真没必要去和他对质,一旦撕破脸,很可能我的娇娇姐就没啦。” “实话告诉你,洪家一直在寻找杀害洪定远的真凶,告诉我,不然,咱们今天来这楼叔餐厅就算成不了交啦!那些豺狼虎豹,你还是回去找你的林迪薇帮你摆平吧。” “她哪里行啊,可是,可是,我两条都答应你了,你不帮我摆平呢?” “唉,外界传言你疑心很重,果然如此。我答应你的事情,会不做到吗?只需我一句话:你是我弟弟,谁报复你我让他在这座城市没法立足,就这一句话的事情,我为何要失言于你?” “好,娇娇姐,我信你。” 事情总算快要达到目的,我早想过,娇妹这样的人,其实比浮萍都还不如,比我以前流落街头还惨。她没有一个亲人,不会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从小被收养进杀手训练营,如今终于获得一半自在,可终究是无根之人。 以她的财力,买房安家,嫁人都能做得到。可她在以前的训练中就被绝育,加上她独特的身份,没法如正常人一样安家。就算找一个看得顺眼的小弟结婚了,她照样没有根,不知道来处,如何能有根呢? 人为什么无论走多远,心中都记挂着故乡,因为故乡是自己的根,是自己的来处,没有故乡,就没有根,没有来处,心似浮萍,还是随时都会枯萎的秋天里的浮萍。 林迪薇那么富有,已经以齐家为家,可她仍然不计代价地要找寻自己父母的身世,就是为了知道自己的来处,让灵魂有根牵引。 那些在这座城市辛辛苦苦打拼的人们,一年到头、累死累活,也挣不了几个钱,火车票那么难买,来回一趟那么辛苦那么累,可他们还是年年回故乡,就为心中的根。就算不回故乡的人,‘每到佳节倍思亲’,对故乡的思念从没相忘,如我这样因为小时苦寒而嫉恨埋怨故乡的人,还是时不时思念故乡。 每一次爬到高处,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希望能闻到故乡的味道,我喜欢这座城市每年难得的几天寒冷,其实也是因为对故乡的惦念难舍。 故乡是我的来处,陶春兰是我的来处,是我无法相忘的惦念,无论历经富贵或者风雨,惦念从没消减。 娇妹呢?她这辈子都无法找到来处,她愿意拿我当知心人,用这份寄托温暖心中的孤寂。因为我俊逸潇洒,儒雅有才气;而我又很懂得道上的规矩,拥有一定地位,却又一直回避着过江湖人的日子,我是一个混迹这座城市的‘怪物’,我这‘怪物’让她看着舒心,用着放心又快乐,关键和我来往,她还觉得不丢人。出过书,又曾是地位极尊的齐爷家里人,种种原因汇聚在一起,她愿意把心寄托在我身上,拿我当她扎根的泥土。 我一手抱着她的脑袋,一手从她的衣领里伸进去,在她耳边小声说道:“你给佛爷说,生辰八字,香蜜湖玄关,他就会想方设法让你消失。” 一边弄,她一边喘息着娇声说道:“生辰八字、香蜜湖玄关,这是什么东西,是他旗下杀手的代号吗?” 我装着非常投入,激情再次燃烧,我也真的是兴头之上,带着成功的喜悦对她发动冲击、缠绵、婉转、徘徊…… 完事以后,我们相依相偎,我大口喝茶,她情意绵绵,我们好似一对真正相爱的人,彼此珍惜着对方的爱恋。 她认为她的目的达到了,我也认为我的目的达到了,都放松下来,自然显露出心底的真诚来。她把我当寄托,我对她有同病相怜之感,要是我们没有各自的身份,只是平常人,在茫茫人海相遇,一定会是一对深情挚爱的爱人。 她已经没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我也已经情有几处归处。 记起梧桐山顶那个神秘老头子的话:不要辜负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我担心以后和她兵刀相见,不得不生死搏杀,在心里我告诉那个神秘老头子:我不爱她,她也并非真心爱我,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得不你死我活,到时候可不算我辜负啊! 我不知道她的心里到底有没有什么祈祷,有没有如我一样,不得不坚守的坚守,她那种人还能有真爱吗?她杀过的人应该比和我说过话的人还多,这样的一个女魔头,她怎么会真心爱我?梁凤书、小语、林迪薇、肖玲玲才是真的爱我。 用她的话说:逻辑上说不通啊,她也应该知道我和她之间连爱的逻辑都说不通吧? 第511章 点燃对方阵营 她再次整理衣衫,思量片刻,靠在我的胳膊上,楠楠低语:“生辰八字、香蜜湖玄关,这怎么是杀手的代号呢?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啊?” “娇娇,告诉你吧,这名字是我取的,我以前是老东西的人,你总知道吧?” “嗯嗯,知道,听说他当初非常器重你,想必也是利用你这大才。” 我装着惋惜地回忆从前。 “记得那时我刚认识齐爷不久,老东西有一天到齐爷家里来,说他找到两个顶级的秘密武器,让我给取名字。我当时还很青涩,不知道他说的秘密武器是什么,齐爷提醒我,说秘密武器就是杀手。” “哦,那时你们还是铁血同盟啊!听说过,你配合他们干成很多事情。为什么要给杀手取这样两个名字呢?” “老东西的生辰八字一直是个谜,他说是为了命数而保密,所以齐爷也不过问。我们以前长期在香蜜湖商量事情,以那里为据点,所以香蜜湖是秘密玄关。生辰八字和香蜜湖玄关都是我们当时最不愿谈及的事情,所以我就这样取名。” “你不会是骗我吧?” “娇娇,我们以后每星期都要见面的,我们是这无情世界里的有情人,我怎么会骗你。这样取名有很多好处,如果这两个人做事败露了,别人说起,就可以说是说起的人想打听老东西的秘密,你问问江湖上的人,看看谁知道这两个秘密?” “既然是老东西自己找到的两个趁手的秘密武器,他为何要告诉齐爷呢?” “齐爷那样尊贵,专门做血手的人他一概不管,老东西利用齐爷这种心态,假装对齐爷毫无保留,怎么会不说呢?最要的事,可以借此要一批经费啊,那时老东西可没多少钱,钱都在齐家,他花多少钱齐爷都给,可总得有名头吧?” “搞钱的土办法,可是很管用。” 听她随口的感叹,我想,她也应该用过这样的办法向洪培忠要钱。 “你见过这两个人,还是没见过?如果没见过,你怎么知道是他们杀的洪定远和殊胜荣?” 我捧起她的脸:“娇娇,我们说好的,给我留一点道义,你去核实或者对质都好,我不能再细说。要核实很简单,你让一个人放出话去,就说我找到了生辰八字和香蜜湖玄关,要他的命易如反掌。你信吗?谁传这话,谁就得死。” “好,我信你了,可是我还得试一试,不然无法对洪家老东西交代。” “娇娇,别人的命也是命,你真要试,用一个该死之人就可以了,不然我就害了别人,好不好?” “好,我答应你,该死之人多了。” 当初我和林迪薇听了陆溪楠的录音后,没发现什么蹊跷,觉得就是陆溪楠提醒我佛爷会追杀我,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反杀佛爷替她报仇。 后来在谋划如何反击时,我们发现敌人阵营强大,从官方到黑道,大小头目都是他们的人,我们根本无法攻破,财力物力也都不是他们的对手。梁凤书想出以搞掉蛇仔为起点,借口我们怕被他的同行和下线报复,向娇妹示弱,向她求救,以陆溪楠提供的这机密之事为导火索,点燃他们的阵营。 陆溪楠的死亡,最主要原因,应该就是她打听到了佛爷最不愿被人知道的秘密。陆溪楠知道了后,死得那样快,娇妹要用一个道上的混混去试探,估计话出去,活不过当晚。 离开楼叔餐厅,已经是凌晨时分,年关的夜风透着寒凉,街道上已经看不到几辆车,霓虹依旧,寒露琳琅,道路两边的路灯干上已经挂满红灯笼,给留在这座城市没走的人一点年味。年味有了,或许以后人们不再这样离开,这座城市的年关才不会如此凄凉。 我最爱这座城市的这份难得的清净,最爱南国里难得的寒冷。 当寒冷感包围我时,故乡那种感情才会更加清晰,从前故乡的苦寒日子才能仔细品味,品味哪些无法忘记的苦难,冥冥之中,我开始思念故乡。 对故乡浓烈思念之时,故乡人来了,他孤单影只,孑然一身,只是他依然傲骨挺立,目光炯炯。李木来了,在别人成群结队离开这座城市的年关时节,他孤身来到这座曾让他肝肠寸断的城市。 与娇妹在楼叔餐厅的约会非常成功,我首先回去向林迪薇做详细汇报,一切都如我们计划中一样,先期目标顺利达成。在打掉蛇仔,又对洪家抛出定时炸弹以后,我们需要静待结果,再伺机而动,可以放心过年。 在南山别墅向林迪薇做完汇报后,天色已经微明,我没有留下休息,向林迪薇告假:“姑姑,今天已经是腊月二十七了,他们跟着我都没法回故乡,这几天我想多陪陪他们,年三十晚上我再来陪你吃年夜饭,好不好?” “回去吧,我这里你不要担心,有阿秋他们陪着我,你家离这里也不远,随时可以过来。只不过,千万小心,蛇仔他们同行不能小觑。” 很是疲惫,倒头便睡,有些寒冷的天气最适合睡觉,只是梦里依然看见孤独的小语。不知为什么,我能在梦里提醒我自己别流泪,不然被梁凤书看见,没法解释。 一觉睡到黄昏时才起来,习惯性地拉开窗帘,让寒凉的风吹进房间里。 刚打开窗,听见肖玲玲在花园里高声欢笑,我好久没有听到她这样放声的笑,低头一看,家里的人都围在花园的座椅旁,聊得好不高兴。仔细一看,是李木,他向着花园外面坐着,手里夹着烟。 我高声叫道:“李木,是你吗?” 他仰起头,还是一张清秀俊雅的脸,站起来,对我招招手:“麦子,是我。” 胡乱洗漱一番,梁凤书已经给我准备好的今天穿的黑皮风衣,刚出门准备下楼,梁凤书迎上来,小声提醒我:“老公,李二哥来我很高兴,可是,别忘了,黑蟒仔他们在,李木还是玲玲的亲戚。” 要不是她提醒,我还忘了,虽然贡布、露露他们都已经知道我的身世,可其他人不知道,虽然现在已经不用隐瞒,但在这复仇的关键时刻,还得小心为上。 第512章 江湖骗局引李木现身 我刚出门到花园里,肖玲玲马上迎上来挽着我的手,高兴万分地说道:“麦子哥,你猜猜,李二哥是怎么到家里来的?” 我心想,这还用猜吗?当初留给李木的联系电话是肖玲玲的,一定是李木来,联系肖玲玲,不然还能是怎么来的呢? 李木就是这样特立独行,他的到来源于一场打斗,不然,他可能在这座城市里转悠几天,又不知去向了何方,我们便没有这次相见。 早上我和平措回到家,直接睡了。因这几天要留心道上的动向,黑蟒仔把几个小弟早早叫起来,各自分散在街上转悠,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的事、异常的人。 年关将近,大部分人都离开了这座城市,留在这座城市的人忙着采购过年期间用的物品,各大超市趁机打折促销,招揽没能回故乡的人尽情购买。 黑蟒仔带着小弟和小芬、肖玲玲也去超市采购年货,黑蟒仔让一个小弟跟着小芬和肖玲玲去超市,以防在超市里被人袭击,他自己带着小弟在超市周边转悠,顺便打听道上的消息。 超市外的天桥上有几帮骗钱的人在摆摊,这种事情在那年月习以为常,黑蟒仔并不留意。 天桥上摆摊骗钱,摆摊的一般是残疾人,可周围围观的人中最少有好几个和他是一伙的。 最常见的是猜瓜子赌钱,还有猜扑克赌钱,象棋残局赌钱这三种。 猜瓜子赌钱,看着非常简单,不明白其中道理的人包输不赢,可以说永远赢不了。山个空碗,一颗瓜子,三张比碗口大一点点的纸板盖在碗上,先把碗展示给围观的人看,绝对是三个空碗,再把碗口大的三张圆纸板拍得啪啪响,纸板也没问题,再拿起瓜子丢在其中一个碗里,三个碗同时盖住,摆摊的人随意把三个盖住的碗交换位置,让围观的人下注,买瓜子在哪个碗里,只要买中了,买多少钱,摆摊的人赔多少钱。 这是一个低智商的骗局,利用人的贪念,使得无数人上当,有的摆摊一天,要挣好几万,挣钱以后按说好的协议分钱。 摆摊一般四五人一伙,可也不是随便就能摆摊的,先找那片区域的混混头目谈好分成,有的是找片区派出所的某位治安队管事人,或者是某个贪钱的警察,谈好分成方案后,才能摆摊。 一般是五五分成,摆摊一伙人得一半,另一方得一半。不打招呼直接摆摊,很快就会被全锅端掉,因为挣钱得先拜码头,这是道上的规矩。 老百姓上当后,有的输得实在太惨,闹起来,或者报警,几乎是没有用的。钱早已被转移走,摆摊的是残疾人,抓进去还得放出来,拜过码头的,自然是有人负责把残疾人保出来,被骗的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稍微有些社会经验的人都不会上这低智商骗局的当,上当的多是老人和妇女,或者老实巴交的民工。 三个碗交换位置时,速度并不快,就是让围观的人看清楚瓜子在那个碗里,当围观的人还没有下定决心买时,同伙便争相下注,一买一个准,每次都赢好几百。摆摊的人还必须有极其专业的演技,这种演技比影视学院出来的科班生演技好不知多少,他会摆出惆怅哀叹的模样,感叹今天手气不好,老是输钱。 旁边的人看见有人赢钱以后,就开始下注,可是,不是他的人下注,你就必输无疑。如果你跟着他们的人买,还是输,因为他和你一起输,但他们的钱是一起的,最后只是为了赢他们以外的人的钱。 买有瓜子是输,买没瓜子还是输,为什么呢?其实原理很简单,瓜子壳是真的,不过瓜子壳里面是被精巧放入的小磁铁,这很容易做,把瓜子剥开,放进小磁铁以后用胶水把瓜子再粘起来就行。 碗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盖碗的圆纸板,纸板中间也被放入了磁铁。而瓜子其实有三颗,每个盖板下都粘着一颗,你要是买没有瓜子,摆摊的人把圆纸板紧贴着碗口拉开,瓜子被碗口刮进碗里,就成了有瓜子;你要是买有瓜子,他把圆纸板直接提起来,瓜子被圆纸板粘走了,碗里就没瓜子。 手法算不上精到,可摆摊的人早说好的,他开盖,不让你动,如果你要动,那几个他们一伙的人就会跳出来说你不讲规则。 这天中午,李木路过天桥上,看到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输掉一千多和手表,心中有些不忍,他在这座城市的夜店工作几年,这些小把戏和规矩他都知道,看那老人实在可怜,他就挺身而出,简直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李木的要求很简单,让摆摊的人退换老人的手表和一半的钱,并暗示自己知道这弱智赌局中的门道,希望给个面子,不要在年关让老人如此凄惨。 对付李木这样的正义之士,摆摊的人早就熟练对付,首先他们同伙出来一起把正义之士打趴下,如果正义之士太过强大,还有地头蛇派来监视收益的人呼叫同伙过来搞定。 街上这样的骗局比比皆是,根本管不过来,那天李木为什么要管呢?天气很好,风轻云淡,他说白云是依依的化身,不能让依依看见自己对罪恶之事莫不关心,所以他要管。 摆摊的四个同伙对李木推推攘攘,李木从离开家乡,一直在夜店上班,那个年代夜店没有一天不打架的,李木作为高层管理人员,不知打过多少架,处理过无数闹事打架事件。 四个同伙显然低估了长发披肩的李木,来回几下,四人被打趴在天桥上。负责监视收益的混混立刻呼叫自己的老大,意图把李木解决在天桥上。古人说:“强龙不压地头蛇”,每一个片区都有小头目,如果是别区来的同行,三言两语,也都认识,必然化干戈为玉帛,可李木完全不吃这一套。 小头目马上带领一帮混混赶到天桥上,要保住自己的利益,也是保住自己的脸面,家门口怎么能让别人逞威风呢? 黑蟒仔见小头目带着一群人直扑天桥,他也快速冲上去,看见李木摆开架势,大有要学习赵云大战长坂坡,杀他个七进七出。黑蟒仔见李木不是道上的人,显然是外地来的,可一身肝胆,毫无畏惧,可黑蟒仔也知道,李木虽然看着英武,却不可能打得过十几个混混,依照平时规矩,他是跟我的,不参与江湖上的事情,不能管。 第513章 李木的正义 黑蟒仔说:“我看着李木的精神劲,很像麦少你,我就想做一个中间人,把事情了解,可他们不愿意给面子。” 黑蟒仔以前是地下拳王,道上无人不知,不过几年江湖变换,后起之秀大多已经不知道前辈的英雄事迹,唯独小头目还认识他,知道他从前是北仔手下第一猛将,小头目知道黑蟒仔他惹不起,希望黑蟒仔遵守江湖道义,不要管闲事。 正当黑蟒仔和小头目交涉时,李木突然出手,把小头目从身后抱住,用随身携带的钢笔笔尖死死顶住小头目脖子,要求马上退还老人的钱和手表,不然钢笔就要刺进脖子里去。 小头目被李木劫持住,生意当然是没法做了,只得先让摆摊的人把老人的钱和手表退了,再慢慢想办法收拾李木。小头目看李木一人,知道暂时服软,可李木一定逃不掉。 事情发展到这地步,完全超出黑蟒仔的预想,李木一动手,自己就不好管了,因为这是李木和小头目结仇,十几个混混已经把小头目团团围住。 黑蟒仔正当要打算离去时,听见李木大声斥责道:“别说你们这群小瘪三,就是你们这里的严老大也得给我三分薄面,你们这帮小王八还敢在老子面前兴风作浪。” 李木当然不知道老严早就被判无期徒刑,越狱以后也是个通缉犯,早就没了音讯。江湖变幻太快,这是李木无法知晓的。 小头目听到李木的叫嚣,一点也不害怕,知道李木是狐假虎威,却还不知道老虎已死,明显是虚张声势。 黑蟒仔是极其聪明的,他听到李木如此叫嚣,又见李木浑身是胆,相比以前和老严是旧相识,只是不知道老严已经完蛋,马上转身,让围着李木的小混混们暂停,他要问个清楚。 “你和老严什么关系?难道不知道老严已经完蛋吗?”黑蟒仔单刀直入。 李木一听,马上明白自己刚才的叫嚣是一个荒唐的笑话,他见黑蟒仔好像很面熟,快速回忆,随口说道:“老严完蛋又怎么样?你是谁?我在耀仔的葬礼上见过你。” 这个时候当然是保命要紧,李木只顾找机会脱身,不然肯定挨一顿好打。 小头目马上仰头大笑:“放你娘的屁,老子以前就是跟耀老大的,根本不认识你。” 黑蟒仔一听耀仔的葬礼,马上明白,李木绝不是毫无缘由的乱说,能参加耀仔葬礼的人,当然都是江湖老人,看李木年纪和模样,也不是当初道上的人,马上问他:“兄弟,你当初参加耀仔葬礼,是跟谁一起去的。” “跟麦子。”李木只能搬出我的名号。 道上都叫我麦少,或者称呼我为小哥,能直呼我名号的人,要么是好朋友,可我几乎没有几个朋友,要么就得是娇妹那个档次的大佬。 黑蟒仔当时就愣了:“你和麦子哥什么关系?” 因我当初是耀仔葬礼的主持人,黑蟒仔问李木时,已经想起来,记得我当初是带着一个金黄长发的男人一起去的,眼前的李木只是头发换了颜色,加上当初见过后再没有见面,模样又记不清楚,但他可以肯定,确实有这么一个人。 黑蟒仔当即决定要保下李木,驱散混混们再问清楚,他准备掏钱赔偿小头目的损失时,从超市上来的肖玲玲、小芬两人闯入包围圈,小芬不由分说地给小头目一个响亮的巴掌,对周围的混混和小头目斥责说:“你们他妈的吃了豹子胆啦?连李二哥都敢动,是不是都不想活啦?” 小头目和混混们当然不敢对小芬换手,我家里的几个人虽然不在江湖上混,但大家都知道他们是我的人,谁动谁就得完蛋。能动我的得是佛爷、娇妹那样的大佬,最不济也是蛇仔那样不知死活的,可蛇仔已经完蛋。 肖玲玲已经兴高采烈地把李木拉到身边,对黑蟒仔说:“这是我二哥,也是麦子哥的好朋友。” 小头目白挨一巴掌,只得带着一群小弟连连道歉,带着窝火,自认倒霉,让摆摊的换个地方继续骗钱。 他们要不说,我是无论如何也猜不到李木是如何来到家里的。 李木站起来,脸上带着歉意:“麦子,不好意思,借用了你名号。”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李木,梁凤书抢先说道:“李二哥英雄肝胆,我们是一家人,说这些客气话干嘛?玲玲是盼星星盼月亮地等着你来,既然来了,放心的玩,有事嫂子我给你担着。” 李木说:“我也知道他们的规矩,要别的地方,我也不管那闲事,唉,在那天桥上见不得那些龌龊事,我以前经常和依依晚上醉酒以后,站在天桥上吹风,直到酒意散去才回去。” 说到依依,李木情绪哀伤,坐下去喝彩,很用力的猛吸几口烟。 李木的到来,我很高兴,可总觉得命运的安排很让人摸不着头脑。以前李木和我同在这座城市,我们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那时的我有诸多顾忌,无法和他公开来往。那时的我和梁凤书刚刚过上好日子,有点钱,也只是才在这座城市扎根下来,加上我的固执和偏见,没能帮过李木什么,反而是他帮着我营救肖玲玲,不得不离开这座城市。 虽然李木说离开是因为依依,可必定是在营救肖玲玲那晚他才离开的,这份情谊我不能不懂。 会想起当初,我心中愧疚难当,如果我当年和李木、依依公开来往,那个杀依依的混蛋肯定不敢欺负依依,依依也就不会横尸街头,李木或许和依依就在这座城市扎根下来。 生命中的巧合,我看不明白,也没人能看明白。李木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雄风已经大不如前,和梁凤书一起名誉扫地,还面料佛爷随时袭击,我无法让李木跟着我一起冒险。 晚饭时分,为表示欢迎李木的到来,多做几个好菜,打开好酒,我们又像一家人一样欢聚在一起,这欢聚是如此的珍贵。春节期间步履餐吧和面包店都放假,肖玲玲她们不用去店里,我让黑蟒仔回家去陪他的老婆女儿,家里剩下的人可以无话不谈。 第514章 山村的风流韵事 贡布、平措、露露、小芬虽然没见过李木,但他们都已经见过我另外两个亲兄弟——李水和李余。 一家人,随意喝酒,李木已经在夜店工作六年,我们任何一个人的酒量都不如他,家里也不是应酬,大家尽自己的量喝,贡布和平措还不能喝,得提防被人偷袭,我们欢乐,可我们也带着愁绪。 李木比我晚一年离开家乡,他早年也历经过我早年的苦难,城市里的漂泊感和无奈他是懂的,我们都不用言说,一边喝酒,一边先听他讲家里人的事情。 我的故乡依然是一个贫穷的山村,改革开放已经二十多年,就像这改革的春风无法跃过千山万水,无力抵达那片千万年不曾动容的土地,而故乡的贫穷气息把年轻人都熏走了,故乡越来越贫瘠,越加萧条。那些曾种满庄稼的土地,大多已经杂草葱茏、枝蔓横生,热闹的山村在改革的春风中变得更加寂静,寂静得人影稀落。 李文白独自坚守在家中老屋,他已经不在每天扛着锄头到山坡上去,山坡上已经没有能藏身的油菜地,他和邻居媳妇罗元梅的约会改在了家里,因为家里只有他一人,他们俩翻江倒海也不会受到任何干扰。 想来,我的故乡里,最应该感谢改革春风的是李文白,当村里人携家带口陆续离开后,孤寂的村庄便可以任他驰骋,他可以放心地把罗元梅带回石墙黑瓦的屋里,尽情享受郎情妾意。 罗元梅丈夫的依然在外做泥瓦工,岁月没有蹉跎他的泥瓦匠技艺,他已经从泥瓦工升级为泥瓦匠。祖国正在蓬勃发展,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正在快速扩张,建筑工地如浓春时节的山野——遍地开花,黄色的塔吊耸立成林,数不清的工地对泥瓦匠的期盼可以说是‘嗷嗷待哺’。 作为泥瓦匠的罗元梅的丈夫,在建设者队伍里兢兢业业,一年只能回家几天,他与数以千万计的建筑工人一起奋战在建设的第一线,城市正在他们挥汗如雨的奋力建设中繁华起来,唯独荒芜了他自己的老婆。 从某种意义上讲,李文白是伟大的。 当罗元梅的丈夫全心全意投身城市的建设中时,他留守家乡的老婆自然就荒芜了,所谓家与国不能兼顾,罗元梅的丈夫选择了建设祖国,抛下妻子、孩子在家相依为命,每月像盼着流星照亮夜空一样,盼望着他寄钱回家。 罗元梅的丈夫对祖国的建设,并不是无偿贡献自己的泥瓦匠技艺,改革春风已经早刮起市场经济,罗元梅的丈夫有一个响亮的身份名头——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数以亿计,为了尽可能地节约出时间和精力加快建设,各大新闻媒体已经把这类人群的称呼统一简化,更不再按工种的不同区别他们的身份和职业,统称:民工。 估计是祖国的建设太过急迫和充满,底层的劳动者们在挥汗如雨的同时,繁华的受益者们却已经把他们笼统地、野蛮地、粗俗地归为一类人——民工,文化界、新闻界、开发商等等,好像已经没有多余精力为底层劳动者区分职业类别和技能类别,数以亿计的底层劳动者就这样得到一个统一的称呼——民工。 是社会把头衔简化了吗?非也。底层劳动者叫民工,稍微大方一点的多用几个字,称呼为进城务工人员,可其他行业的头衔却如烂漫的山花一样竞相开放。如果底层劳动者叫民工,别的人统称为非民工,那么还能相得益彰,可并不是这样,记者、编辑、作者、作家、副教授、教授、美发师、专家、学者、正科、正局、正厅、正部等等五花八门,多得比我读过的万卷书都多。 数以亿计的底层劳动者称呼简化为民工,估计是因为其它行业占据了太多头衔名额,好像民工巴掌厚的《新华字典》里没有多余空间存留他们的头衔,更无法区分他们的职业类别和技艺类别,全部腾出地方让位新出现的头衔。 搞传销培训的叫演说家、培训大师、国际知名导师、灵魂工程师…… 骗子叫融资专家、经济专家、致富导师…… 一共三个人的皮包公司,一个是董事长、一个是总裁、一个是总经理,名片都得是烫金的。 只要穿上廉价的白大褂,坐在药店门口,或者在电视上神采奕奕,就能叫医学专家、某某医学传承人、华佗再世、扁鹊当道。 在灶台前抡起勺子,就能叫美食专家、营养专家、厨神、知名大厨、餐饮翘楚。 会把山村遍地的荆棘移栽到屋里或者花园里,会把一条直线画得如蚯蚓,就能叫设计大师、园林专家、空间大师、装修大家、建筑宗师。 穿上二十元的排扣立领,就能叫风水大师、命运预测大师、算命大师、易学传承人…… 农村妇女们不稀得用的狗刨,可以公然叫太极宗师、武学大师、健身专家、健康大师…… 你要不上他的当,他说你这个人没有‘格局’;你要上当后找他理论,他说你‘胡搅蛮缠’;你要说他是个骗子,他愤怒地说你‘井底之蛙’、‘看不懂未来’、‘不知道人生’…… 改革春风让人们富起来,城市繁荣昌盛起来,生活水平突飞猛进,各行各业新型名头、头衔如雨后春笋般蹿出来,唯独数以亿计、挥汗如雨的底层劳动者统一被称为:民工。 李文白的伟大在于,罗元梅民工丈夫长年在外搞建设,荒芜了自己老婆的时候,李文白奋勇当先地伸出援助之手,在贫瘠的山村里帮着罗元梅的丈夫照顾老婆。罗元梅的丈夫在外挥汗如雨时,李文白和罗元梅在石墙黑瓦里挥汗耕耘。这是山村里的靓丽文化风景,李文白没有向罗元梅的丈夫索要一分一毫,完全算义务劳动。 吃的是自己的饭菜,耕耘的是别人家老婆,为了让别人家的老婆不在时光中荒芜,李文白劳心劳力、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着…… 朝云暮雨,芳草蔓延,我的故乡冷清寂静,李文白与少数人坚守在贫瘠的山村里,并不落寞,并不孤独。李木说,他回过故乡,我出生的麦子地里已经没有了麦苗,那口老井边已经长满青苔,山野里、庄稼地、田垄间,芳草萋萋。 第515章 母亲陶春兰1 陶春兰还在医院里打工,因为她的小儿子李余还在上大学,需要学费,需要生活费;她还惦记着家乡的老屋没有翻新,担心几个儿子没钱娶媳妇,担心丈夫李文白营养不良,担心李文白身体健康出问题,担心生疮害病没钱医治,所以,她还在打工挣钱,没有时间回家乡。 说到陶春兰,李木非常开心,他认为陶春兰现在的生活,比从前在家里好无数倍,吃得饱、穿得暖、睡得香,有水果吃,有热水洗澡,环境也干净。虽然她的工作依然辛苦,可与山村里的农活比起来,要轻松太多了,而且不用和李文白那个棒棒腔三天吵五次。 人需要有个落脚处,假如陶春兰回家去生活,她一点会受李文白的窝囊气,李文白肯定是不高兴的,因为他对罗元梅的耕耘会变得严重不方便。孩子们才进入社会不久,无暇陪伴陶春兰,大女儿李敏和大儿子李木虽然已经工作几年,可都还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进城务工人员没法稳定。 我呢?我应该不算是李文白家的人,幼年就已经跟着李瞎子生活,我属于李瞎子家的人。论经济来说,我是可以让陶春兰不工作的,可是不工作她干什么呢?去那里呢?回家去肯定还不如在外打工自在。 来深圳悼念依依之前,李木回雾都去看望陶春兰,在她工作的医院旁边宾馆里住了十几天,每天都去陪陶春兰工作,他对陶春兰的工作了解得彻彻底底。 陶春兰一如既往地极度节约,几乎不花钱,现在只有李余一个人上大学,她的负担也轻很多,除了给小儿子李余学费、生活费,有时被李余以各种借口骗走一些,她都还能存下一些钱来。 在医院打工的工资并不高,聪明勤劳的陶春兰渐渐找到多种挣钱的门道,她没有狡诈的心,挣的也都还是辛苦钱,更多的收入来源,是帮着住院家属照顾重病患者。 陶春兰工作的医院是大型公立医院,在雾都也算得上几家大型公立医院之一,重病患者能在这家医院走完生命最后一程,大多都是有权有势或者有钱的人,这样的人住院,家属便会请熟悉医院的人照顾患者,踏实肯干、老实本分的陶春兰很受欢迎。 照顾重病患者是个辛苦的差事,有钱人的要求也比较高,而重病患者大多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要让这些重病患者继续‘苟延残喘’时日,仅仅靠现代化的医学技术并不能做到,需要有人照顾、有人陪伴。 有句老话:‘久病床前无孝子’,虽说这家医院的重病患者,都是来自家里条件好的人,依然少有患者家属自己亲自照顾病人的,可能正因为他们的家庭条件比较好,对生活的要求和讲究更多,所以才不愿意整日在医院里照顾病人,也使得陶春兰这样的人能有一份收入。 陶春兰在医院的口碑非常好,她做事有条理,有责任心,不偷奸耍滑,真正严格做到了江湖道义——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我们身处的社会是一个极其讲究人情的环境,病人家属担心请的人不能足够周全,又或者被陶春兰的踏实肯干所感动,常常会送给她水果、衣物等等,这样一来,陶春兰的生活更富足,收入也增加了。 肿瘤科的病人几乎没有能治好的,癌症这个病是生命的克星,一旦患上,就如大半条命进入鬼门关,无论多么辉煌的生命,得知自己患上这种病以后,瞬间变得暗淡,因此,大多患者是被自己恐惧心折磨死的。 陶春兰所在的部门就是肿瘤科,天长日久工作下来,她早已看淡生死,李木学着陶春兰的语气说,妈妈说的:“无论你有多少钱,有多高的地位,一旦得上这病,跟一条肥猪等过年差不多——死期将至,人啊,千万要保重身体,无病无灾比什么都好,看看那些躺在病床上的人,哎呦呦,那就是等死啊!” 以前我还不知道李木善于模仿,他学陶春兰的语气简直是出神入化,让大家捧腹大笑,笑中带泪。 李木说:“妈妈虽然没上过学,可她讲出的道理堪比老庄,做事的严谨和逻辑,让那些科班出身的人都汗颜,科室的病人、护士、医生都很尊重陶春兰,完全被她的善良、聪慧、勤劳、务实所打动,妈妈在科室里,别人都叫她陶嬢嬢。” 李木说的这一点我和梁凤书、肖玲玲都知道,因为我们也去医院看望过陶春兰,所见到的情况与李木说的完全一样。 善良的生命总是会焕发光彩,陶春兰就是如此,她是这个世界里少有的、彻彻底底的质朴善良人。在她小的时候,那是一个神鬼莫测的年代,她没法上学,从几岁就开始割草放牛,‘学校’这两个字与她的生命隔着浩瀚无边的银河,使得她的生命历经磨难。 没读过书,所以她才会嫁给李文白那样愚昧的人,结婚以后,不停地生孩子,吃了上顿没下顿,还是要生孩子,孩子也跟着父母过苦寒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只好送一个出去让别家养活,于是,这被送出去的命运就降临到我头上,也因此使得李瞎子有我这个传人。 命运要是可以重来,我和李木都认为:陶春兰没有上过学,做事都如此让人佩服,要是她出生在富裕家庭,能安安稳稳上大学,很有可能她会是著名的思想家,或者某某家。这种假设没有意义,生命只能维修,不能从头再来。 陶春兰懂得自己没有上学所受到的制约,所以她不顾李文白反对,拼命挣钱,一定让李水、李余上大学。 在李木陪伴陶春兰的那些日子里,他常常听到陶春兰感叹:“唉,出来晚了啊,要是出来得早,李敏、你、李麦都能上大学,大不了我辛苦一点而已。”“要是早出来,麦子也不会送给李瞎子,李木,你要多和麦子联系,看看他过得好不好,我这个当妈的对不起他。”…… 李木把陶春兰那些话都告诉我,听起来那样温馨而感动。 第516章 母亲陶春兰2 “大不了我辛苦一点而已。”这句话听得我泪水合着烈酒一起喝下,陶春兰是真正的伟大,为了孩子,她义不容辞地选择‘俯首甘为孺子牛’。从不埋怨命运,不把生活的希望寄予李文白,不求孩子的回报,用自己的所有智慧和力量,在悲苦的命运中拨开厚霾,奋力朝着阳光跋涉,尽管这跋涉耗尽她最美好的半生。 陶春兰在不公的命运阴霾下,正用自己最大的力量,把孩子送往光彩夺目的世界,哪怕还有最后一分力,她都觉得自己的跋涉还没有完成。 她没有上过学,却用极具长远的思考告诉李木:“你们大的几个我没法让你们有一个好工作,李水毕业时,我没有多余的钱给他跑工作,等李余毕业以后,怎么也得给他找一个好工作,我再挣几年。” 穷人家的孩子就是如此的艰难,也不知陶春兰从那里学来的这些道理,并且都是这个世界里生存所需要的道理。找到一份好工作,意味着要进入事业机关单位,没有关系,没有钱,无法迈入门槛,所以,陶春兰还在拼命挣钱,她的心中还有对孩子的责任。 陶春兰所在的肿瘤科是死亡率最高的科室,每月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死于癌症,这不是什么稀奇事情,但死亡不是尽孝的最后一程,葬礼才是最后一程。 癌症患者死在医院的病床上,下一站是火葬场,在去往火葬场之前,我们的传统有很多讲究,首先要给即将或者马上去世的人穿上新衣服,这种事情本该由亡者家属完成,可大多数人只信有鬼,不信有神,认为人死后阴气太重,最好不要接触,所以,给死者穿上新衣服这件事情,他们花钱请人完成,对于死在这家医院的亡者家属来说,钱是不缺的。 陶春兰为了挣钱,摒弃掉所有的古老传说,毅然决然地选择给这些亡者穿衣服挣钱,无形之中,她在做一件极其伟大的事情——为生命的终点画上漂亮的句号。 本是从山村出去的陶春兰,能选择给亡者穿衣服挣钱,这是非常匪夷所思的事情,因为在我们那贫瘠的山村里,有很多关于鬼的传说,鬼都是人死后变的,山村里的人是非常忌讳接触死人的,并没有什么理论依据,就觉得接触死人会招鬼。 心中对钱充满渴望,可她无法通过非正当手段挣钱,或许她的灵魂就容不下龌龊事情,情非得已,陶春兰选择给死人服务,以求挣到更多的钱,让孩子们有更好的出路,她的这份爱,不知道会不会让孩子们引以为自豪。 李木说,他劝自己母亲不要挣死人钱,只剩李余一个人上大学,要钱实在不够,哥哥姐姐也都能帮寸,没必要让母亲一个人承受。 陶春兰说:“孩子们大了,孩子要结婚成家,结婚成家以后,有自己的一家人要养活,谁都不容易,今天我能挣,就多挣点吧!”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并不沉重,就好像这就是自己的使命。 李木说,他每次回去看望母亲时,陶春兰从没有在他面前露出过惆怅、埋怨、抱怨、叹息……看到儿子来看望自己,陶春兰只有喜悦,工作之余,和李木上街上去吃凉粉、逛商场、看雾都夜景…… 陶春兰对生活和命运的渴求简单而单纯,就是希望孩子们能过上好日子,她的这种纯粹而简单的希望并不难以实现,她知道,她的孩子们还在奋斗过程中。 没上过学的陶春兰懂得很多道理,说起来简单粗俗,可道理与圣人之言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很用心在苦难中跋涉的人,总能在跋涉中领悟出非凡的道理,陶春兰应该属于特别用心观察生活的人,在无法重来的命运面前,她选择了坚强面对,就如庄子说的: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 听李木讲陶春兰,我又得开始自我审视,或许我心里的阴霾是我自己笼罩上的,从前生活的悲苦,远远比不上陶春兰所承受的悲苦,而且她还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李文白,正在家里和罗元梅挥汗耕耘,如果有一天知道了以后呢? 贫穷的日子不应该忍受,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哪怕过一天好日子,死了也没白来人间一趟,所以我在繁华都市里冒险,与恶魔为伍,与猛兽争斗。我没有陶春兰那份道德和耐心,我想让自己的生命散发光辉,或许我生命的光辉在陶春兰面前,只是萤火比日月。 李木在很多方面与陶春兰很像,他洁身自好的修为,很可能就是陶春兰的传承,这是灵魂里的传承,并非由外界能改变,孤傲和自命不凡中,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圣洁。就像他在天桥上,为素不相识的人振臂相助,面对大自己无数倍的邪恶力量毫不畏惧,只为求得一个公道,这是一种义薄云天的英雄壮举。 在李木离开雾都来这座城市的时候,陶春兰把李木送到医院门口打车,她又问李木:“木,你去那里?” “去工作。” “如果有可能的话,去看看麦子和梁凤书、肖玲玲,他们三人说在一起的,就当是帮我去看他们吧。” 陶春兰还叮嘱李木:“无论外面多么艰难,一点不可以杀人放火,一点不可以触犯国法,只有你正正直直的,就不怕生活不会好起来。” 讲到这里,李木起身去拿他的行李,从行囊里掏出两个红包,看样子李木是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这两个红包。 他把红包郑重地递给梁凤书和肖玲玲,说道:“妈妈给你们的,我没有打开过,可能里面一人二百块钱吧,我不要的,妈妈非得要给,妈妈说,凤书是儿媳妇,感谢她照顾麦子,玲玲是我的闺女,也该和凤书一样,麦子我就不给了,木,你告诉麦子,一定要对凤书和玲玲好。” 梁凤书和肖玲玲接过红包,已经泪流满面。 梁凤书哭着说道:“李二哥,妈妈上次给我的红包,我现在还好好保存着,麦子,你们的母亲真正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母亲。” 肖玲玲已经转身坐到沙发上泣不成声,她的心情更复杂,她本是我的老婆,悲苦的命运折磨着她,加上她的母亲赵小莲至今渺无音信,她心中积郁的苦,我们没法真正体会。 第517章 无法弥补的遗憾 漂泊在外的人,每逢佳节倍思亲,在李木的讲述中,这场欢迎他的家宴变得哀伤而沉重。 南国年关时节的夜风略带寒凉,正好消减烈酒入喉的热弦,让身在异乡的我们留存各自的爱恋,伤心的话尽量不说,我们都经历过太多的苦难和波折。 含笑带泪,豪情万丈,我们再干一杯酒,青春飞扬的心不惧浓烈的酒,不怕命运的难。 李木说完父母的情况,肖玲玲估计是想起了故乡,怅然相问:“李水和李余呢?这次你没有回家去吗?” 一声问询,重新把话拉回那贫瘠的山村。 儿时的回忆我和李木、肖玲玲都能如数家珍,在那几乎没有什么娱乐的成长里,回忆里总是带着苦涩的味道,漂泊时久,已经想不起老井水的甘甜。 梁凤书说:“李二哥,我和麦子现在还有点积蓄,如果妈妈愿意不上班,我们可以拿钱供李余到大学毕业。我也是女人,女人总还是需要陪伴的,让妈妈老家去吧,家里终究有她丈夫啊!” 李木长叹一声,他明白梁凤书的好意,苦笑着说:“弟妹,你还是不了解我爸,虽然你们前年回家见过他,唉,他那个人啊,不好说。” 听李木说起,我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情,要说李文白有多坏,和佛爷他们比起来,李文白那点坏还真不算什么,可是他的阴辣,让做儿子的宁愿四海漂泊,也不想回家。 据李木说,陶春兰进城打工的最初几年,挣不了多少钱,那时李水刚上大学。农村孩子考上重点大学是一件极其光荣的事情,陶春兰当然也很高兴,可家里是完全没有现金收入的,庄稼地里出产那些东西,肚子都填不饱,李水上大学的学费、生活费,每月把陶春兰的工资消耗光还不够,只能让大女儿李敏把打工的钱寄回家。 就在李木刚有工作不久,最小的弟弟李余初中毕业,李余学习成绩差,连普通高中都没有考上,加上陶春兰的钱只够供李水上大学用,初中毕业的李余第一次面临人生的转折点。 李文白认为,哥哥姐姐都在外面打工,既然李余没有考上高中,那是他咎由自取,索性也就别再上学,跟随进城务工人员的脚步,去外面打工。李文白的态度非常坚决,铁了心要初中毕业的李余出门打工。 那时的李余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他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残酷,加上家里日子不好过,自己学习成就又不好,也只能想出去打工这一条路。 在医院打工的陶春兰知道小儿子的情况后,她也万般无奈,没有钱,所有的美好想法都是泡影。陶春兰自己在外打工几年,清楚地知道,如果李余出去打工,这一生就难了。 李木收到李余的信,得知他没有考上高中,父亲李文白强制要他出去打工,李木立即给陶春兰的科室打电话。李木知道打工的艰辛,他告诉母亲,绝对不能让李余就这样出门打工。 陶春兰在电话中唉声叹气,极其无奈,要是李余不出门打工,高中没有考上,唯一的办法是复读一年,看看能不能考上高中,如果复读一年还是考不上,那就只好认命。 问题还是落在钱上,李水刚上大学,已经把陶春兰打工的积蓄消耗光,大女儿李敏还要帮寸很多,才能支持李水上大学。再没有多余的钱让李余复读,而且复读后上高中需要更多的钱,那时的陶春兰在钱的面前无能为力。 李木在电话中保证,李余的钱自己出,给李余一次机会,让他复学后上高中、考大学。有了李木的保证,陶春兰终于看到希望。 李文白得知消息后,简直是怒火中烧,他都已经准备好送李余去车站,家里马上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可能已经对罗元梅告知好消息,等李余走后,再也不用在山上约会了。 为了让李余依照原计划出门,李文白到镇上给李木打电话,警告李木,如果李余要复读,要上高中,所有的学费都要李木出,另外还有一笔费用,就是李余复读和高中生涯,一共四年的粮食消耗费用,也要李木出。 面对李文白的无理要求,李木无法反驳,必定他是父亲,为了让李余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能在命运的关键时刻不误入歧途,李木在电话中应承下来,保证支付李余复读和高中的所有费用。 这件事李木说他从没有后悔过,为了一母同胞的人生,他不在乎那些钱,虽然那些钱是他那时的所有。 在李木心里根植下阴霾的是愚昧的李文白的做法,那个家庭虽然家徒四壁,从小就没一天富裕日子,可把我送出去后,家里六口人也都靠那些庄稼地活过来了,李木想不明白,当家里只有父亲和弟弟两个人时,为什么李文白在电话中说家里没有粮食了,李余如果不出去打工,要他支付李余四年的粮食消耗费用。 在李木的一力承担下,李余得以继续上学,高中以后顺利考上大学。 李余考上大学的那年,几乎是那个贫穷家庭的临界线,跃过高昂的学费那一关,家里以后就彻底轻松了。考上大学当然一家人都高兴,谈到高昂的大学学费,所有的高兴都将变成伤痕。大姐李敏在酒店做服务生,工资才八百元,自己留两百做生活费,其它钱都供李水读书花掉了,再没有一笔大钱供李余去大学报道。 那时的李木还没有失去依依,他们俩人正在为结婚存钱,李木说他还记得陶春兰在电话中说:“李余考上大学没有学费,怎么办?木娃子,你能不能帮妈妈想想办法。” 李木没有考虑,当即表示自己愿意出那笔钱。 就像是老天安排好的一样,李木和依依的所有存款,刚好够李余去大学报道的学费和其它零散费用。依依深爱着李木,对于李木帮助兄弟上学的事情,没有丝毫反对,拿出所有钱让李木寄回去供李余上大学用。 依依到死也没有见到她和李木帮助下走进大学的李余,依依知道李木家里贫穷,李木对依依是没有任何欺骗的,家里情况都告诉过依依。 第518章 无法弥补的遗憾2 依依她自己也是穷孩子出生,懂得生活的艰辛,她希望能和李木回家乡去看看,因为那是她爱人李木的家乡,哪怕看一眼也好。 李木也早准备好带依依回自己的家乡去看看,第一次准备好回家乡时,李文白要李木支付李余四年上学的钱,李木只好让依依再忍一忍,先把李余要花的钱全部寄回去后,有多余的钱再回家。 两年的时间,李木和依依就把李余四年要花的钱,全部预先寄回给李文白,终于松一口气,又开始存钱,盼望着经济宽裕一些后,好带依依回自己的故乡去看看。那时的钱不好挣,李木和依依上班的工资不高,俩人为了爱情有个简易的窝,不便住员工宿舍,在外面租房子要花掉一半收入。 终于存够了钱,可以带依依回故乡,又遇到李余上大学没钱,李木和依依只好再次打消回家的念头,把所有积蓄拿出来供李余上大学。 说到依依,李木愁肠百结,愧疚难当,端起满杯烈酒,一饮而尽,叹息道:“我这辈子不欠谁,唯独对不起的人就是她。” 梁凤书看看我,心怀愧疚,问:“李二哥,我们以前一直都是有联系的,你和依依那么艰难,为和就不告诉麦子呢?我们那时虽然钱不很富裕,出钱让你们回一次家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啊!” 这倒不是梁凤书虚伪,如果那时李木向我们开口,她回毫不考虑地给钱。我们不和李木正大光明的来往,是因为那时我靠卜卦算命挣钱,虚构的身份不能被识破。加上我们那时的靠山是耀仔,我们游离在黑道边缘,不想让李木走这条极其危险的路。 李木吞下泪水,平静下来:“弟妹,其实我也知道你和麦子的难,你们那时几乎是在刀口上求生活,虽然有些钱,可万一出事,总得要钱才能摆平,我和依依都认为不应该连累你们。” 梁凤书哭了:“李二哥,是我和麦子太自私,不然依依她不至于……” 李木看着我苦笑:“麦子,快哄哄凤书。” 梁凤书推开我,自己把眼泪抹去。 “依依的死跟你们没有关系,那时我们还借你麦子哥的光,得到老严照顾,你们有什么可说道的?我和依依都能理解你们那时的生活状况,唉,钱不好挣啊!你们算运气好的,能挺过来,要是和耀仔一起去了,我早就没了你这个兄弟。”李木劝慰梁凤书。 说到我们的难,李木小心翼翼地问:“论坛上的新闻我都看到了,麦子、凤书,你们还要在这城市继续生活下去吗?我的建议,不如换个地方生存吧?你这别墅卖掉,够你们在其它地方过一辈子了。” 我说:“李木,你觉得我是服输的人吗?佛爷那狗日的让我和凤书名誉扫地,为的就是要让我们灰溜溜的逃离,我们便不走……” 肖玲玲马上打断我的话,大声说道:“麦子哥,你能不能别逞强,这里都是一家人,有什么不能说的?”说着,她马上看着李木说道:“二哥,你不知道,麦子哥和嫂子已经没法逃了。” “啊!为什么?”李木的嘴巴张得好像再也合不拢。 小芬快步跑上楼,极速冲下来,把翻录的陆溪难生前留言放给李木听。 听完录音,李木有些惊魂未定地站起来:“天啊!麦子,这么说你要和佛爷拼个你死我活啰?我虽不在道上混,可佛爷的威力我是知道的啊,我做夜店,最清楚黑道的凶残,你这不是半截在棺材了吗?” 露露豪气干云:“李二哥,我们不怕佛爷,麦子和嫂子已经展开反击,我们一定能打败那狗日的。” 李木说:“怎么打败?新闻我都看过,齐爷已经死掉,齐家以前的势力只剩少量余威,林迪薇都已经不是思齐董事长,现在就能难斗得过佛爷。唉,你们这就是进退不由己、生死全靠命啊!” 李木的话很伤士气,梁凤书马上说道:“李二哥,你好好玩就是,千万要放开的玩,玲玲也真是的,这些事情说出来干嘛?二哥好不容易来一次。” 肖玲玲马上叉开话题,拉着李木问道:“二哥,你怎么不每年都来看我?看你穿的全是名牌,现在也不缺这机票钱了,工作有那么忙吗?这一次要不是在天桥上遇见,你是不是还不会联系我?” 看李木的样子,他确实已经彻底摆脱贫困线,身上的衣着加起来,估计得一般打工仔一两年的全部收入才买得起。 李木说他其实每年都会来,一来为悼念依依,他和依依的所有回忆都在这座城市里。二来是顺道买衣服,那时这座城市各方面都走在全国的前列,很多国际品牌首先在这里设立专卖店,让不能走出国门的有钱人可以直接买到一线国际品牌。 这次来,李木也没有想过要联系我们,他的理由是:“你们的生活与我天差地别,我也知道你们在走一条危险的路,我不想参与,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联系你们,说不定还坏你们的事。” 说着,李木转身从行囊里拿出《都市里的女人》那本书来:“两位大作家,给签个名吧。” 我能明白李木的心态,既然我和梁凤书日子过得富裕,他不想占便宜,这是他固执的清高,以前他那么穷的时候,都从不向我和梁凤书伸手,他现在已经脱离贫困线,更有坚持自己的资本。 李木和陶春兰还有一点相像之处,那就是嫉恶如仇,他嘴上不说,可我知道,他心里根本就不认同我和梁凤书走的这条路,他认为我们这样的人,难免会做些丧尽天良的事情,几乎与黑道上的人没什么区别。 依依就是死在黑道混混的刀下,李木有意无意中显露出他对黑道人的憎恨。 从李木的言谈中,我能感觉到,他看到论坛上那些关于我和梁凤书的新闻后,他很担心我坐牢或者横尸街头,到时候没法对陶春兰说我的去处,所以他这次要回来看看我。 依依的忌日是在正月初三,李木这次特地在年前过来,估计是要看看我的,在他还没有想好时,天桥上的正义之举中遇到肖玲玲认出他来,这才提前见面。 第519章 孤寂的婚礼 每个人心中都有无法愈合的伤痕,穷苦时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会转化成财富,也会在心里留下阴霾,就像这南国冬日的寒凉,它每次来的时候,城市总是空空荡荡,就好像这座城市故意不让难得的寒凉看见繁华中的喧嚣。 时光中的酸甜苦辣在心中郁结起根结,就像无法切除的肿瘤,总在不经意间给心中送来隐隐刺痛,除了一声哀叹,别无他法。 儿子不愿意向父亲诉怨,李文白的固执,让李木终究没有带依依去看自己的故乡。如今依依早已不在人世,可李木心中的愧疚和伤痕结成一个疤,厚厚的疤压在心底,使得他不愿意再回到故乡去,因为依依再也看不见自己的故乡了。 李木说,其实陶春兰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负担,但她已经养成勤劳节约的生活习惯。 大姐李敏半年前已经在福建结婚,去参加婚礼的亲人只有李木一人,我没有接到通知,知道我联系方式的只有李木,他或许不想干扰我的生活,必定我也从来没有当自己是李文白家的人。陶春兰请不了长假;李文白要坚守那残破的老屋;李水还在青岛打工,过着拮据的日子,没有多余的钱支付来回的车票;李余正在上大学,更没有参加婚礼的来回路费。 李木虽然没有说,我能想到,李敏估计经济状况也不好,不然她是可以出钱邀请亲人去的。 听李木说,李敏的丈夫家其实经济条件不错的,又是当地人,父母都在国有企业上班。 依照山村里嫁女儿的习俗,男方是要给女方家父母彩礼钱的,经济拮据的陶春兰与故乡那些人的想法完全不一样,好像她的灵魂就不该进入那个贫瘠的山村。 当李敏告诉母亲陶春兰自己要结婚时,陶春兰在电话中告诉李敏:“敏儿啊,我现在走不了,去你那边,来回得好几天。你长大了,你的事情自己决定,妈妈都支持你。敏儿,你要千万记住,不要伸手向男方要一针一线,我们家里也不要他一分一毫,如果婚后你觉得他对你不好,你才能有资格硬气地随时离婚。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软,只有你自己有,以后才不会受气。” 想陶春兰她自己就是一个硬气的女人,孩子生太多,使得她可怜孩子,无法和李文白离婚。她了解李文白的愚昧,如果她向赵小莲一样抛下孩子,李文白一定不会让她的孩子上学,上大学那就更是完全不可能。 陶春兰在自己的婚姻中吃尽苦头,她不想让女儿重蹈覆辙,希望女儿做一个自立自强的女人。陶春兰是极其睿智的,她知道当时家里还很贫穷,一家穷得叮当响的人去参加婚礼,会让女儿很丢脸,那就不如不去,也不要男方一分一毫。 还有力量跋涉,希望就在,陶春兰盼望孩子都日子好起来,那时她或许才能安心歇下来。 农村里像陶春兰这样教育和要求孩子的母亲,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她拼尽全力送孩子读书,鼓励孩子去自由驰骋,给孩子完全的尊重和自由,不干涉孩子们的爱情和婚姻,从没想过通过嫁女儿获得一笔财富。 我曾经出生的那个家庭虽然已经脱离经济困境,但都还没有真正好起来。李敏的婚礼只有李木这一个亲人去参加,李敏心中也应该是无限悲凉的,但这就是穷人家孩子需要忍受的煎熬。 我们都为李敏的婚事而感到凄凉,其实桌上的每个人都同样凄凉,我和梁凤书根本就没举办过婚礼,露露和贡布也没举办婚礼,小芬和肖玲玲更没有奢望婚礼的资格。 那年月,虽然好像就在昨天,可那时侯活着真是不容易,潮水一般涌进城市的进城务工人员满坑满谷,能够过上安稳日子已经是极其幸福的事情,身在异乡漂泊的人,不敢有太多的奢望。 李木拿出李敏的照片,肖玲玲一把抢过去,惊呼道:“大姐好漂亮啊!和她合影的这是总理啊!我们一辈子可能也见不到这个级别的人啊!” 李木说:“是啊,姐姐很漂亮,她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做经理,活得硬气而正值,就像妈妈一样。以她的条件,她是可以嫁入相当好的人家的,可是她说有钱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所以她选择爱情。” 梁凤书用力地盯我一眼:“麦子,听见没有,有钱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老婆,我可没钱啊,所有钱都在老婆那里,我哪有钱。” 小芬不屑地说道:“切,谁知道呢?” 李木笑笑:“麦子还算是个好人,这么多年他还和弟妹这般恩爱,就说明他不是个俗人,麦子命好,是我们五姐弟中命最好的,能有这么贤惠漂亮的才女做老婆,他还渴求什么呢?是吧,麦子?” 平措在监视器前值班,以防我们被人偷袭,这套安保系统是汪朝和亲自安装的,全部由老代生前从国外带来的顶级设备,他回头大声说道:“玲玲,你要是嫁给我,我一定做一辈子好男人,我发誓。” 小芬哈哈大笑:“平措,发誓没有用,想办法搞到手才是真的。” 沉重的气氛一下融化开,大家说笑起来,就像没有一点忧愁。 肖玲玲非常得意地告诉李木:“二哥,我现在做歌手啦!是嫂子和麦子哥送我去学的音乐,等年后酒吧开始营业,你去听我唱歌。” 李木赞许地说道:“玲玲,麦子确实是个好人吧?他和弟妹对你真是没得说,你现在做了歌手,以后就有安身立命的资本,这是非常好的事情,我一定要去听听,肯定比我酒吧的歌手有魅力,因为玲玲特别漂亮。” 我心里想,莫非肖玲玲对李木有意思,她要真嫁给李木,也是件好事,至少不用跟着我过担惊受怕的日子,而且以李木现在的状况,也不会让肖玲玲过苦日子,遂玩笑说道:“玲玲,李木现在是夜店职业经理人了,你跟着他去吧,反正他酒吧也需要歌手。” 我的话刚说出来,肖玲玲的脸马上阴沉下来,瞪大眼睛看着我,愤愤难抑地说道:“麦子哥,你是不是嫌我碍手碍脚,要是这样,我立刻消失。” 第520章 肖玲玲的礼物 肖玲玲的倔强不知缘由,她固执得像一块化不开的钢铁,使得我心中压力巨大。嫁给平措也不干,外面人就更完全不理会,莫非她要以这种方式一直守着我吗? 梁凤书马上安慰肖玲玲:“妹妹就一直跟着嫂子吧,那里都不去,等你以后有了心上人,到时候全凭玲玲自愿。” 露露笑着大声说道:“平措,是不是刚刚心里掠过一朵乌云,哈哈哈。” 肖玲玲拿出车钥匙,就是我和梁凤书送给她的那部越野车,把钥匙拍在李木手中:“李二哥,这是我的车,是哥和嫂子送给我的礼物,我现在送给你,以后你远走天涯很方便,依依姐一定会在天上保佑你平安的。” “这么贵重的东西我那里能要!”李木惊诧地后退半步,把车钥匙放在桌子上。 肖玲玲抓起车钥匙,眼里泪水就快要决堤:“李二哥,你要是不要这车,我马上去把它烧掉。” “玲玲,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要,为什么就要烧掉啊!” 肖玲玲不理会李木的话,抓起桌上的打火机,转身就要往门外走,真就要去烧车。 梁凤书一把拉着肖玲玲,抢过她手中的车钥匙,一手拽着肖玲玲,一手把车钥匙递给李木:“二哥,快拿着吧,玲玲还有车用,她是感谢你当初为了她而离开这里,她既然决定送给你,你不要,我们可真降不住她,倔得很。” 李木很尴尬地接过车钥匙,显得很为难:“麦子,玲玲,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那点事算什么?怎么能要这么贵重的东西作为酬谢。” 肖玲玲气鼓鼓地说道:“我把话说这里,二哥,如果你敢偷偷走掉,不要我送你的车,我一定把车烧掉,以后再不见你。” 李木只好把钥匙收下:“唉,玲玲,你现在活得好好的,不要再想以前的事情,车我收下就是。” 肖玲玲那几年地狱般的日子怎么能忘得了,我和李木都知道她不可能真正忘记。 见李木收下钥匙,肖玲玲马上高兴地端起酒杯:“二哥,敬你一杯,今天我正式向你说声谢谢。当初害你哪有紧迫地匆匆离去,连一句话都没能说,这份恩情我肖玲玲一生不忘。车子算不得什么,你做总经理,应该要有一辆车,我刚好也用不上,哥和嫂子现在都不开这样便宜的车了。二哥,谢谢你,这几天我们好好玩,向小时候一样。” “好吧,玲玲。”李木望望我:“那天晚上真如弟妹计划的一样吗?”他不好明说,以为露露他们不知道。 “老婆的计划完美无缺,那三个狗日的一起下的地狱,我也在监狱住了几个月,一切都过去了,他们也都知道,这屋里没有外人。” 李木把酒一饮而尽:“畅快,对付恶人,就是要这样。” 他再倒上一杯:“我敬你们,在今天这个尔虞我诈的环境里,你们几个这样精诚一心,简直就是奇迹。” 烈酒入喉,情谊如酒一样浓郁,回望一路走来,酸甜苦辣我们都尝过,幸运的是,我们已经活得有尊严。 “李木,记得吗?你曾和我、凤书说过,这座城市容不下亲情、容不下友情、更容不下爱情。你看,我们不是都能容下吗?” “所以我才说你们这是奇迹啊!” 正喝着美酒,一起回忆从离开故乡起经历那些悲喜,平措快步打开门:“黑哥来了,不知道是不是有要紧事。” 黑蟒仔风风火火地迈步进来:“麦少,下沙刚刚杀死一个人,我得到消息马上就来了。” 李木不解其意:“这鬼地方,那天不有事?那边杀人与你们有关系?” 梁凤书拉着李木到一旁解释,担心他误会我们干些龌龊勾当。 黑蟒仔解释说:“死者是娇妹的一个手下,根据道上的消息,他在那边一家酒吧喝醉酒乱说,说你找到了佛爷的生辰八字和香蜜湖玄关,即将要让佛爷握手言和。这人刚出酒吧,就被几个人拉到僻静巷子里,估计下手的人没掌握好分寸,被活活打死的,尸体现在在警方手里。” 想不到娇妹这么快就要验证我对她说的话,我更不知道,她是用什么办法,让这个人去送死。或许佛爷的人想从那人口中问出消息来源,下手太重,弄出人命。 事情发展如我们预料的一样,我马上打电话给林迪薇报喜,让她也借此化解一些悲痛。 我们知道,佛爷没法对洪家和娇妹解释生辰八字和香蜜湖玄关的事情,这是他最忌讳的秘密,由此,他肯定也知道,这是我玩的把戏,可他没法对外说清楚,以他的自我防御意识,也不会对外解释。 我心里一直很好奇,佛爷如此机密的事情,陆溪楠以前是怎么知道的呢?莫非还有一个关键人吗?如果有的话,在陆溪楠死后,他一定不敢露面,这个人是谁呢?一直还没想通,或许我找到这个人,就能真正知道佛爷的生辰八字。 听完梁凤书的解释,李木神色露出慌张:“麦子,这么说来,你们都没法出门了吗?” “倒不至于害怕到这种程度,李木,我能有这别墅和一切收入,当然要承担不寻常的代价。以前我和凤书不跟你和依依正常来往,也是这考量,我不得不走上这条路,不能把你也拖进来。” 我借此向李木解释,试图消除自己的愧疚和阴霾,生活中总会随口编出很多借口,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做辩解。我仍然记恨小时候被送给李瞎子,虽然我已经不在穷困,可依然无法让儿时在心中铸就的阴影彻底散开。 活着还需要面子,我不想让李木看出我心中的自私卑劣处,解释以后,心里感觉舒坦很多,觉得以前自己从没有错。 李木很聪明,他对我的解释笑笑,表示根本没放在心上,马上替我担心起来:“麦子,如此说来,佛爷是一定要干掉你的啊!” “所以嘛,并没有多危险,至少他们是可以正常上街的,稍微提防一点而已。麦子,你应该知道,要杀一个人是会付出代价的,对于佛爷来说,如果杀一个人没有价值,他绝对不会做。他已经让我和凤书名誉扫地,本不用再理会我们的,齐家完蛋,对于他来说,我已经没有任何力量能妨碍他。应该是我知道了他在香蜜湖的玄关这件事,加上我就是卜卦算命的,他当然要杀我,我了解他,他是不会放过任何隐患的。” 第521章 倾诉秘密 这座城市年关时节的萧条感,李木很熟悉,他的青春年少,他的初恋,人生太多的第一次都是发生在这座城市里,如今他就快而立之年,却依然是孤傲飘逸的少年。 对他自己的事情,说得很少,李木把夜店工作当成获取生存资本的门道,他也说不出为什么一直在夜店上班,他说:“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夜店做服务员,既然开始了,就想一直做下去。” 那时的夜店暴戾之气很重,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夜店是一个讳莫如深的地方,如果对别人说你在夜店工作,马上得到的是异样的目光,大概会把你看成流氓,最起码是‘不务正业’。 李木是从不理会别人目光的人,他总是毫不忌讳地说:“我是一个干酒吧的。” 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却选择在夜店工作,这听起来实在有些匪夷所思。这种生活彻底颠倒了日夜,总是在别人拖着疲累往家走时,他却迎着夕阳走在上班的路上,仿佛是茫茫人海中逆流而行的异类,用城市亮起的霓虹为自己生命里的朝霞,在灯红酒绿、音乐迷离中开拓进取,一份工作,一种生活。 我们坐在女娲补天广场的海边,这是蛇口的中心,曾是南山最繁华的地方,可在年关里,这里几乎已经看不到人影,商店集体关门闭户,繁华中透着无可奈何的萧瑟感,就像被候鸟抛弃的丛林,了无生气。 和从前一样,我们不说惆怅,不聊彷徨,也不为过往的苦难而悲伤,把生命里的灰色和悲凉压在各自心底,我们有一颗年轻的心,回忆是如诗一般,更多的憧憬未来。 我和李木有一个共识,其实未来不因自己的努力和方向而出现,人生有太多的巧合引导着生命前行的轨迹,为一可做的事,博览群书,强健体魄,随时迎接每一次挑战。 隔海相望东方之珠的青山隐隐,近前碧波万顷的大海如这座城市一样安静,南来过冬的候鸟在头顶飞舞得无声无息,偶尔的追逐中发出欢乐的鸣叫,也听不懂它们来自何方,又会在什么时候离开。 回头望南山别墅,不见一丝炊烟,李木指着南山别墅最高那个屋顶:“那就是林董的豪宅吧,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麦子,你这样做是对的,佛爷那样厉害,不管是因为情谊还是生存,你想不离开这座城市,必须要有一个靠山,林董是最合适的。” “李木,其实我是可以离开的,可我就是不甘心。” “有什么不甘心的,你们把房产买掉,就是千万富豪,到那里不能过好日子?平措和贡布那样厉害,佛爷难道还真能追杀得了你们吗?他能力的覆盖范围始终是有限的啊!” “我知道,但我不走,我要跟他一决雌雄,因为他害死了我的儿子,害我红颜知己不知去向,所有参与害我儿子和爱人的那些混蛋,我都要让他们付出惨重代价。” 我说得有些悲愤难禁,李木听得目瞪口呆。 他惊诧地看着我:“你的儿子?难道新闻里的那些事是真的?你真和齐爷千金……” 回头看看,梁凤书和肖玲玲她们已经逛得不知去向,我小声说:“李木,你能不能小声点,这是一个秘密,永远也不能让梁凤书她们知道。” 他沉默良久,口中吐出的烟早已消散,叹息道:“怎么会是这样?他们怎么能如此残忍?你儿子刚满周岁吧,这些个狗日的真的该死。” 话末,他郑重地加上一句:“麦子,我能做些什么?你的儿子就是我们你家的人,我这大伯父也该为他做点什么。” “不用,你就好好玩,等初三我陪你一起去沙头角悼念依依,这次你多玩几天,年后开张,去听听玲玲的歌声,还得把车过户给你,其它真不需要你参与进来。” “唉,我现在明白了,你不是拿林迪薇当靠山,你们有共同的仇恨,是真正同仇敌忾的同路人。麦子,你很幸运,有这么多女人对你真心实意,在当前这个世界非常不容易。” “你难道不觉得,女人比男人可靠吗?大多女人没有男人的野心,不会没完没了地争夺,不说别的,从古至今,叛徒都是男人,何曾见过几个女人叛主求荣?” “嘿,你别说,想想几千年历史,还真是这么回事,麦子,可以啊,你竟然能看透如此精道的道理,怪不得你混得如此风生水起。不过啊,换别的男人,一定不会报仇,又是面对佛爷这样强大的仇人,估计早逃走过自己的逍遥日子去了。” “此仇不共戴天,纵然是鸡蛋碰石头,也得试试,况且,我不认为自己是鸡蛋。” “有魄力,有气势,男人应当如此。麦子,如果有需要我的地方,尽管说,我们是兄弟。” 我想不到李木能在我的报仇过程中有什么价值,也不想他卷入这场胜负难预料的搏杀,心里有最坏的打算,万一我们这群人客是异乡,可能只有他有能力和胆量来带我们的尸骨回归故里。 “走,我带你去大梅沙吃正宗的英国菜。” 感觉街道特别宽敞,难得见到这繁花似锦的城市车流稀落,道路中间和两旁开满鲜花,整整齐齐的姹紫嫣红虽是人工堆砌,依然让人看着春风盎然,那些在风中摇曳的红灯笼像一串串艳丽火红的鞭炮,为这座冷清的繁华都市张扬着过年的喜庆。 等红绿灯时,李木指着一栋大楼前的金桔:“麦子,以前我在除夕之夜都不睡觉的,去那些金桔树上摘红包,几乎都是一毛的,有的也有一块,一晚上下来,能从树上的红包里拆好几十,够第二天一餐饭钱。” 肖玲玲在副驾驶回头说道:“二哥,你还干这样的事情啊?今年除夕,我们又去摘吧?” 每到过年,大大小小的公司门口都会摆金桔树,这是南国年关一道独特的风景,以祈求来年财源滚滚。那些金桔树上会挂满红包,有的红包是空的,有的红包会装上最小面额的钱。 这座城市里都是异乡人,就如我们,现在也习惯在年关时节,买金桔树、鲜花摆在家里、花园里,祈盼来年万事顺意。 第522章 异乡除夕夜 依照江湖规矩,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期间,不收债、不惹事、不结梁子、不给人脸色、不诉诸武力,见面口称‘恭喜发财’,有能力的随身带着大小数额不同的红包,遇见熟人的小孩必须要给红包。这个时候进服务场所,服务人员特别热情而喜庆,口中全是拜年的吉祥话,顾客大多也是要给红包的。 我和梁凤书名誉扫地的新闻,早已传遍她的家乡,她觉得我们没有脸回去,只好买上很多礼物和年货,让黑蟒仔的小弟开车走一趟,送到她家里去。 不知不觉间,异乡已经被我们视为第二故乡,走过青涩,涉过彷徨,走异乡的风雨中茁壮成长。陌生的都市依然陌生,用娇小的翅膀在钢筋混泥土间翱翔,怀着憧憬一年又一年的奔忙,当暴风雨来临之时,我们携手并肩、同仇敌忾,闯过一道又一道难关,始终不让年轻的心放弃希望。 这座城市没有寒冬,看不见故乡那种满眼都是光秃秃的枝丫,看不到满眼都是枯草寒烟的萧瑟凄凉。当异乡的风掠过眼眸,心中的凄凉润湿眼眶,仰天大笑着吞下异乡的风,吞下异乡难得的寒凉,岁岁年年,我们又长一岁,我们还要一起奔忙。 除夕之夜,买下成堆的烟花,在海边尽情点燃它们,让璀璨的烟火在夜空绽放,那些瞬间的璀璨,就像我们年轻的心。 烈酒,欢笑,泪水,还有心中的苍凉,所有一切留给旧年,在这异乡的大海边,我们又一次放飞希望。 回望灯光依稀的南山别墅,我拉过梁凤书:“老婆,你安排好好回家去尽兴吧,把好酒拿出来任李木畅饮,千万注意安全,我让平措陪我去陪林董过年。” 梁凤书依依不舍地挽着我的手臂,在夜空中凝望依稀的灯光:“去吧,礼物已经备好在车里,家里有我,你不必操心。” 南山下的别墅群在漭漭绿林中显得孤寂,没有放肆的喜悦之声,只有夜风呜咽,只有山风阵阵。这里没有人串门,没有人大肆喧闹,荣华富贵之下,流淌着暗涛汹涌的静怡,而我,能闻到浓重的腥味,或许是大海的风又侵入都市丛林。 走进别墅,我拿出红包来,一一发给佣人们。 阿秋对我伸出手:“你是少爷,我的红包呢?” “有,有,你和汪队的,我装一个里面,大大的一个给你。” 林迪薇高兴地拉着我的手:“麦子,包出去多少?给我说,我转给你。” 我看看笑容满面的佣人们:“哎呀,早知道这样,我就该给你们多包一点啰。” 厨房的张妈笑呵呵地说道:“麦少,林董待我们情深意厚,这就是个意思,只要林董开心,就是我们最大的红包。快去餐厅吧,林董还等着你一起吃饭呢。” “姑姑,怎么还没吃呢?”我拉着她的手快速上楼。 阿秋说:“老汪在山那边陪厉无情他们过年,估计得晚一点回来,我们都吃过了,薇姐非得等着你一起吃,快去吧,我陪张妈他们在楼下过年。” 这应该是林迪薇过的最冷清凄凉的除夕了,也是她第一次在国内过年,以前每年这个时候她应该都在法国的庄园里。如今庄园已经换了主人,她也像沦落成一个无根漂泊之人,娇柔浅笑中带着落寞。 柔情蜜意折腾一番,这依然是让我们都快乐的乐章,也只有在我们拥抱缠绵在一起时,才能暂时忘记仇恨,在身体里的激荡中寻找短暂的慰藉…… 做在落地窗前,她端着红酒杯,我点燃雪茄,时光慢下来,夜风轻拂冷清中的迷离,她脸上挂着心满意足的笑意,依偎在我的臂膀里,喃喃说道:“麦子,有你真好,这辈子都觉得值了。” 初三陪李木去沙头角祭奠依依,那个依依倒下的地方早已看不到血迹,冷清的街角有几双眼睛对我们目不转睛。我和平措在一旁看着李木焚香拜祭,看他流泪,看他无声诉说着曾经甜蜜的过往。 我拿出电话来:“娇老大,新年快乐,恭喜发财。” 她在电话中娇笑道:“哎呦呦,嘴真甜,旁边有人吧?不让应该叫我娇娇的。” “是啊,顺便问问,沙头角跟着我的人是你的人吗?” “怎么可能?这点江湖道义都不遵守吗?现在是过年期间,谁会跟着你啊?会不会是你多疑了,对,你这个人疑心太重。” “好吧,可能是我多疑了。” 我正准备挂断电话,娇妹在电话中叮嘱说:“麦子,小心一些,有可能是老东西的人,不可大意啊!” 仔细想想,娇妹也确实不应该这个时候非得派人跟踪我,那一定就是佛爷的人。 等李木拜祭完,我们三人快速上车,平措问:“哥,回凤书楼吗?” “不,等一等,让我想想,这几个狗日的到底想干什么?我想想怎么耍耍他们,你先在这周围慢慢转转。” 平措从车里拿出一件防弹背心给李木:“二哥,穿里面,以防万一,我们出门都穿上的。” 李木探头探脑地往窗外打量:“麦子,你的生活这么危险重重吗?是佛爷的人?” “不知道,反正不是好人,唉,危险重重,我都已经习惯了,没事,来一个解决一个,咱们是读过万卷书的人,对付这些个粗鄙不堪的小喽啰不是轻而易举吗?你要是害怕,我给你找一个车送你回去。” 李木楞一下,豪情万丈地说道:“我怕什么?一般混混还禁不起我三拳两脚。” 平措说:“听黑蟒哥说,二哥身手了得啊,麦哥现在也练得相当好,只要不是顶尖的高手,近战打几个没有问题。” 我点上一支烟,车窗打开一条缝,把烟递给李木:“李木,你可能看过的书比我还多,想想,如何才能在不犯法的前提下,教训教训这些不务正业的人。” “什么叫务正业?别人还说我不务正业呢?如果是佛爷的人,我就陪你耍耍他们,让我想想啊。” 片刻之后,李木说:“这样,城里碍眼,我们上山,顺便祭拜耀仔,必定我还参加过他的葬礼。如果他们跟上山,证明真就不是好人。” 第523章 使诈突袭 巍峨的梧桐山让我经历几次生死之战,就好像这里注定是我的战场。 李木把他想法说了,让我和平措感到非常惊诧,想不到他也擅长用如此狡诈的计谋算计别人。 李木做出很无奈的样子,叹息道:“每个人都痛恨别人阴险狡诈,可每个人为了对付别人,自己也绞尽脑汁的阴险狡诈。这就像男人骂别人母亲婊子,可私底下对婊子爱得不行,又是给钱又是哄骗的,想法设法去照顾婊子的生意。麦子,你说得对,世界上最忠诚的是女人。” 我拍拍开车的平措:“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兄弟也有可靠的,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女人还是比男人忠诚。” 平措嘻嘻一笑:“你们说的我都听不懂。” 春节的梧桐山南面凄冷寥落,就好像突然被世人遗忘,看不到一个人影。 山上的树木依然郁郁葱葱,只有那些杂草衰败枯黄了,奄奄一息的枯黄杂草显示着冬日的颓败,看到它们,心中怦然感觉到季节的轮换。南国的冬天如此温柔,没有风雪冰霜的一夜萧杀遍野,这里的冬天如女人一样温柔,慢慢滋养出你的两鬓白发,蓦然回首,时光已经老去,啊,已经是冬天,匆匆又一年。 打开车窗,把音乐开大,我们极其熟悉的歌声: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 我们不由自主地跟着歌声大声唱起来,把这动人的歌声唱给苍翠的山林听,唱给南来过冬的候鸟听。这首歌不知温暖过多少人的心,不知道是多少人孤寂落寞是的慰藉,他从灵魂里迸发出的这一曲,是我们青春的憧憬和缅怀。 车慢慢上山,就像无事可干的几个人跑这里来撒野,可又不知道干什么。 上到半山腰,车突然抛锚在路上,平措马上下车去察看车辆状况,把发动机盖打开,寻找抛锚的因由。 李木站在车边用力地抽烟,大声埋怨道:“怎么搞的,出来之前也不把车检查好,这僻静荒野处,难道要我们走路回去吗?……” 在李木的激烈抱怨声中,山下一年黑色小轿车驶来,李木赶快招手,大声喊道:“兄弟,能不能帮帮忙?会不会摆弄这车,帮忙看看。” 小轿车慢慢靠边停下来,车上下来两个精壮青年,高达壮硕,常开的夹克衫里一件紧身黑色体血衫,一样的寸头发型,眼里漏出机警,一看就不是一般上班族。 李木拿出烟来迎上去,讨好地说道:“二位大哥,能帮帮忙吗?我这司机笨得很,我哥的腿脚重伤未愈,又是个半残废,本想开车来山上看看风景,车却坏在这里,真是倒霉啊!帮忙看看吧,二位哥哥一看就是长期用车的人。” 听着李木和那两个人抽烟详谈,我心里想,夜店干出来的就是不一样,像是应酬客人,什么话张嘴就来,说得理直气壮。 那两个人拿出自己的烟点上,也不向前走,其中一个抱怨道:“我们也要上山,你们车怎么就坏在路中间呢?这不是挡道吗?” 李木故意用带着浓郁家乡口音的普通话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们也不知道车会坏啊,二位大哥,能不能帮忙看看?我们给点钱也行。” 其中一人往前慢慢走来,口里说道:“听你的口音,才从家里出来吗?” “是啊,是啊,春节期间来这里找一个朋友,可朋友却回家过年了,我们只得到处逛逛,人生地不熟的。” 那人一边说着,一边走上前来,探头看看车里后座上的我,随口问道:“腿受伤啦?” 他问的时候,机警地往后退了一步,侧头去看埋头在发动机箱里检查状况的平措。 我尴尬地点点头:“是啊,腿伤没好,兄弟帮忙看看吧,如果能把问题解决了,给钱也没问题。” 他抽着烟,始终保持着警惕,慢慢悠悠地说:“你这车很贵啊,我们搞不懂这么高级的车。”说着,他对埋头的平措喊道:“怎么样?看出毛病没有?我们还上山看风景呢。” 我心想:你他妈的看个球,一直跟着我,就为了看风景吗? 李木大声喊道:“能不能看出毛病,要不行,让两位大哥帮忙一起把车推到路边吧,别挡着他们上山。” 平措弄地一脸都是机油,唉声叹气地说道:“我去找一桶水来,给发动机降温试试。”说着,去后备箱翻东西,大声嘀咕道:“遭啦,没有水桶啊。”又大声问道:“二位大哥,你们车上有水桶吗?” 这两人从罗湖一直跟踪我们到沙头角,现在就跟踪到山上来,想必他肯定对我和平措有过了解,当对李木一定完全陌生。 我们装着不知道他们是谁,为的是怕弄错了人。依照李木的计划,要不是跟踪我们想害我们的人,他们不会特别提防我们;要真是佛爷派来害我的,一定是对我有过了解,他们会高度警惕我和平措,甚至可能伺机杀我。 平措刚到后备箱假装去找水桶打水,前面的人手慢慢往腰后面伸。 我马上假装很气愤地把车门重重的关上,在车里大声骂道:“扑街,这么好的车,让你开来烂在路边,操,动车前不检查的吗?” 我突然关闭车门,他的手又从腰上放下来,假装挠挠腰上的瘙痒,大声说道:“骂也没用,车也骂不好,既然坏了,不如下来等着,车上又闷,下来慢慢叫修车的吧。” 平措大声说道:“我老板腿伤严重,下来不方便,你们车上有能装水的吗?” 刚才平措问他们,他们就没有回答,估计心思全放在怎么能对我下手的事情上,平措又问时,和李木站在车边的人懒洋洋地说道:“哎呀,不知道哦,我看看后备箱有没有吧。” 他一边慢条斯理地说着,一边拖拖拉拉地开后备箱,好像不知道怎么开一样,拖沓着时间,慢慢才打开后备箱。 站在我车门外的人装佯大声喊道:“没有吧,我记得后备箱里是没有的,你再看看。” 下面的人把后备箱打开,慢慢吞吞地伸手去扒拉后备箱,李木突然动手,梆的一声把那人用压在后备箱盖下。与此同时,平措一个箭步窜上来,几记重拳打在上面这人的腰上,这人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瘫软下去。 听见两声沉闷的枪响,吓得我心惊肉跳,迅速跳下车,担心李木没能压得住。 平措已经抽身极速回去,两招把被李木压住的人打晕。 第524章 警民合作 我看看李木,大声问道:“中枪没有,中枪没有?” 李木惊魂未定:“操,这是我离死亡最近的一次。”一边说着,一边帮着平措把打晕的人拖在地上,检查车子的后备箱,惊呼地喊道:“操,狗日的,后备箱还有两把大家伙。” 依照计划,平措和李木负责把人绑起来,我快速地往山下飞奔一段,看看有没有他们的同伙跟上来。等我从山下跑上来时,他们已经用我车里的手铐,把人铐在离路边十来米的林子里树干上。 李木站在路边,一脸恐惧,吸着烟说道:“太危险,太危险,麦子,你就是过的这样的日子啊?这两人每人腰上都搜出一把手枪。刚才平措到后备箱翻东西时,我就看拿狗日的手往腰上抹,好在你及时关闭车门,不让真能打死你。” 我安慰李木说:“兄弟,这不算什么,在这山上,我血战过两场,那才真的是命悬一线呢,最近的一次,林董还在,对方五名枪手,也没赢得了我们,只不过枪手被跑掉了。” 李木平复一下自己心情,拍拍后备箱:“看看,要不是后备箱的铁皮厚,我这命就没啦。只不过啊,你能这样处变不惊,我以后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钻进树林,我对平措说:“兄弟,你知道吗?我见过阿虎有多厉害,一拳掉四颗牙齿,真的,就一拳,多余动作都没有。” “哥,懂了。”说着,平措猫着腰,照着两人腮帮子上一边一拳,快速打完四拳,对李木嘻嘻笑道:“二哥,你猜他们掉几颗牙齿?” 李木眉头一皱:“唉,他们也是听命行事,给点教训,交给警方吧,麦子,你不是要打电话让什么肖队长来拿人吗?” “不急,我们先审审。” 听到我的话,平措先把一人口里的袜子拉出来,那人口中立刻喷出一大口血。 平措掐住他的腮帮子,使得他的嘴张得大大的,平措厉声说道:“哥问你什么就说什么,多一句嘴断一根指头,知道吗?” “只剩门牙了,哥,我这拳头比阿虎的厉害吧?”平措抬起头来,得意洋洋地说道。 两人已经毫无反抗之力,只得老老实实交代,乞求我们不要把他们交给警察,这样的无理要求当然是不会答应他们的。 根据这两人交代,佛爷已经暗中派出几路杀手,杀掉娇妹的可以得一百万,杀掉我的可以得三十万。他们探听过虚实,知道去杀娇妹等于羊入虎口,便选择来挣我这三十万,这让我很恼火,想不到我和娇妹的价格悬殊这么大。 佛爷派出的几路杀手互不相识,都得到一个统一的暗号,如果其中一队已经选中目标,就在车后面贴上一个红色圆圈做标记,别的杀手看到后,就会暂时对目标停止行动,坐等消息,避免自相残杀。 拉开另一人口里的袜子,他竟然说的是日语,粤语只会简单的几句,气得李木愤怒地骂道:“你们他们的日本那么富裕,也来挣这样的钱?” 我哈哈大笑:“李木,你的话他不一定听得懂,你这么恨日本人,我给你机会,让你好好折磨他。” 李木退一步看看,摇摇头:“算了,都是人,都是人为财死,大家差球不多,既然他们已经招供,给留点尊严吧。” 想李木还是很有慈悲心,我本想好好折磨他们,出出我心中的恶气,想想他们不过是以此为生,也就算了。又问他们有没有参与法国的事情,两人都表示从没有去过法国,我想,法国的事情一定是更加严谨的人做的。 打电话给肖志程,我还没说话,他抢先说道:“麦少,我正准备去你家拜年呢,昨天我才去给林董拜了年,林董说你这两天陪朋友们玩,就没去打扰你……” 听肖志程一番虚伪得完全不要脸的话,跟曹舵颇有几分相似。 “肖队长,你运气真他妈的好,新年刚开始,我就有一份大礼送给你,不过,你得亲自来取。” “啊!麦少,我不在啊,我在外面陪家人度假呢。” 听他她的语气,明显是不相信我,故意说的推脱之话,我顺着他的话问道:“走得很远吗?” “嗯,很远,哦,在海南呢。” “是吗?这么远,那这立功的机会就轮不到你了哦。” “等等,立功?什么立功?” “你不是在海南嘛,这机会还是让给别人算了,我认识你这个级别的人很多。” “麦少,我们可是好兄弟哦,我是林董的人啊,快说说,什么要紧事。” “也没什么要紧事,两个人,一辆车,五条枪,两把手枪,三把大家伙,我直接送分局去吧。” “别,哪里,我马上到。感谢麦少的大礼,我一定好好感谢你,我刚才跟你开玩笑的,林董不是已经让我妈去法国度假了嘛,我没回家,你等着我啊,我马上带人过去,送分局不是还要留你录口供嘛,我们兄弟之间处理起来方便,不让你受半点委屈。” 肖志程的立功心态与当初曹舵一样,恨不得每天都能大展身手,破一个今天大案。 在等肖志程来的过程中,我电话给娇妹,把刚刚他们招供的录音对着电话放给她听。 娇妹在电话中说:“麦子,感谢你,那老东西竟然这么快就想对我动手,王八蛋,你要没通知姓肖的就好了,我可以出一人十万从你手上买这两人的。” “算了,这钱我不想挣,娇老大,人在警方手里,这样好处很多啊,你应该想得明白的。要在你手上,姓洪的还可能以为你故意弄两个人糊弄他,警方有洪家的人,他们很快会得知消息,让他们的人告诉姓洪的,你不是更方便做事吗?” 娇妹顿然领悟,欢喜地说道:“麦子,考虑得周全啊,真心谢谢你。” “谢我倒不必,你要能说服姓洪的老东西,和林董这边联手,我们一起干掉佛爷和金家,那就真的圆满了。我这边也劝劝林董,以前的事,不过是为利益嘛,没什么立场不立场的,算不得仇恨,眼前对付共同的敌人才是真正要统一战线,共同抗敌,你说呢?” “好,等我消息。” 我关上电话,李木在一旁吧唧着嘴:“真是小看你了,真是不得了啊,这件事还能被你玩出花来,不服不行,我都没有想到这么远,你这是要联吴抗曹啊,好计、妙计。” 我故意拍拍李木的肚子:“刚才两枪没吓出你的尿来?哈哈哈……” 惊心动魄之后,我们依然能无所顾忌地放声大笑,青春激昂的心真是无所畏惧。 第525章 李木献计 又阴差阳错干成一件大事,老天对我真是好,新年送我一份大礼,心里有说不出的美,好像看那些枯黄衰败的草都是艳丽繁花。 心里想着,佛爷派人来杀我想得通,杀娇妹,却不一定是因为我的那个雕虫小技,他想着将计就计,因为蛇仔被废掉以后,娇妹很不配合佛爷的行动,有娇妹这个名义上的江湖扛把子挡着,不能露面的佛爷做事就难以发挥。 娇妹这个人的孤傲不亚于林迪薇,加上她自持有本事,尽管洪培忠一再要求她和佛爷要精诚合作,她依然欲迎还拒。我心里猜测,娇妹或许真是对我有一份特别的情谊,有意无意间她在帮助和保护我。 回想当初佛爷让她来买我那套陆溪楠留给我的房子,以她的本事,要使诈逼迫我买给她,我也不会那么固执得连钱都不要,左想右想,心中模糊地下一个定论:娇妹是无根之人,她是真的拿我当朋友。 佛爷一定想不到我在新年里随身携带录音机,两个人的招供,加上我抛出的佛爷最在意的秘密,洪培忠一定会相信他孙子洪定远是佛爷派人杀的。等不到晚上,洪培忠在警局的人就会把消息告诉他。 越是富贵的人,心中越是没有‘信任’两个字,每时每刻都得提防别人的攻击,如洪培忠这样的人,他不知经历过多少争斗,才能爬上那高位,阴险狡诈非同一般。这样的人受到一点攻击,甚至看到要被攻击的苗头,定会草木皆兵,何况死的是他孙子。 佛爷怎样绞尽脑汁的向洪培忠解释,洪培忠也不会相信他半个字,加上佛爷以前的种种行径,洪培忠不得不防着他,何况佛爷是个重大通缉犯,洪培忠也会怕暗中的对头知道他和佛爷有合作,弄得晚节不保。 我想,当洪培忠得知我除掉蛇仔,又抓获两个重犯,就算他不会以为我有什么天大的本事,他也会猜测林迪薇已经展开强力反击,如果他此时与林迪薇合作,不只可以趁机拉拢齐爷生前的圈内人,还能为他孙子报仇,而且与林迪薇合作是可以不用太避嫌的,林迪薇怎么也是齐爷的妹妹。 老天送给我一份大礼的同时,我借这份礼物同时送给肖志程和娇妹、洪培忠,本是想耍耍跟踪我的人,却得到如此大的收获,怎能不高兴。 李木听着我神采飞扬地给他分析局势,他的眼里也露出艳丽的光芒,我想,他一点在想,我能挣到这些钱,确实是够阴险狡诈。 我对李木说:“不是你的智慧不如我,是你的性格不适合跋涉在这样的漫漫长路上,这样的日子,该做狗的时候要真正像条狗,该吃肉的时候绝不有丝毫谦让,当然,道义和真情、忠诚也很重要,不然没有携手并肩的朋友。” 对我这番话,李木颇为不屑,估计他看在得了肖玲玲的一辆车的前提下,没有狠狠批判我,只说:“说好听一点,你这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难听一点,你这是不择手段的钻营,麦子,人各有各的活法,每个人都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出诸多理由和借口,这不重要,你自己觉得舒坦就行。” 我能在这城市活着,已经扎根下来,虽然并不根深叶茂,会想起我出生的穷山沟,心中当然有一种悠然自得的自豪感。李瞎子说过:“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或许我的命运比李木好,比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人都好,‘苦于钻营’?我觉得这四个字代表智慧,不让什么是智慧呢? “李木,我们当初本就一无所有,小时候生长在穷山沟,从没活舒坦过,能有机会舒展,还管那么多干嘛?” “你说得也对,曾经那么贫穷,我们都一心想要活得像个人样,我想,每个离开故乡闯荡的人也都是这样想的,或许我们是幸运者,你是最最幸运者。” 他递给我一支烟,很是打量我一番:“麦子,你能拥有富足的生活,证明你有足够的智慧,我们兄弟之间,谁也无法教谁该怎样生活,但你应该清楚,你费这么大的劲才拥有现在的生活,不是为了功败垂成,永无止境等于自掘坟墓。” 我豪情万丈地回答他:“鹿死谁手,还难说,佛爷有势力,我有青春,他耗不过我的,放心吧。” “我半点也不想打击你,‘触矢而毙,贪饵吞钩。落云间之逸禽,悬渊沉之鲨鰡。’当你成为别人的目标时,还是大意不得啊,该收手时就收手。有心之人知道你不甘心,知道你想再往前冲,他对你张网以待,恐怕你终究有一张网逃不过啊!” 听李木说得头头是道,我猛然回想起从前一直都没算计过佛爷,处处被他谋划在先,心中突然掠过一丝恐惧,‘终究有一张网逃不过’,一层一层的网,就像迷雾一样,阳光都难以穿透,更何况我? 我马上摆出谦虚的态度,试探性地问他:“李木,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是旁观者,又博览群书,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你不想逃离,就只有一战到底,锦上添花的妙计当然有,可我要说了,有损我的德行,我要不说,你又是我兄弟。” 听他这样感叹,我就更加急迫:“李木,咱们都不是贪生怕死的人,你不参与,说说无妨,不会损你德行,快,说来听听。” “扩大矛盾,你不能只盯着佛爷,联合娇妹、洪培忠都没错,但时局千变万化,矛盾太过单一,你这众矢之的依然没有发生改变,最危险的就还是你,所以,要扩大矛盾,不要眼盯着目标,被他另一张网得手。” “怎么扩大矛盾?林迪薇现在的能力本来就有限,大不如前,要再扩大矛盾,可能难以招架。” “要闹,就彻底把水搅浑,大家都在浑水中摸鱼,你和林迪薇不是反而有喘息之机嘛,而且你们更能避过锋芒。谭家与佛爷现在应该是紧密无间的,暂时无法在他们中间做文章,为何就不能把金家拉进来呢?” 我以为他有什么妙计,原来如此,这办法我早已想过,想来李木不知道金家有多强大,我提醒他:“金紫现在就是以前的林迪薇,思齐如此庞大的商业帝国掌握在她手里,别说攻击她,连影子都难以见到。” 第526章 夜色迷离 李木这人的眼睛很毒辣,我一提醒他,他马上像看穿我的心思,潸然苦笑。 望着眼前这片他曾摸爬滚打过四五年的高楼密林,李木对我摆出一副高傲的态势,叹息道:“麦子,你就不是一个想要真心请教的人,这或许有你的自信,可也是你的弱点。” 听他的口气,好像有莫大的智慧蕴含在胸,我马上笑着说道:“兄弟,我当然不是看不起你,只是提醒一下你,何必要这么计较,我小人惯了,你就别和我计较啦。” 他接着刚才的计谋说道:“你想动金紫,当然还不够力量,金家人都在海外,对你来说,简直是鞭长莫及。你仔细想想,金树山呢?金树山那样的年纪,任他多聪明,他旁边的人多有智慧,可他的年纪和经历摆在那里,不外乎两样,赌和色,足以让他上钩,你做不到,不代表娇妹也做不到。” 他的话依然云里雾里,我问:“然后呢?” “你的目的是扩大矛盾,如果洪家相信是佛爷杀了洪定远,洪定远和殊胜荣是死在一起的,殊家也会起疑。你需要说服林董与殊家暂时冰释前嫌,把金家和佛爷硬生生推在一起,而以金家的势力,一定不把佛爷放在眼里,简直不屑为伍,最多是把佛爷当成枪杆子。再让娇妹暗中佯袭金树山,这事要成功,秘诀就两点,一是让林董和殊家暂时冰释前嫌,二是要让娇妹背着洪家佯袭金树山,娇妹袭击金树山这事,只能你和娇妹知道,最好是只有她知道,连林董都不能告知,这水才能被彻底搅浑。” “我如何能让娇妹背着洪家袭击金树山呢?” “你不是说娇妹对你有情吗?自导自演一起不大不小灾祸,属于侥幸逃过一劫的那种,把矛头指向金树山,私下向娇妹求助,请她给金树山一点教训,这出戏,以你的本事,不是简单得很吗?” 夕阳快要西沉,在那茫茫的大海上,云霞堆积在海天之间,就像苍穹暂时收割下的金色财富来不及隐藏,在茫茫无涯之中来不及搬运,看得人心旷神怡,恨不能穿入那五彩云霞之中,随西沉的红日一起畅游宇宙之间。 等平措去拜祭完耀仔和阿辉、强仔三个埋骨异乡的孤魂野鬼,我们匆匆下山,赶在落日的余辉还没从海面上消失,驶入寥落的高楼密林之中。 李木放下一半车窗,把手伸向窗外,让晚风划过手掌,仰望着稀落的霓虹,情绪中带着哀伤,想是又想起他和依依在这座城市相依为命的日子了。 李木给我的感觉始终是漂泊无定,他的神情中透露着一种对万事不屑一顾的态度,却又不发表任何愤世嫉俗的言论,以一种没来由的高傲和蔑视看世界,可他又是用大多数人最鄙视的方式挣钱生活,他的眼色中始终带着阴风,或许是因为故人难忘,也可能是他长年夜店生涯,活得像一只夜晚特别灵动的猫,在白天始终带着倦意。 望着昏黄的路灯,他问我哪里的酒吧在春节期有营业,我给梁凤书和林迪薇分别打电话后,让平措把车开往东门的根据地酒吧。 想不到酒吧旁还有一家烧烤摊营业,估计老板也是没钱回故乡,不放过每一寸光阴挣钱。 从我到达这座城市以来,一直觉得路边摊是一道独特的风景。当夜色浓郁、霓虹辉煌之时,大街小巷都是路边摊,有推着板车到处游走的,有集中在某一片长期驻点经营的。这些人来自五湖四海,用各自擅长的手段做出鲜美可口的美食,一碗酸辣粉、一旁炒田螺、一份炒河粉、一旁咕咾肉、一碗麻辣小面……这些五花八门又物美价廉的便宜美食,不知温暖过多少异乡孤独的心,甚至是某一段爱情的催化剂。 我刚在烧烤摊边坐下,老板见来了生意,笑容满面地打量我一眼:“呀,我记得你,以前你经常来我家吃,这有几年不见你了,呦呦,看样子是早发财了啊,今天吃点什么?” 烧烤摊的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妻,说话带着浓厚的故乡口音,让我倍感亲切,我马上给李木和平措解释:“以前我和老婆几乎每天都来这里吃,总是他们第一拨客人,那时我们的晚饭几乎都在这里解决,晚上和耀仔他们喝得翻天覆地,肚子吐空了,还来这里吃点再回去。后来露露和小芬跟着我们一起做事,我们都爱吃这个摊位的东西,直到买了荔枝公园那套房子,就几乎没来过了。” 要不是过春节,这烧烤摊周围起码还该有几十家小吃摊点,记忆中总是人头攒动、喧哗一片,常常还有人在此吃着吃着打斗起来,那时因为我和耀仔的关系,在这里从没有人找麻烦,倒是经常看别人打得头破血流,在警察来之前,双方会各自消失在夜色里。 平措胡乱点了很多烤肉,还有几碗酸辣粉,老板好奇地问道:“你们是要打包吗?这么多能不能吃得完。” 我笑说:“老板,你太小看人,我这小兄弟一个人能吃五个人的量,快弄吧,不少你钱。” 老板送上一盘瓜子:“小哥,先吃着,这是送你的,一会儿就好,包你满意。” 刚把瓜子放在嘴里,两个浓妆艳抹的女人站在一旁探头探脑地看我,其中一个突然惊奇地喊道:“这不是麦子哥吗?哎呀,辰辰,你看,真是麦子哥。” 我仔细一看,是以前和露露、小芬她们一起在夜店里坐台的,想不到她们还在干这行,过年也不回家,便招呼说:“辰辰、阿月,坐下来一起吃吧,我请你们。” 李木在我耳边小声说道:“麦子,这年纪有点大了吧?你也有兴趣?” 我马上明白李木把我想得太龌龊,以为我是要背着梁凤书在外面吃野货,小声告诉他:“别瞎说,都是天涯沦落人,以前他们和露露、小芬一起混的。” 李木恍然大悟,他是长年在夜店上班的,这种女子他最明白,都是穷苦人出生,没钱上学,除了有点姿色,别无所长,为了改善生活,只好在异乡做挣这皮肉钱。 第527章 江湖儿女 浓厚廉价的胭脂,依然能让女人在夜色迷离中绽放光彩,辰辰和阿月估计只有二十五六岁,她们和露露、小芬一起混时,还只是二十来岁的少女,没想到几年过去了,她们看着比从前更穷酸很多,模样看着比露露和小芬沧桑很多。 辰辰和阿月又点了很多她们爱吃的,大大方方坐下来,辰辰说:“阿月,记得吗?麦子哥是最大方、最讲究的人,我们今天别客气,得好好吃他一顿。” 阿月面色有些尴尬,低声说道:“麦子哥,露露姐和芬姐还好吗?唉,当初要是我也跟了你们,也不用白混这么多年。” “你们不是挺能挣钱的吗?怎么就白混了呢?” 我随口一问,阿月脸色更加阴郁:“唉,麦子哥,你还不了解吗?被那些死男人骗走一部分,这期间还进去好几回,也花不少钱,到头来什么都没剩下,人倒是老了,连过年回家的钱都没有。” 她们虽然可怜,但嘴里没一句老实话,卖惨卖可怜是她们的惯用伎俩,对我或许还有二两真诚,因为她们知道我很清楚她们这种人的无奈和奸猾。 我安慰她们:“春节不说丧气话,今天你们的钱我给了,什么都不用做,按过夜的钱给,算是给你们红包过年,高高兴兴的啊!” 平措拿出钱包,带着调皮的笑容看着我:“哥,过夜的钱是多少?” “一人给他们二千吧,我们也不差这点,都是老朋友。” 接过钱,辰辰马上眉飞色舞地看着平措:“哎呦,你是真纯洁还是假纯洁,跟没玩过似的,要不,今晚我们姐妹就陪你吧。” 平措马上闷头闷脑地吃着,眼睛扫视着别处。 我一直的梦想之一就是拯救可怜的美丽女子,但像她们这样的女子我拯救不了。她们年少便入了这行,已经养成用皮肉从男人包里还钱,日积月累下来,秉性已‘经刻骨铭心’,加上她们别无所长,也从不看书学习,残酷的生存方式已经让她们变得不知道什么是‘前程’,用一种‘放任自流’的生活态度对待自己的生命,不是她们下贱,也不是她们的灵魂龌龊,而是生活让她们堕入万劫不复。 以前我常常想,假如她们生活在富贵之家,以她们的姿色,必定是傲娇的公主,可命运这个事情没法从头来过,今生做了风尘女子,便只得在花容枯萎前游戏人间。 如果她们最后能是那个花店老板的结局,已经算得上是完美落幕了。 这座城市的男女比例严重协调,年轻貌美的女子在这里,就像南国街头永远盛开着的鲜花,街头巷尾满目芳艳,使得人无法回避。 要不是我带着李木来回味从前,估计她们晚上不知站到什么时候,遇上某个孤独的男人以三百五百、或者一二百的价格带走,日复一日地重复生命前行的过程,这生命的轨迹也找不到岔路口,只能向前,倔强地活着,像昙花一样盛开在夜色迷离中。 辰辰抽出三百块钱来递给老板:“给我上一箱啤酒,今天我请麦子哥,他是江湖让风云变色的传奇,老板,你不再送点吗?” 虽是拿着我的钱请我,也显出几分豪气。这也不对,我把钱给她,钱就是她的钱,辰辰一副江湖豪情的样子,连续咬开几瓶啤酒,递给我和李木、阿月,平措不喝酒就接了酒放在地上。 瓶子一碰,好似神仙般无忧无虑,辰辰高声喊道:“来,新年快乐,感谢麦子哥。” 她好像害怕别人不知道我在这里似的,好在我了解她们这种人,不计较。 李木很有风度,抓起酒瓶:“来,辰辰、阿月,新年快乐。我们都是天涯儿女,一家人,不用在乎谁是谁,姐啊哥啊的无所谓,畅快就行。” 阿月一口喝下半瓶酒,觉着瓶子说道:“麦哥,你这位朋友说话中听,不像那些个龌龊的男人,自以为自己多高贵似的,能和麦哥坐一起的人都如此看得起我们姐妹,这个春节没有不舒坦的。” 辰辰拿我放在桌子上的烟点上两支,一支递给我:“当然啦,麦哥的朋友没有不仗义的,阿月,我们当初真该跟着‘小妈’去混,说不定现在也是有这里户口的人了。” 李木一脸雾水:“谁是小吗?” “罚酒,罚酒。”辰辰看看我:“是吧,麦哥,要罚木哥的酒,小妈就是麦嫂啊!江湖谁不知道?以前的耀哥、虎老大,那个敢不尊重小妈?” 我解释说:“他是我一个外地过来的朋友,不知道这里的事,罚酒倒是可以的。” 李木喝一大口,感叹道:“哎呦,我真是孤陋寡闻啰,该罚。” 阿月有些腼腆,估计是心中自卑,估计是想到几年以后,她们从夜店混到街边,看我依然出手阔绰,她心里落差感太大。 为不使阿月不自在,我抓起酒瓶:“阿月,我敬你,想当初我在夜店应酬时,你帮我带过很多酒,至今记忆犹新,那时的我真是不能喝,耀仔又非得要我喝,好在有你们姐妹帮着我。” 阿月脸上立刻光彩熠熠:“谢谢麦哥,想不到你还记得这些,这里没几个人有你这良心,怪不得你混得那么好。” 辰辰拿起酒瓶碰在一起:“我们三个喝一口,唉,想不到还能和麦哥聚在一起,麦哥还不嫌弃我们。” 把酒干掉,辰辰又咬开酒一一递过来。 “我哪有资格嫌弃你们呢?谁也没资格嫌弃你们,辰辰,阿月,人的命运各不相同,各有各的好,能见到你们,我是真的很高兴,如果你们有需要,我可以打电话给娇老大,让你们去场子里挣钱。” 阿月歪着头,低声说道:“谢谢麦哥,我们不想去场子里挣钱了,喝得死去活来的,还有诸多规矩,还得上交份子钱。这样自由,想挣就挣,想休息就休息,钱少点,日子顺心。” 辰辰马上说道:“是啊,麦子哥,我和月月对这地方已经很熟了,治安队里有我们的相好,有什么分寸草地他们非通知我们,我们这样比以前自在。”·· “好,只要你们觉得好就行,你们也是老江湖了,估计也没人欺负你们,照你们觉得舒心的方式活吧,我麦子任何时候都不会看不起你们。” 阿月有些感动,起身坐到我旁边,在我耳边低声说道:“麦哥,有件事不知道能不能说?” 第528章 街头女人 见阿月神神秘秘的样子,我心中嘀咕:难道是什么江湖新传闻吗? “说吧,我没什么需要害怕的。” 阿月低声几句,使得我又惊又喜,简直可以说是天大的好消息。 我马上小声问她们俩:“辰辰、阿月,你们住处可还有值钱的东西?” 阿月回答说:“没,手机和身份证、钱包随身带着,住处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 我马上大声说道:“老板,算算多少钱,刚才不够的再给你,我们要先去一会儿,要是我们一个小时不回来,东西就收了吧。” 平措马上站起来去结账,明白我要马上走。 上车以后,李木不解地问:“麦子,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啊?心急火燎的。” “阿月说老严一直躲在水围村的一套房子里,有一个女人单独照顾他的生活。” 阿月说:“千真万确,照顾她的女人是我和辰辰老乡,年前我们去问她回不回家,她说漏嘴,说老严在她哪里,走不了,有佛爷的人随时监视着。” 老严属于重度犯人,判无期徒刑是因为佛爷还没归案,他在服刑期越狱,再被抓到,已经是活不了的。青子和老严越狱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一直都是重大新闻,被媒体连续追踪报道过好长一段时间,后青子杀害阿虎后自己也死了,新闻才渐渐消停。 让我想不到这新年的惊喜一个接一个,估计辰辰和阿月见我一点不嫌弃她们,还记着当初代酒的情谊,觉得我是个可靠的人。 在车上,我安慰辰辰和阿月:“你们放心,我不是卸磨杀驴的人,我的这位朋友要去外地,他不是江湖中人,是夜店的总经理,到时候我拿钱让他带你们走,跟着木哥混,你们以后就能像露露和小芬一样,不用再挣现在这个钱。” 辰辰有些担惊害怕:“麦哥,我们的命可全交给你了啊,想不到阿月喝了酒,这样的话也给你说。要是被佛爷知道,我们肯定活不到明天。” 李木长叹一声:“麦子,我真是服你了。”他看看我,又马上说道:“辰辰,阿月,别担心,麦子的事就是我的事,绝不会委屈你们。” 我马上打电话给梁凤书大概说明缘由,又打电话给林迪薇,让阿秋和汪朝和做好准备。 我把她们手机拿过来,几下掰成几块,扔出车窗:“辰辰,阿月,放心,我会让李木给你买最好的手机,保证你们的安全。” 一路上,阿月和辰辰详细描述那个地方,周围有什么商店招牌等等,车直接开到家里,肖玲玲马上冲上来:“麦子哥,二哥现在必须要走吗?” “必须走,不让他们三个都活不成。” 小芬和露露、贡布提着打包小包往车里放,小芬、露露和阿月、辰辰抱头痛哭。 我把李木拉到一旁,叮嘱他:“车里油是满的,不要有任何顾虑,开车直接走,这里的事情我能搞定。李木,我们暂时不能再联系,你一定不能亏待她们,千万记住,不要辜负女人的情谊。” “我懂,要不是你刚才那么尊重她们,她们也不能把这消息告诉你。” 梁凤书拿过一个小包来递给李木:“家里现金一共二十万,十万给你照顾她们的生活,另十万分给她们一人五万。给她们安排一个好工作,可能需要点耐心,必定她们过惯了那日子。” 李木小声说道:“万一她们是乱说的呢?” “不会,我懂她们,她们也知道我在这里是什么地位,这样的事情不敢乱说的,还有啊,她们车上那番描述,不可能是假的。以防万一,所以钱先放你这里,我会马上行动,你们出关后给我发一条信息,你如果你一直没有接到我的电话,就证明事情是真的,这段时间千万别和我联系,过十二点还没收到我的信息或者电话,证明我这里已经得手,你就把你的电话卡扔掉,到南京时重新办一张。” 梁凤书说:“二哥,谢谢你,谢谢你帮麦子想出一条好计策,也谢谢你帮我们,想不到有一次要你匆匆离去,二哥,你一定要好好的混,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随时联系玲玲,我们在一起,会给你想办法的。”··· 李木拉过肖玲玲:“玲玲,谢谢你的车,我走了,好好跟着麦子他们,以后我还会会来看你的。” 肖玲玲泪眼婆娑:“麦子哥,会不会连累二哥啊,他一个人带着两个女人,要是有人追杀他们,怎么应付得了。” 李木小声安慰道:“不怕,我和麦子是兄弟,这样的事情我不帮他谁帮他?本来过完年就不回成都了,南京那边已经联系好一个地方,年后就上班,她们我会好好安排的,没什么可担心的,倒是你们,千万要小心啊,你们真正是刀口上过日子。” 激动过后,小芬大声说道:“阿月、辰辰,麦子这个人最讲义气,你们是知道的,没把握的事情可不能乱讲啊!嫂子给你们每人都准备了一包钱,先放木哥哪里,要事情是真的,钱会一分不少的给你们,以后你们就好好跟着木哥混。要是骗人的,你们知道后果的,我们不收拾你,佛爷的人也会让你们死无全尸。” 阿月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麦哥,嫂子,我说的绝对是实话,没有半点谎言,也就是麦哥,我才能说出来,不然永远也不敢乱说的。要不然我和辰辰在这里等着,你们拿到人,我们再走。” 梁凤书把阿月扶起来:“小芬,说这话干什么?阿月,辰辰,木哥足智多谋,读过万卷书,你们跟着他比跟着麦子都好,钱先放木哥那里,你们放心,我知道他是什么人,绝不会亏待你们,不要任性,不要不听话,木哥一定能保你们平安。” 辰辰泪流满面:“小妈的话我们一定记好,露露姐和芬姐现在过得这么好,我们一定会听木哥的话,全听他的,等事情过去,要是小妈不嫌弃,我们姐妹陪着木哥回来看你们。” 梁凤书拉着阿月和辰辰的手:“嫌弃个鬼哦,大家都是江湖儿女,你们好好跟着木哥,他是总经理,你们酒量好,做他的助理吧,就是有的习惯该改的要改,等事情过了,我们通知木哥,他会带着你们一起回来玩的。给你们收拾了些我和露露、小芬平时穿的衣服,都是顶尖的牌子,还有几套化妆品和首饰,你们这么漂亮,穿戴着给木哥长脸。” 第529章 李木再次被迫离开 梁凤书办事有气度,还缜密,挡着李木和阿月、辰辰说道:“此去千里迢迢,让你们这么急匆匆的走,钱是我们该出的,另外在行李中给你们一人一块手表,都是别人送给我和麦子的礼物,留个念想吧。” 露露在一旁配合梁凤书说道:“那些手表、首饰、衣服可贵了,嫂子从不亏待人,阿月、辰辰,离开后,嘴巴一定要把严实,不然会有杀身之祸,这可不是吓唬人,千万听木哥的话。” 阿月、辰辰点头如捣蒜,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说不完的感激话。我想,她们心里一定是惶恐又开心的,惶恐,是因为她们在这座城市混这么多年,知道佛爷的威力;高兴,是因为梁凤书送给她们那些东西,那或许本是她们永远也不舍得买的衣服、首饰和化妆品。 李木把梁凤书递给他的包往车里一扔,大有一副视金钱如粪土的态度,发动车,在车窗说一声:“走了,放心,等安排好再联系你们,保重啊,麦子,千万不要输,记住,要躲过张网以待的网,停下来看清楚。” 看着李木开着车消失在寂夜之中,心中感慨莫名,我也没帮过他什么,可他对我的诉求义不容辞,这是一种什么精神呢?还是他认为自己在为陶春兰把我送给李瞎子赎罪? 望着已经冷清下来的城市,我想,难道这座城市与李木无缘,总是要他离开,又或是我和他不能在同一座城市,我们之中必须有一个要离开,而每次选择离开的都是他。 难道李木真是我的福星吗?又一次让他如此急匆匆离去,还是背负着如此重大的责任。 肖玲玲伸长脖子望着已经远去的李木:“哥,嫂子,你说佛爷的人会追杀他吗?” 梁凤书搂着肖玲玲,温柔地说道:“妹妹放心吧,你哥是最擅长应付急发事情的,要他们如此急迫地离去,就是为了让江湖上来不及反应。” 我叮嘱贡布:“打电话让黑蟒仔派几个人过来,以防有人看见我们在东门带走了阿月和辰辰。老严的事情暂时别告诉他,以防他的小弟嘴巴不严实。” 站在屋前花园里,在夜风中冷静想想,老严为何一直没跑出去呢? “老公,你不是要去林董那里吗?站在这里当靶子啊?” “老婆,你说老严为何还没逃出去呢?” “小声点,屋里说去” 她拉着我快速进屋,说道:“哪有那么容易,这是新闻追踪报道过的大案,你以为警方是吃素的啊?当初张子强那么厉害,不是照样没出得去吗?那些暗中与佛爷通消息的人不过是为了钱,这烫手山芋没人敢碰。” “我要注意什么呢?会不会是陷阱?” 小芬马上说道:“哥,放心吧,这事肯定是真的,阿月说的那个女人我知道,她只上过几个月的班,就被老严圈养了。这个女人有点清高,自从老严给她一笔钱后,她就再没有出现过,可能正因为她活得不显山漏水,老严越狱以后,才选择了她那里作为栖息地。” 露露突然兴奋地提醒道:“哥,嫂子,你们还记得吗?就是这次被李二哥在天桥上劫持的阿超,以前就是跟耀仔的,不是有一次我们下班吃宵夜,阿超去逗彤彤,被彤彤打过,彤彤和阿月是一个地方出来的。当时耀仔让阿辉打了阿超一顿,后来阿超就消失一段时间,刚好躲过了耀仔他们那次被抓。” 梁凤书若有所思:“哦,想起来了,阿超这狗东西一点没有义气,见风使舵,如今还开始带小弟了……” 见梁凤书义愤填膺的样子,我笑着提醒她:“老婆,管他一个小瘪三做什么?这个彤彤你有印象吗?我怎么一点不记得有这么个女人呢?” 梁凤书两眼一翻:“唉,说起以前我就来气,你当然不记得啊,那天晚上耀仔为哄彤彤开心,让阿辉教训那狗东西,你已经喝得像条死狗,知道个屁。快去吧,拿到人告诉我一声,我也静静帮你想想。” 我马上和平措赶到南山别墅,林迪薇和阿秋、汪朝和已经等着我,阿秋说她已经派出厉无情、马龙、杨可凡三人前去侦查,根据情况,可能会直接抓人,要是对方防守严密,会通知汪朝和,我们一起过去拿人。 林迪薇特别高兴,拉着我的手热泪盈眶:“麦子,你别去了,让汪朝和去吧,你这连续两招,我都欢喜不过来,要是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啰。” 阿秋急切地摆开纸,把笔递给我,故意抱怨说道:“薇姐,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快让麦子根据她们的描述画图吧,我好通知厉无情他们。” “水围村我熟悉,这边,这边,这边都是路……”我一边说,一边画出大概线路,阿秋根据我画的图现场在电话中告诉厉无情。 我放下笔:“汪队,我们得去一趟,他们三人万一搞不定,再没有下次机会啊!” 阿秋马上阻止道:“麦少,去不得,你怎么忘啦,道上的人都认识你们三个,非万不得已,你们不能去。你想想,如果被佛爷和娇妹的人看到是你抓走了老严,我们还怎么做以后的文章?” 我猛然醒悟:“对哦,姑姑,肖志程可靠吗?” “怎么说?她母亲和我关系不错的,这次法国之旅全是我安排的,有什么要紧事,我让他妈给他说,只要不违反纪律,应该没有问题。” “如果拿到人,我们先审问,有可能的话,让肖志程从他们内部传出消息,说抓到老严,靠的是金家提供的消息。” “有什么特别意义呢?” 我把李木告诉我的计策当着自己的注意告诉林迪薇,林迪薇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兴奋地说道:“好计策啊,麦子,你太聪明啦,对,扩大矛盾,彻底把水搅浑,让我想想啊,我得仔细想想,不能再出任何差错。” “秋姐,给厉无情他们知会一声,千万别伤到彤彤,她一点知道老严很多事情。” 阿秋仰头一笑:“哎呦呦,就知道心疼女人,放心吧,厉无情他们用迷液手帕就能放倒他们,现在是春节期间,佛爷的人一定想不到会出事。” 第530章 活捉老严 林迪薇坐在沙发上冥思苦想。 阿秋听着电话焦躁不安。 汪朝和拉着我到阳台抽烟,低声说道:“麦少,你真是神人啊!这几手简直太漂亮,下午那事,以后还是尽量少做,你和平措两个人,万一对方有埋伏,可就危险得很啊!” 李木的事我没有告诉林迪薇他们,下午肖志程带人来接走那两个杀手时,我也让李木暂时躲避在山上,一来不想让自己的真实生活被曝光,二来不想让李木卷入这种事情里。 “嗨,我那是临时起意,本想教训教训跟踪我的人,没想到有意外收获。” 我应付着汪朝和的话,眼睛盯着城市的东边,计算着时间,李木应该已经出布吉关了,只要他们能出关,直接上高速往东走,基本上就安全了。 正想着,手机震动一下,拿出来一看,正是李木发来的短信:已出关,保重。 我快速回复:谢谢,保重。 把短信删掉,望着港口通明的灯火,灯火旁的女娲补天广场依稀可见,想起我和李木做在那海边时,他说,在他最艰难的时候,差点从那里跳海自尽,难道‘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话对他无效吗? 那时我还在东莞流落街头,李木已经高中辍学,带着要改变命运的决心来到这座城市,翻过特区关口的围墙,无数次躲过查证件的治安队,沦落到一个馒头也买不起,他也没有干犯法的事,宁愿用结束生命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也不愿用恶毒的方式活着。 我指着远处的海湾:“汪队,你说那个海边能淹死人吗?” 汪朝和一脸惊诧:“麦少,你可别吓唬我啊?咱们好好的,想什么死啊!” “唉,我当然没这想法,我看到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外地人到这里来打工,因为没有证件,找不到工作,可这个人不愿干偷鸡摸狗的事情,宁愿从女娲补天前的海边跳海自尽,你说,人走到绝境时,还真能洁身自好吗?” “嗯,这种人少,但不是没有,一根筋。”汪朝和马上紧靠着我,小声说道:“阿秋就是一根筋,代叔以前在国外训练她时,让她去取一家报社办公室的电脑,她认为那是偷,死活不愿意干,气得代叔差点就放弃了她。” 我很好奇:“那最后她取没有呢。” “取了,给代叔看过以后又悄无声息地还回去了,你说的这种人,就是阿秋这样的一根筋。” 我心想,我愿意为了活着做狗也行,看来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此,是这种‘一根筋’的少数人灵魂比较高尚吗?还是钻牛角尖似的愚蠢? 阿秋急步走到阳台,低声说道:“人拿到了,进屋吧。” 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消息。 林迪薇双手交叉在膝盖上,脸色的表情兴奋又复杂,感叹道:“这个吃里扒外的王八蛋,终于落我们手上,麦子,你想怎么办?” “姑姑,你的考量呢?”我只是一个配角,对于这样的大事情,只能建议,不能抉择。 “一、给你换一个荣誉市民,你还年轻,不能因为那老东西的诽谤就此没了前途。二、老东西留老严一条命,肯定有什么把柄在老严手中,他还没有得到手,我们一定要审出来。三、照你说的,我们得把金家拉进来,扩大矛盾,就这点我没想好,怎么做才能让别人相信抓住老严跟金家有关系。” 听她说的三点,与我思考的差不多。 阿秋提醒道:“薇姐,老严是有三十万悬赏的,这是公开的事情,让麦少出面去领奖,换一个好市民奖这些没什么问题。可老严是无期徒刑越狱,送回警方手里,他肯定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以老严的老道,既然要死,他还会配合我们吗?” “走,人是送山后的棚子里是吧?审审才知道。” 林迪薇蹭的一下站起来:“我要去。” 阿秋面露难色:“这不好吧?安全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那边环境,薇姐,你去不合适。” 林迪薇坚持要去,我们五人一车在夜色中悄然出发,先在街头转一转,确认有没有被人跟踪,孤寂的街头昏昏沉沉。 厉无情介绍说,他们根据我描述的地方,在水围村的一角找到一户窗户全用黑色反光帘遮挡的房子,楼下有两个人守着,没来得及反抗就打晕了。上楼以后,用开锁技术轻轻打开门,老严和彤彤已经睡着,用迷液手帕把人弄晕,抗下楼弄上车,楼下负责看守的两个人抬回楼上屋里捆绑起来,醒了也发不出声响,整个过程极其顺利。 想来这真是一个好时节,春节期间,作为全是廉价出租屋的水围村已经空空荡荡,要平时干这事,肯定会被外界发现。 没多久没见,曾经的严胖子变成了瘦猴子,瘦得皮包骨。脸上的肉皮松弛地垂下,手上也满是沟壑,满头白发,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要不仔细端详,还认不出他就是老严。 我掀开绑在椅子上处于昏迷中的老严上衣,他以前的大肚子变成一张肉皮,这张耷拉在他肚子上的肉皮像是身体的多余部分,不只完全遮盖了他的皮带,还像是在腰间系了一张人皮围裙,他曾经引以为豪的纹身变得皱皱巴巴。 林迪薇怅然若失:“这是老严?完全小了一半啊!” 我放下老严的衣服:“是,脸还是能看出来的,身上的纹身这些都在。”林迪薇侧头要来看,我快速地把老严衣服拉下:“姑姑,别看了,胖子瘦成这样,看着很恶心。” 汪朝和看看手表,提醒说:“先弄醒老严审吧,天亮后我们要把人交出去,不然我们就成了窝藏通缉犯了。” 马龙弄醒老严。 老严如从噩梦中惊醒,挣扎中用力深吸一口气,惊恐得看着我们,呼哧呼哧地呼吸着,腮帮子上的肉皮跟着他的呼吸节奏颤抖,完全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饿鬼看见阎王爷,战战兢兢、魂飞魄散。 我给他嘴里塞一支烟点上,轻声说道:“老严,久违了啊,别看了,不是做梦,你现在确实在我们手上。” 他刚吧嗒两口烟,颤抖的嘴没能叼住烟,落到他腰上。 马龙捡起烟重新塞回他的嘴里,他又猛烈地吸起来,眼珠子直溜溜转,是在确认自己是人是鬼,也在确认我们是人是鬼。 第531章 寻找出路 一支烟快速吸完,老严撅起嘴:“麦少,兄弟们,再来一支吧,我已经是个死人,配合,一定配合。” 老严是真正的老江湖,林迪薇站在他面前,他自己已经明白一切后果,风烛残年的身体已经无法承受施暴。他应该是一直活得惶恐不安,心灵忍受着煎熬,此刻,他如回光返照,又像是彻底解脱一般放松了。 “林董,对不起,我不该跟佛爷串通一气,对不起。” 老严的道歉,没能让林迪薇严肃的表情有丝毫改变,她坐在凳子上,眼帘低垂,不发一言。 老严交代,转移泰基发展和运输公司的钱都是他做的,他早就明白自己是佛爷的工具,为了实现他到澳洲去过儿孙满堂的日子,老严完全依照佛爷的指示行动。 越狱以后,佛爷没有杀他,是因为老严当初在转移钱时,六十亿放在了澳洲自己的户头上,依照他和佛爷事前达成的协议,他只能拿十亿,到达澳洲以后,老严担心佛爷卸磨杀驴,一直找各种借口没把钱转到佛爷指定的账户上,在他东躲西藏的过程中,被齐爷派去的人抓回国内。 老严知道账户上的钱是他保命的法宝,在审判上没有说出来。进到监狱以后,佛爷的人给他传递消息,要帮着他和青子越狱,那时老严就知道越狱出来还不如在监狱,可他也知道佛爷的手段,如果不照做,在监狱里肯定生不如死。 越狱以后,佛爷派人来要老严签署文件,交出账户上的钱,老严一直没签,佛爷也就不把他偷渡出去,带话来告诉他,必须签署文件后才能把他偷渡出去。当时急于躲藏,老严选择了他以前给彤彤长租的房子,他知道自己活不长了,想着生命的最后时光和红颜一起渡过。 依照澳洲的财产继承法,如果老严不签署文件,他死后,那些财产会被扣除大量税金,余下的归老严老婆孩子,所以佛爷才留着他的命,希望老严煎熬一段时间以后,能痛痛快快把文件签了。 跟着佛爷混迹江湖半生的老严当然知道,只要他签署好文件那一刻,便是自己的死期。而佛爷觉得老严已经没有生路,煎熬一段时间一定会签署文件。 交代完他的事,老严战战兢兢地问:“你们怎么能找到我?怎么能逃过佛爷的眼线把我弄走?” 没有人回答老严的问题,他又侧头看看昏迷中的彤彤:“林董,能给彤彤一条生路吗?是我害了她啊!给她一条生路吧,如果交给警方,窝藏我这个重犯,她这一辈子就完了啊!” 老严开始痛哭流涕,眼泪奔流在他苍老的脸皮上,依然没有人回答他的话。 我点上一支烟,示意林迪薇到棚子外面说话。 山里凌晨的夜里有些寒冷,安静得只有风的声音,林迪薇打一个寒颤,双手抱在怀里,长嘘一口,眼望向迷茫幽亮的夜空,用她的肩碰一碰我,小声说道:“麦子,你给我出个主意吧,心乱得很。” “姑姑,将死之人其言也善,他想救彤彤,我认为是真心的。只要他按我们的方式向警方招供,并说自己出狱以后,和佛爷的人劫持了彤彤,彤彤便是受害者,可以无罪,但他也知道佛爷还活着,彤彤就不可能活着,所以,我们可以担保让彤彤活下来,逼迫他按我们的方式向警方招供。” “嗯,这可以,让他怎么招供呢?” “姑姑愿意放下脸面和仇恨与敌人做朋友吗?” 她看着我苦笑一下,紧紧依偎着我:“唉,还什么脸面不脸面的,你说吧,只要能给我哥他们报仇,都听你的。” “与洪培忠暂时言和,对我们有极大的好处,虽然姑姑也有闲职,终究没有实际权力,肖志程等人为了自己的前程,他们做事肯定会衡量。姑姑和洪培忠言和以后,肖志程等人才会竭尽全力配合,所有以前齐家的人相当于通过姑姑这次言和,重新攀附上位高权重的洪培忠,洪培忠得到一干喽啰,当然也会愿意与姑姑言和,他借此好把以前齐爷建立的人事揽入他麾下。” “嗯,你这主意妙,我不委屈,按这样做吧。” “老严只需要在招供上答应我们一点,那就是他以前在澳洲和金树山碰过面,金树山见老严的目的,是想获得他跟随佛爷半生对佛爷掌握的资料,并透露过他想通过佛爷控制娇妹,从而夺取洪家来路不明的钱,成功以后愿意分老严一杯羹。” 林迪薇拉着我在树下慢慢地走着,低声说道:“这行不通啊!警方只相信证据,什么时候见的面?地方在哪里?协商好的策略是什么?” “姑姑,以老严的经验和阅历,编造这套谎言轻而易举,没证据无所谓,因为不需要被警方采纳,一定会有人把老严的话及时告诉洪培忠,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好。” “姑姑,这次我们为警方抓获重要通缉犯,借此要把代叔的尸骨换出来火花,好让他得意安息。” 林迪薇很激动,哀伤地说道:“麦子,你想得很完善,就这么做吧。” 回到棚子里,我把整套方案告诉老严。 老严用他最后的狡诈问我:“麦少,我依你所说做可以,你如何能保证彤彤躲过佛爷追杀?” “老严,明人不说暗话,你也知道自己的结局。我为什么能找到你,当然是有中间人提供消息,中间人知道佛爷的厉害,为何还愿意给我提供消息?因为他知道我有十足的把握让他躲过佛爷追杀,你要是按我说的做,彤彤当然也是用同样的办法。老严,你是了解我的,我从不伤害任何女人,彤彤与我无仇,她以前和我家里露露和小芬都是好朋友,你按我说的做,我能不救她吗?” 老严侧头看看昏迷中的彤彤,长叹一声,撅起嘴,马龙立刻给他把烟点上。 “麦子,你还活着,证明你是有办法对付佛爷的,我相信你,如果你能救彤彤,让她去过平平淡淡的日子,九泉之下我也会感激你,另外,我再送你一份礼物。” 这让我很惊奇,看来老严确实还掌握着佛爷的机要秘密,马上激动地问道:“什么礼物?” 第532章 新谋启程 老严一直盯着昏迷中的彤彤,不说出是什么礼物,我只好说道:“老严,你是想和彤彤说最后诀别的话吗?” 老严摇摇头:“麦子,你能活着,是因为这个人还没有出手。” “谁?” “国际上的一等角色,我只知道他外号叫巫师。” “巫师?”阿秋马上惊呼出来,立刻问道:“老东西和巫师有什么协议?” 老严交代:“佛爷重金聘请巫师,是为了对付娇妹,但巫师不会轻易出手,依照他和巫师的协议,需监视着娇妹干掉你们以后,巫师再干掉娇妹,等巫师出手时,麦少也在名单中。蛇仔早已私下投靠佛爷,他的武器装备就是巫师提供的,蛇仔会把娇妹和洪家的动向全部告诉巫师的人,随时准备出手。” 这让我们所有人都想不到,佛爷竟然筹备得如此完善,可能他唯独没有想到我能干掉蛇仔。 我说:“老严,蛇仔我在年前已经干掉了,佛爷的人还没把这新闻告诉你吧?” “我看到电视上的新闻了,麦少,正因为你能拿下蛇仔,所以我才相信你能保彤彤平安,可你要小心,佛爷能把我和青子从监狱里弄出来,也能把蛇仔弄出来,他能不和你拼命吗?” 我微笑着告诉老严:“这事我早想到了,所以,在我抓捕蛇仔时,当场把他两条腿敲粉碎,佛爷不会再救他了。” 老严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就像要坦然赴死一样的轻松。 把老严拉到靠近环山路的树林里,拍照证明是我带人夜跑时,在山林中抓了老严。 拍完照,我和林迪薇要重新回窝棚,老严由汪朝和暂时看管在车里,等待送给肖志程。 我和林迪薇刚要上车,老严大声叫道:“林董,对不起,等我死后,亲自向齐爷赔罪。庄园的事情肯定与巫师有莫大关联。” 林迪薇挺住脚步,仰头看着夜空,片刻,回头说道:“汪朝和,烟给他抽个够吧。” 听见老严在夜空里发出一声嚎哭的悲鸣,随后被汪朝和按进车里。 马龙刚要弄醒彤彤时,我抬手让他暂停,问林迪薇:“姑姑,能不能让阿秋收了彤彤,给她。” 林迪薇一脸茫然,问:“为什么?根据我们和老严的策对,不是说彤彤逃走了吗?你担心她的安全,秘密送她去另一个城市工作就行了,谁能找得到?她没有什么价值,老东西不会花财力追杀她的。” 阿秋马上接过林迪薇的话说道:“薇姐,我懂麦少的意思,老严是老江湖,定定神以后能理智清楚地交代事情,彤彤没有这经验,在佛爷的人监视下居住,她本来就一直处于惶恐不安中,此刻我们弄醒她问话,更加胆战心惊,她的思绪是乱的,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处于记忆紊乱中,她与老严相好几年,以后可能慢慢记起老严从前说漏嘴的话,或许对我们有用。” “哈哈哈!”我放声笑起来:“还是秋姐懂男人,老严这么多年在夹缝中生存,很多话一定会对彤彤倾诉,需要秋姐好好开导,让她慢慢说出来。” 林迪薇苦笑道:“麦子真是没有一点正型,好啦,依你吧,反正都是你的功劳。” 打电话给肖志程,他还在睡梦中,含糊不清地说道:“麦少啊,还让不让人睡觉?” 我开着免提,林迪薇马上说道:“肖队长,打扰你睡觉啦?” 电话中,肖志程马上清醒了,郑重说道:“林姨,有什么吩咐?是我妈妈在法国出事了吗?” “你这是什么儿子?这样孝顺你妈吗?咒她干什么?” “林姨您说,什么事?我马上起来。” “你当然愿意马上起来,麦子夜跑时抓住了老严,这功劳送给你,过来领人吧,见面说。” 我和林迪薇、阿秋回到车边,肖志程带着几个人风风火火地赶到。 我押着老严在树林里让肖志程带的人拍照,林迪薇在一旁交代肖志程要做什么。 等我回到车边时,肖志程看着我笑容可掬,再没有一丝傲慢,把手里带着递给我:“新年礼物,我的好兄弟,咱们做一辈子的好兄弟,好市民奖、老代的遗体,完全没有问题,包在我身上。” 又和肖志程一起按住老严拍照,离去时,肖志程故意依不舍地对林迪薇说:“林姨,您比我妈对我都好,以后我一定像孝敬我妈一样孝敬您。” 回去的车上,阿秋介绍说,外号叫巫师这个人极其厉害,五千万以上的单他才会接。以前她听老代说过,巫师领导着一个六人团队,这个团队在业界声誉极好,他们会评估任务的可执行度,他们接下的任务,从没有失败过。外界没有人有这六个人的影像,他们只通过中间人交易,行事极其诡秘。 林迪薇有些担心地说:“麦子,睡醒以后马上和娇妹见一面,一来把这事通知她,救她就是救我们自己;二来,让她转达,我愿意和洪培忠握手言和的事情,我就一个要求,他洪培忠必须拿出诚心,公开吊唁我哥,我可以北上和他一起出席吊唁。” 我能想到,林迪薇希望齐爷的骨灰能够安葬在国家级的陵园里,算是实现了老齐爷让齐家声誉重耀故国的愿望。 回到别墅里,阿秋把彤彤弄醒,她和老严开始看见我们的表情一样,就像做梦穿越到了另一个地方,完全不明白怎么回事,惊诧地望望陌生的地方,战战兢兢地问道:“老严呢?我在哪?” 阿秋递给她一杯温水,她似乎有些拿不稳,浑身颤抖着,双手用力地握着杯子,良久,对着我颤抖着喊道:“麦子,你是麦哥。” 我把从阿月和辰辰那里听到老严消息的事,还有阿月和辰辰已经安全离开,一一告诉她。她听得满脸茫然,像是在听天书一般,似乎不相信自己真实的醒着。 我又告诉他老严已经被警方带走,她已经不会再受到任何危险,老严会说是他劫持了他,今夜带着他准备逃走,在环山路边林子里被我抓住,她不用承担窝藏通缉犯的罪责。 铆足耐心说半天,彤彤依然是颤抖着问道:“你是麦子,你是麦哥啊?”又说:“对,我无罪,我是被迫的。”“老严呢?老严会枪毙吗?他说再被抓住会枪毙的。”…… 见彤彤不停地反复念叨那几句,精神很是恍惚,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阿秋说:“薇姐,麦少,你们去休息吧,彤彤交给我,放心,睡几觉会好的。” 第533章 路边摘花 根据我和娇妹在楼叔餐厅达成的协议,每星期见一次,地点和时间由她定。协议之后的第一次,却是我主动打电话给她要求见面,她让我去她临时的家里。 我睡醒起来已经是暮色黄昏,打电话给娇妹,她在电话中抢先说道:“我猜你今天也要打电话给我,真是有本事啊,白天拿住杀手,晚上又不知从哪里捞出老严来交给警方,你马上要得英雄奖章了吧?” 听她的语气,洪培忠那边已经得知老严的消息,并及时让人告诉了她,她正在等我会不会主动联系她。 临出发前,林迪薇依然有些担心:“麦子,你到她的地方去,一是安全问题,二是说话要千万小心,她可能早已暗中备好录音录像设备,你和平措能安全回来吗?” “既然要和洪家暂时冰释前嫌,总得有点诚意,姑姑放心,这个节骨眼上,娇妹不会希望在她的地方出事,听她语气如此冷淡,估计洪培忠已经授意她和我们正式接触,试探我们的真实态度。” 街灯通明,路上依然冷清,只有很少的车疾驰而过,不时看见谁偷偷在夜空点亮的烟火,在夜空里燃起瞬间的璀璨。特意路过我经常买花的花店,店门紧闭,想是回故乡过春节去了,本想给娇妹带一束花去,也只好作罢。 夜风吹起一张报纸在我面前翻飞,我伸手逮住它,拿过来一看,正是今天的报纸,和南山别墅里我醒来时看过的一样,照片上是我和肖志程在树下按住老严,标题为:前思齐掌舵人林迪薇私人助理麦子擒获越狱重犯,我市警方开年破得第一大案。标题上,‘前思齐掌舵人林迪薇’几个字特意放大,显得尤其夺目。 报道内容虽然是夸奖我没有因为以前的‘丑闻’,而丧失良知和正义,说我:‘知耻而后勇’,虽然年前受多方舆论指责,却没有因此而放弃一个市民应有的责任心和义务,用‘实践’证明自己对罪恶的厌恶,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书写正义与良知…… 看似夸奖我的一篇报道,实则明显是故意为齐家名誉唱赞歌,齐家年前因我和梁凤书的‘丑闻’受到到的舆论指责,终于借此大书特书齐家的一番拳拳报国之心,报道中说‘齐家遭受灾难性打击,却依然没有让正义和良知消沉,齐家一个助理尚且可以对越狱亡命徒勇敢出手,可想齐家对身边人的要求是有极其严格的品德要求的……’ 报道中当然还夸奖肖志程在春节期间坚守职责,为保一方平安,不眠不休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在全世界都处于睡意朦胧之时,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不辞辛劳地、紧锣密鼓地展开搜查,在一间出租屋抓住亡命越狱重犯的两个同当…… 再一次看到这报道,我依然想笑,不是因为觉得世界太荒唐,是感叹人心太复杂,就如午夜街头的风,突然感觉它变了方向。 看着已经看过的报纸,我指一指路边花坛上的月季花:“平措,帮我掐几十朵来用这报纸包上,没办法,这个时间估计没有花店营业,只好这么办。” 娇妹就住在以前我因为露露去见客仔的那栋楼,楼没有变,只是周围的绿化全换成了椰子树,楼前的花园里还修建了几个椰树皮屋顶的凉亭,颇有东南亚风情。 车到花园的铁门前,几个小弟立刻围上来,让我和平措下车,把车交给他们去停。这是早有预料的事,我从车里抱着报纸包的月季花下来,调笑说道:“别防备我,要防着点风,这花是送给你们老大的,要是被吹跑了,你们谁担得起啊?” 几个精壮青年微微一笑,其中一个对我伸手摆出‘里面请’的手势,我看他快忍不住笑出来。 进楼之前,我指着门上的大红对联大声读起来:“千娇百媚揽得一方盛景,公道正义博得八方美名。”横联为:千道盛名,读完大门上的对联,我对身旁平措大声说道:“看看娇老大的气派,不只对联中有她名号,这幅对联分明配得上花木兰、穆桂英一般的巾帼英雄。” 我正大声说着,娇妹身穿一件性感浅青色裙子,出现在灯火璀璨的大厅中,娇声说道:“哟呦,新年第一贵客登门,是要等我亲自出门迎接吗?” 刚忙抱着月季花跑进去,单腿跪下,把报纸包着的花递给娇妹:“娇老大洪福齐天、威震八方,青春永驻、新年吉祥,弟弟麦子给你拜年了。” 娇妹一手接过花,一手拉我起来,大厅里十几个精壮青年,和几个英姿飒爽的年轻女子齐声喊道:“麦哥新年好。” 我站起来紧挨着娇妹,大声说道:“真气派,培训过的?哈哈哈。” 她含笑白我一眼,吩咐一声:“给平措兄弟看茶,照顾好。”说着拉着我上楼,低声说道:“你这送的什么鬼花,我还要不要脸的?” 我站在楼梯上马上停下脚步,回头大声说道:“各位见笑,今天街上花店没营业,我只好为你们老大亲自摘下这些鲜花,花虽不及你们老大万分之一美丽,聊表心意。” 大厅无人应和,都笑而不语,我借此看见平措被两个飒爽的女子引道茶桌前坐下。 “你还故意解释,真有你的。”她在我腿上轻轻掐一把,把花拿到鼻子前闻闻:“嗯,确实新鲜,难得你一番好意。” 上楼以后,一间五十来平米的厅堂,地上铺着繁花似锦的波斯地毯,没有座椅,大厅中间一方十几平米宽,三十公分厚黄色绒面的垫子,垫子中间摆着茶几等物品,两名女子跪坐在垫子前的地毯上,起身来,一个深鞠躬:“老大好,麦哥好。” 娇妹一挥手,两名女子立刻到垫子上的茶几旁坐下泡茶。 我学着她的样子,把鞋脱在门口,随她一起到垫子上的茶几旁坐下,好奇地问道:“你这是东南亚风格,还是日式风格?” 她把花递给其中一个女子,女子马上拿来一个蜂腰水晶花瓶,把我从路边摘的月季放进花瓶里,花瓶就放在夸大的实木茶几一角。 第534章 缠绵悱恻 “不是什么风格,我以前受训的地方就是这样的陈设风格,没有多余的东西,可以随时开练,怎么样?看着舒坦吗?” “何止是舒坦啊,简直太美了,简约大气,又不失贵气。”我在她耳边小声说道:“这样好,整个屋子就是一张床。” 她抿嘴瞪我一眼,手指在茶几上敲两下,两名女子立刻起身出去,随手关上门。 我故意望着被关上的门说道:“干嘛叫她们出去啊,四人一起不是更好吗?” 她猛的一下把我掀翻在茶几旁,骑在我身上,我马上感觉到她温暖的体温使得我有了反应。 “麦子,你诚心的,是不是?” “怎么啦?” “用报纸包上路边摘的花,我就领你这没有办法的办法的情谊,可也无法抵消你拿老严不给我打招呼的罪责。” 我把手从她的两胯伸进薄裙里,笑问:“罪责?怎么是罪责呢?” 她扭一扭腰,并没有推开我的手,俯瞰着我:“怎么不是?老严虽然不是交给我看管,但这是我的地盘,你趁着春节放松警惕之际,突然出手,既违背了正月十五前不动武的江湖规矩,又是分明不给我面子,难道没有罪?” 我两手突然上推,分别把住她的两个关键部位,翻身把她推到,匍匐着按住她:“娇娇,除暴安良还要选良辰吉日吗?你的地盘上藏污纳垢,我免费为你清除,还问我罪责?不该好好感谢我?” “你还问起我的罪了,你……” “你什么你?老严是通缉要犯,你知情不报,就是窝藏重犯,这是一大罪;夜风寒凉,我冒着风寒给你在路边采花送来,你还嫌弃,这是辜负我们的情谊,没有丝毫怜悯和安慰的话,倒首先向我问罪,这难道不违背江湖道义吗?” “哈哈哈,你好会狡辩,竟然……” 我立刻用我的嘴给她堵上…… 一番风起云涌的激烈缠绵以后,她掩面躺着,指一指旁边的屋子:“一身汗水,我这里从没有男人的味道,快去洗个澡。” 我抱起她,一起走进浴室。 浴室里有厕所和汗蒸房、按摩浴缸、躺椅,设备齐全而奢华。 重新坐回到茶几旁,我倒杯茶递给她:“你可听说过巫师?” “哪个巫师?” “还有哪个,专门杀人的那个啊!” “与你我有什么关系?” “老严交代,佛爷早已顾好巫师监视着你,蛇仔的武器就是巫师停供的,他想等着大事已成后,让巫师干掉你,你不知道?” “有这样的事?” 她嘴上虽然不知道似的,看她的表情,应该一点没觉得惊奇,估计她早已得知一些蛛丝马迹。 “娇娇,你一点不实诚,我们不是朋友吗?还是这种关系的朋友,也不能说点知心话?” 她蔑视地看我一眼,很不屑地说道:“你实诚?杀手交给警方了才通知我,老严已经关押了才告诉我,你的实诚在哪里呢?”说着,她在我身上拨弄几下。 “娇娇,我给你说点实诚的,林董已经同意和你洪老板冰释前嫌,一起对付佛爷,只不过,林董需要你洪老板公开吊唁齐爷,林董可以北上和他一起出席吊唁仪式,这是林董非常坚决的要求,要是你的洪老板同意,我们以后就是一条船上的人,可以共同协商行动。” 娇妹往我腿上一躺,睁大眼睛仰望着我:“麦子,你玩得一手好计谋,别以为我不知道,老严说他和金树山在国外碰过面,这难道不是你授意他故意说的?” 我刚要辩解,她伸手按住我的嘴,继续说道:“和老严住一起的彤彤呢?难道不是你藏起来啦?麦子,你真是够狡猾的。” “娇娇,佛爷悬赏你一百万,我三十万,这总是真的吧?巫师早已和佛爷达成交易,你难道就没有半点察觉?这难道也是我编造的谣言?还是说我雇佣了巫师?” 她长叹一声:“巫师的事我倒是有点察觉,只因蛇仔是老板的旧人,我也知道他是老板授意监视我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事关重大,我当然不能反对老板监视我。蛇仔走得太偏了,老板可能知道而假装不知道,这我管不着。” “既然你早有察觉巫师可能与佛爷有协定,为什么不告诉你老板呢?” “麦子,你还是不太懂这里的门道,老洪授予我在南边全权掌舵的权力,我明知蛇仔是他放在身边监视我的,却要向老板告发他的罪,这不是让老板感觉我要清理他的人吗?” 她起身端起茶杯,又说道:“蛇仔与佛爷勾结,这不是什么错啊,你忘啦,我们与佛爷以前就是合作关系,蛇仔当然可以和佛爷联系。我也很明白,你最想除掉佛爷,不然你不得安生,我能看不透你的伎俩吗?只是我愿意配合你,只要不破坏我做事的准则就行。” 听她这样说,我马上高兴地说道:“谢谢娇娇,我这点伎俩当然瞒不过你,我们是朋友,我知道你的准则,你是为洪家在南方守住一道门,洪家在南方还有官方的人,你只负责自己的事,我一定不让你为难。” 她拿出烟来,点上递给我:“我有洁癖,小心一点抽。这么庞大的产业,当然不能只靠我一个,我拿到自己的钱,别的事情也不过问,难得的安稳日子,有什么不好?林董的要求我会转达给老板,可你麦子也知道,能传达林董要求的不只是我,别的不说,肖志程他爹难道不会做这个好好先生?” 想不到娇妹把情况摸得如此清楚,连肖志程家里的人都调查得清清楚楚,彼此的厉害也就不再说,单单问他:“巫师你能对付得了吗?” 她沉思片刻,叹息一声:“麦子,佛爷请一个他以为能降服得了的人看住我,这很正常,如果他不这样做,就不是佛爷。这是预防,并非一定会行动,你想想,你要是佛爷,不另请人制约我,难道不担心我有一天会把他吃掉吗?他故意漏出蛛丝马迹,不单单是给我看,也是给其他几方看,意思很明白,其他几方有权有势,他有特殊手段,显示相互制约,没什么奇怪。” “要是巫师真的动手呢?” “巫师虽然厉害,我才不会怕他,干我这行的,早已超越一般杀手,我就是雇佣兵团,生死各安天命,干掉巫师,在业内我还能身价倍增,没什么不好。让我暂时没想通的是,如果那两个杀手说的是真的的话,佛爷明知道那些人杀不了我,为什么还要悬赏呢?” “娇娇,说到这事,你就不如我了解他啰。” “那你说说,他是什么用意?” 第535章 握手条件 我认识佛爷这么几年,从他身上学了很多东西,也了解他的行事方式:多条腿行路,故意设定诸多乱象。 当初杀害廖建山和郭越,佛爷就把两人的死亡玩出花了,中途还让断手兄弟劫持走露露、演艺舞台火灾、运输公司走私被逮个正着等等,一切花样都是为他的一个目的做掩饰和搭桥,搞得眼花缭乱,他却‘孤注一掷’。弄出齐家被十面埋伏的态势,最后发现,没有十面埋伏,就是他和白家人在操控一切。 回忆起佛爷的种种手段,我告诉娇妹:“佛爷最擅长四面开花,弄得人云里雾里,他却步步为营,齐家就是这样被他玩儿倒的。他觉得我们会怀疑悬赏这样弱智的事情不是他那样的人干的,其实就是他干的。当初他让断手劫走露露,让我们任何人都不可能怀疑他,因为看着对他没有任何好处,可他却用这做掩饰,让老严假死,偷渡到国外。当时别说是我,连齐爷、老刘那么老辣的人都没看出来,唉,这真正是老狐狸啊!” “老刘呢?估计早已经被佛爷埋了哦。” 说到刘秃子,也让我心有余悸,他临走时一起带走了汪朝和的一名队员,那名队员武艺高强、警惕性和侦查能力都算是顶尖的人才,可两人一去渺无音信,阿秋派人去打探,也得不到一点消息,就像两个人从世界上凭空消失了一样。 刘秃子的老婆和孩子在法国几近绝望,他老婆打电话给林迪薇多次,恳请林迪薇能不要放弃寻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可至今没有头绪。林迪薇又何尝不想找到刘秃子和那名队员,犹如石沉大海,让人渺茫无处寻觅。 对于娇妹的话,我只能听,不能信,能相信的部分也只能靠自己推测和判断。尽管她嘴上说自己只是拿钱尽责,可我无法知道她和洪家到底有何协定和渊源。我和林迪薇都清楚,洪培忠那么狡猾,没有十足把握控制得住娇妹,不敢把如此重大的责任加于她肩上,这当中的缘由我不能打听,以娇妹的能力,她也不会透露出一星半点。 而我也知道娇妹对我的话不会相信,她拿我当心灵慰藉是一回事,她自己从事的事情是另外一回事,我们心灵上是朋友、行动上各为其主,这种态势,却又温情缠绵,使得我们各自的灵魂都很分裂,谁都无法离开这种分裂状态,谁也不敢和盘托出。 娇妹说洪培忠也愿意和林迪薇冰释前嫌,可洪培忠担心自己被林迪薇利用,事成之后又变成对手,所以,洪培忠也提出要求:林迪薇退出思齐董事会和思齐一切职务,挂名洪家隐形控股的定中股份总裁;林迪薇的有生之年,以个人名下全部财富在海外成立的齐家信托基金,每年百分之七十五的收益要无偿捐献给慈善机构,要公开签署生前不可更改协议。 我说完林迪薇的要求,她说完洪培忠的要求,我们两个都不是决定人,谈判的事情就此快速结束。 “我认为,只要林董能答应我老板的要求,我老板就会答应你老板的要求,到时候我们就是同战壕的人,精诚团结对付佛爷和巫师不是很好吗?”娇妹显得很高兴,摆出一副好像很渴望和我并肩御敌的模样。 她的这点期盼我想应该是真的,她知道平措、汪朝和、娇妹他们的厉害程度,加上我们接连人赃并获蛇仔、山上捕获杀手、挖出严胖子,洪家和娇妹都已经看到我们实力,面对强敌入侵,当然是真心愿意合兵抗敌。 除了我看着她杀害客仔是那天显露的几招,这个传得神乎其神的娇妹到底有多大本事,我和林迪薇完全没有见识过,她就没亲自出过手。我和林迪薇当然也渴望能有强干的帮手,但这个娇妹万一外强中干,到头来我们这边的队伍倒成了她的枪杆子,这一点我不得不防。 我玩笑着说:“娇娇,从各自厉害出发,林董和你老板一定能达成协定,不久之后,我们肯定是精诚同盟。可你知道,林董麾下的队伍经过多年培养,已经非常成熟,所以我们才能接连办成几件大事……” 她伸出一根手指按住我的嘴,打断我的话,傲慢地看着我:“麦子,你真是疑心当饭吃啊!你的意思是,我的队伍没有资格和林董的队伍并肩作战?” 一个翻身,她站起来,不由分说地拉起我的手:“走,我们到下面去,让你见识见识。” 求之不得,马上跟着她到下面大厅里的茶桌前坐下。 “平措兄弟,你哥怀疑我的人实力不够,无法抗击佛爷的人,今天不得不请你出手检验,怎么样?” 平措微笑着看看我。 我故意卖弄说道:“娇老大,这不好,平措出手,非死即伤,大过年的,多不好。” 她爽朗一笑:“麦子,你根本不懂,真正的高手能收放自如,连力道都无法控制的还能叫高手?” 我端起茶杯:“平措,玩玩吧,点到为止。” 平措是属于能有人和他较量就兴奋的人,不如此,好像英雄无用武之地一般。 娇妹一使眼色,一名穿牛仔服的女子纵身跃入大厅中央,摆出迎战的手势。 “不行,不行,不和女人打架。”平措连连摇头。 “先赢了再说。”娇妹有些不悦,语气严肃。 平措站起来,慢慢走到大厅中央,和牛仔服女子相隔两三米的距离,微微一鞠躬。 女子也微微一鞠躬,头没抬起来,脚尖如利剑一般直奔平措胸膛,使得我看得心中一紧。 平措以防御的架势,身子侧闪,那女子在空中极速转体,凌空出拳,另一脚如蝎子摆尾踢向平措腰间。 “力道不错。”平措喊着,挥手对女子的脚一拨,急速跳转开。 女子马上以密集的拳功向平措,使得防御中的平措快速转圈。 “让过啦,该我啦!”平措喊着,一个快速附身,拳打在女子腰间,起身收拳时,另一手横扫女子胸膛,发出一声沉闷的轰鸣,女子接连后退几步,扭一扭腰,脸上一紧,随后脚踏流云一般又冲过去。 娇妹看得目不转睛,口中说道:“你这小弟果然厉害。”说着,她手在空中一扬,另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跳入大厅中,三人立刻对平措展开围攻。 我一看,急迫地大声叫出口:“平措小心。” 第536章 比武获胜 平措已经没有心思回答我,专注对付三人。 跳入阵中的男子以双拳为主,辗转腾挪着意图封平措的退路,两名女子并肩齐出,如同合二为一,平措一时处于防御躲避态势,无法有效攻击。 娇妹用颇为得意的语气说道:“麦子,双拳难敌四手,高手之间对决,多一份力,多一路攻击,对方就难以久持,这些人都是我亲自训练的,可不白养活他们。” 经过几次生死大战,我对平措的身手已经非常了解,见平措虽然处于防御招架态势,并没有显出败相,心中便有底,轻声说道:“娇老大,我们赌一赌,谁输谁发酒一杯。” 我转身看着靠墙的吧台,指一指:“就那瓶干邑吧,罚喝一杯就行。” 一名女子马上把酒打开,与两个大肚杯一起放在茶桌上。 娇妹一边倒酒,一边笑着说道:“好啊。” 大肚杯倒满,瓶中酒已经去掉半瓶,足足有半斤以上。 她盯着大厅的战斗,口中问:“你怎么有把握认为平措会赢呢?我们可没有限定时间啊?三人对一人,体力上也拖垮他了。” 我胸有成竹地说道:“等着看吧,不用我告诉你,你自己就是高手,应该看得明白的。你这三人确实不错,我还没见过能和平措对战这么久的,可实际战斗中要是用刀,平措早已胜出。” “哦,这么有把握?” 三人确实连攻带受,似乎要和平措打一场持久战,那男人稳住下盘,始终只出双拳,两名女子以腿为长,默契配合着一歇一击、一攻一守。 平措在十多平米的范围内躲闪着防御,始终没有离开那个范围。 大厅里连连发出砰砰拳脚交碰的声响,十几名青壮男女靠墙站着,庄严肃穆地看着大厅中的战斗,个个都似钢铁浇筑一般挺立着,只眼珠子随着战斗转动。 十分钟过后,娇妹手指在倒满酒的大肚杯上来回的划,眉头紧皱,口中说道:“看来这杯酒要改我喝了。” 三人以为紧锣密鼓地攻击能拖垮平措的体力,却不知平措正是在拖时间,寻找他们的破绽。平措一餐要吃三斤牛肉加一升牛奶,这两年他们兄弟又长高几公分,更加威武雄壮,加上他们兄弟出生在高原,自小就没断过训练,体力上更加异于常人。 就在顷刻之间,那男子耳门处被平措一腿击中,伴随一声闷响,男子摔出几米,摇摇晃晃强撑着站起来,手捂耳门,已经暂时失去方向感,嘴角留下一缕鲜红的血来。 男子刚摔倒,其中一名女子的腿被平措拽住,另一名女子被平措一个侧蹬击中,接连腿倒在十几米外站立的人身上才稳住,被拽住腿的女子,平措往外一送,跌跌撞撞退出几米远。 平措一抱拳:“辛苦了,承让。” 娇妹懒洋洋地站起来,端起酒杯,大声说道:“输给平措兄弟不丢人,他是神算子身边第一高手,你们要是输给别人,恐怕得丢掉性命,准备最丰盛的宵夜,为平措兄弟的胜利庆功。” 本以为她要不依不饶,想不到如此大气,我给自己倒上小半杯酒,站起来与她碰杯:“娇老大,我们是一家人,切磋武艺而已,气度上却是娇老大赢了,来,为你老大的不凡气度干杯。” 一大杯酒下去,她的脸上像是渡上一层朝霞,笑说道:“招待平措兄弟洗个澡,去去汗。” 这时我才仔细观察到,其中一个女子像是下面人的头,她挥挥手,站立的人全都散开,只有几个人依然留在大厅中,想必这个女子是娇妹最得力可靠的助手。 她牵着我的手重新坐回楼上的茶几前,假装带着微微醉意靠在我怀里:“麦子,我们比比如何?酒后我特别有兴。” “姐姐,我哪里是你对手啊,你一根指头都能把我戳趴下,还是饶了我吧。姐姐,你说巫师到底有多厉害?你了解他吗?” “怕什么,他也是人,巫师虽然从没失败过,这也只是外界传言而已,哪有没有败过的?几年前他在中东执行任务,损失三名核心队员,现在的六人有三人是新加入不久的。那次他侥幸逃过一劫,还是靠的老天爷帮他,正好刮起沙尘暴。” “这么说他也没那么厉害?” “厉害当然厉害,那次任务,他是被对方伏击,估计行动路线被对方提前获取到,伏击他们的是四十多号雇佣兵,也都是个顶个的高手。巫师的设备及其厉害,据说都是他自己改装的,善于在野外伏击,和宽敞的地方作战,我岂能让他如愿。” 她一边说着,一边故意装着醉意朦胧,手不停地在我身上摸,又娇声说道:“我们在一起,谈他多没劲,我就要和你比试,不过……”她突然压住我:“不过不是比武,是要珍惜春意良宵。” 这次轮到她采取主动…… 靠墙的摆钟敲响十二声铿锵鸣翠,已经是午夜时分。 她半靠着我,目光落在水晶瓶里的月季花上,呢喃着:“麦子,虽然这花只是你从路边采摘而来,却比任何花都美,你是一个有心之人。如你所说,夜风寒凉,你却愿意去路边摘下这些花,我是很感动的,四海为家,这是最暖我心的一次。江湖凶险,不敢求一生一世有多久,但愿活着时,我们永远是红颜知己。” 美好的愿望从来都难以实现,我们都以这做城市为落脚处,想要有不平凡的生活,为此我们把自己送入风口浪尖,就如夏夜里水潭绿丛的萤火,不知道会在哪一场夜风中暗淡无光,当走在黄泉之路时,甚至想不起生命曾有过光亮。 爱也会随着生命的陨落而结束吗?如果生命是一根慢慢融化的蜡烛,爱或许就是燃烧的火焰,兰烬落,一直燃烧的火去了哪里?燃烧时发出的热也会消散吗?还是永远漂浮着,无论变得多么稀薄,终究是有温度。 我身边认识的人,转眼间成为异乡孤魂野鬼的有之,她一定见过更多的生命凋落。用情太深,容易失去理智和判断力,对在风口浪尖漂泊的人是一大忌,所以,我不许她憧憬,她不求誓言,拥抱时都尽情投入,离别时挥手浅笑,下一次,如果还有下一次的话,我们依然激情缠绵…… 第537章 以退为进 车行驶在寂寞的街道上,我已经疲惫不堪。 点上一支烟,慵懒地依在副驾驶,打开车窗,让寒凉的夜风吹醒酒意,呼啦啦的夜风像是东躲西藏的野兔,直撞撞地钻进车里来,携带着树木花草的味道,味道里夹杂着都市的酸涩。 许是因为风声猛烈,平措大声地说道:“哥,比武时你怕不怕我输?输了是不是很丢人?” 弹出烟,关上窗。 “兄弟,输赢都无所谓,尽力而为,但今天不能输,输了他们会怀疑我们的实力,你今天很棒。”我推推他:“你一直都很棒。” “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你们突然从楼上下来,要我们比武,我就知道是试探。”平措灵气十足的笑着:“哈哈哈,我还是有所保留呢,不然他们撑不了那么久;不过他们可能也有所保留,功夫真是不错。” 平措的稳重与机智和他年轻完全不相称,骨子里带着不爱嚣张跋扈的宁静感,只有在战斗时,才怦然迸发出分寸有度的刚烈,这样的人却又无限的忠诚。 每次战斗以后回到家,他一定会拉着他的哥哥贡布到练功室,把战斗过程对练一遍,在共同习习的同时,又采别家所长。这两年,他兄弟俩的身高长了,武功也得到长足进步。 作为双胞胎兄弟,贡布只比平措早出生几分钟,但两兄弟在一起时,平措绝对遵从公布的话,不敢轻易顶嘴。长幼有序,彼此无间。 贡布和露露结婚以后,为了让他们夫妻能够相伴一处,家里的安全我交给贡布,外出执行任务都由平措跟随。他们兄弟当然是听从我的安排,尽管贡布对这安排颇有微词,也不是觉得不公平,而是不想平措老是在外战斗,自己在家清闲。 身在异乡,能有家的温暖是极其难得的,我和梁凤书不曾亏待他们,待他们真正是比亲人还好,他们当然也同样对待我们。异乡辛辣的风没有让我们感情裂变,在一次又一次狂风暴雨中携手并肩、笑傲江湖。 “平措,你愿意在家,还是愿意出来。” 他开着车,眼睛机警地在夜色中扫视,目光中带着笑意从我的脸上略过:“哥,你今天又累又醉,估计醉比累严重一些,说的酒话是不是?我当然是愿意跟着哥出来啦!” 我在椅子上正正身,显示我一点没醉:“为什么,家里多好啊,你不是喜欢玲玲吗?在家里多和玲玲相处,说不定她就接纳你了。” “不,不能逼玲玲,她经历过那样苦难的日子,我明白的,那种苦难比我和贡布哥经历的还惨,而且她是一个姑娘家。家里没有跟着哥在外面好,两个嫂子和小芬总是教训我,玲玲还总是训斥我,哥,我不是要告她们的状啊,你知道的,她们三个配合起来,我估计玉皇大帝都怕。” “这么说来,贡布日子很苦啊,哈哈哈。” “贡布哥哥在家一点不苦,露露嫂子对他可好啦!就是因为我喜欢玲玲,玲玲又不喜欢我,所以我在家总是被她们拿来当乐子。” 在冷清的街头风驰电掣,我们一路说笑,往南山别墅飞奔。 先前在车上还有说有笑,一到别墅里,我倒头睡去。 上午起来时,林迪薇瞪大双眼盯着我,是得我心里慌张起来,感觉自己是不是犯错了。 她叹息着说道:“昨天喝多了吧?我和阿秋、汪朝和三人等着你回来商量,你倒好,进门还神采奕奕,一坐下就睡了,还是平措抗你上来的。” “哦,姑姑,你不知道,我有个毛病,一旦喝醉,就是把我大卸八块,也毫无知觉,昨晚全喝的烈酒,估计喝多了。” 接过她递来的酸奶,慢慢告诉她洪培忠的条件,并说出我的看法:“姑姑,他要你退出思齐一切职务,这是不是以后都没法再入思齐董事会了?” 林迪薇告诉我,洪培忠这个条件看似并不苛刻,其实大有文章。退出思齐一切职务本没有什么,她名下的所有财富已经属于齐家信托基金,齐爷名下的资产已经没有了,以她在思齐所占股份的比例,要夺回思齐的控制权已经几乎不可能。洪培忠要求她这样做,为的是预防她一边重新和殊家联手,一边借力对付佛爷,事成之后‘鸟尽弓藏’。挂名洪家隐形控股的定中股份总裁,不过是让林迪薇给外界一个态度,不用做任何工作,这倒没什么。 洪培忠最狠的是第二点,要林迪薇在活着时,把齐家信托基金每年收益百分之七十五捐献给慈善机构,并且签订为有生之年不可更改,这样做就完全抑制了林迪薇东山再起。信托基金每年收益百分之七十五被捐出,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五只够林迪薇勉强支撑现在的生活,资产再难以变大,也养不起更庞大的团队,洪家就不怕佛爷被灭掉以后,林迪薇调转枪口‘收拾旧山河’。 我没想到洪培忠的这两点有如此大的作用,当初娇妹和我说时,我心里还想,眼下最大的事情是报仇,一不是让林迪薇‘大出血’;也不是要献身委屈。当时觉得,为了给齐爷和齐遇、小语报仇,答应这条件没什么不可以。 “你去洗漱,我考虑考虑。”说着,她走向阳台。 当我神清气爽地从浴室出来以后,阿秋过来叫我去茶室,在我耳边小声说道:“薇姐心情好像不太好,姓洪的让人压着你的荣誉市民奖、还有我师傅的遗体。” 刚要开门出去,阿秋一手按住门,小声说道:“麦少,以你看,是不是我们不和洪家合作,就无法取胜和报仇?” “秋姐,如果单单是对付佛爷,我们是没有问题的,假如不借此机会彻底分裂他们,让金家、洪家、殊家、谭家和佛爷重新站在一起,我们肯定是坐以待毙,连肖志程都不会配合我们。就算你们带着林董去国外过平淡日子,我带着家里人逃到僻野小镇,我们都还可以生活,但齐爷、小语、孩子的仇再没有机会雪恨,这辈子能活得安心吗?” “这么说来,薇姐必须答应洪培忠的条件啦?”她苦笑一笑解释道:“哦,刚才薇姐已经把事情告诉我和老汪了。” 第538章 林董屈尊 露露怀孕 看阿秋的表情,其实她心中已经有答案,我们没有其它出路,只能答应洪培忠。 我又说:“报仇还在后面,齐爷要是不能埋入国家级陵园,齐家几代人的奋斗不是付诸东流了吗?秋姐是知道的,这对齐家声誉很重要。” “唉,走吧。” 来到茶室,林迪薇并没像阿秋说的那样不开心,她的脸上挂满笑容,开心地说道:“麦子,阿秋,我已经打电话给肖志程他爸,让他转告洪培忠,他答应我的条件,我就答应他的条件。” 我和阿秋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明显是强颜欢笑,心中有苦难言,说出来我们也无法替她解决。要没有洪培忠的信托基金每年收益捐献条件,林迪薇才四十岁,还有机会慢慢收回本属于齐家的思齐掌控权,答应条件后,只剩下活着和报仇。 林迪薇招招手:“你们这什么表情?快坐下来。”她笑笑继续说道:“阿秋,以后恐怕要节省开支了,我想好了,我的私人飞机卖掉,信托基金以前的收益一次性提出来,把这别墅抵押给银行,足够支撑我们把事干成,以后信托基金百分之二十五的收益,我们也够花了。” 她说得很轻松,就像是讲诉一件极其普通的平常事。 我惊讶地喊起来:“姑姑,这样做,你不是连一个家都没有了吗?” 她两眼一翻:“麦子,你激动什么?有你,有阿秋他们,不就是家吗?怎么,你想分道扬镳啊?” “不是,姑姑,你是何等尊贵的人,洪培忠这简直是落井下石。” “唉,麦子,人有尊贵不尊贵之分吗?以前我觉得有,是你教会了我看待众生平等,当初在梧桐山上,要是子弹击中,还有尊贵不尊贵吗?你还不是那么拼命。” “我不一样啊,我本一无所有,作家的身份都是姑姑、齐家给我的。” “傻不傻啊?那是你和你家那位确实有文采,我能把阿秋变成作家吗?” 阿秋苦笑道:“其实,薇姐也很倔,唉!” 林迪薇一巴掌拍在阿秋腿上:“唉个屁,我们住哪里不是无所谓?我哥能有个好归处才重要,齐家抚养我、栽培我,我怎能让齐家的声誉没个该有的铭刻处。不说了,就这样决定,阿秋,彤彤怎么样啦?” “张妈她们照看着,还是魂不守舍,再等等吧,我会劝导她的。麦少,下一步你建议我们该怎么行动?” 林迪薇马上抢过话:“暂时别动,等我北上和洪培忠一起把我哥的骨灰安顿好,这期间让他们出招,我们闭门不战。” 看来林迪薇心中非常清晰,我也是如此想。 时光飞逝,元宵节后阿秋一干人陪林迪薇北上,处理齐爷魂归故国的事情,有阿秋他们相伴,林迪薇的安全问题不用担心。我本也要一起北上,考虑到娇妹只给我面子,以防北上期间情况有变,所以我留守防御。 梁凤书谋划让面包店走连锁路线,重组股份,黑蟒仔夫妻占股百分之三十,露露和小芬各占股百分之十五,我和梁凤书夫妻占股百分之二十,贡布因已经和露露是夫妻,平措和肖玲玲各占股百分之十。面包店不单单做面包,开成面包店与咖啡馆的结合模式,日常经营管理由黑蟒仔老婆负责,并获得相应薪酬。 梁凤书的每个决定都是她先行深思熟虑的,我们都拍手赞成,无不高兴。 刚听完梁凤书宣布的新年计划,露露扭扭捏捏地站起来,话没说出口,自己先乐得左摇右晃,含糊不清地笑说道:“我有一个好消息,我有贡布的孩子啦?”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等露露拿出体检报告,家里一下沸腾了。 平措紧紧抱着贡布,高声说道:“哥哥,我们家有后啦!我们家有后啦!露露嫂子简直太棒啦!” 小芬气息奄奄:“唉,干爹干妈自然是麦哥和嫂子,平措是亲叔叔。”她拉过肖玲玲:“玲玲,我们呢,白高兴一场,我们是什么呢?” 肖玲玲把手一甩:“切,我不跟你一伙,干妈又不是只能有一个,嫂子是第一干妈,我是第二干妈,你一边闲着去。” 小芬马上大声叫起来:“哎呀,还可以这样啊,那不行,玲玲,你年纪比我小,你做第三干妈,我做二干妈。” 露露笑着说:“你们两个傻不傻啊,我们是亲姐妹,小芬是大姨,玲玲是小姨,黑哥是大舅,黑嫂自然是舅妈,这不就行啦?别忘了,我们是一家人啰。” 梁凤书轻轻拍拍露露的肚子:“小子,你最好是个儿子,我已经有一个干女儿了,要一个干儿子。” 黑蟒仔的女儿宋小晶早已拜梁凤书和我为干爹干妈,晶晶马上扑到梁凤书怀里:“干妈说的话一定准,我就要有弟弟啰。” 黑蟒仔老婆秀秀拉着露露的手:“以后店里你就别去了,我和小芬能应付,而且有大嫂做我们的策划人,店里一切按部就班,不用你去。” “是啊,是啊!”黑蟒仔应和他老婆的话:“今年真是个好年头,开年好事不断,我们全仰仗大哥大嫂,晶晶明年就上小学了,日子真是过得快啊。” 秀秀说:“你个黑子,我跟着你没过一天安生日子,自从有麦哥和大嫂,我们才有个家,户口也解决了,不然啊,晶晶现在和我不知道在哪里要饭呢,还上小学,上你个头哦。” 晶晶马上大声喊道:“妈妈,不准这样说爸爸,我爸爸可厉害了。” 小芬马上问晶晶:“晶晶,你说爸爸很厉害,那爸爸和妈妈打架,谁会赢?” “当然是,是爸爸。”晶晶高声喊着:“对,是爸爸。” 秀秀马上拉住黑蟒仔的耳朵:“谁会赢?你就是这样教晶晶的吗?” “老婆赢,当然是老婆赢。”黑蟒仔连连求饶。 小芬放声大笑:“哈哈哈,晶晶,你这坑爹的货,哈哈哈,笑死我啦。” 正欢声笑语,我的手机嘟的一声,拿起来一看,一条匿名短信:急需一笔钱,请想办法汇入以下账号……结尾一个‘寸’字。 我心头猛然一惊,‘寸’字是我和老谢的暗号,没有第三者知道,他终于出现,急需要钱,难道是小语的伤吗? 第539章 不幸中的万幸 梁凤书看我脸色突变,马上问道:“什么事?” 我无法响梁凤书说出实情,她不是个小气的人,只要我要用钱,她是不问任何理由,可眼下我们投资分店以后,再没有多余的钱,况且,老谢要的一定不是小钱,不然他不会找我。 “哦,是阿秋让她的安保员匿名通知我,说林董和洪培忠一起出席并主持齐爷的吊唁安葬仪式见新闻后,可能巫师已经出发,要我们小心防范。” 黑蟒仔不解其中真意,马上站起来:“哥,要我做什么?我马上把人召集起来叮嘱他们。” 我点上烟,起身往窗边站:“秀秀,你先带晶晶去地下练功室玩吧。” 秀秀马上带着晶晶离开。 我说巫师的事也并不是说谎,只是这个时候说出来,又正好回答了梁凤书的问题。 林迪薇北上与洪培忠达成协议,齐爷的吊唁和骨灰安葬得以顺利进行,各新闻媒体都有报道,这已经是公开宣布结盟,危机将尾随而至。 我安慰大家:“没事的,根据老严的交代,巫师的名单上没有我,是娇妹,只不过,我们要帮着娇妹,现在已经结盟,林董虽然还没回来,我们谨慎一点就是。” 贡布马上大声说道:“哥,我和露露商量过了,我们现在有了孩子,这一切都是哥和嫂子给我们的,以后平措留在家里,外出由我保护哥。” 平措马上走到我身边,小声说道:“哥,不要答应他,千万别答应他。” 看平措在贡布面前胆怯的样子,我大笑起来:“哈哈哈,贡布,这有区别吗?家里人多,你和老黑的责任更加重大,争这干什么。” 肖玲玲大声说道:“不准平措在家里,一天到晚围着我转,容易分心。” 我走到大门边,回头对梁凤书笑说道:“你们不知道我说了不算吗?一切听老婆做主,老婆,你安排吧,我外面抽烟去,免得你又说我熏坏了味道。” 第一场春雨还没来,温暖的春日阳光滋养着万物生长,就像能听见花园里草往上窜的声音。去年种植在凉亭边的几株茶花开得姹紫嫣红,硕硕花朵比叶看着都多,凉爽的春风中,凋落的花瓣在地上随风旋转,就像在跳一曲没有终了的华尔兹。 拿出电话,打过去,阿秋把电话递给林迪薇,听见阿秋说:“麦少电话。” 我把短信的事告诉林迪薇,林迪薇兴奋、激动,还有怀疑:“这短信可靠吗?不会是骗局吧?” “不会,这暗号无人知晓,没法是假的。姑姑,我想,会不会是小语的伤严重了,我……” “麦子,你别急,钱的事不用你操心,短信告诉阿秋,我先汇一百万到账户上,应该够他们支撑一阵子。短信能回复吗?” “不能,这种短信是通过网络技术发送到手机上。姑姑,你不是能监控账户里的钱流向吗?那别人也能做得到,小语会不会有危险。” “放心吧,我会通过几个中转账户把钱转到那户头上,这是我的长项,你别担心。这是好事啊,老谢要钱,证明小语确实还活着,我过几天就回去,到时候我们好好庆祝一下。” 挂断电话,心莫名地惆怅起来,对小语浓郁的思念占据心头,再望着秋日艳阳,顿时觉得苍天如此无情,小语那么善良美丽的姑娘,为何偏偏要让她经历如此磨难,想小语真是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她的心那样纯洁无暇,这是为什么啊! 仔细思量,如果小语还活着,为何不给我们的秘密邮箱里发邮件呢?是伤太重吗?还是她在怪我没有保护好她和孩子?想我们曾那么相爱,她难道真就要怪我吗?还是说她怕暴露行踪,没法发邮件呢? 又在心中责怪起老谢和蔡子瑛,至少应该打电话告诉我情况啊!街头随便找一个公用电话亭,这难道还能有什么危险吗? 估计是老天看着我愁肠百结的心而感动了,电话真的想起,我马上接起来,真是老代。 老谢在电话中急迫地说道:“麦子,你别说话,听我说,时间有限。小语还活着,我们照顾着她,已经无性命之忧,治疗和疗养的费用实在太高,我才不得已找你。你在那边和林董的行动我都能从新闻上推敲知道,等小语稳定一点,我会继续配合你们行动。” “谢叔叔,还有时间吗?小语是不是伤得很重?” “唉,你这孩子,捡重要的说。” “您知道巫师吗?听说巫师已经拿了佛爷的钱,不久要进入国内,教教我,怎么对付他。” “麦子,千万小心谨慎,巫师擅长围捕和伏击,他一出手,证明他已经有必胜的把握,如果没有被他偷袭成功,不要把攻击重心放在和你交手的人身上,要找出暗中正等待时机伏击你的人,那人才是真正的巫师。还有吗?” “谢叔叔,请您和子瑛妈妈以小语为主,报仇的事我来完成,期待重逢。” “请转告林董,庄园的爆炸不是齐爷做的,你们也应该能想到,我会查清楚。麦子,最后说一句,安葬老代时,请代我们夫妻对他说一声:好朋友,一路走好。” 电话中传来嘟嘟嘟的声音,电话断了。我能想到的是,小语的伤一定很重,在图书馆查询相关资料得知,大火可能不只让小语体无完肤,还可能伤及她的五脏六腑,甚至导致她再也不能说话。 不幸中的万幸,终于得知小语的确切消息,我几乎能明白老谢为何在电话中显得那么匆忙急迫,也不轻易联系我。因为小语的伤很重,他怕我一直问小语的事情,加上他们老夫妻要特别机密行事,要活得像这个世界没有他们,才能在暗中寻找线索和展开行动。 马上打电话给林迪薇,她在电话中泣不成声,激动的心难以抑制,这是齐爷出事以后,她听到的最能慰藉心灵的消息,我也如是。 急速回到屋里,把贡布、平措、黑蟒仔聚在一起,告诉他们老谢说的巫师行事风格,一旦发生交手,不要被眼前交手的人拖住了全部力量,要留出精力寻找隐藏着的巫师,以免被他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手段得逞。 第540章 高尚的女人 思齐接连出现在新闻中,却不是因为林迪薇。是因为思齐的基建工程施工方定中公司,因资金没到位而停止施工,思齐面料重新寻找大量资金开工,要不然就得被政府强制收回项目,并赔偿违约金。 思齐齐下的高级酒店接连发生火警,户外游乐场项目发生意外事故需停业整顿,思齐股票也因此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面料质押兑付。 在新闻中与思齐集团‘齐头并进’的就数香港金洪股份了,洪家因为洪定远的意外死亡,正式宣布转卖当初洪定远所持有的股份,并把股份卖出的所有钱无偿捐献给慈善机构。因金洪股份被银行授信评级大幅降低,已经开工的项目进展缓慢,国内新的项目已经没人敢交给金洪股份。 林迪薇打来电话,兴奋地告诉我:“麦子,我要再等等才能回去,谭炬东已经因非法转移资产、大量资产来历不明等罪被拿下,不久就会被公开。我得再花些时间,用我的专业强项,帮助相关部门把这狗日的资产去向全部挖出来,这是我哥一直想要铲除的国家蛀虫,我要替我哥完成。” “姑姑,为什么洪家所持有的金洪资产突然全部无偿捐献啊!” “这也是好事,极好的事情,洪培忠在孙子死亡后幡然醒悟,主动向高层承认以前犯过的错误,并把以前非法获取到的所有资产,上交国库或者支援贫困山区,因他的主动交代,他的职位得以保留,只是内部严重警告处罚。” “真是好啊,阿玛可以瞑目了,剩下的事情交给我们办?” “是啊,但是,麦子,不能掉以轻心,我们以前上过老东西太多的诡计,他的靠山一定不只是谭炬东,只是眼下风口浪尖,他的靠山还没有跳出来,其他众多被他用钱收买的小喽啰就更多了。你要帮我去办一件重要事情,由李学匀做东,邀请了金紫和我,他们是想和谈,妄想我们三家再回到当初的合作氛围,我给李学匀说了,你是齐家的人,由你全权代表我参加。” 我不知道林迪薇北上施展了什么雷霆之术,在两个月的时间里,竟然取得如此重大进展。想来她必定是国际知名的顶尖金融高手,在领导思齐的十几年里,为祖国经济建设带来巨大海外资金,为改革的春风强力劲吹作出过不容忽视的贡献。如今她委曲求全,让齐爷的声誉得以铭刻,齐爷的骨灰得以荣归故国。 林迪薇是如何说服洪培忠,为自己曾经的罪过幡然悔悟,这消息虽然没有公开,但从洪家捐献资产看,林迪薇确实做到了。 当我把林迪薇获得的进展告诉梁凤书时,她感叹说:“麦子,我们和林董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啊!不是财富和社会地位的差距,是我们没有她那么高尚伟大的灵魂。她愿意牺牲自己所获得的,只为感恩齐家的养育栽培之恩;她愿意在国家需要之时,无偿地奉献自己的本领,可是她自己已经凋零了,却也昂然笑对。” 我认为梁凤书说的虽然没错,而我与林迪薇几乎是亲密无间,她的落寞、孤寂、苍凉、惆怅、哀痛、迷茫等等我都亲历,她满腔的仇恨我也一清二楚,她对身边人的和善、大度、大方我也亲眼见证,可我总是觉得她是把仇恨转换成了力量。 或许是少时苦寒的日子、离乡背井所经历的苦难等等,铸就的阴影还在我的心中,使得我觉得世间没有真正伟大的人,每个人的灵魂都因为利益而覆盖着厚厚的面具,没有谁比谁高尚,都在为更好的活着而欲壑难填、残酷绞杀。 或许是我太过追求人人平等,我看到林迪薇吩咐阿秋要节省开支时,心里除了为她感到苍凉外,依然觉得,尽管她‘节衣缩食’,可她的生活富裕程度还是绝大多数望尘莫及的,难道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凭本事获得的吗?如果她不是在齐家长大,她的命运又该是这样的轨迹? 人生而不平等,有人在苦寒贫瘠的山村,就像我、肖玲玲、李木、小芬、露露、贡布、平措,我们还获得了上天的眷顾,从苦难贫穷中走出来了,那些亿万在流水线的人呢?那些脸朝黄土背朝一生而没有富过的人呢? 有人一出生就处于‘众星拱月’的环境,如林迪薇、小语,尽管她们遭受了莫大的劫难,可终究享受过绝大多数人无法享受到的生命辉煌,那些明知是犯罪,却还要冒然而为的人,不就是为了能享受荣华富贵吗?就算那样的日子如烟火一样短暂,照样前仆后继。 我告诉梁凤书,也算是我对自己心里暗影部分的辩解。富贵的少数人和绝大多数贫穷的人,就好比礼花和土鳖小鞭炮。当生命的引线线被点燃时,一颗土鳖小鞭炮只是发出一声沉闷如放屁的声音,极少的硝烟随着屁响很快就消散,不曾有过颜色,不曾有过精彩,就像从没有出现过; 而礼花就不一样了,当生命的引线被点燃时,它发出一声洪亮的轰鸣,窜入高高的夜空,再发出一声震颤夜空的巨响,随后绽放出绚烂的璀璨,使得无数人引颈仰望。璀璨的烟火早已消失,就算多年以后,可能还有人记得看过它在夜空里的璀璨夺目。 礼花的璀璨与土鳖小鞭炮的屁响,是因为礼花比土鳖小鞭炮高尚吗?不是,是因为礼花比土鳖小鞭炮占用了多无数倍的材料资源和技术,所以才有那夜空轰鸣、才有那令人难忘的璀璨。 对于我带着愤愤不平的说词,梁凤书笑着问我:“你是礼花还是土鳖小鞭炮呢?你是不甘心活得如一声屁响,还是想要活得多璀璨夺目呢?老公,上天已经对我们够好的了,你不要太够极端看问题,原野上的狼算是出生平等吧?长大以后不是照样有肥瘦、大小区别吗?可能获得的交配权天差地别,何况我们人呢。” 梁凤书的这番理论,让我也有幡然醒悟之感,是啊,原野上的狼出生平等,它们没有高低门户之别,可长大以后依然有肥瘦、大小之别。我小的时候养过猪,回想起来,确实梁凤书的话更有道理,我养猪时,对猪并无区别对待,都是在一个槽里吃同样的猪食,它们是一母同胞,就没有血缘上的贵贱,可有的猪就是长得快,长得漂亮,连声音都格外洪亮。 第541章 荣誉市民 代表林迪薇去参加李学匀的宴请,天空下着淅沥哗啦的雨,春雨已经连续下了多日,南国的这座繁华都市像是提前进入雨季,整个世界都是湿漉漉的。 如果可以不去,我宁愿走在淅沥的街头,看那些在雨水浇灌中的鲜花饱饮得低下头,看那些抱头奔跑在雨中的城市陌路人,看那些雨水汇聚的流水在下水道口咕咚咕咚冒泡打转,可我不能,我得去参加李学匀的宴请。 林迪薇的意思很明白,她肯定是不愿意去的,她不想再看到背信弃义的豺狼,可如果彻底拒绝,林迪薇又觉得有失风度,显得我们怕他们,于是,她让我去。她叮嘱我,去了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也不答应,看他们能玩什么花样。 能理解林迪薇的一片好意,就像梁凤书所说的,她是个高尚的人。她说我是齐家的人,可以全权代表齐家,这是对我的认同和褒奖,这也是齐爷生前一直对我承诺,却一直没有做到的事情。我不知道齐爷的阴魂有没有给林迪薇托梦,悔恨在世时没有给我兑现承诺,所以让林迪薇来兑现。 我也想过,齐爷生前那样狡诈多疑,那样傲慢和偏见,难道死后真能幡然醒悟,忏悔自己活着时傲慢和偏见吗? 梁凤书从没像夸林迪薇那样夸齐爷,总是让我小心翼翼,不要犯错,不要让齐爷不高兴。我很在意梁凤书的看法,她都没有夸过齐爷,我想,林迪薇公开承认我是齐家的人,不是因为齐爷托梦。 我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年轻人,我的心里还有美好的憧憬,我的精力无限,就如陶春兰所说:“井水挑不干、力气用不完”,我愿意看别人耍花招,借此学习他们的套路,却不是为了我到他们那个年纪变成他们那样的人,为的是让我更加牢固地在这城市扎根。所以,我也愿意去参加李学匀的宴请。 去年我曾名誉扫地,可是今年不久前我得过荣誉市民奖,给我颁奖的是这城市的重量级人物。那天阳光明媚,苍穹蔚蓝蔚蓝的,白云悠悠荡荡,那天城市上空的苍穹不像今天这样‘泪眼婆娑’。我记得是我领完奖的当天夜里就开始下雨了,是老天为我感动得落泪吗?还是老天用这淅沥的方式表达:我这样的人不配得那个奖,反正我觉得下雨,是因为老天为我流下欣慰的泪水。 领奖那天,我是真正流下了欣慰的泪水,梁凤书他们在家里肯定在家看新闻时也流了。那天我西装笔挺,气宇轩昂,格外英武帅气,坐在金碧辉煌的礼堂里,肖志程坐在我的旁边。 因为,那天肖志程也得奖了,他得的是‘先进工作者’,我们比邻而坐,他侧头在我耳边说:“麦少,谢谢你,不然我不可能这么早得这个奖。” 听他的意思,不这么早,但早晚会得这个奖,使得我心中有些不悦,抓杀手、抓老严,都是我的功劳,他只不过是‘豌豆滚屁眼——遇了圆(缘)’。 我没有回答肖志程的话,因为我觉得这么隆重而神圣的礼堂,那么多伟大而高尚的领导在现场,我们不应该私下里窃窃私语。 肖志程比我先登台领奖十二分三十八秒,是的,我计算得很准确,如果我手腕上的进口名表没有出现错误的话。肖志程领完奖就轮到我,所以,一到他时我就开始不停地看表,我觉得他在台上不该说那么多话,耽搁时间,万一弄得领导心烦了、意乱了,突然宣布颁奖就此结束,我不是白高兴了吗? 我焦急地看时间,可我也仔细聆听肖志程在台上讲什么,因为我担心一会儿我上台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虽然前面的人都说得很好,从热烈的掌声可以得出这结论,可我总惦记什么时候轮到我,所以前面人讲什么全给忘了,只好仔细听肖志程怎么讲。 肖志程首先感谢了很多领导的伟大和英明,当然,他感谢的这些人中,应该不包括黄秘书长和曹舵,因为他没有提及他们的名字。感谢完领导以后,他依然热泪盈眶,开始感谢前思齐掌舵人林董,看似在夸林董有一个好助理,配合他屡破大案,可我觉得他这是在公开宣布自己立场,彰显他与重新恢复荣誉的齐家结下深厚‘友谊’。 可能肖志程觉得自己的讲话时间不够,该感谢的人又都感谢过了,他开始把目光对着我,热泪盈眶地感谢我,说我是警民合作的优秀模仿代表,说我有一颗对祖国对社会赤诚的心。当然,他很快就在主持人暗示的目光中匆匆结束讲话,他一时激动,忽略了夸我的话应该留给领导讲。 我做的事情媒体公开报道过,在我去年名誉扫地前,我就因抓获断手兄弟而英雄过,年底又连续抓获重犯,新闻媒体也报道过,这样‘璀璨夺目’的‘丰功伟绩’,还用你肖志程来夸奖吗?当然要让领导来。 果然还是领导讲的话动听,他首先夸奖林董为经济建设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之余,还以自己的拳拳爱国之心、和齐家深爱这片伟大土地的赤胆忠心,感召了我这个私人助理,使得我具有了类似齐家一样的高尚情操、和公共责任与使命感。 领导终于说道我,说我是有良知、有道德、有社会责任感的积极青年,说我勇敢聪明,面对犯罪份子敢于高举正义的拳头,具有不怕牺牲、不怕流血流汗,在用实际行动为这座城市的正义和平安添砖加瓦…… 我始终觉得领导对我的夸奖有些含蓄和谦虚,当然,这么伟大的领导,该是含蓄而谦虚的,不应该像肖志程那样激动而热泪盈眶。 当我笔挺地站着让领导为我悬挂奖章、接过领导递上的荣誉证书时,那些闪光灯真的很耀眼,我瞥见那些镜头的中心是对着领导,没有关系,因为我在领导的旁边。 几乎不记得自己在台上讲过什么话,应该也是和肖志程差不多,主要感谢了领导,我应该是在模仿肖志程讲话,从台上下来后才想起来很糟糕,我曾是一个出过书的作者,怎么能讲肖志程那样的俗语呢?可已经不能上台重新讲一次,应该也没有人在意我讲什么。 第542章 雨中的蝴蝶 春雨噼里啪啦地拍打着车窗,我坐在行驶在去参加李学匀宴请的车上,开车却不是平措,因为梁凤书决定把平措留在家里,好和肖玲玲培养培养感情。我觉得梁凤书这样做是有私心的,她可能发现肖玲玲还暗暗爱着我,所以她想让肖玲玲尽快有个归宿。 贡布比平措更安静些,不擅长欢乐的说笑,表情总是比较平静,平静中还显得有点严肃。 我的心情不似这惆怅哀怨的春雨,我的心情很美好,因为我心里想着,当我再次出现在李学匀和金紫面前时,我是从伟大领导手里接过荣誉证书的人,我是新闻媒体上出现过英武照片的人,我是林迪薇公开宣称的齐家的人,他们再也不能小看我。 我的麾下有良将,我的老婆是足智多谋的‘女菩萨’,凤书楼里的人团结一心,我们不害怕狂风暴雨。 虽然我心情很美,假如我可以不去,我已经不稀罕见到李学匀和金紫他们,虽然他们比我富裕太多,可以我觉得他们卑鄙无耻,不配和我坐在一起,这可能是我心中的傲慢和偏见。 突然看见车窗外的雨里飞着一只跌跌撞撞的蝴蝶,它那样孤独,那样无助,那样顽强,我的好心情瞬间灰暗,还感觉到心里有些冷。看着那蝴蝶,我马上想到了小语,它太像小语了,因为它也很美丽。 不怕雨水飞溅到我名贵的衣着上,打开车窗,我想伸手把雨中可怜的蝴蝶捞进车里来暂避,可一转眼,它已经远去,或者是我的车自顾自在离去。 美丽孤苦的雨中蝴蝶就那样与我擦肩而过,我想,她一定是小语思念我的心幻化的,不然它这么会那么像小语,怎么会那么美丽。 我想把头伸出车窗去看蝴蝶,贡布把车窗关上了,因此,我和春雨之间隔着一道玻璃,我和美丽的雨中蝴蝶就此别过,这别过可能永远不会再见。 平措淡淡地说道:“哥,别让雨打湿了衣裳,嫂子说,形象得体很总要。” 我心中有些哀伤,是为蝴蝶,也是为小语,可我不会就此责怪贡布,只苦笑着说:“贡布,可以啊,现在言出必以嫂子的要求为准则,平措可不这样。” 贡布在我面前的笑容和平措一样憨憨的,他们是双胞胎,应该像,他马上解释说:“哥,你别误会啊,在家里久了,过段时间,平措也会如此。嗯,不是你说的我们都听嫂子的嘛,怎么,你要哥要剥夺嫂子的大权?” 看他的手紧握方向盘,我只轻轻拍打他强悍的臂膀:“贡布,你少给我添烦,这话是能说出来的吗?凤书要是听到,这不是要我小命吗?” “哈哈哈!”贡布开心的笑起来:“哥,我嘴巴严,不会乱说的,我以为你要夺嫂子的权,我想着帮你呢。” “还说,贡布,凤书是我的女菩萨,能不听她的吗?”我突然领悟:“哈哈哈,贡布,我知道啦!你现在‘深受其害’,感觉到露露对你温柔的压迫了吧?” “才没有,露露对我特别特别的好,哥,你也不能乱说啊!”贡布的语气中带着丝丝惶恐。 “哈哈哈,贡布,你笑死我啦。兄弟,以我的经验啊,千万别和老婆探讨该听谁的,这要吃大亏的,哈哈哈,贡布,我要回去给露露说,说你想联合我,共同夺我们老婆的权。” 贡布侧头看我一眼:“哥,求求你,可不能这么干,你一句玩笑话,我就没有安稳觉。” “有这样的事吗?” “有,你上次领完奖那天,在吃晚饭时,给露露开玩笑,说我看着老实,心里一直想着出去,也想建功。哎呀,你是不知道,晚上露露和我探讨到天亮,非得问我是不是烦她了,是不是嫌弃她比我年纪大,唉,转来转去都是同样的问题,怎么都解释不清楚啊!” “哈哈哈,女人都一个样,凤书以前也这样拷问过我,贡布,凭我的经验啊,就算有这想法,打死也不能承认。” 贡布马上理直气壮地回答:“我没有,真的没有。”他显得很后怕。 我的心情又好起来了,转眼忘记了雨中的美丽蝴蝶,开心地笑起来:“贡布,你的嘴真严实,不只在老婆面前打死不认,连在外面都这样‘虚伪’,哈哈哈,你比我‘深受其害’,哈哈哈……” 车向西而行,从我住的高档社区到蛇口海边的酒店并不远,这家酒店我很熟悉,虽然它又重新装修过,依然很熟悉。酒店就在女娲补天广场旁边,我曾在这酒店里教训过那个发广告没给我钱的老板,用他的鲜血染红过地毯。 当我和贡布出现在酒店门口时,立刻围上来两个美丽的姑娘,她用洁白的手为我拉开车门,轻声说道:“麦少请,李总和金总让我来接您的。” 声音真好听,长得也漂亮,娇嫩如水,身上的香气如夜里的幽兰。我装着很庄重,目不斜视,因为我知道她们不属于我。 我看看贡布,他已经把车钥匙交给保安,跨步紧跟我的身旁,他的身旁也跟着一位美丽的姑娘。这座城市不缺美丽的姑娘,稀罕真情实意;美丽的姑娘们为了生活而眼睛不得不盯着钱,男人爱美丽,为了更多的缠绵,不得不到处说谎言。我们也算有钱,可我和贡布不敢。 姑娘带着我和贡布走我熟悉的专用通道,她用洁白的手拉开餐厅豪放房间的大门,我的眼帘立刻看到两张笑容可掬的脸,秀气妩媚的是金紫,诚恳温和的是李学匀,边上肃然站立着的年轻姑娘们也都笑容甜甜。 金紫展开了她高耸的怀抱:“唉呀呀,麦少,好久不见啊!快,让我抱抱我们的英雄少年。” 金紫的热情中不带一点尴尬,要我,肯定做不到。 一个浅浅的拥抱后,带着金紫身上的香味,我伸手握住李学匀的手,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好像在模仿给我颁奖的领导握住我的手的样子。 李学匀的表情里也不带一丝尴尬,显得很是真诚,他不叫我‘麦少’而是说:“齐家少爷,久违啦,来来,来,辛苦啦,快快坐,哦,贡布,来一块坐下,我知道的,你和少爷亲如兄弟。”他又加上一句:“你是贡布还是平措?” “贡布。”贡布的回答简单得没有多余的余音。 第543章 虚伪的笑容 宽敞明亮、奢华的房间,服务员比客人多,八荤八素的凉菜已经摆好。 刚落座,香喷喷的服务员在耳边轻声低语:“大哥,红茶、铁观音、绿茶,请问您喜欢哪一种。” 依照这城市的规矩,见面谈事情,先喝茶,要是喝茶过程中彼此相谈甚欢,然后才上菜。道上的人坐在桌子上倒同一壶茶,各用各的杯,而我们今天都是自认为高贵的人,我们各用各的杯,也各挑自己喜欢的茶。茶不用自己倒,也不给对方倒茶,这种事情交给甜美的服务员做,唯一的不完美之处,我闻着甜美的服务员身上的少女芬芳,再也品尝不到茶叶的甘醇,他们的话也变得苍白。 始终展露笑容,这或许是一种有修养的表现,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李学匀和金紫是很有修养的,而我,当然也要表现得很有修养。 内心尴尬,并且带着恨,面上却能显得如此和善,我们都是掌握面具的高手,只有贡布显得严肃,他不是个生活中的好演员。 金紫故意把自己坐的椅子往我身边拉了拉,要说,思齐那么庞大并享誉国际的跨国集团,她作为思齐董事长,向我示好,我应该感到非常荣幸并带着诚惶诚恐的心态。可我很憎恨她,只要和佛爷为伍的人我都恨。 “麦子贤侄,咱们是一家人,今天关起门来什么都可以说。” 听金紫的开场白,我以为她要直奔主题,却听她接着说道:“法国庄园的事,对林董的打击肯定很大,要换做是我,恐怕早以支撑不住。贤侄,你姑姑是我最佩服的人,还有你,你是真正的人才。齐爷已经入土为安,贤侄咱们三家世代交好,应该聚聚了。” 称呼我为贤侄,自己以长辈自居,温柔的话语中,一招虚空打,让我低她一辈。 “金董,还是叫我麦子吧,说实在话,我就一算命的出生,世代交好嘛,这事我真不了解。”我故意装傻充愣,为不显得聊天太过僵硬,补上一句:“姑姑也叫我麦子。” 我看见金紫的脸微微抽搐一下,她的心里一定想着:你这兔崽子,给脸不要脸,送你三分颜色,你倒是开起染坊了。 “哎呦呦,我就是比不上林董,麦子好,麦子好啊。”说着,她一挥手,旁边站着的一名女子递过来一个紫红色的绒布袋子,金紫从袋子里端出两个精致的木匣子:“麦子,送给你们小夫妻的礼物,限量款的钻表,还有两个限量款的包,一会儿一起带走,别嫌弃哦。”她嘴巴往李学匀嘟一嘟:“我和李总送的。” 林迪薇没有叮嘱我收不收礼物,我自己决定,当然要收,卖了能换一大笔钱。 贡布看我眼色,起身把盒子和袋子放到一边。 我端起茶杯:“谢谢金董和李总。” 喝一口茶,李学匀笑容可掬地说:“麦子,金董说得对,我们三家世代交好,唉,齐爷横遭灾祸,要不然何至于让外人占了便宜。”他的表情一换,面带哀伤:“你知道的,我家胜荣憨厚,也遭横祸,唉,麦子,你是聪明伶俐的,我们三家再不团结,不是得被别人全部蚕食嘛,你说是不是?” 我顺毛捋麻:“是啊,是啊,李总,您吃的盐比我米都多,您说被外人蚕食,这外人是谁呢?” 金紫抢着回答:“当然是佛爷啰,哦,还有已经死去的白家,还有谭炬东。” 李学匀与金紫应该达成了什么协定,按理说,殊胜荣和洪定远一起惨死在美国的夜店里,至今没有破案,殊家也应该很愤怒的,可殊家和金家依然愿意‘精诚团结’,想必是为共同利益。 殊家和金家也确实没有仇恨,狙击齐家时,他们两家各自收获巨大,损伤的是齐家。此刻惺惺作态,不过是因为谭炬东倒了,林迪薇又联合洪家要从佛爷开始实施一系列清理行动,他们不是害怕得不行,而是不想战火烧到自己。 我装着很哀伤的样子,有意无意地随口说道:“唉,有些人的心肠也太歹毒了,庄园里几十口人啊!我阿玛就算有什么错,也不该伤及无辜啊!” 金紫马上装着很惊讶地问道:“麦子,什么意思?法国庄园是被外人做的吗?哎呦呦,这也太难以想象啰,齐爷的防范意识可是很强的啊?” 我转头看着金紫,脸上带着愤怒:“金董,你应该是了解我阿玛的,就算他心情极度苦闷抑郁,难道会带着小语和孙子一起陪葬吗?” 李学匀马上叹息道:“那段时间舆论猛烈攻击齐爷,他也确实愁肠百结,可麦子这话很有道理,齐爷是最爱小语和孙子的,这么说来,凶手一定要抓出来严惩。”李学匀的话算是化解了我以略带愤怒语气对着金紫的尴尬。 金紫略带沉思,微微低着头,手端着茶杯,装着谨慎思考的样子,轻声念叨:“这也太恐怖了,太恐怖了,齐爷防御那么严密都被攻破,我们不也得开始加倍防御吗?” 默默打量现场的十来个服务人员,虽然只穿着两种衣服,给我们倒茶服务的身着性感旗袍,站在旁边递东西的身穿背心马甲。以我的观察,穿背心马甲的服务员中,最少有三个是如啊秋一样的练家子,房间外面休息厅里的安保除外,这房间里就无形中戒备森严。 我是代表林迪薇来的,一点不担心在这里遇到危险,加上有贡布在这里,真要动手,金紫和李学匀一定难以安全离开。 以金紫和李学匀的聪明狡诈,当然知道我是来替林迪薇应付他们的,什么结果都不会有,可他们为了想林迪薇表示诚意,依然愿意放低身段和我‘拉家常’,他们肯定还有自己的想法,不外乎是想探探我的口风,期盼从我的谈话中窥探一些蛛丝马迹。 自从佛爷让我和梁凤书名誉扫地,我再也不敢支持聪明,再不敢觉得自己读过万卷书就能藐视对手。我也知道,惨烈的战斗才拉开序幕,他们为保住已经分到手的‘蛋糕’甘愿暂时求和,而我们心怀仇恨,需要十分小心谨慎。 水晶吊灯璀璨夺目,使得窗外海面上短暂的霞光都变得暗淡,随后乌云复来,又下起春雨。 服务员身上的芬芳盖过了茶水的香味,嘴里很是苍白。 贡布平静中带着严肃的表情显得百无聊赖。 我听着他们的话心里泛起阵阵恶心感。 一切都显得如此的不协调,就好像这聚会本就是一场虚无。 第544章 相互试探 气氛在凝重和故作轻松间来回调换。 他们像是摸不准我说话的路子,来回试探,而我,是故意颠三倒四。 在来之前,梁凤书就已经帮我分析好一切,她认为,林迪薇让我来参加,就是不想把关系彻底闹僵,林迪薇这样想,不是还幻想着与他们重归于好,而是为了不要让正面交锋的敌人太多。 我和梁凤书都认为,既然我是代表林迪薇,既然我是齐家的人,齐家受到那么严重的惨烈灾祸,我应该时常表现出委屈和愤怒,时不时地还要任性一点,不能失去齐家应有的颜面。 金紫试探性地问道:“麦子,你领奖的视频我看了,特别的帅,我看领导讲话的意识也承认你是齐家的人,而林董又没成家,这么说来,以后齐家的传承要落在你肩上啰?” 我偏不正面回答她的问题,故意起身慢悠悠走到窗前,平静地说道:“这鬼天气,刚刚还出现霞光的,怎么又下起来了。” 他们可能不明白我怎么突然来这么一句,其实我也不明白,就是故意说话颠三倒四,又回头靠着玻璃墙说道:“金董、李总,你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不想我,是个杂家。什么齐家的传承这我倒是不关心,姑姑才四十岁,就是生孩子都来得及的。” 金紫捂着嘴笑起来:“是哦,是哦,就是不知道谁能配得上林董。” 我又西头一棒:“其实吧,就像窗外的海滩,潮水淹没沙滩,只会是暂时的。潮来潮去,沙滩还是沙滩,潮水退去以后,沙滩光洁如新,反而好。” 李学匀被我的话绕得有点不知所以:“麦子,依你看,眼下局势,谁是潮水,谁是沙滩呢?” “这个嘛,我认为啊,仅仅是我个人意见,不代表林董。钱是潮水,人是沙滩,人能被钱淹了吗?都是暂时的。没有潮水不停地洗刷,也不会有沙滩,如果没有沙滩,人们也不会那样深爱大海。” 金紫站起来,走到窗边,故意深情地望一眼窗外,窗外细雨迷离,夜幕正浓起来。 “什么意思?”金紫递给我一只服务员已经点好的雪茄,她自己也接过一只抽起来。 女人抽粗壮的雪茄,总让我有些浮想联翩,金紫也是一个风韵正盛的女人,虽然脸上的妆容感觉有点厚,可她的身材保养得确实好,凹凸幼稚,比林迪薇看着要略微粗壮一些,浅金色的晚礼服紧绷在她曼妙丰韵的身体上。 对于金紫这样的女人,看着虽然还有几分悦目,可我终究还是觉得有点腻,没有一点清新感,不如旁边的服务员让我心潮还有过澎湃。 “金董,我阿玛已经失去的资产,就像暂时被潮水淹没的沙滩,这只是我个人认为啊!我说暂时,不是说姑姑和我要重新夺回那些资产,在钱和清闲之间,我宁愿选择清闲。时代变化太快,我们都正好赶上了这精彩的时代。记得阿玛曾经说过,财富总是要回归社会的,回馈社会也一直是阿玛的使命,我的见识寡薄,也正在跟着姑姑学习,尽可能地把阿玛生前未完成的使命完成。” 他们应该都听从我话中有话,李学匀一抬手,服务员也马上点一根雪茄给他,房间里的雪茄香醇变得特别浓郁,使得贡布忍不住咳嗽两声。 “都出去吧,需要再叫你们。” 李学匀抽着雪茄,挥挥手,服务员鱼贯退出房间,轻轻关上门。 “怪不得林董把齐家的信托基金百分之七十五收益捐了,洪家也突然全捐了,麦子,这么说来,林董是在加快完成齐爷生前的使命啰?”李学匀慢慢来回走着,若有所思地问。 “是吧,应该这样做。”我知道,他们马上要触碰核心问题了,我又故意东一榔头地加上一句:“李总,依你看,胜荣和定远是谁杀的呢?” “这,唉,不敢胡乱猜测啊,还得等警方的结果吧。” 听李学匀故意回避,我又抛出一个问题:“金董,据说金洪股份以前在资金方面,得到白家和佛爷的大力追捧,这是没有疑议的吧?” 金紫眼色躲闪,苦笑道:“唉,年轻人做事,就是太莽撞。”她的意思,金洪股份的事情都是金树山、洪定远两个小年轻不懂事干的。 见我盯着她,等她继续说下去,她又说:“资金来源嘛,说实话,林董是懂的,只要国家没有认定那些资金有问题,投资当然是欢迎资金的。” 我故意马上反驳她:“金树山、洪定远再不懂事,起码应该知道两点:一、佛爷是个通缉犯;二、佛爷手上的百亿资金是从思齐窃取去的,是齐家的钱。最开始你们都说三家世代交好,这一点金树山不知道?这不是与强盗、窃贼为伍吗?” 金紫后退几步,背靠着椅子,看看李学匀,目光再落到我身上,带着赞许的微笑:“李总,你听听,麦子和我们家树山同年,可麦子为什么就这么懂事、这么识大体呢?” 李学匀附和一句,金紫继续说道:“树山确实荒唐,麦子,你说得对,人啊,不能与强盗、窃贼为伍。两个年轻人做下荒唐事,最后还得家里长辈来收拾乱摊子,洪家股份贱卖以后,金洪股份只有一条路——破产,如今啊,树山被关在家里思过,今天真该带他来向你麦子学习学习。” 金洪股份面临破产,不是因为他们幡然悔悟,是洪家贱卖股份以后,银行信贷收紧,先前金洪股份在佛爷和金紫的操控下,疯狂抢夺本属于思齐的项目,摊子铺得太大。如今洪家撤退,白家出事,资金跟不上,破产当然是咎由自取。 在领导企业走向、金融风险评估和控制、产业布局等方面,金紫还是差林迪薇一大截。要不是老代突然杀掉白家父子,依照我‘大树剥皮’的原则,林迪薇早就给金洪股份设下埋伏,就算齐爷不出事,依照林迪薇的谋略,金洪股份也得往破产方向走,只不过现在是加速了而已。 林迪薇曾经对我提过,她要把一些项目故意放给金洪股份,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白家的钱,和佛爷从齐家盗走的钱,重新回到国内来,这是最完美的策略。当金洪股份以为抢夺了齐家大片江山时,其实是林迪薇让他们的资金流进来。 第545章 愤怒挑衅 那时梁凤书还没在我面前夸林迪薇高尚伟大,现在我算是看懂了,林迪薇确实高尚伟大。她的想法纯粹,齐家那些资产是为了祖国经济建设做贡献,白家和佛爷的钱是从国内非法捞出去的,让他们以为自己获胜的方式,把资金重新投进来,还是在为发展做贡献,这就是齐家的初衷。 钱回来以后,林迪薇不会再让他们活着出去,盘子拉太大,资金一断裂,破产以后,原先开工的项目只能让给国内的公司接盘,白家和佛爷非法获取的资金,相当于不得不贡献在了国内的建设上。 要不是林迪薇高尚,不会有如此伟大的谋划,在想着报仇的同时,把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放在首位,这是我这‘小人之心’原先看不懂的,也不愿相信她有如此博大。 林迪薇北上说服了洪培中向组织认错、把所有非法所得捐献出来,这也是林迪薇的伟大,以我的想法,利用洪培忠报完仇万事大吉,可林迪薇却救了洪培忠,算是为洪培忠保住了晚节,也为经济建设稳住阵脚,尽自己所力维护神州大地的形象。 如果林迪薇思想如我一样狭隘,事情的发展可能变得非常糟糕。在利用洪培忠把仇的过程中,干掉佛爷,再让金家和洪家势不两立,经济特区的商业氛围将被玷污,国际声誉会因此大受影响。 在自己受到重创之时,林迪薇依然想着社会责任感,这因为她思想的伟大,所以北上以后,以她的人格魅力,才能干成这么多事情,而我,此时不能给她添乱,不能让金家和殊家看不到希望。 李学匀感叹道:“唉,胜荣死了,金洪股份面临破产,但愿树山能吸取深刻教训,以后真是该向麦子多学习。” 他们一直想知道林迪薇会不会重新争夺以前属于齐家的资产,被我带着绕一圈,金紫又绕回来:“麦子,我知道,你和林董是无话不说的。金洪股份破产,相当于佛爷和白家以前非法搞的钱又投入到了国内建设,这算是报仇了吧?以后呢?就像你说的,林董还这么年轻,她又是行业内的顶尖人才,毫不夸张地说,是经济建设的栋梁之才,以后就这么仰望林下吗?” 我露出调皮的笑:“金董,姑姑已经辞去思齐所有职务,她的所有财产也归为齐家信托基金,定中股份的总裁职务只是挂名,不享受人生,还能干嘛?难道说,金董担心姑姑与你争夺思齐吗?” 金紫幡然一笑:“哎呦呦,看你说的,林董要是愿意回来领导思齐,那是思齐之福啊!你又不是不看新闻,思齐现在处于拆东墙补西墙的困境中,我巴不得退位让贤。” 不跟她在同一个问题讨论下去,避免我自己露底或者说错话,掉头问李学匀:“李总,如果是你精心铸就的蛋糕被人抢了,你会怎么做?” 这个问题很犀利,也很让人哽得慌,金殊两家把齐家的蛋糕分吞了,他们当然禁不起我这样问,可我每隔一会儿必须让他们难受一下,让他们在煎熬中和我聊。 李学匀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问道:“麦子,这是林董让你问的吗?” “不是,是我突然想到,想向李总请教而已,如果李总不愿意赐教,就当我没问。” 李学匀点点头:“好,麦子,既然你提出来,我应该要回答你。当初齐爷出事,我们殊家和金家筹措资金,卖下齐爷面临被银行拍卖的股份,也是为三家世代交好珍惜,不让思齐被外人控制。麦子,如果你觉得是我们吞分了齐家的蛋糕,我想,这有些误会吧?我们不买,也得被外人买去啊!” 金紫抓住时机,马上追问道:“麦子,如果抛开你姑姑的意见,你会怎么做?” “哈哈哈,金董,我会怎么做?我这个人啊,目光比较短浅,恩怨情仇分得清清楚楚,血债需要血来还。切不说齐爷的仇,你们知道小语是我女儿,小语的孩子就是我亲儿子,他们母子含冤而去,我岂能不报仇雪恨?” 金紫见我有些激动,她咳嗽一声,把雪茄丢进烟缸,低声说道:“林董和你一起?还是说你必须这么做?如果对手太强大,你又揪住不放,会不会连累林董呢?” 金紫的话里显然带着威胁语气,我激动而愤怒地一巴掌拍在落地玻璃窗上,发出一声巨大的轰鸣。 一名穿马甲背心的服务员马上推门进来。 金紫操起一个水杯砸过去,斥责道:“滚出去,谁让你进来的?” 她砸杯子时,杯子从贡布脑袋上空飞过,贡布低头品茶,假装没看见,其实,以贡布的身手,他是可以轻而易举把杯子接住的,可他故意没动,让杯子飞过头顶,在墙上发出粉身碎骨的几声清脆声响。 我冷笑着说道:“哈哈哈,对手太强大?有多强大?国际杀手被我抓过不只一次;蛇仔凶残无比,价值上百亿的货物被我人赃并获,实话告诉你们,蛇仔当场被我把两条腿敲得粉碎;老严躲过全市警察围捕,可躲不过我的手;下一个就是佛爷,佛爷完了以后再下一个,害死我的小语和我的儿子的人,统统都得完蛋。” 我说得愤怒而激昂,气势汹汹如狂风暴雨就要登陆。 一时之间,李学匀和金紫面面相觑。 “麦子,你的心情我能理解,男儿应当如此。”李学匀说着,往我身边走几步,彰显他不计较我的愤怒和失礼。 我不依不饶,故意挑衅金紫:“李总,你刚才听到的,金董说我可能连累我姑姑,依照我的理解,这是威胁,你认为呢?” 李学匀走到我身边紧挨着,看着面色尴尬的金紫:“不会,不会,金董怎么会威胁你和林董呢?” 金紫刚要张嘴辩解,我马上抢着说道:“金董,你信吗?你外面那些人,全部配上抢,也不够我和我的兄弟塞牙缝,还能凶残过蛇仔吗?” 我的话当然是吹牛逼,可我这样说,金紫和李学匀也猜不透我到底隐藏着什么实力。 估计金紫这一辈子都没有受过这样的斥责和挑衅,不过,她确实老辣,脸上的尴尬和愤怒瞬间消失,换成苦笑:“麦子,我一时说错话,我道歉,绝没有要威胁你和林董的意思,这辈子都不会有这个心。我听身边人说啊,江湖传言你最怜香惜玉,我金紫也是女人,就不能被你原谅一回?” 第546章 循序渐诱 我马上把情绪恢复到平静,叹息道:“江湖上,黑白两道都怕佛爷,唉,他那么厉害,不照样躲得远远的吗?”我故意指着夜雨中模糊的海滩:“你们看,潮水退了,沙滩依然没有少一个角。亿万年来,沙滩每被潮水冲刷一次,就会沉淀下更多的沙粒,日积月累,才有了这沙滩啊!” 沙滩到底是怎么形成的,我毫不知情,也没有看过相关书籍,只是凭空猜测而感叹。作为一个算命卜卦的人,我是非常善于故弄玄虚的。所谓的禅语、偈子,我认为都是故弄玄虚的话,还有那些宗j中的故事,大多也在此列。 看过胡适的《c宗说什么》,根据胡适的考证,个中故事和人物,大多都是后人编造的。其实吧,正因为大多都是编造的,才符合人性,才有真实性,‘真实的历史’就该是这样,没有编造的反而显得不符合人性,岂不对不起祖宗。 夜雨之中,其实看不清窗外的沙滩,最多只能看见夜雨中昏暗的路灯,在如此霏霏洒洒的雨夜,沙滩早已淹没在迷茫之中。 李学匀还是往窗外望去,好像真看见了沙滩一样,目光在窗外的夜雨中搜索,他可能望见沙滩旁昏黄的路灯,在飘飘洒洒中,那些路灯晕开光影,像是落在海边的发光贝壳。 我看夜雨中的那一排路灯,像是提着灯笼走在夜雨中的游魂。 李学匀兴意阑珊,轻轻拍一下我的臂膀,意味深长地说道:“麦子,你的本事有目共睹,几件大案确实干得漂亮,让人匪夷所思。可是,你别忘了啊,佛爷手上掌握着很多人的把柄,黄秘书长、曹舵等等那些人的证据是谁提供的?不就是他嘛。困兽之斗,势必你死我亡,人性本就经不起揭翻,在面临监狱和自由的选择时,被拿住把柄那些人都会变成佛爷的爪牙。” “这么说没人敢动他啦?” “除非有一击即中的良策。” “让那些‘把柄’跳出来不是更好?为民除害本就是阿玛以前经常教导我的。” 已经不知道李学匀第几次苦笑,他好像感觉对我的劝导有些力不从心,所以只能苦笑:“麦子,世间有没有犯错的人吗?无论中外。” 金紫摇曳着走到窗边,我们三人站在一排,如果窗外有孤魂野鬼经过,看到可能会错愕,会以为我们是橱窗里等着被挑选的‘玩物’。 接过金紫递上的烟,我们亲密得像一个壕沟里的战友,她为我点燃,再递给李学匀一支,自己也点上一支,我们三人站在一处,就像在精心密谋一件大事,实在是‘形同陌路’。 转眼之间,这座城市就要进入夏天,或许等这场雨停下来,这座城市的温度会一跃到顶。这里永远没有冰寒刺骨的寒冬,而人心的寒凉比故乡寒冬里的冰霜更凛冽,繁华似锦的城里,全都是异乡人,为着各自的‘求索’之路,谁敢泛起善意呢? 气氛从刚才的进展中缓和下来,可能是因为手中的烟,让激昂的情绪随着烟消散了,我们都退到各自心中预先设好的城堡,留出一片广阔。 我故意讲述起来:“其实吧,去年佛爷让新闻报道的我和梁凤书那些事都是真的,刚来到这座城市时,我们很穷,就是和耀仔混在一起,后来才认识佛爷,结识阿玛、小语。我今天这点安稳日子都是齐家给我的,佛爷去年已经让我差点就一败涂地,可是他忘了,我是一个不怕失去的人,你们都怕,可我不怕,还能拿我怎么样呢?” 金紫轻声问道:“这么说来,你是要把佛爷彻底干掉的了,麦子,真能干掉他,我都支持你,就怕打虎不成反被伤啊!这是一头已经疯了的恶虎。”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佛爷毁掉齐家,是从给我和梁凤书揭老底,然后把舆论引向齐爷。能取得洪培忠的合作,我和林迪薇的方案也是如此。不过,佛爷对我和梁凤书的事情还算不得照耀,顶多算夸大,但我告诉洪家,说洪定远和殊胜荣是佛爷派人杀的,这真正是造谣。 如今洪培忠已经无法回头,谭炬东倒台,佛爷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和林迪薇的反击行动能取得突破,一来是我连续干成几件要事:蛇仔人赃并获、抓捕杀手、找出老严,有这三件事情做铺垫,烘培忠不得不相信我们。二来,林迪薇行动迅速,快速与洪培忠达成协议,并有意外收获——洪培忠为保住晚节幡然悔悟,他也不得不幡然悔悟,如果蛇仔的事联系到他,他将身败名裂,余生恐怕要在牢狱里度过。 我和林迪薇的快速行动,佛爷和谭炬东根本来不及反应,这也得益于洪培忠老辣,他也知道,一旦他和林迪薇的合作公开,虽然可以把以前齐家的人事拉倒之间阵营,但谭炬东等人必然展开反扑,所以洪培忠与林迪薇先下手为强,把谭炬东先拿下,谭炬东麾下的一干喽啰也就成了秋天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 根据林迪薇的授意,这次聚会我要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说出一件事,看李学匀和金紫一唱一和,配合甚是默契,我必须要让他们‘同床共枕’。 气氛缓和了,金紫准备叫服务员进来上菜,我马上阻止说:“等一下,有件机要事情,还是我们说比较好。” 李学匀和金紫再次面面相觑。 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什么机要事情?” 我故意装着难以说出口,犹豫不决地说:“金董、李总,你们认为洪老为什么会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极快的与我姑姑并肩除害。” 我说得是轻松自然的,就像随意聊天一样。 金紫一下轻松起来,见不是什么机要事情,笑着说道:“麦子,我还以为有什么事呢,这个嘛,你抓了蛇仔,那是创历史记录的大案,洪老当然担心牵连到他,江湖上都知道蛇仔是他麾下的人,真要追查源头,他也躲不了。加上老严的招供,你和林董这几招确实漂亮,不过啊,洪老的突然出手,才是让很多人意外。” 第547章 临场反目 李学匀面色凝重起来,他已经意识到我的话另有深意。 金紫见李学匀陷入沉思,脸色也阴沉了,疑惑地问道:“李总,我说得不对吗?” “让麦子说完吧。”李学匀眼里闪出一丝阴冷的光,随后低下眼,目光落在他的脚前。 我迈着欢乐的步伐,像一个天真的孩子,蹦跳着到桌子上倒已经冷掉的茶来喝,并随口说道:“金董,你说的一点没到核心,告诉你们吧,洪定远和殊胜荣是佛爷派人杀的,洪老能不为他唯一的嫡传孙子报仇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金紫差不多已经大叫起来,她马上意识到自己失态,停下向我走来的脚步,站在我和李学匀中间,回头看着李学匀:“李总,我的意思是佛爷的能量,无法在美国干成这么严重的事情。” 李学匀不理会金紫,马上迈开急迫的步伐,拉开椅子,在我对面走下来,隔着一张圆桌,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我,好似要把我吞下去一样,声音从身体里挤出来:“麦子,有证据吗?我们家胜荣真是他杀的?” 我显得很无辜:“李总,我都没出过国门,事情的详委当然不是很清楚,证据嘛,警方都找不到证据,我能找到?李总,你就想想,洪老是什么人,他能轻易相信一个谣言吗?” “王八蛋。”李学匀一拳擂在桌子上,随后半瘫在椅子上。 “不可能啊,不可能啊,美国那边都还没找到线索,这话从何说起呢?”金紫陷入尴尬,看看我,又看看李学匀。 李学匀抬起眼,这一次,他看金紫的目光很是阴风阵阵,随后靠在椅子里仰望着水晶吊灯,有气无力地说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洪老和林董是同仇敌忾,我殊家还被蒙在鼓里,真是耻辱,耻辱啊!” 金紫拉着椅子紧挨着我坐下,温柔地问道:“麦子,可真是这样?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啊!可不能乱说。” 我端起茶杯,见茶已经冷了,又轻轻地放下,点上一支烟,慢悠悠地说:“金董,你是能通天的人,要不打电话问问洪老?” 金紫苦笑道:“我通什么天哦,洪老哪是我能随便问的。” “人呢?都死啦?”李学匀突然大叫起来,使得我和金紫心头一紧。 马上开门进来,却不是服务员,是一名身穿白衬衣的三十多岁男子,很是威武雄壮,疾步走到离李学匀一米左右停下来:“李爷,什么吩咐?” 李学匀敲敲桌子,愤怒地说道:“茶,茶冷了不知道吗?” 金紫马上站起来,看看青年男子,急切地说道:“你先负责泡茶,外面的人别进来,我们事情没说完。” 青年男子马上给我们泡茶,贡布也立刻起身来帮着换茶倒水。 看这青年男子,显然是李学匀的心腹助手兼保镖。 “还有什么可说的?你认为洪老能愚蠢到相信谣言吗?这话麦子敢乱编吗?”李学匀显得很烦躁。 金紫使劲压抑着自己的情绪,强力委婉说道:“李总,这可是没有证据的事啊!” “证据?凡事都等着十足的证据,我们都被他狗日的干掉啦!到时候你找阎王爷去要证据吗?”李学匀显得很悲愤,说着,他做起来,双手撑着桌子边缘,看着金紫:“洪老突然转弯还不能说明问题吗?麦子要不说出来,我们还在瞎蒙,你还相信那狗日的畜生?” 先前一唱一和,顷刻之间已经对立起来,就好像他们中间崩裂开一条深不见底的大峡谷。 金紫急躁地点上烟,轻声念叨:“我从来就没信过老畜生。” 从李学匀翻白眼看金紫的样子,我就知道我和林迪薇猜测的金紫路子没有错,她在效仿以前齐家的手法,一边在商业上左右开弓,一边用佛爷掌握的那些官员把柄做配合、还有佛爷在江湖上的能量,意图让思齐在她金紫的领导下,快速飙升到林迪薇领导思齐时最辉煌的时刻,甚至要超过,才能显得她金紫有能力。 男子先给李学匀泡上热茶,又把金紫的茶水新换上,回身去给李学匀倒茶。 李学匀突然手用力一拨,热腾腾的一壶茶连同边上的茶杯飞了出去,他自己的手估计有被烫到,站起来在空中甩甩手,把青年男子马上递上的毛巾抓起来扔在地上,对着青年男子愤怒地说道:“狄诺,你还没听明白吗?我们家荣少是佛爷那老东西派人杀的。” “啊!”狄诺张大了嘴巴。 李学匀带着哭腔说道:“还不打电话去通知殊爷?” 金紫一下冲过去,我看她差点被自己的裙子绊倒,胸部剧烈颤抖,好像有两个东西要从里面坠落出来,她一把拉住狄诺:“老东西狡诈无比,不可打草惊蛇。” 李学匀愤愤说道:“死的不是你家金树山,你当然稳得住啰。”说着,似乎悲愤难抑,抬手对我挥一挥:“麦子,你陪金董吃吧,我先走了,再联系。” 金紫放开狄诺,一把抓住李学匀,几近哀求地说道:“李总,事情不是还在商量中嘛。” 李学匀一把甩开金紫,气冲冲快步离开,狄诺对我们三人微微鞠躬,跟着李学匀的脚步离去。 还没开吃,房间里只剩下三人:我、金紫、贡布。 李学匀一走,金紫的脸马上阴风阵阵,看她样子,估计这餐饭是吃不成了。 随着李学匀的离开,一个长得像精壮青年男人的女人半开门探头问道:“金董,需要……” 她见金紫抬起手,没有继续说下去。 最先到达时,这个像男人的女人就站在包间外的休息室里,说她像男人,是因为她的头发比我还短,但又比时下流行的寸头稍微长一些,头发上应该使用了一种定型胶——摩丝,使得头发油光水滑地先后翻梳着,通俗叫法——大奔头。 要只是发型,也不能说她像男人,看她胸前轮廓,应该是标准的‘飞机场’了,但屁股却很翘。紧绷的脸坑坑洼洼,使得我很想用木匠的推子给她推平,眉毛似有非有,提拔的鼻梁下嘴唇薄如刀刃,单眼皮,眼睛不大但很有灵光,颧骨比胸部凸出,四方脸,额头窄,耳朵大。 我刚进门的时候,她对我微微一笑,笑容在她的脸上,感觉不到一点温和,我觉得她不笑好一点,笑意刚起,就感觉她像是要杀人。 尽管她的相貌像威武严肃并带杀气的男人,可我知道她是女人,因为她问好时的声音干而脆,领我和贡布进门的那位姑娘对她招呼:“采姐,麦少到了。” 第548章 针锋相对 叫‘采姐’,当然是女人,一个接近一米八的女人,我也只能相信她是人。 李学匀和狄诺走的时候,贡布的表情没有变化,只站起来微微鞠躬表示礼貌送行。采姐推门发出声音时,贡布特意转头看她一眼,我马上注意到贡布这个动作,心里会意,贡布认定她是一个高手。 金紫一抬手,采姐马上闭嘴收声,迈步进来,把门轻轻关上,对我和贡布微微一鞠躬,脸上由展现她那像是要杀人的笑容,随即站在金紫身后两米处。 “我他妈也算是思齐董事长?”金紫在刚才李学匀的位置坐下来,仰头叹息道,她仰头时,胸就直挺挺地对着桌子对面的我,气氛如此凝重,使得我怀疑她直挺挺的胸很有可能突然发射出暗器来。想我要是被她高挺出发射暗器杀死,我便是这异乡的孤魂野鬼了,遇到耀仔他们的鬼魂时,我怎么说呢?说被一个挺漂亮的女人胸杀死的?他们肯定要笑话我一万年。 就在我感觉她的胸很危险时,金紫把头摆正,脸上带着阴冷的笑,用一种听起来刻薄的语气说道:“可以啊,麦子,真是小看你了,从抓蛇仔到嫁祸佛爷杀了洪定远和殊胜荣,这一系列手法玩得没法不说漂亮。” 我淡淡地说道:“金董,也没有你漂亮啊,你是真正的漂亮,就是和姑姑比起来呢,显得浮夸而庸俗,嗯,估计是长相问题吧。” 两厢对垒,我没有必要给她面子,我心里记着——我是齐家的人。 “你……”她显得又些怒不可遏,可她却是是控制情绪的高手,马上奸笑起来:“哈哈哈,麦子,以前还真是不了解你,有点意思,啊,有点意思。” 她的目光始终盯着我:“麦子,随你怎么圆你编造的谣言,但我非常清楚地知道,洪定远和殊胜荣不是佛爷派人杀的。” 我不紧不慢地说:“是哦,你们金家是金洪股份的大股东,你当然不会觉得佛爷是杀人主使,你和佛爷现在是患难兄弟,是吧?” 假如能确定现场没有录音录像设备,我甚至可以告诉她,就是我编造谎言,她也奈何不了我,但我不能这样说,没法确认现场没有录音录像,我甚至怀疑,她胸挺那么高,说不定是里面藏着录音机。 她手按住桌子边沿,好像随时要一跃而起,看她细长雪白的手指很是用力,她的语气更加用力,像是要从肚子里吐出一个法宝来,阴狠狠地说道:“麦子,我是什么身份?你敢这样稀落我?” 我背紧贴着椅子,双手推在桌子边沿,也直勾勾地盯着她:“什么身份?董事长?可我不是思齐的人啰,不认什么董事长。最近我看一本书,书上说:唇红齿白、腰细如蛇、面若桃花、静坐掩笑,此乃娼妓也。” “小混蛋,以为我治不了你是不是?敢对我这样无礼?林迪薇不敢,以前齐爷和小语活着时也不敢,你这野东西敢如此撒野?”金紫声音和语气都像是要索命的厉鬼。 采姐目光在我和贡布之间来回扫视,好似随时要出手一样。 我点上一支烟,深深吸一口,突然咆哮道:“怎么样?你这蛇蝎女人,阿玛和小语死后你声援过吗?你好意思说三家世代交好?王八蛋,老子就是这么狂,去他妈的董事长。” 她的手在桌子上胡乱地抓,颤抖着始终没把烟抓起来,采姐连忙把烟给她点上,她深深吸着烟,怒气冲冲地大声说道:“诡辩,诡辩,你他妈的诡辩,你就说,是不是你编造谎言说佛爷派人去美国杀人。” “没有,我才不像你,满口谎言。还有金树山那个王八蛋,他不是放出话要把我碎尸万段吗?怎么龟孙子一样躲起来?” 她见我不承认,马上让自己语气平和一些,分析着说道:“老代用同归于尽的办法,杀死白家父子为林迪薇报父母之仇,这是你从老谢两口子那里得到的消息,他们现在玩消失;你捕蛇仔、抓杀手、捞出老严,以这几次胜利为基础编造谎言,还真让你和林迪薇得逞,使得洪老转向,谭老被控,现在你和林迪薇终于可以大举进攻佛爷,是这样的吧?” “我做的事情伟大而正义,媒体有报道,家里放着荣誉证书,一切都是为民除害,有什么不可以?唯独像你一样满口谎言,我做不来。”我也缓和语气,不阴不阳地回答她。 “好,佛爷派人去美国杀人的证据呢?你能说出一点来吗?还不是你编造的谣言?” 我慢条斯理地说道:“证据呢,就算有,我也没有义务告诉你,有本事你自己问佛爷去,你和她不是战略同盟吗?他这么重要的事情没告诉你?” 她用力咽口气:“麦子,这话可不能乱说啊!林迪薇派你来就是和我翻脸的?” 语气变得随和了,就像朋友间聊天一样,我知道,得加倍小心,她想换个方式,诱导我说出她想听到的话。 “我姑姑要和谁翻脸,不和谁翻脸,我管不着,可你金家的金洪股份有佛爷大量资金在里面,这是铁证如山的事情,容不得狡辩。佛爷卖主求荣,背信弃义,还是个通缉要犯,你和他合作,你觉得我该用什么态度对你?佛爷去年让我和我老婆名誉扫地,没法出门见人,让齐家饱受各方指责,还悬赏三十万让杀手杀我。杀手我抓住,人现在就在警察局,你要不要去亲自审问?你与这样的人为伍,好意思问别人和不和你翻脸吗?” “商业上谁不是尔虞我诈?”她传舒一口气:“好,我承认金家确实犯了一个严重错误,相信白兴堂的话,让佛爷的资金进入金洪股份。可我金家也是受害者啊,当初白兴堂的万鸿兴基金可是享誉海内外,有万鸿兴基金做保,我们怎么能拒绝资金流入?你回去问问林迪薇,有大型基金公司做保,谁还能有闲心关心资金是不是通缉犯的。” “洪定远死了,殊胜荣死了,白家父子也早死了,为什么金树山却活着呢?这不是很诡异吗?死者都和金树山、佛爷是合作关系,这么巧啊!” 金紫咬牙切齿地紧绷着脸,气得胸前的起伏更加大,夹着烟的手指对我指指点点:“诡辩,诡辩,麦子,你这完全是牵强附会、借题发挥。” 第549章 地下拳馆 话说道这份上,茶也凉了,吃饭是完全没有必要,我站起来伸伸懒腰:“金董,美味佳肴留着你自己吃吧,我就不奉陪了。” 金紫一副很不甘心的样子,仓促站起来,强颜欢笑:“麦子,等等,我有一事想听你什么意见。” 看她这幅样子,完全没有当场林迪薇做思齐董事长的派头,仔细一想,她也不是金家真正的掌舵人,金家真正的掌舵人还隐藏在幕后,一定是躲在美国的金家老爷子。 必定她是思齐现任董事长,面子还是要给的,我又坐下来,显得百无聊赖,只好让烟增加点味道。 她改用商量的语气:“麦子,你是极其聪明的人,这不是我夸你,要不然当初齐爷不会看上你,小语不会爱上你。” 点上一支烟,潸然一笑:“你帮我想想啊,谭炬东倒了,金洪股份面临质押,早晚是个清盘的结局,洪家转向了,等等,佛爷几乎已经成为孤狼,就算他手里握着一些人的把柄,估计也难以施展,你说,他为什么还要屡屡出手?为什么不带着剩下的钱隐身过日子呢?以他的奸猾,这有点说不通吧?” “他要是个能安心过日子的人,当初捞到思齐上百亿时就隐了,正因为他欲壑难填,以为手上有把柄,江湖上有他的众多喽啰,手上有资金,背后有靠山,他才敢做。如今,他就像一个带着百亿进赌场,却输得一干二净的赌徒,你认为赌徒会善罢甘休吗?” 以我对佛爷的了解,我这话不完全是对金紫的问题含糊其词、故意诋毁佛爷。况且,金紫一定不知道佛爷迷信到在香蜜湖中埋玄关,他大儿子脑瘫,小儿子又是个浪荡不争气的家伙,我心中猜测,佛爷心理一定极度扭曲。 金紫站起来,眉头紧了一紧,抬手看看表:“我知道,齐爷和小语、还在的事情,你麦子心中有太大的恨,也不可能和我说什么真心话。你能帮我给林董带句话吗?我想和她见一面,地方、时间她定,就是楼叔餐厅也行,麦子,你去过的。” “话我给你带,有没有回音就难说了,事情我都听姑姑的。” 既然已经这样,我站起来准备离去。 “麦子,你真无所畏惧吗?” “当然。”我看看采姐:“你这里不也十面埋伏嘛,我不是照样来啦?” “是嘛,那你干嘛还让娇妹带人住在酒店里呢?” 我仰天一笑:“哈哈哈,彼此彼此,金董,再见。” 夜已经很深了,娇妹依在我的车边,展开双臂:“弟弟,来,让姐姐抱一个。” 她抱着我,看着两手提着东西的贡布:“呦呦,还有礼物呢。” 依照我在电梯里说的,贡布马上把一个包递给娇妹旁边的女助理:“娇姐,麦哥说借花献佛。” “我们这是分脏吗?” 爽朗娇柔的笑声,完全没有老大的派头,只有从周围十几号彪悍精干的手下气派上,才会对这女人满怀敬畏,甚至退避三舍。 这个时候的我,已经算是这座城市的江湖一哥,无人能挑战我。洪培忠和林迪薇达成精诚合作,娇妹自然也要全力配合我,本来,我年轻的心被突入其来的江湖地位弄得有些飘飘然,可是有梁凤书的告诫高悬:“老公,我们尽量活得悄无声息,不要走佛爷的老路。” 洪培忠幡然悔悟以后,娇妹成为洪家在南方维护正义的一把利剑、也是平衡各方势力的一张王牌。洪培忠可不傻,他得时时刻刻防着别人反制他,以前非法所得全部上交,但他洪家的定中股份可是光明正大的,在基建工程、酒店、电子科技等领域都有一定份额。 山巅风苍凉,渊深暗无天。更大的危险、更大的风暴正在临近。 繁华都市里的暗流一般人无法知晓,如果我也是坐在流水线上的一名工人,肯定也无法想象在这都市里有那么多罪恶。哲学家的思想都能水火不容,更何况在生活中的茕茕众生,虽不都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可有人辉煌,就有人落寞,输赢只在顷刻间。 初夏的夜风凉爽宜人,城市的灯火正迷离稠浓,街道上虽然没有了白日的车水马龙,可午夜里暗流在灯红酒绿中澎湃汹涌,那些闪烁的霓虹后面,是一个个虚情假意的暧昧多情处,也是人性与欲望肆意挥洒处。 车在稀落的街道飞驰,要去的地方,可能又是一场血脉膨胀的烟火在等着。这一次娇妹带我去的这个地下拳赛场,是这两个月才冒出来的,根据娇妹获得的消息,拳馆的擂主龙刀可能是金家刻意从外地弄来的,很有可能与佛爷还有牵连。 就在林迪薇与洪培忠在北边一起主持齐爷的追悼会三天后,南方的这座都市里新成立一家拳馆,所有营业手续合法办理,投资巨大,健身房、游泳馆、体育项目教学等等,最让江湖人血脉膨胀的是拳馆。 精力速派健身会,以前本是思齐旗下的一个项目,营业状况不佳,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在金紫接受思齐董事长不久,精力速派健身会被卖掉,新接手的投资方是一家香港公司,这家香港公司的幕后还是金家和殊家的资金在支撑。 拳馆新开张不久,立即得到江湖人追捧,传言这个叫龙刀的人称得过国际自由搏击大奖,可谓是大有来头、名声响亮,龙刀带来的一棒搏击教练也让很多江湖人败于台上,使得精力速派健身会都生意红火起来。 夜色正浓,拳馆里进行的是业内人士自由切磋,这样对外的说法使得比赛合理合法,实在还是地下黑拳比赛,只不过赌博的方式更加隐晦,坐庄的人看似属于外围,与拳馆毫无关系,而拳馆的规矩一概按照江湖规则进行。 车到精力速派健身会楼下侧门停下,我还没来得及下车,几名五大三粗的赤膊男子立刻从门里出来,好似排兵布阵一般。 “哎呀,是麦哥啊,娇老大可没说你要来。” 说话的人喜笑颜开,我一看,这不是以前阿虎手下的得力战将吗? “波仔,你怎么到这里混啦?” 波仔还没说话,娇妹从旁边走过来,挽着我的胳膊,带着鄙视的目光看看波仔,阴阴说道:“跟着刀哥混有钱挣呗。” 波仔立刻对娇妹连连鞠躬:“娇老大,我和兄弟们也得混口饭吃,里面请,您定的卡座谁也没让坐,一直空着等您呢。麦哥,您是第一次来,今晚的酒我请。” 第550章 黑拳比赛1 真是风云变幻,想不到波仔这么快已经几易其主,以前跟着阿虎出生入死,阿虎死后转投娇妹麾下,再次见到他,已经改投拳馆龙刀手下。这是江湖上经常发生的事情,也不足为怪,都是为了更好的活下去。 进入负一楼的拳馆,满坑满谷都是人,只有最靠近拳台的一个大卡座空着,波仔领我们入座,服务员立刻端上来两个大果盘、两瓶干邑。 “麦哥、娇老大,今晚您们第一次光临,吃喝算我孝敬的,以后请多多支持。”波仔站在卡座旁,神采飞扬,显得特别自豪,好像在故意展示给其他人看,他接待的是江湖顶尖的两位老大。 我和娇妹中间坐下,贡布坐在我旁边眼光四射,娇妹的贴身助理和四大战将也坐下来。 娇妹的四大心腹战将为两女两男,都是二十多岁,名为春儿、夏儿、秋仔、冬仔,这四人都是印尼国籍。她的贴身助理名为雪儿,脸总是冷若冰霜,好像不只人情冷暖。 刚坐下来,雪儿从包里拿出两叠钱放在桌子上,随手抽出以沓,估计有两千元左右,递给倒酒的服务员做小费。 十几号江湖头目立刻排着队来向我和娇妹敬酒,使得拳台上的比赛一下变得黯然失色,众人目光齐刷刷地看向我们这边。这些个头目以前和我都有过照面,有的我还记得,有的已经完全陌生。 礼数过后,各头目们各自坐回自己的位置。 我指一指平措旁边的空位:“波仔,坐,说说卖码规则吧。” 依照波仔介绍,这个叫龙刀的人订立新的比赛规矩,前四场为表演赛,表演赛结束以后,有歌手助兴表演半小时,这半小时内,允许八名拳手报名参加比赛。参加比赛的八人不分量级,比赛前由裁判在台上蒙眼抽签决定谁与谁第一轮比赛,第一轮获胜的四人依然由裁判盲抽决定半决赛,第二轮获胜的两人进行决赛。 所有报名参加比赛的选手可获得精力速派健身会一个月的全场通用会员卡,第一轮获胜的四人可以获得健身会一个月全场通用会员卡三张;进入决赛的两人可以获得六张一个月全场通用会员卡;当晚冠军能获得会员卡十张和拳馆五千通用消费卷;会员卡可以转卖或者送与他人。 比赛过程中不戴拳套,大体上用使用国际搏击规则,输赢以裁判数秒为准,必须有一方倒下才结束比赛。 每晚前面四场表演赛的拳手是拳馆教练,比赛的八人中有两个名额固定是给拳馆教练的。只在每星期五、六两晚举办比赛, 赌博坐庄的是一个叫肥姐的马来西亚籍人,买码需在裁判第一次抽签前下注,最高下注额为十万。买第一轮获胜者一赔一,下注第二轮获胜者一赔二,决赛一赔三。肥姐会把当晚盈利的两成按名次分给每轮的获胜者,这不摆到台面上说,不过每晚的冠军获胜者都获利万数。 介绍完规则,波仔笑容可掬地说道:“麦哥,娇老大,您们都是头面人物,这当中的道道您们一清二楚,不用我多说,要耍耍也无妨,只当是个乐子。您们往这里一坐,已经是我们拳馆光彩照人的日子。” 波仔敬杯酒后离去,娇妹冷若冰霜地看着拳台上的表演赛,低声说道:“麦子,你是足智多谋的,想想怎么玩。” 我仔细想想,这规矩定得倒还显得公平,可我也明白,这些个拳手背后都有自己的一帮人,不会是单纯的搏击切磋。坐庄的肥姐也一定不是一个人,其背后一定是精力速派投资方的人,很有可能就是金家的人。拳馆用这种方式,形成江湖一股新势力,他们有正规的精力速派健身会为工作单位,私下里却与江湖各头目争抢地盘,使得很多头目不得不投靠到他们麾下,波仔只是其中之一。 精力速派健身会接连开七家分店,虽然分店没总店这么大规模、这么全的设备和项目,但俨然已经占领这座城市的健身市场,以教练为名,养起一大群身强力壮的青年,随时可以在江湖上呼风唤雨。 以我的推测和道上的消息,精力速派健身会的背后一定是佛爷和金家,晚上金紫那么笃定佛爷没有派人杀害洪定远和殊胜荣,足以知道金家和佛爷的合作并没有中断,我想,他们是要合理合法地培养出一批江湖新势力,一来配合他们的商业布局,二来牵制我和娇妹。 “娇娇,这些个拳手的实力能看得出来,可这个龙刀的实力你真正了解吗?如果我们派人报名参加比赛,要是赢不了龙刀呢?不是说他得过国际大奖的吗?” 我们来的目的,就是想看龙刀输。来之前,我和娇妹已经商量好大致策略,我们派人参加比赛,下重注连买三场我们的人赢,如果龙刀不出手,我们每星期来赢两场,他们也没多少钱输。 就算他们有足够的钱输,也输不起脸面,用这种方法逼龙刀登台,我们派出的人还得有打赢龙刀的实力才行,最好是在比赛过程中把龙刀废掉。如果我们不派人登台比赛,难以逼龙刀登台,这两个月来,江湖上已经把他奉为新的拳王,无人敢挑战。 波仔要是说的是真的,说他就败给了龙刀带来的教练,想波仔以前也是阿虎旗下最有战斗力的几员战将之一,那这个龙刀带来的人就不能小觑,龙刀的实力更加难以估计。 娇妹已经派她手下混进来看过几场比赛,可没见到龙刀出手,我这边能派出有必胜把握的:贡布、平措、黑蟒仔,阿秋和汪朝和等安保人员还在北边保护林迪薇,无法参加其中;娇妹能派出的也有几人,可我们都不知道龙刀的真正实力。 娇妹微微一笑:“麦子,我去,保证输得这拳馆倒闭,管他有多大实力,都得让他倒下。” 我暗暗扫视一圈在场的各头目,心想,只要我们派人下场,在场的人一定都买我们的人赢,如果真是我们的人赢,那拳馆肯定禁不起输几次,但如果我们输了,钱无所谓,脸面事大。 “娇娇,你不能去,你是堂堂舵姐,怎么能轻易出手呢?贡布出手,他们就难以招架,就是不知道这龙刀到底如何。” 第551章 黑拳比赛2 娇妹对我摆摆手:“不用贡布兄弟出手,今晚让冬仔先试试他们深浅。” 我当然也是娇妹这样想的,可我得尊重她,不好直接说出让她派人先试试拳台上的深浅。 说话间,表演赛已经结束,一名妖艳的女歌手正在准备登台献唱。 雪儿对服务员招招手,随即吩咐说:“让波仔过来。” 波仔笑容满面跑来,估计他已经看出我们的意图,试探性地问道:“两位老大,是下注吗?” 雪儿从包里拿出三十万现金推给波仔:“三十万,连买三场冬仔赢。” “冬仔要报名参加比赛?”波仔以前跟过娇妹一段时间,自然知道冬仔是谁。 雪儿轻描淡写地说道:“对,冬仔要是赢了,他赢的会员卡归你,快带冬仔去参赛台吧。” 雪儿的语气不容推脱,波仔看看我和娇妹:“两位老大,请放心,报名的人很多,可我一定会让冬仔参加今晚的比赛,不让两位老大扫兴。”他看看冬仔:“你不用提前过去,等名单确定好以后我来叫你就行。” 冬仔一米七五的身高,皮肤油黑,面相怎么看都是凶神恶煞的模样,头顶一条小辫子,他把身上的金链子和金戒指取下递给雪儿,也不说半句话,坐着活动关节,只等着上台比赛。 黑蟒仔带着肖玲玲突然到来,肖玲玲大摇大摆地把我身边的贡布往旁边一扯,自顾坐下来,紧紧地挽着我的胳膊:“哥,有这样的好戏怎么不告诉我?” 娇妹很眉头一皱,看看肖玲玲,随即点上一支烟,幽幽说道:“麦子,这女的谁啊?” “我妹妹,玲玲,快给娇老大问好啊,怎么不懂规矩呢?” 肖玲玲嘴巴一撇,探出头对着娇妹很很虚假的一笑:“娇老大好,我是玲玲,麦子是我哥哥。”说着,她故意仰头盯着我:“我来你是不是不高兴?” 黑蟒仔很无奈地看着我,暗示他是无辜的,还不忘解释一句:“麦哥,我也是没办法,嫂子让我带她来的。” 肖玲玲马上大声地说道:“嫂子让我来看着你,怕你冲动。”说完,狠狠地瞪黑蟒仔一样,显示她自己知道解释,不会连累他。 娇妹仔细打量一番肖玲玲,慢悠悠地说道:“麦子,这不是你们餐吧的歌手嘛,怎么是你妹妹?”说着,她故意把自己抽过几口的烟塞我嘴上,故意在肖玲玲面前显示与我关系很亲密,自己再慢慢地又点上一支。 黑蟒仔马上对娇妹解释道:“娇姐,她是歌手,可也是麦哥的妹妹,亲妹妹一般。”说着,眼光撇一撇肖玲玲。 肖玲玲马上睁大眼睛盯着黑蟒仔:“你刚才眼神什么意思?信不信我打你哦。” 我把杯子递给肖玲玲:“来了别胡闹,快敬娇姐一杯酒,这不是家里。” 肖玲玲这才站起来,毕恭毕敬地端起酒对着娇妹说道:“娇姐,玲玲敬你,谢谢你帮着我哥对付那些坏人。” 娇妹这才放声一笑:“不错,挺漂亮的一个妹妹,歌也唱得很好,我听过你的歌。” 放下酒杯,肖玲玲在我耳边低声说道:“娇姐看你的眼色有问题,小心我回去告状。” 搬弄是非倒是不怕的,她们最多是开玩笑,不会在梁凤书面前搬弄是非,就算我有些蛛丝马迹,她们也会帮着掩盖。 想梁凤书以前也不这样,这突然让肖玲玲来,莫非她怀疑我和娇妹的关系了吗?使得我的心里很忐忑不安,我必定是做过亏心事,稍有风吹草动都能心中不安。 拳台上的中场助兴女歌手浮夸卖力的表演赢得阵阵喝彩,她妖娆做作的外表足以让男人们看得血脉膨胀:水蛇腰如春风中的柳枝摇曳,染得金黄色的长发波浪滚滚,黑色渔网袜里‘秀色可餐’,上身不作一物,丰满的两个随着音乐、也可能是随着她摇摆的节奏上下乱颤,后背雪白的肌肤上纹一支艳丽的玫瑰,花枝从臀部伸出来,艳丽的花蕾在两个肩胛骨之间含苞待放。 娇妹指着舞台上对肖玲玲说:“玲玲,你要打扮成台上那样子,你们餐吧生意一定天天爆满,而且,你比她漂亮,很快就能给麦子弄一个好妹夫。” 肖玲玲用力咬着嘴唇,带着傲慢的眼神看娇妹一眼,显得很憋屈,可不知道说什么好,只用力地哼哼两声,掉头与贡布聊天,不理会娇妹。 黑蟒仔借此坐到我身边来,低声告诉我和娇妹,他前段时间为调查情况,进来看过两回,虽没有见到龙刀上台,但龙刀从美国带过来的几个搏击教练确实厉害,体力和耐力都非常惊人,江湖上的人还真没几个能赢得了。 黑蟒仔以前号称地下拳王,他的评价是非常可观可靠的,而且他不是一个爱夸大其词的人。娇妹笑问他如果上台去能后有把握取胜,黑蟒仔略微延迟,表示自己可以上台,但无法保证能打赢最后一局,三战连打,中间没战中间只间隔五分钟,而且拳手不能离开拳台边的休息专用位置,大多平日里的高手,打到第三场也体力不支。 对于抽签,黑蟒仔认为是公平的,看不出其中有猫腻,比他以前打的地下黑拳比赛更公平可信,正因为这样,所以才很快得到业内爱好者的追捧和承认。 从广告上看,这个叫龙刀的是美国人,皮肤油黑,但又没有黑人那么黑,估计是白人和黑人的混血后代,广告上他身边站的几名搏击教练,其中一个是白人,三个亚裔,另外几个是黑人,身高都在一米七五以上,雄壮彪悍,气势豪迈。 我一边和黑蟒仔、娇妹闲聊,一边注意冬仔的表情,他显得很冷静,面上看不到一点网站神色,好像很有把握打赢比赛一样。 波仔高高兴兴地跑过来,把下注单递给雪儿,低声告诉我们,因有冬仔报名参加,并且已经确定在八人名单以内,拳馆派出两人参战,中场助兴表演结束后,马上就要宣布名单,我们这边只能派一人陪同冬仔去拳台侧边的拳手专用等候位。 看波仔的神情和表现,好似是帮着我们一样,这种混迹江湖的小头目就是如此,比他强大的,他一个也不愿意得罪,内里还是帮着他的主子办事,一边在我们面前和颜悦色,另一边肯定也把我们的情况全都回报上去了,依照行业规则,他还能从我们的赌资和消费中得到提成。 第552章 黑拳比赛3 妖娆的女歌手四首歌连唱结束,主持人走上拳台,宣布当晚比赛八人名单,随之,让八名参赛选手上台亮相。 全场沸腾,多人高呼“冬仔、冬仔……”,观赛的人当中大多都是道上的人,可以说没有一个是善类。阿虎死亡以后,很多头目都投向娇妹麾下,洪培忠和林迪薇在北边达成合作以后,洪家让娇妹驱散了所有头目,但这些头目知道娇妹的实力和背景都不一般,面上依然共称娇妹为老大,他们应该都知道冬仔的厉害。 当初我第一次登门拜访娇妹时,和平措切磋的那三人都没出现,想来娇妹身边最厉害的应该是这四大战将和雪儿。 台上八人,从身高上看,都在一米七五以上,拳馆派出的那个亚裔身高最低,那个黑人应该在一米八以上,冬仔的身高接近一米八,在台上八人中,他的身高排第五,身高并不占优势。都是赤脚上台,手上只缠绷带,每个人的身高体型看得一清二楚。 我们都仔细打量台上其它七人,黑蟒仔小声介绍说,那个黑人他上次来看时,是当晚的冠军,连打三局,不见他有疲累之相,他喝的水里有没有什么特殊成分很难说,这里也不验证。 娇妹和我并不在乎输赢,当然,最好是赢,我们今晚来的目的是想真实见证这里登台拳手的实力。 春儿已经拿着我们的水去拳手休息台陪伴冬仔,她和我们的卡座相隔几十米,不停地往我们这边看,目光中好似传递着什么信息,我看不懂,而雪儿在和她‘眉来眼去’。 主持人也不在台上公开让观赛的人下注,来这里的人都懂得道上的规矩,主持人故意在台上调侃拖延,其目的就是让观赛的人有时间通过专用服务员、内部熟人进行下注。 听主持人在上面装模作样地宣扬武学健身精神,我想,龙刀是美国人,这比赛的规则和运作方式很符合江湖规矩,一定是中国人帮助策划和运营的。主持人并不介绍选手来历,知道的就知道,不知道的也不关心选手来历。混迹于江湖的‘老人’小道消息来路广泛,几乎都能打听到这些拳手的背景,不外乎是各个头目控制下的打手。 雪儿突然低声对娇妹说:“娇姐,春儿发现那边有佛爷的人,你看,在雪儿左手第三个,他负责的拳手是台上左边第二个。” 我马上把人指给黑蟒仔看,他是江湖上的‘老人’,对各路牛鬼蛇神都很熟悉,在这拳馆开业招聘时,我让他派一个年轻小弟悄然进入拳馆做服务生。这个小弟是黑蟒仔下面人从外地新叫来的人,才十七八岁,但他只是在拳馆负责打扫清洁,没法清楚拳馆高层的管理运作人员。 黑蟒仔顺着我指的方向看,低声对我和娇妹说道:“这个拳手叫阿东,属于道上的新人,现在的身份是拳馆外聘教练,不属于龙刀带来的人,但这个东东一直战绩都不错,还得过两次当晚冠军,现在开始以带徒弟为名,手下笼络其十几号人,平日里少在江湖上活动。” 娇妹曾和佛爷合作过一段时间,对佛爷散布在这座城市里的人都‘登记在册’,我想,佛爷也应该知道这一点,既然娇妹和我出现在拳馆,为何这个东东不知道回避呢?莫非他是故意想让我知道,佛爷的势力正在恢复? 以我一贯的做事手段,发现一个消灭一个,不让他有韬光养晦的机会,但我自己不能违反法律。可这个东东没有触犯法纪,也没有寻衅滋事,我能拿他怎么办呢? “娇姐,如果冬仔正好和东东对垒,有没有办法废掉他?” 娇妹显得轻松自如,紧贴着我,轻声说道:“麦子,你这是不相信我的人吗?等着看好戏吧,要废掉的不只是他。” 黑蟒仔马上轻声解释说:“麦哥,依照规矩,倒下以后不能继续攻击,除非把对手顶在角柱或者围绳上打,但不得从背后攻击,也不得攻击脖子和档部,除非在几招之内重击对手,能报名参加这种比赛的人都不是花架子,要做到挺难的。” 我想,黑蟒仔的话并非妄自菲薄,他比我大好几岁,正值壮年,平日里与贡布、平措他们也从没间断过锻炼,他的话应该是极具参考性的。 在喧嚣中,主持人介绍裁判上台抽签,为彰显公平,这裁判是特地从学校里请来晚上做兼职的。裁判略微有些肥硕,圆不隆咚的脑袋,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四十岁上下,已经有些谢顶。 主持人把写有拳手的名字纸条丢入一个透明玻璃缸里,用黑条布蒙住裁判眼睛,让裁判背对着玻璃缸,反手伸进缸里一一抽出对战的名单。 我的心一下紧张起来,想,万一第一场就抽到冬仔对龙刀的人,龙刀的人很明显今晚上场来是针对我们,他肯定也不会打没把握的仗,这样的话,冬仔恐怕就难以打完三场了。但见娇妹轻松自如,又想,她对手下人就这么有信心吗?又或者她有什么花招呢? 真是‘梦想成真’,冬仔第一轮的对手是龙刀下面的亚裔拳手,我又在心中感到略微坦然,那个亚裔拳手比冬仔矮一些,或许冬仔能在臂展方面占优势。更加庆幸的是,没有抽到阿东对战黑人拳手,要是黑人拳手把阿东打败,冬仔就没有机会与阿东交手,错过一次可以名正言顺废掉他的机会。 首先上场的是阿东与另一名拳手对战,全场一下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屏住呼吸似的看着拳台,一声清脆的铃铛声,比赛随即开始。 果然能登台的都不弱,这是拳拳到肉的比赛,并且观赛的都是江湖上有些来头的人,要是作假太过明显,可能出拳馆门,就得挨黑打。 阿东一出手就发动猛烈攻击,好像完全不用试探对手路子,压制态势使得对手处于防御和退避之中。 利益驱使下,凡事都带几分假,比赛开始不到两分钟,娇妹低声骂道:“扑街的东西,这明显是让阿东这狗东西保持体力,既然登台参加比赛,没有这样怯弱的。” 第553章 黑拳比赛4 如娇妹说的一样,没几分钟,阿东一击侧踹,对手倒台不起。在整个对战中,对手一直被阿东压制着打,整场打下来,阿东的体力损失并不严重,加上他是第一个打,等第二轮抽签时,他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第二场是我们最关心的,冬仔对战亚裔拳手。 一开展,亚裔拳手展开灵活的步伐,犹如孙悟空在蟠桃林,来回地窜,不与冬仔硬碰硬,看似他处于防御退避状态,却使得冬仔不得不跟着他的节奏旋转。 吸着烟,头歪在我的肩头,娇妹摆出一副无所谓的状态,但她的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拳台。 我和黑蟒仔的目光也专注在拳台上,感觉自己比拳台上的人还专注,随着他们的移动而心跳加速。 夏儿和秋仔没法注视拳台,他们来回扫视现场人员,防备着有人突袭我们。 雪儿坐得笔直,目光不停地在拳台和拳台边的春儿交替,传递着只有她们能懂的信息。 肖玲玲紧紧地抱住贡布一条臂膀,显得很是紧张,随着拳台上的‘短兵相接’,她的脸不停地抽搐,时不时以手遮眼,却又快速放开手盯着看,而贡布的目光在拳台和四周来回游弋。 “对手使用的是空手道加泰拳,冬仔要取胜有难度,这样下去,体力消耗很大。”黑蟒仔不由自主地轻声解释给我听。 娇妹估计感受到我的紧张,低声说道:“放心吧,看这傻佬的招式,他一定是冬仔的手下败将。” 冬仔很快就调整好战术,不再追着乱窜的亚裔拳手,改为进退步伐,如果亚裔拳手退太大,他就原地摆步防御,采用渐进法逼迫对手不得不正面交锋。 双方来回试探,拳脚交加却不粘连,各自都把重心放在防御上,弄得拳馆里噤若寒蝉,谁也找不到喝彩的点,都看得心中焦急又干瞪眼。 当冬仔又一次逼近对方,亚裔拳手且战且退,正当他要在转角处换方向时,冬仔突然向右侧跨一大步,封住对手的原撤退路线,同时右手护着自己胸前,左手横摆拳直击对方防御的手。 亚裔拳手被冬仔的快速变招打乱节奏,一拳作盾,另一拳直奔冬仔面部。 冬仔身体突然下压,一臂挡住对手的膝盖,横摆拳的左手收回来,以下勾拳击打对手腹部,脚下趁机向角落里猛顶一步,使得对手退在角柱上,再也退无可退。亚裔拳手估计感觉到自己的不利态势,双拳护住头部和胸部,弓着腰试图向外冲。 “有了,冬仔绝杀。”娇妹突然坐直身子,双手紧握在一起,低声叫出来。 伴随娇妹的呼叫,看见冬仔快速猛击对手右侧腋下,使得对手身子侧歪,但被逼迫在角柱边,人无法倒下。亚裔拳手被打得嘴巴一裂,退无可退,连倒下也不能,只好拼命以右拳猛击冬仔,试图以膝盖冲破被动局势。 冬仔好像早已预料到对方会怎样反应,以左臂硬生生接住对方的拳头,右手把对方左肩顶住,手指抓住对方肩头,身子往后微微一缩,两腿腾空跃起,一脚踩在对方膝盖上借力,另一个膝盖猛击对方胸膛,用自己的胸膛硬接住对方拳头,接着几记组合拳砸在对方两侧耳门和面部。 一切都在一瞬间,但冬仔脚落在拳台上时,亚裔拳手已经昏沉沉向前扑倒,亚裔拳手唯一的陪同人员已经冲到拳台边上大声喊叫,可冬仔并不理会,在亚裔拳手还没倒下的瞬间,再几击重拳把对手又砸向角柱,这才停手,亚裔拳手身子向突然失去骨头,顺着角柱滑落在拳台上。 亚裔拳手滑落后,身体在拳台上猛然抽搐,嘴巴里涌出一大口鲜血,使得金黄色的拳台染红一大片,就像金灿灿的一片黄菊园里盛开着一角艳丽的玫瑰。 裁判对鲜血好像很嫌弃,侧着身子蹲下去看看,不停地摇头,已经不读秒了,直接翘起两根手指去拨开亚裔拳手的眼皮,深深叹息一口,神情凝重,手一挥,让人把亚裔拳手抬下去。 立刻有几人提着拖把、水桶,拿着白色的浴巾冲到拳台上吸干鲜血,拳台又在明媚的灯光下恢复金灿灿的色彩,就连鲜血的腥味都被欢乐的喧嚣所淹没。 “冬仔,冬仔,冬仔……”众人的高呼声像是要掀翻屋顶。 估计很对了解娇妹手下几个人实力的头目都赢了,他们不一定会押注冬仔连赢,一定会重金押注冬仔第一战赢。因下注在抽签之前,观赛者大多都是道上的人,他们不会单独下注一个人,有龙刀手下两名战将出战,第一轮肯定是最少押注三人:冬仔、亚裔拳手、黑人,赢钱的几率就很大。 娇妹神采奕奕地端起酒杯:“来,为初战告捷干杯。” 端起酒杯,我们满心欢喜,向四周人举杯致敬,无人关心那名被抬下拳台的拳手,现场闻不到一丝哀伤。 放下酒杯,我看看贡布,他显得很平静,好似结局早在他的预料之中。而我随之想到,假如倒下的人是贡布,我该是有多伤心啊?露露又该是如何的悲痛欲绝呢? 肖玲玲目光深邃地望向我,嘴唇一直在哆嗦,终究没有说出一句话来,眼泪擒着泪光,双手紧紧地抱着贡布胳膊,满满把头低下去。 看到的失败者如此凄惨悲凉,那些没有看到的更多的失败者,比这更血腥凄惨的有之。惊心夺目的一场比赛,让我见惯江湖血腥的人都心中颤抖,想着与佛爷终究还有一场生死较量,到时候还不知道倒下的是谁,或许我要继续活下去,必须踩踏着别人的鲜血前进。 娇妹在我耳边轻声说道:“麦子,看你妹妹吓得,她就不该来这样的地方。” 为了祝贺娇妹一战取得胜利,我的手从她背上衣服里伸进去,抚摸着那一片光滑如玉,觉得心中颇有慰藉,在她耳边说:“没事的,她看看也好,女人从青春期开始不都得闻着血腥味成长吗?” 她仰头娇笑,脸上淡淡得胭脂蹭在我的衣服上,碾碎温柔的香弥漫开,伴随亲昵的调笑:“麦子,你最坏,看那些书都是为了学这些鬼话吧?” 第554章 黑拳比赛5 前面四场很快结束,并没有发生亚裔那样悲惨凄厉的结局,都是以倒下读十五秒后还能自己站起来甘愿认输。 裁判对获胜的四人进行第二轮抽签,冬仔对阿东,黑人对战另一名道上的拳手。 裁判抽完签,黑蟒仔倒吸一口凉气,不由自主地低声念叨:“这么巧吗?如果阿东是佛爷的人,那他和龙刀手下的拳手一定有默契,要是他拖着冬仔打,消耗双方大量体力以后,他再故意倒下输给冬仔,最后的决赛就是黑人对冬仔,这就难打了哦。” 听黑蟒仔的低声念叨,娇妹一点不在乎,慢慢点燃两支烟,把其中一支递给我,轻松说道:“没事,我的人都是不怕死的,这点算不得什么,他们能活到今天,已经是幸运中的幸运儿。” 她的话让我听起来瘆得慌,心里不由得聚拢起一股寒气,使得嘴上的烟似乎都吸不动了。把烟夹在手指尖,慢慢端起酒杯,小酌烈酒,让炽情的烈酒暂时温暖胸膛,随之装着无所谓地说:“娇姐,冬仔也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吧?” “当然啰,我们都是九死一生,已经百炼成钢,这些个人怎么能放在眼里。”娇妹对贡布撅撅嘴:“哦,贡布兄弟一定明白的,麦子你看,贡布多平静啊,他是真正的高手,见惯血腥的人就是不一样。” 听她话外之音,是看出了我心底的脆弱,故意夸奖贡布的强悍心灵,以此傒落我心底不该有的柔软。 抽完签以后五分钟休息时间,波仔喜笑颜开地提着装有二十万现金的纸袋子过来,这是我们第一轮下注后的本金加赢的钱,他把袋子递给雪儿,满心欢喜地自己倒一杯酒,对着我们说道:“恭喜两位老大首战告捷,我知道冬仔一定赢的,他一定不会输,后面两场也肯定不会输,娇老大的人是不会输的。” 波仔前脚刚走,娇妹低声说道:“这扑街仔最没出息,跟一条哈巴狗似的,从来就没有雄起过一回。”语气带着极度鄙视,也透露着自己淌血踏骨的英雄气魄。 我看雪儿、夏儿、秋仔也都丝毫不为冬仔担心,他们坚守自己职责,目光始终处于警戒四周之中,连句多余的叹息都没有,喧嚣中的苍白神情,冷漠得好似不在人间。 想我自己也曾浴血奋战过,战斗中的我反而没有此刻的胆战心惊,作为旁观者的我,发现人与人之间竟然是如此残忍,只是身处‘虎豹豺狼’的喧嚣中,不敢轻易显露心底的柔软,害怕心中丝丝善意会变成焚烧自己的火焰。 第二轮首先是冬仔对战阿东,如黑蟒仔担心的一样,阿东明显在拖延着比赛的节奏,想尽可能地拖垮冬仔的体能,他第一次被冬仔打倒以后,裁判读秒到十的时候,他慢慢站起来接着打,很快打破了冬仔的眼角。 冬仔似乎已经明白阿东的打算,他也倒地一次,起身后到角柱边让春儿给他眼角止血,随后继续漠然地回到战斗中。 也可能都打过一场,速度没有第一场那么快,攻击的猛烈度也有所下降,最终,阿东倒下认输。 黑仔轻松打赢另一名选手,助兴歌手上场,还是那个妖艳女子,她的歌声散发着女人的柔情,撩拨着男人的心弦,就像在草原相亲会上,款款深情唱起柔情似水的歌声,把拳台上的暴力之气消散殆尽,一腔浓艳肆意弥漫。 波仔依然是兴高采烈的样子,为我们送来装有三十万现金的纸袋,十万是本金,二十万是赢的钱。钱来得如此轻松,娇妹都没有正眼看,雪儿也只是把纸袋子在手中掂量掂量,随意丢在桌子上。 回想起我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那时觉得钱是那样地难寻,好像钱和我的生活隔着一条深不见底的大峡谷,我无法越过峡谷去拥抱它,它也无法飞向我的怀抱,那时的肉包子、白馒头都觉得比现在的山珍海味香。 又或者我是流水线上的一名工人,每天加班加点、工作十二至十六小时的干,中途还不能失业,这些钱也得要十几年才能存下来。想到这样的一笔钱,有人十几年生命要消磨在流水线上,我又不禁庆幸自己能有机会淌血踏骨向前进,使得自己的生活看似比大多数来到这座城市的人,更加‘富贵荣华’。 本以为冬仔消耗了大量体能,让我惊奇的是,他一个空翻跃入拳台,好似刚从清晨醒来一般精神抖擞,随之我们立刻想到,他喝的水中一定有特殊成分,不然绝不至于熬过两场苦战后,却能如此快的恢复体能。 黑人同样显得容光焕发、气定神闲,看来都有自己的‘独特功能性饮料’,只为一场本可以不用比赛的比赛。 冬仔比黑人拳手矮了半个头,身型也明显要小一圈,但他眼里没有丝毫担心和恐惧,表情依然冷峻,目光紧盯对手,小心翼翼拉开架势,不轻易拼力攻击。 比赛一开始,全场噤若寒蝉,所有的目光交汇在拳台上,似乎都像看清比赛的每一个细节,拳手的唾沫、汗水、鲜血哪怕飞溅出一滴,大家也希望看清是如何飞溅的。 一交手,冬仔显得力量有些不足,不敢和黑人硬碰硬,被黑人逼迫得不断后退,每一拳、每一脚都发出轰隆的响声,拳拳到肉,这是没有中场休息的比赛,除非一人倒下认输。 黑人同样处于高度警惕当中,不给冬仔任何可乘之机,相信他已经仔细观摩过冬仔绝杀那个亚裔拳手,他不想重蹈覆辙。 我看娇妹也专注地看着拳台,不再像先前几场比赛那样轻松自如,阴冷的目光射向拳台,仿佛是要用目光助冬仔一臂之力,让目光变成利剑射伤黑人拳手。 雪儿突然低头小声说道:“看,对面玻璃房里那个人,肯定就是龙刀。” 我和娇妹同时抬起目光,当我们看他时,他也在看我们,目光交汇,马上离散。 玻璃房里的龙刀高大威猛,脑袋铮亮,犹如一颗黑色的保龄球,刚毅的脸上目光炯炯,硕大的鼻子有点像猩猩一样外翻,撑在玻璃上的大手掌像我小时候扇风的蒲扇,整个人像钢铁雕塑一般耸立在玻璃后面。 第555章 残忍的胜利 我对贡布使眼色,让他看龙刀,他表示已经看到,我探出身子去,低声对贡布说:“龙刀这身材恐怕比我们大一倍,以后又是劲敌啊。” 贡布温柔地把臂膀上肖玲玲的手放下,弓身和黑蟒仔换一个位置,让黑蟒仔坐到肖玲玲外面去护着她,以防万一。 娇妹见贡布仿佛有话说,立刻把脑袋凑过来,只听贡布低声说道:“玻璃房里,龙刀背后坐着那个人一定是枪手,很可能是巫师派来观察我们的人。” 这让我觉得很惊奇,即刻问道:“如何能看得出他是枪手。” “哥,你仔细看他的手指,你看,他的右手搭在沙发边沿,食指单独伸出,他身子略有动过,可他的右手一动不动,这是长年训练的狙击手才能有的习惯。” 娇妹深吸一口气,侧头看着贡布:“贡布兄弟真是全才啊!你这样一说,我才注意到,确实如此,麦子,我们别盯着看他,别让他发现我们已经发现他。” 娇妹手指在雪儿玉白的腿上轻点,让她坐下来,我们四个人紧挨着一起,各自端起酒杯,假装紧张地看着拳台上,娇妹说:“雪儿,玻璃房里的那个枪手不能跟丢了,他很可能是巫师的人,甚至就是巫师本人。” 雪儿轻声说道:“好的,娇姐,我也已经注意到了,刚刚已经发短信给拳馆外面的人,让他们想办法日夜蹲守,放心吧。” 我们正低声商量着,冬仔在拳台上突然被黑人拳手一记重拳打倒,全场一起惊呼,只见冬仔重重的倒下时,脑袋在拳台上还像兵乓球一样弹跳几下,裁判马上一手拦住黑人拳手,一手指着倒下的冬仔,身子半蹲下去对冬仔问着什么。 冬仔晃动一下脑袋,双肘撑在拳台上,身子往后挪一挪,后退着慢慢站起来,用手接过春儿抛出的特殊毛巾擦拭眼角的鲜血,一条血红还是从他的眼角开始延伸到脸上,表情依然冷峻,目光依然坚定。 此时的雪儿拳头紧握,好像很紧张的样子,低声问:“娇姐,看样子冬仔要输,要不你和麦哥先走吧。” “为什么要先走?”我好奇地看着雪儿:“是觉得输了会让我们两个没面子吗?没关系,既然赢不了,那就让冬仔认输吧,拳台上赢不了,不代表台下还会输。” 娇妹伸出一根指头在嘴唇下来回游弋,微微点点头:“麦子,台上我也要赢,等着看吧。”说着,对雪儿翘起下巴。 我不知道娇妹对雪儿翘下巴是什么意思,但雪儿马上站起来看向拳台边的春儿,一定发出了什么她们相互能看懂的暗号。但我看拳台上的局势,冬仔明显打不过黑人拳手,黑人拳手不只是速度敏捷,防备也很谨慎,冬仔再难以像打亚裔拳手那样趁虚而入。 冬仔又一次倒下,嘴皮被打肿而且流血,在倒下的一瞬间,脸颊骨又挨了黑人拳手一记重拳,翻倒在拳台上时,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就像是一堵墙轰然倒下,现场发出阵阵嘘声。 春儿已经趴在拳台边沿,对冬仔呼唤着什么,现场已经议论纷纷,声音变得喧嚣嘈杂,使得我无法听见春儿的话。 裁判半蹲在冬仔身边,手里比划着数字。 冬仔又慢慢站起来,对着拳台外吐出一口鲜血,深吸一口气,目光死死盯着黑人拳手,双拳紧握,慢慢走向拳台中间,强撑着继续战斗。 肖玲玲紧咬着嘴唇,双手死死抱着黑蟒仔的胳膊,脸上惊恐万状,却又看得目不转睛。想她曾经挨过无数的打,可能比台上还要惨烈千百倍,必定她挨打时,是被铁链拴着的,她只能挨打,没有丝毫反抗的力量。看她满眼泪光,似乎是在为拳台上的惨烈战斗感到悲痛,也可能是凄惨的回忆浮上心头。 黑人拳手已经完全占据上风,密不透风的组合拳挥向冬仔,双腿、双膝配合着拳头,以高压态势对冬仔展开最后的暴击,仿佛要把冬仔打成包饺子的肉泥。 冬仔在黑人拳手的攻击中步步后退,很快被逼退到角柱边,使得我心里揪成一团,心想:遭啦,黑人拳手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刚才冬仔就是这样把亚裔拳手打得生死未卜的。 我微微抬眼看看玻璃屋里的龙刀,他的表情放松起来,嘴角上带着微微笑意,仿佛在为即将到来的胜利庆贺。我瞥见龙刀背后那个人,他依然探身坐着,姿势没有改变,目光仿佛在看我们,又好似在看拳台上的比赛。 突然见冬仔伸开了紧握的拳头,以脑袋顶着黑人拳手,一手高抬挡住黑人拳手密集的攻击,另一手成鹰爪状,用力插向黑人拳手肋骨。我仿佛听到黑人拳手肋骨爆裂的声音,随即,黑人拳手身子快速后退,一手护着被冬仔击中的肋部,口里大叫着什么。 黑人拳手的叫声还没成话,冬仔已经窜上去,用双掌猛烈插向黑人拳手腰部和胸前,速度快如闪电,黑人拳手庞大的身躯在拳台上像是摇摇欲坠的大柱子,一时却又倒不下去,口里喷出一口鲜血,双拳对着冬仔头部乱舞。 冬仔也应该是用尽最后的力气,低着头任黑人拳手的拳头砸在脑袋上,手掌半握,拼命攻击黑人拳手胸口,两人在快如闪电的攻击中同时倒在拳台上。 冬仔和黑人拳手倒下后,各自嘴里淌出一大滩鲜血,使得裁判不知道来回地看,好像不知道改先去看谁。 全场凝心静气,顷刻间变成死一般的沉浸,在鸦雀无声中,冬仔一手慢慢撑起来,摇摇晃晃站起来,对着黑人拳手旁边吐出一口鲜血,然后,高举着双手,显示自己已经获胜。 娇妹抬起头来,对着玻璃屋里的龙刀比出一个划脖子的姿势,双脚傲慢地翘在酒桌上,侧头低声对我说道:“怎么样?我说过,一定会赢的,那个拳手活不过今晚了,必死无疑。” “为何?” 娇妹刚要解释,贡布低声说道:“高手,真是高手,冬仔的最后几下是杀人把式,那些招式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拳台上,同归于尽式的杀人招式,他自己也伤得不清啊!” 第556章 火并 现场一下轰然喧闹,有人喊叫冬仔的名号,有人高声长叹,有人指爹骂娘,估计是有人下重注买黑人拳手赢,虽然每人只能最高下注十万,但有的头目让身边人全部代替下注,使得一桌高于百万的也有。 喧闹中,大多数人都站起来了,却没有人离去。 裁判让人把黑人拳手抬下去,我看那黑人拳手已经死了一样,像一具沉重的尸体被抬下去,留下一滩血红在台上。裁判匆匆宣布冬仔获胜,自己随之跳下拳台,消失在喧闹中。 春儿一个凌空跳翻,冲上拳台护着冬仔撤下拳台,现场掌声雷动。 很快,波仔的小弟提着袋子过来递给雪儿,恭敬地对我们说一声:“娇姐,麦哥,我们波哥临时有事,没法来送两位老大和朋友们,请包涵。” 看见坐在最外边的黑蟒仔突然窜起来,把肖玲玲一把推到贡布怀里,大声叫道:“贡布,保护好麦少和玲玲。” 娇妹也站起来大声吼道:“扑街,找死。” 贡布已经一手压着肖玲玲,一手挡在我胸前,低声说道:“哥,别起来。” 我离开身子后仰靠着沙发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紧急事情,慌忙看去,拳台边已经乱成一团。 娇妹提前让自己手下进入拳馆,坐在靠后的几个卡座,此刻也已经涌到我们座位周围,把我们与外面的人隔开。 夏儿和秋仔已经窜入拳台边,雪儿傲然挺立在娇妹身边。 黑蟒仔快速跑回来,对我说道:“拳馆里有一帮来历不明的人和春儿他们打起来了,这帮人说冬仔使了阴招获胜,违背江湖道义。” 我蹭的一下站起来,大声喊道:“管他个球事,让兄弟们进来,灭了他们,不管他们是谁。” 娇妹低声对我说道:“麦子,你们别动,小心被巫师的人趁乱下手得逞。” 黑蟒仔高举双手,扯开嗓子大声吼道:“各位兄弟,不相干的人请尽快退开……” 一个酒瓶飞向黑蟒仔,伴随着一声大喊:“你他妈算什么东西,不就是个二五仔吗?” 使得他的话没法继续喊下去,黑蟒仔怒了,窜起来从几张卡座上跳过去,对那扔酒瓶的一桌即刻展开暴击,黑蟒仔的几个小弟也从旁边冲了过去。 杨可凡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冲到我面前,喊道:“麦少,小心,这里面有文章。” 我回头一看,十几个人在围攻黑蟒仔和他的三个小弟,马上从桌上提起两个酒瓶:“娇姐,前面的事你搞定,我得先搞定后面的人,可凡、贡布我们上,玲玲,你先坐这里别动。” 我一边翻越卡座,一边捡起卡座上的酒瓶往打斗处砸去,并大喊道:“谁他妈的不怕死,敢动我的黑仔?” 我和杨可凡、贡布冲过去,好些个头目立刻带人清理出一片围观区域。 在贡布和杨可凡两人帮助的攻击下,对方十几个人在几分钟内全都倒下,黑蟒仔脚踩住一人,大声说道:“麦少,这狗日以前是跟老严的,最近又嚣张起来了。” 我指一指地上的洋酒瓶,对黑蟒仔的小弟大声说道:“每人砸断一只手,责任算我的。”随后,我对周围的人大喊道:“谁还觉得佛爷能重现江湖,你跳出来我看看,见一个灭一个,你们都给我听清楚,黑蟒仔是我的人,谁不给他面子,我就灭掉谁。” 一片惨叫声中,我带着他们杀回到刚才的卡座边,见肖玲玲惊恐万状的伏倒在沙发里,两个娇妹的小弟正保护着她。 龙刀已经带着十几个人出来把娇妹的人和那帮人分开,娇妹看我已经解决上面,从卡座上一跃而起,向猎豹一样窜到拳台边,手在空中一扬,她和雪儿立刻绕过龙刀等人,冲入刚才找事的一群人中,左右开工,惨叫四起。 刹那间血肉横飞,拳馆里弥漫起血腥之气。 娇妹和雪儿如入无人之境,两人配合如连体人,手脚似刀剑,加上夏儿和秋仔配合攻击,对方二十多人如一框鸡蛋掉地上,全都躺成一地。 春儿扶着冬仔回到我身边,低声说道:“麦哥,还不能走,小心有埋伏。” 看着眼前混乱态势,我低声吩咐黑蟒仔:“你和兄弟们一会儿负责送玲玲安全回家,别担心我,有贡布和可凡在,没人动得了我。” 黑蟒仔警惕着四周:“好,哥,一会儿一起走。” 我拉起肖玲玲:“玲玲别怕,没人能伤你。” 肖玲玲颤抖着说道:“麦子哥,以后我再不来参与你的事情了。” “没事,就当看表演。” 娇妹一动手,龙刀和他带的一帮人全都甩手离去。 江湖各头目都是不怕事大的人,退到边上看热闹,而那些实力不够的混混们早已匆匆离去,不敢围观这场大佬们的对决,估计会在外面传出‘天花乱坠’一般的谣言。 我拉着肖玲玲的手,脑子里开始快速翻动,想这难道是巫师想试探我们的反应能力吗?如果是这样,我们不上这当也不行,总不能让他们打了我们。 雪儿在拳台边对我招手,我们一行人从卡座出去,他们把我和肖玲玲簇拥在中间,在全场喝彩声中走出拳馆,大门外两边都是头目夹道欢送,都借此大献殷勤:“麦哥威武!”、“麦少永远是老大……”、“娇老大真是战神啊!”…… 我把肖玲玲送上车,让黑蟒仔带着两个人开车送她回去,她从车窗伸出手:“麦子哥,要小心一点啊!贡布,千万别让人伤了麦子哥。” 规矩照旧,几辆车开进香蜜湖的会所,这本是刘秃子的私人产业,在他消失以后,林迪薇与洪培忠达成合作,我们就以这地方为我们的共同大本营。 车一到,早已等候在停车场的医务人员马上把冬仔推走。 雪儿递上来两支点燃的烟给我和娇妹:“娇姐,麦哥,坐里面还是外面?” 我仰头吸一口凉爽的夜风:“外面,让厨师多做些好菜犒劳兄弟姐妹们。” 娇妹趾高气昂地环视一圈远处的霓虹,爽朗笑说道:“麦子,坐外面不怕被巫师的人狙了吗?” “娇娇是当时穆桂英,有你在,他们敢来送死?” 雪儿吩咐人给我们摆好位置,请我们坐下。 我招呼贡布和杨可凡、雪儿一起坐下,问道:“可凡,你这么在拳馆里?” 杨可凡看看娇妹:“被娇老大打倒那帮人,我已经跟踪他们好久,这帮人从外地来的,身手还都不弱,他们什么事情也不干,可与佛爷的暗探和龙刀他们都有接触,他们今晚恐怕是故意动手的。” 第557章 午夜劲武 娇妹对杨可凡投以赞许的目光:“可凡兄弟干得不错,真不愧是林董的人,我看到你打出的暗号,所以故意出手废了他们,巫师想看我们的反应,那就让他看看,希望他尽快出现,我们也想看看到底鹿死谁手。” 看来我的推测没有错,娇妹和杨可凡也是如此想。 雪儿接过一个大手提包,转手递给杨可凡:“娇姐知道你是坐不久的,所有让人给你准备这些酒菜,带回去慢慢享受,凡哥辛苦了。” 杨可凡接过提包,微笑致意,回头张望都市凌晨的稀落灯光,清秀的脸上带着忧虑,浓眉不展,叹息道:“麦少,林董就快要回来了,巫师还没动手,有可能他们在等林董啊!” 他的忧虑我也同受,我早已让娇妹和黑蟒仔都把人撒出去,寻觅这两个月,巫师的影子也没看到,晚上在拳馆也只是发现一个可疑枪手,我一直记得老代说过:“巫师一旦动手,他便有十足的把握。” 我站起来送杨可凡:“兄弟,别无它法,还是依照计划行动吧,娇姐的人现在已经和你互通信息,还是我们做诱饵,你们在暗处。” “麦少,林董和阿秋都严加叮嘱,让你小心一些,哎,今晚在拳馆你……”他笑一笑,委婉地说道:“怎么能让你出手呢?” 夜风送爽,娇妹显得轻松自在,慢慢站起来,点上一支烟,望着杨可凡:“可凡兄弟,麦子和我在一起还不放心吗?今夜月朗星稀,这里四周都是我们自己的人,让我试试你。” 说着,娇妹手指上的烟如流星一样划过,她单手借力椅背,凌空伸手夺了杨可凡手里的提包,人已经跃出几步远,娇媚带笑说道:“林董如此担心麦子安全,在我身边还不放心,我看看你这林董身边的高手,能不能把这提包抢过去。” 都是如钢筋铁骨一般的身躯,好似晚上的战斗没有尽兴。 杨可凡身型并不魁梧高大,模样清秀,加上穿一件宽松的体血衫,从外表上看不出他有多强悍的体魄。 “得罪了,感谢娇姐赐教。”杨可凡一抱拳,脚踏月光,人如夜鸟惊飞,在空中穿刺出吱啦一声响,旋风一般卷向娇妹,二人如疾风中互相追逐的苍鹰,贴身战在一处。 雪儿微笑着摇摇头,对旁边人一挥手:“再给凡哥准备一包吧,老大今天兴致没泄够。” 我一直不知道娇妹到底有多厉害,晚上看她在拳馆里大展身手,当时我心里还有些疑虑,看她那刚柔并济的极速出招,我担心汪朝和他们也未必是她对手,虽然她现在和我精诚合作,可阿秋私下告诉我说:“娇妹是江湖杀手,无家无根,这样的人心无归处,难保她不被别人卖通,既要合作,也要提防。” 提包在娇妹手中来回变换,她身如鸿毛,快如流星,几招过后,已经拉掉杨可凡宽松的体血衫,使得杨可凡露出他雕塑一般的肌肉,背上几道旧疤痕,犹如灵蛇粘附在背上,在月光下肆意遨游。 杨可凡被娇妹几个连环踢逼得连连后退,娇妹突然把手里提包抛向头顶夜空,弓身一掌刺在杨可凡胸口。 “啊!”大叫一声,杨可凡手捂胸口,疾步退出十来米远。 娇妹脚尖举过头顶,呈金鸡独立姿势,以脚尖接住手提包,收脚时,脚尖在空中一晃,把手提包甩给雪儿,娇笑道:“可凡兄弟,承认啊!” 杨可凡双手抱拳,咧咧嘴:“娇老大这是什么功夫,我从没遇见过,佩服、佩服啊!” 看不出杨可凡有故意输掉的迹象,想来他确实不敌娇妹。 “接着,散一散淤。”雪儿把几块冰块用口布抱住,丢给杨可凡。 杨可凡一边用冰敷着胸口,一边走过来,玩笑说道:“贡布兄弟,你也练练?尝尝娇姐掏心手的味道?” 贡布有些腼腆,还没开口,娇妹主动对贡布招招手:“贡布兄弟,来,玩玩,大战在即,我们也得看看强敌来临时,改如何配合攻击。” 都是练家子,日常切磋练习是常有的事,娇妹如此兴致盎然,我想,她难道真是想暂时非凡的身手,好让林迪薇觉得我跟她在一起是安全的吗?杨可凡不敌娇妹,他让贡布试试,莫非是想看看其中窍门,好回去摸索出对付娇妹这杀招的办法? 见我不反对,贡布拿起桌子上的手机抛给娇妹,一手拿出自己的手机在手中掂一掂,腼腆地说道:“晚上在拳台上,冬仔就是以娇姐这套手法杀死黑人,我也是第一次见如此诡异的手法,力量与速度都算是‘另辟蹊径’,那我也玩玩吧,以手机为刀,被刺中三下算输。” 夜风劲吹,风像是突然加大了力量,四周的绿树呼呼摇晃起来,吹得娇妹的长发横飞在风中,却有一缕长发垂在肩头猛烈颤抖。 贡布往外走几步,难为情地说道:“娇姐,你把头发上的白玉珠子拿掉,我怕打起来,我习惯性地要夺掉它,造成误伤娇姐。” 娇妹手指在头发上一撸,笑说道:“贡布兄弟好眼力,我拿掉就是。”她把白玉珠子抛给我:“麦子,这可是我的宝贝,不准弄丢了哦。” 我刚接过沉甸甸的白玉珠子,贡布已经踏步杀向前去。 杨可凡眼睛盯着贡布与娇妹的战斗,走到我身边,指一指自己胸膛:“麦少你看,她这手法是夺命的招式,太过诡异,从没见过。” 我低头看去,杨可凡胸口上巴掌大的一团淤红,像是一块天然胎记长在胸口。 杨可凡把手掌上翻对我演示一下,低声说道:“肋下长穿,不管对手多强大,也禁不起这一杀招,娇姐刚才要是多用些力道,我的命恐怕就没了。心脏是人最重要的命脉,是人都知道,但在打斗中要使出这招术,要不是特意练习,几乎做不到,速度不够,在使这招的过程中,很容易被对方重击头部,招还没使出,自己就会被打倒。” 一辆车驶进停车场,强光车顶在夜空中划出一道雪亮的弧线,桌上对讲机里传来话:“是黑哥来了。” 见黑蟒仔快不跑来,嘴上已经喊道:“谁跟谁啊?看来我是来对了。” 第558章 异乡的夜风 黑蟒仔让两个小弟去旁边吃喝,自己跑到我身边,眼睛盯着战斗,心痒痒地说:“贡布对娇姐,简直太难得。”又看看杨可凡,指着他的胸口:“揉什么?被伤着啦?” 杨可凡伸出一掌,快速在黑蟒仔胸口一戳:“你试试,被娇老大戳中,小命难保。我刚被戳中时,感觉一下呼吸没了,这招厉害啊!” 雪儿突然惊呼一声:“娇姐小心啊,贡布和平措一样,当心他……” 娇妹被贡布的手机戳中腰部,疼得退出好几米,她揉一揉腰间,打断雪儿的话,大声喊道:“稀罕你提醒。”喊着,又疾步流星冲向贡布。 贡布又想以刚才之法攻击娇妹另一边,被娇妹一个下边腿,附带以拳打击贡布膝盖间,使得贡布跌落出去,差点摔倒在地。贡布稳住身子,改为快速跳动的步伐,极速翻动,以腿做鞭,铺天盖地地攻击娇妹,使得她三路应接不暇,再突然一个仰面平淌如水,娇妹又被戳得一个踉跄。 “三比二,多谢娇姐承让。”贡布往旁边跳开,对着娇妹微微鞠躬。 娇妹‘气急败坏’地笑起来:“哈哈哈,贡布兄弟确实厉害,比平措的手法好似还快一些,我甘拜下风。” “罚你把它喝掉,就是你提醒,不然我不会输。”娇妹来到桌前,端起一杯酒递给雪儿,娇声娇气。 杨可凡提着新准备好的一大包酒菜离开,我送他到停车场,上车时,他望一望楼前花园里的欢声笑语,低声说道:“哎,阿秋教训得对,我们要能练到贡布那样就好啦!麦少,还是要小心一些,这几天隐秘活动那帮人好似在集结密谋,等我消息。” 看着杨可凡的车转出停车场,车灯在空寂无人的树下射出一道光剑,转眼消失在空落孤寂的街道上。见得几个人还在四下巡逻,使得我的心多愁善感起来,想啊,要是巫师来伏击我们,这些外围巡逻的人,肯定首当其冲要被巫师的人干掉,他们的生命还这样年轻。可是,他们不这样,又能怎么呢? 一边往回走,我一边低声对贡布感叹说:“兄弟啊,还是应该让平措带他们离开这里,就当去你们兄弟的家乡悠游几个月也好,今晚那些人都不是善类,我担心他们攻击家里。” 贡布停下脚步,长叹一声:“哥,他们不愿意走啊!再说了,如果佛爷真要害他们,他们出去的路上不是更危险吗?在这里,好歹还能有个防御屏障,真要在路上狭路相逢,他们连个支援都没有,还是留下吧,我们的安防措施挺完备的。” 娇妹在花园里大声喊道:“说什么悄悄话?麦子,快过来喝酒。” 南国的夜里最适合在露天喝酒畅聊,想是凭临海边的缘故,一到晚上夜风徐徐,露天里坐最是清爽通透;这座城市的白天太过匆忙,仿佛每个人都疲于奔命,没有闲坐的时间,好似无故耽搁一会儿,成功的机会就会稍纵即逝、本该属于自己的钱就被别人抢走了。 因为匆忙,没有人像我故乡里的那些人,在明媚阳光下坐在田间地头抽袋叶子烟,聊一聊某个寡妇的风流韵事,又或者说一段某人家里的鸡飞狗跳。有时候我想,这城市如此繁华,是因为每个人都很匆忙吗?城市因为匆忙而繁华,我故乡里那些人在田间地头,一聊就是半天,所以贫穷? 生命总需要闲下来缓冲,这座城市都是身在异乡的梦想家,就算是在工厂流水线上每日工作十二小时以上的人,也会在夜里坐在路边的绿草地上温习人最原始的快乐,又或者哀叹绝望的生活。 夜色降临,这座城市的路边摊、露天大排档都人满为患,仿佛异乡的夜风能消弭思念与苦闷,仿佛人声鼎沸的嘈杂能驱散异乡的孤独感,就算只花三五元钱吃一碗酸辣粉,也能享受露天的夜风与人潮的嘈杂。 我是最爱夜里的露天的,说不准是不是爱夜里露天的夜风,或许夜风真能消弭思念与哀愁。在我刚从故乡一路颠沛到南方的城市时,只有露天的夜接纳我,我不得不在夜露中渡过漫漫长夜,因为无处可归,只能在街角残灯、夜风中孤苦伶仃地把一个又一个希望寄予日出之后,足足有几百个夜晚以夜色苍穹为被褥、以街角旮旯为席,我太熟悉异乡的夜晚。 和梁凤书在一起后,我们最开始很长一段时间的纵情纵欲,都是在远离城市灯火的郊外野地,那时觉得夜风尤其舒坦,那时仰望星空弯月时,觉得它们发出的光芒都是深情而暧昧的。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和梁凤书都讨厌午夜街头,白天疲累不堪,夜里还得坐在露天夜风中喝酒应酬,那时啊,感觉夜色降临,意味着我的胃又将翻江倒海、梁凤书要强颜欢笑,当然,美好的生活需要强颜欢笑。 终于,生活好了,可以悠闲坐在露天的夜风中享受繁杂美食与啤酒,可这样的时间并没有维持多久,记得和李木、依依在夜风中把酒说梦,也只有寥寥几次。 在我为基础生活奔忙时,很羡慕那些街头混混,他们白天无所事事的酣睡,甚至是拥着不同的美丽青春姑娘酣睡,晚上可以纵情夜色,能在路边摊上肆意疯魔,甚至留着血在夜色里奔逃的身影都是那么的潇洒侠义。 后来,我与江湖千丝万缕,或许是因为梁凤书的谋划、我的多疑狡诈,我在江湖中爬得太快,也足够幸运,自攀附上齐爷以后,再也少有在街头繁杂喧闹的露天喝酒畅聊,常常还怀念那些夜里的露天美食,也只能让人打包回来吃。 自我不能在露天的夜风中享受美食与啤酒时,我的身份仿佛就高贵了,仿佛已经脱离底层人的挣扎,仿佛已经不需要夜风消弭思念与哀愁了。仔细想来,不是富裕的生活和看似高贵了的身份让我离开露天的喧嚣,而是危险,拥有太多,不敢再肆意坐在街头露天的夜风中,总担心嘈杂喧嚣中射出一支冷箭,生命就会如流星一样陨落。 我的身边人都是异乡人,这座城市里谁又不是异乡人呢?身在异乡,我们还是需要夜风消弭,就算不能坐在露天喧嚣嘈杂中,我们也习惯性地坐在属于自己的花园里,好像只有这样,生活才更真实。 第559章 进退维谷 午夜的风也确实可能可以消弭心中的疲惫,还有思念与哀愁。我的孩子已经在牙牙学语中被人送入黄泉,我的小语不知还在哪里疗伤,夜风无法消解我心中的思念与哀愁,更不能抚平心中的仇恨,我依然愿意坐在夜风中,夜风能让我更清晰地看见仇恨与心底无法愈合的伤疤。 黑蟒仔的酒量越来越大了,连豪气都壮硕了,他一杯接一杯地敬娇妹的酒,用他仅有的溢美之词赞美娇妹的美丽与武艺高强,尽管娇妹的笑讪讪的,他依然愿意没话找话。 我没有怀疑过黑蟒仔的忠诚,可最近越来越感觉他的欲望在肆意生长,或许他也想在这座城市有一栋凤书楼,或许他也想在江湖上呼风唤雨。 佛爷已经只能躲藏在幕后使阴招,洪培忠与林迪薇达成合作以后,一段时间一统江湖的娇妹也不再‘领导群雄’,江湖分崩离析,各头目开始‘占山为王’,黑蟒仔以我的名义也扩张了队伍。 没有富足的资财和强硬的靠山,谁也不能在这座城市的江湖里傲视群雄,就连当初佛爷也得靠着齐爷的名号统领江湖,所以,我相信黑蟒仔没有实力离开我自立山头,加上我和梁凤书时常让他与各头目为敌,他在江湖上已经失去‘人望’,就算我的对手想收买他而暗算我,他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 十几年的江湖生涯,我相信黑蟒仔一定是聪明人,他应该知道,一旦背叛我,他的生活不会安稳多久,他的老婆孩子甚至要改名换姓,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黑蟒仔不会不知道自己的斤两,而且他也明白,他下面的小弟大多听他指挥,是因为我这个‘荣誉市民’授权给他指挥,我有高贵的林迪薇相亲相爱,这是他粗鲁的黑蟒仔永远也高攀不上的。 我早已明白,男人到一定年纪,就会把道义和良知抛在一边,心中的欲望会没有节制的生长,所以,我一直觉得女人比男人可靠。黑蟒仔不再年轻,虽然他还是那么能打,可他必定没看过几行书,肆意生长的欲望没法找到落实之处。 梁凤书谋划着把面包店开出了几家分店,步履餐吧的老板名号也让黑蟒仔担任,就是为了填一填他肆意生长的欲望,也能有财源养一干为我们冲锋卖命的小弟。江湖中人需要默契,要是不懂得该有的默契,就会被江湖抛弃,甚至要命丧黄泉。 黑蟒仔的老婆秀秀就极其懂得该有的默契,尽管面包店梁凤书让他们两口子占大股,秀秀从不敢在梁凤书面前以老板自居,不只让女儿宋小金做了我和梁凤书的干女儿,每日再忙,也必要带上水果或者小礼物去探望梁凤书,她是很‘识时务’的,女人之间的情感一旦被培养起来,比嘴上兄弟义气的男人们交心千百倍。 接连几杯酒以后,娇妹不再接受黑蟒仔的敬酒,黑蟒仔也就识趣说道:“为了麦少交给我的安保任务,我最多能喝三分醉,今晚不喝了。” 娇妹是个豪爽人,她江湖漂泊太久,加上她不凡的身手,足以蔑视任何居心不良的对手,所以,她不像我这样处处设防,愿意与江湖儿女把酒言欢,可她又有洁癖,一般人无法靠近她,因为我的缘故,她愿意把黑蟒仔当战友,而且黑蟒仔在梁凤书的调教下,还算是个能上得台面的体面人。 “黑仔,今晚故意在拳台边找茬的那帮人不可小觑啊!像那样的人,佛爷有足够财力养很多帮。” 娇妹依偎在我的肩头,突然来这么一句,我都有些莫名其妙。我想,这个道理黑蟒仔应该是懂的,她何必要这样故意提醒呢?以她的酒量,应该是全无醉意的。 黑蟒仔看看我,好像明白了我都没明白的话外之音,带着歉意的说道:“娇老大说得对,哎,我确实大意了,那些人应该是要早灭掉的好,只是,麦哥让我平时尽量少挑事……” 娇妹马上打断黑蟒仔的话,歪着身子仰头看着我:“麦子,这是挑事不挑事的事吗?我们得让那些人不敢伸头,是吧?” 我这才明白娇妹的意思,她觉得黑蟒仔已经不够胆量了,甚至有些‘明哲保身’,对应该给予当头棒喝的人没有及时出手,已经开始瞻前顾后,没有了江湖该有的雄霸之气。身在江湖,被别人进一步,自己的地盘就会少一分,当退缩到维谷时,就会变成别人‘扬名立万’的靶子。 古人说‘自古英雄出少年’是有道理的,人到一定年纪,就会为生活安稳而变得谨慎,做事是容易瞻前顾后,说好听一点叫‘成熟稳重’,其实就是被生活洗练得‘进退维谷’,没有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量。 黑蟒仔比我大好几岁,我也一直秉持尊重身边人的原则,不愿意对身边人‘吆五喝六’,不想白废了读那些书,只好暗暗敲打他,指一指不远处的高楼密林:“黑仔,想当年你跟着北仔时,江湖上谁都忌惮你几分,这江湖是谁的?应该是咱们可以横着走的地方,我总比北仔有料太多了吧?” 黑蟒仔是个聪明人,他立刻感受到了我对他最近的表现有些失望,马上精神抖擞地说道:“当然,就连肖志程那样的人都得听麦哥的,我懂了,最近我确实有些瞻前顾后,麦哥,明天起,我一定拿出该有的份量来。”说着,他站起来:“我先回去,刚才娇老大的话我也记下了,一定不让麦哥操心。” 看着黑蟒仔带着两个小弟消失在夜风中,雪儿轻声感叹道:“男人是不是有了家室,就会变得畏首畏尾。” 娇妹指一指贡布:“雪儿,也不尽然,你看看贡布兄弟,他不也有家室了吗?可他眼里的犀利没有消减半分,贡布兄弟,你老婆还有小半年就该生产了吧?” 贡布一直是坐得笔挺的,郑重说道:“是,嫂子说国庆以后的预产期,我与黑仔想的完全不同,并且我老婆露露也是极力赞同的:没有我哥,就没有我们兄弟的安稳日子,更何况老婆孩子,为了我哥,没有任何事情值得我顾忌。” 第560章 午夜的凄美歌舞 娇妹用赞赏的目光狠狠地看贡布一眼,温柔地靠在我胳膊上,意味深长地说道:“麦子,你真是洪福齐天,女人爱你,连这样英武的男人都忠于你。”说着,她在我胳膊上狠狠掐一把:“你真是上辈子做了天大的善事哦。” 娇妹总是无所顾忌地与我亲密无间,好似她要昭告天下,她和我是亲如一家。我无法逃避她的浓情,害怕触发她心底的漂泊无定感,尽管我担心风言风语传到林迪薇耳朵里,可我更担心失去她,越是了解她,越是害怕和她成为敌人。 从小在苦寒中成长,我能敏感地分辨情感的真假,这也是那几百个蜷缩街头的长夜赐予我的‘法力’,所以我从没有真心相信过齐爷和佛爷,但我真心爱小语和林迪薇,我能感受到她们是真正的爱我,加上现在的娇妹,我能确定,她对我的爱是真的。 无根的浮萍长得再美丽繁茂,也是还是浮萍,娇妹能降低身价为洪培忠继续效命,大多是因为我的缘故,要是我表现出一点对她的嫌弃避讳,她可能就会漂走。我如果让她在耗尽所有心力的爱中委屈了,她一定会变成我的劲敌,我愿意迁就她的一切,我也相信她是极度聪明的人,不会让我难堪。 我们在夜风中迷离着,娇妹与雪儿半句也不提冬仔的伤,我知道,或许对于他们来说,生死有命,我只好借娇妹的话说:“我上辈子当然是大善人,不然怎么能得到娇娇如此厚爱呢?娇娇,你上辈子也是大善人,不然怎么有雪儿和春夏秋冬一干人把心掏肺地跟了你?冬仔今天晚上真是拼命哦,雪儿,冬仔的伤不要紧吧?” 娇妹懒懒散散地坐起来,端起酒杯,抱怨说:“麦子你是个十足的坏人,说我就说我呗,前面我听得心神荡漾,你后面偏偏还附带要关心冬仔,你又不是华佗,冬仔的伤你能治吗?” 她端起一杯酒,气鼓鼓地递给我:“罚你干掉。” 看我马上我把酒一口喝干,娇妹又高兴起来:“麦子,冬仔的伤没事的,他主要是脑袋遭受了那黑鬼的重击,养一段时间就好了,这方面是经过长年训练的。面对强敌,不能扛住对方的重击,什么绝杀都无法施展,所以啊……”她看看贡布:“贡布兄弟一定是明白的,抗击打是作为一个高手的首要条件。” 我伸出指头轻轻在她脑袋上敲两下:“娇娇是高手中的高手,这脑袋一定敲不坏吧?” 她两眼一瞪,指着雪儿:“雪儿,你没看到麦子打我的头吗?还不给我把他放倒?” 雪儿端起酒杯,含笑说道:“老大,算了吧,我要真动麦哥一根汗毛,你还不打死我才怪。” 娇妹马上假意探身要去大雪儿,雪儿往旁边避一避,玩笑说道:“老大,我要把麦哥放倒了,你不就不好用了嘛,我是为老大着想啊!啊哈哈……” “死妞子,千人日的,敢取笑我了。”娇妹看看贡布,软弱无力地依靠在我的怀里,瞪着雪儿:“还不自罚一杯?” 雪儿自己喝一杯,站起来往外走几步,仰头望着明媚的弯月,就像要把曼妙的身姿腾飞起来,奔向传说中月亮上的广寒宫,双手在夜空中画开几道弧线,旋转着翩翩起舞,嘴里哼唱起来: “咿呀,咿呀喂,咿呀——喂! 月光啊月光,咿呀——喂哦。 你可算过圆缺有几回呀,咿呀喂。 星光啊星光,咿呀——喂哦。 你可数过流星有几颗呀,咿呀喂。 银河啊银河,咿呀——喂喔。 你可记得鹊桥有多长呀,咿呀喂。 风儿啊风儿,咿呀——喂喔。 你可看见我的心在哪里呀,咿呀喂。” 没有音乐伴奏的婉转吟唱回旋在夜风里,歌声中带着哀愁与苍凉,被夜风浇灌得如山泉从高处敲打着清澈的潭水,在幽谷里飞溅起灵通剔透的鸣响与回声,使得夜空里的月光都变得更加细腻柔美起来。 雪儿如鸿毛翻飞,轻盈的裙摆与曼妙身姿上下腾飞,就如仙女在空中曼舞,又似秋叶在夜风里翻飞。 听到歌声,春儿和夏儿两位姑娘从旁边翩翩而至,与雪儿飞如一处,三人弥合同唱,使得歌声更加丰满悠扬,如那汪洋中的孤岛上突然想起天籁之音,寂灭处突然显出艳丽长虹,一方天地就此脱离人世俗扰,立于三界五行之外,自成一方迷茫着凄美的天堂。 娇妹依偎在我怀里看得如痴如醉,眼里涌起泪光,慢慢站起来,飞身入舞,高声吟唱道: “咿呀,咿呀喂,咿呀——喂! 风霜啊风霜,咿呀——喂哦。 你可看过我的泪水飞扬,咿呀喂。 晨光啊晨光,咿呀——喂哦。 你可见过我的旧痕新伤,咿呀喂。 雨水啊雨水,咿呀——喂喔。 你能后告诉我该去何方,咿呀喂。 船儿啊船儿,咿呀——喂喔。 你为何载我一生尽飘荡,咿呀喂。” 娇妹的歌声高亢锐利,犹如雪亮的刀锋在风中劲舞,刺透晨风霞光,声音婉转苍凉,就像在无垠旷野里带着绝望向凄美的山川吟唱,歌声响彻穹庐。四人相依相合的舞姿,如在月光下升腾起一抹艳丽的流云,顺着夜风,追赶着银光飘荡。 正在喝酒的,外面站岗巡逻的,全都在齐声低和着吟唱:“咿呀,咿呀喂……” 旁边桌子上的兄弟姐妹们庄严肃穆地站立着,目光随着四人的舞姿移动,犹如观看一场旷古绝今的表演。 我是第一次看见她们如此凄美的载歌载舞,想来她们私下里应该经常这样载歌载舞,这婉转的旋律、透着哀伤的唱词,让我的心里流淌起温暖的泪水,从没有看过如此的美丽午夜,好似夜风都带着醇香的醉意。 娇妹飞入我的怀里,让我和她一起举起酒杯,她高声说道:“敬天、敬地,敬道义,干啦!” 所有人都高举酒杯,与她同喊,然后一起仰头喝酒。 我放下酒杯,把她紧紧揽入怀中,激动万分地说:“娇娇,好美,好动听,这是我看过最美的表演,听过最美的歌声。” 她伸出手指在我脸上慢慢抹去泪水,娇笑道:“傻子,怎么哭了呢?你也是江湖儿女,懂得人生无常,这不过是我们在荒岛上苦练时的乐子。” “东望少城花满烟,百花高楼更可怜。谁能载酒开金盏,唤取佳人舞绣筵。娇娇,你们活得比诗里还要美,我真是不知道修了几辈子的福分,才有今生遇到你的青睐。” 夜风徐徐,弯月如勾,情是如此的浓郁,化不开的一团迷离。 第561章 杀手的悲惨过往1 我把娇妹抱上房间…… 打开窗户,让夜风舞动窗帘,我们依然没有睡意。 “麦子,你是唯一为我落泪的男人,不管你为多少女人落过泪,我都感激你的真性情,你是爱我的吧?” 我想,她这不只是因为心满意足后说出的情话。 “当然,哎,如果我最先遇到你,我愿意随你一生天涯海角,可是,那时的我,你也一定看不上我。” “你如此的诗情画意,怎么会?” “青涩年少的我不只穷困,也没这诗情画意的心境啊!我以前整年都没有睡过床铺,一夜又一夜的蜷缩在街角旮旯,看不到任何希望,就像生命里不含任何色彩,只能从旧书摊上的书里寻找一点填充和慰藉,直到遇到我家里那位,是她把我的生命涂抹上了色彩。” 她变换一个姿势,双手趴在窗台上,对我嘟一嘟嘴,示意她要抽烟,点上烟以后,她头侧枕在自己手臂上,歪着脑袋抽烟,目光盯着窗外,而夜风把她吐出的烟吹得狼狈四散,白烟熏绕她的脸庞,在黑发上回旋而去,朦胧微光下的面容更加袅袅娉娉,如缕缕薄暮的青烟一样飘渺。 “你看那么多书,难道不知道别在一个女人面前说另一个女人的好吗?况且,我才和你那样激情缠绵过。” 我的心总是要走岔路,特别是在夜晚,感觉夜风特别鬼魅,是它让我的心走岔了路。我嘴上夸着梁凤书,身边依偎着刚刚激情缠绵过的娇妹,心里想的却是小语。繁华都市里没有真正的黑夜,那些昏黄的街灯,还有那些迷离的霓虹和窗户的星星点点,使得黑夜远远没有故乡山村里的黑色纯正,心也因此永远没有真正的静怡过,连梦都杂乱无章。 她见我不回答,也不需要我回答什么,她继续绵绵说道:“我知道,你是想告诉我她有多么的好,你不会因为任何人而离开她,你的小语没有这样要求你,林董也应该没有这样要求你,我能有资格这样要求你吗?” “哎,如果当初是我先遇见你,你也就不会有这么多风流韵事。”她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盯着我愁肠百结的样子:“要是我先遇见你,假如我还是现在这样爱你的话,那个女人敢和你沾染,我就杀了她,哎,可我却是后来的,能怎么办呢?我要是杀了她们,你也一定不再爱我。” 她的话我无法接得上,慌乱的心找不到一句辩驳的话来,连小语的身影都像在脑海中模糊了。只好如她一样趴在窗台上,目光浏览着那些高楼大厦的轮廓,却不敢向西而望,那西边的绿色茂密中,凤书楼一定还亮着灯光。 全当她是自言自语,听她诉说她心中的纠缠,或许她从没有过一个男人这样安静地听她的心声,听她纠缠错愕的爱恋。我无法就此转身离去,虽然我曾这样做过,她也没有计较。我想,我又爱上了一个女人,不忍心让她在激情过后独自瞭望黎明的霞光。 “娇娇,你下面那些人大多都是江湖上收进的,雪儿和春夏秋冬应该不一样吧?” “哼,就不想告诉你,你先前还说我要在你穷困窘迫时遇见你,一定看不上你。你却不知道,我遇到他们时,他们比你蜷缩街头可怜千百倍。” 我把她揽入怀中:“娇娇,给我说说,我想听。” 夜风变换着姿势和力量,窗帘在身边时高时低的飞舞,她的话比月光还轻柔。 她从不知道父母是谁,在襁褓中就被杀手训练营的人从街头捡走,在那个汪洋中孤寂的岛上,和她一起成长、受训的人有好几十人,男的女的都有。自两岁开始接受残酷的训练,从体力到速度,从意志力到忍耐力,不分昼夜,不分寒暑。 小时候就开始生吃活动物,以刀枪棍棒和同伴厮杀,到她十五岁时,和她一起受训的同伴只活下来四个,她是唯一的女性。 第一次离开受训的海岛,就是十五岁那年,在离岛之前的几天夜里,她被训练她的师傅轮流睡了好几次,她说,那时的她并不知道人生可以有另外的出路,感觉自己就是师傅们的工具。 离开海岛后,她开始看见另一个世界,才发现原来世界是如此的纷繁复杂,那时的她最羡慕的就是牵手走在街头的情侣,为此,她常常悄悄跟随那些情侣,却发现他们回到家以后,并不都是幸福甜蜜,甚至彼此用最恶毒的话相互谩骂、抓起家里的东西互相摔打。 执行任务五年,她二十岁时,曾经训练她的师傅们在五年里的任务中相继被杀,她不愿意再回到训练营去。或许因为她天生就是杀手界的奇才,训练营派人出来找到她,告诉她训练营的规矩,要想自立山头,必须免费为训练营执行几次任务,如果任务完成而还活着,她就可以自立山头。 几年之内,她飞往世界各地为训练营执行任务,终于,她可以自立山头时,她发现自己无法完全脱离训练营,没有那个组织,自己接不到任何订单,只好从训练营接订单,把佣金分一部分给训练营,这样几年下来,自己才有了丰厚的财力,只心中更加彷徨。 一直都是单独行动,第一次有组建团队的想法,是遇到雪儿。雪儿本是一位贵妇人的私人保镖,在一次外出时,贵妇人被人杀害,贵妇人丈夫责怪雪儿等保镖侍从保护不力,要将所有保镖侍从杀害为他夫人殉葬,雪儿仓惶逃出来,在最危急时刻遇到她。 娇妹说,她最同情那些与她同样无家可归的人,在她见到雪儿那一刻,就视若亲姐妹,为此,她帮着雪儿杀害了追杀的人,两人还回头把那贵妇人的丈夫也杀了,从此她和雪儿形影不离,成为彼此的知己。 春儿、夏儿、秋仔、冬仔都是被杀手界抛弃的人,她和雪儿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凭借自己的感觉收养到身边的。为此给他们改名换姓,按结识的先后顺序,以春夏秋冬命名。春儿其中一只眼睛是假的,她在执行任务中被打瞎一只眼睛,子弹从眼睛穿过头颅,她所在的组织以为她已经死亡。 第562章 杀手的悲惨过往2 望着微凉的夜风,回忆起从前,曾经杀人不眨眼的娇妹温情款款。 春儿在被子弹击中以后,她的同伴以为她已经死亡,因需要快速撤离,无法把春儿的尸体带走,只把她装在一个尸袋里抛进荒野丛林中。那天娇妹和雪儿无所事事,出外打猎消遣时光,在丛林中看见被抛弃的尸袋,打开一看,春儿还有微弱的气息残存,通过春儿的打扮和手脚骨节分辨出她是同行,便带回去试着救治,春儿真是命大,活过来了。 娇妹花钱给春儿疗伤、整容,并安装了假眼,让其加入团队,成为第三人。然后是夏儿和秋仔,来历都和春儿差不多,在濒临生死边缘被娇妹救回,从此改名换姓,再不回从前的队伍。 冬仔最为可怜,他本是杀手界的‘孤狼’,他自小在难民营长大,打架这件事从小便伴随着他的成长,所有的本事都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没有别的出路,只好以帮人打架杀人为生,在一次执行任务过程中被多人围攻,身中二十多刀,在气息奄奄时被活埋进沙漠深处。雇请冬仔的人也雇请了娇妹,雇主担心冬仔无法完成任务,让娇妹成为验收执行者。 娇妹在解决完目标后,因跟踪过埋冬仔的那帮人,为以防冬仔还活着,使得任务到底是谁完成的在雇主面前说不清楚,所以又特地赶回沙漠里去找到冬仔的尸体,没想到冬仔还有没死,当时本想把冬仔彻底杀死再次掩埋,正要动手时,冬仔用最后一口气喊出:“救我,以后我为你当牛做马。” 冬仔本就是一条无牵无挂的‘孤狼’,无所谓去或留,在养伤的半年里,领悟到自己从前的荒唐与执拗,也从娇妹、雪儿等人身上学到以前从没有过的行事逻辑与规则。伤好以后,怀着对娇妹的救命之恩,加上自己濒临死亡时的承诺,冬仔一心跟随娇妹。 在没有接单的几年里,娇妹带领五人在一处荒岛上刻苦训练,都是从阎王殿门口爬回来的人,从事的又是生死线上挣钱的事,对身手技艺的重要性更加懂得,在娇妹的带领下,各自又精进许多。 前几年为中东皇室执行一次特别任务后,娇妹以酬劳换取了私保执照,六人总算有一个可以自由往来的身份认定。 虽然娇妹只比五人大不了多少年岁,在私下里,他们都叫娇妹“母亲”,因为是娇妹给予了他们新的生命,娇妹觉得称呼自己为‘母亲’,总显得自己好似已近暮年,所以让他们改口叫‘娇姐’或者‘老大’。 能为洪培忠做事,娇妹不只是为了钱,在训练营联系她的时候,她本可以拒绝的。六人平日里自由自在惯了,不愿接这种需要长时间驻守的业务,当得知是在中国时,娇妹爽快接下业务。 渴望查清楚自己的身世来历,但娇妹知道这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她觉得自己是中国人,起码自己的祖上是中国人,为此,她读过很多关于中国的书。在梦里,她无数次梦到自己回到了祖上的故土,虽然故土那样陌生,可站在故土上,心里油然升起一种春意盎然的温暖,在梦里,滚滚长江和滔滔黄河出现过很多次,就像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在告诉她:“你的故园是中国”。 五人对娇妹的所有决定一概赞成,就算是需要他们献出生命,也不会有半点犹豫。 在接下洪培忠的业务后,又从江湖上招募了一些人手,加上以前客仔手下的可用之人,统一由春夏秋冬轮流训练,最后留下的都是誓死效忠娇妹的人。 她把这一切都对我‘倾囊而出’,使得我感觉自己又跌入了一个爱的漩涡,恐怕永远也离不开这漩涡。尽管我‘生性多疑’,可我相信她说的都是真的,从逻辑上想,她没有必要故意编造这些事情来欺骗我,况且,洪培忠敢请她来,一定也是详加调查过的。 我问她:“你为什么不给自己取一个响亮的名号呢?比如历史上的洪门、三合会、哥老会等等,以后可以代代相传。” 她从我怀里做起来,娇笑道:“神经病,取那些名号干嘛?我娇妹就是名号,再说了,我们也没有想过你说的那些那么宏大的愿景和使命,我们只想今生活着时能尽兴而活。” 说着,她显得有些落寞,踌躇着欲言又止,叹息中,又点上一支烟。 “娇娇,是有什么不能告诉我的难言之隐吗?没有关系,你已经告诉我够多的了,真有难言之隐,我愿意永远也不打听。” “哎,也不是什么不能告诉你的,我们六人所从事的事情极其特殊,我们这种人在幼年就被绝育了。” “难道说做杀手就不能有后吗?” “为了长大后尽可能地抛弃不必要的欲望,业内几乎对自己训练的人都这样做,你想啊,把人从小训练大,成为一个出色的业内高手,训练营也会付出非常大的精力,他们的付出不是因为爱,是因为需要杀人的工具挣钱,当然要尽可能的断其‘工具’们不必要的念想。” 听她这样一说,突感夜风如此悲凉,生命就像是被晨雾迷茫了的月光,不再有任何光芒。 我紧紧地抱着她:“娇娇,我和家里那位也没有孩子,让我们都为自己而活吧!” 她把脸蛋轻轻贴着我的脸庞,柔情说道:“我不要你可怜我,他们也不需要可怜,我希望活着时,你永远爱我,假如你是这样,如果有一天必须阴阳相隔,我也愿意先去黄泉为你探路。” 要是她从前说这些话,我一定觉得很是难为情,觉得她是在引诱我、欺骗我,当我们相拥在窗台上时,我很确定她说的是真心话,我知道,她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到。 “娇娇,我永远爱你,只是,只是……” “只是不能只爱我一个,对吧?” “是啊……”在她的真情面前,好像说什么都是多余,有的只是亏欠,我又多亏欠一个女人,原来我想拯救的女人竟是如此的让我愧疚难当。记起那个神秘老头子说的话:“不要辜负爱你的和你爱的人”,我想啊,生命中的巧合都有因由吗?还是说我太过多情? “麦子,你不用解释,我明白的,从认识你那天起,我的心就莫名的想和你紧紧靠在一起,可是我明白,已经永远不可能独自拥有你。只要你的心里是真正爱我的,这已经是老天对我的恩赐,本来,哎,我们这样的人是不配 拥有爱情的。” 是她的话,或是夜风,泪水不由自主地落下,却看见她在晨光里笑得那么纯真。 第563章 小芬和干女儿被劫持 接到林迪薇电话,她想和我一起过生日,每年夏至节都是她的生日。今年她觉得特别不一样,北上办成很多意想不到的大事,为祖国清除了很多‘蛀虫’,她说回来和我一起过生日,然后去钱塘江畔安葬老代的骨灰。 随后阿秋又给我单独打电话,希望我在林迪薇回来以前,把巫师和佛爷的人尽可能地掌握清楚,不要让他们伤害到林迪薇。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深陷江湖,仔细想来,是佛爷把我拉入江湖争斗中,如今也是他拉着我不让离开,或许我的生命已经无法脱离江湖厮杀,好在我有一帮生死相忘的朋友。 小芬和晶晶被绑走时,我还在睡梦里。 天气预播,2004年第一次台风就要登陆,外面的风已经很大,使得我完全没有心情出门,打心底里讨厌狂风呼啸的天气,那么大的风,可天气一点也不凉爽,湿热难耐,一步也不想离开空调。 每年到这个时节,地板上的水总是拖不干,卫生间的玉石前面上也总是挂满水珠,老天爷每年的泪水仿佛要在这两个月流尽,衣服是润的,床单是润的,整个世界都是湿露露的,来到这座城市已经第八个年头,依然无法适应这无法改变的湿热。 梁凤书第一次六神无主地冲进卧室来,泪水涟涟地喊道:“老公,快起来,快起来啊,小芬和晶晶被人绑走啦!你快起来啊!” “小芬和晶晶,我们的干女儿、黑蟒在和秀秀的女儿晶晶?” 她一把掀开我的被子:“还能有谁啊!” 我迅速地穿衣服,急切问:“黑蟒仔呢?今天又不是周末,晶晶不上学吗?” “今天不是周末,可是六一儿童节啊!小芬和玲玲一起带着晶晶去公园的儿童乐园玩,黑蟒仔带着两个小弟一起跟着,现在小芬和晶晶被绑走了,黑蟒仔重伤在医院,秀秀去医院了,老陈和小弟们都在客厅等着呢,快点吧。” 顾不上洗漱,匆匆下到客厅,肖玲玲递给我一个沾满鲜血的白色信封,快速地给我解释事情发生的经过。 一大早,秀秀和黑蟒仔就把女儿宋小晶带到我们家里来,只要晶晶不上学,几乎每天都是这样。晶晶送来以后,秀秀忙着去开店,可晶晶说小芬答应过她儿童节去坐海盗船,小芬和肖玲玲一起带晶晶去儿童乐园,因最近佛爷的人神出鬼没,黑蟒仔也担心安全问题,就亲自带着两个小弟陪着一起去。 刚到儿童乐园,还没进去开始玩,晶晶说要先上厕所,小芬就带着晶晶去上厕所,肖玲玲和黑蟒仔他们在外面等着。因是一大早,儿童乐园还没有什么人,黑蟒仔第一个反应过来,他好像听见厕所里晶晶发出一声尖叫,马上冲进厕所里去。 估计黑蟒仔急切地冲进去,没来得及防备,一冲进去,就被人快速地几刀捅倒在地。肖玲玲和两个小弟冲进去时,厕所里几个人扛着打晕的小芬和晶晶往外面冲,肖玲玲和黑蟒仔的两个小弟都没有反应过来,进去搀扶倒地的黑蟒仔时,黑蟒仔捡起地上的信封,顾不得身上的伤口往外冲,并大声喊道:“他们带走了晶晶和芬姐。” 等他们从厕所里出来时,一帮人已经消失不见。 因黑蟒仔伤势过重,两个小弟赶紧送去医院,肖玲玲在医院里通知了秀秀,又和黑蟒仔的小弟拿着信封回来。 信封上写着:不准报警,不然等着收尸。 老陈心急火燎地问:“麦子,信上说什么?是谁绑走了小芬和晶晶,他们要多少钱赎人,钱我来出,只要能保证人没事。” 看完信,我一下瘫坐在湿润的沙发上,把信递给老陈:“是佛爷,这事不能报警,这帮人是亡命徒,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们做不出来的,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信里写道:麦子,我是谁,你应该知道,废话不多说,今天是星期二,本周五晚上,你让娇妹去龙刀的拳馆里与龙刀打一场,只能输,不能赢,并且,你要让几十号人带现金去下注买娇妹赢,下注金额不能低于五百万,如果按我说的做了,人我完好无损地放回,否则你连尸体都见不到,要是警方插手,同样如此。 老陈看完信,猛然坐到我身边地上,把着我的腿说:“麦子,五百万没问题,我去筹集,今天才星期二,三天时间,来得及,你一定要把她们救出来啊!” 我脑子里很乱,第一想到的是:谁会知道她们今天去儿童乐园呢?是提前在厕所里埋伏,还是说临时跟踪过去的? 想着,又安慰老陈:“老陈,你放心,我一定尽力把你的小芬和我干女儿救出来。钱你先准备着,不用送我这里来,真要用时,我差多少找你借,这件事你别参与进来,外面也不能吐露半个字,你一旦涉及到佛爷,你的工厂会被他玩倒闭的。” 梁凤书看完信,一边抹泪一边帮忙劝慰老陈:“是啊,老陈,你对小芬的感情我们都知道,但这事你不能参与,你先回去,实在不行,就这里住小芬的房间也行,但事情你不能参与。” 贡布冷峻地说:“嫂子,不行,老陈不能住这里,必须快点离开,佛爷的人很快就会来监视我们的动向,不能让人发现老陈在我们家里,这样对他不利。” 听贡布的话,梁凤书这才反应过来:“老陈,你快回去,钱先筹集些放你那里,如果我们现金不够,再派人过去取。千万不要对外透露任何消息,就如麦子说的,他们是亡命徒,没什么事做不出来。晶晶是我干女儿,小芬是我们好姐妹,就算舍弃所有,我们也是要救人的,你放心吧。” 老陈极其不愿意地站起来,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梁凤书:“这卡上能取一百多万,密码我用短信发给你,我就听你和麦子的,可千万要把小芬和孩子救回来啊!” 老陈离去后,我让平措带着一干小弟们防卫家里,叮嘱梁凤书和肖玲玲、露露,这几天不要再出门,黑蟒仔的小弟们暂时由梁凤书和平措电话节制,我自己和贡布开车先去医院,在车上打电话让杨可凡到香蜜湖我们的大本营等我。 第564章 追查劫匪去向 秀秀在手术室外已经哭成泪人,十几个小弟也在手术室外陪着秀秀,根据初步诊断,黑蟒仔的肺部和一个肾被捅伤,肠子也被伤好几刀,伤势十分严重,好在送医及时,医院领导也知道黑蟒仔是为我和林迪薇做事的,正全力抢救。 “麦子,晶晶呢?你要把晶晶带回来啊!”秀秀跪在地上,抱住我的双腿不放。 贡布蹲下去低声劝慰秀秀:“嫂子,你让麦子哥去做事吧,我们都很着急,信你已经看过,为了晶晶,你知道的……” 赶到香蜜湖,娇妹和雪儿、杨可凡正在喝茶,见我头发乱糟糟的,娇妹疑惑问道:“一大早的,你这是怎么啦?急得洗漱都没时间吗?” 贡布把信递过去,三个脑袋凑在一起看信,我愤怒难抑:“娇娇,杨可凡,你们不是都有眼线吗?我家里人被绑票了,你们还在睡觉,这就是你们的本事?” 贡布低声把事情经过告诉他们。 娇妹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盯着雪儿:“一点没有得到消息,我们的人都死啦?”随后大声呼喊道:“春夏秋冬,都进来。” 春儿、夏儿、秋仔、冬仔四人闻声而至,站立一旁。 娇妹抓起信仍在四人脚下:“医院,各关口,上天入地,一个地方都不能放过,一定要把人找出来,只能悄悄进行,不得打草惊蛇,更不能被他们中途劫杀了你们,可知道?” 一时之间,我是全无头绪,半躺在沙发上六神无主。 杨可凡把电话递给我:“林董电话。” 林迪薇在电话中也只能劝慰我别着急,要冷静想对策,可怎么能冷静呢?怎么能有对策呢?想去年佛爷让我和梁凤书名誉扫地,如果今年又让娇妹在拳台上公然输给龙刀,我有奖在江湖上名誉扫地。 江湖上谁都知道娇妹是我威震江湖的战将,她要是输了,我在江湖上将失去一切名誉,以佛爷的老奸巨猾、心狠手辣,他一定还有我想不到的后招在等着我,他在暗,我在明,我能拿他怎么办呢?如果我不照他说的做,晶晶和小芬的尸体都找不回,岂不输得彻彻底底? 全然没有头绪。 杨可凡丢下一句“等我电话”后,匆匆离去。 无奈之下,让贡布从车上拿来卦筒,我已经好久没有卜卦了,得一卦相显示,根据李瞎子所传授的解卦方式,结合我眼下所遇之事,可得卦相:二泽相印,失向西北寻。 “雪儿,把地图取来。”我立刻来了精神。 摊开地图,依据他们带走小芬和晶晶的时间推断:“娇娇,让人去西沥水库和铁岗水库一带,行事千万要隐秘,不然人就没啦。” 娇妹双手按在地图上:“雪儿,按麦子的话安排吧,他的‘神算’名号不是平白无故得来的。”又疑惑地说道:“麦子,他们把人带出关去啦?” 那时这座城市流传着一句话:“宁要关内一张床,不要关外一套房”,关内的人没有特别紧要事情,轻易不会出关,这关内四个区就像是人人不愿离去的天堂,一道关口,两重世界。 我不由得打起精神思考起来。 娇妹盯着我:“哦,要是能救回她们,我能不上台输一场吗?你的家人当然比我输赢重要,这我知道,可是麦子,你应该能想到,佛爷他这样做,不只是要我们丢脸、失财,一旦让龙刀号令江湖,我们以后可就处处掣肘哦。” 贡布一旁低声说道:“可能还不只娇姐说的那些,有可能佛爷他私下里还和一些极其有权势的人夸下海口,说周末他能让娇姐输给龙刀,一旦真像他预谋的发生了,恐怕很多有权势的人都会倒向他。五百万,两条命,佛爷这样的人根本不会在乎,他在乎的是显示他的控制力。” 以前平措跟着我出生入死,危险降临时冲锋在前,却从不提出什么意见,想不到贡布在关键时刻还能如此冷静分析局势。他的话一出,娇妹立刻惊呼道:“对了,对了,贡布兄弟的话才是重点。” 雪儿伏在地图上自习分析路线,念叨着:“风过留声、雁过留痕,既然麦哥已经算出大概方位,还有三天时间,我们一定能把人找出来。” 中午时分,梁凤书打来电话,冬仔带领的小弟在一甲街区外的树下发现可疑无牌面包车,已经可以确定那辆车就是劫走小芬和晶晶的第一辆车,估计下手的人换车时匆忙,车里落下小芬一个耳环被找到,耳环现在已经送到家里,梁凤书已经确认耳环是小芬早上戴的,这条线索被当作最重要的秘密,为以防万一,连黑蟒仔的小弟们也不能知晓。 这真是一个惊天好消息,我们都精神抖擞起来,娇妹立刻吩咐:“中午吃简单一些,麦子算得没错,他们在一甲外换车,是要从南头出关,方向和麦子算得吻合。雪儿,让我们的人和杨可凡他们重点跟这条线路。” 午饭过后,依照以前的习惯,必然要午睡个半小时,心中焦急,全然没了睡意。心里像是有一个秒针在嘀嗒嘀嗒地转动,恨不能每一分钟都有新的消息传来。 屋外狂风大作,台风最晚在凌晨就要登陆,已经不时地下起阵雨,天空被乌云遮盖得严严实实,整个城市上的苍穹乌天黑地,像是有一张巨大的黑幕要把这座城市卷起来带走。仰望密不透风的乌云,好似它正在慢慢压下来,直到把整个世界压成一个平面。不时滚过轰隆隆的雷声,使得大地为止震颤;那铮亮刺眼的闪电,犹如苍穹乌云里伸下的道道利爪,在城市的高楼密林中搜寻着猎物,一次又一次在城市里四下里乱抓。 娇妹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恐怖场景,感叹道:“这三天刚好狂风暴雨,对他们有利,对我们更有利,麦子,我想好了,找到人后也不要轻易动手,我们行事要万分隐秘,我要上拳台,把龙刀干掉。” “娇娇,我对你的实力完全不怀疑,如果龙刀真的在周五上拳台,证明他确实和佛爷有联系,也证明金家和佛爷已经达成新的合作方案,可我们要能找到人才能实现啊!不然,你就得按他说的做,而且我们还要输五百万。” 雪儿和杨可凡已经为找人联合行动,一部分人顺着那辆被遗弃在一甲街区外的面包车寻找线索,另一部分人悄悄直奔西沥水库和铁岗水库一带。 第565章 台风登陆 或许是因为乌云密布,城市的霓虹和街灯比以往都亮得早很多,夜幕低垂,再也没有小芬和晶晶的线索。 医院那边已经完成手术,黑蟒仔的命算是保住了,可起码要养伤几个月,这期间需要派人日夜守护。 林迪薇担心我家里的安全,让阿秋指派马龙独自即刻飞回来,协助平措防御我家里。娇妹也派出人暗中守护在家里的小区里,这让我又能安心不少,想那佛爷和巫师也不是什么天兵天将,既不会‘隔山打牛’,也不会‘凭空夺命’,我的心思全在小芬和晶晶两人身上。 梁凤书打来电话提醒我:“老公,你要想想,一定是佛爷干的吗?还有没有人可能是事情的主谋,他或许知道你和佛爷的仇恨,借此故意扩大矛盾呢?” 要不是佛爷干的,我能想到的人选,非金紫莫属,可金紫应该和佛爷还没有解除合作关系,他们本就是一伙的,谁是主谋已经没有区别。再想想,江湖头目不敢这样做,龙刀是金家控制的人,要是他做的,也就相当于是金家做的。 要么可能是李学匀,我分析给娇妹和雪儿、贡布听,李学匀是有可能这么做的,我告诉李学匀,说他们家殊胜荣是佛爷派人杀的,可这段时间却不见殊家有什么复仇的大动静,只是低价质押了所持有的金洪股份公司的全部股份。或许李学匀谋划着让我帮他们家殊胜荣报仇,嫌我进展缓慢,所以激化矛盾,这是很有可能的。 可无论是谁干的,我都得先找到小芬和晶晶的去向,时间越久,他们受的苦越多。 娇妹问:“麦子,如果我们没有在周五晚上比赛前找到人,就算我拳台上当晚输给龙刀,怎么能保证小芬和晶晶能活着回来呢?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面对啊!佛爷本就是个通缉犯,谁也不知道他藏身何处,他要不遵守承诺,我们毫无办法。” 贡布随之说道:“麦哥,娇姐的话虽然残酷,可我们必须提前想好对策,还有,上次我们是突然决定去拳馆,这次他们早已知道我们要去,如果拳馆里有埋伏怎么办?一个就四个出口,里面人山人海,一旦乱起来,我们很难快速离开。” 我的心一直在找人上,他们说的问题,我还真没想过,不由得点上烟,把思路从头梳理。 夜里,肖志程打来电话,问为何黑蟒仔遭伏击的事没有报警,我只好依照和黑蟒仔沟通好的话告诉他,说黑蟒仔是被几年前道上的仇家报复,没有出人命,而且对方肯定早已逃之夭夭,没必要麻烦警方。 以前我不爱接电话,宁愿躲在某个角落沉寂于那些书中,现在,我很希望电话响起,渴望每一次响起的电话中能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但是没有。 我也在心里默默问自己,我必须要救小芬和晶晶吗?甚至可能搭上我自己的性命吗?无数次问,找不到不救他们的理由,试想,如果我不救他们,一直跟着我的人一定会寒心,将来还会有谁和我并肩作战呢?当我成为孤家寡人时,曾经结下那么多仇家,我的命将如秋天树枝上的黄叶,一阵微风就能让我坠落。 而我了解佛爷,在救人时、在去救人路上时、在拳馆时,都有可能中埋伏。如果让他们去救人,让娇妹去拳馆,我的身边防御人手将严重不足,单靠贡布和平措两人,是对付不了巫师那帮人的,佛爷真是要逼迫我仓皇失措不可,他才好趁机下手。 玻璃窗在狂风中摇晃得哗啦啦响,感觉有魔鬼正在拼命往屋里闯;滚滚雷声在屋顶咆哮,一个又一个惊天巨响的炸雷配合着铮亮的魔爪一般的闪电,大地沦陷了,城市沦陷了,在闪电雷鸣中,在狂风怒吼中,所有的生命都摇摇欲坠,所有的梦都分崩离析,无论多么虔诚的祈祷,心中也看不清神佛菩萨的影子,此时,他们也都抛弃了这个世界。 看着窗外让人肝胆俱裂的世界,想着那些派出去的人,心里更乱,他们能在如此糟糕的天气里找到什么线索呢?看着那些被连根拔起的大树,不由得感觉该死的老天都在帮着佛爷,在如此混沌的天气中,还能留下什么线索呢? 午夜,台风登陆,城市终于漆黑一片,再没有霓虹闪烁,就连每晚按时亮起的街灯都熄灭了。不时划破黑夜的闪电,把那些高楼大厦映照得像一个个早已被遗弃的墓碑,这座城市犹如阴森恐怖的墓地,那些被席卷到空中的枝叶、垃圾等,就是墓地上空飘飞的冥纸,却看不到一个扫墓人。 打开柴油发电机,屋里的灯光昏暗得像烛火。 又一个炸雷响起,厅堂中的电视机应声炸裂,吓得我们以为魔鬼攻入了屋里。 雪儿奔过去一把拽掉闭路电视线,低声骂道:“有本事你把这屋子掀开,鬼天气。” 手表上的十二点和六点,把时间切分成半个小时区间,我心中的时间也变得以半小时为最长等待时间,每隔半小时如果没有电话打进来,我就必然要打电话出去,梁凤书也好、杨可凡也好,要不就是黑蟒仔和秀秀,我希望事情进展以半小时为界限,事情能够向手表上的指针一样顺利转动。 没有消息,什么进展也没有,夜已进入凌晨时分,台风携来的暴雨、闪电、雷鸣不知疲倦地对这座城市发动全面攻击、狂风乱炸、蛮横肆虐,宽阔的街道上看不见人类活动的影子,那些被狂风连根拔起的大树四仰八叉地翻滚在平日车水马龙的街道上,那些被吹断的树枝、广告牌等等川流不息地掠过窗前,全都是黑色狰狞的模样。 在这样的天气里,在这样的黑夜,杨可凡、春儿、夏儿、秋仔、冬仔还带着人在追查,黑蟒仔的一部分小弟也无法在屋里闲着,老天啊,你让他们如何前进?如何能找到小芬和晶晶的下落。 江湖仇恨本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拿孩子做要挟,这是严重违背江湖道义的事情,可是我无法公开佛爷这一丧尽天良的做法。 晶晶才六岁,小芬也从没涉足过江湖上的事情,佛爷竟然能不顾他从前说的那些道义和准则,真是彻底疯了吗? 第566章 狂风暴雨之中 撑到黎明时分,还是没有一点消息,窗外的风依然刚劲,大雨汇聚的洪水淹没了花园,屋外一片泽国,有少量的车冒着狂风暴雨穿行在洪水滔滔的街道上,想是为了生计,在这样的天气里也不能暂息。 春儿从停车场淌过齐膝的洪水跑进屋里来,浑身上下没一处干的地方,从头到脚都被水泡得像苍白的尸体色,她接过雪儿的浴巾胡乱擦一擦,猛灌几口热茶,气喘吁吁地说道:“姐,麦哥,绑匪应该是外来的生人,各山头都知道黑仔受伤的事,但还不知道人被绑走的事,经过一夜调查,各山头也都密查过,没有人知道伤黑仔的人来自哪里。” 雪儿拿出一套衣服来递给春儿,用浴巾挡住,春儿快速换好衣服。 娇妹的表情阴郁得像外面的晨光,只有目光似那催命的闪电一样凌厉,手指间的烟无声燃烧着焦灼的情绪,阴冷地说道:“要是被绑走的是我,你们也毫无办法吗?” 娇妹的话刚出口,春儿和雪儿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雪儿仰头看着娇妹,诚惶诚恐地说道:“姐姐,我去查探,让春儿他们歇一口气吧,是我们做事不力,甘受责罚。” 我马上把咖啡放在窗台上,到娇妹身边坐下,阻止她施行她的家法,急切劝道:“娇娇,快让她们起来,这怪不得她们,我们坐下来商量,不可自乱阵脚。” 知道她的家法严厉,我和贡布也不好去拉雪儿和春儿起身,贡布马上倒两杯热茶递给我和娇妹,又倒两杯放在茶几边上。 娇妹拜拜手,雪儿和春儿才站起来,在沙发边坐得笔挺,端起茶来喝,厨房做了海鲜粥正好送来。 娇妹一边吃粥,一边冰冷地说道:“这不是小芬和孩子被绑票的事这么简单,这是有人在向我们示威,这事办不了,怎么能对付巫师?” 听她的话,我心中颇有几分欣慰,不是因为她对事情的重视度,而是因为她的思路非常清晰,心里装着可能发生的后续结果。 春儿连吞虎咽把一大碗海鲜粥吞下去,放下碗,快速喝茶漱口,脸上恢复一些红润的颜色,冷静地说:“昨夜虽然没有找到人的去处,从种种迹象表明,麦哥所测算的方向是没有错的,杨可凡在九街的眼线说看见过两辆黑色小轿车,昨天凌晨停在一甲街外的草地边,车牌不用查,一点是假的。铁岗水库和西沥水库周围有很多窝棚和垃圾场,还有好几个道路桥梁的钢筋加工场。为不打草惊蛇,我们的人和可凡的人全都装扮成流浪汉和捡垃圾的人,已经把周边全都监控起来。” 说着,春儿拿过地图,指着铁岗水库和西沥水库之间的一块地方说道:“昨天傍晚还没下雨之前,杨可凡在这里发现两辆小车的轮胎印,据他对轮胎印迹的分析,两辆小车去过那边后就离开了,所以找不到车子。但几乎可以确定,那两辆车一定有问题,住在这一带窝棚的人不可能有车,而且只有那两辆车的轮胎印。” 我仔细查看地图:“两辆车离去时的印记能跟踪到吗?” “杨可凡负责追踪印记,我们的人负责布控,对方很狡猾。”春儿把手指从地图上外北移动:“这里,羊台山,这周围有很多小山,环境很复杂。我和杨可凡碰过头,两湖之间的轮胎印,有可能是他们以防万一而故意卖的踪迹,西沥湖外有很多大货车来往,昨天风又太大,小车轮胎印记查不到了,但是我们在去往羊台山的小路上发现有七八个人的脚印,但晚上狂风暴雨,脚印全没了,这片丘陵面积很大,有十几条山梁,查找需要时间,还不能被对方发现我们的踪迹。” “这么说,可以确定他们把人带进山里啦?”娇妹的表情舒展了一些,把碗筷杯子撇到一边,仔细研究起地图来。 春儿继续解释说:“可以确定,一来一甲外的车轮印和两湖之间的车轮印相吻合,二来七八个进山的鞋印来看,都是山地鞋,那边的村民和工人、流浪汉都不可能全穿那样的鞋还一起进山。为预防对方有手机信号探测器,杨可凡和我们的人全都关了手机,我已经让秋仔和冬仔停止其它地方的搜索,他们现在也已经关机赶往那边,市里留夏儿带人继续寻访消息。因为那边布控的人手机都关机了,所以我才回来汇报情况。” “手机信号探测器?我们也可以把这套设备弄来,反测他们的位置,不是很容易找到吗?” 听了我的话,娇妹看着我苦笑道:“麦子,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这个时候乱分寸啦?你想想,对方要做这件事,一定早已精心准备,他们在周五晚上比赛结束前,不会开手机的。” 雪儿看看表:“已经过去一天,还剩两天,春儿,这样做,你让他们派出几个人假扮林业巡逻员,这样能加快寻找的速度。” “杨可凡一早已经这样做了,但这片区域太大,为保证人质的安全,我们又不能大张旗鼓地搜查。我们和杨可凡已经约定好,一旦发现位置,先按照大姐的方案布控现场,等拳赛开始后马上行动,我们人手准备得很充足,确保能在两天内找到他们的据点,并让他们没有机会伤害人质。” 听春儿的语气,似乎这件事情已经十拿九稳。 我在心里仔细推敲一遍,试想,不管是佛爷还是金家、又或是殊家和别的人干的,他们一定都是精心筹划过。如果绑匪真把小芬和晶晶带进山了,证明他们也认为自己的计划十拿九稳,他们的后续计划应该如贡布所说:绝不是为了要我五百万块钱。 听着屋外依然山呼海啸、天崩地裂般的动静,想到要在这样的天气里搜山,心中不自觉地忐忑不安,要是人救不出来,再搭上几个人的性命,我又该如何自处呢?佛爷曾让我名誉扫地而输得一败涂地,连累齐家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还有我的孩子,我的小语,不久前的教训是那样的惨烈,这一次,我又要输吗? 第567章 寻找良策 靠在窗前,思路纵横交错,就好像坠入渺茫无际的深渊里,纵然自己全力以赴,纵然他们都与我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可这恶毒的人性所营造的深渊无边无际,我能安全逃离吗?还会有多少人因此坠入悲怆之中,还会有多少人因此丧命呢? “哥,你去睡一会儿吧,有进展我叫你。” 贡布一脸困倦,陪着喝了一天的茶和咖啡,依然驱不走二十多个小时没有闭眼的困倦感。他望着窗外肆无忌惮的狂风,念叨说:“其实,野外我擅长,可我不能离开哥啊!” 想他的心也是急切的,他现在也快要当爸爸了,他的信仰那样坚定不移,他却终于左右为难了。 “兄弟,你先去睡。”我看看他站着没动,又加上一句:“快去睡吧,这是命令,你必须保持充沛的体力,战斗时需要你,快去。” 贡布虽然话少,但他心里明镜似的,回身走到客厅里面靠墙的沙发上躺下。 娇妹到窗前拉着我的手往楼上走,低声说道:“雪儿、春儿,你们也去眯瞪一会儿。” 到三楼的办公室里,估计是我情绪很糟糕,用力地甩开了娇妹的手,她瞪大双眼凝视着我,气势汹汹地说道:“麦子,都说你足智多谋、胸藏万卷,你难道不明白糟糕的情绪会让人失去理智吗?” 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话,我的情绪确实很糟糕,屋外的狂风暴雨看得很清楚,天空那黑压压的翻滚着的浓墨云层也看得一清二楚,可我看不清绑架案后面还有多少恶毒和诡异。 佛爷的狡诈和阴毒手段我太了解,他的谋划一定是一层套着一层,连齐家都被他算干算尽,我的心中已经没有把握能赢他,可我又无法逃离这个四面都是悬崖深潭的地方,我孩子的仇,我爱人的仇还没报,纠结的心快要把我撕裂,就像自己身在龙卷风之中,目光所见都是昏天黑地、迷茫无涯。 木纳地打开雪茄箱,刚拿出一支雪茄,娇妹过来一把夺过去,她一边点雪茄,一边带着阴阳怪气的语调说道:“是不是你要回到你的凤书楼才能安心?道上的人叫她‘小妈’,我真想看看她何德何能。” 一说道这个,我是理亏词穷的,此种情势下又难免觉得她无故瞎闹,情不自禁地怼她一句:“那你去呗,你武艺高强,她禁不起你一根指头。” 她把雪茄往我嘴里一塞,挑眉冷视着我:“我真要去,你也拦不住我,不过啊,唉,算了,不和你这傻孩子计较。” 她点上一支眼,目光转向窗外,悻悻地瞭望,好似要从那些浓墨翻滚的云层里寻找这肆虐大地的力量来源。一手抚在玻璃上,对着玻璃轻轻吐出一口烟,玻璃上立刻升腾起一朵白云,她伸出一根手指在白云中快速搅动,嘴里念叨:“我知道你心焦,你担心对方圈套里有圈套。” 没来得及搭她的话,我的电话响了,拿起来一看,是家里打来的,梁凤书在电话中沉着冷静地说道:“老公,我仔细想过了,小芬和晶晶应该是暂时没有危险的,她们也不至于虐待她们,她们也知道你擒获蛇仔、杀手、老严,要真是做得完全不顾信誉,我们必不会让他们好活。” “你觉得他们还能有信誉吗?” “至少在拳赛结束前应该如此,老公,你别带情绪,道上一般的人不敢这样做,敢这样做的人一定不是为了那五百万,他们想让你再次身败名裂,这是他们点燃的导火线,威力还在后面。” 没次遇到紧要事情,梁凤书的意见总是最得体的,听她冷静的分析,我的情绪开始平静下来,就像迷惘中突然听到天籁之音,心里豁然清凉舒坦。 “老公,没有人是三头六臂,他们这样做,不外乎是几条路,一条是在你去救人的路上或者拳馆里劫杀你,要么是要我们人手分散攻击家里面。家里有平措、马龙他们,你不用操心,外面台风肆虐,他们行动也不方便。马龙说杨可凡他们已经找打大概方位,你也应该知道了,接下来你要想想怎么防止被人袭击,最重要的是,如何演好拳馆里的戏。” 听她在电话中沉着冷静,我的心更安心一些:“老婆,你认为拳馆我要去吗?”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不去拳馆,无法确认哪方是幕后操纵者,去了,肯定危机四伏。我想,我们让肖志程秘密参与进来,事后功劳算他的,但事情要曝光,这样的话,我们在舆论上把矛头引向思齐和金家。问题就在于我是否能解救成功,你看呢?” “让肖志程秘密参与进来?”说着,我看娇妹一眼,她听到这话,立刻眼睛透亮地盯着我。 “老婆,你这是一个好办法,但警方和政界有佛爷和金家诸多线人,难保不被走漏风声,我想想啊,也可以做到,我让林董给肖志程打电话,你们家里的安全一点要万无一失。” 挂掉电话,我把梁凤书的办法复述给娇妹听,她讪讪一笑:“小妈果然有点脑子,这倒是一个好办法,桥接导火索,把火引向对方,嗯,好办法。如果我们能取得成功,对方一定相互责怪,他们以后的行动会受影响,可以这么干,打电话给林董吧。” 林迪薇在电话中表示,她也和梁凤书想的一样,不过,她让洪培忠直接给肖志程打电话。林迪薇的意思是,洪培忠的话更有份量,而且也显示我们有事没有欺瞒他,如果名义上是在他的领导下赢得胜利,他对自己的幡然悔悟才有成就感,更利于团结除恶。 放下电话,我心里有些担心,洪培忠会不会是另一个齐爷呢?倒不是我担心他的结局与齐爷一样,而是担心他依然是一个充满偏见和傲慢的人,事成之后把我控制于股掌之间。又一想,他那样位高权重,我还不至于够得上,让林迪薇去处理吧,她比我有智慧。 娇妹见我呆呆地站着,把雪茄重新点燃递给我,意味深长地说道:“你这兔崽子真是命好,这么多贵人帮助你,还担心什么呢?快抽几口去睡觉吧,中午饭也别吃了,睡醒再说。” 第568章 梦见怪老头 梦里,我终于见到了那个神秘老头子,他还和第一次的打扮一样,还是那身褐色的衣服,还是那个空空的行囊,可他下巴上的胡子全白了,好像这几年他又苍老许多似的,目光依然矍铄,一脸慈祥。 我甚至不能确定是在梦里,一切都感觉那么真实,他就坐在我的床边。我能清楚地看到他下巴上的银白胡须在微微飘动,他光秃秃的脑袋上点缀着白色发桩,他的双手像枯瘦的柴火,他的胸膛偃瘪瘪的。 “麦子,七八年没见了,你过得不错,你每天都有给你师傅的灵位进香吧,做得都不错……” 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打断他的话,七八年来我一直在找他,哪怕是梦里相见也好,可是他一直没有出现,而他的话总是萦绕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您是谁?您告诉我您是谁,你是师傅的化身吗?” 说着,我想挣扎着站起来,可感觉全身无力,也好像是他的手上有魔法,是他的手压得我起不来。 他的表情是慈祥而平静的:“我能是谁呢?你是小伙子,我是老先生,有缘相聚,何必在乎谁是谁。你今天的生活,都是用你师傅传授的本事得来的,可你师傅不是已经不在了吗?” 我觉得他的话有些驴头不对马嘴,面对他的慈祥与平静,我又无法挑衅或者叫嚣,我也不敢,我怕他一巴掌就让我跌落地狱里去。 “老先生,这些年,是我做错了什么吗?还是我对师傅不敬啦?为何灾祸一个接着一个?我从没有想过要伤害谁,更没有想过要为非作歹,我只想在这异乡安稳地活着啊!” “谁能永远安稳地活着呢?你为何只想灾祸,却不想你得到的比别人多,那些来来往往的人们,有几个有你现在的成就呢?你曾经一无所有,你失手杀害养育你的师傅而亡命天涯,你抛弃了故乡爱你的女子,使得她在炼狱里挣扎数年。你的成就是你拥有的,可你的过错也是你拥有的,你的成就可能如烟尘一般消失,可你的过错永远无法弥补,两相对比,你难道不是幸运的吗?” “我的所有灾祸,都是因为报应吗?我失手杀害师傅,害得玲玲在炼狱里走一遭,所以我必须要承受这些灾祸?为非作歹的人那么多,为何他们还能享受着富贵荣华?” “你不是也享受着吗?” “我的是我辛辛苦苦拼来的,我还照顾了家里几口人,我有什么错?” “别人的荣华富贵不也是拼来的吗?别人不是养着更多的人吗?是你养他们还是他们帮你?” “这么说来,你是来向我问罪的吗?” “自己的罪罪自己,外人管不着。是你让我来的,你不是一直想要找到我吗?” 他的表情依然没什么起伏,泰然自若得让我看着心里更加憋屈,可我却不敢对他发火,他好像知道我的所有事情,知道我埋藏在心底的卑鄙与狡诈,也知道我的自私和图谋。假如我稍有不敬,他就会把我的卑劣公布于众。 面对他的庄严,我只好流泪哭诉:“老先生,就算我有罪过,可我的孩子没有罪过,我的小语没有罪过,为何我的孩子会夭折?我的小语要承受那样的责难?你曾让我不要辜负爱我的人,我一直是这样做的。我每日给师傅上香拜祭,我对玲玲也尽量弥补,对爱我的人倾囊相助,我人微言轻,还能怎么做呢?” “知道,我都知道。麦子,你看过那么多书,应该明白,生命就像单轨列车,只能一直向前奔跑。你觉得累了,想要停下来,千万别这么做,飞驰的列车更安全,当列车停下来时,觊觎你列车上的货物的人就会趁机蹬车。不要停,一直往前跑,在到达生命的终点前,不要让任何人有机可乘。” “我不停下来,他们依然要打劫我,小芬和我的干女儿就被劫掠了。” “前进的路上总会有坏天气,不是吗?” “那我要抛弃他们吗?” “不能,你不能让自己的罪过越来越多。不能只接受善良和美丽,而不愿意面对丑恶与歹毒。你师傅应该教过你:心向阳光,才能穿透阴霾;心怀善良,才不会迷失方向。失去的本就不属于你,拥有的才值得珍惜,你不辜负爱,爱必不会离弃你。” “照你说的这样做,师傅就会原谅我吗?玲玲会原谅我吗?小语和孩子会原谅我吗?” “不是也没人责怪你吗?你不辜负爱你的人,这是你应该要做到的,何必计较回报。”他一边说着,一边站起来,窗户突然打开了,狂风暴雨灌进屋里来,可他却手把着窗户往外一跃。 “老先生,你别走……”我一下从床上翻起来,却被从窗户扑进来的狂风暴雨掀翻在地。 娇妹和贡布差不多同时冲进屋里来,贡布冲到窗子前用力关上窗子,屋里一下安静了。 娇妹把浑身湿透的我拉起来,责怪道:“不要命啦?这狂风暴雨的你开窗?打湿倒是没什么,没有这防弹玻璃窗,一颗子弹就能让你见阎王。” 我有些懵懂,清楚地记得我没有打开窗户啊,不由地试探着问道:“你们没看见一个身穿褐色长衫的光头老人吗?” 娇妹把浴巾扔给我,她自己走到窗户边,用手使劲推了推窗户,回头有些生气地说道:“着魔啦?你的意思是有一个光头和尚打开窗户跳进来又逃走啦?这不是活见鬼了吗?” 说着,娇妹拉着我往更衣室走:“走,走走,我也刚起来不久,想让你多睡会儿,就没叫你,你倒好,房间全让你弄湿了。走,换衣服吃饭去。” 看看手表,惊呼道:“哎呀,这是傍晚五点了吗?” 她抱着我温柔地问道:“说,你是不是魔怔了,还是做什么奇怪的梦啦?” “我分明看见老先生坐在床边的,他突然就开窗跳出去了,莫非真是我梦游啦?” “老先生?怎么进来的呢?我刚下楼还没十分钟,正准备吃饭,这么一会儿时间,唉,算了,不想了,一定是你心里压力太大,睡魔怔了。”她低头一看:“你的东西顶着我啦,真有你的,饭没吃就这样雄壮。” 她已经忙碌起来…… 感觉一切都很梦幻,那个老头子像是梦幻中的人,怀里娇艳欲滴的她也像是梦幻中的人,我自己也像是在梦幻之中。 第569章 台风登陆 夜幕低垂,又一天即将过去,可狂风暴雨并没有因为时间而消弱。 根据天气预报,台风的中心将在明天中午至傍晚时分穿过这座城市,已经一片泽国的城市还将经受更大的一次摧残。这一次的台风威力是近十几年最厉害的一次,电视上、广播里都在大势呼吁人们留在家里,所有的公交车停运,所有学校以及行政单位全部放假。 从太平洋飘来的热带气旋,正好遇上这座城市的湿热天气,台风登陆后,热到气旋中的温度不减反增,造成台风的威力在加剧的同时,还放慢了脚步,好像台风已经留恋上了这座没有寒冬的城市,踌躇着不愿离去。 城市供电不足,也许是台风破坏了供电线路,市区内的灯光变得非常稀落,那些仅有的亮光就像漆黑大海上萤火一般的灯塔,在摇摇欲坠的黑色城市里发出绝望的磷光,用人类智慧向大自然的力量叫嚣,在漆黑的狂风暴雨中发出微弱的光。 窗外所有的大树都在台风中深深弯下了腰,随着风的方向调整着鞠躬的方向,却依然难免被突然发怒的狂风抽得颜面朝天,又或者被彻底按倒在洪水之中。 暴雨和狂风在尽情地嬉戏着,狂风展开刚劲有力的旋转,把华盖如云的大树拔起来献给暴雨,暴雨不依不饶地撒泼,把台风拔起的大树不屑一顾地抛入洪水里,发出肆意无耻的狂笑,就像一个不知廉耻的失足烂妇,从浓密的黑云中泼下滂沱大雨,而台风像是非得讨好这个不知廉耻的失足烂妇,大树被暴雨抛进了洪水,台风又摘下了广告牌、夺下一个又一个屋顶……席卷起一切可以用作敬献的礼物,撒开旋转的舞姿,与暴雨这个失足烂妇肆无忌惮地纠缠嬉戏。 闪电和雷鸣是又一对骄纵放肆的情侣,它们一定以为自己比狂风暴雨这对烂侣更高贵,在云层之上发出狂妄自大的啸叫。闪电和雷鸣判若无人地肆意缠绵,翻滚在云层之上,用震耳欲聋的呻吟展示它们的激情,让闪电不时从云层中伸下铮亮的芊指或者白得耀眼的腿,嘲弄狂风和暴雨。 屋里柴油发电机提供的能量已经无法让水晶灯发出璀璨的光芒,只能让应急的灯泡发出昏黄的灯光,那钨丝上的光辉就像快要奄奄一息的目光,好像随时都会吐出最后一口气,然后永堕无尽黑暗之渊,却又不忍离去,用尽力气闪动着时明时暗的光芒,在苍白的墙上投下一个个诡异模糊的影子。 雪儿端来一壶咖啡,带着歉意说道:“姐,麦哥,停电了,我只好用酒精炉子煮了这咖啡,估计研磨得没有机器研磨的细腻,不要嫌弃哦。” 娇妹接过咖啡杯,把鼻子放在杯中寥寥升起的白烟中,深深嗅一嗅,就像在品味一份柔情、一份蜜意,也像在回味我和她在衣橱间里的缠绵,完全没觉得外面的山呼海啸影响了自己的情绪,还略带埋怨地说一句:“雪儿亲手研磨的更香,就是这温度好像差一点,要是浓烈一些更好。”说着,把目光转向我:“必定今晚又将是一个不眠夜。” 我的心情没有她那么悠然自得,端着咖啡走到窗前,感觉自己和娇妹就像狂风和暴雨一样不知廉耻,好在她不是一个失足烂妇,而我的心里依然回荡着那个老头子的声音:“你曾经一无所有,你失手杀害养育你的师傅而亡命天涯,你抛弃了故乡爱你的女子,使得她在炼狱里挣扎数年。你的成就是你拥有的,可你的过错也是你拥有的,你的成就可能如烟尘一般消失,可你的过错永远无法弥补,两相对比,你难道不是幸运的吗?” 惶惶不安的我心中猜测,这神秘老头子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他是要提醒我务必把小芬和晶晶营救回来吗?可我觉得营救她们的心没有犹豫过啊?难道说我埋藏在心底那一点点自私都被他知晓啦? “你们真没看见那个老头子?”我又念叨一遍,目光是看着窗外茫茫黑夜的,我也分不清梦和现实了。 “你烦不烦,吃饭时就问过好几次了,现在还问,你还在梦魔之中吗?”显然娇妹被我的话弄得有些烦了,却也并没有埋怨之意,对贡布笑说道:“贡布兄弟,我看你哥的皮肯定痒痒了,你给他松一松。” 贡布报以浅浅的笑。 我坚信那个老头子是真实存在的,他一定具备某种非凡之力,所以才能来取自如。 娇妹慢慢迈步走到窗前,把脸贴在窗子上,好像要看清外面台风和暴雨的姿势,深深凝望着说道:“唉,麦子,你今天真是奇怪,弄出一个什么老头子、老和尚的来。昨天你每隔一会儿就希望事情能有进展,今天却全然不顾了,莫非,你爱上某个和尚了吗?” 她这一提醒,我马上从恍惚中清醒过来,焦急地问:“怎么样啦?”说着,往沙发边走去:“雪儿,贡布,事情怎么样啦?春儿呢?杨可凡有没有传消息回来?” 娇妹回到桌子边来添咖啡,低声说道:“有病,真是有病。” 贡布平静地说道:“哥,本来吃饭时就要告诉你的,但你精神好像很恍惚。春姐又出去了,杨可凡传回消息来,已经锁定大概区域内的一个山洞,因考虑到小芬和晶晶的安全,他们不敢冒然靠近,可以确定山洞里有一帮来路不明的人,还无法确认小芬和晶晶就在那山洞里。” 我不由得惊奇万分:“这样糟糕的天气,还能找到这个山洞,今天星期三,还有星期四一整天,加上星期五的白天,看来十拿九稳了。” 娇妹懒洋洋地说:“是肖志程帮的忙,他从林业局秘密弄到那片山林的详细地图。” 雪儿马上把一张黑白地图展开,娇妹探身指着地图说道:“这是一张复印件,你看,北面和西面有人口密集的村庄,东面和西面只有少量的居民,这个山洞处于山区中心偏北的位置,人质也可能隐藏在北、西两面的村庄里,肖志程的便衣侦查员正以调查台风灾害为名,在两边村长秘密查访,而我们的难度更大。” 第570章 女杀手 飘萍心 “为何?” “这地图无法显示,根据汇总的消息,山洞四周都是茂密丛林,一旦开战,无法保证没有漏网之鱼。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有他们的巡逻岗哨,就是这样糟糕的天气他们也没有放松,狂风暴雨中能这样坚守,这帮人不能小觑。他们使用的是加密模拟信号对讲机,每隔几分钟就会对总控进行汇报,就算我和贡布等都去,也无法保证在几分钟内解决外围,况且,我们还得留出人手应付后天拳馆里面。” 我顿时兴奋起来:“娇娇,我们直接救人,就不用等到周五啦!更不用去打什么鬼比赛。” “不行,不能这样便宜他们。” “那你想怎么样?” 娇妹端起咖啡,用奇异的目光看着我:“麦子,我知道你急迫救人,我们也着急,但这事不能这么简单地办。” “你要怎么办,你倒是说啊!” “今天晚上估计能确认人质在不在山洞,明天能拟定好安全计划,周五晚上,我不只要干掉龙刀,还得大挣一笔。那五百万我来出,其它钱也不用你操心。” “其它钱?什么其它钱?” “我要赢两千万以上,那丑娘们儿要是赔不起,我得连她和拳馆全收拾了,挑衅我,必须严惩。” 激动的心使得我吼起来:“什么?你要借这事情赢钱,你疯了吧。” 我的吼声使得娇妹愤怒了,她一把拽着我走到窗边,指着窗外大声说道:“麦子,不说别的,你看看这天气,十几年难遇的台风,兄弟们冒死在外,难道说事情结束后就给他们几句安慰的话?我可以赔你为了所谓高尚的道德和名誉,他们呢?” 我用力甩开她的手,愤怒地问:“哦,你的意思是你们为钱?说吧,要多少钱,这笔钱我出,事成之后,我再不麻烦你们。” 她把手高高扬起,可又强忍着没打下来,咬牙切齿地说道:“麦子啊麦子,你太骄纵狂妄了,我们为了钱?是,我们就是为钱做事的人,怎么样?你能出多少钱?一千万?两千万?拿来啊!钱到位,我马上救人。” 我也一下怒不可遏,迈步就要走:“贡布,走,我们救人去。” 贡布站起来跨步到我身边,显得很难为情,低声说道:“哥,说实话,根据现在得到的消息,我们加上杨可凡他们,也无法保证能安全救出小芬和晶晶,况且,她们在不在山洞还没确认。” 贡布的话让我怒气无处发泄,我清楚地知道,如果他都觉得没有把握的话,那就是真没有胜算。 雪儿站起来,挡在我面前:“麦哥,娇姐不是这个意思,你们这突然就火起来,不是莫名其妙吗?” 我只好回头指着娇妹:“雪儿,你刚才听见的,她就是要钱,没钱不行动,要么就得从拳馆赢一大笔,小芬和晶晶现在可是在受苦啊!没多挨一天,她们就难受一天。我坐过牢,一分钟都如一年那样漫长,我们还要让她们等两天?” 娇妹一个跨步过来,以极快的速度扣住我的左手手腕,贡布快速地反击,他们的速度快得我都没有反应过来,只感觉手腕钻心的疼,使得我不由得弯下腰来,就像窗外狂风暴雨中的树干。 贡布已经用匕首顶住娇妹的脖子,冷静说道:“娇姐,等罪了,放开我哥,保护他是我这辈子的使命,你不能动他。” 娇妹扣住我的手腕又加了一点力,赌气说道:“贡布,不错嘛,动手吧,我们几个先拼一拼,看谁能活着走出去。” 雪儿扑通跪在地上,泪眼汪汪地哀求道:“娇姐,麦哥,今天是闯鬼了吗?为何突然就这样啦?贡布兄弟,你快把刀放下,娇姐怎么可能会伤害麦哥。” 娇妹扫一眼雪儿,嘲笑道:“雪儿,这一次你是彻底输给贡布了,哼哼,瞧你那点出息。” 贡布把刀一收,和雪儿跪在一处:“麦哥,你让娇姐把缘由说明白,要是还是要决定救人,我和平措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娇妹拽着我的手腕往沙发上一推,我一下跌入沙发里,她的愤怒变成哀怨,脚尖在茶桌边的烟盒上一点,整盒烟飞入她的手里,慢悠悠点上一只,看看雪儿和贡布:“起来吧,想结婚拜堂啊?雪儿,你不配啊,人家贡布是有妻室的人。” 她的话一下让我心软了,分明是‘指桑骂槐’,却是在骂自己。想她这样纵横江湖的人,美貌与武艺都是顶级的人,对我是有情有义、浓情蜜意,此刻我却完全没兼顾她的感受,只想着救人。 无形之中,我表露出小芬和晶晶是我家里人,她和她的兄弟姐妹们是外人,在如此恶劣的天气里,他们在狂风暴雨中奔命,而我竟然毫不考虑他们是为什么要为我做事情。 “娇娇,我错了,都是那个老头子,把我弄得身心恍惚,别怪我,好不好?”我甩一甩被她抓扣过的手腕,从身后抱住她。 她没有回头,呼一呼鼻子,好像是要把泪水憋回去,哀怨地说道:“说到底,她们是你的家人,我是外人,我是一个拿钱办事的外人。你去准备钱吧,我收钱办事,事成之后咱们再无干系。” 贡布和雪儿低头坐在沙发上,不忍心抬头看我们的娇倩模样。 “娇娇,我没有钱,我所拥有的最宝贵的就是我自己,我把我自己交给了你,再没有什么能给的了。娇娇,你是我的家人,你所爱的兄弟姐妹都是我的家人,你要是觉得我说的是谎话,把我炖了给大家吃掉,让我永远活在你的血液里。” 雪儿噗嗤一声笑出来,低头说道:“这么酸的话我还是第一次听见,不过啊,麦哥的肉一定不好吃,真要吃,也只有娇姐能下得了口。” 娇妹依然不依不饶,把手中的烟弹向雪儿:“我就那么贱吗?我非得稀罕他?天下男人都死绝啦?” 我假意哭泣道:“娇娇,我的娇娇,你为何要这样低贱自己,我爱你,从没有过更爱别人,我愿意和你天涯白头,真要不配,也是我配不上你这世间少有的绝色佳人啊! 她掰开我抱着她腰的手,悻悻地走到窗前,又点上一支烟,哀怨凄楚的模样映在玻璃窗上,就像一个薄如纸片的人站在窗外的狂风暴雨暴雨之中,她目光中晶莹剔透的泪摇摇欲坠时,被她的指尖弹飞在玻璃窗上,画出一道泪痕,很快,泪痕也干涸了。 第571章 杀手哀怨 “我是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活着便是今生,从没想过有将来,麦子,我们这样的人是不是贱如草芥?” “娇娇,我……”顿时词穷,好像任何话都无法面对她的苍凉。 “洪家和林迪薇达成合作以后,洪家把大部分财富都捐了,无法再在每年起始付我的钱,只能每月从定中股份上以安保的名誉给我三十万,希望我能留下来和你一起消灭那个老东西。我他妈鬼使神差地还答应了,这不是自甘下贱么?” 雪儿站起来对我解释说:“麦哥,一年三百六十万,可娇姐必须遵守行业规矩,洪家是训练营介绍的,娇姐如果继续为洪家做事,需要每年付给训练营二百万中介费,这半年来,娇姐已经贴老本达百万,我们都是无家无根的人,坐吃山空等于自取灭亡。想着你和林董的盘子大,要应付的对手面广而复杂,底下好不容易训练出来的人也不能放,一旦放出去,他们为了生存,完全可能投奔你们的对手……” 娇妹用叹息声打断雪儿的话:“唉,你给他说这些干嘛?我向他诉苦吗?简直是笑话!雪儿,我连累你们了啊,唉,你们这辈子就陪我做一次傻事吧,只傻这一次,以后我们还是自由飞翔的鸟。” 雪儿一下抽泣起来:“姐姐,麦哥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你没有做傻事,我们谁都是甘心情愿的陪姐姐出生入死,呜-呜-呜,姐姐,你不要这样说,只要你能真心爱一回,我和春夏秋冬不知道有多高兴。” “贱坯子,哭什么?爱,哈哈哈,爱个屁,爱就是世上最傻最傻的事情,我他妈真是脑子短路,竟然还信了,我们有资格爱别人吗?” 我猛然从身后抱住她:“娇娇,我对天发誓,如果有一天我辜负我们的爱情,苍天可鉴,我横尸街头、死无全尸。” 夜空里响起一个炸雷,几道铮亮的银钩从墨色的云层里窜下来,在黑夜的暴雨狂风中撕裂着天地。 她慢慢转过身子,背靠着冰凉的玻璃上,湿润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麦子,我不相信誓言,就算有一天你离我而去,也还是希望你前程锦绣,真的,我就傻这一回,人生不都得犯贱犯傻吗?但我只允许自己一回,你是唯一。” 我轻轻捧着她满是哀怨和苍凉的脸:“娇娇,在我的心里,从没有想过要利用你半分,我最敬佩的也是你这样的人,我曾说,能得到你的垂青,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分,这是我的肺腑之言。” 她一把推开我,苦笑道:“我不听你这些花言巧语,我要做的事,只是因为我愿意做。” 贡布站起来,端起两杯咖啡递给我和娇妹,平静地说道:“娇姐,说来你可能不信,以前我守家里,我弟弟平措跟哥在外面。弟弟每次回来给我讲他在外面的事情,几乎都会被我骂?” “为什么呢?”雪儿问。 “在山上击退枪手,抓捕蛇仔,大年初三捕杀手,我弟弟说哥无一不是并肩战斗,说来我都纳闷,哥的身手与我们比起来,简直不堪一击,可他就是把我们当亲兄弟,面对危险时从不顾及自身安危。在我和哥还有青子抓断手那一次,哥本是可以先离开的,娇姐,你还记得吧,那次哥也是和我并肩战斗。说这些,不是说哥就比其他男人更珍惜情感,可他绝不是贪图富贵、不顾情谊的人。” 娇妹不屑地看看我,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啧啧啧,并肩战斗?还真看不出来啊,他有这胆量?贡布,你不是帮着他骗我吧?” 贡布坐在沙发上,抬头微微一笑:“怎么会骗你?哥和林董一起在山上遇袭那次,五个枪手中,有三个是哥用黑驽射杀的,有机会你可以问问汪队和林董,抓蛇仔那次,我弟弟没有跟在哥身边,他要从暗道围堵他们,哥差点被地下室的枪手打死在楼梯下,这些都是真事。” 雪儿马上惊奇地说道:“是说哦,上次在拳馆,我还以为麦哥一时冲动呢,原来也是一个不要命的家伙,哈哈哈,姐姐,我就说嘛,麦哥值得你爱。” “呸!”娇妹又笑起来。 “娇娇,钱的事情,我还可以拿出一些来补贴你们,实在不行,我把房子卖了,让他们租房子住,这没什么,我刚来这座城市时,租十几平米的民房住,没什么的,只要活得舒坦自在……” “少胡言乱语,我不稀罕你那点钱,这一次,我一定要从拳馆挣一笔,我不能让跟着我的兄弟姐妹们过朝不保夕的日子。再说了,这是送到嘴里的肉,干嘛不吃?救人当然第一紧要,你听我的吧,计划是建立在保证小芬和你干女儿安全的前提下,我又不傻。这次啊,我要他们弄巧成拙,送到我们嘴边的肉,干嘛不吃?” “好,娇娇,我听你的,其实,我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只是我担心我们人手不够,难以几面周全。刚才听说已经找到山洞,我就想着集合力量全力救人,不是因为她们是小芬和晶晶,就算是我的任何一个朋友,我还是会想着全力救人。” 娇妹对我撇一撇嘴:“是哦,你伟大,你是英雄荣誉市民嘛,上过新闻哦。” 我的心中盘算着,其实梁凤书也是娇妹这个意见,既然对手对我们下手,就不能只是简单的还击,一定要还以加倍的反击,才能让道上的人以后深刻懂得和我们为敌的后果。 也没有想到娇妹为我做出这样大的牺牲,为我破坏了她从前的规则,两相对照,发现自己心底依然盘踞着卑鄙的阴影,那些阴影全是穷困时累积起的顽石,一直压在心底,仿佛成了我生命里无法去除的坚固结石。 我想像林迪薇一样伟大,像她一样胸怀家国大义,做一个真正能一心为民除害的无名英雄,可我好像差的不是财富和胆量,而是心底的阴霾无法去除,甚至不如一个无以为家的娇妹。 回想起她刚才哀怨而苍凉的模样,我在心底默默告诉自己,再也不能让她没有归宿感。或许这就是她情绪最为敏感的地方,在她用情至深对我时,我难道还有资格看低她吗? 第572章 生面孔 黑蟒仔的小弟打来电话,说入夜以后,有一伙生面孔在狂风暴雨中进入了大冲村一栋民房,十几个人,全是精壮青年。 这座城市里男盗女娼的人不在少数,为非作歹、丧尽天良的也不只是佛爷和金家那些人,歌功颂德的华盖下数不清的蝇营狗苟。为了活着所需要的财富,为了装填欲望的缝隙,铤而走险的人不绝于履,胆大妄为的人更是前仆后继。 这些冒着狂风暴雨躲进大冲村的人,他们是刚刚到达这座城市的追梦人吗?还是某个王八犊子的爪牙,甚至是我的对手,是佛爷和金家的帮凶?无法确定,他们还没有任何行动,如何能确定他们就是坏人呢? 在漂泊异乡的这些年,我的心中一直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希望人人能彼此尊重。我希望别人尊重我,我也尊重别人,都是漂泊异乡的浮萍,相煎何太急? 我的第一想法,打电话给派出所我认识的熟人,让他带人去查一查这帮精壮青年,可觉得这样做太过幼稚,而且会打草惊蛇。外面昏天黑地、山呼海啸,狂风肆虐、暴雨如注,谁会这个时候去查一帮没有做下任何歹事的人呢? 雪儿拿起电话,焦灼地问道:“姐姐,麦哥,我让夏儿带人去看看吧?” 娇妹手一抬,眉头紧皱:“不,夏儿一共才五人,如果对方是专业人士,夏儿他们将有去无回,让夏儿回来集合。”她又抬眼看着我:“让黑蟒仔的小弟看好了,对方有任何行动及时汇报。” 黑蟒仔的小弟已经在那伙人的对面楼里的楼道里假装避雨,没有我的指令,他当然不会擅自撤退。大冲道上的头目叫鑫仔,鑫仔早年跟过北仔,这个人不讲究什么道义,是个十足的墙头草,江湖分崩离析以后,他倒是凭借着左右逢源的本事成为一方小头目,我想,难道说这帮人是从外地来投奔鑫仔的吗? 我正捧着咖啡思索着,柴油发电机无法让空调运转,屋里有些闷热,又不能开窗透气,总觉得脑子不够清醒。 马龙打来电话,他问过黑蟒仔的小弟,那帮人与鑫仔没有任何关系。这帮人所在的地方是大冲村靠近北环路的一栋楼,楼外是北环沙河立交桥,不远处是沙河边的大片丛林,是一个既好藏身、又方便四散逃跑的纵横地带。马龙在家里和梁凤书商量以后,打电话来告诫我不要轻易行动,对方知道我们在四下找人,人手分散,要是遇到伏击,在这样的鬼天气里,无法得到任何支援。 挂断马龙的电话,我把担忧告诉娇妹,她也犹豫了:“这样,黑仔现在能不能说话?如果能的话,你问问他,发现这帮人的这个小弟是否可靠。” 我马上打电话给秀秀,得知黑蟒仔还在重症监护室,但通话没有问题。电话中,黑蟒仔显得很焦急,这也难怪,他最爱的人就是他的女儿宋小晶。此时的他,恨不得带人横扫江湖,也要把绑架他女儿的歹徒揪出来大卸八块。对于事情的进展,我没有告诉他,我担心他一时心急,把我们已经找到山区去的事情走漏风声。 我问娇妹:“你的意思是,有可能黑蟒仔这个小弟勾结别人算计我们?” “不是没有可能,这样的天气,他是怎么发现这帮人的呢?” “娇娇,会不会是你比我还多疑了,黑蟒仔的小弟是我让他们散出去打探消息的。大冲的鑫仔一伙人与黑蟒仔的小弟们都认识,打电话这个小弟说他下午还去鑫仔的赌档转悠过,鑫仔的人都在赌档里,没有异样。” 贡布盯着地图说道:“哥,我觉得娇姐的担忧是有道理的,这样的天气里,飞机停航,班车停运,这帮人怎么来的呢?又都是道上的生面孔。如果他们在台风之前就暗藏在某个地方,如此糟糕的天气,为何要换地方住呢?” “聪明,贡布脑子是清晰的,麦子,这你不会想不到吧?”说着,娇妹附身去看地图:“鑫仔的赌档在那个位置?” 听他们三言两语,事情好像变得诡异起来,我也不由得要在脑子里推演起来,指着地图上的位置:“这个位置,离那帮人所在的楼大概一公里。” 我知道,娇妹一旦出手,难免伤筋动骨,要是冤枉了好人,我们就会落人话柄,甚至会因违法而进监狱。 娇妹看我瞻前顾后的样子,两手瘫在沙发上,阴冷地看着我:“麦子,你说能怎么办?我可以断定,这就是佛爷的其中一个圈套,他知道我们会把人手撒出去到处找人,劫持小芬和你干女儿正好发生在台风到来之前,他把天气都算好了,这样的天气里,我们一旦被伏击,他们四散逃离,什么证据都不会留下。” “你的意思是,佛爷故意先消灭我们一部分力量,周五的拳馆里我们就没有足够的人手,是这意思吧?如果真是这样,那黑蟒仔这个小弟背叛了我们,甚至鑫仔背地里也听命于佛爷?” 娇妹焦灼地望着窗外的黑夜,手指在玻璃上轻轻地敲打着节奏:“不保证这个小弟和鑫仔有参与,你想想,佛爷的势力并没有在这座城市消失,他手上有足够的资金,道上的哪个不是为钱而活?你再想想贡布兄弟的话,这样的鬼天气,这帮人能不是有备而来吗?” “嗯,我明白了,佛爷知道我的行事风格,他料定我一定会去调查这帮人,甚至他想用这帮人做诱饵,让我们以为人质在大冲附近,他是绝对想不到我们会找到五十公里外的山区去。” 我的脑子被那个神秘老头子搅得昏头脑涨,思考一直不在状态,与他们几番商量后,神秘老头子的梦魔好像消散了,趴在地图边仔细端详,心中开始回忆那帮人所在的地方周边环境。 夏儿还没有赶回来,黑蟒仔的小弟又打来电话,说仿佛听到那栋楼里传出过片刻小姑娘的哭声,因为狂风暴雨,所以听得不是很真切。那栋村屋一共六层,因为停电,只有三楼、四楼有微微烛光,不时有人脸贴着窗户向外张望。 本来我在心里猜测,在这极其不利于出行的天气里,全市都没有找到异常情况能与劫持小芬和晶晶联系起来,唯独大冲村这地方漏出端倪,很明显是对方玩儿的花招。他们以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我们找不到山区那么远的地方去,所以故意在大冲这边引诱我们上当。楼里一伙人,楼外还可能有巫师的人,一旦我们去营救人质,必然遭到两面夹击。 第573章 鼎力相助 黑蟒仔这个小弟的又一次电话,让我坚定了心中的推测。 假如我和娇妹都不去现场,巫师一伙人可能不会献身,我猜测,对方一定是两手准备,我身边最厉害最可靠的人是平措和贡布,要去救人,必然会让他们出击。如果他们离开我去救人,那么我可能遭到伏击,如果我一起去,就可能在那边找到埋伏。 人活着,常常是不得不狡诈,同类相残或许才是造就人类永远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因由。再一次接到这小弟的电话,我开始怀疑黑蟒仔下面有的人可能已经出卖了我。 刚挂断电话,秀秀又打电话来,显然他的电话那头是和黑蟒仔一起在倾听。秀秀带着哭腔说道:“麦哥,小弟说那栋楼里出现过小姑娘的哭声,一定是晶晶,我们开去救她吧!晶晶吃东西挑嘴,这已经两天了,她要受多大的苦哦……” 听着她的话,我心里感觉很庆幸,还好没有把找到山洞那边去的消息告诉黑蟒仔,也因为这样,黑蟒仔的一干小弟才不知道我在干些什么。 黑蟒仔在电话中几近哀求:“麦哥,我知道你也在想办法,小弟那边的消息很确切,要是你觉得有诈,能不能让我召集小弟们去看看?” “黑仔,你相不相信我?” “我怎么可能不相信你,我知道,佛爷可能已经派出巫师劫杀你,你去确实很危险,我……” “秀秀,你让黑仔好好养伤,救人的事情你们不要管,你们外面的任何小弟打电话给你们,都让他打给平措,在医院保护你们的小弟一个都不准离开医院,知不知道?” “哥,我知道了,求你快点救晶晶吧。” 接连几个电话,我和娇妹、贡布、雪儿都感觉到了事情极其蹊跷。 贡布盯着地图:“照这样看,必是陷阱无疑,如果巫师带人在埋伏下枪手,以我们现在的人手,等于羊入虎口。” 虽然我们四人都心中有数,我还是明白地说出来:“黑蟒仔被人收买不太可能,他伤得那么重,险些没命,没有人会牺牲自己来挣钱,人死了,挣钱是没有用的。黑蟒仔下面的小弟倒是很有可能,他们知道晶晶儿童节肯定回去游乐场玩耍,看来这次是被里应外合给提前设计了。” 娇妹反而没有先前那样极端了,见我很是愤怒,安慰我说:“现在也还不能确定,黑蟒仔的小弟们不知道我们的行动,他们夫妻因急迫想救出自己的女儿,难免让下面的人冒着这狂风暴雨四下打探,好不容易得到一条线索,他们当然不会放过,但没有你的命令,他们又不敢擅自行动,所以才接连打电话过来。” 我已经没有心思纠缠是不是被黑蟒仔的小弟出卖了,仰头板着指头算:“娇娇,雪儿,我和贡布,加上夏儿五人,我们才九个人,确实不够啊!这样的天气,让杨可凡和春儿他们赶回来,时间上耽搁太久,又很可能让那边的事情功亏一篑,如何是好呢?” 娇妹显得轻松无比了,估计是她已经做好战斗准备,开始放松身体了,笑着说道:“麦子,如果你都能算上的话,那我们楼下还有十来人,他们总比你厉害吧?” 贡布马上说道:“娇姐,这倒未必,哥不只有百步穿杨的本领,他的视力超越常人,哥有黑弩在手,远攻我们谁也不是他的对手。” 正在犹豫之间,对讲机传来呼叫声,说马龙和肖志程到了。 马龙和肖志程快速跑上楼来,马龙马上在我耳边悄悄说道:“我把事情向林董做了汇报,林董担心我们犯罪,让洪培忠指派肖志程秘密配合我们。” “不行啊,马龙兄弟,要是被人调虎离山,我家里人岂不危险啦?” “哥放心,我这次从北边回来,秋姐让我带回些从前队伍里的人,家里万无一失。” 肖志程身着黑衣黑裤,气宇轩昂,大声说道:“麦少,马龙,你们嘀咕什么东西,还不能让我知道?” 娇妹很是敌意地看着肖志程:“这不是条子吗?你爬到现在的位置不容易,莫非还能冲锋陷阵?你们队伍里的人肮脏不堪,这是故意来拆我们台的吗?” 肖志程一下显得很尴尬,还带着些愤怒,却又不好发作,强忍着气说道:“娇老大,我知道你是洪老的人,身手不凡。洪老一腔报国之心我是很敬佩的,这次是洪老秘密通知我秘密配合你们,我可是真心来帮忙的,娇老大没有必要这样傒落我吧?” 贡布马上递上几听饮料,在地图面前低声对肖志程介绍着情况。 娇妹不再理会肖志程,与我紧挨着说道:“麦子,做部署吧,夏儿马上到了,好快速出发。” 见娇妹还是一副不悦的表情,马龙笑说道:“娇老大,久违了。肖队长可不是绣花枕头,虽不如娇老大的身手,可也是一个英勇善战的猛将,娇老大应该知道,抓捕蛇仔就是肖队和麦少一起行动的。你说得对,他们队伍里确实有不少害群之马,但这次参与进来的这些人,都是肖队秘密通知的,在正式动手之前,他们根本不知道真正的任务是什么,这算是做到极其保密了。” 娇妹侧头瞟一眼肖志程:“既然是我老板指定的人,那就过来看看方案吧。” 肖志程不再计较娇妹的偏见,立刻进入状态,双肘支在桌子上,手指在地图上游弋,低声说道:“照贡布兄弟这样说,屋里好对付,如果外面真埋伏有枪手,是有些人手不足。我认为这样,这个通风报信的小弟首先要控制起来,麦少,你和贡布能做到吗?” “这当然没问题,贡布一招就能让他躺下。” 娇妹阴阳怪气地说道:“问题能有这么简单吗?如果这个小弟已经叛变,他说的话就不具有可信度,在他所在的楼里还可能有埋伏,麦子和贡布能应付得了?” 肖志程听着娇妹阴阳怪气的语调,很是不舒服,看着我嘴一瘪,又不好说什么。 我绕过去,把着肖志程的肩膀,低声说道:“跟女人有什么好计较。”又大声说道:“娇姐说得对,我们最少要对付三面:两栋楼、加上外面可能埋伏的枪手。” 第574章 血战大冲1 娇妹俯身对着地图,把肖志程的手一拨,说道:“麦子和我、贡布、雪儿、夏儿等人秘密赶到这个小弟所在的楼里,当场把这个小弟控制起来,先清理小弟所在的楼,占领楼顶,这样麦子能占领一个高点,用他的黑弩配合我们。如果这栋楼进展顺利,随后再攻击对面的楼,就这么简单,用步步为营之法。” 马龙和肖志程面面相觑。 肖志程一声叹息,点上一支烟对我摇摇头,站到旁边去。 马龙问道:“娇老大,你没把我和肖队算在内啊!” 娇妹也不抬头,问:“你们一共几个人?” “我和肖队,加上他带过来的两人。” 娇妹起身看着马龙:“这不正好吗?你们四人躲在我们车的后背箱里,待我们吸引住他们的注意力后,给车里发信号,你们悄然分散躲入旁边绿化带里,你们需要找出外围巫师和巫师的人。两栋楼里我们能搞定,不要轻易暴露你们的位置,不要来帮我们。” 肖志程一下高兴起来,响亮地一鼓掌:“娇老大的计划可以,不过,你们真确定外围 有枪手埋伏吗?” 娇妹依然是傲慢的语气:“外围要没有设伏当然更好。”随后,她语气变得随和一点:“这样的天气,外面肯定很艰难,就看你们顶不顶得住了。” 夏儿急匆匆跑上楼来,完全是个落汤鸡,来不及换衣服,雪儿马上拉着夏儿介绍情况。 肖志程走到我身边,低声说道:“我也真是佩服你们这些人,如此糟糕的天气,竟然还在外面四下活动。” 只有这么多人手,大家穿上防弹衣,检查好各自装备,即刻出发。 沉重的越野车在道路上左右摇晃,我走出门才真正感觉到在这样的天气里外面搜寻的人有多艰难。暴雨拍打着车窗,视线完全模糊,雨刮起呼啦啦地在车窗上挥动,也只能模糊地看出几米远。街灯全都熄灭,汽车的灯射在暴雨里,前方迷迷蒙蒙,只能凭借着模糊的视野加上猜测前行。 狂风摇晃着车身,洪水在道路上咆哮,车像是飘荡在风浪里的轻舟,感觉随时都会翻滚出去。 车只能蜗牛般的慢慢前进,肖志程百无聊赖,在行李箱趴着后排座椅的椅背,敲敲贡布的头:“小兄弟,一定保护好麦少,林董说麦少要是出问题,就要把我发配到基层乡镇上去管户籍,我的命运可全在麦少身上了。” 娇妹坐在副驾驶,又用阴阳怪气的语调说道:“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功劳最后还不是你的。” 马龙哈哈一笑:“肖队,这方面你就得学学麦少,有空啊,虚心请教几招,你看,女人对麦少可都是好得很啊!” 一路故意轻松说笑,缓解摇摇欲坠感的紧张,车直接靠着小弟说的楼的后面墙根下停下来。 一下车,人立刻变成落汤鸡,为躲避狂风,都尽量地蹲下身子靠着墙前行,人一蹲下,水就淹到脖子,犹如在水底行走,只留得脑袋在水面上漂浮着,看着非常诡异。。 我往四周眺望,漆黑的夜里,洪水滔滔,狂风暴雨肆虐,什么也看不见,心中不免纳闷,这样的天气,伏击我们的人看得见吗?就算是有夜视仪和热能仪,如此滂沱大雨,估计也派不上用场。 在来的路上,我又故意打电话给那个小弟,问了问他所在楼里的情况。据他所说,他所在的楼一共五层,一二楼的人因担心被淹,在台风前已经暂时搬走了,三、四楼是一家非法劳务中介公司的办公室,这几天人去楼空,五楼三套房子里的人应该是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的。 电话中,他信誓旦旦地说他看见的、调查的情况完全属实,那帮人所在的六层居民自建楼,以前属于一家广告公司,现在这家广告公司已经搬走,还能看到一些残留的标识,那帮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租下的这栋楼。 我在电话中告诉他,我们的车在洪水中淹熄火了,要两个小时左右才能到,让他在原地坚守住。 我们到达以后,看这相隔三个车位的楼,如小弟说的一样,我们停车这边的是五层,这栋楼比较小,每层才三户。那帮人所在的楼六层,从窗户和楼的厚度看,每层有四户。 两栋楼的中间有几棵繁茂的芒果树,就这相隔三个车位的距离,狂风暴雨中已经看不真切对面的楼,加上几棵芒果树的树枝一部分都弯折在水面上,使得我们看不清对面楼的楼道里是否有防御人员,只能隐隐约约看见三、四楼的窗户透出微弱昏暗的光。 雪儿在前面探路,马上要到达正面的转角处,她的手贴着脑袋指一指楼上,夏儿马上和她带着的四人相互借力,如丛林中的灵猴一样敏捷,借着雷声的掩护,打破二楼窗户,五人翻入二楼。 等待不到一分钟,夏儿发出暗号,雪儿在前快速漂浮进楼道里,我和娇妹、贡布也紧随着从齐腰的水里钻入楼道。 一切都悄无声息,只有狂风暴雨的呼啸,只有滚滚雷鸣的震颤。 娇妹一挥手,一人把住楼道入口,雪儿和夏儿等五人开始快速悄悄地搜索楼上,贡布从雪儿手上接过那个已经被打晕的小弟,在黑暗中快速搜索他的身上。 贡布在这个小弟身上的口袋里搜出一千元面额的港币五万块,整整齐齐一叠,包里还有他的身份证和几条金项链、一辆面包车的车钥匙。 我和娇妹、贡布三人借助黑夜的微光相互一对眼,都明白这个小弟是想等我们到达后,他就算完成了他的任务,然后趁乱逃之夭夭。在我打电话说还要两个小时才能到达时,其实我们已经块到了,估计他放松了警惕,被从二楼进入楼里的夏儿一招放倒。 像这个小弟这样的混混,算是道上最低级别的混混,不过跟的人是黑蟒仔和我这样的人,在道上又会觉得有面子一些,但身上是绝不可能有这么多钱的。他们这样的人今天挣今天花,要么输掉,要么吃吃喝喝、花天酒地,身上最多能余下千八百就不错了,何来这么多钱和几条小手指粗的金项链呢? 第575章 血战大冲2 江湖上的级别比政府管理机构简单多了,一般混混、小头目、片区大哥、道上各自为战的舵爷级大哥,以前最上面是佛爷,后来是娇妹,娇妹解散众头目以后,这座城市的江湖已经四分五裂。道上这种级别并没有很明显的限制,也不如仕途那样难跨越,是一个相当公平的圈子,比仕途干净太多了。 江湖不问出处,各凭本事,一个小混混晚上纠结一帮人把某个头目干掉,日出以后他就跃上一个级别,做了头目。要混到舵爷级的大哥比较难,需要财力和靠山做支撑,但只要你有足够的本事,不怕找不到靠山,不怕没有挣钱的路子,钱和靠山甚至会主动贴上来。 娇妹拿出一个小针筒,在小弟身上打一针,在我耳边低声说道:“放心吧,几个小时内他都醒不来。” 她的这套手段让我看得胆寒,试想,要是那天她给我来一针,把我带到山区卖掉都还没有醒来。 估计她感觉到我身上恐惧的颤抖,在我胳膊上掐一把,低声说道:“你要是敢辜负我,小心我让你永远都醒不来。” 相比她就是蛇蝎美人中的极品了,我感觉自己是在毒液里游泳,而且这毒液无边无际,我已经没法靠岸。 从空荡荡的非法劳务中介皮包公司办公室出来,使得我回忆起自己刚进城被这样的公司骗去一百元中介费,那时的一百元是我的半条命,恨不得把这办公室一把火烧掉,冷静一想,现在这办公室的东西全部卖掉还没我一双鞋值钱,真是感慨莫名。 雪儿从楼上下来,低声汇报说道:“五楼几户人已经全部迷晕,楼顶的门背后有两名望风的人,已经放倒。” 行动如此顺利而迅速,超出预期。 因全身湿透,我差点打出一个喷嚏,赶忙用手捂着嘴巴,低声说道:“贡布,你和他们去吧,我到楼顶去,别担心我,搞定对面的人要紧。” “哥,楼顶风大雨大,只能趴着,觉得不能站起来,一旦被风吹下楼,非死即伤,千万小心。” 娇妹用手指点一点胸口的夜光牌:“百步穿杨,别射错人,雪儿给你在楼顶栓了绳子,上去别忘了挂在腰扣上。”说着,她提着我的耳朵,轻声说道:“来日方长,不能倒在这里,听见没有。” 雪儿等人已经轻轻沉到水底,贡布看我一眼,也随着雪儿他们沉进洪水里。 依照计划,四个夏儿带的小弟从水下钻入对面楼梯发动攻击,雪儿和贡布绕到楼的两侧,从窗户攻入楼里。 我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儿:“娇娇,这么大的雨,我怎么能看得见对面楼里你们身上的夜光牌?” “你不是说视力非凡吗?” “再非凡也没法穿透这样的暴雨啊!” “没把握就别射击。”她松开我的手,对把守楼梯口的夏儿低声吩咐一声:“你死了,也不能让麦子有事。”吩咐完,她也沉入水里。 我只好迅速窜上楼顶,刚一来开楼梯口的门,一股强风伴着向用盆泼过来的暴雨迎面冲击我的身体。爬在楼梯上,把雪儿栓好的绳子挂钩钩在腰上,用两个昏倒的人顶住门,从楼梯口爬进楼顶天台里。 楼顶积蓄了有二十公分的水,大雨和狂风在头顶呼啸,别说看远处,连睁开眼睛都很困难。也来不及顾及狂风暴雨,奋力爬到楼顶边缘,把兜里的两个黑桃大的铁球砸到车顶上,这是暗号,让肖志程和马龙他们从后备箱里出来。 抹一把脸上的雨水,马上眼睛又模糊了,聚精会神地盯着楼下靠墙的黑影,丢下第一个铁球,侧耳倾听,没有听见声音,心里不由得焦急万分。把身子再往外探一点,用手臂挡住暴雨,对着楼下的黑影丢下第二个铁球,狂风暴雨中,隐隐听见一声响,随后看见四条黑影在狂风中极速飘走。 略微适应一会儿,好像视力感好了很多,起码能看见树在狂风中摇摆的影子,赶忙下到五楼,冲进已经被撬开的屋里。 屋内没有灯光,打开手中的矿灯,半蹲着身子在客厅里扫视一圈,沙发上躺着两个男人,地板上躺着三个女人,一间卧室里床上躺着两个男人,另一间卧室里床上躺着三个女人,这样一套六七十平米的房子里,住着十个人。这也是那时候这座城市的现状,能单独租住一套房子的情侣极少,要么是有人包养,要么是高薪高收入的人才能做到。 我把南面和东面的窗户各敲烂一面,任狂风暴雨灌进屋里,因为这样我才能方便眺望外面。然,什么也看不见,只能隐隐约约听见对面楼里已经喊杀起来。 既然楼上看不见,我极速冲到楼下楼梯口,夏儿低声对我说道:“麦哥,对方早有准备,进入楼梯的门已经被他们封死。” “你怎么知道?这么黑的天,这么大的雨,你能看得见?” “不是,我和雪儿姐约好的,他们进入楼梯以后,在门上挂一盏红色的矿灯,灯只亮了一会儿,随后就灭了。你的弩对着外面水里,我看楼上,小心被他们偷袭。”说着,她转身上楼,在楼道里拉上多条细钢丝,以防被人从楼外翻进来,从上往下攻击我们。 这种等待是最难熬的,隔着三个车位十几米的距离,但什么都看不见,只能隐隐约约听见打斗声,却不知道自己的队友是否受伤。 风声和雨声实在太大了,何止是狂风呼啸,简直是整个黑夜都在撕心裂肺地哀鸣,嗡嗡嗡,呜呜呜,加上雷声滚滚,整个世界都在悲鸣。 夏儿从楼上下来:“麦哥,楼上不用担心了,我都已经布置好。” “好,你盯左边,我看右边,一会儿估计就有人要发动攻击了。” 盯着狂风暴雨中的黑夜看一会儿,视力竟然有很大进步,十几米外的轮廓已经可以看清楚,至少能分辨影子的高矮,是树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难得和夏儿单独相处,但我对她只有敬佩之情,并无暧昧之意。她带着人在狂风暴雨中奔波近两天,我不知道她找什么角落有过短暂休息,但她的全身应该一直都是泡在水里,这份毅力和坚强如何能让我不敬佩。 “夏儿,辛苦你们了,等这次事情结束,我一定陪你们好好喝一回。” 第576章 血战大冲3 “不辛苦,你和娇姐都如此,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你说话可要算哦,你从来都没有陪我们喝过酒。我们都希望把你灌醉,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爱我们娇姐,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你,以你为家,可娇姐和我们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倒在别人的刀或者枪口下。” 听她的话,低语中带着漂泊无定的无奈和苦涩。 “也不是全给了我,娇娇也很爱你们,她给我说过你们每个人的故事,我也是穷孩子出生,孤苦伶仃来到异乡,虽没有历经你们那些濒临死亡的噩梦,我也和道上的人争斗这些年,你们的心我能感同身受,所有的憧憬都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 “麦哥,你说的话真好听,怪不得娇姐那么爱你,嘻嘻嘻。”她嘴里说着,眼睛却目不转睛地盯着外面,她手上的弩比我的要大很多,始终保持单腿下跪,端着弩架在自己的膝盖上。 “你有爱过一个人吗?秋仔和冬仔你喜欢谁?” “不要脸,我和你很熟吗?这些问题也能问出口?”说着,她身子后仰,对着楼左边的黑夜射出一箭,马上熟练地装上第二支箭,嘴里说道:“当心一些,我们的位置已经暴露了。” 我下到水里,贴着墙往外窥探,对着右边射出两箭,不知道有没有伤者对方,因为风太大,但能看见两个黑夜马上紧贴着墙沉到水里。 夏儿惊呼一声:“麦哥上来,水里危险。” 马上退回楼梯上:“二楼能进吧。” “东面能进,我故意给我们自己留着的,其它地方别去,都有机关。” “好,还是你正面,我去看看东边。”我刚退着往二楼走,黑暗中几发子弹射进楼道里来,估计对方也是看不清楚,子弹打在墙上,迸裂出转瞬即逝的火花。 夏儿一点也没慌张,眼睛贴在瞄准镜上,接连对着子弹来的方向射出两箭,低声骂道:“鬼天气!”随后把身子靠在楼梯下方隐藏。 我疾步冲到二楼东面窗户边,小心翼翼探头先外看去,为不被狙击手射中,只扫视一眼,马上缩回来。记得老谢说过,巫师团队使用的设备极其先进,他们完全可能有微光瞄准镜和热成像瞄准镜,并且他们是专业人士,我不敢有丝毫大意。 我们手上也有微光瞄准镜,但在这样的天气里,和精于训练的人交手,没法和他们比技术和耐力,只能用花招引诱他们上当。 外面不远处就是沙河边的绿林,狂风之中,那些树像是横飞在风中的长发。我想,这样的天气,他们如果在户外设伏,能躲哪里呢?立交桥下应该是最佳位置,又或者周围那个高地的背风处的车里。 也不知马龙和肖志程他们有没有什么收获,在这狂风暴雨之中,我们只能凭着心中的默契和预先计划行动。而我,在他们面前显得可有可无。 我坚持每次要并肩战斗,不是我年少轻狂觉得自己有多大能耐,因为我看过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的自以为是和傲慢,我觉得那是一种极其丑陋的病态。当然,主要是我也没有高高在上和傲慢的资本。 在极其凶险的江湖上求生,还得巴结奉承上面的人,我需要能和我唇齿相依的队友。为此,我必须用实际行动证明我和他们是一个壕沟的战友,真正能出生入死的朋友极其难得,身在江湖,也不用渴求太多,有那么三五几个,足以纵横江湖。 从小苦寒艰难的日子让我早早就明白很多道理,在交朋友方面,我觉得不能以是否真情而定,要以价值定。贡布和平措要不是身手了得,我也不会要他们;娇妹要不是可以成为我难觅的帮手,我和她一定不会有爱的开始,就不会深入到浓情蜜意。 人是感情动物,当我按价值选定可以做生死之交的朋友时,必须要投入真情、尊重、诚实,在感情中玩尔虞我诈、虚情假意的手段是行不通的,我一直觉得这个简单的道理很多人都不明白。 无论是友情、爱情,还是亲情,只要有一丝一毫的虚假,对方就能觉察出来,谁也不是傻子,你一丝,她一毫,感情到最后一定会崩塌。 我是以价值选择交往的人,以价值确定我要和对方保持多深的感情,但我一但确定下来,必然坦诚相待,至少让对方确切地感受到我的真情实意,所以,我要和他们并肩战斗,哪怕我在战斗中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依然要在‘战场’。 佛爷和耀仔他们教我的都不对,他们认为人与人之间最牢固的关系是靠利益维系,感情没有任何用。我认为他们是没文化的半罐水,他们不知道,当人面临生死关头的时候,利益连个屁都不如,没有全身心的感情投入,利益只会是敌对和背叛的导火索,就如佛爷和齐爷。试想,如果齐爷收起傲慢和偏见,向我对贡布、平措一样对佛爷,佛爷还会背叛齐爷吗?就算是拿他儿子做要挟,佛爷也一定会老老实实向齐爷说出苦衷,然后一起解决问题。 感情中最难的是不设防,把自己毫无保留地呈现在对方面前,只有这样,才能生死相依。假如我不和贡布、平措他们并肩战斗,我想,我和他们的结局,最后可能会和齐爷与佛爷的结局一样,娇妹也是如此。 洪培忠、齐爷、金紫他们那样的人可以给别人钱,使之为之卖命,但那样的办法并不算高明。他们能给钱,我没有钱,但我能给他们不能给的——真情实意,所以,齐爷早已落入黄泉路,而我还在奋力遨游人间。 林迪薇就是极其聪明的人,加上她是一个女人,虽然也阴狠狡诈,但心思比绝大多数她那个级别的人要细腻,使得在她四面受敌,快要彻底打趴下时,老代以生命为代价替她报仇,阿秋和汪朝和一帮人不离不弃,就是我,都没有半点心思想过要背叛她,因为她和我一样,在选定人以后,投入真情实意,包容一切。 和选定的人并肩战斗,是我在这朝不保夕的江湖上‘安身立命’的法宝,从耀仔到阿虎,到佛爷,死的死,逃的逃,而我已经在江湖上闻名遐迩,而且我还能站在江湖之外获取江湖的好处和利益,这也使得我常常在心中夸赞自己。 第577章 血战大冲4 风在继续逞狂,雨也没有丝毫减弱,雷鸣和电闪也没有在黑夜里睡去,黑夜还是那么黑。 对面楼里的战斗还没有结束,外面的危险也没有解除,我不知道对面楼里到底谁倒下了,只能大概推测:以娇妹、雪儿、贡布三人的身手,吃亏的一点是对方,最重要的是,我还完好无损地活着。 最糟糕的不是天气,糟糕的是我心中好像充满了恐惧,这种恐惧感以前从没出现过,难道是因为传说中的巫师太厉害?还是说佛爷这老东西无法战胜? ‘噗噗噗噗……’黑夜狂风里响起沉闷的枪声,似在狂风暴雨的呼啸中夹杂着低沉的凄厉声。 我不敢探头,不敢看外面发生了什么,害怕一探头就变成枪手的靶子。我要活着,我还要见到小语,他们一定能消灭他们……心里胡乱地想着,紧贴着墙根蹲着,眼睛看着两扇破碎的窗户,害怕那猛扑进来的狂风暴雨中有一个影子会夺了我的性命。 突然模糊听见一声尖刻而熟悉的口哨声,是贡布,对这是贡布和平措教我的暗号,他让我出击东面。 紧握着精致的黑弩,拔下微光瞄准镜挂在腰上,这东西太碍事,我是视力非凡的人,何必要这东西。贡布的呼叫不能不相应,紧贴着湿透了的墙壁站起来,极速在窗前一晃,看见外面的洪水中有条黑影,黑影发出火花,是他手中的枪。 突然想到,黑夜虽然黑,外面还是有轻微的天光,我的视力已经适应,况且我身在没有任何亮光的屋里,外面看我更不清楚。 一手抬在眉骨之上,挡住风雨直击眼睛,另一手抓着黑弩架在窗台上,摇动身子调整射击方向,对着黑夜射出一箭。 黑夜发出的火花朝着窗户而来,两颗子弹打在窗台边上,黑影消失在洪水里。 我和黑影相隔二三十米,老代送的黑弩所用的箭是合金特制的,穿透性极强,在这样的距离里,对方要是没有防弹衣,箭足以穿透他的身体。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射伤他,从他打到窗台的两颗子弹,我知道他至少慌乱了,而我肯定也暴露了。 马上转到南面的窗户,对面楼的右侧外的树下有两条影子在晃动,并不时发出火花,不管三七二十一,对着黑影的火花处射出两箭。 看见对面楼里窗户上跳下或者是掉下来两个人,无法判断是敌是友,再定睛一看,其中一个黑影有红色的光晃动,马上明白,这红光是我们的人到户外所要亮起的标志,以防误伤队友,想必是从楼上打到了楼下。 想着老谢说的话:“巫师本人会最后出手,在最有把握的时候。”我想:这样的天气里,巫师又能有什么把握呢?又或者这外面的枪手就不是巫师的人。 狂风暴雨的呼啸中好像没有了枪声,我迅速奔到楼梯上,看见夏儿坐在楼梯上半仰着身子,手中的弩还对着外面的狂风暴雨,一套腿伸得笔直。 “夏儿,是不是受伤了?” “没事,一颗子弹从腿上擦过,已经捆绑,不碍事。”她一边说,一边倒退几步梯子,手把我的头一拨:“麦哥,注意屋里,小心被人从窗户攻击。” 我们两个挨着坐着,她在二楼门口,我在门里,我看着屋里的窗户,她看着楼梯下。 “麦哥,你没有受伤吧?” “没有。” “那就好,你去屋里盯着南面的窗户外,东面和西面外别管,外面这么大的风,距离再远一些,我们这弩也发挥不了作用。” 我摸索着从那个被弄晕的小弟包里摸出烟和打火机,点上两支烟,一支递给夏儿:“没事,应该差不多了。” “嗯,挡住烟头的火星。” 这样的时刻,烟像是背负着与特殊的使命,超过任何食物和饮料。烟丝活着时同样也是植物中的一种,它经历收割、晾晒、烘烤等工序后,不但没有死亡,反而让生命变得更有价值。香烟燃烧时,就像它走入生命的最后时刻——涅槃,只不过它的涅槃方式不同于宗教徒所追求的涅槃,它用白色的烟和让人醍醐灌顶的醇香,融入人的灵魂,把它带有攻击性的滋味和人融为一体,从此欲罢不能、魂牵梦绕。 烟叶有一个雅称——相思草,据说最早是玛雅人发现了它的高贵品质,传到我国是近六七百年前的事,如果这种考证是真实的话,那么我们六七百年以前的那些祖宗们并不知道这种相思草的滋味。 近几百年来,我们国人的文章表达水平急剧下降,不只是空洞无物,在极尽娇捏做作、浮华绚丽后,依然难以读出真情实感,华丽的辞藻中尽是虚伪无知的胡编乱造,甚至连基本的表情达意都是混乱而虚伪的,这或许是因为有了烟这种相思草的缘故。 在六七百年以前,从诗三百、楚辞到汉赋、唐诗宋词,同样是我们老祖宗的文字,读起来意味无穷、潸然泪下,那时的用文字书写情感的人们还没有这种相思草,所以他们把无穷无尽的思念和灵魂里的挣扎化作文字,留下不朽文章,光耀百世。 今天的人依然有无穷无尽的思念,灵魂依然挣扎,或许有了烟这种相思草,真情实感随着烟叶的涅槃而溶解消散,把所有难以释怀的情绪都交给了这种有害的燃烧,使得生命只留下斑驳得无法留痕的苍白。 夏尔深情地吸着烟,目光依然警惕着这个世界,好像也提防着我,但她的神情并不紧张,也不狰狞,只是胸口的起伏随着她的长吸而加大了弧度,幽暗的夜光中,让我清晰地看见了她的凄楚和顽强,还有诱人的美丽。 “麦哥,要不是姐姐让我顾着你,我会和她们并肩战斗,是姐姐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所有的危险都该让我们姐妹身先士卒,如果,如果姐姐有什么闪失,我……”说着,她快速瞥我一眼:“算了,姐姐爱你,她不会让我们姐妹伤害你。她是无敌的,不会有事。” 听她的情绪里,全然没有顾及自己的安危,与我贴在一起,心里担心着娇妹的安全。让我感觉到,要是娇妹不幸战死,她好像要让我去黄泉路上与娇妹相伴。 第578章 血战大冲5 香烟在狂风暴雨的映衬中好像燃烧得特别快,也可能是我吸吮得太过深情,一支烟很快烧到了我的手指,极速甩掉烟头。 夏儿手在空中一捞,把我甩起的烟头抓住,按熄在她的脚边:“麦哥……” “啪啪……”狂风暴雨中的枪声显得沉闷而模糊。 夏儿身子剧烈一震,在她快速后仰的同时,一手把我推入屋里,另一手抬起手中的弩对黑夜里射出。 “麦哥,你的弩给我。” 我赶紧趴在地上把弩递过去,她抓起我递过去的黑弩又对着狂风暴雨射出一箭。 马上意识到,我刚才情急之下甩烟头时,燃烧的烟头那一点点火星可能暴露了夏儿的位置,被黑暗中的枪手抓住时机。 一颗子弹打在夏儿的肩头,另一颗打在她防弹衣的胸口位置,幽暗之中,我无法看清她疼痛的表情,心中顿时愧疚,责怪自己太过鲁莽,连累她被打这两枪。 夏儿没有责怪我,把她的弩丢给我,低声说道:“帮我把箭装上,我这只手不行了。” 我刚把箭装上,抬头的一瞬间,看见破碎的窗口的狂风暴雨中探出半截人影,慌忙端起沉重的弩射击,啪的一声,黑影在窗口的狂风暴雨中坠落下去。 夏儿早已发现我的举动,她身子在楼梯上极速下滑到水里,扑通一声,紧贴着墙壁,脑袋快速往外一望,提起黑弩反手射击,随后用提着黑弩的手撑着楼梯后退几步,喊道:“麦哥小心,有人攻到了窗台下。” 又装好一支箭,我的目光仓惶地在两扇破窗的狂风暴雨中搜索,心跳剧烈,却只看见狂风和暴雨的呼啸,我的身下已经洪水滔滔,狂风和暴雨呼啦啦地从两扇破碎的窗户猛烈地灌进来,又从门口、楼梯上奔涌着窜出。 从紧张中很快缓过来,趟着楼梯上奔流的洪水,从夏儿的背后揽住她往上拖,重新坐到门口的楼梯上,我的手感觉到她的肩头正流淌着热乎乎的鲜血。 夏儿依然镇定地警惕着,让我用随身带着的绷带胡乱地替她包扎肩头的伤口。 “夏儿姐,对不起,是我刚才连累你挨这子弹的。” “没事,没事,别说出去,既然一起战斗,没有谁连累谁。” 她把受伤的肩膀靠在我的胸口,使得我能在狂风暴雨中感受到她的呼吸,还有她身上发出的幽幽清香。 她侧头看屋里的破窗时,水滑湿漉漉的脸庞从我鼻尖滑过,幽幽说道:“好在刚才子弹没有打中你,要不然姐姐肯定怪我没保护好你。”回头时,她把嘴凑到我嘴前:“要打就打中你的头,姐姐也就死心了。” 我想伸出舌头舔她一下,她的头已经别过去,依然警惕着楼梯外的狂风暴雨。 虽说是苦中作乐的玩笑话,我依然能够感觉到她对娇妹极其尊重和敬仰、爱戴,既希望娇妹快乐幸福,也希望娇妹还是那个不受女儿私情所牵绊的江湖英雄。我能想象到,假如娇妹不是因为我而委曲求全,她现在一点带着她的姐妹兄弟们,在某个风景优美的地方享受着无拘无束的生活。 人活在怎样的状态里才算是最佳呢?第一肯定是自由,然后就应该是活在爱情的滋养里了,可爱情本就是对人的一种束缚,活在爱情里,还能有自由吗?也只有爱情,让人觉得累又快乐着,并且是自己绝对的心甘情愿,古人也才能写出‘直教人生死相许’的句子。 由她的话,我也想到,要是刚才子弹不是击中她穿着防弹衣的胸口和肩膀,要是击中的是她的脑袋呢?夏儿就此阵亡,娇妹也一定会很伤心,雪儿、春儿、秋仔、冬仔他们也会很伤心,会因此而怨恨于我吗?或许不会,他们应该早就想明白了自己生命的轨迹,正如‘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江湖就是战场,稍有人能全身而退。 仔细想来,对手也是江湖儿女,他们之间也应该有娇妹和她的兄弟姐妹一样的情感,这场暴风雨中的战斗,他们死伤后又改是怎样的心伤和惋惜呢?就是能想到这些,我依然没法可怜对手,生死之间的较量,怜悯和仁慈绝对要收起来的。 暴雨无情地浇灌着这座城市,从白天到黑夜;狂风爱恋着、纠缠着暴雨放浪不休;厚重的乌云完全阻挡了星星和皓月的光辉,黑夜在狂风暴雨中变得如此傲慢无情;滚滚雷声携手金钩银爪的闪电闯入人间,苍穹中的能量随着台风来临而肆无忌惮地施展,城市、大地、众生等等都在保守摧残。 我们、对手,都在这无情的夜晚无情地施暴,人性或许就是跟老天爷学的。 第一次在战斗中如此的煎熬,虽然我只算是这场战斗的配角,也处在相对最安全的位置,可依然揪心难耐,马龙、肖志程他们一直在狂风暴雨之中,娇妹、贡布、雪儿他们还在和多他们几倍的人鏖战,不到最后,生死难料。 漆黑的楼梯间里,我无法看清夏儿是否焦灼不安,从她镇定的话语中感受到情绪没什么起伏变化,好像久经沙场的战士,尽管已经受伤,依然坦然自若。 夏儿突然伸出一个指头指指头顶,嘴贴着我的耳朵说道:“楼上进人了,不只一个。” “啊!我们也上不去啊,楼梯上你不是布置了钢丝吗?”我一下紧张起来。 她翘起大指头,暗示我把破窗这个屋子的门关起来,随她一起进右边的屋子。 “麦哥,我们得上去看看,你能跟紧我吗?”她摇一摇受伤的肩膀:“我的伤不碍事的,楼梯上的钢丝我能解开。” “会不会是马龙和肖志程他们呢?” “那也得上去看看,如果全是我们自己人,他们应该会发出暗号的。”说着,她把黑弩递给我,从腰上取下匕首。 我和夏儿刚要出发,楼梯间想起一声低鸣声。 “是贡布,贡布,我们在这屋里。”我兴奋地叫起来。 贡布闪身进屋,低声说道:“外围枪手差不多都撤了,对面楼里只剩下顶层屋里还有几个人顶门不出,娇姐他们正想办法,屋里的人已经是穷途末路,娇姐他们不会有什么闪失。这楼上进了人,我就过来了,夏儿姐,你得走前面,楼道里你肯定布置了陷进。” 贡布一口气把我们得担忧,和对面楼里的情况说得简单明了。 夏儿一只手撑着起身,刚要走,贡布问道:“夏儿姐,你受伤不轻啊!” 第579章 血战大冲6 夏儿没有回答,走到楼梯上,我们三个脑袋碰到一起,夏儿手在楼梯扶手头上抓住一根钢丝用力一拉:“拉短的这根,套子就没了。” 楼上好像已经打起来,但暴雨狂风呼啸中,我们都没法听得清楚。 贡布扯着我和夏儿退回屋里,低声说道:“既然楼上已经打起来,证明有我们的人,必然是马龙或者肖志程他们,夏儿姐伤得不轻,哥,你就陪着她吧,我一个人上去就行。” “放屁,我的伤没事,今晚我还没怎么出手呢。”夏儿显得倔强,还带着不服气的口吻。 战场上我都听贡布和平措的,现在是贡布在身边,我完全赞成他的意见,等着他安排。 “好,我前面,哥在中间,夏儿姐负责断后,走。”贡布的话简短而坚定。 我们轻手轻脚上到四楼,扯掉上四楼的钢丝套,贡布举起手示意我们暂停前进,他自己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听一会儿,以口哨声发出我们事先约好的暗号。 “兄弟,是我。”黑夜里传来马龙的一声呼喊,显得很急促。 贡布手在腰间一拍,腰间立刻亮起一个红点。手抓住楼梯栏杆一个腾跃,人已经从楼梯反面跃上四楼。 夏儿好像不愿错过这场打斗,一把拽住我的手,催促道:“跟着我,走,快。” 不由分说,我已经跟随夏儿向上急奔,我们也打开了腰间的红色标记灯。 我被夏儿顶在五楼楼道的角落里,因为前面已经有两条影子打起来,幽暗的夜光从暴风雨中映照进来,能看出来其中一个是贡布。 左边的屋里还有打斗声。 “兄弟,你来得非常及时,这两个扑街的手段不错。”是肖志程在说话,听他的语气,他和马龙跟随这二人攀上四楼,要不是贡布出手及时,估计败于其手都是有可能的,那将是非死即伤的后果。 肖程志又在屋里喘着气说道:“不急了,我们人多,轮流战他,操,我得歇一会儿。” “好,你先歇会儿。”这是马龙在说话。 事先已经约定好,谁也不能叫出同伴姓名。 “来根烟,现在不怕了。”夏儿镇定得漫不经心,对我伸出一只手。 我点燃两根烟,把其中一根放她手指间,自己猛吸一口,大声喊道:“你们到底替谁卖命?我就是麦子,你们是佛爷派来杀我的吧?那就冲我来啊!”我一手夹着烟,另一手已经紧握黑弩,准备着随时给他致命一击。 “不要命啦!”夏儿低声责骂我,又对着我吐出一口青烟,无所谓地说道:“你倒是真不怕死。” 我已经表明身份,见对手也不上当,索性大声问起来:“兄弟们,他们上楼的就两人吗?其他人呢?” “击伤三个,风大雨大的,没拿住人,这两个狗日的身上穿了铠甲似的,刀枪不入啊!”肖志程在屋里大声回答我,又喊道:“麦少,你可得当心一点。” “管好你自己,有姑奶奶在,休想伤麦少一根汗毛。”夏儿高声挑衅道,似有意暗示贡布,不行的时候换换。 我取下腰间电筒,突然打开,一束光亮射出去,楼道里一下明亮起来,见得贡布一身湿透,和他战斗在一起的黑衣人也浑身湿透。 黑衣人头上套着一个套子,只露出两个眼睛和鼻孔,身形并不高大,一米七左右,招式迅猛,不发一言。他两手黑手套,一手握着匕首,背上还背着一个十厘米左右的贴身长形背包。 肖志程在屋里已经喊起来:“麦少,我电筒掉水里了,你换个角度,往屋里照一照。” 夏儿一手拦住我:“别乱动。” 虽然夏天的雨夜感觉很凉爽,可身上一直处于湿漉漉的状态,时间一长,感觉全身皮肤都已经起皱,狂风在楼道里回旋时,迫使我连续喷出几个响亮的喷嚏,这突如其来的喷嚏声和眼前的激烈绞战非常不相称,就好像看一场精彩纷呈的表演不用心,反而发出杂音干扰表演。 贡布和黑衣人并没有因为我的喷嚏声而受影响,生死之间,容不得丝毫分心。 突然觉得这夜晚好生怪异,屋外狂风暴雨,屋里激战正酣,五楼上的人却在迷魂水中安睡,而我只是看着。 五楼昏迷不醒的人就像浑浑噩噩过日子的人,他们对身处的残酷和血腥毫不知情,他们本是可以知情的,因为残酷绞杀就发生在他们身边。他们却不是装着不知情,是在不知不觉中被弄得昏迷不醒,把他们弄成昏迷不醒的人就是参与这场残酷绞杀的人。把他们弄得昏迷不醒,却又不是要保护他们,是参与残酷绞杀的人为保护自己的勾当不被曝光于世,如果他们胆敢中途醒来,或许是有性命之忧的。 黑夜里的狂风暴雨已经是上天在残酷地凌辱世间,而我们却用上天的残酷掩盖自己实施的残酷,自己亲自施与的残酷是无法欺骗自己的,可我们就是选择了在这样残酷的夜晚进行这场残酷的绞杀,只为白天能用高尚的面目在世间继续活着。 看黑衣人敏捷的身手,一定是高手中的高手,不然他无法与贡布纠缠如此久而不分胜负。这种自建房的楼道并不宽敞,只比高层住宅的楼道略微宽一点点,楼道的护栏还是那种老式的钢筋混泥土机构。对于生死之战来说,或许地方的狭窄与宽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最后活着。 我的电筒照亮着他们的打斗,电筒的光也正好把正面门上的一幅对联照得清清楚楚:邻里和谐亲上亲,群英悦色福上福,横联是:岁岁平安。猩红的纸上写着公正庄严的黑色汉字,如果这汉字也有生命的话,它看着眼前你死我活的同类相残又是怎样感叹呢?又或许它早已见惯万千年来的弱肉强食,此刻依然安睡。 一个炸雷声后,刺眼的闪电从楼道的窗户映进来,把黑夜凝固成一个狰狞的雕塑,就如放映机突然暂停了一瞬间,让人更加为眼前的故事迷乱。那从窗户灌进来的狂风和暴雨为这场战斗奏响极其不搭配的音音效,猛烈的呼呼声如巨人发出的鼾声,毫无顾忌地响彻黑夜。 第580章 血战大冲7 我和贡布、平措三人经常在一起练习,是他们兄弟俩带着我练习,日积月累,我不只学得一些身手,还使得我们三人之间有了不言而明的默契。 屋里马龙他们的战斗我看不到,但我知道,只要把楼道这个黑衣人打败,屋里的也将倒下。看着黑衣人与贡布难分胜负,我又有些胆怯了,甚至后悔自己参与这黑夜里的行动,心中闪过一阵恐惧,想着,要是贡布倒下了,我还活得了吗? 这是我第一次经历如此焦灼的战斗,也是第一次在心中没有了取胜的把握,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加感觉到对手异常强大。 夏儿挡在我的身前,她浑圆的臀部紧顶着我的裆部,她身体的温度正烘烤着我湿漉漉的身体和灵魂,我竟然有了反应,夏儿可能也感觉到我的反应,但她没有挪开身体,不是她要引诱我,她是要确保我的安全,只快速回头看我一眼,用潮湿的目光。 夏儿潮湿的目光让我身体里重新凝聚起英雄气魄,在漂亮的女人面前,我必须表现出勇敢与睿智,尽管我知道是不可能享受到夏儿身体里的滋润和温柔的,虽然她耳根处还有明显的刀疤,也还是一个美人儿,我怎么能让美人儿小看我呢? 悄然而慢慢地提起手中的黑弩,调整好电筒照射的位置,口里发出贡布能听懂的咳嗽声。 贡布突然一脚倒钩在楼道护栏上,一脚支撑在天花板上,一手匕首一手劈掌攻击黑衣人,似随时要在黑夜里翱翔而去。 贡布收起天花板的腿,人一下往楼道下沉下去,他这是配合我的暗号。 黑衣人应该被贡布莫名其妙的变招打乱了节奏,习惯性地探身挥刀砍向贡布倒钩在护栏上的脚,而我早已瞄准好这个位置,因相隔只有几米,绝对不会射偏,箭穿过黑衣人的脸颊,没入墙体里。 黑衣人身子猛烈摇晃,差点被贡布翻身上来的腿踢中,他反应也极快,手在护栏上一推,人退进屋里,贡布也飞身入屋。 “好招。”夏儿已经喊出来。 我和夏儿冲到门口,屋里已经没有了战斗,只见一棵树梢刚好从窗户里伸进屋里来,像是被狂风刮倒的大树,正好为黑衣人的极速逃窜架起桥梁,莫非是老天在帮他们吗? 肖志程手里已经从腰上取下手枪,一手拨开窗口的树枝,一手的枪口对着窗外晃一晃,没有开枪,只惋惜说道:“哎呀,还是给跑了。” 来不及为我和贡布的密切配合喝彩,夏儿率先拉着我往楼下冲,并大喊道:“去姐姐那边汇合。” 我正为自己的巧妙没有得到美人的赞美而失落,来到一楼,水位好像又高了一些,一楼已经全部淹没,二楼的水都已经到膝盖,夏儿停在洪水前,回头对我说:“麦哥,有一套啊!” 贡布见夏儿拉着我停下来了,忙解释道:“哥的水性没问题,走。” 娇妹和雪儿他们正在三楼楼道里抽烟,见我们到来,雪儿拿电筒照一照:“顶楼几人跳水逃了,今晚就这样吧。” 娇妹对我招招手,从地上拿起烟点燃递给我,关切问道:“你没事吧?” 下楼的时候,娇妹紧紧地拽着我的手,低声说道:“车肯定已经淹没,动不了啦,快随我跑回去换衣服,要感冒的。” 她的话好温暖,像母亲爱惜孩子,又像爱我完全忽略了她自己。 风那么大,雨那么猛,夜那么黑。 大沙河的水已经与这小区的水融为一体,大地一片泽国,好像再也找不到陆地,找不到任何可以落脚的路,都累了,看着滔滔洪水,我们没法回去,都在洪水前的楼梯上坐下来。 娇妹把我的上衣脱下来拧干,帮我把头和上身擦拭一遍:“走,屋里歇着去,只能等水退一退再走了。” 重新回到三楼的屋里,夏儿让手下重新拉燃这伙已经倒下的人准备的柴油发电机,屋里顿时明亮起来。 屋里只有极其简陋的桌椅和地毡,然后就是横七竖八躺着十几个奄奄一息的人,随处可见的鲜血显示着刚刚发生的惨烈战斗,肖志程带着他的两个人为这些奄奄一息的人包扎伤口,并一一排列在墙根处。 雪儿很快从另一间屋里出来,对娇妹说:“姐姐,你们去里屋暂时休息吧,收拾好了,放哨的事情也已经安排好,放心。” 娇妹拉着我的手,看着墙根处排列着的浑身鲜血的人,轻描淡写地说:“诶,楼上还有几个,废掉手脚,都没死。”这话是对肖志程说。 肖志程也没有露出任何不适,挥挥手:“剩下是我们的事了,你们歇着去吧。” 相互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在浓浓的血腥味中显得虚无缥缈,就好像看见飞扬在风中的蒲公英,随口说一句:“真好看。”然后继续着脚下的路。 台风的残忍无情在人性面前显得很柔弱,世间的繁华用蔑视俯瞰失败者,手心的里爱情也必须是感受到脉搏跳动才会庆幸这份温暖,如果一方死去,面对这苍茫的尘世,眼泪不会有任何价值,就像我对小语的那些思念无法治愈她的伤痛。 一场惨烈的战斗结束,我们甚至不知道逃跑的那些人,是否是巫师还是别的什么人,唯一的搜获,只是验证了那个黑蟒仔的小弟为钱而出卖了我。这场战斗的始作俑者此刻正在某个地方静待佳音,他或许也预料到会失败,最多只是一声叹息,而那些倒下的人,从此要像枯萎飘零的浮萍,把生命抛入无可奈何的黑暗流逝中。 手指上的烟都带着血腥味,我看着他们各自包扎身上伤口,心中五味杂陈,却无力感叹。这场决斗才刚刚开始,后面会越来越激烈,我也只有趟着血腥前进,好像没法左右任何方向。 天快亮时,趁着风雨暂时小憩之机,雪儿调来一艘快艇,我们才在风雨中回到香蜜湖的大本营,就好像在风雨里嬉戏一番以后,回到屋里吃饱,然后洗漱休息。 一番激情爱恋过后,我再次抚摸着娇妹身上的道道伤疤,好像对她的柔情生出怜悯,这美丽的血肉之躯为何要落下这些印记呢?如果平平淡淡地活着,像那些流水线上的工人,生命真的会毫无光辉吗? 第581章 女杀手的爱1 晨曦中,天好像暂时露出一丝笑容,它正用意味深长的惬意欣赏着被摧残过的大地。天边那一抹青色的亮光,犹如沉睡一夜稀松醒来的娇眸,只轻轻望一眼,又缩如厚厚的黑绒被褥里。 来电了,空调及时化开屋里的闷热,望着布满天空的墨色浓云,娇妹呢喃着说:“麦子,你看那云,还有一场风暴要来临。” 晨雾涳濛,曦光暗淡,大山一般的乌云连成一体,城市和大地依然被浓墨的黑色暗光所笼罩着,犹如城市的上空压着黑色的帷幕,像要把世间一切都包裹起来。 雨暂时停了,风依然劲吹,天空的乌云犹如千军万马被狂风碾压在了一起,拥挤在一起,层层叠叠地翻涌着,在牢笼里哀嚎着龙争虎斗,却依然如被禁锢着的澎湃,无法释放开聚集的嚣力。 最可怜的是那些树了,那些被连根拔起的已经奄奄一息,其余的已经没法在这狂风中傲然挺立,全都摧眉折腰,颤栗着抬不起头。 窗外的一切都那样恐怖狰狞,娇妹却显得慵懒而平静,却又不愿意睡去。她只着一件白色低胸吊带衫,胸前浑圆上的凹点清晰可见,雪白的双腿团在沙发上,伸出一只手搭在紧靠着窗台的沙发背上,细长酥白的食指在挂满水珠的窗玻璃上悠然慢画着,使得她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的所有私密都若隐若现。 男人的精力始终有限,我刚和她激烈缠绵一番,看着她的诱人魅力,已经淡然了。 想起夏儿那几句战斗中无聊的闲话,娇妹好像突然嵌入了我的心里,变成了我再也无法离弃的一部分,使得我愧疚而忧伤起来。在我的理解中,她的人生是一个奇迹,她能活着也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一棵在世间飘萍的浮浪花,却把所有的爱恋都扎根我这个浪子身上了,从此,我得滋养呵护这朵飘萍日久的美丽,一旦离弃,美丽就将在刹那间枯萎。 纵然我读过那么多的书,依然无法体会一个她这样的杀手历经的挣扎与艰难,挣扎与艰难都难以表述她的成长轨迹,应该是血雨腥风中淬炼出的一块美玉,这美玉的魂魄里带着无尽的苦涩与咒恨。 娇妹以前的目光犀利而阴沉,现在常常缓和得如幽谷中的流光一样轻柔,我想,在她从前的所有岁月里,这样的目光应该没有过的,如今的她,特别是在我面前,刚烈和犀利都没有了,完全是一抹赤诚的柔情,她的美丽也变得更加娇艳欲滴,晚来的爱的滋养给了她美丽急需要的营养,她也沉醉其间了。 我紧挨着她坐下来,用我的身体顶着她好像随时都要瘫软的身子,她也就把整个身子陷落在我的怀里,只留下抬起的手臂还搭在窗台上,食指依然在挂满水珠的窗玻璃上游弋。 “你以前的话很多,滔滔不绝的,我特别爱听,今天怎么如此静默了,是因为夜里太过残忍吗?”她用气若游丝的低语念叨着。 如果我只和夏儿坚守在最开始的那栋楼里,不要去到对面的楼里,就不会看见那十几条浑身鲜血的哀嚎,也不会见到那角角落落都飞溅着的鲜血,太过惨烈,以至于我的心一直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连脑子里也没了任何内容。 她是从血腥奔命中跋涉过来的人,或许已经习以为常,在她的心中,或许只有胜败,失败对于她意味着死亡,可她终究如此娇艳的活着。 我不能说残忍,那些残忍是她和贡布、雪儿他们一起施加的,是为我而行动,我只好轻声说:“唉,要不是有你,对方如此彪悍,我恐怕只有去黄泉见代叔了。娇娇,谢谢你。” “你不是还有贡布他们兄弟俩吗?很厉害,连我都得佩服,出手之快、攻击之准我平生少见,要不是几个人逃到里屋顶住门,我们早就结束。” 在她的话语中,一夜的惨烈战斗,只配这寥寥几句。 肖志程还没打电话来,那些人应该已经被他召集警力全部带回去,我无法入睡,就是在等着他的初步调查结果,我得知道那些人与劫持小芬和晶晶的人有什么关联。 昨夜战斗中,贡布和雪儿都没有受伤,夏儿的枪伤算是被我连累的,娇妹手下那几个人也只是轻伤,可娇妹的手腕上却有一道伤口。伤口轻微,一张创可贴就遮住了,可我不知道什么样的对手能伤她的手腕。 反正也没有睡意,我心痛地问她:“娇娇,以后还得小心一点,我不想你再新添伤口。” 她微微一笑,伸在窗上的食指带着水珠在我脸上一抹,带着埋怨的表情看着我:“你以为那些杂碎能伤得了我吗?这新伤是贡布弄的。” “啊!贡布?” “也不怪他,几个人逃进里屋,顶着门骂我,撞开门后,我当然要杀了他们,可贡布说只能伤,不能杀。贡布阻止我杀他们时,把我这手伤了,嘻嘻,惹得我和贡布还过了几招。” 好像一说到战斗,她就眉飞色舞,故意带着对我埋怨撒娇的语气,神态里却飞扬着得意。 “娇娇,又不是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何必要他们性命呢?林董再三叮嘱我们不能弄出人命,以后也不能啊!” 她双手吊在我的脖子上,像受了委屈的小姑娘一样撅起嘴,愤愤说道:“他们骂我是不要脸的娼妇,说你已经有老婆了,我还恬不知耻地倒贴你。谁也不能这样骂我,我能不杀了他们吗?你说,我难道真是不要脸的娼妇吗?” 对方有没有这样骂她我不知道,想是有的,骂人还能有什么忌讳和讲究吗? 我觉得她是故意这样说,因为她心里觉得爱我这样一个有老婆的人委屈,所以故意问我怎么看待她对我的爱。 爱情是说不清楚的事情,甚至山盟海誓在爱情面前也是虚伪而苍白的。世道迢迢,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之中;众生芸芸,无数人只是擦肩而过,亿万人中,能擦肩而过也只是亿万中的凤毛麟角,能相拥在一起,本就是生命中的奇迹,又能全身心的爱着对方,哪怕是一刹那,不也该是生命中的艳丽光芒吗? 第582章 女杀手的爱2 女人总是会问男人对她的爱有多深,想不到娇妹这样刀尖上跳舞的人也如此,爱情真是生命中无法舍弃的剧毒,一旦尝到滋味,从此魂牵梦绕。 什么样的女人能称之为‘不要脸的娼妇’,我想是没有的,这不过是人心中的恶毒所演化出来的恶语,用于精神上发泄、伤害无法企及的妒忌对象。况且,‘娼妇’还有要脸的吗?每个职业都有职业本身所要求的规则和能力,‘不要脸’是作为娼妇的职业道德,就如泥瓦工必须要接受满身污浊,就如科学家必须要有智慧和坚忍的毅力。 “他们是嫉妒你爱有归处,娇娇,何必理会这些污言秽语呢?” “爱有归处?你是我爱的归处吗?还是只是临时的窝棚?” 她这样的话,小语曾问过,林迪薇从不和我讨论爱的时间性,梁凤书用她细腻的心思默默算计着,呵护着,也从不问我和她的爱能走多远。娇妹这样问,想她一直过的是飘忽不定的日子,对未来可能从来没有憧憬过,或许是因为我,她开始有舍不得离弃的牵绊了。 她都不计较我没法只爱她,我又怎么会忍心让她失望。 “就算我只是一个简陋的窝棚,你愿意把爱放置其中,我这个窝棚就比世间任何豪宅更奢华。娇娇,我不会负你,也决不会干涉你的爱,说实话,跟着我,绝对委屈你了,假如有一天你遇到更爱的人,你自由自在去爱,而我这个简陋的窝棚还是为你永远保留一块地方,只属于你的地方。” 她扭过头去看窗外昏暗的晨曦,来电了,由近及远的那些窗户里都亮起来,那万家灯火在昏天黑地中如密密麻麻的萤火,黑云压城、狂风呼啸之下,谁也无法停下生存的脚步。 拿起窗台的烟,慢慢点燃两支,递一支给我,她没有说话,像是陷入了沉默。在我和她的感情世界里,她从没有过挣扎。 我不知道她为何愿意这样的爱我,她就像异域飘来的一朵浮浪花,在江湖的腥风血雨中和我相遇,因为飘荡太久,她以自己的方式选择了我,依靠着我停下来。这选择,就像人生中许多无法解释的巧合,没有一丝准备,因为遇见中的一缕温暖,在无法忘却的几次回眸中,空寂了世界,只留下对方,以至于不由自主的奋不顾身。 生命中的很多遇见也都只是遇见,甚至不会留下一句话,就算能相视一笑,也因为各自在心中的那份提防和拘谨阻隔该有的邂逅,从此相隔千万重,茫茫人海,各自漂流。 娇妹的爱是悄无声息,像‘润物细无声’般的投入,偶尔试探性地和我闲说我们之间的爱,也从不细究深追。从江湖的血雨腥风中走来的她,懂得世间的一切脆弱,她把自己的爱情一股脑扎进我的怀里,以至于失去了自我,不问结局如何。 和娇妹在一起,让我觉得特别轻松,她舍弃一切爱我,却从不为这爱担忧,好像自己完全无私的单向爱着我,从不追问是否会有天长地久的结局,连一点生活琐碎都不愿意涉足。偶尔玩笑说几句,不当真、不深究。 梁凤书也是倾其所有爱我,但她誓死要和我白头到老的,稍有风吹草动要干扰到她心中定好的结局,必然为此拼命。她甚至和我说过:“你可以在外面风流,但我不能扰我的眼睛,就好比你在外面掉入粪坑弄脏了,回家之前自己找个地方把自己洗干净,但你必须回到我身边,干干净净的。” 小语在我和她的爱情中是个可怜虫,她自己把自己看成一个可怜虫,她甘愿做一个可怜虫,带着毫无把握的渴望,希望我和她的爱能持续到生命的尽头。小语曾以为自己有豪庭庇护,有孩子相伴,有她位高权重的阿玛呵护,现在这一切都没有了,她的心又该是如何的苍凉,而我却不在她身边。在她的心中,她可能想象过失去我的可能,一定从没有想过会失去现在已经失去的这些,可偏偏失去了,好在有老谢和蔡子瑛守护着她。 林迪薇的爱情观又与众不同,她不追求一般女孩子的那些爱情规则,她只是把她所有的爱暂时寄放在我这里,她希望我这个她爱的寄放处能尽忠职守,假如我丢下了她的爱,她也不过是把自己的爱重新拾起来放进自己的心中,可能再也不会寄放别处。 娇妹总是这样沉默,不是带着矫情或者装生气的沉默,是淡然自若的,当她把烟头按在烟灰缸时,好像忘记了刚才我们讨论的关于我们的爱的问题,轻声说道:“我知道你这个人的,没有得到答案不安心,没事的,我再陪你等等,姓肖的要是再不来电话,我给他打过去。” “要不你先睡吧,明天晚上拳馆还有一场战斗,你不休息好……” 她双腿一伸,窝进我的怀里:“你不要担心这些,不就是龙刀嘛,几分钟就能解决他。” 她说得把握十足,好像龙刀不过是个花架子,这反而让我更担心了:“娇娇,不能轻敌啊!一来小芬和孩子还在他们手上,二来他们是有备而来,我们能计算到的,他们难道就想不到?” “没事,千算万算没有用,终究是要手上过的,是吧……” 正说着,雪儿敲门进来,端着面包、牛奶、煎蛋、海鲜粥等等一大盘来:“姐,麦哥,我知道你们肯定没睡,吃点吧。” 雪儿蹲在沙发前的茶几旁,把东西放在茶几上,倒两杯牛奶递给我们。 娇妹也不用刀叉,两根手指提起一个荷包蛋放在自己嘴里,又提起一个放进我的嘴里,喝一口牛奶,用餐巾抹抹嘴,对雪儿招手:“雪儿,你先别走,和我们坐一坐。”说着,她把自己喝的杯子推出去,示意雪儿将就着她的杯子,一起吃早茶。 我赶忙问道:“夏儿的枪伤没事吧?” 雪儿看看娇妹,微笑着说道:“没事,子弹擦过防弹衣边缘,没有伤到骨头,小伤,麦哥别担心。” 我又把怎样我扔烟头而害夏儿中枪的事复述一遍,雪儿听了,掩嘴笑起来:“哎呦,夏儿可没说还有这故事。”她望一望娇妹:“夏儿说啊,她挺佩服麦哥你的。” 娇妹勺着热腾腾的海鲜粥吃,淡然说道:“佩服他什么?” “夏儿说麦哥枪法好,有勇有谋,一箭就射穿了那人的脸。夏儿还说,还说……” 第583章 山中情况 娇妹抬头瞟一眼雪儿,又继续专心吃粥,随意说道:“还说什么?有必要吞吞吐吐的吗?” “夏儿说她后悔当时和麦哥玩笑说,要是子弹打中麦哥脑袋,姐姐你也就死心了。”雪儿的声音突然放低了,说完,赶忙端起娇妹喝过的牛奶来,杯口顶住嘴,却又不喝,目光着我和娇妹之间移换。 娇妹看看我:“吃啊,一会儿就凉了,夏儿那是玩笑话。”又对着雪儿说:“你们啊!老娘的事你们少管,我说过,我就爱这么一回,你们要自由去飞,我也不拦着。” 雪儿喉咙里干哽一下,笑说:“我们的亲娘诶,谁也离不开你的,娘的事就是我们的事,不过嘛,娘的男人只是娘的男人,哈哈哈。” 因雪儿只拿得两幅餐具,雪儿没法盛粥吃。娇妹突然把荷包蛋提起来随手一旋转,荷包蛋马上飞入空中,雪儿放下杯子,用嘴接住荷包蛋吃起来。 娇妹用勺子敲一敲碗:“旁边不是有咖啡杯吗?暂时用来盛粥吃有何不可。” 雪儿拿了敞口咖啡杯来盛粥吃,轻声问道:“姐姐是有什么事情相商吗?” “嗯,麦子心神不宁的,你把事情进展给他汇报一下。” 雪儿一边慢条斯理地吃着,一边汇报:因这次台风威力巨大,使得山中行动极其不便和危险,更无法派人来回传递信息,春儿只在早上来过一次电话,说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但山洞里的那帮人防备及其小心,连垃圾都没丢出山洞,还无法确定小芬和孩子一定在山洞里。 通过杨可凡的侦查,那山洞不大,只有一个进出口,以前当地人用来存放柴火,现在早已废弃。洞口有两名枪手职守,加上洞口外是十多米的悬崖,几乎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春儿和杨可凡正在寻找突破办法。因要考虑小芬和孩子的安全,不敢贸然进攻,又还得配合周五晚上拳台比赛的时间,目前还没有确定在明晚拳赛开始后有什么好办法进攻。 这次几十年难遇的强大台风也有好处,因狂风暴雨肆虐,杨可凡和春儿他们在山中的侦查行动不会留下痕迹,这也可能是对方选择这个时间点劫持要挟的考量。在如此暴风雨中,就算是我们报警,警方都难以展开行动,而且对方可以利用恶劣的天气迅速遁隐。 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杨可凡和春儿已经让秋仔和东仔准备好了封锁山洞进出的路,如果万不得已,只能强攻救人,起码不会让这帮人逃之夭夭。 警方派出的秘密寻访人员是直接向肖志程汇报,估计肖志程趁机向洪培忠和林迪薇邀功,他把消息第一时间汇报到阿秋那里,阿秋再把消息传给杨可凡。警方的秘密寻访并没有什么成果,只能大概确定,那伙人没有同党在山周围的村里。 春儿和杨可凡认为还有足够时间想出办法救人,比赛是在明天晚上,台风最大的威力是在今天中午至晚上,明天的天气将会缓和不少,我们和对方都方便行动。 因怕打草惊蛇,雪儿没敢向海外训练营买消息,通过以前一直有联络的几个线人得知,巫师一伙人确实以旅游的名誉到了香港,另有一伙活跃于中亚的雇佣兵行迹与雪儿打听的相似,这伙人在十几天前经缅甸从云南入境,名义上是贩卖玉石的商人,有中方公司提供担保。 雪儿让人调查这家中方担保公司背景得知,其担保公司的最上游是佛爷在澳洲以经营古董为主的贸易公司,他们以走私古董获得惊人的巨额财富。由此可以确定,这伙人就是佛爷雇请来的,劫持小芬和孩子应该是早有预谋,黑蟒仔那个小弟估计早已被买通利用。 昨晚在大冲村屋里拿下的那伙人,大多属于云南这家玉石公司的安保人员,最后从顶楼跳入洪水逃掉的几人,应该是和中亚雇佣兵一起的,那些遁逃的枪手可能是巫师的人。 看来佛爷已经展开反击行动,而且来势汹汹。 雪儿刚汇报完大致情况,我还没来得及消化,贡布拿着和林迪薇联系的专用卫星电话进来:“哥,林董找你。” 我尽量靠在窗边,把电话天线对着窗外,接通林迪薇电话,她在电话中表示,已经通过马龙和肖志程知晓我这边的情况,以带着关爱的责骂语气,告诫我以后不要再亲自参与昨晚那样危险的行。 林迪薇那边也一直没有闲着,通过对这次劫持事件的调查,她也查到了云南这家玉石公司,从而找到我从前疑惑不解的问题的答案——“佛爷已经获得百亿现钱,被通缉后,为何还要想法设法在国内翻云覆雨?” 说道这里,林迪薇在电话中悲愤难抑,到现在才得知,澳洲这家古董贸易公司是佛爷十多年前用澳洲人的名义成立的,他一直是真正的控制人。这十几年来,佛爷依靠齐爷的影响力为掩护,秘密建立起一条从中国到澳洲的古董走私通道,以前泰基发展控制下的蛇口国际运输公司总经理,就是这条走私通道的实际执行人,北仔一直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 初步估计,佛爷走私古董获利几百亿,这份利润才是他看中的大头,从思齐系转移走那些钱都‘相形见绌’。佛爷被通缉后,想法设法暗中继续在国内翻云覆雨,就是为了保住他苦心经营十几年的这条古董走私通道。他敢如此肆意妄为,因为好些个外国富豪圈与他勾结在一起,为他提供各方面的协助,只为让他继续把中国的国宝级古董走私到国外去。 齐家一直被佛爷所利用,齐爷到死也没有看穿佛爷的真正面目。林迪薇在电话中表示,由此可以推断,英吉利海峡游艇失事案,就是佛爷的一招苦肉计,为的是让白家父子和他结盟,相当于为取得白家父子绝对信任而纳的‘投名状’。 在洪培忠的全力协助下,林迪薇已经重新为佛爷‘画像’,这个人面兽心的恶魔这些年所干的阴毒勾当让人瞠目结舌,其罪大恶极的程度简直罄竹难书,唯独白楼和白兴堂父子俩被老代毒死,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这才真正打乱了他的谋划。 第584章 深谋远虑的老狐狸 电话中的林迪薇悲愤到极点,她应该是想起齐家所有的不幸遭遇,再结合眼下调查到的佛爷情况,这悲和恨积聚满胸,然齐家已经没有亲人,唯有向我倾诉。 找不到什么话来安慰林迪薇,佛爷的阴狠毒辣和其深远的谋划超出我的想象,回想起这些年来,我和梁凤书完全没有看清佛爷面具下的真实模样,而我们还一直满怀信心地要和这个老狐狸一决高下,如今看来,简直幼稚得可笑。 听着林迪薇在电话中泣不成声,我得感觉自己脸已羞愧得红透了。这几年里,我一直以读过万卷书而沾沾自喜,曾以为世间所有人的蝇营狗苟,逃不出书中所记录的历史长河中的那些狡诈与恶毒阴险。是我没看懂书中所记录的历史上那些争斗?还是佛爷的智慧高深莫测?以至于林迪薇和齐爷、刘秃子等等所有人都不及他一个? 顿时觉得自己渺小得找不见了。 林迪薇又安慰我,说她会尽快赶回来,让我们一起从头谋划,定要把佛爷这个丧尽天良的恶魔除掉。 挂断电话,我如痴傻了一般,瞭望窗外肆虐的狂风和城市上空层峦叠嶂的乌云,心中的阴云也聚集得重重叠叠,感觉自己就像这狂风跌跌撞撞的垃圾,完全决定不了自己的方向,不只听从摆布,随时都会被湮灭。 往日的此时,街道上早已车水马龙、人潮如织,今天依然空空荡荡,几十年难遇的台风终究是阻挡了所有人的脚步,高楼林立的都市像是病入膏肓,处于昏昏沉沉的死寂中,分不清清晨还是暮色苍茫,那些萤火般的万家灯火像是在做最后的苟延残喘,繁华的城市里,只有狂风与雷电傲笑,碾压了一切生气。 不顾娇妹、雪儿疑惑的目光,拿起电话匆匆走进卧室里,关上门,把林迪薇在电话中的话原原本本告诉梁凤书。她一直是我的女菩萨、深谋远虑的女军师,这么多年来,是她辅助我走过来。面对佛爷如此精深老道,不奢望她能马上想出对策,想让她明白我们的对手有多可怕,尽量保护好自己。 电话中,梁凤书第一次沉默不语,良久,才缓缓说道:“老公,我明白你的心的,此时,什么都要放下,既然我们没有他老谋深算,就只好孤注一掷,先把小芬和我们的干女儿救出来,再仔细谋想下一步。你放心吧,多难多险的路,我都陪你一起走,我们是要共白头的。” 稳定情绪,洗一把脸,我重新坐回还没吃完的早茶前时,娇妹并没有马上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把我刚才吃剩的海鲜粥倒进垃圾桶,重新盛上一碗递给我:“快吃吧,千难万难,活着总有机会。” 娇妹的这份淡定从容给我许多安慰,她端过一杯水漱漱口,拿出一支烟点上,深吸一口,喃喃说道:“这样看来,金紫和佛爷勾结得很深啊!巫师也参与其中,雪儿,这次我们是真正遇到对手了哦。” 听娇妹的话,她完全把我应该承担的责任担在了自己身上,这随后而出的话,竟然赛过所有安慰。 雪儿看看我,又看看贡布,眉毛一挑,显得漫不经心地说:“唉,姐姐哦,我们生死随你,你要做的事,我们何尝半点退缩,我们的命都是姐姐的,只愿姐姐爱到永远。” 娇妹马上皱眉恨恨地看雪儿一眼:“说什么阴阳怪气的话,要么不做,要做,善始善终,以后再不准这样添烦。” “好,好,好,姐姐的话就是圣旨。”说着,她扭头看着贡布:“贡布兄弟,敢不敢陪我走一趟?” “雪儿姐想去那里?”贡布一脸茫然。 雪儿抽出一支烟在茶几上顿一顿,顷刻之间,雨又噼里啪啦地敲打着窗户,雪儿望着窗外说道:“去抓鑫仔,大冲是他的地盘,我仔细想过,他不可能不知情,根本就是佛爷的爪牙。昨晚那些人,一来是想伏击我们,二来也是佛爷试探我们能调动多少武力。” 娇妹接过雪儿的话:“是啊,虽然我们初战告捷,可那些人不过是些小喽啰,佛爷根本就不会在乎他们的死活,而我们的路子也完全暴露给了巫师。鑫仔那狗东西一定知道些什么消息,灭掉这个完全不讲道义的墙头草算是除害,雪儿,去干吧,夏儿的枪伤、还有他们都养一养,明晚还有战斗。” “啊!灭道?”我立刻感觉毛骨悚然,想,鑫仔不道义,是个墙头着,可那是他的生存之法,我们有什么权力把他消灭呢?马上阻止说:“娇娇,我们不能违法,更不能贸然害人性命。” 她拿起一块面包来扯下一角塞到我嘴里:“你啊!瞻前顾后,怎么可能斗得过佛爷,他可是无所不用其极,这事听我的,鑫仔要是和盘托出,我们不动他,佛爷也会灭了他,这个道理他肯定知道。麦子,你也不想想,鑫仔从来都是个光屁股,骗吃骗喝,最近他哪来的钱开赌局?” “那也不能由我们判定他的生死啊!” 雪儿淡然一笑:“麦哥,你多虑了,鑫仔那贱命,还不配死我们手里。”她又盯着贡布:“怎么样?敢不敢就我们两人去,你就帮我预防别被巫师的人伏击就好,鑫仔带的那点人,都耗不了我半分功夫。” 贡布习惯性地看着我。 娇妹马上恨着贡布:“我说贡布兄弟,麦子和我在一起你还不放心,难道我们睡觉你也要守着?这么死脑筋,麦子能对付得了那老东西吗?” 我马上招呼:“贡布,娇娇就是我的家人,以后万万不可提防她,眼下人手不够,你陪雪儿去一趟,事情都听雪儿的,切记,不可害人性命。” 贡布酣然一笑,挠挠头:“知道了,哥,我下去再吃点,还没吃饱呢。” 看着贡布离去的背影,娇妹对雪儿叮嘱道:“贡布兄弟功夫好,但心眼儿憨实,不可逗他,凡事要预先商议好,一是一、二是二。” “听姐姐的,哼,贡布才不憨实呢,昨夜的事情姐姐忘了吗?”雪儿调笑着说,目光落在娇妹手腕上的创可贴上。 娇妹手在空中扬一扬,吓得雪儿往旁边躲,娇妹气鼓鼓地斥责说:“咸吃萝卜淡操心,你这鬼丫头真是越来越胆大妄为了。” 第585章 江湖激荡 在我看武侠小说的时候,常常会深究一个问题——江湖在那里呢? 江湖,这个最早出现在春秋时代的词语——‘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或许在春秋更早的时候已经有这个词语,远古的人也应该会面临庙堂之高和远处江湖的踌躇。为什么相望要在‘江湖’呢?单单从字面上理解,江河与湖泊足够宽广。如果去过高原,就知道那种旷远无垠、一目千里,万重山不比江湖更博大旷远吗?为何就不说相忘于万重山呢? 范蠡功成名就以后,为善终,而‘乘扁舟、浮江湖’,范蠡和陶渊明同样是身在南楚,难道说‘浮江湖’就比‘隐南山’更自在还是更容易?在古代,要说隐和藏,大山肯定比江河湖海更容易,生存也更容易,但说范蠡是‘乘扁舟、浮江湖’,而不是说他‘骑骏马、入深山。’ 到了三国时代,《述志令》中记载曹操说:“江湖未静,不可让位。”到这里,‘江湖’已经是指天下了。 到了北宋范仲淹的笔下:“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显然这里的江湖又不是指天下,天下分为庙堂之高和江湖之远,江湖是朝廷官方以外的地方。 武侠小说中‘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江湖’,应该和范仲淹笔下的‘江湖’是同一个地方,朝廷官门以外的地方谓之江湖。 江湖,就算是不识字的文盲也会说。在我还在贫瘠偏远的小山村里活着时,那些出远门的人就说自己是去‘跑江湖’,他们完全没看过什么书,甚至不认识几个字,依然知道‘江湖’。 现在,一座座城市拔地而起,人们的生活陷进一座城里,房贷车贷,结婚生子养家糊口,再难逃离,江湖的说法也越来越少,只说在哪里混、在哪行混,如果说是在江湖混,就好像是黑社会、是不务正业。 地域、城市、行业代替了‘江湖’,只在迷离仿佛之间、惆怅郁闷之时,情不自禁地感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而今天所感叹的江湖不再有庙堂内外之别,官门内外皆是江湖,似乎又回到了曹操的语境里。 曹操说“江湖未静,不可让位”,我这样的一个浪子,即没有这样的资格本事,也没有气魄说这句话。我已经挣到富足的生活,想安静地看看书,闲暇时和爱的人悠游四海,可佛爷不给我这个机会,我只能说“江湖险恶,进退不能”。 娇妹和雪儿、春夏秋冬他们真正是江湖中人,我想,要不是为我,他们或许是可以‘乘扁舟、浮江湖’的,佛爷狡诈阴毒,为我这个贫贱中走来的浪子,他们值得吗? 狂风和暴雨比昨夜更猛了,天气预爆说中午至晚上会是这次台风威力最大的时候,昏天黑地的清晨刚过,暴风雨已经加快了疯狂的节奏,玻璃窗外恐怖幽暗,粗壮的暴雨噼里啪啦地拍打着玻璃窗,好像随时会冲进屋里来淹没我们。 这样恶劣的天气,雪儿和贡布还是出发了,但愿昂贵沉重的悍马车能在这暴风雨中安全前行。 鑫仔在我的脑海里不熟悉、没好感,他在这座城市算是有些江湖资历的人,早先跟过耀仔和北仔,却从来都不是核心成员,每次严打时,他都能成功遁隐,想到这里,我马上灵光乍现,难道说这个鑫仔每次都能在严打中安全遁隐,是因为佛爷帮助吗?可鑫仔在江湖上是一个让人耻与同行的人,他要是早就靠上了佛爷,至于混得这么差吗? 雪儿和贡布走后,我打电话给黑蟒仔老婆秀秀,问问黑蟒仔的病情。我的本意是想看黑蟒仔如果精神好好一点,想向他仔细打听打听鑫仔这个人,他小弟带着五万现金和几条金项链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他。 电话中,秀秀泣不成声。林迪薇才在电话中对我哭过,现在秀秀又哭得这样伤心,外面狂风暴雨,我无法赶去医院,只好在电话中安慰秀秀不要哭,有什么事情慢慢说来,我会解决的。 秀秀说黑蟒仔已经知道他小弟出卖我的事情,这让我觉得很奇怪,只有昨夜我们参与战斗的人知道这事,黑蟒仔怎么一大早就知道了呢?秀秀说是鑫仔一个手下早上打电话告知的,黑蟒仔知道以后,气得在病床上把管子,要出院去杀了这个小弟,并大喊着:“我对不起麦少啊!我对不起麦少啊!” 平日里高大威猛的黑蟒仔终究没有斗过身上的伤,气愤之下的鲁莽行为,反而把自己重新弄进了紧急抢救的手术室。秀秀的哭诉中,好像黑蟒仔马上要死了,好像黑蟒仔已经死了,然,黑蟒仔还在抢救之中。 安慰秀秀几句,让她把电话给黑蟒仔的小弟庞枫。想鑫仔这个小弟竟然会打电话给黑蟒仔说这样的事情,也就是表明昨夜的战斗鑫仔他们是知情的,如果是这样,雪儿和贡布两人去,很有可能落入陷阱。 黑蟒仔最贴心的小弟庞枫从秀秀手中接过电话,语气比秀秀镇静很多,他说打电话告知黑蟒仔,说他小弟叛变意欲陷害我的消息的这人他也不知道,对方只说自己是鑫仔小弟,这话是不是真的还不知道。 对于鑫仔,庞枫是相当了解的,几年前,在北仔还没出事时,他就是黑蟒仔小弟,也是黑蟒仔唯一的关门弟子,和黑蟒仔一起跟着北仔出生入死,在江湖上算是有些资历的人。庞枫高大白净,模样秀气,在江湖上却有‘白煞星’的名号,只因他的功夫不比曾号称地下拳王的黑蟒仔差多少。 据庞枫说,鑫仔这个人其实不是江湖上说的那么不堪入目,反而是个又机智又敏感的人,他能每次在严打运动中安然无恙,凭的就是他的机智和敏锐的江湖远虑,与佛爷有没有勾结,庞枫不知道,但庞枫说鑫仔功夫不差,而且是一个相当懂得节制自己的人,私下里爱下围棋,并且围棋的水平相当高。 娇妹和我贴在一起听的电话,挂断电话后,她见我忧心忡忡,安慰说:“放心吧,以雪儿和贡布两人的本事,任他鑫仔有三头六臂,也是枉然。” 江湖上的事情,娇妹判断极准,有了她的话,我才放下心来,随之又担心黑蟒仔的伤势。 第586章 黑蟒仔去世 在沙发上刚眯瞪一会儿,肖志程终于来电话了。娇妹见我非得等到肖志程的电话,已经几次要打电话给肖志程,我都阻止了。娇妹是完全没把肖志程放在眼里的,可我不能这样做,我在这座城市生活,肖志程算是警队高管的首要备选人,不能不尊重。 电话中,肖志程说:“麦少,不好意思啊,我本该亲自去向你汇报的,可这天气实在没法出行,只好在电话中说了。” “我想,那伙人的背景,林董应该已经告诉你了,我这里暂时没有什么突破性的发现,这鬼天气里,昨夜枪手的子弹我都没法取证,只有一件事我没有告诉林董,鑫仔跑了,这大大出乎我的预料,我本想抓鑫仔盘问些事情的。麦少你那边有道上的小道消息,得知鑫仔的下落,可以告诉我,这个人必须得抓,经过对昨夜抓回来那些半死不活的人的紧急审讯,那两栋楼是鑫仔给他们提供的,而且,这个鑫仔可能和佛爷走私古董的事情有莫大的关联,隐藏得相当深啊!” 挂断肖志程的电话,我更加茫然,陷入昏昏沉沉中,在沙发上睡过去。 玻璃窗一声巨响,把我从睡梦中惊醒。 娇妹蜷在我怀里,梦呓般说道:“没事,再睡会儿吧,肯定是台风刮着什么东西撞到窗上了。” “你怎么也不去床上睡?” “不,我要争分夺秒和你睡。”说着,她把腿架在我身上,一手揽着我的脖子,迷迷糊糊地说:“林董快回来了,我以后难得和你这样在一起。” 她的话太卑微,却不带一点怨气。 扯开窗帘,窗外昏天黑地,好似已经暮色黄昏,看看表,才下午三点多。 隔着一扇玻璃窗,外面大雨滂沱,狂风呼啸,迷迷茫茫的城市,浓云密布的天空。 雨趁着风势猛扑到窗户上,发出不绝于耳的呜呜声,如万千人在为城市哭泣着吊丧,而我也酣睡了几个小时。 任娇妹匍匐在身上,点上一支烟,拿起手机,几条未读短信,是梁凤书发来的,看得我毛骨悚然:你一定在睡觉,还有更艰难的事情等着你,该要好好休息,我让他们不打搅你; 黑蟒仔因为内出血没有抢救过来,人已经送到太平间,等台风过去才送殡仪馆; 我已经让庞枫把秀秀送到我们家里来照顾着,所有人按兵不动。马龙已经通知林董,林董说等你醒后,完全听你的安排; 我想过了,事已至此,只能节哀顺变,家里的事我周全。这样的天气里,你千万不要回家,你要再出事,大家真是没有活头了。 看完几条短信,无语凝噎,悲痛难抑,泪水像暴雨一样倾盆而下,身体里的力量也像完全被抽空了。 娇妹被我的泪水浇湿,伸手顺着我的泪水抬起头:“怎么啦?” 把短信递给她看,她猛然撑着坐起来,茫然地点上一支烟,长叹一声:“唉!生死有命啊!” 黑蟒仔是带着满怀悲愤和仇恨离世的,江湖又吞噬了一个鲜活旺盛的生命,在这异乡里,又多一个没有归处的孤魂野鬼。他是因为而死,因我和佛爷的斗争而死,江湖很快会把他遗忘,却在我的生命里烙上一个永远无法去除的阴影。 秀秀该是如何的悲痛,等把晶晶救回来,又该告诉她父亲去哪里了…… 随着黑蟒仔的离世,我们的心里都蒙上一层阴云,比那天空中的乌云还厚。 晚饭刚过,肖志程打来电话,被抓进去的那帮人被人保释了。肖志程说:“他们咬定身上的伤是自己弄的,不承认昨夜发生了打斗。玉石商人名叫王怀音,也就是这帮人的老板,他从上面找关系,我不放人不行。麦少,关系错综复杂啊!因为这件事,我也岌岌可危了,但愿林董和洪老能力保我,又或者你那边能找到他们犯罪的真凭实据。” 听肖志程的语气,连他都感觉到了无可奈何。 “他们劫持小芬和我干女儿的事呢?” “麦少啊!劫持的事你没有公开报警,又不能大张旗鼓地抓人。我知道了,就算你报警了,可是,那帮人能承认他们和王怀音有关联吗?唉!要不是这鬼天气,我真想马上过去和你喝一杯啊,心里实在憋得难受,举步维艰啊!” “不止于此吧?肖队,你可不能这样气馁,我兄弟死了,我还没你这样丧气呢。” “知道,知道,老黑死了,我知道,你心里肯定不好受。麦少,佛爷手里掌握着太多人的黑材料,你我现在得不到该有的支持啊!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局里快把我孤立了,我竟然变成了:雨夜行孤舟——独自硬撑啊!” 听他这样一说,我马上能想象到,那些被佛爷掌握着黑材料的人,此时肯定都不敢轻举妄动,甚至会暗中帮助佛爷。 古人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老祖宗传承的生存法宝是“明哲保身”,谁愿意掺合这场争斗呢? 娇妹愤愤地说:“这些个人啊,平时道貌岸然,真该伸张正义的时候,全都成了缩头乌龟,佛爷拿着钱敲门,有几个不是为虎作伥的?” 雪儿和贡布扑一个空,鑫仔带着他的人早已不知去向,就像被这场暴风雨抹掉了所有踪迹。雪儿感叹道:“姐姐,这里面的事情比我们以前的都复杂,连姓肖的都茫然失措,眼下,只有麦哥和我们……” 娇妹没好气地说道:“你住嘴,看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怕我们损兵折将?他佛爷再厉害,也不是妖魔鬼怪。”说着,她看看我:“麦子在,我不会退半步,你雪儿鬼主意多,帮我好好布置明晚上的事情,不准再说丧气话。” 雪儿撇撇嘴去了,贡布沉沉说道:“哥,娇姐,明天晚上肯定是个陷阱,佛爷已经把我们的人手算尽,他很可能知道了我们把人手派到几十公里外的山中去了,台风今晚过去,明天还有台风的余威,照样行动不便。我的意见是,在明天晚上之前,把龙刀的左膀右臂废掉,并由你亲自出面买通波仔配合我们明天晚上的行动。” “好,这主意好。”娇妹一下精神焕发,胸有成竹地说:“等晚上台风消停点了,贡布,你和雪儿去一趟,没问题吧?” 第587章 一抹翠云 我的脑子乱糟糟的,黑蟒仔的模样老是在我脑海里晃来晃去。深深的恐惧盘踞在我的心里,往日的意气风发再也找不到。 黑夜比以往来得早了很多,城市在狂风暴雨中死寂沉沉,霓虹和街灯像是永远安息了,城市剩下一栋栋大楼矗立着,像是大地上密密麻麻的墓碑。乌云像祭祀后的浓烟盘踞在墓碑上,那些亮起的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像是碑林里看不清楚的篇篇墓志铭。 台风的最大威力在傍晚开始隆重登场。 铺天盖地的大雨像是银河决堤后倾泻而下,把城市灌得毫无喘息之机,放眼尽是滔滔奔流的洪水。 咆哮着的狂风没头苍蝇般乱窜,横扫城市里平日里绿意盎然、花团锦簇的那些美丽,花草树木尸横遍野,被席卷起的树枝一次又一次拍打在玻璃窗上,整个城市在狂风中丧心病狂地哭泣。 滚滚雷声裹挟着闪电,黑暗中擂响丧钟,耀眼的闪电化成巨大的耀眼利爪,一次又一次撕裂黑暗,像要把整个世界捣碎。 我所在的一楼已经全部淹没在洪水中,几部停放在二楼的车已经排不上任何用场。 雪儿和贡布全副武装坐在茶座前,不时望一望窗外的恐怖场景,捧着热茶,倒吸一口冷气。 没人敢在这样的天气里出门,再威武雄壮的人,也会如凋落的花瓣一样被拍打在洪水里,又或者变成断线的风筝,不知会飘落何方。 身着黑色紧身衣裤的雪儿特别英姿飒爽,长发紧紧地盘在脑后,像是紧握的拳头,两道细眉飞扬,挺拔的鼻梁两边凤眼灵光,使得她的脸更加精致端庄,如书中的穆桂英整装待发。 贡布也是一身黑色紧身装束,面色凝重,沉沉地望着窗外,低声说道:“雪儿姐,恐怕要凌晨后才能出发了,借此睡一会儿为好。”说完,他自顾上楼去。 雪儿如风中的花瓣一样绕着我旋转飘飞起来,像极了独自旋舞的芭蕾舞者,空中吟唱着让我魂神迷离的歌谣: “咿呀,咿呀喂,咿呀——喂! 月光啊月光,咿呀——喂哦。 你可算过圆缺有几回呀,咿呀喂。 星光啊星光,咿呀——喂哦。 你可数过流星有几颗呀,咿呀喂。 银河啊银河,咿呀——喂喔。 你可记得鹊桥有多长呀,咿呀喂。 风儿啊风儿,咿呀——喂喔。 你可看见我的心在哪里呀,咿呀喂……” 一个空翻,雪儿落在沙发里,甜甜一笑:“麦哥,如果我牺牲了,你要记得我的模样,记得我曾为你跳舞歌唱。你不是会写书吗,一定要为我们姐妹兄弟写出浓墨重彩的文章。” 她的笑语欢颜,让我从沉醉的欣赏中尝到深深的苦涩,木然地看着她:“瞎说八道,你怎么能牺牲,等平了佛爷,我陪你们一起悠游大好河山。” 她望一望敞开的门,可能是担心娇妹突然下楼来,歪在沙发头上,故意做出可怜兮兮的样子凝望着我:“我不相信,你有家人,怎么可能陪我们悠游山河?” 面对她楚楚可怜的质问,我无法回答。 她又说:“姐姐私下告诉我们,说你不是背信弃义的人,你是她的归属,我们也就不再漂泊,我们信姐姐,可是,可是,你会让我们都有归属吗?” 突感自己责任重大,黑蟒仔因我而死,他的妻女我是一定要照顾到底的;娇妹带着她的姐妹兄弟为我而留下来,为我出生入死,我该如何做才能对得起他们呢? “雪儿,你们的赤诚之心我怎敢相负,归属,我也是一个江湖浪子,但我能保证,永远和你们荣辱与共。” 我也实在找不到什么话能表达心中的感动,木纳地坐回茶桌旁,故作轻松地招呼她:“雪儿,过来喝茶。” 她蹦跳着来到我身边,弯腰探头凑到我脸上嗅嗅,旋风一般到我对面坐下来,俏皮地说:“麦哥,其实吧,我们不缺钱花,也不怕漂泊无定。姐姐爱上你以后,她说我们以前看似无拘无束的潇洒,其实少了人生最重要的东西——牵挂,她说心中有难以割舍的牵念,人生才不苍白。” 端起我递过去的茶杯,或许有些烫手,她放在桌上,一手伸出一个手指来回地推茶杯,目光落在茶杯里,嘴里嘟嘟囔囔地念叨:“我是不明白的,人为什么非得要给自己找一个牵绊呢?像风一样自由不是很好吗?” “你和春夏秋冬舍得离开娇娇吗?” 她猛然抬起头盯着我,高声说道:“当然不能,姐姐就是我们的亲娘,她是我们的家,我们怎么可能离开她。” “这就是牵绊,幸福的牵绊,雪儿,等你爱上一个人时,你会更加深刻地感受到这种牵绊的幸福感。” 她马上显出非常不屑的神态:“我就爱姐姐和春夏秋冬,才不要别的什么牵绊。”低眉偷看我一眼,带着撒娇的口吻:“你不只不能辜负姐姐,也不能辜负我和春夏秋冬,我们为你平息江湖风雨,你要为我们负责。” 这是我第一次听她这样的人说‘负责’,选择混迹江湖,就难有风平浪静的日子,这道理他们比我更懂得,负责?应该就是荣辱与共吧? 脑海里又浮现出我和梁凤书刚到达这座城市的时光,那时的我们拘谨卑微地生活,每天都要保持强颜欢笑,要讨好每一个人,而今,好像活得有尊严了,好像生活富足了,可生活偏偏要横生枝节,弄出这许多的身不由己。 不知道雪儿为何突然和我讨论这些,或许是她真正接受了我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在这危机四伏的江湖中,她愿意和我毫无顾忌地交心了。 雪儿这样的女人没有人能欺负她,在她看似闲聊的话中,我好像看到她心底藏着的悲怆。这是一种无家可归的漂泊感,却又不得不坚强,犹如悬崖峭壁上傲立风霜的崖柏,绝处逢生,使出浑身力气对抗那凛冽,任凭风起云涌、寒来暑往,身体斑斑节节,枝叶依然飘逸灵动,远望,那是悬崖峭壁上的一抹翠云。 她的话有意无意中带着哀怨,就如悬崖峭壁上的崖柏,一定也羡慕沃土上的蓬勃生长,只因身处凛冽之中,不得不显出自己与众不同的傲气与圣洁。 第588章 美人的伤疤 在接到黑蟒仔的死讯以前,我曾怀疑他也被佛爷收买,用苦肉计拖我入瓮;以前我也怀疑娇妹这帮人包藏祸心,但我为了有足够的力量和人手对抗佛爷,与他们摆出‘荣辱与共’的姿态。 要是在黑蟒仔死以前雪儿和我聊这些话,我会怀疑她在试探我,如今,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心里的阴影。以前,我认为混迹江湖的人反复无常,除了家里几人,所有人都得提防着点,如今看来,是我生性多疑,也是初入城市时被欺骗欺负太多,以至于心里留下难以抹灭的阴影。 耀仔、阿辉他们死后,我常常反省他们有咎由自取之处;阿虎生前也罪行累累,青子虽然死得悲壮,但他生前也替佛爷干过太多丧尽天良的事情;北仔虽然是被佛爷活生生害死,但北仔生前做过的恶毒事情不在少数。 一直跟着我尽忠职守的黑蟒仔英年早逝,惨死于江湖争斗,这让我再也无法找到安慰自己的理由,黑蟒仔并没有什么罪孽,就是他跟着北仔时,也不曾恶意伤人。好不容易家庭美满幸福了,也开始有自己的产业了,老婆秀秀又那么贤惠勤劳,女儿宋小晶乖巧可人,他还不满四十岁,正值身强体壮,为何就死得这样悲惨呢? 江湖难道就是英雄冢吗? 晚饭以后,娇妹陪静卧养伤的夏儿说话去了,因凌晨有行动,贡布也去躺着养精蓄锐,雪儿却好像精神亢奋,一点疲惫也没有,又或者她受娇妹嘱托,不让我一个人独处,怕我因为黑蟒仔的去世太过伤心。 雪儿很少抽烟,因胸口、肩膀和背上都有伤疤,她从不穿裸露的衣服,总是捂得严严实实,因这座城市没有寒冬,她的衣服都是圆领和小桃领的贴身长袖衫,早晚风凉时,偶尔披上半长风衣。只有在偶尔夜晚乘凉时,她才会少有的穿上裙子,平时从来都是贴身弹力裤,好似一幅随时应战的状态。 每当要出任务,她早早就把长发精致地盘起,一张鹅蛋脸让人垂涎欲滴。我不知道她笔直的双腿上是否也有过往留下的疤痕,那夜她和娇妹一起跳舞时,穿的也是长裙,加上夜色朦胧,也不曾看清她的双腿。 习武之人没有身材不好的,加上她们是如此身手不凡的女人,身材更是凹凸有致、飘逸如柳。 夏儿和春儿身上也有伤疤,娇妹身上也有伤疤,都不像雪儿这样不愿显露人前,我想,雪儿一定是一个追求极致的美丽的人。 正和雪儿闲聊着,梁凤书打来电话,说庞枫在她面前长跪不起,请求参加我们的行动,要为他的好兄弟黑蟒仔报仇。 我让梁凤书把电话给庞枫,他一个大男人,在电话中哭的稀里哗啦,抽泣着请求我让他参加行动,给他一个替黑蟒仔亲自出手报仇的机会。外面狂风暴雨肆虐,我只能安慰他,让他先留在家里,一来和兄弟们一起保护好家里的人,二来他是黑蟒仔最贴心的兄弟,现在黑蟒仔刚去世,他应该要保护好秀秀。并给他一颗定心丸,明天晚上,让他随我一起去拳馆。 刚挂断电话,雪儿眉毛一挑:“真是的,逞什么能啊!这个庞枫难道不知道任务的凶险吗?到时候忙没帮上,白白丢了性命多可惜啊!” “雪儿,你可别小看庞枫,以前黑蟒仔兄弟总是爱亲自出手,所以他才少有展示身手的机会。庞枫比黑蟒仔年轻几岁,一直单身,每日苦练,功夫现在可能和黑蟒仔的巅峰时期差不多。” 说道黑蟒仔,我的情绪又悲伤起来,刚要伸手去拿烟,雪儿一把抓过去,看看我,长叹一声,慢慢抽出一支烟点燃递给我:“这有什么好抽的,姐姐烟瘾也越来越大,对,姐姐就是认识你以后,又常常见不到你时,她的烟瘾就养起来了,以前姐姐也抽得不多的。可你为什么啊?你是活在美人堆里啊!有什么好忧愁的。” 见我抽着烟不说话,她又说:“黑蟒仔的死也怨不得你,他要是不折腾,好好养过危险期,想死还不一定死得了呢。也不是我不可惜他,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就得接受可能甚至是一定会面临的结局。” 看我依然默不作声,她倒一杯茶,捧着递给我,故作乖巧地说:“麦哥,别伤心了,我们都不要伤心,好不好?你放心,那些害死黑蟒仔的人很快就要尝到苦果了,有春儿带领冬仔、秋仔他们一起行动,那些人没一个逃得掉。” 我终于看出来,雪儿真是娇妹让她特意陪着我的,为她这份心,我打起精神,把雪儿捧的茶接过来,苦笑道:“放心吧,我也是见惯生离死别的人。雪儿,今晚你和贡布出去有把握吗?” “当然,龙刀下面那些个拳手的住处我们早就调查清楚,这样的天气里,他们能飞上天吗?再说了,你不相信我,也应该相信贡布吧?他也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我们会随机应变的,绝不至于反落他们的陷阱。” 一说到陷阱,我心中一颤,想,无论是佛爷,还是金紫,都是极其狡诈阴毒的人,在这紧要关头,他们的人能不小心防备吗?不由得担心起来:“不,你和贡布不能去,以他们的阴险,明天晚上就要大战,今天晚上不可能没有防备,如果他们也算计到我们今晚会先下手为强,你们去了,恐怕有去难回。” “雪儿,我让你陪麦子宽宽心,怎么讨论起这么沉重的话题啦?”娇妹在楼梯上就大声说起来,人随着声音飘然而至。 雪儿左顾右盼:“啊!姐姐,才说起的,才说起的,麦哥也是一番好意,担心我和贡布的安全。” 娇妹一屁股坐在我的腿上,自己倒杯茶一饮而尽,旋即点上烟走到窗户边,瞭望着窗外无尽的黑夜,喷出一口烟在玻璃窗上如涟漪般晕开,玻璃窗上立刻迷茫起一层薄烟,像晨曦里升腾起的雾霭飘飘渺渺。 “麦子,你不用担心,我和雪儿说过的,他们肯定有防备,甚至会设伏,这都是小菜一碟,对于我们从前执行的任务,他们还能弄出十面埋伏不成?万不得已遇到巫师那伙人,最多立刻撤回。”娇妹气定神闲地说着,目光依然盯着窗外,窗上映着她模糊的身影。 第589章 娇妹性情 到凌晨时分,风和雨都突然减弱了,就像疯狂一天的猛兽暂时放弃驰骋猎杀。 贡布和雪儿真的要出发了,我和娇妹送他们到楼梯口,贡布终于说道:“娇姐,这里人手少,可千万防备着巫师偷袭。” 娇妹爽朗一笑:“贡布兄弟,放心吧,我活着,麦子一定没事,无论鬼神妖魔,敢送上门来的,我照单全收。” 雪儿紧一紧背上的贴身背包,一巴掌拍在贡布的背包上,催促道:“走吧,还有一段路程呢,又不能开车。我姐姐在,还有人能害得了你哥吗?” 贡布和雪儿从二楼屋后的窗户跃出,消失在风雨交加的黑夜之中,我的心也随之惴惴不安。 狂风和暴雨虽然减弱了很多,雨变得时大时小,可风依然凌厉,城市的积水普遍在一米以上,一般车辆已经无法通行,虽然我们有可以涉水一米五左右的悍马,可娇妹担心我们处于被监视之中,街道上已经没有车辆,开悍马出去太过扎眼,要贡布和雪儿靠早先藏好的简易冲锋舟,假扮成救援巡逻员,在风雨中从香蜜湖赶到南山拳馆附近去执行这场任务,这十五公里左右的距离,就是平日里,也得走上三个小时,我想,这样的天气,冲锋舟也快不了多少。 感觉茶室突然变得空空荡荡,以前也常常只有我和娇妹两人,可从没有这样的感觉。三楼靠南的这间茶室,布置得非常简单,完全是按照她的喜好陈设。 繁花似锦的波斯地毯铺满整个四十多平米的茶室地面,墙上挂着她珍爱的收藏品——几套中国刀剑、几张弓弩、几套西方古代兵器,她以前用过的三十公分厚黄色绒面的垫子临窗摆着,垫子上依然是黑檀木的茶桌,靠墙摆着两米多长的南亚风格矮花柜,柜上放着熏香炉。 东面靠墙的窗下放着整栋楼的监控显示器,这套显示器楼下也有。 这间茶室里再没有其他任何座椅和摆设,她喜欢这样简单明了的屋子,很符合她这样一个四海为家的女子,不因物品而累赘。 她也常常在此练功,我看她练功时,她曾无所谓地说过:“麦子,我这样的人,必须保持战斗力,不然我可能随时得去鬼门关报道。”这话我听起来总是感到非常凄楚的,人怎么能始终保持战斗力呢?人都会衰老,还有无法预知的伤病,难道说,她就没准备活到老吗? 没有想过活到老是什么光景,这样的人生让我匪夷所思,梁凤书常常提醒我:“我们是要共白头的。”而娇妹从不说天长地久的话,在她心中,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浴血磨练中长大,以消灭目标为活着的资本,估计她也想过自己随时会被别人消灭。 我也觉得,能不能活到老,想是没有用的。今天活得怎么样很重要,世间根本就没有明天,因为每一个明天都会变成今天,明天没有变成今天以前,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今天好了,明天自然好,今天不好,奋力争取,下一个今天可能会变好。我想,刘邦在建立汉朝之前,难道他就能看到明天吗?那时的他也在亡命天涯,又如何敢幻想自己当皇帝。 世间的事情,自己奋力去做,能到的就到,不能到的也不必遗憾。我从没有想过黑蟒仔就这样死去,可他就是死了,明天,谁能想得到呢? 没有一张照片,出门一点戴一顶遮住半边脸的太阳帽,加上一幅大墨镜,这也是娇妹的异于常人之处。她也不是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故意不照相,公安局、入境处都有她的照片,照片本身不是秘密,她就是不愿意留影。 自相机不是个稀罕物以后,人总是会为自己的当下留下照片,这种心态始终伴随着人类的脚印。在没有相机时,通过绘画,通过石刻,通过墓志铭,等等一切方式想方设法在世间留下自己的痕迹,活着时,好像觉得这些很重要,稍微仔细想想,自己死以后,世界再和自己没有关系,往根上想,都是瞎折腾,还是老子看得明白——顺其自然,老子终究留下洋洋洒洒几千字。 我曾问过她为何一张照片都没有,她笑着说:“活着时,我自己不用对着自己照片祭祀自己,死后也不求谁祭祀我,照片有何用?” “起码可以清晰看见自己的过往啊!” “麦子,如果一个人靠看着自己的照片回顾自己的过往,这人难道不是有病吗?自己的过往自己难道不知道?就算是想把自己的过往分享给爱人或朋友,彼此信任交心,三言两语足够,不然,看照片、长篇累述也是浪费精力。” 她的话听着有些极端,可仔细一想,又觉得简单质朴,极其直白的话,全是她对人生积淀的精华,一针见血,一眼而尽。 以前我和娇妹各位其主时,我带着狡诈虚伪的面具,她也同样如此,那时我们会为一个问题拐弯抹角绕好多圈,自从她选择和我在一起后,再没有那些颠颠倒倒的话,也从不儿女情长地纠缠。 我走,她起身相送,不问理由,不埋怨责怪;我到,她喜形于色相迎,不问留多久,不计较拥抱之外的任何事情。她英姿飒爽的外表里,真就是一颗潇潇洒洒的灵魂。和我在一起,她的心里是不是真正轻松自在,我不知道,我自己倒是觉得和她交往最是轻松自在,如此美人儿,如此斩断一切俗世的生活态度,如此卑微自己的方式,算得上是男人心目中的完美女人了,要说缺点嘛,应该是不能传宗接代了,而我根本就不在乎,常常想,何必非要再带一个人来这世界受罪呢? 她的烟瘾真是大了许多,我们在一起,非常频繁地依偎在一起抽烟,她点上两支递一支给我,又或我点上两支递一支给她,就好像青烟升腾之间,我们所有的情话都默默交融在一起了。 雪茄柜里也一直放着各种型号的雪茄,她从前是不抽雪茄的,现在渐渐也爱上了,性感的嘴唇含着雪茄,又总是让我浮想联翩,这或许是每个男人对着漂亮女人会有的下贱想法,虽然她已经彻彻底底把自己交给我。 外面风雨时大时小,好像歇息好的猛兽随时会再次发作起来。她看出我的担心,其实她也有担心,慢悠悠点上一支雪茄递给我:“没事的,雪儿和贡布应付得来。” 第590章 大战前的惬意 以前在屋里时,她总是穿宽松的睡裙,她有各式各样的众多睡裙。今夜,她一身紧身运动装,只没有穿鞋,长发发梢的玉坠都没有摘下,好似随时迎接客人到来,在这风雨交加、寸步难行的夜晚,谁会到来呢? 以前这栋楼戒备森严,今晚,洪水淹没了一楼,闪电雷鸣、狂风暴雨中,楼里只有几个人。我和娇妹在三楼私密茶室,夏儿静卧养伤,加上夏儿平日里带着的四个‘小弟’,这四个人也都各有轻伤,另外就是几个完全没有战斗力的厨师和杂务工人。 香烟升腾之中,我想起《空城计》的经典唱段,不由自主地哼唱起来: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论阴阳如反掌保定乾坤…… 我刚唱完,娇妹手指敲到着茶台作拍子,也哼唱起《空城计》中诸葛亮的经典唱段: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旌旗招展空翻影…… “娇娇,不容易啊,你才到国内没几年,连国粹都学得这样好。” “闲来无事,什么都学学,不如你唱得好。” “哈哈哈……”我们会心开心大笑。 我和娇妹都没有把担心说出来,她一幅随时迎战的装束,我的黑弩十箭满荷放在垫子边,在这风雨交加的夜晚,其他人正在山中围布劫持小芬和晶晶的歹徒,雪儿与贡布已经出去仔细任务,楼里只剩得这几个人,不得不全神防备被人偷袭。 高度戒备的日子我已经过了两年多,从齐家因红树林项目受到攻击开始,没有一刻不是处于高度防备之中。而尽,对手是阴险狡诈的老狐狸——佛爷,我不得不加倍警惕。 仔细想来,我虽得几次小胜,也因此获得‘荣誉市民’奖,却始终没有伤到佛爷要害。从蛇仔到老严,以及那些杀手,这些人都是佛爷可有可无的棋子,真要伤到他的根本,恐怕就得斩断他这条走私通道。 佛爷从思齐秘密转走的百亿资产,已经随着金洪股份陷入泥潭而散尽,如果斩断他的走私通道,他的经济命脉也就断了,可我还不知道该从何入手。 小语现在是什么光景,我和小语的儿子尚在襁褓之中被他害死,黑蟒仔死了,我本就是一颗倔强的心,不只没有被佛爷的狠毒手段吓到,反而越来越坚定要和他斗到底。有娇妹一干人帮寸我,我的队伍也壮大了,林迪薇也在加快打击佛爷的步伐,真想找个地方大喊一声:“老东西,我和你誓不两立!” 夜深饮浓茶——彻底无眠,娇妹放下雪茄,新泡一壶茶,我们在茶台两边相对而坐。今晚的宵夜是几碟清香的甜点、两盅佛跳墙,外加两碟我最爱吃的豌豆黄,这还是娇妹让厨师特地跟着林迪薇的厨师学来的。 我刚把一块豌豆黄丢进嘴里,对讲机里喊道:“娇姐、麦哥,肖队来了,安排在大客厅。” “娇娇,我们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我还没说完,她对着我翻白眼:“知道啦,让我对姓肖的态度好点,是吧?”说完,她拿起对讲机吩咐说:“给肖队换一身干衣服,到三楼茶室来。” “哎呦,我今天是贵宾待遇喔。”肖志程在门口拖鞋,高兴地说道,走进来时,他放眼扫视,故意用夸张的语调感叹道:“这是二位的私密地方啊!简单,漂亮,嗯,这屋里的熏香真有品味,用的是老沉吧?看来今晚我真的很荣幸。” 招呼肖志程在茶台边坐下来,让人又添一副餐具、一盅佛跳墙、几碟甜点。 一边吃着,肖志程介绍说,洪培忠得知佛爷是最大的古董走私犯以后,已经秘密让人传话给这座城市某位领导,让其指派肖志程和我们一起找到佛爷走私的证据,等证据确凿以后,上报最高执法部门,好把所有相关人员一网打尽。 娇妹冷冷说道:“你的领导知道了,这是就再不是秘密,难道不知道老东西手眼通天吗?” 面对娇妹阴阳怪气的话,肖志程上次已经知道毫无办法,这次一点不计较,耐着性子解释说:“娇姐,领导不都是坏人,洪老洗心革面你是非常清楚的,林董不计个人得失除恶,这都是为国为民的功臣,煌煌华夏大地,要都是明里礼义廉耻,背地里男盗女娼,岂不国将不国啦?眼目下经济腾飞……” 娇妹把叉子重重的放下,不耐烦地说道:“你要再打官腔,我就赶你出去吸风淋雨。” 我只好调和说:“娇娇,外面风大雨大,肖队深夜前来,就是实实在在的拳拳之心。肖队,你也别说那些套话,娇娇是爽快人,有事说事,如此天气独自赶来,确实辛苦你了,招待不周啊!” 肖志程又恢复笑容:“娇娇心直口快,我习惯了。林董和洪老都担心你们在人手不足时遭到袭击,你们都是血性之人,一旦出手反击,难免有人要见阎王,他们让我来助阵,起码不至于让你们到时候被人拿住把柄说违法厮杀,我来这一刻开始,咱们就都是执行秘密任务的人,谁要敢意图不轨,我们依法拿下。” 娇妹这才嫣然一笑:“这还差不多,上面的人也算有点良心,不然我还替麦子觉得不值呢。” “娇娇,不能有这样的想法,且不说姑姑与我情深意重,齐家的事你已经全然了解,姑姑和我们是同仇敌忾,齐家已经家破人亡,牺牲够惨烈的了,我们不能怀疑姑姑的担当和决心。” “好,好,好,麦子,你姑姑伟大无比。”娇妹说着,转头望着窗外黑洞洞的夜,轻言细语地说:“肖队,你知道佛爷和金家他们的狠毒,可准备好了舍身忘死?说不准,就在今夜。” 肖志程双臂一伸,两拳握得咔嚓着响,豪情万丈地说道:“在彻底拿下这帮祸国殃民的妖孽前,我和你们做一回江湖儿女,并肩作战,绝不言退。” 夜风呜咽,雷声大作,风雨又猛烈起来,隔着全封闭的玻璃幕墙,黑夜里呼啦啦的风雨声铺天盖地传来,斗大的雨点扑打在玻璃上,像山野墓地里不绝于耳的爆竹声,迷迷茫茫的夜雨,比浓烈的硝烟更迷离。 第591章 午夜歹徒 时钟敲响凌晨两点,对讲机传来两声猛烈的嘀嗒声,这是约好的暗号。 娇妹蹭的一下站起,一手把带着玉坠的一缕长发往空中一撩,另一手已经从垫子下拿出两把明晃晃的弧形弯刀,一个纵身到门口穿上皮靴,对我轻呼道:“麦子,东面窗口交给你,别离此屋。肖队,我们楼下迎战。” 肖志程早已赫然站起,瞬间反应过来,往窗外一眺:“狗杂碎,还真想趁虚进犯啊!” 肖志程虽然反应很快,但他的语气和神情显示着出乎预料,他应该没有想到,刚来不久,真就要直面一场真刀真枪的搏杀。 我抓起黑弩扑到茶室东面紧闭的窗户旁。 “砰砰!”两颗子弹打在我面前的防弹玻璃上,吓得我慌忙往旁边一晃。 马上回过神来,想到自己面前是子弹穿不透的防弹玻璃,才从窗户上挑开手腕粗的射击口,把黑弩架上去,目光在迷迷茫茫的夜雨里搜索。窗外那些树木在狂风中猛烈摇晃,全都像人的影子,使得我无法看清任何东西。 楼顶的防水探照灯突然亮起,楼的外面白煞煞的,只见雨如万箭穿梭在白光中,几个黑影快速地奔向楼底,在洪水中激起几路浪花,很快又消融在风雨里。 贼寇趁着暴风雨掩杀上门,真正是来者不善。 夏儿精神抖擞地站在茶室门外,大声喊道:“麦少在三楼茶室,有本事的上来啊!”喊几句,又对我笑说道:“麦哥,我们又要并肩战斗了,乖乖别怕,有我夏姐姐保护你,哈哈哈!” 她一点没有枪伤未愈的模样,傲然挺立在门外,一手握着明晃晃的弧形弯刀,另一手提着强弩,犹如女战神下凡,威风凛凛。 蹲下去,看窗下靠墙的监视器。因洪水淹没了一楼,二楼的窗户和门变得易于闯入,监视器上可以看到,至少有六个人借着洪水掩护在南面和东面的窗户下,正手拿铁锤敲防弹窗,大门外有四人正在配合着试图破门。 再看屋里,娇妹正在对肖志程和两个战将吩咐着什么,娇妹应该是在告诉肖志程所在房间的机关用法。 厨师和杂务工已经躲入二楼的库房。 “咚咚咚。” 敲门声吓我一跳,扭头一看,是夏儿在敲门,她笑说道:“诶,别看监视器了,随时准备出击。” 楼梯上几声急促的脚步声,娇妹带着两个战将跑上来,匆匆吩咐道:“你们保护好麦子,夏儿随我从楼顶杀出去。” 低头扫视一眼监视器,肖志程站立在二楼大门的后面。 随后看见四条人影从楼顶极速飞下,在四条人影扎入洪水中时,窗外意图破窗的歹徒极速转身,展开搏杀。 窗外刚拉开战斗,肖志程猛的拉开门冲出去跃入水中,而刚才正破门的两人反而被开门的惯性,也可能是肖志程突然的拉力带入了屋里,门又极速合上了。 二楼入口处这个房间,是冬仔自己设计的,相当于古代的一个瓮城,一旦开启机关,这间屋子立刻变成一个困兽的坚固牢笼。 被困在房间里的歹徒显得很慌张,其中拔出枪对着门和窗连续射击,可一点用也没有。当门关上的时候,窗户上的卷帘钢栅栏也随之落下,他们只能等着束手就擒。屋里喷出一缕烟,歹徒歪歪扭扭倒下,枪掉在他的身旁,倒下时,他们的心情一定很沮丧,脑海里呈现的一定是落入陷阱的茕茕野兔,毫无反抗之力。 大门外的两个歹徒,他们应该是马上意识到自己同伴落入了陷阱,惊慌中又不得不扑向肖志程,在混浊不堪的洪水中展开战斗。 我和娇妹早就商量过,对方一定会在晚上袭击我们,他们的目的是尽量让我们的人受伤,以至于明天晚上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但他们不会想到会被我们抓住一个。 以我最开始的想法,晚上遇到袭击时,利用二楼入口的房间抓住一两个就好,不要出击,可娇妹坚决反对:“不可能,敢打上我的门来,必须让他们付出代价。” 不替娇妹和夏儿担心,她们是无数搏杀中走过来的人,我担心肖志程,面对这写穷凶极恶的歹徒,他可能会吃亏。 隔窗相望,肖志程比我想象中厉害很多,难怪洪培忠愿意栽培他。肖志程没有用枪,手上只有一把匕首,围攻他的两人完全占不到便宜,犹如三头凶恶的猛兽在洪水里厮杀。肖志程左右开弓,时而从洪水中跃起,时而潜入洪水中,翻滚腾挪之间,发出声声嘶吼。 娇妹和夏儿似那水中的蛟龙,在两名战将的掩护配合下,先前意图破窗的六人,其中四人很快失去了战斗力,另两人正快速的逃窜。白煞煞的光中飞出两轮弯月,逃窜的两人被弧形弯刀击中,仍往香蜜湖里拼命扑腾。 战斗比我想象中结束得快,守在我茶室外的两名夏儿带的小弟,其中一人冲下去把屋里昏倒的两人铐住,打开门,肖志程、娇妹、雪儿他们鱼贯而入,我这才冲下楼去。 激动得我一把抱起湿淋淋的娇妹:“娇娇,你没有受伤吧!” “凭他们?能伤得了我?”娇妹推开我:“你何必把自己弄湿呢?走,换身衣服再来审问这两个人。” 换好衣服以后,我以为娇妹要严刑逼供,好好审问两个歹徒的来历。娇妹却什么也没问,盯着被反铐着跪在地上的两人看几秒钟,对夏儿挥挥手。 夏儿嘴角微微一笑,她的两名手下把两个歹徒的手从后背猛地提起,咔嚓两声,歹徒发出厉声尖叫。另外两个手下用力挥舞手中棒球棍,对着被提起的手臂猛然一击,骨头碎裂的声音,让我感觉自己站在菜市场卖猪肉的摊位前。 娇妹撤下头上包裹头发的毛巾,轻描淡写地说道:“没什么好问的,肖队长,给你一个面子,不要他们性命,不然,可以让他们从这个世界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她又指指窗外:“加上外面的人,如果还在的话,你一起带回去,怎么处置,就是你的事情了。” 肖志程惊讶得嘴巴大张,良久才合上,很无奈地看着我:“麦少,至少这里的监控视频能拷贝一份给我吧?不然怎么定罪?你放心,我亲自参与的,你们无罪。” 夏儿哈哈一笑:“不好意思,肖队长,刚才监控坏了,视频没有,你亲自参与,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第592章 打情骂俏 坐在三楼茶室继续喝茶,看着警灯在狂风暴雨中闪烁,好像看着他们正在忙碌着疏通救援。 看着警灯远去,窗外又变得漆黑一团,风和雨继续呼啸,拍打在窗上的雨水晶莹剔透,像是天空撒下的水晶珠子。 娇妹当刚才的事情完全没有发生过似的,躺在茶台下的垫子上,头枕着我的腿,微闭双眼,嘴里哼着京剧: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旌旗招展空翻影…… 风雨中的夜空映照出一丝天光,窗外的城市显示出模糊的轮廓,夜晚就要过去,天空依然乌云密布,黑夜好像不愿离去。 雪儿和贡布走进茶室时,已换上干净衣服,脸上带着疲惫和喜气,两人冲到茶台前,猛灌几口茶,雪儿一下倒在闭目养神的娇妹肚子上,撒娇喊着:“姐姐,我不走了,我要在这里吃早茶,吃完就在这里睡觉,我们一起睡。真是刺激,我们外面弄,你们这里也不闲着,唉,我不走了,就这里睡一觉。” 贡布喝着茶,大口吃着点心,小声简单地介绍他和雪儿的成果。他和雪儿一共去了早先调查好的三处房子,两处没人,一处有六名龙刀下面的拳手,显然他们在这关键时刻聚集在一处,为的是担心被逐一干掉。 先分别把屋外楼道里值夜的人放倒,雪儿负责以烟把屋里的人迷晕,贡布负责撬开门。进屋以后,依照路上商量好的办法,逐一断了六人的脚筋和手筋,正要转身离去时,雪儿又给六人脸上全都划一刀,说是为了以后见面好相认。 说着,贡布低头一声叹息,就像是为那六人做凭吊。 雪儿马上双腿如激流中的浆一样上下翻动,拍打着柔软的垫子,口中尖呼着:“贡布,你叹息个屁啊!那些人不是活该吗?” 贡布抬眼看看我,用力吞咽一下,恨恨地瞪一眼仰面躺在娇妹肚子上的雪儿,微微摇头,没说一个字。 娇妹依然静躺着闭着双眼,像是睡着了,呢喃着梦话一般:“雪儿,小声一点,别这么粗鲁,麦子是个儒雅风流的人,是有文化的流氓,你的粗俗不是讨嫌嘛。” 雪儿马上用撒娇的口吻说道:“哼,他为他们叹息,就是不可以,猫哭耗子假慈悲,主意还是他出的呢。” 而我知道,贡布和平措俩兄弟是非常善良的,在不得不动手时,他们又不会丝毫忍让和留情,他曾说过:“对付恶人,要像格萨尔王降妖伏魔一样,超度就是最好的怜悯。” 贡布依然不接雪儿的话。 雪儿慢慢起身,黑眼珠上翻,脑袋在脖子上大幅度歪着,似脑袋拉扯着要离开身体,歪斜着往贡布脸上凑,嘴里带着质问的口吻,声音压得低低的:“贡布,你为何不回我的话?是不是看不起我,要不我们打一架,我不信赢不了你。” 贡布往窗边挪一挪身子,紧贴着墙才停下来,望一望昏天黑地的窗外,不敢正视雪儿的目光,低声嘀咕道:“我没有,我不是,不和你打,你赢了,女英雄。” “躲什么?怕我吃了你吗?你敷衍我。”雪儿轻盈跃过茶台,一把揪住贡布的耳朵:“躲啊,怎么不缩到墙壁里去。” “哥,我还是到楼下去等早餐吧?”贡布带着求救的目光看着我,歪着脑袋努着嘴,脸上升似腾起温暖的朝霞。 估计是意识到贡布的尴尬,怕他又逃离开去独自吃早餐,雪儿放开揪耳朵的手,指尖轻抚两下两下耳朵,柔情似水地说:“好啦,不弄你了,就这里吃,这茶台如此大,你要吃多少都摆得下。” 娇妹脑袋在我腿上轻轻蠕动,轻声说道:“麦子,雪儿发春了,你快给她找个人,我们把她嫁出去,贴多少钱都可以。” 雪儿立刻抬头假装看窗外,装着气定神闲:“姐姐要不睡,起来就是,要睡,何不去房间里睡得舒服些。我发什么春啰,早就凋零于风烟,嫁个鬼。” 正好响起敲门声,贡布立刻蹦起来去开门,厨房三人微笑着进来,丰盛的早餐摆满大茶台。 娇妹慢慢支起来,看看贡布:“不用客气的,来了就吃吧。” 也不询问,贡布马上把最大的一块牛排拉到自己身边,大口吃起来,有些狼吞虎咽。 雪儿慢条斯理地端起牛奶,瞟一眼娇妹,又瞟一眼贡布,漫不经心地喝一口,低声念叨:“上得再晚点,恐怕有人要饿死了。” “还说不是发春了。”娇妹噗嗤一笑:“雪儿,今天你为何一直针对人家贡布兄弟?” “不是……”雪儿又提高嗓音,很是认真得样子:“是他先针对我的,出发前说好完全听我的,他中途变卦。” “哦,怎么变卦啦?”娇妹一边吃着,闲散似的问。 “先到的第一处房子里没人,到第二处时,发现有人值守,他从楼下攻入,我攀墙从三楼进入。”说着,雪儿看看贡布:“啊,他动作确实快,楼道的人大半是被他放倒的。” 顿一顿,雪儿又用不屑的口吻说道:“楼道的人昏昏欲睡,当然容易搞定。我把烟送入屋内,人都昏过去以后,他撬开门,一把薅住我,让我不准乱来,我怎么就乱来啦?就得给他们脸上划一刀,我才不听他的。” “这就是针对你啦?”娇妹认真吃着,随口说道:“好在贡布和你一起去,不然你还得把看得中意的全都奸一遍?” 雪儿两眼一鼓,瞪着我和娇妹,马上又把目光挪到窗外,气鼓鼓地说:“姐姐可别乱说,我何曾这样做过?坏我名声,哼!” “我也没说妹妹这样做过啊!趁热吃吧,晚上还有要务,今天不休息吗?” 雪儿用力叉起一块蛋糕,像跟自己过不去似的,猛塞进嘴里,含糊说道:“他就是死脑筋,非得不听我的,我说去教训一顿波仔,好让他晚上去不了拳馆,他蛮牛一样拉我回来,说什么哥没吩咐的事不能做,真是扫兴。” 听得我心中一惊,马上劝慰说:“雪儿乖,波仔暂时不能动,他以前跟阿虎的,算得是阿虎生前旗下的几大战将之一,与我也有情谊。今天他混得有些无奈,也是为了生活,阿虎死后,我本该照顾他的兄弟的,当初是我没理会他们,唉,那时我也没钱关照他们。他们今天跟着龙刀在拳馆里混,都是为了更好的活着,不算违背道义。” 第593章 风雨痴狂 说到波仔,不由得想起活着时的阿虎。 阿虎生前对我始终很敬重,不管是因为江湖道义,还是因为当时齐家的势力,他那样一个在道上嚣张跋扈的人,就连在背地里也不曾说过我半分不是。 记得我和阿虎在芳草地里喝夜啤酒时,他曾带着醉意说过:“麦少,我的结局自己知道,早晚要步耀仔后尘的。没什么,真到那个时候,请你照顾点跟过我的兄弟们,都不容易。” 阿虎无论说什么话,都不会显露出凄楚模样,总是很淡然无谓的样子,只我自己听起来很凄楚。当时我也答应他了,可阿虎死后,齐家面临着舆论的围攻,林迪薇要我脱离与道上那些人的来往,以此别让舆论抓到更多的攻击点,因为我是她的私人助理。 在道上混的人,每天都得想着办法弄钱,一旦没了收入,马上就会面临生存问题,要不是道上的大哥级人物,几乎是没有存款的。 阿虎死的时候,我和娇妹还是生死对头。阿虎一死,平时跟着阿虎的人都倒向势头正盛的娇妹,这是无可厚非的。 况且,我当时和梁凤书名誉扫地,门都不敢出,根本没有能力照顾阿虎那些兄弟,黑蟒仔和他的小弟们已经消耗我大半收入,再难负担起别人,要不是梁凤书经营周全,投资面包店和步履餐吧,肖玲玲、小芬、露露都出去做事挣钱,我可能连黑蟒仔他们都负担不起。 林迪薇和洪家达成和解后,我和娇妹走到一起,因洪培忠和林迪薇都不想落人话柄,让娇妹遣散所有道上的人,从此断绝来往。波仔他们不得不另谋生路,不倒向财大气粗的精力速派健身会,他们当时几乎没有出路,因为佛爷的势力依然在,要另起炉灶是不可能的。 听我对波仔的看法,娇妹依然很淡然:“雪儿,你有时候就是任性,麦子说得对,波仔并没有与我们结仇,从前也有过交集,你要是突然弄他,我们不是反而失了道义吗?” 贡布只顾着大快朵颐,不发表任何意见。 我想,好在贡布拦住了雪儿,要是让雪儿真的动了波仔,真就如娇妹所说,我将失去道义,以后指不定有多少人背地里骂我,甚至使得道上的人,都死心塌地地倒向佛爷的势力。 能拦住雪儿是不容易的事情,雪儿只听娇妹的,可贡布终究是拦住了,我想,雪儿其实不会真去动波仔,她故意要这样,应该是有意让贡布和她纠缠,莫非她看上贡布啦?我深知贡布真正是个‘死脑筋’,加上露露的‘调教’,他是不敢有丝毫风流和非份之想的。 要是雪儿看上平措,我可能也不会撮合他们,出于私心,我希望平措能和肖玲玲走到一起,平措是个好男人,也能保护肖玲玲,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雪儿突然显得很委屈,话对着我来:“姐姐,你是袒护臭麦子,我当时就是听不惯贡布说麦子没吩咐的事情不能做,我才不听他吩咐,我只听姐姐的。” “哈哈哈……”娇妹放下叉子,笑得左右摇晃,脑袋不停地撞在我的肩膀上:“哈哈哈,雪儿,你真是发春了,哈哈哈,你何必故意说麦子呢,明明是你看上了人,哈哈哈,你好傻,贡布有老婆,孩子就快出生,他又有虔诚的信仰。”说着,娇妹收住笑,盯着雪儿说道:“贡布可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弟弟——平措,而且是单身哦,你忘啦?你这样说麦子且不说不对,麦子要是不准平措和你交往,岂不是美梦永遗?” 雪儿猛的站起来,对我微微一鞠躬:“麦哥,对不起。”长发一甩:“我吃饱了,去睡了。”大步流星地离去。到门口时,她急跺几下脚,这一刻,我感觉雪儿是个情窦初开的娇羞少女,虽然她的年纪比我还大好几岁。 娇妹目送雪儿离开,又拿起叉子吃起来,缓缓说道:“唉,世间哪有花好月圆。”说着,叉一块叉烧送我嘴里,叹息道:“是我没有给他们做好榜样,曾说好不为情顾盼的,都是你的错,对,臭麦子。” 她的话总是在有意无意中透着凄楚,又或是我心中太多愧疚,亏欠的、要偿还的越来越多,而生命的单轨列车依然在飞奔,裹挟着风沙,来不及仰望星辰,时光毫不犹豫地离去不返。 “对,对,对,都是我的错,娇娇,你们都该……” 我自觉得说不下去,娇妹正好打断我的话:“今天不是很好么?以后的今天也会好,别多想,需要有对错吗?珍惜不珍惜,倒是另外一回事,嗯,起码没有理由不珍惜。” 贡布少有的郑重其事:“注定的缘份,都值得珍惜。”说完他嘻嘻一笑:“娇姐、哥,我睡去了。” 娇妹突然茫然,呆呆地望着门口:“嗨!怎么突然像是我们幼稚了。”她侧头看着我:“我们幼稚么?” 我把她揽入怀中:“娇娇,回房里睡吗?今天晚上可是关键啊!” “不想动了,就这里睡吧。你说,我们幼稚吗?”“不是幼稚,是责任。我们责任重大啊!小芬、露露、贡布、平措他们跟着我,我就得负责带着他们过幸福日子,包括黑蟒仔极其小弟们。雪儿和春夏秋冬跟了你,也一样,他们敬重你,你就变成了他们生命的舵手。” 她愣一下,拿起对讲机:“收了吧。” 厨房的人一直在门外等着,立刻进来收拾茶台,娇妹念叨:“以后还是不能在这里吃,沉香的味道都混了。” 收拾的人走后,她起身去厕所漱口出来,好像经过郑重思考一样,揽着我的脖子认真说道:“嗯嗯,我不负责,你负责,他们也叫你麦哥,你要帮我负责,对,就是这样。”说完,她手脚绞盘着我倒头便睡。 心里突然涌起幸福和疲累,彼此交缠,就像窗外的风雨交织在一起,那浓墨乌云下的风雨,好像从没有独行过,彼此裹挟着,在苍茫中东游西荡,漫过苍穹和山川,不只何时,在大海的另一边,又或者另一个城市、另一片时光与空间,席卷起的还是这风和雨。当天地如人心背信弃义后一般凝聚起冰寒时,风和雨分道扬镳,风会更加凛冽痴狂,而雨,漫天飞舞的冰冷雪花,就是曾经和风交织在一起的雨。 第594章 小芬的机智 确实累了,拥抱着,很快昏昏沉沉睡去。 梦把我吸入另一个未知的空间和时光中,那里四下荒芜,荒芜中有一个孤单的身影,跌跌撞撞,失魂落魄,分明是小语。我追上前去,低头看见她脚印里未干的泪滴。我想伸手拉住她,却发现自己被牵绊住了,回头一看,是梁凤书紧紧拽着我的手,哀怨地盯着我目不转睛。在梁凤书身后的远处,很远的远处,还有一个身影正凝神静气地眺望着我,那影子潇洒而飘逸,真是不该有如此好的视力,看清远处的影子不就是娇妹么。我揪心地四下眺望,竟是如此的荒凉之地,陌生,好像又很熟悉。 醒来时,窗外依然混天,风雨好似又猛烈了一些。 茶室空空荡荡,娇妹不知去了何处,却有一套衣裤跌得和新买的一样,放在茶台边,想是娇妹为我准备好的。洗漱完,穿上准备好的修身白衬衫、定制的藏青色直筒西裤,不习惯把衣服塞在裤子里,感觉更自在洒脱。 “麦哥,都在二楼客厅。”贡布好像一直等在门口一样,敲门进来时,我刚穿好。 抬起手腕一看,脑子立刻紧绷起来:“哎呀,贡布,怎么都四点多了,怎么也不早点叫醒我?” 一边下楼,贡布低声解释:“可凡哥回来了,汪队长也到了,肖队长也在。娇姐说你最近心里压力大,让你睡到自然醒,所以没叫你。” 大半年不见汪朝和了,他好像更白净了一些,也可能是黑色紧身衣加黑色运动裤存托的。 “汪队,你不是在北边保护林董吗?这么大的风雨,怎么赶回来的。”我兴奋得闯进客厅,高声喊道。 汪朝和也显得很兴奋:“麦少,好久不见啊!林董不放心今天晚上的事,让我无论如何要在下午赶到。这里机场停运,林董的专机单独送我们到广州,再开车过来的。” 再一看,和汪朝和一起回来的,还有他从前的几个队员,其中一个我以前从没有见过想是新加入的队员。他们笔直地站着,等我和汪朝和招呼完,他们齐声呼喊道:“麦少好,哈哈哈!” 客厅桌上堆得满满的盒子,汪朝和兴奋地说道:“好啦,麦少起来了,这些礼物先分一分。”说着,他开始一一端起盒子分别递给大家。 “来,娇姐的,沉香是洪老送的,衣服是林董送的。” 娇妹接过盒子,转手递给雪儿:“洪老和林董真是有心。”她笑笑:“汪队,你也很有心,非得等着麦子来才揭秘这堆东西,还先给我。” “娇姐,麦少是我老大,我不就得等着他来嘛。洪老和林董都说娇姐劳苦功高,现在真正是我们自家人,这只是些小礼物。”汪朝和一边说着,又端起盒子:“来,肖队长的,雪茄是林董送的,鞋是洪老送的,肖队,洪老送你鞋,可得走对路哦。” 肖志程满心欢喜接过去,兴奋异常地说:“啊!林董、洪老亲自送我东西,啊!我都舍不得享用哦,对,对,对,一定走正路。” “雪儿的,耳坠和手链是洪老送的,衣服是洪老送的。” 雪儿接过盒子抱在怀里:“还有我的份啊!确实周到。” 汪朝和看看夏儿:“来,你是夏儿吧?这些是你和春、秋、冬的,他们不在,你帮忙收着,每人一条项链、一套弹力服,洪老和林董说你们都是我们一家人,礼物不能少的。” “这些是分给兄弟们的。”汪朝和指着地上的一堆盒子、袋子,对娇妹说道:“娇姐,洪老和林董的这些礼物,就由你分发给兄弟姐妹们,人人有份,包括厨师他们。” 一大堆东西很快分完,汪朝和拍拍手:“麦少,你和贡布他们的礼物我已经送你家去,顺便看望了嫂子和秀秀他们。”转头对杨可凡说道:“好啦,可凡兄弟,把山里的情况再简短说说,麦少要听一听的,我们也重新审视一下有没有纰漏。” 肖志程马上放下手中的东西,抢着在泡茶位置上坐下来:“好,今天我泡茶,大家坐着,我们是一家人。一切听从麦少定夺,哦,还有娇姐,我全力配合。” 谁也没有接肖志程的话,我觉得大家在心理上排斥他不好,只好圆场:“肖队长亲自泡茶,好啊,可别太死了,龙井茶鲜点好。” 众人沉默,听杨可凡介绍山里的情况。 杨可凡不知道汪朝和会带人赶来相助,这点我也没想到,心里很是感激林迪薇,想她是真的护着我。杨可凡在山里和春儿商量好以后,觉得这样重要的行动,对方强悍而防守严密,行动中难以预料死伤,还是应该当面和我与娇妹汇报请示。 山中仅有的路在狂风暴雨的袭击下已经没了,到处都是折断的树木,山中洪水奔流,难有个好的落脚处。这两天他们靠带的干粮和喝雨水熬过来,因担心被对手发现踪迹,不敢轻易走出山林。 杨可凡在侦查中发现,山洞有洪水流出,遂想到山洞一定还有入口,但山洞周边都有他们的人巡视,无法确定另一个入口的准确位置,根据地形观察,大概可以确定山洞另一个入口,估计也是一个很隐蔽的入口。 最大的收获是确定了小芬和晶晶在山洞里,说着,杨可凡指着旁边桌子上的布条,很是欣慰地说:“春儿真是细心,小芬也真是聪明,春儿在山洞流出的洪水下游找到这些布条,当时她就和我确定了小芬和孩子就是被他们劫持在山洞里,这些布条明显不是山中物,是名贵的女人衣服上撕下来的,来这里以前,我去麦少家确定过,这就是小芬的衣服。” 娇妹打岔说道:“跟着麦子混的人就是不一样,要不是小芬使出这招,我们还真没办法确定人是不是在山洞里,也真是难为小芬了,不知她撕下多少布条,希望我们找到,终究是没有辜负她这份机智。” 我心里想着,小芬一定知道我会排出一切困难找到她,她该是受了多大的罪啊?当她从自己身上慢慢撕下一条条布条抛入洪水中时,她抛下的是所有的期盼,抛下的是活着的希望。随流水的布条载着她的祈祷,好在春儿细心,小芬没有白费心机。 第595章 动情的关怀 杨可凡显得低沉而失落,目光深深落在自己手中的茶杯里,好似犯错的孩子:“汪队,我让你失望了,竟然找不到一个安全救出人质的办法,唉,真是白费你和秋姐这些年的栽培啊!” 杨可凡的叹息中,大家也都沉默不语,想是谁也没有万无一失的对策,不敢轻易接话。 汪朝和一边听杨可凡讲述,脸色越来越阴沉,看看杨可凡,又看看他带来的队员,努着腮帮子,好似有气撒不出:“杨可凡,这次我和阿秋真是很失望。”他的目光又再次一一扫过他的队员:“我们是干什么的?从前刚加入时,你们都说自己如何如何厉害,这次要是被劫持的是林董或者麦少,如果也是这点本事,我们还配得上林董和麦少的信任吗?” 我刚想安慰汪朝和,他抬手阻断我的发言,继续说道:“杨可凡!” “到!”杨可凡马上笔挺地站立起来。 其他队员也马上笔挺挺地站起来。 汪朝和怒气未消,顶着杨可凡说道:“我和阿秋护着林董北上之前怎么交代你的?给你的死命令是不让麦少身边人落入他手,告诉你佛爷狡诈无比,你当时怎么保证的?你说侦查你擅长,绝不会出纰漏,弄出这个结果来。” 娇妹马上插话:“汪队,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 汪朝和红了眼眶,长叹一声:“娇姐,我知道。唉,杨可凡啊!杨可凡!林董夜里流多少泪你可知道?林董说麦少为齐家几历鬼门关,而齐家和她却不能保护麦少和身边人的安全,怎么对得起麦少的赤诚之心。林董虽然没有怪罪我和阿秋,可林董的话让我和阿秋无地自容。” 汪朝和的这番话,说得我热泪盈眶,想不到林迪薇对我如此情深义厚。 想是说得激动了,汪朝和对着站立的队员,提高音量:“你们都该无地自容。” 肖志程苦笑道:“我们都该学麦少的赤诚之心,汪队长,还是让兄弟们坐下来商讨救人办法吧。” 汪朝和把情绪压下来,抬手指一指我没见过的那个队员:“麦少,还没来得及给你介绍,钟川葵,洪老的贴身护卫,洪老听林董介绍麦少为人后,特地派他前来助阵,以后和我们一起把佛爷的古董走私通道彻底锄断。” 钟川葵对着我快速鞠一躬,依然站立着:“川葵誓死服从麦少和汪队指挥。” 一听钟川葵是洪培忠派来的人,肖志程马上坐直身体,抬眼看看他,对他恭谦一笑。 我也不由得仔细打量钟川葵,他一米七出头,不高大,也不魁梧,干瘦的脸上坑坑洼洼,小平头上清晰地暴露着左边一条十厘米左右的刀疤。单眼皮,高高的眉骨下眼睛细长如缝,好像是故意隐藏着目光的去处。 肖志程马上用极其关怀的语气对钟川葵说道:“川葵兄弟,跟着洪老很多年了吧?以后有什么需要,支一声,我全力以赴。” 钟川葵的表情并没有丝毫变化,好似雕塑一般。 雪儿立刻阴阳怪气地嘀咕道:“哎呀,全力是什么样哦?” 汪朝和说:“讨论之前,川葵,洪老不是让你带话给麦少和肖队长吗?你现在说吧。” “是。”他先对着我,温和地说道:“麦少,以下的话是洪老说的:麦子,林董对你夸赞万分,我相信林董的眼光,民族兴旺需要每一个人努力,你还年轻,我和林董一样支持你。” 我只好礼貌性说道:“多谢洪老信任。”心里想着,这个钟川葵难道说不是来监视我们行动的吗? 钟川葵对着我说完,马上转身对着肖志程,以极其严厉的语气说道:“肖队长,以下话是洪老对你说的:你兔崽子不要老是想着升官发财,别以为你爹能送你平步青云。你要是不干出点成绩来,我和你爹说了,让他自己领回家去养着。齐家遭受那样的打击,林董尚且能一心为国尽忠,你兔崽子的心思要是不钻营在个人荣辱里,这次怎么能出那么大的事情?斩断走私通道的事,要秘密,要不计个人得失,乃至性命,全力配合林董的谋划。” 肖志程站立着,红着脸盯着钟川葵,他愣一愣,确定钟川葵的话说完以后,大声说道:“谨记洪老教诲,不计个人得失。” 雪儿和夏儿高声笑起来。 娇妹马上恨一眼雪儿和夏儿,温和地说道:“都坐下吧,拳赛是晚上九点半开始,得快点拿出一个保证人质安全的办法来。”说着,她回头吩咐道:“上饭菜,时间紧迫,边吃边商量。” 没有人细嚼慢咽,都呼啦啦地吃着。 汪朝和说:“可凡,还是你先提出你的办法来,必定山里的情况只有你知道,稍后再商量拳馆的事情,麦少,娇姐,你们看呢?” 娇妹口里吃着:“别讲规矩了,快说吧。” 在杨可凡心中是有对策的,以他的意思,只要确定好拳台上娇妹和龙刀比赛的时间,他和春儿带领山中设伏的人一起舍命攻击,以极快的速度换取他们来不及杀害人质。 汪朝和马上提出疑问:“山洞里的情况全不知道,这样做很危险啊!要应付拳馆这边,我们再没有多余的人手投入到山里,为了保密,还无法让肖队长调人围山。另外,安全救出人质第一重要,那些个王八蛋也一个不能放走。” 紧接着,汪朝和说出他的意见,山中的指挥还是由杨可凡和春儿全权决定,由肖志程提供闪光弹和催泪弹,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台风巨大的余威还在,估计到晚上还有一场更大的狂风暴雨。 肖志程当即表示闪光弹和催泪弹他能想到办法,杨可凡离开前可以带走,说着,肖志程显得犹豫不决,支支吾吾地说道:“关于山中围捕的事,我这边可以提供十来个可靠的警员,但我没有向局里请示,如果他们伤亡了,我可能是要坐牢的。” 汪朝和当即看着肖志程,气鼓鼓地说道:“你要怕,就别干。” “我怕什么呢?洪老不是说要不计个人得失吗?”说着,肖志程把音量降下来,温和地说道:“干,他娘的,可凡兄弟,你们负责强攻,我的人负责围捕,作为警察,人质都不救,还是警察吗?我亲自带队。” 第596章 谋划机要 我马上阻止道:“肖队长,你不能去山里。” “为何?” “拳馆里一定十面埋伏,巫师他们很可能也隐藏在里面,等娇姐一上台,我就报警,你马上带人把拳馆围了,以此震慑他们不敢妄动。” 肖志程冷冷一笑:“围拳馆,这可是越过辖区所执法,是你说围就能围的?”随之,他意识到自己态度不好,马上笑着解释道:“麦少原谅,我不小心讲套话了。你是知道的,每个片区都有负责人,你们报警,指挥台也是通知到辖区派出所,我擅自出动,这是严重违反纪律的事情。” 杨可凡没好气地说道:“这么看来,肖队长只能等着领功了,领功不分辖区是吧?” 杨可凡虽不是正式执法人员,跟着林董这个级别的人负责安保工作,他是有底气的。 汪朝和对杨可凡摆摆手:“别顶杠,肖队,麦少这是个好主意,我想,只要你愿意,一定可以想到办法,这样也能避免造成重大伤亡,不也是为公正地为城市安全做事吗?” 肖志程被杨可凡奚落一句,脸上青白交织,强压着情绪:“好,麦少,我答应你了,时间应该是九点半到十点之间吧?我也要提前准备的。围了以后呢?” “肖队,我不会让你难做,你不是负责刑侦的嘛,我会让人给你停供现场有枪的线索,你执法就不犯纪律。围了以后,你不要轻易干涩拳馆内,我们的安全没有问题。我想,你带人围了拳馆后,巫师就不敢擅动,他们拳馆的人我能搞定。” “好,我懂了。”肖志程进入状态,转头向娇妹:“娇姐,你不可在拳台上杀人,符合比赛规则的伤害可以搞定,但恶意杀人我搞不定,我想林董他们也搞不定,况且金董和佛爷也有我这样的人帮他们。” 娇妹点点头:“嗯,肖队长这就是了,状态不错,我会控制好的。”紧接着,娇妹把拳馆内的布置安排说了。 钟川葵马上站起来说道:“汪队、麦少,我申请,巫师这块硬骨头交给我来啃。我的理由是,我是第一次来这里,属于绝对陌生人,我好隐藏。” 娇妹激烈鼓掌,大声赞赏道:“川葵兄弟好样的,主动提出要啃硬骨头。不过,你一个人啃不了,不是我不相信你的身手。”转头对着汪朝和:“汪队,你是熟脸,我的意见是,你去把马龙换过来,让马龙带人配合川葵。只要压制住巫师他们,麦子有贡布兄弟,安全没有问题,拳馆其他人我的人搞定。” 我马上接过娇妹的话:“对,龙刀的几大高手昨夜我们已经搞定了,就算他们新调来人,也一定参差不齐。” 娇妹一拍脑袋,长叹一声,看着我摇摇头:“唉,麦子啊麦子,你昨夜出门啦?我怎么不知道?我们可都没有出去啊!” 肖志程马上伸出手指对着我指指点点:“麦少,这么重要的事情瞒着我。拳馆一早就报案了,你们够狠啊,拳馆六个主力教练全部手脚被废,每人脸上还一个大伤口,你是知道的,拳馆是金紫领导的思齐旗下的产业,局里正在全力破案呢。我是说的嘛,昨夜没看见贡布和雪儿……” 雪儿马上吼起来:“少放屁啊!证据呢?麦子乱说的你也信?想昨夜暴雨没什么事,我和贡布告假,约会去了,什么主力教练,我们一概没见过,没有证据,想栽赃我们啊?” 我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好在现场没有录音设备。 汪朝和撮合道:“好啦,昨夜的事情与我们无关,警方也是要讲证据的。说回今天晚上的事情吧,娇姐,巫师会不会出现在拳馆还难说,我来之前,林董特地交代,让我必须随麦少和你一起行动,这错我可不敢犯。你说他们认识我,这好办,晚上我会让他们不认识我的,这点伪装没难度。” 杨可凡站起来,看看靠墙的摆钟:“肖队,我们走吧,六点多了,再不能耽搁了,山里路难行,我带了东西去还要逐一分发给他们,还要时间商量布置,你的人晚点来没有关系。” 台风中心已经过境,风雨的威力减少了很多,可依然风雨呼啸,积水一点没有消减。 肖志程和杨可凡走以后,钟川葵看着贡布,轻松地说道:“贡布兄弟,林董对你可是赞赏有加啊,说你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是吧?今天晚上我可以见识到兄弟的身手,就凭这一点,荣幸之至。” 汪朝和好像和钟川葵混得很熟悉了,笑说道:“好啦,事情定下来,轻松一会儿也好。川葵啊,你我比过的,我输你,但林董的话一点没虚夸,这么说吧,我和贡布、平措一对一的话,我也就能抗他兄弟几分钟。” “哦!”钟川葵惊讶不已,声音像电影里的太监,随后咳嗽两声,喝一口茶:“这么说来,这屋里,我排不上号了啊!”对着我一拱手:“麦少,手下有良将啊!林董说他们兄弟只听名于你,佩服,佩服!” “屁!”雪儿站起来,不屑地说道:“贡布,你也就那么回事,总有那天我要把你打趴下。不跟你们说了,夏儿,走,礼物都到手了,还守着干嘛?我们还不准备去。” “诶……”娇妹很无奈地看着雪儿拉着夏儿离去,叹息道:“臭丫头这几天是横竖要和贡布杠,人心散乱至此了吗?” 汪朝和仰天大笑:“哈哈哈,贡布兄弟,半年多不见,你是命犯桃花啰,哈哈哈!”笑着一挥手:“川葵兄弟初来乍到,跟我一起行动,兄弟们各自去吧,按计划行事。” 客厅里只剩下我和贡布、娇妹、汪朝和、钟川葵五人,娇妹自个起身到旁边沙发上躺下,大声说道:“都养养神吧,想到需要补充的,再说出来商量,拳台上的事我搞得定。” 当着他们的面,我和娇妹心中默契,不能摆明关系。 钟川葵的心思全在贡布身上,说话似吊着嗓子:“贡布兄弟,咱们能切磋几招吗?” 汪朝和马上阻止道:“不可,以后有的是时间,切磋无谓,万一伤筋动骨,可就影响大事了。” “哟哟,我该死,太激动了。”钟川葵马上表示歉意。 汪朝和解释说:“你们别见怪,川葵兄弟就是这样一个人,以前是天天缠着我切磋,我是一回也没赢过,川葵兄弟的身手,嗯,估计和贡布兄弟不相上下。” 各自懒散在沙发上,汪朝和与我叙旧闲说,顺带又把晚上的思路捋一捋。 第597章 阴阳合体 汪朝和不只不擅长聊天,以前他的话少得像是雨夜里的星星,半年多不见,他不可能突然变得爱聊天了,岂不违背老祖宗传下来的定律:“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么? 好在娇妹和贡布与我一样,都心神领会,汪朝和的本性没有变,是因为钟川葵。看看时间,离出发去拳馆还有两个多小时,事情已经安排妥当,喝茶闲聊正好打发时间。 钟川葵信誓旦旦听从我和汪朝和的调遣,他的态度也确实恭敬有礼,不像是假意表态,可我们都明白,他是洪培忠的人,我们不能不尊重他。即要显示我们的素质,也要为林迪薇和我们自己长脸,别让洪培忠感觉我们是一帮乌合之众,不能担当重任。 早先汪朝和介绍钟川葵是洪培忠派来的人时,我就已经在心里使出看相算命的本事,悄然为他度量过。他的脸看着干瘦,还蜂窝似的坑坑洼洼,从他的脑门和人中看,是阴得厚重之人,想必他祖上颇有传承。 可能与我不熟悉,钟川葵尽可能地演示着他神态、声音、举止女性化,这正合他的面相。我判定,他这人聪明伶俐,心胸坦荡,但可能容易走极端,一旦过了他自我心中设定的界限,他的狠毒残忍堪比豺狼虎豹,不是一个好应付的人。 面薄无后,我想,钟川葵一定是一个男儿身女人心的人,上天造化弄人,给错了身体,他天生是个‘兔子’,自然无后,这也符合我的判断。 让我想不通的是,他为何要故意用低沉的声音与我们说话,而时不时的又暴露出他的声音女性化,难道是不想让我们看出他是‘兔子’? 以前齐爷和我也毫不掩饰他是‘兔子’,渐渐的我也没有了偏见,每个人都是上天造就的,就该得到同样的尊重。 为以防一不小心触碰到他的忌讳,我故意拿话试探钟川葵:“唉!阿玛待我如亲儿子,恩重如山,可是他的葬礼我也未曾参加,遗憾啊!就是因为佛爷这老东西还在苟延残喘。川葵兄弟来,我们又添一大才,希望能早日除掉老东西,为齐家报仇雪恨,也断了这条走私古董的通道。” “哎呦,我那是什么大才,麦少才是大才。”说着,钟川葵抬起右手,食指在自己脸颊中间滑向下巴,略带哀伤地说道:“说道齐爷,麦少,你阿玛与我颇有情谊,就凭这一点,我也要使命帮你。” 娇妹听出我在试探钟川葵,慢慢坐起来,在客厅里来回漫步。 听钟川葵这样说,我心里又放松一些,想他和齐爷是同道中人,可能有过欢愉。 我又把话迈进一步:“川葵兄弟,你和我阿玛有交情?这里都是自己人,也没什么好忌讳的,我阿玛虽然是龙阳之人,可他对我和小语真真是个好父亲。川葵兄弟,你要真和我阿玛有交情,你可不能叫我麦少了,我该叫你一声葵哥,你叫我麦子、弟弟都行。” “哈哈哈……”钟川葵放声笑起来,完全是银铃般的笑声,要不是当面听见,一定以为是一个豪放的女人在笑。 钟川葵收起笑声,低眉抬眼看着我,单眼皮的细眼睛让我看不清他的目光,他也不再故意用低沉的声音,改为自然的女声:“好,麦弟,我认你这个弟弟,这里都是自家人,如麦弟所说,也不忌讳,我与齐爷一样,唉!命苦啊,天生就是这样,还望麦弟别嫌弃我这个不是哥哥的哥哥。” 话一说开,娇妹立刻识趣,挨着钟川葵坐下来,拉着他的手说道:“这么说来,我们还能成为好姐妹么?川葵,你不会嫌弃我是江湖中人吧?” “哈哈哈!”钟川葵显得特别自在而高兴:“林董说你们都是性情中人,率真坦荡,看来林董真是没虚说的。娇妹,你该是比我小几岁吧?应该叫我姐姐哦。” 两人马上论起年纪来,钟川葵1971年出生的人,属猪,比娇妹大整整两岁。 娇妹本是一个高傲的人,自选择和我在一起后,她变得越来越愿意应付俗事,她当然懂得钟川葵不是我们能得罪的,马上高兴地站起来对着钟川葵鞠躬:“葵姐好,以后咱们姐妹常来常往。” 钟川葵马上拉着娇妹坐下来:“哟哟,妹妹真是爽快,洪老跟我说过妹妹,妹妹可是享誉国际的个中高手,我算是高攀了,以后啊,妹妹要是不嫌弃,我可就真的和你好姐妹了哦。” “川葵,你看嘛,毫不掩饰的自在是不是舒坦嘛,我说了,他们都是极其好相处的,飞机上你还担心。”汪朝和也不叫川葵哥了。 “那个,那个,哦,贡布兄弟。”钟川葵指着贡布:“你还是叫我川葵哥。”又指指我们:“在外面,可还是叫我川葵哦。” 气氛一下变得非常融洽,娇妹像是猛然跳出一个主意,情绪高昂地说道:“葵姐,我这里有假发,你愿不愿意戴上,以你的身材,不知迷死多少臭男人。一会儿拳馆里更能让他们不提防你。” 钟川葵拉着娇妹站起来,比比身高:“走,妹妹,借你衣服穿一穿,我虽没有你玲珑,应该能穿的。” 两人立刻手拿着手上楼去了。 听着钟川葵和娇妹的脚步声彻底消失,汪朝和低声对我和贡布说:“川葵身手高深莫测,他和我比试,是故意没有使全力的,我只不说穿。但你们放心,川葵真是来帮忙的,这一点你们不用怀疑,他很好相处,只要你对他真诚,他一定真诚对你,可谁要是不诚心待他,他会记恨报复的。”“汪队,你忘了我是神算吗?” 汪朝和一拍脑袋:“哎呀呀,我怎么忘了麦少是看相高手,是说你刚才故意拿话试探他,相必是早看准他的性情了。唉,我真是糊涂啊,麦少……”说着,汪朝和情绪低沉下来:“唉!黑蟒仔真是牺牲得可惜啊!林董为你日夜担心,怕你成为黑蟒仔第二,我和阿秋惭愧啊!先前我先到你家,一来把礼物送去,主要还是向秀秀表达林董的记挂,你说,唉!什么也不说,就是我和阿秋没周全。” 言语难以表达对黑蟒仔的愧疚之心,望着窗外黑洞洞的夜,听着风雨呼啸那么猛烈,只好在心里念叨着:“兄弟啊,你先避避雨,今晚我为你报仇,把你最爱的女儿安全救出来。” 第598章 波仔的美梦 我和娇妹、贡布、外加娇妹的两个小弟一辆车,雪儿、夏儿带着人一辆车,夜晚九点钟,在滔滔奔流的洪水中驶向拳馆,汪朝和与钟川葵已经早一步混进拳馆去了。 街道上的洪水不断的涌到车窗上来,看不见别的车行驶,空荡荡的城市像是陷入死寂一般,放眼一片泽国。 娇妹有些担心地问道:“麦子,你说今晚这样的天气,拳馆会有人吗?” “放心,我很了解时常去拳馆那些人,今晚这样的场面,天上下刀子他们也会想方设法赶去,娇娇,你担心什么?” “我担心你的安全,我上拳台以后,就没法顾你了,雪儿和夏儿肯定是要给我在拳台边助阵的,你不要靠近拳台,拳台的灯光明亮,容易遭到射杀。” “那你不是同样危险吗?而且拳台上还不能穿防弹衣。” “我没事的,我和雪儿他们久经杀戮,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要这样就被他们杀了,我们那还活得到今天。” “可是巫师他们厉害啊,谢叔叔都说巫师这帮人厉害无比,不行,我和贡布与雪儿他们一起,我们都在拳台边为你助阵。” “不准,你和贡布坐在定好的位置上,观众区灯光暗淡,远距离不容易伤到你,近距离有贡布在,这样我才能全心全意对付龙刀,要听我的,知不知道?” “好,我听你的,真要动起手来,别担心我,要先顾着自己安全。” 正说着,我的电话响了,是肖志程打来的,他在电话中说,计划略有改变,经过思考,他以得到线报有人要在拳馆火并为由,带人把拳馆搜了个遍,拳馆里不留任何武器,但他不干涉晚上比赛,进入拳馆的人全部要接受搜身。 放下电话,娇妹说:“这好啊,我们的东西也就不用带进去了,真真是各凭本事。” 拳馆比赛是以同行切磋练习的名誉,加上有思齐旗下精力速派健身会这块招牌,警方也就默认拳馆比赛为同行切磋练习。 我到门口一看,门外洪水中刀棍一大堆,估计带枪的也把枪带出去放起,又重新进入拳馆了。 波仔笑容满面地迎上来,解释说:“麦哥,娇姐,不好意思,警方今晚不知得了什么情报,进拳馆要安检,身手有东西就放车里吧。” 肖志程穿着雨衣站在门外的玻璃檐下,看看我,转头继续抽烟。 我和娇妹大踏步往里走,大大方方接受安检,进入拳馆一看,满坑满谷、座无虚席,真不知道这些人是如何战胜这样猛烈的洪水和风雨,非得要来看这场比武。要换着其他事情,估计每个人都会借口风大雨大、洪水滔滔,不便出门,看来都是为赌钱而来,也只有这事他们能排出千难万难也要赶来。 从香蜜湖出发之前,梁凤书打电话说陈胖子冒着洪水,送到家里五百万现金,如果晚上要用,到家里取去,我让陈胖子自己把钱带回去,并向他保证救出小芬。不久梁凤书又来电话,说陈胖子硬留一百万在家里,他说不出钱感觉对不起小芬,其它钱他带回去了。 想这陈胖子对小芬真是一往情深,可我不能借此套他陈胖子的钱,我要是没有这人品,林迪薇那样的人也不会看中我,虽然我对钱有深深的眷恋和渴望。 主持人在拳台上不断地造势:“今晚巅峰对决,为两大高手临时改变规则,今晚只有一场比赛,本拳馆馆主对战享誉江湖的女英雄娇妹,详情请咨询身边服务人员,大战在即,请加快咨询。” 主持人在暗示大家尽快下注。 江湖人都知道,今晚是绝对不会打假拳的,龙刀代表精力速派健身会,代表佛爷和金家,又是拳馆馆主,肯定要拼力取胜。江湖人也都知道,娇妹现在是我的人,也是林董的人,不会为钱打假拳,这是来为名誉而战的。 江湖人却不知道为何会有今晚这场特殊比赛,他们一定理解为佛爷和我的比赛,是我和佛爷私下里商量各出一人决胜负。江湖人不知道小芬和晶晶被他们劫持了,更不知道娇妹必须要输,不然小芬和晶晶会被撕票。 波仔识趣不多问,只高兴地说道:“麦哥,娇姐,我下注五万,娇姐赢,娇姐一定赢。”说着他像是为表示没有说谎,拿出下注的票据:“看,我真的买的娇姐赢,有些个傻叼不知道娇姐的厉害,还都买龙刀赢,输死他们。” 娇妹轻松说道:“这么说来,大多数人都认为我会赢龙刀?波仔,你老实告诉我,他们怎么会认为我会赢龙刀,传言龙刀不是很厉害嘛。” “再厉害,也不是娇姐对手啊!”波仔讨好地看看我:“麦哥,你说是吧?娇姐有多厉害,江湖上谁不知道!这又不是正规比赛,这是要一方倒下认输的,怎么可能有人让娇姐倒下认输。” 我心中一震,这么说来,庄家不是要倾家荡产?依照波仔介绍,因大多数人都看好娇妹会赢,庄家开出不一样的赔率:龙刀赢,从八点半入场的一赔二已经涨到一赔四;娇妹赢依然是一赔一。 虽然下注娇妹赢赔率低四倍,可娇妹说过她不会输,真是这样,现场大多数人都买对了,庄家也是要赔惨啊!我想,难道说那封要挟我必须让娇妹输的信就是为了钱?马上在心里提醒自己,不可能,佛爷走私古董挣了好几个百亿,怎么会看得上这点钱,金紫更看不上这点钱,他们一定是想借今晚我们一定会到拳馆,提前埋伏,是要我们的命。 可他们没有想到肖志程会借口安检,现在,都没有利器,他们要怎么干掉我呢? 正想着,贡布提醒我:“哥,小心一些,你看看这现场,虽然安检了,真正的高手,现场很多东西都是不输刀剑的利器。” 我们的位置靠近拳台,打望拳馆,人声鼎沸,好似全都存了好几天的精神无处发泄,今天全在这里释放出来了,个个都很亢奋,喧哗声比台风更刺耳,可谁也没有表现出厌恶。平时里,估计谁都不愿意承受这样喧嚣的吵闹,今晚都把这赛过台风中暴雨狂风呼啸声的喧嚣,当成了悦耳动人的迷人乐章。 第599章 前车之鉴 稍坐片刻,酒食上桌,波仔依然坚持酒食他请客,敬杯酒再离开是他的礼貌。放下杯子,波仔摆出要离开的架势,却又欲言又止。 我知道波仔想说什么,黑蟒仔死在医院,消息肯定已经从医院传遍江湖。以前江湖上都很羡慕黑蟒仔,羡慕他因为我而靠上林迪薇这棵大树,有稳定的收入,不用过担惊受怕的日子,并且在这座都是异乡人的城市安家落户,老婆孩子生活无忧。 在黑蟒仔生前,他是来到这座城市的地痞流氓的榜样,江湖传言的黑蟒仔有另一个版本。说黑蟒仔刚来到这座城市时,也是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小流氓,直到北仔出事时,他义无反顾地背叛了北仔和佛爷,投靠我和林迪薇,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所以,道上地痞流氓总结出来的道理:什么义气道义都是假的,看准时机、抓住机会获取才重要,讲义气的北仔不是死了么,可背叛老大的黑蟒仔日子过得多好啊! 自以为聪明的人,总爱从别人的生命轨迹中探索自己生存的道理,这也是几千年前儒家提倡的‘前车之鉴’。人类也一直是纠正、跟随先人的脚步前进,这是让生活避开不必要的曲折,无可反驳。 在借鉴“前车之鉴”时,至少道上的地痞流氓大多并不了解黑蟒仔,岁月太过匆忙,生活又总是那么残酷,在灰心失意时,妄断别人的幸福是来自于巧合、不择手段,以此安慰自己的落魄,使得自己在心理上觉得稍微高尚一些。 我以前也是这般狭隘无知,当我和梁凤书咬紧牙关,深夜蜷缩在简陋的房间,一步步熬过艰辛,终于获得一些收获,回过头去看,从前的想法多么的幼稚可笑。 江湖上对我的故事有好几个版本,可名声不比黑蟒仔好。第一个版本:我因为会看相、卜卦、算命,所以善于故弄玄虚,因此靠上佛爷,后靠上齐家,然后背叛佛爷,走上康庄大道。 传言中的第二个版本:我因为长大帅,是个吃软饭的流氓,先是依靠颇有家财的富家女梁凤书,后来又勾搭上财大气粗的林迪薇。而且还是一个不要脸的皮条客,属于典型的挣钱不要脸的人。这个版本最为人知,在佛爷败坏我和梁凤书名誉那段时间,街头巷尾、茶余饭后以此为谈资。 还有第三个版本,这个版本最富有想象力:说林迪薇一直没有结婚,其实是因为她有一个私生子,在她十五六岁的时候,跟着养父来到中国,因其天生就是个贱货,怀孕生下我,而后继续回英国念书。在林迪薇的养父死后,她掌握了思齐大权,寻回以前的私生子——麦子,让其做私人助理,其实是培养自己的私生子。 还有些少有流传的版本,比如:说我陷害耀仔而得到佛爷赏识;说我靠梁凤书卖身养活;说我以算命坑蒙拐骗…… 黑蟒仔生前是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叛徒——背叛北仔和佛爷,他这叛徒的名声,比背地里说我的那些版本,好像显得要高尚很多。 道上混得不及我和黑蟒仔的人,嘴上骂我们,心里想着成为我们这样的人,期盼着碰上我们曾有过的幸运机会,却无人探索过我们曾有过的落魄和穷困,无人探索我们的坚持与拼搏。或许是生活真的太匆忙了,对别人已经下定论的事情,又何必浪费精力寻找真相呢? “前车之鉴”往往不可靠,不过如此。 波仔算是比较了解我和黑蟒仔的人,看他欲言又止,我指一指还有他体温的位置:“再坐一会儿吧,有什么话直说,你知道的,我不会计较。”我当然计较,只不过我不屑计较而已,生活多匆忙啊! 波仔突然漏出贼眉鼠眼的神态,先是偷偷地快速扫视一圈喧嚣的拳馆,又看看娇妹,脑袋伸到我面前,低声问:“黑仔死了,麦哥,找到凶手了吗?是不是佛爷让人干掉的,一定是吧?” “都这么认为吗?” “嗯,传言说今天晚上的比武,就是佛爷逼迫你让娇姐参加的,还说,说娇姐今天晚上肯定会杀了龙刀,以此报复佛爷杀害黑仔,所以大家都买娇姐赢。” “你怎么认为呢?” “我当然向着你啦,我以前可是跟阿虎的,你是阿虎最好的兄弟、最敬重的人,无论如何我都相信你麦哥的。黑仔肯定是佛爷让人干的,除了佛爷,江湖上谁还敢跟你和娇姐为敌啊!麦哥,龙刀就是受佛爷控制,兄弟们都等着你振臂一呼呢,等着跟着你干掉佛爷,为虎老大报仇,我是第一个。” 说着说着,波仔的言语里显出浓浓的谄媚钻营味道。 我没有显露厌恶,顺水推舟:“你不怕佛爷像干掉黑仔一样干掉你吗?” “怕个叼,佛爷不也是个齐家的叛徒吗?听说你要大举反攻佛爷,我一直想见你呢,我第一个报名。” 波仔一定为他的敏锐嗅觉沾沾自喜,混江湖的大多有一个理念:‘富贵险中求’,我明白波仔话里的意思,是想取代黑蟒仔从前的位置,而我心中已经有合适人选,这人不是他,但我愿意让他看到一丝希望:“波仔,以后的事情,要看今晚的成果,拳馆你熟悉,今晚有很多人想要干掉我吧?” “谁能有干掉你麦哥的本事?蛇仔那么强,不照样载你手上吗?麦哥,你一定听说了吧,龙刀的六大战将,昨晚不知被谁同时废掉,太强了。但是龙刀不知又从哪里紧急调来一批人,我从没见过,只听我小弟说,在傍晚六点多时,有这么一帮人进入了拳馆,到现在为止我都没见到人什么模样,莫非,麦哥,你说是这帮人要对你下手吗?” 波仔显得有些急功近利,恨不能我马上宣布他成为黑蟒仔第二:“麦哥,你先坐着,我去打探一番,绝不让这帮人得逞。” 波仔走后,以前被黑蟒仔派在这里做服务员的小弟送来一包纸巾,他直接把纸巾递给了贡布。 贡布放下纸巾,把手伸到桌子下,示意我和娇妹观看。我们三个脑袋碰到一起,见贡布手中有张纸条,上面写着:枫哥让知会,十一人,六点,龙刀更衣室。 第600章 一群光头 看来庞枫确实有担当,已经肩负起从前黑蟒仔的责任。 贡布马上发信息给汪朝和,告知纸条内容。 娇妹凑到我耳边低声说道:“至少有五个位置的人一直观察着我们,就快上台了,你千万小心,杨可凡那边不可通知太早,否则人质不安全。切记,看到我打出我们约定的手势以后,你才通知杨可凡发起攻击。你看拳台对面,还有几十个位置空着,一定是给某些人特意留的。” 在主持人的高声呼喊中,龙刀先登上拳台,龙刀比海报上看着更威武雄壮。 随后主持人邀请娇妹上场,全场立刻响起轰鸣般的喧闹,因为娇妹只有龙刀肩膀高,巨大的身高悬殊,一白一黑,显得很是滑稽。 喧哗中,裁判上台,与娇妹和龙刀商量着什么,随后主持人激情亢奋地宣布:“经过两位同意,比赛分为两场,每场十分钟,中途休息十五分钟,如果第一场有人倒下认输,第二场自动取消,如果第二场依然没有人倒下认输,休息十五分钟后,继续第三场,以此类推。各位来宾,今晚是我主持拳赛以来最精彩的一场比赛,让我们尽情期待最终结果……” 主持人在台上唾沫横飞地拖延着时间,他这是配合还没有下注的、想要再次下注的,而我的脑袋嗡嗡响。上台以前,娇妹和我约定好,她会在五分钟以内放倒龙刀,突然变了规则,让我的心蹦得晕头转向,赶忙对贡布说:“快通知杨可凡,攻击时间可能要延后。” 雪儿和夏儿已经带着人去拳台边护卫娇妹,我们的座位上只剩下我和贡布,座位外边站着庞枫派来的两个小弟。庞枫说好要来的,比赛就快要开始了,可现在还没见到他身影,想是耽搁了。 我正被突然改变的比赛规则弄得晕头转向,拳馆里突然鸦雀无声,我抬头一看,鑫仔带着二十几号高大魁梧的壮汉,径直走到拳台前,正隔着拳台对我比出鄙视的手势。最吸引眼球的是他们的打扮,全是光头,统一穿着白色体血衫,体血衫的胸口位置有一个硕大的黑色‘佛’字,看着是草书的‘佛’字。 全场突然安静下来,除了被鑫仔一群人的打扮所吸引,还因为他们胸口的‘佛’字,是在向所有道上的人表明,他们是佛爷的人,而不是一群信奉‘佛教’的人。 拳馆的位置是梯形,拳台在最低的位置,二十几个铮亮的光头凑在拳台边,从上往下看,我觉得很像一碗汤圆倒在了拳台旁,粗俗而傻气。 龙刀在拳台上对鑫仔一抱拳,也只能抱拳,龙刀是外国黑人,估计龙刀说话鑫仔也听不懂。龙刀对着鑫仔比出一个请的手势,指着最靠近拳台一直空着的那几十个位置,马上有几个服务员端上酒食往桌上摆,显得鑫仔这帮人是今晚最尊贵的客人。 这让我出乎意料,娇妹也同样如此,她向我望一望,我马上对她打出别理会的手势。 拳馆里片刻沉默后,其中一人在我身后很远的位置高呼:“佛爷!鑫仔!”,立刻有多人响应,随即变成集体高呼:“佛爷!”、“鑫仔!”…… 我身后立刻有人叹息:“遭啦!操,买错了,看来今晚娇妹必输无疑。”、“快,再加注,还没开始,还能买,双倍龙刀赢。”…… 呼喊声不知谁带起的,很快变了内容,高呼着:“叛徒”、“清理叛徒”、“佛爷威武,叛徒该死”…… 呼啦啦的喊声明显是针对我,也针对尸骨未寒的黑蟒仔。 想不到拳馆的氛围瞬间一百八十度转弯,鑫仔进来前,那些江湖头目们还在向我和娇妹挥手致意,此刻想死着了魔,所有人都被魔法控制了,这些平日里把“道义”、“义气”挂在嘴边的各路‘英雄好汉’,此刻全都施展出“见风使舵”。 我心中想着,看来这些人都是被佛爷吓破了胆,黑蟒仔的死亡,对他们起到了“杀鸡儆猴”的功效。 我装着气定神闲,心里却担心极了,虽然我知道这些高呼着的‘墙头草’,是没有胆量趁机围攻我的,因为外面已经被肖志程带着警察包围了,但我担心自己今晚要再次身败名裂。 贡布指着入口方向:“庞枫来了。”说着,他对庞枫挥挥手。 庞枫快步来到我身边坐下,低声问:“麦哥,怎么会是这个情况,这些个狗日的,他们认为黑哥是该死吗?麦哥,让我先去拿下鑫仔,看看他们还吼不吼。” 听庞枫的语气,他一定到了有一会儿了,鑫仔刚才的做派他看见过。 “别乱动,对方人太多,看看那些人,你和贡布一起去,也会被他们埋了。” 喧嚣中突然响起极其尖锐的高呼声,像是一个极高的高音在独自吟唱,内容比较粗俗:“光头傻b,傻逼光头……” 我回头一看,远处一个妖艳的女子,她高高站在桌子上,对着鑫仔他们的方向高声喊着,全场马上又变得鸦雀无声。 “这是谁啊?麦哥,是我们的人吗?”庞枫显得很疑惑。 “对,是钟川葵。” “葵哥怎么是这幅打扮,声音也不是这样的啊?汪队长带他到家里去过,我见过的。” 全场一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被钟川葵的妖艳和喊声吸引过去了。 在全场注目中,钟川葵高声喊道:“光头傻b们,我先和你们比一场,你们一起上,敢吗?佛爷也是个老傻b,老东西背叛齐家,走私古董,人人得而诛之,光头傻b们,你们真是幼稚可笑。” 这一下轮到鑫仔他们迷茫了,估计现场的所有人都迷茫了,没人知道这个妖艳女子是谁?为何有这么大的胆量。 钟川葵的叫嚣中,几十个‘汤圆’开始滚动起来,像是在烧开的锅里浮浮沉沉。 龙刀快速在主持人耳边说几句,主持人马上喊道:“靓女,我们馆主答应把拳台先借给你们,娇老大也同意她和龙刀的比赛延后,靓女如果真愿意挑战,请到台上来商定规则。” 主持人又对鑫仔喊道:“鑫老大,你接受挑战吗?” “接受。”鑫仔高喊着,手一挥,立刻有个光头蹦到拳台上。 雪儿和夏儿他们护着娇妹到我身边重新坐下来,娇妹低声说道:“肯定是汪朝和临时起意,我们先看看吧。” 果然,贡布把电话短信给我看,是汪朝和发来的:麦少,先让我们杀杀鑫仔的锐气,你和娇姐别参与。 第601章 以一敌三 钟川葵身穿一身红色紧身连衣裙,脚蹬一双白色球鞋,风姿摇曳地跃上拳台,抓过主持人手中的话筒,指一指拳台上的光头,又指一指鑫仔:“窝囊废,我打你们两个,上来啊!让我看看你这棵墙头草的杂种杂的什么种。” 鑫仔望着主持人,此刻裁判正拦着拳台上的光头,鑫仔对主持人喊道:“一对一,赢了再说,操,王八蛋。”鑫仔很是气急败坏。 主持人马上把话筒放在背后,低声与裁判、钟川葵、光头商量着。 庞枫伸长脑袋,对着我和娇妹低声说道:“一打二,这能行吗?鑫仔他们显然是有备而来啊!” 娇妹微微一笑,叹息道:“唉!今晚我的风头都被他抢了,也无所谓,好歹是我的衣服,哈哈哈!” 雪儿低声说道:“姐姐,麦哥,拳馆这边应该把临时发生的情况通报了山洞那边,他们会放松警惕,让那边先攻击吧?” 娇妹略微沉思:“好,我赞成,麦子,给杨可凡发信息吧。” 我快速给杨可凡发去信息:行动! 与此同时,贡布发信息告知汪朝和,山洞那边已经开始行动。 简短商量,主持人兴致高昂地宣布说:“各位来宾,今晚真是精彩出乎意料啊,我们这位美女挑战三场,第一场一对一,如果美女取胜,第二场她一对二,要是第二场还是她取胜,第三场一对三,三当中有一个是鑫老大。每场比赛中途休息十五分钟。”说着,主持人对着鑫仔高喊道:“鑫老大,是这样吧?” 鑫仔高声喊道:“可以,接受。” 全场惊呼,比先前还沸腾。 主持人随后宣布:“详情咨询身边服务人员。”暗示可以下注了。 波仔急匆匆跑来,对着我们深深鞠一躬,低声问道:“台上是你们的人吗?这太狂了。” 娇妹冷冷说道:“不认识,想是齐家的人吧。什么赔率?” “美女赔率:第一场一赔一,第二场一赔二,第三场一赔五,单人最高下注十万。鑫仔赔率:前两次都是一赔一,第三场一赔点五。肥姐考虑到大家没带够钱,先前下注的金额可以转到这场比赛,一会儿休息时大家可以去拿钱,然后再下注娇姐和龙刀的比赛。” 雪儿说:“这么看好鑫仔吗?” 娇妹脱口而出:“我的单全转,买红衣美女赢。” “啊!娇姐,你的单太大,我要问问肥姐,马上答复。”波仔立刻跑开。 不到两分钟,波仔跑回来答复:“肥姐答应了,娇姐,我跟着你全转单了。” 娇妹在我耳边嘀咕道:“计划不如变化快吧,今夜内容多得超过我们的预想,后面恐怕还有意外,小心一些。” 汪朝和的打扮很奇怪,像一个香港的古惑仔,一件大花宽松体血衫配牛仔裤,脖子上挂着指头粗的金项链,突然从人群中窜到拳台边,身后还跟着几个和他同样打扮的‘古惑仔’,汪朝和对着拳台上的钟川葵一个飞吻,随后大喊道:“宝贝儿,我看好你哦。” 娇妹看着汪朝和的举动,口中的水喷薄而出,感叹说:“天啊,天啊,今晚都是魔鬼,有意思,有意思。” 我们知道那是汪朝和,但我们没看出来他是汪朝和,那身打扮也让我出乎意料。 一群‘怪人’出现,全场议论纷纷,鑫仔那边也不叫嚣了,鑫仔和我一样,假装气定神闲看着拳台,完全不理会汪朝和一行‘古惑仔’。 我已经不再担心拳馆这里,焦急地等着山那边的情况,心里默默祈祷着小芬和晶晶毫发无伤。 第一场比赛随之开始,全场屏心静气盯着拳台上,拳台边的一团“汤圆”脑袋显得有些紧张,因为裁判刚一宣布开始,台上的光头被钟川葵一腿扫倒,因他身材魁梧,倒下时发出一声轰鸣,全场合音一般发出长叹。 在裁判的干扰下,光头重新站起来,看着没受到什么伤害。他更加警惕小心,在拳台上不停地变换着脚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面前的红衣美女,像是对红衣美女垂涎三尺,自己却不合时宜的阳痿了,显得气急败坏。 一身妖艳打扮的钟川葵像是在拳台上漫步,双手背在身后,目光盯着面前的光头,犹如在欣赏这个汤圆煮熟没有,不时地伸手搅一搅,使得光头躲闪得更加迅速。 几次试探后,钟川葵突然一个直拳虚晃,另一手如砍刀一般落在光头的耳门处,光头摇摇晃晃,钟川葵身子一个旋转,飞出一腿,光头轰隆倒下,全场倒吸一口气,随后叹息声不绝于耳。 不过两分钟,第一场比赛已经结束,光头气息奄奄地被他的同伴抬走。 汪朝和在拳台边高呼道:“宝贝儿真棒,快下来休息。” 钟川葵高举双手,绕拳台一圈,尖声喊道:“现场的那些个缩头乌龟,姑奶奶等着你们。” 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里,现场很多人进进出出,想是去重新拿了钱来下注后面的比赛。 第二场不到五分钟,一个光头被钟川葵打出拳台,倒栽葱地摔在拳台外的地上,涌出一滩鲜血,另一个光头倒在拳台上,也是口鼻挂红。 来不及为钟川葵的第二场胜利喝彩,贡布激动地拿起手机对我和娇妹说:“哥,娇姐,杨可凡他们成功了,小芬和晶晶都没事,杨可凡正式已经报警,正联合警察围捕逃散的人。” 娇妹沉思道:“麦子,我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可又说不出哪里不对,你想想,我们忽略了什么呢?” “会不会龙刀要逃,他肯定也得到了山里的消息。” “不是,龙刀不会逃,现场近千人下注,要是龙刀逃走了,道上的这些人能放过精力速派健身会吗?再想想,我们肯定忽略了什么。” 庞枫急匆匆跑出去一趟,有急匆匆跑回来,兴奋溢于言表:“麦哥,风雨突然消停了,家里已经得到消息,小芬和晶晶都安然无恙……” 娇妹一抬手,打断庞枫的话:“麦子,让庞枫带几个兄弟辛苦一趟,快速在城里转一圈,看看有什么异样。” 庞枫离开之后,娇妹的话让我陷入迷茫,心里盘算着:“难道真有我们没有想到的地方吗?会是什么呢?” 第602章 拳台上的阴谋 第三场比赛开始后,钟川葵没有先前两场胜利那样顺利了,在打趴下一个光头后,鑫仔和另一个光头与钟川葵处于胶着状态,好像很难分出胜负。钟川葵警惕性和反应都很专业,让现场的人对他刮目相看。 在第二个光头倒下以后,鑫仔纵身跃出拳台,高声喊道:“今晚我认输,来日再战。” 钟川葵取得三场连胜,主持人上台,和裁判宣布钟川葵获胜的同时,宣布娇妹和龙刀的比赛十五分钟后开始。 娇妹与夏儿耳语几句,夏儿带着一个小弟急匆匆离去。 估计是输急了,现场很多人高声叹息、胡乱谩骂。 波仔跑来,兴高采烈地对我和娇妹说道:“三千万,全是一千面值的港币,已经凭票交给夏儿,恭喜麦哥,恭喜娇老大,感谢你们让我也跟着挣一笔。” 娇妹看看我,难为情地笑笑,表示刚才她是让夏儿去拿钱,没有告知我。 波仔介绍说,钟川葵临时挑起的这场比赛,虽然娇妹挣了三千万,可庄家还是净挣五千多万。 听着波仔满口阿谀奉承的话,娇妹开始不耐烦了,她马上就要上拳台,似乎上台前对我有话要说。 雪儿看出娇妹的不耐烦,马上驱赶波仔:“去,去,去,吵死了,有话宵夜时说。” 波仔起身告辞,依然兴高采烈:“好,宵夜我请,一定哦。” 娇妹凑到我耳边低声说道:“主意到了吧,汪朝和他们不见了,估计是去更衣室找人。鑫仔他们没有走,为什么?他如果代表的是佛爷,输了不是很丢人吗?可为什么不离开?麦子,你脑子灵光,仔细想想,我感觉我们今晚真的忽略了极其重要的事情。” 娇妹刚去拳台,汪朝和估计去哪里躲着换成了平时的模样,急匆匆地跑来,他紧挨着我坐着,目光却盯着隔着拳台的鑫仔一行人,低声说道:“麦子,你不觉得今晚奇怪吗?如果山里顺利营救在佛爷的预料之外,但这里一定都在他们的控制之中。” 汪朝和也觉得今晚很诡异,我猛然想到:“汪队,肖志程带人安检拳馆,即帮了我们,也帮了他们。” “怎么说?” “外面有警察驻守,他们不敢对我们下手,可我们也不敢按照计划废掉他们的人,这真变成了和善的切磋。对我们最不利的是,弄得今晚我们如小丑一样,好像特意来免费演出的,如果输了,我们丢人,赢了,对于我们也没有意义,而且让巫师更加了解我们这帮人。” “嗯,我也模模糊糊感觉到是这样,你这样一说,我更明了。可是,娇妹的比赛也不能取消啊,这脸我们还得要,你说是吧?……” 贡布一巴掌按在汪朝和的腿上,打断汪朝和的话,把手机信息展示给我和汪朝和看,是梁凤书发来的:老公,我感觉你们今晚上当了,你们被人拖在拳馆里,而另一个地方一定发生着更重要的事情。 看到梁凤书短信,我马上建议:“汪队,快让你的人出去看看,主要是我们的地方和佛爷被查封的那些地方。” 拳台上的主持人正在唾沫横飞地渲染即将开始的比赛。 汪朝和低头给他的队员发短信。 钟川葵换好了正常的模样匆匆赶来,心急火燎地说:“没人,全找遍了,庞枫小弟说的那十几个人,影子都没有。” “会不会因为外面有警察值守,全都早早溜了。”汪朝和发完短信,深吸一口气:“这十几个人虚晃一枪是为了什么呢?……” 全场一下安静下来,我们也随即暂停商量,目光投向拳台上,娇妹和龙刀的比赛正式开始,龙刀没有一点进攻的意图,全神贯注地防备着、躲闪着,使得娇妹一点没有可乘之机。 看拳台上一时难以分出胜负,我和汪朝和、钟川葵三个脑袋凑到一起,我低声盘算:“一场十分钟,中途还休息十五分钟,三场比完,就十二点了。如果龙刀挨过三场还不输,时间会被拖得更久。看龙刀一点不进攻的态势,他是故意在拖时间,这是为何?” 汪朝和嘀咕说:“可我们也不能走啊!娇妹只带了雪儿和夏儿这几个人来,别的不说,我们要是走了,鑫仔那帮人趁机捣乱,围攻娇妹,岂不更是得不偿失。” 汪朝和的意识我明白,如果我们走了,娇妹会寒心。 贡布突然把脑袋凑过来:“哥,要快点下决定,你看龙刀的态势,他一点不进攻,娇姐想要假输离开都没有机会。龙刀这样的专业拳手,非常能抗打,十分钟以后还休息十五分钟,娇姐很难有机会。” 感觉自己上当了,却不知道到底上了什么当,这种茫然感,就好像独自走在无边无际的荒凉戈壁,即不甘心倒下,又寻不到任何出路,还担心着随时会来一场风暴,把自己埋葬在荒凉之中。 十分钟很快过去,娇妹直接从拳台上到我身边坐下来,她也疑惑了:“感觉越来越不对,龙刀果然厉害,可他一点不进攻,这是故意拖着我们啊!” 我灵光闪现:“有了,川葵,麻烦你辛劳一下。” “麦少,说这话客气了不是?我现在是你的兵,有话直接吩咐。” “好,你去故意惹鑫仔,闹起来以后,让肖队长带人进来,以现场发生恶意斗殴为名,强制终止今晚的比赛。” 汪朝和与钟川葵一击掌,汪朝和迅速起身往外走,去找肖志程配合我这方法。 钟川葵两手抓起桌上的酒杯,起身往鑫仔他们走去,在离一群光头十来米的地方,突然对着鑫仔砸出手中两个玻璃杯,并大吼道:“小瘪三,你他妈的盯着我们看什么?你他妈的找死都不配。” 一团汤圆脑袋立刻像是在开水中翻滚起来,洪水般地涌向钟川葵。 雪儿和夏儿他们即刻加入战斗,帮着钟川葵一起开打。 拳台边上几排位置的人如潮水一般退去,让出一片地方来,全场轰然喧哗开,真是看戏的不怕热闹,各种呼喊交织在一起。 有人起哄,有人高呼:“打,往死里打。”、“鑫仔加油啊!不然对不起你胸口的字。”、“对,手上过,谁输谁叛徒。”、“光头兄弟们,别被几个女人干倒了啊,丢不起这人啊!”、“上拳台,都上拳台,我们好下注。”…… 第603章 设法脱身 肖志程带着几十号人冲进来,他率先一个箭步跃上拳台,手中的枪对着屋顶连开三枪,怒吼道:“谁敢再动,老子一枪一个,全都蹲下。” 几十号警察立刻全副武装地把打斗的人围在其中,全场一下安静了。 鑫仔刚站起来,肖志程从拳台上跃起,一脚把鑫仔蹬翻在地,吼道:“再不老实,送你一颗子弹。” 鑫仔爬起来蹲着,口里高呼道:“是他们有意闹事,全场人可以作证,肖队长,你是执法,还是他们的帮凶?” 鑫仔一喊,全场骚动起来。 肖志程马上又对着屋顶开三枪,扯着嗓子怒吼:“其他人全部退场,今晚比赛到此为止,五分钟后还在这里的,全都铐回去验尿、验血,在拳馆周围聚集的也统统铐回去。” 一听可以离开,蜂拥着往外走,我和汪朝和、娇妹他们坐着没动。 肖志程冲过来,对着我们眨眨眼,故意吼道:“还不走,想闹事是不是?” 汪朝和懒懒散散地站起来,指着被全副武装围着的那些人:“我的朋友在那边,我们当然不能走。” “滚,老子不管你是谁。”肖志程恶狠狠地吼道。 我们只好往外走,刚走出拳馆,龙刀站在十几个警察身边指着我们,大声说道:“就是他们闹事。” 十几个警察立刻围上来,把我们逼回拳馆里,其中一个吼道:“给老子老实点。” 刚退回拳馆里,其中一个警察对着肖志程大声喊道:“馆主指认这几个人闹事,我得扣押调查,肖队长,行动够迅速的啊!” 肖志程收起枪,快速奔过来,在刚才喊话的警察耳朵边低语几句,他立刻看着我和汪朝和,阴阳怪气地说道:“我是说有些眼熟嘛,是荣誉市民、林董的助理啊,不过嘛,馆主报案,我得秉公执法,管不了是谁了。” “好,秉公执法。”汪朝和慢悠悠从兜里拿出证据递过去:“那我们就秉公执法,肖队长,把龙刀铐上,我有足够证据证明,这个拳馆涉嫌巨额赌博。” 肖志程当即拿出手铐,在手上敲一敲:“是都带回去呢?还是这里解决?” 那个警察看完证件,很气馁地递还给汪朝和:“肖队长,既然是这样,我看也没出什么事情,那就全驱散算了,弄回去也麻烦,你说呢?” 肖志程趾高气昂地训斥一番,让所有人自动离开。 从拳馆出来,杨可凡心急火燎地冲上来:“对方死了三个,其余的全都逃了,没办法,山中情况太恶劣。小芬和晶晶送医院急救了,春儿让秋仔和冬仔带人守住医院。马龙他们护着秀秀和麦子家里人都赶去了医院。” “啊!为什么?不是说安然无恙吗?”汪朝和抢先我质问道。 杨可凡两眼含泪:“没有外伤,回来的途中晶晶开始呕吐,并带有血丝,小芬说她感觉自己像是中毒了,送到医院去以后,初步判断是食物中毒,那帮狗日的可能在给小芬和晶晶喝的水里下了毒。” 我刚想上车去医院,电话响起,以为是梁凤书打来的,拿起一看,是庞枫,他在电话中急切地吼道:“香蜜湖,快,他们在运古董。” 一瞬间明白了今晚佛爷的真正意图。 与此同时,汪朝和也接到电话,他一边觉着电话,一边冲到正要离开的肖志程身边,大喊道:“快,香蜜湖,佛爷派人在转移古董。” 春儿正和娇妹低语着,估计在介绍山中的战况,听到我和汪朝和的呼叫声,娇妹也瞬间明白了今晚一直的怀疑,拉着我飞奔上车,在车上豁然开朗地说道:“这就是他们的目的了。”随后,又陷入疑惑:“怎么会在我们一直住的地方转移古董?” 警笛呼啸,街道上的洪水波涛汹涌。 风雨虽然停了,洪水还没退去,车子在洪水中摇摇晃晃,发出阵阵轰鸣。 街道上连夜疏通的黄背心星罗棋布,像是金黄色的星星散落在街道各处。 昏黄的街灯照耀着洪水四处奔流,被台风毁坏的树木‘尸横遍布’,夜空却明亮起来,城市像挺过危险期的病人,悲凉中带着欣慰。 车窗外,我看见几只野鸟散落在夜空里,它们一定是在寻找曾经温暖的家园,飞得那样颓唐。 我和汪朝和的两辆悍马把其他车辆远远抛在后面,如坦克在原野里冲刺。到达我们香蜜湖楼前的停车场时,车还没停稳,娇妹和春儿、雪儿飞身下车,贡布丢开方向盘,回头对我喊道:“你先别下车,关上车门,我去帮忙。” 隔窗眺望,洪水中好几十人正展开追逐、厮杀。 一辆货柜车正停在我们平日里住那栋楼的门前,我跳到驾驶位,调转还没熄火的悍马方向,对着正试图离开的货柜车车头撞过去。 汪朝和驾驶着另一辆悍马,猛撞到货柜车的驾驶位侧门,钟川葵从车窗里跃出,一手抓住货柜车的倒后镜杆,另一手拉着钢管猛击车窗,并大喊道:“麦少,汪队,顶住,别让他冲出去。” 货柜车的司机猛踩着油门,顶得我已经油门踩到底的悍马像已经漂浮起来,一手紧握方向盘,一手去座椅后背取黑弩,终于抓到黑弩,打开车窗,对着货柜车司机射击,锋利的合金箭穿透货柜车挡风玻璃,射入司机胸膛,我的车一下沉稳了。 贡布在齐腰的洪水中飞奔着,口里高喊:“哥,关窗,小心枪手。” 娇妹已经接连对着倒在洪水的树冠里飞出手中的刀。 我慌忙把自己的手从车窗外收回,却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抓不住黑弩,黑弩掉落在洪水里,看到自己手臂中枪了,却没有一点疼痛,这条手臂好像已经离我而去,也没有了一点力气。 另一手脱下身上的衬衫,用牙咬着衬衫,配合另一只手把失去力气的手臂胡乱绑住,胆战心惊地看着窗外一片混战。 十多分钟以后,肖志程带着几十号警察在洪水中跌跌撞撞地赶到,战斗已经结束。 娇妹和贡布把我从车上搀扶下去,贡布一把扛起我飞奔上楼,落在二楼客厅的沙发上时终于感觉到手臂钻心的疼。 娇妹撕心裂肺地喊道:“医生,医生呢?” 庞枫一身血淋淋地半跪在我面前:“医生和厨房以及其他楼里的人,全部被弄晕了,娇姐,快送麦哥去医院吧?” 第604章 胜利后的失落 我咬着牙握一握拳头,虽然手臂疼痛无比,可感觉没有伤到骨头:“别慌,我没事,看,手臂能抬起来,证明没有伤到骨头,子弹可能擦着骨头射穿了。” 一边装着无所谓的说着,一边用眼色暗示娇妹,钟川葵刚来,别让他看出我们的关系:“川葵、汪队他们今天刚来,算是你的客人,娇娇快去招待他们吧,这点伤不碍事。” 汪朝和一旁嬉笑道:“什么客人哟,麦少,还好贡布兄弟反应快,及时阻止那枪手,否则,唉,不堪设想。”又看看钟川葵:“川葵,贡布兄弟晚上不只救了麦少,也是救了我们啊!麦少要是出事,我们就混到头啰。” “那是,麦少是林董的爱将,贡布兄弟,还是你厉害。只是可惜啊,我们这么多人,还是让他们跑啦!”钟川葵翘起兰花指,吐出长长的一口烟,目光往窗外移动,显得很是失落。 雪儿从楼上提着药箱飞奔下来:“姐姐,让我先给麦哥消毒止血吧。” 春儿带人把屋里被弄晕的人一一救醒过来,医生帮我缝合伤口时,娇妹转过头去,点上一支烟反手递给我,望着窗外恨恨说道:“逞什么能啊?” 钟川葵嬉笑着说道:“我算看出来了,妹妹心痛麦少受伤?要不是麦少那一箭,货柜车还真可能就冲出去了,一货柜的古董可就被运走了啊!” 娇妹扭头回来看着钟川葵,愤愤说道:“葵姐还好意思找贡布比试吗?我看见你在砸货柜车的车窗,还以为你多厉害呢,却连一个车窗都砸不开。” 钟川葵耸耸肩:“随你说,三层玻璃窗,下次妹妹砸开试试。” …… 经过初步勘查,这伙人先把楼里的人全部迷晕过去,用货柜车运来的沙袋,把我们所住的这栋楼的一楼车库里两三平米的地方用沙袋围起来,把沙袋圈起来的地方的水排掉,挖开地面,打开我们一直不知道的地下室,再把地下室储藏的古董搬上货柜车。 庞枫和汪朝和的队员几乎同时到达,远远地发现有货柜车停在被淹的一楼门前,立刻意识到是有人在运东西,遂马上给我打电话,随后展开攻击。 对方并不猛力攻击庞枫他们,而是派出几个人与之周旋,其余人快速往货柜车里搬东西。 接到电话以后,因街道上没有车辆阻拦,我们两辆悍马只十来分钟就赶到了,要是再晚一点,估计庞枫他们都得牺牲。 现场抓获十三名被击伤无法逃跑的人,逃跑的人数暂时难以确认有多少;缴获一辆货柜车极其古董,还有三辆进口越野车。我们这边多人负伤,好在都无性命之忧。 我的伤口刚缝合好,林迪薇打来电话:“麦子,你怎么又受伤了?” “姑姑,我没事,轻伤。我们这栋楼以前是刘总的产业,地下怎么会有密室藏着那么多古董?莫非刘总没有死,老东西的走私他有参与?” “先别这样下定论,那几栋楼建于十来年前,承建方是当时老东西负责的泰基发展旗下的施工队,这事等我回去再说吧。麦子,洪老让局里领导去看望你,你知道该怎么说吧?” “知道,姑姑放心。” …… 没过多久,肖志程带着一个五十多岁的领导上楼来,我依照林迪薇的意思,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在洪培忠和林迪薇的领导下进行的,因在这以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没有报案。 领导双手叉腰,以深沉思考的模样说道:“如此巨大的古董、文物走私发生在我们管理的城市,真是愧对自己的岗位啊!好在洪老和林董运筹帷幄,让这些国宝免于流散到海外。唉!我该北上请罪啊!” 在他独自‘吟唱’时,大家都强烈抑制主心中的尴尬,脸上挂着沉痛而严肃的表情,让我感觉自己快要死去,他们是在准备哀悼我。心中想啊,假如不是贡布反应及时,那颗子弹会穿过我的头颅,此刻的我已经死去,他们这个表情也就是对我最后的情谊了。 领导缓缓坐下,他肚子太大,估计无法弯腰,握着我的手:“好样的,不愧是荣誉市民,好好养伤……” 紧接着是拍照,冒着风雨赶来的记者显得很严肃,镜头总是随着领导的脚步移动,而我只是领导背景中的一个。有一个长相憨厚敦实的女记者我们以前见过,她特意让我和领导握手拍照,使得我的心里升腾起朝霞,好像那一刻感觉不到伤口的疼痛。 肖志程显得特别的志得意满,把汪朝和拿给他暂时替换的干衣服放在一边,穿着湿透的衣服,随着领导的姿势鞍前马后地蹦跶着,在记者的镜头前摆出一个个专业模特似的姿势,存托出领导更加高大睿智。 领导手一挥:“展开地毯式搜捕,不放过一个坏人。”说完,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钻进车里。 雪儿学者领导挥手的姿势,以高昂的语调喊道:“收拾东西,回我们以前住的地方,准备好酒宴,喝到天亮。” “不行,不能搬走。”我马上阻止雪儿的打算,对汪朝和说:“你下去一趟,让他们把警灯全都观调,一楼让他们勘查,但别打扰我们休息。” 娇妹对着我自言自语:“你认为这里还有古怪?”不等我回答,她对雪儿说:“按麦子说的办吧,暂时不搬了。” 肖志程急急忙忙地跑上来,摆出难为情的笑容:“麦少,你们不搬不行啊,这里是案发现场,我们要封禁的。” 我刚要回答肖志程,钟川葵阴阴说道:“这是林董的产业,你们说让他们搬就要搬吗?一楼车库封禁起来随你们勘查,有什么必要把这栋楼都封禁?” 肖志程沉默着,四下望一望,感觉所有目光都对他不友善,只好灰溜溜地下楼。 我惦记着还在医院的小芬和晶晶,这几天的情景反复在脑海里播放,心中满是悲凉。 窗外的霓虹早就迫不及待地亮起来了,好像不曾发生过任何不幸,城市的夜色又变得灯火璀璨,那些高楼大厦也好像从墓碑变回了繁忙的蜂巢,午夜的城市,歌舞升平。 黑蟒仔的影子像是在窗外飘来飘去,一会儿是哭泣的脸,责怪我让他女儿失去了父亲;一会儿带着狰狞,呲牙咧嘴地要拉我去和他一起战斗;一会儿对我讥讽嘲笑,讥讽我不是佛爷的对手。 第605章 那扇多情的窗 望着窗外,我竟然傻了一般。这宽大明亮的窗户如此萧瑟,正发出凄厉的呜咽,在流光夜色中仓皇颤栗的,是窗?还是我? 雪儿顺着我目光的方向盯着窗户看了好久,点上两支烟,塞一支在我嘴里,喃喃说道:“台风天还会有,麦子,你看日历上,今天是农历四月十八,芒种节,雨季到来,今晚月亮却明亮起来了。” 我正正失魂落魄地斜卧在床上,总觉得窗外有黑蟒仔的影子飘来飘去,脑袋里也有些嗡嗡声。 雪儿见我毫无反应,又加大声音说道:“你看那月光,正好照在窗户上,麦子,姐姐多希望现在守在你身边的是她啊,我们真要如此防着钟川葵吗?” “还是先防着些吧,必定他刚来,有什么目的我们也不知道,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太过诡异蹊跷。” “哦,你的伤不要紧的吧,他们在楼下快布置好了,要我扶你下去吗?” “不要紧的,我先在窗边坐一会儿,厨房的菜也没这么快好吧。” 我起身下床,雪儿急忙来扶我,我轻轻推开她的手:“没事,伤的不是脚。” 十八的月亮有些残缺,像一个做得不够圆的米糕饼,银色的月光照亮夜空中的流云,也照耀着灯火辉煌的城市。温柔的月光情谊绵绵,轻抚着台风过后满目疮痍的城市,在那些快速消失的洪水中泛起银色的光,流泻着大地的温情。 夜已经很深了,凌晨以后的夜晚依然如此璀璨,就好像在台风里安歇了几天,今晚,要在纸醉金迷中把失去的几个夜晚补回来,慌忙不迭地舔舐着伤痕累累的夜色,夜色依然迷乱。 不远处的街道上,几辆车在快速消退的洪水中咆哮着疾驰而去,那刻意发出汽车的轰鸣声,犹如在嘲笑已经离去的台风,可这笑声是如此的幼稚,比银色的月光更加肤浅。 几只飞蛾扑在玻璃窗上,用微弱的翅膀扇动着窗前的月光,在玻璃窗上留下毛绒绒的印记,它们望着屋内的灯火,也望着我。 屋檐下的那铸铁盏灯下,已经变成一大群飞蛾的乐园,如此孱弱的生命,不知躲在何处熬过了翻天覆地的台风天,此刻嬉戏得如此悠然自得。 想小芬和晶晶曾是那么的灿烂,今夜却昏迷在病床上,使得我不由得愤愤感叹道:“老东西,你他妈的太狠毒,何至于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和小孩下毒?就不怕遭报应吗?” 雪儿百无聊赖地趴在窗台上,低声说道:“报应?这个世界要有报应的话,有钱人都该死,我们也早该下地狱。” 雪儿的话让我心里一下堵塞,看那银色的月光在城市灯火的映照下,夜,舞动着五彩斑斓的涟漪,在流云中飞渡的月亮高寒而凛冽,抛下一缕缕乌黑的纱缕,就像是戴孝的人被吹落了的黑沙,月亮却不曾回头。 “小时候我听老人说:‘云往南、水满田’,你看那些云,难道还有大雨吗?” “尽说些古怪的话,你要种庄家么?这城市的大雨你不熟悉么?说来就来,随它下吧。”说着,她一巴掌拍在窗户上,像是要吓唬隔着玻璃窗的那些飞蛾,而那些飞蛾没有丝毫惊恐,依然自得。 “人就像这些飞蛾,钱就是亮光,只要没死,都在扑腾。”雪儿慵懒地说着,像一个对着月光呢喃的哲学家。 在夜里隔着窗看世界,有一种暂时的抽离感。 当我生活贫寒时,窗户很小,还有些透风,目光总是被贴满瓷砖的陋壁所阻挡,耳边也总是有被生活所折磨的哀怨与争吵声,依在窗前,需要选一个特定的角度,目光才能穿过深巷,瞥见那繁华璀璨的夜色灯火,而瞥见的那些繁华,好像与我隔着一条银河。那时的心总是空落落的,心中的憧憬都是苦涩的,午夜依窗,抽着辛辣的烟,疲惫得忘记拉上廉价的窗帘,梦里,窗外是贫瘠的故乡,还有看不到尽头的泥泞。 当我有钱了,有自己的房子后,窗户宽敞明亮,窗台质感而沉稳,严严实实地把我与外面的世界隔开,耳旁是美妙的音乐,又或者是她温柔的呢喃。抬眼就能看见璀璨的夜色灯火,眺望着夜色繁华,犹如欣赏灵动的画卷,那些树影,那些星光,那些失落于午夜街头的脚印……与我只是隔着玻璃窗,为了这道玻璃窗,我丢下的不只是气节与风骨。 依然在深夜依窗眺望,手指间的烟劲道而醇香,可以慵懒,可以畅想,可以气定神闲地欣赏那夜空被璀璨霓虹的光晕弄花的月光。也还想起从前,从前的失落与彷徨隔窗与我相望,它们好像在对我介绍新的忧伤与苍黄,还是疲惫,只是不再忘记合上厚重的窗帘,梦里,窗外还看见贫瘠的故乡,只因温柔乡外是异乡。 “麦子,我们是要共白头的。”窗外的那些飞蛾扑打着月光,像是对我传递着这伴随我成长的话,为了这句话,却一次又一次迷失方向。 在那医院病房的窗前,她一定也依在窗台上,也眺望着同一片被灯火弄花的月光。我们隔着这迷离的夜色,在同一片灯火辉煌里,伸出手掌,触摸到的是冰凉的玻璃窗。 “你要下去与他们一起宵夜吗?你要不去,我就说你睡着了,流了那么多血,是该好好休息。” “你不用守着我,下去和他们宵夜吧。” “不行,姐姐让我假装照顾你这个伤员……” 清脆的敲门声传来,雪儿不耐烦地从沙发上爬起来,嘴里低估道:“谁啊,不是说不让来打扰吗?” 打开门,雪儿急不可耐地抢先说道:“贡布,你对我也不放心吗?要不你来守着,我巴不得下去陪姐姐喝酒呢。” 贡布不理会雪儿的话,尴尬一笑,对着我挥一挥手中电话:“哥,平措说他正陪嫂子过来,你快躺下吧。” “啊!你们谁告诉她我中枪的事了吗?” “汪队给马龙说了,马龙在医院说漏嘴。瞒不住的,明天新闻出来,嫂子不还是会知道嘛。” “啧啧啧,她来伤就能马上愈合吗?”雪儿对我吐一吐舌头:“情种,我姐姐得多尴尬啊!” “雪儿,你很不耐烦,是不是?”娇妹从门外进来,情绪很平和:“我没什么尴尬的,早就想见见他家这个女作家。” 第606章 体面人 我了解梁凤书,她觉得我不告诉她受伤的事情,一定是伤得太重。可我担心梁凤书与娇妹见面后的场景,刚想对娇妹解释叮嘱几句,她已经拉着雪儿往楼下走,口里说道:“我们去迎接闻名江湖的小妈。” 梁凤书没有和林迪薇、小语、娇妹碰过面,其实她们都是体面人,是我自己心中愧疚,老是担心着。真要发生一直担心的事情了,不由得自问:“为何要担心呢?” 我爱她们,她们都是我生命里无法离弃的人,或许是我不甘平凡,或许是命运故意牵扯的红线,在这没有寒冬的繁华异乡里,我拼了命地不想让她们因我而寒心,我也不想失去任何一个,时常在心中祷告。 该躺着假装气息奄奄,还是该没事一样下去吃喝,犹豫之间,贡布坚定说道:“哥,快躺下吧,嫂子心疼你,就会忽略其它事情。”说完,他憨憨一笑。 贡布总是在关键时刻才显出他的睿智,这是兄弟之间“狼狈为奸”的无奈。 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梁凤书出现在我的面前,她几乎是直接冲到我的窗前,心急火燎地问:“为何不告诉我?中枪这样严重的事情为何要瞒着我?” 看她眼里含着泪水,我假装从迷糊中醒来,支撑着坐起来,把她一把揽入怀中:“看,不是好好的嘛,睡了一会儿,精神都回来了,别担心。” 肖玲玲使劲在我腿上掐一把,严厉地大声质问道:“想当英雄,是不是?子弹要是打中脑袋呢?黑哥死了,医院还躺着两个,你又这个样子,我们这过的什么日子啊!” 楼下的人都涌来站在一旁看着我,汪朝和拍拍杨可凡:“听见没有?玲玲这是拷问我们哦。” 娇妹大大方方地挨着梁凤书坐下来,笑说道:“大作家,你男人不是一般凡夫俗子,他的命没人能夺得去,麦子,是吧?” 梁凤书马上回头拉着娇妹的手:“你一定娇姐吧,麦子一直说娇姐是女中豪杰,谢谢你帮助麦子。” 雪儿在一旁打趣道:“小妈一来,我看麦子的伤全好了,可以下去喝酒啦。” 梁凤书站起来,抹一抹双眼,含笑说道:“多谢你们帮着麦子,谢谢你们。”回头又对我说:“真没事吗?我们下去敬大家几杯酒吧。” 下楼的时候,梁凤书搀扶着我,低声说:“真没有伤到筋骨吗?要不要去医院仔细看看?” “没事,这里的医生很专业,设备齐全,对外伤特别在行。我们好几个人比我伤得重,都是他医治的。” 二楼客厅里分三桌,我、梁凤书、娇妹、肖玲玲、雪儿、汪朝和、杨可凡、钟川葵、贡布、平措十人一桌;春儿、夏儿、庞枫极其两个小弟、三名汪朝和的队员一桌;另一桌是娇妹养着的一干勇猛战将。 这样的聚会是头一次,一半人身上带着新伤,却都豪情万丈。 几番推杯换盏后,庞枫带着小弟去医院接替秋仔和冬仔,杨可凡带着汪朝和的队员回南山别墅去,雪儿、春儿、夏儿与一干小弟去休息,在山里熬过台风天,加上一场恶战,一半负伤,他们着实疲累,急需好好睡一觉。 只剩下我们一桌八人时,梁凤书不好叫我随她一起回去,她起身拉着肖玲玲准备告辞,汪朝和非常认真地挽留道:“凤书,你要是真困了,我不留你,要能再坐一会儿,我们听听你的建议。”说着,汪朝和又对大家解释道:“在拳馆时,嫂子发来信息,说我们可能上当了,一定在某个地方发生着更重要的事情,果然被嫂子说中。” 梁凤书马上谦虚说:“这你们也能想到,刚才娇姐和我聊过,她早就发现晚上不对劲。” 娇妹摇摇头:“我感觉不对劲,我可没妹妹判断得那么准,我只是觉得蹊跷。” 两人已经姐妹相称,没有任何尴尬和不愉快,我很欣慰。 汪朝和指一指脚下:“警方现在还在楼下勘验,这里还有没有古怪的地方,我们不用担心,他们会搞清楚。眼前有两处让人疑惑,一是,那些人为何对小芬和晶晶下毒,好在送医及时;二是,逃跑的那些人中有巫师他们吗?还是王怀音的人?” 梁凤书马上分析着说:“我也想过汪队长提出的问题,从大方向上看,是佛爷为了保住他的文物运送出境的通道,所以才不惜血本在这里兴风作浪。这次成功拦截如此多的文物,他们这几天的谋划算是白费心机,可我们除了拦截这批文物让他们损失巨大钱财以外,并没有其它搜获。黑蟒仔的死,小芬和晶晶被劫持的事,包括这几天发生的所有事情,没任何直接证据指向佛爷、王怀音,以及金紫,我们损失巨大啊,大家都差点没命。” 说着,梁凤书的眼眶泪光闪动,我在桌下握着她的手,顺着她的思路说:“老婆这样一说,我差不多明白他们的套路了,他们早就为计划失败做好了谋划,让这几天的事情都成为独立的案子。他们杀黑蟒仔,劫持小芬和晶晶后下毒,那些山中被抓的人一定会咬定是为报复我,我抓过蛇仔、曹老二、老严,还诱捕过杀手、青子,有理由报复我的人太多了;拳馆发生的事情,龙刀和鑫仔都不可能承认与劫持和偷运文物有关系;偷运文物这些被抓的人,他们完全可能是被人匿名雇请来干的,无论怎么审讯,联系不到佛爷和王怀音他们,我们还是两眼一抹黑啊!” 娇妹伸手把梁凤书揽着:“唉!我很能理解妹妹的苦中,她的男人不是执法人员,却要掺和进如此大案中,怎么能不让人担心?要说嘛,这些事情都该是警方的事情,就算是和佛爷有化不开的私仇,非得要你死我活,也不用掺和到这些牵连甚广的案子中。如此巨大的文物走私,要是没有官方的人参与,怎么可能干得成?这样一弄,得罪的人就多了,以后怎么能脱身?” 娇妹说到我真实的处境,可如果我不依靠林迪薇,根本没有任何力量与佛爷抗衡。林迪薇要为齐爷和小语以及孩子报仇,我也要为小语和我儿子报仇,我们同仇敌忾,而隐藏在海外的佛爷不单单是他一个人,是一股强大的势力。 第607章 金蝉脱壳 “妹妹,你是故意装糊涂呢?以妹妹的江湖阅历,难道不知道骑虎难下?”钟川葵以玩笑的语气对娇妹刚才的话发出责问。 我知道娇妹是故意说那番话,目的是和梁凤书增进感情,她的这份大度让我很是欣慰,这样也使得我感觉对她的亏欠更多。 梁凤书在人面前是最好体面的,无人能看透她的真实情绪。以前我们刚到这座城市,所有的事情都是靠她去周旋。在隐藏自己情绪和真实情感这方面,梁凤书最是擅长,娇妹这样的江湖人相差甚远。 “我知道娇姐是为我和麦子好,我和麦子都该好好感谢娇姐的厚爱,以前江湖传言,说娇姐身手无敌,让人闻风丧胆,今日一见,竟是一位美丽善良的好姐姐,江湖传言啊,信不得。” 说着,梁凤书让我和她一起举起酒杯敬娇妹一杯。 汪朝和大概是能知道我和娇妹关系不一般的,但兄弟之间在这方面不会使坏,他好似有话难言,让我也感觉眼下也没有时间絮絮叨叨,虽然台风已经离去,但佛爷掀起的‘腥风血雨’正盛。 我借着碰杯的时机,小声问汪朝和:“是不是有什么事?” 尽管我很小声,娇妹好像听见了似的,狠狠地瞪我和汪朝和一眼:“说什么悄悄话?” 汪朝和显得坐立难安,焦急地站起来走到窗边,挑开窗帘看看外面,低声说道:“这里也没有外人,娇姐,这事拖不得,要趁热打铁。” “什么事?”我想啊,难道说我先前在房间暂歇那一会儿,发生了什么事情吗?而且感觉所有人都知道,就我不知道。 娇妹低声解释道:“这事是很急迫,春儿和杨可凡在山里拿住一人,这人身上的纹身和鑫仔一样,因当时情况紧急,他们把这人麻翻以后丢在山中。可肖志程还带着警察在楼下勘查,我们都在监视之中,如何能脱身去?况且现在正全城大搜捕,我们也不好行动啊。” “一定要瞒着肖志程吗?”钟川葵很是不解。 “你们应该知道,我们上次深夜在大冲头村头大战一场,那些人全都交给了警方,可第二天就被人保释出去,连黑蟒仔下面出卖我们的那个小弟都不知去向,不是说肖志程和佛爷有什么勾结,但佛爷的水太深,我们不能不防。” 听娇妹一番解释,我也就明白过来,钟川葵随即问道:“都是正常保释?就没有什么违规之处,要是有的话,可以追责啊!” 汪朝和马上说道:“川葵,我不是给你说过嘛,他们不承认与麦少、娇姐他们有过交手,说伤口是台风天里无聊,自己弄着好完的,而且他们的身份是王怀音的货物押送员,唉,内部关系复杂去了,那什么理由追责?” “狗日的也太胆大包天了。”钟川葵激动地站起来,压低声音说道:“不是有枪,有子弹吗?” 娇妹对钟川葵招招手,示意他坐下来:“葵姐,那晚狂风暴雨,留不下指纹,我们也没有抓住枪手,没法证明子弹是他们留下的啊,快坐下来吧,还是商量一下我们如何脱身。可凡兄弟和雪儿他们已经赶过去,但可凡兄弟他们这几天熬得太辛苦,我们得去换他们。” 汪朝和看着梁凤书:“凤书,我让你留下,就是想让你帮我们脱身。” 梁凤书马上回答道:“说吧,我怎么帮你们?” 汪朝和与娇妹一对眼,好像早就山里好的似的,微笑说道:“麻烦凤书和麦少大吵一架,最好是把这桌子上的东西都砸掉,然后你气愤地离去,麦少和贡布去追你时,我和娇姐、钟川葵三人会给肖志程他们说,说我们担心你们的安全,要赶过去看看。我们全部人先到你们家,然后手机全关机,再从你们家想办法潜出去。” “那要是肖志程追到我家呢?”梁凤书开始思考起来。 “我们把手机全放你们家里客厅桌子上,要是肖志程真追到家里去,凤书你别出面,假装还在气头上,平措和庞枫他们告诉肖志程,说麦少吵架后心里不舒服,我们几个出去吃宵夜了,没带手机,不知道去了那里吃。” “好。”梁凤书拿起酒杯要砸,笑说道:“这样粗鲁的事情我还真干不来。” 肖玲玲站起来,拽住桌布用力一拖,立刻一片稀里哗啦的破碎声,她还说道:“嫂子是文化人,这事让我来。” 梁凤书气鼓鼓地快速往楼下走,肖玲玲、和平措紧跟着。 肖志程果然飞快地跑上来,看着一地狼藉,不解地问道:“这是怎么啦,不都是好兄弟,一家人嘛。” 我带着贡布气鼓鼓地往楼下追,大声喊道:“你发什么火?我又没有干见不得人的事……” 汪朝和在我身后对肖志程解释:“夫妻吵架,没见过吗?哎呦,他们这样冲出去这不安全啊!娇姐、川葵,我们快赶去看看。” 开车直奔家里,主干道的洪水已经退却,留下斑斑淤泥,环卫工人正连夜清理,还明天一个干净整洁的城市。 到小区门口,娇妹把车开到小区后门去接我们。我和贡布、汪朝和跑步进入小区,小区门卫萎靡不振地喊一句:“小心路滑,淤泥还没清理完哦。” 来不及欣赏小区里横七竖八的断树与残枝,一头扎进家门,把已经关机的手机放在一楼客厅的桌子上。 肖玲玲一边倒茶,一边皱着眉头看我,并低声嘀咕道:“黑哥的遗体还在医院,你才捡了一条命,就不能安心在家养几天吗?” 汪朝和端起茶杯,不停地张望窗外。 梁凤书很是担心地说:“老公,小心你的伤,虽说没有伤到筋骨,要是发炎了会遭更多的罪,你非得跑这一趟吗?” 汪朝和看看厕所那边,确定钟川葵正在厕所里,低声解释说:“凤书,娇妹以前是老洪请来的人,林董和老洪达成合作以后,娇妹代表老洪与麦少携手对付佛爷,麦少不去,我怕娇妹不与我们合作。杨可凡他们熬了好几天,不得不休息,现在山里控制那人的是雪儿、和夏儿带的人……” 梁凤书已经明白为何我必须要去,打断汪朝和的话:“好,我知道了,去吧。”又对一旁的贡布说:“带点药,以防万一。” 马龙从外面匆匆回来:“走吧,小区正门有眼线,你们从后门走。麦少放心,家里有我和平措,医院那边有庞枫他们。” 第608章 破烂棚屋里 在去羊台山的路上,看见满街都是警察和环卫工人,这城市,这夜晚,慌忙不迭。 从南头出关时,娇妹从车窗递出我们的特别通行证,警察只核对了证件和车上的人数,也不检查我们的车辆,立刻放行。 我在车上不由得感叹道:“检查个屁,我们能这样自由进出,他们肯定也能,要是警察里有他们的人,都不用证件,开车直接就带出来了,这样的盘查,对王怀音他们形同虚设。” 钟川葵对着窗外啐一口:“形式主义根深蒂固,层层效仿……” 娇妹马上打断钟川葵的话,带着挖苦的语气说:“葵姐,这车里你是最没资格抱怨的,你不就是体制内的人吗?人已经转移到铁岗水库,还是想想这件事吧。” 车里一下陷入沉默,在黑夜里呼呼向前奔,能看到的灯火越来越稀疏。台风过后留下的洪水还在四处奔流,车灯照耀的前方,蚊蝇欢跃。 只凭借雪儿的描述,娇妹脑子里像是装了导航,非常准确地把车开到铁岗水库边的一处残破的工棚前。 我们到达后,夏儿着其他两个人离开,留下雪儿配合娇妹。 人处于昏迷之中,被捆绑着手脚丢在地上,满身是泥,看不清模样。 雪儿捡起一根木棍抹开他胸口的泥泞,在电筒的照射下,这人胸口露出一个黑色的纹身,果然与鑫仔的一样。 那时的江湖混混几乎都有纹身,各头目会要求自己的核心人员在身上纹同样的图案,用这种粗鄙的办法显示‘山头’属性。但混混们的世界里少有‘忠贞’,不用等到‘大难临头’,随时都可能‘择木而栖’,加入一个新的团伙后,又可能被要求纹一个图案,长此以往,以至于‘体无完肤’。 “他因该只是负责带路的,怎么单单抓住这一个呢?” 汪朝和提出疑问以后,我们点上烟,在寂静的黑夜里各自思量,听着雪儿粗略地讲述春儿给她讲的当时山里的情况。 我在拳馆给杨可凡发出攻击信息前几分钟,他们已经展开攻击。当时风雨已经暂歇下来,估计是对方收到了什么指令,有全员回山洞防守的意图,杨可凡和春儿当机立断发动攻击。 秋仔和冬仔负责把几个巡山往山洞回撤的人放倒,杨可凡和春儿等几个人往山洞里扔烟雾弹和强光弹,随后冲进山洞里去展开搏斗。 整个过程比预想的要容易,对方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阵脚大乱,漆黑的夜里防不胜防。杨可凡和春儿都是一等一的战将,手里又都带着动物园用的麻醉针,很快就取得山洞的控制权,因其地方杂乱,山中一片漆黑,有几个在山洞外隐藏的人趁乱逃走。 冬仔向山洞冲刺的过程遇到一个意图逃窜的人,当即阻截,这人混不择路,又掉头往山洞方向逃窜,正好碰到杨可凡和春儿他们带着小芬和晶晶出来,春儿用麻醉针把这人放倒,本想一起交给警方,却发现这人胸口的纹身很是熟悉。 在娇妹一统江湖的时候,她让下面的人对道上的各大小山头做过统计编排,当电筒照到这人胸口的纹身时,这人被春儿识别出来与鑫仔是同伙,马上捆绑后丢于杂树丛里。 这人因为胸口的纹身而‘倒霉’,因该是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在他混迹江湖的日子里,身上的纹身是否经过谨慎思考,我是不得而知,他终究因这纹身而‘落难’。 汪朝和蹲下身去,像是考古人员对着一具木乃伊,用手扒开他身上的污泥,用手中电筒照射每一寸肌肤,惊奇地说道:“这还是个两头蛇,看,脖子上的纹身与蛇仔一样,是个老江湖啊!” 要说这个人有多大价值,我是不相信的,就算他和鑫仔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又能证明什么呢?我自己思考着,拿起手中的电筒对这工棚打量一番,也想找到一个能盛水的东西,弄水把地上的人冲干净,看看他到底什么模样。 贡布看出我的意图,低声说一句:“我去找东西来洗他。” 这个简陋的工棚是竹竿搭建的,想不到在这场威力巨大的狂风中竟然也没倒下,只是屋顶被掀开了几个大洞,透过屋顶的破洞,能看见一丝银色的月光,还有若隐若现的星星。 地上泥泞不堪,使得鞋子变得重了好几倍。 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找不到一处干的地方能让人落座,那些竹竿搭起来的架子和上下铺全都被洪水侵泡过私的,稍不留神沾染到,立刻留下污渍。 在我用电筒四处照射时,汪朝和又说:“麦少,娇姐,弄醒他吧,我们需得在天亮前回去,抓紧时间。” 娇妹和雪儿漠然无语地抽着烟,钟川葵站在工棚门口四下眺望,贡布在坍塌的竹架下找到一个泥瓦匠用的灰桶,正去外面弄水回来。寂静的黑夜里,只听见汪朝和的声音。 我的胳膊隐隐作痛,只好一支接一支的抽烟。 贡布提着一桶水泼在地上的人脸上,拿电筒一照,惊奇地叫道:“哥,你来看,这脸很熟啊,只是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 我们都凑过去看,一时谁也说不准这人是谁。 雪儿对他扎一针后,他猛地喘吸几口,像是从鬼门关逃回来,惊愕地望着我们,扭动着被捆绑的手脚,湿漉漉的眼眶里布满血丝,眼眶里喷发出炽热的怒火。 汪朝和一把拽起他,让他靠着柱子坐起来。 娇妹吸着烟,阴冷地说道:“汪队,看你的了。 汪朝和从泥泞中捡起一截破竹竿,掰下一块,对着那人的腿要插下去,他猛然叫道:“你们想干嘛?算命的,汪朝和,不认识老子了是不是?” “老严以前的小弟,罗二娃。”贡布突然认出了他,对我说道:“对,就是罗二娃,终于想起来了,当初就是他带着人折磨我和平措好几天。” “我那是听严老大的吩咐做事,贡布,这仇不能算在我头上吧?”罗二娃迫不及待地辩解。 我对这罗二娃没什么影响,此刻却觉得他很可怜,不过一个混江湖的‘老油子’,让贡布给他点上一支烟,劝慰他:“既然是老熟人,说吧,老老实实说,免受罪。” 第609章 鑫仔背后的人 可能怕遭罪,可能知道逃不过这一劫,可能知道我们不会心慈手软,罗二娃抽着烟,竹筒倒豆子地说起来。 佛爷对老严一直都不放心,安排罗二娃在老严身边,把老严的一举一动汇报到佛爷的贴身保镖大峰那里。老严出逃澳洲以后,大峰安排罗二娃去了蛇仔那里,蛇仔被我们围捕那天晚上,罗二娃正在夜店里鬼混,侥幸逃过一劫。 蛇仔被抓以后,全市展开严打,罗二娃躲了几个月,后来被佛爷的人找到,把他介绍给鑫仔。 根据罗二娃的交代,鑫仔一直是佛爷放在道上的一个重要眼线,凡事都有佛爷为他打点,所以他才能躲过数次严打。至于鑫仔与王怀音有什么关系,罗二娃并不知情,这一次绑架小芬和晶晶,罗二娃只是依照鑫仔的指令,负责带路和认人,其他事情全然不知道。 在厕所里攻击黑蟒仔,劫持小芬和晶晶的这些人,都是越南过来的,鑫仔让罗二娃负责监控和带领他们依照计划行事,如果没有遭到我们的攻击,他们得到鑫仔的信息以后,就会把小芬和晶晶留在山洞里离开,悄无声息地消失走人。 关于小芬和晶晶被下毒的事,罗二娃毫不知情。 听完罗二娃的供述,娇妹冷冷说道:“看来这个人没什么用,杀了吧,埋这里就行。” 雪儿抽出匕首,对着罗二娃就要刺下去,罗二娃大叫道:“别,我有用,我有用,我可以指认鑫仔是绑架的主谋。” 娇妹接过雪儿手中的匕首,递给钟川葵:“你来吧,总得给我们一点见面礼,不是吗?” 钟川葵伸出两个指头接住匕首,在两个指头间快速旋转几圈,再一把握住匕首,另一手伸出指头在匕首尖上轻轻一弹,发出一声啸鸣,轻声说道:“好啊,娇老大要我纳投名状,我照做就是。” “别,别,我知道鑫仔的秘密。”罗二娃用头猛烈地撞击着竹柱子,惊恐万状地大声喊起来。 求生的欲望清晰地显露在他激烈的情绪里,江湖多年,此刻他只有恐惧,还有拼命地对活着的渴望。死亡就在眼前,罗二娃没有了一点气节和道义,连混了多年江湖的狡诈都没了,浑身颤抖着,泪水滂沱,像是在屠刀下挣扎的羔羊。 “什么秘密?罗二娃,你应该知道佛爷把齐家和麦子害得有多惨,对于佛爷的人,我们是不会有丝毫怜悯的,除非,你能提供极其有价值的信息。”汪朝和像是在对罗二娃做最后的劝告。 抽了几支烟,罗二娃的情绪依然崩溃,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死亡,无法不崩溃,江湖,只是他活着不得不仰仗的一块‘土壤’,所谓的道义和义气,只是跋涉江湖的拐杖,此刻,他非常明白,他的生死,在我们的一念之间。 “现在控制鑫仔的不只是佛爷和王怀音,是一个叫短头发、大奔头的女人。” 汪朝和马上追问:“叫什么名字?” 据鑫仔交代,这个女人的名字他不知道,鑫仔打电话给这个人时,从不让其他人在场,在实施绑架以前,罗二娃陪鑫仔一起去面见过这个女人。 那天已经是凌晨以后了,鑫仔念叨说有大货即将要运走,需要面见老板,让罗二娃陪他一起去,罗二娃以为是要见佛爷或者王怀音,车开到蛇口海边以后,鑫仔单独上了旁边一辆无牌黑色轿车,在车上谈了十多分钟。 鑫仔在车上和那个人谈话时,罗二娃站在一旁抽烟,当时路灯正好照在车里人脸上,罗二娃看见那个人梳着大背头,特别紧绷的一张脸,像是没有眉毛,嘴唇薄如纸。 鑫仔谈完以后,恭敬地送那车离开,罗二娃问他:“鑫哥,这男人好面生啊,以后我怎么给大峰交代呢?” 因知道罗二娃是佛爷指派过来的人,鑫仔只模凌两可地说:“交代个屁,佛爷他们知道的,她是女的,你只向大峰说我见了一个男人婆,这次把货弄走的事,已完全安排好,佛爷他就明白了。” 我马上激动起来:“罗二娃,你怎么向大峰汇报?见面还是电话?” “都不是,我每次把要汇报的情况写在一张纸上,在霹雳火酒吧喝酒时,交给吧台上一个手腕上纹有佛头的人。你们围捕蛇仔时,我当时就在霹雳火酒吧里,那天晚上蛇仔要我早点回去的,可和我接头的那人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蛇仔完蛋了,你马上躲起来。” 娇妹一脚踹在罗二娃胸口,厉声骂道:“王八蛋,遍什么故事,弄什么玄虚,你以为是拍谍战片吗?打电话、发短信、qq、邮件,哪一样不比你到霹雳火酒吧传信息方便?老东西需要你这么干?” 鞋上粘有很多污泥,娇妹一脚,罗二娃胸口留下一个鞋印,他来不及为疼痛叫唤,立刻解释说:“娇老大,不是我故意编故事啊!以前我还能见到大峰本人时,他叮嘱过我,说不能留下任何痕迹,唯有采用最古老的办法。鑫仔说今晚有大货要走,他没告诉我具体情况,只说顺利完成今晚上的任务,我们都可以得到一大笔钱,以后可以过富裕日子了。” 我把娇妹和汪朝和、钟川葵叫道工棚外:“他说鑫仔在实施绑架前,晚上去海边见的那个人我知道是谁。” 汪朝和立刻说道:“男人婆,大背头,没眉毛,嘴唇薄如纸,麦少,你怀疑这个人是金紫的贴身保镖采姐,是吧?” “还能有谁呢?几乎可以断定,佛爷的文物走私,参与者的其中一个大头是金家。拳馆是精力速派健身会所旗下的核心产业,今晚拳馆里他们拖住我们,不就是为配合香蜜湖那边运东西走吗?” 汪朝和眺望着黑夜,长叹一声:“唉!想不到金家已经沦落得如此的深啊!” 钟川葵愤恨地说:“沦落个屁,金家不知从走私上捞了多少钱,而且一直蛰伏在暗中操控,就算事情败漏,也牵连不到他金家,高明啊!唉,齐家真是可怜,不只是佛爷一直在利用齐家,连一直精诚合作的金家也在算计齐家。” 娇妹敲敲手腕上的表:“时间不早了,怎么处置他?” 黑夜茫茫,大地呜咽,寂静无声的夜里,洪水正在消退,夜风里有浓浓的泥腥味。 第610章 替身计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认为这句话对将死之人太过美化,人就算要死的时候,也会怀着幻想而掩饰自己的丑恶,古往今来的书中,找不到人将死时,忏悔自己曾做过的丑恶之事,人生一时,总会做些丑恶事的。 对于罗二娃的供述,我不全然相信,以我对江湖混混的了解:少有硬骨头,撒谎成性。 捡起汪朝和先前扔掉的破竹杆,对着罗二娃的大腿猛刺下去。 听见罗二娃发出凄厉的叫哀嚎声,娇妹、钟川葵、汪朝和冲进来,惊诧地看着我。 雪儿一旁幽幽说道:“我喜欢麦哥的干练。” “罗二娃,你他妈刚才所有的供述都没有价值,按你的说法,你只不过是一个跑腿传话的人,活得比莲花还纯洁,你他妈骗鬼啊!小芬和我干女儿现在还在急救中,说,为什么下毒,下的什么毒?” 我已经咆哮如雷,奋力抽起破竹干,准备再一次刺下去。 汪朝和夺过我手中的破竹竿:“麦少,让我来。” 罗二娃惊恐又狰狞地狂喊道:“我说,我说。”他咬咬牙,顾不得鼻涕和着泪水流进他的嘴里,颤颤巍巍说道:“麦哥,我没骗你啊!毒是越南人的老大带来的,我只听鑫仔在电话中对越来人说过:“老板交代,不留活口,不留伤痕,处理干净”,我只负责带路,无法干预越南人的行动啊!” “好一朵纯洁的白莲花。”汪朝和说着,对着我刚才刺过的伤口,又狠狠刺下去。 罗二娃哀嚎一声,昏厥过去。 贡布提着刚才的泥桶去打水,很快回来,并没有把水泼向罗二娃,而是把只有家里人知道的手机递给我看,极其伤心地说道:“小芬和晶晶没能救过来,嫂子说血债血偿。” 黑夜一下寂静无声,好像那些蛙鸣和夜风都消失了,黑夜变成无尽虚空。 娇妹和钟川葵搀扶着我。 雪儿脱下外套垫在湿漉漉的竹板架子上,算是给我一个临时的座位。 从寂静变成耳朵里嗡嗡作响,那嗡嗡声很像是黑蟒仔在谩骂我,还融合着小芬和晶晶的哭声。 凝望黑夜,小芬和晶晶像是变成了夜空里的星星,在工棚顶上的破洞对我哀怨泣诉,那一点点黑夜里的银光正慢慢暗淡下去,黑夜把头顶的破洞缝合,覆盖上黑色的纱幔,黑色变成漆黑的波浪,席卷着我进入无尽的黑色波澜中。 第一次因有人去世伤心到昏厥,醒来时,我已经在车上。 见我醒来,娇妹很欣喜,点上一支烟递给我:“麦子,你可吓死我了,你没有心脏病吧?” “人呢?罗二娃呢?” 娇妹一把拽住要下车的我,劝慰说:“让汪朝和他们弄去吧,还有雪儿和川葵在,不怕他不招。麦子,我也曾失去过最好的朋友,唯一可做的是报仇。” “唉,可惜啊,没抓住越南人老大。依照罗二娃所说,杨可凡和春儿他们发动攻击前,越南人老大和他埋伏在山洞外槐树下的沟壑里,攻击开始后,越南人老大冲进丛林里不知去向,他罗二娃也只好不管山洞而逃窜,却落在我们手里。麦子,你觉得罗二娃对我们还有价值吗?” 我的脑海里全是我想象着的秀秀伤心的样子,她一下失去了老公和女儿,拿什么抚慰她的心呢? 见我沉默不语,娇妹又说道:“麦子,我有一个办法,我让雪儿记下罗二娃供述的所有细节,以后让秋仔假扮罗二娃去霹雳火酒吧,或许可以找到鑫仔他们,替你的朋友报仇。” “这能行吗?认识罗二娃的人很多啊!” “可以的,经过山中一役,罗二娃躲两个月再现身是说得过去的。拳馆里我不是赢了两千多万吗?这两个月里,我派秋仔出国去整容,包括罗二娃身上的纹身,两个月后秋仔就会变成罗二娃的样子。” 见我一脸怀疑,娇妹又解释说:“况且,佛爷和大峰并不会亲自来见罗二娃,我们如果干掉鑫仔,江湖上更不会有人怀疑罗二娃是假的。这件事,你要是听我的,我来安排,要瞒着钟川葵、汪朝和他们。” 娇妹的意见听起来让我很有虚幻感,想一个人的容貌、纹身或许可以轻易模仿,可言行举止、生活中养成的习惯如何能模仿呢?秋仔对罗二娃并不熟悉,一旦弄巧成拙,不只无法达到预想的结果,反而害秋仔失去他本来的面目。 听完我的担忧,娇妹苦笑说:“秋仔不会在乎他本来的面目,我和身边的这几个人都是生死之交,绝对可以信任。就一点,如果我们真能帮着你除掉佛爷这老东西,别让大家寒心就成。” 娇妹的语气变得凄凉,似带着无法言说的哀伤,使得我定下神来安慰她:“娇娇,谢谢你们为我做的一切,今生定不相负……” 她突然抱着我抽泣起来,拿出手机递给我,低声哭诉道:“贡布带着只有你们家里人能联系的电话,我也带着只有我们自己人能联系的电话,秋仔说夏儿他们三个还没回去,并且联系不上,我有预感,夏儿他们被劫杀了。” “啊!不可能吧,夏儿那么厉害,谁能劫杀得了呢?” “麦子,夏儿开的悍马装有gps,刚刚你昏厥期间,秋仔打来电话,说夏儿他们开的车没有进关,在离南头关口几公里的路上突然掉头,开往了宝安西湾的海边,然后从gps监控上消失了。” 正说着,贡布来敲车门,娇妹打开车门对贡布说道:“贡布,你要没有紧要事,在外面先戒备着,我还有些话要和麦子说。” 关上车门,娇妹瘫坐在我身边,分析着地说道:“麦子,你说得没错,夏儿是很厉害的,能劫杀他们的,很可能是巫师那帮人。秋仔他们从gps的轨迹分析,夏儿他们很可能被连同车一起丢进了海里,我没有让他们去西湾海边找,担心他们再落埋伏。” “香蜜湖的货已经被我们拦下,巫师他们为何还要冒然出手啊?娇娇,会不会夏儿他们发现了鑫仔他们的踪迹,跟踪到海边去了。” 娇妹咬牙切齿地压着声音说道:“麦子,你有良心吗?夏儿他们是为你而死,她要是发现什么蹊跷,不可能不打招呼就去做,更不可能关掉gps。他们开的那辆悍马,是我们晚上在拳馆来回开的那辆,很明显,他们以为那辆车上有你,却害死了我的夏儿。” 第611章 伶仃洋畔祭孤魂 我的脑海里马上闪现夏儿的模样,想起她和我在大冲村屋里楼梯上并肩作战的样子,怎么可能再也见不到她?我紧紧抓住娇妹的手:“走,我们现在去西湾海边找夏儿。” “你能不能成熟一点?夏儿是什么人我很了解,gps消失,一定是遇害了,我们那里找去?你能把西湾的海水排干吗?”说着,她甩开我的手,又抱着我,呆呆地望着窗外:“麦子,你不知道,秋仔和夏儿相爱至深,我临时想到让秋仔假扮罗二娃,既是为你的朋友、干女儿报仇,也是为我们的夏儿报仇。” 听娇妹的语气,她非常笃定夏儿已经遇害,我想,夏儿或许不该开我台风天开的那辆车,她真是代替我死了啊! 强制平复自己的情绪,想想,佛爷的人在这样的黑夜里劫杀一辆车,是能做到的,夏儿他们可能也没想到回去的路上会被劫杀。 “好,我听你的,瞒着汪朝和他们,只我们知道。” 娇妹打开车门,牵着我的手,下车时在我耳边低声说道:“这是难忘的夜啊!” 回到工棚里,电筒的照射下,罗二娃的双腿上刺满竹条,已经奄奄一息。 汪朝和心有余悸地对我解释说:“麦少,他全招了,台风登陆那晚在大冲村,外围的抢手是巫师他们,负责带路和布防安排的是鑫仔。依照鑫仔的计划,认为你会亲自到山里来接小芬和晶晶,所以巫师他们在这一带设伏,意图干掉你。” 钟川葵点上一支烟,深深凝望着我,很是疑惑地说:“麦少,恕我说句不适当的话,我想不明白,佛爷为何如此急于你死呢?” 我和汪朝和都明白,因为我知道佛爷在香蜜湖埋有玄关,佛爷认为那是他的命根子。 汪朝和明白玄关的事不能说出来,马上替我回答钟川葵:“川葵,熟悉佛爷所作所为的,而又坚定要和他拼到底的人,现在只剩林董和麦少。” 娇妹拿出匕首递给钟川葵:“你来了断他,为夏儿他们陪葬。” 钟川葵没有犹豫,匕首在他手掌飞出,没入罗二娃的胸口。 就地掩埋完罗二娃尸体,我们决定去西湾海边看看。 刚上车,雪儿抱着娇妹大声痛哭。 几个我们熟悉的鲜活生命,在这个黑夜里永远离开了,就像是追随台风而去,消失在穹窿之中,今生再不相见。 汪朝和开车,钟川葵在副驾驶警惕着,我和贡布、雪儿、娇妹坐在后座,车里弥漫着沉重的哀恸。 沿着海岸寻找,雪儿的电筒照射到一块被浪花掀上岸来的汽车的残片,稍作辨识,马上分辨出这块残破的汽车前护板,正是夏儿临死前开的悍马车前护板,上面还拴着那缕彩虹麻丝带。 娇妹一个踉跄跪倒在残破的护板前,泪水奔涌而出,死死地抱着我的双腿,牙齿咬得咯咯响。 站在西湾海边,面对着波涛汹涌的伶仃洋,黑夜显得那样的颓然,这黑夜像是酩酊大醉的一个莽夫沉睡着,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呼噜声,那此起彼伏的浪花,犹如这个粗鄙的莽夫嘴里喷出的唾沫,在无尽的夜空里散开浓烈的腥味。 雪儿悲痛欲绝地对着汹涌澎湃的浪花大喊:“夏儿,你在哪里?我和姐姐来找你啦!”、“夏儿,我们会为你报仇的,等待来生,我们还做一家人。”…… 夏儿的呼喊声得不到任何回答,或许,那从珠江澎湃而来的磅礴中,翻滚着的浩瀚水流,正是无数英魂来迎接又一个失落在异乡的魂魄。 珠江,不只奔流过多少时光,在久远的时光中,一直用磅礴之势洗涤英魂,在她汇入南太平洋时,珠江水有了一个让人荡气回肠的名字——伶仃洋。 何为伶仃,孤苦无依,一个伟大的灵魂曾在这里叹息:“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这条跨越年前多公里的水系,在即将汇入汪洋大海时,却被唤着伶仃洋,曾滋养过的四十多万平方公里土地,终究没有让这磅礴之水有过一丝眷恋,在即将倾泻入苍茫之中时,她发现了自己的伶仃。 面对这满含着孤苦落寞的磅礴之水,想起一本文学巨著——《静静地顿河》,顿河,那也是无数人颂赞过的磅礴之水,流进一千八百多公里,在即将注入亚速海时,却没有这满含孤寂与苦涩的‘伶仃’之名。 南风滋养的大地,灵魂里含着悲凉的诗意,习用血肉之躯,书写悲壮的音符,当无数悲壮的音符在南风里汇聚,形成这磅礴之势,翻起这汹涌澎湃之浪,悲壮的音符里呼喊出无尽的苍凉——伶仃。 贡布摘下脖子上的念珠握在两手之中,盘腿坐于浪花扑打的岸边,口中念道:“小芬姐、黑哥、夏儿姐、晶晶,让我为你们诵一段经,就此别过吧……所有善根……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诵经声抚慰黑夜,我们正贡布身后跪下来,双手合十,这是无可奈何的祭奠。 贡布诵经完毕,汪朝和转身去车里取来一直带着的几瓶烈酒,他打开一瓶递给我,我对着瓶口猛灌几口,然后对着伶仃洋高声喊道:“黑兄弟,夏儿,小芬,晶晶,我麦子与你们同仇敌忾,你们是我今生的家人,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贡布接过我手中的酒,咚咚咚倒在头上,转手递给汪朝和。 汪朝和对着瓶口猛灌几口,然后高喊:“黑兄弟,夏儿,小芬,晶晶,今生别过,来生再见,安息吧,仇恨交给我们。” 娇妹和雪儿各打开一瓶酒,对着瓶口猛灌几口,双双跪下,齐呼道:“今生别过,来生再见,永不相忘,地狱门前等一等,我们一起杀进去。” 钟川葵接过汪朝和手中的酒,仰头一饮而尽,悲愤地把酒瓶摔碎在浪花里的礁石上,高声喊道:“今生别过,来生我和你们一起勇闯江湖,你们的仇,我们定当让那些狼子野心血债血偿。” 娇妹让雪儿把车上的几条烟全部拿下来,整齐地摆放在岸边,打开剩下的几瓶烈酒浇在烟上,自己先点上一支,再点燃地上的烟,我们肃穆地看着蓝色火苗熊熊升腾。黑夜里,这伶仃洋畔的火堆如此孤独。 第612章 后悔吗 医院的太平间前挤满了人,除了警察,还有百十个道上的大小头目,见我们到达,马上让开一条路,波仔带头喊道:“麦少,娇老大,我们挺你们,祸不及妻儿,查出是谁干的,千刀万剐时给我们留一刀。” 一时之间,呼喊声势要把隔着门里的尸首都唤起来。 江湖上的消息历来散发得如此的快,临进太平间门时,我回身抱拳:“各位心意我领了,请回吧,后会有期。” 我刚进门,先前到香蜜湖看望我的领导快步迎上来,紧握着我的手:“麦子,节哀啊!是我们的失职,你们保住了那些文物国宝,没想到却害你的朋友丧命,哦,还有你的干女儿,麦子,这案子我们一定严查到底,连夜成立专案组,定将他们一网打尽。” 肖志程不失时机地马上说道:“麦少,领导这次亲自挂帅专案组组长,这条走私通道上的所有人都难逃法网。” 送走领导,肖志程低声对我说:“麦少,今晚抓了很多人,我先回局里去了,电话要带着啊,保持联系。” 终于看见小芬和晶晶、黑蟒仔的尸体,瞬间泪水滂沱,全身无力。 在这无数人哭泣着送别的太平间,我们也都成了泪人。 秀秀几度昏厥,哀恸不已,一时难以抚慰。 汪朝和在墙边训斥马龙和杨可凡等人:“六条人命啊,六条人命,你们想想,林董过几天就到,怎么交代?我们都成废物了吗?啊……” 梁凤书马上扑过去抓住汪朝和:“什么意思?六条人命?还有谁?你和麦子是不是欺瞒了我?” 面对梁凤书暴风骤雨般的问题,汪朝和望一望娇妹他们,悲痛地解释说:“嫂子,我们怎么可能欺瞒你,娇妹的好姐妹夏儿他们三人,连车带人被沉于大海,遗体都找不回来,我们……唉……” 听了汪朝和的解释,梁凤书马上奔到娇妹身边,对我呼喊道:“麦子,你过来。” “娇姐,是麦子的事连累了你姐妹们,而老东西的根基还固若磐石,以后我们是一家人,同仇敌忾,祸福共担……”梁凤书在伤心时,依然擅长说这些话,当然,这也是她的真心话,她感受到了敌人的强大和可怕,帮着我拉紧珍贵的盟友。 雪儿和秋仔先行离去,我知道他们要去干什么,雪儿要把罗二娃死前交代的细节全盘告诉秋仔,安排秋仔出国。 台风过后的第一个朝霞染红透了天,走出医院大门,沿街的早餐摊点前人头攒动,街上已经车流滚滚,好似这座城市从没有过创伤,没有人知道我们这一群人的悲伤。 或许在旁人看来如此可笑,这座城市如此匆忙,你们这群人怎么还有时间悲伤? 凤书楼里从此少了三个身影,老陈从地下车库开车离去时,我和梁凤书去送他,发现老陈一下苍老了,已是满头银发,他与我和梁凤书一一拥抱,直到开车离去,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老公,老陈真是爱小芬啊,就这几天,他一下就老了,老陈以前多精神一人啊。以后,唉,老公,我们还有以后吗?” “当然有,老东西休想干掉我们,老婆,你怕吗?” “我怕,但是我要和你共白头的,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你永远都是我的女菩萨,唉,你要辛苦一段时间啰,面包店和步履酒吧你要多操心了,你不要去店里,有事让庞枫去安排。” “我知道,秀秀暂时留在我们家里照顾,店里、家里都不用你操心,老公,你快点干掉那老东西吧,我想过安稳日子。” 拉着她在地下停车库坐下来:“老婆,日子过成这样,每日担惊受怕,还害你的作家也当不成了,你后悔吗?” 她抱着我的腰,恨不得把她娇小的身躯和我融为一体:“从没后悔过,你是我心中无可替代的英雄,是我这个老婆不够好,你才几次历经生死。” “瞎说,我老婆是完美无缺的,记得吗?当初你骑着摩托车,载着我风尘仆仆来到这座城市,我一无所有,我们起家的钱是你的,安身立命的第一份收入也是你闯下来的,所有证件都是你去想办法办的,还害你坐牢,老婆,你的辛苦和伟大我铭记于心。” “嘻嘻,那时你还是个孩子,不就得我担起来嘛,谁叫我死乞白赖地看上你了呢,终究不负我爱你,你完成了我最初的所有梦想,我很幸福。” “老婆,要是我一直只算命就好了,不和佛爷深交,不结识齐爷,我们现在应该很是逍遥,记得吗?在结识齐爷以前,我们和露露、小芬都已经全款买了房,就算那时起开始不算命了,我们随便做点小生意,日子也轻松快活。” “唉!是啊,老公,你看过万卷书,应该明白,生命是一条不归路,回不了头的。”说着,她仰头盯着我:“哼,你是不是怪我啦?” “傻不傻啊!我能怪你什么呢?我不是说过嘛,我的老婆是完美无缺的。” “听你刚才那意思,根本就是怪我了,当初去巴结齐爷,是我赞成的。如你所说,巴结齐爷以前,我们房子、车子、存款、户口全有了。我知道,你是为了帮我实现作家梦,强忍你清高孤傲的心,所以才深陷齐家,以至于今天无法脱身。” “老婆,不要这样想,我决没有半点后悔一切都听你的,这辈子我都听你的。没有你,我最多是工厂流水线上的一名工人,你是救我脱离苦难的女菩萨。” 露露推开门出来,手上端着三杯咖啡,递给我和梁凤书各一杯,她自己端着一杯挨着梁凤书一起坐在地下车库后门这台阶上,怅然若失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们送走老陈,必定心中悲凉。其实吧,你们也别因为他们三个的事伤心,我和小芬从没后悔跟着哥和嫂子,没有你们,我们不过是风尘女子。” 梁凤书一把夺下露露手中的杯子:“你疯了吗,还有几个月就生了,还喝咖啡?哦,是开水啊。”梁凤书又把杯子还给露露。 露露把开水放在一旁,抚摸着大肚子:“哥,嫂子,真的,无论小芬和我,还是黑哥,都不后悔的。唉,只可惜小芬没有看到我的孩子出生,当初她还抢着要做干妈呢。”说着,露露自己泪流满面抽泣起来。 梁凤书把露露扶起来:“别哭了,台阶上凉,我们进去坐吧,秀秀呢?” “她终于睡着了,秀秀真是可怜啊,这几天她几乎没合眼,却等来这个结局。唉,哥,嫂子,不说这些伤心的事了。” 家还是从前的样子,一时间总觉得空了许多。 第613章 新人出头 从地下车库回到客厅里,见平措和庞枫正垂头丧气地坐在桌旁,庞枫机械一般弹起来,连连后退几步,快靠着墙才怵然站立住。 庞枫以前一直是黑蟒仔小弟,按照黑蟒仔定下的规矩,他的小弟一概不能在家里坐下,抽烟或者暂时休息,都得进一楼得安保房间或者到花园的凉亭去。 梁凤书苦笑着对庞枫招招手:“庞枫,过来坐啊,你以后得顶替老黑的位置,他一直和你是好兄弟,你配得上顶替他的位置。你的伤没事吧?” “没事,没伤筋动骨,外伤好得快。” 露露提着咖啡过来:“庞枫,你是知道的,家里嫂子说了算,还不过来坐?你以后也是道上的一匹大哥了,麦哥,我说得对吧?” “对,庞枫,过来坐,以后你要守住老黑的雄风。我和凤书的原则你知道的,不扩张、不称霸,不与道上的人深交,不违法,但我们不在道上任何人面前低头,谁动我们,必要让他加倍奉还。” 听了我的话,庞枫才拘谨地坐下来。 平措端起咖啡:“庞枫,现在你是堂堂正正的枫哥了……” 肖玲玲从厨房端着水果盘出来,瞥一眼平措:“家里就你话多,闲着没事,像你哥一样,去睡觉多好啊!” “我不能睡,贡布哥是这几天辛苦了,他要好好睡一觉的,我负责家里安全,一点都不累,玲玲,今晚你又要开始去唱歌吧,你才要抓紧睡一觉。” 梁凤书有些担忧地说道:“麦子,玲玲还去唱吗?都知道是你妹妹,能安全吗?我们可以重新招歌手,玲玲还是留家里好。” 我马上问道:“玲玲,你害怕吗?” “我不怕,那是我们自己的生意,我必须要去唱,被狗吓一回,就不敢走夜路了么?难道说我们以后都不敢出门吗?” 听肖玲玲的语气,她真是坚强起来了,曾经那些地狱般的苦难,肯定还有烙印在心底,她选择坚强。她和我都是穷乡僻壤出来的人,在这异乡,不能不坚强。 庞枫说:“麦哥,嫂子,玲玲如果继续去酒吧唱歌,她的来回我亲自负责。” 梁凤书开始正式安排庞枫:“庞枫,目前这种情况,你可能要累一点,几家店里的安全和日常巡视,你要把小弟们分配好;玲玲的上班的安全,步履酒吧每天得结算工作,都得你亲力亲为。其它店里的结算暂时由平措陪着我去,等秀秀缓过来,到时候再另行安排。” 窗外又纷纷扬扬下去雨来,每年最讨厌的梅雨季节粉墨登场。 听着滴滴答答的雨滴声,我看见窗外有人影闪过,忙问道:“外面是谁?庞枫,下雨了,小弟们要是不进来,就到亭子里面去坐,规矩还是和以前老黑在时的一样,我们不是黑社会。” “是汪队,他就是不进来,你上午睡觉那会儿,他就在亭子里睡,嫂子也叫过,倔得很。”平措马上解释说。 “啊,平措,庞枫,汪队是贵客,怎么能在外面呢?”我马上起身去开门。 这场威力强大的台风过后,小小的花园里也荒凉了,只剩下凉亭还和从前一样,靠墙的几盆茶花显然是才从屋里搬出来,淅淅沥沥的雨滋养着没有花草的花园,使得空气中的泥土味特别的重。 我刚走出门,汪朝和在窗下站起来:“麦少,你们不用管我,我必须要惩罚自己,平平花园的土,挺好的。” “这么贵的园丁我用不起哦,汪队,凉亭里坐会儿吧,吹点风,反而舒坦。” “没法舒坦啊!”汪朝和伸伸腰,躬到墙边的自来水龙头下洗手,心有余悸的说道:“我们还没摸到佛爷的边儿,伤亡就如此惨重,麦少,要不你卜一卦看看?” 一阵风吹来,洋洋洒洒的雨变了方向,撩到凉亭里来,身在南国,已经习惯淋一点雨水。在这潮湿的雨季里,就算不淋雨,也感觉没一处是干的。 “没摸到边,伤亡就如此惨重”,汪朝和这句话一下让我堵得慌。下午醒来后,好好洗漱一番,毕恭毕敬给李瞎子的灵位上香,然后独自卜一卦,挂相却显示为:日落西山,这意味着黑暗正快速加大。 得到那样的卦相,我谁也不说,免得大家担心,也只好回答汪朝和:“天机不可泄露,事在人为,雨天行路,手撑伞,脚下也得小心路滑。” 在凉亭外跺一跺鞋上的泥泞,汪朝和诡异地对我伸长脖子,就好像是人不进亭子,单单把脑袋递给我,极其小声说道:“你肯定卜过卦了,预兆不好,所以不告诉我们。麦少,一切等他们的葬礼后再行动,我们还有时间考虑,得想出一个办法来,林董回来后也好交代啊!” “唉,不想这些事,清净清净,钟川葵呢?他住哪里?” “你还担心他没地方住啊!洪老在这里的产业可不少,暂时住娇妹那附近,就是以前蛇仔那边,香蜜湖我们也住不长了,都是要搬,大本营移到沙湾娇妹以前那里也不错,你不是爱爬山吗?那边上梧桐山近。不对啊,麦少,你对钟川葵不放心?” “来,进来坐。”我递烟给他,他接过烟在手中把玩,没抽。 “汪队,先说你吧,半年多不见,你的变化可不小啊!” 他展开双臂转一转:“没有啊,我那里变啦?” “说话多了,以前是成句的都难听到,再者嘛,咱们兄弟直言,从你面色上看,身体是有内伤吧?强忍着能撑多久呢?” 汪朝和的情绪马上低落,唉声叹气坐下来,点上烟,浅吸一口,好像烟有毒似的:“麦少真是好眼力,佩服啊!你直言,我不再瞒你。那天晚上,是陪林董北上一个多月后的晚上,夜里特别的冷,积雪一尺多厚,我们又住得偏,靠玉泉山,晚上遭到不明人士袭击,几个人功夫极好,我不就受伤了嘛。” “啊!敢在帝都动手,说说,怎么回事?” “记得当时都凌晨两点多了,鹅毛大雪,又是深夜,视线估计也就几米,厉无情值岗。对方三人,跃过围墙,直奔林董卧室的窗口,厉无情反应过来时,林董卧室窗户已经被撬开一层,阿秋即刻护着林董进安全室。外面就我、厉无情,另有你见过的那三人。” “不对啊,马龙不是和你们一起去的吗?你和阿秋以前的队友不是都在那边开安保公司吗?怎么就你们几个人?” 第614章 身份不明 “马龙那晚去给以前的一个队友过生日,雪太大,阿秋就让他第二天白天再回来,是有十几个从前的兄弟在那里,可是我们没想到遇到这样强的对手啊!他们三,我们五,人数上我们已经占优势,也不知对方身上穿了什么,刀枪不入似的,我的力气你是知道的,打他完全没反应,我腰上、胸口遭几下重击。” 望着纷纷扬扬的雨,叹息一声:“厉无情他们也有伤得不轻,对方没有纠缠,见安全屋弄不开,安全逃走了,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哪晚上三人是何方神圣。当天晚上就调人加强防备,说来也奇怪,再没有遇到过袭击。” “伤得不轻啊,这都半年了,我看你脸色还不好,医生怎么说。” “内脏血肿,得养,都不用医生说,我自己也知道,没事,这两个月感觉好多了,快痊愈了吧。说吧,你对钟川葵什么看法?” “做事的时候沉着冷静,态度也坚决,可总觉得他有些神经不协调,不是说他男女那天生的问题啊,他有些机警太过,而且总像犹抱琵琶半遮面似的藏着点什么。” “厉害,麦少,不是奉承你,你观人面相是真的厉害。钟川葵就是这样一个人,让人看不透,但他的忠心是没得说的,洪老身边十几年,在对付佛爷上,他不会有半点手软,我想,也绝不至于害我们。” “至少除掉佛爷以前是我们坚实的盟友,以后,我看难说。汪队,还是防着一点好。” “你啊,一点没变,疑心还是这样重,不过我敬佩你看人的本事,我听你的,防着点。” 梁凤书端着咖啡出来:“干坐着干嘛,我们还招待不起汪队长了吗?” 平措紧跟着端来果盘和糕点。 梁凤书站在凉亭边,目光跌落在花园的泥泞上,很失落地感叹道:“蔷薇、鸡冠花、夜来香,全没了,那棵昙花最是可惜,花了大价钱的,唉,小芬是种花的一把好手,人没了,就像花都随她去了。老公,一切从头来过,可总觉得物是人非事事休啊!” 听她一席话,就像又看见小芬含羞带笑地在花园里忙碌着,还记得梁凤书坐牢的那段时间,小芬一直想和我发生点男女私情,在这异乡,发生了也没什么不正常,可我终究还是克制住了,如今想来,竟然觉得当初很是扫了她的兴。 同在一个屋檐下七年,这份情感是难以忘怀的,想不得,一想心就痛,可音容笑貌那样熟悉,又无法不想。刻意避免想,脚印还在,事也还在,越是避免,越加的想了。 再看不到晶晶欢乐地四处奔跑。 再看不到黑蟒仔敦实的身影。 花没了,花园还在;人没了,事情还未了;我们还要继续,他们却早早的成了这异乡的孤魂野鬼。 谷雨节后的梅雨没能带走多少温度,湿漉漉的空气反而有些闷闷的,弄得人很颓然。 诸事繁琐,却又无处下力气,就想身在那茫茫无涯的大冰面上,茫然无措,劲风一吹,人不得不滑走,自己却控制不了方向。 话到伤心处,好像唯有沉默最为恰如其分。端起咖啡,那一缕香浓也很快消散,不是凉了,是那苦涩叠合在心里的苦涩上,再也闻不见香浓,好像风都是苦涩的味道。 今生就此别过,来生再见,来生,谁还记得呢? 昨天未曾觉得咖啡这样的苦,今天闻不到香浓,却希望咖啡更苦一些才好,或许,咖啡再苦一些,就能压制住心中的苦涩。 望着飘飘洒洒的雨,熟悉的繁华都市正迷茫在这场雨中,家的角角落落都在梅雨里湿了,整个世界与自己如此的剥离,丢下了什么,心周旋好久,什么也找不到,失去的到底是什么都找不出来,难道只是这里是异乡的缘故吗?这里是如此的繁花似锦啊! 我一把抱过梁凤书在腿上:“这几天真他娘的憋屈,老婆,汪队,要不我们出去散散去,大家一起去,新马泰,找个岛,养伤的养伤,散心的散心。” 梁凤书挣脱我的怀抱,略带羞怒地看着我:“别神经啊!这个时候,在我们自己的地盘尚且伤亡惨重,去陌生的地方,那不是任人宰割吗?” 汪朝和叹息道:“是啊!在这里,我们好歹是有根基的,如果都赢不了,还能有活路吗?麦少,你帮我想想,敢在帝都动手,来势还那么迅猛,能是哪一方的人呢?” 梁凤书听得一脸茫然,我又把汪朝和那晚受伤的事大致说一遍。 我刚说完,梁凤书脱口而出:“不会是害死齐爷那帮人吧?” 齐爷在庄园的大爆炸中丧生,庄园为何会被夷为平地,至今仍然是个迷,没有任何可靠的线索证明是白家父子复仇,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佛爷参与其中。 “真是越来越诡异啊!”汪朝和显得很迷茫:“佛爷真有奇人异士相助吗?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奇人异士为何要帮他呢?” “你们要断佛爷的走私通道,这条通道上的利益不只是佛爷一个人的,就是要断很多人的财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世界上的强人异士不少,以佛爷的关系网和他掌握的财富,什么人都可能请来对付我们,麦子,我们怎么办啊!”梁凤书又显得很是害怕起来。 “老婆,我们现在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至于明天,等明天到来时再说。” 汪朝和苦笑道:“麦少,你倒是挺乐观的,是不是心中有什么高招啊!” “什么招都没有,要说最有效的办法嘛,就是熬时间,佛爷已经六十多岁,我们还这么年轻,就看谁挺得久。要不,就得擒贼先擒王,直接把佛爷找到干掉。” 汪朝和摇摇头:“难啊!阿秋派出两人去香港和国外打探佛爷的下落,一无所获,这老东西狡猾至极,怎么会让我们找到。” 想起娇妹让秋仔假扮罗二娃的事,或许这是找到佛爷藏身之地的办法,但要等两个月后秋仔才会回来,我又担心这两个月还会发生什么呢? 第615章 梅雨黄昏 梅雨天的黄昏好像来得特别的早,小区各处的路灯早早亮起,抬眼瞭望,城市的灯火也比以往亮得早,那些灯火与霓虹依旧璀璨,迷迷茫茫的夜色犹如太过滥情后萎靡不振,而这梅雨季节还要持续下去。 望一望黄昏细雨,梁凤书目光变得冷峻,细细说道:“齐爷庄园的事还是个谜团,又添来路不明的袭击,事情越来越诡异复杂啊。” 汪朝和故作轻松,笑说道:“麦少常常在外夸凤书心思缜密,说你是他的女菩萨,依你看,我们该怎么把这方向捋一捋。” 梁凤书腼腆地靠在我肩上,含羞带笑:“我不信,他在外面指不定怎么损我呢。” “凤书,这你还真说错了,你应该知道的,以前齐爷想过让麦少和你分开,麦少是誓死不从啊。我比你们还大好几岁,看过的分分合合不算少,说什么性格不合而分道扬镳,其实都是鬼话,不外乎是一方有了更好的选择,得陇望蜀而已。当初齐爷给麦少的砝码是足够高大的,可麦少面对那些诱惑岿然不动,就要和你在一起,爱情,不过如此吧。” 汪朝和算是第一次在家里做客闲聊,他这样夸我,我是很受用,故意玩笑说道:“你和秋姐的感情不也是固若金汤嘛。” 梁凤书颇为满意地看看我:“我当初看中麦子善良,又极爱看书,这就够了,他要真为了自己的前途而离开我,我也不会怪他。唉,也是为了我吧,他才落到今日这危险境地。” 听梁凤书的语气,无奈又凄凉,我赶快剥一个荔枝喂她:“老婆,别这样说,我们是要白头到老的。以后的路还很长,不要再说谁为了谁这种话,你忍受这些年的担惊受怕,是为了我们的爱情;其实是我生拉死拽地抱着你不撒手,因为我知道这辈子是绝对不能失去你,世界上再没有更好的了。” “哈哈哈……”汪朝和大声笑起来:“麦少,你两口子也在一起六七年了,还能说出这些肉麻的话,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你得教教我,让我也对阿秋说说。” 梁凤书低下头:“别在这里演一往情深,当汪队不存在吗?还有心情说笑,我都愁死了,过两天小芬的父母亲人到了,我们怎么有脸面对,她终究是因为我们的事情死的,还有黑仔的家人,这些你都甩给我吗?” 我也一直在想她说的这些事情,以至于完全没法入眠,为了不让梁凤书担心,我又必须装着睡几个小时,在这些时间里,细细地想,想从前到现在,想贫穷到富有…… 无论怎么想,可又实在觉得没有什么办法,人已经死了,我也不是孙悟空,没法向阎王爷去要他们活过来。 汪朝和随即面带愧疚,拿起一直未抽的烟点上,凄凄说道:“麦少,凤书,这不你们的责任,是我的责任,这次我必须得好好惩罚自己,等杨可凡他们睡醒,都要好好的惩罚。轻敌,真真是轻敌啊,死了五个,医院还躺着几个,我,唉……” 梁凤书即刻安慰说:“汪队,你也不要这样想,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我想着,尽量多补偿他们家人钱,也只好这样了。娇妹那边死的两个我没能力管,只能你们好好安慰他们。黑仔是成了家的人,等秀秀心情平复一些,怎么处理还得和她商量。小芬这头是最难的,她已经好几年不回家,每年都寄钱寄东西回去,现在突然说她死了,如何交代?” 说着,梁凤书转过头去,泪水纷纷而下。 夜色中的细雨,空气中的伤情味道。 雨,在昏黄的路灯下,像浴室莲蓬头在细细地飞洒,洗不掉伤痕。 汪朝和仰仰头,瘪了瘪嘴,红了眼眶,声音也颤抖了:“麦少,凤书,对不起。” 梁凤书望着远方,呼呼鼻子:“没事,汪队,只是,只是,苦了麦子了,是我没有,没做好,让他陷入无尽的深渊,我知道的,我知道的。” 身在异乡,我不习惯轻易在别人面前表露悲伤,可真是无法不悲伤了,小芬和我们相依为命这几年,还有孩子…… 没法面对,不想就此颓败,只能强作无所谓,深吸一口烟,苦笑着说:“老婆,汪队,别说这些丧气话了,已经铸成的事实无法改变,想以后吧。” 我拉过梁凤书的手:“老婆,我想好了,小芬家里先不通知,我们还是每年寄钱回去,以小芬的名义,唯独秀秀,要你多费心啊!” 都是在异乡奋力活着的人,伤和悲都是常有的,就像这惨惨戚戚的梅雨,每年都是躲不过的。 我们来到这座城市,习惯潮湿而漫长的梅雨季节,也习惯了悲情和一时的颓唐。 夜风带着黏黏乎乎的湿润,淅淅沥沥的夜雨,洗刷着南方的繁华。 梁凤书站起来,伸手接着凉亭檐边坠落的水线,来回翻动手掌,细细说道:“我们是一家人,生死不离,没事,不怕,前面还有该我们的硕果,现处理眼前事吧。” “对,现处理眼前事。”汪朝和叹息一口:“麦少,娇妹死的那两个手下,你看需要多少抚恤金,我向洪老和林董提出来吧,你这边一样,这是必要的。” 梁凤书的情绪强扭着平静,悲伤压制在心底:“秀秀这边先等等,她的情绪一时难以恢复。小芬那边也不用让林董破费,小芬名下有一套房子,我们公司她也占股份,每年代表她寄钱回去没有问题,先这样吧,娇妹那边你们处理。问题是,下一次危险是什么个样子,还会有多大的伤亡,这很总要,总得未雨绸缪才是啊!” 我觉得未雨绸缪没什么意义的,明天会怎么样,我这个算命的也不知道。 朦胧夜色中有两个身影慢慢走来,显得很踌躇,在花园外十几米的地方停了停,使得我们三人都张目眺望。 门口负责警戒的庞枫已经呼唤起来:“杨哥,马哥,快过来啊,下雨呢。” 汪朝和慢慢站起来,两个拳头慢慢握紧,目光变得阴沉而犀利。 我马上绕过桌子,抓住汪朝和的手:“汪队,不可啊,他们这几天真是辛苦得不行,特别是可凡他们,台风暴雨,山里几天,尽力了。” 汪朝和身体颤抖着,扶着桌子坐下,泪水一下崩坍了。 第616章 错误 梁凤书抹一抹眼泪,手扶着凉亭的柱子,脸上挂上一点笑容:“来,过来坐。”随即迈步出去:“你们先聊着,我去看看晚饭准备得怎么样了,玲玲和平措在弄呢,两个人别把厨房砸了就阿弥陀佛啰。” 望一望夜色,拉起汪朝和:“走,屋里坐去,别赌气,听我的啊,这是林董赋予我的权力,必须要听。” 随即招呼马龙和杨可凡:“走,兄弟,屋里坐。” 汪朝和极其不情愿地闷头随我进屋。 刚一进屋,杨可凡和马龙扑通跪下,也是泪水涟涟。 梁凤书刚要去厨房,回头一看:“麦子,阿枫,快拉起来啊,这成什么了。” 我和庞枫马上去拉他二人起来,他们用力推开我们。 肖玲玲听见声音,先是在厨房门口探出一个脑袋,看一看,恶狠狠地骂一句:“骗子,说小芬姐和晶晶会安全回来的,屁话,都是屁话。”说完,不见了人。 梁凤书大声对着厨房喊一句:“反了你了,这是他们的责任吗?”她自己也随即泪水涟涟,扭头往楼梯上走,嘴里带着哭腔说道:“你们先坐,我去去就来,阿枫,给他们泡茶。” 拉他们不起来,我只好站到汪朝和身边,一手压住他的肩。 “六个人,死了六个人,还有什么脸?”汪朝和自言自语似的念叨,微微抬起眼看看两人:“起来吧,有点数,这是麦少的家,我也没脸了,你们更没脸,难道还在麦少家里闹吗?” 庞枫对门口两个小弟吩咐一声:“小廖、阿华,看好啊!”关上门,拖着马龙和杨可凡起来:“快坐吧。” 汪朝和起身到泡茶的位置坐下,沉着脸开始泡茶。 见庞枫站着,他还不习惯与我们平起平坐,我招招手:“庞枫,你也坐下,都别哭丧着脸,家里还是温馨一点好。” 都沉默不语。 阿华打开门,递进来几个大袋子:“麦哥,汪队兄弟送来的菜。” 庞枫立刻起身接了,急急提到旁边饭厅。 贡布洗漱得极其精神下来,招呼说:“这么多人啊,哎呀,睡一觉好多了。” 谁也没接贡布的话,都只是冲他点头招呼,贡布明白大家的情绪,只好默默走去厨房。 从没有过的挫败感堆砌在每个人的脸上,我心中也是很惶恐的,不能不惶恐,可还得坚持下去,不然又能怎么样呢? 面对老奸巨猾又残忍至极的佛爷,我们好像失去了方向,心中都郁结着恨和愧疚,无处发泄。 佛爷的做事手法变得越来越诡异莫测,他就像一个最顶尖的猎手,悄无声息地隐藏在莽莽丛林,用老辣犀利的目光打量着一切,独自在胸中谋划着下一步行动,极其周密的谋划,猛烈出击,又快速隐藏。 好在我们还给了他一个重击——拦下了那些古董,可下一步他会怎么行动,好像完全猜不着。 都摆着一副苦瓜脸,潮湿的空气显得更加凝重。 我打破沉默:“等林董回来,我们要送老代的骨灰去钱塘畔安葬,还得得顺便去林董的故里看看,我想,我们得提前派人过去,最好是提前放出消息,使他们主动送上门来。我们暂时还别想着要断他走私通道,况且这段时间警方也盯得紧,他们一时不会有什么行动,我想,他们一定会盯着我和林董伺机动手。” 汪朝和忧心忡忡:“麦少,那天晚上袭击我们的人身份还没弄清楚,这样做会不会太冒险?” “没办法,冒险也得干,没有丝毫线索,只能在前进中寻找,守株待兔是不会有结果的,起码我们不是完全被动才好。” 汪朝和也不赞成,也不反对,问道:“家里的安全,你店里的安全,这得先保证,总不能重蹈覆辙吧?” 梁凤书和露露手牵着手从楼上下来,情绪显得平和了:“家里和店里的安全不会有什么问题。你们想想,老东西这次搞这么大的事情,其目的是为什么?是为把你们的人手全牵制住,他们好运走埋在你们那楼下的古董。没有利益的事,老东西是不会出手的,况且,他每出手一次,就会多一分风险,我们的命不值钱。” 我马上玩笑说道:“老婆和露露的命是值钱的,我们这些男人才不值钱。” 汪朝和的苦笑转瞬即逝,沉沉问道:“既是为了牵制我们人手,他何必要杀人?六条人命啊!”说着,目光从马龙和杨可凡脸上快速掠过。 杨可凡和马龙始终沉默不语,就好像头都抬不起来了。 又不得不说到死亡,沉默片刻,梁凤书在窗边回转身来:“这是一种恐吓,他想告诉我们,和他作对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其实,他付出的代价一点不轻,甚至严重超出了他的预料。” 说着,梁凤书转过头看着窗外,冷冷说道:“佛爷狡猾无比,找不到他,王怀音总是找得到的吧?耀仔也藏不久,黑手对黑手,难道还会输?” 我的心头一惊,这样把话点穿,以汪朝和、娇妹他们心中郁结的恨,势必要展开一场捕杀,抛弃法律,抛弃原则,就是致对方于死地。 “老婆,王怀音应该交给肖志程他们去办吧?” “和没有规则的人讲规则,你们永远也赢不了。”梁凤书依然看着窗外。 汪朝和的手指轻轻拍打着茶壶,若有所思地说道:“闻名江湖的小妈果然善谋,好办法,麦少,估计我们晚一点娇妹他们也睡醒了,就按凤书这法子反击,一会儿去那边商量出一个具体办法,马上行动。” 我在脑子里快速思量着,梁凤书这办法是很好的,追杀他们的事情,自然不用我亲自去干,既能报仇雪恨,又能快速展开反击,可终究太过残忍。 露露的肚子已经隆起如小山丘,走路都像是始终像后仰着,穿一件宽松的暗红色格子孕妇裙,头发高高盘起,脸也比从前显得略微丰韵了一些,皮肤也白了,她扶着客厅与饭厅间的门柱:“菜好了,边吃边说吧。嫂子,要去叫秀秀吗?” “算了吧,让她好好睡一觉,唉,走吧,吃饭。” 美味佳肴垒得老高,可谁也没心情细品,闷着头吃,好像一开口,就会触发伤悲,使得泪水决堤。 第617章 当家难 见肖玲玲放下筷子,闷闷地坐在旁边等着,露露说:“玲玲,你去洗漱化妆吧,晚上不是要去店里唱歌吗?碗筷一会儿我收拾,我没那么娇气,做这些事情无碍。” 汪朝和欲言又止,抬头看看楼上。 梁凤书会意:“汪队长,我们书房里聊吧。” 进入书房,汪朝和开门见山:“麦少,凤书,来之前,林董让我看情势与你们商量决定,我认为,眼前这样局势,店里的事交给庞枫看着,我也会派人暗中盯着,你家里几个人暂时别去了。” 在梁凤书面前,我得看她的意见。 梁凤书眉头紧锁,很是为难的样子:“是啊,汪队的意思我明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是啊,麦少,凤书,黑仔、小芬、你们干女儿,他们这样的事不能再发生了,保证现有人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我们还得靠自己,警方内部也乱啊!” 梁凤书看看我:“汪队可能不知,家里的事麦子几乎是不管的,林董对我们也很照顾,可不是我叫苦,林董每月给麦子的钱,没法维持我们的用度,这两年好在有几家店里的利润补进来……” “知道,知道,唉,难为凤书了。”说着,汪朝和拿出一张银行卡放在书桌上:“这里是一百万,先维持着吧,林董给的。以前黑蟒仔那些小弟你们还得养着,这个时候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他们也跟了麦少这些年了,况且我们要去钱塘安葬代叔,这边的人是不能少的。” 我只好感叹说:“林董也难啊,老婆,店里的生意会下滑很大吗?” “你不当家,当然没感觉了,庞枫、耗子他们一干人的吃喝不能少吧?跟了我们混,说好的每月工资也不能少,不然他们怎么生活?单单就烟钱一个月也得好几千。前段时间,小芬和露露卖了不少首饰,就为撑着你在外面的面子。” 梁凤书随机苦笑着对汪朝和说:“汪队,我可不是在你面前诉苦啊,麦子能跟着林董,是我们的荣耀。自佛爷败坏我们夫妻名声以后,我是一分收入没有了,全指望着那几家店。家里开销可以节约,麦子出门的用度是不能减的,唉……” 家里的花销我从没算过,见梁凤书说得如此心酸,我自己心里大致默算一下,庞枫、耗子他们几个小弟一月工资得三万来块,这是一个大头,再想想我自己,感觉也不怎么花钱,林迪薇没月给我十二万,怎么会到如此境地了?怎么会要露露和小芬卖首饰呢? 梁凤书看出我的疑惑,当着汪朝和的面大概算一下,几个小弟们的工资三万五;都在家里吃饭,每月生活费加上水电等,家里基本费用也要三万才能维持;几部车每月消耗一两万;小弟们在外办事、巡查的费用得报销,每月也得两万多;家里几口人每月添补衣服等零用,也得上万。 大概算一算,梁凤书狠狠地盯着我说:“麦子,你那个月不花五万以上?好在这一年黑蟒仔没要我们的钱,他的开销都在店里出,不然,早就要卖房了。” 我很是惊讶,我怎么会没月要花五万多呢?但我不能不认可梁凤书的话。 见我好似委屈,梁凤书继续说道:“麦子,你跟着林董混,出门的行头总不能不像样吧?你的衣服那件能便宜了,雪茄,烟,应酬,要不你来当家试一试?” 汪朝和安慰说:“哈哈哈,麦少,还真就是凤书说的这样,钱这个东西,不当家不知到,我家阿秋就常常这样教育我。” 梁凤书突然红了眼眶:“能节约当然节约,露露孩子都快生了,她和贡布结婚后连顿像样的庆贺都没有,小芬跟我们这些年,全是拿她老陈的钱贴补我们,可她是这个结局,我当真是没了良心吗?” 梁凤书起身去厕所,我知道,她是去抹泪。 点上一支烟,都觉得烟变得满是苦涩。 汪朝和低声说道:“麦少,凤书是我见过最贤惠的女人了,要换个人,早和你闹起来,以前你说她是你的女菩萨,我现在才真正感觉确实如此啊!你家里人不能再出事了,店里让小弟们去看着,钱的事我们再想办法。” 危险我不怕,我是从危机重重中跋涉过来的,也因为如此,我更怕穷。这些日子以来,家里入不敷出,梁凤书也从没和我说过这些事情,可想她维系得多么艰难,就好像又回到了我们一起在出租屋的时候,不知背地里流过多少泪。 梁凤书收拾妆容后回来,提着一壶芒果汁,倒出三杯来,叹息道:“如今是‘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我知道,林董也难,她的开销我们更无法比,唯有开源,麦子,家里的事、店里的事,你都别操心,你就别再受伤,就是我们家的福气了。” 汪朝和端起芒果汁,笑说道:“麦少,就这杯芒果汁,也得十几元钱啊。” 我搂过梁凤书:“老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等干掉佛爷,我们舒舒服服过日子。” 梁凤书含羞带笑推开我:“快喝吧,喝了你们也该要出去了,娇妹下面牺牲了三个人,她也不好受,要对付佛爷,娇妹不可失,洪老又派了钟川葵来,你和汪队去吧。玲玲我让她别去唱了就是。” 刚要出书房时,梁凤书提醒说:“老公,他们三个的葬礼你别担心,案子没结,也无法火化,你就顾着自己的安全就好,听见没有?” 下楼以后,梁凤书又吩咐说:“露露还有两个多月就生了,贡布也要在家陪陪自己老婆,平措,你跟麦子去吧。” 平措兴高采烈地夺过贡布准备好的背包:“正是,正是,哥该陪陪嫂子。玲玲,你别担心我哦。” “我担心你个屁。”肖玲玲过来拉着我的手:“哥,你不能有事啊,我听嫂子的,不去店里了。” 还不见秀秀起来,估计还在房间睡觉,丈夫和女儿去世,她的悲怆还得要梁凤书她们在家多开导劝慰。 汪朝和在平措臂膀上擂一拳,笑说:“平措,麦少让你在家这几个月,看来你是全浪费了啊!我看玲玲还是要继续考验你哦。” 平措看着肖玲玲傻傻一笑,转身去车库开车。 第618章 秀秀憔悴 辉煌的霓虹中藏匿着罪恶,妄想一步登天的人铤而走险,孑孓的生活与奢华的享受之间隔着一堵高墙,非刻苦专营、又或亡命之徒不能翻越,绝大多数人只能在碌碌中叹息。 因黑蟒仔、小芬、晶晶的死亡,加上古董走私案,警方又一次展开大清查,道上有案底的大小头目纷纷隐匿,聪明的小混混都避往关外,夜色阑珊中好像少了往日的激流。 娇妹单独派出春儿追查鑫仔下落。 汪朝和让杨可凡带人调查王怀音的人际网络。 钟川葵为彰显自己的作为,横扫各大夜店。 一时之间,道上风声鹤唳,各头目纷纷向我和娇妹示好,声明决不与佛爷有丝毫瓜葛。 秀秀一连睡了几天几夜,她的悲痛我们都知道,谁也无法为她化解,想她丈夫和女儿同时离世,人手最大的痛苦也莫过于此了。梁凤书和露露轮流陪着她,以防她想不开而走上绝路。 那天梁凤书通知我一定要回家吃午饭,我也猜着是因为秀秀的事。 回家见露露和肖玲玲在厨房忙碌,不见梁凤书和秀秀,我便上楼到书房闲坐,胡乱拿起桌上一本翻开的书来,见是《人间词话》,书旁的笔记本上还有梁凤书的好多笔记,也无心看书,拿起梁凤书的笔记来,点上雪茄,窝在靠窗的沙发里。 梁凤书挽着秀秀进书房来时,着实吓我一跳,秀秀已经判若两人。 狠睡了几天以后,秀秀憔悴许多,双目干涸,脸色苍白,仅仅几天,昔日圆润的脸颊变得清瘦,像是瘦了十几斤,看着倒是秀气了,只是憔悴得犹如末日黄花。 看着秀秀一头刀削的短发,我很是心痛,梁凤书悄悄告诉我,说是上午让理发师到家里来为她剪的,剪下的头发都留着,将来要把剪下的头发和她丈夫、女儿安葬在一处。 见她紧身黑色抹胸外套着一件薄如蝉翼的黑色西服,下面是黑色修身西裤,只脚上还是汲着拖鞋没换,这正是秀秀平日到店里去的打扮。人消瘦了,又还没着妆,看着更是绵如细柳,如那蒙蒙烟雨中走来的摇摇曳曳一个病美人。 见秀秀耳门处别着一朵小白花,我知她是在为丈夫黑蟒仔和女儿晶晶戴孝,也不好向往日一样说笑,我站起身来,讷讷一望,放下笔记和雪茄:“走吧,下楼吃饭去。” 梁凤书对我使眼色说道:“不急,秀秀有些话要和我们说。” 顿一顿,我又坐下来,不敢有丝毫放荡,俨然一副坐怀不乱的派头,和着秀秀的悲痛情绪,也得是一副伤痛未愈的表情。 小芬、黑蟒仔、晶晶三人的死亡,包括夏儿他们三人的死亡,我确实是很心痛的,可江湖凶恶,繁华都市里多陷阱,如恶浪里行舟,伤心只是一时,只要活着,还得奋力乘风破浪,无暇顾及已经成为定局的悲伤。 “好,坐下来说。” 我把沙发让给梁凤书和秀秀,自己坐到书桌前的椅子里。 “秀秀,有什么话就说吧,我们是一家人。”说着,梁凤书挽着秀秀坐到沙发里。 秀秀侧头看看窗外,正午放晴的阳光映得她的脸如白纸一样,使得我的心颤抖一下,一瞬间,病怏怏、伤心落寞的秀秀,在我的眼里好似变得不是从前的她,竟然如此妩媚得惹人怜爱。 “哥,嫂子,这几天害你们担心了,我……”秀秀欲言又止,又好似一言难尽。 梁凤书把秀秀的腿拉到自己腿上:“秀秀,一家人,没什么需要顾及的,有什么尽管说。” 秀秀苦笑一下:“这几天我想了好多好多,黑仔他自己选的这条路,早晚有这么一天,要不是麦哥你保全他,我们一家子还没这么一段时间的好日子过,可能在北仔被抓时就散了。如今他和晶晶黄泉路上为伴,我只恨自己没有死的勇气,不然可以陪着他们一起走入阴曹地府的……” “快别这样想,他们一定希望你好好活着。”梁凤书红了眼眶。 秀秀拍拍梁凤书的手,长叹一声:“知道,知道,放心吧,我不会的。小芬也不在了,一摊子事还等着哥和嫂子料理,我不该再添麻烦,店里的事情离不得我,今天下午我就去店里,唉,我以后只得跟着哥和嫂子继续活下去吧。” 我觉着自己该说点什么,自黑蟒仔和晶晶去世,还没和秀秀说过一句话,见她说得凄凄惨惨,心中定是聚满无奈,只好劝慰说:“秀秀,你和凤书、露露亲姐妹一般,我们真正是一家人,不说谁跟谁的话,祸福共享,怪只怪我没能照顾好你们。店里的事不急,生意好坏不重要,你要好起来才好啊。” 秀秀抬头看着我,目光柔软无力:“麦哥,我早就没当自己是外人,一直以来,你和嫂子对我们一家的照顾,才让我一家在这里有归宿感,如今他们去了,我更应该代他们好好报答你们。” 梁凤书已经落下泪来,紧紧地贴着秀秀,抽泣着说:“秀秀,不要这样说,既是一家人,有什么报答不报答呢?以后我们好好活,不再让那些王八蛋有机可乘。” 秀秀探身从茶几上抽出几张纸来递给梁凤书,倒像是梁凤书死了我这个丈夫,秀秀安慰她一样:“嫂子,你也别伤心,我们凡事都听你的,你要乱了主意,我们可就更没方向了。我今天向哥和嫂子只说一点,仇必须要报,倒不全是因为他们是我的亲人。这些年来,道上的事情我都看得清楚,道上都知道老黑是跟哥的,晶晶是你们的干女儿,小芬是嫂子好姐妹,要是没有相应行动,以后在道上会失去威信。” 秀秀说的这点,我们早就想得明白,要么离开这座城市,要不离开,还要想过好日子,就必须要守住自己的阵营。 江湖不进则退,我和梁凤书原本也没想过要掺合到江湖争斗中,可我们已经跌入,要想抽身而退,这些年的成果全都将失去,怎么能甘心? 梁凤书抹去泪水,抱着秀秀:“你说的这道理我和麦子怎么会不懂,为不为以后在这城市混,他们的仇也是要报的,一直没给你说,就这几天,麦子他们已经让道上风声鹤唳。” 第619章 荒芜女人的幻想 看着可怜兮兮的秀秀,我赶忙解释说道:“秀秀,他们的仇当然要报,我这几天一直没有回来,庞枫或许也把外面发生的事情回来说了,想是你还不知道,汪队长和娇妹他们已经出手,本身娇妹也失去了她的好姐妹夏儿,怎么能不报仇。” “我知道麦哥的本事,也知道嫂子的谋略,帐自然是算在佛爷头上,可阿东也是祸首之一。” 秀秀的话让我心头一震,忙问道:“阿东?精力速派健身会旗下那个拳馆教练?就是龙刀那个拳馆?” “对,出事以前,黑仔怀疑过阿东是佛爷在这里真正的话事人,我让黑仔把这事告诉你,可他说没有找到证据,我们也都知道麦哥你不想掺合道上的事,如果说了,担心你觉得黑仔他多管闲事。” 在拳馆时,听波仔说起过阿东,他是不久前冒出来的新人,在拳馆比赛中得过两次冠军,后被拳馆聘为主力教练,仅次于龙刀。他以收徒为名,手下笼络了一帮人,俨然一副小头目的架势,但阿东很少在市面上露面,我至今没有见到他本人。 还记得贡布和雪儿在那雨夜去突袭龙刀手下拳手,废了龙刀下面好些个拳手,当时没想过阿东这号人物有什么打紧。 我激动得站起来,感觉很是沮丧:“老婆,我们真是大意了,秀秀这样一说,恐怕这个阿东确实有问题啊,你想想,这个城里的事情我们还不清楚吗?这个阿东,要没有人在背后撑他,没有钱做后盾,他怎么能冒得出来,何况波仔说他已经自成一帮了。” 梁凤书面露迷茫:“我是没怎么听说阿东的事情,只是以前好像听庞枫和老黑聊天时说起过,说什么道上又冒出一匹猛将,好像就是说这个阿东。如今警方严打,因为涉及鑫仔,拳馆已经被暂时查封,龙刀和阿东他们都不见踪影了吧?” 秀秀站起来:“走吧,下去吃饭再说,庞枫他们可能更清楚一些,只是,哥,嫂子,你们别说是我提起这事。” “这有什么啊,但凡有疑点的人,通通都得清理一遍,我还真忽略了这个阿东。” 我刚说完,梁凤书狠狠盯我一眼,我马上明白,秀秀的话里恐怕还有其它缘由。 梁凤书背顶着门,拉着秀秀的手:“秀秀,有什么苦衷你说明,这个阿东到底有什么要紧?” 秀秀踌躇一下,拉着梁凤书重新坐回沙发里,吞吞吐吐说道:“以麦哥的实力,估计今天就会把这个阿东翻出来,我不想外面的人以为我为老公女儿报仇,借助麦哥的势力弄他。” 听秀秀的话,心中更加疑惑,梁凤书马上问道:“秀秀,我们是一家人,我们一起为他们报仇是应该的,你怕什么?” 秀秀低下脑袋,难为情地说:“上上个月,在我们总店里,有个人来找过我,当时正好黑仔也在店里,那人劝黑仔不要跟着麦哥你,被黑仔臭骂一顿赶走了。后来就有一个叫阿东的人让人送花到店里来给我,并在卡片上留言,说我跟着黑仔这样的人不值得,我没有理会,也不知道这个阿东是谁,只当是有人想追我。有一次打烊时黑仔来接我,看到我扔在垃圾桶的花,他才提醒我,说这个阿东可能是佛爷的话事人。” 梁凤书眉头紧锁,看着秀秀:“只是这样吗?你是不是见过阿东?” 秀秀突然大哭起来,边哭边说道:“我真傻,是我害死了黑仔和我的女儿,呜呜呜……” 我和梁凤书都惊奇不已,急迫想知道秀秀为何这样说。 等秀秀情绪略微缓和了,她流着泪告诉我们。 这个阿东看着英武挺拔、帅气阳光,让人给秀秀送几次花以后,见秀秀没有任何回复,他便找到店里去,每次去的时候也都表现得很绅士,找秀秀说几句话,走时买下很多糕点,给秀秀留下一封信,信里都是写的如何爱慕秀秀的话。 秀秀和黑仔早已没了激情,但彼此还爱着对方,加上女儿晶晶甚是可爱,破落日子都挨过了,有了自己的事业,秀秀也没有想过要离开黑仔而另寻高枝,但面对阿东炙热的情书,加上阿东的外表,秀秀还是有些心动,每次看完信以后,悄悄撕掉,不让黑仔知道。 在六一节前几天,阿东又到店里去,邀约秀秀六一节带着女儿一起出去玩耍。秀秀虽然听黑蟒仔告诫过不要理会阿东,但看阿东也不像那些个混混无赖,秀秀没有提防,也是为推脱阿东的邀约,说六一节自己要看店,自己老公一早会带女儿去儿童乐园玩。 说着,秀秀抱紧梁凤书大声哭起来:“呜呜呜,我真没和这个阿东约会过,我是不可能背叛黑仔的,我们一起走过了那么艰难的日子,后来哥和嫂子给我们开了店,日子过得这样好,我不可能会害自己的啊!我看他每次买的东西多,不想失去他这个客人而已,没想到六一节他们就出事了。庞枫把他们出事的经过告诉我,我就能想到,黑仔、小芬他们带晶晶去玩,外人要是没提前知道,不可能埋伏在那里,就是我告诉了阿东,是我害死了他们啊!” 简直让我匪夷所思,怎么都想不到还有这些事情,想要在儿童乐园门口厕所提前埋伏,伏击黑蟒仔并绑走晶晶,没有提前得知消息,不可能做到。 当初我和梁凤书都判断,是黑蟒仔手下哪个让我们去大冲村的小弟出卖了我们,没想到秀秀无意中透露了消息。听秀秀这样一说,问题也就清楚了,消息还真就是这样漏出去的,这个阿东大有问题。 梁凤书不停地安慰秀秀,劝慰说事情已经这样,把这个阿东翻出来也不是难事,至于走漏消息的事情,我们以后再不要提了。 我的心里很惶恐,想不到女人在和自己老公失去激情后,一边还相亲相爱,一边又会对别的男人的殷勤充满幻想,这不是和男人一样吗?总觉得家花没有野花香,终究难免付出代价,只不过秀秀因此付出的代价也太惨烈了。 第620章 一念之间 这座城市的诱惑太多,想啊,以秀秀的窈窕貌美,她要是不深爱着黑蟒仔,早可以靠上一个港商过衣食无忧的日子。 以我推断,秀秀不是一个愿意为钱而不要名分的女人,她想要拥有独独属于自己的爱情,所以才和黑蟒仔一路相依着艰辛跋涉。有了女儿,日子也好了,黑蟒仔面对她时也没了激情,年纪轻轻就荒芜了美丽的身体,使得年轻貌美的秀秀心生旁骛,对这个世界重新充满了幻想。 秀秀的一念之间,害得老公、女儿跌落黄泉,还连累了小芬,她不能不长期独饮愧疚和自责,然,终究也于事无补。 一直以来,我和梁凤书的防范意识极其严密,佛爷想要从我们家里人身上突破,那是做春秋大梦。小芬和露露都是欢场中爬出来的人,和我们相依这么些年,懂得一切来之不易,加上梁凤书约束有方,她们早已没有了幻想,对我和梁凤书不会有丝毫隐瞒,更不会背叛。 肖玲玲和我青梅竹马,我把她从炼狱里解救出来,佛爷也不可能从肖玲玲身上下手;贡布和平措两兄弟也不会上外人的当,凡事都会想我和梁凤书汇报,佛爷也无法离间得手。 想不到佛爷会从秀秀下手,让我们损失惨重。 我和梁凤书都明白,此时责怪秀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或许经历这样的事情后,以后秀秀对我们的情感更加坚不可摧,只是可惜、可怜几条鲜活的生命,这繁华的异乡又多几个野鬼。 梁凤书一番劝慰,秀秀总算是平静下来,只脸色苍白如雪,眼里全是惶惶不安。 我站起来:“走吧,秀秀,我们下去吃饭,你都好几天没好好吃东西了吧?这不是你的错,是那老东西的错,他那样狡猾,你怎么防得住?关于阿东给你写信的事,不要再向任何人提及,我和凤书也不会提,这个阿东让我来对付他。” 秀秀颤颤巍巍站起来,突然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哭泣道:“麦哥,嫂子,是我害了自己的男人和女儿,是我害了小芬,以后我愿意当牛做马,我这辈子全交给哥和嫂子做主,只求你们灭了阿东那狗东西,让他们酒泉之下得以安宁。” 梁凤书拉起秀秀,长叹一声,抽出几张纸递给秀秀,自己也抹泪:“我们是好姐妹,是一家人,以后再不要这样了,阿东交给麦子去办,放心吧。” 从酒店叫来好些菜,露露又炖了鸽子汤、煮了海鲜粥,满满一大桌。 秀秀埋头吃饭,大家也都无心谈笑。 饭后梁凤书陪秀秀上楼去梳妆。 庞枫问:“麦哥,秀秀现在去店里能行吗?” “没问题吧,有事可干或许好一些,总比呆着瞎想好。庞枫,拳馆的阿东你了解吗?他现在在哪里?” 庞枫马上显得紧张兮兮,低声问道:“哥,你是怀疑秀秀和阿东有什么吗?是不是听说了什么?秀秀不是这样的人,她不可能害自己老公和女儿的。” 听庞枫的语气,显然他以前就知道阿东常去店里找秀秀的事,可他又是如此坚定地相信秀秀不会干出轨的事情,这是极其怪异的事,在这城市里,天堂和地狱常常难以辨别,面对诱惑,难免有失足的时候,他为何就能如此坚定相信秀秀不会出轨呢? 庞枫估计感受到了我的猜疑,马上解释说:“我和黑哥以前就怀疑过这个阿东是佛爷的人,阿东送花到店里给秀秀这事,黑哥也知道,只是阿东没什么过激行为,我们也不好判定他到底是哪路人。” 我回答庞枫:“跟秀秀没有关系,这个阿东是拳馆的人,娇妹应约在拳馆和龙刀比赛那晚,这个阿东和他一干小弟就没出现,这不是很怪异的事吗?这几天警方也没有理由抓捕阿东,我想,他真就能干净得了吗?” 庞枫长嘘一口气:“哦,这样啊,倒是哦。以前他和那帮小弟住在南山图书馆附近,小廖带人在巡店,我让阿华和耗子去打探一番,很快就会有结果。” 见我点头,庞枫马上叫耗子进屋,吩咐他带人去打听阿东的下落。 秀秀打扮好下楼来,妆容掩盖了大半憔悴,变得清秀的她更显得风姿绰约。 梁凤书吩咐庞枫送秀秀去店里,好生照看秀秀,特别要主意安全,庞枫欣然领命。 庞枫和秀秀刚走,露露瞅着门外说道:“庞枫对秀秀早就爱慕吧?这下倒是遂愿了哦。” 肖玲玲不屑地骂道:“都快生孩子的人了,还真有八卦,人家刚死了老公和女儿,又要急着嫁人吗?” 露露哈哈大笑:“哎呦诶,我的玲玲妹妹哦,你来这城市也有几年了,怎么还这样单纯?生活这样匆忙,哪有心情和时间伤心,能活着就不容易了。嗯嗯,除非你对这城市厌倦了,就算厌倦了,你也没时间伤心。” 肖玲玲正在擦饭桌,用力地敲着桌子说道:“哥,嫂子,露露姐应该天生就是没有良心的,等她生了孩子,把她分出去,反正她也不会为谁而伤心。” “放屁,你才没有良心,我给你说啊,别仗着你是和麦哥一起长大的人,想欺负我,没门儿。”说着,露露一手摸着高高隆起的肚子,一手拉着梁凤书:“嫂子,玲玲欺负我这个孕妇,你也不教训她吗?” 梁凤书故意用阴阳怪气的语气说道:“欺负你?你别仗着怀了孩子就欺负贡布才是,自从平措跟着麦子出去,贡布在家里都快变成你的奴才了,玲玲说得对,你怕是真没长良心吧?” 贡布傻傻地说道:“嫂子,露露没有欺负我,她对我好得很。” 梁凤书甩开露露的手:“得意去吧,等孩子生了你才知道。麦子,上楼我给你说点事情。” 露露大声笑说道:“嫂子要欺负麦哥啰,你可别把麦哥渣干了,也好让他有点力气外面耕种去啊!” 梁凤书拉着我快速到卧室,我想到黑蟒仔一定是荒芜了秀秀,才使得秀秀对阿东有幻想,自己可不能让我老婆梁凤书也荒芜了。不等梁凤书开口说事,心急火燎地把她按倒…… 大汗淋漓以后,梁凤书心满意足地看着我说:“你要让我荒芜了,我也找一个阿东去。” 第621章 越南帮落网 提起阿东,娇妹、汪朝和、钟川葵都恍然大悟,对这个行事低调的人倍感忽略。 或许阿东干得最明目张胆的事情,就是追求秀秀了,他拿准了已婚女人的心态,利用秀秀不敢张扬的心理,这和男人在外偷了腥不敢张扬是同样道理。 秀秀在我和梁凤书面前那样自责和懊悔,我想,或许她和阿东还不只是情书来往,事情严重到害死了丈夫和女儿,她更不敢承认与害死自己丈夫和女儿的人有染。 我和梁凤书当着秀秀的面保证过,不把阿东和她之间的事情说出去,可娇妹、汪朝和、钟川葵都用怀疑的眼色看着我,不得已要把事情来龙去脉告诉他们,叮嘱他们不要说出去。 想梁凤书和露露关系那样好,家里的人恐怕也都知道了秀秀和阿东的事,庞枫也知道,大家看秀秀同时丧夫丧女的凄惨,不好说什么而已,只可怜小芬成了陪葬品,小芬还那样年轻。 钟川葵用异样的眼光瞥一瞥娇妹和雪儿,深深长叹一声,含笑不语。 雪儿正在泡茶,娇妹挨着我坐在雪儿对面,汪朝和在我这头做着,钟川葵坐在另一头。 娇妹对雪儿使使眼色,雪儿马上阴阳怪气地说道:“钟哥,哦,钟姐,你是不是觉得女人就是祸害?你算祸害还是非祸害呢?” 钟川葵愣一下,看看我。 我马上表态:“别看我,我觉得女人是最可靠的人。” 汪朝和叹一声:“唉,川葵,你怎么老是爱往枪口上撞呢?” 钟川葵娘兮兮地站起来,扭扭腰,掰着手指说道:“我也是女人,姐妹们何必误会我意思呢?我现在就去拿了阿东来,大家共审。”说着就要走。 想这钟川葵在洪培钟身边呆久了,一般人他毫不顾忌,用他的话说:“帝都顶着乌纱帽的人满街都是,有什么大不了。”这和当初齐爷还在世时,佛爷他们的嚣张一样。 我立刻阻拦说:“别动,在来的路上,庞枫已经电话告知我,阿东现在住在南山别墅,和林董一个小区,那地方看似清幽,其实很扎眼,我们凭什么拿阿东?他可是把自己弄得干净得很,要是报警反打我们一耙,佛爷在府里的内线还不趁机弄我们吗?” 汪朝和说:“是啊,是啊,麦少说得对,我们住处有监控,他的住处也肯定有,这事还得从长计议,如果阿东真是佛爷在这里的话事人,我们轻易还动不了他。” 因有钟川葵和汪朝和在,娇妹也不好和我太亲密,只懒洋洋说道:“是啊,我们得听麦少的。” 钟川葵看看娇妹,欲言又止,还是坐下来。 我知道,钟川葵认为娇妹是他老板洪培钟雇请来的人,应该和他站在一边,只是他孤立无援,也不好在我们面前表现出来。 正不知该如何行动,我电话响了,肖志程打来的,他在电话中显得很是兴奋:“麦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越南帮抓着啦,抓着啦,一个没跑掉,你的朋友在九泉之下可以瞑目了。” “什么时候的事?” “刚刚,在边境山里抓的。” “鑫仔和王怀音他们呢?走私的事有新的线索了吗?” 肖志程在电话中,情绪一下变得消沉:“麦少,这事当面说,我带着人连夜押解他们回去,明天晚上能到,我们还是到步履包间吧,明晚十一点。” “肖队长辛苦了,明晚给你接风洗尘。” 电话内容告诉他们,谁也没觉得惊喜,我们都知道,越南帮只不过是被利用的工具。 汪朝和只是淡淡说一句:“也难为他了,赶到边境去抓这几个人,又是一大功。” 钟川葵完全忽略越南帮被抓的消息,望着窗外梅雨间歇里的骄阳,眼睛虚成两条缝,目光好像已经伸到苍穹尽头,念叨着:“阿东、巫师和采姐才是关键,然后是王怀音、金紫,没了这些人的帮寸,老东西的路子也就断得差不多了。” 自从钟川葵和汪朝和参与进来,娇妹的话变得如那戈壁荒漠中的绿影,寥寥无几。 “一个是洪老的贴身侍卫,一个是林董的警卫队长,这几天也没见什么成果,唉,不如麦少这个肉鸡,起码他拿下了曹老二、断手兄弟、蛇仔、青子、老严,你们聊吧,我要回房间瑜伽了。” 娇妹的语气如清风击水,柔柔的,却荡起涟漪。 也不等搭话,娇妹自顾离去。 雪儿蹭的一下站起来:“姐姐,等等我,我给你护法。” “诶,这话算怎么一回事?我们怎么啦?你不也没什么成果嘛……”钟川葵恨恨说着,娇妹已经飘然而去。 看着消失的背影,我劝说道:“娇老大就是这个脾气,说我是肉鸡,我不也没计较嘛,川葵,别当真。” “怎么不当真?她的意思是,我这次来竟是没用还添堵的了,这话要传回洪老耳里,我作何交代?” 汪朝和嬉皮笑脸地说道:“是不凑巧啊,川葵,你也别急,如今都是硬骨头,要慢慢啃。” 汪朝和的话让我摸不着头脑,故意反问他:“汪队,你这话什么意思?我以前都是捡的软柿子捏?断手兄弟、蛇仔、青子他们那个是软柿子?我都差不多死过几回的人了,你这样看我,算了,等林董回来,我当面像他请辞。” 钟川葵马上娘里娘气地说道:“呦呦呦,看起来,麦少和娇老大是穿的一条裤子啊,我和汪队倒像是多余的了。” 汪朝和一下没了精神,松垮垮地窝在椅子里,漫不经心地说道:“川葵,他两个这是逼我们干出一些成绩来,你还看不出来吗?”又看看我:“我的麦少,要怎么干,你倒是发话啊!” “我能发什么话?找得到人的不能动,能动的找不到人,屁也没有。” 汪朝和硬生生杠我一句:“可以啊,林董回来你去面辞呗,齐爷的仇算了,小语和遇儿真是苦哦,当父亲的都不给他们报仇雪恨,九泉之下如何瞑目?” “哈哈哈。”钟川葵笑起来,翘起食指指着汪朝和:“这句好,今天就这句好,唉,小语是爱错了人啊,孩子也是投错了胎,生死有命,可当爸的也真就这样认了,真是海量啊!什么仇都能海涵。” 见我红着眼睛瞪着他们俩,汪朝和马上起身做到泡茶的位置上,给我倒一杯茶,笑呵呵说:“对不起,麦少,对不起。”又给钟川葵使眼色:“川葵,你怎么也不提醒我?这样的事能玩笑?” 钟川葵立刻给自己脸上一耳刮子,伸手又给王朝和脸上一下:“是,是,唉,麦少算是好脾气,换个人,我们这玩笑话可得喝一壶的。” 心里的伤被拨开,脑子里瞬间跳出来一个主意。 第622章 为金树山设局 提及小语,胸中的悲怆磅礴而来,如那平静的水面突起滔天巨浪。 日久的思念一直折磨着我,老谢一直没给我小语的具体情况,我只知道她还活着。 相信小语还活着,不只是因为老谢说她还活着,还因为我也希望她还活着,为此,已经给老谢秘密汇款几次,我的私房钱、加上能想办法搞到的钱,全都给老谢汇去了,也因此弄得梁凤书那里捉襟见肘。 小语和梁凤书在我心中都是纯情无暇的美丽女人,小语无心机,更让我可怜,想她自小生活在富贵荣华之下,庄园尽毁以后,她该是如何的落魄、凄凉,她倒成了无根浮萍。 谁的心中都应该有最起码的同情心,我也一样,有正常的情感和正常的思维,总感觉以前没能给小语足够多的爱,对她和对孩子,我或许都太过势利。命运捉弄,假如能离开梁凤书,和小语双宿双飞,结局又会是什么样? 伤被翻起来,往事历历在目,记起小语对金树山的评价:“荒淫无度,真真是一个下流货。”随之也想到,既然洪培忠派钟川葵来协助破佛爷,他必然有非凡本领,能在洪培忠身边十几年,一定是有过人本事的。 我忍住悲伤,把灵机一动跳出来的主意说出:“川葵,你说得对,阿东和采姐才是关键纽带,然后是王怀音、金紫,可你忽略了一个人,金树山。” “金树山,金树山……”钟川葵立刻来了精神,站起来踱步反复念叨,忽地一转身看着我:“麦少,再细一点,我这里或许就有了。” “阿东、采姐不好动,王怀音、巫师找不到,金紫我们这时更没法动,佛爷还不知沉在哪片海里,唯有金树山,如果能在他身上做文章,会怎么样?金紫当然不会亲自出手,会让佛爷想办法,老东西会派人出手,会派谁?阿东、龙刀、巫师、王怀音?只要出手,我们就不用这样干等着了。” 汪朝和急迫提醒说:“麦少,固然金树山年轻易冲动,可怎么给他下套?你这还是报仇的路子,仇要报,可佛爷古董运输通道的事也不能丢啊!” “你啊,上阵杀敌是一把好手,脑子确实钝了些,只要仇报了,老东西的通道还能不断吗?连老东西全家都得玩完。”说道报仇,我不由得咬牙切齿。 钟川葵兴奋地说道:“有了,麦少提醒得好,妙处就在这了。我认识一个人,让他出面,在澳门或者香港给金树山做一局,赌艳局,金树山最爱玩儿的。” “什么叫赌艳局?”我是第一次听这三个字凑到一起,不由得好奇。 钟川葵坐下来,解释说:“所谓赌艳局,至少两方参与,多则七八方,各方花钱弄些年轻漂亮的模特或者小明星,每一轮各方派一个出来,输了脱衣服,一方脱光,衣服剩最多一方的参与者可以对脱光者任意行事。”说着,钟川葵掩口笑道:“还得看谁身体好啰,嘻嘻嘻。” “恶心。”汪朝和两眼翻白。 钟川葵掰着手指:“这有什么恶心啊,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收了钱的,规则在事前都讲好的,有钱的图个乐,甘愿的挣着钱,我觉得这是双赢啊!” 说得我都心动了,想不到有钱人玩得这么花哨,又想,只是这个局,怎么弄这金树山呢,连忙问:“川葵,需不需要你参与?” “我参与干嘛?目的是引金树山出来,我当然得在他们越好的地方提前埋伏,这事我来办,我我们要讲好,你们可得随时支援我。要是他们几方围我,我就是有三头六臂也得见阎王。” “好!”汪朝和一拳擂在茶桌上,震得茶杯蹦蹦跳,兴奋溢于言表:“我出人,麦少也能说服娇老大配合,这事只要你川葵起头,我们全力配合。” 钟川葵站起来,拿出电话晃一晃:“说定了啊,你们全力配合我哦。” 我和汪朝和再三保证,钟川葵便到旁屋里去打电话,隐隐听得,他打电话用得是英语。 肖志程风尘仆仆赶回来,面色疲惫,情绪却很是高昂,真如汪朝和所说,他在自己的功劳簿上又添一笔光辉。 依照肖志程所说,警方没有证据缉捕王怀音,无论是黑蟒仔、小芬、晶晶的死,还是香蜜湖午夜古董案,都扯不上王怀音。寄希望于越南帮招工,牵连上王怀音几乎不可能,最多能牵连上鑫仔,还得越南帮配合招工。 要从越南帮入手,联系上古董偷运案,关键人是鑫仔,可肖志程说,从掌握的证据来看,是有人在背后控制,就算抓到鑫仔,他也完全有可能不知道古董偷运案的内核,最多是知道有这么一件事。 如果整个事件的操纵者是佛爷,那他做得滴水不漏,越南帮只和鑫仔联系,不知道古董偷运的事;偷运古董这帮人,也是通过神秘中间人,不知道劫持小芬和露露的事。 当晚在拳馆里,鑫仔配合拳馆尽量拖住我,拳馆也因此被暂时查封,但没有任何理由抓捕龙刀等拳手,无法证明拳馆跟劫持小芬、晶晶和古董偷运有关联。 警方虽然知道了佛爷是这些年偷运古董出境的最大黑手,可佛爷早已因为廖建山和郭越的被杀而通缉,如果能抓到佛爷,就算没有古董偷运案,也够判他死刑,问题在于找不到他的藏身处。 为了给肖志程接风,我从家里拿出两瓶珍藏的柏图斯,本希望肖志程能给我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不曾想全无价值。 午夜迷情,红酒香醇,我的心却没有一点欢悦感。又想,我本是这座城市的外乡人,为何要陷到这样深,想离开都没了退路,小芬死了,下一个会不会是肖玲玲、露露、梁凤书呢? 佛爷的手段太过狡猾,简直堪称坚不可摧,打掉了断手、蛇仔、青子、老严,佛爷依然牢牢控制着事态发展,回想起廖建山、郭越、陆溪楠、耀仔、北仔、阿虎、黑蟒仔等等皆死于佛爷之谋,我开始害怕了,害怕我活不到报仇那一天。 第623章 幽怨迷情 钟川葵为金树山设的局安排在六月底,地点还没有落定,钟川葵也没法完全掌控,只好先等着,有希望总是好的。 梅雨没结束,林迪薇南下归来,她的生日是六月二十一,想是要赶在生日前回来和我一起过。 对于生日,我是毫无任何特殊感觉的。小时候因为生活在贫瘠的山村里,生日,对于我来说好像没有任何特殊意义,李瞎子最多是在生日这天给我煮一个鸡蛋,就算是对长一岁的提醒了。 以前我盼着林迪薇能早些回来,我和她之间的情感复杂得无法对旁人说起,只汪朝和、阿秋夫妻俩等几个人知晓。 或许我的爱情之路天生许多分岔,本以为梁凤书会是唯一,后来又有了小语,再又爱上成熟的林迪薇,不想又有了娇妹,我竟成了在各岔路来回奔命的‘耕牛’。 我是真心爱着她们,无法做选择,陷落至此,我必须要估计她们的感受,梁凤书倒好说,她不管我外面的事,她也能感受到我对她的爱,也就罢了。 最让我无法释怀的是娇妹,她虽然不明刀真枪地抱怨,以她的智慧,一定猜得出我和林迪薇的深层关系,林迪薇回来以后,我陪她的时间肯定会大量减少,当我不在她身边时,她又会是何面貌? 夜风徐徐,蛙鸣合奏,城市的霓虹映在玻璃窗上,隔着一扇窗,夜好似安静得还是在小时候那个僻远的山村里,只那些荧荧灯火昭示着身外的繁华。 我还是要说出来:“娇娇,林董明天就回来了,我们一起去机场接她吧?” 娇妹不马上回答我,从我怀里撑起来,斜依在窗前,两眼盯着我,眼睑像窗外飞蛾的翅膀一样忽闪忽闪,目光中满含着无法启齿的委屈和心酸,直看得我心快要破碎,却不说话。 我也心慌意乱:“要不你还是不去了吧?我和汪队长去接就行,川葵要去,我也不拦他。” “我为何就不能陪着你去接她呢?我出的力少吗?还是我不配去接她?” 娇妹的话轻柔如烟,在空气中弥漫开悲凉的怨惜,使得我不忍心回答。 “好,那就一起去。” “先不让我去,又要我一起去,真就你说了算吗?”说着,她转头来幽怨地看着我:“麦子,你算过什么狗屁?世间就你一个男人了吗?我就这样恬不知耻?” 不等我说话,她红着眼眶大步离去,卫生间的门“砰”一声响,就像寂夜里响起枪声,击穿我的胸膛。 我以为她是不在乎我与其她女人的,一直以来也没见她如此大张旗鼓地表现出委屈来,让我不知所措,只盯着卫生间的方向目瞪口呆。 接着,又听见卫生间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相必是她在扔东西,我吓住了,不敢起身去敲门。 在我的心里,娇妹是浪荡江湖的顶尖女杀手,我的一切早已告诉她,她不应该会如此计较的。也一直记着她说‘以我为家’的话,只当是她温存之间说的情话,作为一个‘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女杀手,应该很洒脱才对。 我从没想过自己要做陈世美,更不想做负心汉,我希望我和身边女人的关系,就像我和露露、小芬一样,做特别知心的朋友,各自心中留存着幻想,但永远不要发生什么,可好像很难,难道说男人和女人之间必须要有这层关系吗? 记得女作家苏青曾在论女人的散文中说过,大概意思是女人没有不好色的,本能的快乐,女人可能比男人更需要,只是女人碍于情面,不好直接表达,没法像男人一样主动出击。 我和娇妹已经有了夫妻之实,回头已是万丈深渊,以我对娇妹的了解,不爱,便会是死敌,以她的本事,我没有任何资格做她的敌人。 以前小语也常常发脾气、摔东西,可我从不这样担心害怕过,小语不过是孩子脾性,气头过了完好如初,必定小语是单纯纯真的。 推开窗,略微潮湿的夜风蜂拥而入,还是觉得沉闷难耐,厚重的窗帘被夜风吹得噗噗响,和着窗外树梢的呼啦啦声响,捣得我更加心神不宁、坐立难安。 想着还是得去安慰她,以我对女人的了解,女人发火后,要是不说点抚心的话,她的火会越烧越旺,但刚发火时不能阻拦,不然情绪会借势升腾,想啊,人真他妈的难,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可光阴都花在心绪斗争上了。 又响起小语说过:“时间怎么都会过去,什么都不做不也会过去吗?” 哄女人最好的方式是真刀真枪地干,我深吸一口气,拿出破釜沉舟的决心,装着急匆匆推开卫生间的门,不顾一地狼藉,紧紧地抱着她,她怒气冲冲地挣扎,挣扎几下后,双手撑着洗手台…… 不敢草草了事,为消减她的怒火,我得好好地耕耘一番,不惜挥汗如雨…… 当我们都奄奄一息地靠着浴缸坐在地上时,她用脚把地上琳琅满目的瓶瓶罐罐一扫,依然带着怨气地说道:“麦子,你就这事厉害,唉……” 叹息着,歪在我身上,她怒火已灭,变成可怜兮兮的羔羊,呢喃着:“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林董的关系,你也真是不知足,把人家小语占了,还和小语姑姑这样,还好不是小语亲姑姑,不然你真是一点道德都没有了。” “娇娇,说实话噢,我是真不想这样,我自己也弄不清怎么就是这个局面,我承认,我和林董确实有那种关系,你也替我想想,我当初一个山村娃子到这城市里来,好不容易靠上齐家这棵大树,我能拒绝吗?离家千里来讨生活,不就是为了活得像个人吗?” “那你家那位就一点不计较?” “哪里敢让她知道这些啊?” “算了吧,你也太小看女人,你不知道么,女人的直觉非常准,你家那位也是装糊涂而已。” 听她这样说,我的心里一颤,难道梁凤书一直都知道我在外面的事吗?她一直忍着?又一想,梁凤书应该是不知道的,这样想,心里会好受很多。 “照你这样说,林董直觉也很敏锐,我和你的关系瞒不了她?” “切,你当汪朝和他们是效忠你吗?他们什么事不告诉林董?” 第624章 阴柔相戒 她伸手打开浴缸的水龙头,哗啦啦的水声响起来。 “林董在我之前,我可以不计较,我只问你,你和林董,只是为了她的权势吗?” 这是对灵魂的拷问,我都不曾让自己仔细思考过,我认为我是真心爱林迪薇的,她不只单身,还是一个特别洁身自好的女人,也是她的身份和地位架上了。 “唉,最开始是,后来不是,如今她和我同仇敌忾,我要为我的孩子和小语报仇,她也要为齐家报仇,是这样吧。” 一边说,我一边观察娇妹的神情,担心她又突然火起来,见她怒目而视,我忙解释说:“你放心,我不会再有别人,我和林董已然如此,我不能负她,可我更不能负你,还是我以前的话,如果非得选一个,我宁愿和你浪迹天涯,但得报仇以后。” 她很是认真起来:“真的,报仇以后你只和我?我们一起离开这里?” “嗯嗯。”只好答应,心里想着,等报仇以后再说吧,前路凶险,能不能报仇还难说,先活下去,这是最重要的事。 “要是你说话不算数呢?” 不等我回答,她自顾说道:“你要说话不算数,我会宰了你。” 我一手搂着她,一手反伸在浴缸里试试水温:“娇娇不会这么狠心的,况且,宰了我,谁伺候你呢?” 她把我一推:“放屁,三只脚的蛤蟆难寻,两只脚的男人满街都是,没了你,男人都绝种了么?说,刚才的话,你是不是搪塞我的?” “不是,绝对不是,我那敢搪塞你啊,我的女侠。”说着,我把她抱入浴缸里。 林迪薇到机场那天,娇妹说自己感冒了,也好似真的感冒了。 回到南山别墅,拉着林迪薇上楼进房间,好似有许多话要说,却先顾着快乐,她更是如久旱逢甘霖,磅礴不可抑。 酣畅淋漓以后,林迪薇阴柔地说道:“以后,少跟那个娇妹来往。” “这,姑姑,她可是我们对付佛爷不可替代的人选啊,不来往,怎么……” “你别装糊涂,我说的不来往是什么意思你不懂吗?” 林迪薇的话里飞着密密麻麻的针。 “姑姑,她是一个女杀手,我敢和她怎么着呢?眼下不是得报仇嘛,我干女儿晶晶和小芬他们都死了,下一个可能就是我,那还有心思想别的。” “好,好,好,麦子,姑姑知道你难受,我何尝不是?你放心,我已经给汪朝和他们下死命令,再不让你的家人受到伤害。不过,你也别在我面前装委屈,你和娇妹要没事,打死我也不相信。” “姑姑,我就那么优秀么?连她那样的女魔头都要许身于我?” 我倒在她的肚子上趴着,摆出撒娇的模样。 她手抚着我的头,长叹一声:“唉,麦子,你是极聪明的人,姑姑的话你是明白的。娇妹那样的人没什么顾忌,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况且,她本是老洪雇请来的人,我们只可是合作关系,还是保持距离的好。” 说着,她一个指头在我头上一戳:“你啊,也不想想,娇妹那样的身手,你要真是和她陷深了,我想要保护你都难,你麦子也算是个英雄,可别死在女人床上哦。” “知道了,姑姑,我什么都听你的。唉,也不知道小语怎么样了。” 林迪薇立刻激动起来:“老谢没有联系你吗?” “联系了,只说小语正在康复中,可我也没听到小语的半句话,姑姑,你说小语为何不和我们联系呢?” 我仰头看林迪薇,她眼眶红了,瘪瘪嘴,忍住没有哭,颤颤巍巍说道:“麦子,你不知道么,那样的大火中活下来,不只外表烧伤严重,呼吸道也会严重受伤,我想,小语可能已经不能说话了。” 我也伤心起来,起身往小厅里去,点上雪茄,悲从中来。 雪茄过半,林迪薇洗漱完出来,挨着我在小厅坐下,头歪在我胸膛:“麦子,别伤心了,老谢不会骗我们的,小语还活着已经是万幸,伤得重,康复需要很长的时间,有老谢夫妻俩照顾她,我们可以放心的。” “姑姑,你说小语该是多难过啊!我和你都不在她身边,就算是疗养,也可以到我们身边来吧,这样起码能时时见着,也该宽心一些。” “你这样想没错,可我觉得老谢他们是对的,眼下还不能让别人知道小语还活着。汪朝和没和你说过遇袭的事么?阿秋已经查出些线索,可能是白家雇请的人,要为白兴堂、白楼父子报仇,现在啊,我们的敌人更多了,大意不得啊!” 我心想,这是你们齐家和白家的仇怨,硬生生把我拉入其中,变成‘我们的敌人更多了’,这样想着,感觉自己还是一颗棋子,望着窗外夜色尽头上港口的灯火,心中无限苍凉,我能怎么做呢?已然是脱不了身。 “佛爷,现在又多出白家,还有金家也要对付,姑姑,事情好像越来越难了啊!” “是啊,虽说我和老洪达成精诚合作,可我信托基金的协议已经签了,老洪还是怕我做大,每年捐出百分之七十五收益,余下的收益只够勉强维持我们的现状,唉,只要能找到庄园爆炸案的真凶,也是值得的,麦子,我们能坚持下去。我哥的名声和骨灰都落定了,余下只是报仇,我啊,反而轻松了许多。” 我心里想着,林迪薇如此漂亮,北上这么久才回来,老洪能和她达成合作,指不定是她对老洪使了美人计也未可知,可我是不能过问的。 见我沉默不语,她又幽幽说道:“麦子,明天我让汪朝和他们去把老代的骨灰领回来,准备一下,就这几天吧,我们飞杭州,按老代生前的愿望,安葬在钱塘江畔,我已经让阿秋派人去找一块好墓地,也算了一桩事情。我也想去看看自己的故乡,虽说父母尸骨早已不只去向,我还是想给他们修个墓地,就和着老代一起,以后也有个祭拜处。” “危机四伏,这次去杭州,要娇妹她们跟着吗?” “要,老洪要到杭州,娇妹是他的人,我们得带着,还有那个钟川葵。” “啊!我们都去杭州了,这里怎么办?” “看你心眼小的,当然得留人保证你家人安全啊,娇妹那边去两个人就可以了,这些事情,明天你和阿秋商量吧。我想啊,白家父子虽然已死,但白家的财势还在,白兴堂的母亲裴夕若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这次去杭州,还真得好好谋划才是。” 第625章 林迪薇生日 平措急匆匆把我从睡梦中催醒,在我耳边说:“还不快起来,林董今天生日,她派人去请嫂子他们啦,要嫂子看见你睡在这个房间,那还了得。” 吓得我从床上蹦起来:“啊!” 我还在惊魂未定之中,平措又说:“哥,别说是我叫你起来的。”说罢,快速窜出门去。 来不及思考许多,马上把我在林迪薇房间的东西收拾到隔壁房间去,从厕所到小厅,小到打火机也不能放过。收拾妥当,仔仔细细查看一番,又躺在好久没人睡的床上睡出痕迹,再坐到小厅里翻开几本书,点上一支雪茄熏一熏。 想啊,林迪薇是个自命不凡的清高人,从不曾在这南山别墅里请客摆宴,就是肖志程那样的人来访,她也是很厌烦的,今天是着魔了吗? 百思不得其解,回想起她回来这几天的絮絮叨叨,总是提醒我要洁身自好,难不成她开始醋意大发啦? 洗漱一番下楼去,见客厅里已摆上好些果盘与糕点,靠墙的台子上放着好些红酒香槟,还有好些高脚杯,却空无一人。 雷阵雨后,湿漉漉的花园里弥漫着鲜香的泥土味,围墙外浓密的小叶榕树枝叶啪嗒啪嗒滴着雨水,阳光在东方的云隙里伸出几缕来,城市上空乌云如滚滚洪流,远处的海湾黑脸对着天。 平措在门外侧面的大伞下站起来,嬉笑着:“汪队他们出去了,林董在游泳。” “麦少起来啦!快来,陪林董游几圈。彤彤,别楞着啊,去把麦少的游泳衣取来。” 阿秋身穿连体蓝色游泳衣,头戴白色永帽,站在游泳池边故意大声地喊着,显得很兴奋。 半年多不见彤彤,她容光泛发,看着好似高挑摇曳了,只是依然闷闷地,带着羞涩。 “起来啦。”林迪薇在水里抬头看看我,又闷头继续游。 我靠近阿秋,低声问:“今天姑姑生日,有什么特别安排没有?” 阿秋看看我,不回答我的话,催促道:“快去换衣服吧,难得林董高兴有兴致。” 我只好装着什么也不知道,接过彤彤双手递上的泳裤,去泳池旁小屋里换了,一头扎入泳池里,感觉一泳池装的都是老陈醋。 刚游几个来回,林迪薇趴在泳池边,笑说道:“房间都收拾好了吧?” “啊,收拾了。” “这个平措也真是的,这么早就去告诉你,我想让你多睡会儿的。” “姑姑今天四十岁生日,应该要好好庆贺一番。” 她仰起头,摸一把脸色的水,笑眯眯地看着我:“啊,是啊,四十岁了,按虚岁算,四十一了,麦子,我是不是老啦?” “没有,姑姑还和我初见时一样,绝色芳华,光彩夺目。” “真的?” 我凑到她耳边:“姑姑多美啊,要不是她们看着,我都忍不住要在这里……” 她从池沿上抽回一只手,在水里捏一把我的泳裤,仰头笑着:“你是铁打的么,昨晚那样折腾,现在又还真起来了。” 娇小玲珑的林迪薇也真是诱人,一点看不出是中年女人,特有的成熟丰韵反而让我着迷,总感觉她每一寸肌肤都透着芬芳,一见到她,就想着融入她的怀里。我不觉得自己是那些书中所说的念母情结,应该是对这种满含着慈爱的美艳深深迷恋。 “姑姑别累着,我们换衣服去吧,一会儿他们也该到了。”我想着让她快些结束游泳,要是梁凤书来看到我和林迪薇在泳池里,还不知道会联想成什么样子。 在浴室里我和她快速结束,林迪薇也没说什么,浴室出来以后,她把我和她的房间都看了看,闷闷说道:“我请他们来吃饭,他们也不会来房间里看吧,只不过你收拾得挺妥当的,真是有心。” 我拿起润肤露帮她全身涂抹:“姑姑别多心,没几个人有姑姑的修养,今天是姑姑的好日子,当然得妥当。” “嘻嘻嘻,看把你为难的,我是想着这半年都辛苦了,借着我的生日,慰劳慰劳他们,也好让你有面子一点。唉,我离开的这些日子,弄得伤亡这么大,我也十分愧疚,可我也不能让他们死而复生,又能做些什么呢?” 我心里清楚,她的话不假,但不全是这意思,又想着,她不会故意要让我难堪,不过是想敲打我,让我要洁身自好,别和其他女人朝云暮雨。 或许正如娇妹所说,汪朝和任何事都会告诉林迪薇,使得林迪薇知道了我和娇妹黏黏糊糊的关系。 心里不由得埋怨汪朝和,大家同是男人,这样的事情怎么能说出去呢?想你汪朝和在外面也不是没有风流过,我可从没透露给阿秋。 “在胡想么?去吧,快回你房间把自己收拾好,他们该到了。” 从小厅暗门回到房间里,心里有些七上八下的,快速换好衣服,到小厅贴窗听听楼下动静,安静如常,便点上烟浮想联翩,猜想一会儿他们到了,会是什么样的境况。 听得林迪薇已经下楼去,我也觉得无味,想着自己的猜想没有用,只能确定一点,林迪薇是要脸的人,在众人面前,她该不会使自己难堪。娇妹呢?她一贯是冷面冷语,这样的场合她该郁闷了。 梁凤书打来电话:“麦子,汪队说林董今天在家请客,让我们全都去南山别墅吃饭,还不让带任何礼品,我们真就空着手去吗?都有谁啊?” “今天是林董生日,但外面无人知道,也就我们自己人,老婆,买束花吧,林董喜欢茉莉和满天星。” 我刚挂断电话,敲门声响起,彤彤在门外说:“麦少,林董让你去茶室陪客,是黄秘书长和他老婆来了。” 推开茶室的门,谢淼淼笑容满面地一把抱住我:“麦少爷,好久不见,我可想你得很哦,一会儿帮我算一卦。” 突如其来的拥抱让我始料未及,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谢淼淼拉着我的手,一张银行卡塞我手里,低声说道:“这是我们的情谊,不管你姑姑,十万块不多,拿着零花,别给你家里老婆。” 我故意大声说出来:“淼淼姐,这怎么使得,十万块这么多,我哪里敢要。” “麦少也真是的,喊什么喊,不是嫌少吧?” 林迪薇一旁说道:“麦子,收着吧,别背了淼淼心意。” 黄秘书长满头银发,身穿浅蓝色寸衫加灰色西裤,白发已经稀疏得头皮清晰可见,精神矍铄,笑呵呵地坐在泡茶的位置上,对我招招手:“过来喝茶。” 第626章 谢淼淼怀孕 寒暄几句,谢淼淼要问卦,让彤彤去叫平措到车里把卦筒取来。 我洗完手,刚要开始,谢淼淼搂着林迪薇笑眯眯地看着我:“麦少,都说你是神算,你先猜猜看,我要你算什么?” 林迪薇说:“淼淼,这哪里能算出来,问卦总得先说缘由。” 黄秘书长乐呵呵地说:“不碍事,就当好玩呗。” 谢淼淼马上撅起嘴:“老黄,我可是诚心找麦少问卦,怎么是玩呢?” “好,我的好老婆,我不乱说了。”黄秘书长漏出畏妻之态。 见谢淼淼面色红润,喜气洋洋,脸颊比从前略显丰满,眉宇间银光乍现,我已大概明了,拿起卦筒在手心起卦,猜想着说:“我和姑姑应该恭喜淼淼姐和黄秘书长。” 林迪薇一脸迷雾:“为何?” “姑姑,如果我没算错的话,淼淼姐肚里有人了。” 黄秘书长愣了一下,随即差点蹦起来,望着我问道:“麦少,你这话什么意思?” 看黄秘书长惊咋咋的模样,显然他还不知道。 谢淼淼已经银铃般笑起来:“哎呦,麦少真是神了,老黄,麦少说得对,我是有啦!” 黄秘书长喜得团团转。 林迪薇笑说:“老黄,你也真是粗心,这样大的事情也不知道。” 谢淼淼只看着我问道:“你给算算,我这孩子可来得是时候?” “当然是好时候,天大的好事,孩子该在明年春天落地,正是金鸡报春,而且是个公子哥,恭喜恭喜啊!” 谢淼淼和黄秘书长都兴奋不已,我见得林迪薇脸上闪过一丝落寞。 黄秘书长搓着手,很是兴奋地说道:“今天本是单独为迪薇生日而来,想不到我还喜了,迪薇又是我和淼淼的媒人,这份恩情大啊!迪薇,同喜同喜啊!” 林迪薇拉着谢淼淼的手,很是亲热的样子:“老黄,淼淼,我们之间还说什么恩情不恩情的。我是从不过生日的,今天也不过是请他们辛苦的人吃饭慰劳,生日的事不再提,一起高兴高兴,也借此恭喜你们喜事临门。” 闲聊没多久,彤彤开门汇报,说人都到了,在客厅里。 林迪薇站起来:“淼淼,老黄,你们要是觉得不便,我让厨房给你们这里备一桌,也没想到你们会来。” 黄秘书长郑重其事,一脸严肃地说道:“委屈迪薇了,我和淼淼永远是齐家部下,迪薇都与众同乐,我们夫妻哪里又有什么不方便呢?” 谢淼淼挽着林迪薇:“就是,薇姐,真是苦了你哦,唉,今天不说不高兴的事了,走吧,我也想看看麦少家的女作家。” 我心中高兴,有黄秘书长和谢淼淼在,局面会更和谐喜庆一些。 刚到客厅,梁凤书捧着一大束茉莉与蓝色满天星的花递给林迪薇:“姑姑生日快乐,也太不公平啦,姑姑看着比我还年轻,怪不得姑姑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这要在大街上一站,男人还不得疯了啊!” 刚到这城市的时候,一切事情都靠梁凤书应酬周旋,想不到她今日又拿出了从前的本事,说得满堂欢笑。 林迪薇接过花闻一闻:“凤书不愧是才女啊,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露露在梁凤书身旁说道:“嫂子的话一点不夸张,哥常说姑姑貌若天仙,没见着还有些存疑,今日一见,才知哥说得一点不错,姑姑完全就是天仙下凡。” 梁凤书和露露向来配合无间,要小芬还活着,更是让人晕头转向。 娇妹撅起嘴:“麦少一点也不够意思,今日是林董生日,也不只会一声,害我们空手来聆听林董教诲,完全是不解今日是个好日子。” “你们随便些才好,不过是正好是我生日而已,来,把花插上。”林迪薇把花递给阿秋,拉着梁凤书的手:“来,你给我介绍一下你的家人,哦玲玲我是见过的,哪位是秀秀啊?” 梁凤书指着缩在人后的秀秀,秀秀往前走两步,面带苦笑:“林董生日快乐。” 林迪薇跨步上去,拉着秀秀的手:“节哀,真是苦了你哦,请放心,我们一定为你丈夫和女儿报仇。”说着,仰起头,作伤心状,对阿秋摇摇手:“阿秋,把我给秀秀单独准备的礼物拿来。” 阿秋抱起一旁早已准备好的大袋子递给秀秀。 林迪薇满眼含泪说道:“秀秀啊,什么礼物也弥补不了你的伤痛,我只好略表心意,里面是爱玛士的包和两套化妆品,另二十万抚恤金。麦子也给我说了,他以后当你是亲姐姐,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秀秀抱着大袋子,流下两行泪,只顾点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梁凤书接过秀秀的袋子递给贡布:“快帮秀秀姐拿着,薇姐说得对,秀秀以后就是我和麦子的亲姐姐。” 林迪薇摸一把泪,放开秀秀的手,转身走到娇妹身边,拉着娇妹的手,好一阵打量,看得娇妹不知所措,才慢慢说道:“好一个英姿飒爽的女人,英武之气竟盖过了世间男子,好一个娇娇,洪老确实眼光独到啊!” 娇妹有些尴尬地笑着:“林董比麦子家的作家还会夸人,我都不好意思了。” 林迪薇对阿秋摇摇手:“阿秋,把给娇娇的礼物拿来。” 阿秋早已提着两个大绒布袋子在身后等着,立刻递给娇妹,娇妹转手递给雪儿。 “娇娇啊,我知道你身边三人那晚牺牲了,洪老说等你去杭州时再找你,我这里略备薄礼,算是犒劳你和你的兄弟姊妹,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唉!”林迪薇又伤心落泪。 娇妹并不伤悲,一副刚毅沉静的脸,抬起指头给林迪薇拭去泪水:“林董快别伤心,今天是你的生日,那些事情已成定局,不说了。” 黄秘书长把我拉到一边,低声说道:“秀秀就是她啊!唉,我也没料到今日林董请了这么多人,秀秀也在场,真是苦了她哦。麦少啊,你得帮我办一件事。” “黄秘书长何必这样客气,尽管吩咐就是。” 黄秘书长拉过谢淼淼,示意我到阳台上去,到阳台后,黄秘书长低声说道:“麦少,你是知道的,现在的林董经济不宽裕,这次拿出这些抚恤金来,是她委屈自己强挤出来的啊!可你姑姑自小生在富贵荣华之中,又心性高洁,断然不会接受资助,我想啊,淼淼,我们再给你刚才给麦少的卡上转过去五十万,让他想办法补贴给林董,你说怎么样啊?” 第627章 夹枪带棒 我一直认为人性又恶又自私,对自己无利的事决不会干,没想到黄秘书长能如此体谅林迪薇的难处,拿出实实在在的钱来,这就是真正的诚心。 谢淼淼紧紧挽着黄秘书长的手,笑得娇艳如花:“哎呦老黄,你也太小气了,我看这样,一百万,另五十万是我给麦少面子。只不过啊,麦少,你可要做得悄无声息才是,不然林董不只不会领我们这份情谊,反而会责怪我们多事啊!” 黄秘书长哈哈一笑,低声说道:“麦少聪明绝顶,这点事情难不倒他,我们是不用担心的。” 我心里着急,担心她们几个女人在屋内说话夹枪带棒,连连点头:“没问题,我代姑姑谢谢秘书长和淼淼姐了,请淼淼姐给我留个电话,一百万不是个小数字,事成后当详细汇报。” 黄秘书长马上说道:“看看,看看,我就说嘛,麦少做事谨慎又细致,只不过啊,我们信得过麦少,不用汇报啦。” 谢淼淼伸手在黄秘书长裤兜里掏着,拿出一张名片来递给我:“麦子,这是我的名片,我可不是信不过你,你是神算子,你的电话用短信发过来,以后我还得麻烦你呢?” 一阵狂风突然而至,立刻稀稀落落地下起斗大的雨滴来,我正好打开阳台玻璃门,邀请他们夫妻进客厅里。 只见林迪薇和娇妹、梁凤书三人在沙发上聊得哈哈大笑;阿秋领着肖玲玲、秀秀、露露、雪儿、春儿、彤彤在糕点桌前细品慢尝;汪朝和、平措、贡布、冬仔、庞枫、钟川葵六人正喝着红酒。 林迪薇见我们三人进屋,笑着挥手:“麦子,给秘书长和淼淼端香槟,在外嘀咕够了吧,快过来坐。” 端了香槟递给黄秘书长和谢淼淼,黄秘书长看看现场几团人,撇开谢淼淼,去挨着汪朝和坐。 谢淼淼挽着我的手走向林迪薇,到沙发前时,谢淼淼把我往梁凤书身旁一推,笑说道:“快去陪你的美女作家吧,看你老婆多伶俐啊,你姑姑高兴得都快把脸笑烂了。” 梁凤书拉着我到林迪薇身边坐下,脸上堆着笑:“麦子在家才是我男人,出了家门,他是姑姑私人助理,今天应该挨着姑姑坐才对。” 谢淼淼笑得瘫在林迪薇身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哎呦呦,这女作家真是不得了,得体,太得体了,这就叫上姑姑啦。” 娇妹看看我,似笑非笑,目光炯炯,隔着茶几与我碰一下杯:“麦大少,恭喜你有凤书这样的好老婆啊!” “哦,怎么个好法?与别的夫妻大不一样?”林迪薇与谢淼淼肩依着肩,一手拉着谢淼淼的手,一手轻晃着香槟杯,深坐在沙发里,目光带着微笑,直溜溜盯着娇妹。 只我敏感地听出来,娇妹本是用奚落的语气夸我,被林迪薇这样一问,她立刻稳住神情,坐得直挺挺的,上身微微前倾,双手握着香槟杯置于下颚前,若有所思地说道:“这座城市,林董比我更了解,我是前不久才从一本旧杂志上看到,说这城市的男女比例为一比八,平均年龄不到三十岁,是当今世界平均年龄最年轻的城市。女多男少,就如春天的木棉,花繁叶疏;平均年龄不到三十岁,青春情浓。如此环境,他们夫妻能恩爱七年而不痒,还不是老婆好吗?《增广贤文》里说:‘妻贤夫祸少’啊!” 谁都能听出来,娇妹的话模棱两可、东西不接,听着似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可稍微品味,便知她话里有话。 梁凤书依然面笑如花,恭恭敬敬等着林迪薇接话。 林迪薇直起身来,赞许说道:“哎呀呀,了不得啊,娇娇是国外长大吧?竟然也读《增广贤文》。”说着,伸手与娇妹轻轻碰杯,小喝一口,不解问道:“娇娇,不对吧?花繁叶疏,那就是叶比花贵,如此说来,是麦子用情专一,应该夸麦子才对啊!” 似早有话等着,娇妹马上接过林迪薇的话:“我得驳林董一回,麦少固然比同龄人优秀,却也不是仙体神人,如何就能比别的男人用情专一?除非这女方娇艳别致,好得不可方物,好比‘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所以才‘三千宠爱于一身’,林董,你说我难道不该夸凤书吗?” 娇妹的话让我暗暗吃惊,想不到她这样一个女杀手,竟然也能引经据典。而她明明知道我早已‘出轨’,此刻却故意说我对梁凤书用情专一,就如唐玄宗只爱杨贵妃,变着法嘲弄我,其用意又是一箭双雕,暗示林迪薇,纵然她和我两情相悦,我依然只爱梁凤书。 看似闲闲散散的一番话,林迪薇听了,如鲠在喉,一时不知该如何接娇妹的话,只好与谢淼淼碰杯喝一口,笑说道:“娇娇真是厉害,话都能杀人啊!”又觉自己话不合适,改口说道:“娇娇这般厉害,要是看中哪个男人,定然是人中龙凤。” 谢淼淼已听得目光忙碌,看看林迪薇,又看看娇妹与梁凤书,不知该说什么好。 梁凤书凄然苦笑,探身与娇妹碰杯:“娇姐,你可别挖苦我啊,不凭别的,就是在对付佛爷上娇姐能与麦子同仇敌忾,我对娇姐也敬重有加,何苦要挖苦我呢?” 娇妹微笑如常:“我怎么是挖苦凤书呢?” “娇姐把我比杨贵妃,然杨贵妃被爱她的男人唐玄宗下令杀于马嵬坡,谁是我和麦子夫妻身外的安禄山、陈玄礼呢?这不是让我胆寒嘛。” 梁凤书带着笑,轻柔地说着,话里已经夹枪带棒。 娇妹讪讪一笑:“凤书,你可别这样想,要怪,只怪我学识大不如你,可能比喻不恰当,可我是真心说你好啊!” 梁凤书表现得毫不计较,半起身与林迪薇、谢淼淼碰杯敬酒,然后侃侃说道:“论美貌,与姑姑和娇姐、淼淼姐相比,我是蒲柳之姿;论贵气更是不如姑姑万一,论身手,我也不如娇姐。麦子年少苦寒,少时便流落街头,孤苦无依,后也只以算命求生,也就配和我相濡以沫,只好对我专一罢了。” 第628章 目光所及 我装着平静地听她们你来我往地说着,心里已经惴惴不安,这几个女人都是好强之辈,如此聊下去,难保不会擦枪走火。 梁凤书的话谁都能听得出来,她明着贬低自己,话里却洋洋自得,说我是她从流落街头带出来的,自然只该和她相濡以沫。 林迪薇马上接过话:“娇娇,遇到高手了吧?麦子的凤书可是著名专栏作家,还出过书,不只是在文学上与麦子惺惺相惜,更是驭夫有道,就算美貌娇艳无数,麦子眼里也只一个凤书啊!我要不是麦子认的姑姑,他也不正眼看我哦。” 话外之音是:你娇妹没戏,她是我姑姑,还能名正言顺地亲近。 估计谢淼淼听出些味道,笑说道:“各人的男人,各人觉得好便是,迪薇生日,你们非揪着麦子夫妻说事,弄得一向能说会道的麦子不敢参言。麦子对凤书一往情深出奇么?就说今天我们这屋里,难不成老黄对我、汪队对阿秋、贡布对快要临盆的露露,都三心二意不成?” 谢淼淼的话,对林迪薇和娇妹更是打击,以黄秘书长对她独宠而沾沾自喜,假意拉上阿秋和汪朝、贡布和露露和做陪衬。 林迪薇与娇妹碰杯:“我们倒是同病相怜了。” “正是,我陪林董干了这杯。”娇妹一饮而尽,从冰桶里提起香槟来一一添酒,缓缓说道:“淼淼姐的话真是伤人,我本事江湖漂泊之人,这辈子是没花前月下的命啰,可林董不该身单影只啊。淼淼姐,你从这屋里就找出几对恩爱夫妻,不是故意馋我和林董嘛。” 林迪薇咯咯笑起来:“我可不馋,单身有单身的好,围城内外有别,各自求自在。” 笑言里含着苍凉。 梁凤书借机调和:“姑姑这话很对,就像麦子的玲玲妹妹,执意要单身下去,眼里没有男人,比我们还自在。娇姐所言也不差,这城市男女比例恐怕不只一比八,一比十都还欠,这城市的女人确实要悲催一些,可姑姑与娇姐不在此列的,是男人没福分。” 谢淼淼因有孕在身,端杯不饮,又与我碰杯:“麦子,你家的贤妻真是难得啊,相貌与人品我看都算一流,值得你倾情一生。”随即又对林迪薇说:“迪薇你一点不孤独,就屋里这些人,都是人中翘楚,独独听你领导,什么忧愁不能解呢?” 我总算借此插话:“淼淼姐说得对,我们都愿意一身一世相伴姑姑左右,任凭差遣。” 我心想:古人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如阴阳不能相和,人活一世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又使眼色给梁凤书,让她拉着林迪薇去吃些糕点,与大家都喝一喝。 想不到秀秀和彤彤早相识,只是没有深交。也不知阿秋给彤彤灌了什么迷魂汤,彤彤竟以自己切身体会,帮着劝慰秀秀,让秀秀不要执着过往,放眼未来。 秀秀脸上依然挂着哀痛,好在露露和肖玲玲一直相伴左右。 屋外噼里啪啦下起雨来,时不时闪电雷鸣,滚滚雷声让心中悲痛之人更加惊乍乍,秀秀紧贴着落地玻璃窗,目光总是盯着窗外的同一个方向。 我借与秀秀碰杯时,顺着秀秀的目光看出去,迷迷茫茫的雨,什么也看不见,但这整个南山别墅小区布局早印在我心里,猛然想到,秀秀目光所向,是阿东所住的别墅,在小区的最东边,心中不免郁闷,秀秀果然得知阿东的住处。 我把秀秀拉到一旁,带着愧疚说:“秀秀姐,你是不是怪我明知阿东就在那里,却不下手报仇?” 秀秀垂头低语:“麦哥,快别叫我姐,还是叫秀秀吧,你永远都是我们大哥。也不瞒你,知道不共戴天的仇人就在不远处逍遥自在,我心里当然如利刀挖肉,可我也知道其中利害,我相信你,他是活不了多久的。” 庞枫估计是猜到我和秀秀的谈话,缓缓靠过来,低声说道:“麦哥,对不起,是我告诉秀秀阿东就住在东边那栋楼,但请你放心,你不下令,我们谁都不会轻举妄动。” 自我把秀秀与阿东有过的交际告诉汪朝和与娇妹后,汪朝和早已调查出来,秀秀至少去过两次阿东的别墅,她今天满眼仇恨地盯着那个方向,更加证明汪朝和的调查准确无误,可庞枫为何要为秀秀打掩护呢? 从庞枫的神情中,我不怀疑庞枫与阿东有什么勾结,却看出他对秀秀一往情深,心中不免猜想,难不成庞枫早就暗恋着秀秀? 秀秀以前风情万种,现在心若死灰,冷冷说道:“庞枫,别打搅我和麦哥说话,和他们喝酒去。” 庞枫只得悻悻转身。 秀秀紧贴着落地玻璃窗,侧着低垂的脑袋,目光落在窗上,窃窃说道:“麦哥,我给黑仔和晶晶选安葬地了,关内无墓地可买,我不想他们葬去黑仔家乡,也不想他们葬在关外,就让他们的骨灰与耀仔、阿辉他们葬在一处吧,黑仔从前和他们关系还好,死后也能有个照应。只是麦哥你要答应我,就算案子结了,我把他们骨灰领出来先供奉在我家里,得等到报仇以后才安葬,也不用任何葬礼,和耀仔他们一样,悄悄埋了在树下就行。” “好,我答应你,可你也得答应我,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一步走错,满盘皆输啊!” “知道了,知道了,我保证听你和嫂子的话,麦哥,不用管我,去陪他们吧,别低了你的身份。” 秀秀没有落泪,一定是在背地里把泪流尽了,转身走到肖玲玲身边,木讷地跟随着。 阿秋随即开始招呼大家去餐厅吃午饭,肖志程提着两个大袋子,兴匆匆出现在客厅,嬉皮笑脸地大声喊道:“麦少,你好不义气,林姨这样的大日子,你也不告诉我。恭贺林姨生日快乐,青春永驻,林姨,看在我爸妈的面子上,无论如何给我一个位置,让我和你喝杯酒就行。” “好啊,既然来了,就一起吃个便饭吧。”林迪薇一边回答肖志程,一边对我挥挥手:“麦子,过来帮我照顾肖队长。” 见林迪薇对肖志程并不热情,使我有些不解,却也赶紧迎上去,接过肖志程手里两个大袋子:“肖队长,拿什么好东西来?” 肖志程有些落寞,笑着对黄秘书长和谢淼淼点点头,随即对我低声说道:“林姨生日,一点薄礼。你好见外,我们是兄弟啊,什么队长不队长的,这样重要的日子也不通知我。” 第629章 幡然悔悟 肖志程头上、肩头还有雨痕,想是他在别墅下车时,正好赶上这场雷阵雨,因两手提着袋子没法打伞,兴冲冲而来,林迪薇却只淡淡回他一句,连他手里的礼物都没接。 我接过肖志程手里沉甸甸的两个袋子,也觉得有些尴尬,今日是林迪薇生日,礼物是送她的,我接着又算什么呢?林迪薇没叫阿秋过来接礼物,显然是不领这情,让我接待肖志程,只为不让他太难堪。 “你真会赶时间,再晚点我们也就饭过了,来,先喝一杯酒。”我得装着很热情,瞥见林迪薇和谢淼淼、梁凤书、娇妹、露露等女人聊着上楼去了。 再看汪朝和与钟川葵、贡布他们还没起身,我知林迪薇故意把午饭往后延了,或许是她兴致突来,带着一班女人去茶室说些女人间的话,又或许她是故意让出时间我先接洽肖志程。 出客厅门时,谢淼淼随意玩笑一句:“肖队长,林董今日好酒管够,别客气啊!” “诶。”肖志程自觉尴尬,迈步到高桌前,自个儿倒杯红酒端着,对汪朝和他们举举杯,小尝一口,轻叹:“好酒啊!” 我把两大袋子放在高桌下,端起酒杯与肖志程碰杯,黄秘书长已到我对面坐下,他看着肖志程,眉头紧锁,轻声问:“志程啊,最近很忙吗?我看林董对你有意见啊!” “忙是忙的,那么大的古董走私案,还加上好几条人命,秘书长又不是不知道,局里谁不是夜以继日?可我对林姨没有半点不敬啊!” 肖志程的话里满含委屈。 黄秘书长摇摇头:“唉!你啊……这,怎么说呢?” “秘书长,哦,不,黄叔,您和我父母也是故交,晚辈我要有什么错,还请您明示啊!” 黄秘书长轻叹一声,缓缓说道:“你看啊,以前你自认春风得意,叫迪薇林董,如今改口叫林姨,迪薇和你母亲有姐妹之情,你早就该叫姨才对,你说自己和麦少是好兄弟,迪薇是麦少姑姑,这也该叫姨啊。” 肖志程更加尴尬,低声辩解说:“以前林姨是思齐董事长,我也是为避嫌,才没敢叫林姨,唉,到底是我年轻,活得也太莽撞了。” 黄秘书长笑眯眯地说:“是嘛,你也确实活得莽撞,我现在已经在退休程序中,就快无事一生轻了,看你父母份儿上,我还得提醒你,别太钻营。” “黄叔,我……” 黄秘书长晃晃酒杯:“你别急着解释,回去自个儿想去。就说眼前吧,前几天迪薇从北边儿回来,据我所知,接机的人当中没有你吧?就这么忙?还是觉得齐家现在没势啦?” 肖志程彻底奄奄一息,尴尬得不行,头压得低低的:“怎么会?我不可能这样想啊?” “你要真不这样想就好,你应该知道,迪薇北上时,你母亲在法国未回,你父亲也派人到机场迎接,洪老没法亲自出面,也是派了人在机场候着的。迪薇这次回来,定然是悄悄儿地回来,这也是她的一贯作风,别人或许避嫌,你也装着不知道?” 肖志程太起头看看我:“林姨回来的行程,我是真不知道,麦少也不曾知会我一声,是吧?” 黄秘书长依然闲散说道:“你别往麦少身上搁,迪薇自然是会交代麦少汪队他们,让其不许走漏风声,可你不可能不知道啊?迪薇离北时,你父亲和洪老都亲自送行的,难道说你父亲会不告知你?要说你父亲会让你装着不知道,我可不信,要那样,你父亲还会亲自送行吗?” 半杯红酒没喝完,肖志程已经脸红到脖子。 我静静听着黄秘书长训导肖志程的话,掂量着林迪薇的能量,看来齐爷生前的威望正过继到林迪薇身上,加上她在经济学上的造诣和国际知名度,依然无人敢微视她。又想,还是梁凤书判断得对,只要林迪薇活着,齐家的势力就不可能散。 肖志程还算聪明,不再辩解:“唉,黄叔救我啊,那天我确实懒了,父亲依然是通知我林姨的行程,我这大意得,唉,不可饶恕,黄叔,你可得救我,教我一个亡羊补牢的法子才好啊!” 黄秘书长满不在乎:“你不是已经亡羊补牢,提着礼物来了嘛,还用我教吗?” 肖志程提起醒酒器,给自己倒满杯红酒,足足有一斤,仰头咕咚咕咚一饮而尽,红着脸说道:“黄叔暂且罚我这杯,我真知错了。上午时候,父亲打电话给我,问我在干什么,一听我还在局里,火冒三丈,劈头盖脸地骂我啊,又问我前几天有没有给林姨接风洗尘,知道后更加雷霆万钧,说林姨四十岁生日,虽然外面很多眼睛看着,就算是丢了工作,也要登门祝贺的。” 黄秘书长微微一笑:“你父亲是个明白人啊!官场明争暗斗永远存在,如今这个档口儿,别人座山观虎,你却不能,齐爷当初是何等的恩遇?你要这点良心都没了,别人还敢和你靠近吗?你啊,富贵中长大,糊涂得,唉!别说你,我和淼淼从法国连夜飞来,都担心赶不上时候,齐家,齐爷、迪薇当初的恩遇是能忘的吗?齐家一班旧友虽没来,是因为迪薇知会过的,但他们的心意早已到了,要这样没良心,活着有什么意思?” 黄秘书长的话让我心头一惊,想自己差点判断错误了啊! 肖志程又给自己倒了满杯酒,我赶忙拉住:“兄弟,不必如此啊!” 黄秘书长看看我:“让他喝,该,糊涂得很啊!” 肖志程干杯以后,已经两眼含泪:“黄叔,我现在已经难以见到您了,您可不能撇下我这个侄儿不管啊!” 黄秘书长还是满不在乎地说道:“就说麦少吧,你自觉自个家有些权势,对麦少何曾真心实诚尊重过?” 我赶忙喝下半杯酒:“秘书长,他对我挺好的。” 黄秘书长微微摇头:“听我唠叨几句吧,我也是看他父母面儿上,不然懒得说。” “黄叔,你尽管说,我无不接受。” “你要真心接受,我就没白说。你是知道的,小语和麦少实则是夫妻,还曾有过孩子,麦少是谁?你不仔细想想?是齐家的儿啊!你比当初老刘如何?唉,老刘也不知下落,可老刘去办事之前是知会我的,告诉我说啊:“麦少一定要保住,要麦少也有三长两短,怎么对得起齐家这么些年?怎么对得起迪薇?让迪薇以后和谁说知心话去?我就算死了,也不能让麦少再有闪失。”唉,老刘是知人事的,你父母也是知人事的,可你,唉!不觉得自己浑浑噩噩吗?还是感觉自己挺能耐?” 记起刘秃子离去时的模样,如今听黄秘书长这样说他,禁不住我留下泪来,潸然不知有话。 第630章 知错认错 肖志程也哭了,抹一把泪,看看醒酒器中已经没酒,起身拿了打开的红酒,又给自己倒一满杯,低声说道:“黄叔早该这样教训我,我确实糊涂,简直该死,父亲上午在电话里说,林姨去家里做客时,一句也不曾提及我,父亲就知道我偏得离谱了,父亲还说林姨言语间总是记挂麦少,说起麦少,总是笑得最开心的,唉,父亲说啊,要是林姨和麦少不原谅我,他也就不认我这个儿了。” 肖志程举着满杯酒对着我:“麦少,一切都在酒中,以后看我这兄弟的表现吧。” 我赶忙拿起瓶来给自己添酒,别肖志程按住瓶子:“麦少,你随意,我认罚。”他自己又一饮而尽。 黄秘书长点点头:“认错就对了,你爸忙啊,对你也少管教,实话告诉你,上午你爸也给我来了电话,说你要是还不知错,以后也别混了,免得被人戳肖家脊梁骨,说肖家忘恩负义,让你辞了事情,陪你妈去。你真要痛改前非,也就还能出息,你爸可是虎将啊!你能给你爸丢份儿吗?” 想是喝得急了,肖志程一捂嘴:“黄叔,麦少,等等我,去厕所,马上回来。” 我看肖志程差点就吐现场了。 黄秘书长又低声劝慰我:“这不知事的东西,唉,你也要原谅他,他自小生在安乐窝,不知世间腥辣、味杂,他能幡然悔悟还不晚,看他以后表现吧。” “秘书长,我也不懂事,该叫你黄叔的。” “好,好,好,正是该叫黄叔,只不过啊,你这不叫不懂事,你是谁?你是齐家少爷,怎么叫都合适。” 见我要罚酒半杯,黄秘书长刚忙与我碰杯:“共饮,共饮,咱们是一家人,迪薇有你,真是她之幸啊!你是个懂得分寸又重情义的人,这世界多少苦于钻营的人都不如你哦,就说志程,他要有你半点懂事,他老爸也不会那样灰心啊。” “黄叔,你也太夸我了,我,唉,齐家这样,我有责任啊!” “可别自责,老代生前和我聊过,能让迪薇余生欣慰的,只有你,你可得保重,你要伤了迪薇的心,她就没有想头了哦。” “不会,绝对不会,这辈子我都是要以命相护姑姑的。” “知道,知道,老代是不会看错人的。”说着,黄秘书长招手让汪朝和过来,吩咐说:“今天是迪薇千秋,她见着志程心中不悦,你和阿秋招呼大家午饭吧,吩咐厨房送几个菜这里来,给大家说我和麦少、志程有事商量,一会儿过去陪迪薇。” “好,懂了,委屈秘书长了。” 汪朝和转身招呼大家午饭去。 肖志程回来,脸上湿漉漉的,想是吐了,洗了脸,显得精神了许多。 黄秘书长叹息着说:“志程啊,今天你就别去迪薇面前晃悠了,我和麦子陪你这里吃点,说说话。迪薇心里太多委屈,你要体谅她。这一点,你要向麦少学学,听以前老刘说,迪薇得知齐爷遇难那天,喝得是一塌糊涂,麦少硬是守着迪薇,任她闹,一点不退缩。” 肖志程环顾空荡荡的客厅,长叹一声:“黄叔,麦少,我知道了,以后再不敢犯糊涂。” 女佣随即在我们面前摆上三套餐具,接二连三端来十来个菜。 黄秘书长显得高兴起来:“唉,还真饿了,迪薇厨房的菜是极佳的,快吃,快吃。” 吃几口菜,黄秘书长又说:“志程啊,你还是太自负,迪薇这里也不常来?你真是笨啊,就算迪薇对你有气,你不是认麦少为兄弟吗?脸皮厚一点,常来讨口饭吃,难道迪薇会赶你吗?你要有这点机灵,你爸妈岂不欣慰?想我当初啊,赖在齐爷门口不走,他怎么骂,我也不走,人啊,首先得有这份儿心不是?你当麦少容易?当初齐爷是百般试探、考验他,后来啊,齐爷真心喜欢上了麦少的倔劲儿。” 肖志程点点头,挑起新话头:“黄叔,局里现在要以越南帮把几条人命的案子结了,您教我怎么办?” 黄秘书长笑笑问道:“以你想法呢?” “我的想法嘛,上面让我结案,那就结,可我还得继续查下去,直到联系上佛爷那王八蛋。麦少的委屈,就是林姨的委屈,就是齐家的委屈,决不能就此草草了事。真要因此赔上乌纱,我以后跟着麦少混也无悔。” 黄秘书长欣慰笑着:“好,好,你算是明白过来了。志程啊,我告诉你吧,曹舵并没有犯什么事,那些个罪名都是有人栽赃陷害,迪薇和洪老已经力保曹舵,眼看着就要沉冤得雪,人已经转到疗养院等待最后甄别,出来还要升职,做你上司呢,你可知为何啊?” 肖志程摇摇头:“唉,我一直想去探望曹哥,可不让见啊,他要能出来,我们就更有力量了。” 黄秘书长放下刀叉:“人啊,患难见真情,在里面,曹舵面对多少威逼利诱,可他咬死不说齐家半点不是,这份情谊几人能有?迪薇岂能袖手不管?也值得管,曹舵是个少有的清廉人,和麦少一起出生入死,完全不顾及自己身份,志程啊,这些都是你要学的。” “黄叔,麦少,有件事我要你们帮忙参谋,还请不吝赐教……” 黄秘书长马上说道:“我猜猜看,是阿东和鑫仔、龙刀一干人悄悄去局里自首自证清白,局里没对外公布,对吧?” 我惊诧不已,肖志程也惊愕道:“黄叔知道?他几个狗日的怎么可能清白?案子要往下查,必须要动他们,我是有决心,但没有头绪啊!” 黄秘书长笑眯眯看着我:“这事,麦少能没主意吗?”转头看着肖志程:“唉,要是曹舵在,早就和麦少商量了。你啊,真是学不来哦。” 肖志程看着我:“麦少赐教。” 我把秀秀与阿东的旧事说了。 肖志程蹭的一下站起来:“麦少,能不能让秀秀现在给我一份口供,我的两个人还在车里候着,去车里,十来分钟的事,我现在就去抓那狗日的,今天也有脸给林姨敬杯酒了。” 黄秘书长马上问道:“阿东的背景你可查清楚啦?” 我思量着,还能有什么背景?不就是佛爷的话事人吗?这还用查?娇妹已经查清楚,道上的人都暗地里唯阿东马首是瞻,能住进南山别墅,他就是在显示自己的尊贵。 第631章 私生子 肖志程把胸一挺:“当然,阿东是佛爷的话事人,也是与金家的联系人,王怀音都在他的控制下。我还查到,阿东是佛爷早年的私生子,由佛爷秘密养大,深得佛爷真传,滑得很啊!” 这消息让我匪夷所思,想不到肖志程竟然能查得如此紧要的消息,惊得我忙问:“佛爷私生子?可查实啦?” “兄弟,千真万确,而且,刘叔很可能还在这狗日的手上,他应该是想要留着刘叔,好以后与我们交换条件。” “刘叔还活着,这太好啦!” “麦少先别高兴。”黄秘书长摇摇手,又盯着肖志程问:“仅仅靠秀秀证词,你能定他什么罪?况且,秀秀这事也不便现在公开,佛爷在高层中还有内线,你要担干系啊!” “这我想得明白,要没决心,今天也不好意思来见黄叔、林姨和麦少。我是不能凭借秀秀证词定他什么罪,可有了这个由头,我可以限制他出境,把他正式列为两个大案的关系人,还有,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道上的人看他栽了,说不定能漏出好多本不敢说的消息来。至于麻烦嘛,上边儿想保他,我不怕,我依法办事,他们能奈我何?” 黄秘书长对我点点头:“你去叫秀秀过来,让志程的人上来,就在这里,也不吓着秀秀。” 我去给林迪薇敬杯酒,低声耳语秀秀的事,叫出秀秀来,林迪薇只叮嘱说:“谨慎一些,别委屈了秀秀。” 我单独叫出秀秀和梁凤书来,把缘由大概给她们说了,梁凤书便便陪着秀秀在一旁配合着录口供。 黄秘书长很高兴:“志程啊,你要有这决心,事情办了,我就能带着你去给迪薇敬酒。如果曹舵在,他早就会这么干,你早应该想明白,只要你依法办事,别人想要为难你,迪薇和你父亲能善罢甘休吗?现在还有洪老站出来,咱们就更该争争气,争取能早日铲除古董走私通道,把一个个绳之於法。不怕有人为难你,就怕你走错路,就怕你无功受禄啊!” 肖志程兴奋地拿出手机:“好,看来我是想对了,现在就叫人过来,先抓了那狗日的再说。” 黄秘书长马上阻止道:“糊涂,要打电话叫人,难保不走漏了消息。” 肖志程很是为难说:“黄叔,麦少,不行啊,阿东有好多强人保护着,我这三个人去肯定拿不住人啊,要被他溜走,以后就难了。” 黄秘书长对我仰仰头:“身边有高人,还怕拿不住他?麦少和汪队带人陪你去,不是万全之策吗?” 肖志程苦笑说:“黄叔,麦少和汪队他们没有执法权啊!” “你又糊涂不是?麦少和汪队、娇妹、钟川葵四人,是洪老向高层担保并推荐的古董案秘查员,你说他们没有执法权?如果关系到古董大案,他们抓你都可以,何况他阿东?只不过,他们身份不能曝光,你只管带着他们去拿住人便是,局里自然有人知道他们身份,不用你担干系。” 肖志程自个儿在脸上打一巴掌:“哎呀,我这记性真是让狗吃了,怎么忘了这事。” 我想,他肖志程自然不会忘记这紧要,不过是想着自己独揽功劳而已。今日听黄秘书长一番教导,想明白了其中利害。 梁凤书在一旁安慰秀秀:“听见黄叔的话了吧?我们麦子稳着呢?再不怕他们,你只管照实说来,不管以前怎么样,你以后都是我和麦子的亲姐姐。” 黄秘书长放声说道:“凤书啊,你去把汪队和娇妹请来,就说我找他们有事便是。” 娇妹和汪朝和过来,听黄秘书长说明情况,都惊喜万分。 汪朝和立刻把马龙叫上来:“阿东那狗日的现在在别墅里吧?” 马龙一脸懵懂:“在啊,每时每刻都在我们监视之中,别墅里不低于三十人,有十来个是勤杂人员,其他都是精壮打手。” “好,马龙,通知杨可凡、厉无情他们,三十分钟内集结到位。哦,把川葵和冬仔也叫来,女的继续陪林董开心,娇老大,你看可使得?” 娇妹兴致盎然:“对,我的雪儿和春儿留这里,这里不能遭人偷袭了。麦子,贡布和平措要去吗?” 我回头对梁凤书说:“凤书,你让平措过来,并告诉贡布加强戒备。” 汪朝和笑笑:“麦少,有阿秋在,还有雪儿、春儿她们在,这里万无一失,来吧,商量突袭方略,我们听你的。” 冬仔、钟川葵、平措随即过来,一起围坐在高桌旁。 黄秘书长站起来,笑眯眯说道:“我陪迪薇高兴去,等你们回来喝庆功酒哦。麦少,志程,古有关公温酒斩华雄……” 肖志程兴致勃勃地接过话:“黄叔放心,醒着酒等我们便是。” 我以酒杯当别墅模型,说出简要策略:“马龙、厉无情、钟川葵等十来人负责在别墅周围断其退路,不让有漏网之鱼,也要提防有人突然冒出来接应他们;肖志程和他的两个随从三人有枪,负责破门,汪朝和、娇妹、平措、冬仔等人随肖志程他们杀进去,我以黑弩远攻,防止有人从前门逃跑。” 肖志程马上反对:“不行,麦少你不能去,你要有闪失,我没法给林姨交代。” 汪朝和笑笑:“肖队,麦少跟着贡布和平措秘密练了几年,你现在未必是麦少对手,你不让他去,他心里不痒得难受吗?” 钟川葵气冲冲地说:“麦少亲自参战我没意见,可我要打头阵,别到时候又说我躲清闲,说我什么也没干,这机会我不能让,话传到洪老耳朵里,我没法再见他。”说着,挑衅地看看娇妹。 娇妹撇撇嘴:“小气鬼,还记上仇了。”又对冬仔说道:“你和川葵换换位置,这阿东滑得很,其他人不管,他要跳出围墙逃了,你拿命来见我。” 钟川葵不削一顾:“你们只管拿其他人,阿东交给我,我研究这货几天了。” 雪儿和春儿兴匆匆跑过来,雪儿说:“林董和黄秘书长都同意了,这里有阿秋和贡布他们在,安全无忧,我们姐妹也要参战。” 肖志程是有备而来,从他随从手里接过资料,翻开在桌上:“你们看仔细,川葵,你说阿东教给你,这阿东可不是等闲之辈,佛爷秘密训练他几十年,深得高手秘传,根据我的资料,佛爷身边的大峰小峰两人联手,都未必是他敌手。” 第632章 发现别墅地洞 我听着肖志程的话,心里直打鼓,大峰小峰兄弟的厉害我知道,如果这阿东比他们兄弟联手还厉害,今天的成败就难料了。 只听钟川葵冷冷一笑道:“肖队,这资料花了大价钱买的吧?我昨儿个也得了,说得如此厉害,我是不怕的,咱儿跟洪老这么些年,没怕过谁,要没有厉害人物,洪老还不派我来了呢。” 娇妹嘀咕一句:“看你这小人样儿,既然得了这资料,也不和我们分享,留着能下仔儿吗?” 钟川葵马上趴在娇妹肩头,笑说道:“娇老大也别这样小看我,我昨晚研究一宿,想着今天与你们商量的,这不是正逢林董生日嘛,现在也不晚啊!” 我心里想,这样机密资料也能卖,看来世间没什么秘密啊,只要有钱有心,没什么消息搞不到。 肖志程变得宽宏大量了,不计较钟川葵的冷笑,继续说道:“川葵如此信心,我们当高兴。你们再看这几个人,都是欧洲野战队退下来的,这几个是专业搏击高手,都不是好对付的,这么说吧,比龙刀那班人更难啃,在这别墅小区,咱们也不能轻易动枪,只好拼命了。嗨,好在我是专案组长,这次可以不用申请就行动。” 平措在我耳边低声说道:“哥,这次危险啊,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一会儿行动中,你可不能离开我哦。” 大家都仔细查看肖志程的资料,钟川葵搂着娇妹说道:“娇娇,咱们姐妹儿都是洪老派来助阵的,以前是麦少以命相博,这次,你我姐妹联手,拿这私生子如何?” 娇妹笑笑:“我还以为你不需要我了呢?你求我?” “好,妹妹,姐姐求你了。” 钟川葵娘兮兮的模样惹得大家忍不住笑,他一点不在乎。 娇妹从我手里夺过雪茄去自己拿着吸起来,缓缓吐出一口浓烟,对雪儿和春儿说道:“雪儿,你负责配合我和川葵,我们目标是阿东,要拿活的;春儿,你和平措协助麦少,麦少要伤着了,我罚不了平措,定要罚你的。” 雪儿和春儿相视一笑,齐声说道:“姐姐放心吧,咱们等这机会好久了。” 我翻到资料后面,有些担心:“还得防着巫师等人藏在别墅里啊,这一仗是有些棘手哦。” 娇妹马上回答我:“麦少不必过于谨慎,老东西不会把巫师和私生子放在一处,也是为一网打尽,再者,就算巫师在,他几人擅长暗杀和枪械,有我们这些人在,又是白天,没他占便宜的份儿,况且咱们人数上还富裕,又是打他一个措手不及,这要都输了,以后那还有脸呢?” 汪朝和心思沉稳,把大家意见汇集重复一遍,说清各自责任,分发防弹衣穿上,即刻出发。 暴雨骤停,天空的厚云间撒下缕缕炽热光芒,流云在天空翻滚着,酝酿着又一场暴雨。 正午的小区里悄无声息,遮天蔽日的小区道路弯弯曲曲盘桓着,还没流尽的雨水在路旁疾走,流云让出一片阳光,林中的蝉迎着阳光破嗓而鸣,响起夏日欢歌,蜻蜓低飞徘徊,惊咋咋地看着我们一行人沉默着急行向前。 都是训练有素的人,各自明白自己责任,急速把别墅围了。 肖志程没有半刻犹豫,高举起车里带出来的大铁锤,轰隆一声砸开大门,随即高喊道:“警方传唤,如有反抗,严办!” 别墅里谁也没把肖志程的话当一回事,立刻交上手。 汪朝和等十几号人个个如猛虎捕猎,不由分说开战。 钟川葵、娇妹、雪儿冲开门前几人,自接杀入楼里,钟川葵大喊道:“此刻打电话搬救兵,晚了!” 春儿和平措护着我左右,招招狠毒,片刻间,花园里东倒西歪地倒下好几个,平措高喊:“汪队,外面交给我们,里面由你们了。” 听得阿东在楼里高喊道:“有没有王法?姓肖的,你清楚自己斤两吗?你们又是什么东西?敢私闯我家?” 楼里的人始料未及,慌忙应战,又见肖志程三人举枪冲入,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花园值守的人被放倒以后,平措拦着我不让往楼里冲:“哥,你身手大有长进啊,不过还是小心为妙,我们三人只负责守着大门就是,里面他们能搞定。” 我点上烟坐在花园凉亭里,听着楼里打得热火朝天,心中担忧,不由得跺脚难安。突然感觉脚下响声好似有些不对,急忙跳到旁边地上跺几下脚,对平措指一指凉亭铺的石板。 春儿会意,眼明手快,关上大门,顺带把门边肖志程破门的大铁锤递给平措。 平措一脚踹翻凉亭里的汉白玉桌子,举起铁锤便砸,几锤下去,十多公分厚的石板裂开,石板下漏出一块一米见方的圆形钢板,平措马上用匕首撬开钢板,往洞里探头一看,拦着我要去拖洞口绳子的手:“哥,别乱了指纹,我带手套后拉上来就是。” 砰砰砰,洞里响起枪声,子弹击穿头顶凉亭木板顶。 平措已经把我扑倒在地,并大声喊道:“春儿姐,通知冬仔,外面恐有出口,小心盯着。” 春儿已经对门外喊出:“有地道,外面小心出口。”一边喊着,一边从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人身上扒下几件衣服来,在空中快速旋转,卷成一体,随即点燃,扑向凉亭里的地洞口,不直接把燃烧的衣服丢进去,而是用脚掀起钢板,把衣服压在洞口里悬掉着烧,随即听见子弹打得钢板当当响。 平措惊魂未定地拉着我来回地看,倒吸一口凉气:“吓死我了,好在我们有防弹衣,这要伤着了,嫂子还能容我吗?” 凉亭升起浓烟,阿东在窗户一探头,高声喊道:“地窖漏了,兄弟们拼出去啊!”随即从楼下跳下来。 钟川葵、娇妹、雪儿紧随阿东从三楼跳下,又好几人跳下来。 春儿就地一滚,把平措踹翻的汉白玉石桌推着压在钢板上,飞身扑向花园里,留下一声呐喊:“平措兄弟,护着麦少,看着洞口。” 我紧忙闪到亭子与墙角之间,使自己处于相对安全的位置,免得拖累他们。 平措耳目四顾,口里笑说道:“哥,又是一大案,你真是如有神助啊!” 第633章 网开一面 或许他们觉得自己没什么罪证被掌控,好些个人已经抱头蹲下,当阿东大喊着从楼上跳下时,又看见凉亭升起浓烟,都突然窜起反扑。 楼里随即响起枪声,不知是肖志程他们开枪,还是有人殊死反扑亮出枪械来。 花园里一下变得敌众我寡,钟川葵死死缠住阿东,娇妹、雪儿、春儿、汪朝和四人被十几个围攻,好在杨可凡带着几人从楼里及时冲出来,局势一下才得到控制。 几十平米的花园里打成一团,每个人都杀红了眼。 听得围墙外也打得喊杀声四起,想是旁边楼里还有他们的人出来接应。 我眼看着花园里鏖战得血肉横飞,却没本事和胆量出去帮手,忙拿出电话打给林迪薇:“姑姑,快让局里增援,别墅发现地洞,有人从里往外放枪,想是有军火和古董,他们杀红眼了。” “你给我好好的,人马上到。” 眼前打成一锅粥,我手中黑弩无用武之地,方寸之地,谁都没法使枪。 我把黑弩一扔:“平措,我们上。” 平措一把抱住我:“哥,不行啊,你不能去,都玩命了。” “放开,练这两年也该检验检验,他们人多,我们能这样看着自己人吃亏吗?” “那好,你守着这凉亭地洞口,这是紧要,我去帮忙,可以了吧?” 平措两手挥出雪亮的匕首,杀了出去,依然时时顾着凉亭里的我。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感觉一秒如一年,增援的人迟迟不到,阿东这帮人个个彪悍能打,好几种肤色、好些个国籍的人混在一起,与街头混混大不一样,全都舍命相搏。 见得阿东果然厉害,与钟川葵拳来腿往,一点不落下风,还有精力喊着:“兄弟们,一定要杀出去,再晚了就来不及了。”“走得了的,佣金翻倍,成败在此一搏啊!”……还变换着好几种语言狂吼着,使得我很是妒忌他的外语能力。 看着眼前鏖战,我心里闪过一个念头:如果阿东是佛爷私生子,以他的狡猾阴险,不至于让自己儿子这样身处险境。肖志程和钟川葵都高价获得阿东资料,这当中应该有诈。 我太了解佛爷,脑子快速旋转着,豁然明白,一定是肖志程他们查到了佛爷有私生子,佛爷便故意让人高价出售资料,也在道上放出风声,把私生子的视线转移到阿东身上。那么,佛爷真正的私生子在哪里?正在这座城市里控制着一切? 约么半个小时过去,混战还没见胜负,见得除娇妹和平措外,全都挂了彩。 还能战斗的,谁也不甘心倒下。 已近倒下的,估计再难爬得起来。 我喜忧参半,喜得是,半个多小时过去,我方人手已近与对手相当,再打下去,胜利一定属于我们;忧的是,要是巫师或者别的一帮人此刻杀出,我们能自保就不错了,阿东他们要逃掉的,以后就难有这样抓捕的机会了。 闪电雷鸣,狂风突来,天空黑压压地落下来,豆大的雨点密密麻麻从天而降,一时之间,恍惚昼夜瞬间交替,却没有霓虹亮起,凉亭四周立刻被水帘笼罩着,模糊了视线。 平措闪身回到我身边,抹一把脸上的水,胆战心惊地说道:“哥,小心啊,这是天有异兆,莫非老天要帮这些个畜生吗?” 雷鸣与呼啦啦的狂风暴雨声混杂在一起,已近听不清搏杀声。 暴雨借着风势,如洪水一般劈头盖脸冲击着我,小小的凉亭已没法让我躲避来势汹汹的暴雨。 从兜里掏出手机,雨水已近把手机彻底浇死机,只得暗自叹息:老天啊,你这雨晚来二十分钟,我们也就完事了啊!你这是何意呢?难道我们有错吗? 隐隐听得楼里传来喊声:“一个不要放过,一个也不要放过。”像是肖志程的声音,又听不真切。 平措拉着我在凉亭石柱边蹲下,贴着耳朵扯着嗓子喊道:“哥,这样天气,谁也来不了啦,雨太大,别站着,小心被误伤。” 突如其来的暴雨浇湿了一切,雨水是盛夏的降温剂,滂沱之中模糊了视线,心却因此变得清凉。还记得被从出租屋赶出的那个雨夜,虽没这么大的雨,四周也是这样黑压压的,在那个雨夜的榕树下,曾梦见厉鬼遍野。 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遂起身大喊:“别打啦!让他们走!别打啦!都停手,让他们走!……” 平措愣一愣,也站起来大喊:“哥让他们走,都别打啦!快停手,哥让他们走……” 我抱过平措的头:“你快回去,让林董想办法,通缉阿东,不让他出关就行。” “不行啊,你的安全我负责。” “没事,他们顾着逃命,那还会攻击我。” 平措冲入雨中。 娇妹听到我的呼喊声,第一个冲到我身边,保住我猛亲一口,浑身摸一摸,见我没有受伤,才不解问道:“为何放他们走?” “一会儿再解释,放他们走。” 娇妹一手揽着我腰,一手在口里吹哨,她的口哨声如利箭穿云,刺耳刮骨,在滚滚雷鸣与呼啦啦暴雨中展翅缭绕。 我玩命高喊:“阿东,我放你一条生路,好自为之,江湖再见。” 隐约听得一声回答:“麦子,后会有期。” 雪儿、春儿、汪朝和、钟川葵……接二连三地冲到凉亭来。 眼见着凉亭已经容不下人,又没法交谈,我拉着娇妹的手带头往楼里奔。 肖志程的子弹打光了,他自己胳膊和腿上三处枪伤,防弹衣上好几个弹痕,雪亮的手铐一头铐着自己的手,另一头铐着一个浑身血污的人。 肖志程双眼通红,撕心裂肺地问:“怎么不打啦?为什么都进屋里来?” 我点上两支烟,一支塞进肖志程的嘴里:“不打啦,太他娘的残酷了,你别吼,回去再说。”又对汪朝和说:“让大家都包扎伤口,等雨消停再回去。” 叼着烟,楼上楼下草草看看,遍地狼藉,鲜血映目,血腥弥漫。 娇妹紧紧拽着我的手,也不追问为何不打了,轻声说道:“麦子,这样拼命值得吗?” “不得不这样。” “我知道,你心里有放不下的仇恨,要给小语和孩子报仇,可你想过吗?仇没报成,你却死了的话……谁还记得你?” 第634章 文学精神 心中的仇恨没法对梁凤书说,是我自己作孽,不该她承担。 在林迪薇面前不能提,她的心里装着同样的仇恨,提起来只会使心更痛。 也只能与娇妹说说了:“娇娇啊,如果是你,我也会这样为你报仇。真要是仇未报,身先死,你难道也会忘记我吗?” 娇妹依着我仰头笑笑:“你又哄我,唉,雨就这样一直下多好啊,回去了,你就不是我男人啰。” “心不是给你了吗?” “放屁,你心给了多少人,你自己不知道吗?”说着,她伸进我湿漉漉的寸衫里:“你的心早割成几块了吧?” “唉,最委屈的就是你娇娇了,下辈子,下辈子我只给你一人。” “下辈子谁还记得谁?就现在。”她猛地把我拉入厕所,把门反锁,急不可耐地忙碌起来…… “娇娇,被人撞见……” “我就是要,立刻就要,谁进来我杀了谁。” 雷声依然,暴雨娇狂,狂风呜咽,血腥弥漫。 厕所里血红斑斑,杀气未尽。 她,激情如火,身如春柳,声似梦吟…… 和娇妹下楼时,雪儿正坐在楼梯上,估计是她故意在楼梯上拦着不让人上楼。 雪儿笑笑:“好大一个地下室,全是宝贝,姐姐和麦少不去看看吗?” 娇妹拉着我往楼下走,问:“谁在地下室?” “看了就知道啦!”雪儿在前面带路,从一楼厨房进入杂物间,杂物间的地板已经打开。 顺着一米宽的木梯下去,地下室得有百来平方,堆得琳琅满目,全是大件古董,好些个佛头、石像、木雕、铜器,另有三箱枪支弹药、两大箱港币。 当中两具尸体,靠近花园凉亭出口处一具尸体,娇妹略微看看三具尸体,在我耳边小声说道:“冬仔的手法,是你把我们也卷入了仇恨之中。唉,本来我们只为钱,也怪他们对我的夏儿太狠毒。” 我心想,这样更好,大家都同仇敌忾。 暴雨足足下了两小时才慢慢停歇下来。 想不到是曹舵带着一大票荷枪实弹的人赶来,曹舵消瘦了很多,精神却很好,热泪盈眶地一把抱住我:“兄弟,谢谢你,你们快回去吧,这里交给我。有好多话,你等着我回去慢慢说。” 林迪薇站在楼前翘首以盼,高兴万分,喜形于色,又很是担忧地望向东边:“阿秋,快安排他们洗漱,麦子,我们得人都回来了吗?是不是都回来啦?” “姑姑放心,我们无人死亡,肖队他们伤得重些的去医院了,其他伤轻的,曹哥带来的救护人员处理过了,都无大碍。” 林迪薇紧紧抓着我的手,又有些慌乱地把我推向梁凤书:“快让你家凤书好好看看,到底伤着没有,一点不听话,怎么能让平措先回来呢?”随即拉着娇妹的手:“娇娇没受伤吧?姐妹兄弟都平安回来啦?” 突然发现林迪薇变得温情了,虽然她这些关怀的话是为团结人心,可她溢于言表的情绪不是装出来的。 钟川葵一屁股坐在大门前的台阶上,低着脑袋,奄塌塌地唉声叹气。 看钟川葵的模样,我知道,是因为他事前夸下海口,说一定要活捉阿东,可阿东还是逃掉了。我想,就算我不决定放他们走,突如其来的暴雨狂风之中,也很难阻止他们逃跑。 我也全身都是血污,都回忆不起血污到底是何人的,也无心关心别人的鲜血,撇下他们,自己回房间去洗澡。 从浴室出来,梁凤书正站在衣柜边,手里拿着一套衣裤,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看着我:“可以啊,是说你不爱回家,这里挺齐全啊!简直就是第二个家。” 吓得我以为她看出了什么端倪,急迫解释说:“我什么时候不爱回家啦?我在这里的房间,当初齐爷还活着时就有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房间、衣柜都是这里阿姨们整理的,我就睡个觉……” “停,停,停,看你急的,我说你什么了吗?快过来我给你穿上,别让他们等太久。” 她走到小厅,伸手慢慢划过书架上的书脊:“老公,我是说齐家对你挺好的,陈设都是你喜欢的风格,还有啊,这里的床垫比我们家的舒服多了。” “你觉得这床垫好,把家里的换成这个就是,我们还不至于穷到这个地步吧?” “又来了,以前汪队在我们家时,算账的事你忘啦?这床垫起码要四五万,现在那有这闲钱?每月还要给小芬家里寄钱,露露生孩子后开销更大。” 我拿出谢淼淼给的银行卡来:“老婆,秘书长和淼淼姐给的,十万块,怎么都够你买一张称心如意的床垫了。” 她接过银行卡,显得高兴又疑惑:“真的?” “这还能假吗?不过啊,谢淼淼还会转一百万在这卡里,不是给我们的,让我想办法给林董。” “怎么不直接转给林董呢?”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又猜测着说道:“哦,我知道了,林董现在也拮据了,可自尊心又强,所以让你想办法把这笔钱补贴进林董的花销里,唉,想不到林董这样的人也会日子拮据啊!” “你看看楼里这多少人?外面还有好些个,全都靠林董开销,金山银山都得空。老婆看人是极准的,你说对了,林董自小就是富贵人,自尊心极重。齐家出事以后,林董变了很多,要放在以前,肖队那样的人她都不见的,想不到今天把大家都叫来一起吃饭喝酒,一点架子都没有了,你说人真能说变就变吗?” “这有什么出奇,当初慈禧西逃时,还不照样粗茶淡饭、麻衣素裹。不过啊,我虽是第一次见林董,她身上有一种魅力,一时说不清楚,或许是高贵的人格和才情,如月光一样皎洁,对,皎洁,看来我以前写《都市里的女人》时,犯了绝大多数作家一样的毛病,全凭主观臆想编造,失去文学本该有的精神。” “什么是文学该有的精神?” “你不是读过王国维的《人间词话》嘛,怎么给忘了呢?王国维说得极其对,文学要有性情和境界,失去了‘真’也就没了境界,文学离开了‘真’,就不具备任何艺术性。啊,今天收获很大啊!麦子,我们再写一本,就写我们的所见所闻,所经历的这些,换个名字出版,好不好?” 看她沉浸在文学中,我很高兴,一句‘今天收获很大’,吓得我以为她是暗示我什么,又听她说写书,赶忙赞成:“好,老婆回去就开笔,我提供一切协助。” 各自换好衣服,齐聚餐厅,高高兴兴吃喝到临近夜幕时分,梁凤书、庞枫他们才离去。 第635章 大欲存焉 闹了大半天,谢淼淼有孕在身,感觉乏了,自到楼上客房休息。 林迪薇招呼我、秘书长、汪朝和、娇妹、钟川葵到茶室喝茶,让彤彤负责泡茶。 听黄秘书长大概介绍,在林迪薇接到我在凉亭打的电话时,她首先打给了洪培忠。我在电话中说发现地洞,并有人在地洞开枪,林迪薇能想到,不管地洞有什么,就凭拥有枪械一事,就足够让阿东坐牢,况且私自挖地洞,一定藏着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 林迪薇告诉洪培忠,如果没有可靠的人负责这案子,很可能发现的罪证被人掉包,最后又不了了之。肖志程还太年轻,斗不过局里那些老狐狸,而且肖志程在局里正受排挤,势单力薄,如此大的案子,必须要有熟悉佛爷派系的老练人来负责,这人非曹舵不可。 经洪培忠和林迪薇担保,一通程序走下来,也得要好长时间。林迪薇借事情紧急,罪案正在发生为由,才迫使曹舵有‘戴罪立功’这契机,极速投入到案子当中来。尽管如此,我们在阿东的别墅里也等了近两个小时。 虽只是大概介绍,还隐去很多不可说的纠葛,依然可以听出来官方派系众多,其争斗激烈而残酷。还是韩非子看得明白,人性本恶,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人类不决,争斗不止。法律可以是争斗的工具,道德就更约束不了恶行。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恰恰就是这无法剥离的本能欲望,人的世界比动物还残酷。有对比,就有差别,有差别就会有争斗,不说别的,仅仅因为争夺更美的女人,男人之间就永不能停止争斗。所以民国女作家苏青认为男人是为女人而活,为了年轻美貌的女人的拥有权,所谓的事业、地位、荣耀、财富等等,都是男人为得到年轻貌美女人拥有权的辅助法宝。 女人同样‘大欲存焉’,有条件的女人,便以衣着、打扮、妆容为资本,其争夺同样惨烈无情。 我是幸运的,梁凤书、小语、林迪薇、娇妹,都是一等一的美人儿,可我不想让她们之间发生伤害,只好谨慎着,战战兢兢往下活。 听着黄秘书长的介绍,我的思想走得越来越远,心里又担心着梁凤书已经看出端倪,只是强忍不发,那她心里该是多委屈、多难受啊! 汪朝和把我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麦少,现在你总可以说说,为何当时突然决定要放阿东他们了吧?” 我还没说话,娇妹瞅着钟川葵说:“就算麦少不临时改变决定,也未必就能活捉阿东,真要打下去,说不定我们也得死好些个人。” “你看着我干嘛啊?”钟川葵把脸瞥到一边:“是,我是夸过海口,说阿东交给我,你们负责其他人,麦少要不临时改变决定,我就拿不下他吗?” 黄秘书长哈哈一笑:“原来还有这分工啊,你们回来时,我见川葵垂头丧气的,是因为这个吧?” 钟川葵低声说道:“咱不会给洪老丢脸,真要打下去,他不可能从我手里逃脱。” 林迪薇笑笑:“好啦,既然是麦子做的决定,我是他姑姑,责任我来担,麦子,说说你的理由?” “第一层考虑,就是娇姐刚才说的,真要拼下去,估计我们的伤亡也会很惨。发现地洞以后,对方完全是拼命了,又突然下大雨,我想着啊,我们已经没有援兵,要是对方还有人来援助,我们连自保都困难,那还能抓人呢?第二层考量,我对阿东是佛爷私生子这事存疑,要没发现地洞,我不会有这疑问。” 钟川葵马上说道:“正因为那地下有价值巨大的东西,他才让自己的私生子守着,儿子总比外人可靠些吧?” “川葵,你对佛爷的了解肯定不如我,他的狡猾非比寻常。地下有赃物,那地方就是一个随时有可能暴露的地方,佛爷一个儿子脑瘫,一个儿子浮夸没出息,如果他的私生子如此厉害,他一定不会把他置于危险之中。” 黄秘书长接过话:“麦子果然机敏睿智,想得很是对,佛爷就是这样的人。你放阿东是什么意图呢?就算他是私生子的替身,抓着他,对斩断古董流失通道也很有价值啊!” “我当时是这样想的啊,如果抓了阿东,经过血液对比,很容易确定他是不是佛爷私生子,如果不是,他也就没多少价值,却会让佛爷把他的私生子隐藏得更加难找,还不如放了他,我们明着追捕这个假的,暗中追捕真的私生子,这对我们更有利。” 钟川葵思量着说:“这么说来,我和肖队长买到的资料都是假的?是佛爷故意放出来的?” 接着,钟川葵介绍说,我让他调查阿东以后,他便托江湖上的朋友帮忙调查阿东背景,他朋友从香港道上以高价买得资料,和肖志程那本几乎是一模一样。 林迪薇感叹说:“这老东西的事是打听不出来的,又怎么可能有相关资料买,跟我们齐家这么些年,我们掌握他的那些资料都是假的,狡诈无比。” 阿秋突然敲门进来:“曹舵和肖队来了,让他们直接到这里来吗?” 林迪薇点点头。 曹舵扶着拄拐的肖志程进来,林迪薇马上说道:“志程,你伤得这样重,休息着啊,何必非要来呢?你爸妈要是知道了,不知该有多心痛啰。” 肖志程显得很兴奋:“不重,不重,皮外伤而已。林姨今天生日,我还没敬酒呢,前几天没去机场接林姨,我爸气得要和我断绝父子关系,今天无论如何也要给林姨敬杯酒。” 林迪薇递眼色让彤彤端杯茶给肖志程,自己也端起茶杯:“志程,辛苦你了,你林姨不是这么小气的人,你也伤了,就以茶代酒吧,我领你这情,给爸妈打电话了吗?” 肖志程喝完茶,抹抹嘴,笑得特别开心:“打了,爸妈虽然也有些担心,知道只是皮外伤,也就不担心了,爸可高兴得很呢,爸说我今天真正给他争气了。” 曹舵马上打开随身带着的文件夹,拿出三张照片递给林迪薇:“林董,秘书长,你们看这三张照片,麦少、肖队他们今天破了大案啦,经过文物专家鉴定,这三件都是西周时期的青铜器,真正是顶级国宝啊,无价之宝。另有南北朝、唐代的佛头、雕塑等几十件之多,全是大件物,所以还没来得及运出去。” 第636章 沉痛 曹舵介绍,那栋别墅的产权原是一个叫裴继深的人所有,不久前才过户给阿东,地下室属于违规私造,应该是别墅最开始装修时一起建的。裴继深的背景资料还在整理中,年级大概在四十五至五十岁。 林迪薇把照片传出来,看着肖志程说:“确实是大案,这批文物都是国宝级的,今天你真是给你爸争气了,他晚上可以好好喝几杯了。” 肖志程说:“林姨,我不敢贪功,我也给爸说了,地洞是麦少发现的,首功是麦少。” 我没说话,林迪薇轻声说道:“麦子他们只是配合你的行动,功劳该是你的,麦子、娇娇他们不在仕途中,这功劳于他们无用,该他们的奖励,我和洪老会给的,你要好好把握机会,还这么年轻,就办这样大案,前程似锦,切不可自己玷污了。” 曹舵脸色突然暗沉下来,很是哀伤的样子。 黄秘书长看着曹舵:“小曹啊,这段时间委屈你了,是不是身体还需要一段时间恢复,要不你休息几天再开始工作,这案子也是急不来的。” 曹舵耷拉着脑袋,摇摇头,似有难言之隐,又说道:“我身体没问题,好着呢,在里面我也没落下锻炼,里面伙食是差了些,熬瘦了,就当减肥。齐家对我恩重如山,林董和洪老又给了我‘将功赎罪’的机会,我都不知道该怎样感激呢,只恨不得马上斩断老东西的运输通道,将其绳之於法,方可报林董和洪老的恩情。” 我本挨着林迪薇坐着,见曹舵确实消瘦了许多,但他能回来,我也很高兴,起身坐到他身边,把着他的手:“曹哥,我们兄弟又能并肩战斗了,回想起我们一起抓断手兄弟,战青子他们,历历在目,好不痛快啊!” 黄秘书长说:“感恩好,你曹舵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真正是为保一方平安流血流汗,谁也冤枉不了你,也不枉齐爷当初栽培你……” 在黄秘书长说的时候,曹舵把文件夹轻轻推我手中,示意我看,低头一看,脑袋嗡嗡作响,一时之间,只觉得胸中波涛汹涌,又闷又堵,竟然听不见黄秘书长说什么了。 曹舵悄悄在我腿上掐一把,清醒过来,我的泪水夺匡而出,禁不住哭出声来,心里也明白了曹舵为何欲言又止。 我一哭,大家都看过来,林迪薇有些生气地问道:“曹舵,你给麦子看什么啦?搞什么鬼?” 以前一直没有证据证明齐爷庄园是被外面的人炸毁的,当我看到曹舵的案子文件上写着:在地下室尸体上发现齐爷法国庄园地图及其相关资料。再看文件后面附着得几张照片,心中的仇恨一下明亮起来,总算可以确定,齐爷、小语,还有我的儿子,真是被人给害的,泪水再也禁不住。 林迪薇一问,我一下扑倒在她腿上,大哭着说道:“姑姑啊!阿玛和小语他们真是被人给害的,地下室发现了庄园图纸和相关爆破方案。” 林迪薇双臂压在我肩头,怒吼道:“还不拿我看?” 曹舵把文件夹递给林迪薇,林迪薇也放声痛哭起来,紧紧抱着我,仰头喊道:“哥,可以还给你真正的清白啦!你没辱没齐家门楣,你可以瞑目了。你在天之灵好好看着,我和麦子定会让他们全都下地狱去。呜呜呜……” 林迪薇情绪失控,我赶紧稳定情绪,强忍悲痛:“曹哥,你还不给姑姑说清楚,这文件到底怎么回事?” 黄秘书长老泪纵横:“不急,不急,我们有的是时间,麦少,彤彤,快扶迪薇去歇歇,一会儿再说,一会儿再说。” 汪朝和如将死的老牛呜咽,摇摇晃晃拉开茶室的门,哭喊着:“阿秋啊,齐爷他们真是被人给害死的。” 阿秋冲进来,看着眼前场景,愣了几秒钟。接过黄秘书长手里的文件,快速地看着,泪水刷刷地淌下来,手捂着嘴慢慢坐下来。 茶室里充盈着悲痛情绪,每个人脸上都淌着泪。 我想扶林迪薇回房间去,她抱着我不愿走,只好让她先哭会儿。 林迪薇忍着这份屈辱太久,只因法国警方对齐爷庄园爆炸案定为齐爷自己所为,让齐爷名下财富被清理光倒还其次,其名声最是重要。都说齐爷是个变态,自己想不开,还祸害家人和雇员。 林迪薇为了让齐爷生前名誉得到官方承认,一向清高孤傲的她,不得不北上求人,一家一家去求,受尽冷落与屈辱,方才勉强让齐爷有个像样的葬礼,但背地里大家还是说齐爷是个变态,是自我毁灭。好在林迪薇品格皎洁,又是享誉国际的顶尖经济人才,不至于被政要遗弃,才有报仇雪恨的渺茫机会。 等大家情绪都相对稳定以后,曹舵介绍说,图纸和爆炸方案复印件,是在地下室其中一具尸体上的包里发现的,想是他私藏起来的。对其抓获的十几人进行初审,其中一名外国人辩解说自己没有在我国境内犯任何罪,希望警方能放他出境,他和地下室被杀的那人是一伙的,他们两人是爆破专家,但他们只负责做书面方案,从不参与实施过程。 两个爆破专家这次来,是受雇于让他们做法国庄园爆炸方案的同一个神秘中介人,这次来的目的是做炸毁林迪薇的南山别墅方案,其他事情一概不知,也没参与过。这两人之所以带着法国庄园的爆炸方案,也是为了图简便,想着以同样的方案改一改就行,他们到此的接洽人正是阿东。 曹舵随后问阿秋:“你们这里每天用的蔬菜瓜果,是不是由固定的人每天送新鲜的来?” 阿秋不解其意:“是啊,质量都很符合我们要求,价格也公道。” “这次林董南归,是不是换了人送?” “是,北上之前的一段时间,我们是自己去买,这次回来,人又多了,自己买太麻烦,又打以前送货人的电话,想着他从前干得挺好,还是叫他的货,但接电话的人说他是那人的合伙人,现在由他负责送货,从这几天的质量来看,和从前一样。” 曹舵说:“根据他们的爆破方案,我们已经抓了给你们送蔬菜瓜果的人,他们花大价钱买通了以前的送货人,可能已经杀害,现在这个送货人,是来博取信任的。” 阿秋惊得目瞪口呆,脸色变得惨白,羞愧难当。 第637章 风雨欲来 阿秋不只是林迪薇的贴身护卫,老代死后,她还兼任林迪薇的管家,却让要伺机炸死楼里所有人的歹徒混进来了,让这人每天开着车出入别墅,竟然毫不知情,要不是意外抓获这个爆破策划人,后果实在难以想象。 汪朝和解释说:“林董,让这人混进来,我和阿秋都有错,但阿秋是谨慎的,虽然这人每天开面包车到我们地下室卸货,但每天放车进大门时,都有专人详细检查。” 林迪薇摆摆手,轻声说道:“你们做事我放心,不需要自责,以后更加小心就是。” 黄秘书长长吁一声:“好险好险,好毒辣啊!也好在你们谨慎,你们想啊,如果他赢得了你们的信任,突然有一天车里带着炸药开进地下室,引爆以后,这里不是要被夷为平地?半点也松懈不得啊!” 见阿秋愧疚难当的模样,我只好安慰说:“秋姐,姑姑说了,不要自责,不是没让他们得逞嘛。” 林迪薇伸出手:“阿秋,过来。” 林迪薇拉着阿秋的手在身边坐下来,苦笑着说:“唉,才没样子的哭一场,你一下又这个要死不活的样子,我以后还怎么活?你别自责,我也不哭了,如今事情明了清楚,就剩报仇,我们还有娇娇这样的豪杰相助,还能怕了那些个豺狼鼠辈不成?” 娇妹一听林迪薇称她为豪杰,竟然有些感动,直直身子,端起茶杯腼腆起来:“承蒙林董看得起,不说别的,就凭我们都是女人,你和麦子这仇,我也倾力助你们。况且,偷运民族隗宝出境,这更是不可饶恕。” 钟川葵掰着手指,长叹一声:“唉,林董还是偏心,我虽没拿住阿东,那不是执行麦少的决定嘛。这屋里都是英雄豪杰,我倒是个废材了。” 林迪薇拍着阿秋的手:“看,就怪你这死样子,弄得我分神了,把话说错,忘了川葵也是豪杰,岂不让川葵寒心,洪老不也寒心吗?快,让人送些水果糕点来,大家吃点。” 气氛变得轻松了。 在刚才林迪薇不顾体面的痛哭里,我好像明白了林迪薇为什么不结婚。在我之前,她一定遇到过可以结婚的人,但她放弃了,是为感恩齐家养育、栽培之恩,而放弃自己本该有的正常幸福生活。 齐爷是齐家独子,可齐爷是个出柜的男人,齐爷没有成家,女儿小语也是收养来的。如果林迪薇结婚成家,就必然要生儿育女,林迪薇虽是老齐爷收养的女儿,可早已如齐家亲生女儿,如果有了她自己的一家人,齐爷就更显得孤单而异类。 养父去世以后,林迪薇宁愿牺牲自己改有的幸福生活,也要让外界对齐家以齐爷为尊,不把齐家两代人的光辉分散别处,以此报道齐家的恩情。 佛爷反叛齐家,齐爷惨遭祸害,这是齐爷和林迪薇都没想到的事情,齐爷还因此名誉扫地。如今终于能公开宣示齐爷死亡真相,林迪薇当然顿感欣慰。 想啊,怪不得极少夸人的梁凤书也说林迪薇品格皎洁,我更觉得林迪薇美丽得无与伦比。想我一个穷山沟里出来的小子,竟然能有幸和她这样的人相依相伴,真是万分荣幸。 黄秘书长兴奋不已,挺着大肚子来回转悠,悲喜交集:“曹舵,眼下你的首要任务要放在这个爆破专家身上,尽快拿出一个详细报告来,在我正式退休之前,我希望能看到正式恢复齐爷名誉的公开文件。你拿出铁证如山的报告来,迪薇和洪老才更能挺直腰板,我们这些人也跟着沾光啊!” 曹舵点点头,又欲言又止的样子。 黄秘书长焦急地问道:“曹舵,还有什么难言之处?快说啊,这里都是并肩出生入死的人,不需要有顾及。” 曹舵苦笑着摇摇头,看着我:“也不是什么要紧事,下午在局里的专案会议上,有人提出要严查麦少,甚至提出要把麦少拘押起来。” 林迪薇重重地放下杯子,阴着脸说道:“曹舵,志程,你们那窝里乌烟瘴气,心不放在案子上,竟然打起我家麦子的主意了。曹舵,你是知道的,我哥生前就对外公布过,麦子是我们齐家的人,怎么?你是不是要听他们的建议,拘捕麦子回去啊?” 曹舵立刻站起来,肃然立着,激动地说:“林董放心,就算要把我再关进去,我也决不与他们同流合污。” 我心中一惊,装着不在乎的样子,拉着曹舵坐下:“姑姑莫生气,听曹哥说说其中缘由。” 黄秘书长立刻附和我:“对,对,对,迪薇,曹舵不是走歪门邪道的人。” 曹舵慌忙解释说:“以前道上就有传言,说麦子是佛爷私生子,肖队把买到的阿东的资料在局里公开,案子往前推,这是理所应当的事。说到佛爷私生子,就有人说麦少才是佛爷私生子,说他与佛爷里应外合,潜伏在林董身边……” 黄秘书长摆摆手,打断曹舵的话:“真是狗屁逻辑,想牵强附会,也不动动脑子,两起古董大案都是麦少主导才破获的,他要是那老东西的人,如此珍贵的文物还能追回?这话是不是姓思的说的?” 曹舵点点头。 黄秘书长指指曹舵和肖志程:“这姓思的才不是个好东西,你们千万小心他,我早怀疑他是老东西和金家的帮凶,只是苦无证据。他也能坐到政法委的位置上,真正是个祸害。” “思若望啊,思若望,你终于跳出来了。”林迪薇低声念叨着,抬头看看曹舵:“你说完,既然出了这话,还是在专案会议上提出来,就得有应对办法。” 曹舵继续说道:“我当场就顶撞了他,可姓思的好像有备而来,说虽然可以拿麦少的血液样本比对,但局里没有佛爷的基因资料,警方以前所建立的佛爷档案竟然全是假的。姓思的还说,就算麦少不是佛爷私生子,也有莫大的嫌疑。他提出,为何警方都破获不了的几起大案,麦少却能手到擒来,这十分可疑。姓思的认为,麦少是依照佛爷指令,故意交出一些看似极其贵重之物,是为扰乱视线,为做更大的案子作掩护。加上,加上局里整理了很多麦少和他家凤书的档案,凤书的父亲年轻时和老严是拜把子兄弟,而老严又是佛爷的身边二十多年的人,这就更联系得像模像样了。” 众人目光全落在我脸上,好像都怀疑起我来。 第638章 喧嚣中望见苍凉 钟川葵首先打破沉默,玩笑着说:“这姓思的还真分析得像模像样,麦少,你不会最后把我们全都干掉吧?你身边那两个可是一等一的高手,这点姓思的还没分析到呢,你看,中午一战,你和平措竟然毫发无伤,岂不让人觉得诡异吗?” 娇妹两眼一翻:“我说川葵,你是真心话?我也没受伤,难不成我也是麦少帮凶?我到很是愿意做麦少帮凶。” 钟川葵马上做出嬉皮笑脸的模样:“我这不是玩笑嘛,我不这么想,架不住有心之人会如此想啊!比如说姓思的。况且,娇娇真没受伤吗?你的肩膀怎么肿的?现在还痛吧?我还能看不出来吗?” 我还没看出娇妹肩头肿了,当着大家的面,也不好心疼她。 “这点伤算不得什么,总比你挂彩好。”娇妹怼一句钟川葵,端起茶来慢慢喝着。 林迪薇思量着说:“曹舵,局里现在让你做专案组长,对麦子的指控,你打算怎么做?” 黄秘书长插话说:“姓思的欲加之罪,强扭逻辑,不外乎两个目的。一,麦子确实让佛爷接连损失巨大,让有些自以为是的刑侦人员觉得脸上无光,或许他们本就是佛爷帮凶,当然希望除掉麦少。第二点,为的是干扰办案,从而也试图剪除林董身边最有力的帮手。” 曹舵接着说:“姓思的只是胡扯逻辑,混淆视听,并无麦少任何罪证,我当然不可能拘捕麦少,也不可能让任何人拘捕麦少。” 林迪薇忧心忡忡说道:“这样还不行啊,既然他们盯上了麦子,必有后招。眼看着我哥的事已经真相大白,他们又拿麦子做起文章来,其目的还是想以此攻击齐爷声誉,要提防啊!我和洪老力保麦少为特别调查员,岂不还要连累洪老?这暗涛凶险啊!” 我心里闪过一个念头:为堵悠悠之口,难道要我做牺牲品?随即又想到,梁凤书家里的生意确非完全没有违规违纪,一旦查起来,她家里也将因此受害,我岂不又多一重罪过?梁凤书到时候又该如何面对?人心怎么会如此狠毒? 我的心禁不住慌乱起来:“姑姑,你们先聊着,我想去抽支雪茄。” 林迪薇深深望我一眼:“就这里抽,以后我都不忌讳了,你想抽就抽,哎呦,你们好几个都抽烟的,憋坏了吧?抽吧,抽吧,彤彤,把窗户全打开,排风开高点,去把麦子的雪茄取来。” 曹舵马上拿出烟来分发:“来,麦少,先抽几口顶着,沾你光啊!” 黄秘书长安慰我说:“麦少别担心,凤书老家里有我几个战友正在任上,我给他们打好招呼,不至于查到你家凤书老家头上去。” 曹舵担心说道:“老严在牢里关着,他老家和凤书是一个镇上的人,年轻时确实和老严是拜把子兄弟,得防着老严乱咬人啊!肖队,老严的案子是你办的,你可得防周全了。” 肖志程点着头:“曹哥,你现在是我上级,切莫一口一个肖队,承受不起啊,还是向从前一样叫我,我听着也舒坦。曹哥你想得周全,老严交给我,就怕,就怕,既然姓思的这样提出来,就怕他已经先下手了,已经派人让老严录了假供啊!” 我马上激动起来:“千万别让老严无缘无故死在牢里,到时候他们拿着老严的伪供词,死无对证。” 黄秘书长急迫地指着肖志程:“志程,快打电话,切莫让人捷足先登。” 肖志程当即拿出电话,脸色惨白,咬咬牙挂断电话:“哎呀,果然如麦少想的一样,说老严晚餐时摔倒在地,人现在在医院,初步诊断,成了植物人。” “哎呀!”黄秘书长一拳擂在沙发上:“怎么会如此狠毒?如此不折手段?还真让他们得逞了啊!” 彤彤脸色一紧,又立刻恢复了平静。 曹舵站起来:“我得回去了,志程啊,你留这里,你有伤在身,可以名正言顺休息几天。” 肖志程拉着曹舵:“一起走,我现在马上去医院,一定要保住老严的命。” 肖志程和曹舵走后,各自心中千头万绪,一时之间陷入沉默。 我起身回房间给梁凤书打电话,把情况一五一十说了,她沉默几秒:“知道了,老公,你该干什么尽管去做,我想好对策后告诉你。” 挂断电话,悲伤难抑,眺望着满城璀璨霓虹,感觉心里憋得透不过气来。这南国的繁华啊!华丽下藏着多少罪恶与无耻? 索性在阳台上席地而坐,雨后的夜晚如此凉爽,晚风劲吹,预示着可能还有夜雨要来。城市的霓虹模糊了星空,夜空的流云被城市灯火映照得惨白如霜,下弦月还不见踪影,夜空稀稀落落的星星孤寂而辽远,流星在伶仃洋上划过,淡淡的白光转瞬即逝,这城市的夜啊,依然喧嚣,喧嚣中望得见苍凉。 彤彤敲门进来:“麦少,林董让到餐厅吃晚饭。” “是哦,今天还没晚饭。彤彤,现在的生活满意吗?” “没什么不好,就这样吧。” “如果你觉得委屈,我让人送你到辰辰和阿月那里去,你们总归是老乡,是姐妹,自在些吧。” “我挺好的,不去了。” 听见她在我身后不远处哽咽一下,我回头看时,她正放下抹眼的手,脸是寂灭的表情:“麦少,老严不会害你,我知道,他不会的。” “你去吧,我就来。” 我把住餐厅门框:“姑姑,秘书长,我不饿,想出去走走,一定在十二点前回来陪姑姑吃蛋糕。” 林迪薇起身看着我,伸出手:“来,麦子,我知道,你担心凤书家里出事,你会因此愧疚难当。” 我只好迈步过去,拉着她的手:“姑姑,我不怕,没别的,就想去夜里走走。” 黄秘书长站起来:“麦少,还是别去了吧,也不安全。” “没什么不安全。” 林迪薇叹息一声:“唉,怎么非得倔,那就去吧,多带几个人跟着。” “姑姑放心,有平措跟我去就可以了。” 娇妹深情地望一望我,转头给雪儿使眼色。 我领会娇妹的眼色,说:“娇姐,别让任何人跟着我,今天大家都带伤,好吃好喝,花园里坐坐,等我回来一起陪姑姑切蛋糕。” 娇妹一声叹息。 钟川葵玩笑说道:“麦少,胆量超群啊!眼下局势,就敢只带平措逛街,这份自信让人琢磨不透啊!” 汪朝和瞪钟川葵一眼。 想起钟川葵在茶室怀疑我的话,我也玩笑着说:“川葵,就算如你这样的人,如果与我做敌人,我照样毫发无伤。” 汪朝和立刻按住钟川葵的肩,看着平措:“快陪麦少散散去。” 第639章 最初的梦想 开车出小区大门,平措趴在方向盘上左右望一望:“上哪?” “哦,花店吧。” “那间花店?” “别装,你知道我说的那间花店。车停远一些,我们走走。” 车向东而行,不紧不慢。还是熟悉的夜灯、熟悉的街道,花草树木都像是凝固在原地许久许久了。稀落的车穿行着,路灯下依然有孤寂的脚步,也能瞥见树影下的缠绵。 平措不时地似笑非笑看我。 “平措,你也怀疑我吗?” “哥,你这是什么话?我们兄弟的命是你的,我是,呃,你是不是对那花店老板有意思?” “放屁,我能对她有什么意思?亏你想得出。” “那为何你给她钱,让她无论如何都要把店坚持做下去。” “嘿,可以啊,老实交代,你怎么知道的?有没有告诉过其他人?” “什么其他人?你就直接说有没有告诉嫂子呗,没有,谁也没说。上次买花时,我听见你们的谈话了,她说生意难做,还得交保护费,不想干了。你说给道上打个招呼,保管再无人敢收保护费,还把身上的钱都给了她,她不要,你说就当投资,亏了就当没这些钱,要挣着了,还让她拿着,万一有一天自己要饭了,给口饭吃就行。我可记得差啦?” “狗日的,你记着这些干什么?你当自己是录音机吗?” “哥的事都得记着,嘻嘻,哥要有一天写回忆录时,可以让我帮你回忆。” “唉,能活到写回忆录,那真是得上天眷顾啊!” 打开车窗,点上一支烟,看着烟快速地消散在夜色里,就像自己曾走过的脚印,早已找不到痕迹。 “平措,告诉你一个秘密。” “你说,我都记着。” “我刚到这个城市时,曾有一个梦想,拯救所有漂泊着的女人。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可我真就是这样想。凤书对我好得没话说,我的梦想也就永远搁浅了。” 平措伸手从我嘴上夺过烟,浅吸一口,又咳起来:“我突然想看烟从自己嘴里冒出来,哥,你继续说,我听着呢。” “那个花店老板以前一定是在欢场工作的人,我能看出来。虽不知她为何早早就脱离了推杯换盏的日子,但她没做别的,而是开花店,或许她心中存着一份浪漫,可在这尔虞我诈的残酷都市里,纯情的浪漫无处置放,只好带着憧憬开一间花店,每日守着那些即将凋零的美丽,有的美丽被人买走了,她会很欣慰,她知道,每卖出一束花,这城市某处就有一份浪漫在发生,可生意并不好,很多花都在她面前枯萎了。我得帮帮她,就算为我以前的梦想付出一点点行动,她也能感觉这城市有温暖。” “你说得文绉绉的,我也将就听懂了,你可怜她,就像当初你也可怜我和贡布哥。” “你是不是傻,她怎么能和你们兄弟比呢?” “一样,都是接受哥的恩情,我们兄弟更多一些而已。” 我不由得哈哈大笑:“平措,你误解了吧,你们兄弟与我祸福与共,她,我只想带给她好,不让参与我丝毫不好,哈哈哈……” 平措吧唧几下嘴,侧头给我一个鬼脸:“你就装开心吧,我还不知道你?你怀疑他们都怀疑你,特别是那个钟川葵,他的话伤着你了,你也更怀疑他。” “我不是因为他的玩笑话而怀疑他,平措,你认为钟川葵真要放倒阿东,会做不到吗?他可是洪老身边十几年的护卫呐!可他为何就和阿东打得难分胜负呢?” 平措脚下收油,车慢下来:“是啊,我也这么想过,以我看,阿东固然厉害,确不是钟川葵的对手。我瞎想的啊,你听听,钟川葵是不是故意拖着打,时间越久,我们的人就伤亡越大。我们的人伤亡大了,林董就不得不靠老洪的人帮她实施报仇雪恨的愿望,他们也就完全控制了林董。却没想到你干脆下令不打了,钟川葵是有些让人疑惑,可我感觉他不能是佛爷那边的人。” 车刚走到沙河路,见路边绿柳在夜风中飞舞,我指一指路边:“停车,走走去。” 穿过一排碧柳,是一片立交桥转盘下宽阔的青草坪,一些歇凉的人或坐或卧,散落在草坪上,我熟悉他们,必定是这城市最底层的打工仔,才会在这绿草地上歇凉,也为放飞片刻心灵,或者呼吸着放浪的夜风,想念远方的亲人,思恋某个情人…… 我和平措也席地而坐,青草坪润润的,夜风里有淡淡的草木味。 “平措,你真是聪明,和我想得一样,他们想控制林董倒还好,人之常情,林董也会明白这点,不会让他们得逞。唉,但愿这钟川葵别是佛爷的人才好啊!” “不会吧?” “难说,洪家以前就和佛爷勾结过,洪定远和殊胜荣在纽约夜店被杀,至今没有破案,我栽赃给佛爷,促成老洪和林董合作。这次老洪派钟川葵来帮我们,一来是显示他和林董联合的诚意,二来,他会让钟川葵暗中调查我们。我知道他查不出什么证据来,老洪也回不去了,但逻辑上可能起疑心啊!” 平措四下打量,看看无人理会我们,才放心地说道:“只要他不是佛爷的人,事情就没什么,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别坏事就行。娇妹、雪儿她们中午也手下留情,以她们的身手,要动真格的,不定得死多少,难道说娇妹他们也在提防我们?” “这不会,是我在路上悄悄告诉娇妹,让她给她的人下令,尽量别要人命,汪朝和不用我说,他和我明白林董的原则。冬仔当时跟着马龙他们负责外围,想是没接到娇妹的命令,不然他不会杀死地下室三人。” “哥,娇妹才是真正的高手,又是独步江湖多年的人,你认为栽赃佛爷派人杀洪定远他们的事,娇妹能相信吗?” “当然瞒不过娇妹,她和我心有灵犀,她和老洪本是金钱关系,不过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而已,况且,她也知道,她信不信都没用,只把话传给老洪,老洪信就行。我深信,娇妹是真心待我,决不会害我。女人总是比男人可靠,女人得到了想要的,不会如野心勃勃的男人那般欲壑难填,” “什么叫遇鹤南田?南边的田里有鹤?”说着,平措自己笑起来:“哥,你说话别老是用成语,我还没学多少呢,唉,玲玲跟着嫂子这些年都变得有文化了,我就不行。” “你也真是,怎么还没搞定玲玲啊!我教你好不好?” 第640章 花店女子 平措兴奋不已:“好,你快说。” “霸王硬上弓,来硬的,睡了她,她以后就是你的了。” 平措撇撇嘴:“啊!算了吧,我万万不敢,别说动手,玲玲的眼睛都能杀人。” “哈哈哈,你笑死我了,钟川葵都说你是顶尖高手,你却怕玲玲,哈哈哈,命啊!这样,你看看别人,玲玲不同意没关系,这城市女人多着呢,比男人多多了。” “不行,就玲玲,哥,你还是继续说你的心事吧,要不你在这草地上躺一会儿,我看你有点累啊!” 我仰面躺下去:“好,我睡半小时,真他娘的舒服,润润的,真凉快。” 望着那些泛着城市之光的流云,眼皮都疲倦了。 夜已深,巷口的花店还亮着灯,远远地望见,她还是孤独地坐在小小的柜台外的独凳上,耷拉着脑袋。 正好看见几个男女走进花店去,我一把拉住平措,点上烟,站在树下,隔着街道看她迎接客人,脸上堆满笑容,耐心地说着话,她的模样是那样的卑微。 我抽完烟,又站了一会儿,看着几个男女高高兴兴地走出花店,女人手里捧着花不停地闻着,嬉笑得那样开心。 走过街道,平措把特意去我们自己店里拿的两盒小蛋糕递给我。当时去蛋糕店时,秀秀正在柜台整理账目,庞枫站在门外抽烟,目光落在柜台里,直到我走到店门口,庞枫才回过神来。 拿了特意给林迪薇做的蛋糕,平措按我事先交代好的,拿起柜台里的两盒小蛋糕:“秀秀姐,我饿了。” 秀秀笑笑:“自己挑,选价钱贵的拿,多拿一点,免得一会儿还得收到冰柜去。” 看着孤孤单单的秀秀,想着其实她现在也是我梦想中,要拯救的这个城市漂泊着的女人,但我看见庞枫那深情迷恋的眼神时,我知道,秀秀不需要我拯救。 她几乎是从凳子上蹦起来:“你来啦!我都准备打烊了呢,快坐,我给你倒水。” 我自始至终没告诉她我的名字,我也没问过她叫什么名字,我们之间好像不需要叫对方名字。 “别忙了,你也累一天了,歇歇吧。”我把蛋糕递给她:“快吃了,我看着你吃一盒,另一盒拿回去慢慢吃。” 她眼里泛起泪光,强忍着兴奋,不停地点头,靠着小小的柜台吃起来。 她上身着单薄的白色体血衫,发白的牛仔裤裹着双腿,长发紧盘在脑后,使得五官很是分明,有些雀斑的脸满是疲惫,人像夜风中的碧柳,高高的胸膛微微抖了抖,像是战场上挥舞着的白旗。 我有一段时间不来花店了,她比从前瘦了些,看着更柔弱了。看着她,想起几天前看过的一部电影——《烈火街头》,她的模样像极了里面的女主角,只是更憔悴一些,肤色也没那么光亮。 我自己走到柜台里,拿起她的烟:“我喜欢你这烟的辛辣味。” “啊!我买一条送你吧。” 她用两根手指挑着蛋糕吃,一点一点地吃,好像要吃到天亮。吸吮干净手指,指着靠墙的小黄布沙发:“坐着抽吧。” “好,你不管我,先吃吧。千万别买烟送给我,这烟只有在这店里抽才让我觉得好,离了这里,我也不抽这烟。你最近好吗?” 她狠狠地点头:“好,好,现在真没人来收保护费了,谢谢你啊!” “别谢我,那些个小混混真是该死,欺负一个女人,算什么东西。生意好吗?” “生意就这个样,挺好的。” 她微笑的脸依然带着酸涩,把目光从我的脸上收回去,戚戚然盯着蛋糕,用极低的声音说道:“你为何要帮我?为何要让我一直把店开下去?” “你不开这花店,我没处买花。我们不是说好的嘛,你不问我缘由,我也不问你账目。” 她的声音更小了,小到我要竖着耳朵听:“就算你总是晚上买花,也会有花店营业的。” “不是这样说,花店有,但这样的花店,这样一个老板,这样辛辣味的烟,这座城市就只得这一处。你的故乡在远方,我也是漂泊到此的异乡人。你努力着在这城市扎下根来,我也奋力着不离开这城市,如果我饿得没处吃饭了,你给我买这样一块蛋糕。” 她的笑也戚戚然,看看我,黑眼珠在眼眶你打滚:“又这样说,你是贵人,不可能落魄到没有饭吃,真要那样,我,我愿意养着你。” “也不用你养,我吃饱就走。你会坚持把店开下去吧?” “唉,我拼命做吧。” “那就不会差,生意以后会越来越好。你要因为成家了而不开这店了,也等着我来时,告诉我一声再放弃,这算不算为难你?” 她一手托着半块蛋糕,另一手两个指头上粘着蛋糕停在胸前,仰头笑起来,笑着,又说道:“你真是个怪人,说的话也怪怪的。我要成了家,不开这店了,哎呀,好,我答应你。” 她把半块蛋糕放在柜台上,吸吸手指,走到柜台里倒一杯水递给我:“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蛋糕,都舍不得吃快了。唉,记性也不太好,吃没了,怕忘记了这味道。” “喜欢吃,我以后来时都给你买,不一定能买一样的,买到什么是什么,我要是忘记买了,你也别怪我。” 她抽出两支烟一起点燃,递一支给我:“我那能怪你呢?”悠悠然吐出一口烟,快速一吸,烟像是从嘴里放出来转了一圈,又被关进嘴里去,然后才慢慢从嘴里溜出来。 她把烟盒放回柜台里,把我放的信封拿起递给我:“你是要买我花呢?还是要买我?都不值得这么多钱,拿回去吧,谁挣钱都不容易。” “又忘了我们的约定?你要挣着钱了,好好存着过日子,你要没挣着钱,是我让你把店开下去的,应该要补贴一些。好好收着,我也不是时时都有钱,就是有钱时,也不一定能来这里。今天带了来,你就收下,以后也是这样。一会儿把茉莉和满天星都包给我。” “好,急吗?” “不急,抽完这支烟。” 当我从她手里接过巨大的一束包好的花时,看见她嘴角粘着蛋糕,我对着她嘴角伸出手时,她本能地往后躲一躲,又羞答答地站住了,微微低着头。 我也愣了愣,想着为何要这么做呢?但我的手伸出去了,她也不躲了,像是准备接受最后的审判。 我用一根指头轻轻在她嘴角一抹:“怕你没看见,被别的客人看见多不好。” 她双手抱在胸前,抿一抿嘴唇,略带羞涩说道:“嗯。” 我走到店门口,回头时,差点撞到她,她也慌张起来:“是有什么东西落下了吗?” “哦,没有,几天前我租了一部电影看,叫《烈火街头》,你比从前瘦了,想是累的吧,你很像里面的女主角,你要身体养好一些,就更像了。我走了,别送,收收该休息了。”我走出两步,见她站在门口看着我,又说一句:“我知道你就睡在店里,我看到你的折叠床了,等挣着钱了单独租间房子睡觉,别太委屈自己。” 她没有说话,拼命点头,眼睛里伸出两条无形的绳子,似要把我拉回去。 我望一望夜空,下弦月挂在天边,离得好远好远,光淡淡的,却比这南国最繁华的满城璀璨霓虹都要美丽。 第641章 那时江南 经阿秋派人打探调查,寻得林迪薇父亲林子鸥少时生活在富春江畔甬安山,母亲康迪老家在杭州杨梅岭下,离西湖不远。林家和康家祖上都是大户人家,书香门第,自晚清战乱开始极速衰败,抗日战争时期,举家逃亡西南,到建国前,族人已经四散零落,大多在战乱中埋骨异乡,偶有还活着的,也失去联络。 到钱塘江畔安葬老代骨灰,是早就决定好的事情。林迪薇辗转半生,终于知道自己生命的来处,巴不得早日回父母亲的故园看看,虽自己的父母在记忆里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像,得知姓名以后,父母在她的脑海里好像十分明了起来。 从深圳到杭州,一千多公里距离,煞费周章,只因要在杭州停留一段时间,林迪薇想好好游览父母故园,但她又不愿意打扰每年给她寄明前龙井茶的朋友,阿秋只好让马龙与另一个人提前开车到杭州,我们带着老代骨灰直飞萧山机场。 古人憧憬“生在苏杭,葬在北邙”,江南风景着实灵秀,但2004年的杭州依然让我出乎意料,只西湖以东一小块繁华之地,且不说钱塘江南岸阡陌纵横、鸡犬相闻,就连西湖周边大多地方还是僻野荒冢。 那时的浙江,最负盛名的是温州,在深圳街头,总能看见大量温州人开的美发店,温州洗头妹的美誉享誉同行,这是我最先对浙江的印象。 温州的名气盖过省会杭州,是因为经济腾飞,温州人善弄钱,有东方犹太人之名号,一块钱能摆弄出十块乃至百块的气势来。 江南自古多文人雅士,两次衣冠南渡,使得江南士族林立,‘王谢堂前燕’早已栖落江南。到宋都不得不南迁至江南时,江南更加妩媚多姿,就连一路南随朝廷的北方才女李清照也从此爱上江南,她虽写“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她终究还是过江南渡,以图安身立命。 林迪薇知我博览全书,心中住着个文人梦,对江南向往以久,在飞机上问我:“麦子,除陪我游览父母故园之外,你最想去江南什么地方看看?” 我早已想好,想去的地方太多,离钱塘江远的地方也不好说出来,不想为了自己那点梦魇,拖累大家奔波,只说:“当然是西湖、灵隐寺、雷峰塔,近代文人中最佩服章太炎,据说他的墓地就在西湖旁,想顺道去拜祭,还想去绍兴的沈园看看。 “就这些地方?杭州离苏州不远,就不想多逛逛?”说完,林迪薇眼神迷茫地看着机舱外,那莽莽的白云无法阻隔她的思绪,我知道,她的心比我急切,在她的心里,一直装着父母的故园,也是她视为自己生命的起点的地方。 我不想问她打算在江南停留多久,她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父母籍贯,该让她把多年的思念尽情挥洒。 因洪培忠要在杭州与林迪薇再次密会,除我和平措、汪朝和、阿秋等人陪同林迪薇,还有娇妹、雪儿、春儿、钟川葵四人同行,他们是洪培忠点名要召见的人,也使得林迪薇的私人飞机塞得满坑满谷。 飞行途中晃晃悠悠,我真是担心飞机掉下去,大家一同碧落黄泉,也就没有以后的征程了。 阿秋安排我们一行人入住西湖香格里拉,但刚下飞机,已经有洪培忠的人来迎接,说已经在西湖宾馆摆好酒宴,为林迪薇接风洗尘。 香格里拉与西湖宾馆都靠近杨公堤,虽两处酒店都接待过重要人物,西湖香格里拉是其国内第一家店,部分楼宇是合并了杭州最早的西泠饭店,但西湖宾馆更为尊贵,精美的园林,清幽雅致,三面环湖,正面苏堤春晓、三潭印月、雷峰夕照,绝佳美景尽览。 车到西湖宾馆,洪培忠接待人员只让林迪薇、我、娇妹、钟川葵四人去他餐厅,其余人员在另一个餐厅。 洪培忠已经满头银发,看着也七十往上的人了,精神矍铄,大腹便便,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犹如弥勒活现。 “迪薇一路辛苦,快坐,快坐。” 洪培忠站在沙发旁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四人,并没动身,而林迪薇却从门口就已经伸出手:“洪老辛苦,怎敢劳驾洪老接风,因该我早来,为洪老安排一切才是,真是罪过啊!” “唉,委屈你了哦,迪薇,齐爷的事终于真相大白,这下你可以宽心了,来,先喝杯茶。”洪培忠拉着林迪薇在身边坐下。 两名站在一旁的美丽少女立刻端上茶来。 我见钟川葵没坐,我也没敢擅自落座,娇妹也是如此。 林迪薇对我伸出手:“来,麦子,拜见洪老。” 我立刻装模作样深深鞠一躬:“洪老好,祝洪老百岁千秋,早听阿玛和姑姑说洪老尊贵无比,今日得以召见,真是三生有幸。” 随后娇妹也与我说差不多的话,我们才入座。 却见洪培忠并不理会钟川葵,只斜斜看一眼,钟川葵只好继续站在一旁。 我见钟川葵面色冷峻,想是有些尴尬,立刻卖乖似地说道:“洪老派川葵兄弟这样优秀的人南下相助,使得姑姑如虎添翼,我代姑姑再次感谢洪老。” 洪培忠笑眯眯地对我点点头,后冷冷对钟川葵说:“麦子夸你,就坐下吧。” 钟川葵依然是笔挺地坐着,不敢有丝毫随性。 洪培忠对旁边姑娘摆摆手,姑娘立刻端出一个精美的盒子,他笑眯眯地大量我一番,盯着我说道:“果然是一个精秀人儿,麦子,你姑姑夸你勇敢睿智,有义薄云天的气魄,还文采俊秀,今日我倒要考考你,不考别的,你也刚到这里,就以你对西湖的印象,做诗一首,如何?” “麦子领命。”我立刻起身鞠躬:“洪老,我否迁就我到窗前去思量片刻?” “好,去得,去得,随意一些才好,我与你姑姑,还有你已故阿玛,都是私密之交,你也随意一些才好。” 林迪薇脸上带着轻松笑意:“麦子,洪老面前,可要用心哦。” 我走到窗边,见苏堤碧柳飞扬,西湖潋滟夺目,远处绿意笼罩、青山俊秀,好一处灵秀山水,真不愧为人间天堂。 又听得洪培忠对娇妹说:“娇娇啊,想不到你是这样俊美一个美人儿,要不是今天见着你面,真不敢相信你是如此模样啊,难得,难得,世间难得,要世间红颜都如此,只怕男人全没了志气哦。” 第642章 西湖赋诗 听洪培忠夸娇妹,我心里想,你这把年纪,夸起美人来比我还利索,想来必是个风流种,只可惜你垂垂老矣,生命如那隐隐青山后的余晖,光华已不久矣。 虽早就对西湖神往已久,可初见盛景,心中感慨莫名,要做诗,却不知从何写起。想这洪培忠是身经百战的老将军,我要写出些莺莺翠翠的柔情寄语,他一定会觉得我没有气魄,小看于我。 想起刚下飞机时,从炙热的深圳来,觉这里六月的天气还有些凉,此刻见窗外苏堤上游人如织,西湖碧波荡漾,又听得林迪薇在夸赞娇妹武艺高强、赤胆忠心,心中便有了开始。 心中默念成颂,见得靠墙备有笔墨,又略微斟酌,方到桌前的纸上落笔。 我提起宣纸递给洪培忠:“粗鄙之作,请洪老教导。” “哦,这么快就有啦?”他戴上眼镜来看,口里念着我写的诗: “碧波拢天穹面俏,洪濛起始自妖娆。 北来南渡群英荟,宋都今日依然闹。 武松冢外苏小小,鉴湖女淹王谢庙。 西子数迎帝王侯,华年送别万世骚。” 念完诗,他把宣纸递给身后姑娘,很是高兴地看着我:“好,好,好,有气势,真是好,哎呀,我听你姑姑说,你是自学成才,这份才情确实难得,见面小礼,留个念想。” 站在一旁的姑娘立刻把端着的盒子递给我,我高兴地打开盒子,见是一柄精美的玉如意,心中立刻苍黄,想齐爷第一次送我的礼物,也是一柄玉如意,我差点因那如玉碧落黄泉。 眼前的玉如意温润光华,呈青白色,比齐爷给我的玉如意要色重一些,没那么酥白,造型也很精美,看着像是古物。 心中苍黄,口里还是说道:“好漂亮的如意,谢谢洪老,我一定要好生珍藏。” 我见娇妹怀里盒子装着一柄黄鞘短刀,鞘上缀着红蓝宝石,想必也是刚刚洪培忠给她的。 洪培忠笑笑:“都是些玩意儿,你和娇娇功劳甚大,该有此奖励。娇娇是习武之人,我送她元代宝刀,正配得上。你麦子心性如玉,又是迪薇最疼爱的人,这千年古玉以后就归你了,多为你姑姑分忧,为国家除贼效命,将来一定前程似锦。” 钟川葵未得一物,故意配合洪培忠,低声说道:“我跟随洪老十几年,元代名将王保保的三星宝刀见都没见几次,今日送给了娇妹,洪老岂不偏心。” 我们都知道,钟川葵故意这样说,不过是想夸赞洪培忠出手大方,所送的礼物弥足珍贵,我的玉如意自然不用夸,千年古玉当然是稀罕物。 娇妹又是惊叹,又是感谢一番。 洪培忠故意沉下脸来:“川葵,我都羞得说你,我让你去助迪薇一臂之力,你干出什么成绩来啦?你去后发生的几次卷宗我都调阅了,两次救回古董国宝,都是麦子英勇过人,就说最近的一次,你怎么还让那个关键人物逃脱了?你身手一直不错的,想是到南方去贪图玩乐,退步了不是?” 我想礼貌性为钟川葵‘辩解’一番,但富贵如洪培忠这样的人我是有些知道的,就如当初的齐爷,他和谁说话,旁人不能擅自插嘴。 娇妹也是老江湖,不问她,她不发一言,只是笑薇薇地坐着,甚是柔美,完全没有女杀手的影子。 钟川葵不敢辩解,一副乖孩子的模样,以略带撒娇的口吻回答:“遵从洪老教诲,我知道了,以后定当虔心做事,不负洪老栽培和期望。” 洪培忠也不理会钟川葵的话,转头笑眯眯地看着林迪薇:“迪薇啊,案卷我看了,你兄的声誉可以全面恢复了,这几天几家报社就会出几篇祭奠文章,为你兄正名,以后你也再不用憋屈了。我知你心中记挂着为齐家报仇雪恨,也很是应该,不过不要太劳累啊!事情嘛,都让他们做去,你领导监督就行,这里风景秀美,多住几天,好生散散心。” 林迪薇悲戚中转为欣慰:“多谢洪老相助,如此仇恨,沉在心底着实憋闷,齐家的养育栽培之恩不敢忘,我也谨记养父生前叮嘱,要为祖国赤胆忠心、全力尽心,如能彻底锄断那东西的运送通道,协助国家多抓些内贼,也能对得起养父生前的涓涓教诲了。” “好啊,齐家为改革开放奉献卓著功勋,真正是光耀门楣、于国于民都是有巨大奉献的,来,迪薇,我们边吃边聊吧。” 起身入席,洪培忠叫来三人相陪,一人是当地官员,另两人是他在杭州已经退休的老部下。 同陌生人吃饭总是不自在,我想他们一定也不自在,可都还装模作样得兴趣盎然的样子。 坐上餐桌,还都是开会的样子,都把目光朝向洪培忠,好像稍有偏离,就是大不敬,说的都是阿谀奉承话,要不就是相互夸勉的话。我想,要是没我们几个,他们老战友们在一起吃饭岂不自在,我们自己回酒店吃,也落得逍遥,生命终究要浪费些在这无聊上。 仰慕已久的杭帮菜占据半桌江山,另有海鲜、几道北方菜、绍兴风味小吃,加上长江河豚,满满一桌饕餮盛宴。长江河豚、桂花羹、龙井虾仁、富春江鲥鱼我都是第一次吃。 专人分餐,各操各盘。 每人一条清蒸鲥鱼上桌,洪培忠笑呵呵地看着我:“麦子,你博览全书,可知这是什么鱼?” 见鱼身扁平,鱼身上放着鲜笋、火腿条一起蒸熟的,鲜香袅袅。想洪培忠这样的人,上桌的鱼还带着银光闪耀的鱼鳞,应该就是千古名菜——清蒸鲥鱼,也就是张爱玲人生三恨之一了。 瞥见林迪薇对我目光相趣,我只好说:“晚辈虽看过一些书,却见识孤陋,这鱼真是第一次见到,都说鲈鱼鲜美,可鲈鱼没这么白吧?洪老给晚辈说说,以后也好不闹笑话。” “好,你爱看书,张爱玲肯定是熟悉的,她说人生有三大恨事,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这便是鲥鱼,富春江里的鲥鱼,眼下要吃着这等鲜美东西,真是越来越难得了啊!” 那六十来岁的杭州当地人立刻说道:“鲥鱼珍贵,别人难有这口服,洪老来是少不了的。野生这个大小的鲥鱼确实难捕,可真是奇怪,今天早上,竟有人一网捕到十几条,难道不是洪老要来,富春江也献上礼物?” 第643章 单独召见 想这六十多岁的杭州人能被洪培忠叫来同桌用餐,必然是身居高位的人,听他说出如此献媚的话,我就知他一定官运亨通。 人不要脸到头也就这个样子吧?再富贵的人,也不能与山川相媲美,辛弃疾当年写下‘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不过是诗情话语。就算洪培忠富贵尊荣,也不能说流淌千万年的美丽富春江特要给他献礼,相比这人说出更恶心的话也轻松自如。 也不知是故意装的,还是他有些修为,洪培忠立刻板着脸说道:“小王,不可这样说,山川湖海与天地同寿,不是任何人可以相提并论的,我一个老朽,更不敢言让富春江献礼于我,能与当年严子陵享用同样美味,已经是大造化了。当着享誉国际金融界的迪薇,你这样说我,她到时候一传扬,我可不是笑柄吗?” 林迪薇马上说道:“洪老果然尊天爱民,不过王哥的话也没错,人要享用到这难得的美食,既要靠缘分,还得有口福,我们今天的口福不全是仰仗洪老才有的吗?” 姓王的微微憨笑,起身给林迪薇和洪培忠极其战友倒酒,钟川葵也赶快起身给我和娇妹倒酒。 这餐饭,就像是时间停止了,总也盼不到结束。娇妹估计和我一样的感受,从她面前撤下去的菜几乎都没怎么动过,只是应付着装模作样吃着,也插不上嘴,她应该也不会想说什么。 不觉间,窗外已经亮起星星点点的灯,夜色流光倒影在湖面上,在微风中晕开朦胧暗淡的光晕,细长的柳枝飘荡在夜色里晃晃悠悠,如软绵绵的女子在夜幕中摇曳,恍恍惚惚,世界只剩方寸之间,又像没了自己。 本以为晚餐后终于可以去逛逛西湖,洪培忠去把我和娇妹留下来,让林迪薇他们先回去休息。林迪薇也不好说什么,告诉洪培忠,到时不用派人送我回香格里拉,她留一辆车和平措等着我。 钟川葵领着我和娇妹到二楼的一间小客厅里,叫过一名身穿旗袍的服务人员为我们泡茶,他自己先走了。 我和娇妹大概都心里明白,洪培忠是要当面问他孙子死亡的事情。我们也能猜到,在这地方,每一个人都是洪培忠的人,不敢有任何商量,还得装着各为其主的样子。 娇妹装着把玩洪培忠送给她的三星宝刀,我便到窗边抽烟,就这样等着洪培忠的到来。 时间流逝,也不知洪培忠干什么去了,足足等了一个小时,他才在一个中年男人陪同下进来,想来他这样的人,一定习惯了别人等着他。 先前的笑容消失不见,洪培忠的脸如夜幕一样暗沉,看来他刚才也是演戏,想不到他这把年纪,这个地位的人,也还要带着面具活着。 慢吞吞地坐下,洪培忠肥胖的身体一下陷在了沙发里,接过中年人为他点燃的雪茄,悠悠吸上两口,抬起目光看看我和娇妹,那目光如黑夜里狂野上的虎狼之视:“说说吧,我孙子的死,查出什么名堂没有?”顿一顿:“我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证据,啊,麦子,你先说。” 以前有伺候过齐爷的丰富经验,面对洪培忠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我并不怯懦。加上在来的飞机上,林迪薇也叮嘱过我,如果单独面对洪培忠,别忘了自己是齐家的人。 为了表示尊敬,我笔挺地坐着,用早已在心里盘算好的话回答说:“洪老,直接的证据没有,要有的话,就不单单是我们国家通缉他了。生辰八字和香蜜湖玄关是佛爷两名杀手的代号,他让我取的,以前只有他和阿玛、我三人知道这个事,阿玛已经被他害死。” 我一直仔细观察着洪培忠的表情,没什么变化,我看看娇妹:“我曾让娇姐放出这两个暗号去,当天就证明了事情不假,想必娇姐是向您汇报过的。如果能尽管抓住他,一切都会真相大白,就像阿玛的事一样真相大白。” 洪培忠什么也没说,目光盯着娇妹。 娇妹双手把着三星宝刀放在膝盖上,微笑着,不卑不亢地说:“洪老,我是按我们事先达成的协议做事,并不敢有丝毫马虎和不负责任。以洪老的阅历,其实已经不需要证据,就是佛爷做的,川葵也查了,结论也是如此。” “真是他干的,殊家就没有任何行动?难道说殊胜荣不是他们殊家孙子,这样的侮辱也能忍了?”洪培忠旁边的中年人咄咄逼人地问,洪培忠依然是进屋时的表情。 早已瞥见,中年人的腰里有枪。 我想,洪培忠应该也知道,在我和娇妹嘴里也问不出多余的事情来,他依然这样做,不过是想要确定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我很认真地把所面临的情况一一叙述,殊家当然想为殊胜荣报仇,但佛爷隐藏得极深,他们没法发力。别说殊家,我们联合了这么多人,费这么大周折,连佛爷藏身何处都不知道。虽说拦截了他两批价值不菲的古物,却并没有伤及他的要害,殊家又能拿他怎么样呢? 我又以齐爷庄园爆炸案为例,要不是机缘巧合下,从那爆破专家身上找到齐爷庄园图纸,和爆炸方案,齐爷的案子至今还是团迷雾,齐爷死后还得承受着冤屈。齐家尚且如此,洪定远和殊胜荣的死,又怎么能轻易找到证据呢? 从种种证据来看,金家与佛爷勾结很深,简直是一条绳上的蚂蚱,狼狈为奸,协同作恶。可没有实实在在的证据指控金家,金家的势力和影响不可小觑,也不能直接抓金家的人,事情还得一步步去做,找到契机,才有彻底打倒这股势力的可能。 听了我的分析,洪培忠把半支雪茄放在水晶烟缸上,不冷不热地微微笑笑:“开弓没有回头箭,我都这把年纪了,没时间等下去,我孙子的仇必须要了结。麦子,你认为还要多久才能逼他现身?” “回洪老,我和姑姑更加急迫想要把他碎尸万段,我和姑姑商量过,至少还有三步要走。第一步,要找到佛爷的真正话事人,也就是他的私生子,这一步需要警方抓紧时间。第二步,找到金家犯罪证据,把相关人一一逮捕归案。然后才能是最后一步,佛爷狗急跳墙,漏出破绽,我们一击即中。” “他要是销声匿迹了呢?” “他不会。” “他也年纪不小了,你怎么如此肯定他不会?” “我和姑姑都了解佛爷,在姑姑的谋划下,他目前已经手头拮据,所有投资都已经截断,没有钱,他可以死,那他家人怎么活下去?继续倒卖古董,是他唯一的活路。” 第644章 死亡约定 估计我的话让洪培忠颇为满意,他把话头对着娇妹去:“娇妹,我该给你的钱,一分没少,可我孙子的仇还没得报,这有点不合道义吧?” 他的话像是在喉咙里蠕动着,慢慢往外伸出来,既不是质问的语气,也不是商量的语气,带着一种唯我独尊,又还假意平易近人,听得让人难受。 洪培忠是背靠窗子一角的沙发坐,他身后的窗户全开着,窗外的西湖水如浓墨中滴入了彩漆,这种色调一直延伸到窗沿边,使我想起鬼片电影中的情节,他像是从诡异色彩里涌出来的一个老妖,正计算着怎么吃掉我们。 西湖的风阵阵入屋,如深山老林里扑过来的清凉,没有一丝声响,倒像是他们裹挟进来的。 他身边的中年男人穿着很老式的那种长袖白衬衫,搭配着青色西裤和黑色软牛皮鞋。站得笔挺挺的,既不是正对着洪培忠,也不是对着我和娇妹,斜在我们之间的方向。干瘦瘦的脸皮黝黑,还有些若有若无的斑点。眉毛有些长,属于自然生长而未修剪过,两道浓眉下黑洞洞的目光,仿佛之间,感觉他是从老电影中走出的特务。 中年人的表情平静如水,这水如极深的潭水纹丝不动,却让人难以感知深度。 一老一中年,一胖一瘦,一坐一矗,有些漠视一切、尽在掌握的调调, 娇妹似乎毫无顾忌,也不拐弯抹角,看看我,直接回答说:“洪老,依照我们的协议,我是负责帮你控制住在南边的地盘,后来事情变了,改为与林董合作对付佛爷,这也是您洪老的决定。想着您是我最后一个客户,过后我就退出江湖,我才答应您的变更的。目前来看,事情并不复杂,只不过如麦子所言,要一步步做去,洪老,我可是已经损失三个人,现在,我们是同仇敌忾,就算你想要罢手,我也要联合麦子他们干掉佛爷的。” 洪培忠的表情像是已经死亡,还是没有一点变化。 我猜想,洪培忠知道,他在这里问我们这些话,一定会传出去,至少我会告诉林迪薇,所以他还是有些谨慎,等着最后从我们的话里捡出一些他认为有用的东西。 娇妹如广场上扮演雕塑的艺人,在不经意间微微动一动,她已经悄然把三星宝刀放在腿边,双手叠在腿上。 中年人接着娇妹的话:“事情有变,双方同意,犹如合同变更延续,并无不妥。你收钱,我们除掉害少爷的元凶,钱已付出,元凶依然逍遥自在。没有实际证据我们不计较,有实际证据,我们就自己动手了。老东西暂时找不着,他儿子不是在国外一直都玩儿得挺自在吗?” 娇妹并不思考,随即说道:“目标是佛爷,并无他儿子。” 中年人说:“那就加一个,我们想尽快收货,必须要干净。” 娇妹呵一口气,目光紧盯着窗外,很平静地说:“可以,五分之一价,规则照旧。” 我的心立刻涌起一堆疑问,这是要让娇妹杀佛爷儿子,这样的事为何要当着我的面说?为何要当着洪培忠的面说?难道是向我和林迪薇故意展示,他仍然控制着娇妹?还是说他已经在喝茶吃饭的过程中,已经看出娇妹与我关系不寻常,就算不当我的面,娇妹也会告诉我,我也就会告诉林迪薇,这样当我面说,又想展示他和林迪薇的合作并无间隙? 中年人微微一弯腰,从洪培忠的沙发背后拿出一个黄皮信封递给娇妹。 娇妹接过信封,拿出里面的一张纸和照片来,扫一眼,把照片放进兜里,信封递还给中年人,还是平静地说道:“资料如无误,必定远在大洋彼岸,最快一月收货,迟不过一个半月,没有插曲。” 洪培忠的手在沙发上轻拍,中年人立刻点上一支雪茄递过去,放在洪培忠举起的二指之间,洪培忠慢悠悠吸一口雪茄,微微一笑:“娇妹,你是守信的,这事你得亲自去办,我相信你,你的事就这样吧?” 娇妹起身,手里拿着三星宝刀,对洪培忠微微鞠躬:“感谢洪老的礼物。”说完,飘然而去,竟也没给我任何招呼或暗示。 娇妹刚走,洪培忠的脸上浮起些许慈祥,从沙发里拔出来,站在窗边,望着窗外的西湖,叹息着说道:“哎呦,老了哦,这样美景也不知道还能看几回。麦子,你小子也不容易啊!” 我心想,你能体会我的艰辛吗? “麦子,你的事情我都清楚,你父母超生太多,家里五个孩子,又穷得叮当响,潲水也没一口多的,估计啊,日子比我年轻抗战那时还艰难,你父母没东西养活孩子,不得已要送一个出去减轻负担,就把你送出去,送给一个算命的瞎子,日子也还是穷,我说得没错吧?” 这番话让我大吃一惊,洪培忠怎么会把我调查得如此清楚?如此说来,齐爷、林迪薇也是早就知道我的一切的,带着些心中的慌乱,故作镇静回答说:“承蒙洪老看得起,对我这点事情如此看中,确实如此。” “你年少离家,独自漂泊,找到一个好老婆,算是幸运得很。阴差阳错啊,让你结识到齐爷,你小子命好,也是你天生聪慧,又极其爱看书,缘分吧,齐家真是包容了你一切,是这样吧?” “是,洪老,阿玛和姑姑是我再生父母。” 他转过身来:“呵呵,你的本性倒是不错,唉,可能齐家注定有那样劫难,你就是注定为齐家复仇的那个人吧,你小子做得不错,有胆有识。麦子,算起来,我们还是老乡哦。” “啊,洪老,你老家是四川人?” “这还能有假?现在重庆是直辖市,你是重庆人,也都是巴蜀大地走出来的人。我当年离家时比你离家还小,也是没饭吃,到处去要饭。”说着,他哈哈笑起来,拍拍中年人:“那样的岁月,你都想不到哦。” 中年人笑嘻嘻地说道:“首长一身荣耀,为国为名,功勋卓著,我这辈子能跟着首长,已经是万分荣耀了,如今国家富强,那样的日子再不会有了。” 洪培忠仰头一笑:“哈哈哈,唉,那时真是穷得没法活,麦子,我们都是因为穷而从穷卡卡走出来的人,我是选对了路,跟着队伍走,那是九死一生啊。你也选对了路,跟着齐家走,据说啊,你小子也是九死一生,比我要好很多,可是啊,在勒个时代,算是九死一生啰。” 洪培忠改用了家乡话。 第645章 假惺惺 洪培忠一番家乡话,让我倍感亲切的同时,也开始思索他为何要和我表演这番亲近。 我用家乡话问:“洪老有多久没回故乡啦?” “哎呦,有几十年没回去老哦。” 我本是礼貌性问问,他这样回答,我不知该说什么了。想他这样的人,要回故乡,是真正的荣归故里啊!难道说他已经不再思恋故里,在他的心里,已经忘记那个穷山沟? 见我不说话,他笑笑,长叹一声,似有无穷无尽的话,却被淹没在无以言说的情绪中,又说道:“麦子,你是可以多回去看看的,别嫌弃故乡偏僻穷苦,很快就会好起来的。等回不了故乡时,就成了遗憾啊!谁能忘记故乡呢?” 中年人插话说道:“麦子,洪老是一刻也没忘记故乡的,每年的红薯、新米、瓜果等,故乡都还要送些来,洪老爱吃家乡的东西啊!这份故乡情,天涯海角也不可能忘记的。” 见他们说得这样真挚,我马上说道:“洪老愿意的话,我愿意陪洪老一起回故乡去看看,带姑姑一起去看看,姑姑在国外长大,不知道内地是什么样子呢。” 他和我之间隔着银河,非是我自卑,洪培忠那样的富贵尊荣,是时代造就的,无论我怎么奋斗,都不可能达到他的程度。 能从硝烟滚滚的战场活下来,比九死一生还要难,而且那不是一场战争,而是持续二十来年的硝烟弥漫,数以千万人浴血奋战在腥风血雨之中,无数人的尸骨消融在异乡的土地上。因贫穷饥饿而不得不离开故土的洪培忠是幸运的,他活下来了。尽管他现在享尽富贵荣华,我也觉得理所应当了,何况他已经如西山晚霞。 他竟然和我聊起老乡情,故乡情,这让我匪夷所思。难道是他老了,开始思归故里,可种种条件结合在一起,他又没法回到儿时就离开的故乡。看到我,洪培忠或许嗅到了一丝丝故乡的气息,从熟悉的乡音里,缅怀故乡情。 说到激动处,洪培忠让中年人和我交换电话号码,说要有空了,一起再聚一聚,一起聊聊故乡的山山水水。 我的心还是狭隘的,想着,我们相距太远,以后还会见面吗? 洪培忠端起茶杯来,慢慢喝一口,想是有些伤感袭上心头,挺着肚子站着,目光变得有些呆滞,嘴里慢吞吞地念叨:“我原是不相信命运、机缘这些的,可活到老了,又开始信了。我年少便离家乡,麦子你也年少离家,迪薇更是幼年就离开了故乡,如今我们却相会一处,可不是奇怪吗?” 中年人从消毒柜里拿出一条湿巾递给洪培忠,看看我:“洪老又伤感啰,故乡啊,说不得,一说就动情。” 我的心也柔软了,安慰说道:“洪老不必伤感,神州大地处处硝烟之时,洪老挥斥方遒、脚下万里,处处都有脚印。今天国泰民安,华夏大地,皆是洪老故乡。” 洪培忠把捂脸的湿巾摘下,擦着手,慢慢坐回到沙发里,感慨莫名地说道:“麦子呵,你真会说话,怪不得齐爷和迪薇都那样喜欢你。我已经没法回故乡,我这个身份,一旦回去,各级领导势必都会来陪着,这就给党政增加麻烦和开支,算了,算了,不回去了。麦子,如今你为迪薇鞍前马后,真就不怕死吗?” 话题跳转,我只好回答:“当然怕,谁能不怕死呢?生命必定只有一回。可为了除恶,为了阿玛的仇,也就不怕了。当着洪老我得说实话,我能有机会干这样的大事情,人生好像更有意义了,就算因此而伤身,也比碌碌无为一辈子好。” “这就是了,这就是了,你有这个心,真是这样想,齐爷当初就没看错你。你怎么看娇妹这个人呢?” “守道义,讲诚信,就这两点,已经比绝大多数人高尚。其他的,我也不了解她,不过,她说过,这次为洪老把事情办完,她就带着她的人一起退隐。她虽自小在国外长大,可她总觉这片土地是她的根,她这样的人,我是看不透的。” 洪培忠皱皱眉:“嗯,高尚,或许吧。麦子,我可提醒你,娇妹可是杀人不眨眼的人,她要是失去控制,那可祸患无穷啊!算了,不说她。你姑姑辗转半生,终于回到父母亲的故里,好好陪她看看吧,她是满腔悠悠赤之情、拳拳报国心,真正的高尚。” 听他的意思,我起身准备离去,他喊住我:“麦子,等给你姑姑把仇报了,带她回我们的家乡去看看吧,漫漫路途,她能好好了解这片土地。” “好,洪老,我一定办到。” 我刚要踏出门去,中年人急匆匆喊道:“麦少留步。” 我回头,看见中年人不停地对我使眼色,示意我坐坐再走。 中年人看我回头不知所以,解释说:“时间还早,麦少不急着回去吧?洪老今天高兴,你们是老乡,再坐一坐,我去弄些水果来。” 这让我很意外,他改口叫我麦少了。 我也真正高兴起来:“洪老,我怕打扰您太久呢,您要愿意,我陪您到天亮都可以的。真的哦,能见到洪老一面,是无数人的奢望,我今天可是占大便宜了。” 啪的一声,洪培忠一巴掌重重地拍在沙发扶手上,显得特别精神,声如洪钟地说道:“麦子,我这里有家乡的老白干,敢不敢陪我喝上几口,可烈哦!” “敢,怎么不敢?洪老高兴,咱们爷俩儿就对西湖畅饮。” “酒,把我家乡的白酒拿来!”洪培忠高声喊起来,又起身拉着我的手说:“爷俩?好啊,我也是当得起,唉,我那可怜的孙子哦,他要是有你小半点懂事,也不至于年纪轻轻就横尸异国他乡。麦子,以后咱们就是爷俩,怎么样?不管旁人,就我们两个。” 这杆子当然得爬,我几乎是急不可耐地回答: “好,洪爷爷,以后我就是您孙子。” 中年人拿来一瓶白酒,倒上两杯,洪培中很是高兴,竟然也气宇轩昂了。急得中年人手足无措,又不好阻拦,一杯喝完,洪培中见瓶子里还有小半瓶,催促着说道:“去,再拿一瓶来,这么点酒,不好分。” 第646章 悲欢夜色 中年人只好笑着提醒说:“洪老得认一个孙子,自然是该高兴的,可也别忘了,医生说……” 不等中年人说下去,洪培忠挥挥手:“医生那是锤子话,去,再拿一瓶来。” 见中年人站着没动,洪培忠两个眼睛瞪得如灯笼一般:“怎么?我好不容易有心情喝几口,还不行啦?” 我只好对中年人说道:“叔叔,这样,你先把酒拿来,我多喝一些,要不您也陪我们一起喝,人多还好完。”我又对洪培忠说:“爷爷觉得怎么样呢?我们三个人,划乱皮财,谁输谁喝,怎么样?” 洪培忠一拍脑门儿:“哎呀,对,对对,你应该会乱皮财的,划拳有意思。” 走到停车场,夜风徐徐,甚是练功换。平措站在车旁,拉开车门:“哥,走吧,娇姐说在雷峰塔那边等你。可以,但得加一瓶酒,三个人,必须得再加一瓶。去,昆子,先拿几瓶过来,喝多少算多少。哦,对了,把川葵叫来,免得你们两个蒙我,让我喝不着酒。” 中年人摇摇头,也只好照办,他刚要起身,我轻轻给洪培忠按摩着双肩,哀求说道:“昆叔,等一下。爷爷,把娇姐叫回来一起喝吧,她也会我们家乡拳。我知道爷爷可能不喜欢她,可她就要去国外给爷爷办事了,正所谓‘千金易得,人心难收’,今晚只喝酒,不说别的,但给她们送行也可以。” 洪培忠转头看看我,哈哈大笑:“‘千金易得,人心难受’,哈哈哈,你又胡乱杜撰,不过啊,这道理对的,我倒是忽略了。昆子,把他们都叫来,安排一个大房间,全喝我们爷俩的家乡酒。准备好了再来叫我,我和麦子这里喝完。” 中年人走后,洪培忠仰头问我:“麦子,你拳怎么样啊!” “虽不如爷爷的好,但肯定不给爷爷丢人。” “真的。” “我保证。” 洪培忠十分享受着我给他按摩肩膀,摇头晃脑地说:“你想得周到,我开始感觉出齐爷当初对你的感觉来了。你这个人聪明,但不把聪明用在坏心眼上,极其难得。怪不得迪薇和我聊天时,总是会说到你,只要说到你,她的眼睛都是闪光。” 我和洪培忠先用瓶子剩下的酒对划,我还输多赢少,不是有意输他,还真有点划不过。多划几轮以后,才开始摸清他的套路,能够旗鼓相当。 中年人领我和洪培忠去晚上吃饭的一楼客厅时,林迪威、娇妹、钟川葵、汪朝和、阿秋、春儿、雪儿、平措都在房间里等着了。 林迪威带头迎上来,拉着洪培忠的手说道:“洪老好兴致啊!今晚月落三潭,星洒西湖,正该是对酒当歌,我一听洪老请喝酒,不知道有多高兴啊!” 众人都乡洪培忠鞠躬问好。 娇妹故意站到我身边,小声说道:“就你鬼主意多。” 洪培忠在我和林迪威的搀扶着在主宾位坐下,洪培忠拉着我在他旁边坐下,看看大家:“今晚是麦子,哦,不,我的孙儿,真是个蛊惑人心的高手,把我的兴致都鼓动起来了。他想得周到啊,说喝酒要人多,顺便给娇娇送行。来,来,来,都坐下。” 林迪威在洪培忠的另一边坐下,高兴万分:“洪老,您认麦子做孙儿,那我就是您的女儿了,这样的日子,当然得喝酒。”说着,指一指阿秋和平措:“你们两个是不喝酒的,负责倒酒,要倒岔了,罚你们今晚围着西湖跑一圈。” 林迪威又故意数数人数,眉头一皱:“洪老,您看怎么个喝法,要划拳喝,总得分成两个对立边才有意思,我看,让昆哥也加进来,刚好八人,怎么样?” 洪培忠点着头:“很对,昆子,你也喝,不许扫兴。怎么个分法呢,我来分,孙儿肯定和我一头,迪薇也和我一头。”说着,伸手指着娇妹:“来,娇娇,你挨着迪薇坐,我们四个一头,他们四个一头。” 紧接着,洪培忠说喝酒规矩——血战到底,先由一方派出一个人来,跟对方的人划拳,输了喝一杯,赢了不喝酒,但得接着跟对方的下一个继续划拳,直到输了,才换另一个人继续这样划拳喝酒,对方也是如此。如果一人连续赢对方四人,输的四人要再各罚一杯。每输一次喝一两酒。 大家都同意,却只有林迪薇不会划乱皮财拳,我提议让洪培忠代林迪薇罚,酒林迪薇自己喝,林迪薇同意,洪培忠也很高兴。 五魁首,六六六,三星照,八匹马……热热闹闹喊起拳来,无不高兴,喝完第十瓶酒时,林迪薇领会中年男人的暗示,提议不再喝了。 正是农历六月下旬,下弦月起得晚,大家到湖边赏月歇凉,散散酒气。 洪培忠也没醉,我们都领会中年男人的暗示,在拳上得让着他,我和娇妹还帮他喝了几杯,已经是耄耋之年的洪培忠才没有喝醉。 独立的花园,花园连着一座围栏石桥,蜿蜒伸向湖水里,走入围栏石桥,湖水外便是苏堤。面对苏堤,目光越过苏堤,前方是三潭印月,右边不远处是新落成没几年的雷峰塔。 眼前湖水荡漾、柳随风舞,湖外墨色青山、山水倒影,月如银钩挂苍穹,星光璀璨缀满西湖。夜风悠悠,白天的热气早已消失殆尽,清凉凉的夜如梦似幻,湖外的迷离灯火映照在湖水里,与星光交相辉映,静静地西湖如丹青水墨画染上了丝丝缕缕、斑斑点点的幻彩。 在围栏石桥上走一走,我和林迪薇一人一边扶着洪培忠,他也情绪丰富,一会儿感叹人生苦短,一会儿悲鸣故乡早离,一会儿又叹息人心难测、纷争不止,弄得他白发人送黑发人,到老了也不能畅快舒心,禁不住老泪纵横。 林迪薇往身后青山一指,话未出口,已经泪水两行,悲戚着说阿秋已经让人打听清楚,自己母亲康迪的老家就在杨梅岭下,如今近在咫尺,却再也见不到半个宗亲之人。 洪培忠与林迪薇接连落泪,大家也都只好静默着眺望西湖。 第647章 浪迹天涯之歌 想这西湖有‘人间天堂’的美誉,却尽是悲伤的故事,就好像西湖水都是泪水汇聚而成。南北朝时才貌双绝的苏小小花容最盛时埋骨西泠,已经让历代诗人忘湖叹息;一代豪杰武二郎归隐西湖边,以孤独长伴西湖水;精忠报国的岳飞阴魂归来,一定也在西湖停留,看岳王庙香火鼎盛,他或许能得几分慰藉;还有张苍水、章太炎夫妇、于谦、俞樾墓、盖叫天、林和靖、秋瑾、张宪、牛皋等,也都魂归于此。 西湖也是英雄寄魂处,就如清代诗人袁枚所写“赖有岳于双少保,人间始觉重西湖。”正是汇聚各路英雄冢,西湖这一方秀美山水,才更让人觉得不忍离去。 白蛇与许仙的爱情故事家喻户晓,如今西湖边的雷峰塔又巍然屹立,西湖应该是风景秀丽之地中,最透着缠缠绵绵感的地方。人生百年也如弹指一挥间,流连忘返于西湖,不只是因为美景如画,那些故事,那些英雄冢,把这一方‘人间天堂’镶嵌得更加滋味无穷。 中年人叫来一首画舫,一起登船游湖,夜色迷离的西湖消隐了白天游人的喧嚣,湖水荡漾开去,迷迷茫茫的西湖让人如痴如醉。 望着这一方盛景,娇妹感叹说:“唉,匆匆而来,又要匆匆而去,此一别,不知何时才能西湖漫步。” 想是娇妹已经把洪培忠交给她的任务告知林迪薇他们,阿秋说:“娇娇,等你回来,我们还在西湖等你,还一起喝酒游湖,定让你把这里游个够。” 我心知道,娇妹说的‘西湖漫步’是我们来之前私下的约定,约定好只我们两个人,夜游西湖到天明。如今她要去执行任务,自然不舍别离,当着林迪薇和大家的面,她也不好对我诉说依依不舍之感。 娇妹在朦胧夜色的掩护下,笑得凄凄楚楚,叹息说:“我自小便浪迹天涯,置生死于度外,本以后早以习惯四海为家,与你们朝夕相处以后,竟然也感伤离别了。洪老和林董以及身边人,都有赤诚之心。洪老和林董,还有麦少,一心为国尽忠,真正是义薄云天,与之相比,我以前所认为的江湖道义不过是西湖一瓢,相识恨晚啊!” 钟川葵笑说:“麦少这个人看着一般,实在很是不一般啊!” 洪培忠拉着我的手,对我上下一打量:“哦,川葵,你说说,我这刚认的孙儿怎么就不一般啦?你要是只是哄我高兴不成,要真正说出不一般来。” 钟川葵笑着回答说:“我跟随洪老十年有余,洪老也没认我做孙儿,可见麦少不一般。” 洪培忠刚抬手要打,钟川葵急迫说道:“还有,还有呢。麦少让林董找回双亲身份,今日才有西湖一游,更是齐家复仇不可少的第一将帅,这又是不一般;娇娇本是冷面杀手,和麦少才没处多久,竟然也柔情起来了,这不,刚刚她还感叹一番,那是杀手说的话吗?这也是麦少所影响的;就我所之,洪老已经好久没有今晚这样高兴畅饮了,麦子才被洪老叫去不久,我们也跟着有一顿酒喝,洪老,您不也是被麦少所感怀吗?” 众人七嘴八舌地各说一番,以尊老为主,都还是夸赞洪培忠慧眼识人,顺带连我也夸奖了。 洪培忠说:“娇娇,你这是浪女回头,等灭了那祸害,你还有大把清闲日子过,不只这西湖,你既以华夏大地为根,到时候慢慢游览个遍,岂不快哉。孙儿,娇娇感怀别离,你既文采斐然,为娇娇作一首,她带着去,也有个念想。” 中年人马上把纸笔拿出来递给我:“麦少,可要去船头思量一番?” 我起身站到船头,夜风笼身,望着这淼淼湖水,心中也不舍别离。心里想着,洪培忠让我写一首给娇妹送行,林迪薇在这里,我当然不能表露对娇妹的私情,想起她和雪儿在午夜吟唱、舞蹈时的感伤情景,思量一番,写下一首《浪迹天涯》,为她的过往叹息,也鼓励她勇往直前: 时光荏苒 高墙依旧 朝梁暮陈 浩瀚烟波尽纸透 亘古昼隙谁能移换春秋 苍黄逸劳 百岁千秋 红尘过客 终究是一场枯愁 积厚流光谁能把美名留 峥嵘岁月中几回舞红袖 踯躅貌离时几次饮孤酒 孤旅天涯有肝胆 何惧暑寒薄衣裘 回到船舱,我先把笔记本递给洪培忠:“爷爷看看这样写可好?” 洪培忠摇头晃脑地念诵起来,念完以后,连连夸赞道:“好,好,好,人生五味尽在其间,虽然悲了些,但结尾的‘孤旅天涯,何惧寒暑,’又有气魄,以《浪迹天涯》为整首名字,完全符合娇娇。” 说着,洪培忠撕下写的这一页递给娇妹,说道:“娇娇,这是为你写的,这西湖没有白来,我们等你回来喝庆功酒。” 娇妹深情地望一望我,又急急地转头看着如墨夜色里的杭州十八峰,手扶着船舷,似突然有些心力不济,如那微风柳枝,轻轻晃一晃,口里叹息道:“真是美啊,唉,以前竟然从没好好看过一眼身外的风景,辗转全球,也是白费光阴。” 我知道娇妹在离别前有些话要对我说,但林迪薇不给我和她单独相见的机会,她这番感叹,以前曾对我说过好几次。她说等我的仇报了,她要我陪她好好欣赏祖国山水,把从前失去的光阴补回来,旅途中就只有我和她。 雪儿心疼娇妹,有些冒然地,带着幽怨的语气说:“我不知文理,可感觉麦少这首不怎么好,既然是送给姐姐得临别词,‘红尘过客,一场枯愁’,又是‘孤旅天涯,寒暑衣裘’,我姐姐更不为‘美名留’,细细一想,麦子这些词,竟像是送给从此再难相见的人的。” 娇妹回头一瞥:“雪儿,别胡说八道,洪老不是说等我们回来喝庆功酒么?怎会再难相见。” 洪培忠眼睛滴溜溜转,打量着我和娇妹、雪儿三人,乐呵呵地说道:“唉,雪儿挺懂文理啊,是感伤了,感伤了。” 林迪薇笑说:“洪老,是我们罪过啊,先前我们只顾流自己的感伤泪,麦子是你孙儿,是我侄儿,我们两个奔泪,他想必也感伤了。” 洪培忠拍拍我的手,意味深长地说:“孙儿啊,娇娇也为我们的事出生入死,她的以前可能虚度了,但我也看得出,她现在真正是重情重义,文章不怕多,你就再写一首如何?” 第648章 西湖夜歌 洪培忠要我再作一首,我只好点点头,刚要说话,雪儿搂着春儿,探头抢先说道:“也不用再写了,既是为姐姐写,我帮姐姐做主。” 洪培忠看着雪儿,笑眯眯说道:“哦,你说怎么办?” 雪儿站起来,对着大家微微一鞠躬,亭亭玉立地站着:“林董首回故里,洪老感伤岁月光影,这情绪也正配这西湖迷茫夜色,非得叫麦少写些浓情奋情的词来,倒显得我姐姐矫情了。我们和姐姐是要连夜出发的,我听过麦少写的一首歌,非常美,我给大家唱来,跳一段舞,那歌,就当是麦少送姐姐的,我的唱和舞当代表姐姐送给你们。”使劲看看我,又重重说道:“也送给麦少。” 洪培忠点点头,却看着钟川葵:“川葵,孙儿作过歌,你怎么从没说起?” 钟川葵想说话,洪培忠摆摆手,转而笑眯眯看着雪儿:“麻烦雪儿了,你唱来跳来。昆子,准备礼物。” 雪儿站上船头,翩翩起舞,嘴里唱的是我写给肖玲玲唱的《岁月不留》,歌声凄凄: 渡口里, 灯火愁, 江水透。 回忆里, 又有多少故人留。 红尘寓所, 沧浪旧事, 沁入骨体, 相忘残酒思念瘦。 曾看见:爱恨两难情无路,岁月难留是非旧。 茕茕窈窕, 恨事难逃, 洗尽沧浪水, 只待弱水消。 古桥头, 笛声旧, 溪倒流。 笑语里, 又有多少泪在流。 荒野草庐, 寒窗雪舞, 独刻残碑, 红尘一别千年后。 曾放纵:推杯换盏到天明,青春华年岁月酬。 世道迢迢, 浪子辈出, 尽惜手中杯, 漫笑荡涤后。 淼淼西湖,夜风悠悠,清风徐徐,银钩弯月共映天与水,星光在湖水里与霓虹夜光相映成趣。夜已经深了,苏堤上似有眷侣相拥着眺望湖中,为这突然的隐隐歌声沉醉,西湖弥漫在戚戚沥沥、妖娆羞怯之中。 我们被雪儿凄美的歌声与风情万种的舞蹈所迷,都专注欣赏着。 雪儿唱跳两遍,似不想停下来,大家只当这歌舞永远持续下去,我的心里却泛起湿痕,却不好表露。 娇妹似有万言闷在心中,见雪儿情绪延绵,跳上船头,与雪儿共舞一段,才拉着雪儿鞠躬落幕,转而矗立船头,望着孤山夜柳。 船正好靠上孤山,娇妹双手抱拳:“就此别过,洪老等着收货便是,定不令失望。” 我不由自主地叫起来:“啊,这就要走?”喊叫着,已经从洪培忠身边起身奔向船头,使得船晃荡起来。 林迪薇喊着:“哎呦,麦子,你慢点,我们本就是要从孤山上岸,从岸上漫步到断桥,再登船送你爷爷回去。” 洪培忠在我身后说道:“迪薇,他们年轻,孙儿也是情深意重的人,让他告个别吧。” 娇妹接住晃晃悠悠奔上船头的我,低声说道:“小心一些。”随之推开我,拉着雪儿的手,她们姐妹如春燕翻飞,船未停妥,已双双飞上岸去。 春儿喊一声:“姐姐等等我呀。”喊着,人已经抢出来,纵身上岸。 我也抢着跳上岸,一把抓住就要离去的娇妹,快速往柳林里跑几步,急不可耐地拿出兜里放着,李瞎子传我的卜卦用的古币,不管不顾地塞在娇妹手中:“这物虽不值钱,却是师傅养父唯一留给我的东西,你带着,定能逢凶化吉,一定要回来。这六个古币如我性命,随你带去,如若没了这些古币,我再不卜卦算命。” 我说得眼泪奔流,听得林迪薇在远处轻唤:“麦子,我们湖边等你哦。” 娇妹泪眼汪汪地抱着我,她好似用尽全力在拥抱,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在我耳边轻声说着:“麦子,与你一场,是我今生唯一的收获,你的心我知道,我的心你也是知道的,天涯海角,同念同想。你快去吧,别让他们久等,一月以后,我们就会相见。” 我还有好多话想说,娇妹已经用力推开我,我踉跄几步,看见雪儿正抓着平措衣领低声说着什么。雪儿见我已经和娇妹分开,她一把推开平措,突然挥手给平措一个重重的耳光,好在草丛里蛙鸣喧嚣,外面听不见这耳光声。 平措木讷地看着雪儿,并不还手,目光却尴尬地望着我。 雪儿气急败坏,回头看看娇妹和春儿在等她,她急切地抽出树下的栅栏条,似利剑出鞘,在平措腿上划过,栅栏条断为两截,雪儿对着平措的脸扔出半截栅栏条,闷声骂道:“你这无情无义的混蛋,去死吧。” 想是雪儿哭了,我看见他转身抹泪,随后一手拉着娇妹,一手拖着春儿,如疾风一般消失在夜色里,我奋力追过去,只见得桥头苏小小的墓亭,望不见她们三人影子。 我落寞回走,低声问平措:“雪儿为何打骂你。” “鬼知道。” “你骗我?” 平措抢步拦住我去路,低声说道:“哥,我怎么可能骗你?我承认,雪儿曾和我有过几次,就只得几次,就是你和娇姐在房间里时,她拉我去她房间,我不想的,可是还是……可我的命是哥的,我唯一的爱是玲玲,也给她说了,但她总是吓唬我,我,先前你和洪老在房间里,我们在停车场时,她又吓唬我,我就说了,说了‘你这次去执行任务,最好回不来了’,我只是玩笑话而已,她就这样。” 平措支支吾吾说着,我已经全明白了,雪儿以前曾向贡布表白过,但知道贡布已经娶露露,而且露露也怀有身孕,娇妹曾当着我玩笑告诉雪儿,说贡布还有个一模一样的弟弟平措是单身的。 雪儿比娇妹年轻几岁,正是情浓如春的年纪,加上我和娇妹如胶似漆,使得娇妹心性大变,让下面姐妹们尽情各自追求心中所爱。平措本不知道男女滋味,但他是一个青春正旺盛的男人,他爱肖玲玲,肖玲玲却对他冷若冰霜。 雪儿风情万种,估计连哄带骗带吓唬,生生让平措跟她春宵乐夜。平措与雪儿尝到男女滋味,可他脑子轴,不会假意哄骗,更不会如我这样东西南北兼顾,依然口口声声爱肖玲玲。雪儿就要随娇妹去执行任务,平措一句假装念念不舍的话都不会说,雪儿当然急了。 林迪薇眼巴巴在等我回去,她的心里一定涌起一腔醋意,我只好匆匆安慰平措一句:“随缘吧。”抹泪飞奔到林迪薇身边。 林迪薇望一望西冷桥头,在我耳边低声说道:“就你情深义重!”随后大大方方地说:“麦子,还不扶着你爷爷,树密灯暗,小心脚下。” 洪培忠依然乐呵呵的。 这夜这‘人间天堂’啊!让我如此混乱不堪,连泪水都只能憋在肚子里。 第649章 岁月尽头 娇妹走的第二天,我接到贡布电话,说冬仔遣散了娇妹的所有人,有两个不愿离去,一个是雪儿以前的女助碧颜,一个是冬仔的小弟杰瑞,他们到家里去求梁凤书,碧颜誓死要等娇妹和雪儿会去,杰瑞没有去处,也誓死要等冬仔回去。梁凤书只好让其跟着贡布手下。贡布还说娇妹、雪儿等一干人如消失了一般,再也联系不上。 碧颜和杰瑞是西亚长相,身高都是一米七多,棕色皮肤,只会说英语,粤语才学不几句,留在家里,只有梁凤书能和他们交流。我想也是好事,并早知道碧颜和杰瑞平日以恩爱夫妻相待,又不会有二心,我为娇妹留住这两个忠心耿耿的人,眼下环境,多几个可靠的人在家里,安全也有保障。 得知消息,我的心更堵得慌,不知道娇妹为何要这样做,难道准备从此遁隐吗?可我们有约点,秋仔还去照罗二娃的模样整容,以后还有事情要继续啊!我的不解只能窝在心里。 林迪薇和阿秋他们也必然知道了南边冬仔的安排,见我闷闷不乐,阿秋安慰我:“麦少不必疑惑,娇妹失去杀佛爷儿子,眼下这样的事态,佛爷对他儿子不可能没有特别保护。娇妹这样安排,正是行家里手的手法,他们不消失,如何暗中行事呢?” 经过阿秋一番劝慰,我也就宽心很多,想娇妹他们几个那样厉害,又是历经生死的高手,必然快去快回。 阿秋让我以照风水,在甬山给老代选好墓地,她通过一番操作,只十来天就买妥墓地并修好。 安葬老代那天,细雨迷茫,钱塘江南边的巍巍甬安山上空寂无声,林迪薇对着老代坟墓行儿女跪拜之礼,泣不成声,我们也跟着她行礼。 安葬好老代后,一连十几天,陪着林迪薇在钱塘两岸转悠,她好似要把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看仔细,怎么都看不够。 那天阳光炙热,江南真正入夏了,气温高达三十七度,林迪薇去依然固执坚持要去甬安山上纳凉。 江南的夏天比深圳还要热,虽然山上草木繁盛,比城里要凉爽很多,随时都能找到阴凉处,但还是让人汗流浃背。 甬安山上有一处烂尾的水库堰堤,离老代墓地一公里左右,堰堤旁有一片茂密的桉树林。根据阿秋让人查访考证,林迪薇的爷爷往上几辈人,就是生活在这片地方,林迪薇的父亲林子鸥小时候还在这里生活过几年,后战火蔓延,林家全部迁往西南,如今林家门庭早已飞灰湮灭,只留下一些当年房屋的石头散落在杂草丛中。 马龙和厉无情背着两大包吃的喝的跟着,在桉树林里歇息下来,马龙和厉无情、平措三人快速铺好垫子,摆上水果糕点,把水递给我和林迪薇。他们三人便走到周边去警戒。 因车只能停在山下,走了几公里山路,我已经全身热气腾腾,又有些要急着大解,环顾左右,不见阿秋和汪朝和。 林迪薇懒洋洋地靠着桉树下一块石头做着,见我魂不守舍,笑说:“人有三急,去吧,走远点,别杂了这里味道。”又学着我家乡话说道:“我没事,这里安全得很。” 我急急沿着山路往下跑,跳进一处草丛蹲下去,顿觉得舒畅了。 正在山风阵阵中排泄,却听得阿秋和汪朝和在不远处的路边低声争论着,我便蹲着小心翼翼挪移一段,又蹲着继续排泄,静听他们在争论什么。 只听汪朝和低声埋怨说:“林董的资产连同南山别墅和私人飞机卖了,难道还不够?你把我们唯一的房产也卖了,你想什么?我对林董也是忠心耿耿,你这样做,分明就没想过我们还要孩子,有了孩子后,孩子总不能跟着奔波。我们夫妻多年,你当只是临时姘头吗?” 阿秋说:“你别这个时候闹,我当然想过与你白头偕老,生一堆孩子,你是知道的,我恩师代师傅对我早有交代,我这辈子是要全心全意护着林董的,不使她有半点委屈。我们还年轻,钱以后还能挣。林董没几年了,你忍心吗?” 听得我心里一紧,急忙提起裤子来,冲出去,急迫地低声问道:“秋姐,姑姑没几年了,什么意思?姑姑不是有信托基金吗?怎么会要卖掉一切资产。” 阿秋对汪朝和鼓眼相恨,拉着我的手往山下跑一段,愤怒地指着汪朝和:“你闹什么?现在你给麦少解释,林董是不让麦少知道这些事的。” 汪朝和一屁股坐在热气腾腾的土路上,望一望我:“麦少,我对林董是别无二心的。” 阿秋怒气冲冲:“说这些有何用?” 我点上一支烟,靠着汪朝和坐下来:“知道,知道,我们兄弟,不用说这些。” 汪朝和愧疚万分,长叹一声:“唉,命啊,林董被查出有脑癌,她又不愿意接受治疗,治疗也是个死,不如好好活几年。” “啊!”我犹如如雷轰顶,忙问道:“那为何要变卖所有资产?” “唉,林董以前有个愿望,想要捐建一处林家祠堂,可眼下为了给齐家报仇,各方花销很大,林董就叮嘱说不要捐建祠堂。阿秋想要实现林董的愿望,她管理着林董所有资产,就做主卖了,一部分捐建祠堂,一部分维持花销,一部分留着林董身后事。唉,我也希望林董最后这几年能过得顺心顺意啊!可林董面薄,不愿意接受外面任何资助,就是洪老的钱也不要一分一厘,这你是知道的,这不……” 阿秋立刻半跪在我脚前,抱着我的膝盖:“麦少,求求你了,林董脑癌的事外人不知道,她也不想让人知道,你既然知道了,一定要装着不知道啊!我求求你了,我要坏了林董自洁的心性,且不说对不起林董和齐家,也对不起代师傅在天之灵啊!” 沉默良久,我抹一抹泪:“秋姐,我能腾挪三百万,我家里的别墅留着,其它房产让凤书卖掉,一起打你账户里,务必不让姑姑知道。” 阿秋瘫软在我脚前,趴在我腿上,哀伤地说:“不行啊,你的钱不能动,三百万也顶不了什么,钱让我想办法,你不要管,帮我守住这秘密就行。” “啊!三百万还顶不了什么?要多少钱才够使?就这一帮人,怎么会开销这么大?” 第650章 斩草除根 我是穷苦人出生,总觉得几百万是个天文数字,难以想象阿秋的话。又想着,小语还活着,林迪薇和阿秋他们的资产都卖了,我家里却有别墅,外面还有几处房产,将来怎么面对小语? 阿秋泪眼汪汪望着我:“麦少,我们国内一帮人,国外还有一帮人在找那老东西。咱们的吃穿住行总不能降低标准,不然林董的脸面呢?除了捐建祠堂,还有学校呢?为了那块墓地,林董答应在大学里捐建一栋楼,叫双亲楼,铭刻她父母亲的名字。再者,齐爷终于沉冤得雪,为齐爷声誉名正言顺地传扬,要举办一些悼念活动,也要花钱啊!说花钱如流水,一点不为过。再者,齐家的仇还没报,老东西还活着,总不能林董闭眼前还不能干掉他吧?我不得多运作国内外人手,加快进度?南山别墅出售,那些跟着林董多年的佣人帮工也要给一笔遣散费,给少了,林董心里愧疚,也得给够大家养老的钱。” 汪朝和接着说道:“麦少,你的心意我们知道,你就别卖房产了,让阿秋去想办法吧?” 我再点上烟,心情坏到了极点:“屁话,我的一切都是齐家给的,我那三百万总能修个祠堂吧?你们要不让我尽这份心意,我就要闹。秋姐,账号给我,快点,不然我就要喊了。” 阿秋慌忙拿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写了账号给我:“别闹,别闹,唉,我们都还年轻,没事的。” 我又往山下走一段,给梁凤书打电话,让她卖掉除凤书楼以外的三处房产,家里留一些,连同谢淼淼给的,一共汇三百万到阿秋提供的账户。 梁凤书在电话中沉默片刻,无奈地说:“好吧,回来再给我好好解释,你个王八蛋。” 三人相对无言坐片刻,收拾好心境,一起回桉树林去。 看林迪薇的模样,依然端庄美丽,她的笑容似更灿烂了。我的心却似突然老了,少不得要与林迪薇更亲热一些,让她活得更愉悦快乐。 在我和林迪薇亲热时,阿秋和汪朝和避到林中远处,想是阿秋估摸着我们也结束了,她在林中深处高声喊道:“林董,麦少,好消息,好消息。” 林迪薇整理好衣衫,又把我的衣服拉一拉,回头喊道:“什么高兴事,快过来说。” 阿秋手里觉着一份报纸,像林中野兔一样蹿过来。 我接过报纸一看,全是英文,看不懂,只好递给林迪薇。 阿秋兴高采烈地说:“麦少,这是国外的报纸,飞递过来的,才送上山来,你看那照片,那个血泊中其中有老东西两个儿子和老东西老婆,只可惜老东西不在其中。我昨天就得到消息,怕不准确,没敢说出来,今天终于落实了,万无一失。” 我兴奋地再看照片,拍于一处豪宅里,文中报道的应该是血腥的凶杀案。 林迪薇兴奋无比,给我翻译报道内容,大致说的是大洋彼岸,发生在远离城市的偏远庄园的一处极其惨烈的凶杀案,一共死亡十几人,警方猜测是黑帮仇杀,正在全力破案。报道中说死者中有香港裔黑帮富商妻儿,其妻正是庄园持有人。 根据警方勘察,事情发生在夜里凌晨,凶杀案现场有过激烈打斗,而且估计死者中可能有凶手,正在甄别,部分凶手已经逃离。 心里估算时间,真是光阴似箭,娇妹去了刚好一个月了,娇妹呢?既然已经完成任务,为何不给我通一个消息呢? 阿秋拍拍我的肩:“麦少,别瞎想,娇妹短时间内不能现身,这你还不明白吗?放心吧,她们会回来的。” 林迪薇紧紧搂着我,笑得开心无比,又问阿秋:“洪老知道了吗?” “知道了,知道了,我和他身边的昆哥通了电话,他们昨天就知道了,也在等着确定。电话中他带洪老的话,洪老说天热了,他去外地避暑去了,不然要在西湖边好好与林董庆贺一番的。” 我的心里只惦记着娇妹他们,拿起报纸,又看不懂,只好盯着那些照片看,又不见有熟悉的面孔,有些面孔血肉模糊,看不清楚,想娇妹他们应该已经脱身。 又突然担心起梁凤书他们的安全来,佛爷一定会疯狂反扑,遂起身给梁凤书打电话,在电话中不好明说,担心被监听,只隐晦的告诉她,暗示她要加强安全戒备。梁凤书却已经得知消息,庞枫他们打听到的,道上已经议论开了,流言蜚语里说事情与我们有关,就看佛爷如何动手了。 林迪薇对父母故地念念不舍,我也不好提出南去,汪朝和安慰我,说我家里安全不用担心,他有安排人暗中保护。可我依然惶恐不安,我太了解佛爷,知道他的残忍手段,他遭此惨烈,必然痛心疾首,一定会使出雷霆万钧的手段来,报复我和林迪薇。 林迪薇显得很惬意,问阿秋:“阿秋,准备好了吗?老东西要反扑啰,现在该我们等他上门了。” 人与人之间的残忍从没顾虑,想小语和我们的儿子是无辜的,佛爷的儿子与妻子也是无辜的。又想,佛爷的儿子与妻子享受的那些财富来源于佛爷,也未必全无辜。小语和我们的儿子享受的富贵荣华也来源于齐爷,水火难容之下,谁又会考虑谁是无辜呢? 人类自古有‘除恶务尽、斩草除根’的传统,比禽兽的世界过之而无不及,仇恨代代相传,好像不如此,生活便少了滋味。 我心里记挂着娇妹他们,嘴上只能感叹:“好久没小语的消息了,她要是知道,定然会欣慰很多。” 阿秋劝慰我说:“麦少放心吧,以老谢夫妻的手段,这样的消息他们一定会知道的。” 高兴一阵,林迪薇才开始商量以后的应对策略。 商量中,我才得知,在台风天香蜜湖古董案后,经林迪薇的全力推进,洪培忠已经早让定中股份拿下香蜜湖地块开发重建。就在我们出发往杭州时,那边已经动工,我想,佛爷埋在香蜜湖的玄关一定被挖掉了,莫非世界真如此玄妙?又或者只是巧合? 金紫呢?金家在这个时候会怎么做? 钟川葵已经在十几天前回南边了,说是要去运作我们早先拟定对付金树山的赌局,可是一点消息也没有,如今佛爷家人遭此大难,金树山还会上当吗? 第651章 故土难离 林迪薇见我对不知道很多事情有情绪,她安慰我说:“麦子啊,你知道的事情越少越好,有些事情花钱去办,何必要你参与。以我看啊,我们先别南下,继续在江南游山玩水,我和洪老有约定,金树山交给钟川葵解决,我们不南下,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与我们无关。” 阿秋建议说:“我们可以慢慢斟酌,随机应变应对即将到来的反扑,但麦少最好打电话给家里,让他们也出游,走得越远越好,那地方已经成为靶子,这个时候还是躲远一些安全。” 平措当即担忧起来:“不行啊,旅途劳顿,我嫂子快生了,怎么好……” 我心里更矛盾,梁凤书他们离开,要不要带秀秀一起走?秀秀也跟着离开,店里的生意怎么办?生意出差错,没有收入,一大家子人如何生存? 电话与梁凤书商议,她决定带着大家去肖玲玲家,借肖玲玲回乡探望父母之名,大家一起走,人命关天,不得不暂时放弃生意,诸如庞枫,秀秀等全部一起离开,把生意暂时让小廖、阿华、耗子三人照管,如果出现大量亏损,授权他们可以转让或者关闭所有面包店,只留步履餐吧。 凤书楼交给杨可凡、杰瑞和碧颜他们暂住,而且林迪薇的南山别墅已经出售,杨可凡刚好可以带人住进去,家里东西便可无忧。 依照贡布的信仰,他也想孩子出生时,回故乡拜祭父母。梁凤书在家里与大家商量好,露露还有两个月才生孩子,如果顺利,在肖玲玲家修养几天就继续出发,可以赶在露露生孩子之前,赶回贡布在雪域高原的老家。眼下道上风声鹤唳,露露本是穷苦人出身,不担心路途上肚子里的孩子出问题,离开旋涡之地,她更安心一些。 遇到紧要事情,我一贯是听梁凤书的安排,也只好同意他们暂避到西北去。而我的心里很是苦涩,想着在深圳奋斗这几年,早已似为自己的第二故乡,梁凤书、露露他们也是如此,如今却要逃离,百般滋味纠缠在心里,我想,梁凤书也会很难受,为了活着,才不敢坚守啊! 在和林迪薇他们商量应对策略时,我在心里反复思量,要是让梁凤书她们合到我这里一处来,可能更危险。我想,佛爷要给他的妻儿报仇,首要目标是我和林迪薇,只要梁凤书他们避开是非之地,佛爷应该没有多余人手追杀他们。 落日的余晖铺满苍穹,艳丽的天空下,群山尽染,金灿灿的富春江镶嵌在大地上,站在甬安山高崖边远眺,目及天际,无以言表。 林迪薇拉着我的手,目光伸向远方,呢喃着:“麦子,我想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你不会反对吧?” 想到她已经没几年性命,她却以为我还不知道,我深知她的想法,在生命最后时刻,她在祖上的故土与这个世间告别,她的父母客死异乡、尸骨无存,她半生富贵荣华,上天却也只给半生性命,脑癌正在吞噬她的生命。 “姑姑,你在哪,我就在哪。抛开代叔生前对我严加叮嘱,我爱姑姑,我说过,我要守候姑姑一生。” 晚风从山下扑上来,带着大地的余温,却没有了白天的燥热,如富春江水,在盛夏里秉持着沁凉。 林迪薇用力咳几声,随之靠在我身上,叹息道:“唉,麦子,我是不是很自私,把你留在我身边,而你的家人又即将要跋涉避险,你能不担心她吗?” “姑姑不用担心,如今佛爷只剩苟延残喘,等把这个祸害除掉,齐家的仇报了,国家的害也除了,我的家人也就可以安心过日子。这日子就在眼前,到时候,姑姑也报答了齐家养育之恩,也圆了阿玛和齐家心系神州、报效祖国的初衷。” 绚烂的晚霞中,几只山鹰翱翔在彩云之下,林迪薇指着杭州十八峰上盘旋的山鹰说道:“麦子你看,那山鹰在寻找它们的家园,我也像它们一样,飞翔了好久好久,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家园,故土难离啊!而我,对故土如此的陌生,我想尽可能地熟悉她。在漫长的日子里,一直魂牵梦绕着爸妈,找到了爸妈,却又已荡然无存,只有这片土地,自从来到杭州,我每天晚上都梦见爸妈牵着我的小手走着,一直走着,茫茫无涯。” 她的泪水刚从眼眶里飞出,立刻溶解在艳丽霞蔚里,脸上有浅浅的泪痕。 我必须装着不知道她的生命就快走到尽头,以手为她抹去泪痕:“姑姑,山高风凉,走吧,明天我们还来这里看风景,每天都来。” 下山以后,并没有回香格里拉酒店,原来在几个月以前,阿秋就让人在富春江边买下一栋民宅,经过改建装修,完完全全是一套江南庭院,黑瓦白墙,天井格窗。屋前一边两棵古柳茂盛如瀑,院内靠外墙一个棵高大的白玉兰树,靠天井屋檐还有石榴和海棠各两棵,院中一口大石水缸。 打开院门,沿着新修的石阶往下走三十米,就是富春江。站在院门外细细品味,倒是一处幽静之地,符合林迪薇的心性,可到这院落的路是新修的,离这里最近的农家也有两公里,院后山林莽莽,这样的地方虽然僻静,可院子四周都容易隐藏不法之徒,不是个安全之地。 我把阿秋拉到江边,忧心忡忡告诉她:“秋姐,这地方虽然静雅,可……” 阿秋笑笑:“麦少,我懂,你觉得这里易攻难防。先前不告诉你,是因为林董脑瘤的事不想让你知道,现在你应该明白的,时间有限啊!林董生前,能出入属于自己的江南庭院,她才有回到故里的感觉。这是我做的主,是花了不少钱,我觉得值得,人生有何求呢?不过一方小天地而已,林董有这资格享受,何况她没几年了。” 我也不好再说什么,只默然想着,那院子的白玉兰树如此高大,枝丫已经伸出墙外,歹人可以利用进入院内。院墙外的古柳也比院墙高很多,爬上古柳往院内一跃,防不胜防。 独自站在江边回看,院落坐南面北,背山临水,表面上看风水极佳,可后山太高,屋后高崖险峻,似有碾压之像。东面山包突兀,只西边一条小路进来,是牛角尖的地相,综合起来,此地不宜久居。又想,林迪薇只剩下几年生命,将就住吧。 第652章 临终嘱托 我和林迪薇住东面一套大屋,正南为吃饭和闲坐的厅堂,厅堂旁靠东一间小屋由彤彤住着,靠西是厨房。西面两套,一套是阿秋和汪朝和住,一套是厉无情和马龙住,院门两边的两套房由六名安保队员住着。十二人住这院落,满坑满谷。 晚饭以后,我陪林迪薇到江边歇凉,阿秋高兴地奔来,又是一个好消息:曹舵抓捕了阿东、鑫仔、龙刀等好几十人。因为李学匀派他的贴身护卫狄诺给了曹舵一些证据,除证明台风天那晚香蜜湖古董偷运与阿东、鑫仔、龙刀有关,还能证明金紫的保镖采姐参与其中,唯一的遗憾,采姐和金紫已经不知去向。 曹舵的行动是在昨夜凌晨,经过一天一夜的突审,根据鑫仔供述,王怀音就是佛爷的私生子。王怀音消失了,云南那边配合曹舵的行动,但没找到王怀音。 林迪薇很是高兴:“看来有些讲究啊,挖了他在香蜜湖的玄关,老东西也走麦城啰!哈哈哈,早知这样,早应该挖了它。” 我正纳闷林迪薇怎么能确定挖出了佛爷的玄关,阿秋解释说,香蜜湖的房屋地基下挖出一个铁匣子,里面有古钱、古玉等法器以外,还有头发和指甲。王怀音上次被肖志程传讯过,虽不知被谁授意‘无罪放走’,但肖志程当时留了王怀音的血液样本和指纹,经过与贴匣子里的头发和指甲基因对比,可以确定王怀音就是佛爷儿子。 当夜畅饮庆贺,我也与曹舵通电话,了解到更详细情况。 第二天中午,梁凤书来电话,告知两件事。一件是大好事,杨可凡把南山别墅的小件东西全搬到了我家里,并告知梁凤书,那些东西是林迪薇免费奉送的,其中包括以前南山别墅的书籍、字画、紫檀座椅等等,听梁凤书的语气,她已经高兴坏了,竟然说舍不得暂时逃离。 第二件事,波仔到家里拜会梁凤书,知道我没在家,希望梁凤书能出席他的‘生日宴’,意图很明显,他想趁着道上被警方横扫的档口,竖起自己的山头,正式成为一方‘大哥’,他自己实力不够,希望我能撑他一把。 我仔细想想,波仔原是阿虎手下的一员猛将,他虽为了生活加入过龙刀的拳馆,但他对我是尊重有加的,念及当初与阿虎的情谊,我让梁凤书答应他,只出面去吃个饭,别讲什么就行。 梁凤书比我考虑得更全面,她也想着应该要撑波仔一把,道上都知道阿虎生前是我好兄弟,阿虎死了,我们便不管波仔,这不道义。再者,江湖上随时都有大哥冒出来,波仔冒出来总比别人好,于我们,顺水人情,一举两得。 我问林迪薇南山别墅的东西送到家里去,为何不早知会我一声,林迪薇淡淡一笑:“这有什么好知会的,不给你,我给谁?”说着,她看看阿秋,拍着我的手说:“麦子啊,如果有一天你秋姐无钱起家,你得帮帮她,我那些东西也就没白给你。” 我当即拍着胸膛说:“秋姐放心,如果有一天你要起家,我家产分一半给你。” 汪朝和一旁叹息道:“唉,我和阿秋能要你的东西吗?林董不在了,你还认识我们……” 阿秋突然起身,抓着汪朝和肩膀一扯,把汪朝和掀个人仰马翻,差点连茶桌都带翻了,怒气冲冲地责骂道:“放什么屁?心神不宁的,滚!” 我从没见阿秋发如此大的火。 汪朝和自知食言,爬起来对着林迪薇深深鞠一躬,气冲冲跑出院门去。 林迪薇眉头紧皱,随后又苦笑着说道:“小汪想得倒是远,麦子都说我还很年轻,我要不在了,你们也该要老了哦。” 阿秋配合说道:“就是,就是,林董也比我大不了多少。” 我的喉咙里像是堵塞了,胸膛憋闷之气往外冲,没忍住,泪水夺匡而出,不顾有阿秋和彤彤在面前,扑倒在林迪薇怀里哭起来。 “麦子,你是怎么啦?这几天接连的喜讯,你哭什么?” “姑姑,您所有的安排都是临终打算,又何必要骗我?脑癌并非一定会死,姑姑为何就做这样打算?” 她紧紧抱着我:“唉,知道就知道了吧,人都会死,不过早走晚走而已,有什么好哭的。” 阿秋随即让平措与彤彤先出去走走,暗示林迪薇与我有些话要说。 林迪薇把我扶起来,微笑着端起茶慢慢喝着,漫不经心地说道:“麦子,你既然知道了,我就再让你答应我两件事,别的再无记挂。” 我已经泪流如瀑:“好,姑姑您说,我一定谨记。” “第一件,我知道这庭院耗费不少,我走以后,这庭院归阿秋,彤彤已经认阿秋为姐姐,这里的一切将来就归她们姐妹,都知你是我齐家的人,这你不能夺取。要是她们姐妹生活有困难了,你得帮我照顾好她们。” “姑姑,我决不会夺取。秋姐如我亲姐姐,必然尽我所力照料周全。” “第二件事,小语现在还不知怎么样了,要是她有一天能好起来,你要爱她护她一辈子,不可再让她被伤害。我给你家里那些东西你要好生收着,将来慢慢换成钱,足够你照顾好大家,你是极聪明的,一定能兼顾到。” 说完以后,林迪薇为我抹去泪水,笑说道:“还有一件,你必须当我没病,我也当自己没病,我想,齐家的仇恨,还是能活着了结的,我能坦然去见你阿玛和我养父,已经没什么遗憾了。” 生死之事,林迪薇就这样淡然说完,阿秋也已经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时光荏苒,我紧张大半个月,梁凤书他们终于回到了我的故乡——肖玲玲家里,梁凤书、肖玲玲、露露、秀秀、贡布、庞枫六人两车,在杨可凡他们一路护送出广东界以后,两车直奔肖玲玲的家,途中并无意外。 心中一直记挂的娇妹、雪儿他们还没有消息,当着林迪薇的面,我也不好提及,她一个将死之人,我怎么忍心在她最后的岁月里增添烦忧。 这期间,曹舵查清楚了齐爷死亡真相,各大报纸头版头条报道齐爷一生伟大事迹,夸赞齐家两代人,为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建设等等奉献的丰功伟绩,并打击犯罪所付出的英勇代价,真正是时代楷模。 第653章 江南好风光 岁月如烟,转眼之间,燥热消减,江南进入最舒适的季节,富春江上明月皎皎,中秋就在眼前。 此时,梁凤书他们六人已经离开肖玲玲家,在雪域高原安顿下来,渡过了高反期,已经适应了环境,他们都觉得空气更甜美,露露顺利生下一个乖宝宝,贡布有儿子了,远隔几千里,我也能感受到他们的喜悦。 本以为佛爷会疯狂反扑,却一直没见动静,我们也从最开始的剑拔弩张中,逐渐松懈下来。 晨登甬安山,远眺钱塘江日出;黄昏垂钓富春江,看落日霞蔚染透淼淼碧水;游览西湖内外,尽览杭州十八峰,灵隐寺听禅钟暮鼓,径山思陆羽余温,莫干山瞻繁华旧梦,绍兴兰亭古风,沈园品味陆放翁,天姥山走谢灵运古道,普陀山观海上日出…… 姑苏园林遗痕尚存,寒山寺外古巷旧亭,灵秀太湖沧溟浩荡,虎丘剑池幽潭校铭, 紫金山虎踞龙盘,明皇陵治隆唐宋,中山先生遗志煌煌,玄武湖绿水荡漾,夜航秦淮幽梦,夫子庙人文荟萃,石头城叹孙郎早尽,鸡鸣寺斋饭半日,明城墙上烙印深沉…… 遍游江南古韵,从周庄到乌镇,出西塘入南浔…… 半年光阴,陪着林迪薇游遍江南,与她一起寻梦故土,尽赏河山。 正是‘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秋尽江南,新年元旦将至,梁凤书说贡布家乡已经大雪漫山,而江南依然绿意盎然,只是天已寒凉。 新年伊始,林迪薇时常头痛难忍、恶心呕吐,她自言视力大不如前,却坚持不治疗、不问药,实在难受之时,只吃些止痛和消炎等平常药。看她难受,我和阿秋痛心疾首、一筹莫展,她却一再叮嘱我们,她这一生决不要再躺进医院,决不能被别人知晓其病情,她希望体面地走完这一生。 我和阿秋自然懂得林迪薇的心,她这一生活得优雅高贵,不想在最后关头可怜兮兮。 林迪薇显得很坦然,她时常劝慰我和阿秋,说‘生死有命’,古往今来,无数人默默一生,她已经算是‘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不必为要死亡而惶恐不安,生命的终点都在一处,入土归尘,算得上殊途同归。 她依然与我每日缠绵…… 因一直未见佛爷动静,元旦以后,梁凤书问我他们还要躲藏多久,雪域高原已经天寒地冻,他们终日寸步难离屋子,屋内烧炭取暖,大家并不挨冻,只是觉得生活枯燥无味。 我只得把林迪薇的病情如实相告,梁凤书听了心中也是难受,她便安慰我,让我放心陪伴林迪薇最后的岁月。梁凤书想着,逃离以前,为依照我的要求,筹集三百万给秋秋账户,露露和小芬生前,以及我们凤书楼以外的房产都卖了,贡布和露露结婚时没有宴席,如今有儿子了,应该让贡布有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梁凤书征求我的意见,贡布家乡念及他和平措两兄弟儿时便尽失双亲,被人拐卖国外,如今能活着回来,便重新归还原先宅基地与牧场,梁凤书愿意拿出钱来,给贡布和平措建一个舒适的家,加上露露一直和我们钱在一处,如今她结婚生子,也该有她自己的一份。 我当然完全同意梁凤书的决定,她比我想得更远,说我身处江湖,这次危机过后,难免还有下次不测风云,贡布和露露与我们情同家人,为他们在雪域高原建一个舒适的家,也是为我们不测时筑一条退路。 平措得知梁凤书的决定,感激涕零,他自言从没想过还能在儿时故土再建家园,随即又打电话给贡布,把我们在江南的情况细说,让贡布别太铺张浪费,以免拖累我们。 贡布打电话过来:“麦哥,危机过后,我还是要带着他们与你和嫂子一处的,不要为我回故乡安家落户花费,这辈子能携妻带子回乡祭拜父母,已经是感激上苍垂怜。我和露露的造化全靠你和嫂子,我们一家三口别无所求,唯愿一生一世跟随你和嫂子左右。” 听平措的话,他已经略通几分文采,想必雪域茫茫,他们终日在一起闲来无事,梁凤书自然回教他们些文化。 我告诉贡布:“兄弟,不只要给你在父母故地重建家园,而且要大肆地建,尽可能地大规模,将来大家兄弟才能一处享受雪域美景。建设手续你抓紧这个时候去办完,联络好施工队伍,冰雪融化时就开建,钱的事听你嫂子安排,不可违背。” 露露在电话中对我千谢万谢,高兴地抱怨她儿子自己每天也捞不着抱,长期被梁凤书霸占着,只喂奶时才丢给她。秀秀和肖玲玲也极爱孩子,四个女人整日围着孩子转,一家人好不开心。 大雪漫道,车已经无法行驶,贡布买了几匹马,和庞枫每日骑马外出,想法设法为大家卖回丰盛的物品。 庞枫终于得到秀秀的爱,在贡布的主持下,以雪域规矩,为庞枫和秀秀操办完简单仪式。庞枫在电话中也是千谢万谢,秀秀开始新的甜蜜生活,自然心情舒畅。 有梁凤书操持,我便无忧,由她张罗去。 冬去春来,草长莺飞,江南处处繁华似锦,庭院里高大的白玉兰含苞待放,院外古柳新绿,几对春燕筑巢厅堂檐下,叽叽喳喳好不热闹。 林迪薇憔悴很多,依然婉约优雅,美丽动人。每日与我舞文弄墨、填词作赋,真正过上江南清闲日子,只是她视力大为减退,阿秋给她弄来眼睛带上,更添几分才女气质,我想,谢道韫再世,也不过如此吧。 清明节前,汪朝和提出南下亲自打探情况,顺便检查南边杨可凡他们的详细情况。临去之时,我让汪朝和带上两个安保队员一起南下,汪朝和觉得孤身前往更方便,更易隐藏,好查清楚佛爷是否有所布局。 清明节当天,曹舵与肖志程又一次来看望林迪薇,与我们一起祭拜老代和林迪薇双亲象征墓。 院内石榴、海棠已经繁花累累,高大的白玉兰银花满树,院外古柳碧绿,放眼庭院周围,尽是新绿逞娇,芬芳丛丛。 第654章 诗意情浓 山上祭拜归来,曹舵和肖志程望着厅堂里挂的两幅诗词,绞尽脑汁也寻不出来由。 厅堂右边挂的是林迪薇手书自作诗一首,诗名《春深意浓》: 春深落残红,碧水应钓翁。 绿苔逞姿色,踏破几葱茏。 忆得那凋寒,韶年携浮踪。 春秋遗蚤年,绿茵忘枯荣。 左面悬挂我作的长诗《春逝花怜》: 天地动容一春开,春风飞花惹人怜。 蜂来蝶舞染春绚,悠悠香浓惹婵娟。 花魂香骨惜红尘,奈何红尘春易远。 繁花盛春彩蝶飜,春光逝尽花不见。 皎皎日月赘四季,繁花累累留春难。 蜂蝶恋花为春来,夏日无情把春湮。 红尘千古多圣贤,圣贤逾春空悲叹。 繁花逝伤怨春短,春来花开是何年。 昔年春深走万里,万里征程正少年。 迢迢寒峭无人伴,春花凋徂对月寒。 俊雅风流曾有时,摘得春花递红颜。 相逢犹恨囊羞涩,不忍佳人落荒原。 娉婷含羞望春残,碧泪沾襟别时难。 他年春风携蝶飜,蝶恋春花惹人羡。 春携蝶来花如故,红颜一逝永不还。 又摘春花望蝶飞,泣盼当年情不断。 花魂香消前世春,今世蝶来望相见。 岁岁年年春复来,春来蝶舞续前缘。 当日写这首《春逝花怜》,使得我一夜未眠,天明入睡,直到正午方起,阿秋告诉我,早上她和林迪薇见桌上这首诗,都哭了好久。知我感怀林迪薇灵秀美人儿,却身怀绝症,如春花一样无情凋零,又感知我思念小语,期盼蝶来花开正相应。 两幅字都是林迪薇亲笔的行书,气韵生动,运笔秀巧,笔底春风,力透纸背,结尾署名:山鹰落巢。 曹舵对肖志程嘀咕道:“中国未有山鹰落巢这样一个诗人啊,要说这是麦少所作,又有些不像啊,麦少一向气势如虹,不会如此悲情。特别是这首《春逝花怜》,绝逼是上上佳作,比起乐府诗,以及《红楼梦》里的《秋窗风雨夕》也毫不逊色,却是第一次见啊!” 林迪薇回房间略微打扮,轻盈来到厅堂,见曹舵与肖志程左右瞻顾,又对着我的长诗悄声嘀咕,便笑问:“二位长官,莫非《春深意浓》要差一点吗?怎么都对左凝望?” 肖志程随口说道:“林姨,快别叫我长官,担当不起,年初时我和曹哥来,还没见这两幅字,林姨哪里得来的?” 林迪薇悠然坐在椅子里,故意逼问说:“你们先别管哪里得来的,只凭你们自己真心品评这两幅字。” 曹舵把刚才对肖志程嘀咕的话重复一遍,摇头继续品评:“字绝逼是好字,但不见是古代墨迹,想必是林董在江南交往书画名家的赠品,这两首诗嘛,却都是第一次见到,两相对比,自然是《春逝花怜》更好。” 林迪薇让彤彤泡新得来的明前龙井茶,自己先喝一口,继续问道:“怎么见得?因为《春逝花怜》字数多吗?” 曹舵信口而说:“不是字数多,而是用情又真又烈,以蝶恋春花为感,情深意切啊!” 肖志程转身到桌前坐下,笑说:“我的看法与曹哥一样。林姨,快给我们解密吧。” 彤彤微笑不语,阿秋依着厅堂门柱,哀叹着说:“唉,你们两个啊,今晚没口福啰,天下一绝的富春江鲥鱼没你们的份儿了。” 曹舵立刻转身回来,双手轻轻按摩林迪薇双肩,厚着脸卖乖地说道:“林姨,不能吧,我和肖老弟刚来,怎么也该留我们吃个晚饭,不会现在就要赶我们走吧?要不然,你们有事要外出?我们来得不是时候?” 林迪薇微闭双眼,做出细细品味明前龙井味道,浅笑不语。 阿秋在门边责怪道:“你们两个真是笨蛋,两首诗,都是林董亲笔,但诗一首是林董所作,一首为麦少作品,你们只夸麦少的诗,而看低林董的诗,还能有饭吃吗?这可是林董的家门哦,麦少也得听林董的不是?” 肖志程哈哈大笑:“哈哈哈,我可没说啊,我能留下来了。我就觉得林姨那首好,只是自己才疏学浅,没敢妄言乱评,违心应和曹哥的评论。” 林迪薇长叹一声:“唉,喝茶吧,别辜负了这西湖龙井,诗嘛,当然是麦子的好,我是跟他学着作的。不过,我的字比他好,也算得各有所长,没有输得彻彻底底。” 喝茶谈笑一番,马龙开车接了黄秘书长和谢淼淼极其随从保姆两名到来,谢淼淼果然如我当初所卜算一样,喜得一子,已近两月大了。 林迪薇抱着孩子欢喜得合不拢嘴。 黄秘书长又如刚才曹舵一样,对两幅字品评一番,不过他一看便猜出是林迪薇的字迹,夸赞林迪薇书法在段时间内突飞猛进,但照样被阿秋‘埋怨’几句,说他为夸林董诗好。 黄秘书长和谢淼淼到达杭州时,先入住香格里拉酒店豪华套房略做修整,才由马龙从酒店开车接来,叹息错过了一起上山祭拜,只好让我带着去江边焚香祭拜,表达心意。 望着富春江碧波荡漾,谢淼淼低声问我:“麦少,我看林董憔悴不少,可是游玩太过,疲惫啦?” 黄秘书长也马上应和谢淼淼的话:“是啊,我也觉得林董精神大不如以前,是不是遇到什么烦心事啦?” 林迪薇不让对外公布她得脑癌的事,我只好撒谎说:“你们别担心,姑姑没什么烦心事,只因在江南住久了,她对父母之情更感伤一些,加上春天正是人多感困顿乏累的时节,姑姑又一心要保持身材,吃得少一些,是憔悴了。我和秋姐已经商量好,等飞絮时节过去,带林董外出多走走,消耗大一点,自然胃口也好起来,气色也能恢复如前。” 谢淼淼对着江水掩嘴一笑,照一照自己影子,笑说道:“麦少正是生龙活虎的年纪,莫不是春宵太过,迪薇姐竟是禁不起折腾啦?哈哈哈!” 黄秘书长摇头轻叹,笑呵呵地说:“淼淼啊,你……” 谢淼淼转身挽着我的手,对着黄秘书长嘟起嘴:“我什么我?麦少是性情中人,这些玩笑话也要顾忌?我感谢麦少给我们儿子算得极其准确,当他是个知己,当然可以玩笑啦。” 夕阳飞霞,我们拾阶而上,石阶尽头白墙黑瓦的江南庭院,在晚霞里灿灿生辉,一缕炊烟自庭院屋顶上袅袅升起,随晚风散落在四周浓墨重彩的山林中,又似飞向那绯红的晚霞之上,竟如此如梦似幻。 第655章 恩德永存 娥眉弯月自钱塘江而来,深情款款地站在古柳枝头,在江对岸的城市斑斑霓虹映衬下,如含羞带怯的天外精灵,偷望着江南大地,身旁还相随着几颗星星,在静谧的夜空里窃窃私语。 厅堂的门窗全敞开着,由厉无情带领安保队员烹制的地道美味上桌。 附近农家地里买来的新鲜蔬菜,以去油猪骨汤煨熟,盐少许、麻油少许,葱、蒜苗洒一点,淡雅清香。 农家散养的土鸡,以山上挖的鲜竹笋慢火炖熟,又是一道香飘庭院的好菜。 山林里采摘的马兰头烩鸡蛋、凉拌鱼腥菜、富春江里钓的鲫鱼与香菜等做成酥白鱼汤、翘嘴鱼清蒸、鲥鱼搭配鲜竹笋丝清蒸、菜心和油菜两碟、新鲜盐水茴香豆一大盘、当地酱鸭一盘、泡菜两碟,满满两桌美味佳肴。 黄秘书长腆着肚子望着两桌菜,感叹不已:“哎呀,神仙在世也就这日子了,阿秋,如今没了厨师保姆等,难为你们还能做得如此细致啊!” 厉无情他们以前在部队时就多才多能,如今稍加学习,做得有模有样,加上食材鲜美地道,比酒店里的饭菜更加鲜美可口。 林迪薇很是快乐,指着桌上的菜介绍说:“老黄,淼淼,我这辈子就这里住着最有口福。这些野菜和竹笋,是阿秋每日去林中弄新鲜的来,似无穷无尽;这些油菜与茴香豆,是附近村民送的;这鱼,哎哟哟,简直可口极了,麦子和他们钓的,我也钓过呢,不过我只钓起过几条小杂鱼,哈哈哈;这土鸡也是百吃不厌,还有酱鸭鸡蛋这些,都是附近农家里买来的,再没有比这更好的菜肴啦!” 客厅分两桌坐,两桌菜一样,每桌先开一坛五斤的陈年绍兴黄酒,以白瓷碗盛酒,大家端碗共饮,又相互敬酒,其乐融融。 厉无情、平措他们与安保队员一桌先行吃完,收拾干净,因要接送谢淼淼他们,还要负责安保,只喝得两三分酒意。 曹舵、肖志程、黄秘书长、谢淼淼远道而来,林迪薇现在是只管高兴快乐,陪着要一醉方休。还说起我上次说动洪培忠召大家一起划拳喝酒、夜游西湖情形,恍如历历在目,酒兴更浓。 谢淼淼生下孩子已经两月,孩子有奶妈,她也无所忌讳,与林迪薇一起豪放起来,频频端酒,唬得黄秘书长连连摇头。黄秘书长是酒场中的老将,黄酒度数低,中途去几次厕所,只微微醉意。 相互端酒,畅饮完两坛酒,林迪薇更加兴浓,非得要分成两方,赌酒寻乐。黄秘书长谢淼淼夫妻、曹舵、肖志程四人为客,分作客方;林迪薇、我、彤彤、阿秋四人为主人方。 林迪薇刚分好酒桌作战方,谢淼淼起身坐到我和林迪薇之间,豪气干云地说道:“不行,我视麦子为知己,迪薇姐为亲姐姐,今日我是要算作主人的。你们三个大男人一方,嗯嗯,马龙,你过来,你加入他们,你们四人一方,不准反对,今天我来替迪薇姐发号施令。” 马龙也就加入进来,依照酒桌规矩,他先没喝多少,独自先敬大家三碗。 黄秘书长挽起袖子,解开一颗衣扣,似要酣战一回,巍巍站立着说道:“既要一醉方休,我得先把得罪迪薇的话说了。” 谢淼淼揽着林迪薇肩膀,笑看着她丈夫:“诶,你不能拖延时间,是不是不胜酒力了,什么得罪不得罪,迪薇是我们自家人,一张银行卡而已,交给大管家阿秋便是,喝酒,喝酒,来,开始,我先出个酒令。” 林迪薇一下站起来,面色阴沉,目光在黄秘书长和谢淼淼之间来回:“什么银行卡?” 气氛一下沉静下来。 黄秘书长走到林迪薇身边,憨笑着说:“迪薇先做,听我慢慢说来,我和淼淼岂不知迪薇你的性情?我来之前,江南这边的旧友早就对我抱怨,说迪薇你谢绝了所有交际,我是理解的,可大家要么都是深受齐家恩遇的人,要么是齐爷生前故交,你现在拒他们千里之外,他们感恩无处,岂不愧疚?” 林迪薇慢慢坐下,有些怒气地说道:“我不要什么感恩,都是为国为民做事,感恩也该感恩祖国与人民,感恩时代召唤、神州崛起,我不过是沧海一粟、银河中一光点。我也人微力薄,只愿奋力再为国除掉一老贼,也为我齐家报仇雪恨,别无半点功劳于社稷苍生,不要感谢我。真记得齐家旧恩,平日里更加洁身自好才是。” 黄秘书长长叹一声:“唉,我就知道,这任务艰巨。迪薇,你是知道的,我原是志程父亲肖老部下,建国以后,我脱离出来从政,如今也已经退休,算得上善终了。可老上司听说我要来江南看你,又交给我一个任务,也没什么,都是齐家故交自愿集合起来的一点钱,让我转交于你。都是干净钱,放心吧,肖老他们说了,知你迪薇品行高洁,但这一次你不能拒绝大家美意,算是合力除贼的一点心意。” 我知道林迪薇现在不宽裕,忙帮着黄秘书长解释说:“姑姑,黄叔也是代大家心意,怪不得他,这回合了大家心意,让黄叔带出话去,说这是最后一次,以后概不接受。要不领受,黄叔要把钱一一退回,岂不更难做?况且,让大家觉得姑姑一点不受他们情谊,也是不好,阿玛已经沉冤得雪,仅此一回,让大家有个念想就是。” 林迪薇看看我,长叹一声。 我接过黄秘书长的银行卡,递给阿秋:“好了,淼淼姐今晚替姑姑发号施令,开始吧。” 曹舵站起来:“既然黄秘书长把事情说了,我也先说了,一会儿也就醉到天明无所谓了。” 林迪薇刚喜笑颜开,听曹舵一说,脸又阴沉着:“你不会也要给我钱吧?” 曹舵挠挠头:“林董玩笑,我才几个收入?我是汇报工作,帮人带话而已。金紫被通缉以后,李学匀做了思齐董事长,他说殊家以前一时走错了路,对齐家愧疚万分。思齐集团是老齐爷所创,思齐二字,取之诗经,是要效仿先贤修德修身,为国家尽忠;也有不忘齐家先辈之意。他做懂事长后,深刻自省,多次意图联系林董,都被拒绝,知我能见林董后,他让我带个好,说林董愿意的话,他可以号召董事会一起来邀请林董再领思齐,他愿意只做林董一助理。” 第656章 抛枝戏酒 林迪薇见未提及钱的事,便宽心说道:“好啦,我知道啦,他李学匀发表在报纸上的署名文章我早已看过,这些话都已经写在文章里,又何必要你再把话带来。思齐交到李学匀手上,我可以放心了,他是知轻重、晓家国的人。” 黄秘书长感叹说:“是啊,迪薇看人极准的,殊家以前被金家裹挟,李学匀是有良知的人,及时回头,思齐将来于国大有贡献和作为。” 曹舵又挠挠头,微笑着说:“我还有一点点话。李学匀得知林董卖掉了所有资产,知道林董一心归隐,不会再出山领导思齐,他在董事会上提出,把齐爷和老齐爷永远铭刻在思齐手册首页,成为思齐以后不可更改的企业文化,并把思齐在南边的总部大楼命名为齐楼,增选林董为思齐终身名誉董事长;念及麦少协助林董为思齐为国家除贼,几次出生入死,授予麦少思齐董事长高级助理荣誉,享受终身待遇。李学匀这些倡议都已经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并已经公示。李学匀说,林董退隐双亲故里,麦少无心效命林董之外任何人,他都明白,只愿盼着林董与麦少南去之时,能告诫他一二,也好让他时时铭记思齐最初的愿景,不再走错路。” 曹舵说完,端起一碗酒:“我的话完了,耽搁大家雅兴,自罚一碗。” 大家见林迪薇无心议论李学匀的话,谢淼淼遂开始发令喝酒。 她先自饮一口,让平措去摘了些柳枝进来,放一空垃圾桶在院中水缸旁,每方四根柳枝,每次每方派出一人来向垃圾桶同时投掷柳枝,四支投完,最多投入的一方为胜。如胜一根,输的一方喝一碗,如胜两根,输的一方喝两碗,如胜三根,输的一方喝四碗,如四比零,输的一方喝八碗,如果一样多,双方各喝一碗。 都赞叹谢淼淼竟然能想出如此别具一格的喝酒游戏。 谢淼淼半仰着头,望着浩瀚夜空,夸夸自诩:“我在来的路上就想好了,迪薇姐与麦少都是高雅之人,如今隐退富春江边,必然有好酒相待,我能不想出一个不落俗的喝酒游戏吗?” 都是第一次玩,大家高兴而为,各有输赢,喝得快乐无比。 我心里想着,想不到离开南边才不满一年,竟然风云突变,金家被赶出董事会,金紫和采姐一干人等还被通缉,而李学匀掌握了思齐集团大权。曹舵也早已脱离戴罪立功之名,比从前升了两级,成为一方大副厅。 曹舵雷霆般的行动,很快理清佛爷与金紫,以及已故白兴堂父子罪状。又协助内部锄奸,以如山铁证,把思若望一干人等送进大牢去。案情唯一的疑点,是我发现地洞的南山别墅产权原持有者裴继深无影无踪,甚至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据部分落案的人交代,四十多岁的裴继深也是佛爷私生子。 在佛爷、王怀音、金紫、采姐等主犯没有归案以前,案子还没法终结,曹舵正在想办法与国际刑警合作,把这些个害群之马全都绳之于法。 一边玩游戏,一边又和曹舵聊起钟川葵。曹舵认为,金紫和采姐被通缉以后,金树山自然不敢再露面。两个月前,钟川葵找曹舵喝过一次酒,钟川葵很是郁闷,他谈及洪培忠与林迪薇的私下约定,洪培忠一方要拿下金树山,而洪培忠派出的人便是他钟川葵,他却一直没能得手,自觉无脸与我们相会,而且已经快两个月杳无音讯。 我和曹舵的闲聊并不避讳旁人,林迪薇听了颇为心急,提醒曹舵要加快步伐,想办法逼迫佛爷献身。 黄秘书长笑言,说曹舵已经是一方副厅了,不会贪生怕死起来吧? 曹舵高高举起慢慢一碗酒,兴冲冲说道:“苍天在上,我曹舵永远是林姨和黄叔的一个兵,一心以齐爷、林姨、黄叔为榜样,决不贪念权位,决不贪生怕死,以匡扶社稷、保一方安宁为己任,如违此言,不得好死。”说完,一饮而尽。 正好轮到谢淼淼和黄秘书长同时掷柳枝,谢淼淼掷入桶内,黄秘书长掷出的柳条又一次擦着桶的边沿落在地上。 谢淼淼拉着林迪薇的手,两人一起欢呼雀跃起来,谢淼淼高声喊道:“终于四比三,我们赢三根,快,你们这次要喝四碗酒。” 曹舵刚喝完一碗,不得已又端起一碗,看着黄秘书长说道:“黄叔,你每次都故意输给淼淼,我们怎么赢?” 黄秘书长乐呵呵端起酒,与曹舵的碗一碰,看看肖志程和马龙:“喝吧,输了能耍赖吗?曹舵,你也别说我,你每次和麦少一起投,那次你赢他了?我们还赢过几次,你要是加把劲,咱们有机会剃他们一个光头,让他们一次喝八碗,那才精彩呢。” 我端起小半碗酒,与黄秘书长碰一碰碗:“我陪黄叔一次,黄叔,你可别说酸不拉几的话,淼淼赢您,可能是您不敢不输,我赢曹哥,可是靠的真本是,黄叔如若不信,你们派无论谁出来投,一共四次,我一个人投四次,我输了,自己一个人喝,你们输了四个人喝,怎么样?” 黄秘书长把酒喝干,气宇轩昂地放下碗,高声说道:“好,麦少,一言为定,不能变卦,你输了可要自己一个人喝。” 马龙不停地摇头。 肖志程喝完酒,做出垂头丧气的样子。 曹舵给黄秘书长点上一支烟,叹息道:“黄叔,您怎么答应得如此的快?你不知道,麦少有百步穿杨的绝技,我们必然是要再喝八碗,如何喝得下啰!” 黄秘书长愣一愣,靠着门柱,对着夜空吐出一缕轻烟,看着我说道:“不会吧?麦少有这本事?”挺挺肚子,又说道:“咱们这边我领头,既然答应了,就要战一战,怎么能未开战,就缴械投降呢?” 他们各掷一枝,黄秘书长、肖志程、马龙三人都输得毫无悬念,他们的枝条都被我的枝条挡在桶外,而我的枝条却三次都命中。林迪薇、谢淼淼、阿秋、彤彤一起高呼起来,兴奋地盯着曹舵与我投掷最后一次。 曹舵咬咬牙,弯下腰,摆开架势,目光炯炯,然,他的枝条还是被我的枝条别在桶外,晚上第一次出现四比零,我们齐声高呼胜利,罚他们四人喝满满八碗黄酒。 第657章 私聊案情 黄酒虽然度数不高,喝多不易挥发,后劲不小。加上黄酒入口平和,不如白酒刚烈刺激,稍有不慎,就容易喝多。千年人参,吃多了照样有害,凡事得适可而止。 见他们刚喝四碗,又输八碗,我帮着黄秘书长喝一碗,其他三人还得每人两碗。 接连猛喝,都借故休息,有人出门去抽烟,有人上厕所。 林迪薇兴奋太过,我看她有些摇摇晃晃,估计脑袋又疼了,依她的秉性,少不得是强忍着,正好借此大家都休息一阵,阿秋和彤彤给大家端上蜂蜜柚子茶来,让林迪薇安坐,并给她轻微按摩。 又好强,又好体面,林迪薇不想让人知道她视力衰减大半,坚持不在黄秘书长他们面前带眼睛,她的视力实则已经相当于六七百度近视。每次她掷柳枝时,难以蒙准一次,大家只当她柔弱无力,其实是她已经看不清楚目标。 我是真心痛心林迪薇被脑癌所折磨,必须要处处维护她,接过蜂蜜柚子茶,扶她到椅子里坐下,轻声告诉她静坐休息片刻。 谢淼淼见我对林迪薇比以前更加仔细小心,酒意渐浓,故意玩笑说道:“世间姑侄如此恩爱的,恐怕再没有了,这比杨过和小龙女还要让人羡慕啊!” 林迪薇刚坐下,无力起身追打谢淼淼,为不使林迪薇尴尬,我连忙拉住谢淼淼:“我只得一双手,心却想着同时对姑姑和淼淼姐好的,唉,可惜我不是三头六臂啊!淼淼姐,你本该是我姨的,你非得要与我平辈相称,何不多帮助体谅我。来吧,我扶淼淼姐坐下,也给你蜂蜜柚子茶喝。” 酒意微醺,谢淼淼也想安坐片刻,笑着坐在林迪薇旁边,半趴在桌沿上喝茶。 平措拿出我的雪茄来给黄秘书长和肖志程点上,他们二人便依在院里水缸上歇凉。 我借故酒后有些热了,暗示正在洗手的曹舵下江边吹吹风。刚跨出院门,林迪薇在厅堂高喊:“麦子,夜深了,小心一些,吹一会儿就回来。” 曹舵与我并肩走着,低声说道:“林董对你真是细致,好得让人嫉妒啊!” 我加快步伐,沿着石阶往江边落下,有些心急火燎地问曹舵:“曹哥,我私人拜托你的事情可有眉目啦?” 午夜的江面荧光流动,映照得江边的一切都影影绰绰, 曹舵四下打量一番,面迎江风,酒意渐消,深吸着烟,有些为难地说道:“我们兄弟之间的事,怎可不尽力而为,但,唉,娇妹他们去了快一年了,怎么了无音讯?你着急,我也着急啊!事情没打听确切,我也不敢告诉你啊。” 听曹舵语气,似有难言之隐,我有些着急:“曹哥,既然是兄弟,打听到什么程度,你倒是告诉我一声才好啊!确不确切,慢慢再想呗。” 曹舵见我心急如焚,只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在佛爷妻儿被杀后,我就拜托曹舵打听案情。曹舵通过他在国外任职的同学,想方设法打听案子详情,奈何案子一直处于未侦破阶段,案子相关卷宗保密,只打听得佛爷一妻两儿确实在死者之中。 有些情况不知曹舵打听不清楚,连外国警方也一筹莫展,因为死者中有八人身份不明,这八个死在现场的人,似乎是从天而降,找不到任何相关质料。两个月后,才确定八人中一人为职业杀手,当地警方以此推断,其他七人也是在世间上销声匿迹已久的职业杀手。 案发后不久,曹舵依照他打听到的情况给我在电话中分析,七个身份不明的人当中,只有两个女性,娇妹、雪儿、春儿、冬仔四人一起去的,就算七人中有他们,也该还有一名女性活着,可活着这人为何不与我联系呢?很是让人费解。 曹舵又说,上个月,因佛爷、金紫、王怀音等人可能都匿藏在国外,曹舵寻求国际刑警合作,去国外作案情说明。他想着我秘密托他打听得事情,加上佛爷的事都与国内案情相关,他特意去案发现场查看详情,结果让他瞠目结舌。 依照曹舵看到的至今被封闭的案发现场,情况及其惨烈,真实的死亡人数比新闻报道中多,连同佛爷妻儿在内,共计死亡二十七人,庄园无一活口,年纪最小的只得一岁半,是佛爷未对外公开的孙子。 尸体现在都处于警方保护之中,因曹舵是去做案情交流,能见到尸体,七具身份不明的人全都被毁容,只能辨认出男女。很明显,毁容是在现场打斗结束以后,活着的人逃离现场时有意为之。加上现场火灾也发生在打斗结束以后,曹舵分析说,活着离开的人一定是娇妹他们,至少是之一。 案情介绍完毕,曹舵忧心忡忡说:“麦少,你我是过命的兄弟,但我职业在这里摆着,这事只能你知我知,传扬出去,我可是触犯法律了。你知道的,我们内部争斗也很激烈,佛爷的在其中的内线并不能保证已经全部清除,稍有不慎,我便会被他们攻击得逞。” 曹舵这份情谊我很感激,劝慰他说:“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是娇妹他们去干下那案子。当初娇妹突然离开,其原因只有我、娇妹、洪老知道,而且我都知道得模模糊糊,不至于能连累到你。” “这我还能不知道吗?对你,我是完全放心的。只是,只是……” “此处谈话绝对安全,有话直说。” “唉,我告诉你吧,只是我依照多年职业猜测啊!你别激动才好。” “别婆婆妈妈,快说来。”我更加着急了。 “依照我的职业经验分析,娇妹他们去时,估计已经被人出卖。娇妹他们不愧为顶尖高手,依然完成了任务,但可能只有一人得以活着离开。” 我猛然想到老谋深算的洪培忠,脱口而出:“洪老出卖他们?不可能啊!他当然最希望娇妹他们顺利得手,好给他孙子报仇。” “麦子,这是我的猜测,有人希望娇妹与佛爷他们通通完蛋,七名身份不明的人,有五人在庄园花园里,花园里还有六个死者身份明确,都是享誉国际的职业杀手。也就是说,娇妹他们得手撤退时,在花园里遇到伏击,不得已又展开一场战斗,幸得反攻得逞,干掉伏击的人,但自己也伤亡惨重,最后一人逃离时,把七人用刀毁容,你想想一下,最后活着离开的人得多痛心啊!” 第658章 病情反复 泪水瞬间打湿衣襟,我与娇妹的约定如在耳边反复响起,想他们几个那样的厉害,一定不会因此丧命。 心里不禁又自问:“谁会出卖他们呢?难道是洪培忠想灭口?就算如此,要杀娇妹他们,得雇佣比他们更厉害的杀手,岂不更加让事情容易败露吗?” 曹舵见我蹲在水边流泪,差点栽倒在江里,忙与我蹲在一处,扶着我,点上两支烟,塞一支给我,劝慰说:“兄弟,你是能干大事的人,要忍得住啊!那些话只是我的推测,事情真相未必是那样。我在想啊,就算娇妹他们活着,只要佛爷还活着,他们也不敢轻易来见你。” “为何?” “你怎么能想不到呢?佛爷何等的神通广大,自然能打听到是娇妹他们所为,还不全力追杀他们吗?他们如果回来和你们一处,不是连累你吗?娇妹和你什么交情?我能不知道?娇妹不可能来连累你。” 听曹舵这样说,我的心里好受很多:“曹哥,你的意思是,我们不见佛爷动静,是因为佛爷在全力追杀娇妹他们,没能腾出手来对付我们。娇妹不来相见,是不想连累我们? 他们正与佛爷的追兵周旋?” 突然听得厉无情在院门口喊:“麦少,曹局,大家等你们回来喝酒呢。” 曹舵用手捧江水洗脸,一边洗着,一边低声说道:“你也洗洗,千万别让他们看出来你哭过。你是做大事的人,这事还要等,一定会水落石出的。” 洗完脸,我们快步回去。 又玩了几轮,娥眉弯月已经西沉,院外早已蛙声阵阵,厉无情带人开车送他们回香格里拉酒店。临走之时,曹舵和肖志程说有几天的清明假期,就放逐在这美丽山水间,相约黄秘书长夫妻和我明天一起富春江钓鱼。 刚送走他们,林迪薇呕吐不止,人也变得昏昏沉沉。我不知道她用怎样一种意志力忍受一晚上,终忍得客人走后才发作起来。 阿秋和彤彤尽心尽力照顾打扫,我也在一旁帮忙清洗,心中又疼又恨,心疼林迪薇这样一个高尚的人遭此不幸,又恨她太过讲究体面,非得如此顽固地坚持着。我私自想过好多次,承认自己有病也不伤体面,都是吃五谷禽兽,想世间哪有不生病的人? 纵然是一直活得富贵高雅的人,得病也是理所当然,何苦要像她这样讳疾忌医呢?我也知道,癌症是不治之症,可那么多人得癌症后都进行治疗,也听说有小部分人治愈。就算不化疗,接受保守治疗,起码能控制病情,不至于如此难受。 着急过后,我又试着理解林迪薇这种讳疾忌医的坚持,对,是一种信仰般的坚持。她不因自己富贵荣华而最求长命百岁,只愿活着时能璀璨光华,不使生命有半点污浊不堪。我常常想,或许我是她生命中唯一的污点。 把林迪薇清洗干净,放她到被窝里睡下,我已酒意全消。 全都安睡了,整个世界都安睡了,我披衣坐于厅堂前的天井里,仰望璀璨星斗,思绪万千。人生如此短暂,却又如此复杂,年少苦寒之时,只愿有钱便是神仙。后来也挣着钱了,还有梁凤书与我深爱着,又愿扬名、富贵,也扬名了,也靠近了富贵之乡。可一切都如寒霜败草,终究不得久长。 想啊,想啊,越想越恨佛爷,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恨不得嚼碎他每根骨头。 我本与小语相亲相爱、情浓意浓,连儿子都有了,就算齐爷不让我真正融入齐家,起码我的儿子真正是富贵荣华之人了,我这个当爸的又能差到哪里去呢?一切都是因为佛爷反叛齐家,把我的一切都毁了,曾一度名誉扫地,使得梁凤书的作家梦都中道崩殂。 又想,佛爷也损失惨重,妻儿连同孙子一起身亡,他的惨痛又该恨谁呢?恨我?恨林迪薇?他不至于认为自己是咎由自取吧? 我一直相信人生中有无数个巧合在引导着人生走向,或许,我们都该恨那些巧合吗?又或者期盼下一个巧合,让人生变得一帆风顺? 从前我有个愿望,试图从人生中的巧合参悟上天之道,想弄清楚谁在控制着人类世界的点点滴滴,他依着怎样的逻辑和原理安排每一个人的人生?世间生灵无数,都有从生到死,我这个外号‘神算’的人,依然不得人生要领,连继续探索的心都没有了。 我把李瞎子传给我的卜卦法器给了娇妹,并说没了那些古币,从此再不卜卦算命,难不成这也是命中注定?为了让我不再卜卦算命,所以让娇妹带着我那些古币消失得无影无踪? 凌晨以后,星光突然稀落,乌云很快汇聚一堂,天空再没了星光,夜,漆黑不见五指,天,淅淅沥沥下起小雨来。我把椅子挪到屋檐下,看着雨水在黑夜里汇聚成线,从瓦檐直穿地上,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 庭院在黑暗中哭泣,细雨和着夜风呜咽,这夜,就如人生一样,星斗璀璨到细雨纷纷,只在转眼之间。 清明节就一定要下雨吗?我想,这难道是上天固执的坚持,这时节一定要对神州洒泪,以祭奠那些世世代代消亡的生命?一代又一代,残酷与争斗,重复又重复,祭奠还有什么意义?莫非老天也有不解之处吗? 也不知独坐了多久,阿秋披衣到厅堂来,小声问我:“麦少,你是怎么啦?也不开灯,就这样坐着,躺着也该好一点吧?”阿秋摸索着打开一盏昏暗的落地灯,拉过椅子与我相邻而坐。 我吸着烟,问她:“你深更半夜爬起来又是为何?” 阿秋把椅子往我身边挪了挪,直到挪到贴着了,她才停下来,她身上的香味立刻笼罩了我,她贴着我耳边极其小声地说:“麦少你最聪明,你觉得老汪为何要关机?为何不与我们保持联系?” 我想,汪朝和才没走几天,阿秋就开始思念他了,这夫妻也是情深义重,便玩笑说:“你想他啦?” 阿秋很很盯我一眼,气鼓鼓地说道:“我是和你商量正事,你玩笑干嘛?”说着,又贴着我耳朵小声说道:“麦少,真的,你替我分析分析,老汪走之前有些心神不宁,走后又不与我们保持联系,不会有事吧?” 第659章 左右为难 阿秋的警觉性及其敏锐,但这次我觉得她多余了。 “秋姐,这还不简单吗?汪队怕被佛爷根据手机信号追踪,他是独自南下,当然要小心谨慎才是啊!况且,汪队并非不与我们联系,他不是每天都会给你一个电话嘛。” “是这样吗?”阿秋嘀咕着,歪着脑袋看着黑洞洞的天井,似要从黑暗中看出什么征兆。 女人是个奇怪的物种,她们的思维不是依照逻辑蔓延开,而是东闪西跳、南窜北跃。就比如电话关机这事,我有经验,电话一直开着,几天几夜梁凤书也未必主动打电话给我,她是公认的贤妻,不轻易打扰。可有一次刚好手机没电,身边又没充电器,等电话充电开机后,她马上就打来了,急不可耐地质问我:“你为何要关机?你为何要躲着我?” 什么叫‘有冤无处述’?说来也真奇怪,她刚好就在电话没电那一小段时间打电话来,这之前那么长时间都没打,难道说女人有第三只眼?我要反驳,她会马上质问:“这么巧吗?我就主动打这一回电话,你手机刚好没电?” 没法解释,只好保证以后再不关机,因特殊事情需要关机,也先知会她一声,说明缘由。 我的手机常常没带在身边,但叮嘱平措,千万不要关机,不然梁凤书会疯掉。我明白这种心态,她要能随时联系到我,就觉得天涯咫尺,她要突然联系不到我,就是咫尺天涯,她会觉得失控了。 为了不让梁凤书‘疯掉’,平措会想方设法保证我和他的手机其中一个始终为梁凤书开着机,但她很少打来。到雪域高原后,露露生下孩子,他们整天玩得高兴,哪里还会想起我。 反过来,有一次我打电话给梁凤书,手机关机,等再打通时,她反而怨气横生地说:“怎么啦?手机又不是长在我身上,它没电了,我现在不就充上了吗?” 有时候打通她没接,她也会说:“难道我随时要带着它吗?你说爱我,也没随时带着我啊!何况我根本不爱手机。” 试想汪朝和独自南下,又想要避开佛爷耳目,暗中打探佛爷有什么动静,必然有诸多不便,手机没电,或者需要关机,这也是情理之中。 就汪朝和手机关机一事,我以亲身体会给阿秋宽慰一通,让她明天打通时问一问就可以了。 阿秋俏笑着,随之又眉头紧锁:“麦少,如果林董一直这样,你会厌烦吗?古人不是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你现在是不是就烦了,单独跑这里来坐着。” 我几乎惊呼起来:“天啊!秋姐,你怎么也这样婆婆妈妈了。我单独在这里坐,是因为我要抽烟,我晚上一直都是睡不着的,你不清楚?我倒是希望姑姑一直能这样维持几十年,哪怕上天把我的寿命和健康挪一半给姑姑,我也愿意,我怎么会厌烦?” 她轻轻推我一把,反而抱怨起来:“哎呦,你激动什么,我不过就是随口问问嘛。” 我无言以对。 她又贴着我耳朵小声说道:“有四个兄弟都说想回家去,我该同意他们吗?我自己知道,他们觉得在这里做些鸡毛蒜皮的事,人都颓废了,没有他们的用武之地,他们年轻,想做大事。要不我给他们加些钱?” 她说这事,我也早有发现,只不过安保队员是阿秋的人,我不好插嘴而已。前几天我去院子后面山林中挖笋,正好偷听到马龙教训队员说:“林董亏待你们了吗?每月的钱一分不少给你们,你们出去不也是做保镖吗?咱们兄弟从部队到今天,容易吗?” 其中一个队员抱怨说:“马哥,我们是计较钱吗?咱们兄弟一处,就是喝粥吃野菜,也无半点怨言。可我们现在干的什么事?挖菜做饭,洗衣拖地,砍柴挑水,我们不成废物了吗?” 另一个队员随即说道:“这都快一年了,也没什么人来袭击这里,以我看,佛爷遭那样的惨烈后,必然要藏起来的,带着他的私生子从此隐退,才能保住他的血脉。林董是一心要过隐居生活,我们跟着有什么意思?” 又有队员接着抱怨:“我们也有妻儿老小,现在我们年纪轻轻的,在这里颓了,以后还能有什么作为?” 马龙啐一口:“你想有什么作为?你出去不也是为挣钱吗?” “是为挣钱,可是自由啊!我们在部队关那些年,现在还不能自由,你说说,我们全都窝这里一年了,你和厉哥是无家的人,我们能一样吗?外面挣钱就算少一点,起码可以随时和家人在一起。” 另一个队员马上接过话:“是啊,关键是这里没有我们,也无关紧要。马哥你放心,你若放我们回去,你这里需要时,我们随时赶来,天上下刀枪剑雨也要赶来。我们离去以后,这里的情况决不对外说半个字,这一点,马哥你知道的,我们能做到,你们和林董的恩情,我们铭记在心。” 马龙无法让他们释怀,马龙一句话,他们立刻有一大通话等着,说的也都是情理之中的话,并非刻意辩驳。 回想起那些话,我把早已想好的打算告诉阿秋,林董不让人知道他的病情,队员们自然不知道林迪薇只得几年生命。不如等曹舵他们走后,我们大大方方地与兄弟们喝一回,向他们宣布,就说林迪薇一心归隐田园,如果大家愿意留下,一切照旧,有要离去的,我们还是好兄弟,欢送兄弟蛟龙入海。 阿秋想想:“麦少,还是你考虑周全,这样既全了林董体面,又不使兄弟们带着愧疚离去,他日江湖再相逢,情义还能在。” “秋姐,你先别宣布,我这几天找机会给姑姑说说,不然她又觉得突然,导致病情恶化就不好啦?” “你怎么说?” “这你放心,你和汪哥不会走,我和平措也不会走,马哥和厉哥也不会走,其实吧,有这几个人在,足够。如今朗朗乾坤,还怕老东西有千军万马不成?我就给姑姑说,眼下我们过隐居生活,人多了扎眼,兄弟们也不得自由,放心吧,我知道宽慰姑姑的。” 想是阿秋心里一直装着这事,让她烦心,所以寝食难安。估计她心里也是如我这样想的,见我说出来与她的想法一样,她也就放心了。 她伸手抓过我嘴上的烟,自己吸了一口,立刻咳起来,站起来,把烟按熄在烟缸里:“深更半夜,有什么好抽的,睡觉去。” 第660章 最后的雅聚 黄秘书长、谢淼淼、曹舵、肖志程玩耍三天,钓鱼、挖野菜、观富春江日出等等,很是开心,还租了农家的渔船,一起游览严子陵钓台。 在严子陵钓台,黄秘书长感叹:“人能活成严子陵,真正是没白活,迪薇啊,你现在就是当代女严子陵。” 林迪薇扶栏远眺,苦笑着说:“老黄,我哪里能与严子陵相比,他与光武帝是好友,我算什么?况且,都说严子陵有经天纬地之才,史上也没记述他有什么壮举,不过一隐士尔。” 谢淼淼叹说:“迪薇姐,严子陵我不了解,但你真正是奇才啊!” “你哪里看出来的?” “嘿,别的不说,我和老黄在法国的家里接待客人时,好些个都是欧洲的上流人士,他们总是会说起你,说你啊,是金融界的顶尖奇才,只可惜风华正茂时,却不见了踪影,这能乱说的吗?” 林迪薇拉着谢淼淼的手:“淼淼,人啊,就是这样,就如这严子陵,越是隐起来,外界就越觉得这人是大才。没那么神,世界少了谁都一样,走,麦子寻得一处极佳的观山处,咱们去看真实的《富春山居图》。” 绚烂的朝霞从东方延展开来,红日即将喷薄而出,群山袅袅,薄雾缥缈,幽凉的山风纵横无极,苍穹之下蜿蜒逶迤,富春江上雾霭如纱幔,正是人间仙境。 依黄秘书长所请,我略思片刻,接过平措随身携带的笔记本,致敬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写下一首《富春江山吟》: 桐庐乘轻舟,子久墨迹再难求; 晨登富春山,山峦霞光醉川前。 春江潋滟携千重,天地一水出樊笼。 碧水六万八千米,写尽华夏耀苍穹。 驾车直往江水前,一夜篝火思华年。 星月洒银光,寒水夜风凉。 之陵钓台在眼前,光武盛礼御煌煌。 静听天人语,细观夜苍苍。 江中落银河,众仙择膏粱。 千丝万缕梦一遍,晨入云海往高攀。 锦绣彩墨染山林,玉纱飞渡达天边。 身轻轻兮飞仙,意沉沉兮难言。 众山逶迤,秀嶂叠峙。 烟波浩渺,茫茫无涯。 朝霞磅礴铺万顷,红日出鞘破凡尘。 露为肴兮光为羽,踏云雾兮直入瑶池胜景。 富春江上梵音起,神佛仙人齐诵而同临。 似梦似真置身其间,万千世光影掠过眼前。 灵魂永恒,生命苦短。 安能摧眉折腰费光阴,使我不得开心颜! 大家传阅后,都夸赞极合眼前盛景。 黄秘书长思量着:“江畔篝火,野钓、烤鱼,昨晚我是第一次,麦少绝对是大才子,性情高雅,“春江潋滟携千重,天地一水出樊笼。”这一句绝妙啊,感染到我啦!哈哈哈,我也和一首打油诗吧。” 黄秘书长徘徊片刻,摇头晃脑地吟诵起来: 日落蛙鸣星满天,江风柴火烤鱼全。 富春江畔子陵台,一夜篝火思华年。 黄秘书长吟完,平措已经写下来,给大家传阅,都说与昨晚江边篝火饮黄酒,夜钓江畔又烤鱼,极其贴切。 谢淼淼挽着林迪薇,柔情意切地撒娇:“迪薇姐,你是伦敦经济学院毕业的高才生,回国效命也有些年头了,你也来一首,我回去后也好留个念想。” 林迪薇看看我:“作诗麦子擅长,他才思敏捷,我不行。也好,既然黄秘书长都和了一首,我也就勉强一首无题吧。” 望着朝霞红日,林迪薇缓缓吟诵: 富春江上烟雨稠,钓鱼台外留孤舟。 两千年前帝王意,空对淼淼江水流。 自那天观景赋诗以后,黄秘书长和谢淼淼再没见到过林迪薇,在他们夫妻的回忆里,林迪薇最后的样子,一定是林迪薇飒爽英姿对着苍茫群山,绚烂的朝霞袭满她全身,如天仙一般摇摇曳曳,似要腾云驾雾而去…… 那日,和风暖阳,庭院天井中的海棠花正在凋落,花瓣洋洋洒洒,天井正中的大石水缸漂满海棠花瓣,与缸中睡莲新绿交相辉映。 海棠对面的石榴正红花绽放,绿叶与火红的石榴花攒成一树,娇艳正浓,把同在天井中的海棠比下去了。 天井一角,高大的玉兰树已经花稀叶茂,如云漂在庭院之上的浓云。 庭院芬芳将尽,蜂碌蝶飜又一春,却已是初夏时节。 阿秋张罗一桌好饭菜,马龙打开几坛陈年黄酒。 林迪薇怅然站在玉兰树下,似旁若无人。 都兴高采烈地张罗着,每个人的心里也都知道这餐盛宴是离别宴,只都不说出来,等着酒散人离。 齐齐上桌,各自倒满酒,沉默不语。 林迪薇长叹一声,又欢颜悦笑,说道:“今天这酒叫离别酒,我和麦子已经商量有几天了。我们姑侄一心过隐居生活,了此残生。你们都还年轻,应该要好好闯一闯,报效家国,也为自己将来回头时不遗憾。吃完这场酒,你们都各自翱翔去吧,我和麦子隐居于此,没什么可担忧的了。来,喝酒,相伴一场,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我真心谢谢你们,今天都不准伤悲。” 大家端起碗来,一饮而尽,又都静默不语。 阿秋打破沉默,端起酒:“来,林董,麦少,我敬你们,我在杭州找了工作,不日就要上任,以后我有空时,还来这里陪你们,还求林董、麦少不要嫌弃啊!” 一名队员惊呼道:“啊!秋姐,你也要走?” “是啊!等老汪回来,我让他也一起加入新的工作中。林董想要静心隐居,加上有才华满溢的麦少陪着,我们也就多余了。此一别,各自天涯,待大家都闯出一番事业后,我们再相约一起来看望林董……” 阿秋说得哽咽,深呼吸一口,把泪咽下,仰头把酒碗喝干。 似都有千言万语,却无从开口,各自倒酒,闷喝几大碗。 林迪薇拉过彤彤的手:“彤彤啊,这些日子,委屈你了,你如花似玉,也和阿秋一起走吧,出去嫁个好人家没问题。” 彤彤深埋着头,低声嘀咕道:“我不走,我要一直陪着林董。” 平措大呼一声:“好!彤彤,我也不走,我们一起陪着林董和麦哥。我不要什么鬼事业,只求一口饭。” 第661章 送别 事前并没与平措通气,他不知道这其中的渊源,恶狠狠地看大家一眼,也不吃菜,气鼓鼓地站起来走到一旁。 我只得招呼说:“平措,咋咋呼呼的干嘛?人生本就多离别,有什么必要这个样子,再说了,大家各自去了,将来也还能相聚一处,这份兄弟情义,难道说就能忘啦!” 阿秋站起来,端起自己一碗酒,又拿起一碗酒,走到平措身边:“平措啊,你的身手我最佩服,秋姐将来还回来看你们的,你与麦少如亲兄弟,有你在,我也放心了。你不喝酒,就意思意思,算给秋姐和兄弟们送行吧。” 平措看看我,慢慢接过酒碗,随之把满满一碗酒砸向天井中,愤怒地说道:“我喝个屁,要走就走。” 不等我开口,平措大步流星往门外走去,口里大声喊道:“麦哥,林董,等他们都走干净了,我自会回来,随便你们怎么罚我。” 我只得叹息:“唉,平措真是死脑筋,你们都知道的,别和他计较。来,兄弟们,秋姐,我代平措喝这一碗,来日方长,必有再相见。” 阿秋凄楚楚地坐下来,双眼通红,泪水噙满眼眶,强颜欢笑问道:“马龙、厉无情,你们有什么打算?” 马龙看看厉无情,示意让厉无情答话。 厉无情难为情地说道:“唉!我和马三哥、五弟鱼躬,还有你秋姐,还有不在这里的二哥可凡,都是代师傅的门徒,师傅既父亲,如今师父含笑九泉,我们又……唉,实在不舍得这样分开啊!” 马龙同样唉声叹气:“也别说这些悲情的话了,林董既然决定,我们就要遵从。弟兄们都先回家看看,再各自另谋出路,我准备和厉老四一道西去,以前有个熟人在西北,一起做点事吧。来,秋姐,我敬你,师父不在了,大师姐如母亲,拜托以后大师姐常把我们兄弟聚……聚一处……” 说着,马龙泪水奔流,站起来转身抹泪,回身端起酒来,粗声大气地说道:“我连喝三碗,第一碗谢师父,第二碗敬林董和麦少,第三碗敬师姐与兄弟们。”说完,他不管旁人,自己提起酒缸倒酒,连喝满满三碗。 几个队员都起身站立着,闷着连喝三碗。 林迪薇起身:“彤彤,来,帮帮我。” 片刻,林迪薇和彤彤回来,林迪薇打开彤彤提着的箱子,满满一箱钱,笑说道:“你们跟我一场,我也不能亏待你们,每人二十万,必须要带走。这些钱不能让你们过富裕日子,起码能让你们起家创业吧。汪朝和与杨可凡的钱,阿秋啊,你帮我带给他们,告诉他们,我以后再不要掺和任何纷争了,前事旧恨,一笔勾销吧。” 鱼躬是哑巴,早年在保卫工作中喉咙被伤,无法说话,一时急得无法表达心中所想,端起一碗酒,在林董面前跪下,喝完酒,把碗摔碎,接过彤彤递出的钱,呼啦啦跑出去了。 马龙起声大喊:“五弟,何必这么急!回来,你给我回来!” 临别的酒最是醉人,个个面红耳赤,话未开口泪先流,反复都是难舍难离之言。 酒喝干,菜还是上桌的样子,谁也没动,各自收拾好行李,在彤彤手里接过钱,与我和林迪薇握手告别。 我和林迪薇送他们到江边,早已租好两条小渔船送他们过江。 船刚离岸,阿秋站在船头大声唱起来:“时光易逝永不会,往事只能回味……” 我紧紧拉着林迪薇的手,一起大声跟着阿秋唱起来。 两船的人也都齐声高歌,淼淼富春江,歌声泣动一江水。 船过江心,彤彤扯着嗓子喊道:“秋姐,常回来看看啊!” 阿秋与队员们一起站在船上挥手,高声答道:“一定,好好照料林董。麦少,我与兄弟们不会忘记你的,千万照顾好林董啊!” 林迪薇泣不成声,一直对着富春江挥舞着双手,突然歪倒在我身上,她急着喊道:“麦子,快把我扶好,别让他们看出来。” 人影远去,渔船似线,斜阳映照,江上波光粼粼,刺痛双眼。 我把林迪薇抱回庭院里,放在厅堂的躺椅上,平措正在收拾桌子,不时偷看我几眼,闷闷地不说话。 彤彤去厨房端来一盆热水,给林迪薇洗脸。 林迪薇定定神,苦笑道:“唉,麦子,我怎么变成了这样子,不如死了好。” “姑姑快别这样说,这里空气新鲜,我们吃得也健康,病慢慢就好了。今天是姑姑太过伤情,所以疲累,已经快一个月没发作了,姑姑视力不是也好些了嘛。” 林迪薇又高兴笑着:“是哦,我的视力是好些了,麦子,可是苦了你哦。” 我还没说话,平措一旁大声说起来:“他们走了,倒是清净,林董的病会好得更快。” 林迪薇和我相视一笑,然后指着平措说:“平措啊,还是你忠心,不过,你不是对我忠心,你是忠心你麦子哥。” 平措调皮地笑说:“我哥忠于林董,我忠于哥,就是忠于林董。林董放心,我哥现在身手也不比他们差,有我们两兄弟在,谁也杀不进来。” “哎呦呦,我没看出来,平措还很会说话呢?”林迪薇起身走到厅堂门边,看着空寂了的庭院,依然凄楚楚的。 林迪薇懒懒散散坐在厅堂门边,看我们三人把庭院重新收拾一番,打扫干净,已是暮色黄昏。 彤彤热好中午剩的饭菜,叫我们吃,我拉着林迪薇回到庭院,关上院门,一时觉得空落落的,只得我们四人一桌。 刚坐下不久,院门外传来敲门声。 平措嗖的一下站起来,人已近跃入天井里,嘴里说道:“谁啊!走了想回来,没门儿。” 林迪薇把脑袋歪在我肩头,笑说道:“麦子,我们都别说,看平措怎么办。” 彤彤笑而不语,与我们一起盯着院门。 平措拉开院门,手把着院门,见是阿秋,也不让开,冷冷说道:“秋姐,什么宝贝东西忘拿了吗?也值得你过江跑一趟?” 阿秋探头看看厅堂里,抬手推平措把门拦着的手臂,大声说道:“我饿死啦!彤彤,我的好妹妹,快给我准备一双筷子。” 阿秋推平措半掩着院门的手臂,没推动,狠狠盯平措一眼:“我才离开不久,就认不得我秋姐啦?” 第662章 平措战阿秋 平措回头看看我们,见我们没说话,他做出要关门的架势,愤愤说道:“这里岂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说着,平措就要关门。 阿秋慢慢放下背包,突然如春燕归巢,从平措头上跃过,飞身入院里。 平措提防不急,反手抓住阿秋还没落地的脚,用力一摔:“好啊,敢动手啦,那我要看看你有多大本事。” 彤彤急起来,低声对林迪薇说道:“打起来啦,打起来啦,林董,这……” 林迪薇抬手,示意我们只看热闹。 阿秋被平措一把摔出去,她空中翻转,脚勾住廊柱,呈敦煌壁画里的天女飞仙姿势,从高处向平措猛扑下去。 平措展开双臂,金鸡独立,一脚踢向扑下来的阿秋,紧跟着挥拳擂天。 阿秋在平措拳上借力,拖着平措的拳头在空中横扯,双脚猛蹬平措腰间。 平措手在腰间一招攀云捞月,挥拳砸向阿秋的腿。 两人同时被弹飞出去。 阿秋紧盯着平措,弯腰揉揉腿,气鼓鼓地说道:“好你个平措,你真是下死手啊!” 平措揉一腰,轻弹一下臂膀,拉开架势:“彼此,彼此,你不也没留情嘛。”话出口,人已经踏上前去,脚下生风,双拳如暴风骤雨。 二人战在一处,袭卷晚风,胶着相逐,噼里啪啦地打着,难分高下。 转眼之间,已几十个回合。 阿秋和平措正打得热闹,厉无情和马龙出现在门口。 马龙率先喊道:“师姐,怎么打起来啦!” 平措并不惊慌,口里喊道:“你们三个一起上,我也不怕,要想谋害我哥和林董,先过我这关。” 厉无情侧身入门,目光盯着二人的战斗,口里说道:“三哥,平措疯了,今天平措是真疯了。” 平措一拳弹开阿秋,反审一腿踢向厉无情,喊道:“走了就别回来。” 我起身抄起厅堂门边的木棍,跳入院中:“平措,我来帮你。”提着棒子对马龙打过去。 马龙左躲右闪,急切地喊道:“麦少,你再不停下来,我可不客气了哦?” 平措喊道:“忘恩负义的东西,我哥还怕你不客气吗?” 平措以一敌儿,拦在石缸前,不让阿秋和厉无情越过天井去,厉无情被平措两拳打得咬牙切齿,缩到廊柱下伺机而动。 马龙用背包挡着我的木棍攻击,开始反击我,他又有些不忍,缩手缩脚的,被我一棍子砸在小臂上,马龙急退到廊柱下,左躲右闪,口里喊道:“林董,麦子也疯啦,麦子他是知道的,我们刚才是演戏。狗日的平措,是演戏,知道吗?还不停手。” 平措一腿打开阿秋,退到我身边:“哥,什么演戏?” 我哈哈大笑:“走,吃饭慢慢说。哎呀,过瘾,真是过瘾。” 阿秋一瘸一拐地走到林迪薇身边:“薇薇姐,平措真是下死手啊,我的腿伤得不轻,快给我揉揉。” 林迪薇弯腰,伸出指头戳一戳阿秋的小腿:“真伤着啦?” 阿秋龇牙咧嘴:“哎呦,呦,痛,真痛。”拉起裤腿,见小腿已经红肿,恨恨盯着平措:“你疯啦,看看,今天晚上你给我治好它。” 厉无情扭扭腰:“平措兄弟真猛,好在我没硬往上定。” 平措挠挠头,端起脸盆大的饭碗,把一大盘红烧肉倒一半在自己碗里,靠着院门继续吃饭,咧咧嘴:“演什么戏?也不告诉我一声。彼此彼此,我的腰也挨了秋姐一击重的,不过我能忍住而已,吃饱了就好啦!嘻嘻嘻。” 马龙和厉无情也坐下来,拿起彤彤准备好的碗筷吃起来。马龙望望我:“麦少这两年真是进步神速,身手已差不了多少啰。” 林迪薇接过彤彤拿来的药箱,给阿秋边涂药,边说道:“平措真是厉害啊,连阿秋都能伤成这个样,阿秋,晚上让平措给你揉一晚上腿,哈哈哈。” 阿秋抬头看看大家,含羞带笑说道:“老板也不正经了,我看就是薇薇姐授意平措打伤我的。” 林迪薇故意用棉签用力一按:“哟哟哟,真伤得多厉害吗?想要平措给你揉腿就明说。” 马龙和厉无情放肆地大笑起来,马龙说:“大师姐,平措经验不足,不如让我和老四给你揉一晚上吧,哈哈哈。” 阿秋放下裤腿,伸了伸腿,抓起筷子,两眼翻白:“这么多菜堵不住嘴?小心我开你们皮。” 大家说说笑笑,也把情况告诉平措。 我知道平措是重情重义的人,故意没告诉他,我和阿秋与林迪薇商量过,只要平措不知缘由,演出来一定就像真的。 因担心安保队员离开后,被居心不良的人以重金收买,反过来害林迪薇和我,不能让离开的人知晓我们这院里的详情,这是其一。其二,如果只他们离开,阿秋和厉无情、马龙不走,其他离开的安保队员心中会有愧疚,会自责自己不够义气,一同离开,算是顾及他们的兄弟情义,大家心里好受些。 阿秋、厉无情、马龙与他们一起过江,上岸以后,互道珍重,然后各自打车离开,相约保持联系,他日再会。 这场离别也就做到尽量不伤战友兄弟情。 另有担忧,无法说出来,只我和阿秋两人商量决定,也只我们两人知道。 我和阿秋都认为,林迪薇病情反反复复,清明节以后,似有好转。癌症因静养和意志力而转良的事,也有先例。而且阿秋已经暗中托人弄来药,林迪薇每日按时服药,很可能会好起来。 如果林迪薇真的就此凋零,大家早散晚散没多大区别,如果林迪薇病情能好起来,她必然要继续报仇,把佛爷赶尽杀绝。 眼下佛爷没动静,不代表他和私生子们,以及金紫一干人,就此永远遁隐,依然有可能杀上门来。阿秋、厉无情、马龙三人,连同所有安保队员一起离开,万一其中出了叛徒,对我们这庭院的真正情况会错判,有助于我们反杀前来袭击的人。 我更多一层忧虑,如果娇妹他们真被人出卖了,我想,一定是洪培忠授意人干的。娇妹如果活着回来,误以为是我和林迪薇算计她,也要闹出乱子。 经历了那么多惨痛教训,我不得不加倍谨慎,小心再小心。我深知,钱能让人变成魔鬼,那些离开的队员,不可能都不会被人收买,而且一定会有人想方设法收买他们。 第663章 初冬杀气 转眼又是叶黄秋凉,雪域高原那边,贡布的家园已经竣工,不日就能入住他自己真正的家。而汪朝和已经南下小半年,什么紧要线索也没打探到,每日与阿秋电话报平安,却说不准什么时候回来。 庭院里的两棵石榴树上,摘下的几大框石榴早已吃完,庭院里的玉兰树悄然飘下第一张黄叶,院外的古柳已呈颓唐之态,稀稀落落的不愿离开枝头的柳叶在风里发抖,江风里开始有了瑟瑟寒意,院后的山林已经五彩斑斓,几个银杏树挥洒着黄灿灿的落叶。 曹舵和肖志程又来了两回,一次在盛夏,一次在中秋,但案情再无进展。我甚至怀疑曹舵官做大了,顾着自己前程和来之不易的富贵,不会再全力追查下去。 这期间,洪培忠和林迪薇通过几次电话,聊的都是无关紧要的事,还让林迪薇给他做个几个方案,劳烦阿秋过江去城里给洪培忠发邮件。 时光静淌,江南竟又临冬。 坐在庭院外石阶尽头的富春江边,看着江畔草衰叶飞,我思念梁凤书他们,思念得快要疯了。 娇妹他们依然杳无音讯,钟川葵已近连电话都打不通了,自从到江南,老谢总共只联系过我两次,而且也没告诉我小语到底是什么情况,只说正在康复中。 我已经这样独自望着这流淌千万年的富春江好多次,心一直在挣扎,想啊,世界这么大,我算个什么东西呢?这边守着,挂着那边,还念着另一边。我不想辜负任何人,可我感觉好像一定会辜负所有人。 不知阿秋和林迪薇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后,阿秋突然操起我的鱼竿,猛然一拉,一条鱼从杆头前翻起,随后扎入江水里,急得阿秋说道:“哎呀,麦少,你钓鱼也不专心,又少一条烤鱼吃。” 林迪薇似乎心情很好,精神也不差,把我拉起来:“麦子,贡布的家已经完工,你是不是想去看看?” 我心想,不是上个月都修好了吗?你要放我去,早放我去了。又一想,我这个时候走了,岂不是真正无情无义。 起身拉着林迪薇的手:“不去,姑姑在哪我在哪,走天快黑了,回去吧,江边风里寒了。” 平措飞奔过来提起渔网:“呀,又有这么多。” 阿秋忙着收鱼竿,说:“这鱼啊,烤着最好吃,怎么也吃不够。厉无情他俩今天又从山里弄回很多野生板栗,还有柚子,江南真好,一年四季都有收获。” 林迪薇回头说道:“阿秋,板栗和柚子能存放,留一些,秘书长和淼淼说最近要来,到时候让他们也尝尝。” 阿秋闷头回答道:“好,多着呢,前几个月在山里捡的核桃也还有很多。” 林迪薇小声对我说:“麦子,是不是想他们啦?你就去一趟吧,等高原大雪了,再回来。” “姑姑,已经大雪啦,那边比这里早下雪。我不去,天寒地冻的,没什么意思。” “哦,是哦,唉,江南也快下雪了,今年比去年冷得早啊!”。 “怎么也得元旦节左右吧。” “要是元旦节前下雪,倒是好,秘书长和淼淼来,正好赏雪,他们孩子也该会咿咿呀呀了,也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带来。” “肯定会带来的,黄叔老来得子,淼淼又那么爱孩子,怎么能离得。” 走到庭院门口,彤彤又在扫落叶,她每天要扫好多次,总是看见她在扫。四周山林茂密,稍有山风,落叶纷飞如大雪漫天,不扫也不行。 林迪薇身披黑色毛领羽绒服,映得她的皮肤更如雪一样白,她站在院门口向远处眺望,那晚霞里有南雁飞过。她哆嗦一下:“麦子,不会今天就要下雪吧,真有点冷了,晚上把碳火烧旺一些,你培马龙、厉无情喝些酒吧,喝酒暖和,我也喝一点点,不碍事。” 马龙举着黑乎乎的手进院里来,嘀咕道:“怎么车还坏了呢,好像两车都有些问题,这也没怎么开啊,唉,明天再修吧。” 厅堂里烧起一大盆碳火,温暖如春。 围坐吃饭,厉无情开始倒酒。 平措忧心忡忡地说道:“厉哥,我看今晚还是别喝酒。” “为何?林董和麦少叫喝一点。” 平措猛扒拉两口饭,望望我:“我也说不准,今天我巡视院之周边时,在东面的山嘴上看到好似有人走过,我以前做的树枝被扒开了,我顺着往江边走,看见江边有脚印,有人从船上往上走过。” 阿秋放下筷子,紧张起来:“村里有几户人家夜里驾船捕鱼,我也时常看到些脚印,后来发现是他们捕鱼的人上岸捡网绳头,你看到的,该是他们留下的痕迹吧?” 平措继续大口吃着,含混着说道:“我觉得不是,你们辛苦,让我负责巡视这清闲工作,我当然得负责,我在院子周围的山林里,用树枝和野草做过很多结扣,这些结扣你们也看不出来。我们自己出入山林都是走固定路线,就今天发现,好些个结扣都开了,能不奇怪吗?” 厉无情依然倒了几碗酒,分递给大家,只平措不喝。 阿秋伸出食指在酒碗边沿慢慢绕划,思量着说道:“难不成有人夜里来踩过点?” 彤彤提醒说:“啊,我记起来了,早上村里的老头儿从东面儿山林里出来,背着一篓子皂角,说皂角皮可以洗头,让我也去捡,会不会是他呢?” 平措依然吃得呼啦啦的,边吃边说道:“那老头儿我也看见了,不是他。秋姐一定懂的,如那老头儿这样的人,他去干什么,有一个路线,不会乱蹿,只有居心叵测的人,才会刻意东躲西藏地绕着走,我那些结扣可不是胡乱弄的,开几个无所谓,可能是动物啊,村里人啊,可我顺着开结扣的路线走一遍,发现很是可疑啊!得防着,都别喝醉了。” 林迪薇端起酒:“来,慢慢商量,各人碗里的都喝掉吧,这点酒,不会误事。” 马龙已经坐不住,站起来,走到天井中,借助廊柱,跃上屋顶,攀到马头墙墙头,拿大电筒四下照射,又翻身下来:“没异常,平措兄弟到晚上会把竹竿子立起来,并用鱼线相互连接,夜里极难察觉那些鱼线,如有人经过,会绊着鱼线并拉倒竹竿。” 平措吃得更快了。 阿秋说:“马三弟,你这是荒芜久了吗?怎么那样莽撞?刚才那样,要是山林中有埋伏,你就没命了。” 第664章 彻彻底底的混蛋 马龙自觉犯错,站起身来:“秋姐教训得是,我们今晚开始轮流吃饭,轮流睡觉。” 平措放下碗暂歇:“对,我也是这么想的,反正也冷了,都穿着防弹衣睡,麦哥还得把从前的护套带上,有备无患。马哥,要不你先去门外看看,我很快吃完去替换你。” 我的心里竟然有些亢奋,一点也不担心害怕。或许,我一直在等着事情发生,期盼着比富春江水还淡的日子,能在事情中出现转机。能怎么样呢?不就是佛爷派人杀上门来吗?我历经太多次鬼门关,不只不怕,反而有点爱上了在鬼门关徘徊的刺激感。 仔细想来,其实我和那些离开的安保队员一样,心里从没安分过,总觉得自己青春华年,不该活得如此悄无声息,总觉得自己有登天的本事,能干出光耀华夏的事来。 在江南这一年半里,日子太平静了,平静得就像一缕烟漂浮在真空之中,既散不了,也漂不走。 “倒不用那么小心,来,把酒干了,吃饭,该来的总是要来。”我率先端起酒,一饮而尽。磕磕筷子,夹菜给林迪薇:“姑姑别担心,快吃吧。” 估计林迪薇和我想的差不多,她肯定一直盼着佛爷能出手,行将就木的人,能不盼着把最后的心愿了结吗?死,当然是谁也不愿意的,哪怕有一线生机,也要抱万分希望。但林迪薇是非常理智的人,自小接受的是西方教育,不相信神神道道的事情,癌症,她知道自己活不长了。 这一年多,林迪薇极少与我探讨死亡的话题,她装着自己没病,硬挺着活得开开心心,一副风轻云淡的闲情逸致,仿佛自己生来就是名满天下的江南才女,就甘愿活得悄无声息,拒人于千里之外。 而我一直都知道,林迪薇渴望着佛爷能早她灰飞烟灭,但她没有逐鹿江湖的本事,无法提起三尺剑,把仇人杀个干干净净。她用钱做武器,让阿秋雇佣大量人手,在全球寻找佛爷,无奈钱花了,什么结果也没有,只有娇妹他们真正伤到佛爷根本。 阿秋很是担心,匆匆扒几口饭,叫上平措,她要亲自去看看平措说的那些痕迹。 厉无情扒拉些菜在碗里,端起大碗,起身走到天井里去吃,一边吃,一边侧耳听着庭院外的动静。 林迪薇一如既往地细嚼慢咽,闲聊似地说着:“彤彤,你害怕吗?要不我让麦子把你送走,去雪域,要不去南京,南京离得不远,麦子的亲二哥李木在那里,你的老乡也在那里,总是比这里安全吧。” “哪也不去,林董,来碗汤吧,今天这萝卜炖腊鹅特别好。” 彤彤一直都是波澜不惊的样子,连笑荣都很节约,也从没有见她怅然若思,我看她,觉得她仿佛当自己是随风飘飞的落叶,落到哪算哪,她的心或许已经死了吧,真是可惜了这花容月貌。 我的心头一颤,林迪薇就这样随口说出了李木的名字,看来她真是和洪培忠一样,把我的一切调查得清清楚楚。可她真是把我当亲人一样啊,我的心里更加感动。 “姑姑,我们这庭院机关重重,完全不用担心。咱们那里也不去,张网以待,看看能捕大鱼还是小虾。” “真好。” “姑姑说什么真好?” 林迪薇用筷子头戳戳我:“有你真好啊!记得吗?我和你在南山别墅,我吓唬你那次。哎呦,我当时就想啊,世界上怎么有这样的人,倔得跟坨铁疙瘩似的,面对死亡,愣是挺着脖子迎上来。你没他们那般傲视江湖的身手,可你胆子比谁都大,鬼门关前好几回,依然不改性情。男儿如此,便是英雄,不枉活这一回人。有你在,我特别安心。” 彤彤仔细听着,淡淡笑着,看看我,目光似乎在问我:“你有她说的这么好吗?” “嗨,姑姑又不是不知道,我穷苦人出生,原先家里孩子多,我是被送出去那一个,能活着,已经万分荣幸了,还有什么可怕的。我师父虽是个瞎子,也没什么文化,可他教会我一个道理:别弄脏了自己良心,天就会保佑你。师父的话也就是王阳明的致良知吧,我想,我的命是老天给的,老天不收我,佛爷他们怎么可能干得掉我,姑姑你说是吧?” 我也显得很坦然地把自己的家事秘密一带而过。 “你啊,天生是给我齐家来复仇的,麦子,快多吃些。”林迪薇把菜夹给我,转头对彤彤说:“彤彤,你知道吗,那次在南山别墅,我是真的想过要让麦子死的,可我也是那次,喜欢上了他,我给阿秋说过,男人要混蛋,就得混蛋成麦子这个样子,彻彻底底一个混蛋,女人与这样的混蛋相爱一场,人生就没什么遗憾了,你也吃,吃,一会儿我慢慢告诉你。” 我笑着放下筷子:“混蛋不吃了,我去看看到底是哪路鬼神,敢来打搅姑姑的清闲。” “去吧,去吧,我和彤彤慢慢吃。麦子,拿上电筒,别逞强。”她喊着,我已经奔到院门口。 出院门,依在院墙外的古柳下,点上烟,夜风湿寒,正是我喜欢的调调,寒冷,能让我清晰地看见那个年少苦寒的自己。深圳每年只有一个月寒凉日子,也没这样冷,江南的湿寒更似故乡。 马龙左顾右盼地靠过来,从我手里接过烟:“麦少,你就这样站在这里,真不怕死啊!” 对着夜风吐一口轻烟:“怕?能干掉我的人还没生出来吧,断手兄弟、蛇仔、青子,哪一个不是一等一的高手,他们都玩完儿了,我不活得自在得很吗?” 马龙目光迷离,望着富村江:“是哦,大师姐都佩服你。” 富春江上迷雾锁碧波,正是远山如黛、近水含烟,对岸万家灯火,茫茫夜雾笼罩之下,万家灯火看着那样迷惆。 古柳外一条碎石路,路伸向村里后面的山中,这是到达这庭院唯一的路。 黑莽莽的夜雾中急匆匆走来一人,吓我一跳,定眼一看:“啊,汪队,你怎么回来啦,也不提前通知一声。” 汪朝和快速瞄我一眼,大步往院子里走:“我饿坏了,还有饭吃吧?” 厉无情已经在庭院里喊起来:“哎呀,兄弟啊,你可是回来啦!” 第665章 突起杀机 我和马龙紧跟汪朝和进入院内,马龙依在院门边,喊道:“彤彤,给这饿死鬼弄些饭。” 汪朝和从天井中快步走过,只伸手从厉无情肩头滑过,说一声:“兄弟吃着,我也饿了。”直奔厅堂饭桌去,口里喊着:“林董,我回来啦!” 我紧赶着,还是落后汪朝和好几步,猛然大喊:“姑姑小心!” 因为我看见汪朝和在即将要踏入厅堂时,手往背后一捞,拿出一把雪亮的匕首。 我喊的同时,把手里的白金打火机奋力砸向汪朝和的脑袋,并猛扑过去。 厅堂里,彤彤已经把林迪薇扑倒在地,同时发出一声惨叫:“啊呀!” 厉无情和马龙估计已经傻了,愣了愣才扑过来。 白金火机狠狠地砸中汪朝和脑袋,鲜血直流,但他没有迟疑,对林迪薇挥刀便刺,却被彤彤抢先,刀刺入彤彤臂膀,又往下扎林迪薇脑袋。他抽刀再扎时,我已经跳起来挥拳砸向他脖子。 汪朝和硬生生接我一拳,依然扎向林迪薇,似不顾自己性命也要杀掉林迪薇。 林迪薇惊叫着与彤彤抱在一起,慌乱之中四脚乱踢,在我拳头的配合下,躲过汪朝和又一次刀锋。 汪朝和想再对林迪薇持续攻击,已经不行,我一拳砸在他脖子上后,身体惯性往地上翻滚,顺势拉住他拿刀的手,把他拽着一起撞向门槛。 “你找死!”汪朝和急火攻心地喊着,一拳打在我鼻梁上,另一手抓起刀对我扎下来。 我已经眼冒金星,感觉脑袋里正发生着十八级大地震,可出于活下去的强烈愿望,双手薅住匕首,紧抓着往我脑袋边上撇。 汪朝和在我不要命的猛扑中失去了继续刺杀的机会,厉无情手中高举着木棍,大呵一声:“去死吧!” ‘嗡’,厉无情一棍子重击在汪朝和脑袋上。 马龙已经把林迪薇和彤彤拖开,护在她俩前面,一手拽着椅子,随时准备反击。 想是厉无情那一棍子没留情,我听见汪朝和哽咽了一声,什么也没喊出来,一头栽在我身上,鲜血从脑袋上哗啦啦淌下来,我感觉温暖的热水浇在我身上,又黏黏糊糊的。 厉无情一把拖开汪朝和,一手扶起我,一手提着棍子对着仰面躺着,正七窍流血的汪朝和,惊恐万状地问我:“麦少,挺得住吗?” 林迪薇已经尖叫着向我扑过来,大喊道:“麦子,麦子,快拿药箱来啊!” 我的鼻子在流血,我的双掌被匕首拉开,我把如惊弓之鸟的林迪薇揽入怀中,她的脑袋被扎了一个小口,鲜血正沿着她的脸往下淌,她浑然不知,只看着我血淋淋的双手,牙齿咬得咯咯响。 马龙从厅堂桌下拖出一直备着的药箱,咬开一瓶酒精,呼呼往林迪薇头上头,也往我手上倒,另一手已经扯起纱布给我缠手,嘴里哆哆嗦嗦说着:“疯了,疯了,他怎么会杀林董,他怎么能杀麦少,疯了,疯了,想不到,想不到……” 厉无情抱过彤彤,嗤啦一声撕开彤彤臂膀衣服,慌慌张张说道:“彤彤别怕,伤得不深,伤得不深,彤彤别怕……” 只两三分钟左右,除林迪薇惊魂未定,我们都强制镇定下来。给林迪薇包扎好,看着林迪薇脑袋上的小口,胆战心惊,要是再给汪朝和哪怕零点几秒的时间,匕首就扎进了林迪薇脑袋。 厉无情用纱布给彤彤缠住手臂,倒一瓶酒精,大口呼吸着,镇定了,把彤彤轻轻推给马龙:“三哥,你照顾他们,我去喊大师姐。” 厉无情抄起两根木棍,刚冲到天井,就大喊道:“老五,你别动,你他妈的是哪一边的,老子今天分不清人和鬼了。” 我和马龙都探头去看,只见鱼躬手舞足蹈,不停地指庭院外面。 我没看懂鱼躬的意思,厉无情已经呵斥道:“他们在林中打起来啦?你他们是人是鬼?平措和大师姐够对付他们,你不说清楚,老子得先干掉你。” 汪朝和要杀我们,任谁也没想到,别说厉无情,我和马龙也弄不清此时突然出现的鱼躬,是不是与汪朝和变成了一丘之貉、狼狈为奸。 马龙大叫起来:“老四,五弟怎么可能背叛我们,相信他啊!还不快去看外面情况。” 鱼躬趁着厉无情左右为难时,抄起水缸边的铁棍,拦住回过神来要往外奔的厉无情,焦急地比划着。 马龙又喊:“老四,五弟说得对,我们先防备这里,大师姐和平措不会有事的。” 我总算全清醒过来,把林迪薇和彤彤推在一起:“彤彤,姑姑,你们进安全屋里去,不是我或则阿秋叫门,绝对不要出来。”林迪薇又扑到我怀里,浑身颤抖着,眼睛盯着躺在血泊中一动不动的汪朝和,嘴里含糊不清地念叨着什么。 厉无情和鱼躬马上在天井中摆开架势,随时反击攻进来的人。 马龙凑到我面前:“麦少,林董彤彤不能进安全屋,姓汪的叛变了,安全屋已经不安全,那条通往外面的暗道可能已经进了人。” 彤彤也镇定下来,紧紧抱着林迪薇:“好,好,我们听麦少的。” 马龙已经冲到我和林迪薇的睡房里,拖出我的护具袋来:“麦少,快,咱们得快点。” 我带好护具,把黑弩抓在手里,手掌缠着纱布,感觉抓不稳黑弩,急切地扯掉纱布,又撕一小节缠两圈,重新把黑弩抓在手里。 马龙和厉无情、鱼躬也快速进入状态,穿上马龙拿出的防弹衣,各自全副武装。 我坐在厅堂门边的椅子上,把林迪薇和彤彤挡在身后,目光紧盯着外面,随时准备射击。 估计鱼躬给马龙和厉无情手语着。 马龙回头看着我说道:“麦少,你的伤没事吧?鱼躬说,还有大敌要来哦。” 我刚要说话,院门外传来砸门的声音。 厉无情抢到廊柱下,手把着机关拉绳,示意我们都别说话。 门外传来喊话:“麦少,你应该很想见我才对啊,怎么门也不开呢?要烧起来吧,动静大了,影响多不好啊,林董也该是个好面儿得人才对,我们还是悄悄见面解决吧,你说呢?” 林迪薇也镇定了,抽泣着开始给彤彤重新检查伤口。 我站起来,拿出手机,拨通曹舵电话,听他在电话里开口说话,便把手机放在桌上,对着天井举起黑弩,大声问道:“嗯,我觉得可以,既然登门拜访,总该报上名来才对。” 门外喊道:“裴继深,怎么样,是你的贵客吧?我来感谢你让人杀了我的两个兄弟,少了两个人和我争家产,我该要亲自来感谢你的。你不是个好人啊!汪朝和与你过命的交情,此刻已经死在你面前了吧?” 第666章 仇人杀上门 “哦,裴继深,你真是他私生子吗?会不会是骗你的呢?你别死了也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儿子,那可就白活了,要不,你认我为爸……” 有五人已经翻上房子,双手挥舞着刀,同时往天井里跳。 厉无情拉动机关绳,五人真正是直投落网,轰隆一声,五人缠在网里,摔在天井的水缸旁。而我扣动黑弩,对着五人射出几箭,随后大声喊道:“裴继深,还有人吗?你的人不行啊!” 我喊的时候,马龙也拉动机关,院门一下打开了,我手中黑弩嗖嗖射出两箭。 十几条黑影往院门里冲,随之,噼里啪啦倒在地上,叫唤得呼天抢地。 在刚才穿防弹衣时,已经快速把十几个超大的老鼠夹子,在天井一半之外摆得星罗棋布,这种夹子不是对付老鼠的,就是头牛踩上,蹄子也得夹断。 我们早已经演练过,院门突然打开,我射出两箭,门外的人肯定早有准备,无论我射箭还是开枪,他们肯定有东西挡,然后往里冲,认为人多便可以冲破我的射击。其实我只射两箭,就是要让他们自以为是地冲进来。 鱼躬手中两条铁棍舞得嗡嗡响,噼里啪啦对着地上一阵猛打。 平措已经杀到院门口,高声喊着:“麦哥,说句话。” 我对着门外高呼一声:“我们都没事,外面一个别放过。” 听见平措的声音,马龙和厉无情手提寒光四射的砍刀,踏云追月地双双杀出院门去。 马龙嘴里喊道:“裴继深,爷来取你的狗命。” 又听得平措大喊:“秋姐,里面没事,咱们可以放心奋力一战啦!” 听得阿秋也没事,林迪薇高兴万分,拉拉我的衣角:“好,好,他们都回来啦!” 我抓起电话:“曹哥,听见了吧,裴继深带人杀上门来了,你们却在到处找他。” “听着呢,听着呢,裴继深怎么知道你们住处?” “是汪朝和,想不到啊,他狗日的进门没半刻犹豫,直接是要姑姑的命啊!” “林董伤着没有,伤着没有?” “能让他得逞吗?” “好,你别挂电话,杭州警方已经在路上,坚持住,要坚持住啊!兄弟!” 我放下电话,松了半口气,院门外的打斗我不参与,我知道裴继深这些人占不到便宜,既然阿秋和平措已经杀回来,加上天井的网和地上的夹子干掉十几个,还有分一批人想在林中拖住阿秋和平措,裴继深不可能带很多人来,外面现在所剩的歹徒应该已经不多。 让彤彤和林迪薇到卧室去,方便洗漱,林迪薇是极爱干净的人,刚才在地上翻滚过,她会嫌弃自己脏兮兮的。到卧室后,林迪薇和彤彤一起去快速洗漱好,换了新衣服出来,见打斗还在继续,忧心忡忡地坐在床边,竖起耳朵听外面打斗声,突然昏倒在床上。 这一年多里,彤彤学得一些紧急救护手段,她对林迪薇的病情又非常了解,安慰我说:“麦少别急,林董是昏厥过去了,以前也有过,会缓过来的。” 彤彤打开房间里林迪薇的专用医药箱,熟练地给林迪薇注射。林迪薇的药一直都是彤彤在打理,什么情况给林迪薇用什么药,她常常和国外医生电话沟通,几乎已经学成半个肿瘤内科医生。 有彤彤照顾林迪薇,我便走到房门边听外面的打斗声,似战得正酣,一时难以结束。又听得厉无情大喊着:“师姐,这是北边袭击我们的人,今天不能放过他们……” 听到厉无情的喊声,我马上想起汪朝和在家里花园给我讲过,根据汪朝和当日所讲,有三个黑衣人十分厉害,试图刺杀林迪薇,当时阿秋及时护着林迪薇进内屋关上了门,三人没能得手,离去时打伤汪朝和。 我有些担心,当初三人刺杀林迪薇虽不成功,却能打伤汪朝和,并且全身而退,这三人必然极其厉害,今晚还会让他们逃脱吗? 夜空里,响起一声啸叫,是平措给阿秋他们发出了暗号,也是让我知道,战局在掌控之中。 鱼躬双手提着血淋淋的铁棍,紧靠着我站着,目光在天井和院门来回扫视。听得平措的啸叫声时,鱼躬看看我,我领会他的意思,他想加入平措的歼灭战:“去吧,我有黑弩在手,谁也靠不近,外面一个别放过。” 林迪薇昏迷不醒,汪朝和却回光返照,缓过来了,爬起来,又摔倒在地,一直手像是在胡乱地抓,又像是在召唤我过去。 看着汪朝和仰面躺在他自己的鲜血中,我实在于心不忍,又恨又痛惜,想不出什么理由能让他也反戈一击。 汪朝和的双眼忽闪忽闪,似乎不愿闭上眼睛,在用尽最后力气看我。他的嘴里正往外冒着血泡水,咕咚咕咚的,就像城市发洪水时,下水道口的污浊泡沫,只不过这是血红的。 见他伸出一支手来捞我的裤腿,我警惕着往后退半步,他却回光返照似的瞪大双眼,咕咚咕咚地喊着:“麦少,对不起,对不起……我,我,鬼迷心窍……” 我急了,愤怒地吼他:“放你娘的屁,什么他妈的鬼迷心窍?我们不是兄弟吗?你不是发誓效忠姑姑吗?你让秋姐怎么面对?……” 汪朝和喉咙很是哽了几下,嘴里暂时停止了冒血泡水,他对着我裤腿伸出来的手也不动了,只有手指还在一抖一抖的,很是用力抬头,又落回地面,口里喊着:“听……我……我说,来……来……” 看得我心如刀割,看他已经没几口气了,只好在他脑袋边蹲下来。他露出笑容来:“兄弟,扶……扶我……一……把。” 我丢下黑弩,反手抄起椅子上的软垫子,把汪朝和从血泊中拉起来,靠在放在门槛上的垫子上,支撑着他半坐着。他有笑了笑:“烟,烟……” 我满手是血,也只好点上两支烟,一支塞他嘴里,看看另一支,强忍着血腥味,自己吸起来。想起我们以前常常这样,他本很少抽烟的,但在战斗过后,他一定抽烟,我们一起并肩战斗过那么多次,每次战斗结束,要不他点两支,分一支给我,要不我点两支,分一支给他。 第667章 临终悔悟 汪朝和双手耷拉在肩膀上,手掌落在地上的鲜血里,似乎没有了力气,嘴巴也颤抖着,很是用力的吸烟,烟还是差点掉了,我只好给他把烟往嘴里再塞一塞。 不知为何,我竟泪水滂沱。 他用力吸几口,烟在他嘴唇的鲜血上粘住了,又用力笑一笑:“麦……少,鱼……躬,知,知道一切,我……我也知……知道他……他是阿秋派……派出的人,佛爷,答,答应给,我们,每人,一千万,我两,千万,杀你,和林董。我们,也,也不傻,但他,已经,给,给了,每人,二百万,我,我们,都是,鬼迷心窍,还,还,诱杀了,杨可凡,兄弟,他的尸体,在,红树林。” 我有千言万语,但见他是临死之言,不打断他。见他嘴上的烟被鲜血浇熄,又点一支给他塞嘴里:“兄弟,有话说吧。” 他又用力吸两口:“你还,当我是兄弟,那,就把我,骨灰,埋在耀仔一处。” “好,我答应你,一定做到。” “要,抓住裴继深,他就是,曾经袭击,我们的那三个,黑衣人。很厉害,平措,我老婆,能对付他们。王怀音,我不,知道在哪里。佛爷,下,一步,要,袭击,你老婆,小心,很狡猾,我斗不过,靠兄弟,你了。代我给,阿秋,说,对……不……起,还有,林董,和……” 说着,汪朝和脑袋一歪,身子滑落在地上,仰面躺在他自己的鲜血里。 我抹一把泪,拿起手机:“曹哥,汪朝和说杨可凡被杀了,尸体在红树林,快派人去找,必须要找到啊!” “好,交给我吧。他汪朝和……怎么,怎么……唉!” 我仰天怒吼一声:“啊……” 彤彤从卧室冲出来,瞪大双眼看着我:“你,没事吧?” “没事。” 我抓起黑弩,站在厅堂门外,看着一地哀嚎的天井,这天井曾是那样的祥和安宁,美丽清雅。海棠树上最后的几片黄叶在夜风里翻飞,高大的玉兰树在颤抖,似想快速抖搂苍翠薇黄的叶子,好提前静默过冬。 风吹散雾霭,马头墙上露出半轮明月,清凉凉的明月依然如故,月光里,洋洋洒洒飞起了雪花。 “彤彤,下雪啦!” 彤彤又跑出来,仰望夜空:“是啊,下雪啦!今年比去年早足足半个月,唉,又下雪啦!” 突然听得外面撕心裂肺地喊:“麦子,有本事出来打过,你算什么男人,只会躲躲藏藏,来啊,裴爷等你呢?” 听得这喊声,我知道,他们已经快要取得最后的胜利,裴继深已经无路可逃,在做最后的咆哮。 昂首挺胸跨过地上的哀嚎,走出院门,听见富春江对岸警笛啸鸣。对着满天飞雪,大吼一声:“马哥,你回来看着。” 马龙浑身血污地冲到我身边,一支手耷拉着:“麦少,别上他的当,只剩他一个了,交给师姐吧。” “嗯,你进去守着。”我大步向前,他们暂时停下来,都回头撇我一眼,见阿秋、平措、鱼躬、厉无情四人把一个黑衣人围在其中,黑衣人双手提着明晃晃的半米长刀,朦胧的月光下,面容看不真切,只他手中的刀,在月光里寒光闪耀。 阿秋狠狠说道:“麦少,兄弟们,这人是我的,都退下。” 裴继深望一望隔江闪烁的警灯,吼道:“你他妈的杀我家那么多口人,老子今天没够本,有种你过来单挑,要么把我交给警方,你敢吗?” “哈哈哈,裴继深,你也就是个小王八,交给警方?今天你必死无疑。要单挑,你不够资格,叫佛爷来跟我单挑。”说着,我已经走上前去。 平措看看我:“哥,别给他废话,警察就快过江了。” 我大声喊道:“秋姐,给你三分钟取命,搞不定,让给平措,其他人退下。” “够了。”阿秋说着,提棍跃起,卷起风雪,夜色里嗡嗡作响。 裴继深果然不一般,双刀旋舞,密不透风,正是那: 寒光淹明月,敏猿纵夜雪。 展臂笼长天,势杀染天阙。 阿秋一棍在手,棍与身合,似脚不沾地,旋飞在风雪里,正是那: 银针织苍穹,一线擒蛟龙。 影过百草枯,飒爽女儿红。 我看着时间,十分焦急,就快三分钟了,一些警笛从山那边往这边来,富春江上正有几艘小艇飞驰。如果裴继深不死在当场,落到警方手里,又不知道他能被关多久,到时候还是一祸害。 “去死吧!” 阿秋怒吼着,一棍纵穿裴继深胸膛。 裴继深双刀落地,仰头哽出他这一生最后的几个字:“啊!老天不公!”然后轰然倒地。 雪更大了,明月已经不见踪影,而天地之间,只剩那满天大雪逞狂逞凶。 想是曹舵有过沟通,警方到来后,除我们几个人以外,不管死的活的,全都用救护车运走。 在厅堂给我们几个录口供,他应该是领头的,把我叫到庭院里,递给我一支烟:“麦少,以后怎么打算?还住这里吗?” “怎么,这里不能再住吗?” 他笑笑:“嗨,你说什么话,且不说曹局和我们上面通过气,林董、洪爷的面我们能不给吗?况且你们是有产权的,又是有特殊使命的人,我们当然不干涉,只不过,这里太偏僻了啊!一旦发生,哦,像今晚这样的事,我们救援不及啊!” “不般,就住这里,以后尽量不麻烦你们。” “说气话不是?好,住着吧。”他手对旁边挥一挥:“长眼睛啊!该打扫打扫,该洗的打水来洗,都他妈的等什么呢?” 听他口音,是京城来的,我暗自揣度,他估计是洪培忠的人。 “麦少,我能去看看林董吗?” “不行啊,姑姑受了惊吓,而且她已经久不见客。” 救护医生正好从卧室出来,看看我俩,平淡无奇地说道:“林董无大碍,只一个小口,是被刀尖刺了一下,她又不愿意去医院详查,包扎了,外伤,好得快。” 庭院里吵吵嚷嚷,我拿起电话走向院门外,平措立刻尾随而至。 对着漫天夜雪,在电话中把情况对梁凤书娓娓诉说,那通电话,我一直说着,反复说着,生怕说漏了任何细节,不愿挂断电话。只听着梁凤书在电话里哽咽着:“嗯,嗯,嗯……知道,知道……好,好,好……”我心里就很舒服。 背靠着光秃秃的古柳,我嚎嚎大哭起来,使得来来往往的警察瞠目结舌,都对我避而远之。 第668章 最爱的背叛伤最爱的人 洗刷过好几遍,庭院依然似有血腥味弥漫。 黎明前的黑暗笼罩下来,大家都无睡意,也不管各自的伤,把碳火盆放在厅堂门口,围坐无语。 阿秋坐在厅堂的门槛上,头上、肩上已经覆盖得白茫茫的,谁也不敢去拉她进屋,谁碰她一下,或者给她披衣服,她立刻咆哮一声:“啊!” 我们也就不管她,也都知道,汪朝和为钱倒向佛爷,阿秋既难以相信,也难以消化。 鱼躬比划,马龙翻译。 根据鱼躬表述,那些安保队员之所以要闹着离开,是因为汪朝和联系过他们,让他们保密,没联系过鱼躬,因为鱼躬和阿秋都是老代的徒弟。那五个队员是汪朝和带出来的,他有把握控制。 汪朝和南下时,在汕头遇到裴继深,相互谈好了价格,佛爷便拿出诚意来,与汪朝和通电话,让汪朝和在汕头马上新开一个账户,第一笔钱到账后,与裴继深商量刺杀我和林迪薇的方案。 裴继深也防着汪朝和,第一笔钱到账以后,裴继深提出要汪朝和纳投名状,要求汪朝和诱杀杨可凡。 杨可凡哪里想得到汪朝和已经倒向佛爷,以为汪朝和发现了秘密线索,准时赴约,毫无防备,被汪朝和杀死,并沉尸红树林。 杨可凡死以后,裴继深与汪朝和没了间隙,离开的队员全都向汪朝和聚拢。 让汪朝和与裴继深没想到的是,当日全都一起离开了我和林迪薇,只平措与彤彤没走。汪朝和知道我诡计多端,但队员们都信誓旦旦说不像‘演戏’。汪朝和电话联系阿秋,阿秋告诉他在杭州找了工作,并强调林迪薇不再报仇了,阿秋在电话中要汪朝和尽快回杭州,夫妻俩好一处上班。 五个队员回到汪朝和身边,这是他谋划好的,却没想多鱼躬也跟在一起。鱼躬是个哑巴,队员们也不忍心杀了鱼躬,便时时防着鱼躬。 裴继深却很喜欢鱼躬,常常表扬鱼躬跟着林迪薇可惜了,以后跟着他干大事,胁迫鱼躬也纳投名状,在关外杀了一个走夜路的人。鱼躬身负阿秋嘱托,只得装出很是渴望干一番事业,愿意跟着裴继深干。 我估计,裴继深是想用计中计,等干掉我和林迪薇时,他再干掉鱼躬。留着鱼躬,他想从中探寻破绽,可鱼躬装得又虔诚又傻,让裴继深与汪朝和没寻到我们这里的破绽。 鱼躬没法打电话,又一直被裴继深与汪朝和严加防范,他没法通知阿秋。 各自都收到佛爷给的第一笔钱,商量好,在元旦前行动。 他们在前夜悄然到达我们庭院后的山里,汪朝和独自趁夜来打探一番,发现阿秋、马龙、厉无情都在庭院里,便改变计划。汪朝和对我们很了解,他故意漏出破绽让平措发现,也知道我们每天晚饭时会总结一天的情况,汪朝和更了解阿秋,知道阿秋一定会拉着平措把发现的线索重新查验一番。 阿秋和平措去林中查验时,汪朝和的五名队员,加上裴继深的三人,一共八人,围攻阿秋和平措,目的是要拖住他们。 汪朝和想来个突然袭击,就像他杀杨可凡一样,他知道我们对他极其信任,他想着突然冒出来,先解决林迪薇,再杀我。鱼躬申请与汪朝和一同回来,意思是他们两人我们都不会防备,一人杀一个。汪朝和不同意与鱼躬一同回来,裴继深也不愿意,裴让人控制住鱼躬,并交代汪朝和,以杀林迪薇为主,要再有时机,再杀我。 或许是天意,汪朝和被我打乱。 见汪朝和久没发出暗号,裴继深有些着急,鱼躬趁机表示,可能马龙和厉无情都在,加上我也不弱,汪朝和不好下手,他愿意来配合汪朝和,并且我们也不会防备他。裴继深只得试试鱼躬的办法,鱼躬本想回来阻止汪朝和,而汪朝和已经被我们打倒在地。 阿秋和平措去林中查验痕迹,快到江边时,八人黑衣谋面,冲出袭击阿秋和平措。他们二人都明白中了‘调虎离山’之计,但八人围攻得很是凶猛,只好一边打,一边往庭院这里撤退。 因夜黑难辨,阿秋和平措一直不知道袭击中有以前的队员,也没往这上面想,只想着快点回来驰援我们。直到打回庭院外面,厉无情和马龙从里杀出,告知是汪朝和出卖我们,阿秋才得知遭最爱的人出卖了,愤怒难抑,阿秋大开杀戒,顿时血肉横飞。 听完大致情况,在这大雪纷飞的寒夜,我直冒冷汗。试想,如果裴继深孤注一掷,带领所有人,与汪朝和同时突然杀出,我们庭院的人必死无疑。或许汪朝和觉得我们对他没有防备,以他的身手,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林迪薇轻而易举,不可能会有意外。 真是命不该绝,裴继深在以为胜券在握时,喜悦冲昏他的脑子,结果自己命丧黄泉。 马龙和厉无情伤得比较重,但都是刀伤,包扎以后,他们不愿意去医院。平措与阿秋有几处外伤,都很浅。我的伤反而重,两手掌心被划开,鼻梁被打断,先前还不觉得痛,静坐下来,开始感觉一阵阵钻心的疼,也只好忍着不叫唤。 大雪纷飞,寒气阵阵,我们个个身上带伤,却都固执地坐在厅堂门口,不知在坚持着什么。或许阿秋难以排解的悲愤让我们想要陪着她,大家都明白,最可怜最悲惨的是阿秋,她一直爱着的丈夫为钱而反叛,而且回来杀她誓死要护卫周全的林迪薇,她最爱的人反手杀她最尊敬的人,她心里的迷雾该是有多厚重啊! 彤彤突然惊慌失措的跑出来:“麦少,秋姐,林董不行了,让你们都进去,快啊!” 仔细算算,从晚饭后七点左右汪朝和杀回来,到凌晨四点多,这八九个小时里,林迪薇就发作两次。而在这之前,林迪薇的精神已经大为好转,一星期才发作两三次,所以,林迪薇死后,阿秋一直处于愧疚到要崩溃的边缘。 我们蜂拥进屋,阿秋扑通跪在床边,泣不成声。 第669章 死亡神迹 彤彤说林迪薇快不行了,我们冲进卧室,我一看,林迪薇斜坐在床头,穿得整整齐齐,红光满面的,心里不由得想:“怎么会不行了呢?” 我挨着林迪薇坐下,她却毫不忌讳大家在场,双手捧着我的脸仔仔细细地看着,又摸一摸我的鼻子:“哎呦呦,别毁容了才是,嗯嗯,不会毁容的,我的麦子最是福大命大。” 我伸手想把阿秋拽起来:“秋姐,姑姑好好的,你就别哭了,汪朝和没怎么伤着姑姑。” 阿秋跪着不起身,抬头看看林迪薇,跪着往前挪一挪,双手趴在林迪薇腿上,更大声地嚎哭起来:“呜呜呜,对不起,对不起,呜呜呜……” 林迪薇放开我的脸,一手拉着我的手,一手抚摸着阿秋的头:“唉,可怜哦,阿秋,你没有什么对我不起,我要谢谢你才是,为了我,可把你苦死啦!汪朝和死了,也就不计较啦,一笔勾销,阿秋,我不准你有愧疚之心,你听不听我的?” “听,嗯嗯,听,姐姐,呜呜呜……” “那就好,你千万不要带着愧疚之心,你的路还长着呢?” 林迪薇又对彤彤招手,让她坐到床上来:“彤彤啊,你是个要强的人,以后好好跟着阿秋,你们姐妹做个伴,阿秋不会亏待你的,要有阿秋或者什么人欺负你,你就找麦子,我的麦子最是怜香惜玉。”转头看着我:“麦子,彤彤照顾服侍我这两年,就这份情,你也不能不管她。” “管,当然管,她嫁得如意郎君后,我连她的家人一起照管。”我又试探性说道:“姑姑不是一直监督着我嘛,我要不听姑姑的话,姑姑尽管打我。” 林迪薇笑笑,目光扫视屋里一圈:“麦子,我要走了,你别激动,听我说。我这辈子,最该感谢的人是你,是你给我找回了父母,我终于见到他们了,你们都别怕,我爸妈现在就看着我呢。” 我后背直发凉,估计他们也一样脊背骨发凉,都环视屋里一圈,只有平措一直默念着经文。 林迪薇很是开心地笑起来:“哈哈哈,你们怕吗?不要怕,我爸妈是来接我的,不会伤害你们,你们都是英雄,任什么鬼怪也伤不了你们。” 听着林迪薇的话,像是有些疯癫了,看着又极其正常。 我装着一点不信地笑说:“姑姑才不会死,我们说好的,要相伴到老看夕阳,到时候我背着姑姑。” 林迪薇瞪我一眼,随之又喜笑颜开:“麦子,你可别当我是胡说,你们都是,仔细听我的话,以后再不能给你们说了。” 一听这话,我眼泪滚下来,只不敢哭出声来。 林迪薇给我抹着泪:“麦子啊,你别哭,你是最坚强的。唉,你们还得给我办最后一件事,把我埋在父母的墓碑后面。麦子呢,你还要辛苦,小语要拜托给你,阿秋,别哭了,你也要帮我的小语,知不知道?” 阿秋抬起头来,用力点头:“知道,知道,我和麦子一定照顾好小语,您放心吧。” 林迪薇更加灿烂地笑着,喉咙里哽一下,我赶紧给她背上轻拍几下,林迪薇缓过气来,笑得有些吃力了,声音也弱了一些:“那就好啊,马龙、厉无情、鱼躬,我给你们留了钱,到时找你们大师姐要就行啦,她会给你们的,老代走的时候啊,我答应他的,要管你们结婚生子,我不行啰,我让阿秋管,钱留着的。”又转头看着我:“麦子,这屋里的所有人,你都得管,你是齐家的少爷,是我的麦子,你不能不管。哦,还有平措,你是最好的,你要守护好麦子,他对你比亲兄弟好啊!” 林迪薇把脑袋一下落在我胸膛,斜脸看着我,低声说道:“时间到了,我要跟爸妈走了,麦子,我爱你,唯一的,可我不给你留什么笔记了,你知道我爱干净,我走得也干净些吧,不举行葬礼,不要让他们来打搅我,悄悄的,小语,小语,我的小……” 平措双手提着珠链,盘腿坐在床边,道一声:“阿弥陀佛……”随之开始诵念经文。 阿秋疯了似的爬起来,抱着林迪薇的脑袋,撕心裂肺地喊起来:“迪薇姐,迪薇姐,姐姐,你等等我啊……”喊着,喊着,昏倒在床上。 因李瞎子教过我些送葬之法,见阿秋昏死过去,我强忍心中悲痛,镇定下来:“彤彤,帮我把姑姑放平。马哥,你快去点蜡烛,从姑姑脚前一直点到院门外,厉哥,你和鱼躬开车去买棺材、冥纸那些,唉呀,快啊,快啊。” 他们三个愣了一下,都抹泪行动起来。 彤彤在床上忙活,我把阿秋抱到窗边的椅子上。 马龙却在天井里大喊道:“麦少,你快来看,快点啊!” 我和彤彤跑出去,只见院里白茫茫的,屋顶上的黑瓦已经被白雪盖上厚厚的一层,已经停了。 马龙一手拿着一包蜡烛,一手指着西边屋顶之上:“你看那里,在那里。” 厉无情和鱼躬已经跪倒在天井的雪地里。 我和彤彤又跑到天井里,站在马龙身旁,眺望他所指的方向,天空有些发白了,想是天要亮了,风已经停了,但西面的高空中有雪花被风席卷着,看着像个人的轮廓,又像是一团雪白的花圃上站着一个人,正越升越高。 我的泪水崩坍了,跪倒在地,高喊道:“姑姑走好,我麦子不会辜负你的嘱托,不会不管小语,我爱你,姑姑,我爱你,姑姑,你放心吧。” 天井里嚎哭声震天。 天空那片雪花突然像礼花一样散开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到第二天中午,庭院外两公里碎石路的两边摆满了花圈,因村里有几条船夜里捡鱼笼,在天快亮时归来,在富春江上听见我们这庭院里哭声震天,同时又看见天空雪花汇聚成人形,很像一个菩萨,越飞越高,消散时,如一朵美丽的鲜花散开。 渔民的话风一样传遍四邻八村,知道是林迪薇去世后,几个小时之内,两公里的碎石路两边密密麻麻、层层叠叠摆满花圈,燃起的香烛延绵堆砌,青烟弥漫整个山林。 第670章 旧情重逢 伤痕累累 曹舵与肖志程在林迪薇去世的当天下午赶到。 洪培忠派老昆傍晚赶到。 我把林迪薇的临终遗言说了,他们问我什么意见,我当然是尊重林迪薇的遗言,不办葬礼,不办追悼会,依照我自己算的吉时,停灵五天后埋葬在事先修好的墓地。 我和阿秋都头戴白布,身穿孝服,彤彤、马龙、厉无情、鱼躬、平措也都头系白布,阿秋在厅堂林迪薇的棺材前长跪不起,不吃不喝。 估计是老昆把从村民那里听得传言告诉了洪培忠,洪培忠与我通电话,悲痛万分,又感慨良久,说他是不信鬼神的,但那么多渔民都看到了,想不是巧合。既然林迪薇登天而去,那就遵从她的遗愿,让我有需要找姓昆的,他身体有些不适,无法亲自前来。 入夜以后,我和曹舵强行把阿秋扶起,她已经无法站立,只好放到沙发上,逼着她喝了两碗莲藕汤。 老昆到深夜才走,曹舵和肖志程没走,要与我一同守灵,一同安葬完以后才走。 第二天一早,又是漫天大雪,老昆又来了,他刚到不久,络绎不绝的各级官员接踵而至,花圈挽联堆得如山一样。好在姓昆的亲自带着人在院门外张罗,告知林迪薇遗言,不准进院门打扰,只能在院门外祭拜既离开。 我已经体力透支,加上心中压着极度悲痛,第三天睡了整整一天,到傍晚时才醒来。 曹舵和肖志程帮着马龙、鱼昆他们挑水做饭,见我起来,才一起围坐在林迪薇的棺材边吃饭。 厉无情端了饭菜到门口坐着吃,是为轮岗放哨,他刚到门口不久,突然大喊道:“麦少,麦少……” 我们同时回头,都站起来,目光盯着漆黑的院门口。三人缓步进来,厉无情惊愕地看着,目瞪口呆,也不敢阻拦。 中间一人稍矮,头戴白色宽沿帽,一身素衣,身披褐色绒毛长袍,拄着盲杖。 两边两人身形差不多,都是头戴棒球帽,穿黑色羽绒服,一人脚穿蓝色球鞋,一人脚穿黑色球鞋。 我反应过来,猛扑过去,一把抱住拄盲杖的人:“小语,小语,我终于见到你啦!你是小语,你怎么啦!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小语丢开盲杖,把脑袋扎进我的胸膛,浑身颤抖。 不见小语哭声,也不见小语说话,她紧紧抱着我,脑袋紧贴在我的胸膛,不让我看她的脸。 我抱着小语,看看那两人:“蔡妈妈,小语,小语,她是不是我的小语?” 蔡子瑛不理会我,径直往厅堂走,老谢抱着我,在我耳边轻声说道:“麦子,我们两个老东西尽力了,小语她,唉,眼瞎了,声带无法修复,终生不能再说话,她想你啊!” 曹舵喊道:“麦子,天井里风雪大,冷,快抱进来。” 阿秋离我两三步远,一直盯着我和小语看,突然冲过来,与我们抱在一起,嚎哭不止。 寒风呜咽着,雪花飘飘洒洒,迷迷茫茫的夜。 老谢、蔡子瑛对着林迪薇的棺材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我陪小语跪着,烧一通纸,把她拉起来,刚要去摘她的帽子,她急起来,一把按住帽子,我哭着说:“小语别怕,你永远都是我的小语,从前那个最最漂亮的小语,以后再也没人能伤害你了,我们再不分开。我知道,你的心里一直在叫麦子哥,麦子哥,我都听见的,小语乖,把帽子摘了,小语最懂礼节,屋里不可以戴帽子,小语是最美的。” 摘下帽子,仔细端详一番,除眼睛瞎了,不能说话,小语的模样和从前一样,楚楚动人。从她的手和脸来看,做过皮肤修复,还留有一些似拼接的白色纹路。 小语像粘在了我身上一样,总是要贴着我,像很是怕我突然不见了。可她说不出来,也看不到,每隔一会儿,她就要摸一下我的脸。 一起吃饭,一边吃,我一边把这几年发生的事情告诉小语、老谢、蔡子瑛。 林迪薇下葬那天,附近村民自发前来,把碎石路两边的花圈等拿到墓前焚烧。 安葬好林迪薇,回到庭院里,曹舵终于问我:“麦少,你如何打算?要不要和我们一道南下?如果这样的话,我和志程就再等你一天,你要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也可以,我和志程就定明天一早的机票回去。” 我心里寻思,这时候南下,林迪薇的南山别墅早已卖了,小语不可能去住我家里,她自小在富贵荣华中长大,我总不能给她租一个房子住。 “你们回去吧,工作要紧,姑姑的头七还没过,我也不能走,况且小语回来了,我哪里也不想去,这个庭院是姑姑的,依照姑姑遗言,现在这庭院是秋姐的,我和秋姐答应过姑姑,以后这里就是小语的家啦。” 曹舵眼神迷茫地盯着天井外,点点头:“麦少,你发现没有,佛爷这老东西的手法有规律可寻,他会静心准备一段时间,可能是几个月,可能是一两年,准备好以后,就会发动攻击。这庭院虽然雅致,可必定太偏僻,要再遭到袭击,我们兄弟救援不及啊!我估摸着,他的私生子裴继深被你们杀死,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只是,不知道他这一次要准备多久,会是什么规模的攻击。” 蔡子瑛接过曹舵的话:“这一次我不会让他有时间准备,我上他的门去。” 我马上劝慰:“子瑛妈妈,谢叔叔,不用再劳烦你们辛苦了,这几年,你们帮我照顾小语,已经辛苦够啦,好好住下来,这里是姑姑的故乡,放心的住着。姑姑去了,老东西一定是要奔着我而来,让我来接招。” 老谢沉默不语,蔡子瑛蔑视地看我一眼,又绽开笑容:“麦子啊,你别太自私,小语怎么就是你的小语啦?她是我一手带大的,难道不该是我的小语吗?” 小语正双手抱着我的臂膀,伸手摸摸我的脸,又对蔡子瑛摇摇手。 蔡子瑛唉声叹气:“唉,小语哦,我知道啦!你的麦子哥我不能说他,好啦,我不说他啦,我就说他自私,你就这样,早知这样,我就不带你来这里。有了麦子哥,我这个妈妈也丢一边了。” 正说笑着,老昆又来了,我把小语移到蔡子瑛怀里,和曹舵、肖志程迎上去。 随从在院门止步,老昆独自进院里来,笑呵呵说一声:“大家好啊!又来打搅大家啰。” 老昆到处看,指着院门边的房间:“走,紧急事情,里面去说。” 第671章 小语的态度转变 我和曹舵、肖志程只好跟进去。 老昆拿出一张纸来递给曹舵,说:“经过钟川葵两年来的打探,种种迹象表明,还有一批重要文物在佛爷手上,这两年你们对他的打击很重,他没腾出手来把这批文物运出国门,洪爷要你们……” 我真是不想干这样的事情,我是一个无名无分的人,林迪薇死后,我没了升官发财的想法。曹舵、肖志程职业在哪里摆着,他们干是天经地义。 我不由得抱怨起来:“昆叔,别说了,别我们,就曹哥和志程,别把我算在内。洪爷爷怎么能把这样的任务牵连上我呢?既然川葵追查这么久,曹哥他们配合川葵就是,何必要我参与其中呢?” 老昆笑眯眯地盯着我:“麦少,认爷爷的事还算吗?” “算,当然算,怎么能不算呢?可是,哪有爷爷让孙子去出生入死的?” 曹舵和肖志程各自拉过椅子来坐下,点上烟,曹舵说:“志程,我们当然是义不容辞。昆叔,麦少我们可说不动的哦,看你了。” 他两人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老昆也拉椅子坐下来,斜眼看看我,叹一口气:“唉,我不过是传洪老的话,爷孙的事,我能干涉那头?” 我也只得坐下来,不好接话了。 曹舵说:“我问一句啊,昆叔,为何一定要麦少参与其中呢?这……” 老昆见曹舵欲言又止,反问道:“林董去世,还有谁比麦少更了解佛爷?就说你们两个吧,领导着那么大摊子人,抓一个裴继深不也没抓到吗?还不是麦少……唉,不说了,二位,这可不是我的话啊。”老昆抱拳对天拱拱手:“这是洪爷让我给你们说的。” 曹舵和肖志程被老昆的话呛一口,表情立刻变得严肃。肖志程偷偷看曹舵一眼,他心里肯定想着:你曹舵是领导啊,你该回话,我不是听你吩咐吗? 我也点上烟,摆出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唉,我的伤才见好一点,折腾不起了哦。就这庭院,现在主人是秋姐,我都算是寄人篱下养伤啊。” 肖志程总算抓着我的话柄:“不对吧,麦少你在深圳有别墅,林董、齐爷在深圳的家当全搬你家去了,当然,这是你们的家事,我无权过问,可你是有家的啊,怎么就说得这么可怜,寄人篱下?” 曹舵当即瞥瞥肖志程:“志程,乱说不是?林董没过头七,小语这才回来,小语是麦少什么人,你不知道?” 老昆从椅子上弹起来,靠近窗户外厅堂那边看:“小语,那个小语?” 曹舵把老昆拉回椅子上:“昆叔,你小声点。齐爷的千金啊,还能那个小语?” 老昆迷糊道:“不是,不是已经……” 曹舵低声说道:“哎呦,那个惨啊,被老谢夫妻从火灾中救出,但眼瞎了,再不能说话,唉,就您走的那天晚上到的,您说,齐爷、林董对我恩重如山,看见小语这个样子,我……唉……” 我很知道,曹舵是个有热血的人,但他也有自己的考量。他是因为有齐爷当初的推荐和力保,才能平步青云,小语的突然出现,他不能不管,至少要做给当初与齐爷交好的人看。 曹舵也是一个极具正义感、责任感的人,不然他不会那么拼。 我也知道,肖志程不坏,只不过他自小便是富贵中人,父母在乎名声与荣耀,才不至于沦落成纨绔子弟,他的父亲希望他能建功立业,但他是个大滑头。 对于曹舵的叹息,老昆并没有动容,只是问一句:“确定是小语吗?我去看看?” 肖志程憨憨一笑:“昆叔,这还有假?老谢,蔡子瑛,你应该很知道吧?亲自送回来的。” 曹舵淡淡补一句:“见也没用,唉,小语除老谢夫妻、麦少、阿秋以外,谁也不理的,我也不得她一个正眼。” “老谢!蔡子瑛!” 老昆低声惊呼起来,有些激动了,目光盯着窗口,慢慢站起来:“我得给洪老通电话,你们都别走,等我回来,很快。” 老昆走后,曹舵看着我苦笑道:“身不由己啊!唉,你可以选择,我和志程有得选吗?你真不想啦?因为林董不在啦?小语呢,她不给她阿玛报仇吗?” 老谢、蔡子瑛夫妻俩带着小语,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下,能准确找到这富春江边的庭院来,足见老谢夫妻俩一直知道一切,他们能不告诉小语庄园爆炸的真相吗? 小语变得很奇怪,好像把心事深深埋着,自她回来以后,与我十分亲近,亲近得好像要寸步不离,可我们两个单独在卧室里时,她不与我亲热,她已经不能说话,我递纸笔让她写,她写下“我不想,你还爱我吗?”。 我当然还爱着小语,心里暗自猜测,难道说她的身体已经没法与我云雨了吗?可她吃喝拉撒都很正常,并不要人照顾。对我唯一的提防,睡前洗澡时,她把浴室门反锁,以前她是从不防我的,还很喜欢和我一起洗。 我疑心重,更有探索精神,凡事得弄清楚,不然如鲠在喉。 在小语洗澡时,我趴在地上,从门的地缝偷偷看过,她的身体看着并无不便。我这算是欺负她眼睛看不见,浴室的门下有缝,她不知道。 小语一直是个矜贵人,我也知道她心中埋藏着的仇恨与创伤,她不与我亲热,我也不能强求,更不能抱怨,还得保守秘密。 我以为小语会对我说庄园爆炸的事,说孩子的事,但她都没说起,她不提,我也不能提,怕她伤心。也不说报仇的事,她的眼睛虽然瞪着,但那是假眼,无神,没有灵光。 她不能说,但能写,并且她的字写得很棒的。 夜深人静,卧室里只得我和小语,我给她讲她离开后我做的那些事情,讲我对她长久的思恋,她只是紧紧的依偎着我,我给她在床头摆有纸笔,方便她写要对我说的话,但她不曾动笔,好似只愿意听我絮絮叨叨地说着。 面对曹舵提出的问题,我只好回答他:“报仇和执行任务是两回事,我不是你们体系内的人,没有义务。除恶我有义务,但也得我自愿,仇一定要报,小语比仇更重要,她还这么年轻,我得先守着她。” 第672章 案情内因 林迪薇去世以后,曹舵、肖志程与我便有了距离感,我能感觉到,他们也一定能感觉到。如今小语现身,曹舵似乎又与我近些了,可我不想再‘高攀’他,我知道,如果我没有足够价值,也高攀不上。 洪培忠呢?我是有自知之明的人,洪培忠说是认我做孙子,可我一刻也没享受过他孙子应有的待遇,连老昆也没怎么尊重我,我还能高攀得上洪培忠吗? 老昆再次回来,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麦少啊,听闻小语还活着,洪老万分高兴,让你好生照顾,至于案子嘛,你晚些再参与进去,这期间你和曹局、志程保持联系。” 这都是台面上的漂亮话,我也只能敷衍着。 老昆的手里多了一个文件袋,递给曹舵:“裴继深那伙人的招供差不多啦,每天进展你也都清楚,给麦少说说。这是川葵的调查报告,你顺便看看。” 曹舵开始看文件,让肖志程说。 那天除了裴继深当场被阿秋杀死,现场还有三人死亡,都是裴继深的手下,其它二十来人全部捕获归案。 经过几天初步审理,事情基本明了,经过血液对比,裴继深并非是佛爷私生子。据被捕获中人交代,裴继深自小由佛爷暗中养大,是佛爷最信任的人,他带人在暗中配合王怀音,并执行一些秘密任务,在这次因偷袭而死亡前,从未失手。 裴继深做事极其隐秘,跟着他的这些人,只是杀人工具的角色,怎么与王怀音联系,只有裴继深才知道,至于尚未偷运出境的古董,更是一问三不知了。 与汪朝和一起叛逃的五名队员都没死,根据他们的交代,与鱼躬说的大不一样。汪朝和当初联系他们时,告知的是要将计就计,假意与佛爷的人同流合污,其目的是为了把佛爷一伙一网打尽,也顺便挣一笔钱。 裴继深与汪朝和都死了,五个队员的话已经无从证实。 听肖志程说完,没一点有用的线索。 根据曹舵所领导的专案组调查,王怀音的妻儿在缅甸,盘踞一方深山老林,具险而守,又与缅甸武装势力勾结极深,缅甸官方也拿他没有办法,曹舵就更没法出境抓捕王怀音归案,况且,王怀音并没在国外有过犯案记录。 依照肖志程的推测,佛爷很可能与王怀音的妻儿在一起,正享受天伦之乐,暗中指挥全局。 金紫与采姐消失了,但金家在思齐的股份还在,金家另派了人入驻思齐,名义上表态愿意配合警方抓捕金紫与采姐,却无法提供任何线索,所有事情都推在金紫身上,可金紫与采姐如石沉大海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 曹舵把钟川葵的调查报告递我看,报告中并无实证,依照钟川葵的调查,知道国外有大手笔买家正要购买一批古董,而这批古董还在国内未出境,还只是黑市上互探筹码的阶段。 价值几百亿,从这金额上看,加上钟川葵在黑市上打听到的一些小道消息,确定要出货的只能是佛爷。 我当然得多个心眼,暗自想着,老昆在这个时候,让曹舵、肖志程与我探讨案情,并把所谓的钟川葵调查报告拿出来,于我有何目的?于我有何意义?我能想到的是,老昆想让我知道,洪培忠掌握着一切,小语和我想要报仇,只能做他的‘奴隶’。 林迪薇生前教会我,要把仇恨深埋于心底,否则会被人利用。我的心中当然仇恨极深,小语变成这个样子,还有我的儿子,恨不得把佛爷千刀万剐,但我不能在任何人面前表露出来,我想,小语之所以不提前事,也是深得林迪薇所教吧,她终于有心计了。 探讨案情,看完调查报告,我对自己的仇恨不提一言,装着无所谓的态度说:“案子嘛,曹哥和志程应当尽力,至于佛爷的死活,我不再关心,如果他真还对我穷追不舍,那就各安天命吧。” 三个人都很失望地望着我。 老昆必定老辣,微微一笑:“好啊,年纪轻轻,就能如此想得开,真是好。要说嘛,于人生而言,争强斗狠也没什么意思,冤冤相报也是徒费光阴。麦少修为果然不一样,如今小语回来了,正是该放下一切,好好过恩爱日子。” 肖志程自作聪明,听出老昆话外之音,估计也想在老昆面前表现表现,笑说道:“平平淡淡,恩爱日子,当然好啊。佛爷妻儿孙子被杀,他能善罢甘休?麦少,你的话很违心啊,林姨才入土为安,你竟判若两人,为何?” 也不知曹舵真心还是假意,他深思着说道:“志程,你也别这样看麦少,他鬼门关前好几回,该是有些顿悟。换着我们,不也该把心思放在陪小语上嘛。” 老昆随口说道:“我看麦少并非是鬼门关前渡危难,就这次来说吧,对方死伤惨重,他们的伤都不用住院,以我看,麦少是鬼门关前守门的人。” 肖志程马上问:“是哦,麦少,裴继深带这么多人有备而来,你们简直是大捷,怎么能做到?” 我心想,你们知道个屁,自阿秋说汪朝和老是无法联系上时,我和阿秋就怀疑出了岔子,凡事有备无患,我与阿秋、平措早就暗中准备,等着他们上门。 当初汪朝和一出现就露出了破绽,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和我小半年不见,怎么也该絮叨几句。他急匆匆往屋里冲,我紧随,但我还是慢了半拍,这是我预估了我和汪朝和的速度差距,被他抢先。 我也并非故意让汪朝和先下手,因为我知道,一旦我在汪朝和下手前就动手,我可能已经死了,这也是林迪薇死后,阿秋对我不理不睬的原因,她怪我没完全按照计划行事,导致汪朝和伤到林迪薇,而林迪薇正好在当天晚上就去世。 我不认为林迪薇的去世与汪朝和那刀尖刺的小口有关,或许与受了惊吓有那么丝毫关系,她临死前也说了,时间到了,她的父母来接她走。我还没对阿秋解释,等她心情慢慢平复以后再说。 曹舵抢着替我回答说:“这没什么出奇,麦少疑心重,我们都知道的,住在这偏僻之地,他肯定早有防备。他们伤得也不轻,只是阿秋、马龙他们都是老代弟子,对受伤有他们独到的调治方法,所以不用住院。” 顺着曹舵的话,我摊摊手:“可不是,得养好久哦,吃饭吧,昆叔,你也没吃吧,一起随便吃点,山珍海味没有,粗茶淡饭少不了的。” 看得出来,老昆很是不甘心,笑呵呵站起来:“好,一起吃,我也该把洪老对小语的问候亲自传达到,走。” 第673章 坟前爱人驱逐 我陪着老昆刚入厅堂,阿秋也不招呼,似连看都没看老昆一眼,阴沉着脸起身离去。 小语一把抓住我,拉着我紧靠着她坐下来,伸手摸摸我的脸,又急着去摸桌上的筷子递给我。 老谢与蔡子瑛站起来,对老昆笑笑,蔡子瑛故意大声喊着:“阿秋,等等我,一起去。”也不知她们要去干什么,急匆匆走了。 我在小语耳边解释老昆的身份,小语把脸往老昆方向转过去,仰起头,又缩到我臂膀上,很是用力的掐我,示意她不想让任何人来看望她。 老昆大大方方坐下,皱皱眉头:“哎呦,可怜的孩子,小语啊,你别怕,洪老与你阿玛生前是好友,与你姑姑也是同战壕的人,洪老年纪大了,无法亲自前来,让我向你带个好,有什么困难,洪老说了,全力相助……” 老昆还没说完,小语起身把我往外面拽,显得很不高兴,又很心急,我只好起身揽着她去卧室,给她倒一杯橙汁,安抚一番,给她戴上耳机听音乐,叫过彤彤来陪着。 等我回到厅堂饭桌上时,老昆马上说道:“理解,理解,小语是多娇贵的人啊,真正的豪门千金,唉,谁能想得到呢?” 平措伤得轻一些,和老谢把菜端回去又热了。 马龙、厉无情、鱼躬一瘸一拐,走到门口的半厅围着碳火半躺着去。 桌上只剩我们六人。 杭州元旦前的大雪已经落幕,气温很快回升很多,雪花的残迹都快消失殆尽,因是夜里,富春江的风有些寒气,只好把门窗都关起来,只留一扇窗开着透气。 呜呜咽咽的夜风在庭院里反复来去。 我细心观察着,老谢与老昆应该彼此很熟悉,想这也很正常,老谢夫妻没和齐家翻脸以前,齐家对外的张罗、交际,都是由老谢帮着齐爷。 早已暖好的黄酒每人一盅,气氛却变得郁沉了。 在老谢面前,老昆一点架子也没有,端起酒:“老哥哥,如今我也说不得什么,你是最明白的人,唉,命啊,敬你。” 老谢没什么话,只是点头,一副积郁难言的样子。 老昆试探着问:“老哥哥,怎么打算?” 老谢看看我:“唉,没什么打算,齐爷和迪薇都走了,恩怨也就没了。我们俩夫妻已是垂老残身,麦子和小语不嫌弃我们,我们夫妻俩就做个老仆吧。” 我立刻站起来,端起酒:“谢叔叔,您和子瑛妈妈就是我和小语的亲人,我们是一家人,我定当如父母一样孝顺……” 说起来,想起齐家衰败,诸多劫难,不禁伤心落泪。 对于老昆的试探,老谢的态度与我不谋而合,以老谢的阅历,他比我更明白,一但陷入洪培忠的计划中去,又将是一场血泪跋涉。 老昆见我们似乎都不愿意再与佛爷纠缠,他也就不再强求我们要做些什么。酒喝到深夜,老昆邀请曹舵与肖志程和他一起走,说是体谅我们都有伤在身,免得明天我们还要有人开车送他们俩进城。 送走他们,老谢忧心忡忡告诉我:“麦少啊,你不该硬生生拒绝老昆,他是洪培忠的第一谋士,是个典型的笑面虎,阴狠毒辣更甚于佛爷,要吃苦头的。” 老谢的话醍醐灌顶,我立刻能想到,老昆带着曹舵与肖志程一起离开,必定会有另一番交代。 我就是不愿意再给洪培忠做走狗,我心里有自己的帐。想啊,我靠上齐爷,本以为一生富贵荣华有保障了,结果事与愿违,齐爷死了,林迪薇也死了,我和小语的孩子也死了,要说这些本就不该与我生命同行,那也就算了,可梁凤书是我的结发妻子,如今她和肖玲玲他们也落得有家不能回。 我知道,要再给洪培忠卖命,估计会赔得一干二净,我有自知之明,所以非常确定,因为我只是一个毫无根基的穷小子进城。 黄秘书长和谢淼淼本已经在来的路上,却说不来了,而且是老昆电话代为传达,理由嘛,当然很充足,说黄秘书长听说林迪薇去世,一病不起。我心想,小语呢?难道说黄秘书长与林迪薇关系那样密切,就不能关心关心小语?连电话都不能亲自打?谢淼淼呢?黄秘书长一病不起,难道口口声声把我视为知己的谢淼淼不能亲自给我电话? 林迪薇头七那天,我们去给林迪薇坟墓封土,只有我和平措的伤轻一些,主要由我们掘土,老谢和蔡子瑛领着阿秋和小语跪在目前烧冥纸。 看着小语悲痛得瘫坐在墓碑前,她哭不出来,也说不出来,我的心更加难受。 寒凉的山风吹落黄叶翻飞,银杏树已经只剩光秃秃的枝丫,满眼焦黄色,江南寒冬了。 整整七天,阿秋没和我说过一句话,当我在寒风中挥汗如雨把土垒好以后,正要去找水洗手,阿秋起身拦住我,目光比山风还寒:“你走吧,永远别再回来,小语不用你操心,由我照顾。” “为什么?”我急火攻心,喊起来:“小语,我们说好要永不分离的,姑姑临终让我要照顾你一生一世的,秋姐这话是你的意思吗?” 小语转头望着我,全身剧烈地颤抖,像那快要从枝头凋落的黄叶在山风里,她说不出来,只对我伸出一支手,就像在空中寻找我的脸。 蔡子瑛把小语揽入怀里,冲我和阿秋说道:“有话远处去说,你们也还要伤小语吗?” 我往小语那边冲过去,口里喊道:“不,我要小语告诉我……” 阿秋一把拽住我的臂膀,在我耳边冷冷说道:“告诉你什么?” 老谢立马冲过来,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和阿秋往山下走,低声说道:“走,头七刚过,你们要在迪薇坟前吵吗?” 下到山坳,老谢丢开手:“有话这里说吧。” 我几近哀求:“秋姐,我是麦子啊,我和小语的感情你不知道吗?姑姑临终的话你都忘啦?怎么能赶我走呢?” 阿秋面如寒冰:“薇姐的话我不会忘记,你爱过小语,小语也爱过你,现在是小语的决定,你非要她当面写给你看?把从前的美好都断绝完?” “小语的决定?怎么可能?” “哼哼,怎么不可能,我刚才不是当着小语的面对你说的吗?很简单,你有家,你有老婆,就这么简单。” 第674章 绝情信 我找不出什么话来反驳,想啊,我不一直都有老婆吗?以前都好好的,怎么现在就计较起来呢? “不,不,不,我不走,就算我有老婆,小语也是我亲妹妹一般,佛爷还没死,小语还有危险,我给姑姑保证过,不让小语再受伤。”说着,感觉全身没了力气,一屁股坐到地上。 老谢长叹一声:“唉,冤孽啊,麦子,我作证,是小语的决定。你确实有家,应该离开。至于那老东西,有我们在,小语安全无忧,况且,老东西真的会不惜代价来害这样一个小语吗?” 阿秋伸手按在我的肩上,有些动情:“麦子,你要现在就走,我们从前的情谊长留心中,你要闹,情谊也就没了。你是英雄,洒脱些,不只是你走,马龙他们伤好以后也要走,以后那庭院就是我和小语、彤彤的尼姑庵,谢叔和蔡姨我们养老送终,不用你担心,我代表我师父,还有薇姐,感谢你这些年做的事情,好好过你的日子去吧,言尽于此,你走了,我再带小语下山,大家安好。” 平措飞步跑来,拉起我,在耳边小声说道:“小语有信给你,让过江后再看。” 阿秋已经往回走,又转身说道:“麦子,对不住了,你和平措搭车走吧,只得两辆车,我们得留一辆,另一辆我送给马龙他们了。还有,钱也不用你操心,两清了,记住我的话,好聚好散,从前的情谊才能长留心中,哦,再不要来打搅我们,再见啦,麦子弟弟,平措弟弟。” 泪水模糊双眼,脑海里回放这过去的点点滴滴,胸中淤塞得满满的,人已经忘记时间,忘记身在何处,忘记自己,世界在我眼前消失…… 等我醒来时,身在简陋的宾馆房间里,从床上爬起来,窗外只看见昏暗的街灯。 平措告诉我,在阿秋说完道别的话以后,我摇摇晃晃几下就昏倒过去,老谢去开车把我们送到富阳这家宾馆里。平措当时很担心,本想把我送医院,老谢说我是急火攻心,睡一觉就没事了。 拿过小语的信来读,娟娟秀笔如此熟悉。 我最爱的麦子哥哥: 你永远都是我的麦子哥哥,只有你走了,才是我永远的麦子哥哥。 你的爱,我会如珍宝一般永存心中,我知道,天涯海角,此生我们永不会相忘,可我还是奢望你能忘记我。我记得麦子哥哥给我说过的每一句话,还记得你写过“羞怯说鹤梦”,你也说过,你想平平淡淡过自由自在的日子,去吧。 一直以来,都是你为我做那么多,我知道,子瑛妈妈什么都告诉我,是你出钱让他们来救我的,也是你出钱让他们给我养伤的,听说你把房子都卖了,我小语此生无以为报啊!只能对你说一声谢谢,只能还给你一个自由。 千万别回来看我,让你离开,我不只是为了成全你,也不是计较你已经有一个家,你知道的,我早说过,永远不会计较,我依然爱你如初。可是我累了,不想再爱了,原谅我吧,你的小语从没求你原谅,就这一次好不好? 不要担心我,阿秋与我一样累了,彤彤也早已心如死灰,正好我们三人相伴残身吧。子瑛妈妈和谢叔叔跟着我们过,百年之后,我们为他们料理。 不要怪子瑛妈妈,不要怪秋姐,一切都是我的决定。 从没后悔爱过你,爱你,是我此生最值得骄傲的事,以后,我愿你开开心心,自由自在。 前尘往事随风烟,前方道路各随天。 再见了,我的麦子哥哥,如果有来生,让我们做一对平平淡淡的夫妻。 不要回头,是我最后的心愿,我的麦子哥哥,你不会让我失望吧? 小语笔。(你回头,我就是你的仇人小语,再见。请阅后即焚。) 第一次见平措深沉地望着窗外,默默流泪,喃喃说着:“哥,谢叔开车送我们时,他说让我们千万小心,不只是要小心佛爷,还要小心姓洪的,最好是消失一年半载。可怎么行呢,嫂子他们还在我家乡等着我们,我们怎么消失?哦,我已经给嫂子打过电话了,让她别担心,说是老谢夫妻俩把我们赶走的,嫂子原本不知道他们还活着,但我没提小语,这样就能说得通,我做得没错吧?现在手机关机,是按老谢说的消失一年半载,还是要怎么办,你决定,我都没意见。” “走,兄弟,我们换一家宾馆住,还得吃饭,离了这里再商量。” 我心依然很悲痛,可江湖早已使我明白,路要靠自己去走,不能就此沉沦。 为安全着想,不往繁华的杭州,包车去桐庐,那时的桐庐还是一个古朴的小县城,没有高楼大厦,没有满城霓虹,夜晚静悄悄的。 夜已深,我们沿街寻找餐馆,终于找到一家路边烧烤摊。 坐在夜风里,平措笑起来:“哥,真是世事难料啊,好久没受这样的苦了吧?” “你怕过苦日子吗?” “哥怎么能这样小看我?这对我不是苦日子,我是说你啊,你堂堂麦少,以前那片江湖无人敢挑衅的龙头……唉,夜风寒啊!” “狗日的,你也奚落我!” “不敢,不敢,哥,我的命都是你的,啊!喝黄酒,怎么样?” “你不是不喝酒嘛。” “你喝,我负责安全,不是说一醉解千愁吗?敞开喝,再没人打搅我们啦!”平措大声吆喝一声:“老板,先来二瓶黄酒。” 往事涌上心头,小语的信字字在心,望着孤寂清冷的夜,星星点点的昏黄街灯,还有那富春江上吹来的寒风,也不能消减丝毫惆怅,只有把冰冷的黄酒狠狠往身体里灌。 看着我泪水涟涟,烧烤摊老板疑惑不解地问一句:“我放太辣了吗?” 平措憨憨一笑:“辣才好,我哥每次吃好吃的烧烤都流泪,习惯而已,老板,你这烧烤不错。” 夜风是寒的,黄酒也是寒的,街口微弱的灯光也是寒的,寒冷的世界裹挟着我冰寒的心。 下一步该去哪里?以后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仿佛全都变得模糊不清,我视力很好,却已经看不清前方。 第675章 丧家之犬1 连续买醉,明知酒不解忧愁,依然睡醒就想喝酒,一喝就醉。每次带着浓浓醉意醒来,都感觉很奇怪,奇怪自己为什么还活着。 那日,难得的冬日暖阳。江南的冬天阴沉得太久,突然有阳光从玻璃窗照耀进屋,很有一种惊喜感,就好像感觉春天要到了那种温暖,尽管春天还有些日子,阳光依然给冬季染上难得的光辉。 靠窗的方桌上,平措照例买好几个菜,两盒饭,两双筷子,一双摆在盒饭上,另一双摆在空的玻璃杯上。 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醒了,胡乱洗漱一番,坐到窗前方桌边的廉价木椅上,顺着阳光望向窗外,空落落的街道少有人经过,倒是那些街边的树丫上晒满了颜色各异的被褥,看来都很珍惜冬季里难得的艳阳天。 竟然觉得阳光好刺眼,转头来,看见自己住了十几天的房间,心一下就恍惚了。二十平米左右的房间,两张单人床,白色的床褥与斑驳的白石灰墙壁,‘一马平川’的屋顶上横着死气沉沉的白色日光灯管,靠窗一套座椅,这就是房间的全部。 望着简陋的房间,心里突然就浮现自己和梁凤书刚到深圳那会儿,租住的出租屋也是这般简陋,也是这般狭小,只比这里拥挤,因为我们那时的出租屋里,堆满了电子市场档口的货箱。 想到梁凤书,心陡然明亮起来,醉意也似乎消融在阳光里,马上想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几点了。 想到时间,抬起手腕,我的金表不在手腕上,到床上、厕所找一遍,也没有,马上发现一件怪事,平措也不在房间,他能去哪里了呢?看两盒饭,两双筷子,他应该是准备和我一起吃午饭才对啊。 并不担心平措不辞而别,更不担心平措偷拿了我的金表离开,可是我的金表呢?低头看看脖子上挂的金项链和玉坠,这是小语送给我的,还在脖子上,再检查手上的金戒指,也不见了,只留下两道戒指的印痕。 心开始慌乱起来,金表和金戒指都找不到,平措也不在房间里,以我一贯多疑的心,不由得怀疑起来,难道说平措偷了这些东西跑啦?随之,马上推翻自己的怀疑,但能去哪里了呢? 一开始思考,就觉得脑袋胀痛,好像房间里的空气马上就浑浊不堪,有浓浓的酒味。哈一口气,发现自己嘴里也是浓浓的酒味,还有类似于潲水的馊味,随即到厕所仔仔细细洗漱一番,感觉好一点。 平措不在,我从地上背包里翻找手机,想给平措打电话,然而,手机一个也没有,只有充电器。 推开窗,探头在窗外四望,温暖的阳光照耀脸庞,目光却无法看到熟悉的身影,只有风带着寒气,飕飕吹进我的脖子。 心里有些惴惴不安,却坚信平措不会离我而去,拿起筷子,发现没有酒,遂想起,平措一定买酒去了,自己不觉为刚才的怀疑而傻笑。 坐在窗边,晒着太阳,等平措买酒回来一起吃饭。窗外更远处,富春江平静如水,在阳光下泛起白灿灿的光,不由得想起这江水下游,在江畔那个庭院,小语好吗?阿秋他们好吗? 泪水流下来,不由自主地想要喝酒,可房间里没有酒,开始埋怨平措不多买些酒放房间里,埋怨他买酒去这么久。 突然有个想法,反正平措也不在,今天阳光这样明媚,不如打车偷偷去看看小语、阿秋他们。小语的信刻在我的脑海里,她说如果我回去看她,我就是她的仇人,想着偷偷看看,应该可以的。 要去看小语,总是要打扮整齐一些,翻出带着的仅有的两件外套,仔细对比那件穿着精神一些,总算确定下来,正要出门,一摸裤兜,糟糕,一分钱也没有,只能仰天长叹,想自己出门在外,一直都是平措负责付钱,钱包在他手里。 重新坐回窗前,惆怅满胸,阳光变得那么刺眼,泪水总是会盈满眼眶。 平措推门进来,显得很高兴:“哥,你怎么不吃?还开着窗,这不是都吹冷了嘛,何必等我呢?” “我的表,还有我的戒指呢?” 想是我的语气很是严厉,估计还是质问的语气,平措解下身上的小背包放在他睡的那张床上,很是委屈地望着我,欲言又止。 “你说话啊!我的表,我的戒指。” 平措慢慢坐下,双手撑在床上:“哥,你都忘了吗?我们刚到这里那夜你喝醉了,第二天醒来时,我说身上没带什么钱,要么我们回深圳,要么我们要跟嫂子联系。你说不能联系嫂子,一旦联系,她会不顾一切地赶来相会,让我先把戒指卖了,支撑一段时间。” “哦,好像是这样,那我的表呢?也卖啦?那表能在这县城买套房子呢。” 见我想起来,平措才轻松自在,嬉笑着坐到我对面:“哥,吃饭吧,再不吃就冷得不能吃了。”说着,他把手里两瓶黄酒放在桌子上。 我按住他准备开酒的手:“今天先不喝了,兄弟,这里也就百十块钱一天,戒指卖的钱都花完啦?然后你今天去卖了我的手表?” 平措看看我,打开盒饭递给我:“快吃,我告诉你。” 一边吃着,平措说,黄金戒指论克算,卖在金店里,每克一百零五。我的戒指和手链,连同他的戒指项链,一共一百六十克,半个月下来,宾馆房钱,还有每天的饭钱和酒钱,卖的钱已经花一半。 有天傍晚,我提着酒在富春江边喝,一边喝一边对着江水哭,正好有条渔船靠岸,我赶上去问船家有没有捕到鲥鱼。船家那天收获破丰,鲥鱼虽然没几条,可白鲈鱼有三十多斤,我便从船家手里全卖了,并写地址给他,要他当即用船送过去,鱼钱,加上船家来回的钱,一共七千块。 平措呼呼扒拉着饭,偷偷望望我,说:“当时我们只剩不到一万,七千给了那个船家,我说又没钱了,你当场把手表给我,让我找地方卖了。要在杭州城里,估计还能卖个好价钱,可我不能把你单独留这里,只好在这里找地方卖,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识货的店主,好说歹说,换了五万块。” “唉,算了,身外之物,以后再买就是,那你刚才去哪里啦?” 平措用筷子头悄悄黄酒罐:“哥喝的酒不能太差,旁边商店今天没有陈年的,我就去别的地方买的。” 第676章 丧家之犬2 大概回忆一番,平措说的事情好像是发生过,可记忆里却是那么模糊不清,记忆里,浓浓的酒味最是清晰,就这一瞬间,发现酒让我感觉很恶心。 酒是没罪的,是我太过沉沦。 “那船家后来给过回信吗?” 平措似笑非笑:“哥,不是你说的不能等回信吗?渔民是善良人,收了钱,肯定送到的。况且,你当时那个样子,他不敢不送到。” “我说不能等回信?” “是啊,你说担心阿秋他们跟着船家一起找来,担心小语真把你当仇人,所以嘛……”平措笑笑,换着戏谑的口吻说道:“哥,自那以后啊,我不敢让你去江边喝酒,换了这个宾馆住,嘻嘻,只让你在房间里喝。” 我一想,糟糕,渔民送鱼上门,小语他们自然知道是我让送过去的,在渔民的描述里,我又是一个什么模样呢? 想来,那天我一定喝得很失态,一定没有了半点优雅。 “我那天那天有多糟糕?” 平措诡异地笑笑,抬头看着窗外。说那天是很阴冷的天气,天空被乌青色得阴霾罩得严严实实,在乌青色得天空下,萧瑟的江风灌满这个小县城,耐到寒冬才凋零的榕树叶飞扬在空中,小旅馆外的街道了无人迹。 我睡到傍晚才起床,草草洗漱完,第一句话就是问平措上哪里吃饭喝酒去。 平措已被我折腾好几天,知道我心中难受,不好阻止,他又想起我在午夜烧烤摊上脾气很糟糕,差点与旁人打起来,只好建议买些酒菜去江边坐着喝。 冬日的富春江像一条玉带静静地躺在青山之间,萧瑟湿寒的江风并不能让水面泛起波澜,只在水面抚起细细的线纹,水面上那些细细的线纹,就像把碧玉容颜熬得漏出憔悴模样,依然那么安静。 衰草枯黄,江边铺展开望不尽的枯黄草甸,我席地而坐,直接对瓶豪饮,望着静静的江水,又一次泪水奔流,不停地念叨着:“我该去哪里,我该去哪里……” 菜没怎么吃,酒很快喝完一斤,便拿出手机来,要给小语打电话。 平措一把抢着我的手机,提醒我:“哥,你忘了吗?小语已经不能说话,你打电话过去,岂不是揭起她的伤疤?” 我已经醉了,哭得眼泪鼻涕交汇在一起,疯狂地与平措抢手机,口里咆哮道:“那就打给谢叔,打给子瑛妈妈,我就问问小语现在怎么样,你快把手机给我……” 平措蛮横地把我按倒在衰草上,质问我:“哥,你想清楚了吗?且不说你打电话去有什么用,一旦开机,什么电话都来了,况且,小语要是知道你烂醉如泥、疯疯癫癫,她不会失望吗?那天在林董坟前,你和阿秋被谢叔拉到山下去争吵时,小语让我过去,把信交给我,并用手指在她脚前的泥地上写下:麦子哥哥永远是我的英雄,他又重情义,此一别,定会悲痛欲绝,平措,你要好好保护他,让他活得像从前一样优雅。” 平措问小语:“明知这样,你也懂他的心,又何必要让麦哥这样离开呢?” 小语抹平地上的字迹,重新写道:“我给他的话都在信里,平措,你只记住,不要让他回头,他和我都好。” 听闻小语给平措写的那些字,我才放开手机,继续大口喝酒,嚎哭不止。 暮色苍茫中,一条小渔船经过,我便大声喊起来,让渔夫靠过来,要买鱼。平措以为我要买些鱼在江边烤着吃,帮着我把渔船喊过来,其结果是我买下渔夫小船上的所有鱼,并写了地址让他送去,并揪住他的衣领说:“知道那次大案吗?江边那次大案。” 渔夫惊恐着拼命点头,并说:“知道,知道,听说死了好些人。” 我厉声对渔夫说:“知道就好,你送去的那庭院就是,我就是覆灭那些歹徒的人,你要不送到,以后这江上便没有你。” 渔夫很害怕,连连保证:“一定送到,一定送到,我知道的,那里不久前仙逝一位女菩萨,我们这夹江两岸都很敬重那里,不敢不送到。” 渔夫驾船离开以后,我又后悔了,拉着平措问:“他送鱼去,小语不就知道我还没 走,会不会如她信中所说,把我当仇人?” 小舟已经顺水远去,无法唤回,平措只好安慰我说:“不会的,小语说你回去才把你当仇人,我们没走远,是因为伤没痊愈,你以前钓鱼给他们吃,看到鱼,他们也能想到从前。” 我坐在江边直到夜幕笼罩,突然灵光乍现地说要换一家旅店住,不然会暴露行踪,平措才急忙收拾行李,我们当夜搬到现在的旅店里住下,这是桐庐县城外几公里的小镇,也在富春江边,只是这旅店的设备更简陋。 自那天以后,平措不敢再把电话留给我,担心我突然心血来潮要给小语打电话。 听完平措讲述那天情形,我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就好像听的是别人的故事,可心里清楚,平措不会撒谎骗我,他也无法凭空捏造出这样事情来。 平措问:“奇怪,今天你怎么正常啦?” “我以前有多不正常?” “多不正常?每天喝,喝着酒,泪水流得刷刷的,你心里难受,我是知道的,所以也不好拦你。不过哥的习惯、修为真的很好,喝酒不闹,喝倒就睡觉,只是吐得厉害,而且大多数时候还知道去厕所里吐。” 听着平措的描述,隐隐约约想起自己这半个多月的醉生梦死,一定给平措徒增很多麻烦,又想起以前喝醉后,梁凤书彻夜不眠地照顾我。 “唉!不喝了,喝死也没用。” “真的?” 我故意恨恨瞪平措一眼:“不敢喝了啊,再喝,你还不抛下我跑啦?” 平措不接我的话,望着窗外:“哥,你看那些红灯笼,再有十来天就是除夕,又要过年了,我们要在这里过年吗?” 徒然回首,离开故乡已经十年,最青春的十年悄然流逝。记得离开故乡是如丧家之犬,而今,又如丧家之犬。 十年光阴,梁风书呢?这个年关,她三十岁了,岂不是转眼之间耗尽她最美好的年华?而她还流浪在高原。心里又痛起来,也随之急躁起来:“兄弟,电话给我,给凤书打电话,我们回深圳,不怕那些个狗日的。” 第677章 素素的执拗 青春正浓时,不曾留意过时光飞逝,蓦然回首,才发现岁月无情。时光再也换不回,只留下那些记忆让人唏嘘,凝望远方时,那些记忆让人悲喜交集。 淼淼西湖上已经霓虹斑斓,入夜的西湖总算安静下来,一如那千年来的古朴秀美。这方山水静怡了,我们三人在寒桥咖啡馆里却心潮澎湃,心里的潮水,是那些过往的记忆所推起。 素素泪眼婆娑地望着我:“你说啊!继续说啊!给你的女作家打电话以后,你们回深圳怎么啦?” 素素很是心急,外面叫来的菜她没吃几口,蜷缩在沙发里,望着我的目光里满是哀伤。 李木拨动念珠,站起来,望一望窗外安静下来的西湖水,伸伸懒腰,闲散说道:“哎,麦子的故事就是精彩,把素素都感动得不能自抑了。素素啊,今天从早说到晚,你还没听够吗?” 素素激动起来,目光在我和李木之间挪移,很是疑惑:“李二哥,怎么能够呢?麦子是我的恩人,他的事……哦,我一直想知道麦子到底经历过什么,他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回忆起从前,更觉岁月无情,时光蹉跎,心中满是愧疚。那些盘踞在心中的仇恨早已在时光中消融,随之而来的便是愧疚,那些情,那些爱,自己从不曾主观要伤害,可还是有伤害。 以前从没觉得自己有错,把生命痕迹中那些污痕都归咎于命运,除此无法解释。如今已经不惑之年,回头望去,过去的一切都那样明明白白,我愿意归咎于自己犯下过很多错误,或许这样能告慰灵魂。 我沉默着望向窗外,悄悄抹去泪水,不愿意再继续回忆那些无法挽回的时光。 李木把念珠挂在脖子上,开始收拾桌上的外卖盒子。 素素有些愤怒:“李二哥,这些不要你收拾,我自己能收拾,求求你帮我劝劝麦子啊,我想知道他后来发生了什么。” “阿弥陀佛。”李木长叹一声:“唉,素素,这样吧,你把这收拾了,煮一壶咖啡,再一壶茶,等麦子情绪平复一些,我们听他继续说,今夜无眠。” 素素恍然大悟,忙从沙发里蹦起来,挨着我在窗边站着,带着歉意地说道:“麦子,对不起,我太入迷了,没考虑到你的情绪,我先收拾,一会儿再说。” 素素去吧台煮咖啡时,李木走到我身边,低声说道:“麦子,是我不该来找你吗?我不来,不会有这场回忆,也就不至于牵连到素素,是吧?” “二哥,不管你的事,你怎么不该来?我盼着见你好久了,看到你安好,我也舒心啊!” “可是你为何要说富春江边那庭院的事情,还说得那么详细。” “那是我生命中无法去除的烙印,不说,不如不要说起回忆。” “是啊,可是,唉,我现在知道了,你再无法往下说,因为素素。素素就是十二年前那个不谙世事,无意中闯入你生命中的花季少女,是吧?” “是啊,我要是继续往下说,她听了可能会恨我,我不想这样,她已经没有亲人,要是连我也不理会了,她该多孤独啊!” 李木回头看看吧台,低语着: “那就跳过那一段。” “二哥,我虽没有你洗脱得那样干净,可我也有持一戒,戒妄语。要么不说,说就不能妄语。” “好啊,能持一戒,已经难能可贵。麦子,我觉得,素素并非你想的那么脆弱,她很知事,懂得事情出于情非得已,不至于恨你,况且,是你成就了她的现在。” “二哥,你是有大智慧的人,求你想个办法,让素素打消要我继续说下去的欲念吧。” 李木笑了,抬手指着屋檐下新筑还未完成的燕巢:“你看那燕巢,今天才垒不几根枝条,它们寻到此处安家,准备今年在此孕育它们的下一代,这也是它们的欲念。欲念并非都是不好的,有的欲念,就像这西湖上的风,该起的时候,就让她起吧。你要阻止,岂不是自己欲念过甚?” 看那双燕子,已经在那今天才垒起的几根枝条上,相依相偎着安静下来,它们很是甜蜜的样子,在料峭春寒的夜风中,相依得那样紧密,谁又忍心要让它们断了对以后的念想呢。 我回头看去,素素正在吧台里专心研磨咖啡,细密的声响中,研磨的是素素的情谊,她想要煮一壶最佳的咖啡,让细腻香醇的咖啡暖我们的胃,好让这慢慢长夜更香浓。 我心有些不忍,盯着吧台里的素素,心想啊,要是我们没任何关系,你是这里老板,我只是过客,该多好啊,或许,那会是一场艳遇。 素素突然抬起头来,看我正在望着她,她微微一笑:“麦子,我煮最细腻的咖啡给你和二哥喝,你要觉得冷,就帮我把窗户关上。” “帮我把窗户关上。”这不经意间的话,让我更加难受。在她的心里,我是她的恩人,能照顾我,是她心甘情愿,也十分愿意的事情,就连窗户,都是我帮她关起来。 李木也听出素素这如夜风随意而起的深情,叹息一声,低声念叨:“麦子啊,这是你的命,过往的一切,也都是命,不必愧疚。” 再次坐下,桌上一壶香浓的咖啡,一壶滚烫的普洱茶,每人两个杯子。 素素很是高兴:“麦子,二哥,先喝咖啡吧,长夜漫漫,我管够,管好,决不会半点敷衍你们。” 李木端起咖啡,深深嗅一嗅:“哟,好香的咖啡,素素,你真是有耐心啊。” 素素笑笑,用食指轻敲桌子:“麦子,快喝啊,这是你最喜欢的咖啡,难道还要我喂你吗?” 我犹豫了:“素素,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喝了你这咖啡,我是不是必须要接着往下说?” “哎,你这个人怎么回事?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有什么不能说的?况且,二哥也在这里,你们是亲兄弟,你也说不把我当外人,口口声声把我当亲人,怎么?全是假的?我连听听你的过去都不行?” 素素从没这样怨气横生的,我心里默默想一想,还没说任何关于她的事情啊,她不能发觉到什么吧? 第678章 素素的怒火 素素见我踌躇难言,嗖的一下站起来,把披在肩头的毯子重重的扔下,怒气冲冲地说道:“好啊,麦子,你以前的话都是哄我的,你根本没当我是亲人。富春江边那个庭院还在,我知道,据说里面住着两个女人,她们不待见任何人,但早晚可以看到她们两人在江边打望。应该是小语和阿秋吧,我现在就去找她,让她们说,她们要不见我,我烧了那庭院,自己牢里过下半辈子去,要不,要不我自己跳江死了,免得你看着我烦。” 女人的情绪说来就来,而且牵连起完全没有的事情来。 我并没有烦她,她却自己硬往上扯,完全不需要逻辑。 李木也不帮我拦着素素,看着素素就要冲出门去,大声笑起来:“哈哈哈,素素啊,你别急。那庭院不会消失,何必急于一时呢?” 素素执拗着:“不,我就要现在去,她们还敢吃了我不成?” 想素素当初是真的要从天目山高崖上往下跳,或许,在她的心里,也有一直想要探索的答案,她想知道生命为何会把她带到悬崖峭壁的边缘。 我站起来,快步过去,把素素拉回她的三角沙发里,认真问她:“素素,既然你要听,可答应我一个条件。” 素素仰起头,故意余怒未消的瞪着我:“好,我答应你,你说吧。” “永远不要去江边那个庭院打搅她们,你能做得到吗?” “为何?我可以给她们送礼物去啊,必定是你麦子曾爱过的人。”说着,素素站起来,狠狠盯着我的脸:“哦,你常常消失不见,就是躲去那庭院里了吧?” 我有些生气了:“素素,我们早说好的,你不管我行踪,我也不管你的自由,只要你好好开这店,你以后的人生全由你自己做主,我是你亲哥哥,你是我亲妹妹,我们是亲人。” 素素对着我的脸喷一口:“呸,呸呸呸,我爱你,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什么亲妹妹亲哥哥的,我不认这个,我就知道我爱你,今天当着你真正亲哥哥的面,我把话挑明。我感谢你给我第二次生命,给我一个安稳的生活,但是,你把我的心挖走了,你要不和我好,我就孤独终老,谁也不嫁。你要去爱谁,我是管不着,但我有权力追求自己的爱。” 素素对着我的脸噼里啪啦喷一通,泪水奔流而出,愤愤抽出纸巾,抹着泪,恨恨地蜷缩到沙发里,耷拉着脑袋,低声抽泣着,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李木对我扬扬手,示意我坐下。 “素素,如果要麦子继续说下去,你真不后悔吗?” 素素缓缓抬起头,疑惑地看看我和李木,抽泣几下,摸去泪水:“二哥,我怎么会后悔呢,都是过去的事情,我不过是想听一听,好知道他为什么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那要关系到你呢?” “关系到我?二哥,麦子的过去可没有我啊!” 李木端起茶杯,小喝一口,摇摇头:“好,我问你,那时你大概还在读高中吧,你的父亲,以前是不是常在钱塘江捕鱼?你老家以前是不是在滨江区的钱塘江边?你父亲是不是比你母亲大二十多岁?” “是啊,后来都拆迁了,滨江区以前都是农村,阡陌纵横,全是桑田农舍,只是现在影子也找不到了,二哥,你怎么知道我家以前的情况,是麦子告诉你的吗?” 说着,聪明的素素自己激动起来,向前伸长脖子,探着脑袋,死死盯着我:“不对,不对,麦子,你在天目山救我时,说从没见过我,只是巧合遇见,你骗我,你骗我……” 素素怒不可竭,从沙发里一跃而起,扑向我,双手抓住我的衣领,声泪俱下地哭泣道:“麦子,你到底干了些什么?我爸的死是不是与你有关?说啊!你倒是说话啊!你为何救我?为何给我这么多钱?……” 我无言以对,不知该先回答她那个问题。 李木终于出手,起身来到素素身后,把素素从我身上拉开,说道:“素素,你父亲的意外,不怪麦子,你冷静,听麦子慢慢说。” 见素素已经哭得歇斯底里,我大声说道:“素素,我没有对不起你,更没害过你的家人,你爸就是每年给林董寄桂花酒、龙井茶那个人,你爸年轻时帮助林董父亲林子鸥和她母亲康迪逃去香港。后来林董照片出现在媒体上,你爸认出林董长相与年轻时的康迪几乎一模一样,名字又正好叫林迪薇,你爸就知道林董是故人女儿。但你爸怕连累自己,一直不敢说出真相。” 素素愣了几秒种,随即吼道:“你哄我,怎么可能?林董那样尊贵的人,我爸只是一个农民,怎么可能每年给她寄东西?” “素素,你冷静一点,我也是在林董死后才知道的。老齐爷生前带着林董来杭州参加一个高层慰问企业家的年会,你爸看到当地报纸上的新闻照片,想方设法找到老齐爷,说出自己心中所想,想为故人尽一份心意。你爸和老齐爷相约永远保守秘密,老齐爷便把你爸引荐给林董,林董只当你爸是老齐爷一个朋友,她自己从没和你爸交往过,但你爸每年都给林董寄去桂花酒和茶叶,想必林董血液里流淌着她父母的故土情,对你爸寄的桂花酒和茶叶很是喜欢,也不时寄回一些烟酒雪茄等,但林董到死也没再见过你爸。” “不可能,不可能。”素素当即反驳我:“林董到富春江边住时,我爸还活着,他怎么可能不去探望林董,就算他和老齐爷有过什么约定,那林董死后他也没去坟墓上祭拜过啊!” “你怎么知道他没去?你那时不过一个中学生,你爸没有去坟墓上祭拜过林董?你知道个屁,我以前也不知道。” 素素一下偃旗息鼓,茫茫然蜷缩回三角沙发里,好似很冷的样子,紧紧地裹着毯子,瑟瑟发抖。 李木起身去关窗户,把空调调高两度,好抵御这寒夜漫漫。回到桌前,他用手摸摸咖啡壶:“来,素素,麦子,咖啡还是热的,喝一点,今夜我们就都不睡了,这也是机缘,你和素素该清清楚楚的了。” 想是素素觉得自己刚才太过莽撞,失了态,自己拿纸巾抹干泪水,偷偷看我一眼,抢过李木手里的咖啡壶,给我的杯子续上,呼呼鼻子,低声说道:“对不起嘛,快喝,完了我还给你煮。” 第679章 素素的父亲 见我沉默不语,素素觉得自己刚才不该那样激动地吼我,但往事已经提起,她便主动给我和李木娓娓说着她心目中的父亲。 而我也是在和康暮江山中相遇时,才听他说起他和林迪薇父母亲非比寻常的关系。 素素的父亲名叫康暮江,属于林迪薇母亲康迪的远亲,四九年以后,康暮江和康迪、林子鸥同是文艺工作者,因是族亲,关系又特别亲密友好。 那是不堪回首的十年,运动刚起来以后,人和鬼就变得难以分清楚,林家和康家祖上又是资本家,侥幸躲过了五几年的反右,却在又一场更惨烈的新的运动中成为首要落难者。 林子鸥和康迪在运动开始前,正好发表了揭露学术造假的文章,矛头直指白兴堂父亲白楼等文艺届高层,也就首先成为要被当时位处文艺界高层的白楼等人除之而后快的对象。 林子鸥和康迪得知自己危险,带着三岁多的林迪薇,连夜南下,因其盘缠不够,回到故乡求助。当时风声已经十分紧,无人敢对林子鸥夫妻伸出援助之手,作为好友的康暮江拿出家中所有积蓄,让林子鸥夫妻马上逃往香港,等风头过后再做打算。 那时的林迪薇才三岁多,想着夫妻俩带着孩子逃亡,多有不便,康暮江建议把林迪薇留下由他暂为抚养。康迪感激康暮江出手相助,想着康暮江还没结婚,自己夫妻这次出逃,不知何年何月能再回故土,而如果让还没结婚的康暮江,带着一个不明不白的孩子,要耽误他的终身大事,康迪也舍不得把女儿抛下,便决意带着女儿一起南逃。 林子鸥、康迪带着女儿林迪薇南逃没几天,康暮江就被逮捕下狱,也不知是不是什么地方走漏风声,但康暮江被捕的罪名并非是资助了林子鸥一家南逃,被定的罪名是学术造假。 在监狱里,康暮江遭到多次非人对待,但他闭口不谈见过林子鸥一家。入狱不久,他也发现事情诡异得可怕,林子鸥、康迪两人的资料被清除一空,好像这个世界根本就不曾有过这两个人,更不用说自己的侄女林迪薇了。 因为林子鸥一家的资料被完全清除,康暮江受到的迫害反而少一些,因此无人提及他资助林子鸥一家南逃的事。 八十年代初,康暮江得以昭雪,走出监狱时,他已经快五十岁的人了,加上在监狱里长期遭受折磨,更是苍老得如耄耋老人一样,而他还没碰过女人,真正是一个老童男。 回到故乡,康暮江得到区文化馆一个闲职,平日里写些不痛不痒的文章,荒渡余生。私下里,他开始寻找林子鸥一家的下落,发现找不到这一家人存在过任何的资料,林子鸥和康迪南逃前,亲口告诉他的罪魁祸首白楼,也已经全家远渡重洋。 在文化馆闲散两年,康暮江的健康得到极好的恢复,变得容光焕发,红光满面,看着犹如青春旺盛的青壮年,他自己也准备再次奋斗一把。 生命就是如此奇妙,正当老童男康暮江准备“老夫聊发少年狂”时,长期到区文化馆借书报杂志的少女钱晓风爱上了他,老童男康暮江,那里经得起美丽少女钱晓风的“围追堵截”,没几个来回,双双坠入爱河。 钱晓风是被遗弃的孤儿,在孤儿院长大,无亲无故,她的婚姻大事由自己做主。钱晓风仰慕康暮江文采,不嫌弃他比自己大近三十岁,一心要嫁给康暮江。 区文化馆见康暮江执意要娶小三十岁的钱晓风,在那年月,考虑到文化馆的影响,让康暮江选择,如果要娶钱晓风,就要脱离职位,户口转到钱晓风的村里,从此和钱晓风一起务农。 在钱塘江边,夫妻俩恩爱有加,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家门口就是滔滔钱塘江,勤劳的康暮江熟练捕鱼,夫妻俩倒也衣食无忧,后来生下女儿,夫妻俩视若珍宝。因钱晓风时常玩笑说康暮江是倒插门,康暮江干脆让女儿随母亲姓,取名钱素素。也是康暮江深爱着钱晓风,想到她是孤儿院长大,上面无亲,让女儿跟了她姓,就后继有人。 素素一直被父母视为珍宝,她并不知道父亲年轻时经历过那些悲惨日子,想是父母亲不希望女儿心中有恨,一直没告诉过她。 素素说,她自小只知道自己父母比别的农民要有文化,并不知道父亲曾是个文艺工作者。父亲虽然比母亲大三十岁,却从不让母亲干重活,他一人打鱼卖的钱,几乎足够养家,加上还有些养殖,自己酿的酒,家里生活无忧,还有些积蓄。 父亲每年给林迪薇寄桂花酒和茶叶的事情,素素并不知道。她只知道父亲及其擅长酿制桂花酒,每年中秋前后,他酿的桂花酒,在钱塘江两岸是首屈一指的,除自己家留一年喝的,其余全部被抢买一空,每年靠桂花酒能卖很多钱。 回忆起来,素素才感觉到父亲曾经有过异常,当时林迪薇去世时出现异兆,被渔民们传得沸沸扬扬,在那几天里,她看到父亲总是一副阴郁悲痛的模样,常常独自坐在家门口的钱塘江边发呆,一坐就是半天,素素只当父亲老了,并没在意。 素素清楚的记得,北京奥运还有两年,自己正在念高中,有一天夜里,母亲哭着给她打电话,让赶快回家,说父亲就要不行了。素素急匆匆赶到家里,见父亲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母亲痛哭流涕地守在床边。 见自己父亲奄奄一息,素素也痛哭不止,想自己父亲一直都很健硕,怎么会突然就要死去,素素问父亲和母亲发生了什么事,父亲只是拉着素素的手坦然一笑:“我的宝贝女儿,你回来啦,以后好好照顾你母亲,我先走了……” 一言未尽,康暮江撒手人寰。 见母亲悲痛欲绝,素素没敢多问父亲的死因,在左邻右舍帮着安葬好父亲以后,素素才听到一些传言,说父亲是被人打死的。 后来素素向母亲问起过自己父亲的死因,母亲只说:“别听那些传言,你爸是最伟大的父亲,最伟大的丈夫,他没有任何污点。” 素素大学毕业以后,她母亲鼓励她不要急于工作,不要想着要照顾陪伴母亲,让她继续读研。 第680章 素素的告白 素素听从母亲教导,读完研究生,拿到硕士文凭那天,素素激动万分,参加完学校的毕业典礼,马不停蹄地赶回家里,想着母亲没能亲自到学校参加自己的毕业典礼,自己要把文凭第一时间送到母亲手里,好让她高兴高兴。 匆匆忙忙,高高兴兴,素素赶回老家拆迁后家里分的新房里,发现母亲已经吃安眠药死去,给她在床头留下一封信。 钱晓风给女儿的遗书大意是,她太爱丈夫康暮江,自丈夫去世以后,她就想着要碧落黄泉去和丈夫为伴,但想到女儿学业未成,死后见着丈夫时怕被他责问,才苦苦坚持活着。她接到女儿硕士毕业了的电话,终于宽心了,想着家里积蓄留给女儿,女儿也已经长大成人,自己可以放心去见丈夫,也就急着奔向九泉之下的丈夫康暮江。 在遗书中,母亲告诉素素,父亲的死,确实与一场斗殴有关,但那是父亲为了却故人情谊,丈夫的决定,她也知道,也支持。作为母亲,钱晓风希望素素不要在心里纠缠父亲的死亡真相,至于那些流言蜚语,完全不用理会。 钱晓风告诉素素,她的父亲一世坦荡如砥,对母亲并无有半点欺骗,只是他们夫妻都希望上一辈的事不要延续到下一代,所以才不告诉素素。他们的人生结束了,素素应该有自己的崭新人生,不要再跋涉在父母的人生余音里求索。 在遗书中,母亲告诉素素,说父亲年轻时曾在监狱度过及其漫长的孤寂岁月,但那些暗无天日的岁月,并没有让她父亲自此消沉,特别是在和自己相爱以后,父亲顶天立地,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妻女。自相爱时,母亲就曾对父亲保证过,不再让素素父亲孤苦伶仃,不在让他独自前行。 康暮江死后,钱晓风常常想起自己年轻时对丈夫的诺言,总是觉得自己丈夫一个人走在黄泉路上,该是多么孤苦伶仃,终于等到女儿学业已成,她要急着去陪伴爱自己一世的男人。 说起母亲的遗书,素素又是泪如雨下,抽泣着望向我:“你……知道吗?妈妈,妈妈说,妈妈在遗书中……中说,让我找,找一个能像爸爸爱妈妈,那,那样爱我的男人,托付终身。可,可我,只爱你,你却爱,爱在别处。你当初何必……何必救我,让……我跳下去,我现在也……也陪在我爸妈身……身边了。” 悲伤难抑,我也忍不住流泪。 空调呜呜吹着暖风,在关闭窗户后,屋里逐渐暖和起来,和屋外的冰寒犹如两个世界。 寒桥咖啡馆二楼装修与一楼截然不同,一楼整体颜色跳跃鲜明,彩色的玻璃窗,窗帘选用西湖在阳光下的碧蓝色,地板为双色自流平,营造出江南河流纵横感。三色木拼接的吧台,吧台后的架子上摆放着颜色各异的咖啡杯。雪茄色木纹桌上,刻印着非常有质感的圆形黄色店标,每张椅子的颜色式样都有些差别。 一楼是素素喜欢的风格,最开始看到设计图时,我感觉有些杂乱,等装修好以后,坐于期间,有种人跳进在万花筒里的感觉,让人念念不舍。那些多样又浓厚的色调,把人陷入青春年少的情绪里,就好像走在春花绚烂的花园,忍不住要与爱人共享、缠绵。 二楼却是按我的设想装修的,以墨绿色为主,沙发、窗格、窗帘、桌子都是墨绿色的,厚重而典雅。二楼一分为二,靠西湖一面有三套沙发台位,每套都是一个长沙发配两个零散的三角沙发;另一边是三米长的实木板台,平日里摆着笔墨纸砚,供消费者附庸风雅,有小型聚会时,也可作为长桌,供其围坐一起。 素素觉得二楼色调太重,除顶灯采用琉璃花灯外,每桌还配有明黄色的羊皮台灯,几个靠墙的角落里也放有暖黄色的落地灯。 只二楼的吧台里有手工咖啡全套设备,全是从意大利买来的精品,咖啡豆也是顶级的,当然,一般消费者要享受二楼的咖啡,必须要接受更贵的价格。素素好像天生就善于经营,她这样安排,很多咖啡爱好者、又或者讲究品味的人聚会都会预定二楼,二楼包场以后,消费者可以自己到吧台里煮咖啡、调制饮品,这也是很多人选择二楼的原因,素素也因此挣到更多的钱。 温暖的空气让我感觉有些憋闷,回忆起的都是伤心往事,又见素素泪水涟涟,我更加觉得发闷,遂站起身来去开通往阳台的门,自己站在门里,脸朝着外面,点上一支烟,深吸几口,隐隐听得屋檐下的燕子轻吟两声,好似对我很不耐烦。 我无法回答素素的话。 素素的执着,让李木更不好接话。 素素端起咖啡,呆呆地望着门边寒风中的我,也沉默起来。她的心里一定痛快淋漓,总算把一直想要说的话一股脑全说出来,她在等我的回答,哪怕一个暗示她的态度,她的心里也是忐忑不安的,她知道我的脾气,我可能不管不顾地下楼离去。 以前每次素素把话扯到感情问题上时,我都选择徒然离去,不是我不解风情,也不是我嫌弃素素什么,相反,她在我心里,是一个近乎完美的江南女子。 自有寒桥咖啡馆以来,她没日没夜地守在这里,以这里为家,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这里,绞尽脑汁扭亏为盈,使尽浑身解数笼络有消费力的回头客,与周边几家有档次的餐厅结成联盟,客人要在咖啡馆用餐,她把餐叫过来,还从中获利。素素不只漂亮,还很勤劳,也很坚韧,如果不够坚韧,这咖啡馆早换了主人。 素素还拥有历史学的硕士文凭,算得是一个高材生,可她沉沦于母亲的自杀中不能自拔,在有寒桥咖啡馆以前,她从没好好去做过一份工作。母亲给她留下那点积蓄,全都在她寻找父亲死亡真相,求索母亲为何要自杀的问题上,消耗得一干二净,只差没卖掉房产了。 我深知道素素爱我,为此,她还偷偷去查过我是不是未婚,她希望我能娶她,哪怕娶她后我继续四处游荡,她也愿意。我不只一次想过,素素希望能和我登记结婚,一是她爱我,二是她想了却母亲心愿,结婚生子。 第681章 素素的恨 时光要是倒退十多二十年,我肯定早就把素素睡了,那时的我,对爱的理解与不惑之年的我完全不同。 年轻时,意气风发,总认为自己能做惊天动地的事情,对于男女之间的爱,总觉得自己可以承受很多,只要情感到那份上,一定得睡了她,林迪薇、小语、娇妹,都是在我那时对爱的理解下所铸成的。 对于从前对爱的态度,自己也从不认为是错误,风风火火走过,无怨无悔。如今,觉得自己只是红尘中一粒尘埃,承受不起、担当不起一个情深意重的女人的人生,像素素这样执拗的人,更是不敢越雷池半步。 我当然也爱素素,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她这样的江南女子,是个男人都爱,我当然也爱,但我不敢爱她,只好当她是我妹妹,帮助她,是我该做的。 见我又要接着点第二支烟,素素横楣怒眼盯着我:“还抽?过来啊,二哥还在呢,耍什么脾气。”又改为稍微柔情的语调说道:“过来吧,别让二哥笑话我们,我们婚姻的事情,以后再说。” “哈哈哈,你们婚姻的事情,哈哈哈,素素,你好霸道啊!” 李木一笑,气氛变得松懈下来。他故意调侃说道:“麦子,你要再这样,我可得走了,免得你们觉得我在这里不方便。” “二哥,别走,说好今夜无眠的。” 我留着半开的门,让清新的寒气吹进屋里来,把素素连同沙发拉到背风处,自己拉了独沙发坐在靠风口一边。 素素脱去软毛拖鞋,拿脚尖刺我一下:“你当初不是骗了我吗?你不是说从不知道我,那悬崖峭壁边只是巧合遇上,是巧合遇上吗?” 李木拿眼恨一恨素素,假意责怪着说道:“还纠缠那些事情吗?今晚不得闹到天亮?哎,素素,明天你不用营业吗?” “不营业,照我们这里的规矩,不过元宵不开张,我是以这里为家的,一年到头,也该好好歇息歇息,况且,营业也没什么生意。” “怎么会没生意,白天西湖接踵摩肩、人山人海。” 素素俏丽一笑:“二哥,你不知道我这里的价格,游客是不会消费的。” 李木随即换了话题:“素素,你以前去过小语那庭院吗?至少在你家拆迁搬进城里以前,你们共饮一江水,相隔咫尺,就没一点交际?” 素素摇摇头,看看我:“没有,我没有,爸去世以后后,我去外地上大学了,每月回一次家,也是匆匆忙忙的,寒暑两假倒是长,但母亲管教甚为严格,不准我到处跑。”随即转向我:“麦子,林董既然知道给她每年寄桂花酒和茶叶的人就在杭州,她在富春江边定居下来以后,怎么就不见见我爸呢?” 我必须要压制住她的气焰,故意训斥说道:“你刚才有没有仔细听我说啊,那个只给代叔提供林董身世消息的人,结局是全家被炸死,佛爷没铲除,林董那还敢连累你爸?” 素素低垂着脑袋:“哦,应该是这样。” 我又怕凶着她,让她感觉我在故意排斥她,只好又用柔和的语气说:“林董当初对我提过,她只说是一个故人,并没说是谁,问我要不要联系他,我当时也觉得不能联系,更不能往来。一来林董不喜欢见生人,二来我们当时不想连累无辜之人,佛爷手段太过毒辣,难保他的爪牙不乱咬人。” 素素像是故意时差感应似的,计较起我训斥她的事来:“你凶什么凶嘛,我没你聪明,想不到,还不能问问吗?” 李木故意装着急躁起来:“唉,你们,你们要继续打情骂俏,我可真就得该走了。” 我猛然灵感乍现:“哎,二哥,你不是单身嘛,干脆还俗算了,你看素素……” “阿弥陀佛。”李木马上打断我:“老四,别老是一副不正经的样子。素素,你以前就完全不知道那庭院的存在吗?” 李木又把话折回去,我心里想着,难道说李木这次来见我,就是为素素的事情? 素素歪着脑袋想了想:“知道,我爸下葬那天,有一个带着口罩的女人来送葬,其他人都离开以后,她还和我妈单独聊过一会儿。她走后我问妈她是谁,我妈说是爸生前故友的朋友,爸那个故友也不在人世了,这个女人是代替故友来给爸送行的。” 素素又对我挑挑眉:“她就是蔡子瑛吧,瘦瘦的,挺精神,看着只得五六十岁,你说过,她没有鼻子,是因为没有鼻子才出门戴口罩的吧?” “是吧,应该就是子瑛妈妈。” 素素又沉下脸来,没来由地计较道:“哼哼,不是还想着小语吧?子瑛妈妈,你可是说起林董都不再说姑姑,而是说林董,可说起蔡子瑛,还是叫子瑛妈妈,麦子,你真是个混蛋。” 我和李木四目相对,不由自主地同时笑起来,我们心里都明白,女人就是这样难以琢磨,有时傻得恨不得把她离得远远的,可女人有时又很是心细,不放过丝毫细节,那一定是她觉得及其重要的事情。 素素明了我和李木为何同时发笑,她不理会,絮絮叨叨地说着。说一次假期里,她回家时,又看见蔡子瑛戴着口罩在她家里,正和她妈喝茶聊天,并且旁边桌上放着果篮和一些别的盒子,一看就知道是蔡子瑛送特意来送的。 康暮江死后,素素听到一些传言,心里一直怀疑自己父亲是被人害死的,所以对所有突然出现的陌生人都怀有恶意的提防,对蔡子瑛也不例外。看着蔡子瑛在家里,也不招呼,气鼓鼓回自己房间里去躲着不见她。 因已经看见蔡子瑛到家里好几次,素素终于对母亲刨根问底,她母亲才告诉她,蔡子瑛就住在那个传得神乎其神的庭院里,那个庭院里曾去世后出现异兆的女人,就是她父亲生前的故友。 正值青春期的素素,一听父亲生前故友是个女人,并且是个响当当的女人,怀疑父亲生前背叛过母亲,更加憎恨那个庭院。钱晓风看出女儿的心思,才劝慰她说,严格来说,父亲是这个女人父亲的故友,这个女人,父亲只见过她三四岁时的模样,只知道她叫林迪薇,再没见过面。 第682章 残酷的脆弱 在我对素素讲述自己的过去以前,素素从没在心里留意过那庭院,她母亲和蔡子瑛的交往,她也不能干预,也没法阻止,想着自己在学校,母亲一个人在家,经常有人来陪伴母亲,也是好事情,仅此而已。 回忆里,素素记得有那么一次,她和母亲乘村里渔船去富阳,路过那庭院外时,母亲很是深情地望了望,并感叹说:“真是一个好地方,只可惜去得太早。”但素素依然没在意母亲的话,甚至没记住庭院里住的人姓名,她觉得与自己无关,没必要花心思。 说着,素素发现了异样,盯着李木:“二哥,不对啊,在那场让我父亲死亡的打斗中,你是不是也在场?你不是在南京开酒吧吗?怎么会在现场?” 李木深吸一口气,把桌上的羊皮台灯拉灭,继续盘腿在沙发里,双手拨动着念珠,意味深长地说道:“不瞒你们,麦子,我这次来见你,就是想把那件事做个了结,其它恩恩怨怨我都了结了,就这一件,一直横在心里,让我横竖不自在。” 刚才见李木追问素素以前知不知道那庭院,我就想到,李木一定是要把哪件事情说透。 我点点头:“好啊,你说,还是我说。” 李木说:“当然得你说,你的回忆就快到那一截,今夜无眠,漫漫说。” 素素看看我们两人,急不可耐,把目光落在李木身上:“二哥,你先说,什么事情需要当着我的面了结。” 李木悲苦地笑笑:“唉,你怎么这么心急,也是情理之中,关系你的父亲嘛。素素,你别激动,唉,我索性先告诉你吧,那晚,你父亲挨了几记重拳,是我背他到家门口的。我和麦子都没想到他会死,但他感觉很糟糕,对我和麦子说,他最放心不下的是女儿,如果有可能,希望我们能顾他女儿周全,我们当时真没想到他那么严重啊!” 素素一下怒不可遏,窜起来,高举着巴掌,似乎要打我,被李木一把拽住,素素咆哮道:“还说不是你害死我爸?”她用力甩开李木的手,指着我质问道:“好,就算我父亲自愿参与的,他活该,可你既然和他并肩战斗过,他去世时,也不见你半个影子,更不见你照顾他的妻女,你一直在我面前扮演不求回报的英雄,原来你是个小人,这咖啡馆我还给你,你的施舍,我不敢受……” 素素对她父亲的情感,我和李木都清楚,不予她计较。 李木见素素已经快要崩溃,对我已经咬牙切齿,慌忙把素素按在沙发里,大声呵斥道:“素素,你多少岁啦?也三十来岁的人了吧?怎么这么冲动易怒?你把话听完整了吗?你怪麦子,麦子去怪谁?他不去给你父亲送葬,是因为他坐牢啦?”李木也有些激动:“坐牢,懂吗?他一个人把事情扛了,坐牢使得他倾家荡产,出狱以后,他日子刚好起来,就到处找你,以兑现对你爸的承诺,追到在山上去救你,你还想这么样?况且,你爸是麦子害死的吗?不是,是佛爷!” 素素目瞪口呆地望着我,泪水涟涟,嘴巴颤抖着,说不出话来。 看素素又委屈又可怜的样子,我只好苦笑着说道:“素素,今天舒服了吧?我被你狠狠骂了两回,以后呢,你也别再叫我麦子,直接叫我混蛋就可以了,林董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货真价实的混蛋。” “咖啡冷了,我重新煮去。”素素黯然起身,刚往吧台走出几步,又转身往楼下走,嘀咕道:“我去库房拿年前新进的咖啡豆。” 我去吧台里拿出雪茄,递一根给李木:“二哥,来一根,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夜,不抽雪茄可惜了。雪茄是纯正的植物,与你的信仰并不相背。” 李木接过雪茄,在鼻子下深嗅:“嗯,上品啊,你又过上奢侈的生活了。”他一边熟练地剪去雪茄头,划燃火柴慢慢点着,说:“你知道的,我把佛经当哲学看,以前这样,如今也这样。” “那你还出家?” “出家是为了约束自己,人只要活着,总会与欲望同行,欲望里少不了卑劣,每个人都一样,我也如此。我给自己罩个枷锁,不只是为约束自己,也是让自己彻底与从前的那个我做个了断,人啊,能真正脱离原来的自己,重新看这个世界,真是最幸福的事,只是一般人没这福分。” 想李木是风光过,也富贵过的人,至情至深的爱过,也义薄云天地趟过腥风血雨,如今能归于寂静,确实有造化。可我想,如果一个人从没富贵过,从没精彩过,又怎么谈得上“过眼云烟、彻底放下”? 从没拥有过、拿起过,当然就没资格说放下,李木有这资格,不过,我总觉得他并非那么纯粹,他在选择性面对,就如素素,他这次来,恐怕是主要原因,但他一直不表露出来,是真的心如止水吗? 李木并非爱过,或者爱上了素素,我觉得他并非心如止水,感觉他来见我,是因为素素,我猜想是康暮江的话在他心里种下一个魔咒,他想要了结。 “说真的,二哥,别过得太苦,我们小时候那样的苦逼,如今长大了,不该再委屈自己,我还有些钱,可以……啊,不,叫供养,不是有供养三宝一说吗,我就供养你,完全没问题的。” 李木缓缓吐出烟,目光盯着雪茄:“东西是好东西,只是也没什么意思,消遣而已。麦子,你觉得虚度光阴和度光阴有区别吗?” “有,当然有,虚度是无所作为,度光阴却可以有价值。” “没有区别,生命只是一个过程,价值?人的所有作为,对这个世界只有伤害,并无半点价值。” “你这也太武断了,圣人贤者不说,如李时珍那样的人也无价值?” “李时珍之前人就不活了吗?夏商周之前人就活得和畜生一样?要是这样,又怎么会有夏商周?有记述的历史也好千年,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里,没有今天的科技,不是照样爱恨情仇,照样繁衍至今。真要有时光隧道,回到几千年前去,甚至更早,一万年前,未必就活得比今天艰难。” “深了,深了,这聊得深了。不过啊,你这套说法,我还真没法反驳,照你这么说,无论怎样的人生,都是没有意义的,那我还在争斗与仇恨中跋涉那么久,岂不是没意义?” “了自己,是有意义的,这意义,只在活着的路途中。就如我来见你,不是为你,也不是为素素,是为我自己拔除魔障,让自己心安。” 第683章 垆边人似月 夜入密稠,万籁俱寂,只有夜风揽窗,仔仔细细的听,似有千万年前的吟唱低和。 等了好一会儿,素素再上楼来时,她已经洗去泪痕,明媚皓齿,略施淡妆,黑发如水,面似三月春风。身穿浅青色印花绒领睡袍,腰带轻挽于柔韧细腰,使得绒袍领口微开,里面的银色蝉衣随着她的呼吸颤栗着。 李木斜靠着沙发,微仰着头:“啊,美人如画,“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麦子,此情此景,不就是历代文人墨客所追求的吗?” 素素嫣然一笑:“二哥,我可不是画船酒女,但我这手里端的可是好酒,三十年陈年的黄酒,煮水暖过,小口慢饮,才不枉这雪夜畅聊。” 李木马上起身,接过素素手里的黑木匣子:“哟,你这是温着几斤啊,这么沉?”说着对我笑说道:“麦子,这样的夜,这样的如诗如画,要我不在,你能把持得住?” 不等我回答,素素把深蓝色陶瓷酒杯摆上,信口说道:“二哥,这你倒是小看麦子了,他对我,哼,百毒不侵,我想啊,他早把情丝在外吐完啰。” 一尺见方的木匣子放于桌子中间,素素揭开匣盖,这木匣子里衬着一个严丝合缝的正方形瓷缸,缸里盛着滚烫的水,水中浸泡着棕色敞口瓦罐。匣盖一开,云雾升腾,酒香四溢,醇香满屋。 我知道,素素轻易不把这喝黄酒的行头拿出来,三十年陈年的黄酒好买,这行头却只她独一套,算是为我设计的。 记得寒桥咖啡馆刚开张那段时间,生意很是清淡,因为定价高,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素素差点没信心继续经营下去。 寒桥咖啡馆开张以后,我就离开了杭州一段时间,也是有意让她自立更生。三个多月我再回到寒桥咖啡馆,素素瘦得皮包骨,从她躲躲藏藏的话语里,我窥探到她太多节约,又操劳过度,加上生意愁煞人,以至于人如纸片了。 咖啡馆是我出的钱,但写的是她名字,估计她也不好意思开张三个月就认栽,她把自己家的房子租出去,自己搬到咖啡馆住,把一楼的杂物间改成了她的闺房。我虽很心痛她的操劳、憔悴,但我知道,今后的路,需要她自己走,必须要杀出一条血路。 经营咖啡馆,我也不擅长,除鼓励她,经济上再支持一把,我把走南闯北所消费过的那些咖啡馆的感受告诉她,才在她苦涩的笑容里,又看到那么一点点奋力的劲头。 事情也真是奇怪,那夜之后不出一个月,生意逐渐好起来,素素打电话给我报喜讯,让我有空会寒桥咖啡馆看看,她请我喝酒,问我喜欢喝什么酒,她好提前准备。 电话中,我为她高兴,也就随口聊聊,感叹说白酒度数太高,易醉,洋酒与我着实水土不服,任多好的洋酒,也感觉不到它的精髓。喝啤酒呢,怕长胖,而且很撑肚子。黄酒好,要度数高一些的黄酒,十几度的黄酒太淡,而且品质也不好,须得是陈年老酒才好。黄酒温而弥香,要有一套好酒具,慢慢细品,方才有意思。 再次回到寒桥咖啡馆,晚上打烊以后,素素留我喝酒,说单独为我准备的,就是这套酒具,檀木盒子,檀木盖,定做的白色瓷器内胆,底部有塞子,拿到水槽边拔掉,放尽冷却的水,方便重新加入烫水温酒。 勺酒的勺子为鸡血木定制,酒杯为径山的老竹根雕琢而成,温暖的黄酒盛入杯里,还能闻到丝丝竹香。 听了我的介绍,李木似有还俗之心,感慨说:“麦子就是命好,世间从没女子为我这样用心,要有,我也不会遁入空门啰。” 素素含羞带笑:“二哥说笑了,麦子说二哥曾是一等风流人物,如今造化在我们之上,比我们有福分。我这套东西,麦子总共没用几回,他啊,在我在里就待不住,好似我这里是虎狼之穴一样,唉,今晚我们好好用它喝,它们有用处,也该高兴。” 我偷偷看素素,她的目光里有惆怅聚凝。她的心里一定想着,再是好,没用处,也就白白浪费。 李木也听出素素话中有话,把手中正欣赏的杯子放下:“素素啊,好就是好,有没有用处都是好。寒梅香弥荒岭,虽无人赏,香却不会减一分。来,先给我一杯。” 素素把衣袖往上略微拢一拢,真是皓腕如雪,她一手抓住另一手衣袖,微微俯下身子,一手轻轻提起木勺子,在瓦罐里勺出酒来,只勺两杯,又把匣盖盖好,含笑说道:“二位哥哥慢饮,我这算是为刚才失态赔罪,你们说,我只听。你们先喝着,我去拿几碟下酒菜来。” 不一会儿,一碟五香茴香豆,一碟酱鸭舌,一碟醉花生,一碟腰果,一碟芒果干,摆得慢慢一桌,只好把茶壶和咖啡壶移到桌边。 李木品一口酒,赞不绝口,他做酒吧近二十年,世间好酒几乎都喝过,于他,酒曾伴随他的荣辱兴衰,他的评价,自然是最客观不过了。 素素给自己也勺一杯酒,把酒捧在手里,置于下颚处,刚才的怒怨一扫而光,显得尤其温婉逊顺,焕发着清秀柔情的美丽光辉,示意我继续讲,她再不胡搅蛮缠。 李木摆摆手:“呃,这不行,只是听,怎么行呢?素素,你是历史硕士,看问题应该是很客观的,你又很是关心麦子的过去经历,听了这一天,心里一定有些疑问吧?后面的事先放一放,你说说听这一天的想法,疑问也可以。” 素素瞪着眼对着我,好似瞬间精神许多:“真的?可以评价,可以问吗?” 面对她,我怎么好不答应。 她又嘟起嘴:“我就不喜欢别人评价我的过去,所以,我一直没,没,算了,刚才闹的不算,我已经道过歉了,还拿出这好东西来服侍你们,应该当没发生过。” 哈哈哈,我和李木又是好笑。 素素坐直,把胸膛挺得更高,轻咳两声:“咳咳,我要说啦!从历史阳光看问题,还没有定论的不说,只论已经有定论的。第一个问题,姓汪的和阿秋曾爱得那样深,怎么会突然就背叛了呢?而且还助纣为虐。麦子,你就没怀疑过汪朝和有什么苦衷吗?” 第684章 女人的计较处 我想,她也会说汪朝和,她是心疼阿秋遇人不淑。女人总是对比自己光辉灿烂的女人嫉恨,对比自己差的反而很是友好同情,阿秋也确实让人可怜可叹。 说起汪朝和,我和李木以前曾论过,怎么评价汪朝和,对于阿秋已经无效,在阿秋的心里,自己爱人反叛来杀自己最敬爱的人,这将是伴随她生命的耻辱, 我摇摇头。 李木问:“素素,你怎么看?他能有什么苦衷?” “嗯,我觉得啊,有没有苦衷我不知道,我想,姓汪的突然反叛至亲至爱之人,这一定是秉性里带着的,不然,不会做出如此幼稚狠毒的事情来。他见林董命不久矣,想着自己捞一票,还有,他和阿秋那么多年,想是早已厌烦了,而且阿秋比他厉害,让他有压抑感,综合因素汇聚在一起,加上他骨子里本就是个市侩人,自作孽不可活,也就不出奇啦。二哥,你认为呢?” 李木茫然低和:“素素,你还是不够了解男人,好在你执着地爱着麦子,不然要吃大亏的。” “我或许真不了解男人吧,我爱的第一个男人就是他,还没得逞,如何了解?诶,不对啊,二哥怎么评价起我来了。” 李木若有所思:“我们评价别人时,主要是当成镜子照自己,不然就是白费精力。你说得没错,因不深知男人心思,所以不够贴切。林董把钱都捐出来给了学校,祠堂,给她父母建坟墓等等,还散一些曾为自己效命的人,也就所剩无几。汪朝和再也看不到希望,因为他和阿秋的房产也卖了,他正值壮年,又觉得自己有混身本事,故而另谋出路。事业心和情感,男人更在乎前者,因为男人觉得有了前者,后者便无缺。男人看不到希望时,是可以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 “不对吧,有阿秋在,就算林董去世后他们一无所有,恩爱夫妻,同心协力,难道说还不能拼搏出一条幸福路?” “要是汪朝和当时二十多岁,他就会像你说的这么做,可他快四十的人,没有这耐心。生死荣辱兴衰他都见过了,知道在这个世界要活得像样点,就得无毒不丈夫,唉,一句话,他是个武夫,为了他自己认为的希望,铤而走险。” 素素的目光从我脸上掠过,随之低落在自己的酒杯里,试探性的低声说道:“二哥,以你这样分析,男人岂不都不可靠?然世间白头到老的有情人也不少,麦子,麦子不和我好,是因为我的生活让他看不到希望。” 在李木评价汪朝和时,我就知道素素会拿我做例比,她不是不相信我,也不是怕我如汪朝和一样狼子野心,她想知道我为何爱她却远着她。 李木微笑着看看我:“这问题,该有解时自然会解,素素,我送你一句《金刚经》中的话:凡事太急,缘分势必早尽。你记住就行,今晚要想把酒天明,最好别扯你们的纠葛。我的意思,可以聊,别深究,行吗?” 素素点点头,嘴里嘀咕着:“啊,凡事太急,缘分势必早尽,哦,这样啊!” 李木替我解围,正好我敬他一杯酒,这温暖醇香的黄酒,让窗外的风雪也变得多情迷离了。 素素起身勺酒,轻声说道:“男人因野心而反叛,那女人呢?秀秀,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她自己害死了自己的老公和女儿,她和老公算是久历江湖,难道说看不穿阿东那样明显的坏人吗?” 秀秀和素素是两种不同世界的女人,素素心中的伤,是她执着于父母亲的死因,以至于荒芜自己这么多年,父母给她留下一份遗产,虽不多,也可支撑她活好长一段世间,不愁衣食住行。 秀秀不一样,她跟着黑蟒仔混迹江湖,居无定所,今天吃饱,不知明天有没有得吃,真正是身似浮萍,满心苍凉,可又似乎看不到别的出路,爱着,苦苦坚持着。机缘凑巧,佛爷反叛了,北仔冤死牢狱,他们夫妻不得已跟了我,日子却从此过得风生水起,女儿也能上公立学校上学。 幸福有了,可幸福总是摸不到顶的,人心难足,都想摸着幸福的顶,秀秀也想着让自己的生命更加辉煌,就那么一瞬间的贪心和奢望,如打开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地狱之门,恶魔随之而来,自食恶果,悔不当初。 李木对我的言论并无补充,只叹息一声,道一声“阿弥陀佛”。 我故意‘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拿素素做例比:“素素,你现在是衣食无忧了,可这咖啡馆终究不能挣到大钱,不说别的,就这西湖边,楼外楼可以在西湖捕鱼,就这份殊荣做对比,心里不是空落落吗?……” 我话还没说完,素素黑眼珠直往上翻,瘪瘪嘴:“你是吃了疑心丸子长大的吗?什么殊荣不殊荣,在你心中,我不如梁风书有担当又贤德,不如小语出生高贵又一往情深,还不如娇妹英姿飒爽又一心一意,林董我就更没法比了。我这么一无是处,你当初就让我死了多干净啊!” 一席话,炝得我百口莫辩。 李木叹息一声:“唉,此一时彼一时,谁的青春不荒唐?更何况麦子少年背井离乡,那时的治安可比现在差不只多少倍,人在异乡,举目无亲,城市如炼狱。素素啊,也不是我帮着麦子辩解,他的任何一个巧合不偏向他,早已埋骨异乡,那里还有今日之会?” 素素低头不言。 李木又说道:“素素,你也宽心吧,麦子我还不知道他吗?你要在他心中没有足够分量,决不至于如此让他上心,麦子所爱,就是你这般温婉柔情的人,只不过啊,他怕了,怕让你受伤,这份心,你不知道?” 简简单单几句话,素素变得很开心,与我们碰杯:“麦子哥,有一点你没说,是忘了,还是在以后的里面说?娇妹让秋仔去易容成罗二娃,你们到江南至林董去世后你醉生梦死,这里两年时间,秋仔早已变成罗二娃,为何在你刚才的讲述中,一字也没提到他?” 我当然从没忘记过秋仔,对于秋仔,我得好好想想,他为何会在我的生命中有那样的一番事迹。 第685章 回家团聚 通往阳台的门开着,阵阵寒气袭进来,而我喜欢这种寒冷感,让我想起自己小时候的苦寒岁月,让我清晰地记起那些生命中一颗颗寒冷的心。人心本是温暖的,当面对利益时,没几个人的心还能留存温暖,必定胸膛里没法安装空调。 可能很多人不愿意想起自己落魄的模样,我算是个异类吧,愿意时时品味那些苦寒落魄的岁月,那些挣扎和披荆斩棘,仿佛那些岁月才是真实的。所历尽的那些繁华,回忆起来,总是如黄粱一梦。 人到不惑之年,青春连尾巴也没有了。尽管如今医疗突飞猛进,人类的平均寿命大幅提高,四十岁,好像还是很青壮的年纪,可我认为人到四十,无论身体多么健康,余下的日子,也只是为那真正青春时的梦想的延续,各显神通,决定青春时梦想的延伸长度与宽度。 我年少离家,命运为我铺展了一条多舛的人生轨迹,能活到四十岁,竟然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感。 时常在梦里醒来,看看自己还活着,都觉得有些不真实。我不是觉得自己活够了,人世间如此美好,百年千年谁又能觉得有够呢?我怕自己是别人的一个梦,虚幻的活着,等别人梦醒时,我连痕迹都不会留下。 当我在富春江边那家小旅馆从醉生梦死中明白过来时,第一个想法就是打电话给梁凤书,这是我生命中养成的习惯,她是我的女菩萨,她是我的智多星。 世间的事总是难以预料,不过半过月没联系,梁凤书他们已经离开高原,回到深圳。 就在我手机关机的第二天,小廖和阿华、耗子三人被捕,耗子当天深夜被放出,联系不上我,只好联系梁凤书。 当初梁凤书离开深圳时,指定小廖负责面包店、阿华负责步履酒吧、耗子负责统帐,这三人虽是混混出身,可有别于一般小混混。 小廖和阿华是战友,一起退伍,一起到深圳谋生,那时的深圳男的不好找工作,很多几千人的工厂,只得管理人员是男人,几千工人全是女的,他俩只好在一工地上作杂工,主要是凭借着两膀力气,扛钢管、推泥沙等等。 那时黑蟒仔还是北仔的保镖,一次跟着北仔去运输公司所属的工地上送工人工资,小廖正好推着一斗水泥路过,地上湿滑,一斗水泥侧翻,溅起的泥浆扑满北仔裤腿,北仔还没发话,手下小弟立刻抓过小廖就开打,小廖很能忍,抱头滚在地上没还击。 阿华在不远处看见小廖被打,俩人战友情深,阿华冲上前去拉起小廖,展开还击,没几下,把北仔的一干小弟全都打翻在地。 北仔好笼络身手好的人,一看这俩个工地上的杂工身手如此了得,不由得兴致盎然,让黑蟒仔出手试试他俩到底有多大本事。那时的黑蟒仔正值最颠覆的时候,他一出手,如平地惊雷,大杀四方。 几个回合下来,小廖和阿华虽然不敌黑蟒仔,却也能扛住黑蟒仔的攻击。北仔很是高兴,让小廖和阿华跟了黑蟒仔。 北仔死于牢狱,黑蟒仔带着小廖和阿华等小弟跟了我,时常接受梁凤书的叮嘱和开导,加上他们身上的‘匪气’不浓,接受‘一步一个脚印’的理念,得以生活稳定,对我和梁凤书感恩戴德,做事兢兢业业。 耗子在警校打断教官一条胳膊被开除,后经人介绍,跟着阿虎混,还是阿虎最信任的‘军师’,曾陪着阿虎与我一起出生入死,在诱捕断手兄弟时,在大雨中舍生忘死相拼。阿虎死后,他的小弟们作鸟兽散,只有耗子到家里来找我,求我给他一条路走。 耗子做事谨慎细致而有谋略,该冲锋时又能一马当先,黑蟒仔死后,我和梁凤书最信任他和庞枫,而且耗子算是我的心腹。 就在我手机关机的第二天晚上,有一帮小混混在步履酒吧借酒闹事。以常理,道上都知道步履酒吧是我的,而且肖志程有股份,没人敢故意找茬。 我和梁凤书都不在,耗子、小廖和阿华只得驱逐闹事的混混,小廖和阿华也没故意打他们,却见了血,对方报警,全都抓进去。 耗子当时在拢帐,没动手,当天夜里放出来,立刻给梁凤书打电话,说派出所一下变得‘六亲不认’,扣下了小廖和阿华,要追究刑事责任。 梁凤书知道,林迪薇已经去世,我又拒绝了老昆,一旦面包店和步履酒吧不能保住,我们便没了收入。她第二天带着贡布经两次转机,深夜抵达深圳,却没联系到曹舵或者肖志程,只好亲自去派出所把小廖和阿华保释出来。 梁凤书走后第二天,庞枫、怀孕在身的秀秀、露露、肖玲玲,还有露露一岁多的儿子,开车从雪域高原出发,冒着天寒地冻,连续行车,车里睡,车里吃,轮换着开车,十天后到达深圳。 贡布那新建的家,交给了他的一个族亲帮忙看守。 电话中,梁凤书分析说,感觉是有人逼迫我们必须回家,而且肖志程和曹舵一直没再联系她,只有已经混得风生水起的波仔到家里拜访。 我是心急如焚,马上赶回去。 大年三十,回到阔别两年的深圳,城市空寂无人,以往车水马龙的街道难见到车辆,年关里,这座城市又处于被世人短暂抛弃的‘荒城’。 还没进家门,就听见露露扯着嗓子喊:“兔崽子,你给我把杯子放下,你大舅马上就到家了,打肿你的手。” 庞枫和肖玲玲开车到机场接的我和平措,听了露露无奈似的喊叫,他们也笑起来,肖玲玲把住门,故意带着挑拨离间的语气说道:“哥,你没见贡布这儿子,他却天天听到你名号,露露总是用你吓唬他。” 拉门进去,见一孩子把一个玻璃杯抱在怀里,躲到露露腿边,瞪着清澈明亮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好似要开始研究我。 露露蹲下去揽着孩子,指着我说道:“宝贝,快叫大舅,他是妈妈的大哥,快叫啊!” 孩子张张嘴,撇开露露,丢下玻璃杯,绕开我,风风火火往厨房跑,奶声奶气地高声喊着:“干妈,干妈……” 梁凤书围着围裙,抱着孩子出来,泪眼婆娑地看着我:“宝贝乖,不怕,不怕,他是你大舅啊!” 孩子伸手给梁凤书擦眼泪,又望着露露说道:“妈妈,干妈怎么哭啦?” “就你兔崽子闹的。”露露从梁凤书手里接过孩子,笑嘻嘻说道:“哥,嫂子,你们好久没见了,回房间好好絮絮去,饭菜好了叫你们。” 第686章 爱情的宽度 两年不见,这不是小别,我和梁凤书都是久别重逢的感觉,这甚至是意料之外的重逢。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江湖凶险,还能回到家里,实属万幸,甚至说是侥幸,所以她看见我的第一眼便是泪水奔涌而出。 所有的思恋,化作一场暴风骤雨般的缠绵,没有什么比这实际行动更能表达,这我这两年对梁凤书的思恋。 梁凤书检查我的每一寸肌肤,看着我两手心的刀疤,又是泪水涟涟。 她的泪水也不仅仅是因为我的伤,我知道,她开始害怕了。强大的敌人还在,而我们的靠山已经埋入黄土。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是会有些狂妄的,我以为,就算林迪薇去世,我遵纪守法,谁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可不到一个月,就有人让我知道了没有靠山是没资格享受富裕日子的。 除小语还活着的事梁凤书不知道,其它事情她全知道,我们又像从前一样,相依在窗前的沙发里,她开始为我分析可能出现的恶果。 拒绝老昆,就是拒绝洪培忠,以洪培忠的权位,曹舵、肖志程在他面前都属于小虾米,但曹舵、肖志程乐意为洪培忠效‘犬马之劳’,因为那是他们平步青云的捷径。 人心真是世间最变幻莫测的,曹舵、肖志程都曾与我称兄道弟、出生入死,只因为我拒绝了洪培忠,我和他们之间马上就有了不可逾越的界线。我理解他们,可太决绝,我和梁凤书都清楚,阿华他们三人被抓,只是有人给我们最轻微的提醒,如果我们固执己见,随之而来的将是灾祸连连。 摆在眼前只两条路,要么给洪培忠做鹰犬,要么放弃在这城市所拥有的一切,我们都还年轻,怎么甘心放弃七年奋斗所得。还有一层恐惧,担心梁凤书家里受到我们连累。 很多人可能觉得我的清高很是莫名其妙,试想,洪培忠这样的大树,是无数人梦寐以求都想依靠的,而我装什么十三呢?要不就是真有病。也只有我身边最亲近的几个人理解我的选择,因为他们知道,我靠上齐家这几年,至少十次以上从鬼门关爬回来,因为说不清楚的阴差阳错,所以我还活着,要是其中一次运气不够好,我都早已做了这异乡的孤魂野鬼。 没拥有过的人,千方百计想拥有,一旦拥有,可能万劫不复。 我和梁凤书都想不明白,为何洪培忠一定要我参与他所谓的为民除害,所谓佛爷还有一批重大古董要偷运出境,也不是非我不能阻止。我和梁凤书能想到的,一旦加入洪培忠的行动,必然比从前更危险,好运气不可能总是眷顾我,我还想活着。 至于佛爷还会不会继续报复我,我和梁凤书也想得明白,林迪薇已死,齐家势力全然没有了,以我们对佛爷的了解,我已经没有他报复的价值。至于他妻儿、孙子的死,帐不应该算在我头上,我不过齐家一个走狗而已,在道上混,应该有起码的默契,他是道上的老前辈,我和梁凤书都认为他应该有这默契。 进退两难的处境,只有我和梁凤书两人商量,不敢给任何人提及。 回到阔别两年的家,心里莫名地不舍,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这种不舍是因为怕失去。 人未老,正青春,十年激荡,使得自己的心未老先衰,看着满坑满谷的家,第一次想安稳下来,想静静地缩在角落里看看书,想和梁凤书依在窗前说情话,就像我们刚来到这座城市那样。 家里真是被填满了,林迪薇那南山别墅里的东西像是全搬过来了。大件的家具堆放在花园角落里,用防雨布仔仔细细地包裹过。地下室本是给贡布他们的练功室,现在也全被南山别墅搬过来的东西摆满。 楼梯上,书房里,博古架上,就像被南山别墅的东西重新装饰了一番,凤书楼里处处透露着林迪薇的气息,还有小语的旧影。 看着满满的家,脑海里突然涌出一个想法:难道说林迪薇当初把这些东西全放家里来,有她别的意图,是想我永不忘记她吗? 走进书房里,完全变了模样,地上铺着小语从前最爱的那张名贵地毯,那张彰显着浓郁草原风的手工绣花帷幔画挂在窗边,窗前从前的沙发已经不知去向,取而代之的是我和小语经常缠绵过的那架檀木白玉边的罗汉床,书架旁的诸多摆件都是从前南山别墅的东西。 我有些迷离仿佛,走到窗前,轻触那熟悉的罗汉床,仿佛还有昔日的温度。 梁凤书毫不避讳,缓缓在罗汉床上坐下来,用手抚摸着柔软细腻的垫子面,轻声说道:“老公,有人告诉我,小语没有死,她现在就在富春江边那庭院里。” 我的脑子嗡嗡响,刚想说些什么,梁凤书伸手拉我坐下来,看着窗外:“你什么都不用解释,回来了,你就是我老公,从前到现在没变过。我理解那种情谊,小语不是坏人,她从前有显赫的家世,应该是个自爱的人。告诉我这消息的人想让我们相互猜忌吧。” “老婆……”不知为何,我有些想哭,或许因为思恋,或许因为梁凤书对我的包容。 她把我的手拉过去,枕着我的手趴着,细声说道:“没有齐家,也许没有我们今日的富裕。林董走了,你一定很伤心,小语更伤心,唉,我也为她们伤心啊。我只见过林董一次,却有早已熟悉之感,或许我和她上辈子有过交集,她却离开了这个世界,她还那样年轻哦。” 我想问谁告诉她小语还活着的,想想,还是没说出口,不用问,一定是肖志程他们让人传的话。 两年没见,她似乎有许多话要说,说的却都是别人。 “我听说小语已经哑了,眼睛也看不见了,唉,为什么会这样呢?人生真是琢磨不透啊!” 听她的语气很是惋惜,我心里也就踏实一些。 “仔细想想,林董对你真是好,搬家里来的这些东西,值好几套我们这房子的钱。年后我们卖掉一些,你给小语把钱寄过去吧,我想,她不能没有钱,她是富贵中长大的人,如今无依无靠,我们应该要照顾她,算是报答齐家对我们的恩情吧。” 第687章 再度陷入迷茫 我想,梁凤书或许能感知一些我和小语的情谊,但她把不愿面对的画面删除了,她对我的包容,使得我愧疚更深,爱也更浓。 “昨天波仔来家里拜访,送来些红酒和雪茄,还给露露儿子一个红包。” 不知谁帮了波仔,他进去没多久就被放了出来,这两年时间,波仔混得风生水起,江湖上说他找到了自己的靠山,一向通达消息的江湖,却对波仔的靠山是谁毫无音讯。 “波仔?老婆,我们还是离这些人远一点好,你肯定比我更清楚,是有人逼我们回来。以我推想,以后,与我们为敌的未必是佛爷。” 她一下高兴起来,神采飞扬地看着我:“老公,有的话,以前林董还在,我没说,必定你是为她办事的。我觉得啊,佛爷与我们还是有情谊的,两年来,他没有去为难过我家里,以他的势力,是可以做到的。” “可是,你知道的,佛爷老婆、儿子、孙子都被杀了,他能不怪罪于我吗?” “嗯,他也是晚节不保,可是,我想,以佛爷对这个世界的阅历,他知道,你不过是听命于林董,为了生活而已。况且,他的家人并不是你杀的,你也没这能力。如今林董已死,你和佛爷该是没有恩怨了。” 听她这样说,我也有些感怀,想当初佛爷对我百般关照,就算是当初他派青子来找我谈判时,仔细回想起来,也未必真想让我死。可转念一想,佛爷这样的人心中有情谊吗? “我不答应老昆,也是这个考量,我想,林董已逝,我和佛爷的恩怨该结束了,可是,结束得了吗?你认为佛爷还会报复小语吗?” “不会,佛爷能名重江湖,是有道理的,他不至于为难一个瞎子,而且还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姑娘,他要没这道义,道上不会这么尊重他。” “可是我离开时,记得老谢说过,他们要继续为齐家报仇。” 梁凤书眨巴眨巴眼睛,似乎也有些迷茫:“唉,这中间复杂了,他们的仇怨,我们还是别参与的好。小语我们可以照顾,这是我们与林董的情谊,至于他们的恩怨,我们就别参与的好。” “嗯,听老婆的。” “你知道吗,昨天波仔来时,说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道上传言,佛爷手上有一个春秋时代的大鼎,价值连城,多方势力急于据为己有,最希望尽快夺到手的,是洪培忠。” “啊,他不是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国家宝藏不外流吗?”我捧起她的脸:“不对啊,波仔传这样的消息,分明是他偏向佛爷,难不成他真正变成佛爷的人啦?” 见我有些激动,梁凤书温柔地恨我一眼,起身去倒水,嘴里说道:“这也很正常吧,齐家的势力再也没有了,道上谁不倒向佛爷呢?” “老婆,听你这口气,我们也要倒向佛爷?” “看你说的,我们怎么叫倒向佛爷呢?佛爷可是我们的伯乐啊。”她把水递给我,在罗汉床上与我相对而坐:“我觉得啊,我们现在该是自立的时候了,如果非得要选择,我们站在道义一边。你是知道的“贼来如梳,兵来如篦,官来如剔”,洪培忠那样的人,比佛爷更狠毒千百倍,我们可不能入他的瓮。” 听梁凤书这些话,她心中分明已经有了主张。 我迷惑了:“洪培忠如果为我准备好了瓮,如何能避得开呢?” “这就是了,道上我们不怕,不说你我,就是耗子和庞枫,在道上的资格也比波仔老,道上还是要给个面子的。我们不为非作歹,不陷入道上的利益争斗,我们也不怕道上的牛鬼蛇神。我们需要提防的,是洪培忠这样的人。” 说着,梁凤书双手托着脸,有些无精打彩,软绵绵地说道:“性洪的想要利用你对付佛爷,这是他的目的,我们决不能上当。看清这目的,也就没那么难防。” “老婆,你想过没有,汪朝和都会因为钱而背叛,洪培忠真要算计我,小廖,阿华,能比汪朝和更好吗?” “是啊,这个事我还要仔细想想,目前来看,至少耗子和庞枫不会反叛我们。小廖和阿华,唉,我要再想想。我想啊,年后我们的店估计都得被查封,就从消防和卫生方面,就能难住我们,所以,我打算年后初三就贴转让,能转多少钱无所谓。” “你和庞枫、秀秀商量过啦?” “对,道理都明白,他们夫妻也不反对。” “那我们可就没有收入了哦。” “没办法啊,命比钱重要。老公,我们把林董这些东西该卖的卖些,能支撑生活,避过这场争斗再作打算,你看行吗?” “我都听你的。” “老公,我们可得步步小心啊。要以从前,今天是除夕,肖志程和曹舵怎么也该和你通电话的。人走茶凉啊,他们从来就没看起过我们,林董不在了,他们肯定已经倒向洪培忠。” “是啊,与犯法沾边的事一点不能做,看他们怎么为难我们。唉,这些狗日的吃人不吐骨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感觉真难受啊!” “所以我们要把射向我的箭避开,给他们些假希望,势力不如他们,脑子可得走到他们前面。” “老婆,你的意思是……” 说道紧要处,梁凤书起身来,依偎着我:“我们把店转出去,放出话去,是因为害怕佛爷报复。我想,佛爷能看懂我们的意图的。开年后,再低声下气去拜访曹舵和肖志程,漏个假消息给他,就说佛爷可能从云南那边把东西运出境,把视线转移走。” “杰瑞和碧颜呢?” “你刚回来,事情慢慢来,这城市太过魔幻,每天都不一样。谁能想得到呢,南山出了个罗二娃,耗子说是一年多以前。这个罗二娃突然就有钱了,在南山投资一个咖啡馆,生意也不好,但每天照常营业,真是奇怪,杰瑞和碧颜去罗二娃咖啡馆上班了。” 我知道,罗二娃就是秋仔,这个秘密只有我和娇妹知道,而娇妹已经生死未卜。 “这我也听说过,我的意思是,杰瑞和碧颜身手极好,我们要多拉拢他们。” “老公,不用拉拢,当初娇妹遣散她手下时,是我们收留了他们夫妻,怎么也该有点情谊吧。年后,年后你去看看,走吧,该吃晚饭了,估计大家都等睡啦,哈哈哈。” 第688章 又是异乡除夕夜 晚饭时分,其乐融融,又相聚一处,当然高兴万分,就好像从此每天都能乐逍遥。 耗子早已买好烟花,晚饭以后,大家兴高采烈地扛着烟花往滨海大道外的海边去,贡布儿子更是如出圈的野马,咿咿呀呀欢叫着往小区后门奔跑。 夜风飕飕,又是一年最冷的时候,相比杭州大雪天,虽说不上冷,但更湿寒。梁凤书她们刚从雪域高原回来不久,对寒冷更是有了别样的理解。 看着那些夜空里我们亲自点燃的那些烟火,流光溢彩之中,烧尽的仿佛是我们自己的青春。 “唉,十年啦!老婆,委屈你啰,十年,弹指一挥间,我还不能给你安稳的生活,惭愧啊!” 梁凤书仰着头,目光盯着那些夜空里的烟火,长吁一声,似要发表什么感慨。 肖玲玲抢着大声说道:“麦子哥,在雪域时,嫂子也时常这样感叹,嫂子说啊,把你带到这里来,让你过的都是出生入死的日子,她感觉很是对不起你呢。” 梁凤书紧紧抱着我的胳膊,瞥一瞥肖玲玲:“瞎说八道,我哪有经常感叹?我们这些人,还有谁对不起谁吗?唉,要说对不起,小芬,麦子,明后天我们上山去拜祭小芬和黑哥他们吧?” “去,当然要去,还有耀仔、北仔、阿辉他们,一起祭拜。老婆,十年过去了,你还是从前那么漂亮,怎么就不见老呢?” “平措,别由着他跑太远!”露露望着平措和孩子大喊一声,回头来拉着梁凤书的手,伸头看看我:“时间真快啊,哥不说,我都想不起已经过去十年,要是小芬还在,我们这十年可以说……” 梁凤书恨露露一眼,看看庞枫和大腹便便的秀秀,低声说道:“别说这些,大过年的,往好的想吧。” 庞枫陪着秀秀,正在空地上烧纸焚香,是祭拜黑蟒仔。 小廖留在家里看守,耗子和阿华依然保持警戒状态,梁凤书对他俩人说道:“有你哥在,道上的人还能镇得住,轻松些。耗子、阿华,今年的分红比去年少很多,你们家里人也有些埋怨吧?初二以后,让你们哥出钱,买些礼物回家去,安慰安慰。” 耗子马上大声笑说道:“没有比跟着哥和嫂子混更好了,我们家里人都高兴得很呢,哥和嫂子千万别赶我们兄弟走啊!” 阿华把烟拿出来,点上递给我,调笑道:“耗子,你狗日的尽乱说,大嫂一番好意,怎么会赶我们走呢。回头看看,道上起起落落,唯有我们哥屹立不倒,这也是我们的福气,要跟错人,我们早……早……,不吉利的话不说了,总之,我们兄弟们是跟对了人。” 贡布拿着两支点燃的香,分别递给我和梁凤书:“哥,嫂子,这两箱最大的烟火,你们点。” 我和梁凤书接过香,手拉着手上前去。 梁凤书望着夜空中的流光溢彩,感慨说道:“麦子,还记得吗,也是除夕夜,二哥在时,你背着我,他背着依依,在街上放礼花,尽情奔跑。我们那时毫无防备,也不怕有人加害我们,哦,对了,二哥联系你了吗?” 我们还没有老,却已经总是回望从前。 又是一个除夕夜,异乡的第十个除夕夜,我们漂泊在异乡,却都好像没有了浓浓的乡愁。 现实的残酷,深陷利益的漩涡,平凡的出生,故乡、亲人都不能给我们丝毫帮助,对故乡的眷恋,对亲情的思恋,各自压在自己的心底。 在孤寂冷清的滨海路四望,在微寒海风拂面中缓步前行。手紧紧拽在一起,所有的爱,所有的情谊,所有的温暖,在异乡汇聚成生命中的璀璨。 “唉,爷爷去年走了后,奶奶的身体一直不好,爷爷走时我都没回家,年后我们要回去看看,你帮我想想,怎么回去合适。” “老婆,十年了,我这个女婿真是不合格啊!以后我们不再受制于人,你家离这里并不远,我们多回去,你做一个好女儿,我也做一个好女婿。” 梁凤书停下脚步,拽着我,撒娇说道:“谁说你不是好女婿啦?只要我觉得好,你就是好女婿。况且,这些年给我家里也没少花钱,阿母每次在电话中都夸你呢,嗯,夸你有出息,常常感叹当初我爸不该那样对你。” 她显得很开心,回头看看不远处嬉戏的肖玲玲他们,神秘兮兮地说道:“老公,玲玲年纪也不小啦,新年的第一重任,我们要给玲玲寻一个意中人。” “这不好吧,平措死心塌地地爱着她,她又不领情,这些年了,她也没看上过谁,我们怎么好做主?另外找人,平措会不高兴的。上次你们回玲玲家时,他爸有没有不高兴?” “没有,肖叔叔很开明,他说我们第一次回家他就看出了,肖叔叔说只要玲玲跟着你,他就放心,不是夫妻也是兄妹,唉,当时听他这样一说,我很是愧疚,就好像我硬生生把你抢走了似的……” 说着,她对我摆出怒目而视的姿态:“麦子,玲玲看不上别人,是不是因为还爱着你?这可不行喔,我说过,什么都可以让,唯独这事不行。” 我赶忙紧紧抱住她:“大过年的,不要这样,老婆,你是我的女菩萨,情人、老婆、红颜知己,全都是你一个人,不会有别人。” 不由得要想起小语,这个除夕夜,她是什么光景呢?想不通小语为何要赶走我,这个谜团一直在心里萦绕,却也无可奈何。 她又温柔地笑了:“那你就想办法把玲玲嫁给平措吧,你不是鬼主意多得很吗?” 对于这种问题,一定要小心回答:“我哪有什么主意,一切都听老婆的,你怎么安排我都全力支持,还是老婆做主。” “我们回去吃汤圆吧,小崽子也该睡了,玲玲的事我来办。” 不知她又有什么鬼主意,我高兴答应。我知道,她一直希望肖玲玲能有归宿。 身在异乡太久,对过年已经没有当初那份难耐,只有淡淡的思念,思念远方,而思念的远方不一定是故乡。 时光在生活里撒上酸甜苦辣的调味料,‘每到佳节倍思亲’的伤感是没有实质意义,于我而言,更是如此,但思念很浓,这思恋是时光赐予的,摆脱不掉。 第689章 薄暮街头夫妻吵架 这城市无时不在变模样,就像青春正旺的发育期。 地铁已经在年底正两年前式投入使用。 有的地方真正拆,有的地方正在建,这是时代下城市的常态。 新年初一,午饭过后,阿华和小廖、耗子各自回家去了,梁凤书给他们放假半个月。 生活还要继续,人生就像一场历程,终点是死亡,在没到达终点前,无法停止跋涉。 咖啡馆在南山图书馆旁,这曾是我最爱来的地方,图书馆还是从前模样,茂密的小叶榕依然翠绿。 图书馆周围的店招却已经时移事迁,只两年,与我竟有仿如隔世之感。 想起李木曾说过,他曾从这图书馆总共借阅过几千本书,如果他还在这个城市,这里一定是他最爱的城市角落。 街道空空如也,不见行人,不见车辆。傍晚微冷的风,刮起落叶在寂静的空气中翻飞,我和梁凤书走在马路中间,就像是突然闯入荒芜的墓园。 一大早去梧桐山祭拜耀仔、阿虎、北仔等曾经的同路人,又去弘法寺祭拜李瞎子,本想邂逅那个神秘的身影,一无所获,人却有些疲倦了。 疲倦了,却不想回家,心中太多记挂,这些记挂不能对梁凤书说。当我执意要到南山图书馆周围走走时,梁凤书或许明白我心中的那些淤塞。 不是故意要装着惆怅万分,是为心中的歉意,略微惩罚自己。在这阖家团圆的新春佳节,我在异乡,我一穷二白从山村来到都市,能像样的活着,不在乎异乡不异乡。 小语呢?她也在异乡。我的脑海里始终萦绕着小语楚楚可怜的样子:她的眼瞎了,她哑巴了,她的孩子没了,她的家没了,最爱她的阿玛和姑姑也没了,富贵荣华也没了,连曾经与她海誓山盟的男人也不在身边,她是最可怜的人吧。 娇妹呢?雪儿呢?秋仔呢? 那些曾一起并肩作战的人呢?有的已经变成异乡的孤魂野鬼,活着的,在这新春佳节,又该是如何光景?他们会想起我来吗?…… 我开心不起来,也不想开心,我认为,我如果活得有丝毫开心,就是对那些记挂的人的侮辱,也是对我自己的侮辱。 街道是空的,路灯依然在薄暮中准时亮起。 梁凤书紧紧挽着我的手,跟着我蹀躞的脚步,有些怅然,幽声说道:“新年第一天,你话却少了,唉,我这个做老婆的有责任啊,回想起来,这十年,竟没让你有过真正安稳的一天。” “你我之间还需要说这些吗?” 她猛然拉住我蠕动的脚步,很是认真地盯着我,大声说道:“要,就是要说。你这次回来,何曾真正开心笑过?” “唉……” “你别唉,你的心思我能不知道?大年初一来这里干吗?图书馆可不开门,再说了,如今家里书堆成山,还需要来这里吗?你为何要这么急于见杰瑞和碧颜?难道说我这个老婆已经不值得你交心啦?” 噼里啪啦的问题塞进我的耳朵,看着她湿了眼眶,我又很是不忍,忙揽着她安慰说:“你知道的,这里最无聊的就是过年时节,满城关门闭户,能去哪里呢?” “为何是来这里?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让那些仇怨、纠葛随着林董的去世而离开我们。你想见杰瑞,是因为娇妹,为何要不承认呢?” 我回头看看远远跟着的贡布,背着风点上一支烟,迎着晚风吐出青烟,胸中的悲依然凝聚。 “老婆,你别生气,大年初一不能生气。来这里,是因为我确实想见杰瑞问些事情,他们夫妻为何选择在这咖啡馆落脚,娇妹她们已经消失两年,他们夫妻在等什么呢?” 我的这些话当然是违心的,只为唐筛她。 违心的话逃不过她的审视,梁凤书恶狠狠瞪我一眼,嘟嘟囔囔说道:“好啊,你现在跟我也不说老实话啦。昨晚我给你说过的,道上传言,佛爷把他家人的遇害算在老洪和娇妹头上,无论杰瑞和碧颜有什么目的,他们肯定还是娇妹的人,你就不能远离他们吗?” 一直以来,我对梁凤书有种超越一切的尊重,依然有些愤怒了,低声咆哮道:“江湖传言,江湖传言,你以前何曾在意过江湖传言?还有啊,从我们昨天见面到现在,你说了多少佛爷的好话,你自己不知道吗?你跟我交心吗?” 梁凤书一把揪住我的胸口,狠狠地把我顶到围墙上,如怒目金刚一样看着我,两个黑眼珠如无头苍蝇一样在眼眶里窜,半晌才柔中带怒地说道:“回家去说,说清楚。” 好在街上没人,不然大家以为我这个青壮年,正被一个女人拦路拷问。 我不能对梁凤书动粗,从没有过,这样的争吵,也是第一次。我扭扭身子,从兜里拿出烟和打火机,把脑袋撇到一边,慢悠悠地点上烟:“我现在不想回家,要回你回去,等我晚上回去再说。” 梁凤书松开揪住的手,扭头四下打量一番,一边为我整理衣服,一边柔中带刚地说:“麦子,我们都是体面人,别在这里跟我吵,走,回家去。” “不,你自己回去。” “你非得要现在去见杰瑞和碧颜?有什么意义?为何就不能先和我说说?” “为何要先跟你说?有什么意义?你的事都跟我说吗?” 梁凤书愣了瞬间,朝着远处的贡布大喊道:“贡布,你过来。”随后对我低声问道:“是贡布和你说了什么吗?” “他有什么不能跟我说吗?” 这是最冷的时节,天空笼罩着一层灰白色,落日隐隐约约。 贡布身穿一件白色长袖体血衫,站在晚风里,体血衫迎风紧贴在他的身上,勾勒出健硕的轮廓,他丝毫没感觉到寒凉。 两年前在深圳分别时,贡布和平措约定不再剪发,两年来,头发已经长过肩头,露露每天都给他编一个粗辫子在脑后,加上他已经蓄起的上唇八字胡须,整个人显得刚毅而成熟了,面相也呈现西域之貌。 贡布扭扭捏捏走过来,站在几步之外,吞吞吐吐说道:“嫂子,是我在山上时说了……” 第690章 祭亡魂 论江湖 我担心梁凤书为难贡布,马上接过贡布的话,略微拔高些声调地说道:“老婆,怎么?贡布需要隐瞒我什么呢?” 想是傍晚的风更寒凉了,梁凤书皱皱眉头,把卡其色长风衣扣起来,轻轻挽起腰带,手抱在腰间,长叹一声,向着贡布苦笑道:“贡布,我不怪你,我知道,你见着面时一定会告诉他的。你曾对天地起誓嘛,绝不背叛和欺骗你麦子哥,挺好的。” 说着,梁凤书侧头看着我,脸上挂着冷冷的笑:“你是因为这个事,故意要在现在和我闹?” 我假装不懂,其实也真不知道什么。 初一要起早,吃过汤圆,早早开车去梧桐山。因新年初一到弘法寺祈福的人太多,不能走正门,我们开车从梧桐山东面上山,绝对首先到山顶祭拜耀仔他们。 山顶萧瑟的风里,持续不断地回响着西面半山腰上弘法寺里的鞭炮声,那些鞭炮的硝烟,随着风飘上山顶来,在空气中弥漫开异乡别人的惬意。 已经两年未曾来这里祭拜,特意带了几瓶好酒来。眺望繁华的高楼密林,心中无限感慨,丢下烟,转入树林中,去那断崖边的雷击树下看望这些异乡的孤魂野鬼,这些孤魂野鬼活着时,曾和我并肩前行过。 “如果我也忘记了他们,还会有谁记得他们呢?”我把酒倒向树下,随口感叹着。 “听见没有,老大这是在教育我们,人要义气。看看当今这世道,有几人还有我们老大这样的义气?唉,已经绝种了。拜,快拜,这里埋着的都是我们前辈。”耗子从来就一副不正经的样子,一边往树下倒酒,一边调侃着。 平措、庞枫在山顶陪着梁凤书和肖玲玲、露露、秀秀,还有孩子。阿华仰头往山顶瞄瞄,仿佛目光能穿过那些茂密的枝桠似的,躬身靠在树上,点上几支烟,一一递给我们,感叹起来。 “唉,耗子,要论江湖资历的话,你还该排在我和小廖后面。我们老大当然是和地下的耀仔同辈,十年前就是江湖的小舵爷。当然,这里地上地下,北仔资历最老,唉,可惜命不长啊……” 十年前,我还只是依附着耀仔求生存,那些极端压抑的日子,变成了今天别人高看我的资本。 阿华还没感叹完,耗子毫不客气地怼他:“在老大面前提劲儿?北仔资历是老,你和小廖跟过他,不代表你们资历也老。再说了,现在可是我们麦哥在祭拜他们,活着的才有资格论资排辈,地下的嘛,只能是传说。” “怎么是传说呢?”阿华很是不服气,呼啦啦说道:“我没有不尊重麦哥的意思,也不敢。但这地下埋的确实是我和小廖曾经老大,麦哥知道,北仔以前活着时可真是八面威风,老严和耀仔也忌惮他几分,怎么只是传说呢?那时你还是跟阿虎的,阿虎那时在江湖上还寂寂无名,靠打黑拳为生,是吧?哈哈哈。” “你光荣吗?看这地下埋的,北仔和黑蟒仔以前都是你哥,你不会是个扫把星吧?哈哈哈。” 小廖一向是受气包类型,性格也内向,任劳任怨地听从安排做事情,甚少与人聊闲话。他不理会阿华和小廖的闲扯,在我指定的地方挖好一个坑,用手对着我和平措带回来的王朝和的骨灰盒比了比:“老大,可以了。” 埋下汪朝和的骨灰盒,遂想起阿秋的哀怨,想起阿秋,就不能不想起此时正和她一起的小语,心中不免感慨万千:“兄弟们也别比来比去,除了汪队,我们和地里的这些人,曾经都是跟佛爷的,可佛爷还能记得他们吗?” 阿华若有所悟:“都是跟佛爷的,是哦,我们老大是目前江湖上少有曾和佛爷深交过的人,就凭这一点,麦哥也是这道上的前辈。我以前的北老大在佛爷面前,也远远不如麦哥在佛爷面前好使。十年啊,如今那些新冒出来的青葱仔,那里知道这些江湖渊源哦!” 阿华放下铁锹,拍拍手,继续说道:“老大,你知道吗,不只是波仔突然成就了福田这一方大山头,这半年突然冒出不少大哥,沙头角的李发平,外号‘李货佬’,中英街、盐田沿海,所有来往货物都得给他见礼;罗湖称得上大哥级别的人有:东门陈家兄弟、水贝的伟哥、红湖的北佬帮杰仔、汽车站的川帮勇哥;南山这边:沙河有九哥、科技园刀疤、大冲麻仔、南头大虎、蛇口飞仔。福田这块虽然波仔独大,但车公庙的强子、皇岗的龙哥也都不鸟他。如今道上没有当初佛爷一般的人物,各自为阵,也都有正规生意充当门面,都是青年企业家风范,却依然是黑社会的作风。麦哥,我们是不是快被这些个后生仔不放在眼里了?” 说起道上情况,耗子如数家珍,像是要撩拨起我的雄心壮志。 耗子手捧着泥巴,给汪朝和无丘的墓地做最后夯实抹平,对阿华的话颇为不屑:“你说的这些所谓的大哥,都是披着生意皮的废材混混,信不信,一两年内,一半以上要进去,要不就和黑蟒哥一个结局。” 我想,黑蟒仔并非真正死于江湖争斗,他是死于自己女人的那一点点无知的妄想。当然,这也是江湖杀机之一,可终究是死得不够英雄。 耗子起身伸伸懒腰,撅起嘴让小廖给点上一支烟,看看正兴奋的阿华:“自己没本事,没根基,给别人当抢使,还真以为自己是大哥了,不可笑吗?” 阿华一副委屈的模样:“什么意思?告诫我吗?我难道会羡慕他们?我跟的可是道上真正的一匹哥,继佛爷后唯一道上都尊重的大哥,我们的麦哥。狗日的耗子,你敢映射我。” 耗子绕着树躲开阿华,感叹说:“论年纪,麦哥比我还小两岁多,论气魄、胆量、义气、本事,我们都确实不如麦哥,活该麦哥是老大。不说别的,每年来这里祭拜,对耀仔、阿辉、北仔、黑哥这份心,道上谁能有?” 我从小在闭塞的偏远山村长大,又跟着李瞎子学卜卦算命多年,我确实有些迷信。 在我的心中,总觉得这些曾和我并肩前进过的人,死后不该忘记他们,况且他们临终前都曾对我有过寄托,我要不每年祭拜他们,他们真正成了这异乡的野鬼,可能也不会让我好过。 第691章 妻子的秘密 吸着烟,看着枯枝败叶覆盖下的这片土地,不能不想起他们活着时的模样,嚣张跋扈、趾高气扬、八面威风。汪朝和临终时的模样最是深刻,他匍匐在自己的鲜血里,就那样死在我眼前。 贡布盘腿坐在汪朝和墓地旁,念诵一阵经文,站起来,打断我和耗子、阿华的感叹:“哥,汪队生前常说腰痛,去拔些鸡骨草栽在他墓地上吧。” 贡布的话让我们茫然不解。 小廖踌躇着看看我,目光开始在林中寻找起来:“我去吧,鸡骨草要往下一些才有,经常流水的地方多。” 贡布马上阻止小廖:“还是让哥自己去拔吧,必定是他和汪队的情谊。” 见贡布眼神,我明白过来:“好,我去拔,唉,汪队哦,我也就还能为你做这最后一件事了。” 我正要往断崖下跳,耗子一把薅住我:“老大,别信贡布的,谁知道这林中有没有埋伏,要为这事出岔子,可划不来啊。” 阿华嘻嘻一笑:“耗子,你狗日可别乱表忠心,难不说贡布会害老大?” 耗子回头,对着阿华恶狠狠地说道:“你个扑街,不知道老大曾在这山上有过两场生死之战吗?哦,不对,是三场。” 贡布闷闷说道:“耗子说得在理,你们守着,我陪哥去。” 我配合贡布:“对,你们守着,在我回来之前,千万别离开,汪队刚下葬,需得我回来撒米后才算完。” 连蹦带跳,在密林中往下窜百来米,在干涸的溪流道边寻找鸡骨草。 贡布借此告诉我,我陪着林迪薇到江南后,他们一行人先到肖玲玲老家,一路上非常谨慎,担心遭到佛爷派的人的伏击。 出省之前还好,有耗子他们一路护送,进入广西后,耗子他们回去了,贡布和庞枫神经绷得更紧,因为他们两个要保护三个女人,其中露露还身怀六甲。然什么也没发生,路也别我们前些年开车回家好很多了,很是顺利到达肖玲玲家。 从肖玲玲家往贡布在高原的故乡途中,大约走了一半路程,在荒凉的川西高原,刚出巴塘县城不久,贡布发现被两辆豪华越野车跟上了,一行人顿时感到情势变得十分危机。 那时的川西高原,全是土路,路在峡谷中与高崖边来回切换,蜿蜒曲折,又因高原缺氧,车速难以超过六十码。 沿途荒凉萧瑟,除少量的过往车辆,广阔无垠的高原难以见到人烟,大部分时间手机没有信号,一旦遇到危险,很可能落入求救无门的境地。 贡布和平措在幼小时就被人掳到国外,他们兄弟已经离开故园十几年,再次在高原行进,贡布与梁凤书他们第一次到高原的人一样,很是陌生。 路只有一条,不是前进就是掉头折还,突然出现的两辆越野车远远地跟着,随走随停,似乎在等待下手的机会。 贡布说,自从发现被越野车跟踪后,他们几个全都窒息一般的紧张。经过那么多次江湖搏杀,都知道,跟踪的两辆车上最少有七八个人,又是有备而来,一旦发动攻击,贡布和庞枫拼死一战,也难以保护几个女人的安全。 梁凤书灵机一动,贡布会说高原话,让他去找沿途的牧民家借宿,给借宿的人家捐助一些钱,暂时不走了,再想办法对付那跟踪而来的辆车人。 在快出川西时,贡布带着大家进入金沙江畔的一个高原村庄,说是村庄,只得五户人家,都以放牧为生。因贡布和他们语言畅通,善良的高原人热情接待他们。 依照梁凤书的交代,贡布告诉村里人,车辆有些问题,要暂时前进,等人送换修的配件来。离村庄最近的县城在身后,两百公里外的巴塘县,选在这里,是贡布的决定。 贡布必定是出生在高原的人,他知道,高原人十分善良,不可随意杀生,村庄里的牧民听不懂外乡话,贡布可以用自己也出生高原的优势,团结牧民一起保护梁凤书她们。 高原的县城虽然不大,犹如一个小镇,但还是会有部分人能听懂外乡话,而且有游客暂歇,利于跟踪而来的人隐藏其中,容易遭到他们的突然袭击。 在村庄里,五户人家各自相隔几百米,土地贫瘠荒凉,歪歪扭扭的树也没几棵,不远处雪峰耸立,空气十分纯净,放眼千里,一旦有陌生人进入,一望便知,正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绝佳防御地。 梁凤书带着大家,把车上带着的所有饮料、食品、香烟等,全部分发给村里五户人家,博得老老少少几十口人很是欢喜。依照梁凤书的计划,与跟踪而来的人比耐性,耗时间,索性摆出一副不再前进的架势,看跟踪者做何打算。 中午十分进入村庄,挨到傍晚时分,庞枫从望远镜中,看到停在村庄外远处的越野车上下来一人,身材高达魁梧,带着毡帽墨镜,独自往村庄里来。梁凤书接过望远镜,来人她仿佛认得,却又无法确认。 见只有一人前来,贡布抢出村庄几里路,好尽量不干扰村里人。贡布说,他迎上去,离着来人几米远时,对方很是平和地直接说道:“告诉凤书,我是大峰,佛爷在车上,要见她。” 在合力对付断手兄弟时,贡布曾见过大峰,但没什么交际。贡布见他言语平和,态度诚恳,正要回村口与梁凤书商量时,却见梁凤书正向他们走来,估计是梁凤书在望远镜中看清了来人是大峰。 梁风书同意与佛爷面谈,因担心被骗,贡布与大峰商量好,让他们所有人下车,退到离车一百米外,贡布检查完车辆以后,把两车的钥匙暂时掌管,让佛爷先上车,然后梁风书才上车。 贡布并不知道梁凤书在车上与佛爷的交谈内容,谈完以后,佛爷他们两车即刻离开了。梁风书交代贡布,决不能对任何人说出见过佛爷,也不能通过电话告知我,对庞凤他们,也只说是林董派出来保护大家的,一场误会,说清楚后,让其离开了。 第692章 遭围攻 梁风书在川西高原见过佛爷,让我着实大吃一惊,让我匪夷所思的是,这事梁凤书竟然隐瞒我近两年,而且还没有要告诉我的意思。 在弘法寺祭拜完李瞎子牌位,已经中午,因其年初一不吃荤,将就在寺庙里吃素餐。午饭后,梁风书让耗子、阿华、小廖各自回家去,我们余下几个人在植物园逛到半下午才下山。 再次回到这座城市,仿佛感觉又疲惫又迷茫,心里又牵挂着小语那边,又还想着娇妹她们,本来就高兴不起来,梁凤书不告诉我她与佛爷有过单独面谈,更让我心里堵得慌。 依照贡布所说,自梁凤书与佛爷面谈后,在贡布家乡这一年多,她好像再也不担心会被人袭击。 我一直以为梁凤书不会隐瞒我任何事,更何况是与佛爷见面这样重要的事情。随之我也想到自己有很多事隐瞒着她,可我觉得自己隐瞒那些事情,是为了我和她的爱情,是为了我们这个家的完整。 尽管我也有事隐瞒于她,可我依然无法原谅她隐瞒我,她和佛爷到底谈论过什么?梁凤书是否与佛爷有过什么交换?弄清楚这疑惑,我觉得很是重要,必定佛爷太过强大。 看着我倔强的脸,梁凤书瘪着嘴,显得自己很是委屈地说道:“老公,今天新年头一天,我们不吵架,不吉利。我先陪你去咖啡馆,等回家以后,我再把那些事情完完整整告诉你,行吗?” 看她一副满含委屈,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想到一起走过的这十年风风雨雨,想到十年的相濡以沫,她的话又如此温柔,对她也就气不起来了。 图书馆外的文化广场没有半个人影,四周的店面全都关门闭户,只有一个玻璃窗里亮着萤火般的光亮,看那没开灯的店招,能认出来是一家咖啡馆,门头上一串风铃在晚风里吟唱着。 我正要径直往咖啡馆去,贡布突然一把薅住我和梁凤书,把我们俩推到广场边的榕树下,低声说道:“糟,有埋伏……” 贡布的话没说完,只见街口突然冒出十几个彪形大汉,一人走在前头,高声喊道:“这不是享誉江湖的麦少嘛,哦,小妈也在啊,恭喜发财,恭喜发财,新年头一天,真是巧得很啊!” 我以异于常人的超好视力在晚灯中仔细打量这群人,说话的好似有些面熟,却想不起他是谁。 梁凤书紧紧抱着我臂膀,低声说:“这可怎么办?他们这么多人,一定是来者不善。” 贡布四下警惕着,摆出拼死一战的架势,轻声说道:“嫂子,你靠着树干别动,看来打电话给庞枫他们也不一定来得及了,我和哥搞定他们,只好如此了。” 我拉住梁凤书就要打电话的手:“别打电话,家里有孩子,平措他们一旦出来,家里只有露露和孩子,如何能安全?” 一个身影正从远处往我们这边飞奔,口里喊道:“阿龙,大过新的,还带着人在这里闲逛,皇岗比这里还无聊吗?” 见是耗子飞跑过来,我正纳闷他怎么没有回家去,他已经快步冲到我们面前,高声说道:“皇岗龙哥,这半年混得不错啊,带的小弟个个有模有样,就是没规矩,见着前辈不问好?” 耗子赶到,我们有三人可以战斗,忐忑不安的心安稳些了。 “前辈?是哦,我都忘了,麦少曾是和佛爷混的,那可是道上的塔尖,确实,啊!可以这城市变化太快,前辈几乎都被拍死在沙滩上啰。”阿龙停下脚步,与我们相隔十来米站着,从他身后人手中接过点燃的烟,派头十足。 耗子针锋相对说道:“谁被拍死在沙滩上,还得手上过,阿龙,要不我们先试试,我怕我老大手重,给你把祭日定在今天,多不好啊!” 我故意打趣道:“耗子,没人会害了我,他们想聊聊,何不让他们近一些,说话也不费劲。”说着,我也点上一只烟,摆出一副悠闲的态势,只心里如寒风凛冽。 阿龙指着贡布,大声笑说道:“看到没有,这位辫子兄弟,可是让江湖闻风丧胆的人物,据说能以一当十,可不能小瞧啦!” “今天我们见识见识以一当十,哈哈哈。”一个声音飚喊着,又是十几个魁梧雄壮的人快步走来,与阿龙一伙各自东西,对我们形成包围态势。 我一看,这不是曹老二嘛,以前是老严的第一马仔,老严出事当初,佛爷让他顶替老严的位置。当时为保证阿虎接收齐家投资的夜店,他被我算计,弄进监狱里去,想不到出狱了我竟然不知道。 看到曹老二出现,我马上明白,肖志程和曹舵已经离我而去,如此重要消息,竟然瞒得如此密不透风,就算道上不知道,耗子他们不知道,肖志程和曹舵不可能不知道。又或许,他们二人如今正平步青云,不屑于管这等闲事。 曹老二的出现,我知道,今天是被人跟踪了。 “老曹,监狱里可好?我看你在里面养得挺好啊!多久出来的?也不摆酒庆贺一番,通知一下我,心情好的话,我可能会参加哦。”我也只好装着毫不畏惧,一手拽着梁凤书颤抖的手,一手举着烟,对着曹老二奚落起来。 “麦少?我呸,齐家都没了,你还是麦少吗?要不要脸?麦子,我可是一直等着你啊,你这个叛徒,操,货真价实的叛徒。”曹老二嘴上一点不留情面,看来对我的恨从未消退过。 齐家没有了,这一句话,瞬间让我感觉自己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曹老二,你这张嘴容易招惹祸事,大过年的,不想过啦?叛徒?你有资格说这话吗?你要觉得这外面自在的空气不适应,我现在就能送你回去。”我也硬着脖子反怼他,还没开打,不能输了气势。 阿龙不理会我的话,对着曹老二喊道:“恭喜发财,曹老大,今天晚餐有了没有,这当口不好找地方啊!” 曹老二似毫不防备,对着我大步走来,口里调侃道:“菜不就在眼前嘛,哟,几年不见,小妈还这样水灵,有得玩儿啊!” “什么东西!老公,我们走。”梁凤书对着曹老儿啐一口,拉着我的手做出要离开的样子,但她也没动,知道要离开很难。 第693章 临危破局 江湖十年,曾无数次身陷险境,却从没感到如此害怕。因是大年初一,我们出门时,身边没带任何装备,要只是阿龙这十几个人,我们三人拼一拼,还有胜算。曹老二带着一帮人出现,而且明显和阿龙一帮人相约而来,要对我们进行压倒性的打击。 要是梁凤书不在身边,只我们三个男人,奋力杀出,或许还能搏得一条退路。 曹老二拿出手机对着我:“来,麦子,我给你录上,你现在报警,我们立刻消失,只不过,以后你也就别在道上晃荡,不然见一次打一次。要不,你打电话叫人,我们今天在这里把旧账算算,你决定,别说不给你机会,这几十号道上的兄弟都看着,我可是仁至义尽啊!” 曹老二话音刚落,阿龙大声笑起来:“哈哈哈,曹老大,你真逗,你刚才不是才说过,齐家都没了,你让人家叫谁去?哈哈哈,哈哈哈……” 一帮马仔也笑起来。 耗子借此低声说道:“哥,你护着嫂子走,我和贡布帮你们挡住一阵,咱不能报警,不然以后没法在这里混了。” 想到个中纠葛,我很是苍凉怅然:“老婆,你信吗,就算报警也没人来,这明显是有预谋的。” “那怎么办?”梁凤书更加忧心忡忡。 没有退路,我盛气凌人地对着曹老二喊道:“你想怎么算?曹老二,尽管放马过来,咱们大老爷们儿,在这里耍嘴皮子算什么?” 曹老二一手高举起来,两帮小弟立刻从背后拿出刀棍来,好像有十足把握要把我们四人剁成肉泥。 耗子马上大声喊道:“阿龙,这么说你是帮着曹老二来算旧账的?咱们以后可就结梁子啦!” 阿龙仰天大笑:“哈哈哈,耗子,你也是老江湖了,不知道我是曹老大的人吗?哈哈哈。” 贡布跨出一步,厉声喊道:“来吧,不怕死的过来。” 一辆轿车带着刺耳的急刹声,风驰电掣地赶来,猛然停在广场外,庞枫从车上冲下来:“老大,打架这么不叫我?” 庞枫把从车里提着的钢管递给贡布和耗子,在我耳边低语道:“家里无妨,露露让我来接你们回去吃饭。” “白煞星,白煞星,庞枫,不可惜吗?这么些年,什么也没捞到,就混口饭吃。”曹老二以嘲笑的语调大声说着。 庞枫毫不畏惧:“老曹,你是为自己可惜吗?既然可惜,安安稳稳过日子多好?如今什么境况,还跟以前一样打打杀杀啊?要放倒我老大,先过我手吧。” 阿龙把曹老二的话提起来:“曹老大,你的话不对,白煞星可是捞到啰,黑蟒仔的老婆不是归他了吗,哈哈哈,秀秀真不错的,哈哈哈,黑蟒仔哦,你死得正是时候,好了你兄弟,他可把你的女人照顾得很是滋润啊!” 庞枫对着阿龙咬牙切齿地呵斥道:“小瘪三,爷先废了你。” 我一把拽住庞枫:“既然是小瘪三,就不入眼。”又对着曹老二喊道:“来吧,人就在这里,你想这么算旧账,我奉陪。”说着,我把钢管往地上一摔:“打你们,都不用浪费这些家伙。” 贡布明白我丢钢管的意思,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着曹老二冲过去,曹老二一直得意洋洋,离我们只得四五米远,想来没预料到我们人少,还主动出击。 曹老二以及他们所有人,可能都误解了我丢下钢管这件事,钢管在当时是我唯一的硬武器,他们可能以为,我丢下以后,要和他们耍嘴皮子,因为他们知道我是享誉江湖的‘才子’,我们人少,只能在对战以为另谋生路。 影视剧如果拍到这一幕,一定会很煽情,画面变成我和梁凤书纠缠的镜头,我让她快离开,不要管我,她就是不走,誓死要和我同归于尽。现实没有这样的,面对‘十面埋伏’,没有谁能先离开,也没精力和时间矫情,不能‘霸王别姬’,唯有挖空心思取胜。 江湖混混团体从来没有过默契训练,最多是几个特别义气的兄弟面对危机时‘合力拼杀’,但也没法做到有特别练习过的默契程度。 长久以来,在凤书楼的地下室里,我们几个人以切磋训练打发时间,练习的主要就是默契。梁凤书反对我跟着贡布和平措学习‘斗殴’,她无法干涉我时,作出了很有建设性的建议:“两人以上的武力,默契与技巧胜过蛮力。” 不能不说梁凤书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她像是拥有某种神奇的力量,总是把事情看得很透彻。在她的建议下,我们几个兄弟伙的默契非混混团体可以企及。 贡布一腿把曹老二扫倒在地,紧接着就地按住他,手扣着曹老二脖子,大声喊道:“来啊,我先让他给你们去阴间领路。”呼喊着,一手死死扣住曹老二脖子,一手挥动钢管做盾牌,两腿把涌上前的人蹬开。 只见曹老二整个脖子和脸瞬间变成紫红色,双手如晚风中的枯草一般空中乱舞着。 我拉着梁凤书的手冲上前去。 耗子与庞枫也疾驰入阵。 我把奄奄一息的曹老二从贡布手中接过来,按倒在地,大声呵斥道:“怎么算?要死还是要活?” 曹老二还没缓过气来,梁凤书从背着的包里拿出发簪,不由分说,在曹老二两条大腿上连续猛刺,即刻鲜血淋漓,两条健硕的大腿立刻变成蜂窝,从蜂窝里流出鲜红的‘蜂蜜’。 “啊!……”曹老二缓过气来,撕心裂肺一般吼叫出来,这吼叫声颇有气动山河的士气,也像是垂死的悲吟。 梁凤书把发簪顶在曹老二的脸上,却直接刺穿了曹老二的脸,咄咄逼人地大吼道:“老实点,不然挑烂你这脸。” 这是我第一次见梁凤书动武,简直看得我目瞪口呆,下手之快,之决绝,完全出乎任何人的意外。这时候,我仿佛又见到了十年前的她,十年前,就是她带着我混迹在耀仔的圈子里,毫发无伤。 曹老二双手不知该摸腿,还是该摸脸,手足无措,满眼怒火,咆哮道:“冚家铲,你们谁也活不成。” 第694章 广场上的混战 场面一度十分混乱,霹雳乓啷地打得热火朝天,哀嚎与喘息声齐鸣,鲜血与晚风共舞,榕树上洒在褐黄色的落叶,交融成一副灵动凄美,又具有冬日苍凉萧瑟的动图。 贡布、耗子、庞枫三人,以三角阵型对外攻击,把我、梁凤书、曹老二包裹在里面,我知道,这样不能持久,也无法最终取胜。 我想起身加入战斗,但娇小柔美的梁凤书怎么能控制得了曹老二? 正当我一筹莫展的紧急时刻,曹老二犹如宁死不屈的‘铁骨铮铮’的好汉,因嘴里被梁凤书插上了发簪,有些含糊不清地咆哮道:“扑街,打,打……”。 在他咆哮的时候,整个人像是变成了弹力球,要从地上弹起来,这种拼死的力量如山崩海啸一样,震得我双臂发麻。我只好双手死死抱住他脖子,双腿盘住他的双肩,人往后半仰,这姿势,就像正在做仰卧起坐,姿势却不标准,而骤停在半空中。 梁凤书把发簪从曹老二脸上抽出来,整个人扑到曹老二身上。这姿势让我很是不爽,太便宜他狗日曹老二了,想梁凤书只扑到过我身上,为了战斗,此时的梁凤书颇为‘不守妇道’,她自己被曹老二挥动的双臂所击打,脑袋犹如拨浪鼓,看得我又很是心痛。 生死之间的毅力是很让人匪夷所思的,梁凤书竟然没有在曹老二双臂乱击下昏厥过去,她使用了平时与我缠绵时的姿势,头埋进曹老二的臂膀里,如鳄鱼捕猎一般咬住了曹老二一条臂膀,并用发簪猛烈迅速地插向曹老二的另一条臂膀。 曹老二的咆哮声迅速衰竭,一切都在刹那之间,他已经逝去挣扎反抗的力量。 梁凤书以发簪穿过曹老二耳朵,对我吩咐道:“他交给我,去好好教训他们。” 来不及关心梁凤书是否受伤,我站起身来,这才见得地上已经躺倒好几个。贡布与庞枫大杀四方,耗子略微吃力,于是我加入到耗子方向的战斗中。 江湖打斗不是拍武侠片,没有影视剧中那些炫技的镜头,凭着一份意志力,靠力量与速度,靠绝不后退的勇气,靠背水一战的决心。扛住对付的击打,眼明身快,尽量躲过致命的攻击,拼死攻击对方,打趴一个少一个。 阿龙和曹老二带来的人,也都是能打的,也都是‘很有种’的人,没一个逃跑,似有‘视死如归’的胆气与气魄。阿龙自己也不孬,坚挺着还在战斗,似要与耗子决生死。 这一次,他们是真正见识到贡布的厉害,也见识到庞枫‘白煞星’的外号绝非浪得虚名。耗子虽不如贡布、庞枫厉害,可他必定曾跟着阿虎身经百战,与我旗鼓相当。 当我加入战斗时,第一个奔阿龙去,正所谓‘擒贼先擒王’,我想拿下阿龙,好结束这场艰难的战斗,可又好像难以做到。看这帮人的架势,好似都收了‘安家费’一样玩命,让我匪夷所思。 江湖打斗,如果势力旗鼓相当,任何一方都很害怕,必定都是骨肉,伤着都痛。一旦闹出人命,还难免有人要被抓捕,谁不害怕坐牢、枪毙?可这就如喝酒一样,上桌子时提醒自己少喝点,别喝醉,一旦拼起酒来,所有理智都会模糊,落得‘杀敌一万,自损八千’的结局,其实,谁喝多了都难受。 仅仅几分钟过去,大家的体力都消耗巨大,再也不能形成蜂拥似的攻击,对方变成轮流休息,轮流攻击我们四个,这对我们就更艰难一些。我们心里都明白,绝不能闹出人命,可对方都是人高马大的彪悍身躯,要彻底击倒也并非易事。 萧瑟的晚风、飘飞的落叶、昏黄的街灯,还有我们这些搏命的蝼蚁,于这冷清下来的莽莽城市苍白无味,没有人瞩目,没有人关心。新年第一天的傍晚,有这么一群人类相互伤害,估计过后回忆起来,都会嘲笑自己。 我们是被迫要战斗,其实他们又何尝不是被迫战斗,他们是为利益所迫。 “都他妈的住手!”广场上传来一声惊天霹雳一般的高呼。 在这声呼喊中,大家还真的都停下来了,各自退几步,我也拉着梁凤书退出战斗。 不是这呼喊声有多么权威,或者有多大威力,我想,大家都打得有些累了,都想歇一歇。 所有目光望向那声音,咖啡馆方向走来三人,走在前面的是罗二娃。 估计阿龙天生爱狂笑,他又一声狂笑,摸一把嘴角的血:“哈哈哈,罗二娃,你他妈的老大鑫仔还在牢里,你在这鬼地方开这么个屁股大的咖啡馆,大家念你也曾混过,主要这咖啡馆也不挣钱,才都不想理会你,怎么?你要借此出头?” 罗二娃身后跟着碧颜和杰瑞,他们两人明明认识我们四个,却装着没看见一样,只紧跟着罗二娃前行。 罗二娃叼起一支烟,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很是从容,伸出手指对阿龙指指戳戳:“你这个废材,说我今天才能出头?好,那你就来做这个助我出头的扑街吧。” “哈哈哈。”阿龙又是仰天一笑,说话时有些喘息:“罗二娃,你在那里找来两个废材,长得不洋不土的,还想爬我头上?”说着阿龙仿佛缓过气来,狂喊道:“我他妈的是打出来的,你算个叼,哈哈哈。” 碧颜和杰瑞是棕色皮肤,西亚长相,以前跟着娇妹做事,几乎没在外抛头露面,阿龙这帮人都不认得。 阿龙嘲笑杰瑞和碧颜有他的判断,一来看长相,二来看身材。碧颜是女流之辈,剪了一头短发,个子高挑,身材窈窕;杰瑞也和碧颜差不多高,一米七出头,看着身材并不魁梧。在道上人心中,打架这事,主要靠力量,力量来自于肌肉,没有一定的体量,不可能有战斗力。 法制建设越来越健全,谁也不敢轻易弄出人命,耍狠玩命不是江湖主流,主流是把对方打趴下,从而获得名声和资源,借此挣钱过日子。那种穷凶极恶的悍匪一般不在江湖上往来,他们干的几乎都是杀人越货的事,是掉脑袋的事,与江湖主流不是同一类人,几乎是互不侵犯。 第695章 所向披靡的意外帮手 手脚不能用力的曹老二被人搀扶着,他的眼里全是恶狠狠的目光,十分不甘心,还十分惭愧,口里却喊着:“罗二娃,你他妈的老大鑫仔以前都是跟我的,你今天要帮谁?” 罗二娃没有理会曹老二,对着阿龙勾勾手指:“你过来,我告诉你今天我帮谁?” 阿龙迈着螃蟹一般的步伐,一手提着钢管,另一手夹着烟甩在空中,颇有看不起罗二娃的气势,一边走,一边说道:“罗二娃,你他妈要敢对我动手,以后就别混了。” 罗二娃沉默着,吸着烟向前走去,当他和阿龙相遇时,阿龙发出凄惨的悲鸣。因为罗二娃没有什么话,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撇住阿龙一支手,咔嚓一声,再一个背摔,阿龙随着自己的悲鸣,在晚风中随着翻飞的落叶飘落在地面。 “谁还有话?来,和我罗二娃打。”他的喊声气势如虹,字字清晰。 碧颜和杰瑞从罗二娃两边快速超过,几个冲上来的彪汉有些犹豫不决时,已经被他俩放倒在地,再无人往前冲。 罗二娃又大喊一声:“曹废物,我也断你一支手,好让你们知道,这文体广场是我罗二娃的地盘,说吧,断那一只。” 阿龙在一旁被人扶着喊道:“打死他,打死他。” 罗二娃高声喊道:“都是江湖兄弟,大过年的,无冤无仇,要打我奉陪,要去,我绝不为难。有心喝咖啡,今天免费。但你们在这广场打斗,我只断曹废物一只手。”语气显得很自信,很坚定。 贡布小声对我说道:“这罗二娃的招式很像以前娇妹,莫非是跟碧颜和杰瑞学的,青出于蓝?” 我看着眼前好戏,自然无法告诉贡布罗二娃就是娇妹的秋仔,只是点点头。 曹老二估计有些懵了,大喊道:“你他妈摆明要帮那扑街的,是不是?” 罗二娃停止了前进,长舒一口气,缓缓说道:“我们以前都是跟佛爷的,麦少也是跟佛爷的,我不帮谁,但欢迎朋友。你带人到这里闹事,摆明不给我面子,当我不存在吗?道上谁不知道我在这里开咖啡馆?” 罗二娃缓缓说着,突然和杰瑞、碧颜三人冲向曹老二,碧颜和杰瑞冲开曹老二身边的人,罗二娃提着曹老二的胳膊一甩:“好啦,各位兄弟做个见证,曹老二、阿龙是我断手的,不服气的,随时来找我。” 碧颜和杰瑞在罗二娃的喊声中,同时后退几步,罗二娃又喊道:“要与我结仇的,来,手上见高下。”回头又对我这边喊道:“麦少,既然来了,我也得和你算算,等一等。” 不知曹老二在哀嚎中发出了什么讯号,两帮人快速退去,就像晚风劲吹落叶,落叶瞬间没了踪影。 罗二娃向我走来,嘴上说道:“各位弟兄新年好,小妈新年好啊!要无大碍,先到我咖啡馆坐坐?” 我这才仔细看梁凤书,她脸上有几处淤伤,目光中却是坚强如钢,她对着罗二娃淡淡一笑:“新年好,你们道上的事,我不参与,咖啡倒是可以喝一杯。” 咖啡馆不大,总共估计只得四五十平米,靠窗两套两人坐对坐座椅,靠墙两套两人对坐座椅,椅子是实木加帆布,桌子为玻璃实木包边。吧台外一套c形真皮沙发,沙发中间一张实木茶几。实木长吧台后面,摆着些装着咖啡豆的瓶瓶罐罐和杯子。 整个装修是西亚风情,色彩浓郁,空中和角落里,几盏大小不一的彩色布艺吊灯,虽然地方不大,看着却很有浪漫风情。 在进入咖啡馆时,碧颜一把扶住梁凤书,轻声说道:“谢谢你,谢谢你曾收留我们。随我来,我有消肿去淤的好药,保管一两天见好。” 碧颜的一句谢谢,气氛马上变得温馨。 碧颜用音乐和梁凤书低声交谈着,扶着梁凤书到吧台里去。 杰瑞什么也不说,径直走到吧台里,立刻响起了磨咖啡豆的声音。 罗二娃到吧台后面的小隔间里取来医药箱,递给耗子:“放心用吧,看杰瑞和碧颜的面子,不至于害你们。” 罗二娃知道我知道他是秋仔,但我们都没表现出来,我只胳膊上有些疼,不需要抹药水,笑说:“罗二娃,你能改邪归正,挺好的,起码能自力更生,你以前老大鑫仔与我有梁子,我们之间无仇恨吧?” “当然,麦少,我们之间无仇,也算不得朋友,是吧?” 庞枫马上接着罗二娃的话:“罗仔,当年我跟着北老大时,还真没想到你能走到今天,如今环境不一样了,既然无仇,该是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 罗二娃拿出烟来递给大家,又单独给我把烟点上,淡淡说道:“多个朋友,也可能多些危险,不是吗?” 耗子朗朗说道:“罗老板,咱们兄弟都算是江湖的老人了,谁不知道谁?波仔做老大了,他罩着你,你知道的,波仔对我们哥和嫂子十分敬重,如何不是朋友?波仔呢?回老家过年了吧?应该,当老大了,挣着钱了,要衣锦还乡的。” “他是回家过年了吧,他罩着我,我也帮他做不少事情,算是互惠吧。今天和曹老二、阿龙结下这仇,估计波仔也要撇开我了哦。” 我故意接话说道:“罗仔,咱们都不是今日才入道,谁撇开谁,这没有一定,风水轮流转。只不过,我还是谢谢你,他们是冲我来的,你不该淌这混水的。” 罗二娃装着淡然的模样,悠悠说道:“我是不想的,杰瑞和碧颜两个难得的好手,既然跟了我,我得和他们一条心。说你们曾收留过他们,要报恩,应该要这样的,知恩图报的,才是义气中人。” 闲聊着,我的心思却如波涛汹涌。依照江湖的消息速度,波仔应该知道这场战斗了,他要真的敬重我,此时应该打电话来。就算不是真心,战斗已经结束,与他无损,面子上也该关心我一下,可他在装着不知道。 再思量,难道说这场打斗,只是曹老二想报复我?我想不该这么简单。曹老二仇未报,有重伤,以后他又该如何纠缠于我呢? 第696章 再次身陷绝境 咖啡馆里柔和的灯光,舒适的沙发,让苦战一场的几人放松下来。 杰瑞端来咖啡、糕点、糖果、水果拼盘,摆得满满一桌。 闲聊一阵后,罗二娃随机提出:“以后怎么办?麦少,恕我直言,道上都知道,齐家已经没了,你们现在就这几个人。你虽好像不在道上混,但从前结下不少的梁子,想要报复你的不只曹老二吧?” 我心里明白,秋仔是在讯问我,我们以后的路怎么走,娇妹曾和我约定的计划还要不要继续。 有其他人在场,我不好回到秋仔,只好模凌两可地说道:“唉,谁怕谁。我遵守法纪,不靠谁过日子,有人要欺上门来,我也不怕谁。世间变得太快,唉,我都有些跟不上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碧颜在吧台里和梁凤书说了什么,梁凤书从吧台里出来:“庞枫、耗子,你们送我回去,让贡布在这里陪着他就行了。”又对着我说道:“一会儿带他们去家里过年,听到没有,一定要去,我们该谢谢他们的。” 送梁凤书他们三人上车后,刚回到咖啡馆,秋仔突然把我扑倒在沙发里,死死按住我,咬牙切齿地说道:“还我姐姐命来,你这个虚伪狡诈的王八羔子,我今天救你,是为了亲自收拾你。” 碧颜和杰瑞已经拼力缠住贡布,高手相煎,必然两败俱伤,我急切喊道:“贡布别动手,他是秋仔,他是娇娇的秋仔。” 贡布估计也没完全反应过来,只是咆哮道:“秋仔,你放开我哥,不然我就和你们拼了。你先放开,有话慢慢说。” “来啊,咱们拼拼看。”秋仔毫不畏惧。 我被秋仔顶得有些喘不过气来,又担心真的打起来,只好又继续喊道:“贡布,你听不听我的?不能动手,一边坐着去。” 贡布警惕着,无奈地靠窗坐着,挑开窗帘一条缝,往外看看,一声长叹。 贡布坐在以后,秋仔放开我,把我一把推到沙发另一边,恶狠狠说道:“说吧,说不清楚,今天得死人。” 贡布起身又坐下,看看杰瑞和碧颜,又盯着秋仔说:“要打,未必怕你们三个,要动我哥,得从我尸体上踏过去,你们得有这个本事。” 我很是咳一阵,端起水很灌一口,才缓过气来,摆摆手:“贡布,你和我之间没有秘密,罗二娃就是秋仔,这事不可再让别人知道,包括家里人。” “我听你的,哥,但是……” “别但是了,秋仔不会害我。” 我又对秋仔说:“你要觉得我该为娇娇偿命,可以杀了我。可你知道吗?我也在寻找娇娇他们下落,你知道他们下落吗?” 秋仔怒火未消,显得悲愤难抑,红着眼眶说道:“你应该知道,你今天活不了,你也应该知道,我们视娇姐如母亲,你利用她,又出卖她,害她死得那么惨……” 我马上追问道,语气接近咆哮:“你怎么确定娇娇死啦?你凭什么确定娇娇死啦?你他妈的乱说,娇娇不可能死,谁也杀不了她。” 贡布扶着椅子想站起来,又晃悠悠地坐下去,看着杰瑞说道:“你在我的咖啡里下了东西,是不是?” “是,只你和麦少咖啡里下了,其他人我们毫不在乎。”杰瑞说着,从贡布对面起身,把贡布的手机和我的手机收走,到吧台边坐着,一副很悠闲的样子。 我也觉得全是无力,以为只是因为先前的战斗,还有被秋仔扑腾一番,没想到是咖啡里被下了东西。 秋仔死死盯着我:“我说过,说不清楚,今天要死人。我怎么确定?我告诉你,我的话千真万确,你得为我姐偿命。她们去帮你执行任务,完成后,撤退时遭人伏击,不是你和你的老板出卖她们,还能有谁?无论是你的老板还是你,都得你偿命,冤枉吗?” 反正也没了力气反抗,索性平心静气坐起来,对杰瑞说:“兄弟,看在你在我家住过一段时间的情分上,给我些水吧,口很渴。” 我又对贡布说:“贡布,没关系,他们是最讲原则的人,如果我该死,也不会害你的,别担心。” 又对怒火中烧的秋仔说:“如果是真有人出卖了娇娇,我定为她报仇雪恨,然后去九泉之下陪她。你既然确定她死了,你告诉我,是谁出卖了她们?” 秋仔开始沉默不语,我心平气和地分析着。依照逻辑,老洪和林迪薇都没必要出卖娇妹,就算是老洪想卸磨杀驴,也会等到佛爷被灭以后。佛爷还活着,老洪手下如娇妹这样得力的人手并不多,他这么早出卖娇妹,于他没有任何好处。佛爷雇佣的顶尖杀手团队巫师还活着,无论是老洪还是活着的林迪薇,都需要娇妹这样的高手对付巫师。 我分析给秋仔的话,是我反复思量好久的逻辑。 分析半天,并未打消秋仔丝毫怒火,他好似完全不相信我的话,起身从吧台里拿出水果刀,在我面前慢慢坐下,手指在刀刃边摩擦,哀伤地说道:“我最爱的夏儿为你而死,我的姐姐兄弟们也因你的出卖而被害,不杀你,我如何能去下面见他们啊!麦少,你是该死的。” 贡布急了,背靠着玻璃窗,喊道:“秋仔,咱们这样的人,用如此卑劣手段杀人,还有什么脸面见谁吗?生死都没脸。你想报仇,咱们好好打过……” 秋仔打断贡布的话,侧头阴狠地说道:“我和你不是一样人,我只求结果,不在乎过程,没有高尚与卑劣的区别,你觉得这个世间有这区别,是因为你愚蠢。” 我又抓紧时间猛灌几口水,感觉舒坦很多。面对秋仔和他的刀,说实话,心里怕得要死,却也装着坚强不屈。 正气凛然地质问秋仔:“秋仔,你口口声声说要为娇娇报仇,好,我问你,如果不是我出卖娇娇,你却杀了我,你对得起娇娇吗?你可是知道的,娇娇曾说我是她最后的归宿,她不是乱说的。你今天杀了我,而没手刃真正的仇人,你这辈子真是白活了。” 秋仔愣了愣,问道:“你如何证明没有出卖她?” “在西湖分别时,我曾把我师傅传我的六个古币给她,古币是我吃饭的行头,最高贵的东西。我和她约定,古币陪她去陪她回来,古币如失,今生再不算命卜卦。我要害她,如何要这样?” “这不都是你自己的话吗?谁能证实?” “你说娇娇死了,又怎么证实?难不是你也见利忘义?见我失势,倒向我的对头,找借口拿我去领赏……” “胡说,我岂能背叛……” 我也打断他的话:“你没背叛,如何证实?你要为死去的娇娇报仇,如何证实她死了?如何证实我就是出卖她的人?为何我的话你一句不信?娇娇活着时,是怎么交代你们的?是交代你们要怎么对我的?娇娇如果知道你今天这样对我,她不伤心吗?” 劈头盖脸的问题砸向秋仔,估计他被这砸晕了,表情变得茫然,站起身来,踌躇徘徊。 第697章 娇妹惨死的过程 在秋仔的茫然、犹豫、沉默中,小小的咖啡馆里空气凝固了一般。 我用眼色示意贡布多喝水,以前听娇妹说过,他们有一种让人暂时失去体力的东西,这种东西口感苦涩,只可溶解于咖啡中,让咖啡的苦涩掩盖其味道。只要多喝水,体力就会恢复。 心里也不停地思量着,秋仔应该不是想真的杀我,这是我渴望活着的美好推断,想着,如果他要杀我,不会和我这么多话,娇妹说过,他们杀人时很坚决。如果他不是真心要杀我,为何又要如此? 想起梁凤书离开的时候,交代我一定带他们三人去家里吃饭,我想,一定是碧颜在吧台里对梁凤书说了,说晚饭还没准备,希望一会儿去我们家里吃饭。以梁凤书的习惯,要不是碧颜说了,她不会邀请人去家里吃饭,李白和上官婉儿与她关系那样好,也才邀请到家里吃过一次饭。 沉默中,碧颜打开了咖啡馆的门,迎进一个人来,是一个女人。 女人进入咖啡馆后,秋仔,碧颜和杰瑞,都立刻起身站立,很是毕恭毕敬的样子。 这女人一头酒红色微卷长发坠于双肩,皮肤酥白,鹅蛋脸,一张美丽又端庄的脸,明媚的眼睛里,却似乎藏着深邃难懂的目光。 她脱下黑色风衣递给碧颜,剩下白色长袖高领棉衫,青色牛仔裤,黑色高跟鞋。笔直的双腿,存托得身材特别高,凹凸有致、丰满灵秀。 我看着这女人眉宇间似乎有几分熟悉,却又从脑海中找不出那里见过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 女人高傲地打量我和贡布一眼,慢慢在我对面坐下来,手心里跳出一个古钱币,她的手犹如魔术师一般,那古钱币在她的指头间翻转腾挪。 “我来证明你该死。”女人手上翻滚着古钱币,带着蔑视的目光盯着我:“认得这枚古钱币吧?……” 我使出全身力气,扑向她翻滚着钱币的手,却被她轻轻躲过。 “这是我的古钱币,你是雪儿,我认得你手背上的那道因伤疤留下的白线,娇娇呢?快说,我的娇娇呢?” 茶几上的东西散落一地,我爬在茶几上拼命叫喊。 “是,我是雪儿,为了活着,我变换模样,我的模样变了,可我还是那个雪儿,你呢?你不再是姐姐唯一爱过的麦子,你害死了她。” 雪儿轻轻的话很是冰冷。 “雪儿,你知道的,我绝不会害娇娇,你应该知道的!娇娇和我分别时说好的,一月以后就能再相见,呜呜呜,她怎么说话不算话,一去永不回,雪儿,为什么啊?为什么啊?” 想到娇妹,我是真的伤心了,声泪俱下。 “姐姐死得好惨,呜呜呜,啊啊啊……”雪儿嚎嚎大哭起来。 哭过以后,雪儿说,她和娇妹、冬仔三人执行任务很顺利。到达目的地后,经过几天观察,没发现巫师也在庄园的征兆,这让他们感觉任务没什么难度,对于他们来说,那庄园的防守并不严密。 凌晨时分,三人从下水道潜入庄园里,悄无声息地干掉那些值夜的安保,依照洪培忠的要求,进入房间干掉佛爷的老婆和儿子,没对庄园里佛爷幼小的孙子动手。 按照计划从下水道原路撤离,正在撤离当口,幼小的孩子大声哭起来,庄园外的安保似乎有所察觉,蜂拥杀入,娇妹三人只好干掉安保,从正门杀出。 在撤离时的战斗中,冬仔腿部、手臂都中枪,雪儿和娇妹只得搀扶着冬仔逃离。干掉所有安保后,在车库开一辆车,准备尽快逃离现场。 车刚要开出庄园大门时,大门突然关闭,四周出现好几个蒙面黑衣人,排山倒海地对着车辆疯狂射击。 娇妹开车,雪儿在后座照顾受伤的冬仔,在暴风骤雨般的射击下,车辆轰然撞在庄园结实的钢铁大门上。虽然都穿着防弹衣,但娇妹的脖子被子弹从窗外射入击中,血流如注。 雪儿和冬仔在车里展开反击,却根本抬不起头来,又见娇妹受伤,更是心急如焚。 生死关头,娇妹用枪打开车的挡风玻璃,命令雪儿:“我已重伤,我和冬仔都走不了啦,雪儿,快走,你快走。” 冬仔也催促雪儿快走,他愿意和娇妹做最后一拼,掩护雪儿翻越大门逃出去。 雪儿不愿意走,娇妹急了,又命令道:“都死在这里有什么意义?雪儿,秋仔还在等我们,我们都死了,秋仔不是白忙一场吗?把麦子的钱币帮我带回去……” 说着,雪儿又是嚎啕大哭,悲痛万分。 雪儿接过娇妹手中的古钱币时,只留了一枚,把另外五枚钱币放回娇妹怀中:“姐姐,我听你的,我走。你爱他一场,就让他的钱币陪着你吧,我只带这一枚回去见他。” 雪儿翻越大门时,娇妹和冬仔冲下车去,与黑衣人拼死射击。 那庄园周边十几公里没有人家,雪儿带着无比的悲痛,一路狂奔,跳进庄园外几公里的河中,顺水漂走。当她回头看时,漆黑的夜空里,庄园方向已经火光冲天,她知道,是那些黑衣人放火,把庄园里的真相全部烧毁。 雪儿并没有马上回国来和我见面,她想为娇妹和冬仔报仇,暗中隐藏下来,展开调查。半年时间,一无所获,当地警方也没查出什么线索。 曹舵应我要求,去当地警局详查案宗,去庄园现场查看案发现场,雪儿都知道。 虽没有调查到黑衣人到底是什么人,雪儿查到一个线索,有证据证明,在他们三人正式实施任务的前两天,钟川葵出现在当地,只是无法证明钟川葵就是黑衣人。 半年只得钟川葵这一个线索,雪儿只好暂时离开,去做了整容手术,彻底改变容貌。 娇妹在实施任务前,给秋仔发了最后一个指令:“到深圳等我们。” 秋仔变成罗二娃模样后,悄然潜回深圳,却发现情况全都变了。警方正展开轰轰烈烈的严打行动,道上为非作歹,或者有案底的人全都如丧家之犬,很多人被抓捕入狱。我不在,连梁凤书都离开了。去事先约定好见面的霹雳火酒吧,见酒吧已经被警方查封,秋仔不敢轻易现身,只得暂时隐藏下来。 第698章 雪儿暗查真凶 严打风暴过后,秋仔开了这家咖啡馆,以此作为落脚的根本。依照最先的约定,只能我和娇妹去找他,他不能主动来找我们,以免暴露身份。 等不到我的出现,也等不到娇妹的消息,秋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心情十分沮丧。 雪儿和秋仔相见以后,自然又是悲痛欲绝。他们暗中调查钟川葵,一直没有进展,却探得一个紧要消息:佛爷正在想法设法寻找娇妹的下落。 狡猾的佛爷一定认为,庄园里多出来的不明身份的尸体,是娇妹故意使的‘障眼法’。而放火的人目的就变得很明显:不让警方查到庄园惨案的真凶。雪儿以此推断,最可能派出黑衣人灭口的,洪培忠或者林迪薇,无论是他们那一个,我都是参与者。 雪儿和秋仔都明白,佛爷寻找娇妹的下落,是要杀她报仇。佛爷自然知道,洪培忠和林迪薇才是罪魁祸首,但他也不会放过动手的人。 依照雪儿和秋仔打探到的消息,他们可以判断出,佛爷以为娇妹杀人后隐身了,并不知道黑衣人已经杀害娇妹的事,这就更加重对钟川葵的怀疑,可想不通洪培忠为何要派出钟川葵,在任务已经完成后出来截杀他们。 每天一起床,就发现自己疑惑迷茫的活着,看不清身边的世界,看不清身边的人,一切都像笼罩在浓霾之中,这样的人或者麻木,或者如在炼狱,雪儿属于后者。 在雪儿万分煎熬时,她下定决心,要杀了我、林迪薇、洪培忠,为娇妹报仇。洪培忠的安保十分周密,她无从下手,转而向我和林迪薇这里来。 在富春江边,雪儿找到了我们的住处,却发现阿秋和她的师弟、平措都在,雪儿知道这几个人的能力,无法让她得手。 正当雪儿在江南为报仇盘桓时,秋仔暗查到一个消息:在这一年前,钟川葵在意大利购入一个大庄园,产权登记在他的女朋友名下,他女朋友在海外的私人账户,也在一年前涌入几笔巨款。 “这不对啊!钟川葵是个同性恋,怎么出来个女朋友?” 雪儿恶狠狠看着我,余怒未消地说道:“他不能是装的吗?他不能是双性恋者吗?这消息千真万确。” 我的心放松下来,我想,雪儿既然给我说这些,自然是不会杀我了。再暗中试试力气,体力恢复七八成。 想着梁凤书还等着我们回家去吃晚饭,我故作轻松,小心试探着说:“先去我家里吃饭吧,既然有线索,我一定能给娇娇报仇。” “放屁,你是个虚伪狡诈的骗子,要为姐姐报仇,首先就得杀了你。”雪儿很是认真的呵斥我,又看看贡布:“就算你们体力恢复大半,你们今天也毫无胜算。” 贡布看看我,沉默不语。 见雪儿如此认真,我很是不解:“雪儿,你到底只是想杀了我?还是要给娇娇报仇?” 雪儿刚要说话,我打断她,反正怕死也无用,索性理直气壮:“你说了那么多,先听我说说。如果你们证明我参与过,或者知道庄园黑衣人的事情,都可以杀了我。你们毫无证据,杀了我,就是背叛娇娇,你们以后再不要说她的名字,那将是对她灵魂的侮辱……” “谁侮辱谁?”呵斥声中,雪儿抓起一个苹果砸我眼睛上,让我瞬时眼冒金星。 我捂住火辣辣疼的眼睛时,听见雪儿继续呵斥道:“你家里那位在川西见过佛爷,要不是有什么勾结,那老东西对你的家人,怎么会毫发无伤?” 贡布即刻问说:“你们怎么知道这事?” 秋仔轻声说道:“这有什么难吗?在我去易容之前,姐给我的任务是易容后找到佛爷,并杀了他,好为我的夏儿报仇。在我等不到姐姐消息,也见不到麦少时,我总不能一直闲着。” 在咖啡馆以前,秋仔查到佛爷踪迹,一路跟踪到川西,亲眼看见佛爷与梁凤书在车上单独面谈。看到那一幕时,秋仔迷茫了,想不通这到底是为什么,遂放弃跟踪佛爷,重新回到深圳,按娇妹发给他的最后一条指令,耐着性子等待着新的指令。 见贡布暗中发出准备反击的暗号,我忍着疼痛,示意他别动。我知道贡布实力,但这狭小的区域内开战,难以全身而退。雪儿和秋仔不是一般江湖上的人能比的,而且还有碧颜和杰瑞一直在旁边警惕着。 我捂着一只眼睛,另一只眼也流泪不止,很是可怜兮兮的样子。带着怒气问:“秋仔,既然你已经跟踪到佛爷,为何不杀了他?你看到我老婆和佛爷面谈,大可把他们都杀了,你为何不动手呢?是你没这本事吧?” 秋仔的情绪毫无波澜:“哦,我的第一感觉,你老婆背叛了你,应该你自己动手的。至于佛爷嘛,我见他和你老婆勾结,当然想要知道,这当中到底有什么蹊跷。那时雪儿姐还没现身,我要真相。” 贡布反驳说:“哥是早上才知道这事,而且,而且,我不相信嫂子会背叛哥。” 雪儿冷冷一笑:“老东西是什么人?他为何要赶到那个偏远之地去见她?要没有龌龊勾当,怎么会两相安好?” 我无可奈何,只好拿出破釜沉舟的坚决来:“唉,我确实上午才知道和佛爷见面的事,先前为这事在外面吵一架,她说晚上回去告诉我详情。再者,我确实没出卖过娇娇,我敢保证,林董也没有。杀我能消你们心头之恨,那就动手吧。杀我以后,你们找个地方龟缩起来度余生吧,你们没有给娇娇报仇的本事。” 我把身子仰在沙发背上,长叹一声:“动手吧。娇娇,我来见你了,我来告诉你你的这两个人……唉,见了面慢慢说,可以说上千千万万年。” 想是雪儿举棋难定,碧颜轻声说道:“雪儿姐,在今天以前,我觉得麦少确实有嫌疑,但今天或许就证明了他和老东西不是一路人。” “为何?” “广场上那场架,雪儿姐也看见了,曹老二他们是真想把麦少置于死地,如果麦少真和老东西达成了什么协定,不至于沦落到无人相助的境地。” 第699章 午夜悲恳 屋外夜风萧瑟,屋内暖灯漫散。 碧颜的话并没改变雪儿,她依然恶狠狠地看着我,一副随时扑上来把我撕碎的模样,阴狠地说:“碧颜,你们还不知道,这王八蛋狡猾无比。当初他成功离间老洪和佛爷,还利用了我们娇姐为他当托。所谓佛爷杀害洪定远他们,纯粹是他胡说八道,奈何我们娇姐爱上这王八蛋,有意助他一臂之力,帮着圆谎,可是……” 说到伤心处,雪儿隔着茶几飞起一脚,踢在我的臂膀上,十分悲恸地吼道:“你知道我姐姐为你做过多少事,昧着良心的事都为你做了,你呢?你呢?你这王八蛋,你为我姐姐做过什么?” 贡布见我被踢,他强撑着站起来,挥出的拳头被杰瑞挡住。 雪儿起身一个回旋踢,正中贡布脸颊,紧接着便是劈头盖脸地攻击,口里叫喊道:“你不是很能打吗?你两兄弟不是很能打吗?来啊,明年今天就是你的祭日,再不打就没机会了。” 贡布体力没恢复,面对雪儿的攻击,强撑着也没站得住,瘫软在桌子旁。 我使劲力气怒吼:“雪儿,佛爷杀了我儿子,我和他不共戴天,不共戴天啊!如此深仇大恨,我怎么可能与他妥协?” 在我的咆哮中,雪儿停止了攻击,想是她也出一口气了,目光没先前凶狠,以嘲笑的目光看着我:“是哦,他杀了你儿子,确实应该不共戴天,可是,你老婆,啊,你老婆不知道你在外面有儿子,是吧?哈哈哈,真是荒唐。” 秋仔挑起窗帘,轻声咳嗽一声,示意外面有人监视。 雪儿探身从窗帘缝向外看,低声说道:“是哪路人?莫不是曹老二又让人杀回来啦?” 秋仔转身欲出去,说道:“我去捉他问问,什么东西,敢来监视我。” 我立刻喊道:“秋仔,你别出去,你是罗二娃,隐藏雪儿,诛杀佛爷,还得靠你。你若身份暴露,我和娇姐当初所谋划的,岂不前功尽弃?” 雪儿蔑视地看着我:“他出去教训教训他们,怎么就暴露身份啦?” “雪儿,你心平气和地听我说。先前那场打斗,秋仔就不该掺合进来,他是罗二娃,罗二娃是佛爷的人。虽说他现在假意跟波仔合作,但罗二娃不应该轻易就与曹老二为敌。” “你真的还想着诛杀佛爷?” “当然,但这想法绝不能轻易表露,我已与洪家脱离,白道那边已经靠不住。以往为齐家做事时,在道上结下不少梁子,如曹老二这样的人大有人在,他们都想趁我失势,报往日之仇。如果我们在没有足够把握时,表露出要诛杀佛爷,会招来更大的敌人,极其不明智。” 雪儿在沙发上坐下来,脚翘在茶几上:“好啊,你说说看,该怎么做?” “娇娇于我胜过亲人,我儿子的仇,娇娇的仇,怎么可能就此算了?雪儿,我苦苦等待两年,一直打探你们消息,还让曹舵去那边帮我查……” 雪儿凶狠地打断我:“别跟我玩儿温情这一套,我不是我姐姐,不会上你的感情套。你就说,你想怎么做,如果可行,我或许会暂时饶你。” “好,第一,佛爷在寻找你的下落,既然已经变换模样,以后你最好以罗二娃女朋友身份出现。第二,洪家正在调动各方势力为难我,想让我回去做他的爪牙,如果我扛住了,佛爷会暗中对我刮目相看。第三,根据曹舵提供的内部消息,王怀音很有可能就是传言中,佛爷的私生子。找到王怀音,想办法取得他的信任,告知钟川葵才是他佛爷庄园惨案的真正执行人。” “老东西那么狡猾,怎么可能中你的雕虫小技?” “洪家为何想法设法要让我去对付佛爷,因为我最了解佛爷,我真正与佛爷朝夕相处过。佛爷生性多疑,只要有一丝一毫证据,他绝不会放过。你不是查到佛爷庄园惨案前两天,钟川葵出现在当地吗?这就足够了。” 我又看看秋仔,心中有些不舍,却又别无他法:“秋仔兄弟,如果你愿意,今天你断了曹老二和阿龙的手,借此假装无法在这里继续呆下去,往云南跑,去投靠王怀音。” 秋仔心绪沉郁:“为给姐姐和我的夏儿报仇,无什么不可,只是,既然王怀音与佛爷是一路,警方已经把佛爷在这城市的联络网端掉,因霹雳火酒吧被抓捕的有好几十人,其中就包括鑫仔。我安然无恙,王怀音怎么会信我?” “今天发生的事,肯定瞒不了佛爷,晚上我回去问凤书当初与佛爷达成什么协定,将计就计,你作为我的使者前去,就算王怀音不真正信你,以我对佛爷的了解,他们也会留你在身边。” 雪儿警觉起来:“回家吃饭?哼哼,你是想脱身吧?” 不只要给人台阶,还得给人希望,这方面我是及其擅长的。见雪儿的气也出得差不多了,我试探着说:“雪儿,我知道你心中一直压抑着难言的苦涩与悲恸,我也知道,你不会真杀了我,你知道我和娇娇的情感的。” “屁话,我不是我姐姐,不会上你当。”雪儿依然愤恨,情绪却没那么激烈了。 “要给娇娇报仇,非我不可。雪儿,尽管你们几个身手都不错,但你们对付不了佛爷,因为你们完全不了解他的路子。别忘了,佛爷身边还有巫师等人在。我发誓,娇娇的仇,我一定要报,这与我生命同等重要。” 这样直戳要点,雪儿会明白,他们在这片土地没有丝毫根基,连身份都是买来的,要和佛爷这样的人周旋,需得要有我这样的人主导。 我虽也只是漂泊到此的异乡人,在这十年江湖风雨中,我已经在这城市扎下根来,于道上也具有一定影响力、号召力。 在这座轰轰烈烈的城市,我得过好市民奖,新闻公开报道过,这是无法抹去的印记,我不违法犯纪,洪家要想为难我,也并非那么容易。 雪儿长叹一声,把古币在指头间转动,又流下泪来,抽泣着,哀伤地说:“姐姐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临死前还叮嘱我要好好对你,说她不在了,你会是我和秋仔的根。”看看我,又一声叹息:“你现在自身难保,就算我不杀你,你又能活多久?” 第700章 川西高原密会 见雪儿软下来,我马上说道:“雪儿,娇娇说得对,她最是了解我,我不会不管你和秋仔兄弟的,还有碧颜、杰瑞,我们是一家人……” “别说了,你现在是泥菩萨过河。”雪儿不耐烦地打断我,给碧颜使眼色,让拿来药箱,给我和贡布搽药。 我看看贡布,他脸上没伤,身上几处淤伤不碍事。杰瑞给他抹药时,他眼色示意我,再不回去吃饭,家里要打电话来催了。 我作出很是委屈的样子,可怜兮兮地说道:“雪儿,你把我眼睛打肿啦,全身上下,就数眼睛最好看,你快给我揉揉。我的娇娇哦,你要是还活着,我怎么会有今日这样委屈,我的娇娇啊!” “要不要脸?”雪儿站起来,点上两支烟,一支塞我嘴里,装着傲慢地说道:“打住啊!你要记我仇,我还不如让你去陪姐姐算了。” 贡布憨憨笑起来:“不记仇,不记仇,哥从不会把漂亮女人当仇人。” 雪儿对贡布瞪瞪眼:“少学得油腔滑调。”转头对我说:“你现在这个处境,比我们还难些,怎么实施报仇计划?” 我嘻嘻一笑:“雪儿,你刚才把我都打懵了。我什么处境?我是这座城市的荣誉市民,新闻公开报道过,随随便便就想栽赃我,也没那么容易。还有啊,你不知道,如今思齐董事长是李学匀,齐家、林董在思齐的能量还在,思齐必定是齐家创立的,思齐董事会授予我为思齐荣誉董事长助理,每月还有一点点钱呢。” “哦,也是,小语也还活着,齐家不算没人了。我看思齐那办公大楼已改为齐楼,一楼大厅还用汉白玉铭刻着齐家两代人的功绩。麦子,这么说白道还不敢对你太过分?” “当然,雪儿,正所谓船烂三千钉,何况我还没烂,我敢违抗洪家,不是没有把握的。哎呦,眼睛好疼,雪儿,一会儿我回去怎么给家里解释?” “我管你?”雪儿把脸一撇,嘀咕着:“我暂且信你一回,新年第一天,快回去吃饭吧,晚上出来给我信,你家里女人当初和佛爷见面时,到底商量过什么。” 我拉起雪儿的手:“走,都去家里吃饭,我家就是你们的家,我们是一家人。” 雪儿甩开我手,狠狠瞪我一眼:“别拉拉扯扯,要是我发现你糊弄我,还是要杀你的。”说着,她看看店里几人,把脸撇到一边:“回去你眼睛怎么说?” 危险解除,我很是高兴:“走,到家里过年去。眼睛嘛,就说贡布玩笑时失手打的。” 贡布高兴答应:“好,我打的。” 自那天开始,雪儿便以‘罗二娃’女朋友身份掌管咖啡馆。雪儿手上掌握着娇妹以前的所有账户,不缺钱花,并不需要咖啡馆挣钱,只以此作为据点。 梁凤书告诉我,佛爷知道我一向都是听她的谋划做事,故愿意见她一面。 佛爷一路尾随梁凤书他们,两手打算,如果梁凤书能打消佛爷心头疑虑,佛爷便不会伤害她们,否则就要把他们一行人全部干掉,以泻心头之愤。 佛爷的第一个问题:“麦子是因为想你们一家好好活着,所以为齐家做事,不得不那样做,还是真当我是仇人?” 梁凤书的回答是:“佛爷,我和麦子都当您是再生父母,对您永怀敬重。您知道的,我和麦子当自己是文化人,不在道上混,这也是我们的性格使然,为齐家做事,富贵荣华,才算得上是光明正大。” 佛爷理解其味,点点头:“可以,我已被通缉,你们也必须和我划清界限,你说你们依然敬重我,有何凭证?” 面对佛爷,梁凤书再聪明,也不敢拿话糊弄,老老实实说道:“您在蛇口酒店地下密室里藏着大量古董,直到您派人顺利运走,麦子也未曾出卖您。因为麦子和我说,他当初答应过您,如果有一天各为其主,情义永存,必不伤对方根本。” 佛爷质问:“麦子捉蛇仔,算计曹老二,抓老严,我都可以不计较,必定他要做事给齐家看。但他破我在香蜜湖的货点,还有裴继深名下南山别墅的地下货点,让我损失可是很惨重啊!” 梁凤书据理力争:“佛爷,您想想,要不是您的人太过分,杀了黑蟒仔和他女儿晶晶,还有小芬,麦子不会出手那么狠毒。佛爷您应该知道,小芬于我们夫妻,比亲人还亲,麦子怎能不出胸中恶气?您两处重要货点被端,都是在他们劫持了小芬和晶晶以后。” 佛爷承认说:“继深他们办事太过急躁,怀音用的越南帮也有些失控,这是他们的错,好,这也一笔勾销。为何要杀我一家人?可是你和麦子的谋划?” 梁凤书知道,这是佛爷责问的核心问题,也只好如实回答:“佛爷,小芬死后,麦子确实很伤心,一度认为您早已决定要绝我们夫妻。但出国杀人的事,麦子做不得半点主,连林迪薇都决定不了,全是洪家主导。” “洪家主导?你说,谁查出我家人据点,谁去执行的,要有半句不实,你们都活不过今天。” 说到他家人的死,佛爷有些愤怒难抑,梁凤书知道,虽然贡布和庞枫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但面对佛爷这样谋划周密的团体,而且佛爷自己亲身前来,身边带的肯定是最强的人,一旦谈崩,只凭贡布和庞枫,绝对不能抵挡。 在那一刻,梁凤书不得不拿出胆量来:“佛爷,我可以告诉您家人被杀的真相,您拿什么和我换?” “你没什么拿价的资本,别狮子大开口。” “佛爷,我只要您保证,永远不伤害我在东莞的家人。” “这我可以答应你。” “佛爷一定不会违背自己的承诺。佛爷,去杀你家人的执行人是娇妹,探寻到你家人准确位置的是洪家。据麦子说,洪老一边很是信任娇妹,送给她元代名将王保保的三星宝刀,另一边又派钟川葵暗中监视着娇妹,以麦子的推测,娇妹去执行任务时,洪家一定还会派人暗中监视。” “这么说,庄园那几具身份不明的尸体,是娇妹他们几个?” “肯定是,麦子和我说过,和娇妹他们在西湖分别后,就再没有他们任何消息,要不是死了,绝不至于不和麦子联系。” “洪家派娇妹他们去杀我家人,然后他们自己也死在庄园里。既然任务完成,老洪会这么早杀娇妹他们灭口吗?你是不是故意编造麦子的话搪塞我?” “绝对不敢,也骗不了佛爷。麦子和我说过,钟川葵刻意隐瞒身手,必定是有所图谋,杀死娇妹的,很可能就是这个钟川葵,至于缘由,佛爷自然可以查得水落石出。” 第701章 窗前的私密谎言 梁凤书和我在房间里,讲述她和佛爷当初见面的情景时,雪儿他们正在楼下客厅里等我们一起开饭。 我能感觉到,雪儿已经不信任我,在从咖啡馆回家吃饭前,她对我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回家马上问清楚梁凤书,当初和佛爷见面有过什么协定;二是我把家里的钥匙悄悄给她一套,以示我对她百分百信任,却不能告知家里其他人,如果她发现我更换家里门锁,便是和我永远决裂之时。 雪儿拿到家里钥匙,以她的身手,以后可以悄无声息地进出我的家。就算我家里时时刻刻都有人,雪儿照样可以来去无踪,我这是相当于拿家里人性命给她做抵押。尽管我认为她是多此一举。 一回到家,梁凤书就发现我眼睛受伤,我拉着她到书房去搽药,说眼伤是贡布不小心,开玩笑时弄的。紧接着,我装着很是生气,问她当初和佛爷见面的情况。 在我对梁凤书撒谎的同时,我也开始怀疑她说的话的真实性,必定她和佛爷说过什么,只有她和佛爷知道。 如果梁凤书只是为了她父母一家的安全,而把佛爷家人死亡真相和盘托出,我不会有半点怪她,可我想一定不仅仅是这样,如果是这样,她没必要瞒我这一年多。 不知是不是我的表情漏出什么破绽,还是我在梁凤书面前就是没法隐藏心思,她看出我疑心重重,苦笑着问我:“老公,我们夫妻十年,如今你不信我啦?” 又是在书房这扇朝南的窗前,我和她曾在这窗前无数次甜言蜜语,无数次深情相拥在一起,无数次看着窗外午夜霓虹,一起叹息人生无常。 在我们身败名裂时,在我们灰心失意时,在这窗前,她婆婆妈妈地耐性开导我,她豪情万丈地鼓励我,说我是她永远的英雄。我们从没怀疑过对方,我们心与心紧紧相连,我们爱得没有丝毫间隙。 又是在这窗前,我对她说谎,我也怀疑她对我说谎。 一年中最冷的时节,也是这座城市一年中最萧瑟清冷的时节,窗外依然有淡淡霓虹浮动,只是看着是那样的冷。 我喜欢冷冷的感觉,让我想起年少苦寒时的日子,也让我脑子很是清灵。或许这是我的命运,我爱异乡的冷风,我怕炙热的温度下,找不到可以躲避的阴凉处。 在我离开故乡,不远千里来到这炎热的南方时,我在街头流浪,及其怕南方的炎热让我流浪时汗流浃背,那时要找一个地方清洗汗淋淋的身体,非常的难。而我又是这般的爱干净,无数次在心里嘲笑自己:“穷苦命运富贵心”。 如今我已经可以随时洗澡,可依然害怕炎热,偏偏这城市只有在这极短的季节里有寒冷感,在寒冷中,我不会流汗,身体感觉特别舒爽。 刚来这座城市时,我们租住在十几平米的民房里,那唯一的一扇窗小得可怜,小得只够我们相依为命时,喘息一口巷子里夹杂着酸涩的空气。那时我们在窗前相依相拥,不曾妄自菲薄,我们坚定地相爱着。 如今的窗户宽敞明亮,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我们也像是生活在富裕中了。十年光阴,窗户变得更大了,可以从窗外的空气中闻到大海的味道,清新而辽远,可我们的心好像疲惫了,疲惫得不愿如实相告。 “老公,如果你认定我说谎,我该说什么你才信?” 她的语气好似疲惫不堪,她依然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她的神情却没有我熟悉的温暖。 “不是我不信你,你说的这些,唉,老婆,我一直都听你的,可……” 我也不像从前一样说话坦坦荡荡。 “那你对我有过隐瞒吗?” 她突然这样问我,我想,佛爷一定告诉了她什么,比如我和小语,比如和我娇妹。 佛爷如果当面亲口告诉她,她一定深信不疑。不是她信任佛爷胜过我,而是我确实隐瞒她很多事,我认为隐瞒那些事,都是为我们能更好的活着,在她的心里,她一定只有痛苦和堵着嗓子眼的绞缠。 我不能确定佛爷告诉过她什么,我不能不打自招。 她见我深吸着烟,脸色苍白。她把我的手拉过去,轻轻靠在臂弯里,也似有万般无奈难以言说,叹息道:“老公,我从不埋怨你是否对我隐瞒过什么,我知道你在外面万般不易,你也别埋怨我,行吗?” “可,可,可人命关天,生死关头就在眼前,佛爷狡诈无比,你比我更清楚。我们……” “我是不想告诉你的,我以为,我会把一切都弄好,我们会永远幸福下去。如果因为我隐瞒了你,你心里不舒服,那我就告诉你。” 我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 她把头歪在我的胸膛,轻声说到:“老公,你已经不是从前的少年,你成熟了,在我以外,要学会喜怒不形于色,沉住气,我便原原本本地告诉你。” 佛爷告诉梁凤书,他从林迪薇在国外查出癌症那家医院,早就获取到林迪薇的体检报告,知道林迪薇没几年好活。 在车里,佛爷颇有远见地告诉梁凤书,林迪薇死后,我的好日子就到头了,黑白两道都将抛弃我。到时没人能真正罩着我,要么是被人利用,要么接受无休无止地报复,我们的生活禁不起几年折腾,如若他也要算我们旧账,曾得到的一切都将失去。 如果我们夫妻想继续过富裕日子,就必须要按他佛爷说的做。那就是,林迪薇死后,我们夫妻要解散所有‘小弟’,贡布和平措可以列外。所有生意都不能做,手上的几家面包店和步履餐吧必须出售。 我们夫妻再不能给任何人做事,佛爷他便能保证我们不被骚扰。我们也不能在参与道上任何纷争,梁凤书可以继续写书,佛爷也能暗中让人帮忙炒作,保证我们能继续已经拥有的富裕日子。 佛爷带着恐吓地告诉梁凤书,官方与他继续在合作发财的人不在少数,林迪薇死后,如果我继续‘欲壑难填’,我们夫妻只有‘死路一条’。 在车里,梁凤书对佛爷的话半信半疑,可后来的发展,完全如佛爷所料,梁凤书才下定决心要把我拉入‘正道’。 第702章 散伙饭1 梁凤书所说的正道,就是我和她,还有贡布、露露、平措一起过隐身于市的‘小日子’。 从梁凤书的讲述中,我推断,佛爷没有告诉她我和小语有孩子的事,如果说了,梁凤书就知道佛爷与我有杀子之仇。 梁凤书想和我继续过幸福日子,可她不知道佛爷与我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为了自己的‘幸福日子’能继续,我也可以放下‘不共戴天’的仇恨,可雪儿他们不会放下,我也要因此背叛小语,背叛林迪薇临终的嘱托。 我无法反驳梁凤书,怀疑她还有所隐瞒,可见她心心念念地一片苦心,我也不好再继续追问。 我们夫妻带着彼此的疑惑,下楼去吃饭。 露露大声说笑:“你夫妻俩非得这么久吗?干了十年,还没烦啊!菜都冷了呢。” 大家开心地笑着。 都开心地吃着,说笑着,但新年这晚餐于我并不舒畅。 我问耗子:“让你回家去过年,你为何没走?是不是嫌弃你嫂子给你的红包不够?” 耗子显得很是难为情:“哥,嫂子,有件事我不好说出口,我,我,唉,我老婆带着孩子去东南亚了,具体去了那里也没告诉我,只说再不回来了,与我的夫妻情义从此一刀两断。” 这让我心头大大震动,想着,难道说梁凤书给耗子通了什么讯息?他先让老婆孩子出走国外啦? 梁凤书板着脸看看耗子:“耗子,你能回来,也算救了我们夫妻一把,可是,你那老婆,我早就告诉过你,她不是个省油的灯,如今不只是走了吧?是不是把你们这几年存下的所有钱都卷走啦?” 露露恶狠狠骂一句:“她怎么如此狼心狗肺?耗子一分钱不敢乱花,才有那些积蓄……” 露露愤愤不平,耗子苦笑着说:“露露姐骂得对,唉,嫂子说得也对,算了,走了就算了,以后啊,我得和贡布、平措兄弟一样,以哥和嫂子的家为家啰!”说着,自己仰头干杯。 梁凤书轻声问道:“怎么?你们的房子她也卖啦?” “是,嫂子,我还年轻,跟着你和哥,还怕找不到下一个好老婆吗?” 梁凤书看看我,又对耗子说:“耗子,我们的生意要卖呢,我和麦子都商量好了,安安稳稳过几年日子,再不想掺合道上的事情。” 庞枫和秀秀默默对视一眼,立刻又装着无所谓。 雪儿苍白地笑笑:“好啊,安安稳稳过日子,嫂子真是会打算,来,我敬嫂子一杯,以后也多教教我,我也好和我家罗二娃过安稳日子。” 喝小一小口红酒,雪儿又看着我:“麦哥真是好福气,有嫂子这样的贤妻持家,真是难得哦。” 见雪儿的话不阴不阳,我马上说:“罗仔,你今天为我而伤了曹老二和阿龙,怎么也得出去躲一段时间,不然,彼此报复,没完没了啊!” 秋仔面色沉稳,点点头:“我听麦哥的,只是,我走以后……” 雪儿故意不掩饰地瞪一眼秋仔,又淡淡笑着说:“你放心走吧,咖啡馆我照看着,如果有人找我麻烦,我就找麦哥,麦哥,你不会不管的吧?” 梁凤书刚要说话,我抢着说道:“当然要管,罗仔是帮了我的,他的仗义我不能负,有事尽管来找我。” 梁凤书不再说什么,只默默看我一眼。 一时之间,大家都沉默了。 耗子庄重地站起来,手里端着满满一杯白酒,深吸一口气:“嫂子,哥,你们要把生意卖了,过安稳日子,我绝对服从。我想,步履餐吧卖给我吧,那地方也是嫂子亲自设计,是嫂子的心血,交给我……” 露露马上大声说道:“耗子,你刚才说你老婆把所有钱都卷走了,你那什么钱接手步履餐吧?” 一桌人的目光都落在耗子脸上。 耗子瞬间红了脸,支支吾吾说:“所以,我,想请哥和嫂子给我这个机会。我,能借一些钱,剩下的,剩下的分期付。”说着,他的喉咙里想是卡住了,用力咳一咳,似鼓起勇气说:“我接手步履餐吧,事情我自己担,但哥和嫂子永远是我老板,有任何事情,我一马当先,这是给我一个创业的机会,我以后必然为哥和嫂子出生入死在所不辞。” 耗子说完,自己把满杯白酒一饮而尽,用祈求的目光看着我和梁凤书。 又是沉默。 梁凤书笑笑:“耗子兄弟,你坐下,这些年,你鞍前马后,着实辛苦,既然你有心创业,我做主,步履餐吧送你了,只肖志程还有股份,你最好和他招呼好,年后我也会帮你交接。” 桌上的人都对耗子恭贺一番。 我有些恍惚,总觉得眼前发生的事情很是蹊跷,也突然得我毫无心理准备。习惯了听梁凤书安排一切,也只好恭喜耗子创业当老板。 几杯酒后,秀秀也站起来:“哥,嫂子,我的房产和家里东西,还能折合一些钱。面包店是我的根本,既然嫂子和哥要退出江湖,我想,把面包店卖下来,我和枫哥也拼几年,挣些钱过日子……” 庞枫很尴尬地拉秀秀,要她坐下来,别再说了。 秀秀甩开庞枫的手,继续说道:“嫂子和哥对我的恩情,这辈子都不会忘。以后庞枫还给哥和嫂子出生入死,就如耗子兄弟一样。面包店要是挣钱,每年还按照以前规矩给哥和嫂子分红,是我报答哥和嫂子的恩情,如果有事,我们夫妻自行承担。” 我立刻不动声色地警觉起来,从耗子到秀秀,眼前这餐饭,感觉分明就是散伙饭。心里更加怀疑梁凤书瞒着我什么事情,可我也不好发言。 肖玲玲一直憋着没说话,此刻显得很是哀伤,轻声说道:“秀秀,你才流产没几天,又要这么辛苦地照看生意,不要命啦?” 我这才知道,秀秀在高原本已经怀上庞枫孩子,在马不停蹄地往这里赶时,秀秀途中流产。流产以后也没来得及休息,紧接着继续往这里赶。 梁凤书沉重地叹息一声:“秀秀,你坐下吧,你的要求我准了。庞枫兄弟和耗子兄弟一样,都是有大功劳的,面包店本就是你创立的,以后就是你的了,我们永远是好姐妹。只是,我和麦子真是要闭门过日子了,生意有风险,你们夫妻要好好周全啊!” 第703章 散伙饭2 耗子和秀秀接连提出要求,梁凤书都一一答应,好似正合她心意,让我疑惑不解。 又一想,或许梁凤书做的是对的。既然要卖掉生意,卖给别人不如给自己人,道上的人都知道庞枫和耗子跟我们夫妻多年,如果他们最后没落到什么好处,道上的人可能会笑我无义气。 生意给了他们,既全了我在道上‘义薄云天’的名声,还显得我们夫妻有情有义。既然有了分明,以后他们要是有什么闪失,责任自己担,我们夫妻也算曾经不负他们。 我木纳地,心不在焉地喝着酒,满脑子自己胡乱想着,在饭桌上,竟像是一个客人。 秀秀激动不已,热泪盈眶:“哥,嫂子,谢谢你们,你们对我的恩情,一生难以回报。庞枫以后永远都是哥和嫂子的人,我也是。枫哥,你说话啊,说啊!” 庞枫很难为情的样子,苦笑着看我:“哥,唉,我们夫妻,唉!” 我大度地安慰他:“兄弟,什么也不说,咱们心里从没隔阂,彼此清楚。秀秀命运多舛,这些年受了很多委屈和苦难,你以后要好好对她,你们夫妻永远都是我的家人,要生下孩子来,无论男女,我和你嫂子都是干爸干妈。” 庞枫比我大几岁,想是也在道上折腾得疲倦了,在我的安慰下,他感叹说:“唉,麦哥啊,如今世道变了,擦边球不再好打,道上有点钱的人,都有自己的生意,一来解决生机,再者也能掩饰身份。哥和嫂子本就不是在道上混,算不得退出江湖,以后我们自然还是以哥马首是瞻,只是,只是……” 庞枫欲言又止,看看大家:“只是从今天来看,曹老二等人怕是不会善罢甘休啊,哥和嫂子要关门过日子,他们岂能善罢甘休?” 我的心找到一点安慰,改分的分了,庞枫还能想着我的危机为脱,这才是义气。 不等我说话,耗子说:“哥,嫂子,等阿华和小廖回来,他们和我共同经营步履餐吧,我的股份和他们平分,我们还是哥的人,如果道上的人不知好歹,咱们怕不了那些扑街仔。” 梁凤书连连点头:“这样好,这样好,我正愁他们两个,既然这样,耗子,步履酒吧也不用再给我们钱,你们都是好兄弟,三人好好经营着,以此成家立业才是根本。” 肖玲玲挂着苦瓜脸,红着眼眶看着我,好似醉酒,又好似觉得委屈,有些哽咽地说:“麦子哥,你折腾这些年,总不见你好好休息,以后你终于不用出门了。你安心看书,玲玲每天都做好吃的给你吃。” 说着,肖玲玲泪流满面。 梁凤书笑说:“看到没有,还是玲玲最疼麦子,玲玲,你麦子哥总算空闲了,你的终身大事我们好好给你落实,平措,是不是也该高兴啊!” 肖玲玲端起桌上的汤,低声说道:“我不嫁人,烦死了。我去把汤热一热。” 平措站起来,看着肖玲玲往厨房里去,又坐下来,话不对题地说:“我和贡布哥什么都听哥和嫂子的,嫂子怎么安排,我们照做就是。” 露露马上大声笑起来:“哈哈哈,平措,你是说要哥和嫂子给你成婚吗?”学着平措的语气:“照做就是。”“哈哈哈。” 梁凤书仰头看看楼上:“露露,你动静最大,孩子都给你笑醒了,还不去抱来吃饭。” 贡布立刻起身,被露露拦着:“你陪哥他们吧,我弄饭菜上去喂他,要下来,这里就没得好好说话了。” 雪儿懒懒说道:“嫂子真幸福啊,以后也不用担心,庞枫和耗子他们还听你们夫妻调遣,我家罗仔躲出去,咖啡馆里连我还有三人,也听你们夫妻调遣,道上的人怕是也要忌惮几分哦。” 梁凤书仔细打量着雪儿:“小雪,你和罗仔怎么认识的?可知道罗仔以前还是我们对头?”说着,梁凤书端起酒,与秋仔碰碰杯:“没别的意思啊,今天在广场上,谢谢你出手相助。” 秋仔本就是一个不爱多话的人,只笑笑:“以前的事,请嫂子和哥原谅。就如枫哥说的,世道变了,我也想着走正道,广场上,算是我给麦哥和嫂子的见面礼吧,以后还请哥和嫂子当我是自己人就好。” 秋仔能说出这些客套话,着实不易,想来他真是仔细琢磨了罗二娃身份该有的分寸。 雪儿看着秋仔:“罗仔,嫂子问你我们怎么认识的,你不说说吗?” 一句话提醒了秋仔,他马上摆出一些痞子模样,点起烟,笑笑:“嫂子,我和小雪纯粹巧合。麦子不是常在道上说你是他的女菩萨嘛,小雪也是我的女菩萨,那场狂风暴雨中,我潜逃外地,身无分文,在北伦河边境走投无路时,是小雪收留了我,哦,就是广西北伦河。” 平措马上说道:“那地方我曾去过几次,这么说来,你是准备逃出境去?” “是,但没出得去。我当时想着鑫仔已经完蛋,我必然要躲上一年半载,好在小雪收留我。” 雪儿浅浅一笑:“我那是无亲无故,在山里活着很是憋闷,拿你做个伴而已。” 平措看着雪儿摇摇头:“小雪,你不像庄稼人。” 雪儿马上回答:“平措兄弟真是好眼力,我确实不是庄稼人。从不知道父母是谁,在孤儿院长大,长大后脱离孤儿院,自己在山里建了茅屋,以打猎为生。”她又傲气地说道:“我身手可好了,全是打猎锻炼的,以后能你们一起对付那些坏蛋。” 雪儿本和平措有过几次温存,此刻她装着完全忘记了过去,反过来对平措说:“我见你对玲玲很有意思,你们同在一个屋檐下,还没搞定么?” 贡布低头不说话,他知道小雪就是雪儿,也知道平措曾和雪儿温存过几次,依照我们在咖啡馆的协定,他不能透露半点。 平措一下红了脸:“哦,玲玲看不上我。” 雪儿不再接平措的话,看着梁凤书:“嫂子,我是山里粗人,以后可得向你多请教。” 梁凤书似乎有所怀疑:“小雪,看你如此水灵,皮肤这么好,不向山里长大的野孩子啊!” 雪儿漫不经心地说:“嫂子不知道,大山很是养人,山里人皮肤都好。” 第704章 莫名其妙的空虚 我最是知道梁凤书的心思,看她似乎对雪儿的话深信不疑,其实她也怀疑雪儿的话全是胡编乱造出来的。 我第一次感觉家里的饭桌上,谁都各怀鬼胎,没有半句实话。 又说笑一阵,我提醒梁凤书:“明天不是要回老家吗,今天也累了,就这样吧。你收拾好明天要回去的东西,罗仔要出去避避,贡布陪我去送送他。” 从家里出来,肖玲玲把我拉到一边,在耳边说:“小心罗仔和他女朋友,看着就不是好人,你快点回来,我还有话和你说。” 空空的街道,夜空里响起爆竹声,烟花在夜空时不时地绽放出几朵光芒。 回到文体广场咖啡馆,我把梁凤书和佛爷的见面情景,依照梁凤书的说话,一一告诉雪儿。 雪儿很是疑惑,但我再三保证,说梁凤书不会对我说谎,雪儿也就暂时信了,又让我赌咒发誓,保证要和她一起找钟川葵报仇。 秋仔连夜赶往云南,去寻找王怀音,带去雪儿查出钟川葵烧毁庄园的证据。当然,是以我的名义,说是我让阿秋他们查出来的证据,以此好向佛爷示好,从而减少麻烦。 第二天一早我陪梁凤书回她老家,她父亲看着苍老很多,对我很是热情,却显得很是落寞。 梁凤书和她母亲在房间里说了半天话。 直到第二天我们从她家离开时,她才告诉我,她和母亲在房间说那半天话,是关于她父亲和外面私生子的事。 梁凤书她父亲在外面的私生子都上中学了,这些年来,她父亲一直好好的养着他们母子俩。在半年以前,她父亲的私生子与同学打架住院,他父亲不只是心血来潮,还是因为私生子长相不像他而早有疑心,就在医院做了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结果,给她父亲一个晴天霹雳,孩子不是他的。她父亲再不管那母子俩,却也不好再对外说起,都觉得没脸出门去了,一直窝在家里生闷气,半年下来,竟然老了许多。 梁凤书一直没生孩子,她母亲很是担心,却又不好对我抱怨,只拉着她在房间絮絮叨叨大半天。 我玩笑说:“恭喜你啊,以后你又是家里的独苗啦!” 梁凤书对她父亲的埋怨一点没减少,反而恶狠狠地说:“报应,真是报应。他当初以为有了儿子,对我那样,如今真是报应,我才不稀罕什么独苗,让他自食其果去吧。” 我借此说:“老婆,你要怀不上,我们去医院看看,现在不是可以做试管婴儿吗,真怀不上,我们也做一个,长大后还能继承你家财产。” 梁凤书当即怒了:“你就那么稀罕那些财产吗?我要不生孩子,是不是你要和我离婚?” 那个时候,我心里想着,或许我该和梁凤书有个孩子了,有孩子以后,她或许会更有幸福感。 一路上,梁凤书声泪俱下地数落她父亲从前的不是,似多年的委屈一股脑地对着我倒出来。 贡布开着车,一言不敢发。 梁凤书如此悲恸的时候没几次,记忆中她从不曾那么毫无顾忌地表露过伤心,她一直是个优雅知性的女人。 正月里,我和梁凤书都试图联系肖志程和曹舵,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他们竟如生命中从不曾认识我一般,好似我们永远不再有关联。 更让我觉得奇怪的是,黑白两道似乎都把我全然忘记了,曹老二、阿龙也不再上门来兴师问罪,连波仔都忙着和我在电话中说不了几句话,我是真的闲下来了。 我看过那么多书,书中都说一入江湖,再也无法脱身。可好像有一种神秘力量,让我被黑白两道遗忘,我似乎真‘退出江湖’了。 耗子和庞枫分别经营着自己的生意,他们各自笼络了些小弟,似乎也成了道上的小头目。他们时常还来家里看我,和我在花园里喝茶聊天,时常让人送些烟酒水果到家里来,也有的时候他们自己亲自送来,对我和梁凤书倒是一如既往地尊重。 感觉莫名其妙地就过上了闲暇的太平日子,我的心里反而时常觉得憋闷,也常常反思,难到说是自己还喜欢从前那种被人瞩目的生活吗? 我已经很少外出,最多是到图书馆旁的咖啡馆去坐坐,要不就是陪梁凤书上街买东西,总感觉百无聊奈,梁凤书倒是每天都很快乐,每天与我耳鬓厮磨,大有要把我抽干的架势。 贡布和平措、露露、肖玲玲都闲了,天天在家里逗孩子玩。因都闲暇在家,梁凤书耐着性子对肖玲玲展开劝说,不出两月,终于把肖玲玲和平措撮合在一起,逼着他们去领了结婚证。 肖玲玲与平措领证以后,平措每日高兴得合不拢嘴,虽然每天都被肖玲玲凶,他每天还是如沐春风的模样。肖玲玲却显得很暴躁,还时常凶狠狠地瞪我,凶平措时,我还免不了被她埋怨几句,就好像是我把她推入‘火坑’了一样。 日子清闲无比,我却开始失眠,以前是晚上睡不着,白天睡不醒,变成晚上睡不着,白天也睡不了几个小时。 心中实在憋闷了,向梁凤书发牢骚,用疑惑的语气问她,这么就能突然过上如此太平的日子呢? 面对我的牢骚,梁凤书显得很有耐心,言语之间,她夸佛爷有情有义,真的如他所说一样,只要我们不再给人做事,日子就太平安稳。 她越是夸赞佛爷,我就越是怀疑她和佛爷有过什么秘密交易,也曾追问过几次,她总是说已经全都告诉我了,并无什么隐瞒。 我心里也开始向着梁凤书的方向去想,想着就算佛爷能控制黑白两道,可他肯定控制不了洪家,为何洪家也没再找我麻烦、没再为难于我呢? 满大街的北京奥运广告,好似神州大地都沉浸在奥运会的兴奋之中,虽然离奥运会开幕还有两年多。 深圳像青春期的美丽少女,每天都在变,变的不只是城市的模样,社会风气似乎也悄然变了,变得祥和安定。就在两年前,身上‘雕龙刻凤’的混混满大街转悠的情形突然少见到了,就像是混混们突然全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以前的混混依然在,一部分在牢里,一部分已摇身一变,成为正大光明的生意人,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意,互不侵犯。从前那种酒店里百人谈判的大场面没有了,恩恩怨怨都在电话中悄悄沟通,街头已经很少见到团伙性打斗。 第705章 烦烦烦 在那段天平日子里,我不只是常常失眠,隔三差五地就梦见那个神秘老头子,可再也听不清楚他说的话,可梦里明明看见他在对我说话。 我不敢再对梁凤书说起梦见神秘老头子的事,怕她问出我埋藏在心底的龌龊来。 每天在夜深人静时,梁凤书也睡了,我便打开和小语的那个邮箱,给她写上几句思念之语,写上问候的话,却一次也见不到她的回复。我又猛然想起,小语已经眼瞎了,她再也没法亲自看那邮箱,可我依然坚持每天写几句。 得不到小语的回答,渐渐的,小语就像变成了我想象中的完美女神,像是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是我背着梁凤书,给自己心里种下一个虚构的对象,从而达到精神出轨的目的。 生活感觉太憋闷,梁凤书每天都在眼前晃来晃去,身体是必须老老实实的,精神也只能悄悄出轨。有时恍恍惚惚地想,难道我这一生只剩下和梁凤书这样过日子吗?想这问题时,觉得很不甘心,总觉得自己还能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业来,也只能是悄悄觉得,不敢丝毫表露出来。 日子闲淡如白开水,我开始不耐烦梁凤书时时在我眼前,心里竟然开始怀疑:“我和她这十年是这么过来的呢?” 脑子清新的时候又想,我和梁凤书十年恩爱,主要是因为我常常不再家,每次回家看到她,都如初恋一般的感觉。如今我天天在家闲着,天天见着她,时常没来由地觉得很是腻味。 不知梁凤书是不知道我的心思,还是她故意装着不知道,她一如既往地每天在我身上驰骋,我和她彻底调换了角色,我成了她的‘宝贝儿’,她每天变着花样地享受着我,逼着我配合她,我也不能不配合她,为了家庭和睦。 梁凤书埋头写东西时,我有时跑到厨房去,和肖玲玲说些知心话,每当我唠叨自己有些烦梁凤书时,肖玲玲必定骂我‘身在福中不知福’,却从不威胁我要把话告诉梁凤书。 我不知烦梁凤书,也烦露露和贡布的儿子,他总是叽里哇啦地楼上楼下到处跑,只要他醒着,家里好似没个清净的角落。实在烦了,就把露露叫到身边抱怨一顿,规定她,不准让孩子进我书房,借口是她儿子总是把我书房翻乱。 我也开始烦平措,他总是围着肖玲玲转悠,好似肖玲玲是块肉,他是饥饿难耐的鬣狗。我还在心里默默数落平措:“看你能好多久,要不了几年,你会像我烦梁凤书一样烦肖玲玲。” 平措和贡布一样高大威猛,但他和肖玲玲结婚以后,在肖玲玲的要求下,他把头发剪成平头,每天仔仔细细地刮胡子,打扮得如白净小生一样。 我就烦平措对肖玲玲言听计从的态度,一点没男人样,好似肖玲玲的奴隶一般,从前外面大杀四方的威风全然没有了。 可我不烦肖玲玲,背地里甚至幻想我以前应该和她发生些什么,如今很是后悔没发生。也只觉得肖玲玲知心,我如论怎么撒气,她都对我温柔相劝,反而不像以前对我凶巴巴的了。 我常常独自思量,自己看那么多书,依然是一颗凡俗的心。好似生活是碗可有可无的汤羹,寡淡无味,而且知道总有不会再喝的一天,到那一天,地狱还是天堂,有谁会真正在乎吗? 有时问贡布他烦不烦露露,他总是对我笑而不答。贡布已经是一个高大的汉子,每天扎着紧致的辫子,还蓄起了胡须,胡须是露露按她自己喜欢的样子修剪。 有时故意问贡布:“你这么高大一汉子,为什么老是要怕露露呢?” 贡布笑着反问我:“你不是也怕嫂子吗?” 我只好压低声音说:“谁怕她不是人养的,我是让着她。” 贡布马上就是一阵笑。 日子寡淡,好在每天有雷打不动的两件事,一件是夜里给小语写邮件,另一件就是和贡布、平措到地下室里练武。自打梁凤书把地下室,那些林迪薇南山别墅搬来的珍贵家具卖掉以后,又恢复成了练功室。 清闲日子过了小半年,那天傍晚,我正和贡布在花园凉亭里下棋,梁凤书很是兴奋地在窗口叫我:“麦子,快上来,大新闻,对我们真是特大喜讯啊!” 生活一直寡淡如水,难得有让人惊喜的事情。 我冲上楼去,梁凤书指着电脑说:“快看,洪培忠死了,啊!他死了,麦子,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了。” 我怀着很是兴奋的心情冲上楼,没想到只是这样一个新闻,我好似早已觉得洪培忠与我毫无关系。 梁凤书很是兴奋地分析给我听,说洪培忠死了,以前齐家、洪家、佛爷、金家几方的争斗算是尘埃落定,以后再有什么争斗,真正与我们再无关系。 在梁凤书兴奋的情绪中,我才开始冷静地想,洪培忠那样的人,享受那样好的医疗条件,他还未满八十,怎么会突然死了呢?又想着,他不是一直在寻找佛爷手上的‘绝世珍宝’吗?难不成是佛爷害死他的? 新闻报道中,只说他因顽疾在医院不治身亡,短短一则报道,完全看不出所以然来。 晚餐时,梁凤书特地开了瓶好酒庆祝,好似洪培忠的死亡,就是我们夫妻的重生一样兴奋。 这天夜里凌晨,庞枫和耗子同时到家里来,都是一副很兴奋的样子。 来不及落座喝口茶,耗子兴奋异常地说:“昨夜很多人被抓了,打听到的,同时被抓的有沙头角的‘李货佬’、东门陈家兄弟、沙河九哥、蛇口飞仔、车公庙强哥、水贝村伟哥,大冲麻仔、皇岗的阿龙和曹老二。除这些所谓的大佬以外,被抓的小弟好几百人,警方晚上统一行动,一网捞啦!” 我已经久不在道上行走,顿时觉得莫名其妙。 梁凤书比我兴奋,端来水果,很是地好奇问:“知道是因为什么事吗?这些人不是一伙的啊,怎么同时被抓呢?” 也不知庞枫那里打听来的消息,说被抓这些人,全都是因为佛爷的古董走私案。 等庞枫和耗子喝口茶,缓缓兴奋心情,庞枫又告知,据道上的小道消息,被抓这些人,不只涉及佛爷的古董走私案,他们都还参与了佛爷与洪培忠的争斗。 第706章 惊天消息的本质 道上的小道消息有时候准确无误,有时候也完全是空穴来风。庞枫所说的小道消息,我觉得没有丝毫根据:“庞枫,他们怎么可能都参与佛爷和洪培忠的争斗?这太没来由了吧?” 庞枫和耗子相视一笑。 耗子笑说到:“老大,你现在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哦,你可知道,这些所谓的大佬,他们投资生意的钱都是佛爷出的。” 仅仅小半年,我仿佛已经与江湖彻底隔离了。我实在难以想到,佛爷是如何能把这么多,平日里看似彪悍勇武的人控制得如此服服帖帖,钱难道真有这么大魅力吗? 梁凤书比我还急:“就算是帮佛爷洗钱,也无法参与佛爷和洪家的争斗吧?” 耗子兴奋异常:“怎么不能?他们帮佛爷洗钱还在其次,哥,嫂子,你们可知道他们的主要任务?说出来你们一定大跌眼镜,他们都是佛爷联络官员们的据点,佛爷与官员们的交易全在这些据点进行,那个坏啊,都不便说出来,简直丧尽天良。” 肖玲玲刚好披衣起来,好奇地问:“怎么丧尽天良?” 庞枫说:“就这半年时间,这些个据点祸害的姑娘上千,全是黄花大闺女,佛爷通过这些个大佬,专门给相关官员进贡,官员们尝鲜以后,这些个狗日的把这些姑娘,全都放在他们自己控制的夜店里陪客,还不丧尽天良吗?” 想是回忆起从前的苦难,肖玲玲听得呆若木鸡,脸色苍白。 梁凤书赶忙把肖玲玲拉在身边,叹息说:“这些个畜生被抓,姑娘们也该都自由了。” 耗子补上一句:“是自由了,可人生总是被毁了。” 我这才有些明白,可能这近半年的安稳日子,可能真是佛爷给我的。可又一想,洪家为何一直也没为难我呢? 梁凤书低声问道:“那有没有佛爷的消息呢?他的马仔被扫荡,他就没行动吗?” 耗子也压低声音说道:“暂时没有佛爷的消息,不过这两天就会传出来,最快明天一早就有风声。听说啊,被抓的不只是这些扑街仔,相应官员也在这次行动中落网。嫂子,你真是明智。” 庞枫马上接过话:“是啊,还是嫂子有先见之明,道上真不能混,这里面的道道太深了,一不小心就得被拉下水,永无回头之时。啊!我们总算守得云开雾散时,应该好好庆祝,嫂子,你说是吧?” 梁凤书突然睡眼朦胧的样子,哈欠连天地说道:“哎呀,明天再说吧,今天要休息了,明天打听到佛爷的消息,第一时间过来知会一声。” 庞枫和耗子走后,我依然没反应过来他们如此兴奋是为何,难道是幸灾乐祸? 回到卧室,梁凤书又兴奋无比,打开电脑,在论坛里浏览着,对我说:“麦子,这下我们真正好了,就算道上新人辈出,也再不和我们有关系,过一段时间,我们也可以投个生意,我们还年轻,是不是,麦子?” 这城市的变化就是这么的快,快得让一些人经常享受惊喜,也快得让有的人突然就没了人生,也快得让有的人突然变成异乡的孤魂野鬼。 看着梁凤书又兴奋又高兴的样子,我就高兴不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在家里的这些日子,特别喜欢与她反其道而行之,好像不如此,无法排解我心中的憋闷,但她从不理会我这招,只送我两个字——幼稚。 我当然没觉得自己还幼稚,但梁凤书说男人没到三十岁,谈不上成熟。我不知道她这道理有什么根据,可她常常这样说:“男人过了三十才开始真正成熟起来。” 我还没三十岁,再三年才三十岁,可我觉得自己已经无比成熟,我能和其他男人一样吗?当然不能一样看待,我年少离家独自闯荡,就凭这一点,我起码应该比正常男人早成熟十年。关于这一点,也曾和梁凤书讨论过,她的结论是:就凭我这样看自己,就证明我还幼稚。 我说出的任何话,任何道理,梁凤书好像总有反驳我的地方,于是,我常常‘深思熟虑’,渴望让她无法反驳。 注定又是一个不眠夜,我把烟缸拿到窗台,打开窗,让微凉的夜风吹拂,让月光洒满我和我的影子,我准备着和梁凤书又一场彻夜‘辩论’。 洪培忠死了,那么多人在今晚被捕,看似没有关系,而小道消息证明相互关联。我能首先想到的是,佛爷这些与相关官员联络的据点,为何是在新闻宣布洪培忠死亡这天被一网捞起? 我早已养成从不轻易相信巧合,要么洪培忠早已死亡,像他这样的大人物,宣布死亡的时间很关键,很可能他在新闻宣布之前就死了。 还能首先想到的另一种可能,洪培忠不是因病而死的,他的死与佛爷息息相关,甚至有可能是佛爷直接害死的,所以洪家势力开始化悲痛为力量,对佛爷展开了收网式的总攻。 当我叼着烟,任夜风吹拂着,浸泡在温柔雪白的月关里,对梁凤书轻声说出自己的分析时,她把目光从电脑上转过来,屁股下的带轮子的椅子随着转动,她连同椅子一起慢慢靠近我。 她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看得出来她还依然兴奋。还没说话,她的表情已经告诉我,我的想法很幼稚。 梁凤书不会轻易说出我幼稚这样的话,只有在我强扭着非得和她对着干时,她才会这样说。一般情况下,她很是顾及我的脸面和感受。 “麦子,你的分析有道理,但不够深入,没有触及核心,还在浅层看问题。” 她的话让我很是失落,我差不多叫出来,可担心隔墙有耳,只低声惊呼道:“放屁,就你厉害,你说个深层的我听听。” 在家里闲得蛋疼这时间里,她已经习惯我的阴阳怪气。 她从椅子上起来,坐到我身边,轻轻依偎着我,还把烟缸拿起来让我弹烟灰。每次她用这招,我都无法继续怼她。 “老公乖,别撒气,你很聪明,别太急,就能想得更透彻。你想想,佛爷有什么理由要杀洪老呢?” 第707章 人与人的界限 我终于有一个机会说她幼稚:“你不幼稚吗?佛爷杀老洪,当然是报仇啊。他老婆、儿子、孙子都被害死了,老洪是罪魁祸首,佛爷怎能不报仇。” “你再想想,佛爷难道只是一个人吗?我们见到的佛爷是一个人,但其背后是一股强大的势力,强大的利益,必然强大的势力,你曾做过林董几年私人秘书,她是这个世界经济学届的翘楚,利益圆心论应该知道的。” 梁凤书说的利益圆心论,是用哲学观看待世间问题。如果把人类世界比做太阳系,那么利益就是人类世界这个太阳系的太阳,利益是中心。所有问题和矛盾,最后必然可以追溯到利益上,人类之间的所有相互伤害的行为,其必然是利益所驱使。 我必须反驳:“就算佛爷不仅仅是代表他一个人,但死亡的那些人是他自己的亲人,他有力量报仇,为何不能为自己的亲人报仇呢?” “老公,你难道没想过,要害老洪那样的人,难度极高,也需要付出极高的成本,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将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佛爷他代表着一方势力,岂能为自己报私仇而做出这样的行动?” “没这么严重吧?老洪已经退休,要说势力,老洪肯定不如佛爷,这不就是你当初让我不要帮着老洪和佛爷对抗的理由吗?” “老公,你说得没错。老洪已经退休,人走茶凉,他在我们这样的人面前依然是棵高不可攀的参天大树,但与佛爷那样一方势力比起来,就未必了。尽管情形是如此,佛爷依然不敢对老洪下手,他只能躲着。” 突然觉得梁凤书前言不搭后语,回忆其半年前,她让我要坚决拒绝老洪,给我的理由是:佛爷代表着很强大的势力,老洪的经济势力远远不如齐家,而且林迪薇是全球经济届都尊重的翘楚,老洪看似曾位高权重,但其势力其实不能与林迪薇并肩,林迪薇死后,老洪必然斗不过佛爷所代表的强大势力,不能再和佛爷作对。 我带着讥讽回忆其从前,梁凤书耐性解释给我听:“老公,洪老这样的人,必然是一辈子陷在争斗之中的,任何一次斗争他输了,就可能是失去所有,但他这样的人只能输给勋贵们。佛爷是什么人?在勋贵们眼中,佛爷只是一个流氓,一颗棋子,流氓、棋子怎么能害勋贵呢?” 梁凤书看看我很不服气的表情,又说道:“佛爷可以拿着代表的势力与洪老过招,但他不能对洪老下手,就是是杀了他全家,佛爷依然不敢对洪老下杀手。” “为何,老洪就是天?那比他官位还大的人呢?岂不天上天?佛爷都是流氓和令人摆布的棋子,我们这样的人还活个屁啊?” 梁凤书没有生气,继续耐心解释:“阶级界限,如论承不承认,人与人之间就是有阶级界线,今天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依然如此。洪老属于勋贵阶层,佛爷可以和他暗斗,但佛爷这样的人,决不能害洪老性命。洪老虽然退休,他这样一个勋贵被佛爷这样的流氓害了,勋贵阶层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我的女菩萨,你今天怎么说话自相矛盾?说佛爷不敢加害洪老,又说勋贵报复佛爷,所以才有今晚的雷霆行动。况且,勋贵们从来就相互斗争,他们还有心情给老洪报仇?你是不是兴奋得有些……” 梁凤书仰头看看我,瞪大双眼,使得我没有继续说下去。 “第一,你说得对,老洪的死亡很是蹊跷,很可能与佛爷有关,但这里面的深层缘由,我们还需要有些消息辅助才能判断。二,勋贵们确实内斗严重,那是他们自己阶层里的斗争,他们属于最高阶层,是不容别的阶层轻易染指的,更何况害其性命。勋贵阶层不是为洪老报仇,他们是要做给所有人看,你们不属于这个阶层的人别痴心妄想,胆敢越界,要你粉身碎骨。” 梁凤书又举起烟缸来,带着温柔的笑,轻声补上一句:“老公,不信等着看,这次被抓的人,一定全都重判,甚至不止一个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她的温柔话语中,我愕然。 想啊,天地之间没有第二个月亮,都照耀着同样的月光,吹拂着同样的晚风,难道说人与人之间真有无法跨越的界线吗? 那些所谓的勋贵其实本也是下层人,他们当初是为打到勋贵而揭竿而起的,为的就是平等,为的就是破除阶层界线。如今他们自己却做了勋贵,又重新树立起阶层界线,那他们当初的初心呢?他们曾为之奋斗的精神死了吗? 利益圆心论,对,天下人皆为利益而活。 突然觉得活着的世界很是恶心,在梁凤书的理论里,我似乎看到了她对我的嘲笑。嘲笑我曾经想通过与小语的结合,进入勋贵阶层。嘲笑我不明白,齐爷那样的勋贵,绝不可能让我这样一个穷小子真正进入他的圈子,我只是棋子,可有可无。 一时沉默无话,看着窗外融化在夜空里的霓虹,还有那被弄花了的月光,我心里映照出一个清晰的模样,她是小语。 我仿佛清晰地看见,在那富春江边,月光如水,江水如练,小语站在庭院的老柳下,面对着那荧光迢迢的江水,仰头对着月光洒下来的方向,正深深的思念着。 我在心里问,小语,你是在想我吗?我很想你。是不是你不是齐爷的亲生女儿,所以你也无法真正进入勋贵阶层。如今齐爷不在了,林迪薇也早已入土为安,你不再是勋贵,你和我一样,只剩如浮萍一样的躯壳,傲然挺立着为什么?为什么还要活着? 小语,你的眼睛看不见了,你已经再不能说话,如果阿秋也不照顾你了,子瑛妈妈也去了,你又该如何活下去,你还会愿意我守候你吗? 小语,是不是你也觉得你自己属于勋贵阶层,我不配在你身边逗留,我已经是颗弃子,再不能玷污你的生活,是因为这样你才要赶我走的吗? 月光像是被云朵分开了,一些月光去了别处,映照我的月光,有些杂乱,带着酸涩味。 第708章 意外贵客 绝笔信 那一夜,我又梦见那个神秘老头子,在梦里,我终于听清楚他说的话,他在重复从前的话:“你不能辜负你爱的和爱你的人。” 醒来时,已经是正午时分,总算好好睡了一回,仔细回忆梦里的情景,好像不只梦到那神秘老头子。在梦里,我好像一个人走向远方,特别的孤独,走在寒冷中,就像我年少苦寒的日子里那样走着。 肖玲玲推门进来,神神秘秘地低声说道:“麦子哥,快起来,穿整齐一些,李董事长到家里来了,嫂子正给泡茶接待。” “什么董事长?” “思齐董事长李学匀啊!好大的派头,我们花园外面全是他的保镖。不说了,你快起来,别让人家等着。” 我扑倒窗户边,隔着窗帘偷偷向下一望,果然不得了,好似家已经被包围了。 慌忙起床洗漱,打开衣柜,我已经好久没有体体面面地打扮了,精挑细选一件长袖修身白衬衫,配上青色薄牛仔裤,一双秀气的黑色休闲鞋。 我风风火火的从楼上跑下去。 李学匀抬头看看我,笑眯眯地说道:“不慌,不慌,麦少,最近可好啊!” 见梁凤书正坐一旁泡茶,李学匀正在喝汤。 “挺好的,李董,你怎么来啦?” “哈哈哈,你家有这么好喝的汤,我早就该来,是不是,凤书,我能来家里喝汤吧?” 梁凤书笔直地坐着,显得很是优雅,脸上挂着春风般的笑容:“李董能来,简直蓬荜生辉,怎能不欢迎,请还请不来呢。” 李学匀摇摇头,对我招招手:“来,麦子,坐下。”又对着厨房喊一声:“姑娘,给麦子也来一碗汤,起床喝碗汤对身体好。” 肖玲玲给我也端来一碗汤。 李学匀很是认真地说:“麦子,是不是怪我?” “怎么可能,李董,我怎么可能怪你,完全找不到理由啊。” “看看,看看,你们小两口,一口一个李董,还不是怪我啊。你是谁,你是齐家的麦少啊,从前不是叫我李叔叔吗?如今就是外人啦?” 梁凤书马上说道:“是,是,李叔叔。” 李学匀站起来,指着我的汤:“麦子,先喝汤,快喝吧。”说着,他自己站起来去看墙上的挂件。 梁凤书马上起身相陪。 李学匀指着架子上的几件东西:“这是以前林董的吧?” “是,是林董生前送的。” “唉,可惜哦,林董那样的人,不该走在我前头。林董也真是当麦少亲人一般,要不然也不会把东西都送了麦子。” 我心里想,莫非这李学匀今天来,是要拿回林董的几件东西?或者是买走? 三下五除二喝掉汤,起身来。 李学匀见我已经起身,他拿慈祥的目光打量着我:“麦子好似更白了,更帅气了。真好,真好。”又看着梁凤书:“凤书,谢谢你的汤,我有个不请之情,想请你家麦子到车里单独坐坐,可以的吧?” “当然可以。”梁凤书拉着我,指着门外:“快跟李叔去,事情说完,和李叔一起屋里来午餐。” 想来李学匀领导着那么大的跨国集团公司,时间很是宝贵,能亲自到家里来已经难能可贵。他也不客气,笑呵呵地领着我往门外走。 走到花园里,我看李学匀带的那些人,曾经李学匀身边那几个我见过的人不在,一个我也不认识了。 去到树荫下的车里,豪华轿车里空调很是凉爽,司机默默下车去,轻轻关上车门。 我心想,一定是极其重要的事情,不然李学匀这样的人物,这座城市最高领导也未必能随时见到,他为何要跑我这里来呢? 司机下车,李学匀的表情立刻变得凝重,很是悲恸的样子,长嘘一口气,从怀里拿出一个信封来,似乎泪水盈眶地说道:“唉,老谢走了,你谢叔叔走了啊。” 我一下痴呆一般:“啊!……” 他把信封递给我:“麦子,根据你谢叔叔生前的交代,他死后,我马上把这封信给你,你当着我的面看,看完要马上烧毁。信我没看过,你先看,然后我们说话。” 李学匀说完,把脸对着车窗外,示意他不看信的内容。 信封封胶完整,是以前齐爷使用过的封印章。 我慌忙撕开信封,展开信,泪水立刻下来了。 麦子: 我是你谢叔叔,在你看这封信时,我已经去九泉之下陪齐爷和迪薇了。 我知道你疑心很重,唯有让李学匀亲自把这封信送给你,你才能相信。 麦子,你写给小语的邮件,你子瑛妈妈每天都会读给小语听,小语每天都是那个时候笑得特别开心,笑得满脸泪水,每天如此,谢谢你还爱着小语。 你这半年的清闲生活,要谢谢李董,不用你谢他,我已经谢过他了。是的,是我让李学匀做的,为此,李董付出很多很多,得感谢他还念着齐家往日情义。 我需要你暂时离开纷争,等你读这份信时,我已经把大事办成。 我本不想告诉你,可我必须要告诉你,你子瑛妈妈也陪伴不了小语多少年头了,小语最后还是要你照顾,也只有你,我们才能放心,也只有你,小语才会开开心心地活着。 当初小语为何要让你离开,等你见着小语时,让她亲口告诉你吧。 麦子,杀死齐爷和你儿子的罪魁祸首,包括害小语的罪魁祸首,不只是佛爷,还有洪培忠,还有金家、白楼白兴堂父子。洪培忠最后会联合林董以及你们对付佛爷,不是因为你的计谋得逞,而是洪培忠想要彻底不承认自己对齐爷下毒手,因为那样的话,他所在的圈子会抛弃他,会惩罚他。 洪培忠试图彻底消灭佛爷一干势力,以彰显他对齐家情深意重,决没做那些违背圈子里规则的事情。 在我和你子瑛妈妈带着小语躲避、逃亡、给小语治疗、养伤期间,我们把齐家庄园惨案的幕后黑手查得清清楚楚,所以,仇必须要报。 如果早告诉你这一切,你也会和我一样,把仇人千刀万剐。可我不想让你参与其中,你要好好活着,你活着,小语才能活着,小语活着,齐爷在天之灵才能心安,你知道的,小语也是如我和子瑛的亲生女儿一般,我们都希望她能好好活着。 第709章 老谢的嘱托 信没看完,已经满脸泪水,泪水把精心打扮的衣衫弄得不成样子。 李学匀依然看着窗外,似乎也在哽咽着。 我抽出纸巾擦拭双眼,继续看信: 麦子,害齐家的真正凶手是白家和洪家,佛爷只是工具,金家是帮凶。李学匀所代表的殊家也曾参与其中,后选择退出。 几家势力为惩罚殊家退出联盟,在齐爷庄园惨案发生后,又让佛爷派人杀害殊胜荣以示对殊家惩戒。当时殊胜荣和洪定远俩人在一起,殊胜荣被佛爷派出的人干掉以后,我随即当场干掉了洪定远,把事情拖入迷局,让佛爷百口莫辩。 你代叔用同归于尽的方式,杀掉白家父子,为齐家报仇。你代叔的本领在我之上,但白家防范太严,非那种方式,无法干掉他们父子。老代尚且能用那种方式报齐家之恩,我又何惧?洪家的防范更加严谨,为干掉这个十恶不赦的老东西,我也只好用老代那样的方式。 麦子,你需知道,训练娇妹的那些人,曾和我、子瑛有过几年战友情义,因为这层关系,我联系上雪儿,她愿意全面配合。是我让雪儿打消和你厘定好的计划,让秋仔不传消息给你。 秋仔很争气,成功打入王怀音身边,变成了佛爷旗下一员,这很重要,我要秋仔和我一起执行任务,哦,他会和我一起牺牲的,但他和我一样心甘情愿,因为他要给他的爱人夏儿报仇,他要给他的恩人娇妹报仇。 佛爷手上有春秋青铜鼎,老洪一直想据为己有,他相信那青铜鼎能带给他好运,给给他延年益寿,只有拿着那鼎,才能进到老洪身边。秋仔不辱使命,根据我的谋划,秋仔成功劝说佛爷放弃青铜鼎,拱手让给老洪,以平息争斗。 根据我和雪儿的协定,杀老洪的同时,必须杀死钟川葵,好给娇妹他们报仇,但愿能全部成功。 当我和秋仔拿着青铜鼎去见洪培忠时,我们代表的是佛爷,所以,如果我们任务得逞,佛爷也就无路可活了,这计划非常完美。 事情大概就是这个样子,我让李学匀送信,除了让你相信这信是我写的,还有一个目的,你需问他,钟川葵是不是还活着,如果钟川葵还活着,小语就很危险,因为钟川葵好像知道一些我的谋划。 我老谢再拜托你最后一件事,一定要救小语。 你千万小心钟川葵,这个人藏得特别深,甚至把姓洪的都骗了。钟川葵和金树山勾结很深,到底有什么勾当,我已经没有时间去探查了。 信中内容不得告诉任何人。 拜托!拜托!拜托!救小语!一定要救小语!千万一定要救小语! 老谢诀别,阅后即焚。 见我看完信,李学匀打开车顶天窗,指着车里垃圾桶,哽咽着说道:“烧吧,老谢是这样交代的。” 烧信的同时,我小声问:“李叔叔,有钟川葵的消息吗?” 李学匀的语气很是鄙视:“他啊,那是一个白眼狼。我想想啊,老洪是上星期死的,钟川葵现在应该已经脱离洪家,因为洪家没人能主持局势了。据说啊,证据也不确凿,钟川葵和金树山成立了联合公司,由金紫负责掌舵。” 我刚要说话,李学匀抬手阻止,他轻声说道:“麦子,我今天正大光明的来看你,只是到你家喝汤,因为你曾是林董私人助理,思齐最优秀的董事长助理。其他事情一概不知。你是聪明人,一来我不能再说更多,二来,原谅叔叔,还有重要事情等着我,就此告别,哦,给凤书说,谢谢她的汤。” 李学匀推开车门。 我下车,看见梁凤书和露露、肖玲玲在门口看着。我恭送李学匀的车队离开后,梁凤书急切地拉着我问道:“他就这么走啦!什么事啊?麦子,你怎么哭啦?” 借口上楼换衣服,我得想一个借口搪塞梁凤书。 再次下到饭厅,满满一桌香喷喷的菜,露露儿子已经站在凳子上开吃了。 我苦笑道:“吃饭吧,唉,李董来带信,说过段时间,是齐爷逝世的周年,思齐要举办追思会,随便一起祭奠林董,问我要不要参加。唉,李董也老了,回忆起齐爷和林生前,老泪纵横,害我也跟着好哭一场。” 梁凤书嘀咕道:“这样啊!哦,老公,快吃吧。” 肖玲玲问说:“麦子哥,你参不参加呢?” “不参加。” “为什么不参加?” “吃饭,怎么这么多嘴呢?追思会在法国齐爷故居举行,这么远,我去有什么意义?我又不是思齐的人了。” 肖玲玲恨我一眼:“凶什么凶嘛,不去就不去,问问也不行啊!”又高兴地问道:“哥,今天回锅肉怎么样?” “好吃,一直都这么好吃,玲玲真乖,早点给平措生个孩子吧,你看人家露露多幸福啊。” 饭吃到一半,耗子和庞枫、阿华、小廖四人结伴而来。 还没进屋,耗子就大喊道:“好香啊!我闻到玲玲做的回锅肉啦!我要吃,给我留一点。” 他们从酒店打包了好些菜来,阿华、小廖轻车熟路地到厨房帮着拿碗筷,收拾收拾桌子,把打包来的摆上,又是满满一大桌子。 露露儿子接过庞枫递上的玩具,饭也不吃了,独自跑到一边摆弄去。 一边吃饭,一边说着他们打听到的消息。 据耗子说,他的消息来自局里朋友,非常可靠。说佛爷已经消失了,但佛爷的私生子王怀音没能跑掉,已经于前天被从国外押解回来。押解回来的当天晚上,就被折腾得只剩半条命。根据押解回来的人说,王怀音的老婆孩子被杀死在缅甸的家里,凶手身份不得而知,王怀音逃过追杀,只身逃往马来西亚,却依然被抓获归案。 我心里盘算,梁凤书果然说得不错,破坏勋贵们设定的界线,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看来垂垂老矣的佛爷再也没法东山再起了。且不说被人追杀,我能想到,他亲人全部遇难,他已经没法继续活下去。 梁凤书的话让我心头一惊,她似自言自语,疑惑地说道:“佛爷仅有的亲人遇难,他能不狗急跳墙吗?他不是有巫师一干人等,不可能不做最后的疯狂反扑啊!” 耗子很是茫然:“嫂子,佛爷要疯狂反扑谁啊?” 梁凤书立刻摆出说闲话的姿态:“哦,反扑杀害王怀音孩子的人吧,王怀音不是他私生子嘛,他孩子不就是他孙子啰。” 第710章 家中贵客 紧接着,大家七嘴八舌地猜测是谁在缅甸杀害王怀音老婆孩子。 我心里独自想着,肯定不是秋仔,因为秋仔和老谢一起执行任务时牺牲了。那会是谁呢?也不能是雪儿他们,雪儿还在图书馆旁的咖啡馆里。想想,要么是钟川葵和金家一方,他们用当初老洪调转枪口对付佛爷的办法,以此展示自己的清白,并不和佛爷同道。 我想,还有一种可能,是勋贵们派出的杀手,本是要把王怀音、佛爷等一干人全部杀掉。佛爷老奸巨猾,没有现身,王怀音侥幸逃到别国,在别国警方配合下抓捕,不得不带着活人回国归案。 庞枫把我从沉思中唤醒:“老大,想什么呢?我有事汇报,你叫我每天看着罗二娃的咖啡馆,今天没开门呢,我贴着玻璃往店里看过,没有人,店门紧闭。小雪是不是休息出去玩了,有给你打招呼吗?” 看过老谢的信,我已经猜到雪儿他们的去处,只是没想到她既然不辞而别,我装着什么也不知道:“是吗?可能是去哪里玩一天吧,昨天不是还开着吗。” 敷衍着他们,我心里却想着,要尽快去咖啡馆看看,我在车里藏着咖啡馆的钥匙,雪儿一定在店里给我留有消息。 露露带着她儿子在门口玩耍,突然尖叫起来:“二哥,辰辰,天啊,今天什么日子!哥,嫂子,二哥来啦!还有辰辰,辰辰,阿月呢,阿月怎么没一起来?” 我本以为露露又骗我,这半年来,因我在家总是觉得不耐烦,她们三个女人变着花样耍我。又一想,露露是有分寸的人,庞枫他们在这里,她不至于还拿我玩笑,遂起身到门口张望。 果然是李木来了,他一身中式银色绸装,像是从哪个山上下来,不知魏晋的古人,一副仙风道骨的派头。黑色头发往后梳成大背头,油光发亮,长长的头发直垂到肩,整个人显得非常精神。 在李木的身后,一位酒红色微卷长发女子,身穿白色抹胸,外套一件薄如蝉翼的黑色修身西服,黑色半裙在膝盖上十公分,脚踩黑色发亮的高跟鞋,显得性感又典雅。恍惚片刻,才发现她真是辰辰,完全认不出来来了,不在是那个我曾吃宵夜碰见的站街女子。 肖玲玲尤其激动,冲出门去,差点一头撞到李木怀里,好不容易站住了,又回头对屋里大喊一声:“平措,你个死人,还不来把二哥的行李提进去。” 听到肖玲玲的召唤,平措旋风般出来,从地上提起行李,做出请的姿势:“二哥,天气热,快进屋里去。” 肖玲玲立刻拉着李木和辰辰到屋里坐下,高兴万分地招呼他们吃饭,又和平措去厨房把菜热了热,新做一个汤。 梁凤书高兴地埋怨道:“二哥,你来也不提前通知一声,起码应该我们派车去机场接你啊!” “一家人,不客气的。”李木一拳擂在我的胸膛:“麦子,你练得好结实啊!怎么,想要超过贡布和平措二位兄弟身手啊?” 露露和辰辰在一旁激动万分地嘀嘀咕咕,辰辰突然大声喊道:“乱说,露露姐,可别乱说,我只是李总的助理,他想着我和你们也是朋友,所以才带我一起来的。” 庞枫他们见家里有客到,和李木、辰辰礼貌几句,又一一对李木敬酒,才起身告辞。 辰辰介绍说,她和阿月跟着李木到南京,一起在夜店上班,做李木助理,李木也很是保护她们。 辰辰和阿月本是在深圳沦落了的人,能喝能玩,又能吃苦耐劳,在胸有万卷书的李木调教下,很快变得风姿卓越、光彩照人,变成气质出众的职业女性。当然,她们也助李木事业快速腾飞。 一年前,阿月通过李木的朋友介绍,认识一个在上海跨国公司任高管的新加坡人,交往几个月后,阿月怀孕,那男人带着阿月去新加坡正式结为夫妻,从此定居新加坡,阿月总算是有了一个好归宿。 看着露露的儿子都两岁了,辰辰很是高兴,叹息说:“也没带礼物来,露露姐,只好一会儿我们带你儿子出去逛逛,他喜欢什么,我来买。” 梁凤书很高兴:“二哥,你快陪着麦子出去逛逛吧,在家闲了半年,就跟要他命似的。” 李木拿出烟来给我点上,漫不经心地说:“闲好啊,麦子不也是爱书之人嘛,有时间多读书是非常难得的事情啊!唉,我这几年都感觉有些荒芜了,每天醉生梦死的,为了那点钱,尽是瞎折腾。” 辰辰马上夸耀道:“二哥才不是瞎折腾,现在掌管着四家大型夜店,收入相当可观呢。” 李木马上笑说道:“辰辰,要持重,在凤书和麦子面前提钱,那真是轻浮了。” 辰辰立刻回报一个妩媚的鬼脸。 梁凤书仔细打量着李木,像是要从他身上看出骨头的斤两,缓缓说道:“士别三日,真当刮目相看。二哥真是人中俊杰,气质果然不一般,英武之气已有超越麦子之势。”又拉着我手笑说:“我老公还是好一点点,就一点点,哈哈哈。” 李木和辰辰刚下飞机就赶来了,还没吃午饭,大家一边陪着他俩吃饭,一边闲聊。 我把李木上次带着辰辰和阿月匆匆离去后,如何抓老严,后来黑蟒仔、金金、小芬被绑架,后我们又不得不离开深圳,我去杭州,歼灭裴继深,到林迪薇死亡后,我如何又回到深圳,以及梁凤书他们也离开深圳,去高原生活一年多,大致说了。 辰辰听得泪流满面,哀伤无比,几度哽咽:“凤书姐,露露姐,带我去祭拜祭拜小芬姐吧,她不该是那样结局的,怎么会比我和阿月还命苦。” 李木一声长叹:“唉,已成定局的事情,就别遗憾了,还是向前看吧。人生啊,真是要几度风雨,只是想不到汪队那样一个看似铁骨铮铮的汉子,竟然也背叛了秋姐,背叛了林董,钱真是万恶之源啊!” 肖玲玲煮好咖啡,让平措正好端来,给每人倒一杯,李木一边感叹着,一边盯着平措看。 平措调皮地笑着:“二哥,你别这样看我啊,难不成担心我是第二个汪朝和,也背叛玲玲,背叛麦哥吗?” 第711章 江湖夜雨十年灯 都不知道李木感叹着为何只盯着平措看。 贡布低声说道:“平措,二哥是火眼金睛,你要做出违背良心,违背我们当初誓言的事情来,我第一个把你大义灭亲。” “哥,怎么可能,你别老是教训我,你就比我大几分钟而已。” 李木笑笑:“平措兄弟不是这样的人,我是看啊,贡布完全是康巴汉子的雄壮派头,怎么平措现在如此白净,好斯文啊。” 梁凤书立刻笑起来,指一指肖玲玲:“不是玲玲的杰作吗,二哥还不知道,玲玲已经嫁给平措兄弟了,我们现在真正是一家人呢。” 肖玲玲在一旁切水果,大声说道:“要做我的男人,就得看起来干干净净的,要像麦子哥学习,嫂子不是也把麦子哥打扮得干干净净的吗。” 正说笑着,庞枫又回来了,提着沉重的两大包东西进屋里来,高兴地说道:“我们家秀秀说了,二哥是老大的哥哥,我们跟老大的兄弟也都要有点心意的,这些烟酒和糕点,二哥住下来慢慢享用,明日还拿些来,今日急迫,先这些吧。” 庞枫也不逗留,放下东西坚持要走。 露露把孩子推给贡布,起身把庞枫的东西收了,随口说道:“哇,这么几瓶好酒,得上万呢,这么快哪里来的呢。”说着,把其中一条烟递上桌来。 李木赞许说:“麦子还是有威望,这就能看出来。” 我拉着梁凤书的手,一时颇为感叹:“李木,不瞒你说,我的这些兄弟,全是凤书栽培出来的,要不他们都是些小流氓,早进去了,哪有今日这样日子。” 李木始终保持一副很轻松悠闲的样子,对梁凤书赞叹说:“凤书这样的女子,谁娶到都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麦子命好啊!” 听李木如此夸奖梁凤书,我又开始反省这几个月老是和她唱对台戏,让她受了不少委屈。回想起刚认识梁凤书的时候,她真是我的日月啊,没有他,我的一生不知要落魄到何时。 “李木,不知道为什么,你来了,我就会想起从前,唉!当初要不是凤书收留我,人生还真不敢想,你说我们哪样的穷地方出来混,没有一点根基,在这异乡又无亲无故,何等艰难啊!” 肖玲玲马上大声说道:“知道就好,谁一天到晚地不耐烦,嫂子是不和你计较嘛,要是我,早打翻天了。” 梁凤书突然热泪盈眶,嫣然一笑:“麦子啊,他在我心中,永远都是那个率真又书卷气满满的少年,我比她大三岁,当然要让着他。这几个月,不怪他,十年来他都是享誉黑白两道的英雄少年,突然闲下来,怎能不烦心。” 李木笑笑:“辰辰,看见没有,这是真正的爱情,世间少有。” 梁凤书马上反问:“二哥,你的爱情呢,还没重新开始吗?故人留心中,你也该放下啦。” 辰辰这才说道:“你们不知道,二哥工作兢兢业业、雷厉风行,自然没什么可说的,他的那江山是他挣下的。可私底下嘛,很是怪癖。” 肖玲玲马上跑过来,手里还拿着水果刀:“他怎么怪癖啦?” “工作以外,就只是看书,手里拿的书全是那种几寸厚的,我是看着都头疼。什么都不为所动,全在书里,并且常常是在野外路灯下看书。有次在石头城外秦淮河边路灯下看书入迷了,天亮时分,被两个小年轻抢劫,好在他把那两人打跑没受伤,那以后他才不在野外通宵达旦地看书。” 我们都一声惊叹。 李木苦笑一下:“麦子是最懂的。想当初啊,我们刚离开故乡,来到陌生的城市里,居无定所,夜里没有地方住,只能找街角看书打发时间,书是地摊上的旧书,可那感觉就像在血液里种下了。就是如今,我依然时常要午夜到野外路灯下看书,觉得特别有感觉,在那样的地方,一目十行,过目不忘。” 回忆其从前,很是欣慰,感慨莫名,好在我和李木都算有些成就,未曾辜负岁月。 我举起酒杯:“来,二哥,你我既是一家人,又曾同是天涯沦落人。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为岁月干一杯。” 放下酒杯,李木感叹说:“是啊,江湖夜雨十年灯,只不过,我们最初的那盏灯,是凄冷街头昏黄的街灯,如今虽然时过境迁,我依然怀恋那盏灯,回望过去,才更好的向着未来。” 梁凤书感叹说:“凄冷街头,孤灯夜下,夜风萧瑟,少年没有妄自菲薄,依然不舍穷尽书海,这是何等感天动地的画面!二哥,这画面也时时在我心里,就是这画面,让我义无反顾地爱着麦子,此生难够。” 六月的深圳烈日炎炎,屋里空调已经调到最低,凉爽的空气中,回忆其从前,就像那街头午夜的凉爽就在此刻。 几番感叹,几番唏嘘。 谈及故乡。 李木说,最小的老五李余一年前已经大学毕业,如今在重庆最好的中学做老师,母亲陶春兰彻底没有了负担。但为了给李余搞定这份工作,耗尽陶春兰辛辛苦苦积攒的所有钱,加上亲戚帮忙,才有这好工作。 大姐李敏已经结婚,也做到了四星级酒店总经理。 老三李水已经辞去青岛卖房子的工作,到福建去,在李敏的关照下,进入一家酒店工作,也略有小成,做到营销部经理。 肖玲玲红着眼眶:“麦子哥,你们家的人个个都是人才,当初我爸,还有李爸爸都说,整个四邻八村,就你们家将来最有出席,如今看来,他们都说对了。二哥,麦子哥,我敬你们一杯,愿大家的明天都更辉煌。” 一起举杯同饮。 李木忧心忡忡地说:“唉,穷人家出来的孩子,也不好。如我们家五姐弟,有今天的结局,已经是万幸,是妈妈的功劳,她让我们坚持要读书。可是啊,穷人的好日子来得太不容易,每个人心里都有阴影。” 梁凤书很是不解:“不会啊,李余、李水、李敏我不了解,就算二哥我也不了解,可麦子和玲玲我是很清楚的,他们都心地善良,积极向上,很好啊!就是露露、贡布、平措,也都是穷苦人出生,不都好得很吗?二哥,你所说的阴影,是什么?” 第712章 危机再现 我大概明白李木话里的意思,穷苦人好不容易有了点成绩,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强,害怕失去,害怕再回到苦难中去,对所有人都谨慎提防。 又默默想起从前,我对李木也有些残忍,那时我们同在这座城市,我害怕李木连累于我,没有真正当他是兄弟。 李木说他去福建看过李敏和李水,彼此都珍惜血浓于水的亲情,但彼此间始终有距离,都给自己筑起一道高墙,隔墙谈亲情,显得不伦不类。又感叹说:“或许大家的日子还不够好,等大家都真正好了,不会有计较吧。” 梁凤书似懂非懂:“可能吧,我们这屋里的人倒是很交心,没有二哥说的这道墙。” 肖玲玲要再倒酒,李木按住杯子:“玲玲乖啊,今天先不喝了,酒不醉为最佳。我还有点正事要先说了,不说窝在心里不痛快。” 大家随即望着李木,担心他说出什么不好的事情来。 原来李木在南京的后台老板是位重量级人物,这人的父亲也是勋贵,比齐爷、洪培忠还活着时差不了多少。这人十分器重李木,时常把酒言欢,当李木是个知己。 就在李木来的前一天,这人和李木到扬州吃长江三宝之一的野生河豚,不知怎么就聊到深圳。这人说深圳最近有大变动,是因为曾经的黑道风云人物佛爷,与尊贵的洪培忠之间的争斗而引发的。 李木给这人坦白交代过,说自己曾在深圳工作过几年,只没提及也听说过佛爷这号人物。说到兴起,这人告诫李木,让他千万别走错路,黑道再风光,必然没有好结果。如佛爷这样的风云人物,只要勋贵们动手,顷刻之间灰飞烟灭,更别说与佛爷有关的人,大大小小,这次全都得玩完。 暑假来临前,夜店有一个月的淡季,李木想着我曾和佛爷有染,听这人说勋贵们要开始算总账了,当夜定了第二天的机票来看我,也顺道度假,散散心。 梁凤书很是笃定地说:“这我早些年就曾想到,麦子不算是跟过佛爷,只能说佛爷和麦子都曾是齐家的人,后来佛爷反叛了齐家,也是佛爷欺骗利用了齐家。要算佛爷的账,算不到麦子头上。” 李木皱皱眉头,又轻松点上烟:“凤书一直是谨慎稳重的人,这样说来,我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只不过,凤书,麦子,你们知道的,我做夜店,道上的大哥认识的不少,据道上传言,佛爷不会坐以待毙,是要玩命的,你们可不能不小心啊。” 梁凤书脱口而出:“佛爷与我们无仇,他不至于要害我和麦子。” 她的话又勾起我的怀疑,她如此深信佛爷不会伤害我们,想必是有过什么私下协议,没有告知我。 尽管我怀疑梁凤书与佛爷在高原单独面谈时的情况,她没有完全告诉我,但我知道,她决不会害我,她不告诉我,一定是想保护我,保护我们的爱情与这难得的幸福日子。 辰辰感叹说:“黑道真不能进,我从前在这里时的那些所谓大哥,耀仔、阿虎、北老大、严老大,还有那一干混混们,几乎都丢了性命,我和阿月要不是有幸遇到麦哥和二哥,估计也彻底混烂了,更可能已经做了这城市的孤魂野鬼。” 正说着,我电话响了,拿起来一看,心头掠过不详的感觉,是曹舵打来的。 梁凤书他们几人也瞬间脸色大变。 接通电话,曹舵在电话中开门见山,语气坚定,不容反驳:“麦子,你到局里我办公室来一趟,你一个人来,要快。”说完挂了电话。 梁凤书一下慌了:“麦子,曹舵半年不联系了,此刻找你,肯定没好事。”又焦急地分析说:“不,应该不严重,以曹舵的身份,他亲自打电话给你,就是没事,要有事,会直接到家里拿人,麦子,你快去,我们静观其变,我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李木安慰说:“我来得算及时,他们真冤枉你,你是我亲弟弟,我可以找他帮你,凤书说得对,快去吧。” 贡布开车送我到总局停车场,我独自跑上曹舵办公室。 曹舵也不废话,把桌子上烟和打火机丢给我,算是念及往日情义,铁青着脸:“麦子,佛爷大案你是知道的,这是最上面督办的案子,你老老实实告诉我,你和佛爷后来有没有联系。” 我不紧不慢地拿起他的烟和打火机来点上:“曹局,我是什么人,你不知道吗?他和我有不共戴天之仇,你非常清楚,这样问我,是何意思?要拿我?” 曹舵咬咬牙,很是生气地站起来,看看窗外,回头拿犀利的目光盯着我:“麦子,不是和你开玩笑,看见我办公室外面的人了吗?他们等着随时把你关进去。我先把你叫来问清楚,是看齐家面子,你要真有事,我也保不了你。” “我能有什么事?莫非我以前剿灭蛇仔、断手、裴继深等,现在都算罪?别忘了,那时我也有秘密身份的,你也参与其中。” 曹舵用力敲敲桌子上的一叠文件:“麦子,这不是胡闹的时候,这些卷宗,就是被抓捕那些人的口供,每个人都交代,佛爷曾向他们打招呼,说不能骚扰你,为何?你这半年不是很清闲吗?” 我心里马上猜想到,一定是梁凤书曾和佛爷有过这协定,但又想,警方一定不知道梁凤书在高原和佛爷见过面,于是我理直气壮地说:“曹局,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啊,佛爷有多阴狠,你会不知道?这明摆着要报复我,你也信?” 外面立刻进来一个荷枪实弹穿制服的人,冷冷地看看我:“曹局,别跟他废话,关进去,什么都招了。” 曹舵吼道:“我让你进来了吗?他以前的事我也参与了,我能不能先问清楚?” 那人好似更不不给曹舵面子,马上阴阳怪气地说道:“曹局好威风啊,你可是要想清楚,这案子你说了能算吗?” 曹舵马上软下来,换着和善的语气说:“麦子是这座城市的荣誉市民,他从前曾追缴大量国宝级古董入国库,算是为国立过功,局里都有备案的。佛爷对他恨之入骨,怎么可能与他暗度陈仓?” 第713章 冰冷的手铐 见曹舵帮着我说话,我并没有感到轻松,担心曹舵和这人在唱双簧。 曹舵语气软下来,那人也语气变得平和些了,他根本不再看我,说道:“曹局,这案子的资料,我早已熟读,他以前的事情,我也清楚。人有两面,背地里干什么勾当,难说,我看还是按程序审问的好,你也不担责任。” 曹舵看看我,眉头皱到一起,苦着脸:“麦子要关进去,不寒心吗?我说兄弟,你先出去,我问问,我担保,行吗?” 那人不为所动:“你怎么担保?担保什么?担保他没那些事?要没那些事,为何那些人的口供那么一致?” 接二连三的问题砸向曹舵,让曹舵哑口无言。 那人见曹舵沉默了,他手中突然提着雪亮亮的手铐,想是早有准备。 我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十年风风雨雨,是第二次被这钢铁枷锁禁锢过,第一次是撞死残害肖玲玲那几个畜生,那时我戴着手铐,心里是很自豪的。 当初我一无所有,看见联防队都躲的狼狈日子里,也不曾沦落到被这东西戴在双手上。 咔嗒两声,他以非常熟练的技法,以极快的速度,左手,右手,快到我还在沉思,双手的手腕已经把雪亮手铐的冰冷,寒气凌人地撞击我的胸膛。 “走吧,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有地方让你慢慢说话。”他拉着手铐拖我,手铐立刻像是要陷进我的手腕里去。 我怒了,使劲往后拽着,像是做临死前的最后挣扎,大吼起来:“可以啊,你们他妈的卸磨杀驴,太他妈的好啦!佛爷杀我儿子,与我有血海深仇,你们也能弄出这些卷宗来污我。坏人一张嘴,好人就得脱层皮,甚至没了性命,这还是朗朗乾坤吗?” 曹舵这才反应过来,一把拽住我的手腕,对那人厉声呵斥道:“打开,你他妈的给老子打开。这是什么地方,这是老子办公室,老子还没下岗呢。你在老子办公室铐人,都不用给我招呼一声吗?” 那人瞬间懵了,见曹舵也真动怒,他也并不打开我的手铐,把钥匙用力的塞给曹舵:“好威风,你……” 曹舵接过钥匙,快速打开手铐,把钥匙和手铐扔在桌子上,轻声说一句:“对不住,对不住,我叫你来,不是要这样。” 那人抓起桌子上的手铐往兜里一丢,双手背在背后,对我用嘲笑似的语气问道:“他杀你儿子?什么鬼话?你的材料全在我那里,你哪来的儿子?” 曹舵松口气:“我说兄弟,有的事情,不在材料里啊!齐爷庄园惨案中,是不是齐爷孙子死在当场,这你知道的吧?这可是千真万确的吧?” “嗯,这事证据确凿,齐爷是曾有个一个孙子,可和他有什么关系?” “唉,齐爷孙子,不就是麦子的儿子嘛,当初齐爷出于保密,没对外公开,以前经手过齐爷案子的人也都知道,只是没写进材料里。这事齐爷圈内的人也都知道,绝无胡说的。”说着,曹舵改为略带嘲讽的语调:“怎么,你来时,上面这么重要的信息也没知会你?” 那人后退几步:“曹局,要是栽赃,倒是好说,如果有事,还得依法行事。” 说完,那人直接离去,随后听见外面走廊里两人脚步声远去。 那一刻,我在心里又一次确认,齐爷当初真没打算要让我加入他的齐家,连他孙子是我儿子这事,都刻意隐瞒着。看来梁凤书真是说得对,我这样的下层人,只能被他们利用,就算如此,也不能真正入他们的圈子。 曹舵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叹息一声,转而以冷冷的目光看着我:“麦子,你最好别有事,你要有事,我曾和你一起执行任务,别搞得我也被怀疑。这么说来,真是佛爷摆你一道?” “哈哈哈,最开始是曹哥,后来是曹队,现在是曹局。我说曹局,你平步青云的时候,也该时常回头看看。那老东西与我的仇恨,我恨不能把他碎尸万段,你一清二楚,还记得我姑姑怎么死的吗?还记得我阿玛怎么死的吗?你说我和他有勾结,是不是侮辱阿玛和姑姑?还是你侮辱自己的智商?” 说着,我窜起来,怒火中烧,大声吼道:“小语还在富春江边,小语哑巴了,眼睛瞎了,单单这仇恨,我和那老东西妥协?小语怪我没保护好他们母子,把我赶走,我苦闷得半年不想出门,你忘记小语啦!齐家的恩情也忘啦?人无情义也没这样恨的吧?” 曹舵恶狠狠地看着我:“你吼个球!”他也点上一支烟,目光显得哀伤:“麦子,我要是忘记齐家对我的恩情,就不会打电话叫你到我办公室来,他们会直接去家里拿你,甚至把你的家抄个底朝天。” “是哦,你对我太好了。以前我们称兄道弟,如果那也是逢场作戏,那他妈的那些出生入死呢?那些并肩战斗呢?全他妈的是场梦,是吗?” 曹舵瞪大双眼看着我,腮帮子不停地抽搐,整张脸都在抽搐,深深吸着烟。 我交叉着揉手腕,怒不可遏:“老曹,你他妈的局个屁,你的几次大功不是老子给你冲锋、谋划?自打离开师傅到这城市里来,整整十年,不曾被人铐过,今天在你办公室,给老子上手铐,你他妈的王八蛋。” 门外突然进来一人,曹舵也不回头,大声吼道:“不知道敲门吗?出去。” 来人争锋相对地吼道:“你王八蛋敢给麦子上手铐,好大的官威啊!要我让私人律师来敲门吗?” 我抬头一看,是李学匀,他向我点点头,又以蔑视的语气,缓缓地说道:“曹局好威风,我先出去敲门?” 曹舵回头一看,立刻笑容满面:“哎呀,我的大董事长,对不住,对不住,刚才有人要铐麦子走,我骂了他一通,以为他又回来了。您这百忙的人,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啊?快请坐,快坐。” 曹舵示意我快扶李学匀到沙发上坐,他自己按住呼叫器:“送些吃喝的到办公室来,要快,思齐董事长来了。” 曹舵三步并着两步,跨到沙发茶几旁,弓腰,搓手,笑容可掬:“李董,误会,真是误会,麦子和我出生入死,我们是兄弟,我怎敢忘齐爷的栽培之恩。” “是吗?真是辛苦你还记得从前,你现在是当齐家人死绝啦?我算不算是齐家人?”李学匀加大音量怒吼起来:“小语是不是齐家人?你他妈的要小语来这里,亲自求你不要为难麦子吗?” 第714章 念及旧情 李学匀突然老泪纵横,连连抽出茶几上的纸巾抹泪。 曹舵也抽出几张纸来,仰着头,哽咽道:“李叔,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我,我,我也答应过小语的,我该死,小语太可怜了,我……” 曹舵嚎哭一声,又赶忙收住:“等这案子结束,我到富春江边去给小语道歉。” 李学匀不理会曹舵,拉着我,轻轻拍拍我的手:“麦子啊,别怕,你阿玛和姑姑不在了,我还在。我可是他们教出来的,齐家的恩不能忘。这个世间狼心狗肺的人多,但要栽赃你,我拼了这老命也要扒他的皮。” 曹舵接过门外送进来的果盘和矿泉水,大吼一声:“叫刚才进我办公室那人过来。” “哪个人?” “还能有哪个?你这秘书怎么当的?” 秘书马上回一句:“我去请,马上。” 想是那铐我的人办公室也在这层楼,很快就过来,人还没进门,就得意洋洋地说道:“曹局还是识大体,不愧是曹局,人还得交给我,是吧?” “道歉,你他妈的给麦少道歉。”曹舵怒气冲冲地喷着,正好对着进门来那人。 那人迟疑两秒,也戴着怒气回怼道:“你是不是疯啦?让我给他,给他……”他没有继续说下去,看着我,看着李学匀,脸抽搐几下:“这位是,是,李董。”他马上把笑容推上脸:“李董,是吧?思齐董事长。” 曹舵好像真是动情了,推一把那人:“你他妈给麦少道歉,你在我办公室铐他?我不管派你来的人有多大,麦少我和出生入死,功劳赫赫,先道歉,然后你可以向上面汇报,老子这身皮还在,就不能让任何人冤枉麦少。” 那人一下红了脸,进退两难,很是尴尬,很是羞愧,又似乎很是不甘,含含糊糊说道:“麦,麦少,对,对……” 那人话没成句,门外又进来一人,看着快六十了,身穿宽松的白衬衫,黑色西裤,皮带系在肚子上方,对李学匀微笑点头。 曹舵和铐我的人见那人进来,马上立正,站得笔挺挺的。 白衬衫轻蔑地看看曹舵,又看看铐我那人,牙缝里蹦出话来:“你们还有没有正事?如此大案不够你们使劲吗?我不来,这里是不是要打起来?” 曹舵把头一昂,报告:“他来我办公室给麦少上手铐,我才发怒的。” 李学匀丢开我,手在我肩头按一按,示意我别站起来,他自己站起来,递一支烟给白衬衫,他自己也叼上一支,和白衬衫两人凑到一起,划燃火柴,在同一个火苗上,一同点燃烟。 李学匀和白衬衫相对站着,各自深吸几口,都不说话,曹舵的办公室一下安静得能听见人的心跳声。 几口烟后,白衬衫示意李学匀先说。 李学匀长叹一声:“你们官都大得很,我是不敢干涉你们工作的。只是可怜我麦少,曾出生入死破案,没捞到什么名份,功劳簿上也没他的名字。唉!齐爷、林董,是我这老东西不中用啰,你们把麦少铐走吧,我拿这条老命去守着小语,守一天是一天,对了,思齐也交给你们算了。都是国家的,齐爷说过,林董也曾说过,思齐是国家的。” 白衬衫笑笑:“老兄弟,你就别寒酸我啦!咱们俩兄弟,何曾如此说话?” 李学匀吸着烟,也对白衬衫笑笑,又沉默不语。 白衬衫突然出手,对着铐我的人就是一巴掌,呵斥道:“你脑子起锈啦?麦少的资料好好看了吗?我让曹舵打电话让麦少来做一个说明,你干什么?你要想立功,怎么不像当初麦子一样去真刀真枪地拼?” 那人对着我,嗓子不再打结,利落地说道:“对不起麦少,我向你道歉,请你原谅我的冲动。” 李学匀这才拉着白衬衫的手,一起在沙发上落座,轻言细语地说:“齐家对祖国,算是耗尽所有,连命都搭上了。如今剩一个小语,哑巴了,眼也瞎了。剩一个麦子,林董曾说过,麦子是齐家的人,老兄弟,林董和你说过这话吧。你说,小语现在虽然和麦子使气,终究要麦子才能照顾小语,不然,我怎么,唉!” 白衬衫连连点头:“知道,知道,你放心,咱们还没死呢,谁敢为难齐家的人,咱们就和他拼。” 李学匀转而看着曹舵:“你曹局不知道吗?麦少立过多大的功啊!没名没份,当初全是林董让他去做,他就不顾性命去做,麦少不也是跟着林董学得拳拳爱国之心吗?一片赤诚,你们要让齐爷和林董在天之灵如何看我们?还有老齐爷。” 曹舵马上笑呵呵地说道:“李董说得对,谁也不能栽赃麦子,麦子是有功之人,于国于齐家都是。” 李学匀不理会曹舵:“麦子啊,别人无论怎么对你,咱们齐家的人,不能忘恩负义,不能做出丝毫伤害国家的事,如果这样,和畜生有什么分别。你也别犯事,你要真违法了,李叔也不能出面救你,因为你姑姑是个干净人,她在天之灵也不会愿意看着你去做那样的事情。” 曹舵不停地道歉。 李学匀把一份文件丢在茶几上:“曹局,这是思齐和我个人对麦子的担保书,够不够份量?够不够你向上面交代?” “不用,不用,李董,思齐于国的贡献有多大,谁不知道?你一句话就好使。”说着,曹舵还是瞟眼看了看文件,又高兴地说道:“李董日理万机,以后有事,一个电话,我上门服务。” 李学匀拉着我站起来:“麦子我就带走了。” 曹舵马上拉住我:“李董,我叫麦子来,一来为澄清,二来也想和麦子叙叙兄弟情。这样,我和麦子送您,麦子我还留他喝杯酒,我保证,如果麦子有丝毫委屈,任凭李董责罚。” 白衬衫拉着李学匀的手站起来:“老哥哥,去我办公室喝茶,给你说,绝对好茶,放心,放心。”转头对那铐我的人:“还不去工作,事不够多吗?” 铐我的人后退着出门去,轻轻关上门。 白衬衫一直拉着李学匀的手:“你既然来了,我就不能这样放你走,咱们必须喝会儿茶,对弈几局,晚上和我一起吃饭。” 李学匀笑呵呵地说:“老兄弟,不用这么客气的,我还有……” 第715章 曹舵说秘密 白衬衫死死拽着李学匀的手不放,摆出死皮赖脸的架势:“我不管你有多大的事,你来了,就不能这样放你回去。” 李学匀叹息一声:“走,坐坐就坐坐,咱们是好久没对弈了,我检验检验你。” “对,对,看看我新研究的几招好不好使。”白衬衫转而对着曹舵:“能不能办好?能不能让李董安心陪我吃晚饭,全在你,你小子要敢忘恩负义,老子真扒你皮。” 曹舵顽皮似的笑起来,又立正敬礼,大声说道:“不敢。” 白衬衫拉着李学匀走后,曹舵感叹说:“李董简直神通,消息太灵通了,这些个口供材料刚送我办公室,可能他就知道了,不然也不会来得如此及时啊!” 曹舵变得随和谦逊了,让人送了咖啡进来,和我坐在沙发上一边喝咖啡,一边吃水果,一边寒暄:“麦少,我真没忘齐家恩情,你还得给李董说说。咱们兄弟出生入死的日子,我时常回忆起来,当着鞭策我谨慎前行的镜子啊!” 也管不了曹舵是不是虚情假意,想着,他多半是演的,这半年来,他连我电话都不接,转念又一想,或许曹舵没那么怀,老谢在信中说过,是他让李学匀发力,使得不要打扰我的。 喝着咖啡,抽着烟,曹舵把卷宗提到我的部分一一展示给我看,确实都是言之凿凿的供词。 想着别让梁凤书担心,而且李木刚来,寒暄几句,我想急着回去。 曹舵笑着说:“兄弟,你怎么也得在我这里好好呆一阵儿。”他看看门的方向:“不然,又让人误会我忘恩负义,你说是不是?这样,我违反规则,给你说点秘密。” 我以为是什么惊天秘密,曹舵说王怀音已经被折磨得半死,而且王怀音的妻儿都死了,如今的佛爷,真正是丧家之犬。佛爷以前代表的那帮势力,抓的被抓,逃的逃,真正被彻底瓦解了,而且春秋鼎也归入国库。 他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既然不能走,我借此打听洪培忠的死亡真相。 曹舵三缄其口,又叮嘱我,可以告诉我,但绝不能对外说,家里人都不能说。 神神秘秘,极其小声,曹舵说,根据内部案情通报,罗二娃和老谢带着春秋鼎,北上去见洪培忠,其用意本是代表佛爷要和洪培忠讲和。 洪培忠得到春秋鼎后,高兴得忘乎所以,正在这当口,罗二娃和老谢联手扑向洪培忠,当场杀死洪培忠,使用的凶器是暗藏在袖扣里的针,见血封喉。当然,洪培忠身边人立刻行动,没救得了洪培忠,把罗二娃和老谢打死在现场。 我觉得有些破绽,老谢以前常代表齐家在外招呼事情,洪培忠身边的人应该认识老谢才对。 曹舵靠近我耳朵,小声说道:“老谢是易容去见洪培忠的,被打死以后,才发现是老谢。洪家人把案子递上去,要以老谢重新清算齐家。没想到老谢棋高一着,把他调查到齐家庄园案的始末,所有证据,在见洪培忠之前托人交上去了。如今啊,这事内部消化,上面发话了,洪家和齐爷恩怨两清,只清剿佛爷一方。” “钟川葵呢?你我都知道,钟川葵可是顶尖高手,难道说他还防不住罗二娃和老谢,老谢必定是老了啊!” “说来奇怪,钟川葵背叛了老洪,和金树山混在一起,就发生在罗二娃他们去见老洪的前几天,你说奇怪不奇怪?这姓钟的如今在国外,内部消息,他不阴不阳是装的,他在国外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那不清剿钟川葵和金家吗?当初金紫和采姐可是被通缉在案的啊!” 曹舵没发觉我是在打听钟川葵下落,他略微思索:“只是我的推测啊,佛爷和金家、钟川葵一定有联系,说不定他们还会潜回来。” “都这情况了,还潜回来干嘛?他们可不傻啊!” 曹舵又仰头思考片刻,自言自语似的小声说道:“佛爷嘛,他可能铤而走险,做最后一搏,救唯一的亲人王怀音。至于钟川葵,这个……” “什么?” 曹舵轻笑着:“还记得老代的五个徒弟吧?” “怎么不记得,杨可凡不是死了嘛,阿秋在陪着小语,鱼躬、马龙、厉无情三人,已经被阿秋解散,各自求生活去了。” 曹舵摇摇头:“麦子,老代调教出来的徒弟,可不是会分道扬镳的。我告诉你,我有内线消息,道上不知是谁放出话来,要把钟川葵碎尸万段,这倒不算,据说有人掌握着钟川葵的一件重要物证,这掌握物证的人,可能就是你说的被解散三人。” “既然这样,你为何不去找秋姐拿物证,以此抓捕钟川葵,可又是一大功啊。” 曹舵哼哼两声:“麦子,你就这么看我吗?我就老是想着立功?唉,说实话,我自觉再没脸去见阿秋和小语。再者嘛,上面发话了,不准扩大范围,只清剿佛爷。” 我刚要说话,曹舵以怨恨的目光看着我:“说实话,你打电话来,我故意不接的,你很不够意思。” “我不够意思?曹哥,你可别再血口喷人哦。” “哼哼,你自己倒是没觉得,是吧?现在都没觉得对我不够义气?” 我想想,我这样一个小人物,那敢得罪你啊,便胸有成竹地说:“曹哥,你说出来,要是我对不起你,任你责罚。” “好,这可是你自愿许诺的哦。” “对,我自愿。” “我问你,当初你知道裴继深要去江边杀你们,为何不通知我?” “这话从何说起?当初是汪朝和叛变,突然带着裴继深杀回来,我是措手不及啊!慌忙应对。” “你放屁,我事后仔细看过那个案子,证据确凿,证明你明明就知道,他们会去江边,你是以逸待劳。” “啊,就算这样,我也没有对不起你啊!” “你还装蒜,为何你姑姑事后,李董就不理会我?还不是因为当初案子交给我,裴继深杀到江边时,我没在现场。要是那晚我在现场,事后我可以挺直腰板儿,表明我为齐家为林董曾浴血奋战,李董现在会这样忽视我吗?” “这你就错怪我了,你当初有工作在身,我怎么能把你叫到江边等着?” “怎么不能,我当初的工作,不就是查办佛爷和他的党羽吗?那时候,我的第一要务是抓捕裴继深。” 第716章 寒心的告诫 曹舵又抱怨,说当初他任专案组的组长,肖志程做副手,肖志程的任务非常明确,只追捕裴继深,他父亲想让肖志程立功。结果我和阿秋他们把裴继深解决了,肖志程一点功劳没捞到。 曹舵说:“肖志程也不接你电话吧?你知不知道,我们内部有内部纪律和规则,上面的人,就是受过齐家恩情的那些人,觉得肖志程贪生怕死,故意没去现场,导致林董那晚受伤,肖志程现在被调去干文职,眼前这案子他都没份儿。” “这那是什么纪律,这分明是你们内斗。” “麦子,你要这么说话,我可得把李董请回来,咱们当面锣对面鼓的说清楚,这世界虽然不好,也没你想的那么黑暗,哦,我们一天到晚就忙着内斗,完全不干正事,监狱里那么多人,谁办的?” “好,我道歉,那也是冤枉了肖志程啊!” “还一点不冤枉,他就是贪生怕死,富贵人家出来的,就是吃不了苦。在捣毁裴继深名下南山别墅地窖的古董后,我们当初内部会议,判定裴继深一定不会善罢甘休,会想法设法报复你和林董,以向佛爷交代。内部会议决定,让肖志程潜伏在你和林董的外围,发现裴继深上门的苗头后,通知我们,将其一网打尽。” “这样啊,你还真说得对,肖志程没这耐心,也确实熬不住。” 我又一想:“老曹,不对啊,肖志程不行,你们可以派能行的人啊。” 曹舵对我翻白眼:“你说得轻松,当初那案子,上面指定要保密,因为那时候佛爷在我们内部的党羽没有清除,只我和肖志程知道,那不只能派肖志程去吗?” 曹舵又说:“你在庭院里布下那些机关,证明你早有察觉,为何不通知我们?你啊,害我,我可能就在这个位置上总结啰,再也升不了啦!我知道,上面抛弃我了,都是原齐家的人的那个圈子把我踢出来了,我也再入不了任何圈子的核心。” “说实话,我当初是为你好,怕耽搁你,所以我才和阿秋他们谋划自己干。” “是哦,就你心好。你知会我和肖志程一声会死啊?你,你,你,唉,你心里有个魔鬼,这魔鬼就是疑心太重,你当初怀疑我和肖志程也不完全可靠吧?” 回想起当初,确实如此,那时汪朝和的种种迹象,已经让我和阿秋怀疑上。如果连汪朝和都不可靠,又怎么敢相信曹舵和肖志程。 真是让我想不到,我的一片好心,竟然耽搁了曹舵和肖志程的前程。这小半年来,我一直生闷气,责怪他们无情无义,没想到他们也在生我的气,责怪我不义气。 曹舵又拿出他的阴谋论来,分析说道:“麦子,你很聪明,但一头是梁凤书,一头是小语,你左右为难。你得知林董换上绝症以后,知道林董没几年寿命了,你想着等林董一死,你就不用在伺候小语,就可以安心回家和梁凤书过舒坦日子。” 他的这番阴谋论我是决不能承认的,立刻反驳说:“你这真是胡说八道,我爱小语,就像爱自己生命。我没想过离开小语,是小语可能责怪我没保护好他们母子,把我强力赶走的。” 曹舵冷冷一笑,眼睛里两道蔑视的光芒射向我,哀叹说:“你啊,确实聪明,可你想过吗,林董是什么智慧?老谢、蔡子瑛、李董智慧不如你?” “什么意思?” “哼哼,什么意思?你真不知道?” “不明白。” “他们会让小语的将来无人照看吗?小语那么爱你,除了你。她又谁也不理会。老谢死了,李董也一把年纪,阿秋必定是女人,没法给小语那种爱。以林董他们的智慧,早安排好啰,你这辈子啊,只要有一点想要甩脱小语的举动,就将万劫不复。” 听着他这番道理,让我浑身发寒。 我陷入沉思,曹舵嬉笑道:“如果有一天,你必须在梁凤书和小语之间做选择,你只能选小语,无论你多倔,多坚持,我今天可以把话撂这里,事情会一步步发展下去,让你只能选择小语。” 我故作轻松:“还说我心里有魔鬼,我看你心里才有魔鬼。” 曹舵给我一个苍白的表情:“唉,你认为自己聪明,你也确实聪明,可在某些方面,你是远远不如我的,兄弟,走着瞧吧。” 和曹舵攀扯两个小时,已经日光西坠,下到停车场,看见梁凤书和肖玲玲、李木、贡布四人都在,站在树下大汗淋漓。 梁凤书扑上来拉着我:“没事吧?没事吧?我看见李董的车先前出去,他还和我招呼,说你没事,真没事吗?” 回到家里,把局里发生的情况告诉他们。 李木笑说:“麦子就是命好,总有贵人相助。” 肖玲玲总算反驳李木:“二哥,你是不知道,这些年我一直在麦子哥身边,知道得清清楚楚,他那点功劳,都是拿命拼出来的。” 李木笑笑:“玲玲,你应该知道,我们那穷山沟里出来的人,半点根基都没有,如果遇不到生命中的贵人,就算你想拼命,但你的命一文不值。因为贵人,你的命才值钱,拼命才有意义。” 露露即刻赞许道:“精辟,真是精辟,二哥看问题确实透彻,是这么回事。我当初也想拼命过好日子,可没人要我的命啊,好在麦哥和嫂子收留。唉,穷人的命真是一文不值,不说别的,道上那些个混混也好,工厂流水线上的也好,真是活得不声不响,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泡子都不会冒一下,命又值什么呢?” 梁凤书却很是高兴,感叹说总算弄清楚曹舵和肖志程不接电话的缘由,要是这样,以后再不来往就是,本就不是一条道上的人,也没什么可惜。 我还在思考曹舵的告诫,他言之凿凿一般的预言,深深刻在我的脑海,我想,难道说事情真会那样发展吗?难道说林迪薇、李学匀、老谢、蔡子瑛他们真早有谋划,让我必须要守候小语一辈子吗? 又想,就算他们不逼我那样做,我也愿意照顾小语一辈子啊!难道说他们要逼走梁凤书?会是用什么方法呢?如此说来,我这辈子竟没了自由? 第717章 空寂咖啡馆 晚饭过后,我借口和李木出去逛街,只让贡布陪着,我带着他俩直奔图书馆旁的咖啡馆。 各大头目被抓,街道上好像一个混混都没了。要在往日,华灯初上,就是各路混混们摇摆街头的开始。 为什么把那样的人称为黑社会,我想,不只他们干的事情见不得光,还非常客观而形象地描绘了他们的生活场景。混混也好,上层头目也好,他们总是在夕阳西下是开始打扮自己,开始一天的生活,这是活在夜色里的人群,以夜色的黑暗做掩饰,干为非作歹的事情。 每次严打,混混们都回消失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各大小夜店门庭冷落,生意寡淡。 路过阿强的大排档时,老板阿强叼着烟,装得憨态可掬地模样,对我们三人递上烟,拦着我,小声说道:“麦少晚上好,打听点事情呗。” 我经常到这大排档吃宵夜,只要提前一个小时打电话给他,他唯一的包间一定留给我,结账时还给很低的折扣,用他自己的话说:“麦少在我这里吃饭,就是不给钱,也是给我涨生意。” 我当然会买单,但老板的话也没错,因为我常常在他的大排档吃宵夜,很多道上的人都会选择在他店里吃,并且没人敢闹事。有那么些不知好歹的酒后闹事,也会被旁边道上用餐的人哄走,并告诫闹事的人:“麦少和小妈经常来这里吃,你们这些扑街,小心把命搭进去。” 我接过老板的烟,拒绝他邀请进去坐,也没接他让他老婆那来的冰镇可乐,因为我急着去咖啡馆,笑问他:“什么事情要向我打听啊?” “嗯,麦老大看来是有事忙,我也不敢耽搁,就问问,是不是又严打。” “怎么,今天生意不好?” “是啊,你看嘛,没几桌人啊。” “是听说有行动,过几天就好了。” 我已经走出去,阿强还在身后大声喊道:“麦少慢走,谢谢啦。” 因车停在隔街停车场,一路走去,沿途时不时有人招呼,我只笑笑点点头,不再回话。 李木打趣说:“麦子,你这十年真没白混,这座城市,你算是站稳了。” 真的站稳了吗?四下望一望,车水马龙,人流如织,辉煌的霓虹与枯黄的街灯交相辉映。夜风徐徐,嗡嗡的嘈杂声如空气一样弥漫在大街小巷。 夜幕拉下了,那些白天不敢出现的地摊在道路两旁延展开去,香喷喷的小吃摊也出来了,街头炊烟袅袅,还有我最熟悉的旧书摊…… 下班的人最乐意这夜色里的街边繁盛,物美价廉,味道纯正。街边是社会底层人的世界,是底层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命轨迹。那些高大上的酒店商厦,底层人只可远观,不敢靠近。 璀璨霓虹照亮夜空,霓虹的里面是有钱人的乐园,霓虹的外面是底层人辛酸苦辣中的怅惘。孑孓行走,如茕茕野兔。日夜奔忙,只为一日三餐。岁月蹉跎,依然在繁华中无法拥有属于自己的片瓦低檐。 依然活着,依然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依然无奈的活着。夜幕,展示着繁华中的流光溢彩,也掩饰着绝大多数人的心酸,而城市依然日新月异,依然蓬勃发展。 底层人的血汗,铸就这都市繁华,那么那么多的人,不几年,青春已成过往时,不得不回望这繁华,走在回乡的路上,或许,离开就是永远,此生再也无法回来。 那么那么多人来了又走了,声声叹息消融在繁华的风里,血汗的余温留存在繁华的空气里,而那些人已经离去,匆匆离去,被迫离去,被繁华驱赶着离去。他们的脚印被又一批人的脚印所踏平,他们的身影再也找不到,只有那繁华依旧,霓虹越来越妖艳。 这是最年轻的繁华都市,街上几乎见不到老人,全是青春旺盛的面孔,希望,更多的是叹息和落寞。 李木在旧书摊前停下来,慢慢蹲下去,我也跟着蹲下去,见他拿起一本半旧的《荒原》翻开,低声对我说:“如今再蹲在这书摊前,一眼望去,可读的差不多都读过,十年光阴,旧书摊还在,我们已经少在这里买书了。” 付了钱,李木把《荒原》拽在手里,叹息一声:“唉,有的书看过了还会想看,想看时,书自然会有,可离去的人再不会出现。” 我知道,他一定是又想起了依依,依依是他的初恋,那刻骨铭心的爱恋就发生在这座城市。依依已经做了这繁华下的孤魂野鬼,李木也不得不离开这座城市去谋生计,旧日时光无法重现,只能叹息。 “嗨,别伤感了,我知道,你一定会想起依依,来这里,你不可能不想起。”我又安慰他:“你知道的,很多人离开再也回不来,你我都是幸运而,离开后还能回来,回来后还有一份自在。” 李木猛然回头望一望,像是突然看到了熟悉的身影,又苦笑一下,仰望夜空,沉默不语,加快脚步前行。 在来的路上的车里,我已经把雪儿和我的秘密,还有老谢给我的密信,都告诉李木,我相信他是我绝对可以信任的。 李木在车上听完我的秘密,他什么也没问,只说:“麦子,如果需要我,我们兄弟共赴时难。” 贡布快速打开咖啡馆的门,我们三人像幽灵一样闪入,不敢开灯,怕引起不必要的目光。 进入吧台,我熟练地抬起咖啡机,从咖啡机底座下真的找到一张纸。这是我和雪儿的约定,如果她不辞而别,就在这里留言。 展开纸,只有短短几句话:你来,我告诉你。你不来,我会继续,我知道,你有你的难处。我们已经去江南,不一定能取胜,唯有‘忘其身而生存’。麦子,或许这就是永别,我待姐姐谢谢你,对不起,曾打了你,祭拜时,请别给姐姐说。 我把纸递给李木,李木把严丝合缝的窗帘挑开一条缝,仔仔细细地看,反复地看,突然低声惊呼道:“不好,一定是钟川葵他们要去富春江边杀小语。” 我心头一震:“怎么说?钟川葵杀小语?” “你不是说,曹舵说老代弟子手里可能有钟川葵的物证嘛,雪儿他们为何去江南,肯定是已经得到消息,钟川葵已经潜回国来夺证据,他们是去杀他给娇姐报仇。” 第718章 一路向北 沉思片刻,我带着侥幸说:“李木,我认为曹舵的话未必可信,而且他也说可能有钟川葵的物证。我想过,以钟川葵的狡猾,这个时候他不会潜回国来。再者,马龙阿秋他们能掌握钟川葵什么犯罪证据呢?” 在我的心里,也真不觉得阿秋他们能掌握钟川葵什么要紧证据,如果有,老谢应该在信中告诉我。 李木点燃两支烟,递一支给我,分析起来。他认为,既然培养娇姐那地方的教官曾和老谢、蔡子瑛是旧友,雪儿如此急匆匆去江南,很可能是接到蔡子瑛的通知。 如果钟川葵有重要犯罪证据,在阿秋他们几人手上,钟川葵当然急于夺回销毁。钟川葵联合金家金树山,他们两人都还年轻,一定想着要正大光明地进入国内挣钱,回来之前,当然得把底子抹干净。 “就算如此,阿秋马龙他们为为何要挟钟川葵呢?这说不通啊!” “麦子,其实你知道这是真的,你不愿意相信,是因为你无法对凤书说,你无法对她说你要去救另一个女人。雪儿很懂你啊,所以她说你可以不去。这样,麦子,你能有幸福的生活和家庭不容易,你把贡布派给我,我是你哥,我代你去救小语。” 李木马上又问贡布:“贡布兄弟,你愿不愿意我和一起去?” 贡布非常冷静:“我听麦哥的,他让我去,刀山火海也去。” 李木看穿我的心事,我不得不把犹豫收起来,仔细想,我该怎么选择。林迪薇已死,我已经没有借口对梁凤书说我要去江南,可小语有难,我自觉不能不去,老谢的绝笔信字字刻印在脑海里。 “不能不去啊!”我仰天长叹。 “李木,你不能去,你掌管着四家店,不能耽搁你,我已经耽搁你过。况且,钟川葵绝不是能轻易对付的,他伏击娇姐,我几乎没有把握能……” 见我又犹豫了,李木说:“我知道,你没绝对的把握取胜,钟川葵如果敢潜回来,一定是做好十足的准备。雪儿留言都说可能是永别,足见这狗日的难对付。不过,麦子,你相信命数吧,邪不胜正。我的店你别担心,我让辰辰回去帮我看着就行,在我店里,辰辰就是我。” 贡布说:“哥,如果要去,我们此刻便要动身。一来,雪儿走得这样急切,足见事情紧急。二来,我们如果不能悄悄离开,事情很快会被传扬出去,我想,雪儿也是如此考虑,才匆匆不辞而别的。家里你放心,我给平措打电话,告知他真相,但让他在我们回家之前对嫂子撒谎,就说紧急秘密事情,回家后解释。” 我还在犹豫,李木赞同贡布:“对,我们也来个潜回江南,杀他个措手不及。” 我难以决定,叹息一声:“李木,我以前做事,有齐家给的秘密执行身份。如今不一样,我们此去,但凡有伤亡,便是犯罪,侥幸能赢,也怕要牢底坐穿。” 李木激动起来:“麦子,你怎么这样考虑?你爱不爱小语?她可给你生过儿子啊!如果当初我能救依依,不管是死,还是牢底坐穿,我不会有丝毫犹豫。” “李木,我不是这样没良心的人。我无所谓,那就我自己去,你不能去,你的事业正辉煌。贡布也不能去,他有老婆儿子……” 贡布和李木几乎同时脱口而出:“屁话,一起去。” 李木和贡布分别打完电话,夜色之中,我们疾驰着一路向北,把璀璨霓虹抛在身后。望着熟悉的城市离得越来越远,我的心里还是一片混沌,一时之间,搞不清自己在做什么,可我依然在往富春江的方向狂奔。 凌晨时分,在汕头下高速,李木要求去榕江边暂歇片刻。 李木第一次仓惶离开深圳,榕江也是他暂歇的第一站,那时的榕江上还没有公路大桥,过江需经渡船摆渡。 就是在这榕江边,李木想起依依,万分愧疚,想一死了之。 那同样是漆黑的午夜,大地沉睡,夜风凌厉,滚滚江水不息,恍恍惚惚之中,李木看见了已经离世的依依,或许他真的看见了,也或许是暂时睡过去后,梦里看见了。 人或许真有灵魂的吧,李木非常笃定他那晚见到依依了,非常清楚地记得依依又依偎在他怀里,要他活下去,要他去实现他们共同的梦想,游遍山山水水,当他纵横山水间时,依依她会是李木头顶那朵白云,一直陪伴着他。 看李木独自走入黑夜里,离我和贡布远远的,在江边跪着。我听不清他在祷告什么,感觉很是莫名其妙。那时我还不知道,自从依依死后,李木唯一一次见到依依,就是在这江边,他可能相信这江边有某种魔力,他或许渴望再次见到依依。 见李木如此虔诚地非要到这江边来暂歇,不只是我感觉莫名其妙,贡布也觉得难以理解,李木什么解释也没有,只怔怔地望着漆黑的夜,似有奔流不尽的思绪。 依照我们一路上协商好的计划,人歇车不歇,三人换着开车,一路直奔到江南。 贡布低声问我:“哥,李木怎么突然神神叨叨的,他这是在拜什么?他不会别有所图吧?” 贡布虽然没有明说,我知道,他担心李木如汪朝和背叛阿秋一样,把我们领入绝境。 “不知道,贡布,李木一定不会害我们的,你没见过他以前和依依好的时候,唉,依依是他心中的一个魔咒,我想,他是在拜他和依依的爱情。” 我只能做如此猜测,那时的李木,意气风发,豪情万丈,他的人生正步入辉煌。那时我还不曾见过李木跪拜任何鬼神,就是唯一一次他陪我去弘法寺,也不曾见他跪拜,他好像不信世间任何鬼神,甚至认为我卜卦算命也是骗钱的把戏。 正当我点上第二支烟,正当李木向我和贡布走来时,三辆车疾驰着往江边来,在这午夜凌晨时分,分明是奔着我们来的。 我和贡布急速往车里奔,因为手上没有任何工具,东西都在车里。 李木箭一般冲过来,一边飞奔,一边大喊道:“快掉头冲出去,别管我,别管我!” 掀开后备箱,套上防弹背心。我把黑弩紧握,贡布把另一件防弹背心扔向李木:“二哥快穿上,来者不善。” 三俩车在离我们十几米的地方突然刹车,刺耳的声音响彻夜空。 “麦子,还想着和我火并吗?你还能吗?” 车灯熄灭,伴随着我熟悉的声音,车上下来十来个人。 “糟糕,是佛爷。”我惊恐万状地低声对贡布和李木说。 第719章 黑夜聚歼 大峰毫无顾忌,径直向我们三人走来,口里说道:“麦少不要惊慌,佛爷想和你单独谈谈,我们是老朋友,不是吗?” 贡布把我薅在他身后,对着大峰喊道:“要谈可以,让佛爷自己过来。” 大峰依然没有停下脚步,漆黑的夜里,我看不清他表情。大峰高举着双手,以示他没带凶器。 在离我两步远的地方,隔着贡布,大峰停下来,对我用口型无声说道:“救佛爷,求你了,救佛爷。” 他的口型做得有些夸张,让我们三人不知所以,但能感觉到他很是为难,也很是焦急。 “佛爷,你追我到此,不会只是想要和我谈谈吧?” 在我大声高喊时,贡布一把拽过大峰,用匕首顶着大峰的胸膛,低声说道:“别玩花样。” 佛爷高声回应:“麦子,杀我家人,你也有份儿,不是吗?说清楚,或许可以两清。” 来不及回答佛爷,大峰已经低声说道:“佛爷被巫师所迫,麦少,帮我们兄弟救佛爷,从此两清。” 大峰的话让我们无法理解。 李木小声对大峰说道:“可以啊,你先动手。” 我马上装着高声回答佛爷,好掩饰李木与大峰的对话:“佛爷,我从没害过你家人,反而是你对我穷追不舍。巫师,你能听懂中国话吗?有本事咱们单挑,你才算个男人。这里是中国,你敢开枪,会立刻招来警察,不远处还有海防驻军,到时你插翅难飞。” 在我高声喊话的同时,大峰说:“麦少,我不会骗你,一切等干掉巫师六人再解释,再拖延,来不及了。” 黑夜里突然想起一声夜鸟似的鸣叫,贡布说:“是雪儿,准备动手。” 贡布话刚出口,只见十几米外,三条黑影已经突然扑向三两车。 大峰大喝一声:“小峰,护好佛爷。”随之以蛇形步伐,冲进黑夜里。 “麦少小心,先灭巫师。” 果然是雪儿的声音。 我和贡布同时从侧面往前冲过去,李木紧随其后。 十来米的距离,转瞬即至。 夜露充盈的河边草地,转眼变成搏杀的战场。 小峰把佛爷推入车里,反身击杀。 雪儿、碧颜、杰瑞以出其不意的迅猛之势,纵身入阵。 大峰先我和贡布一步杀入。 两三分钟里,胜负立见分晓。 想是巫师六人始料未及,先进的装备来不及使用,已经不得不近身搏杀,传说享誉国际杀手行的队伍,顷刻之间被击破、瓦解。 仅仅几分钟,战斗结束,除小峰、杰瑞受轻伤,其他人几乎是毫发无伤,简直让我匪夷所思。回想当初,老代警告我,说巫师强大无比,非一般人不能战胜。 佛爷从车上下来,对我郑重地一拱手:“麦子,久违了,如果你要给你儿子报仇,我甘愿死你手里。动手之前,你应该知道真相。” 我心中有太多疑惑,一时之间,不知该做什么。 雪儿显得很是兴奋,和我并肩站着,依在车边,释然道:“不急,不急,麦子,想不到吧?” 巫师并非是佛爷私人雇佣的,而是他所代表的犯罪集团雇佣的,自从香蜜湖的地下古董被清缴以后,佛爷也一直处于被控制之中。 在洪培忠死后,佛爷所在的利益集团遭到毁灭性打击,一直躲在国外的那些幕后大佬们眼看财路被断,以后也再难以继续,便责怪佛爷办事不力,要求佛爷必须反击,起码要弄出些响动来,以彰显他们的实力。 佛爷知道自己穷途末路,已经成为牺牲品,但他不甘心输得如此彻底,他便欺骗一直和他幕后合作的海外资本家,说我是警方重要线人。他们对洪家献出春秋铭文鼎,也没取得和平,是因为我在捣鬼,要报复,先得杀我。 前天,大峰已秘密到咖啡馆,与雪儿面谈,并告诉她,巫师正胁迫着佛爷,要先除掉我。只要雪儿配合,除掉巫师,我们都能安全。 雪儿并不能相信大峰的话,依照大峰的计划,只要我离开深圳,佛爷和巫师一干人会立刻跟踪上,只要雪儿悄然尾随其后,就知道他说的话是真的。 我们在陆丰服务区加油时,佛爷他们的车也在停下来加油,那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被佛爷他们跟踪,我和李木还到服务区店里买了些面包和饮料。 就在我们在服务区买面包和饮料时,大峰也给他们买饮料,就是那饮料,使得巫师六人几乎没有多大的反抗力量。在柜台边,大峰买的饮料,被雪儿用极小的针头注入了她准备好的东西。 从深圳出发时,大峰故意没在车里提前备存水和饮料,巫师没有怀疑大峰,是因为我们三人临时决定直奔江南,正好配合了大峰,使得看上去好像来不及准备。 雪儿在我耳边低声说:“麦子,一定要杀了这老东西,放虎归山,可能反而为其所害。” 大峰和小峰已经跪在夜露里,说佛爷把他们兄弟从街边捡回,抚养长大,如亲生父亲,让我念及往日情义,让已经垂垂老矣的佛爷能得善终。 佛爷这样的人也想善终?看着满头白发的佛爷,他的面容变得很是慈祥,就像当初他为我和梁凤书举办结婚家宴那时一样。 通过老谢的诀别信,我已经知道,当初齐爷庄园惨案,罪魁祸首是洪家和白家,他也不过是被人指使的工具。 眼前的佛爷消瘦而苍老,脸上挂着慈爱的笑容,已经很难把他和一个江湖魔头联系起来。 把大峰和小峰从地上扶起来,拉着大峰走到江边,我问他:“巫师已灭,以后你们怎么打算?还跟着佛爷亡命天涯吗?” 我当时的想法带着私心,想大峰和小峰身手了得,如果能陪我一起围猎钟川葵,必然是把好手,至于佛爷,让他回深圳自首。 大峰直爽说道:“如果你和佛爷的恩怨就此一笔勾销,我和小峰把这些尸体处理干净,绝不连累你们,然后陪义父去国外隐居,陪义父颐养天年。” 他的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也不好再说什么。 第720章 妻子的秘密 正当我要回头去和佛爷告别时,大峰一把拽住我,苦笑说:“麦少,何必这么急着要走呢,这一别,恐怕此生再也难相见了。” 接过他点燃的烟,望着无尽的黑夜,我的心中感慨万千,却又似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胸口,无法正常呼吸。 大峰轻声说道:“麦少,你知道吗,你和凤书在深圳当初能那样顺利,全靠凤书。” “是啊,凤书是我的女菩萨。” “你一直这样对外这样说,也是你真的爱凤书。可你不知道,那时你们跟着耀仔不可能有出路,比你聪明,比你能吃苦耐劳的人大有人在,为了过上好日子,比你们小夫妻愿意付出更多的人更是大有人在,甚至愿意拿命铤而走险,但佛爷为何提拔你们夫妻俩?” 突然提及十年前,我的心一下空了:“为何?” “因为凤书求佛爷,她认佛爷为义父,求佛爷给你们一条光明大道。你当初之所以能被道上称为‘神算’,是因为佛爷信你,大家才信你,你的‘神算’的名号是佛爷给的。耀仔带去找你的那些大客户,也都是佛爷授意的。” “是嘛,如果是这样,为何那年让我和凤书身败名裂,让凤书失去作家身份?” “麦少,你应该明白的,那时你给齐家做事,处处与佛爷对着干,佛爷不可能不出手,不出手,他也无法交代。”大峰看看我:“唉,我知道你疑心很重,其实,当初佛爷追到高原,只是问问凤书,还认不认他这个义父。” “那个时候想认佛爷做义父的大有人在,为何就应了我家老婆呢?” “你那时还是一个懵懂少年,毫无心计,不似后来八面玲珑。佛爷那时发现耀仔已经失控,想要除掉耀仔,已经很难,因为他私底下投靠了老谢,你知道当初老谢在齐家的地位的,佛爷不敢轻易和老谢做对。耀仔这个人非常好色,越是得不到的,他越是惜如珍宝。” 听大峰的意思,好似梁凤书和耀仔还有什么事情,让我有些愤怒,想梁凤书怎么可能背叛我呢。 大峰见我含怒不言,他继续说道:“你放心,你家凤书从没被耀仔沾染到,她非常讨厌耀仔。你家凤书比你聪明,她看出佛爷想要除掉耀仔,答应佛爷,只要收她做义女,她愿意配合佛爷。” “她如何配合?” “当初那个场子开业,耀仔那天晚上本不会亲自去的,是凤书私下让耀仔去,她骗耀仔,只要耀仔把那个场子拿下来送给你,她就答应耀仔梦寐以求的要求。还有耀仔贩卖走私电器那些证据,也是凤书主动向警方提交的证据。” 仔细回想耀仔被抓那天晚上,我问:“耀仔他们被一锅端,不是因为他下面四大金刚打死人吗?” “不打死人也得被抓,所以义父常常私底下说你命好,一来凤书那样爱你,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二来说老天像是都配合你们夫妻出头。凤书拜义父的仪式,只有我在场,这本是和凤书约定的秘密,不让告诉你。今晚一别,恐再难相见,我想,应该告你知晓。还记得佛爷送你们夫妻的结婚礼物吧,要不是凤书是他义女,怎么可能送那么贵重的礼物。” “你今晚告诉我这些,是要我对我家老婆另眼相看吗?” 佛爷慢慢走过来,身子歪歪斜斜,好似暮气沉沉的耄耋老人,脸皮紧紧的贴在骨头上,脑袋好似一具带皮的骷髅,胡须倒是刮得干干净净,花白的头发被夜风吹乱,如那深秋里的衰草。 借着江水莹光,我总算把佛爷看清楚,只几年没见,不想他竟苍老如此。 佛爷把他手中雪茄递给我,笑呵呵地说道:“大峰,你是不是把凤书拜我做义父的事情告诉麦子啦?唉,你说这些干什么?岂不是挑拨他们夫妻关系吗?” 大峰赶忙搀扶着佛爷:“义父,今日和麦少别过,再难相见,我……” “算了,说了就说了吧,他们夫妻情深,也无人能挑拨。”说着,佛爷推开大峰,像是站不稳,伸手挽着我的臂膀,我才发现,佛爷颤颤巍巍,好似腿脚不好,连忙扶着他。 吸着雪茄,我小声问:“佛爷,你不救王怀音了吗?他是你儿子吧?” “唉,救不了啰,就这两天吧,就会宣布他病死于牢中,我知道的,一定是这结局。” 佛爷的语气很是苍凉,却又很是平静。 “佛爷,我……” “麦子,你不欠我什么,我倒是要谢谢你今晚救我。我这条老命已经无所谓,只死他们手里,实在不甘心。还记得吧,我说过,你们夫妻是我的福星,果然是没错的。以前也不是你和我的恩怨,没有你,我和齐家也会分道扬镳,也会有后来的所有事情。” “就算也会有那些事情,佛爷,你为何要害我儿子性命呢?你明知道……” 佛爷长叹一声:“唉,麦子,你应该知道的,我不可能害你儿子性命,咱们还是守住基本道义的人,是钟川葵。不只是你儿子,当初我本是计划着,等小语和孩子不在庄园时才动手,钟川葵代表洪家,他不同意,具体执行总指挥是他,我没办法啊!” 见我闷着不说话,佛爷又说:“你可以不相信我,但有一天你一定会知道我没骗你。凤书曾一直听说你和小语有孩子的传言,是我向她保证,你和小语是清白的,这是我最对不起凤书的地方啊!凤书那样爱你,我实在不忍心你们夫妻相疑。” 听佛爷如此说,我心中马上明白,一定是阿秋他们查到钟川葵这些罪恶,所以故意诱他冒险回国来取证据,好灭他为小语和孩子报仇。 “佛爷后来和钟川葵有来往吗?” “没有了,他有洪家做后盾,也看不起我。只是我没想到,他会联合金家背叛老洪。唉,我已经没用啰,等死而已。麦子,你和凤书都还年轻,你们的路还很长,以后再不要掺合任何争斗,好好过日子吧。小语,啊,小语,我建议,你和小语做一辈子的朋友,知心朋友,算了,麦子,你自己掂量吧,我不中用了。” “佛爷一定知道我为何这么急匆匆离开深圳吧?” “听说了,你要赶去救小语,诛杀钟川葵,可得千万小心,我也得对他刮目相看哦。” 我搀扶着佛爷交给大峰:“佛爷,大峰,再见了。”走出几步,我又回头:“佛爷,我谢谢您的栽培,也在此代凤书谢谢义父一路扶持。” 榕江奔流,夜风徐徐,黑夜中看不见星月,远处灯火隐隐,似也繁华。 第721章 夜行车 从榕江出发,雪儿临时到我们车上来,让碧颜和杰瑞开车跟着。 雪儿显得很不甘心:“麦子,今晚是除掉佛爷的最好时机,你为何还放过他?” 我不能把梁凤书拜佛爷为义父的事说出来,我既不相信佛爷和大峰的话,也知道梁凤书一定有什么事瞒着我,心里盘算,梁凤书应该是拜过义父的,那也是为了我。 有那么一刻,想开机给梁凤书电话过去,问她有没有拜过义父,又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要在五年前,我是一定会质问她的。仔细想想,我不说的事情,梁凤书不会逼问我,她不愿意主动告诉我的,或许我也不该逼问她,纵然是夫妻,也该有各自的秘密,只要这秘密不是要害对方。 “雪儿,佛爷已经失去所有亲人,你也看到了,他不过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杀这样的人,有什么意义?” 雪儿笑笑:“你啊,坏得很,你是让他们收拾巫师他们的尸体,也顺便做人情,假仁义。” 李木在副驾驶插话说道:“麦子,我总怀疑佛爷今晚的状态是假装的,以他的阅历,是可以演得毫无破绽的。” 雪儿马上附和李木的话:“你这位兄弟说得不错,我看佛爷肯定是装的,还有啊,麦子,你相信佛爷再无亲人吗?我是不信的。” 车行驶在有些颠簸的324国道上,打开车窗,让夜风灌进车里,想借着夜风把自己吹得清醒一些。 “李木,雪儿,你们说得都对,我也怀疑佛爷是在演戏,但这已经不重要。老谢不会骗我,罪魁祸首确实不是佛爷,他也是一颗棋子。他那么老了,又历经几次白发人送黑发人,就算我们不杀他,他也没多少日子可活。如雪儿你所说,就算我假仁义,起码也还了他的人情,佛爷曾提拔过我,这没法不承认。” 我在替佛爷辩解,总感觉自己脑袋里混沌一片,我为何要帮佛爷辩解呢?解释一番以后,自己又有些后悔。 雪儿懒懒地依偎着我,随着车的颠簸,有节奏的摩擦,可我没有半点冲动感,也许是累了,她也累了,并不是挑逗。 望着车窗外,我突然记起来,问:“雪儿,你不是说,我来,你就告诉我,现在可以说了吧。” 雪儿好似已经睡过去,被我突然唤醒,不耐烦地拍打我肩膀:“你好烦哦,明天不能说吗?路还远着呢。” 我闭目养神,雪儿又突然说道:“麦子,我上次确实对你下手太重,你恨我吗?” 我的第一反应,雪儿不该是这样的人,怎么会如此计较呢?就算是最好的朋友,也有撕逼的时候,同生共死过的人,怎么会计较? “我早忘了,你怎么还心心念念的?” 她在我手臂上揪一把,幽怨地说道:“你最好不要忘记,我们之间的事并不多,应该把所有都记得,只要活着,都要记得。”顿一顿,转入我的臂弯,呢喃着:“还有姐姐,你和姐姐那些日子,一刻也不要忘记。” “好,我听你的,把所有都铭记,就算死了,也要铭刻在灵魂里。下辈子,说不定在机缘巧合下,还能记起来,对,一刻也不要忘记。” “你别哄我,唉!我总是睡不好觉,一闭眼,眼前总是看见姐姐临死的模样,看见她血染全身,还拼命掩护我翻过铁门逃走,如今回想起来,当初和姐姐一起死去,那才是我最应该的结局。最可气的是,还总回想起姐姐和我临别的话,竟然是叮嘱我要活下去,要替她保护你。” 也不知道为什么,听她这样似梦魇般的话,使得我泪水夺眶而出。 在我怀里,雪儿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孩子。她确实无家可归,而我的怀抱只能给她暂时栖息,她需要的爱,我无法给予。 想是泪水浇湿了她的脸,她继续睡着,伸手在我脸上轻轻抹几把,呢喃道:“别哭,我现在就不哭了,我想,姐姐会看着我们替她报仇雪恨的。” “雪儿,等灭了钟川葵,你还回咖啡馆吗?还愿意和我这个假仁义的人做朋友吗?” 雪儿似在睡梦中笑起来:“哈哈哈,麦子,你认为我这样的人,会好好经营一家咖啡馆吗?” “你不缺钱,咖啡馆可以当作据点,就在深圳安家吧,我们可以做一辈子好朋友,我允许你每天都可以到我家吃饭。” “才不稀罕和你做一辈子朋友。”她又拍拍自己口袋:“别忘了,我有你家钥匙,想去就去。” “不和我做朋友,那你想怎么办?” “等灭了钟川葵,我们要是都还活着的话,我会告诉你。” “好,咱们说定了,我们一定会活着。” 她把脚上的鞋蹬掉,抱着我的腰:“麦子,把车窗关上,睡吧,抱着我睡,让我睡个好觉。” 关上车窗,李木也传来微微鼾声。 贡布专注着开车,我晕晕乎乎,却又无法入睡。很是佩服那些坐车上能快速入睡的人,再远的路途,只要能睡觉,我觉得路途就像被缩短了。 人在最百无聊赖、无可奈何之时,能安然入睡,真是人生一大福气。要去远方,坐在空间极度有限的车里,这是最无聊之时,也是最无可奈何之时,无可奈何,是因为只能在车里,必须要前进。 在那个颠簸的车里的深夜,我第一次反复纠缠一个问题:梁凤书有没有献出过她的身体?她既然为了我什么都愿意做,她既然对我有所隐瞒,那么…… 不敢想,不愿意想,但又一直在想。感觉是自己心胸狭隘,自己逼着自己胡思乱想,可又不能不胡思乱想。 甚至卑鄙地想:梁凤书说是为了我,其实也是为了我们的生活更富裕,也是为了她自己的生活更富裕。当然,人想过上更富裕的日子,是没有错的,在弱肉强食的残酷人类世间里,谁不是不择手段呢? 我为自己的身体出轨找到很多理由,感觉是生活把我引诱到那一步,不得不走那一步,是顺其自然,是水到渠成,是没有伤害的。可我无法接受梁凤书的身体被别人享用过,我这样想是自私吗?是心胸狭隘吗? 从穷山沟到繁华都市,我一直在追求公平,总感觉自己遭受着种种世间的不公平。 第722章 直男的胡思乱想 当我想到公平时,情绪不由自主地变得义愤填膺,是为自己抱不平。首先感觉我的出手就不公平,故乡那么穷,我又出手在穷地方最穷的家庭里,又抱养给一个瞎子老头抚养长大。 故乡啊,没给过我一天好日子,童年没看过动画片,童年更没有一件玩具。离开故乡后,也遭受那么多挫折和磨难,世间对我还有公平吗?为什么别人不用想我这样疲累不堪地活着? 当我胡思乱想,当我为自己遭受的不公平在心中呐喊时,思绪又牵引回梁凤书有没有献出过身体的问题上来。想是车进入了山区,初夏深夜的温度变得更低,我突然一个寒颤,竟觉得有些冷。 冷不是从外到内的,是从内心往外蔓延,哦,我是心底发凉,为自己的龌龊而发凉。我一直追求公平,可我不只拥有梁凤书的爱,对梁凤书,公平吗?这样想着,依然固执地坚持,如果梁凤书献出过身体,那她对我的爱就不纯正。 于我而言,梁凤书确实拯救了我,她确实是我的恩人,也是我的爱人。她和我曾同甘共苦,她那么漂亮、知性、优雅,她还愿意和我同甘共苦,如果她曾因为生活所迫而背叛过我,我应该原谅她吗? 低头看看怀里的雪儿,遂想起娇妹,不由得推想,如果梁凤书知道这一切,她会原谅我吗?在我心里,我是坚定不移地爱着梁凤书,只不过我在爱情的道路上,走出了岔路,我在岔路和本该直行的路之间变换,这是精神上的嬉戏吗?还是我就是个爱情面前的匪徒? 于别人而言,梁凤书最拿得出手的就是美貌,无与伦比的美貌。为了美好生活,为了我们共同的美好生活,她又能拿什么别的去和人交换吗? 佛爷说,他保证梁凤书和耀仔没有沾染,那他自己和梁凤书有过沾染吗?佛爷既然能给梁凤书保证,说我和小语是清白的,反过来,他难道就不会也对我做如此违心的保证吗? 我像是在一部精彩的侦探小说里寻找破绽,仔细回忆我和梁凤书从前的日子。在我们刚到达深圳时,我们日夜在一起,又一想,不对,我们夜夜在一起,白天很多时候会分开,我在档口守着,她会出去办货,难道说她会在那个时候出轨吗? 又痛恨自己从前经常喝醉,也是不得不喝醉,喝醉之后天地不知,如死去一般,在我醉得毫无知觉时,梁凤书有没有离开过我呢? 回忆起从前,自己又龌龊地怀疑着梁凤书,又恨不得狠狠抽自己几巴掌。从前,日子曾那么艰难,梁凤书还入过牢狱,我怎么还如此卑鄙地想她呢? 想啊想,终于开始安慰自己,想起梁凤书一直很有洁癖,她不应该有过出轨,她是我的女菩萨,我不该怀疑女菩萨的不洁。 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醒来时,车行驶在一个夹山沟里,车窗外阳光明媚,看太阳位置,已经是正午时分。路外两边是巍巍高山,还有绿油油的庄稼地,要不是路上那些来往的车辆,要不是路旁的农舍,我会以为快要回到故乡了。 贡布在副驾驶歪着,李木在开车,雪儿还在我的怀里昏昏沉沉地睡着。 我感觉全身酸痛,想是因为雪儿匍匐在我怀里睡太久,使得我没法动惮。既然醒来,急不可耐地喊:“李木,找地方停车,撒尿,要活动活动,我感觉自己全身都肿了。” 李木回头一笑:“我正在找地方停车,前面,你看前面,好似有一家饭馆,就在那里去歇息吧,我们也该吃午饭了。” 车停下来,李木和贡布迫不及待地跳下车去。 我把雪儿摇醒,她却睡得意犹未尽,抱怨我不该把她弄醒,懒洋洋地从我怀里爬起来,半眯着眼眺望车窗外:“怎么天大亮了?这是那里啊?” 还没下车,就听见一个女人惊呼道:“是你啊?怎么会是你啊?天啊!怎么会是你啊?他呢?” 我从车上下来,看见熟悉的面孔,她是那个花店女子,她离贡布两步远,正劈头盖脸地,又很是兴奋地对贡布抛出问题。 “哎呀,老板娘,怎么会是你啊?”我也惊叹不已。 贡布一头雾水。 我抖一抖身体,笑说:“他不是以前陪我到你店里去的那个兄弟。” “是吗?分明就是。”老板娘疑惑地打量着贡布,仔细分辨着:“分明就是,只不过,有胡子了,长头发有辫子了,其他都一样啊!” “不是,他们是双胞胎兄弟,以前和我去你店里的,是他弟弟。” “真的?”她冲到我面前,离我半米距离急刹住,想要来和我拉手,却又很是难为情似的,脸上带着羞涩:“屋里坐吧,你们这是在车里很久了吧,快洗漱去。” 雪儿跌跌撞撞,像是还没完全醒来,一把拽住我:“谁啊?她是谁啊?你怎么在这里也有熟人啊?” 我仰天大笑,笑得他们都莫名其妙。 碧颜在一旁小声说道:“雪儿姐,快洗漱吧,你头发,你头发乱得不能看了。” 雪儿丢开我,捂着脸大叫起来:“啊!我怎么忘了,你们见过我这模样的,今天都得死。”她喊着,恶狠狠地瞪我一眼:“一会儿解释清楚。”说完,拉着提着大袋子的碧颜跑开了。 李木站在路边喊道:“这里洗漱,啊,好清澈的溪水。” 老板娘望着我:“屋里洗去吧,沙溪也很纯净,要溪水边洗的话,我给你拿东西去。” 走得急,洗漱用品,换洗衣服,一概没带,我只好笑笑:“麻烦你了,就在溪水里溪吧。” 老板娘回屋里去给我拿洗漱用品时,对着她家侧门外的一个表情木讷,有些苍老的男人喊一句:“还看什么,快准备饭菜啊,最好的,多准备,他是我的大恩人。” 三间二层砖石结构的楼房,东面带一个石棉瓦屋顶,棚屋样式的矮屋。屋后碧山巍峨,屋前一条碎石土路,路外溪水奔流,溪水外是绿油油的稻田。 屋前的路上显得很繁忙,货车、小轿车、三轮车、自行车、牛拉的板车、行人、庄稼人……络绎不绝地把这条路充塞得略显嘈杂。 第723章 又见花店女子 老板娘几乎是飞奔着从屋里跑向我,敏捷地躲过呼啸而过的车辆,兴奋溢于言表,还带着羞涩:“大哥,家里只有我的洗漱用品,他们都只用一块香皂,就用我的吧,干净的。” 我也没什么可讲究的,接过他手里的脸盆,刚要道谢,她又笑说:“你比我小好些岁吧,叫你大哥合适吗?”说着,又害羞起来,微微低下头:“恩人,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呢?” “麦子,你叫我麦子吧。” “麦子?小麦的麦子?” “对。” 她仰头笑笑,指着溪水对岸的稻田:“我们这里小麦种得少,水稻多,麦子,快洗吧,我去给你们弄吃的。别客气,跟自己家一样。” 李木已经洗好了,脸上挂着水珠,胸前湿了好大一块,他站在荔枝树下躲着烈日,不怀好意地看着我,一脸坏笑:“麦子,我真是服你了,是见过照片的网友?还是旧情人啊?” 雪儿在石梯最下面,正俯在溪水前,听李木没遮没掩的话,她抬起头来,恶狠狠地斥责一句:“麦子就是个王八蛋。” 贡布把位置让出来,脸上也挂着坏笑:“哥,这里洗,我好了。” “她是花店老板娘,以前在深圳开花店,我经常照顾她的生意,仅此而已,也不知怎么就这里碰见了。”解释,也算是给自己争辩。 我在雪儿身旁蹲下来,先刷牙,随便欣赏绿油油的稻田。 雪儿往我脸盆里看看,继续轻揉着脸,嘀咕道:“可以啊,用的还都不是低廉货,现在山里妇女都这么时髦了吗?” “山里妇女?”李木故意重复着,吸着烟不怀好意:“麦子,现在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混得不如你了,因为你老少通吃啊!不是看低你噢,这是一种众生平等的大慈悲,哈哈哈!” 刷着牙,我含含糊糊地辩解一句:“她也不老啊,比我们大不了十岁吧?不过是比以前黑了些,我也有两三年没见她了。” 李木看着屋前的招牌:“阿凤饭店,麦子,她的店叫阿凤饭店呢,你老婆名字中也有一个凤字,你和凤是多有缘啊!还是你对带凤字的女人情有独钟,哈哈哈!” 李木显得特别开心,没来由的开心,像是突然从牢笼里放出来一样。 烈日当空,溪水冰凉,山风呜呜。 快速洗漱完毕,贡布随即把烟递给我。 见雪儿和碧颜还在溪水边洗着,我也窜到李木躲阴凉的树下,很是认真地告诉他:“真不能乱说,她以前就是深圳开花店的,我每次去买花比较多,给钱大方,仅此而已。她该是这里人吧,或者嫁这里了,我们吃完饭就走,别坏她名声。” 李木变得严肃起来,还是没来由的表情就严肃了,随之说道:“唉,上午我换贡布休息,我开车时仔细想了想,或许我们走得太冲动。我不该以我对依依无法弥补的愧疚,要求你奋不顾身地去救小语。如果你选择,我希望你选择和梁凤书好好过日子,真的,这个世界的事都不能两全,起码要顾着一方才对。” “你这个时候就别说这丧气话了,救完小语,回去好好过日子也不迟。” “话是这样说,你老婆也宽宏大量,可是,你想想,我们手机关机,你老婆完全联系不上你,能不担心吗?这一去,估计还不是一天两天,她在家里等着,了无音讯,该是多煎熬啊!” “没事,露露他们陪着她,家里还有平措,还有耗子、庞枫他们,根本不需要担心。” 老板娘站在门前喊道:“麦子,过来啊,屋里凉快,先喝茶。” “好,一会儿就去。”随之我对贡布说:“你和杰瑞先去,免得她以为我们急着赶路。” 看着贡布和杰瑞快速穿过马路,李木若有所思,低声说道:“你身边这些人,我是不了解,但他们跟你出生入死,应该是可以信任的,可阿秋那边呢,他们为何就不能和你联系?” “这你不用担心,阿秋我很了解,她可能认为,在对付钟川葵这样的恶徒上,我帮不上忙。还记得我给你说的老谢的绝笔信吧?他们不希望我有什么三长两短,他们希望把事情了结后,让我安安全全地照顾小语。” 李木似乎不赞成我的话,疑惑道:“老谢为什么要告诉你,小语每天听你写给她的邮件,听得泪流满面,而且是每天。” “因为我每天都写啊!” “不是这个,是老谢强调小语对你有深深的思念,强调这一点,不像是要你不掺合厮杀,是怕你不去救她才对啊!” “李木,我看你的疑心比我还重。我了解老谢,他和蔡子瑛把小语视作亲生女儿,老谢知道自己要死,自然是最担心小语以后无人照顾,所以才那样告诉我。” 李木舒展眉头,笑笑:“唉,是吧,我们疑心都重。好日子得来太不容易,不得不多想想。走,不想了,既向虎山行,不灭虎,人不归,喝茶去。” 地道家常菜,腊鸡、腊鸭、青椒炒肉、油焖河虾、清蒸桂鱼、空心菜、小白菜、蒜蓉菜心……满满一大桌子。 看着大家不怀好意,又满脸疑惑的表情,老板娘高兴地解释说,在她花店亏损得快开不下去时,是我给的钱让她渡过难关,已经两年多没见我,没想到在她家门前遇到我,自然要好好招待我。 我问她:“阿凤,你的花店怎么不开啦?” “麦子,你都两年多不去花店了,花店还开着,这些年坚持下来,积蓄了很多老客服,我可舍不得那店。眼下我爸说汕头往厦门方向修高速,很多车都从这边走,让我这段时间回家里帮忙,这段时间这条路上饭馆好挣钱。” “那花店谁看管?” 老板娘笑笑:“麦子,我结婚了,花店我妹妹和我老公妹妹看管着,老公在华强北开手机店,收档以后也能帮着忙。” 我端起酒杯:“来,阿凤,祝福你家庭美满。” 老板娘站起身,小喝一口,有些难为情地说道:“麦子,不准走啊,来我家了不准急着走,等我。你们慢慢吃,这屋单独给你们用,不安排别的人。中午生意好,我去帮忙了,麦子,不急着走啊!”说完,也不等我回答,风风火火地关门而去。 第724章 女人心情 房间里只剩下我们自己,我马上问雪儿:“你给我留言的事,说好我来了,你就告诉我,如今该说了吧?你是怎么和老谢联系上的?你是得到了什么可靠消息?谁给你钟川葵的消息?” 雪儿对我张张嘴,什么也没说,继续挑拣着桌上的菜,赞赏道:“味道还不错,就是刀功太粗糙。做菜的人也不错,仔细一看,还蛮有韵味的,黑了点,稍微有些显老。碧颜,你说我这评价算客观吧?” 碧颜看看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含笑低声说道:“雪儿姐,你的话不会错的,很客观。” 雪儿把筷子往桌上一放,侧头对着碧颜:“那你摇头是什么意思?” 我赶忙招呼:“亲爱的雪儿,别闹了好不好?快告诉我啊!” “你急什么?” “怎么能不急?我们这是去对付钟川葵啊!” “屁,一想到你是去救你的女人,我就来气。你家里还有一个,我姐姐算什么?啊,你说,我姐姐算什么?她死得有多惨你知道吗?你能想象我姐姐满身是血的样子吗?你能想象她无可奈何,任人宰割的样子吗?” 雪儿又红了眼眶,只没流泪,却显得很是悲恸。 李木劝和说:“好,不说,不说,反正是要去的,我们对付的是同一个敌人,早说晚说都一样。” 雪儿抬头愤愤地看看李木:“你既然是他哥,一窝子出来的,也好不了那里去。” 都沉默着,吃着,雪儿自己说起来,带着愤恨的语气:“姐姐以前和老谢就有联系,就是麦子骗我姐姐那个时候,就有联系,只没谁也没说。我也知道得不多,前天,突然得到蔡子瑛传的信息说,如果我要给姐姐报仇,即刻去杭州配合他们,只这些。” 我不由自主地接着她的话:“就这样?” 雪儿怒看着我:“啊,就这样,你去不去?你是去救你的女人,还是为我姐姐报仇?” 李木脱口而出:“有区别吗?” 雪儿怒气冲冲地回答:“有区别,当然有区别。” 李木低声说道:“我看没……” 我估计李木要说没区别,忙打断他的话:“当然是去给娇娇报仇,雪儿,我保证,我这么毫无准备地急着出发,当然是给娇娇报仇。” 雪儿不相信似的看着我:“你怎么保证?” “雪儿,小语身边有阿秋、蔡子瑛他们,你知道他们有多厉害,小语不需要我救。我为何要这么急赶去,当然是要亲手干掉钟川葵,给娇娇报仇啊!” 碧颜点点头。 雪儿斥责碧颜:“你点屁的头,他就是个骗子,你也信?” 尽管雪儿斥责碧颜,但她的怒气消失大半,拿起筷子又吃起来,唉声叹气地说道:“好吧,暂且信你。麦子,我可告诉你,给姐姐报仇这事,你要贪生怕死,我非亲手宰了你不可。”说着,恶狠狠看着贡布:“你也拦不住我。” 车上颠簸十五六个小时,在榕江边还一场血战,都显得有些疲惫,吃包了,昏昏欲睡。 阿凤上楼来时,我们都醒来。阿凤依然很高兴,看看贡布,:“麦子,你还让他下来买单,这不是折煞我吗?我欠你太多太多了,怎么能要你钱?” “那就谢谢你了,阿凤,我们急着赶路,以后回深圳见。” 阿凤堵着门,显得很难为情:“啊!这就走啊!我还想下午带你们玩,晚上陪你喝酒呢。我爸也说一定要好好招待你,下午他有农活要忙,说晚上必须陪你们喝酒。麦子,你放心,家里有房间,可以够你们住的。” “这次就算了,下次吧,我们还要赶很远的路,去杭州。” “去杭州?旅游吗?”阿凤拉过凳子来,坐在我旁边,小声说道:“麦子,怎么会这么巧,昨天傍晚,有两辆小车的人在我家里吃饭,我仿佛听他们说,也是要赶去杭州。我没去过杭州,本想问他们几句,我爸把我叫开,说他们一看就不是好人。临走时,买了我们很多荔枝,搬货上车时,我见他们车上很多黑色袋子,看着沉甸甸的。麦子,我知道你是不怕的,但路上还是要小心坏人啊!” 李木立刻警觉起来:“阿凤姐,什么样的人?怎么会说道去杭州呢?” “哦,我想想啊,个个膀大腰圆,看着很凶狠那种。吃饭的时候,他们在看地图,说要去杭州,他们听说南平的路不好走,问我是不是往邵武转鹰潭方向好走些。南平那边确实路险多弯,最近这里大货车多,路被压烂了,我就告诉他们走鹰潭方向。” 李木又问:“还能回忆起别的吗?”刚说一句,李木又放松表情,解释说:“阿凤姐,杭州那边有些事情,我们也是因事情赶过去,想问问看,是不是我们同路人。” 阿凤看看我,又转头对李木说:“没什么,我在深圳那么多年,也大概知道我的恩人是道上的风云人物。麦子以前去我花店那辆银色跑车,我曾听我花店隔壁五金店老板说,那是最顶尖的跑车,一般人开不起那样的车。我之所以告诉你们这些,也是想着恩人开车急匆匆奔这么远,一定是有急事,如果我能帮着半点也好。” 雪儿故意趴在我腿上,显得与我很亲热的样子,懒懒地问到:“那老板娘还能回忆起他们什么吗?” “我想想啊,嫂子。” 雪儿高兴地坐起来:“嫂子?你怎么知道我是他老婆?他以前买你的花,就是追我用的。” 不知道雪儿为何故意这样说,想是她以为我和阿凤也曾有一腿。 阿凤看看雪儿,笑嘻嘻地说道:“真羡慕你,有一个这样懂浪漫的男人。” 雪儿马上问道:“你男人不懂浪漫吗?” “他啊,唉,没法比,要不是我爸逼着我要结婚,我才不会嫁给他,木头似的,只是还算老实。” 雪儿又说:“深圳有老实男人吗?据我所知,华强北卖手机的,没一个老实的。” 阿凤脸上掠过一丝尴尬,回说道:“嫂子说得对,没一个老实的,唉,我已经不年轻了,将就着过日子吧,对父母也是一个交代。” “那你们有孩子吗?” “一直没怀上,无所谓,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吧。他比较急,我反正顺其自然。” 我心里焦急,女人怎么总是把话题拉偏,偏出十万八千里,还聊着。 “雪儿,别打岔,让阿凤好好回忆回忆,看看昨天那些人是不是我们的同道中人,也好赶上去一起走。” 阿凤马上把话接着:“麦子,你们肯定赶不上他们了,昨晚到现在,已经十几个小时。” 第725章 雪儿的怨气 我想着钟川葵的模样,描述说:“阿凤,你想想,他们当中,有没有一个比我高一点,脸看着很瘦,身材不魁梧,举止有些娘的男人。” “没有。”阿凤摇摇头,思索着说道:“我听他们在争论,说奎爷脾气不好什么的。另一个人说,如果走邵武,再倒回温州接奎爷,恐怕要耽搁时间。他们问我和我爸,有没有不堵车的路,穿过南平,走福安到温州。我和爸对南平那边不熟悉,只能告诉他们,听有的司机说南平在修路,单边放行,而且南平都是山,比我们这里的山还要高,最好不走那条路。” 李木刚要开口问,阿凤又说道:“对了,我还听他们说,一辆车先直奔富春江,说什么先看管起来,另一车想办法穿过南平,直奔温州接奎爷。昨天晚上九点多他们到家里吃饭,我们本准备关门休息了,所以当时只他们一桌客人,我一直坐旁边给他们泡茶,就听着他们说话。” 李木马上笑说道:“阿凤姐这么漂亮,要我来吃饭,也会想着你在旁边给我泡茶。” 阿凤马上害羞起来:“我那里漂亮哦,都老了,嫂子才真是漂亮。” 雪儿很不屑地看着李木,叨叨一句:“果然是一个窝子里的人。” 窗外突然传来密集的汽车喇叭声,阿凤冲到窗前向外看,叹息道:“唉,前面又堵死了。”回头来,显得很高兴:“恩人,真是天要留你,走不了啦。” 我们都凑到窗前往楼下望,只见路上的车首连着车尾,路已经变成一个望不到头的停车场。 “阿凤,这里经常这样堵吗?” 阿凤解释道:“本不会堵的,荔枝刚成熟,以前不好卖,如今好不容易遇到南边修路,很多车要从这里走,有那么极少一部分人,故意把路弄出一个大坑,或者用别的方法,把车堵这里,这样也确实能增加很多生意,荔枝也卖得快,价格高。” 雪儿低声骂道:“穷山恶水出刁民。” 阿凤遂低声解释说:“嫂子,也不都是这样的人,我们这里人,基本上还是朴实善良的。堵路的那些人,是极少数人,他们确实不该这样做,想钱想疯了。不过也不好怪他们,深圳那么繁华,谁又不是为了钱想方设法呢?我们这里这样情况更是难得,等明年南边的路修好,就难见到多少车从这里过了。” 我在雪儿耳边说道:“算了吧,雪儿,咱们也是穷苦人出生,穷地方挣钱的机会少,怨不得他们。” 雪儿又说道:“你们也别担心,到夜里就会通车,要赶路,凌晨三四点出发,一定不会堵车。” 路上堵死,也不能靠双脚往前奔,只好安心等待,大家索性开始睡觉,为凌晨出发养精蓄锐。 听说要先休息,阿凤马上安排房间,李木一把拽着贡布:“走,兄弟,他们两个两口子,咱们只好挤一挤了。” 碧颜和杰瑞手挽手,装着无所事事地走开。 阿凤以为我和雪儿真是两口子,把我们带到她的房间:“我的这房间最好,有空调,后窗还通山风,又凉快,被单也换了新的,恩人、恩嫂放心休息,晚餐时再叫你们,凌晨好有精神赶路。” 雪儿挽着我的手,送阿凤出门,很是正经地说道:“谢谢阿凤了,让我们睡到自然醒吧。” 阿凤刚关门离去,雪儿甩开我的手:“把你美的,你以为我是姐姐啊!” 我一下处于难为情的境地,不知雪儿葫芦里卖的什么,好奇地问她:“要不你去和碧颜休息吧,把杰瑞换过来。” 雪儿还是一句:“把你美的。” 我更是一头雾水,心里闪过暖流,必定雪儿也是个绝色佳人。 雪儿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转身看着我,像是要用她的目光分解我,细细说着:“你到底什么好呢?那么多女人喜欢你,我姐姐生前本是清心寡欲的一个人,遇到你就化了,你说说,你和其他男人有什么不一样。” 房间里一张大床,侧面墙放着实木大衣柜,靠窗一张长木桌,木桌前一张白木椅子,木桌上的墙面贴着一面大镜子,想是阿凤的梳妆桌,桌上放着些女人的瓶瓶罐罐,房间里再看不到多余的东西。 雪儿坐在窗前椅子上,我只好坐床头。 不知道该怎样回答雪儿,只好不接她的话,玩笑似的问:“怎么睡?你睡床吧,我趴桌子上也能睡。” “哟哟,看把你能的,把你委屈的。”说着,雪儿向我走来,尽管我往旁边坐一坐,她还是故意紧挨着我坐下来:“昨晚在车上抱着你睡,你一点反应都没有,什么意思?我不是个女人?还是觉得我长得丑?” “没,没,雪儿,我不敢惹你,你绕了我吧。” “不敢惹,是记仇吧?恨我那天把你眼睛打肿?”说着,她拉起我的手往她脸上凑:“来,来,来,今天让你报仇,我保证不还手。” 我把手往回拽,却被她反拽扭住…… 世间太多巧合,又是一天巧合凑一起,巧合修路,巧合遇到阿凤,巧合堵车,巧合……不,和雪儿的缠绵不是巧合,她是故意的。 雪儿无睡意,我也无睡意。 她细细回忆那些和娇妹出生入死的日子,苍凉而萧索。 她的情绪哀恸,充斥着散不开的苦涩,还有看不透的苍茫。 在她的回忆里,我知道了很多娇妹以前的事情,多得足以清晰地看见娇妹的一生,短暂而激烈的一生。 我哭了,她没有哭。 我的泪,即是为娇妹而流,也是为自己无尽的愧疚而流。 她安慰我,让我不要流泪。她说因为娇妹爱我,相信我,她也绝对相信我。那天她打我,是她觉得娇妹应该打我。 我承认自己确实混蛋,我后悔当初没有阻止娇妹去大洋彼岸执行任务,后悔在娇妹还没离开前,没能好好陪她看看她一直渴望的万里山川。 她不再用凶狠的目光看我,她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我坐在床头,我和她隔着不到两米的距离。 她突然提起我和娇妹生前的约定:“麦子,还记得吧。姐姐曾对我说,你答应过她,你们要一起浪迹天涯,就你们两个。唉!人与人之间的约定多晦气啊,要是没有那些约定,是不是不会如此结局?” 第726章 再别雪儿 生命的奥秘谁也猜不透,就像无穷无尽的宇宙。生命又像是比无穷无尽的宇宙更辽阔,生生世世,渺渺茫茫。 在雪儿的回忆里,我无比清晰地看见了一个完整的娇妹,她曾无依无靠,她曾傲立风雪,她曾孤身奋战,她曾迷茫失措,她曾悲悯众生,她曾救下一个又一个被抛弃的生命…… 娇妹本不曾想过她的生命中会有爱情,却把她心中唯一的爱情耕织在我的生命里,她即将含笑九泉时,依然对我心心念念。 娇妹不是我的唯一,而我是她仅有的爱恋。 晚餐时,喝了很多酒,雪儿疯了一般,一大碗一大碗地喝,看得阿凤和她的父母目瞪口呆。 我也只好陪着雪儿喝,我以为,她是因为整整一下午和我回忆娇妹,撩开了她的伤心,她想一醉方休,我也想狠狠醉一次。 当我从浓浓的酒意中醒来时,并不是“一场愁梦酒醒时,斜阳却照深深院”,而是瘫软在行驶的车里,车窗外月朗星稀,莽莽群山。 我猛地从车后座上爬起来,解开安全带,趴在车窗上呕吐一阵,再回头看看车里,贡布在开车,李木在我旁边,正把纸巾递给我。 “雪儿呢?雪儿呢?”我一下从醉意中清醒过来,迎着呼啦啦的夜风,无比清醒。 李木长叹一声,给我把烟点燃,转头看着车窗另一边,沉默不语。 贡布说:“哥,雪儿姐走了。她说我们和他们分开行动,让我告诉你,钟川葵不现身,我们都不现身。雪儿姐让我们走邵武,最好能追上那辆车的人。她过南平,直奔温州,从温州再往杭州,秘密寻找钟川葵的踪迹。” 李木这时才说话:“我真不懂你们这些人,特别是那个雪儿,此时分开行动,不是消弱自己力量吗?” 我也茫然:“李木,贡布,你们为何不阻止雪儿他们三人呢?” 李木说:“不是你同意她的计划吗?” “我同意?” 贡布说:“对,雪儿临别时,我和二哥都不同意他们三人单独行动,雪儿到车上问你,你却同意了,我们只好如此。” 我一点也回忆不起雪儿和我有过告别,心里猛然明白,雪儿想把最危险的事情独揽。 已经出发,无法回头,我只好无奈地拍打车窗:“哎呀,雪儿真是糊涂,她太不了解阿秋和蔡子瑛,他们既然要诱杀钟川葵,肯定已经有完美的计划,而且阿秋他们师姐弟四人,极其擅长协同作战。” 李木安慰说:“事已至此,就这样吧。我也仔细想过,雪儿不是一般人,她不至于会莽撞行事。我们分别潜入富春江那山里,或许可以让钟川葵防不胜防。” 夜风呼呼,黎明就要到来。车灯照亮的前方,是看不到头的崎岖山路。 回想起钟川葵与我那段时间的相处,发现一些蛛丝马迹,问贡布:“贡布,你觉得钟川葵当初有故意在我们面前隐藏身手吗?” “有,当然有,哥当初不是已经怀疑过吗?怎么,哥还怕我们加秋姐他们,还有雪儿,难道还对付不了他?” “不是,我想起来,当初在南山别墅围捕阿东一伙人时,钟川葵与阿东久战不胜,突来暴雨,使得我不得不决定放阿东走,难道说当初他和阿东,又或者和佛爷暗中有勾结?” 贡布嘻嘻一笑:“哥,放阿东走,难道不是你故意还佛爷人情吗?” 想不到一向闷闷的贡布,竟然一直知道我的心思。 “贡布,你狗日别乱说,我当时是看钟川葵都没法拿下阿东,狂风暴雨突然降临,以至于视线完全模糊,为避免更大伤亡,所以决定结束战斗,对他们网开一面。” 贡布说:“阿东也是命不好,放他一马,还是被曹舵他们抓获,眼下还在牢里吧。” 李木显得很淡然,就像是跟着我们一起去赴约,没有丝毫担忧的情绪。也不知他是真的淡然,还是因为坚定地相信应该要去做。 黎明的曙光拨开天际,眼前的世界变得通透而明白,车轮卷起的尘埃紧跟着前进的方向,和着山风,还有耀眼的阳光。 不知疲倦的车轮在飞奔,速度无法赢过光阴,但我们想要尽快到达,或许早一刻到达,爱会更深,爱人会更安全。 车辆隐藏起来,我们三人购置背包,俨然是一副背包驴友的装扮,绕过富春江边的那座我及其熟悉的庭院,钻入富春江边的秀丽青山中。 傍晚时分,租一条渔船装作游览富春江,从那江边庭院驶过,没见有任何异样。本以为能小语和阿秋在江边石阶上乘凉,却只见得蔡子瑛在江边垂钓,用的还是我从前用过的那几副钓具。 很想从那熟悉的石阶登岸,飞速冲入庭院里,紧紧拥抱小语,给她做一道柴火烤鱼。 李木提醒我:“麦子,不急于这一时,我们和雪儿有约定,而且依照计划,钟川葵他们不出现,我们也不出现,我们要打钟川葵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接下来是焦急等待,等待歹人出现,等待危险降临,就像焦急地等待和爱人相会。 发现有四个可疑青年在山里活动,是我们在山里等待了四天以后。这四人与我们一样,背包驴友的装扮,身材魁梧,一身黑衣,目光如警惕十足的山鼠。 一发现四人,贡布马上判定,这四人应该是姓钟的派来的,是来踩点的。看他们的模样,可以确定,这四人善于野战,绝不是驴友。 在山中隐藏四天极其不易,因正值夏天,暴雨与烈日交替欺辱着人间,暴雨时还可找地方躲,在野外,无法躲避炎热。每天好不容易挨到晚上,山风凉爽,找一方山潭沐浴其中,又躲不开极其繁盛的蚊虫。 我们三人都是穷苦人出生,皮糙肉厚,忍一忍,也就坚持下来。发现鬼鬼祟祟的四人以后,马上就不再无聊。 本想跟踪四人,贡布不让,他认为这四人既然是提前来踩点,必然也善于反侦察,很容易被他们发现。依照贡布的策略,我们保持监视在林迪薇坟墓至江边庭院这范围。 四人早上装着从林迪薇坟墓前路过,低声讥笑着而去。 傍晚时分,见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儿来到林迪薇坟前,他身穿一件旧得灰色发白的宽松体血衫,一条卡其色短裤,一双墨绿色帆布鞋。 第727章 墓地老头儿 老头儿来到坟墓前,点上两支烟,把一支放在林迪薇父亲林子鸥和康迪的合葬墓碑前,用手轻轻擦拭着墓碑,自己深吸几口烟,对着墓碑几声长叹。 仔细回想,从给林迪薇父母修这空坟,到林迪薇下葬,未曾见过这人。 炎夏黄昏,一个人来到墓碑前唉声叹气,绝不是闲的无聊,除非是神经病,但神经病没这样深情的。 看他对着林迪薇父亲的墓碑十分落寞的样子,想必应该是旧友。 我也没见过这个老头儿,贡布和李木就更迷茫了,但我们都清楚,这个老头儿不可能是钟川葵的人。 “我去探探他。”李木整理整理衣衫,很有把握地说:“放心,就算他是钟川葵的人,也不会认识我。他如果是阿秋他们的人,也不会认识我。麦子,你和贡布安心等我消息。” 李木从山林中快速绕出去,假装在山中闲逛迷路了,走到墓地里,大声说道:“大叔,这坟墓修得真漂亮啊,是你家先人吧?”说着,李木拿出烟来递给老头儿。 老头儿仰头打量着李木,显然对这个突然出现在墓地的陌生人有些好奇,慢吞吞接过李木的烟,嘴里胡乱应付着:“啊,是。” 李木装着躬身看看几块墓碑,嘴里大声念叨着:“林子鸥、康迪、林迪薇,诶,怎么还有一个姓代,三个姓,大叔,你们家这家族观念真强啊!婿亲也埋一起吗?” “小伙子,天马上就黑尽了,一会儿下山看不见路哦。”老头儿语气平和,态度温顺,扶着墓碑慢悠悠站起来,像是要催李木快些离开。 “看得见,落夜后山上凉快。”李木仰头望一望天边最后一抹亮光,显得不急不躁,又装着不懂事:“大叔,我先前在山下附近镇里吃饭时,听说这里面埋的人是被人害死的,哪一个是被害死的?难不成这些个坟里的都是被害死的?” 我和贡布躲在旁边林子里,听李木无话找话说。 老头儿站起身来,好似有了警觉,不停地打量李木,又向四周瞭望,突然大声喊道:“出来吧,躲在林子里,是要把蚊子撑死吗?” 我刚想起身,贡布一把按住我,低声说道:“老头儿可能在使诈。” 李木若无其事地向四周看看,耸耸肩:“大叔是叫谁出来呢?” “哈哈哈,小伙子,你像一个人。”老头儿离着李木一步远,摆着头观察李木,就差动手扒拉李木的脸了,又摇摇头:“你像他,但你不是他,我在新闻照片上见过他。” 李木懵懂问:“我像谁?” “小伙子,别装了,我都活到这把年纪,难到看不出你是来故意和我说话吗?”说着,老头儿指一指坟墓后的林子:“你们一起三人,是吧?嗯嗯,来了有些天了,是不是?” 话到这份儿上,我和贡布只好从山林中走出去。 “大叔,你在新闻上见过我?”出于礼貌,我只好如此和老头儿搭话,并打燃火机递过去。 老头儿把我递上的烟夹在耳朵上,弯腰在墓碑前捡起先前李木给他的烟,凑到火机上点烟,眼睛却在我脸上浏览。 “没错了,你是麦子,对,你一定是麦子,就是迪薇生前那个私人助理,你是英雄啊,干嘛躲着呢?”老头儿很是欣慰地看着我,长长吐出一口烟。 夜幕拉下来,不远处的城市灯火映照着夜空,坟墓前的视线变得模糊。 江风从山下吹上山来,山林呜呜咽咽,一天的燥热之气正快速消散。 我正想问老头儿他是谁,老头儿打开随身带着的手电筒:“跟我走,没有夜里站坟地里说话的道理。” 路不像路,却又真正是一条路,在莽莽山林中,确实像常有人走过。 山林中漆黑一团,我们也打开手电筒,默然跟着老头儿,约莫走了起码半个小时,才穿出山林,见得一片茶园。 若大的茶园掩映在山林之中,茶园最高处的边上有一个草棚。老头儿打开草棚的门,抱出一堆柴火放地上:“来,小伙子们,帮忙点燃照照亮,外面坐吧,棚里太闷热。” 贡布生火,我和李木到茶地旁边检些石头把火堆围起来,以防范火被山风吹入山林里,顺便看看有没有那四人的踪迹。 老头儿从草棚里提出一个大茶壶来,放置于燃起的柴火上,不等我发问,他自己介绍道:“我叫康暮江,你们叫我老康吧。麦子,你应该知道我,但没见过我。” “我知道你?”我疑惑了。 “怎么?你应该知道的,迪薇难道没给你说过,每年有人给她寄去桂花酒和茶叶。” 我一下兴奋起来:“有,有,有,姑姑很是珍爱那些呢。老康,你是给我姑姑寄桂花酒和茶叶的人?” “是啊,唉,可惜迪薇死得突然,未曾和我见上一面。”随之,康暮江又疑惑了:“麦子,你叫迪薇姑姑,为何?难道你和小语……” 那是第一次见到康暮江,终于知道他就是每年给林迪薇寄桂花酒和龙井茶的人。 水开了,泡上一大壶龙井茶。 山风阵阵,绿茶飘香,夜色浓郁。喝龙井茶,我大概讲述我喝齐家的关系,康暮江细细回忆他和林迪薇父母那些纠葛。 涓涓回忆,康暮江老泪纵横。 匆忙的光阴中,错过很多本不该错过的,那些错过,只因一时胆怯,一时踌躇。 在老齐爷死后,康暮江曾想过背弃承诺,和林迪薇见上一面,好把她的身世如实相告,思前想后,康暮江始终没勇气见林迪薇,一是因为和老齐爷有约在先,二是康暮江觉得自己与林迪薇地方太过悬殊,他不愿高攀,不如不见。 看着一身朴素的康暮江,想必他并不富裕,要是他早些年面见林迪薇,说出林迪薇的身世之谜,林迪薇生前知道他对自己父母有如此大恩,一定会给他一大笔钱。 回忆中,见康暮江带着愧疚,我很疑惑,想他对林子鸥和康迪只有恩,没有愧啊,不禁相问:“老康,我姑姑是你侄女,我该叫你康爷。康爷,你对姑姑,或者对姑姑父母都无需愧疚,而且你不以此贪财,该可惜的是姑姑才对。” 第728章 无因愤恨 康暮江和老齐爷的约定并不让我们费解,老齐爷把林迪薇抚养长大,早已把林迪薇视为亲生女儿。 老齐爷不让康暮江和林迪薇见面,告知其身世真相,那是老齐爷的深谋远虑,他了解那时的社会风气和那时的权贵风气,一旦林迪薇身世被公开,可能会严重影响林迪薇接掌思齐。 老齐爷花那么大心思培养林迪薇,当然希望林迪薇的身世永远成谜,才能保证她以齐家女儿的身份,位列新兴权贵之中。 听了我对老齐爷的心思剖析,康暮江情绪激昂:“那是姓齐的自私,他狗日的才没那么好心。” 激动的康暮江使得我们三人面面相觑,我不得不问:“康爷,老齐爷收养姑姑,栽培姑姑,无论是对姑姑,还是对康迪和林子鸥,都是恩重如山,怎么说他没好心呢?” 康暮江叉腰站着,对着夜空忿忿然:“算了,时过境迁,他们都已入土为安,不说也罢。” 我想追问缘由,康暮江没有要说的意思,反过来问我:“麦子,既然你那么爱小语,为何要在山林里躲躲藏藏这么些天,难道说小语不愿见你?” 见我犹豫不决,不知怎么回答,李木开口问道:“康爷有没有发现另四个人在这一代转悠,看着特别壮硕的四个青年,一身黑衣裤,都背着我们这样大的背包。” “看见啦,怎么看不见,这山里的一草一木我都了如指掌,我也奇怪,先是你们三个在这山里鬼鬼祟祟,后来又出现四个,先前我想啊,莫非这山里发现了古墓,你们是来盗墓贼。” 我索性说开:“康爷,我实话告诉你,齐家庄园惨案的其中一名真凶,正要来这江边害小语,我们才……” 不等我说完,康暮江激动得蹭的一下站起来,往四周山里看看,低声说道:“我懂了,我懂了。麦子,你们这里暂时住着,明天一早我给你们送吃的来。” 见康暮江马上要走,李木很是好奇,拦着康暮江:“康爷,你不担心那四人害小语?” “王八糕子,谁想害迪薇侄女,我拿这条老命和他拼了。”康暮江看看我:“麦子,我懂了,你们继续侦察,我今天必须回去了,不让我家里她们母女会来找我。” 送康暮江出茶园时,我好心告诫他:“康爷,没人害得了小语,她身边有秋姐和子瑛妈妈,我们这也过来暗中帮忙了,你别担心。” 康暮江抬腿蹬在一棵电筒粗的榆树上,咔嚓一声,榆树断为两节:“麦子,别以为我老了,我身体好得很,以前没敢为迪薇出手,后悔不迭,这次你们无论如何也得带着我。” 康暮江走后,贡布捡起折断的榆树,扔进篝火里,笑说:“康爷还真有巴子力气啊,庄稼汉,身体就是好,他怎么也得七十的人了吧?” 李木和我一样,还沉浸在先前康暮江对老齐爷没来由的愤恨中:“麦子,贡布,你们说,老康为何说老齐爷没那么好心?莫非,老齐爷早就知道林迪薇的身世?” “老康不说,我们也不能逼问,或许是有什么蹊跷。”我也赞成李木所说。 在山中隐匿几天,终于有个地方可以烧水泡茶,顿时觉得舒坦很多。 星光璀璨,北斗高悬,一方茶园犹如与世隔绝,让人好不惬意,我们三人展开各自猜想。 贡布猜想着说,他认为老齐爷可能与康迪、林子鸥生前就有联系,当年说不定他就是到香港去接应康迪一家的,却见康迪和林子鸥被杀,只剩年幼的林迪薇还活着,所以不得不收养林迪薇。 李木立刻表示赞同贡布的猜想,补充道:“不只贡布兄弟说的这样,我认为,康迪和林子鸥在香港被杀,与老齐爷可能有莫大的关系。” 听李木猜想得如此阴险可怕,我提醒说:“不能吧?如果老齐爷一直知道林董身世,就算他为了林董着想,不把真实身份公之于众,在临死前应该单独告诉林董一人,以老齐爷对林董的用心栽培看,他是视林董为亲生女儿的,有什么必要,要把林董身世之谜随着死亡带走,而至死不说呢?况且老齐爷难道就能肯定相信康暮江,一生遵守他们之间的约定?” 李木说:“麦子,你难道没想过,老齐爷可能真与康迪和林子鸥被杀有关,不然,康爷何至于那样义愤填膺地说老齐爷‘他才没那么好心’,你一定想过,只不过你不愿说出来。” 见李木越说越明,我忙提起茶壶来倒茶,低声说道:“小心隔墙有耳,既然老康早知道我们在山里,阿秋和蔡子瑛未必就不知道。” 听我这样一说,李木马上警觉起来,他又低声说道:“我也闪过这样念头,却又想着,不如说些他们不爱听的话,说不定还能别有所获。” 贡布指一指山里中,示意有响动,他和李木同时敏捷穿入漆黑的林中,片刻功夫,李木提着一只奄奄一息的肥硕野兔出来,贡布连声叹息:“太残忍了,太残忍,二哥,你太残忍。” 李木哈哈一笑,熟练地把兔子挂在树枝上扒皮,随后把扒皮后的兔子扔进火堆里,故意把手上的血抹在贡布脸上,笑说:“兄弟,闻见香了吧?怎么说我残忍,不是你发现林中里有响动的吗?” 贡布从拿出毛巾来擦拭脸上兔血,赞叹道:“哥,我真是小看二哥了,他竟然可以在漆黑的林子里踩死一只兔子,这身手非比寻常啊!” 李木马上谦虚道:“贡布兄弟,要说身手,肯定远远不如你,你少夸我,兔肉有你一份。我啊,和麦子一样,小时候穷困怕了,逮肉吃特别擅长而已。啊!今夜不只有好茶,还有好菜哦。” 贡布摇摇头:“不,二哥,我现在知道你为何这一路毫不担忧了,你的力量虽然差我一截,你的反应和速度可能比我还快,看来你和麦哥一样,都是天赋异禀。” 炭火里烤熟的新鲜野兔肉让人垂涎欲滴,贡布也不管残不残忍,三人分撕着兔肉大快朵颐。 夏夜山林中的茶园,为我的生命写下难忘的一夜美梦。 第729章 扭曲的心 黎明破晓,薄雾萦绕,茶园里寂静无声,晶莹剔透的露珠坠满枝叶。 贡布摆开架势,打破茶园宁静,呼啦啦开练,击拳如风,飞腿似箭。 我迷迷糊糊从草棚里出门,见李木和康暮江并排坐在长石条边,正一手举着豆浆,一手拿着葱油饼,边吃边看贡布在梯田似的茶园里练武。多么质朴无华的画面,一瞬间,时间像是穿越到比亘古更久远之前,茶园是一个小小的氏族部落,生活只是与大自然最贴合的方式延展下去。 站在茶棚边慢悠悠刷牙,悠悠欣赏着很是陌生的一切,就像自己从天而降,进入一种前所未有的生活场景中,这陌生的场景似乎又有几分相识。 清凉的山泉水刚刚从泉眼外盛来,直径一尺的水桶口像是一面镜子,映照着天空的朝霞与风的方向,泉水在水桶里静止了,却新鲜得像是还有流淌的余力在桶里下沉。低头一看,自己的面容清晰地与天空叠合在一起,变成被水桶口装裱的画面内容。 清晨里的山风从远处吹来,经过一段时空跋涉,风显得那么悠远缥缈,而且它正把自身的悠远和缥缈,传递给这如与世隔绝般的茶园里的几人。 空气十分清润,带着丝丝甘甜穿过肺腑,使得皮肤上每一个毛孔都争抢着呼吸,像要把人浮起来,飘入洁净的虚空里。 小鸟醒了,在枝头跳跃;山雀醒了,叽叽喳喳;露珠也醒了,在晨曦里晃晃悠悠。 把茶园三百六十度围起来的山林也醒了,迎着温柔的山风,呜呜哗哗。那些野生的夹杂在山林中的山茶花柔情淡雅,白的,粉红的,淡红的……林子边缘的秋英盛开得正是艳丽,一片片,一团团,像是无数张纯真的笑脸仰对着苍穹,延绵无尽。 蝴蝶与蜜蜂在那些色彩里飞舞、追逐、嬉戏、忙碌…… 山野之间,天地之间,最美也不过一个茶园,生命该是这样质朴无华,伴随着时光流逝,伴随着光阴老去。 “麦子,快过来吃。”康暮江对着发呆的我呼喊,把我从痴呆中唤回。 快步过去,见横躺在茶树外的石条上放着豆浆、油条、稀饭、葱油饼、煮鸡蛋、小笼包。康暮江放下自己手中的豆浆,端起一杯稀饭递给我:“麦子,这稀饭不错,是我家晓风煮的,我吃了二十年,依然觉得好吃,你尝尝。” 康暮江对我的热情让我有些难为情,忙自己坐在石条上认真吃起来,免得他为我忙碌。 李木见我有些懵懂,拿起另一方石条上,一本厚厚的发黄的相册在我面前翻开,轻叹一声:“唉,康爷对你无比熟悉,只是你不熟悉他而已,新闻上所有关于你和林董的都在这里啦,看看吧。” 康暮江立刻凑过来,翻开第二页:“看,麦子,你多英雄啊,真是少年英豪,你领荣誉市民奖这张照片最漂亮,那,还有这一张,你和迪薇一起接受采访这张,长相和气质上都如一家人似的,是不是?……” 想是康暮江又沉浸在回忆里了,或者是沉浸在他对林迪薇的愧疚里,一页页翻开那些剪报,无比高兴地解释着他第一次看到那些图片和文字时的心情。 看着康暮江沉浸在自己的深情情绪里,我在感动的同时,又觉得莫名其妙。莫名其妙之处在于,弄不清康暮江为何对林迪薇如此深情,从常理上说,林迪薇只是他的侄女,而且并且不是亲侄女,他和林迪薇的母亲康迪只是族亲。 如果是因为康暮江和林迪薇的父母亲曾有过什么约定,如今也该早已物是人非、时过境迁了,别说林迪薇父母林子鸥、康迪早已不在人世,就是林迪薇也已经入土两年了,他康暮江还守着什么念想呢? 康暮江比我整整大四十岁左右,他出生在战火纷飞的动荡年代,青春正当年时,又正赶上神州大地那最不堪回首的十年,那是颠覆人伦、迷失人性、丧尽天良的惊天浩劫,终于等到沉冤得雪,青春已成过往,生命早已暗淡如灰。 命运并没有全然抛弃康暮江,他比那些被批.斗致死的人要更幸运,他挨到了走出冤狱,沐浴改革的春风。更幸运的是,有一个年轻漂亮的钱晓风对他一往情深,爱情虽然很晚才光临他康暮江的生命,必定没有缺席,而且他所拥有的爱情是那样纯粹而圣洁。 虽然康暮江和我隔着好几个年代,可我对他这样的人并不陌生,因为我爱看书,从那些所谓的众多伤痕文学中,能清晰地勾勒出他的心灵历程,大致知道他的精神世界从崩塌到重新建构的艰难历程,他这样的人,心中还有坚守吗? 记得以前曾和佛爷探讨过,为什么日子好了,人们却非常急切地近乎疯狂的捞钱,甚至到泯灭人性的地步。那时佛爷就告诉我,说时下掌握资源和权力的人,几乎都是从那个浩劫时代中逃出生天的人,有过那样的经历,没有几个人不是心灵扭曲的。那场浩劫对整个社会的影响,至少一百年,除非进行一次彻彻底底地清理和忏悔,可是,谁有勇气号召所有该认错的人出来认错? 我们所繁衍的土地上,有记述的几千年来,掌权者从来都没有真正认错的,从奴役躯体到奴役心灵,换汤不换药。 在我的心里,康暮江这样的人不应该有真正利他的信仰,他曾被那样折磨过、虐待过,他的心理也应该是扭曲的,就算是钱晓风用最炙热而纯洁的爱情浇灌他这些年,他最多是个好父亲,好丈夫,他的心中不会有更伟大的气节。 我的心中确实一直住着从贫寒日子中带来的魔鬼,这个魔鬼充满猜疑和狡诈,可我不仅仅是因为心中的魔鬼而怀疑康暮江的动机,他的深情确实值得我警惕,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他七十的人了,如此热心地要参与到一场极其危险的斗争中,怎么能没有不得不为的缘由呢? 估计李木看出我的心思,对康暮江笑说道:“康爷,感谢您的热情招待,早饭过后,我们也该出发了,虽然您昨晚一脚能踹断榆树,但这事无比危险,您确实没必要参与进来。” 第730章 茶园早餐 旭日东升,朝霞磅礴,天空鱼鳞般的云朵被朝霞浸透,红云漫天,这无比绚烂的色彩,也使得茶园,还有山林,以及目穷之内,全都镀上一层轻盈的霞光。 见李木对他好言谢慰,康暮江有些痴呆地抬起头来,仰望着天空的云霞,手在相册上轻轻摩挲着,面色如寂,只那花白的短发在晨风中傲然挺立着。 “你们怀疑我的动机,还是感觉我这老东西没什么用了?” 康暮江像是自言自语,就像是低声地轻念着,没有愤怒,没有指责的情绪,也没有一丝情感,就像是在对着虚空没来由地感叹一句,这一句又是如此的直指人心。 我还在吃着葱油饼,本来没有吃早餐的习惯,由于几天都在山里生活,体力消耗巨大,有吃的,就尽可能地‘胡吃海塞’,以保证体能。不知康暮江从那里买来的这些早餐,也确实美味可口,虽是南方早点常见的几样东西,但葱油饼和小笼包特别味美,比从前吃过的都要好吃。 见康暮江从满腔热忱中,突然变得苍白无力,我心中陡然聚拢起愧疚,想他收集了我和林迪薇如此多的资料,要不是真相关心我们,何必多此一举,心中想着,是不是他有什么难言之隐没有说出来…… 我正不知该如何面对康暮江的苍白时,李木愣一愣,随之爽朗地笑起来:“哈哈哈,康爷,我们怎么可能怀疑您老的动机呢?”李木拍着相册:“这么多的剪报,足以证明一切,况且,我们不是昨晚住的您老的草棚嘛,怎么会不放心。” 康暮江表情有些失措,像是突然回过神来,望一望我和李木:“啊,那就是觉得我太老了,帮不上你们什么忙?” 贡布大汗淋漓,旋风一般走回来,大声说道:“康爷可能还不知道,我这两位哥哥不习惯早起,他们的脑子在清晨特别愚钝,要说错什么话,康爷您一定别计较。” 关键时刻,看着五大三粗、诚实敦厚的贡布说的话,让人很有信任感。 李木忙着应和贡布的话:“真是这样,真是这样。贡布,快坐下来吃,剩下的都是你的了,康爷这早餐特别的好。” 康暮江啄一啄拿过葱油饼指头上的油,恍然大悟似的说道:“这样啊,那这几天真是委屈你们了。麦子,吃完要不睡个回笼觉?” “不了,康爷,昨晚是这几天睡得最踏实的一夜,已经好久没睡得如此通畅了,时下天热,我们还得去看着那几个居心不良的人呢。” “不用你们去看着,这地方我最熟悉,你们来时,还有他们来时,我都知道。你们在这周围转悠,注意力却是在江边那庭院上,必定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怎么也不能熟过我。” 李木马上和气问道:“这么说来,康爷是一直注意着江边庭院,难道说您早知道会有坏人来吗?” 一声长叹,李木有意提出的问题,使得康暮江的情绪又平添几分哀伤,皱一皱眉,侧望着茶园东北面那片翠竹林,翠竹林外东面是林迪薇的坟墓,翠竹林往下可眺望富春江,站在竹林中凸起的大石头上,望得见江边小语的庭院。 自林迪薇在江边建这庭院以来,附近四邻八村的人皆知,是有一位华侨富商落叶归根到此,做过很多慈善,深得各级尊重。 在歼灭裴继深那一夜血战以后,这江边庭院震撼富春江两岸,特别是林迪薇去世那天早上出现的‘神迹’,使得庭院被笼罩上一层神秘色彩。附近人也不知道是那一级传下的通知:非庭院中人邀请,禁止私自靠近或打扰。 康暮江说,附近人都知道庭院里住着几个人,因为如果早晚划船从江上经过,常常能看见庭院里人出来在江边石阶上徘徊,还有一个枯瘦的妇女时常在江边钓鱼。 庭院通往外面的那几百米道路尽头被锁死,极少见得开启,每次那枯瘦精干的妇女开车出去买东西时才会打开,随之又关闭,如此一来,使得那庭院更显神秘。 正月十五元宵节那天清晨,天刚透出一丝光亮,康暮江瞒着妻女,说是到茶园查看有没有病虫害,实则是借机到林子鸥夫妻坟墓上祭拜。 天色微明,浓雾弥漫,年前的大雪还没完全融化,崎岖的林中野路上凝结着片片薄冰,浓雾如纷飞的细雨一样漫淹苍生,寒气逼人。江南一年最冷的时候就是在正月里,山上空寂无声,更无一个人影,性情柔和的江南人正在温暖的被窝里裹着,只要心中有不愿被妻女知道的事情的康暮江才早早来到山上。 那么早的时间里,天又是那么寒冷,加上浓雾如雨,康暮江以为不会碰到任何人,也就不再如平时一样警惕,闲散悠哉悠哉来到林子鸥夫妻坟墓前,刚把藏在兜里的烟酒拿出来在墓碑前摆上,浓雾里穿出一人。 “老康,你又来啦?今天元宵节,还出来这样早?” 康暮江被突如其来的人吓一跳,更让他感到震惊的是,浓雾里突然出现的这人竟然知道自己是谁。在康暮江心中,这是他唯一瞒着自己深爱的妻子和女儿的事情,为何要瞒着,他自己也弄不清楚。 看看来人,康暮江又镇定自若了,他见眼前人不是当地人,便猜到突然出现的这干瘦老头儿一定是江边庭院里的人,而且好似什么时候见过,却又想不起来。 正当康暮江深思来人在那里见过时,来人在离康暮江几米距离,在林迪薇墓碑前坐下来,看着康暮江笑说道:“老康,怎么不记得啦?我是老谢啊,二十年前,你只身见老齐爷时,我们曾见过一面,啊,快二十年啰,转眼之间啊!你老啦,我也老啦!” “是,是见过,啊,快二十年啦,你真是老谢,老兄弟,挺好的吧?”康暮江喜出望外。 旧识相见,又都是历经沧桑的人,彼此心中都感欣慰。正逢元宵佳节,都是到坟上祭拜,相互间很快就认同对方为朋友。 老代告诉康暮江,老齐爷、齐爷、林迪薇生前,都非常 第731章 齐家荣光 二十年前,一直寻找林子鸥夫妻和其孩子下落的康暮江,看到新闻报道上的名字和照片,找到来西湖参加会议的老齐爷,要求与寻找多年的侄女林迪薇相认,被老齐爷好言婉拒,其理由是:公布林迪薇的身世秘密,有可能让时下权贵们在心里厌弃林迪薇,对思齐要做的事情极其不利。 那时的康暮江刚娶钱晓风没几年,女儿钱素素还不满周岁,但康暮江已经是知天命的年纪,人世间的曲折和苦难他最清楚,听了老齐爷的劝告,康暮江也就赞成老齐爷的意见。 可能老齐爷担心康暮江以林迪薇身世之谜相威胁,以后欲壑难填,便和康暮江约定,自此以后,再不能说起这事,康暮江提出要求,老齐爷愿意一次性满足他。 让老齐爷没有想到的是,康暮江并没索取任何财物,而是讲起自己和康迪、林子鸥生前的友谊,既然故人已经客死他乡,尸骨无存,只剩下一个女儿林迪薇,康暮江愿意每年给寄自己亲手做的桂花酒和龙井茶。一来是让林迪薇能时时品尝到自己父母故园的味道,二来自己也算是为故人尽一点点微薄之力,对于富贵荣华的齐家,康暮江能做的也只有如此。 在老齐爷临死前,终于把他和康暮江的秘密约定告知老谢,并叮嘱老谢,如果康暮江要对外公布林迪薇的身世真相,视情况而定,如果身世真相公布出来对林迪薇不利,老谢可除掉康暮江。 面对老谢的直言相告,康暮江找不到不相信他的理由,必定岁月沧桑都过了,生命已经是行驶在激将到达终点的轨道上,已经没什么可担忧,没什么可害怕。 “这么说,你今天是要取我这条老命?” 在康暮江的玩笑话后,他自己和老谢都同时大笑起来,在那个浓雾似雨的清晨,在老友的墓碑前,两个老人放声大笑,像是一生没那么舒坦过。 放肆的笑过后,少有抽烟的老谢拿起康暮江的烟自己点上,直抒胸臆:“老康,我也不瞒你,咱们这把年纪,没什么好瞒的了,你也是靠得住的人。” 康暮江猜到老谢出现,一定是有极其重要的事情相告,随口说道:“老兄弟,说吧,天寒地冻的,也没外人。” “我没多少日子可活了。”老谢波澜不惊地说着,拍拍林迪薇的墓碑:“我快要下去见他们了,老康……” 老谢突然欲言又止,康暮江以为老谢想到自己快要死亡,而突然心伤,忙问:“我看老兄弟身体很是硬朗,不像要走的人啊!是检查出什么毛病啦?” “我这辈子啊,就是命硬,什么毛病都没有,这把老骨头还得熬一熬。” “那是怎么说。” “我知道你一直关心着与迪薇相关的所有事情,你老多少也知道些齐家的惨烈。啊,齐家的仇我得亲自去了结,是一条不归路。” 康暮江知道自己无法阻止老谢要做的事,只好惋惜说一句:“必得同归于尽,没有其它路可走?” “没有,对方太强大,能与他同归于尽,算是凯旋去黄泉。” “需要我帮忙吗?” “这倒不必,老康,我今天就是想来与你说说话。我知道,你一直在寻找迪薇父母当年的究竟,今天我全然告诉你。” 在康暮江心底一直压着的事情,就是林子鸥和康迪当年为何被害,时隔半个世纪,终于能听到最可靠、全面的信息,康暮江当然万分激动,火热的心仿佛快要把山岗的积雪融化。 老谢告诉康暮江,新中国成立以前,老齐爷与白楼以及白楼父亲都是故交,白家与齐家都是那个时代中的高门大户。 自清朝康熙年间,齐家便在漠北边境线上从事边境贸易,依仗其皇族血统,享受诸多便利与特权,很快壮大成中俄边境上十分强大的贸易、运输家族。 清末战乱,群雄并起,齐家审时度势,让正值青春年少的齐爷父亲渡洋留学。齐爷父亲在留学期间,结识孙文、蔡松坡、黄兴等人,成为好友。齐爷父亲响应好友的共和精神,秘密加入共和队伍,骗取家中巨资,全部用于对共和事业的资助。 共和命短,军阀割据,齐爷父亲也在这时正式主掌齐家大业。 烽烟四起,军阀混战,那是一个风雨飘摇的年代,齐家从事二百年边境贸易的事业变得举步维艰,就在这个时候,齐爷父亲结识同样从事边境贸易的白楼和其父亲白诚。 白诚、白楼父子也在西北边境上从事边境贸易,但白家游走在西北军阀和陕北队伍之间,以贩卖武器和药品为主,算是投机取巧的事。 那时的白诚高瞻远瞩,给齐爷父亲讲述陕北队伍的事,并预言终将光耀华夏,劝齐爷父亲与自己一样,多方下注,侧重陕北队伍,以待其成。 齐家与投机取巧的白家不同,齐爷父亲曾与共和元老为友,胸怀匡扶社稷的大志。然共和命短,军阀无良,结识白诚以后,齐爷父亲在白诚的引荐下,走进陕北。 齐爷父亲思量再三,加上被红色精神所感化,秘密加入队伍,依然以边境贸易为掩护,暗中自费购买武器和药品运往陕北。 眼看红旗插满神州大地,齐爷父亲突然接到白诚邀约,在其密约时,白诚告诉齐爷父亲,因齐家曾资助落难的八旗子弟逃往海外,要被清算,但念及齐家功劳,愿意网开一面,让其全家流亡海外。 那时的白诚已经是红旗下相当有权势的人,他的话齐爷父亲不得不信,甚至感恩戴德白诚能及时告知全家生死攸关的消息。 建国前夕,大量有家底的人举家逃往海外。战火未熄,内战未止,在白诚的煽风点火下,齐爷父亲陷入迷茫之中,一直坚定的信念变得摇摆不定,在白诚的催促下,终于举家加入逃往海外的潮水中。 直到很多年以后,齐爷父亲才明白自己当年被白诚算计。因白诚要把齐爷父亲的功劳据为己有,故意恐吓让其逃往海外。等齐爷父亲明白过来时,白诚早已在新中国成立前病逝,齐爷父亲连清算旧账的机会都没有了。 第732章 世纪笔墨 六几年时,在海外已经东山再起的齐爷父亲突然接到白楼书信,白楼在信中表示,当年他父亲所为他并不知情,但他愿意替父亲道歉,并寻找机会,帮助齐家重返故土。 齐爷父亲认识白家父子时,白楼还是一个少年,回想起来,齐爷父亲觉得确实没必要让白楼背负他父亲白诚的债,加之齐爷父亲一心想要重回故国,也想借助白楼的权势,帮助自己重回故国,便与白楼恢复两家从前友谊。 齐爷父亲与白楼恢复友谊不久,便接到白楼的紧急信,请求帮助到香江除奸。在信中,白楼附有林子鸥、康迪照片,并说两人是里通外国的间谍,事情败漏后,意图通过香江逃往海外。如果齐爷父亲能消灭夫妻二人,算是大功一件,对回归故土更多一枚勋章。 那时的齐爷父亲在海外,与众多对祖国翘首以望的人一样,消息隔绝,情况不明,只能从海外偏颇的新闻报道中窥探究竟,对于位高权重的白楼信中所言,齐爷父亲不得不信以为真。 齐爷父亲并非不够睿智,那时的白楼位高权重,而且白楼在信中已经替他父亲,向齐爷父亲深刻检讨、彻底忏悔,齐爷父亲无论如何也无法想到,他还是个狼子野心的家伙。 事情紧急,齐爷父亲把白楼的信交给老谢,让他快速行动,自己带着蔡子瑛随后赶去。 那时的老谢朝气蓬勃、英气勃发,他联系上香江黑道提供帮助,依照白楼信中的描述,加上那张照片,准确无误地截杀到刚抵达香江不久的康迪、林子鸥一家三口,带着一腔报国热忱,义无反顾地干掉白楼信中说的‘出卖祖国’的间谍。 老谢一向非常精准地依照齐爷父亲指令做事,没料到康迪和林子鸥夫妻俩带着年幼的女儿,老谢不忍下手,只好把幼小的林迪薇悄悄带回酒店,交给齐爷父亲处理。 在老谢领命出发后,齐爷父亲就感觉到自己可能又被利用了,他带着蔡子瑛马不停蹄赶往香江,还是晚了一步,康迪、林子鸥夫妻已经被杀。 好在老谢把年幼的林迪薇带回酒店,齐爷父亲在幼小的林迪薇衣服夹层里找到一个信封,里面详细记载着白楼文艺造假的证据,还有白楼利用当时的运动,肆无忌惮地消除异己、残害无辜之人。 想是林子鸥预感到性命堪忧,希望凶手能对幼小的孩子网开一面,所以在孩子衣服里缝制了事关自己一家逃亡的秘密。 随后是极其残酷惨烈的十年,齐家与内地失去联系。 大错已经铸成,齐爷父亲万分懊悔而不能消除心中罪恶,只好把年幼的林迪薇视为亲生女儿抚养,比对自己的亲儿子还好,以赎罪其万一。 改革开放以后,老齐爷找到组织说明当年外逃情况,已经事业大成、手握重金的老齐爷表示自己愿意不求回报地报效祖国,以自己创立的思齐集团牵头,为建设祖国引资树信。 重回故国,思齐站稳脚后,老齐爷本想暗中找白楼清算旧账,却发现白楼已经敛财移民,想到自己也有罪证在白楼手中,只好作罢。 老齐爷对白家是恨之入骨,不只是自己两次被白家欺骗利用,最让老齐爷懊悔无极的是,因为他带着家人逃往海外,其留在故乡土地上没能出国的所有亲人,因他的逃往而被‘另眼相待’,短短三十年光阴中,全都离开了人世,竟没一个活到老齐爷荣归故里之时。 齐爷之所以要在故乡的孤儿院领养小语,也是因为对故土那份执着的念想。 听到老谢就是杀害自己好友的凶手,康暮江悲从中来,半个世纪前的怒火死灰复燃,恨不得把老谢千刀万剐。然必定年近七十的人了,理性想想,罪不在齐爷父亲,也不在老谢,他们是被蒙骗利用,罪魁祸首是白楼,而白家父子已经被老代诛杀,算是报仇了。 随之,康暮江又质问老谢:“话你一人说,我如何能相信你?你夫妻曾和齐家反目成仇,这么能保证你不是第二个白楼。” 面对康暮江的质问,老谢平静从容,从怀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康暮江:“老哥哥,你看看吧,白楼当年寄给齐爷父亲的那封信和照片就在这里,还有迪薇衣服里夹带的信函也在。当年老齐爷要我烧毁,我没执行,这也是我唯一违背老齐爷命令的事情。” 康暮江认真阅读之时,老谢哀叹说:“唉,我们虽是被利用,可动手的必定是我,几十年来,我一直希望有个机会把这事说出来。如今该走的人都走了,连迪薇也已经升天,我也快要离开这个世界,老康,这个秘密说与你听最合适不过了,必定信中有你。” 看着发黄的信纸,康暮江老泪纵横,往事历历在目,历经小半个世纪,终于有幸看到好友当年笔记。 在林子鸥的笔下,带着浓厚情谊感谢康暮江的相助,并祈愿有朝一日能报答康暮江的大恩大德。 看完跨越几十年光阴的资料,康暮江终于明白,老齐爷永远不希望林迪薇知道自己的身世,他无法面对自己的罪恶,更无法看着自己视为亲生女儿抚养大的林迪薇,与齐家反目成仇。 坟墓附近的积雪被两个老头子完全融化,浓雾在晨曦中消散大半,寂静的山岭上,回忆如烈酒。 康暮江好奇问道:“既然你夫妻两曾与齐家反目,而且齐爷还让人削去你老婆鼻子,你却为何要不惜牺牲自己性命,去为齐家复仇呢?” 老谢很坦然:“不是为齐家复仇,是为迪薇,是为小语,为小语和麦子的孩子,但愿用我这条老命,换活着的人一生安心。老哥哥,你与迪薇父母又是怎样的情谊,以至于你至今情谊不减。如今迪薇也不在人世了,你还瞒着老婆女儿,时常来这里祭奠,为何啊?” 时光把世间一切消磨,人生苦短,更没法与时光纠缠,能有幸活到老,陈年旧事中的恩恩怨怨大多都当然了,最多也只是回忆里的一声叹息。康暮江却对年轻时的事情耿耿于怀,像是在故意折磨自己,到死方休。 我也好奇:“是啊,康爷,您为何至今保持着对我姑姑,以及她父母的执着情谊呢?而且小语与姑姑并无血缘关系,按理,您老完全没必要理会小语的事情,况且还是很有危险性的。” 第733章 坚守信念 想是回忆淤塞,康暮江踌躇难言,他并没直接回答我的疑惑。 “麦子,你或许从书中窥见过那个疯狂年代的冰山一角,而真正的真相没人写,也没人能写得出来。那十年,看似是无序的群体性运动,其实都是解决个人恩怨,从上到下都是。” “个人恩怨?”对于康暮江粗略的解释,李木率先惊呼起来:“怎么可能全是个人恩怨?康爷,几千万人参与其中的运动全是个人恩怨?” 康暮江看看我的表情,微微点头:“看来麦子也是如你兄弟一样看法,对吧?” “是这样,康爷,几千万人参与的事件不能全是个人恩怨吧?而且在那个时代,那样惨烈的事情不只发生在我们这片土地上,国外也发生过。” “这就是书的局限性,也是写书人的局限性。从古至今,就没有群体性无意识事件,全都是一个个私欲难填的人,全是一颗颗残忍自私的心。”康暮江话语无力,却十分坚定自己的看法。 望一望东方霞光,康暮江继续说道:“任何一次看似群体性事件,都是因为一个人的私心,然后激起所有参与其中的人的私欲,都在利用混乱时代为借口,或者是响应号召为借口,从而张开自己残忍的血盆大口。而那些人性尚存的人便成为了牺牲品,如我,如康迪、子鸥等等人。” 李木若有所悟:“哦,我明白了,争斗从上而下,都以自己的私念为愿。上面的人争权夺利,下面的人也跟着满足私欲。看似群体无意识,其实是一颗颗残忍无情的心,在摧残那些人性未灭的生命,说到底,还是生存资本的争夺,是权和利的争夺。” 不由得想起梁凤书说的利益圆心论,用哲学观看待世间问题。如果把人类世界比做太阳系,那么利益就是人类世界这个太阳系的太阳,利益是中心。所有问题和矛盾,最后必然可以追溯到利益上,人类之间的所有相互伤害的行为,其必然是利益所驱使。 康暮江似自言自语:“是了,是了,我也是活了大半辈子才明白这个道理哦。” “如此说来,那些所谓伤痕文学,不就是全如祥林嫂般的仿佛咀嚼自己的苦难,从而意图博取同情,其目的不在反省,而是引为资本,再次谋取私利。康爷,如此说来,世间还有好人吗?还有人性善良吗?” 康暮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李木也无从回答。 一时之间,大家都沉默不语。 沉默中,我又推翻自己的看法。想就以老齐爷对林迪薇为例,如果老齐爷心中没有善良人性,他本可以把林迪薇扼杀在街头,从而彻底掩盖自己的罪恶,也不用费尽心力救赎自己罪恶。 再想,康暮江瞒着老婆女儿,执着地祭奠旧友,就算他是在祭奠自己的青春记忆,这又何尝不是心中的良善。 如若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如若仅仅是为了更富裕自在的活着,老代、老谢、秋仔等人,又何必在明知要付出宝贵生命的前提下,义无反顾地去践行心中的信念。他们可以不去做,继续富裕自在地活下去。 康暮江起身去窝棚里提出三个篓子,笑说道:“麦子,你们三兄弟也帮我一个忙,我得采茶回家,不然没法给老婆交差,哈哈哈。” 采茶学起来不难,康暮江一边给我们示范,一边讲解,夏至前后采摘的为三茶。龙井茶‘以早为贵’,三茶的采摘在大暑前结束,茶叶品质虽大不如清明前春茶,但雨水充沛,山中茶园远离污染,三茶依然很有价值。 三茶采摘一芽二叶,我们三人都是第一次采茶,又因要帮康暮江回家‘交差’,诚心实意地做一回采茶郎。 跟着康暮江采茶,我忍不住追问:“康爷,您以及这把年纪,依然如此珍惜青年时的那情谊,当初你们的情谊定不寻常吧?” 康暮江老而不衰,精神饱满,就像蓬勃生长的茶树,老而芬芳,心中坦然明亮。 “麦子,你也是从苦难中走过的人,一定明白,世间有的人如畜生一样活着,有的人却不行。看似疯狂的时代击垮了人们的信念,但真正有良知的人,信念永远伴随着生命。这样的人活得苦,却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就如你们三兄弟,抛弃在深圳的富裕日子,来这里涉险,不就是你们心中有良善的信念吗?” 李木在一旁大声说道:“我们是为了守护爱情,即是为了麦子的爱情,也是为我们心中的爱情而坚守,康爷,您呢?小语并非林董女儿,您为何要参与其中呢?” 康暮江没有抬头,熟练地采摘菜叶:“小语虽不是迪薇亲生女儿,可迪薇视小语为亲生女儿,她和父母都埋骨于此,在天之灵看着我,我怎能不管?况且我这把年纪了,你们都勇于担当,我还有什么可害怕的。” 李木无所掩饰:“康爷,老谢一定对您有所托付吧?” 康暮江笑呵呵说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总爱打破沙锅问到底,是,老谢对我有所托付,唉,我还能做什么呢,临阵对敌的事我肯定不行了,要靠你们。” 说着,康暮江停下手来,看着我:“麦子,老谢也没托付我什么。他说啊,如果你能亲自来保护小语,我就给你们做一个向导,必定这里环境我最熟悉。如果你们不来保护小语,万不得已之时,让我把小语领回我家去躲过劫难。” 贡布大声嘀咕道:“老谢也太小看我哥了,我哥最重情谊,小语有危险,他怎么可能不来。” 我心想,或许我就是康暮江说的,良善无法泯灭的人,不愿自己背负愧疚而活着。李木也是如此,他当初没救得了他的爱人依依,今天他与我奋勇而来,看似帮我,可能也是要证明给依依在天之灵看,他对爱情有坚定的信念。 李木有意提醒说:“就算您康爷只是为我们引路,但必定参与其中,万一我们失败,难保不连累您。前来祸害的人,不比当初白楼迫害林董父母势小、残忍,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康暮江义愤填膺,抢着说道:“那我就更要拼上一拼,当初我没有胆识和力量拼,今天再不能退缩。”说着,又意气消沉地说:“我想,还不至于连累到我的老婆孩子吧,如今已不是当年情形。” 第734章 雪儿被劫持 我马上想到,金树山和钟川葵是大恶之人,如果我们失败,他们一定会竭尽全力消除对他们的一切不利因素,很可能牵连康暮江家人。 见我忧心忡忡,康暮江说:“麦子,不用担心,你们一定能守义成功。我也有点私心,我老了,我家素素还小,你们都是青年才俊,今后如能视我家素素如妹妹一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我死了也甘愿。” 李木借此取笑:“麦子,你又要担起一份责任,我们三人,只你是青年才俊,该你担当。” 康暮江玩笑着说:“李木,你就不担当吗?青年才俊不是指财势,是良善。我没什么奢望,只希望以后素素能开开心心地生活。家里积蓄,加上如今环境,就算我不在了,她们母女也不愁过日子。人活在世上,如有善良的朋友,才不白活,活着才有光彩。” 贡布马上赞许道:“康爷这话说得对,康爷就是这样活的,所以康爷至今依然十分珍惜当年与林董父母的情谊,这是一辈子需要守护的信念,是吧?” 康暮江笑呵呵地对贡布说道:“对啰,看不出来啊,你小子看着五大三粗的,心灵倒是通透得很。” 那一刻,从贡布的话中,我瞬间明白了康暮江的心,明白他为何珍惜年轻时的友谊,那是他心底一直守护着的信念。 康暮江又说:“也是老谢给我说的,在他认识的年轻人中,没有比你麦子更重情谊、有担当的人。他说你深圳家里的人全无血缘关系,结识于江湖,却彼此比亲人还亲,个个重情重义。我相信老谢,如果我女儿将来也能和你们做朋友,算得是我留给她最宝贵的礼物。” 李木脱口而出:“看吧,麦子,你是该担当的。” 康暮江马上说道:“李木,老谢也说起你的,他虽对你了解不多,但他说你曾冒着生命危险帮助麦子,而且不求回报,在今天这个世界,难逢难遇哦。就算是亲兄弟,甘冒生命危险而不求回报,没有比这更伟大的品格了。” 李木仰望着天空白云,心满意足地说道:“为了信念,我们都向康爷品性看齐。等您家素素将来走出校门,我们一定当她如亲妹妹一样好,竭尽所能,提供一切帮助。” 继续采着茶叶,康暮江讲起他和钱晓风的爱情往事,如清晨的霞光一样美丽无瑕。说到他的女儿钱素素时,更是神采飞扬。两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美丽女人,如朝霞一样照耀着他的生命,让他从阴暗的泥沼中走出来,使得后半生沁润在阳光之中。 日上三竿,晨露尽消,气温陡然升高,收起采摘好的菜叶,回到毛竹搭建的窝棚里。 康暮江在窝棚里煮上最好的龙井茶,然后撇下我们,把采摘的茶叶送回家去交给他老婆。 贡布独自巡山,并没发现异样。至傍晚时分,康暮江送来丰盛的晚餐,还有一大坛陈年黄酒。 夕阳余晖,群山如黛,茶园里晚风清凉,对着这一方寂静,四人把酒言欢。 夜色刚浓,贡布突然向茶园东边冲出去,我们三人还没反应过来,惊得我们摆开迎敌架势。 康暮江提着手臂粗的棒子冲出去时,贡布已经奔回来,并大声说道:“不用追了,是来送信的。” 我从贡布手中接过一个纸团,展开一看,纸团里包着半个拳头大小的石头,还有一对耳环。 “是雪儿的耳环,没错,就是雪儿的耳环。”贡布斩钉截铁地说道。 康暮江茫然:“谁是雪儿。” 皱巴巴的纸上只得一行字:要救她,你亲自到杏梅峰。 我的心一下慌了,仔细端详一对金灿灿的耳环,确实是雪儿的。 回想雪儿说去温州截杀钟川葵,如今耳环送来,想必雪儿确实已反被钟川葵所劫持。 望着茫茫夜色,我心慌意乱,马上想到,钟川葵是要调开我,使得我无法顾及小语。 贡布一旁轻声给康暮江解释着来龙去脉。 李木小声建议道:“事到如今,必须得和阿秋他们合为一处,姓钟的想要把我们分而制之,不能中计。” 贡布看着我:“哥,二哥说得对,我快去快回,去山下请秋姐来一起合计。” “不用跑这一趟。”康暮江从货架上翻出一个哨子:“看,这是老谢留给我的,万不得已不能打扰小语的宁静,情况紧急时,对着山下吹这口哨,他们会有人来。麦子,是该一起合计的时候了。” 见我不反对,康暮江在夜色中飞快地冲出去,冲上茶园外竹林中的大石头,对着山下吹响哨子,清脆的哨子声如夜鸟长鸣。 片刻功夫,蔡子瑛和马龙两人飞奔而来。 “麦子,小语果然没跟错人,你真的来啦!”蔡子瑛热泪盈眶地抓紧我的手,很是激动。 马龙接过纸条和耳环,看罢递给蔡子瑛:“瑛娘,是姓钟的干的,能抓住雪儿的人,恐怕也只有他了。” 蔡子瑛遥望夜空长叹:“够阴险,够狠毒啊!麦子,我们庭院里只得我和阿秋他们师姐弟四人,要救雪儿,恐怕分不出人手,可如何是好。” 我心一下无比坚定:“雪儿必须救,娇妹、春儿、夏儿、冬仔、秋仔都已经惨死,雪儿不能不救,还有碧颜和杰瑞,相必也在他们手上。子瑛妈妈,你们守好小语,我自己去救雪儿他们。” 马龙焦急地说道:“麦少,你别急,我们得仔细合计合计,况且,你去过杏梅峰吗?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 康暮江马上说道:“我来带路,杏梅峰我熟悉,以前属于林场,如今林场荒废了,完全是一片无人的山林。” 蔡子瑛马上阻止说道:“糊涂!麦子,你要有去无回,小语以后依仗谁,就算小语不依仗你,她已经眼瞎嘴哑,你要是没了,她用什么信念活着?不行,你不能去。” 贡布最知道我的心思,建议说:“雪儿一定要救,关键是如何救的问题,还有,如何避免不落入圈套。纸上写着要哥亲自去,你们还不了解我哥吗?他是非救雪儿不可的。” 站在茶园里漆黑的夜幕中,我们谁也看不清谁的表情,只能从语气中领会各自态度。 李木无可奈何地叹息着:“唉,雪儿他们三人那样的身手,尚且被劫持,此去凶险啊!麦子,雪儿一定要救,可只能智取,冲动不得,必定我们就这些人手。” “报警,要不报警吧?”康暮江低声建议道。 马龙说:“如果报警,雪儿将尸骨无存,姓钟的他们能做到的。” 我救人的决心已定,便说出心中困惑:“子瑛妈妈,你们到底掌握了姓钟的什么把柄,以至于他要亲自前来?” 第735章 精心算计 蔡子瑛只好如实相告,原来在蔡子瑛和老谢从废墟中救出小语之后,一直在调查真凶。虽然已经查清是洪培忠、白家、金家联合对付齐爷做下的惨案,但小语咬定是钟川葵杀害她儿子。 洪家和齐家本都是高层权贵,斗争在暗处,明里有往来。钟川葵时常代表洪培忠拜访齐爷,礼貌性地礼尚往来,小语见过的人本就不多,对钟川葵异于常人的姿态记忆尤深。 在齐家惨案发生的那天夜晚,孩子熟睡后,小语一如既往地坐在窗前望着远处发呆,却仿佛看见有一个黑影从马厩那边跑出,当时并没在意,只当是值夜的安保人员。过后回忆起来,小语断定自己那晚看到的黑影是钟川葵。 蔡子瑛和老谢对小语的话当然深信不疑,也想过钟川葵怎么可能亲自去干那样的事情。想着小语之所以非常笃定,可能是心里是仇恨太深,所以才找一个具体的人咒恨,以排解心中怨恨,但蔡子瑛和老谢还是对钟川葵展开调查。 随后有针对性的调查中,发现钟川葵果然首鼠两端,他在为洪家表现忠心耿耿的同时,也在私下牟取暴利,而且与金家暗中勾结。 洪培忠之所以一心想要得到佛爷手中的春秋铭文鼎,就是钟川葵十分了解年老的洪培忠怕死的心态,鼓吹说那铭文鼎有特殊能量,常伴身边,可使人延年益寿。如此荒唐的谎言,洪培忠还深信不疑,就让钟川葵负责夺取铭文鼎。 钟川葵对洪培忠编造谎言的本意,是便于他出外执行任务,好借此方便有时间做他自己的事情,他根本就不会真去找那铭文鼎。 老谢得知洪培忠想要得到佛爷手中铭文鼎后,加以利用,使得钟川葵不得不面对自己说出的谎言,但钟川葵也明白,老谢是想要借献鼎之时,杀死洪培忠,他也就顺水推舟,寻找完美脱身之计。只要洪培忠一死,他钟川葵就能逍遥自在,问题是他如何能置身事外,不留下把柄。 一向办事谨慎的老谢,发现钟川葵的异动以后,便想起小语的话,对钟川葵特别多了一个心思。 钟川葵做事也很谨慎仔细,所有谋取的私利,账目都由金家帮忙处理得干干净净,没有丝毫破绽。 在老谢确定要在献鼎时与洪培忠同归于尽后,单独约见钟川葵,说掌握有他勾结金家,背叛洪培忠的证据,如果钟川葵不赴约,老谢将在献鼎之前,把那些证据交给洪培忠。 虽然钟川葵笃定自己没有破绽,可老谢既然说有,以防万一,不得不赴约。 赴约地点是钟川葵定的,他担心老谢算计他,特地把见面的地点选在澳门他自己的据点。老谢到达以后,钟川葵让老谢和他在泳池里面谈,确保谈话不会被录音。 老谢开门见山:“我确定一件事情,你只要老实告诉我,我便交出你的把柄。” “老谢,你别诈我,我不可能有证据在你手上,我见你,是看在你夫妻与齐家反目的份上,我们算是同道中人。你老婆子的鼻子还好吧?” 面对钟川葵的奚落嘲讽,老谢保持心中平静:“如今齐家已经玩完,连林迪薇也死了,确实,我们共同的敌人已经灰飞烟灭,曾经算是同路人吧。我那老婆子的鼻子不用你操心,齐爷与我有仇,可小语是我夫妻的女儿,洪家、金家、白家联手害齐家,也害了我们女儿,白家已除,洪家也得除掉,你不是也想老洪死吗,我们如今又有了共同的敌人,又是同路人吧。” 想着谈话安全,钟川葵笑说:“灭齐家,你要感谢我,如今你又该感谢我,要不是我编造的谎言,你哪有机会靠近老洪?怎么,你得到铭文鼎啦?我该祝你马到成功啰!哈哈哈。” “万一我是要借与老洪面对面,趁机交出你和金树山勾结的证据呢?你还能笑得如此开心吗?” “唉,我说老谢啊,别套我话了,这里还能让你录音不成?老洪信你还是信我,你自己不知道吗?” “是吗?你在国外的妻儿呢?” 钟川葵这才警觉起来,却装着若无其事:“老谢,你真是有本事啊,不过,我有妻儿,就能证明我背叛老洪吗?人活于世,谁没点自己的私密呢,就算老洪知道我在国外有妻儿,这事也好解释。况且,我已经把他们转移至秘密地方,你再也找不到了。” 老谢知道,钟川葵看似无所谓,其实心中不安,已经上钩:“我与你无仇,是没必要帮老洪对付你的,只要你了我一件心事,我就一门心思敲掉老洪,你也从此逍遥自在。” “我能了你什么心事?” “当初齐家庄园惨案,你为何要亲自去执行?”老谢故意以非常笃定的口吻,只想知道理由。 “这个嘛,我一直认为佛爷并不全然可靠,他对齐家还存有感恩之心。在商量办那件事时,他主张只杀齐爷一人,这怎么行?我当然要亲自前去,以保事情干干净净。哦,老谢,你夫妻没有儿女,心痛小语是吧?小语不是被你们救走了吗?麦子也还活着,你可以让小语和那个贱种再给你们生个孙子,齐家再也无人和你夫妻抢啦,哈哈哈。” 钟川葵得意忘形,老谢强忍怒火,得到答案,继续保持心平气和地质问:“小语和麦子的儿子于你有什么仇恨,为何要害他们?” “老谢,可以啊,我这样说,你都无动于衷。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不明白呢?小语生下儿子后,齐爷立下遗嘱,小语和那贱种的儿子将继承他的所有权益,这怎么行?齐爷不能有继承人,有继承人在,他家族的圈子就不会散,他的圈子不散,我的利益如何保证?莫非等着他长大了找我报仇吗?” “不,这不是你杀害孩子的理由,那时迪薇并不在庄园内,迪薇完全能代表齐家。” “我说老谢啊,你装什么糊涂呢?齐家老掌舵人死亡时,林迪薇和齐爷在思齐及其家族中的股份和权益,就已经分得清清楚楚,林迪薇手中那些股份,好嘛,能保她舒舒服服过完一生,但却翻不起浪。后来的事情都很顺利,完全在计划之中,她被赶出思齐,只不过我挺佩服她的,这个女人确实厉害,竟然恢复了齐家的名誉。可她也不在啰,这不是老天帮我吗?哈哈哈。” 第736章 骑虎难下 “你如此处心积虑地为金家做事,就不怕金家有一天抛弃你吗?”老谢故意转开话题,避免与钟川葵闹得在现场搏杀,他得留着性命做更重要的事情。 “这你就不必担心啰。老谢,其实你和我是同类人,不过我比你聪明。你夫妻俩为齐家效命一辈子,却掌握不了齐家,要赶走你们时,易如反掌。我还年轻,得想远一点,以你们夫妻为戒,我也掌握不了洪家,所以嘛。” “这么说你能掌握金家?” “唉,老谢,咱们本是可以说心里话的人。只你们夫妻愚忠啊,咱们这样有本事的人,活这一世,怎么能只为他人做嫁衣裳?白家也曾向我伸出橄榄枝,可白家我也无法控制,效忠白家和效忠老洪没什么区别,他家势力还不如老洪。可金家就不一样了,金树山是个棒槌,又是金家唯一继承人,等金家老东西一死,金家就是金树山的,我还控制不了一个棒槌吗?” “这么说来,我杀老洪,倒是真帮你一个大忙啦?” “当然,哎,我就想不明白了,你老夫妻带着那个瞎子好好过日子不好吗?你不是曾在老齐爷的墓碑上写:恩已了,只剩仇。大概是这几个字,对吧?老胳膊老腿,还能活多久?又是报哪门子仇呢?” “你希望我罢手吗?” “哈哈哈,老谢,我当然希望你马到成功,没事,你干掉老洪以后,要还活着,欢迎你找金家报仇,那你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恩人啰。” “这么说你愿意配合我?” “当然,你带着那鼎去洪家,我保证不在现场,我要在现场,你出不了手就得死。” 钟川葵一心想着尽快脱离老洪,又不能落下不忠的名声,加上他自认为老谢不是他对手,他就那样放走了老谢。 老谢回去后,把面谈内容原原本本告诉蔡子瑛,老夫妻俩至此确定小语的记忆准确无误,便想着要除掉钟川葵,为小语和孩子报仇。 老谢知道自己要和老洪同归于尽,老洪死后,钟川葵如果还活着,他安全脱离洪家,更加无所谓顾及。为此,老谢和蔡子瑛、阿秋等人,依照游泳池的谈话内容,制作了一份录音。 在老谢与洪培忠死后,阿秋让人把录音秘密传到钟川葵手上,使得钟川葵信以为真,以此引诱钟川葵前来夺取录音,好趁机杀他报仇。 蔡子瑛和阿秋他们,把钟川葵的心思吃得死死的:钟川葵知道老谢和蔡子瑛曾是顶尖的间谍,估摸着老谢当初在身体里藏有录音设备,自己大意了。他一定担心录音被公之于众后,不只他征战国内商界的梦想要破灭,就是金家也得抛弃他。 小语并不知道‘录音计划’,但录音发给钟川葵时,是以小语的名义递去的,要钟川葵亲自到富春江边庭院里下跪忏悔,以换回录音。 听完蔡子瑛的讲述,康暮江感叹说:“干坏事的人啊,心中必定不安。” 李木兴奋起来:“有了,我们带着录音去,纵然不能让钟川葵确信,起码可以争取周旋的时间,才有机会救出雪儿他们。” 李木太不了解钟川葵,我分析说:“李木,钟川葵极其聪明,他来不是为夺录音的。他一定知道,录音可以复制很多份。他的目的是要干掉小语和子瑛妈妈,她们二人是当事人,如果钟川葵得逞,就算录音被公开,他也可以摆出被人诬陷的姿态。当事人全都没了,无人相信那份录音。” 李木恍然大悟:“他怕的不是录音,是怕小语和录音一起出现指证他,必定小语是齐家唯一活着的人,而且小语是齐家庄园惨案唯一的幸存者。” 蔡子瑛很是欣慰:“麦子,你的思考还是如此精细,一眼看穿他的心思,有这智慧,才能与之一搏。” “子瑛妈妈,既然这样,我们把小语转移到一个秘密又安全的地方,然后集中人手去杏梅峰救人。这样既没了后顾之忧,又能集中力量对付他们。” 蔡子瑛忧虑道:“麦子,你这方法倒是好的,可是以什么理由对小语说?她可是再禁不起半点伤害啊!从前的事,我们一字不敢提,她还常常夜里不睡,独自伤心半宿。下面我们有十分完备的准备,只要钟川葵前去,必能制住他,换个地方,所有准备功夫也全白费了。” “那要是当着小语的面发生搏杀,就算能保证小语安全,可她不是又得经历一场恐惧吗?” “唉,麦子,小语认定她那晚看见了钟川葵,如果能让小语亲自干掉钟川葵,她心里的阴霾或许会消散一些,所以才决定这样做。” 我们几乎都惊呼起来,我更加疑惑不解:“子瑛妈妈,小语眼睛看不见,手无缚鸡之力,她如何能亲自干掉钟川葵?” 蔡子瑛眺望四周。 我明白蔡子瑛的担忧:“放心,贡布和马龙在巡逻,绝不会被人偷听了去。” 蔡子瑛低声说道:“有阿秋帮助小语,定能完成计划,麦子,既要救人,还要想法把他们引到院子里去,咱们就往这方向思考吧?” 一时之间想不出良策,只好各自沉默思量。 抽着烟,李木小声分析说,钟川葵吸引我们去远离人烟的杏梅峰,不过是想方便他动手杀人,如果我们报警,他也能以山林做掩护,安全撤离,使得我们找不到任何证据。他之所以想要把我们分而制之,证明他的人手也并不充足。 依照李木的思路,蔡子瑛猛然想到:“对了,钟川葵一定知道小语非常在乎你麦子,他引你去山上救人,不是要杀你,而是要劫持你,再以你的性命为要挟,迫使我们和小语前去。他是吸取了裴继深在庭院被诛的教训,如此一来,我们庭院的准备就白费了,绝不能上当。” 我那时没想过用自己的性命换小语活着,我一心想着自己不会出事,等诛灭钟川葵,我还得回深圳和梁凤书好好过日子。如果小语和我只能活一个,我还是会选择自己活着。 事情往往让人骑虎难下,不救雪儿不行,一辈子将背负愧疚。就算救得了雪儿,也不一定能战胜钟川葵,因为连雪儿他们那样厉害的三人都被劫持住,我已经看不到取胜的希望,可我又没得退路了。 来的路上想过千万个办法对付钟川葵,心里盘算着有阿秋他们,还有雪儿他们,一定能制服钟川葵,却没想到路上想好的办法一个也用不上,情况已变得全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 第737章 再见小语在茶园 六月的江南,暑热还未登极,夜晚的山中微微发凉,悠悠山风吹起夜露之气,透人心脾。 下玄月隐埋在地平线以下,流云层层向东南面飞驰,星光微微,夜如此的黑。山林环绕的茶园,在微微夜光中如地狱门外的花园。 心跳与呼吸声迎合着大地的脉搏,那杂乱的虫鸣,还有林中的悉悉索索,使得夜更加幽深神秘。 康暮江悄无声息地坐在吃早餐的条石上,狠命地吸着烟,发出低沉的叹息声。 李木蹲在地上,捡起一根枯枝在脚前胡乱地画着,深深埋着头,似要看穿脚下的土地。 蔡子瑛席地而坐,仰头看着夜空,目不转睛地望着流云。 冥思苦想也想不出万全之策,又没勇气临阵脱逃,只能横下一条心。 “子瑛妈妈,不能耽搁了,既然情况不是我们设想的那样,那就看天命吧。” “什么意思?” “带上小语,我们一起去杏梅峰。” “对,对,对。”李木一巴掌拍在地上,猛地站起来:“麦子,你和我想的一样。带上小语一起去,他们一定想不到我们会这样做,这样一来,他们想把我们分而制之的计划也会落空。” 蔡子瑛恍恍惚惚:“这样啊,杏梅峰我们都不熟悉,只知道那是这方圆几十里最高的山,夜黑林密,怎么能行?” “我熟,我来领路。”康暮江起身围拢来。 蔡子瑛依然担心:“山那么大,我们不知道他们的位置,就算你带路,大山茫茫,怎么找?” 李木说:“既然让麦子去,他们必然会给出信号。” “对,我们不熟悉,他们也熟悉不到哪儿去。康爷带我先行,你们随后。见到他们信号时,康爷等你们一起,我独自前往。” “你自己去?”蔡子瑛摆摆手:“不行,这太粗糙,一点计划性都没有,这不是捉迷藏游戏,要命的。” “子瑛妈妈,我们就玩一个捉迷藏游戏,大大的捉迷藏游戏。” 李木兴奋起来:“捉迷藏好,这就是计划,麦子,你和小语先行,当然,让秋姐假扮小语,夜色掩护,他们也看不清楚。”李木望望四周:“一定有人监视着我们,下面的人一起出来,在这里汇合,然后出发,他们必然相信小语一起去了。” 想是蔡子瑛也没有更好的策略,看看我们三人:“倒是个办法,就这样?” “就这样。” 当蔡子瑛带着小语回到茶园时,我们已经准备好出发。 小语拄着盲杖,阿秋也拄着一根一模一样的盲杖,穿得也一样,头戴一样的棒球帽,戴着一样的手套,她们相互搀扶着,离我远远地站着,夜色朦胧,我看不真切,但我知道靠里面的是小语,因为她的身体在夜风中颤抖,不是因为夜风凉。 我本想象着她会被人背来,没想到她是自己走来。 “小语……”我话刚出口,已经无法说下去,不知道该说什么。 当我冲过去准备把她拥入怀中时,她侧耳听着动静,本能地往旁边退开,伸出盲杖着在地上点一点,示意我不能靠近她。 “小语,他是麦子啊,他是你最爱的麦子哥,你怎么……”阿秋也有些激动,还带着疑惑。 她把盲杖对着我的脚尖,另一手薅过阿秋的臂膀,轻轻抓住。 想是小语在阿秋的臂膀上按了她们懂得的手语,阿秋轻声说道:“麦子,小语要你保证好好活着。” “小语,我当然会好好活着,你看过我写的邮件吗?知道我多想……” 她又点一点盲杖,阻止我继续说下去。 阿秋说:“小语说,今晚一定要胜利,等胜利了,才和你亲近。你如果有不测,她没有勇气再活下去。” 蔡子瑛欣慰又无奈地说道:“唉,你们两个小东西,这都什么时候了,走吧,既然已经决定要做,那就别耽搁。阿秋,你和麦子先走。” 康暮江率先大步迈出:“走。” 蔡子瑛从阿秋手中接过小语,推一把阿秋:“快走吧,你知道轻重的。” “嗯。” 我紧跟上康暮江的脚步,听见蔡子瑛在身后喊道:“贡布,你和他们一车先上山去吧。” 穿过林中小路,在林迪薇的坟墓外上车,沿着砂石山路向杏梅峰方向前进。 十来公里山路,看不到一户人家,城市的灯火在远处迷茫,夜风吹得车窗呼啦啦响,康暮江对着车窗外吐着烟,如夜一样深沉。 阿秋问我:“你相信雪儿吗?” “相信。” “她那样的身手,都这样,你不怕吗?” 我当然怕,可是已经没法害怕,必须要做,硬气地说:“没什么可怕的,当初断手兄弟不是也很厉害吗?” “姓钟的可比断手他们厉害太多了,捉迷藏?你是怎么想的?” “没怎么想,临时起意,秋姐,今晚是最后一战吧?” “但愿是,你为何不联系曹舵帮你?” “他帮不了我们。秋姐,小语最近好吗?吃得好吗?睡得好吗?” “等回去你慢慢和她说吧,你是不是算过,确定自己必胜。” “没有,但我想不会输。” “怎么会如此有把握?” “在别的地方我可能赢不了,在山里一定能。” “为何?” “小时候穷,没多余的粮食,每天都要去山上掏蜗牛回家喂鸡鸭,我一口气能跑五个山头你,底子在这里。” 阿秋推一推我:“别靠我身上,真是的,你当我是小语,还是你家的作家。” “你是姐姐,靠一靠嘛,万一我今晚就死了呢,就这么一会儿,还不让我靠一靠?” “胡说八道。”阿秋把盲杖顶着我的膝盖:“你不会有事的,你不是一口气能跑五个山头嘛。” “你可得跟上我,你是小语,千万别忘了。” “你还教起我来啦?不过啊,既然是捉迷藏,进山以后各自躲好最重要。麦子,捉迷藏的秘诀是什么?” “你能找到别人,别人找不到你,这就是捉迷藏的秘诀。” 开车的贡布突然说道:“看,山上闪了,是他们的信号。” 我紧张起来:“康爷,到地方后千万听话,你不能参与,这些人没一个吃素的。” “知道,知道,我老了嘛。” 第738章 深夜入深山 阿秋始终没和康暮江说话,此刻满怀深情地说:“康爷,我代林家谢谢你。” “好,好,好,来日方长,不说这些客气话,以后你们的茶叶和黄酒我管够。” “谢谢康爷,问一句,你晚上都在茶园里住吗?” “不是,每天都回家。今晚我给晓风说出去夜钓,哈哈哈,我很少骗她的,她非常信任我。”康暮江回头笑笑:“麦子,明天我们可以好好喝一回,我叫上我家素素,认你做个哥哥。” “好,听康爷的。” 阿秋马上接过话:“康爷,你家的漂亮姑娘还是离他远一点,麦子坏得很,小语以前经常说,说这个世界没有比麦子更混蛋的人了。” “哈哈哈,他们两个爱闹吧,不会的,麦子是个好人。”说着,康暮江又沉沉说一句:“真不通知警察吗?” 我和阿秋都默然无语,我们都明白,齐家的势力几乎没了,而钟川葵联合上金家,金家的势力仅次于洪培忠,走官方那条路,我们更没胜算。好在钟川葵自以为身手无敌,愿意亲自前来一搏。 见我们不回答,康暮江沉沉叹息一声,想必他是领会了我们的沉默。 车到一水塘边,路已到尽头。 贡布跳下车,丢下一句“山里见”,独自敏捷地窜进山林中。 康暮江看着贡布离去的方向,低声抱怨一句:“这小子,不用我带路吗?” 在康暮江的带领下,沿着以前林场修的巡山的小路前进,稍微适应片刻,模模糊糊能看见路。 在模糊而又陌生的丛林小路前行,心中第一次有种从未有过的恐惧。 已近荒废的巡山路崎岖不平、杂草繁茂,夜露很快湿透裤腿,枝叶噼里啪啦地急打在身上,不断撞上富有弹性的树枝,撩起心中烦躁。 杂虫嗡嗡呜呜,在夜色中耕耘的蜘蛛牵丝搭线,意图捕获一切闯入者,蛛丝粘粘乎乎如飞絮扑面。 夏夜的丛林生机盎然、湿气升腾,但绝不是人类的乐园,这是野蛮的生存空间,仿如通往灵界的无头路。已经脱离原始生活的我们,又一次以原始的方式闯入丛林,心中惊悚,却不得不越加深入其中。 看着康暮江在我前方挥棍开路,心中有些不忍,想让他退回车里,又怕伤了他倔强的好心。想他活到这把年纪的人了,何必要固执地证明勇敢呢?或许他历经过人世间最残酷的折磨,终于有机会向邪恶猛进。 我们都没有打开手中电筒,以黑夜作掩护,恨下心,玩一场生死迷藏游戏。 穿过层层竹林,又进入树林,借着天光,已经可以望见锥子形的杏梅峰尖。 “娘娘腔,你小爷来啦!” 呼喊几声,停下来侧耳静听,没有回响,只有夜风漫过山林的波涛声。 再前进,再喊,依然听不到有效的响动。 分不清是汗水还是夜露,从头到脚已经湿透。 康暮江在栎树下停下脚步,指一指前方,低声说道:“没路了,怎么弄?” 从他的语气中能听出来,身心都陷入迷惘、担忧。 远看山峰孤悬,似能一跃而过,进入其中,如泥鳅入海。 “老康,你的任务完成了,辛苦你啰,躲起来吧,直到我们发出安全信号,等到天明再下山。” 阿秋警惕着,抹着脸上的汗水,深深呼吸着。 “姑娘,我能行,东面有几处断崖,林场以前在崖下建过临时加工场,荒废多年,从方向上看,他们应该在那个区域,让我带你们去,不然你们找起来费劲。” 康暮江刻意控制着喘息,显示他还有旺盛的体力。 黑夜中响起啸鸣声,声音似乎在黑夜中的山林里极速穿梭,一会儿东,一会儿西。 听见啸鸣,阿秋变得更平静了,拍拍我抓着黑弩的手:“都到了,麦子,捉迷藏正式开始。” 我掀起一坨大石头滚入林中,随之大喊:“小语,小语,摔着没有,别动,别动,我拉你上来。” “咿呀!……” 林中响起一声高亢豪迈的吟唱,这是贡布故意发出的,他想尽可能地把凶徒吸引过去,也传达他已经放倒一个。 阿秋如毛猴一般敏捷窜上树梢,在如水的月光下眺望,又飞身而下,跟上我和康暮江的脚步。 依照在茶园商量的临时策略,须得先解决钟川葵的外围,他一定会躲在某个地方不动,而且雪儿很可能就在他身边,但要在渺茫如海的山林中找到一个刻意隐藏的人,显然是如大海捞针一般难。 要引出钟川葵,我们必须要在前行中弄出动静,既要让他真假难辨,还得把他的人一个一个解决掉,从而逼他现身。 生命无常,耐心有限,谁走得急切,谁就可能更遭凶险。时间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向外无情,愿获有情。 命运谁都猜不透,那就只好奋力活着,要活着,就必须装着深情,装着奉献,还装着视死如归地向前,心里一直想着:挨过今天,希望在明天。 残忍地对待别人,祈求自己能周全。 急流漩涡中的生命,渴望所有悲惨的意外与自己无关,无能为力却保持挣扎,希望哪怕多活一天。 黑夜模糊视线,心中的残忍却很明了,洒别人的鲜血,让自己人生更绚烂。 凄惨的喘息渐渐消失在午夜,没倒下的继续坚持着,开弓没有回头箭。 快到康暮江说的断崖下时,他终于表示不再和我们一起,也向我和阿秋保证,完全不用担心他,他熟悉这山,知道哪里可以安全躲避。 既然是玩‘捉迷藏’,就得悄然行动,阿秋独自向崖下摸去。 我和阿秋先前的喊叫,钟川葵并没上当,想来他坚持着自己的计划。 当我独自摸索在黑夜的林中时,突然发现,这场双方对垒特别考验各方人心。在这茫茫黑夜的山林中,如果有人只图自保,只需暗自隐藏下来,等待事情结束,自己便可安全活命。 山上手机没有信号,我们几人之间也没有互相通讯的无线设备,全靠以前惯用的口哨声互道存在。 李木一直没发出暗号,这让我有些担心,如果他有三长两短,那比康暮江还无辜,他是真正与这件事毫无干系的人,本没必要参与。假若他是为我,是为捍卫他心中的爱情,也太固执了,在浮华虚假的时代,我常常觉得任何坚持都可以放下。 第739章 荒野求生 靠在树下暂歇,心中盘算,蔡子瑛应该保护着小语,还应该有两人在周边警戒,在蔡子瑛心中,小语的命比什么都重要,配合他的应该是马龙、鱼躬、厉无情,如此估算,想他们五人应该不会相离太远。听马龙发出的暗号,他们应该离我还有至少两里路。 我不用担心贡布,当他独自战斗时,完全是无人能敌的猛兽,而且我知道,他一直保持与我相隔不太远。 李木呢?为何李木一直不发信号?我不由得猜测,难道他已经倒下,又或者他‘偷奸耍滑’。仔细一想,李木应该没有倒下,他小时候的日子比我还苦,在山中觅食,他比我更擅长。 正当我靠在树干上休息时,听见我的身后悉悉索索的,猛然紧张起来,听声音,应该是有人向我这个方向来。 人的数量大幅猛涨,动物就倒霉了,人为了满足口腹,能下锅的都宰了,只差吃人肉,所以这是动物最可怜的时代。山中不再有猛兽的足迹,就是大一点的蛇都被抓捕下锅了,更难逢野猪野兔等。 我慢慢趴下,手里紧紧抓着黑弩,对准声音的方向。借着从枝桠窜下的微微月光,仔细盯着前方,担心黑弩伤了自己人。 正当聚精会神要准备战斗时,背上似有东西在爬,感觉有一群蚂蚁在我身体上闲逛,痒能忍住,可是心中的恶心感比痒还难受。遂想啊,以前书中那些英雄,在野地里埋伏几天几夜不动,是如何坚持的,难道都是文学虚构夸大? 生死关头,痒和恶心很快变得无足轻重,可那悉悉索索的声音却停了下来,应该是停在离我二三十米的地方。这样在黑夜里僵持,心中的恐惧感陡然升高,不敢动,害怕暴露自己,从而被对付致命一击。 不动也恐惧,担心对方早已发现自己,暂时安宁,正是对方在思考如何消灭自己,甚至这宁静中,自己的生命正在消散。 那一刻,真正感受到极度压抑的恐惧,感觉四周都是枪口对着自己,稍有不慎,立刻走上黄泉路。遂开始后悔让阿秋离开,又不敢发出信号求援,渴望自己的心跳不要发出声音,好让自己听清四周的每个声音。 僵硬地趴在地上,胡思乱想,设想自己马上就死了,心中却又感觉没什么,如果突然就死了,或许是人生最大的福分,这是彻底撇开世间纷扰的最好办法。 夜风时大时小,山林的呜咽声也随之起伏,所有的声音都变成折磨身心的烙铁,红透的烙铁紧锣密鼓地在身上狠狠落下,而且完全没有要停止的迹象。 感觉脖子硬了,一点一毫地转动脑袋,试图观察更宽广的地方。 人的动物野性永远都存在,情势所逼之下,身上的动物野性便会显现出来,就如身处山林茂密的黑夜,视力首先不知不觉地就适应了黑夜,虽看不远,看得影影绰绰,但并非看不见。 记得小时候步行八公里去学校,秋冬两季日短,天黑得早,稍微耽搁或者因调皮捣蛋被罚留校,就得走夜路回家。那时没有电筒,没有火把,可依然能顺顺利利在黑夜里独自回家去。 家乡多雨,特别是春秋两季,常常阴雨绵绵。雨夜星月不见影,道路还泥泞,没有鞋穿,没有雨伞,跌跌撞撞,依然要回家,只能回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还是走过来了。 回忆起在家乡那些年的苦日子,又觉得眼前的艰辛并不艰辛。 很多人说“人上得去,下来难。”那是没有逼到那个份儿上,当没得选择时,为了活着,什么难都能受。如此想来,勾践吃夫差的屎,为其判断病理,也没什么大不了,或许人在很久很久以前,和狗一样,也吃屎的,只不过后来渐渐脱离了原始性。 只有在面对艰难困苦时,心中才升起对贫寒的故乡的感激之情,感谢那些岁月淬炼了自己的筋骨和毅力。自小就接受贫寒生活折磨的身体,竟然是强悍体魄的底子,这或许是天意,让我绝不服输。 跟着贡布和平措练了几年,本以为自己的功夫已经不比他们差多少,恐惧中,才发现自己还差得很远。 如果是对付街上的流氓混混们,我一定毫无畏惧,心中有十足把握轻松放倒好几个。这次不一样,想到雪儿都被他们拿下,我完全没了信心,居然很是怕死,因为我知道,面对这些人,一旦自己输了,死路一条。 害怕死,害怕与这些残恶的凶徒面对面,还害怕蛇。夏日正是蛇最活跃的季节,它们要在这季节里疯狂觅食,以备漫长的冬眠。 自小就害怕软体动物,这是一种带着恶心的害怕,觉得软体动物都恶心,明知鳝鱼、蚯蚓伤不了人,依然不想触摸它们。 想到蛇,又想起小时候听故乡的老人说:“蛇咬三世冤,狗咬对头人。”也就是说,狗咬人是临时起意,被蛇咬,那就是前世欠下未还的孽债,如果是真的,我是如论如何也不知道前世欠过多少孽债的。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真有前世,如果我的前世也是人类,那么一定有欠下孽债,试想,人活一世,哪有不欠孽债的呢。 恐惧却不敢挪动,知道恐惧不会死,一旦被人发现,很可能会没命。 每一秒都是煎熬,又带着侥幸心态,渴望阿秋已经找到雪儿,救下雪儿,她们两人联手,一定可以干掉钟川葵,我也就不用拼命了。又一想,万一我们每个人都这样想,那岂不糟糕,白白让他们逐个消灭。 自己悄悄告诉自己,阿秋他们是老代的徒弟,他们本就是以保卫安全为使命,我这两下子完全没必要凑热闹的。唉,我要不是一直装豪迈、勇敢、义气,估计也没人看得上我,既然已经装这么多年了,没法不继续装下去。 李木呢?不会真死了吧?仔细想想,这山高处一年到头也没人来,真要死几个人在林子里面,都不用掩埋,估计也不会被发现。那些蚂蚁、蛇鼠等等,完全可以把尸体消化掉。 要是李木真的死了,我要不要通知母亲陶春兰呢?死因怎么说?警方知道了怎么办?唉,要是他真死了,也只好认命,就埋骨在这林中吧。 第740章 午夜密林 夸嚓一声,像是有人丢出一坨石头,落入枯叶之中,凭声音判断,离我只有十来米。 我依然没起身,只把头歪向发出声音的一边,手中黑弩也转过来。 一个黑影在树干旁窜起来,仿佛迷失了方向,不知要向何处奔逃,四顾茫茫,犹犹豫豫,急切地窜出去。 又一个黑影从树干中分离开来,手中举起棍子,一声沉闷的声响,伴随着一声喊叫:“龟儿子,还不去死。” 熟悉的乡音,熟悉的语调,是李木,一定是李木。 “李木,我在这里。” 我起身奔向前去,李木正狠命地挥动棍子砸向地上的人,口里大声吆喝道:“龟儿子,龟儿子。” 捉迷藏要悄悄的,李木如此声张,我以为他是心中极度恐惧,乱了分寸。 我示意李木停手,不用打了,再打就被捣成肉糍粑了。 李木在我耳边小声说道:“石头是贡布扔的,我们用这方法放倒两个了,快,闹些动静,把人引来,贡布会解决他们。” 一边说着,李木掏出烟来点上递给我:“快,唱首歌。” “这个时候唱歌合适吗?” “怎么不合适,正合适,来,唱一首有气势的。” 我俩相视一笑,各看一边,大声唱起来:“夜班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若要盼得早……” 反复唱两遍,停下来听一听林中反应,山林深处发出一声狂吼:“你他妈的有病啊!” “再来一首,快麦子,嗯,唱这一首,我来起个头,我们小时候割草时唱过的,你一定会唱。”李木靠着树干警惕地张望着,大声唱起来:“我低头,向山沟,追逐流失的岁月……” 唱歌是李木临时想出的最好策略,钟川葵想要捕获我,必然针对我。蔡子瑛带着小语在暗处,大山茫茫,钟川葵他们找不见,我们唱歌故意暴露自己,使得钟川葵他们‘退而求其次’,暂时放弃小语,先本我而来。 我和李木唱歌的位置,离断崖只得百来米,阿秋已经潜过去,如果雪儿真在断崖下,我们也正好掩护阿秋的行动。 钟川葵他们会不会上当呢?我一边唱歌一边想着。 山中无路,坎坷不平,杂草萋萋,自然生长的栎树、苦槠、榧树、山茶树等相互欺压着,还有陈年的落叶枯枝铺垫在地上,使得枝叶下的空间如迷宫一般,要在其中穿行,极其艰难。 我和李木各自以树干作为掩护,一边唱,一边向断崖边移动,就像我们小时候在山中掏蜗牛一样,似漫不经心地在山林中游荡着。 贡布应该在我们上方。 我和李木轮换着唱,一边唱一边摸索着前进。 我们大声唱歌还有一个重要意图,那就是希望雪儿能听见,如果她听见了,一定会想办法配合我们,起码知道我们来救她了,说不定能使得她重新燃起希望,让希望的力量催促她设法反抗。 摸到崖口边,李木向外探探头,又退缩回来,拿出两支烟来点上:“不用唱了,歇歇吧,恐怕没什么人了。” 李木的话让我很是不解:“没什么人啦?” 我也佝偻着到崖口边看看,月光如水,银河皎洁,城市的灯火在极远处,视野清明,空灵而辽远。 李木悠闲地小声说道:“你前面走,我跟老蔡他们一车,到你们停车那里时,老蔡本叫我也不要上来的,我不放心你,想着又没什么事,所以才摸了来。” “不会啊,先前我还听见马龙的暗号的。” “是我发的,马龙教我,说你能听懂那暗号。” “不是说小语要亲手了结钟川葵吗,他们怎么没上来呢?” “老蔡说啊,依照她的判断,钟川葵虽然身手极好,必定服务于权贵人家,不可能来吃这苦,肯定不在山上。山上不过是些钟川葵手下喽啰,引你上山,目的是故意消耗你,让你思路混乱。” “茶园里时她怎么不说?”听到这里,我心里有些不满,又颇感欣慰。不满蔡子瑛早不说,害我遭这一趟罪。欣慰的是,小语没上山,也就不用遭这罪过。 “老蔡说啊,看你当时那样倔,必然劝不住你,索性随你心意,而且雪儿可能真在山上,不来也不行,怕你日后埋怨。再者,她也想看看钟川葵到底有什么花样。” 我立刻要直奔崖下去,李木一把拽住我:“麦子,冲动不得,虽然钟川葵很可能不在,不代表这里不危险。就你、我、阿秋、贡布四人,一点不能大意。” 李木小心翼翼爬出几步,领着我指着山下远处:“看见没有,那一排桂花树,老蔡他们车就停在树下,那地方是上山转弯处那道山梁,四周都看得见,如果有人向他们进攻,他们可以快速反应,也能望得见我们这里,如有危险,就开电筒照射。” “遭啦,老康呢?老康不知道啊。” “不用担心老康,我上来时,碰到他,把老蔡的猜想大致告诉他了,他说他从下面摸到废弃的木材加工场与我们汇合,估计快到了。我们动静大,人都被我们吸引了,没人理会老康。” “这么说阿秋也和蔡子瑛同样想法?” “对,他们下山去接小语时,就已经商量了。也不说你就错了,雪儿可能真在山上。” “狗日的,阿秋也不和我通个气。” “麦子,不是我说啊,我看阿秋和小语的态度,他们对你并没有你和我说的那样好。对你不只是冷淡,而且还有所提防。” “提防我什么?” “这我又说不出来,只是一种感觉。而且在来的车上,马龙、厉无情他们完全不和我招呼,好像我是多余的一样,甚至是看不起我似的。” “这你多心了吧,他们就是这样人。经历汪朝和的背叛以后,他们不在相信谁了吧?” “但愿是这样,可我看来不是这样。不是我多心,总觉得这当中有些蹊跷,可又说不出来。” “放心,总之他们不至于算计我,等把这事了结,我也就回深圳过安稳日子去,没啥再亏欠的了。唉,我答应过林董,也答应过老代和老谢,算是兑现承诺吧。” “不是为爱情?”李木用调笑的语气小声说道,又长长舒一口气。 “也是为爱情。” “麦子,说句你不中听的话,今晚的行动,你是智有于而谋不足。” “为何这样说?” “你被钟川葵牵着鼻子走不说,这么大的山,怎么就如此鲁莽地冲进来?贡布是从不反对你的决定,阿秋呢……唉,阿秋的心思猜不透啊!” 第741章 自私的心 李木的话让我听得很不是滋味,想莫非‘旁观者清’,我竟没看出他们对我有所提防,又想,不至于吧,可能是李木自己多想了。 正准备寻路往崖下去,贡布摸索而来,低声说道:“哥,你和二哥先这里别动,我下去,秋姐也还没发暗号,恐怕下面情况还不明朗。” 李木问:“贡布,确定林中没人了吗?” “应该是没了。我在崖上看过,崖下烂房子外有一水潭,水潭边废弃的木材在月光下光溜溜的,证明白天有人在上面坐过,不然这里久没人来,应该长着青苔或者布满灰尘才对。下面可能有陷阱,我先去探探。” 贡布的话听得我和李木同时倒吸一口凉气,我们都没仔细观察这些细节,要真莽撞奔下去,说不定就落入陷阱中了。 李木爬出去仔细看看,退回来说道:“贡布说得没错,我仔细看了看,烂房子看着近,好像崖下离我们这里只有不到二百米,但视线是直线距离,夜里又恍惚,要摸下去,起码超过一里路,这里乱石头还多,不好走。” “是啊,恐怕房子里埋伏着好些人。” 听贡布语气,显得有些疲累,我忙问:“怎么,体力不行啦?” 贡布重新扎起头发,又紧裤腿,咧咧嘴:“不是,这些人我倒没放在眼里,倒霉撞到一棵虎阳刺上,腿肚子和手臂被刺破好些个眼,你们也要小心,这树狗日的跟猪八戒的钉耙一样。” 我发现自己很庆幸,一路胆战心惊地摸索过来,竟然没碰上这倒霉的树,只脸上被枝桠扑打得有些火辣,却也顾不得。山体是一个斜面,向着康暮江指示的方向,也还没在林中迷路,又是另一番庆幸。 李木拍拍自己的腰:“这不,我腰上撞过,好在有防弹衣,屁股上现在还痛,真要命,大晚上的,树又不说话,哪里分得清有没有刺。” 正商量着,咕咚一声,在夜里听得分外清楚,明显是有人往水潭里扔了一坨石头。 “应该是秋姐。”贡布靠着树干,思索着:“秋姐没敢轻易进破房子,看来她已经发现危险,不好办啊,狗日的他们是要守株待兔。” 李木敲一敲火机,调侃说道:“那就放把火,烧了这房子。” “放火烧山,牢底坐穿。李木,你别出这些馊主意。” 李木对我笑笑,又点上一支烟:“玩笑嘛,咱们干脆等一等,熬一熬房子里人的耐心。他们肯定已经知道我们到了,我们偏不出去,看谁熬得住。” 看看手表,刚过十二点,夜还很漫长。 贡布领会道:“嗯,恐怕秋姐也是二哥这意思。” 夜风突然大起来,呜呜吹着,山林低啸,很是凄凉,像是无数冤魂野鬼从地里涌出,在午夜的山林中横冲直撞。 想是有些累了,贡布靠在树干上:“二哥,你帮着砸几坨石头下去,闹一闹他们,我们也歇一歇。” 林中摸索前进,极其消耗体力,歇下来就不想再起身,有些昏昏欲睡,还口干舌燥,可惜没带水,只能忍住。 李木往崖下丢好几坨石头,房子上,水潭里,只有石头砸出的声响,没有其它响动。 “我先去,等我信号。”贡布独自往崖下摸去。 李木抬起屁股,往我身边挪一挪,看着贡布离去的方向:“你这兄弟真得力,如今这世道,能有这样的兄弟,真是福气啊!” 我得好好歇歇,使劲抽几支烟。 见我无话,李木又说:“你对他们兄弟俩也实在,包揽他们结婚生子,还给在他们家乡建豪宅,麦子,咱们祖屋还漏风漏雨哦。” “关我屁事,那是你们的祖屋。” “唉,你心中还是有怨啊!” “怨个鬼,我说的是实话。” “现在也不是重修祖屋的时候,修了也没人住,老爸带那些龌龊女人回去睡,糟蹋了。” 李木说的龌龊女人,我想就是隔壁邻居罗元梅吧。肖玲玲两年前带着梁凤书他们回故乡去,听说罗元梅为了给自己超生的两个孩子凑罚款,已经公开卖了,李文白算是她的忠实客户,作为邻居,或许还有几分情谊,与其他客户不同。 听李木提起祖屋,我能想象到,山村里夏夜凉爽,疲累一天的罗元梅和李文白坐在院坝里纳凉,或许还不时仰望满天星斗,或许还有种郎情妾意的美感。罗元梅向李文白诉说自己生活里的无奈,吝啬的李文白嘴巴上会安慰罗元梅,多余的钱是不会给的。 山村的屋子顶上是瓦,白日里烈日烘烤,晚上屋子里热气难消,需得夜深才能凉下来,户外纳凉是夏夜必需要做的事。 晚风徐徐,皓月当空,寂静的山村诗意盎然,偶尔几声狗吠,也不过是如童话里寂静中的风铃声,更添几分浪漫风情。 李文白独自在家,甚是寂寞,山村洁净的空气和甘甜的井水滋养着他,从前长年累月的农活壮实了他的身体,如今也不用干多少农活了,他的精力很是富裕,日子好了,心情也很悠闲。 罗元梅丈夫在千里之外的繁华都市做泥瓦工,她在家抚养着三个孩子,和公婆的关系处得不好,家贫多无奈,他公婆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家里的小镇,老实巴交,还很穷,作为媳妇,和这样的公婆关系好不了。 无论贫富,心中都有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与展望,罗元梅或许只能和李文白所说心中苦闷,也可能罗元梅非常感谢命运没有让她一干二净,起码给了她一个孤身半老的邻居,使得艰辛的日子中有一丝慰藉。 李文白呢,他也感谢罗元梅深入他的生活里吗? 想到李文白,就想到在重庆一分钱都节约的陶春兰,我不由得愤恨说道:“真是没天理啊,混账王八蛋。” 李木可能以为我是骂劫持雪儿的人,安慰一句:“唉,总能解决吧,人就是这么恶毒,也不是恶毒,为了自己而已。” “走,下去,我们不是贪生怕死的人。” 我想,这不是贪生怕死的问题,能活着,干嘛要死去呢? 我和李木刚起身往崖下摸去,崖下的烂房子突然冒出一个火把,是房子里的人从屋子里点燃了火把,插在窗户上。 我们正探头望下望时,一个极其夺目的探照灯亮起,使得火把的光芒瞬间如萤火,探照灯架在屋檐下,从里往外照射,烂屋子前面的朽木、水潭、芳草、乱石、树木等等全都清晰了,烂屋子里面显得更加黑暗。 第742章 讥讽挑衅 “糟糕,这下成我们明、他们暗了。” 李木说着,趁着余光照耀,加快脚步往下跌跌撞撞、深一脚浅一脚狂奔。 烂房子是几十年前林场临时加工场,面积有一千多平方,石头为墙,石棉瓦遮顶,墙完好无损,墙缝里杂草横生,墙上爬满青苔。石棉瓦大多已经朽烂、垮塌,屋顶上落满枯枝败叶,又似被丛林胡乱盖上一个新的非主流屋顶,在午夜里,显得更加阴森恐怖。 高崖一半天然形成,一半是合作社时期采石后留下的切面,比十层楼还高。崖上方长满荆棘藤蔓,像是高崖的帽沿,从上往下攻击,没有可能。 因为这个临时加工场修建在采石后的地方,两边也是断崖,虽没后崖高,也有后崖一半多高度,直上直下的垂直崖墙,形成三面天然防御工事。 他们真是选了一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 烂房子前是一块平地,堆着很多被遗弃的原木,也有半加工过的木材,其间也是杂草丛生,比人还高。雨水充足的南方,这被人遗忘的地方,植物早已成为主宰,郁郁葱葱。 平地一半连接着山林,一半外面是水塘。水塘有半个标准游泳池大小,半池绿水,浮萍葱郁,绿黑绿黑的,看不出深浅。 进攻的方向被探照灯照得一览无遗,而烂房子里面就像一个无底的黑洞,看不清丝毫内情,仿如一张饥饿难耐的血盆大口,正等待着猎物送上门去。 我和李木刚赶到,阿秋长舒一口气,好似看见天降神兵:“麦子,你来得这好,不是打得准吗,快把那灯打烂,我们好杀进去。” 捡起一块石头,使出浑身劲头,砸向探照灯,然,哐铛一声,探照灯轻微晃了晃,依然雪亮。我们都明白,灯外有罩子。 房子里依然死一般的寂静。 不敢贸然进攻,因为不知道屋里人手里有什么武器,如果有枪,甚至是有狙击枪,只要我们一现身,就可能命丧当场,必定脑袋上没有防弹罩子。 贡布借着灯光,在树林里扒拉着寻找,他想找到一块够大够厚的木板,就能作为盾牌,冲进去。木料很多,然而,都是朽木,一上手就碎。 我们手上的武器只有匕首和砍刀,最有杀伤力的就是我手中黑弩,却不知射向何处。 夜风撩人,月光清凉,北斗璀璨,凉爽而富有诗意的夜晚,我们在林中愁眉不展。 “王八蛋,我和小语来了,有种出来相见。” 我大喊过后,连回音都没有,黑洞洞的烂房子里依然寂静无声,连个晃动的鬼影都看不见。 阿秋低声说道:“姓钟的不是等闲之辈,他不会相信小语来了。” “那你还扮着小语的样子干嘛?” “乱一分心,多一分神算。但看面前架势,他们有十足准备,也没必要演戏了,别弄巧成拙。麦子,你不是一向鬼主意多吗,这个时候不灵啦?” 阿秋说着,从李木手中夺过烟去,自己点上一支,深吸起来,看着像是十足的老烟鬼姿势,让我很是诧异。想她是不抽烟的,半年多不见,她竟然如此熟练,想必是她已经爱上这一口了。 我想,一定是汪朝和的背叛,还在她心中郁结不散,永远也散不了,汪朝和已死,连复仇都没了机会,唯有依靠燃烧的香烟,吐纳苦闷的哀愁与寂寞。随之我想到小语,难道小语也抽上烟了吗? 正在踌躇之间,康暮江从林中摸索上来,低声问道:“进不去吗?怎么会进不去?” “走,赶快躲开,快,下去。”阿秋回头看着康暮江,语气坚决,不容反驳。 康暮江一愣,盯着我看几秒,脱下防弹衣递给我:“我走,不给你们添累赘,麦子,用我这件做盾牌吧,我下面去等你们。” 贡布接过康暮江的防弹衣:“康爷这话通透,有办法了。” 贡布正要冲出去,屋里却喊起来:“杂种,还记得我东哥吗,出来,我和你单挑,我然我就烤了这女人给兄弟们填肚子。” “阿东?”我和贡布几乎同时惊呼起来。 “阿东不是在牢里吗?怎么在这里?”贡布退回来,一脸疑惑。 我们也是一脸疑惑。 阿秋阴狠说道:“看来曹舵也靠不住,这样重要的事情,麦子,他没和你说起过吗?” “没有,从没听他提及。” “人心似鬼啊!”阿秋一声叹息,听她语气,又像是在奚落我。 真是一个神奇的时代,阿东这样的人竟然从牢里出来了,仔细一想,还有什么事钟川葵和金树山做不到呢? 贡布以为我要应承阿东,一把拽住我:“哥,你不能上当,绝不是他的对手。” 阿秋不言语,看看我,又低头点上一支烟,好像和她完全没有关系,她就是来看热闹的,她的态度让我匪夷所思。 李木很是理智,不说代替我去的话,他知道自己斤两,不会白白羊入虎口,长叹一声:“唉,这都他妈的是些什么人啊?单挑?这他妈的又不是写书。”随之在我耳边低声说道:“自己命重要,还是雪儿命重要,你掂量清楚,我可不想没了你这兄弟。” 尽管李木紧贴着我耳朵小声说,阿秋仿佛还是听见了,淡淡一笑:“这么说,雪儿不用救了,白忙活一场,那回去吧,这夜还早,还能吃顿烧烤。” 冰冷又带着嘲讽的话,使得李木很尴尬,但他没有丝毫要计较的意思,反而用调侃的语气说道:“秋姐的提意不错,真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三十岁的李木,有些骄狂,还无所畏惧,好像世界上没有他需要谦卑的事情,更没有他要放低自己去迎合的人。 阿东狂笑着又喊道:“麦子,你要没胆量,我就剐肉生火啦,你要不要吃一块,我丢给你。” 进退两难,又很尴尬,我心里清楚,阿东曾是地下黑拳冠军人物,我绝不是他的对手,出去单挑,估计撑不了两分钟,可不去,又毫无办法,只好先喊出:“单挑可以,先让我看到雪儿。” “你倒是很深情嘛,杂种,你他妈对每个女人都深情。要看人可以啊,人就在屋里,进来好好看,我还能让你干完再打,我和兄弟们都轮过好几回啦,确实不错,哈哈哈……” 无耻的笑声在夜空里盘旋,强烈刺激着我的心。 第743章 单挑 脑海里快速衡量着,出去是送死,就此退却,以后也就没脸了。 命重要,还是脸重要?人活着,两样都不能缺,但要命没了,要脸又何用,这是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哲学问题。 “敢和我过过手吗?你不是地下拳王吗?有种的我们行家比比。”贡布大声喊道,摆出一副随时冲出去的姿势。 对贡布的挑衅,阿东毫不理会,讥笑道:“堂堂麦少,曾经道上的小爷,如今看来,当初不过是齐家一条狗,真正是吃软饭的狗,主人没了,吠都不敢吠啦,哈哈哈。” 阿东的话句句戳我心,好似要把我在这山林中脱去灵魂来踩几脚。 阿秋显得不耐烦,低声说道:“就应承了他,又能怎么样?怕死吗?怕死何必坚持要救人。” 连阿秋也嘲讽我,没了想头,必须要再勇敢一次。极快地扒下防弹衣,把黑弩怼李木怀里,躲过贡布要拦我的手,一个箭步冲出去,跃上杂草丛生的坝子里,怒不可遏地叫嚣道:“扑街,小爷来了,来啊!让爷看看你一身贱骨头有多硬。” “哈哈哈。” 阿东大笑着从探照灯后走出来,果然是他,只是看着比以前更精瘦一些。大背头,下巴一撮小胡子,一身黑色紧身衣,看着像要准备去游泳,只是衣服显得颇有质地,油黑发亮。 “多好的月色啊!”阿东慢慢踱步,指指天空:“如此良宵,你不是出过书吗,要有些鲜血增添色彩,是不是更诗意一些。” 想不到他也会说出‘诗意’二字,我怎么看,他都是一个无耻之徒,但可能在他心中,他觉得自己不比文学家更坏。 “雪儿呢?把他们三人交出来,我放你一条生路。” “不急,不急。”说着,他丢过一件衣服:“看看吧,这衣服你应该熟悉,哦,你扒下过的衣服很多,不一定记得这件。” 我从杂草上捡起一看,是雪儿的贴身体血衫,上面有很多污渍,还能闻到丝丝腥味。 他又指着池塘外,趾高气扬地喊道:“别玩花样,咱们都知根底。” “阿东,牢里没学会好好做人吗?……” 我本想嘲讽他一番,心里想着,趁他分神,直扑那探照灯,贡布他们就能趁黑杀进去。 他捏一捏拳头,发出清脆的咔嚓声,并及时打断我的话:“你当是来演讲啊?我没奖状颁给你,这里也没有领导。小杂种,你估算自己能撑多久?” “没输过,倒下的都是别人,但愿你能撑住,不然再没机会舔姓钟的丢的骨头。” “嘴巴挺硬,但愿你的拳头比嘴巴硬。” “再问你一次,雪儿他们三人呢?” “你很急迫吗,要不要让你干完再打。” 说着,阿东慢慢向我走来。 山林在夜风里呜咽,月光静怡,杂虫禁声。 躲过他第一拳,却没躲过他的侧边腿,扑倒在草丛中,钻心的疼。 “勇气可嘉,骨头太软,小杂种,这才两下,你怎么有脸出头呢?” 阿东的速度确实快,击发的力量很是夯实。 忍着疼痛,在草丛中摸到一块石头,向后翻滚一圈,爬起来的当口,狠狠把石头砸向阿东。 他正得意洋洋地向我踏步走来,离我只有几步远,拳头大的石头正好砸在他的面门。 “杂种。”他怒吼一声,条件反射地摸被砸中的脸颊。 贡布和平措一直教我,单打独斗,一定要珍惜前几分钟,否则绝无反败为胜的机会。影视剧中,英雄常常是被打个半死,然后回想起某种激励或耻辱、或使命感,又爆发出势不可挡的威力,反败为胜,这都是胡编乱造的极其荒唐的情节。 在我砸出手中石头时,两脚蹬地,使尽全身力气向阿东扑过去,用带着拳刺的拳头猛击他的胸口。 想是阿东太过小看我,被我一拳砸中,他猛退几步,却没有倒下,脸上一阵抽搐,立刻展开反击。 我自知这两下是他小看我,让我得逞,再打下去,绝不是他对手,甚至撑不过半分钟。 好在我视力极好,他旋风一般向我席卷而来时,我没有丝毫要阻挡他,而是趁着自己体力尚好,径直扑向探照灯,很幸运,探照灯被我扑倒在草丛中,灯熄灭了,那两个窗户上的火把在午夜广袤的山林中,如萤火一样微弱。 贡布、阿秋、李木趁着探照灯倒下的时候,迫不及待地冲上来,胜局已定。 当我从草丛中爬起来时,阿秋和贡布已经冲进房子里去,黑夜里,一阵鸡飞狗跳的嘈杂声,还有几声凄惨的哀嚎。 李木把黑弩递给我,提着手中砍刀,向阿东扑过去。 一瞬间,阿东已经窜入山林之中,留下一句:“阴险狡诈的杂种,你活不久了。” 追到池塘边,李木转身回来,看看我,夺下窗户上的火把,向房子里冲去。 我刚想去夺另一个火把,看见一条黑夜从窗户跃出,失魂落魄地冲进山林里去。那一刻,不知为什么,我没有射出手中黑弩的利箭,愣了愣,取下火把,也往房子里去。 刚到门口,李木和贡布却向外走来,李木拦住我,在我耳边嘀咕一句:“等会儿,雪儿什么都没穿,先让秋姐弄吧。” 望着黑压压的山林,贡布说:“人是救下了,姓钟的不在这里,我们恐怕上当了,里面总共两个人,还逃掉一个。” “只有雪儿吗?” “只有雪儿,唉,遭罪啊!” 阿秋扒下被打倒那人的衣服,给雪儿穿上,护着出来。 我本能地伸出手要去扶住雪儿,阿秋犀利的目光瞪着我,我只好缩回手。 雪儿奄奄一息,她紧靠着阿秋,慢慢坐在屋檐下,极小声地说:“我没事,撑得住,有吃的吗?我两天没吃东西了。” “康爷,康爷,吃的拿来。”李木马上向外面大喊起来,并冲出去。 贡布从我手里接过黑弩,远远地站到池塘边去,警惕着四周。 火把插在墙缝里,这才仔细看雪儿。她缩成一团,紧靠在阿秋身上,不停地颤抖着,仿佛很冷似的。脸上被刀划了两道,形成一个巴掌大的x,血迹斑斑,使得那个x像是老师批改作业是留下的。 阿秋显得很哀伤,伸手去摸雪儿沾满血迹的双脚,雪儿本能地缩一缩脚,可好像力气不够,只轻轻动了动。 第744章 深情 良久,康暮江和李木才回来。 阿秋从李木手中接过水壶和葱油饼,把雪儿放在她怀里,慢慢喂她。 雪儿歪在阿秋怀里,我才看清,雪儿左脚的脚趾头三个向上翻着,肿得老高,显然已经断了。右脚也肿得老高,上面全是血污,看不清是否有伤。她的两条胳膊耷拉着,显然已经断了。那一件男人的黑色体血衫笼罩着她的身子,却难以掩盖她身上浓烈的血腥味。 我猛烈地吸着烟,不让眼泪流下来。 等雪儿缓过一点精神来,她看看我们:“谢谢你们。” 我刚张嘴像安慰她,阿秋叹息一声,狠狠瞪我一眼,好似雪儿是我害的,恶狠狠地说道:“什么都别问,必须马上送医院。” 康暮江很是心痛地说:“很严重吗?那快走吧。” “下身捣烂了,算不算严重?”阿秋变得我好像不认识了,她用十分霸道的语气说道:“贡布,你和老康送她去医院,麦少跟我走。” 李木茫然:“那我呢?” “你也去医院,富阳医院,找林建平,我会打电话给他,让他在医院等着你们,钱我以后去结算,你们不管。” 康暮江他们开车刚走,阿秋丢下我,自己大踏步向山下走去。 山路寂静,夜风徐徐,我像犯错的孩子,却不明白自己有犯了什么错,踏着月光追上去。 “秋姐,我怎么啦?我要不对,你可以说啊!” “怎么啦?你是麦少,我怎么敢说你呢?” 她的语气依然阴冷。 “秋姐,你是我亲姐姐啊,说吧,哪怕肝脑涂地,也听你的。” “哼哼。”她鼻子里发出不屑的声调,叹息道:“呵呵,我才没有这样的弟弟。这半年过得挺逍遥啊。”她突然停下脚步,看着我:“你当小语是什么?一走半年,她哑巴了,瞎子了,没权没势了,入不了你的眼啦?” 我这才明白过来,辩解说:“不是,是小语非得要我走的啊!” “她让你走,你就走,她让你去死呢?你就不能偷偷留下来?起码每月来陪她几天也好啊!齐家对你不好吗?林董走之前怎么叮嘱你的?你还有良心吗?小语不计较你家里有一个,你还想怎么样?就当是个朋友,每月也该露个面吧。” 她噼里啪啦一顿数落,我找不出话来为自己辩解。 “既然如此绝情,这又回来装什么好人?你是为那个女人回来的吧?风流成性,什么时候又勾搭上她了,演痴情种给我们看?” “秋姐,你这可真是冤枉我了……” “呵呵,喊冤,把你大卸八块,丢富春江里喂鱼,鱼可能都嫌弃你,还冤枉了你。你知道一个女人不能说话,眼睛又看不见,和她海誓山盟的人又在外风流,她心里该是什么滋味吗?你不是博览群书吗?你不是智慧超群吗?你想到过小语心里的滋味吗?” 听她一番数落,愧疚感顿时奔涌而出。 其实我早已想过,小语赶我走,是她要成全我。她成全我,是因为她真的爱我,她希望我过轻松自在的生活。而我,真正是愧对了她。 望一望那道山梁,阿秋长叹一声,轻声说道:“冤孽啊,麦子,我可告诉你,你再这样下去,我会让你没得选择,到时候可别怪我无情。” 听得我心里惶恐,不敢细想。 刚继续走出没多远,阿秋又停下来:“危险在后头,你现在知道我们都上当了吧?” “秋姐,你说姓钟的这么做是什么意思呢?” “你不是聪明得很吗,这都想不到?我们就这些人手,他知道我们不敢分作两处,要救人,必然要一起上山来,我猜得不错的话,他现在带着人正在庭院里等我们。” 我这才猛然明白过来:“那我们快回去,走,快。” “慌什么?回去自投罗网吗?不仔细想想?” 奔跑到车前,蔡子瑛拉着我看看,很是欣慰地说:“好啊,没伤着,真是大幸。” 小语从车上下来,像是要靠近我。 阿秋一把拉住小语:“乖乖,车里坐着吧,别风着了,他一点没受伤,别管他。” 车里的监控系统显示,庭院里确实进了很多人,而且监控系统已经被破坏,隐藏得极好的没被发现,马龙说开始还能听见他们声音,现在声音也没了,想是他们刻意不弄出声响,不让知道他们情况。 站在夜风中,吃着车里带的水和糕点,商量下一步怎么办。 阿秋认为,山里放倒的几个人,应该都无生命危险,天亮后,他们会悄悄离开,不必理会。庭院里以前准备好的那些御敌机关,肯定已经被破坏,很可能还给我们布下了陷阱,冒冒失失杀回去,我们会输得一败涂地。 我听着,眼睛看着车里,小语坐在后座上,借着玻璃窗反射的月光,只能看见小语模糊的身影,她紧靠在车窗边,应该是仔细听着我们的话。 阿秋突然吼一句:“麦子,你能不能专心点,人命关天。” “小语,秋姐欺负我。”我终于忍不住了,扑上去拉开车门,钻入车里,不由分说把小语紧紧抱住:“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离开你,我太自私,没能遵守我们从前的约定。” 小语奋力从我怀里抽出一只手,在我脸上摸索着,反反复复,来来回回。 深深的吻。 她终于推开我,把头埋在我的胸口,一手在车窗上有节奏地敲击着。 蔡子瑛来到车窗前,轻声安慰道:“我的儿,我知道了,我们这就回去,一定让他血债血偿。麦子,小语说,唉,真是冤孽,以后再说吧,好不好?” 小语推开车门,示意我下车去继续商讨。 阿秋冷冷地笑笑:“讨到好啦?这下能专心啦?” 蔡子瑛叹息道:“唉,没一个正经的,火烧眉毛了,还杠什么?” 厉无情笑说:“瑛姨,咱们都是你孩子,多担待些哦。” 鱼躬手也无法说话,手在空中比比画画,示意他和马龙、厉无情先回去探探情况,我们随后再献身。 马龙和厉无情也同意鱼躬的意见,马龙说:“师姐,就这么办吧。” 阿秋摇摇头:“不行,得想出个办法来,你们也不能太冒险,都是有家得人了,要有个三长两短,我的良心往哪里放?四弟都快做父亲了,不行,不行。” 先已听蔡子瑛说彤彤最终嫁给了厉无情,没想到半年不到就怀上了。 第745章 爱的慰藉 两车直奔江边庭院。 阿秋开车,我坐副驾驶,蔡子瑛和小语在后座。蔡子瑛问起营救雪儿时的情况,阿秋一一汇报。 以前林迪薇还在时,阿秋的话很少,相隔半年再见面,我感觉她像是更年期提前到来,不只说起来滔滔不绝,情绪里始终带着积怨,还有对这个世界的憎恨。 说到我时,阿秋一点没有夸赞我勇敢,当然,我那可能也算不得勇敢,是被逼无奈,可我想,不管是上天垂怜,还是我运气好,我算是赢了阿东。 阿秋把阿东挑衅侮辱我的那些话,着重强调,虽没有添油加醋,可话从她嘴里说出来,听着更恶毒十倍。 估计小语以为阿秋胡说八道,故意骂我,忍不住敲阿秋的座椅。 “是我乱说吗?我会乱说吗?麦子,阿东是不是那样骂你的?” 我只好承认。 我已经承认,想阿秋也该闭嘴了,她却立刻加上一句:“他说你吃软饭,你觉得说得对吗?” 一瞬间,我感觉阿秋是在借题发挥,成绩羞辱我,这羞辱不亚于阿东。我已经为自己的错道歉,况且错不是我有意而为,在小语我和认识之初,情况就是那样。想不通阿秋为何一味地针对我,好似要把我剥皮抽筋才解恨。 也理解阿秋的怨恨和悲伤,可仔细一想,人生多变故,就像陶春兰以前教育孩子时常说的“三穷三富不到老”。阿秋的恨起源于汪潮和的背叛,失去她曾以为会白头到老的爱情后,积怨越深,估计再也无法相信男人了。 我不敢计较,无法计较,也无法回答,打开车窗,点上烟,看着黑压压的山,还有那毫无情感的月光。 仔细想想,阿秋的积怨,汪朝和的背叛,还有小语的处境,一切应都源于齐家的坍塌。如果齐家依然辉煌如故,汪朝和不会另有图谋,阿秋也不会有这场人生中难以逾越的坎。 小语呢?假如齐家依然辉煌,她在法国带着孩子,生活无忧,不会有痛彻心扉的痛,不会有不共戴天的仇,最多是时常对我的思恋煎熬。思恋的煎熬纯洁简单,纵然百思愁肠,起码希望不会破灭,就算不得不各分东西,再不能相见,起码能彼此祝福。 齐家坍塌,最受伤的其实不是齐爷,他一死万事空,世间一切恩恩怨怨再和他没有关系。最受伤的是带着恨活着的人,世间纷乱,活着不易,带着没齿难忘的恨活着,带着被凌辱践踏过的脸面活着,就更难了。 想及这些,我心舒畅很多,可怜阿秋,可怜小语,也可怜我自己。要是齐家没有那场变故,我是荣誉市民,我是作家,我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小爷,我是为民除害的英雄,我该是多风光的活着啊! 小语用脚使劲蹬阿秋的椅背,意在怪她不要把话说那么难听。 “秋,你是不是疯啦?”蔡子瑛好似终于忍不住了,紧紧搂着小语,对阿秋大声说道:“人救下了,麦子就是英雄,我没罚你,你倒数落起麦子的不是了。忘了我怎么交代你的啦?让麦子和阿东单挑,亏你也能眼睁睁看着,要不是麦子机灵,还加上运气好,他要彻底倒在阿东拳脚下,你怎么回来见我和小语?” 阿秋狠狠看看我,把嘴紧闭着。 蔡子瑛又说:“秋,你是不是退步了,你连阿东那样的人都莫奈何,不是枉为老代弟子吗?我要也去见你谢叔叔了,怎么放心我的儿?” 阿秋愤愤辩解:“那狗东西才不是我对手,当时情况,是他逼迫麦子出面,不让就要为难雪儿,我想代替他出去,人家不认,我能怎么办?你老也别想那么远,小语将来未必要靠你我,你要走时,带我一起走,忘川河上也好有个伴。” “越说越离谱。”蔡子瑛探身,伸手作出要打阿秋脸的样子,又把手缩回去,教训道:“要不是你开车,我真把你脸揭开,看看你脸皮有几层,数落完麦子,现在连带我了,这还不算,连小语也惹你啦?” 小语拨开一颗她润喉的薄荷糖塞我嘴里,在我肩头拍一拍,抱着我的脖子,在我脸颊上轻轻一吻,以示安慰我,让我别和阿秋计较,又指一指阿秋,在脸上羞羞。 有小语的安慰,我心中的不快也就烟消云散了。 蔡子瑛问:“麦子,你说的那办法真的行吗?钟川葵可不能小看啊!” “就是不小看他,他也还是个人,子瑛妈妈,忘了告诉你,在来这里的路上,汕头榕江边,我们解决了巫师一伙,一个没留活口。钟川魁未必比巫师更厉害吧?” 即将面对钟川葵,我本是想着诛灭巫师一伙,给自己寻找安慰,一时冲动,嘴上没把住,把事情说了出来,也是在心里对她们三人就没有防备。 车像是打滑了,急急摇晃两下,阿秋连忙把目光从我脸上抽回去,紧握方向盘,惊诧不已:“什么?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早不说?你是不是玩笑话?巫师他们真死你们几个手上啦?不对,不对,佛爷呢?佛爷应该和巫师在一处。” 蔡子瑛思量着,缓缓说道:“麦子,怎么回事?” 我把江边情况照实说了,当然有所隐瞒,必须要为没连同佛爷一起解决掉做辩解。灵机一动,我说能解决巫师几人,全靠有雪儿他们三人出其不意,加上大峰、小峰兄弟联手。必定六条人命,须得有人善后,佛爷答应他们处理巫师他们尸体,我们想着快速离开,,急迫着要往这边来,很是惶恐被当地警方拦下,没法来救小语,加上佛爷已经那把年纪,当时也就那样做了。 本想着为佛爷辩解几句,不得不强制忍住,无论怎么说,对于齐家,佛爷都是罪不可恕的,我要再替佛爷辩解,小语恐怕会对我失望。 蔡子瑛似乎明白我没说出的话,叹息道:“老狗也是棋子,既然已经那样,也就那样吧。” 阿秋愤愤说道:“还说你思考精细,那老东西岂能放过他,既然已经解决掉巫师,你们还怕大峰小峰么?简直不可理喻。” 我想辩解,终究是忍住不说,只把脸对着窗外。 “说眼下的事情吧。”蔡子瑛敲敲阿秋的椅背:“没完了是吧?难不成现在要杀回汕头去?麦子的考量没问题,死了六个人,总得有人处理,那老狗擅长做那事,要麦子过不来了呢?” “好,好,说眼下。” 第746章 午夜鬼魅 钟川葵到底有什么准备,我们并不清楚,而且我们对他这个人也不甚了解。我们几个人中,我算是和他交往过的人,但至我读完老谢的绝笔信后,对钟川葵这个人彻底模糊了,从前那点了解也不得不全部推翻。 他既然是有备而来,必然想着要‘马到成功’,他是个筹划精细的人,布下怎样的陷阱呢?我们难以猜测。 在我的猜想中,我把自己置身于钟川葵的角色,我一向做事干净,谨慎小心,在给洪培忠做贴身警卫这么多年里,不只是练就了一身好本领,也利用洪培忠的地位和威望,给自己建立起一个富贵荣华梦。有人要坏我的梦,那就是你死我活不可。 雪儿这个女人的出现,正好让我灵机一动,拿她使‘调虎离山’计。在我的心里,麦子聪明,假仁假义做得比任何人都好,以彰显他是一个真英雄,所以他一定会救雪儿。 齐家坍塌,林迪薇入土以后,麦子再无威风可抖,从前的地位和势力如阳光下的浮冰,消融殆尽,要救雪儿,又无人可用,必然向蔡子瑛求救。他们加起来也没几个人,蔡子瑛一向做事老成,犟不过麦子,只好带着所有人一起出动,避免被我分而击之。 等他们全都夜奔杏梅峰救人,我带着主力攻入江边庭院,捣毁他们准备对付我的机关事小,寻找那份录音才是重中之重。试想,江边庭院是他们最后的堡垒,要对付我,那份录音对于他们来说算是无价之宝,如此珍贵的东西,一定保存在庭院中某处。 蔡之瑛老成而毒辣,或许会看穿我的计谋,但等他们在山上证实确实上当了,再杀回庭院里来,情势已经调转,以逸待劳的是我而非他们。 我是钟川葵的话,也一定能这样谋算,等他们从山上杀回来,有几个人需要小心提防,他们武艺超群,是一等一的高手。阿秋算一个,她的三个师弟纵然厉害,也不是有多难对付。最猛的可能是贡布,这小子招招致命,恐怕得我亲自解决他。 蔡子瑛这个老巫婆,歪门邪道的手段让人防不胜防,麦子有百步穿杨的绝招,也是一个不安套路出牌的阴险家伙,这两个人得首先解决。 我在庭院里面,他们从山上杀回来,要进门,得按我的规矩,这就可以把他们分开,然后再展开攻击。他们一定不敢声张,因为他们在山上杀了我的人,把警察引来,他们都得进去。利用他们这个心态,足够与他们谈条件。 当我将心比心,猜想着钟川葵的手段计谋时,蔡子瑛很赞同我的分析,她忧心忡忡地问阿秋,在山上营救雪儿时,有没有留下什么可被定罪的证据。 阿秋略微想了想,告诉蔡子瑛,抽过的烟头都有掩埋,全都搜查过,肯定没有被录像录音,除非逃跑掉的阿东和另一个人身上有录音,但不用担心,因为他们如果要那样算计我们,他们自己也会因为绑架雪儿而坐牢。 雪儿活着,碧颜和杰瑞不知去向,很可能已经被他们杀害。雪儿活着,如果他们把事情交给警方,雪儿可以证明他们绑架并杀人,足以让他们挨枪子儿,起码也得牢底坐穿。 我们双方互有把柄,都不希望惊动警方,却又得分出胜负,钟川葵一定是带着十足的准备和信心满满而来,要真有什么取胜的妙计,还真想不出来。 正和蔡子瑛核对谋略,车猛烈一晃,顶着路边悬崖骤然停下来。 “秋,你今晚上怎么啦!” 在蔡子瑛责问阿秋时 ,我心中惊诧不已,路前分明有一个我熟悉的身影,他像是从崖上的密林中突然跃到路上来。这个身影我找寻好几年而不得,他突然出现,而且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使得我不管不顾地冲下车去。 “师傅,是不是师傅。”我大喊着,追上去,他如旋风一般沿着我们相反的方向飘去。 前面一辆车也停下来,马龙和鱼躬从车上跳下来,摆开防御架势,马龙大喊着:“怎么啦?……” “麦子,你在追什么?” 我听见阿秋在我身后大喊,听得我心头一紧,追什么?难道你不是看到有人跳在路中而猛然停车的吗?莫非又只有我看见这个影子? 熟悉的身影在我前方十来米,无论我怎么加快脚步,他始终在我前方十来米。还是以前见的那模样,光头,消瘦,身上空空的布袋飘扬在夜风里,脚下无声。 这段路的外边,正好是悬崖峭壁,浓厚的夜雾突然从崖下漫上来,模糊了视线。 南方路中突然出现浓雾,这并非小概率事件,在两边夹山的山路上最易出现。就是高速公路上行车,夜里都可能突然冲入一团浓雾中。 突然浓雾弥漫,使得我心中更是惶恐,担心自己是撞鬼了。必定在无人的山路上,又是深夜,不害怕是不可能的,可我已经追上去,而且我坚信前方有一个人,那是我十分熟悉的身影。 自从年少时离开故乡以来,对我的瞎子养父、也是我的师傅,心中一直带着无法弥补的愧疚,这个和尚模样的神秘老头子,使得我感觉他与我的瞎子养父一定有关联。 我永远无法忘记,自己曾两次清晰地看见过这个神秘身影,第三次次模模糊糊好像看见了他。第一次是我和梁凤书的日子刚好起来,日子一好起来,心中的杂念就随之多起来,是他的出现,告诫我不要愧对爱我的人,也不要辜负我爱的人,使得我谨慎前行。 记得第二次他出现,那时梁凤书刚出狱不久,我带着梁凤书、露露、小芬一起登梧桐山,目的是答应耀仔为他了结身后事,为耀仔和阿辉寻找骨灰埋葬处,那时耀仔和阿辉在监狱里,还没死。 第二次看见这个神秘身影后不久,我迈入了富贵之门,在佛爷的保举力荐中,投入齐爷麾下,一跃成为名震江湖的麦少。 第三次看得不真切,像是看见他了,又像是在梦里相见的。那时小芬和干女儿晶晶被越南帮劫持,正是台风登陆的日子里,这个神秘老头子提醒我要尽全力营救小芬和晶晶。 第747章 午夜凶卦 回想起来,这个神秘老头子每次都是极其关键时刻出现,他的每次出现,都是我人生的一次巨大转折,时隔好几年不出现,那么这一次他为何出现? 山路蜿蜒曲折,并无岔路,如果这个神秘身影真是一个人,那么他再也没法逃脱,我下定决心要追上他。 阿秋在我身后呼喊,我无心理会,也不管浓雾扑面,脚下如飞,只一心想要追赶上祈盼已久的神秘身影。 约莫追了五六分钟,脚下一滑,我摔倒在地,在我摔倒的同时,分明看见那个神秘身影向悬崖下飞去。 “你在追什么,中邪了不成?”阿秋把我扶起来,以手电筒四下照射,显得惊恐不安。 我一把夺过阿秋手中电筒,奔到神秘身影跳崖出,燃,什么也没有,只有呼呼的夜风从崖下吹来,夜风中夹杂着浓浓的夜露湿气。 马龙冲上来,疑惑不解地问:“大师姐,发生什么啦?” “鬼知道。” 阿秋茫然。 马龙又问:“为何停车?” “这……我好像看见有个影子从崖上窜下来,所以……” 阿秋更加迷茫,惴惴不安地说:“麦子,莫非你也看见啦?你在追那个影子?你……你是不是喊的‘师傅’?你师傅不是早已仙逝吗?” 我无心回答她的问题,撑在路边的树干上,尽可能地把身子向悬崖外探出去,以手电筒照射,可是手电筒的光被黑暗吞噬,如萤火一般,只能照亮极小的范围。 马龙担心我摔下悬崖去,强有力的手拉住我腰带,也在黑暗中探头探脑地看。 什么也看不见,只好猛力向后抽身, 因刚才极速狂奔,用力过猛,又突然失去希望,这才感觉到呼吸急迫,不得已蹲下去作暂时小憩。 惴惴不安地蹲下去时,手中电筒照见脚前的砂石路上,似乎有几条纹路,急忙如获至宝地仔细照着观看,心头猛然一惊,不由自主地喊出:“雷泽归妹,大凶!” 马龙和阿秋也马上蹲下身来,看着我电筒照的地方,阿秋说:“这不就是一个脚印吗?嗯,我看啊,这个脚印不像是新的。” “对,这不是新脚印。”马龙附和着阿秋的话。 看着确实像一个脚印,而且是一个不太完整的脚印,好似鞋底的纹路印在了砂石上,当夜露湿润以后,才显露出模模糊糊的痕迹。可我看得真切,正好六条歪歪扭扭的纹路,纹路三断三连,按照排列,正好是地五十四卦——归妹卦。 蔡子瑛已经调转车头,把车开过来接我们,她从车上跳下,开口责问阿秋:“今晚真是见鬼了,阿秋,你怎么冒冒失失地,为何突然停车?” 阿秋思量着:“啊,唉,也真是怪了,我好像看见有个人影从崖上跳到路中,他来得急,我只好把车转向靠山体一边,然后,然后就,就听见麦子大喊‘师傅’,你们也听见了吧?” 马龙低声说道:“蔡姨,麦少说这是一个卦相,名为雷泽归妹,大凶,对,他是说的雷泽归妹。” 蔡子瑛在我身边蹲在来,看了看,伸手轻轻把纹路抹平,拉起我来:“麦子,你真看见你师傅啦?” “看见啦,这是我年少离开故乡以来,整整十年了,他第四次出现。” 我已经认定这个神秘身影是李瞎子,随之把前三次出现的情况粗略说了。 蔡子瑛目光在黑暗中搜寻,念叨:“雷泽归妹?这么说来,今晚我们赢不了?” 听蔡子瑛语气,她颇为懂得卦相。 阿秋从车上扶下小语来,顺便拿了烟来递给我,她一下变回以前一样,沉默不语,面色冷静,似有无尽的思量。 小语摸摸我的脸,拨开一颗薄荷糖塞我嘴里,在我胸膛轻轻拍两下,安慰我不要惊慌。 阿秋来到小语身边,随之翻译着小语在她手心按出的话:“小语说,她以前曾常听麦少说起过他的师傅,今日必然是他师傅为他显灵,如预兆不好,就不要让麦少陷入困局,还是让他离开吧。” “怎么可能,小语,我要和你在一起。”我脱口而出。 蔡子瑛长叹一声,显得进退两难,却又说道:“荒唐,什么显灵不显灵,世间哪有这样的事情?” 阿秋低声说道:“我是好像看见了一个影子,可追赶时,又没看见了,只看见麦少在我前面狂奔,莫非……我们都眼花啦?” 马龙一个寒颤,分明有些害怕,好似黑暗中会随时杀出魑魅魍魉来,四下望了望,即刻恢复镇定:“想是眼花了吧?怎么能有这种怪事情。” 阿秋又翻译小语的话:“小语说,阿玛还在世时,对麦少的测算深信不疑,我也相信他,子瑛妈妈,求你还是慎重考虑吧。” 蔡子瑛什么也没说,拿着电筒对悬崖下照着,一手拉在树上,大半个身子探出去,仔仔细细地看了,抽身回来:“真是怪了,麦子说看见了,可以我看,分明没有人从这里跳下去过,真要有人从这里下去了,总会有痕迹才对。” 马龙问:“要重新商量计划,还是按商量好的执行?” “糟啦!贡布他们手机早已没电,他们离开前,我们商量好,在庭院汇合。”我猛然想起李木和贡布、康暮江。 阿秋马上打电话到医院去,随之说道:“说他们刚走,怎么办?要是只凭他们三个径直杀去庭院,全都得玩儿完。” 蔡子瑛看看手表,镇定自若地说道:“不慌,他们刚从医院出发,要绕上面的桥才能过江来,路程比我们远好几倍,我们还有时间商量,麦子,你害怕啦?” 连抽两支烟,心中平静下来,一直在盘算:如果是命中劫数,也躲不过;此时打退堂鼓,以后也没脸见人了,况且贡布他们联系不上,他们必然要去庭院的。 “不怕,按计划进行,遇变而变。他们也不想让警方介入,必然不会动枪,手上过的事情,我们不怕他们,走,上车。” 我装着坚定不移,说完就要上车,被小语一把拽住。 阿秋随之翻译小语的话:“小语说,麦少还是别去了。” 我给小语一个深深的拥抱,安慰她:“我的小乖乖,放心吧,从前比这艰险的事情不只多少,我不好好的吗?走,为阿玛他们报仇去,为我们的儿子,为你所遭受的苦难。” 说完,我放开小语,径直登上驾驶位,紧握着方向盘。 第748章 反客为主 崎岖的山路并不比我的心绪更乱,面上镇定的我,心中翻江倒海,并不后悔赶来救小语,却后悔没与梁凤书保持联系,后悔走的时候没和她解释。 仔细想来,来之前给梁凤书明说,她也不会阻止我来,她知道我有多倔,知道阻止不了我,她会帮我想一个万全之策,她从来都是全力支持我的。 从前每次遇到重大事情,梁凤书总是我最好的军师,她的谋划总是比我自己想的要完美。此刻即将战斗,已经没有时间像她请教,后悔不迭,却也毫无办法。 蔡子瑛在后座安慰小语:“知道啦,知道啦,哎呦,我的小宝贝儿,有妈妈在,还能让你和麦子有事吗?这几年我和你去世的谢叔叔是如何教你的,你忘啦?这事今天不做,以后更难,志气输了,再难赢。” 车在江边庭院的那条路的大门外停下来,看见大门已经被破坏,歪在两边。 马龙、厉无情、鱼躬三人,手握利刃,走在前面。我紧随其后,蔡子瑛带着小语跟在我身后,阿秋垫后,我们警惕着随时有人半路杀出来。 一路来到庭院大门外,其间什么也没发生,与我们事先推测的完全不一样。我们本想着他们会在路上与我们缠斗,既消磨我们体力,还有可能减少我们人手。 庭院里灯火通明,照得院墙外的古柳枝叶发黄,墙内那棵高大的白玉兰树在晚风里轻摇着。 那条通往江边的石阶,空寂无声,不远处的富春江也沉睡着,隔江灯火影影绰绰,一切都如从前一样。 时隔半年再回到这熟悉的庭院外,一切都没有变,院内的灯火好似正对我翘首以待,准备好了一桌丰盛的菜肴,随时等我推开门进去。 嘎吱一声,大门打开,一个身穿紧身黑衣的人大喊道:“欢迎回家,里面请。” 太不一样了,钟川葵到底有何招术对付我们,先前的估算完全对不上。 在我们最熟悉的庭院门外,我们迟疑了,好似害怕进入自己的家。 钟川葵随之出现在大门边,一脸和睦的笑容,显得很亲切,在灯光照耀下,还有几分妩媚:“终于见到我的好兄弟麦少啦,我得亲自迎接,哦,还有小语啊,来,来,来,自己的家,还怕进门吗?不应该,不应该,快请进,我擅自做住,以你们厨房的材料,弄了几个小菜,热乎乎的。” 我走到警惕着的马龙前面,率先进入庭院,并故作放松说道:“好啊,川葵亲自下厨,一定得尝尝。” 钟川葵与我并肩而行,好似老友相见:“麦子,晚上辛苦了吧?也该饿了,走,好好喝几杯。” 我环视一圈,除钟川葵外,庭院里还有八人,大门边两人,中间石头水缸边两人,客厅屋檐下四人。都是身穿一身黑,一米七八的个子,个个魁梧,面色冷峻,面目干干净净,不似凶神恶煞的恶徒。 “钟川葵,你玩儿什么花招?咱们还是开门见山的好。” 钟川葵停下脚步,回头,面色和善,笑说道:“蔡老好,你看,我们都是老相识了,这里是你们的家,我能玩儿什么花样?古人言:‘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的前辈,先叙叙旧,也不浪费我的手艺才好啊,前辈你知道的,我做菜不错的,以前洪老都夸赞过的。” 钟川葵只顾在靠里面主位坐下,乐呵呵地招呼说:“来,坐,坐,今天我做一回临时主人,借这一方宝地,招呼你们辛苦归来的人,都坐吧,千万别客气,别推辞。” 我刚想靠着钟川葵下手坐下,阿秋一步跨过来,在我想坐的位置上坐下,我只得在阿秋下手坐下。 厉无情见阿秋已经坐下,他立刻在钟川葵另一边下手坐下。 还剩两个位置,蔡子瑛扶着小语坐下,鱼躬和马龙站在小语身后,背对着我们,警惕着外面。 要按这样的位置,就算他钟川葵有三头六臂,我们率先发起攻击,他也难逃一死。 钟川葵一点没有防备似的,很是镇定自若,脸上始终带着微笑。见我们都坐下,他指一指外面庭院中:“各位,都别冲动,好好说话,这里已经装好炸药,控制器还不在我手上,都不愿意同归于尽吧?” 钟川葵的话刚出口,我看见阿秋和厉无情的胳膊都松下来,想他们本是准备动手的。 小语显得很镇定,表情淡漠,好似与她无关,她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她的这份镇定,让我匪夷所思。按理来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她不该如此镇定才是。 钟川葵像一个真正的主人家,拿起筷子:“来,我每样都先吃一筷子,你们别怪我没礼貌才是,我啊,知道你们不放心我做的菜,嗯嗯,味道还真的不错。”“唉,以前啊,我也常替洪老试菜,只可惜他走啰。” 一共只得四盘菜,钟川葵一一吃过后,从身下抱起一坛黄酒:“这酒是你们的,看,没开封,但我还是先喝一碗,好放心不是?” 一边说着,钟川葵一边给自己倒酒,只顾仰头喝下一碗,伸长脖子,好似仔细回味:“啊,真不错,来,我来倒吧。” 他把六个碗放一起,全都倒满酒,显得很恭敬,一一把酒递给我们。 我怕钟川葵耍花招,想自己是身手最差的,要是酒中有毒,我倒下后,不影响战斗力。 端起碗来,与钟川葵的碗一碰:“喝吧,依照规矩,三碗酒后说话,是吧?” 钟川葵显得很高兴,端起碗来,娇声娇气说道:“是这话,是这话。”看看其他几个人,他目光落在我脸上:“那咱们两个先对饮三碗,麦少就是爽快。” 喝着酒,我心里思量着,阿东和逃跑那人应该回来了,只是没出现,可能埋伏在庭院外,庭院后的林子里甚至可能埋伏着更多的人。既然我能想到这些,蔡子瑛他们也该能想到,我们全都进了庭院,已经是在层层包围之中。 转念又一想,蔡子瑛进门前也该想好的,只要钟川葵在我们面前,就算外面有埋伏,我们也不必过于担心,正所谓‘擒贼先擒王’,‘王’在,我们只盯住他就可以了。况且贡布是一等的侦查好手,他和李木赶回来,必定会先暗中探清楚情况,外围他可以解决。 第749章 无心铸成大恶 三碗酒喝完,钟川葵自己吃一口菜,叹息道:“唉,可惜了我特意想展示的厨艺,这样,你们都无心酒菜,那咱们就放开聊一聊。我觉着啊,世间事情,总有个商量,哈哈哈,麦少,前辈,你们说是吧?” 我想着蔡子瑛已经一把年纪,以她的脾气,一旦开口,必然直点钟川葵死穴。看钟川葵一副镇定自若、洋洋自得的模样,他一定准备得很充分,根本就不会担心任何人对他嘴上的讨伐。 “商量好,有商量好啊!川葵兄,今晚再次见到你,使得我不能不想到那天在拳馆,你男扮女装,甚是妩媚,打得他们落花流水,飒爽英姿,如在眼前。” 在我说话的时候,两眼看着钟川葵,但我心里猜想,蔡子瑛和阿秋的表情一定很冷峻,她们心里可能在骂我,怪我不该在钟川葵面前,表现得唯唯诺诺的样子。 听我和钟川葵调笑,小语会怎么想呢?我想,她应该明白我是个什么样的人,说话和做事两回事。 估计钟川葵从我的话里听出了讽刺味道,他抬起手,翘起兰花指,对我点一点:“哎呀,麦少记忆很牢固嘛,说道妩媚,我可比娇妹差远啰,当初你麦少和娇娇郎情妾意、缠缠绵绵,我看了也很感动啊!” 他说话时,故意不看小语,一副闲情自在的神态,就像老友攀谈。 我用余光看看小语,她像坐着睡着了一样,没有丝毫动容,眼皮都没跳一下。 “是啊,江湖险恶,逍遥一天是一天,青春年少时,当遍览群芳。”我也装着我所谓,夹起几丝青笋吃起来,以此掩盖我表情上的不自在,并说道:“听说川葵兄也有娇妻、孩子,隐藏得够深啊,这是为了方便风流吧?” 说出‘孩子’两个字,我立刻有些后悔,小语听不得这两个字,她会不自觉地想到被害死的幼子。话依然出口,没法收回,见得小语依然无动于衷。 “说到风流,我得向麦少多学习才是,身边女人一个个对你百般痴情,这是哪里学的本事哦,哈哈哈。” 桌子底下,阿秋用脚轻轻踩一踩我的脚尖,我只好把话锋急转:“川葵,你说商量,怎么个商量法?你的把柄在我们手上,你确实曾亲自参与我阿玛庄园爆炸案,害死我儿子,你说怎么商量?” “麦少,你还是这样心急,长夜漫漫,过早结束,岂不没意思?”说着,他端起酒碗:“来,咱们兄弟喝一碗,陈年的黄酒,真是香啊!” 想是阿秋早已忍耐不得,就在钟川葵要与我碰碗时,阿秋闪电般伸手,直掏钟川葵脖子处,意图一招制敌,并喊道:“今天就与你同归于尽。” 钟川葵早有防备,端酒的手往回一缩,作出防御架势,另一手反扣阿秋打出的手,并从椅子上弹射而起,竟然跃过了椅背,如瞬间腾挪大法,不只躲过阿秋的突然袭击,手里的酒还在,他站在椅子后,乐呵呵地说:“阿秋,何必这么急于动手呢?” 见蔡子瑛、厉无情、小语都坐着没动,我心中猜想,阿秋这一招是故意试探钟川葵。 我一把拉住要继续攻击的阿秋:“秋姐,别急,我自己的仇,自己解决,然后才轮到你们算账。” 阿秋愤愤坐下,紧盯着钟川葵。 说着,我侧跨一步,强制与阿秋换了位置,端起酒碗:“川葵坐,继续喝酒。” 钟川葵一点没惊慌,摆出毫不计较的姿态,酒喝干,泰然坐下:“哎呀,麦少,说到仇恨,此一时彼一时,你仔细想想,如若你我互换,你在我的角色,你那时会怎么做?我想,比我还狠毒吧。” “狠毒?川葵啊,你真是看得起我,我真要是你,无论如何也不会害妇幼的,这是道上的规矩,谁要犯了,人人得而诛之。” “是吗?你可知道蛇仔的龙凤胎孩子怎么死的?” “啊!他有孩子吗?” “当然有,蛇仔生前也算洪家的一条狗,我能不清楚吗?就在你们抓捕蛇仔那晚,他老婆得知消息,带着孩子,开车仓皇出逃。哦,其实他老婆孩子就住在你们抓蛇仔那地方不远,只隔一条街。还没出关,在水贝村外与货柜车相撞,他老婆和两个孩子当场丧命,那一双孩子多可爱啊!死的时候才不到三岁。” “死于车祸,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嘴上这样强辩,心中还是寒气阵阵,想蛇仔确实罪大恶极,可他妻儿必定无辜,实在可惜又可怜。粗略一想,确实与我无关。 “与你无关?哈哈哈,麦少,你真是善于狡辩啊!蛇仔发出的最后一条信息,是给他老婆的,内容我还记得:‘齐家寻仇,麦少已经上门,我完了,你快跑,不要相信任何人,包括洪家。’要不是她急火攻心,怎么能出车祸?” 我刚想辩解几句,钟川葵又继续说道:“知道她老婆孩子无罪,为何要仓皇出逃吗?因为那是他们夫妻约定的暗号,如果是警方出手,他蛇仔不怕。你做事心狠手辣,当时道上无人不知,当他老婆看见‘麦少已经上门’几个字时,才仓皇出逃的。” “胡说八道!”我有些愤慨,却也强忍冲动:“我心狠手辣?我对付的那个人不是罪大恶极之徒?” 钟川葵一边倒酒,一边说道:“别激动嘛,就是聊聊天。也有说你好的啊,那些话都传到老洪耳朵里了,说你重情重义,智勇双全。” 端起酒,钟川葵显得小心翼翼,大笑道:“道上对你还有另一番说法,你想不想听?” “随便你说。” “其实,道上都说烂了,就你不知道而已。说齐家自从得了你这条恶犬,使得从前的平衡全都被打破。佛爷就是意识到齐爷要用你取代他,才下定决心与齐家分道扬镳的,他儿子的案子,本是不足以要挟佛爷的。” 说着,钟川葵指一指蔡子瑛:“前辈当初与齐家反目,不也是因为麦少吗?” 我明白过来,不经意间,钟川葵正在试图瓦解我和齐家的恩情。 蔡子瑛哼哼鼻子,冷冷看着钟川葵,显出一副不屑于回答的表情。 仔细想来,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一件事情已经众人皆知,而当事人可能毫不知情。就像道上都说我艳福不浅、处处留情,而梁凤书竟然是毫不知情似的,至少她觉得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我爱上了别人。 “我打破了什么平衡?” 第750章 打破平衡 损伤众多人 “首先,齐家、金家、殊家是世交,虽各有私心,却也是有默契的。他们三家早已私下默契,齐爷百年之后,思齐由金家持掌,林董退居二线,她只负责保证齐家的利益不受掠夺就可以了。” “胡说,怎么可能有这默契。” “哈哈哈,麦少,你当真是装糊涂。齐家其实不是为的钱,齐家重荣誉胜过钱,可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荒唐,荣誉越高的人,拥有了越多的财富。齐家是真心为国家建设鞠躬尽瘁,可他们不是全无私心,是要得到无上荣誉。林董在国际经济界声名显赫,她一边做强做大思齐,一边把大量资金投向很难产生回报的基础建设中,齐家是光宗耀祖了,可金家、殊家早已是外国国籍,他们就是商人,是投资者,是要回报率的。” “川葵,你这就是妄自揣度了,况且,金家和殊家捞得还少吗?” “他们两家是捞了不少,可不是思齐的回报,是其他地方挣的。思齐的雪球越滚越大,可盘子大,见不到真金白银。金家与殊家理解齐爷心思,所以才有默契,等齐爷荣誉坐定,思齐交予金家持掌,要改变思齐战略,以利益回报为核心。” 说着,钟川葵望一望小语:“唉,爱情有时候能坏事啊!你麦少本有家室,可耐不住小语对你爱得死心塌地,齐爷岂有不疼小语的?你和小语好上以后,金殊两家明显感觉到,思齐要回到他们想的方向上去,几乎无望,所以只能撕破脸争夺。” 蔡子瑛这时冷冷说道:“你这洪家的走狗确实知道不少事情,可你依然满口胡言,小语对金树山、殊胜荣讨厌至极,都什么年代了,难道说非得牺牲小语幸福,与他们其中一家联姻?这都什么年代啦,还包办婚姻啊!两家都是狼子野心,联姻不成,反手攻击,这才是他们撕破脸的主因。” 钟川葵摆出一副并不会强力争辩的态度,点点头:“前辈说得对,但这不能不说与麦少有莫大关系。蝴蝶效应,打破平衡,麦少就是那扇动翅膀的蝴蝶。” 我知道,小语心中只有仇恨,不会因为钟川葵这一番言论,反过来仇视我。 “哈哈哈,川葵,你拖延时间,浪费口舌,就是要说我是个大奸大恶之人?” “嘿,兄弟,你误解我的好心不是?我这是夸你魅力无穷啊!你进入齐家以前,白兴堂一直在追求林董,虽没到手,可关系还算可以。也不知你有什么巫术魔法,你做了林董私人助理以后,林董突然把白兴堂拒之千里之外,这不,白家也只好撕破脸啰。” “钟川葵。”我狠狠地喊他名字:“你才是装糊涂,白家是害死林董父母的罪魁祸首,不共戴天之仇,岂能不报?” “那是后话啊!麦少,你确实聪明,也不知你从什么地方查出来的。其实吧,上一辈恩怨,发生在特殊时代背景下,都是受害者,时过境迁,你麦少非得翻出来干嘛呢?你以为就你聪明?关于林董身世,其实知道实情的人不少。” 钟川葵又望一眼蔡子瑛:“比如我眼前的前辈,包括已经去世的齐爷、老谢,老洪,知道的人不上千,也过百,为何不对活着时的林董如实相告?不就是不想让大好形势的平衡被打破嘛。” “钟川葵,你这还不是一个意思,我罪大恶极,你觉得你的这番道理成立吗?林董一心要找到她的身世真相,我作为助理,当尽全力协助。况且,什么狗屁特殊时代背景,那个年代,也不都是如白楼那样的恶毒之人吧?罪恶滔天,必将追索,此是天理正气。” “好个天理正气,结果呢?麦少,结果是什么样?如今殊家持掌思齐,林董的仇是报了,可齐家不也玩儿完了吗?金家账面上受损,可底子无损。麦少,你应该知道,齐家一倒,牵连多少人堕入苦难的深渊啊!你还能觉得自己是英雄?是不可磨灭的功臣?” “此为天道使然,与我这个身如浮萍的人何干?你倒真是看得起我,想不到我竟有这等能量,哈哈哈。” “笑吧,哎呀,我说麦少,其实你我都是穷苦人出生,这种心态我太明白了。心里不服嘛,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们都这样想的,有富贵的契机,干嘛不牢牢抓住,那还管得了天塌地陷。” 我情绪已经难以抑制,两眼怒火:“所以你杀我儿子,害得小语眼瞎嘴哑?说吧,你要商量,我看看你有什么万全之策。” 刚才阿秋突然攻击,尚且不能得手,我没有胆量对钟川葵出手,也想听听他还有什么出奇的论调。 钟川葵不慌不忙,很是平静:“不是说了嘛,长夜漫漫,报仇的事急什么?今夜之会,恐怕是你我这辈子最后一次相见,也不值得拿些耐心出来?” “是啊,最后一会,只能有一个活着离开。” “麦少,我不怀疑你能力,我是最看好你的,只不过,手上过的事情,嘴说没用。我想啊,假如能冰释前嫌,大家安好,未尝不可以相逢一笑泯恩仇。” “钟川葵,你这是做梦吧?” 钟川葵端起酒,缓缓说道:“你们看啊,我知道,虽然我已经销毁一些录音,你们肯定还藏着多个复制品。我也不要录音了,你们就保管着,我们做一个交易,你们不公开录音,我分期把齐家庄园的损失返还给小语。我得富贵,小语与麦少再生子,有了我返还的资金,重塑齐家辉煌,两全其美,不是挺好吗?” 说完,钟川葵只顾把手中酒一饮而尽,翘起一个指头:“协议达成,我首期可返还这么多,十亿,有了这笔钱,有阿秋、前辈、麦少辅佐,小语一定可以重塑齐家荣光。仇恨?仇恨算得了什么,咱们都是短短一生,何必要死死揪住仇恨不放呢?” 想不到钟川葵口气如此大,实难想到他到底累计了多少财富。 阿秋冰冷无情地说道:“好啊,你在我们面前自毁双眼,然后给小语磕头忏悔,加上你承诺的钱,我们恩怨两清,从此各不相干,各不伤害,这是最低条件,你答应,现在就可以了结。” 第751章 奋力搏斗 钟川葵翘起兰花指,在自己双眼上轻轻划过:“哎呀,我最漂亮的就是这双眼睛了,说实话,舍不得啊!钱可以谈,继续追加伤害,我看不必了吧。” 想着快要谈崩,我侧头看看庭院里,几个黑衣人挺拔魁梧,必然不是好对付的,一旦动手,该何处下手呢?阿秋起码能拖住钟川葵,蔡子瑛不是吃素的,她虽然老了,但阴险手段层出不穷,她能进入庭院里,必然是有几分把握的。 钟川葵会意我的意图,笑说道:“麦少,别看了,我的这些兄弟,全都是精挑细选的,没一个孬种,没一个你能扛得住,以我看,还是不要火并的好。退一万步说,你们赢了,可造成死伤,警方介入,我这边有金家做依靠,官方那边还好办一点,你们呢?必然有人要蹲监狱,甚至是死刑,还是劳燕分飞,何必呢?” 听他的话,我隐隐约约感觉到,他已经做好两手准备,只要他失败,警方必然介入,他可能早已安排好一切。 钟川葵提出的方案,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各自安好,各自富贵,可他是一厢情愿,小语不会同意。在小语的心里,富贵已经没了,所有一切希望都不过是泡影。 沉默之中,杀气暗涌,我想着,难道这庭院里真埋了炸药吗?依照先前钟川葵的暗示,控制器在天井水缸边的人手里,一旦开战,谁能率先抢过控制器来呢?又想,阿秋他们师姐弟定是有默契的,动起手来,自然懂得各自任务,而我呢? 聊入僵局,再说什么好像都是多余,剩下的就是如何选择的事情。 蔡子瑛突然抬手放在桌面上,轻轻敲击桌面。 厉无情随即起身,狂浪笑道:“精挑细选,没一个孬种,那就玩玩,闲着也是闲着。” 话刚出口,厉无情和马龙、鱼躬几乎同时动手,首当其中是客厅屋檐下四人。 钟川葵再不悠然自得,脸上抽搐几下,绷紧了脸,双手撑着桌子边沿,作出蓄势待发的姿态,阴沉地看着天井中的战斗。 果然不是一般人,厉无情他们一动手,其他五人立刻在天井四周散开,并警戒着,只三人与厉无情他们分别一对一,不使用任何器械,全凭拳脚功夫。 钟川葵眼里凝聚起寒气凛凛的锐气,带着不可一世的语调阴阴说道:“那就玩玩吧,前辈,咱绝不以多欺少,等他们打完,或许能重新思考我的建议。” 拳来腿往,如平地起惊雷、夏夜降冰雪,拳拳到肉,势争分毫。 阿秋和蔡子瑛并不回头看,目光一直聚焦在钟川葵身上。 钟川葵好似嘴上把不住,又说道:“我这些兄弟,都是我从老洪的家底中精选出来的。阿秋三个师弟,算得上齐家最精锐的悍将,正好可以看看,到底哪家的人强一些。” 天井中打得热火朝天、难分难解,我转过头,看着钟川葵:“你对雪儿太残忍了,可杀不可辱。还有,碧颜和杰瑞呢?” “唉,麦少,残忍的事你还经手得少吗?我算是不那么绝情的人,好歹给你把雪儿留着,其他两个嘛,沉海里喂鱼啰。哎呀,想起来啊,你没和雪儿一起伏击我,很是可惜,要我捉的是你而不是雪儿,可能不用今日这样麻烦。” 阿秋的脚尖在桌下轻轻顶我的脚,我虽没全明白她的意思,大概能猜到,她要让我避开,她好攻击钟川葵。在阿秋的眼里,她一定没觉得钟川葵有多了比起。 我没有避开,心里想着,钟川葵眼里根本就没有我,他防备的是阿秋和蔡子瑛。心里想着,拿起筷子作出要夹菜的样子,突然反手,紧握着筷子插向钟川葵胸膛,并大喊道:“还我儿子命来。” 钟川葵的反应超出我的想象,他一手击打我握着筷子的手腕,另一拳结结实实地击打我的腰部,使得我两眼发黑,硬生生跌出两步远,撞到客厅柱子上。 好在身上穿着防弹衣,他的一拳没能让我彻底躺下,情急之下,顾不得有没有伤,伤重不重,仇恨占据主导意识,全然忘了伤痛,奋力腾起,扑向钟川葵。 在我扑向钟川葵的时候,阿秋已经出手,逼得他连连后退,我只好作出协助攻击态势。 钟川葵连连退几步,脚突然在腰后反踢在墙上,身子腾空而起,两手杀向阿秋头顶。 阿秋硬生生接住一拳,抓起靠墙的台子上一个青铜摆件,狠狠砸在钟川葵腋下。 “呀!”钟川葵惊呼一声,落地时身子一晃,随即稳住下盘,抓起柱子边的落地大花瓶,砸向阿秋。 半个人高的花瓶稀里哗啦碎落成飞,阿秋从碎片中破空而出,手中已握有一把寒光四射的匕首,直杀钟川葵心窝。 钟川葵反手摸背后利器,我早已提起地上实木独凳,弯下腰来,狠狠砸向钟川葵,使得他慌忙侧身,背后的刀没掏出,飞起一脚去踢凌空扑向他的阿秋。 阿秋攻击太过急迫,躲避不及,被钟川葵一脚踢出去。随之,他一拳对我而来,说来奇怪,他再一次拳头击中我的胸膛,我并没有感觉到有多大伤害,竟然感觉能扛得住他,不由得使我信心倍增。 贡布和平措曾长期训练我三拳绝杀,密不透风,不顾一切,一拳压着一拳,目光盯紧对手,绝不退却半分。我能明显感觉到,年轻就是本钱,体能上占优势,加上长年累月的锻炼,虽不能击倒钟川葵,却也不至于被他轻易放倒。 “操,我倒是小看你了。”钟川葵对我怒吼一句,步步后退,突然摆臂蹬腿:“去你妈的,你也能打我?” 我再一次被他蹬倒在地,可我没感觉自己有何损伤,翻身跃起,配合阿秋,从廊外向里攻击钟川葵,切断他的退路。经过两次被击倒,我不只没有退却之心,反而不顾性命要与他拼个你死我活,这便是杀红眼了吧。 “兄弟们,好好教训他们。”钟川葵一边招架阿秋,一边大吼着。 天井里冲进来两个人,直奔我而来,只见蔡子瑛一手护住小语,一手对着奔我而来的两人抬起手,就那么一瞬间,两个正要攻击到我的人,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看见两人还没交手,就倒下,钟川葵急切大喊:“我早说过,防着老巫婆,她两手袖口里各有两发迷箭,只要躲过这四发,她就只能等死。” 第752章 出奇制胜 只见蔡子瑛果然换一只手护住小语,把另一只手又抬起来,作出随时出击的架势。 厉无情、马龙、鱼躬三人已经重新站位,三人排成一排,与六人作战,不让他们攻入客厅里来。 天井六个黑衣人,已经两个明显被重伤,攻击乏力,但其他四人依然勇猛。 鱼躬突然被打翻在地,重重地摔在客厅外的石阶上。客厅前的石阶是半空的,发出轰隆一声沉闷的巨响。 随着鱼躬倒地,阿秋吩咐道:“麦子,这里有我,去帮他们,自己小心。” 我刚要向外冲,蔡子瑛大喝一声:“麦子,就在廊下,别出去。”又喊道:“马龙、无情,目标是姓钟的,守住廊下。” 钟川葵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刺耳的尖叫声刺破夜空,像是在发出某种暗号。 大门轰隆一声被撞开,贡布威猛难挡地冲进来,大吼道:“别叫啦!你是想让阿东他们杀进来吧?没戏,我一个个全解决了。” 贡布杀入,我们立刻胜利在望。 在贡布的身后,李木和康暮江提着木棍冲进来,猛扑猛打,先前颇有次序的双方对垒,一下变得杂乱无章。 想是蔡子瑛也觉得胜利在望,把我往她身边一拽:“你护住小语。”随即,她也杀了出去。 一时之间,仿佛是一场关门打狗,所谓的炸药,影子都没见着。 我从蔡子瑛手里接过小语,把她挡在我的身后,惊心动魄地看着天井内的搏斗。 突然见得康暮江木棍脱手,被一个黑衣人连击几拳,跌跌撞撞地靠着天井中石水缸坐在地上,口角流淌下一条血红。 我急得不行,只好大喊:“康爷,你快躲开啊!” “别管我,别管我!”康暮江拼命大喊两声,在地上翻滚几圈,滚到柱子后面。 我扭头去看康暮江,听见阿秋大喊一声:“麦子小心。” 就这么一瞬间,我扭头回来,已经来不及,钟川葵突然奔我而来,不等我反应过来,他的拳头已经把我打飞出去。 我脑袋嗡嗡响,耳晕目眩之间,听见钟川葵怒吼道:“都停手,小语在我手上,都停手,我要杀人啦?别逼我。” 我强撑着回过神来,看见钟川葵站在小语背后,一手扣着小语脖子,一手紧紧抓住小语的肩膀,脸上挂着得意的笑。 黑衣人相互搀扶着,连拖带拽,一起回到钟川葵身边不远处,依然摆出随时攻击的状态,却只有两人看着还有战斗力。 “我提出的和解条件还不够好吗?非得你死我活?老蔡,麦少,现在我有筹码让你们好好想想吧?小语的命重要,还是报仇重要?都他妈的死脑筋,大家同富贵,有什么仇恨放不下的?” 我见得小语已经脸色发青,好似呼吸不畅,慌忙喊道:“川葵,一切好商量,别为难小语,她不过只剩下一条命,对你没有威胁。” 蔡子瑛一把拽住要冲进去的我,大声说道:“你先放开小语,咱们再商量细节。你也自以为英雄,她一个瞎子,手无缚鸡之力,为难她有什么必要?” 钟川葵哈哈大笑:“哈哈哈,这不就是我今晚的计划么?小语在手里,一切就好谈了,不是吗?哈哈哈……” 笑声还没停止,只见钟川葵狂笑的表情变得狰狞,像是突然被恶魔扼住了灵魂,随即,钟川葵双手捂住脖子,鲜血热腾腾地从他的脖子处喷涌而出,他越想捂住,鲜血喷涌得越凶猛。 蔡子瑛一个箭步上去,护住小语,我这才看见,小语右手被鲜血染红。 几个黑衣人傻眼了,和我一样,几乎不知道钟川葵的脖子为何突然鲜血喷涌,好似脖子被人拉开半边。 阿秋怒吼道:“不想与姓钟的同死,就快滚。” 几个黑衣人愣了几秒钟,相互搀扶着向大门外奔去,没一个回头看。 小语带血的手奋力一摔,扑在蔡子瑛怀里。 蔡子瑛安慰道:“好啦,好啦,你没白练这几年,今天终于如愿。” 我这才看清楚,小语满是鲜血的手摔落一条像是刮胡刀片的东西,就是这道藏在她手指间的利刃,出其不意地割断了钟川葵喉咙。 我刚想上前去看倒在地上的钟川葵,夜空中突然响起警笛声。 警笛声一响,我看见钟川葵的脸上又浮现一丝笑容。 “李木,快送康爷回家,不要再回来,不要再联系我,你们与这件事毫无关系,任何时候都不要承认参与过今晚的事情。”听见警笛声,我马上吩咐李木。 李木很是无奈地看看我,长叹一声:“好,后会有期,保重啊!” 阿秋随即吩咐道:“师弟们,你们也走,按麦子说的,任何时候都不要承认参与过今晚的事情。”“快走啊!难道要师姐跪下来求你们吗?” 我捡起小语摔落的长条刀片,走到奄奄一息的钟川葵身边,沉着蹲下,在他冒着血泡的脖子处摸一摸,回头对不愿离去的马龙、鱼躬、厉无情说道:“兄弟们,听秋姐的,快走吧,事情我来担,等事情过后你们再来看望秋姐他们。” 马龙、鱼躬、厉无情三人扑通跪倒在地,随即冲出门去。 贡布突然向我出手,我早有防备,往旁边一闪,大吼道:“贡布兄弟,你快走,回深圳,顾好家,这是命令,你要不听,此刻我和你便断了兄弟情谊。” “哥,你把手上凶器给我,你回去,快,不然,来不及了。”贡布撕心裂肺地喊起来。 “放屁,你是不是翅膀长硬了,不听我话啦!还不走,要我死你面前才甘心吗?回去告诉凤书,我对不起她,让她再救我一次,就像她救少年时的我。” 贡布跪在地上:“好,哥,我听你的,有什么交代没有?” “照顾好、保护好他们,就这,快走!” 贡布悲戚着狂奔而去。 阿秋看着我,泪水夺眶而出:“麦子,我去清理林子里,把贡布的事情抹消,放心吧。” 庭院里只剩四人,还有迷漫的血腥味,钟川葵已经没了气息,活人只得我和小语、蔡子瑛。 蔡子瑛放开小语,对我步步逼近:“麦子,你听我说,我已经是快要入土的人了,你把手中凶器交给我,大头我来承担,小语需要你照顾。” “不行,子瑛妈妈,你别逼我,你要逼我,我立刻用这刀片抹了脖子。谢叔叔已经为报仇同归于尽,不能让你再作出牺牲。我没事,不会死刑的,我最多是自卫过当,你好好照顾小语,等我出狱。” 第753章 午夜凄凉的情话 小语已经浑身颤栗,气得牙齿磨得咔咔响,却又说不出话来,双手在空中挥舞,像是在找寻着什么。 “麦子,你怎么这么不醒事,我什么年纪,你什么年纪,难道你不记得你姑姑临终怎么托付你的吗?小语需要你的照顾,你蹲监狱,小语怎么办?” “子瑛妈妈,你不明白吗?为何警笛突然响起,你看看钟川葵的腰间,是他发出的信号,他发给了谁?一定是金树山,他们是早有准备。如果我不担着,金树山不会善罢甘休,事情难以了结。” “放屁,金树山怎么会在远处等着?” “子瑛妈妈,你懂得卦相,可你不知道,那影子跳崖处,正有一棵巨大的金桂树。我师傅从小教我,凡事皆有机缘,没有任何事情是巧合。我下山的路上已明白钟川葵的计划,只没说出来,怕你们担心,说来,钟川葵也被金树山算计了……” “你别攀扯这些没用的,我不相信,麦子,快把凶器给我。” “子瑛妈妈,你不明白吗?凶器在你手上,我依然脱不了干系,何必要我们两人都入狱呢?我们都入狱了,谁照顾小语?” “不是还有阿秋吗?” “外面林子里可能有人死亡,贡布下手狠毒,我知道的,如果有死亡,阿秋必须承担,不如此,没法瞒天过海。我求你了,子瑛妈妈,凶器给你,我照样入狱,牺牲一个比两个好。抓紧时间,让我和小语说说话行吗?” “一个?两个?”蔡子瑛陷入犹豫中,不停地念叨着。 我紧紧抱着小语:“我的小乖乖,要听话,好好保重,我不会有事,只是防卫过当,你知道的,我口才极好,最能辩论。你放心,等贡布回到深圳,他们会给我请最好的律师,姓钟的是咎由自取。” 小语憋得脸红脖子粗,却说不出话来,只拼命地摇头,好似要把头从脖子上摔出去。 “你听我说,我的小乖乖,我还不到三十岁,就算坐牢十年,我也还不到四十,无所谓的。我知道,你想自己做事自己当,不行啊,我的小乖乖,你听我说,一来我未曾为你和咱们的儿子有过担当,这次让我来吧。二来,你是富贵荣华里的千金,不该承受的苦难你也受了,肮脏的牢狱不是你该去的地方,我皮糙肉厚,不怕的。” 她依然拼命挣扎,自胸腔里发出呜呜的声响,双手使劲推我,拿头拼命撞我。 “小语妹妹,我是你的麦子哥,永远都是,乖乖,不闹了,好好听我说,啊,好好听我说。” 她猛然停止挣扎,仰着头,望着我,只是我再也看不见她水汪汪的大眼睛。她的脸依然那么秀气,却没了从前的纯真快乐模样,全是哀伤。泪水从她的眼角像泉水一样奔流着,她眼窝里的两颗假眼珠水汪汪的,却不能转动,没有她曾经那天真烂漫的神采。 苦难把她无情地拖进仇恨的深渊,在她身上留下永远无法磨灭的伤痕,尽管历经多次植皮手术,她的脸上依然可以看见歪歪扭扭的纹路,命运过早摧残她的幸福香梦,就像把沉睡中的人,突然拧起来,丢入黑暗的冰窖中。 捧着她的脸,给她一个深深的吻。 听见警笛声越来越清晰。 “小语妹妹,你记住我的话。我被捕以后,你不准胡思乱想,不准寻短见,不准不爱惜自己。听见没有?说啊,你要答应我,能不能答应我?” 我再三催促,她才使劲点头,依然望着我,双手紧紧地抓住我胸口的衣襟。 我一手揽着小语,一手对蔡子瑛伸出去:“子瑛妈妈,给我手机,我要打个电话。” 蔡子瑛抽泣着,显得很慌乱,把手机摸出给我。 “曹局,不敢再以兄弟相称,这么晚,打扰你了。” “啊!麦子,你在哪里?” “我在江边庭院,我杀了钟川葵,通知你一声。” 电话那头,曹舵明显慌乱了,也从睡意中彻底惊醒:“什么?杀了钟川葵?麦子,你……” “你听我说,我不求你帮我脱罪,想当初我们并肩作战,一起出生入死,这一刻,就是告知你一声而已。我铁定是要进去的了,如果你还能念及齐家恩情,请一定设法照顾小语,务必不让她被人欺负,你做不到,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再见了,曹局。” 说完,我不由分说挂掉电话,把手机扔进天井中的水缸里。 “小语妹妹,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真的,你的麦子哥哥很聪明,我们心意相通,全明白的。你记住,你在我心中,永远是我们最初相见时那么美。如今仇恨已了,等我出狱后,我希望看见一个快乐的小语妹妹。” 她哽咽着拼命点头。 “还有几句不中听的话,你也要听着。我入狱以后,你不准来看我。” 她拼命摇头。 “听我说,你不是说过会听我的吗?监狱不是你该去的地方,我希望我的小语妹妹永远活在干净舒适的环境中。还有,你不准去求任何人帮我,贡布他们知道想办法,如果你为了我去求别人,我一定不原谅你,知道为什么吗?” 她还是摇头。 “你是齐家千金,不该低声下气地求人,我愿意承担一切,只为你从仇恨中抽离出来。假如阿玛、姑姑泉下有知,因我而使得你失了尊严,我岂不愧对他们的嘱托?你快答应我啊!我没有多少时间了,你快答应我!” 她又使劲点头。 抱着小语,我对蔡子瑛招招手,她悲戚着靠过来,我们三人抱在一起。 “子瑛妈妈,小语我就托付给你了。我对小语交代的,也是恳求子瑛妈妈要做到的,你和小语活得有尊严,我受多大的罪也值得。” 蔡子瑛哽咽着说道:“好,我答应你,我的儿,妈妈一定按你说的做。你也答应我,一定不要妄自菲薄,争取尽早和小语团聚。呜呜呜,麦子,你怎么这么倔强啊!呜呜呜,呜呜呜……” 我放开她们俩,捡起掉地上的烟,点上一支,拉着小语的手走到天井里:“小语妹妹,这天井中的石榴树和樱花,是我亲手栽种的,如果你想我了,就在树下,听听它们枝头发出的声响。万物有灵,每一次花开叶落,都是我对你的深情眷念;每一次风中的摇摆,都是我在为你鼓掌……” 第754章 情深难离别 一队警察冲进大门,却猛然停下脚步,其中一个领头的人,对其他警察摆摆手,示意他们暂停进入院内。 领头的警察看见蔡子瑛,显得很惊恐:“这,蔡姨,是怎么啦?” 我丢开小语的手:“我是麦子,是我杀了钟川葵,我已经打电话给深圳警方自首,与子瑛妈妈和小语无关。” 警察队伍里冲出一个人来,正是金树山,他叫嚣着:“葵哥,葵哥,啊!”他疯一样的跑一圈,指着我大喊道:“把他铐起来,杀人凶手,铐起来。” 那个领头的警察眉头一皱,呵斥道:“我需要你指挥我办案吗?”回头对门口的警察喊道:“凶案现场,你们干什么吃的,由得他闯入进来?还不给我拖出去!” 两个警察进来拉他出去,金树山还愤怒地叫嚣道:“我要投诉你……” 领头的警察随即大声喊道:“大家都看到了,凶手麦子已经现场认罪,并无反抗,也无要逃跑的迹象,你们先清理外围,里面我自会依法处置。” 我再点上一支烟,坐在水缸上,仰望星空,轻声说道:“不给你增添麻烦,只让我再抽一支烟吧。” 领头的警察拿出手铐递给我:“可以,麻烦麦少自己铐上,别让我难做。” 一边抽着烟,一边把手铐给自己铐上,冰冷的手铐在凉凉的夏夜显得寒气入骨。 小语并没有疯狂举动,她依偎在我胸膛,紧紧抱着我。 领头的警察长叹一声,轻声对蔡子瑛说:“怎么弄成这样啊!唉!林董是大慈善家,怎么会,唉,苦了小语哦。” 蔡子瑛无言以对,悲伤难抑。 警察又对我说:“麦少,你和小语说说话吧,曹局已经和我们这边联系上了,案子的事,回局里再说,我还能多给你们些时间,唉,拥抱吧,把该说的话都说了。” 看着夏夜的星光漫天,好似正在做梦一般。一场难以醒来的梦魇,终于要结束了。 小语从我怀里钻出来,双手握着我手腕上冰冷的手铐,全身剧烈颤抖,她说不出来,只好用头使劲撞我胸膛。 突然没了话说,心如死灰,又像是看见一汪湛蓝清澈的湖水,不愿发出一点声音,怕惊破一方寂静。 白玉兰巴掌大的如玉的花瓣,在晚风中飘飘而下,飘飘荡荡,似不甘心坠落在青砖铺成的庭院地面上。 姹紫嫣红的石榴花,在夜露中悄然绽放,迎着星光,仰望着北斗,像是枝头摇摇欲坠的璀璨烟火。 一只夜鸟飞过庭院上空,发出一声悲凉的啼鸣,好似空气变得萧瑟起来。 听着悲凉的啼鸣,我把小语框进怀里,再次深深一吻,轻声说道:“再无仇恨,只剩我们的爱恋。小语妹妹,不要伤悲,你虽然看不见,可头顶上是清凉如水的星光。你知道吗?白玉兰正在凋谢,石榴花开得正艳,墙外古柳郁郁葱葱,还有那通往江边的石阶,我曾无数次坐在石阶尽头,对着江水思念你。” “如今你终于能安心住下了,小语妹妹,我的小乖乖哦,我要出远门了,舍不得你啊!但是值得的,为你,为我们的儿子,我终于有机会担当一回。你不必送我,不必担心我,还记得吧,我给你说过的,我曾走过漫长而艰辛的征途,于我而言,世间再无苦难。” 小语突然安静下来,不再颤抖,她不听地呼着鼻子,仔仔细细拨开一颗薄荷糖,摸索着我的脸,把薄荷糖慢慢放进我的嘴里,然后对着蔡子瑛招手。 “我来了,我来了。”蔡子瑛奔过来。 小语拉过蔡子瑛,在她身上不停地敲击着。 “麦子,小语说,她会记住你今晚说的每句话,一定按你说的去做。无论春夏秋冬,她每天都会去庭院外的石阶上,等你回来,呜呜呜,我的儿。” 蔡子瑛抹一把泪:“好,我不哭了,不哭了。小语说啊,她等你回来钓鱼给她吃,等你一起吃石榴。今生能够遇见你,她小语无怨无悔,也希望你不要再有愧疚。世间坏人太多,你不要离开太久,你离开太久,甚至不回来了,小语她无力独自活下去。” “小语,我答应你,一定回来。去给姑姑上坟时,告诉她,我很好,没有辜负她的嘱托,你不要告我的状,免得姑姑怪罪我。唉,子瑛妈妈,你受累,我不孝啊。” “麦子,快别这样说。”蔡子瑛又哭了,哽咽着:“小语说,说,她的麦子哥哥从来不是负心人,义薄云天,重情重义,信守承诺,世间再没有比爱麦子哥哥更幸福的事情了。” 我放开小语:“小语妹妹,记住我的话,好好活着。” 说着,我大步流星走向院门外,看见一轮弯月漂浮在江对岸的山头,那样的安静从容。 我正要跨上警车,听见阿秋大声喊道:“麦子,对不起,今晚上凶了你,我真心给你道歉。” 我茫然四顾,终于看见阿秋在另一辆警车里,她带着手铐的双手抓着车窗玻璃,正对着我喊话,脸上流着泪水,却给我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举起被铐着的双手挥舞:“姐姐,你是我的好姐姐,对不起,连累你啰。” 听见金树山在大声谩骂:“王八蛋,你也有今天,扑街仔,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有你吃苦头的时候,去死吧,你个狂妄自大的癞皮狗……” 我没有心思听金树山的谩骂,他越愤怒,我感觉自己越有成就感。 蔡子瑛搀扶着小语,站在远处对我挥手,她们身旁,矗立着两个威风凛凛的警察。 看看阿秋,再看看蔡子瑛和小语,我转入警车里。心中默默念叨:“凤书,对不起你啊!如今我的使命终于完成了,以后再不隐瞒你任何事情,如果我能活着走出监狱,一定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一辈子给你当牛做马也是极其幸福的事情,我的女菩萨哦。” 隔着车窗看着迷离的夜色,心中不由自主地想着:李木送康暮江到家了吗?雪儿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了吧?贡布可以放心,他一定能日夜兼程赶回深圳去;梁凤书会如何焦急万分呢?肖玲玲一定把我骂个彻彻底底吧?…… 第755章 再陷囵圄 案子并没有扩大化,幸运的是只死亡钟川葵一人,有那份录音作证,我咬定是钟川葵深夜突然到访,索要那份录音,他仗着自己身手了得,意图把我们都杀掉灭口,情急之下,我抓到蔡子瑛放在架子上修眉毛的刀片,失手杀死钟川葵。 在我进看守所两个月后,得到消息,阿秋已经无罪释放,使得在狱中的我高兴好几天。 入狱快三个月,第一次见到我的律师,是梁凤书花重金聘请的。他告诉我,案子虽然没有扩大化,但有人意图要置我于死地,争论的焦点在那刀片上。 有人提出,那刀片不是刮眉毛的刀片,明显是我早已预备好的杀入利器。这种说法让我很是愤怒,案发现场,钟川葵身上全副武装,足以证明他登门行凶,却死死揪住刀片做文章。 入狱一年多后,经过一次庭审,我才见到梁凤书。她憔悴得不像样子,眼窝深陷,皮肤没了光泽,尽管她精心打扮过,可依然显得疲惫苍老。 那天下着大雨,看守所里没有空调,湿闷的空气憋得我快透不过气,隔着铁窗,听见风雨声离得好远好远。很想能在雨中狂奔,像那风雨中的苍鹰,奋力拍打翅膀。 看守所的教官突然说有人来看我,本以为又是律师,我也没有收拾打扮自己,连头发都没用指头梳理,痴痴呆呆地来到会见室。 隔着玻璃,我看见是梁凤书和露露,慌忙以指头梳理自己头发,搓一搓脸,微笑着走上前去。 “老婆,对不起!” 我的话刚出口,梁凤书哇地一声哭起来。她头盯着玻璃窗,双手捂着脸,拼命地哭,肆无忌惮地哭,泪水奔流。 露露红着眼眶,使劲忍着泪水:“哥,你把嫂子害苦了啊!”话一出口,她也哭起来。 露露抹一把泪水,抑制着哭泣,流着泪看着我:“哥,你还好吗?” “我很好,曹舵有帮忙,里面没人给我委屈。露露,你怎么照顾嫂子的,她怎么瘦成这样?” “哥,我,唉,家里……” 梁凤书转头瞪露露一眼,又继续哭起来。 在梁凤书的目光中,露露似乎不敢继续说下去。 我急忙问:“露露,你说啊,家里怎么啦?” “哦,哥,家里没事,我想告诉你,家里又要添一个孩子啦,玲玲怀上啦,路途遥远,这次没让她来,怕动了胎气。” “好啊,这是喜事啊!平措和贡布好吗?这次谁陪你们来的。” “贡布陪我们来的,哥,放心吧,我们很安全。只准两个人进来,所以贡布只能在外面等着。” 我轻轻敲敲玻璃窗:“老婆,我的女菩萨,你别哭了,我该死,我对不起你,不该隐瞒你。当时事情紧急,怕走漏风声,所以才瞒着你的。我再不亏欠齐家,以后与你形影不离,再不隐瞒,再不分开,我给你当牛做马。” 露露拿出纸巾递给梁凤书,呼呼鼻子,对我苦笑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贡布那狗日的也不是个东西,哼,我让他天天睡地板。” “露露,你不要这样啊,你要帮我劝劝你嫂子。” 梁凤书抬起头来看着我:“麦子,你放心,倾家荡产,我也把你保释出去。”说完,又继续大哭。 我从前算命,最擅长察言观色,看露露表情,隐隐感觉到家里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再问:“露露,你老老实实告诉我,家里是不是有什么艰难?” “没有,没有,哎呦,说了没有嘛,能有什么艰难呢?一切都很好,就你不在家而已。哥,你了解嫂子的,你在里面,她能安心吗?哎呀,明知故问,快给嫂子说话,难得见着。” 我又敲敲玻璃:“凤书,我的女菩萨,你别哭啦!我对不起你,求你原谅我吧,我保证以后无论大小事情,全都先告知你。老婆,你还记得吗,我们刚到深圳那时候,多艰难啊,不也挺过去了吗?律师说啦,我是防卫过当,大不了判几年而已,没事的,我们还年轻,你想啊,齐家对我们恩情厚重,我能不报恩吗?老婆,快别哭啦,你骂我吧。” 梁凤书抬起头来,抹一把泪水,强忍着悲伤,仔仔细细地看着我:“麦子,委屈你啦,烟和衣服都有收到吗?书有收到吗?有没有给你加菜?” “都收到的,谢谢老婆。家里没有进账,以后再别往里面花钱,顾着律师费就行。里面的饭菜我能坚持下来,烟也别送了,我戒掉,正是戒烟的时候。” 梁凤书呼呼鼻子:“再难,就少你那点烟钱吗?里面孤寂难耐,抽着吧。家里都好,有我,你别担心。” 她看看露露,又说道:“麦子,你也瘦了,里面的滋味我是知道的,度日如年,你只当闭关看书,不要操心其它事情。” “你呢,你为什么瘦成这样?事情已经这样,你着急有什么用?我的老婆可是足智多谋的女菩萨,不该如此才对啊!老婆,你知道吗?我把我们从相识到现在,反反复复地回忆着,想到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我的心里很幸福,没觉得日子难熬。” “那就好。”说着,她又放声哭起来。 自那次狱中相见以后,每月都能见一回。 入狱四年多以后,依照日期,又该见面,却没见梁凤书,是肖玲玲和平措。 肖玲玲遮遮掩掩地告诉我,说梁凤书突然犯重感冒,住院了,露露在医院照顾她,让我放心。还说她生了一个女儿,长得很可爱。 以后每次都是露露或者肖玲玲来狱中探望我,总是有各种理由说梁凤书没法来,要不是生病,要不就是跟着律师跑关系去了。 想到梁凤书每次到狱中看我,都会大哭一场,我也不忍心她伤心,不来也好。 阿秋、蔡子瑛也到看守所看望我多次,但她们都是轮流来。 庞枫和秀秀也探望过好几次,只没见到耗子和小廖、阿华。 入狱两年后,李木每年固定来探望我两次,都是阿秋带他进来。想是李木没有关系,他进不来,只好让阿秋带他来。李木探望我时,从没告诉我康暮江回去就死了,阿秋和蔡子瑛也没说起过。 我身在牢狱,无力关心外面的事情,想着康暮江应该过着他从前的日子,也没问起。 入狱五年零两个月,又见到梁凤书,她的面色好似比从前好一些,只笑容很是苦涩。 第756章 爱人不见了 这一次梁凤书来看我,没有哭泣,很高兴的样子,贴着玻璃告诉我:“麦子,你就快离开这鬼地方啦!我也不再让人给你带书进去,等你出来,有大把光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三十多岁,正是男人最好的年纪。” 那一次,我们聊得很开心。 在牢狱的五年多的日子里,失去自由的煎熬难以言说,狱中是个小世界,阴森黑暗,最残酷无情的事情每天都能看见。没有香港电影中犯人放风的场面,每天都在房间里,寒冬腊月无热水,酷暑炎炎无风扇。 有个看守人员对我很关照,使得我在狱中没被人欺负过,他虽闭口不谈是谁托他照顾我,从他偶尔的只言片语中,我知道,曹舵有托人关照我,蔡子瑛也一直关心着我案子的进展。 在梁凤书亲口告诉我就快出狱后,不到一个月,我走出监狱大门。 2011年,那一天,秋风微凉,晴空万里。 重新呼吸新鲜的空气,苦尽甘来的感觉使得我无比兴奋。我早已准备好与梁凤书紧紧拥抱在一起,向她下跪认错,感谢她五年多来不离不弃,为我的事情劳累奔波,然,我只看见平措和肖玲玲、露露、庞枫、耗子五人。 兴奋的心一下冰凉凉的,拉着平措迫不及待地问:“凤书呢?你嫂子怎么没来?” 平措看着我苦笑。 庞枫拉着我向车上走去:“老大,先上车吧,有的是时间慢慢聊。” 肖玲玲冲过来,紧紧拉着我的手:“麦子哥,我们快离开这鬼地方吧,以后再也不会来这里了。” 一辆七坐的商务车,关上车门,我看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很尴尬,躲闪着我的目光。 耗子把平措从驾驶位拽下去:“我开车,你陪老大说话。” 车刚发动,我好奇地问:“这是开车去哪里?” 肖玲玲马上回答说:“当然是回深圳啊!要不然呢?” 我想到小语,没敢相问,只急于想见到梁凤书。 “这么远,开车回深圳?” 庞枫苦笑着说:“老大,你连奥运会都错过啦,都2011年了,全程高速,我们换着开车,二十四小时之内,就能带你回到深圳。先到酒店吃饭,我们已经定好房间,先让老大好好梳洗一番。” 露露说:“哥,本来该坐飞机的,但我们一起开车过来,庞枫说,刚出狱就坐飞机不吉利,所以就这么办的,大家在一起,开开心心的,挺好。” 到达酒店套房,我洗漱完毕,换上他们给我准备的新衣服,从房间出去,见肖玲玲正守在门口,见我出去,她泪眼汪汪地看着我,欲言又止。 好久没有舒舒服服洗个澡,突然心情变得很舒畅,重获自由,重获新生,说不出的喜悦。 耗子在客厅餐桌旁大声说道:“老大,五年没喝酒了,今天好好喝一回。” 看他们都怪模怪样的,我接过露露点好的雪茄,再一次问:“我的凤书呢?她为什么没来?还有贡布呢?” 几个人都不说话。 露露率先跪倒在地,哇的一声大哭着:“哥,对不起,我们没留住嫂子,她走了。” 看露露的模样,不像开玩笑。 随之,他们五个都跪在地上。 耗子大声说道:“老大,别动气,听我说,嫂子一时之气,能找回来的。” 看看五人,我脑袋嗡的一声,丢下雪茄,揪住平措把他拉起来,大喊道:“跪什么?你们当我是什么?我们什么时候有下跪这规矩啦?我不要你们跪,你们说清楚,我老婆呢?不久前我还在里面见着她。” 五人起身,全都哭丧着脸。 肖玲玲摸出一个信封,颤颤巍巍递给我:“嫂子留下的,我们还没打开。” 我慌忙接过信封,见信封上几个字很是娟秀,是梁凤书的笔记,写着:麦子亲启。 撕开信封,里面只有一页纸,纸张我很熟悉,是我从前在书桌上乱写乱画的便签纸,上面写着: 老公,我走了,别再找我。我们共同的岁月里,每分每秒都未曾虚度。人生走到十字路口,当你爱的人面临危险时,你为你爱的人,不顾一切、奋不顾身去营救她,证明你是个有担当的男人。我只爱你,当你深陷囵圄时,我也为你不顾一切、奋不顾身,全力营救你走出牢狱。我们都做完了同样的事情,你无怨无悔,我也无怨无悔。 无论这样,我相信爱没有错,你认认真真爱过,我也认认真真爱过。 唯一的遗憾,相爱十五年多,未能给你生个一男半女。 你读过万卷书,必然能理解我的行为。我真心感谢生命中有你,感恩上天让我们相识相爱,让我没有白活一场。 从今以后,远隔重洋,各自前行。 如若心中还有挂念,就让往昔的回忆,温暖我们彼此的余生吧。 麦子,你真男人。 唉,只我福薄。小语哑巴又眼瞎,她更需要你,好好珍惜吧。你已为自己儿子报仇,以后好好过日子,让她再给你生一个。 勿念,梁凤书笔。 看着信,我的泪水奔涌而出,感觉天旋地转,仰天大叫一声,世界在我也眼前消失了。 醒来时,我躺在沙发上,露露惊喜万分:“哥醒啦,哥醒啦!” 我猛然拉住露露的手:“凤书去哪里啦?告诉我,不怪你们,露露,你快告诉我,我去把她找回来。” “哥,先吃饭,慢慢再说吧。” “不吃,你先告诉我。” “唉,上官婉儿和李白把餐厅卖了,嫂子是跟他们一起去了英国,临走时,也给我们留了一封信。” 肖玲玲马上把信递给我。上面写着:我走了,万千不舍,终是要舍。人海茫茫,相识不易,往昔岁月点滴,我必珍藏一生。照顾好麦子,作为兄弟、朋友,他从未愧对你们,也没对你们有半点薄情寡义,值得你们尊为老大,都珍惜吧。 不过寥寥几语,看完信,我问:“这没说是去英国啊!” 耗子刚忙说道:“哥,我让人查的,嫂子不见了,我们自知愧对于你,想尽办法打听。先查得李白的餐厅已经卖掉,再从出境处查,查到嫂子去了英国。又根据出境日期,从航班信息中查出,嫂子与上官婉儿同班飞机离境。” “然后呢?” 庞枫点燃雪茄递给我:“这次秀秀也想要一起来的,但三个孩子还小,需要人在家里照顾,她没争过玲玲和露露,就没来。贡布也没来,是因为他一个星期前飞往英国,至今没回来,期间来过两次电话。说已经找到李白的家,但没见到人,听他们家佣人说,李白夫妻没回过家,也不知道去向。贡布的意见,他在李白家附近继续蹲守。” 第757章 给素素讲哲理 回忆从前,禁不住又一次泪流满面。 李木伸个懒腰,起身看看窗外:“太阳老高了喔,睡吧,聊一天一夜啰,唉,都睡一睡。” 素素显得很不甘心,忍了忍:“好吧,就这里睡吗?” 李木窝进沙发里,点点头:“我反正就这里睡,不想动了,睡醒再洗漱吧,你们自便。” 素素抹一把泪眼,对着李木两眼一翻:“二哥,出家人,说话不要含沙射影的。那都在这里睡呗,我去拿几条毯子来。” 李木已经发出微微鼾声。 “装的,还是真能说睡就睡。”素素念叨着,把窗帘一个一个放下来,调暗灯光。 梦里,又看见那条清溪,还有清溪旁的大树,月光如水,梁凤书如仙女下凡一样光彩夺目,站在清溪旁的大石头上,眺望着远处迷离的灯火。 在梦里,我拼命向清溪边的大石头上爬,可那石头好似玉面一般光滑,使得我没有着力点,累得满身大汗,也无法攀爬上去。我大声呼喊梁凤书,希望她拉我一把,明明近在咫尺,可她好似就是听不见我的呼喊, 正当我拼命呼喊时,突然听见溪边大树上,响起春燕叽叽喳喳的欢叫声,猛然一回头,雪白耀眼的阳光从窗外穿入,照在我睡觉的沙发上。窗前,素素刚刚把窗户开启,窗外早春的燕子比翼双飞。 “也该起来啦!我和二哥起来有一阵吶,二哥见你还在睡觉,他独自去孤山寻梅了。” 看我懵懵懂懂,还不愿起身,素素又说道:“雪化啦,冷,但昨晚这里被你们两个大男人睡过,怎么也得开窗透透气。你快去洗漱吧,等你洗好,这里空气也就透好啦,我电话二哥回来吃饭。” 李木从外面回来时,带着一身寒气,还提回几盒糕点。 “今天的西湖最美,昨天还人声鼎沸、喧嚣如流,今天突然就没人了。”李木显得很高兴,显然他对目及的美景很满意。 “一来太冷,二来都上班了。”素素简单回答李木的话,催促道:“快吃,快吃,吃完好继续讲,今天给你们煮更好的咖啡。” “这么说来,昨天的咖啡算不得好?”李木故意捡话漏。 素素嘻嘻一笑:“二哥,不要这样嘛,你是已经看透红尘的人,哪还在话上呢?” 我故意调侃:“素素,你不知道么?僧人说话,处处有禅机。况且二哥不是一般僧人。” “怎么不一般?他出家不是还没几年吗?”素素最爱以和我抬杠为乐事。 “他博览全书在其次,尘世中的淬炼,苦难中的跋涉,土豪生活中的挥霍与荒唐,人与人的争夺与搏杀,尔虞我诈的斗智斗勇,全都经历过遍。还有刻骨铭心的爱情,没几个僧人有他这般经历。就是近代的李叔同、虚云等,也没这般证道之路。法最不在书中,法在世间征途。机缘巧合,命中注定,他有这般丰富,就该领略一般人无法通达的真理。” “哟,哟,哟。”素素对我作出不屑的表情:“你倒是挺会夸奖人,那你说,他刚才那话有什么禅机?说不出来,罚你绕西湖跑一圈。” 李木哈哈一笑:“素素,他一定能胡编一通,他擅长。” “素素,你想啊,二哥问你是不是昨天的咖啡不好。就咖啡而言,本没有好坏之分,就像人,有好坏么?就算有好坏,是人类根据自己的口感,把咖啡豆分出好坏。在咖啡自己的种群里,它们相互之间,好坏一定又是一个标准。分好坏,不就有了区别心吗?二哥是让你不要有区别心,这不就是最基本的法理吗?” 素素立刻怼我:“人既无好坏之分,你干嘛这也不顺眼,那也不顺眼。别说人了,就是吃菜,还常常挑三拣四的,哼,果然心口不一。” “因为我不是李木,我没有他的修为,当然有区别心。就像当初对你父亲,我是有……” 李木故意咳嗽打断我,叹息道:“干嘛又说起呢?昨天哭几场,好歹没动手,现在吃着饭,一会儿桌子翻了,吃什么?我今天是逛累了,想好好吃饭。” “小看人!”素素拔高声音喊道,随之面色哀伤。 我以为她的性子又要发作。 她微微低下头,沉思着说道:“说吧,我已经想通了,唉,爸妈已经去世这么些年,再不为从前使性子。麦子对我挺好的,起码像我的爸妈对我一样好。我想,或许真如我爸对你们说的那样,结识你们,是他送给最珍贵的礼物。” 李木放下筷子,鼓掌说道:“好啊,好啊,你好好的,我和麦子才对得起你父亲的嘱托。” 我告诫李木:“你别想撒手,别高兴太早,素素随时会反悔的,她总是忘记自己说过的话。” 素素恨我一眼:“这两年,我给你增加过麻烦吗?” “嗯嗯,还真是,素素,你真是优秀了。” “呸,我本来就优秀,只你瞧不上。” 李木说:“素素,既然你想通了,我就再说说。” “说吧,说吧,随便说。别让我想什么禅机就是。” “你的父亲爱你和你母亲,和天下绝大多数父亲一样。可你父亲又比天下绝大多数跟睿智。他比你母亲大那么多岁,他对你母亲的秉性知根知底,他知道,他一旦离开人世,你的母亲一定悲痛欲绝,甚至可能追随他而去。” 素素低声说:“二哥,你是说我父亲知道他去世以后,我妈会自杀。” 李木点点头:“你父亲知道,就算你母亲不自杀,以他对你母亲对爱的理解,你母亲也一定郁郁寡欢,必不久于人世。今天这个世界,人与人之间难有信任,更难有真心。越是熟悉的人,相互之间越是攀比、妒忌,更难雪中送炭。你的父亲用他的赤诚、真心真情,付与我和麦子,当然,他有智慧,看准了人,不惜牺牲自己,为自己的女儿谋划一个更长久的爱与关怀。” 素素泪光闪动,还是忍住没哭泣,奄奄地说:“二哥果然是通达的人,我要早听到二哥这番话,也不会干出那些混账事情来。” 李木岔开话题:“麦子,凤书真是一个难得的好女人,如今也十年了,有她的消息吗?” 素素一下精神焕发:“说啊,你总不给我说她,今天二哥来了,总该让我也听听,学学怎么做一个二哥嘴里难得的好女人。” 第758章 跌入谷底的朋友 马不停蹄回到深圳,车并没有直接开到我的别墅,而是在我从前住的荔枝公园旁的那个小区,让我很是奇怪。 出电梯,我一看,是以前小芬名下那套房子,小芬死后,梁凤书才过户到我名下,每月给小芬老家里父母寄钱回去。 我正迷漫,门开了,秀秀手中抱着一个孩子,地上爬着两个孩子。 肖玲玲赶紧从秀秀手里接过孩子,指着我:“宝贝,快看,是伯父回家啰,伯父啊,你叫伯父啊!” “伯-父。”孩子胆怯地喊出后,挣扎着下地跑开了。 庞枫指着大的孩子说道:“老大,你看,贡布和露露的儿子都七岁多了,这是我的,也快五岁了。” 餐厅桌上堆满了菜,热气腾腾。 露露对着孩子大声命令道:“都别吵,去房间里耍玩具去。” 肖玲玲跑进厨房去帮忙。 随处看看,房间里的陈设很简单,想是三个孩子的原因,有些杂乱,看得我莫名的心酸:“平措,为何不回别墅?看这样子,你们一家一个房间,为何都住这里?” 平措点燃三支香递给我:“哥,给你师傅上香吧,告诉他你已经自由了。” 接过香,我这才看到,李瞎子的牌位都已经移过来,心中即刻明白大半。 给李瞎子上完香,平措搬一个塑料小板凳,坐在我脚前:“哥,别墅已经卖掉,连同林董给的那些东西,全都被卖掉了。你别激动,不是嫂子卷款潜逃,是情势所逼。” 肖玲玲正好端着汤出来,她解下围裙,递给平措:“去,露露要管孩子,你厨房帮忙去。我哥什么人我知道,有什么不好说的,比这艰难百倍的日子都过了,如今没什么不好。” 庞枫和耗子坐在阳台上抽烟,一脸怯懦地望着我。 我直瞪瞪看着肖玲玲。 肖玲玲坐在平措坐的那张塑料凳子上,一手把着我的腿:“哥,我说简单一点,我们先是卖首饰金银器,然后卖你收藏的那些东西,还有林董别墅搬来的那些,后来卖车,再卖房,再卖店。” “卖店?”我几乎吼起来。 “哥,你别激动啊,你要不舒服,就打妹妹一顿,我也认。你要再激动,先打妹妹一顿,让你解气,断手断脚,我也不会埋怨你半点,要不然,就听我一气说完。” 肖玲玲见我不说话,她又继续说道:“为你的事,花费大概是七百多万,嫂子被波仔敲诈,打起来,小廖和阿华失手打死一个,为保住他们俩的命,花费有五百多万,当然,波仔也被抓,判了十二年,小廖和阿华,一个七年,一个九年。” 我刚想问,肖玲玲抬手不准帮我说:“你先听我说,我还没说完呢。房子卖得急,价格不好,这俩年房价突然猛涨,按今天的房价,我们几乎是对折卖的。没办法,急需要钱。三个孩子,几家人吃喝,每月开销大,没钱就得从这里滚蛋。” “七百万,五百万,一共一千三百万,房子加上林董的东西,怎么也不只这点钱啊!” “你听妹妹慢慢说啊。你的事,七百万,是指律师费,每次我们去看你,往返机票、住宿等。打通关节,送出去大概有八百多万,你落难,人家还不趁机狠狠宰你吗?好在嫂子想得明白,她说钱可以再挣,只要人能尽快出来,倾家荡产在所不惜。” “不是被律师骗了吧?” “哥,你觉得,以嫂子的智商,会被骗吗?你能五年多就刑满释放,还真得感谢这个律师,有本事,能办事,承诺的都做到了,还能要求他怎么样呢?” “都卖了,你们靠什么过日子?” “我们接你的商务车,是庞枫和平措买的二手车,包车跑东莞、虎门、佛山、广州等地,没有收入还不错。露露不上班,三个孩子全是她的事情,秀秀在菜市场租了一个档位,卖菜卖肉。我晚上唱歌,跑三个场子。耗子做协警,贡布随时等候调遣,我们收入加起来,够花,还有能余下一点。” 秀秀正好端菜出来。 我的心一酸,差点哭出来,强忍住,苦笑着对秀秀说:“秀秀,委屈你了,想不到要沦落到你去菜市场卖菜的地步,我这个大哥太混蛋了。” 秀秀笑笑:“哥,快别这样说,命都是哥和嫂子保住的,有什么委屈不委屈,真委屈,是嫂子委屈,我们都还好。”说完,她只顾转身离去。 肖玲玲又继续说:“嫂子没走之前,特别是小廖和阿华进去以后,嫂子告诫,无论生活多么艰难,绝不能混黑社会,法治建设越来越完善,那条路绝不能走。嫂子还说,哥是有本事、有路子的人,只要挨到你出狱,日子会再好起来的。” 我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 肖玲玲也哭了,她拿出纸巾递给我,一边给自己擦眼泪,一边凶我:“不准哭,出狱回家第一天不能哭,不吉利。” 我只好强忍泪水,对庞枫和耗子招手:“好兄弟,进来啊,我该谢谢你们,你们躲着我做什么呢?” 我对他们说:“要是我也没路子,你们会不会失望?这几年不是白熬了吗?” 耗子故作开心,笑呵呵说道:“不失望,我们现在日子挺好的,过日子,不就是这样吗?虽然穷点,起码不担惊受怕。” 肖玲玲起身回房间,很快又回来:“哥,现在都用只能手机了,我们给你买的,最新的苹果手机,你以前的号码也办回来了。以你的智商,几下就搞懂了。这,你的手表,珠子,链子都在,你的行头不能寒酸了。” 庞枫附和:“对,对,对,大哥好了,我们才会好。” 心中十分悲楚,强忍住,苦笑着说:“耗子,谁的主意?日子都过成这样了,还给我开什么总统套房,不是有病吗?” 肖玲玲使劲在我腿上一掐:“我的主意,你想怎么样?接风嘛,麦子哥必须是最好的。你别担心没路子,今天就够你忙的,下午去曹舵办公室,他早约好的,本来他要到家里来,我没同意。” 肖玲玲故做霸道的模样,使得我又想起她小时候,也感到庆幸,她终于从炼狱的阴影里走出来,生活再一次逼迫她不得不坚强,她很成熟了。 我终于放声大笑:“哈哈哈,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玲玲,哥很高兴,以后就靠你啰。” “呸,不要脸,你要不能管着我们过好日子,看我怎么虐待你。” 第759章 感情回报率 午饭以后,我们一起出门,平措开车,先把庞枫和秀秀送去菜市场,看着他们走进菜市场,那一刻,说不出的心酸。 又把耗子送去上班,平措才送我去曹舵办公室。 曹舵已经换了办公室,升官了,市政法高层,却没了实权。 我刚出电梯,曹舵已经迎上来,紧握住我的手:“英雄归来,欢迎,欢迎,值得庆贺。” 我小声问他:“我刚出狱,这样对你影响不好吧?” “没事,没事,我已经不主管任何案子了,今天下午时间留给你。” 我拉住他:“既然这样,那我们换个地方,怎么样?不然对你影响太不好了。” “嘿,你还这样为我着想,难得。”曹舵把胸一挺:“没事,我说没事就没事。再说了,办公室还有个人你得见见,然后我们出去找个雅致的地方,都可以。” 推开门,沙发上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少女马上站起来,微笑着说道:“麦子哥好,辛苦你了。” 我仔细打量,心里想着,这姑娘看年纪,可能还不到二十岁,长得比我还高,身材婀娜,气质高雅,皮肤如玉,莫非是曹舵什么亲戚? 曹舵一边泡菜,一边说:“麦子,你先猜猜,她是谁?” 我思量片刻,只好老实交代:“不认识,确实不认识。” “兄弟啊,你从前见过的。” “见过的?不可能啊。” 曹舵摆摆手:“算了,她也挺忙的,不猜谜语啰,她是耀仔的妹妹林琴珊,在校大学生,已经是香港小有名气的模特啦!琴珊,这就是麦子,看着没失望吧。” 这才想起来,耀仔曾说过,他家有一个收养的妹妹,在耀仔火化那天,曾见过,后来再没联系,几乎已经忘却。 林琴珊坐得笔挺,面带微笑:“怎么会失望,麦子哥依然风度翩翩,俊雅凌风。” 她的话使得我有些难为情:“真是想不到,耀仔有这样一个妹妹。” “麦子哥,我就直说了,让经纪人在楼下等太久也不好。我是感谢麦子哥来的。”说着,她递上一张银行卡:“麦子哥务必收下,密码在背面。” “不行,不行,琴珊,万万使不得,耀仔当初托我照顾你,我什么事情也没做。今天看到琴珊如此有出息,我真替耀仔高兴,但绝无接受感谢的道理。” 林琴珊双手拿着银行卡,僵在空中,看着曹舵:“这,不能让我白来一趟吧?” 曹舵从林琴珊手中接过银行卡,塞我手里:“拿着,一会儿慢慢聊。人家今天为你而来,怎能让她失望?五年牢狱蹲傻啦?” 林琴珊显得很高兴:“麦子哥真谦虚,没有麦子哥的照顾,我也没有今天的成绩。你是我的恩人。恩人出狱归来,我是一定要来当面感谢的,人说‘大恩不言谢’,我也不多说,晚上香港还出席一场活动。”说着,她站起来,对我伸出手。 我只好和她握手,脑子里一团乱麻,想着,莫非我照顾过她,我自己却忘啦?不可能,不可能,我没那本事。 林琴珊握住我的手,随即递给我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麦子哥,客气的话不说啦,你的大恩大德我一生不忘,只因有事,必须得走。请麦子哥务必把电话号码发过来,以后好常联系。” 送走林琴珊,我十分不解地问:“曹哥,你怎么能让我收这钱呢?我再穷,也不能要这钱啊!” 曹舵慢悠悠坐下泡茶:“你怎么不能收?你送她进港大,让她签约电视台,这么大的功劳,人家是知恩图报的人,当然要感谢你啊!” “你别奚落我,我还没傻,也没失忆。” “哈哈哈,是这样的,佛爷,这不会忘记吧?” “你,他是通缉犯,你和他有联系?还想进去吗?” “诶,你这个人,我什么身份,怎么能和他有染。佛爷半年前病故,再没这个人了。佛爷在国外还有些家底,被大峰和小峰全盘继承。我也不知道佛爷为何会感谢你,大峰和小峰也对你是感恩戴德,你说奇怪不奇怪,莫非,你这个王八蛋和他们有勾结?” “放屁,我怎么可能,要是有勾结,我还用杀钟川葵坐牢吗?”只能这样回答曹舵,不敢把诛灭巫师六人的话告诉他。 曹舵说:“算了,我管不了,你是聪明人,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你是有分寸的。佛爷,哦,不,主要是大峰和小峰在操作,他们以你齐家麦少的名义,这几年对林琴珊一路保驾护航。对了,你自己手机上网能看到关于林琴珊的新闻,下个月还有她主演的电影上映,真是不得了,我今天能见到她这个大明星,还是沾你的光。” 我心中全明白过来,当初诛灭巫师六人,放佛爷和大峰、小峰离开,没想过要什么回报。想不到仅仅五年多,佛爷死了,与他相关的阴云也就随之消散殆尽,而大峰、小峰继承佛爷家业,混得风生水起,竟然也还想到这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报答我。 曹舵又拿出一张银行卡:“这是你的名字的银行卡,李学匀让我转交给你,李董一直在国外治病,不然他是要当面给你的。思齐当初承诺你终身享有这笔钱,是你做林董助理是立功应得的,每月准时到账,五年多了,应该积蓄不少啰。” “曹哥,我倾家荡产,老婆还不见了,既然有这笔钱,为何不交到凤书手里,不然,我家里人也不至于那样落魄。” 曹舵摇摇头,似乎不知从何说起,叹息一声:“唉,怎么说呢?简单点吧,在你入狱以后,你家梁凤书拒绝一切与齐家相关人的帮助,她那个人,你还不清楚吗?做起事来,雷厉风行,又倔强得可以说一意孤行,当然,你家凤书本不是那样的人,为何变成那样?原因嘛,所有人都知道,嘿嘿,风流吗,兄弟,情债难还哦。” “所有人都知道?什么意思?” “还什么意思,阿秋去探望你时,就没告诉你?” “到底什么事情?” “那就是阿秋没给你说。你入狱以后,梁凤书逼着贡布带路,到富春江边那庭院,把小语、阿秋、老蔡,骂得是狗血淋头。你入狱了,她们理亏,硬生生让你家凤书骂够了,也没还一句嘴。老蔡还打电话给我,说你以前把你家凤书夸得多么多么好,怎么是那么个人?你说,我怎么回答?” 第760章 义薄云天的女人 “啊!有这事?狗日的,一个没告诉我。” “我只能安慰老蔡她们啊,唉,她们也能理解凤书的心情,唉,凤书那个憔悴哦。不只骂,还不让她们插手你的事,不准她们去探望你,阿秋去探望你,都得悄悄的,避开你家凤书。” “这么说来,贡布回家就全交代了。” “他不交代行吗?你家凤书要不知道事情真相,怎么捞你出来?只不过,你是英雄,能干掉钟川葵,所有以前受过齐家恩情的人都感谢你。录音一公开,连洪家的人都感谢你。只不过,这个世界变化太快,容易遗忘,必定已经过去五年多,但你依然是英雄。” “感谢我?怎么没人出手相助?让我家里的人落魄成那个样子,我也倾家荡产。” “兄弟,我刚才不是给你说了嘛,你家凤书拒绝所有与齐家有关的人的帮助。再说了,真没人帮忙,你在里面这五年能那么舒坦?”曹舵指指我的心:“你小子不该是个昧良心的人吧。” “这一点,我要谢谢你。” “别,你嘴上能把门吗?你谢谁都可以,别谢我,你懂的。” “好,好,好,记心里,只不过也只能记心里,我现在是一穷二白,都不知道拿什么过日子,没能力谢你。” “闭嘴,还说?”曹舵指指他的办公桌:“桌上的文件袋,给你的,合同,银行卡。” 我刚要说话,曹舵指着我鼻子:“闭嘴,不要再问我谁给的,我只能说,是受过齐家恩情的人做的。你入狱前拥有什么,出狱后全都还给你,绝不让英雄白做事,只你老婆没法,你得自己思量。” 我打开厚厚的文件袋,看了看,心里高兴万分,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家人们有着落了,孩子不用再受罪。 曹舵说:“你的别墅已经清理好,以前能找回的东西,也都尽量找回了,实在找不到的,就没办法。步履餐吧和面包店,你随时派人接手,全都打好招呼的。兄弟,齐家当初帮助过的人不都是白眼狼,你记住这句话就行,不用追寻任何人的身份,懂的吧?” “唉!都不知道谢谁,也挺悲凉的。” “别说这话,别让大家寒心。兄弟,你找你家凤书,我是全力赞成,可小语你不能不管,林董怎么嘱咐你的,你自己明白。还有,你要不管小语,你知道后果的,不说别的,李学匀第一个不会放过你,不是我威胁你哦,是他让我带给你的原话。大家没让你寒心,你也别让大家寒心。” 大家?我心想,曹舵说的‘大家’,自然是受过齐家恩惠的人,他们不希望小语感情没有着落,可小语不接受其他人,只能压给我。 曹舵看看表:“我还有个会,没法和你出去啦!兄弟,我还让你记住,自今天开始,你就是你自己,你还是齐家的麦少,但与我,与大家,都无干系了。当然,我们还是兄弟,我要找你时,自然会去找你喝酒叙旧,咱们兄弟一起出生入死,对吧?我的这话你懂的。” 回到车里,我不动声色,想着晚上给大家一个惊喜。 平措见我奄奄的,笑说:“哥,别灰心失意,兄弟们都在,不怕不能再创辉煌,我们都相信你。” “小廖和阿华还得去看看,我明白他们的出境,里面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这你不用操心,他们在里面不会受委屈。探望时间是固定的,每月一次。”说着,平措自己笑起来。 “你笑什么?” “哥,还记得那花店吗?人家现在做大啰,不只买花,开成了书吧,生意超好。” “你和她很熟吗?” 平措又笑:“哥,去看看吧,她知道你的事情,我给她说的。没办法,挣钱过日子,我和庞枫跑黑车也有难处,如果有熟人介绍生意,那就好很多,阿凤给我介绍很多生意。” 来到老地方,却看不见从前的模样,都市变化太快,离开五年多,好似我已经全模糊了曾经的印象。这座都市,就像是吃了催长剂,无时无刻不在生长,道路在变,建筑在变,一切都在变。 平措脸皮不是一般厚了,还没到店,他打电话给阿凤:“凤姐,门口等着,有惊喜,马上到。” 停好车,慢慢走过去,看见阿凤真在门口东张西望。 一件淡蓝色体血衫,一条修身牛仔裤,一双白色高跟鞋。她染了头发,长长的酒红色头发像红色的波浪披在肩头,不瘦,也看不出胖,丰满的身段。已经不是我印象中的那个买花的女子,她显得高雅知性,落落大方。 “啊!麦子,麦子,怎么会是你?天啊,平措,你这个调皮的家伙,怎么不告诉我?什么时候出来的?” 阿凤兴奋得在街上当众大喊起来。 “前天早上,今天中午到的。”平措显得很得意:“怎么样,我没骗你吧?是不是惊喜?” 阿凤不由分手,拉着我的手,噔噔往店里走,径直走到她办公室,安顿我坐下,她让外面员工送了糕点、果盘、咖啡、饮料进来,摆得满满当当。 看着她很有成就,我当然高兴:“阿凤,你变漂亮了,变年轻了。” 阿凤指着吃水果的平措:“平措,看看你老大,说话就是比你好听。” 平措笑笑:“我不管,我饿了,我先吃,你们聊。” 我玩笑说:“阿凤,你现在这么漂亮,看着也很高雅,可不能再牵我的手,会让你老公生气的。” 阿凤笑得弯下腰:“哎呀,麦子,你可别说这话,多老套啊!我离婚了,带着孩子自己过。” “怎么?我是落伍了吗?与这个世界隔绝五年,现在难道流行这样?” 阿凤不接我的话,拨开荔枝递给我:“唉,麦子,你憔悴不少,恭喜你获得新生。你还认我这个朋友吧?” “当然。” 阿凤向玻璃外望一望:“平措至今也可能不知道,这店起码有一半该属于麦子。” 平措一脸惊诧:“啊!怎么说?” “我当初那个小花店难以为继,要不是麦子给的钱,那能有后来。麦子,你还记得吗?你曾玩笑和我说过,假如有一天你落魄了,你希望我还请你抽烟,请你吃饭。” “玩笑话,哪能让你请呢?” 第761章 不忘恩情的红颜 “玩笑话?麦子,就是你的话,支撑着我勇往直前。在我老家遇见你时,我就隐隐感觉到你会出事。我回来以后,给自己心里挂上一个警钟,我要好好干,不让你当初的寄语落空。我离婚,破釜沉舟,挣了的又投进去,并按揭买下这门面。” 平措惊讶道:“这么大门面是你买的?你可真是货真价实的富婆啊!” 阿凤把一颗荔枝砸向平措:“别打岔,吃你的吧。” 阿凤又说:“我知道你现在处境,但我不可怜你,因为你麦子绝不可怜,你是堂堂正正的男儿。在这座城市里,你是我见过最男人的男人。买了门面还按揭,我手上虽没多少现金,但每天流水不错,你尽管拿去,这店一半归你。” “阿凤,店是你的心血,你的今天是你奋斗的结果。”我拿起桌上的烟:“就像当初我说的,你请我抽支烟,让我坐一坐,足以。” 阿凤蹭的一下站起来,变得很是严肃:“麦子,你是不是觉得我是玩笑话,还是你觉得我在试探你?我知道你家老婆跑国外去了,你是觉得我要图你这个人?” “阿凤,我……” “我可以告诉你,自我离婚时,我就下定决心,这辈子不再嫁给任何人。你是我的信仰。”阿凤缓缓坐下,像是回忆使得她变得哀伤。 “麦子,在我最难的时候,我好想有个男人依靠,却没有任何人帮助我,除了你。甚至幻想过你给我钱,是你看上我这个人。其实仔细想想,我那时什么模样,你怎么会看上我?你是我生命中的奇迹。” 阿凤对我吐吐舌头,有些害羞地:“其实,那时我想过,你如果要睡我,我就随你,而且决不会让你负任何责人。唉,可你什么都不要,完全不求回报,可真是怪,你怎么想的呢?” “没怎么想,那时我手上宽裕。主要是我曾是个苦难中走过来的人,无意中走进你的花店,看见你满脸疲惫,眼里看不到任何带着希望的光亮,那时的你,整个人都很暗淡,我就想帮帮你。要说私心吧,我是想通过帮你,给自己积德,减轻心中罪恶感。” “你真是没白积德,所以,这店一半是你的。”阿凤突然指着平措:“对了,一时激动,差点忘了。平措,通知你的家人们,晚上五洲酒店吃饭,我给麦子接风,我有金卡,他们会给我留好房间。” 我按住平措拿出电话的手:“阿凤,不用,经营一家店不容易,这里面的心酸和艰辛我懂的。” 阿凤眼中泛起泪光:“麦子,你不要这样,如果你不受,我的信仰就会消失。你穷也好,以后辉煌腾达也好,只要你看得起我,你就是我唯一的知心朋友。你穷了,这家店一半是你的,你要拿去。你辉煌腾达了,这家店还是你的,你不拿,我当是给你保管着。我决不会干扰你的生活,这样,你能答应吗?” “阿凤,如果我拿了你的钱,你说成什么啦?” “怎么是拿了我的钱,是你当初投资的钱,投对了,高回报率,有什么不对?” “这样吧,你保管着,我希望你一辈子都给我保管着。” “那你是承认这家店一半是你的啰?你接受啦?” “接受,你逼我接受,但前提是,你帮我保管着,一辈子都保管着。” “你只说接受就行。” “好,我接受。” 阿凤站起来,高兴得手舞足蹈:“麦子,这就对了,你知道的。你是这座城市的外乡人,我也是外乡人。我已经决定不再嫁人,可我总得有个精神支柱,不让心里空落落的。我没多大的野心,能有足够的钱够我儿子出国留学,够我过安稳舒坦的日子。都有了,却很迷茫,没一个能交心的朋友,心依然悲凉。麦子,谢谢你,没有你,就没有我今天的一切。” 阿凤对我伸出双手,我只好接住她的双手。 她紧紧握着我的手:“麦子,我们做一辈子不辜负的好朋友,无论富贵贫贱,永不相弃,好不好?” “好,阿凤,你值得我答应这个承诺,永不相弃。” “我一直好羡慕你家里那几个人,他们可以有个盼头,就算你入狱了,他们依然仰望着你。你这样的人,我苦过,我知道,我阿凤绝不能错过。麦子,以后我和平措他们一样了吧?” “当然,既然承诺,就不相负。” 平措玩笑说道:“哼,家里住不下了,没你地方。” 阿凤这才丢开我的手,看着平措,她笑得很幸福:“平措,我也谢谢你们。” “麦子,你可能不知道。那天晚上已经很晚了,我是没来得及打烊,在盘点。贡布突然出现在店外面的街道上,一身脏兮兮的,因在我老家见过你们,他高大魁梧的样子,我一下就认出来了。” 阿凤看看平措:“你哥比你男人,我欣赏他那副粗旷的模样,你家老婆一天把你收拾得跟个小白脸似的。” 平措扭扭腰,做一个鬼脸:“继续。” “我赶忙把贡布请进店里,吓死我了,他一进店,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从没见过一个那样粗旷高大的汉子,嚎嚎大哭,把我吓坏了。我第一想到,他是不是喝醉了,可仔细闻闻,他身上没有酒味,只好问他到底怎么啦。” “贡布哭起来真吓人,好在那时街上已经没人。他捶胸顿足地嚎哭着告诉我,说麦子哥被抓了,他不敢回家,没法给嫂子交代,没法给兄弟们交代。他后悔不该听你的,他宁愿被抓的人是他。” “我一听你被抓,不由自主的教训他,说这样的事情万分紧急,你要真心替你哥考虑,就应该马上回家,越早回去通报消息,就能尽早设法救你哥,你怎么能这么糊涂呢?” “贡布被我一顿训斥,猛然醒悟,转眼就消失了。自那以后,他们就和我有了往来,为什么我刚才说谢谢平措他们,在我店扩张的时候,社会上的混混们都是他们帮我解决的。麦子,你说我能不感谢你吗?” 阿凤描绘得绘声绘色,使得我能清晰地看见那晚的贡布。 见我突然悲伤起来,阿凤对平措说:“你哥已经答应,这店有他的一半,从今天起,你不用再开黑车了。” “那我做什么?” “帮你哥看店啊!笨,还能少了你的钱吗?” 第762章 花店与书吧 平措歪着脑袋看着我:“哥,这样可以吗?是比开黑车好呢。” “你回家问玲玲,我是不管事的,看她收不收拾你就知道了。” 阿凤说:“麦子,刚答应的,这么快就不算啦?” “我们怎么能来分你的钱?” “不只可以分我的钱。麦子,我要拿出能拿出的一切,助你东山再起。这五年多来,我打听了很多你的事,知道得越多,就越佩服你,你是有本事、有毅力、能成事的人,一定很快就能翻身,我到时候还要享你的福呢。” 听她这样说,我痛痛快快地说道:“平措,不用通过玲玲,我批准你,以后到这里帮忙管店。但你不能偷懒,所有力气活你干,能不能做到?” 平措几乎要欢呼雀跃:“保证做到。哥,说实话,我真是不想开黑车了,在这里还好,出了这里,那个担惊受怕啊!哎呦,我和庞枫一直是小心又小心,一旦出了这里被查,车就没了。” 阿凤很得意:“耶,你们兄弟还不跟我说实话,真难到这个份上了,你告诉我,我会袖手旁观吗?” 平措挠挠头:“嫂子教育我们,自力更生,无论多么艰难,也要挺到哥出狱,嫂子说,只要挺到哥出狱,日子一定能好起来,今天看来,果然,哈哈哈。” 我看着阿凤:“听见了吗?阿凤,我和他们同生共死,我住别墅,他们住别墅,你要把钱给我,我就要拿去给他们花,你承受得起?” “麦子,你小看我。我是苦难中走出来的人,而且我知道,真有那么几个人齐心协力,苦日子只会是暂时的。你们几个永不相负的精神,是这城市最欠缺的,也就是最宝贵的。麦子,随便开口,我们永不相弃。” “好,我答应你,今天晚上你请客,既是为我接风,也是我向他们宣布你加入我们家的仪式。” “太好啦!”阿凤重新拿出金卡,递给平措:“平措兄弟,你不用开黑车了,你是这店的一员,帮姐跑个腿,拿着我的卡去酒店找他们餐厅经理,你算好人数,让留一个宽敞的包间。麦子是这座城市的英雄,值得最好的,以后都是。” 平措走后,先前豪气干云的阿凤突然变得腼腆,她小心翼翼地落座,好似害怕自己不得体。 她一拘谨,我也不自在,点上烟,站在玻璃墙前,装着欣赏她的书吧。 花店书吧一共两层,她的办公室很特别,在二楼夹层单独伸出去三十多平米,一面靠墙,三面玻璃镜墙。在书吧看办公室这三面墙,是三面大镜子,店里层层叠叠的书映照在镜子里,像是有另一个错落而梦幻的空间,等着人探索。 店的总体基调为米白色,给人一种洁净、梦幻感。花店部分在进门处,顾客走过馥郁花园,猛然看见书香缭绕的空间里,就像从芬芳中获得无穷无尽的智慧。 一楼设有吧台,提供咖啡、饮料、水果、糕点等,还停供港式与西式套餐,用餐处位于最里面靠墙处,被玻璃屋单独隔开,避免餐的味道混杂在外面。 从一楼到二楼的楼梯十分宽大,楼梯两边放着看似杂乱却有次序的书,顾客可直接坐在楼梯上,旁若无人地安静看书。 欣赏着她的店,心中大概估算,一楼单层面积在六百平米左右,挑空的二楼差不多有四百平米,如此大的一家店,她怎么能买得起?就算是分期按揭,首付也得不少钱。我离开之时,她不过一家不好不坏的花店,她的钱从哪里来的呢? 漂亮女人的钱总是让人不知来处,在这座城市并不奇怪。眼前的她温婉淡雅,气质秀美,可回想起以前的她,绝算不上美女,不只算不上美女,看着像一个被人遗弃的孤妇,浑身上下透着疲惫与辛酸。 她一定是整容了,可整容成她现在这模样,一定得不少钱,整容之前,以她的模样,谁会给她一大笔钱呢?在这座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都市里,年轻美女如过江之鲫,可以说是个年轻美女烂大街的都市,从前的她,在男人心中,有几分价值? 我依然看着外面,玩笑说道:“阿凤,买下这店的首付,加装修等,可不是一点点钱能做得到的哦。” “那是,首付就六百万,装修不值钱,整个店设计到开起来,二百来万。” 我心里马上想到,加上你整容的钱,不是得千万左右啦? 她点上两支烟,轻轻走到我身边,递一支给我。这是道上的习惯,如果两个人足够亲近,可以为另一个人在嘴里把烟点燃,再递过去,彰显关系可以达到不分你我的境界。 “我一心要立业,家里父母把亲戚朋友借了个遍,加上贷款,帮我凑了接近四百万。我们在老家那次见面后,我三年多挣了有三百万。那三年多里没睡过一个囫囵觉,我让我那男人听我的,白天我开花店,他去买菜洗菜,晚上我和他卖夜宵。” 她脑袋歪向我的肩膀,轻轻撞一下:“夜宵的生意竞争非常激烈,嘿嘿,还是你的威名让我的生意特别的好。” “啊,我的威名,我哪有什么威名。” “有。”她拔高音调,又降下来:“贡布、庞枫、耗子他们,到处宣传,很快,道上的人几乎都知道我是你的好朋友,加上贡布他们也经常来我摊上吃,还没人敢在我的摊上闹事。” “麦子,你老婆凤书也来吃,就在那个时候,我见着了她,真是有缘,她的名字也有一个凤字。她刚开始对我有敌意,好似我是你的一个旧情人似的。平措教我说,不要告诉凤书我们以前就认识,就说在去富春江的路上,在我老家吃饭,我帮过你们。” “我就按平措说的那样给凤书说,渐渐的,她不再敌视我,可也不热乎,她总是很疲惫、很冰冷、很悲楚的样子,唉,命啊,麦子,你有一个好老婆。整整五年啊,你在里面五年,家里倾家荡产,她还一味为你出狱奔波,别说我,就是老天,也该感动。” 见我闷着不说话,阿凤拽一拽我的衣袖:“坐着说吧,唉,以前都是我听你说,现在你倒是没多少话了。我能想到的,里面五年多,一定没人和你说话,你就已经习惯不说话了。” 第763章 花点女子的过往 “也不是,刚出来,和这个世界隔绝了五年,我感到陌生,需要重新认识这个世界。”我敲敲桌上的苹果手机:“比如这玩意儿,我入狱之前,手机的功能还很简单。” “没关系,你很聪明,很快就能重新融入这个世界,其实,世界没变,还是那样的人心,还是那样的世道。” 她的这席话,使得我对她刮目相看,这样的话,必然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是阅尽沧桑后才也会有的感悟。能这样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想来她的灵魂也早已有过精炼。 “你说不再嫁给任何人,一个人过,你是这样年轻,真的好吗?你不缺钱了,就该享受爱情。” “算了吧,麦子,你以前一定觉得我是个徐娘半老的少妇,是不是?” 我忍不住笑。 她用力恨恨我,一副很委屈,很不服气的模样,看着让人忍不住想拥抱她:“麦子,其实我和你家凤书同年。我十五岁时,跟着开面馆的老乡就来到这座城市,先是在老乡的店里打工,十七岁时,误入歧途,也不是误入歧途,就是在夜店里挣钱,我也不瞒你。” “夜店里挣了不少钱,老家里的房子就是我挣钱修的,还给家里留下一些积蓄。二十多岁和店里内保谈恋爱,从那开始,几年换了几个男朋友,其中一个还带回老家给父母看过,最后都是不欢而散,你们男人啊,没一个好东西,喜新厌旧,骗情就算了,还骗钱,真他妈的混蛋。” 她突然义愤填膺,见我苦笑着,她又温柔说道:“你不是,你麦子是好男人,只不过,你的风流韵事我也知道,不过,你依然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人。” 她推心置腹,没有顾及:“你刚认识我那会儿,我在男人眼里已经不值钱了啊,我的积蓄只够开一个小花店,开花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反正我不愿意贱卖自己,既然别人觉得我不值钱了,我就另谋生路。老天待我颇为厚道,在几乎绝望之时,出现一个你。” 她盯着我妩媚的一笑:“那时我不懂打扮,正是意气消沉之时,看着确实很老,也好,正好让我见到世道人心,看清楚男人的嘴脸。麦子,你那时看见我,是不是没有半点幻想?” 我笑着抿一抿嘴,没有回答。 她含羞带笑地看着我,似非要等我回答。 我只好笑说:“那时确实没有,我只想给自己积德。阿凤,看到你现在的样子,我真心高兴。” 她嘟嘟嘴:“你不照样不稀罕吗?”说着,她把头向前凑一凑:“麦子,如果没有凤书,没有小语,你愿不愿意和现在的我将就着,过完余生。” “如果是这样,我当然愿意啊!”说着,我又笑起来:“平措不是都说了嘛,你是一个真正的富婆,还是一个美丽知性的高雅富婆,别说我,估计任何男人都想。” “哼,饶你了。麦子,你才三十二三岁,男人的青春三十岁开始,我阿凤一定全力助你东山再起。” “阿凤,你陪我出去走走可好?我想仔仔细细看看这座城市。” 她提起手袋,带上遮阳帽,立刻起身:“走,我们去走走。” 虽是秋天,南方的阳光依然热烈,夕阳斜照在高楼林立上,一面面巨大的玻璃幕墙反射着灿烂的晚霞,使得都市更加璀璨夺目。 车水马龙,喧嚣如流,阿凤紧挨着我慢慢前行,指着四周的大楼给我介绍着,也介绍着这座城市五年的变化。 来到一个地铁口,正是十字路口,阿凤侧头看看,站在红绿灯下:“我们去街对面。” “不过红绿灯了吧,就顺道走走。” 阿凤显得很为难的样子。 我低声问她:“我看你不愿意往这边走,是不是?” 她挽起我的胳膊:“对,你还记得曹老二吗?这王八蛋僵而不死,又和人在这边开了一家ktv,他狗日的还追求我,被我骂过,这个点ktv要准备开门了,他那些小弟肯定又在门前,我现在见不得那些个无赖的混混,看着污我眼睛。” “阿凤,不怕,有我在,我们今天就非得从哪里过,我看看谁敢放肆。” 阿凤紧紧拽住我:“何必呢,你和他们不是一类人,你是儒雅俊才,没必要和他们计较。” “阿凤,他们是欺负过你吧?” “欺负倒算不上,他们敢的话,平措他们会揭他的皮。他和他的那帮手下,就像烦人的苍蝇,如今这环境,他也不敢乱来,只是烦人。” “跟我走,我保证以后这群苍蝇躲得你远远的。” “哎呀,麦子,我不要你为我出头,干嘛要弄脏你呢?”她又低声说道:“你在里面五年,外面一般混混早就不认识你了,管他们干嘛呢?世界这么大,何必为几只苍蝇扰乱自己生活,不值得。” 她越是这样说,我就越想去看看,心里想着,这曹老二一定依仗自己江湖资历老,从前又是佛爷的门下,几次沉浮,也还能逍遥而自鸣得意。看阿凤的样子,是有些怕他的。 “走,阿凤,相信我,我不是一个惹事的人。” 阿凤叹息一声,挽着我的手:“唉,他们说你是个认死理的人,果然是没错,那就走吧,也不能吃人。” 还走到ktv门口,就看见几个身穿体血衫的青年向我们这边看,一边看,还一边说着什么。 走得近一些,听见其中一个取笑道:“这不是凤老板嘛,卧槽,挽得够紧啊,魅上个靓仔。” 另一个说道:“我看也不怎么样啊,什么靓仔,巷子里捡的吧?” 阿凤恼羞成怒,骂道:“什么东西,你们老大曹老二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别在这里碍眼。” 其中也一个马上站到我们前面,浪笑着,指着阿凤:“有这么说话的吗?你要嫌弃咱们老大岁数大点,我怎么样?我可比你年轻很多。”说着,他举起胳膊:“看我这身板,一定让你心满意足。” 阿凤刚要拽着我往回走,我一手拉着阿凤的手,另一手啪的给那展示肌肉的一个耳光。 他身子一晃,差点栽倒在地,嘴里叫嚣道:“兄弟们,搞他,敢这里动手,不要命了。” 三个青年即刻冲上来,其中一个一拳打向我的脸,我略微侧侧身,反手一拳擂在他胸口,他像喘不过气来,歪歪扭扭、跌跌撞撞地歪倒在门口的发财树下。 第764章 又是夜色璀璨时 街上立刻围起一圈人。 另外两个看出我有些身手,摆开架势,意图对我展开围攻。 打钟川葵那样的人,我不是对手,这种小混混,我根本没放在眼里,几腿踢出去,两个人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见街上有人围观,我拉着阿凤的手,径直从进大门去,几个穿保安服装的人把我和阿凤围起来,第一个被我打耳光的人冲进来,大声叫嚣道:“搞他们,敢在曹哥地盘动手,简直不知道深浅。” 眼看十几个人要围攻上来,阿凤把手里包一挥,像是赶苍蝇,大声呵斥道:“你们敢,这是麦子,就是你们曹老二见到他,也得让道,你们还敢动手,你们才不知好歹。” 被我打耳光的人思考两秒,随即大声喊道:“没听过,打,水深王八多,什么人都想闯名号,今天是来错地方了。” 他正叫嚣着,我横跨一步,一把抓住他的脖子,死死掐住:“小王八,老子让你知道我是谁。”说着,一把摔在倒地上,指着一群手里拿着钢管的保安:“来,不怕死的上来。” 里面立刻冲出一个人来,人还没出现,声音先到:“那个扑街这么早来找死。” “队长来了,他先打我们的人,打他。”其中一个叫嚣着,估计想挣表现,率先挥舞着钢管向我冲上来。 我抓住他无力的钢管,一下就夺到我手里,手中有东西,底气更足,加上五年牢狱确实憋坏了,就想发泄发泄,挥起钢管就开打。 “别动!都他们退下!”那个被他们叫着队长的人,突然开始驱散他们的人,并大声问道:“谁让你们动手的?啊!谁?” 被我打耳光的人趴起来,指着我说:“是他先打我耳光。” 那队长一脚把他踹出去:“你们也不看看人,以前能和凤老板开开玩笑,她不计较,今天还这样,这是麦少,道上的人无不尊重,活够啦?想死吗?” 其中一个低声说道:“那个麦少,我们没听过啊。” 我看看这个保安队长,并不记得他,想是他老早以前就跟着曹老二混,所以认得我。 队长不理会那些保安,拿出烟,双手递上来:“麦少,我们曹哥不在,要是他在,必然会好好教训他们,你是道上的前辈,多包涵,今天这事,我一定告诉曹哥,改天登门道歉。” 我没有接他的烟,拉着阿凤要往外走,又回头说道:“告诉曹老二,无论是他,还是他的狗,以后看见阿凤,自己躲开点,不然我能再把他送进去,记住,我说道做到。” 队长大声喊道:“麦少,凤老板,对不起啊!” 走在街上,阿凤神采飞扬:“麦子,今天真舒坦,谢谢你,我心中再无阴霾。我查询过所有关于你的新闻,想不到我今天能亲眼见到,你果然神勇。唉,只不过,他们不配你动手。” “我们不是一家人吗?还说什么?谁看不起我的家人,我就得让他们学会尊重。” “麦子,答应我,以后再不要打架,好不好?” “嗯,好吧,答应你。” “小廖和阿华进去以后,你家凤书给平措他们带上紧箍咒,说再有人闹出事来,她也不管了,她自己跳海去。自那以后,他们规规矩矩的,忍气吞声,开黑车,菜市场卖菜。唉,真是一帮好人啊!我想帮他们,他们只听凤书的,不敢私下接受任何好处,麦子,凤书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怎么就能让他们那么服服帖帖?” “唉,她是我的女菩萨,唉,阿凤,不说她,好不好?只要我活着,决不放弃寻找她,也决不再爱任何人,你能理解吗?” “能,我支撑你,男人就是不能昧良心。只不过,这几年我可没有袖手旁观,秀秀和庞枫夫妻在菜市场卖菜和猪肉,玲玲和贡布白天也经常去帮忙,每到傍晚,他们还没卖完,我就让我的几个老乡去全卖下。” “你没必要这样做的,浪费岂不可惜。” “不浪费,我的那些老乡是开饭馆的,菜和肉都用得着,我只把贵于批发价的部分补贴给他们。”阿凤突然笑出声来:“秀秀也真是的,太狠了,她可能发现最后都有人买,猪肉就进货更多,哈哈哈,真有她的。” 阿凤笑得很开心,我偷偷把泪水咽回肚子里。 霓虹灯亮起来,比五年前更加绚烂,大量的led彩屏挂在夜幕中,城市更加灵动。而我看见这一方繁华璀璨,心里无比感叹,心里却奔涌着无法言说的辛酸。 一切都好似已经变得更加美好,曾失去的也都被人送回来了,唯独我五年青春消失得无影无痕,我最爱的人飘落得不知去向,只剩下繁华照耀着我空虚的皮囊。 我不能颓废,不能消沉,我得继续扮演坚强,贡布、平措、庞枫都有了孩子,他们等我五年,期盼了五年,他们相信梁凤书的判断,只要坚持到我回家,他们就能有出头之日。 五年不长,可也不短。逍遥之中,五年就是不经意间的虚度,但身在煎熬之中,五年就是度日如年。当平措听见他再也不用开黑车挣钱了时,他那笑容无比幸福,他该是压抑了多少辛酸啊! 再次走进这家五星级酒店,翻修得比从前更加富丽堂皇,来来往往的人好似也更体面了。 经理在电梯口迎接我们,带着灿烂的笑容。 我无法想到,阿凤为何会有这酒店的金卡,她要是不经常应酬,要这里的卡做什么?或许是别人送她的,那送的人一定是一个男人,有钱的男人。或许都已经成过往,今天的她,已经真正站稳脚步了。 走进包间,大家都在,他们与阿凤显得很熟识,肖玲玲、露露、秀秀一一和阿凤拥抱,嘘寒问暖。 刚坐下,阿凤抹一抹泪,无比辛酸地说道:“嘴上说好姐妹,也难见到人。你看看你们三个,虽穿的是名牌,可旧得不成样子了,我的钱干干净净,怎么就不能接受?别的不说,衣服化妆品总该接受,不然还是什么姐妹呢?” 秀秀把纸巾丢给阿凤:“别哭丧啊!哥在这里,我一个卖菜的,化什么妆?穿什么好衣服?况且,从前的衣服成堆,都没坏,穿着挺好的。” 肖玲玲笑说:“就是,阿凤,你别这个时候告状,我们可没欺负过你。” 第765章 神秘赞助者 阿凤收起眼泪,笑笑:“一会儿罚我,是不该哭的。” 经理微笑着推门进来:“凤姐,我通知上菜吧。” 阿凤显得迷茫:“不是,我还没点菜呢,没提前点菜,是让麦少点菜,看他喜好。” 经理笑说:“凤姐不用管,有人早已为麦少安排好。”她对我弯弯腰:“麦少别问,我也不知道是谁,我按接到的通知办事,今晚所有一切都已经有人买单,麦少、凤姐,朋友们,尽管享用就是,如若不够,请尽管吩咐。” 不容分说,经理一招手,一溜烟的服务员端着菜进来,桌上立刻摆满美味佳肴,我从前最爱的几样都有。一刹那间,我恍惚了,莫非梁凤书暗中观察着我,莫非庞枫他们逞强? 两个酒水车推进来,服务员介绍:“今晚安排的是,先喝巴黎之花,然后是九三年的柏图斯,各位贵宾有没有更改?” 服务员见我我点点头,有条不紊的开始工作。 我扫视一圈,平措、庞枫、耗子在我左手边,阿凤、肖玲玲、露露、秀秀在我右手边,三个孩子在一旁沙发上玩得正欢。 这是可以容纳十几个人用餐的大桌,显得有些空。 看看他们,随之问道:“老实交代,是不是你们又逞强?” 阿凤马上附和我:“肯定是,他们从不接受我的好意,肯定是不想让我请客,私下早把钱付了。” 秀秀在几个女人中年纪最大,她苦笑道:“这些菜,这些酒,能买我大半条命,我们就算要逞强,也得有这钱。麦哥,你说到底是谁啊?” 耗子说:“哥从前也没这待遇,今天反比更好了。我看啊,管他的,开动吧,高兴最重要。” 我心中又增加一个谜团,为不让大家扫兴,我带头举杯,一起干杯。 我问秀秀:“今天生意好吗?” “挺好的啊!你关心这干嘛?哥,你好好潇洒,我们的事不需要你参与,你也不用操心,保管有吃有喝。” 我忍了忍,举起第二杯酒:“今天我宣布一件事,从今往后,阿凤就是我们家人,不要再分彼此。” 干杯以后,平措大声说道:“哥今天在凤姐的店里说啦,我不用再跑黑车,去店里帮忙。” 肖玲玲咬牙切齿地说道:“好你个平措,等着啊,晚上回去收拾你。” 阿凤做出害怕的样子,又说道:“玲玲真是厉害,不过啊,麦子刚才没说完,我现在告诉你们吧,我能有今天,是麦子让我起家的,我的店,他占一半,平措看店,不是帮我,是帮麦子。” 众人齐齐看着我,好似我已经背叛梁凤书,刚出狱就勾搭上一个富婆,完全忘记了梁凤书五年的辛酸、煎熬。 阿凤看出大家眼色不对,忙解释说:“我和麦子没有任何关系啊!也不是我白白送钱给他,是他当你的投资回报。平措在我办公室听到的,我告诉过麦子了,我不会再嫁给任何人。我也给麦子说,无论如何要把凤书找回来。你们别这样恨着我啊,我没要抢人。” 露露举杯站起来:“阿凤,我们喝一杯,你要是说的是真心话,你就是我们家人。我可以当着麦哥说,也是我们大家的话,只有凤书是我们大嫂,换作任何人,我们不认。” 肖玲玲马上站起来,也碰碰杯:“不只不认,我们还要让她不得好死。” 我举起杯:“阿凤说的是真话,确实如此,我几年前给她投了钱,那时我们富裕着,没想过回报,既然阿凤不忘旧恩,你们别误会她。我向你们保证,我一定会找到凤书,活着一天找一天。”随之我玩笑说:“你们是要逼宫啊!” 庞枫举杯:“哥既然都这样说了,我们相信他,观其言而察其行。” 逗得我笑起来:“庞枫,你还拽起文化了,卖菜有意思吗?开黑车有意思吗?” 庞枫理直气壮地说:“我们不怕苦,就怕辜负大嫂的教诲。小廖、阿华,换作任何一个大嫂,哥都入狱了,肯定不管,大嫂拿出几百万保住小廖和阿华,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只服大嫂,当然,也尊重老大。” 阿凤举起杯:“我与你们同心,只服大嫂,请你们相信我。” 大家这才高兴地吃起来。 我和耗子碰杯:“兄弟,辛苦你啰,你以前最讨厌警察,如今却做了协警,那点工资,你永远娶不起老婆,兄弟,真是苦了你啊!” 耗子摆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敬老大,我先干为敬。”喝完酒,继续说道:“不娶老婆,协警挺好的,这还得是曹局关照。老大,现在可不是谁都能做协警的,很多人往里扎呢。” “这么说,你们不愿意接受阿凤的钱?” 几个人相互对视一眼,一起摇头。 阿凤急得眼泪都快下来:“为什么啊?那是麦子的钱啊?” 露露说:“阿凤,你的好意,我们心领了。老大已经宣布你是我们家人,但我们都是老大不小的人了,各自该有各自的生活。” 阿凤急切抢着说:“你们住在一起,不是不分彼此吗?为何我就要被你们撇开?” 肖玲玲马上说道:“阿凤姐,你和我们不一样,我们的生活已经那样,你没必要参合进来,你的孩子也还小,虽然有保姆带着,你自己一个人,也不轻松。就算你的店有哥一半,我们也不能再向从前一样,把哥的钱拿来当自己的花。你真心为我们好,为哥好,就让他过好就行。” 我举起手做出要打肖玲玲的样子,手停在空中。 肖玲玲昂着头,硬着脖子:“哥,你打吧,我决不怪你。但我还是要说,我们可以苦,你不能苦,我们再苦,也没你蹲五年多监狱苦。我们愿意苦一身,偿还你五年的监狱之苦。” 一席话,说得大家都噙满泪水。 想着要这样吃下去,这餐饭就难受了。 “平措,我让你带着的文件袋呢?” 平措赶忙把袋子给我。 我先拿出林琴珊给的银行卡,看看大家,递给露露:“露露,这里面有多少钱,我还没查看过,密码在背面,钱应该满多的,你拿着,家里的开销,三个孩子的花费,全你安排,知道了吗?” 露露接过银行卡:“谁的?” “林琴珊在曹舵办公室给我的。” 露露一恨:“你又勾搭那个女人?对得起嫂子吗?” “你信不信我揍你?我是那样人吗?林琴珊,耀仔的女儿,既是那个香港模特林琴珊,我能勾搭得上她吗?人家什么身价?” 第766章 担心梦一场 房间里马上沸腾了,全都不相信我说的话。 “别乱说,听我宣布另一件事情。明天开始搬家,搬回凤书楼,我和凤书以前的房间,还有书房归我,其它的你们看着安排。” 肖玲玲马上起身摸一摸我的额头:“没发烧啊!也没喝醉啊!” 阿凤也疑惑不解地看着我:“麦子,你可能不知道现在房价涨了多少,你们以前那凤书楼,要想买回来,起码四千万往上。” 我打开袋子,把一干证件和合同递给肖玲玲:“玲玲,凤书楼的房产证你帮忙保管,等你嫂子回来,交给她。嫂子回来之前,这个家,我就交给你和露露了。” 他们涌到肖玲玲身后,仔仔细细地看房产证。 “哎呀,你们都坐下,还有好事情呢。” 等他们坐下,我拿出另一份合同递给秀秀:“这是你从前创立的面包店,如今都开出好几家连锁了,搬完家以后,把它帮我接手过来,面包店各店长都已经接到通知,只等你去接手,我不管,你去做这个老板,你也擅长。明天开始,永远不用卖猪肉。” 秀秀看着合同,眼泪奔流:“哥,这是真的吗?你不会和我们开玩笑吧?” “当然是真的,新开的几家店,全都是我们的。” 庞枫热泪盈眶:“我一定和秀秀好好帮哥把店管好。” “不行啊!你还有事。” 我把另一份合同递给耗子:“这是步履餐吧,哦,现在改成步履海鲜餐厅了,不管该成什么,加上多开出的二楼,也是我们的了。你和庞风负责,把这家店接手过来,切不可搞差了。” 他们还在半信半疑、一团迷惑中,我说:“亲兄弟明算账,钱挣来大家花,但规矩不能坏。我今天已经想好一个主意,做生意,我们这些人当中,秀秀和阿凤最得力,公司你们去成立,把阿凤的店拿在一起,重新成立一个投资管理公司,阿凤任总经理,秀秀任副总,公司由你们两个主管,董事长挂凤书的名,等我把她找回来,你们都得听她的。” 他们开始相信是真的了,肖玲玲问:“哥,那我还唱歌吗?” “唱个鬼,你要把唱歌当爱好,是可以的。露露任财务总监,所有账目要归到露露那里去。玲玲任出纳,协助露露,不使乱花钱。平措和贡布的事情,尽量少安排他们一些,我如果有需要,会随时叫走。好了,我的安排说完了,大家开开心心地喝,别忘了管孩子就好。” 阿凤深深呼吸着:“麦子,我是做梦吗?你怎么做到的?” “我也不知道,是有人托曹舵转给我的,大家不要管怎么来的,你们只管放心,一切合理合法,堂堂正正,不偷不抢。” 肖玲玲惊喜万分地笑起来:“哈哈哈,嫂子说得没错,只要熬到哥出狱,我们会好起来,哈哈哈,嫂子万岁,果然如此。” 我招呼肖玲玲:“矜持点。” 又看着阿凤:“阿凤,你要不愿意,你还做你的店。” “我怎么会不愿意,只是这么大的盘子,我没管过啊!” “你能把一家濒临倒闭的小花店,做到现在这规模,我相信你能做好。况且,眼前的人都是你的家人,他们都会帮着你,绝不会让你累着。秀秀的能力也很强,露露擅长电脑网络,玲玲不会乱花钱,团队都是现成的,轻轻松松的事情。” “那我,那,那我就答应你。可是,还是让秀秀做总经理吧,我协助她。” 我起身走到秀秀身边:“秀秀啊,你尊重哥的决定吧?” “当然,阿凤做总经理,我一点意见没有,阿凤的能力我们有目共睹,况且,我们是一家人,这一切,都像做梦,哥,你让我仔仔细细品味一会儿,我怕梦醒了,我还要去菜市场卖猪肉。” “你是不是每天快收摊时,有人去扫货?” “你怎么知道?是有一般开饭馆的人,每天把我没卖完的全买走,哥,你怎么知道的?” 阿凤看着我,急得无可奈何。 “不是我,是阿凤让她开饭馆的老乡去买的,她自己再补贴差价给那些老乡。” 阿凤哭泣道:“麦子,你这样,以后让我怎么和他们相处?” “阿凤,你不要哭,我们这些人,凡事都说得明明白白,有时候也吵架,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举起杯:“谢谢你们,这五年多来,感谢你们不离不弃。我把阿凤的事情说出来,不是要你们感她的恩,是想告诉你们,阿凤有能力做总经理,有能力带领大家。算上我、凤书,小廖、阿华两人合为一股,股份均分,每月自己可独立支配的工资等细节,由秀秀和阿凤去做,我就不管了。现在请凤总经理讲话。” 阿凤很难为情:“不都是一家人吗?干嘛要这样?” 大家都热烈鼓掌。 阿凤难为情地说:“没什么说的,都喝酒吧。” 干杯以后,我说:“大家都知道,阿凤现在可以悠闲过日子,弄到一起来,别把她累着了,到时又找我要分家,我可管不了。根据经济状况,司机、保姆、秘书,该用的都用上,不要过得紧巴巴的。” 肖玲玲问:“麦子哥,你干嘛呢?” “唉,我要亲自去找凤书,我身上有思齐每个月给的钱,够花了,不用从公司支钱。” 阿凤连忙问道:“麦子,你不会要急着出去吧?” “这倒不会,我刚和大家团聚,怎么舍得就离开。” 秀秀拉着阿凤的手:“阿凤,你说这是不是一个梦?会不会梦醒以后,发现一切都是一场空?我总觉得是假的。我们这么多口子人,今天还窝在一套房子里,明天就又住回别墅,以前失去的又都回来了,而且更多更好了。这怎么可能呢?” 阿凤没有回答秀秀的疑惑,叹息道:“凤书大嫂的目光确实高出我们很多,嗯,不,是她相信麦子,唉,如果她没走,大家该多高兴啊!” 肖玲玲像是突然睡醒了一样,站起来:“麦子哥,不是我不相信你,这太玄乎了,你能让我去证实一下,然后才真心地庆贺吗?” “你想怎么证实?” “嫂子说过,你是个混蛋,万一你骗我们白高兴这一场,明天又不知跑那里去了,这梦就太伤人。” “那你去证实吧,我们慢慢吃着等你。” 第767章 没有答案 肖玲玲拿起钥匙:“平措,你马上跑一趟凤书楼,看看这钥匙能不能打开,看看里面有没有人住。” 平措显得左右为难:“老婆,这样哥会生气的。” “他不会,你去不去?敢不听话啦?” 平措接过钥匙,风一般出去了。 没多久,平措回来,冲进房间,自己先乐不可支。 等他看见肖玲玲的目光时,才认真说道:“是真的,更奇怪的是,我们以前卖掉的很多家具、摆件等又搬回去了。不去看还好,看了更像一场梦。” 露露眉头紧皱着:“哥,你老实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样没来由的,我们不敢享受。要再被人算计一回,我们可就再没有力气爬起来啦啊!” 看他们深沉的模样,很是担心,看来是害怕了,宁愿过苦日子,也不想再被拖入深渊。 阿凤也冷静下来:“麦子,你是要说说,不然大家怎么放心?我也不放心啊!我们不接受这些,也能慢慢把日子过好起来,也再熬不了多少苦日子。我可以先拿出一些钱来,让秀秀再次创业,总不至于被人控制着,一点不自在,感觉好似随时会坠落黑暗中。” 没想到他们会是这样,我本想着等平措证实回来,大家会万分高兴,激动不已。 我举起杯,感觉鼻子很酸:“五年多啊,你们确实受尽白眼、煎熬,感谢你们。你们放心,这一切来得都很正当。首先,林琴珊的钱,是她报恩,因为耀仔以前和我最好,火化仪式是我主持的。这些东西能回来,是从前受过齐家恩惠的人,还有洪家,联合起来做的。我也不知道具体都有谁,他们让曹舵交给我,就是让我放心。曹舵的原话是:‘绝不让英雄白白坐牢’,所以,你们放心吧。” 嘴上这样说,心里想着,我也想知道答案,但可能追寻答案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尽管心中悬挂着谜团,直觉判断是安全的,因为是曹舵交给我的,以曹舵的身份,他在办公室把这些文件和钥匙交给我,应当可以受之无愧。 阿凤眉头舒展,举起酒杯:“我看可以庆祝了,这就很明白,还是齐家的余威,也是麦子义薄云天的收获。” 房间里一下炸开了,个个高兴得泪流满面,压抑已久的窝囊和屈辱,瞬时拨云见日。 看见他们发自肺腑地高兴起来,我也高兴,心里想着:凤书啊,你要是也在,我们才是完完整整的一家人。 想到梁凤书,便想起她那些话:“老公,我什么都可以让,唯独爱情不可以。” 随之又想起曹舵说的话:“你要是不管小语,李学匀第一个就不会放过你。” 心里盘算着,出狱后,该第一时间去庭院看看的,但肖玲玲他们拼死不让,我该怎么办呢?如果梁凤书知道我还去关心小语,就不可能找得回来,难道真到了必须要选择的时候了吗? 正吃着饭,大家正高兴着,肖玲玲电话响起,她把电话递给我:“是二哥,你接吧。” 电话那头,李木很高兴,祝福我重获新生,说等他有空就来看我。 正当我要挂电话时,李木声音变得哀伤:“麦子,康暮江死了。” “什么时候死的?” “我送他回去的当晚。” 据李木说,他把康暮江背到他们家门口,他没进去。离开以后,他想到我被抓,想到康暮江说了很多让他和我一定要照顾素素的话,他又不放心马上离开。 他躲到康暮江家外的树林里,睡醒以后,发现康暮江家里开始举办葬礼,才明白康暮江已经死去。他当时吓坏了,只好先顾着自己逃离江南。 挂掉电话以后,肖玲玲说:“嫂子骂过二哥,不准二哥再和我们来往,嫂子说你们家的没一个好东西。” “李木没什么过错啊!” 肖玲玲马上从高兴变成很生气的模样:“怎么没有过错,所有帮着你隐瞒你和小语的事情的,都是共犯。平措和贡布是没被逼走,嫂子要逼他们走的,到嫂子离去之前,都没原谅他们。嫂子在我面前哭诉过,说想不到自以为美满幸福的十年爱情,竟然混杂着如此大的谎言、欺骗。” 露露劝说道:“玲玲,不说这些了,事情已经这样,麦子哥比我们任何人都难受,咱们把日子过好,让哥能安安心心地去找凤书,我们这么多人一起帮忙,我想凤书会有回心转意的一天。” 见大家又沮丧,我举起杯:“凤书的事情交给我,露露,你联系上贡布以后,让他回来,就说是我说的。生意的事情交给你们,你们要把生意做失败了,还得去菜市场卖猪肉,还得去开黑车,那时我可再也没办法了。” 阿凤看着秀秀:“好姐妹,麦子这话,让我压力很大啊!我们不分正负,要一起承担哦,来,咱们姐妹喝一杯,我以后叫你秀秀姐,你叫我阿凤吧。” 几个女人马上把凳子拉得靠在一起。 露露说:“第一要紧的,明天去买衣服,五年多没买过新衣服,我不管,玲玲、秀秀,明天早早起来,咱们买一天,反正林琴珊给的卡在这里,不怕没钱。” 肖玲玲很是用劲地点头:“对,买个够,好好出口气。” 秀秀说:“还有化妆品,我们要美起来,我们姐妹再不是黄脸婆,我们漂亮了,也给老大长脸。” 阿凤说:“对,美容,spa,一样也不能少。东门新开好几家专卖店,地王那里也有新货,要那卡里钱不够,我这里还有,从里到外买几身。明天买不好,后天,大后天,买到满意为止。等家里弄好,我们一起去趟香港,飞美国也行,总之不能委屈咱们做女人的。” 耗子大笑起来,玩笑说道:“哈哈哈,老大,你把银行卡给露露,明天晚上前就得被清零。” “没事,让他们买,你们也要买。” 庞枫说:“几位美女,怎么把正事给忘啦?明天你不是搬家吗?” 秀秀回头狠狠说道:“我是副总经理,我交代你,明天找搬家公司,看着他们搬家,不准打扰我们姐妹逛街。我们晚上直接回凤楼,没弄好找你们算账。” 平措哀叹一声:“唉,老大,兄弟们,喝酒吧,以后啊,我看日子更不好过。” 肖玲玲立刻起身去打平措:“你长本事了啊!你以为麦子哥回来了,你就能不听使唤?” 平措抱头蹲在地上,任肖玲玲打一阵。 虽然打打闹闹,我心里想着,要没这几个女人,这摊子估计早散了。 那天之后,我经过一个月多的了解,终于把五年多里的梁凤书弄清楚。我真心要把她求回来,我得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什么,承受了什么。 第768章 义无反顾的爱 相爱十年,未曾疲累,未曾淡然,只恨一生太短,只怨爱一生不够。 自己的老公又一次不辞而别,在相爱的十年里,曾有过这样的情况,但不多。从前他为齐家做事,他为齐家出生入死,为的还是这个家,他挣到的所有钱都交回家里,他不是为自己富贵荣华,是为了爱情更有保障,为了爱情永远沐浴在温暖与舒适中。 在相爱最初,一个是情窦初开的少女,一个是落魄街头、无家可归的少年,彼此义无反顾,把两颗心交融在一起。 女人说:“除了爱情,我什么都可以让。” 男人说:“你是我的女菩萨,没有你,我没有方向,此生什么都可以失去,唯独我们的爱情不可以。” 梁凤书又一次站在窗前,本已准备好一壶清茶,等老公回来,便能在这南国的夏夜,相偎在一起,看着窗外霓虹,还有如水的星光,又论一回人世茫茫。 可老公不辞而别。 有些愤怒,从前他不辞而别,从未愤怒过,但现在他已经答应自己脱离齐家,况且齐家已经彻底坍塌,林迪薇也已经去世,他还能有什么机密任务,需要隐瞒呢? 看梁凤书忧心忡忡,茶饭不思,肖玲玲再一次拷问平措:“说,你是不是知道真相,你在替他们隐瞒什么?” 平措很无奈,却不敢顶撞,再一次以苦苦哀求的语气:“玲玲,我的老婆啊,我能隐瞒什么?我敢隐瞒什么?贡布哥电话中说,他们不久就会回来,回来后他们自会有交代。我知道的就是这么多啊!” 肖玲玲气急败坏,咒骂道:“狗日的李木,我以为他是个好人,想不到他一来,带着麦子哥也消失了。” 满脸愤怒、气急败坏,肖玲玲很生气,她气势汹汹地拷问平措,其实,她心里知道,自己这老公那里管得了梁凤书她老公嘛。那是一个毫无纪律性、毫无羁绊的家伙,从小就野惯了的人。 梁凤书看着娇小柔美的模样,可她内心十分刚强,是一个有主见、有谋略、有全局观的女人。她回想起自己与麦子相爱这十年,历经起起落落,可算得上是恩恩爱爱、和和美美的十年爱情。 认识麦子时,梁凤书才二十岁,还是一朵从没被人沾染过的鲜花。回忆起从前,梁凤书窃窃地笑了,她趴在窗台上,这是她夜里常有的动作,看着被城市璀璨霓虹弄花的夜色,涌起的回忆让她觉得很甜蜜。 那时的麦子破衣烂衫,一个枯瘦的少年,唯独目光炯炯有神,他一张嘴说话,就透出一种一般打工仔没有的书香气。他穷,但他眼里没有怯懦与低三下四的祈求,像是带着一身铮铮铁骨飘零在异乡的风里。 像是鬼使神差,像是自己在追寻一个倔强的梦,回想起来,梁凤书自己也不能完全想明白,自己当初怎么就义无反顾地选择了麦子。 他穷得连住小旅馆的钱都没有,于是,在那条溪水边,在溪水边的大石头上,她把自己完整地交给了他。因其躲避自己家人对自己所选择的爱情的干扰,也不是自己家人太无情,必定麦子一无所有,还是个外乡来的穷打工仔,不得已,而后,她骑着摩托车,一路风尘仆仆,带着麦子一起来到这个祖国改革开放最前沿的窗口城市。 仔细回想起来,自己当时作为工厂人事部经理,亲自把麦子招聘进人事部,多少带着一种可怜他的心态。他当时那么瘦干瘦干的,好似流落街头已久,可他说话那么好听,是真可怜他。 依照当时工厂规定,他外乡人的身份不能进人事部工作,除非有当地人担保,自己就做了担保人,真是鬼使神差,自己当时毫不犹豫地做了他的担保人,还因此被同事们笑话。要说完全是因为可怜麦子,倒不是的,在异乡的街头,随时可见可怜的落魄者,比他看着可怜的人随处可见。 “狗日的麦子。”看着夜色,沉浸在回忆里的梁凤书,不由自主地带着幸福的笑骂一句,她心里想啊,当时麦子看自己的眼神充满魅惑的力量,但不是有意而为,是一种纯洁无暇的爱慕的表达方式。 梁凤书觉得,第一次在工厂外的招聘桌前见面,麦子就‘勾引’了自己,想想自己被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少年勾引得动了心,也真是好笑。 当同事带着他去洗澡、换好工作服再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年少的麦子与自己应聘他时的模样,判若两人,仿佛脱胎换骨,完全是一个英俊少年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含蓄而还带着点羞怯的笑,直冲自己心田,一瞬间,自己懵懂的少女心被他撞开,自己也仿佛看到了真实的梦,这就是自己一直寻找的梦。 生命就是如此奇特,爱情更是如此神奇。回想当初,追求自己的富家男孩子多不胜数,自己从没正眼瞧过他们。 那时自己的家乡东莞,正拔地而起一座座现代化的工厂,阡陌桑田很快消失在视野里,取而代之的是宽阔的公路,一排排整齐划一的工厂。 异乡人从四面八方涌来,每天每个工厂的大门外,都人头攒动,都是异乡人来到这里,寻找一份工作,期盼能挣到钱回故乡去。 自己的家乡,是别人的异乡,也是麦子的异乡。自己大他三岁,他最坏最让自己无法自拔的,就是装可怜。他老是说自己没吃饱,而且他只吃肉,一餐得吃两三斤,真是吓人。他在自己面前装着一副无赖又可怜的模样,在没人的地方,极快地粘着自己。 他的话一出口,如华美动听的乐章,逗得自己心里美滋滋,好像无法拒绝他任何要求。于是,在荒郊野外、在月光下、在阴云密布的黑夜里、在幽凉的夜风中,自己任他驰骋。唉!十年了,可惜不曾有过孩子。 想到孩子,梁凤书不能不觉得很是惋惜,她自己也不知道老天为何这样折磨自己,作为女人,生一个自己的孩子,天经地义。也曾偷偷到医院检查过,自己身体很正常,没查出任何问题,可就是没有孩子。 对于孩子这个问题,丈夫好像很无所谓,对于丈夫的这态度,梁凤书她理解为爱,因为丈夫爱自己,所以对二人有没有孩子,丝毫没有计较。 第769章 妻子心中的丈夫1 对于丈夫不辞而别,梁凤书确实生气,回忆起从前,慢慢也就坦然了。从前,他总是会平安归来,这一次,不该有意外。 在梁凤书的心中,丈夫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人。这种颇为极端的秉性,使得他黑白分明,而且他又仿佛有着一双天然能明辨是非的眼睛,也可能是他会卜卦算命,他对人的判断几乎没有失误过。 想到自己丈夫识人的本领,梁凤书很为他的这本事感到自豪。他曾有过两年靠看相算命挣钱,但梁凤书知道,自己丈夫识人的本领,并非真是凭借看相的本领。一个人,经历太多的苦难,见过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面相学,综合起来,成就他识人的本领。 小芬、露露、贡布、平措、黑蟒仔、庞枫、耗子、小廖、阿华这些个人,全是丈夫觉得可以放心的人。十年风风雨雨,这些人陆陆续续加入队伍里来,完全符合丈夫的判断,都是重情重义的人。 记得有一天深夜,丈夫回来对自己说:“汪朝和这个人,看似十分忠诚,与阿秋的爱情也好似早已定下三生三世,可未必能经受得起巨大的考验。” 从后来的结局来看,丈夫对汪朝和的判断是非常对的,当汪朝和失去希望以后,他选择了铤而走险,把自己生命葬送掉的同时,也葬送了阿秋对爱情的信念。 那天晚上听丈夫评价汪朝和,梁凤书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丈夫会把他身边发生的事情全都告诉自己,所以,梁凤书在心中也有非常直观的判断。当初她就认为,汪朝和不至于会背叛阿秋,自己如此判断的理由很充分,背叛阿秋,他汪朝和难道还有更好的选择吗?可丈夫的判断对了。 当丈夫决定让黑蟒仔成为团队核心人员时,梁凤书很是担心,她最看不惯的就是社会上的混混,黑蟒仔从前是打黑拳的,后来跟着北仔混,其本质上还是一个混混。但丈夫只是对黑蟒仔进行了没多久的考验,就判断黑蟒仔:“这个人粗枝大叶,还很粗俗,但他是个实心人,似李逵一般的莽汉,没有花花肠子,属于‘跟好人是好人,跟坏人成坏人’这样的人,可以信任。” 吸纳黑蟒仔的时候,正是佛爷与齐家决裂之初,黑蟒仔这样的人,很容易让人感觉他‘首鼠两端’、‘只图自保’,而且那时候家里已经有了贡布和平措两兄弟,安全无忧,但丈夫还是决定要把这个‘混混’纳入进自己的队伍里,梁凤书心中才明白,自己丈夫想要干大事,他想要笼络更多可靠的人。 耀仔没死之前,她梁凤书自己也在道上掺合过两年,她知道,道上的人满口‘江湖义气’,实则都是为了钱,真正能肝胆相照的没几个。丈夫决定了,她尽可能地尊重丈夫,因为那时家里的一切已经是靠丈夫在打拼。 黑蟒仔虽然粗鲁,还有些无知,但他到死也没背叛过丈夫和自己,证明丈夫的识人本领很靠得住。 庞枫、耗子、小廖、阿华,最开始梁凤书都是排斥的,一来讨厌这些粗鲁没文化的混混,再者不希望自己丈夫走上耀仔、阿虎那样的道路。人一多,就容易给人感觉是在搞帮派,而且养队伍需要钱,为了钱,最容易误入歧途,甚至弄得回头无路。 对于自己的担心,丈夫说:“他们都不是坏人,只不过跟错了人,老婆你是最聪明的人,连我都对你俯首帖耳,更何况他们。只要你对他们严加管束,耐心引导,必然能让他们知道应该要成为怎样的人。我们这么年轻,将来必要做番事业的,没有几个可靠的人,什么事也干不成。你教他们走正道,也算是积德,是做善事啊!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就是在丈夫的劝说下,梁凤书才渐渐放下成见,真心实意地接受丈夫选定的人,加以耐心管束教导。 自己丈夫识别人是否可靠的逻辑,梁凤书自始至终也没学会,为此,曾有过多次理论。但每次论及如何识人时,丈夫总是会扯到他学的那些看相算命上,他背诵的那些顺口溜似的谶语,听起来摸不著边际,听得脑袋都大了,也就只好放弃追问。 自己丈夫最开始靠卜卦算命挣钱,并因此赢得‘神算’的美名,但梁凤书却从不相信他那一套‘学问’,什么阴阳、什么天干地支、什么五行八卦、什么祖师爷东方朔等等,她觉得很荒唐。试想,如果真的能预知未来,古往今来,那些相关职业者为何并无大成就呢? 梁凤书相信善恶有报,相信要敬天悯人,她甚至相信,经常烧香,总会对自己有所帮助,起码能时常提醒自己不要作恶太过。但她不信丈夫的卜卦算命,虽不信,却不反对丈夫的行为,关键时刻,也还依照丈夫所卜作为参考。 人总是会活在矛盾之中,也会不由自主地让自己学会兼容自己不相信的道理,很多时候,也会不得不包容、接纳。 最让梁凤书感到欣慰的是,自己的丈夫酷爱阅读,在生活极其艰难的时期坚持阅读,在后来生活富裕后,还是坚持阅读。记得以前一个老人说过“爱书的人不会太坏”,自己丈夫通过孜孜不倦的阅读,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为了寻找天道”。 博览群书的人,聊起人生感慨时,丈夫却说:“人生是无数个巧合构成的,半点不由人”。对于丈夫这个听上去很是荒谬的理论,梁凤书曾一度感觉,丈夫心中还是有很多矇昧之处,等自己静心思考时,又觉得丈夫的理论颇有道理。 露露和小芬,就是夫妻俩人生中的巧合,最开始和露露、小芬做朋友,是因为需要向她俩借钱。那时常常入不敷出,连最便宜的房租和生活费都要借。 借钱是最难的,在这个看似繁华无比的都市里,人与人之间没有最基本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感的缺失,并非所有人都坏透底,而是这座城市里的人都是异乡人,随时都可能因为无法继续生活下去,而悄然离开,一旦离开,可能就一生不得再会,所以,无从信任。 第770章 妻子心中的丈夫2 丈夫是一个同情弱者的人,他常常回忆自己落魄街头的岁月,因为自己的遭遇,他才不会最开始就看低露露和小芬。露露和小芬那时候挣皮肉钱,在梁凤书的心里,这样的女人,已经是堕落得近乎肮脏的女人。 “如果人生有得选择,她们会是最干净的女人。”这是丈夫最开始对露露和小芬的评价,那时,丈夫还是一个未满二十的少年,夫妻俩还在生活的泥沼中拼命挣扎,渴望走出困境,可丈夫就是有悲悯之心,愿意带着露露和小芬一起向着美好前进。 露露和小芬是很有姿色的女人,梁凤书一度认为,丈夫是看她们长得漂亮,对美色妄图有所觊觎。试想,那个男人没想过风流快活呢? 最开始,梁凤书很是防范小自己三岁的男朋友(麦子),自己义无反顾地把爱情托付给他,还为此与亲人决裂、背井离乡,如果他真的辜负了自己,以那时候的想法,自己只能找个地方默默死去。 在一个男女比例一比八的城市,男人天然成了宝贝,自己的小男朋友虽然穷,可他模样帅气,还有着一种一般人没有的儒雅英武气质,他真要抛弃自己而‘另结良缘’,自己是毫无办法的。 背地里偷偷观察麦子的言行,常常能看见他看着美女漏出‘贪婪’的眼神,每当那个时刻,自己心里就恨得牙痒痒,在心里把他骂个穿心烂肺。日子久了,才渐渐放心下来,他从没轻浮过。 在最艰难的生活里,夫妻俩形影不离,这种如胶似漆的日子过了两年。终于,在耀仔死后,生活有了希望,麦子被佛爷看中,并引荐给齐家,从那以后,他就常常不在自己身边。 不是因为他这一次不辞而别,梁凤书才回味从前岁月,在自己丈夫不在身边的时候,总是回味从前而获得心灵慰藉,以此说服自己:“他是一个好人,他忠于我们的爱情,从前他那么风光时,都未曾过花红柳绿的日子,如今他更不会吧?” 丈夫会像汪朝和背叛阿秋一样,而背叛自己吗?梁凤书也这样想过,可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丈夫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玲玲,我饿了,你帮我热点饭菜吧。”梁凤书满面春风地从楼上下来。 露露的儿子扑扑腾腾地跑过去,嘴里含糊不清地喊着:“干妈抱,干妈抱……” “嫂子,我马上去。”肖玲玲飞快地冲进厨房里去。 “哎呀,几天不抱你,你又沉了。” 梁凤书抱起露露儿子,心情更加舒畅,家里自从有了这调皮的小家伙,就少有清静的时候。他不似秀秀以前的女人晶晶那样文静,很是顽皮,翻墙倒柜,稍不留神,他能把花园里的泥土弄一堆进屋里来玩。 “嫂子,哥也不是第一次这样了。你是他的女菩萨,等他回来,你再慢慢收拾他,何必担心如此哦。”露露见梁凤书心情好转,也很高兴。 “唉,也不知怎么啦,这次我总感觉不好,唉,但愿我多想了吧。” “嫂子,有贡布陪着,不会有事的。就算遇到危险,贡布能不护哥周全吗?他要敢只顾着自己,我和儿子都得抛弃他。” 看着门外又是夜幕低垂,梁凤书苦笑道:“露露,你真舍得?” “宝贝儿,让平措叔叔带你去玩吧,干妈不乖,几天没好好吃饭,没力气陪你玩。”露露把儿子接过来,交给平措,让其带着去花园里玩耍。 “嫂子,咱们姐妹十年,我什么时候不向着你啦?”露露拉过梁凤书在餐厅沙发上坐下:“你放心,哥和贡布一定会平安回来。” 吃过晚饭,梁凤书和露露、肖玲玲一起到花园里散心,可她心里还是觉得不踏实,这是一种没有来由的直觉,总感觉有不好的事情即将要降临。 自从黑蟒仔死后,秀秀就搬到凤书楼里住,她和庞枫结为夫妻以后,只以凤书楼为家,一为报恩,二来大家在一起心里踏实。 从高原回来后,秀秀卖掉她从前和黑蟒仔的房子,用那些钱,在南头和蛇口又开了两家面包店的分店。以前是靠着麦子挣钱,如今麦子没有了齐家这棵‘发财树’,秀秀想着,自己也该发挥所擅长,把生意做得更大一些。 庞枫开车,带着秀秀把每家店都巡视过,回到凤书楼,已经是夜里十一点。 梁凤书心里不踏实,就没回书房里看书,在厨房给庞枫和秀秀热饭菜。 肖玲玲被耗子接去步履餐吧唱歌,露露在房间里哄儿子睡觉,每当这时,家里特别安静。 秀秀见梁凤书在厨房忙碌,来不及休息:“哎呀,嫂子,怎么能让你做这些呢?我和庞枫自己随便弄点吃就行。” 梁凤书推开秀秀:“去歇着吧,你都累一天了,马上就好了。 你把热好的菜端出去,和庞枫赶快吃着,我这里弄好就出去。” 庞枫依在厨房门边:“嫂子,以后可不能这样,哥不在家,让你亲自下厨,这让我感觉很惭愧,这是让我感觉愧对哥啊!” 嬉闹几句,一起在餐厅坐下来,梁凤书也一起喝点汤。 午夜的城市灯火辉煌,看看手表,梁凤书心中很失落,又一天过去了,自己丈夫还是音讯全无。 秀秀安慰说:“嫂子,没事的,以前老大不也常常出去做事嘛,那次回来不是交代得清清楚楚?” 正聊着,听见有人打门,庞枫起身去开门,嘴里嘀咕道:“耗子这狗日的,送玲玲回来又不带钥匙。” 打开门,庞枫看见一个满身脏兮兮的人,仔细一看,大叫起来:“贡布兄弟,你怎么是这个样子?快进来,是摔水坑里了吗?” 听见贡布回来了,梁凤书三步并着两步奔到一楼客厅,急不可耐地喊道:“麦子,麦子……” 没看到自己丈夫的身影,梁凤书刚想问贡布,却见一身脏兮兮的贡布,扑通一声跪在自己面前,嚎哭着说道:“嫂子,我该死,我该死啊!哥被抓啦!哥在杭州被抓啦!” 那一刻,梁凤书脑袋嗡嗡作响,在秀秀的搀扶下,没倒下去,急迫地问道:“你说清楚,怎么会在杭州被抓?” 露露从楼上冲下来,声泪俱下地斥责道:“贡布,你怎么有脸回来?我们夫妻曾发誓,就算我们死了,也不能让哥和嫂子委屈。你能回来,为和哥却回不来了?” 第771章 一屋子悲恸 几个人中,庞枫年纪最大,想把贡布扶起来:“兄弟,你好好说,到底怎么回事?哥怎么会被抓?” 贡布脑子也很乱,他不敢照实说出,他知道,麦子和小语的事情,绝不能让梁凤书知道,只好哭诉道:“是因为钟川葵,哥出于自卫,杀了钟川葵,我愿意代替哥顶罪,可是哥不让,非得让我回来,嫂子,该怎么办啊?” 说出钟川葵的名字,梁凤书、庞枫他们都吓住了,都知道钟川葵是什么人,杀了他,这事情麻烦大啦。 露露立刻和贡布一起跪在地上,紧紧拽着贡布胳膊,用力摇晃着:“你快给嫂子说清楚,你们这次干嘛要不辞而别?为何会跑千里之外去干这样的事情,快说啊!” 庞枫深吸一口气,大声招呼道:“露露,你别这样,事情已经出了,还不帮忙把贡布弄起来!话总得一句一句说啊!” 秀秀扶着梁凤书在沙发上坐下,梁凤书失魂落魄地不断念叨:“我就知道没好事,我就知道没好事……” 耗子接到庞枫电话,留下阿华看店,带着肖玲玲、小廖心急火燎地赶回凤书楼。 大家情绪都稍微平复,贡布也冷静下来,但他还是不能完全说出实情,只能告诉大家:雪儿获知钟川葵要杀小语,在图书馆旁的咖啡馆给麦子留了密信,要让麦子秘密赶去对付钟川葵。 梁凤书怒吼道:“不是说好了吗?与齐家再无关系,为何还要去救什么小语?贡布,你老老实实说清楚。” 贡布想起麦子给他说的老谢的绝笔信,又只好说:“还记得李学匀吗?那天他把哥叫去车里,给了哥一封老谢让他转交给哥的绝笔信,信看完就烧了,据哥说,老谢在绝笔信中委托他,如果小语有危险,一定要救。” 梁凤书再次咆哮:“贡布、平措,你们两个天天跟着他,是不是早就知道小语和你们老大有孩子,一直瞒着我?” 平措只好如实相告,说小语被老谢和蔡子瑛从废墟中秘密救走,在林迪薇刚刚去世时,才出现。 贡布并不知道老谢和秋仔,同时与洪培忠同归于尽的事,面对梁凤书问为何雪儿会参与,他没法解释,只说从前好像听说过,老谢和娇妹的师傅是旧友,可能是老谢用绝笔信拜托麦子的同时,也拜托了雪儿。 听完平措和贡布的交代,梁凤书依旧没法想清楚自己丈夫的动机,既然小语身边有蔡子瑛和阿秋等人,为何会让自己丈夫承担杀害钟川葵的责任。 梁凤书从前一直为自己丈夫谋划一切,她知道钟川葵的来头,就算是出于自卫而失手杀了他,这事也难以脱身。而且金家是钟川葵的新后台,那就更难办。 事情依然是一团雾水,梁凤书知道自己丈夫的智商和为人,如果老谢拜托他去救小语,这无可厚非,丈夫以前是为齐家做事的人,可是丈夫为何成了杀人主犯,这解释不通。贡布都可以回来,也就是说,自己丈夫本是可以安全脱离的,是什么原因导致他甘愿被捕也不回家呢? 梁凤书是个心思缜密的人,略微冷静,她便发现贡布有所隐瞒,极力压抑着心中怒火,问贡布:“贡布,你哥已经因杀人罪被捕,你如果再有隐瞒我的地方,我们怎么救麦子?你能回来,为何麦子他不能回来?由此证明,他是自愿留下担责,他为何要这样做?是什么原因,他愿意抛下我们这些人,甘愿被捕?” 肖玲玲早已哭成泪人,见贡布含含糊糊,冲到厨房,抓其一把菜刀冲出来,叫嚣道:“你还不老实交代,我要杀了你,你还我哥。” 秀秀死死抱住肖玲玲。 家里几个都失魂落魄,等着贡布说出事情的真相。 有一个人一直在等贡布现身,这个人是曹舵,他在第一时间接到麦子电话时,就已经开始行动。钟川葵的死关系重大,他没第一时间通知梁凤书,因为他知道,这事一定是麦子瞒着梁凤书去做的。 钟川葵死在小语家里,那就是与齐家有重大关系,曹舵深受齐家恩情,不能不管。他已经第一时间联系了齐家以前的圈子中旧友,通报消息后,大家让他出面解决,不能让齐家蒙羞,不能让小语委屈。 曹舵第一时间就打听清楚,杭州那边,只抓了麦子和阿秋,并且麦子已经在案发现场自首,并承认自己出于自卫,失手杀了钟川葵。 曹舵当时就明白,麦子去富春江边,是为了营救小语,他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去,贡布和平措其中一人必定跟他一起去的。通过打听,平措在家里,那就是贡布,只要贡布出现,就能得知现场真实发生的情况,自己才好周全。 案发第二天,贡布还没出现,曹舵获知来自洪家那边的消息,洪家已经从杭州警方手里,获得钟川葵背叛洪家、投靠齐家的那段录音,并追查到一些钟川葵以前走账的门路,以此查找到钟川葵背叛洪家的实际证据。 这一天,曹舵一天一夜没合眼,四面八方的消息汇拢而来,最让他担忧的是,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好似要借钟川葵的死,拿麦子和小语做文章。曹舵知道,这股力量来自金家。 金树山曾梦想着娶小语,以达到金家与齐家联姻的目的,这事曹舵早就知道,也知道金树山因此丢尽了脸,从而对麦子和小语怀恨在心。 从前与齐家关系好的人,主要是来自上层的一些人,给曹舵传来话:“这是刑事案件,你方便出面,但要千万谨慎,在不委屈小语的同时,还不能牵连太广。” 不用别人提醒,曹舵心中也知道其中利害,金家不好对付。 黄秘书长从海外打电话给曹舵:“我早已是退休的人了,这事只能拜托你出面,我会联络一些人助你一臂之力,你千万要利用好洪家对那狗日的叛徒的憎恨。我们不单单是要保护小语不受委屈,我们是要保住自己的脸,小语是齐家的唯一还活着的人,如果让他们为所欲为,我们所有人都将没脸。” 曹舵明白,黄秘书长说的‘所有人没脸’,这所有人是一个圈子,如果让人拿小语做文章得逞,整个圈子都将分崩离析,而后被人蚕食并取代,这关乎圈子里所有人的利益。 第772章 老刑侦的推演 正当梁凤书逼问贡布的时候,一身便装的曹舵敲开门:“凤书,各位,我不得不打扰,因为麦子的事,我需要单独问贡布些话。” 梁凤书急火攻心,愤怒地看着曹舵:“不行,我还没问清楚。等我问清楚,你再带人走。” “凤书,我不是来抓贡布的,我没有任何证据抓他,他不是犯罪嫌疑人,我来,只是想问清楚一些问题。” “那就当我面问,我也想要弄清楚。” 曹舵站在门口,尴尬得进退两难,没有人欢迎他,所有人的眼里除了泪光,还有惊诧。 “当面问也行,只要你们不计较。” 曹舵从开门的小廖身边迈过去,他的眼里看到这样一副画面:梁凤书和秀秀坐在靠墙一方的沙发上,秀秀紧挨着梁凤书,严格来讲,是秀秀刚刚放开抱着梁凤书的双手。 贡布和平措坐在沙发前的地上,很明显,他们先前是跪着的,见有人进来,变换为席地而坐的姿势。 露露斜靠在沙发扶手上,一只脚伸向贡布,像是刚刚结束一场‘家暴’。 肖玲玲怯怯地站着,显得无所适从。 庞枫脸上带着难解的苦笑,似想说‘欢迎光临’,但没说出口,只能报以苦笑,僵持在极其压抑的空气中。 耗子像是被哽咽住了,目光闪躲,半张开嘴,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出来。 搞了多年刑侦工作的曹舵,看见一副凝固了的画面,气氛沉闷而悲痛。滋滋的空调调节着夏夜里屋内的气温,却没法去除屋里的压抑与凝重。 作为刑侦老手,曹舵清楚地看见贡布一身脏兮兮,也看见每个人眼里的悲恸,他自己也没法说些玩笑话缓和气氛,只好叹息一声:“小廖,把门关上吧,我自己一个人来的,悄悄来的,你们这该放心了吧。” 等曹舵话说完,梁凤书才对露露递眼色,露露没反应过来,庞枫赶忙微微弯腰:“曹局,请坐,我去倒茶来。” 默默环视一圈,曹舵心想:多温馨的一个家啊,多齐心协力的一群人啊,唉,可惜啰,这一次恐怕要把这一切都毁了。 梁凤书心里却想着:既然你曹舵早已得知消息,为何不来通知一声,当然啰,你是高高在上的人物,眼里哪有我们这些人。你现在来,是何居心呢?案子发生在千里之外,与你又有什么关系? 坐下来,为了缓和屋里的不安和惊诧气氛,曹舵说:“麦子是我兄弟,曾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唉,只是他不该瞒着我去干这事,事情嘛,本来是好事,嗯,不说好事,起码是件除恶的事情,但他私自做下了,性质就变得不一样了啊!” 见没人接自己的话,曹舵又说:“其实,在麦子离开前,我在办公室对给他透露过一些秘密消息,当时已经有消息说钟川葵背叛洪家,并且被小语和阿秋他们截留下了证据。我警告过他的,如果真能拿到钟川葵的犯罪证据,一定要事先告知我。唉,麦子这个人,赤肝义胆、义薄云天,当初齐爷和林董真是没看错人,只是,他该和我通个气的。” 其他人也不说话,梁凤书冷冷说道:“这么说来,你也早知道小语还活着?” 梁凤书的话让曹舵有些措手不及,他没想到梁凤书首先发出这样的质问,这都火烧眉毛的时候了,小语就是活着,也不只是对她隐瞒,社会上很多人以前都不知道小语还活着,干嘛要纠结这事呢? “诶,是,我知道。” “你们男人还有好东西吗?联合起来欺骗我们在家里的女人,哼哼,除了这件事,还有更重要的事也瞒着吧?” 曹舵思量着:如今是不得不说的时候了,一旦说出来,对于梁凤书,一定是惊天霹雳。以她的聪明,如果不说,她是无法想明白麦子的行为的。与其让贡布他们说,不如我来说,可这怎么说出口呢? 曹舵虽还没去过案发现场,但他了解麦子和钟川葵,依照杭州那边同行发过来的现场初步勘验,曹舵大概能猜到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 钟川葵是有备而去,全副武装,麦子虽然也练就一身好武艺,可与钟川葵比起来,差得还很远。曹舵是身经百战的人,他知道,以麦子的身手,不可能杀得了防备心极重的钟川葵。 案发第二天,秘密调取杭州那边的案情资料,曹舵得知,钟川葵死于被一刀割断咽喉,身手虽有些其他打斗时的伤,但都是无关紧要的轻伤,就是喉咙那一刀,要了钟川葵的命。 当初去参加林迪薇的下葬仪式,曹舵在那庭院里盘桓过几天,那时他就暗中观察到,小语看似柔弱,其实已经被老谢和蔡子瑛秘密训练过,算是一个身怀绝技的人。旁人无法注意到这点,他曹舵是多年刑侦工作的人,洞察力细致入微。 曹舵早已自己推断出,要钟川葵命的那一刀,是小语所为。这件事,是蔡子瑛早已谋划好的,甚至私下里和小语进行过多次演练。 曹舵了解蔡子瑛的手段,有她在小语身边,小语万万不可能被钟川葵劫持,除非蔡子瑛故意让钟川葵得逞。钟川葵以为小语是个柔弱女子,还是个瞎子,没有任何威胁性,才会因此‘大意失荆州’。 麦子为何会代替小语顶罪?在曹舵的案子还原推演里,他想,以蔡子瑛的谋划,最开始的计划一定是蔡子瑛去顶罪,可这麦子为何要这么做?只有一个愿意,他感觉对不起小语,对不起死去的孩子。这几年,他心中一直带着无法言说的愧疚,他想为自己已经死去的孩子做点事。 关于麦子自愿认罪的事情,曹舵在电话中和黄秘书长探讨过,黄秘书长不愧老辣,一语道破麦子心里真实想法:“他只能选择坐牢,那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我是他,也会那样选择,麦子真是聪明啊!” “黄叔,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怎么能想不到这点呢?阿秋担下外围责任,必然要进去一段时间,如果蔡子瑛再入狱,他麦子不就得留下来照顾小语吗?他家里那位一直以为小语已经死了,他留下照顾小语,如何给家里那位交代?从前他可以,现在可没有任何借口啊!面对两个他都深爱的女人,他不忍心面对那局面,最好的方式,他入狱呆上一段时间。麦子是极聪明的人,他知道,小语会想尽一切办法保他一条命……” 第773章 当时处境 曹舵精准第推演出了真实的案发现场,但猜透麦子的心态,是黄秘书长。 在电话中,黄秘书长还说:“小曹啊,麦子聪明,他家里那位更聪明。麦子躲里面逍遥,我们这些人难做哦,我老啦,身体一直不好,你要把这责任担起来啊!” “黄叔,您的意思是,麦子把最难的抛给我们啦?” “这就是他的聪明之处,小语是齐家唯一活着的人,而小语又只爱麦子一人,我们怎么做?难道眼睁睁看着小语被人欺负?你知道为何迪薇去世前我中断了行程吗?” “您说。” “迪薇告诉我,小语还年轻,能照顾小语一生的人,唯有麦子。迪薇的智慧高出我们很多啊,她早就安排好一切,唉,只是她没料到麦子如此来一招,这是在将我们的军啊!” “这算不得将军,麦子的案子,顶天算是自卫过度,加上叛徒的罪证确凿,就算金家干涩,也判不了麦子多重的罪。” “你心思还是在案子上,这也难怪,你的职业习惯。难的不是案子,你想想,麦子家里那位可不是等闲之辈。从前就听麦子说,她给麦子谋划一切事情,这样一个聪明的女人,她一旦知道真相,事情会不好办啊!不让她知道真相吧,肯定也瞒不住。” “黄叔的意思是?” “你别动歪心思啊,如果我们为难了他家里那位,等他出狱时,他会怨恨上小语,要是那样的话,你照顾小语一生吗?你应该也早知道他们夫妻的关系,麦子可不只一次说他家里那位是他的女菩萨,这事不复杂,复杂在如何让她家里那位不闹,我想不到办法,哎呦,真是老了哦,你想个万全之策吧。” 黄秘书长一席话,曹舵才感到事情变得复杂难办。他虽与梁凤书没有深交,但知道梁凤书与麦子的爱有多浓,那是浓得化不开的爱情,是这座浮华都市里难觅的爱情。 挂掉黄秘书长电话后,曹舵不得不重新思考麦子的立场,依照黄秘书长所说,这麦子就太‘狡猾’了,他自己不愿意面对的事情,甩在半空中,等着该接的人去接。 曹舵知道,就算贡布在外匿藏几年,等着麦子出狱一起回深圳,这事也瞒不住。依照法律,犯罪嫌疑人被捕后,要通知其家人,自己不登门拜访,要不了多久,杭州那边也会把麦子被捕的文书递到梁凤书手上。 刚和梁凤书对上话,曹舵已经感觉到,梁凤书的情绪里全是利刃,像是要把这个世界所有人的灵魂剖析个仔仔细细,剖析所有男人的灵魂。 “凤书,你应该明白,有的隐瞒,完全是出于好心,甚至是出于爱,是为保护爱情。” “是吗,保护爱情,爱情不该是沐浴在阳光下吗?爱情需要藏污纳垢?” 梁凤书的话无比尖酸刻薄,这种语气曹舵以前从没听过,炎炎夏夜,仿佛自己置身于冰窖之中。 “唉,我不说,以你凤书的智慧,也会很快查出来。凤书,麦子和小语曾有一个儿子,他们的儿子死在那场大火中,凶手是钟川葵。这你就能想明白了,麦子甘愿领罪,是因为他想为自己的儿子一直一来的愧疚做一次了结。” 曹舵不愿吞吞吐吐,索性先把最难说出口的说了,再灵活应对。 客厅里死一般的寂静,只听见每个人的呼吸声,还有空调的滋滋声。 肖玲玲首先打破宁静,突然猛扑向平措,没头没脑地乱挥舞着双手,一阵狂风暴雨般的乱打,口里撕心裂肺地喊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你一定早就知道,你天天陪着他在外面,这样的事你怎么也帮他瞒着……” 曹舵深吸一口气,拿眼睛盯着庞枫。 庞枫回过神来,才去拼命把肖玲玲拉开。 秀秀冷冷说道:“一群王八蛋,你们男人在外面可真是风流快活啊,我们在家里的女人,竟然毫不知情。” 庞枫低声念叨:“秀秀,我没,没有事情瞒过你。” 梁凤书并没有哭闹,她探身抓起茶几上的烟,自己点燃,吸一口,狠命咳嗽几声,显然她从没吸过烟,但她没有把烟放下,反而越加用力抽起来,并伴随不断的咳嗽声。 泪水在梁凤书脸上奔流,像是大河决堤。 秀秀做出随时拥抱住梁凤书的准备,想是担心她作出伤害自己的行为。 肖玲玲气急败坏地,不停地咒骂着平措。 露露挨个看看屋里的男人,咬牙切齿地说道:“都他妈的没一个好东西。”她注意到秀秀的暗示,爬在梁凤书腿上默默流泪。 曹舵又一次错误估计了情势的发展,他本以为,说出麦子儿子的事来,大家除了对一直隐瞒有所痛恨,也还会体谅麦子的一片苦心。但是没有,几个女人只有痛恨,并没有半句体谅麦子的话。 “凤书,麦子是爱你的,我们所有人都知道,他无比的爱你。他和小语,是齐爷当初铸成的,他有苦衷。麦子是个重情义的人,他希望永远不让你知道,因为他爱你,不愿让你感到丝毫伤害。” 梁凤书细若游丝地回一句:“是吗,爱我,爱我跟别的女人生孩子?他有苦衷?他要不愿意,别人能逼着他洞房?” 话冰冷又阴森,像是从地狱里发出的呐喊。 曹舵没法回答梁凤书,继续按自己思路说道:“知道麦子和小语有孩子的人,这屋里可能只有我。”曹舵这样说,是为减轻贡布和平措的负担。 “大家都知道麦子从前是个算命的,齐爷好脸,孩子的事情一直没公开过。你们可能不知道,当齐家庄园惨案发生以后,麦子有多悲恸,因为他的儿子也死在那场灾难中,可他无法向任何人诉说,回到家里,他还得装着若无其事,你们应该能想象到那段时间麦子有多痛心。” 听曹舵这样说,梁凤书回忆起来,在齐家庄园惨案刚发生那段时间,丈夫回到家里,常常在书房的窗前静坐到天亮。那时的梁凤书认为,自己丈夫是因为齐家的悲惨遭遇而痛心,没想过他是因为自己的儿子惨死。 那时梁凤书还劝说自己的丈夫:“老公啊,你为齐家做事,齐家对你很好,这都是我们应该要感恩的,可那灾难不是你所能挽回的,别这样逼迫自己了……” 第774章 无效劝说 每次劝说自己丈夫时,丈夫总是报以一声长长的哀叹,除了哀叹,他什么也不说,眼含泪光看着窗外的夜空,悲恸得像是无法自拨。那时的梁凤书以为,自己丈夫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他是因为齐家的风云突变,感叹世事无常。 都不说话,曹舵依照自己的思路继续说道:“半年前麦子从江南回来,是小语把他赶回来的,关于这一点,平措兄弟很清楚。小语为何那样做?因为他知道麦子有多爱凤书,她不愿再和麦子继续下去,她希望麦子回家好好爱凤书……” 梁凤书突然大吼道:“恶心,真他妈的恶心。” 吼过后,梁凤书两眼望天,任由泪水奔流。 要换一个人在这里说这些,梁凤书早就把他打出去,可曹舵身份特殊,梁凤书不好驱逐他出门,再者,梁凤书也想听听事情的来龙去脉。 沉静片刻后,曹舵也点上一支烟,继续说道:“从前的诸多过错,都是齐爷强力所为,如今的小语,唉!她已经在那场大火中失去阿玛,失去儿子,虽然她活下来了,但她已经是个瞎子,是个哑巴,也是可怜人啊!” 无人接话,曹舵问贡布:“贡布兄弟,这里没有外人,我也没有录音。案发时,你应该在现场,是麦子杀了钟川葵吗?” 贡布知道,绝不能背弃老大的意愿,既然老大决定要一力承当,自己不能坏他的事,只好点点头,哀痛地说:“是哥杀的,但哥是自卫,我虽不在现场,我当时在院子外面的后山上乘凉。我相信哥,他说的一定没错。” 贡布也很聪明,他不承认自己亲眼看见麦子杀钟川葵,以此避免卷入案子中。他不是怕被抓,他知道后面的事情还很艰难,自己要为营救老大尽心尽力。 对于贡布的话,曹舵心神领会,他就是来听贡布的态度,怕到时候节外生枝。 “凤书,你先别忙着伤心,我知道,你是爱麦子的。你是他的合法夫妻,我这边有个好律师,介绍给你,到时候只需要你授权,他会想办法为麦子做自卫辩护,一定没有问题……” 梁凤书轻蔑地看看曹舵:“你如果话说完了,就请自便吧,我夫妻的事情,不需要你的帮助。如果麦子有罪,他活该吃枪子。不需要你介绍什么狗屁律师,我的事情,自己做主。” 曹舵这才发现,黄秘书长的判断一点没错,梁凤书这个人心气高,很有主见,她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 在梁凤书心里,她已经大概知道为什么贡布能平安回来,而自己丈夫却陷入牢狱。她还没想如何营救丈夫的事情,她还在思考自己丈夫,为何会瞒着自己在外面有过一个儿子,他那么爱自己啊!他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他的女菩萨,他如何能做出如此背弃爱情的事情来? 曹舵试着劝说:“凤书,齐家旧友都不会袖手旁观,深受林董以前照顾的人也不会袖手旁观,只要你授权给律师,这场官司不可能输的。” 梁凤书两眼喷发着怒火,强忍住情绪,近乎逐客地说道:“曹局请回吧,我与齐家,与你们,无任何关系,高攀不上,也从没想过要高攀。” 曹舵只好离开,想着等梁凤书情绪平复后,再来商量。 曹舵离开后,屋里几人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大嫂,我们得尽快想办法把老大捞出来,越快行动越好。”耗子打破沉默,带着哀求的语气:“大嫂,无论你怎么责怪老大,我们都知道,他非常非常爱你啊,等把人捞出来,你这么教训他,我们都向着你。” 耗子本想是劝梁凤书接受曹舵的意见,他能想到,以曹舵的身份,必然不是随口乱说的。但他见梁凤书对曹舵那样决绝,就不敢提接受曹舵意见的话。 庞枫即刻附和耗子的话:“耗子说得对,大嫂,我们是得马上行动起来,这种事情,越早动手越好。” 梁凤书又点上一支烟,这一次,她没有咳嗽,就这么片刻功夫,她已经熟练了。是极度的悲恸逼迫她需要找到一个发泄情绪的缝隙。 “都休息吧,不早了,救他的事,留给那个哑巴。他是为那个哑巴、为他和她的儿子出事的,我应该要成全他们,她哑巴的人,让她自己去救,等人救出来,离婚而已。” 庞枫还想说什么,露露恨恨几个男人:“你们男人都是王八蛋,都滚吧,我们姐妹好好哭一场,该散的散,该滚的滚。” 庞枫、耗子、小廖相互对视一眼,只好离开。 露露又对贡布和平措说:“你们两兄弟好啊,把哥的事情瞒得严严实实,我们女人真是该死,那么的相信你们,你们当我们是骗着玩的,你们这样的骗子,我们姐妹也不敢再依靠你们,滚吧,这家是嫂子的,没你们的地方了。” 贡布想哀求几句,平措为人机警灵活些,拉着贡布,一起跪在梁凤书面前:“大嫂,我们兄弟生是大哥大嫂的人,死是大哥大嫂的鬼,如今我们兄弟犯了错,我们去花园里睡,嫂子什么时候需要我们兄弟,我们随时听从安排,万死不辞。” 平措说完,拉着贡布到花园凉亭中去。 梁凤书哇的一声嚎哭出来,秀秀和露露、肖玲玲也跟着哭起来,一时之间,三个女人哭作一团,客厅里像是灵堂哭丧一样。 三个女人在客厅里挤在沙发上直到天亮,半夜里,秀秀起身,拿了毯子送到凉亭里给贡布和平措。 早上,借着梁凤书去厕所的时间,秀秀和露露、肖玲玲快速商量,每时每刻,起码要有一个人跟着梁凤书,以避免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她们怕梁凤书寻短见。 梁凤书回到自己卧室里,连续好些天没出门,也不和人说话,也不回答任何问题。实在饿了,在姐妹们的逼迫下,简单吃几口,随后又继续呆坐着。 长时间的沉默中,梁凤书把自己和丈夫相识以来的所有事情,回忆过无数遍,在回忆里,自己和丈夫的爱情那么刻骨铭心,那么让自己觉得幸福无比,可怎么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怎么能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有染?还和别的女人有过一个儿子? 第775章 变卖家产 这一天,邮递员到达凤书楼,是杭州警方发来的通知书,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因为什么原因抓人。 接到警方的通知书,肖玲玲、露露、秀秀反复看了很多遍,此时的她们,已经平复心情,只等着梁凤书的情绪缓过来,好展开‘捞人’行动。 梁凤书的情绪其实早已稳定下来,她在思考,思考自己和丈夫到底有什么问题,才造成丈夫口口声声爱自己,行为上也看着很爱自己,却在外面有另一个女人。她在思考,十年来,除了这件事,自己丈夫是不是还有别的事情也瞒着自己。 梁凤书还思考着,自己丈夫为何要把他自己丢进监狱里去,难道他是以此告诉自己,他已经不爱自己了吗? 记忆中,自己的丈夫是那样优秀的人,富裕的生活,豪华别墅,自己读大学的钱,自己能成为一回作家,一切都是丈夫在外面冒着生命危险挣来的,还好几次差点命丧黄泉。 他已经深陷牢狱,自己应该原谅他这一次吗?…… “我爱他吗?”梁凤书无数次在心中这样问自己,无论如何,也没法否定自己很爱很爱自己的丈夫,就算是他隐瞒了自己那些事情,自己还是没法舍弃这份爱。可是,在自己心中,爱情不容被玷污。 千思万想,梁凤书得出一个结论,自己丈夫是因为爱小语、爱他们的儿子,因此而奋不顾身。丈夫也曾为了这个家,为了夫妻这难得的爱情,在外面奋不顾身。十年来,自己也爱自己丈夫,既然丈夫为了他的爱而奋不顾身,自己也该为了自己的爱而奋不顾身一回。 梁凤书还有一个大大的顾虑,要是丈夫和别的女人有过孩子的事情,传回自己家乡去,自己那还有脸回家。 梁凤书一直憎恨自己的父亲,就是因为父亲在外面和别的女人鬼混,背叛了自己的母亲。如今,自己也落得母亲同样的结局,这份痛心,没法给任何人说,也没脸给任何人说。 如果就此离去,如果就此恩断义绝,梁凤书反复想过,但她没法撒手不管,她爱过自己的丈夫,丈夫一直是自己唯一的爱情。就算离婚,就算从此形同陌路,但爱过整整十年,他在牢狱,自己没法在这个时候离去。 经过反复思量,梁凤书下定决心,要给自己曾经的爱情一个交代,在画上句号以前,为十年爱情奋不顾身一次,要把丈夫从牢狱拯救出来。 拯救出来以后如何面对?梁凤书在脑海里刻意回避了这个问题,她曾和丈夫心灵相通,情深似海,她只想向自己的丈夫一样,为自己的爱奋不顾身一次,只为成全自己。 梁凤书终于好好梳洗一番,第一个电话打给大梅沙海边开餐厅的好朋友,这个叫上官婉儿的英国人是自己好朋友,记得她曾经和自己说过,她有一个好朋友是大律师。 在上官婉儿的帮助下,梁凤书联系上这个大律师。 因为是上官婉儿的朋友,大律师并没有马上开出价码,而是告诉梁凤书,他要先了解案情,然后才能给回复。 在等待律师的回复时间里,梁凤书开始准备现金,她很清楚,这将是一场艰难的跋涉,需要钱,而自己手上已经没什么现钱。 卖掉首饰、收藏,卖掉林迪薇那边搬来的那些古董家具,卖掉别墅,搬到以前小芬那套房子里去住。 梁凤书从前听上官婉儿说起过,这个律师要价很高,她必须筹集足够的钱。 在梁凤书心目中,她曾引以为傲的爱情已经死亡,她只想给自己死亡的爱情一个体面的葬礼。因其急于换成现金,梁凤书已经不关心价格,只求能脱手。 看梁凤书开始变卖东西时,肖玲玲他们谁也没阻止,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是属于他们夫妻的,丈夫在牢狱,她有权把这一切换成钱,以救自己的丈夫。 又搬回荔枝公园的小区住的第一天,梁凤书第一次召集大家说出自己的打算。 那套房子当初有老陈赞助小芬,面积还不算窄,有一百多平方,大家将就也能一起住。 在梁凤书开始卖东西的时候,露露、秀秀他们也行动起来,耗子、庞枫他们也行动起来,把自己能卖的都卖了,纯进一张银行卡里,等着梁凤书要用的时候交给她。 家人们的行动,梁凤书看在眼里,只叮嘱过一句:“任何人不许在外借债,更不能借高利贷,东西没了将来还能买回来。” 依照风俗,搬家的当天,需得在家里好好做一桌子菜,以示吉利。 坐上桌子,梁凤书问第一句:“你们后悔吗?” 大家都摇头,连贡布和露露的儿子都摇头。 梁凤书问第二句:“你们相信我吗?” 大家又都点头。 梁凤书举起酒杯:“那好,我们一起干了这酒,想办法把那混蛋救出来。”大家听梁凤书如此说,打心底里高兴起来。 干杯后,梁凤书又问:“你们愿意完全听我的吗?” 大家也都点头。 梁凤书说:“那我们就先约定几点,第一,无论多么艰难,为了凑钱,为了别的好,任何人不可再走回头路,不能犯法。第二,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你们不可再和曹舵以及齐家以前的任何人联系,不可接受任何人的援手。第三,贡布带我去见见那个哑巴,我有些话需要向她当面说清楚。” 这些年来,大家都了解梁凤书,她从不会轻易决定一件事,一旦决定,必然是深思熟虑过的。 露露拿出银行卡:“嫂子,不接受别人帮助,我们一定铭记在心。但我们这一家人,当一条心,这是我们能筹集到的钱,没有违反你的原则,请嫂子不要拒绝。” 梁凤书没有接露露的银行卡:“露露,你先保管着,如果我手上的钱花完了,再动你们的吧。律师那边我以及签好授权书,上官婉儿介绍的人,可以放心,律师费有些贵,七百万,我想,大家都还年轻,既然要救那个混蛋,就没法计较钱。” 秀秀马上说道:“一切都是大嫂和老大挣的,我们没有半点计较。” 梁凤书点点头,很是无奈:“律师说,要打通关节,可能还需要不少钱,但愿你们能把生意做好点,再备着一些吧。” 第776章 高尚的女人 简单宣布完自己的原则和决定,梁凤书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她在思考,自己是不是一定要去和那个哑巴当面谈谈。如果不见她,自己不甘心,一定要看看,这狗日的麦子是因为一个什么样的女人,而葬送了自己的爱情。 在梁凤书开始行动的时候,露露他们最开始的反应是疑惑,甚至私下里玩笑说过:“看大嫂这架势,是不是要变现跑路啊?” 和梁凤书感情最铁的要数露露,十年前梁凤书和麦子刚到深圳不久,就因为手头拮据而向露露和小芬借钱,也因此成为好朋友,弹指一挥间,将近十年。 男人的梦想太大,太难实现,女人的梦想更接近现实,她们并不会如表面上看到的那样,好似永不满足地追逐金钱物质,其实,女人在追逐安全感。 老大在牢狱,大嫂开始变卖所有东西,仅剩的几个兄弟不可能没有担忧和恐慌。而女人在这个时候变成稳定队伍的强力粘合剂,首先,露露早就与老家的亲人难有往来,在她心中,麦子、梁凤书就是她的亲人。 露露的丈夫是贡布,贡布是个认死理的人,他一旦认定,扒皮抽筋也难该。露露和贡布自然不会因为暂时的艰难而抽身离去。 肖玲玲本是深陷贼窝的人,是麦子把她拯救出来,再者,肖玲玲和麦子从小青梅竹马,二人早就比亲兄妹还亲。肖玲玲最开始被拯救出来时,非常自卑,是梁凤书拿出十二分的耐心引导她走出阴影,并送她学习音乐与歌唱。 肖玲玲和平措夫妻是绝不会背叛麦子和梁凤书的,当梁凤书在没有向任何人解释的情况下,开始变卖东西时,肖玲玲、露露和她们的老公首先站出来默默支持梁凤书,帮忙搬东西,帮忙联系买家。 肖玲玲背着梁凤书和家里几个人说:“嫂子心里苦,她不愿意说话,咱们也不要问。嫂子的为人,是无容置疑的。她卖东西,是在准备营救麦子哥。唉,麦子哥真是该死,这次事情太大,怕是要倾家荡产哦。” 秀秀从前精神上背叛过她死去的丈夫黑蟒仔,因为她的那次妄想,害死了自己的女儿和丈夫。在她坠入绝境的时候,麦子和梁凤书不离不弃,还为她保守秘密。黑蟒仔没死之前,梁凤书夫妻投钱给她开店,认她女儿为干女儿,并送她女儿到公办幼儿园读书。 秀秀尝过背叛的恶果,她不会再尝试。秀秀丈夫庞枫,高大白净,看着颇为斯文,但道上的人都知道,要论手脚功夫,庞枫不惧任何人挑战,他‘白煞星’的外号是自己打出来的。 庞枫浪迹江湖多年,大场面见过不少,成堆的钱也挣过不少,可终究是两手空空。直到秀秀嫁给他后,他才感到人生有了归宿。庞枫从前和黑蟒仔如亲兄弟一样,以前梁凤书夫妻对黑蟒仔一家有多好,他看在眼里。以他的江湖阅历,他自己也明白,时代进步了,靠拳头混的环境再也没有了,不如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全了自己名声。 秀秀在支持梁凤书的事情上,一点没有含糊,她始终和露露、肖玲玲站在一起。秀秀态度坚决,庞枫也就没了三心二意。 耗子念爱无数场,最终还是孤家寡人,这算是一个江湖之谜。耗子论长相、论人品,都不差,自从跟着梁凤书夫妻做事,兢兢业业。耗子身手虽在道上排不上号,但他狡猾灵活,一般人还对付不了他。 自从耗子主管步履餐吧,生意一直很兴旺,除了因为麦子在道上的名声,主要就是耗子懂得灵活应变,还能忍气受气,应酬上也能大杀四方。就这么一个人,却是过着‘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他早就视贡布和平措如亲兄弟,经常向兄弟俩讨教拳脚功夫。 在麦子还没出事之前,耗子就常常说:“我这辈子,要向贡布和平措兄弟看齐,只要老大不赶我走,再穷再苦不散。就是老大驱赶我,我也厚着脸皮不离开,贡布、平措,真有那个时候,你们兄弟可得为我说说话啊!” 耗子小时候家穷,父亲在他几岁的时候,死于采石场的意外事故。他父亲死后不久,因为家穷,母亲偷偷离家出走,从此如在人间消失一样。耗子从小跟着爷爷长大,当他被警校开除后没两年,他爷爷也去世了,从此,他再没有家。 因为从小孤苦,耗子很是佩服梁凤书夫妻的人品,在这个大家庭里,他感受到了从前从没有过的温暖。耗子是向贡布和平措看齐的,所以,他也毫无怨言。 小廖和阿华心思有些动摇,但看庞枫和耗子都坚定不移,他俩也就闭口不提。小廖和阿华好得穿一条裤子,他们一起当兵,一起退伍,再一起从山村来到城市,一起做事,后一起跟着北仔混,后来北仔把他俩交给黑蟒仔节制,他们从没分开过。 跟着梁凤书夫妻过了几年太平日子,还小有积蓄,老婆孩子养在农村老家,小廖和阿华算是道上结局比较好的人,属于混混转正了的人。所为混混转正,就是每月有固定的收入,有固定的事情做。 出门在外,两种人能生活无忧。一种是绝顶聪明的人,这种人出类拔出,能带队伍,成就一番事业。另一种人,就是跟对人的人,人品、行为、义气都不能出问题,一旦出问题,‘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再难混下去,除非换一个陌生的城市从头再来。 小廖和阿华是聪明人,要不是聪明人,在道上也混不下来。他们只能咬紧牙关跟随到底,况且,他们知道,就算换个老大,道上也没几个人在资源和名声等方面超过麦子的,就算有,他们在这个城市已经算不得年轻,别人也不一定看得上他俩。老大出事以后,从曹舵亲自到家里探望梁凤书的事情上判断,老大要不了几年就会出来,小廖、阿华也就铁下心来。 小廖、阿华、耗子,包括庞枫,都是没什么文化的人,耗子好歹上过一年警校,因打断教官手臂被警校开除。其他几个,初中没毕业就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来谋生存。这是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城市,是神州大地上新崛起的新繁华,在这里,整个城市的平均年龄不到三十岁,人群如此年轻化(全球唯一),竞争也最激烈。 第777章 街头巧遇 毫不过分的说,没有梁凤书严加管束,还有她苦口婆心的引导教育,小廖、阿华、耗子、庞枫这样的人,甚至包括麦子,只会有两个结局:一、离开这座城市,因为进工厂都没人要(那时工厂只招女工,特别排斥男的,因为男的多打架生事,除非有技术);二、进监狱,或者如阿辉那样,埋骨异乡,成为这座城市的孤魂野鬼。 自从知道自己丈夫的事情后,梁凤书就在家里没说过几句话,她感觉自己说任何话都已经没有意义,在她心中,爱情死了,人生也就没什么意义了,还说什么呢? 梁凤书也是个倔强人,而且心思缜密,胆大心系,一旦做出决定,便勇往直前。 从某种意义上说,梁凤书的高傲个性,使得她已经无路可走。她自小憎恨自己背叛了母亲的父亲,当她和麦子私奔时,已经与故乡的亲朋好友都决裂,如今,她除了给自己的爱情举行最后的葬礼,再没想头。 梁凤书知道,自己的丈夫并非那种不洁身自好的男人,丈夫有洁癖,平日里嘴上风流,真要实干,他还真下不了手。但小语那样富贵荣华中的千金小姐,就难说了。无论怎样,自己的丈夫终究是玷污了彼此的爱情,十年夫妻,总该有个结束的礼仪,这个礼仪,梁凤书已经想明白。 曹舵第二次登门,梁凤书直接选择不见,表明自己拒绝帮助。 律师已经委托好,一切拜托律师去运作,有上官婉儿这个英国贵族朋友担保,梁凤书很放心。依照她自己的计划,第一步,她要去会会那个与自己丈夫曾有过儿子的人。在她的心中,已经生死置之度外,再无所惧。 这天晚上,梁凤书好似心情好转,临时起意,召集大家吃宵夜。 因是临时起意,梁凤书想找一个陌生的地方好好吃一餐。 一直陪伴在身边的露露很是高兴:“嫂子,你想吃什么?大家都随你。” 望着熟悉的霓虹,梁凤书叹息道:“随我?那好啊,找一个路边摊吧。露露,还记得从前吗?从前我们夜里常常在路边吃宵夜,炒河粉、炒花蛤、炒爬虾,唉,好多年没吃了哦。” “记得,记得,嫂子,就按你说的办。怎么不记得,你那时不吃辣椒,麦子哥爱吃炒田螺,还要很辣的炒田螺。” 说着,露露暗暗观察梁凤书脸色,担心提起她丈夫,又使得她心情不好,见梁凤书没计较,继续说道:“后来,嫂子也学会吃辣椒,也爱上酸辣粉、辣炒田螺啦!” 听说梁凤书有心情吃宵夜,大家很快汇聚一起。 一直走着,走过两个街口,梁凤书也没选定能坐下吃的摊位。 路边一个宵夜摊女老板突然喊道:“贡布,贡布,你们是要吃宵夜吗?” 这一声喊,使得贡布惊慌失措地看着露露:“老婆,她就是我说过的,我和哥去的路上,她刚好在老家,我们在他们家的餐馆吃过饭。” 秀秀哈哈哈大笑:“我的天勒,露露哦,你男人被你这段时间折腾得胆小如鼠啦!哈哈哈。” 阿凤已经迎上来:“贡布,你怎么不说话啊!我阿凤啊!你们是不是吃宵夜?我请你们吧。” 肖玲玲挽着梁凤书的手,低声说道:“真是见鬼了,还阿凤,你也配这个凤字。” 梁凤书看看贡布和露露:“那就这里吧,给贡布一个面子。” 梁凤书一落座,大家也就跟着落座。 阿凤很高兴:“老公,这是好朋友,可得炒好些,千万弄得干净些,他们是讲究人。” 阿凤把菜单递上,大家让梁凤书点菜,梁凤书看看菜单,再看看眼前这个看着像落魄妇女的女人:“既然是朋友,那就看着上吧,多上一些,他们胃口大。” 阿凤和她丈夫忙活一阵,菜很快堆上桌,这阿凤随口就问:“贡布,你老大的事情怎么样啦?” 贡布眼巴巴地希望阿凤别提这事,他支支吾吾的时候,梁凤书说:“老板娘,你和我家麦子很熟吗?” 梁凤书不阴不阳的话,聪明的阿凤马上明白过来,自己冲撞了忌讳,眼前这个女人想必就是麦子的老婆。看她精致的打扮,秀美的容颜,鹤立鸡群的温婉气质,眼神冰冷,自己不要招惹她。 “哎呀,这一定是大嫂吧,今天真是贵客临门。大嫂,你好漂亮啊!我在这城市十几年,还真是第一次近距离看这样……”说着,阿凤不好意思道:“我太激动啦,以前贡布和他老大路过我老家门前的路,正好遇上堵车,在我家吃过饭。我这样的人,哪里能和他老大那样的人物有多熟呢。” 再看看,梁凤书又放下敌意,想自己丈夫再饥不择食,也不至于和这样的女人有染:“哦,这样啊,也算是缘分,以后照顾你生意。” 阿凤高兴得手舞足蹈,给自己倒杯酒,看着贡布他们:“听见了吗,你们大嫂都说照顾我生意,以后宵夜就来这里吃,保管你们满意。”又对着梁凤书说:“第一杯敬大嫂,就凭大嫂刚才那句话,今晚算我的,以后打折。” 梁凤书拿起可乐小喝一口,算是回礼。 一直很压抑,耗子见梁凤书终于心情好起来,他又拿出一贯嬉皮笑脸的模样:“我说老板娘,你要多看看我,我们这些跟着大嫂的人中,就我单身,唉,可惜你不是单身。来老板娘,我们喝一杯,以后你发财啰。” 耗子如此说,是暗示阿凤不要再和贡布他们说话,这短时间,贡布和平措一直睡客厅沙发,被他们老婆精神上折磨得很惨,就因为他们帮着麦子隐瞒了小语的事情。 阿凤是个聪明人,刚才已经看出露露脸色不对,只她不认识其他人,只好找贡布说话。 和耗子干一杯,阿凤问:“哥,你说我以后发财,我能发什么财?” 耗子看看一溜烟的路边宵夜摊,故作神秘地说道:“你会明白的,如不出所料,要不了一个小时,你这里位置就没空的啦,我看,你还是提前多备些桌椅板凳才好。” 阿凤这才心神领会道:“哦,知道啦,知道啦,大嫂在我这里吃过宵夜,我这里成头牌宵夜摊啦!” 第778章 花店女子的路边宵夜摊 耗子假装小声:“老板娘,我们大嫂已经多年不出来吃宵夜啦,你这不遇到福星了吗?还有,我们叫大嫂,你不能叫。” 阿凤一头雾水:“为何?” “唉,你真是不知道上规矩哦,大嫂是谁都能叫的吗?道上尊称大嫂为‘小妈’,懂吗?” 梁凤书招呼说:“耗子,你还吃不吃?要不吃,你就回去吧。” “吃,当然吃,嫂子,我可饿了,露露这几天弄的菜像是有毒似的,搞得我从没吃饱过。” 露露知道耗子故意热闹,便大声斥责道:“好你个耗子精,嫂子都能吃,你还挑三拣四,明天你自己吃吧,不准吃我做的菜。” 小廖向来话少,天生是个闷葫芦,默默做事。 阿华笑说:“耗子精,我看你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找一个像老板娘这样会炒菜的女人,以后也就不用和我们一起吃了。” 庞枫摇摇头:“不行,我看耗子没这福气,他嘴太花,不会有人嫁给他的。” 秀秀揪住庞枫耳朵:“他嘴花,你是胆花吧,晚上回去我挖出来看看。” 耗子见庞枫的话不是很得体,容易让梁凤书想起老大的事情,立马大声说道:“你们几个混蛋,我是什么人?贡布和平措兄弟就是我的榜样,家里的菜,我要吃一辈子的。任凭大哥大嫂虐待,今生也不跟第二个人。” 耗子吊儿郎当,又做出可怜兮兮的模样,逗得梁凤书淡淡一笑:“耗子精,我什么时候虐待过你?罚你喝杯酒。” 耗子赶忙端起酒,一饮而尽,意犹未尽地说道:“感谢嫂子赐酒,这杯酒,特别的好喝。” 梁凤书拿起可乐,对着耗子举一举,喝一小口,叹息道:“耗子精,以后生意要靠你了,我再没心思顾着店里的事情。” “嫂子放心,绝不会出差错。”耗子把胸膛拍得当当响:“有我在,就有阵地在。” “借着这宵夜,我宣布一件事情。”梁凤书看看贡布:“贡布,你不是去过那庭院吗?明天你带我去一趟,不准提前通知他们。” 大家诧异,却也不敢提出异议。 贡布马上点头答应。 露露教训道:“贡布,我要查出来你的电话通讯录有别的通话,你以后就见不到我和儿子,嫂子的话,你不能违抗半点。” 庞枫随即小声问道:“嫂子,贡布一个人陪你去,能行吗?我也跟着跑一趟吧。”庞枫担心,万一打起来,贡布难以顾全安危。 梁凤书苦笑一下,说:“不用啦,一个瞎子哑巴,我还能怕了她?庞枫,你和秀秀要好好照顾好店里生意,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多啊!” 秀秀马上推一把露露:“财务大总管,给嫂子汇报汇报工作绩效。” 露露耸耸肩:“嫂子对你们是放心的,账目等嫂子也都知道,好啦,我代表嫂子夸夸秀秀姐,将来必是女强人。” 耗子故意眼巴巴地看着露露:“我呢?露露,我就不值得夸一夸吗?” 露露捡起一颗吃过的田螺打向耗子:“等你找到老婆,嫂子才会夸你。” 耗子一把接住田螺,随手递给贡布:“你老婆的暗器,保管好。” 梁凤书又说:“时下艰难些吧,大家都得坚持住,我出去办事之前,送你们一句话,千万铭记在心。” 耗子马上严肃道:“嫂子请说。” “无论多么艰难,一定不能违法,不能走回头路。等那混蛋出来,他和我怎么样你们不去想,但你们千万记住,只要你们能熬到他出来,将来会有更富裕的日子过。” 秀秀附和梁凤书:“我相信嫂子这话,老大不是一般人。” 梁凤书说:“跟他是什么人倒是没多大关系,世界在变,网络越来越发达,社会随之变得越来越透明化,法制也会更加严谨而健全。那混蛋好歹曾是齐家的人,并且得过荣誉市民奖,连李学匀这样的风云人物都还关注他,有这些作为背书,他要领导你们要成大事,易如反掌。如果你们出去从头做起,我不说你们毫无机会,但你们也看得董这个世界,如果没有所依仗,要成事会越来越难。” 露露接着梁凤书的话:“嫂子的话,明天我一字不差地打出来,贴客厅里,你们要觉得委屈时,就看看。不是我夸,我最清楚嫂子,当初我要不是遇到嫂子,如今可能在农村挑水喂猪。十年来,嫂子的判断从来没错的。” “露露这话一点不夸张。”耗子想起他跟阿虎的时候,继续说道:“我当初跟着阿虎,以为阿虎会成事。那时阿虎就给我说,兄弟啊,我成不了事,逍遥一时算一时。我没有麦少家那样的老婆,麦少能成大事,因为他又一个好老婆。” 耗子学者阿虎的粗旷模样,说得绘声绘色,逗得大家都开心。 果然如耗子对阿凤说的那样,梁凤书他们还没吃多久,阿凤的摊位已经满坑满谷,而且全都叫了大量的菜和酒。来的人落座之前,都对着梁凤书这桌拱拱手,不管梁凤书回不回应,都喊上一句:“小妈好。” 在道上有点地位的,庞枫、耗子、小廖、阿华都起身去聊几句,也不太过耽搁,几句话,意思到了,各吃各的。 自日子好起来后,梁凤书很是在公众场合露面,道上知道的人,都愿意看上几眼。梁凤书自己都不知道,甚至她丈夫也不知道,在道上的传言里,梁凤书属于绝色佳人。都说她气质超群,美得不可方物,所以,只要听到消息,大家都来看看,却不敢轻浮和放肆,只偷偷看。 生意突然爆好,阿凤夫妻连同他老公家的亲戚赶来帮忙,忙好一阵,阿凤又兴高采烈地来敬酒,这次,她放低声音:“小妈,我再敬你,感谢啊!我这生意从没这么好过。” 梁凤书不冷不热:“生意好就好,我家里的这些人,也常常要吃宵夜的,以后他们照顾你生意,你厚道些就行。” “当然,当然,小妈放心,这我能做到。” 听梁凤书的话,大家才明白今天为何要到路边吃宵夜,梁凤书是借此告诉大家,眼下日子艰难些,就不要计较什么档次不档次了,再不能去高档饭店,屋里吃着腻了,路边摊解解馋就好。 第779章 回到从前的地方 明白过来梁凤书的意图,耗子端起酒站起来:“我就不一一敬了,都是见得着的兄弟,我代表我嫂子给大家招呼一杯。”喝完酒,耗子又说道:“老板娘是我们兄弟朋友,以后多关照些,规矩人,别为难。” 众人其喊道:“干了,干干净净。” 等耗子坐下来,梁凤书微微一笑:“耗子确实是个经营生意的人才,你们只要记住我的话,熬到那混蛋出来,有你们发挥本事的时候。” 秀秀笑说:“耗子精,你真是成精了哦,嫂子的意思你可明白?” 耗子吊儿郎当地说:“哎呀,我要不明白,嫂子能把步履交给我吗?” 庞枫索性说出来:“以后啊,别嫌弃面包店拿回去那些没卖掉而要过期的,步履那些边角料也得珍惜。在老大回来之前,要是实在家里吃厌烦了,就这里吃吃。嫂子都已经做好持久战的打算,我们也得有这准备。” 梁凤书低声说道:“唉,这次的事太大了,不是很快能有结果的,律师说,起码得好几年啊!” 大家刚想讨论,梁凤书使使眼神,示意不要议论案子的事。 梁凤书突然决定出来吃路边摊,是因为她这段时间一直活在回忆里,在她和丈夫来到这座城市的头两年里,常常在路边摊吃完,才回出租屋睡觉。 那时一段苦涩的岁月,如今回忆起来,很想回到从前。从前的丈夫与自己形影不离,没有犯错的任何机会,他背叛了爱情,难道自己也有责任吗?是自己太过娇惯他吗?而今,再也没法回到从前,只有苦涩。 梁凤书提出到路边吃宵夜,露露当时就明白,她是怀恋从前的岁月了,那些岁月里,露露和小芬也在。露露不说出来,是怕梁凤书更悲恸。 不愿意承认自己还爱着丈夫,所以梁凤书选择不和家里这些人讨论,但她自己心里明白,自己难以放下和丈夫的爱恋。她甚至傻傻的想过,如若自己早给丈夫生个一男半女,他或许不会有出轨的事。 梁凤书也明白,丈夫还是爱自己的。丈夫让贡布极速赶回家报信,就是告诉自己,从前的事情他已经了断,要老婆再救他一次,就像当初救那个落魄街头的少年一样。如果丈夫不爱自己,那个瞎子必定是齐家的千金,他可以让她救他,不用让贡布极速回家,以至于让自己这么快知道这一切。 望一望昏黄的街灯,梁凤书没能忍住泪水,露露眼明手快,赶忙递上纸巾,小声说道:“嫂子辣椒弄眼睛里了,贡布,送我和嫂子先回去,你们吃好再回去。” 贡布刚把车开出十来米远,梁凤书泪水奔流,躺倒在露露怀里,哭泣着说道:“露露,你知道我们从前住哪里的,给贡布指指路,我想再去那边看看。” “好,嫂子,我明白的,只是,你和哥从前那出租屋已经拆迁,只能去那周围转转。嫂子,我也想起从前了,还有小芬,要是小芬还活着,也能帮嫂子分担一些。嫂子,我们姐妹这一辈子都要好好的,咱们多艰难才起来啊。” 露露给贡布说出几个地名,让他去那边转转。贡布早已对这座城市了如指掌,汇入夜色苍茫之中。 “嫂子,我一直没说,其实你也明白,哥还是如从前一样爱你。他确实犯错了,他犯错,我们都有责任,家里几口人眼巴巴看着他挣钱回来,他不敢有违齐爷。小语那样娇贵的人也能爱上哥,证明嫂子当初没看错人,哥确实是出类拔萃的好男儿。” 贡布流着泪,突然说道:“嫂子,我临走的时候,哥说,回去告诉嫂子,让她救我,凤书是我的女菩萨,我只愿她救我。” 虽不是原话,贡布再次传达了麦子的意图,说得更加深情。 梁凤书哭得更加上气不接下气。 露露哭着说道:“嫂子你比我聪明,你能想明白,只是你不愿意承认。哥就真不是个花红柳绿的人,你还记得吗,在你入狱的时候,哥每天睡在窗边的沙发上,不愿回房间,他说没有你,他没法走进那房间。” 梁凤书也随之再次想起自己入狱的时候,丈夫和露露她们为了救自己,受尽屈辱,那时的丈夫,真是和自己爱到骨髓里的,如今呢,他怎么能忍心玷污共同的爱情。 “嫂子,我私下里还反复盘问过贡布。我也是慢慢才想明白的,哥为何让贡布带话,说他对不起你,希望你再救他一次,就像当初救那个落魄街头的少年。并且哥这话是当着小语说的,哥是表明态度,他无论如何也不能不爱你,在他心中,能拯救他的,只有嫂子你。哥肯定明白,钟川葵人人得而诛之,他是自卫杀人,不至于死刑,他是要你拯救你们的爱情啊!嫂子!” 贡布把车停在午夜空旷的街头,轻声说一句:“罗湖电子市场还在,到了,需要下车吗?” 露露扶着梁凤书趴在车窗上,看着喧闹退却的广场,回忆是那样的美好。在广场上闲散的那些人,就像自己和丈夫刚来这座城市一样,他们的眼神里充满迷茫,充满渴望。 或许从没想过,那些从前的苦涩时光,如今是如此的怀念,可再也回不去了。 望着夜色,梁凤书收起眼泪,哽咽着说道:“露露,我卖别墅的事情很快就会传得人尽皆知,你们编织的谎言掩盖不了多久,那混蛋的事情也瞒不了多久,甚至会传到我老家去。恐怕有一段艰难日子要过啊!你说,我们这样救他,真的值得吗?” 梁凤书早已在心里问过自己无数次‘值得吗?’她也早已有答案,可她很是不甘心,不是为那些财富,是为她奋不顾身的爱情被玷污。 “值得,当然值得。嫂子,哥的意思很明白,他不让其他人救他,他就要你救他,他已经了断从前的错误,他希望他像少年时的那样,重新回到你的怀抱,从此再不分离。你也知道,哥最重情谊的,唉,他也太重情谊了,连耀仔、阿辉那样的人,他都亲自安葬他们的骨灰。嫂子,哥能撇得下你吗?” 梁凤书几乎不会为别人的话而动摇自己的决定,作为女人,露露算是她的知音,她们之间可以无话不谈。她知道,露露并非刻意美化自己丈夫,从而希望自己还坚定地继续与丈夫的爱情。 第780章 闺蜜劝慰 露露的话,句句都说得在理,梁凤书她自己心里也明白,却不愿面对这些话。自知道丈夫出事以后,她不愿和家里人讨论,就是知道大家都会说类似的话劝慰自己,她不愿意有人打扰自己的思考。 在这午夜街头,又回到自己与丈夫曾经一起苦熬的地方,听着露露的话,她的心中唯有哀叹:麦子啊,要是你没这龌龊事,或者让我永远也不知道,该多好啊!你怎么能混蛋到如此地步。 贡布把车停在一个新拔地而起的高层住宅小区外,指着那些万家灯火说:“嫂子,这就是你们从前住的地方,就这么几年,已经找不到从前的影子了。” 梁凤书看着这万家灯火,想推开车门的手放下了,她没有欲望和力气下车。趴在车窗上,望着迷离的街灯,心中感叹:回到从前的地方,看不到从前的模样,这座城市,以及这座城市的人,都一样。 记起自己的丈夫曾调侃过他自己:“因为贫穷,我无法找到自己从前的痕迹,没有一张从前的照片,连从前的老屋都已经不见了。于我而言,有了老婆你,此生才开始有抹不去的痕迹。” 丈夫文雅,两人在一起时,他总是有说不完的情话,那些感动,记忆犹新,而今回忆起来,总感觉他曾经的话都是骗人的谎言。 生活的残酷在于,在每个时期,逼迫你不得不放弃一些心头所爱。梁凤书想啊,难道说是该我放弃爱情的时候了吗?相爱十年,如果他求自己原谅他,他一定会求自己原谅他,自己该原谅他吗?自己真舍得放弃? 露露下车走向不远处的超市,梁凤书看着露露的背影,泪水又忍不住奔流。她清晰地记得,就是这样孤独的背影,带着梦想来到这座城市的绝大多数人都曾有过。唯独自己不曾有过,在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他是一个翩翩少年,与自己形影不离。以后,以后呢?以后自己会永远是这样孤独的背影吗? 露露刻意买了三根老式冰糕、一瓶矿泉水、一袋鱼米花生,先递一根冰糕给贡布:“看你开车的份儿上,今天奖励你一根。” 梁凤书接过冰糕,呼呼鼻子,抹干泪水,苦笑道:“狗日的露露,你着魔啦?故意气我?” 露露笑笑,撕开鱼米花生递给梁凤书,不接梁凤书的话,拍拍驾驶位的椅背:“贡布,你肯定不知道吧,以前麦子哥最爱吃鱼米花生,也因为它便宜,只吃得起鱼米花生。那时候我和小芬常常要陪着嫂子出去签合同,哥一个人守档口。他那时笨死了,他是天生就不会卖东西吧,坐在档口里,一瓶矿泉水、一袋鱼米花生、一本书。可嫂子私下里对我和小芬说,爱看书的男人不会没良心,男人成熟得晚,等他成熟了,一定能挣很多钱给我们花。” 贡布不善言辞,随口说道:“嫂子那时就说得没错啊,哥后来真是挣了很多钱,是吧?” 露露很是用力地踢一脚贡布的椅背,恶狠狠地说道:“放你的屁!没有嫂子,他哪有挣钱的机会,当初要不是嫂子,他可能就进不来这座城市。刚来的时候,花的全是嫂子的钱,包括开档口的钱,全都是嫂子的。没有一,哪有二?” 贡布若有所思地说:“在我们高原故乡,如果有人犯错,只要虔诚忏悔,拿出实际行动,付出相应的代价,就会得到原谅,就像拥有第二次生命。哥之所以选择入狱,那是他虔诚忏悔的方式,是他想用那种方式作为惩罚自己的代价。哥是有得选择的,我和老蔡都是真心愿意替哥顶罪的人。” “放屁,你狗日的也学会花言巧语啦?有的错,就是不能犯,一次也不行。”露露看看梁凤书:“是吧,嫂子?” 梁凤书回以长长的叹息,还是把一颗鱼米花生丢进嘴里,咔嚓一声脆响,还是从前的那个味道,气若游丝地说:“露露,你两口子也别这里一唱一和。原谅?露露,如若贡布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孩子,你会原谅吗?” “老子杀了他!”露露立刻大声吼起来,又发现自己的话不合适,温柔说道:“贡布有哥那本事吗?他能挣钱给我买别墅吗?哥的情况不一样,那句话这么说的?身不由己,对,哥是身不由己。” 梁凤书马上反问:“发生在他身上,就是身不由己啦?就值得被原谅啦?” “嫂子,不是我帮着哥说话,他要是个狠心人,他真要是不珍惜你们的爱情,他完全可以不入狱啊!他要不是有虔诚忏悔的心,他可以选择离婚,跟那个女人过。况且,嫂子你是知道的,就算哥净身出户,他也不缺钱,他能拥有更多更多。” 露露说的这道理,梁凤书也明白,她是个傲气人,当即说道:“我就稀罕他挣的这点家当?我离开他就过不了好日子?我父亲和外面那个女人生的那个,已经验证不是他的儿子,这你也知道,我家就我一个孩子,就继承我家的财富,不比他挣的这些多多啦?就是我原家里的也不要,我就活不下去啦?” “嫂子,不是,我不是这意思啊!唉,嫂子,你知道的。别的不说,以嫂子的才华和美貌,就足够保障富裕生活手到擒来。可是,你我姐妹十年,见过的各色人等,数不胜数,还有比哥更值得爱的男人吗?反正我是没见过。” 梁凤书冷冷说道:“哼,在你们几个眼里,他是没有不值得原谅的地方,是吧?” “我的嫂子,大嫂,小妈!”露露哀求:“哥为这个家付出过多少,你能忘记吗?他流过几次血?受过几回伤?他是为这个家,他是为你们的爱情啊!他要真是个负心人,真是个混蛋,他傻子吗?不知道趁着齐爷还活着时就离婚?” “哥死过一次,真正死过一次。” 贡布突如其来的一句话,露露和梁凤书都惊诧不已,瞠目结舌地看着趴在方向盘上的贡布。 露露厉声问道:“混蛋,你说什么?哥怎么会真正死过一次?” 贡布没有回头,依然趴在方向盘上:“是阿秋告诉我和平措的,老谢、老蔡、佛爷、汪队、老代他们都知道,齐爷和小语也知道,当时阿秋和老代就在现场看着。哥不让我和平措把这样的事告诉嫂子,他怕嫂子有丝毫担心。” 露露一脚踹在椅背上:“谁要听这些?” 第781章 为爱宁死的记忆 贡布继续说道:“在小语和哥好了以后,齐爷逼迫哥和嫂子离婚,还是通过他的手段注销了哥和嫂子的婚姻关系,这你们都知道,哥和嫂子的结婚证不是又重新办的嘛。哥不愿意和嫂子分开,以死相逼,小语只好求齐爷放哥一马。” 露露又斥责道:“说重点,怎么真正死过一次?” 梁凤书很认真的听着,她心里想着:他是历尽几次生死,还受过几次伤,这些我都知道啊!他在外面还有多少事我不知道呢? “在小语的哀求下,齐爷下不了手,最要是怕小语伤心,他就带着小语去了法国,把事情交给林董做。就在那南山别墅里,林董让人把哥捆得结结实实,在哥面前摆放两样东西,一箱是钱,只要哥愿意和嫂子分开,一心一意和小语过,那些钱就是给嫂子的分手费。另一样东西是绝命针,哥只能选一样,不同意,就得死。” “然后呢?然后呢?”露露忍不住催促起来。 “林董给了时间让哥考虑清楚,当时有执行任务的医生在场。林董清楚地告诉了哥,如果哥不选择和嫂子分手,会这么死,死后会怎么被毁尸灭迹。阿秋说,当时哥对林董就一个要求,他死后,齐家别为难嫂子和露露姐还有小芬姐。林董担心哥会以为是吓唬他,便把装尸体的袋子都放好,把哥放进去,注射了那绝命针,并希望哥能幡然醒悟。但哥依然坚持,要他和嫂子分手,不如死了好。” 露露见贡布不说了,急问:“所以,果真是林董吓唬哥的?” “不是,阿秋说,那针是真的要哥的命。针打入哥身体里后,很快他就失去意识,林董突然害怕了。阿秋说,是林董突然佩服哥宁愿死也不和嫂子分开的执着爱意,命令医生把哥救回来。经历十几个小时才救回来,林董都大哭一场。就因为哥为了和嫂子的爱视死如归,林董很是佩服,才让哥做了她的助理。” 梁凤书终于忍不住问:“阿秋有说是什么时候的事吗?” 贡布想了想:“是快过年的时候,对,就是在我和平措在嫂子家初次相见的不久前。” 梁凤书沉思着,她知道贡布不可能编造这件事,难道是阿秋编造的吗?不至于,阿秋没必要编造这样一件事说给贡布和平措听。又想,自己和丈夫的婚姻关系确实被齐爷暗中注销过,补办还没多久。如果他真为这份爱情死过一次,我就该原谅他吗?我也曾为这爱情混不顾身过啊…… 露露突然说道:“对,对,想起来了,嫂子,还记得吗,哥说送齐爷回法国后他就能回家和我们过年了,可是送了一天一夜也没回来,肯定就是在抢救他的命。” 梁凤书又默默垂泪,她既是为丈夫曾经为爱宁愿死亡而伤心,也是为自己的爱情如此波折而悲恸。 露露抹着泪说:“想不到,呜呜,想不到哥当时都快死的人了,都还记挂我和小芬。贡布,阿秋是那样说的吗?哥当时是说了他死后,让齐家不要为难嫂子,还有不要为难我和小芬吗?” “是这样说的,老婆,我何苦骗你呢?” 露露探身在手套箱里找出烟和打火机,点燃两支烟,递一支给梁凤书:“嫂子,我想抽支烟了,戒了这么些年,我现在突然就想抽,你也抽吧。狗日的麦子,在外面委屈成那样,也不回来和我们说,那时我们已经有钱了,我们可以一起逃离这鬼地方的。” 贡布依然没有回头:“嫂子,明天我就带你去见小语,你要做任何事,我都不会劝阻,我都帮着你,但有一件事情嫂子必须得知道。嫂子卖掉所有的东西,我们任何人都无半点不支持,嫂子还记得吗?唯独那玉如意,我和平措为何不同意卖掉那玉如意。” 露露又骂道:“对,你不说我还忘了这个事了,那玉如意是哥从齐家拿回的第一件礼物,是小语送给哥的定情信物?你和平措是帮着哥把那东西保管下来?” “不是,那玉如意与一个诅咒有关。哥以前跟我和平措交代过,他担心家里丢东西,他说任何东西丢了都无所谓,唯独那玉如意丢不得。哥当时没有说具体原因,他只说那玉如意关系到一个诅咒,有的事情很邪乎,还是宁可信其有的好。” “什么诅咒?你别编鬼话吓唬我们。”露露已经紧紧保住梁凤书,梁凤书也突然感觉全身发凉,等着贡布继续讲下去。 “玉如意拿回家以后,哥是不是大病一场,差点死了,医院也检查不出什么毛病,但哥后来又自动好了。” “是,是,是,是有这么回事。哎呀,你快说诅咒的事。”露露既害怕,又急于想听。 梁凤书已经回忆其丈夫那次检查不出病因的大病,几乎是要了丈夫的命,足足昏迷快一个月,后来无缘无故又好起来。她还记得,自己当时就觉得那玉如意不吉利,就是丈夫拿着它回家的当晚就一病不起,丈夫病好以后,自己是要扔掉那玉如意的,可丈夫说古玉是可能有些邪乎,既然病已好,没必要再扔掉它。 回忆起来,梁凤书还清晰地记得,自己丈夫把玉如意恭恭敬敬地供放在架子中间,在家里,他除了对他养父师傅的排位那样恭敬,也就还有那玉如意了。按价值来说,后来家里有了很多珍贵东西,那玉如意已经不是家里多珍贵的物件了,丈夫还是很是珍惜那玉如意,时常看看、擦拭,并交代不可随意动它。 梁凤书以前一直以为丈夫是对那古玉有特别爱好,也就没仔细问过他,而且人都有自己私下的癖好,没必要事事管束追问。 玉如意关系一个诅咒,在贡布还没说出来之前,聪明的梁凤书已经猜测到,玉如意是从齐家拿回来的,那诅咒肯定是与小语有关,那么,为何贡布现在说出来呢?他在说玉如意的诅咒之前,为何要强调明天去见小语这件事呢? 露露显得很害怕,浑身颤抖,好似全身都发凉了,梁凤书反而不害怕了,抱紧露露,在露露刚催促完后,马上接着露露的话:“贡布,你说的这个诅咒,是与那个哑巴和麦子的那层关系有关,是吧?” 第782章 神秘诅咒 见梁凤书轻描淡写地说出来,露露很好奇地望着梁凤书:“嫂子,合计你知道啊!你怎么从来没说起过呢?当时哥病就来得奇怪,你既然知道,为何还让哥流着那玉呢?哎呀,回去赶快扔掉。” “不能扔,那玉如意已经害死过一个人,扔了它,要是诅咒依然有效,哥会没命的。”贡布的语气显得很坚决,随后又轻声说道:“嫂子不知道,但嫂子聪明,只猜到个大概。” 露露已经害怕得说不出话。 梁凤书心头猛然一惊,听贡布语气如此坚决,而且说已经害死一个人,她也不敢再凭着自己的推理猜下去了:“好,不扔,贡布,你说吧。” “在林董的坟前,小语把哥赶走。哥被赶走之后,阿秋单独把平措叫到一旁,交代了玉如意诅咒的事。阿秋说,是林董临死前交代她,在小语和哥闹分手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件秘密告诉哥。哥是早就知道诅咒的事情,但林董早有预料,她担心小语在她死后,会为了成全哥和嫂子,故意与哥反目成仇,如果哥一时之气,砸了那玉如意,有可能玉如意的诅咒依然有效,从而使得哥没命。” “在小语很小的时候,也像哥害过哥那样的一场大病,齐爷带着小语到最好的医院,也是没检查出病因。正当小语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有人全齐爷使用歪门邪道试试,反正死马当作活马医。于是,齐爷就接受了别人给他介绍的一个喇嘛,这个喇嘛用那玉如意念经作法,救活小语后,齐爷才对喇嘛深信不疑。” “但喇嘛告诉齐爷,小语一生不能与男人好,一旦违背,必然死亡降临,到时候再也无人能救小语的命。齐爷心疼小语,不愿小语一生活在遗憾之中,哀求那喇嘛给一个破解之法。喇嘛不得已才告诉齐爷,除非小语找到能在玉如意下死而复生的那个男人,她这辈子就只能和那一个男人好。但喇嘛警告齐爷,要不是齐爷哀求,他不愿告诉这个秘密,他怕齐爷为了小语,去逐一试探,一旦不是小语的命中人,将会丧命。在找到小语命中人之前,如果玉如意被毁,小语也会没命。” “金树山以及众多追求者,齐爷都没同意小语和他们好,除了小语不喜欢,最主要就是这个原因。但小语在喜欢上哥之前,她喜欢过一个人。还是她十五六岁的时候,齐爷带她经常去看赛马,小语爱上一个少年骑手,求着齐爷一定要让她和那个骑手好。” “齐爷不忍心不答应小语的苦苦哀求,但想起那喇嘛的话,齐爷虽不全然相信,但又不敢拿小语的性命冒险。见小语就是喜欢那个骑手,他便让小语把那玉如意送给那个骑手,哄小语说,先送那礼物,然后慢慢再交往。” “让齐爷和小语都没想到的是,那个骑手收到玉如意的当天就一病不起,齐爷这才对那喇嘛的交代深信不疑。那骑手死后,齐爷找理由送他家一些钱,并把玉如意拿回,并告知小语其中厉害。自那以后,小语再不敢喜欢任何人,她不想再害死任何一个人。” “小语第一次见到哥,她就动心了,齐爷见小语再次心动,为了小语的幸福,他便把玉如意送给哥。小语担心哥像那个骑手一样被害死,但齐爷安慰她说,人的生死有定数,既然喜欢,就值得冒险。后来哥果然大病一场,却死里逃生,齐爷才成全小语和哥的。嫂子也应该知道,齐爷那样富贵之极的人,怎么可能让小语和哥好,更不可能让她们有孩子。哥是小语这辈子的唯一,这个唯一,别说是哥,就是叫花子,齐爷也得同意。” “林董临死前,交代阿秋,无人敢保正那玉如意已经没用,万一小语使气和哥闹别扭,一定要想办法不要让哥拿那玉如意出气,万一诅咒依然有效,一旦摔了那玉,哥有可能因此没命。” 贡布已经变得成熟了,他和平措虽是双胞胎兄弟,但性格完全不同。平措爱嬉闹,贡布是寡言少语的人,但一旦有事,他能说得极其清楚明了。 贡布终于回头看一眼,转过身子来看着后排座上的梁凤书:“嫂子,这事,我是在你开始卖东西时,才知道的。平措告诉我这事,让我和他一起想办法保住那玉如意。没想到嫂子对我们兄弟那么好,我们不让卖,嫂子也没问缘由,就同意了。我之所以今天说出来,确实如嫂子猜想的那样,是因为明天就要带嫂子去见小语。” 露露不再对贡布凶巴巴的,想是因为她也发现贡布突然成熟了,懂得分寸了,小声说道:“贡布,你是怕嫂子和哑巴打起来吗?” 梁凤书听完来龙去脉,心里首先想到的是,就算诅咒的事情是假的,也编得很附和逻辑,竟然没有一点破绽。随之,她又想,齐爷那样富贵之极的人,竟然能同意小语和自己丈夫好,并且是明知道自己丈夫已经有爱人的前提下,再加上齐爷让林董以死亡逼迫自己丈夫的事情,莫非贡布今晚上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 如果自己丈夫是小语这辈子的唯一,自己就该让位吗?梁凤书本以为自己已经想明白,已经做好所有计划,听完贡布的话,她的心又开始挣扎了,不得不重新思考自己的计划,或许,是要重新谋划才好。 贡布回答说:“我说过,嫂子见小语时,她做任何事情,我都无条件支持她,帮她,并保证她不受到伤害。我之所以今天说出来,老婆和嫂子都去过我的故乡雪域高原,在我的家乡信仰中,世间所发生的一切皆有因缘。哥和小语的事情,要没有玉如意诅咒的事,我会觉得哥真是错了,嫂子也别怪我,我说一句,小语和哥的事,很难用对错来判定。他宁愿死都不愿和嫂子分开,为什么还要去做伤害你们爱情的事呢?” 露露第一次在心里为自己老公发出由衷的赞美,她想法设法试图说服梁凤书原谅麦子,突然发现,自己准备的所有劝慰凤梁书的话,都比不过贡布今晚说的这些,这些话,将使得梁凤书不得不原谅他的丈夫。 第783章 爱情中的背叛与厉害 梁凤书是真的犹豫了,在这午夜,又回到自己和丈夫从前形影不离的地方,本想着明天去见那哑巴女人时,可能发生意外,自己今晚先祭奠从前,明天也就没什么顾及了,却没想到贡布突然说出自己一直不知道的事来,竟让自己对自己已经做好的决定产生动摇和怀疑。 “贡布,如果真如你说的这样,那么每个人犯错后,都说是注定的因缘,那不是犯错都可以以此为借口吗?” 梁凤书虽然这样问,但她的心里在思考‘唯一’的问题。自己丈夫是小语的唯一,这也太他妈作弄人了,自己因此要让位于小语吗?唯一就大吗?在爱情这件事情上,丈夫也是自己的唯一啊!自己从没想过还要爱别人,自己为何就要把自己的唯一拱手变成别人的唯一呢? “老婆,嫂子,不是我找借口,根据我故乡的信仰,就是这样,世间所有事情都是注定好的因缘。但是,在我们的信仰里,每个人所犯的每个错,都将遭受相应的报应作为惩罚。” 梁凤书苍白的一笑:“贡布,你的意思是,让我明天对那哑巴好点?” 贡布苦笑一下:“嫂子,我绝不是这意思。我说了,你做任何事我都无条件支持。” “是吗?那你为何早不说,晚不说,偏偏在我今晚说明天让你陪我去见她后,你才说。” “嫂子,我和平措跟着你和哥也有五六年了吧?” “嗯,有了。” “我和平措发过誓,这辈子绝不背弃哥和嫂子。我们俩兄弟从没犹疑过,这一次,我和平措真的犹疑了。” “你们兄弟是发过誓,我相信也会做到,所以你们怀疑我会卷款潜逃?” 露露恨着贡布:“你们兄弟要有丝毫这心,真是该千刀万剐,嗯,就你说的,要遭报应。嫂子有多爱哥,你们还不知道吗?” 贡布挠挠头,憨憨一笑:“老婆,嫂子,我们兄弟怎么会这样想呢?哥和嫂子相互的爱,我们最清楚。我们也知道,假如倒过来,当初是有人让嫂子选择,嫂子也会像哥那样,宁愿死,也不愿和哥分开。” 露露哈哈大笑起来,一下就把刚才的恐惧忘得一干二净:“哈哈哈,狗日的贡布,老子没想到你这么会说啊,你说得这样漂亮,我不得不怀疑你先前那些话都是胡编的啦。” 梁凤书反过来帮着贡布说话,掐一把露露:“你以为贡布和你一样?就你爱胡说八道。”随之又问贡布:“你们兄弟犹疑什么?” “过年前,平措和哥回来,平措私下里告诉我,哥是被小语强制赶走的。也就是说,小语愿意自己一辈子不再见哥,她愿意成全哥和嫂子的专一爱情。嫂子为何会把家当全卖了,然后才告诉我们已经请好律师救哥?嫂子是想倾家荡产救哥出狱,然后成全哥和小语。” 露露把眼睛瞪得像灯泡,看看贡布,又看看梁凤书,惊讶说道:“了不得,我都没想到这上头,贡布一说,还真是这样,嫂子就是这样的人,她太爱哥了,她愿意成全哥的一切。天啊!我们他妈的怎么办啊!要是这样,老天,你先让我死了吧,我去陪小芬,我绝不要看见这样的局面。” 梁凤书恶狠狠地恨着露露:“你有病是不是?要死,去啊,现在就去,跳楼撞车随你选,没人拦你。” 露露嬉皮笑脸地紧紧挽住梁凤书手臂:“不,我不死,我要看着哥和嫂子白头到老。不过,嫂子,你发现没有,贡布原来这么聪明啊!我一直以为他只会打,没脑子呢,哈哈哈!” “你才没脑子,你能嫁给贡布,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梁凤书又向贡布说道:“你既然看出来了,你怎么做呢?” “嫂子,所以我和平措犹疑了。你和小语都这样,我为何今晚告诉你那些事情,是希望嫂子千万别把哥让给小语。” “喔,为什么啊?你哥和那个哑巴有过孩子,你哥还是她的唯一,我当然要成全他们啊!” “嫂子,我敢断定,如果你这么做了,既伤害了你自己,也会害了小语,还会害了哥。” “这就奇怪了,我成全他们,最多是害我自己,还能害了他们?” “哥选择认罪伏法,并当着小语的面说,让我带话给你,请你救他,他只愿嫂子你救他。也就是说,哥已经向小语表明,他已经把小语、还有他们的孩子的事情都了结完,并做出选择,从今往后,他只爱嫂子了。哥重情重义,加上有林董、老代、老谢三人死前的嘱托,哥出狱后,肯定还会照顾小语,但会是像照顾一个最好的朋友一样。哥担心小语、或者嫂子怀疑他摇摆不定,怀疑他三心二意,所以,他当着小语的面说,并选择认罪伏法进监狱。他选择认罪伏法,还有一层意思,就是为他和小语、还有他们的死去的孩子的从前的祭奠,也是向嫂子表明他真正做出选择了的决心,他希望他以后照顾小语时,你不要再计较。” “呜呜呜,哥啊,你太难啦!呜呜呜……”露露撕心裂肺地哭起来。 贡布也哭了,只流泪:“嫂子,其实,你们三个,都是极其善良又重情义的人。”呼呼鼻子,贡布继续说道:“要我说,小语的做法不对,嫂子如果要成全他们也不对,哥的决定才是对的。哥宁死不愿和嫂子分开,如果哥出狱后,嫂子不见了,他会恨小语,不是害了三个人吗?而且,哥要是因此把玉如意摔了,万一诅咒还有效,不是命都得搭上吗?” “啊!啊!啊!”梁凤书突然扯开嗓子、毫无顾忌地嚎哭,边哭边歇斯底里地喊道:“你说的道理我都知道,可是,我警告过他的,我们的爱情绝不容玷污,绝不容玷污,绝不容玷污……” 贡布赶紧关上车窗,手足无措。 露露紧紧抱住梁凤书:“嫂子,嫂子,别这样,别这样,一定还有别的办法,嫂子,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一定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嫂子,嫂子,哥在监狱啊!你知道监狱里面有多么难熬的,哥肯定知道错了,他再也不会对不起嫂子你了……” 梁凤书拼命嘶喊着、嚎哭着,露露拼命劝说着。 贡布吓得像第一次闯了大祸的孩子,发动汽车,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向着家的方向开去。 第784章 梁凤书初踏江南 梁凤书的内心深处,也有一颗诗情画意的心,她早就想到江南看看。在她和丈夫还有露露他们一起游览桂林山水时,她就对丈夫说过,下一个想去的地方是江南。 岁月匆匆,时光蹉跎,晃眼之间,好几年过去了,几年匆忙的时光中,自己的丈夫一直脱不开身,因此始终没能一起来游江南。 终于,梁凤书在杭州机场下飞机,她第一次脚踏在江南的土地上,却是这样的心情,这样的难受。她的丈夫此刻也在江南,只不过她见不到她的丈夫,因为她的丈夫在监狱里,还没庭审,她连探望都不能。 在梁凤书心里,她永远都没想过,自己第一次踏足江南,是去看望一个女人,而且丈夫就是因为这个女人,玷污了自己的爱情。 梁凤书曾出版过长篇都市文学——《都市里的女人》,因为那本书,她一度曾是小有名气的美女作家。在那书里,她描写过好几种女人的错落人生,有像露露、小芬那样曾失足过的女人,也有像肖玲玲那样从炼狱里逃出来的女人,有像林迪薇一样天生富贵的精致女人,还有她自己一样的女人。但她从没设想过,自己这样的女人,也会如此错落。 生命这场并不漫长的旅程,确实由好些个巧合修筑起一条无法回头的路,这些巧合中,有连写文学的作家都无法想象得出的桥段。或许,生活本身就比戏剧更具有戏剧性,比文学更具有文学性。 当戏剧性的人生巧合在自己身上时,就算是作家,她也再无心欣赏了,只有痛苦和煎熬,还有呢?如果还有别的,那也是悲伤,孤独的悲伤,悲伤得想捅破天,问问老天爷,为何要安排这样的巧合,为何要让生活变得如此的难堪。 贡布比没穿高跟鞋的梁凤书高出整整一个头,贡布高大威猛,长发编织成一条粗壮的辫子,像刚劲有力的虎尾坠在脑后,浓眉大眼,五官轮廓特别分明,身上带着一种高原人天生的豪迈气质,但他是沉默寡言的。他犀利的眼睛就像高原上准备随时捕猎的雄鹰,习惯性地警惕着四面八方。 梁凤书曼妙精致,身材匀称得像是刻意精雕细琢而成,秀美的脸上挂着难以言说的哀伤,宁静的目光中隐隐闪现着深深的幽恨,温婉美丽的外表下似凝固着铮铮傲气。她的双手揣在黑色风衣口袋里,落落大方,傲气前行。 这是一个奇怪得梦幻的画面,使得机场匆忙来往的人侧目相看。一个美丽高雅、散发着青春朝气的女人,身上没有一个包,连手袋都没有,如此干净利落,她傲然前行。在她的身旁,跟着一个高大威猛的英武汉子,汉子脸上的表情像是凝固已久,如当阳桥上蔑视一切的将军。汉子背上背着黑色背包,一手提着一个黑色提包,就好似他身上带着秘密武器,随时可以力杀万人。 俩人没有丝毫交流,梁凤书和贡布就像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却踩着同样的速度与节拍前进,使旁人又感觉他们是一起的。 深圳还处于炙热的阳光照耀下,白日里依然是炎炎夏日。而此时的杭州,早已经吹起微凉的秋风,阳光依然明媚,却像是失去了阳光本该有的温度,空气中游荡着阵阵萧瑟之气。 贡布先打开出租车后排门,在梁凤书坐进去以后,他才把包放进后背箱,然后坐进副驾驶,对司机冷冷地说出一个地名。 这时的机场的士司机,都渴望载到一个路程极远的客人,期望一单挣个大价钱。依照他们机场司机惯有的习惯,要先对客人说价格,但司机这次被这两个乘客的气场压制住了。听了贡布说的地址,司机马上乐开了花:“好的,大哥,这地方远哦,路还有点不好找……” 贡布打断司机的话:“按我指的走就行。” “好,好,看来大哥对杭州很熟……”话没说完,司机看贡布刚毅的脸、刚毅的目光,他没有继续说下去。 望着车窗外明亮的天空,梁凤书心潮澎湃,尽管她已经下定决心,但真要面对了,她不得不再次整理思绪,而且还很惴惴不安。 昨天深圳的午夜街头,梁凤书听贡布说起自己从没听过的两件事后,她在睡前仔仔细细地反复思量好几遍,她明白贡布说的那些都是真的,也明白自己丈夫依然对自己有如最初那样浓浓的爱。她也想过,其实小语比自己更可怜,丈夫虽然因为这个女人玷污了自己的爱情,但错在男人,而且这个女人家破人亡,她自己落得眼瞎嘴哑。 昨夜的反复思量中,梁凤书依然下定决心,那个女人不值得自己可怜她,她的可怜不是自己造成的。 自己的爱情是丈夫玷污的,但这个女人应该承担一些责任,因为自己丈夫并非对她隐瞒了已经有爱人的事,她在明知自己丈夫已经有爱人的前提下,她依然选择和自己丈夫好,还有过孩子,凭什么?就凭你是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你有什么资格横刀夺爱?就算那个荒唐的诅咒使得你一生只能爱唯一,可你为何不在我认识丈夫之前找到我的丈夫? 昨夜思绪万千,而后下定决心,今日,看着江南的天空,梁凤书开始重新整理思绪,虽不至于取消自己来前的计划,但她想啊,小语必定是齐家的女儿,她会清高成什么样子呢?她身边的人会如何反过来欺负自己呢? 梁凤书并不害怕别人会欺负她,在她带着丈夫还是一个小年时,就在深圳摸爬滚打,黑道上的人个个如狼似虎,她与此周旋,也没人敢染指她半点。她担心的是,小语会苦苦哀求自己,让自己把丈夫拱手相让,哀求自己成全她一生的唯一。 从车水马龙的大道,转入富春江边的幽静路,驶过大桥后,车窗外已经满眼是青山隐隐水迢迢。白练似的富春江静卧在青山之间,像是上天飘落的丝带,被遗忘在这秀丽大地上。 出租车在一道铁门前停下来,梁凤书自顾下车,瞭望四周,心中想: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啊,只可惜不是来探望朋友,要是今天是来这里探望一个朋友,该多好啊! 第785章 女人与女人的暗战1 高达的铁门像是突然出现在一处荒野的山下,门外郁郁葱葱,几棵高大的香樟树在秋风里呜呜啦啦,紧邻不远处,是微微青山,山上已经被秋风装扮得浓墨重彩。 梁凤书手把着铁门,向里面望一望,只看见一条寂静得像是早已被遗忘的路,可路打扫得干干净净,路两旁是绿意盎然的斑竹林,一方幽静典雅之地。 贡布依然背弃包,提着包,他来到铁门旁,也没和梁凤书交流,像是心意相通,他知道梁凤书的每一个心意。 按下对讲铃,不等对方问询:“我是贡布,请开门。” 略微沉静,咔哒一声,铁门电闸锁打开了。贡布推开大门,自己站在旁边。 梁凤书迟疑着向路的尽头望一望,什么也没有,只有路和斑竹林。她依然落落大方地前进,脚下的运动鞋踩在路上青石板发出扑哧扑哧轻响,就像一曲盛大的乐章,奏响意味深长的引子。 路在一棵高大的柳树下转弯,柳树紧靠着一面高大的白色院墙,柳树下站着一个精瘦的老妇人,老妇人面带慈祥的笑容:“贡布啊,真是稀客哦。”蔡子瑛看着梁凤书:“贡布,这位是?” “麦哥老婆,我的大嫂,梁凤书。”贡布语气平淡,轻轻的,如秋风。 “知道,知道,美女作家,快请进门,我知道,我看过那本《都市里的女人》,文笔非常不错。” 梁凤书礼貌地微微弯腰,随之转身打量四周,脚下变得踌躇轻缓,不由自主地轻叹一声,她感叹这方幽静古雅,感叹即将可能要在这古雅幽静处,发生一场女人与女人的对垒、撕逼。 进院门时,贡布终于走在梁凤书前面,并随手把包卸下,反正大门的院墙下。 梁凤书刚迈进一只脚,就看见阿秋站在院内天井的廊下。 阿秋的脸由笑变凉再变笑,向外走出两步:“欢迎欢迎,我还以为只贡布一人呢,没想到凤书也来啦,真是好,快,里面客厅坐。”阿秋没有迎上来,脸上的笑有些不自然:“凤书,还认得我吧。” 梁凤书刚往里迈出两步,她随即又停下来,因为她看见小语摸索着从房门出来,熟练地摸到廊柱,微微仰起头,突然凝固了姿势,随后,一手在空中摇晃着。 梁凤书仔细看着,小语的眼睛一直睁着,但她的眼珠不会转动,一看就是假眼珠。小语微微仰起头时,分明是想要说什么,可她说不出来,沉默片刻,她开始摇晃着手。 阿秋迅速接住小语摇晃在空中的手,扶着她,低声说道:“小语,先到客厅坐下再说吧。”随之,阿秋提高音量,对梁凤书做出请的姿势:“小语说,来者是客,请凤书姐客厅用茶。” 梁凤书心中一下奔涌起酸楚,差点落下泪来。她默默掂量着,自己来的路上明明想得好好的,要好好骂一骂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要好好教训这个横刀夺爱的女人,现在,她却心软了,没法对一个可怜楚楚的瞎子哑巴女人,说出难听话来。 贡布走到天井里的石头水缸旁,不再向里面继续走,如站岗放哨的卫士挺立着。 蔡子瑛轻轻走到廊下,说一句:“凤书先里面坐啊,我去弄几个菜,你们来得突然,没提前准备。”说完,钻进厨房里去了。 阿秋扶着小语在客厅坐下,把一张一尺见方的白色写字板放在小语面前,并把笔和擦板递给她,随后对梁凤书微微一笑:“凤书只管坐,就像自己家一样,不要见外,我去倒茶来。” 梁凤书走到敞开的客厅廊下,看看这个雅致的庭院,一下变得不知所措了,因为她没想象到是这样一个画面。空荡荡的客厅里没有旁人,只有自己和一个眼瞎嘴哑、看着还很娇小柔弱的姑娘。 听见桌子被叩响两声,梁凤书转过身去,看见小语竖起白板,上面写着:“凤书姐请坐,你来,我高兴。对不起,我看不见你,我很想看看你的。” 梁凤书刚扶着椅子,准备在小语对面坐下,只见小语飞快的擦掉那些字,又飞快地写着,又把白板竖起来:“你说,我听得见。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梁凤书鼻子一酸,强忍着泪慢慢坐下:“小语,你,你好吗?” “呸”,梁凤书在心中鄙视了自己,这根本和自己想象的就不一样,自己竟然用了这样的开场白。 小语点点头,伸出一根纤细的手指轻敲白板写着三个“对不起”的位置,突然用身子把椅子往后一顶,迈出一步,对着梁凤书的方向,扑通跪下,连磕三个头,随后一手摸着椅子腿,仰着头看着梁凤书。 “小语,你……”梁凤书说不下去,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局面和她来的路上想的完全不一样。 阿秋正好托盘端着茶来,她好似没看见跪着的小语一样,把两杯茶放在桌上,轻声说道:“这是今年的明前龙井,凤书尝尝。你们俩人的事,你们解决,我们不参与。” 阿秋放下茶,话说完,径直转身走了,消失不见。 梁凤书对着小语伸出双手,但她双手停在半空中,没有扶小语,她想啊:我就不扶你,绝不可能扶你。糟糕,自己太被动,她们一定早以预料到自己会来,早已排练过如何对付自己。 正当梁凤书迟疑犹豫时,小语自己扶着椅子站起来,已经是个泪人。她摸到纸巾擦干眼泪,继续快速地擦白板,快速地写字:“是我害了麦子哥哥,我万死不足以赎罪,对不起,凤书姐。” 这太难把话出口,不知道该说什么。梁凤书没想到,小语如此高贵的豪门千金,在面对自己时,竟然放下了所有尊严,跪倒在地。 梁凤书强忍着泪水:“小语,你明知他有我,为何?” 小语立刻写道:“我不能爱别人,只能爱他,我想尝尝爱和被爱的滋味。” 又擦,又写:“我自私,未料结局如此。愿余生赎其罪,任凭凤书姐处置。” “王八蛋。”梁凤书在心里默默骂一句,再也忍不住泪水,也抽出几张纸巾抹泪,呼呼鼻子:“你已如此,我还能怎样。我今生唯一的爱已经奄奄一息,只愿他得自由,我从此天涯,以了我自己选的爱情。” 第786章 女人与女人的暗战2 白板又竖起来,梁凤书看得脑袋炸开,只见上面写着:“人我杀的,他非要顶罪,知他是要为我和我们已经死去的儿子了断,而他其实是为你,我欣慰。” “王八蛋。”梁凤书这次在心里默默骂这一句,骂的是贡布,骂他没说实话,转念一想,莫非当时混乱,贡布真没看到到底是谁杀的钟川葵? 又擦,又写:“我想去自首,我是瞎子,没人带我去。”、“警察第二次来问笔录时,我说人我杀的,无人信我。”、“你带我去警察局吧,求你了,让他出来,他不欠我。” 小语快速地连写三段话,一一竖起给梁凤书看。 梁凤书看看天井里站得笔直的贡布,又端起茶杯,手不停地颤抖着,强力压制着心中波澜,轻尝一口茶,放下茶杯:“事已然如此,我会救他出来,你就别再费心了。还有,给你们的所有人招呼一声,不要再管这件事。他年少落魄街头,我和他并肩十年,今天,我想再凭自己之力,再救他一次,还他自由。或许他从前是感恩我不弃他是落魄街头的少年,这次,我再不需要感恩,至于爱情,他的、你的、我的,各人的吧。” 梁凤书一气说出来,刚想起身径直离去。小语突然站起,双手摸向梁凤书,双腿跪下,拼命摇头。梁凤书这才发现,看似柔弱娇小的小语,手上的力气好大,自己竟然挣脱不得。 “小语,你不要这样。”梁凤书任泪水在脸上奔流,不得不接住小语的双手,把她扶起来。 小语一手死死拽住梁凤书衣服,一手用衣袖快速擦白板,又快速写道:“不要走,凤书姐,我有很多话和你说,我没法说,只能慢慢写给你,求你不要走。” 梁凤书拉过椅子,让小语坐下,自己也坐下,这次是俩人坐在同一方。 “贡布,你死人啦!拄哪里干嘛?我要你拄哪里了吗?帮忙弄菜去。”梁凤书突然对天井里吼道。 贡布彻头看看客厅里,抹一把泪,走向厨房。 吼一通,梁凤书感觉自己心中好受一点了,随之又后悔,自己从没吼过贡布他们,这搞得自己像个没素质的疯婆子。 小语拽住梁凤书的手,站起来,指向墙上。 梁凤书先前没心情看这屋里陈设,一直没注意墙上挂的字画写的是什么。 只见一副字,是一首长诗,像乐府诗的风格,写道: 《春逝花怜》 天地动容一春开,春风飞花惹人怜。 蜂来蝶舞染春绚,悠悠香浓惹婵娟。 花魂香骨惜红尘,奈何红尘春易远。 繁花盛春彩蝶飜,春光逝尽花不见。 皎皎日月赘四季,繁花累累留春难。 蝴蝶恋花为春来,夏日无情把春湮。 红尘千古多圣贤,圣贤逾春空悲叹。 繁花逝伤怨春短,春来花开是何年。 昔年春深走万里,万里征程正少年。 迢迢寒峭无人伴,春花凋徂对月寒。 俊雅风流曾有时,摘得春花递红颜。 相逢犹恨囊羞涩,不忍佳人落荒原。 娉婷含羞望春残,碧泪沾襟别时难。 他年春风携蝶飜,蝶恋春花惹人羡。 春携蝶来花如故,红颜一逝永不还。 又摘春花望蝶飞,泣盼当年情不断。 花魂香消前世春,今世蝶来望相见。 岁岁年年春复来,春来蝶舞续前缘。 落款是:山鹰落巢笔 再看另一副短诗: 《春深意浓》 春深落残红,碧水应钓翁。 绿苔逞姿色,踏破几葱茏。 忆得那凋寒,韶年携浮踪。 春秋遗蚤年,绿茵忘枯荣。 落款也是山鹰落巢笔 小语指一指长诗,用手指沾茶水,在实木墙上写着:“麦子哥哥的诗,姑姑的笔。”她又指一指短诗,在墙上写道:“姑姑的诗,姑姑的笔,那个好?” 梁凤书看着长诗,泪水决堤一般涌出来。 小语已经回身在白板上写道:“又摘春花望蝶飞,泣盼当年情不断。花魂香消前世春,今世蝶来望相见。麦子哥心中挣扎已久,他早已想好,要寻一个机会和你从头来过,崭新的一生,崭新无污的情。所以,他去了监狱,他是在惩罚自己啊!” 阿秋进客厅添茶水,看见俩个泪人,她也泪水奔流,哭泣着说道:“凤书,你看林董这首《春深意浓》,在陪伴林董最后的岁月里,麦子每天在下面江边钓鱼,但他只钓几条鱼,就不再挂饵,就那样呆呆地望着江水,一坐就是半天,他是在想你啊!” 抹一把泪,阿秋继续说道:“林董这首,是写给凤书你看的,她知道你早晚会来这里一趟,她写下麦子那时那况,以待永记。” 早已想好的那些要数落指责小语的话,梁凤书一下忘得干干净净。先是小语谦卑得无地自容的态度,放在尊严两次下跪。再看到墙上的诗,她自己也是作家,领会诗中意境,更是说不出的悲恸,这悲恸里带着怜悯、痛惜,却没了要斥责小语的情绪。 阿秋掌握着她的分寸,见梁凤书只是流泪,不答她的话,她说:“凤书住一晚吧,我们这里的房间空着几间,比酒店干净,你们可以把话聊清楚。唉,小语一直盼着你来,她有很多话要对你说。”说完,又径直离开。 梁凤书没法狠心了,面对一个曾是富贵至极的千金,她已经连尊严都放下了,而且她是一个瞎子哑巴,又还历尽过家破人亡,关键这个瞎子还很典雅漂亮,透着一种十分罕见的纯正与善良。 梁凤书只得在心里想:罢了,罢了,如果有错,错在不该登门。 小语拉着梁凤书的手走向庭院里,梁凤书也不好把一个瞎子的手摔掉,只好反过来搀扶着她,担心她摔倒。 小语到庭院里的石榴树、海棠树下一一走过,每到一棵树下,就拍拍树干,在树上写:“他种的。” 秋日的石榴红艳艳、沉甸甸坠在枝头,海棠树枝叶零落,在秋风中飘飘荡荡。寂静典雅的古式江南田园里,两个女人泪痕犹新,手拉着手,慢慢走去。 走出庭院,江风拂面,枯黄的柳叶在眼前飞过,身外的斑竹林发出呜呜低鸣。通往江边的石阶孤寂无人,石阶尽头的江水反映着秋日落霞。微风吹开江面的涟漪,慵懒地消散在霞光中,不断散开,不断涌起。 江的对岸繁华初显,过早亮起的街灯像明黄的宝石,坠落在江水里,在霞光中慢慢融化。 第787章 女人与女人的暗战3 沿着石阶走下去,小语依然没有放开梁凤书的手,她好似有很多话要说,却没有了说话的功能。 走到石阶尽头,小语还要往前走,梁凤书拖住她:“别走了,已经到头。” 小语回头对着梁凤书笑笑,无比纯净的笑容,只是在梁凤书看来,这笑容好让人心酸。 小语穿着松散的青色麻料长裙,外套一件鹅黄的薄绒上装,脚穿系带布鞋。她松开梁凤书的手,弯下腰去,虽然看不见,却显得很熟练,手轻轻捧起江水,慢慢举到胸前的高度,侧耳听着水滴落在江水里,脸上安静得向一首诗。 一捧水很快滴落完,她又弯腰捧起,又侧耳静听着江水滴落的声响。 看着小语,梁凤书深吸一口气,觉得小语很可怜,她看不见说不出,好在她还能听见声音。又想,如果是自己哑巴了、眼瞎了,自己还能有她这份卑谦从容的心吗? 小语突然走入江水里,梁凤书反应过来已经晚了,但她伸手就去拉小语。小语一手拉着梁凤书,弯下腰去,一手伸进江水里,示意水中是很平整的石板,没事的。 梁凤书弯腰触摸江水,一股微微寒意马上传遍全身,江水是如此的凉:“小语,上来吧,你鞋和裙子都湿啦,会感冒的。” 小语举起一只手摇一摇,仰起头,对着西边的天空,像是在凝视晚霞最绚烂的那朵云彩。她慢慢双手合十,随后指指天,又指指梁凤书,告诉梁凤书:“老天会保佑你的,你是个好人。” 梁凤书望着夕阳,脸上挂着苦涩的笑,看看小语,她又意识到,无论自己是什么表情,她都不会知道,就像自己从前不知道丈夫还有另一面。想着,她也慢慢闭上眼,想象着自己已经看不见这个世界,看不见任何人的表情和情绪,任江风轻抚着脸,耳听着呜呜的低吟,感受着,爱正从风里传来,包裹着自己,原来,小语如此熟练地走进江水,她一定经常站在这里感受着。 小语弯腰在水边摸索,像是在寻找着什么,她抓住一张顺水漂流的落叶,拉起梁凤书的手放入江水里,再把树叶放在她们拉着的手上,慢慢从水中提起,随后拿起那落叶,指着江对岸,又用另一只手指指自己、指指梁凤书。 梁凤书第一次和瞎子哑巴打交道,她想了想,疑惑地说道:“你的意识是,他像无根的落叶,我们要一起救起他?” 小语立刻鼓掌,并朝着梁凤书笑。 “不,不,不,小语,这事没得商量,你和你能联系的所有人,都不能再管他。我会救他,还他自由,我自己用自己的力量救他,不如此,我没法对自己十年爱情交代。至于以后,他自己决定吧。” 小语瘪瘪嘴,显得很伤心,但她拉起梁凤书的手,另一只手在空中画一个大圈,然后把梁凤书罩住。 “你说这里也是我的?我随时可以来?” 小语很是用力地点头。 薄暮长河,远山如黛,晚风带着落叶翻飞,霞光泠然。 回到院子里,小语打湿了的布鞋在身后留下一串脚印,脚印在晚风中慢慢消散。 阿秋已经等在廊下:“凤书,你先坐坐,饭菜也快好了。我带小语换换衣服。她总是这样,每天到江边,一定要走到江水里。我问她为何这样做,她说,水可以到达世界任何地方,水从远方来,总有一天,水会从远方带来她等的这个人。” 点点头,无话回答,挨着一棵一棵天井中的树抚摸过去,心中乱如麻,思绪纠缠在一起,想不起自己为何而来,只慢慢地看着这庭院中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好像也忘了伤悲。 就这么奇怪,就这么一瞬间,小语去换衣服的片刻功夫,梁凤书忽然明白,要是自己是丈夫,恐怕也会爱上小语。她太真实,纯洁得像无人涉足的冰山上的白雪;她高贵,但她不欺骗自己的心,以至于可以无比卑微;她天真烂漫,她的情意没有丝毫虚假,可以毫无掩饰地表明自己的心。 “太危险了,太危险。”梁凤书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她明白,在小语面前,自己没法斥责她。在小语面前,自己恨不起来,反而很想拥抱她,和她做个一生一世的知己。 石榴树下,梁凤书深吸几口气,思量着走向客厅,目光变得有些阴冷,就像江南这夜里降下的秋霜。 小语很快换好衣服再次出来,穿一套暗蓝色的丝绒睡衣,头发高高挽起,她洗过脸,脸上找不到丝毫化妆品,看着很是清秀。她一手扶着廊下的栏杆向客厅走,另一手挽着一条暗红色的大围巾。 梁凤书想绝情一些,但又觉得自己不能没礼貌,只好迎上去拉小语的手。 小语微微仰头一听,知道梁凤书过来,她摆摆手,示意这里她很熟悉,不用搀扶,随手把手里的大围巾递给梁凤书,示意她披上。 梁凤书披上围巾:“晚上是有点凉,我倒是没想到昼夜温差如此大。过几天就万圣节了,小语,你从小在国外长大,过万圣节吗?” 小语摸到桌子边,把笔和白板摸到手,写道:“我几乎不过任何节,也没进过学校,说过话的人都非常有限。”轻轻敲敲,让梁凤书看,随后擦掉,又写:“我羡慕你们,可以驰骋江湖,在午夜的街头嬉戏,我从没有过,以后也不能有了。” “哦,难以想象啊!”梁凤书突然觉得词穷,应和一句,又默默在心里骂自己:“没出息,说好残忍一点,妈的,输了啊,输了啊!” 小语往墙边摸索,摸到墙边的紫檀柜子,蹲下去打开柜子,拿出一个长方形、十分精巧的深绿色盒子,就像文具盒那么大,塞到梁凤书手里。 梁凤书不解其意,仔细看看盒子,沉甸甸的盒子上镶嵌着三颗红色宝石,盒子周身画满古希腊神庙柱头上的卷纹,是一个透着浓郁古老文化的盒子。 小语在白板上快速写好,竖起来给梁凤书看:“你无论如何也要收下这份礼物,你是作家,你配得上,里面是英女王用过的钢笔,我早就想送给你。” “不,小语,我不能收你的礼物,更何况如此贵重。” 小语又写,神情变得哀伤,只见她道:“我们是我们,其他是其他,宝剑赠英雄,你不收,我拿它再无用处,求你收下吧。” “这不行,不能收。”说着梁凤书就要把盒子放桌子上。 第788章 拒绝礼物 留绝情诗 小语侧耳听着,抓住梁凤书的手,连同盒子,按在梁凤书的怀里,随之对着梁凤书摇晃两手,表明她很激动很计较。又刚忙回身弯腰写道:“我和他的事,我说过,我错,任你处置,送你礼物,是因为我看过你写的书,两不相干。” 梁凤书再不好推辞,感觉要再推辞,自己就太没气度、太不知好歹。她无声叹息,心中又骂自己:“妈的,扑街啊,怎么办?怎么办?怎么会是这样?” “好,小语,谢谢你的礼物,可是我没什么礼物可以送给你啊!” 小语摆摆手,脸上重新焕发出纯真的笑容,她双手放在胸前,对梁凤书微微鞠躬,手指向椅子,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好,小语,你也坐吧。”坐下来梁凤书在心中叹息:“太有修养,太有气度,自己真是遇到对手了,不,不,不,自己远远不如她。” 阿秋开始在旁边一座上菜,口里说道:“凤书,你不管,你是贵客,一会儿常常我和子瑛妈妈的手艺。” 庭院中到处都是黄色羊皮灯笼,同时亮起,整个庭院立刻变得如梦似幻,就好似时光跳转,错落了时代,身在宋唐。 吃饭的时候,蔡子瑛说:“凤书,你晚上住麦子以前住的房间,贡布以前也有房间,他还住以前的。凤书啊,你来了,我们都听你的,你是麦子的妻子,我们理当这样。唉,麦子叫我子瑛妈妈,你就相当我儿媳妇,也不知我以后还能见几回哦。” 梁凤书心里想:麦子住的房间?什么意思?想告诉我,那混蛋早已不和小语住一起?孩子都生过,还装什么啊? 阿秋一直没说话,想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她给梁凤书的青瓷杯中加一点黄酒:“来,凤书,这酒暖胃,不易醉人。自从麦子倔强着担下责任后,子瑛妈妈的身体每况愈下,熬人啊!你那边签订了律师,不让我们干预,唉,我们本就是一家人的。” “一家人?”梁凤书语气冷淡,缓缓端起酒杯,小酌一口,叹息道:“我知道,你们是看麦子面子。唉,不说了,秋姐你也是遭过背叛的,你知道滋味。” 梁凤书这句话,让阿秋不得不想起自己那个丧尽天良的丈夫,眼里噙满泪水。 阿秋哽了哽,硬把泪水憋回去,也叹息道:“是啊,我懂的,凤书,但情况还是不一样的,你也懂的……” 小语突然放下筷子,手按在阿秋手背上,指头快速敲击着。 阿秋看着梁凤书,苦笑道:“小语说,让我和子瑛妈妈不准再议论你们三人的事,今天就是朋友相聚,你们三人的事,小语说她无条件接受凤书的决定。小语让我陪贡布多喝酒杯,贡布今晚不做事,可以放心喝。酒好,贡布也好,好酒予以好汉喝。” 等阿秋陪贡布干一杯后,梁凤书问阿秋:“小语在秋姐手背上刚才用的摩斯密码?就是电影中的摩斯密码?” 蔡子瑛抢着回答:“是,她不能说话了,学会这方法好交流,我和她谢叔叔教的,小语心纯,学什么都容易。凤书啊,不怕你怪我,麦子之所以赶来相助,就怪我那死了的老头子,我一直不知道,雪儿告诉我才知道,他狗日的背着我给麦子留了什么绝笔信,唉,苦了麦子哦。” 梁凤书不愿和他们说自己的丈夫,听蔡子瑛语气,又很真诚,自己不好失礼貌,只说道:“他的事,让律师去办吧,雪儿呢?贡布说她那晚伤得很重啊!唉,也是个可怜人。” 蔡子瑛回答说:“可不是嘛,可怜人哦。当天晚上我们抽不开身,也不好出现在医院里,也想着先让她养伤,反正我们对主治医师已经在电话中交代过照顾好。第二天深夜我去医院,还带着煨好的汤去的,诶,医院说她消失了,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去向。” 梁凤书茫茫然道:“这样啊,想来雪儿武艺超群,自有她的门路吧。” 蔡子瑛问:“麦子带了他二哥来,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我们没他联系方式,凤书,他安全了吗,你知道吗?” “他没事,在南京好好的。”梁凤书这样说,但她没说实话,实际情况是,李木打电话给肖玲玲,电话被她抢过去,在电话中劈头盖脸地骂了李木一通,并宣布跟李木绝交,不让他再关心自己丈夫的事。 “那就好。”蔡子瑛端起酒杯:“凤书,随意喝。唉,小语不让聊,我们就不聊,那就喝酒吧。” 桌上气氛尴尬,匆匆吃完,贡布问明梁凤书的决定,自己回房间休息。 老蔡和阿秋收拾完清洁,也回房间去了。 小语和梁凤书坐在桌前,小语把她自己和麦子如何相识,自己为何会一见面就喜欢上麦子,后来齐爷如何逼迫麦子离婚,林迪薇又用死亡做要挟,一一写给梁凤书看。除了秘密邮箱的事,几乎全告诉了梁凤书。 梁凤书虽然心怀芥蒂,但见小语坦诚,她也把自己和丈夫的那些恩爱过往一一说给小语听。小语不停点头,并表示麦子都给她说过,她知道麦子有多爱他的妻子梁凤书。 两个都是美丽女子,两个都视自己的爱情为今生唯一,却又都表示自己要退出这场爱的战场,成全对方。 小语愿意成全梁凤书,是真心的,她也奋力在这样做。梁凤书却不是真心的,她只想着给自己今生唯一的爱情做一个了结,她不甘心放手,但她孤傲的性格,还有她父亲的阴影,使得她又好似不想没法再继续。 到深夜时,小语开始不停地咳嗽,但她表示自己没事,一直都是这样,一到深夜,喉咙就不舒服,需要吃润喉糖。 梁凤书看着眼前残缺的小语,心中无限感慨,思绪蓬勃,毫无睡意。 小语知道梁凤书是个孤傲人,她尽可能地坚守着礼貌,没再兴师问罪,但小语估计,明天一早,梁凤书肯定会走,可能从此再难相见,也想把自己心中所想全写给梁凤书看,不觉疲倦。 直到很晚,终于各自回房间休息。 一大早,梁凤书果然辞别,她偷偷把小语送的礼物留在了房间里,并写一首诗压在盒子下: 《别》 江南庭院演荒唐,薄暮落日无心赏。 绝情挥刀誓言断,红尘从此无鸳鸯。 汉末孔雀飞东南,牛郎织女难成双。 自古多情两茫茫,人海擦肩无回望。 第789章 无脸见父母 梁凤书犹豫是该回深圳,还是应该等着自己丈夫的第一次开庭。在和律师沟通后,梁凤书得知,律师争取到庭审不允许任何人旁听,这有助于案子以后的‘调节’。 在梁凤书心里,她感觉去那江边见小语,是她人生中最大的败笔,不只没能责问、教训对方,自己反而被对方的谦卑、真诚、气度比下去了。而且在她亲眼见到小语后,她真心觉得小语非常可怜。梁凤书认为,一个人不能说、看不见,对于人来说,几乎是失去了大半条命。 住在西湖旁的酒店第二天,梁凤书让贡布到附近找了一家便宜的酒店,因为律师向梁凤书要一大笔钱,用于打通‘门路’。给律师转账后,梁凤书深知,这笔钱只是开始。 廉价的酒店里,孤寂的泪水。心中的委屈无法言说,就是说,也于事无补。如果对狱中的丈夫放任不管,或许人生还能有另一番作为,必定她梁凤书依然年轻貌美,但无法说服自己。 不知是谁把消息传回自己家里,就在来杭州前,梁凤书接到母亲的电话,母亲在电话中委婉地安慰她,说不要太过伤心,再等等看,看案子有没有转机。梁凤书听懂母亲的意思,母亲认为,如果自己丈夫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那么只好考虑再成家的事。 梁凤书不想与母亲探讨自己丈夫的案情,只好告诉母亲,自己丈夫的事情并没有外界传的那么严重,要不了多久就能解决好。唯一感到欣慰的是,这次母亲没有在电话中数落自己丈夫的不是,而是极尽关心地传达来自家里亲人的关怀,希望可以帮着一起把案子早已解决。 对于自己丈夫身上发生的事情,梁凤书知道,自己老家里的亲人帮不上任何忙。老家人知道自己丈夫的事后,倔强好强的梁凤书感觉自己已经无脸回乡,感觉自己的命运彻底蒙上厚厚的浓霾。 已经无心游览江南盛景,终日待在廉价的酒店房间里,孤寂地对着那一扇窗,对着那简陋狭窄的空间,像是在等着命运的最后判决。 对于即将举行的第一次庭审,梁凤书寄予厚望,她希望在庭审以后,自己能见见丈夫。并非要责骂丈夫对自己的背叛,她自己也曾入狱过,知道里面度日如年的煎熬,她想看看自己十年的丈夫,想亲口告诉他,自己一直都在。 就在梁凤书苦熬在酒店时,突然接到波仔的电话。波仔在电话中不再称呼梁凤书为‘小妈’,也不称呼‘大嫂’,而是直呼其名:“梁凤书,最近都见不到人,是要跑路了吗?” 听波仔的语气,梁凤书马上判定,自己丈夫的事情已经在道上传得人尽皆知,连同自己卖家当的事情,肯定都被传了个遍。 对于波仔的无礼,梁凤书报以阴冷的回答:“你觉得自己有什么资格过问我的事?挂了吧。” “别,别,别挂。”波仔向来知道梁凤书为人心高气傲,一般人不予理会,便直入主题:“是这样,还记得吗?在去年大年初一,你和你家麦子几个人,差点要了曹老二和阿龙的命,这不,他们养了一年多,如今终于康复,他们要我帮着讨个说法。” 自己丈夫入狱以后,梁凤书要求耗子、庞枫他们夹起尾巴做人,为的就是怕丈夫入狱期间,别再节外生枝,弄得雪上加霜。她曾在心中仔细盘算过,如果大家都暂时夹起尾巴做人,渡过这个艰难期,这期间也不至于有别的灾难降临。 听波仔的话,梁凤书知道,麻烦来了。以前自己丈夫在,这帮混蛋还有些忌惮,如今丈夫的事甚嚣尘上,这些个混蛋是要借此讹诈自己。 “波仔,你忘了自己‘立业’那天,是如何求我去帮你撑面子的吗?你帮曹老二、阿龙出头讨说法?不觉得自己良心狗肺吗?” 梁凤书强忍着心中怒火,没有挂断电话,因为她知道,既然事情找上门,挂断电话没有用,必须要解决。她也没有在电话中辱骂波仔忘恩负义,因为她知道,辱骂不能解决问题,而且,对于想趁机捞好处的狡诈小人,不是挂断电话就能摆脱的。 梁凤书说波仔‘立业’,就是波仔借自己生日,大摆场面,借此昭示他自立山头。那时的波仔能自立山头,一是依仗他曾是阿虎手下的战将,二是依仗他在拳馆时,曾和在道上很有名望的梁凤书丈夫站一边。最重要的是,在他昭示自己自立山头时,有江湖人称‘小妈’的梁凤书出席,更加水到渠成。 “梁凤书啊,今日不同往日,况且,他们叫我老大,我自然要为他们出头,就像你家麦子,也会顾着他的兄弟一样。你老公确实让曹老二和阿龙躺了一年多,这不该有些补偿吗?我觉得这要求一点不过份。” “不过分?是吗?你想怎么替他们出头?” “我还能怎么要求,不外乎钱嘛。梁凤书,你是聪明人,我知道你已经把家当全都换现,但鬼知道你有什么打算,你这个女人,阴毒得很啊!你老公在监狱里,这补偿的钱,只能向你要啰。” 梁凤书知道,一旦让波仔得逞,后面还会有很多要求“赔偿”的人上门,便阴狠地说:“钱在我手里,有本事你来拿,还有,你得有命花。” 波仔也彻底撕掉伪装,蛮狠地说道:“梁凤书,现在没你逞威风的地方,你要不给钱,耗子、庞枫他们都得倒霉。”波仔的目的是要钱,他又缓和语气说道:“你老公伤他们是事实,起码的补偿都不给,这符合道义吗?” 梁凤书是非常熟悉这些满口‘道义’的人的真实嘴脸,在这些个混混嘴里的‘道义’,只是他们像癞皮狗一样活着的借口。 “补偿?想要多少?” 只听电话那边波仔喊道:“来,曹老二,你自己说要多少。” 波仔还故意装着自己只是个中间人。 电话中,传来曹老二的声音:“梁凤书,你还记得如何咬伤我胳膊的吗?还记得用簪子在我身上扎了多少个窟窿吗?今天有波老大出面,咱们就和平解决,一个窟窿十万块,加上阿龙和我断的胳膊,一共三百万,以后再不计较。” 梁凤书当然记得,自己那时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被逼得不得不像个疯子一样。 波仔随之接过电话:“听见了吧,梁凤书,三百万,我觉得很合理,他们两人,一人一百多万,一点也不多。” 第790章 讹诈降临 梁凤书一边快速想着如何回答,一边用力敲击墙壁,因为贡布就住在隔壁房间,她要让贡布过来商量如何对付。 贡布旋风似的赶到,梁凤书打开电话免提,说道:“波仔,三百万也好,五百万也好,你得等我老公出狱,向我老公索要,你让他赔他们命都可以。钱嘛,卖家当那些钱,全都给了律师,要钱没有,要命不给。” 波仔在狂笑道:“哈哈哈,梁凤书,你的这些手段,我们早已知道。你那些家当,怎么着也该换现几千万,让你补偿三百万,你竟然这么决绝,你真觉得这样我们就没办法了吗?” 贡布马上对着电话说道:“波仔,我们能断曹老二和阿龙的手,也能断你的。当初曹老二和阿龙就是想讹钱,才有那结局,你也想步其后尘?” “贡布,你他妈的扑街,你不过麦子的一条狗,还敢对我狂吠?吓唬我?老子跟着阿虎纵横江湖的时候,你他妈的还在穿开裆裤,有本事你来,老子等着你。” 波仔又在电话中吼道:“梁凤书,给句话,是不是让贡布做主?要不要付钱?爷今天既然出这个头,就得有答案。” “要没有呢?我不是说了嘛,要钱,等我老公出狱,你们向他要。要我的命,你得有本事来拿。” “梁凤书,你以为躲着不现身,不付钱,我们真就没办法了吗?你们搬到荔枝公园那边住的地方,我们一清二楚。还有你们的面包店、步履餐吧,我随时可以接手。” 梁凤书冰冷地回答说:“是吗?既然你这么清楚,你那么有本事,那就自己去拿,打电话给我干什么呢?” 波仔支吾道:“梁凤书,你非得不见棺材不落泪吗?” “你的棺材准备好了吗?我担心你连落泪的机会都没有。”梁凤书打心里恶心波仔。 “梁凤书,我说了,既然我今天出这个头,必须要有答案。你不愿意付现金,可以,那就把步履餐吧让出来,你不是卖家当吗?说吧,转账,还是让出步履餐吧?” “你一样也得不到。”梁凤书当然明白‘打得一拳开,免得万拳来’的道理。 波仔敢明目张胆索要步履餐吧,梁凤书第一时间想到,莫非波仔有肖志程在背后撑腰。肖志程在步履餐吧有股份,这几乎是道上人尽皆知的事,波仔敢这么明目张胆地索要,必然是有把握的,要不是肖志程在别后捣鬼,真是见鬼了。 再联想到波仔这一年多突然变得‘大杀四方’,道上人称波老大,要没有‘背靠大树’的底气,他一个烂仔混混,无权无势,没这猖狂的资本。梁凤书脑子里飞快运转着:莫非是肖志程想趁火打劫? 想到自从林迪薇死后,自己丈夫就再没和肖志程照个面,梁凤书早就看透了这些变脸比翻书还快的嘴脸,尽管肖志程已经没有往来,但每月依然把步履属于他那一部分利润转账到他指定的账户里。今日波仔索要步履餐吧,几乎可以以此推断,波仔背后是肖志程。 “一样也得不到?梁凤书,你以为现在还是有齐家做依靠的时候吗?你认为没人敢动你们吗?你考虑清楚再回答,今天我必须要有答案。”波仔不依不饶地顶缸着、威胁着。 要是波仔背后真是肖志程,自己就该屈服吗?如果屈服,他们下一步还会想索要什么?自己都该一一满足吗?梁凤书快速思考着,嘴上回答道:“波仔,你才要仔细想想,你能有今天,不容易,走错一步,你的结局将比老严、蛇仔他们更惨。” “这么说来,你是不给的啦?那晚上我可就让人去接手步履餐吧了哦。” “你想死,我不拦着,你愿意死,有人愿意成全,只不过谁埋你就不知道了。” 梁凤书说完,挂断电话,马上打电话给耗子,把波仔讹诈的事情说了。 耗子在电话中说:“嫂子放心,我会好好看住步履,你和贡布兄弟放心地忙老大的事情吧。” 仔细想想,梁凤书几乎能断定,晚上步履一定会有大事发生,但如何能避免呢?打电话给曹舵?梁凤书认为,曹舵一定不会为这事出面。 贡布安慰梁凤书:“嫂子,我以前听哥说过,耗子和波仔从前都是跟阿虎的,这事或许让耗子出面,好解决一些。” 梁凤书摇摇头:“不会这么简单,如今已经不是九十年代那个打打杀杀的时代,一旦出事,没有人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如果波仔让下面的小混混出手,步履只有耗子、小廖、阿华三人,他们如果被抓进去,步履又该谁去经营管理?” 贡布想提醒梁凤书,最好打电话给曹舵,但随之又想,近来梁凤书一直不准为了丈夫的事情,向曹舵以及以前与齐家有关的人求助,看梁凤书如此坚强的支撑着,贡布只好不提梁凤书反感的事。 “嫂子,我们现在也来不及赶回去处理,就让耗子去处理吧,家里还有平措和庞枫,他们都是道上的老手,知道见机行事的,也知道该避免发生什么事情。” 梁凤书深吸一口气,也只好如此,依然吩咐贡布:“买明天的机票,我们回去。” “嫂子,哥不几天就开庭了,你都等了这么久,现在又赶回去,没必要吧?” “去定机票吧,听我的,这事没这么简单。” 贡布只好听从梁凤书的安排,他心里想着:回去又能干嘛呢?不如让耗子他们处理的好。 想一想,梁凤书还是不放心,又带电话给耗子,仔仔细细交代一番,让其一定避免发生刑事案件。 又打电话给露露和肖玲玲,让肖玲玲晚上暂时别去步履唱歌,等事情处理好以后再看情况。 凌晨三点,正是步履从前打烊的时间,贡布接到耗子电话,耗子在电话中哭着说道:“怎么办?贡布,怎么办?我怎么给嫂子交代?” “耗子,你别急,发生什么事情啦?” “小廖和阿华被抓啦?” “为什么?” “打死了人,就打死在步履餐吧后面的街上。” 贡布脑子里嗡嗡响,就像被重力击中脑袋,只觉得眼冒金星,晕头转向。 事已至此,贡布不得不去隔壁把梁凤书从睡梦中唤醒,如此重要的事情,隐瞒不得。 第791章 都是钱的祸 梁凤书和贡布第二天赶回深圳,庞枫开车到机场接着,直奔荔枝公园旁的家里。 在车上,庞枫安慰梁凤书:“嫂子,事情已经发生,也别太焦心,小廖和阿华还是好样的,他们怕连累步履,把人约到后面街上才动手,步履没事。” “步履没事?打死人,还能没事吗?”梁凤书几乎是哭着怒吼道,随之又沉默着,一路流泪。 走进家门,已经是华灯初上,梁凤书看见每个人都挂着一张丧气的脸,连露露和贡布的儿子都仿佛知道大人们心情极度沮丧,躲在屋里不吱声。耗子跪在客厅里,看样子,他已经用这种方式惩罚自己一整天了。 梁凤书强忍着悲愤,在李瞎子的牌位前点燃三支香,恭恭敬敬地祭拜道:“父亲师傅在上,我从杭州刚回来,向您汇报,你的儿子徒弟还在狱中,即将第一次过庭审,请等待好消息吧,请父亲师傅保佑我们。” 祭拜完李瞎子,梁凤书有气无力地瘫进沙发里,虚弱地说道:“贡布,快把耗子扶起来,有人故意寻衅滋事,错不在他。耗子,你快起来吧,给我把事情说说。” 肖玲玲给梁凤书盛来汤:“嫂子,边喝边听他说吧。” 步履餐吧从上午十点开始开门营业,耗子是在下午接到梁凤书电话,随后,他把梁凤书的话分别告知露露和庞枫。告诫露露、肖玲玲、孩子都别出门,小心防范遭到波仔的人报复。 庞枫第一时间赶到步履餐吧,与耗子、小廖、阿华四人,一起商量应对之策。 面包店是秀秀做住,庞枫协助;步履餐吧是耗子做主,小廖和阿华协助。关于步履餐吧的事情,在日常经营管理上,听耗子的。 耗子认为,波仔是趁火打劫,想趁兄弟们老大在监狱里,他故意来这么一招,联合曹老二和阿龙,以去年重伤曹老二和阿龙为借口,讹诈钱。只要能让他知难而退,这事也就能化解。 对于波仔说曹老二和阿龙在家修养一年多,才把伤养好,这纯粹是胡说八道。耗子知道,他们当时确实伤得很重,但也只是养伤小半年,又继续人模狗样地混着。 曹老二靠欺骗式赌博弄得一些钱,开了家ktv,还和阿龙开着隐秘赌档。这一年多来,也没听说他们要报仇,偏偏这个时候要讨说法,而且是让波仔出面,直接电话梁凤书索要赔偿金,这分明是趁梁凤书老公在监狱,欺负她。 小廖一向不爱说话,此刻他气愤难平:“枫哥,耗子,这不是效忠不效忠老大和嫂子的问题,这是他妈的他们欺负咱们的问题,他们能不知道步履是我们兄弟照看着吗?” 庞枫说:“是啊,小廖这话很对,论资历我们兄弟四人都不比他狗日的波仔差,我们兄弟跟着北仔混的时候,他个扑街还不知在那个地方要饭。过去不说,就眼下,我们兄弟跟着老大这几年,身上干干净净,也比他狗日的波仔活得光明正大,要讹诈到我们兄弟头上,那得让他好好尝尝后果。” 阿华说:“耗子精,你和波仔以前都跟虎老大,你是阿虎的军师,他是阿虎的战将,要论这层关系,你们是好兄弟才对。波仔早知道这步履是你话事,他故意来这么一招,这不明摆着没了兄弟情意吗?” 耗子心中当然明白,叹息道:“兄弟们说的都对,嫂子担心的是,波仔背后还有别人,这样,面包店那边需要枫哥,枫哥,你还是去帮秀秀,保持联系就行。我先约约波仔,问问他到底什么意思。” 耗子打电话给波仔,一直没人接电话。 这波仔为自己的美梦想得很周到,他想着以后步履就是自己的了,不要让它在顾客面前落个不好的印象,所以,他不接耗子电话,也不在步履营业时间登门,他要在步履客人散尽后,完完整整地接手步履餐吧。 步履餐吧在耗子的手上,一直生意红火,按照梁凤书的谋划,步履几乎是有着浓厚的文艺气息和慰藉异乡人灵魂的味道。波仔不想让这红火的生意直线下滑,他想悄悄接手步履餐吧,让不知不觉地继续在步履消费。 能在道上混成‘大哥’的人,肯定不是傻子,而且至少也是九死一生的人,还有着精明的头脑。波仔为何对不花一分钱接手步履餐吧有把握呢,他已经听道上传言,梁凤书卖掉所有家当去救自己因杀人入狱的丈夫。 波仔从前跟着阿虎混,阿虎与梁凤书丈夫的关系非常铁,当时都是为齐家效命。波仔认为自己还是了解梁凤书的,他认为,梁凤书不会如道上传言的那样,捐款潜逃。他判断,梁凤书是故意卖掉家当,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以博取大家同情,并能隐藏实力,从而达到‘韬光养晦’的目的。 阿龙算是道上的‘后起之秀’,但曹老二和波仔对梁凤书以及她丈夫是非常熟悉的,他们判断,以梁凤书的精明和阴狠,一定不会出钱,并且不会主动赔偿丝毫。根据道上的传言,梁凤书要她丈夫的小弟们都夹起尾巴做人,由此证明,梁凤书这个时候胆小怕事,不敢强力反抗。 道上传言,梁凤书变卖家当后,手上握着几千万现金,眼红的不只是波仔、阿龙、曹老二,每个人都眼红,但找不到切口从梁凤书手上捞钱。有的人拐弯抹角地借口能介绍‘能人’帮梁凤书捞人,但看梁凤书连齐家以前的所有人都拒绝了,直接委托给一个英国人介绍的律师,都‘望钱兴叹’。 道上有些实力、家当的人,大多都禁不起查,多少有些案底。他们很想从梁凤书手上捞钱,但知道梁凤书是道上出了名的‘小妈’,家里几个人也都不好对付,庞枫外号‘白煞星’,耗子、小廖、阿华也都在江湖上有名号的人,更重要的是,这四个人都干干净净,一旦对垒,自己难以占到便宜,很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 曹老二和阿龙被重伤以后,别说报复,想起梁凤书丈夫的名字,就像一个人走夜路遇见鬼一样,浑身颤抖。曹老二和阿龙当初本身就不占理,又差点丢了性命,刻骨铭心的教训使得他们再没有胆气想再被伤一次。 在道上的人中,曹老二自认为自己最了解梁凤书丈夫,因为自己和他当初都效命佛爷,曹老二深知其中利害,自己已经冲动过一次,再不想重蹈覆辙了。 第792章 黑道中人的智商 就在道上所有人对梁凤书‘望钱兴叹’时,波仔也在暗暗思索,如何能从梁凤书手上弄些钱。虽然身边人提醒过他,梁凤书和她丈夫都算是恩人,但在波仔心中,他已经达到四大皆空的境界,不是学哲学学的,是利欲心逼的,他的心中无恩无仇、无情无义,他只想要更多的钱。 一番冥思苦想,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波仔终于想起一年多以前的事情。想起曹老二、阿龙被‘欺负’的悲惨景象来,波仔很为自己聪明的大脑得意,他找到了一条发财之路,这是举手可得的财富,他不得不暗暗佩服自己。 当曹老二、阿龙被波仔约到一起时,波仔得意洋洋地说出自己的计划,那一刻,曹老二和阿龙以为波仔疯了。 曹老二很是认真地问波仔:“波老大,你最近吃牛肉吗?” “吃啊!怎么啦?我最爱吃牛肉了。” 曹老二长吁一口气:“唉,难怪,最近听说疯牛病传得很利害,波老大,还是去医院吧,可能还来得及。” 一时之间,波仔没反应过来,片刻,他聪明的大脑反应过来:“操,曹老二,你个扑街,你认为我疯啦?这他妈的多好的发财路啊!你们就怕成这个样子?” 曹老二说:“波仔,既然你认为自己没疯,那我就给你说说。我和麦子从前都跟佛爷的,我亲眼所见,我老大老严栽在他手里,蛇仔、断手兄弟、青子也栽他手里;后来的香蜜湖古董案、南山别墅古董案、裴继深、东仔都栽他手里;耀仔、阿虎、北仔等都成了这异乡的孤魂野鬼,他麦子还活着,而且还得过荣誉市民奖;严格来说,佛爷也载他手里。我曾有过幻想,和阿龙周密计划,在大年初一跟踪他们夫妻,结果呢?还是栽了。波仔,你可以认为你比我聪明,比我强,可是,你想想我说的其他人,你比他们都强吗?” 悲惨的往事历历在目,阿龙心有余悸:“是啊,波老大,我和曹哥是过来人,往事不堪回首,你这计划,我们不敢参与。去年能活过来,算是捡得一条命,我可没把握每次都这么好命。” 波仔看着眼前两个人,一个是江湖前辈,曾经一度代替老严的位置;一个是道上后起之秀,其凶狠让很多道上的人闻风丧胆。没想到这两个人竟然如此愚蠢,在波仔眼里,这两个人确实愚蠢,如果不是愚蠢,自己这么完美的计划,他们怎么能不密切配合呢? 看着两个愚蠢的家伙,波仔不想让自己完美的计划付诸东流,拿出十二分的耐心,苦口婆心地劝说道:“这样,你们要是害怕,我来出面。虽然我们平日里井水不犯河水,但我出面,你们需得在梁凤书面前承认我是你们老大,当然,这确实让你们这两个愚蠢,哦不,愚昧,也不对,是让你们有些郁闷和委屈,看在钱的份上,只在梁凤书面前承认我是你们老大。” 穷则变、变则通,没多少文化的波仔才学会这个道理,没想到此刻他就用上了。面对曹老二和阿龙的‘不识时务’,他略微改变计划,决定让自己出面。 其实在波仔心里,他希望自己出面,出面的人能占大头:“曹老二、阿龙,我来出面,可钱我得占大头,这没什么问题吧?” 自己不用出面,能分到钱,这何乐而不为呢?本就是道上抢钱的人,既然有人‘冲锋陷阵’,自己怎能不跟着捡个便宜? 在波仔改变计划后,三人达成一个协定,无论讹诈到多少,波仔独占六成,曹老二和阿龙各两成。 曹老二必定是更老道一些:“这样,波老大、阿龙,我只要一成。这事,肯定得当面锣对面鼓地交锋,我是没法出场的,阿龙,你身手好,你跟着波老大出场,我让一成给你。” 阿龙年轻好几岁,而且感觉有波仔出面,自己出场,也就是打酱油,万一出事,担不了什么责任,实在不行,临时撤退就是,也就答应下来。 都是穷尽心机弄钱的人,波仔心里想:你两个扑街,等老子弄到手,你们一毛都没有,你们不过是老子弄钱的借口而已。 临走时,曹老二提醒:“波仔,别说我不厚道,我可提醒你,步履里有肖志程的股份,你可要掂量清楚,还有,最好这段时间不要吃牛肉,真的,没必要非得吃牛肉。” 波仔感觉自己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他下定决心,先要把曹老二这讨厌的前浪,拍死在沙滩上,但他也明白‘为大事者要有忍耐性’,于是,他没有辱骂他感觉是在侮辱他智商的曹老二,而是淡淡一笑:“哼,曹老二,你怕是未老先衰啊,回去好好歇着吧,只是别忘了我们约定,在这件事上,你得承认我是你老大。” 曹老二转过身才笑,他笑波仔没脑子,心里想:“你个扑街要不出事,算你运气好,老子也就顺便捡点钱。你个扑街要是出事了,老子才不会承认和你有半毛钱关系。” 曹老二走后,阿龙为了曹老二让出的那一成,即高兴又忧心忡忡:“波老大,白煞星、耗子他们几个人不好对付啊,他们会拱手让出步履餐吧?我一点都不相信。” 波仔捏了捏阿龙雄壮有力的臂膀:“你对付一个行吗?” “啊,要我动手啊?”阿龙又犹豫了。 “以你的身手,对付一个有问题?这样,我再让一成给你,你想想,步履起码值好几百万,最重要的是,步履生意一直红火,每月都能产生丰厚的利润,而且是干净钱,不比你躲着开赌档好?加上曹老二那狗日的让的一成,你占四成,对付一个不行吗?” “对付一个倒是没问题,问题是,曹老二说肖志程在步履占股份,这也能动的吗?” 波仔自鸣得意地笑起来,他笑曹老二和阿龙确实愚蠢,所以才有以前的悲惨遭遇。想曹老二当初代替老严的位置,屁股没坐热,就被麦子耍进监狱里去,如今看来,确实是智商有严重问题。 为了让阿龙放心大胆地干,波仔还是解释了阿龙的疑问:“阿龙啊,肖志程只关心每月有钱挣,等咱们拿下步履,步履不是每月给他两成利润吗,咱们给三成,他会嫌钱多?” 阿龙问:“这么说,你找姓肖的谈过啦?他答应?” 道上人说的话,十句有十一句都不可靠,波仔哈哈大笑:“那是当然,要不我能有把握干这事吗?”其实,是他自己思量着,他来个先斩后奏,肖志程只要有钱收,那能管这餐吧是谁在经营呢? 第793章 为了卓越的梦想 夜已过凌晨时分好久,喧嚣早已消退,那些璀璨的霓虹也渐渐一一熄灭,繁华的城市安静下来,夜风吹得路灯杆微微摇晃,那些洒落的昏黄的灯光如水晕开了涟漪,夜,终究是安静下来。 一直担心着有人登门闹事,却一直没人登门闹事。 依照往常这个时间,庞枫已经睡觉了,因为他每天一早要送秀秀去面包店起料,今天晚上,他打算多抽几支烟,多喝几杯咖啡,要看看谁敢欺负到头上来。 平措在家里也没睡觉,他随时准备着出门去,为保卫步履餐吧一战。 眼看快要打烊,耗子说:“枫哥,我看波仔也就是想试探嫂子和我们,嫂子岂能被他狗日的吓倒。没事了,你回去吧,就算这个时候有人来,有我和小廖、阿华在,绝对没问题。对了,你不是要去东莞拿一手价的面粉吗?干脆也别回去睡了,叫上平措,快去吧。” 庞枫很担心:“面粉早一天晚一天都可以,咱们兄弟必须一起战斗。” 阿华笑说:“枫哥,你这白煞星眼里还有我们吗?这不是明摆着小看我们三个?有我们三兄弟联手,你觉得我们还能怕了谁?千军万马来,咱们兄弟也能灭了他们。” 耗子说:“是啊,切不说咱们三个不怕谁,店里生意最是要紧,嫂子说啦,在老大没出狱前,要多多的备些现金。面包店的生意一天也不能耽搁,以前小廖和你去运面粉,这次你觉得步履有危险,那就让他留下,你让平措跟你跑一趟,家里没事,门锁好就成。” 庞枫看着安静下来的街道,想可能自己真是多虑了,波仔也就那点本事,怎么敢登门讹诈?他叫上平措,连夜去东莞面粉厂弄一手价的面粉,这是新找到的一个原料厂,价格比以前送货上门的面粉要便宜两成,如今新开几家分店,面粉每天消耗巨大,能节约两成原料成本,不是一笔小钱。 波仔带着人,一直隐蔽在不远处的车上,他看着‘白煞星’庞枫离去时,有些后悔答应让阿龙出手,而自己要让一成给他。 等小弟向他报告,平措与庞枫已经从南头上高速,看样子是去进货了,波仔更加后悔自己答应让一成给阿龙。转念又一想,等自己掌握稳当以后,给不给,倒是自己说了算,阿龙和曹老二这两个愚蠢的家伙,自己都对付不了的话,还怎么当老大? 阿龙也很高兴,可以说是信心倍增,他知道最难对付的,就是平措和‘白煞星’,这两个人不在,自己还怕什么呢?他心里暗暗笑曹老二胆小怕事,错过了这发财的好机会。他甚至想起了老辈人的教导‘人要有出息,必须懂得抓住机会’,他感觉自己这次是抓住了‘天赐良机’。 依照波仔的话,而且阿龙也知道步履生意一直红火,以后自己就是这红火生意的第二大股东,每月有干净钱入账,自己可以不用再像阴沟里的臭虫一样,躲躲藏藏的活着啦!他仿佛看见生命中最耀眼的曙光正笼罩着自己,自己从此以后将步入光明大道。 波仔比阿龙更有憧憬,必定他感觉自己的智商相当可以,他觉得,以自己的本事,几年之内,步履开出十几家分店完全没问题,加上自己也是堂堂‘老大’,融资也没问题,然后全国遍地开花。步履餐吧将成为一个大型集团公司,上市,再融资,进军国际,成为享誉全球的集团公司,等资金足够时,收购思齐集团,然后进军房地产、基建、酒店、文旅、跨国运输、连锁商业广场综合体、航空、汽车制造等等行业,让梁凤书夫妻看看,你们曾经效忠的那个思齐董事长,现在老子把他整个公司吞下啦。 人当然要有理想、有梦想,有一部有名的电影中曾说过‘人无理想,与咸鱼有什么区别?’波仔和阿龙都是很有梦想的人,他们对自己的梦想都如此深信不疑,而且,他们不是守株待兔的愚昧人,他们是实干家,在这个午夜,他们为自己的梦想,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最最重要的第一步。 如果理想变成现实,生命都该是何等的光耀万丈。 看着最后两个客人手拉着手离开步履餐吧,波仔开始行动。他还清楚地记得,这一男一女本是独自去的,他们本是陌生人,是什么让他们深情地拉着对方的手?波仔认为,是这城市太过迷情,是这夜太过迷离,是在这都是异乡人的都市太过需要一个人爱,哪怕只是一夜,哪怕天亮后继续变成陌生人。 耗子在收银台对账,阿华开始锁上前门,等耗子对账好以后,他们就可以从后门出去,然后回家休息。 露露和肖玲玲掌管账目、现金,这两个女人深得梁凤书真传,做事一丝不苟,可以说毫不留情。有一次耗子实在应酬喝多了,想着等酒醒以后再统账,只要把现金先交回去,没什么好担心的,但是那一次被露露和肖玲玲骂得体无完肤,差点就被两个女人鼓动梁凤书剥夺了他的经营管理权,好在大嫂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哐铛一声,波仔小弟猛烈地撞开了阿华即将锁上的大门,波仔很是心疼:“扑街,不能轻一点?这以后就是我们自己的店,门撞坏了,维修不要钱吗?” 阿华怒从心中起,抬手就把那撞门的小弟打出两米远,滚落在大门前的绿化带中,他大声责道:“王八蛋,敢和我动手?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斤两?” 耗子猛的从收银台跃起来,大喊道:“阿华、小廖,别忙动手,说不定人家波仔是要照顾我们生意呢?” 波仔生怕步履被打烂,心疼地说道:“看看,看看,耗子多懂事啊!以后我还让耗子当店长。” 阿华轻蔑地说道:“想照顾生意,也不欢迎了,没人伺候,波仔,皮痒痒啦?还是最近脑子出问题啦?” 波仔立马感觉到,阿华和曹老二一样,都觉得自己疯了。他没有计较,自己不几年就要成为享誉国际的企业家,不能跟这样没有见识的家伙计较:“耗子,这店你在经管,对吧?” 耗子拉开拦住大门的阿华:“是,是我在经管,怎么,波老大这么晚还不睡?” 第794章 面对堂吉柯德 波仔心想:唉,要成为企业家,当然要耽搁睡觉,但他感觉自己是有着宏大理想的人,没必要和这些愚昧无知的人扯闲篇,他开门见山:“耗子,我已经给梁凤书说过了,如今曹老二和阿龙拜在我名下,让我为他们去年的事情讨个公道,这步履餐吧,就作为去年的事情的赔偿。” 阿龙看着波仔很是明示的眼神,应和道:“是啊,是这样。” 耗子强忍着笑,他确实想笑,但忍着了:“波老大、阿龙,是夜风让你们醉的,还是路边摊上的金威啤酒?醉了就回家睡觉,小时候没听妈妈这样跟你们说过吗?” 阿龙一愣:“诶,这,我小时候妈死的早,还真没听说过这句话。” 波仔感觉脑子里很炸,他感觉自己在和智商极低的人对话,一些人听不懂他的话,一个人却听不懂别人在嘲笑他。依照自己伟大的梦想,自己不该和这样的人站在一起,但为了梦想能变成现实,他选择了忍耐。 “耗子,你认为我说笑?”波仔一边说,一边往店里走。他已经开始学会了轻言细语,开始学会迈着高贵从容的步伐,他想到,不久的将来,他将去纳斯达克敲钟,他将和国际名流对话,他要从眼下开始严格要求自己。 阿龙紧跟波仔的脚步,带着讥讽的语气说道:“耗子,你对我态度好点,以后我还让你做店长,必定我将是步履的第二大股东,是很有发言权的。” 小廖终于憋不住,被眼前这群像是从疯人院跑出来的人,搞得头昏脑胀,想对其驱赶,却又见耗子暗示不要轻易动手,只好骂道:“今晚什么日子,怎么来这么一群疯子呢?都他妈疯得傻逼了,还知道自己是谁吗?” 波仔随即指着小廖,很是认真地说道:“我现在宣布接手步履的第一个重大决定,小廖,你被炒鱿鱼了,你现在就收拾东西走,走吧,这里和你再无关系。”他对自己的这个决定很赞许,他感觉自己将来不可能让自己的企业里,有小廖这样不听话、还敢当面顶撞、辱骂自己的人。 耗子和阿华已经笑得直不起腰,阿华笑说道:“我知道啦!我知道啦!我终于知道啦!” 耗子笑问:“阿华,你知道什么啦?” “他们是要来把我们笑死。” “把我们笑死后呢?” “把我们笑死后,他们想继承我们的遗产。” 哈哈哈哈…… 不只耗子、小廖、阿华在放声大笑,还有波仔带着的一大群小弟们,他们也笑了。 听着没羞没臊的笑声,波仔认为自己被侮辱了,他首先扫视一圈自己带来的小弟们,以犀利的眼神制止他们继续笑,与此同时,他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无奈。 他为自己所带领的这群人的素养和觉悟感到无奈,想到自己即将腾飞的事业,自己却苦无良才可用,这绝对是梦想变成现实的一道坎。波仔想到这道坎,他的心变得卑谦,他求贤若渴,他看耗子的目光变得柔和,还带着海一样的包容度量。 “耗子兄弟啊,我们以前都跟过阿虎,咱们是兄弟啊!这么些年来,我一直希望找到一个良才,与我一起实现宏大的梦想,今天,我觉得找到了,耗子,你愿意和我一起创立一番卓越的事业吗?” 波仔的话,让耗子、阿华、小廖听得愣住了,就像很饥饿很饥饿的时候,突然吃进一口已经放臭的生猪肉,想吐,肚子却很饿,不吐吧,实在难以下咽,一时之间,整个人都空掉了。 阿龙以难以觉察的异样目光偷偷打量着波仔,他首先想到的是:莫非波仔爱上耗子啦?波仔有这爱好?他今天是来‘三顾茅庐’的吗? 波仔的小弟们都不敢再笑出声,他们各自暗暗消化老大的话,一直吆五喝六的老大,今天突然变得如此礼貌、谦逊,实在难以想象。 耗子强忍住笑,他知道小廖和阿华马上要笑喷出来,耗子马上暗示兄弟忍住笑,并在波仔的对面坐下来,就像从新收拾过心情,很是郑重其事地说道:“波仔,你还记得我们曾一起跟着阿虎混啊?你还记得我们曾是兄弟啊?你就该记得‘小妈’是如何帮你上位的,你怎么能干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来?你想把自己置于‘人人得而诛之’的境地吗?” 波仔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如此礼貌、谦逊,耗子却提出如此多的、不可思议的问题。波仔想发作,但他随即想起了无聊时,自己曾看过的不多的电视剧情节,那‘隆中对’的画面浮现脑海,他认为,耗子这可能是在效仿‘卧龙’试探‘玄德’。 “耗子,你是能干大事的人,梁凤书、麦子之流,不值得你辅佐,他们顶天也就是个山大王。从前有齐家那样的豪门撑腰,他们也没干出什么卓越的事业来,可见他们是不能成事的。耗子兄弟,跟着我干吧,咱们就从这步履开始,把事业遍布神州大地,并走向国际市场。” 小廖和阿华终于没能忍住笑。 耗子大喝一口水,强制抑制住情绪,他终于明白,自己面对的是堂吉柯德。 阿龙愤怒地指着小廖和阿华:“你们他妈的什么意思?这是在笑话波老大吗?” 阿龙并非想帮波仔训斥小廖和阿华,波仔恶心的话,让他实在听不下去了,他想挑起战火,尽快实现自己成为步履第二大股东的梦想。 想是波仔及时发现了阿龙狡猾的意图,他抬手及时阻止了可能发生的打斗,长叹一口气:“唉!耗子兄弟,哥哥的话就入不了你的耳吗?” 耗子看看玻璃墙外的愔愔夜灯,又看看手表,心里很是苍凉,想着天已经不早了,新的一天的朝霞即将升起,自己如何打发眼前的这个堂吉柯德呢?他感觉到自己从没应酬过如此难打发的人。 “波仔,你要晚上没地方去,这里就让你和你的兄弟们暂时住一晚。”说着,耗子站起来:“我还得统账,你自便吧。” 看着耗子即将转身离去,波仔终于爆发怒火,一拳擂在桌子上,吼道:“耗子,别给脸不要脸,你宁愿做他们夫妻的看门狗,也不和我共创辉煌,你是不是吃错药啦?” 波仔想一怒到底,但心中的梦想驱使他转变了语气,他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慨在心中无法喷发。 耗子回头,强忍怒火,带着戏虐的语气说道:“波仔,今天不早啦,该干嘛干嘛去吧,有病治病,无病睡觉。啊!你知道这店里有监控的吧?在这里动手,你会坐牢的,我善意地提醒你一次哦。” 第795章 死胡同里对峙 “有监控?”阿龙马上警惕地看看四周:“波老大,真是有监控吶,要不,算了吧,回去合计合计再说。” 要不是阿龙对自己还有点价值,波仔会一拳把他打趴下,他吼道:“耗子,今天这事必须成,就你们三个,老子这些人能把你们活嚼了。你应该知道我的手段,当初和阿虎时……” 阿华及时打断波仔的话,嘲笑道:“阿虎?阿虎早已成野鬼。你想说你曾是阿虎手下的几大金刚之一,是吧?来,咱们去后面无人的街上,过过手,我保证不打死你。” 耗子也感觉自己的耐心用得差不多了,索性不再忍:“波仔,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阿华兄弟的意见很好,走吧,后面街上无人,咱们去那里解决。” 小廖一抬手:“耗子,时间不早了,露露还等着你交帐。这些个破烂货,有我和阿华收拾就好,不需劳烦你。” 耗子心想,确实帐还没统计好,露露一定等急了,可眼下局面,自己当然得先打发波仔:“小廖,你们两个能行吗?他们这几十号人呢。” 阿华笑道:“耗子,你还能不知道吗?这些个破烂货,真动起手来,有几个敢出手的?不过是充充场子,混口饭而已,莫非他们还真为了一口饭搏命吗?” “这倒是。”耗子随即看看黑压压的人,大声说道:“都知道的吧,我这小廖和阿华兄弟曾放倒过不少人,你们要觉得自己命大,可以试试,不然,还是留着命的好。” 不能人这三个人瓦解自己的军心,波仔及时怒吼道:“扑街,简直不把我放在眼里,太他妈嚣张了,小廖、阿华,你们想死,我成全你们,管死不管埋。” 阿华对着门,做出一个请的手势:“那就请吧。”随即又对耗子说:“你快统账,等我和小廖结束,最后你也结束,都快到喝早茶的时间了。” 耗子又问:“你们俩真的行吗?” 小廖很是不耐烦:“哎呦,耗子精,你烦不烦?快统账吧,放心。” 耗子进吧台统账之前,对小廖和阿华打出暗号,示意下手别太重,教训教训就可以了,打发他们走就行。 对于小廖和阿华拳脚功夫,耗子是十分清楚的,他自己完全不是他俩的对手。耗子知道,小廖和阿华比曾经的地下拳王黑蟒再差不了多少,如今这道上混的人,能和他俩并肩的人不多,超过他们的人,估计也就贡布、平措、庞枫而已,但贡布、平措、庞枫已经不算是道上的人。 正因为小廖和阿华功夫了得,一般人他俩不放在眼里,但他俩对贡布、平措、庞枫三人心服口服,正因为如此,他俩才觉得和大家在一起做事值得,既能不少挣钱,还能时常切磋功夫,甚是得趣。 波仔也曾是道上功夫一流的人,但这几年他颓废了,一来没他施展的机会,二来他过上安逸日子,功夫也就荒废很多。 阿龙算是道上后起之秀中,功夫极好的人,但自从去年初一在图书馆的广场上吃亏以后,他终于真实的知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那次受伤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阿龙再也不敢自认很能打。 时光流逝,人最易健忘,阿龙看小廖和阿华年纪比自己大好些岁,加上有波仔和波仔一干小弟壮声势,他仿佛又觉得自己该展示展示威风了,他想展示给波仔的小弟看看,自己绝对是‘万人敌’。 出步履大门右转,三十一点零七米后再右转,四十五点七八米后再右转,就来到一条空荡荡的死胡同。这死胡同很是特殊,是一条长三十多米、宽七八米的死胡同,两边都是无窗的墙,一边是一家银行的后墙,一边是商厦高大的围墙。 因为这里少有人到达,因其阴森潮湿,也没人愿意到达,所以显得特别清静,就像这城市里被人遗忘的一个角落,像是留给这城市里的孤魂野鬼的一处聚会点。 凌晨时分,城市寂静沉睡,这里就更显阴森之气。 在这死胡同的三十多米地方,曾发生过好些壮怀激烈的对垒,是混混们约架的好地方。在大多数时候,双方谈妥以后,各自作鸟兽散;也有谈不妥的时候,那就得躺下几个才能鸟兽散。 波仔是道上的‘老家伙’了,他知道这死胡同,也曾在寂静的午夜里多次到过这里,每次都全身而退,他想,这次一样,肯定也能全身而退。 小廖、阿华大大方方地走进死胡同,俩人都径直坐向最里面,直到没有退路,才转过身来。 阿华对着黑压压的一群人勾勾手指:“来吧,别耽搁时间。” 波仔现在很放心,在步履餐吧时,他怕动起手来把东西打坏,他已经把步履餐吧当成他自己的生意,他不想毁坏任何东西。看着这熟悉的阴森的死胡同,他很放松,他不再担心打坏自己的东西,最多打坏自己的人,但没关系,人口众多,打坏一些,还有更多人等着加入自己麾下。 来到这城市从小混混干起,波仔算是幸运的,他上次入狱,很快就被放出来。没像阿辉他们那样成为这异乡的孤魂野鬼,确实算幸运的。波仔也是有些脑子的人,他清楚刑法与治安条例的界限,他每时每刻都提醒着自己,绝对不要再违反刑法,绝对不要被判刑。他也清楚,自己只是被人利用的小人物,事情一旦弄大,自己将变成‘弃子’。 面对小廖和阿华目中无人般的‘挑衅’,波仔已经想不出,除了让他俩趴下,还能如何降服这俩个‘妖魔’。 小廖、阿华赤手空拳,他俩没把眼前的人当成对手。 波仔挥挥手,站在前面的几个小弟立刻从背后拖出钢管。 波仔再挥挥手,四个年轻气盛的小弟提着钢管冲了上去。 场面很尴尬,在城市暗淡的街灯映照的背影中,几乎没看到小廖和阿华怎么动手,四个小弟钢管脱手,歪歪扭扭、跌跌撞撞地趴了下去。 波仔很愤怒,很震惊,又进退两难。 阿龙很愤怒,也很震惊,但他觉得只是波仔这些小弟太无能,连花架子都不如,简直是送菜上门的家伙。 为了心中卓越的梦想,波仔捡起两根钢管,其中一根递给阿龙:“阿龙兄弟,还记得吧,我让一成给你,你搞定一个就行。” 波仔知道,自己不出手不行了,自己手下都是废物,再让他们上,自己的脸面全无。 阿龙指一指极少说话的小廖:“那这个归我吧。”阿龙判断,小廖看着死秋秋的,一定没什么料,自己曾打趴下很多人,那些很多人里有很多都比小廖看着壮硕很多。 第796章 卓越的梦想中断在死胡同 生命如此玄妙,波仔已经感觉到,自己又一次走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 “如果自己转身回去,甚至说声对不起再转身离去,或许生命又是另一番模样。”在牢里时,波仔反复这样想着。 在这个凌晨里,在这条阴森寂静的死胡同里,波仔绝不会愿意转身离去,因为他心中卓越的梦想正汇聚起磅礴之势,为了自己的梦想,打扒眼前的两个人,这算不得什么困难。实现梦想,总是会有一个艰辛的过程,波仔想,打趴下眼前这俩人,绝对算不得自己实现梦想的道路上的艰辛。 在动手前,波仔想给自己一个机会,主要想给对手一个机会:“小廖、阿华,我们都在这城市混得有十来年了,道上像咱们这样的‘前辈’如今依然不多,咱们非得倒下一方吗?” 阿龙很是不高兴,但他没有表现出来,他最烦有人在他面前自称什么‘前辈’,在他的心中,全都是垫背。凭本事吃饭,分什么前辈晚辈? 为了在这城市混得自己的一席之地,阿龙寻找过很多前人的光辉事迹作为参考,最后,他找到最安全、最值得效仿的一条路,那就是麦子走的那条路。尽管阿龙知道自己不会算命卜卦,他认为麦子算命卜卦也是骗人的,自己和麦子之差,只差一个齐家。 一直以来,阿龙都认为自己运气不够好,自己没有麦子那么好的运气,没能遇到一个提拔自己的佛爷,没能遇到齐家那样的大树作为依靠,其它的,自己都比麦子强。首先,他觉得自己能打十个麦子,自己比麦子高大威猛,在道上混,有这两种优势,自己不该比麦子还混得差。 很多次,阿龙乔装打扮特意从那高档别墅小区穿行,他多次瞻仰过凤书楼,他认为自己在这城市,最该拥有那样的一栋豪宅,只是运气没到。 阿华很是不耐烦:“波仔,你要没种,就滚蛋,记住,你没资格讹诈小妈,你不配。” 阿龙提着胆量抢在波仔开口之前:“我问你们,你们老大一个算命的,他凭什么拥有那样的别墅?凭什么拥有一个那么漂亮的女人?还是一个女作家,你们觉得我比麦子差吗?” 对于阿龙突如其来的妒忌心,波仔很无奈,小廖和阿华很不耐烦。 阿华弹出小指头对着地下:“阿龙,你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你啊,你连说起我们老大和大嫂的资格都没有,你个小瘪三,怎么有脸和我们老大相提并论?在今晚,你的无耻和不自量力,再一次刷新了江湖的记录,但这不值得你骄傲,必定你比阴沟里的臭虫还低贱。” 望一望暗光浮动的夜空,看不见弯月如钩,也看不见星星点点,只有阴森的夜风吹过自己脸庞,阿龙发出一声嘶鸣:“操,太瞧不起人,来,老子让你尝尝什么是力量。” 嘶吼着,但阿龙并没有冲上前去,他即刻发现了尴尬场面,及时补救,指着小廖:“你过来,你是我今晚的任务。” 波仔这才觉得很满意,他提起钢管走向阿华。 小廖暗暗叹息,缓缓走出几步,在离阿龙只几步远的时候,他看见阿龙像个娘们儿一样向自己冲上来。 阿龙没想到自己手中的钢管会被轻易打脱手,他感觉自己这天晚上运气不太好,自己拳脚功夫很棒的,不应该输给眼前这个人。 钢管脱手以后,阿龙感觉更自在了,虽然脸上挨了一记重拳,但他觉得无所谓,胜负未分,只要自己发挥好,胜利的机会很大。 阿龙也后悔自己挑了小廖,他感觉,假如自己挑的是阿华,或许早已获胜。他才反应过来,嘴上功夫利害的,手上功夫一般就不行。想到这里,他向波仔靠近,意图与波仔联手二对二。 当阿龙且战且退时,波仔很是心烦意乱,他感觉自己已经失去先机,正怆惶犹豫时,波仔感觉自己脑袋里响起一声惊雷,眼里看见金星飞溅,他已经无法确切地知道是谁击中了自己的脑袋,他倒在了阴森的死胡同里,也就此给他卓越的梦想画上一个不愿意画上的句号,从此,他的梦想只能是梦想。 在侧目看着波仔倒下时,阿龙是想撤退的,想认输的,想求饶的,可能他的考虑太过漫长,他也随之与波仔倒下时有了同样的感受。他感觉自己脑袋滚过轰隆隆的雷声,感觉自己眼前飞溅起璀璨夺目的焰火,感觉自己一腔热血直冲喉咙,并从嘴里喷薄而出,他看到的世界最后的色彩,是自己嘴里喷发出的带着热气的血红。 没有人关心自己老大的死活,略微沉静片刻,波仔的小弟鸟兽散,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两个趴在墙根起不来的人,陪着老大躺在这城市最阴森潮湿的死胡同里。 阿华轻蔑地一笑:“波仔、阿龙,别装死啊,既然来了,怎么也该多坚持一会儿,不是还要多步履餐吧吗?” 小廖戳一戳阿华,指着阿龙,脸上挂着很是不安的神色。 波仔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像是昏死过去。 阿龙在不停地抽搐,嘴巴里咕咚咕咚冒着鲜血,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要仔仔细细地看清自己吐了多少血。 阿华也开始惊慌了,在阿龙面前,他慢慢蹲下去,看着阿龙:“阿龙,阿龙……” 估计阿华是想向阿龙讨教,如何能咕咚咕咚地吐着血红色的泡沫,但阿龙没法回答,他的抽搐很快变得微弱,喉咙里随即发出一声暗叹,连抽搐都停下了。 小廖摸着阿龙的脉搏:“操,大事情了,狗日的不经打,死了。” 阿华一屁股坐在潮湿的地上,掏出烟来,点上两支,一支塞小廖嘴里:“兄弟啊,这就是命吧,你报警还是我报警,咱们就自首吧,不要再牵连耗子精,更不要再牵连大嫂他们,他们对我们兄弟足够厚道,你说呢?” 小廖望一望头顶的夜空,依然是暗光浮动的夜空,看不见弯月如钩,也看不见星星点点,只有阴森的夜风吹过自己脸庞。他深深吸几口烟,叹息道:“听你的,好歹得有人照顾我们妻儿,得有人给我们送饭,命啊,认了吧。” 耗子刚统好帐,背上每天晚上都会背上的包,把账单、账目和现金放包里,锁好门。他没有从后门出去,他选择从前门走,因为他要去接上自己两个好兄弟。 刚走出大门,耗子看见警灯闪过自己的眼前,竟然是如此的近。当他的头转向右边,跟着警灯离去的方向时,他的心猛然一震,不详的预感笼罩心头。 第797章 无声的泪水 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梁凤书并没有发怒,精神反而显得比刚进家门时好一些,轻声念叨着:“波仔上门寻衅滋事,他们相约到步履后面死胡同解决,阿龙意外死亡,小廖和阿华是自首的,耗子,是这样吧?” 耗子猛烈地点头:“对,是这样,小廖和阿华确实够义气,当时出警中的一个协警是我朋友,他告诉我,小廖和阿华只承认是波仔和阿龙找他们俩讹诈,混战中,阿龙倒地死亡。大嫂,我们要救他们啊,他们是为我们才……” “唉,救,当然要救。”梁凤书冷静了,从沙发上站起来:“玲玲、露露,我饿了,开饭吧。” 梁凤书的冷静让大家觉得很意外。 当梁凤书放下筷子时,她心平气和地说:“耗子,找个人把步履卖了吧,没办法,人命关天的事,要救阿华和小廖,需要很多钱。秀秀,你和庞枫也合计合计,把店卖了。钱准备好,总是没错的。” “嫂子,都卖了,我们怎么生活?”露露不由得问一句。 梁凤书没有回答,没有回头,径直回到房间里,把房门反锁后,蒙头大哭,决堤的泪水肆意奔流。 听见房间里隐隐约约的悲泣呜咽声,无人敢去敲门,只能各自默默垂泪。 在梁凤书知道打死阿龙的事后,就开始思考如何善后。为漏偏逢连夜雨,这也不是第一次,在这十年的岁月里,困难与灾祸总是会不时降临,除了面对,别无他法。 梁凤书很清楚,自己丈夫入狱以后,必将使得大家都面临痛苦的煎熬。从前每遇困难,丈夫和自己并肩前行,齐心协力解决生活中的麻烦,如今,自己是大家的主心骨,如若自己也放任不管,身边这群人也就不得不‘大难临头各自飞’。 相聚相知难、离散只在一瞬间,一起同甘共苦走过来的人,如何能忍心各自离散。在梁凤书心中,她十分珍惜大家同在一个屋檐下这些年的情意,但她不知道大家有多大的忍耐力,不知道困苦的生活中,大家还能不能携手并肩。 心中的苦闷与悲恸化为泪水,依然不能缓解半点忧虑。异乡的繁华依旧、霓虹依旧,城市依然在蓬勃发展,来来往往的人依然在为自己奋力拼搏,个人的困苦,唯有个人解决。 关上门,蒙头大哭,梁凤书也发现了丈夫从前的不易,在那些纷争之中,一直都是丈夫冲锋在前、一肩独挑,化解了一场又一场的灾祸与困难。 如若自己真卷款独逃,不管丈夫,不管身边人,生命一定会有另一番作为,一定会有,但就会更好吗?梁凤书在心中反复思量,无论怎么思量,无法绕开自己选择的爱情,尽管爱情已被玷污,可丈夫与自己十年情意,就这样放下吗?还有友情呢? 露露和玲玲那样的一心一意,贡布、平措、耗子他们那样的忠诚,思来想去,梁凤书无法自己高飞。她觉得还有希望,只是需要共渡难关而已。 一夜的泪水和思量,梁凤书疲惫不堪,整个人明显憔悴下去。 家里突然没有了欢声笑语,梁凤书一边吃着粥,一边问:“露露,耗子和贡布呢?” “嫂子,他们去警局了,贡布说你接波仔电话时,有录音。见你没有起来,我们几个人商量决定的,越早把录音交上去,对小廖和阿华可能越有帮助,起码能证明波仔他们讹诈嫂子。” 梁凤书这才看时间,已经是十一点了,昨夜失眠,到天亮后才疲惫睡去。梁凤书这才记起,在接到波仔电话后,把贡布从戈壁房间敲过来,打开电话免提,贡布随即进行了录音。 “嗯,这样是对的。庞枫和秀秀去店里啦?” “是啊,嫂子,要把他们叫回来开会?”露露脸上带着苦笑,似有千言万语。 梁凤书不由得端详着露露的神态,再看看垂头丧气地坐在沙发上的肖玲玲,也苦笑道:“露露,你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不等露露回答,肖玲玲蹭的一下站起来:“唉,有什么瞒不瞒的,嫂子,就上午你睡觉的时候,我们几个已经开一次会啦,最后的结果是,坚决支持嫂子决定,把所有的店都卖掉。” “哦,谁带头商量的?还是你们闲的无聊?” 肖玲玲把泡好的红茶端到饭桌上,三个女人,说起知心话。 一大早,露露就起来做早点,要在往日,也从没有人要做早点的习惯,都是一帮习惯晚睡晚期的人。自从贡布和露露的孩子还是吃饭以后,露露每天不得不一大早给孩子做一点,而且带着孩子,也没法睡懒觉。 就在秀秀给孩子熬粥的时候,庞枫和秀秀也起来到客厅喝茶。 听见客厅有动静,平措、肖玲玲、耗子都出来,大家心有默契,却都是愁眉苦脸。 庞枫首先发言:“唉,都失眠了,大家心里都有事,是吧?” 耗子看着庞枫和秀秀两口子:“你们两口子昨晚没合眼吧?” 秀秀说:“你不也没睡嘛。” 耗子说:“好,你们两口子肯定昨晚商量一宿,说吧,你们先说你们的决定。” 依照这个不同籍贯的人,在这异乡汇聚而成的‘大家庭’里的规矩,凡遇重大事情,大家可直抒己见,最后由梁凤书做决定。这个时候,大家都体谅梁凤书太过疲累,便心有默契地自行商讨。 庞枫说:“等等,让露露出来,依照规矩,嫂子不参与时,露露可代表嫂子。” 平措站起来:“好,我叫露露嫂子出来,我去熬粥,多熬一点,大家都吃,反正我没什么意见,我家玲玲做主。” 露露从厨房出来:“说吧,我都听着呢,非得让我出来,我说,都小声点,让咱们的大嫂好好睡几个小时吧。” 庞枫看看秀秀,自己点上一支烟:“秀秀,你说吧,我听你的。” 秀秀拍拍庞枫的腿:“其实吧,我们两口子也没什么好说的,大嫂决定卖店,她肯定不是一时冲动。我们夫妻昨晚是商量一宿,说时候,要卖掉店,确实十分不舍。唉,我想,大嫂是对的,眼下我们的处境,越示弱越安全,所以,我们决定支持大嫂的决定,卖店,好啦,我们两口子的意见就是这些。” 第798章 共浴艰难 秀秀说完,眉头舒展,像是一下轻松了,拿过桌上的烟,也点上一支,走到窗前,感叹道:“记得当年我刚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都没敢奢望有这样一个地方落脚,挺好的,不做生意了,但起码还有你们这几个患难与共的好朋友,不亏。” 庞枫低头看看自己:“诶,我说,都别看着我啊,秀秀说的,就是我们两口子的真心决定。” 耗子伸伸懒腰:“唉,好,我也思考一晚上,步履本就不是我的,是老大的,我的股份也是老大给的,况且我一个孤家寡人,没什么好放不下的,卖,救小廖和阿华。只是,老大一时半刻出不来,以后的生活,恐怕大家要苦几年哦。” 肖玲玲马上说道:“我们这几个大活人,这里又不用交房租,难道还挣不到养活自己的钱?我昨晚也想好啦,我晚上多唱几个场子,所挣的钱,全部交给露露姐,还是大家公用。” 庞枫马上接着肖玲玲的话说:“那能让玲玲一个人挣钱,我和秀秀商量好了,把店卖掉,钱用来救小廖和阿华,我们去菜市场租一个档口卖菜、卖猪肉,我有几个老乡就在干这个,以前我也关照过他们,让他们带带我们两口子,没问题的。挣的钱也交给露露,大家一起花。” 耗子笑笑:“嗯,都有路子,我也有,平措和我去开黑车,玲玲放不放他和我去?” 肖玲玲说:“准了。” 露露依然愁眉苦脸:“你们都想好了做什么,我和贡布呢?唉,真不该有孩子,拖累大家啊!” 秀秀在露露身边坐在,把住她的手:“露露,别这样说,我们几个人,不要说谁拖累谁的话。就是小廖和阿华,也是为我们几个担当了。你还真不能出去做事,一来要带孩子,二来家里还不能没有人,总得空出人来陪着大嫂出谋划策,早日把老大捞出来。平措如果去开黑车,贡布就不能做事,嫂子进出,总得有个人跟着,还记得老大刚进去那会儿吗?总有些来路不明的人对我们意图不轨,如今就更要防范。” 患难与共的家人,没有人暗藏心机,都爽快说了,心情也随之轻松很多。 听肖玲玲说完几个人早上的商量结果,梁凤书心中高兴,心情却轻松不起来,大家越是这样支持她,她也越感觉自己没法自己抽身独去。 “露露,你给贡布发信息,告诉他,和耗子回来时,叫上庞枫和秀秀一起回来一趟,有些话,我这个做大嫂的,还是得当面说清楚。” 露露一边飞快的发信息,一边担忧地问:“嫂子,你不会是要把我们解散掉吧?” 梁凤书哀叹道:“我解散得了吗?你们一个个都‘忠臣良将’似的,都是我的罪过呗。” 肖玲玲恨恨说道:“嫂子哪有罪过,都是麦子哥的错。”说完,笑起来:“哈哈哈,嫂子,其实麦子哥也没什么错,你是他的女菩萨,他是还没取到真经的孙悟空,他还需要你的庇护和点化。” 梁凤书转过身,有气无力地看着肖玲玲,摇摇头:“唉,无论什么情况下,你都是帮你麦子哥的,他在你心中,什么时候错过呢?” 肖玲玲红了眼眶,强忍住泪水:“嫂子,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当初你和麦子哥是如何救我、帮我的。麦子哥为救我而坐牢,我唱歌这点本事,是嫂子送我去学的。嫂子,我们几个人,有什么错不能原谅呢?” 肖玲玲说着,终究没忍住泪水,哭泣着说:“嫂子,你不要一个人扛着,这一年多,你都憔悴成什么样子啦,等哥出来,我们怎么给哥交代?” 三个女人又是一场泪。 中午一家人聚齐,梁凤书说:“既然大家都下定决心共渡患难,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唉,只是大家要有长期打算的心里准备,你们老大可能还要几年,甚至更长,能坚持下去吗?” 都点头表示坚持到底。 耗子说:“上午我和贡布去交录音,录完口供后,曹舵单独见了我。” 梁凤书的脸马上黑下来:“你去见他干什么?我早说过,不准求他们。” 耗子马上解释:“大嫂,曹舵这次提供了很重要的消息,他让我们几个知道后,别外传。他说,波仔突然崛起,招摇过市,他背后是金紫,也就是金家那帮人。曹舵还说,有了那录音,一切都好办了,起码金家不得不放弃波仔,但他不敢保证金家不会再扶持下一个波仔,我们还是得小心一些。” 庞枫一拳擂在沙发上:“操他妈的,我是说,这狗日的波仔怎么可能突然就做大,道上还一直打听不到他的真正后台,原来还有这一出。王八蛋,我们和他金家八竿子打不着啊,金家也算富豪榜上有位置的,干嘛为难我们呢?” 贡布使劲对庞枫使眼色。 梁凤书看看贡布:“贡布,你也别给庞枫使眼色了,大家清楚,大家才好明白真正处境。金家为难我们,还不是因为你们老大坏了人家联姻大计,报复呗。我这次为什么聘请上官婉儿担保的律师,一直没给你们说,也是因为这个金家,一般人的放不下心啊!这个律师的老婆和上官婉儿是闺蜜,他绝不会被金家收买。” 庞枫马上叹息道:“我终于知道嫂子为什么要决定把店卖掉了,我们惹不起金家,只能装可怜最保险。可是,等老大出来后,他也斗不过金家啊!”庞枫的言外之意,是担心落魄潦倒的生活将永无出头之日。 耗子接过话:“枫哥,你也别太过担心金家一直为难我们老大,曹舵说,经过这次死人事件,会有人借此去给金家招呼……”耗子还想说下来,却突然把话收住。 梁凤书说:“耗子,你也不用吞吞吐吐的,曹舵说的‘有人’,是思齐董事长李学匀吧,必定齐家还有个瞎子活着,是这样吧?” 众人都不敢接梁凤书的话,怕话题又扯到小语身上去。 梁凤书只顾叹息:“唉,我也想通了,你们也别忌讳。我会把你们老大救出来,这过程可能漫长,大家都要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苦日子,所以我才让大家中午都回来一趟,话说开,大家心里真正明白才好。” 第799章 夜店里的流氓 自己丈夫第一次开庭后,没有宣判,虽然失望,也在梁凤书的预料之中。每月需要去杭州那边和律师碰头,每次碰头,几乎都是律师说要钱送给谁谁谁,为了让梁凤书放心,律师总是要和梁凤书当面说清楚。 深圳这边,梁凤书还不能不管,小廖和阿华的案子虽然不复杂,也找好了可靠的律师,但总得要跟进。 秀秀和庞枫每天去菜市场卖菜、卖猪肉,起早摸黑,虽挣不了多少钱,但无人注目,也就平安无事。从前道上的人有笑话庞枫和秀秀的,但落魄之人,在这个匆忙的都市里,很快就被人遗忘。 耗子和平措买了二手车搞运输,只接私活,都是熟人介绍才敢接。平措常常往阿凤的店里跑,梁凤书看在眼里,她明白,平措这样的人,要不是万般无奈,他不会这样厚着脸皮去交际,只为让阿凤多介绍一些客户。 肖玲玲的歌声,在这座城市本就小有名气,她很快接了三个场子,傍晚在一家餐吧唱,中途去蛇口一家酒吧唱,快到凌晨时去东门一家大型夜店唱。 卖菜、搞运输,非常辛苦,加起来还没肖玲玲挣的钱多。但在去东门唱的第二天晚上,就出事了。 东门是这座城市最早繁华起来的地方,也是这座城市的核心区。 无论多少人曾身败名裂,甚至成为这城市的孤魂野鬼,依然有人踏着未干的血泪继续冒险。有利可图,就一定有人冒险,不仅仅是因为生存,更多的是为了更快致富。 去前面两个场唱歌,要是平措和耗子有生意,她就自己打车去。最后这个场子,因为太晚了,平措和耗子要是还在外面,庞枫就得肩负起肖玲玲的‘护花使者’的角色。 东门以前的老大是陈家兄弟,前几年,两兄弟同时被抓,被判重刑。后来代替陈家兄弟地位的还是从前漏网的混混,名叫刘大鹏,道上人称‘鹏老大’。因他早年与人打斗,被砍掉一只耳朵,道上又叫他‘独耳虫’。 刘大鹏是和庞枫、耗子差不多同时来到这座城市混的人,算是道上的前辈,他几进几出,每次都能不几个月就出狱。 肖玲玲去东门唱歌这家大型夜店,刘大鹏是小股东,也是出面来管事的人,他的名片上印着董事长,但道上的人都明白,他背后那些人,才是这家投资上千万的夜店的真正老板。 庞枫、耗子、平措、贡布这些人,刘大鹏都认识,肖玲玲他也认识,场面上还很尊敬。每次无论谁送肖玲玲去,他都吩咐小弟给安排位置,送上免费的果盘、酒水。 肖玲玲去刘大鹏夜店里唱歌,第一天还有些担心,但平安无事,看刘大鹏还算客气,庞枫他们也就放心了。 晚上梁凤书约了小廖、阿华案子的律师,在蛇口肖玲玲唱歌的酒吧谈事。等肖玲玲下场以后,梁凤书就带着贡布,和来准备护送肖玲玲去东门的庞枫一起走。庞枫看时间还来得及,想着先把在外奔波一天的梁凤书和贡布先送回家休息,但梁凤书提出想去肖玲玲唱歌的场子看看,不然她不放心。 到达东门的夜店时,梁凤书隔着车窗看了看那夜店门头,没有下车:“玲玲,你去吧,我在车上等你,等你唱完,我们一起去阿凤的摊上吃宵夜,一起回家。” 肖玲玲晚来唱六首歌,就是有大客户需要打个招呼,最多也就四五十分钟。 顺利连续唱完六首歌,庞枫刚想陪着肖玲玲离开,夜店主管前来,说卡座有个打客服,想请肖玲玲去喝一杯。作为店里的歌手,这算是免费的义务应酬,也是行规。 肖玲玲来这里唱歌前,就跟刘大鹏谈好,自己不喝酒,大客户需要礼貌性应酬,只喝点点表示礼数。 主管带着肖玲玲前去,庞枫远远的跟着,庞枫一看,是红湖的北佬帮老大杰仔,都是道上的‘老人’,相互认识,没当回事。 “玲玲,既然出来唱了,就别装,一杯酒也该喝完吧?”杰仔把自己喝完的空杯往桌上倒扣:“看,我都喝完了,你不喝完,这是不是太不给面子啦?” 杰仔身边带着十几个小弟,都一起帮腔,鼓掌让肖玲玲把酒喝完。 肖玲玲看看满满一杯纯洋酒,足足有四两,一口喝完,虽不至于醉倒,但起码得头晕。想着尽快脱身,肖玲玲只好笑说:“杰哥,就这一杯,喝完我就走,行吧?” 杰仔点头答应,但肖玲玲喝完酒以后,他马上端起第二杯递给肖玲玲:“哎呦,玲玲不只长得漂亮,还爽快,可我的一杯喝完了,我兄弟们还要敬你一杯,也得喝啊!不然,我的兄弟们可不答应哦。” 庞枫马上迈步过去:“杰仔,低头不见抬头见,出来完,没必要强人所难吧?我们家玲玲是歌手,不陪酒,已经喝一满杯,算是给足你面子了。”说着,庞枫拉起肖玲玲的手:“玲玲,我们走。” 杰仔的小弟们马上起身挡住去路,杰仔笑道:“哦,白煞星,哈哈哈,白煞星,兄弟们,你们怕不怕白煞星啊!” “不怕!” 夜店里轰隆隆的音乐声非常大,十几个混混齐声高呼,还是显得很刺耳。 庞枫回头看看,夜店的保安,也就是刘大鹏的小弟们,都假装没看见。庞枫知道,刘大鹏做上这生意以后,只要不侵犯到他的利益,他谁都不想得罪。 看杰仔的十几个小弟挡住去路,庞枫强忍住怒火:“杰仔,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让玲玲喝杯酒。” “她刚刚已经喝完一满杯。” “那杯是我的,这杯是我兄弟们的。” “杰仔,这么说来,你是摆明要为难我啰。” 杰仔摸一摸他的光头,讥笑道:“庞枫,你还真以为靠着白煞星三个字,能混一辈子啊?你老大在牢里,都出来这样温食了,还这里跟我装呢?滚滚滚,我是让玲玲喝酒,跟你有毛关系。” 庞枫狠狠忍了忍,打算拉着肖玲玲硬冲出去。 刘大鹏的第一马仔见庞枫握紧拳头,忙从摇晃的人海中挤出来,直接从杰仔桌上端起两杯酒,其中一杯递给庞枫,大声说道:“都是道上的兄弟,都是我们鹏老大的朋友,这里有气,喝杯酒,要有私仇,也被场子里弄,来,这杯酒,我代表我们鹏老大敬二位大哥。” 第800章 夜店门口的打斗 杰仔阴狠地笑笑,讥讽道:“好,就给鹏老大一个面子,庞枫,要么你滚,把玲玲留下陪我喝酒,要么,那就得看看你真有多大本事了。” 肖玲玲看刘大鹏的人明显不想管,而杰仔一再蔑视庞枫,她指着杰仔吼道:“嘴巴干净点,什么滚不滚的,这不是你家的地方。” “哎呦,都出来做了,还装什么。我这嘴巴很干净,不信你尝尝,来嘛,玲玲,我让你免费尝尝,我这嘴巴很得劲。”说着,杰仔就伸出手往肖玲玲脸上摸。 庞枫伸手去挡杰仔的手,肖玲玲头一歪,抓起桌上的酒杯,把酒泼向杰仔,并大声骂道:“肮脏的畜生,你也配,还真的以为给你脸了。” 十几个小弟立刻要开打,刘大棚的小弟们冲过来拦开,那个先前敬酒的马仔大声喊道:“门外解决,大家互不相干。” 推推搡搡出门,杰仔带着十几个小弟马上把庞枫和肖玲玲团团围住,而刘大鹏的人也就站在一旁,好似事不关己,作壁上观。 庞枫心急如焚,自己不可能打得过这十几号人,都是道上的混混,身强体壮,而且感觉这杰仔是有备而来,故意找茬,一旦动手,自己可以扛着冲出去,但肖玲玲一个弱女子如何办。 贡布和梁凤书在夜店大门前街对面的车里,贡布看见庞枫和肖玲玲被围住:“嫂子,你在车里等着,把车门关好,庞枫和玲玲好像出事了。” “不,我要去看看,我们都这样了,我看看还有那个混蛋要故意为难我们。” 说着,梁凤书就开门下车,并隔街大喊道:“玲玲,过来嫂子这里。” 凌晨的街头,除了排队等客的士车,就是买醉的酒客和混混,正常人早已进入梦乡。 那年月,能在大型夜店喝到凌晨还没回去休息的,没几个是老实人或者一般工薪阶层,一般人也消费不起大型夜店。 杰仔隔街喊道:“哎呦,又来一个妞,正好,我一般都两个一起完。哟,这不是寡妇嘛,漂亮,真她娘的漂亮,看得我这个心都快跳不动了,啊!你老公出不来啦,跟我吧。” 贡布已经快速护着梁凤书走过街。 “扑街仔,满嘴喷粪,那里来的野狗。”粱凤书一边斥责,一边钻进包围圈,拉住肖玲玲的手:“走,玲玲,我们走。贡布、庞枫,谁敢拦,别客气,出事嫂子担着。” 要是以前,就冲杰仔那样骂梁凤书,贡布、庞枫早就直接动手,但现在,不得不一忍再忍。 杰仔马上拦住梁凤书和肖玲玲去路,并讥笑道:“打呗,不打多没意思啊。怎么,你还以为你是道上的‘小妈’啊?再说了,既然是‘小妈’,总得给口奶喝啊!哈哈哈……” 杰仔笑声还没停止,被贡布一拳打出几步远。 正当杰仔跌跌撞撞叫喊着时,梁凤书和肖玲玲趁机手拉手飞跑过街,蹬上车,锁好车门。 杰仔的十几个小弟早就提着刀棍在手备着,见他们老大杰仔被打,立刻围攻贡布和庞枫。 贡布和庞枫虽然功夫好,但手上没有家伙,心中又有所顾及,担心下手太重,弄成重案,生活又将雪上加霜,一时之间,还无法把这十几号人放倒。 正打得难分难解,街上突然出现一个蒙面的黑衣人,看玲玲的身段,应该是一个女人。她手中一把短刀,不由分说,直接冲进战斗中,刹那间,寒光如冷月落街,一刀放倒一个,一片哀嚎,十几个人全都被放倒在地。 黑衣人不对贡布和庞枫动手,也不和他们招呼,又极速消失在夜色中。 围观的人看得血脉膨胀,全都看得目瞪口呆,竟无人发出一点声音来。 贡布和庞枫略微查看,全都不是致命伤,几乎都是伤在腿上。贡布心中明白,这个黑衣人一定是雪儿,他认得雪儿的招式和身段,心中感激,却不能说出来。 梁凤书和肖玲玲在车里看得明白,也看呆了,知道黑衣人离去时,梁凤书才呢喃道:“那个黑衣服的是谁?这么利害,为什么出手帮我们?” 警车呼啸而至,是刘大鹏让小弟报的警,他不想事情到时牵扯到自己的店,所以报警说有两帮人打斗。 医护人员在现场把伤口处理好,说都是外伤,不严重,警方把受伤的十几个人全都带回去,粱凤书、肖玲玲、贡布、庞枫四人也被警方带回去。 贡布他们当然不承认认识那个黑衣人,并且有夜店门口监控证明,那个黑衣人来去都很突然,没和任何人交流过。 等录完口供从警局出来,已经快要黎明。在警局门外等着的除了平措和耗子,还有刘大鹏。 刘大鹏脸上堆满笑容:“小妈,玲玲,二位兄弟,委屈你们了,实在对不住,你们懂的,我做生意,不好出面,要不是生意,我早把狗日的杰仔赶走。走,我请吃宵夜,小妈,一定给我这个机会啊,以后玲玲唱歌,再有任何事,我刘大鹏负全责。” 庞枫心中有气,讥笑道:“独耳虫,你是怕那天被那样一个黑衣人干掉吧。” “白煞星,叫我独耳虫?好,你们可以叫,是我有错。”刘大鹏哈哈一笑:“听小妈的,去那里吃,就我一个,我的小弟没一个有资格配小妈吃宵夜。” 想着肚子确实饿了,肖玲玲以后还要继续唱歌,就算不在刘大鹏的场子里唱,他刘大棚也算业内的人,话都说到这份儿上,怎么也得给个面子。梁凤书径直蹬车,并随口说道:“就阿凤那里吧。” 平措和耗子来接人的途中,就大致告诉阿凤发生了什么事,让她等一等,一会儿肯定都饿了,要吃东西。 刘大鹏果然让小弟们坐得远远的,自己一个人陪着梁凤书他们吃。他看看空荡荡的街道,好奇地问:“小妈,你这是为我节约钱啊,干嘛这里吃啊?” 梁凤书不回答刘大鹏的话,对着阿凤喊道:“阿凤,把你还有的菜和酒全上上来。” 刘大鹏马上从小弟手里接过皮包,拿出一叠钱递给阿凤,笑呵呵说道:“老板娘,交个朋友,你只告诉我,你和小妈什么关系,她这样不顾身份在这街上吃,就为照顾你生意?” 阿凤也不客气,高高兴兴接过钱:“大哥,我就一摆摊的,你要知道啊,得问小妈,我可不敢乱说。” 刘大棚一边后退走着,一边笑着对阿凤说道:“懂了,懂了。”又大声喊道:“兄弟们,以后宵夜,就这里,都老老实实的吃,你们记住,今天小妈在这里吃过,知道吗?” 第801章 刘大鹏说江湖秘传 几杯酒下肚,刘大鹏好奇问道:“小妈,几个兄弟,你们现在把生意都卖了,已经算是过着极其卑微的生活,当然,这我不干预,自然是有你们的打算,可前面有波仔,今晚又是北佬帮,明显是针对你们,为什么啊?要说波仔是想钱想疯了,可北佬帮今晚不是为钱啊!” 耗子没好气地说道:“鹏老大,在你场子里的客人为难我们玲玲,你还问我们为什么?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就这四个兄弟了,生意也没了,你跟来看笑话?或者你觉得你也能奚落我们?” 刘大鹏马上端起酒杯:“小妈,兄弟们,我对天发誓,绝无半点不尊重你们。麦少和小妈,以及你们几个兄弟们的威名,道上谁不佩服?你们是这道上的阳春白雪,如传说一般不可企及啊!” 梁凤书冷冷一笑:“你还知道阳春白雪?刘大鹏,我想起了,以前我们和耀仔一起做生意时,你在他看的场子里当保安,可以啊,竟然能坚持到当老板,你这也算是混混中的奇迹了。” 刘大鹏挠挠头,故意装得不好意思:“小妈夸奖,我的荣幸,小妈还记得曾经那个保安。诶,小妈,我很好奇啊,北佬帮一向在他们自己的地盘玩,玲玲到我这里唱歌才第二天,他们就来闹事,并且很明显是针对你们。按理说,北佬帮不会如此不知死活,这是为什么呢?” 庞枫恨恨地自己喝杯酒,用力地说道:“刘大鹏,我们大嫂是你能盘问的吗?” 刘大鹏笑笑:“嗨,这不是边吃喝边闲聊吗,还有那个黑衣人,太他妈的帅了,北佬帮和支持他的人,一定没想到你们有暗中还有人。” 庞枫瞪着刘大鹏:“这话可不能乱说啊,才在里面交代清楚出来的,什么我们的人,我看是你的人,你怕在你门口打斗久了,影响你的生意,所以让黑衣人把他们快速放倒的。” “兄弟,我手上要有这等好手,哼,我还会这么低调吗?你真是看得起我哦,来,我们兄弟再干一杯,敬你们。” 等刘大鹏把酒喝完,梁凤书马上追问:“刘大鹏,你刚才说北佬帮和支持他的人,这么说来,你是知道谁在支持北佬帮为难我们?” “不,不,不,我猜的,我是想,北佬帮不会不知道玲玲是你们一起的,他故意这么干,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支持啊!” 耗子对着刘大鹏把脸一垮:“鹏老大,你还是回去顾着自己生意吧。” “别这样,好,我说,我说就是,但不是确切消息,只是听到一些风声。有个叫采姐的人,听说很有来头,派人在道上收买一些头目,据说出价很高,还能帮忙解决问题。嗨,都是传言,采姐?多土鳖的名号啊!还大有来头?我绝不信。” 听刘大鹏说出采姐,梁凤书他们马上猜到,这个采姐一定是金家的人。 贡布随即想起陪自己老大去和金紫、李学匀谈判那次,采姐就在现场,她是金紫的贴身保镖,所谓‘采姐’是英文名字按发言译过来,这种称谓,使得道上的人以为她是中国人。当着刘大鹏的面,贡布装着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个人。 庞枫和耗子眼神一碰,庞枫当即说道:“你刘大鹏也算一号人物,既然知道有这么件事,采姐一定也找过你吧?” 或许是因为连喝了几杯酒,听庞枫如此说,刘大鹏马上急了,几乎是吼起来:“庞枫,你这话什么意思?我也要害你们?我还把话撂这里,今天,你们对我没有价值,都是为了钱,我用得着吗?” 肖玲玲心中一直不爽,但没有说话。她和梁凤书并没有参与打斗,在局里录口供被盘问几个小时,这又听说自己家这几个人没有价值,也急了,便阴阳怪气地说道:“刘老板,好大的老板啊,既然我们没价值,你还不滚,坐这里干嘛呢?” 刘大鹏习惯性地横眉怒眼,瞪肖玲玲一眼,但他随即发现确实自己话说过头了,又忙硬挤着笑脸说道:“嗨,玲玲,我们几个棒槌闲扯,我那有这个意思呢,你能到我的场子李唱歌,我真心是求之不得。” 平措仰头看着夜空:“刘老板,不是我说大话,今天要是是我陪我家玲玲去,北佬帮敢那样无礼对玲玲,他们都走不出场子,全都得放倒,你的人有也挡不住。”说着,左右看看刘大鹏带出来一起吃宵夜的二十多号小弟:“不信咱们可以赌一把,我一个人,让你的这些人一起上。” 梁凤书微微低着头,没有要起身离开的意思。庞枫、耗子、贡布心中明白,梁凤书想从刘大鹏嘴里,打听这个采姐的动向。 庞枫刚想为平措挑衅的话打个圆场,只见刘大鹏蹭的一下站起来,情绪很是高昂,高举起手中酒杯,大声喊道:“兄弟们,一起敬我的恩人,小妈,以后都得长长见识,小妈不只是道上的小妈,她是我的恩人。” “敬老大恩人。”二十多号人一起起立,齐声高呼,引得旁边几个摊位上零散的客人引颈而望。 梁凤书苦笑道:“刘老板,你是靠这张嘴发达的吗?我什么时候是你的恩人啦?” 刘大鹏坐下来,做出有些难为情的样子:“你老公的兄弟们这样看我,我才不得不说。本来吗,小妈是贵人多忘事,我也不想提及旧事,好像我要和小妈攀扯关系。”他又嘻嘻一笑:“我直说啊,我担着生意,不想参与其它事情,你们也别怪我平日没来往,现在又说恩人这话,好像我很假,我不是假的人,道上混,真的假的人吃不开的,谁也不傻。” 耗子说:“屁话,你不假吗,扯这么多,等于一句没说。” 刘大鹏一拍脑袋:“对,对,对,说恩人的事,我现在脑子不好,总是容易走偏。”他仍然没有说怎么是恩人的事,好像脑子真是时好时坏了,端起酒:“贡布和平措兄弟算了,庞枫、耗子精,你们俩个喝三杯,我一杯。” 庞枫眼一瞪:“凭啥?” “诶,凭啥,说当初啊!来,喝,我先把这杯喝了。你们快自己倒自己喝,说到当初,我当保安的时候,你们可能还没入道呢,不是该喝吗?” 耗子和庞枫杯子一碰:“好,我们喝,给刘老板一个面子,听听他有什么故事,怎么我们大嫂成他恩人了。” 第802章 江湖人也爱国 刘大鹏故意抿抿嘴,挑挑眉毛,点上一支烟,吐出一口长长的烟来,显得意犹未尽,又装着很卖弄的神色:“小妈,还记得吗,那个时候你老公还是个小屁孩的模样,嘻嘻,就是长得比较帅。那几年是耀仔生涯的巅峰,只是他矮小又不讲究,习惯也不好,没有派头,看着连小混混都不如,但耀仔那时真是头面人物,背后直接是佛爷啊,但耀仔就是钟意你们夫妻。其实吧,耀仔那时哪能看得起你老公啊,面子上和你老公称兄弟,实则他是捧你,稀罕你。” 耗子重重的放下酒杯,点上一支烟:“刘老板,别拿我们大嫂玩笑,我可管不了平措兄弟哦。” “嗨,我那能拿恩人玩笑呢,我那时也是青春年少,只是长得蛮横,没你们老大好看,没他那股书生气质。可那时啊,小妈在我心目中,赛过任何电影里的女明星,见过最美,最有气质的女人,就是小妈。”他又挠挠头:“哎呀,可害苦我啰,使得我对女朋友的要求直接拔高了很多,和谁在一起都不满意。就从那时起,我就梦想有一天自己也有一个小妈这样的女朋友,小妈,没有玩笑的成分啊,就是心里话。” 梁凤书笑笑:“你继续说,快点进入正题,不然天就亮了。” “好,我说。小妈不只漂亮,还气质高雅,刚烈无比。那时,我就没见过,不对,到现在为止,也没见过有女人如小妈一样,眼里只有自己男朋友,谁要敢碰她一下,马上翻脸。” 刘大鹏扭扭肩,眉飞色舞地继续说道:“耗子、庞枫,你们是没见过,因为你们大嫂后来不在外面活动了。我见过,就在夜店门口,当着来来往往的人的面,指着耀仔鼻子骂。那个时候的耀仔哦,不是今天波仔或者我这样的人可以比拟的,那个时候的耀仔,随时能大杀四方,与南山蛇口的北仔、福田的老严,并立为道上三大头面人物,而且耀仔最没品,也最没派头,但他最恨,手下四大金刚勇猛无敌,北仔和老严都忌惮他几分,嘿,可他就拿小妈没辙。” 说到十年前,庞枫感慨道:“唉,以前熟悉的人,在这城市看不见几个了哦,你刘大鹏算一个。确实,那时都说耀仔特别狠,只是他也是三个头面人物最早死的人,唉,没几个有好下场,我和耗子他们,要不是遇到我们老大、大嫂这样的人,恐怕在这城市里,现在也见不着我们啰。” 耗子叹息道:“你是真能扯,说半天,就是没讲主题。” “急什么,耗子精,你个扑街是命好,跟着了好人,拽得你哦。”刘大鹏看看梁凤书:“小妈,不急,十年旧相识,难得今天这样的机会一起回忆从前,是吧。” 梁凤书依然微微一笑:“好,慢慢说,我们现在也没什么事需要着急。” 刘大鹏伸出指头,敲敲耗子杯子:“那,自罚一杯吧,小妈都说不急了,你催什么催。” “好,咱们兄弟是听大嫂的。”耗子爽快地仰头干杯。 刘大鹏继续说道:“我那时当保安,属于耀仔的人,但是他小弟的小弟的小弟。大川,小妈一定还记得大川,耀仔手下四大金刚之一,我是大川的小弟的小弟。” 梁凤书似乎想起什么:“记得,大川怎么能不记得,我差不多想起来了,刘老板,那不是什么恩不恩,举手之劳。” 肖玲玲激动起来:“嫂子,说嘛,我们都想听听。”说着,又瞟一眼刘大鹏,勉强笑笑。 刘大鹏兴头更高,乐不可支:“平措,看,你老婆笑了,你也狗屎运,有这么漂亮一个老婆,歌声还美妙得醉人,就冲玲玲这一笑,我也得好好说给玲玲听。平措,你不喝一杯?” 庞枫端起杯子,和刘大鹏面前的杯子一碰:“我们喝吧,平措和贡布不喝酒,还有,除我们老大和大嫂之外,他们俩兄弟神仙的话都不听的,以前林懂、佛爷都指挥不动他们俩。不过,他俩绝对是实在人,是我们好兄弟。” 刘大鹏也就不计较,自己和庞枫喝。 平措笑说:“听刘老板说话,真是累,随时走偏,不带一点犹豫的,偏得都回不去了。” 刘大鹏反而颇为得意:“平措兄弟,你还说对了,我要不是这风格,可能就活不到今天,至少在里面好些年出不来。人嘛,遇到事情扯一扯,有的事情就显得没那么急躁啦,哈哈哈。” 刘大鹏这番看似不经意、随口而出的话,使得梁凤书暗暗品味。她想:真是这样吧,或许扯一扯,事情就没那么急躁了。想起自己刚知道丈夫入狱的真相时,心痛得无法呼吸,几次下定决心,想一走了之,每次都被露露、肖玲玲、秀秀苦苦死缠住,后来,自己也想通透了,才又重新审视自己的十年爱情,才觉得有必要为自己的十年爱情奋不顾身一次,就算是为了曾经执着的爱,就像丈夫为了他心中的爱,而宁愿奋不顾身、宁愿入狱。 听了刘大鹏的话,庞枫也似有感触:“鹏老大这话还真是啊,唉,急着上位的人,都没能坚持下来,你能脱颖而出,真是奇迹啊,今天听你这样说,你确实有自己的一套。” 刘大鹏笑笑:“嗨,我这点成就算什么。不是我这里故意讨好谁啊,在我的心中,我希望自己能像你们麦老大那样英雄一回,哪怕一回,死了也甘愿。就是不像他那样得荣誉市民奖,可是曾为国家除恶,曾力挽我们的国宝不流失海外,我要有这样牛逼的事,那感觉一定是光耀祖宗了,就是不发财,回老家挑一辈子大粪,心中光荣啊!能回味一辈子。” 刘大鹏很是认真、很是慷慨说着,引得梁凤书他们几个人哈哈大笑。 梁凤书笑中带泪,抽出纸巾擦着眼,感慨道:“神奇,神奇,这些话从你刘大鹏嘴里说出来,太不真实,哎呀,我的天啊,你竟然也能这样想,虚幻得我都怀疑今晚发生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刘大鹏端起酒,微微昂起头,看着茫茫夜色:“嘿,小妈小看人,我也是热血男儿好吗?” 平措玩笑道:“我听耗子哥说,刘老板是几进几出的人,怎么,也曾有那样宏伟的理想?还是现在发财了,想着要好名声啦?哈哈哈。” 第803章 不经意的话触动心弦 刘大鹏晃晃脑袋,不屑一顾地看看平措,端起酒杯,杯在嘴边却不喝,缓缓说道:“平措兄弟,你还年轻,不是我独耳虫小看你,无论你多么能打,你这辈子也很难有你老大的那番作为。” 平措故意抬杠,笑说道:“不可能吧,我不是还年轻吗,我老大有大嫂这样漂亮的老婆,我也有玲玲这样漂亮贤惠的老婆,我和老大不是还满像的哦。” “扯球蛋。”刘大鹏已经不拿自己当外人,挥挥手中的烟:“像个鬼,差远啦!光能打没用,你问问你大嫂,阿辉,耀仔手下四大金刚之首,毫不夸张的说,他要生在古代,那就是天生的战将,万夫不当之勇。结果怎么样?骨灰不还是你老大埋的吗?” 说起阿辉,本来一直心情郁闷愁苦的梁凤书,被刘大鹏的话带回过去的回忆里,感慨道:“还真是不夸张,阿辉的勇猛,实属罕见,没法比,他是天生的打手。” 见梁凤书赞成他的话,刘大鹏更得劲:“平措兄弟,我亲眼所见,当时你大嫂和老大也在门口。一帮从外地来的混混想逃单,耀仔命令阿辉拦住他们。阿辉冲上去,一拳把车的挡风玻璃打穿,还把司机从挡风玻璃拖出来,一气呵成。再把抓出来那人当武器,横扫围攻上来的十来号手提砍刀的人,那个年代,随时看见有人在街上拖着大砍刀,阿辉猛到大川他们还没动手,已经结束战斗。” 庞枫说:“刘老板这话到不虚夸,我那时跟着北仔下面的黑蟒哥混生活,常听他们说,尽可能别和耀仔发生矛盾,不是怕耀仔,就是怕这个阿辉,没人扛得住。其实,就像今天,没人扛得住贡布和平措。” 刘大鹏话锋一转:“可是有什么用,阿辉呢?早成孤魂野鬼了,到死,也不过是个混混。你们老大就不一样,他能打吗?你们是知道的,可是他干的那些事情,道上那个能干得了。” 耗子动情地感叹道:“是啊,我们老大确实英雄。” 刘大鹏继续说道:“何止是英雄,抓蛇仔,捣获价值百亿的吸货;香蜜湖古董走私大案,南山别墅古董走私大案,那价值就更大了;我觉得啊,只给他一个荣誉市民奖,都很委屈他。小妈,你可能不知道,道上的这些人,爱面子,表面上谁都不服,以前表面上都提什么跟佛爷的,见都没见过佛爷,也说是跟佛爷的,就为给自己贴金。其实,都是装,真正心里佩服的,就你男人。道上混的,谁不想成为你男人那样的人?你男人以前也是道上混的啊,起码算半个吧。” 平措又抬杠道:“你说我们老大那样光荣,要是道上的人都说是跟我们老大的,不是更贴金吗?佛爷一个通缉犯,干嘛要说跟佛爷的呢?” “兄弟,你真是年轻哦。唉,你也体会不到了,如今时代进步太多了,那样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提跟佛爷,是因为大家觉得自己有一天能成为佛爷,可你老大干的事,道上的人都明白,永远达不到,高度太高了。这是人的觉悟的问题,耀仔得到阿辉那样难得一见的勇武无敌的人,可他们到死也是个混混;你老大得到你们这几个,干出来的事情,耀仔要是今天还活着,我估计他都得给你们老大跪下。” 梁凤书突然泪流满面,只忍住没哭出声。以前她听庞枫、耗子他们说自己老公在道上被传得如何神乎,她一直认为是大家故意在自己面前夸自己老公,是故意说的溢美之词,如今听刘大鹏很是得劲地说出来,禁不住泪如雨下。心里想啊,自己丈夫干出这样被传颂的大事,他在外面是得经历多少生死考验啊,难道说,他和小语真是迫于无奈吗? 刘大鹏有些被吓住了,惊乍乍的看看梁凤书,又看看几人,话到嘴边,又强忍住。 肖玲玲知道梁凤书为何突然泪水奔流,她自己强忍住泪水,扯几张纸巾帮着给梁凤书擦眼泪:“嫂子,我们说,你还不信,哥在很多人心中,就是如此的英雄。” 听肖玲玲如此说,刘大鹏哈哈一笑:“哎呀,吓死我了,我还以为自己的话不合适,得罪小妈了呢。小妈,你是了解道上这些人的,他们极度爱面子,当然,也是不得不极度爱面子,因为面子就是钱。所以,他们表面上都不会承认你老公英雄,都自夸自己有日天的本事,私下里,全都得对你老公仰望。” 说到动情处,刘大鹏看看四周,探出脑袋,低声说道:“就去年,你们老大的事刚传出来的时候,道上的人哪个不议论,说你们老大肯定不可能无故杀人,他能宰了的人,一定是该死的。可奇怪哦,道上似有股来历不明的力量,在针对你们老大,我是后来才知道,是这个采姐,可采姐什么来头,没人知道。” 几个人心里都窝火,恨不能把这个采姐五马分尸,庞枫赶脚承认打铁:“鹏老大,既然咱们是兄弟,你给句实话,这个采姐是不是找过你。” “是,但我没见过采姐,是一个客人,从没见过,他那天晚上一个人来,坐一个大卡座,消费最贵的酒,让服务员给我传话,他想认识我。他消费那么高,我当然去见见他啦。先是拐弯抹角的试探我,最后,说给我这个数。”耀仔比出五个手指头:“五百万,现金,答应了,马上先付全款,只要能把你们其中一个弄进去就行,你们几个太能打了,有人要灭你们。” 梁凤书止住泪水,急迫地问道:“这有什么好处吗?至于花这么大代价?” 刘大鹏看看四周,压低声音说道:“自那次以后,我都不敢像以前那样信任我的所有兄弟们,只敢跟几个特别信得过的兄弟交心。我担心啊,采姐见我不答应,买通我身边人害我。” 耗子不耐烦:“鹏老大,你确实能扯,我大嫂问你呢。我们几个为何值那么多钱?如果是有人报复我们老大,老大在牢里啊,他们可以从那里下手啊!” “哦,对,看我这习惯。”刘大鹏笑笑,端起酒:“小妈,我给你个建议,你听听。自你老公出事以后,你不让他们几个兄弟在外面活动,不让和道上的人交际,这怎么行啊?道上都传遍了,恐怕就你们几个不知道,你们比我有文化,肯定看过《三国演义》,曹操百万雄狮到赤壁,为何?江东有二乔啊。” 第804章 最狠毒的方式报复 刘大鹏又扯到《三国演义》,庞枫急起来:“明说能死吗?” “嗨,道上都传遍了,有人放出话……”他看看梁凤书,又看看几个人,显得很难为情。 庞枫催促道:“嘿,你这人,说啊。” “好,小妈别生气,有人传出话,誓要得到你,并且,不是要从你老公手上横刀夺爱,把你娶过去,是,传言说,是要你成为他胯……”刘大鹏突然给自己一个嘴巴:“操他妈的,他要小妈成为他的玩物。这他妈都是什么人啊?太他妈变态了。” 梁凤书几个人心中才赫然明亮,发生这一系列事情,是有人策划好,想方设法要把梁凤书身边几个人关进去,使得梁凤书无人保护,然后劫走梁凤书。大计知道,这个人就是金树山,在金树山心目中,他认为小语本该是他的老婆,却被梁凤书老公横刀夺爱,他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并且要以更粗暴狠辣的方式报复。 刘大鹏又说道:“有人传言幕后主使是佛爷,必定佛爷还没落网,也没他已经死亡的消息。可我认为,佛爷不会这样做,他是道上的人,基本的道义还是有的,不然他爬不了那么高。” 梁凤书故作疑惑:“这么说来,波仔可以收一千万?他把我们两个兄弟牵连进去了,做得很成功啊!” 刘大鹏当即说道:“他要有命花才行啊!不过,今天晚上出现的黑衣人是个好事情,以后道上的人不敢再有人敢轻易接这活,必定命还是比钱重要啊!”挠挠头:“小妈,好好考虑我的建议,适当让他们在外面活动活动,断了交际,谁敢一见面就提供消息给他们啊!” “好,你这建议很好,我听你的。”梁凤书点点头,微微笑笑,自己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那混蛋出事到现在,这都一年多了,为何现在才动手呢?以金家的实力,真心要报复,完全不用准备这么长时间,莫非刘大鹏的话是胡编的?可又很合乎逻辑啊!他为何要胡编呢? 贡布也在思考梁凤书的疑惑,只不过他直接说出来:“刘老板,你这消息可靠吗?我老大都出事一年多了,这个神秘人为何现在才动手啊!” 刘大鹏又开始往最先的话题扯:“兄弟,可不可靠,我们先把恩人的恩说完。” 耗子正沉思着慢慢喝酒,被刘大鹏的话,逗得一口酒喷出来,好在他反应快,没喷多少在桌上的菜里:“操你个德行,我真是服了,你他妈的这又扯回去,服了,服了,第一次这样聊天,真的,鹏老大,我活这么大,没见过你这样聊天的。” 刘大鹏一直没吃菜,这时拿起筷子,对着耗子喷过的盘子夹一筷子送嘴里:“什么叫兄弟,口水都不嫌弃,这就是兄弟。” 平措故作好奇地问:“刘老板,问一句啊,以你这风格,把一个问题说明白,怎么也得小半年吧?哈哈哈。” “哈哈哈。”刘大鹏自己也笑起来,随即收住笑:“这次不乱扯了。我那时在大川手底下做保安,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找不到其它工作。那天晚上大川他们和一伙人打架,很晚了,正好我值班,接到电话,让我把保安室的家伙送过去,我得赶快送过去啊,最后架是赢了,但大川他们几个都挂了彩。等你们大嫂、老大、耀仔他们赶到,已经结束。” 说着,刘大鹏又暂停,看着梁凤书:“记得吧,你们已经在吃宵夜,准备吃完回家休息了,又赶来。” 梁凤书捂住嘴,示意坚决不说话。 庞枫笑起来:“大嫂的意思,不能接你话,一接,又扯偏十万八千里,你就快说吧。” “哈哈哈,小妈真是懂得别人。好,我继续。耀仔和你们老大他们赶到时,耀仔火冒三丈,说大川挂彩,纯粹是丢人。耀仔想让阿辉带入报复,可是对方是关外来的,都已经逃走,没法报复,只好骂了一通大川。我送家伙过去,我也挂彩,而且那时我胆子小,伤得比他们还重。” 说着,刘大鹏撩起自己体血衫,漏出腰间一个十几厘米的刀疤:“那,就这一刀最严重,虽不深,可口子大啊。没进医院,在一个小诊所缝的,刀疤所以长成这个鬼样子。大川被耀仔骂,他把气撒我身上,怪我家伙送得慢了。从小诊所出来后,大川一分钱也不给我,还说让我滚。” 刘大鹏有些动情,眼眶竟然有了泪光,语气中突然带着满腔怨恨:“那个时候,我一分工资没有,就图混个地方住,有口饭吃。大川把我赶走,我身无分文,我是他赶走的,认识的同事一个不敢理我,一毛钱都借不到。那一刻,就想死,走投无路啊,还担心被抓,胆子又小,担心被抓后,身上的刀伤说不清楚,坐牢就更麻烦。” “那天晚上,我就躲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狗日的小诊所,当天晚上,我就发高烧,时昏时醒。第二天,一天没吃饭,到第二天深夜,我几乎只剩一口气。这就要说到你们老大了,我不知道他们和耀仔那样人物混一起的人,竟然能租那样偏僻的房子住,第二天深夜,你们老大和大嫂一起回来,估计你们老大喝多了,在巷子里找僻静的地方吐,突然看到我,酒都被吓醒了,他胆子也大,扒拉我看看,说:“这不是昨天晚上受伤的那个保安吗?”” 刘大鹏看看几人:“你们猜怎么结局?你们老大也不吐了,摸摸我的额头,说,哎呀,老婆,他烧得好利害。你们老大一点迟疑也没有,背上我就往医院跑,大嫂付的医药费。这还不算,第二天,你们老大和大嫂带着耀仔几个人到医院看我。” 说着,刘大鹏站起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桌子:“我给你们学学啊,你们在病房里,指着耀仔骂道:“你看看,你们他妈的什么东西,扑街,好歹是你场子做事的人,要不是我和麦子巧合在巷子里遇见,他现在都死臭了,你们他他妈的口口声声江湖道义,这就是道义?……”” 刘大鹏夸张地学着梁凤书,但他学的是一个泼妇模样,惹得全都大笑起来。 梁凤书笑得前仰后合,打断刘大鹏:“我是这样的吗?不准学了。” 刘大鹏继续指了指桌子,自己大笑道:“你们知道为什么要这样指吗?耀仔矮啊!哈哈哈。” 第805章 救命之恩未报 等大家的笑都消停下来,耗子说:“刘大鹏,你他妈的还有良心吗?这只是恩人?这是给了你第二次生命,你可从没报过恩啊。” 梁凤书马上说道:“唉,有什么恩不恩的,麦子总是同情弱者,他老是说自己以前流落街头无人施之援手,他明白走投无路的那种绝望,所以,当时不管是谁,他都会救。我们那个时候穷得叮当响,他还老是在晚上给我们回家那条路上,睡在路边的人每个人丢上十来块钱,搞得后来那条路上睡的人越来越多。” 肖玲玲紧紧挽住梁凤书的手:“麦子哥从小就善良,都是他师傅教得好。” 梁凤书故意瞪肖玲玲一眼,回忆起从前,她心中高兴,却装着气鼓鼓的:“屁,就他心好,我们自己那时早餐都要精打细算,还老是找露露和小芬借钱,他倒是心好了。”随即又转变语气:“唉,我也就是爱他善良。那个时候我数落他,他和我杠,说有钱人会故意深夜睡路边等十块八块的吗?肯定是走投无路了啊,我们再穷,还能借到钱,老子当初流落街头,要是有人这样对我,老子得把他记到死。” 梁凤书又学起自己丈夫的口气来,大家又是哈哈大笑。 耗子指着刘大鹏,玩笑说道:“你他妈的就是没良心,十年来,从没听说过你报恩,这他妈的是救命之恩啊!” “能听我说完吗?”刘大鹏又扭扭肩,装着很无所谓,只是语气依然有些哀伤的调调:“耀仔被小妈骂过以后,又把大川骂一通,并让我病好以后去跟着阿辉。阿辉和大川是好兄弟啊,他们当然不想为我闹别扭,阿辉让我去守库房。耀仔出事那条,我逃得快,自己逃到关外去,在一家家具厂里上班一年多,直到看到报纸新闻上说耀仔已死,才又进关。” 刘大鹏提高音量:“我想报恩啊,等我再次进关,还是一无所有,从头混起,打架,进去,打架,进去。而你们老大已经是佛爷身边最器重的人了,我屁都没有,别说报恩,连见面的资格都没有。” “我不是说一定稀罕你报恩啊!”耗子看看梁凤书,继续说道:“你以前没能力,那今天晚上呢?你自己早已经看出不对劲,为何不能出手相助?” 刘大鹏把脸一摔,不理会耗子,端起酒,对梁凤书说:“我敬小妈,你可乐随意喝一口。我不是知恩不报的人,首先,你问玲玲,我听说玲玲来店里唱歌,亲自接待,她开价,我没还价,直接答应。玲玲,是吧?” 肖玲玲点点头,笑笑:“这倒是,我故意多要了二百一天,等你还价,没想到你没还价,我还暗暗高兴呢,想不到我还是沾哥和嫂子的光,唉!” 刘大鹏继续说道:“这不算什么,我知道你们什么处境。说今天晚上的事,我做梦都想报恩,可我还得混下去啊,如今这么多兄弟跟着要吃饭、要挣钱,我哪敢乱动。不是今天晚上我自保而不出手,我当时真糊涂啊,北佬帮明显是针对你们而来,可我又怀疑那个陌生人是在针对我,必定是在我的场子里。” 说着,刘大鹏一招手:“合仔,你过来,告诉小妈和大哥们,我怎么交代你的。” 合仔还没说话,刘大鹏说:“这没对口供吧。” 合仔规规矩矩鞠一躬,然后说道:“事情一发生,老大就交代我,说有白煞星在,北佬帮讨不到便宜,外面车里有贡布,北佬帮更是找死。集中人手找找那个狗日的,哦,就是那个消费极高的陌生人。如果白煞星他们不敌,就是场子不要了,也得帮着灭了北佬帮。” 说完刘大鹏的交代,合仔直接退回去了。 刘大鹏看看庞枫和贡布:“兄弟,我和你们一起进局子里录的口供,我先出来而已,在门口等你们,就看见耗子和平措,就一直和他们俩闲聊着,没法让合仔故意这样说话吧?兄弟们,我真想报恩,可就是现在,我这点家当,找小妈去,都是高攀。道上谁不知道,小妈对道上的人讨厌至极,我还敢去打扰吗?” 庞枫端起酒:“好,相信你啦,看把你委屈的。操,你要真有心,帮我们把采姐找出来,那就算你有义气。” “找出来?你看看你大嫂的眼神,她不想惹事,她要是这样人,会让你们把生意卖掉吗?” 庞枫心中憋着气,刚才脱口而出,再看梁凤书眼神,果然。 梁凤书说:“我也不怕事,大不了回到从前。我想低到尘埃里,可如果有人要把我们抛起来,那就得让他闪闪眼。他们一边在我老公案子上做文章,这边还弄事,我会想想如何挖他出来,刘老板,不牵连你。” 刘大鹏挺直胸膛:“小妈,你要看得起我,以后叫我大鹏就成,在你面前,不敢称老板。我说实话,今天我们话说开了,不管小妈看不看得起我,我都会尽我所能,把这个人找出来。只不过,小妈刚才说,他们在你老公案子上做文章,这边又弄事,这么说来,小妈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 “唉,大鹏,也不瞒你,我确实知道是谁。你别参与,对方太强大,百个你加一起,也是枉然,倾家荡产还不算,很可能没命。我已经和他们约定好,不接受任何人帮助,不只是你。大鹏,谢谢你,就这样吧,时间也不早了。” 梁凤书起身就要走,刘大鹏急起来:“再一会儿,小妈,也不急一时半刻的,再坐一会儿。” 看着梁凤书坐下来,刘大鹏说:“我呢,不是一个和人拼命的人,小妈放心,你不接受任何人帮助,我早已听闻,没关系,我尊重你们选择。但有一件不行,小妈,给个机会呗,我想参与弄这个采姐,就不是为报恩,让我英雄一回。” 耗子玩笑说:“你脑子还真卡住了,大嫂是为你好,一旦参与进来,你在采姐面前,还真就是块豆腐。” 刘大鹏嬉笑着发烟,并说道:“兄弟,话都说到这份上,我要不参与,死不瞑目。救命之恩大于天,况且,你也太小看我,十几年江湖折腾,也不是白完的,我倒想见识见识,你们敢过招的对手,我就是块豆腐?” 一辆黑色小轿车突然到来,停在十几米开外,车上下来一人,身材高大魁梧,身穿黑色体血衫配深蓝色牛仔裤,头上的黑色棒球帽压得极低,遮住大半边脸,像是害怕有人看清他的脸。他双手插在裤兜里,对着梁凤书这座径直走来。 第806章 牵连大案 见黑色小轿车下来的人径直走过来,来得唐突,如此深夜,不可能一个人来吃宵夜,阿凤十分识趣,快步迎出去,并大声说道:“大哥,我这里今晚被人包了,见谅,饿了前面吃吧。” 高大的黑衣人不理会阿凤,继续前进。 贡布把凳子一拖,坐到梁凤书背后。 平措也悄然挡住肖玲玲。 刘大鹏低声说道:“庞枫、耗子,别动,一个人,怕他个球。咱们装着没看见就是。”刘大鹏是想表现一下,他让庞枫和耗子别动,他自己却悄然侧身,准备着突然出击。 黑衣人径直跨过来,刘大鹏已经站起来,却被黑衣人一手按住肩,一手顶着腰:“别动,刘大鹏,让你的兄弟都撤。” 刘大鹏咬牙切齿低声说道:“敢问哪路神仙?你这硬家伙顶着我没有,能有几颗子弹?” 黑衣人微微抬抬脸:“贡布,是我,大家都别动,就当我是你们朋友,让刘大鹏按我说的做。” 贡布低声惊呼道:“曹局,是曹局,快,按他说的做。” 曹舵按住刘大鹏的肩,坐下来。 刘大鹏大声吆喝道:“合仔,带兄弟们全撤,我和小妈他们有事聊。” 合仔似乎觉察到了什么:“老大,全撤?” “是,小妈是我恩人,你他妈废话还这么多,有这几个兄弟在,我还能被人吞啦?全撤。” 合仔随即带人开车离去。 曹舵放开刘大鹏,对刘大鹏笑说道:“狗日的,你觉得我需要几颗子弹。” 刘大鹏兴奋溢于言表,低声惊呼道:“天啦!我竟然能更曹局见面,还能一起坐街边吃宵夜,这辈子怎么都值了。” 曹舵不理会刘大鹏的话,看看梁凤书:“凤书,你别摔脸子啊,我就不能和你们吃宵夜?” 梁凤书冷冷说道:“你这么大的人物,我们那能管,我荣幸呗。” 平措已经去交代完阿凤,回来坐下:“曹局,没什么菜了,随便弄了些,别嫌弃啊!” 曹舵点点头:“先说事,因担心局里有金家的内线,我负责这案子,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见你们。凤书,我们已经查清,波仔是收了海外转账的钱,虽然户头查不到金家,但波仔已经交代,与金紫那个保镖采姐有关。” 梁凤书不冷不热,懒懒散散说道:“你们查案子,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哼。” 曹舵叹息一声:“凤书,听我说,听完你再决定。我这样来,你肯定知道,不是小事。” “好,你说呗。” 曹舵说:“金树山和金紫玩一箭双雕,一面是冲你凤书而来,这你不难打听到。金家一年多没有动作,最近却连续两次行动,是另有企图。在钟川葵身上,我们查到一些线索,当初佛爷那批青铜器来源一个被盗的春秋大墓,当时金家与佛爷是联手的,而钟川葵又早就暗中与金家暗通款曲。” “当初香蜜湖那件案子,据洪家老昆说,不是洪老派钟川葵前来的,是钟川葵主动向洪老申请要参与的。根据这消息,我们又查出,春秋大墓的东西得手以后,分成两批存放,一批在佛爷手上,一批在金家手上,当时我们正好已经追查到佛爷这边,钟川葵前来,以洪老的名号参与进来,其目的是牺牲佛爷手上的货,让我们只追佛爷,切断金家那边还有货的线索。” 梁凤书冷笑道:“曹局这么大人物,也来深夜讲故事?你怎么编的,王怀音不是在你们手上吗?他到那个份上,也不出卖金家?” 曹舵不受梁凤书的话影响情绪,继续说道:“王怀音的家人在海外被杀,不是我们做的,我们堂堂警方不可能搞暗杀,是金树山让钟川葵干的。我们虽然及时把王怀音弄到手,但王怀音当时已经近乎于植物人,对外我们宣布王怀音已经死亡,其实没有,通过专家会诊,经过这几年的努力,王怀音开始恢复了意识。王怀音交代了两点,第一,金家手上有批货,因为佛爷的案子闹得,一直没机会运出去;第二点,货在深圳,但不知道具体地点,知道这地点的,只有金树山和钟川葵。” 梁凤书仰头叹息,又带着讥讽的语气说道:“曹局,你不会希望我们帮你把这案子破了吧,我们没这能力,我家男人有能力,你把他放出来,让他帮你找啊!” 曹舵喝口酒,显得很无奈,可又耐着性子继续说道:“我们告诉王怀音,钟川葵已经被麦少所杀,麦少现在还被关押在监狱里。王怀音下定决心要为他妻儿报仇,提出,如果我们能抓捕金树山,为他妻儿报仇,他愿意出庭作证,证明钟川葵去江南,是为了诱杀麦少他们,好把金家手上的货运出去。凤书,你听清楚了,如果王怀音愿意作证,麦少杀钟川葵,就能延续他以前古董大案的身份,就能出狱。” 梁凤书听说能让自己老公出狱,一下就心动了,随之认真提出几个疑问:“曹局,我以前写书的,你的话在逻辑上不成立。第一,你们已经得到钟川葵反叛洪家的录音,还有他私下弄的钱。而且,钟川葵死的时候,全副武装,足以证明他是预谋杀人,而被我男人自卫反杀。第二,你说只有钟川葵和金树山知道货的存放地点,不可能,他们两人亲自运输?” 曹舵回答道:“第一,一年多了,你老公的案子才开庭,为什么?钟川葵一方,也就是金家派的律师,已经用技术证明那录音是伪造的。第二,钟川葵私下转移的钱,我们告他什么?转移资产?他已经死啦。第三,钟川葵死前全副武装,能证明什么?我在这里透点案子的资料给你,用金家派的律师在庭上的话说,他全副武装,带了一群人,不能证明他是去杀人,他担心有人杀他,防备自保而已。” 曹舵喝口酒,继续说道:“你老公杀他,是另一码事,而且证明钟川葵的担心是对的。第四,金家运货,他们在深圳有各种影子公司,运送过大量的货,运货人不知道运的什么货,我们都无法查清,到底有多少家公司背后有金家势力,所以,只有金树山和钟川葵知道,钟川葵已死,现在只有金树山知道,当然,可能为了运出去,金树山或许会把地点告诉金紫。根据王怀音的交代,这批货,比从佛爷手上缴获的那批还多,要在国际市场上按市场价拍卖,可能价值千亿。” 第807章 唯一可行的路 “千亿!”刘大鹏刚发出感叹,被曹舵按下脑袋,他只好闭嘴。 梁凤书略微想了想,语气柔和了:“你的意思是,要找不出这批货,抓不住金树山,王怀音不作证,我老公就是铁定的杀人犯?” 曹舵见梁凤书语气温和了,他也更放松,言语更亲切:“凤书啊,你请的律师是很棒的律师,我们都知道。你这么聪明,难道不会想到,人家金家请的律师会差吗?你想靠自己救麦少,可以,你律师努力,我们这边也努力,不是更好吗?” “破案,不是你们警方的责任吗?为何要这样整麦子,他做的事情还少吗?”梁凤书有些愤怒,还很哀伤。 曹舵无奈地说道:“凤书,你的话没错,可是麦少自己承认他失手杀了钟川葵啊。我说句不是吓唬你的话,我了解案情,你的律师再利害,金家揪着不放,案子根本不可能定为过失杀人,判下来,最轻是无期。杀人的事,麦少已经承认,现在争论点在于是不是过失或者自卫杀人,你也知道,这案子很难定为自卫或者过失杀人,因为案发地点在那摆着。案子一直拖着不判,是你那个律师在到处活动,花的不还是你的钱吗?” “无期徒刑?”梁凤书低声念叨:“我倾家荡产,无期徒刑?”念叨着,闭上眼,差点栽倒下去,好在肖玲玲及时扶住她。 平措激动地说道,哀求的语气:“曹局,你说吧,怎么配合,只要能救我哥,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曹舵点上一支烟,哀叹道:“平措,你的决心我知道,不只是你们几个,麦子曾和我并肩作战,一起出生入死,我就不想救麦子吗?李学匀,多大身份的人啊,为这事,就这一年,头发全白,你们知不知道。你我肝脑涂地没用,金树山是冲凤书来,他傻吗?问题在于,金树山不是我们国籍,只有诱他进来,人赃并获,我们才能定他罪。说句你们不服气的话,他现在大摇大摆走到我们面前,我们没有任何他的犯罪证据能抓他。” 庞枫轻言细语对曹舵说:“曹局,为何需要王怀音做证呢?他不作证,我们老大就得最少无期?” 曹舵说:“王怀音能证明钟川葵参与金家私盗古董案,我们再把金树山人赃并获,麦少杀钟川葵,就能延续他以前古董案的身份,就无罪。” 庞枫又问:“这么说来,是要让大嫂当诱饵?” 曹舵一声长叹:“唉,如果不考虑救麦少,我也就不必这样做,直接找到货就行。我想啊,这批货如此值钱,金树山未必会全权交给金紫办,金紫老公和金家不同心,面对这么大的价值,金树山不会这么傻。所以,人赃并获金树山的希望很大。凤书做诱饵,有你们几个保护,应该出不了岔子。” 众人沉默,刘大鹏想说话,但先前被曹舵按头,他不敢发言。 曹舵见大家不说话,梁凤书心情沉痛低落,继续说道:“钟川葵该死啊,该千刀万剐,可是法律就是法律。凤书,我知道大家都听你的,你愿不愿意为麦少赌一把,如果人赃并获金树山,我在这里向各位保证,麦少很快就能出来。” 梁凤书虽然极度伤心,但她在仔细思考,不能不思考,曹舵分析的案情,彻底点醒了她。她本想着尽自己全力,一定能救自己丈夫出狱。听了曹舵的分析,她不得不面对残酷事实,确实如曹舵所说,自己丈夫已经承认杀人,如果已经证明录音是伪造,要定为过失和自卫,几乎不可能。 在刚才刘大鹏对自己丈夫的赞誉中,梁凤书已经在心中决定,原谅自己丈夫和小语那段孽缘,只要丈夫出来后能真诚认错,她也确定自己丈夫一定会真诚认错,自己就和他继续从前誓言——白头到老。 梁凤书打起精神:“曹局,我为从前对你的态度道歉,我答应配合,我宁死也要救他。” 曹舵热泪盈眶:“凤书,我就知道,你深爱着麦子,一定会答应的,我们联手,救他出来。” 梁凤书说:“曹局,你说吧,你把大鹏留下,是不是需要他做事。” 曹舵说:“好,计划很简单。首先,凤书,你那边,还是像从前一样,继续下去,假装不知道这事,麦子那边你还是用你的方法继续下去,继续拿出要倾家荡产的决心来。麦子的兄弟们,你们两件任务,首要任务,千万保证凤书的安全,第二件,继续你们眼下的生活,一点不能露出破绽,都是跟麦子干过大事情的,我相信你们能熬过去。” 肖玲玲马上问道:“曹局,如果最后没能人赃并获呢?是不是白忙一场?” 曹舵闭眼思索,显得很难受,缓缓睁开眼,说道:“如果这样,白忙一场。但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成功。”随即换作十分坚定的语气:“你们想想,麦子当初带领你们对付断手兄弟,梧桐山的搏命,任何一次失败,他都很可能丧命,但他为何敢去做,因为麦子相信自己能取胜。” 曹舵虽然说得铿锵有力,但他的心里也没十足把握。 肖玲玲说:“好,就算万分之一的机会,我们也搏这一回。” 梁凤书问:“那要是这期间,王怀音死了呢?” 曹舵点点头:“凤书考虑得很是,但你放心,王怀音的谈话全部录像录音,并多个备份,只要人赃并获金树山,王怀音的证词就变得完全有效。” “现在说说你吧。”曹舵侧头看看刘大鹏。 “说,曹局,我都等不及了。”刘大鹏显得非常兴奋。 “你的资料呢,我手上有全套,我知道,麦子和凤书是你的救命恩人,说吧,你有多大的决心报恩。” “肝脑涂地,绝对肝脑涂地,你是没来时,我就给他们说,我毕生愿望,希望能像麦老大一样,做一件为国为民的大事情,很光荣的那种……” 刘大鹏一开口,就显出有千言万语的架势。 “闭嘴,你狗日的比我还话多,你说还是我说?” “曹局,你说,你说。” “我也知道,你这个人不坏,你几进几出,不是什么大恶的事,都是因为斗殴,别人逼到你头上,你不得不动手。如今混得还不错,也很谨慎小心,做事情还有些认真劲头……” 第808章 远谋 刘大鹏听曹舵夸奖他,更加高兴,马上接话:“曹局慧眼,我何止有些认真劲头,我是非常的认真劲头,干一件事,一定要干成功……” “哈哈哈。”耗子笑起来:“大鹏,你这德性,唉。” 刘大鹏随即闭嘴,对曹舵伸手做出请的姿势。 曹舵也笑笑:“狗日的,你怎么能这么多话。我实话告诉你,你身边有我的人,你要敢丝毫走偏,跟你说话一样偏,我保证,你得进去养老。” “不会,不会。”刘大鹏还是习惯性接过话:“曹局,你怎么能在我身边安排卧底呢?我没什么价值……”说着,自己轻轻打自己嘴巴,收住话。 “我能查出麦少和凤书是你救命恩人,采姐也能。我觉得,你呢,脸皮够厚,一定能演好。波仔和北佬帮都玩儿完,采姐已经没几个有实力可以和他们这几兄弟斗的头目可以收买,你想办法接下这活,故意让采姐看出来你不会真的对他们几兄弟下手,当然,你不故意,也瞒不了采姐。” 刘大鹏一咧嘴:“我就这智商?那我还能干这样荣光的事情啊?” 曹舵说:“你有一点好,演贪得无厌,自然天成。你得显露出,对救命恩人不是不能下手,而是价钱得足够大。你要不断的加码,直到她干脆把你引荐给金树山,让你参与启运古董,或者金树山想找个替罪羊,不得不利用你启运古董案,你的任务就完成了,配合我们把金树山人赃并获。” 刘大鹏再也高兴不起来了,愁眉苦脸地说道:“我有多少家底,你一清二楚,我哪有这个实力,让金树山不得不利用我参与启运古董呢?” “哼哼,你小子倒是知道自己斤两,不过你放心,我能在半年之内,让你在罗湖一家独大。但咱们约定好,事成之后,你得退出,到时你想干什么?你愿意吗?” “愿意,事成了,麦少也就出来了,我跟着麦少干,我最佩服他和小妈。”刘大鹏看着梁凤书:“小妈,你说成吗?” 梁凤书爽快答应:“成,只要你愿意像庞枫他们一样祸福共享,你就叫我大嫂。” 庞枫把烟递给刘大鹏:“来吧,抽支烟,欢迎你加入,还不叫大嫂?” “诶,大嫂,兄弟们,以后我也可以吹牛逼了,哈哈哈。” 曹舵笑笑:“刘大鹏,别高兴得太早,你要是演砸了,是要没命的。” 刘大鹏抽着烟,还有些难为情了:“不会,你不是说了嘛,我自然天成。唉,听你曹局这样一点拨,我好像真是这样德性啊,唉,啧,等事情成了,我得好好修修自己。” 曹舵说:“你啊,话太多,小心别说漏嘴,事情就我们这几个人知道,事成之前,不能再多一个知道。” 刘大鹏苦笑道:“曹局,你的威名我是知道的,我听你说了这么多秘密,我还有退路吗?当然得干成了,我说过,我要干成一件事,一定干成。话虽多,扯不到主题,这是我的强项。” 曹舵拍拍手,做出要走的架势:“兄弟们,举杯共饮,等事成之后,我请客。不必找我,我会找你们,我先走了。凤书,余下你安排,我相信你的智慧。为了麦少早日和我们团聚,干吧。” 曹舵自行离去。 梁凤书的心里升起希望之火,眼睛放光:“庞枫、耗子,你们两个配大鹏再喝会儿。大鹏,我们离开半个小时以上,你打电话让你的兄弟们来接你,故意透露给他们,你想劝庞枫和耗子配合你挣采姐那笔钱,但劝说没成功。今天的事就有交代,以后我们各自依依计划行动,切记守口如瓶就是。” 刘大鹏瞪大眼睛看着梁凤书:“哎呦,我算是知道麦老大为何能成功了,大嫂确实智慧不一般,脑子转得这么快,几句话,就把今天晚上的事掩饰得严严实实,叼,以后听你的。” 回去的车上,肖玲玲说:“嫂子,万一弄巧成拙,怎么办?” “你的意思是,大鹏,还是庞枫和耗子?” “记得汪朝和背叛秋姐吧?金家财大气粗,我们不得不防啊。唉,一想到哥要无期,我就烦躁,真他妈的没天理。” 望着车窗外寂静的夜,梁凤书呢喃道:“还有别的办法吗?没有,唉,没有,只有一条路,那就搏一搏吧。麦子说过,他会和我白头到老的,一定会的,我们一定能成功。” 贡布轻声说道:“嫂子,曹舵说不再让多一个人知道,露露和秀秀呢?” 良久,梁凤书回过神来:“哦,不让她们知道,我们中得有人真正害怕。曹舵办事谨慎,他选择今晚,考虑很完美。玲玲知道,是因为玲玲以后去唱歌,可以和大鹏互通信息。露露和秀秀也就没必要知道,不然曹舵何必在街上说,可以到我们家里说。你给庞枫也招呼一声,他应该懂的。” 肖玲玲突然大哭起来,紧紧保住梁凤书:“嫂子,你说我们失败了,哥就真出不来了吗?我们会失败吗?” 梁凤书泪水奔流:“玲玲,我们一定能成功。为了这个家,麦子从前每件事都成功的,如今他不在,我们只要做成功这一件事,以后还是他照顾我们,你说是不是?” “对,嫂子,我们就做成这一件事,以后我们让他为我们挣一辈子要花的钱。” 一大早,梁凤书穿着睡衣在客厅大喊道:“大喜事,大喜事。” 露露从厨房奔出:“嫂子,什么大喜事?” “律师短信,说可以探望麦子啦,他帮我预约好了时间,让我把探望的人名字报过去,露露,我们终于可以看麦子啦!” 露露抱住梁凤书,欣喜若狂地喊道:“我要去,我要去。” 肖玲玲和秀秀从房间奔出,也高兴地喊道:“我要去,我要去。” 梁凤书扑倒在沙发上,肆无忌惮地大哭道:“啊,啊啊,我都一年多没见他了,一年多啊,啊啊啊,终于能见了,一年多,终于熬过来了,麦子啊,你个混蛋,有没有像我想你这样想我哦,啊啊啊……” 梁凤书哭得肝肠寸断,大家不敢再伤心,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梁凤书。 等梁凤书情绪稳定下来,大家又陷入争论之中,因为探望人数为两人,都感到极度失望。都有事情做,唯独露露和贡布没有固定事情,但露露要带孩子,也走不开。 露露哀求秀秀,把暂时帮忙带带儿子,辛苦一下,少卖几个小时的菜,她好陪梁凤书走几天。露露并答应,下次让秀秀和玲玲去,自己帮忙去卖菜。 第809章 濒临崩溃的女人 在去探监之前,梁凤书又一次召开家庭会议。这一年多,她很少和这些同甘共苦的家人商量,有事情,也不过寥寥几句。 梁凤书变得精神了,脸上洋溢着光辉,就像春风滋润着鲜花,正蓬勃摇曳,她真正看到了希望。 变卖家产救丈夫,梁凤书是带着赌气的心态,见完小语以后,她赌气的成分更浓。她原本的想法是:如果自己聘请的律师能把丈夫从狱中救出,她也不会再见这个背叛爱情的丈夫,救他,是了结自己心中的情,同时,要让他愧疚一辈子。 虽然聘请了很好的律师,梁凤书也没有一点把握丈夫能出狱,她为此阅读、查询过大量法律书籍,知道要被认定自卫或者过失杀人非常的难,但她没有别的路可走。她不愿回到自己的故乡,她不愿再爱别人,她就想倾家荡产,让丈夫为背叛爱情而愧疚一生。 刘大鹏的话,让一直犹豫不决的梁凤书,下定决心原谅丈夫的背叛。曹舵的计划,让梁凤书真正看到希望。想自己刚三十岁出头,丈夫比自己还小三岁,不几年,丈夫出狱,还有大把光阴享受自己认定的爱情。 希望,是每个人生命的光辉,如若一个人没有了希望,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不过是行尸走肉般活着。人生失去希望,就像树木失去阳光、大地没了流水、苍穹没有光亮…… 午夜时分,梁凤书还在忙碌,她和露露在烹制一桌好菜,等庞枫和秀秀在菜市场收摊回家,等耗子和平措回来,大家就能其乐融融地围坐一起。 庞枫和秀秀推开门,看见肖玲玲陪露露儿子在客厅地上玩耍,秀秀觉得很奇怪:“玲玲,你今天没去唱歌吗?” “最后一个场子没去,休息一天。” 庞枫奔到餐桌前:“呀,今天什么日子,弄这么丰盛,谁的生日吗?” 秀秀不容分说地拉庞枫去洗澡:“知道嫂子爱干净,没洗澡也往桌上凑,一会儿不就知道了吗?” 贡布从外面卖酒回来,小区门口遇到平措和耗子,耗子叫住贡布,走到小区僻静的树下,神神秘秘地说道:“贡布,你明天就要陪嫂子和露露去探望老大了,你帮忙拿个主意,我和平措今天打听到一件事,你说要不要告诉嫂子?” “什么事?” “晚上从机场回来,顺道接了几个人到罗湖,听那几个人在议论中提起刘大鹏场子的名字,他们说话颇为提防,但大概意思是,要做掉那场子的谁,我和平措在回来的路上就商量过,他们会不会是要做掉刘大鹏?” 贡布晃晃手中袋子:“嫂子在家准备了一桌好菜,让我出来买几瓶好酒,嫂子难得心情高兴。耗子,刘大鹏不傻,况且曹肯定暗中安排了人在场子里,我们假装不知道。曾还没上楼,我正好告诉你们,我陪嫂子去杭州这两天,你们别跑车了,保护好玲玲要紧。” 平措说:“对,我也是这样想的,我的玲玲一定不能出事。” 耗子点上一支烟,看看俩个双胞胎兄弟:“我说兄弟们,如若刘大鹏被人做掉,我们的计划很可能彻底泡汤,老大的结局很大可能就是无期,嫂子又会回到从前的绝望中,你们觉得这事不重要吗?而且很可能他们就在今晚动手。平措你也看到了,那几个人明显是练家子,又是从外地来的,他们肯定会谋求尽快完成任务。” 贡布犹豫道:“耗子,你的意思是,我们去场子里保护刘大鹏?” “就这意思。” 贡布摇摇头:“耗子,嫂子有多想见老大,你不是不知道,如果今天晚上出了岔子,耽搁明天行程,探望老大就要再等一个月。我和露露每天跟着嫂子,最是知道,嫂子看似心中有了希望,心情好了,但她的情绪非常不稳定。我和露露本商量好不告诉你们,因为你们做事已经很辛苦,嫂子差不多接近要疯了,我担心她撑不到老大出狱,你明白明天的行程有多重要吗?我是希望,嫂子见到麦哥以后,麦哥会劝慰人,能让嫂子好起来。” “这么严重?”耗子迷茫地看着贡布。 “中午我和露露带着儿子,硬拉嫂子一起出去逛,在那么多人的商场里,嫂子时而流泪,时而没来由的笑,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大半年,看样子,现在比以前更严重了,我们还不敢过问,你说严不严重。” “持续大半年?我们怎么都没发觉呢?” “嫂子回家,都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你们怎么能发现?偶尔大家商量事情,嫂子不过是强打精神,你们也发觉不了。” 平措一下没了精神:“哥,嫂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就是麦哥能出来,我们不是辜负了麦哥的嘱托吗?这么严重的事,你和露露嫂怎么能瞒着我们呢?” 平措没来由地愤怒起来,猛推一把平措:“放你狗屁,老大又不只是你们俩兄弟的老大,也是我们的老大,就你们辜负老大嘱托,没我们的事,我他妈最烦你这样说话。” “我的错,我的错,耗子,你说怎么办?”平措赶忙道歉,咬咬牙:“这样,耗子,我们两个去刘大鹏场子里。” “不行。”贡布坚定反对:“不行,嫂子说今晚要大家聚一聚,你们两个不回去,嫂子能没想法吗?我觉得刘大鹏已经有所防备,没人能轻易做掉他。一会儿上楼,什么也别说,陪着嫂子高兴,等她明天见到麦哥以后,但愿嫂子能好起来。” 耗子点点头,迈步往楼里去,嘴里低声说道:“贡布啊贡布,你这种事都瞒着我们,嫂子要是真疯掉,老大能把你活剥了。不行,等明天你们走后,这事必须告诉玲玲、秀秀和庞枫。” 梁凤书像是打了鸡血,显得特别兴奋,主动端起二两的白酒杯,一口干掉,笑得无比灿烂:“来,都喝,贡布和平措少喝一点就是,明天我先带露露去,以后每个月你们其中一个轮流跟我去,啊,麦子都一年多没见我们了。” 露露刚想说话,梁凤书抢着说道:“我可给你们敲一个警钟,见到麦子时,任何人不能透露家里情况,就说和从前一样,没什么变化,知不知道?” 大家都点头答应,贡布说:“嫂子,你也少喝一点,明天一早的飞机,还得早起。” “你别管,我能起得来。”说着,梁凤书泪水突然就奔流而下,她赶忙拿纸巾擦泪,悲泣道:“谁都不能给他透露家里情况,等他出来,一切都好了,一定能好起来的。呜呜呜,狗日的麦子……” 第810章 仇人的温情 探监出来,贡布见梁凤书精神大变,刚迎上去想问问见面的情况,还没开口,梁凤书主动说道:“贡布,麦子没事,除了瘦一些,精神很好,走,我们中午好好的吃一顿,晚上就回去,我们一定要把事情做成,到时麦子就能出狱。” 贡布、梁凤书和露露三人一边聊着探监时的情况,一边往路边去打车,背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梁凤书,别这么急着走啊。” 三人同时回头,只见微风细雨中,撑着好几把黑伞,旁边停止三辆豪华轿车。 一个人从伞下走出来,挺拔的身材,头上短发染成金黄,像鸡冠一样立着,身穿浅蓝色休闲套装,脸上飞扬着不可一世的笑,看着有几分潇洒气度,又显得轻慢高傲,是一个男青年。 梁凤书三人并没见过金树山,看那阵仗,不是一般来头,梁凤书阴沉着脸,没好气地说:“你是哪位?” “金树山,哈哈哈,金树山,听说过吧?”金树山笑着回答,并挥手让上前打伞的人退后,歪着脑袋对旁边人说:“还怕有人吃了我吗?远点,远点,别打扰我见美人儿。” “不好意思,没听过。”梁凤书故意这样说,转身就走。 金树山大喊道:“梁凤书,你就这样走了的话,以后可能就见不到麦子哦。” 梁凤书不得不停下脚步,那时她的心中,见到自己丈夫第一重要。她知道金树山的势力,转身说道:“你想怎么样?” “我能怎么样呢?对你这个美女作家,我是仰慕已久,今天难得相见,只想请你喝杯咖啡,地方你选,没有其它意思,你不会连这点要求都拒绝吧?” 露露不知道曹舵的计划,紧紧拉着梁凤书的手,低声说道:“嫂子,别理他,有贡布在,我们不怕他们,我们走。” 梁凤书拽一拽露露的手,对金树山冷冷说道:“好啊,机场咖啡厅见。” 金树山摆出很绅士的姿态,伸手做出请的手势:“好,机场咖啡厅也行,用我的车,送你们去机场。打车多不方便啊!” 梁凤书拉着露露向金树山走几步,摆出无所畏惧的架势:“可以,但不用你的人开车,让出一部车来,我们自己开,机场见。” 去机场的路上,露露很是担心:“嫂子,这个金树山是哥的对头,又很有来头,还是不要和他交际的好。” 梁凤书的想法是,正盼着你金树山出现,你送上来,求之不得,便安慰露露:“没事,他也不敢乱来,太过决绝,万一他真使坏,让我们见不到麦子。在麦子出狱之前,所有事情都要忍,忍到他出狱,这些个王八蛋让他去对付。” 露露和梁凤书并排而坐,贡布如大山一般巍峨挺立在她们身后。 金树山坐在这张桦木纹路方桌的对面,显得神采奕奕,他对贡布挑挑眉,带着戏谑调侃的意味,用他临时找好的、他认为很不错的开场白:“贡布,对,你叫贡布,我了解过,听说你很能打。不过,我不打架,绝对的好孩子。你看,这航空公司贵宾候机室我已经包下来,没有外人进来,你不用这样站着的。”他挥手指着那些空位子:“你可以挑一张你喜欢的椅子坐下。” “我也了解过你,金树山,你除了有钱,几本上一无是处。你的意见很棒,可我今天喜欢站着。” 梁凤书和露露同时回头,对贡布能如此对答,简直是意想不到,露露很满意地点头夸张:“老公,你这话可以入选几年的最佳评论。” 金树山玩遍四海的人,不是一般菜鸟,他一点不发怒,站起来旋转一圈:“也不是一无是处吧,起码看着挺帅,是不是?” 贡布马上接过话:“你不用展示你的羽毛勾引我,我不好你这口,而且有老婆。还是坐下说事情吧。” 梁凤书和露露被贡布的话逗笑,露露对贡布竖起大拇指。 金树山感觉自己好似已经棋输一着,尴尬笑笑:“贡布,想不到你还能说笑,不错,这样咱们说话也轻松。凤书,我想追你,今天我是特地来向你表达我的爱慕之意的。” 金树山依仗家中实力,各国美女玩儿遍,在见到梁凤书时,确实被梁凤书冷若冰霜的高贵气质撩动了心弦。漂亮女人他经手过太多,却从没见过梁凤书这样,不卑不亢,疲惫的神情下暗藏着不屈不挠的坚贞,蔑视一切的眼神。 在金树山眼里,面前的梁凤书和照片上的人全然不一样,像是大漠中突然看见一棵傲然挺立的碧柳,这碧柳在苍凉的风沙中迎风摇曳,这美丽,像是苍凉大漠中唯一鲜活的圣洁,他真的心动了。 “金少,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是有夫之妇,而且我确定自己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哪怕他暂陷囹圄,我对他的爱依然没减丝毫。所以,你不用和我说这些话,白费口舌。”梁凤书冷冷说道,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 “爱?凤书,你的丈夫为何入狱,你应该知道,他为了另一个女人,他玷污了你们的爱情,你不会不知道吧?” “知道,当然知道,一清二楚。江湖险恶,难免失足,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情,我家庭里的矛盾,就不劳烦你关心了。” 金树山以为梁凤书会发怒,起码会显露不安或者尴尬,但梁凤书依然不为所动。 “不可惜吗?你还如此的年轻漂亮,其实,人生任何时候从头再来,都不算晚。你何必死守被玷污的爱情呢?人生应该要勇于尝试,勇于追求完美,对,完美,你这样的女人,配得上完美。” 梁凤书斜看着窗外的机场,目光伸向最远处,就好似在自言自语:“我丈夫在我心中,就是完美,所以我选择了他。我也不认为适合用‘玷污’这两个字来形容我拥有的爱情,这只是生命里的一个小小挫折,就像总会有不愉快的梦,可需要为一个不愉快的梦而改变什么吗?” 听完梁凤书的话,一时之间,金树山无言以对,他端起咖啡,掩饰着内心的慌乱,轻尝一口,也看向窗外的机场:“凤书,我的私人飞机就在外面,你如果愿意,我可以送你们回深圳。” “不用,小客机难抵意外风暴,不是我的选择。如果你已经表达完你的来意,就此别过吧,希望再不相见。” “要是麦子永远出不来了呢?你还认为只是一个不愉快的梦吗?” 第811章 虚弱的美人 梁凤书最忌讳谁说自己丈夫无法出狱,她转过头来,眼里喷发着怒火,情绪失控。 露露见梁凤书情绪失控,便紧紧抓住她的手,希望她不要把金树山的话当回事。 梁凤书眼里不只喷发着怒火,还泪光闪闪。她是个好强的人,强忍着不想在恶人面前出丑,可她就是抑制不住冲动,咬牙切齿地说道:“别说是他永远出不来,就算是阴阳相隔,我也爱他,只爱他。” “我,这,只是假设。”金树山见梁凤书显露悲恸,有些后悔:“凤书,你别难过,你一难过,我就感觉到自己心痛。我坦白,我是想嘲笑你、耍你来的,可我见到你后,我真的爱上你了,真的,只想给你幸福,原本所有想好的那些邪恶,我已经忘得一干二净。” 露露义正言辞地斥责道:“金树山,我大嫂不是朝三暮四的人,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你对一个深爱着自己丈夫的女人,说这些合适吗?但凡你有一点教养,但凡你有一点男人应该有的风度,就不该说如此龌龊的话。我要是你,就应该马上回去照照镜子,仔仔细细看看自己有没有人样。” 梁凤书强制稳住自己情绪,歪在椅子里,做出很疲惫的模样,双眼微闭,朝向窗外。脑海中快速地思考着,想着既不要全然得罪了金树山,又不能被他侮辱,吊着他,直到人赃并获。 勾引男人也好,吊男人胃口也好,梁凤书完全是‘门外汉’,她从没这么做过,也从没这样想过,她想不出该如何对付金树山。 梁凤书本是想不出对策,只好摆出很疲惫的样子,不愿意再说话。可在金树山眼里,斜依在沙发椅里的梁凤书,就像林黛玉斜靠在窗前,更加楚楚动人,见之犹怜。 梁凤书没使魅招,什么招都没使,却无形中使得金树山中招。 在金树山的心中,他改变初衷,想着,凭自己实力,定能把梁凤书追到手,这样同样能达到报复麦子抢走小语的仇。 金树山心中升起的怜悯与爱,是一种变异的爱,不是常人心中的爱。根据他以往的经验和价值判断,他相信每个女人都有一个价格,梁凤书可能比从前遇到的女人都昂贵一些,但并非无价。也可能还需要投入一点真挚的情感,金树山认为,这不是什么难以做到的。 金树山对梁凤书的爱,严格来说,是他觉得梁凤书这么美丽的女人,应该归他所有。这就好比他在一个围猎场中,他认为自己拥有最强的实力,最难捕获的猎物应该被自己捕获,只有这样,才能彰显自己的强大。 金紫和采姐,因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们牵涉佛爷偷运古董案,正被通缉,无法正大光明的心动,但金紫牢牢掌控着自己的侄儿金树山,她渴望把金树山手中的古董运出去,变卖以后好填补从前的损失。 但金紫安排在金树山身边的人,不停地把现场汇报过去时,金紫在心中把金树山骂了千百遍,她有种强烈的‘恨铁不成钢’的挫败感。 依照金紫的谋划,金树山亲自出面,通过言语上的羞辱,逼迫梁凤书不得不杀心四起,在铤而走险中,落入自己的圈套。金紫仔细研究过梁凤书,她认为,梁凤书孤傲心高,自尊心重,一旦被挑衅,一定会被激发起报复之心。等梁凤书一败涂地时,金树山也就了结了从前失去小语的仇恨,必将把所有精力用在偷运古董的事情上。 已而立之年的金树山可不傻,并相当的自负。在金家被赶出思齐后,他家里已经不再让他参与任何生意,希望他安安心心过日子,必定‘船烂三千钉’,守住家中财富,也能一生富足无忧。 金树山渴望自己安全运出手上的古董,大挣一笔,让家人刮目相看,好重新风风光光的拿回家族投资主导权。金树山明白,一旦失败,自己可能永无翻身之日,可能一生在牢狱中渡过,甚至丢掉性命,他不敢轻易行动。 在金树山的心中,钟川葵死后,古董存放地只有他一个知晓,只要自己不动,那些东西都将是安全的。他给自己定下的首要任务,是报复麦子夺走小语的仇恨,他认为,当初要不是麦子横刀夺爱,自己娶了小语后,齐家与金家联姻,所有的一切都将非常美好。等齐爷死后,小语所继承的所有齐家财产,都将归于自己名下。自己憧憬的一切都毁了,其首恶是麦子,这仇不能不报。 当看见美丽得让人心动的梁凤书时,金树山灵感乍现,他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一石二鸟’之计:得到梁凤书,以此报复麦子;让梁凤书出面,帮忙运出古董。要实现自己的完美计划,只需要足够的时间,金树山认为,自己既不缺钱,也不缺时间,这次一定要耐下性子,等待时机成熟。 为了下次好相见,金树山装着很有绅士风度,不理会露露的谩骂,安慰梁凤书几句,起身离去。 金树山刚离开,梁凤书气得泪水奔流。她知道,钟川葵的妻儿一直躲在国外不敢出面,已经销声匿迹,要不是金树山从中作梗,自己丈夫早就可以出狱。金树山是条恶狼,自己要与狼共舞,这是平生第一次,却没法逃避。 从没想过再爱别人,但见到金树山后,梁凤书开始思索,金树山如此富有,假如他对自己的爱是真的,自己还需要固守从前的爱情吗?想来,人生如此短暂,如果在固守中痛苦中苦苦煎熬,光阴将一去不复返,自己已经迈过三十岁的门槛,青春还能剩多少呢? 依照金紫的计划,梁凤书之所以能心高气傲地活着,是因为她身边有几个忠实的护花使者。波仔虽然入狱,但也使得小廖和阿华被关进监狱,如果再让梁凤书身边的人进去几个,她也就成了孤家寡人,到时候必然是金树山的盘中餐。 在波仔、阿龙和北老帮相继入狱以后,采姐再难在道上买到合适的人选,和金紫合计后,决定拿下刘大鹏。经过仔细打听,得知梁凤书和她的丈夫,早年曾是刘大鹏的救命恩人,得知缘由后,金紫便有了新的谋划。 第812章 姑侄偷梁换柱 金紫授意采姐雇佣的几个人,特意从机场坐上耗子和平措的车,在看似闲聊中,故意透露要做掉刘大鹏。假如耗子和平措当天晚上去夜店里,或者刘大鹏有了特别的防备,就证明刘大鹏和梁凤书一伙联手了。 让采姐失望的是,当天晚上,耗子和平措并没有去刘大鹏的夜店,也看不出刘大鹏知晓有人要做掉他。这并非耗子和平措技高一筹,而是巧合,只因贡布担心影响梁凤书的行程,放弃了去夜店,也放弃了通知刘大鹏。 人生总会伴随很多巧合,事情也总会有巧合,这种巧合无法得出科学的解释,只能称之为‘天意’。 采姐认为,刘大鹏并没有和梁凤书一伙联手,他不答应自己的要求,只是因为不满意自己出的价。至于放倒北佬帮一伙的那个黑衣人,金紫和采姐认为,一定是阿秋或者蔡之瑛,她们感恩梁凤书的丈夫,因而暗中提供帮助。 对于采姐而言,她深爱着金紫,虽然金紫有丈夫,但她相信,金紫最爱的是自己,她的那个丈夫和为她丈夫生的儿子,不过是用来掩人耳目,搪塞世俗之口。 金紫也确实和采姐相爱至深,爱得合二为一、不分彼此。金紫认为自己绝顶聪明,采姐认为自己无人能敌,在两个女人的浓情蜜意中,她们认定,事情将完全按照她们的谋划发展,直到大功告成。 就在金树山和梁凤书第一次碰面以后,金紫告诫金树山,梁凤书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心计深重,不夸张的说,是一个善于计谋而又城府极深的女人。 面对金紫的告诫,金树山很是自信地认为,如果梁凤书真如金紫说的那样利害,这么些年,她为何毫无作为?她丈夫与小语都弄出孩子了,她还是在丈夫入狱以后才知道,足见梁凤书还是一个小女人。 而立之年的金树山已经展露成熟男人的雏形,加之经历那么大的失败,自己也就不得不学着要谨慎行事。他也知道,在商业运作和投资、金融领域,没有自己的这个姑姑是不行的,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依仗姑姑,他必须表现得对这个姑姑极其尊重。 在如何对付梁凤书的问题上,金树山希望与姑姑达成共识,为此,他劝慰金紫:“姑姑,你是我们家族财富的掌舵人,如论现在还是将来,都是。侄儿心中就一个心结,一直以来,如鲠在喉,这你是知道的。” 金树山摆出一副抑郁难平的模样,看着有几分可怜,使得金紫不得不可怜他:“知道,姑姑都知道,眼下我们不是正想办法给你拔出这根刺嘛。” 点上一支烟,金树山落寞而委屈地看看金紫:“姑姑,佛爷的案子连累于你,害你被通缉,要不是这样,姑姑这样利害的人亲自出马,百个梁凤书也不是对手。唉,已经这样,侄儿只能退而求其次,用一个下策。姑姑还是想办法尽快翦除梁凤书身边那几个人才是,至于梁凤书,如果没有那些人跟着,她失去保护,不投入我怀抱还能靠谁呢?到时候我再抛弃她,也就报仇了。” 金紫无力的笑笑:“树山啊,我知道,你不会对她动真情,这点我放心,你恐怕不会对任何女人动真情。” “姑姑这可胡说,我从前对小语是一万个真情。” “嗨,说她干嘛,已经无法挽回了。树山啊,你可千万小心,如今时代不一样了,万一犯下案子,不如从前好操作。我想,尽管从这一年多的情况看来,梁凤书确实拒绝了从前齐家那些人的帮助,但一旦发生大事,李学匀他们会袖手旁观吗?我想不会,必定小语还活着,他们不会对麦子这狗日的所有事情放任不管。” “这我自然知道,姑姑放心,对付一个梁凤书,还不至于到犯案那个地步。姑姑,我问你,女人会拒绝钱吗?” “这,得看多少钱。” “所以嘛,梁凤书现在生活窘迫,我只要在她混蛋老公那案子上想办法压着,你翦除她身边的人,她必孤立无援。据我的人调查,梁凤书与她家里的关系很淡薄,在她老公出事后,我把她老公和小语的事情传回她家乡后,她已经无脸回去,我想,拿下她,也就是早晚问题。” “我的侄儿,要干大事,报复麦子夫妻,还真的重要吗?得到她再抛弃她,对于你要干的大事,简直可以说无足轻重。” “姑姑说得对极了,我又何尝不明白。” “那你还对她这么上心。” “姑姑,我的东西怎么运出去?钟川葵出事以后,难保警方没查到点什么线索,价值几百上千亿的东西,可不敢出一点纰漏啊。” 说道那批古董,金紫立刻眼睛放光,如能安全运出去换成钱,以前的所有损失补回来还绰绰有余。 “树山,你不会是想利用梁凤书帮你运出去吧,她能有什么用?” “偷梁换柱。” “怎么偷梁换柱?” “梁凤书和那两个开餐厅的外国朋友关系特别要好,那夫妻俩还是王室贵族。梁凤书又自认为自己是文化人,如果我为了追求她,在国外拍卖会上,买下一批古董,其中一些送给她,再捐献一些给博物馆,还能得个好名声……” 金紫立刻猜到了金树山的计划:“哎呀,我的侄儿,这么好的办法,你怎么不早说呢?你的意思是,那些拍卖来的古董,都是按你手上的仿制的,这倒是不难操作,如今仿冒品已经可以做到以假乱真,博物馆那边的人也容易买通。梁凤书心高气傲,一定不会接受你送的古董,然后你再反运出去,一圈下来,真的运出去,假的留下,是吧?” “对,姑姑,侄儿这办法怎么样?” “可这与梁凤书那俩贵族朋友有什么关系?” “姑姑聪明无敌,可必定不是男人。梁凤书身边的那几个人,我想,梁凤书从没把他们看着朋友,不过是抱团取暖而已。据我的人的调查,梁凤书就那俩个朋友,而她老公一定出不来了,那录音已经被认定为假的,拖个几年,梁凤书彻底绝望时,就是我不劝她,她的朋友也会劝她移民。在她老公的案子上,她已经耗尽家财,那有钱移民?所以,我必须让梁凤书那两个朋友知道,我是真心 第813章 硬气的女人容易被利用 听了金树山的主意,金紫又有些担心了:“哦,我懂了,你手上的东西太多,单是偷懒换柱还不能保证全部运出去,必须让他们给你带一些出去。如果梁凤书真的有了你说的这心思,她也就会主动帮你带东西出去,加上她朋友的贵族身份,也就不扎眼,是吧?如果是这样,我可以找到很多有身份的人帮忙啊,何必非得是他们呢?” “姑姑怎么忘啦?我先前不是说,钟川葵死后,可能已经暴露一些信息,他们能不盯紧我吗?我必须装出一个情种的模样,对梁凤书爱得死去活来,拍卖会上买那些东西回来,都是为了讨好她这个‘文化人’。就让别人看出来,我既喜欢上了梁凤书,也是要报复麦子。而梁凤书绝望以后,外人会以为她看上我的钱,那些人也不过替麦子感到可惜而已,怀疑不到那东西上来。” 在金紫心里,她仍然认为自己这个侄儿很幼稚,但面对这个金家的继承人,她又不好教训他,只好委婉劝说:“树山啊,你的想法很好,计划也很好,可是,这事必定是有风险的,何必你自己去操作呢?” 而在金树山心中,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个真正的成年人,自己这个姑姑在投资和金融领域确实有可取之处,可她在前面的‘战役’中,输给了林迪薇,甚至输给了佛爷,可以说是输得彻彻底底。这一次,自己要亲自主导这场‘战役’,在他的心中,自己一定会是一个所向披靡的青年才俊。 “让别人操作?”金树山懒洋洋地瞟一眼金紫,又以抽烟掩盖自己心中的不满,叹息道:“啊,姑姑说得没错,是有风险,可世界上哪有毫无风险的事呢?让别人操作,风险不是更大吗?不是常听人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我想,如若事情只有我一人知道,就可有不透风的墙,姑姑你说呢?” “小混蛋,连我也提防。”金紫在心中骂了一句,脸上依然微笑着,继续以和蔼可亲的口吻说:“你说得一点没错,树山真是成熟了啊。但侄儿你是要做统帅的人,作为一个统帅,不该轻易上战场才对啊。咱们这样的人家,要什么人使找不到?” “是啊,什么人都能找到。姑姑,佛爷怎么样?还能找到比佛爷更能办成事的人吗?可不还是一败涂地吗?” 听金树山的话,金紫感觉心中堵得慌,心想:“这小混蛋分明是在埋怨我。”金紫依然保持耐心:“佛爷牵连太广,不受我们一家控制,我也确实有责任,所以这次我才自己亲自上阵。” 金树山马上怼一句:“龙刀当初是姑姑一人控制吧,不也没拖住他们,使得香蜜湖那批货损失得一干二净。” 看金紫脸上变得阴沉,金树山语气缓和下来,却依然犀利:“当初我们和佛爷有分工,是不是?你让龙刀在拳馆拖住麦子和娇妹他们,王怀音他们负责走货,结果呢,龙刀不现在还在牢狱吗?那天可是千载难逢的走货机会啊,有那有猛烈的台风暴雨做掩护,唉,也能失败。要说能办事,我真是为钟川葵觉得可惜,他真是办成了几件极其关键的大事,可惜他也死了,我不得不自己来。” 金紫无可辩驳,想着不好继续争执,只好绕开堵心的话题:“你想利用梁凤书,但要是最终梁凤书不接受你的好呢?” “姑姑,她接不接受我的好,没有关系。我只想让她帮着我保管那些东西,她要真不上道,东西运走以后,她对我也就没什么用了。到时候,她老公还在监狱里,姑姑如若又把她身边那些人都弄进去了,我有的是办法玩她。” “要是她在帮你保管东西期间,投靠了警方呢?” “姑姑,我们已经分头调查一年多,通过我这边的调查,梁凤书一定不会投靠警方。她已经拒绝曹舵那样高位的人的帮助,卖了个倾家荡产,这次为了波仔案牵连进去的两个人,她连生意都全卖了,如果要投靠警方,曹舵可是愿意主动帮她啊,她何必要活得那样艰难?以我对女人的了解,越是自认为硬气的女人,越是容易被利用,因为她的秉性已经暴露无遗,对症下药就行。” 金紫叹息一声,她想到自己也是一个自认为硬气的女人,从前败给林迪薇和李学匀,难道也是因为自己的秉性暴露无遗吗?正好被他们‘对症下药’?:“树山,对于硬气的女人,你怎么对症下药?” “这就是我先前所说,姑姑必定不是男人。但凡一个女人拼死也要活得硬气,坚强的外表下必然有诸多苦闷,如果再加上生活窘迫,那么她一定渴望得到一份能让她安稳的真爱。爱情听起来多高贵啊,在爱情面前,硬气的女人不会觉得自己服软了,她会以爱情为借口,让自己钻入安乐窝。其实吧,不过是以此昭示世人,她不是放弃了坚强自立的决心,而是为了爱情。姑姑,女人不都是以爱情为借口而获取财富吗?” 金紫瞪起恶眼:“小混蛋,你姑姑也是女人。” “哈哈哈,姑姑不一样,姑姑是我们金家的女人,天生就是富贵命,别的女人怎么能相提并论呢?姑姑看着吧,我会让梁凤书为我所用,把她玩了,她还得为我干那些坏事。万不得已事情败漏,坐牢的将是她。” “你有这么大把握?” “这没什么难操作的啊!我从国外拍卖那些东西回来,有目共睹,假如最后被查出偷梁换柱了,也一定是她梁凤书干的啊,因为东西在她手上。姑姑,梁凤书身边那几个人才值得担心,有他们一天到晚在梁凤书耳边嘀嘀咕咕,才容易出岔子。” “嗯嗯,姑姑愿意配合你的计划。唉,还剩四个,这四个人不好办。两个在卖菜,而且这个庞枫特别能打;两个在开黑车,其中一个更是难逢敌手的人;另一个天天跟着梁凤书。波仔和北佬帮连续出事以后,道上的人已经不敢挑战他们,我得仔细思量啊!” “先弄开黑车的吧。” “那有什么用,顶天把车扣了。” “让他们出车祸呢?” “姑姑也这样想过,也让采姐试着这样做,可他们警惕性很高,我们不能急于求成,而把警方的视线在引到我们身上,到时候耽误你的大事情。” “那我们就分头行动,安全第一,不要急于求成。” 金树山和金紫达成共识,各自继续按自己的方向前进。 第814章 奢华夜店里的阴郁 梁凤书第一次探监后,心情果然好了很多,情绪也没以前那么起伏。让她厌烦的是,刚回到深圳没几天,金树山就找上来。虽然知道要‘人赃并获’金树山,自己必须要忍耐,可一向清高、感情上又很洁癖的梁凤书,心里依然很是排斥,必定她从没做过这样的事情。 金树山开着超跑几次等在小区门口,梁凤书一出现,他就马上下车迎上去,手里捧着鲜花,脸上堆满比花还绚烂的笑容,但梁凤书都没理睬他。 在金树山的风流史中,他几乎没在女人面前有过挫败,面对冷若冰霜又美丽孤傲的梁凤书,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所拥有的财富没了用处。他的心里从此住进一只猫,每天都在挠他的心。 这一天,金树山的‘狗头军师’易小墨为他谋划的良策碱性时刻到来。易小墨的父亲是金家海外公司的高层管理,易家与金家同时期在建国前出走海外,两家关系一直很好。 易小墨比金树山大两岁,长得出老相,看着比金树山大十几岁。中等身材,胖乎乎的,油光滑面,为修饰他那张肥大的脸,故意烫卷的头发,使得他看上去像直立行走的高大贵宾犬,破有几分可爱。 这易小墨看着憨憨的,却是一个文科高材生,自小与金树山形影不离,只在他去英国读研那几年,与金树山少有厮混。每当金树山叹息未能得到小语时,易小墨都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树山,是我对不起你,如果我不去读研,在你身边替你谋划,肯定不至于输给一个混混。” 晚灯迷茫,霓虹璀璨,又是夜色浓郁之时。梁凤书和贡布去监狱里探望小廖和阿华回家,刚到门口,听见一声讨厌的呼喊:“凤书,凤书,等一等,等一等,就说几句话。” 都不用回头,听那故意装着绅士味道的语调,梁凤书就知道是金树山。 “凤书,还早呢,不用这么早缩在家里吧?”金树山极速小跑上去,拦在梁凤书面前,这一次,他没有手捧鲜花,双手规规矩矩地背在后面,好似酒店的门童,笑容与从前一样温馨:“凤书,我在酒吧定了一个房间,一起去坐坐吧。你和贡布,加上我和小墨,就我们四人,你看我没带跟班。”金树山指指站在车旁的易小墨。 贡布向金树山迈出一步,拦在梁凤书前面,毫无感情地说:“大嫂不喝酒,没兴趣,自便吧。” 金树山摆出一副天真烂漫的神色,有些委屈地笑说道:“贡布兄弟,不是,不是。我知道,凤书,不喝酒,不喝就不喝。是你们家玲玲在东门唱歌的那家酒吧,最近请了一个南亚明星驻唱,粤语歌唱得非常好,不敢骗你,我昨晚单独去听了,才敢来请你的,走吧,玲玲不也在那里驻唱吗,你还能不放心么?” 梁凤书一直心情阴郁,大家都担心她患上抑郁症,想方设法让她别常常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近来刘大鹏酒吧里请了一个南亚明星驻唱,肖玲玲几次想让梁凤书去听听歌,放松心情,梁凤书几次犹豫,终是没去。 这次听金树山说起,想着要救自己的丈夫,成败全在这混蛋身上,也该给他点脸了,便冷冷对贡布说道:“贡布,我们去看看,我好久没听玲玲唱歌了。” 金树山兴奋得差点蹦起来,手舞足蹈地说道:“对,对,对,去听玲玲唱歌,走,坐我的车,别再打车了吧。” 易小墨随即拉开车门:“凤书请。” 要不是和金树山是一起的,对这肥大直立贵宾犬模样的易小墨,梁凤书还讨厌不起来。 还没进门,就听见酒吧里轰鸣的舞曲声,这种喧嚣与放肆的激烈场面,梁凤书很是讨厌,所以一直没答应肖玲玲来听歌。 合仔像是在门口等候已久,快步冲上前来,鞠躬行礼:“欢迎金少再次光临,哎呀,还请到了小妈,小妈好,快快楼上房间请。”对身旁黑衣安保呼道:“开门,带路,免门票,别吵着小妈和金少。” 迷幻炫彩的灯光,劲爆的舞曲,随舞曲节拍舞动的人群,这城市最大、最奢华的夜店里,满坑满谷是买醉的‘疯子’,充满青春富裕的体能和渴望。 夜店最是青春洋溢,并充满魅惑与深度的渴望。午夜在夜店徘徊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来花钱的,一种是来挣钱的。花钱的人是为了感受、寻找那些青春的诱惑,释放心中的疲累,也可能是想在这样的气氛中沉醉;挣钱的人就不一样了,他们是来挥洒青春的诱惑,渴望在这异乡的繁华里,以青春换取钱财。这样的人不只青春,一定还貌美,有女人,也有男色。 dj在台上挥汗如雨,撩拨起一轮又一轮迷狂,用迷幻炫彩的灯光和劲爆的舞曲,调和青春与渴望的融合。 走进二楼玻璃包间,并不是在来的路上梁凤书心里想的那样,她本以为金树山会让人在包间里挂标语、撒鲜花等俗套。房间很是素雅,暗暗的淡蓝与绯红色灯光,深蓝色绒布高档沙发,玻璃茶几,茶几上放着香槟杯、古典杯、水杯,两个装着香槟的香槟桶,豪华大果盘、依云矿泉水、七八种精致的小吃。 包间的音响响着大厅里的音乐,合仔抢先到包间吧台,把音乐调到最小,深深鞠一躬,对旁边的服务员吩咐道:“把最尊贵的客人服务好,务必让他们满意、尽兴。”说完,退着往外走,并说道:“小妈、金少,各位贵宾,请随意。” 梁凤书懒懒地依在沙发里,拿起贡布递上的水喝一口,眼睛看着玻璃外的迷狂,脑海中浮现出从前与丈夫陪着耀仔在夜店的场景。想啊,那时自己和丈夫刚来到这座城市,扎根未稳,不得不在这迷狂里游荡,如今,丈夫深陷牢狱,自己又不得不来到这迷狂的夜店里,岁月竟如此反复无常。 一年多来,贡布已见惯梁凤书眼里的哀伤,他无力安慰,只好默默地离梁凤书一个位子坐着,为自己的承诺,为自己的大哥守护着她。 金树山既兴奋,又有些不知所措,因为梁凤书的情绪太冰冷,玻璃外的迷狂像永远也无法感染她的情绪,加上梁凤书摆出一副不想说话的姿态,使得金树山端起香槟杯自饮。 易小墨端着香槟杯站在玻璃墙前,深望着外面大厅里的迷狂,也不说话。 在这城市最奢华的夜店里,这个玻璃包间气氛阴沉,犹如深夜在殡仪馆为某个人守灵,与大厅里的气氛格格不入。 第815章 让人痴狂的美人舞 沉郁的包间门突然被推开,刘大鹏笑呵呵地迈步进来,身后跟着肖玲玲和庞枫。 “哎呀,我的贵人哦,怎么喝得这样沉闷。”刘大鹏大声说着,早已伸出手,紧紧握住金树山的手,用很是夸张的热情说道:“金少大驾光临,我是万分激动,必须要来喝几杯的,来,我先敬金少三杯。” 刘大鹏刚转身去拿茶几上的酒杯,很是惊讶、很是夸张地说道:“天啊,小妈也在!金少,你怎么能请得动小妈,小妈可是从没进过我这里的门哦。金少,对不住了,小妈是我们道上人无不尊重的,我得先敬小妈。” 梁凤书刚要站起来,刘大鹏故意显得很慌忙:“小妈坐着,千万别站起来,就这样和我喝一杯,三生有幸。” 敬了梁凤书的酒,刘大鹏才举杯与金树山碰杯,还是很夸张的语气:“金少,你可知道,小妈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是吗?”金树山佯装不知:“那你今天可好好感谢我把你恩人请来啰。” “当然,当然,啊,想不到金少和我的救命恩人还有交情。”说着,刘大鹏看看茶几前白色冰筐里的十瓶香槟:“金少,这酒太贵,这一打唐.佩里侬是单独为你预定才调的货,顶我半场子消费额,我请不起这客,但为表示我的心意,两瓶算我的。” 金树山一点也不骄狂,淡淡一笑:“钱不钱的无所谓,来就是图个开心,加上你这里档次够,配得上你恩人的绝色美丽,来吧,尽管喝就是,不说其它。” 易小墨这才说进包间的第一句话,却是对着梁凤书:“凤书,我看过你写的《都市里的女人》,很是仰慕你才华,这酒也不醉人,我也是学文学的,就为为学喝一杯吧。” 易小墨双手端着酒杯,好似酒杯很是沉重,他对着梁凤书深深弯着腰。 梁凤书只好起身举杯,和易小墨碰杯以后,又对大家举杯,浅浅喝一口。 肖玲玲礼貌性地喝一口,说:“嫂子,刘总的朋友们,失陪一会儿,我要去准备唱歌了。” 肖玲玲出门时,庞枫刚想跟出去,被刘大鹏一把拽住:“枫哥,我交代好合仔了,今天你大嫂在,就这里陪着吧。等玲玲唱完,保管毫发无损地回来。” 各自心中一把算盘,脸上却都装着若无其事。庞枫大大方方地与金树山、易小墨喝酒,只没什么话说,气氛依然沉闷,只刘大鹏疯疯傻傻地说笑着,不停举杯,并随着音乐摇摆着健硕的身躯。 当肖玲玲登台唱歌时,梁凤书才从沙发上站起来,并让庞枫把包间声音开大。她靠在玻璃墙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舞台上的肖玲玲,看见肖玲玲在向自己挥手,梁凤书也隔着玻璃挥手,那一刻,梁凤书显得神采奕奕,脸上带着少有的微笑,像是沉醉在歌声里。 只有梁凤书自己知道,她看着舞台上的肖玲玲,听着熟悉的歌声,她的心里涌现的是从前那些孑孓的岁月,在那些过往里,少不了自己丈夫的身影。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丈夫为救肖玲玲脱离魔爪,奋不顾身,还因此入狱。 那些风风火火的岁月清晰可望,唯独自己的丈夫不在身边。 庞枫痴醉地在梁凤书身边说道:“玲玲真是有出息,嫂子你看,大家都跟着她跳舞呢。” 舞台上的肖玲玲身穿紧身亮片连衣短裙,身材甚是火辣,她长发飘飞,把柔情融合在歌声里,与随着节拍舞动的身躯一起挥洒。 肖玲玲唱第二首歌时,梁凤书看着玻璃外舞台上的肖玲玲,也不由自主地跟着节拍摇摆起来。她玲珑精致的身躯裹在黑色的套装里,脚踩黑色细跟高跟鞋,如曼妙的黑色精灵,又如夜风里舞动的垂柳,轻盈优美、婀娜多姿,带着无以言表的哀怨,舞动着满腔愁绪,立刻让包间里生发出一种空灵靡丽的魅惑之美。 金树山痴呆地看着。 易小墨轻轻摇摆着,也如痴如醉地看着舞动的梁凤书。 刘大鹏轻轻拿起两杯酒,递一杯给金树山,悄悄说道:“太美了,小妈是我平生见过的第一美人儿啊!” 金树山接过酒杯,另一手伸出一个指头,在嘴边:“嘘”,示意刘大鹏别说话,不要打扰他的沉醉。 易小墨心中默默叹息,如此美人,恐怕自己这个口口声声要报仇的死党金树山,可能半真半假,甚至爱已经多过仇恨,怕是动了真情啊! 肖玲玲连唱五首,在第六首音乐响起之前,她突然深深鞠一躬,满含深情地说道:“感谢每一位的光临,但是,我今天要特别谢谢一个人,她也在这里。是她拯救了我,是她让我学会唱歌。她是我的好姐姐,好嫂子,嫂子,就如我接下来要唱的这首歌词中说的:“海阔天空,在勇敢以后,要拿执著,将命运的锁打破”,嫂子,我们一定要勇敢,谢谢大家,dj请放音乐。” 梁凤书满含热泪地隔着玻璃对肖玲玲挥手。 肖玲玲歌唱一半,dj突然说道:“今天各位有幸,有一位不愿现身的贵客,委托我们刘总,为玲玲这位好嫂子,送每桌一瓶xo。” 几百人瞬间沸腾,尖叫声一度掩盖了音乐。 梁凤书明白,这是金树山干的,但她只是回头淡淡一笑,又继续看着舞台上的肖玲玲。 这是易小墨给金树山出的主意,他劝金树山说:“你要博得梁凤书的好感,只讨她开心没用,她在乎什么?她在乎身边那几个人,那么,就得‘隔山打牛’。以梁凤书连续拒绝你多次昂贵礼物来看,必须得换招术了。”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梁凤书不收礼物,也让家里人不接受任何外人帮助,但金树山以不记名的方式,当着梁凤书的面,花大价钱捧肖玲玲的场,这份好意没法拒绝。 刘大鹏故意用十分夸张的语调大声说道:“金少,我又该多敬你几杯了。在这座城市里,如此有风度,你是第一个。” 金树山端起酒杯,摆摆手:“为玲玲的歌声,为凤书的高贵与美丽,为回头一笑,值得,不准再多说。” “对,金少说得对。”刘大鹏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提着香槟,故意咋咋唬唬地说:“金少,墨少,庞枫,哦,贡布不喝酒就算了,我们为金少的盛情干杯。啊,金少说得太对了,两个字足以,值得,哈哈哈,干杯。” 第816章 异乡潸然泪下的一首歌 肖玲玲唱歌回来,裹上一件薄风衣,与梁凤书紧紧拥抱,两个女人旁若无人地感动着,彼此端酒香槟酒,低语着,喝着。 “玲玲,我得批评你,虽然你是小妈的好朋友,但金少捧你的场,你怎么也该谢一杯吧。”刘大鹏像在演夸张的舞台剧一般,对着肖玲玲很是用力的挤眉弄眼。 肖玲玲懒洋洋地站起来,故意以十分粗鲁的姿态,像是抓扫把干一样抓着香槟杯,对金树山说:“谢谢啊,不过,你不是个好人,我早听我哥说过你的。今晚我只作为店里的一名员工谢你捧场,仅此而已。” “足以,足以,谢谢玲玲。”金树山一饮而尽,笑说道:“看来我在玲玲心里早已有名,别说你说我是坏人,就是骂我,我也高兴啊。” 易小墨走到肖玲玲身边,憨态可掬地大声说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就算有错,也该给我们金少一个洗心革面的机会才是。凤书和玲玲,包括枫哥和贡布兄弟,也都是善良的人。金少从前可能确实有过年少纵狂,如今也是而立之年的人了,早已不是年少之时的性情,既然有幸同饮美酒,何不给个机会?” “说得好!说得好!” 庞枫推一把刘大鹏:“你这么大一老总,咋咋唬唬的,吓我一跳,能小声点吗?我无所谓,你不吓着两位美女?” “枫哥说得对,啊,墨少也说得极对。”刘大鹏依然是十分亢奋的样子,蹦到梁凤书面前:“小妈,算是给我一点薄面吧,起来一起干一杯如何?” 虽然梁凤书和刘大鹏都是知道‘人赃并获’计划的人,贡布和庞枫也知道,只肖玲玲不知道,但梁凤书依然难以会意刘大鹏的意图,只知道他不至于害自己,便端起酒杯站起来:“感谢刘总照顾我家玲玲,也感谢金少的盛情。” 梁凤书刚把酒杯送到口边,刘大鹏喊道:“小妈等等,我还有话说。这一刻起,这里没有人老板、老总,都是朋友。墨少刚才说得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也曾犯过错,小妈还救我的命。我看金少是个很规矩的人,小妈,要是心中有从前的隔阂,就暂时放下如何?” “我没什么隔阂,从前我老公为齐家做事,与金家是有些交火,如今已无瓜葛。”说着,梁凤书松开肖玲玲的手,慢慢走到茶几外,淡淡说道:“既然是朋友,就该有朋友的尺度,我和玲玲都是有丈夫的人。” 金树山已经抑制不住的兴奋起来:“好,凤书,没有隔阂,没有瓜葛,好,为这话,怎么都值了。就是朋友,一定有朋友该有的尺度,凤书,我敬你。”说完,自顾自把酒一饮而尽。 肖玲玲噘起嘴,低声嘀咕道:“坏人就是坏人,谁跟你是朋友啊!”嘀咕着,走上前,拉着梁凤书的手:“嫂子,我下班啦,回家去吧。” 刘大鹏立马高声阻止道:“玲玲,才宣布大家是朋友,就要离去,这不好吧?”又对着肖玲玲和梁凤书双手合十,换以哀求的语气:“玲玲,小妈,还早,不忙回去吧。金少请喝酒,作为朋友,我得请宵夜,求求你们,给我点面子,行吗?” 肖玲玲把胸一挺,大声说道:“不行,我嫂子不喜欢应酬,她不应酬任何人。” 梁凤书苦笑着拽住肖玲玲:“玲玲,别对刘总这样,既然来了,就听刘总安排吧,这面子要给的。” 听梁凤书如此说,贡布又把刚拿起的梁凤书与肖玲玲的风衣放下,默默退回去。 刘大鹏高兴起来:“小妈,那个明星就快演出了,看他演完,我们就宵夜去,绝不再耽搁,一会儿金少有个意外惊喜要给我们。”说着,他看着金树山:“放心,我绝不剧透,先喝酒,先喝酒。” 胡扯一会儿,南亚的明星驻唱歌手登台,肖玲玲先兴奋起来:“嫂子,你看,多帅啊,像不像电视剧《上海滩》里演丁力那个,像极了吧。嗯嗯,比我家平措差点,没我家平措威猛高大。” 梁凤书看着外面舞台,也觉眼前一亮,他的粤语歌唱得很正宗,很有感染力。棕色的皮肤,健硕的身材,深情的歌声,大厅里已经是众人注目倾听。 三首歌后,南亚歌手突然宣布道:“今天,我将邀请店里有一位贵客与我同唱一首歌,有请这位贵客。” 音乐并没暂停,乐队继续弹奏着压场的音乐。 只见金树山蹦上舞台,手里拿着话筒。 梁凤书和肖玲玲同时回头一看,不知金树山什么时候出去的。 金树山以浑厚的嗓音说道:“感谢大家,一曲《再见理想》,只为朋友往昔在异乡午夜的落魄,也为我自己的罪过与荒唐,异乡路冷,午夜孤寂,醉难解怀,我们共唱,送给我的朋友。”他的手斜指着,像是对着楼上的包间里。 “独坐在路边街角冷风吹醒,默默地伴着我的孤影……”听来如原唱现身,原汁原味,在这都是异乡人的都市,引得几百人一起合唱起来。 忧郁悲怆的吉他旋律,引得梁凤书潸然泪下,她的泪水不是为金树山的歌手而流。这一首歌,是她和丈夫听过千百遍的歌,她响起自己丈夫曾多次在书房午夜听着这歌声说:“老婆,这是我最爱的歌,就像在唱我的从前。我就曾无数次独在路边街角,每次在冷冷的夜风里醒来,满怀凄凉,要不是你这女菩萨搭救我,我不知今日身在何处啊!” 肖玲玲回头看看贡布和庞枫,脸上写着愤怒,贡布和庞枫立刻上前去。 “他是怎么知道我们哥和嫂子喜欢这首歌的?”肖玲玲咬牙切齿地悄声问道。 庞枫和贡布摇着头退开。 等金树山唱完,刘大鹏少有的低沉,在梁凤书身边说道:“小妈,唉,从前啊!金少问我唱一首什么歌,我就给他推荐这一首。那个巷子的街角,我永远也忘不了,没有你和麦老大,我早已不在人世啊!” 肖玲玲这才从愤怒中缓和过来:“哦,你也有这经历?” “嗨,玲玲,我不是和你说过你嫂子和老大怎么救我的嘛。” 梁凤书默默抹去泪水:“大鹏,从前的事不说了,我们不是朋友嘛,不谈恩情,走,宵夜去吧。” “诶,小妈,听你的。”刘大鹏有些感伤。 易小墨暗暗想着,金树山没白练这么多日子,今晚很成功,这刘大鹏果然说得没错,这首歌于梁凤书是满含回忆的。 第817章 午夜宵夜 夜风清凉,街头已经没了白天的喧嚣。 刘大鹏半仰着头,作出很深邃的样子看着夜空,喃喃说道:“小妈吃宵夜只去一个地方,唉,金少、墨少,那地方你们可不一定愿意去啊。” “凤书都能去,我们怎么不能去。”金树山很是奇怪地问。 “路边摊,金少,你吃过吗?” “这倒是真没有过。” “我们是朋友了,请你金少这样的朋友,多贵我都不含糊,可小妈要么不吃宵夜,要么只去那个地方。” “路边摊?好,我也要去尝尝凤书爱吃的宵夜。”金树山又兴奋起来。 刚过凌晨不久,正是路边宵夜摊生意的第二波高潮。在这平均年纪二十多岁的繁华都市里,充满着青春的朝气,也充斥着迷茫、孤寂、落魄。那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异乡人,在午夜时分,终于能从白天繁忙的工作中暂时抽身片刻,坐着路边宵夜摊上,吃着心仪的味道,想着明天、想着远方的故乡。 路边宵夜摊第一波生意在夜里七点至十一点,这个时段吃宵夜的人,一部分是忙碌一天还没好好吃口东西的人,他们看中路边摊的物美价廉,而且更随意。可以这家买一碗酸辣粉、那家买一份炒河粉,把几家的特色买到一起,犒劳疲惫的自己。 另一部分是吃后开始一天新生活的人,这部分人,是夜店的工作者,也可能是新时代的混混们。 都是这城市里为生活而拼搏的人。 路边宵夜摊第二波生意在凌晨开始,能维持三小时以上。这个时段吃宵夜的人,都是已经在夜店喝得七荤八素,甚至吐过好几次,需要吃些东西填补空虚的身体,空虚的心灵得看晚上有没有收获。只要舍得花钱,必然是有收获的,必定这城市最不缺少的就是青春貌美。 第一波吃宵夜的人,几乎都不富裕,图的是便宜而味美。凌晨以后的路边摊,那就藏龙卧虎了。这个时候,大多高端餐饮已经打烊,正规的星级酒店也没几个厨师值班,只能选择大排档、路边摊,还能享受午夜的风凉,必定这是没有冬天的城市。 凌晨以后还在吃宵夜的人,有猎艳后的胜利者,双双对对,假装情深意浓,假装在这异乡心灵相依。也有猎艳的失败者,意图在宵夜摊上寻找最后的希望。这是每个人的异乡,有太多的孤独与怅惘,哪怕只是一夜的温存,也都弥足珍贵。 合仔已抢先直奔阿凤的摊位前,却见得已经满坑满谷,他先不管阿凤满脸无奈,大喊道:“小妈和我鹏老大要在这里吃宵夜,给面子的兄弟请让出两桌来,单我买了,放开点单打包回去吃。” “合哥,我这里刚好三桌,让你们了。” 合仔见三桌人立刻起身从桌边离开,便旋风一般走到说话的壮男面前:“既叫我一声合哥,兄弟,什么路子,留个信息,以后方便。” 壮男立刻笑着递上烟:“合哥,我海棠仔啊,今天不打扰鹏老大和小妈了,以后请多关照。” 海棠仔说完,抱拳离去,随他一起离去的,有十几号男男女女。 阿凤聘请的几个帮工的老乡快速收拾干净桌子,阿凤自己迎出去,招呼,递烟。 梁凤书、肖玲玲、贡布、庞枫、刘大鹏、金树山、易小墨、合仔一桌,刘大鹏手下的小弟两桌,刚坐下来,合仔疑惑说道:“鹏哥,海棠仔是哪路的,位子是他让出来的,我怎么就想不起来呢?” 刘大鹏大大咧咧地挥挥手:“合仔,要我揍你嘛,这什么时候?小妈、金少他们在,管那些干嘛,还不去安排酒菜。” 庞枫马上凑到梁凤书近前:“大嫂,还记得海棠仔吗?当初你开的电子贸易公司,他在你公司送货,后来……” 梁凤书猛然想起,打断庞枫的话,呢喃道:“记得,有六七年没见了,当初他还不满二十岁,突然消失,再没见过。” “坐牢了,估计刚出来不久吧。” 梁凤书茫然看着庞枫:“坐牢啦?为什么?我记得他是挺规矩一人啊。” “耗子最清楚,回去问问他就知道了。我是听他说起过。好像是送货到惠州,被人把货吞了,打了一场,对方有人重伤,他被弄进去,判了几年。几个月前,耗子碰见他,问他怎么不联系,他说不好意思再找你和老大,因为当初丢了货。” 梁凤书马上起身四望,在夜色中寻找着,并念叨着:“这样啊,我当初以为他真把货和面包车都吞了,那时我们也不想开公司了,就没追究,要是这样,该我们承担才是啊!” 刘大鹏见梁凤书起身,又和庞枫嘀嘀咕咕,他也站起来四下看看,笑说道:“庞枫,说什么悄悄话呢?找什么?还怕有人骚扰不成?” “嫂子,回头再说吧。”庞枫马上到自己椅子里坐下,哈哈一笑:“鹏老大,还喝吗?陪你尽兴。” 金树山的眼睛一直在梁凤书身上打转,却又要掩饰着这种不礼貌的行为。他铭记易小墨的话:“梁凤书不是能随随便便弄到手的人,需得润物细无声。安静些,少说话,以免惹她讨厌。” 易小墨和金树山都装着斯文,很是平易近人的样子,完全没有公子哥的架子。 刘大鹏指一指远处停着的一辆黑色豪华轿车:“金少,那是你的人吧?何不让他们也吃点。” 金树山腼腆地笑笑:“不管他们,很是烦人,不让跟着的,但家里人又不放心,非得跟着。不管、不管,我们吃我们的。诶,大鹏,你好眼力啊。” “那是当然。”刘大鹏以炫耀的口吻说道:“我就这点本事,再说了,这不得保护好小妈和金少、墨少的安全嘛。” 易小墨模样本来就憨憨的、胖乎乎的,透着几分可爱,脸上又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实在让人无法讨厌。他带着几分傻气说道:“凤书这样的美女作家,在这样嘈杂的地方吃宵夜,是得保护好安全。不过,我看有如此高大威猛的贡布兄弟在,也没什么不安全的,嘿嘿嘿,是不是,贡布。” 贡布面无表情:“不怕。” 大家说说笑笑,梁凤书心中却乱糟糟的,有很是纠结。她想着如何让金树山起运曹舵说的那些古董,眼前有刘大鹏帮忙周旋,是不是该给金树山表示一点点好感。可一向孤傲的梁凤书,对金树山打心里十分讨厌,更让她纠结的是,觉得只要给他一点好脸色,都是对自己牢狱中的丈夫的背叛。 第818章 借故讹诈 刘大鹏能从混混中脱颖而出,掌握着投资几千万的夜店生意,绝对是个聪明人,只看着大大咧咧,嘴上又总是胡诌八扯,让人感觉他只是个运气好的混混。 看梁凤书闷闷不乐,刘大鹏大概猜得梁凤书几分心思,因为他也想着如何尽快完成曹舵谋划的任务。 桌上很快堆满香辣与清淡混杂的美味佳肴,也许是因为饿了,也许是掩饰话不投机的尴尬,大家都仔仔细细地吃起来。 刘大鹏领了几圈酒,突然直勾勾地盯着金树山。 金树山放下筷子,有些失魂落魄地在自己身上、头上摸着:“怎么,我身上有什么不对吗?” “嘿嘿嘿。”刘大鹏意味深长地笑着:“金少,我们现在是朋友了,但有句老话,亲兄弟明算账,你赞不赞成?” “赞成啊,这为什么不赞成。” 刘大鹏点上一支烟,摆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微微仰起头,斜望着夜空:“你照顾我生意,是一码事。但你和我老大、大嫂的恩怨,是另一码事。唉,我看啊,要不你给我一笔钱,我帮你说说这恩怨。” 易小墨马上抢着说道:“大鹏,你怎么出尔反尔,在包间时,你还说过,只有朋友,没有恩怨,这又是什么话?”说完,他瞟一眼梁凤书。 肖玲玲和庞枫都想说话,被刘大鹏抬手止住:“别凶我啊,我的话还没说话呢。”说着,他看着金树山,比出一个指头。 金树山不解其意:“什么意思,明说。” “一百万,我最近货款紧,你支持我一百万。当然,我大鹏不向你要钱,会还你,或者算你的消费也行。” 金树山看看易小墨,迟疑着说道:“行吧,一百万不是多大的数目。” 刘大鹏激动得抿抿嘴,很是贪婪的样子:“啊,金少是一言九鼎的人,那我就说了。小妈看你没好脸色,以至于你也闷闷不乐,这我知道。从前我的恩人麦少为齐家做事,你家与齐家有些恩怨,如今麦少身在牢狱,小妈心情当然不好,她也就难免把麦少这次牢狱之灾,联想到从前齐家与你们金家的恩怨上,而你堂堂麦少偏偏又在这个时候向小妈示好,不是给人有‘司马昭之心’吗?” 庞枫一口酒从嘴里喷涌而出,好在他转头及时,没喷桌子上,随即嘲讽道:“操,独耳虫,你真他娘的是想钱想疯了,还拽出典故来。你想做和事佬?这就挣一百万?” 刘大鹏撸撸壮硕的膀子,对庞枫举起拳头:“白煞星,别以为我怕你啊,好歹我也是这城市的夜店一哥,你这奚落人的语气,我可听着很刺耳啊。小妈是我恩人,你可不是!” 庞枫挺挺胸:“来啊,我怕你啊。”说着,就站起来,指着旁边:“走,边上,生死自负。” “哎呀,你个白煞星,今天我就让白煞星从此消失。”刘大鹏也站起来。 梁凤书大概会意,知道庞枫和刘大鹏是故意唱双簧,没好气地说道:“要打,我不干涩,等我走了你们慢慢打。”梁凤书微微低着头,并没有要起身离去的意思。 庞枫看看梁凤书,耸耸肩,慢慢坐下:“你今天命好。” 刘大鹏哈哈大笑,也坐下来,看看一脸不知所以的金树山和易小墨:“你们不知道吧,这庞枫,外号白煞星,十年前在南头,赤手空拳,一人独战几十号道上的猛将,全部放倒,他自己毫发无损,从此道上人称他为白煞星。不过,我是不怕他的,我比他有脑子。” 显然金树山不知道该接什么话合适,只感叹道:“枫哥这么利害啊!大鹏,两人单挑,有脑子能有用?” 金树山问出问题,自己就后悔了,他是想刘大鹏快点说恩怨的事。 刘大鹏马上摆出一副要说一部长篇评书的样子,把椅子往后挪了挪:“金少,这你就不懂了,打架我在行。你别看我少了一只耳朵,我这只耳朵啊,唉,那真是英雄。当年,我被十几号人围攻,全都是手拖长刀啊,明晃晃的,在那黑漆漆的巷子里,那是一片寒光,我一点没畏惧,一顿稀里哗啦,怎么描述呢?我没小妈那文采,那就好比是赵子龙大战长坂坡,啧啧啧,杀得他们血肉模糊……” 看刘大鹏绘声绘色,说得没完没了,庞枫怼上一句:“赵子龙可没少只耳朵,吹成这样,你那耳朵也会死不瞑目吧?合仔,你老大的耳朵怎么掉的,你老老实实说说。” 合仔咧咧嘴:“枫哥,别连累小弟我吧。” 刘大鹏马上对合仔恨恨说道:“啊你个合仔,扑街,你跟我这么多年,这一下我想起了,刚才我要和白煞星单挑,你坐着动都没动,你是想等我战死,接替我位子?觊觎我宝座很久了吧?” 合仔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什么。 肖玲玲笑起来:“鹏哥,你太搞笑啦,什么宝座?你当那办公室是你的金銮宝殿吗?哈哈哈,算了,你是我老板,哈哈哈……” 一桌人都跟着肖玲玲笑起来,气氛也随之变得轻松愉快。 “诶,诶,诶,什么意思?”刘大鹏故意摆出老大的架势,以指头敲敲桌子,随之以赖皮脸对肖玲玲说道:“玲玲,我能做你老板,是我的福气。论长相,论歌声,那个明星也比不上你,唉,在我场子唱歌,都委屈你了,来,我敬你一杯,我干了,你随意。” “好,好,好。”肖玲玲小喝一口,依然还笑着:“你夸人也好听,哈哈哈。” 刘大鹏站起来,走到坐在梁凤书旁边的庞枫面前,不由分说地把庞枫拽起来:“去,去,去,换个位置,让我陪我的恩人坐。” 庞枫愤愤看刘大鹏一眼,和他换了位置。 刘大鹏坐下去,身子歪向梁凤书,显得很是亲近,使金树山看得很是嫉妒。 “小妈,经常到我们店里的一个大客户,说愿意和玲玲签约,你看……” 梁凤书另一边的肖玲玲马上说道:“鹏哥,你少扯这些啊,那个老色鬼,我看着就烦,我才不要当什么明星,能挣点生活费,已经很是心满意足了,你要再提起这事,我老公可不会给你面子哦。” 刘大鹏端起酒杯:“唉,不说就不说,你老公我还真是怕他,来,喝酒,庞枫,我们干三杯,你不是说陪我尽兴吗?” 等刘大鹏和庞枫干完三杯酒,合仔对刘大鹏使眼色。 刘大鹏一拍脑袋:“操,我这智商,对,对,对,金少,对不起啊,这就说一百万的事。” 第819章 海棠仔传奇 金树山和易小墨两人,早就听采姐说过,刘大鹏贪得无厌,还老是胡诌八扯,和他谈点事情很费劲,半天入不了问题核心。亲眼看刘大鹏这一番扯,才知道果然如此。 金树山装着无所谓:“不急,不急,我们是朋友嘛,有的是时间。” “佩服。”易小墨对刘大鹏竖起大拇指:“你这么口才,不能不佩服,你应该发财。” 刘大鹏头一歪:“为什么啊?” 易小墨随口说道:“你这口才,至少应该是道上人中最利害的,当然该你发财。” 刘大鹏撸撸袖子,端起酒,很是郑重其事地对着易小墨:“墨少,我先敬你一杯,然后我给你说说,这道上啊,要说口才,我绝对算不上好的。” 刘大鹏自顾自把酒干了,把空杯子举在半空中,像是姿势被凝固,陷入深深的思索之中,意味深长地说道:“要说这道上人的口才,第一,那得是佛爷,他一言九鼎,道上人没有不服的,这是口才最高境界。说了没人听,有什么用?第二个我佩服的,小妈手下的耗子,绝对是一流人才,道上混那么多年,却没想到他管理才能那样出众,餐吧满街都是,竞争尤其激烈,他硬是把步履经营得风生水起,唉,可惜卖了。最最佩服的吧……” 说着,刘大鹏突然停下来,把杯子重重落在桌面上,长叹一声:“唉,最最佩服的,不说了,免得小妈伤心,这一位,唉,可惜了啰。”瞟一眼梁凤书,把目光转向金树山:“金少,你肯定不认识海棠仔这样的小人物,我给你说说。合仔先前说这位置是他让出来的,我现在想起来了。”手指敲一敲:“啊,海棠仔……”又不说了,开始点烟。 金树山扑哧一声笑。 刘大鹏吐出烟圈,很是疑惑的样子:“金少,笑什么?我说错了吗?莫非你还认识海棠仔这样的人?” 金树山主动端起酒:“来,大鹏,敬你一杯。你啊,口才虽好,可有点乱。” 刘大鹏一手烟,一手端起酒,仰头干了,放下酒杯,轻轻拍拍自己的脸:“诶,对不住,跑题了,说一百万的事。金少原谅啊,我就这么个人,思路老是跳闸。” 梁凤书悠然说道:“海棠仔怎么啦?我倒想听听。” 金树山以为梁凤书故意和他对着干,按他的想法,女人和自己对着干,就有那么一点意思了,他高兴万分:“来,说说,说说海棠仔,凤书感兴趣的事,一定得先说。” 梁凤书本是故意吊金树山胃口,听他乐不可支的这样说,不好接话,只两眼一翻,不与理会。 金树山纠缠梁凤书这么久,连个正眼都没得到,此刻见梁凤书翻白眼,他当成了‘抛媚眼’,心情更加好起来,又端起酒来,催促刘大鹏快说海棠仔的事。 易小墨也看不懂梁凤书的路子了,只默默思量起来。 刘大鹏对着金树山诡异的一笑,侧头看看身边的梁凤书,又对金树山挑挑眉头:“那咱们就说说这个海棠仔。”突然大喝一声:“狗日的合仔,你怎么还忘啦?一年多前,闹事的香港佬。” 刘大鹏对合仔这一声咋呼,大家都被惊一跳,合仔更是一头雾水:“说海棠仔,老大,怎么又问我一年多前闹事的香港,闹事的那么多,天天有人闹事,我真是记不起来了。” 刘大鹏站起来,一手高高举起,像是要隔着桌子打合仔:“嘿,你个扑街。一年多前,有个闹事的港佬,你们在门口本是要让他见点颜色,后海棠仔出面,说让我们给个面子,那是他的老板,喝多了。” 合仔如猛然惊醒:“对不起,老大,我想起来了,就是说嘛,海棠仔我好像知道,却一时想不起来。可是,老大,这也不是一年多以前啊,就半年多的事吧。” “看我这记性。”刘大鹏一拍脑袋,也不和合仔计较,慢慢坐下来:“道上但凡是有点本事的,我都知道。这海棠仔,据说是在惠州出的事,出狱还没几年,又杀回这里从头混起。还别说,真是佩服他……” 庞枫嬉笑道:“可以,你又有一个佩服的人,我给你数着。” 刘大鹏对庞枫作出不屑一顾的表情,随之继续说道:“世道已经变了,如今法制天下,无根基又无钱,要从头再来,谈何容易。海棠仔这几年虽说没混出什么名堂,也就是给那些香港佬做保镖,可他硬是把手底下十几号兄弟养住了。佛爷被通缉以后,几次严打,道上的人要么跑路,要么进去,要么就是如我一样的有生意,有人担保。可这海棠仔和他的一帮小弟,一个都没被查,能做到这样,真是不容易。” 合仔马上说道:“老大,我现在想起来了,海棠仔能做到这样,我们得小心,他可能是二五仔,不然怎么能没事。” “屁,二五仔虽然讨厌,可也是一门本事,海棠仔没那本事。”刘大鹏斥责合仔。 易小墨好奇地问:“什么是二五仔?” 刘大鹏说:“就是警方的线人,和警方合作搞我们这样的人,我们道上称之为二五仔,人人得而诛之,风险很大的。” 梁凤书这才领悟过来,为什么刘大鹏扯一大圈,要扯到海棠仔,而跟他多年的合仔必然是领悟了老大的意思,故意说出这么一个话题。梁凤书猜想,可能采姐在怀疑刘大鹏与自己、还有警方在合作,刘大鹏才故意当着金树山的面,表现出对二五仔的一番论调。 易小墨憨憨说道:“哦,你们把线人叫二五仔啊,电影里看过,是没几个有好下场的,大鹏,你继续说。” “好,我也怀疑过海棠仔可能是二五仔,后来也就不怀疑了,为何?”刘大鹏自问自答:“二五仔不可能养十几个小弟招摇过市,他这算是立山头了。还有,二五仔必须低调,立山头做二五仔的,绝无可能。” 金树山手指在酒杯上磨蹭,若无其事地问道:“鹏老大真是什么人都了解啊,就没看走眼的时候吗?” 刘大鹏马上较真起来,拔高音调,却压低声音,害怕被远处人听见似的:“我现在已经算是树大招风,最要防范的就是二五仔这种人。就几个月前,我被二五仔算计,好在我发现得早。” 金树山说:“不能吧,我选择去你场子玩,一来你场子档次够,二来,听说你场子最安全,没乱七八糟的东西。能做到这样,不用和警方合作?” 第820章 海棠仔传奇2 刘大鹏刚要接话,金树山像是话还没完,哽一下,又说:“听说最近好些个场子都被查了,就你场子没被查,以至于你这几个月更是一枝独秀,莫非,你有保护?” 刘大鹏心里马上警觉起来,面上不显山露水,故作惊讶:“诶,金少,你对道上的事还这么了解?” 金树山看看易小墨,马上敷衍道:“嗨,我晚上爱去喝点,可我家里派来负责我安全的人,不让我乱进地方,是他们调查的,告诉我你场子安全一些,我那懂你们道上的事。” 庞枫有意配合:“操,大鹏,你还能扯远一点吗?” 刘大鹏笑笑:“对哦,说海棠仔的事。”马上又看着金树山:“不对啊,你的人既然调查过,不知道几个月前我差点就进去了吗?” 金树山摇摇头。 “嘿,我想想,就三四个月吧,一个二五仔与卖粉的配合,想栽赃我。二五仔经常这样干,就为捞那么一点点钱。把粉塞我沙发里,诬陷我在自己的场子里卖粉,要不是我舞台的摄像刚好扫到他,真是百口莫辩。就那次以后,卖粉的也不敢进我场子,所以我的场子是干净的,这才没被扫。”说着,刘大鹏看着合仔:“色可以适当,但粉绝对不行,你给我把场子盯好,我要完了,你们都没好日子。” 合仔猛烈点头:“肯定,老大规定的这条底线,兄弟们绝对守好。” 梁凤书挺挺身子,作出很不耐烦的样子。 刘大鹏马上端起酒:“对不住,小妈,我该罚,马上说海棠仔的事。” 刘大鹏又自己干一杯,继续说道:“要说有多能打,海棠仔他们算不上,我所知道的,就是有很多港佬找他做保镖。我就得研究他呀,为何?”刘大鹏又自问自答:“因为怕他是二五仔,可经过一番调查,我发现这海棠仔还真是港佬的菜。他和下面一帮兄弟,能忍,宁舍钱,不沾事,不出案子,又能把港佬服务得规规矩矩,这是他的本事,我怎么能不佩服?” 庞枫随即故意问道:“就这?” 刘大鹏挠挠脑袋,看看梁凤书:“好,我就再说一点。大概一年多以前吧,海棠仔保护的几个港佬,也是在东门一家场子玩,沾粉了,海棠仔马上摊派,如果沾粉,自己就终止合约。港佬当然愿意不玩了,可卖粉的不乐意,认为海棠仔坏他们生意。卖粉的都是玩命的人,那可是要见血的,你们猜海棠仔怎么解决的?” 大家都摇摇头。 刘大鹏拿起桌上的筷子,把筷子当匕首,对着自己的腿刺下去,解释说道:“就是这样,海棠仔一刀从自己腿上捅下去,把刀从大腿另一侧再拉出来,血流如注。然后海棠仔对卖粉的一伙说,他这一刀算敬道上规矩,如果要再为难,就得有人丢性命。卖粉的那帮人马上就怂了,硬是被海棠仔震住,就没见过这么硬气的人。也就是那次以后,道上的人一般不为难他海棠仔,多少给点面子,所以,那次我也让合仔他们放那港佬走,算是敬他这样硬气的人。” 易小墨拿起筷子,试一试,浑身一抖,脸上的肉都都起来:“这不能吧?这样,那他腿不是废啦?” 刘大鹏马上解释道:“所以啊,海棠仔是真正的练家子,他清楚自己的没一块肌肉,刀刚好从几股肌肉缝隙中穿过去,我佩服他,就在这。医院肯定是要躺一段时间的,可他腿没事,名声打出来了啊!一般道上的人,是打别人出名,可招案子。他捅自己不犯法,还名震江湖,这就不容易了。唉,我要早些年想到这办法,要少奋斗几年哦。” 梁凤书好似完全不相信:“这不是传言吧?” 不等刘大鹏回答,庞枫点点头:“这事是真的,也骗不了人,医院有记录的。大鹏这倒是说得对,海棠仔要是二五仔的话,他没必要那样做。他后来虽痊愈了,可他那样做,风险很大,稍微出点偏差,就是残废。” 刘大鹏对庞枫竖起大拇指,随之端起酒杯:“这我得敬你一杯,你是真正练家子,很懂,估计也能有这分寸,我不行,乱练一通。” 易小墨憨憨说道:“如今都是法制社会,你们还注重拳脚功夫?” 刘大鹏一饮而尽,边倒酒边说道:“是啊,法制社会,可要是晚上走夜路,被人堵上了,警察可不是马上能到的,还得靠自己的拳脚啊。就好比我们现在正吃宵夜,一些不知好歹的小屁孩,酒后逞能,我们能吃眼前亏吗?” 金树山四周看看,好似很担心的样子:“这不能吧,谁还不认识你啊,还有人这么不知深浅。” 刘大鹏又绘声绘色地讲起来:“不久前的事,一帮不知那里来的小屁孩,酒后在我的台球室逞能。那天我刚好有空,下面的人告诉我后,说那几个小屁孩完全不听招呼,我当时的想法,是不是我的对头故意在我生意上弄事情,就自己去看看。我的想法,就凭我这个人,怎么也能震住他们,你们猜结果怎么样?” 大家摇头。 “嘿,不是什么道上的人,就是一帮不知深浅的小屁孩。我说我是刘大鹏,识相的立马滚。扑街,他们说不认识刘大鹏是谁,真的,绝不是装出来的。小屁孩看那些黑道的电影看坏了,不学好,不知深浅,从背后抽出刀来就要弄我,气得老子打得他们满地找牙。就有这样的人,比如我们知道你金少是有料的,可那些年轻气盛的小屁孩不知道啊,要碰上了……诶,你家人派人保护你,还真做得对,现在这世道,不知深浅的小年轻很多哦。” 金树山笑笑:“不愧是老江湖,还真就有这样的事,看来还是我家里想得周到。”随之看着梁凤书,很是委屈地说道:“凤书,我真不是要在你面前摆谱,我是不让他们跟着的,他们非跟着。我现在已经规定他们,至少在百米之外。” 梁凤书不理会金树山,看着贡布:“让弄一盘热的爬虾来,剖开蒸,加蒜蓉。” 合仔立刻起身:“我去,马上来,再加些热菜。”起身自己叹息道:“唉,我今天晚上怎么这么没眼力见,菜冷了都没注意到。” 第821章 武力威慑 “扑街,真是没规矩了。”刘大鹏看着合仔的背影骂一句,随之笑呵呵说道:“这就要说一百万的事了。小妈,我个人意见啊,如若说得不对,打骂随便。从前你家麦少给齐家做事,道上的人得罪不少,特别是抓捕蛇仔那次,卖粉的全得罪了。弄老严,还有曹老二,又得罪好大一票人。” 说着,刘大鹏指指庞枫和贡布:“这里两个,还有几个。你和麦少身边有这几个高手,才没人敢报复。波仔、阿龙、北佬帮,纯粹是疯球了。” 梁凤书嘴里像是含着一座冰山,寒气泠冽地说道:“什么意思?我家是十面埋伏,再也得罪不起谁,我见人就得下跪?” 刘大鹏蹭的一下站起来,深深鞠躬道:“小妈,我哪是这意思啊!天地良心啊!” 庞枫阴阴说道:“那你是什么意思?报复?哼哼,不知死活的随便来,全能对付。” 贡布拿起桌上厚实的不锈钢烟灰缸,刘大鹏以为是贡布要他把手中烟掐灭,他赶忙把烟丢地上,用脚踩灭,笑说道:“不敢劳烦贡布兄弟。” 贡布把烟灰缸的烟头倒在地上,大指头按进烟缸里,另外四个指头顶住烟缸的边沿,咔嚓一声,厚实的不锈钢烟缸立刻弯成直角,随之递给刘大鹏:“送你了,留个纪念吧。” 几个人全看傻了。 刘大鹏接过烟缸,用力的掰,想掰回去,拜得脸红脖子粗,弯成直角的烟缸纹丝不动。 易小墨拿起另一个烟缸,也把烟头倒地上,用力掰了掰,随之感叹道:“神力啊!” 刘大鹏伸手把烟缸递给旁边一桌他的小弟:“看看,看看,这是小妈身边的人,一比较,你们都知道自己是废物。” 旁边两桌刘大鹏的小弟们立刻炸开了,争相传阅。 刘大鹏装着摸一把冷汗,缓缓坐下:“金少,明白了吧,无人敢报复。当然,道上没人报复小妈和麦少,还有一个原因,因为麦少一身正气,还救过很多人,我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北仔、耀仔、阿辉他们,都是麦少花自己的钱帮他们料理的后事,道上那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 金树山气鼓鼓地说道:“大鹏,要这样说,我一分钱也不给你,以后也不认你这个朋友。我难道是要报复麦少吗?我也很佩服他啊!不说别的,能让凤书这样的女人爱他爱得心中无二,就让人佩服。佛爷一干人,纯粹是社会的害群之马,麦少为民除害,我不只佩服,简直是拍双手为之叫好。” 刘大鹏又拍拍自己的脸:“该打,该打,我这把两位贵人都给得罪了。” 梁凤书冰冷地说道:“我不是什么贵人,也贵不起来。” 刘大鹏马上以祈求的目光看着金树山:“金少,你允许我把话说完嘛。”一边说,一边毫无掩饰地递眼色,他的这套暗示,全桌人都看得出来,他是暗示金树山别惹怒了梁凤书。 易小墨笑起来:“大鹏,你真是搞笑的天才,你还暗示什么,隔条马路的人都看明白啦。” 金树山也忍不住笑,看看梁凤书:“凤书,大鹏乱说,我们不计较吧。” 梁凤书没好气地说道:“我都被十面埋伏了,还敢跟他夜场一哥计较吗?” 虽然梁凤书的话很没温度,可金树山听来却很暖心,他觉得梁凤书终于赞成他一回了。 刘大鹏嬉皮笑脸地摇一摇梁凤书的椅子,卖乖地央求道:“小妈,我知错了。” 肖玲玲揽住梁凤书,一把薅开刘大鹏的手:“不准碰嫂子椅子,死开。” 金树山哈哈大笑:“哈哈哈,大鹏,我看玲玲倒像你老板。” 刘大鹏挠挠头:“小妈的威望在这里,玲玲是她妹子,当然应该这样。”深吸一口气,随之说道:“既然这样,恩怨大家也都明白了,我再不说,免得得罪了贵人和恩人。我就个人提议,你金少保证,小妈是有家室的人,你得保证不是有什么非分之想,做朋友。” 金树山马上端起酒杯:“是这样,是这样。凤书成熟美丽,不只是我,天下男人见了都爱,但我绝不会丝毫为难凤书。”说完,他一饮而尽。 三十出头的梁凤书,真是比从前更美了,可以说是美到了她最颠覆的时刻。比少女时的她更丰满,更增添了成熟的韵味,冰冷而哀伤的神情下,自有一种坚韧不拔的高贵与圣洁。 刘大鹏也喝一杯,看看梁凤书,随之把目光挪开:“金少能做到,小妈呢,我大鹏的建议,金少这个朋友,还是值得交的。以前那几年吧,哦,就是麦少为齐家做事那几年,金少应该还管不了他家里的事吧,也就和麦少没什么恩怨。” 刘大鹏装着对梁凤书丈夫和小语的事一概不知。 金树山很是委屈地叹息道:“是这样,是这样啊!” 庞枫刚要说话,刘大鹏抢着说道:“但是,如果金少不遵守诺言,为难了小妈,我大鹏就算拼了这条命,也要为我的恩人讨一个公道。” 庞枫笑笑:“大鹏,你把自己当楼叔餐厅了吧,你觉得自己有这高度吗?” 刘大鹏不理会庞枫,看着梁凤书:“小妈,庞枫这狗日的今天晚上满嘴阴阳怪气的,你帮我骂他几句。” 新蒸的爬虾刚好端上来,梁凤书假装没听见刘大鹏的话,和肖玲玲吃起来。 阿凤蹲下身子,低声问梁凤书:“小妈,免得你们拔,把肉起了起,方便吃,可是这个味?” “嗯,就是这个味,要不忙了,加个位置,一起吃点。” 阿凤看看大家,起身说道:“好的,我再忙活一会儿就好。” 金树山心中很是感谢阿凤,他担心阿凤马上坐下来,刘大鹏就不好继续说了,眼看着就要说成。他假意不慌不忙地随口说道:“楼叔餐厅是解决无可调和的争斗的,我和凤书之间,没有争斗,只有尊重。” 刘大鹏知道金树山心计,看着时间也不早了,他也明白梁凤书已经明白他的意图,大家都是为了那个计划,随之笑说道:“小妈心情一直不舒畅,以后拿金少当个朋友,要别的地方不放心,时常去我的店里坐坐,也听听玲玲的歌,这没什么不好的。” 肖玲玲很高兴:“嫂子,你也该多散散心,要没事,等我下班,我们一起回家。”又鼓起大大的眼睛盯着刘大鹏:“嫂子要来,你得给她留包间,还不能收钱,行不行?” 第822章 各得其所 刘大鹏哈哈大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肖玲玲急起来:“到底行不行?又要邀请我嫂子,又不想做东,一点诚意都没有,我倒是希望嫂子可以听我唱歌的,但嫂子又坐不了大厅,她怕嘈杂。” 刘大鹏笑着说道:“哎呀,我说玲玲,你是不是傻?不是有一百万吗?当然包间留着啦?” 笑着,笑脸里很是明显地展露着势利与贪婪,还有自作聪明的自我夸耀,要是换一个人,这样的面目一定让人可憎、可恨,而刘大鹏却显得非常自然,颇有几分纯真,就像一个贪吃的小孩子,旁人不觉得讨厌。 梁凤书眼睛盯着爬虾,心里思量着该怎样不动声色地配合刘大鹏,她和肖玲玲靠在一起,低声说道:“那我以后没事时就去听你唱歌,等你下班。” 肖玲玲不知道曹舵那计划,但她知道梁凤书精神很不好,希望梁凤书能多出来散散心,不由得高兴万分,挑起爬虾喂梁凤书嘴里:“这样好,这样好,嫂子,你是最有欣赏水平的,我唱多了,反而有些麻木了,你听了,好给我提提意见啊。” 最高兴的还是金树山,高兴得差点失态,站起来一半,又坐下去,端起酒杯与刘大鹏碰杯:“来,大鹏兄弟,那一百万明天我就去充会员卡里,另外再加充二百万,以后那包间就我的,去不去都给我留着,钱不够时,让服务员说一声就行。” 刘大鹏提起酒瓶子,仰起头:“这瓶我吹了,金少就是不凡。” 易小墨端起酒杯,对梁凤书和肖玲玲说道:“我敬二位美女,哦,不,朋友。” 肖玲玲端起酒杯:“我嫂子不喝酒,我代一口,你这个人不讨厌,以后也别让人讨厌就行。” “不会,保证不会。”易小墨一饮而尽后,继续说道:“其实,我们金少心不坏,也很爱国。不知你们看过前一个月的一则新闻没有,金少在国外拍卖市场上拍下几幅算是国宝级的画作,直接带回国来捐给了博物馆,明代徐渭的一幅画作,米万钟的两幅字,都是珍品级的。”说着,把手机递给肖玲玲:“你看,这是金少捐献时的照片。” 肖玲玲接过手机,瞟一眼:“我也不懂,这有多值钱?” 易小墨调皮地说道:“你猜猜。” 梁凤书伸出一根指头,把桌子上的手机转个方向,看了看:“徐渭的这幅好,米万钟的字价格不算贵,只存世并不许多,还是难得,这三幅也就五百万左右吧。” 梁凤书心想,在文玩行里,三件东西五百来万,算不得什么珍品,可他今天故意这样说出来,有什么意义呢?看易小墨憨憨的,难道只是他随口一说? 金树山马上赞许道:“凤书真是懂 ,就这价格,估得只差几十万,西方人对瓷器、青铜器、珍贵木雕等艺术品,比字画更热衷,不然这个价格拿不下来。以后我还会拍下更多流失海外的珍品回来,凤书是文化人,以后拍回来,我先给凤书欣赏把玩个够。” 梁凤书以一根指头把手机推出去,淡淡说道:“这倒不稀罕,没这份闲情逸致。” 刘大鹏一把抓起手机,装模作样地看了看:“唉,这品味装不了,要我看,还不如换几瓶好酒喝实在,这就花五百万,啧啧啧,浪费了。”把手机递还给易小墨,说道:“金少,不是我说你,唉,你啊……” 见刘大鹏欲言又止,金树山心情特别的好,忙问道:“我又怎么啦?” “金少,你说把东西拍回来,先给小妈欣赏,这么贵的东西,小妈现在的处境你又不是不知道,万一失手,唉,她哪有心情欣赏。” 金树山幡然醒悟道:“嗨,我明白了,你提醒得好。我现在是爱上文玩了,特爱去拍卖会。我想啊,在地王附近弄一处安全地方,作为存放拍回来的东西,钥匙交给凤书,她便可以随意去把玩欣赏,也就不会担心东西损坏。要看得中,就留下。要看不上的,先欣赏,然后我再运回家里去收藏着。” 庞枫故意不解地说道:“金少,我们嫂子是爱欣赏这些文物精品,可是你这样来回的运,有必要吗?” 金树山马上解释说:“运输没事,有专门的公司负责。我拍了全都先运回来,一来让凤书把玩欣赏,二来呢,我也想为国家做点事,能捐献给博物馆的,都捐掉。”说着,他故作哀伤:“以前思齐的事,我们金家名誉受损,我是希望能通过这样做,让我们家的名誉能恢复到从前。虽然我们家早已定居海外,我们金家与齐家一样,祖上的根还是在中国。我父母和爷爷他们都说,报效祖国是我这辈年轻人最该做的事。” 刘大鹏佯装感动:“金少,你这高度,我怕是永远也达不到,唉,我自己还没逍遥够哦,没你金少这高度,也没你万一的实力。” 金树山听他姑姑金紫说,采姐已经派人和刘大鹏快谈妥了,只是刘大鹏贪得无厌,一味在狮子大开口要钱,先得试探清楚他,然后才一步一步运作。眼前见刘大鹏说服梁凤书以后愿意与自己做朋友,并交往,他认为这是刘大鹏在向自己示好,并想借此捞些好处。 “大鹏,到时一起欣赏。你的那包间,要能做些个安全的展示柜,我也放些进去,凤书去了,也好不无聊。” 刘大鹏还弄出清楚这金树山是玩什么把戏,爽快答应道:“这好办,反正那个包间算你的,我把门换成保险柜那种门,钥匙和密码交给你和小妈,你们展柜的钥匙也归你们保管,再安装单独的摄像头,东西如果丢了,算我的。你们把玩是失手了,别算我头上就行。”说着,嘻嘻一笑:“金少,到时也送一两件便宜的给我,行吧?” 金树山心想,果然贪得无厌,高兴地回答道:“这有什么,我们是朋友,况且保险门、保险柜也不能让你白做,送你几件有什么大不了。只不过,你得派人二十四小时盯着,要丢了,我可真得找你。” 刘大鹏胸膛拍得咚咚响:“绝对不会,我的店,安全得很,我店里的那些音响也是最顶级的,要不安全,被人顺几个走,我不是亏大啦。包我身上,在我店里丢的,算我的,要是我赖账,你报警抓我。” 金树山端起酒杯:“看你说得这么严重,哪是朋友之间该说的,喝酒,就这么说定了。” 这一次宵夜,各方都感觉很有收获,简直是‘皆大欢喜’。 第823章 临时癫狂 临时失忆 这一天,梁凤书又睡到半下午才起床,感觉头昏脑胀、昏昏沉沉的,这种感觉已经伴随她相当长的时间了,以至于她每次起床,都用力地敲几下自己脑袋。 洗漱完毕,略微打扮,梁凤书懵懵懂懂来到客厅,刚走到靠近阳台的茶桌前,突然气急败坏、歇斯底里地大叫道:“我的杯子!我的杯子去哪里啦?谁让你们动我的东西的?” 面对梁凤书突如其来的吼叫,露露的儿子被吓得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露露立刻抱着儿子去房间里,贡布也随之跟了进去。 肖玲玲从厨房冲出来,顾不上解下围裙,奔到梁凤书面前,拉着她剧烈颤抖着的双手,很是委屈地解释道:“嫂子别生气,是我不小心打碎了,洗杯子时失手了。” “失手啦?”梁凤书甩开肖玲玲的双手,以很是陌生的目光盯着肖玲玲,就像看一个从不认识的人,目光中还带着愤怒和憎恨,近乎狂叫的训斥道:“麦子给我留下几个紫砂杯,你们就要给我全打碎吗?就不能留下几个让我心里有点安慰吗?……” 面对梁凤书怒不可遏的责骂,肖玲玲像一个犯错的孩子,耷拉着脑袋,不敢顶嘴。 房间里,露露和贡布都叹息连连。 露露把儿子交给贡布,思量道:“老公啊,嫂子是不是患上了临时性癫狂症,还有临时性失忆症,我们是不是该带她去看医生?” 贡布叹息道:“唉,嫂子心里苦,一边想着要快点救我们哥出狱,一边还不得不应酬外面的事情,唉,只要她人没事,就由着她吧。” 近一年来,梁凤书情绪失控,家里人都已经知晓,但梁凤书还是很有克制,只是偶尔没来由的独自哭或者笑,在与人谈事情时,还从没出现过情绪失控。 “不行啊,嫂子要是继续这样下去,离彻底疯掉不远了,老公,我们不能这样由着她恶化下去啊。” 因露露和秀秀不知道曹舵的计划,家里几个人都瞒着她们俩,贡布最是知道,每次梁凤书如此发作,都是因为要去见金树山。在与金树山交往之前,也没这样过。 贡布只叹息道:“老婆,我要有办法,还能这样看着嫂子受罪吗?” 露露眼里噙着泪水,走到梳妆台前坐下,整理妆容与表情,念叨着:“老公,让我试试吧,我试着旁敲侧击告诉嫂子真相,她是有学问的人,或许能想明白,也就好了。过几天又要上杭州去探监,不能让麦哥看出嫂子精神不好啊!” 对于露露的决定,贡布从不反对,此时他很是不安地说道:“老婆,千万谨慎一点,嫂子心里压力大,她知道真相后,万一彻底崩溃,没法对哥交代啊!” 露露不理会贡布的劝告,下定决心,深吸一口气,来到客厅,以眼色示意肖玲玲去厨房,她自己轻松笑说道:“嫂子,别气着自己,家里人多,难免磕碰了杯子,别这样伤了自己身子。” 梁凤书大口喘气,像是刚奔跑了好长的路。露露赶忙扶着梁凤书在沙发上坐下,递上一杯水:“嫂子,先喝口水,睡得可好?” 双手紧紧握着水杯,却没把水送到口里,梁凤书又像是痴呆了,两眼无神,愣愣地盯着侧面墙上李瞎子的牌位,大口喘气。 肖玲玲从厨房端出一碗汤,是单独为梁凤书熬的,咨询过中医,说这种汤有安心定神的功效。 “嫂子,饿了吧,先喝碗汤。”肖玲玲很是关切地挨着梁凤书坐下来,好似先前被责骂的事情完全没有发生过。 梁凤书木讷地转过眼来,看看肖玲玲,很勉强地哭笑道:“不饿,不饿,先放着吧。玲玲,你喝吧,你晚上要唱歌,嗓子得保养好。” “还有呢,我们都有,这碗是给嫂子的。”说着,肖玲玲对露露使眼色:“露露姐,把汤都端出来吧,我们和嫂子一起吃。” 梁凤书以掌按住太阳穴用力的揉,迷糊道:“诶,我要干什么来着?诶,怎么想不起来了呢?” 露露盛两碗汤,一碗递给肖玲玲,自己勺一口:“嫂子,趁热喝吧,解暑,想不起来就不想了,要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啊,我们都会帮你记着,耽误不了的。” “是吗?”梁凤书左右看看,端起汤,咕咚咕咚一口全喝了,就像是完成一个必须完成的任务,然后放下碗,眼里又升起怒火,喘息着、极力压制着:“你们不要再动我的东西,我已经没剩什么东西了,求求你们,让我留点念想吧……” 愤怒转而悲泣,梁凤书泪眼婆娑地哭起来,她把整个人缩蜷到沙发上,头深埋在两腿之间,双手抱着头顶,呜呜咽咽地哭着。 见梁凤书又哭起来,肖玲玲和露露显得很无力,不知所措,泪水也在眼眶打转。 露露把梁凤书搂进怀里,细声念叨着:“嫂子啊,太难为你了,我们几个也真是没用,没法分担嫂子心里的苦。唉,哥哦,你可知道嫂子有多苦,也都是你害的,把嫂子害成现在这个样子,过几天我们又要去看你,我得好好骂你一顿。” “胡说八道,我早给你们警告过,不准把家里事情告诉他。”梁凤书抬起头来,用手胡乱地摸一把脸上的泪水,望着露露:“想你是又望了,对,过几天又该去杭州了,既然你这样说,这次不能让你去。” 肖玲玲立刻含泪笑说道:“对,不让露露姐去,我请假几天,陪嫂子去。”又落寞地说道:“也该轮到我去了。” 梁凤书从露露怀里撑开,接过肖玲玲递上的纸巾,很是关切地看着肖玲玲:“玲玲,你是不是怀上了,我没记错吧,你是怀上了。” 肖玲玲点点头:“没事,现在还看不出来,还能唱几个月,得趁着能唱,多挣些钱留着,唉,生孩子要花不少钱啊!嫂子,你说我能不能这次不要?” “胡说。”梁凤书厉声喊出来,随之叹息道:“再难,还怕多养你这一个孩子吗?玲玲,好好注意着身子,平措在外面跑车也放心。” 露露看看肖玲玲,欲言又止地说道:“嫂子,你让玲玲注意着身子,你自己呢?你还记得快中午时起来过一次,昏倒在客厅的事吗?”说着,泪水夺眶而出:“嫂子,要是哥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会要了我们的命的。” “胡说。”梁凤书不知所云继续说道:“有这样的事?我上午起来过吗?” 露露擦干眼泪,拉着梁凤书的手,告诉她上午情况。 第824章 精神错落 暗处目光 上午快十一的时候,梁凤书睡意朦胧地来到客厅,嘴里不知念叨着什么,径直走到李瞎子的牌位前,点燃三炷香拜了拜,又走到茶桌前,端起茶杯,到阳台上看了看。露露当时以为梁凤书是饿醒了,转身去厨房给她盛汤。 汤还没端出来,听见客厅噼啪一声响,露露从厨房冲出来,与此同时,肖玲玲从浴室裹着浴巾冲到客厅,她们看见梁凤书倒在客厅里,紫砂茶杯摔得粉碎。 贡布赶忙把梁凤书抱上沙发,又忙着收拾地上的碎片。 露露和肖玲玲对昏迷中的梁凤书仔细检查一番,庆幸梁凤书没有被摔碎的杯子伤着。久病成良医,梁凤书已经这样晕倒过多次,家里早卖了些设备和药品,露露对梁凤书进行体温、血压等测量,判定又是一次晕倒,与往常一样,遂把昏昏沉沉的梁凤书弄进卧室里躺着。 听了露露委婉的讲述,梁凤书一头雾水:“真是这样?唉,我怎么想不起来,只好像做了一个梦,一个让我很累的梦。”又猛然想起点什么:“玲玲,我刚才骂你了吗?” 肖玲玲摇摇头:“没有,嫂子怎么会骂我。嫂子,你真不记得自己晕倒过?以前晕倒的时候也不记得啦?” 梁凤书双手用力地捂着太阳穴:“啊,记得以前是晕倒过几次,可今天上午的事情真是不记得啊,我这是怎么啦?”念叨着,又自己急起来:“我是要死了吗?不,不,不,我不能死,麦子还没救出来,我绝不能死。啊,天啊,我是怎么啦?怎么会这样?” 肖玲玲想着,晚上约了金树山一起听歌,回想起前几次,都是晚上要去见金树山,没出门前梁凤书总是会失魂落魄一阵子。因要瞒着露露和秀秀,当着露露的面,肖玲玲又不好说起晚上的事情,只好劝慰道:“嫂子别着急,事情一多,难免急火攻心,放平心态就好了,没什么的。” 梁凤书猛然又惊醒了似的,看看露露,再看看肖玲玲,全身无力地靠在沙发上,叹息道:“是吧,是吧,应该是这样吧。唉,我身体一向是没问题的,怎么会变成这样哦。” 露露骑在沙发上,给梁凤书轻轻按摩头和脖子:“嫂子,你以前也劝我们,说人总会有运气不济的时候,眼下我们就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你又担心着你老家那边的事情,这边还为哥的事整天奔走,伤神太过。唉,你把事情独自揽着,我们帮不上你的忙,我们真是罪孽深重啊!” 梁凤书定定神:“没事,我老家的事,我暂时不管了。唉,我现在才知道,以前麦子在外面该是多么的艰难,他又是拼命,又是要顾着我们家里人的安危,他都挺过来了。唉,我真是没用啊,竟然没他半点坚强,唉,怎么这样的难哦。” 梁凤书连连唉声叹气,很是楚楚可怜的模样。 “他睡了。”贡布从房间出来,走到李瞎子的牌位前望一眼,靠着墙站着:“嫂子,要是精神不好,今晚上就别出去了吧?” 梁凤书看贡布直愣愣的眼色,明白过来,拉住露露在头上按摩的手:“露露,去给嫂子卖点头痛粉回来,去吧,帮嫂子跑一趟。” 露露从沙发上下来,看着贡布:“你去,你跑一趟。” 梁凤书哭笑道:“露露,你怎么这样,我指挥你,你就指挥他,你是大白天怕有鬼在外面堵你吗?” 露露见梁凤书精神好起来,笑道:“好,好,我去,我去给嫂子卖就是。” 白天,庞枫和秀秀在菜市场卖菜,平措和耗子在跑黑车,每当要商量‘人赃并获’金树山的事,就找借口把露露支出去,梁凤书、肖玲玲、贡布就趁机商量。 当初曹舵让肖玲玲知道计划,为的是她可以利用上班时间,和刘大鹏互通信息,然后再把信息传递给梁凤书他们。为了保证安全,不敢在其它地方商量,在家里商量,又还得避开露露和秀秀。 依照曹舵的要求,只能他来找梁凤书和刘大鹏他们,他们不能主动去找曹舵,使得梁凤书常常很着急,却只能等着。 露露刚出门,梁凤书马上精神焕发:“玲玲,快说,有没有什么新的消息?” “有,曹舵托人告诉刘大鹏,并让我转告你,金树山捐献的那三幅画,经过鉴定,确为真迹。昨天下午,曹舵让人悄悄到包厢看了,这几天金树山放到包厢里的几件古董,也都是真的,但曹舵认为,这是金树山在进行初步试探,让你今天晚上去赴约时,不要怀疑那几件古董的真假。” 梁凤书点点头,思量着说道:“采姐那边呢?大鹏和她见上面没有?” “还没有,依照刘大鹏昨晚告诉我的,说应该快了。他说这个采姐和金树山都非常谨慎,我们不能急于求成,嫂子,你说这个刘大鹏不会有问题吧?” 梁凤书摇摇头:“不会,应该不会,他可是知道的,曹舵盯着他,他敢乱来?” 贡布埋头说道:“有钱能使鬼推磨,尽管如嫂子所说,刘大鹏我们还是不能全然放心,这又几个月过去了,他那边一点进展都没有,有些可疑啊!” 梁凤书看着贡布:“怎么说,怎么可疑?” “上个星期,我们和金树山他们一起到包房,去看保险柜和门的改装后的情况时,那天晚上,我注意到大厅双眼睛一直在看着包房,当时我们没想起那双目光是谁,后来才想起那犀利的目光有些熟悉,那是采姐。” 梁凤书急了:“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呢?” 贡布显得有些难为情:“对不起,嫂子,我看你这几天精神不太好,想着告诉你也没什么用处,就没说。” “怎么没用处?要是那真是采姐,说明刘大鹏和采姐早就碰面了,这个刘大鹏可能瞒着我们,我们得想办法把这个消息告知曹舵,你们说,怎么能通知到曹舵?” 梁凤书摇摇头。 贡布也摇摇头:“嫂子,曹舵暗中安排的眼线我们并不知道是谁,还真不好通知他,要是贸然找他,很可能让金树山他们发觉。我想啊,曹舵办过那么多大案,他应该不会忽略这个细节,或许刘大鹏还没拿稳,所以才没告知我们。” 梁凤书双手抱着膝盖,思量片刻:“贡布,你通知庞枫,让晚上早点收摊,今天晚上他陪我们一起去,到时候他跟着我,你如果发现采姐在现场,借故出去,就算不抓住她,也闹些动静,看看刘大鹏到时怎么解释。” 第825章 散不开的阴云 贡布仔细想了想,不安心地说道:“嫂子,虽然这个采姐是被通缉之人,但我们也都知道她是金紫,也就是金树山的人,我突然动她,金树山会更加提防我们啊!” “嗯,你这顾虑也对,还能有什么办法或者借口呢?” 贡布看看表:“嫂子,你再喝一碗汤,赶紧再睡一会儿,我也想想,晚上如何能把你说的事办了,还不让金树山他们起疑,你放心吧,我一定能想出办法来。” 回到卧室,关上门,梁凤书毫无睡意,慵懒地依在窗前的沙发里,看着窗外阴云密布的天空,反观自省着。 “自己精神真的出了问题吗?对发现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有过选择性失忆吗?如果有,那么自己是否在外面有过出糗呢?……” 梁凤书不断地在心中追问自己,她却不愿意问露露、肖玲玲他们,她固执地把自己局限在独自的思维中。从前的她不是这样,自从知道丈夫在外面有过女人、有过孩子以后,她觉得别人的话都会有所隐瞒。 所谓善意的谎言,终究是谎言,梁凤书无法忍受被人欺骗,尽管她在心中已经决定原谅丈夫的不忠,也已经知晓丈夫从前的身不由己,也已经下定决心要把丈夫从狱中救出来,也原谅了从前贡布、平措他们对自己的隐瞒,但梁凤书已经不愿轻易相信任何人。 重新收拾自己的爱情,重新审视自己的命运,重新掌控自己的生活,一切从营救丈夫开始,不是为别人,是为自己,因为思来想去,自己爱的就丈夫一人。如果抛下丈夫,自己生命中还剩下什么呢? “金树山?”最近无法避开这个名字,要挽救自己的丈夫,他是关键。 “金树山真的爱上自己了吗?不,不,不,如果与自己十年风雨同舟的丈夫都不可靠,金树山就更不可靠,他是一个十足的骗子,十足的坏蛋,他靠上来,是为了他心中不可告人的秘密,是为了满足他的占有欲,如果让他得逞,自己一定会永堕无尽痛苦的深渊。” 一年又将过去,新的一年就要到来,自己丈夫快入狱两年了,在度日如年的狱中,他是怎样渡过每一天的呢?真的如探监时他说的那样,一直在回忆从前的点点滴滴吗?在他的回忆里,真的只有我一个女人吗?从前的回忆,真的可以让他感觉不到时间的煎熬吗? 窗外阴云密布的天空如此熟悉,在这座城市,要么是烈日当空,要么就是这样浓云密布。更北的地方早已黄叶成堆,就是丈夫所在的江南,此刻也该是秋意正浓的时候,可这座城市好似毫无动静。窗外的荔枝公园依旧绿意盎然,哦,有那么几棵红枫,很是刺眼地夹杂在绿色葱茏之中,显得那样突兀,那样的孤独,倒影在湖水里的那一抹鲜红,恍惚如散不开的鲜血。 依然记得刚搬进这小区时的兴奋,在搬进这个当时的高档小区之前,一直住在出租屋里,那时的丈夫以卜卦、算命挣了不少钱,露露和小芬也挣了不少钱,才有了在这座城市的真正的家。从前的那些点滴,依然记忆犹新,可望出去的这片繁华,已经焕然一新,城市的天际线已经不是从前住在这里望出去的模样,就连窗外的这片葱茏,也好似满是喧嚣,不再有从前的美,或许是自己对生活的憧憬更高了吗? 想着想着,梁凤书又敲敲自己脑袋,她感觉自己的思绪很是混乱,无法集中到一个点上,就好像有一双手在自己脑子里搅动,使得自己的思绪乱如一团麻。 每次敲击脑袋后,思绪会沉静片刻。在外面的时候,每当自己精神不集中,梁凤书就会悄悄的用自己大拇指在手心里,很是用力的掐自己的小拇指,疼痛使得自己保持清晰的思考。 想到自己晚上又将和金树山见面,梁凤书的眼目不由自主地堵满愤怒,愤怒的目光对着窗外,像是在憎恨自己所看见的一切,憎恨自己从前最喜欢的窗外的这片绿林碧波,憎恨越来越陌生的城市。 昨天傍晚,金树山打电话给梁凤书,告知他将在今天从海外飞来,他不久前在国外拍卖会上买得的那些古玩,已经在两天前到达,并放入了那个包间的特制柜子里,相约今晚在包间见面,一起赏玩。 每次和金树山见面,梁凤书都觉得时间像是变得拖沓,变得特别的漫长。心里的反感与仇恨不能表露出来,还得装着与他闲情逸致,在那时间里,梁凤书分明感觉自己全身的细胞都在快速凋零。 不断地在手心悄悄用大拇指掐小拇指时,梁凤书才能保持清醒,时时提醒自己,无论自己对金树山多么反感,也要强撑着淡然,因为他是救自己丈夫出狱的关键。 每次见面,金树山在梁凤书面前,表现得很是绅士,可梁凤书已经认定金树山是个十恶不赦的人,看他的每个表情都觉得虚假,都像是在演戏,就像看水里的倒影,只要丢下一个石子,就会瞬间面目全非。 “王八蛋!”想着,想着,梁凤书不由自主地大骂一句,愤怒的情绪指挥着她的手在窗台上划拉,十几本放在窗台上的书,还有一摞杂志,全都飞落出去。 听见房间里的动静,客厅里的肖玲玲和露露面面相觑,哀伤地摇摇头。 露露敲门:“嫂子,头痛粉买回来啦,我给你送进去,我进去了哦。” 端着一杯冲好的头痛粉,露露推开门,看见梁凤书蹲在地上慌忙地收拾那些书和杂志,她赶忙把杯子放在书桌上,也蹲在地上帮忙收拾:“嫂子,没事的,我来,你去喝吧。” “露露,我是不是干过很多这样的蠢事,干过很多比这过分千百倍的蠢事。你们是不是觉得我神经病了,只是没有告诉我。是不是我真的已经在别人眼中不是一个正常人,你们是不是一直都在忍受我。” 梁凤书抱着几本书,精神涣散,好似心力交瘁一般,瘫坐在地板上,看着露露,轻声说着。 “没有,嫂子,真的没有。”露露放下手中的书,挨着梁凤书坐在地板上,搂着她的双肩:“嫂子,人谁还没个情绪烦躁的时候呢?我经常对贡布发火,只你没看见而已,真的,有时候莫名其妙地觉得烦躁,特烦,就想发泄一通。” 第826章 崩溃 梁凤书耷拉着脑袋,目光落在自己双脚间的地板上,轻轻摇头:“不是,露露,你一定在骗我,我可能是神经病了,我知道的,我也常常觉得自己精神不正常。” 露露瞥见梁凤书双手又在手心里掐着,心中不由得涌起浓烈的酸楚,暗暗使劲让自己保持平静,从背后握住梁凤书的双手:“嫂子,不要这样要求自己,心情不好,发泄出来最好。你的这两个小拇指,由从前的血泡,已经变成死茧……”露露感觉自己就要哭出来,咬咬牙:“嫂子,不要再折磨自己,我们都在啊。” 说到自己的小拇指,梁凤书感觉自己最隐私的部分被人窥探了,双脚在地上一蹬,人在光滑的木地板上滑出去,撞到沙发边沿才停下来,紧紧抱着双腿,看露露的目光羞愧而愤慨:“露露,你当自己是谁?为何要管我的事?为什么?我自己的事自己解决,干扰到你了吗?” 已经习惯梁凤书发出一连串的质问,但露露依然泪水涌上眼眶,强忍住泪水不从眼眶落下,哭笑道:“嫂子,我们十年好姐妹,还要分彼此吗?” “要分,你是你,我是我。”梁凤书本能地想往后退,但背后已经顶着沙发,她只往旁边挪动少许,身子出现轻微的颤抖,显得很难受的样子。她的头上下摇动着,像是秋风里枝头的黄叶,又像是特别冷,说出的话也在抖动着:“你们是不是看我笑话,因为我的麦子在牢里,你们想欺负我,骗我。” 梁凤书好似没感觉自己的眼泪已经滑落成两条线。 露露的泪水夺眶而出,她蹲起来,准备上前去给梁凤书一个紧紧的拥抱。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梁凤书歇斯底里地叫着,脚在地上蹬,人退到沙发与墙的夹脚,愤怒地盯着露露,继续吼叫道:“你们别想欺负我,我的麦子是英雄,他会出来的,等他回来,不会饶了你们,啊!你们等着吧,他会回来的……” 贡布推门进来,梁凤书立刻从地上爬过去,紧紧抱住贡布的腿,全身颤抖,脑袋紧紧贴在贡布腿上:“贡布,你发过誓的,要一辈子保护我和麦子。贡布,你不能背弃自己的誓言,快,把她弄走,快啊!” 梁凤书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出去,撞在门外静听的肖玲玲怀里,一把搂住肖玲玲,嚎嚎哭道:“玲玲,我好没用啊!嫂子和哥以前解决了我所有的麻烦,我今天却照顾不好嫂子,我怎么这样没用,呜呜呜……” 肖玲玲也落泪了,搀扶着露露到沙发上坐下,喃喃说道:“哥和嫂子何尝不是我的再生父母,我,呜呜呜,我也没用……” 房间里,贡布如大山一般挺立着,低头看着梁凤书:“嫂子放心吧,我一直都在,绝不会背弃自己的誓言,绝不会允许任何人欺负你,你是哥的女菩萨,你是哥的老婆,是我的大嫂,谁敢沾你一个指头,我把他的手剁下来,一定做到。” 梁凤书抱住贡布的腿,昏昏沉沉地睡过去,贡布才把梁凤书放到窗边的沙发上,拉上窗帘,回到客厅:“老婆,玲玲,你们守着嫂子,我去找庞枫,和他商量嫂子晚上要外出的事情。” “晚上有什么事情?”露露抬头看着贡布。 肖玲玲抢着摆摆手:“去吧,去吧,家里我们看着,有事给你打电话。” 出小区大门,二十分钟路程,贡布来到菜市场。此时的菜市场很是安静,在下班高峰期来临之前,各摊主趁这个空档打个盹。 菜市场里空气沉闷,迷茫着腐臭味与腥臭味。贡布慢慢走进去,绕过一堵隔栏,就是庞枫和秀秀的摊位,他却突然停下了脚步,听见庞枫正和两个卖菜的老乡聊天。 其中一个人说道:“枫哥,现在卖菜的越来越多,小超市开得满街都是,很多小超市都开始卖菜,这钱也不好挣,你不觉得自己憋屈吗?” 庞枫回答:“有什么憋屈的,讨生活而已,没什么分别。” “你曾经多风光啊!你们两口子面包店都已经做成连锁,卖了不可惜吗?就为救兄弟?如今这世道,好人哪有好报,就算你的兄弟和你老大能出来,也是猴年马月的事了,难道还能东山再起吗?” 另一个马上接着话说:“就是,以我看,趁你在江湖上的余威还有点,赶快脱离你那帮人,自己做点正经事。你不心痛自己,也该心痛自己大着肚子的老婆啊!孩子生下来,花钱的地方多了去了,靠卖菜养活?孩子读书呢?” 秀秀像是睡得迷迷糊糊的,含糊其辞地骂道:“扑街,你们少给我老公灌什么迷魂汤,我觉得现在挺好的,我们老大一定会出来,嫂子一直在努力,船烂三千钉,不怕将来没出头的日子。” “嘿,秀秀,你还别这样拖着你家枫哥,要再拖几年,道上的人都忘了他,那时才醒悟过来,就晚啰。” 另一个附和道:“就是,以枫哥的本事,不说别的,当然,也不乱混,到酒店做个保安经理,绰绰有余,大把人抢着要,收入不比卖菜好吗?而且也有面子啊!卖菜?这不是浪费他这个人了吗?” “对,这话太对了,枫哥要愿意上班,保安经理是起步,合理合法,外快也不会少挣,何必窝这菜市场呢?我认识一个混子,听他说,你们老大很可能是死刑,最轻也是无期,没有盼头啰。” 庞枫含糊其辞地回答说:“道上的事,你们清楚还是我清楚?我都没听说,你们这哪里来的谣言?唉,坚持快两年了,也挺好,唉,就是秀秀生孩子可能要受苦了,没法去大医院,我还得卖菜,有些顾不过来啊!” 秀秀迷迷糊糊责骂道:“操心个你王八蛋白菜心,等生孩子的时候,露露、玲玲会不帮忙吗?大医院、小医院,不是一样生孩子?我妈以前在家里生我,连医生都没有呢,我不照样长大啦?” “是,是,是,老婆说得对,听老婆的。”庞枫迎合道。 随之,几声叹息。 贡布从隔栏绕过去,看见庞枫正吸着烟:“枫哥,商量点事情。” 秀秀从摊位里的椅子上翻身起来,拍拍身上,拉扯几下衣服,高兴地迎出去:“贡布来啦。”说着,望一望贡布,低声说道:“走,去外面说话,看你眼睛红红的,嫂子又闹啦?你怎么不在家里守着嫂子呢?她可是离不得你哦。” 第827章 心中的苦 三人走到菜市场外面,蹲在墙根下,庞枫点上两支烟,递一支给贡布,笑说道:“唉,抽吧,保证不让露露知道就是。” “就你把贡布教坏了,露露要知道是你让他抽的烟,不骂死你才怪。”秀秀笑着说道。 庞枫很是不在乎:“老婆,你以为露露就不知道贡布在外面躲着抽烟吗?抽烟人身上的味道哪能掩盖得了,露露不过不说而已,只不能当着她抽就是。” 贡布接过烟,猛烈吸几口,深深叹息着,讲述着出门前家里发生的事情。 听贡布说完,庞枫和秀秀同时长叹一声。 秀秀坐在墙根下,抚摸着自己高高隆起的肚子,哀伤说道:“也真是苦了她了,也是奇怪,嫂子在外人面前倒是从来没有发作,是吧,贡布?” “没有,一次也没丢过脸。唉,真是闹不明白,嫂子从前那么高贵一人,怎么就要落到眼下这步田地。” 秀秀用手扇开飘到她面前的烟:“还不是老大闹的。”说着,愤恨地瞪庞枫和贡布一眼,责骂道:“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好好的日子,总得闹得鸡犬不宁。要不是那个小语,只是坐牢,嫂子哪会这样?” 庞枫笑笑:“老婆,你骂我可以,别捎上贡布,他可是个特别规矩的人。” “我就只骂的你,没捎上贡布。” 贡布哭笑道:“嗨,没事,秀秀姐时时提醒我们是对的。枫哥,今天你们早点收摊,晚上和我一起陪嫂子去谈事情。” 秀秀不似露露那样刨根问底,随口答应道:“好啊,嫂子的事最重要,今天就早点收档吧。唉,有一几个开饭馆的,每次在菜市场快关门时,会来把我们的肉全部买走,看来今天不能等他们了。”又看着庞枫:“要不这样,你把其它菜都放好,把肉留着,先陪嫂子去,我守着那几个人来卖了肉,自己回去就是。” 庞枫沉思道:“不行,绝对不行,你一个人,我怎么能放心,少卖一天,没事的,老婆。墙根下凉,你进去躺着吧。” 秀秀领会自己男人有话和贡布说,她撑着庞枫的肩,慢慢站起来:“贡布,你和庞枫聊吧,我得进去了,哎呀,感觉越来越沉,生了就好啰。” 秀秀走后,贡布把关于采姐的事说了。 沉默一阵,庞枫说:“嫂子要求这样做,是不是想岔了,这不明摆着是打草惊蛇嘛,况且,刘大鹏那样狡猾的人,真要有意瞒我们什么,这招对他也没用啊!” “不行动肯定不行,你是知道的,嫂子现在谁也不信,如果让她感觉我们也不听她的了,不会彻底崩溃吗?” 庞枫思量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必须得闹出一些动静,不管有没有用,不管是不是打草惊蛇,为的是让嫂子安心?” “是这样,来的路上我想过,以刘大鹏的本事,他有临机应变的能力,我们也好借此看看他的手段。” “可得找到一个好借口,别因小失大。” “是啊,所以我赶来和你商量,这样的事,又不能当着嫂子的面商量。她现在的心太脆弱,要是看我们瞻前顾后,难免怀疑我们不敢作为。我的想法是,采姐我认识,晚上你负责保护好嫂子,采姐交给我。” “不行,绝对不行。”庞枫坚决反对。 “怎么不行?” “唉,兄弟,你自己最清楚不过,嫂子现在离不得你,一旦乱起来,你不在她身边,她会恐惧,精神立马崩溃,到时候可就出糗啰。我不认识采姐没关系,你到时候指给我认识就行。” 贡布看看庞枫:“唉,我也知道嫂子离开我会恐惧,可是,唉……” 庞枫推一把贡布,笑说道:“狗日的,你什么心思?你认为我会不敌采姐?你不能这样小看我吧?” 贡布不正面回答庞枫的问题,笑笑:“要不要把平措和耗子叫上?” “你还是怀疑我的能力啊?叫上平措和耗子,不是摆明了我们要捉人吗?我一个人,更能来去自如,再说了,没必要非得把采姐捉了吧?如果需要,曹舵会不动手?” “你这倒是想得周到,枫哥,不是我怀疑你身手,采姐不是一般人,没那么容易对付的。” “还说你不怀疑我能力,我不行,你就一定行?”庞枫拍拍贡布的腿:“放心吧,我没老呢,别的卖猪肉的,都要人抬,我是一边肩上扛半边猪,一点不喘气,放心,放心,想想怎么闹这一出就是。” 庞枫起身拍拍屁股,看着阴沉沉的天空:“唉,这鬼天气真他妈的闷,你想想,我去卖两听冰冻饮料来喝。” 看着庞枫快步流星过街,贡布心中感慨万千,想起听到的那些谈话,不由得默默叹息:“真是委屈你了哦,我的好兄弟。唉,秀秀也真是命苦,两年前孩子掉了,如今快生了,还得在菜市场忙活,唉,真他妈的日子。” 心里烦躁,不由得拿起庞枫留在墙根下的烟,自己点上一支,看着不远处川流不息的车流,回想起从前与自己老大一起征战的日子。再回想起更远的日子,自己和弟弟平措沦落异乡,被人当成一个杀人工具,直到遇到现在的老大和嫂子,才有安稳日子,成家了,有孩子了,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都一一实现了,可自己高兴不起来。 “老大啊,你怎么不让我去坐牢,要不然,日子不会变成这样,嫂子也不会变成这样,我是背弃了自己的誓言吗?”贡布吸着烟,胡乱想着,觉得生活已经落入沼泽,并且这沼泽漫无边际。 拿出手机,翻看自己老婆露露导入手机里的那些家乡的照片,白茫茫的大地,雄浑壮丽的高原,圣洁的雪山,还有自己才建好没几年、没住多久的房子,不能不感慨万千。 每当无聊、无望之时,贡布就会翻看手机里那些自己故乡的照片,耳畔就会回响起露露的叮咛:“没有哥和嫂子,就没有我们,也不会有我们可爱的儿子,你更不可能衣锦还乡。不敢哥能不能活着出狱,我们都不能失去希望,都不能不管嫂子。” 庞枫跑回来,看看贡布的手机,把冰冻饮料递过去:“兄弟,想老大了吧?唉,快两年了啊,时间真快,也不知老大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他曾那样富裕哦。” “唉,是啊,要是当初进去的是我,大家都不会有这样苦难生活。” 庞枫嘻嘻一笑:“说你的鬼话,再不准说这样的话,保护好嫂子,老大就不会怪我们半点。” 街上的人多起来,街灯悄然亮起,又是霓虹璀璨。 第828章 心 落夜时分,天空下起雨来。每到年关将近时,南方这座最繁华、没有冬天的城市,都会有几场淅淅沥沥的雨,就像老天想到这些来自异乡的人就快回故乡去,洒下几场泪。 入夜的雨,让这座城市的温度陡然下降,加上从海湾冲进城市的风,燥热之气仿佛一扫而光,只是人心的躁动并不会因为天气而安静下来。 年轻的城市,年轻的人,无处不拥塞着青春,还有憧憬、渴望、理想……也有绝望、彷徨、失落、伤心…… 突如其来的夜雨,让很多人改变了夜晚的计划,使得街头少了很多身影,本来就是快节奏的都市,人们的脚步更加急切,匆匆回到自己的窝里,窝在自己的房间里,夜仿佛安静一些。 因为夜雨,夜店门口也少了很多躁动的身影,只霓虹依然璀璨,音乐依然劲爆。 梁凤书刚下车,金树山就打着伞迎上来,可梁凤书躲在贡布的伞下快步走进店里。 夜店熟悉的包间里,与往日不同,易小墨正指挥服务员摆放着菜品,从服务员的服装来看,是附近五星级酒店送过来的菜。 “凤书,我刚下机就赶来了,没来得及吃饭,你也不愿意赴约,我就叫了些菜这里吃,一起再吃点吧,贡布,一起吃点吧。”金树山显得很是热情,就像在自己家里招待老朋友。 梁凤书不再像从前那么冷漠,淡淡一笑,在靠墙的展示柜前欣赏着,熟练地伸手从柜中拿出一件古玉,对着灯光看着:“你没吃,就快吃吧,我刚家里吃过不久。” 金树山拿起柜子里的放大镜和手电递给梁凤书:“好吧,先秦的东西,你看这包浆和色泽,真是美啊!” 易小墨旁边说道:“其实吧,这些老件只有文化价值,我今天的人却赋予了它们货币一样的价值,反而让它们本来的价值为之逊色。” “哦,你是这么看的?”梁凤书回过头,微微一笑,示意易小墨继续说下去。 “它们只应该有文化价值,所谓文化价值,在于通过他们,我们可以对几千年前的状况和那时的生活哲学,窥探一二。这就像是了解我们的祖上,是追根溯源。当它们变成昂贵的商品,总觉得把他们庸俗化了。” 易小墨话很少,要论起来,只比贡布的话多一点。梁凤书却并没有发现易小墨的心机,反而觉得话很少的易小墨,每次说出的话,既有高度,又还诚恳,还带着一种近乎于高尚的美善。 梁凤书随口说道:“照你这么说来,文化价值是该属于全人类的,而不该深究被谁拥有。就算它们被放在国外的博物馆里,也不影响我们从它们上面寻找我们先人的文化。” 胖乎乎的易小墨腼腆一笑:“应该是这样,但既然有国别之分,这是华夏大地的产物,最后还是留在原来的土地上更好。但它们真正的价值,并不会因为它们在谁手上,而消减半分。凤书,一起吃点吧,反正是闲聊,边吃边聊。” 几个人刚坐下开吃,刘大鹏推门进来,大大咧咧地说道:“操他娘的鬼天气,这雨不知又要下多少天,严重影响我生意。金少,你的那些保镖,我让人安排他们卡座里坐着,消费的东西都算我的,唉,帮我凑个人气,你不用感谢我的。” 说着,刘大鹏自己拿起碗筷,毫不客气地吃起来。 金树山显得心情很好:“我没有打算要感谢你,你倒是很会给自己加分啊!” “哈哈哈,我是小人,来,金少,小妈,还有墨少,贡布兄弟,一起干杯,就图个高兴,我啊,也只能图这个。”刘大鹏也不管其他人喝没有,自己把满满一杯酒仰头干了。 梁凤书对易小墨的心机毫无察觉,但她对刘大鹏的话总觉得是有别的意思,她认为刘大鹏故意说出,已经把金树山的那些跟班安排在卡座里,是暗示贡布不要轻举妄动。金树山的那些保镖,再加上采姐肯定也不是独来独往的人,他们人多势众,眼下还对付不了。 易小墨又把话题引到柜子里的古董上:“别看就这几件玉器和青铜,今天要见到都是极其不易的事情,必定它们产生的时期与我们相隔两千多年。要像大鹏以多少钱这样来衡量,我们就有些珍惜与它们相见的缘分了。” 刘大鹏回头看看柜子,很是较真的说道:“易少,我虽是个很俗的小人,可我也懂得,如果没有钱,肯定见不到这些东西。我要有金少的实力,也会比现在的我高尚一些吧。” 易小墨马上放下筷子,双手端起酒杯:“鹏老大,敬你,你不俗,也不是小人。在商言商,做生意,就得挣钱,不然连本份都没了,还有什么可高尚的。古代看不起商人,也是不对的,商业的发达,才能铸就文化的昌盛。” “我有这么好吗?哈哈哈。”刘大鹏端起杯,还是一口干,随后笑呵呵说道:“易少有才,嗯嗯,我得高看自己一点了。” 金树山学着刘大鹏的口气:“高尚个球,我们都不高尚,大家都是人,平等。” 梁凤书笑了笑,金树山很是受用。他觉得梁凤书对他越来越有亲近感了,便愈加放下姿态,故作放浪不羁。他也研究过梁凤书的老公,认为梁凤书爱他的丈夫,应该就是爱他丈夫不羁的风度。 金树山也确实很有一套,他放下身段,显出看人不再有区别心的姿态,还学着刘大鹏的一点‘混混’调调,一点没有‘东施效颦’的适得其反,很是自然。 几次交往下来,见金树山没显露出半点恶习与傲慢,梁凤书在心中不仅怀疑:“难道麦子从前对我评价金树山的那些话,是因为小语,他故意贬低了金树山吗?”想及于此,梁凤书很是忍了忍,她本想问问金树山,当初为何小语被自己丈夫得手,他反而没能得到小语。 想到自己丈夫还在牢狱里,想到十年爱情,也想到已经眼瞎嘴哑的可怜小语,梁凤书压抑下自己的想法,也觉得一旦问出那样的话,既侮辱了自己与丈夫的爱情,也让自己显得很下贱。 “金少,这些东西,你怎么打算的?”梁凤书轻声随意地问。 “哎呀,我该死。”说着,金树山起身到墙角去取下他的外套,拿出一张对折的纸,回来递给梁凤书:“最重要的我给忘了。” 第829章 突然出现的故人 梁凤书接过一看,像是一些诗文:“这是什么?” “青铜器上铭文翻译过来的译文,有空慢慢看,两件青铜上有文字,这是权威的译文。我没打算,才到手不久,还没好好把玩。凤书,这可是两千多年前的文字,内容不重要,穿越时空的感觉很奇妙,我们先把玩,然后再决定它们的归处吧。” 梁凤书看着纸上的译文,很是赞许:“是啊,穿越时空的感觉很奇妙,亲手拿起它们,就像与创造它们的人相遇了。” 这一刻,梁凤书是真正忘记了生活中的悲苦,沉浸在奇妙的美好感觉中,脸上不由自主地散发出难得一见的光彩,整个人都仿佛突然变得更加妩媚多姿。 庞枫推门进来,刘大鹏咋呼道:“哦,白煞星到了,快坐下,好酒好菜,我们兄弟喝几杯。”随即抬起手腕,看看熠熠生辉的金表:“哦,你到了,也就到玲玲的节目段,今天过得这么快吗?” 庞枫与金树山、易小墨招呼过,挨着刘大鹏坐下,端起酒杯,看着梁凤书:“嫂子,谁的信吗?现在还有人写信?” “不是,古董上的铭文译文。”梁凤书放下手中的纸,看看玻璃墙外:“玲玲去更衣室了吗?” 都是没话找话。 在来的车上,贡布把计划大概告诉梁凤书,当肖玲玲唱歌的时候,他和庞枫会假装到外面走廊上看节目,借此寻找采姐或者采姐的人有没有在现场,如果在,他会把人指给庞枫,庞枫借着下去接肖玲玲上来的时机,故意惹那些人,起到‘打草惊蛇’的效果。 听贡布把计划说完,梁凤书思量片刻,对贡布和庞枫的计划感到忧虑。她担心刘大鹏如果真为了钱,而与采姐达成了某种合作,当庞枫闹起来后,刘大鹏人多势众,可能会快速掩护过去。如果是这么,不只没能起到‘打草惊蛇’的效果,反而会暴露‘急于求成’的心态。 在来的路上,梁凤书还没见到古董,如果古董是真的,担心金树山是在进一步试探。庞枫明显地表现出针对性、目的性,不只金树山会起疑,采姐和刘大鹏也会因此更加隐藏起他们的谋划。 贡布本就决定突然招惹采姐他们没必要,只因怕一向情绪不稳,又变得非常多疑的梁凤书更添担忧,才不得不迎合她,与庞枫商量出一个临时的计划。 看梁凤书很是担忧,贡布说出自己的忧虑:“嫂子,采姐为什么要守在刘大鹏的夜店里呢?刘大鹏知道我认识采姐,如若他们真有勾当瞒着我们,大可不必出现在场子里。” 在贡布的提醒下,梁凤书猛然醒悟:“糟糕,你说得对,可他们为何要这么做?他们是在‘化整为零’,把金树山手上的东西分批带出去。如果刘大鹏出卖了我们和曹舵,那么在场子里移交东西,就成他们最安全的方式。” “如果是嫂子说的这样,我们得想办法通知曹舵。” “不行,曹舵说过,只能他找我们,我们不能主动找他。” “那我们该怎么做?” 贡布见梁凤书一时拿不定主意,把车拐进一个停车场,好让梁凤书有时间思考。这一辆车,就是佛爷送给梁凤书和麦子作为结婚礼物那一辆银色跑车,其他车辆都已经卖掉,家里只剩这一辆车,是因梁凤书为留着自己和丈夫的念想,没舍得卖。 车刚在停车场角落停下来,一个戴着墨镜、棒球帽压得很低的人靠上来,敲敲驾驶位车窗。 贡布心中一惊,想着是不是自己和梁凤书被人跟踪上了。梁凤书更是脸色突变,焦虑而有些恐惧地小声问:“什么人?贡布,我们被人盯上了吗?” “嫂子,有我在,不用怕。我下车去,如果真动手了,这里是停车场,他们也不敢太明目张胆,请嫂子开车冲出去,别管我。”说着,贡布就要下车。 车门外的人顶着车门,好似不希望贡布下车,以指头示意贡布开窗。 贡布放下车窗,外面的人拉低墨镜:“是我,兄弟,把车开到地下二楼东南角。” “是小峰。”贡布低声告诉梁凤书,随即开车向地下室去。 梁凤书脸上没了恐惧,却更加迷茫:“小峰不是跟着佛爷吗?怎么会找上我们?” 贡布一直瞒着在榕江边帮住佛爷除掉巫师六人的事,对于小峰的突然出现,他也感觉很意外,但他直觉觉得小峰无害。 车到小峰指定的位置,小峰拉开自己的车门,让贡布和梁凤书上他的车,随即告诉自己的来意。 小峰说,佛爷病重,已经没法下床。佛爷得知金树山出现在深圳后,猜测金树山是要运东西走,他倒不在乎金树山的事,但一生谨慎多谋的佛爷猜测,金树山可能会因为报复麦子,而有意利用梁凤书,以佛爷的推断,麦子在监狱,梁凤书斗不过金树山,遂派小峰回来协助。 “佛爷为什么要帮我?”梁凤书很是疑惑。 小峰看看贡布的表情,知道榕江边的事不便说出来,只好说:“凤书,无论怎样,义父不会忘了你是他的义女,他老人家要已经失去所有亲人,再不想你这义女也被人害了。” 梁凤书固执回道:“我想重新过日子,义……”梁凤书把话吞回去,重新说道:“佛爷的心意我领了,你们太扎眼,不用你们插手了。” “凤书,我只听义父的,这个你应该知道。我们得到消息,要想救出你丈夫,须得‘人赃并获’金树山,是这样吧?” 梁凤书很是惊诧:“你们怎么会得到这消息?” “这不能透露,你只说,是不是这样?” “是这样。” 小峰说:“义父不为别的,只为能帮你救出麦少。他老人家的原话,你加上曹舵和他专案组的几个人,按不住金树山,金树山背后是一大票人。我拦下你们,是事情已经失控,凤书,你可预料到,今天晚上你们见到的东西,很可能明后天就会被调包,到时候你背负上协助走货的罪名,还怎么救你丈夫?” 梁凤书陷入惊恐与迷茫中,她最不能听的就是自己没法救自己的丈夫,可如果小峰说的是对的,也就真会如此。梁凤书暗暗使劲掐自己的小拇指,稳住情绪,依然有些失魂落魄:“会这样吗?真的会这样吗?” 小峰随即安慰道:“凤书,你别担心,事情还有扭转的余地。” 第830章 障眼法 一听还有希望,梁凤书的情绪才真正稳定下来。 小峰告诉梁凤书,一定不要赤手去触摸那些古董,万不得已,也得带手套,特别是明后天东西被调换以后,千万别在赝品上留下自己的指纹,以免被做进案子中。 想一想,忍一忍,梁凤书没说出刘大鹏已经答应配合曹舵的计划。 小峰说:“要避过金树山的试探,还要保证自己不被他倒打一耙,今晚你们要想办法拿住他们的人身上带的赝品,我不便出面,得靠你们自己了。场子里的工作人员中,有金树山他们收买好的人,他们以客人的身份,把赝品带进场子里,临走时故意把包落下,他们的内线就会在打烊以后进你们那房间调包,把真东西带走。明天,他们再到场子里找自己落下的包,东西就被转移了。” 经小峰解释,梁凤书马上明白,金树山拍卖下这些东西带回国内来,是为掩人耳目。国外拍卖会上的卖方,是他的人,拍卖品是复制品,他买下自己定制的复制品,到国内转一圈,这些复制品就有了光明正大的来路,到国内以后,再把赝品换成他手上的真品,东西就被洗白了,再运出去,海关没法阻拦。 金树山确实使了一招极其高明的障眼法,把拍卖会上所买到的他自己特意订制的赝品带回国以后,并没有放进包间特别订制的保险柜里,而是让人交给金紫。只要金紫的人把东西安全调换过来后,东西再回到金树山的手上,他就可以把东西正大光明的带走,甚至用更简单的办法套现,那就是在国内卖掉。 看似一往情深的金树山,他一刻也没忘记要报复麦子夺走小语的仇,并且是以最狠毒的办法报复。一方面,他确实喜欢上气质非凡的梁凤书,做梦都想把她拥入怀抱。另一方面,他也做好另一手打算,万一梁凤书不上他的手,他要把所有走货的罪名都栽梁凤书头上。只要梁凤书在那些赝品上留下指纹,通过他在警方的内线,要把梁凤书弄成调包走货的罪名,不难操作。 金树山怎么把他手上藏着的东西取到手的呢?他对金紫保持着一定的戒备,担心东西别吞,也担心被暴露,必定金紫前面的事情没操作好。就是易小墨,他也不十分信任。他安排了一个自己认为十分可靠的人,这个人身份不会被任何人怀疑,并且会百分比按照他的指令行事。他让这个人根据自己的指令取出东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东西放进自己车里,他自己从国外发回的赝品,直接交给了金紫的人。 真品由金树山的人,光明正大地放进包间保险柜里,不知道内理的人,还以为是放的那些拍卖回来的东西。这样转一圈,不把东西直接换走,为的是躲过曹舵那样的人的监视,彰显他的干净。因为金树山知道,自己东西带回国,再带出去,反复这样操作,一定会被怀疑上,所以,他必须要让怀疑他的人知晓,他拍卖上买回的就是真品。 如金树山预料的一样,当曹舵得知金树山派人把国外拍卖所得发回来的东西,放进保险柜以后,曹舵在夜店还没营业前,已经与人到包间验证,让曹舵大失所望的是,那些东西都是真的。曹舵也因此陷入迷茫之中,一时之间,他想不通金树山为何要花大价钱,从国外买回这些东西来。 按曹舵的估计,他觉得金树山还在试探阶段,金树山是想把自己弄成一个爱好古董的收藏家,然后再伺机运走他手上的私货。 金树山的计划也确实完美,就在这几天,网络上,杂志上,有很多报道他大手笔买进古董的新闻,好似他这个富二代,真是要做一个古董收藏家一样。金树山以这样的面目轰然于公众视野,而才过去几年时间的思齐夺为事件,似乎已经被人遗忘,无人把金树山与当时的金紫联系起来。 听了小峰的话,梁凤书才如梦初醒,不由得一身冷汗,自己差点就落入金树山的圈套。她这才开始冷静地看小峰,小峰依然是刚毅的脸,机警有神的眼睛,和从前在佛爷身边看到时一样,好似岁月不曾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小峰的突然出现,使得贡布和庞枫拟定的计划必须废弃,而且要重新想出对策。 冷静下来的梁凤书,变得谦逊:“小峰,义父他老人家的病严重吗?” “好,凤书,看来你没忘记他老人家,他在病床上念叨最多的就是你和麦少,很是为麦少的事感到沮丧,他时常叹息,要不是他的身体不允许,他一定亲自把麦少救出来,以报答麦少的救命之恩。”小峰几乎喜极而泣,他惊叹梁凤书还愿意称呼佛爷为‘义父’,面对贡布和梁凤书,本没有防备之心,一激动,不由自主地说出榕江边的事情。 “救命之恩?”梁凤书一时没反应过来,随即以严厉的目光盯着贡布。 贡布在车座椅上滑落,跪在车里:“嫂子,对不起,哥不让说的,我答应过哥不说。” 小峰意识到自己说漏了话,刚想着找个借口蒙骗过去,却没想到贡布首先认错。当然,小峰不知道梁凤书的精神已经随时都可能崩溃,看贡布的反应,聪明的小峰明白八九。 “起来,兄弟,快起来。”小峰探身去拉贡布,并对梁凤书哀求道:“凤书,让贡布起来吧,不是他有意要瞒你,是我们义父和麦少都不想再多连累一个人。” 梁凤书转惊为喜,也着实心痛一片赤诚的贡布:“贡布,快起来,给我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贡布起身重新做好,与小峰轮流讲述,把榕江边消灭巫师几人的情景,仔仔细细说给梁凤书听。末了,小峰说:“他老人家每天都感叹啊,道上拜入他门下的人,几乎都是为名为利,只有麦少真正有情意、有义气。他最欣慰有你这个义女,就是感觉没能照顾好你,如今他不能出面,更怕连累于你,种种纠结,使得他老人家……” 说着,小峰抽出纸巾抹泪:“他老人家恐怕已经没多少日子啦,凤书,你是知道我们义父一生的经历的人,唉,想不到他老人家最后是如此境地,要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世界啊!” 第831章 佛爷病危 梁凤书也哀伤,但她没有流泪,拿纸巾捂一会儿眼睛,叹息道:“人都有离开的时候,小峰,也别太过伤心,义父的一生是璀璨过的,值了。也请你一定转告义父,说我这个义女定会每天为他祈祷,愿义父能健康长寿。” 在小峰调整情绪时,梁凤书小声骂一句:“狗日的麦子,混蛋,这样的事情何必瞒着我,我还有什么连累不连累吗?” 小峰马上安慰道:“凤书,义父交代我,尽我所能,帮你们渡过这难关,只是,只是……” 见小峰吞吞吐吐,梁凤书明白其中意味,苦笑道:“只是义父他老人家身边没人,你走了,只有你哥大峰守在义父身边,你不放心,也不想没能送我们义父最后一程,是吧?” 小峰很是为难地点点头,哀伤不已,沉重地说道:“唉,义父的病没有回转可能了,我和我哥知道,他自己也知道。义父时常叹息,好在我和哥这两个义子还能守着他,要是在他在死前,能知道风书你救出了麦子,也能体会生命最后的快慰。” 自梁凤书秘密拜佛爷为义父,她就只认义父,不认大峰和小峰、还有那时没死的青子为义兄,佛爷许可她,小峰他们也就没意见。 梁凤书说:“小峰,谢谢你,也代我谢谢义父,你可以放心回到义父身边去,要有什么关键信息,来告知一声就行,剩下的交给我来处理。我不能送义父最后一程,你也算回去帮我尽孝吧。” 临别之时,小峰叮嘱梁凤书和贡布:“事情一定要做得不让人起疑,否则将失去先机。今晚务必抢在他们调包之前,让他们知难而退,这样才能让曹舵看明白,也才能让曹舵重新部署。” 小峰离开后,梁凤书与贡布把计划重新厘定,贡布随即知会庞枫。 庞枫得知改变原有计划的内核以后,用公用电话打给曹舵。曹舵的第一反应,是觉得金树山没有这等狡猾的手段与智力,略微思考,才猛然醒悟,叮嘱庞枫,还不到收网的时候,但他马上派人暗中盯住采姐一伙人,让庞枫晚上装着无意闹出些动静,他好派人介入。 肖玲玲每天晚上唱六首歌,前两首在主舞台,后面每两首要换一个穿插在客人中的小舞台。庞枫和肖玲玲商量好,在肖玲玲换舞台的时候,庞枫会给她示意,让她从某个座位前特意路过,从而让庞枫得以下手。 庞枫来到包间,梁凤书不由得心跳加速,她知道,就快要动手了,担心肖玲玲或者庞枫因此而受伤。她让自己强制镇定下来,起身站到玻璃墙前,假装在看外面大厅情况:“庞枫,玲玲今晚穿什么演出服,还是我上次来看她穿的那一套吗?” 庞枫显得很高兴:“不是,嫂子,玲玲说嫂子今晚在场,她要让嫂子看她的新演出服。” 金树山一点没在意,他的目光和心思,全在梁凤书身上。见梁凤书脚穿白色高跟鞋,搭配白色的修身牛仔裤,使得她的双腿更显得笔直而修长,上身一件白色修身半袖体血衫,黑色长发撒落肩头,整个人的曲线如精致的雕塑一样完美,加上略带哀伤的美丽脸庞,金树山看得坠入无尽遐想中,恨不能在场的其他人马上消失,他好把梁凤书拉入怀中。 易小墨起身,假装从金树山面前路过,碰醒他,随即也站在玻璃墙前,随口说道:“每次听玲玲唱歌,都有惊喜,鹏老大,玲玲给你招了很多生意吧?” 刘大鹏没有起身,端起酒杯,侧着身子看看玻璃墙外,叹息道:“玲玲当然有这能力,唉,只可惜今天下雨,你们看,还有些空桌啊。来,喝酒,还没开始呢。” 金树山暗暗吞了吞口水,装着去拉易小墨,走到易下墨和梁凤书之间,离梁凤书只几拳距离,他闻到梁凤书身上的芳香,更加痴迷,不由得笑说道:“凤书,谁也没你美,你看,你往这里一站,大厅里的人都看愣了。” 梁凤书侧头对金树山浅浅一笑:“金少,你真有意思,拿我与大厅的人做类比,非得让我成了小池塘里的大鲤鱼。” 梁凤书与金树山擦肩而过,继续坐回沙发上。 金树山更是激动:“凤书,我绝没有这意思,在我心中,没人能和你做类比。” 刘大鹏敲敲桌子:“金少,说错话就喝酒。我都听出来你拿小妈打趣,何况女人心思更细腻,认错就是嘛。” 金树山笑着坐下,端起酒杯:“好,我认错,凤书确实美,让我有些失言了,这杯自罚。” 庞枫起身:“贡布,陪我出去一会儿。”随即对刘大鹏和金树山、易小墨解释道:“我老婆要让用手机录一段,证明我没去别的地方鬼混,哈哈哈,你们喝着,我让贡布去帮我录一段。” 易小墨马上站起来:“何必麻烦贡布兄弟,枫哥,我帮你。” 庞枫说:“拿可不行,我老婆疑心很重,贡布录像时,还得说几句,以证明他也在现场,他在,我老婆就知道嫂子一定也在,要不然,我自己录不久行了嘛。” 梁凤书笑笑:“秀秀也真是的,庞枫,可见你不是让你老婆能放心的人。贡布,去吧,录好马上回来。” 庞枫和贡布来到二楼栏杆处,仔细辨认,没能看到采姐在现场,但认出靠墙的卡座上,几个人明显不是夜店玩家,好似很心不在焉,既没怎么喝酒,也没在寻找暧昧,而且卡座地上放着一个黑色大行李提包。 贡布回到包间,梁凤书马上问:“庞枫呢?” “玲玲马上开始演出了,包间录不清楚,他说秀秀和露露交代他的,今晚玲玲穿新演出服,要录一段回去给她们看。” 庞枫以前送肖玲玲来,也常常悄悄录像,刘大鹏还笑话过他几次,也不觉得今晚有异常,随即吩咐包间服务员:“把沙发凳搬玻璃墙边,贵宾们要欣赏节目了。” 包间的灯光调得更暗了,是为了更清楚地看外面大厅。幽暗的灯光下,只有贡布注意到,梁凤书双手在手心里,又在用力地掐自己的小拇指,但她的表情显得很平静,目光如苍穹里的月光,静静地洒向外面更大的空间里。 劲爆的音乐猛然转调,蓝色的灯光如蓝色火焰一般照射在舞台上,随之在律动里变换色彩。舞台上的肖玲玲,身穿齐膝红色亮绒连衣裙,领口处盛开着金黄的百合花,让她的‘事业线’若隐若现,曼妙的身姿随歌声起舞,扭动着所有人的心弦,她依然是夜店里最娇媚的鲜花,如盛夏里蓬勃绽放的夜来香一般浓烈,看者痴迷,闻者入醉。 第832章 庞枫的纠结 依照惯例,无论谁陪肖玲玲来,要负责她不被冲动的客人骚扰,庞枫在二楼录完半首歌,快速下到一楼,悄然站到舞台一角。 庞枫刚到舞台边,合仔靠过去,对庞枫帖耳低声感叹道:“玲玲今晚真是惊艳,这套裙子好配她啊!唉,只可惜今晚下雨,没有爆场。” “这有什么,这衣服又不是只穿这一次。” “枫哥,老大让我转告你们,下午曹舵和人到包间看过,说那些东西都是真的,不必怀疑真假。” 庞枫点点头,心想,看来合仔的信息滞后了,难道曹舵暗中派的人没和他取得及时沟通? 易小墨在包间里看着,带着哀伤地感叹道:“爱情真是个无人能解的密码,玲玲如此绝色娇媚,却悄无声息地嫁给了平措。”说着,他看看贡布:“当然,平措兄弟是英雄,值得玲玲的爱,我只是觉得,如玲玲一样风姿卓越的女人不多,却让平措近水楼台先得月。” 贡布微微一笑,并不搭话。 刘大鹏摇摇头:“唉,易少,你真是不懂啊,晚上你请宵夜,我告诉你,玲玲曾是佛爷力捧的人,后隐退一阵。据我所知,玲玲嫁给平措,是小妈与她丈夫促成,可以说是一手包办。” “啊!”易小墨张大嘴,他蓬松卷曲的头发随之在脑袋上颤颤巍巍:“包办?如今还能包办婚姻吗?” 梁凤书听在耳里,目光依然盯着外面,淡淡说道:“你听大鹏胡说八道,玲玲要不爱平措,我们怎么舍得强求她。大鹏不过是想骗你的宵夜而已。” “这有什么,宵夜我请就是,鹏老大,你可得给我仔细说说。” 刘大鹏玩笑说:“墨少,听故事可以,但别瞎想。你看,在我的场子里,他们家有人保护着玲玲,自从上次发生北佬帮的事情,我还得派合仔亲自护着,可别……”刘大鹏哈哈笑起来。 易小墨绽开胖嘟嘟的脸,笑得天真无邪:“鹏老大,看你说的,我怎么会瞎想,就是欣赏这种美,没有别的意思。” 两首歌很快唱完,合仔带人开道,庞峰贴身护卫,肖玲玲登上大厅右侧的小舞台。 庞枫暗暗盯着左侧的小舞台,下一步,肖玲玲就要登上那边舞台,从肖玲玲回馈的暗示中,证明她已经明白自己意图。在庞枫的脑子里,他也很纠结,纠结的不是自己该不该去冒险,因为他知道这些人不是等闲之辈,纠结的是,万一他受伤,甚至卧床不起,秀秀就快生孩子了,到时秀秀该更艰难了。 跟着自己老大这几年,从一无所有,到有家,有生意,如今财富几乎又一无所有了,但老婆还在,并且自己即将做父亲,虽然挤在一套房子里,总算是还有家。庞枫不是没想过独立门户,一来秀秀坚决不支持,二来真独立门户,也好似看不到什么希望。 当初吃‘散伙饭’时,面包店已经送给秀秀和庞枫,步履送给了耗子、小廖、阿华三人,但是在他们心中,生意依然是老大的,没有大哥大嫂做‘门面’,在残酷的竞争中,难以发展壮大,甚至要活下去都是不容易的事情。 老大入狱以后,梁凤书作为大嫂,几乎卖尽家产,就为筹钱救老大。后小廖和阿华涉入命案,面包店和步履也不得不卖掉,筹钱救小廖和阿华。耗子毫无怨言,还活得开开心心的,庞枫却无法像耗子一样继续开心地活着。 耗子老婆携款潜逃至国外,他也就不再相信爱情,死心塌地过‘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安安心心跟着大哥大嫂,祸福不离。庞枫却不一样,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无法看着自己老婆和即将降临的孩子,与自己过清贫日子。 本以为不多久,老大就能出狱,所有苦日子就该到头,可随着光阴流逝,希望好似越来越渺茫。庞枫从前也是不怕死的,他早已看惯江湖人的悲惨结局,打心底没想过自己能长命百岁。可有了家,自己即将做父亲,他的想法变了,渴望安稳富足的生活,渴望自己能亲眼看着孩子长大成人,他开始担心自己死于某次意外或者遭人暗算。 世界很大,能选择的并不多,生活甚至只是一条无法选择的不归路,庞枫心里如论怎么纠结,最后得出的结论:继续跟着老大和大嫂,生活或许还有奔头,如果这也背弃了,没法面对秀秀,将来可能都没法给孩子讲起自己曾义气肝胆的经历。 纠结过后,庞枫决定不忘初心,继续像从前一样无所畏惧,就算自己有个三长两短,以大嫂对小廖和阿华两家人的态度,必然不会不管秀秀和自己的孩子。生活已经如此艰难,梁凤书依然拿出一些钱,让耗子每月亲自交到小廖和阿华的妻子手上,并关心她们和孩子的生活。每次小廖和阿华的家人来探监,梁凤书一定亲自作陪,并大方地宴请他们、安慰他们、送别他们。 梁凤书已经在快要崩溃到疯癫的边沿,依然承担着一切,这让家里几人都倍感动容,庞枫自然也看在眼里,加上秀秀时常的极力劝慰,他已经没有二心。 正当庞枫思索着如何与采姐的人决一死战,肖玲玲发出一声尖叫,话筒都从手中跌落。 庞枫瞬间反应过来,还是晚了,见肖玲玲手捂着后脑勺,他赶忙把肖玲玲从舞台上抱下来,见肖玲玲捂着后脑勺的手已经被鲜血染红。 合仔已经带人把扔酒品的卡座上的人扑倒在地,庞枫愤怒吼道:“合仔,敢放走一人,我要你的命。” 包间里看得一清二楚,梁凤书一声尖叫,本能地要冲出去,被刘大鹏拦住:“小妈,外面杂乱,放心,我一定给你一个交代。操他娘的扑街,敢在我的场子里扔酒瓶,操,老子让他知道这是谁的地方。” 金树山和易小墨看得目瞪口呆,随之大喊起来:“大鹏,快,怎么搞的。” 刘大鹏正在阻拦包间几人出去,庞枫抱着肖玲玲飞快闯进来,愤怒说道:“独耳虫,你给老子赶快叫医生来。”说着,放下肖玲玲就要往外冲,被肖玲玲一把拽住衣角:“枫哥,别去动手,让大鹏去解决,我没多严重的伤。” 梁凤书抓起一块干净的口布,从贡布手上接过肖玲玲的头,按住伤口处,再抓起贡布递上的烈酒,整瓶往伤口上倒,血和着酒奔流在她的腿上。 第833章 家中突然来客 肖玲玲还大喊着:“嫂子,别让枫哥出去,他一出手,非死即伤,别让他去啊。” 梁凤书这才喊道:“庞枫,你出去看着他们把那桌人先控制起来,不准乱动手。” 庞枫心中会意,开门冲出去。只见金树山的几个保镖,也已经在门外聚集。 刘大鹏打开对讲机:“合仔,把人给我全部拖更衣室去,跑一个,老子饶不了你们。医生,快让医生到二楼包间,你们把老子的脸丢尽了。” 不知谁在对讲机里回答一句:“医生马上到,老大放心,他们跑不了。” 见刘大鹏安排有序,金树山和易小墨急得团团转,也使不上力气。 医生提着箱子冲进包间,得出结论:伤不严重,被酒瓶子砸破了表皮,导致出血,都不用剪头发,只用缝两针即可。如不放心,可以到医院照片看看。 现场包扎以后,肖玲玲坚持自己不用去医院,想来她曾经经历过地狱一般的苦难,不在乎这点皮外伤,反过来安慰泪水涟涟的梁凤书:“嫂子,我真的没事,就当摔一跤,不严重,快别哭了。” 见肖玲玲的伤已经包扎好,金树山拿起包间对讲机,胡乱地喊道:“大鹏,你最好赶快弄清楚,凤书和玲玲都是我朋友,没个像样的交代,我让人给你添把火。” 医生到来后,刘大鹏已经冲出去。 大厅里,客人好像都对打架闹事司空见惯,不只没人恐惧,还都兴奋不已地看热闹,随之继续跟着音乐劲舞、迷醉。 刘大鹏冲回包间,气喘吁吁地说道:“金少,好说,好说,我的责任,给我个面子,别在对讲机里喊我。事情已经清楚,那一个卡座,一共只得三人,关外来的,土里吧唧的不懂规矩。根据他们交代,他们想让玲玲回头对着他们唱,但玲玲听不见,他们便扔了酒瓶。” “然后呢?然后呢?还能就这样算了不成?”易小墨已经急不可耐。 “当然要惩罚,惩罚他们,也惩罚我。”刘大鹏自己倒一满杯酒,很是无奈地叹息道:“唉,夜店生意,就是这样,酒后打架闹事的根本没法杜绝。只是没想到这次伤着玲玲,责任在我,玲玲是工伤,我补偿。” 梁凤书抬起头,意味深长地看着刘大鹏:“伤玲玲的人呢?” “小妈,相信我,就是关外来的几个土鳖。他们伤了玲玲,在我场子里闹事,自然不能便宜他们,打一顿是免不了的,我交代合仔他们了,哪只手扔的瓶子,废哪只手。小妈,你们没必要亲自去观摩了吧。我的建议,先送玲玲回去休息,要是伤出现什么后果,我刘大鹏全力承担。” 梁凤书气鼓鼓地带着肖玲玲离开。 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既打乱了梁凤书的计划,也打乱了金树山的计划。梁凤书计划拿住那几个带着赝品的人,出事以后,那几个人快速离去了。 金树山更是气得脑袋冒烟,看着梁凤书气鼓鼓地离开后,回到包间,只好把气撒在刘大鹏身上:“大鹏啊大鹏,我好不容易博得凤书一点好感,本要约她明天下午好好欣赏这些玩意儿,整出这事来,我又得等上好些天,凤书才能回转心意……” 面对金树山的数落,刘大鹏只好连连赔罪。 金树山是想着明天下午约梁凤书仔细把玩那些东西,一是想着增进和梁凤书的感情,如易小墨谋划的那般‘润物无声’。二来,依照他的计划,到明天下午,东西已经调包,梁凤书把玩时,会在赝品上留下指纹,以作为事情最后不得已的‘万一’的备用方案。 曹舵安排人把闹事的三人带走审问,得到一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信息。闹事的三人,确实是从外地当晚赶到的混混,但他们三人受雇于一个神秘人,每人得了两万块,任务是肖玲玲唱歌时,扔瓶子。他们本没想真得砸中人,却不巧真的砸中了。至于受雇于谁,三人确实不清楚雇他们那人的身份和来历。 阴雨飞飞,这座没有冬天的城市,也有点秋意的味道了。 因为受伤,肖玲玲不得不休息几天,给三家唱歌的场子请假。她不想休息,认为后脑勺的纱布,可以通过头发或者一个装饰帽掩饰住,可梁凤书非得让她在家休息几天,梁凤书自己也在家里陪着,不再出门。 梁凤书在家陪肖玲玲,金树山感觉自己失去了整个世界,百无聊赖,茶饭不香,可也毫无办法。想以探望肖玲玲的伤为借口,也被梁凤书在电话中严词拒绝。金树山是闲不住的,精力太过旺盛,就在肖玲玲休息这几天,他闹出一些动静,暂且不说。 下午时分,天气依然没有好转的迹象,家里有些湿闷,加上露露的儿子满屋子捣鼓,更是乱得收拾不过来。 突然响起敲门声,贡布立刻放下儿子,示意露露把儿子带房间里去,他自己警惕着问一句:“谁啊!” “我,大鹏,开门吧。” 梁凤书和肖玲玲本在卧室里闲聊,听见有人来,立刻稍微收拾自己,开门出来。 刘大鹏站在门外,双手拧着东西,不过是些水果、牛奶,还有一套玩具。 “你一个人来的?”贡布有些不放心,探头向外看看。 转角处突然冒出一人,冲过来,猛推一把刘大鹏:“进去吧,你干的好事。” 贡布疑心重重:“你们既然相约而来,何必这样。” 刘大鹏往屋里踉跄几步,手里的东西散落一地,回头一看,推他的人是曹舵,立刻笑容可掬:“曹局啊,你可吓得我差点找不到魂魄。贡布兄弟,我发誓,我绝没约他一起来,再说了,我那能约得动曹局啊。” 曹舵进屋,什么也不说,挨个房间看,像是要查房。直到抱起露露儿子,才喜笑颜开地从兜里摸出一个红包:“乖乖,叔叔给你红包,让妈妈带你出去卖好吃、好玩的好不好?” 露露儿子不分青红皂白,抓过红包,三下五除二撕开,喊道:“妈妈,钱钱,钱钱,我们出去玩,我要去坐摇摇车。” 露露来不及招呼,见梁凤书对她使眼色,只好抱起儿子往外走:“晚上要吃点什么,发信息告诉一声,一会儿我顺道带回来。” 梁凤书沉着脸说道:“不准走远,小区里玩玩就行啦,不要命了么。” 刘大鹏左右看看:“露露,合仔在楼下,你让他陪着你们出去,保管安全,放心玩去吧,小妈这里有我呢。” 第834章 无破绽的偷梁换柱 露露带儿子出门后,曹舵往沙发上一坐,脸色如天气一样阴沉,还有些愤怒,语气倒是强忍着似的平静:“大鹏,你搞什么?” 刘大鹏一脸疑惑:“曹局,我怎么啦?我可是按你的吩咐在做事啊!因为昨晚三人怪我?真是撞了鬼,我哪能预料来这样三个土鳖,你不是让人带走审问了吗?”说着,半蹲在茶几前,嬉笑道:“曹局,别这么严肃嘛,这样会让我想起曾经被拘押审问的日子,好不自在啊!” “凤书,你过来坐。”曹舵拍拍沙发,又对嬉笑的刘大鹏说:“那三个人的事,暂且不计较。今天你去过场子没有?” “没有啊,合仔中午叫我起来,提醒我要来看望受伤的玲玲,我这个人比较拖拉,吃过饭,再去选水果礼物等,差的不行,得是最好的。这一耽搁,就这个时间了。”刘大鹏掏出烟,自己点上一支,把烟和火机递给曹舵,胸一挺:“我场子里有人值班,莫非这大白天,还没营业,还能闹鬼不成?” 曹舵慢慢吞吞点上一支烟,突然把烟盒砸向刘大鹏的脸,怒不可竭地说道:“王八蛋,你狗日的是不是两头蛇?” 刘大鹏感觉莫名其妙,见曹舵凶巴巴的,立刻垂头丧气,很是可怜地说道:“曹局,我怎么敢,有事你说事,要我不对,也让我死得明明白白啊!” “你死了顶球用,我问你,包间东西怎么被人调包啦?昨天下午还是真品,今天就变成了赝品,你场子里真有鬼?” “不可能,不可能。”刘大鹏脑袋摇得似风中的黄叶:“绝对不可能,除有人单独看守,还有摄像头对着门,真要有人调换了东西,一查录像,全都一清二楚。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刘大鹏已经没法安静下来,急得来回在茶几前徘徊不安,刚掏出手机,曹舵压低声音说道:“手机给我关机,怎么不可能?事情已经发生,你还有什么狡辩的,说吧,说不清楚,你也别回去了。” “曹局,你的人下午又去过啦?” “怎么,我的人不能去吗?” “会不会是你的人,动了手脚,不然,谁能在我的地方来去自如呢?” “放你狗屁,你还想倒打一耙?我的人把录像调给我看了,录像完整,没有破绽,但东西就是已经被调换。只有一种可能,昨天晚上,你和金树山、易小墨在包间喝到很晚,他们离开时,把货换走了。录像显示,金树山和易小墨出门时,手里提着一个行李包交给他的保镖。” 刘大鹏以祈求的目光看着沙发上一言不发,面色冷峻的梁凤书:“小妈,你得给我作证啊。他们手里的包,里面装的是送你和玲玲的礼物,两个大牌包包,加两套护肤品,你没收,他们只好提回去。是不是这样?小妈,你给曹局说,我没撒谎啊!” 梁凤书思索着:“是有这么一回事,也是怪了,如果是他们调包,先得把赝品带入包间,走时如果包里装的是真品,我没要的那几样东西就带不走,必定行李包就那么大,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刘大鹏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瞬间恢复几分气势:“曹局,我没骗你吧,骗谁也不敢骗你啊,当初我……” “住嘴,别闲扯蛋。”曹舵及时阻止刘大鹏继续说下去:“东西在你的地方出了纰漏,你还想洗脱干系不成?” 刘大鹏即刻哭丧着脸:“曹局,大哥,我一个混混,那有智慧和你们斗智斗勇啊。不对,不对,不对。” 梁凤书眉头紧锁,目光中凝结起寒气:“什么不对,说。” “曹局,小妈,我这么傻都能想到,金树山就是要倒换东西,这才几件小东西,他就如此急切吗?这就被抓住把柄,曹局说他手上有价值百亿千亿的货,又该怎么出手?我瞎猜的啊,会不会在我们和金树山之间,插进来个第三方,这个第三方是盗贼,他们……” “胡说八道。”曹舵又打断刘大鹏的话:“东西刚放进去不满两天,盗贼就算知道,这么快就做出相似度这么高的赝品?如果是盗贼偷走东西,他们还准备个球的赝品啊!” 贡布端来茶盘,低声说道:“曹局,我觉得大鹏说的有几分道理。东西虽刚放进去不到两天,但金树山拍卖会上买下那些东西,是在半个月前,在拍卖当天,就已经被报道出来。低级的盗贼才逮一次算一次,高级的盗贼会掩人耳目,以待下一次。几件小玩意儿,不到一千万,对金树山是个小数字,对盗贼可能是笔大财富,不能抛开真有这种可能。” 曹舵目光炯炯地盯着贡布,接过茶杯,好似忘记喝了:“贡布,我以为你只是能打,这套高级盗贼、低级盗贼的理论,是哪里学来的?” “哦,在我年少的时候,跟的那个走粉的老板,这你是知道的。他就经常吃人家的货,但他不是简单地截货,会留下一点,再掺合上面粉之类的,弄得半真半假。等失货人发觉,他有狡辩以及逃脱的时间。因为失货人会怀疑上家东西有问题,负责走货的也有问题,我那个老板说,一件事情,多一个怀疑对象,事情会变得复杂无数倍。当然,我那老板结局也很惨,被多方出卖行踪,以至于我们兄弟也被抓。” “对,对,对,我一直就觉得贡布兄弟是很有见识的人,果不其然,要不然……”见曹舵恶狠狠又不极其耐烦的表情,刘大鹏及时收住话,轻轻拍自己两下嘴巴:“我闭嘴,你们说。”随之挤开贡布的位置,熟练泡茶。 思索片刻,曹舵轻声问梁凤书:“凤书,你怎么想的?” 梁凤书也还在思索中,难为情地说:“你是刑侦的老手,我不敢班门弄斧。” “凤书,我们之间,就没必要这样客气了吧,你曾经帮麦少谋划过多少事情,我清清楚楚,佩服得很喔。” 梁凤书半眯着双眼,看着阳台外面淅沥沥的雨,迷茫道:“这件事情,还真不好说。如果掺合进第三方,只是单单第三方,倒还好,抓住他就行。就怕这个第三方,也是金家的人,事情就难办了。” 曹舵思索道:“你的意思是,失主是金树山,他不报警,我们没法立案。他报警,东西被运出去了,我们警方还显得无能,就算追赃成功,东西还得还给失主。如此一来,不管东西有没有被偷运出去,金树山一点不担风险,我们警方还被他拿得死死的。” 第835章 别有用心的网络帖子 刘大鹏正泡茶,听了梁凤书和曹舵的对话,他猛然一拍自己光秃秃的脑袋:“操,还有如此高明的办法,我要早知道,得早好几年发财,这简直是……” 梁凤书哀叹一声,无力看着刘大鹏:“大鹏,要不你去帮着玲玲烧菜吧?” 刘大鹏脑袋晃得如拨浪鼓:“搞不懂,搞不懂,我连泡面都不会煮。”看看曹舵,胆怯地说道:“况且,曹局还得审问我呢,不能走,不能走。”“小妈,不怕告诉你,有一次我自己煮泡面,调料包都没撕开,我以为像泡袋装茶那样,直接丢进去就行,结果……不说了,不说了,曹局不高兴啦。” 曹舵的心里真是烦透了,没想明白有没有第三方,如果有,这第三方会是那路人。他的烦,写在脸上。 梁凤书心里很痛苦,这种痛苦,是她好似又看不到自己救丈夫出狱的希望,没想到事情才开始不久,就变得如此复杂。想着如果金树山如此狡猾,难道真如小峰代传的佛爷的那句话,自己加曹舵的专案组,还对付不了金树山。梁凤书的痛苦压抑在心头,以至于她又在手心里,暗暗用大拇指掐自己的小拇指。 沉默中,贡布突然说道:“先商量眼下怎么办吧,是装着不知道呢,还是看金树山的表现再见机行事。我的意见,我们都不是专家,不应该看出那些东西已经是赝品,如果金树山也没表现出察觉了,这件事,就先搁置,暗中查找第三方,后面的东西要小心提防,恐怕也没别的办法了。” 曹舵点点头,见贡布似乎话没说完:“兄弟,没有外人,有话直说。” 贡布很是为难,起身拿过笔记本电脑来:“曹局,你不上论坛吧,你看,这事让嫂子很痛苦。今天中午,嫂子在电话中为此质问金树山,他一口否决,表示毫不知情。” 曹舵接过电脑,刘大鹏也凑过去看,只见屏幕上是一条不知谁发布在网络上的消息,两张配图很有意思,一张是梁凤书从车上下来,快步向夜店里面走去,但照片上还有金树山举着伞,含情脉脉地看着梁凤书。另一张照片,是梁凤书与金树山擦肩而过,金树山似乎要伸手去揽梁凤书的腰,实际情况是隔着些距离的,照片上看着像金树山的手搂在梁凤书的背上。 两张别有用心的图片,文字不多:前思齐董事长助理入狱以后,他年轻貌美的妻子,在夜店与新冒头的富二代古董收藏家密会,真是郎情妾意啊!时代变化快,爱情脚步更快! 照片非常清晰,明显是专业人员专业相机拍的,拍摄角度都选得极其精妙,使照片上的俩人显出浓浓的暧昧意味。 刘大鹏缓缓坐回自己的位置,继续泡茶,一语不敢发。 曹舵大概浏览下面上千条评论,眉头越收越紧,低声骂一句:“扑街,真他妈的会编,狗日的,一套接一套,套套有关联,来势汹汹啊!” 肖玲玲从厨房探出脑袋:“露露正在追查这个发帖人,一旦追查到,有他难受的时候。” “玲玲,你的伤没事吧。”曹舵放下电脑,站起来,伸伸懒腰,走到厨房门口。 “没事,我都不想休假的,嫂子非得让我休假,唉,休假少挣不少钱啊!” 刘大鹏马上大声说道:“玲玲别说这样话,你是工伤,除赔偿外,休假期间,我发三倍工资。” “真的?” “当然,我刘大鹏说的话一定做到。” 曹舵笑眯眯地说道:“玲玲,露露这么厉害吗?能追查到发帖人?” “露露自学成才,相当于半个黑客,可厉害了……” 梁凤书回头看着肖玲玲:“别累着,煲汤也不用守着,过来我这里坐吧。” 肖玲玲把没说完的话吞回去,高兴地在梁凤书身边坐下,从茶几下拿出耳机戴上,搂着梁凤书胳膊:“嫂子,你们聊吧,我要学新歌。” 曹舵明白,梁凤书不想让肖玲玲继续说下去,他也不好追问,只好在客厅里来回徘徊,深深思考着,嘀咕道:“这要是他们的全套配合,我们的计划有什么问题呢?” 梁凤书好似没受那个帖子的影响,慢慢品着茶,话里却杀气阵阵:“既然要斗法,那就看看谁比谁高明吧,我倒是更有决心了,迫不及待地想看看他们还有多少花招。我今天一直在想啊,如果是我老公在应对,他会怎么做。” 曹舵猛然停下脚步:“我了解麦少的手段,要是他,会以恶制恶,找出一个侧线,先剪枝败叶,并剥皮断水,使得参天大树不伐自亡。”坐下来以后,兴奋溢于言表:“凤书,道上有个人,叫海棠仔,我注意他很久了,这人很有忍耐力,办事从不出差错。你是道上公认的小妈,如果你出面,让他参与进来,我们也来个第三方。我不好出面,但我暗中配合,你愿意出面吗?” 梁凤书思索着,刘大鹏抢着说道:“曹局,让我来啊,我出面收了他,不是很合适吗?” 曹舵对刘大鹏笑笑,态度可以说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大鹏,既然让你听,就有的份,你嘛,出钱。海棠仔日子应该并不富裕,手底下的人管束得紧,没有外快挣,要他参与,总得给钱他才行。” 刘大鹏偃旗息鼓:“曹局,这是为国家办事,怎么能让我一个混混出钱?” 曹舵点上烟,笑看着刘大鹏:“我让你一家独大,你挣的不该吐一点出来吗?我手上批下来专案组的那点钱,可不敢乱花。你不是口口声声要当英雄,要像麦子一样干大事,出点钱,就这么舍不得?” 刘大鹏耍无赖地说道:“麦少可没少挣,你这是要我往外贴,不一样吧?” “不一样?要是凤书告诉金树山,以后再不想去你店里玩,你得损失多少,自己心里没数吗?你挣了,应该挣,只是让你贡献一小部分出来,就不能玩啦?” “也不是我的钱啊,我只是店里股东之一,曹局,真是看得起我,你当我是大富豪?” “是吗?我这个人呢,最讲道理,你不愿意,也不逼你。唉,你说我说不说出来呢?” 见曹舵话中有话,刘大鹏急了:“什么话?你曹局还这么谦虚?” 刘大鹏应酬人相当有一套,他装着很怕曹舵,但在他心里,早就觉得自己洗白了,只是曹舵身份特殊,不得不尊重。 第836章 新的谋划 曹舵咧嘴一笑:“唉,金树山充值那三百万,你没入账吧?还不只他的钱,没入账的你操作过多少?” 刘大鹏嬉笑着摸一摸自己被砍掉的耳朵处:“曹局,我记得你说我身边有你的人,不会我的收银都是你的人吧?不应该啊,收银都是最爱我的人,还背叛我?” 曹舵摇摇头:“大鹏,你是聪明人,就以道上的规矩,挣钱不是见者有份吗?凤书干干净净一人,不要你那钱,你自己就全部吞下,心安理得?” 刘大鹏胸一挺:“操,干了,话都说得这样,我真是无地自容。” 曹舵看着梁凤书:“凤书,你这边呢?” 在曹舵说出自己丈夫的惯用手段时,她的心里就和曹舵想的一样,也弄出一个第三方搅合进来,只是苦于自己手上没人可用。想要是自己丈夫在,每当用人之际,他总是能笼络住一些人,把要办的事情办到。 梁凤书波澜不惊地点点头:“可以,钱不用过我手,耗子好像认识这个海棠仔,我让他去办,大鹏把钱转给耗子就行。” 曹舵赞许道:“看看,看看,凤书都不愿接你的钱,大鹏,什么叫人格和风骨,不是你自己装的,是修来的。” 梁凤书淡淡一笑:“丑话说在前面,一,曹局你得配合,让海棠仔能有些操作空间。二,大鹏,你不只要出钱,还得捧海棠仔。你放心,等我老公出来,你出过多少钱,全部还你。三,你们不能过问海棠仔的事,全由耗子独立操作。答应这三点,我自有计划。” 刘大鹏当即说道:“恩人,这小看我了,你老公出来,我才不会要回钱,钱就是个王八蛋,饿了能炖汤喝,不饿嘛,看都不中看。” 梁凤书笑笑:“唉,钱的事,到时再说。” 曹舵很高兴:“凤书的谋划我是佩服的,好,我不过问,全力配合,事成之后,功劳一定少不了他海棠仔。” 梁凤书强调道:“你们记清楚了,海棠仔与你们毫无关系,事成之前、之后,都没关系,我自不会亏待于他。” 曹舵起身有告辞之意,梁凤书站起来:“曹局,你是刑侦老手,我不敢有什么建议,只是……” 曹舵领会梁凤书的有意思,梁凤书疑心刘大鹏是两头蛇,笑说道:“凤书放心,我做的决定,自然有我的道理,无法掌控的事情,我绝不会干。大鹏,我先回了,你晚些时候再走,千万别送,我悄悄来的,自悄悄离开。” 曹舵刚出门,刘大鹏噼里啪啦打自己的脸,像是犯错的孩子,并自己骂自己:“扑街,死性难改,该打,该打。” 肖玲玲摘下耳机,与梁凤书、贡布面面相觑,疑惑问道:“大鹏,你这是干嘛呀?” 刘大鹏从手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慢慢放在茶几上,很羞愧地低声说道:“小妈,对不起。玲玲是知道的,我们店里,对于大客户充值,有百分之三十的提成。金树山充值三百万,是因为你,我在帐上做了一个外联提成,拿走了一百二十万,这笔钱本该属于你,可你不要这钱,如今我正好拿出来,你让耗子去收买海棠仔。你放心,这钱很安全,我在钱上一向很小心的,我是用一个女员工的身份开的卡,她不可能知道我拿她身份开了这户头,海棠仔愿意干,他可以把钱转走,也可以就用这卡使就行。” 肖玲玲嘟嘟嘴:“大鹏,嫂子才不会要你这点钱,要是我哥在,多少个这样的钱也能挣到。” 心中有了新的希望,梁凤书回光返照似的精神大好,开心地说道:“大鹏,委屈你啊,到手的钱还得往外拿。” 刘大鹏装着天真,把头一昂:“小妈你小看人,我才不是不识大体的人。这钱本不该属于我,如今能拿出来起作用,我的心里很是舒坦了。” 屋里笑声满满。 笑过后,刘大鹏忧心忡忡:“小妈,这海棠仔不一定可靠,既然能被你收买,也能被别人收买,况且,我们的财力没法和金树山那样的人比。” 梁凤书轻言细语,意味深长地说道:“大鹏,并非每个人都只晓得贪财,比如你,不也愿意做些让自己能有光辉的事吗?以前我老公常说,他最了解道上的人,看似风光,其实每天都活在惶恐不安之中,但凡有个机会,他们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愿意继续混下去。” 刘大鹏用力的抬起眉头,好似往事不堪回首,叹息道:“恩人这话很对,我就盼了好久好久,终于不用听见警笛声而心中不安。从前啊,我在屋里好好的,每当听见警笛声,我也马上关灯关电视,习惯性地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总感觉是来抓我的,那样的日子,确实难受啊!” 看似粗枝大叶的刘大鹏,刚回忆几句,想是也被往事萦绕,站起来走几步,到阳台上看看,放松地大声说道:“玲玲,晚上有什么好吃的,我可能吃了,有我的份吧?” “有,保管你吃够。” 自刘大鹏进屋,梁凤书就在仔细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包括每个神色里暗藏的意味,渐渐地,她终于打消心中的怀疑,想着,但凡对前尘有悔的人,必不愿重蹈覆辙,或许刘大鹏他自己想承担一些,不愿连累于人。 再想起曹舵临别的话,梁凤书更觉得刘大鹏不该是个两头蛇,高兴地说道:“大鹏,晚上我烧番茄牛腩给你吃,你和贡布坐着喝茶吧。” 刘大鹏摸着光秃秃的头:“让小妈烧菜给我吃,这怎么好意思。哈哈哈,我刘大鹏真是也高贵一回啰。” 梁凤书拉着肖玲玲,嘀嘀咕咕到厨房去。 刘大鹏挨着贡布坐下来,眼盯着厨房的门,好似害怕里面的人听到,在贡布耳边低声说道:“兄弟,我看小妈精神不太好啊,是不是有什么艰难?还是手上紧?给我知会一声,好使的,千万别见外。” 贡布想不到刘大鹏眼光如此敏锐,心中高兴又惭愧,高兴的是刘大鹏知道梁凤书的难处。惭愧的是,感觉自己责任重大,刘大鹏能看出来,金树山和易小墨就未必看不出来。 “鹏老大,嫂子思念我们老大,已经两年多了,她心里苦啊,唉,不讨论这事。”随之以正常音量说道:“东西调包得很是蹊跷,连录像都看不出破绽,竟然能如此高明,鹏老大,不好对付啊!” 第837章 心中的怨 梁凤书又一次去杭州监狱探望自己的丈夫,这次是平措陪着前往,返回深圳机场时,耗子开车在机场等着,关上车门,耗子很是兴奋:“嫂子,我们老大还好吗?哎呦,我都两年多没见他啦,真想他啊。” 平措说:“好,下次让你陪嫂子去。哥挺好的,消瘦一些,看着反而更精神了,唉,或许他不想让我们看到他难过吧。耗子,老大话少了很多,不像从前那样说起来就没完没了……” 看看面带哀伤的梁凤书,平措话锋突转:“耗子,这两天可有进展?” “事情已经差不多了,海棠仔想和你见上一面,为避人耳目,我约他今晚在虎门海边见。”顿一顿,耗子又把话绕回去,话里带着丝丝抱怨:“嫂子,你别伤心,好歹每月能见一面,而且我深信,老大一定能平安出来。嫂子你自然是最爱老大的,可我们做兄弟的,又何尝不是情逾骨肉。你们都去见过了,两年多了,我连面还没见着呢。” 坐在副驾驶的平措回头看看梁凤书,一拳擂在开车的耗子椅背上:“没数了吗?有病啊,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不是说了嘛,下月就让你去,我不也只见着两次嘛。” 耗子似非得把心里怨气撒完:“你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我下月还能去吗?”回头冲梁凤书笑笑:“我现在身负重任,任务没完成之前,一刻也不敢离开,平措你个王八蛋,我告诉你,以后你一个人跑车,别有事没事拉上我。” 聪明的平措明白过来,嬉笑道:“是,耗子哥辛苦啦!唉,我没你那本事啊,要不然我愿意去做你做的事。” 听了平措的抱怨,梁凤书心中动容,仔细想想,自己深爱着丈夫,但这几个丈夫的兄弟与丈夫的感情,又何尝比自己的爱情就更低一等。耗子心思细腻,做事谨慎,丈夫这几个兄弟中,分寸拿捏得最好的就是耗子,是个能独当一面的人。如今他要暗中联系海棠仔,还得控制住事态发展,任务完成以前,他确实一刻也不能离开,也就没时间去探望他老大。 “耗子,当初我和你老大把步履送给你和小廖、阿华,你还非得把账目和钱交给露露,也没听你抱怨过。小廖和阿华出事以后,让你们卖掉生意,也没听你抱怨过。”梁凤书从后排上探上头来:“这是我第一次听你抱怨,嫂子对不起你,等我们把麦子救出来,我一定让他好好补偿你。” 车子猛然一晃,耗子从瞬间恍惚中镇定下来,看看后视镜:“嫂子这样说,让我更是有愧。发生这么多事,家里没有谁比嫂子承担得更多,我们几个加起来也没嫂子承担得多。我能使上劲,别提有多高兴了,真的。几句抱怨的话,绝不是为事情,只是真的太想老大了。” 窗外依然阴沉,好似天空被一层黑幕遮盖得严严实实,太阳的光辉不能逃下半点影来。平措面色深沉地望着车窗外:“耗子,你不知道此刻杭州有多冷,零度上下,你早日完成任务,老大就能早日回到这四季如春的地方。” 耗子笑起来,一巴掌呼在平措脑袋上:“去你的,装什么深沉,你狗日的别忘啦,嫂子最大,我是嫂子的一个兵。事情一定成,但也是在嫂子指挥领导下完成的。” “哈哈哈,耗子,你狗日的一刻也不忘夸嫂子,就这点,真是佩服你。” “就这一点值得你佩服吗?” “就这一点,再没别的了。” 听着耗子与平措斗嘴,梁凤书心情好起来:“耗子,这几天我不在,有关照小廖和阿华家里情况吗?” “放心吧。” “嗯,你做事,我是放心的。” “我知道嫂子心里想的事情多,几方都得顾着。每三天给他们家里打电话,每月亲自去一趟,嫂子的交代绝不敷衍半点。嫂子你知道吗?小廖和阿华的老婆啊,说如今家里反而每月有固定的进账,生活还比从前好一些呢,他们孩子每次见我都亲得不得了。狗日的小廖和阿华,可想他们从前是有很多荒唐,把很多钱白白挥霍了。” 平措回头对梁凤书一笑:“嫂子,玲玲把我管得死死的,一点空间都没有,有时候啊,我还真羡慕过小廖和阿华。” 梁凤书双手抱在胸前,靠在后座里,瞬间回想起自己极力促成平措和玲玲婚事的场景,开心地笑起来:“哈哈哈,平措,你当初不是眼巴巴地求着我和麦子吗?现在觉得被管束得紧啦?好说,我回去给玲玲说说,给你一些空间就是。” 平措一下惶恐起来,转身对着后座:“别,千万别。嫂子,当我没说过,求你了,留着我这条命吧。” 耗子开怀大笑,车里立刻欢声笑语一阵。 车开出机场,沿着海边向西行驶,在苍茫薄暮中,直奔虎门。耗子一路上给梁凤书汇报,自己如何与海棠仔是如何谈妥的。 耗子找到海棠仔时,本以为他会爽快地答应,起码看在钱的份上。但海棠仔显得十分孤傲,嘴上说梁凤书和麦子从前没亏待过他,但他就是不给一个肯定的答复。 不得已,耗子清楚道上混的人,会担心收不到钱,直接拿出银行卡,海棠仔还是不为所动,只说:“做事当然需要钱,你让小妈和我面谈,你当着她的面给,我或许会收下。” 听耗子简短的介绍,梁凤书深深思考起来,想这海棠仔为何非得与自己见面呢?莫非他觉得那次牢狱之灾,是为公司去送货,应该我和丈夫承担责任。时过境迁,又能如何补偿他的委屈呢? 回想起海棠仔,梁凤书的印象很模糊,只记得当时确实有这么一个人。那时自己和丈夫的日子还没好起来,还在为飘摇不定的日子奔命,而海棠仔那时青春年少,但回忆里,没感觉他有多么出彩,却不想他如今有自己一方天地。 回忆着,思考着,梁凤书突然问道:“你们觉得为何曹舵会突然建议让海棠仔加入,而不是别人。” 耗子立刻回答道:“道上的事,嫂子不熟悉。道上混的,没几个干净人,曹舵自然不会与不干净的人合作,他得顾着自己的前程。有那些些干净的人吧,本事又太普通,不足以共大事。如今的海棠仔,在道上很有声誉,因为他的原则性极强,手下一干兄弟像是特种部队出来的那种,令行禁止,道上没有一个老大能像他那样管束着自己的小弟,也是因为这样,他和他的兄弟,全没案底,都是干净人。” 第838章 荒野渔村海滩仔 平措想到自己还曾入狱几年,很不屑地说:“没案底?他们怎么挣钱?全靠给人当保镖?” 耗子解释道:“平措,你还真别不服气,三两人,给人当保镖挣钱不稀罕。海棠仔手底下十几号人,能这样闯出一番事业,还真不容易。我们这里不像国外,私人安保公司不合法,必须得挂靠在某个有背景的公司名下才能运行,但海棠仔就以他自己的声誉,就能接活养他那帮人,你说值不值得佩服。” 听耗子如此夸赞海棠仔,梁凤书想,耗子不是会胡乱夸别人的,看来曹舵掌握着道上的一举一动,看中海棠仔,确实是因为他的本事。想及于此,笑说道:“如此说来,海棠仔算是当代季布。‘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我必须要得他一诺哟。” 车从大路拐进小路,又传巷过街,再入小路。 夜色浓郁,梁凤书看着车窗外,大多是低矮的石头墙房子,好似到达一个海边渔村,能闻到淡淡的鱼腥味。那些从车窗前不时闪过的人,还有那些嬉笑着的孩子面孔,梁凤书问道:“这是一个渔村吧,耗子,你怎么能找到这里的路,海棠仔怎么会约在这样的地方相见。” “我记性好,海棠仔带我来过一次,他在这海边有个院落,我和他就是在这里谈的。嫂子放心,有我和平措在,安全无忧,况且,海棠仔不至于会对我们动手。” 平措早已警觉起来:“这地方倒是隐秘,是个谋事的好地方,可也大意不得。耗子,先分工,真要有事,我断后,你复杂保护嫂子安全离开。” “放你的屁,我大还是你大?万一有事,我断后,你负责保护嫂子离开。” “屁话,你的功夫我一清二楚,你断后断不了,而且,如果你断后,可能就活不出去了。不是谁大的问题,我断后,才能真正断后,而且能逃出去。” 梁凤书突然说道:“别争啦,既然三人同来,就得三人同回,生死一起。” 平措和耗子不再争吵,相互对视一眼,沉默起来。 过一座桥,车从海边转入河边,沿河边小路继续北进,房子灯光越来越稀落,好似进入一个荒凉之地,渐渐的,连路灯也没有了,突然又转回海边,向西而行,依然没有路灯,更加荒芜。 车突然拐一个急弯,挥别黑压压的大海湾,驶入一片荔枝林中,平措关掉车大灯:“嫂子,到了。” “啊,到啦?我没看到房子啊!” “有,在林子里,有好几间屋子呢。” 车前突然出现一个人,对着车灯招手。 平措心里默默计算着路线,过河再拐回海边,从海边入林子大概两百多米。 下车来,见一座石头平房前站着几个人,都身穿迷彩套装,个个威武雄壮,一溜的小平头。 平措大步迎上去:“海棠兄弟,我没晚到吧?” 只见三排石墙平房相连,形成一个c形状,口子对着大海的方向。屋前是高大茂密的荔枝林,使得只闻到海的味道,看不到海。地上铺着石板,有些高低不平,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的坝子。坝子边上有篮球架,还有一些健身的户外器具,几排架子下挂着沙袋,一幅破落练武场的光景。 细雨飞扬,谁也没有打伞,脚下的坝子湿漉漉的,能清晰地听见石头屋檐滴滴答答的雨滴声。几盏昏黄的灯挂在石檐下,昏昏沉沉,只平措走向的门口,撒出一片煞白的光亮。 海棠仔并不高大,刚过一米七,他的穿着与别人都不同,黑色体血衫,外套一件棕色夹克衫,蓝色牛仔裤,网球鞋。消瘦的面孔,发型与其他人一样是小平头,模样很是英武刚毅,看着很像一个武打明星。 双手在胸前一抱拳:“里面说话。”说完,海棠仔身子微微一侧,让平措和梁凤书进屋。 耗子已经进屋,平措抱拳停步,让梁凤书先进屋,他才侧身进屋。 进屋以后,与外面破落荒芜的光景截然不同,好似两番天地。一百多平米的大客厅,虽不豪华,却很有格调,很温馨。几组沙发围着洁白的大理石茶几,大厅中间两个石柱上挂得琳琅满目,几套实木格调座椅整齐有序地靠墙摆放着,还有好些实木柜子靠墙错落有致。地上铺的也是白色大理石,墙上大理石与实木拼接,在灯光映照下泛起暖黄的光影。 靠里墙的正中间摆放着一尊近两米的关公像,栩栩如生,在这温馨的客厅显得突兀。左边靠墙一个长吧台,吧台里有两个漂亮的女人正在忙碌。 海棠仔引导大家在沙发上落座,吧台里的女人立刻端上果盘和咖啡,恍惚这是一间雅致的咖啡馆。 送上果盘的女人笑笑,转身离去,继续回到吧台里坐下。端上咖啡的女人刚要离开,海棠仔叫住说道:“老婆,打个招呼,凤书,梁凤书,我以前老板,享誉江湖的小妈,她老公就是曾几次上新闻的麦子。” 女人身材高挑曼妙,看着比海棠仔还高一些,长长的黑发盘在脑后,使得玉白的脖子显得特别的长。穿着朴素,一件淡蓝色体血衫,一条贴身牛仔裤,一双半跟黑色拖鞋,三分娇媚,七分庄重典雅。 女人对梁凤书淡淡一笑,伸出手:“嫂子好,欢迎光临,康云鹤,叫我小云就行。” 梁凤书起身握手:“小云好,打扰了。”把平措身边的两个袋子提起递上:“初次见面,一点心意。” 气氛一时有些阴沉,如屋外飞扬的雨夜。 耗子自来熟,起身四下看看:“海棠,这里不见拳套啊什么的,这是雅致啊。” 海棠仔拿出烟来,递给平措,平措表示自己不抽烟,他便自己点上,身子向前探着坐,侧头看看平措:“平措兄弟,你和你哥贡布,于我可是如雷贯耳啊!耗子说,三个白煞星,也不敌你们兄弟任何一人,可见功夫很是了得。” 平措腼腆一笑:“是练过,如今也不是打打杀杀的时代,没多少用处。海哥经营有方,才值得佩服。” “嗯哼。”海棠仔摇摇头:“谦虚啦,我对你们兄弟有过了解,你老婆人美歌甜,又跟着一个好老大、好大嫂,不也让人不佩服不行吗?” 平措好似不知道该接什么话,挠挠头,依然腼腆:“沾哥和嫂子的光,没什么值得夸耀的。” 第839章 让梁凤书屈辱的条件 梁凤书那边与康云鹤客气几句,康云鹤也不陪梁凤书坐,继续回到吧台里去坐着,好似等待着要看一场精彩的演出,又好似她只是这‘咖啡馆’的一个工作人员。 梁凤书被晾下,只得重新坐下,见海棠仔不提事情,与平措闲扯,她只好端起咖啡品尝。 与平措闲扯几句,海棠仔好似对平措很感兴趣,提议道:“掰掰手腕可以吧?” 平措先是一愣,随后笑道:“当然可以。” 海棠仔却说:“我自知不是你对手,我让一个兄弟和你比一比。”随机叫一声:“力棍。” “到,老大。”门外走进一人,笔挺地站着,接近一米八的个子,虽看着比平措要略微小个一些,也十分壮硕。 海棠仔做一个掰手腕的动作:“力棍,别那么严肃,这里是家,而且有贵客在,随意些。和平措兄弟切磋一下,就当耍耍。” 耗子立刻回身来围观。 在结实的大理石茶几两边,两人肘下各垫一张毛巾,手握一起。耗子把住两手:“我来当裁判啊,数一二三就开始。” 门外进来几人站在一旁围观。 两手如钢铁有一般握在一起,各自暗暗用力。 一时难分胜负。 海棠仔轻轻一叹:“唉,平措,你赢了,何必故意让呢,显得很不真诚。” 力棍已经振红了脸,平措依然稳如泰山,听海棠仔如此说,平措一加劲:“下去。”力棍的手被压在桌面上,他也不尴尬,甩甩手:“强,强,确实强,掰手腕,我这还是第一次输。” 平措笑道:“赢过我的只有我贡布哥,你的力气也很大,真的,不是我刻意让,赢你不容易的,估计道上没几人能赢你。” 耗子不失时机地说道:“海棠,你的兄弟如此了得,我们算是强强联手,又还有大笔钱挣,也不是干违法犯纪的事,可以合作吧?” 不等海棠仔回答,耗子看看安静坐着的梁凤书,把提进屋的包推上去,继续说道:“你说要我当着我大嫂的面把钱给你,大嫂在这里,一百二十万我已经全部取出来,省得你麻烦。” 海棠仔淡淡一笑,心不在焉地说道:“有人出好几倍这样的钱啊!耗子,不瞒你说,如果我今晚搞定你们,至少可以拿到一千万,你信吗?” 耗子波澜不惊:“信,怎么不信?波仔和北佬帮不都挣过嘛,海棠,你不是挣那样钱的人。” “哦,钱与钱还有分别吗?都是钱,都是神不知鬼不觉的钱,我觉得没什么区别。况且,波仔和北佬帮没什么可做比方的吧。” 海棠仔显得很自信,明显看不起波仔和北佬帮那样的人。 “是,他们完全没法和你比。在来的路上,我就给大嫂说,我耗子很是佩服你。我完全相信,你不挣我们这钱,也很快可以从其他地方,正大光明地挣到比这多的多的钱。” 海棠仔马上接过话:“那我为何还要挣这钱?” 梁凤书转头看着海棠仔,猛然把话题一转:“海棠,你的牢狱之灾,我不久前才听说,就是在那次宵夜摊上才听说的。你当初是为我送货出的事,应当我负责,你只要开出条件,我全力满足。” 海棠仔冷冷一笑,语气变得冷酷无情:“是吗?要补偿我?哼哼,三年零七个月零二十一天的牢狱。凤书,你是文化人,你告诉我,青春能用什么补偿?你丈夫现在也在牢里,你觉得什么能补偿失去自在的青春。” 耗子有些急了,他也是担心梁凤书的情绪被逼失控,马上说道:“海棠,你入狱,也没通知大嫂啊!以大嫂和我老大的为人,如果知道,必不会不管。我们都是道上混起来的弟兄,真要这么计较吗?” 海棠仔不为所动:“要,当然要计较,有今天没明天,能计较当然要计较。” 梁凤书冷冷地看着海棠仔,心里想着无论怎样,只要能救自己的丈夫,哪怕是一线希望,也不能放过,轻声说道:“没什么能补偿失去的青春年华。” 说着,梁凤书双手端起海棠仔一直没动,有些微凉了的咖啡,在沙发边沿坐得笔直,恭恭敬敬地把咖啡递到海棠仔面前:“我,也代表我在牢狱的丈夫,向你道歉,对不起,海棠,我们夫妻有愧于你。” 海棠仔依然不为所动,也不接梁凤书的咖啡,使得梁凤书就那样一直双手端着。 耗子和平措心中很是愤怒,可依照规矩,大哥或者大嫂谈事情时,不得随意打断,更不能没有规矩的插嘴。 海棠仔仿佛没看见平措和耗子眼里的愤怒,把吸了半支的烟放在烟灰缸上轻轻敲着,目光也落在烟灰缸里,仿佛是要看着烟在盐缸上燃成灰烬。 略微沉默,海棠仔以不经意的语气轻声说道:“嗯,说得倒是满高尚的,没什么能补偿失去的青春年华,不愧为作家啊!没什么能补偿,总有能补偿一点的办法吧,或许,三年多的青春,值得一跪?” “海棠仔,答不答应一句话,你他妈的过分了啊!……”耗子火冒三丈。 梁凤书犀利的眼神阻止耗子继续说下去,站起来,双手端着咖啡,面对着海棠仔,就要跪下去。 “嫂子,快起来。”海棠仔一把扶起就要跪在地上的梁凤书,接过她手里的咖啡,一手端着咖啡一饮而尽,一手扶着梁凤书坐下:“嫂子,我海棠仔禁不起你这一跪,也不配。唉,不是我不答应你,黑市上有人出五百万,要弄你身边几个弟兄,势力大得很,你都需要借助外力,我更是惹不起。” 梁凤书面色沉静,语气平淡:“你不需要直面他们,暗中助我就可以,事情成与不成,我都万分谢你,记你这恩情。” 海棠仔轻轻摇头:“嫂子,你还是不了解道上的事,我一旦参与,对方如此强大,不可能不察觉到我。”随之看着耗子:“你可知道,龙刀和他的几个人,已经出狱小半年了。” 耗子愤怒并未全消,语气冷淡:“这我倒是没听说。” 海棠仔不理会耗子冰冷的语气,继续说道:“我虽没有亲眼见到娇妹与龙刀那场决斗,我的一个兄弟却亲眼所见,龙刀几人已经那样厉害,更别说他们还有更厉害的人。这还不说,他们还是海外身份,稍有风吹草动,避去海外,我们完全没有办法。平措、贡布,加上你耗子、白煞星,就四个人,不可能有胜算。” 第840章 一线希望 耗子刚要说话,海棠仔把整盒烟递给他,自己继续说道:“你别说,我知道,加上刘大鹏的人,也不行啊。刘大鹏是人多势众,但这个事情,照你上次给我说的那样,我仔细思考过,就算警方全力配合我们,也没有胜算。” 梁凤书情绪明显有些不安了,低着头,自己暗暗在手心里,大拇指用力地掐着自己小拇指,有些哀伤地说:“自古邪不胜正,他们还能连警方都不怕?” “嫂子,恕我直言,你也清楚,他们要干这样大的事情,不可能不知道警方在暗中盯着他们,可他们还要干,为何?一来,那些东西价值巨大,值得他们冒险。二来,他们在警方也有内线。为何这件事需要你来出面?不就是警方知道他们在内部有勾结,希望你领导道上的力量对付他们吗?” 梁凤书深埋着头:“我不是为警方做事,是为救我的麦子。” “知道,知道,耗子上次已经给我说得很明白,也是耗子相信我,才对我和盘托出。我是很认真的思考过的,也和我的兄弟们商量过,客观推演,就我们加上你们几个人,完全没有胜算。” 见海棠仔不是故意搪塞,在认真审定,平措说:“海哥,就这么怕他们吗?我和我哥单枪匹马陪嫂子两地跑,也不是安全吗?” “平措,你比享誉国际的杀手娇妹如何?” “平分秋色吧。”平措不认自己会输于娇妹。 “好,就算不相上下,耗子算不上,你,加上贡布,把差一些的白煞星也算上。”海棠仔比出三个指头:“也就三个,我让力棍与你掰手腕,他输了,他已经是我下面最强的。龙刀可以与你持平,龙刀手下那几个,也差不了多少,再加上他们还没出手的人,怎么比?怎么赢?” 耗子烦躁不安,以前凭着一口气,凭着对老大的感情,如今听海棠仔这样一分析,好似真没胜算。深吸几口烟,强压情绪:“你不是有一个严密的团队吗?这又不是要一对一的比赛。” 海棠仔对耗子挑一挑眉,很是惋惜地说:“是,我这个团队在道上数一数二,可对方就不是团队吗?他们有那么大的财力与势力,一比较,唉,我这个团队也就算个屁哦。除非,除非……” 梁凤书说:“说吧,除非什么?” 海棠仔欲言又止,不回答梁凤书的问题,疑惑道:“嫂子,明知没有胜算,又何必要飞蛾扑火呢。” 梁凤书咬紧牙关,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蹦出来:“我不信,为了麦子,粉身碎骨也愿意。走,算我没来。” 梁凤书起身就要走,海棠仔跳起拦住去路:“嫂子等等,我先前认你跪,不是要计较从前,是想看看嫂子救麦哥的决心,嫂子和麦哥没什么对不起我,是我当初没完成好任务,还连货带车丢了,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眼下这件事,并非完全不可行。嫂子没有隐瞒,我也不必隐瞒,实话告诉你,在耗子找我之前,曹舵的人找过我,一半邀请,一半威胁,让我必须要干,我都坚决回绝了。” 梁凤书的耳里只有“并非完全不可行”几个字,这又是一线希望,遂稳住情绪:“要可行,还需要什么条件,你说。” “坐下说,嫂子,还没吃饭吧?我这里海鲜地道,随意吃点。”海棠仔对着吧台喊一句:“小云,让厨房开动,好了就上。” 海棠仔轻言细语地分析道:“嫂子,耗子其实也清楚。虽然已经不是打打杀杀的时代,可这件事,是要真刀真枪地干的。警方虽保证全力配合,我们都知道,在没有十足证据时,警方不可能动手。真等拿到十足证据,也就是收网的时候了,真正的战斗都在这之前啊!” 耗子急不可耐:“海棠仔,你说,我们差什么?” “差高手,你在道上这么多年,难道不明白,一旦交手,没有旗鼓相当的人手,什么谋划都是白费心思。比如,如果平措和贡布两人联手攻击我这里,武力不行,我的团队再严丝合缝,没用啊,一个一个倒下,还有屁的团队。团队能干什么?你清楚,嫂子也清楚,团队能在各个环节上紧密配合,一旦交手,站着或躺下,靠是自身的实力。一句话,除非再有几个与平措差不太多的人加入,至少得力棍那样得人。” 海棠仔说完,长吁一口气:“唉,难啊,眼下哪里去找这样的几个人,有这功夫的倒是有,可不一定可靠啊!” 梁凤书刚要说话,听见外面喧哗起来,不由得回头向窗外看,可窗外细雨迷离,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 平措也不由得警觉起来。 海棠仔回头看看:“没事,他们有对练的习惯。” 力棍急跑进屋:“老大,有人打进来了,很厉害,我们几个兄弟交手就倒,快,你们顶住门,外面让我和兄弟们解决。” 平措起身,迈步到门口边,嘴里说道:“可能我们被跟踪了,耗子,好好护着嫂子,门不用关,有我在,谁也打不进来。” 力棍对平措一抱拳:“好,平措兄弟,今日有幸与你并肩作战,我们就来守住这门。” 海棠仔眉头紧锁,站在门里对外面黑洞洞的夜眺望着:“对方手上什么家伙?” 力棍说:“棍子,就是棍子,还是在我们林子里捡的我们平日练习的那些。” “就捡的棍子?这么厉害?” 正说着,一个蒙面黑衣人飞速蹿至门前。 平措刚想冲出去,力棍一把拦住:“你是客,我先弄他。”话出口,人已经打出去。 平措和海棠仔并肩站在门口看,耗子和梁凤书站在他们身后,也在看。平措和耗子更痴迷一些,正好见识海棠仔兄弟的实力。 树立里还在打得噼里啪啦、呼呼啊啊,但看不见,只听见声音。 力棍虽然魁梧,却不失灵活,下盘稳如泰山,双臂如两条钢棍,拳打八方,细雨为之随他旋转。 黑衣人不慌不忙,两道目光从黑色面罩中射出,紧盯着对手,双拳密不透风。 平措小声说道:“海哥,我知道他为何叫力棍了,他这两条手臂确实练得出神入化,上面两条棍,下面双腿更是像从地里深处长出来的,稳,还够灵活。” 第841章 黑夜黑衣人 一会儿黑衣人被摔出去,一会儿力棍又被逼得连连后退,双方各有得失,谁也不落下风。 海棠仔回头对梁凤书说:“知道我说的那话的道理吧,嫂子,你看,就这一个杀来,要没力棍,我再有智慧,也挡不住他啊!一旦交手,智慧没多大用,能不躺下,那才有后面的谋划。” 梁凤书轻轻一句:“平措,擒住他,嫂子奖励你。” “好勒,不需要嫂子奖励。”平措似乎早已迫不及待,冲入细雨中,大喊道:“力棍兄弟退下,让我来收拾他。” 力棍退回门边,低声对海棠仔嘀咕一句:“狗日的拳和力都好巧,我腰上还挨他几重的,我们兄弟中,起码一半的人扛不住他这套手段。” “这么厉害?”海棠仔随之对荔枝林中大喊一句:“兄弟们怎么样?别硬扛,咱们人多,拖死他们。” 林中大声嗷嗷一句:“知道,老大放心。” 力棍小声说道:“哥,我和平措还是有距离,你看,照这样下去,黑衣人撑不了多久啦。” “这没办法,你想想,他自己说能与娇妹那样的国际顶尖杀手不相上下,不过,兄弟你不差,道上没有几个有平措兄弟这般身手。” 只见平措突然压低身姿,如落叶低飞在风雨里,黑衣人连连后退,被平措一拳打在腹部,人被打飞出去。 平措刚要踏过去,林子里又冲出一个黑衣人。平措一愣的功夫,另一个黑衣人冲到被打飞的黑衣人身边,双双摆开齐手共击的架势,另一个黑衣人也冲到,三人站成三角形。 海棠仔手下的兄弟提着棍棒围上来,几个人明显有些吃力,身上全是泥水,却依然摆出要攻击的架势。 平措双手伸向天空,大喊道:“兄弟们暂且休息,让我单独对付他们。” 耗子明白平措的用意,他是想让海棠仔看看,敌人其实没那么可怕,同时在海棠仔身后笑说:“哈哈哈,平措一直都是这么强。” 海棠仔大喝一声:“先围起来。” 三个黑衣人转过来,全盯着平措,其中一个黑衣人提棍就打,压低声音骂道:“太他妈狂了,打我们三个,真是不自量力。” 平措闪躲几下,三人已经形成围攻,配合及其默契,平措暗暗想,糟糕,这不是一般人,配合如此默契,定然是长年训练的结果。 话已经出口,绝不能丢人,平措手中没有东西,三个黑衣人中,两个手上有棍子,而且他们还相互递来递去,如一道密不透风的强,使得平措没法击破。 几分钟过去,三人中有一人体能下降明显,平措抓住时机,猛攻这人,两拳把他打翻在地,局势一下就轻松很多。 倒下那人爬起来,拉下面罩,大喊道:“平措兄弟,不打啦,不打啦,是我们啊!” 跳出战斗的平措,和门口的耗子几乎同时尖叫道:“厉无情,是自己人,快停手。” 厉无情笑着一抱拳,大声喊道:“嫂子好,兄弟们好,久违了。” 鱼躬和马龙也拉下面罩,马龙在细雨中哈哈大笑:“哈哈哈,海棠,对不住了,放心,没怎么伤着你的兄弟,你不是要人吗?我们自动送上门。” 海棠仔一脸茫然,反应却很快:“你认识我?你们能听见我们刚才的谈话?” 外面细雨夜色中,十几个人丢下手中棍子,围到门前。 厉无情高举起手,打开手里的录音机,立刻响起先前屋里的对话声。 听见刚才的对话声,别说海棠仔和他的兄弟们,就是平措、耗子、梁凤书也大为震惊。 海棠仔笑声喷口而出:“哈哈哈,高人,确实高,里面请。兄弟们,都散了吧,一场误会,我们还得好好练,屋里都被装窃听器了,还自鸣得意,哈哈哈。” 马龙和鱼躬即刻进屋,与梁凤书攀谈。厉无情站在门口,向海棠仔勾勾手:“没那么神,你这屋子还是安全的。” 海棠仔快步过去:“那你的窃听器装在哪里?” 耗子也跟出来,只见厉无情后退几步,突然发力,在墙上蹬两脚,手抓住屋檐,人已上到屋顶,再跳下来时,手里拿着一个拳头大的玩意儿,递给海棠仔:“你的兄弟也都是退伍的精英,这东西应该知道的,从远处射过来就行,很好用,其实也好防,只是你觉得这里很安全,忽略了而已,留个纪念吧。” 海棠仔接过东西,看一看,转手扔给门前值守的两人:“兄弟们,大意了啊,这么简单一个东西,就把我们窥探得一清二楚。” 进屋以后,等大家坐定,耗子一一介绍。 海棠仔很是高兴,又兴奋,回头对窗外的人喊道:“兄弟们,不丢人,思齐出来的精英,咱们输得不丢脸,值得学习。” 梁凤书对从前齐家的人很是抵触,此刻却不能显出不高兴,因为已经无人可用,而厉无情他们正好来得及时,不然让海棠仔做暗中第三方的事就得谈崩。不得不接受,依然话里带刺地说:“小语还是阿秋让你们来的?” 厉无情与鱼躬、马龙相视一笑:“哈哈哈,凤书,我们早就各做各的事情啦!这次来啊,是曹舵,这个龟儿子,操他奶奶的,威胁我们,如果不做,就要重新审核裴继深和钟川葵两个案子。” 厉无情当然没说实话。 曹舵到富春江边看望小语,把麦子的案子内因和梁凤书的出境大概说一说,感叹梁凤书心有余而力不足,纵然倾家荡产,也是白搭,要‘人赃并获’金树山,又人手不足。也叹息自己没法出手,内部争斗严重,金树山事情又做得严丝合缝,没有任何证据抓他,麦子恐怕难以出狱,最好的结果也是无期徒刑。 小语听得心急火燎,奈何嘴不能说,眼睛也看不见,只拉住阿秋的手飞快地发暗语。 老谢死后,蔡子瑛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灭掉钟川葵以后,她绷紧的神经放松下来,加上对老谢的日夜悼念,突然变成一个白头老妪,再没了以前的精神头。 蔡子瑛心疼小语,安慰她不要急,又向阿秋说:“我不行啰,你也不能离开小语,让厉无情他们去吧。梁凤书脑袋锈逗啦,就以小曹的名义去做吧。” 阿秋把厉无情三人召回,一起在庭院里商量好,按照曹舵的谋划去做。 听厉无情说曹舵给了他们特别身份,梁凤书也就不再计较,轻松起来。 第842章 海滩仔的王牌 丰盛的海鲜大餐端上桌,吃着喝着,厉无情把曹舵的计划说一遍,与耗子告诉海棠仔的差不多。 吃得差不多时,大家慢慢喝酒,厉无情拿出一个文件袋交给马龙:“三哥,大师姐不在,我和老五听你的,你做主,宣布吧。” 马龙打开文件袋,抽出文件给海棠仔和平措他们传阅,并解释说:“侦破案子,这里面说的身份才会被承认,伤及无辜,依然要按法论处,狗日的曹舵,阴险啊。” 海棠仔问:“什么叫伤及无辜,这他娘的怎么知道是不是无辜,别人动我们,我们肯定反击啊,难道眼睁睁被人打死?” 厉无情叹息道:“所以我三哥说曹舵阴险,要能协助警方破案,就没这些事,如果搞砸,伤的都是无辜。” 耗子说:“那是协助警方破案,是我们大嫂领衔,他们警方配合,唉,没办法,他们机构复杂,我们必须着急救老大呀。” 海棠仔想,不得不干,不如爽快点,兴致不减,说:“有这保障,比没这保障好,起码我老婆和兄弟们老婆女朋友也放心。”站起来,对吧台里喊道:“我的小云,把耗子的钱收了,咱们干。” 康云鹤把耗子装着钱的袋子提进吧台,略带忧虑地说:“老公,你决定的事我和兄弟们都不反对,可你也谨慎一点,谁也不能出事啊。” “放心,他们身娇肉贵都不怕,我和兄弟们更不怕。”说完,海棠仔坐下来,低声笑说道:“没办法,她领导着兄弟们的女人,女人们控制着财政大权,我们兄弟只剩下拼命啰。”又换以正常的音量:“没有这些女人们,我们兄弟拼搏也没劲,我这里就如世外桃源,兄弟们累了,闲了,都回到这里来,幸福得很喔。” 大家会心一笑。 马龙端起酒杯:“海棠老大,事情结束之前,我们三兄弟听你调遣。” 海棠仔慌忙站起来:“不敢,不敢,我比三位哥哥小几岁,你们还是叫我海棠,或者海棠仔都行,齐心协力做事情,都是兄弟。” 梁凤书突然问道:“海棠,这里你租了多久?” 海棠仔咧嘴一笑,不回答梁凤书,对吧台招招手:“小云,一起来陪嫂子,给介绍介绍。” 康云鹤过来,还拉着吧台里的女人一起过来挨着梁凤书坐,先给大家介绍:“这位是我表妹,现在也是力棍的女朋友啦,范叶欣,我们都叫她小叶。”又说:“嫂子,这里是我的家,我家父母跟着哥哥移民海外,我本也要走,谁知爱上这么一棵半死不活的海棠,就没舍得走,父母看我态度坚决,又见我能守着家里祖传的这点地方,就依了我。” 海棠仔歪着头看着康云鹤:“老婆,没人的时候,你可说我是猛虎威龙哦,我哪里半死不活啦?” 康云鹤把海棠仔脑袋推开,亲热地与梁凤书歪在一起:“嫂子,男人就这德行,脸皮比城墙还厚,不过他对我倒是蛮用心,从不欺负我。” 范叶欣笑道:“谁敢欺负你哦,你是地主婆,得罪你就没地方落脚。不过也只有你这么大方,兄弟们才觉得一起能安身立命。” 女人一开聊,海棠仔起身走到旁边抽烟,厉无情上完厕所回来站在吧台边喝酒,马龙拉着耗子一边划拳,鱼躬不能说话,也在客厅里走走看看,平措已经被力棍拉到隔壁房间,去和那些兄弟们说拳脚功夫上的练习方法。 一会儿就分成三伙,女人们在一起聊,平措在隔壁与海棠仔的兄弟们切磋,海棠仔、耗子、厉无情、马龙、鱼躬凑在沙发里边喝边商量着。 厉无情突然提出:“海棠,你的这些兄弟都可靠吗?要是出个叛徒,我们可就得前功尽弃喔。” 海棠仔压低声音:“不会的,人心都难测,只不过我的这些兄弟是可靠的。这里是兄弟们大家的家,他们的女朋友都在这里,我们内部有个规定,特别狠,一旦谁出卖兄弟,祸及全家,狠是狠了点,对大家都好,有约束才有铁一般的纪律。” 耗子倒吸一口凉气:“不用这么狠吧?” “没发生过,在我的团队里,挣钱平分,只不过我加上我老婆两股,也相当于只多分一份,况且这里是不收兄弟们钱的,就是日常开销,我老婆大方,很多都没摊,只要钱上过得去,谁没事找不痛快呢?” 玩至深夜,马龙、厉无情、鱼躬也就暂时留在海棠仔这里,众人依依送别梁凤书和平措、耗子三人。 回去的路上,依然夜雨纷纷,不远处低鸣的海浪声如泣如诉,繁华与霓虹越来越近。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梁凤书在绝望与希望中整整煎熬两年多,这一次,她坚信希望不再渺茫,心中还卡着一根小刺,就是厉无情三人,必定他们是小语那边的人。与营救丈夫出狱相比,一根小刺完全可以忽略。 车在雨夜里飞奔,密密沥沥的细雨,呼呼啦啦地扑打在车窗上,窗外极速闪过的光亮那样模糊,心中的思恋却无比的清晰。记起自己曾和丈夫无数次相依凝望这异乡的灯火,尽管并不富裕,情是那样的浓,那样的火热。 车入关以后,一直沉默的梁凤书突然提醒一句:“耗子,平措,海棠仔是可信的,有厉无情他们在,更无需怀疑,但这个海棠仔对我们隐藏着实力。” “怎么说?”因平措与海棠仔的兄弟们切磋交流好几个小时,按平措的观察,海棠仔的团队确实强,单个实力并不拔尖,像力棍那样的人不过三两个。就团队而言,几乎可以说,他们的协助与默契,超过道上的所有帮派,但必定不是攻城掠地的时代,交手时的胜负才至关重要。 梁凤书幽幽说道:“在我和她们那些女人闲聊时,想是其中一个女人说漏嘴,说他们还有些兄弟在外面做业务,负责带队的好像叫什么沙兵。当时沙兵的老婆季弦也在,我见康云鹤对这个季弦也极其尊重,按我的推测,这个叫沙兵的人定是海棠仔手上的王牌。” 平措恍然大悟:“懂了,嫂子提醒得好。我想,海棠仔知道我们要去之后,他在没确定要接下这事之前,有意隐瞒些实力。” 第843章 调戏尤物成灾祸 耗子说:“这很正常,在道上能存活的,每个都是人精。我和你们想的倒还不一样,一路上,我都在回忆海棠仔分析对手那些话,我们一直都忽略了,也可能因为我们必须要做,老大必须要救,粉身碎骨也要救,所以才不愿意去想,嫂子,这是一个失误啊。” 梁凤书有些昏昏沉沉:“耗子,我好累,几个兄弟中,你做事最稳妥,这样的事情,以后你帮着嫂子处理吧,不用给我说,我相信你能做好。” “好,嫂子,以后我就自作主张啦,你睡吧,到了叫你。” 耗子很激动,小声对平措说:“兄弟,你和贡布、庞枫专注嫂子和家里人的安全,余下的事情交给我。” 平措忧心忡忡:“行吗?小廖、阿华家里也是你在忙啊。” “行,我能处理好。还记得吗,嫂子把店分送给我和庞枫的当初,我和庞枫都曾养过几个小弟,老大出事以后,根据嫂子的要求,我们需要低调,不得不把他们解散掉,这些人当中,有那么几个很不错的,可以重新启用,唉……” “你叹个鬼,有什么就说出来。” “没事,想老大了。” 耗子不愿说出心中的为难,其实很简单,办事需要钱,招揽人也需要钱,手头拮据,寸步难行。说出来,会让梁凤书更添烦恼,耗子暗暗决定,自己想办法解决钱的事情,等老大出来,再慢慢还债。 因陪着肖玲玲在家里养伤,梁凤书好些天不出门,紧接着又去杭州探监耽搁几天,使得金树山见不着面,他心如猫挠,行动上就安稳不了。 新闻快速发酵,如洪水决堤,一发不可收拾,金树山真正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古董收藏家。他接连出手,都懒得再亲自去拍卖现场,派代理人现场举牌,他电话控价,连扫几场,更加声名大噪。 所有关注金树山这个青年收藏家的人,都不难发现一个特点,那就是金树山特别热衷中国文物,又特别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文物:青铜器、金银器、编钟、金属生活用品等等。 就在肖玲玲受伤的第二天,金树山通过别人介绍,圈进两个嫩模,作为自己排遣寂寞、宣泄无处释放的精力的‘红颜不知己’,地方选在大梅沙海边的一栋别墅。 这两个嫩模只为钱,任凭金树山使用,就是让易小墨和其他人使用,她们也不在乎。那日傍晚时分,两个嫩模相伴到海滩上散步看夕阳,却被几个混混调戏。这两个嫩模怎么可能忍受这样的侮辱,在她们自己心中,自己是高贵无暇的,为钱不丢人,被那些不愿意花钱的“烂人”调戏才丢人。 金树山听完两个‘红颜’的哀怨哭诉,当即决定为她们‘雪耻’。这两个尤物,易小墨也有份,他也心痛,但他比金树山冷静,建议不要让自己身边人出手,通知采姐那边去办。 调戏两个尤物的是前沙头角老大李发平的小弟,李发平在扫荡佛爷那次严打时被抓,判刑十几年,他的人生基本上算是告终。有人欢喜有人忧,李发平入狱前最得力的小弟孟连戈逃过严打,躲藏大半年,出来为李发平‘收拾旧山河’,顶替李发平空出的位置,自己做了老大。 调戏两个尤物,就是孟连戈指使的,那天傍晚,他刚从睡意中醒来,春梦意犹未尽,满心愁肠地坐在海边发呆,猛然看见两个尤物走在晚照霞光中,顿时春心荡漾,仿佛看见白日春梦里本该有的仙女真实出现了,如何能放过。 孟连戈勇猛,有点脑子,但并不睿智,或者说他当上老大以后,有些得意忘形。面对尤物,他指使小弟前去勾搭,按他的想法,在他的地盘上,勾搭两个尤物,能有什么麻烦呢,大不了多花点钱,反正钱来得挺容易的。 两个尤物靠上金树山,哪里在乎你个孟连戈,在她们心目中,管你什么老大,不过是个小瘪三,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面对勾搭,尤物不吃眼前亏,狼狈逃回别墅里去向自己的男人哭诉。 这孟连戈知道,这片别墅里出来的女人,大多都是被人金屋藏娇的货色,她们的男人只在休假或闲暇时才会来享用她们,平日里都是闲着的。故而,孟连戈派出小弟,在别墅外守株待兔,誓要让美好的春梦成真。 金树山和易小墨一看,哎呀,你个小瘪三,竟然还敢来堵截。要是你们自动消失了,两个尤物安慰一番,她们也就忘了不愉快的事情,你几个狗日的小瘪三不知好歹,那就不得不‘冲冠一怒为红颜’了。 通过控制暗中的‘第三方’,金树山已经把到手的古董出手好几件,挣了不少钱,使得一向自以为聪明的金紫,都很是佩服金树山的谋划。得知金树山要教训几个小瘪三,金紫当然爽快答应,马上吩咐采姐去办。 采姐出手,那可不是道上的打架斗殴,加上她和自己的老板兼相好金紫,本就是被通缉的要犯,已经‘破罐子破摔’,做起事来很是阴狠毒辣。 采姐这个老外,好似很懂得什么叫‘扬汤止沸,釜底抽薪’,金树山所谓的教训,在她的理解中,是要永绝后患。 让孟连戈怎么也想不到,他才坐上老大位置一年多,就因为心中一场完美的春梦而命丧黄泉。那一夜,孟连戈与几个可靠小弟走在回家的路上,那条路离金树山金屋藏娇的别墅不远,醉意朦胧的孟连戈还想着去那边打望,夜虽深,他却意犹未尽。 大梅沙的午夜,早已一片寂静,只有海浪还在咿咿唔唔。 又是让人震惊的大案,孟连戈和七个小弟,一共八人的尸体,被清晨环卫工人在海边沙滩一角发现,如被遗弃的动物尸体,堆积在一起。 曹舵对金树山正一筹莫展,他敏锐地感觉到,或许这个大案与金树山有关系。 金树山在地王旁弄了一个私人藏品馆,作为他存放古董的地方,作为一个新冒出的青年古董收藏家,他展现出非比寻常的博大胸怀,似要做一个文化的传承者。每天拿出五个小时,让所有爱好者都可去他的藏品馆免费参观,但需要电话预约,每天限定一百人。 曹舵发现,每次从国外拍卖会上运回的古董,都是真的,但过几天,就会有一部分被换成赝品,而且赝品足以以假乱真,非专业人士,根本无法区分。 第844章 海滩八具尸体 金树山的东西被调包了,他装着没有发生,更没报警,警方没有任何理由介入。曹舵派出侦查人员日夜蹲守,四下监控,却找不出任何破绽。 东西怎么被调包的,曹舵找不到真相,金树山从何处把真古董取出,曹舵也侦查不到丝毫线索,简直是伤透脑筋,还被领导教训好几次,差点就要夺去他专案组领导权。 突然发生孟连戈大案,曹舵似乎看到一线希望,他写了一份关于案子的猜想递给领导,拐弯抹角、牵强附会,很是高明地把孟连戈的案子与佛爷勾连上。理由很充分,孟连戈本是李发平的小弟,李发平是佛爷的马仔之一,以残忍的手段杀死八人,绝不是要他们去要他们去阴间凑成两座麻将,一定是黑道仇杀。 孟连戈以经营夜店、地下赌场为主要收入,是个很单纯的混混,却死在自己的地盘上,谁会这么狠毒杀死八人,还把尸体堆在海滩上呢?按曹舵在报告中的分析,道上人没有任何一方有这个胆量和实力,除非是佛爷派人做下的。佛爷为何要这么干?因为孟连戈不义气,不管他牢里的老大,自己篡位当老大,佛爷怎么可能不教训他。 反正通过曹舵一番分析,孟连戈案被他攀连上佛爷,而佛爷的案子一直是他负责,因此,他又得到一个‘立大功’的机会,当然,也担着极大风险,案子影响太大,一旦不能破案,在他的系统内,将身败名裂。 经过一番反复思量,曹舵认为,两个案子的希望,都在梁凤书身上。只要她能给金树山一点希望,让金树山露出马脚,事情就能有突破。 一向精神在崩溃边沿徘徊的梁凤书,又一次经过曹舵的劝说,决定放开一点,给金树山一点带着暧昧的友好。 梁凤书不再拒绝金树山的礼物,但也不是件件笑纳,偶尔收下金树山几件贵重礼物,转手交给耗子,让他想办法在外地卖掉换成钱,维持日常开销,也解决了耗子手头拮据的困境。 与金树山的交往过程中,时常紧挨在一起赏玩那些古董,去海边散步,在高楼顶上看日落,在游艇上细品海上明月,一起讨论一段文化渊源。尽管很开心,但都不是两个人的单独约会,让金树山心中‘苦不堪言’,又急不可耐却毫无办法。 在刘大鹏场子里的包间里,又消费几百万,金树山感觉自己已经和梁凤书相当亲近,唯独讨厌的是,梁凤书身边总是跟着贡布或者平措,而这两人都是极其敏锐的高手,除不掉他们,自己肯定得不到梁凤书。 各种尤物玩遍,金树山还是觉得一直没得到手的梁凤书才是极品,自己一直吃的都是‘粗粮’,这极品才是自己的追求,是该想办法收拾极品身边的人了。 这一天,金树山约梁凤书到海边吃饭,梁凤书建议叫上刘大鹏一起,不然自己不去,金树山也没有办法,只好照办。 刚到约好的餐厅,还没开吃,梁凤书很是欣喜地从贡布手上接过一个沉重的提包,显得心情特别好,让金树山和刘大鹏猜包里是什么。 猜了好几轮,梁凤书都摇头,刘大鹏急了:“小妈,到底是什么?快打开吧,就这一会儿功夫,我的脑细胞就衰亡一大半。” 梁凤书芊芊玉手轻轻按住提包,娇笑道:“不行,你们真笨,我给你们一点线索。金少一直送礼物给我,礼尚往来,我也得回送他,他什么都不缺,使得我一时想不起该送他什么,这包里,就是我要送给金少的礼物。” 金树山一听,心脏差点从口里蹦出来,高兴得手舞足蹈:“哎呀,凤书,你不用送我礼物的,啊,送我的,就是一袋子砖头,我也得拿回去珍藏起来。” 易小墨从梁凤书话里品出几分意思,疑惑问道:“树山爱好收藏古董,不会这里面是古董吧?” “呀,墨少,你真的猜中啦!”梁凤书天真地打开提包,连包推给金树山。 从包里捧出梁凤书送的沉甸甸的礼物,金树山蒙了,易小墨也暗暗震惊,为何?梁凤书送的是一件铭文青铜鼎,这件东西,要论市场价值,起码值几百乃至上千万。让他们震惊的不是梁凤书如何能买得起这么贵重的物件,而且当成礼物赠送,而是这件东西,是他们丢失的其中一件。 几天前,金树山继续用他的偷梁换柱之法,从自己的藏品馆倒走十几件古董,想着前几次都没出意外,这次也必不会有意外,胆子就更大一些,一次性倒弄十几件,不再向从前那样三三两两的弄。这次的货,一旦全部出手,将获利上亿。 根据一如既往的规矩,当天晚上调换,东西交给采姐的人带走,第二天东西就该到达安全处,给金树山一个答复,可直到晚上,金紫也没给金树山回复。金树山搂着尤物,睡到半下午才醒,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问昨晚倒走的古董怎么样了,他得到一个很是悲痛的消息:东西被一帮蒙面人劫走,运货的人被蒙面人重伤好几个,而且还不知是哪路人动的手。 突然见到丢失品其中一件,还是被梁凤书当成礼物赠送给自己,金树山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总感觉自己还在做梦。 见金树山和易小墨惊得目瞪口呆,刘大鹏哈哈大笑:“唉,看你们激动得哦,假的,一定是假的,要是真的,小妈才买不起。” 刘大鹏的话,让金树山和易小墨如梦初醒,金树山回过神来,隐藏起自己的疑问,很是高兴:“只要是凤书送的,真假无所谓,我都会把这件东西放在我藏馆最显眼的位置。” “真的?”梁凤书也显得很天真,很开心:“你说话可得算数哦,要是我再去藏馆,这件东西不在最显眼的位置,以后再不理你了。” “我保证,对天发誓。”金树山举起三个指头,随后问道:“凤书,你哪里得来的这件东西。” 梁凤书告诉金树山,她昨晚上睡不着,到黎明时分,想着出去跑步,跑累了或许能睡着。天刚蒙蒙亮,街上几乎无人,在跑步的路上,一个农民工模样的人,拦着梁凤书兜售古董。因一直想着送金树山一件礼物,也没想过这农民工模样的人兜售的古董能是真的,看到东西以后,本以为千儿八百就能拿下来,谁知这个人咬死五万,再也不少一分钱。 第845章 梁凤书送豪礼 金树山交往这么久,梁凤书也学会几分真假古董的辨认技巧,仔细看看这件东西,好似十分的真,但身上没带这么多钱,让兜售的人一起到柜员机前去交易,好取钱给他。可这人很是奇怪,他说他不能在有摄像头的地方交易,如果梁凤书真心要买,他可以等五分钟,让梁凤书去取钱。 梁凤书和贡布快速去附近的柜员机取好钱回去,那人果然还在,也就买下这件东西来送给金树山。 听完梁凤书的讲述,金树山更是感动不已:“凤书,想不到你跑步都还想着我,想着给我送礼物,谢谢你,答应我,以后再不要因为我而花钱,你手头并不宽裕。” “哼,你想得美,以后我还要送你礼物?” “不是,不是,凤书,我以后再不要你的礼物,只要你的心……” 刘大鹏及时叹息一声,打断金树山恶心的话:“唉,这还有人呢,打情骂俏的。” 易小墨早已拿出放大镜在仔细看这件东西,不由自主地说道:“真的,这件东西是真的。”说完,他就后悔了,暗暗骂自己,不该太过激动。 金树山立刻抢过易小墨手里放大镜,一边看,一边说:“这么说来,凤书捡了一个大漏啊!” 刘大鹏马上表现出贪财的嘴脸:“见者有份,见者有份啊,这件东西是真的,起码也值个一二百万,金少,不该分点给我吗?” 梁凤书表现出有点后悔的样子:“啊,是真的啊,我也看着像是很真,嗯,都送金少了,我也绝不后悔。” 刘大鹏显得比梁凤书还后悔,好似东西是他送的一样:“哎呀,小妈呀,你是何等聪明的人哟,怎么一时转不过这弯呢。你看着都很真,加上卖的人咬死要五万,肯定就假不了啊,要是假的,也就值几百块而已。他最开始要多少?” 梁凤书故意很不舍地看着古董:“他最开始咬死要五十万,赌咒发誓说这件东西是真的。我说我哪有那么多钱,最多能拿出五万,卡上再没一分多的了,他才卖给我。” 刘大鹏神神秘秘地低声说道:“小妈,这东西真的无疑了,墨少是行家,他都说是真的,况且你也看着很真,你至少是大半个行家啊。小妈,你肯定卖到贼赃啦!” 梁凤书耸耸肩:“反正已经送给金少,都不是我的啦,唉,就是真的,也是金少的福气,谁叫他是热心公益的青年收藏大家呢。” 易小墨一边听着,一边分析着,梁凤书回避了贼赃二字。能从采姐的人手上劫走整批货物,一定不是道上的小混混能做到的,既然劫走,怎么可能如此快就在街头兜售?也不该在街头兜售。 要是兜售这件东西的人,是无意中捡到这件东西,这是有可能的。聪明的易小墨想着,有可能在劫走这批东西的时候,因发生剧烈打斗,造成劫货人慌忙逃走时,落下一件,被兜售这人捡到。仔细一想,没这么巧,就算被他捡到,他不可能正好是个古董行家,知道这件东西是真的,敢开那么高的价格。如果他是行家,就不会在街头兜售,以这么低的价格快速出手。 易小墨心中的疑惑,也是金树山心中的疑惑,但他们都压制着自己的心情,只表现出对梁凤书的赞许和激动。 金树山仔仔细细看过,确定是自己丢失的其中一件,心中翻江倒海,却情深意浓地对梁凤书再三感谢。 本来金树山觉得自己得到梁凤书的时机已经成熟,正准备让金紫和采姐动手,除掉梁凤书身边的几个‘电灯泡’,谁知突然发生价值十分昂贵的货物被劫,只好暂时放弃除掉‘电灯泡’的计划。 劫走采姐货物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海棠仔他们。这突破性的一招‘妙棋’,首先要归功于刘大鹏,他一连几天晚上听见金树山醉后,叹息梁凤书总是与他隔着距离。而且就在同时,采姐的人在暗中联系刘大鹏,要以千万价格,让他干一件大事。 刘大鹏一直拖着采姐的人,总是给他们一个模棱两可的答复,但他感觉到,可能金树山快等不急了,很可能会让采姐自己动手。虽然梁凤书身边有贡布或者平措近身保护,自己也暗中让人保护着,可采姐一旦动手,难免酿成大祸,使‘人赃并获’金树山成为遥遥无期。 故而,刘大鹏建议梁凤书快速让暗中的海棠仔动手,给他们制造一起大麻烦,让他们没有精力考虑对付梁凤书身边人。 海棠仔收了梁凤书的钱,一直想有些作为,他是一个守信用的人。加上孟连戈大案发生以后,曹舵日夜操劳,还是得不到半点线索,两个案子都没头绪,也催促耗子让海棠仔快点出手,弄出些动静,好寻找突破口。 急切之下,耗子建议海棠仔带人暗中伏击金树山,以此引出采姐与龙刀他们,好抓几个与案子有关的通缉犯,让曹舵交差。海棠仔不同意耗子的计划,也不愿意轻易暴露自己,要么不干,要干就得让对方损失惨重。 在耗子第一次对海棠仔和盘托出时,海棠仔就有了自己的打算,他那时并没有准备要答应与梁凤书合作,他看到一个捡钱的机会,就是暗中劫走金树山的货,因此,他派出自己最得力的沙兵,带领团队中几个精英,开始寻找采姐一伙人的行踪。 当厉无情三人杀到自己家里时,海棠仔不得不放弃暗中捡钱的计划,他猛然醒悟,自己没命挣这笔意外之财,转而与梁凤书达成合作,也算给了曹舵面子。 曹舵的人为何就找不到采姐,而沙兵等人却能找到呢?曹舵所领导的专案组的人虽然也很敬业,可终究只是他们的一份工作,哪能像沙兵他们那样拼命。 海棠仔带着力棍与厉无情他们一起出动,沙兵带领的人暗中配合,形成两股力量暗中都在对付金紫采姐一伙。终于时节成熟,也是采姐一伙人,前几次没有任何阻力下就换走了东西,有些掉以轻心,被海棠仔带领团队伏击,一场午夜血战,成功劫走整批货物。 因担心曹舵身边有人被金树山收买,依照海棠仔和耗子他们商量的计划,暂时不告诉曹舵劫到多少东西,只让耗子把一件货交给梁凤书,以送礼物的方式,把东西回到金树山手中,故意暴露给他们看,劫走的东西还在这座城市。 第846章 故意泄漏机密 金树山品尝着巨大的挫败感,把心中的怒火全发泄在自己的姑姑金紫头上,要求金紫和采姐尽快找回丢失的东西,找出劫走东西那伙人的身份,已无心顾及除掉梁凤书身边人。 自从梁凤书送了金树山那件东西,她就更勤去金树山的私人藏馆,在没找回丢失的东西之前,金树山暂时停止了行动,见梁凤书与自己来往更勤,有种‘因祸得福’的快慰感。 金树山私下里也和易小墨密谋过,一度怀疑货物被劫与梁凤书有关,可仔细一推敲,又不得不否定这种怀疑,因为梁凤书没这个实力,她已经相当落魄、相当拮据,身边就那么几个人,做不了这样的大事。 正当金紫、采姐为寻找丢失的古董一筹莫展之时,刘大鹏与金树山闲聊中,透露给金树山一个重要信息,说孟连戈和他小弟八人死亡的事,很可能是孟连戈原老大李发平暗中干下的,因为这个李发平不久前越狱了,警方一直没公布消息。 金树山从没听说过李发平这个人,但他知道孟连戈他们是采姐的人杀的,而他知道刘大鹏最爱乱七八糟的闲扯,总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这一次,他很在乎刘大鹏不经意间说出的话。 金树山想,既然李发平是孟连戈的老大,采姐他们杀了孟连戈,很有可能李发平发现了孟连戈死亡真相,为给孟连戈报仇,劫走采姐手上的货物。唯一的疑问是,李发平一个越狱犯,哪来的足够强悍的人手从采姐龙刀手上夺走货物,还安全遁走。 “胡说八道,大棚,你就爱胡说八道,一个越狱犯,不想着如何逃命,又不是有特异功能,怎么能杀得了八个人。”金树山也装着闲聊。 梁凤书也故意笑话刘大鹏:“大鹏,干嘛聊这样恐怖的事情?死八个人呢,虽然他们都不是什么好人,可也是八条性命,哎呀,想想都恐怖。金少说得对,你胡说八道,我们不要聊这样恐怖的事情。” 刘大鹏却很较真:“我怎么是胡说八道,首先,金少是神通广大的人,找人打听打听就知道,看看李发平是不是越狱了。李发平当然没本是杀掉八人还安全跳脱,道上的事,不是我吹牛,没有人比我消息更灵通。” 见刘大鹏突然转调,金树山笑笑:“大鹏,你都知道的事,警方难道不知道?那可是大案子吶。” “警方怎么不知道,只是没公开而已。” “我不是说这个,我相信你说李发平越狱的事,可我不相信他能杀八个人。” 刘大鹏四下看看,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虽然我的消息也不是很确切,是听一个客人醉后吹牛说出来的,但我觉得有几分真。据说李发平入狱前,曾深爱一个女人,藏了大笔的钱在这个女人那里,越狱以后,这个女人把那些钱还给他,听说他用那笔钱,雇请到一帮身手极好的亡命徒。你们想想,杀孟连戈他们不是很容易吗?” 看似满不在乎,其实易小墨和金树山都在边听边思索。 金树山马上举起酒杯:“来,喝酒,胡说,不聊啦,免得凤书害怕。大鹏,你编故事,毫无逻辑。” “好吧,不说就不说。”刘大鹏与金树山喝酒。 梁凤书嘀咕一句:“对,大鹏,你得有逻辑,就是假的也能听上去像真的。” 刘大鹏嬉笑着:“小妈,听上去很假吗?” 梁凤书摆出一副不想理他的样子。 易小墨分析说:“唉,凤书是作家,你这毫无逻辑的故事,她当然不想听。首先,这么大的案子,再是醉酒后吹牛,也不敢乱说的。再者,他不可能知道这样机密的事,他亲口说李发平杀了孟连戈他们八个人?” “他是没说是李发平杀的孟连戈他们,可这还用说吗?不杀人,李发平雇请那些人来干嘛?” “你真是乱猜。”金树山又问:“既然杀人是你瞎猜的,李发平雇请人和李发平那个女人的事肯定也是编的吧?” 刘大鹏有些尴尬,又马上争执道:“好,我完全告诉你们,免得落下一个胡说八道的罪名。昨晚有三个客人,在卡十消费特别高,我就想去结识一下,看是那个这么豪气,去了一看,我从没见过这三人,但去了,也得何他们聊一阵。看他们三人身边没女人,我就提出给他们介绍我场子里的美女,嘿,他们竟然不要,让我以为他们都是同性。” “我玩笑说给他们介绍几个男模,他们就火了,说我这场子也没什么玩的,早知道去大梅沙那边酒店里喝。这怎么行,我故意吓唬他们,也是好意提醒他们,说大梅沙那边才发生过八人被杀的大案,最近最好还是少去那里。其中一个颇不以为然,说知道那案子,无非就是孟连戈以前老大干的,内部清理门户,不会伤及无辜。” “我一想,不对啊,喝醉胡说吗?孟连戈以前老大是李发平,我跟他很熟的,他还在牢里,清理个屁的门户。他们一听我这样说,很是鄙视我,说李发平不久前越狱了,连这都不知道,还吹说与李发平很熟。我就承认说不知道李发平已经越狱,但以前和李发平真的很熟,知道李发平没什么功夫,不可能杀得了八个人。” “他们突然不聊李发平的事了,说我场子档次高,一定有好的女模,介绍给他们,根据质量,给我相关费用。我一听,这不是要挖我的人吗?他们说可以给我高额介绍费,就这一次,他们是临时到这里来办事,顺便问问而已。他们说李发平入狱前有个女人在这边,很漂亮,最近傍上个大款,很有势力,他们就是过来核实完情况,听说我场子档次不错,就过来看看……” 听刘大鹏说半天,金树山和易小墨也没听到想听的内容,他们已经与刘大鹏很熟了,知道刘大鹏讲话总是会偏离主题,越扯越远,不提醒一下,他自己都会忘记最开始是要说什么话题。 金树山不耐烦地打断刘大鹏的话:“大鹏,你胡扯什么?越说越远,一点实料都没有啊!” 第847章 刘大鹏布迷魂阵 刘大鹏哈哈一笑:“是远了啊,马上,马上到。后来聊开心了,他们问我认不认识黑市上能有大钱收古董的人,我一想,你金少不就是收藏家吗?可我又一想,他妈的比我说话还不靠谱,先说是运作嫩模的,一下又打听古董买家。见他们消费很高,我也不想得罪财神爷,就说认识几个爱好收藏的人,就看是什么东西,货什么来路,钱不是问题。” “他们含含糊糊说,听说李发平雇人弄到一批货,暗中在找买家。我一听,更不靠谱啦,我说李发平越狱后能把自己藏好就不错了,那还有钱弄什么古董生意。可能是他们急于出货,就向我透露说,他们也是听说的,李发平越狱后,在从前相好那里取得原先放她那里的大笔钱,雇请了一批高手为他做事,得到一批货,如果能介绍出手,可得百分之三十的佣金……” 梁凤书听得不耐烦,站起来:“唉,不想听你说故事了,东拉西扯,没意思,我要回去啦。” 刘大鹏刚忙站起来,对梁凤书说:“小妈,你听我说完,你送给金少那礼物,可能就是这些人手上流出来的货。” 梁凤书又坐下来,不是很高兴地说:“这种事,巧合遇见,还真想买就能买的话,不发财了吗?你想钱,以后别睡觉,专赶天亮前到处找去。” 金树山安慰梁凤书:“凤书,也不在乎晚回去一会儿吧,看他扯不扯得清楚。” 刘大鹏刚忙继续说道:“我更不能相信他们,说如果是李发平急于出货,怎么可能直接说是他出货呢,他是个通缉犯啊,谁敢从通缉犯手上买货?突然就聊得不高兴了,也可能是他们感到自己酒后说漏了嘴,干脆告诉我,说他们就是李发平顾请的人,如果我敢把话传出去,就像杀孟连戈那样干掉我,说完气鼓鼓的走了。” “这……”金树山作出白白浪费时间的样子。 刘大鹏马上解释:“这还不明白吗?串起来想一想,这三人就是李发平雇请的那些人的其中三个,他们到我店里来,是想找人急于出他们手上的货,谁知酒后失言,气急败坏,只好急着走了。” 见大家都不相信他,刘大鹏急了:“等等啊,等等啊,我去办公室调取录像给你们看。” 一会功夫,刘大鹏回来,拿手机录的监控画面给大家看:“你们看,这不就是我在卡十和他们聊吗?你看,这一大桌的好酒啊,几瓶都没打开过,傻里叭唧的,也不存,也不知道带走,真正是土包子进城。” 梁凤书看看手机,很惋惜地说:“你们营销人员也太狠啦,人家三个人,怎么给推销这么多的酒。” 刘大鹏嘻嘻一笑:“小妈,我这里绝不会强买强卖,营销人员靠提成过日子,能点出去,就是本事。再说了,客人可不傻,我们绝对当客人是上帝,这三个,要么是真有钱,不在乎,要么是装的,其实不懂得玩。” 易小墨说:“大鹏分析得对,真是土包子,在夜店里还戴着帽子和墨镜,怕见人似的。其实就是装,而且是连怎么装都不知道。” 金树山显得很热心:“大鹏,门口的监控能看清楚他们样子吗?” “看他们这打扮,也难看清样子吧。金少,莫非你还真想找他们买古董啊?哎呀,我就是说来给大家消遣的,这三个土包子的话,实在是胡扯,不能信。” 易小墨马上提起他从前对古董的价值论,又说:“他们手上要真有好东西,落不懂的人手上真可惜了,要流失海外,就更是一大损失。大鹏,你好好想想,他们有没有透露出一些消息,能找到他们下落。” 刘大鹏很是认真的想了想,一拍脑袋:“对,他们说起李发平那个女人时,好像叫她什么青青,还提到过大梅沙,诶,莫非他们住在那边?要不就是李发平从前那个女人住那边,再有嘛,来,喝酒,容我再回忆回忆。” 想了想,刘大鹏摇摇头:“没别的了。” 晚上回去以后,金树山根据刘大鹏闲聊那些话,立刻展开行动,一方面从警方内部打听李发平的越狱情况,另一方面,通知金紫和采姐根据那些信息,寻找李发平的下落。 最让金树山欣喜的是,他金屋藏娇的两个尤物中,其中一个就叫青青,想着暗中观察一段时间,如果还发现不了线索,就得从这个青青嘴里逼出线索来。 在海棠仔动手劫货以前,他就谋划好一整套策略,让曹舵搞定牢里的李发平,让李发平配合行动,戴罪立功,目的是对金树山他们抛出诱饵。而那刘大鹏所说的三个人,就是海棠仔、力棍、厉无情三人,故意在刘大鹏店里演那一幕,引诱金树山一方露出马脚。 因为孟连戈的案子,曹舵带人到牢里提审李发平,询问孟连戈以前跟他时的情况,李发平显得极其不配合,一时气愤,曹舵带去的那个提审人员把李发平打成重伤,李发平被紧急送往医院。 夜半三更,李发平在医院逃走,警察内部都知道,只是碍于警方脸面,没有对外公开,曹舵因此被记大过,并被领导勒令限期抓回李发平。所以金树山通过他的关系网打探李发平越狱的事,正好证明与刘大鹏在夜店里聊的那些不是胡说,再联系梁凤书意外买到的那件货,金树山更加确定,李发平和货都还在深圳,而且急于出货变现。 金紫与采姐自己手上丢了货,后梁凤书突然意外买到一件丢失的货,加上金树山在店里与刘大鹏闲聊时得到的信息,她们也怀疑这一切不是巧合,很可能是梁凤书在从中作局。暗中对梁凤书调查一番,又不得不打消是梁凤书做局的怀疑。因为货被抢的那天晚上,因货物多,由采姐暗中跟随,龙刀带领几大猛将亲自运送,货刚出南头关,在西丽湖附近的僻静处准备换车时,遭到伏击。 被劫货的那天晚上,金紫没有亲自参与,她正在大洋彼岸与买家谈价格,只等采姐与龙刀把货物转出去,就能套现巨大资金。正当她在大洋彼岸已经与买家谈妥价格,并收了定金的当天,就收到采姐汇报的噩耗——货物被劫。 第848章 金树山女人被劫持 金紫得知货物被劫以后,那种焦急与挫败感可想而知,随之问采姐货物被劫的过程。 那天晚上,夜雨霏霏,世界笼罩在阴雨之中,湿漉漉的世界,好似老天为他们偷运货物停供了极好的天机。 从偷梁换柱到运货出关,一切都如前几次一样顺利,只要把货运到西丽湖边早准备好的出海货柜上,这次又将大功告成。而就在卸货再装车的时候,四周突然杀出十几个蒙面黑衣人。 见突然冒出黑衣人要劫货,最开始,暗中跟车的采姐还担心是警方的行动,没敢出手帮忙。随之看见有一个极其强的人死死缠住了龙刀,其他人也都身手极好,明显不是警方采取的行动,采姐才出手去拦截劫货的黑衣人。 龙刀在采姐心中,是难逢敌手的人,她见龙刀似乎没几招就已经要败下阵来,还以为是遇到了顶级高手,当她自己出手之后,才发现,龙刀能强趁着没倒下,已经算是很强大了,因为她自己一出手,没几招,就被一种细针刺伤,顿时脑袋昏沉,战斗力损失大半,只能眼睁睁看着货物被劫走。 原来,依照海棠仔和耗子、厉无情他们商量好的计划,金树山还没败漏,不能让劫货的事弄得警方知晓,如果造成对方伤亡巨大,金树山可能会就此遁隐,就难‘人赃并获’他。 厉无情、鱼躬、马龙都是老代最得意的弟子,加上蔡子瑛把她和老谢生前的迷魂针毫无保留地传授于他们,他们再把这绝杀教授海棠仔的团队,以极其巧妙的方式,没耗费多大精力,轻松劫走货物。 金紫与采姐在否定是梁凤书做局以后,不得不相信刘大鹏给金树山闲聊是提供的那些信息,为此定下两条:第一,找到越狱的李发平;第二,暗查是不是被第三方国际大盗盯上了。 转眼翻过年关,金树山与金紫他们一无所获,被劫走的货物一点线索也没找到。一时之间,他们把上次货物被劫,归咎于太过大意,也可能是越狱的李发平顾请一帮人侥幸得手。 金树山一直怀疑自己身边两个嫩模尤物之一的青青,经过几个月的观察,青青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她与李发平有关联,金树山开始怀疑刘大鹏说的那三个人,是有意到刘大鹏场子里来放烟雾弹。 正当金树山对青青打消怀疑时,他得到保镖的汇报,说别墅外出现三个人,都是戴着墨镜与遮阳帽,好似怕被人认出面目似的,鬼鬼祟祟在打听青青住那栋楼。这一下,金树山不得不重新审视几个月来的平静日子,不得不重新审视青青,并立马与金紫重新商讨策略。 在与金紫商量以后,金树山决定采取钓鱼之策,以青青为诱饵,钓出幕后的劫货者。 青青哪里知道她已经被金树山怀疑上了,她每天在别墅里,享受着富裕快乐的日子,自发生被小混混调戏后,她连到海边散步都取消了,除了伺候金树山与易小墨,只在别墅里打游戏,一刻也不曾出门,她是担心难道傍上的青年大款厌弃自己,让这最容易挣的钱白白归了下一个自己这样的人。 这天傍晚,金树山与青青缠绵尽兴过后,突然向青青提出,自己马上要过生日,想让青青到东门去,依照她自己的心意,给自己买一件东西作为礼物,钱不用她出,但自己不一起去,想留个悬念,自己在家猜猜青青会买什么给自己。青青一听,这简直是两全其美的好事,自己也顺道买点衣服化妆品,一道找金树山报销。 等青青化妆好出门,已经是霓虹璀璨,夜色浓郁,陪她一起开车去买东西的,只金树山派出的一个保镖。 金树山的一个保镖带着青青开车出门没多久,就被两辆车拦住去路,金树山的保镖被打昏,青青被劫走。金树山这保镖已经得到金树山的知会,一旦有人要劫走青青,他不必反抗,也不必报警。 海棠仔他们劫走青青以后,直接奔向耀仔从前送给麦子那处,极其私密的海边林子里的石头屋子,他们知道,采姐的人会暗中跟踪前来。 吸取上次被伏击的教训,采姐与龙刀兵分两路,龙刀负责待人紧随被劫走的青青,采姐负责远远跟随,看有没有其他埋伏。龙刀那边顺利跟随被蒙眼劫走的青青到达石头屋子处,只等着采姐几人到达,便可发动攻击,而采姐却再也无法到达了。 采姐带着几人,按龙刀留下的标记,搜索着前往,翻过一处山坳,身上的通讯工具突然失灵,几个人被人团团围住,对方一人开门见山:“采姐是吧,你杀我小弟八人,今天你们得为我小弟孟连戈他们偿命。” 采姐自认自己无人能敌,哪能举手投降,当即否认自己杀了孟连戈八人。 李发平嘲笑道:“我是通缉要犯,你也是通缉要犯,何必还遮遮掩掩,如果你敢做敢当,咱们公平一战,生死各安天命,才是你我这样道上人的胆气。” 采姐警惕自己轻易上当,继续否认,却反问:“李发平,你好大胆子,是你劫走我货物?” 李发平立刻让自己身边人拿出一件古董,丢给采姐:“我不像你,敢做不敢认,你的货物就是我劫走的,不义之财,人人可取,为何不能劫?” 采姐一看自己丢失的货物,想及货物被劫以后自己深爱的金紫那样恼怒,不由得怒火攻心,又急着要夺回货物:“好,既然货在你手里,什么条件,你开出来,只要不过分,钱不少你的,不然,你也很难出手。” 李发平仰天大笑:“哈哈哈,采姐,给我多少钱,我怕也没多少命能享受,我劫货不为钱,为给我小弟们报仇,你只用告诉我,为何要杀我小弟八人,咱们就可好好把这帐算清楚。你也不是这里道上的人,以那样凶残的手段杀他们,不觉得太违背道义吗?” 采姐看看设伏于四周的黑衣人,再看自己的通讯已经被切断,凶残毕露:“我毋需对你交代什么,杀了你们,你自己去地狱问你小弟们为何而死。” 见采姐马上要做玩命厮杀,李发平语气放软一些:“采姐,你以为杀了我们,就能得到失去的货吗?这里可就这一件,我雇的这些人,都是罪案累累,没一个怕死的,还是那个话,你若告诉我,为何杀我小弟们,我或许可以把东西还给你们。” 第849章设套讹诈杀人证据 听李发平口口声声要自己讲述如何杀死那八人,采姐早已起疑,担心是警方的人来套口供:“哼哼,李发平,我不关心你们怕不怕死,你不是说生死各安天命吗?杀了你们,我慢慢找东西不迟。李发平,你真那么关心那八人的死活?哈哈哈。” 李发平露出凄婉状:“采姐,既然这样,反正我们双方要搏命,活着的才有明天。我不妨告诉你,我根本不在乎你们那些古董,在我手上也换不了几个钱,我为深爱的女人而来。而孟连戈是我女人的表哥,不能为她表哥报仇,自觉没脸见她。咱们做个交易,或许能避免一战。” 采姐思量着,既然李发平设伏于此,必然很有准备,自己与手底下这几个人拼死一战,未必能取胜,要是能通过交易换回丢失的货,以后来日方长。 “你说说看,我再看能否交易。” 李发平说:“我女人已经让兄弟们帮我弄到手,本再无它求,如今警方到处找我,你也是通缉要犯,明白这处境,我自带着我女人远走高飞。只要你告诉我,为何杀孟连戈他们,要他们确实该死,我们也没必要一战,我得回我爱的女人遁走他国,你拿回你的货物,不是各得其所吗?” 采姐仔细回忆金树山通过系统内部获取的李发平照片,反复确认眼前与自己谈判的就是李发平后,遂笑道:“孟连戈要是你女人的表哥,他如何会调戏自己的表妹?” “不可能,你确定孟连戈亲自调戏他表妹?你这不是胡扯吗?既然无心交易,那就拼死一战吧,看看谁能活着走出去。” 李发平随即摆出要决一死战的姿态。 采姐一看李发平要搏命了,她不由得打消这是警方圈套的怀疑。当然,采姐是极其谨慎的,她打消怀疑,并非就靠李发平这几句话。她的想法是,如果李发平真与警方合作了,货在他手上,证明那天晚上确实是他带人劫货,那么劫货的那天晚上,警方就可把自己与龙刀等人一网打尽,加上自己是通缉要犯,警方一举两得的事情,但货物被劫,自己与龙刀等人完全没事,足以证明李发平说的应该是真心话。 打消疑虑以后,采姐才说出为何杀孟连戈等八人。 等采姐模凌两可地说完,李发平又说:“你毫无诚心与我做这各得其所的交易,还是打吧,反正我们都是被通缉的要犯,早死晚死也没什么好活,没什么区别。” 采姐怒斥道:“李发平,你毫无诚意,出尔反尔……” 李发平当即怒怼采姐:“扑街,我毫无诚意?就算孟连戈没认出那是他表妹,指使小弟们去调戏,这也不过是小错小误,对任何人并无伤害,他们八人就该死?除非,除非孟连戈他们有别的事情招惹于你们,你当我没有混过?孟连戈他们并非手无缚鸡之力,岂能被你们轻易杀害?是你无诚意,没说实情。” 采姐为避免一场没有取胜把握的战斗,只好把为何杀孟连戈和盘托出,也想着,尽管说出了金树山,也无所谓。因为要么交易达成,李发平带着他女人远走高飞,自己派人追杀,他们也活不了多久。要么自己葬身于此,李发平活着出去,他还是带着女人远走高飞,一旦李发平在这里杀了自己与身边几人,他罪上加罪,再无回头路走,也连累不了金树山。 等采姐说完以后,李发平依然不很相信:“好,就算你说的是事实,就因为这么无伤大雅的误会杀了他们,可他们八人都是死人吗?怎么可能被你们轻易得手,还不留痕迹,除非,你们利用了他们表兄妹的亲情诱捕他们,使得他们失去防备之心,你是想告诉我,我爱的这个女人已经为了钱丧心病狂?” 采姐不愿说出杀害孟连戈的过程,但看眼前的李发平似乎是个死脑筋,偏要知道孟连戈他们死的详情,不由得再次起疑。 采姐犹豫不决时,李发平又说道:“既然我女人已经为了钱丧心病狂,连她自己的亲表哥都害,我也没必要带她一起走了,我们动手吧,谁死谁活手上过。” 采姐见李发平好像没了想头,立刻喊道:“好,你女人并不知道我们杀的人当中有她表哥,那天晚上……” 随之,采姐把那天晚上如何杀死孟连戈八人,如何把他们尸体扔在海滩上,详详细细告诉李发平。 让采姐感到意外的是,她刚把过程详细说完,李发平突然仰天大笑,笑声还没消散,他人却突然消失不见,四周随即杀出十几个黑衣人。 真如梁凤书预料的一样,海棠仔手下最有战斗力的不是力棍,而是沙兵。一开战,采姐就拿出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勇猛无敌,却遇到与她旗鼓相当的沙兵。没多久,采姐一起的人全部被放倒,抽出人手来,与沙兵一道生擒采姐。 采姐几人被擒获以后,交给了曹舵。在案子还没全部完成之前,曹舵担心金树山手眼通天,带领几个可靠心腹,在海棠仔派出几个人的一路附送下,翻山越岭,把采姐几个人秘密押往惠州一处秘密地点,以现场录音,仔细审查采姐等人。 龙刀那边已经把石头屋子暗中围住,只等采姐依照自己留下的标记前来,就可把劫货人一锅端了,可左等右等不见采姐前来,思量着,莫非自己留下的标记采姐没看到?又或许采姐走岔啦? 正当龙刀等等焦急万分之时,李发平突然冒出来,大喊道:“别躲着啦!都滚出来吧,你们要等的人已经被我埋进土里,这就是证据?”说着,把从采姐身上卸下的首饰凶器等扔在地上。 龙刀一看,果然是采姐所佩戴的东西,想着,要是李发平是胡乱说的,这些东西如何能到他手里,况且采姐确实没有依照约定前来。 “好,既然这样,那我就顺道给采姐报仇而已。”龙刀边叫嚣,边现身。 劫走青青到达石头屋子这里的人是厉无情他们,青青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当是厉无情他们垂涎自己美色,想着大不了挨过伺候一遍,必不至于性命被害,可她完全想错了,厉无情只是把她关进了地下室,还给她吃喝,并不非礼于她,使得青青倒有些急不可耐。 第850章 林中大战 龙刀小心翼翼走上前,仔细确认李发平扔出的就是采姐的东西,不由得火冒三丈,又想着采姐都已经遇害,对方必然有高手在伏,但要不搏命,又无法对金紫交代,只好一战。 海棠仔带力棍几人护送曹舵一行去惠州,沙兵已经与李发平赶回石头屋子。依照计划,不能让龙刀等人认出其身份,贡布、平措就算蒙面参战,也恐被龙刀识破身份,必定他们从前在拳馆出过手,而厉无情他们又敌不过龙刀,能与龙刀一战的,只有沙兵。 这一次,龙刀他们已经吸取上次被迷魂针算计的教训,有了特别的防备,一开战,虽然沙兵拖住了龙刀,但龙刀带的十来号人都不比他弱多少,厉无情他们顿感吃力。 依照计划,与龙刀这一战,必须取胜,不然计划将毁于一旦,后果是金树山从此遁隐,梁凤书要想‘人赃并获’金树山,以救出自己狱中的丈夫,从此将永无机会。 正当龙刀一方快要取胜之时,沙兵急得无可奈何,要是计划失败,自己就愧对海棠仔的信任。可一旦开战,胜负就靠拳脚功夫,没有半点可投机取巧的,只好边打边喊兄弟们一定要拼死一战。 对战之时,功夫不济,仅仅是抱着拼死一战的决心也是无用,厉无情他们已经受伤,虽对方也有受伤,但胜利几乎无望,眼看计划就要毁于一旦,突然又杀出两个黑衣人,以极其凌厉的攻势参战。 突然杀出的两个人不是别人,一个是小峰,一个是雪儿。耗子和海棠仔他们谋划好 整个计划以后,耗子回家私下里与贡布商量,担心龙刀一伙太难对付,以前在拳馆就吃过他们的亏,要是贡布和平措能参战,当然万无一失,可不能参战,胜负就难说有十足的把握。 贡布背着梁凤书,分别联系小峰与雪儿,请求他们看在麦子的情分上,出手相助,两人欣然答应。 雪儿与小峰一参战,龙刀一方立刻败下阵来,但依照计划,不能害他们性命。 等龙刀等人准备接受失败后被杀的结局时,依照计划,李发平站出来:“龙刀,采姐并没有死,已被我擒获,我也不要你们的命,我要金树山手上的那批货。我放你们回去,给金树山带个话,如果他不交出那批货,我把采姐交给警方,加上你们杀害孟连戈的证据,还有佛爷从前与金家合作的证据一并交出,你们谁也别想好过。” 一看自己不用死,可也不能随便相信李发平的话,不然回去无法对金紫交代,龙刀问:“李发平,你到底是那方的人,金少手上欠你们什么货?” “实话告诉你,你回去告诉金树山,我是佛爷的人,虽然坐牢是因为佛爷,这次越狱成功,也是佛爷派人暗中相助。佛爷岂能不知金树山手上有什么货?” 龙刀又问:“佛爷早已不敢现身,你怎么证明是佛爷让你做事。” 李发平正要依照计划哄骗龙刀,小峰脱去蒙面头套:“龙刀,你不会连我也不认识吧?我在这里,就代表佛爷。” 从前金紫与佛爷合作时,龙刀自然是对佛爷身边两个形影不离的大峰、小峰很是熟悉,见是小峰,不得不相信是佛爷要卷土重来。 见龙刀已经深信不疑,李发平说:“你回去告诉金树山,我可以给他时间考虑,如果他与警方合作,我也不怕,我们本都是被通缉的人,倒是他金树山恐怕要毁了自己的人生。佛爷的要求并不过分,只要他金树山交出那批东西,采姐和杀害我小弟孟连戈他们的证据,连同佛爷从前与金家合作的证据,我们也还给你们,全都两清。等他愿意交易时,我们自会联系你们。” 龙刀他们走后,沙兵与厉无情他们也得马上转移,耀仔从前送给麦子的这处秘密地方已经不能用。厉无情刚要感谢小峰与雪儿出手相助,却发现雪儿已经消失不见,只谢小峰。 正所谓英雄相惜,沙兵见小峰功夫如此了得,相见恨晚,愿意交为好友。而小峰却说:“你们不用谢我,我想雪儿也不需要你们感谢,是麦子与凤书曾有恩于我们,故而赶来相助,兄弟们,再见吧。” 小峰走后,沙兵更加对所受任务没有二心,想暗中如此多高手免费助梁凤书,先是厉无情三人,现在又是小峰与雪儿,可见自己老大海棠仔接下这任务,确实是深思熟虑过的,这事值得放胆一搏。 青青以为自己是被‘蛇头’劫持,将被转卖,少不了扮可怜,苦苦求饶。青青并无罪过,但海棠仔他们要完成计划,不得不暂时委屈青青,只并不太过为难她,好吃好喝供着。离开那石头屋子时销毁所有痕迹,转移至虎门以东几十公里的山中,留下几个人看守青青和李发平,其他人继续潜伏回深圳,暗中探查金树山与龙刀的动向。 龙刀带着手下人伤痕累累回去,把缘由一说,金树山和金紫既震惊,又懵圈,还很惶恐。他们万没想到,佛爷还有能力反扑,稍微一想,就知道,佛爷这是完全豁出去了,稍有不慎,金家可能被佛爷牵连至声名狼藉的境地。 事已至此,一向认为自己足智多谋的易小墨也傻眼,在他的计划中,从没想过佛爷会从中杀出,把金树山和金紫弄得完全被动,一时之间,想不出什么良策,好似只有交出所有古董一条路可行。 金紫当然派人在国外四处找寻佛爷下落,妄图‘擒贼先擒王’,以永除后患,但佛爷根本就不在市面上现身,他身边只有大峰与小峰两人,人手好藏身,况且佛爷是一等一的狡猾,无论是金紫还是警方,当然找不到。 要交出手上的古董,金树山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的,因为把那批货换成钱,是他扬名立万的根本。在海外定制高仿,已经花去大笔资金,最开始零散转出去的件货,卖的钱还远远不够运作成本,要是把手中货物都交出去,等于前功尽弃,并且,佛爷以后依然可以威胁金家。 已经而立之年的金树山当然不会坐以待毙,暗中知会警方中他的内线,告知佛爷又出现,并与李发平联手了,警方又展开一次大搜索,目标是佛爷、李发平。 第851章 翘首以盼 孟连戈的案子接下了,但一直没有进展,古董案也没有进展,曹舵顶着绝大压力,私下向上级压上自己前途做保,一旦无法破案,自己甘愿承担所有责任,宁愿余生在牢狱中渡过。 曹舵能顶着压力继续担任案子负责人,李学匀暗中相助很多,他联合从前受过齐家恩惠的人,一起为曹舵活动,曹舵的位置才没被撤换。 事情只差最后一步,营救自己丈夫出狱也就差最后一步,希望不再渺茫,心头阴霾即将散尽,梁凤书的心情一下好起来,情绪也不再时常徘徊于崩溃边缘。 要想完成最后的关键一步,曹舵知会梁凤书,无论用什么办法,一定要把金树山拖住,为此,梁凤书开始主动约金树山一起打高尔夫,又正值百花齐放的季节,时常约去莲花山、梧桐山踏春。 富贵荣华中长大的金树山,所有事情都指使他人去做,他只做幕后的总指挥,一段时间的忧郁苦闷以后,见梁凤书对他越来越好,心中苦闷也随之被抛于九霄云外,把一切事情都交给金紫和易小墨去筹划,他只过问总体方略。 金树山与梁凤书去任何地方,易小墨差不多都陪着,他不去陪着,金树山也没机会与梁凤书单独相处,因为梁凤书身边要么有贡布,要么有平措,要是去爬山或郊外踏青,还会有庞疯和耗子跟着,有时候还带上肖玲玲和露露以及露露的儿子,有时还有刘大鹏带着自己的一干马仔作陪。 时间长了,金树山并没抱得梁凤书这个美人归,易小墨隐隐感觉梁凤书有些问题,可又找不出丝毫破绽。他私下里劝金树山,不必非要得到梁凤书,天下美女多如牛毛。可金树山向易小墨提出:“是啊,天下美女很多,但年轻漂亮又有文采的没几个,有文采的年轻女人有,但漂亮的更是凤毛麟角,再加上有梁凤书这等气质的,更是一个也没见着。我要连她都搞不定,还能做什么呢?” 面对金树山灵魂深处发出的质问,易小墨想想,也确实如此,如金树山这种人,要只是需要年轻漂亮的女人,早就不用如此大费周章,可像他这样的人,要追求自己看上的女人的意念都不能有的话,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呢? 生而为人,一旦脱离为生活而奔波,在短暂的生命中,要没有精神追求的话,这个人相当于已经死了。追求精神享受,也就是追求精神上的审美。之所以有钱人爱古董文玩,爱艺术品,爱那些古卷字画等,就是为那在时间长河中沉淀并传承下来的绝美。但人最高的审美,就是对异性的审美。 人必定不是机器,拥有丰富的情感,越是生活富足的人,情感越是丰富,越是有闲有钱宣泄自己的情感。无论是对艺术品的审美享受,还是对大自然的审美享受,甚而形而上的哲学追求,都不如对心仪的异性审美来得更直接的享受。 古往今来,有过“冲冠一怒为红颜”,有过“爱美人而不顾江山”,有过为博红颜一笑而“烽火戏诸侯”,有过为美人而发动数次举国之力的战争,却从没听说谁“冲冠一怒为艺术品”。人之为人,能最大牵制自己内心的,就是情感,而情感的最高享受,就是与意中人两情相悦。 金树山是有钱又有闲沉迷于自己的情感追求的,虽然梁凤书一直没让他上手,也是因为他一直没能上手,他才沉迷。要是梁凤书让他彻底失去希望,他可能就转而把精力投向别处。 梁凤书与金树山像朋友一样交往,这就好比一个人酷爱一件最心仪的艺术品,虽然没得到手,但能时常观摩欣赏,这是仅次于真正到手的快乐,甚至比真正到手还快乐,因为距离,心中更加牵盼,更加心心念念。 既然得不到,不如像朋友一样嬉戏玩耍,金树山心中渐渐不排斥与梁凤书一起时,身边有其他人,他也开始感觉人多反而好玩一些,梁凤书也更加随性自在,因此他还常常主动要求刘大鹏一起。 金树山沉迷于自己追逐而不得的快乐之中,金紫、易小墨、龙刀可一刻也没闲着。 于金紫而言,采姐是她的心头肉,在她的情感里,没有任何人能代替采姐的位置,为了采姐,她是甘愿粉身碎骨的,只因她们同性之间的爱太难得,早已爱得无法自拔。按金紫的想法,实在万不得已,交出那些古董,只要能救采姐回来,也没什么不可以。 自龙刀带伤回去报告情况后,最痛苦难过的就是金紫,采姐落入敌手,使得她从此感觉寸阴若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恋,都有自己的不舍,无论是在法律面前,还是在那些受害人面前,金紫和采姐是罪大恶极的,但这并不能说‘坏人’就不能有自己的爱恋。爱恋中是没有‘坏人’的,只有爱人,甚至这个‘坏人’是心中最完美的爱人。 时光不因任何人的煎熬或者快乐而改变前行的速度,当时间悄然飞奔时,每个人心中记挂的事情就变得越来越迫切,而生命也在随之消散,眼巴巴地看着心愿未了,而生命离尽头却越来越近,哀叹岁月无情全然无用,唯有趁着生命还在,把最迫切的心愿了结。 就在金紫与龙刀一干人找不到丝毫线索时,海棠仔派人找上门。那天,龙刀又在外奔波整整一宿,清晨回到酒店里准备歇息,打开房门后,发现有人从门缝下塞了一个信封正地上,捡起来一看,里面只得一张纸,纸上工工整整打印着一行字:给足了期限,该是了结的时候了。 仔仔细细检查完,确实只得这一行字,没有任何隐藏的文字,龙刀立刻向金紫汇报,并让小弟去酒店调取监控,看是谁把信封塞进房间里的。酒店监控显示,一个人头戴大遮阳帽,几乎遮住了整张脸,身型很是魁梧,再无法识别更多送信人的信息。 调取酒店外的监控,见送信人不是开车来的,而是从地铁口步行到酒店。从送信人的身型与走路姿态,龙刀判断,送信人不是一般的小混混,很可能就是参与海边石头屋那场搏杀中的一员。 龙刀把所有能收集到的关于送信人的影像,一起发给国外的金紫,金紫找专业团队对影像进行精细识别,得到一个有价值的线索:送信人身高一米七五左右,虽然送信人用太阳帽遮住了整张脸,但从酒店光滑如镜的地面倒影识别出,送信人脸型偏瘦,下巴上有一道食指长的斜刀疤。 第852章 暴露线索 乔装打扮去酒店给龙刀送信的人是沙兵,他本以为自己用太阳帽盖住了整张脸,着装又是极其平常的牛仔裤、运动鞋、灰色长袖衫,不可能被监控识别出自己面目,但他忽略了酒店地面如镜一样光亮。 送信回去以后,一向办事谨慎的沙兵仔细回忆送信过程,看有没有暴露丝毫信息,赫然发现自己大意了,如果对方从地面监控仔细甄别,自己的面目很可能被识别出来,但已经悔之晚矣,于事无补,只能希望对方忽略了这个细节。 这天晚上,金树山约梁凤书和刘大鹏一起在蛇口吃晚餐,地方就选在肖玲玲唱前场那家音乐餐厅,金树山提前让人去餐厅包下二楼。餐厅老板非常高兴,知道这个大客户每次来都会高价包下二楼,老板也知道这客户是因为肖玲玲在店里唱歌,才会不时到店用餐。 金树山属于百事不干,加上他知道梁凤书不再腻歪他,所以请客便是家常便饭。要不是看在钱的份上,加上背负着任务,刘大鹏都很是烦金树山了,他感觉金树山浪费了他很多闲暇的时间。 本以为只是聚餐,梁凤书到达餐厅时,却隐隐感觉到氛围不太对,因为一向开朗的易小墨一副凄凄楚楚的样子。易小墨本来就胖乎乎的,加上他一头蓬松卷曲的头发,看着很想是在外面被别的狗欺负后,回到主人身边的贵宾犬。 梁凤书很是关心地问易小墨:“墨少,今天是怎么啦?” 易小墨苦笑一下:“唉,没事,就是心情有些郁闷,没事的,一会儿就好。” 梁凤书也不再追问,与金树山闲聊。 不一会儿,刘大鹏急匆匆奔上来,笑呵呵地弯腰鞠躬:“不好意思,对不起,堵车,太堵了。呀,墨少怎么一脸不高兴啊,是因为我迟到了吗?嗨,何必为这事影响心情呢,你尽管罚我就是。” 易小墨还是以苦笑对刘大鹏:“坐吧,坐吧,正常,你起得晚,这个点没有不堵的。” “金少,墨少今天是怎么啦?”刘大鹏挨着易小墨坐下来,主动殷勤地给大家斟酒,一边问,一边看大家脸色:“小妈,你又凶墨少啦?” “乱说,怎么是又,我从没凶过他啊。”梁凤书懒散回答道。 闲扯一会儿,易小墨依然是闷闷的样子,金树山端起酒杯:“兄弟,大鹏是地头蛇,我觉得啊,都是兄弟,你的事可以给他说说,以我们和大鹏的交情,他一定能帮你解决。” 听金树山如此说,刘大鹏心中的弦立刻绷紧,想他们两个有钱有势,什么事需要自己帮忙呢?脸上依然挂着笑,拍拍胸脯:“说,墨少,如果我真能帮得上忙,那是我的荣幸啊!万死不辞。” 易小墨一副羞于启齿的样子。 金树山催促道:“哎呀,兄弟,你怎么这样,都不是外人,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易小墨这才难为情地说道:“也没什么事,就是丢了一个心爱之物,唉,还是算了吧。” 刘大鹏咋呼道:“不行,怎么能算了呢?我们是什么人?偷你的东西,不就是太岁头上动土嘛,况且,做贼的起码也该给我半分面子,你是我兄弟啊!说,什么东西,哪里丢的。” 金树山帮着易小墨解释道:“其实,这没什么不好意思,人都有看走眼的时候。小墨在这里找了一个女朋友,没好几天,把他最爱的一块古董金表偷走了,人也消失不见。这不是钱的问题,那表是小墨他爷爷给他的,于他很重要。大鹏,你手下人多,在这里又一呼百应,帮忙找找这个人,也不为难他们,表送回来,我们可以按表的价值付钱。” 刘大鹏身子一侧,两边看看:“不对啊,金少,你说他们,有了这个们,就不是墨少的女朋友干的吧?遭了仙人跳?” 易小墨显得很羞愧:“算了,算了,唉,自认倒霉吧。” 金树山说:“让大鹏帮忙找到这个人,我们给钱把表买回来,又不为难他们。小墨,听我的吧,大鹏一定能办,大鹏的人脉多广啊。” 看金树山和易小墨一唱一和,演得丝丝入扣,刘大鹏和梁凤书都感觉,这事不见得。 刘大鹏装着很热情要帮忙找人。 金树山说:“是这样的,小墨没好几天这个女朋友名叫青青,在她顺走那块金表离开时,有个男人来接应她。从酒店监控上看,这个男人来接应青青时,用帽子遮住了脸,但我们找了视频精化高手,通过酒店地面反光,得到这个男人的一个显著特征。大概一米七五的身高,脸型消瘦,身材魁梧,看着像是练家子,最可贵的信息是,这个男人下巴上有一道明显的刀疤……” 易小墨马上抢着说道:“我觉得青青不是个坏人,她一定是被这个刀疤男人蒙骗了,青青那么漂亮,那么温柔,不可能贪我一块金表,我给她的钱,足够买好几块金表了,我想,问题应该出在那个刀疤男身上。” 梁凤书、刘大鹏、贡布心里都明白,金树山这是发现线索了。 “大鹏,你手下人多,帮忙找找,找个人,特征如此明显,不难吧?”梁凤书也装着很热心。 刘大鹏心里已经翻江倒海,面上装着没事,思量着说道:“一米七五,练家子,脸瘦瘦的,下巴有一道明显的刀疤,嗯,要是道上混的,不难打听到。诶,只不过,他要真干了这事,恐怕也要消失一段时间吧。”说着,猛然挺直身子,招过一个楼下的小弟来,马上吩咐发出消息去,悬赏按特征找人。 金树山见刘大鹏义不容辞,办事利索,笑说道:“大鹏发话,找一个人定不会让我们失望。大鹏,找到这个男人,跑了不要紧,知道他的身份就行,到时我派人去找他买回那块表就是。” 刘大鹏故意问道:“既然这个叫青青的女人和墨少好过几天,总该知道青青的大概身份吧?要不找这个青青,或许还能快点。” 易小墨急迫地说:“不,不要为难青青,一个女孩子,不容易的,就找这个下巴有疤的男人就行。” “是,是,听墨少的,墨少怜香惜玉,我们也得成全。”刘大鹏嬉笑着,转向对着楼下的舞台:“玲玲开唱了,先听歌,墨少的事,我一定当成最大最重要的事办,放心吧。” 第853章 各怀鬼胎 晚上回去以后,无论是梁凤书,还是刘大鹏,都各自夜不能寐。他们知道,既然金树山他们能想方设法识别出下巴上的刀疤,也能想方设法找到这个人的下落。难的是,刘大鹏如果没有找出金树山要找的这个人,很可能被怀疑上,就算不被怀疑上,如果被金树山查出沙兵的身份,必然会因此暴露海棠仔整个团队。 沙兵长期在市面上执行任务,下巴有刀疤的特征又很明显,金树山他们不难追查到沙兵头上。 就在聚餐的当晚,刘大鹏让小弟及时传出消息,曹舵和海棠仔都知道了金树山在找沙兵。 其实,金树山和易小墨在餐厅,唱双簧给梁凤书和刘大鹏看时,他们已经派人打听出了大概信息,目标锁定沙兵。但想着前面被人算计,为十拿九稳,他们暂时按兵不动。 依照易小墨的策略,既要核实清楚,也要借此试探刘大鹏和梁凤书。必定一米七五、练家子、下巴上有刀疤这三条特征,符合的人可能有很多,万一不是沙兵,到时闹出事来,将不好收拾,还会多引出一方敌手。 在金紫和易小墨心中,一直怀疑梁凤书在套金树山,奈何没有任何证据,奈何金树山沉迷于梁凤书的美色和其高雅的气质中,使得金紫和易小墨的怀疑完全没法落到实处。 背着金树山,易小墨和金紫敲定一个绝好的计划:先不告知金树山已经查出送信人身份——沙兵,一边暗中派人寻找沙兵藏身处,一边试探刘大鹏和梁凤书。 依照易小墨和金紫让人私下的调查结果,刘大鹏虽然与海棠仔、沙兵无深交,但并非不认识。沙兵下巴的伤疤,刘大鹏一定能记得,就算聊起时不记得,回去略微思考,也该记得。如果刘大鹏刻意隐瞒沙兵,他就有问题,从而梁凤书也有问题。 金紫为何会怀疑刘大鹏呢?她以前派采姐和刘大鹏达成过一个协议,刘大鹏也私下收了采姐派人送上的一大笔钱,而刘大鹏答应采姐,把梁凤书的所有信息用邮件发送给她,并且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一举拿下梁凤书身边的贡布等人。 刘大鹏也确实遵守与采姐的协议,把所知道的梁凤书的一举一动发送给了采姐,只两件事没法做成,一是借故金树山与梁凤书感情正在升温,不好打断金树山的美梦,也借故贡布几个人防备心极重,暂时无法下手;二是梁凤书每个月会去杭州探监,探监后总是会悲伤几天,这几天的行踪无法确定。 采姐突然被劫走,并探查不到任何线索,金紫怀疑是刘大鹏联合了暗中劫走采姐的人,也就是联合了“越狱犯”李发平。他们知道刘大鹏极度贪财,猜测刘大鹏联合李发平,为的是夺取金树山手上那些价值百亿的古董。 一夜无眠,刘大鹏想找梁凤书善良,如何向金树山交代,但梁凤书一大早已经去杭州看望狱中的丈夫,再回到深圳时,起码要两三天以后。 在道上混迹多年的刘大鹏当然知道易小墨已经怀疑自己,事关重大,又无人善良,能商量的人除非是曹舵和耗子,但这两个人都不方便见面,思来想去,刘大鹏给金树山发去一条信息:一夜无眠,我所有兄弟都在为墨少寻找那个男人,大致符合特征正在锁定,睡了,但愿今晚能有消息。 发完信息后,刘大鹏把手机关机,把最信任的合仔叫进房间,吩咐他先找几个符合大致特征的人准备着,以待晚上搪塞易小墨和金树山,拖延到梁凤书回深圳。 看自己老大愁得抓耳挠腮,合仔提醒刘大鹏:“老大,你可以说没仔细看过沙兵,不知道他下巴有刀疤,但沙兵是道上经常走业务的人,我们一百多兄弟,要说都不知道沙兵下巴有刀疤,胡乱找几个人搪塞他们,这说不过去吧?” 刘大鹏愁得五脏六腑纠缠成一团,哪里有丝毫睡意,一支接一支猛抽着烟,气急败坏地说道:“那你说怎么办?合仔,我们兄弟这么多年,你能眼睁睁看着我这次倒下吗?金家可不是一般人,稍有不慎,我们都得玩完,你说,怎么办?” “老大,以我的想法,直接就把沙兵捅给他们,沙兵现在应该已经藏起来,他们也找不到。” “扑街,放你狗屁,你脑子呢?交出沙兵,就是交出海棠仔,这不是让整个计划泡汤了吗?” “老大,你先别火啊,听我说完嘛。海棠仔不是在蛇口有一间办公室吗?我现在带兄弟们去一趟,闹出些动静来,海棠仔那么聪明,应该懂得如何配合我的……” 合仔话还没说完,刘大鹏跳起来:“走,对,杀到蛇口去,我们给金树山逮人去。” 晚饭以后,易小墨还打不通刘大鹏电话,因为梁凤书去杭州探监了,金树山也闲得百无聊奈,早早到刘大鹏场子的包间里,并让包间服务员去通知刘大鹏。 合仔急匆匆来到包间,哭丧着脸:“对不住,对不住,两位老大,我大鹏哥今天没法来陪你们了,有什么事,吩咐我就是。” “大鹏呢?”易小墨和金树山异口同声地问。 合仔向他们解释说,刘大鹏因为急于帮易小墨找出那个男人,根据提供的特征,到早上终于锁定了那人可能是沙兵,便带着兄弟们直扑蛇口海棠仔办公室。到办公室后,海棠仔说沙兵突然消失了,还带走了公司近几天的大笔业务款,海棠仔也在急着找沙兵下落。 刘大鹏不相信海棠仔的话,情急之下,东起手来,打伤海棠仔的几个兄弟,海棠仔没有还手,报警把亲自动手打人的刘大鹏抓了。 听完合仔的解释,易小墨和金树山面面相觑,还有些感动,想不到刘大鹏如此热心。 随后,金树山打电话给自己在警方中的“熟人”,得知刘大鹏果然因为寻衅滋事被抓,就算赔偿所有医药费,也要拘留他几天。 金树山反过来安慰合仔:“放心,我问了,最多拘留几天。你老大为了我兄弟如此热心,要有别的麻烦,我一定帮大鹏搞定。只是,真是这个沙兵让那女人拿走了小墨的东西?沙兵真消失啦?” 第854章 刘大鹏妙计 不等合仔答复,易小墨疑惑道:“合仔,大鹏有你们上百个小弟,还需他亲自动手?” 合仔苦笑道:“不就是嘛。唉,墨少,你是不知道,这海棠仔大小也算一个哥,并且他与手下兄弟很遵纪守法,办公室内外都是监控,我们不敢轻易动手。要出了他那监控范围,弄死他们都可以,可我老大当时没忍住,也是被海棠仔气的,抓起桌上的烟缸就砸,他几个小弟都当场挂彩送医院,海棠仔就以那监控报警抓了我老大,兄弟们想为老大顶罪都不行啊!” 刘大鹏会把自己送进拘留所,这完全超出易小墨的计划,仔细想想刘大鹏平时咋咋呼呼、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个性,加上他自以为是、欺软怕硬的作风,好像又很合理。更让易小墨感到意外的是,相隔不到一天,刘大鹏就交出了沙兵,好似他是真的在帮助自己。 易小墨看看金树山不经意间闪过的眼神,知道金树山心中有些埋怨,怨自己不该和金紫一样,疑心刘大鹏会联合梁凤书耍花样。 金树山心中有些责怪易小墨,但他也因此更加迷茫,想着这刘大鹏真会如此热心吗? 正当金树山和易小墨端着酒杯思考时,合仔难为情地说道:“两位老大,鹏哥被带走之前,让我给两位老大问声好,让不要担心,他很快就会出来,还有,还有……” “还有什么?你倒是痛痛快快地说啊!”易小墨焦急问道,希望能有更珍贵的信息。 合仔挠挠头:“嘿嘿,鹏哥那个人,两位老大是知道的,算了,我不说了,喝酒,喝酒,我敬二位老大。” 金树山小喝一口,催促道:“说,我最烦有人说话一半时吞回去。” 合仔好似下很大的决心:“鹏哥说,希望两位老大给大赏一点辛劳费。”,不等易小墨和金树山搭话,立马抬手大声解释道:“鹏哥还说了,不白拿钱,等他出来,就是掘地三尺,也要帮墨少把表拿回来,并一定把沙兵和那个,哦,那个叫青青的女人一起逮回来,交给墨少处置。” “哈哈哈!”金树山大笑着:“操,这个大鹏,这么急着要钱,哈哈哈,等人出来了亲自说不一样吗?哎呀,合仔,你这老大真是个吞金兽啊,啊,不,还挺义气。” 合仔又解释说:“不是,不是这样,鹏哥和两位老大已经是好兄弟,那能为这点事收钱呢?是这样,后台场子里发工资,鹏哥肯定出不来,他上星期在大梅沙那边买了楼,挪用的是场子营业款,鹏哥说如果他出不来,让两位老大帮他垫一垫,充消费卡里就行。” 易小墨拿出银行卡递给合仔:“话都说这份上,大鹏又这么义气,我要不帮这忙,那就太不像话啦。去刷吧,充卡里,二百万发工资够吗?” 合仔连连点头,接过银行卡,高兴万分地转身离去。 金树山望着合仔离去的身影,低声对易小墨说:“我的军师,下一步呢?现在出货不安全,手上可用的钱可不多啊,海外那边还欠着一笔,本想那批货出手后,了完欠账,还能大挣一笔,唉……” “老大,事情已经这样,你也别急……” 金树山突然心情很沮丧:“怎么不急?要是家里知道我现在的情况,不是非得把我圈禁在家里吗?要再有这般自在,就难啰。再有,佛爷要是真急了,那就更大条啦,我们金家将颜面扫地啊!” 易小墨分析,如果李发平真是在佛爷协助下逃狱的,那么他们目标是为了货,只要货还在,不至于急着鱼死网破。如果佛爷已死,是小峰联合了李发平,他们目的也是为货为钱,更不至于急着交易,必定警方现在正抓紧追捕李发平。 金紫得知刘大鹏的情况后,建议金树山舍几件东西,引李发平现身,有助于她寻找佛爷。“扬汤止沸,釜底抽薪”,上策是干掉佛爷,永绝后患。 金树山把短信给易小墨看:“唉,我这个姑姑啊,有时候我还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这个时候交易,不是自投罗网吗?” 易小墨把手机递回去:“老大,你给紫姨回一条,说不着急交易,先找沙兵。” 金树山拿着手机犹豫不决:“找沙兵?你觉得海棠仔和沙兵是在唱双簧吗?” 易小墨微微一笑:“回吧,就这样回。你想想,既然刘大鹏贪钱,等他出来,不管海棠仔在玩什么把戏,我们让刘大鹏把海棠仔连窝端了,还怕得不到真相吗?” “刘大鹏会愿意吗?他虽然贪钱,可他也不会傻到拿自己家底去拼啊。” “以在道上的实力,刘大鹏完全碾压海棠仔。他这次进去,是因为一时激动,不几天出来以后,他如果真有心帮我们,灭海棠仔还是很容易的,最多他几个小弟进去,他没什么风险。要是他不愿意,这件事情就蹊跷啦。” 一番商量,龙刀带人继续寻找沙兵下落,也让人监视着海棠仔一举一动。金树山干巴巴等着刘大鹏拘留期满,又盼着梁凤书快些回来相聚。 探监以后,梁凤书告知金树山,回程的航班因天气原因被取消,可能该飞其它地方转机,回到深圳再联系。 易小墨查询航班信息后,确认梁凤书没有撒谎,但让金树山再联系梁凤书时,手机已经关机。 梁凤书与贡布取道广州,海棠仔派人早已在机场等候,直奔虎门海边,海棠仔的大本营,商量如何应付沙兵被暴露的事情。 刘大鹏进拘留所,这一步走得相当高明,为反击拖延到足够的时间。就在刘大鹏被送进拘留所的当晚,曹舵派人到拘留所与刘大鹏密谈,告知下一步行动计划。曹舵随后把临时修改的计划告知耗子。 只拘留了三天,刘大鹏自己找人花钱保释出来。当天晚上金树山摆酒给刘大鹏接风,果然提出让刘大鹏出手,以沙兵是海棠仔小弟为借口,找海棠仔要人。 身为资深刑警的曹舵,准确预料到金树山的计划,早一步通知刘大鹏和海棠仔将计就计。 刘大鹏从拘留所出来,正好梁凤书也回到深圳。 金树山当着梁凤书的面,提出让刘大鹏出手找海棠仔要人时,刘大鹏一口答应,只吞吞吐吐提出一个要求:“金少,小妈,我手底下兄弟多这不假,可真正能打的,没多少。海棠仔一伙是专门做保镖生意的,个个如狼似虎,能不能借我几个人?” 梁凤书把脸一撇:“我没人可借。” 易小墨却正中下怀:“可以,大鹏,你是为我的事,我派几个人协助你,绝对是能打的人。” 第855章 约战 刘大鹏派人约海棠仔谈判,没得到海棠仔的答复,只好深夜派出一帮小弟,到蛇口把海棠仔的办公地捣毁。然后才逼得海棠仔不得不答应面谈,地点约在梧桐山东面的无人处。 道上的人谈判,一般约在酒店或者大排档,约在野外,那就是表明要不惜流血乃至丢命。最能和平解决纷争的,就是约到楼叔餐厅,但无论海棠仔,还是刘大鹏,都够不上进楼叔餐厅的资格。 按道上约谈的规矩,不必对道上的人保密,反而可以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或者花钱,请别的帮派的人帮忙出席,以壮声势。就算面子再大,再有地位,请别的帮派的人帮忙壮声势,也得按人头给出场费,另外还得给相关‘老大’一笔钱。 没有受邀,就算知道时间地点,道上的人也不会去围观,这是不成文的规矩。一来围观可能被误伤,二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也有胆子极大,渴望一战出头的混子,悄悄围观,根据情势判断,来一个“英雄”救“老大”,从而名震江湖,但这种情况极其少见,除非这个人有“万夫不当之勇”。 当年阿辉就是“一战成名”,当时耀仔到关外做一个“业务”,被地头蛇认为抢了“饭碗”,与耀仔相约野外谈判。阿辉不满二十岁,没找到工作,正当走投无路,却在早餐店意外听说耀仔要到关外与人约战,便悄悄跟去。正当耀仔一方不敌对方人多势众时,阿辉杀出,扭转战局,并把差点丧命的耀仔救出,从而成为耀仔“四大金刚”之首。 帮派约战,主动约的一方,要出钱请一个双方公认的道上的权威人士,作为中间人。如果谈判成功,双方都得“孝敬”这个中间人。一旦谈判失败,双方死伤,与中间人无关。 帮派之间因为纠纷而约战,是为了避免双方私下报复,乱打乱杀,特别是这过程中伤及无辜后,将产生极坏的社会影响力,使得警方不得不大力介入,结果必然是导致两方都被团灭。所以,约战是道上帮派间产生极大矛盾时,几乎是唯一的解决方式。 如果有人把约战通知警方,这个人就会被道上视为“二五仔”,惩罚的方式是“人人得而诛之”。在大多数情况下,就算警方得知,因为犯罪行为还没产生,也没法介入,最多是警告双方,将其驱散,双方会默契地暂时给警方面子,但私下里再另行约时间和地点。 是刘大鹏主动约海棠仔,所以由刘大鹏出钱请双方认可的中间人,佛爷被迫隐退后,道上已经没有公认的老大。刘大鹏向海棠仔提出两个中间人,让他选择,一个是梁凤书,一个是曹老二。 梁凤书可以作为道上约战谈判的中间人,是因为她是道上无人不知的“小妈”,是曾和佛爷常来往而又没栽下过的人。曹老二的实力虽然并不比其它帮派雄厚,但曹老二曾是效命佛爷二十年的头目严胖子的第一马仔,在道上的辈分算是“前辈”。 刘大鹏和海棠仔当然都选梁凤书作为中间人,但为公平起见,双方都提前在道上放出风声,还引得曹老二暗暗高兴一夜,以为可以挣一笔中间人钱,还能借此在道上出一次风头。 让梁凤书做中间人,她当然一口否决,而被蒙在鼓里的易小墨和金树山却很是高兴。他们本来不能参加这次约战,只能派几打手给刘大鹏,名义上是助刘大鹏一臂之力,实则是监视刘大鹏和海棠仔两方人。 在金树山和易小墨的极力鼓动下,梁凤书才“勉强”答应做中间人。 作为中间人,当然要顾及自己安危,所以必带上自己的人一起出场。梁凤书这个中间人手下没几个人,最多能带贡布、平措、耗子三人,庞枫要留在家里负责安全,还得负责接送跑场唱歌的肖玲玲。 见梁凤书答应后又忧心忡忡,金树山几乎已经急不可耐:“凤书,不用担心你这中间人没气势,我带上保镖,为你站台。” 金树山很高兴,感觉自己终于能名正言顺地做一回梁凤书的“护花使者”。 请了中间人的约战,双方都不得设埋伏,一旦哪一方不守道义,将被道上的人唾弃,从此难以立足。也有没中间人的约战,那就是要搏命,看各自心计与实力,在法制下的时代,这样的团体性搏命已经销声匿迹。 约战时间为晚上九点半,详细地点是梧桐树东面最靠近山顶的野停车场,那地方远离人烟,别说火并,只要不发生大的爆炸,双方打得“尸横遍野”也没人知道。 双方车灯作为照明,本来夜里寂静的野停车场,仿佛被地狱爬出来的一群鬼怪占领了。白光煞煞,夜雾迷离,远处海湾的风爬上山来,摇动着山林呜咽,显得个个更是面色如冰霜,杀气腾腾。 作为中间人,梁凤书率先上山,加上金树山、易小墨和其保镖,一共三车人。 刘大鹏气势磅礴,十车席卷起沙尘,浩浩荡荡列阵停车场。 刘大鹏带着人刚赶到地方,见山下车灯晃动,海棠仔也按时奔上来,却只得三辆面包车,不过十几号人。 双方到齐,全体向中间人梁凤书抱拳行礼,以示认可中间人。 既然约战,就是该聊的都聊过了,无法达成协议,已经不需要再拐弯抹角。 作为中间人,在出席之前,已经得知双方矛盾详情,也已经知道其关键分歧。 易小墨作为“受害者”,请刘大鹏帮忙办事,自然是和刘大鹏站一边。 海棠仔也假装不知道易小墨和金树山的关系,只当他是刘大鹏的兄弟。 梁凤书面色冷峻地坐在车头前,看看双方人,向耗子挥挥手。 耗子对两方抱拳行礼:“各位,我大嫂委托我说话。眼下警方正因李发平越狱而展开严打,你们两边要是打起来,难免有伤亡,对双方都不好。事情并不复杂,大鹏手上有照片作为证据,海棠你也不否认照片上的人是你小弟沙兵。相持不下,不过是因为大鹏要人,海棠认为沙兵已经背叛于你,事情与你无关,而大鹏认为你海棠是故意包庇沙兵,是这样吧?” 第856章 谈判 耗子说完双方矛盾点后,刘大鹏和海棠仔都认可,耗子又接着说道:“既然这样,作为中间人,希望你们能化干戈为玉帛,能混到今天都不容易。海棠,沙兵确实是你小弟,起码发生事情的时候,还是你小弟,你起码有责任向大鹏尽全力提供海棠仔的去向,你怎么说?” 海棠仔双手抱在胸前,有些心不在焉地说道:“这个叛徒,偷走我整月的业务款,我也想找他,要能找着,早把他大卸八块。” 刘大鹏当即气势汹汹地指着海棠仔:“扑街,你是不交人啰?你这十几个人,今晚就全埋这里,然后我再去找那狗日的沙兵。” 耗子马上大声说道:“大鹏,海棠表态了,现在说你。你的那个兄弟古董表被女人偷走,虽然有照片证明是沙兵接应那女人走的,但这种事情,你兄弟因色失财,他自己也有责任,按理算不得是道上的大事。再贵重的表,总有一个价格,加上你兄弟自己也有责任,折个价,用钱了结,总好过拼命。就算你人多,赢了就能毫发无伤吗?” 刘大鹏手一挥,语气非常坚决:“先要人,再要表,无价,敢动我兄弟,没得商量,必须交出这个扑街仔。” 海棠仔也叫嚣起来:“人多无用,过手才知厉害。言尽于此,那就请“小妈”回避吧。” 双方已经剑拔弩张,只等各自老大一声令下,就会血肉横飞。 耗子长叹一声:“唉,既然这样,那就放牌吧。我大嫂也应你们双方邀请,做了这个中间人,总得给面子放牌吧。” 所谓放牌,就是邀请了双方认可的中间人,就算谈不拢,也得给中间人面子,各自退一步,也就是降低自己的要求。就像打麻将,一手理好的牌,必须得让一张出去,还得是比较关键的一张牌,以示尊重中间人。 双方故意闹矛盾,邀请中间人出席约战,双方却趁机联手灭掉中间人一方,这在道上也时有发生。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双方想瓜分中间人的利益,共同密谋策划,事后很可能两帮合一帮,道上也不计较,因为做中间人拿钱,是你自愿,就得掂量自己的实力,也要掂量风险。 “好,放牌。”刘大鹏向前迈一步,做出随时要下令开战的姿态:“给小妈面子,再让你拖后三天,交出沙兵以后,不再计较,我和你井水不犯河水。” “哈哈哈。”海棠仔突然拿起气势,大笑道:“我已经说过,叛徒的去向我丝毫不知,无人可交。” 听海棠仔咬口不松,刘大鹏随机就要下令开打,耗子及时阻止道:“大鹏,海棠还没放牌,你急什么?” 海棠仔显得很傲慢:“好啊,我也给小妈面子,只灭他带来的人,其他一概不计较。” 刘大鹏咬牙切齿地说道:“好你个扑街,看来今晚你是真的想死。小妈,你们回避吧。” 易小墨暗暗退后几步,等着双方开打。他和金树山私下里已经商量过,双方不可能谈得拢,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双方开打,这样既能试探刘大鹏是否作假,又能逼迫海棠仔说出沙兵去向。 正当金树山和易小墨暗暗窃喜看好戏时,平措飞身跃到两方中间,嬉笑道:“你们这算给我大嫂面子?要打,好啊,我也代替大嫂来一回“辕门射箭”,跟我打,我一对二,赢了我,你们随意,如果输了,就得按我大嫂说的办。” 金树山和易小墨傻眼了,没料到有这一出插曲。 梁凤书这才冷冷说道:“我不想做这个中间人,也不想参与你们道上的事情,但我老公以前确实在江湖上走动,你们要我做了这中间人,我知道,是给我老公面子,我也就应了。我来了,你们还是要血拼,那不是等于我没来吗?再者,各位的命都是命,没有高低贵贱,今晚我替我老公救你们一次,要打,先过平措兄弟这一关吧。” 海棠仔接上梁凤书的话,语气有些不屑:“今晚打不成,早晚也得打,既然来了,不如今晚了结,小妈,不想伤你一介女流,还是先撤吧。” 听海棠仔抱着决一死战的态度,刘大鹏也叫嚣道:“好啊,小妈先走,生死有命。” 梁凤书蹭的一下站起来,把手中刚喝一口的可乐砸出去,话里寒气凛冽:“放屁,我不来,你们要选我来,我来了,就得听我的。要是我老公在,你们也敢如此放肆?你们的实力比当日蛇仔如何?” 谁也没想到,梁凤书不只一点不担心自己危险,而且语气阴冷得如十八层地狱里发出来的一样,顿时让现场阴风阵阵,似有万千厉鬼正围拢过来。 金树山站在梁凤书身后,看见梁凤书傲然挺立在煞白的车灯中。这是他第一次见梁凤书霸气十足,比平日里更是英姿飒爽,娇小精致的身段更是美得如痴如醉,恨不得马上冲过去把梁凤书紧紧搂在怀里,享受这世间心中最美的美人。 几秒沉迷,海棠仔率先发话:“小妈,你这是逼我对你小弟动手啊!” 梁凤书不回答,慢慢坐下,面色冷峻,如夜晚独自芬芳的昙花,贵雅不可触碰。 刘大鹏刚要发作,平措抢先说道:“先跟我打,打完你们还不消气,再由你们双方派人单挑,不得使用任何凶器,不可取命,无法还击为输,打五轮,五打三胜,谁要是输了,就得按赢得说的办。” 梁凤书、刘大鹏、海棠仔三人早已暗中沟通过,不过是演一场戏给金树山和易小墨看。 海棠仔派出两个身手最差的小弟,也不作假,拿出拼死一战的架势,当然打不过平措。没几个回合,海棠仔两个小弟已无还手之力,只得认输。 金树山担心梁凤书生气,向易小墨使眼色。 易小墨假装车灯刺眼,没看见金树山的暗示,他临机应变,想着这是正大光明灭掉梁凤书身边一人的最好时机,发出暗号。 刘大鹏向金树山借人,本意是让他的人参与,好借此打消他的顾虑,没想过要他的人动手。 金树山借给刘大鹏的几个打手,就是龙刀的几个手下,全都打过世界级自由搏击的,并都取得过很好的战绩。 易小墨发出暗号,两个龙刀的小弟立刻从众人中走出去,然后才对刘大鹏抱拳:“鹏哥,我们去战他。” 第857章 绝妙之法帮助获胜 一看两个凶神恶煞、极其壮硕的黑人站出来,梁凤书心里不由得暗暗为平措担心。贡布和耗子也对视一眼,不由得防备起来。 金树山马上凑到梁凤书耳边低声解释:“接去的几个人不是我的专用保镖,想着大鹏要借几个高手,是我保镖介绍的几个人,可能是他们太想出风头了,真不是我的意思啊。凤书,要不我让他们撤出去吧。” 梁凤书把头歪一歪:“不怪你,练家子血气方刚,好战,我能理解的。” 现场形成一个迷局:梁凤书、刘大鹏、海棠仔私下里是一伙的;刘大鹏因为收了采姐的钱,答应帮着金紫和采姐一起收拾梁凤书和她身边的人,所以他不能阻止两个主动跳出来的黑人。 面对眼前的迷局,刘大鹏暗暗叫苦。以他的私心,如果自己被暴露,奋斗十几年的成就,将被金紫一伙彻底毁灭,他知道金紫一伙的实力,他也愿意报恩,但不愿意自己失去所有。但如果平措有个三长两短,梁凤书和曹舵都不会原谅自己,以自己的实力,不可能斗得过曹舵加梁凤书,梁凤书背后站着什么人,他刘大鹏非常清楚。 平措和贡布历经过无数次生死之战,看一眼对手,就知道对手的实力。平措一看跳出来的两个黑人,顿时明白是易小墨暗中捣鬼,但自己又不能表现出来,又想着不然梁凤书和贡布、耗子为难,拿着手上的水慢慢往自己头上浇,并毫不畏惧地说道:“不急,等我喝完这瓶水。” 拖延片刻时间,平措心里思量着,海棠仔手下几个最强的都没带来,马龙他们师兄弟三人不好现身,只有力棍算得上顶尖高手。依照计划,本是演一出戏,想不到易小墨还有这一手。自己提出分别与双方打过以后,要是两方都不服气,两方将单挑五轮,如果自己不能把这两个黑人打得彻底趴下,海棠仔将有五人重伤或被活活打死。 按梁凤书、刘大鹏、海棠仔三人的约定,平措先赢双方,然后刘大鹏和海棠仔派人单挑五轮,单挑时刘大鹏的人输给海棠仔的小弟,愿赌服输,根据道上规矩,刘大鹏就不得再对海棠仔提出任何要求。 这样顺利完成这场戏,其目的是为帮刘大鹏洗掉金树山和易小墨、金紫的怀疑,并且有借口再不帮忙追查沙兵下落。 梁凤书看着平措艰难地一战二,心中开始思量,本来与曹舵和海棠仔商量好的计划很完美,眼看就要大功告成,却不想沙兵被暴露,又不得不商量出补救措施,来演这一出戏。眼看就要演完收工,却不想易小墨这里又出现意外。 难道这两次意外都是因为谋划不够完美,以至于总是出现意外?自丈夫入狱以后,梁凤书本来就疑心越来越重,如今看事情总是出现意外,更加怀疑有人在事情中间捣鬼,首先怀疑的是沙兵,怀疑他故意暴露自己身份,其次怀疑刘大鹏私下与易小墨有交易。 平措与两个黑人一交手,马上感觉到很难取胜。两个黑人都是世界级的自由搏击高手,平措一直处于躲避与防守中。根据事先约定的规则,只比胜负,不取人性命,这规则更加帮助了两个黑人。 平措与贡布最擅长的,是无规则打倒对方,擅长招招致命。如果平措在对战两个黑人的过程中,以十分明显的致命方式打败对方,那就是违反规则,而他代表的是中间人,这将让中间人失去全部威信。 两个黑人配合极其默契,不急于打到平措,想先拖垮平措体力,不给平措投降认输的机会,在平措倒下前,以几招致命的方式彻底干掉平措。 眼看平措嘴角、眼角都已经被打得鲜血淋漓,其它地方也都挨了好些重击,耗子和贡布暗暗着急,却又无可奈何。 梁凤书第一次看自己身边人遭这样的毒打,心疼不已,也随之想起自己丈夫从前出生入死,几次差点丧命,想来所经受的比这还惨,心疼平措,也心疼自己丈夫从前为一家人的顶天立地。 这种比赛不是拳台上的比赛,没有中场休息,除非一方认输。为不让梁凤书主动认输,平措只得拿出拼命的劲头来强撑着不倒下,寻找机会击倒两个黑人。他知道一旦认输或者自己被打倒,事情将变得非常复杂,不只刘大鹏将无法洗脱怀疑,海棠仔也将难以脱身,整个计划就有可能被这样一次比赛瓦解掉。 正当无计可施时,耗子突然发现,贡布似乎在有意地沉思着来回走动。 当贡布在车灯前走过时,两个黑人好似会被影响,出招会因为光的闪动而变得失去准确度,但他一人对灯光的影响太小。耗子心里猛然想到,贡布是在帮平措,这两个黑人以前是正规自由搏击出来的,而平措是死人堆里熬出来的,对照明有不同的要求。 耗子也故意抽烟徘徊起来。 刘大鹏也想帮平措,无计可施,突然见耗子抽着烟在车灯前走来走去,当即明白其用意,他也装着因没分出胜负而着急,也猛抽着烟在自己这一边的车灯前徘徊。 海棠仔看贡布、耗子和刘大鹏三人的举动,也马上明白过来,和围观的小弟们也开始故意显露不安,在自己一方的车灯前晃悠。 三面的灯光被同时晃动,光影一下乱了,平措马上展开反攻。两个黑人暗暗着急,可这没法申诉,这是野外约战,打了十多分钟没分出胜负,看的人因着急而走来走去很正常,谁也不能怀疑这举动有问题。 看平措越战越勇,突然能反守为攻、展开反击,梁凤书也明白过来,她做出有些累的样子,一会儿向后靠在车灯上,挡住灯光,一会儿又猛然弯腰,显得很不耐烦。 金树山见梁凤书焦躁不安,他老是想去握住梁凤书的手,可梁凤书又总是躲开,他也无形中更扰乱了灯光。 趁着两个黑人没适应晃动的光影,平措极速反击,连续重击两人。 一个黑人倒下,又一个黑人倒下。 梁凤书不顾矜持,热泪盈眶地大声吆喝起来:“平措好棒,平措赢啦!” 看平措重伤两大高手,易小墨再不敢轻易逞强,只好默不作声,只暗示几个人,余下五轮单挑中,一定要重伤海棠仔的人。 第858章 决斗中的意外 接下来的五轮单挑中,不等龙刀那些人反应过来,刘大鹏装着自己的小弟没有一个怕死的,率先推出两人去,连输两轮给海棠仔,这才放心下来。每次输后,还装着很是恼怒。 眼见连输两轮,龙刀的人抢先站出去三人,排着队等着比赛。 海棠仔见上场的又是金家的人,立刻把力棍派上场,希望力棍取胜,连续三轮获胜,剩下两场就不用再比了,整场戏也就有惊无险地按计划演完。 万万没想到的是,力棍输了。 力棍一倒下,梁凤书、耗子他们就开始着急,各自在心中思量应对之策。因为以他们对海棠仔一帮兄弟的了解,除了沙兵,海棠仔手下就力棍最厉害,力棍倒下,余下两场就没有赢的希望。 更让梁凤书、耗子他们觉得意外的是,下一个上场的是海棠仔自己。虽然海棠仔输了,但对手也几乎倒下,要是可以用武器,以命厮杀,可以感觉到,海棠仔早就能放倒对方,借此可以看出来,海棠仔比力棍还要能打。 刘大鹏也暗暗佩服海棠仔,想着本以为海棠仔是靠脑子和义气,因此笼络一帮兄弟,没想到他自己的真是实战能力也如此强大。 海棠仔败下阵去,眼巴巴看着众兄弟,不知道该派谁上场,一旦打输,将影响整个计划。想到最后一场必须要赢,海棠仔故意拖着时间慢慢下场,希望自己能缓过来,他了解自己兄弟的各自战斗力,已经没有人能赢最后一场,除非自己再撑一场,或许还有一丝赢的希望。 刘大鹏也着急,心里怨着:“海棠仔啊海棠仔,你他妈的就没几个真能打的,还做什么鬼保镖生意,你要再输掉,老子就脱不了身。一旦计划失败,老子带着钱跑路,你狗日的将比老子更惨。” 易小墨看出海棠仔借故喝水、洗伤口,是在拖时间,也因此看出海棠仔已经没有能取胜的人可派上场。他脑子飞快地盘算着,等海棠仔最后一场落败,自己就能跳出来,逼迫海棠仔交出沙兵,不答应,就能利用事先讲好的规则,将海棠仔一伙彻底灭掉,到时候不怕沙兵能继续躲下去。 海棠仔并不能拖延多久的时间,最多几分钟。他所喝的水并非一般矿泉水,虽然看起来没有区别,但那是他刻意准备好的,水中加入了大量药剂,只要能拖延几分钟,自己就能缓过来。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但并非就能保证一定打赢这最后一战,因为对方也吃过相类似的东西。 正当海棠仔要强撑着上场打完最后这一轮,树林中飞出一个白色小圆球,像流星一样从白煞煞的车灯中飞过,直接砸向金树山。 金树山的保镖抢身去接那小圆球,被贡布抢先一步高高跃起,抓在手中,并喊道:“别慌,不是什么厉害,是纸包着石头。” 马上打开一看,纸上写着:“金树山,等佛爷的耐心没了的时候,就是你金家声名扫地的时候。” “追,肯定是沙兵。”金树山只扫一样纸上的字,马上大喊起来。 刘大鹏一愣,随机喊道:“兄弟们,追。”然后才过去看那纸上写着什么。 情况突然,海棠仔犹豫该追还是不追,要是去追,有可能是易小墨耍的花招,追入林子后被人暗中伏击;一旦追出去,还有可能今晚这场戏白演了,被金树山一方怀疑,是因为眼看要输,故借此逃走。 梁凤书喊道:“海棠仔,你们不准动。” 听到梁凤书的喊话,海棠仔松一口气,暗暗佩服梁凤书脑子转得够快。 海棠仔一方一个人没动,刘大鹏的小弟们一半追出去,龙刀夹在刘大鹏小弟中的几个人也追出去。 茫茫夜色,漆黑山林。 一时之间,漆黑的山林中,哗啦啦如有百兽奔夜。 远处的大海上,下弦月似黄金钓钩,正缓缓升起,一缕白黄白黄的光,从天边横斩正墨黑色的海面上,海,波光粼粼,一分为二。 所有人的目光都伸向了山林之中,渴望追逐者能有收获,然,只有夜风伴着暗淡月光,和着山林呼啦啦响。 作为公证人的梁凤书,坚持要依照事先的约定,打完最后一场。 一时的暂歇,海棠仔体力恢复大半,龙刀那两个还能打的追出去了,刘大鹏派出自己的小弟,毫无悬念地输给了海棠仔。 依照约定,输的一方要答应赢的一方事先的要求,也就是刘大鹏必须承认沙兵已经背叛海棠仔,沙兵所做之事,与海棠仔无关。 一场计划好的戏,有惊无险,达到了设定的效果。 临去之时,海棠仔大大方方与刘大鹏和解,并有意示弱,希望刘大鹏能在业务上多关照,以后找机会一起合作挣钱。 易小墨无话可说,他泡的女人拿走了他的古董表,接应女人的是沙兵,这件事本来就是无中生有,是他胡编出来的,也不好继续揪着不放。等海棠仔一帮人离开后,易小墨表示事情到此为止,不再麻烦刘大鹏,以后他自己想办法找沙兵和青青,找不找得到,不用太强为了。 梁凤书、金树山、刘大鹏等人要等追捕结果,暂时在野停车场等候。 扔纸包石头的,是马龙,而且不是他一个人来的。 海棠仔做事周密而谨慎,他为预防出现意外,让马龙、厉无情、鱼躬、沙兵等人提前分开埋伏在山林中。一是为截杀金家的人,二是为揭穿易小墨编造的谎言。 梁凤书把刘大鹏、金树山、易小墨叫到一旁,质问金树山:“纸上的话什么意思?什么叫等佛爷的耐心没了的时候,就是你金家声名扫地的时候?你和佛爷有什么勾当?为何佛爷的人会知道我们今晚在这里?” 面对梁凤书提出的问题,金树山很是尴尬,无言回答,只瞪着易小墨,示意他快点解释清楚,想办法安抚好梁凤书的情绪。 刘大鹏故意装糊涂:“哎呦,佛爷不是已经消失了吗?金少,不是我担心多余啊,这佛爷可不是善类,手段毒辣等很啊。和他相比,我就是个小混混了喔。诶,佛爷不是被通缉吗?他既然还敢派人出来活动?” 事情变成这样,自以为聪明的易小墨,是万万没预料到的,为了圆谎,他不得不临时再编造出一个谎言来。 第859章 用谎言圆谎 沉默片刻,易小墨临时想出一个谎言:“凤书,你也别着急,佛爷的手段和为人你都是知道的,他派人跟踪我们到此,一点也不奇怪。你也是知道的,金少的姑姑金紫以前和佛爷合作过,后来不是都被通缉嘛。金少最近因买回大量古董的事,被新闻媒体屡屡报道,想是佛爷也一定看见了,故而敲诈金少。金少与他姑姑金紫已经早不联系,这佛爷真是穷疯了吧,想让金少给他几件拍卖回来的古董,前几次派人送信到住地,没搭理他,没想到他跟到这里来了。” 听完易小墨临时想出的谎言,金树山眉开眼笑,觉得易小墨真是个说谎的天才,简直把谎言说得天衣无缝。 刘大鹏和梁凤书都假装相信易小墨的话。 梁凤书娇滴滴、气鼓鼓地提醒金树山:“你要是再和佛爷有什么勾当,从此我们就不用再见面了。如果是他勒索你,你怎么不报警?” 金树山装着一肚子委屈:“凤书,我怎么可能和一个老流氓合作?这也没法报警,前几次也是这样的几行字,难道就凭这样几行字报警吗?况且,说不定是有人打着佛爷的招牌,想讹我几样东西呢?我自然不能上这白痴当啊。” 都带着面具,都说着谎言,都以为对方没有识破。 这天晚上以后,只过了两天,金树山在酒店收到一封匿名信,这次明确了交易时间和地点:三日之后,凌晨一点,在梧桐山南面废弃的沙石场里交易。 金树山和金紫一直希望李发平能提出具体的交易时间和地点,终于等到了。 采姐被捉去,金紫很伤心,得到具体时间地点后,她用假护照,带着新雇的一帮打手,悄悄潜伏回深圳。因为匿名信中说,为确保双方没报警,确保这是最后一次交易,将由佛爷和金树山亲自到达现场交易。她想在交易时干掉佛爷,永绝后患。 在金紫和易小墨的鼓动下,金树山只好把藏着的古董全部取出。他所得到的匿名信,是以佛爷的口吻写的,信中表示,准确知道金树山手里有多少见货,交易当晚,需先见到货,佛爷才会现身交易。 为确保佛爷现身,金树山不敢带赝品前往,因为他和金紫都知道,佛爷是古董界的顶级专家,经手的古董无数,赝品没法让他现身。 金树山手上这批古董,是几个春秋大墓里盗出来的,当初一半归了佛爷,一半归了金树山和钟川葵。佛爷手上的,已经被追缴大半。钟川葵已死,金树山独自掌握着几个春秋大墓盗出来的大半古董,价值连城,他岂能甘心交出去。 为确保万无一失,易小墨、金紫、金树山,商量出一条妙计:金紫带着雇佣的那帮人暗中埋伏;龙刀带入运送古董前去交易,但龙刀运送的是假的;金树山约梁凤书、刘大鹏凌晨一起去野外烧烤。 金树山每次出去野外玩,排场都很大,野外烧烤,更是要运炊具、木炭、菜肴等,真正的古董就藏在运送野外烧烤用品的货车里。 交易带上梁凤书和刘大鹏,目的是为了万一出事,梁凤书和刘大鹏就被拖下水。如果佛爷想黑吃黑,梁凤书晚上出去玩,会带上贡布和平措等人,这两个高手可以帮忙对付佛爷的人,因为金紫认为梁凤书一定很恨佛爷。 带上梁凤书和刘大鹏,还有一个目的,万一交易时被警方围捕,无法逃跑,就把古董栽赃到他们身上。金家在官方有人,梁凤书在网上被人写过她为了古董和钱,结交富二代金树山,而刘大鹏贪财,在场子里包间有古董展示柜,通过这几大因素,能确保栽赃嫁祸成功,确保金树山和易小墨不涉案。 梁凤书和海棠仔、曹舵也商量好对策,只等交易进行时,将其人赃并获、一网打尽。 这天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正是夜场上客的高峰期。金树山站在包间玻璃墙边,看着大厅里蜂拥而进的兴奋酒客,突然提出:“凤书、大鹏,天天这里喝酒也没意思,我们去烧烤吧,野外烧烤,我保镖说有一个地方特别安静,而且绝不会被人打扰。” 梁凤书和刘大鹏本还觉得奇怪,想今晚是约定交易的日子,金树山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刘大鹏从不提出反对意见,因为他要挣金树山这个大客户的钱,自然是陪他尽兴。 梁凤书装着有些不愿意:“野炊我倒是喜欢,只你这大晚上的突然提出来,一点准备都没有啊!” 金树山显得很兴奋:“去吧,凤书,你要担心安全,把庞枫、耗子、平措都叫上,来得及,刚好我也好久没请他们了。酒水饮料,水果啊什么的,不用准备,大鹏这里带走就行。” 刘大鹏故意打趣道:“不对,金少,突然要去玩篝火之夜,是不是今天是什么特殊日子?你得告诉我,让我也好有些准备。” 梁凤书接过刘大鹏的话,顺着意思讲下去:“就是,这么晚了,还是去郊外,哪能说去就去。我不去,你们去吧,我回去看书睡觉。” 见梁凤书是真不愿意去,易小墨站起说道:“凤书,还记得有人借佛爷招牌,讹诈树山的事吗?” “记得,怎么不记得?有什么关系呢?” 金树山抢着说道:“凤书和大鹏都不是外人,我就实话说了。想去烧烤,是真的。但不只是烧烤,那帮人不是要讹诈我嘛,今天我让人约了他们,你们一起去看看,到时也好帮我拿拿主意,看看这帮孙子是那路小混混,我是绝不相信是佛爷。正好,也好像凤书证明我的清白,我是绝不会和佛爷交往的。” 梁凤书点点头,看着金树山:“你要真能证明自己清白,我倒是很愿意去。只是,大晚上的,安全可是大事,我是得叫上耗子他们。” 看梁凤书眼色,贡布马上打电话叫人。 金树山见梁凤书同意一起去,比预想的少费口舌之劳,很是高兴:“安全不会有问题的,我这里有十几个保镖,凤书你的人也个个是高手,大鹏再带上几个就行了,对方肯定是一帮不知厉害的小混混,到时给他们点教训,当是给我们烧烤助兴。” 刘大鹏故作小气状:“我还真不能带太多人走,今天是周末,生意好,得顾着场子里。这样,为了二位老大和小妈的安全,我再带两车新加入我手下的人,正好检验他们的胆识,加上我的脸,什么小混混都搞得定。” 刘大鹏所说新加入他手下的人,是曹舵安排好的便衣。 第860章 意外中的意外 即刻出发,到达废弃的沙石场时,空寂无人,没一点动静。 金树山让人点燃篝火,加上烤炉,一副毫不担心的样子。 四周是漆黑的夜,漆黑的山林,而这漆黑中,金紫带着人埋伏已久。 隐隐感觉黑暗中有埋伏,但刘大鹏、梁凤书都没预料到是金紫带入埋伏其中,只当是海棠仔带的人。 海棠仔确实带入埋伏在沙石场后面的林子里,而金紫带带着人埋伏在沙石场另一侧。 被废弃的沙石场有好几个足球场大,四周山林茂密,芳草萋萋。 海棠仔认为一侧埋伏的人,是龙刀手下的人,无关紧要,等他们现身,一并抓了就行。金紫也探知沙石场后面林子里有埋伏,她只当那是李发平雇请的那帮人,是来为交易助威的,等正式交易时,再收拾也不迟。 梁凤书他们到达不久,龙刀带一帮人,开着大货车到达沙石场,但龙刀没下车,他担心梁凤书、贡布他们认出他来。 金树山远远指着后来赶到的大货车和几辆小车:“不必担心,是我让他们负责和那帮小混混交易,我们就这里继续烧烤,要有危险,他们会帮我们拦住第一波。” 没多久,李发平带着几辆车赶到,他没有蒙面,但他一起来的人全都黑衣装束,头上带着黑色面罩。 刘大鹏假装好奇,跑过去看看,回来很是惊讶地说道:“小妈,金少,了不得,不是什么小混混,是李发平,我认识他,他化成灰我都认识,这狗日的可是个越狱犯啊,胆子也太大啦。” 易小墨也故作惊讶:“啊,是他?我们可得防备着。” 金树山更是惊讶,并有些担心地说道:“我还低估了他们,怪不得敢讹诈到我头上来。” 正当梁凤书他们有些惊魂未定地议论着时,听见李发平大喊道:“王八蛋,想拿假货蒙我,金树山,你还想不想要你金家的前途啦?” 金树山走出几步,大喊说道:“你是佛爷的人吗?佛爷呢?你只配看赝品,说好是佛爷来交易,他人呢?” 李发平回答道:“咱们约的清清楚楚,见到真货,佛爷和你要的人一起出来,没货,那就告辞啦。” “等等,真货在这里。”金树山一边喊,一边让人把跟着自己来的货车开过去,他自己却退回梁凤书身边,低声说道:“看他们耍什么花招。” 梁凤书他们的篝火烧烤处,离交易的地方相距大概有百来米。依照梁凤书他们的设想,金树山应该会亲自前去交易,看金树山没去,贡布、平措、耗子三人摆开防御架势,随时应付可能发生的搏杀。 只听李发平喊道:“货倒是真的,金树山,过来与佛爷交易吧,你来,他老人家下车交人和文件,以后两清。” 金树山假装有些害怕:“糟糕,真是佛爷来啦?你们陪我一起去好不好?” 耗子挡在梁凤书前面,贡布和平措一左一右,耗子说:“嫂子,不怕,真要是佛爷来了,今晚不能放他走,他害死了老大的……” 耗子想说害死了老大的儿子,但顾及梁凤书的情绪,没继续说完。 梁凤书阴阴说道:“哼,我就知道,你们还是一直想着给你们老大在外搞出的那个孽种报仇,好啊,真要是佛爷来了,今晚你们就别放过他,也算成全你们心意。” 刘大鹏自然知道梁凤书丈夫和小语,以及孩子的事,江湖上早已经无人不知。刘大鹏也不说明,只向他带来的人吩咐道:“听见耗子说的没有,今天既是为麦少报仇的好时机,这佛爷是大通缉犯,还是你们立功的时候,走,我们陪金少一起去,真要是佛爷,全都别手软。” 梁凤书他们陪着金树山一起走过去,刚走到离交易的货车几米的地方,金树山停下脚步,大喊道:“我在这里了,让佛爷下车吧。” 所有人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看着一辆车的门慢慢打开,走下一个戴宽檐帽的人,帽檐遮住了大半边脸,看不清模样。后面一辆车下来三人,明显是两人押着一个人,都带着黑色面罩,看不见模样。 戴宽帽檐的人刚走出两步,林子里响起密集的枪声,李发平带来的黑衣人立刻反击。 海棠仔带着人马上加入战斗。 金紫大喊道:“树山,上当了,那不是佛爷,佛爷的背影我认得,上当了,不是佛爷。” 金紫刚一喊出,金树山迅速把身边的梁凤书拉入怀里,一直挡在梁凤书前面的耗子被金树山推了出去。 贡布和平措刚要出手从金树山手里夺梁凤书,却见金树山高高举起一个水壶:“别动,这里面是硫酸,否则同归于尽。” 再看耗子,他已经在地上打滚,身上冒着烟,撕心裂肺地叫唤着。金树山在猛推耗子是,已经向耗子倒出小半壶硫酸。这是他早备好的,贡布他们都没主意到,只当还是金树山平时外出时带的那个他喝水的专用壶,不曾想今夜里面装的是硫酸。 曹舵让所有警察脱下面罩,亮明身份,喊话让放下武器,然,战斗更激烈了。 金树山一手扼着梁凤书脖子,一手举着装硫酸的壶,慢慢后退,谁也不敢轻易靠近。 贡布和平措急得无可奈何,紧盯着梁凤书和金树山,但不敢轻易进攻,他们知道,就算金树山手中的硫酸只洒出一滴,也可能让梁凤书毁容。 刘大鹏把耗子从地上救起,耗子整个背部已经被硫酸烧透,衣服和肉被溶解在一起,血肉模糊,只好先把耗子拖到旁边的沙子上照看着。 金紫所带的人装备极其精良,比曹舵他们带的武器先进很多,一时之间,犹如硝烟弥漫的战场,打得曹舵他们没有反击的余地。 龙刀早已从车上冲下来,与海棠仔他们战在一处。 情急之下,曹舵大喊:“贡布、平措,帮把手,他金树山跑不了,一会儿收拾他。” 贡布咬咬牙:“平措,你去帮他们,这里交给我。” 平措只好转身杀出去。 想不到金紫带了几十号人来,个个都是不要命的,又是全副武装。刘大鹏一边照看耗子,一边抱怨:“操,我早说要多带点人,多带点人,就是不相信我,操他娘的。” 那个首先把易小墨铐住的便衣,见战场惨烈,把铐着的易小墨交给刘大鹏:“看好他,我去了。”随之冲入战斗中。 第861章 花店约旧友 在耗子他们重新搬回凤书楼别墅住后,每天都高兴得过年似的,一个也没对我说起过梁凤书所经历的这些事情。 牢狱里五年,并没有让我与世隔绝,我没日没夜地看了五年书,心更通透。看着耗子、平措、露露、肖玲玲他们很高兴,我高兴不起来,直觉告诉我,梁凤书的离开,一定不是那么简单的。 家里没一个人告诉我梁凤书离去的真正原因,贡布被我从英国叫回来后,他在我房门外跪了一宿,也只说没帮我留住梁凤书,其它的一概没说。 一直以来,我觉得我家里的人不会对我说谎,也不敢对我说谎,特别是贡布和平措、肖玲玲,想他们不可能对我说谎,我开始怀疑梁凤书的离去,就是因为她留给我的信上的原因。 也是因为那天阿凤给我的接风宴耗费巨大,却被一个神秘人买了单,我一边调查那个神秘买单人,一边调查梁凤书走之前发生过什么。 每夜回到凤书楼,我都没法入睡,看着一切都那么熟悉,却再没有那个我最爱的女菩萨,和我风雨同舟的梁凤书。 每当天明我混混睡去时,梦里中能看见那个神秘的老头子,有时清晰,有时模糊。梦总是凌乱不堪,梦里总是有梁凤书和小语,还有那个神秘老头子絮絮叨叨的话:“你不能伤害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 在我调查的一个多月里,谁也没告诉我一句实话。那天我睡到傍晚才起床,还是觉得头昏脑胀,叫耗子陪我去桑拿,他借故要去照看步履生意,让平措和庞枫陪我去。 桑拿时,我突然发现一个一直忽略的细节,问庞枫和平措:“这耗子有些奇怪啊,以前他最爱跟我到游泳池游泳,我回来一个多月,一回也不见他去游泳。这是第三次叫他一起桑拿了,他总是躲着我似的,步履真需要他时时盯着吗?” 庞枫笑笑:“老大,你监狱五年,才出来不久,只管自己开心就行,何必管他。你知道的,耗子单身,单身嘛,难免要出去解决男人那方面的问题,很可能是染上病了,所以嘛。” 听庞枫的解释,似乎有些道理,但我心中又感觉耗子不是这样的人。就算是染上病了,那能一个月都还没好呢? 从桑拿出来,已经霓虹璀璨,我撇下庞枫和平措,去书店办公室找阿凤喝茶。 阿凤见我心不在焉,也知道我这一个月一直在走访,便委婉劝我:“麦哥,你到底要调查什么真相?不累吗?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过去,你才三十出头,为何不着眼未来呢?” “阿凤,别的都无所谓,唯独我没法不找我的凤书,我了解她,她不会这样离开我的。上星期我去她老家,她妈妈对着我哭了几个小时,好似很有些难言之隐。我只当她是因为凤书走了,怪我,现在想想,我这岳母未必不是有其它难言之隐怪我。唉,不知为什么,牢狱五年出来,总感觉再没有一双真诚的目光啊。” “也包括我?” 我看看阿凤很是认真的样子,苦笑着说:“也包括你,你知道吗?我出狱以后,一个安稳觉都没睡过,总感觉你们都在骗我。” “你疑心也太重了吧?怎么可能都骗你。”阿凤又带着委屈的口吻说道:“你把我也冤枉进去,真就不怕我生你气?” “你要气,我管不着,我不想对你说谎,我心里就是这样想的。阿凤,还记得吗?你开那家小花店的时候,那时你不知道我的身份,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你拿那辛辣的烟给我抽,我也爱在你店里抽那辛辣的烟,我们每次都闲扯好久,聊的全是真心话……” 阿凤打断我的话,眼眶突然红了:“哥,那是我记忆里最温暖的场景。你想知道真相,我帮你,但你别告诉平措他们是我帮的你,好不好?” 我惊喜万分:“好,你快告诉我。” “我没法告诉你,我不知道,但有人知道。你等等,我打几个电话,让你见几个人。” 没多久,曹舵来了,他带着刘大鹏和海棠仔一起来的。 入狱前我认识刘大鹏,只没深交过,但我知道他是道上混的,见他和曹舵一起来,让我很难理解。 海棠仔拄着拐杖,看着有些熟悉。一进阿凤的办公室,海棠仔丢下拐杖,双手紧握住我的手:“麦哥,我是海棠啊,还记得吗?海棠,开车帮你和嫂子送货那个小年轻。” “哦,记起来了,海棠,这么多年你去哪里啦?怎么毫无音讯啊!” 海棠仔丢开我的手,显得很尴尬,看看曹舵,又看看阿凤,自己点上烟,在沙发上坐下,像是突然生我气了,阴沉着脸,不敢看我。 阿凤一边泡茶,一边笑说道:“麦哥向我抱怨啊,说他出狱后,没睡过一个安稳觉。他这是实话,你们看,他比出狱时竟然还憔悴了。” 曹舵点燃两支烟,一支递给我,咕隆道:“他想凤书想的呗,打电话让我们三个来干什么?我们三个又没法代替他的凤书。” 阿凤马上说道:“别装了,你们应该是一直等谁召集你们吧,唉,我来做这个坏人呗。麦哥要真相,就告诉他吧,他是个有胸怀的人,快告诉他。” 海棠仔撇我一眼,把目光很快就挪向窗外,轻轻锤着他那条瘸腿:“麦哥,何必要真相,唉,一切都是天意吧。看我这条腿,什么真相也没法让它复原了啊。” 刘大鹏看着曹舵:“曹局,还是你说吧,你是权威。” “权威个屁,老子现在已经比退休好不了多少,不痛不痒的工作,这辈子也就到头了哦。” 听着曹舵颇为埋怨的语气,我也一直很好奇,他怎么会被调到一个闲职上,以他的功绩,早该进入省厅工作了。一直以来,我只当他是因为从前是齐家的人,齐家瓦解后,他在官场斗争中落败了,此刻不免问出我心中好奇:“曹局,不会李学匀叔叔也不帮你了吧?我前几天电话给李叔,听他语气,还是很在意的啊。” “局个鬼,副局,一个不管事的副局。麦子,你还是叫我曹哥吧,听起来有情感。唉,你要真相,啧啧啧,真相,真相啊。” 我又软磨硬泡几番,更加看出有事瞒着我,终于,刘大鹏和海棠仔怂恿曹舵说出来,阿凤也鼓励曹舵说出来。 第862章 梁凤书遁隐的理由 说起那场战斗,曹舵似乎仍然心有余悸。他低头猛烈地吸着烟,不敢看我,目光像是要把他脚下的地板刺穿。 那天晚上的战斗,曹舵事先没有料到金紫会带那么多人来,更没料到他们能带进那么强大的武器。 战斗开始不久,李发平就被打死,曹舵腿上也挨了两抢,所以他急喊贡布和平措暂时别理会金树山,也对付他那边,不然大家都可能死在当场。 厉无情、马龙、鱼躬、海棠仔、力棍五人,与龙刀和其手下战在一处,几乎是一对一纠缠在一起。海棠仔让其他兄弟去帮曹舵,手上只有刀,哪里敢过去,对方是密集的活力扫射,他们只好绕进山林中,试图从金紫他们后面,趁黑突击。 金紫带的那帮人,是国外的雇佣军,极其专业,海棠仔那些兄弟会又没抢,哪里有机会。死伤几个以后,其余的已经不敢再硬攻,带着死伤的兄弟,无可奈何地退到射程之外。 曹舵的人倒是有枪,但他预估不足,那些枪根本无法与金紫的人对抗,也呼叫了总部支援,已经晚上凌晨,支援赶到,最少要近一个小时,早就结束战斗了。 当平措参与战斗后,雪儿也从山林中杀出,首先打龙刀这边,从龙刀等人身上抢装备,再回头去支援曹舵那边,情势才开始好转。 可惜了沙兵,他带着宽帽檐,假扮佛爷,本计划金树山一靠近,他就把金树山先抓捕了,不想被金紫从背影上识破身份。 战斗开始以后,金紫就一边喊金树山逃跑,一边叫嚣要先打死假佛爷。沙兵遭受到最猛烈的攻击,他建起倒下去人的枪,和平日里生死相随的兄弟一起展开反击,终究武器上落后太大,全都命丧当场。 平措、雪儿、厉无情、海棠仔他们这边,干掉龙刀后,缴获装备,成功扭转战局。但海棠仔一条腿被打断,其它人也有受伤。 眼看着金紫那边枪声越来越稀疏,金树山知道逃走无望,便抱着最后一些希望,以梁凤书为要挟,要贡布开车送他离开。 曹舵一身血污从那边抽身出来,厉声告诫金树山,老老实实投降,放开梁凤书,以后还有机会轻判。 见金紫被打死,那边战斗彻底结束,金树山顿时绝望了,叫嚣必须要马上送他走,不然就要把硫酸泼到梁凤书身上。 尸横遍野,鲜血淋漓,梁凤书从没看过这样悲惨的场景。又见平措、海棠仔、马龙他们都伤得不清,身上全是鲜血,更加情绪失控,叫嚣着要和金树山同归于尽,让大家快开枪打死金树山,只要能把自己丈夫放出来,自己就算死了,也不后悔,不怪罪任何人。 当梁凤书情绪终于失控时,金树山更感觉逃脱无望,突然推开梁凤书,并同时把硫酸泼向了梁凤书。他推开梁凤书,是不想让硫酸沾到自己,他还想着就算被抓,家里也能把他救出去。 金树山刚推开梁凤书,雪儿飞出手中的刀,正中金树山脖子。 案子是破了,活捉易小墨,加上先前活捉的采姐,还有那些价值连城的古董,案子没有任何疑惑不清的地方。但伤亡太大,事先估计不足,而且金家的独苗金树山被打死,让金家不惜一切代价要报复曹舵。 曹舵私自关押采姐到私人地方,成为那些攻击他的人最大的把柄。加上伤亡太大,是因为曹舵没有事先通知局里,让其协助,造成巨大伤亡的结果。当然,曹舵是担心走漏风声,所以才没通知局里。 案子结束没多久,曹舵被调到闲职上,他也只好尊重领导安排,加上他为那些牺牲的人而心中愧疚,也没了往上继续爬的心思。 刘大鹏比阿凤哭得还肆无忌惮,边哭边说:“麦哥,不怪曹局,我们都没想到金紫能带那样一帮强大火力的人来。那样的战斗,能活下来,已经是老天开眼了。” 看他们个个哭得丧心裂肺,我反而不好责怪他们,稳稳情绪后,说:“也就是说,我快出狱的前半年多,凤书突然不来看我了,是她在养伤。可在我出狱前一个月,她不是还到监狱探望过我一次吗?我没看出她有伤啊!” “伤的背,从后脑勺到脚后跟,全被硫酸烧烂了。”曹舵不由自主地摸摸自己后背,看看我,又低下头:“那天去杭州看你,其实我陪着凤书一起去的,她刚出院不久,我不放心。她那天去看你所穿的那件衣服,是新买的,故意把伤疤挡住,杭州当时其实没那么冷,不是吗?” 当我看着窗外时,才发现霓虹已经稀疏了,夜已经安静下来,书店也早已打烊。 深深地望着窗外昏黄的街灯、稀落的街道,还有那密密麻麻的高楼大厦,依然想不通梁凤书为何要遁走国外,为何要离开我。只要她再多等一个月,我就能和她从此不再分离啊。 她忍耐、压抑五年多,为何就不能再多等一个月?难道她真的认为我会因为她半身伤疤而嫌弃她吗? 就那样望着窗外,愣了好久,回头时,看见平措、贡布、耗子、庞枫、肖玲玲、露露不知什么时候到的,全都泪流满面地跪在办公室里,只秀秀没来,想是在家照看几个孩子。 我猛扑过去,撩开耗子的衣服,见他的后背坑坑洼洼,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不由得疯狂地喊道:“为何不告诉我?为何要骗我?凤书也伤成这样?你们为何不每时每刻跟着她?为何要让她离我而去?” 他们无言,高大的曹舵站起来,和刘大鹏一起把我死死抱住,曹舵大喊道:“不是他们没看住凤书,是我,怪我?她最后一次去监狱看望你那天,她就走了。是我没看住,你只怪我就是,你知道他们为救你出狱,承受了多么大的折磨,我都告诉你了,你还要怪他们?” 肖玲玲站起来,慢慢走向我,突然给我一个响亮的耳光,又猛然抱着我哭道:“麦子哥,嫂子,嫂子在最后一次去看你之前,一直对我说,她永远不愿你看见她的伤疤,她希望在你心中,她永远是那么漂亮,所以我们才瞒着你的。嫂子是太爱你啊,她不愿在你心里的她有任何瑕疵啊。” 我甩开肖玲玲,有气无力地坐在地上,看着眼前一张张脸,如此熟悉,又感觉很是陌生。泪水滚烫,眼睛已经模糊,却仿佛依然看见无比美丽的梁凤书,正孤独地坐在异国的窗前,深深凝望着窗外,她是那样的悲伤,那样的孤独。 第863章 久别重逢的雪儿 回到凤书楼,锁紧房门,把那柄玉如意从窗子丢出去,摔了个粉碎。 坐在窗前,以泪水梳理从前的点点滴滴。我知道,在这凤书楼的窗前,可能我再也没法与我心爱的她相依相偎。一起看着这异乡的窗外,一起说着我们永不厌倦的情话,是再也不可能了。 那天傍晚,我借故要一个人去走一走,却再也无心欣赏繁华的霓虹,也无心眷恋这座南方最繁华的都市。打了一辆车,让司机一直向北方开。到汕头时,司机不愿再往前走,把我丢在火车站。 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那时也还不知道,李木因为他深爱着却已经死去的依依,曾从汕头开始步行,以苦行的方式踏遍千山万水,如果知道,我也会那样做。 虽然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但我知道,梁凤书还活着,她还爱着我,但她不会再让我见她,尽管她也一定知道我还深爱着她。 梁凤书是个最求完美的人,她不愿我看见她满身伤痕,但她应该了解我的,我和她的爱情,不可能因为她的伤疤而有丝毫变化。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她都是我心中最完美的女人,都是我救苦救难的女菩萨。 坐在火车站外的花台上,夜那么孤寂,心那么迷茫。夜雾如烟如雨,纷纷扬扬,微冷的夜幕中找不到情感的温度,连目光都不知道该在何处停留,比年少第一次离开故乡时,还要迷茫。 突然闻到一股熟悉的香味,嘴上已经被塞上一支点好的烟,她笑道:“连烟都没啦?怎么不跑啦?身上没钱啦?” 我仰起头,是雪儿,她依然娇媚,只是比从前看着更淡然了。 她挨着我坐下来,有些悲伤地说道:“是这样,就是这种心情。姐姐死后,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你现在这样的心情。”又用肩挤一挤我:“好歹你家凤书还活着,只要活着,该相见时,总会相见。” “什么时候该相见?” “等她想通了啊!麦子,我觉得,凤书会想通的,只是时间问题。你还是不懂女人啊!” “好,你懂,你告诉我,她为何要这么做。”我有些吼起来:“她难道不知道我有多爱她吗?她难道不知道我会天涯海角地找她吗?” 雪儿看看远处广场上保安异样的目光,拉着我的手向别处走去,低声说道:“无论如何,脸面还得要,再说,你吼我干什么?我欠你什么吗?诶,麦子,你可对我好点,记不记得,碧颜和杰瑞是因为要帮你报仇而死,万一我不高兴,让你抵命也难说哦。” 我甩开她的手,仰着脖子:“来吧,杀了我,我做鬼也感谢你。” 她笑笑,继续拉着我的手往前走:“走吧,弟弟,以后我们做姐弟吧。我要杀了你,万一凤书想通了呢,不是又要找我报仇吗?她那个人,唉,我真是佩服她啊,她的信念和意志力,非同一般人,没有她的坚持,案子可能破不了,你可能一辈子在牢狱。你死很容易,不是白费她这几年忍耐与坚持了吗?” 她这样说,我又想好好活着了,忙问:“你告诉我,你刚才说我不了解女人,是什么意思?是我忽略了凤书什么吗?所以她才离我而去?” “唉,别乱猜测。我是说啊,作为一个顶级漂亮的女人,她又只爱你一人,又是个追求完美的女人,自然不愿意让你看到她那样大面积的伤疤。她是宁愿活在你的心中,只有这样,她觉得她自己在你心中,才是个永远美丽的女人。不过,我觉得她会想通的,你们的爱啊,太坚固,这份爱会慢慢融化她,给她时间吧,你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更重要的事?” “对,走,回酒店去慢慢说。” 我停下脚步,甩开雪儿的手:“雪儿,我不能和你同房,我再不能对不起凤书,她为我那样,我……” 雪儿仰头笑笑:“你想得美,我不是说了吗,我们做姐弟,我比你大,快,叫姐姐。我啊,知道你心思,也不会再逼迫你什么了。” 回到酒店,雪儿才终于告诉我:“睡吧,好好睡一觉,明天我们开车去杭州,” “去杭州?你说的重要事情,不会是让我去探望小语吧?要是凤书知道,她还会愿意见我吗?” 雪儿摇摇头:“唉,你不会把康暮江也忘了吧?” “没忘,可我这个时候不想去看他。” “你好没良心,我听你二哥李木说,你是不是答应过康暮江,帮忙照顾他女儿,哦,他女儿叫素素。” “啊,是,他女儿不是还上学吗?” “鬼,上学?你坐牢几年啦?杀钟川葵那天晚上,康暮江回去就死了。他女儿素素毕业那天,她母亲自杀,现在素素也和你一样,在到处追查真相。你说,你该不该兑现对康暮江的承诺?难道要等人家一家子死绝了,你才后悔吗?” 不等我回答,雪儿站在门边,做出关门的准备:“我累了,睡觉,今天出发,路上慢慢说。”说罢,关门离去。 合着深深的思念,到天明才迷迷糊糊睡去,等雪儿来催我出发时,已经临近中午时分。 坐在餐桌前,雪儿见我有些失魂落魄、神志不清,放下筷子,把握揪到餐厅楼梯间,气急败坏地说道:“麦子,我不是你家里肖玲玲、露露那些人,会将就着你,我也不是你家凤书,什么事都忍耐你,也不是你的那些兄弟,事事以你马首是瞻。你失去一个凤书,况且她还没死,就像世界塌了一样。” 说着,雪儿红了眼眶,一脚踢在墙上:“娇姐,春儿、夏儿、秋仔、冬仔,还有碧颜和杰瑞,哪一个不是我的亲人?他们全都死了,就我还活着,没脸没皮地活着。你比我还惨吗?你这副样子给谁看?” “雪儿姐,我……” “屁,你真当我是你姐吗?我的弟弟可不是这样的窝囊废。你知道曹舵有多难受吗?他经常一个人去那天晚上战斗的那片野地里,焚香祭拜,他的十几个队员全战死在那里,你比他还惨吗?还有刘大鹏和海棠仔,也因为那一战失去好些个兄弟,特别是海棠仔,他最得力的兄弟全死在那场战斗中,他自己残废了,现在靠和他老婆康云鹤守着那片荔枝林过日子。” 被雪儿一通教训,我只好打起精神来。 第864章 灵魂伴侣一路向北 雪儿开着车,一路向北,她絮絮叨叨地告诉我,诛杀钟川葵那天晚上以后,她所看见的一切。 在医院躺了一天一夜,没看见一个人来探望自己,雪儿很是气愤。依她当时的心境,觉得李木、贡布、阿秋他们不管她,可以理解,我无论如何都不该不管她。 忍着未愈合的伤口,雪儿从医院逃走,首先悄悄赶到富春江边小语的那个庭院。她以为我已经大功告成,正和小语沉浸在爱恋中。经过一番偷听,庭院里只有蔡子瑛和小语,雪儿也就大概明白事情已经变得很糟糕。 接连几天,雪儿一直在杭州暗中打听我的情况,很快探明,我因杀害钟川葵而被抓捕,阿秋也被抓。 弄清楚情况后,雪儿心中原来的气愤没有了,转而想起我在山上,从东仔手上舍命救她的情形,随之也想起娇妹临死前对自己的嘱托,雪儿怀着复杂的心情,独自回到深圳。她知道不可能把我从监狱里救走,唯一可做的,是我在监狱的时候,她帮我暗中保护我的家人。 娇妹以前挣下的巨额财富,所存的海外账户,一直都是掌握雪儿在打理,所以她不缺钱。回到深圳以后,雪儿换了一本崭新的护照,一个崭新的身份,极其低调地辗转在各个高级酒店里,以酒店为家。 当得知梁凤书要变卖家产时,雪儿本准备买下一切,却探得各买家背后全都是同一个人,是李学匀。雪儿就不再出手买梁凤书的东西,她明白,李学匀是在用另一种方式,神不知鬼不觉地帮助顽固不化的梁凤书。 后来小峰找到藏身酒店的雪儿,说他受佛爷所托,愿意与雪儿一道,暗中协助梁凤书营救其丈夫。因已经查明,杀娇妹的是钟川葵,雪儿不再恨佛爷,答应和小峰联手。 血战废弃沙石场那晚,雪儿本和小峰相约一起出手。眼看金树山带着梁凤书等人已经赶往沙石场,还不见小峰现身,雪儿急得无可奈何,但想小峰不是会失约的人,又耐着性子等。焦急等待中,小峰电话雪儿,告知佛爷去世,他没法离开,请雪儿独自去助战。 雪儿说,就算她和小峰能及时赶到,也未必能减少多少伤亡,因为金紫所带的那帮人火力太强大。整个计划都很完美,唯独曹舵低估了金树山背后的人的凶狠毒辣。 金树山确实是雪儿用飞刀当场杀死的,但战斗结束,雪儿就自己悄悄离开,所以,金树山的死,算在了曹舵脑袋上,曹舵也因此一直被金家打压。 本以为梁凤书伤得没多重,等案子稍微平息以后,雪儿才敢现身去医院看望梁凤书。贡布、平措、露露、肖玲玲、秀秀他们轮流守在医院照顾梁凤书,雪儿没能亲眼看见病床上的梁凤书,从贡布口中得知受伤情况,雪儿也只能叹息。 梁凤书出院以后,曹舵陪她一起到杭州探监,雪儿暗中跟随。从监狱出来以后,雪儿看见梁凤书撇下贡布,和曹舵单独到机场贵宾厅喝咖啡,具体谈了什么,雪儿无从得知。后来见梁凤书从贵宾厅另一个小门离开,李白和上官婉儿夫妻俩接着她,一起乘坐国际航班离开了。 想是梁凤书骗了曹舵,她早已想好一切,让李白和上官婉儿为她准备好了一切。在机场贵宾厅,她以上厕所什么的为借口,算好时间,在李白和上官婉儿的接应下快速登机离去。 等曹舵反应过来,开始找人时,梁凤书已经登机离去,剩下曹舵和贡布在机场急得捶胸顿足,却没有一点办法。在机场外,雪儿偷偷看见,贡布打了曹舵,曹舵没有还手。 曹舵几次去富春江边看望小语,雪儿本想借已经跟踪曹舵到地方,现身向阿秋和蔡子瑛说声谢谢,感谢那天晚上在山上救命之恩,思来想去,雪儿终究没现身。 我出狱以后,雪儿就一直暗中盯着我。她亲眼看见我走进阿凤的书店,看见去酒店和他们欢聚,她很想现身向我道贺,可她觉得自己是个外人,只好暗中给了酒店一笔钱,为我们的欢聚买单。 听雪儿讲完大致情况,与曹舵说的没多大区别,我问她:“雪儿姐,谢谢你,你什么时候见李木的?” 雪儿把车开进服务区:“我累了,你开车吧。唉,不敢受你的谢。”说着,她从怀里掏出白金项链,上面挂着我那枚古钱币:“你也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因为娇姐的嘱托不能辜负,麦子,以后一定认我这个姐姐好不好?” “好,雪儿姐,以后你就是我亲姐姐。为了我,你……”我看看她,想着在山上救她那天,阿秋说她的下身被捣烂了,或许她再也无法享受那种快乐,犹如男人被阉割了,不由得心中凄凉,很是可怜她。 雪儿领会我未说出的话,苦笑一下:“麦子,你姐姐我不后悔任何事情,不用你可怜。”说着,跳下车去,对我妩媚一笑:“你不是答应过娇姐,事成之后,陪她一起浪迹天涯。以后,你就陪着我吧。”仰起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娇姐在天上看着呢,你可得照顾好我这个‘老人’。哈哈哈,快去买些吃喝的,路还长,千万别给我节约。” “好,雪儿姐,你只管坐着就是,有任何事,吩咐我这个弟弟就行。” 人生的路上有个知己相伴,是最幸福的事,老天对我不薄。或许对雪儿,老天也给了她一个灵魂伴侣。我和雪儿,真正是灵魂伴侣,再无别的妄念。 我开着车,雪儿继续讲述着。 李木去深圳见梁凤书时,雪儿亲眼看见梁凤书把李木骂得狗血淋头,把李木赶走。 因想知道诛杀钟川葵那天晚上的细节,那时雪儿还没和贡布取得联系,雪儿现身见了即将离开深圳的李木,听李木讲了诛杀钟川葵那天晚上的情况,但李木也不知道当时庭院里情况,不知道钟川葵到底是谁杀的。 后来听贡布说,雪儿才终于知道诛杀钟川葵时的真实情况,知道我顶罪入狱,是为死去的孩子赎罪,也是为小语所历尽的苦难赎罪。 李木把康暮江的情况详详细细告诉雪儿,托付雪儿,一定想办法告知我,以前对康暮江的承诺不能失信。在山中救雪儿那晚,康暮江就在现场,还是康暮江与李木他们一道送雪儿去的医院,雪儿当然也记康暮江的恩。 我在狱中这几年,雪儿在杭州、深圳两地奔波,比贡布他们还累。她担心自己再有什么疏忽,造成遗憾,我出狱后,她没脸见我。 第865章 女杀手的新生 雪儿说她并不了解素素,她也不想再了解任何人,在她对素素的暗中关注中,她感觉素素可能会寻短见,只是她的直觉,并无根据。 可怜别人,却不知道自己也是个可怜人。雪儿或许知道自己也是可怜人,但她如冰天雪地里盛开的雪莲花一样,独自芬芳。历经过太多失去,历经过太多无法重逢的离别,雪儿不愿再疲累自己,只想悄悄活着,让我一个人知道她还在这个世界上活着。 或许雪儿活着,是为娇妹未了的心愿,也是为我,所以还活着。 当我们出入高档酒店,穿梭在陌生的人群、陌生的街道上时,没有人知道,挽着我手的这个傲气十足的美女雪儿,曾是举手可夺人性命的杀手。她用掌握的巨额财富,换了身份,也换了容颜。 反复向我确定,是不是不再和深圳那些家人联系,见我很是坚决,雪儿也给我弄了新的身份,我们以两个“老外”的身份,生活在繁华都市的高级酒店里,悄无声息地活着,安静地享受着“冷眼看世界”。 雪儿依然漂亮,只我知道她是一个被“阉割”了的漂亮女人,她是悄悄活在当今世界的“女太监”。她不准我可怜她,有时候玩笑时,威胁我,只要她看出我有一点可怜她的眼神,她就让我一无所有,我知道她不会那样对我,我也知道她能做到。 不再为任何人卖命的雪儿,变得很柔情,甚至变得有些婆婆妈妈,还很内敛温柔。也很“残酷”,只对我“残酷”,她会时常与我依偎在沙发里,尽管我知道已经不能做什么,但她还是个美丽的女人,还是个让我能冲动的女人。 每当我被她弄得脸红耳热时,她总是毫不顾忌我感受地笑话我:“去啊,去找个人回来解决,多少钱姐姐我都给得起。” 我从她身边跑开,觉得自己有些猥琐。每当这个时候,都以想梁凤书来慰藉、释放无处发泄的激情。 雪儿和我没有任何隐瞒,我们真正像一对完全交心的灵魂伴侣。私下里,她常常要我和她一起在浴缸洗澡,相互搓背,她说就像兄弟那样,她也为这样“折磨”着我无比开心。 她自小便是被遗弃的孤儿,后被培养成杀手,又被她的老板抛弃。被抛弃时本该再无活路,却被娇妹救下,又继续干老本行。 无家,人在那,那就是家。无爱情,不敢有爱情,因为看不见明天,不敢奢望爱情。浪迹四海,像夜里盛开的昙花,一刹那的璀璨,便是生命的光彩。麻木,为了活着,不得不把心淬炼得近乎麻木的冷静,当舔舐刀口的鲜血时,才不会有丝毫的怜悯与恐惧。 雪儿一直是这样活着的,娇妹、春儿、夏儿、秋仔、冬仔曾是这样活着,碧颜、杰瑞等他们也曾是这样活着,唯有雪儿还真正活着。带着曾经同伴们共同的梦想,雪儿想真正地活着,像漫山遍野的野花那样,在四季里摇曳随时风采,沐浴着阳光,迎着东南西北风,傲然于流年中慢慢苍老。 我很理解雪儿的“盛情”,知道她心里的脆弱和憧憬,她的脆弱不能直面,她的憧憬很是单纯,她应该沐浴着阳光活着。只要她觉得怎样活着能感觉到“温暖”,我都依着她,我想,这是她唯一的需求,不愿意用钱置换的需求,或许用钱也换不来的情真意切的关怀。 只要我稍有不关心她,雪儿就会满含泪水地细数那些亡者的名单,说她是为他们活着,为他们向我索罪,我不能对她有丝毫怨言,必须和她好一辈子。像姐弟一样好,也可以像“兄弟”一样好,但不能不好,不然就玉石俱焚。 我的心情并不好,很难过,为在沙石场战斗中死去的那些人难过并愧疚,更为我找不见的爱人而悲恸万分。可雪儿好似并不关心我的难过与愧疚,也不关心我的悲恸,她认为这一切不过是人生路上的风景,一路向前,永不需要回望。 不知她从何处捡起一颗天真烂漫的心,把我视为她唯一的亲人、知己、同伴,也像把我视为她活着的唯一乐趣,没心没肺地、无比开心地活着。 我也曾暗自想过,雪儿难道真就像面上这样快乐吗?她真不会回忆起那些鲜血淋漓吗?她的梦里只有未来吗?我只能暗自想,只能看着她无比开心地活着,陪着她没心没肺。 娇妹与我在一起后,对爱情又极度的渴望与珍惜,近乎没了自我,卑微得像爱情中的一个奴隶。雪儿没有娇妹这种卑微的渴求,想来是因为她是个“女太监”的缘故吧,她只需要关怀与陪伴,只放心让我关怀和陪伴,或许,她真的累了,不愿意再去了解别的人,只要我一个足以满足她的所有憧憬,她的憧憬也是如此的卑微。 很佩服雪儿,那些腥风血雨的日子,她竟然真的全然忘记了似的。 先找梁凤书,还是先找素素,我的心里很是挣扎过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雪儿不厌其烦地为我分析,说梁凤书不用找,也找不到。素素必须找,如果素素真寻了短见,我将遗憾终生。 每当她为我分析所要面对的一切时,我才感觉她真正像个人,真正有人该有的情感。 雪儿不厌其烦地劝说我时,我总隐隐感觉到,她知道梁凤书是如何与李白和上官婉儿这两个英国“贵族”,如何“密谋”离开的。 我追问很多次 ,雪儿都矢口否认,她反复强调,梁凤书是个很睿智的人,也是个很懂得分寸的人,我根本不需要担心梁凤书的生活,只要安心等着她回心转意即可。 见我还是无法打起精神来,没有心思去找素素。雪儿终于答应我,花钱在英国的报纸上刊登我的文章。文章我自己写,雪儿帮我翻译,以散文的形式,写一个男人在茫茫人海寻找自己失踪的爱人,浓情蜜意、恳切之心、愧疚之心,全在文章里。 一连发布七篇文章,连续发布七天,每天都是她花钱买的报纸首页刊登,并让我们入住的酒店把英国当天报纸传真过来。雪儿以这种方式安慰我思念梁凤书的心,也以这种方式告诉我,梁凤书一定会看到我写的那些文章,看到后她会仔细思索自己所拥有的爱情,或许她一时无法面对,但总会有回心转意的那天。 文章发布后,我每天查看邮箱,全是垃圾邮件,没有一封是梁凤书发来的。 第866章 晕倒 终于,我鼓起勇气走出酒店,暂时放弃寻找梁凤书,可我该先去那里,难以抉择,难以面对。 雪儿看出我的犹豫,直接点穿我彷徨的心:“弟弟,小语还是要见的,她没有对不起你,要说亏欠,肯定是你亏欠她。” 我依然倔强:“我怎么亏欠她?我替她顶罪,替她坐牢,还因此让我失去了我的女菩萨梁凤书,我还欠她什么?” 每次我这样固执己见地回怼她时,她都狠狠瞪我一眼,提醒我要主意她的心情,不然她要收拾我,但她一次也没收拾我。 我算是在危险的边缘试探,没办法,我的心情很糟糕。 她没有恼怒,语重心长地说:“弟弟啊,首先,你并没有失去你的梁凤书,她不过是想暂时离开你去生活一段时间,如果你爱她,为何就不能成全她的心愿呢?你洋洋洒洒写了那么多文章刊登出去,不可能石沉大海,就算梁凤书心已成灰,也被你那些文章复活了,但她需要时间才能缓过来。小语呢,小语那么可怜,离我们这酒店咫尺之遥,你就真的忍心不去见她?” “见了小语,就是对梁凤书不忠。从前是身不由己,如今我再不能这样做了。” 她恶狠狠瞪我一眼,随之做出要打我的姿势,但手慢慢放下,揉一揉我本来凌乱的头发:“那你对小语的承诺呢?一句身不由己,就能把从前的爱全都掩盖起来吗?弟弟,我希望你以最低调的方式与我一起活着,但我不希望我的弟弟是个无情无义的人。这段时间,你一直沉浸在对梁凤书的愧疚中,写了那么多文章来表达你的愧疚与执着的爱,我也都由着你……” 话说一半,雪儿把刚买的羽绒服给我批上,拉着我向西湖边走去:“弟弟,天又冷了,江南的第一场大雪下来前,你该去看看小语了。本来我想让小语和阿秋亲自告诉你,既然你这样,还是我告诉你吧……” 看着霓虹映照的西湖,雪儿又突然很是悲伤,又像是因为寒冷,呼呼鼻子,搓搓手,叹息一声:“曹舵没告诉你,沙石场那晚的战斗中,厉无情、马龙、鱼躬三人都受伤很严重,鱼躬挺了一个多月,死在医院;马龙被阿秋转院到杭州,比鱼躬多挺了两个月;厉无情的命是保住了,但他一只手残废:在马龙死的第二天,老蔡悲伤而死。全都埋在林迪薇那个墓地里,你不该去看看吗?你不该去……” “弟弟,弟弟……” 等我醒来时,正躺在酒店温暖舒适的豪华套房里,坐在窗前的雪儿回头对我淡淡一笑:“弟弟,你以前很是坚强一个人,怎么现在变得如此脆弱。你可再不能在外面晕倒哦,害我让酒店的人来帮忙,丢死人了。” 我也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很坚强的人,儿时那么苦寒的生活,也从没倒下过;落魄街头,睡在街角的夜风中时,也没倒下过,还能借着昏黄的街灯通宵达旦地阅读。 我竟然会晕倒,记得上一次晕倒是小语把我赶走时,这一次,又晕倒。从前,我看见文学中写一夜白头,听闻噩耗,突然晕倒,总觉得是文学上的矫情。我从前会这样认为,就是念及我儿时那样的苦难,都能活过来。 当回想我的晕倒时,依然难以理解是什么狠命地冲击了我的脑子,使得我倒下去。 不缺吃,不缺穿,银行有存款,可日子感觉比儿时苦寒还难熬。年纪越是成熟,仿佛生活越是沉重,沉重得不能自在呼吸。 我最初的宏大梦想是解救天下落难的美丽女人,更宏大的愿望是找到人生的奥秘,一样也没实现,自己倒是沉重得需要别人解救似的,可我又好像什么都不缺啊。 “是我愿意晕倒吗?”我愤愤地怼雪儿,慢慢爬起来,披上睡袍,看见窗外霓虹闪烁,西湖上五彩斑斓,还有那些夜游船,正激起闲散的涟漪。 “你觉得自己是聪明人吗?” 雪儿突然问出这一句,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我应该不是傻子吧。” “你觉得自己愚蠢吗?” “雪儿姐,我就算不是聪明人,肯定不至于愚蠢吧?” “很愚蠢,愚不可及。” “怎么说?根据呢?” “根据?我是不想戳你心窝子的,好,你不承认自己愚蠢,那我问你,你认为梁凤书为何要避去国外?为何我让你暂时不要找她?” “这……她不是为了保持在我心中的完美,不是为了怕我看见她半身伤疤吗?你不让我找她,是因为你想用时间消化这无法面对吧。” “放屁,你还说自己不愚蠢?是你愚蠢呢?还是装着愚蠢?你真认为梁凤书是因为这个原因遁走海外吗?” 她这样一问,我更迷茫了,不是一直都想着这个原因吗?难道还有别的原因? 我回头盯着雪儿,害怕她说出一个让我不能接受的事实,心里想着,难道梁凤书出轨啦?不可能,我心里马上否定,她要出轨,何必等到弄得半身伤疤后。 “好,我愚蠢,那姐姐你说她是因为什么?” “她是为了躲避无法承受的良心谴责,也是为了让你能轻松自在地活下去,她在等大家心中的伤被时间冲淡。所以,我让你不要找她,她是真正的聪明人,不会如你这般愚蠢。” “啊!”我惊得目瞪口呆,又不知所以。 她把点好的烟递给我,转而苦口婆心地说:“其实,你应该能想到的,只不过你现在处于心迷状态而已。你想想,你为何无罪释放,是因为古董大案破了,易小墨、采姐都证实钟川葵是金树山古董案的主谋,你以前有侦破古董案的特殊身份,这样一来,杀钟川葵,你不就无罪吗?当然,还得靠小语、曹舵、李学匀联合起来帮你。” 我有些急了:“这些我知道,你只说我的凤书为何遁走。” 雪儿突然挺身,飞起一脚勾住我脖子,以极其敏捷的腿法把我撂倒在地毯上,拍拍手,恶狠狠地说道:“敢跟我急,你当姐姐我非得跟你废话吗?” “愚蠢,非常愚蠢,没半点你那个凤书的聪明。”说着,雪儿又笑起来,伸手把慢慢爬起来的我拉到她身边一起坐下:“听姐姐给你说,我会骗你吗?你真是个愚蠢的弟弟啊。” 她也不是第一次对我‘动粗’,我已经习惯,反而感觉好受一点。 “喲,看你委屈得,好啦,姐姐爱你,不生气。” 她靠在我的肩头,妩媚地笑着。 第867章 无法面对的悲恸与惨烈 她的笑很是天真烂漫,又很妩媚,让我无可奈何:“雪儿姐,求求你,快告诉我吧。” “唉,凤书是真聪明啊。你只知道自己为何无罪出狱,可你想过没有,你无罪出狱,是因为在梁凤书的主导下破的案。案是破了,可死了多少人啊!” 我的心猛然有些明亮了。 雪儿继续靠着我肩,懒洋洋地继续说道:“从某种意义上说,那些在沙石场战死的人,都是奔着你家凤书的人格魅力参与进去的。凤书她肯定想过事成之后好好感谢他们,可她没想到会死那么多人。” 说着,雪儿歪着头看着我:“死那么多人,怎么感谢?是感谢就能了结的吗?别说感谢,根本无法面对啊!她不遁走海外,怎么面对厉无情他们?如何面对海棠仔?如何面对海棠仔荔枝园里那些寡妇?如何面对刘大鹏?无法面对,面对不了,下跪磕头都没用。再者,她要不遁走,你出狱后,将和她一起承受那些无法面对。她遁走了,也就把那些无法面对都埋起来了,只等时间消磨它们。” 我猛烈地咳起来,紧握着拳头,拼命咳,竟然喷出一口鲜血来。 “麦子,我的弟弟,你可不能死啊,你死了,我活着有什么意义。”雪儿拿起浴巾和水递给我,随之抱着我的脑袋喊起来。 我慢慢推开雪儿,眼睛有些迷糊,心却明亮了:“姐,我没事,死不了,放心吧,命硬得很。” 雪儿举着白色浴巾上的鲜红,有些痴呆地看着我:“这,唉,我就知道,不该把你点醒。唉,你也无法面对,还是你家凤书聪明,需要时间。唉,我不该说啊,让你一直糊涂着多好的。” “不,不,不,雪儿姐,谢谢你。我懂了,真的懂了。” 接过雪儿手中的浴巾,把地毯上的鲜血盖住,苦笑道:“姐,让我打个电话回去吧。” “打回去做什么?” “我让贡布他们把能拿出的现钱全拿出来,补偿那些牺牲在沙石场战斗中的家属们。” 雪儿很是心痛地把我拉回她身边,掰着看看我的双眼,确定没有大碍,又开始教训我:“你啊,真是愚蠢,钱能补偿什么?这还需要你来做?李学匀早就做了。李学匀以林迪薇和洪培忠的名义,因为古董案最开始是林迪薇和洪培忠在主导着,单独成立了那晚伤亡者的补偿基金,按月给他们很丰厚的钱,包括牺牲的曹舵那些同僚。你的钱有李学匀万分之一吗?钱已经给了,可这不是钱能解决的。唉,几十条人命没了,也就只能给点钱。” 我禁不住泪流满面,紧紧抱着雪儿:“姐,我都没去祭拜过他们,就这样自私自利地跑了,姐,我怎么这样愚蠢啊!姐,应该让我来承受,不该让凤书承受这些,她是为救我啊!……” 等我情绪稳定一些,雪儿安慰我说:“你不用管,先跟姐姐悄悄活着吧,让姐姐替你想着什么时候该走哪一步,你放心吧,以前娇姐也是我替她操心所有事。阿凤、露露、贡布他们都不傻,在你到处走访这一两个月里,他们已经暗中时常去安抚海棠仔和刘大鹏他们了。” “刘大鹏的生意还好吗?” 雪儿摇摇头,看着窗外:“唉,刘大鹏也顿悟了似的,不做夜店生意了,把所有钱都分给了小弟们。你还不知道吧,耗子他们早把刘大鹏算成一家人,有福同享。他们念及你刚出狱,不想你面对那场惨烈,还没告诉你而已,当然,这也是最开始梁凤书对刘大鹏的承诺。” “这样好,这样好。那海棠仔呢?” “案子被媒体大势报道以后,海棠仔和刘大鹏自然都是英雄,哦,你以前得的荣誉市民奖,他们也得了。李学匀雇请海棠仔为思齐中国区安全总顾问,这名头很大哦。海棠仔也不用去思齐上班,偶尔参加安全会议而已。唉,其实,最惨的,是曹舵,他现在抽烟喝酒很厉害,没办法,一辈子的愧疚。” “姐,我是不是太不是东西了,太自私……” “打住,打住,别婆婆妈妈的,怎么跟个怨妇似的。你啊,先别找凤书了,那些文章,已经表达了你的心意。眼下,小语必须去看望,素素,必须找到并让她安稳过日子。这些才是你能做的,不然,你会遗憾终生。” “好,我听姐姐的,明天我们一起去祭拜马龙、鱼躬,再去看小语。然后祭拜康叔和他老婆,这样行吗?” 雪儿点点头,又摇摇头:“你自己去,我不去,我不是给你说过吗?只你知道我的存在,你又忘啦?” “好吧,难为姐姐了。碧颜、杰瑞也要去祭拜,还有娇娇,春儿他们,都要祭拜。” 雪儿扭过头去,走到窗边,看着五彩斑斓的夜色,呢喃道:“他们不用你操心,我就是他们,他们也定会同意我代表他们活下去,姐妹兄弟们共同的愿望,我来实现。”回头看着我:“对我好点,比什么都强,他们都看着哦。” 我猛地狠狠抽自己一巴掌,跪在雪儿面前,狠命磕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今生无以为报,来生再共闯天涯,让我为你们披荆开道。” 雪儿哭了:“呜呜呜,麦子,呜呜呜,弟弟,快起来,快起来。江湖儿女,命本如蒲草,不该这样的,不该这样的。” 雪儿用力把我拉起来,阻止我继续磕头,抱着我嗷嚎大哭。 那次以后,再没见雪儿哪样悲痛欲绝地哭泣过。我也知道,悲恸一直在她的心里,那些鲜活的身影,那些与她同舟共济的姐妹兄弟,她一刻也不会忘记。她也并没有真正麻木,她是悄悄把他们都背负起来,把沐浴着阳光的每时每刻默默告诉他们,用她自己的方式。 我呢?我该如何面对那些死去的人?无论这么找理由和借口,也绕不过他们是为营救我而拼了性命。如果只是为破案,破案是曹舵那样专业人士的职责。又或许他们都是英雄,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他们自己也能迸发生命中该有的最璀璨的光芒。 如烟火一样,璀璨后,永久熄灭在漆黑的夜空里。或许,有人凝望夜空时,依然会想起他们的璀璨,那样,他们真的就含笑九泉吧。 第868章 小语的脾气 雪儿的一番提醒,我终于明白梁凤书为何要遁走海外了,我也真的理解了她为我爱我的心,暂时不再找她,让她在身体和心灵的伤痛中,安安静静地活一回吧,尽管我希望有我陪伴着她。 我也理解刘大鹏、海棠仔、曹舵心中的伤痛,假如贡布、耗子他们谁在那场战斗中死去,我也会和他们一样愧疚一生。 生命啊,不抹灭良知,就难以避免愧疚。愧疚,正是良知还在,心还向着阳光,还愿意燃烧自己而给黑夜璀璨光芒,哪怕是一瞬间的光芒。 买了半车香烛冥纸,独自开着车去林迪薇的墓地。 在买香烛冥纸时,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第一次离开故乡的那天,李瞎子让我去镇上买香烛冥纸。我愿意相信我是因为那样离开故乡的,不然,我的心会更愧疚。也想过,难道是因为我失手杀死了自己的养父和师傅,所以他才让我经历如此折磨人的历程,如果这能赎罪,我也无所谓了。 墓地打扫得很干净,清晨的露水像眼泪挂在墓碑上,墓碑上那些名字都是我熟悉的。他们曾和我一起生活过,一起奋斗过,一起激昂过,爱过,笑过……他们都永远团聚了,剩下我在流离漂泊。 默默点燃香烛,默默焚烧冥纸,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他们和我太熟悉,我无法欺骗他们,他们一定知道我的心思。当我的泪水合着晨露渗进泥土时,他们一定知道我来了,知道我没有忘记他们。 终于,我抱着林迪薇的墓碑放声哭起来:“姑姑啊,你为什么要那么早离开我们,你要是在,后来的一切惨烈可能都不会发生啊!姑姑,你让我如何活下去,我该怎么活下去,你教教我啊,我最听你的话的,你说的我全都照办,你教我啊!……” 本以为寒冷的清晨,墓地不会有任何人,我可以放肆地哭一回。 突然被一双手从背后紧紧保住,不用回头,我知道,是小语。她紧紧抓住我,剧烈地颤抖着,不能言语,她依然是瞎子,是哑巴。 “麦子,你来啦。今天是我师傅的诞辰,我和小语想着一早来祭拜。既然你来了,就一起祭拜吧。”阿秋的语气很冷静,一点没有意外之感。 我回身要去抱小语时,她推开我,跑到阿秋身边,拉着阿亲去给老代烧纸焚香。 就那样呆呆地看着,不知道小语为何要推开我,心里想着,难道她真忘了我们从前的情意吗? 等小语和阿秋祭拜完,却见小语拉着阿秋急急往山下走。阿秋目光示意我,让我自己开车到庭院门口等着他们,别理会小语的脾气。 外面的大门没有锁,还是从前的门,掉漆的地方却没有修补,锈迹斑斑。 我开车径直到达庭院门前,什么都没变,完全是从前的样子。古柳更显得苍老,还有那条通往富春江边的石阶,也苍老了。 庭院里寂静无声,大门紧闭。我点上烟,默默地等着小语和阿秋回来,摸一摸两棵古柳,摸一摸曾熟悉的围墙,仰头看着光秃秃的玉兰树,冬日的枯寂,正合着我的悲伤。 阿秋淡淡笑一笑,拿目光暗示我想办法安抚小语。 “小语,我……”我也觉得生疏了,想靠近拉着她的手一起进去,她躲开我。 阿秋打开庭院厚重的木门,小语急切地把阿秋推进院子,又急切地要关上门。 “小语,来者是客,总该有让喝杯茶的礼数吧。麦子是外人吗?你姑姑在时,也没这样不让麦子进门的理吧。”说着,阿秋把小语拽住,示意我进门。 小语黑着脸,要往卧室奔,被阿秋一把拽住:“小语,不能没有礼数。五年牢狱,你就这样欢迎麦子?” 看阿秋的目光暗示,我一把紧紧抱住小语:“对不起,对不起,小语,你还好吗?委屈你了,辛苦你了……” “啊!”我不由得大声尖叫,腰上被狠狠打了一拳,让我匪夷所思的是,这样猛烈的一击,竟然是小语细嫩的拳头。 我咬咬牙,把丢开一半的手重新抱紧:“打吧,你打吧。你替马龙、鱼躬兄弟多打几拳,要是能打死,真就好了。” 听我这样说,小语软弱无骨地耷拉在我的拥抱里,泪水奔流。 阿秋在客厅大喊道:“麦子,别招惹我的小语的眼泪啊!别死啊活的,只说开心的话,还不把小语抱进来,不冷吗?” 小语突然以一招反擒拿手势推开我,飞跑进客厅里,很熟练地坐在泡菜的位置上,摸索着开始泡茶。 “你倒是找他来坐靶子练了,真不该教你这些。”阿秋打笑道:“麦子,别愣着了,过来喝茶,小语泡的茶可好喝啦。啊,现在就我们两人,我有时要出去买东西,怕她一个人危险,这些年,教了她些功夫,学得好着呢。” 阿秋使劲对我使眼色,让我别计较小语的脾气。 我当然不会计较,只觉得心酸,还强压泪水。 我刚要坐在,小语敲敲桌子,指一指墙上。 顺着小语所指,我看过去,见墙上挂着一个相框,相框里不是照片,是一张纸,纸上写着一首诗: 《别》 江南庭院演荒唐,薄暮落日无心赏。 绝情挥刀誓言断,红尘从此无鸳鸯。 汉末孔雀飞东南,牛郎织女难成双。 自古多情两茫茫,人海擦肩无回望。 娟秀的字迹我很熟悉,是梁凤书的笔迹。 我正看着梁凤书的诗时,夸嚓一声,小语把写字板丢在桌上,上面大大的写着:“不回望,你走。” 阿秋使劲暗示我:“脸皮厚点,脸皮厚点。” 我慢慢坐下,抓过小语的茶杯喝一口:“真好,老普洱,秋姐,这茶真好啊。” 小语按住阿秋的手,快速弹着,阿秋说:“好啦,好啦,小语,不能赶麦子走。你自己摸摸他的脸,瘦得跟猴子似的,你不心痛啊!你都不计较凤书,干嘛还计较麦子呢?” 使气甩开阿秋的手,小语快速在写字板上写着:“就喝茶,最多招待你吃餐饭,然后你就走,不然我走,不是玩笑,不是赌气,答不答应?” 我看阿秋的目光,只好点头答应:“好,小语,听你的。你记得吗?我总是会听你……” 阿秋暗示我别说这样的话,打趣道:“那,小语,麦子是从不吃早餐的人,你既然说招待他吃一餐饭,该是午饭。现在还早,我们先喝茶,都不准说不高兴的事,不然,不然,唉,你们两个小东西,就这样,按我说的办。” 小语慢慢站起来,伸手抱住我的脸摸一摸,坐下写道:“你故意憔悴给谁看?谁不给你饭吃了吗?别在我面前装可怜。” 阿秋捂嘴笑着。 第869章 贴心的爱恋 我很了解小语的秉性,更知道我在她心目中的份量,也知道她一直默默珍惜着我和她的爱情。 在她用手摸我的脸时,我能感觉到,她很高兴我无罪释放。 “谢谢你,小语。我知道你对我的帮助和关心,铭记于心。其实,你也该明白我的心,小语妹妹,你还是那么美,真的,不骗你,还是我第一次见你时那么美。” 见小语不理会我,慢条斯理地泡茶,阿秋笑说:“麦子,这些话不用说出来的,我们是无可替代的亲人,谁不明白谁呢?你好吗?听曹舵电话说,你知道那场,那场,说你跑了,小语急得没一个好觉呢。” 小语仰起头,恨恨着脸,对着阿秋。 阿秋端起茶杯:“哎呀,是我,是我急得无可奈何,可以了吧?” “好,我挺好的。可能是还不适应这个离开五六年的世界吧,想静静地独自待一段时间,没什么不好,都挺好,也给李叔叔通过电话,挺好的。” 我说的含含糊糊,只能如此说,想不到还能怎么说。 三个彼此知心的人,不用刻意诉说心迹,彼此明白心中那无法不珍藏的情意与温暖。 都不愿提及伤心的事,明白那些失去和惦念无需说起。 阿秋找出我从前钓鱼时的整套,让我和小语去江边钓鱼,她准备其它饭菜。小语不答应,在写字板上写道:“我再不要吃江里的鱼,也不准任何人再在我门前钓鱼。” 阿秋对我做出很无奈的手势,我也明白,阿秋是想让我和小语单独说说话,但小语明显不愿意再和我单独待着。 在我入狱前,我就知道,小语已经丧失享受男女之间的那种欢乐,我和她之间,早已超越那种快乐。要能当然好,不能,也丝毫不影响我们心意相通的情感。 她不愿意单独和我待着,是因为她希望我不要再和她亲热,只当是个交心的朋友。她不停地提醒我,梁凤书为我出狱付出了很多,一定要把梁凤书求回来。她说把梁凤书那首诗裱起来挂着,是为了提醒她自己要时时告诫我,不能对不起梁凤书。 见小语实在不愿意和我单独待着,阿求让小语在暖炉边躺着休息一会儿,我和她去做菜。 帮着阿秋一起摘菜时,阿秋小声告诉我,小语身体没什么问题,很健康,只是那场大火伤了她的肺,留下无法治愈的后遗症。在冬春两季,小语不能站或坐太久,更不能太过剧烈运动,必须时时躺着,免得呼吸急促。 时光飞逝,如今小语也差不多三十岁了,而且她比同龄人更加成熟,更加知道生命中的残酷和爱。 阿秋说:“麦子,我知道你不会怪小语故意那样对你,你只时时来探望她就行。你好好活着,小语便能好好活着。她死不承认,但你知道她的心的,唉,我们就像这个世界上历经过最沉重的一帮人,那就珍惜老天的恩赐吧。” 阿秋一个字不提汪朝和,也不提她自己的爱情,连叹息都没有,让我暗暗觉得可怜。 摘好菜,我去小语的卧室看了看,如庭院一样整洁,看来阿秋还是那么细心。 把早早准备好的一条项链偷偷放在小语的枕头下,本应该给她戴上,但看她那样使脾气,只好这样送给她。 我从卧室出来时,小语正站在庭院的天井中,仰着头对着冬日暖阳。 我去牵她的手,她没有拒绝,拉着我的手在天井中我种植的海棠与石榴树下经过,比划着这四棵树比从前长大了许多。 她把头紧贴在石榴树上,比划着告诉我,树就是我,不要担心她,让我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树会一直守护着她,她也精心呵护着树。 看着四棵落完叶的树,我无法悲伤,不愿悲伤而使得她也悲伤,我趁着她心情好起来,在她耳边告诉她:“小语,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她的手像落叶一样在阳光下摇摆,又比划着:“你是我的麦子哥,你是英雄,你要争气,为妹妹我争气。这里是我的,也是你的,但我希望你有一个自己的完整的家,你要把她找回来,到那时,妹妹才真正高兴去你的家玩耍,也和嫂子一起玩耍。” “好,小语,我向你保证,一定努力。你知道的,你的麦子哥答应的事都能做到,是不是?” 她猛烈地点头,指一指厨房,又比划着:“我和秋姐都好,你现在出来了,我们再无不好的了。你再不能在我身上耽搁了你自己,你要不依着我,我真的就不再见你了。” “好,我都答应小语妹妹,并且一定努力做到。”我抱着她,拉着她的手指向太阳:“小语,那是太阳。无论天空有没有乌云,她都一如既往地这样走过。你也不要为我几年牢狱而愧疚,这几年,真好让我安安静静读了很多书。每当阳光穿过窗户时,我都会放下书,看着阳光,告诉自己,我的小语妹妹也在沐浴着阳光,想着你,我的心里很是温暖。你的麦子哥什么都答应你,你也要答应我,每时每刻珍惜自己,为你的麦子哥珍惜自己,行吗?” 她仰头对我笑起来,拉着我的手按在她的嘴上,又猛然把我推开,摆出要打架的姿势。 “小语,不打架,麦子哥打不赢你,你泡茶给我喝吧。”我知道她想给我展示她有多强,她练得有多好,好让我不担心她。但阿秋已经告诉过我,她不能剧烈运动。 她不依,我只好和她过几招,然后把她抱到客厅暖炉旁的沙发上,坐在她身边,把苹果削好,一小块一小块的喂她。 午饭以后,小语开始赶我走,拿出一件崭新的羽绒服给我披上,比划说:“没什么可送给你的,麦子哥,穿上它,走吧。” 我赶紧脱下本来的外套,把小语送的穿上,把自己脱下的给小语披上:“小语,这衣服就给你穿了,等你的麦子哥下次来时,你就穿着它迎接我,再不要打我了。” 阿秋笑着,但眼泪在打转:“有必要吗?以后时常能见着的,别这里恶心我。” 小语拉过阿秋,示意应该让我去做自己应该要做的事,又让阿秋帮她翻译:“麦子哥,你才三十出头,正是男人的好年纪,也不必成就什么事业,但起码应该把嫂子找回来。要不你就去写书,你的文章好,你那七篇文章,我都让秋姐仔仔细细给我读过。你写一本吧,嫂子看了也会感动的,我也会希望你把我们以及所有人都写出来,等老了,我们自己读着回味。” 一直不知道那些发布在英国的文章她也看过。 我舍不得走,又赖着要喝茶。自那以后,时常要去看小语,她也不再赶我,有时我不愿意离开,住上几天,她也高高兴兴地和我诗情画意,只不准我和她像从前那样亲近。 第870章 墓园相逢江南美人 因为找寻素素,雪儿爱上了游山玩水。每次出门,雪儿都要把我和她精心打扮一番,有时是情侣,有时是兄弟。 雪儿带着我一起去祭拜过好几次康暮江和他老婆,雪儿说素素会固定去祭拜父母,为不让素素增添疑心,我们每次祭拜完,都打扫干净,再撒上一些落叶遮盖痕迹。 也就是在康暮江的墓外,重新找到了素素,开始跟踪素素,确定她每天的行踪,确定她多少天回一次已经新搬入的家。 我并没有雪儿那种直觉,没感觉到素素会寻短见,只觉得她很孤僻,总是形单影只,好像没有一个朋友,也没有一个可来往的亲戚。 第一次见素素,让我很是惊艳她冷艳又温婉的美丽。 那天正是江南盛夏,很是炎热,户外热气腾腾,一点不想出门。更没抱什么希望能碰见素素,但雪儿告诉我,钱晓风的忌日,素素一定会去祭拜自己的母亲。 那是一个西山的集中墓园,密密麻麻的墓碑,顺着山体冰冷地挺立着,像是把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凝固成了一块石头,继续冷冷地看着这个世界。他们向着同一个方向,一样的表情,再没有丝毫分别。 已经死了的人,终于都只剩下一块记刻着名字的石板,在风吹日晒、雨打霜腌中,名字也在渐渐消失,直到终于被人遗忘,就像从没来过这个世界,再不会有人说起他们生前的爱恨情仇。 盛夏的墓园尤其葱茏,杂草疯长,好些墓碑已淹没在绿意盎然之中。想着天这么炎热,素素一定会趁着清晨凉快些,去祭拜自己的母亲,我也早点去蹲守她。可我还是起来晚了,出门时已经烈日炎炎。 雪儿本跟踪过素素几次,但我出狱以后,她便每天暗中跟着我,以至于失去了素素的行踪。有一次素素在南山路酒吧喝酒,雪儿也去坐在她旁边喝酒,意图做一个互换联系方式的朋友,但素素没理会雪儿,让雪儿很是生气。 雪儿最初找到素素,是通过查询她在学校留的联系地址。因素素家拆迁,得到拆迁补偿的几套房子,雪儿按原地址没找到素素,再顺着打听,才找到了素素,但素素很少回家,总是在外面失魂落魄地游荡,还经常向各个部门和村里人不厌其烦地,询问她父亲康暮江的死为何没有立案。 匆匆赶到墓园,一个人影也没有,直奔钱晓风的墓地,还好,看墓碑前的痕迹,素素还没祭拜过,我和雪儿便躲在远处高大的香樟树下乘凉。 临近中午,还不见素素来祭拜,因不习惯吃早餐,我已经饥肠辘辘,加上炎热的天气,几乎没了耐心继续等下去。 正当我准备离去时,远远地看见一个身影走进墓园,没打遮阳伞,戴着一顶黑色风帽,走得懒懒散散、心不在焉。 雪儿很是兴奋:“好啦,她来了,我回去洗澡啰,陪你遭这一上午的罪,你搞定她,你行的。” “为什么?” 雪儿鬼魅一笑:“为什么?拿出你英武帅气的才子魅力来啊。不过,我可警告你,记住我给你定下的规矩,要对梁凤书以外的女人,有任何非分之想,你就别想活。” 我玩笑说:“你是我姐,也是我的好兄弟,不用这样吧?” “要,你动别的女人,就是背叛我,敢背叛我,你知道后果的。”雪儿恨我一眼,撇下我独自离去。 采摘一把野花,直奔钱晓风的墓碑,不等素素说话,我把野花放在钱晓风的墓碑前,微微鞠躬,然后点上一支烟:“你也来祭拜她,她是你……” 不等我说完,素素把我的花丢出去,起身冷冷看着我:“你谁啊!想在这里耍流氓?” “美女,你也太霸道了吧,你是谁啊?” “埋的是我妈,莫非我妈还有你这样一个私生子,我不知道?”素素冷冷的话,带着讥笑与嘲讽。 我把她丢出去的花又捡回来,重新在墓碑前放好,有些生气地说:“我到杭州旅游,受一位朋友所托,让我顺便祭拜钱饶枫。原来是你妈的墓啊,可你也不该丢我的花哟。” “你妈的!”素素厉声骂一句,指着墓碑:“这上面写的是钱饶枫吗?你眼睛瞎啦?” 看看墓碑,我带着歉意说道:“哎呀,对不起,太阳晒得我头晕眼花,看错了。”拿起花,看着素素:“你长得这么漂亮,看着颇有气质修养,怎么扔我的花呢?” 素素愣了愣,肃然坐在墓碑前,目光落在她的脚尖处:“对不起啰,是我心情不好,请原谅,找你的墓碑去吧。” 我弯腰把花又放在钱晓枫墓碑前。 “都跟你说这不是你要祭拜的墓,怎么还放呢?” “美女,你别急啊。我外地过来,谁也不认识,活的死的都不认识。既然已经祭拜了,花也是随手摘的,就祭了这里有何不可?莫非你母亲不愿意?” “你……”素素顿了顿,强压火气:“你受人所托来祭拜,就野地里摘花?素质真高啊!” 本是刻意来的,当然不计较素素的阴阳怪气的话。 我用衣袖仔仔细细地擦拭钱晓风的墓碑,并抱怨道:“前辈啊,你该是亲眼所见,你女儿对我很无礼,扔我的花就算了,还骂我。如果你在天有灵,请一定想办法管教你这女女儿啊!” “你在这样的地方也要搞笑是不是?”想是看我仔细擦拭她母亲的墓碑,素素的语气没那么严厉了。 我不理会素素的话,往旁边挪一挪,又同样擦拭康暮江的墓碑:“前辈啊,你也听见了,父亲疼女儿是自然的,可她骂我,你也一定觉得不应该吧?” “你再这样在我父母墓前胡说,我要真恼了啊!”素素拔起一根野草打我的背。 “我怎么胡说?” “我那里骂过你?” “怎么没骂?你妈的那句就算了,可你有没有说过,让我去找自己的墓碑。我又没死,也不是从坟墓里爬出来迷了路,找什么自己的墓碑?” “哦,对不起啰。”素素瞟我一眼,没好气地又说道:“看你也堂堂正正一男人,有必要故意计较吗?” “啊,我计较,你分明是咒我死,还我计较?算了,你也道歉了,我不为难你。诶,听说杭州的西湖牛肉羹很特别,你是当地人,哪里吃最正宗,你带我去,这件事就了啦,哼,不然……” “不然你想怎么样?” “反正我是想在杭州住上一段时间的,一个人也很无聊。你要不带我去,我有空就来这墓前数落你,看你能不能安心。” “哼哼哼。”素素忍着冷笑起来,拍拍手:“那走吧,真是不要脸到极点了,再没见过如此不要脸的极品。” 第871章 素素的哀伤和防备心 刚要上她的车,她显得很警惕,对我伸出手:“身份证给我拍照,万一……” “万一我是坏人?诶,你叫什么名字。” “素素。” “我叫麦子,素素,你够了啊,先咒我,现在又说我是坏人,我那点像坏人?” “你那点都像坏人。” 我把雪儿给我弄的护照递给她,她认真看着护照和我:“不对吧,你普通话这样好,长相也不像,却是外国人?” 我夺过护照放进随身背的小包里,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素素,我要真是坏人,刚才墓园里一个人都没有,不是最好把你,把你哪个了吗?” “不要脸,麦子,是英译吧?” “就是麦子,我十几岁才移民,父母在国外,但我喜欢江南,想住上几年。你真漂亮,听闻江南美女如云,可我也没见过你这么漂亮的啊。嗯,墓园地遇到你的,会不会,会不会是宁采臣遇见了小倩?” 素素突然对我做一个鬼脸:“呀,吓死你,我就是鬼,单独吸食不要脸的人的血。” 气氛轻松了,也没觉得素素又多高冷,或许是因为我有那么些书生气,模样也还俊朗。 我也不问她私人问题,也不问她为何这样年轻,就父母双双离世,只和她聊杭州有什么不那么出名的名胜古迹可游玩。 她带我去的哪家店很小,在一个弄堂里,但西湖牛肉羹做得比我住的酒店还要好吃,买单时,我们已经聊得很投缘了,我抢着付完钱,向她提议,天气这么热,不如找家咖啡馆窝着,聊也可以,小睡一会儿也可以。 素素显得很迷茫,好像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去那里。见我有礼节,保持着该有的距离,也不说秽言污语的玩笑话,她就答应了。 咖啡馆就在碧波荡漾的西湖边,空调很得劲,与外面的炎热恍如两个世界,窝在凉爽的沙发里,听着舒缓的布鲁斯钢琴,隔窗欣赏烈日下的西湖,别有一番情趣。 想是吃饱后有些倦意,素素很少说话,抱着一本书迷迷糊糊睡过去。 等她醒来时,我把随手写在桌上的便签纸给她看。 她轻声读着: 融在颜色里, 每天都是春暖花开; 在音乐里徘徊, 不曾有四季轮换; 咖啡就是知己, 一起苦尽甘来; 举起酒杯, 柔情就在唇间; 有朋自远方来, 我们一起随意吃点吧, 许多的故事, 在下一场演出时娓娓道来。 看完,目光中露出惊喜:“你是不是经常写这样东西骗女孩子。” “才不是,要是,我还一个人晃荡到墓园去吗?刚才你睡着了,我无聊,有感而发而已。” 我以为素素会吐露些她的心事,却没有,只是始终带着淡淡的哀伤,目光总是很迷茫,对窗外的西湖好似也早已看惯,显得凄美,又彷徨。 问她为何总是有种淡淡的哀伤,她只淡淡一笑,说一直是这样,找不到缘由,看不到希望。 问她的希望是什么,她说她的希望是希望找到希望。 我夸她漂亮,又正是风华年纪,怎么会找不到希望。她说希望与年纪、长相、财富无关,是因为生命寡淡无味,像是没来由的活着,不知什么时候又会没来由的死去。 我小心翼翼地说,是不是因为父母离世,所以一直悲伤。她摇摇头,呆呆地望着窗外落霞映照的涟漪,说父母九泉长相伴,挺好的 ,等一家人团聚时,会更好,会像从前一样的幸福快乐。 真的感觉到她如雪儿直觉那样,有寻短见的偏向。 我安慰她别那样极端,人世间还有很多美好,父母也会希望自己的女儿能肆意快乐地活着。她说父母是故乡,父母是家,没家的孩子不可能肆意快乐。她又说人生来是为了相识,为了死后能和相识的人长相伴。还说她也只是这样想,并不会真的死去,但就是哀伤,没法开心。 我说我们也相识了,死后也会长相伴吗?她说我不该说这样的话,因为她的生活与我截然不同,不是同道,只是擦肩而过的过客,没有死后还长相伴的道理。 我说做个好朋友吧,我这个朋友绝不会让她有任何为难。她说我是不是想要和她好,如果是,让我趁早打消妄想,她不会和任何人好。 我说其实我也很迷茫,我也再不想和任何女人发展到那一步,但我希望能交她这样一个朋友,交一个漂亮的江南美女朋友,不为别的,不强求任何事,就是能时常这样坐一坐,谈天说地挺好。 她把手机递给我,让我自己存上电话,假如她下次还想出来这样坐一坐,或许也可以和我一起这样聊。 我说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作为朋友,如果她愿意,我愿意租她的车,雇她做向导,带我好好品味她的家乡秀美山水。她说她要想一想,不愿生命再有任何多余的羁绊。 我答应让她想好再回答,人和人之间不一定都是羁绊,或许可以是结伴同行一段旅程的伴侣,没有羁绊,就像阳光里的尘埃一样,随时可以在风里各自飞散。 她问我是不是在慢慢地钓她,最终还是为了那件事。我向她保证,我不为那件事,如果我稍有表露那个意思,可以从此和我绝交。我又玩笑说,我是见过她父母的人,虽然是见的墓碑,但也算见过了,不会欺负她的,真就是为在异乡有一个朋友,一个看着美丽舒心的朋友。 她笑我是个怪人,也答应试着和我交往,看是不是真像我说的这样,是一个可以让她放心的朋友,仅仅是朋友,互不打扰、互不侵犯的朋友。 落霞在西山消散,霓虹亮起。 喝完鸡尾酒,她说夜深时,西湖才有该有的美丽,特别是夏夜明月照西湖时,一定在午夜走走西湖,特别的诗情画意。我问她可不可以和我一起,在明月高挂时走一走西湖。她说要是能遇见,就一起走走无妨,但她不会应我这次邀约。 我目送她开车汇入霓虹中的车流,仿佛听见她孤独又悲伤的眼泪正在奔流,而我,对着夜空说:“老康,是我连累了你,对不起,我再不会让素素无依无靠,放心吧,我会遵守承诺。” 黑夜席卷着霓虹翻滚,夜色更加迷离。入夜后的凉风并不能吹散深深的哀伤,依然记得梦里那谆谆告诫,自己好似罪恶滔天的孩子,不知道为何会欠下那么多的情,欠下那么多无法偿还的情深意重。 曾在一无所有时憧憬着拯救别人,终于,站在繁华的街头,已经不再为衣食住行而发愁,却找不到能拯救自己的人,生命是如此的让人疲惫。 第872章 无法弥补的愧疚太沉重 在林迪薇最后的几年生命里,早已陪她游遍江南山水,为了让素素从哀伤中走出来,我又变换着借口,让素素做向导,一起游江南。 与素素开始交往后,打电话告诉李木,我已经找到康暮江的女儿,也已经把她安排好,让他不用再担心,但我没告诉李木康暮江的女儿就是素素,担心李木突然插一脚,说漏了嘴,让素素发现我对她的好,完全是因为对她父母的愧疚,然后又开始寻死。我也希望李木别再分心,好好奋斗一番事业,别像我一样欠下太多的人情债。如事业过程中需要帮助,尽管向我开口。 接到我电话,李木非常高兴,恭贺一番以后,他希望我能抽空回故乡,看看已经回到故乡那个小山村里的母亲。在我入狱这几年,李木一直帮我隐瞒着,说我是去国外工作了,等事情结束,就会回家乡去看看。 和李木几乎没什么隐瞒的,只骗他说雪儿已经在国外过隐居生活了。他得知我的打算后,很是叹息一番,但他也没更好的办法,安慰我先按已经打算好的安静几年再说,和雪儿的看法一样,认为梁凤书有一天会回心转意的,但在这过程中,要我洁身自好,再不可对不起梁凤书。 电话中,李木说他已经拥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意、自己的市场,收入很不错,等他空闲时,再和我相聚。 每次和李木聊天,他一定会说到我们曾经的那个家,说最小的弟弟李余都已经结婚了,大姐李敏已经是五星级酒店的总经理,连老四李水也做了一家大型养生会所的总经理,真是祖坟冒青烟了,而且我也已经出狱,一家人都好了,等过年时,他来召集,让大家好好聚聚。 对于故乡,对于我那些亲人,提不起任何兴趣,在自己的记忆里,自己就是李瞎子的儿子。故乡也没曾给过我一口饱饭,李瞎子也早已离世,故乡依然是贫穷的山村,好似自己再没有回故乡的欲望,但又很想回去看看母亲陶春兰,看看肖玲玲的父亲肖大刚。 我在监狱的几年里,肖玲玲和梁凤书回去过三次,肖玲玲和李木“串通一气”,告诉肖大刚和陶春兰、李文白,说我在国外工作,要过些年才回国,作为我老婆的梁凤书每年都会去国外与我住上一段时间。 报喜不报忧,大多出门在外奋斗的孩子都会这样,外面的艰难告诉家中的父母亲人,只会增添他们的烦恼,他们并不能为外面奋斗中的艰难,提供丝毫帮助。 对于李木,我也是欠着他的情意,心里一直感谢他,但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感谢他,他却从不要我的感谢,反而担心我那点不好了。心中一直感谢李木,不是因为他是我真正亲生的二哥,是因为他的义气,因为他对我的帮助。 在我还在监狱中时,李木找到阿秋带他到监狱里来探望我,说如果固执己见的梁凤书不能救我出狱,他就要接过这任务,无论如何也会救我出去,绝不能让我一直在狱中太久。 那时我劝慰李木,说梁凤书一定能把我救出去,没把握的事情,她是不会那样固执己见的。阿秋也帮着我安慰李木,说我一定能被无罪释放,李木才安心一些。 李木探监时,从没提及素素的事情,也没提及素素父母双亡的事情,想来是不让我在狱中有更多的忧虑。梁凤书每次探监时,给我带的是文学方面的书籍,而李木每次都送进很多哲学、历史类的书籍,有他们送的那些书,几年监狱生活,我才没那么难熬。 狱中苦熬,我也常常想,我本五姐弟,为何只有李木对我那么义气。我想,是因为李木和我有过相同的一段经历,就是刚离开故乡是那段如野狗般的日子。我们都曾流落街头,都曾举目无亲,都曾看不到任何希望。 对于李木,我最愧疚的还是没能帮他保住依依,仔细想来,要是依依没死,李木或许不会离开深圳,或许他的人生会顺利很多。至少我后来日子真正好了,不会再像从前那么多顾及,一定会和李木光明正大地来往,加上他的智慧和胆气,肯定会比刘大鹏混得更成功。 凡事不能假设,我也只能偶尔假设而瞎想,用假设消减自己的愧疚感。依依生前和李木那样相爱,绝不比梁凤书和我的爱情虚假半点,就是我不公开李木是我亲生二哥,只公开表示他是我好朋友,以我那时依靠着耀仔和佛爷,道上就没人敢随便动他们。 每次想到对李木和依依的愧疚,我就会有一点责怪梁凤书,这是我对梁凤书唯一的耿耿于怀,却无法重来。 在我遇见梁凤书的时候,她就是一个孤傲清高的人,那时的她自然是看不起李木和依依的,因为梁凤书,那时我真的担心自己身份被揭穿,从而失去在深圳立足下去的机缘。回头想想,那是年轻时犯下的错,其实,自己身份早就被戳穿,只不过戳穿的人不提及而已。 太多的愧疚无法弥补,严重的错误哪怕只是一次,哪怕只是一时心迷而铸成的,但错误造成的严重后果会伴随一生,无论怎样装着无所谓,心里的阴影从不曾消减,反而会越来越浓。 不知道别人的人生到底有多平淡无奇,又或者有多一帆风顺,但我的人生里,十年青春里,竟然有那么多我熟悉的人客死异乡,而且都不是死于意外,是死于争斗,为心中的欲望而争斗。 耀仔和他四大金刚的死,还有北仔、老严、阿虎、青子等待我熟悉的人的死,我的心中都没怎么动容过,只当那是他们所选择的路,可能要面对的风险和结局,就像耀仔说的,早晚有这一天。 甚至对李瞎子,对我一直不愿意承认的父亲李文白,心中都没有过太沉重的愧疚。 依依的死让我很愧疚,那是过年期间,要是我邀请李木和依依一起过年玩耍,也应该邀请他们一起玩耍几天,因为没有,如果有,依依一定不会被杀死在街头。 沙石场夜战死的那些人,更让我愧疚万分,同样一生难忘,无论怎样逃避,无法摆脱心中的愧疚,他们是为营救我出狱而战死。梁凤书那样冷漠高傲的人都无法面对,不得不遁走海外,她在异国他乡仰望明月时,也一定以泪洗面,不单单是为爱情,是为心中沉重得无法呼吸的愧疚。 雪儿说得很对,已经愧疚的无法弥补,但照顾好素素,不会再多康暮江的愧疚,这是可以做到的,如果真有心弥补自己的过错,应该用行动证明给九泉之下的康暮江夫妻看,这确实可以做到,除非我丧失良心,口是心非。 第873章 顽固的素素 转眼又三年,光阴催促,来到我生命中的第三次过本命年。有人说本命年极其不顺,我生命中的第三个本命年,反而特别觉得舒心。这三年时光,抛开心中沉重的愧疚,是我活得最轻松的三年,从没这样轻松过。 几次软磨硬泡,素素终于答应做我的向导,开着她的车,在游览江南山水的几次旅途中,我们惺惺相惜,建立起保持距离的友谊。 素素依然哀伤,依然冷若冰霜,依然对我若即若离,但她很少拒绝我的邀请,我也掌握着邀请她的时间间隔。 约她旅行,约她吃饭,约她喝酒,约她看电影,约她咖啡馆里窝上大半天。见我真的保持着应有的尊重和距离,素素很放心与我交往,但他说我是个油嘴滑舌的人,总是能编出那么多让她无法拒绝的借口,又装着庆幸我不是她的男朋友,不然很是不放心我这种人。 每年素素父母的生日,忌日,清明等重要节日,我都陪她一起去祭拜,当然,她从不知道我和她父亲有过那样的交情。 有时候素素会突然告诉我,让我不要约她,说她要消失几天。我问她为何要消失几天,她说就是想一个人安静今天,又怕我误解她故意关机,所以通知我一声而已。 素素每次消失几天里,我和雪儿暗中跟踪她,发现她会去同一个地方,是天目山上一处靠近悬崖的农家乐旅馆。 没有任何人为伴,素素就那样一个人在那旅馆里住上几天,也不去山中逛,要么在房间里,要么坐在悬崖边的椅子上,深深凝望着远方,远方是望不尽的青山绿水。 雪儿对我说,素素一定早想过要从悬崖上跳下去,只是时间问题,还没有跳下去,是因为她心中还没下定决心。地方很美,风景绝佳,刀削斧砍似的悬崖峭壁,跳下去必死无疑。 我问雪儿,如果素素真跳,我怎么来得及救她。雪儿计算一番到悬崖边的距离,说悬崖边有几米的荆棘刺丛,要跨过那些荆棘刺丛需要时间,而且白天有其他游客,素素真决定跳的时候,一定会选择在晚上,晚上我可以把车,更靠近那悬崖边的椅子旁的大树下停着,夜色掩护,她不会发现我,而我也能来得及救她。 每当素素到那悬崖附近的旅馆去住时,我和雪儿就悄悄入住不远处的另一家旅店,白天透过窗户看着素素的举动,入夜以后,我就得到车上去睡,以防素素跳崖。 她还没有跳,我不能问她去那里是不是想寻短见,万一她回答我是爱那里眺望无垠的视野,又责怪我跟踪她,责怪我胡乱猜测她,从此和我绝交,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我只好暗中守护着她。 我们聊人生,聊活着的意义,聊生命中不得不面对的琐事,聊她大雪主修的史哲,也聊爱情,但素素从不深谈,好似一个早已看透世事的出家人,对什么都很当然,却又很固守自己的见解。 因我知道她心中的伤痛根由,所以每次和素素在一起时,都刻意避开她的伤痛。稍有旁敲侧击,她会深邃而疑惑地凝望我,我就得马上转换话题,把她的不安和疑惑打消掉。 我们一起时,大部分时间是我给钱,有时候她非得抢着付钱,不然会生气。我发现素素平日里很大手大脚的花钱,好似从没想过钱花完后怎么办。 有次夏天相约去兰亭,正值涨水期,兰亭旁的小溪变成了波涛汹涌的河流,我们坐在河上的敲上看流水翻滚,她突然把手里的包丢进波涛汹涌的河里。我想给她捡起来,但睡流太急,那里还能找得见。 包里有她的手机和一些首饰,加上那包,也值好些钱。问她为什么要那么做,她说没有那么多的想法,就是突然想到,等洪流消退后,或许可以让某个人拾得一份惊喜,她自己已经不知道惊喜是什么感觉,她想让别人尝试惊喜的味道。 下一次相见,她又买回了扔掉的那些东西,一摸一样的东西。 素素还经常到西湖边的酒吧买醉,喝酒吧里最贵的威士忌或干邑,让我那样消费,都不忍心。有次喝醉了倒在路边自己的车旁,已经是凌晨时分,有人想把她捡走,她却趁着酒意把那人的车玻璃砸烂,搞得我都反应不及。 我把那人的车玻璃钱赔了,赶走他,把素素弄上她自己的车,又把车开到停车场里。等她稍微清醒过来,却指责我是不是跟踪她,为何要多管闲事。我说我也常在夜里喝酒,正好遇见,并且我也没“趁她之危”轻薄于她,她才没责怪我。 那次以后,她还是常常独自去喝酒,但再不会喝得那么醉。她玩笑说,我好像一个从天而降的人,单独为管她的闲事而出现的,她不想再麻烦我,所以再不敢喝那么醉。 我说作为朋友,力所能及的帮忙,不必计较。她说自己从没对我做过什么力所能及。我提醒她,不是给我做了向导吗,已经让我感激不尽。她说那不算,其实她发现我是不需要向导的,可能想一个美女陪着游玩。 我问她觉得自己是美女吗?她说自己应该是,因为自己长得很像母亲,母亲就是一个很美很美的美女。又说女儿像母亲命苦,所以她真的命苦。 我说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不应该迷信,很多长得像母亲的人也很幸福。她说反正自己命苦,可能自己属于应和了那句话的人。 要再问她为何觉得自己是美女,又觉得自己命苦,她不愿多说,只坚持自己就是命苦。她说美丽是给别人看的,一个人的美丽如果不是献给心爱的人,美丽是种负累。 我说为何不找个可以爱的人,把美丽献给他,也是成全自己。她说自己不想拖累别人,也无人配得上自己把美丽献给他。我问缘由,她便以沉默冷眼对我,绝不深谈。 好在三年下来,我和素素算是“最陌生”的朋友了。她问我为何总是很开心,我说是因为交了她这个江南美女朋友。她说那么多美女,为何我只盯着她,我说盯着一个就可以了,太多会很累人,我很懒,也没那么多妄念。 第874章 救人一命 她说我肯定是个gay,我说自己绝对是钢铁直男,曾经爱过,不想再爱了。我以为她会问起为何不想再爱,她却没问,害我白费心思编故事。她说不想再爱也挺好,爱情最是伤人,一旦一个先落黄泉,另一个必然伤心,要一起下去了,孩子们更伤心,不如不爱。 我说可以爱,但不要孩子。她说不要孩子,一旦一个先亡,另一个可以埋葬他,但另一个亡时,便没人埋。就算是旁人帮着埋了,也不一定会埋一起,将永远分离,还是不爱的好。 她说不爱的好,都是因为她父母爱得太深,父亲康暮江死后,母亲等到女儿大学毕业,就急匆匆去见自己的丈夫了。她淡淡地说着,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道理,以为我不知道她的伤痛缘由。 她问我为何一直住在杭州,我说心中一直有个江南梦,希望这梦越长越好,况且有她这个江南美女朋友,更舍不得梦醒。她便笑我是个怪人,又说世间人千奇百怪,她也算是个怪人,我和她两个怪人凑在一起,假装正常人,假装彼此是对方的唯一,假装情深意切。 我说或许我们可以成为彼此的唯一,情深意重不是假装的,情深意重不一定是爱情,也可以是友谊。 她说男女之间不可能有长久的情深意重的友谊,让我别做美梦,她和我终究会像阳光里的尘埃,在风里各自飞散。 有时候雪儿突然想去远处游玩,我便告诉素素,我也要消失几天。她便夜里和我煲电话粥,却不承认关心我的去向,不承认她已经不习惯生活中没我,只说就我整天无所事事,可以随时打扰。 那是江南的第一场大雪,江南,大雪纷飞的日子并不多,每年就屈指可数的几天时间,素素又去山上了,因临近年关,山上几乎看不到游客。 那天我和雪儿跟踪上山,雪儿很是强烈地预感到,素素可能会跳崖。 我相信雪儿的预感,便整夜在车里裹着睡袋不睡,却不能把车子一直发动着,开空调,怕素素发现我在暗中跟踪她。 等到天快亮时,也不见素素从旅馆出来,我心里埋怨雪儿的直觉不准,准备到房间去享受温暖。 正当我要下车回房间时,在白雪映照天光的银色里,看见一个人独自走在白茫茫的雪地里,径直向着悬崖边走去。我的心揪成一团,拼命祈祷:千万别跳,千万别跳。 素素没有走向她经常坐的那张长椅,身穿黑色羽绒服,踏着白雪,很是从容,目光专注地盯着前方的辽阔无垠,好似要独揽第一缕晨曦。 她迈进了已经只剩枯枝的荆棘刺丛,我便提着早准备好的套绳奔过去,尽可能地不发出声响来。 她还是听见了我踏碎积雪的咔嚓声,在很是宁静的雪地里,咔嚓声惊动了她。她没有回头看,反而加速向悬崖下奔,好似她已经下定决心,绝不再活。 我不敢喊出来,怕反而惊得她加快速度,只好加速飞奔起来。好在没有失手,也好在偷偷练了那么多回,套绳在她快要坠崖时,准确地套住了她。 我把她抱回雪地里,她的第一反应是给我一个响亮的耳光,泪水奔流地斥责我为何管她,为何跟踪她。 我依然没告诉她为何要暗中跟踪她,只说冰天雪地的天气,又临近年关,她一个人上山,让我绝对很奇怪,加上我也无事可干,所以才好奇跟踪她。我准备的绳子,本是希望在早上套出来觅食的野兔、野猪什么的,但正好遇见她跳崖,这是巧合,就像在墓地遇见她那样的巧合。 素素很要脸面,怕吵醒农家乐旅馆老板一家,只是悲泣,泪水如洪水一般奔流,却不大声哭出来。 我把她拉进我的车里,发动车子,打开空调,问她为何寻死,为何从不和我这个朋友说说心中的苦闷。她说没什么可说的,就是不想活,不想活的理由她曾对我说过。 我说不记得听她说过不想活的理由,她坚持说对我说过的,就是希望找到希望,但一直没找到希望的希望,所以不想再活。 她依然不告诉我她因为父母的死而耿耿于怀,我也就不好说穿她,我知道她脸面薄,一旦说穿,将更激发她寻死。我承认是我这个朋友太过粗心,当初没听出她不想活了。又感谢她当初都不想活了,还为陪伴我这个朋友而多活了三年多。 她说我救她就是害她。我问她,生活不是一直好好的,希望没有找到,可以慢慢继续找,为何要这么年轻就寻死,如何对得起九泉之下的父母。 她终于告诉我,说从她大学毕业母亲去世后,就没一天开心过,在这几年里,因为灰心失意,把家里拆迁补偿的房子都卖了,只剩最后一套。卖房的钱,连同母亲离世时留的那些钱,全都被她挥霍一空,她再没有资本继续寻找希望。 我说如果有了希望的希望,是不是可以继续活下去。她说不可能有,就算我有钱,把她挥霍掉的钱都给她,那也不是希望中的希望。 我说有希望,她不愿面对。希望就是父母希望孩子好好活着,如果爱父母,就该对得起父母的希望。这希望并不复杂,也不难实现,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钱没了,可以挣回来。 她哭着说上天无路、下地无门,那里还有希望。就算现在明白过来,爸妈的希望就是自己活着的希望,就是自己活着的理由,也已经晚了,再没脸面活下去。 我不和她争辩,绕开话题,说我想有个理由永远不离开杭州,至少能经常享受江南遗韵。以前不离开,是因为她,如今寻死觅活,弄得我也灰心失意了。但说到生活的希望,我突然想起,或许可以在西湖边开一家店,既能把挥霍的钱挣回来,还能有个念想,让江南梦一辈子不醒。 她继续哭着说,其实她也知道寻死对不起母亲的期望,所以思考了这么多年,才终于下定决心跳崖,要是我不救她,世间一切再和她没有关系。可我救了她,又要让她重新思考,好累好累。 我说不用重新思考,让我来思考,让我们的希望在一处。她问我怎么希望在一处,我说开家店,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挥霍掉的钱挣回来,好好活着,便是对得起父母的期望,对得起父母的养育之恩,这就是希望。而我的希望是江南梦一辈子不醒,我投钱开店,在西湖边有了自己的根基,便是保证江南梦永不醒来的希望。 第875章 回头是岸 她突然不哭了,也不再像从前那么冷漠,说第一天认识后在咖啡馆时,我趁她睡着写了一首散文诗,她被那诗感动了,才愿意交我这个朋友。如果我马上再写一首,也能让她感动,她便从此不寻死,奋力搏一回,把我和她的希望放一处,变成同一个希望。 我沉默片刻,想她如此寻短见,实在不应该,望着车窗外遥远的东山上亮起的晨曦,那弯弯的一道亮光,像巨大的弯月在黎明时分爬上东山来,错落了时光,便在手机上写下: 《人生来而无回》 枝沉花谢三春尽,叶落草枯奠秋霜。 残月曦微东山寂,不日皎洁落大江。 春尽春复花又开,一岁一枯自芬芳。 人生不似四季转,忘川河上无回航。 世间百味穿肠过,何为己见殁圭璋。 血肉并非空自来,不该轻命伤爹娘。 写完递给她看,她又呜呜大哭,反复念诵“血肉并非空自来”“忘川河上无回航”。 哭声慢慢消停下来,她望着晨曦,说真是如梦一场。又忧心忡忡地说西湖边开店要很多钱,万一亏了,还连累了我,她会愧疚万分,到时连死的勇气都没有。 我心想,我心中的愧疚多得她没法想象。告诉她,只要心里希望不灭,一定会成功,万一亏了,我也不在乎。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没完没了的赌博,为知己好友的共同希望,钱更算不得什么。 她从没做过生意,我选址,我出钱,我找人设计,我取店名。也和她商量装修风格,教她经营思路,并告诉她,一定要开西湖边最高档的咖啡馆,才能挣有钱有品味人的钱。 素素和梁凤书有些相像,一旦认定,便全身心投入,定要成功。 开业前的晚上,她和我在店里喝酒,三分醉意。她借着酒意问我是不是爱她,我说是,就像哥哥爱妹妹。 她问我是不是好脸,怕拒绝,所以不表白。我说不是,是真的爱她,但不是爱情。她问为什么,难道我付出这么多精力、这么多钱,就是为一个梦吗?我说付出是因为梦,不涉足爱情是为了自由。 我说轮到我终于累了,想去远方看看,以后让她好好把店做好,一定等着我回来。 她不舍,但答应我。说从前是我答应她,现在她也答应我,就当报恩。我说没有恩,是为我们共同的希望。不要怕亏损,没钱了就给我说,希望比钱重要太多了。 店开业后,见她已经全身心投入,并且很有江南人经商的天赋,我终于可以放心和雪儿去远方。 救素素,也救了我自己。我重新回到深圳,向为我付出过的家人们,朋友们,恩人们一一道谢,并立誓永不相负。但没告诉他们雪儿和素素的事。 我说自己爱上了远行,也因为曾经答应过娇妹,要涉足千山万水,我要带着她的念想去实现她没实现的梦。我把所有的一切都拜托给阿凤,不只要领导着大家过好日子,还要想办法把小廖和阿华早日保释出来。 阿凤信心十足地答应我,说只要我不和他们断了联系,想去哪里都可以,家人朋友们也同样支持我,说我永远是他们的老大,是他们的麦哥。 阿凤玩笑说,要是梁凤书就是不回心转意,她愿意和我做一对假夫妻,白头偕老的假夫妻。我玩笑说,让阿凤别想当大嫂,大嫂只有梁凤书一个,她不回心转意,大嫂还是她。 再次从深圳出发前,我向贡布要了他和平措在高原故乡的地址和钥匙,说可能会去高原住上几天。贡布和平措、耗子、庞枫、刘大鹏、海棠仔都争着要陪我一起出游,他们说轮换着陪我也可以。我说就要一个人旅行,不存在安全问题,再没有人能伤得了我。并叮嘱一定教育好孩子们,不要让他们长大后,再走我们走过的坎坷。 曹舵已经申请提前“病退”,送别时,叮嘱我一定抽时间多陪陪小语,说他也会经常去看望小语,顺便祭拜林迪薇、马龙、鱼躬、老代等。我笑曹舵未老先衰,已经开始婆婆妈妈了,让他从愧疚里拔出来,时常到步履去和兄弟们聚聚,需要用钱,直接开口找阿凤要就是,千万别客气,都是自家人。 曹舵反问我,梁凤书那么聪明的人,不也没从愧疚里拔出来吗?他又叹息说,将就活着吧,为了还活着的人将就活着,说我其实和他一样,不过我比他会装,装着无所谓。 和雪儿再回江南,不再急匆匆赶路,一路游览向北。到达杭州时,首先去寒桥咖啡馆,见生意很差,而且素素已经搬到咖啡馆里住。 午夜打烊以后,素素才含含糊糊地告诉我,生意不好,她把自己的房子租了出去,好补贴一些店里的费用。说她反正一个人,住店里挺好的。 见素素有破釜沉舟的决心,我很欣慰,又拿出一笔钱给她,鼓励她大胆做事,扭亏为盈就在眼前,后来不久,她真做到了,但她继续在店里住着。 素素常常问我去哪里了,我说早和她说好的,相互不干涩对方的生活,她依然经常如此问,我依然如此回答她。 和雪儿一路西行时,我再次回到故乡,陶春兰独自在从前的老家生活着。我问她李文白呢,她说经常吵架,李文白到老三李水那里去了。 几个孩子虽然相互很少来往,但对母亲陶春兰都很孝顺,让她生活富足。唯独母亲心中的遗憾和愤怒没法消融,唯一可以让其消融的是李文白,但李文白固执不为他和罗元梅的事向陶春兰道歉认错,我也没有办法。 母亲问我为何没有孩子,我说不想要孩子,等想要时,到时再说。 我本不愿意回故乡,终究还是回了故乡。 我的故乡在偏远的山村,今日依然偏远,而且越来越人迹罕至。芳草葱茏、鸡犬稀落,记得小时候村里三百多人,今天,村里真是没几个人了。 故乡依然是山丘连着山丘,没有波澜壮阔的动容心魄,没有惊天动地的神秘传说,也没有激情澎湃的大江奔流;这是一块千万年平和的土地,如隐士般在中华五千年血雨腥风里安静从容,不曾驾驭乾坤名动天下,不曾达官显贵荣耀丘田;像随季节绽放的花、闻春风而发的草,在流年飞逝中千遍一律。是的,如此平凡的农村,平凡得在地图上找不到村庄的名字。 第876章 依然是故乡(完结) 自小便离开故乡,于我而言,故乡好像是天边的乌云,也许它会幻化成黄昏时一场淅沥沥的雨,也可能在夜幕降临前变成一刹那的彩云,那也还得感谢难得的霞光。 无论过了多少年,我还记得离开故乡时的情景:苍白而悲凉。因为贫穷,所以毫无眷恋,就那样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奋力走了,没有行囊、没有任何计划,一如硝烟弥漫中莽撞无知的凄凉少年。 年少时离开故乡的情景,或许永远难以忘怀,可能是因为那时故乡给我的是太过苦寒的生活,也可能是时光太过纷杂,只记得第一次。 贫穷时,觉得生命太过漫长;富有时,觉得生命太过匆忙。唯一不变的是,我还是完好如初的保留着当初离开故乡时的倔强。 很多人说,当我们随着年纪的增长和知识的丰富,应该越来越看清生活、看清别人和自己……说到底,不就是要变得世故么。而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愿意的,宁愿秉直率真而孤独乃至无尽愧疚地活着,直到死去。 坚持着,却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如此,或许是因为灵魂早被锁定,今生是改不了的啦。 回故乡确不是世故,因为母亲。 记忆里的故乡没有给我一口饱饭,回忆里全是凄楚悲苦的日子、干不完的农活……可母亲是心中永远的牵挂,不能不牵挂——带着感激涕零的心。 行遍千山万水,饱经异乡风雨,终于明白,母亲不只是伟大而善良,她是我生命的起源。 好像只是一晃眼,小时候的五个姐弟就都快入“不惑之年”了,各有所成,也都不再贫寒。发财了,甚至拆去了从前乱石黑瓦的老屋,在曾迷茫过、悲怆过的土地上,建起一栋“豪宅”。 我对“豪”和“宅”都不感兴趣,年少时便四海漂泊,早已习惯孤独地游走在乱尘风雨里。 母亲精神爽朗了很多,她的这变化是因为“豪宅”,不如此,她或许感觉不到儿女们有出息了。 母亲老了,银丝白发已经如霜雪覆盖了她的头,唠叨,担忧,也有自豪,也有时不时露出让我心酸的苍老孤漠模样,而我却依然还要游走四方,是真正的不孝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去降服的生活,我们五姐弟都在自己的地方,为自己的生活而分散零落,只有母亲坚守在故乡。她曾为了孩子离开过,离开的十五年就在一瞬间,那是为了挣钱让孩子上学;她今天坚守在故乡,同样是因为我们五姐弟,母亲她把自己的眷恋耕织在故乡,只为等一阵风,把她的儿女从四面八方吹到一起,一起在家里其乐融融,可这样的日子是极其难得的。 母亲理解女儿在外闯荡不易,所以她说:“没事,你们在外好好挣钱吧,我在家里很好,空气清新,我帮你们把家守住……” 你们,在母亲的心中,家是儿女的,她卑微得拿不准自己应有的权威,但我们儿女当然是以母亲为尊为荣的。 不带半点私心的话,只有母亲嘴里能说出来,母亲的心里或许只有孩子,再没有多余的空间盛其它的什么。 五个孩子,只有我最难得回故乡一次,这让我很愧疚,甚至觉得自己最不孝。 我依然想为自己的坚持活着,直到死去。生命是一条长河,但生命也是一朵转瞬即逝的焰火,自己不能控制时间的长短,那就只好把握色彩和光芒。 母亲的盼望没有错——希望每个孩子都有丰富的财富。她没上过几天学,但这个世界的道理天然在她的脑海里,可能不够全面,绝对不会错的。就像故乡的偏远,也曾养育过无数代人,养育过我们,虽然是以贫瘠苦寒的方式,到现在为止,不还是有人生活在故乡的土地上么?虽然人已经很少了。 见母亲状态比从前见她时更好了,好像感觉故乡的老家都美了很多,在母亲的料理下,也确实很美:屋外的月季开得花团锦簇、院坝的樱桃硕果累累、梨树苹果树也已经挂果、葡萄盘根错节、那棵小时候就有的黑桃树华盖如云……绿草如茵,芬芳四溢,母亲种的菜也比小时候繁多而精致。 故乡更静怡了,老家前后左右也更美了,可只有母亲独自的身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儿女们无暇顾及,好像儿女们都有自己望不到尽头的路要走,偶尔回头,故乡和母亲一样孤寂了;匆匆一瞥,又要跋涉在各自选择的路途上。 这次回故乡的短短几天里,开车带母亲到周边旅游胜地转悠一圈,本想让她放松心情,却因为家里两条狗让她牵肠挂肚,别人喂养它们母亲放心不了,不得已匆匆转一圈又送母亲回到故乡。 感觉母亲对狗的牵挂超过了她的五个孩子,这也难怪,如今只有两条狗日夜守在母亲身边,母亲给它们取名小黑和灰灰,母亲所有的唠叨,也只有小黑和灰灰有耐心百听不厌了,感觉人终究不如狗,如偏远故乡注定的孤寂,孤寂后芳草萋萋。 坐在屋前,多次冥想,如果母亲不在,我还会回故乡吗?又如果我为自己的坚持而过着仓皇失措的日子,母亲又该如何愁云惨雾呢? 最牵挂的是母亲,因为母亲是我生命的源头,为此回故乡,却又要离开故乡。 离去时,小黑和灰灰正百无聊赖地躺在母亲给它们的窝里,它们好像知道我这个不孝子要走,已经完全漠视我的离去。 屋前那些花开得那样美丽,姹紫嫣红,那美丽又只有母亲瞭望远方的目光垂落时才能一瞥,母亲认为那些美丽是为等待女儿如云归来。 离去时,不敢打开车窗,不敢看母亲的表情,不忍心留恋屋前的美丽。我不得不回到自己选择的路途继续跋涉,不愿放弃自己固执的坚持和方向。 天那么蓝,原来故乡也不都是寒雨纷纷,但离去时泪水总是会在心里默默流淌的,就像儿时苦寒时的冷雨。 在寒桥咖啡馆门口,和素素一起送别李木时,雪还未化。李木说,梁凤书会回心转意的,让我再等等。 我问李木,难道真能放下母亲,一定要做一个出家人直到终老吗?李木说前方的路谁能预知呢,但他请我帮着他给母亲圆一个谎,说他从前为我在母亲面前圆过谎,是我报答他的时候了,这是李木唯一主动要求的回报。 依然等着梁凤书回心转意,依然坚持着对雪儿的承诺,对所有人隐瞒着雪儿的存在,依然要去富春江边的庭院,依然……如李木所说,前方的路,谁能预知呢? 我又要踏上旅途,素素紧紧抱着我,泪水滂沱:“坏人,无论怎样,我都随时等着你回来。” 转过身后,已经不惑之年的我依然泪水滂沱,为素素的话,因为记得好像不只她对我这样说。 无论身在何处,梦里依然有那个神秘人的叮嘱:“不要伤害你爱的和爱你的人。”我想告诉他:“我已经伤害了,该怎么办?”但像是梦魇着了,无法说出口。 或许,世间本就不存在答案。 有一天,我又回到富春江边的庭院去看望小语。当小语和阿秋都睡去后,我独自坐在院中回望过去,依然泪如雨下,把落进庭院的月光融合着回忆与泪水,写成一首诗: 《富春江外复重山》 富春江外复重山,山重水复羁客怜。 孤雁飞过万山远,跃过山渊憩江畔。 大江源头自山岭,空山四季水潺潺。 一江映带群山影,群山挟江水鸣湍。 江月片帆逐江水,山寮依窗对山叹。 摇江仰观山头月,山眺江练霞光寒。 达摩一苇能渡江,列子御风踏层峦。 芦苇生来近江湖,风云从来巅上巅。 渡江容易翻山难,山高林茂荆棘乱。 大江滚滚终条岸,山外有山尽相连。 春风几绿春江水,秋风一夜山尽染。 山中黄叶随风飞,江岸芦花向山涧。 昨夜深山梦江南,驱车直往江水前。 江壁日夜伴江潮,旅人只身泪江槛。 碧山延绵留人宿,宿在深山赏星天。 夜来江中浮明月,月落江心莫凭栏。 凭栏望月听江语,江语丝丝忆流年。 流年逝水催人老,人老竭虑志未满。 壮志难酬沉汨江,江痕犹泪祭屈原。 屈子文墨如日月,旅人沈江无人传。 江娥挚爱殒湘水,瑶山神女驻山颜。 山女采山心念念,欲做山客情难断。 漂泊翻山难计数,江水依依思缠绵。 渡江走山家万里,独往万里入尘烟。 年少轻狂江山路,深山有径江有船。 山中踯躅山色溟,月下泛江月光涟。 作者完结语:本书完结,也许有一天,我真的老了,再回头来读自己耗费心血写的这两百万字,书中每个人都那么鲜活,就像记忆里的旧友,还有从不曾遗忘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