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空间快穿》 第 1 章 沈凌当年在学生时代看穿越小说时没少幻想过,所以有一天她真被快穿系统砸到时,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接受。 系统25:“恭喜宿主,你已经自动绑定空间成为一名快穿者......” 系统25:“为了感谢你的配合,我们快穿系统赠予你一次自由问答机会,你可向我们系统提出三个问题,我们都会如实奉告。” 沈凌:“你说我已经绑定空间,能告诉我这个空间的详情吗?” 系统25:“你所绑定的这个空间属于可升级型空间,根据你在快穿世界中获得的积分来实现升级。因为现在积分为0,空间暂时无级别,所以只具备储物功能,大约有三百立方米。” 系统说完空间的详情,微微停顿了一下,按照以往的经验,那些新手们接下来要提的便是有关空间升级的问题了。 可是沈凌想了一会儿,开口问的却是:“请问你们接下来要送我到哪个世界?” 系统25:“依照惯例,新手在进行第一次快穿时都会被送到古代,至于具体朝代,因为是随机选定,所以不作回答。” 沈凌低头思考了一会儿,问了最后一个问题:“那么在你们将我送到第一个世界之前,我能购买一些物品放进空间,试一下它的这个储物功能吗?” 系统25沉默了一会儿,看来这个问题还是第一次被问到。 沈凌等了好半天,就在她不抱希望时,系统25开口道:“可以,但是购物时间不能超过十分钟,购物金额不能超过两百元,另外你要在最后一分钟回到这个位置。” 只有十分钟时间,沈凌拔腿就跑,她记得附近有一家大型的超市,希望今天人不要太多,结账的时候可以不用排队。 万幸,今天是星期一,超市里的人并不多,结账处根本不用排队。 沈凌一路小跑着来到食品区。对她这个吃货来说,什么都可以没有,唯独吃的不能没有。面包、蛋糕、馒头、馅饼,她通通捡那些相对便宜的往购物车里放。 系统25:“还有五分钟时间。” 沈凌调转车头就往结账处小跑,购物车里的东西不少,结账的时候肯定要花费一点时间,反正自己只能花费两百元,还不如早点去收银处。 收银员不慌不忙的拿起沈凌最先推过来的一袋面包,问道:“要袋子吗?” “要,要两个大袋。”沈凌边说边拿出自己的钱包,取出两张百元大钞。 然后她不错眼的看着眼前的显示器,上面的数字在不断增加,直到长到198,沈凌忙出声道:“就要这些。” 系统25:“还有三分钟。” 沈凌霜忙将手里的两百元递过去,然后飞快的将所有扫过码的东西连同自己的钱包装进两个大袋。 系统25:“还有两分钟。” 沈凌提起两个袋子就跑,连收银员找给的硬币都没要,直到回到原来的位置才松了口气。 系统25:“现在你可以将购买的物品放进空间了,只需默念空间两个字,你手上的物品就会被放进空间。” 沈凌按照系统所说,心中默念空间两个字,脑海内顿时多出了一个三百立方米的空间,同时她手上一轻,那两个装满物品的大袋已经躺在了空间一角。 系统25:“现在三个问题回答完毕,正式开启快穿系统。” 沈凌是被人轻轻摇醒的,她打着呵欠睁开双眼,便见自己面前立着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姑娘。小姑娘的眼睛里带着些许讨好,但更多的是对她的畏惧,“娘,早饭做好了。” 沈凌被“娘”这个字惊到了,她刚想要说话,一个□□妮的村妇的全部记忆就出现了她的脑海中。 大量的信息纷涌而至,沈凌不由微微愣了会神,然后就被一道熟悉的声音打断。 系统25:“是否接受新手第一个任务,任务完成后最少可获得六十积分。” 沈凌:“接受。” 系统25:“宿主已选择接受任务,任务内容为努力取得春妮夫君宋长生及两个女儿的好感。任务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以后,三人对你的好感值都达到六十,此次任务就算成功,可获得六十积分。如果三人对你的好感值超出及格线,那么超出的越多,你最后获得的积分也越多。” 沈凌:“那他们三人现在对春妮的好感值是多少?” 系统25:“宋长生对你的好感值为-10,大丫对你的好感值为-10,二丫对你的好感值为0。” 沈凌忍不住轻叹一声,三人中就有两个人对她的好感值为负,活到这个份上,原主也是可以了。 “娘,那我出去了。”一道小心翼翼的声音出现在了耳边。 沈凌抬头看向眼前的小姑娘大丫,那眼里满满的都是对她的戒备和不安。倒不是春妮这个做母亲的不疼爱自己的孩子,事实上她并非这个小姑娘的生母,而是宋长生的第二任媳妇,嫁过来还不到半年。 “去吧!”沈凌说道,她刚穿来还未完全摸清楚情况,需要一点时间好好想想以后该怎么做,该怎么和大丫他们相处。 等大丫走后,沈凌深吸口气,默默将原主也就是春妮的记忆过了一遍。 这个女人和她的大舅母性子很像,人呢非常能干,喂猪养鸡做饭女红,几乎没有她不会的。但就是心胸有些狭窄,有些自私自利,目光也短浅。 这样的人虽然刚开始给人的印象还好,但时间越长,暴露的问题便越多。像沈凌的大舅母,虽然人又能干又勤快,但是儿子儿媳加上老公,没有一个待见她的。 春妮现在正是这种情况,而想要获得宋长生以及大丫二丫的好感值,就得要改变春妮原来的性格。当然也不能一下子扭转过来,很容易会让人生疑不说,还会让人觉得她别有企图。最好是一点点来,慢慢的改变她原本的性格。 沈凌心里有了打算,也有了打量周围环境的心情。她现在住的这间房原本是用来放置杂物的,家具呢只有身下的一张榉木旧床和同样材质的木箱,别说梳妆台,就连桌椅都没有。 至于为什么春妮会住在这里,是因为昨晚她和宋长生因为某事大吵了一架,她一赌气便睡到了堂屋西边的这间房。而她与宋长生的卧室则在堂屋的东边。 她忍不住腹诽了一下原主,宋长生只是受伤又不是以后都下不了床,至于她这样三天两头的闹吗,还闹到分居的地步。 没有梳妆台,沈凌只好以指做梳按照记忆中的手法简单的给自己盘了一个发髻,然后出门去外面洗漱。 从堂屋里出来便见大丫和二丫各背着一个竹筐正往外走。 沈凌这个时候才想起来一件事,大丫和二丫以往是不被允许吃早饭的,她们两人做好早饭后就会出去搂猪草,直到要做午饭的时候才回来。 而定出这个规矩的正是春妮。 其实春妮刚嫁过来时对两个小姑娘虽然不是很好,但看在宋长生的面子上也算过得去。只是过门没几天,宋长生和几个后生去山里套野鸡,结果野鸡没套着反而惹怒了一只野猪。宋长生为了躲避野猪,不小心掉进了一个陷阱,把腿给摔折了。这样一来,不仅将镇上的活计给丢掉还花了很大一笔医药费。 春妮当时肯嫁过来做后娘,不仅因为宋长生早早没了爹娘,将来不用受公婆的磋磨,还有就是看中了就是宋长生的木匠手艺,指望以后能跟着他过上好日子。哪知没几天,宋长生就受了伤,不仅干不了活挣不上钱,还要躺在床上要人伺候。日子久了,春妮自然一肚子怨气,慢慢的就看前面那个媳妇留下来的两个丫头不顺眼,先是冷言冷语后来便是不给饭吃。 宋长生自觉对不住她,对她的行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在看不过去了才说她两句。 这样一来,两个小姑娘大丫和二丫的日子自然不太好过。 不仅从早干到晚还经常吃不饱肚子,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两个小姑娘的脸色便差了许多,看着又黄又黑,沈凌一看便知是营养不良的缘故。 “大丫你先别急着走,叫上二丫把饭端到你爹屋里。”沈凌说完怕大丫不明白,多嘱咐了一句,“记得拿上四个人的碗筷。” 大丫猛地抬头看向她,连连摇头道:“不用了,不用......”不待沈凌说话,她拉着五岁的二丫一溜烟跑了。 沈凌倒没多想,觉得小丫头可能是一时不敢相信,便不再勉强,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 她按照春妮的记忆,走到院子里的水井前,用旁边的木桶打上满满的一桶水。自己洗漱用去了三分之一,往厨房的水缸里倒去了一些,剩下的水便倒进了一个水盆中,然后端着水盆朝北边的三间正房走去。 她要去的是宋长生现在住的那间房,也就是他们成亲时的新房。 第 2 章 沈凌掀起半旧的布帘子,只见房里当地放着八成新的榆木桌椅,北墙上贴着一对还未褪去颜色的囍字。靠东墙摆放的大床上半躺着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皮肤微黑,五官端正,虽然相貌称不上英俊,但胜在耐看,这点让沈凌很满意。毕竟以后要和他在一起生活三个月时间,长得好看一些,也能让她很快接受妻子的身份。 她带着微微的笑容端着水盆走进了房间。 半靠在床上的宋长生听到她进来,抬头看向她时脸上写着满脸的不高兴。也不怪他生气,昨晚两人为了大丫的事大吵一架。也不知春妮听了谁的教唆,非要将大丫卖掉换那十两银子给他买药。 他已经说过很多次,他的伤即便不吃药,再过几个月便会慢慢好起来,到时他们的日子也会好起来。可是春妮不听,她连几个月的时间都不肯等,不是找神婆弄一些乱七八糟的药就是找他的麻烦,现在又打上了大丫的主意。 他宋长生只是受伤暂时在家休养,又不是以后都干不了活,哪里就走到要卖女儿的地步了? “以后你少跟秋娥婶子来往,要是像她说的大户人家的丫鬟吃的怎么好穿的怎么好,为什么她自己不把女儿卖到那里?”宋长生只要一想到春妮想要把大丫卖掉这件事就生气。 沈凌听他这么一说,脑海里顿时浮现出昨晚两人吵架的原因,她忍不住扶额,怪不得大丫看她的神情不对呢,原来还有这一出,想必昨晚两口子吵架被小姑娘听到了。 “昨晚我仔细想了想你的话,是我太心急了。等秋娥婶子再来,我直接拒了就是。只要你别生气怎么都行,要是气坏了身子,可就不好了。”沈凌想了想,尽量用原来秋娥的语气说出了这番话,边说边将水盆端到宋长生面前,伺候他洗脸。 成亲这么长时间,宋长生难得听到春妮用这么温柔的语气说话,心中的郁气消散不少,以为对方心里有他,怕他气坏身子,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也就给了对方台阶下。他就着水盆洗了脸又接过沈凌递过来的毛巾,等擦完脸便说道:“好了,你也别忙活了,先吃饭吧!” 早饭是野菜粥,说是粥不过就是一把粟米和着几棵野菜煮了煮,不仅清汤寡水不耐饿味道还不怎么样。其实想想就知道,大丫就是再能干,也不过七八岁,厨艺能好到哪去,把饭做熟就已经很不错了。 沈凌只喝了一口就喝不下去了。 宋长生倒是不挑,自己三两口就把一碗粥灌进了肚里,看她皱着眉头盯着碗里的粥,以为她又要找麻烦,正准备帮自己的女儿说几句话。就听沈凌开口道:“以后家里的饭还是我来做吧!” 宋长生道,“我也知道这段时间辛苦你了。家里的活都压在你一个人身上,大丫二丫年纪小很多地方帮不上你的忙,我的腿又迟迟不好......” “你知道我的辛苦就好。”沈凌低着头说了这么一句,按照春妮的性子,她最多也只能做到这里了,若是太过反常,只怕宋长生就要生疑心了。 其实在沈凌看来,宋长生这个丈夫还可以,起码知道做妻子的辛苦,也肯低声下气哄人。 沈凌这样想着,也就觉得眼前的这碗野菜粥也不是那么难吃,等野菜粥下肚,她便将两人用过的碗筷送回厨房涮洗。 涮洗完,她查看了一下厨房的粮食。厨房占据的是东厢房的位置,看起来很大,北墙下摆着大大小小五六个粗瓷瓮。靠东墙的位置垒着一大一小两个锅台。锅台的南边是一个不大的木柜,下面放着日常用的酱醋油盐糖,都用一般大小的粗瓷小罐装着。上面放着一些粗瓷碗碟和十来双筷子。 沈凌走到那几个粗瓷瓮前,一一揭开上面的石盖,两个较小的瓮里装的是白面和玉米面,较大的三个瓮里装的是黄豆、绿豆和粟米。不论是大瓮还是小瓮,里面盛放的东西都不多,只有三分之一左右。 白面和玉米面是从镇上买的,黄豆、绿豆和粟米是佃户作为一部分租子抵给宋家的。宋长生一年到头基本都在外面做工,家里的三亩地便租赁了出去。 看完这些,沈凌不由有些庆幸,幸好自己在空间里存放了一些吃食,要不然以古代的吃食标准,她迟早要馋死。 沈凌试着与脑海内的空间沟通,在意识的操控之下,成功的取出了两块蛋糕来。两块蛋糕下肚,她方觉得肚子里有了些饱意,大脑也开始飞快的转动起来。 春妮的记忆里,宋长生的腿伤其实并不严重,至于为什么拖了这么长时间没好,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没钱买药。本来以他的木匠手艺,每年差不多能挣上二十来两银子,不说大鱼大肉,起码能混个温饱没问题。但奈何他这几年时运不佳,前面的媳妇生完二丫后便开始生病,拖了两年便去了。 后面办丧事续娶春妮,花掉了他这几年积攒的一半银钱。接着他进山摔掉了腿,请大夫吃药又是一大笔开销。 几番折腾下来,宋长生的老底几乎被掏光,也只能在床上慢慢养着。养着也就意味着不能出去干活挣钱,然后就让春妮生出了把大丫卖掉拿得来的银子买药的主意。 只是这事还未落实,沈凌就穿了过来。大丫是一定不能卖的,即便没有任务,她也做不来卖人儿女的事。但是宋长生的腿是一定要治的,将他的腿治好不仅可以获得好感值,还能帮这个家迅速恢复生机。只是治腿的钱从哪来呢,沈凌想来想去,最后将主意打到了春妮的嫁妆上。 她记得春妮嫁过来时,除掉她自己做荷包积攒的几百大钱外,春妮的父母还从宋长生的十两聘礼中拿了三两银子给她。 这三两银子虽不够抓上一个月的药,但是买一些活血化瘀的药材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沈凌想到就做,回到她和宋长生住的那间屋子,从陪嫁的木箱子里取出一只荷包。 宋长生正靠在床上拿着小刀在木头上雕花纹,在床上呆的久了,无聊的时候,他就在木头上雕刻一些花纹打发时间。因为是打发时间,所以并不那么上心,自然留意到了沈凌的举动,手不由得一顿,出口问道:“家里有要用钱的地方吗?” 沈凌把荷包贴身放起来,抬头道:“那倒没有。只是我前几日听人说,你这腿伤如果喝点骨头汤的话,可能会好的快一些。药我们吃不起,但骨头汤还是能喝得起的。” 沈凌并没有将实情全都告诉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她的嫁妆有多少钱,宋长生也不知道。 宋长生听了沈凌的回答,低下头继续摆弄手里的木头,“家里哪有那个闲钱,我这伤养养也就好了。” 沈凌听他说是这么说,但是她起身走的时候也没见他出口阻拦,也就知道他是口不对心而已。其实他比任何人都盼望腿伤能够早点好起来。 沈凌走出家门不远,就听系统25道:“宋长生现在对你的好感值为5。” 沈凌望着现在她所在的柳溪村蜿蜒的乡村小道,不由弯了弯唇角,这也算是一个好的开始吧! 第 3 章 柳溪村距离镇上并不远,沈凌用双脚走了半个时辰也就到了。按照记忆里的印象,沈凌很快就找到了镇上唯一一家药材店。 即便沈凌来之前已经做好了准备,但还是被药材的价格吓了一跳,那么一小块三七,竟然要二两银子。从药店出来后,她荷包里便只剩下一两多钱。 她一边感叹古代的药价一边朝着镇上的集市走去,三七有了,接下来还要买一些猪骨头,也不知道能不能买到猪腿上的骨头。 沈凌上大学时崴过一次脚,同宿舍的一个舍友是个中医迷,她告诉沈凌,三七粉加上鸡腿骨熬汤可以治跌打损伤。沈凌当时住校没有那个条件,但她却一直记得这个食疗方。 只是现在条件所限,她弄不到那么多鸡腿骨,只好用猪腿骨代替了。 镇上卖肉的摊位不多,只有两家,沈凌都问过以后,在其中一家摊位上花二十文钱买了五斤不带肉的猪腿骨。 回到家以后,沈凌就将猪腿骨炖上,然后往里面放了一点药店伙计捣烂的三七粉,就开始准备午饭。 她穿来的这个时候刚好是暮春时节,正是吃野菜的季节。她转到正房的后面,那里有差不多小半亩空地,早被勤快的春妮种上了各种蔬菜。在墙角下地边上则生长着各种野菜。 沈凌拔了几棵这个地方人们常吃的一种叫灰灰菜的野菜,又割了一把韭菜,准备中午摊煎饼。若论除草种田,她沈凌可能及不上春妮,但是在厨艺上面,春妮就不如她了。 从瓮里舀出一勺白面一勺玉米面加水搅成糊状,往锅底刷上一层油,舀一勺面糊倒进去摊匀,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一张煎饼就做好了。 煎饼摊好以后,她将灰灰菜用热水焯了一遍,放上酱醋盐,就是一道开胃的凉菜。至于那把韭菜则被她做了个韭菜炒鸡蛋的热菜。 大丫和二丫回来时,沈凌正端着那盆韭菜炒鸡蛋从厨房内出来,她的目光在两人的身上打了个转,有心要说什么,又怕两个小姑娘觉出不对,最后只淡淡说了句:“洗洗手到东屋吃饭吧!”便端着菜走了。 大丫将身上的竹筐放下,伸手用袖子擦了一下眼睛,沙哑着嗓子道:“二丫,走,姐带你去洗手。” 二丫恋恋不舍的看向大丫,“姐,我舍不得你走。” 大丫含泪道:“我也舍不得走。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况且爹的腿迟迟不好,若是不卖掉我,去哪里凑银子看病。” 一番话说得二丫也忍不住落下眼泪。 沈凌和宋长生在屋子里等了半天,才见姐俩红着眼进来。 宋长生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你俩哭什么?”他的眼睛不由看向沈凌。 可是见沈凌脸上也露出诧异之色,他便不明白情况了,既然春妮没有骂这两个孩子,这两丫头哭什么呢? 大丫拿袖子擦了擦眼泪,忍道:“没哭什么,就是饿了。” 宋长生道:“既然饿了,就吃饭。今日你们娘做了一桌子好吃的,就等你们俩了。” 大丫扫一眼桌上,香喷喷的煎饼,冒着热气的骨头汤,金黄的韭菜炒鸡蛋,滴着香油的凉拌菜,光是看着闻着都觉得香,但她就是觉得一股心酸涌上来,迟迟不往桌前坐。 二丫年纪还小,她看着一桌子的好饭好菜,忍不住口水上来,坐在桌前眼巴巴的看着盘子里的煎饼。 沈凌便拿筷子给她挟了一个。 二丫眨巴着眼睛看了她一下,小声道:“给我的?” 沈凌点点头:“给你的,快吃吧!” 宋长生摸了摸二丫的小脑袋,“快吃吧!”又叫大丫,“还站着干什么,快来吃饭。” 二丫忽然抬头看向宋长生:“爹,今天为什么做一大桌子好吃的?” 宋长生道:“你娘今日去镇上买了几根猪骨头,想着家里好几个月都不曾见过油水,便做了这么一桌子好吃的。” 话未说完,大丫忽然抽泣起来,宋长生不明白了,“大丫,你哭什么?” 沈凌倒是有些回过味来,大丫一心以为自己要被卖掉,看到这一桌子好吃的,自然触动了心事,以为自己要被卖走了,所以后娘才做了一桌子好吃的,让她临走时吃个饱饭。 她正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二丫忽然开口道:“爹,你不要把姐卖掉好不好?” 宋长生忍不住看向大丫,“我什么时候说要把大丫卖掉了?” 沈凌道:“她们两个许是听到我们昨晚说的话了。既然这样,把话说开也好。我原是想着家里最近有些紧张,少一个人吃饭也会少些嚼用。何况在大户人家做丫鬟不仅吃得好,还有工钱拿。因此秋娥婶子说了那话,我便回来与你们的爹说了。哪知你爹死活不同意,我也只好作罢。如今既然大丫也不愿意,那么此事就当我没提过。” 宋长生也道:“你娘说的没错,我没同意。我宋长生虽然挣得不多,但也是堂堂男儿,做不来那卖儿卖女的亏心事?”他看一眼两个女儿,“好了,什么都不说了,吃饭。” 大丫赶忙用袖子擦去眼泪,帮着沈凌给每人盛了一碗骨头汤。 等一家人吃过午饭,大丫抢着帮沈凌收拾碗筷,二丫负责抹桌子。沈凌便提了两人上午搂得两筐子猪草去喂猪。好在原来春妮做这些活计做惯了,沈凌只需按照记忆中的步骤照做即可,很快就找到了熟悉的感觉。 喂猪回来,她去厨房从水缸里舀水洗了手,想了想,从空间里取出了两块蛋糕。然后从柜子里找了个粗瓷碗装上,端着去了大丫和二丫的房间。 两个小姑娘住的是厨房对面的西厢房,沈凌进来时,大丫正坐在床上缝衣服,二丫则坐在一边的小凳子上看着她缝。 看到沈凌进来,大丫和二丫忙站了起来,先后喊了声“娘。” 沈凌将碗放在正中间的圆桌上,“这是我上午从镇上买来的点心,给你们姐俩尝尝鲜。” 也许是沈凌的态度还算温和,大丫便将忐忑的心放回了肚子,等沈凌问起她做什么时,大丫将破了洞的夹衣拿给她看:“二丫的衣裳破了,我正给她往上面补补丁。” 沈凌好奇的接过一看,只见针脚歪歪斜斜,缝的也不结实。 她索性坐在床上,拿起针线边缝边说:“不是这么缝,你仔细看我的手法,照这么缝法,既结实针脚也小。” 补丁补好后,沈凌便走了。春妮原来的那些活计,喂猪喂鸡,给菜地除草、浇菜,洗衣服,她都要一一接手。也幸亏宋长生在床上养了几个月后,一些生理问题已经能自行解决,要不然她得更忙。 等她喂完鸡,就听到系统25提示的声音:“大丫现在对你的好感值为5。二丫现在对你的好感值为10。” 至于为什么二丫对她的好感值比大丫多,沈凌心想,也许是那两块蛋糕的缘故。 第 4 章 沈凌忙完所有的活计后,天也差不多黑了。 大丫和二丫这个时候也已经背了两筐干柴回来。 往常春妮等吃过午饭就会把两人赶出去拾柴。今天沈凌来了以后自然没有再去催促两人。大丫把二丫的衣裳缝好以后,两人又休息了一会儿才出去。 两个筐子里装的干柴自然要比平时少。大丫已经做好挨骂的准备了。但沈凌经过她们身边时,却未曾注意到筐子里干柴的多少,只是问了一句,“晚饭想吃什么?” 二丫抢着道:“娘,我还想吃中午的煎饼。” 大丫忙道:“娘,二丫不懂事,晚饭吃点粟米粥就行。” 沈凌含笑道:“既然二丫想吃,那晚上就还吃煎饼,我再熬点粟米粥。”她说完,便径直朝厨房走去。 等她从井中提起一桶井水后,大丫二丫已经帮她把火升起来了。 她将粟米淘好下到锅里,正准备摊煎饼时,外面响起一道声音,“春妮,你在家吗?” 沈凌听出这是秋娥婶子的声音,用围腰擦了擦手,走出厨房。 “秋娥婶子,怎么了,找我有事?”沈凌边说边将人往堂屋里让。 秋娥婶子看了一眼她,“你还问我有事,我在家等了你一天。”她往前凑了几步,“你忘了,大丫的事。” 原来是这事,沈凌很直接的说道:“这事就算了吧!我家那口子死活不同意,大丫也不愿意。” 秋娥婶子猛地提高音量,“算了,这事不是说好了嘛!”她忍不住又气又急,“你让我怎么跟陈婆子说?” 沈凌道:“你就直说她家里人不同意就是了。” 秋娥婶子盯住她看了好几眼,“春妮,你现在好歹也是家里的顶梁柱,怎么连这点小事都做不了主呢?” 沈凌可不受她的激将,淡淡道:“我哪算得上顶梁柱,我们那口子才是家里的顶梁柱。” 秋娥婶子不由道:“好好好,我今儿算知道春妮你了。有本事你以后遇事别来找我。” 沈凌知道大丫这事横竖是要得罪她了,再陪不是也没用,也就什么都没有说。说到底,她从心里就排斥这种怂恿别人卖儿卖女的人。得罪了正好,以后也不用再和她打交道。 秋娥婶子最后怒气冲冲的走了。 沈凌回到厨房,该干嘛干嘛,倒是大丫和二丫两个一直提着心,生怕她将在秋娥婶子那受得气撒到自己身上。 于是晚饭的时候,一家子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等吃完饭,大丫和二丫麻溜的把碗筷端走桌子抹净,宋长生开口道:“秋娥婶子的话,我听见了。你不用理会她说什么,最多以后不和她来往就是了。” 沈凌嗯了一声,“我没放在心上。” 宋长生看她吃饭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以为她是为秋娥婶子说的话而不高兴,现在看她这样,又不像。他忍不住伸出左手去拽沈凌的胳膊,“春妮,想什么呢?” 沈凌只觉胳膊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拉住,转头便对上宋长生那双透着关切的眼神,同时对方身上的男性气息也扑面而来,她忍不住脸上一热,“没想什么。” 宋长生原本只是问她想什么,但见她脸上升起一层淡淡的红晕后,心中不由荡起了涟漪。自从他受伤以后,两人就再也没有亲热过了。想起刚成亲时两人的甜蜜,宋长生的眼中便带了一些热切,“没想什么,你发什么呆?” 沈凌娇嗔道:“难道还不许我安安静静的坐会儿了。” 宋长生只觉她这样娇嗔的样子异常可爱,忍不住拧了一下她腰里的软肉,口中喷出一股热气扑到她的耳边,“许,怎么不许。” 沈凌被他的小动作弄得身体一阵酥麻,她心底虽然已经接受了春妮的身份,但是让她穿的第一天就履行妻子的义务,会不会太快了些。 她忍不住红着脸推开宋长生,嗔道:“没事你坐那么近干嘛?” 宋长生讨好的笑道:“我这不是想你了嘛!”他低声道,“难道你不想我?” 沈凌在他热切的目光中抬起头,红着脸看了一眼他的腿,寓意不言而明。 宋长生不禁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沈凌轻笑道:“好了,左右也不过一两个月,忍忍也就过去了。”顿了顿,她又道,“其实我刚才想的是,老这么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不如我做些吃食,拿到外面去卖,怎么样?” 宋长生治腿需要买药和猪骨,两个小姑娘需要补充一些营养,她自己也想要吃的好一些,这一切都离不开钱。 三个月以后的事她管不了,但是现在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她还是愿意去做的。原因很简单,两个小姑娘乖巧懂事,宋长生合她的眼缘,她心甘情愿想为他们做一些事,而非任务使然。 宋长生听了以后认真的想了想,“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一个路子。去年年底我到县城给白鹿书院帮工时,总听见里面的学子们抱怨书院不管饭,害得他们老得跑去外面的小馆子吃饭。” “书院为什么不管饭?那管住吗?”沈凌问道。 宋长生道:“听说厨娘有事回老家了。倒是管住,那些离家远的多数住在书院。” 沈凌想了想道:“要是照你这么说,如果有人中午到书院门口卖饭,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应该会买吧!” 宋长生点头:“应该会。那些学子们既然能到书院求学,家里的条件指定差不到哪去。只要你做的好吃,他们肯定会买。” “不过,从咱们这里到县城走路得有一个时辰,就是你在家做的饭是热乎的,等到了也差不多凉透了,谁会买啊?”宋长生想了想又说道。 沈凌忽然一笑:“这你不用管,我有办法。”只要将做好的吃食放到空间,等到学院门口时拿出来就行。反正空间有这个保鲜功能,不用白不用。 宋长生道:“既然你有办法,那就先试试。左右现在的天也不热,就是卖不出去也放不坏。” 两人商量完这事,简单洗漱后就睡下了。 第二天沈凌一大早起来,就开始和面洗菜切菜。大丫和二丫起来时,她已经烙好了两个韭菜鸡蛋馅饼,一人给了她们一个,让她们就着她已经熬好的粟米粥吃了再出门。 大丫和二丫走后,沈凌又烙了三十多个馅饼,给宋长生留下两个做早饭,自己吃了一个,便将剩下的馅饼放进了空间。 从柳溪村到县城足有一个时辰的路程,沈凌提着空篮子走也不费劲,走得稍微累了就歇歇,这样到达白鹿书院时,已经接近午时。她将馅饼偷偷放进篮子里,然后就等学子们散学。 不过半炷香的时间就有三三两两的学子们出来吃饭,沈凌赶紧上前推销自己的馅饼,“韭菜鸡蛋馅的馅饼,刚出锅,又香又脆,只要两文钱一个。” 有两个学子便停了下来,其中一个道:“给我来两个。” 沈凌取出准备好的油纸,包了两个馅饼给他。 旁边的人见有人买,便问:“那馅饼是热的吗?” 先前买馅饼的学子便道:“是热的,还烫手呢!”他一边说一边拿起馅饼咬了一口,空气中顿时就飘来一股韭菜独有的清香。 有学子忍不住吸了吸鼻子,“给我也来两个。” 这样,不到一刻钟,沈凌的馅饼便卖完了。 有那晚出门的学子听说馅饼卖完了,一脸的失望,有的还问她明天来不来,沈凌当然说来,有了这个好头,她也对自己的厨艺有了信心。 第 5 章 沈凌再去书院门口卖饭时,篮子里的饭食渐渐丰富了起来。不仅有韭菜鸡蛋馅馅饼,还有她自制的鸡蛋灌饼、煎饼、馒头夹肉、饼夹菜。 每天中午在她这买饭的学子也越来越多,有的学子还问她为什么早晚不来这卖饭。 一个月下来,沈凌和宋长生数着挣来的铜板简单的算了一下,除去成本,这个月约莫挣了一两多银子。 宋长生忍不住笑道:“快要抵上我一个月的工钱了。” 沈凌理智的说道:“能挣这么多,是因为下的本钱不多。除去白面和猪肉,剩下的那些菜蛋都是自家产的。” 宋长生道:“就是这样,能挣这么多也不错了。” 沈凌点头,“明儿我回来的时候,去县城的布店里拉上几丈布,给你和两个孩子做一身新衣裳。” 这一个月下来,两个小姑娘吃的好了,脸色也恢复了正常,就是身上穿的衣服太旧,让沈凌有点看不下去。 宋长生道:“你挣的钱你说了算。不过两个孩子还小,衣服旧些也不打紧。倒是你,自从过了门,还未添置过什么。这钱又是你辛苦挣得,怎么也得给自己买点东西。” 灯光映照之下,他的脸上一片关切之情。沈凌心中一暖,她忍不住上前抱住对方,轻轻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宋长生马上伸出胳膊抱紧她,口里吐出的热气尽数喷到了她的耳边,“春妮,给我生个儿子吧!” 沈凌白他一眼,“我倒是想生,只是你那腿能行吗?” 宋长生道:“行不行,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沈凌听出了他话中的跃跃欲试,眼中不由浮现出一丝喜色,“你的腿好了?” 宋长生道:“说起来,你给我炖的骨头汤好像真有点用,我觉得再喝上一个月,我的腿就能彻底好。” 沈凌忍不住笑道:“管用就好。”想着从药店里买来的三七粉差不多要用光了,得再买些才行。 那边宋长生却不容她再想下去,急哄哄的就把人拽到了身前。 第二天,沈凌破天荒的起得有些晚,大丫和二丫都出门去了,她才从床上起来。 宋长生道:“要不你今儿歇一天算了。” 沈凌一边对着铜镜梳头发,一边道:“不用,我还没娇弱到那地步。” 宋长生道:“我这不是怕你来不及吗?” 沈凌回头嫣然一笑道:“既是怕我来不及,昨晚你那么卖力干嘛?” 宋长生只觉得她的笑容又娇又媚,眼角眉梢全是浓浓的情意,心中不由一荡,“春妮,给我生个儿子吧!” 沈凌已经是第二次听到他说这话了,转过头去对着镜子盘发髻,说道:“女儿不好吗?” 宋长生道:“女儿,我已经有大丫二丫了。虽然我不嫌女儿多,但是儿子总归得有一个不是。” 沈凌笑道:“以后再说吧!” 从堂屋出来后,沈凌看天色已经不早,只做了几个煎饼便住了手。也幸亏她有先见之明,前几日多做了一些吃食放在空间以备不时之需,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这日卖完篮子里的吃食后,沈凌就去了县城的一家布店。 从布店出来后,她又去药店买了一些三七粉,等回到家时,已经是半下午了。 沈凌先将买来的东西放在堂屋的八仙桌上,和宋长生说了几句话,稍微歇了口气,便去了厨房。锅里还给她留着午饭,一大碗玉米面粥,两个杂面馒头,一小碟清炒菠菜。 沈凌饿倒是不太饿,路上她已经吃了几块蛋糕,就是口渴,便就着清炒菠菜将那一大碗玉米面粥喝完。 刚将碗筷洗涮好,就听门口传来动静,大丫和大丫拾干柴回来了。 这些天,沈凌忙着去卖吃食,家里的一些活计便落到了两个小姑娘身上。不仅上午要去搂猪草,中午吃了饭还要喂鸡喂猪,下午拾干柴回来还要帮着她择菜洗菜好准备第二天的吃食。 沈凌见姐俩回来,便带着笑道:“先别管那些干柴了,我买了一些好东西,过来跟我看看再说。” 二丫一听说是好东西,以为是吃的,忙跟着沈凌去了堂屋。大丫拿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将干柴放进厨房,才跟了上去。 大丫到堂屋时,沈凌正拿着一块浅红色细棉布在二丫身上比划,见她进来,沈凌伸手唤她,“大丫快来,你觉得这块布给你们做衣裳怎么样?” 二丫雀跃道:“姐,你觉得好看吗?” 大丫浅浅笑道:“好看。只是娘,怎么好好的想起给我们买布了?” 沈凌道:“我看你们姐俩身上的衣服都是旧年的,也该添置一些新衣裳了。”她说完拿起另一块浅绿色的布料,“我在店里看这块布颜色不错,想着要是在上面绣些黄色的小花就更好看了。” 大丫摸着那块浅红色的布料道:“我觉得这块布更好看。” 沈凌笑道:“那就用那块布料先给你做一身,在上面绣些红色的小花怎么样?” 大丫羞涩的笑道:“还是先给二丫做吧,她还小,我怎么都行。” 沈凌道:“好,就依你,左右也不差那两三天的功夫。”又问二丫喜欢哪块布料,二丫却和沈凌想的一样,喜欢那块浅绿色的布料。 沈凌便与两人说定,给大丫做一身浅红色的衣裳,给二丫做一身浅绿色的衣裳。 她拿着布料回到东屋放好,宋长生问她,“大丫和二丫做衣裳的布都有了,那你的呢?” 沈凌从包袱里取出一块藏青色的布料道:“这是给你的。”然后指着最后那块浅青色的布料道,“那块是我的,你觉得在上面绣些什么好看呢?” 宋长生一边在木头上雕花纹,一边头也不抬道:“这个就要问你了。我哪懂得这些。” 沈凌与宋长生说着话,就听系统25道:“大丫现在对你的好感值为50,二丫对你的好感值为60。” 沈凌看了宋长生一眼,有了昨晚上的室内运动,今早起来,宋长生对她的好感值已经涨到了80,看来自己距离任务完成不远了。 第 6 章 第二天,沈凌起了个大早起来做一样新的吃食,她几乎每隔几天便会增加一种新的吃食,要不然来来回回那几样,书院的学子们迟早会吃腻。 今天她做的是绿豆馅的酥饼。有的学子不想晚上的时候出去买饭,有时中午的时候会在她这里多买一些吃食,留着晚饭吃。沈凌想着这酥饼放凉了也好吃,不仅能当晚饭还能当宵夜。 沈凌一连做了几十个酥饼,又做好了馅饼等好些吃食,才听到西厢房那边传来开门的声音。她以为大丫是睡误了,便对着门口喊道,“馅饼做好了,你们先过来吃两个吧!” “娘,你快去看看吧!姐发烧了。”沈凌的话音刚落下,二丫就小跑着进了厨房,一脸的慌张。 沈凌忙解下围腰,急急朝着西厢房走去。 西厢房靠西的那张小床上,大丫昏昏沉沉的躺在那里,沈凌走到跟前拿手一试,只见额头滚烫的很,果然是发烧了。 她忙让二丫去端盆凉水,拿出一方棉布浸在凉水中,然后拧干了放在大丫的额头。做好这一切后,她才去东屋跟宋长生说了一声,自己去找郎中不提。 郎中来了以后一把脉就说:“没什么大事,就是受了些许风寒。我开几副药,吃了就好了。只是这几日最好在床上养一养,补一补虚劳。” 待郎中开了方子,沈凌便去了镇上抓药。回来熬好药端到西厢房,大丫正烧的迷迷糊糊,在那里一直喊娘。 沈凌去扶她起身喝药却被她抓住右手死活不放,嘴里还喊着,“娘,别走,别走......” 沈凌便知她想的是亲娘,心里不由道,别看她往日懂事乖巧像个小大人,到底还是个孩子,一生病就想要娘在身边。 她摩挲着大丫的发顶,轻声道:“娘在这里,娘不走。”一直说了十几遍,大丫才松开她的右手,只是很快就又攥住了她的衣角。 沈凌轻声哄劝着喂她喝了药,又扶她躺下,给她掖好被窝,看她睡熟了,才轻轻从她手中抽出自己的衣角。 等到晚上的时候,大丫的烧便退了下来,沈凌不由松了口气,回到东屋睡觉时,宋长生便问她:“你明日还去不去县城了?” 沈凌道:“我也正在想这个事呢,想要去却又担心大丫。” 宋长生道:“大丫这次生病花的钱不少吧?” 沈凌嗯了一声:“花了有几百钱。”给宋长生买药加上买布花了差不多二两银子,这次看病吃药又花了几百钱,几乎掏光了她的家当。 宋长生道:“这样吧,县城那里你明日该去就去,至于大丫由我来照顾。我的腿现在比以前好了很多,照顾大丫应该没问题。” 沈凌想了想道:“也只能这样了。”家里如今正是需要银钱的时候,若是不去县城那边,就更入不敷出了。 两人商议已定,便早早睡下。 天明的时候,沈凌起来先熬了一锅粟米粥,然后便开始给大丫熬药。她将粟米粥和药汤拿到西厢房时,二丫还睡得香甜,大丫却已经醒了。 沈凌将药汤放在桌上,自己捧了那碗粟米粥端到大丫跟前,“来,喝药前先喝点粥。” 大丫慢慢坐起来,小口小口的将粥喝到一半,便看见了卧在下面的两个荷包蛋。 沈凌道:“吃吧,给你补身子用的。” 许是她的语气很轻柔,大丫鼻子一酸,不由想起了自己的亲娘,忍不住叫了一声,“娘。” 虽然沈凌之前曾听大丫喊过她无数次娘,但从没有这么情真意切过,她微微一笑道:“傻孩子,娘在这呢!” 几天以后,大丫的风寒便好了。同时,她对沈凌的好感值直接从50涨到了80。 沈凌还未高兴多久,就听到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白鹿书院的厨娘快从老家回来了。 当天晚上,沈凌便与宋长生说起这事,问他怎么看。 宋长生想了想道:“要不到时你就别去外面卖吃食了,我的腿也差不多要好了。” 沈凌出去卖吃食的本意是为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如今一个多月下来,已经盈余二两多银子,家里也宽裕了一些,原来的目的已经达到。如今听宋长生这样一说,她便笑道: “那就听你的,这样大丫二丫以后也不用做那么多活计了。” 半个月以后,白鹿书院的厨娘回来后,沈凌便不再去县城卖吃食。宋长生的腿伤已经彻底好了,在熟人的介绍下接了一个活计。只是那户要打家具的人家距离柳溪村有些远,若要接下这活计,就得在那边住下。 宋长生当时只犹豫了一下,便应了下来。 他出发的那天是个晴天,走前他在村口一再叮嘱沈凌,“我这一去少则十天,多则半月。你们娘仨晚上的时候一定要关好门户,不要轻易放人进来。” 沈凌点头道:“知道了,你说的我都记下了。” 然后宋长生看一眼大丫和二丫,“两个孩子就交给你了。” 沈凌道:“放心吧,我会好好照看她两个人的。” 要是之前,宋长生可能有些不放心两个女儿在他离家后日子会不好过,但是这两个月来,沈凌的改变他都看在眼里,知道她如今待两个女儿和亲生的也不差什么了。 于是他对着沈凌轻轻一笑:“那我走了。” 沈凌直到看不见他的身影了,才带着两个女儿回家。 如今天气渐热,沈凌便不肯让两个小姑娘出去搂猪草了,反正在菜地里随便割一些瓜叶也就够猪吃了。 两个小姑娘回到西厢房拿起桌上的针线活,如今沈凌正在教她们做针线活,大丫已经可以缝制一些比较简单的衣物,二丫就差一些,不过她年岁还小,谁也不会说她。 沈凌把猪和鸡都喂好以后,就去厨房熬了一大锅绿豆汤。等洗好衣服,绿豆汤已经熬好了,她给两个小姑娘各端了一碗,自己也喝了一碗。 午饭的时候,她热了几个菜饼子,然后一人一碗放凉的绿豆汤。 锅里剩下的那些绿豆,沈凌觉得喂鸡可惜,便用擀面杖捣烂做了几个绿豆馅的酥饼。 大丫和二丫傍晚捡柴回来便吃上了香脆的酥饼,二丫咬了一口道:“娘,你做的这酥饼真好吃。上次我偷偷留下来半个和虎娃换他家的甜瓜吃,他说你做的酥饼比镇上卖的还好吃。” 沈凌道:“知道你嘴甜,灶下那边还有两个,你拿出去和你们的小伙伴们分了吧!” 二丫欢呼一声去了,留下大丫帮着沈凌烧火做饭,大丫犹豫了好长时间,才终于开口道:“娘,我听人说,镇上那些挑着担子卖吃食的小贩一天下来怎么也有个几十钱的进益。” 沈凌听了这话忍不住回头看她,“大丫,你想说什么,直说便是。” 大丫咬了咬唇道:“娘,我是觉得,你先前那个买卖丢了可惜。要不我们还做一些吃食出去卖吧!” 沈凌就明白了过来,她之前卖吃食时,家里吃得好了,也给每人做了一身新衣裳,这便让大丫体会到了有钱的好处。 沈凌不由正色道:“你真这样想?” 大丫点头道:“嗯,这话我也和二丫提过。娘,我们可以给你帮忙。到时挣了钱,爹以后也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沈凌想了想道:“既然这样,从明天起,我教你做一些吃食。” 大丫有些不明白,沈凌道:“等你学会了,我们两个人做岂不比一个人做快。” 大丫露出笑容:“好,都听娘的。” 半个多月后,宋长生风尘仆仆回来时,大丫已经会做不少吃食。 宋长生在外这些天一共挣得了二两多银子,晚上沈凌做了一大桌子吃的,一家人欢天喜地的吃了顿饭。 席间,沈凌看着三人脸上的笑容,心里很是满足。三个月的任务时间已到,宋长生的腿伤不仅好转还出去挣了一笔钱,大丫的针线活和厨艺也学的差不多了,自己也算功德圆满了。 第 7 章 **** 巷子里传来一阵急碎的脚步声,沈凌原本就没睡安稳,被这脚步声一扰,人彻底清醒了过来。 她微微起身,借着窗外的那轮明月,发现自己是在一间宽敞的卧室内。她身下的大床上还躺着一个四岁的男孩,大床的对面,立着一个米白色的组合柜,那种式样,沈凌小时候曾经在姥姥家见过。她心里正在猜测自己现在所处的年代时,脑海里响起了一道声音。 系统25:“宿主已完成第一次任务,一共获得90积分。空间升级到一级需要一百积分,还望宿主继续努力。” 系统25:“是否接受第二个任务,任务内容是照顾陈芸的外孙郑浩,任务时间为五年。” 沈凌:“我能问一下这个世界的年代吗?” 系统25:“宿主现在所在的年代为七零年代。再次询问宿主,是否接受第二个任务。” 沈凌:“接受。” 系统25:“五年以后郑浩的健康值达到八十以上,此次任务便为成功,可获得一百积分。” 沈凌:“现在郑浩的健康值为多少?” 系统25:“现在郑浩的健康值是20。” 这句话落下以后,有关陈芸的记忆便纷至沓来。 陈芸今年五十来岁,老伴是一名小有名气的作家,几年前因为某场斗争抑郁离世。他们夫妻俩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大学毕业后留校做了老师,两年后与一个男同事结婚。因为陈芸老伴的关系,女儿和女婿双双被划为□□,下放到了外省的一个农场。 当时两人的儿子郑浩才满周岁,小夫妻两个只好将儿子交给陈芸抚养。 陈芸祖上是书香世家出身,虽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衣食无忧。结婚以后,老伴温存体贴,女儿乖巧聪明,几乎可以说是没受过什么磨难。若是没有生在这个动荡的年代,她的晚年可以过得安稳富足。 可惜,命运如此。 沈凌看一眼躺在身畔的男孩。陈芸的老伴走后,家里顿时失去了收入来源,仅靠原来的存款度日,有时还要接济远在外省的女儿女婿,日子过得十分拮据。 郑浩本来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却因为吃的不好营养跟不上,看上去瘦小得很,比当时大丫和二丫的脸色还要差一些。 沈凌轻轻抚了抚郑浩的脸颊,为今之计是先让郑浩吃饱肚子,才能再谈健康。 有了之前的第一次经历,沈凌这次很快就融入了角色。 陈芸每天早上七点起床,简单的洗漱后就开始烧水做饭。 这个时候正是冬季,虽然窗户外面还是漆黑一片,但是客厅的座钟不到一会儿就响了七下。 沈凌反正也是睡不着,不知是刚换了新环境还是这具身体已步入晚年的缘故。她将身上的被子推到一边,轻手轻脚的穿好衣服,到梢间洗漱好就到厨房准备早饭。 厨房的隔壁就是储藏室,墙角堆放着十几颗有些干瘪的圆白菜和一小堆胡萝卜,旁边是一个装芥菜疙瘩的青瓷罐。除此外,只有小半袋玉米面和两捧白面。 沈凌忍不住叹口气,这些存货还不如宋家的多呢!好在她当时多了个心眼,不仅往空间里面存了些粮食,还存了些新鲜的蔬菜和鸡蛋。 她用意识沟通空间,从里面取出两个韭菜鸡蛋馅的馅饼和两个鸡蛋,然后打开蜂窝煤炉子烧水做饭。 半个小时后饭就做好了。 这个时候,天已经微微亮了。沈凌回到卧室去叫郑浩起床。 郑浩虽已到上幼儿园的年纪,但是陈芸心疼他身子瘦弱,怕他到幼儿园以后受人欺负,所以迟迟不往里面送。只是陈芸又怕他将来上学的时候不适应早起,因此每到七点半就把他叫起来,不让他养成睡懒觉的习惯。 沈凌叫醒郑浩后,后者先在她的怀里撒了会儿娇,才慢吞吞的去穿衣服。 沈凌叠被褥的时候还在想,有了当娘的经历,轮到当姥姥时也不是接受不了,慢慢就适应了。 所以等郑浩坐在饭桌前问她:“姥姥,我们今天吃什么呀?” 沈凌很自然的答道:“今天我们吃蛋羹和馅饼。”她将那碗金黄的蛋羹放在郑浩面前,又递给他一个馅饼。 郑浩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那碗蛋羹,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姥姥,你哪来这么多好吃的呀?” 沈凌道:“鸡蛋和馅饼都是你姥爷的一个学生偷偷送来的。只要你能保守这个秘密,姥姥保证以后每一天都能让你吃上这些好东西,怎么样?”陈芸的老伴曾经在成名后当过几年大学教授,所以沈凌有此一说。 大点的孩子不好糊弄,但四岁的小孩子还是很好糊弄的。 郑浩忙点头:“我能保守,我肯定谁都不告诉。” 沈凌笑了,“好,小浩真乖,吃饭吧!” 吃完饭,沈凌把郑浩带到了书房。书房比两人睡觉的卧室还要宽敞,靠墙放置的三个书架曾经放满了书籍,后来都被红卫兵抄家抄走了,变得空空荡荡。 往常陈芸看到这一幕总会忍不住伤心落泪,但是换了沈凌,她就觉得只要人在就好。 她牵着郑浩的手来到靠窗的书桌前,自己坐在椅子上,然后把郑浩抱在怀里,开始了认字的课程。 郑浩学完字以后,沈凌就将那些写字的纸拿到厨房烧了。陈芸的老伴死后,那些红卫兵虽然来的次数少了,但是也不能放松警惕。 看着那些写字的纸彻底烧为灰烬,沈凌才从炉子前离开。 她正准备从空间拿一些绿豆泡发一些绿豆芽,就见郑浩从外面跑进来,“姥姥,那些戴红袖章的人来了。” 沈凌想起陈芸以往的经历,脸上不由变色,竭力稳住心神道:“别怕,你姥爷的书都被他们抄完了,最多就是问上几句。” 郑浩小声道:“不是朝我们家来的,是冲着隔壁去的。” 阿弥托佛,沈凌忍不住学陈芸念了句佛,提起的心不由放了下来。 不到一会儿,隔壁就响起了开门的声音,还夹杂着吆喝声,似乎有人在搬东西。 过了好长时间,隔壁终于安静了下来。郑浩偎依着沈凌,小声的问:“姥姥,那些人应该走了吧?” 沈凌道:“应该走了吧!”她慢慢的抚了抚心口,上了年纪的人心脏多多少少有些不好,刚才被那些人一吓,心口还有些微微的疼。 郑浩眨了眨眼,“姥姥我出去看看。” 沈凌也想知道那些人走没走,就没阻拦。 郑浩回来的很快,“姥姥,那些人走了。”他顿了顿又道,“我还听见隔壁有哭声,许是安蕊又被他们吓哭了。” 隔壁是一栋带花园的高大洋房,主人许茂山是本市有名的资本家,某场斗争开始后,他家首当其冲,那些红卫兵来的比陈芸家还要勤。也许是同病相怜的缘故,来往原本很少的两家在这几年走得近了一些。 他们家的孙女许安蕊比郑浩大上两岁,因为彼此都没有什么玩伴,所以两个孩子自发的玩到了一起。 许安蕊虽是比郑浩大两岁,但身子比郑浩还要弱一些。每逢那些人来家里抄东西,许安蕊都要被吓哭,然后接着发烧生病。 果不其然,吃过中饭以后,许太太便来敲门,一脸的憔悴,“阿芸,能不能借我十块钱,安蕊又病了。” 沈凌记得陈芸还有两百多块钱的积蓄,以前也曾借钱给许太太,许太太没钱还她,有时会拿一些家里的东西抵债,人品还是信得过的,便去拿钱。 陈芸的积蓄分别放在三个信封里,棉被里藏一个,枕头芯里藏一个,咸菜缸里藏一个。 沈凌从里面取出十块钱,想到陈芸记忆里那个娇娇弱弱的安蕊,从空间里取出十个鸡蛋包在手帕里,一起交给许太太。 坐在客厅里的许太太看见鸡蛋时死活不肯接,“如今这鸡蛋紧俏的很,留着给小浩吃吧!” 沈凌压低声音道:“这鸡蛋是老林的一个学生送的,他这个学生路子宽得很,什么人都结交,弄一些鸡蛋粮食不是问题。”她这话也是为以后埋伏笔,若是安蕊以后无意间看见郑浩吃些好东西,只要推到那个子虚乌有的学生头上就是了。 哪知许太太听了眼睛忽然一亮,心里旋即有了一个想法,但又暗暗掐灭了,自己刚刚从人家这里借到钱,又怎好再求人帮忙呢! 沈凌却不知许太太转的这个念头,她把许太太送走后,便将家中一些用不到的衣物收拾出来,准备卖给寄售商店换些钱用。 许太太之前为筹安蕊的医药费时便用过这个办法,也曾告诉过陈芸,但是陈芸羞于颜面,一直觉得这和旧社会的典当差不多,心里一直接受不了。 换了沈凌,什么颜面不颜面,饭都快吃不上了,还要颜面何用。 她将收拾好的衣物放入一个蓝底碎花的包袱中,叮嘱了郑浩几句,就出了门朝着记忆中的一家商店走去。 第 8 章 营业员一看到沈凌提着包袱进店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熟练的问道:“是卖出去以后再付钱还是现在就付钱?” 沈凌道:“现在就付钱。”虽然卖出去以后给的价格比现在高,但是为了不节外生枝,还是早点拿到钱的好。毕竟现在以她这样的身份,和外人发生冲突,最后吃亏的总是她。 满满一包袱衣物最后卖了两百多块钱,几乎抵得上家里的积蓄了。 从商店里走出来,沈凌不由有些兴奋,看到附近有家国营食堂,花一块钱买了四个肉包子。 回到家里,郑浩正在院子里玩。 沈凌进屋找出三个信封,把里面的钱和今天刚刚到手的两百多块钱一起放进空间,家里哪有空间安全。 这之后,沈凌又卖了两次衣物,又多了三百块钱的进项。但是每日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她有心想找份工作,却又放心不下郑浩,只得暂时搁下这件事。 这天许太太带安蕊过来串门,两个孩子手拉手去了隔壁房间玩过家家。许太太这才吞吞吐吐的开口道:“阿芸,我有件事想要请你帮下忙。”她说着话,从怀里取出一方帕子,打开帕子,里面是一只镶嵌着祖母绿的金戒指。 “早之前我看势头不好,便将自己的首饰偷偷藏了起来。这只戒指还是我祖母留给我的,说是让我传给自己的女儿。可是如今我们家连吃饭都成问题,还要这些东西做什么。”她将戒指重新用帕子包好交给沈凌,“你帮我问问老林的那个学生,看他能不能帮我把它换成钱,粮食也行。” 沈凌原本是想推拒的,但是听到粮食二字又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想了想说道:“好,我帮你问问。只是这东西你想换多少钱和粮食?” 许太太道:“听我祖母说,这东西在清朝时差不多值五百两银子。如今,只要有人出两百块或是两百斤粮食,我就卖。”她说完拉着陈芸的手又道,“这件事就拜托给你了。你是知道我们家处境的,一旦被人知道我手里还有这些东西,我们家老许就是不死也得脱层皮。” 沈凌点头道:“我都知道。”陈芸当初陪嫁过来的一对青花瓷花瓶在第一次抄家时便被那些人砸了个粉碎,嘴里还嚷嚷着破四旧,更别提这样值钱的老古董了。一旦被人知道,没收还是小事,最怕他们揪住人不放,隔三差五的□□,谁也受不了。 许太太走后,沈凌拿着那只戒指看了好半天,虽然她不懂珠宝,但是也能看出这是好东西。这样的珠宝要是拿到后世,卖上几百万不成问题,这也是沈凌收下这个戒指的原因。毕竟机会难得。 之前她还是春妮的时候,将手头上最后的一两多银子全部买了粮食。现在空间里一共有二十多斤白面,两百多斤玉米面,三百斤粟米,两百多斤绿豆,两百多斤黄豆。 这些粮食省着吃,沈凌觉得足可支撑两三年时间。何况她和郑浩每个月还有粮票可领,两个人能领到三十来斤的粮食。虽然这些粮食中还包含高粱和红薯,但总归也能填饱肚子。 沈凌权衡了一番,觉得全给现钱或是粮食都不合算,最后决定给许太太一百块现钱和一百斤粮食。 因为答应了许太太要帮她问问那个子虚乌有的学生,第二天沈凌出去了一趟,将最后一批用不到的衣物卖了不到五十块钱。 空间里的鸡蛋不多了,她准备去菜市场看看有没有卖鸡蛋的。 大概是因为她这次出门的时间还早,菜市场的几个菜摊前还排着好些人,沈凌来到卖鸡蛋的摊前,前面排着好几个人。她站在一个老太太后面,心里正在盘算买多少鸡蛋。 忽然后面被人拍了一下,沈凌回头一看,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女人笑道:“刚才我远远看着是你,想着你们家现在这状况,又觉得不可能,哪知真是你。” 她的眼睛像是一双探照灯,从头到脚将沈凌扫了一遍,不待沈凌开口又道:“我还以为你们老林走后,你日子不知道有多难过呢!”言下之意就是说竟然还能吃起鸡蛋。 陈芸的记忆中似乎并无此人,因此沈凌犹疑道:“这位同志,你认得我?” 那个女人不由啧啧了两声:“真是贵人多忘事!你不记得了,我叫秦铁梅,是老林的小学同学,儿子还跟你家老林学过几天书法。” 沈凌想了想,陈芸的记忆中似乎有这么个人,自从老林出事后就再也不见她登门了。 “想起来没有?” 沈凌淡淡笑道:“想起来了。多年没有来往,难免有些生疏。” 这话绵里藏针,秦铁梅不自在的把手里的篮子往上提了提,没话找话道:“你也来买鸡蛋?” 沈凌嗯了一声:“买给外孙吃。” “老林走后,你们的日子不好过吧?” 哪有一上来这样问人家的,若是原来的陈芸,只怕要被这几句话气哭,不过沈凌知道有些人说话就是这种风格,因此她淡淡道:“是不好过。” “其实你这种情况最好找份工作。”秦铁梅一副为她着想的样子。 沈凌道:“工作哪有那么好找?” 秦铁梅试探的说道:“我倒是认识不少人,如果你真想找工作,我可以帮你介绍。只要事成以后,你付我一点介绍费就行。” “行,这没问题。不过我家里还有一个四岁的孩子,最好能离家近一些或是工作的时候能带上孩子。”沈凌说道。 两人说着话,前面的人一个个买完鸡蛋,很快就轮到沈凌,她掏一块钱买了两斤鸡蛋,与秦铁梅点了点头便走出了菜市场。 两天以后秦铁梅再上门时便给沈凌带来了一份糊火柴盒的工作。沈凌拿出两块钱算作介绍费,从此就开始在家糊火柴盒。 许太太带着安蕊再来串门时,沈凌便将一百块钱和一百斤粮食交给她。许太太看见那一百斤粮食中还有两斤白面,一再向沈凌道谢,同时把欠沈凌的十块钱还了她。 沈凌本以为此事就此打住,哪知过了半个月,许太太带了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来找她。 许太太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这是我弟媳妇,家里有个生病的孩子,想要吃些细粮做的吃食,不知道老林那位学生肯不肯帮忙弄些细粮,白面和挂面都行。” 沈凌的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这我做不了主,你也知道如今这世道,一次两次可以,若是多了,难免被人盯上。” 许太太道:“我也知道你的为难之处,本来不想开口的,架不住她一再央告。” 许太太的弟媳开口道:“我保证这件事我谁都不说,而且只求你们帮这一次忙。”她从怀里取出一个不起眼的木盒,打开来是一对晶莹剔透的白玉手镯和一对金耳坠。 “这白玉手镯就当是给陈大姐你的一点谢礼。”许太太的弟媳道,“那一对金耳坠全换成细粮,或是细粮做的挂面都行。” 沈凌起初自然是不肯接的,只是架不住那女人在旁一直哭求,说家里的孩子怎样病的吃不下那些粗粮,只想一些好消化的东西吃。 最终,沈凌还是答应了那个女人的请求,只是言明,这是最后一次了。她倒不是怕人发现,而是她手上的钱和粮食也不是太多,再来这么几次,她就要勒紧腰带过日子了。归根结底,她在这个世界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做任务,若是因为贪欲影响自己的积分,那就得不偿失了。 两天后,沈凌不等许太太找过来,就主动去了许家。 许家的这栋洋房是两层楼式的西式建筑,楼前搭着葡萄架,花园里种着各种花草。却因为此时是冬季,看上去一片萧条。 沈凌走进去时,只见花园里还留有一些被践踏过的痕迹,一楼的门窗则关的紧紧的。 她向里面喊道:“春丽,春丽,你在家吗?”春丽是许太太的名字。 过了有两三分钟,听到声音的许太太才打开门,“是阿芸啊,快请进!” 许太太将沈凌让进空空荡荡的客厅,正准备动手倒茶时,沈凌开口道:“你就别跟我客气了,安蕊呢,这孩子怎么近日不到我家来玩了。” 许太太道:“安蕊在楼上,方才想起自己的父母,哭了好一会儿,这会儿已经睡着了。”安蕊的父母也就是许太太的儿子儿媳和陈芸的女儿女婿一样都被下放到了外省。 沈凌想起了郑浩,小家伙大概是因为父母离家的时候还小,倒是很少提起父母来,只是姥姥长姥姥短。 她将这些杂绪抛到一边,把手上的一些从空间里取出的吃食和两斤面粉放到桌上,说道:“老林的那位学生听说了这件事以后,想方设法的给你们弄到了一些馒头、面包、蛋糕之类的吃食。” 许太太看到那些东西立时喜出望外,“还有面包和蛋糕,阿芸,真是太感谢你了。我侄子病了这么些天,一直想吃这些东西。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谢你才对。” 沈凌从空间拿出那些吃食时,还有些不确定对方会不会要这些东西,如今许太太这么说,她方才知道在后世稀松平常的东西在这个时代却是如此珍贵。 从许家出来回到家,沈凌一进家门,郑浩就扑了过来。他最近吃的好了,不仅脸色好了,就是身上也有了肉。三十多斤的重量一下子压在沈凌身上,她还真有些承受不住。 不过既然郑浩的脸色恢复正常了,也是时候将锻炼提上日程了。 第 9 章 第九章 过新年的时候,沈凌刚好糊了一个月火柴盒,一共挣了十多块钱。加上发下来的一斤肉票,半斤油票,二两糖票,三十五尺布票,已经可以过上一个相对富足的年了。 只不过拿着肉票出去买肉时,沈凌几乎是使出了在高中时代到食堂打饭的浑身解数,才从一众老老小小中杀出一条路来,买到了一斤瘦肉。 除夕那天晚上,沈凌用白菜和瘦肉做馅,包了五十来个饺子。 饺子端上来以后,沈凌咬一口下去,满嘴都是猪肉的鲜香。郑浩也直嚷嚷好吃。 不合时宜的,沈凌想起了从前,每次过年的时候,母亲总是会做一大桌子好菜,然后从初一到十五的晚饭总会是各种馅的饺子。只是沈凌总嫌那些菜放的油多,饺子馅放的肉多。 如今可好,每个人每月只有二两油的供应,至于猪肉,则在过年时才能吃到。 “姥姥,什么时候我们能天天吃上饺子啊?”郑浩吃的有些撑了,打着饱嗝问沈凌。 沈凌笑道:“等你什么时候长到姥姥这么高,家里就能顿顿吃上饺子了。” 春节一过,大地开始回春。 两三个月的功夫,陈芸在院子里栽下的杏树就吐出了花苞,院子里的边边角角也长出了不少野草的嫩芽。 春光烂漫,郑浩不肯再窝在院子里玩耍,非要嚷嚷着到郊外踏春。当初沈凌劝他锻炼身体的时候曾经允诺过,只要他每天做十遍体操,春天的时候就带他出去踏青。 沈凌自然言出必行,祖孙俩很快选了一个晴天,坐上公共汽车到了郊外的燕青山。 这时候的旅游业还不发达,加上燕青山本身并不是什么名胜古迹,所以基本没有什么游人,倒是可以时不时看见两三个半大的姑娘或小子在山上挖野菜。 这时候中学已经停课,半大的姑娘和小子已经可以抵得上半个劳动力了。大人们下地挣工分,家里其余的活计便落到了他们身上。 沈凌觉得自己现在既然承担起抚养郑浩的责任,不光该关心他的健康值,也该培养一下他的生活技能。虽然五六年以后,他的生活又会走上正轨,但是也该知道一下生活的艰辛,劳作的不易。 等郑浩玩的累了,沈凌就带他坐在草地上,开始认一些能吃的野菜。接下来的那个下午,郑浩跟在沈凌后面,将那些灰灰菜、荠菜、蒲公英、马齿苋认了个全。 回到家里,郑浩就着那些野菜做成的菜肴比平日多吃了半碗米饭。末了,他还嚷嚷着过几天还到山上挖野菜。 沈凌答应他,等他什么时候能认完一百个生字,就再带他去燕青山。 沈凌说这话倒不是为了哄他认字,而是上次在燕青山挖野菜时,她曾无意间在山上看见了一只野兔。在缺肉少油的时代,沈凌想要给郑浩加强营养,也只能打这些野物的主意了。 不过还未等她想到办法,郑浩就认完了一百个生字。 这次两人再到燕青山时,沈凌忽然发现山上忽然多了几个大人,他们手里都还牵着土狗。沈凌明白了过来,敢情不光是他,这些郊区的人也打上了野兔的主意。 沈凌带着郑浩在旁边挖野菜,不时听见他们几人的叫喊声和狗吠声,整个燕青山立刻热闹了起来。 等日上中天,那几人便提着几只野兔出现在了沈凌的视线里。 沈凌看着那几只野兔,终于忍不住叫住了几人,提出要用钱买他们手里的野兔。 那几人上山逮兔子为的就是改善家里的伙食,如今听说有人要拿钱来买,有两个人当即问道:“那你出多少钱?” 沈凌道:“一块钱一只怎么样?” 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沈凌用三块钱买了两只野兔,剩下的三人中有一个问道:“你手里有布票吗?有布票我就把这只野兔给你。” 旁边的人道:“根子,你要布票做什么?你家里又不过喜事。” 那叫根子的汉子道:“孩子他娘下个月要去走亲戚,想扯几尺布做一身衣裳。可是一直凑不齐布票。”他看向沈凌,“这位大姐,不知你手上有没有布票,有的话,别说这一只野兔,就是十只,我都想法子给你弄来。” 沈凌心中一动,不由微微笑道:“布票我有,不过野兔有两三只也就够了。如果你手里有细粮,我倒是可以跟你换。” 根子想了想:“好,不过你得宽限我几日。” 沈凌含笑道:“这好办,五天后,我们来这里,一手交票一手交粮。” 回到家里,沈凌找出过年发的布票,这布票是有使用期限的,一年后便会作废。她有从前的衣裳穿用不着布料,郑浩还小,也用不了多少布料。这剩下的布票,还不如拿去换细粮。 五天后,沈凌拿十七尺布票换了十斤白面。 夏天的时候,沈凌又用家里用不到的一些糕点票和饼干票换了一些新鲜的蔬菜,这些蔬菜可以放在空间,留着冬季吃。 秋天的时候,沈凌则带着郑浩到燕青山摘柿子,敲核桃。既锻炼了身体,又储藏了过冬的食物,一举两得。 时间一晃就到了年末,家里要添置过冬的白菜萝卜,取暖的煤球,样样都要花钱。沈凌糊了一年火柴盒挣的钱几乎花的精光,她正在想有什么来钱的路子,陈芸的女儿写信来了。 信里先是表达了对陈芸及郑浩的思念,然后就写到他们下放的地方条件是多么艰苦,最后希望陈芸能援助他们几十块钱,让他们过一个相对好一点的冬天。 自然的,这笔钱也要汇过去。 沈凌从原来的积蓄中取了六十块钱给陈芸的女儿邮过去,心里默默的计算了一下,家里还有四百多块钱,自己每年糊火柴盒不过才能挣上一百来块钱。 若是省着点用,应该可以支撑四五年。但是自己为了提高郑浩的健康值,想平时吃的好点,加上补贴陈芸的女儿,这样一来,就有些捉襟见肘了。 自己得再找份工作才行。 可是这个时代又不能做些小本生意,不然她做些吃食或是弄些新鲜蔬菜在冬季里卖卖也好啊。 想了又想,沈凌也没想到什么好法子,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有天,许太太来串门,身边领着的却不是安蕊,而是一个两三岁的男孩。原来安蕊今年上了小学后,许太太在家闲的寂寞,便经人介绍,给一户人家看小孩,既解了寂寞又挣了钱。 沈凌听得心动,许太太走后想想,郑浩虽然还不到上小学的年纪,但是他平日里并不淘气,自己很可以也在家带这么一个小孩。要知道带孩子一个月有三十块钱的收入,比糊火柴盒挣得可多了。 沈凌想好后,就上门找到许太太,说了自己的打算。许太太欠了沈凌不少人情,自然是愿意帮忙的。 于是几天以后,沈凌家里便多了一个叫娜娜的两岁小女孩儿。娜娜是个特别文静腼腆的孩子,只要让她吃饱喝足,给一样玩具便能玩一下午。 沈凌原本以为娜娜一来,自己白天就糊不了火柴盒了。哪知这孩子听话得很,又不爱出门,就连郑浩也能带她。 沈凌因为她的懂事,自己一天能干两样活计,便对她和郑浩一样好。她现在手里有了余钱,每天的饭菜几乎都不重样,有的时候餐后还有水果和点心吃。郑浩做体操的时候,沈凌也让她做几个简单的动作。 娜娜在她家呆了两个多月后,脸色红润不少,却又不显胖。 但是她的变化却及不上郑浩,这一年来沈凌让他吃得好睡得好,每天又坚持锻炼,整个人明显长高不少,带着一股蓬勃的朝气。 系统25最近提示的一次,郑浩的健康值已经达到了六十五。只要照这样的标准下去,不出两年,他的健康值就能达到八十。 人忙碌的时候,时间会过得特别快。 一年后,郑浩的健康值终于达到了八十。 沈凌立时觉得轻松不少,她将郑浩送进小学后,就辞去了糊火柴盒的工作。 郑浩刚进学校的时候还有些不适应,但很快就有了玩伴。 礼拜天的时候,他带着两个玩伴来家里做客。沈凌拿出自己做的一些零食招待他们,中午的时候又留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很快就让郑浩在两个小伙伴面前建立了自信心。 这个时候形势已不像前几年那样紧张,学校里也不是只有郑浩一个人是□□的儿女,所以后来和郑浩玩在一起的同学越来越多,沈凌也就渐渐放下了心。 她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在学校里受人欺负,当然最重要的是郑浩的心理有了问题后,她好容易给他提上来的健康值也会受其影响。 郑浩上二年级的时候,娜娜也到了入幼儿园的年纪。 沈凌送走娜娜,时间上宽裕出不少。这个时候距离任务只有一年时间,家里的积蓄也足够支撑两三年,沈凌便不再找工作来做。 闲暇的时候,她就用手头的余钱或是用不着的布票从郊区的农民手里换一些野物或是蔬菜粮食。 两次快穿的经历让她有了些经验,不论什么时候,多准备些吃的总没有坏处。 当□□被粉碎后,郑浩正是上三年级的时候,沈凌最后一次送他出门,看着他的身影一点点消失在远处,脑海内便响起了系统熟悉的声音。 系统25:“郑浩健康值已达九十,任务完成,可获一百积分。” 第 10 章 沈凌小时曾经看过一篇神话,说的是一个渔夫有一天打渔的时候,看见海面上忽然升起了红色的光芒,他将渔网撒下去,就捞到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宝物。从此凭借宝物过上了富足的生活。 现在沈凌看着赵老爹将渔网撒下去,心里不由浮想联翩。虽然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条渔船上,但是一想到那些美味的海鲜,沈凌就觉得这次的快穿穿的值。 只是还未等到想象中的宝物和海鲜,脑海内就响起了系统的声音。 系统25:“宿主已有一百九十积分,是否用于升级空间。” 沈凌眨了眨眼,她怎么忘记这茬了。 “是。” 系统25:“升级到一级空间共需一百积分,空间扩充到原来的两倍大小。拥有土地面积约二十平方米,水池一百立方米,仓库一间。” 最后一个字落下,沈凌就觉脑海内响起一道叮铃铃的声音,接着就听到系统25道:“空间已升级完毕。” 沈凌用意识沟通了一下,发现原来三百立方米的空间扩大不少,在空间的中心位置多了一块面积不大的黑土地,黑土地的旁边则有一方清澈的水池。在空间的边沿处则有一间很大的仓库,沈凌之前积攒的东西都放在里面。 沈凌看完以后觉得很满意,和她想象中差不多,但同时她又有一个疑问:“黑土地上可以种植任何作物吗?” 系统25:“黑土地可以种植任何作物,收获时间和产量与外界相等。水池也可以养殖任何水产品,生长速度也与外界相等。” 太好了,沈凌忍不住莞尔一笑,种植什么的可以以后再说。当下最要紧的是捞捕一些海鲜放在水池里面,一想到自己以后可以随时吃上新鲜的海鲜,沈凌就觉得人生顿时充满了光明。 系统25:“是否接受第三个任务,任务内容是把自己嫁出去,任务时间不限。” 沈凌不假思索的回答:“接受。” 系统:“什么时候宿主找到一个自愿娶小蝶的男人,任务便算完成。任务完成后可获得一百积分。” “小蝶,发什么呆,收网了!”赵老爹的一声叫喊打断了沈凌与系统的对话。 沈凌应了一声:“来了。”摇摇晃晃的走到船头,帮着赵老爹把渔网从海里扯上来。 赵老爹看着渔网中的十几条小黄鱼和鲅鱼,脸上有了一丝笑意,“这几条鲅鱼个头倒挺大,倒是可以卖个好价钱。”他回头看一眼沈凌,“回头等卖了钱,你也扯几尺布做身新衣服穿。” 他这话说了不下百遍,可是闺女就没一回听过。整日穿着脏兮兮的旧衣,也难怪都十六了,还没人上门提亲。 这次,他也是习惯性的劝说,哪知闺女听了这话,下意识的闻了一下自己身上的味道,忽然不知道怎么想通了,说了句,“好,我听爹的。” 赵老爹忍不住多唠叨了两句:“其实也怨爹不好,因为家里没有小子,就把你一个闺女当小子使。结果让你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不爱花不爱粉,一点没个姑娘样子。眼看你到年底就十七了,也没个婆家。爹心里愁啊!”顿了顿,见闺女罕见的没有打断他的话,他不由欣慰不已,趁机将心底里的话说了出来。 “至于你想招个上门女婿的事,照爹说,就算了吧。家世好人品好的谁肯当这上门女婿,就算是让你找到一个家世清白人品不错的人来,等过个几年,受两句别人的闲言闲语,迟早也要与你闹起来。毕竟孩子不归他姓归你姓这件事,是个男人,他就在乎。”赵老爹说到这里出了口长气,“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沈凌看着赵老爹再次将渔网撒下去,脸上闪过一丝茫然,这几句话信息量太大,她一时没能反应过来。等她静下心接收了渔女小蝶的全部记忆后,不由取出之前存放在空间里的钱包,掏出包里的化妆镜。 沈凌就看见明晃晃的镜子里映出了一个肤色微黑的少女,实话说,这少女五官并不难看,细细的眉毛,不大却明亮的眼睛,圆润的鼻子,微厚的嘴唇,若是稍加修饰,便是一个清秀佳人。 可惜小蝶自从十岁上跟赵老爹出海打渔后,性子就越来越朝男人方向发展,不仅不爱打扮自己而且还不愿穿新衣裳,每天头也不好好梳,脸也不好好洗,一年三百六十日几乎天天都穿着看不清原来颜色的旧衣。以至于,她现在都快十七了,还无人问津。 无人问津,你就该从自身找原因啊!可这小蝶不仅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想出了招一个上门女婿的主意。 好在赵老爹主意正,死活没答应这事。 沈凌放下镜子,忍不住长出了一口气。小蝶的这个女汉子性格一定得改,起码要改掉邋遢的形象问题,不然她真受不了。 赵老爹将渔网撒下去以后,坐在船头看着海天一线好一会儿,忽然说道:“小蝶,赶紧过来收网,我看这天色不太对,似乎有风暴要来。” 沈凌一听再也顾不上其他,赶紧帮着赵老爹把渔网拉上来,两人也不看里面有多少鱼,急急划桨朝最近的一个海岛而去。好在他们下海不久,还在礁石岛屿较多的近海,距离最近的海岛也不过几十海里。 半个时辰后,两人便将渔船划到了海岛边上,沈凌擦了把脸上的汗,“爹,你莫不是看错了吧!这天好好的,哪有你说的风暴啊?” 赵老爹哼了一声道:“爹在海上这么多年,有没有风暴还能看错。好了,别啰嗦了,赶紧上岸找个避雨的地方。” 这海岛占地虽不大,但是该有的山川河流一样都不少。父女两个把渔船停泊好,上岸没多久就找到了一个能容身的山洞。 沈凌虽不信风暴会来,但是抱着万一的想法,还是去附近拾了些干柴。赵老爹则忙着将船上的粮食锅碗瓢盆铺盖和捞上来的鲅鱼搬到山洞里。 两人忙的差不多了,原本湛蓝的天就变了颜色。 赵老爹看了眼脸上变色的闺女,“这下信了吧!这海上就如同那娃娃的脸说变就变,别看当时风平浪静,指不定一个时辰后会怎么样呢?” 沈凌不吭声,老老实实淘米洗鱼准备接下来的午饭。 午饭是大米饭配清炖鲅鱼。沈凌好久没有吃过大米了,即便赵家的大米是那种比较便宜的糙米,她也吃得津津有味。但是最让她停不下来的还是清炖鲅鱼。 因为船上没有多少佐料,沈凌只能选择清炖,除了粗盐,她什么都没放。本以为这样的做法会去不了鱼腥,毕竟沈凌习惯炖鱼的时候放一勺白糖和少许米醋去鱼腥。但是想不到的是,新鲜的鲅鱼清炖后虽然也有鱼腥味,但是那鱼腥味中却也透着一股鲜香。 最后,沈凌足足吃了两大碗米饭才放下碗筷。 赵老爹的心思全然不在饭食上,自然没有注意闺女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沈凌把碗筷洗好,回来看见他还在山洞边上看着天色,喃喃自语道:“这风暴估摸着没有两三个时辰不会停,看来今晚要在这里过夜了。” 赵老爹的预测果然没有错,快到傍晚的时候,海上才渐渐平静下来。这个时候已经不适合再出海打渔,父女二人便准备在岛上过夜。 郑老爹不放心渔船,等雨停了以后就出了山洞。 沈凌闲着无事,便也出得山洞,在岸边捡一些被海浪冲上来的海贝。贝类中,她只吃过扇贝,但是可惜,海滩上并没有她认识的扇贝。倒是有很多小蝶吃过的一种贝类,沈凌捡了很多。还有一种个头比较大的海贝,沈凌也都捡了一些。 回去以后,赵老爹看到那种个头比较大的海贝,不由拿起一把小刀撬开贝壳,割开里面的贝肉,仔细寻找了一番。接着又拿起一个,继续先前的动作。 沈凌似乎明白了什么,“爹,你在做什么?” 赵老爹道:“你捡的这些海贝多半是珠贝,等爹看完就知道了。” 沈凌期待的看着那些海贝,“爹,那你说里面会有珍珠吗?” 赵老爹看了她一眼:“就是珠贝也不能保证里面个个都有珍珠,十个里面能有一颗就不错了。” 沈凌先前想着这种海贝个头既然大,那么里面的贝肉也一定不少,所以捡了不少,差不多有二十多个。 二十多个海贝都被撬开后,才从其中找到两颗黄豆大小的珍珠,而且形状极不规则。 赵老爹也不觉得失望,他将两颗珍珠递给闺女,“这珍珠就是拿去卖也卖不了多少钱,你拿着玩吧!” 沈凌接过那两颗珍珠,仔细观赏了好一会儿才收起来。这两颗珍珠做装饰物虽然差点,但是如果用石杵磨烂成珍珠粉,那便是天然的美容品了。 这女孩子除了小蝶这样极个别的,就没有不爱美的。沈凌当然也不例外。她记得邻居阿姨有一次去临海城市旅游,在那里买了一千块钱用当地所产的珍珠加工成的珍珠粉。虽然用过以后不能称得上肤白如雪,但是比起从前却是白了一些。可见这珍珠粉美白效果确实不错。 如果有足够的珍珠粉,沈凌相信现在的自己也能白上不少。所谓一白遮百丑,到时沈凌不相信自己连一个中意的男人都找不到。 所以晚饭以后,沈凌又去海滩上将剩下的珠贝捡了回来,最后一共凑了五颗大小不一的珍珠。 赵老爹以为她是孩子心性,妄想从珠贝中找到价值连城的珍珠,便不去理会,任她折腾。看看天色已经不早,他将铺盖放到地上,躺在上面没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 沈凌看完珍珠后,就发现赵老爹已经睡着了。 原来的小蝶自从十岁那年跟着赵老爹出海后,已经习惯了这样以船为家或以岛为家的日子。 可是现在换做沈凌,不仅成为了渔女还要在山洞里过夜,不由有些兴奋,不想那么早睡觉。她索性用意识沟通脑海内的空间,想要将剩下的一些活的海贝放进空间的水池。 哪知她握着海贝试了好几次,却一次都没有将海贝放进空间内的水池中。她正在心存疑虑,以为出了什么问题时,脑海内响起了系统的声音。 系统25:“提示宿主,想要种植农作物或是养殖水产品时,宿主需要亲身进入空间才能完成操作。” 沈凌又惊又喜:“那我现在可以进入到空间吗?” 系统25:“当然可以,只要默念进入二字,宿主就可进入绑定的空间。” 沈凌看了眼睡得正熟的赵老爹,忍不住默念进入二字,接着身子一轻,便来到了一个光线非常柔和的世界。之前一直都是用意识与空间沟通,如今亲身进入空间,沈凌才确确实实体会到自己真正拥有了一个空间。 空间的光线不仅非常柔和,而且温度也很适宜,相当于外界的二十摄氏度左右。最让沈凌感到舒服的是,这里时不时会有阵阵微风吹过,带来一种独有的清新空气。 她忍不住深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将手里的海贝放进水池。 这里的空气比古代的山林还要好上一些,沈凌若不是怕赵老爹醒来找不到自己,还真想一直待在里面。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沈凌将海贝放到水池后就出了空间。 赵老爹睡得正熟,一点也没察觉到她的离开。 沈凌轻轻舒口气,轻手轻脚的把自己的铺盖展开,然后躺下睡觉。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明时分,沈凌醒来时,赵老爹已经做好了早饭,是用糙米饭和贝肉熬的海鲜粥。 吃完早饭,两人便启程离开了海岛。赵老爹离家时原本与赵大娘说的是不过三两日就会返家。只是第一天没收获多少,第二天遇到风暴,因此赵老爹和沈凌又在海上多待了两天,直待船上的鱼池盛满捞上来的鱼后,在清晨时分才划桨往渔村的方向而去。 靠岸以后,赵老爹就在码头将鱼池内的鱼处理的差不多了,那些卖不动的小鱼,则准备拿回家去自己吃。 父女两个一人提着一串小鱼回到村东的一处住宅时,留在家里的赵大娘正在接待一个上门的媒婆。 听到门外的动静,赵大娘起身道:“多半是我那口子和闺女回来了。” 媒婆笑道:“这敢情好,看来我来的挺巧。” 沈凌进门后,就见一个穿着酱色衣裳,戴着银簪的妇人热情的朝她笑道:“小蝶回来了,几日不见,个子又长高不少。将来出嫁了,肯定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沈凌认出这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李媒婆,知道她多半是为自己的亲事而来,想着这个时代的女孩子还是很矜持的,因此微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赵老爹认出来人是谁后,将手里的鱼交给沈凌,趁机支走了闺女。 沈凌走后,赵老爹才开口道:“李家妹子今日怎么有空到我们家里坐了?” 李媒婆笑道:“你别给我来这套。我知道你不愿意给闺女招上门女婿,我也不自讨没趣。今日我来,是受你们村的李老汉所托,他想让小蝶做他家的儿媳妇。” 赵老爹想了想:“我记得他家有四个儿子,上面三个都已成亲。四儿子今年有十五了吧!” 李媒婆笑道:“没错,这孩子因为是老生子,爹娘便娇惯的紧,因此就想找一个能干的儿媳妇。算来算去,这十里八乡,谁都不如小蝶能干,因此就托我上门问问你们的意思。若是你们肯点头,他家愿意出十两银子的聘礼。” 第 11 章 李媒婆走后,老两口将沈凌叫了过来,把李媒婆上门来的意思告诉了沈凌。 沈凌仔细回想了一下,李老汉的四儿子,小蝶虽然没见过这个人,但是风闻这个人在家被娇惯的厉害,还有些好吃懒做。她忍不住道:“爹娘,你们是什么意思?” 赵老爹叹口气:“那李家四儿若是光好吃懒做,我和你娘也许还会应下这门亲事。但是我隐隐听着,这李家四儿似乎中意里正家的女儿,还曾撺掇家里去里正家提过亲。”他抬头看一眼闺女,“所以我和你娘想了想,觉得这门亲事不能做。这男人心里装着别的女人,可不是件好事。你虽说年纪大了些,但是爹娘也不想草草把你嫁出去,这可是一辈子的事。” 沈凌回过味来了,敢情赵老爹他们是怕自己想要应下这门婚事,毕竟这是几年来第一次有媒人上门提亲,老两口怕闺女一时糊涂,所以才说了这么一番话。 她放下心来,为小蝶有这样为她着想的父母感到庆幸。 “爹娘,我听你们的。” 老两口提着的心也放了下来。赵老爹对老伴说:“我说闺女最近懂事不少,你还不相信。” 赵大娘道:“谁说我不相信了。”她看向沈凌,“小蝶,今日正好是镇上逢集的日子。娘陪你去拉几尺布怎么样?”老两口就只有这一个闺女,也舍得在闺女身上花钱,奈何闺女是个愣小子脾气,一听说裁布做衣裳就跑。 沈凌笑道:“娘,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镇上我都去过那么多次了,不用你陪着。我自己就行。”早前她曾经还是春妮的时候,给自己买过一块浅青色的布料,后来做好也没穿过几次。她觉得以后可能会用到,就在任务快结束时,放进了空间。 要是赵大娘跟去,她就不好拿出来用了。 赵大娘只要闺女肯买布做衣裳就行,难得她松口答应了,也不想逼得她太紧,便不勉强。她拿出荷包,取出一百来个大钱,叮嘱闺女:“记得去太白酒楼对过的南记布庄,那里的布好看花样还多。对了,再帮我捎一些丝线,记得挑些好看的颜色,别尽要那些灰不溜秋的颜色。” 沈凌一一应下来,一点也没表示出不耐烦,赵大娘看在眼里,觉得闺女可能真是开窍了,闺女出门的时候又往她手里塞了二十多个大钱,让她买些想吃的零嘴。 从村东的三间瓦房向西走上一段小路就到了一条大道,顺着大道一直向北走,就到了赵大娘口中的镇上,也就是青龙镇。 沈凌按照赵大娘的指引来到南记布庄,里面的布料确实花样比较多,挑挑拣拣半天,沈凌最后选中了一块樱草色的布料。小蝶的肤色偏黑,太过娇嫩的颜色反而显得她黑,而这樱草色看上去虽不是很鲜嫩,但胜在清新,又能提升她的肤色。 伙计包好布料后,沈凌又从柜台上选了几种颜色鲜艳的丝线。 从布庄出来后,沈凌拐进一条青砖铺就的小路,走过一座石拱桥就到了一条沿河的街道。这条街道比布庄所在的街道要寂寞一些,只有一两家商铺。街上只有一些乡下人挑着担子四处叫卖。那担子里不仅有菜蔬还有各色新鲜的果子。 沈凌最后在一个看着很老实的菜农面前停下,那菜农的担子里的蔬菜很新鲜,有些蔬菜上面还带着泥土,一看就是刚刚从地里□□的。 沈凌挑了不少蔬菜和果子,末了问菜农手里有没有菜籽。 菜农道:“去年留种的菜籽都种到地里去了,小姑娘若想要,待我去问邻人要一些。等下集你再过来。” 沈凌道:“那就谢过大叔了。” 两人说着话,菜农将她挑出来的蔬菜和果子已经称好,“一共十七文钱。” 沈凌从荷包里取出钱,将钱递过去,忽听街上传来一阵喧闹声,还夹杂着几声叫嚷。 “有人掉水里了。” 沈凌接过蔬菜和果子,往前走上几步,便看见临街的那条河里不知何时掉下去了一个男子,正竭力挣扎着想要游上岸,可惜他许是不会水,扑腾了几下就渐渐沉了下去。 站在岸边看热闹的不少,但是下去救人的却一个都没有。 眼看人命关天,沈凌将蔬菜和果子放在岸边,布料往怀里一揣,就利落的跃入了河流中。 小蝶十岁就跟赵老爹出海打渔,水性自然是极好的。很快,她就找到了那个掉入河里的男子,顺利的把对方救了上来。 那男子掉下去的时间不长,人没有什么大碍,只是喝了几口河水,很快就缓了过来,当即朝着沈凌磕了几个响头。 沈凌吓了一跳,忙道:“你这是做什么,赶紧起来。”她入水后,衣裳都湿透了,不愿被那些看热闹的人围观,说完这话后,拿起放在岸边的蔬菜和果子就走了。 好在这时正是五六月的天,沈凌将衣裳上的水拧干,走了没一会儿,衣裳就干了大半。等她走回家,衣裳差不多干透了。 赵大娘已经做好午饭,专等着她回来开饭。沈凌入水的时候将布料和丝线悄悄放进了空间,路上的时候又悄悄取了出来,这时连同那身做好的浅青色衣裳一起拿给赵大娘看过后,一家人便洗手吃饭。 午饭后,赵老爹将那些卖不掉的小鱼拿去晒制。赵大娘拿出布料准备给沈凌裁衣,一边比划,一边数落沈凌:“娘又不是不会做,以后再不要买那做好的成衣了。” 沈凌笑着说:“知道了。我只是看那衣裳上绣的花挺好看的。” 赵大娘道:“那花是绣的不错,不过娘也不是绣不来。以后你想在衣裳上绣什么花,告诉娘就是了。” 沈凌笑道:“就绣那件衣裳上的花,不过要用橘红色的丝线绣。”那件浅青色衣裳上绣的是嫩黄色的蔷薇,是她花了几个下午的功夫才绣好的,看上去又雅致又娇艳。 母女两个正说着话,赵老爹进来了,他脸色有些古怪的说道:“我刚才在外面晒鱼干,听人说,李家四儿跑了。” 赵大娘道:“你说什么,什么叫跑了。” 赵老爹道:“跑了你还不知道,就是离家出走了。”他咳了一声道,“走了也好,也省得给媒人回话了。”他原本是打算过几天等媒人再上门时,再婉拒这门亲事的。哪知李家那边竟然出了事,这样一来,小蝶也不用落个挑剔的名声了。 沈凌看她爹不像是在乎此事的人,但是脸上的神色有些不对,忍不住问道:“爹,是不是还有事你没说?” 赵老爹看了她一眼,脸上流露出一种不解的神色,说道:“咱家门前不远处蹲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后生,看着眼生,不像是这附近的人。我问他来这做什么,他也不说。真是透着奇怪。”他一边摇头,一边出去了。 沈凌也没放在心上,看着赵大娘做了一会儿针线,便坐不住了,准备出去帮赵老爹晒制鱼干。 从赵家的三间瓦房里走出去,便是一方方正正的小院。小院的前面便是一大片沙地。赵老爹在沙地上用竹竿简单的搭建了一个竹架,那些卖不完的小鱼就晾晒在上面。 沈凌过去时,赵老爹已经晒了一半多,父女俩一齐动手,很快就将剩下的鱼全都挂在了架子上。沈凌捡起地上的草绳,就听赵老爹道,“小蝶,那个后生一直看你,莫不是你认识的人?” 沈凌回头一看,只见不远处站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正是她在镇上所救的那个人。只是他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的看向赵老爹:“爹,那人好像是跟着我过来的。”她将之前在镇上救人的事一一告诉给了赵老爹。 赵老爹听完便道:“你这孩子也不早说,让人在太阳地里白白站了这么久。”说完就朝着那个后生走了过去。 也不知赵老爹与那男子说了什么,就见那男子不住点头,最后两人一齐走了过来。 赵老爹对小蝶道:“赶紧回去烧火,把剩下的饭菜热一热。我已经问过了,这孩子已经好几天没吃过饭了。” 等热好的饭菜端上来,一家三口便看着那男子狼吞虎咽的连吃了三碗糙米饭。 沈凌将晾好的白开水递过去,那男子接过几口就喝的干净。 见他吃饱喝足,赵老爹和赵大娘便你一句我一句,很快就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了。 原来这男子名叫赵刚,系邻县人氏,年前寡母过世,临死前让他去投奔在青龙镇做生意的叔父。哪知叔父到外地去了,他身上所带的银钱又被人偷去,只能在镇上替人帮工做活。那做活的主家欺他是外地人,迟迟不肯付他工钱。他忍不过去,与主家吵了起来,不仅没要到工钱,反而因为在河岸上推推搡搡不小心掉在了河里。 他饿了几天,手脚便使不上劲,被沈凌当做是旱鸭子救了上来。一来为了报恩,二来实在无路可去,他便尾随在沈凌后面,慢慢的一路跟了过来。 第 12 章 赵老爹背着手在堂屋里来回走了不下十几遍,正在做针线活的赵大娘忍不住抬头看向他,“他爹,你是怎么想的?” 赵老爹在窗户前停下,看向院里,沈凌正在木盆前洗衣服,赵刚在旁帮着挑水,看上去一副相处融洽的样子。 赵大娘没等到他的回答,又道:“其实收留他没什么不好,出海打渔的时候也有个帮手,小蝶毕竟是个女儿家,总不能一直这样风里来雨里去。” 赵老爹终于开口道:“这事不急,先看看再说。” 院子里的赵刚丝毫不知自己进入了考察期,他性子憨直,沈凌救了他的命,他就愿意为沈凌多做一些事。沈凌洗衣服,他就挑水。沈凌晒衣服,他就帮忙撑竹竿。 总之,他一直在沈凌左右忙前忙后,搞得沈凌连进空间的机会都没有。最后白他一眼,进了堂屋。 “小蝶,你过来看看,娘绣的这花怎么样?”赵大娘将沈凌叫到身边,把做了一半的衣裳拿给闺女看。 “好看,比那件衣裳上绣的还好看。”沈凌真心说道,“娘,你教教我吧!” 赵大娘笑道:“我们小蝶大了,终于知道摸针了。只要你想学,娘什么都教。” 母女两个凑在一起做针线,赵老爹坐在堂屋正中的木椅上,看向门外往缸里挑水的赵刚,不知在想什么。 快要做晚饭的时候,沈凌已经学的似模似样了,赵大娘直呼她有天分,说再有个两三日,她就可以做最简单的荷包了。 沈凌装了半天新手也累了,伸了伸胳膊去厨房做饭。她来到厨房时,挑完水的赵刚正在那里休息,见她进来,忙站起来道:“小蝶妹子。” 沈凌嗯了一声,翻出上午买的蔬菜。他们所在的这个渔村土质不佳,不管是农作物还是蔬菜,都长势不佳。久而久之,就没人在自家院子里种菜。想要吃菜,就只能上镇上去买。 不过有些人家节俭,一年到头只就自家晒制的鱼干下饭。反正家家都是渔户,多的是卖不完的鱼。 沈凌正要择菜,看见赵刚望过来,知道他闲不下来,索性直接道:“我现在要做晚饭,你先帮我生火吧!” 赵刚烧开水以后,沈凌淘米下锅,然后洗菜择菜炒菜,不一会儿,晚饭就做好了。 晚饭仍是在堂屋吃的,饭桌上,赵大娘殷勤的劝赵刚多吃菜,又旁敲侧击问他可出过海。 沈凌就明白了赵大娘的意思,她一边往嘴里扒饭,一边观察赵刚的神色。 赵刚腼腆的笑道:“没出过海。我们那边最多也就是去湖里打渔。” 赵老爹给自己倒了一杯烧酒,又给沈凌倒了一杯。回过头来,就见赵刚不解的看着小蝶面前的酒杯,在他的印象里,甚少有女孩子喝酒的。 赵老爹道:“海上打渔容易受风寒,喝些烧酒可以祛除体内的寒气。”他顿了顿又道,“你也来一杯?” 赵刚摇头道:“我不会喝酒。” 沈凌给他倒了一杯:“一喝就会了。”说完她直接问赵老爹,“爹,我们下次出海是什么时候?” 赵老爹道:“明天就出海。再过个二十多天,海上就要起飓风了。这个月,我们得多出海几次。” 沈凌道:“爹,让赵刚也去吧!以后打渔卖的钱可以分他一些,就算是入股好了。” 赵老爹道:“这个还要看赵刚自己的意思。海上可不比陆地,风高浪急,一个不小心小命就交代在那里了。” 赵刚忙道:“这个我不怕,我的命是小蝶救得,她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至于钱什么的,就算了,只要让我吃饱饭就行。” 沈凌笑道:“傻瓜,你将来还能一直待在我们家不成,若是不要钱,你怎么娶亲生子?” 提到娶亲生子,赵刚红着脸道:“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这样吧,以后卖鱼得的钱,分成三份,我和小蝶各一份,你一份。就这么说定了。”赵老爹直接敲定了此事。本来他是想着再等几天再看看的,哪知闺女先一步说了此事,他不好说拒绝的话,便将心里的打算说了出来。 沈凌想让赵刚出海是有私心的。赵老爹虽有经验,但毕竟年纪大了。沈凌再能干也是个女孩子,有些体力活她做起来还是有些吃力的。既然赵刚一心报恩,那就让他来帮忙好了。 几人在饭桌上商议定了此事,第二天出海时,渔船上便多了赵刚的身影。他身子壮实又肯舍得出力,撒网的活计由他全包了,不到一天的功夫,船上的鱼池就装满了一半。 趁着赵老爹心情好,沈凌趁机提出要到原来的海岛上过夜,赵老爹很快同意了。 第二天,沈凌借口身子不舒服,没有陪两人继续到海上打渔,而是留在了海岛上。 看着渔船变成一个小点消失在海天一线,沈凌深深吸了口气,开始向海中走去。这具身体的水性极好,可以下潜到十几米深的水下。而珠贝生长的位置,据赵老爹说也就是十余米深的海底。 温凉的海水包裹住沈凌的身躯后,她向前轻轻一跃,整个人犹如一条灵活的鱼儿游进了清澈的海水中。因为晴天的缘故,海中的光线并不微弱,沈凌能清晰的看见不远处的海底世界。 那是一片混杂着砾石的沙泥地,分布着各种大大小小的贝类,有些海贝上面还趴着一些螃蟹和小海蛎。沈凌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只捡了一些大一点的珠贝。感觉到肺部有些憋闷后,她试着默念空间两个字,下一秒人就来到了空间。 沈凌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间清新的空气,等缓过来以后,她就将珠贝放到了水池里,然后来到仓库,找出了一把镰刀。这把镰刀还是她出海前偷偷放进空间的,为的就是采贝的时候如果遇到海藻还可以用镰刀把它割断。 手上有了工具,沈凌从空间里出去时,便专朝着那些螃蟹和海蛎下手,等她将海底的螃蟹和海蛎捕捞得差不多了,她便将剩下的珠贝也一股脑的扔到了空间。 而她自己则出了空间继续徜徉于海底世界中,可惜她手上没有渔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些个头较大的鱼类在她面前溜走。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向前游了几十米,光线开始变暗,在微弱的光线下,沈凌看到原本平坦的沙泥地有了些起伏,视线内也多了一些礁石。有的礁石上面长满了海蛎和海贝,沈凌用镰刀轻轻将它们一一割下来。等这些海蛎和海贝都被她运到了空间,沈凌继续向前游去,想要为空间的水池多增加一些物种。 只是海中的鱼类灵活的很,沈凌费劲力气也抓不到一只,倒是让她逮住了几只海虾。 沈凌把海虾放进空间,又休息了一会儿,再次出来时,向前游了几米就发现不远处有一个静止不动的黑影。借着微弱的光线,沈凌才看清前面的黑影竟然是一艘沉船。 那沉船和赵老爹家的渔船差不多大小,沈凌绕着沉船转了一圈,在船头的位置发现了几个网兜。那网兜比打渔用的渔网小上很多,因为沉没的时间太久,上面覆满了泥沙。 沈凌试着拿起其中一个,发现网兜里有几个看上去很像珠贝的贝壳,她忽然明白了,眼前的沉船是一艘采珠船。 等她将整艘船翻了个底朝天,终于在船舱的位置发现了一个已经腐朽的布袋,沈凌向上一提,原本就已经腐朽的布袋很快就裂为无数碎片,里面的珍珠纷纷四散开来。 沈凌花了好长时间,才将那些散落在海底的珍珠一一捡进空间。这个时候她再没了继续前行的心思,一心想回到岛上好好细看那些捡来的珍珠。 回到山洞后,沈凌将身上的湿衣脱下来晒在山洞外面的大石上,然后进空间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这才开始查看那些珍珠。 之前在海底的时候,她只觉那些珍珠数量不少,这个时候一数,发现竟然有六十多颗。其中有二十多颗莲子大小的珍珠,但是称得上圆润的,也不过四五颗。至于剩下的那四十来颗珍珠差不多都有小拇指大小,除去几颗形状不一的,其他的都可以称得上是圆润光洁。 沈凌虽不懂珍珠的行情,但也知道自己捡来的珍珠虽不是上上品,但也是中品中的上品了。 她想了想,从里面取出十颗小拇指大小的珍珠,小心的用帕子包好。这十颗珍珠她打算拿出来改善赵家的经济条件,这样她在赵家的生活水平也会好一些。她和赵老爹也就不用那么辛苦,冒着烈日和风寒也要出来打渔了。 她打定了主意后,就耐心等待赵老爹和赵刚的归来。 那些她从海底捡来的珠贝十个里面不过能有两三颗珍珠,她将那些珠贝全用小刀撬开,一共得了三十来颗珍珠。其中品相不错的,也有五六颗,还有一颗黄豆大小的金色珍珠,都被她放了起来。那些品相不太好的,就被她捡了出来,准备日后磨成珍珠粉。 傍晚的时候,赵老爹和赵刚回来了。 第 13 章 沈凌看赵老爹的脸色就知道他们这次收获颇丰,等两人将渔船停好,沈凌跳上船一看,只见鱼池里装满了黄鱼和鲅鱼,还夹杂着几条沈凌叫不出名字的大鱼。 赵老爹嘱咐闺女:“小蝶,那几条大鱼别动,剩下的鱼你随便挑,晚上我们好好吃一顿。” 沈凌应了一声,便蹲下身认真挑拣起来。赵老爹累了一天,不耐烦等她,背着手慢慢走了。赵刚还想留下来帮忙,被沈凌三言两句赶走了。 沈凌提着两条黄鱼回到山洞时,赵刚已经生好火把米下到锅里了。 赵老爹靠着山洞里的一块石头闭着眼在那眼神,沈凌过去把他叫醒,笑嘻嘻道:“爹,你猜你们走后我做了什么?” 赵老爹斜她一眼:“你的心思我还不明白,八成又到海边捡海贝了。只是珍珠若那么好得,那大家都不用打渔,都去当珠民算了。”早上沈凌说身子不舒服,他就知道闺女打的什么主意。反正有赵刚在,少她一个也不碍事,赵老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任她胡闹了。 沈凌道:“爹真是料事如神。不过我这次捡回来的珠贝比上次的个头还要大。”她将赵老爹拉到洞前,那里堆着不少贝壳,她指着那些贝壳道,“我将这些珠贝全都撬开后,发现里面的珍珠竟然成色都不错。”她从怀里掏出一方手帕,揭开给赵老爹看。 夕阳的余晖之下,那十颗小指头大小的珍珠聚在一起,散发出一种晶莹的润光。 赵老爹忍不住倒抽口气,“好家伙,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好的珍珠。” 闻声而来的赵刚看到那些珍珠也忍不住被晃了下眼,下意识道:“哪来的这么多珍珠?” 沈凌仔细看他脸上的神色,并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末了轻松的笑道:“我在海边捡来的珠贝里发现的。爹,我运气好吧?” 赵老爹连连惊叹:“闺女,你这运气可是真好啊!寻常珠民采到两三颗这样的珍珠,运气就算好的了。”他的目光在那些珍珠上流连了好一会儿才道,“这些珍珠论成色一颗至少也得值五两银子。不过在镇上是卖不到这么高的价钱的,得到府城去才行。” 晚饭的时候,三人经过一番商议,最终敲定由赵刚陪着沈凌到府城走一趟。赵老爹毕竟上了年纪,到府城至少需要三天的路程,不说风餐露宿光是舟车劳顿就够他受的。而赵大娘自然也不必说,所以最合适的人选就是沈凌和赵刚。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赵老爹也将赵刚的性子摸得差不多,是个憨直的后生,值得托付。 三人商议完了此事,第二天清晨就启程回了码头。那一船的鱼因为个头大,数量多,很快卖了个好价钱。 三天以后,沈凌拿着卖鱼得来的三两多银子,和赵刚上路了。 为着方便,两人对外人说起时,就说是兄妹。 从渔村到府城要经过不少乡镇,这一路行来有一半路程要靠双腿走路,另一半路程则走水路,可以坐船。不过坐船虽轻松一些,但也不是没有危险。 这日两人行到清溪县的县南,只要穿过横贯整个县的竹碧湖,距离府城就只有半天路程了。 竹碧湖风景很美,成片的竹林倒映在碧波如镜的水中,湖上飘着一层淡淡的薄雾,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仙境一样。 沈凌欣赏风景的时候,赵刚已经跟一个靠湖打渔的渔娘就船费讨价还价起来。那渔娘看着年纪不大,不过三十来岁,却因为常年风吹日晒,皮肤既黑又糙,一双不大的眼睛透着精明。 赵刚讲了半天,她也不肯让步。 沈凌在旁听着,那渔娘要的价格确实有些偏高,她正准备开口插一句话。旁边过来了一个面相忠厚的中年男子,“这位小哥,柳嫂子的船价在我们这是最高的。你来坐我的船吧,我只收你六文钱,怎么样?” 赵刚一听就心动了,要知道那叫柳嫂子的渔娘可是要价二十文的。 柳嫂子横眉一竖:“刘老二,你又来捣乱是不是?也不怕坏事做多了被雷劈。” 刘老二嘿嘿一笑:“谁让柳嫂子你要价太高,要我说你就该和我们一样。” 柳嫂子呸了他一口,也不多说,直接撑船走了。 沈凌冷眼旁观,觉得他们话里有话,还未待她想明白,那边赵刚已经唤她上船,坐的正是那刘老二的船,两个人只要六文钱,比其他人都要便宜。 刘老二等她二人坐好,一边撑船一边给两人讲一些竹碧湖的传说。赵刚对这些传说极为感兴趣,不时开口问一些问题。沈凌抱膝坐在赵刚旁边,一句话也不说,只看着水面发呆,似乎在想心事。 船在湖上行了一半时,正在撑船的刘老二忽然不再说话,湖面上出现了短暂的寂静。在这寂静中,木浆划水的声音显得分外大。 赵刚正听得入神,“刘叔,你怎么不讲了?” 刘老二却不理会他,手指放在口中打了个呼哨,尖锐的声音还未完全在水面上散开,湖水一阵波动,三个汉子相继从水中跃出。 原来早在沈凌他们上船时,这三人就已经悄悄藏在了船下。刘老二在船上不停地说话,为的就是吸引沈凌和赵刚的注意力,不让他们发现这三人的行踪。 等到船行到一半,刘老二便发出了约定的暗号。他们这四人在这湖上干这勾当已久,专挑那些人数少的船客下手。劫了船客的钱财后,他们就将人绑了偷偷沉进湖底,神不知鬼不觉。 沈凌早在上船时就隐隐觉出不对来,当刘老二停下说话时,她就一直提着心,那三个汉子从水中跃起时,她当即拉过赵刚跳入了水中。 刘老二眼见两人跃入水中也不着急,论水性,这两个人哪及得上他们几个弟兄,更兼他们自幼生长于竹碧湖,对湖中的情形最是清楚不过。 他是这样想,其余三人也是这样想的。可是等他们下水四外搜寻了一番就发现那两个人就像是从没出现过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 沈凌拉着赵刚跳入水中后,就从背后将他敲昏,然后带着他一起进入了空间。原本以为这是她匆忙之下想到的最好办法,哪知脑海内突然响起一道声音。 系统25:“提醒宿主,空间无故闯入一名外来者,为了保护宿主,空间已开启保密模式。外来者对空间的记忆会在出去时被抹杀。” 沈凌顿时觉得自己那一敲有些多此一举。 看着那二十平方米的土地,沈凌忽然想起一事。她从空间的仓库里翻出从菜农那里买来的菜种,取了两种最耐活的蔬菜种子,小心的撒到那巴掌大的黑土地上。 二十平方米的土地不过一间卧室大小,沈凌花了差不多两刻钟,就完成了整块地的种植。她轻舒一口气,觉得外面的几人应该走了,便闪身出了空间。 湖水能见度很高,沈凌在湖里游了一会儿,就发现那四人仍未走远,还在搜寻她和赵刚两人的行踪。 沈凌想了想,便有了一个对策。她将梳好的头发散开来,循着声音悄悄来到一个汉子的身后,轻轻拍了拍那汉子的右肩,在那汉子转过来时做了一个自认为可怕的鬼脸。 那汉子坏事做多了,本来心里就有鬼,看到沈凌披头散发加做鬼脸的样子自然就把她当成了水鬼,不由啊的一声大叫。 接下来水中的三人都遇见了一个水鬼,有一人甚至觉得右腿还被人向下拉了一下,但是回过身来,却看不到一个人影。 不到半炷香的时间,四人就急急从水里爬到了船上,说起各自的遭遇,再思及那消失的两人,四人不约而同的打了个冷颤,再不敢在这湖里停留,飞快的把船撑走了。 沈凌看着那四人惊慌失措的离开了,心里只觉得好笑不已。她在湖水里游了一会儿,有时看见鱼虾,就戏耍一番。不知不觉间,已经游到了竹碧湖的北面。 湖上正好有一个渔船正在撒网,沈凌游近一看,原来是之前的那个柳嫂子,不由唤了一声,“柳嫂子。” 第 14 章 柳嫂子将渔网撒到湖里,听见人叫,抬头一看,就看见了水中的沈凌。她将渔船撑过去一点,走到船头,将沈凌从水中拉起,开口便问:“和你同来的那个大兄弟呢?” 沈凌将头发甩到肩后,一边拧自己的衣裳一边道:“他比我游的快,估计早就上岸了。” 那柳嫂子听了就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 沈凌道:“要不是他贪图便宜,哪会遇到这种事。不过那四人也真是可笑,不过仗着有一点水下功夫,就敢在我们头上动土。不过被我戏耍了一下,就吓得屁滚尿流。”她看一眼柳嫂子,“只是嫂子既然知道他们不安好心,为何不出言提醒呢?” 柳嫂子面露苦笑:“那刘老二是我们这的一霸,他那几个弟兄更不是什么好人。我们寻常打渔人家哪里敢跟他们作对?有时我看不过去,也会多两句嘴,只是说了也没用,那些客人依旧贪图便宜,反说我是借机敲诈。你想,我们打渔人家每日只靠捕来的鱼虾吃饭,若送船客到对岸,就打不了鱼,自然要将那亏损补回来。” 沈凌道:“我倒是有个法子,能让你以后多载一些客人。”她见柳嫂子一副愿闻其详的样子,便道,“实话与你说,今日我扮水鬼将他们四人吓得不轻。你回去以后,再不要跟人说起见过我的事。”如此那四人便真以为自己遇见的是水鬼了,只要他们惜命,以后就再不敢下水谋害船客了。 柳嫂子本是个精明人,一听就明白了,“好,我知道你说的意思了。”只是又有些好奇,“这刘老二和他几个兄弟的水性算是我们这里不错的了,怎么还会被你吓到?” 沈凌笑道:“我家世代在海上打渔,常常会到海底采些珠贝,水性慢慢的就练出来了。竹碧湖这点湖水在我们眼里不过是小水塘。” 柳嫂子就明白过来,“原来是这样。”她因为沈凌想了这么一个法子解决了刘老二的事,便有心卖她一个好。 “你们既然到海底采珠,想必少不了和卖珠的铺子打交道。巧得很,我娘家兄弟就在府城一家珠铺做二掌柜,你们去了报我的名,包管比别家出的价格高。” 柳嫂子报出了那家店铺的名称,又说了娘家兄弟的名讳,看看船已经行到岸边,却见不到沈凌的大哥,不由回头看向沈凌。 “大妹子,你大哥呢?” 沈凌笑道:“他是个急脾气,等不到我估计已经走了。没事,我们约好在府城的一家客栈见面,我自己走就是了。” 她目送柳嫂子的渔船走远,借着湖边竹林的遮掩,将赵刚从空间里偷偷运了出来,看看对方仍在昏睡,不由暗暗佩服这具身体的力气,从小出海打渔,这力气就是大。 她淋了些水到赵刚脸上,使劲摇晃了他半天,后者才慢悠悠醒过来。 “我这是怎么了?”赵刚摸摸自己的后脑袋,那里传来一阵隐痛。 沈凌道:“你不记得了,船行到一半时,那刘老二伙同三个汉子要害我们。我急忙拉你下水,却不料你被他们中的一人敲昏了脑袋。若不是后来的柳嫂子赶到救了我们,只怕我们已经交代在这里了。” 赵刚想起来之前的情形,只觉一阵后怕。 沈凌本想让他休息一会儿再走,哪知赵刚却有些吓到,不待衣裳被日头晒干就催着沈凌快走。 沈凌忍笑随着他快步离开这里,在黄昏时分赶到了府城。 此时街上的铺子大多已经关门,两人便商量先找一家客栈歇下。赵刚有了教训后,便不再贪图便宜,听沈凌的建议,找了家老字号客栈,开了两间下房。 第二日,沈凌按照柳嫂子的指引找到了那家店铺,和伙计说了二掌柜的名讳后,柜台后一个留着短须的男子就走了过来。 他看过沈凌手中珍珠的成色,开出了每颗七两银子的价格。 沈凌觉得这个价格已经超出了自己的预期,很痛快的卖掉了那十颗珍珠,拿到了七十两银子。 从府城返家的时候,沈凌提出不再走竹碧湖这条水路改走陆路,赵刚自然双手赞同。 三天后,两人将七十两银子带回家。灯光下,赵老爹和赵大娘看着白花花一堆银子笑得合不拢嘴。 一家人欢喜完,便就着银子的用途讨论了起来。 因为珍珠是沈凌捞上来的,老两口便先问闺女的意思。沈凌的意思是可以拿这笔银子在镇上买座宅子,然后用剩下的钱在乡下买些地,把渔船租出去,以后就可以靠收租子过活。 老两口想了想,都觉得沈凌的主意不错。只是他们觉得现在住的这个宅子荒废了可惜。 沈凌笑道:“那就给赵刚吧!我救了他的性命,爹你将宅子给他,认他做个干儿子总不为过吧!” 沈凌将银子交给老两口时,赵刚为了避嫌,已经躲出去了。这时沈凌出去把他找来,说赵老爹要认他当干儿子,还要将宅子给他。赵刚当即磕头朝赵老爹叫了声爹,只是宅子,他死活不肯白要,最后写了张十两银子的欠条。 不到几天的功夫,沈凌就到镇上看好了一座两进的宅子,因为房主急着出售,只花了三十两银子就买到了手。 接着过户买地,很是折腾了一番日子。 在这期间,渔村的人听说赵家发了财,有那脑子转得快的,便托媒人过来提亲。对此,赵老爹一概回绝,只言将来再说。 只是晚间赵老爹和赵大娘说起时,不由道:“小蝶心里到底怎么想的,如今上门提亲的人也多了,我看里面也有不少好人家,她怎么一个也不愿意呢?” 赵大娘道:“我也正纳闷呢!先前我还以为她将赵刚收留下来,是有那个意思呢,可回头又让人家认你做了干爹。” 赵老爹道:“赵刚这孩子是不错,可这姻缘讲究的是你情我愿。我看他二人谁都没有这个意思,以后你也不要提起此事了。倒是明日你好好套套小蝶的话,看她是个什么意思。” 第二天清早赵大娘推开闺女的房门时,沈凌正对着铜镜往脸上抹珍珠粉。赵大娘虽看不懂她在鼓捣什么,但是闺女的肤色一天比一天白也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她不曾说什么,只是提了提赵老爹的意思。 沈凌笑道:“娘,你就别操心了。镇上的那些人家哪个不是把女儿留到十七八岁才嫁人。一切等我们搬到镇上再说。” 他们在镇上买的宅子原是旧宅,曾荒废了一段日子,买来后仍需修葺,所以他们暂时还居住在渔村。 沈凌的想法很简单。既然他们现在已经在镇上买了房子,以后就要在镇上生活了。那么就算要找婆家,也是要到镇上找。毕竟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嘛。 半个月以后,房子修葺好了。 搬家那天,赵刚去镇上租了两辆马车。一辆拉家具铺盖锅碗瓢盆等物,另一辆则坐人。 因为赵家这一个月来风头正盛,买房子置地,早吸引了全村的注意。所以搬家那天,全村有一半的人过来看他们搬家。 没多一会儿,他们就注意到了赵老爹的闺女赵小蝶。这姑娘因为老早就跟着赵老爹出海,皮肤早就晒得又干又黑,人又不会打扮,衣裳不是黑就是灰,说她是小子也有人相信。 可是今日众人就觉得这小蝶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穿着一身樱草色绣蔷薇花的衣裳,衬得肤色白嫩不少。头上则梳着简简单单的发髻,戴着两朵娇黄色的绒花,看着娇俏又利落。 那些还没有成亲的后生眼睛都看直了,直到现在他们才发现,原来小蝶长得挺好看的,只是从前没有好生打扮而已。 第 15 章 镇上的生活如沈凌所愿那般轻松惬意。 他们所住的这座宅子带着一个小花园,园里种着一些普通的花卉,其中就有染指甲用的凤仙花。 这日清晨,沈凌在园中摘取凤仙花,听见街上有叫卖酸梅汤的声音。沈凌一听这个声音,拿着花就跑到了墙边,踩着一块石头才将将看到大街上的情景。 那卖酸梅汤的大爷正推着木车慢慢往东走,沈凌连忙喊道:“大爷,来碗酸梅汤。” 那声音清脆爽利,惹得街上一位十七八岁的青年男子回头一看,就见到一个手持鲜花的绿衣女子,生得虽不是很美,但是却很动人。他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那女子察觉到有人看她,转头看过来时嫣然一笑,很是落落大方。 青年男子却因她那一笑脸上渐渐浮起了一层红晕,再不敢多看,急匆匆走了。 过得几天,便有媒人上门。 因为说亲的是镇上的人家,老两口很是重视,并且提出了相看。媒人答应的很爽快,说是明天就给回信。 相看那天,沈凌穿了一身粉色绣白玉兰的纱衣纱裙,那粉色衬得她的肤色十分白嫩,本来五六分的颜色被这身衣裳一衬便提高到了七八分。 就连赵老爹都夸了一句好看。 媒人带着林清进到赵家时,沈凌一眼就认出了他,那天他在街上盯她看了半天,后来红着脸走了。 这次他到赵家,虽然竭力装作很镇静的样子,但是沈凌还是能从一些细小的动作看出他的局促。她忍不住微微笑了一下,端着茶盘过去给两人送了两杯清茶。 林清和媒人走后,赵大娘问她的意思,沈凌笑着点了点头,赵大娘知道她是同意了,一颗心也就放回了肚子里。 一家三口都对林清很满意,林家世代在镇上居住,风评很好。林清的上面有一个哥哥和姐姐,哥哥已经分出去另过,姐姐嫁到了县城。林家除了有两间铺子外,乡下还有一百多亩地,在镇上算得上是殷实的人家了。 请期的时候,林家那边想早点把媳妇娶过门,赵家这边却想多留闺女两年。最后采取折中的方式,将婚期定到了第二年的秋天。 定了亲后,赵大娘便开始拘着闺女绣嫁妆。饶是沈凌是个安静的性子,在家里待了一个多月后,也待不住了。 刚巧赵刚过来给他们送了几条新鲜的鲅鱼,赵家留下来的那只渔船由他租了下来,每日风里来雨里去。只是他毕竟没有经验,有时会来赵家请教赵老爹一些问题。 趁着赵大娘给赵刚张罗饭食,沈凌一溜烟跑了。 这天镇上正好逢集,沈凌一边散心一边在一些小摊上挑一些小配饰。经过一家小摊时,她看中了一对白玉耳坠。那白玉的质地虽不算上好,但是造型却很是别致。 沈凌正想问摊主价格,忽然想起自觉出家门的时候匆忙,没来得及带装钱的荷包。至于空间,值钱的东西虽有一些,但是却无银钱。 她便将手上的那对白玉耳坠放下,继续接着闲逛。 半个时辰后,沈凌估摸着再不回去赵大娘就该生气了,便沿原路返回。 回到家里,赵刚和赵老爹正在喝酒,沈凌摸到房里,说了一车好话才哄得赵大娘眉开眼笑。只是以后赵大娘将沈凌看得更紧,轻易不让她出门,总说她是定亲的人了,在外面抛头露面不好。 沈凌只得日日窝在家里,做鞋,绣花样,倒是练出了一手好的针线活,也算意外之喜了。 有的时候做针线活做得累了,沈凌就到小花园逛逛。小花园除了凤仙花外还有玫瑰月季等常见的花卉,沈凌左右也是无事,就制作一些干花瓣花茶,留待以后用。 在她的期盼中,日子终于溜进了第二年的秋天。 虽然她之前也不是没有当过人家的媳妇,但是正儿八经的拜堂成亲还是第一次。早起起来,赵大娘端来汤圆时,沈凌即便胃口不佳,也强迫自己吃了好几个,只是汤水却一口也不敢喝。 接下来梳头洗脸上妆穿衣,沈凌坐在花轿里的时候还在想,怎么忽然有种被赵老爹和赵大娘抛弃的感觉。 拜完天地,闹完洞房,众人都散去以后,房里只剩下沈凌和林清两人。沈凌坐在那里不说话,当地有个习俗,入洞房后,新郎没有说话之前,新娘不能开口。 好在沈凌并不是多话的人,她静静的坐在那里,看着眼前的绣花鞋发呆。听人说第一次都会有些疼,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她正想的入神,斜刺里忽然出现了一只大手,手上还放着一对白玉耳坠。 沈凌不由看向那只大手的主人。 林清羞涩的笑道:“喜欢吗?” 沈凌含笑道:“当时你也在?” 林清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就在你后面,见你拿起这对耳坠看了很长时间,就知道你很喜欢。” 沈凌道:“我当时是想将它买下来的。可惜出来的太匆忙,忘带钱了。” 两人聊了这么几句话,外面就有人叫林清出去敬酒。 林清走后,有人来给沈凌送饭。两个肉菜一个素菜,还有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 沈凌从清早到现在不过吃了几个汤圆,早就饿了。当下将汤面吃的一干二净,菜也吃了不少。 她这里还未撤下饭菜,林清的母亲进来了。她笑吟吟的问沈凌吃饱没有,要不要洗把脸。 沈凌脸上还化着新娘妆,听见这么说,就带了些羞涩点点头。 林母朝外面唤了一声,就有一个帮工将洗脸盆端了进来。沈凌洗了脸,在林母的帮助下散了繁复的发髻,盘了一个简单的发髻。 林母走后,沈凌自己坐了没有多久,林清就进来了。他身上带着一些酒气,但是眼神很清醒,不知道是酒量好还是没喝多少酒。 有了之前的聊天,林清这次进来时比方才的态度要熟稔一些,他先问沈凌有没有吃饭,知道她吃过并洗了脸后,他红着脸说:“那我们就安歇吧!” 沈凌原本是有些紧张的,但是发现对方比她还要紧张时,心里绷紧的弦不由就松了下来。 两人并排躺在床上后,一开始林清并没有任何动作,沈凌躺在自己的被窝等了一会儿,就悄悄转过了身。她一边酝酿睡意一边听着对方的动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清终于还是动了,他慢慢掀开沈凌的被窝,小心的贴到了她的身后。 他生涩的动作还有羞涩的表情都表示他是一个新手,沈凌忍不住起了逗弄之心,看他迟迟找不到地方,急得脸都红了,才帮他找对位置。刚进入的时候,沈凌立时感到了一股撕裂的疼痛,她示意林清停下来。林清一开始顺着她的意思慢慢的动,但后来忍不住了,直接按住她快速动起来。 沈凌先是感觉到摩擦产生的疼痛,但随着林清的动作,这股疼痛越来越轻,然后脑海内就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第 16 章 在绸缎店查账的李管事,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感到有些心神不定,看看墙角的漏壶,已经快到午时。想想正在闹绝食的二女儿,他再也坐不住,将账房锁好后就匆匆出了店铺。 回去的路上,路过京城有名的王记点心铺,想起女儿爱吃那里的栗子糕,就进去称了一斤。 再往前走了一会儿,就到了忠孝侯府的后街,在这里住着的都是府里地位较低的奴仆,穿过后街,就是侯府的后门处,门前停了好些生意担子,此时正值午饭时分,那卖吃食的担子跟前围了好些半大的小子。 有那机灵的看见李管事忙过来问好,李管事也不多理会,只点点头,就进了后门。沿着北院墙边一溜黑瓦白墙的房舍,才是府里心腹管事们住的地方。 李管事来到一处两进的小院,迎面正好遇见雇的小丫头春梅。 他皱眉问道:“都这个时候了,你不在厨房帮忙,出去做什么?” 春梅小声说道:“哥儿想吃外面卖的肉末烧饼......”她说的哥儿是李管事续娶的张氏所出的儿子,小名青儿。 话未说完就被李管事打断道:“昨日不是刚吃了吗,不许去。” 春梅只好折返,又听李管事边走边问道:“二姐怎么样了?” 春梅老老实实道:“还在床上躺着呢!” 二女儿阿紫绝食的原因很简单,侯府里刚接手管家的二奶奶不知是为了拉拢府里的管事还是震慑他们,烧的第一把火就是要求他们这些管事将家里适龄的一个女儿送到府里当差。 李管事虽只是侯府的一个管事,但因为续娶的张氏在出嫁前是侯夫人颇为倚重的大丫鬟,所以深受侯夫人信任,负责打理好几家店铺,每年都能从中分到一些红利,日子过得很是殷实。 在这样的情形下,阿紫自小也是和府里的小主子们一样,被丫鬟婆子捧着长大的,吃穿住样样都捡好的用,早养成了心比天高的性子,哪里肯进府做那什么都不是的小丫鬟。 张氏听到动静,从堂屋里出来,眼睛落在李管事提着的点心上,抿唇道:“二姐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她看一眼李管事,“我倒是想到一个法子,就看你同不同意了。” 张氏挥退春梅,夫妻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屋子,张氏才道:“阿紫自小娇生惯养,嘴上又是个不饶人的。进府当差受累是小事,可得罪人就是大事了。” 李管事点头道:“阿紫的性子我岂有不知道的,不过你说的法子是什么?” 张氏不着急说话,先慢条斯理的给自己倒了杯水,润了润喉才道:“二奶奶只说让我们送一个适龄的女儿进府,却没说一定是阿紫。阿碧在乡下养了这么多年了,也是时候把她接回来了。” 李管事的原配苏氏曾经为他生过一个女儿,取名阿碧。张氏进门后,阿碧就被送到了乡下寄养。 李管事马上就领会了张氏的意思,他只沉思了一会儿,就同意了张氏的提议,“那我明天就去接人。” 张氏笑了,她正要说什么,原本被她挥退的春梅忽然在屋外叫道:“奶奶,外面有个叫阿碧的小姑娘说要找爷。” 第一进院子的影壁前面立着一个青花瓷大鱼缸,里面养着几条巴掌长的锦鲤,李管事到那时,沈凌正逗那几条锦鲤玩,听见脚步声,才抬起头来,不冷不淡的对着他叫了声:“爹。” 眼前的小姑娘穿着一身带补丁的衣裳,因为长得瘦小看上去只有十来岁,巴掌大的小脸上嵌着一对大眼睛,像极了那已经过世的苏氏。李管事看到那双眼睛,这才认出眼前的小姑娘是他那十二岁的女儿阿碧。 他很是复杂的看着面前的女儿,他知道自己不该把这个女儿送到乡下而且一直不闻不问,可他更知道自己之所以深受侯夫人信任是因为张氏的缘故。所以为了自己的前途,他只能对不起阿碧了。 “阿碧,你怎么突然来了。”李管事有些不自在的说道。几年没有见面的女儿一下子出现在他的面前,他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觉父女之间生疏的很。 沈凌淡淡笑了笑:“陈婶说爹好几年没有托人捎钱了,她小家小业,养不起我这个吃闲饭的。所以就把我赶出来了。” 这话倒不是为博取她爹的同情,而是事实确实如此。她本来还睡得迷迷糊糊,就被一个泼妇骂醒了,接着系统就给出了一个任务,任务内容是顶替李管事的女儿阿紫进府做丫鬟,并且要在三年之内成为侯府的一等丫鬟。 等她选择接受任务,就听那泼妇大骂道:“死丫头活腻歪了是不是,都日上三竿了,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老娘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沾上你们这么一门亲戚。老的这么多年连个大子都不给,小的又好吃懒做。今日我把话放在这里,我小家小业养不起吃闲饭的。你回去要么拿钱要么从此以后离了我这里......” 然后她就被那个泼妇赶出了家门。 李管事不自在的咳了一声:“是爹的不是,这两年爹忘了......托人给你送钱。” 沈凌在心里冷笑,恐怕不是忘,而是张氏不让吧! 父女俩还没有说上几句,春梅出来传话说:“奶奶让大姐进去说话。” 李管事讪讪道:“进去吧!你娘估计有话对你说。” 沈凌整了整身上的旧衣,跟在李管事后面进了屋。 张氏稳稳当当的坐在堂屋正中的酸枝木玫瑰椅上,在看到沈凌进来后,面上浮现出微微的笑容,“大姐回来了。还没用午饭吧,春梅,让厨房加两道菜,再把二姐和哥儿叫出来,就说大姐回来了,一家人吃顿饭。” 沈凌已经从系统那里知道事情的始末,从进屋后就一言不发,等着他们开口。 张氏也不藏着掖着,直接说道:“你回来的正是时候,府里刚去了一批到年龄的丫鬟,眼下正是缺人手的时候。我和你爹给你留意了一个好差事,每个月至少也有五百钱的进项。”她看一眼沈凌瘦小的身板和补着补丁的粗布衣裳,继续道,“这些钱家里分毫不要,你自己慢慢攒着,攒多了或是添几件好看的衣裳或是买些零嘴,怎么也比在乡下强。” “等你大了,家里再给你凑笔嫁妆,找个府里的侍卫或者管事好好过日子,我也算对得起你那死去的娘了。”李管事在张氏说完以后又添了这么一句话。 张氏有些不悦的看了他一眼,不过为了自己的女儿能够免去府里的差事,舍些钱财就舍些钱财吧! “这事宜早不宜晚,等吃过饭就让你爹带你去吴大娘那,你和阿紫的身形差不多,待会儿我让春梅给你找几套她不大穿过的衣裳......” 张氏刻薄的同时不失精明,她再不喜这个继女,明面上也是她的母亲,若是穿戴上落了下乘,到时让人笑话的还是她。 不过她的女儿随了她的刻薄却没随了精明,张氏说话的时候,十岁的阿紫和七岁的青儿刚好被春梅领过来,一听自己的衣裳要给别人,阿紫当时就不干了,嚷道:“凭什么,我的衣裳为什么给别人?” “不过是几件衣裳,娘教你的气度呢,你若烂泥扶不上墙,我从此便歇了心,也省却了为你谋划。”张氏一开口就拿捏住了女儿的七寸,阿紫再不敢说一个字,只恨恨的瞪了一眼抢她衣裳的沈凌。 沈凌见阿紫瞪她,她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回了个笑脸。 阿紫只当她是在嘲笑自己,气得狠狠的跺脚,青儿却跑到沈凌面前,“你是大姐,我怎么没见过你?” “哥儿过来。”张氏将青儿唤到身边,“今天写了多少大字?” 青儿认真的答道:“写了一百个大字。”然后仰着脸问道,“娘,我可不可以吃肉末烧饼?” 解决了阿紫闹绝食的事,李管事心情大好,当即吩咐春梅去买。 肉末烧饼买来后,厨房正好开出饭菜来,在原本四菜一汤的基础上又加了一素一荤两道菜。 沈凌来时就知道阿碧在这家中的地位,所以即便是看到青儿有肉末烧饼,阿紫有栗子糕,她眼前只有一碗白饭,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等李管事拿起筷子后,她便开动了。 半炷香过后,桌上有一半的菜进了她的肚子,到最后,一家四口看着她又要了一碗白饭,将盘子里剩下来的菜打扫得一干二净。 沈凌满足的放下碗筷,自从被快穿系统砸到后,自己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丰盛的饭菜。等她抬起头就看到四双震惊的眼神,不好,自己一不小心好像吃多了。其实这也不怪她,这个身体这几年一直都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所以见到好吃的,沈凌不由就顺从了身体的本能。她不好意思地笑道:“太长时间没吃过饱饭了,所以......” 李管事的眼神暗了暗,就算他后面几年没有托人捎钱,可是前面几年给的银钱并不少,认真算起来,阿碧就是每顿鸡鸭鱼肉也能用上好几年,怎么他两三年没送银钱,陈顺两口子就敢让自己的女儿饿肚子。 张氏不用看李管事,就知道他的心里想什么。她不动声色的转移注意力,“你这样在家里倒没什么,日后进了府,可万不要如此胡吃海喝,女儿家身材是最要紧的。” 张氏说完那句话,也不指望她能回答什么,转身问旁边站着的春梅,“我让你找的衣裳和首饰你找了吗?” 春梅低头道:“都找出来了,就放在奶奶的房里。” 接着阿碧就在春梅的服侍下洗了个澡,换上了一身湖蓝色的缎子做的夹袄夹裙,春梅又给她梳了一个双丫髻,还往上面插了几朵珠花。 就连张氏都叹了一句:“到底是苏如眉的女儿,这样一打扮就把别人比下去了。” 沈凌也很满意自己现在的容貌,虽称不上眉目如画,但是胜在娇俏可人。尤其是那双顾盼有神的眼睛,更是为容貌增色三分。 第 17 章 吴大娘来到二奶奶住的远香堂时,大丫鬟丁香正在廊下领着小丫鬟们在做活计。 丁香耳朵灵得很,吴大娘才走到游廊的一半,她就听到了动静,抬头一看来人,先摆了摆手。 吴大娘就放轻了脚步,走到近前,才轻轻道:“二奶奶午睡还没起?” “估摸着快了。”丁香小声道,“大娘略坐坐,我去里面看看。” 丁香离开后,吴大娘随便找了处地方坐下,一边等一边看小丫鬟们做活计。 两刻钟后,正房里才传出一点动静,廊下的小丫鬟们也不做活计了,舀水的舀水,倒茶的倒茶,又过了半炷香时间,丁香才出来把吴大娘叫了进去。 三间正房,中间是摆着镶翡翠浮雕山水花鸟片黄花梨四开围屏的厅堂,东首做了卧室,西边那间便做了二奶奶日常处理府中诸多杂事的地方。 吴大娘由丁香领着进去西间时,二奶奶正斜倚在红木嵌螺钿理石罗汉床上,许是午睡刚醒,她整个人显得有些慵懒,右手慢慢的拨弄着左腕上戴着的羊脂玉手镯,漫不经心的问吴大娘:“他们都把人送到你那了吗?” 吴大娘垂首低眉:“回二奶奶的话,都送到了。并无一个人敢违背您的意思。” 二奶奶轻笑一声:“张雅琴那个贱人竟也舍得,她不是一心指望自己的女儿飞上枝头做凤凰吗?”说到这里,她眼中流露出一丝恨意,“自己做不成姨娘,就接着培养女儿,还真是死性不改啊!” 吴大娘是知道二奶奶一直看当时还是侯夫人心腹丫鬟的张雅琴不顺眼的,盖因侯夫人曾有意将张雅琴指给二爷做姨娘。后来经过二奶奶的一番算计,张雅琴最后做了李管事的续弦。 所以她一番犹豫后,终究还是吞吞吐吐道:“李管事送到我这里来的并不是张氏的女儿,而是他原配出的大女儿阿碧。” “李管事还有一个大女儿?”二奶奶微微皱眉,“我怎么从没听过。” “听说一直养在乡下,对了,她那故去的娘曾是三奶奶身边的丫鬟。”吴大娘说道。 二奶奶冷笑道:“张雅琴不是怕我作践她的女儿吗,我今儿偏要抬举她的女儿。你去那些管事的女儿中挑两个好的,再带上那个叫阿碧的,我们一起回老太太去。” 沈凌很快就被带到了侯夫人住的荣安堂,她偷眼打量房中的摆设,黄花梨浮雕花卉屏风,黄花梨三足香几,黄花梨三屏嵌绿云石心罗汉床,清一色的黄花梨家具。 罗汉床上坐着一个四十七八岁的贵妇,旁边还坐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 那贵妇便是这忠孝侯府的侯夫人,那小姑娘是三房的嫡女蕙娘,在府中行二,自小养在侯夫人膝下。 等二奶奶带着她们一行人给侯夫人请了安,侯夫人就笑道:“老二家的,你从哪里寻来的三个齐整孩子,模样还都挺俊俏的。” 二奶奶笑道:“府里去了好些到了年纪的丫鬟,各房里人手都有些不够。偏今年适龄的家生子少,去外面采买一时又来不及,我就想着那些管事家的女儿左右也是在家淘气,还不如让他们把人送到府里来。一来解了这燃眉之急,二来也学些规矩,岂不两全其美。” 侯夫人听了不由点头道:“你说的很是。外面采买来的丫鬟到底不如自己家的奴才知根知底,用着也放心。” 二奶奶笑道:“太太的几个大丫鬟去后,屋里还留下三个人的缺。用这三人补上,太太觉得如何?” 侯夫人含笑道:“蕙娘今儿早起还说自从琥珀和玻璃出去后,觉得荣安堂冷清了不少,要我再选几个丫鬟上来。如今我看这几个人很好,那就都留在荣安堂吧!” 二奶奶笑道:“看来媳妇这事办对了。对了,还有一事回太太。这三人里面还有一人是雅琴的女儿,雅琴从当差起就在太太跟前服侍,如今她的女儿又到了太太跟前,还真是一段佳话。” 侯夫人细细打量了三人,问道:“雅琴的女儿阿紫前些日子才来我这请过安,我虽老了,但记性还在。老二家的,你莫不是在同我说笑?” 二夫人道:“媳妇怎敢同您开玩笑,这里面的确有一人是雅琴的女儿。”她指了指三人中的沈凌,“是李管事先前那位生的女儿,自小养在乡下,太太想必没有见过。” 侯夫人淡漠的扫了沈凌一眼,没有说话。一旁坐着的蕙娘忽然开口问沈凌道:“你既然是李管事的女儿,怎么会住在乡下?” 沈凌抬头看了她一眼,蕙娘十二三岁左右,生得玉雪可爱,穿着玉兰色挑绣合欢花锦缎对襟长褂,更衬得眉目如画,一双大眼睛就那么定定的看着她。 她想起原身过得日子,在心内叹口气,低低道:“我娘死的早,后母过门后爹就把我送到了乡下。” 蕙娘叹道:“人说有了后娘就有后爹,这话果然不错。” 二奶奶听了这话忍不住翘了翘嘴角,只是她还未笑出声,侯夫人就扫了她一眼。二奶奶立时低下了头。 侯夫人轻咳一声:“珊瑚,你带她们三人下去交给安嬷嬷,什么时候学好规矩了,再让她们到上房服侍。” 这话刚刚落下,就过来了一个杏眼桃腮,戴紫玉葡萄耳坠的大丫鬟。 侯夫人不知想到了什么,目光不由得微微一沉,再看沈凌身边的两个女孩儿,忽然说道:“等等,珊瑚你去将前日那个描金的匣子拿过来。” 珊瑚只愣了一下,接着就按照侯夫人的吩咐拿来了一个描金的匣子。 侯夫人示意珊瑚将匣子交给沈凌,淡淡道:“好了,带她们下去吧!” 沈凌捧着那个匣子就随着珊瑚她们出去了。从荣安堂的上房出去,向后穿过一个月洞门,就到了荣安堂下人们居住的地方。 珊瑚在路上提点沈凌,“刚才在屋里,太太既赏了你东西,你就应该给太太行礼道谢。” 沈凌经她这一提醒就明白了过来,“谢谢姐姐提点。” 珊瑚笑道:“不过也不打紧,你既是从乡下来,那么从前定然没有学过规矩,太太是不会计较这些的。”她与沈凌说话的同时,也不忘提点剩下的两人,“不过以后你们跟着安嬷嬷学了规矩,这些细节之处还是要注意的。” 几人说着话,就到了安嬷嬷住的偏院。珊瑚将侯夫人的意思带到后,就离开了。 安嬷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安排她们的住处,她指着东西厢房道:“我这里只有两间空房,你们三人自己商量一下。” 其余的两个女孩儿中叫珍儿的就道:“我胆子比较小,想和别人睡一间房。” 另一个叫小婵的马上道:“那我和你作伴。” 沈凌道:“既然这样,那你们先挑房间。” 两个女孩儿很快选了西厢房,沈凌就占了东厢房。 房间选好以后,安嬷嬷并没有马上教她们学规矩,而是让她们先在这里安顿下来,等熟悉了环境再说。 沈凌自己一个人待在房间的时候,就打开了侯夫人给的那个匣子。匣子里放着两支白玉蝴蝶簪,一支水玉兰花簪,一对银嵌绿松石手镯和一对珍珠耳环。 三支簪子的玉质和之前许太太的弟媳送给她的那对白玉手镯差不多,只能称得上是中品。倒是那对珍珠耳环,上面的珍珠差不多有莲子大小,可以说是那些首饰里最值钱的一个。 第二天沈凌再去见安嬷嬷的时候,头上就戴了侯夫人给的那支水玉兰花簪。 安嬷嬷是个很和气的人,说话的时候脸上总带着一丝笑意,不仅教她们府里的规矩还教她们做刺绣制绢花。 其余两个女孩儿珍儿和小婵在家养尊处优惯了,开始的时候还能按捺住性子学些东西。后来时间久了,看安嬷嬷脾气好,不由就慢慢露出了本来的性子。规矩倒是学的还可以,只是针线做的马马虎虎,绢花制得也不是太好。 倒是沈凌学得很认真,她深知一个道理,技多不压身。她虽然觉得那些规矩很繁琐,但还是学的一丝不苟。至于安嬷嬷教她们的女红,这本来就是她擅长的地方,学的更是认真。 不过沈凌觉得学刺绣的时间太少,私下里有时候会向安嬷嬷请教一些绣技,她虽然表现的不是很热情,但还是认真的指点沈凌。 在她的指点下,沈凌的绣技进步很快。也许是看出了沈凌在这上面很有天分,安嬷嬷出于惜才的心理,有的时候也会教她一些针法。 一个月后,沈凌领到了七百钱的月例银子。接着安嬷嬷给她们放了一天假,让她们松快松快。珍儿和小婵欢天喜地的回家去了。沈凌不想回李管事那里,便去找荣安堂的大丫鬟珊瑚要了出门的牌子。 空间里的那几样蔬菜已经收了好几茬,因为吃不了,都还堆放在仓库里。沈凌想着那些黑土地种菜有些浪费,不如在上面种些名贵的花草。还有安嬷嬷那里,自己私下麻烦了她好多回,也该买些东西孝敬一下。 从忠孝侯府的后街出来往南走上一段路就到了大街。作为一朝之都的京城,街上自然是车水马龙,沈凌难得见到这样的繁华景象,一时之间只觉眼花缭乱。 不知不觉间就走到那家有名的王记点心铺,沈凌看店铺里面人来人往,就知道这家店铺卖的点心不错。她记得安嬷嬷爱吃甜食,曾经在她房里看见过好几种油纸包的点心,便进去给她买了两种甜软的点心。 本来她还想给自己再买些点心,但是买那两种点心,已经七百钱已经花的差不多。她还要到花市买花,就放下了这个念头,反正来日方长。 第 18 章 沈凌本以为这个时候的花市规模肯定及不上后世,但是进去以后就发现花市的占地面积并不小,里面有牡丹、芍药、紫藤、樱桃、杜鹃、兰花、玫瑰、茉莉等等。 这个时候正是春季,整个花市到处可见盛放的牡丹。沈凌问了下价格,一盆比较好的牡丹价格就在一千钱左右,更不用说那些姚黄魏紫之类的名贵品种。 沈凌默默算了一下,除掉那已经花的差不多的七百钱的月例银子,她还有当初卖掉珍珠后赵老爹给她的十两银子。 这十两银子买几盆普通的牡丹还够,但是想买一盆名贵品种的牡丹就差多了。 沈凌一边走一边苦想法子,前面忽然传来几声叹息。 花农贾顺坐在自己的摊前看着眼前的牡丹,花了数年的心血才培养出这样一棵花形丰满的姚黄,本想卖个好价钱。哪知从昨天起,这棵姚黄不知为何出现了花病,叶片渐渐萎黄。他有些不甘心,便拿到花市来试试运气。可是小半天下来,没有一个人在他的摊前驻足。 他正长吁短叹,忽然听到一道清脆的声音问道:“老伯,你这姚黄怎么卖啊?” 贾顺抬头就见是一位八九岁大的小姑娘,他瓮声瓮气道:“小姑娘别捣乱,这花可不是你能买的。” 沈凌道:“我有银子,怎么不能买这牡丹花?老伯出个价吧!” 贾顺信口道:“五两银子。你要有五两银子,我就让你搬走。” 沈凌笑道:“五两银子有些多,三两还可以。” 贾顺不信她真能拿出银子来,抬头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沈凌手在荷包里掏了掏,摸出一块五两的银子在他面前晃了晃,含笑道:“这下你该信了吧!” 贾顺提起些精神:“小姑娘你真想买这棵牡丹?” 沈凌笑眯眯道:“当然。你这棵牡丹虽看上去有些花病,但是我家有个祖传的秘法,专治牡丹花病。我敢说整个花市,除了我,再不会有人买你这花。” 贾顺道:“我知道,只是三两银子太少,至少得四两。” 沈凌道:“四两就四两,不过你得赠我几棵花苗。” 贾顺爽快道:“这简单,你到我家里去,花圃里的花苗任你挑选。” 沈凌跟着他在城里弯弯绕绕走了半个时辰,才来到城边上的一个院子。那院子有半亩地大小,三间青瓦房对面便是一个方方正正的花圃。花圃从北到南地势渐高,依次栽种着玫瑰、茉莉、牡丹、芍药等。 沈凌挑了几棵牡丹的花苗,又挑了两棵茉莉和一棵玫瑰,临走的时候要走了贾顺家里的一个篮子,把牡丹和花苗放在上面,提着篮子出了贾家。 从贾家到大道上途经一片小树林,沈凌在那里进了空间,把牡丹和花苗种在了黑土地上。 下午的时候,沈凌才从外面回到侯府。她先去安嬷嬷那里送了点心,才找珊瑚还了牌子。 晚上睡觉的时候,沈凌惦记着那棵姚黄,熄灭灯就进了空间。 黑土地的中心位置,那棵她用四两银子买来的姚黄似乎还是老样子,叶子微微有些发黄。沈凌却一点都不担心,她从前试过几次,将外面那些半死不活的花草移到空间,过上几天,那些草木便都恢复了生机。因此她才肯出四两银子买下这棵生病的姚黄。 看完姚黄,沈凌又到水池看了看里面的鱼虾蟹贝。 经过了一年多的时间,里面的鱼虾蟹贝早已开始繁衍生息。也许是因为水池的特殊性,这些从海里捞取的生物在池子里互不侵犯,和平共处。 也因此,一百立方米的水池渐渐有些容纳不下这些越来越多的生物。 每当看到这样的情形,沈凌就忍不住想起系统的那道提示音,想要将空间升级到二级,需要两百积分,而她完成小蝶的任务以后,加上原来剩下的积分,现在也不过一百九十积分。 得想个办法处理一下这些鱼虾蟹贝。 第二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沈凌借着这个空档悄悄去了荣安堂后面的一个小花园。小花园里面栽着各种花卉,当然也有侯夫人最喜欢的荷花。那荷花种在一个不大的水池里,因为去年冬天才清过塘泥,所以池水还算清澈。 沈凌站在池边甚至能看清水中的鱼虾,她看看四周,这个时候正是午饭时分,小花园里一个人都没有。但她还是非常谨慎的走进了荷花池旁边的一个水榭,这才闪身进了空间。 空间里有她之前放进去的一个水桶,沈凌将那些鱼苗虾苗小螃蟹小贝壳捞了满满一桶,才出了空间。 从水榭里出来,周围仍是空无一人,沈凌把水桶中的鱼虾蟹贝尽数倒入水池中,然后回到水榭将水桶放进空间。 做好这一切后,她才像来之前一样悄悄回了自己的房间。 从空间里取出热气腾腾的饭菜,沈凌三两口吃完,急忙来到安嬷嬷的屋里,总算没有迟到。 安嬷嬷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这一个月下来,你们三人的规矩也学的差不多了。等我回禀过太太,你们三人就可以当差了。” 下午的时候,安嬷嬷带着她们三人做了些针线活,一切仍同平日没有什么区别。 只是第二天沈凌起来后,就见到了侯夫人身边的另一个大丫鬟珍珠,这是一个长相很甜美的丫鬟,穿着浅碧色的衣裙,戴着赤金石榴花簪子,穿戴上比珊瑚还要好上几分。 珍珠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才说道:“收拾一下衣物,跟我走吧!” 沈凌猜测自己以后便归这位珍珠管了,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就跟着珍珠来到了荣安堂后院的一间耳房。 珍珠带她进来,说道:“这是琥珀从前住的屋子,如今她出去了,以后你就在这里住下吧!” 她看着沈凌把东西放下又道:“我先把话说在头里,太太是个最重规矩的人,最不喜欢的便是掐尖要强。以后你上差的时候切记这两点,不然到时候吃了挂落,不要怨我没有提醒过你。” 沈凌作出一副乖巧的样子:“珍珠姐姐说的我记下了。” 珍珠看她能听进去自己的忠言,脸上带了些笑意:“别的就没什么了。本来你刚到,是先要放在外面历练上两年才能进屋子里服侍的。不过二姑娘昨儿特地为你说话,所以太太开恩让你从明儿开始服侍二姑娘。”她顿了顿又道,“除了我是太太拨给二姑娘使得丫鬟,二姑娘身边还有烟青和茶青两个人,比你大上两三岁。你到了二姑娘那里,先少开口多做事,等日子久了,慢慢也能熬到她们的位子。” 珍珠的这一番话信息量太大,等她走了以后,沈凌细细思量其中的几句话。二姑娘为什么会替她说话呢,要知道不管是沈凌也好阿碧也好都是第一次见到这位二姑娘,她可不相信二姑娘是单纯的同情她。这里面一定有她不知道的事。 至于珍珠说的让她少开口多做事,还有最后提点的那句话,沈凌总觉得她话里有话,多半是跟二姑娘身边的那两个叫烟青和茶青的丫鬟有关。 第 19 章 为了给众人留一个好印象,沈凌第二天去当差的时候好生打扮了一番。她从张氏给她的衣裳中捡了一身豆绿色的衣裙,头上则插着侯夫人给她的一支白玉蝴蝶簪。 这一个月来,她吃得好睡得好,原本有些蜡黄的脸儿慢慢变得红润起来,配上这一身衣裳首饰,总算像个府里的丫鬟了。 这天仍是珍珠把她领到了二姑娘的房里,沈凌到的时候,蕙娘坐在自己房中的红木冰凌纹半圆桌前,正慢条斯理的喝着建莲红枣汤。 沈凌只觉得她坐在那里,单是喝汤的动作,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透着一股优雅从容之态。 过了好一会儿,蕙娘才放下手里的汤匙。一个穿青锻夹衣的丫鬟在旁适时的递上一盅清茶。另一个穿湖蓝色夹衣的丫鬟则在旁捧着漱盂。蕙娘在她们的服侍下漱了口,方看向沈凌道:“听珍珠说,你的针线活做得极好,不知是不是这样?” 沈凌道:“奴婢的针线不敢说做的好,不过不给安嬷嬷丢人罢了。” 蕙娘微微笑道:“你不用这样小心,我自问不是那刁钻刻薄之人。以后你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就是。”她看一眼珍珠,“再过几天就是太太举办牡丹宴的日子,我要你们比着红玉姐姐的那个遍绣海棠花样子的裙子做好没有?” 珍珠道,“再有个两三日就好了。” 蕙娘想一想道:“这两日你和茶青专心做衣裳就好。其他的一应杂事就交给烟青和阿碧吧!” 珍珠点头道:“好,就听二姑娘的。” 蕙娘吩咐完了这些,就带着沈凌和那个穿青锻夹衣的丫鬟去给侯夫人请安。 侯夫人已经梳洗完毕正歪在罗汉床上听珊瑚说着什么,见蕙娘带着丫鬟进来,就点头道:“就这样吧!先吃完早饭再说。” 沈凌就见三四个仆妇提着食盒过来,很快将一张雕花方桌摆的满满的。 蕙娘入座后,沈凌便立于她身后,看着烟青给二姑娘布菜。很快她就发现二姑娘喜欢清淡些的饮食,只吃面前的几道素菜。至于侯夫人有些偏爱肉食,就着炸鹌鹑和胭脂鹅掌用了一碗红稻米粥。 饭毕,沈凌跟着烟青服侍二姑娘漱口,之前她曾在房里见过烟青和茶青的步骤,这时比着葫芦画瓢,倒也像模像样。 侯夫人冷眼看去,见她第一次当差既不畏手畏脚也不毛毛躁躁,心里微微有些满意,脸上却丝毫不露,只嘱咐蕙娘上学的时候好好听先生讲课。 蕙娘到得授课的问心堂,里面已经坐了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儿。那女孩儿穿着半新不旧的衣裳,头上戴了两朵珠花,正是二房的庶女,府中的三姑娘淑娘。 蕙娘这一辈的孙女不多,加上大房的庶女也就是大姑娘芳娘,也不过才三个。 芳娘前年已经出嫁,留在府里跟着先生上学的便只剩了蕙娘和淑娘。当下淑娘向蕙娘问了好,烟青和沈凌帮着蕙娘摆好了文房四宝,两人就出去了。 从问心堂出去,经过后廊,就到了三间小小的抱厦。淑娘的两个丫鬟碧萝和碧莲正在那里吃饭,沈凌她们到了以后,就有一个婆子把她二人的早饭摆了上来。 碧萝和碧莲见到沈凌都很好奇,等吃好饭,婆子将饭桌撤下去以后,碧萝便开口道:“烟青,今日茶青怎么没过来?” 烟青淡淡道:“茶青这两天有事,便留在了房里。” 碧莲道:“这位妹妹瞧着眼生,想必不是府里的家生子吧!” 沈凌见她说话时一直看着烟青,便忍住了嘴边的话。 烟青道:“这次你算猜错了,她是李管事的女儿阿碧,不过从小一直养在乡下。”她故意把乡下二字念得重了一些,念完还笑道,“她刚来不懂事,以后还请你们多教教她。” 碧萝听出了烟青话里的嘲讽,她忍不住促狭的笑了笑。 碧莲则看了眼沈凌,被烟青这样讥讽,她脸上半分波动都没有,一直都带着淡淡的笑容,看来是个有城府的。 沈凌之前早已得过珍珠的提醒,如今听到烟青这样讥讽她,倒也在意料之中。 巳时末的时候,蕙娘她们下了课。几个丫鬟各自簇拥着自己的姑娘回房。 途径花园的时候,蕙娘看园子里的海棠开得正好,就停下来让沈凌折几枝带回去插花。 沈凌在树下站定,仔细看了半天,才选了三枝折下来。 蕙娘见她选的那三枝海棠,或飞舞横斜,或疏落有致,或高下参差,拿来插花是最合适不过的,忍不住道:“你也懂插花?” 沈凌羞涩的笑道:“奴婢哪里懂什么插花,不过觉得这三枝海棠开得最好。” 蕙娘就笑了笑没有说话。 回到房里,蕙娘就让烟青找出一个阔口的花瓶蓄满水然后插上了那三枝海棠。她欣赏了一会儿海棠,又将茶青叫来问了问裙子,便到了午饭时分。 这次,蕙娘并没带沈凌过去,而是带着茶青和烟青去了侯夫人那里。 婆子们拿来午饭时,沈凌便与珍珠坐在了一起用饭。待两人用完饭,珍珠便问她这一上午觉得怎么样,沈凌回说一切都好。 珍珠笑道:“你能这样想很好。二姑娘是个很好服侍的主子,茶青是锯了嘴的葫芦,烟青嘴上虽不饶人,但私下里倒不会做些小动作。只要你勤勤恳恳,凡事想着主子,将来自有你的好处。” 沈凌点了点头,珍珠作为荣安堂的大丫鬟,她的话自有一定道理。左右她又不在这里过一辈子,烟青说什么还真对她造不成什么困扰。 两年时间一晃而过,荣安堂到了年纪的丫鬟又放出去了一拨。这次的人里就有珍珠和珊瑚。她们走后,烟青被提到了大丫鬟的位置,沈凌接替她成了蕙娘身边的二等丫鬟。 从前珍珠在的时候,烟青还能收敛一些,性子还不那么张扬。但自从珍珠出去,上面没人压着她后,烟青的嘴越发厉害了。茶青和她是一起进府的,素日还有些情分,她倒是不会怎么样。 但是沈凌就不一样了。自从蕙娘开口将沈凌放在身边后,她就一直看沈凌不顺眼。以前有珍珠护着,她不敢多说什么,如今珍珠出去了,她便开始明里暗里挤兑沈凌。 几次以后,沈凌就发现凡是蕙娘多赞她几次或是她多在蕙娘跟前晃悠几次,烟青就开始找她的茬,话说的特别难听。 沈凌也明白了过来,只要自己少让蕙娘注意自己,那么烟青自然会收敛一些。可是她的目标就是成为蕙娘身边的大丫鬟,不在蕙娘跟前刷好感,她怎么能达成系统给她的任务。 要知道她现在作为荣安堂的丫鬟,要想往上爬,只能在侯夫人或者蕙娘身上下功夫。可是侯夫人明显不是很喜欢她,而蕙娘却因为某种原因很是亲睐于她。所以沈凌才会想着从蕙娘这里突破,努力达成自己的任务。 只是现在出现了烟青这样一个阻拦她上位的绊脚石,沈凌便决定改换一下自己的思路。之前她忍气吞声是为了在蕙娘这里站稳脚跟,好继续向上爬。现在她已升到了二等丫鬟的位置,再想往上爬只有两条路径。 第一条路是等,等到烟青到了年纪,她自然就成了大丫鬟。第二条路,就是把烟青这个大丫鬟拉下马,自己取而代之。 如果系统没有时间限制的话,沈凌多半会选择第一条路。但是系统偏偏有三年的限期,沈凌只能选择第二条路了。 第 20 章 这天和往常一样,沈凌早早的起了床,稍微洗漱了一下就出了自己的耳房。穿过后廊,来到蕙娘住的上房,廊下早已有小丫鬟从小厨房捧出了铜壶和铜盆。 茶青后一步赶到,两人接过铜壶和铜盆,轻轻敲了敲房门。 昨晚值夜的烟青将门打开,让她们二人走了进去。自己则回房去补觉。 沈凌进去以后就见蕙娘正坐在梳妆镜前,便将铜盆端到她面前,茶青将铜壶中的热水注入到盆中,试了试水温,蕙娘这才就着铜盆洗了脸,接过面巾擦了手。 梳洗毕,喝过红枣银耳汤,蕙娘像往日一样去侯夫人那里请安。 侯夫人不知在想什么,靠在罗汉床上正在出神不语。蕙娘唤了她好几声,她才回过神,吩咐下面的人开饭。 蕙娘因为要去问心堂上课,不及问侯夫人是为何事烦恼,便朝沈凌使了个眼色。沈凌会意,等蕙娘用饭毕,便找个借口留在荣安堂,悄悄询问侯夫人身边的丫鬟琉璃。 琉璃道:“还不是因为这牡丹宴。说来也怪,今年的春天仿佛来的格外迟,眼看都四月了,天气还冷飕飕的。那些出去采买牡丹的买办们回来都空着手,说是那些牡丹最好的也不过是结着花苞,想要开花至少也要等上五六天。” “那府里的花房呢,我记得花房里还有前几年采买来的数盆牡丹,难不成也没有开花?”沈凌问道。 琉璃道:“偏巧花房里伺候这些牡丹的丁婆子冬天的时候摔断了腿,后面来的孙婆子不善此道,虽然也有几盆开放的牡丹,但都不是太出色。”她顿了顿又道,“如果是往年倒也罢了,但是今年太太为了三少爷的婚事,下帖子邀请了不少勋贵世家的人。若是没有两三盆出彩的牡丹,那些人难保不笑话我们侯府。所以太太正为此事犯愁呢!” 沈凌听了心中不由一动,这倒是个机会。 蕙娘从问心堂出来的时候,沈凌便将实情一一相告,末了道:“二姑娘,我倒想起一人来。我在乡下时曾经认识过一个花农,人称秋翁,不仅爱花如命而且在花艺上极有造诣,平生收罗了不少珍奇花卉,其中就有牡丹中的名贵品种姚黄。” 蕙娘一听便道:“既然如此,那你明日就走一趟,若他那里果真有姚黄赵粉之类的名花,你就替我做主将它买来。银子不是问题。回去以后我让茶青开匣子给你一张银票。”那三少爷不是别个,正是她的同胞兄弟章哥,所以在此事上,蕙娘比侯夫人还要着急一些。 第二日,沈凌便起了个大早,到蕙娘房里时,蕙娘已经给她安排了一辆马车。沈凌出得西角门,上了马车,车夫便照她所说找了一家银号停下来。沈凌进去将那张两百两的银票全都兑换成银子,然后上了车就命车夫一直往北。往北到了郊外,七拐八拐,差不多走了一个多时辰,沈凌才让他在一所院子停下。 那所院子在阿碧记忆中荒芜了许久,不过外面看着尚好,所以糊弄车夫这个外地人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沈凌走到车夫看不见的地方,便进了空间。 当日她从贾顺那里买的那棵姚黄不仅已经成活而且被她分株成功,去年初冬的时候,她已经将那两棵繁殖出来的姚黄移到了花盆中种植。虽没有黑土地中的姚黄繁盛,但是比起市面上卖的姚黄,却要好上太多。 沈凌将两盆姚黄搬到外面,又把一百两银子留在空间,然后才唤车夫进来搬花。 等两人回到侯府,蕙娘刚好午休醒来,从房里出来后,便见到了那两棵正在盛放的姚黄。 饶是蕙娘生在侯府这样的富贵之家,平日见过的名种牡丹数不胜数,见到这两棵姚黄时也忍不住倒吸了口气。 寻常姚黄不过六七尺,眼前的姚黄却有丈许高,金黄色的花朵亭亭立于叶面之上,每朵足有碗口大小。更令蕙娘惊奇的是,眼前的这两棵姚黄的枝叶之上,足足开出了二十四朵花。 蕙娘站在旁边,只觉得一阵幽香扑鼻而来,她忍不住赞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花开的这样多的牡丹。那秋翁真乃奇人也。” 看完了花,蕙娘回房的时候,就要打赏沈凌。 沈凌取出剩下的一百两银子,谦虚道:“奴婢不敢要什么赏,能得这样的好花,也是托了姑娘和太太的福。” 蕙娘命茶青接过银子,笑道:“如此,我就替你做主了。烟青,将我那套金镶玉草虫嵌宝首饰拿来。”说完笑道,“这套首饰是定国公夫人送我的生辰礼,我嫌样式老气,一直没有戴过。不过上面的玉石宝石都是好料子,怎么也值个三四百两银子。就算我给你的添妆吧!” 沈凌自然好一番推辞,到底还是收下了那套首饰。 凭借着那两棵姚黄,侯夫人在几天后成功的举办了牡丹宴。因为沈凌在此事上立了功,侯夫人破天荒的把她叫去,和颜悦色的问了她一些话,末了赏了她一对赤金石榴花缠丝手镯。论价值自然是不如蕙娘给的那套首饰贵重,但是意义却不一样。 很快,沈凌就发现侯夫人身边的那些大丫鬟对她比平日客气了很多,往常没有来往的一些丫鬟婆子见到她也都含着三分笑意,沈凌就知道她距离任务完成已经不远了。 蕙娘明显对沈凌也越来越倚重,当她有一天就什么事询问沈凌的建议时,沈凌转头就发现烟青的眼里流露出一丝嫉恨。蕙娘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眉头微微一皱,“烟青,你还愣在那里做什么?” 烟青这才回过神,低着头出去了。 沈凌看着她的背影,知道她已经按捺不住了,估计就在这两三天了。 两天后的下午,蕙娘带着沈凌和茶青烟青去找三姑娘下棋。路过花园的时候,沈凌见假山高处的西府海棠开得正好,就提议说折几枝海棠送给三姑娘。 蕙娘欣然应允:“阿碧你的眼光最好,就由你去折几枝吧!” 沈凌笑道:“只是奴婢一向畏高,不敢上那么高的地方。二姑娘得给我一个帮手才行。” 蕙娘未及开口说话,烟青已抢道:“姑娘,就由我陪她去吧!” 蕙娘早已觉出烟青对沈凌的嫉妒之意,这两日特地敲打了她几次,如今见她主动提出帮沈凌的忙,便笑着应了。 那假山差不多有两丈来高,其上遍植藤萝,只在其中微露一条小径。 沈凌勉强跟着烟青爬到西府海棠处,就听那烟青回头道:“阿碧,别以为你帮姑娘弄来了两盆破花,就成了这府里的功臣。乡下丫头就是乡下丫头,还真当自己是凤凰不成?” 沈凌脸色苍白的看着她,眼中微微含着泪珠,“烟青,我自问从没得罪过你,为何你要这样一而再而三的为难我?” 烟青恨恨的瞪着她,“我就是看你不顺眼,恨不得你滚得越远越好。你怎么不滚啊,滚啊!”她越说越气,也顾不得蕙娘带着茶青还等在下面,伸出手就推了沈凌一下。 如果正常情况下,被她这么一推,沈凌最多踉跄一下然后坐到地上。但是沈凌现在的情况却是有严重的畏高,本来她就因为害怕站得不够稳,烟青那一下力气虽不大,却一下子将她推到了假山的边缘。 站在假山下的蕙娘和茶青就听沈凌发出一声惊呼,然后便从假山上滚落了下来。 沈凌滚落下来的瞬间迅速捂住了自己的头脸,然后尽可能的去抓山石上的那些藤萝减缓下落的冲势。总算假山不是太陡峭,地势还算平坦,沈凌抓着那些藤萝以一种极慢的速度滚落了下来。 但就算这样,她身上还是被山石或藤萝刮破了多处,衣裳已经破的不成样子。 但更糟的却是她的精神,本来这具身体就有畏高的毛病,经这一吓,沈凌几乎不用装,就彻底的昏了过去。 但这一番罪却没白受,沈凌醒来后,就见床边多了一个叫冰儿的小丫鬟,在她养伤期间负责照顾她的起居。 不用沈凌细细询问,冰儿就将后来的事详详细细说了一遍。 她从假山上摔下来以后,蕙娘便命人去请大夫,顺便通知了李管事。李管事听说阿碧是被人推下假山的,当即去找侯夫人主持公道。他虽对这个女儿不是很关心,但毕竟血浓于水,如今有人害得他的女儿半死不活,他自然不会善罢甘休。 在他的推动下,事情进行的比沈凌预想中还要快。 侯夫人很快免去了烟青大丫鬟的身份,打了她十板子后,吩咐她父母将她领回家,自此再不要让她进府服侍。 而为了补偿沈凌,侯夫人将她提为了大丫鬟,只等她伤好后便可上任。 第 21 章 沈凌努力睁大眼睛,看着镜中的自己。 那是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子,容长脸,皮肤微白,生得甚是斯文清秀。 沈凌还未完全消化空间升级到二级的这个好消息,就被女穿男的这个现实雷得外焦里嫩。等她接收完这个叫郑枫男子的记忆,脑海内就响起了系统的声音。 系统25:“是否接受当下这个任务,任务内容是考取功名,任务时间为二十年。” 沈凌小心翼翼的问:“如果不接受呢?” 系统25:“直接扣除五百积分。” 沈凌再问:“如果任务失败呢?” 系统25:“任务失败,不扣除积分也不奖励。” 沈凌做了选择:“那我还是接受这个任务吧!” 系统25:“提醒宿主,二十年之内考取成为秀才可获一百积分,成为举人可获两百积分,成为进士可获五百积分。” 沈凌对着镜子不由扶额,举人进士什么的就可以算了吧!能中秀才她就觉得很满足了。 “哥儿,奶奶让你过去。”沈凌正对着镜子胡思乱想,外面忽听传来小丫鬟坠儿的声音。 沈凌从自己所在的厢房里出来,便见到了一个四四方方的院子。院子虽不是很大,但是打扫得很干净,正中栽着两棵花椒树,掩映着北面的三间青瓦房,有种古代民居特有的幽静古雅。 沈凌进到堂屋时,黄氏正坐在临窗的大炕上做针线,听见儿子进来,她头也不抬的说道:“兰珠走了都三天了,你也是时候把人接回来了。” 听到这话,沈凌勉强笑了笑。兰珠是郑枫新过门的媳妇,两人成亲不到两个月,拌了三次嘴。最后一次,兰珠直接提着包袱回了娘家。 沈凌走出堂屋时忍不住吸了口气,自己还未真正适应男子的身份,就被撵去接赌气回娘家的媳妇,这剧情走得会不会太快了点。 但是腹诽归腹诽,沈凌还是在换了身衣裳后出了家门,朝自己的岳父家走去。经过热闹的街道时,沈凌看见有卖桂花糕的,想起兰珠爱吃这个,就掏出身上的银钱买了两块。 此外她又到熟食铺买了两只烧鸡,两只烧鹅,在酒铺打了一壶酒,方朝兰珠家走去。 兰珠家住在巷子的最深处,小小一所院子。门前栽着几竿翠竹,倒也有几分清雅。沈凌站在门前深吸了好几口气,努力调整好自己的状态,才敲了敲那两扇旧木门。 不一会儿,就有一个梳着妇人发髻的年轻女子出来把门打开。那女子十五六岁,面目娟秀,身材苗条,正是郑枫的媳妇周兰珠。 那周兰珠看见敲门的是谁,微微咬了下唇,本待要将他拒之门外,只是想想为自己担忧的父母,最终还是将两扇门打开。但是心里到底还有些意难平,话也不说就回了屋子。 沈凌只得自己提着东西,进了周家的院子。 “兰儿,谁来了?”屋子里传来周母的声音。 沈凌提高声音道:“岳母,是我。” 很快,就有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从屋子里走出来,边走边笑道:“姑爷来了,快里面请。”又唤兰珠,“兰儿,快来提东西。” 沈凌忙道:“不用,不用,我一个人拿得动。”自己一个人把东西堆在了屋子当中的八仙桌上。 兰珠低头坐在炕上纳鞋底,像是没听见周母的那句话。周母讪笑道:“兰儿从小被我惯坏了,姑爷你别放在心上。” 沈凌道:“也不怨兰珠生气,那件事情是我做的不对。” 两口子第一次拌嘴是为了吃饭的事,过后没几天就好了。第二次拌嘴也是件极小的事。唯独第三次拌嘴,却是为郑枫每日不好好去族学念书,兰珠多说了几句,郑枫怒气上来就骂了她几句。为这,兰珠才回了娘家。 如今兰珠听见郑枫似有悔改之意,不由抬头看了他一眼。 沈凌从桌上拿起那两块桂花糕,陪着笑走到她面前,“针线做时间长了费眼睛,休息一会儿吃块糕吧!” 兰珠早闻见桂花糕的香味,如今见他当着周母的面做小伏低,不由脸色微微发红,啐了他一口,“谁要吃糕?” 沈凌也不生气,笑呵呵又让周母。周母忙摆摆手,“我不吃那个,克化不动,留着给兰儿吃吧!你们在屋子里坐坐,我去去就来。” 周母去后,屋子里只剩下他二人。沈凌笑着走到兰珠面前,看着她手上的鞋底道:“这是给谁做鞋呢?” 兰珠因他方才那一番话,心里早已原谅了他,只是碍着颜面不愿开口。如今见他走过来搭讪,也不想把两人的关系弄得太糟,便不冷不淡的说道:“给我爹。” 沈凌挨着她坐在炕上,厚着脸皮笑道:“你嫁过来这些天,也没见你给我做过什么。”也许是这具身体的本能,沈凌发现想要将这些话说出口也不是难事。至于坐的近些,那就更不是问题了,只要把自己当做兰珠的姐妹就好了。 兰珠有些不自在的动了动身子,淡淡道:“你四季的衣裳鞋袜婆婆做了一件又一件,哪里还用得着我?” 沈凌顺从本能,脱口而出道:“我娘是我娘,你是你。这能一样吗?” 兰珠看了他一眼,忍不住道:“几日不见,你怎么油嘴滑舌的。” 沈凌轻咳一声,把手轻轻覆在兰珠的左手上,轻轻说了一句:“这不是想你了嘛!” 兰珠啪的打掉他的右手,脸色微红道:“别动手动脚的。” 沈凌老老实实坐好,说道:“你在娘家也住了几天了,跟我回家吧!” 兰珠不说话,沈凌认真的看着她,“怎么,还生气呢?” 兰珠轻叹一声:“不是为这个。” 沈凌问道:“那是为什么不想回去?”黄氏虽惯儿子,但总归不是那种恶婆婆,婆媳间也没什么大的问题,兰珠在郑家过得并不是不好。他忍不住疑惑的看着兰珠。 兰珠叹道:“是我爹。这两年拜在我爹门下的学生越来越少,拿回家的束修还不够日常嚼用。我娘便接了别人家的一些针线活来做,我在的时候还可以帮些忙,等我走了,不知我娘要做到几更天呢!” 周父自三十岁上考取了童生后,就一直没有进学。后来见中秀才无望,便回家以坐馆为生。大抵是他为人迂腐不知变通,又上了年纪,所以入他门下的学生越来越少。 沈凌想了想,作势在怀里掏了掏,其实是从空间取出了十两银子,然后拿出来放在兰珠面前。 “我这里倒是有些银子,你拿去给了岳母吧!” 兰珠瞪大了眼睛:“你哪里来的银子?” 成亲后,郑枫不愿管那些琐事,直接将自己平日积攒的银子交给了兰珠保管,如今还好好的锁在厢房的那只樟木箱子里。 沈凌摸了摸鼻子:“前些日子你不是嫌我不去学堂嘛,我那是有正事。这不忙活了大半个月,总算挣了点银子。” 兰珠似信非信,本想问个究竟,但是想起两人上次吵架时,郑枫嫌她管的太多,不由将心里的话咽了下去。 沈凌看到她的表情,对她的心思也猜个差不离,巴不得她不问事情的始末。毕竟郑枫那半个多月确实是在外面不务正业,真要解释起来也不好说。 “好了,银子的事解决了,等中午吃了饭就跟我回去吧!”沈凌再次说道。 兰珠嗯了一声,将银子收起来。 不到一会儿,周母回来了,买了一些菜蔬果品,准备做一顿丰盛的午饭。兰珠很快被周母叫去厨房帮忙,沈凌本想跟去,但是想想自己现在的身份,迈出去的右脚不由又缩了回去。 午饭做好以后,周父回来了。 饭桌上,周父提起小两口吵架的缘由,也就是郑枫不去族学读书的事,忍不住板着脸训斥了沈凌几句。 沈凌无言以对,这种代人受过的感觉一点也不好,他低着头坐在那里半天不说话。 最后还是周母心疼女婿,岔开了话题,兰珠跟着附和,总算恢复了之前融洽的气氛。 从周家出来后,沈凌忍不住对兰珠道:“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骂的这么狠。” 兰珠道:“我爹就是这个脾气。他说的话你不用放在心上。” 沈凌道:“我当然不会放在心上,何况他老人家说的都对。我是该好好发奋读书了,不说给你挣个诰命回来,至少也要让你衣食无忧。” 兰珠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毕竟这两个月郑枫给她的印象就是不喜读书,在家里连书都没摸过。 第 22 章 沈凌来到黄氏特地给他腾出来的一间厢房,也就是他的书房。 自从丈夫死后,黄氏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儿子身上,一心盼着儿子出人头地。而对于他们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科举来改变命运。 因此郑枫的这间书房,黄氏是下了血本的。 东墙的书架上摆着数十本书籍和字帖,北墙上则挂着一幅淡墨山水画,西窗下放着一张书案,案上笔墨纸砚俱全。 沈凌从书架上抽取出一本《大学》,里面的内容郑枫已经熟记于心,他如今要做的就是将脑海内的记忆慢慢融会贯通。说来郑枫虽不喜读书,但胜在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记性极佳。只是他虽被族学的先生逼着背了几本书,但是每逢提笔要做文章的时候,还是不知道如何作文章,以致读了这么些年书,连个童生都没有中。 沈凌将郑枫的全部记忆接收完就发现,不是郑枫天资有限,也不是他不刻苦,问题的根结出在郑枫压根就不认同儒家思想。虽然他一直被黄氏逼着念书,但是他内心深处一直想成为一名商人,商人逐利,所以他始终无法认同那些圣人之言。 换做沈凌,他倒是一直都喜欢古文,大学的时候选的也是相关的专业。而且他一直都很认同儒家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思想。 那些对郑枫来说枯燥无味的经书和注释,沈凌却能看进去,这让他多少有了些信心。 沈凌用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将郑枫背过的经书转化成自己的记忆,然后才去了自己与兰珠的卧室。 兰珠正在灯下做针线,沈凌知道她是在等着自己,说了句:“夜深了,睡吧!”就先一步脱了衣裳躺到了被窝里。 兰珠缝好最后一针,抬头一看,丈夫已经睡着了。 许是用脑过度,沈凌这一觉睡得极沉,天明时分被兰珠叫醒时,他还有些迷迷糊糊。 小丫鬟坠儿端来洗脸水,沈凌洗了脸吃过饭,同黄氏说了一声,就朝着郑氏族学走去。 这郑氏族学离郑枫家并不远,不过两炷香的时间就到了。 沈凌到时,学堂里早已坐了七八个人,这七八个人俱是郑家的嫡系子弟,住的离族学最近,因此来的最早。他们这几人坐在最前面的位置,面前都翻开着一本经书,对沈凌理也不理。 沈凌也不在意,知道那几人是先生的得意门生,找了自己平素坐惯的位置坐下。 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学堂里又多了十几人,这十几人同郑枫一样都是郑家的旁系子弟,位置稍微靠后一些。 内中有一个容貌俊俏的青年男子直接坐在沈凌的旁边,慢悠悠的说道:“我还以为你从此就不来了呢!” 沈凌认出这个人是郑枫的同族兄弟郑棠,同郑枫一样年幼丧父由寡母拉扯着长大。因为有相同的人生经历,所以这两人关系很好,属于无话不说的那种。 也许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郑棠和郑枫一样,心思都不在读书上。只不过郑棠心思要比郑枫深沉,也耐得住性子,至少明面上让人瞧不出来。 沈凌翻了下书,淡淡道:“昨天挨了岳父一顿训,我忽然想通了一件事。人生在世,哪能事事称心如意。既然他们都巴望着我能读书成才,那我就权且试试。” 郑棠不由一笑,“这话可不是你日常的口吻,看来你被周老伯骂的不轻啊!” 两人说着话,最后面的位置上又来了十来个郑家亲戚的子侄辈。 这些人来了没一会儿,先生就到了。这族学的先生是郑家的嫡系子孙郑铭,十四岁就进了学,二十五岁上考取了进士,大抵正是因为这些,人就有些持才傲物,入得官场没几年就被上司参了一本。 从任上被革职以后,这郑铭便赋闲在家。恰巧族学的上一位先生因年老归乡,经众人推举,便将他选了出来。 这郑铭虽不善做官,但是在教书育人上却极有一套。他教学生从来都是因材施教,只看才学,不重家世。对于那些天资聪颖的学生,他倾注的精力最多,而对待平常的学生,他倾注的精力也就一般。 所以当他看到郑枫重新回到学堂上课时,也不过淡淡看了一眼,就将目光落在了最前面的一个学生身上,那是他的得意弟子郑桥,今年不过九岁,已经可以提笔作文。 学堂里的学生们对先生的这种偏爱早已看得麻木,倒是沈凌还是第一次见到古代族学中的先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只见郑铭来到郑桥面前,先看了几眼郑桥面前放的经书,方咳了一声道:“开始背书吧!” 沈凌的周围顿时响起了大大小小的读书声,他细细的听了一会儿就发现这些同窗们背诵的是《中庸》的前五章。看来在他旷课的这几天,《大学》已经讲完。 一刻钟后,郑铭就示意学生们停止背诵,然后一一开始检查学生们的背诵情况。除了原文之外,他还要求大多数学生将他昨天讲解的注释也背诵下来。剩下的极少数学生则不仅要求背诵原文注释还要说一遍自己理解的内容。 沈凌是最后一个被检查的,因为之前的旷课,郑铭让他只背诵原文即可。沈凌昨晚已经温习过了《中庸》,当下并无磕绊的将原文背完。郑铭等他背诵完,微微一点头,沈凌松了口气,知道自己通过了这一关,忙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讲台上,郑铭已经翻到《中庸》的第六章,开始认真的讲解起来。不同于之前的那位老先生,郑铭接任族学先生后,不仅要求学生们将四书五经记得熟烂,还要求他们吃透其中的精义,为此他不厌其烦的从头讲起,重新帮他们领会其中的精髓。 像他这种考取过进士的人,讲解起来自然要比上一任只是举人的老先生好得多。 沈凌有从前的底子做基础,很快就听了进去。当郑铭讲完第十章停下来让他们默记时,沈凌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和他有同样感觉的还有一人,那就是九岁的郑桥,不过他比沈凌要幸运得多。因为郑铭很快就来到了他的身边,等他就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后,师生二人便开始旁若无人的交谈起来。 沈凌借着磨墨的动作,留神细听他们的谈话,从中筛选出对自己有用的精义。墨磨好后,他便提笔将郑铭之前讲解的释义和偷听到的一些有用的内容一一默写了下来。 将这些做好以后,也差不多是午时初了,也就是十一点左右,郑铭通常在这个时候会让他们下课。今天也不例外,等他走后,学生们才三三两两的结伴离开学堂。 沈凌很自然的就与郑棠走在了一起,后者问道:“今日你还是回家吃中饭吗?” 中午的时候,郑铭会休息一个半时辰。因此他们下午上课的时间差不多是未时中,也就是两点左右。 因为时间宽裕,往常郑枫都会选择回家吃中饭,偶尔与郑棠有事商量的时候,两人便会找一个小饭馆吃饭。 沈凌闻听此言就知道郑棠有事要对他说,便道:“你若有事要说,那我们就找一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说。” 郑棠道:“外面说话不方便,这样吧,我娘今日不在家,不如到我家去。我们到街上买些东西带回去吃,你觉得怎么样?” 沈凌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两人随便买了些吃食,很快就走到了郑棠家里。 第 23 章 郑棠家里的境况比郑枫家还要差一些,推开两扇木门,就是小小的一进宅子。郑棠将沈凌让到堂屋,自己又去厨下端了两碗温开水,两人便就着买来的烧饼吃了起来。 沈凌早晨起来的时候只喝了一碗米粥,听课的时候又耗费了不少脑力,早就饿了。他一连吃了两个烧饼,才觉得不那么饿了,便端起面前的温开水一饮而尽。 肚子里有了些饱意,沈凌吃烧饼的速度便慢了下来。这个时候,他才发现郑棠似乎没什么食欲,连一个烧饼都没有吃完。 沈凌开口问道:“怎么,有心事?” 郑棠心事重重的叹了口气:“我娘让人给我说了门亲事。” 郑棠和郑枫同岁,不过比他要大上两个月。如今郑枫已经成婚,郑棠的母亲自然要着急一些。 沈凌打趣道:“这是好事啊!” 郑棠看了他一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里的境况。比不得你家有两间铺子还可以收租子,而且女方家里要的聘礼不是一般的高。” 沈凌默然,将手里的烧饼慢慢吃完才道:“银钱倒是小事,最要紧的是女方的品貌。你老实与我说,你们相看过了吗?” 郑棠微微低了下头:“我娘见过那个姑娘一面,长得还可以。” 沈凌听他话里的意思对这门亲事是愿意的,只是发愁拿不出那么多银子。 “他家要多少聘礼?” 郑棠听了吐出口长气道:“要三十两银子,还要一套白银打的首饰。” 沈凌说道:“那你是怎么想的?” 郑棠的唇角浮现出一丝无奈的笑意:“我原本想着从族学里出去,在外面做个小生意,家里也有些进益,我娘也同意了。可是如果将积蓄全拿去做了聘礼,本钱又从哪里来?” 沈凌想了想道:“先抛开聘礼的事,你想做个什么生意?” 提到做生意,郑棠的眼里终于有了些光彩,他用一种平稳的语调说道:“我想做生意这个念头不是一天两天了,想了这么长时间,我觉得适合我做的便是开书店。一来,我好歹在族学里念过几年书,什么书好卖,我还是知道一些的。二来,开书店也不算玷污了我郑氏一门的名号,比其他生意听起来总归文雅一些。” 沈凌点头道:“你这话说的不错,我也觉得开书店这个主意不错。实话说了吧,我手里倒是有一笔银子。虽然不多,但是却足够聘礼的钱了。”他看郑棠有话要说,忙打断道,“你我之间不必多说,这银子我明日便给你送来,什么时候你的书店挣了钱,什么时候再还我就是。” 从郑棠家里出来,沈凌独自一人朝族学走去。有了他的那一番话,郑棠直接定下了心,下去便去看合适的店面去了。 因为时间宽裕,沈凌不急不缓的走到了学堂,然后翻开上午所学的内容默默记诵了一遍。等他将内容全部默记于心后,也差不多是上课的时间了。 郑铭来的时候,手上还拿着一沓批阅过的文章,他将文章一一发放下去,便出了一道题目让学生们写一篇文章。什么时候写完,什么时候就可以离开。 沈凌手上没有批阅过的文章,不用研究郑铭写的批语,先一步开始冥思苦想起来。 题目就是上午所学的《中庸》上的一句原文:君于中庸,小人反中庸。沈凌将其释义反复默念了几遍,便开始作文。于郑枫而言,这当然不是第一次写文章,但是对沈凌来说却是第一次。他心里有万千思绪在翻腾,但在下笔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将白话文转化成古文。 沈凌想起上大学时一个学姐教他快速写出一篇论文的一种方法,那就是先找出十来篇范文,然后每篇截取一段,把一些句子前后换换位置或是换一种说法,这样便可拼凑出一篇质量尚可的论文,而且抄袭率肯定在30%以下。 于是,沈凌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将四书五经中涉及到君子与小人的内容全部默写下来,然后在此基础上东拼西凑了一篇六百多字的文章。 沈凌交文章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学堂里只剩下了十来个人。他将文章交到郑铭手中,简单收拾了一下桌上的文具,便出了学堂。 回到家里的时候,兰珠正和黄氏坐在一起做针线活。沈凌将两条鱼交给小丫鬟坠儿,就听黄氏道:“好好的,怎么想起买鱼来了?” 沈凌道:“也不知怎么了,忽然很想吃鱼,就到鱼市里买了两条。”幸亏他们所在的县城边上就有一条大河,常有渔民到城里卖鱼。不然他还真不好将空间里的鱼拿出来。 黄氏听儿子说想吃鱼,当即叫坠儿去厨房叫做饭的李婆子留下一条养在缸里另一条炖了晚上吃。 沈凌在旁看了一会儿娘两个做给他穿的衣裳,说了几句闲话,便去了自己的书房。 黄氏看着儿子的背影笑道:“枫儿自从这一遭把你接回来,人用功多了。想来是你的功劳。” 兰珠低头轻声道:“哪里是媳妇的功劳,是相公自己知道上进了。” 黄氏笑了笑,也不点破,过了一会儿又道:“我也不盼着他加官进爵,只要中个秀才,我就心满意足了。再过几年,你们给我添个大胖小子,我就再无遗憾了。” 兰珠微红着脸不说话,低头只做针线活。 这一番谈话,沈凌自然是不知的。他窝在书房里,将书架上的所有文章选集都浏览了几遍,再对比他下午写的文章,简直是字字珠玑。沈凌选了几篇题目类似的文章,准备晚上的时候将它们都默背下来。 吃晚饭的时候,黄氏命坠儿将李婆子做的鱼放在沈凌面前。 沈凌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是两条五六斤重的鲤鱼,是他在竹碧湖的时候捞取的几条鲤鱼中的两条。 五六斤重的鲤鱼被李婆子切成了两块,鱼头的那一部分做了一大碗鱼头豆腐汤,剩下的部分则做了一道红烧鲤鱼。 那鱼头豆腐汤熬了大半个时辰,奶白色的汤汁透着一股鲜香,沈凌连喝了两碗,又劝黄氏和兰珠也尝尝味道。 黄氏和兰珠不好推却他的好意,两人各自盛了小半碗。黄氏受不了鱼腥味,喝了两口就放下了。兰珠也受不了那股腥味,喝了一口就有些恶心,忙放下了。 沈凌只好独个享受美味,就着白饭,将那道红烧鲤鱼吃了一半多。 吃完晚饭,沈凌依旧回了书房,将那几篇文章记得烂熟才回到房里。兰珠和昨天晚上一样,正坐在房里等他。 沈凌一边脱衣服一边道:“以后你该睡就睡,不用等我。” 兰珠给他端来洗脚水,说道:“你不用管我,只要你每晚用功读书,我就是每天半夜才睡也心甘情愿。” 沈凌脱去鞋袜,“你若是执意要等我,那我只好从明天起不去书房了。” 兰珠这才妥协:“好,不等就不等。”说完笑吟吟的看着沈凌。 沈凌被她看的不自在,问道:“怎么了,你这么看着我作甚?” 兰珠笑道:“总觉得这两天你像换了个人似的,知道体贴别人了。” 沈凌不说话,笑了笑,心里想,可不是嘛! 洗漱完,小两口躺在被窝里说话。多是兰珠在说,今天发生了什么什么事,沈凌先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回两句话。后面他就有些迷迷糊糊,听着兰珠的那些家常话,什么时候睡去的都不知道。 第二天早起起来,沈凌擦把脸,喝了李婆子熬的鱼肉粥,就上学堂去了。 这天上午,郑铭依旧是先检查学生们的背诵情况。沈凌早已将原文和注释背的烂熟,自然轻易的过了这一关。 检查完学生以后,郑铭接着讲《中庸》,一切都和昨天一样。只是下午发放批阅的文章时,沈凌手里终于多出了一篇画了几个红圈写了些字的文章。 画红圈的地方是郑铭觉得写的比较好的句子,而批语则是针对沈凌这种不会作文的人提出的几点建议,还列了几个书名。 沈凌根据郑铭的建议写好文章后,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到附近的书店买了郑铭说的那几本书。 回到家,他将那几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顿觉受益匪浅。 第 24 章 沈凌再做文章的时候就参照了其中一本书的某篇文章上的技巧。第二天发下批阅过的文章来,沈凌就发现画了红圈的地方比前日多了一些,这次的批语则写的是一些作文的虚实反正。 很快,沈凌就觉自己渐渐摸到了一点作文的门道,写出的文章也像模像样起来。而随着郑铭对他的态度由之前的漫不经心到稍显重视,让沈凌越发确定了这个事实。 这天下午,沈凌从学堂回到家,就发现郑棠已经等了他好一会儿了。自从那天沈凌给他送去了三十两银子后,郑棠便不再去学堂,一心一意开始张罗起书店来。 两人当着黄氏的面寒暄了几句,沈凌就将他领到了自己的书房。 “我这次来找你是为了书店的事。”郑棠很快说出了自己的来意,“店面我已经谈妥,就是不知道起个什么名字好。” 郑棠说完后,又报了几个名字,问沈凌觉得哪个好。 沈凌想了想,“你觉得这个名字怎么样,文翰阁。” 郑棠将这个名字翻来覆去的念了好几遍,末了道:“不错,又大气又雅致,就是它了。” 两人商议完了书店名字的事,沈凌就问他那门亲事如何了。 郑棠脸上绽放出笑容来:“已经下定了。今年冬天过门。” 沈凌听了立时笑道:“那我在这里就先恭喜你了。” 两人又谈了一些书店的事情,很快就到了晚饭时分。沈凌便邀郑棠留下来吃饭。 因为家里多了郑棠这个客人,李婆子多做了几样菜,其中就有沈凌提回来的鱼虾。 郑棠吃了几口李婆子做的红烧鱼,便赞味道鲜美,又道:“看见这鱼,我倒想起一事。前日我经过先生的住所时,看见郑桥的父亲带着一个仆役进了宅子,那仆役手中拿着几尾鲜鱼,想是送给先生的。也难怪先生会对郑桥青睐有加。” 郑棠本是这么随口一说,但是沈凌听了心里微微一动。他正在心里盘算找个什么机会给郑铭送些新鲜的鱼虾时,对面坐着的兰珠忽然站起身来就往外走。 黄氏问她去做什么,她也不答。沈凌站起身正想去看看,忽听院子里传来一阵干呕声。沈凌一下愣在了当地,黄氏忽然明白过来,马上站起来就往外走。 不过一会儿的功夫,黄氏就搀着兰珠回到了屋里,沈凌脸上已经恢复了正常,便问兰珠哪里还不舒服,又叫坠儿去请大夫。 不多时大夫过来,把完脉便道喜,沈凌心中的猜测成了事实,一时之间只觉万般滋味在心头。 大夫和郑棠相继告辞后,沈凌回到厢房,看着灯光下神色柔和不少的兰珠,不由想道,这样也好。有了孩子以后,自己起码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逃避夫妻间的那点事。 兰珠温柔的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抬头见丈夫在那里发呆,不由问道:“怎么,你不喜欢我们的孩子吗?我看你听了这个消息后,脸色有些不太对。” 沈凌忙道:“我怎么会不喜欢,就是消息来得太突然,总觉得像是做梦一样。” 兰珠微微笑道:“其实这些日子一直都有征兆,不过我没有在意罢了。” 沈凌在她身畔坐下,温声问道:“那你现在觉得好点没有,有没有想吃的东西没有?” 兰珠摇头道:“还是有些恶心,什么东西也不想吃。” 沈凌以前看小说的时候,里面写有孕妇的各种妊娠反应,有的轻微有的严重。如今看兰珠的情形,恐怕这前三个月,她要受一点罪了。 沈凌预料的一点没错,兰珠初时不过有些恶心干呕,慢慢的就发展到了吃什么吐什么的地步。 沈凌现在回家再不敢提鱼虾回来了,生怕兰珠闻到那股腥味吐得更严重。不能拿回家,沈凌干脆将多余的鱼虾试着往郑铭的家里送了一次,收鱼虾的仆役一听沈凌是郑铭的学生,当即要了他的名字。末了还笑眯眯的赞他会投其所好。沈凌这才知道,原来郑铭特别喜欢吃鱼,饭桌上如果有一道鱼菜,他肯定会多吃一碗饭。 于是接下来沈凌又往郑铭家里送了几次鱼虾,那仆役见沈凌来的多了,有时也会跟他说几句话。沈凌从他嘴里知道,郑铭曾经叮嘱过他,那些上门来的客人手里提的若是鱼虾这等不甚值钱之物就笑眯眯收下,若是提着什么贵重的东西就一定不能收下。 这样往来于郑铭家几次后,沈凌就觉出郑铭对他的态度又好了不少。每天上午检查背诵的时候,也会问他对原文是如何理解的。 沈凌每次都是照实回答,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这样的回答深得郑铭的心,他看沈凌的目光越来越温和,有的时候还会特地停在他面前,指点他几句。 这样的举动,无异于在向众人昭示,他已经将沈凌划为了比较受自己重视的那一类学生。 很快,沈凌就发现坐在最前面的几个学生,对他的态度开始变得友善起来。闲暇的时候,他们也会和他交流一下对经文的理解。 不过沈凌有的时候还是能从他们的语气神态中察觉出他们对自己的些许轻视之意,不过他也不在意。既然不指望能同这些人成为真正的朋友,那么又何必在乎他们的想法。 慢慢的,也有几个和他同样是旁系弟子的同窗开始对他示好。这几个同窗的功课都很不错,比从前的郑枫好上很多,和沈凌则是不相上下。沈凌见他们真心相交,在某天中午的时候就请这几人去一家小饭馆吃了顿饭。 这样一来二去,沈凌也摸清了这几人的脾气性格,很快就与其中一个叫郑槐的走在了一起。 郑槐的家境同郑枫家一样,在同窗中算得上中上,家里有几间铺子,乡下有几十亩地。 不过沈凌却不是为了这郑槐与他有相同的家境才和他走在一起,而是觉得郑槐人品不错,虽然有一些书生气,但是待人赤诚。 这郑槐的文章也同其为人一样,书生气十足。偏偏他去考的那一年,主持院试的学政喜欢文笔老辣的文章,是以郑槐文章虽做的不错,但还是没能通过院试,只是一名童生。 不过虽只是童生,但也比沈凌这个白身强。 沈凌从他那里得到了不少有关县试府试的信息,又问他要了那一年的县试和府试题目,准备回家好好研究一下。 郑槐考的那一年,县试和府试都考了五场,考试的内容分别是墨义、八股、策问、杂文、诗赋。 其中墨义是选取四书五经中的句子让考生应答,或要求对答这个句子的含义,或要求对答下一句,或要求对答注疏,类似今天的名字解释或简答题。 郑槐记得的墨义题目不多,只有两三道。沈凌把这两三道题做了一遍就发现,这对记忆力比较好的自己来说还是很容易的。 然后就是八股,也就是沈凌现在每天下午写的一种文体。经过这些天的练习,他的八股写的还算那么回事。 接着是策问,一般所出的都是涉及到当时政治、经济、文化、吏治等方面的问题,考生可以写出自己的见解或建议,相当于后世的议论文。 沈凌上了那么多年学,论文自然是写过的。只是他从未写过有关经济吏治等方面的论文,更不用说议论当前的政治问题然后写出一些对朝廷的建议。 这个看来是他的弱项。 后面的杂文和诗赋则对沈凌来说相对简单一些。 杂文相当于后世的应用文,考试的时候给出常用的篇、表、论、赞为体裁,让考生作文。 诗赋就更不用说了,沈凌当年上大学的时候,教他们古代文学的老师不仅要求每人每天背一篇古诗,每个月还要求他们交上来一首自己做的诗或者词或者赋。 虽然毕业以后,沈凌很少再有雅兴作诗作词,但是当年的底子还在,应付考试还是没问题的。 看来他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策论了。 第 25 章 沈凌后来就如何写好策问一事询问了一下郑铭, 郑铭给他的建议是让他多看邸报。 沈凌买回邸报以后就发现上面的内容有皇帝的起居、言行、上谕、朝旨、书诏、法令等, 有官吏的任命、升迁、黜废、奖惩等, 还有大臣和各地方官的奏折等。 连着几个晚上研究邸报, 沈凌晚上做梦的时候都梦到了邸报上记载的内容, 然后就从梦中醒了过来。他长呼了一口气, 正准备翻个身再睡, 就听身畔的兰珠轻声道:“你醒了?” 沈凌借着外面明亮的月光看见她睁着眼睛,丝毫没有睡意。他忍不住问:“你怎么还不睡?” 兰珠道:“没有困意。现在我每天晚上不到半夜睡不着。” 沈凌好像记得有一本书上提到过,孕妇晚上睡不着是因为缺少阴血。他便说道:“明天让李婆子给你熬点银耳汤吧!银耳汤有滋阴的功效, 能让你早点睡着。” 兰珠在被窝里翻了个身,面朝向他,说道:“相公, 你陪我说说话吧!”若是往常, 她绝对说不出这话来,但是不知道是因为有孕的缘故, 她觉得自己现在特别需要丈夫的关心。 沈凌醒了以后, 一时半会儿还没有困意, 便道:“好, 你说吧, 我听着。” 兰珠看着他轻轻笑了笑,笑容里透着满足, “相公,你觉得我怀的是闺女还是儿子?” 沈凌道:“闺女和儿子都好。” 兰珠道:“婆婆说我这胎吐得这么厉害, 许是闺女。” 沈凌道:“闺女挺好。我喜欢闺女。” 兰珠却道:“可我觉得这胎是儿子。” 沈凌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兰珠又道:“相公, 你觉得我这胎是闺女还是儿子?” 沈凌想了想:“我觉得是闺女。”他忽然有些明白过来,兰珠哪里是问他这胎是儿子还是闺女,她分明是想有个人陪她说话。 那天晚上,沈凌陪着兰珠说了半个时辰的话,由着她从孩子的性别说到了孩子的名字。 看着兰珠在他旁边沉沉睡去,沈凌终于舒了口气,同时内心深处有一种非常复杂的情感。 在原来那个世界的时候,沈凌虽谈过几段恋爱,但是每次都是在要谈婚论嫁的时候不是她提出分手就是对方提出分手。所以她始终都没有结婚,也没有体验过当母亲的感觉。 如今他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就要晋升成孩子的父亲,说实在的,沈凌真没有什么感觉。也许同这个孩子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挂在他名下有关。 沈凌睡去的时候还在想,也许第二个孩子到来时,他可能才会有一些激动或者兴奋的情绪。 在沈凌白天上课晚上研究如何写策论中,兰珠很快熬过了前三个月。沈凌遵从黄氏的意思,提着一些礼品到了兰珠的家里,将这个好消息报告给了兰珠的父母。 回来的时候,他看街面上有卖橘子的,想着兰珠最近特别喜欢吃酸的东西,便准备看过郑棠开的书店后再买。 郑棠开得书店距离周家不远,沈凌走了没一会儿就到了。他到时,郑棠正和人商议要刻一部考卷,准备明年县试府试的时候卖给应考的考生。 沈凌一边听他们说话一边翻看店里的书籍。等郑棠来寻他时,沈凌就问他商议的怎么样了。 郑棠道:“刻字店那里已经说好了,唯独还差一个选文章的名家。”又问沈凌可有感兴趣的书,可以拿回去细看。 沈凌也不同他客气,选了两本旧年的考卷,准备回去好好研读一下。郑棠看他选的书,不由道:“怎么,明年你准备下场?” “是有这个念头。”沈凌这些日子一直发奋读书作文,自觉中个秀才许是有点难度,但是考个童生回来还是不难的。 郑枫道:“将来你若能进了学,我就再也不用费心去找选文章的人了。直接交由你就是了。”他说完又道,“过几天我要到季县去寻一位选文章的名家,你可有要我捎带的东西。” 沈凌漫不经心道:“季县,没去过。那里有什么特产吗?” 郑枫道:“听说那边靠近深山老林,倒是有许多山货。” 沈凌随口道:“那你就帮我捎一些栗子核桃之类的干果吧!”听人说孕妇多吃核桃会使宝宝聪明,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沈凌选完书就走了,回去的时候不忘带了几斤橘子回去。 兰珠正坐在房里给未出世的孩子做小衣裳,看见沈凌带回来橘子,不由道:“我正想这个东西吃呢,可巧你就买来了。” 沈凌看着她一连吃了三个橘子,便让坠儿将橘子拿走,不许她多吃。沈凌又和她说了会儿话,才去了书房看书。 之前他研究了好几天的邸报,又看了不少前人所做的策问,对如何写策问便有了一个大致的方向。郑铭后来又特地告诉他,策问在县试府试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现在还应以八股为主。所以沈凌现在已经将策问丢在一边,继续开始研习那些大家们的八股文章。 现在郑铭对他越来越重视,虽然还及不上他的得意弟子郑桥,但是也能在郑铭的心里占据一定地位。 许是临近明年二月县试的缘故,这日,郑铭讲完上午的经书后,特地将沈凌几个没有通过县试府试的学生留了下来。这几个学生都是郑铭认为有可能通过考试成为童生的人。 郑铭也没说多少话,只是告诉他们从明天起他会另出题目给他们做。 第二天下午的时候,沈凌几人就和其他学生分开,开始了县试府试的考前训练。 沈凌很快发现郑铭非常注重八股,虽然也会出一些墨义、诗赋方面的题目,但最多的还是八股。 沈凌他们根据他所出的题目交上文章,当天他就批阅下来,上面写着文章的不足之处还有需要修改的地方。沈凌他们按照他的批语进行修改,不修改到让他满意的地步,他就不放他们回家。 然后第二天,他会将他们第二次交上来的文章再修改一遍,然后发给他们,让他们抄写一遍并背过。 这种方法特别有用,沈凌觉得自己的文章一天比一天做得好,也就越发有了信心。想着明年县试的时候,不说考个案首回来,但榜上有名想必是不难的。 半个月后,郑棠从季县回来了。不仅带回来了一些山里的干果野味,还送了他两盆兰花。沈凌问起那秋兰的来处,郑棠道:“你当时不是让我捎一些干果吗,我就到附近的山村转了一圈。哪想到就是那样的山野之地,竟也有爱花之人。这两盆兰花就是从一个猎户家买来的。他常年到深山里打猎,有时看见开得好看的花草,便都移到家里。一进他家,满院子种满了花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花匠家里呢!” 郑棠又道:“不过满院子的花草也就这兰花能入得了眼。我便花钱买了下来,想着新年的时候让你拿去送给学里的先生,既雅致又体面。” 沈凌就笑道:“难为你这样费心想着我。连送先生的礼物都替我备好了。我也没什么可答谢的,晚上留下来吃顿饭吧!我让家里人在书房另摆一桌,我们好好说说话。” 沈凌当初肯借给郑棠银子,想的不过是郑棠是郑枫唯一的一个朋友,自己又不是没有银子,帮就帮了。如今看郑棠的行事,他越发觉得郑棠这人可以深交。不仅沉稳可靠,而且很会为人考虑。 系统当初给他的任务时间是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自己就算真能考上秀才举人,身边也少不了这样的朋友。他有了这样的念头,对待郑棠便又多了几分真心。 李婆子整顿好席面后,沈凌先敬了他几杯酒,便问起他寻访选文章的名家的事怎么样了。 郑棠叹道:“虽已将人请来,但这位季相公只答应在店里待上大半个月。也不知是否能将那些考卷文章批完。走一步算一步吧!” 沈凌试着建议道:“我倒是有个法子。如今县试在即,你为何不出一部应试的题集。”他看郑棠有些不明白,给他解释道,“就是根据县试所考的内容,再综合往年的一些题目,出一些相似的题目,然后根据题目写出相应的答案或文章。”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模拟题集。 郑棠仔细思索了一下道:“这主意倒是不错。就是从哪里找这么个人,出这些题目,然后再写出答案和文章。”他有些犹豫道,“光是请那位季相公我就花了十两银子,要是再请一位,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银钱来。” 沈凌道:“你只说这主意好不好,至于人选,我已经有了。”他顿了顿道,“我只有一个要求,你这卷题集只能卖到外县,不能卖在本县。” 郑棠似乎有些明白了,他看了一眼沈凌,“这个人选不会是你吧?” 沈凌笑道:“是我。不瞒你说,先生最近正给我们出一些县试府试的题目让我们来做,题目是不消说的。至于那文章,也不成问题。每日我们交上去的文章,先生都会批改两遍,最后修改出来的文章比那些秀才做的也不差什么了。” 郑棠道:“既然这样,那这事一定做得。将来卖书得的钱,你我兄弟一人一半。” 沈凌忙道:“工钱店面都是你的,我怎好拿一半的利润。” 两人推让来推让去,最后定下三七分。 郑棠走后,沈凌便将郑铭出过的题目翻找出来,再将自己修改过的文章一一誊写一遍。不过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凑了七八套模拟题。他又往上添了一些郑铭对文章的批语,然后找兰珠要了些针线缝起来,粗略看去,倒也像模像样。 过后几天,沈凌又将郑铭新出的题目一一加上去,便将自己制成的册子交给了郑棠。 第 26 章 沈凌将册子交出去以后, 便不再去想它, 一心一意跟着郑铭为将来的县试府试做准备。 晚上在书房学的有些累了, 他便吹灭蜡烛, 关好门窗, 悄悄到空间散散心。空间升级到2级后, 黑土地已经增加到了一百平方米, 差不多有一个花圃大小。上面栽着牡丹、玫瑰、茉莉,还有郑棠送给他的两盆兰花。 感受着空间新鲜的空气和芬芳的花香,沈凌顿觉头目为之一清。然后他简单的做了一些伸展运动后, 就开始围绕黑土地跑起步来。 没办法,古代的科举考场条件太简陋,县试的时间又定在春寒料峭的二月。若是不进行一些身体锻炼, 到时有个头疼脑热就麻烦了。 只是白天上课, 晚上外面又有宵禁。沈凌最后也只能选择在空间锻炼了。反正他每次进空间前都会吹灭蜡烛,想必不会有人发现这其中的问题。 沈凌跑了半个小时的步才慢慢停了下来, 然后擦干身上的汗才出了空间。沈凌点起吹灭的蜡烛, 又看了一会儿书, 觉得实在困得不行了, 才回到厢房休息。 兰珠正在喝郑棠从季县带回来的野鸡熬的汤, 自从熬过了前三个月后,她的饭量一天比一天大。每次吃完饭不到两个时辰就觉得饿, 沈凌怕胎儿太大不利于生育,不让李婆子另给她开小灶, 偶尔才让她喝点汤水。 随着他用功读书的时间越来越长, 黄氏和兰珠也越来越尊重他的意见。即便黄氏很想让兰珠放开了吃,但也不过说了几句就算了。而兰珠在沈凌细细的给她讲了其中的道理后,也开始控制自己的食量。实在饿得不行了,便吃点干果,但也不敢多吃。 兰珠喝完汤后,唤坠儿进来收拾了汤碗,便对沈凌道:“再有半个多月便是棠哥成亲的日子,你可想好要送他什么礼物了吗?” 沈凌本来快困得睁不开眼睛了,听了这话方精神了一些,问道:“你可有什么主意?” 兰珠扶着肚子走到他近前,一边帮他脱去衣裳,一边道:“今日婶子过来和婆婆说话的时候提起棠哥那未过门的媳妇是个爱俏的。她嫌婶子他们送过来的那套白银首饰样式老旧,我想起我们成亲的时候,你们家送来的聘礼中有一对喜鹊登梅簪样式倒是很新颖,我也没戴过,不如拿去给人做添妆,你看可使得?” 沈凌看了她头上一眼,那里插着一支半旧的银簪,不由道:“那你怎么不戴?” 兰珠不好意思的笑道:“我这人有个脾气。无论衣裳首饰,只愿意穿戴那些用惯的。每逢穿上一件新衣裳,总得别扭几天,非得衣裳穿旧了不可。像这簪子,我头上这支从十来岁上就开始戴,一直戴到现在,觉得挺好的。” 沈凌笑道:“你这个脾气还真为你相公省钱。这样吧,那喜鹊登梅簪你就拿去给棠哥那未过门的媳妇添妆。我以后另给你买一些首饰。至于给棠哥的礼物,让我再想想吧!” 后面兰珠借着给郑棠那未过门的媳妇添妆的机会,将对方好生打量了一番,回来便与沈凌说。沈凌现在虽身具男儿身,但内里还保留着一颗女儿心,比如这爱听八卦的心思就保留着。 是以兰珠一说,他便认真倾听。 “那姑娘倒真是配得上棠哥,人长得又白,又会打扮。也不知为什么,分明她不过比我小一岁,但是看着像比我小好几岁似的,人长得又娇又嫩,穿着粉红色的衣裳,像朵花似的。” “光长得白吗,眉眼怎么样?”沈凌问道。 兰珠想了想:“你要说长得多好吧,那也不尽然。细细的眼睛,椭圆的脸,也不是多出众,但就是觉得长得不错,人又白,又娇又嫩。” 沈凌明白了:“我知道了,那姑娘长得不是很好,而是有种独特的韵味。怪不得棠哥哪怕聘礼要的再多,也舍不得说不。” 兰珠不明白韵味是什么,只是觉得那是好话,听到丈夫夸赞别的女人,不由打翻了醋坛,语气带了点不快,“怎么,后悔娶我这种没有韵味的人了?” 沈凌微微一愣,不明白兰珠为何说这么一句不相干的话,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边兰珠没听到沈凌应答,以为自己戳中了他的心事,一股心酸涌上来,眼里不由涌出了泪花,当即哭了起来。 沈凌忙道:“好好的,怎么哭起来了?” 兰珠哽咽道:“你都嫌弃我了,我能不哭吗?” 沈凌一时只觉得哭笑不得,内心虽不明白这话从何而起,但还是拿些好话来劝。一时哄得兰珠不哭了,兰珠才说明白原因:“以后当着我的面,不许夸别的女人。”说完又觉得有些害臊,便拿帕子遮着脸道,“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这眼窝子浅得很,轻易就心酸落泪。” 沈凌道:“大概是你怀着身孕的缘故。所以比平日敏感一些。我以后再不说这些话就是了。” 兰珠说完那话便后悔了,本以为丈夫会觉得自己无理取闹,哪知丈夫立刻就应允了自己的请求,心里便欢喜得很。当下殷勤的服侍丈夫洗漱,沈凌只觉得好笑,由她在旁做些力所能及的活计,然后各自安歇睡下。 郑棠成亲的那天,沈凌之前已经跟郑铭告了假,看了一上午书,晌午的时候才去银楼买了一对银花瓶作为礼物然后拿到了郑家。 郑槐因为最近和沈凌走得近,也去过郑棠的书店买过几本书,成亲这天,也向学里告了假。他家距离郑棠家较远,沈凌到了好一会儿,才看见他走了进来。 后面又有几个族学里的同窗陆续进来,大家自发的坐在一起,一边说话一边吃着茶果。不多时厨下摆出酒席来,郑棠出来敬过酒,众人坐了一个多时辰,便到了迎亲的吉时,外面开始大吹大擂起来。 拜过天地,入了洞房。郑棠出来再次敬了酒,厨下又整治了新的席面,众人坐到掌灯时分便散了。 沈凌怕身上的酒味熏着兰珠,先在书房洗漱了一番又去堂屋和黄氏说了会儿话,才回到厢房。 兰珠坐在灯下给未出世的孩子做鞋,沈凌从怀里掏出一支水玉兰花簪,笑着递到她眼前,“今天去银楼时看见了这支簪子,觉得很配你,便买了下来。” 兰珠嗔道:“不是说了嘛,我头上的簪子戴的挺好的,你又买这个做什么?” 沈凌不由分说将簪子戴在她发髻上,又取来铜镜让她看。那支水玉兰花簪是侯夫人赏给沈凌的首饰之一,做工料子虽算不得上等,但款式很是别致,兰珠戴上去以后顿觉这簪子很配自己。 只是她虽然喜欢这簪子,但仍舍不得戴。沈凌也不勉强,他现在的心思全放在了二月份举行的县试上。郑棠成亲后,距离县试的日子又近了一些。郑铭仍旧给他们出一些题目,因为这是他接任族学以后的第一次县试,他又一心想着做出一番成绩,所以他比沈凌几个还要重视接下来的县试府试。 在这样紧张而又充实的考前训练中,新年很快到了。 郑铭直到腊月中旬,才给他们放了一个月的假。假前,他一再叮嘱沈凌几人,一定要好生在家复习功课,万不可懈怠。 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沈凌反正是将他的话放在了心上。他依旧每天早起念书,上午的时候背诵郑铭以往讲解的内容,下午做文章翻看以往修改过的文章。 坠儿传黄氏的话叫他去堂屋时,沈凌正在背诵自己修改过的文章。听到黄氏有事找他,他猜到是要商议给郑铭送礼的事,便暂时放下手边的文章去了堂屋。 黄氏叫他过来果然是为了此事,她将想好的几样东西说给沈凌听,问他是什么意思。 沈凌道:“早前我给先生家里送过几条鱼,那收鱼的仆役告诉我说,先生除了爱吃鱼外还喜欢养兰。正巧郑棠前些日子从季县给我带了两盆兰花,我一直放在书房养着。过几日,我便将娘准备的东西和兰花一齐给先生送去。”他平日一直将书房锁着,除了他以外,旁人根本进不去里面,因此里面有无兰花,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黄氏听了点头道:“你心里既然有数,那我就放心了。” 年底的时候,沈凌便将礼物备齐去了郑铭家里。他去的时候也巧,郑铭刚好午睡醒来,心情还算不错,听说他带来了两盆兰花,便叫门房把他叫了进去。 沈凌进去以后,郑铭先看了几眼他带来的兰花,细细品鉴了一番,才与他说起二月份的县试来。 郑铭道:“我估摸着这次县试差不多有三百多名考生,你可有信心给我拿个案首回来?” 沈凌微微一愣,继而道:“实话告诉先生,学生还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能够榜上有名就已经不错了。” 郑铭不悦的看了他一眼:“什么叫榜上有名,你在我这里学了这么长时间,若只是榜上有名,那我该羞死了。”然后又道,“回去好好温习功课,若是这次县试拿不回来一个案首,以后也不用再跟着我读书了。”说完便拂袖而走。 第 27 章 自那日郑铭说了让他考个案首回来的那话后, 沈凌就觉有了压力。虽然他也知道若是自己就是考不回来案首, 郑铭也会继续教他, 但终归还是不一样的。也许郑铭从此就不再对他抱有希望, 这是沈凌所不希望的。 沈凌从第一天听郑铭讲课就知道, 这是一位极难得的先生。不仅是进士出身, 而且又会教学生。有这样的先生, 他绝对可以在科举的路上走的更远。 如果说之前沈凌是为了积分而努力考取功名,那么现在在他学习了这么长时间后,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古代的科举考试。也许是因为他本身就喜欢古文, 也许是因为郑铭的一步步引导,总之他很享受这样的过程。 他觉得如果可以的话,他可以这么一直考下去。 抱着这样的心态, 沈凌天天读书到深夜。就是大年三十, 外面鞭炮声不断的时候,他也在书房里念书。 正月初一那天, 郑棠带着新婚的妻子来给黄氏拜年, 沈凌这才见到了那位爱俏的胡氏。 和兰珠说的差不多, 这位胡氏生得并不算很美, 椭圆脸, 细眉细眼,脸颊上一边一个酒窝, 论姿色只能算是中等。她唯一的优势就是会打扮,寻常的衣裳穿在她身上就是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这个是沈凌不能不承认的。 胡氏去找兰珠说话后, 沈凌将郑棠让进了书房。 两人说了几句寒暄话, 郑棠就告诉沈凌,之前出的那本题集在邻县卖的很好,年前已经挣了几十两银子,年后估计会挣得更多。郑棠这次来便将沈凌应得的十几两银子送了来。 沈凌收下银子后,两人便出去结伴给族里的长辈们拜年。 初一在外面跑了一天,初二又带着兰珠回了娘家。之后的几天不是串亲戚就是接待串门来的客人,直到初七那天,来家里拜年和串门的人才渐渐少了,沈凌这才有了空暇时间念书做文章。 正月十六族学开课,只是上了没几天,便到了县试的时间。 按照往年的惯例,他们县的县试一般都是考五场,今年也不例外。 天还未大亮的时候,沈凌就和族学里的几个同窗结伴来到了考试的地点。如郑铭所料,这次参加县试的差不多有三百来人。三百来人乌压压的站在科考棚外,几乎没有人说话,气氛异常肃穆。 很快就有专门搜身的搜子过来检查考生的全身,看他们是否携带纸张入场。 检查完考生的全身和携带的考篮后,三百多名考生依次被点名,被点到的考生穿过一个过道,就到了一个有许多简易座位的地方。 沈凌被分到的是靠后的位置,等了好一会儿才听到他的名字,便像之前被点到的考生一样,去一个大厅领了试卷。 第一天考的是墨义。 这对记忆力比较好的沈凌来说,非常简单。只花了半个时辰,他就将上面出的题目答完,再看看周围的考生,已经有几人交了卷子。沈凌又仔细的检查了一番,方上前交了卷。 第二天考的是诗赋,题目是“山山黄叶飞”。 沈凌记得这是王勃的一首诗,便先将全诗默写出来,细细揣摩了一番这首诗表达的情感,才动笔作诗。 第三天考的是八股,题目摘自《中庸》上的一句话。沈凌看到那句话时,先揉揉眼睛,再定睛细看,竟然是郑铭作为题目考过他们的一句经文。沈凌放假的期间,已经将那些修改过的文章全部背诵完毕。如今看到这篇题目,他不由轻轻弯了弯嘴角,若是这样都考不回来一个案首,不用郑铭说,恐怕他自己都再无颜面继续跟着郑铭念书了。 沈凌将记得的那篇文章仔细默写下来,前后检查了三遍,发现没有错字或者疏漏之处,便第一个交了卷。 接下来的两天考的是策问和杂文,这个对沈凌也不甚难,早早的就将卷子交了上去。 这天,考完最后一场,沈凌回到家里就听坠儿说他的岳父来了。沈凌进到堂屋,就见周父坐在炕上。兰珠和黄氏都在一边陪着,几人正在说着家常的话。周父看见女婿进门,第一个问他考的怎么样。 沈凌如实道:“能做的题目都做了,应该是能过的。” 周父这才露出一丝微笑:“你能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几人又说了会儿话,看看临近中午,黄氏便吩咐坠儿告诉李婆子多做几个菜,又留周父在这里吃饭。吃中饭之前,翁婿两个到了书房,沈凌将自己写的那篇八股文又默写了一遍。周父看完连连称赞,脸上的笑容又多了一些。 吃中饭的时候,周父因为高兴,破例多吃了几杯酒。沈凌也喝了不少酒,不过这具身体的酒量很好,而且古代的酒水酒精度数真的不高。是以,沈凌喝了差不多半斤酒,也没有任何不适,扶着周父将其送回了家。 接下来就是等候发榜了,沈凌这个时候也不再勉强自己静下心去读书,先是在家里好好休息了两天,然后又觉得这样整日呆坐也挺无聊的,便又去了郑棠的书店。 郑棠正坐在店里算账,看见沈凌便道:“今日你不来,我也要去你家的。” 沈凌看他脸上一直带着微笑,便知道那本题集卖的不错。 两人去了书店的楼上说话,郑棠说的果然是那本题集的事:“那本题集一共挣了两百多两银子。听那些书商们说,邻县的考生们看见这本题集,几下就给抢光了。要是当时再多印些就好了。” 沈凌笑道:“县试过后便是府试,还有明年的院试。以后只怕你数钱数烦了的时候都有。” 郑棠道:“那倒是。”又问他这次县试考的怎么样。 沈凌便说还可以,又说了一会儿话。郑棠看看将近午时,便说要请他吃饭。从店里出来前,郑棠将他应得的那三成利润加上之前借他的三十两银子凑了个整数,交给了他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两人就近找了家酒楼坐下,郑棠点了几样菜,等菜上齐便道:“我看你成亲这么长时间,从未向我诉苦过。是不是弟媳和婶子从未有过口角?” 沈凌看他神情便知他家里有事,当下淡淡道:“也许有过,但我整日都在外面,她们二人到底如何,我也不是很清楚。” 郑棠就叹口气道:“我到你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看其情形,平日里两人定然相处的不错。” 沈凌这才道:“好好的,你怎么说起这话来了?” 郑棠给自己斟了杯酒,一饮而尽后方道:“我也不瞒你。从你嫂子进门起,家里的口角就不断。我娘节俭了一辈子,就算现在家里有了些余钱,还是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而你嫂子偏偏在家里娇惯熟了,在这里一个月都见不到荤腥自然就不高兴。然后平日里做件新衣服,我娘又唠叨个没完。你说可怎生好才是?” 沈凌回忆自己当初成亲的时候,兰珠也曾吃不惯家里的饭菜,为此小两口吵了一架。后来黄氏知道了,便命李婆子做饭的时候,稍微照顾一下兰珠的口味。 后来没多少日子,兰珠便怀孕了。对了,怀孕。沈凌想到这里不由微微笑道:“这有何难,只要嫂子有了身孕,这一切便都可以迎刃可解。到时伯母看在孙子面上,也会对嫂子迁就一二。” 郑棠听他这样一说,细细一想还真是那么回事,不由举起酒杯敬了他一杯:“不愧是马上要成为童生的人,果然比我们普通人有办法。” 沈凌也举起杯来:“先别急着说这话,一切等放榜再说。” 当下两人吃完饭,便在楼下分开。郑棠回了自己的店里。沈凌则去了钱庄,将银票换成了白花花的银子。 他将那一百两银子拿回家,摆在黄氏和兰珠面前,又说了银子的来处。黄氏是惊大于喜,兰珠则看着那堆银子笑容不断。 好半天,黄氏才道:“这银子既是你挣得,自然由你拿着。娘分毫不要,你们自己收着吧!” 沈凌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想了一会儿却问道:“娘,我们家里除了两间铺子外,乡下可还有什么田地?” 黄氏道:“家里早先是有几十亩地的,只是你爹死得早,你那时还小,家里没有个管事的,又怕那些佃农糊弄我们,所以族里有人来问那些地时,我就把那几十亩地都卖了。” 沈凌沉吟道:“娘,我看这些银子与其在家放着,不如拿去买地。到时我们再建个庄子,夏天的时候去那里避暑。” 黄氏笑道:“娘说过了,这是你挣得银子,自然由你做主。而且买地建房这是好事,娘自然愿意。” 沈凌又问兰珠,兰珠自然也没有反对的道理。于是一家三口便通过了这个买地的决议。 第 28 章 沈凌去乡下买地之前, 特地去郑槐家里坐了坐。郑槐家里有几十亩地, 自然在买地这件事上比其他人家要熟悉一些。 因为最近与郑槐走得比较近, 所以沈凌去时, 郑槐的父母表现的很热情。听说他要买地, 沈凌的父亲便告诉他去找后街的一位族人, 如今正在县衙的户房任职, 管的正是这土地的买卖。 有了关系,便好办事了。沈凌往这位族人家里送了两回礼,最后花了八十两银子买了五十多亩良田。这五十多亩良田位于县城边上, 离郑家不过十几里地,日常照看起来还是比较方便的。 沈凌正准备找人在附近建一个庄子的时候,县试的榜单下来了。 郑家族学里参加这次县试的学生都榜上有名, 其中尤以沈凌的成绩最好, 成功考回来一个案首。 当沈凌看到榜单上最前面的郑枫二字时,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总算没有辜负郑铭的期望。 经过这次县试以后, 郑家的族学在县里有了些名声。 沈凌再去学里念书时, 发现学堂里的学生比平时多了不少, 多出来的学生有的是郑家族人但更多的是慕名而来的外姓人。 而沈凌这个新出炉的案首一出现在学堂里, 就立刻引起了众人的注意。有来祝贺的,有来奉承的, 也有来说酸话的,沈凌正觉得有些应付不过来, 郑铭到了, 学堂里立时安静了下来。 沈凌忙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好。郑铭扫了一遍底下的学生,目光在沈凌身上停留了几秒,便开始检查功课。 上午的课上完后,郑铭将他们几个通过县试的学生留了下来,要求他们从明日起每人每天额外写十篇字交上来。 沈凌从这次的县试中发现,郑铭事前应该是对主持县试的本县县令有一定的了解的,要不然怎么会那么凑巧,恰巧就压中了县试的题目。所以郑铭一说让他们几人额外写十篇字,沈凌立时就上了心,大概与四月份举行的府试有关。 从族学里回来,沈凌就开始练字。 时下流行风格秀润华美,正雅圆融的馆阁体,之前族学的那位老先生让他们练得也正是这种馆阁体。不过之前的郑枫不是那种能坐的下来好好练字的那种人,所以沈凌现在写的字也不过称得上一般而已。 之前因为忙着念书做文章,沈凌一直没有机会和时间好好练字。如今事关后面的府试,沈凌便每天晚上挤出一个时辰的时间来专门练字。除去郑铭交代的那十篇字以外,沈凌额外又多写了十几篇字。 练了一个多月的字以后,便到了府试的时候。 沈凌同那几个同窗结伴提前几天去了府城,走之前郑铭给了他们几人一个地址,让他们几人在那借住几天。沈凌他们到了地方以后才知道,那地址是郑铭在府城的一处宅子。看宅子的老管家说,这还是当初郑铭的父亲在世的时候买的,为的是方便家里的子弟将来考府试的时候有地方住。 听完老管家的话以后,他们中的一人便问:“那这么说先生的父亲也在省城买了宅子了?” 沈凌之前也想到了这个问题,若是将来到省城考院试的时候,也能有这样借住的地方就好了。被人先一步问了这个问题后,沈凌便等着老管家的回答。 老管家在这几人的期盼目光下点了点头:“老爷确实在省城也买了一处宅子,不过因为距离遥远,不好派人打理,那宅子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住人了。几位相公将来若要到省城考试的话,只怕要自己动手将宅子好好收拾一番了。” 沈凌闻言心内松了口气,有地方住就好,至于打扫收拾那倒是小事。 当初郑铭的父亲买这宅子时,主意考虑的是方便考试,因此距离考试的地方近是近,但宅子本身却不大。所以晚上的时候,沈凌便与其中一个同窗挤在了一起。 虽然是两个人挤一个房间,但是相对那些远道而来找不到合适客栈的考生已经很不错了。而且老管家人很不错,在考前的这几天里不仅供应他们一日三餐,还经常出去打听有关这次府试的各种小道消息。 其中流传最广的一个小道消息便是主持这次府试的知府大人,曾经师从当朝的一位书法大家,写的一手好字。 至于其他的那些小道消息,沈凌听过就撂在了一边,一心练习自己的馆阁体。 府试开考的第一天,沈凌几人和考县试的时候一样天还未亮就到了府衙。唯一和县试不一样的是,沈凌这次被安排到了最前面的座位。 府试与县试的场次、内容差不多。不同的是,府试出的题目要比县试难一些。沈凌在县试的时候,基本都是上午交卷的那一批,如今在考府试的时候,五场有三场都是下午交的卷。 考完最后一场,沈凌从府衙出来的时候只觉得饥肠辘辘,身上也没有什么力气。沈凌先前光顾着答题,没有胃口也没有心情吃东西,当然最重要的是没有在考场吃东西的习惯。如今考完五场试,人一放松,就觉出饿来。 这个时候已经是未时,正好过了午饭的时间。沈凌随便找了家小饭馆,找了个临窗的位置,点了一碗素面。因为人少,面上来的很快。沈凌尽量控制着自己吃面的速度,倒不是怕有失斯文,而是怕吃太快脾胃吸收不了。吃完面,沈凌又要了一碗面汤,将汤喝完后,这才觉得身上有了些力气,慢慢走回了借住的那所宅子。 一同参加考试的那几个同窗有先他一步到的,也有在他后面的。晚上人齐了以后,大家便聚在一起讨论这次府试的考试内容。沈凌说的并不多,多数在听。这次的府试,他们再没了之前的运气,可以遇到郑铭出过的题目。沈凌觉得想要考个案首回来应该是没可能,最多不过名次靠前一些。 几人讨论完考试内容以后,便开始商量何时启程回县城。有人提议再继续住几天,等榜单下来以后再走。最后这个提议被全票通过,毕竟大家都想尽快知道自己有没有可能通过。 不过几人又觉得老是麻烦老管家有些不太好,便合伙凑了五两银子,公推出他们中年级最大的一个人去给老管家送去。 第三天,沈凌就发现老管家的态度比之前更好了一些,沈凌随口问了他一下附近可有什么花市,他不仅将花市的地址详详细细告诉了他,还说了府城几个有名的花匠的住处。 沈凌照着他所说的地址,寻到了其中一个花匠的家里,买了几盆价格不菲的兰花,准备回去以后种在空间。 接下来的几天,沈凌给黄氏买了几匹县城没有的好料子,给兰珠买了一些府城有名的点心,还给未出世的孩子买了一个银锁。 算算日期,距离孩子的出生就只剩下一个多月了。也不知道兰珠会生一个男孩还是一个女孩。沈凌正半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就听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原来这次府试的榜单出来了。 和沈凌想的差不多,他这次并未摘得案首,而是排在了第六名。 即使是这样,沈凌也很高兴,这半年多的刻苦学习没有白费,总算考得了一个童生回来。如果能通过明年的院试,那么他的任务也就基本完成了。 回到家里,黄氏和兰珠听说他通过了府试,比当初他中案首还高兴。 过后,沈凌回到族学里继续念书,郑铭很快把他们这些过了县试府试明年要参加院试的人安排在了一起,三五不时的给他们这些人出题。沈凌空闲的时候将这些题目和文章整理好,又出了一本册子交给郑棠。 五月中旬的时候,兰珠生下了一个六斤多的男孩。黄氏乐得合不拢嘴,沈凌看着床上那个包在襁褓里的婴儿,只有一个感觉,怎么长得那么丑呢? 当兰珠要他给儿子起个小名时,沈凌脱口而出道:“就叫阿丑吧!” 于是阿丑这小名就叫了起来。阿丑和一般的婴儿没什么不同,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几乎是一醒就哭。每天晚上要醒五六次,有时白天睡够了,晚上不是拉就是尿,吵得人根本没法睡觉。 黄氏心疼儿子,命坠儿来陪兰珠,把沈凌赶到了书房睡。沈凌从此就在书房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半年多。 阿丑一周岁的时候,院试的时间到了。 沈凌同学里的十来个同窗结伴到了省城,就住在老管家说的那个宅子里。院试的考试内容和县试府试差不多,只是少了两场,考的分别是八股、杂文、策论。 与县试、府试不同的是,考生进入考场时除了考引,笔墨等物一概不许带进去,考场负责提供吃食、清水以及棉被。棉被是考生过夜用的,这也是同前面两场考试的区别,考生要在考场里过夜。 在这样的封闭环境下考试,沈凌觉得真是在考验他们这些考生的心理素质。若不是他在后世的时候前前后后经历过无数场考试,只怕在这样的环境下真会晕场。 三天后,沈凌将最后一张卷子写完,拉了下身边的小铃,就有两人收走了他的所有物什。 从考场里走出来,沈凌长长的呼了口气,终于考完了。 第 29 章 沈凌回到宅子没多长时间, 与他关系较好的郑槐回来了。到晚上的时候, 他们这间房的其余三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因为省城的这处宅子比之前府城的那一处还要狭小一些, 所以他们这次是五个人挤在一间房里。 沈凌和郑槐都不愿意和人挤在一张床上, 所以两人在窗下各支了一张竹床。 当晚房间里的五人谁都没有提及考试的事, 连着几天在考场里过夜, 谁都没办法休息好。所以几人匆匆用了点晚饭, 便各自上床安歇。 第二天,当日光倾照在沈凌的身上时,他才从睡梦中醒来, 看看时间已是日中时分。房中的其余四人还睡得正香。沈凌尽量将动作放轻,但还是吵醒了离他最近的郑槐。 于是沈凌便邀他一起出去吃饭。 他们借住的这处宅子所处的地理位置极好,出门便是极为热闹的大街。因为正值院试, 所以走在街上不时能看见几个来自各地的读书人。有的酒楼茶铺里甚至坐了不少这次参加院试的童生。 沈凌走在街上, 都能听见里面的对话,无外乎是这次院试的学政大人喜欢什么样的文章, 出得题目如何如何。 沈凌不愿意凑那份热闹, 问过郑槐的意见后, 便选了一家相对清净些的酒楼。两人坐下没有多久, 楼下就传来一阵吵闹声, 沈凌问了伙计才知楼下来了两个考试的童生,为了一道题目争吵起来。 伙计走后, 郑槐便问沈凌:“之前在房里,当着众人的面不好问你, 你觉得这次院试可有把握?” 沈凌道:“这次院试的题目出得有些偏, 我不敢说有十成的把握,最多不过六七成。” 郑槐叹道:“看来你考的不错,像我最多只有三四成的机会。” 沈凌看他的神色估摸着考得不理想,又不好多问他,等点的菜齐备以后,便把话岔开,又问他饭后可有兴趣一同到书肆走走。 郑槐心情不佳,也想出去走走散散心。于是两人在酒楼用了些饭菜,就朝着省城最大的书肆走去。 与童生云集的酒楼茶铺相比,书肆内的读书人并不多,只有零星几个。其中一位身着浅蓝色儒衫的少年,气质尤为出众,一看就是世家大族培养出来的杰出子弟。 沈凌看了几眼就收回了目光,专心在书肆里挑起书来。郑铭有一次上午讲经的时候,曾经提到过一次,多看一些诸子百家方面的书籍,对写文章也有帮助。当时他只是随口一提,并不要求学生们非得做到,但沈凌却记在了心里。 所以他这次来书肆,并没有和郑槐一起去挑拣那些文章选集,而是站在了放置那些诸子百家的书架前。相对于文章选集来说,这些诸子百家方面的书籍并不受童生们的欢迎,因此书架的位置不仅靠后,很多书籍上还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沈凌站在书架前正在犹豫买哪几本书好时,那个气质出众的少年也站到了书架前。他的目光在扫到沈凌时,微微点了点头,便开始认真的挑选起书来。 沈凌想到他们这些世家大族在科举方面想必比他们郑家还要有经验,便上前主动打了声招呼,“你也喜欢诸子百家?” 那童生差不多十四五岁年纪,性格稍微偏内向一些,闻言也只是淡淡一笑。 沈凌见状就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后来那少年想要拿一本放在高处的书,因个子有些矮小,够了几次都没有够到。沈凌看不过去,就上前帮他将书取了下来。 他取书的时候距离那少年比较近,在他自然觉得没有什么,可是那少年却向后微微退了一步,等他将书送过去时,那少年朝他感激的笑了笑,但仍是没有说话。 沈凌的目光无意中扫过他拿书的那双手,那双手被保养的很好,手指又细又长,犹如十根葱指,根本不像是一双男人的手,分明是女子的手。沈凌忽然明白过来了,怪不得这少年不肯开口说话,因为一开口就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得知了这少年的身份,沈凌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言行,他选了几本后世常见的《国语》《墨子》等书籍便去结账。 结账的时候,有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走进了书肆中,他先朝着书肆内扫了一眼,见没有自己要找的人便向距离他最近的沈凌问道:“这位兄台,请问可有看见一位十四五岁的公子,穿着蓝色的衣裳。” 沈凌很快就明白他所说的正是先前那位少年,便向后一指:“那位小公子在最后一排。” 那青年听了便道了声谢,然后便快步走向最后一排。 沈凌结好账付了银子便去找郑槐,郑槐却没有要买的书,因此两人很快出了书肆。 接下来的几天,众人一面休息一面等候院试的结果。 沈凌几乎是天天出去,有时与郑槐一起,有时独自一人。省城的物产比府城还要丰富,遇到那些物美价廉的小饰品,他一般都会买下来。摊主们见他一个大男人,挑的却都是钗簪耳环等物,都以为他是送给家中的娘子,便极力推销自家的东西,沈凌多是笑而不语,只挑自己看的顺眼的买。 这样天天出去逛街,便觉时间过得飞快。这天早晨起来,沈凌穿戴好正要出去,郑槐便道,“怎么你今日还要出去?” 沈凌经他这一说,才知道今天是出榜单的日子。他的心里顿时多了一些忐忑,不由长长的呼了口气。 郑槐是考过一次的人了,既劝自己,也劝沈凌,“别担心,就算今日不中,明年我们再考就是了。” 两人说完这话不长时间,出去打听消息的人回来了,十来个人围着他问榜单的情况。 那人喘了口气才道:“我们这些人中有一半榜上有名。”说完这话,他依次念出几个人名,其中就有沈凌和郑槐。 这下就是郑槐也不淡定了,忙问道:“你说真的,我中了?” 那人这次却是榜上无名,闻言没好气道,“我骗你作甚?你就排在郑枫下面,一个是第二十三名,一个是第二十四名。” 郑槐知道他心情低落,也不跟他计较,转头便向沈凌道:“中了,我们二人都中了。” 沈凌笑道:“是啊,总算没有辜负先生的教导。”他决定了,回去以后一定要给郑铭送一份大礼。 就在他高兴的时候,脑海内响起了一道久违的声音。 系统25:“宿主已完成本次初级任务,获得一百积分。空间升级到三级需要五百积分,宿主剩余积分为一百九十分,所以暂时无法升级。” 沈凌忍不住腹诽,这不是和没说一样嘛! 等他回过神,郑槐他们几个已经开始商量庆贺的事。那几个落榜的同窗则在旁无精打采,看样子是不打算跟他们一起出门了。 从宅子里出去后,几人选了一家最近的酒楼,除了点了几样菜还要了一壶酒。因为众人的心情都很不错,一壶酒很快就被喝光,接着又要了第二壶。 沈凌在最初的高兴过后就慢慢平静了下来,众人高谈阔论的时候,他心里想的则是成为秀才后也不知会有什么样的福利。早前他去县衙找那位族人买地的时候,听那位族人说,好像成为秀才后可以减免名下一部分的赋税。 因为当时他还没有成功进学,所以那族人说的也不是很详细,看来自己回去以后要好好询问一下这件事。 因为心里装的是这件事,沈凌在第二天参加学政举行的宴会时表现的便很淡定,一门心思的想要尽快回家。 与其他人或得意或欣喜或骄傲的神情相比,他淡定的表情便格外突出,很快入了梁学政的眼。这样不骄不躁,荣辱不惊的学子,梁学政已经很少见到了。他久经科场,知道越是这样沉稳的学子在科场上才能走的更远。加上沈凌人生得斯文清秀,无端便让人对他多出几分好感来。 于是宴会结束的时候,梁学政便特地将他留了下来,先是询问他师从何人,然后问他家里的一些情况,最后又问他可曾婚配。 沈凌老老实实道:“学生两年前成的亲,儿子都已经满周岁了。” 梁学政听了不由遗憾的叹了口气,“本来以为你年纪轻轻不曾婚配,想要将老妻收养的一个义女许配给你,哪知你竟已娶亲。这便罢了。”梁学政虽失望不能与他做亲,但爱才之心却没有稍减,跟他说了好些科举考试的话。 沈凌就借机请教了他一些问题,梁学政一一回答完,末了又说了一些看好他之类的话,方放他走人。 沈凌回到宅子后,众人纷纷问他学政留下他到底所为何事,是不是想要将他收到门下。沈凌自然不会说梁学政想要与他结亲的事,打个马虎眼过去了。 一行人往回走时,自然不像来时那么匆忙。等沈凌到得家时,家里早已经接了官府喜报,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黄氏一番嘘寒问暖过后,便打发沈凌回房洗漱休息。 第 30 章 30章 沈凌先在书房好生睡了一觉, 醒来以后就听见阿丑的笑声。他出来一看, 只见花椒树下的石桌旁, 阿丑由兰珠扶着学走路, 坠儿在前拿着一块点心引逗他往前走。 兰珠第一个看见他出来, 笑道:“你醒了, 可是我们吵着你了?” 沈凌摇头笑道:“没有。先前睡得沉, 倒是什么也没听见。”说完便唤阿丑。 他经常窝在书房里读书,和这个儿子亲近的时间不多,这次又离家了这么些天, 本以为儿子会不认他。哪知阿丑听到他的声音,抬头便朝他笑了一下,然后张着双手让他抱。 恰好黄氏听到动静从堂屋里出来, 看到这样的情形就笑道:“我们阿丑人虽小却也有心。阿棠三五不时的过来, 他却一次都不让人家抱。你离家这么些天,他竟认得你, 还让你抱。” 沈凌将阿丑抱在怀里, 发现儿子一点也不怕他, 伸出右手就去够他头上的竹簪。兰珠忙喝止儿子, 阿丑却不怕她, 锲而不舍的继续伸手去够。 正热闹间,郑棠来了。沈凌便将阿丑交给兰珠, 自己让郑棠进了书房。郑棠先是恭贺了他一番,然后就说出了自己的来意。原来沈凌在院试之前写的那本题集, 卖的比之前的那本更好。郑棠此来是给他送银子的。和前次一样, 他从怀里掏出来的仍是银票,不过却是一张两百两的银票。 郑棠这两回通过题集挣了不少钱,正是兴头上的时候,把银子给了沈凌,就问他还能不能再出一本题集。沈凌想了想,郑铭每次给参加考试的学生们出题时从不避讳其他学生,只要自己按照题目写几篇文章就好,是以便答应了下来。 郑棠见他答应了这件事,又提起从前那句想让他选些文章的话,和题集一样都是三七分。 沈凌也答应了下来,想起自己添置的田地和庄子还缺一个管事,便问郑棠可有什么好的人选。 郑棠便说回去打听一下,三五天内便给他回话。 送走郑棠,沈凌去钱庄将那二百两银子兑了出来,回来拿出一半交给兰珠收着,一半放进了空间。 晚间沈凌回到卧室去睡,发现阿丑已经被黄氏抱走了。他纳闷道,“娘好端端的将阿丑抱去堂屋睡做什么?” 兰珠微红着脸有些不敢看他,低声道:“娘说,阿丑已经一周岁了。是该给他添个弟弟或妹妹了。” 沈凌微微一愣,当即明白了兰珠说的意思,他不由轻咳一声,终于要赶鸭子上架了吗。 那种事,沈凌作为女人,当然不是没有经历过。但是作为男人,他还真是第一次。之前兰珠怀孕,他可以以此为借口逃避。后面他忙着考试,兰珠忙着照顾阿丑,两人都有默契的没有提起此事。 如今他已经中了秀才,读书的事可以稍缓一缓了。阿丑也长到了一周。若他再没有什么行动,只怕兰珠就要认为他有问题了。 所以现在他面临的情形是不想上架也要上。 借着睡前洗漱的空档,沈凌仔细回忆了一下郑枫在这方面的记忆,又将宋长生当时的某些行为好好理了一理。做完这番功课后,他心里便有了大概的思路。 夫妻两个洗漱完一起躺在床上后,沈凌便将兰珠抱在了怀里。兰珠今日穿了一件水蓝色的肚兜,上面绣着几丛兰花。因为天热,外面只穿了一身素纱做的中衣。那素纱既凉快又透光,沈凌只需低头一看,就能看见肚兜上绣的兰花有多少朵。 细细一数,竟有十二朵之多。 那边兰珠不知道他是在数兰花,以为他是在打儿子口粮的主意,红着脸道:“你可不能喝。你喝了,明日你儿子喝什么。” 这话将沈凌说得害臊的不行,他也懒得解释,也不做什么事前准备了,直接步入正题。 哪知兰珠虽已生了一个儿子,但仍是娇嫩的紧,他这里刚一动,兰珠就叫了起来。沈凌听不得这种声音,马上停了下来,如此反复再三,方才渐入佳境。 事后,沈凌躺在被窝里想,这种事只要抛开自己内心的想法,遵从本能,其实也不是太难。就像当初做文章时,起初总是有些手生的,后来慢慢就好了。 沈凌休息过几日以后,郑棠那里给他荐来了一个四十来岁的懂田地的族人。这族人叫郑铁,以前也曾给人当过管事,人最老实不过。沈凌带着他去庄子上,将名下的土地和佃户一一交代明白,又将地里产的一些瓜果蔬菜等物装了两担,雇人挑去了郑铭家里。 这时候正是六月时分,郑铭耐不得热,给学生放了一个月的长假。这天傍晚正在天井里纳凉,就听底下的仆从说沈凌着人送来了两担瓜果蔬菜。郑铭只一点头,说知道了。 过不多时,仆从又来报说,沈凌亲自运了一马车冰块过来。 郑铭当即吩咐将人请进来。 沈凌进到天井时,郑铭已经将他送来的几个甜瓜切开,正吩咐下面的人拿冰块进来。 沈凌就知道他这一马车冰块送到了郑铭心里,他也不特意显摆,只是说些文章上面的事。 郑铭问起,沈凌就说那冰块是他去年冬天雇人从河里弄的,在庄子上的冰窖里储藏了半年多,听说先生不耐热,便拉来了一半。 郑铭又问起梁学政特地将他留下来的事,沈凌便实话说了。 师生两个又说了一些闲话,沈凌便告辞退了出去。 酷暑过后,沈凌继续跟着郑铭念书,为将来的乡试做准备。从前沈凌觉得能中秀才已经很不错了,可是如今做多了八股,又有郑铭这样的名师,他觉得自己很可以继续这么考下去。 初秋的时候,庄子里新收上来几百石粮食,沈凌选好的往郑铭家里送了两石,又有若干瓜果蔬菜。 也不知是不是他频繁往郑铭家里送礼的缘故,这天郑铭特地将他留下来,与他说道:“过几日我要去省城访一位故友,想带你和郑桥同去,郑桥那里已经同意了,就看你家里方不方便了。” 沈凌马上道:“能跟先生出门长长见识自然是好事,学生没有什么不方便的。” 郑铭见他同意,便告诉他回去收拾收拾,三日后便出发。 沈凌回到家里将这个消息告诉黄氏和兰珠,黄氏和兰珠都很高兴,觉得先生出门只带他们两个,想必是对他们最为看重。 临出发的那天晚上,黄氏和兰珠便开始给他收拾行李。沈凌在旁看着,将一些不必要的衣物一一挑拣出来,最后收拾出来一个非常简单的包袱。里面只有几身衣物,两双鞋袜,几本书而已。 郑铭和郑桥所带的东西也不多,只郑铭多带了一个三十来岁的长随。那长随经常随郑铭出门,处处都打理的很妥帖。 四人乘坐马车先走了一段陆路,后面便弃车坐船。沈凌在这个世界还是第一次坐船,好在这具身体并不晕船,因此还算适应。倒是一起来的郑桥有些晕船,坐船的那两天便一直躺在床上。 这郑桥年纪虽小,但是却被家里人教的很好。他躺在床上的那两天,都是沈凌在旁照顾,每次劳烦沈凌的时候都会说声劳驾,而且尽可能的不麻烦别人。 两天以后,他们租的这艘船靠了河岸。郑铭等郑桥精神好一些,坐了长随雇的轿子,行了约有半个时辰,便到了一处占地极为广大的宅子。 郑铭带着他们到了门前,那几个门房都认得郑铭,上前请了安就道:“老爷先前吩咐过了,请郑老爷先去书房宽坐一会儿。” 沈凌跟在后面,先是走过门楼和一个种着梅花的天井,然后穿过一个走巷,曲曲折折的走了一会儿,便到了三间大花厅。花厅前面种着两株桂花树,后面则有一方荷花池。 几人刚在厅中的楠木椅上坐定,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文士带着两个青年走了进来。 沈凌看到那中年文士身上跟着的一个青年正是之前在书肆里见到的那一位,但是看对方的样子似乎已经不认得他,便没有做声。 那中年文士拉着郑铭叙了半天旧,方问起沈凌与郑桥来。 郑铭回说是两个不成器的学生,带他们出来见见世面,又让他们二人见礼。沈凌这时才知那中年文士姓崔,乃是当地有名的书香世家,家里出过十几个进士。 沈凌与郑桥与崔老爷见过礼后,都得了一件玉佩做见面礼。 崔老爷与郑铭说了几句话,便让两个儿子带沈凌和郑桥去花园逛逛。崔家的花园占地很大,几人走在其中,说说笑笑,倒也别有趣味。 不知不觉间,几人走到了一个朝东的书楼,沈凌有心想要见识一下崔家的藏书,便提出想去书楼里面一观。崔寻文和崔寻章两个兄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做出为难的表情。 沈凌以为他们做不得主或是不想让外人进去,便说罢了。几人便继续往前走,走不多时,身后传来女子的说话声。沈凌不知怎的,忽然想到那日在书肆见过的那个少年,大抵刚才在书楼的就是她了。 郑铭带着他们两人在崔家一直住了半个多月,直到书房的那两株桂花树开花才提出告辞。回去的路上,沈凌无意提了一下当初在书肆见过的那位女扮男装的女子。 郑铭笑道:“那是崔平的掌上明珠,自五岁起就跟着两个哥哥读书。崔平常说,若他这个女儿若是男子,只怕将来他们家还要多出一个进士。真是可惜了!” 第 31 章 从省城回来以后, 沈凌白天上学, 晚上便开始研究那些诸子百家。在崔家住的这半个多月, 他从崔寻文和崔文章那里获得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想必这才是郑铭带他们二人到崔家的真正原因。 崔寻文说的几句话, 对他很有启发。八股虽拘泥于四书五经, 但要写好八股, 光读四书五经也是不行的。想要写好八股,熟读四书五经之外,还要涉猎诸子百家, 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才能博采众长,吸引考官的目光,而且熟读诸子百家对将来写策论也很有帮助。 挑灯夜读的时候, 他也不忘锻炼身体, 听说乡试的时候,要在考场待上九天, 没有好的身体怎么坚持下来。 这天晚上, 沈凌背完《墨子》中的一篇文章, 又练了几张字, 便回卧室睡觉。这些天, 他基本维持着五天做一次室内运动的规律,这样既不伤身也能调剂一下生活。今天正好是第五天, 可是沈凌刚才背诵文章的时间花的有些长,便有些劳累, 上了床就想一头倒下睡觉。 兰珠似是有话想对他说, 沈凌疲倦的打了个哈欠道:“明天再说吧!我困了。” 兰珠看他一脸疲惫的样子,也就把心里的话咽下,准备明天再说。 第二天中午,沈凌从学堂回来吃午饭时,就见黄氏喜气洋洋的说道:“兰珠有了,你又要当爹了。” 沈凌一下愣住了,虽然他这些天一直都在为此事努力,但当此事真的发生时,他又觉得心里有一种很复杂的感觉。再次看到兰珠时,沈凌不由得看向她平坦的腹部。一想到那里孕育着一个他播撒出来的生命,他就觉得这种感觉很奇特,很复杂。 大概是他表现的太明显,就连黄氏和兰珠都看出来他对这个未出世的孩子很看重。私下里,兰珠委婉的劝说他要一碗水端平。沈凌这才惊觉过来,以后的几天便常常给阿丑买些吃食回来。就算他对第二个孩子再看重,也不能忽略了长子。要知道,在古代,顶门立户的可是一房的长子。 他这里第二个孩子都已经怀上了,郑棠那边却毫无动静。 这天,郑棠过来拿沈凌批好的文章,谈及此事时直摇头,沈凌也不好问他怎么回事。郑棠叹息了一会儿,很快又振奋起精神道:“等这部选集印好以后,我准备带着这些书亲自到隔壁几个县走一走。” 沈凌猜他大概是想出去散散心,避一避家里的两个女人。有心想劝他,又不知从何说起。两人默坐了一会儿,郑棠便开口要告辞,沈凌见挽留不住,只得让他去了。 兰珠这次怀孕与之前很不一样,怀阿丑的时候吐得厉害,这次却几乎没有孕吐。沈凌问她想吃什么东西,她就说只想吃橘子。好在这个时候,正是橘子上市的时候,沈凌买回来以后,让坠儿放起来,和上次怀孕一样,一天最多让她吃两个。 慢慢的,黄氏看出了一些门道,对沈凌说,兰珠这胎估计是女儿。沈凌已经有了阿丑这个儿子,第二胎便想要个女儿,因此听了这话便很高兴。晚间与兰珠说这话,兰珠也想要个女儿,两口子就女儿的小名商量了半天,最后临睡的时候也没定下来。 几天以后,沈凌翻阅《诗经》的时候,读到《静女》这一篇,便给未出世的女儿起了阿姝这个小名。 中秋节的时候,沈凌去给郑铭送节礼,经常接待他的那个老仆神神秘秘的告诉他,他们老爷要起复了。沈凌乍听这个消息,猛吃了一惊,他能有今日的成绩全赖郑铭的教导。若是郑铭离开族学,他要再找这样一个先生就难了。 只是想到郑铭如今不过三十来岁,正是前途大好的时候,他若真要出去做官,他们这些做学生的也应该替他高兴才对。 于是沈凌震惊过后,便露出一个笑脸说道:“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那老仆仔细看了他几眼,发现他脸上的笑容并不作伪,方笑眯眯道:“老爷这次能起复,多亏了之前的一位故交。对了,老爷吩咐过了,若是看见你来,叫我领你到书房去。” 沈凌来了这么多次,还是第一次去郑铭的书房。从一个月洞门进去,走过一道长粉墙,又顺着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径,便到了三间朝南的小花厅。小花厅前面有一兰圃,兰圃旁则是太湖石堆就的一个小假山。假山后面是一个竹园,种着数百竿竹子。花厅后又有一个小花园,里面种着梅花、芭蕉、桂花、菊花,环境甚是清幽雅致。 沈凌过去时,郑铭正在给兰圃中的兰花剪去多余的枝叶,看见沈凌来了,便问道:“老周告诉你那件事了吗?” 虽然他没有明说,但是沈凌心里明白,平静的答道:“我一来,周伯就告诉我了。”顿了顿又道,“庄里送来了几篓螃蟹,知道先生爱吃这个,所以捡好的送了些来。” 郑铭剪去一株兰花上的枯叶,闻言道:“那你是怎么想的?” 沈凌道:“先生这话,我有些不明白。” 郑铭看了他一眼,“你就不担心我走后无人教导你,将来乡试的时候落榜怎么办?” 沈凌老老实实道:“学生得先生教导顺利考中秀才,心里已经很知足。就算将来考不上举人,也是学生自己资质驽钝,怪不了别人。” 郑铭站起身,拍拍手上的泥土,旁边侍立的一个仆人,立时端上来一盆清水。郑铭一边洗手一边道:“我郑铭教的这些学生里,你算不上最聪明的,也赶不上最用功的,但是若论起在我身上花费的心思,旁人却及不上你一半。” 沈凌忙道:“先生这话,真是折煞学生我了。” 郑铭洗了手又从仆人手里接过帕子,听了这话摆摆手道:“你且不必多说。你我师徒一场,临走我也没什么可送你的。郑桥那里我已经将他荐到府城的林家族学。至于你,我思量了许久,觉得你无论是继续留在族学还是去别家的族学,都对将来的乡试没有多大帮助。因此我给崔平去了一封书信,让他荐你到省城的茂林书院读书。他那两个公子如今就在茂林书院读书,你过去以后在书院那边也有个伴。” 沈凌不料郑铭已经想好了他的去处,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郑铭又道:“茂林书院有几个先生是当世有名的大儒,你到了那以后要虚心向他们请教。最好能拜入他们中的一人门下,将来不管是考科举还是做官,都对你有极大的好处。” 这一番话真是肺腑之言,沈凌情不自禁的向他行了一个大礼,说道:“先生在上,请受学生一拜。” 郑铭道:“要说的我都说了,你回去准备准备。明天也不用来族学了。过几日,崔家那边就会派人来接你。” 沈凌从郑铭家里出来,想了想,先去郑棠家里去了一趟。郑棠已经外出归来,正在家里准备过节的事项。沈凌将自己要去省城书院的事告诉给他,郑棠先是一惊,继而就有些不安道:“这么说,以后你就要去省城了。那题集和文章选集怎么弄?” 沈凌道:“所以找你商量来了。你看这样好不好,你不如在省城另开一家书店。将来我到书院读书,只怕弄到的题目和文章更多,到时我们继续出题集和文章选集,然后拿到周边的府城和县城去卖。你觉得怎么样?” 郑棠道:“你这主意好虽好,只是到省城开书店,只怕开销远比这边的县城大。而且既是开书店,就要租宅子住。这样一来,花费的银子可不是小数。” 沈凌道:“你若是发愁银子,我这里还有两百多两银子,都可以借给你。当然若是你不愿意,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郑棠沉吟了好半天才道:“你让我好好想想再说。” 沈凌回到家,将这件事告诉黄氏和兰珠,两人也是一惊。尤其兰珠现在怀有身孕,听到丈夫要去省城读书,眼里当即涌出了泪花。 黄氏也不大高兴,她守着独子这么多年,最多不过和儿子分开半个多月,也有些受不了儿子去省城那么远的地方。 晚上吃饭的时候,虽是过节,但大家的兴致一点也不高。阿丑察觉到大人们都不高兴,也不敢高声喊叫,席间更觉寂寞。 晚间,沈凌与兰珠歇下,兰珠含泪道:“真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吗?” 沈凌见兰珠和黄氏都不大乐意让他去念书,心里有微微的动摇。说实在的,他能考中秀才已经觉得很知足了。之所以跟随郑铭念书,不过是因为习惯,觉得自己可以继续走下去。 如今郑铭被朝廷起复,沈凌失却了这样一个良师,当然觉得遗憾不已。只是让他背井离乡到省城那里念书,尤其兰珠肚子里还有他满怀期待的一个孩子,一想到自己不能亲眼看着她出生,一天天的看着她长大,沈凌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他沉默了许久才道:“若是你和娘都不愿意,那我去与老师说,就说不去了吧!” 兰珠听了这话,又有些犹豫:“可是这样的话,会不会耽误你前程?” 沈凌吐了口长气:“那倒不至于,我又不是不去参加科考,最多以后少了人教导而已。”大不了以后就老老实实待在县城,反正他也没有多大的野心。 沈凌说出这一番话来,就觉身上一轻。既然身边的人都不愿意让他离开,那就留下来好了。进入书院是有诸多好处,但同样的也要忍受亲人分离之苦。何况他在这世界不过有二十年时间,能多陪他们一天是一天吧! 第 32 章 沈凌第二天起来时, 就发现兰珠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他便问道:“怎么了, 有话想对我说?” 兰珠叹了口气道:“昨晚我想了一夜, 你若是真的留在县城, 将来能不能中举都是一个问题。所以我想了想, 你还是去吧!” 沈凌半是玩笑半是认真道:“你是不是怕岳父知道了这件事责怪你?”周父自从他中了秀才后便对他寄予厚望, 若是知道兰珠阻拦他去书院求学, 肯定会责怪她。 兰珠道:“也有这个顾虑。但更多的是,我怕你将来后悔,毕竟这次机会难得。” 兰珠的这句话一下子说到了沈凌的心里。是啊, 有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摆在他面前,若他没有珍惜,那么将来他多半会后悔的。沈凌原本坚定的心又有了些许动摇, 到底要不要去呢? 沈凌去到堂屋时, 黄氏正在开一个小匣子。沈凌认得那是黄氏用来盛放银钱的匣子,不由问道:“娘, 你开匣子做什么?” 黄氏打开匣子后, 取出里面的银票和十几个银锭, 细细数了一遍道:“这两年家里置办了田地和庄子, 每年除了供我们吃用外, 还进益不少。你这两年不仅没找娘要钱,还经常往家拿钱。娘这一数, 就发现不知不觉间攒下不少银子。” 她将几张银票摊到沈凌面前,“这是三百两, 你拿去先用着。书院那边不比家里方便, 你手里有钱,事事也方便一些。另外你去书院那边,怎么也得带个书童。娘觉得这人选不如从族里面选。等吃了早饭,娘就去几家熟悉的人家问问,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沈凌并没有接银票,而是仔细看了黄氏几眼,问道:“娘,你不是不愿意我去吗?” 黄氏拿帕子按了按湿润的眼角,说道:“娘是不太愿意,这天下做人父母的,哪个不希望儿女守在自己身边。可是就算这样,该让你走的时候也得让你走。”她一把将银票塞到沈凌手里,不由分说道,“给你你就拿着。” 沈凌忍不住鼻子一酸,穿来这几年,黄氏将他照顾的无微不至,沈凌已经对她有了很深的情感。见她伤心,自己不由得一阵难过。 黄氏忍下对儿子的不舍,又道:“既是要去书院读书,和你要好的几个同窗那里也该去给人家说一声。再有,郑棠那里你也得打声招呼。” 话说到这个份上,沈凌心里那句不去的话便再也说不出来。从堂屋里出来后,沈凌不由苦笑一声,想不到自己也有这样优柔寡断的时候。在去与不去之间犹豫了这么长时间,才下定决心。 人说有了家庭和子女后,做事就会瞻前顾后,看来果真是这样。若是放在后世,沈凌如果有这样进修的机会,想必一定不会拒绝的。 沈凌感慨完以后,便去了书房。既然最终决定要去,那就先将要带去的书籍理一理。最基本的四书五经要带,还有那些他经常看的文章选集也要带上。这么粗略一收拾,便整理出二十来本书籍。沈凌正想往里再添几本书时,坠儿在外面敲门,说郑棠来了。 沈凌将书房门打开,就见郑棠立在院子里,正看着院中的那两株花椒树出神。 沈凌轻咳一声,看郑棠回过头,便道:“用过早饭没有?” 郑棠摇头道:“不曾。”他起来后,因为心里有事,简单梳洗了一番就过来了。 沈凌便唤坠儿告诉李婆子预备下郑棠的早饭,到时端到书房去。 郑棠在花椒树下徘徊了一会儿,才跟着沈凌进了书房。他并没有急着跟沈凌说去省城的事,而是问沈凌那两株花椒树哪里得的。 沈凌回忆了一下,方开口道:“好像是我爹在世时种下的,至于哪里得来的,那得问我娘了。” 郑棠便不再提起这话,转而说起正事:“你昨天说的在省城开店的事,我琢磨了好长时间,觉得恐怕不行。” 沈凌早已预料到这个事实,闻言也不大失望,只是道:“既然你觉得不合适,那就算了。” 郑棠带着试探的语气又说道:“我倒是有个主意,既能出题集,又不用我特地到省城开书店。”他慢慢将自己的想法道来,“这题集都是临近县试府试院试的时候好卖。而这三场考试都是在上半年,我就想着,以后上半年的时候,我多到省城那边跑几趟,将你出的题集拿回来刻印。至于文章选集,就需要你多费心帮我另找一位秀才相公了。” 沈凌听了不由点头道:“这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县试的那本题集,过年的时候我就可以交给你。至于府试和院试的题集,我争取在四月之前一并出好都交由你,也省得你多跑一次。至于选文章的人,今年族学里和我同时进学的不是有好几个同窗吗,我想他们的为人,你应该都很清楚,就不用我替你想了吧!”跟他相交好的郑槐虽已进了学,但委实不适合做这件事,因此他就没有提及郑槐。 郑棠说那句话不过是客套一下,毕竟文章选集之前一直都是沈凌在弄,这样说对方心里也会舒服一些。如今见沈凌说起此事时丝毫没有芥蒂,也就放下了心。 过后,坠儿端来两人的早饭,两碗白米粥,三样下饭的小菜,另有一盘素馅的包子。 郑棠喝了一口白米粥,说道:“上次我到临近几个县转了转,在一个叫玉田县的地方喝过一种淡绿色的粳米熬出来的粥,真是香气扑鼻。” 沈凌听了不由一动,便问郑棠:“那你有没有买这种粳米回来?” 郑棠道:“没有。”他看沈凌似是对那种粳米颇感兴趣,便道,“如果你想要的话,明年县试之前我肯定还会再去一次的,到时可以帮你带回来一些。” 沈凌等的就是他这句话,很快说道:“我也不多要,两斗就够了。”虽说现在空间的黑土地不过一百平方米,只够种一些花花草草,但是随着空间的不断升级,黑土地的面积也会不断增加,到时就可以种一些粮食作物了。 吃完早饭,沈凌送走郑棠,去房里与兰珠说了会儿话,才去一一拜访几位要好的同窗。最先去的便是郑槐家里,郑槐已经从族学里回来。郑铭今天早晨一到族学便告诉了他们自己要离开的消息,同时给他们放了几天假。 沈凌去时,郑槐正是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便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告诉对方,自己要离开的消息。 郑槐自己长吁短叹了半天,还未从郑铭要离开的消息中走出来,就听沈凌说他要去省城的书院读书了。 郑槐倒是并未多想,只以为是沈凌自己找的书院,倒是很为他高兴。沈凌也没有解释,就让他这么以为吧! 至于其他几个同窗听到他说要去省城书院时,眼里都流露出一丝艳羡,有的明显猜到了郑铭在里面起得作用,还旁敲侧击了几句,沈凌则笑而不答。 从同窗家里回来以后,沈凌到家就发现院子里多出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穿着一身浆洗的干净的旧衣裳,正站在花椒树下帮坠儿摘树上的花椒。 沈凌不由打量了那少年几眼,觉得黄氏的眼光还算不错。那少年注意到有人看他,回头一看,见对面站着一个头戴方巾的青年男子,眉目之间与黄氏有些像,便猜出了这人的身份,马上上前行礼道,“郑泽给叔叔请安。” 沈凌微微笑了笑:“你是哪一房的,我怎么从没见过你?” 郑泽笑道:“若论哪一房,连我爷爷都说不清。我家住在最西边,离族学那边远的很,叔叔自然认不得我们。” 沈凌听他说话伶俐,口齿又清楚,便在心里定下了他这个人选,但面上却不露分毫,点点头进了堂屋。 黄氏正在做衣裳,听到儿子进来,低头问道:“你觉得这个人怎么样?” 沈凌看衣裳的颜色和样式,就知道是做给他的,有些心不在焉的说道:“还行,人看着很机灵,就是年纪有些小。” 黄氏一边穿针引线一边道:“阿泽年纪是小了一些,但却是家里的长子。他娘当初生第三个儿子的时候难产走了,他爹天天走街串巷,是他一手将两个弟弟拉扯大的。所以你别看他人小,在家却是顶一个大人使得。这样的人放在你身边,娘也放心。”她说到这里停下来比划了一下衣裳的尺寸,然后接着道,“而且娘答应他,明年就送他的二弟去族学念书,所需的费用都由咱家来出。看在他的弟弟份上,他不会对你不尽心。” “娘,他父亲是做什么营生的?”沈凌听了这么半天,十分好奇他父亲是做什么的。 黄氏淡淡道:“走街串巷的卖货郎。去年得急病死了。他们这一支早先出了一个败家子,早早的就把家产败完了。” “那他跟我去了书院,他二弟去了族学,那他三弟呢?” 黄氏沉吟道:“你这么一说,倒是提醒我了。他三弟今年才五岁,正是需要人看管的年纪。” 沈凌道:“娘,与其你把人送到族学,还不如让他两个兄弟在家里帮忙,还能给阿丑做个伴。将来等他们大了,阿丑也有两个得力的帮手。” 黄氏就笑道:“还是我儿想的周到,就照你说的办。” 后来,沈凌将自己的打算与郑泽说了,郑泽果然千恩万谢,他本来就担心自己走了以后,三弟无人照顾,正想着如何安置他。如今听见沈凌这话,当即安下心来,同时暗暗庆幸自己找了个好主家。 第 33 章 茂林书院位于省城清源山的山上, 周围溪流环绕, 草木郁郁葱葱, 是一个风景非常优美的地方。 沈凌初到时, 还以为自己是来到了深山古寺中, 因为周围的环境特别幽静, 不远处还能听到悠长的钟声。崔家派人送他过来的管家说, 那钟声来自附近的清源寺。 这清源寺的香火并不旺,寺里只有四五个僧人。因此清源山的氛围特别静谧,是一个非常适合读书的地方。 沈凌来时虽带着崔平的推荐信, 身上又有秀才的功名,但书院这边还是安排了一次考试。沈凌看过题目以后就放了心,考试的内容和郑铭平日所教授的内容差不离, 只要书院这边不是故意为难, 他应该是能通过的。 一个时辰后,沈凌将答好的卷子交上去。没过多长时间, 就有一个青衣小童过来传话, 大概意思是他通过了这次考试, 可以去办理相关手续了。 有熟知流程的崔家管家陪同, 沈凌很快就办理了相关的手续。 茂林书院这边提供给学子们的学舍是连在一起的, 每排有十所小小的学舍,每所学舍有两间屋子。一间是供学子们住的, 另外一间就是供给学子们带来的书童住的。 也有的学子因为家贫身边没有书童跟随,那一间空房便被布置成了书房和会客室。 沈凌住的这一排学舍加上他, 一共住了八个学子。沈凌安顿下来以后, 就趁着中午这段休息时间一一去拜访了这七个学子。他很快就发现这七个学子里面其中有两个是家境贫寒的学子。另外的五个学子里,有两个和他家境差不多,而那三个则是出身世家大族。这七个人和他一样,身上都有秀才功名,这时沈凌才知道原来成为秀才方有资格进入书院读书。 沈凌来之前,黄氏为他准备了许多馈赠同窗的小礼品,有墨锭,有纸扇,有茶叶等等。那两个家境贫寒的同窗那里,他送的是比较实用的墨锭。和他家境一样的两个同窗,他送的是茶叶,至于家境比他好太多的那三个同窗,他送的便是纸扇。 这一圈拜访下来,沈凌印象最深的就是住在他隔壁的谢荣,房间布置的简约大气,书架上摆放的器物看似不起眼,但每一件都是精品。而房间的主人也秉承着同样的风格,穿着一件天蓝色直襟长袍,看似普通,衣料和剪裁却很讲究,有一种低调般的奢华感。 除去出身名门世家的谢荣,沈凌还对一个人有很深的印象,就是住在最西面的郭安。这个郭安就是那两个家境贫寒的学子之一,因为请不起书童,所以他住的事实上是两间房。那间空房被他布置成了书房,里面放着一个用木板搭成的书架,书架上放了数十本手抄的书籍。此外,房间的床上和桌上都放着几本摊开的书。 沈凌和他简单的交谈了几句,就知道这是一个爱书成痴的人。虽然他和郑槐一样书生气十足,却因为出身的缘故比郑槐更通晓人情世故。 沈凌送给他的墨锭极其实用,他也投桃报李,说了很多书院的事。比如书院的山长会在每月的一、五日给他们这些只有秀才功名的丙班学子们授课,逢到这几天,所有的丙班学子都得按时到达学堂,而且还不能旷课。一旦旷课的话,不仅罚停膏火一月,还要扣除三百文钱。 这个时候沈凌才知道原来在书院读书,每个月不仅会发一笔俗称“膏火”的生活费,还食宿费全免。 郭安当时看他诧异不已,还给他解释了一番,不是所有的书院都有这么大的财力可以减免学子们的食宿费,比如省城的另一家青松书院,就只能免去一部分的食宿费,而且也没有膏火费。 他们茂林书院之所以不仅不要学生的书费还食宿费全包是因为书院附近有大片的学田,是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加上一些民间富户的捐赠,所以才有这么大的手笔。 茂林书院给学子们这些优厚待遇,也在他们身上寄予了厚望。 郭安说,他们这些来书院求学的学子们,根据每个月旷课的次数和考试的等级分为正课生、附课生。 正课生连着两个月旷课一次以上,或者连着两个月考试的时候未能进入前十名,便会被降级为附课生。 而附课生如果连着三个月没有旷课而且这三个月每次考试都能进入前十名,便可以升补为正课生。 除此以外,书院还在每个月的考试过后发放月课奖赏,考入前三名奖赏五两银子,考入前十名奖赏三两银子,考入前二十名奖赏一两银子。而那些排在二十名以后的学子则只领五百文的膏火费。若是旷几次山长的课,只怕还要往里搭钱。 所以山长的课,家境一般的学子们很少有人缺席。 像郭安,他就从来没有在山长上课的时候缺席过,他还叮嘱沈凌,逢到山长上课的时候,早饭最好不要多喝水。因为山长一般讲课都是讲一上午,中间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 沈凌来的那天正好是八月二十,距离八月二十五还有几天,所以他暂时还没有机会见到那位传说中讲一上午课的山长。 他拜访完几个今后的同窗回来,郑泽那边也已经打好了午饭。沈凌看看摆在自己面前的是一大碗白米饭,一道素炒菠菜,一道芙蓉鸡片。而郑泽那边也是一大碗米饭,不过就只有一道小白菜炖豆腐。 沈凌示意郑泽把饭菜端过来两人同吃,反正自己也吃不完两道菜,两人一起吃也不浪费。 吃完午饭,郑泽将碗筷交去厨房,回来的时候告诉整理书籍的沈凌,他听其他书童说,距离这里不远有一个徐家镇,在镇上可以买到不少日常用品,问沈凌有没有什么要买的东西。 沈凌听了心中一动,从荷包里取出一块二两多的碎银,让他以后和其他学子们的书童走近一些,这银子可以买一些小物品送给那些书童,以便同他们搞好关系。至于买东西,以后有需要再说。 下午的时候,沈凌将自己所带的东西全都规整完毕,又和郑泽合力将房间打扫了一遍,挂上了从家里带来的帐子,铺上了被褥,又在房间的角落里放了些不值钱的小摆件。房间被这么一弄,粗看起来,倒也干净雅致。 做好这些,沈凌带着郑泽又去周围转了一圈。他们这排学舍后面还有两排学舍,前面则是一个可供人观赏的小花园。园子占地不大,不过一亩地大小,种着一些常见的花草。东边还有一个小小的六角亭。有几个不用上课的学子们在那里说笑,沈凌远远的看了一眼,看其做派举止,似是举人,不过也不敢确定。 沈凌和郑泽围着园子转了一圈,后面又去了丙班学堂附近看了看,熟悉了一下路线,便回房预习了一下素日所学的功课。一想到那个正课生和附课生之分,他就顿觉压力好大。以他现在的水平,也不知道考试的时候,会排到班里第几名。 当天下午,沈凌窝在房里看了半天书。晚上的时候,崔家的两个兄弟崔寻文和崔寻章才过来找他。崔寻文去年中了举人,被分到了乙班。而崔寻章则在丙班。他们也对沈凌说了不少有用的信息,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信息就是成为正课生有很多好处,不仅是明面上的那些月课奖赏,要他一定要尽力成为正课生。 还有一个就是书院的上课内容,崔寻章告诉他,他们乙班每个月分三课来讲,上旬的时候讲经,中旬的时候讲史,下旬的时候才学做文章。如今正是八月下旬,正是学做文章的时候,教他们的先生姓朱,是一个脾气很温和的人。 崔家兄弟走后,沈凌只看了一会儿书,并没有熬到快三更才睡下,而是二更的时候就睡下了。因为听崔家这两个兄弟说,书院这边不分冬夏,早上五时左右就要起床,五时半的时候用早饭,六时便要求学子们到达学堂。这可比郑家族学的作息时间严格多了。 也不知是不是换了地方,还是心里有压力的原因,沈凌这天晚上并没有睡好。之前参加县试府试院试的时候,他也有过这样的情况。所以他让郑泽给他打来了一盆冷水,然后用冷水洗了洗脸,便觉精神了很多。 洗漱完,郑泽已经给他端来了早饭。沈凌吃了两个素包子,喝了半碗粥,又休息了一会儿,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往学堂里走去。 丙班学堂距离他所住的地方并不远,沈凌不过走了半炷香的时间,等他到了学堂,就发现学堂里一共摆放了四十多副桌椅。比他先到的十几个学子正在温习功课,头都不抬,丝毫没有留意到刚刚进来的是一个新面孔。 沈凌也不好打扰他们,稍微等了一会儿,便等到了几个进来的学子,其中一个正是和他同住一排的郭安。郭安看见他,对他友好的笑了笑,沈凌就借机问他自己应该坐在哪个位置。 郭安回说,坐在哪个位置都行。来得早的,就可以坐在前面的位置。来的晚一些,就只能坐在后面了。他说完,便拉着沈凌坐在一个稍微靠前的位置。 沈凌看着郭安打开昨日讲的一本经书,心里想的却是怎么感觉回到了当初上大学的时候。 很快就到了上课的时候,学堂里坐了四十来个学子,大多数人就像是没看见沈凌这个新面孔一样,只有少数人好奇的看了他几眼。住在他隔壁的几个学子,像谢荣都对他淡淡的点了点头。而崔寻章则过来打了声招呼才过去和相熟的同窗坐在一起。 学子们都到以后,学堂门口就走进来一个穿着酱色直裰的先生,先往下扫了一眼学子们,在看到沈凌时也不过目光顿了一下,就开始拿出册子点名。 沈凌直等到最后才听到自己的名字,忙和之前的学子们一样站起身朝先生行了一礼。朱先生微微点了点头,示意他坐下,便开始上课。这位先生与郑铭的风格完全不一样,郑铭是出题目让学生们自己作,然后指出其中的不好让学生们再修改一遍。这位朱先生则是出了题目后,很详细的给他们讲如何破题、承题等,每一个步骤该如何做,讲解的很清楚。 一堂课下来,沈凌觉得收获很大。再上课的时候,朱先生接着原来的内容继续往下讲,一上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下午的时候,朱先生便给他们出了一道题目。学子们做题的时候,朱先生便在他们的周围站一下或是停一下,这个时候,有疑问或不解的学子就可以向先生提出问题,先生都会耐心的一一解答。 沈凌开始还有些不适应这样的写作环境,所以比平时多用了一倍的时间才写好一篇六百字的文章。文章交上去以后,学子们也不能走,而是要继续留在学堂里温习上午先生所讲的内容。 第 34 章 也不知道是不是昨晚没睡好的缘故, 沈凌交上去文章以后, 看了一会儿书就想打瞌睡。好在没一会儿, 也就到了下课的时间, 不然若是在课上睡着就不好了。 回去以后, 沈凌草草用过晚饭便打发郑泽去睡, 言明若没有他准许, 晚上的时候不许进他房间。郑泽走后,沈凌不放心的又把门插上,这才进入到了空间里面。 之前他在家里的时候, 有一晚在空间跑步,因为太累,所以他懒得出去, 直接就在空间里睡了一觉。醒来以后, 就发现精神状态特别好,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空间的一种福利。 昨晚没有睡好, 今晚沈凌就想到空间好好睡一觉, 要不然明天起来的时候精神状态不好, 就会影响他一天的学习。 沈凌抱着被褥进到空间后, 忍着困意跑了几圈, 这才开始睡觉。第二天醒来以后,只觉整个人神清气爽, 看看时间,不过才四更, 也就是凌晨三点左右。反正左右也是睡不着, 沈凌从空间里出来,就着朱先生昨天出的题目写了一篇文章,预备将来攒够十几篇,够出一本题集就交给郑棠。 写完文章,住在他隔壁的郑泽起来了,沈凌听见他出去,过了一会儿就将早饭提过来了。 这天和昨天一样,上午讲题,下午便做文章。沈凌后面也问了朱先生几个问题,都得到了详细的讲解。晚上的时候,崔寻章又过来了一次,两人探讨了一些课上的内容。 沈凌等他走后照常去空间睡觉,再过两天就是山长授课的日子,他可不能在这期间病倒,一定要养足精神。沈凌倒不是为了省那三百文钱,而是听崔寻章说,山长讲课的水平在整个书院是最高的。所以他的课一定不能错过。 八月二十五的时候,沈凌终于见到了这位山长。山长大约五十来岁,面容清癯,身上有着浓浓的书卷气,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不高,吐字缓慢而清晰。 他依照下旬讲做文章的惯例,上午的时候,也是同朱先生一样先出题目,然后细细讲来这样的题目怎么做,比朱先生讲的更详细明白,更深入浅出。中间还穿插一些破题和承题时需要注意到的一些问题。和郭安说的一样,他这一讲就是一上午,中间几乎没有停顿。 下午的时候,沈凌本以为山长会和朱先生一样另换一道题目让他们做,哪知山长出的还是上午的题目,而且他就在课上,按照上午所讲的内容当场做了一篇范文出来。范文做出来以后,他就离开了。 沈凌并没有和其他学子们离开,而是仗着记忆力好,就在学堂将那篇范文默写下来,记不太清的便自己补了几句。回去细细揣摩了一遍,再联系山长之前讲的内容,好像摸到了那么一点门道。 过了几天,就到了八月底。朱先生在二十九这天给他们发了一张试卷,算作这个月的考试。试卷上有墨义,有关于历史的问题,还有一篇八股。都是他们这个月所学的内容,沈凌是二十以后才来的书院,关于墨义的问题,他不知道这里的先生都是怎么讲注释的,便按照郑铭讲的写了上去。至于那些历史方面的问题,他真是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因此答的一点也不好。 至于八股,沈凌跟着郑铭学习了这么长时间,已经做得有一定水平了,可以称得上是他的强项。 考完试的第二天,书院给学子们放了一天假,崔寻章大清早就到了沈凌的学舍约他去参加一个文会。 参加文会的大半都是茂林书院的学子们,也有一些在其他书院读书的学子。沈凌来到举办文会的地方,就发现在座的大部分人都和崔家兄弟一样出身世家,住在沈凌隔壁的谢荣也在。少数人像沈凌一样,家境稍微比平民好一些,可以负担得起一些额外的开销。 这次文会主要是以切磋学问为主,做东的是一位姓林的富家少爷,他家在茂林书院附近有一处别院,这次文会就是在他家的别院举行的。 这位林少爷在青松书院读书,看上去和崔寻章的感情很好,见到沈凌便问他们之间的关系。 崔寻章轻描淡写道:“郑枫的老师与家父是多年的好友。” 林少爷听了马上就朝沈凌笑眯眯道:“既然是崔家的世交,那就是我林轩的朋友,只管把这当成自己家,千万不要客气。” 沈凌也说了几句场面上的客气话,跟着崔寻章坐在楠木椅上,椅子的前方还摆放着一张稍小的楠木小几。两人落座以后,就有侍女过来给他们上了三杯清茶,还有两碟细巧的点心。 沈凌因为难得休息一天,早上起来的便有些晚,还没有来得及吃早饭,便被崔寻章拉来了这里,是以早就饿了。看到那两碟点心分别是枣泥卷和鹅油蒸饼,便拈了一块枣泥卷就着清茶吃完,觉得不那么饿了,这才有心情去听周围的学子们讨论学问。 他们所在的这间花厅非常宽敞,差不多坐了二十来个人也不觉得拥挤,开口最多的是一个穿着淡青色直裰的年轻学子。沈凌注意到他身上穿的淡青色直裰和林轩身上穿的直裰一样,上面都绣着青松两个字,想来这人也是青松书院的学子了。 沈凌便问崔寻章那人是谁,崔寻章低声道:“那是林轩的堂弟林辙,你别看他口若悬河的样子,至今连个秀才都没有中。”语气里带出了一点点嘲讽。 沈凌正想说话,就见林轩领了一个皮肤白皙、相貌俊朗的青年男子进来,立时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有那认识青年男子的,马上站起身来,口称那男子为“袁解元”,就连谢荣也上前与那袁解元说了几句话。然后林轩就提议由袁解元给大家讲讲如何做好文章。 事关乡试,在场的众人马上就安静了下来,袁解元推辞了几句便开口讲了一些八股的写作技巧。其实说实在的,他讲的其实还不如朱先生讲得好,不过因为他是上一科新中的解元,刚经历过乡试,所以大家听的都很认真。 后面袁解元还强调了一下破题的重要性,破题做得好,主考官才会有兴趣继续读你的文章。 沈凌听了若有所思,就好像后世高考作文一样,开头写的好,才能吸引判卷子的老师读完你的作文。 接着袁解元就如何做好破题又说了一番话,破题做的最好既透彻又概括,有一种不可言说只可意会的妙处,这样方算好的破题。 袁解元讲完后,在林轩的主持下,崔寻章和谢荣等人也都讲了一些自己做文章的技巧和学习经文的体悟。轮到沈凌时,他见无法推脱过去,又不知道该讲什么,便将郑铭平日所讲的一些内容照搬了过来,总算蒙混了过去。 切磋完学问以后,也就到了午饭时分。林轩早前已经吩咐下去,这时就在这间花厅摆了三桌酒席。 林家的厨子手艺很好,摆在沈凌面前的糟熘鱼片和葱烧海参味道都很不错,每次喝完杯中的酒,他就挟这两样菜肴下酒。这一上午他就吃了一块枣泥卷,生怕空腹喝酒会对肠胃不好,所以频频下筷,也不怕别人怎么看他,反正身体最重要。 见他吃的香甜,坐在他身畔的林辙主动给他挟了一块放在自己面前的金银鸭块。 “郑兄,尝尝这个,这是我们林府的拿手菜之一。” 沈凌见他用的是公筷,方放心的夹起来咬了一口,味道果然不错。他便随口赞了几句,林辙后面便尽地主之谊又给他挟了两块。 众人喝了半个多时辰,林轩便命人送上汤点。有蟹肉馅的蒸饺,水晶包,软香糕,也有鸡汤面,羊骨大枣粥。 沈凌吃了两个蒸饺,喝了一碗粥,方放下筷子。 几个仆役等他们吃完饭,便撤下酒席,重又给每人上了一杯清茶。大家随便坐了坐,又说了一会儿闲话,便散了。 沈凌回去以后,郑泽也从徐家镇回来了。他按照沈凌的嘱咐,买了一大堆烧饼、蒸酥点心、包子、烧鸡烧鹅之类的吃食,这些东西,沈凌背着郑泽都放进了空间。可能是因为每天学习的东西太多,书院的饭菜又不够丰盛,现在沈凌每天临睡之前都饿的不行。有了这些吃食,他晚上就有夜宵吃了。 当天晚上,沈凌将明天要讲的经书拿出来预习了一遍。按照书院上旬讲经的惯例,接下来这十天,山长和几位书院的大儒会轮流过来给他们讲经。沈凌很重视这样的学习机会,将四书五经都翻阅了一遍,直到将近三更时分才睡下。 为了明天能有更好的精神,沈凌这晚依旧是到空间睡的。 初一初五是山长给他们讲《尚书》,初二初三初四是一位姓陶的大儒给他们讲《礼记》,剩下的几天则是一位四十来岁的董先生给他们讲《春秋》。 沈凌很快发现,他们三人在这些经书上的造诣都超过了他原来的先生郑铭,经过一番比较,沈凌发现自己更喜欢听董先生的课。董先生比较像他初三的那位化学老师,话不多,但是言简意赅。讲解注释的时候,短短几句话就将其中的意思表达的清楚明白。沈凌觉得他比起前两位大儒,所欠的不过是岁月的磨砺罢了。 因为更喜欢董先生的课,所以沈凌在《春秋》上下的功夫很大,董先生每次布置的功课,他都完成的很好,很快引起了董先生的注意。有的时候沈凌找他问一些问题,他觉得课上的时间不够,下课后便将沈凌留下来给他详细讲解。 沈凌有种回到了郑家族学的感觉,虽然郑铭很少将他单独留下来,但是这种被重视的感觉却是很相似的。 沈凌唯一惋惜的就是自己上个月的考试因为没有学过史书,所以考的并不是很好,在丙班排在了第二十三名,属于附课生,只领到了五百文的膏火费。沈凌私下觉得如果自己是正课生的话,想必董先生会对他更为重视。 所以中旬学史的时候,沈凌真是拿出了十二分的力气。每天晚上都要熬到三更以后才睡,没办法,他之前真是一点基础也没有,若再不刻苦努力,只怕再学三年也拿不到正课生的资格。沈凌现在已经知道,只有成为正课生,那些大儒和先生们才可能会将你收入门下。一旦将你收入门下,一个举人是跑不了的。 所以沈凌在经过多次试验发现在空间睡觉,即便只有短短一两个时辰也能保持平日的精神状态后,他就开始天天熬夜背书。 背的困了,吃点夜宵,再用凉水洗把脸,然后接着继续。 到了九月份的下旬,继续跟着朱先生学做文章,沈凌才不再早起晚睡,恢复了原来的作息。 月底考试的时候,沈凌遇到那些历史方面的题目就有了些基础,但仍觉得所学尚浅,有些题目还是不明白其中的微言大义。至于墨义,沈凌答题时在郑铭所讲的基础上加入了这里先生们所讲的释义。那篇八股,他用了袁解元说过的技巧,在破题上很下了一番功夫。 考完试,沈凌觉得这个月耗费的脑力不少,就让郑泽去镇上帮他买一些核桃松子之类的干果回来。他记得书上说过多吃干果不仅可以改善记忆力,还可以补脑。 郑泽走后不久,沈凌的房门就被敲响了。他以为是崔寻章来找他说话,开门一看却是好一段日子没见的郑棠。郑棠这次来不仅是看他,还给他带来了黄氏和兰珠准备的一些过冬的衣物。 沈凌问起黄氏和兰珠以及阿丑,郑棠道:“他们都好得很,只是挂念你在这里吃的好不好,睡得好不好,还有郑泽有没有用心的照顾你。” 沈凌笑道:“我在这里也好,回去告诉他们,郑泽将我照顾的很好。将来过年的时候书院会放一个月的假,到那时我就回去了。” 两人叙了些别后闲话,郑棠忽然笑道:“对了,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我就要当爹了。” 沈凌马上笑道:“恭喜恭喜。”又问,“几个月了,吐的厉害吗?” 郑棠喜气洋洋道:“已经满三个月了。”又道,“说来也巧,我从乡下找了两棵花椒树,刚移到家里没几天,你嫂子就被诊出了一个多月的喜脉。” 沈凌不由失笑道:“我说你当时好端端问我花椒树做什么,原来是为了这个。” 两人后面又说了一些关于题集的事,沈凌说自己现在正在积攒有关乡试的题集,将来他们还可以多出一本题集。对此,郑棠自然是情愿的。两人一直谈到午饭时分,郑泽也从镇上回来了。 除了沈凌吩咐要买的干果外,他还自作主张买了一些酱肉烧鸡烧鹅之类的熟食,准备给沈凌改善生活。 沈凌又让郑泽去厨房多打了一个人的饭,加上这些熟食,招待郑棠吃了午饭。 郑棠吃了午饭,也怕耽误沈凌的念书时间,与他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就告辞了。 第 35 章 考完试没几天, 成绩就出来了。 沈凌这次的成绩比上次好了一些, 考了第十五名, 成功进入了前二十名, 除了五百文的膏火费外还多领了一两银子。 时间过得很快, 腊月初的时候, 十一月的考试成绩下来了, 沈凌终于挤进了前十名。只要他再连着两个月保持这样的成绩,那么就可顺利升为正课生。 不过还没等到第二次考试,腊月中旬的时候书院给他们放了假, 直到正月二十才会开学。沈凌带着郑泽连着赶了几天路,在腊月十九这天赶到了家。 许是路上受了风寒,一到家, 郑泽就病倒了。沈凌倒是觉得还好, 他晚上一直坚持在空间跑步,感觉身体越来越好。这两年几乎没有生过病。但黄氏一心觉得他在外面受了委屈, 于是整个腊月, 他比怀孕的兰珠进补的还多。 沈凌在家好好休息了几天, 这才去了郑槐家里。郑槐告诉他, 如今族学里顶替郑铭的是族里一位中过举的举人, 水平比起郑铭来自然是大大不足,那些慕名而来的外姓人差不多已经走光。族学里现在就只是他们这些郑家人, 倒是清静不少。 两人在郑槐的书房谈了一下午,相互之间切磋了一下学问, 沈凌明显发现自己现在比郑槐进步不少。于是他便劝说郑槐也去书院读书。就算进不去茂林书院, 也可以到青松书院读书。那里的先生虽然比不上茂林书院,但是总比在族学里强。 郑槐也被沈凌现在的进步刺激到了,他听了沈凌的劝说,便道和自己家人商量一下再说。 从郑槐家里回来后,沈凌一到家就看见院子里堆着不少庄子上送来的东西,等他去了堂屋,就发现郑棠给他介绍来管理田地和庄子的郑铁也在,正在给黄氏报账。 沈凌见黄氏听得认真,不好打扰他们,便又退了出来。他刚在书房坐定,只听一阵细微声响,就知道是阿丑来捣乱来了。阿丑如今走的极其稳当,大人们一个不注意就往门外跑。后来黄氏让把门插上,他便来沈凌的书房捣乱。 沈凌故意当做没听见,等阿丑悄悄来到他身前,才一把抓住他,父子二人便玩闹起来。 有家人陪伴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沈凌在临走的前两天才写好郑棠要的题集,然后接下来两天收拾要带走的衣物,在正月十六那天带着郑泽踏上了去书院的路程。 在书院的学习生活一如往常,只不过中旬学史的时候,沈凌就不再像之前那么拼了。放假在家的这一个来月里,沈凌将未来要学的几本史书已经预习完毕,对那些不懂意思的句子和段落还做了记号。这样一来,他再跟着先生们学习史书时,便没有之前那么吃力了。 学习史书虽然占据了他很多时间,但是学史的好处也在日后慢慢体现了出来。比如,沈凌写起策论或八股,就觉词汇量有了大大的提高,遣词用句也不自觉的模仿那些前人的风格。 下旬做文章的时候,交上去的卷子画红圈的地方也越来越多。 月末的时候,崔寻章有时还会约他一起去参加文会,沈凌只要有时间都会陪他去。这些文会并不纯粹都是切磋学问,也有的文会是大家饮酒作诗。学习了一个月,难得休息一天,遇到这样的情况,沈凌也尽情陪他们玩乐,就当放松一下。 一来二去,崔寻章与他的关系越来越好,觉得他虽然用功,但并不是死读书的那种人。慢慢的,便把他当成了比较好的朋友,而不是之前因为崔父的叮嘱而对他颇多关照的那种关系。 崔寻章一旦将他当做那种可以相交的朋友,私下里说话的时候便没了诸多顾忌。他告诉沈凌,他们家他这一辈论读书天赋,大哥崔寻文排第一,他的小妹排第二,而他排在最后。所以他大哥如今已是举人,而他却连个正课生都没有混上。幸好小妹是个女儿家,不能科考。要不然,只怕小妹也要比他先中举,到时他真是脸上无光。 沈凌听他话里的意思,对两年以后的乡试抱的希望并不大,便问他崔寻文有没有指点过他。 崔寻章撇撇嘴:“我大哥乡试那一年,主考官比较看重那些文风朴实的文章,而我大哥正好属于这一类。考试这种事,文章火候到了也不一定能中,还得看你的运气。” 沈凌默然,还真是这么一回事。过后他便开始留意往年乡试的考试内容,也有意识的找那些中过的文章来看。经这一整理,沈凌就发现,每次主持乡试的主考官偏爱的风格都不一样,有喜欢文笔老辣的,有喜欢文笔清丽的,还有喜欢文风朴实的,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但是沈凌还是从那些中过的那些文章中发现了一个对自己有用的现象,不管主考官偏爱哪一种文风,只要文章做的中规中矩,即便不能名列前茅,但中举却是没有问题的。 以后再做文章的时候,沈凌摒弃了自己原来的风格,开始朝着中规中矩方面努力。 而学业方面,在他继续连着两次挤进前十名以后,终于从附课生升到了正课生。当月便多领到了三两银子。崔寻章当即嚷嚷着让他请客,沈凌便让郑泽白天的时候去了一趟徐家镇,晚上整治了一桌简单的饭菜,请崔寻章还有隔壁的谢荣以及和他关系较好的郭安过来吃了顿饭。 因为四人第二天还要上课,所以沈凌并没有准备酒水,只是备了一些从镇上买来的熟食,又请厨房帮忙炖了两条鱼。 大家吃饭的时候都说那两条鱼味道不错,都喝了不少鱼汤。饭后,大家从学业一直说到书院的几个先生们。 讨论到大家喜欢的先生时,沈凌毫不掩饰的说自己最喜欢董先生的课,很想拜入他的门下。崔寻章诧异的看过来,不懂他为什么放着书院几位大儒不选,而喜欢看上去各色都平平无奇的董先生。 其余三人则都表示山长学识渊博,见解独特,若是能成为他的弟子就好了。 也不知道事后是谁露的口风,总之过了些时日,丙班的所有学子几乎都知道了沈凌想要拜入董先生门下的事。 后来就连董先生也知道了,还特意把他留下来,问他可有其事。沈凌自然点头称是,董先生听了就若有所思,也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只是让他下了课到自己的寓所走一趟。 书院给先生们的待遇自然不是学子们可比的,董先生的寓所处在书院的东北角,是一座四四方方的小院子,正屋厢房厨房一应俱全,东边还有一个角门可供出入。沈凌到了以后才发现,董先生的夫人也随他住在这里,除此外还有一个做饭的婆子和一个十来岁的小丫鬟。 董先生的夫人姓陈,人很随和,笑着让他不要拘束。沈凌却不敢真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张口师母长闭口师母短,趁着董先生去换衣服的空隙,又旁敲侧击打听她和先生的喜好。 晚饭自然是在董先生这边吃的,沈凌秉承着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默默的吃了两碗饭。小丫鬟收拾完桌子,送上三盏清茶。董先生方轻咳一声,陈氏会意,开始不动声色的询问沈凌家里的一些情况。 沈凌便将家里的一些情况如实告知,又说自己早已娶亲,如今已有一个快要两周的儿子。他说这番话,是怕董先生和陈氏有什么想法,是以先给他们提个醒。 不过看董先生和陈氏的表情,似是对他早已娶亲并不失望,并没有存着什么心思。 陈氏问完以后,董先生放下手中的清茶才道:“去书房吧,让我看看你的八股写的怎么样?” 到了书房,董先生从书架上随手取出一本经书,摘了上面的两句话作为题目,让沈凌写一篇八股文。 沈凌不知道董先生喜好什么样的文风,便比照乡试,做了一篇中规中矩的八股文出来。董先生一看便皱了眉,命他重写一篇。沈凌想了想,按照自己先前的文风好好的做了一篇。 董先生这次看了半天,才说了一番话,大概意思是以他现在的水平,中举有些悬,还要再练上一两年才有希望。又让他今后每天下午下课以后来他这里,由他亲自指导怎么写八股文。 时光飞逝,转眼又是两年。 沈凌在书院这边一直跟着董先生学做八股文,虽然没有正式拜师,但是众人都能看出来董先生对他的另眼相待。家里那边,兰珠给他添了一个女儿,小名就叫阿姝。 至于和郑棠合作的题集,这两年也挣了几百两银子,沈凌将一半拿去补贴家用,一半则放在空间里。 八月份举行乡试的时候,沈凌和崔寻章几个同窗直接从书院这边出发去了城里。崔寻章家里在省城有不少宅子,其中有一处距离考试地点很近,便邀沈凌一起住。于是沈凌就没有去和郑槐等人会合,而是住在了崔家名下的一处宅子里。 因为崔寻文考试时也住的这所宅子,所以负责宅子的管事已经有了经验,提早就帮他们准备了两个特制的书箱。 沈凌好奇的打开来看了看,只见书箱里面被一块木板隔为左右两部分,左边的那部分占据的空间稍小一些,有两个抽屉,第一个抽屉里放的是文房四宝,第二个抽屉里放的则是两套换洗的衣物。 再看右边,比左边还多一个抽屉。第一个抽屉里被分成了好几个小格子,里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管事解释道,这是装吃食用的,考试前一天才会把那些好保存的吃食放进去。 第二个抽屉里则装的是一些药粉和药丸,有驱蚊的,有驱虫的,有治腹泻的,有治感冒的,还有治头疼的,总共差不多有三十多种药。都用巴掌大的纸包着,上面写着用途。 第三个抽屉装的则是各种器物,有一种灯炉两用的工具,沈凌从没见过。据管事的说,这叫五更鸡,除了五更鸡外,抽屉里还有茶油、蜡烛、打火石、水壶、水杯,另外还有一小罐粳米。管事说,这粳米是给他们熬粥用的。 一听熬粥这两个字,崔寻章就觉头痛,他是大少爷出身,自然从没弄过这些。沈凌倒是在旁津津有味的看着管事示范了一遍如何用五更鸡烧水做饭,觉得这五更鸡唯一的缺点就是烧的时候味道有些大。 想到乡试要考三场,每三天为一场,也就是要在里面待上九天。再看看眼前冒着烟气的五更鸡,到时不知是怎样的情况,沈凌也觉得开始头痛了。 除了书箱,管事的还给他们每人准备了一把雨伞和一大块油布,雨伞是下雨的时候用来遮挡试卷的,而油布是晴天的时候用来遮阳的。 到了考试的那天,管事早早的就把两人叫了起来,又给他们准备了一桌清淡的早饭。不过两人谁都没有心情细品,草草吃了一些就启程出发。 经过了一系列极其繁琐的过程后,沈凌终于来到了一间窄小的号子内。他所在的这间号子,长一丈,宽八尺,三面有墙,另一面则敞开可供出入。而头顶,沈凌仔细看了看,竟然是用树皮搭盖的,怪不得管事的要给他们准备油布和雨伞。 沈凌打量完号子,一抹当做桌子的那张号板,竟然是一层厚厚的灰尘。他记得他们这个号巷里有几个装满水的大缸,便拿出书箱中的水壶打了一壶水,准备回去来个大扫除。 打水的时候,他也扫了几眼他们这个号巷,一共有十个号子,也就是有十名考生。站在他号子外的军士领他来的时候告诉他,在这九天内,他们只能在这个号巷里活动,考完以后,考生之间可以互相来往,但不能出这个号巷。 所以沈凌回去的时候,遇到和他一样打水的考生,便都主动打了声招呼,好歹也要在这里待上九天,处好关系到时也可以聊聊天打发时间。本来沈凌还以为可以在考场内遇到相识的熟人,但是想想参加这次乡试的差不多有四千多考生,没有遇到也很正常。 回到他所在的号子,那位军士依旧站在他的号子外,在这九天内,只要他还没交卷子,他的号子外就会一直有一位军士站在那里。这种一对一的监考,是用来防备考生们互相询问交换试卷还有作弊的。 沈凌如果说早前还有些什么想法的话,如今看到这位军士,便什么念头也没有了。 打扫完号房,已是日中时分。沈凌看看天色不早,在号巷内烧了一壶热水,就着管事给他准备的一些糕点填饱了肚子,这才打开之前发下来的卷袋。 打开来,沈凌先审了一遍题,第一场一共有七道题,三道四书题,四道经义题,也就是在这三天内,他要写七篇文章。 沈凌先深呼口气,然后开始研墨,研墨的时候,他便开始构思第一篇文章。这两年,在董先生的指导下,他构思文章的速度也比之前快了一些。于是等他研完墨,大体已有了思路,铺开一张草稿纸,便写了起来。 他尽量文章的字数控制在三四百之间,以前动辄六百字文章的做法已经被董先生纠正过来。这样一来,便大大节约了一部分时间。 临近傍晚的时候,沈凌已经做好了三篇文章。他将誊写过的卷子仔细的放好,这才准备要吃的晚饭。 管事给他准备的吃食里有火腿和肉干,沈凌自己又让郑泽买了一些核桃干菜之类的干货,可以煮一锅火腿干菜粥。 沈凌在号巷里用五更鸡熬好粥后,整个巷子里飘满了粥的香味。他将整锅粥端到号房里,又拿出一个咸鸭蛋,便是一顿较为丰盛的晚饭。 吃完晚饭,沈凌稍微休息了一会儿,点起小蜡烛,又做了一篇文章出来。 这样,只要他明日再做三篇文章,就可以交卷了。 晚上的时候,沈凌吹灭蜡烛,窝在号房里睡了一觉。这个时候天气比较适宜,不太冷也不太热,沈凌穿着衣裳睡刚刚好。 第二天清早起来,沈凌觉得精神还不错,吃了一些带来的糕点做早饭,喝了几杯热水,方提起笔开始写下面的文章。 中午的时候,三篇文章便做好了。 沈凌不急着交卷,把自己做好的七篇文章通读了一遍,觉得没有任何问题后,这才交了卷子。 卷子交上去以后,站在他门口的军士走了。临走的时候告诉他,以后的一天半时间,他可以在号巷里自由活动,但是不能打扰那些还在答题的考生。 沈凌等他走后,便去做午饭,因为条件简陋,做的仍是粥饭。管事给他准备的糕点已经所剩无几,沈凌索性就着粥饭将剩下的两块糕点吃完,反正他带来的食材足够,饿不了肚子。 第 36 章 第三天上, 他们这个号巷多了两个交卷子的考生, 看见沈凌会做饭, 这两个考生便拿带的干粮和他交换。三人一边喝粥, 一边交换了自己的姓名籍贯, 又说了一些考试的内容, 瞬间就亲近了不少。 第三天, 便开始第二场考试。第二场考的是杂文和诗赋。沈凌做完杂文,不过用了半天多时间,然后下午的时候就将诗赋做好了。他将卷子交上去以后, 发现他们号巷里的人已经有三人已经做完,大家坐在一起讨论的时候,都说第二场比第一场的题目容易多了。 这次沈凌再煮东西的时候, 又多了几个人来蹭饭。其中一人还取出了自己家人给他备的腊肉和鸡蛋。还有人拿出了事先准备的银丝挂面。腊肉已经被搜检的人切得稀烂, 省了沈凌不少功夫,等水开后, 他往里面打了几个荷包蛋, 然后将银丝挂面和腊肉放进去。 没一会儿, 号巷里顿时传来一阵腊肉的香味, 那几个还没有交卷的考生闻到香味, 顿觉饥肠辘辘,只是又不能前去蹭饭, 只好在那里抓耳挠腮,看得其余几人好笑不已。 当下, 沈凌煮的一锅面被几人分的精光, 然后纷纷夸赞他煮的面好吃。之后的两天,沈凌继续充当他们这个号巷里的厨子,将大家拿来的各种食材做出美味的饭菜。 很快,就到了第七天。相较于第二场考试来说,第三场考试要难一些,而且比之前两场的题量都要多,一共有十道题,经史五道,策问五道。 沈凌看到五道经史题时,忍不住吐了口长气,总算这两年的史书没白学,起码看到题目,能知道出处。至于策问,受董先生好谈国事的影响,沈凌现在也了解了一些国家大事,写起策问来也颇像那么回事了。 只是这些题目,他虽然都会,但是三天要写好十篇文章,沈凌还是觉得压力好大。 沈凌平复了一下心情,才开始做题。中午的时候,他随便熬了点粥对付了过去,便开始继续奋战。傍晚的时候,总算赶出来了四篇经史。后面的一天,上午做了一篇经史一篇策问,下午做了三篇策问。晚上的时候,沈凌怕用脑过度,不敢再写了,好好睡了一觉。 最后一天,沈凌花了一上午才做好了最后一篇策问。下午的时候,他仔细检查了一遍写的十篇文章,觉得没什么问题了,才将卷子交了上去。卷子交上去以后,沈凌只觉困得不行,在号房里睡了一觉才觉得清醒一些。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大家都已经交卷,纷纷感慨第三场出的题又多又难。沈凌听好几个人说他们直到交卷的时间也没做完题目,不由暗暗感谢一直指导自己的董先生,他在临近乡试的那一年,天天晚上逼着自己做一篇文章,还限定时间,这样自己才能在三天时间里做完十篇文章。 考生们抱怨完以后,就见沈凌那边已经开始准备晚饭,因为是考场内的最后一顿饭,所以沈凌将剩下的食材都一股脑的倒进了锅里,做了一锅杂烩粥。 吃完粥,大家回到自己的号房睡觉,等待第二天的到来。 第二天天亮以后,沈凌背着书箱随着众人走出贡院后,只觉外面的太阳特别刺眼,空气特别清新。他在当地深吸了好几口气,就听见郑泽的声音,他顺着声音来处看去,只见郑泽已经帮他雇好了一顶轿子,旁边则站着崔家的那位管事,身后也是一顶轿子。 沈凌前去跟他们会合,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崔寻章出来。崔寻章脸色青白,也不知道在考场经历了什么,看见沈凌等人,勉强笑了笑,就被管事扶上了轿子。 回到宅子,沈凌吃了早饭,好好的睡了一觉,醒来已是下午。他轻轻推开房门,郑泽听到动静马上问他饿不饿,要不要喝粥。沈凌这些天在考场内天天喝粥,一听粥字就摇头道:“不想喝粥,还有什么吃的没有?” 郑泽道:“还有鸡汤面。” 沈凌道:“那就来碗鸡汤面。” 等他吃饱喝足又围着宅子转了一圈,崔寻章那边还没醒。沈凌不放心的去看了看,管事说已经请大夫看过,就是疲累过度。 崔寻章这一睡就是两天一夜,等他第二天晚上醒来时,一边喝粥一边对沈凌说:“我已经对这次乡试不抱希望了。后面的第三场,我都不知道写了些什么。” 沈凌宽慰他道:“第三场题目多,时间又紧,我也没做好。” 过得几天,沈凌和崔文章身体稍微恢复了以后就回了书院。 回到书院,沈凌趁着还有印象,将本次考试的题目和自己所写的文章默写下来交给董先生。董先生看了以后,点头微笑道:“不错,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你这科多半是要中的。” 沈凌这次考的很顺,自己也觉得多半会中,如今听董先生这么一说,心里的石头就落下了地,只等考试结果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沈凌该干什么干什么,丝毫不受这次考试影响。等考试成绩出来时,他果然中了,而且是亚魁,也就是第六名。 而崔寻章则毫无悬念的落榜了,而他学舍附近的谢荣和郭安也中了,不过成绩没有他靠前。 这次考试以后,沈凌几人直接从丙班升到了乙班。到了乙班,他才知道甲班也是和他们一样的举人,只不过拜在了大儒门下,所以身份比他们高出一等。 升入乙班以后,沈凌的生活仍和之前一样。而董先生那边,也一直不提收他入门下的事,沈凌觉得这里边肯定有他不知道的事,所以也就不再提及。 董先生虽然始终不收他到门下,但是依旧指点他的文章。第二年临近会试的时候,与沈凌同班的崔寻文等人都准备去参加京城的会试。沈凌询问董先生的意见,董先生告诉他,他的文章火候还未到,在书院再读个几年书,方有几分希望。 这样,沈凌又在书院老老实实读了几年书,有空便搜集一些果木栽到空间里。 自从他获得举人的功名后,积分便攒到了三百九十分。而空间升级到3级的积分刚好便是三百分。空间升级到3级后,黑土地的面积增加到了三百平方米。 沈凌在上面种了从玉田县弄来的碧粳米,还有桃杏樱桃等果树,加上以前的一些花木,整个空间就像是一个农家小院一样,充满着田园风情。 只是三百平方米的面积还是有些不够种,沈凌现在只盼自己早点成为进士,到时就可以获得五百积分,这样也能将空间升到4级。 只是这一天来的特别晚,沈凌在书院又读了三年书,在董先生的建议下去了京城试水。也许是他的文章火候还没到,也许是他的风格不是主考官喜好的那种,总之沈凌落榜了。 重在家里准备了三年后,沈凌再次入京参加会试。他准备不管这次会试过不过,他都不准备再考了。抱着这种轻松的心态,沈凌入了考场,文章做的也特别快。 当成绩出来的时候,沈凌还有些不可置信,他竟然中了。虽然只是位列二甲,但也算不错的成绩了。接下来便是殿试,最后出来的成绩仍是二甲,虽然名次稍微靠后,但沈凌已经很满足了。 接下来拜宗师参加各种各样的宴会,沈凌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考中进士以后就可以做官,也不知道他将来是留在京城还是被打发到偏僻的地方做县官。 最后如沈凌所料那般,他被吏部任命为蓟县的县令。蓟县离他的家乡不是很远,沈凌打算等他上任后,就将黄氏和兰珠等人接过来。 虽然他上一世连个公务员都不是,但沈凌相信,做一个县令不会比考科举还难。科举他都一路考过来了,还怕当不好一个县令吗? 第 37 章 灵秀峰的溪水极其清澈, 沈凌蹲在溪边的一块石头上, 微微一俯身就看见了水中的倒影。那是一个秀雅绝俗的少女, 年纪不过十三四岁, 梳着简单的发髻, 头上只插了一朵白玉海棠珠花, 配上那身浅碧色的衣裳, 颇有一种清水出芙蓉的楚楚娇态。 见此,沈凌心中颇有一种回归到正轨的感觉。总算不用再当男人了。虽然后世的时候,沈凌也会抱怨做女人难, 下辈子投胎成男人这样的话。但是真成了男人,沈凌就发现做男人也好累啊!不仅要挑起养家的重担,而且还不能经常陪在儿女身边, 比起做女人也轻松不到哪去。 沈凌正在临水自照欣赏自己现在的容貌时, 系统25发声了。 “是否接受当下这个任务,任务内容为打败这个世界的知名武林高手, 任务时间为五十年。” 沈凌有些发蒙, “打败武林高手, 那么要打败多少个才算完成任务?” 系统25:“打败一个武林高手可获三十积分, 至于要打败多少, 全由宿主决定。” 好吧,沈凌承认, 这是目前为止系统给她的最自由的一个任务,所以她很快就道:“我接受这个任务。” 沈凌从溪水前站起身, 将这个叫丁芷的少女的记忆过了一遍。她现在所穿的这个丁芷是凌月宫的一名普通弟子。凌月宫是武林最神秘的一个门派, 以冰魄针这一暗器闻名于武林。除了冰魄针外,凌月宫还有两种举世无双的武功,一种是凌月剑法,另外一种就是寒月功法。 丁芷七岁入门,如今学了六七年,也不过刚将那套凌月剑法学完,但是寒月功法却是边都没有摸到。原因很简单,丁芷资质平平,又舍不得吃苦,至今为止也不过是一名外门弟子。而想要练习寒月功法,就得先成为凌月宫的内门弟子。 恰巧今日就是宫里的静尘长老前来检查她们这些外门弟子功课的时候,只要能被静尘长老看中,就有可能成为内门弟子。所以她们这些外门弟子都想在静尘长老面前好好表现一番。偏偏今日正好轮到丁芷去溪边打水,她正心里郁闷,不能在静尘长老来之前好好练习一番,就被沈凌穿了过来。 沈凌提着两只装满水的木桶顺着弯弯绕绕的溪水往东走。这具身体因为从小练武,又修习了凌月宫独有的轻功,不仅身轻如燕而且走起路来落地无声。即便提着两只装满水的木桶,沈凌也不觉得吃力。 只不过她在走的时候,开始一点点纠正自己的步伐和身姿。上一个世界,她做了那么长时间的男人,又做了几年的县令,走起路来要沉稳许多,并不适合现在的身份。还有她当县令时所培养出来的威仪,都不适合现在的身份。 这一路,沈凌一边走一边纠正,差不多走了两刻钟就到了一个鲜花遍地的谷中。凌月宫的人因为这里一年四季开满鲜花,都管这个谷叫百花谷,是宫里的外门弟子日常练习剑法的地方。 沈凌一来到谷中,在谷中练习剑法的众人就停了下来,纷纷拿出自己携带的竹筒过来装水。 凌月宫所在的灵秀峰和沈凌印象中的岭南差不多,温度相对他之前待的北方要高出很多,这个时候正是夏季,是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谷中的这些外门弟子练了不一会儿就出了不少汗,看见沈凌提着水桶过来,马上围拢了过来。 这些弟子的年纪都和丁芷差不多大小,都是正值芳华的少女。这也是凌月宫的一个奇特之处,只收女弟子,从来不招收男弟子。 而丁芷她们这些外门弟子多是长老们从附近的山庄或村镇里选出来的,当时就给了她们的父母十两银子,还言明如果她们在十五岁之前没有成为内门弟子,宫里的长老们还会将她们送回到原来的家里。所以这附近的农家就没有不愿意将女儿送到这里来的。 就是丁芷她们对现在的生活也很满意,虽然她们现在还是外门弟子,连凌月宫的具体位置都不知道,只能住在百花谷附近的灵草谷。但这并不影响她们将凌月宫想象成一个很美好的地方。 所以这十几个少女喝完水后,便又开始练习剑法,只有成为内门弟子,才能进入凌月宫,修炼寒月功法。 沈凌早已在溪边喝饱了水,众人围着水桶打水时,她已经挑选了一个相对偏僻的位置认真的练习起剑法来。 凌月剑法一共有三十六式,每一式都变化繁复,外门弟子要一个月才能学会其中一式,但要将其练熟,却需两个月。 丁芷练了这七八年,也不过刚能将这一套凌月剑法从头到尾使下来。沈凌自从上一世的经历后,也许同她那时天天用功读书有关,她现在的记忆力比郑枫还要好一些。 这一套剑法虽然繁复,但她却能将每一式的变化记得清清楚楚,不过半个时辰,就已使得非常熟练。 静尘长老来之前,沈凌已经将整套剑法练了两遍,对剑法的每一式都已经熟记于心。 等她稍微休息一下,准备接着练习第三遍时,静尘长老来了。 静尘长老看上去三十上下,盘着一个沈凌从没见过的古雅发髻,穿着鹅黄色的衣衫,衬得肌肤细白如雪。初看上去不像是一个门派的长老,倒像是一个深宅贵妇。 她静静的站在那里,拿眼扫了众人一遍,包括沈凌在内的十几个外门弟子不自觉的微微低头,齐声喊道:“参见静尘长老。” 静尘长老微微一点头,以一种轻柔的语调说道:“你们练习凌月剑法已有七年,宫主和宫里的众长老都觉得是时候挑选你们其中的佼佼者进入内门了。”她说到这里看了众人一眼,将每个人听到这番话的神情都看在眼中,方继续说道,“接下来,让我看看你们的剑法练得怎么样了。” 她随手指了两个外门弟子,说出凌月剑法中的某一式,让她们在自己的面前将这一式使出来,仔细看了看她们的动作,然后又叫了两人出来。 接下来,沈凌和另外一个外门弟子也被叫到,然后一齐使出凌月剑法的第七式。 静尘长老看了依旧没有说话,和之前一样神色没有什么波动,看不出她心里是怎么想的。 十几个外门弟子都被叫出来使了一招剑式后,静尘长老方含笑点头道:“你们的剑法都练习的不错,下个月我还会来这里。到时会从你们中间选取两个剑法练得最好的人送到宫里。” 静尘长老留下这句话后就走了,十几个外门弟子在那里叽叽喳喳讨论到底谁有可能被选中,唯有沈凌立在当地若有所思。 静尘长老检查她们这些人剑法的时候,沈凌曾经仔细留意过她的神色。虽然表面上看去,她对每个人都并无不同,脸上既没有流露出赞赏之意也没有什么失望的表情。 但是凭借沈凌细致入微的观察,她发现静尘长老对她们中的三人表现出了一些兴趣,这三个人使剑的时候,她的目光特别专注,眼里也闪过一丝光彩。 就是沈凌也不得不承认,那三人的确是她们十几人之中最刻苦最有天赋的三人。想必这才是静尘长老下个月还要来的主因,她实在是无法从这三人中做取舍,只好再等一个月看看。 看来今年这次机会是没有可能了。沈凌忍不住叹了口气,只好等待明年的机会了。静尘长老每年只从她们中间选两人,如果明年还没有被选中,她就会被送回家里。 那样一来,只怕她就无法完成系统给的任务了。虽然任务失败不会扣除积分,但是空间却会因为没有足够的积分而提升不到5级。 系统25在她上个世界考中进士将空间提升到4级时,告诉过她,空间每升五级就会多出一个新功能。而将空间提升到5级,多出来的那个功能则是空间的时间流速可以根据宿主的意愿进行调整。 只要宿主有足够的积分,就可以随意调整空间的时间流速。空间的时间流速越快,黑土地上的作物和水池的鱼虾蟹贝生长的也就越快。同样的,在里面待上三天,外界有可能还不到一天。 为了空间多出来的这个功能,沈凌咬牙决定,明年无论无何也要被静尘长老选中成为内门弟子。 只有成为内门弟子,她才能习得寒月功法。以沈凌的推测,那寒月功法多半是配合凌月剑法的一种内功,想要让凌月剑法发挥其真正威力,一定少不了内功的配合。不然即使凌月剑法学的再好,没有相应的内功,只怕江湖上随随便便一个门派弟子都能将她打败,更别提打败那些武林高手了。 第 38 章 下个月静尘长老来的时候, 沈凌已经将凌月剑法练了不下千遍, 但是比起那三人, 她仍是技不如人。所以静尘长老挑的仍是她之前选中的那三人中的两人。 静尘长老走后, 余下来的那些外门弟子很是灰心丧气了一阵。沈凌失望归失望, 但她很快振奋了精神, 投入到了剑法的练习中。 上一世的经历告诉她, 只要下定决心干成一件事,就几乎没有不成的。资质平平那又怎样,只要自己勤加练习剑法, 沈凌相信明年就一定有机会被选中。 沈凌沿袭书院的作息时间,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到百花谷练剑,晚上洗过药水浴以后, 将房间的门插上进入空间接着练剑。 几个月以后, 她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剑法有了进步,使剑的时候, 只觉自己的动作越发轻盈灵动, 使出的剑式已然具备一些威力, 剑锋所指之处已经能削下周边生长的一些草木枝叶。 这天清晨, 她没有和往常一样在百花谷练剑, 而是在灵草谷的附近寻了一处清净之地。明年她们这些外门弟子就满十五岁了,有些外门弟子已经对成为内门弟子不抱希望了, 她们人虽然在百花谷,但是心思已经飞回了家里。沈凌不耐烦听她们说话, 便选了这么一处地方。 沈凌选中了地方以后, 就开始斩去周边的一些荆棘草木,哪知这一举动却惊飞了两只在这附近栖息的野鸡。沈凌自从穿来以后,一日三餐都是青菜米饭,早已吃的腻烦。如今看见两只野鸡,哪里肯放它们离去,见那两只野鸡扑腾着翅膀忽高忽低的朝着远处飞去,使出轻功就朝对面追去。 不过半炷香的时间,沈凌就追上了其中一个野鸡,拿剑一劈就解决了眼前的这只野鸡。然后她接着去追另外一只,另外那只却很机灵,飞进了一片茂密的林地,沈凌费了一些力气就抓住它。 沈凌提着野鸡往回走时,才发现自己深入的这片树林异常茂密,阳光几乎全被茂密的枝叶所挡,加上周边潮湿的空气,沈凌忽然想到一种特别珍贵的菌种。 之所以会有这个念头,是她穿来以后,发现她们这些外门弟子所住的灵草谷有许多比较珍贵的草药。加上她们这些人的日常吃用虽称不上精致,但是却比普通农家好上太多。沈凌私下里猜测,估计维持凌月宫日常消耗的便是这周围的珍贵草药。 依她看来,她们所住的这座灵秀峰人烟稀少,空气清新,正符合那些珍贵草药的生长条件。所以不单只是灵草谷有那些珍贵的草药,其他地方也应该有珍贵草药的存在。 沈凌抱着这个念头,就一点点的搜寻了一遍自己所在的这片林子。在她细心的搜寻之下,不光找到了几种能吃的草菇,还找到了她心心念念的珍贵菌种,野生灵芝。 在上一个世界的时候,沈凌考中进士后就用积分将空间升级到了4级,黑土地的面积扩充到了一亩地大小。沈凌后面便有意识的栽种一些比较名贵的药材。可惜的是,那些名贵的药材比如野人参和野生灵芝大多生长在深山老林。 沈凌当县令以后虽然也曾命人寻找过几次,但收获却不大,只寻回来一只三年份的野人参,至于野生灵芝却是始终都没有找到。 如今,沈凌蹲在一截枯死的树干上,看着那朵半个手掌大的野生赤芝,露出了笑容,终于让她寻到了。 她将草菇和这朵野生赤芝小心翼翼的栽种挪到空间,这才开始处理两只野鸡。 灵草谷负责她们饮食的是一个姓陶的婆子,她常年吃素,又因为她们所居住的灵秀峰距离有人家的地方太远。所以陶婆子一年只下山采买两次粮食,然后在灵草谷附近开垦了一块菜地,这便是她们一日三餐的来源。 沈凌觉得即便将这两只野鸡拿回去,估计陶婆子也不会做给她吃。所以沈凌将两只野鸡收拾好以后,便拾来了一些干柴,又从空间拿出了一个陶罐,野鸡还是清炖好吃。 清炖的时候,沈凌又从空间拿出了一些晒干的香菇,洗干净后扔进锅里。她记得空间里好像还有一些银丝挂面,到时吃完肉再来一碗鸡汤面。 不知道是她练武导致胃口变大还是她好长时间没有吃荤腥,总之沈凌接下来将清炖的其中一只野鸡吃的干干净净,汤也喝了大半。吃饱喝足,沈凌将剩下的另外一只野鸡和鸡汤重新放回空间,休息了好一会儿才开始练剑。 中午的时候,她也没回灵草谷。丁芷因为长相出众的原因,与人相处的时候总会无意流露出一些傲气,久而久之,外门弟子中便很少有人与她亲近。沈凌来了以后,怕有人看出她的不对,也尽量少和其他人接触。所以一顿饭不回去吃,沈凌觉得也不会有人注意。就算是有人注意到,估计也不会问她。 下午练完剑以后,沈凌提着剑回到自己的住处,果然无人问她中午不回来吃饭的事。她回到自己的房间不久,另外一个姓郭的婆子送来了晚上药浴的药材。 这药浴从丁芷她们入门这一天便开始泡,一共有十几种药材,有些是沈凌在灵草谷见到的药材,有些却是她没见过的药材。 沈凌去厨房打来热水倒进半人高的木桶中,然后将药材扔进去,等木桶中的热水颜色变深后,便脱去衣衫坐在了桶中。泡药浴的时候,皮肤会有微微的疼痛感,但是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起码沈凌每天练完剑回来,只要泡了药浴,第二天起来身上就没有任何酸痛感。而且她的皮肤越来越好,虽然比不过静尘长老,但是比起一般人却要好的太多。 沈凌认为只要她能够进入内门,继续享受这种待遇的话,想必假以时日,她也能拥有那样细白如雪的皮肤。再加上她这一世出色的容貌,沈凌觉得,如果她真能在江湖上闯出名号,那么倒是可以朝着武林第一美人的这个方向努力一下。 这一也不枉她来这个世界一趟。 泡完药浴,沈凌简单收拾了一下就插上门闪身进了空间。空间里的空气还是那么清新,经过这么长的时间,沈凌已经发现,在这里无论是读书也好睡觉也好还是练剑,都能取得不错的效果。比如在外界读书,有时会受到环境的干扰,不能专心投入到其中。 但是在空间因为周围一片安静,所以心情也会特别宁静,做起事来也比较专注。还有一点就是,这里的空气非常清新,睡觉的时候会很快进入深度睡眠,而用功读书或练剑的时候精力又会特别好,轻易不觉得疲累。 和在书院里读书一样,沈凌练完剑后,往往就在空间里睡下。这样一觉醒来,精神会感觉特别足。本来丁芷的身体就特别好,在空间里待的久了,沈凌觉得现在这具身体估计几十年都不会生病。 这样充实而忙碌的生活过得特别快,眨眼间,一年就过去了。 静尘长老再来时,却不像先前那样只让她们使一式剑法,而是让她们将凌月剑法从头到尾练了一遍。 沈凌这一年时间不是白练得,剑势飞舞灵动,瞬间就将其他人比了下午。 最后,不出意外的,沈凌和另外一个外门弟子被静尘长老选中。被选中以后,静尘长老给了她们两人半天时间,让她们回去收拾行李。沈凌和那个叫许晴柔的弟子回去以后,其余外门弟子也在收拾行李,她们很快就会被凌月宫的人送回到父母身边。也许是早已有了准备,那十来个外门弟子倒不是很伤心,还有心情说说笑笑。 沈凌将行李收拾齐备,还未出房门,许晴柔便来找她了。许晴柔便是上一年静尘长老看中的三人中落选的那一个,她的资质在外门弟子中算比较好的,只是有些贪玩不大用心。若不然,以她的资质不会到现在才被选中。 她有些跳脱的笑道:“你收拾好了吗?我先前就有预感自己会被选中,所以早早的就收拾好了行李,没想到真的被选上了。” 沈凌淡淡笑了笑:“已经收拾好了,我们走吧!” 静尘长老留在百花谷等她们,从灵草谷到百花谷的这一段路,许晴柔一直都在说话,她说的最多的就是那些即将要离开的外门弟子,比如她们走后会不会想起这里,以后会不会过得好诸如此类的话。 沈凌觉得她们应该会想起这里的,毕竟她们从七岁就来了这里,从名字到衣食住行无一不是凌月宫的人替她们包办。 想到这里,沈凌不由得看向不远处的静尘长老,不知道内门弟子的生活会不会和外门弟子时一样不用为衣食住行操心,每天只需练功即可。 第 39 章 沈凌一直都记得她初到凌月宫的那一天, 当静尘长老带着她和许晴柔从灵秀峰的断崖跳下来时, 正是黄昏时分, 断崖上裸露的红色岩石与远处衔山半隐的落日遥相呼应, 勾勒出一幅壮美的画面。 沈凌还未从这幅画面中回过神, 耳边就响起了呼呼的风声, 很快, 她的双脚就落在了柔软的土地上。静尘松开她二人,在附近的一块岩石上轻轻拍了拍,岩石忽然裂开成两半, 露出一个可供一人行走的幽深通道。 静尘长老不发一言,当先进入通道中。沈凌紧随其后,许晴柔犹豫了几秒, 也很快跟了上去。 沈凌觉得差不多往前走了几百米, 眼前的通道就有了一些光线,原本可供一人行走的空间也慢慢的变大, 最后她们来到一个类似大厅的地方, 很快就有两个身着浅紫色衣裳的女子走过来, 她们大约有二十来岁, 肤色因为常年不见光的原因有些暗白。 静尘长老看见那两个女子, 便对沈凌和许晴柔说道:“这是你们的大师姐和二师姐。”她向两个女子点了点头,“这两个新入门的弟子我就交给你们了。” 从此, 沈凌就开始了她的内门弟子生涯。大师姐负责传授她们寒月功法,二师姐负责传授她们更精妙的一套凌月剑法。 沈凌所猜的一点没错, 凌月剑法确实需要寒月功法才能真正发挥其功效。而她们是外门弟子时所学的那套凌月剑法则是经过了一番删减。要不然没有寒月功法的辅助, 她们会觉得更加难练。 如今沈凌按照大师姐所说,每晚临睡之前,都会修炼一个时辰的寒月功法。因为和外门时一样,都是一个人住,沈凌往往选择在空间修炼功法。很快她就发现,自己的丹田竟然真的多了一些大师姐所说的真气。 而和她同时修炼的许晴柔则在半个月以后才修炼出了真气。大师姐不知道空间的存在,一心以为沈凌在武学上面有天分,以后教她的时候更加用心,除了寒月功法外,另外传授了她一套轻功。 据大师姐说,这套轻功是凌月宫第一任宫主所创,所依托的便是寒月功法,寒月功法修炼的越好,这套轻功所能发挥的功效就越大。到最后甚至能达到踏雪无痕的地步。 沈凌对这套轻功起初并不重视,相对轻功来说,她更看重凌月剑法。 随着沈凌修炼出真气,她再修炼凌月剑法时就觉得轻松很多。这让她更加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修炼寒月功法,只有丹田内的真气积攒到一定程度,她才能将凌月剑法发挥到极致,使其真正具备克敌的威力。 就这样,沈凌不分日夜的修炼,一年以后她的寒月功法和凌月剑法都已小有成就。 就在这个时候,沈凌因为进步很快,受到了宫里另一位叫静虚长老的召见。这段时间沈凌已经明白宫里一共有三位长老,一位是她见过的静尘长老,一位是要召见她的静虚长老,还有一位是掌管宫里俗务的静灵长老。 至于凌月宫的宫主之位则已经空置百余年了,其中原因沈凌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 沈凌很快见到了那位静虚长老,静虚长老比静尘长老还要年长一些,大约有三十七八岁,肤色同样洁白细腻,声调也很柔和。 “你就是丁芷吧!听说你在内功修习上颇有天分,过来让我看看。” 沈凌依言上前,静虚长老将右手的食指在她脉搏上轻搭,很快就收回手指道:“不错,比之前的徐静姝还要出色一些。” 徐静姝,沈凌记得这是他们这一辈中最出色的一个弟子,早在三年前就已成为了内门弟子,听说不久前已出师离山。 静虚长老盯着沈凌看了几眼,忽然问道:“你可知我们凌月宫的宫主之位为何空置了百年吗?” 沈凌自然答不知道。 静虚长老轻叹道:“那是因为这百年来并无一人能练到寒月功法的第九层。”她看沈凌有些不明白她话里的意思,便解释道:“你现在所学的寒月功法只是第一层,第一层功法不过是入门的根基。我们凌月宫有个规矩,第一层修炼完后,可以选择在宫里继续修炼,也可以离山到俗世打理本宫的一些产业。” 她说到这里,沈凌已经明白她的意思,当即表露出自己的心声:“弟子愿意留下来继续修炼寒月功法。” 静虚长老点头道:“既然如此,两个月以后,我便会命乔绿萼教你寒月功法的第二层。”乔绿萼就是她们的大师姐。 沈凌回来以后又修炼了两个月,在静虚长老的预估中果然修炼完了第一层功法,丹田内的真气已经初具规模,差不多有婴儿的拳头大小。 乔绿萼按照静虚长老所嘱,开始传授她寒月功法的第二层。沈凌每天依旧到空间修炼功法,修炼出的真气慢慢由婴儿拳头大小涨到成人的拳头大小。 在她二十岁那年,终于赶上了大师姐乔绿萼,以后便由静虚长老亲自传授她寒月功法的第四层和第五层以及第六层。 五年以后,静虚长老也被她赶上,她索性将第七层的功法交给沈凌,让她自行修炼。 沈凌却将功法推给了静虚长老,“弟子静极思动,已经沉不下心认真研习功法,希望长老能给弟子几年时间下山历练一番。” 静虚长老微微愣了一下,似是想不到她会在此时想离山到俗世历练,不过凌月宫的规矩是从不勉强那些想要离开的弟子们留下,所以她很快就道:“好,那我就给你五年时间,五年以后如果你肯归来,这宫主之位迟早会落入你手中。” 沈凌笑了笑,她对这宫主之位真没有什么兴趣,不过这话却不好对静虚长老说,所以她笑完什么也没有说。 从灵秀峰下来后,沈凌才知道凌月宫原来在俗世有这么多产业。不光是沈凌以为的药铺,就连绸缎庄、酒庄、客栈,凌月宫也多有涉及。 沈凌在凌月宫名下的客栈住了几天,就将当今的一些武林高手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她将这些人排列了一遍,便选了排在最末的一个拳师作为自己的第一个目标。 这位拳师是山西某家武馆的老师傅,沈凌一路由南向北赶了差不多一个月的路才到达那家武馆。沈凌在客栈好生休息了几天,就上武馆找到了这位老拳师。 老拳师当时正在武馆传授弟子拳法,闻得一名妙龄女子找他挑战,当即呵呵笑了起来,带着一众弟子到了待客的大厅。 大厅之上果然站着一位二十来岁的女郎,她微微转过身,露出了一张秀雅绝俗的面孔,在场众人都忍不住的到吸口气,好美的女子! 这十来年,沈凌每晚依旧坚持泡半个时辰的药浴,肌肤细滑无比,却又莹白润泽,加上眉目如画的容貌,见到的人无不为之倾倒。 好一会儿,老拳师才回过神来,十分客气的问起沈凌的来意。 沈凌淡淡笑道:“听闻老师傅武艺高强,小女特来指教。” 老拳师起初不相信会有妙龄女郎来挑战她,但是见到沈凌后,他便相信了。眼前的女子双目湛湛有神,分明是将内功修炼到了一定的境界,这次他恐怕遇到了难缠的对手。 等两人一交上手,老拳师就发现眼前的女子内功虽在他之上,但却缺少临阵对敌的经验。前一百招内,老拳师稳压沈凌一头。一百招后,沈凌慢慢摸到了老拳师出拳的一些规律,由之前的防守开始转为反攻。 两百招后,沈凌的剑法使得越来越好,最后以一招海底捞月打败了这位颇有名声的老拳师。 打败老拳师后,江湖上便多了一些有关沈凌的传闻,尤其将她的容貌夸上了天。沈凌再行走江湖时,就多了一个武林第一绝色的称号。 对此,她一笑置之,继续挑战那些名声在外的武林高手。老拳师之后,她又打败了三名排在后面的武林高手。 在挑战第五个人的时候,沈凌方才觉得有些吃力。她的内功和剑法虽修炼的都不错,但是对敌的经验还是太少。这之后,沈凌潜心研习了两年,方才继续开始挑战。 这之后,她接连打败了十几名名武林高手,不仅将所需的积分凑足,还多出了不少。沈凌就不再在江湖上流连,返回了凌月宫。相比热闹的江湖而言,她还是更喜欢待在凌月宫里安静的修炼功法。 空间提升到了五级后,空间里的时间流速可以任她调整,只需付出一定的积分即可。沈凌用一百积分将空间流速调到了外界的两倍,时间为一百天。发现在这期间,空间里的作物生长迅速,自己的内功增长的也特别快。 几年以后,凭借空间的这个新功能,沈凌很快就将寒月功法练到了第九层,成为了凌月宫的宫主。 第 40 章 “陆姑娘, 老太太那里正在翻检旧年的首饰, 让我请您过去看一看。”老太太身边的大丫鬟紫玉站在画案旁, 轻声说道。 沈凌将最后一个字写完, 活动了下手腕, 接过贴身丫鬟如眉手中的茶盏, 浅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方道:“老太太那里还有旁人吗?” 紫玉正在看沈凌方才写的字, 总觉得表姑娘病好后写的字好像和从前有些不大一样了。听到沈凌问她,忙回到:“大奶奶也在。” 沈凌的脸上不由闪现出一丝犹豫,作为一个差点成为赵府大奶奶的表姑娘, 面对这个从天而降的大表嫂兼情敌,沈凌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 “就说我午睡还没醒。”沈凌刚想出一个推辞,紫玉就含笑道:“老太太知道您不想去, 来之前就特地嘱咐我说, 一定要让我将你请过去,她老人家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说。” 沈凌见推不过去, 只得换了一身出门的衣裳, 跟着紫玉到了老太太居住的上房。 赵府是书香世家, 比不得沈凌生活过的侯府富丽堂皇, 但是老太太这些年经营有方, 房里倒也有几件价值不菲的摆件。身边服侍的丫鬟也都插金戴银,颇有体面。 沈凌进来时, 老太太和一个少妇正在众丫鬟的簇拥下翻找箱笼里的一些首饰衣料。沈凌一眼就认出那个少妇正是赵府的大奶奶,她舅母的亲外甥女林宝珠。 本来老太太早已有意将亲孙子赵秉章和外孙女陆碧琳凑成一对, 奈何儿媳妇沈夫人一心要与林家结亲, 最后还说动了儿子赵秉章。 赵秉章的心思都在科举上,对陆碧琳和林宝珠都没有什么儿女私情,见自己的母亲一再劝说自己,出于孝心便答应了这门亲事。 他们二人成亲不久,陆碧琳便病倒了。她倒不是对赵秉章有多深的感情,而是一直觉得自己有一天会成为赵府的女主人,到时就可以摆脱寄人篱下的身份,如今希望破碎,自然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 沈凌就是在这个时候穿来的,系统这次给她的任务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总之一句话,任务内容就是让她成为合格的贤妻良母,这辈子寿终正寝后根据她夫君和儿女的成就给予她相应的积分。 在上一个世界的时候,沈凌在成为凌月宫的宫主后,因为后面几年实在无聊,也曾下山又挑战了几个当时杰出的武林高手。细细算来,她现在拥有的积分虽不够把空间升到6级,但是也差不多了。 所以她现在对积分已经不像从前那样看重,在发现自己穿到了书香世家后便决定要在这一世好好的享受下贵族的生活。 “碧琳,你来看一下这套羊脂玉首饰,这还是你外祖母年轻的时候购置的。”老太太指着箱笼里的一个描金匣,吩咐身边的丫鬟将匣子打开。 匣子里面放着一对羊脂白玉细镯子,一支羊脂玉莲花长簪,一支羊脂玉镂空莲花簪,还有一对羊脂玉耳坠。 沈凌由衷的赞叹道:“外祖母的眼光真好,这套首饰真漂亮。” 老太太笑道:“你喜欢就好,后天的时候你就戴上这套首饰同你嫂子出门去上香。” 林宝珠含笑道:“听说寒山寺的素斋很出名,我一直想一饱口福,不知表姑娘肯不肯赏光与我同去?” 老太太在旁边道:“去吧,你们年轻人多出去看看也好。若不是我这几天身体不大舒坦,也是要去的。” 沈凌不知道她二人打的什么主意,但是老太太总不会害她,因此只犹豫了一下就点头道:“好,我听外祖母的。” 老太太就笑着吩咐将那套羊脂玉首饰和另外一套翡翠首饰都送到表姑娘房里去。 沈凌推辞道:“外祖母留着自己戴吧!”这些年,老太太私下给了陆碧琳不少值钱的首饰,就是没有这两套首饰,沈凌出门的时候也不缺头面。 老太太嗔道:“给你你就拿着。你若是因为当着你嫂子的面不好意思,外祖母另给她一套就是了。”说着吩咐丫鬟将另外那套珊瑚首饰给了大奶奶。 林宝珠含着浅淡的笑意:“那孙媳就多谢老太太了。” 沈凌见林宝珠收下了首饰,再要推辞,她面上恐怕不大好看,只能将首饰收下。 后面老太太又问沈凌可有与羊脂玉首饰相配的新衣裳,沈凌记得陆碧琳还有一套没穿过的葱绿色暗绣玉兰花的衣裳,老太太听了方点点头。 沈凌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这又是首饰又是衣裳的,老太太和林宝珠不会给她安排了一次古代的相亲吧! 事实正如沈凌所料,那天林宝珠带着她去了寺里参拜了半天,就往寺里安排的一所静室走去。半途中便遇到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夫人和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男子。 那男子生着细黑的眉毛,有一双漂亮的丹凤眼,看上去极是清俊。沈凌看了几眼,忽然想起陆碧琳好像见过他,她留下来的记忆里有这个人的印象,只是在哪见的,却记不太清了。 那边林宝珠却已经和那个夫人聊了起来,她们也没有多聊,只是简单的说了几句,觉得留给那对男女的时间已经差不多,便相互道了别。 回到静室以后,林宝珠就问沈凌,觉得那男子怎么样。沈凌自觉以陆碧琳孤女的身份,那些年轻有为的名门公子是不用想了。所以她对自己未来夫君的要求并不高。刚才所见的男子看其穿着想必也是出身世家,加上那清俊的外表,沈凌觉得只要不是那种二世祖,她基本就可以点头了。 所以林宝珠一问她,她就低头拽起帕子来,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林宝珠轻声道:“刚才你所见的那位夫人是我娘家的大伯母,她的三妹便嫁到了白家,正是这白朗的二婶。所以他的家世人品都是可以信得过的。唯独有一条,这白朗因为早年庶子的身份不大受白府人重视,后来排在他前面的嫡兄意外离世后,他才开始在家里站住了脚跟。”她看了沈凌一眼,没有发现她有什么抗拒的情绪后,又道:“老太太已经悄悄打听过了,这白朗因为早前的际遇,人很上进不说,房里甚至连一个丫鬟都没有,日常起居只由几个小厮服侍。” 沈凌想不到老太太竟然连白朗房里有没有丫鬟都打听到了,不由愣了一下。 那边林宝珠不知道她是什么态度,怕她一心惦记着赵秉章,将来会纠缠不清,想了想,咬牙道:“若是表妹点头,回去我就让姨母准备起来,一定风风光光的将表妹送出门。”言下之意就是除了老太太贴补外,府里也会给她准备一副丰厚的嫁妆。 沈凌终于抬头看了眼她,林宝珠的意思,她如何不明白。只是嫁人终究是一辈子的事,她不想草草了事。也不知那白朗是不是如林宝珠所谈那般好。 姑嫂两个回到赵府后,就一齐去见了老太太。老太太怕外孙女害羞不肯说实话,很快就打发走了众人,单留下沈凌说贴己话。 “那白朗你瞧着可还顺眼?”老太太温和的问道。 沈凌作出一副害羞的模样,好半天才道:“人长得还可以,只是听表嫂说那人是庶子出身。” 老太太沉吟道:“白朗的出身的确不是太好,不过英雄莫问出处,当下他已经是白府的继承人了。这些天我留意着,周围的那些人家差不多的子弟,不是已有亲事,就是自己立不起来。通共瞧起来,也就白朗还过得去。” 沈凌也知道自己目前的状况,容不得自己挑挑拣拣,便对老太太说要回去好好想想。 只是她还没考虑好,白家那边就上门提了亲。沈夫人将人领到老太太那里,老太太暂且将媒人打发过去,回头就问沈凌的意思。 沈凌低头想了想:“便依外祖母的意思,就是他了。” 媒人第二次再上门时,老太太就笑着应了下来。 两家交换过庚帖后,就把婚期定在了明年秋天。 自此,沈凌很是过了一段安宁的日子。白天绣嫁妆,晚上泡药浴,睡觉的时候偷偷的进入空间修炼寒月功法。她觉得穿到武侠世界带给她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将修炼的武功功法带到其他世界继续修炼。 鉴于她现在的身份并不用经常外出,不会遇到什么危险。所以,沈凌修炼寒月功法的时间并不多,只要做到自保即可。 这样泡药浴加上修炼功法,沈凌的皮肤越来越好,气质也提升了不少。她这一世的容貌自然及不上上一世的倾城容颜,不过却也清丽动人。加上出色的气质,整个人比从前好看许多。晨起梳妆的时候,贴身丫鬟如眉和如月夸她容貌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就连老太太也觉得她的气色好了不少。不过大家都没有多想,只是把这一切都归结于她因为婚事将近精神不错,所以脸色才显得好看不少。 第 41 章 第二年春天的时候, 沈凌跟着老太太出门去乡下踏青。 老太太名下有不少田庄, 之前一直寻思着选一个庄子送给沈凌做陪嫁。说是踏青, 其实是去看那几个庄子。 偏巧有个庄子挨着白家的一处别院, 祖孙两个刚到不久, 庄上的管事便呈上了一份拜帖。 老太太看完就笑道:“快将人请进来。” 白朗进来以后, 沈凌方才回过味, 原来那份拜帖是他投的。 只见白朗恭恭敬敬的给老太太请了安,老太太便问他如何会在这里。白朗说乡试在即,家里不如别院清静, 所以在这里已经住了一个多月了。刚才听闻管家说隔壁赵府的庄子上来了两个主子,便投了拜帖过来请安。 老太太见他如此重视这门婚事,不由满意的笑了笑, 又让他抓紧时间读书, 以后不必再过来请安,最后便命沈凌送他。 沈凌闻言只是稍微愣了一下, 接着便大大方方的与白朗见了礼, 含笑将他送出庄子。 白朗临走时深深看了她一眼, 眼里流露出的神色非常复杂, 沈凌觉得他似是有话要说, 但最终他还是什么也没有说,朝她淡淡笑了笑就走了。 沈凌总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想来陆碧琳之前一定与白朗有过交集,不过她却没放在心上, 所以导致她现在对那段过往一无所知。 老太太原本打算看了庄子就走的, 如今见白朗住在隔壁,便决定住上几天。后面几天,白朗果然依照老太太的吩咐不再过来请安,反而常常打发下人过来送些吃食和玩物,比如新上市的樱桃,厨下刚蒸出来的点心,又或是一人多高的风筝。 沈凌坐在海棠树下,拈起碟子里的一块点心,一边吃一边看丫鬟们放风筝,也不知道将来自己到了白家,还能不能过上这么悠闲惬意的生活。 从庄子里回到赵府,沈凌又恢复了之前的生活,只不过在绣嫁妆之余多了学习管家这一项新内容。 老太太不放心他人,自己手把手亲自教沈凌如何管理下人,如何管理名下的田庄和店铺。沈凌在考科举的那个世界里,已经有过这方面的管理经验,所以老太太很快就发现外孙女在这方面很有天分,那担忧的心不由又放下了几分。 大抵是看她上手很快,老太太很快就将陪送给她的一个田庄和两间店铺交给她料理。 老太太送她的田庄正是挨着白家别院的那个庄子,有良田一百多亩,林地五十多亩。而那两间店铺则是位于晋城中最热闹的那条街道,每年光是租金就有一千多两银子。 除此,老太太又额外给了她五千两银子的压箱底钱。单说老太太给她的这些嫁妆,就够得上别人家嫁女儿的排场了。 只是老太太不忿沈夫人当初做下的那件亲事,所以硬是逼着她用公中的钱再给外孙女置办一套嫁妆。沈夫人索性将此事交给林宝珠去办,林宝珠因为早前许诺过沈凌,一咬牙从公中拿出了五千两银子,又添了府里名下的一座庄子。 这样沈凌出嫁的时候,名下便有了两座田庄,两间店铺,另外还有五千两银子的压箱钱,除此还有头面首饰若干,衣料若干,古董摆件若干。 这些嫁妆在成亲前一天抬到白家时,在场众人的反应各不一样。 白朗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白家老太太原本还不大乐意这门婚事,觉得未过门的孙媳妇没有娘家,将来给不了白朗助力,如今看到嫁妆丰厚,脸上方带了一些笑意。白朗的嫡母木夫人自从唯一的嫡子去后,整个人仿佛失去了生机,如今看到赵府抬过来的嫁妆,忽然想起了自己那个早早离世的儿子,不由触动伤心之处,当即红了眼圈。 好在众人的注意力都在嫁妆上,无人注意到她的失态。 白家老太太看完嫁妆,正要由丫鬟搀着回房,忽然想起一事,便问孙子,“早间我让吴嫂给你炖的那锅淮山排骨汤,你喝了没有?” 白朗淡淡应道:“孙儿午饭吃的有些饱,所以还放着没动。” 那淮山排骨汤里面放着好几种补肾的药材,她还特地吩咐吴嫂在火上炖了一上午,结果他竟然放着一口没喝,老太太越想越气,当即就想发作,旁边一直当背景板的莲姨娘忙扶住白老太太,“老太太,马上就是吃晚饭的时候,想必二爷也饿了,不如叫吴嫂把汤热一下,再端给二爷喝。” 被她这么一打断,白老太太便没发作出来,她也知道就是自己发作了,自己这个孙儿也不会有任何反应。所以她冷冷看了一眼白朗,由着莲姨娘和丫鬟们搀着走了。 她们这一走,院子里顿时去了一大半人,只留下木夫人和身边的两个心腹以及白朗。 木夫人幽幽叹了口气:“你这又是何必呢?气坏了老太太,回头老爷知道了定会罚你去跪祠堂。” 白朗对嫡母的态度比对老太太要好一些,但也只是淡淡笑了笑没有说话。当年的事情,他一直都无法做到释怀,假若木夫人当时肯替她母亲向老太太求一下情,他母亲也许就不会死。 但是木夫人并没有,是以白朗虽不恨她,但对她也敬重不起来。 木夫人等不到他说话,又叹了口气,带着两个心腹走了。 白朗站在当地良久,直到院子的西边缓缓升上来一轮上弦月,他方才动了动,然后在身边小厮的三催四请下回房用晚饭。 而这时,沈凌早已用过晚饭,正依偎在老太太身边听她老人家讲年轻时的一些事。 老太太回忆了一下年轻时的事,又提起了自己死去的女儿,“当年也是小小软软的一团,好容易养到你这么大,哪知嫁出去不到两三年人就没了。只留下你这么一点骨血。你父亲是个重情的,你母亲死后也没再娶,我本打算等你大些便劝他续弦,将来也有个教养你的人。哪知还没等你长到五岁,他也走了。” 沈凌听着这些话,再想起陆碧琳的那些幼时的记忆,只觉这一切距离自己都很遥远,只淡淡的听着,并不开口说话。 老太太说完以后忽然回过神,“老了人也糊涂了,这大喜的日子,我怎么说起这些了。”说着摸了摸沈凌的发顶,“明儿还要早起,回房睡吧!” 沈凌浅笑道:“我还不困。外祖母再陪我说说话吧!”过了今日,只怕就再难像今日这样坐在一起闲话家常了。即便白家离赵府这里不过几十里地,但嫁出去的姑奶奶怎好经常往娘家跑。 老太太轻轻叹口气:“天不早了,明日还要折腾一天,回去好好休息吧!” 沈凌方才出了老太太住的上房,回到隔壁的院子。 躺在床上时,沈凌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了渔家女那一世,同样是成亲前一晚,不知她那个时候在做什么。 不过第二天早起起来,沈凌发现这次成亲可比之前那一次繁琐多了。当她最终坐在洞房的那张红木大床上时,不由的松了口气,若不是她有内功在身,这一天折腾下来只怕能将她累散了架。 她正在暗暗庆幸的时候,眼前一亮,白朗挑起了她的盖头。洞房内顿时传来了一阵呼声,有称赞新娘子漂亮的,有打趣白朗的,还有说她嫁衣好看的。 这些人散去以后,沈凌方才有机会换了身家常衣裳,洗去脸上的浓妆。在她做这些的时候,白朗已经被人叫了出去,等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夜深时分了。 沈凌靠在床头闭目养神,之前已经有了第一次的经验,她倒是一点都不紧张,就是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忘了自己是下面的那个人。毕竟在考科举那个世界里,她当了二十年的男人,有些事情就怕习惯成自然。若是被白朗发现异常就不好了。 白朗进来的动静不大,他轻手轻脚的洗漱完,就发现靠在床头的沈凌已经坐直了身子,他不由问道:“我是不是吵醒你了?” 沈凌摇摇头:“我本来就没睡着。” 白朗轻轻咳了一下:“天色不早了,我们安歇吧!” 沈凌察觉出他话里的紧张,不由轻笑出声:“好。” 两人并排躺在床上后,沈凌本以为他会和原来的林清一样,等一会儿就会有所动作,哪知等了好长时间,白朗那边依旧没有动静。 沈凌忍不住在心里叹口气,怎么她嫁的夫君一个比一个羞涩呢! 她试着动了动,轻轻问道:“你睡了吗?” “还没有。”白朗回答的很快,声音带着些压抑,但仍是没有动作。 沈凌心里不由闪过一丝疑虑,这白朗不是有什么问题吧! 她想了想,开口道,“你为什么还不睡?” 白朗那边等了一会儿才道:“睡不着。” “为什么睡不着?” 白朗不答反问道,“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你说。” 白朗字斟句酌道:“你喜欢孩子吗?” 沈凌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会问起这个,想了想说道:“还算喜欢吧!” 白朗那边不说话了,沈凌等了很长时间,才听他轻轻叹道:“睡吧!” 沈凌的新婚之夜就这样过去了,天明的时候,她睁开眼看看身旁,白朗已经醒了,正盯着帐顶发呆。 沈凌发现自己真是一点也不了解这个躺在身旁的男人,她现在的这个夫君。 你要说他不喜欢自己吧,沈凌觉得根据他的一些表现,他应该对自己还是有几分好感的。但你要说他喜欢自己吧,为什么新婚之夜碰都不碰自己。 沈凌真是想不明白了,她看了眼床边的一方白帕,也不知道他一会儿会如何解释元帕的事,要知道他们这些世家大族,一般都会在新婚第二天查验元帕。 第 42 章 白朗带着沈凌来到白老太太的槐安堂时, 白老太太铁青着脸坐在软榻上, 茶几旁还有一摊水渍。 白朗的目光在那摊水渍上一扫, 便知白老太太早先已发作过一场, 他故作不知, 带着沈凌给众人请安。 沈凌拿出自己亲手做的鞋袜、帕子、荷包一一送与众人。 白老太太接过沈凌奉上来的鞋袜, 脸上挤出一个干巴巴的笑容, 给了她一对婴戏莲纹金钗。木夫人那里则是一对金镂石榴石手镯。轮到早已分家单过的白家二太太秦夫人时,因为有林宝珠的那层关系,秦夫人对沈凌表现的很亲热。不仅拿出了一对珊瑚手钏做见面礼, 还一再邀请沈凌去西府那边坐坐。 秦夫人往下便是白府的小一辈了。 大老爷只有一嫡一庶两个儿子,二老爷则只有嫡出的一儿一女。儿子尚小,只有七八岁, 看着一团孩气。女儿白薇比沈凌稍小一些, 看上去约有十三四岁。 一时礼毕,白老太太吩咐众人散去, 只留下白朗说话。 沈凌带着丫鬟从槐安堂出来, 就见白薇俏生生的站在廊下, 活泼的笑道:“二嫂, 母亲让我领你认认路。” 路上, 白薇不时指着某一处告诉沈凌,这是谁的住处, 遇到路过的丫鬟,她也会贴心的告诉沈凌她们是哪一房的。这样边走边说, 不知不觉两人就到了白府的花园。 其时正当秋季, 沈凌放眼望去,这园子里竟然连一株当季的菊花都没有,便问白薇:“怎么不见菊花?” 白薇道:“老太太不喜欢菊花,嫌菊花的香味熏得脑仁疼。” 沈凌笑了笑,没有说话。 白薇道:“老太太性子是霸道了一些,也难怪二哥不喜欢她老人家。” 两人逛了遍花园,白薇便辞别沈凌回了西府。沈凌则带着如眉回到自己住的院子。 过了差不多两刻钟,白朗才从外面回来。沈凌看他的脸色仍旧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便问他吃过早饭没有。 白朗摇摇头,沈凌就吩咐丫鬟们把早饭提上来。 早饭很丰盛,沈凌就着酱瓜喝了一碗粳米粥,又吃了两个水晶包并一碗羊奶。白朗却只喝了半碗粥,看她吃的香甜,用公筷给她挟了一块果馅椒盐金饼,说道:“这是吴嫂的拿手点心,你尝尝味道。” 沈凌尝了尝,味道果真不错。 吃完饭,丫鬟端上清茶,白朗喝了两口就放下了,然后对沈凌说道:“明年就是乡试之年,我想下场试一试。这段时间可能会读书到很晚,为了不影响你休息,我决定先搬到书房那边住一阵。至于早中晚三顿饭,我有空的时候会尽量过来陪你,如果暂时没空,我会让小厮告诉你。对了,我身边的小厮一个叫引泉,一个叫锄药。你平日若是需要用到什么东西,不拘是银钱还是其他,都可以找引泉。而若是需要什么跑腿的活计就可以找锄药。” 沈凌觉得他为了乡试搬到书房去睡倒也没什么,怕的是他以这个为借口避开自己。但若是他不愿意和自己相处,为何白天又会抽时间过来陪自己用饭,而且还告诉她有事该找哪个小厮,交代的这么清楚明白,也不像是讨厌她的样子。 想不明白的事,沈凌也懒得再费心思去想,便点点头道:“我知道了。” 从这一天起,白朗晚上便在书房那边歇下。白天的时候,多半会过来和沈凌在一起用饭。 这样过了多半个月,沈凌也适应了白府的生活。府里是白老太太当家,她和在赵府时一样,日子仍过得悠闲自在。白朗除了不在房里过夜外,事事都尽到做丈夫的职责。三五不时的给她上街买吃食或是玩物或是首饰,看她喜欢美食,不仅给她建了个小厨房,还特地从大厨房拨了两个厨娘过来。 一个月后,沈凌只觉自己好像胖了一些,她正在犹豫要不要控制饮食时,白老太太那边坐不住了。 这天白老太太亲自过来看她,沈凌奉上茶点还未来得及问明来意,就见白老太太挥退掉房里的下人,转头便问沈凌:“我听说白朗这段日子一直宿在书房,可有此事?” 沈凌轻轻点头嗯了一声。 白老太太沉下脸道:“这就是你这个做媳妇的不对了。他白天在书房已经读了一整天书,晚上却还要留在那里看书,长此以往身体怎么受得了。你做媳妇的,怎么也不劝劝?” 沈凌面色不变道:“老太太说的是,回头我就劝劝二爷。” 白老太太见她肯顺着自己的意思,脸上方好看了一些,吩咐外面的丫鬟将东西拿进来。沈凌看时,却是一瓶药酒。 白老太太指着药酒道:“他连日读书辛苦,我便问方大夫要了一个方子,你记得每晚倒一盅给他。”说完又忍不住道,“过几天我让方大夫进府给你把一下脉,也吃上几副补药,早日给我生个重孙出来。” 沈凌就羞红了脸,低着头送走了白老太太。 回头看见桌子上放的那瓶药酒,沈凌本想唤丫鬟收起来,但是瞬间又改了主意,那瓶药酒里面泡的是鹿茸枸杞,若是正常的男人喝了,只怕再好的忍功也会有憋不住的时候吧!自己倒是可以用这瓶药酒试试白朗,看他到底正不正常。 晚间,白朗照常从书房过来在这边用饭。沈凌只字不提白老太太过来的事,丫鬟们将六菜一汤上齐后,她便给白朗倒了一杯药酒。 白朗吃饭的时候不知正想什么,有些心不在焉,沈凌将杯子递给他,他想也没想就喝了。两杯酒下肚,他才反应过来,问道:“你给我喝的酒怎么有股药味?” 沈凌忍不住浅笑吟吟:“我看你近日读书辛苦,所以给你配了些药材泡酒。” 白朗不疑有他,吃了晚饭便要回书房继续念书。 沈凌忙道:“先别急着回去。我这里有一篇做好的文章,请你品鉴一番。”说着拿出下午自己做的一篇八股文出来。 白朗一听说文章二字,便立住不走了。沈凌将文章递给他,“你且看看这篇做的怎么样?” 白朗接过一看,笔法老辣,气势舒达,比他做的可好多了。他不由抬头问道:“这篇文章是谁做的?” 沈凌笑着指了指自己:“是我学着做的,你觉得怎么样?” 白朗不相信,沈凌便命他出题,自己当着他的面写了一篇文章。白朗抢过去一看,比方才那篇做的还好,这时才信了沈凌的话。 沈凌道:“这事你知道就好,不用说出去惹人异议。” 白朗自然应下来,又问她怎么会做八股文。 沈凌道:“赵府里教我和表哥念书的老先生看不起女子,总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我不忿他这句话,表哥学什么,私下里我也偷偷跟着学。他给表哥讲八股的时候,我就在旁边。这样听得时间长了,我回去试着做了做,觉得也不甚难。” 白朗看着她说道:“想来你是在这方面颇有天分,所以做起来才会这样轻松。不像我们这些天资愚笨之辈,要先生教导个几年,方才能写出一篇文章。” 沈凌听完这话忍不住有些汗颜,想她是不是牛皮吹得太大了。要知道她当时也是费了好长时间才学会做文章的。她正想着说些什么宽慰白朗,就见白朗的神色有些古怪,脸色也有些微红,“你刚才给我喝的酒里面到底泡的是什么药材?” 沈凌就明白过来了,原来是药劲上来了。她无辜的笑道:“就是那些很普通的药材啊!有枸杞,地黄,党参,菊花......” 白朗看着她的那张樱桃小口一张一合,有一种想咬上一口的冲动,他忍不住将目光下移,便见沈凌今日穿了一身桃红色的衣裙,越发衬得她的皮肤细白如雪,不由涌上一股邪火。他狠狠咬了咬舌尖,压抑住心底的冲动,低声说道:“书房那里还有不少要看的文章,我先回去了。你也早些歇着吧!” 沈凌看了看外面,点头附和道:“天色是不早了,是该回去歇着了,我送你。”她说着话,向前走了两步,不防被裙角绊了一下,整个人向前扑去。 白朗就在她身畔,自然没有不去扶的道理,忙伸出手上前抱住她。可是抱住她之后不知是什么原因,他膝盖忽然一软,整个人就向后倾去。好在中间沈凌及时拉了他一把,才没让他摔倒。 等他回过神,就发现沈凌的左右手放在他的腰间,而他也紧紧抱着对方。在这样的姿势下,他只觉一股淡淡的香气扑面而来,同时又能清晰的感觉到怀中女子的柔软身躯所带给他的强烈刺激。 他忍不住微微低头,就在他有所动作之前,沈凌轻轻一挣,从他的怀抱中挣脱开,稍微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微红着脸道:“这裙子的裙摆有些长,刚才真是多谢你了!” 白朗瞬间清醒过来,他轻咳了一声,“天色不早了,我该走了。” 沈凌嗯了一声,将他送出房,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方弯了弯唇角,有反应就好。 自那天以后,沈凌便把药酒收了起来。白老太太再问起,她就说二爷不听他的劝执意要睡在书房,而那药酒也日日倒给二爷喝。 白老太太听了便觉沈凌不堪大用,也不再跟她废话,挥挥手让她出去了。 沈凌回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冬季天冷,她便整日窝在房里,不是绣花就是给白朗做衣服。 白朗前一晚过来时那衣服刚刚裁好,第二晚再过来时已经缝好了。沈凌还在衣服的下摆和袖口绣了些花纹,让白朗穿上一试,大小正合适。 白朗的心思却不在衣服上面,时而拿自己的文章过来请沈凌点评。沈凌看他对妻子比他有才这件事一点也不介意,便不客气的指出他的缺点和不足之处。 这样过了半个多月,白朗写的文章便有了很大进步。沈凌觉得以他现在的水平,明年的乡试多半是会中的,只是成绩可能不会太好。 这段时间,两人经常在一起研习文章,关系比之前亲近了不少。沈凌觉得照这么下去,白朗迟早有一天会告诉自己其中的隐情。 这天晚上,沈凌送走白朗后,便去了净房泡药浴。半个时辰后,她刚要唤丫鬟们进来服侍她穿衣,就听守在门外的如眉和如月齐齐唤了一声,“二爷。” 沈凌匆匆起身,随便披了件袍子就出来了。 白朗正坐在桌前喝茶,沈凌看他的神色不像是有什么急事,但还是问道:“出什么事了,这么晚你怎么又过来了?” 白朗抬头向她看了一眼,见她披了件淡粉色的外衣,因为刚刚沐浴过,那外衣沾了水汽不免有些地方紧紧的贴着身子,他不由得低头狠狠握住了杯子,咬牙道:“你们都下去吧!” 沈凌微微一愣,等如眉和如月退下去以后,才知他说的是两个丫鬟。她正有些不解白朗的举动,就见他走到床前,从床头的一个暗格里取出一瓶丹药。他倒出一粒丹药,转过身问沈凌,“这是避子丹,你可愿意服下?” 沈凌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微微皱眉道:“我可以不吃吗?” 白朗道:“可以。”他将丹药放回药瓶里,转身就走。 他走过沈凌身边的时候,沈凌这才发现他的脸色有些不正常的潮红,鼻息也比平时重了一些。她忙拉住白朗,“你这是怎么了?” 白朗深深吸了口气:“没事,我到外面转一转就好了。” 这冰天雪地的,他到外面乱转什么,沈凌刚想说他胡闹,忽然想起一事,问道:“你莫不是被人下了药?”她正要伸手去摸白朗的脉搏,却被他一把推开,“别碰我。” 沈凌忍不住皱眉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必须尽快解毒。” 白朗再次深深吸了口气,咬牙道:“我知道,但是除了你我想不到可以解毒的人。” 第 43 章 沈凌捡起他落在床头的药瓶, 从中倒出一粒丹药, 当着他的面将药吃了下去, 然后定定看着他, “现在可以了吧!” 白朗的目光在她去捡药瓶时便落在了她身上, 当她将药吃下去以后, 他方才走过去一把将她抱住, 在她耳边轻声说了句:“给我五年时间,五年以后,我一定会带你离开这里, 然后也会给你一个孩子。” 沈凌刚想问他现在为什么不行,白朗已将她打横抱起轻轻放在了床上,灯光下他看向她的目光既深情又专注, 沈凌一时被男色所迷, 便忘了问心里的那个问题。 白朗缓缓脱去自己身上的衣裳,就见沈凌正盯着他发呆, 便微微笑道:“听人说第一次会很疼,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沈凌很想说确实是真的, 但这话又不能说, 索性拽过旁边的被子蒙住全身, 暗暗提醒自己,待会儿一定记得自己是躺在下面的那个人。 她正在不断暗示自己, 忽然眼前一亮,跟着一个滚烫的身子便覆了上来。白朗喝了那杯下了药的茶后, 已经忍了差不多两刻钟, 几乎已经到了他所忍耐的极限。如今温香软玉在怀,他再也忍耐不住,马上就直奔主题。 沈凌却因为他的生涩颇吃了一些苦头,忍不住将他从身上掀下来。 白朗道:“怎么了?” 沈凌疼的眼泪汪汪,“你动作轻些。” 白朗再动作时,便轻了许多,如此折腾了半个多时辰,体内的药性便 渐渐下去了。 但两人刚刚得着一些乐趣,便又折腾了半个时辰,后面沈凌在兴头上忘了害臊,也试了一回在上面的姿势。只觉换了身份再坐在上面也别有一番滋味。 第二天早晨沈凌醒来后,就见白朗躺在她的身畔,看她醒来便低声道:“你还好吧?” 他这一问,便让沈凌想起了昨晚的室内运动,她忍不住红着脸道:“还好。”她怕白朗提起昨晚的荒唐,忙转移话题道,“我还没问你是谁给你下的药呢?” 白朗的眼睛暗了暗:“是锄药。老太太身边的翡翠将妹子许给了他,他便在我喝的茶里下了药,又将翡翠放了进来。若不是我察觉出不对,只怕他们已经得逞了。” 沈凌往被窝深处钻了钻,“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五年以后,我们才能有孩子?” 白朗轻轻叹了口气:“这个等以后有了合适的机会,我再告诉你。” 沈凌轻轻笑了一下:“既然你不想说那就算了。反正我也不急着要孩子,我出嫁前外祖母告诉我说,女人太早生育对大人孩子都不好。所以她在我出嫁前告诉了我几个避孕的方子,据说和吃避子药一样有用。” 白朗眼睛微亮:“真的?”若真有这个方子,他也不用忍得这么辛苦了。 沈凌嘴角微弯,“当然是真的。”说着凑耳过去,说了几个自己知道的法子。 白朗一听只要在那几日不行房,再就是多吃一些芹菜,便说道:“这个简单。只是这法子真的管用吗?” 沈凌道:“当然管用。我外祖母是过来人了,她既然说这两个法子有用,那就是有用。” 两人商议完以后,从第二日起,白朗便从书房搬回了新房。自此后,两人很是恩爱了一段日子,关系日益亲近。 后面白老太太见抱孙子有望,便叫来方大夫,又给沈凌开了好几副补药。沈凌每次喝药的时候都支开人,悄悄将药倒进空间。 这样过了半年左右,白老太太始终听不到喜信,就又换了一位大夫给沈凌切脉。这位大夫仍是和方大夫一样,说少奶奶身体好得很,只要等上一段日子,自然会有喜信的。 可是白老太太恨不得马上就抱上曾孙,见不是沈凌的问题,便怀疑白朗身体是不是有问题,但白朗又不会听她的话乖乖让大夫切脉。她便 私下劝沈凌让大夫给白朗诊一下脉。 沈凌见她这段日子折腾这个折腾那个,偏偏白朗那边铁了心最近几年不要孩子,便有些可怜她,回去以后便问白朗,为什么不愿成全白老太太的心愿。 白朗看了她一眼,那一眼非常复杂,他缓缓说道:“起先是因为恨她,若不是因为她,我生母不会那么早就离开人世。所以她想要什么,我偏不给她什么。后来是不愿我的孩子一生下来就被抱到她房里交给她养育。” 沈凌听明白了,其实他还是同白老太太较劲,既然他还没有放开,那就依着他吧!反正看白老太太的身体,起码能再活个十来年没有问题。总有等到重孙的那一天。 日子很快就溜进了八月,沈凌早早的准备好了乡试要用的东西,色色都替白朗考虑到了。 乡试过后没多久便传来了喜讯,白朗中了第二十九名,已经算是一个不错的成绩了。 而赵府那边,赵秉章也中了,不过名次排在白朗后面。当沈凌回去参加庆贺赵秉章中举的宴会时,便觉出沈夫人和林宝珠对自己的态度有了微妙的变化。 而老太太这边看沈凌气色不错,便知她过得不错,只是说了几句家常话就将话题拐到了孩子上。 林宝珠在她出嫁以后,生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如今已经七八个月大,常常被带到这边来玩耍,老太太爱的不行。 沈凌含笑道:“二爷说我年纪还小,所以我们打算过几年再要孩子。” 从赵府回来以后,沈凌无事的时候总会想起林宝珠的那个女儿,那么小那么可爱,总让她回忆起科举那一世他和兰珠生的那个叫阿姝的女儿,也是同样的惹人喜爱。 就在她萌生了想要有个女儿的念头后,白朗有天晚上回来忽然问她想不想跟着他去京城。 原来白朗中举以后应酬渐多,几天前从一个同年口中得知,京城的明远书院正在招生。他有意想要去那里读书,将来考会试的时候也会方便许多。 沈凌自然是非常支持的。所以当白朗告诉她,白老太太肯定不会同意他们到那么远的地方,所以将来银钱方面会有些拮据后,沈凌痛快的表示,她手里还有不少私房银子,支撑个几年完全不是问题。 事情果如白朗所料,白老太太不同意他们到京城求学,放话出来他们想去也可以但她一分钱都不会出。她本以为这么说了以后,小两口会知难而退,哪知过不多久,下面的人就回报小两口已经打包好了行李,雇好了车马,即刻就要出发了。 白朗带着沈凌来辞行的时候,白老太太气得连摔了三个茶杯。但是这一次大老爷坚定的站在了儿子这边,所以白老太太又哭又闹,最终还是无济于事。 路上,白朗从怀里取出一沓银票,那是大老爷出发前交给他的。沈凌接过一数,一共有一千八百两银子,足够在京城买个不错的宅子了。 加上沈凌自己还有五千两银子的私房,她觉得在白朗考中进士以前,应该足够日常开支了。 只是沈凌到了京城以后才发现,她还是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 白朗所进的明远书院与茂林书院完全不同,不仅每年需要交一笔不菲的束修,日常应酬聚会也得花钱。 大老爷所给的那一千八百两先是在书院附近买了处宅子便花去了一千两,剩下的八百两用来交束修置办各种生活用品,加上日常开支,不到半年便没有多少了。 沈凌手里便只剩下了压箱底的五千两银子。至于老太太给她的田产和铺子,因为路途遥远,沈凌来京之前,已经吩咐管事和掌柜的将每年的出息存到钱庄,等她回来再算。 而她空间内虽然还有前面那几世攒下来的财富,但沈凌却暂时不想动。她觉得目前的花销之所以这么多,一个是京城的物价太贵,另一个则是自己现在没有产业,只出不进。 沈凌思量了一番,决定在附近买个庄子,这样每年也有个进益,同时有这个做遮掩自己到时也好从空间里拿一些东西出来。不说其他,就说空间里自产的碧粳米和蔬菜瓜果就能省下好大一笔银子出来。 白朗晚间归来,沈凌便与他商量此事。白朗在晋城时因为白老太太把持家业,所以他对这些俗务一概不了解,听得沈凌说置办庄子的种种好处,便点头道,“那就听你的,先买一个庄子看看。” 沈凌接下来就开始打听起来,过了几日,便找到一处位置不错的田庄。庄子的主人是一个六品京官的太太,如今老爷告老还乡,她便将名下的产业尽数出售。 除了几处田庄外,她还有一家杂货铺。 沈凌打听到那家杂货铺除了日常百货外还出售一些活鱼活虾等水产品,便动了心思。 最后沈凌花了两千两银子买下了这位太太名下的一处田庄和那家杂货铺。 有了这两处产业,沈凌时不时的又找机会从空间里拿出一些粮食蔬菜和水产品,顿觉家里的开销少了许多。 半年多下来,家里甚至还多了一些进益。沈凌看白朗的意思是要在书院读个两年书才会去考会试的,即便将来中了进士,也有可能会留在京里。 所以她手头有了余钱后,便准备再多置办些田地。 秋天的时候,庄里的管事呈上的账本有些小问题,沈凌便与白朗说了一声,借着这个机会带着如眉去了乡下,准备在那里住上几天,打听一下附近的田产有没有要出售的。 沈凌买下的这处田庄共有一百多亩地,从书院这边往东走上几十里,便会望见她名下的这片田地。在田地的尽头之处,则是一片宽广的山林。山林往南十几里处有一座两进的青砖大瓦房,便是沈凌这次要去住的那个庄子。 沈凌花了半天时间与管事对了下账本,弄清了其中的问题后便问管事附近可有什么田产要出售。管事想了想,回说附近并没有什么田产要出售,倒是庄子北边有一片林地至今无主。 沈凌并没有购置林地的打算,对管事所说的林地自然不感兴趣,便打发他下去了。既然附近没有田产要出售,沈凌便只在庄子里住了两天,吃了一些山里的野味,就打道回府。 回去的路上,沈凌本来靠在车厢里闭目养神,忽然听到远处有几个人的吵嚷声,她也没放在心上。直到马车停了下来,如眉询问怎么回事,车夫说前面有一个小子跪在车前,任他家的大人怎么打骂都不起,沈凌才觉出不对,扶着如眉下了车。 那小子有七八岁大,生得细皮嫩肉,穿着一身普通的粗布衣裳,看见沈凌从车上下来,那双黑亮的大眼睛忍不住升起一丝期冀之色,“请夫人救我。” 那小子身后围着三四个大人,都是三四十岁的粗汉,哪一个看上去都不像是能生出这等儿子的人,心里便有了数。她看向眼前求救的男童,温声道:“看你的样子不像是贫寒之家的孩童,可是被人拐卖至此?” 那几个粗汉想要张口,却先后感觉到心口处一痛,便说不出话来。 那男童在沈凌的下方,将沈凌的动作看得清清楚楚,眼中不由闪过一丝神采,“夫人猜的没错,我原本是京城人氏,昨天晚上外出时被人套了麻袋。等醒来,就被这几人塞到了一辆马车上,听他们的意思想要将我卖到南边,便趁他们吃饭的时候从马车上偷跑了下来。” 沈凌听完便命车夫绑了他们去见官,那几个粗汉方才被她用内力打了一下暂时缓不过来,当下任由车夫绑了然后被搬到车上。 沈凌又另外雇了轿子,将男童接回了自己家。 到家后已是晌午,沈凌吩咐如眉给男童洗干净手脸,又看着她给男童另换了一身衣裳,便让厨房上饭。 因为沈凌喜欢吃面食,厨房这天便做了烙饼,炒了三道热菜,又有两个凉拌的冷菜,另外还上了两碗熬出米油的粳米粥。 那男童从昨晚起便不曾吃饭,自然饿的狠了,吃了两块烙饼喝了一大碗粳米粥才放下了筷子。 沈凌看他吃饱喝足,方问他家住哪里。男童便说了一个地点,沈凌听上去像是普通人家的住户,看上去与男童的身份不是很相符。不过她也不愿深究,反正她救人也不是为的图什么回报,便亲自将人送回了男童所说的地方。 白朗回来以后,沈凌对此事也没有多提,接下来她忙着置办田庄,很快就将此事忘在了脑后。 两年后,白朗中了进士,两人都愿意留在京城,沈凌便拿出一些银钱交给白朗去打点。白朗回来以后说吏部那边说今年想要留下来的人太多,估计多半是要调到外省了。 沈凌正在犹豫要不要变卖手中的产业时,吏部的任命下来了。白朗进了六部,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主事,但对两人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好消息了。 高兴过后,白朗又对沈凌说了一件令他很诧异的事,据吏部那边的透露,他这次能留下来是因为镇国公亲自出面给吏部的许尚书打了声招呼。可是他与镇国公平日并无交情啊! 沈凌这时才想起自己前两年救下的那个男童,将此事与白朗一说,白朗也觉得那男童有可能就是镇国公府的公子。 虽然两人对男童的身份还不大确定,但是工部的人因为镇国公的原因对白朗都表现的客客气气,倒是让白朗有些不知该说什么好。回家来与沈凌说起时,沈凌就笑道:“这是人之常情。既然他们看在镇国公的面上对你诸多客气,那你也该利用这层关系跟他们打好关系。下个月新宅那边就差不多修葺好了。到时我们搬过去,好好的请几天客,你觉得怎么样?” 白朗进了工部后,沈凌觉得再住在书院这边多有不便,便拿出银子另外在京中买了一处宅子。如今正在修葺,只等过上一段时日就会搬过去住。 白朗自然说好,两人便议定了一个黄道吉日,准备那天从这边搬过去,然后第二天请工部的同僚们过来聚聚。 第 44 章 白朗宴请工部的同僚们这一天, 门房收到了一个陌生人送来的一只木匣。 傍晚, 夫妻俩送走所有的客人, 方有时间打开这只木匣。木匣里面放了一套旧衣裳, 衣裳底下是一张五千两的银票。 沈凌一眼就认出那套衣裳正是如眉给那个男童换上的那一身, 她将衣服的来历告诉白朗, 便不解道:“他们送这衣裳和银票做什么?” 白朗想了想, 猜测道:“也许他们有不得已的苦衷,所以才不曾亲自上门答谢。但是又想报答你的恩情,所以才又送了这银票过来。” 经他这一说, 沈凌就有些明白了。这些勋贵人家的你争我斗,她是半点都不愿插手的,如今他们既然愿意将她撇清, 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了。 随着白朗逐渐在工部站住脚, 两人便将生子一事提上了日程。 沈凌在后世的时候看过很多杂书,她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本日本专家写的书, 上面提到过如何利用同房的日期和次数来提高生男或生女的概率。 比如想要生女孩, 每个月同房的次数就要多一些, 最好在排卵期前一天或者当天同房, 这样生下来是女孩的机率会更大一些。若是想要生男孩, 夫妻两个每个月同房的次数便要减少一些,最好只在排卵期后面几天同房。 因为当初看这本书的时候, 沈凌的一个表姐心心念念想要生个儿子,沈凌便给她说了这个法子, 让她回去试一试。一年以后, 表姐果真如愿生下了一个儿子,所以沈凌才记得特别清楚。 沈凌倒是对生儿子没有什么执念,相反,她特别喜欢女儿。所以很希望第一胎能生个女儿。只是在她与白朗说了这事以后,白朗却不相信这个法子会有用,依旧按照他的规律来做。 这种事,本来就是男方占据主动权,而且沈凌也不喜欢勉强别人,所以这个法子便被搁置了。 等到秋天的时候,沈凌摸着自己那还未显怀的肚子,觉得反正都是自己的血脉,儿子女儿都好。 也许是她平日修炼内功身体比较好的原因,前三个月的时候,沈凌并没有任何反应,能吃能睡,和从前看不出两样来。 怀孕满三个月以后,沈凌的肚子才微微显怀,睡觉的时候再不能平躺,只能选择侧卧。除了睡觉的时候有这个不便,沈凌并不觉得有其他不适的地方,白朗每次问她身体可有什么不舒服或是想吃什么东西,沈凌都笑着告诉他不用操这份心,一切如常就好了。 白朗在工部待了几个月,很多工作都已上了手,所以便将大部分心思放在了有孕的妻子身上。沈凌能感受到他这份关怀之心,心情只觉舒畅轻松,觉得将来出世的孩子多半会有开朗的性格。 这样小心翼翼的又养了几个月,第二年初夏的时候,沈凌在一天清晨平安生下来了一个健康的男婴。 白朗与沈凌商量了一番,给他起名白宇,小字阿旭。 阿旭三岁的时候,沈凌又给他添了一个弟弟。 白老太太写信想让他们回去探亲,沈凌询问白朗的意思。白朗低着头不说话,好半天才道:“我在工部待的时间也不短了,是该挪挪位置了。等吏部的调令下来后,再回去一趟吧!” 小儿子满周岁以后,白朗被调到地方任州同。一家四口便趁着这个机会回了一次晋城。 白老太太见到两个曾孙爱得不行,很想将其中一人留在白家陪伴她左右,却被白朗直接拒绝了。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处处受白老太太辖制的孙子,而是朝廷的从六品官员。大老爷因为儿子有出息,心里自然有所偏向。其他人还指望着白朗今后照拂一下他们,自然不会偏帮白老太太。这事后来便不了了之。 后面沈凌带着两个儿子去赵府探亲,发现林宝珠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只不过表哥赵秉章迟迟没有中进士,沈凌见此便给林宝珠出主意,建议他去书院读几年书。 老太太在旁看着只觉欣慰不已,外孙女在外面历练了几年,人变得懂事不少,性子开朗了许多。 在晋城住了短短几天后,一家四口便继续上路了。 白朗任州同的地方偏近于后世的陕西,从晋城往西又走了半个月,才到达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凉州。 沈凌早前已经将京城的田产和店铺尽数变卖,到了晋城以后,又去钱庄支了这些年的出息,现在手里差不多有一万多两银子。所以等一家人安顿下来以后,沈凌便没有购置什么产业,而是将大部分心思放在了家人身上。 阿旭马上就要满三周岁了,沈凌准备亲自给他开蒙。 阿旭的性子有些跳脱,又缺乏耐心。沈凌便通过一些小游戏和奖励的法子慢慢培养他的耐心和专注力。等他能在小书桌前坐两刻钟了,沈凌才开始教他认字。 小儿子阿通满了一周岁后,已经学会了走路。他比阿旭的性子要内向一些,不大喜欢出门玩耍,每天只愿意跟着沈凌,就连晚上也要沈凌陪着。 有这样一个黏人的儿子,沈凌觉得自己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给他添一个弟弟或妹妹了。 沈凌私下里与白朗说时,白朗和沈凌想的一样,都愿意再要个女儿。只是阿通晚上睡觉比较浅,两人便商议等他大一些了再说。 腊月的时候,白朗过生辰。沈凌并不准备大办,只给白朗的几个同僚们下了帖子。哪知生辰当天,家里来了不少生客。 沈凌曾经在地方上做过几年知县,一听下面人的回报便知他们的身份,多半是当地的乡绅商贾,便让下面的人又准备了几桌席面,好招呼这些不请自来的人。 后面沈凌翻检这些人送的礼物时,发现大多数人送的都是比较寻常的礼物,唯独有两个人送的是比较贵重的礼物。她问明白送礼的人是谁后,便着人去打听这两个人的底细。 两天后,打听的人回来告诉她,这两人都是本地有名的富商,喜欢结交朋友,出手极是大方。 沈凌打听清楚后,回来便与白朗商议这件事,依她的意思这礼可以收,只是回头等这两家有了喜事时,便送相同价值的礼物过去。一则,不伤两家的体面,二则也表明自家的态度。 白朗一心要在仕途上走的更远,家里又有余财,自然不愿在这上面落人话柄,听了沈凌的主意觉得很好。 随着沈凌一家人逐渐融入到凉州,便有本地的世家或白朗的同僚家里给沈凌下帖子。 沈凌接到帖子后,只要无事一般都会去赴宴。 那些世家的太太小姐们无非是请她赏花喝茶,至于白朗的那些同僚太太们则更热衷于说些官场上的事。 沈凌很快就将重心放在了那些同僚太太身上,有时也会请她们上门做客。跟这些官太太熟了以后,沈凌接下来就听到了不少关于凉州官员的传闻。比如白朗的上司,也就是凉州的知州,听说出了名的惧内。而他的那位夫人,偏偏是个醋坛子,所以这知州大人并无什么姬妾,膝下只有嫡出的一双儿女。 后面沈凌也曾见过这位知州夫人,一看就是精明强干的那种人,两人说话的时候,沈凌不着痕迹的奉承了这位刘夫人两句,又邀请刘夫人到家里做客。 刘夫人是在知州大人还未中举时嫁给他的,而当时知州大人也不过只是一个穷秀才。所以刘夫人的出身很一般,平日里遇到那些世家大族出来的官太太,她总觉得那些人自视甚高,轻易不与她们来往,沈凌邀请她到家里做客,她本能的拒绝了。 沈凌也不在意,既然山不来就我,那我便去就山。 很快她就往知州府上递了拜帖,上门请教刘夫人当地可有比较好的先生,她想高价聘来一位私塾,给家里的大儿子开蒙。本来沈凌以为以自己的学识,给阿旭启蒙应该不是问题。奈何她后面要出门应酬,又要处理家务,又要照顾阿通,渐渐便没了这份精力,所以才想找个私塾。 刘夫人客气有礼的接待了她,听说她要找先生,便给她推荐了城中的一位梁举人。两人就孩子的教育问题聊了多半个时辰,沈凌就提出了告辞。 后面沈凌也曾打听了这位梁举人,听说他做私塾的期间教出了十几个秀才,便将人请了过来。 沈凌将人请到家里后,发现这位梁举人在教书育人上确实有一套,就放下了心。过后几天,沈凌便提了几色点心去了知州府,为私塾一事专门答谢了刘夫人。 刘夫人这次的态度比前一次好了一些,两人由孩子谈到城中有哪家酒楼的菜做得好,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刘夫人就顺势留沈凌用饭,沈凌很快应了下来。 吃饭的时候,沈凌发现厨下端上来的饭菜很是简单,只有三菜一汤,盛在瓷碗里的饭也是最普通的粳米。饭后,她试着和刘夫人说起日常用度方面的话,刘夫人神色有了微微的变化,很快就转移了话题。 沈凌猜测一定是知州大人为了博取清廉的名声,所以府上过得不是很宽裕,她心内便有了成算。 第 45 章 沈凌第三次登门的时候带了一些晋城那边的特产, 言语间透露出自己想在凉州开家商铺的事。本来她早前是不打算再开商铺的, 只是后来看到知州府上的情况, 有心想用商铺入股的方式卖给刘夫人一个好, 所以便又动了这个心思。 刘夫人很诧异的看了她一眼, “我看你们府上也不像是缺银钱的人家, 好好的怎么想起开商铺了?” 沈凌道:“倒不是为了挣钱, 而是为的打发时间。何况有了铺子,家里有什么要用的,直接到铺子里拿, 也省了一笔开支。”说完便问刘夫人可要入股,到时也能挣个私房钱。 刘夫人被她说的意动,但还是拿不准此事会不会影响丈夫的仕途, 便说要好好考虑一下。 当晚知州大人回来以后, 刘夫人就问他白朗此人怎样,知州大人道:“你问他做什么?” 刘夫人就将沈凌要开商铺并请她入股的事告诉了丈夫, 知州大人沉吟道:“我看白朗在仕途上颇有野心, 不像是那种唯利是图之人。不过人心易变, 在这种事上我们也不能大意。反正这事也不急, 再看看吧!” 刘夫人虽然在家里说一不二, 但是每每遇到这种事关官场上的事时,多半还是会听从丈夫的意思。既然丈夫说要等等, 刘夫人便暂时按捺下了性子,耐心的等待起来。 沈凌这次开得仍是杂货铺, 因为本钱下得足, 又有空间的水产品,所以铺子里的物品很丰富。只是凉州这边有钱的人家比较少,铺子又因为新开张没有什么知名度,所以生意远不如在京城时开得那家杂货铺好。 沈凌一心要用这个铺子拉近与知州府的关系,对这件事自然很上心。后面颇花费了一番心思,才让铺子逐渐在凉州有了些名气,生意也越来越好。 过端午节的时候,沈凌给知州府送节礼的时候,便又和刘夫人提起了铺子的事。 刘夫人看她开铺子的这几个月,并未借用白朗的名头,也不和那些凉州的商贾搅在一起,这才相信她真是为了打发时间。沈凌一提,刘夫人就痛快的答应了,拿出了家里一半的积蓄在店铺里入了股。 从此两人的关系便比从前亲近许多,她二人走得近了,白朗与知州大人的关系也比往常好了不少。 在凉州顺顺利利的过了三年后,白朗接下来被平调到了山东做知县。 接下来的十几年,白朗在地方上由知县熬到了知府的位上,然后在这年被调回了京城。 这个时候,大儿子阿旭已经中了举,正在相看人家。二儿子阿通刚刚进学,正跟着先生学习写八股文。小女儿阿眉刚满十岁,正跟着沈凌学习女红。 阿眉的性子和阿通一样都随了白朗,能安安静静的在家里坐一下午都不觉得无聊。沈凌将自己在侯府时学会的绣技一点点教给女儿,不指望她的绣技将来有多出色,只要明面上过得去就行了。 母女两个做了一会儿针线,丫鬟如水拿着一个拜帖过来道:“太太,这是门房送过来的。据说来人是晋城那边的人。” 沈凌放下手里的活计,接过看了一遍,忙让如水先将人请进来,自己换了身衣裳带着阿眉去了待客的三间花厅。 花厅内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身边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沈凌脸上带笑迎上去,“表嫂你们什么时候到的京城,事先怎么也不说一声?” 林宝珠脸上浮出一层微笑:“我们是昨天到得。恒儿进学以后,你表哥不愿让他留在晋城怕耽误他,所以我们举家迁到了京城。一到京城,你表哥便听到表妹夫已经从地方上调回来,就让我给你们送请帖,请你们到新宅子里聚一聚。” 沈凌笑着应下,又将林宝珠的两个女儿好好打量了一番,一人给了一份见面礼。两人叙了一番别后闲话,提到故去的赵府老太太时,沈凌忍不住流了几滴眼泪。 老太太故去时,沈凌当时跟着白朗在任上,没能回去见她最后一面。后来还是白老太太故去那一年,白朗上了折子,一家人才回到晋城住了一年。在那一年,沈凌才得以有机会回去给老太太磕头上坟。 因为想到老太太对她的好,沈凌后面不仅去赴了赵家的宴会,还帮着恒儿,也就是赵秉章的独子找了家不错的书院。 赵秉章自那年和白朗一起中举后,这么些年一直没有取得进士的功名,后来便将希望寄托在了儿子身上。如今见儿子如愿进了书院,便提了几色礼物过来白府这边登门拜谢。 白朗在外书房设宴款待,回来以后对沈凌道,赵秉章直夸他有福气,有沈凌这样一个贤惠的妻子。 沈凌淡淡一笑,什么也没有说。白朗和赵秉章当年同时中举后,两人坐在一起喝酒时,白朗因为醉酒无意泄露了沈凌会写八股这件事,想来赵秉章后来一定认为白朗能中进士,是因为她的关系吧! 即便他现在会后悔当初没有听老太太的话娶她为妻又怎样,那都是已经过去的事了。 沈凌听过就将此事抛在了耳边。她现在一门心思想给阿旭定下一门不错的婚事。 阿旭的性子没有随白朗,但是相貌却像了有八成多,生得俊俏斯文。加上他年纪轻轻就已是举人,沈凌刚一放出风声,很多人家便流露出意向。 沈凌索性借着自己的生辰,举办了一场宴会,给白朗的同僚以及赵家等几个交好的人家都下了帖子。 宴会当天,沈凌特意把阿旭从书院里叫回来,让他看看宴会上可有他喜欢的姑娘。 傍晚的时候,沈凌将阿旭叫到房里,直截了当的问他可看中了哪个姑娘。阿旭还未说话,脸色已经红了。沈凌就知道他准是看中了某位姑娘,便慢慢的问他是哪家姑娘。 阿旭吞吞吐吐的说,他也不知道那个姑娘是谁家的女儿,只知道那姑娘穿着一身湖蓝色的衣裳,头上只戴了几朵珠花,看着朴素无华,比其他人都要顺眼的多。 沈凌听了微微一愣,阿旭说的不会是林宝珠的二女儿吧! 在沈凌心里,她是不大愿意让儿子娶赵秉章的女儿的。所以她后来试着又给阿旭安排了几次相看,只是发现儿子面上虽不表露什么,但心里很明显是抗拒的。 沈凌只好与儿子好好的谈了一场,发现他已经认定林宝珠的二女儿后,便妥协了。 几天后,沈凌问过白朗的意思后,便请了媒人去赵府提亲。 林宝珠想不到沈凌竟能取中自己的女儿,一时间喜出望外,问都没问赵秉章,便应下了这门婚事。 两年以后,新妇进门,小夫妻两个琴瑟和鸣,相敬如宾。沈凌也就放下了从前的执念,觉得这门婚事结的不错。 后面阿通和阿眉要定亲的时候,她也是充分尊重这两个人的意见。 时间如流水,白朗在十年以后升为户部的侍郎,按品级已经是正二品的大员。 阿旭成婚两年以后,不仅给沈凌添了一个孙子还中了进士。白朗给他疏通了一下关系,把他调到了外省做县令,准备让他在外面历练几年再说。 沈凌并没有像其他婆婆一样,将儿媳和孙子留下,而让儿子带着通房上任。她很爽快的让阿旭带着儿媳和孙子去了任上,临走的时候,还包了一大包药材给他们带走。 二儿子阿通并没有阿旭那么好的运气,考了两次乡试都没有过。沈凌觉得家里已经有了两个进士,也不强求阿通一定要考取进士将来为官做宰。 所以她后面试着让阿通往其他方面发展,比如她非常鼓励阿通开一家规模较大的书店,在这方面,她给了阿通很多有用的建议。在她的支持下,阿通后面将白记书肆从京城开到了外省。 至于小女儿阿眉,她虽然性子安静言语温柔,但是却有不小的野心。她看自己的父亲已经做到了正二品的位置,便一心想嫁给一个年轻有为的进士,好将来也能成为正二品夫人诰命。 对此,沈凌也极其尊重她的这一个意愿,夫妻两个选了很长时间,最终选定了一个来自晋城的少年进士。 只不过成婚以后,阿眉才发现自己的丈夫没什么野心。不过人胜在细心体贴,对她特别关心,慢慢的,随着孩子的出世,阿眉逐渐将重心放在孩子身上,对丈夫没有进取心一事也就放下了。 等她带着孩子回到娘家与沈凌说起此事时,沈凌笑着点头道:“你能这样想就对了。何况没有进取心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一辈子平平安安。” 她说这番话是有原因的,白朗成为正二品大员后,不可避免的卷入了几个皇子的争斗中。夫妻两个都觉得皇家的这种内斗,最好不要参与,所以白朗已经生了隐退之心。 第二年,阿旭被调回到京城后,白朗便递了折子上去。折子交上去没有几天,便被批复了下来。夫妻两个收拾了行李,将京城的宅子留给了大儿子阿旭,带着小儿子阿通一家回了晋城。 第 46 章 沈凌一口气从一楼爬到六楼, 还未来得及掏出钥匙开门, 她现在的母亲郑莉香推门出来了。郑莉香身后还跟着一个十二岁的男孩, 是她三十岁上与现在的老公所生的儿子吴童。 “妈。”沈凌不冷不淡的喊了一声。郑莉香自从有了吴童这个儿子后, 对这个与前夫生下的女儿何晓倩的态度就大不如前。导致何晓倩后面对她妈的态度也冷冷淡淡的。沈凌穿来了以后便照搬原样。 郑莉香嗯了一声, 牵着儿子的手下楼去了。 沈凌进了门换了拖鞋, 没有急着放下书包而是先去饮水机前接了杯热水, 边喝边往她的房间走去。何晓倩的运气还不算太糟,郑莉香后面嫁的这个老公,也就是她的继父是个好人。他对何晓倩和对自己的儿子一样好, 何晓倩住的这间房不仅光线很好,房间的书桌上还有一台电脑。 电脑是台式机,虽然远没有她从前用的那个笔记本精致小巧, 但对几百年没有接触过电子产品的沈凌来说已经算得上很好了。 沈凌把书包放下, 克制住自己想要上网的念头,从书包里掏出一份份试卷。本以为高考过后, 她会与这些试题作别, 哪想到系统会将她带回到06年, 让她穿成了一名高三学生。 沈凌刚穿来的时候, 本以为系统所给的任务会是让她考上一所比较好的大学, 哪知事实与她所猜测的完全不一样。系统给她的任务则是让她成为一名网络小说作家,拥有的读者越多, 积分也就越多。 沈凌被快穿系统砸到之前,的确是看过不少小说, 但是动笔去写却从来没有试过。倒不是她对自己的文笔没有自信, 而是参加工作以后,每天下班以后就快累成狗了。只想躺在床上刷手机,实在是没有精力再干一份工作。 所以她对成为网络小说作家这件事,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不过她也不太着急,系统这次给了她五十年的时间,反正来日方长。而且她觉得,自己现在既然穿成了一名高三学生,还是先把高考这关过了再说。 沈凌将一张卷子做完,就听见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她抬头看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应该是吴叔下班回来了。 果然不到一会儿,客厅就响起了吴叔的声音,“晓倩,童童,快出来,我买了菠萝回来。” 沈凌放下手里的卷子,出来道:“吴叔,我妈和童童出去了。” 吴叔微微皱了皱眉:“你妈一定是带童童去超市买零食了。这样每天惯着他把零食当饭吃,不是爱他,是害他。你妈怎么就不明白呢?” 沈凌笑了笑,没有说话,帮着吴叔将菠萝切成小块。这个时候正是初春,菠萝刚上市的时候,沈凌放学回来,闻了一路的菠萝味。只是口袋里没有多少零花钱,所以即便想吃也没钱买。 这会儿见吴叔买的这两个菠萝看着又大又水灵,沈凌将菠萝切好以后,便拿着叉子吃了起来。 “最近复习的怎么样了,有把握考上本一吗?”吴叔就是吃菠萝的时候,也不忘问沈凌的学习问题。 沈凌后世的时候上的是普通的二本大学,她的数学实在是学得不怎么样,重来一次,她也没觉得自己在数学这门课上开了窍,所以多半要走老路了。 她老老实实的说了自己的情况后,吴叔道:“二本也挺好的,女孩子嘛,书读的再好也还是要嫁人的。嫁个好老公比读什么学校可重要多了。” 沈凌对此话可不敢认同,吃完了菠萝便回房里继续做卷子去了。今天是星期五,各科老师每人都给他们发了两张试卷,加起来就是十二张卷子。 沈凌是先从最简单的做起,做完了两张历史卷子后,便去做政治卷子。政治卷子还没有做完,郑莉香带着吴童回来了。 沈凌听见他们在客厅里就吴童的吃零食问题大声说了几句话,吴童便溜进了她的房间,手里拿着一堆零食,张口道:“姐,我要看动画片。” 沈凌将电脑打开,给他找了个经常看的动画片,便出来帮郑莉香做饭。郑莉香从超市里买了不少食材,有蔬菜,有牛肉,有鱼,还有两斤生排骨。 他们家星期五晚上的时候惯常会做一大桌子好吃的,每每到这个时候,郑莉香才会掌厨,平常时候一般都是由吴叔做饭。 郑莉香虽不爱做饭,但厨艺很好。厨房内很快就飘出食物的香味,七点的时候,一家人就已经坐在了桌前,边看电视边吃饭。 吃完饭,沈凌回去仍和卷子做斗争,她想早点把卷子做完,争取在明天完成所有的作业。这样星期天的时候,她就有了一天的空余时间。她准备利用这点空余时间,将空间里一些值钱的东西拿到典当行换成现金。 星期天的时候,沈凌借口要去同学家里玩,从她所在的居民区出发,坐公交车到了最近的一家典当行。 沈凌从空间里拿出去的是一对银嵌绿松石手镯,一对连珠纹金手镯,几个嵌宝石戒指。典当行接待她的人查验了她的身份证后,便请专家来给这些东西做鉴定。最后沈凌从典当行里出来时,背着的书包里装满了现金。 她怕去银行会遇到熟悉的人,不好解释现金的来源,索性背着书包回了家,只取出了几张百元大钞,然后将包里的十几万现金全放进了空间。 接下来的日子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沈凌继续冲刺高考,郑莉香一如既往的偏心儿子,吴叔偶尔看不过去妻子溺爱儿子两口子吵上几句。 这样平淡而又琐碎的日子过得很快,高考到了。 临考的前一天晚上,沈凌将要用到的准考证、签字笔、铅笔、橡皮等等一一检查好才睡下。 接下来的两天,沈凌毫无压力的答完了所有的卷子,觉得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应该会和上一次高考一样,上个普通的二本学校。主要是这次数学太难,她后面好几道大题都不太会做。 等成绩下来以后,沈凌看着比自己前次高考只多两分的成绩,觉得自己的预感还真的挺准的。选专业的时候,沈凌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汉语言文学。 她想在大学的这四年时间里好好研究一下怎么写小说,而汉语言文学,她一来是学过,二来是这个专业对写小说很有帮助。 只是选择要上哪所大学时,沈凌有些犯了难。前世上过的那所大学,她已经吃腻了里面的饭菜,自然不想再经历一次。而她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倒是有两所合适的大学,可是沈凌觉得要是继续留在这里的话,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会不太方便。 沈凌衡量了一番,最后选了a市的大学。a市靠近大海,空气新鲜,可以吃到正宗的海鲜,最重要的是那边的房价会在08年以后涨到一个很高的价格。 郑莉香现在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听到女儿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她也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女儿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每个月的生活费会不会比在本市上学更多。 沈凌知道了她的想法后,就明确告诉她,学费和生活费的事,她自己会想办法弄到。 郑莉香的脸色马上不好看了,她以为女儿所说的办法是去找她的父亲要,沉着脸走了。 倒是吴叔在她坐火车离开之前,往她手里塞了一千块钱,叮嘱她过年的时候一定要回来。沈凌笑着应下了。 沈凌到了大学以后,花了几天的时间适应了一下大一新生的生活后,就开始准备尝试写小说。 她在后世的时候从08年就开始看小说,一直看到17年,可以说她看过的连载小说简直数都数不过来。可是她看过的小说再多,临到下笔要写的时候,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写。 比如现在,她构思了一个穿越的故事,女主从现代穿到了不知名的一个朝代。为什么是穿越的故事,是因为她记得这两年正流行穿越小说,尤其是清穿小说。 可是她对清朝的历史了解的并不多,所以就选择了相对省力的架空类型的小说。 她觉得相比其他人,自己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就是在古代真实的生活过,起码那些服饰描写、器物描写、生活用品,以及物价,她不用费心去查资料。 可是两天以后,她还是连一章都没有写完。 归根结底还是一句话,写的太少。开头就不知道怎么写,改了七八遍也不是很满意。想起以前看的那些连载小说,有的两三句话便引出女主点明其处境,一看就很有吸引力。 轮到自己,怎么就这么难呢? 第 47 章 大一上半学期的时候有门写作课, 沈凌上课的时候听的异常认真, 也仔细研究了一遍课本。后来沈凌发现, 即便这门课听得再认真, 几乎快将老师课上讲的的内容背下来, 但自己仍不得要领。 沈凌无奈之下只得天天泡在图书馆里, 希望能找到一本对写小说很有帮助的书。 这天她来到图书馆, 照常走到最偏僻的角落,刚坐下没有几分钟,就见他们班的宋嘉成走了过来。 宋嘉成是他们班的副班长, 脸上总带着淡淡的笑容,见到沈凌,便与她打了声招呼, 拉开椅子坐在她不远处的位置上。 沈凌打开手边的《张爱玲全集》, 一边看一边做笔记。那边宋嘉成写完了一篇论文,收拾东西走人的时候, 发现沈凌还在那边用功。他经过的时候, 忍不住往她的笔记本上瞥了两眼, 发现她摘抄了书上大段大段的风景描写, 不由问道:“你抄那个做什么?” 沈凌抬起头来, 朝他笑了一下:“没什么,想学着写几篇小说, 又不知道如何写,所以只好将自己认为好的段落摘抄下来。” 宋嘉成听说她正试着写小说, 便来了兴趣, 也不说走了,拉开沈凌身边的椅子坐了下来,笑道:“既然你这么喜欢写小说,为什么当初没有参加文青社。” 文青社是他们学校最大的一个文学社团,宋嘉成自己早早的就加入了其中,偶尔也会写两首现代诗,算得上是一个文学爱好者。 沈凌的目标是写网络小说,文青社的宗旨则是贴近当代大学生的生活,名下的刊物上发表的多是散文,就是有小说,也多是短篇或中篇。所以她当初犹豫了一下,便没有加入。 “我看过文青社的入社要求,每周六都要社员去社里报到。而我星期六却没多少时间,所以就没参加。”沈凌随口胡诌了一个理由。 宋嘉成平日与她接触的不多,沈凌这么一说,他便以为对方星期六会做兼职,这样自然没时间参加学校的社团。 虽然沈凌并没有要加入社团的意思,但宋嘉成还是热情不减,“我们文青社最近正在征稿,你若是感兴趣的话,可以投稿试试。” 沈凌被他说的有些意动,觉得长篇的连载小说自己写不了,可以试着写一篇短篇小说练练笔,便答应了。 宋嘉成就笑道:“那我们就说定了,你的稿子写好以后交给我,我帮你交到社里。” 沈凌笑着答应了,宋嘉成觉得不枉他与沈凌说了这么多,好歹又给社里弄来了一篇稿子,带着愉快的心情走了。 接下来的两三天,沈凌经过几经删改之后,写出了一篇五千字的短篇小说。她如约将稿子交给了宋嘉成,等了好几天后,看宋嘉成那边一直没有动静,就知道是没有选上。 沈凌还没有来得及失落,就到了期中考试的时候。 忙完考试,沈凌又一头扎进了图书馆。她现在正恶补历史知识,尤其侧重明清这两个朝代。历史方面的书籍放置的位置有些偏,位于图书馆的最东侧,沈凌每次穿过那条长长的走廊时,都能隔着落地窗看见外面的花坛。 沈凌觉得自己研究写小说这么长时间,虽然文笔还没有提升上去,但是却有了文人的一些多愁善感。此刻,她看着外面花坛上凋零的花木,内心忽然升起了一种淡淡的愁绪,不由得就想起了大学时代的初恋男友。就在她沉浸在回忆中时,后面有人轻轻叫了她一声。 沈凌回过神,转头一看,宋嘉成抱着几本书正站在她身后,看她望过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前段时间忙着考试的事,忘了告诉你,那篇小说没过。” 沈凌淡淡道:“我预料到了。” 宋嘉成偏头看见她手里抱着的几本历史方面的书,“你现在又改研究历史了?” 沈凌笑笑:“不是,还是为的写小说,只是想多了解一些历史,将来写古代小说时好用到。” 宋嘉成听她这么一说,就想起来一件事:“我一个表姐和你一样,也喜欢写这些古代小说,她还在网站上注册了一个笔名,发表了几篇小说。那段时间天天逼着我们给她刷点击,你要是对这个真感兴趣,我可以把她qq号给你。” 沈凌听他话里的意思,那个表姐应该只是网站里众多作者中的一个小透明,只是她现在急需有人指点,就算是小透明,也比她强,就拿出笔记下了宋嘉成说的qq号。 晚上回到宿舍,沈凌洗漱好躺在床上的时候,就用手中的诺基亚手机上了qq,然后输入了账号,向宋嘉成的表姐发出了好友申请,并且在申请里加上了“宋嘉成同学”这几个字。 不到一会儿,那边就通过了好友申请,然后问她是谁。 在水一方:“你好,我是宋嘉成的同学。听他说,你正在网站写小说,刚好我也有这个意向,所以想问你几个问题。” 阿澜:“你是我表弟的同学啊!男生还是女生?” 在水一方:“女生。” 阿澜:“你想问我什么问题?” 在水一方:“怎么写好小说?” 阿澜:“这个嘛,怎么说呢,我也正朝这方面努力,所以还真不能给你一些很有用的建议。” 在水一方:“这样啊!” 阿澜:“不过我可以帮你明确一下未来的方向。你是把写小说当成了兴趣还是指望它能挣钱?” 在水一方:“这个有区别吗?” 阿澜:“区别大了去了。比如像我,我只是出于兴趣去写,并不指望它挣钱,所以没有大纲,想到哪里写哪里,想什么时候写什么时候写。但若是你想要靠它挣钱的话,就必须每天更新,每篇小说最好也要有个大纲。还有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想挣钱你就得迎合读者,当下流行什么元素,你就写什么元素,这样才能挣到钱。除非你是大神级别的作者,那另当别论。” 在水一方:“我觉得我可能是指望它挣钱的那种。” 阿澜:“那你就朝我说的方向去努力吧!还有就是,一定要写写写,只有多写,你的文笔才能练出来,写得多了,你自然就知道该如何下笔了。你也可以看一下那些小说网站的写作导航,应该对你也会有启发的。” 在水一方:“好的,我听你的。谢谢你的建议。” 阿澜:“对了,忘记跟你说了。你记得在文笔没有练好以前,写好的那些小说最好不要在网站上发表出来。每个网站都有新晋作者榜,这个只有一次机会,千万要珍惜啊!像我就是早早的发表了一篇不成样子的小说,结果上了新晋作者榜也没有多少人看。还不如等到以后文笔练好了,再发一篇比较好的小说,这样新书也有更多机会。” 宋嘉成的表姐说的这些话,沈凌有的听懂了,有的却没懂。不过听不懂也没关系,照做就是了。 沈凌这次取经虽没有取到什么真正有用的内容,但是也给了她一个启发。写小说这件事,除了多写还真是没有别的窍门。 而且写小说比不得写八股还有先生教导,完全要靠自己摸索。沈凌觉得以自己现在的水平,恐怕最短也要练习一年才能写出稍微像样的作品。 第二天,沈凌抽时间去了学校的机房,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将各大网站的那些写作导航都细细读了一遍,终于有了些头绪。 回宿舍的路上,经过学校的超市时,沈凌去里面买了十几个二百来页的笔记本。 她准备从对话描写入手,将小说中那些比较精彩的对话段落摘抄到笔记本上,然后拿出来时不时的看一看,看得多了,自然而然也就会写了。 除了对话描写,她还要摘抄人物描写,风景描写,神情描写,心理描写以及那些在她看来比较优美的句子。 从此以后,沈凌下了课只要没事就泡在图书馆抄书。遇到那些不重要的课,比如马列或者选修课,她就将那些从图书馆借出来的书拿到课上去抄。 抄书的工作虽然比较辛苦,但沈凌每当看到笔记本上所记下的那些内容,就觉很有成就感,仿佛距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忙忙碌碌中,期末到了。 沈凌暂时将抄写的工作放下,开始复习功课。 期末考完试以后,同宿舍里的人纷纷打包行李回家,沈凌也和她们一样收拾了一些衣服,不过却没有立刻回家而是住到了a市一家酒店。她准备等到腊月底的时候再坐飞机回家,而在这期间,她打算看一下a市的房子。 看了几天房,沈凌最终在一个叫泰晤士小镇的中档小区买了两套房子。一套留着以后升值,一套自己住。 大一下半学期,沈凌决定从宿舍搬出来住。住在宿舍里,不仅不方便写小说,而且无法修炼内功。 临走前,沈凌给其中一套房子简单的买了些家具,另外又购置了一些生活用品,这才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第 48 章 沈凌在家待到正月初五, 就坐飞机回了a市。她想在寒假前, 找个装修队把那套空房子装修好, 这样以后就不用住在宿舍了。 因为被快穿系统砸到以后, 沈凌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古代, 所以装修的风格以中式为主。为此, 沈凌还买了几张国画, 又将其中一间次卧布置成了书房,然后往里面添置了书桌、书架、博古架,看上去倒也像模像样。 沈凌特意选了一个星期六搬进新家, 然后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些食材,准备晚上的时候做一桌好吃的。 从空间里取出碧粳米,沈凌淘好米按下煮饭键, 就开始炒菜。红烧牛肉, 肉末炖豆腐,糖醋鲤鱼, 清蒸大虾, 醋溜土豆丝, 西红柿炒蛋, 很快, 餐厅的桌子就摆满了菜肴。 沈凌正准备用空间自产的黄瓜做一个凉拌菜,就听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洗好手打开门一问, 原来是推销保险的。 周凯下班回来的时候,推销保险的人已经走了, 走廊里单留下了飘自对门的食物香味。 他忍不住深吸口气, 好香,自己有多久没有吃到这样的家常菜了。 沈凌面对这一大桌食物,也发出了同样的感慨,自从来到这个现代世界后,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到空间的食物了。她先给自己盛了一碗碧粳米饭,就着满桌子的菜肴吃了起来。 沈凌这顿饭足足吃了半个多小时,最后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 休息了一个小时后,沈凌就拿着新买的笔记本电脑进了空间。之前,她已经试过,将笔记本电脑充满电拿到空间,期间不管怎么使用,电量始终在100%,根本不用再拿出来充电。 沈凌发现了这个事实后,就开始在空间尝试写小说,空间的空气特别新鲜,能让人时时感到精力充沛,绝对是写小说的最佳场所。 写了两个小时,沈凌发现自己的灵感已经告罄,便按照以前的习惯在空间跑起步来。跑完步,时间已是晚上十点,沈凌干脆就在空间睡下,明天是星期天,再写上一天,自己第一篇小说就可以有三万字了。 沈凌现在不打算急着在网站发表,准备好好静下心将自己的文笔练好,所以即使她第二天起来看前一天写的内容非常垃圾,但也硬着头皮写下去。 以前教他们中国当代文学的老师说过,如果把一个人要表达的意思比喻成圆圈里的一个圆点,而一个人的表达能力则始终在圆点外围徘徊,不管你的表达能力多好,你始终只能无限接近那个圆点,却无法达到那个位置。 沈凌当年对这句话似懂非懂,但现在她明白了。就好比她现在所写的这篇小说,她很想将男女主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写的非常唯美,非常浪漫。为此她搜肠刮肚找来不少词汇形容这次见面,但是一旦将脑海内的情景转化为笔下的句子,那份初见的美好和特别便打了一个折扣。 这种对文笔追求完美导致对所写的东西有一种深深的失望感,是她现在写作的最大障碍。 不知道其他作者有没有过这种困扰,沈凌反正就有。她每次回头看自己写的东西都有一种挫败感,所以每天早上起来,沈凌提起笔的时候都一再提醒自己,自己现在只是一个新手,所以写的再怎么垃圾都是情有可原的。这样提醒自己两三遍,沈凌才有继续写下去的动力。不然看着自己笔下写出来的那些内容,再对比她以前看过的小说,沈凌真想找块豆腐撞上去。 星期天中午的时候,沈凌终于完成了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写完了两万五千字。她将电脑推到一边,不去回头看自己写的内容,怕忍不住将刚打出来的那两个章节删掉。 从空间里出来后,沈凌给自己煮了碗面条,暂时将小说抛到脑后,准备吃完去楼下走一走散散心。 从小区里出来,往左走上一段路,就看见一条热闹的街道。街道最中央是一家火锅店,装潢的特别大气,火锅店左侧是一家汉堡店,从汉堡店往西再走上一百米就看见一家比较高档的西点甜品店。 沈凌从橱窗里看见那些外形好看的甜品就走不动路了,进去选了好几种自己爱吃的蛋糕,可以留着写小说的时候吃。不知道是不是写小说非常耗费脑力的原因,她现在每写完两章就饿的不行。好在空间里有不少干果,不过干果吃多了也腻,偶尔吃些蛋糕可以丰富一下口味。 沈凌提着袋子出来后,也不继续逛了,慢慢往回走。经过那家汉堡店时,她偏头看了一下,正犹豫要不要进去买些汉堡时,一个高个子男人从店里走了出来。 他的着装非常普通,上面是白衬衫搭配黑毛衣,下面是一条合身的牛仔裤。但是这样普普通通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却有一种独特的美感,沈凌忍不住打量了他几眼。 男人长得虽不如白朗俊秀但身上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沈凌打量他的时间也许有些长,他转头漫不经心的看了她一眼,然后毫无表情的收回了目光,提着手里的快餐,大踏步走了。 沈凌被他那一眼打击到了,忍不住从包里掏出化妆镜,镜子里的女孩自然比不上丁芷那般的绝色,但也算是清秀有余,唯一不足之处就是肤色偏暗,脸上有微微的几点雀斑。 看来,自己要将修炼内功和泡药浴提上日程了,不然将来遇到喜欢的男票,吸引不了对方怎么办。 回去以后,沈凌将蛋糕放进空间,然后打开电脑继续写。 写完自己规定的五千字任务,沈凌随便吃了点东西,然后将这两天的垃圾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倒掉。 她拿了钥匙放在口袋,提着垃圾袋刚打开门,就见对门走出来一个男人,手里也提着一袋垃圾。 沈凌淡淡扫了一眼,发现是中午时遇到的那个高个子男人,正准备跟她说话,便抬起头,目不斜视的走了过去。 周凯准备将家里的垃圾扔掉然后去吃晚饭,就见对门做的一手好饭的邻居走了出来,他正想着如何与这位邻居打好关系,以后好有机会蹭饭时,女孩儿一脸高傲的从他面前走了过去。 沈凌倒掉垃圾,想着刚才的一幕,只觉心情大好,也不回去做饭了,直接走出小区来到那家火锅店。她一口气点了羊肉片、牛肉丸、虾丸、油豆腐、鹌鹑蛋、豆腐、土豆片等十来种食材,写了一下午,刚才吃的那点东西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她觉得现在的自己饿的可以吃下整只烤羊腿。 很快,服务员端着她点的菜品过来了,沈凌大快朵颐的时候,发现那个高个子男人也坐在附近,和她一样点的是清汤锅底。 沈凌将最后几个鹌鹑蛋捞起来吃完,把服务员叫过来结了帐。从火锅店里出来,沈凌翻出手机,发现时间还早,才七点多钟。也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夜市,沈凌边想边走。 身后忽然传来一道特别有磁性的声音,“美女,冒昧问一下这附近有大型的超市吗?” 这道声音成功吸引了沈凌的注意力,她回头一看,路灯的照耀下,高个子男人双手插兜,脸上含笑的看向她,等着她的回答。 “有,前面南行一百米,遇十字路口左拐走几步就到了。”沈凌言简意赅的说完,便接着往前走。 周凯紧追几步,“我看你也是往南走,不如一起做个伴吧!” 沈凌转头看了一眼他,不明白这个人忽然为什么对她这么热情,一脸狐疑的看着他。 周凯很快读懂了她的表情,“我是想着大家邻居一场,多认识总没有坏处。” 原来是这样,沈凌并不是那种很小气的人,既然对方抛出了橄榄枝,自己总不好一脸高冷,就淡淡笑道:“我想要找找附近有没有夜市,并不是去超市,可能没办法跟你作伴。” 周凯笑道:“没关系,我只是闲逛一下,去哪里都行。” 两人走到街道的尽头处,问了附近便利店的店员,才找到一个规模比较小的夜市。 夜市规模虽小,但是摊上的东西种类却很多。沈凌看中了其中几个陶瓷碗碟,正想掏钱买下,就见周凯抢着把钱付了。 他将摊主递过来的碗碟交给沈凌,笑道:“这个就当做是我这个邻居送你的乔迁礼物。” 几个碗碟,不过几十块钱,沈凌也就大大方方收下,“那我就不客气了。” 周凯见她收下,脸上的笑容就多了些,问道,“你买这些碗碟做什么,不会在家自己做饭吧!” 沈凌点头道:“嗯,我喜欢自己做饭。虽然偶尔也去外面吃,但是大多数时候还是在家吃。” 周凯就夸她:“如今像你这样勤快的女孩可不多见了,你男朋友真有口福啊!” 沈凌笑了笑,没有说话。 两人继续在夜市逛了一会儿,便结伴回了小区。 第 49 章 一个月以后, 沈凌每天晚上泡的药浴初见成效, 皮肤比以前洁白不少, 现在走在大学的校园上, 也终于有回头率了。 不过和药浴相比, 小说这边却没有多大进步。沈凌从前认为自己既然能写好八股, 那么写小说应该不难才对。但是写了以后才发现, 八股文和小说完全是两回事。 八股文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一般控制在六七百字以内,而且它有固定的格式。破题写几句话, 承题写几句话,都有要求。 而小说却不同于有诸多要求的八股文。首先,它没有字数限制, 全凭作者自己心情, 想写多少写多少。可是想写多少是一回事,能不能写出来又是另一回事。其次, 写小说尤其是写连载, 最重要的便是情节。情节这个东西, 完全需要作者自己编织, 并不像八股那样, 给你划定了一个范围,就是四书五经。 不过沈凌觉得虽然自己没有多少进步, 但好歹写完了一本五万字的小说。这五万字,以她这个资深读者来看, 简直粗糙的可以, 但是也不全是垃圾。在她细细的筛选之下,还是能找出一部分可以看的内容的。这些内容,被她另外复制到了一个文档里,以便将来用到。 这些内容整理好之后,沈凌就开始构思第二本小说。 这本小说她打算仍写穿越的题材,只不过不是穿越到大户人家,而是穿越到农家。她准备将自己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写成小说,虽然现在还不流行种田文,但是沈凌记得再过几年,种田文也会火一阵子。所以她可以现在先写出来,等以后拿出来修改一遍再发表。 沈凌将题材确定好以后,就开始列大纲。上一本小说只写了五万字,归根结底是没有大纲,写到哪里算哪里,写着写着就不知道写什么了。这次沈凌打算挑战一下自己,写一本十万字的小说,所以她将大纲写的特别详细,比如这本小说一共有多少章,每章所要写的内容是什么。 有第一次快穿的经历做蓝本,沈凌很快就将大纲搞定。然后沈凌就按照大纲上的内容,开始写第一章。也许是她真的在古代农家生活过,第一章写的特别顺,一个小说就写完了。 以后的几天,她保持着这样的速度,很快就写了三万多字。 半个月以后,第二本小说就出来了。 沈凌不禁有些感慨,还是自己熟悉的内容比较好写,早知道第一本就应该写种田文。 有了这个经验,沈凌写第三本小说的时候,就写了自己是渔女时的那些经历。 第三本小说写到一半时,沈凌实在是忍不住了,在星期六休息的时候,找了家比较小的网站,注册了一个笔名,将头三章放了上去。 反正渔女题材的小说比较偏,自己以后就是拿出来改改估计也没人看,还不如发表出来,看看反响。 小说发表以后,沈凌下午的时候就有些静不下心来,她索性将电脑合上,准备出去走走。 从小区门口出去以后,沈凌去了那家大型的超市,在古代生活了那么多年后,沈凌现在看见某些东西,比如牙膏牙刷卫生纸等,就忍不住买买买。 结果就是,沈凌从超市里出来的时候,手里提了好几个购物袋,虽然超市距离小区并不远,但是将这些东西都提到家以后,沈凌的胳膊还是酸的不行。天天忙着写小说,几乎连练内功的时间都没有,走这么一会儿,竟然觉得累了。 她半躺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才起身准备晚饭。 米还没淘好,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开门一看,周凯提着两个塑料袋站在那里。 沈凌将人迎到客厅,周凯提着塑料袋道,“这是我公司同事送的自家养的乌鸡,听说用来煲汤最好。我记得你喜欢做饭,肯定也会煲汤,把它们送到你这里才算物尽其用。” 沈凌看塑料袋里面足有七八只乌鸡,忍不住道:“不用给我这么多,一两只就行了。” 周凯不由分说将塑料袋放到厨房,“我又不会做饭,留着这些乌鸡也是浪费。你要实在不好意思,乌鸡汤煲好以后给我留一碗就行。” 最后一句话才是他将这些乌鸡送到沈凌这里的目的,所以他说完了这话,便等着沈凌的反应。 沈凌倒没想那么多,以为他不愿浪费食材,便顺口道:“既然这样,正好我要做晚饭,你也留下来一起吃吧!吃完饭,乌鸡汤应该差不多就会炖好了。到时你可以直接带走,留着当晚上的夜宵。” 周凯笑眯眯应了一声好,觉得几只乌鸡换一顿家常菜吃,这笔买卖做得值。 沈凌将碧粳米放进电饭煲,把乌鸡炖上,然后从冰箱里翻出来从超市买来的牛肉鸡蛋,又从空间里拿出来了一些新鲜蔬菜和鱼虾,就开始忙活起来。 周凯听着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切菜声,竟然觉得异常动听,就那么静静的坐在那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摆弄着手里的手机。 沈凌做完八菜一汤出来后,就看见了这一幕,男人半低着头漫不经心的拨弄着手机,慵懒中透着一丝放松,再加上夕阳的余晖刚好从玻璃窗那边射过来打到他身上,整个人像是披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辉,看着养眼无比。 沈凌顿时觉得刚才的忙碌都是值得的,有这样养眼的男人陪着吃饭,想必待会儿一定能多吃一碗饭。 吃饭的时候,沈凌果真觉得自己的胃口很好,有人陪着吃饭,就连炒的菜都觉得比往日香。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周凯下筷子的速度太快了。沈凌做的最拿手的那道糖醋鲤鱼,只一会儿的功夫,鱼头上的嫩肉就被两人分光了。 周凯边吃边赞,“这鱼味道不错,应该是野生的吧!” 沈凌讶异的看了他一眼,“这你也能吃的出来?” 周凯挟了一块鱼腹上的肉,边挑去上面的大刺,边道,“人工喂养的鲤鱼吃起来肉质比较软,不像野生鱼比较有嚼劲。” 沈凌只能真心赞叹:“你厉害,我就分不出这其中的区别。” 周凯又指了指碗里的米饭,“还有米饭,你用的什么米,我怎么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米。” 沈凌开启睁眼说瞎话模式,“是我家一个在乡下住的亲戚送的。具体是什么米,我也不清楚。” 周凯将挑好刺的鱼肉拌在米饭里,慢慢送入口中,等全部咽下以后就说道:“好久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沈凌看着他脸上享受的表情,只觉得好笑无比,“真的假的?”又问他,“还要不要再来一碗?” 周凯将碗递给她,“当然要再来一碗。你是不知道,自从我妈出国后,我就再也没吃过这样的家常菜了。” 两人边吃边聊,很快就将一桌子菜吃的差不多,将桌子收拾干净后,沈凌给他上了一杯清茶,周凯仔细看了眼杯中的茶叶,“这是君山银针吧?” 一顿饭下来,沈凌已经发现他的舌头特别厉害,没想到鼻子也挺尖,那一盒君山银针还是沈凌在侯府当丫鬟时,蕙娘赏她的,她因为不太喜欢那个味道,一直没怎么喝。 “是君山银针。”沈凌将一盘切开的水果放在他面前。 周凯轻轻啜饮了一口清茶,“嗯,味道正宗,确实是君山银针。” 喝完杯中的茶,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等到乌鸡汤煲好以后,周凯就端着汤走了。沈凌简单的将茶桌收拾了一下,就去看自己发表的那篇小说。 她将笔记本搬出来连上网,熟练的打出逐风两个字,然后点开网站的女频小说板块,进入作家专区,直接点了下自己刚发表的那篇小说。 即便沈凌有心理准备,但是看到点击量只有20时,心里还是忍不住微微失望了一下。再看评论,一条也没有。 接下来的几天,小说的点击由20涨到了一百多,底下也多了几条评论,不过都是新人过来在文下打广告的,一条真正的读者评论都没有。 沈凌将小说发表出来,一是实在忍不住写小说的那种寂寞,二来也想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待她这本小说的。如今没有收到她想要的那种效果,她索性不再一遍遍查看那本小说的数据,沉下心来准备一口气将第三本小说写完。 写完第三本小说,沈凌某天闲逛一个论坛时,忽然发现了一篇对她写作很有帮助的文章。文章的标题是《如何写好一本十五万字的小说》,沈凌从头到尾细细读了三遍,觉得文章里提到的那种方法倒是可以一试。 许是这篇文章所说的内容启发了沈凌,她再写第四篇小说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文笔比从前好了许多。拿出以前的三本小说一对比,果然看出自己进步不少。 只是文笔提上来了,沈凌写小说的速度却慢了许多。当07年第一场雪降下来时,她才把第四本小说写完。 这个时候,已经临近学校放假。沈凌今年不打算回家过年了。正巧,对门的周凯也是一个人过年。两人便商量好,除夕的时候坐在一起吃顿好的。 这半年多,沈凌已经与周凯混熟,后来就知道了他富二代的身份,而且是一个自己创业的富二代。 虽然是富二代,但周凯平时在穿着上却很普通,唯一能看出他家世比较好的地方就是嘴特刁。 不过沈凌厨艺比较好,空间里出产的蔬菜和鱼虾又新鲜又绿色,所以始终没有听到他说过某道菜不好吃之类的话。 眼下,沈凌做了一大桌子菜肴,给自己和周凯各倒了一杯红酒,两人便开始下筷。有周凯这么一个嘴巴叼吃的又多的人在,沈凌总觉得吃饭很有滋味。每道菜,只要她下手微微慢一些,那道菜就会少三分之一甚至更多。 最后,沈凌实在是抢不过周凯,举筷投降,“我们慢点吃好不好?” 周凯放下筷子,喝了口红酒,微微皱眉:“何晓倩,你这瓶红酒不会是从超市买的吧?” 沈凌点头道:“周大公子的舌头没的说。” 周凯打了个响指,“这酒不行,好歹也是年夜饭,我们也得来点上档次的。”他说完回自己的家拿了一瓶看着就很上档次的红酒。 他另外拿了两个杯子倒上自己拿来的红酒,将其中一杯递给沈凌,沈凌品尝了一口,觉得和之前的那一瓶没有什么两样,也许是她舌头没那么灵敏,分不出好坏,不过她识趣的什么也没有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这一顿年夜饭,两人足足吃了一个多小时,将周凯带来的那瓶红酒喝的瓶底朝天。不过两人的酒量都很好,所以还能坐下来一起看春晚。 沈凌将从超市买来的各种干果装了满满两个盘子,又拿来了几瓶饮料。两人边吃干果边吐槽春晚的小品,渴了就喝饮料,这样一直看到春晚结束,周凯才起身。 沈凌起来去送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周凯忽然回头一笑,“何晓倩,你应该还没有男朋友吧?” 沈凌有什么不明白的,她上下打量了一眼周凯,“有怎样,没有又怎样?” 周凯微微朝她俯身过去,喷出的气息带点酒味:“有就算了,没有的话,你做我女朋友吧!” 沈凌笑道:“你是想找女朋友还是想找厨娘?”说完不理他,直接将门关上。 第 50 章 第二天上午, 沈凌醒来从空间里出来, 先给自己煮了碗饺子, 才开始继续投入写小说的工作中。 第五本小说, 她打算以自己生活过的忠孝侯府为背景, 写一本女主是丫鬟的小说。有之前做丫鬟的经历, 这本小说, 她应该可以写的很顺,所以沈凌决定在这本小说写到一半时,便找家网站发表出来。 为了确保能找到一家适合自己的小说网站, 沈凌以作者的角度看了看后世常去的几个小说网站,比如墨点中文网,碧水文学城等等, 后面也注册了几个笔名。 这些小说网站的作家专区各有各的特色, 沈凌觉得对她来说都一样,但是论到小说的评论专区, 还是碧水更合她心意。这里并不像墨点, 评论专区被新人们的广告淹没, 反而几乎都是读者根据小说的内容写出的评论。 最终, 沈凌确定在碧水扎根下来。 当初注册笔名的时候, 因为沈凌想的好些诗情画意的笔名都被告知已有人采用,直到她输入柳下眠琴这个笔名, 才通过。 当沈凌将小说的第一二章写好后,时间已指向下午两点, 她这时才停下手头的工作, 借着做饭的功夫,让脑袋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吃完饭接着再奋战。 当晚上周凯敲门的时候,沈凌已经写好小说的前四章,写的还比较顺,中间几乎没有卡壳的时候。 所以看见周凯倚门而立的时候,沈凌心情很好的跟他打了声招呼,“怎么,有事找我?” 周凯站直身子,轻轻抖了下身上的黑呢大衣,挑眉淡淡笑道:“当然有事。昨晚多谢你做了那么一大桌子好吃的,所以今晚我打算请你吃饭。” 沈凌抱着双臂问他:“你不是不喜欢吃外边的饭吗,怎么突然改主意了?” 周凯笑了笑:“谁说我要在外面请客了,我准备在家自己做。不过还需要你帮一个小忙。” 周凯所说的小忙就是让沈凌陪他去超市采购食材,他准备用火锅招待沈凌,所以两人挑了不少羊肉片、新鲜青菜、豆腐和丸子。沈凌将喜欢吃的生菜放进购物车里,回头的时候却找不到周凯人,她向周围扫了一眼就见周凯正在往水果区那边走去,挑了几样水果便回来找她。 从超市回到周凯的家,沈凌忍不住用好奇的目光扫了一眼室内的装修。周凯家里的风格走的是欧式,特别简约大气。 周凯将从超市买来的食材放到厨房,打开客厅的电视,从冰箱里取出几瓶饮料,让沈凌随意坐,就去厨房忙活了起来。 难得不用下厨,沈凌也就安心在沙发上坐了下来,选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电视剧,边喝饮料边看电视。 半个小时后,清汤锅底煮好了,周凯将洗干净的蔬菜、羊肉片、丸子用盘子装好一一端了出来,便宣布开饭。 沈凌看看桌上,并没有饮料,以为周凯是忘记准备了,便没有提。两人的口味差不多接近,都不喜欢吃辣的,而且都很喜欢在火锅里煮豆腐吃。沈凌觉得这可能跟两人都从事脑力工作有关,所以很喜欢吃这种富含丰富蛋白质的东西。 吃完饭,周凯不让沈凌帮忙,自己一个人擦桌子洗涮碗筷,然后又在厨房鼓捣了一会儿,往餐桌上摆了几个水果拼盘,又拿出一瓶红酒并两个酒杯。 “吃火锅容易上火,所以我切了一些水果,我们可以边吃边聊。”周凯将红酒倒入酒杯,朝沈凌笑道,“昨天我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沈凌在桌边坐下,刚才吃火锅的时候有些口渴,现在看到杯里的红酒就忍不住端起来一饮而尽,故意装作不明白的样子,“什么考虑的怎么样了?” 周凯很快将她的杯子倒满红酒,唇边挂起一丝微笑,“既然何女士想再听一遍,那我就再说一遍,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沈凌端着酒杯,半垂着头看着杯中呈现宝石红的液体,淡淡笑道:“你不觉得我们现在这样不是也挺好的吗?”她慢慢抬头继续道,“如果我答应你,万一将来我们分手,同一个屋檐下进进出出,你觉得这样好吗?” 周凯想了一想,“你说的也有道理。那不如这样,一旦我们分手,不管谁对谁错,我会立刻将这套房子转让,从此消失在你的世界里,你觉得怎么样?” 沈凌微笑了一下,“可是我真的不打算在大学期间谈恋爱,我觉得这段时期,我还是应该以学业为主。”尤其是以写小说为主,一旦谈了恋爱,加上她还有那么多的课要上,她都怀疑自己会不会有写小说的时间。 周凯不说话了,定定的看着她,眉宇间还浮上了一种淡淡的幽怨,不过他这一副做派不仅没让沈凌觉得心软,反而感觉超级好笑,她只能用喝酒做掩饰。 周凯看着她脸上的笑意,便知道这招没效,懒洋洋的提起酒瓶给她倒满酒,自己也举起杯子道:“为了我第一次表白失败,干杯。” 沈凌和他碰了下杯子,“这不是你人生第一次表白吧?” 周凯斜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沈凌因为刚拒绝他,不好意思多问,接着拿喝酒做掩饰。 周凯将一盘水果端到她面前,“别光喝酒,吃点水果。” 两人吃着水果喝着红酒,不知不觉间就将一瓶红酒喝光。沈凌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想告辞,却被周凯一把按下去,“先别走,陪陪我。我再去取一瓶好酒。” 沈凌本想坚持到底的,但是见周凯拿出的是一瓶香槟,就走不动路了。周凯还特地拿出来两个喝香槟的杯子,沈凌看着他倒香槟的动作,只觉得非常赏心悦目。 周凯将其中一杯递给她,沈凌先是浅尝了一口,只觉得味蕾瞬间就被这种又酸又甜的味道征服,然后几口就将一杯酒喝的精光。 周凯看着她的那副馋样,忍不住弯了弯唇角,又给她倒了一杯,还好心的提醒道:“这种香槟后劲有点大,你可得悠着点喝。” 沈凌觉得这具身体的酒量应该很好,于是又喝了两杯才停了下来。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真的该回去了。”沈凌站起身道,虽然头有些微微的晕眩,但是还没到喝醉的程度。 周凯起身去送她,从餐厅走到客厅时,顺手就将客厅的灯关了。走在前面的沈凌只觉眼前一暗,刚想问他为什么关灯,一个温暖的身躯就从后面抱住了她。 沈凌让他放手,周凯像是没听到一样将唇附到她耳边道,“我可以亲你一下吗?” 他的声音平时听就觉很有磁性,更不用说是在对方喝了这么多酒的情况下,若是一般人恐怕此时就点头答应了。但沈凌却微微摇了摇头,“别开玩笑了,快放开我。”再不放开,她就要用内力挣脱了,反正周凯也喝了不少酒,应该不会察觉出什么。 哪知她这边话音刚落,对方就松了手,沈凌不禁呼了口气,赶紧摸索着准备离开,只是没走几步路就遇到了一个障碍物。沈凌下意识的伸手去摸,就被一个人环在了怀里。她才明白过来,正准备挣脱,一个湿热的吻就落了下来。 沈凌虽然在快穿世界有过两任丈夫,但他们却从未像周凯这样深情缱绻的吻过她,她只犹豫了那么一瞬间,周凯就找到机会,撬开了她的唇齿。 将近过了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周凯才放开了她,沈凌的心情还未完全平复,客厅的灯亮了起来。周凯笑吟吟的站在不远处,眼里满是笑意,“不好意思,刚才一时情不自禁。为了避免犯下更多的错,我就不送到门口了。再见。”他朝沈凌挥了挥手,转身去了餐厅。 沈凌深吸口气,知道周凯这是打算跟她打长久战了,一时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无奈,带着复杂的心情回了自己住的房子。 她知道在这样的心情之下,是一个字也不会写出来的。索性第一次在卧室的大床上睡觉,本来以为自己很长时间才能睡着,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酒的原因,沈凌竟然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起来,沈凌整天都窝在家里找状态,终于在下午的时候,找回了写顺了的感觉。晚上的时候,沈凌又多了五千字的存稿,她觉得照这样的速度,估计再有半个月就写到一半了。 后面的半个月,沈凌一直关门不出,周凯那边也没有传来动静,这让她放心的同时又多了一点失落,不过这点失落很快就被抛在了脑后。 新学期开学的时候,沈凌便将自己写了一半的小说起了一个比较文雅的名字,然后放了三章上去。 晚上的时候,她登录作者后台的时候,就发现里面多了一条短信。打开一看,原来是网站的编辑陌陌给她留的信,大意是说她的文章写的不错,如果有意签约的话,可以加她的qq。 沈凌看到这个短信,觉得自己的辛苦没有白费,总算得到别人的一点认可了。她迫不及待的加了编辑陌陌的qq,可惜对方一直没有回复,再看时间已是晚上九点,不由醒悟过来,这个时候想必对方已经下班了。 第二天上午的时候,沈凌借着中午休息的时间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果然编辑陌陌已经通过了她的好友申请,还发了一个笑脸。 沈凌马上回复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可惜对方那边弹过来的却是离线的提示。好吧,她有时间的时候,也就是对方下班的时间了。沈凌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下午的时候便找班长请了半天假。 两点多的时候,编辑陌陌那边终于说话了,问沈凌可有签约的意向,如果有,她便将合同发过去。 沈凌回复说有,编辑陌陌那边就发来了一封邮件,沈凌将邮件内的文件下载完毕,就在学校附近找了家打印店,将合同打印了两份。然后按照文件里面的要求,填好了内容,就找了家快递邮递了过去。 大约过了两三天,沈凌就成为了碧水网站的签约作者,期间,编辑陌陌给她发了不少网址的链接,比如后宫地址,比如关于文栏特效代码的地址等等一系列新人作者需要知道的东西。 沈凌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消化了这些信息,等她忙完这些,便去看小说的收藏。编辑陌陌已经告诉她,点击虽然重要,但是却比不上收藏。因为只有收藏多了,签约作者才能入v。 沈凌写的这本小说点击量一般,更了七八章,收藏才不过25,距离500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而沈凌的这本小说算起来也不过六十多章,她觉得以自己现在的水平,恐怕第一本不能入v了。 不过沈凌对入v与否还不是那么看重,她比较在意自己所拥有的读者。 她试着与系统沟通,想知道如何才算拥有了一名读者。 系统25:“根据宿主所选择的网站而定,比如宿主现在的碧水网站,所拥有的读者数量取决于作者收藏。现在宿主的作者收藏为0,所拥有的读者也为0。” 沈凌的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不过她强打起精神继续码字,编辑陌陌告诉过她,想要让自己的小说点击和收藏上去,方法有两个,一个是更新,另一个就是申榜。 沈凌目前也想不到更好的方法,将闲下来的时间全部用来写小说,同时每期都申榜,只是她现在还是新人,虽然能上榜,但是位置都不是太好。有的时候能增加一些收藏和点击,有的时候和没上榜之前一样清冷。 沈凌每当遇到这样的情况,忍不住就去看一下其他作者的小说。 这个时候,作者们的小说还比较纯洁,那种描写还不算太多,基本全靠情节取胜。沈凌将自己的小说与她们的小说一对比就发现了不足,她的小说名字不够有吸引力,情节相对比较平淡,而且超过三分之二的章节几乎没有什么悬念,根本没有多少让人继续看下去的兴趣。 沈凌想起郑铭教她八股文时用的那个方法,将这些不足一一记下来,准备写下一本小说时一定弥补这些不足。 她现在发表的小说更新到二十章时,收藏涨到了50,而且还拥有了一名读者。看来只要自己天天更新,收藏和作者都会有的。 时间就在她忽忧忽喜中慢慢溜了过去,一个多月过去,沈凌已经更到了六十八章,收藏已经涨到了300。所拥有的读者数量也从一名增到了五名。 而这个时候,她已经在写下一本小说,差不多写了五万多字了。 编辑陌陌和她说话的时候,沈凌还以为是找她聊天的陌生人,好半天没有搭理,直到写完一章后,她才点开对话框。 “收藏超过300,已经可以完结入v了。你这篇小说计划要写多少字?” 沈凌忙打字过去,“我这篇小说已经快要完结了。不过什么叫做完结入v?” “完结入v就是完结的时候入v。你这篇小说什么时候完结,记得敲我。我帮你搞定入v的事项。” 沈凌似懂非懂的说了句,“好的。”既然编辑说了帮她搞定,那她只要将剩下的两三章小说内容发上去不就完了。 两天以后,沈凌将小说完结以后,便给编辑陌陌说了一声,对方让她把文章的进度改为完结,然后问了她从哪章开始入v后,就帮她完成了入v的事项。 沈凌看着从二十七章往下多出来的“vip”三个红色字母,就只有一个感觉,原来这就是入v啊!好像也不是太难。 虽然成功入v,但是沈凌对章节的购买情况却没有多少自信。所以她接下来的两天,都没有登录作家后台,一心一意的写手头上的这本小说。 这本小说仍写的是穿越题材,沈凌将重心放在男女主的感情戏上,把两人相见相遇的场景尽可能写的唯美浪漫。根据她的经验,那些比较成功的作者一般感情戏都写的很好,让人忍不住一看再看。她决定借鉴一下她们的这个长处。 因为这个时候还没有受到脖子以上的限制,沈凌写起来便没那么束手束脚,男主吻女主的时候,她几乎将自己所能想到的词汇全都用上了,为此还不惜借鉴周凯吻自己时的感觉。 写完以后,她试着从头看了一遍,好像写的还行,有那么一点样子了。 等她想起来自己刚刚开通的完结入v时,打开一看,这几天已经挣了两百多,虽然不多,但是沈凌却无比开心,竟然真的有人订阅。她将订阅读者的评论仔细的看了一遍,大部分都夸她写的不错,少部分指出了她的缺点,沈凌将这些指出她缺点的评论都记了下来。 因为平生第一次靠写小说挣了一小笔钱,沈凌觉得应该好好庆祝一下。即便只有两百多,但也可以下一次馆子了。 只是她出门的时候,忽然觉得一个人庆祝这件事好像太孤单了一些,想来想去,沈凌只想到了周凯这么一个比较好的人选。于是,她便摁响了对过的门铃。 第 51 章 沈凌摁门铃的时候还在想, 今天是礼拜二, 也不知道这个点, 周凯在不在家。 但是等她摁完没多久, 门就被打开了, 周凯疲惫的打个哈欠, “你怎么知道我出差回来了?” 沈凌想怪不得这么些天看不见他的人影, 原来是出差去了,她浅浅笑道:“我是碰巧而已。本来想请你吃顿饭,不过看你这个样子可能更想睡觉。”说完转身要走。 周凯从后面拉住她, “先别走,你那边有吃的没有,我快饿死了。坐了好几个小时的车, 现在特别想喝一碗热汤。” 沈凌看他脸上满是疲惫之色, 就没忍心拒绝,“冰箱里还有炖好的一锅鸡汤, 做一碗鸡汤面怎么样?” 周凯连连点头:“最好出锅的时候往上面撒一些香菜。” 沈凌横他一眼:“是不是还要两道开胃凉菜?” 周凯笑道:“如果有, 那是最好不过了。” 沈凌道:“这么麻烦, 干脆你跟我过去吧!省得还要端来端去。” 于是周凯就跟着沈凌去了对过, 沈凌脱掉穿好的外套, 就开始在厨房忙活起来。 不到半个小时,两大碗鸡汤面就摆在了餐桌上, 还有两道凉菜,一道是凉拌黄瓜丝, 一道是葱丝拌豆腐丝。 周凯就着黄瓜丝和豆腐丝, 很快就将一碗面吃的精光,他舒服的叹口气道:“还是你做的饭最合我胃口。”然后起身,“我回去补个觉,估计一直到明天下午都不会醒。你要是有事找我,可以等到明天晚上再敲门。” 沈凌点头道:“我知道了。”起来送他去了对门。 沈凌将自己那碗面吃完,回到空间继续码字。虽然没能庆祝自己的小小成功,但是却丝毫不影响她的好心情。 第二天不是休息日,沈凌照常起了个大早简单的做了点早饭,然后出门去学校上课。 下午的时候,只有两堂课,沈凌到家的时候不过才四点多。她原本是想直接写小说的,可是记得昨天周凯说的那话,便去空间里拿出了一只周凯拿过来没有吃完的乌鸡,准备煲一锅汤,万一他要是来蹭饭,这汤可以分他一半。要是他没有来,便放在空间留着以后喝好了。 沈凌将乌鸡汤炖上,又将碧粳米淘好倒进电饭煲,这才开始写未完成的小说。这篇小说里,她将男主刻画成了一个爱妻如命的好男人,不仅身份高贵,而且还对女主温柔体贴。 从前沈凌写小说的时候,一直基于自己在古代的经历,走的都是朴素路线的写实风。可是,在与其他作者对比后,她发现,比起写实风还是稍微浮夸些的甜文更受欢迎。就好比她那时,下了班以后,也是喜欢看那些甜宠文。 沈凌记得就在这几年,墨点网站就有篇这样的小说,当时将她迷的不行不行的。男主是王府的一个世子,平生最不喜欢女人靠近他,但偏偏对女主情有独钟,爱的死去活来。可是男主的父母都嫌女主出身低微,于是女主离家外出到一个小镇上隐姓埋名,但还是被男主找到,最终成功抱的美人归。 当时沈凌看得时候特别投入,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抱着手机看作者更新了没。现在想想,她之所以那么喜欢那篇小说,最大的原因便是男主的痴情。她看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就把自己代入到了女主身上,想象有这么一个男人,为我痴,为我狂,为我痛,为我哭。 所以推己及人,把男主写成爱妻如命的男人绝对没错。写文的时候,她也会翻看墨点和碧水的热文,根据后世看了那么多年连载的经历,大概了解了现在的流行元素,男主不是世子就是侯爷,女主的性格则比较独立。 只要抓好这两点,也就相当于抓住了当下读者的眼球。 她写的正投入时,门被敲响了,开门一看,果然是来蹭饭的周凯。不过他这次上门却没空手,捧着一大束红玫瑰,言笑晏晏的看着她,“送你的,喜欢吗?” 沈凌低头嗅了嗅玫瑰花香,抬头时脸上便带了笑容:“谢谢你的花,我很喜欢。” 周凯脸上的笑意消退下来:“看来我这玫瑰花送的并不合你心意,下次换一种花。” 沈凌不知道他是从哪看出自己并不大稀罕这玫瑰花的,自己明明低头掩饰了一下嘛,实在也怨不着她,空间里的黑土地上长了那么一大片玫瑰花。看了这么些年,她早看腻了。 不过虽然被周凯看穿,但沈凌基于礼貌,还是将手中的玫瑰花找了个花瓶插上。 周凯唇边的笑意就多了些,轻轻嗅了嗅鼻子:“好香,你在煲什么汤?”边说边往厨房走去,还挽起袖子,一副要帮忙的样子。 沈凌也不拒绝,支使他择菜洗菜,有人帮忙,她也能节省一部分时间。有人在旁边打下手,沈凌炒菜的速度快了很多,二十分钟就搞定了三道热菜,加上一锅乌鸡汤,足够他们两人吃了。 吃饭的时候,周凯便问起沈凌昨晚请他吃饭的事,沈凌便说自己写小说挣了一笔小钱,就想去外面吃饭庆祝一下。 周凯一听她在网站写小说,便问她小说的名字。 沈凌当即道:“不行。我不喜欢熟人看我的小说。那样我会写不下去的。” 周凯软磨硬泡了半天,直到吃完饭,沈凌也没答应,他这才死了心,非拉着沈凌去看他这次出差回来给她带的礼物。 沈凌有了上次的经历,看见他脸上的笑容就觉得没好事,“去你家做什么,你直接拿过来不就行了。” 周凯看了沈凌好半天,直到把她看到有些不好意思才说道:“何晓倩,你不会是怕我再强吻你一次吧?” 被他一句话道出自己内心所想,沈凌忍不住有些恼羞成怒,“是又怎么样?” 周凯低低笑道:“放心,这次不会了。我上次是因为喝醉酒一时没把控住。这次我滴酒未沾,再说我还有要事跟你商量呢!” 沈凌觉得他既然将话挑明,想必是真有事和她商量,便跟着去了对门。 周凯给她带的礼物是在苏州买的一把手工绣的宫扇,上面绣着玉兰花,看上去非常漂亮。另外还有两盒碧螺春和一些点心。 周凯有些遗憾道:“可惜我去的时候不是秋天,不然还能带回来一些阳澄湖大闸蟹。” 沈凌真是对他无语了,她拿起那把宫扇看了下,发现扇面竟然是双面绣,眼里不由闪过一道亮光,爱不释手的翻过来倒过去看了好几遍。 周凯微微一笑,笑容中带着几许得意,“我看你家里的布置比较偏近中式,就知道你肯定喜欢这些传统工艺品。”他将头轻轻靠在沈凌的肩上,“那家店里还有一件双面绣屏风也很不错,有时间我们可以一起去把它买回来。然后放在你家里的那间书房,你写小说写累了还可以欣赏一下上面的花鸟图案。” 沈凌有些不自在的动了动肩膀,“你靠那么近做什么?” 周凯起身,一本正经道:“我在观察你的皮肤。怎么觉得一段时间不见,你的皮肤比之前好了许多呢?” 沈凌就笑道:“最近用了一款特别好的面膜,你要不要试试?” 周凯马上摇头:“我一个大男人,用什么面膜?”他轻轻点了下沈凌的鼻子,“看来这面膜效果不错,皮肤光洁不少。” 沈凌打掉他的手,“你忘了之前的话了?” 周凯脸上带了几分笑意,“我只说不再强吻你,没说不动手动脚啊!”他说着话,两只长胳膊有力的抱住了沈凌,又一次说道,“何晓倩,做我女朋友吧!” 沈凌挣脱了一下,结果被他抱得更紧,也就由他去了。她轻轻浅浅的笑道,“要是我还不答应呢?” 话音刚落下,她就觉得腰间一紧,周凯咬牙切齿的在她耳边道:“你可以试试。” 沈凌莞尔一笑:“好了,不逗你了。我答应就是了。”照这样的趋势下去,她迟早也得沦陷,还不如早点松口。 周凯马上就松开她,然后让她转过身对着自己,认真的问道:“你说真的?” 沈凌无比肯定的点头道:“真的,我答应你做你的女朋友。” 周凯的眼里就有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喜悦,他抓起沈凌的双手,挨个将她的手指亲了一遍,一边亲一边道,“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对你好的。” 沈凌被他亲的有些痒,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悸动,她忍不住踮脚轻轻亲了对方的额头,“那你可要说话算话。” 周凯将她抱在怀里,眉梢眼角都带着笑意,“当然。” 两人的关系定下来以后,沈凌马上就发现谈恋爱的好处。她现在写的这本小说是一篇甜文,男主宠妻如命,但是如何宠,沈凌之前还真没被宠过,有些拿捏不准,所以写起来总觉得欠缺什么。 但是与周凯确定关系后,头一个月,周凯对她确实挺好的,沈凌索性就拿两人相处的情景当素材,写起小说来自然得心应手。为此她不由感慨万千,小说还是要源于生活啊! 但谈恋爱也有一个弊端,那就是留给她写小说的时间不像从前那么多了。 两人刚谈的第一个月,周凯经常以各种名目带她出去玩,比如去他常去的一家会所。那家会所坐落于古寺附近,里面亭台轩榭错落有致,环境十分优雅。 会所的招牌菜有水库野生甲鱼、古法蒸鲥鱼、沙漠金驼掌等。沈凌第一次去吃的时候觉得这些菜都特别好吃,想不通周凯为什么还老去她家蹭饭。 周凯吃的不多,看沈凌吃的开心,不由好笑道:“你第一次吃当然觉得新鲜,等吃得次数多了就不这么说了。” 会所除了提供餐饮服务外,外面还有鱼塘可以钓鱼,高尔夫球场可以练球。 沈凌对这两项娱乐活动都没有兴趣,周凯见此就提议去商场购物。 沈凌穿到现代这个世界以后,因为手里有不少值钱的东西,所以并不缺钱花。但她觉得自己现在还是一个学生,而且是普通大学的学生,不必要非得买那些名牌衣服,所以她身上的衣服还都是很普通的那种。 周凯一提议,她马上就意识到一个问题,恐怕她身上的衣服与她现在富二代女朋友的身份有些不符,而他又不愿意直接提出来,所以才委婉的说要去商场,实则还不是奔着给她买衣服去的。 可是沈凌对于无关要紧的人的想法可能不会看重,但是对身边亲近的人她就是另一种态度了。从前的经历告诉她,不管是夫妻还是男女朋友,有什么话还是摊开来说比较好。 沈凌毫不拐弯抹角的说道:“是不是想去商场给我买几件衣服?” 周凯先是一愣,继而失笑道:“你是怎么猜到的?” 沈凌没有笑,她很认真的说道:“我穿的这身衣服是不是不大符合你女朋友的身份?”她看了一眼周凯身上的衣服,他平时穿的和她一样都是很普通的衣服,但是今天却穿了一身名牌,左手还多了一块腕表。 周凯马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现在时间还早,不如到商场逛逛,要是遇到你喜欢的衣服,当然可以买下来。要知道我作为你的男朋友,有义务把你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沈凌笑了下:“你不用解释这么多,我没有生气。我只是想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以后你若有什么想法,可以直接提出来。这样大家以后才不会有什么矛盾。” 周凯松了口气:“好吧,我确实有帮你买衣服的打算,也确实觉得你身上的衣服太过普通。虽然我并不是太在意这个,可是当下人们就只关注外表。” 沈凌点头道:“我明白,所以我并不会拒绝。不过衣服的钱还是我自己来付吧!” 既然说到了这里,沈凌又表示有什么话可以直说,周凯就问出了一个心里的疑问,“晓倩,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啊?” 沈凌笑道:“我父母都是普通的职工,不过我之所以能买得起这边的房子是因为我在高三的时候买彩票中了几百万。”她看周凯一脸吃惊的样子,不由道,“所以你女朋友还是有一点小钱的。” 两人坐车到达商场后,周凯兜里的电话响了,他让沈凌先逛着,自己去旁边接电话。沈凌怕他找不见自己,就进了附近的一家店面。 店员看见是一个衣着普通的女大学生进来,不是很热情的走上前,问她有什么需要。 这个时候正是5月份,店里摆出来的基本都是夏装,沈凌一眼就相中了店里的一款淡蓝色无袖雪纺长裙,直接开口说试一下这个裙子。 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周凯刚好找了过来,不由眼前一亮。 淡蓝色的长裙将沈凌的肤色衬得越发白皙,加上她身上有一种娴雅端方的气质,穿上长裙整个人就好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仕女一样。 沈凌也觉得自己穿上这件长裙很漂亮,回试衣间换下原来的衣服便让店员把裙子给她包起来,继续去挑选下一件。 周凯进来后,店员把沈凌当成了傍上富二代的灰姑娘,虽然眼神有些鄙视,但是态度却很热情。 沈凌买东西的时候,从来不会受外界的影响,店员爱怎么想怎么想,她只要买到自己称心的衣服就好,才懒得这些陌生人的心思。 后面沈凌又挑了几件衣服,结账的时候,周凯想帮着付款,沈凌直接将银行卡给了店员,笑眯眯道,“这点小钱,你女朋友还是付得起的。” 从商场回来以后,沈凌坐在笔记本电脑面前写小说时,就将自己下午买衣服遇到店员轻视的经历稍微夸大了一下写进了小说里。她记得后来的小说里有好多这种梗,读者也比较 第 52 章 08年暑假的时候, 当所有人都在等待奥运会的开始时, 沈凌却还守着笔记本码字。 编辑陌陌在她上一本小说完结入v一个月后, 就开始催她开新坑。沈凌本来打算写完手头的这本穿越小说再开新坑的, 但是架不住编辑一催再催, 她便在小说写到十万字时开了一个新坑。 开坑前, 沈凌想了好几个名字, 但是却发现哪个都不是太好。好吧,她承认自己起名无能,想了半天后最终定下来一个似乎听上去还不错的名字, 《穿越之心想事成》。 这样的小说名字应该够直接吧! 沈凌依旧在开坑的时候,把前三章放了上去。她对自己写的这本小说虽有自信,但仍觉得入v希望不大, 所以接下来便随自己心意, 今天一更,明天有可能两更。 小说发表的字数够三万字以后, 她给《穿越之心想事成》申了榜就去找周凯去了。这一个多月来, 她为了攒存稿, 已经推了好多次约会了。若是这次再推, 只怕周公子就要真发怒了。 也许是两人很长时间都没有好好相处, 沈凌进到周凯的家时,就被对方摁在沙发上狠狠吻了一通。要不是沈凌记挂着要接下来的逛街, 只怕就要被吃光抹净了。 周凯有些不舍的收回双手,看着沈凌对着镜子仔细整理了一下裙子和头发, 又一次问道:“我们改天逛街不行吗?” 沈凌回头斜了他一眼, “你要是再重复一遍,我就回家码字去了。”以她对男人的了解,越晚让他们得到越好,当然也不能太晚,把握的时机一定要恰到好处才行。 周凯见没有希望,就翻出来一包香烟,从里面抽出一根。他拿出来香烟也不抽,只是将手头的这根香烟夹在手上,百无聊赖的弹烟灰。 沈凌知道他每当觉得烦躁时就会有这个举动,便加快了速度,一分钟内就将自己收拾整齐,挎上新买的包,抚慰似的亲了亲周凯的额头,“好了,走吧!” 周凯报复性的揉了揉她的某个部位,方才被她拉了起来,一脸不情愿的出了小区。 按照周凯安排的节目,两人先是逛了两个小时的街,然后便去电影院看了场电影,最后去了常去的那家会所。 只是这次两人一进去,周凯就遇到了一个老同学张瑾。张瑾的身边还立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那女人挎着爱马仕的包包,手腕上戴着镶钻手表,打扮的非常高调。 张瑾得意的朝周凯显摆道:“这是我女朋友唐娜,家里是做外贸生意的。” 唐娜倨傲的对着周凯和沈凌点了点头,眼里闪过一丝不耐,“张瑾,我爸那边还等着呢!” 张瑾马上低声道:“你先在车上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来。” 唐娜听了转头就走,张瑾回头呵呵笑道:“小娜她脾气不好,你们不要见怪啊!”然后就看向沈凌,“周凯,这是你女朋友吗?” 沈凌很不喜欢这个张瑾打量自己的目光,脸色忍不住微微一沉,无形当中释放出一种上位者的气势来。她在科举那一世做过几任县令,后面又当过凌月宫的宫主,真端起架子来,还是能唬住普通人的。 张瑾毕业以后进了某家单位,成日里见过的领导不少,很快就从沈凌身上感受到了来自上位者的气势,他心内微微一惊,以为沈凌是某个高官的千金,忙收回打量的目光。 周凯淡淡道:“没错,她是我女朋友。你还有其他事吗?” 张瑾忙道:“没了,那你们慢慢玩,我先走了。” 两人进到包厢后,沈凌就道:“刚才看见你那个老同学的女朋友,我才忽然想起来一件事,你的公司是做什么生意的?” 她记得奥运会结束后,全球会迎来一次较大的金融危机,那些做外贸生意的公司纷纷倒闭。要不是听见张瑾说他女朋友家里是做外贸生意的,沈凌还想不起来这件事。 周凯给自己倒了杯茶,“公司是我和朋友一起开的,做的是加工贸易。” 沈凌心想幸好她想起了那场金融危机,便趁着菜还未上齐的功夫说道,“我最近看新闻,发现美国那边爆发了规模不小的危机,你觉得会不会席卷到国内?” 周凯讶异的看着她,“晓倩,想不到你还关注这种经济新闻。” 沈凌又问了他一遍:“你觉得会影响到国内吗?” 周凯想了想,摇头道:“我觉得不太会。”现在他和朋友开的那家公司正是蒸蒸日上的时候,欧美那边的订单几乎接到手软,现在让他相信未来以后他的公司会受金融危机影响,似乎有点困难。 沈凌知道自己说的话,周凯可能会不相信,但她还是说道:“我觉得为了稳妥起见,你还是做两手准备的好。不能单做国外生意,也应该兼顾一下国内的生意。”她记得当年看的某部电视剧里,主角的父亲就是专做国外的生意,金融危机爆发后想转型做国内生意不成,结果破产了。 周凯嗯了一声,“你说的话,我会认真考虑的。”他虽然没有传统的大男子思想,觉得女人不该干涉男人的事业。但是沈凌一直以来给他的印象不像是对金融在行的样子,她更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文艺女青年,而文艺青年又具备爱胡思乱想的毛病,所以周凯嘴上说着认真考虑,心里却不是那么想的。 沈凌看他的样子,估计还是没有将他的话放在心上,她索性直接道:“周凯,你知道我为什么会中彩票吗?因为我对某些事情有很强烈的预感。就比如现在,我觉得国内肯定会受到这场金融危机影响。”她见周凯仍是原来的那副样子,就知道这番话也是白讲了。 不过眼看着周凯的公司在接下来破产,沈凌自问又做不到。她想了想,决定走迂回路线,想法设法说服周凯多买几套房子。这样房子涨价后,即使公司破产,他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于是在会所吃完饭,两人回家以后,沈凌就问周凯他名下有多少套房子。周凯不明白她为什么问这个,不过还是告诉了她,“一共有三套房子,除了这套,我在祥云小区那还有两套房。” 沈凌道:“那你手头现在还有多少存款?” 周凯想了想道:“我爸和我妈离婚后,往我名下打了一千多万,我往公司投了五百万,买房花了两百多万。现在手头还有三四百万吧!” 沈凌道:“你要是相信我,就将手头的所有存款全拿去买房。” 周凯微微皱眉:“全拿去买房?” 沈凌干脆道:“对,若是你不买,那我们现在就分手。” 周凯不悦道:“别动不动说分手,我们在一起还不到半年,我不想听见你说这两个字。” 沈凌非常坚定的说道:“我是说真的,若你不相信我,我们也没有在一起的必要了。” 周凯无奈的叹口气道:“把存款都拿去买房,万一公司以后要用钱怎么办?我不想朝我爸再伸手要钱。” 沈凌抱住他温和但是坚定的说道,“听我的,没错。要是错过这次机会就来不及了。” 经过她的一番软磨硬泡,周凯最终答应拿出三百万去买房,沈凌怕他中途改变主意,偷偷去卖了一套值钱的首饰,凑了三百万。然后用这三百万让周凯陪着去买了市中心附近的两套二手房。 沈凌做给他看的意图很明显,在她的这一番示范下,周凯终于被她说动,拿自己的三百多万也买了两套市中心附近的房子。 买完房子以后,沈凌的心才落了地,她这才有心情去查看那本《穿越之心想事成》,没想到在这期间,小说的收藏已经涨到了200多,看来她写的这本小说还算符合当下读者的喜好。 《穿越之心想事成》更到50章的时候,收藏终于达到了500,沈凌喜滋滋的去敲了编辑陌陌的窗口。接下来编辑陌陌就问她,她这篇小说要写多少万字,沈凌现在已经发表了十五万字,而她已经写到了二十万字,预计再有十万字差不多就要完结了。 编辑陌陌就建议她,可以从25章倒v。 沈凌还是第一次听说倒v这个名词,好吧,反正她是外行,一切听编辑的。接下来,她按照编辑陌陌的指示,成功将《穿越之心想事成》开通了vip章节,又一口气更了三章,然后就坐等收成。 第一天,订阅51章到53章的人有33个,沈凌松了口气,这个成绩对她这个新手来说还行。 第二天,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沈凌早晨爬起来的时候一看,她当月的收益一下子从几块钱涨到了200多块。这是什么节奏? 沈凌仔细的研究了一番,发现自己入v以后除了已有的榜单外,还上了一个vip新文榜,然后一下子提高了她这篇小说的知名度。而且因为她听了编辑的建议,从25章开始倒v,那些以前没有看过她这篇小说的新读者就得从25章开始订阅,因为从25章到53章将近快有三十章,所以她的收益才会一下子涨上去。 第三天,沈凌又发现了一个好消息,她的这篇《穿越之心想事成》竟然上了古代穿越板块的频道金榜,虽然排在最后一名,也就是第十名,但沈凌足够飘飘然了。 一个星期以后,沈凌的《穿越之心想事成》就被后来人超过从第十名退到了二十名往后。 但是沈凌已经很知足了,短短的一个星期,她就已经挣了一千块钱。比之前的第一本小说多了好几倍。 不过沈凌知足归知足,但还是愿意让自己的小说成绩更好一些,一有时间就研究那些排在金榜前三名的小说。她新近知道了一个事实,收益越多的作者,拥有的读者也就越多。所以想要拥有更多的作者,直接将收益提升上去就行了。 很快,她就发现,那些排名靠前的小说,有的真是写的很好完全是靠实力上去的,还有一些小说则是通过勤奋的更新将收益提上去的。 比如,沈凌现在为了保证不断更,除了每天更新3000字以外,还额外有五万字的存稿。这五万字的存稿是为了将来的不时之需。万一哪天有事,码不了字,便可以用这些存稿顶上。但即使有这些存稿,沈凌也很少加更,因为她并不能保证自己每天都有时间或者心情写出三千字来。 而那些勤奋更新的作者,则每天更新一万字。购买一万字的碧水币自然要比三千字的多,收益就是这么上去的。 沈凌发现这个事实后,觉得以现在自己的水平,一时还做不到日更万字。倒不是她的码字速度跟不上,而是为了保证这篇小说的质量,她虽然每天都能写上七八千,但是她第二天起来以后都会在这七八千字的基础上改了又改,最后剩下的也不过三千来字。于是想想也就放弃了这个途径。 虽然无法做到日更万字,但是沈凌新近改变了一下自己不爱加更的习惯,星期六日的时候,就拼命码字,只要能多凑够一章三千字,她就加更。 《穿越之心想事成》在网站上更到二十五万字的时候,沈凌的大二暑假结束了,她也终于写完了三十万字。不过后面的五万字,她有的地方还是不大满意,还是和之前一样,修改以后再上传。 开学的前两天,沈凌准备和周凯好好聚一下。这一个月,她忙于自己的小说,两人只见了七八面。 沈凌等到晚上才去敲门,可是敲了半天,也没有人应答。她只好给周凯打电话,电话接通以后,能听出那边环境很嘈杂。 “小说写完了?”周凯的声音听上去和往日一样,没什么异常。 但是沈凌还是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了些许不对,“写完了。你在哪呢?” “我在酒吧,和朋友在一起喝酒。” 沈凌想到了一种可能,忍不住道:“周凯,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你们公司不会出事了吧?”她到底还是没说出破产这两个字。 周凯在电话那边苦笑一声:“你的预测非常准。公司确实快要破产了。” 沈凌听见他公司破产的消息,就知道他没将自己之前的话放在心上,虽然有些生气,但是看在他破产的份上,沈凌还是压抑住了心中的怒火,没有指责他,不过语气就不大好了,“破产喝酒有用吗?限你半个小时,赶紧给我滚回来!” 周凯敲开门进来后,沈凌已经控制好了自己的情绪,她非常冷静的说道:“我现在问你三个问题,你都要老实回答我。” 周凯第一次发现自己这个女朋友的气场不是一般的大,忍不住微微愣了愣神,然后在沈凌的瞪视之下,讨好的点头笑了笑。 沈凌道:“第一个问题,你是不是没有听进去我的话,一点都没放在心上,然后对公司没有做任何调整?” 周凯还是第一次流露出羞愧的表情:“好吧,我承认。” 沈凌不等他说完,就继续问道:“第二个问题,你有没有将我说的话告诉你那位朋友?” 周凯低头想了想:“我记得跟刘伟说过,但他对公司的前景很有信心,于是......” 沈凌微微皱了皱眉:“第三个问题,你和你那位朋友打算以后怎么做?” 周凯抬起头来,有些不自在的说道:“我们商量以后,打算各自回家凑个几百万,先将公司撑一段时间再说。” 沈凌不由冷笑道:“你该不会是想将手头上的几套房子全卖了以后再扔到公司打水漂吧?” 周凯不说话。 沈凌深吸口气,非常冷静的说道:“如果我是你的话,公司破产就让它破产去。但是房子绝对不能卖。” 周凯忍不住从兜里掏出一根烟来,“我没说卖房子,我打算找我爸借点钱。” 沈凌道:“就是让你借到钱,公司迟早也要倒闭。” 周凯将烟点燃,“那你说怎么办?” 沈凌干脆道:“等,等到房子升值以后再说。我向你保证,最多半年,房子就会升值。到时你可以将名下的房子出手,用挣来的钱再开一家新公司。” 周凯看着袅袅升起的烟雾,沉默了一会儿才道,“好吧,那就先等半年再说。”之前他没有听信沈凌的话导致公司破产,如今沈凌又让他等,反正就等半年,那就赌一把,相信她一回。 沈凌成功将他说服,不由吐了口长气,继而她忽然想到今后几年最挣钱前景最好的莫过于娱乐公司,房子升值以后倒是可以和周凯合资开一家娱乐公司,然后投资一两部后世大卖的电视剧。之后还可以投资自己写的小说,将之拍成电视剧。只要电视剧能火,那么自己的知名度一定会上去,到时还怕没有读者吗? 不过当下最要紧的还是写好自己的小说,只有小说写好了,才能谈以后。 沈凌胡思乱想完,发现周凯仍坐在沙发上不动,就走过去帮他把烟摁灭,故意揉了揉他的头发,轻声道:“你要是怕这半年没有收入,没事,我养你。”做人女朋友还是要温柔一些,方才她似乎进入了女强人的频道,如今正事谈完,她便恢复了原来的语气和表情。 周凯失笑道:“虽然公司破产了,但我确实还没到要女朋友养我的地步。” 沈凌后面又安慰了他几句,看他没什么事了,就把他扫地出门,自己坐在笔记本电脑前,写了一个五年规划。 第 53 章 一个礼拜以后, 沈凌将剩下的五万字修改好分八章发到了网上。 然后她就开始构思下一本小说, 题材她已经有了, 女主仍是穿越人氏, 不过穿越后的身份却是古代大龄剩女。 她记得09年的时候, 墨点流行过一阵剩女风, 沈凌比较喜好的一个作者写过这样的题材, 因为写的比较好,所以她现在还对小说的情节记得很清楚。 沈凌觉得自己可以借鉴一下那本小说的思路,而不是原封不动的照搬过来。所以她大致回忆了一下那本小说的情节, 就先给要写的小说起了一个名字,《穿成古代剩女》。 接下来,她就开始给《穿成古代剩女》这本小说列大纲。《穿越之心想事成》这本小说, 她写了三十万字。这本《穿成古代剩女》, 沈凌打算再努力一些,写到四五十万字。 她对《穿成古代剩女》这本小说比《穿越之心想事成》所抱的期望要高, 所以直到断断续续的写了一半后, 她才开始在网上发表。 《穿越之心想事成》快要完结的时候, 她所拥有的读者数量达到了50, 也就是说收藏她作者专栏的人达到了50。 沈凌将《穿成古代剩女》发表到网站的时候, 第一天便有20人收藏,能有这样的成绩, 沈凌觉得多半是因为那些收藏她作者专栏的人捧得场。 因为前两个星期的成绩不错,沈凌给新文申榜的时候, 《穿成古代剩女》就有了一个比较好的位置。短短几天的时间, 这篇小说的收藏就由200多涨到了500。而这本小说不过才更到二十章左右。 但是令沈凌惊喜的还是她的作者收藏,直接从50涨到了100。为此系统奖励了她100积分。 沈凌这才知道,原来拥有的读者数量每达到一百,系统就会奖励她100积分。 前面那一世结束后,系统奖励了她200积分,加上原来的500多积分,被她拿去将空间升级到了6级,还余下160积分。如今加上这100积分,沈凌手头现在有了260积分。她打算用这些积分,调整空间的时间流速,这样她就有了充足的时间。 《穿成古代剩女》的成绩不错,她打算推自己一下,以后也和那些勤奋更新的作者一样,争取日更万字。 这样才会吸引更多的读者,有了读者,还怕没有积分吗? 08年冬天的时候,沈凌的《穿成古代剩女》在一个星期六入了v,入v的章节要比前两本小说都早,是从25章往后。入v当天,沈凌直接上传了六章,加起来就是两万字。 然后从入v的第二天起,沈凌便将每天的更新维持在了万字左右。不到几天的时间,她就冲上了古代穿越的频道金榜。从倒数第一一点点往上升,升到第六名时,便冲不上去了。 原因很简单,在她更《穿成古代剩女》之前,古代穿越频道有好几个大神开了新坑。沈凌的小说入v时,她们早已写了三四十万字。加上她们每个人都有不少忠实的读者,光是作者收藏,沈凌就和她们差得太远,所以她们小说的收益排在沈凌前面也很正常。 其实沈凌觉得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剩女题材的小说还没有大热,她这篇几乎可以说是碧水网站写剩女题材的开山之作。但是她本身又不是大神级别的人物,所以导致这篇小说的成绩才这么不上不下。 《穿成古代剩女》快要写完的时候,寒假到了。 与此同时,沈凌所在的a市的房价已经涨到了原来的两倍。周凯告诉她这个消息的时候,沈凌让他继续等,两倍算什么,她记得a市的房价会在一两年内翻上好几倍。 沈凌二舅家的表哥就是靠这个发家的,他在a市上完大学后,找了当地的一个女朋友。二舅和二舅母将攒了几十年的积蓄拿出来给他在那边花五十万买了套房子。几年以后,他的那套房子就涨到了三百多万。 因为当初二舅母将此事拿出来显摆过很多次,所以沈凌记得特别清楚。她还记得表哥的房子还不是靠近市中心的房子,而是三环以内。三环以内的房子就值三百多万,那么靠近市中心的房子绝对只多不少。 周凯自从发现房价真的涨上去以后,就对沈凌言听计从。一次是巧合,那么两次就是实力了。 当一年以后,市中心附近的房子涨到五百多万的时候,沈凌再和他谈起开新公司的事,他就表示,只要沈凌说的有道理,他就听她的。 沈凌就说出她的打算,她名下的两套房子卖出去后可以有一千多万的进账,加上周凯的一千多万,两人可以合开一家娱乐公司。这时候,明星的片酬还没有后世的那么高,他们可以先做艺人经纪这块,然后再进军电视剧市场。 周凯听了她的这番话以后,第一次主动给他爸打了个电话,询问了一下他的意见。周父是做加工厂生意起家的,现在资产已经过亿,名下有加工厂、建材、房地产等多种产业。 只不过他做生意虽有一套,但是却不会处理父子关系。他和前妻离婚以后,与儿子的关系就降到了冰点。前段时间,他听闻儿子的公司破产以后,就等着儿子找他。哪知过了一年多,儿子才给他来电。 听到儿子说要涉足娱乐产业,周父仍是采取的不干预政策,不过私下里却给他搜罗了一些这方面的人才。他虽然想培养儿子的独立自主能力,但不愿意眼睁睁看着他再破产一次。 资金有了,人才也已经齐备。沈凌和周凯的公司很快就注册成功,沈凌等公司成立后,就撂挑子走了。公司经营这块,实在不是她的强项,她有时间还是愿意去写小说。 如今她在网站已经发表了五本小说,所拥有的读者已经将近一千多人。沈凌在积分超到700,可以将空间提升到七级时,第一次选择了拒绝升级。她打算利用这些积分,换取更充足的时间。 虽然她现在已经是大四学生,时间非常充裕,但是沈凌现在写的这本小说却是对她而言很有难度的仙侠小说。 09年仙侠小说刚刚流行的时候,沈凌决定这次一定要抓住机会,写一本比较受欢迎的仙侠小说。她还记得后世有一本仙侠小说被拍成了电视剧,然后捧红了剧里的很多人。 所以,仙侠小说是一定要写的。还要写的很好。 沈凌为了写好这本仙侠小说,事先做足了功课,不仅看了好几本墨点网站的男频作者写的仙侠文,还找出来了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她将墨点网站的一本经典小说与《蜀山剑侠传》的关于法术比斗的场景以及关于法宝的描写,全都抄到了一个笔记本上。 打字的时候,只要遇到卡壳的地方,沈凌就翻看笔记本,看他们是怎么写的,然后自己再根据上面的描写进行二次创作。 写作没有灵感的时候,沈凌也会找来一些女频作者的仙侠小说,只要看到那些描写的比较好的场景或打斗,她都一一摘抄下来,准备以后写作的时候可以借鉴她们的写法。 这样费时费力的写了半年多,沈凌的这本仙侠小说终于写到了八十万字,到了要完结的时候。 沈凌将最后一章上传到网站以后,长长的吐了口气,总算写完了。这本小说花费的时间最长,但是收获也是最多的。 因为当下正流行仙侠题材,沈凌之前通过几本穿越小说,已经积累了不少人气,一开仙侠这篇,人气马上又上了一个台阶。虽然还够不上大神的级别,但已经在网站算是小有名气的存在了。 她在这之后休息了两个月,就开始着手写庶女这个题材。这个题材会比仙侠还要火,所以沈凌发现墨点和碧水都已经有类似的小说后,第一次在没有存稿的情况下开了一个新坑。 如今经过两年的锻炼,她码字的速度已经大大提高,文笔也上了一个台阶,写起来自然得心应手。加上她还有空间这个作弊器,别人一天最多有十个小时的写作时间,她一天却有二十多个小时的写作时间。不仅保证了小说的质量,还能保持日更万字。 很快,她的这篇小说就冲到了古代穿越的频道金榜第一名,所拥有的读者从将近一千涨到了五千多人。 系统25:“恭喜宿主,所拥有的读者已经超过5000人,为此我们特别奖励宿主500积分,加上原来的积分,宿主拥有的积分已达到5000以上,是否直接将空间升级到11级。” 沈凌想了想,她现在一共有6000积分,就是将空间升级到11级,也还有550积分,足够她写一段时间的小说了,何况随着读者人数的增加,她的积分只会越来越多,就答了声:“是。” 空间升级到11级后,沈凌很快就发现空间里多出来一个商店。而这个商店就是空间升级到10级时出现的一个新功能,宿主可以用积分买到商店里的各种物品。 沈凌仔细研究了一下商店,里面的物品不仅包括各种植物的种子还有一些她从未听说过的丹药。那些植物的种子,只要花上10积分就可以买到一颗。而那些丹药,可能是空间的品级还比较低,沈凌只能看到第一个柜台展示出的十几瓶丹药。 洁白如玉的白瓷药瓶有巴掌大小,上面不仅有丹药的名称,下面还有功效用法及其所需的积分。 沈凌很快就将目光落在眼前的这只药瓶上,药瓶上写着丹药的名称为通窍丹,功效是可以提高人的智力,有效期是一个月,所需积分为100。 沈凌看着丹药,稍微犹豫了一会儿,便花100积分将这瓶通窍丹买了下来。药瓶到手以后,沈凌并没有离开,直到看到原来通窍丹的位置上又多出来了一只相同的药瓶,上面也写着通窍丹时,她才放下了心。 沈凌将手中的白瓷药瓶打开,里面一共有十粒丹药,每一粒不过黄豆大小,呈现一种淡淡的绿色,闻起来有微微的药香,和普通的中药丸没有什么差别。 也不知道吃了这通窍丹以后,对写小说有没有帮助。沈凌边想边将一粒丹药放进嘴中,然后打开笔记本电脑,准备感受一下通窍丹的功效。 一个小时以后,沈凌看着眼前刚刚打出来的三千字,节奏紧凑,情节丰富,人物性格饱满,比她之前写的要好上不少,看来这通窍丹效果真是不错啊! 有了这通窍丹,沈凌准备冲击网站首页的vip金榜,她的这篇庶女小说虽然在古代穿越频道名列第一,但是在首页的vip金榜上却连最后一名都不是。 两个月以后,在通窍丹加上空间的时间流速帮助下,沈凌的庶女小说就冲到了金榜的第三名。 趁着庶女这本书大热,沈凌又开了一个新坑,题材是和庶女一样热的重生题材。沈凌还记得自己当年看的第一本重生小说,是墨点女频当年最热的一本小说。 整篇小说的风格趋向正剧,文笔特别雅致,尤其是里面的风景描写,写的尤其不错。至于最重要的情节,则张弛有度,设计的十分合理。但是令沈凌最为佩服的还是作者塑造的男女主人公,性格尤为突出,里面的男主人公性格内向不大爱说话,所以他的名字里带一个缄,令沈凌记到现在。 因为看到的第一本重生小说写的比较好,所以沈凌后来对所看的重生小说的要求特别高,内容写的不是非常精彩的宁可不看。 记得当年因为找不到几本可以与第一本相媲美的重生小说,沈凌甚至还动过自己写一本重生小说的念头,不过后来还是不了了之。 如今她在庶女这篇大热的时候,新开这篇重生题材的小说,未尝没有实现当年未能完成的愿望的意思,所以这篇文从一开始便倾注了沈凌很多的心力。 与庶女那篇不同,沈凌从一开始写重生这本时就使用了通窍丹,所以开篇第一章就写的比较精彩,加上题目起的好,所以短短几天的时间,这篇小说的收藏就涨到了三千多。 入v以后一个星期,重生这篇就超过了庶女那篇,位列榜单第一。 凭借着庶女和重生这两本书,沈凌终于成为了网站大神级别的人物。接下来,她又与网站续了五年的合同,准备再写几本,将作者收藏的数量提升到五位数。 五年以后,当沈凌和周凯的新公司盈利已经达到一亿时,沈凌终于实现了这个目标。 公司拉来几个投资商合伙投拍她的小说进军电视剧市场时,沈凌答应了周凯的求婚,从此就开始了周太太的生活。 豪门阔太的生活虽然悠闲,但是有的时候又会非常无聊,好在沈凌有写小说这个副业,没事的时候,她就抱着笔记本码字。 五十年的期限结束之前,沈凌最后望了一眼正在花园修剪一盆罗汉松的周凯和几个围绕在他身畔的孙子孙女,然后合上了双眼。 第 54 章 清晨的第一束阳光照到重华宫的寝殿时, 穿成丽嫔的沈凌正在认真的打量现在这具身体的容貌, 镜中的女子有一张非常标准的鹅蛋脸, 加上精致出众的五官和洁白细腻的皮肤, 容貌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眉目如画。难怪原主的父母会想着将她送进宫, 好搏一番富贵前程。 也确实如他们所料, 原主顺利的通过了选秀中的重重选拔, 从一千秀女中脱颖而出,成为了隆兴十年三月册选的九嫔之一,丽嫔。 只不过还未等到皇帝召幸, 前朝就发生了一件大事,接下来连着几个月,皇帝都没有时间到后宫。而原主则在这期间, 因为思念家乡父母, 生了场病,病好后没多久就被沈凌穿了过来。 沈凌发现自己成为后宫嫔妃后, 就被系统告知, 她这一世的任务是成为仅次于皇后之下的皇贵妃。任务完成后, 系统会给她500积分作为奖励。 沈凌在前面那个世界通过写小说, 挣得了两万多积分, 已经将空间提升到了23级,同时还余有一千多积分, 如果是从前,她肯定会对这些积分不屑一顾。 但是空间升到23级后, 一下子又多出两个新功能, 一个是种植功能,一个是收割功能。有了这两个功能,宿主以后种植作物和收割的时候就不用亲自上手操作了,只要有足够的积分即可。 空间现在的黑土地面积已经达到了百亩有余,不过之前沈凌因为自己时间精力有限,所以黑土地不过被利用了三分之一的面积而已,而且大部分还都是花果蔬菜。 如今有了这两个功能,沈凌就可以多种一些碧粳米了。 空间多出来的这两个功能,用一次便需100积分,一千多积分也不过能用上几次,所以沈凌虽然觉得500积分比较少,但是总好过没有。何况,既然穿成了深宫嫔妃,不奋斗一次,好像也说不过去。 沈凌下决心要完成这次任务后,就开始着手梳理原主的记忆。原主的父亲是当地的乡绅,家里有一份不大不小的产业。因为家境比较好,原主的父亲又有意培养女儿,所以原主琴棋诗书无所不通,尤其弹得一手好琴。 正因为原主的才女名声在当地颇为有名,奉命到各处去搜罗美女的太监才会将她列进名单。要知道隆兴皇帝今年才二十六岁,膝下还没有子嗣。一旦被选入宫中成功晋升为妃子,按照大顺朝的惯例,其母家多半会得到一些赏赐。要是能诞下皇子,那就不光只有金银之类的赏赐了,还能得到一个爵位,虽然只能传上两代,但对许多平民之家还是颇有诱惑力的。 所以像原主这样被选上来的秀女,多半是出于自愿,她们怀抱着父母的期望来到深宫,一心指望能够出人头地。只是现实却并不如她们所想的那么美好,原主她们这一批秀女,受封为嫔的就有九人,加上受封为妃的三人和几个品级比较低的采女,差不多就有二十来人。 再算上隆兴元年的那次选秀选出来的皇后以及十几个妃嫔,已经将近四十来人。若是搁在前朝,这样的妃嫔数量不能算多,只是隆兴帝不好女色,一个月有时候也翻不了两次牌子,虽然雨露均沾,但是这么排下来,她们这些嫔妃两三年才能见上皇帝一面。 偏偏她们这届秀女一进宫就赶上齐王谋乱,好了,隆兴帝更没有翻牌子的兴致了。连着几个月,隆兴帝都没有到后宫,这些秀女失望之下又打听到隆兴帝不好女色的事迹后,有那承受不住打击的,和原主一样生病的也有几个。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中宫皇后是一个颇为贤德的人,听闻几个新入宫的妃嫔生病,命太医们好好医治的同时,也亲去探望过几次。 沈凌私下里觉得隆兴帝不好女色也是件好事,起码宫里的氛围比较好,后妃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反正你无宠,我也无宠,大家还能相安无事和平共处。 沈凌对着镜子稍作打扮以后,就在贴身宫女碧云和碧月的服侍下换了身玉兰色散花纱衣,下面配了一条葱绿色的绣花长裙。 辇轿早已在沈凌住的重华宫前准备停当,沈凌乘轿来到皇后所住的凤仪宫时,外面已停了十来个辇轿。沈凌来的时间正好,不是太早,也不算太晚。 十来个妃嫔聚在凤仪宫正殿的廊下,一边等候皇后起身,一边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小声说着什么。 沈凌走向以云嫔为首的一个小集团,云嫔身边聚集的人除了僖嫔外,还有两个位分不高的才女,都是今年才进宫的妃嫔。沈凌生病期间,除了皇后外,云嫔也曾来重华宫看过她几次,沈凌觉得她说话爽利干脆,值得一交。 云嫔正在与身边的人轻声说话,沈凌听到“皇后生辰”这几个字,心中不由一动。她正想开口询问云嫔皇后生辰是什么时候,皇后身边的贴身宫女走了出来,传话让她们这些妃嫔进去。 沈凌只好咽下口边的话,随众人走了进去。 皇后坐在上首的黑漆嵌云母罗汉床上,面上含着微微然的笑容,看上去心情不错。 与皇后同一年进宫的昭妃和恭妃坐得离皇后最近,将皇后脸上的笑容看的一清二楚,一向为皇后马首是瞻的恭妃就问皇后可有什么喜事。 皇后微笑道:“齐王已经投水自尽,想必用不了几日,朝廷平叛的兵马就要班师回朝了。” 这话一落下,就在众妃嫔中激起了千重浪花,齐王被平叛,也就意味着朝廷打了个大胜仗,隆兴帝高兴之下,说不定这个月会多翻几次牌子。哪怕不多翻,就是一两次也好,总比这样干巴巴等着强啊! 皇后拿目光扫了一遍众人,昭妃恭妃几个常年无宠的老人已经对隆兴帝不抱什么指望了,脸上一丝波动都没有。 倒是今年新进宫的这些妃嫔,因为还未接触隆兴帝,所以眼中还满是期冀。 皇后便同今年刚进宫座位比较靠前的庄妃、贤妃、静妃三人说了几句话,不外乎将来要服侍好万岁爷、为皇家开枝散叶的话。 沈凌坐在稍微靠后的位置,听皇后说这些话时的语气真是出自真心,想着皇后这个位置也不好做。隆兴帝目前一个子嗣都没有,身为皇后,她的压力应该也很大。毕竟若是隆兴帝有个意外,她这个皇后也就做到头了。运气好的话,后面从宗亲王爷中选出来的皇帝还能尊封她为太后,运气不好,把她撂在一边,旁人也不能说什么。 与其这样,还不如让隆兴帝与其他妃子多生几个皇子,不管哪个皇子继位,她都是母后皇太后。不管暗里是怎么想的,起码明面上对她要恭恭敬敬,不然自有御史等着参他。 其实说白了,皇后的贤德还是建立在她自己的利益上。若她有宠有子,只怕这贤德就要大打折扣了。 皇后与庄妃等人说了几句话后,就借口身子乏了,挥挥手让众人散了。 沈凌从正殿出来的时候,云嫔正在廊下立着等她,“我看你方才似是有话要对我说,不知是什么事?” 沈凌低声笑道:“也没什么,我听到你们在说皇后生辰的事。” 云嫔压低声音道:“下个月二十五就是皇后娘娘的生辰,你可想好要送什么了吗?” 沈凌边走边同她说:“还没想好,姐姐打算送什么?” 云嫔见出了凤仪宫,说话就没了那么多顾忌,“听说皇后娘娘崇尚佛法,我打算送一尊开过光的佛像。” 这个消息给了沈凌一个启示,既然皇后崇尚佛法,那自己就抄一卷经文作为贺寿之礼好了。 从凤仪宫回去以后,沈凌就令底下的人准备笔墨纸砚,开始抄经。她记得从前写小说的时候,搜过类似的问题,网上的回答是贺寿抄经的话,最好抄《金刚经》。 《金刚经》字数虽多,但离皇后生辰还有一个月,沈凌又曾经练过书法,每天抄两个时辰,应该能在生辰前抄完整部《金刚经》。 沈凌忙着抄经的时候,其他妃嫔则天天盼着隆兴帝翻牌子。也不知道隆兴帝平叛完齐王以后是怎么想的,接下来的一个月,别说翻牌子了,一次后宫也没回过,让新进宫的这些妃嫔失望不已。 听说皇后借着自己生辰将到一事,去御书房送了两回汤水,但是后面依旧没什么动静。 众妃嫔失望之下,不由将心按捺下来,开始准备给皇后贺寿的礼品,既然皇上见不到,那么巴结一下皇后也好,起码能让宫里的日子稍微好过一些。 在众妃嫔抱着这样的念头下,皇后的生辰到了。 第 55 章 大宫女流珠捧出一套大红妆花孔雀云吉服, 轻声问道:“娘娘今天穿这套吉服可好?” 皇后对着镜子往头上插了一支金累丝嵌红宝石双鸾点翠步摇, 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 “福贵那边还没传来消息吗?” 另一个大宫女流玉往前走了两步, 回道, “福贵刚刚派人回话说, 皇上昨晚睡得比较晚, 今早约莫着......”她瞥了眼皇后,硬着头皮说下去,“多半不会过来了。” 皇后听了这话却没生气, 她捡了匣子里的一对嵌宝石双龙纹金镯戴在手上,慢条斯理的说道:“皇上的性子,本宫还是能够摸得清一些的, 既然昨晚能睡着, 那么今早多半会来,只不过来的比较晚罢了。” 流珠和流玉松了口气, 服侍皇后换了吉服, 不露痕迹的吹捧了几句皇后的容貌, 她们这话说的并不算违心, 皇后生得确实很美。当初能从三千多秀女中脱颖而出成为皇后, 固然是因为她的性格比较宽厚随和,但更多的还是因其出色的容貌。 只不过却逢上了隆兴帝这样的皇帝, 再好的容貌也动不了他的心。 皇后神色淡淡道:“好了,想必那些贺寿的妃嫔已经到得差不多了, 我们出去吧!” 从凤仪宫的寝殿出来, 绕过那架紫檀嵌玉石花卉图围屏就到了宽阔的正殿,殿里摆上了宝石盆景、金瓜、玉如意等名贵摆件,依次错落开来,比平日里多了一些金碧辉煌。 皇后在上首坐定,由昭妃和恭妃打头,四十来个妃嫔鱼贯而入,逐一在皇后面前跪下,然后行三跪九叩之礼。 贺寿毕,皇后叫了声起,妃嫔们站起来后依次在正殿两旁的红木月牙桌前坐下,凤仪宫的宫女们很快就给她们每人上了一碗长寿面。 那长寿面被盛在甜白瓷小碗内,上面是鸡丝、笋丝做的浇头,味道虽好,就是分量太少。沈凌吃完有些意犹未尽的放下筷子,就听见外面传来一声尖利的喊叫,“万岁爷驾到。” 等皇后和妃嫔们给隆兴帝行过礼,沈凌就听见一道低低的声音,“都起来吧!” 沈凌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隆兴帝身边的大太监福贵就拍了拍手,几个小太监每人端着一个朱红堆漆梅花托盘,上面放着珠宝、锦缎等物,是隆兴帝给皇后贺寿的礼物。 皇后微笑着命宫人收下,接下来就轮到妃嫔们了。 隆兴帝坐在一旁,表面上似是在看着妃嫔们一一呈上贺礼,实则心思不知转到了何处。直到沈凌捧着一卷经书上来,皇后与她多说了几句话,才让隆兴帝微微回过神,看了一眼呈上来的那卷经书,也不过觉得这个妃嫔的字写的不错。 等最后一个采女献完礼,隆兴帝就走了。 走之前,沈凌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隆兴帝是一个身材瘦高的青年,脸色较普通人要苍白一些,看上去有些先天体弱,也难怪不常到后宫来。 皇后生辰过后,后宫的妃嫔们又等了许久,才终于等到隆兴帝想起还有翻牌子这件事。侍寝的人是今年刚进宫的庄妃,然后同一个月里又翻了贤妃的牌子,从这一点看,隆兴帝确实是做到了雨露均沾。 后宫妃嫔们的怨气少了一些,那就等吧,反正照这么下去,总有轮到自己的那天。 相比其他人消极的等待,沈凌却将自己每天的日程安排的满满当当,清晨给皇后请了安后就在寝殿里练字。中午用过饭以后就开始看医书,晚上则接着研究医书。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培养一个比较有用的爱好。沈凌不指望自己能成为名医,只要懂点医药知识,能治个头疼脑热就行。 中间,隆兴帝断断续续的翻牌子,等轮到沈凌侍寝时,时间已过去了两年。而沈凌这个时候也不过才十五岁。 当隆兴帝带着一堆宫女和太监到达重华宫时,沈凌穿着湖色绣迎春花的纱衣迎了上来,“万岁爷吉祥。” 隆兴帝看上去一脸兴致缺缺,低声说了声起,就在宫女和太监的簇拥下到了重华宫的寝殿。 沈凌命碧云将熬了半个时辰的银耳汤端上来,隆兴帝只喝了几口就放下了。他看着灯光下清丽动人的沈凌,眼神终于有了些波动。 就寝的时候,沈凌终于知道后宫妃子没有子嗣的原因了。隆兴帝因为先天体弱,坚持的时间很短,不过在她体内停留一两分钟,然后就完事了。 完事以后,隆兴帝不去看沈凌的表情,转身就想睡下,未料身侧的人忽然一把拉住他,“万岁爷,陪妾身说说话吧!” 因为身体的原因,隆兴帝对后宫的妃嫔们态度很淡,导致妃嫔们也很少敢亲近他,所以隆兴帝还是第一次从妃嫔口中听到这样的话。他不由得微微愣了下神,沈凌借此机会挽住了他的左胳膊,轻声道:“您不说话,妾身就当您答应了。” 隆兴帝看了眼躺在身畔的女子,她搂着自己的胳膊,全身心的偎依着自己,这种感觉好像还不坏。 “妾身进宫前,觉得皇宫应该是天下最尊贵的地方,住在里面的人应该很开心才对。”沈凌轻声细语的说道,透着小女儿家的天真烂漫,却又带了一些淡淡的忧伤,“可是住进来以后却发现......” “却发现什么?”隆兴帝淡淡的问道。 沈凌小心翼翼道:“却发现住在里面的人却都不是很开心。” 隆兴帝扯了扯嘴角:“也包括你吗?” 沈凌马上搂紧了他的胳膊,“妾身现在很开心,很满足。”她说这话时笑得特别愉悦却又带了点羞涩,完全就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见到自己意中人的样子。 隆兴帝忍不住微微失神,不知道是不是沈凌全身心的倾慕打动了他,他竟然觉得下腹微微一热,眼神不由暗了暗。 沈凌看到他的神色就知道那碗加了料的银耳汤发挥药效了,她轻轻环上隆兴帝的脖子,将他带进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中。 接下来的三天,隆兴帝第一次打破了以往的习惯,连着翻了三次牌子,并且每一次都是翻的丽嫔的牌子。 其他妃嫔就有些坐不住了,沈凌住的重华宫可以称得上是门庭若市,每一个来重华宫的妃嫔都想从沈凌这里取到讨好隆兴帝的经。 沈凌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并不持宠生骄,但是却一个字都不肯多说。开玩笑,那丹药是她花了一百积分从空间的商店购得的,而且在服用半个时辰后只有两刻钟的药效。若不是她这几天刚好是排卵期,她才舍不得下这么大本钱呢! 一个多月以后,太医按例来诊平安脉,这一诊就诊出了喜脉。隆兴帝高兴之下,直接将沈凌从嫔位提到了妃位,在沈凌的建议下,将丽这个封号改名为淑,册封为淑妃。 沈凌怀孕以后,皇后就免去了她的请安,并且吩咐底下的妃嫔们无事不要去登重华宫的门。 隆兴帝则亲自挑选了几个有经验的嬷嬷去侍奉沈凌,又将太医院的钱太医特地拨给她使用。 在帝后的双重照顾之下,沈凌只觉前三个月过得很快,四个多月的时候,钱太医就摸出了沈凌的肚子里是个男胎。从此,帝后对沈凌的饮食更加重视,身边伺候的人什么时候也不会少于三人。 在这样的精心照料下,沈凌平安诞下了一个男婴,这次不用隆兴帝说,皇后自己就建议将沈凌提到贵妃之位。这样,大皇子满月的时候,沈凌就由淑妃晋为了淑贵妃。 沈凌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为人父母了,看着襁褓里软软小小的一团,仍是觉得可爱的紧。 隆兴帝则对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更是宠爱有加,不仅早早的给他起了大名,甚至在周岁时就封他为太子。 大概是沈凌怀孕的时候养的比较好,太子看上去健康得很,这点让隆兴帝尤为高兴,在太子周岁以后,他就频频翻沈凌的牌子,希望能再诞下一个健康的皇子或皇女。 沈凌觉得有的时候,也得阴阳平衡一下,要不然引起内分泌失调,所以她开始试着用药物改善隆兴帝的身体。 她的空间内不乏一些珍贵的药草,只是她花费时间将药配好后却发现隆兴帝不爱喝药,一点药味都不能忍受。沈凌只好费尽心思研究药膳,可是很快又发现,大概是隆兴帝幼年的时候服药太多,导致他喝什么药都没什么效果。 最后,沈凌只得又花积分买了一瓶丹药,在太子三岁那年,又给他添了一个弟弟,然后被晋封为皇贵妃。 成为皇贵妃后,沈凌获得了500积分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这个世界,系统留给她的时间还很长,长到足以让她守护两个孩子长大。 第 56 章 天空中渐渐出现了晨曦, 一抹浅红色的朝霞在英国的一处庄园上空慢慢延伸开来。太阳慢慢升起来, 在五月温暖的和风吹拂下, 蔷薇散发着一阵阵的香味, 送到了黛安娜.勃朗宁的卧室内。 床上的沈凌睡的正香, 枕边放着一本浅红色封面的书。一束阳光正好打在封面上的那一行金字上, 发出刺眼的光芒, 反射到了她的眼皮上。 睡梦中的沈凌翻了个身,继续睡了过去,一直到太阳升到庄园内的月桂树上方时, 卧室外传来了侍从们轻轻的脚步声,她这才不舍的睁开了双眼,打着哈欠摇了房铃。 贴身女仆芭芭拉走了进来, 在芭芭拉的眼里, 黛安娜小姐完全是个小孩,八九岁光景, 身材纤细, 脸蛋可爱, 皮肤娇嫩, 还有一头棕色的浓密长发。 “芭芭拉。”沈凌对着应声而来的侍女说, “今天凯瑟琳要教我绘画,所以我需要在早饭后看到我的画笔和颜料盒。” “是, 小姐。” 在芭芭拉的帮助下,沈凌穿上一件缎子外衣, 系好长腰带, 然后梳好那头棕色长发,轻盈的走向早餐室。 早餐室里的长桌旁,早已坐上了三十多岁的勃朗宁先生和勃朗宁夫人,沈凌向他们屈膝行了一礼,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黛,你能不能告诉我,我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那部精装本的《忏悔录》竟然从书架上不翼而飞了。”勃朗宁先生轻轻地微笑着。 沈凌睁着那双美丽的黑眼睛,笑了起来:“爸爸,我想它也许是在书架上呆倦了,所以出去散散步,等它散完步,它就会回来的。”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后,沈凌对这些欧式语言张口就来。 勃朗宁先生耸了耸肩,心领神会的一笑:“那我希望它早日结束旅程,在今晚之前回到书架上。” 沈凌调皮的眨眨眼:“一定会的,爸爸。”八九岁的孩童也不是那么好当得,还得时时刻刻保持孩童应有的活泼和天真。 勃朗宁夫人用刀叉把烤好的面包切成一片片,然后递给勃朗宁先生和沈凌,最后对着沈凌说:“我的小甜心,里弗斯太太今天下午会带她的两个小女儿过来,我通知你,一定要热情招待她们。” 沈凌无奈的耸了耸肩,说:“好的,妈妈。” 用完早餐,沈凌下了餐桌,吻了吻勃朗宁先生,说:“爸爸路上小心,替我向亨利伯伯问好。” 勃朗宁先生露出一个弯弯的微笑:“我一定将你的问候转达。” 勃朗宁夫人看看两人:“时间不早了,小甜心,你该去凯瑟琳那里上课了。” 沈凌吐了吐舌头,带着芭芭拉走出了早餐室,向二楼的教室走去。家庭教师凯瑟琳已经等在里面,正在画一幅水彩画。 “凯瑟琳,早安。” 凯瑟琳回过头,站起身彬彬有礼的说:“黛安娜小姐,今天我们来学习绘画,我希望能给您留下生动的一课。” 凯瑟琳出身牧师家庭,自幼由牛津毕业的父亲亲自教导,在绘画、法语、音乐方面等都有出众的造诣,所以沈凌一直学得津津有味,并未感到任何枯燥。 凯瑟琳在上课之前已经画了几幅图画,给她做示范。凯瑟琳沿承的是古典派的画风,讲究的是人物形象逼真写实、画面明晰可辨,以及手法细腻。 她先教沈凌怎样使画面的色彩均匀和谐,慢慢使她对这些五彩斑斓的颜色产生兴趣,然后再教给她一些绘画的基本手法,一上午就在沈凌的投入中很快过去了。 当侍女芭芭拉提醒她中午用餐的时间已经到了,沈凌这才不舍的告别这些颜色,向凯瑟琳点点头,去吃午餐。 用午餐的只有她和勃朗宁夫人,沈凌切掉一只鹅翅,一边吃,一边问道:“妈妈,里弗斯夫人今天下午过来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勃朗宁夫人眨眨眼道:“黛,你该知道,你父亲下个月要在家里举办舞会,我猜里弗斯夫人来这里大概是要知道有什么客人要来吧!那样她才知道该带多少女儿来参加舞会。” 沈凌轻轻一笑,里弗斯夫人有七个女儿,最大的已经十六岁,最小的比她还要小上一岁。 既然知道了她们要来的目的,沈凌也不再费神研究,专心对付起眼前的鹅翅来。 午餐后,沈凌没有选择午休,那本《忏悔录》她还没有读完,按照约定,她要在今天晚上之前把这本书放回到勃朗宁先生的书架上,这真是一件忧伤的事。 起居室内,沈凌坐在角落里的一张矮椅上,专心致志的投入到卢梭的情感世界里。 当芭芭拉走进房间时,沈凌才从书中抬起头来:“哦,芭芭拉,我是不是又忘记什么了?” 芭芭拉眨了眨眼:“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小姐今天下午要接待里弗斯夫人和她的几个女儿。” 沈凌脸上浮现出一丝嘲讽的笑容:“也许是两个女儿,也许是三个女儿,总之不会少于一个。哦,希望不会见到凯蒂,她上次真的不应该碰我的书。” 里弗斯夫人看起来依旧很年轻,脸蛋像五月的玫瑰花一样娇嫩,她的女儿们自然也遗传了妈妈的美貌。 最大的女儿伊丽莎白最美,皮肤犹如大理石一样光滑,蓝色的大眼犹如两颗透明的蓝水晶,略带羞涩的看向沈凌。 沈凌松了口气,里弗斯夫人这次只带了伊丽莎白一个女儿,而恰恰沈凌唯独对伊丽莎白有些好感,因为她从不会碰她的书,也不会打扰她看书。 要知道系统这次将她送到欧洲,可不是让她来享受贵族生活的,而是给了她一个成为才女的任务。正因为有这个任务,沈凌才会无时无刻不想着看书以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好在她本身就喜欢这些古典名著,从前是因为英语学的不太好,没办法读原著。如今继承了原主的记忆,读起这些名著来毫不费力,沈凌自然也愿意时时与书本为伴。 勃朗宁夫人将里弗斯夫人让进一间精美的会客室,同时向沈凌指示,要招待好伊丽莎白。 沈凌将伊丽莎白带到了自己的起居室,吩咐芭芭拉上了两杯茶,两个人开始了短短的对话。 “你想做些什么,伊丽莎白?”沈凌充满期待的问道,每次她这么问,伊丽莎白一般都会回答说她可以一个人待着,那么沈凌就可以继续捧着她最爱的书本了。 可是这次,伊丽莎白没有按照沈凌的意愿答话,而是有些羞涩的问道:“黛安娜,你能陪我到花园里走走吗?” 沈凌有些吃惊,但是很快点头:“当然可以。” 花园里传来一阵阵蔷薇的清香,沈凌摘了一朵,在自己的手里把玩,她十分好奇伊丽莎白接下来会对说她什么。 “黛,勃朗宁先生有没有邀请马尔福先生?”伊丽莎白微微低着头,像一朵娇艳的玫瑰花垂着头低低问道。 “我很遗憾,爸爸从没有跟我说起有关舞会的事。”沈凌遗憾的摇了摇头。 伊丽莎白有些失望,但是她的勇气已经用完,不足够支撑她再问出其他的话来。 里弗斯夫人带着伊丽莎白走后,沈凌终于找到了机会问勃朗宁夫人:“妈妈,这次的舞会都有谁参加?” 勃朗宁夫人吃惊的看着她:“我们的小甜心什么时候也关心这样的问题了?” 沈凌顾不上回答勃朗宁夫人的打趣,执着的问道:“妈妈,舞会的名单里有没有马尔福先生的名字?” 勃朗宁夫人漫不经心道:“是伊丽莎白向你打听的吧?不过可惜了,马尔福先生不会参加我们的宴会,他这个星期要去法国的巴黎。你的朋友伊丽莎白迷上那个花花公子,真的不是一件好事。” 花花公子,沈凌想着伊丽莎白天真纯情的样子,不由皱了皱眉:“我才不要花花公子来我们家!” 勃朗宁夫人看了她一眼:“放心吧,甜心,你父亲已经替你省去了这层麻烦,他不会去邀请马尔福先生的。” 庄园举行宴会的那一天,穿戴精致,打扮考究的马尔福先生潇洒利落的从马上下来,将马鞭扔给了一旁的男仆。 同行的史密斯先生向男仆吩咐了几句,就转向马尔福先生:“勃朗宁先生的庄园特别美丽,待会儿您就会知道听从我的意见来赴舞会,这是一件多么正确的选择。” 马尔福先生懒洋洋的回道:“希望如此!” 史密斯先生拍了拍他的肩膀:“伙计,打起精神。勃朗宁先生的女儿非常漂亮,你待会儿可以见到。” 马尔福顿时来了精神:“他的女儿非常漂亮?” 史密斯先生神秘的笑了笑:“非常漂亮!” “好极了!”马尔福的无聊情绪瞬间像被抹布抹掉一样,剩下的是一颗期待的心。 走过一片大草坪,就到了举行舞会的地方。这是一间极大的客厅,而且非常高,大理石铺地,四壁挂满了油画,桌上的紫水晶瓶内插满了鲜花,到处都是明晃晃的蜡烛,客人们一进去就仿佛立刻穿上了一件暖香的大衣一样,充分感受着房间的热气和香味。 当勃朗宁先生见到史密斯先生带着马尔福前来时,脸上的表情像是得了伤风一样,对马尔福先生的语气足以吓退任何来访的客人。但是有那位漂亮的勃朗宁小姐做支撑,马尔福先生勇敢的坚持了下来。 勃朗宁先生看了史密斯先生一眼:“好吧,您真会给我制造惊喜。希望您今天玩得开心!” 史密斯先生不在意的笑了笑:“如果克莱尔小姐在阁下的名单内的话。” 勃朗宁先生没有再说话,向下一拨到来的客人走了过去。 沈凌窝在一个角落,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里弗斯夫人今天带了两个女儿,正是她最不喜欢的凯蒂和玛丽,所以她一个人躲到了这里,准备趁勃朗宁夫人不注意,就可以溜到房间。 在她打哈欠的时候,一个青年人走了过来,但是因为沙发的缘故,青年没有注意到坐在沙发后面的沈凌。 “真见鬼!”青年自言自语了一句:“埃德蒙怎么也来了?” 青年说完这句话,又紧走了几步,转到了沙发后面,一不留神,踩到了沈凌身上穿的缎裙。 “这位先生……”沈凌有些不高兴的开口道,这是她刚做的一件新裙子,却被眼前的青年踩脏了。 青年立刻道歉:“不好意思,我亲爱的小姐。” 沈凌刚要说什么,青年又道:“冒昧请问一下,我是勃朗宁小姐的朋友,可以告诉我她现在在哪吗?” 沈凌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他:“先生,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想这不足够使您能够成为我的朋友吧!” 青年也就是马尔福的眼神有了些变化:“好极了,如果您听过我的名字,您就会知道我常开这样的玩笑。” 沈凌扬了扬眉:“您的名字?” 马尔福:“爱德华.马尔福。”鞠了一躬:“再见!” 沈凌想起他就是那个花花公子时,马尔福已经消失在了眼前。 史密斯先生正要朝那位美艳异常的克莱尔小姐走去时,马尔福大踏步向他走来:“万分感谢您的盛情,使我有幸见到了勃朗宁小姐,现在我已经被她迷得神魂颠倒,所以要赶快逃离开这里了。” 史密斯先生带了些微笑:“难道克莱尔小姐的微笑不足以盖过埃德蒙先生脸上的阴云吗?” “如果是您说的非常漂亮的勃朗宁小姐或许可以盖过他脸上的阴云,但是现在我该走了!”马尔福说完这句话,忽然发现埃德蒙先生的目光正看向这里,来不及再说什么,就迈着急匆匆的步子离开了客厅。 马尔福离开后,沈凌瞅到勃朗宁夫人正在殷勤的招待着几个贵妇,根本没有留意到她,便放心的溜到了房间里。 昨晚将那本《忏悔录》还到勃朗宁先生的书架的同时,沈凌偷偷抽取了莎士比亚的一部喜剧。勃朗宁先生有一整套的莎士比亚全集,少一部不会让他太早发现。 沈凌长期偷偷从勃朗宁先生的书架里不问自取,也有了偷书的一些经验。 这部莎士比亚的喜剧当然及不上《忏悔录》那么吸引沈凌,但是相比起大厅那些乏味的贵妇来说,莎士比亚的喜剧还是有吸引力的。 只是刚读了几页,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她:“尊敬的勃朗宁小姐,夫人让我通知您尽快到楼下,有一位尊贵的夫人要见您。” 来人是勃朗宁夫人的贴身女仆,沈凌耸了耸肩,穿来这里几个月,她也很快被周围的人感染,每当非常无奈时身体便会有这个动作。 勃朗宁夫人正在和一位穿着十分时尚,脖颈里带着钻石项链的贵妇说话,沈凌认得她,她是杜伯维尔男爵夫人,年纪和勃朗宁夫人相当,此时正用那双琥珀色的大眼看向走来的沈凌。 沈凌屈膝行了一礼:“男爵夫人!” 杜伯维尔男爵夫人笑得十分灿烂:“您好,我亲爱的勃朗宁小姐。” 沈凌活泼的笑道:“非常高兴见到您!” “我也非常高兴见到您。”杜伯维尔男爵夫人眨了眨眼,“希望我没有打扰我们可爱的小甜心与她心爱的书本做交谈。” 勃朗宁夫人对着自己的女儿微微皱了皱眉,沈凌马上说道:“亲爱的男爵夫人,我可以向您保证我之前确实没有捧着一本心爱的书看。”那本莎士比亚的喜剧怎么能称得上是她心爱的书? 男爵夫人脸上的笑意加深了:“那真是太好了。”她忽然举起了右臂,“我要介绍一位朋友给您认识。” “威廉”,随着男爵夫人的呼唤,一个金发男孩从房间的另一头走了过来。 这个金发男孩比沈凌要大上两三岁,五官非常精致,有一双清澈的蓝眼睛,当走近沈凌时,他眼睛稍稍流露出一丝羞涩。 “这是我那位一直在寄宿学校读书的儿子。”男爵夫人将金发男孩介绍给沈凌认识,“希望你们以后能和睦相处。” 说这句话的时候,男爵夫人的目光与勃朗宁夫人的目光交汇了一下,透出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很高兴见到您。”沈凌屈膝行了一礼。 威廉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也很高兴见到您,勃朗宁小姐。” 两人简单的问候过后,就沉默了下来。 沈凌的心思还停留在那本喜剧的情节上,威廉则是出于害羞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们的母亲则相谈甚欢,男爵夫人低声说:“对勃朗宁先生邀请马尔福先生这件事,我真是感到很诧异。” 勃朗宁夫人解释说:“查理并没有邀请他,是史密斯先生带他来的。” “我想史密斯先生大概是怕宴会太无聊。真遗憾我没能看见马尔福先生与埃德蒙先生见面时的情景,那一定很滑稽。”男爵夫人眼里闪着好奇的光芒,“也许埃德蒙先生会提出决斗呢!” “哦,那倒不会。我听说埃德蒙先生打算准备2万英镑的嫁妆把自己的妹妹嫁给马尔福先生。这事一定会有一个圆满的解决。”勃朗宁夫人平淡的说出了这番话,语气里带着结束这个话题的意思。 男爵夫人见此就转移了话题。倒让偷听的沈凌一阵失望,自她穿来后,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上流社会的风流轶事。 第 57 章 57章 晚宴过后, 悠扬的舞曲就响了起来。 客人们开始跳舞, 中间不时有穿着制服的仆人端着盘子, 上面放着各种饮料。 沈凌取了一杯柠檬汁饮料, 尽管她非常想品尝一下潘趣酒的滋味, 但是只要想到勃朗宁夫人对她这个女儿犯错的惩罚是关禁闭, 沈凌就什么心思都没了。 沈凌一边喝饮料一边看舞场中的贵族们跳舞, 这也是她坐在这里的一个原因。场中的男女跳的是一种她从未见过的舞蹈,沈凌注意到他们跳舞的时候身姿优美,双手垂于两侧, 很自然的随着动作而摆动,给人一种很优雅很高贵的感觉。 勃朗宁夫人坐在不远处与一个有着奶油色皮肤戴珍珠项链的夫人正在谈论湖区的风景,除此以外, 她们还谈到了乡下田园的风景以及看过的诗集。 沈凌一边听着她们的谈论一边学习舞蹈的动作及舞步。等她满十五岁以后就可以参加舞会了, 在这之前,她需要了解当下所流行的舞蹈。 沈凌一直待到四对男女合舞跳完, 勃朗宁夫人身边的侍女就过来提醒她睡觉的时间到了。沈凌过去与勃朗宁夫人道晚安, 就带着芭芭拉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沈凌躺在床上的时候, 还能听见下面演奏的小提琴的声音, 她等芭芭拉退出去以后, 就进了空间。 穿到19世纪的英国,沈凌对当下的生活最为满意的一点就是, 她现在拥有很大的私人空间。比如贴身侍女芭芭拉没有她的允准,不能进入她的卧室。就算她将来结了婚, 也会拥有自己的卧室。 拥有私人空间, 使得沈凌现在进入空间的次数很频繁,前面那个世界得到的500积分有一半被她用来种植和收割作物,空间里的仓库现在堆放着小山一样的碧粳米。 可惜,在拥有了如此多的碧粳米以后,沈凌偏偏被系统带到了英国,这个以肉食和面包为主的国度。 沈凌第n次对着仓库的碧粳米叹了口气,然后啃了一个苹果,方才出了空间。 第二天早晨起来,沈凌去早餐室吃饭的时候,发现昨晚留下来的客人很多,大约有二三十个。他们一边吃饭,一边低声谈论接下来的娱乐活动。 沈凌能从他们身上感到上流社会的人相聚时所产生的欢快气氛,心情不知不觉间受到了感染,来到二楼的教室时,听到凯瑟琳今天要教她法语而不是绘画时,也没有感觉到很失落。 凯瑟琳曾经在巴黎待过一段日子,所说的法语非常正宗,沈凌跟着她学习法语,仿佛回到了从前学英语的日子。 不过有英语做底子,法语学起来也不算太难,何况还有凯瑟琳这样一对一讲解的老师。 沈凌记得从前看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时,里面曾经提到过对才女的定义,一个女人必须对音乐、唱歌、绘画、跳舞和各种现代语言十分的精通,才配得起这一称号,除此之外,她还必须在仪表和步态、说话的声调、谈吐和表达方面,具备高雅和独到之处,最后,她还必须具有很高的素养,而这惟有通过广泛的阅读,不断地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做到。 沈凌觉得自己对音乐、唱歌、绘画、跳舞、阅读等方面的兴趣倒是很浓,以后应该会做的很好。而仪表步态以及说话的声调方面,有勃朗宁夫人监督,她也会做的很好。 唯独现代语言这方面,她实在是没有多少兴趣,虽然现在勉强能跟凯瑟琳用法语做简单的对话,但只要想想后面还要学习德语、西班牙语以及意大利语,沈凌就觉得头大。 不过空间升级到23级以后,商店里显示的物品越来越多,甚至有加强人记忆的丹药,不过一瓶就要300积分。而沈凌现在也不过只有300多积分。 所以她犹豫了许久,也没有下决心买那瓶需要300积分的丹药。 下午的时候,就到了沈凌学钢琴的时间。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后,沈凌已经能断断续续的弹一首比较简单的舞曲。不过她的目标是成为才女,所以这样的成绩,她和凯瑟琳都不是很满意。 等她弹完一首曲子后,凯瑟琳就会指出她的指法有哪些问题,有的时候还会亲身示范。沈凌现在只遗憾,当初在现代世界的时候,她应该买一架钢琴放在空间的,这样自己晚上就可以在空间继续练习了。 晚上的时候,客人已经走光了。忙碌了两天的勃朗宁夫人有些疲惫的靠着椅背,边切着盘子里的冷火腿,边说,“查理,我要是你,以后举办舞会的时候就不会邀请史密斯先生了。” “你说的不错。”勃朗宁先生点头说,“不过我恐怕很难做到。他是我年轻时认识的朋友,为了一件小事和他闹翻不是件明智的事。你说呢,黛?” 沈凌正享用盘子里的鸡肉和馅饼,听到勃朗宁先生这句话,想也没想就说,“爸爸,史密斯先生做什么事惹妈妈不高兴了?” 勃朗宁夫人警告的看了勃朗宁先生一眼,然后对着沈凌说,“史密斯先生并没有做任何让我生气的事,而是他这个人并不受大多数人欢迎。” 沈凌抬起头来看了看勃朗宁先生,后者对她温和的笑了笑,虽然什么都没有说,但是沈凌还是能从他们的表情中看出这件事并不是勃朗宁夫人所说的那般简单。勃朗宁夫人就和其他母亲一样,总觉得女儿还小,甚少让她接触那些不好的事情。 这种做法并不能算错,但是很容易将自己的女儿养成天真幼稚不知疾苦的性子,就比如沈凌从前看过的莫泊桑的小说《一生》,里面的女主人公就是这样的性子,结果爱上了一个徒有其表的男人,最后还要将丈夫的私生子妥善安置。 想到那本小说里那个徒有其表的男人于连,沈凌忽然记起了那个被称为花花公子的马尔福先生,抛开他的名声,沈凌倒是觉得那个青年长得非常英俊,是她穿来以后见过的最漂亮的男子。也难怪伊丽莎白会对他念念不忘。 舞会结束以后,沈凌的生活又恢复了原样。 上午的时候,或者学习绘画或者学习法语,下午的时候则学习钢琴。有的时候还要被勃朗宁夫人叫来接待一些来访的客人。真正留给沈凌读书的时间并不多,但她仍挤出时间看完了莎士比亚写的所有喜剧。然后又迷上了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和拜伦的诗歌。 凯瑟琳发现她在读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后,给她推荐了一本伏尔泰写的《老实人》,想让她通过阅读法语名著来提高法语水平。 沈凌一边读一边哀叹,这个时候,她最喜欢的法国作家司汤达和大仲马都还没有作品问世,无奈之下,为了提高法语水平,她只能阅读伏尔泰的小说。可惜伏尔泰的小说并不合她的胃口,沈凌读完整本小说,也没觉得自己的法语水平提高多少。 不过这个时候,勃朗宁夫人倒是告诉了她一个比较好的消息,今年冬天,他们会到伦敦过冬。 勃朗宁先生从他的父亲那里继承了将近十万英镑的财产,这些财产让他每年获得七千英镑的收入,所以勃朗宁先生能随心所欲的外出,从不考虑其花销。 除了他们现在居住的庄园外,勃朗宁先生还从他的父亲那里继承了好几处房产,其中就有在伦敦的一处房子。 沈凌一家到达伦敦以后,勃朗宁夫人的妹妹罗伯特夫人就带着几个孩子过来拜访。她的大女儿玛丽只比沈凌小一岁,二女儿露西不过六岁,至于儿子乔治则更小,才三岁大。 沈凌很快就与玛丽建立起了友谊,这个小姑娘虽比沈凌小一岁,但是非常聪慧好学,法语说的特别好,而且还会一点意大利语。因为她父亲的一个姐姐嫁到了罗马,所以他们每年夏天的时候都会到那里度假。 两人从伦敦的天气很快就聊到了罗马的名胜古迹,沈凌听玛丽讲月下的斗兽场,安东尼的圣殿,萨克拉废墟,不禁十分向往。黛安娜长这么大,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湖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勃朗宁夫人肯带她去法国或者意大利度假。 罗伯特夫人走时,邀请勃朗宁一家参加后日举行的舞会。 沈凌的年龄还不足以去参加舞会,只能在家里继续跟着凯瑟琳学习。 接下来整个冬天,勃朗宁先生和勃朗宁夫人应邀参加了很多这样的舞会,每次都把沈凌留在家里。 沈凌觉得与其身处伦敦这样的名利场不能见识其中的场面,还不如在庄园安安静静的看书,起码心里能够平静一些。 从伦敦回来以后,沈凌有了写信的对象,玛丽.罗伯特。两人在信里经常讨论所学的内容以及最近发生的新鲜事,有时也会探讨最新时兴的服装样式。 两人通过不间断的通信,友谊得以不断增长。 这天早晨,沈凌在起居室写完给玛丽的一封信,和往常一样来到早餐室用餐,就听到勃朗宁先生问她愿不愿意今年夏天去巴黎度假。 沈凌当然说愿意,她倒不是想要见识巴黎的自然风景,这个她在成为周太太后已经见识过了,而是想要知道巴黎的上流社会是不是和司汤达和大仲马笔下写的一样无聊乏味中又带着致命的吸引力。 勃朗宁夫人对女儿这么小就要去到巴黎那样的名利场,不是很放心,她怕女儿沾染上法国人一些爱慕虚荣的毛病,但是勃朗宁先生已经打定了主意,她最后只好妥协。 沈凌觉得勃朗宁夫人的担心实在没有什么道理,因为他们一行人抵达巴黎后,只参加了两次宴会,而沈凌因为法语学的还不是太好,年龄又小,与宴会上的法国人几乎没有说过话。 不过在参加第二次宴会,也就是朗布依埃侯爵夫人举办的小型宴会时,沈凌见到了一个熟人,马尔福先生。 去年冬天的时候,在伦敦,沈凌私下里听到大人们说马尔福先生最后还是没能答应与埃德蒙妹妹的婚事,他甚至公然说自己这辈子不会结婚。 沈凌很是钦佩他的勇气,这次见到马尔福先生时,就忍不住朝他多看了几眼。马尔福先生正在与一个妙龄女郎攀谈,逗得那女郎笑得花枝乱颤。看来他一点也没吸取从前的教训,仍是和之前一样四处留情。 第 58 章 五年以后。 芭芭拉帮沈凌穿上一件淡蓝色的罗纱衣和银色的腰带, 沈凌自己对着镜子戴上了镶有钻石的发箍, 觉得没什么问题后就走出了卧室。 今天是她第一次参加上流社会举办的舞会, 为此她和勃朗宁夫人准备了许久, 预备在舞会上大放光彩。 举办舞会的是住在几百英里外的艾希顿伯爵, 他所居住的庄园比勃朗宁一家居住的庄园还要大上两倍, 所以沈凌下了马车进到宽阔无比的客厅时, 也没有觉得惊讶。 当时已经临近黄昏,客厅里已经点上了蜡烛,沈凌进到客厅时, 明亮的烛光给她的肤色洒上了一层淡淡的光辉,淡蓝色的罗纱衣和头上的钻石发箍衬得她明艳无比。 围着壁炉和贵妇们闲谈的几个男宾频频朝她这里看过来,沈凌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举止优雅从容, 即便知道有人在看她,脸上也毫无羞涩扭捏之态, 看上去不像是一位初次踏入社交场的小姐, 而像是位出身高贵的公主。 艾希顿夫人从一张沙发上站起来, 将勃朗宁夫人和沈凌请到一张长沙发上, 亲切的与她们攀谈起来。 七点钟开晚宴的时候, 沈凌和勃朗宁夫人被安排到餐厅室,与众多夫人小姐们坐在一起。 坐在沈凌身边的是一位十七八岁的女郎, 她穿着白色的薄纱礼服,领口开得很低, 是一个非常漂亮的贵族小姐。 这位贵族小姐在舞会一开始就被邀请去跳了四对男女合舞, 沈凌则是在男女合舞过后,才有一个金发青年过来邀请她跳舞。 沈凌认得他是杜伯维尔男爵夫人的儿子威廉,就微微一笑,跟着他去了舞池。两人跳舞的时候因为不是很熟悉,所以只简单交谈了几句关于天气方面的话题。 第二首舞曲响起来时,和沈凌跳舞的是一个身材颀长的青年,他的五官虽不如威廉精致,但是举止特别温文尔雅,通过简单的交谈,沈凌了解到他是子爵的一个小儿子,名叫爱德华。 接下来他又邀请沈凌跳了两场舞,等回到座位上时,勃朗宁夫人正同一个贵妇说话,他们谈论的内容是公爵夫人上周在伦敦举办的那场舞会,与其说是舞会还不如说是沙龙,因为参加舞会的人大部分是文学和政治方面的名人。 沈凌听到沙龙这个词汇时,心中微微一动,但是很快就将这个冒出来的念头按捺下去了。 勃朗宁夫人看出她的心不在焉,“亲爱的,你看起来怎么不太高兴,你要知道在舞会上有这样的神态,是极其失礼的。”勃朗宁夫人是一个真正的名媛,她对自己和女儿在公开场合的举止行为非常严格。 “妈妈,我没有不高兴,只是跳舞跳得有些累了。”沈凌淡淡笑着说了这么一句,有的时候,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她会对目前的贵族生活非常厌倦,因为它不容许自己有一点点的失礼之处。哪怕就像她现在尽管不是很高兴,但脸上也要带着淡淡的愉悦的表情。不然就算是失礼于人前。 勃朗宁夫人仔细看了她一眼,“可是你刚才不过和威廉跳了一场舞,待会儿威廉再来邀请你的时候,我通知你,你最好不要拒绝。” 沈凌早就知道她的母亲勃朗宁夫人和男爵夫人有过约定,他们非常愿意促成自己和威廉的婚事。沈凌不知道威廉是怎么想的,她与对方只见过几次面,每次见面的问候语不超过五句话。但是她对这门婚事却是有些抗拒。 这大概是和她一般年纪的贵族少女所有的通病,她们享受美食华服的同时,也失去了选择婚姻的自由与权利。 据沈凌穿来这么多年所听所看的事实,他们这些贵族的婚姻,自由恋爱的只占很少一部分,大多数还是由父母做主,娶一个或嫁一个门当户对的贵族少女或青年。 可是沈凌觉得与其由勃朗宁夫人做主,还不如自己在这些门当户对的人家里选一个相对合自己心意的青年,这样婚后的生活起码会幸福一些。 沈凌按照勃朗宁夫人的旨意与威廉跳了一场舞以后,稍微休息了一下,就又接受了一个青年的邀请。很快她就了解到这个青年与爱德华一样都是家里的小儿子,他们之所以接触沈凌,无非是为的她那副丰厚的嫁妆。 这些不能继承家里爵位的小儿子们比起继承家里爵位的长子在对待婚姻的时候更加现实,他们踏入交际场的目的无非是想要找一个丰厚嫁妆的妻子。 无疑,身为家中独女的沈凌就是他们的目标之一。 沈凌能与爱德华跳三场舞是因为她在与他跳舞时,会情不自禁的想起上上个世界的周凯。但是这不代表她不知道他们心里打的什么主意。所以当青年邀请她跳下一场舞时,沈凌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要她选择他们这些想要靠妻子嫁妆度日的青年,还不如选择威廉,至少他还有一个爵位和不少产业,不会打她嫁妆的主意。想必这也是勃朗宁夫人想要促成她和威廉婚事的原因之一。 舞会进行到夜里两点的时候,沈凌实在是累的不行了,从八点多钟不间断的跳到现在,她又是第一次跳这么久,自然无法与场中的其他人比。她从舞场上下来,拒绝了舞伴的再次邀请,有些疲累的坐在了旁边的双人沙发上。 忽然有人从旁递来了一杯橘子汁,沈凌一看,原来是威廉,她笑着道了一声谢,方才接过那杯橘子汁。 两人沉默了好一会儿,威廉才问她,“你最近在看什么书?”他这句话是用法语说的,发音非常标准。 出于礼貌,沈凌也用法语对答:“我最近在看维吉尔的作品。” 两人由维吉尔的《牧歌》谈到西塞罗,沈凌很快发现威廉看的书也很多,不过他的记忆力不如自己的好,沈凌服用提升记忆力的丹药以后,可以轻松背诵《牧歌》中的诗篇。 这个时候,人们跳舞跳得都有些累了,三三两两靠在沙发上休息,与沈凌谈话的威廉很快注意到这个情况,他便请沈凌用钢琴弹奏一曲。沈凌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她不由得感到一丝意外,但很快回过味来,他让自己弹琴的目的可能不是为了成全自己的才女名声,而是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考虑。毕竟有一个才貌双全的未婚妻很容易引起其他人的羡慕之意。 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沈凌顺势坐在了钢琴前,她先弹了一首英格兰的曲子,曲调比较欢快动人,正适合现在的氛围。弹了两首这样的曲子后,沈凌接下来弹了一首意大利曲子,并且边弹边唱,很快就吸引了全场的注意。 沈凌弹完琴以后,有人便请她再弹一曲,沈凌微笑着拒绝了,那个坐在她身畔的漂亮女郎不甘示弱的接替她在钢琴前也弹了几首曲子。虽然也怡然动听,但是比起沈凌之前的表演就有些失色了。 沈凌一点都不在意这些贵族小姐们的想法,既然想要成为当地的一名才女,那么以后嫉妒她的大有人在,这个小插曲不过是一件很小的事罢了。 参加完这次舞会以后,沈凌接下来又参加了几次类似的舞会,不管是音乐还是文学,她都展现出了自己所具有的良好才学。加上她出众的容貌和所拥有的丰厚财产,这一切都让她在交际场上有了一些较好的名声。 渐渐的,她的身边除了威廉外又多了两个爱慕者追随左右,其中一个是子爵的小儿子爱德华,另外一个则是菲利普上尉,菲利普上尉等他的伯父死后可以当上伯爵。只不过那个伯爵的爵位空有其表,所以菲利普上尉便想给自己找一个嫁妆丰厚的妻子,好让自己以后可以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 沈凌不是真正的英国人,对爵位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在她看来,伯爵夫人和男爵夫人仅仅是在称呼上有些区别而已,她特别反感菲利普上尉向她兜售他的未来的伯爵爵位。好像她和大多数女人一样,非常希望成为伯爵夫人似的,哪怕花费一大笔嫁妆也在所不惜。 沈凌觉得这样的行为非常愚蠢,她为了避开菲利普上尉的纠缠,悄悄溜到了贺维勋爵府上的花园里。 花园里到处都点着灯笼,灯光下可以照见园子里种着各式各样的花卉,有紫罗兰、玫瑰、石竹、三色堇以及各种香草。 她正在欣赏这些花卉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沈凌以为是跟上来的菲利普上尉,正想要溜走。 “勃朗宁小姐,”后面那人说,“您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呢?” 沈凌转过头来,就见马尔福先生插着兜斜靠在附近的一棵樱桃树上,脸上带着迷人的笑容,“我打赌你肯定不是因为对贺维勋爵的花园感兴趣才从客厅里溜出来。” “谁知道呢,我最近在研究园艺,也许我真的对眼前的这些花卉非常感兴趣。”沈凌微微耸了耸肩,脸上和他一样带着淡淡的笑容,“那么马尔福先生为什么会来这里呢?” 马尔福从兜里取出烟匣,从中抽出一根雪茄,“我想您应该不介意吧?” “不,我非常介意。”沈凌摇了摇头,“如果您在这吸烟的话,我觉得我可以走了。” 马尔福将雪茄放回去,“我以为相比起雪茄,那位菲利普上尉更难以让人忍受。” 沈凌想了想,“说实话,我很难断定是雪茄的烟味还是菲利普上尉,更叫我不能容忍。” “我觉得肯定是后者。”马尔福采下来一朵玫瑰花递给沈凌,“我太清楚被人纠缠的滋味了,就像是被迫咽下一只苍蝇一样恶心。” 沈凌看了眼玫瑰花,还是接了过去。 马尔福不知道是不是在情场受了挫折,见她接过玫瑰,就在她身边坐了下来,与她聊了几句无关要紧的话。沈凌为了消磨时间,主动提起了一个自己比较有兴趣的话题。两人说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话,马尔福才冲她鞠了一躬从她身边离开。 沈凌第四次见到马尔福时,是在伦敦举行的一场舞会上。勃朗宁夫人因为身体不舒服当天并没有到场,沈凌得以自由的穿梭于各个青年中间。 然后在与一个青年跳完舞后,马尔福对她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时,沈凌笑着答应了。 跳舞的时候,马尔福实话实说,“勃朗宁小姐,您挑选舞伴的眼光可没有您母亲高。” 沈凌睁着那双黑色的大眼睛看着他不说话。 马尔福笑了一下,“我开个玩笑,不过刚刚和您跳舞的那些青年,我打赌,如果您没有那十万英镑的嫁妆,他们绝不会邀请你跳舞,哪怕就是半支舞也不会。” 沈凌有些沉默,她自己何尝不知道那些青年朝她献殷勤的目的,可是心里还是抱着期望,指望能够找到一个真心喜欢她的人。 马尔福看了她一眼,觉得自己刚才的话可能伤到眼前的少女了,不由说,“如果您为此感到难过的话,我向您道歉。” “不用道歉。”沈凌低着头说,“我还要谢谢您肯对我说这些话。也允许我说句实话,这样的话能从您嘴里说出来,真是令我吃惊。” 马尔福意味深长的笑了,“小姐,我虽然是个花花公子,但并不意味着我不会说真话。” 接下来两人都没有说话,默默的跳完这场舞就分开了。 第 59 章 沈凌十七岁那年, 答应了威廉的求婚。这两年, 她虽然很努力的在寻找合适的结婚对象。但是最后发现围在她身边的青年不是冲着她的丰厚嫁妆就是一些徒有其表的人。 其实沈凌也不是没有找到品貌都很好的人, 只不过对方的门第不是比她高就是稍微比她低。前者是对方看不上她, 因为勃朗宁先生只是普通的乡绅, 并没有爵位。后者, 勃朗宁夫人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沈凌唯一庆幸的是, 勃朗宁夫人给她选的这位丈夫,并不是那种非常在意妻子嫁妆的人,且又没有一些不良嗜好。这也是沈凌最终选择他的原因。 其实沈凌自己是不想这么早结婚的, 只是按照勃朗宁先生父亲的遗愿,庄园的每任继承人必须要在二十岁之前结婚,这条规定是为了勃朗宁家族的产业能够一直传下去。 如果没有这条规定, 沈凌或许会选择一个人生活到老。 结婚以后的第一个月, 沈凌就发现自己的丈夫威廉对自己说不上有多喜欢,最多只是欣赏而已。自己之前每次看到他, 他脸上流露出的羞涩笑容不过是遮掩他内心真实想法的一张面具而已。他在面对其他贵族妇女时, 脸上也同样有这种表情。 不过他虽然不怎么喜欢沈凌, 但对其他贵族妇女也没有表现出不一样的地方来。他将自己的全部心思都用于自己的那几匹纯种马身上, 为此不惜亲自给那几匹马洗澡。 沈凌自己不爱骑马, 自然也无法理解他的这种爱好。 有时威廉晚上到她的卧室过夜时,提到他所养的那几匹马, 沈凌总忍不住想打哈欠。她现在仍睡在庄园的那间自己的卧室内,这也是同威廉结婚的一个好处之一, 她不用搬到其他地方, 仍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 男爵夫人有时会过来庄园这边做客,她和沈凌的母亲勃朗宁夫人相处的很好,就像是知心朋友一样,所以沈凌根本不用处理所谓的婆媳关系。 结婚半年以后,沈凌觉得自己已经适应了婚后生活后,就开始举办舞会,邀请邻居和朋友们参加。这也是已婚妇女的一项权利,可以随心所欲的举办舞会。 沈凌举办舞会的目的,是为将来举办的沙龙做准备。贵妇们举办的沙龙可以轻易的吸引政客或者学者前来。尤其是沈凌所知的一个公爵夫人举办的沙龙,聚集了大量的政客和学者,公爵夫人的美貌和才能也得以被传播。 对想要获得才女这一称号的沈凌来说,这也不失为一个途径。 完成系统这次交代给她的任务可以获得一千积分,沈凌并不想错过这次机会,她还有很多农作物没有收获,想要通过这些积分来完成这些劳作。 结婚两年以后,沈凌举办的沙龙开始初具规模,沙龙举办的时间在每个星期二的晚上,起初只邀请一些相熟的朋友进行一些文学上的探讨,后来经过一些相熟的朋友介绍,慢慢的就加入了几个小有名气的小说家和诗人。 沈凌对这些人极其欢迎,她从自己的年金中抽取一部分,用来接济这些经济拮据的文人。 这样朋友介绍朋友,慢慢参加沙龙的人除了文人以外还多了一些艺术家,对此,沈凌都表示出了极大的热情。 在举办沙龙的星期二晚上,沈凌只在开始的时候抛出一个有意思的话题,讲明自己的观点,然后就开始倾听其他人的看法,中途也会和这些文人和艺术家展开激烈的讨论。 这些文人和艺术家很快发现她的观点特别超前,而且每次都有足够的谈资,正是举办沙龙的主人所需要具备的两个条件。 沈凌的才名便通过沙龙一点点的传播开来。 沈凌起初是为了才名举办沙龙,后来发现与这些人谈谈贵族之间的八卦,聊聊各国的政治话题,并展开有意义的讨论,变得越来越有意思。 当沈凌在结婚第三年怀孕后,威廉试图说服她卧床静养,被她拒绝了。沈凌知道在威廉心中,他实在无法理解自己的妻子为何如此热衷举办沙龙,不过因为沈凌花的是自己的嫁妆,所以他无法左右沈凌。 而沈凌因为对这个丈夫没有多少感情,所以也不在乎他的想法,举办沙龙并不耗费精力,相反经常同文人和艺术家交流,有益于她的身心,就当是做胎教了。 九个月以后,沈凌平安生下了一个男婴,取名爱德华,这是她最喜欢的名字,在看《暮光之城》前就特别喜欢,因为《简爱》的男主人公的全名里就带这个名字。而沈凌在后世高中的时候,很是痴迷过《简爱》一阵,所以对这个名字很有好感。 爱德华的诞生意味着勃朗宁家族的庄园和杜伯维尔男爵的爵位都有了继承人,对此勃朗宁先生和威廉一家都很开心。 沈凌等爱德华满三个月以后,就继续举办自己的沙龙。 然后就在星期二的晚上看到了马尔福的身影,马尔福这些年仍是没有结婚,沈凌特别佩服他的勇气和坚持,见到他出现在自己的沙龙,不由露出了笑容。 马尔福等寒暄过后,就用一种别有意味的语气说,“杜伯维尔夫人,我以为您不会那么早结婚,在我认为您是一个很有思想的姑娘后。” 沈凌笑着说,“识时务也是很有思想的一个表现。” 接下来的时间,两人并没有促膝长谈的机会,沈凌忙着招待新来的一个画家和诗人,不免有些忽略了马尔福。 她本以为下个星期二的时候,会看不见马尔福的身影,想不到后者在星期二的晚上早早的就到了。 沈凌打趣他,自己的沙龙可没有秀色可餐的少女和少妇,马尔福则回答说自己在女人间周旋的够多了,难得有这样放松的一个聚会。 沈凌信以为真,直到马尔福第三次出现在她的沙龙上,并且隐晦的表示他们之间可以有长久的友谊时,沈凌才明白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成为了他的一个猎物。 结婚这么长时间,沈凌早已知道,如果自己有情人的话,威廉多半是不会干涉的。可是她自己却有比较传统的一方面,何况马尔福并不是她所喜欢的那一类型,还不足以让她动心。 她现在的重心仍旧放在自己的沙龙上,差不多再有个几年,她应该就能称得上这个时代的才女了。 第 60 章 珠儿披起外衣走到门边, 打着哈欠问道, “谁啊?” “是我, 含翠, 季姨娘身子有些不好, 烦劳妹妹往里面通报一声。”含翠的声音带着点焦急, 想是季姨娘病的不轻。 珠儿撇了撇嘴, 自从季姨娘入府后,每当他们国公爷宿到夫人的院里就会上演这套把戏,一直到现在演了不知多少次, 真当众人是傻子不成。不过她心里虽然腹诽,但是却不敢不去禀告,因为季姨娘在国公爷心里的地位不低, 国公爷明知道这只是一个借口, 但十次里有三次大约要去那边走一趟的。 沈凌睡得迷迷糊糊,就听见丫鬟回报说季姨娘又病了, 她不由得一下子醒了过来。原主的记忆里, 季姨娘惯用这个把戏, 偏偏她的丈夫国公爷十次里有三次会披衣起床离开她住的上房。 国公爷这几个月难得到上房几次, 每次还被季姨娘派来的丫鬟打扰, 对此,原主是一肚子的气。若是国公爷半途离开, 原主至少要气的好几天吃不下饭。 沈凌怀疑原主大概就是被丈夫和小三气死的,所以才让她穿了过来。 换了是她, 她才懒得理会身边的这位国公爷是走是留, 走了更好,她可以独享这张楠木大床。前一个世界,她已经习惯自己一个人睡,如今床上忽然多了一个人,即便这个丈夫对她没有什么兴趣,但仍是害她好长时间才睡着。 “国公爷,既然季姨娘身体不舒服,那您过去看看她吧!”沈凌开口说道。 男人刚从睡梦中醒来,心里正没好气,即便打扰他的是自己放在心上的表妹也抵不过睡到一半被人吵醒的烦躁感,正想着自己是不是太过偏宠季姨娘了,就听枕边人说了这么一句。 国公爷忍不住惊讶的回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夫人,他与夫人沈氏成亲五载有余,早已将沈氏的脾性摸得清清楚楚,沈氏善妒,季姨娘被纳进门之前,自己多看哪个丫鬟几眼,她都要拈酸吃醋,今日怎么替季姨娘说起话来了。 沈凌说完那句话后就躺了回去,床头的雕花小几上点着的那盏小灯清晰的照见了她那张早已不再年轻的脸,那张脸由于生儿育女肤色有些蜡黄,在灯光下看来竟然有些凄凉的意味。 国公爷的心不由微微往发妻这里偏了偏,低声道:“珠儿,告诉含翠,就说我已经睡下了。” 沈凌睁开眼,刚好对上了国公爷的那带了一丝怜惜的目光,她由不得微微一愣,这渣男为何用这种眼光看她。她心里可没有一点想要讨好他的意思,系统给她的任务是振兴国公府,这一点正合她的心意。与其将时间浪费在男人身上,还不如打理家业教养儿女。 她心里这么想,面上就带了几分淡然,“国公爷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没什么。”国公爷想到这几个月对沈氏的冷落,不由有些羞愧,“时辰不早了,睡吧!” 沈凌只觉躺下来没有多久,天就亮了。另一个大丫鬟双儿领着几个丫鬟进来,服侍夫妻两个洗漱。 国公爷十五岁上就没了双亲,所以这府上并无人需要他们过去请安,洗漱完,厨房那边就送来了早饭。 国公府这几年虽一直在走下坡路,但是用度方面却一如从前那样讲究排场。 红木方桌上摆着五六样精细面点,十来碟小菜,另外还有两样粥品,分别是红稻米粥和碧粳米粥。 沈凌吃了这么多年西餐,好容易看到满桌的中式早餐,不禁胃口大开。她先让丫鬟给她盛了一碗红稻米粥,吃了两个水晶包并两块糕点,最后又喝了一碗碧粳米粥。 本来她还打算尝尝手边的椒盐饼的,但是看到丫鬟们和对面国公爷的脸色,还是忍住了,来日方长,以后总有机会吃到。 吃完早饭,沈凌送走了国公爷这尊大神,就命奶妈们将少爷和小姐抱上来。 沈氏与国公爷成亲五载,整个府里不过就只有她所出的这一儿一女,嫡长子周佩致今年四岁,嫡长女周玉如今年两岁。两个孩子都被奶娘抱着,给沈凌行过礼,奶娘们就打算抱着孩子们下去了。 “慢着。”沈凌放下手中的盖碗,轻轻道,“佩致下来,到母亲这里来。” 周佩致不由看向抱着自己的奶妈,奶妈慢慢弯下腰,让他下了地,扶着他走到沈凌跟前。 沈凌不由有些皱眉,四岁的周佩致大概是平日走的比较少,这么短短一段路,竟然还要奶娘扶着才能迈开步子。这也太娇养了吧! “夫人。”大概是沈凌皱眉的表情让奶娘有些不安,她忐忑的开口唤了一声。 沈凌轻咳一声,细细问了几句有关周佩致的生活情况,然后又把女儿周玉如叫到了身前。 周玉如虽说已有两岁,但是事实上只有一周半。许是刚学会走路,她走的还有些摇摇摆摆,让奶娘在旁看的心惊胆战,生怕她跌上一跤。 “无妨。”沈凌将女儿抱在怀里,亲昵的摸了摸女儿的发顶,“小孩子要多动动才长得比较快,我看今日阳光不错,正适合带两个孩子到园子里逛逛。” 指望国公爷那个渣男上进是不可能了,因为父母去得早,无人教导,他自己又不知上进,如今连个差事都没有,整日只知享受,丝毫不知府里已是入不敷出。 与其指望二十多岁的成年人幡然悔悟,还不如好好培育下一代。反正系统这次给她的时间很长,足足有六十年。沈凌手里又有花不完的钱,所以她完全不着急,振兴国公府这件事可以慢慢来。 国公府的花园经过几代人的整修,里面奇花异草应有尽有,亭台楼阁错落有致,沈凌带着两个孩子漫步其中,春日的阳光照在他们一行人身上,远处望去就像是一幅赏心悦目的画面。 可惜落在某些人的眼里,就是平添了几分嫉妒之心。 季姨娘站在听雨楼上,听见随风顺来的几声欢笑,手中不由攥紧了帕子,低低问道:“还没打探到国公爷去哪了吗?” 含翠摇摇头,上前劝道:“姨娘,这里风大,我们回去吧!” 季姨娘低声道:“不过风寒而已,还死不了人。” 含翠知道自家姨娘生气了,就不敢多说什么。 其实这事也怨不得旁人,自家姨娘为了争宠,常常借口身子不舒服派自己到上房叫国公爷过去,时间一久,等姨娘身体真的不舒服了,反而没人相信了。 昨晚就是这样,季姨娘不知为何感染了风寒,本来想叫国公爷过去商量请个外面的大夫,哪知国公爷这次偏偏没去,直让季姨娘难受的一夜没睡,早起来也不顾风寒了,拖着病体就到了外面吹风。 她这一吹风可好,下午的时候,沈凌就听底下的人回说季姨娘染了风寒,烧的厉害,想叫夫人请个大夫瞧瞧。 沈凌就知季姨娘这是真病了,当即叫人去请常来府里看病的唐大夫。对于国公府来说,一个名声好的主母听上去总归要好一些,为了国公府的将来,沈凌觉得有必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主母,而她现在首要做的就是给人以宽容大度的形象,不管心里怎么想暗里怎么做,但是明面上该做的一定不能落人话柄。 所以沈凌除了请大夫外,还命人过去送了些补品。至于亲自去问候,沈凌觉得自己还没有虚伪到那份上,因此就没去。 去送补品的是沈凌身边的四个大丫鬟之一的莲儿,她向沈凌禀告季姨娘的病情时,眼里闪过了一丝不忿,“听下面的小丫鬟们说,季姨娘一大早起来就跑到外面吹风,我看她这分明是借机邀宠。” 沈凌听了这话,不由打量了莲儿一眼,莲儿是她嫁过来第二年,从二等丫鬟里提上来的大丫鬟,父母都是她手底下的人,一家子的卖身契都捏在她手中,的确是作为通房丫鬟的最好人选。 之前沈氏容不下丈夫有其他女人,别说姨娘,就连通房丫鬟都不打算给丈夫预备。如果国公爷是那种专一的好男人也就罢了,偏偏他自命风流倜傥,最喜红袖添香的雅事。 沈氏第一次怀孕的时候,他因为初做父亲,还比较体贴,没有主动纳妾。但是等到沈氏第二次怀孕的时候,他就忍不住了,先是寻摸上了沈氏的贴身丫鬟莲儿,后来被沈氏知道大闹了一场,他收敛了一些。但还是有些意难平。 直到沈氏生下女儿后,他在一次外出时,无意搭救了前来投奔远亲的季姨娘,将人送到了那个六品的京官家里。后来京官上门道谢,有意想要巴结他这个国公,他对颇有姿色的季姨娘也很满意,便不顾沈氏的阻拦,将人纳了进来。 在沈凌看来,季姨娘不过是一个颇有姿色的姨娘罢了,犯不着一个主母亲自与她计较。国公爷不是 第 61 章 61章 沈凌打定了主意, 就将掌管她小库房的珠儿唤了过来, “我记得樟木箱子里还收着几匹春绸, 拿出来给你们四人各做一身衣裳穿, 别白收着霉坏了。” 沈氏出身忠顺侯府, 忠顺侯府同信国公府一样也在走下坡路, 沈氏的嫁妆有一半是侯夫人自己拿出私房银子添置的。即使是这样, 沈氏的嫁妆也不过七八千两银子,其中一半还是公中拿出来充数的布料、玉器、古玩等物。 沈氏自己手里不过两千两银子的压箱底钱,唯一能生钱的田产一年也不过出息一千两银子。手里没钱, 国公府又有些入不敷出,沈氏对府里的下人就极尽俭省。 像沈凌身边的这四个大丫鬟,一季也不过做一身衣裳, 余下的都是穿沈凌的旧衣裳。 所以沈凌一开口说要给她们四人做新衣裳, 珠儿几个不由喜笑颜开,不多一会儿就捧了两匹春绸回来。 沈凌看着她们几个在那里叽叽喳喳讨论要做什么样式的衣裳, 不由笑了笑, 低头去看手上的账本。 账本是她用了午饭后命人去账房拿的, 上面记得都是国公府里的开销。沈凌打算效仿探春对府里进行一番整顿, 做到开源节流。 府里的进益只有两项, 一项是田产,这个每年有五千两银子的进益, 另一项是店铺,每年也有三千两银子的进益。这样说来府里每年差不多有八千两银子的进益, 看着并不算太少。 但是花费却多了去了。头一项, 每年的人情往来加上正月里请吃年酒的花费就不少于三千两银子。然后府里的用度和下人们的月例银子又是一大笔开销,少说也要四千两银子。加上不时有一些穷亲戚上门打秋风,府里的人偶尔闹个风寒请请大夫吃吃药,这样算下来,每年八千两银子花的精光还有些不够。 沈氏在家里也跟着侯夫人管过家,嫁进来以后发现府里入不敷出后就学侯夫人将府里各人的月例银子减了一半,后面又将府里库房用不着的一些大家伙当了几千两银子,总算撑了这么几年。 后面国公爷纳季姨娘进门,摆席面做衣裳,又花了一笔银子,如今账上不过余下四千多两银子,依着往年的花销,这点银子想要撑到年下多半是不够的。 开源暂时是不用想的,沈氏手里的私房银子就那么些,贸贸然去购置田产或铺子,一定会引起忠顺侯府那边的怀疑。 看来自己能做的只有节流了。 人情往来和请吃年酒的银子是不能精简的,这个关乎国公府的门面。下人们的月例银子也是不能再减了,看来唯一能减的就是府中的用度了。 傍晚,国公爷从外面回来,底下的人就来报季姨娘病了。国公爷来到季姨娘住的晴芳苑,适值婆子们拿来季姨娘的晚饭。简单的三菜一汤,并一碗白米饭。 国公爷当即沉了脸,命厨房给病中的季姨娘炖一碗燕窝粥并几碟精致小菜。季姨娘的另一个丫鬟含烟去厨房传话时却被碰了一鼻子灰。 原来沈凌下午的时候把厨房的管事叫来寻了一番后,大意是说府里如今入不敷出,不光下人们要减一半的月例银子,主子们也要减少用度。以后每人的例菜通通减到原来的一半,拨给厨房的用度也减到一半。若是主子们以后想吃点额外的好东西,也可以,但是得自行掏腰包。 国公爷听了含烟的叙述面沉如水,加上季姨娘在旁哭哭啼啼,最后国公爷直接去了上房找沈凌问罪。 沈凌正在灯下看库房呈上来的册子,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用不着的大件好拿去换钱,国公爷就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 沈凌不用问就知道是谁给自己上了眼药,脸色不变的唤莲儿上前倒茶。莲儿下午的时候被她单独叫到一边说了几句话,又赏了几件首饰,早已明白了沈凌的意思。这个时候见沈凌唤她,低着头端了一盏茶给国公爷,却在将茶递到他手边时,娇滴滴说了声,“国公爷喝茶。” 国公爷听到这道娇滴滴的声音火气不由散了一半,再看莲儿穿了几件八成新的衣裳,头上还插了两支镶珠的簪子,灯光下越发显得娇媚动人,不由轻轻拧了一下对方的玉手。 莲儿羞红着脸看了他一眼,国公爷方才将茶接过,轻咳一声正想说话。 不料被将这一切看在眼中的沈凌抢在头里说道:“陈财家的前几天过来回话说,给莲儿看了一门好婚事。我却舍不得莲儿这么早就出去,所以就将话混了过去。” “莲儿是你身边得力的丫鬟,多留几年也是好的。”国公爷接话道。 沈凌笑道:“所以我想着索性就把莲儿抬为姨娘,一来省得你念念不忘,二来我也多个臂膀。” 国公爷不料她竟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诧异的朝她看过来。 沈凌叹口气道:“我知道我素日有些不容人,又爱拈酸吃醋。可是后来一想,府里如今只有佩致这么一个子嗣,若我将来不能生育,他岂不是连个帮衬的兄弟都没有。因此,以后我也不再提之前说的那话,府里还是要多添几个人口的好。 为着这个计议,今儿下午,我叫来厨房的管事,将主子们的用度减免一半。以便将来人口多了,花销大了,府里有些支撑不下去。何况,佩致马上就要三周岁了,请先生开蒙讲书又是一大笔开销。” 听沈凌讲了这样一番话,国公爷的气彻底消散了,想要为季姨娘做主的心思转眼就抛到了脑后。 季姨娘在晴芳苑等了多半个时辰,不仅没等来可口的饭菜,连国公爷都没等回来。她命丫鬟出去探听探听,结果出去打探消息的含翠回来说上房那边的一个丫鬟被提为了姨娘,安置在了上房附近的听月轩。国公爷已经歇在了那里。 听到这个消息,季姨娘不由气了个倒仰,有心要派丫鬟过去请国公爷过来,只是丫鬟刚进听月轩的门,就被守在门口的张婆子打了出来。夫人吩咐过了,季姨娘那边的人再敢过来请国公爷,以后照打不误。 且不提莲儿被提为莲姨娘后立时就让国公爷将季姨娘扔在了一边,只说沈凌自己将库房的册子看了几天,终于从中拣出了几样大件拿出去换了些银钱,忠顺侯府那边就差了一个婆子过来,说下个月侯夫人要在府里举办赏花宴,让她带上两个孩子一起去赴宴。 沈凌的心情立刻就有些不好了。她好容易东挪西凑了一笔银子,就逢上侯夫人举办宴会。参加宴会,总要带点礼物过去吧!出门的衣裳得做一身吧,若是遇见亲戚家的孩子,见面礼总要备上一些吧! 若不是她空间里有好些值钱的物件并一些银锭金锭,只怕她现在就要头疼了。不过空间里的值钱物件再多,沈凌也无法拿出来换银子,一是不好解释这些东西的出处,二是她不放心将那些值钱的物件交给其他人去换钱,但若是自己亲自去又有失体统。 沈凌思来想去,只能偷偷拿出一些金锭出来贴补沈氏的私房。好在沈氏对银钱看的极重,一应贵重的首饰银钱都是自己保管。四个大丫鬟对她到底有多少私房,谁也不是很清楚。她就是将这些金锭拿出来估计也没有人怀疑。 沈凌正在费心思将空间里的东西拿到明面上时,珠儿过来说午饭有了,问她要不要摆上来。沈凌点点头,觉得与其苦想还不如等吃了饭再从长计议。也许自己吃饱了,脑子也会活络一些。 上房这边按照旧例应该是八道热菜,四道开胃小菜,两道汤品。但在沈凌的精简下改成了六菜一汤,而且还将佩致和玉如两个孩子叫来一起同吃,这样厨房那边也就不用预备他们的饭了。 沈凌觉得和孩子们一起吃饭,一来可以增进感情,二来可以节省开支。比如三人同吃了这么些日子,沈凌对两个孩子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一清二楚。 娘仨吃完饭,丫鬟们撤了碗碟,给沈凌上了一杯清茶,两个孩子则是一杯白水。 沈凌不急着喝茶,而是问两个孩子今天上午走了多少步。两个孩子被娇养的太过,沈凌觉得这样不仅不利于健康,将来对他们的性格成长也极为不利,就让他们每天上午在园子里多走几步。 下午,沈凌不再料理家务,而是腾出时间教佩致认字,至于妹妹玉如,则由丫鬟和奶娘陪着在旁边玩耍。 半个时辰后,沈凌交给佩致两张纸,让他把今天认的字写一遍就不管他了。自己从奶娘手里接过玉如,抱着她和她说话。 奶娘在旁凑趣道:“大姑娘今儿早起又新学了两个词,不愧是国公府的小姐,就是比一般孩子聪慧伶俐。” 沈凌笑了笑,逗弄了女儿一会儿,就见双儿过来说绸缎庄的人过来了。绸缎庄的人是沈凌叫来挑选做衣裳的布料的,沈凌挑了半日,捡了藕荷、湖蓝、玉色几色布料,后面又让莲姨娘过来选了两样。 晚上,沈凌卸妆的时候,就见国公爷走进来,沈凌看他的样子是要在这里歇下,不好意思的笑道:“今儿不能留你在这边过夜了,我身上有些不舒坦。” 国公爷道:“听底下人说,今天你叫绸缎庄的人过来挑了几色布料。” 沈凌就知道他的来意了,摘去耳边的一对珍珠坠子,淡淡道:“我母亲下个月要举办宴会,我总不能穿着旧衣裳去,就叫人过来挑了几色布料。因为走的并不是公中,是我自己掏的私房银子,所以只叫了莲姨娘过来挑了些绸缎。她好歹是我身边出去的,不说和季姨娘比,但总不能没有几件像样的衣裳。” 国公爷就不说话了,季姨娘进门后,他专门从公中拨了两百两银子给她做衣裳,并不算亏待她。 “对了,有件事我想和你商量一下,佩致如今正跟着我认字,写起字来有模有样,我打算给他找个私塾先生,你在外可觉得哪家先生好?” 沈凌前世举办沙龙留下的毛病,总是喜欢把话题转到对自己有利的这一方面。她说了这一番话,就见国公爷低头想了想,“这个我也说不好,不过倒是可以慢慢打听着。” 夫妻两个又说了一些关于闲话,国公爷便走了。沈凌褪去簪环,自去大床上睡觉。 第 62 章 侯夫人的赏花宴是为了幼子的婚事举办的, 沈凌坐着国公府的马车到时, 忠顺侯府的门前已经停了好几辆马车。沈凌看那些马车的外观, 就知道来的这些客人多是没落的勋贵世家。想想也是, 沈凌的三弟不喜读书身上没有功名将来又不能继承爵位, 看中他的人家想来好不到哪去。 在垂花门接待客人的世子夫人倒是很高兴, 沈凌见到侯夫人身边的韩妈妈才知道, 世子夫人的娘家哥哥今年会试的时候名列二甲,就等着接下来的殿试了。 接下来的赏花宴上,众人的话题也离不开刚放榜的会试, 沈凌看了几眼被几个夫人围拢的世子夫人,想着沈氏出嫁前与这个大嫂关系还是比较不错的,不知道她肯不肯帮忙给找一位私塾先生, 毕竟她娘家那边是书香门第, 在读书一事上确实要比他们勋贵世家在行许多。 所以赏花宴结束以后回到国公府,沈凌就开始在自己的小库房翻找送给大嫂的合适礼物。自家人送太重的礼, 对方肯定不收。但若是太轻, 显得自己没诚意。翻找了半天, 沈凌最终选择了一套茶具, 又添了两斤茶叶。 几天以后, 沈凌带着茶具和茶叶再次回到忠顺侯府,先到侯夫人那里问候了一番, 就带着丫鬟到了大嫂住的院子。 世子夫人明白了沈凌的来意,就笑道:“这么说, 你是打算让佩致走仕途了?” 沈凌道:“那倒不是。不过多读两本书总是好的, 就是将来讨个差事,也与同僚有些话说。” 世子夫人道:“妹妹倒是个明白人。”又叹道,“可怜你两个嫡亲兄弟却没这个见识,你大哥就不用说了。三弟那里......” 沈凌早从侯夫人那里得知,自己的三弟对来家的那些小姐通通不满意,一心要找个家世好人又美的未婚妻,侯夫人生了场气后索性不管了。 沈凌陪着世子夫人叹息了一回,得到她肯帮忙的答复后,就告辞回了国公府。 刚在上房坐定,底下的人就来报郡王府那边派了两个婆子过来送了一些庄子里自己产的樱桃并好些点心。 郡王府是国公爷的嫡姐的婆家,虽然国公府这一辈只有他们这两个姐弟,但两人的关系并不算太好。沈氏嫁进来这几年,很少见这位姑奶奶主动派人送东西过来。 她想了想,让人将两个婆子带到上房。 两个婆子都是四十上下,进门行过礼,沈凌就问她们世子妃最近可好。两个婆子口里自然说好,又说世子妃打发她们来时让她们给国公府的主子们带好,不知侄子和侄女长高了没有,可惜她俗务缠身,不能亲来探看。 沈凌听了就若有所思,两个婆子走后,她就命人去打探郡王府最近可有什么新鲜事。打探消息的人很快就回来了,说是郡王世子新纳了一个妾侍,听说这个妾侍不仅长得花容月貌而且能歌善舞,将世子爷迷的不行。 沈凌早猜到是这么回事,但是这位姑奶奶的事,她不想贸然插手,就将莲姨娘叫来吩咐了她几句。 第二天早起起来,莲姨娘过来给她请安时道,“国公爷说了,他这位姐姐性子要强,又爱面子。就是世子爷宠妾灭妻,咱们听到也只当没听见罢了。一切等她回来找咱们做主时再说。” 沈凌不由在心里冷笑一声,回来找谁做主,但凡国公府稍微有些权势,嫁出去的姑娘就不会被人欺负到这个地步。 虽说这位姑奶奶与她并无感情,但是只要想想玉如将来可能面临的情况,沈凌就觉得不光为了任务就是为了国公府的姑娘也得为国公府好好谋算一番。 半个月后,沈凌的大嫂也就是忠顺侯府的世子夫人给她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一位举人出身的私塾先生因为原来的东家被外放到了湖北,他不想跟着去那么远,就留了下来正在找下家。听闻国公府这边正要找私塾先生,他就抱着试试的念头准备过来教几天。 世子夫人说,这位先生对所教授的弟子非常挑剔,太过调皮捣蛋的不教,天资愚笨的不教,不受管束的不教,就是家里人太过溺爱的也不教。沈凌听了这位先生的这么多要求,觉得既然敢提这么多要求,想必也是有几分本事的。 先生来了以后,沈凌将国公府闲置的外书房做了私塾,又另外给先生收拾了一个小院,配了两个小厮。 几天以后,主宾双方都很满意。佩致这个学生虽不算很聪明但是胜在听话,这点让先生很满意。而沈凌通过看佩致的功课,就知道这位先生水平不错,她便放下了心。 沈凌根据外面的行情,一年给这位先生两百两银子的束修,逢年过节还要额外送些节礼。这样下来,府里的开支又紧张起来。 秋天的时候,沈凌拿来账本一看,年初庄子里和商铺交上来的八千两银子到现在只剩下了不到一千两银子。而距离过年还有好几个月,更不用说接下来还有中秋、重阳、腊八这几个节要过。 看来节流并不能解决国公府的财政问题,尤其是在府里多添了两个姨娘和一个先生的情况下,省出来的那点银子转眼就被贴补到了别处。 既然节流行不通,那就开源吧! 沈凌忙着寻找合适的商铺时,季姨娘那里正听底下人的回禀,“你确定这个消息是真的?” 含烟道:“莲姨娘身边的那个叫小红的丫鬟之前受过我的恩惠,她说莲姨娘已经有两个月没有换洗了,还听到莲姨娘和心腹丫鬟小婵说等满了三个月再告诉夫人知道。” 季姨娘冷哼一声,“满三个月,她倒是打的好算盘。”她将含烟叫到跟前,仔细交代了几句。 沈凌打听了好几天终于找到了一家合适的铺子,每年的租金是五百两银子,还算是在沈氏的承受范围之内。就是忠顺侯府的人知道了,也不会怀疑什么。 铺子的位置稍微靠西,周围多是那些品级比较低的京官们的宅子,他们的消费力虽比不上勋贵世家,但是比起平民区却还是高出不少。沈凌觉得自己的点心铺可以先走中低档次,等打出名气了,便在最热闹的那条街上再开一家。 看完铺子回到府里,沈凌挥退众人,从空间里拿出几本制作糕点的书籍,这些书籍是她穿到现代世界时买的,除了制作糕点的书籍外还有几本食谱以及好多小说。至于像那些有关发明制作专业的书籍,沈凌本有心想买,奈何系统发出警告,禁止她买那些专业书籍,沈凌只好放弃。 沈凌将十几种糕点的制作方法一一誊写到一本小册子上,然后又将自己在英国和巴黎吃到的几种西点的做法记下来,就让珠儿把她的陪房们叫过来。比起国公府的人,沈凌更相信自己的陪房,起码他们的卖身契会一直掌握在她的手中,用起来比较放心。 从忠顺侯府过来的两房家人加在一起一共有十一口人,沈凌将自己打算开一家点心铺的想法跟他们说了,便问他们可愿意去铺里帮忙,月钱会比在府里多好几倍。如果做得好,年末还有分红。这些人一听有这么多好处,自然说愿意。 沈凌便让他们中的两个年轻媳妇留下,好学习怎么制作糕点。几人正在厨房忙活时,珠儿进来回说,莲姨娘怀孕了,而且动了胎气。 沈凌到听月轩时,唐大夫已被请来了,号完脉道,“没什么大碍,我开点安胎药,吃几副就好了。” 大夫走后,沈凌就问莲姨娘怎么回事,原来莲姨娘今日用了午饭本打算到园子里散散心,哪知道还未到得花园就觉脚下一滑,幸好小婵扶得及时,才没摔得太狠,但仍觉得肚子不舒服,把大夫请来后才知道自己怀孕了。 沈凌看她的神色,有什么不知道的。当下就叫人去查,为何从听月轩到花园的路上会被人洒了东西,查到最后,所有证据都指向季姨娘身边的含烟。 季姨娘毫不犹豫的就将含烟推了出来,将自己摘的干干净净,这个小蹄子几次三番当着她的面勾搭国公爷,真当她是泥捏得不成。只是可惜,莲姨娘肚里的孩子没能被她弄掉,这一石二鸟之计只成功了一半。 莲姨娘经过这次意外以后,饮食起居更加小心谨慎,沈凌看在她肚子里孩子的份上,给她拨了一个有经验的老嬷嬷。 只是她这一怀孕,国公爷未免多往季姨娘那里去了几次,沈凌就觉着为了内院的平衡,应该再给国公爷纳一个妾,好分一分季姨娘的宠。只是她身边的这三个大丫鬟却都没有莲姨娘的志向,沈凌也不好勉强她们,就暂且将此事放下,先让季姨娘得意些日子再说。 季姨娘独宠的时候,两个年轻媳妇已经将十几种糕点学的差不多了。沈凌尝了她们呈上来的糕点,觉得味道已经非常接近后世时自己吃过的那些糕点时,就选了一个黄道吉日开张。 沈凌的点心铺与别家不同,所推出的糕点都是市面上没有见过的。加上临近中秋节的时候,店里推出了十几种不同馅料不同造型的月饼,一下子就将名气打了出去。 两个月以后,铺子的生意就火爆了起来。尤其是那些比较绵软的糕点,像蛋糕、蛋挞特别受老人和孩子的欢迎,每天买这两样糕点的人都要排上好长的队。 第 63 章 63章 临近腊八节的时候, 沈凌吩咐店里多做点卖的比较好的糕点, 给郡王府和忠顺侯府都送了一些。 没隔几天, 郡王府那边就打发了两个婆子过来, 送了一些蜜桔之类的吃食, 还说上次沈凌让人送的糕点郡王妃吃着很好。沈凌听她们话里的意思大约这次来专程是来讨要糕点的, 就命人去店里赶出一批新做的蛋糕来, 然后下午的时候,另外派人送了过去。 第二天,沈凌在房里看店里的账本时, 下面人回报郡王世子妃也就是姑奶奶回来了。 国公爷的这位长姐周妍生得比沈氏还不如,只能称得上是端正,她穿着缕金百蝶穿花云缎对襟褂子, 下面是缎地绣花百蝶裙, 头上则插着点翠嵌宝大发钗,世子妃的气派摆的足足的。 姑嫂两个相互见了礼, 沈凌就叫人把两个孩子叫过来给姑奶奶看看, 然后又问周妍膝下的两个嫡子怎么没来。 周妍不由抬起头道:“他们在府里念书呢, 王爷给他们请来的这位先生严格得很, 不是病的厉害, 轻易不放他们的假。”话里带着浓浓的显摆之意。 她生的虽不算好,但是胜在肚子争气, 过门五六年,就给郡王府添了两个嫡孙。看在这两个嫡孙的份上, 郡王妃就不会任由儿子胡闹。有婆婆撑腰, 周妍狠狠的出了口恶气,又让妾侍天天立规矩,总算将那妾侍的气焰压了下去。 沈凌看她脸色红润,心情不错的样子,就知道府里的糟心事解决的差不多了,借着她的话茬不着痕迹的奉承了她几句。 不多时,周玉如就被奶娘抱着过来了。 周妍问起佩致,沈凌就道现在正跟着先生读书,他们离这里比较远得过好一会儿才到。周妍听到侄子已经开蒙,不由想起一事,“说起来,皇太孙和我们家两个孩子还有佩致年纪都差的不多,我公公就有心想把两个孩子送去做伴读,不然也不会亲自去给他们请了一个先生回来。不知你有没有这方面的意思,若是有,等将来浩轩和浩宇不论哪一个成了皇太孙的伴读,倒是可以向皇太孙举荐一下。” 周妍一提到皇太孙这三个字,就不由让沈凌想起了皇家的争斗,她本能的婉拒道,“佩致年纪还小,一时看不出性子如何,等他大些了再说吧!” 周妍道:“你若是担心皇太孙骄纵任性,会拿伴读出气,那倒不至于。听闻这位皇太孙小小年纪就对人颇多礼让,而且勤奋好学,很得当今圣上的喜爱。” 她嫁去的郡王府虽和国公府一样没有什么权势,但毕竟是皇家宗亲,消息自然要比国公府灵通很多。这番话就透露出很多信息,比如皇太孙的性子很好,而且喜欢念书,地位还很稳固。 沈凌被她说的有些动心,如果皇太孙真有她说的那么好,成为皇太孙的伴读自然是件好事。将来国公府说不定凭此就能拥有一定的权势。但是她自己抱有这样的想法,别人也肯定有这样的想法,国公府又日渐没落,这件事估计希望不大。沈凌想想也就放弃了。 不过周妍走后,沈凌特地问了佩致最近的功课,又将先生的束修从二百两提到三百两。 点心铺这几个月挣了差不多一千两银子,支撑到年末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所以沈凌做起事来,不像之前那样束手束脚了。 腊月中旬的时候,忠顺侯府的世子夫人约沈凌去城郊的白云庵上香,顺便求几个平安符回来。 沈凌想着莲姨娘这胎已经有七个月份,此去正可以给她求一个平安符回来,就将珠儿和双儿两个倚重的大丫鬟留下,带了宝儿和两个二等丫鬟并玉如及奶娘。一行人坐了两辆马车,和世子夫人会合后,在家丁的护卫下,浩浩荡荡朝着白云庵而去。 到得白云寺,沈凌和世子夫人上了香,就由住持净慧师太领着去了静室。 净慧师太奉了香茶,看左右都是两位夫人的亲信,就陪笑道,“两位夫人都是有名的大善人,贫尼这里有件事想要求夫人们帮个忙。” 世子夫人道:“先别拿话奉承,你且说是什么事。” 净慧师太含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附近有一个佃户生了重病,全家老小都等着他下地干活,自然要买银子吃药。可他的家底哪里有这力量,偏他家里上面有三个女儿,就想着将最大的那个卖了换药钱。这件事他媳妇与我说了不久,就等来了你二位夫人。两位府上都是仁善之家,他家女儿若能得您二位青眼,不光药钱有了,就是女儿的终身也有了依靠。想来也是她的福分到了。” 沈凌听了她这番话,就想起自己穿到第一个世界时的情形,不由动了恻隐之心,问道:“他家大女儿多大了?” 净慧道:“今年已经十三了。人出落得非常俏丽,两位夫人见过就知道了。” 世子夫人听了不信,乡野人家的女儿不过生的略微齐整些,哪里称得上俏丽二字。不过她脸上却没露出什么,见沈凌有意想要帮忙,就道:“这佃户租种的是你们庵里的地吗?” 净慧师太道:“是。两位夫人放心,这佃户世代在这山下的桃花村居住,家世非常清白。” 沈凌听了就道:“既是这样,那你把人领来我看看。若果然品貌不错,又愿意跟我走,我就帮这个忙。” 下午午睡醒来,净慧师太已经将人领过来了。 沈凌一见到人就觉得净慧师太说的还是太过含蓄了,眼前的少女岂止十分俏丽,分明是生了一张清丽绝俗的脸孔,即便是穿着粗布衣裳,也遮掩不住天生的姿色。若是再过几年,只怕倾城倾国这几个字也当得起。 世子夫人也想不到农户之家竟有这等绝色,看向沈凌时不由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沈凌知道她想说什么,无非是怕国公爷看见这样的绝色,将来会宠妾灭妻。 不过沈凌想的却是,这样绝色的女子将来若是生下女儿,想必容貌也是不差的,加上国公府的家世,只要稍加培养,就能冠上京城第一美人的名号,到时谋得一门好婚事也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 沈凌抱着这样的念头,问了少女几个问题,听到对方愿意卖身救父后就花五十两银子将人买了下来。 沈凌带着少女回到府里,不到半天的时间,府里上下都知道夫人上香回来带了一个绝色少女回来。 国公府来到上房时,已经被沈凌取名为红绣的少女换下了那一身粗布衣裳,穿着半新不旧的几件衣裳,正服侍在沈凌左右。国公爷只看了一眼就惊为天人,连丫鬟们说的什么话都没听见。 沈凌含笑站起来,“国公爷来了。”又命红绣给国公爷行礼,然后挥手让众人退下去了。 “国公爷觉得红绣这丫鬟怎么样?”沈凌含笑问道。 国公爷笑道:“夫人的眼光自然是不错的。” 沈凌就直说道:“莲姨娘怀孕以后,就只剩季姨娘一人服侍您,我早有心想为您再纳一个妾侍,只是寻不到合适的人。偏巧今日上香,遇到红绣这个丫头。我一看就觉得不错,只是年纪有些小,只怕太早开脸不利于生养。索性先放在我身边调教几年,等大了再正经摆席面收在房内如何?” 国公爷满脸是笑:“夫人说的有理,一切就依夫人。” 沈凌送走国公爷,就命三个大丫鬟中最为稳重的双儿教红绣府里的规矩,又吩咐下去红绣的饮食用度跟双儿她们三个一样。 说实在的,她一点都不担心红绣能逃离她的掌控,她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农家之女,甚至大字不识一个,唯一的野心就是希望日子会好过一些。国公爷进来时,沈凌明显发现她对这个年轻的男主人动了心,既然知道了她的心思,那么这样的人,沈凌觉得自然不足为虑。 不过沈凌这样想,府里另外两个姨娘就不一样了。莲姨娘还好些,她有孕在身,将来若是生下儿子,地位自然水涨船高。而季姨娘现在不过有国公爷的几分宠爱,又无子嗣,一旦年老色衰,势必要被新人取代。 所以过不多久,沈凌就听季姨娘把房里的含翠给了国公爷,可惜季姨娘之前对待含烟的行为让含翠深为忌惮。所以明面上,含翠对她感恩戴德,但是内心深处并不愿意和季姨娘站在一边。 所以当季姨娘让她在国公爷面前给夫人上眼药时,含翠不仅没有这么做,反而盛赞夫人贤良,知道她成为通房丫鬟后就给她拨了两个小丫鬟过来。 国公爷也觉得夫人这段时间非常贤德,年末的时候,破天荒的用自己的私房银子买了一套首饰送到了上房。 沈凌看着那套金镶玉花草首饰,深为原来的沈氏感到不值,沉默了一会儿,就将首饰收了起来。 过年的时候,沈凌算了一下点心铺的收益,一共挣得了一千六百两银子。尤其是临近过年的这个月,客人们出手比平时阔绰了许多,好多糕点都卖断了货,人手严重不足。 后来沈凌从府里抽出两个可靠的年轻媳妇过去帮忙,这才勉强支撑过来。 手里有了余钱,沈凌也大方了一回,过年的时候,不仅给府里的下人每人多发了一个月的月例银子,还拨出银子给他们多做了一身衣裳。 除了银钱,还有一件喜事就是忠顺侯府那边,沈氏的三弟终于定了一门婚事,女方是四品京官家的长女,听说人长得不仅貌美而且很有才华。要不是因为守孝耽误了年纪,也不至于被沈氏的三弟捡了便宜。 因为对方的年纪比沈氏的三弟要大两岁,所以两家交换了庚帖后,就将婚期定在了九月。 正月初二,沈凌回娘家拜年时,听得侯夫人说这位未来的三弟妹因为是长女的缘故,人很能干,母亲死后就开始打理家业,如今就连她母亲留下来的嫁妆铺子都是她在一手打理,她的小儿子真是捡到宝了。 沈凌在旁听着,觉得这位弟妹若真有侯夫人说的那么能干,她倒是可以同她一起合资开个杂货铺。之所以不和世子夫人合资开铺子,是因为世子夫人自认出身书香世家,一点不愿沾染这些商铺。陪嫁里的铺子和府里的铺子,那是没办法才打理,但若是让她主动开铺子,却是万万没可能的。 第 64 章 还没等到这位三弟妹进门, 二月中旬的时候, 莲姨娘的产期到了。 沈凌早前已经请好了稳婆, 就连奶娘都选好了, 生产那日, 沈凌为了万一甚至请来了唐大夫。 莲姨娘发动三四个时辰后, 产房里终于传来一身婴儿的啼哭, 稳婆抱着一个襁褓走了出来,“恭喜夫人,贵府姨娘生了个千金。” 小小的婴儿被包在大红色的被子里, 看上去又丑又红,沈凌接过去抱在怀里,说了声赏, 就有人拿了厚厚的红封给稳婆。 产房里的莲姨娘听说自己生的是女儿, 有些不大高兴,后面听见夫人对这个庶女倒是很喜爱的样子, 心里不由有了计较。等沈凌来看她时, 她就请沈凌给孩子起名。 沈凌想了想道:“就叫玉莹吧!希望她将来能像玉石一样莹净。” 莲姨娘陪笑道:“夫人起的名自然是好的。只是她一个庶女, 怎么能和玉如小姐一样排玉字辈, 这不是折煞她嘛!” 沈凌不满的看了她一眼:“庶女又怎样, 将来教养好了,一样是国公府的助力。” 莲姨娘笑道:“夫人说的是。玉莹能得您的看重, 奴婢这个做姨娘的也脸上有光。只是奴婢出身低微,玉莹跟着我只怕会拖累她。” 沈凌听到这里就明白了, 敢情莲姨娘想将女儿玉莹交给她抚养。 说实在的, 沈凌早前也有过这样的想法,只是不愿意让她们母女分离,如今莲姨娘这么一说,她就回过味来。在嫡母身边养大的庶女和跟着姨娘长大的庶女地位可是大大不同。再说大家族的孩子也不都是跟着母亲长大的,就说《红楼梦》里,四春和宝玉都是在老太太身边养大的。只要自己不阻拦她们母女相见就是了。 沈凌就淡淡道:“你若舍得,那我就将玉莹抱到上房和玉如做个伴。” 莲姨娘等的就是她这句话,忙要起身给沈凌磕头,被沈凌抬手制止了,“好了,你好好休息吧!改天我再来看你。” 沈凌走时,也将玉莹和奶娘带走了。 因为将玉莹抱到上房这边是临时起意,所以沈凌回去以后就命底下的人收拾屋子,又从二等丫鬟里挑了两个稳重的专门照看玉莹。 晚上国公爷回来,听说莲姨娘生了个女儿,表情淡淡的,来上房这边看了一眼听说已经起好名后就走了。沈凌也不指望这个时代的男人能对女儿有多喜欢,自己亲自看着人将厢房布置好,便将玉莹和奶娘等人挪了过去。又吩咐下去,玉莹的一应用度和玉如一样,不分什么嫡庶。 随着玉莹搬到上房这边,沈凌过了几天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加上佩致玉如,自己的院子里现在已经有三个孩子了。现在孩子们还小,上房这边的房间又多,这么住着倒是没什么问题。但是等以后出生的孩子们多了,这么住着恐怕就不行了。 佩致还好说,他是男孩子,今年已经五岁了,再过几年他就应该搬到外院那边去了。而玉如玉莹她们,自己该早做打算才对,是继续留在这里住还是另外给她们收拾院子。 沈凌后来决定在自己的院子附近多建几个偏院,这样玉如玉莹大了可以搬到偏院那边,有什么事自己也能及早知道。 修整院子的银钱,沈凌是自己掏的钱。铺子正月十六开张,到现在又进了几百两银钱,沈凌就拿这笔银子用来建偏院。因为将来住偏院的是闺阁小姐们,沈凌特意在建造院子之前亲自设计了房间的图样。五个偏院都是上面五间房舍,三明两暗,明间可做卧室、书房、绣房,暗间则住值夜的丫鬟和用作库房。 院子建好以后,沈凌又命人在院中栽花堆石,还特地拨了几个婆子过去,时时打扫好将来住人。 这一切都弄得差不多后,忠顺侯府那边也到了办喜事的时候。成亲那天,沈凌终于见到了这位三弟妹刘氏,刘氏生得确实不错,巴掌大的瓜子脸,上面嵌着一对明亮的双眸。 因为初进门的原因,刘氏一直都表现得很羞涩,沈凌也没和她说几句话。等刘氏三朝回门以后,沈凌就下了帖子邀请她到国公府坐坐。 那天沈凌命厨房多添了几个菜,两人吃过饭以后坐在园子里喝茶吃点心,沈凌就提起自己想要开杂货铺的事,问她愿不愿意合伙出资。 刘氏想了想,并没有当场答应,而是说回去后要想一想。沈凌看她的神色,大约是因为新嫁娘的缘故,暂时还未放开手脚。好在她也不急,至少要等点心铺挣够银子才会开杂货铺,不然没法解释银子的来路。 忙碌的时候,时间就过得特别快,转眼就到了年末。 这个时候,府里又多了一件喜事,含翠怀孕了。 沈凌知道以后,未等季姨娘有任何举动,先将含翠抬为了姨娘,然后给她另外安置了住处,离晴芳苑很有些距离。 这个安排正合了含翠的心意,她搬到柳溪院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给沈凌磕了个头,话里透着对她的感激之意。沈凌则赏了她一些首饰,让她安心养胎。 她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府里的子嗣终归还是太少,佩致身边应该多几个弟弟。而她因为某些原因,并不愿意再生,所以一直防着国公爷近身。她自己不愿意生,就希望下面的姨娘们多生几个,不管是庶子还是庶女都好。 就在含翠被抬为姨娘第三天,养在上房这边的玉莹病了。玉莹之前也不是没有病过,像着凉拉肚子、消化不良、风寒感冒都得过几次,只是这次似乎比较严重,半夜突然就发起烧来。奶娘和丫鬟们觉得不好,忙来沈凌这边回禀。 沈凌睡得迷迷糊糊,被人叫醒的时候听到发烧二字瞬间就清醒了过来。她之前在现代世界的时候,准备了一堆药物。这时候听见玉莹发烧,就吩咐人去请唐大夫,到得玉莹住的厢房找借口把人都屏退后,取出退烧药兑在水里,又拿出喂药器,一点点喂到玉莹嘴里。 玉莹已经烧得模模糊糊,沈凌很快就喂她喝了退烧药,然后又让人取来清水毛巾,给她进行物理降温。折腾到唐大夫来后,烧已经降下来了。唐大夫开了些清热的药,嘱咐说要多喝水,说发烧是因为孩子有些热症。 小孩子的病好起来很快,没几天,玉莹的病就好了大半。也不知道是不是玉如经常来看玉莹的缘故,等玉莹病好后,玉如也病了。同样是半夜发的烧,和玉莹的病症一样。 就在玉如病着的时候,国公府开始有了一种传言,说含翠是扫把星,她一被提为姨娘,府里的两个小主子就都病了。 沈凌一听这个流言,就知道是季姨娘使得坏。这次,她有了经验,暗地里悄悄命人去查,查到是季姨娘买通了几个扫地的粗使仆妇传播这个流言后,就将人带到了国公爷面前。 国公爷对季姨娘的新鲜劲已过,心里已经偏向怀有身孕的翠姨娘,如今人证物证俱在,就命人将季姨娘住的晴芳苑封起来,关她半年的院子,让她每日抄经反省。 过年的时候,没了季姨娘在一旁碍眼,沈凌这个年过的十分高兴。加上点心铺今年一年挣了不少银子,沈凌大手一挥,特地给厨房拨了一笔银子,采买了不少山珍海味,好好的过了个年。 翻了年,佩致就六岁了,玉如也有四岁了。而玉莹虽说两岁,但连一周都不到,还不会走。 看着两个较大的孩子,沈凌觉得是时候多请两个师傅了。首先要给佩致请个教骑射的师傅,最好还要会一些拳脚功夫,这样佩致既能锻炼身体,将来也能多个选择。然后要给玉如请个教刺绣的师傅,将来还要请几个教念书、教弹琴、教绘画的女先生。 毕竟只有府里的子女们出息了,将来国公府才能有更好的未来。 而这些都要花费大量的银钱。所以开了春,沈凌就开始筹划杂货铺。刘氏那边因为成亲没几个月就怀了孕,所以沈凌后来并未找她,打算自己一个人将这杂货铺子开起来。 她在前面那个世界里,也曾经在京城开过杂货铺,所以过程倒是一切顺利,只是如何将空间里的物产拿到杂货铺,让沈凌有些犯愁。之前那个世界里,因为当时她只是六品京官的太太,身边仆妇不过两三个,要办这事自然简单很多。 但是如今她却是国公府夫人,身边动辄七八个人围着,要想从空间里取出东西来还真不大好办。 后面沈凌只得花了两百积分,在空间的商店里买了一种可以使人暂时失去记忆的丹药,找了一个可靠的人,将空间里的碧粳米运了一多半出去。 靠着这些碧粳米,头几个月,杂货铺也能有些盈利。但是想在京城站住脚,却还要些功夫。 而那种让人失去记忆的丹药,沈凌用了一颗,手里也不过还有九颗。她后面干脆将空间里的海鲜全都让那人运出去,晒成干货,这样也能慢慢卖出去。 第 65 章 65章 临近中秋节的时候, 翠姨娘平安诞下一个男婴, 佩致下面终于有了一个弟弟。 这次, 沈凌主动问过翠姨娘的意见后, 就把这个取名佩文的庶子抱到了上房。比起让丫鬟出身的翠姨娘抚养庶子, 沈凌宁愿让他跟着自己, 这样起码不会被翠姨娘养废。 佩文抱到上房这边后, 沈凌比着佩致的例,给他请了两个奶娘拨了两个二等丫鬟。 随着上房这边多添了两个孩子,沈凌很觉得身边的丫鬟们有些不够用了。她便命底下的人从家生子里面挑十几个七八岁的小丫头送到上房, 一则是填补这边的空缺,二则好为玉如和玉莹两个培养几个贴身丫鬟。 同时,她也得为身边的三个大丫鬟考虑一下她们的终身大事了。 过了今年, 她们三个就到二十岁了, 该放出去配人了。沈凌筛选了一遍府里的小厮,怎么看也觉得他们配不上自己的这三个丫鬟, 尤其是比较能干的珠儿和双儿。 实在是挑不出人选, 沈凌就问她们的意思是怎样。 宝儿吞吞吐吐的说了一个府里小厮的名字, 珠儿和双儿两个却说听夫人的。 沈凌想来想去, 觉得珠儿和双儿如果留在府里配小厮, 实在是委屈了她们。就从点心铺和杂货铺两个铺子里,选了几个年轻能干的, 让她们从中挑一个自己中意的,然后把她们挑出来的两人提为了铺子里的管事, 这样两人嫁过去以后就是管事媳妇。一来不算委屈了她们, 二来有她们帮着,铺子里至少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对于两个丫鬟的忠心程度,沈凌是毫不怀疑的。 忙完丫鬟们的事,沈凌就把重心放在了请师傅上。 还未等她派遣婆子过去给周妍下帖子,请她帮忙打听一下,周妍就坐着马车过来了。原来夏天的时候,周妍的长子浩轩被选上了皇太孙的伴读。当时一同入选的还有几个宗室和勋贵家的孩子。不过前几天,一个伴读因为家里祖母过世,需要守一年的孝,伴读的名额就缺了一个。 周妍过来就是问沈凌愿不愿意将佩致送去做伴读,如果愿意,她可以让浩轩在皇太孙面前提一提。 沈凌穿来这两年,也一直留心着关于太子和皇太孙的传闻,这两人的风评都很好,而且太子下面两个成年的弟弟早早就到了他们的封地。最重要的一点是,当今圣上身体不是很好,所以太子即位是早晚的事。 所以这次周妍再问的时候,沈凌就点头答应同意让浩轩去帮佩致问问,虽然她内心觉得希望不大。毕竟竞争的人太多,而国公府又已经日渐没落,未必能让皇太孙看在眼里。 果不其然,没几天,周妍坐着马车再来的时候,就说浩轩说迟了一步,那个伴读的人选被宗室的一个子弟抢了先。 沈凌并不放在心上,而是问她骑射师傅的事。周妍因为伴读的事,觉得对不起自家侄子,就对骑射师傅的事很上心。过不多久,就找到了一个姓李的师傅,李师傅原是将军府的亲兵,后来跟着将军上战场时受了腿伤,因为腿伤便不能再做将军的亲兵,就开始教公侯家的子弟骑射为生。 沈凌第一眼见到这个李师傅时,就觉得他的目光特别锐利,虽然他在女眷面前竭力掩饰,但沈凌还是能从他的身上感受到那种上过战场杀过敌的人才有的煞气。 这样的人,沈凌觉得用来教佩致真是有些大材小用,所以为了挽留这位李师傅,沈凌不仅出很高的报酬,还承诺只要李师傅肯一直留在国公府,府里可以为他养老送终。 沈凌之所以开出这么好的条件,固然是觉得这位李师傅很有本事,再一个,她有了一个比较好的想法,就是想为国公府培养一个能上战场的将军。毕竟对他们这样的勋贵世家来说,想要获得权势,最好的捷径莫过于建立军功。 所以佩致满七岁以后,沈凌就将寒月功法的内容默写下来,每天监督他修炼。同时还准备好泡药浴的药材,每天晚上让他泡上半个时辰。 佩致这边有了骑射师傅,沈凌就开始为玉如玉莹张罗起女红师傅来,为此她特地办了一场菊花宴,邀请了众多亲戚到场,然后借此机会打听名声不错的女红师傅和女先生。 众人有说这个师傅好的,有说那个先生好的。沈凌一一记下,过后便命下人一一去探听这几个人的风评。 等定下来,已是第二年开春时候了。 沈凌一口气请了教女红的两个师傅和两个女先生,两个师傅一个擅长苏绣,一个擅长湘绣。两个女先生,一个开蒙,一个教琴棋画。 不过玉莹还小,所以玉如和佩致一样仍是一个人上课。沈凌给她制定了一个学习表,上午的时候认字写字,一个时辰后学习琴棋画,下午的时候则跟着两位师傅一起学习,做些简单的针线活。 晚上国公爷过来的时候,沈凌就让他看玉如打的络子,国公爷粗粗看了一眼,“我听说你给玉如请了四个师傅,比佩致那边还多两个。” 沈凌的好心情丝毫不受其影响,“佩致只要好好念书就行了。那些琴棋书画是大家子女儿家们学习的事,将来好和夫君们有话可说。”她不待国公爷说话,就问道,“国公爷是从季姨娘那边过来的吧?她身子不好,就该好好保养,给国公爷添个一男半女,没得在府里的这些事上费心。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再费心,也没人领她的情。” 国公爷觉得她有些指桑骂槐,但又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季姨娘到现在都没有生育,何尝不是素日思虑太过。不过他心里这么想,面色却微微沉了下来,有些不大高兴的说道,“季姨娘她也是为佩致着想,担心你要操心的事太多,难免委屈了他。” 沈凌一听这话,明显就有挑拨的痕迹,牵涉到孩子的事,她再好的脾气也不免生了气,这个季姨娘三番五次出来蹦跶,她就不信治不了她。 不过她不愿自己亲自出手,让人听见难免笑话她不顾自己的身份与一个姨娘认真起来。对付这种人,当然是抬一个姨娘起来跟她打擂台,自己只需旁观即可。 说来红绣入府已有三年了,沈凌这些日子忙的不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过她了。 红绣这几年跟着双儿学规矩,在府里吃得好穿得好,走到沈凌跟前时,沈凌都快要认不出她了。她身上穿着双儿的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头上戴了几朵珠花,肤色白腻,眉眼如画,真有倾城之色。 这样的容貌,沈凌可以想见,十个季姨娘也比不过她。 沈凌温和的问了她两句,得到她的肯定答复后,就让双儿打开库房,取些布料给她做几身衣裳,又赏了她几件首饰,准备过几天就将她抬为姨娘。 其他人听见这个消息倒没什么,唯独莲姨娘觉得在沈凌面前的地位有些不保,再三跑到上房这边刷好感。 沈凌不愿意让姨娘们到上房这边立规矩,所以莲姨娘这几天跑的这么勤,沈凌就猜出了她的来意,但是也不准备安抚她。多一个人竞争国公爷,这些姨娘才会有危机感,也会更加听她这个主母的话。 所以她该干什么干什么,三天以后,一切准备停当后,就把红绣装扮一新,安置在了兰雪轩。 沈凌所料不差,国公爷得了这位绣姨娘后,别说季姨娘就连其他两位姨娘,他也都抛到了脑后。 自此,沈凌觉得耳边清静很多,抓紧时间把身边的三个大丫鬟嫁了出去,从二等丫鬟里提了两个人上来,取名云心和水心。虽然两个人有些不够用,但是一时也没有更好的选择,只能等那批小丫鬟们学好规矩,过上几年再挑两个上来了。 春去秋来,转眼五年过去。 这五年里,绣姨娘专房独宠,先后生下两个女儿,大女儿取名玉馨,小女儿取名玉容,都被沈凌养在身边。 玉馨和玉容都继承了绣姨娘的美貌,活脱脱两个美人胚子。沈凌对她们两人都寄予厚望,玉容生下来以后,就请了两个宫里出来的嬷嬷教府里的小姐们学规矩。因为玉如刚满十岁,正是要相看人家的时候,这时候请嬷嬷进府,谁都以为沈凌为的是自己的嫡女。几乎没人能猜得到她隐藏的动机。 而男孩子们这边,仍只有佩致和佩文两个。沈凌本有心想让佩致学武,奈何他完全不喜欢舞刀弄枪,学了几年内功就不愿意再学了,一心跟着先生念书,想走仕途的路子。沈凌见他知道上进,就不再管他了。 而佩文名字里虽带一个文字,但是生性却好武艺,偏巧又入了李师傅的眼,两人一个倾囊相授,一个学的认真,加上沈凌的内功心法和药浴,如今学武才一年,就将佩致比了下去。 沈凌看他颇有天分,就将在佩致身上抱的那份希望转移到他身上,这样兄弟俩一个学文一个学武,将来在朝廷上也有个帮手。 原来的老皇帝在三年前驾崩,如今的圣上正是原来的太子,而皇太孙也荣升成了太子。不过现在的太子日子却不大好过,因为当今圣上即位以后选了一次秀女,封了好几个妃子。其中尤以贤妃最为受宠,一年前诞下了一个皇子,风头几乎压过了皇后。而她所生的那位皇子,长的与圣上极为相似,圣上极其喜爱,未满周岁就将他封为福王。 周妍说起这些事的时候,脸上不免流露出担忧之色,太子地位不稳,他身边的伴读日子也不好过。 “你说圣上即位以后,怎么就和之前换了个人似的。”周妍微微抱怨道,“太子那样的贤明好学,他怎么就看不到眼里呢?” 沈凌觉得,八成是圣上因为太子名声太好,便有了敲打之意。 但是福王满周岁以后,圣上将贤妃封为皇贵妃后,沈凌心里就有了一个不好的猜测,不会圣上对贤妃是真爱吧! 看来太子想要成功即位,只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也幸亏当初佩致没有选上伴读,不然现在沈凌不知道自己该有多忧心。 不光沈凌这样想,一些勋贵人家看到圣上偏宠福王,就有了站队的心思。在这样的氛围下,沈凌干脆尽可能的少出门,对她来讲,站队这种事无异于赌博。成功了,一步登天。但是一旦赌输了,赔进去的就是一家老小的命和前途。 她虽想振兴国公府,但却不愿意走这条路,宁可脚踏实地一步步来。 好在国公爷虽不争气又不上进,但是有一个好处就是惜命,沈凌跟他说了几句相关的话后,以后他出门的次数也大大减少。 不能经常出门,他待在内院的时间就多了一些。 沈凌本以为绣姨娘会再给府里添一个小姐或少爷,但是想不到过了几个月,季姨娘那边竟然传来了喜讯。 国公爷知道后自然大喜,他还算是个比较念旧情的,听闻多年不孕的季姨娘怀孕后,就做主将季姨娘的月钱银子翻了一倍,想让她吃的好一些,补补身子。 不过季姨娘有了银子,一时也没有用上,因为从怀上这个孩子起,她就开始了孕吐,一直从前三个月吐到了要生。 沈凌本来有些复杂的心情听到下面人不时回报季姨娘今天吐得厉害需要请大夫时,莫名好了几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季姨娘孕期没有及时补充营养人比较虚弱的缘故,生产的时候,沈凌等了几个时辰,也没有等到孩子落地。后来还是从库里取了人参熬成汤喂她喝下,过了一天时间,才生下来一个四斤多重的男婴。 那男婴和其他孩子相比瘦弱得很,沈凌不由动了恻隐之心,知道这个孩子若是跟着季姨娘,只怕多半不会顺利长大。索性强硬了一回,命人告诉季姨娘一声,就将孩子抱到了上房。 本以为季姨娘会大吵大闹,说她抢走了孩子。哪知过了几天,晴芳苑那边都没有什么动静。沈凌不由纳罕,觉得这不像是季姨娘的风格,便命人去打探一下。 回来的人说,季姨娘这次生产伤了元气,大夫说要好生静养几年。沈凌听这话不对,叫来唐大夫一问,才知季姨娘伤了根本,活不了几年了。 想来她定是觉得自己死后,孩子也得归嫡母抚养,不如在刚生下来的时候就被抱走,这样也能处出感情来。端看沈凌前面养育的那几个孩子,就知她对庶子庶女和对嫡子嫡女一样上心,孩子交给她虽心有不甘,但好歹能让人放心。 沈凌知道了她活不长的消息后,便等佩康百日后,让奶娘抱着去晴芳苑走了一遭,又吩咐奶娘以后每个月选了天气不错的日子可以带他去晴芳苑那边走一遭。 之所以这样小心,是佩康自从被抱到上房后,还没出月子就得了一次风寒感冒,若不是沈凌手里有药,只怕佩康要受不少罪。就算这样,他也是小病不断,后来沈凌试着让他跟着自己睡,晚上的时候偷偷将他带进空间。 也许是空间里的空气对他有益,佩康日渐强壮起来,到周岁的时候,看上去已经和其他孩子没有什么两样了。 第 66 章 佩康满周岁的时候, 沈凌只请了一些亲戚过来参加周岁宴。 沈凌留意到来参加宴会的刘氏有些心不在焉, 脸上虽有淡淡的笑容但是看上去却很勉强, 她便偷偷问了一下世子夫人。 世子夫人道:“其实也怨不得她。她托自己的娘家给三弟谋了一份差事, 但是三弟却看不上。”她看周围都是两人的心腹, 低声道, “光这样倒也罢了, 私下里,三弟寻摸上了她的心腹丫鬟,若不是那丫鬟害喜被人看出不对来, 只怕她还被蒙在鼓里呢!” 沈凌一听,无端就想起了原来的沈氏,沈氏还比刘氏要好一些, 起码有儿子傍身。而刘氏进门几年, 一连生了两个女儿,已经不得丈夫和婆婆的喜爱, 如今妾侍有孕, 若生的是个儿子, 只怕就是庶长子了。 看着刘氏强颜欢笑的样子, 沈凌看着不禁有些可怜, 只是涉及到自己的娘家兄弟,她也不好开口多说什么。 只是以后在给玉如说亲的时候, 沈凌特别用心,最好的人选当然是那种书香世家, 规矩虽然严一些, 但这样环境下长成的子弟多数都能成才,而且房里的丫鬟都比较少。 这些年,因为她将庶子庶女养的很好,已经有了贤惠的名声。加上国公府虽没有权势,但是她开的那两个铺子日进斗金,连带府里也宽裕不少。所以她一露出要给女儿相看的意思,好些人家就托亲戚来探她的口风。 沈凌挑来挑去,最终选定了鲁翰林家的小儿子。玉如虽是府里的嫡长女,但是性子却比较温和,不适合做人家的长媳。而且鲁翰林家的小儿子虽然不是长子,继承不了多少家业,但是胜在人比较出息,还不到十四岁,身上就已经有了秀才的功名。 而和他差不多年纪的佩致,如今才考了个童生回来。 玉如的婚事定下去以后,沈凌就开始给她准备嫁妆。因为玉如下面还有三个庶女,沈凌索性一块准备。 那些绸缎玉器珠宝倒是可以放在后头,但是家具田产铺子,就得早早预备下。 沈凌这几年差不多攒了三万两的私房银子,一心要给女儿多购置一些田产和铺子,为此看了两三个月,也没有定下来。 许是听到风声,刘氏主动上门给她介绍了一户要变卖田产和铺子的人家,卖主是刘氏父亲那边的故交,原是都察院的御史,因为上书参了皇贵妃的兄弟一本,被贬为了平民。 他知道得罪了皇贵妃,京城是不能再待下去了,所以急着变卖家产回老家避避风头。 沈凌听到这个消息,才知圣上偏宠皇贵妃到了何种地步。她自己虽然做过皇贵妃,但是却不是因为隆兴帝有多喜爱她,而是她诞下了两个皇子。她做皇贵妃期间,照样对皇后比较恭敬,而隆兴帝最多赐了她娘家一个爵位,像现在圣上这样对皇贵妃的偏宠,反正她是丝毫没有享受到。 不过她到底是做过皇贵妃的人,深知一个受宠的皇贵妃的权势到底有多大,正是意识到这一点,她不禁有些犹豫,自己若是买了这位御史的田产和铺子,不会被打上□□的烙印吧! 但是很快她又摇了摇头,应该不会吧!自己只是一个妇道人家,国公府又毫无权势,想必应该不会有人将国公府和□□联系起来。最后当她发现御史家的田产和铺子都比较合自己心意,价格又比较低时,她索性一咬牙,买就买吧! 就是自己不买,只看国公府与郡王府的关系,旁人也知道自家与□□是亲戚,横竖也是这样了,不差这一件事。 想通这些,沈凌索性将御史家那座要出售的宅子也一并买了过来,将来修葺好可以暂时租出去收些租子。 除去御史家的田产铺子,沈凌后来又看了几家,另外在京郊买了数百亩田地,至于铺子,有御史家的两间铺子也就够了。玉馨和玉容还小,可以慢慢再购置。 就算这样,沈凌的私房银子也少了大半,钱挣得时候来得慢,花的时候可就快多了。 御史家的那处田产还附带一个庄子,沈凌有空的时候就带几个孩子过去到那边避暑。因为佩致和佩文还要跟着先生读书学武,所以就没有跟去。 跟随沈凌去的是家里的几个女孩和佩康。几个姨娘留在府里伺候国公爷,没有过来,沈凌也不愿意她们跟过来,那样她们还得过来请安立规矩,倒让女孩们觉得不自在。 没有了教养嬷嬷的拘束,也不用跟着先生们学习琴棋书画,几个女孩儿和佩康在庄子里玩得很开心。就连性格有些内向的玉如都比从前开朗不少。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在于几个女孩儿玩的太疯,皮肤都被晒黑不少,尤其是比较大的两个女孩玉如和玉莹。两个小的倒还好一些。 沈凌为了怕两个大的皮肤变黑,配了药材让她们泡药浴,然后被她们晒黑的事所启发,开始研究能让人美白的方子。哪个世界的女人都是爱美的,若是能研究出几个方子,倒是可以在京城开一家卖胭脂水粉的铺子。 点心铺和杂货铺虽然挣钱,但是随着府里孩子的增多,将来又要贴嫁妆又要出聘礼,多开铺子多挣钱总是没错的。 为了研究能让人美白的方子,沈凌特地在庄子里多住了几个月,直等到快要临近中秋节才回了府。而她的方子也研究的差不多了,其中一张美白的方子,是她根据凌月宫的那张药浴的方子修改了其中几样药材配置而成,另一张方子则是她用空间里产的一种特级大米配制而成。 这两种美白的方子,沈凌打算将它们制作成面膜出售。她空间里虽有面膜纸,但迟早也要用完,所以沈凌回到府里以后,就开始找人研制能制作面膜纸的纸张,实在不行,轻薄的布料也行。 面膜纸交给工匠们研究以后,沈凌命人在上房这边整理出了一间厢房,专门在里面研究各种胭脂水粉。借着这个机会,她终于可以将其他人支开,从空间里拿出新鲜的玫瑰花制作胭脂,用空间的特级大米制作水粉,想必效果一定很好。 就在沈凌忙着研究这些化妆品时,外面发生了一件大事,皇贵妃在生下福王之后又顺利诞下了一个皇子,被圣上封为襄王。 沈凌派去给郡王府送中秋节礼的婆子们说,郡王府那边一片愁云惨淡,郡王爷如今赋闲在家,世子爷的差事也被免了,周妍的长子浩轩虽跟着太子读书,但是平日也没少受气。 那些原来将家里的子弟送到太子身边的勋贵或宗室人家,现在纷纷后悔,有两个伴读的家里甚至给自家的儿子告了病假。 沈凌听了不由叹息,告病假又如何,既已被人打上了□□的烙印,就算中途退出,也改变不了什么事实。还不如一路挺到底,说不定柳暗花明又一村呢!那时前面受过的苦也有了回报,像这样反反复复,倒让人轻视。 好在郡王爷沉得住气,沈凌后面倒是没听到浩轩告病假的事,想来他们一家会挺太子到底。 而国公府因为无权无势,两边都不站,倒是可以关起门来清清静静的过日子。这也是没有权势的一个好处。 九月中旬的时候,沈凌的美容坊开业了。店里一多半的化妆品都是她自己研制的,市面上从未见过。很快就引起了京城贵妇们的好奇心,抱着试试的态度,几个贵妇买了一些能够美白的面膜回去。这些最先来店里买东西的客人,会免费得到美容坊赠予的一瓶补水液。 这补水液是沈凌用空间的丝瓜和黄瓜榨汁兑水做成的,润肤效果特别好。 所以美容坊接下来的一个月里,登门的客人问的最多的就是那小小的一瓶补水液。即便沈凌将其定价为一两银子,来买的客人也络绎不绝。后面的几个月里,店里的其他化妆品也纷纷走俏。 年末的时候,沈凌一算账,单是美容坊一家店的收益就比两间铺子的收益都多。看来不论什么时候,最好挣的还是女人的钱。 美容坊开到第三年的时候,沈凌的私房银子已经攒到了七万两银子。沈凌拿出其中的两万两银子,风风光光的把玉如嫁了出去。 玉如嫁了以后,沈凌就开始操心佩致和玉莹的婚事。 佩致于读书上实在不如玉如的夫君有天赋,到现在也不过有了一个秀才功名,得知沈凌要给他相看时,佩致干脆的表示一切等到他中举后再说。 沈凌觉得他虽然读书不是很行,但是在其他事上还是比较有主见的,就依从了他的意思,等他中举后再说。 然后她就将大部分心思放在玉莹身上。玉莹比玉如又不同,她既不是嫡女出身,又不如玉馨玉容生得好,虽然容貌也称得上是清秀,但是也不过是中人之姿。 沈凌并没有对她抱太大希望,给她想看人家的时候,多是从那些比较上进的庶子或是家世比较低的嫡子里面选,经过她的一番筛选,最后选中了一个六品京官的嫡子。 她正准备托人探探那家的口风时,皇宫里传出一道圣旨来,要他们这些勋贵人家里适龄的女儿参加为太子举办的选秀。而玉莹今年刚好十三岁,正是府里唯一适龄的女儿。 沈凌细算算,太子和佩致差不多大,今年也有十九岁了吧!若是按照皇家的旧例,只怕太子早就娶了太子妃,说不定连儿子都有了。可是有皇贵妃霸着圣上,皇后即便是有心想为太子开口,也找不到机会啊!所以直到现在才下旨为太子选妃。 平心而论,沈凌并不想将玉莹送去选秀,一来她只是庶女,太子妃的位置轮不到她来做,二来她容貌又不是太好,将来只怕很难出头。只是圣旨难为,沈凌又没有别的好办法,只能嘱咐玉莹选秀的时候,尽可能装扮的普通一些,争取落选回来。 玉莹当时答应的很痛快,只是她到底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闺阁少女,听闻要参加为太子举办的选秀,心里就有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若她能被选上,将来成为太子妃或是良娣,别人是不是就会高看她一眼,不再记着她只是一个庶女的身份。 所以她明面上虽然答应了嫡母选秀时会尽可能低调一些,但在选秀时却在衣着和妆饰上狠下了一番功夫。 结果就是,选秀完以后,沈凌就接到了玉莹被选为太子良娣的圣旨。 第 67 章 沈凌接完圣旨后就挥退众人独自待了好长时间, 直到绣姨娘在外面轻声道, “夫人, 佩致少爷回来了。” 佩致在选秀的前几天和周妍的小儿子约好去西山游玩, 走时说要去个十来天, 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 沈凌忙道:“快让他进来。”又唤绣姨娘, “你也进来吧!” 两人进来后发现沈凌的神色非常平静, 看不出脸上有什么表情。 佩致忍不住道:“母亲,玉莹被选上太子良娣,我们国公府是不是以后就和太子绑到一起了。” 绣姨娘吃了一惊, 她以为沈凌将自己关在房里是生气玉莹的自作主张,没想到玉莹被选为太子良娣,还有这样一层深意。 沈凌露出一丝苦笑:“早在我买下御史的田产和铺子时, 只怕就已经入了太子的眼了。如今想来, 那御史只怕是得了太子的授意才会去弹劾皇贵妃的兄弟。我们肯在危难关头帮助太子的人,自然会被太子看在眼中记在心里。如今玉莹被选为良娣, 只怕是太子的报答之情。”她说完看了两人一眼, “我本不想国公府卷入皇家的争斗之中, 但现在不管是我们愿意也好, 不愿意也好, 都已经是□□的人。” 她说完这句话,脸色忽然肃穆起来, “不过我不后悔当初帮助御史家。太子仁善好学,将来必是一代贤君。我们国公府追随这样的主子, 也不算辱没了祖先。” 佩致点头道:“母亲说的是。这样想来就算没有御史那件事, 单是我曾经有意想成为太子伴读一事,落在有心人眼里,只怕早已将我划作了太子一党。何况,姑姑与我们家又走的比较近。怎么看,我们都是脱不了关系的。” 沈凌不由笑道:“没错,是这个道理。你能这样想,也不枉先生对你的栽培。” 佩致道:“先生和母亲一样都觉得太子会是贤君,只不过中间会有些坎坷罢了。” 对天下的读书人来说,一个仁善好学的太子自然是君主的最佳之选,何况太子是正宫皇后所生,真真正正的嫡长子,又是先帝亲封的皇太孙。当今圣上如果想废太子立福王,最先不答应的就是天下的读书人。 沈凌回想起史书上记载的那些史实,万历皇帝偏宠郑贵妃,一心想要废掉太子立郑贵妃生的皇子为太子,却被百官阻挠,最终还是让太子成功即位。 这样一想,她觉得未来的道路还是比较光明的,太子即位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只要当今圣上不是昏聩的不成样子,太子的地位应该可以保住。 沈凌想明白以后,心情好了许多。两人进来之前,她虽已打定主意,要力挺太子到底,但心里还是有几分忐忑。如今听到佩致的先生和她抱着一样的念头,心里不由轻松很多。 她看向佩致,“你回来以后还没有向先生请安吧!我这里暂时无事,你下去洗漱一番就去先生那里道个平安。” 佩致应下,转身出了上房。房间里只留下沈凌和绣姨娘。 沈凌揉了揉额头,“玉莹现在在做什么?” 绣姨娘看了她一眼,小心翼翼的开口道:“玉莹小姐被莲姨娘叫走了。” 沈凌听了,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淡淡道:“玉莹从小就比玉如她们几个有虚荣心,这次选秀获封良娣,也算遂了她素日的心愿。不过说句实在的,当初我从未想着将家中的女儿送进宫里邀宠,所以即便是从宫里请来了教养嬷嬷,但也只是教导她们礼仪,并没有教她们其他。恐怕玉莹就算是进了东宫,以她的性子也走不了多远。” 她看向绣姨娘,“而玉馨就不一样了。她虽生的与你有七分像,但是性子却不像你柔顺温和,而是自小就有自己的主意,这性子和佩致倒是一样。” 绣姨娘见沈凌特地留下来自己,又提到玉馨,便有些不明白夫人的意思,迷茫的看着沈凌。 沈凌笑了笑,绣姨娘说好听了是柔顺温和,其实就是老实本分,但是老实也有老实的好处,起码听话感恩。沈凌救了她父亲一命,又将她抬为了姨娘,让她吃穿不愁,她就对沈凌忠心不二。这些年,即使国公爷再宠她,她面对沈凌时,也是毕恭毕敬。这点,沈凌看在眼里,觉得当初买下她这件事做的一点没错。 沈凌温和的解释道:“刚才的话,你也听见了。我们国公府如今已经被太子划到了自己的阵营。既然这样,我们国公府也要好生谋划一番,将来太子登基,我们也不枉受诸般委屈与辛苦。所以我有意想让玉馨将来进东宫服侍太子。看在国公府的面上,太子想必会给玉馨一个名分。玉馨自己又生的好,主意又正,我再给她请几个教养嬷嬷,将来必定比玉莹走的长远。等太子登基后,有玉馨在他身边时时提醒,我们国公府的好日子也就到了。” 绣姨娘听了这么多,往心里去的就是沈凌说的想让玉馨进宫服侍太子。她不禁露出复杂的表情来,既觉得女儿生的那么好,合该进宫博个好前程,却又怕女儿进宫后会受委屈,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沈凌见此,就说:“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若是玉馨自己不愿,那便罢了。” 过后,沈凌亲自去问玉馨的意思,玉馨听了先是吃了一惊,后来低头想了想,问沈凌若是自己不进宫,将来会嫁到哪些人家。 沈凌道:“你和玉如都继承了你们姨娘的美貌,寻常人家是护不住你们的。所以我一早就打算替你们姐妹谋个亲王侧妃之类的婚事,最不济也要是郡王侧妃。” 玉馨就明白了,她和玉如虽然是国公府的小姐,但到底是庶出,那些高门大户是不会娶一个庶女做正妻的。只有门户稍低一些的人家才肯娶她们做正妻,但是门户稍低一些,以她和玉容的相貌,一旦被权贵看中的话,那些人家就如嫡母所说多半是护不住她们的。 而国公府这边无权无势就是想为她们做主也办不到。 到时,自己不免落得个夫妻分离的下场,还是一样要去做妾。既然这样不如一开始就去东宫做太子的妾侍,一来依了嫡母的意思,全了自己的孝道;二来,自己挣上一挣,说不定能挣出个前程出来,到时也能庇护玉容嫁个好人家,做人家的正妻。 玉馨转完这番心思,就平静的说道:“一切听母亲的。” 沈凌听她的意思是愿意进东宫,不由松了口气。过后就给周妍下帖子,问她哪里有那种比较有经验的嬷嬷。 周妍因为得知了玉莹被封为良娣的消息,自然知道她想要请的是哪种嬷嬷。没几天,就帮她请来了两个嬷嬷。一个姓陶,一个姓李。陶嬷嬷熟悉内宅中的种种勾当,人非常能干。李嬷嬷精通医术,擅长做各种药膳。 沈凌索性让玉莹先学,反正玉馨现在还小,还不用急着进东宫。 玉莹跟着两个嬷嬷学了两个月后,在初夏的一天清晨,被人用一顶轿子抬进了东宫。因为玉莹做的是太子的良娣,早先给她备下的田产铺子家具自然是用不上了,沈凌索性给她折成了银钱,一共是一万两银子,都交给了她。 玉莹被接到东宫以后,府里又恢复了之前的生活。 家里如今只剩下两个女儿,玉馨和玉容每天跟着嬷嬷们学习各种东西,而佩康因为先天体弱,沈凌打算等他八岁以后再让他跟着先生念书。所以沈凌现在将一半的时间用来给佩康启蒙。 佩康虽然身体不是很好,但于念书一事上极有天赋,记忆力又好。沈凌觉得这就是上天的公平之处,没有给你一个健康的身体,但却会在其他方面弥补你。 佩康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沈凌觉得以他的天赋,想必将来一定能考个进士回来,教他的时候也就很有动力。 佩康快过六周岁生日的时候,沈凌听得底下人回报,季姨娘大约快不行了。她便命人将正在花园玩耍的佩康叫回来,让大丫鬟云心带佩康去看季姨娘最后一眼。 这几年,她不错日子的让佩康月月去季姨娘那里走一趟。也许是佩康自小养在上房的缘故,他对季姨娘并没有什么感情,每个月去那里走一趟,更像是沈凌交代给他的一项功课。 但是佩康见了季姨娘最后一面回来时,第一次流露出了悲伤的神色,沈凌叹了口气,到底是母子天性。生母离世,他难过也是应该的,不由将他搂在怀里,好生安慰了一番。 季姨娘走后,府里只剩下三个姨娘,加上三个姨娘已经好几年没有生育,沈凌就想着是不是再给国公爷纳一个姨娘,好让府里再添几个庶子或是庶女。 只是跟国公爷商议这事的时候,国公爷听了马上摇头道:“府里有三个姨娘也就够了。我又不是那等好色之徒。” 沈凌听了不由暗暗纳罕,觉得这话并不是国公爷这种人能说得出口的,后来私下里叫来绣姨娘一问才知国公爷最近身体不济,已经很少到她房里过夜了。 沈凌恍然大悟,便扔下此事,继续督促佩康念书,同时尽可能的将府里的一些琐事交给云心和水心两个大丫鬟处理。她准备等这两个丫鬟满二十的时候,从府里找出两个聪明伶俐的小厮提做管事,这样两个丫鬟嫁过去就是管事媳妇,可以接手府里的一部分事务。 沈凌正觉得自己有些忙不过来,让两个大丫鬟帮着分担时,美容坊那边出事了。 有一个贵妇用了美容坊的补水液,脸上出现了红疹,扬言要美容坊给个说法。 沈凌在玉莹成为太子良娣后心里就已经做好了打算,如今遇到这件事,马上让店里赔了一笔银子,然后直接将美容坊关门。反正这几年,她通过美容坊的各种化妆品挣了不少银子,这个时候关门,不过是少挣些罢了。 那个脸上起红疹的贵妇是一个没落勋贵世家的儿媳,与皇贵妃兄弟的夫人是表姐妹。皇贵妃的弟媳十分眼馋美容坊的生意,又因为美容坊的东家是□□的人便动了心思,本想着找个由头让沈凌知道自己的厉害,将美容坊的方子弄到手。哪知沈凌直接关门了事,一点没给她逞威风的机会。 而美容坊关门后,京中的贵妇们再买不到那些美容的面膜还有补水液等化妆品,有那消息灵通的,得知那找事的贵妇与皇贵妃的弟媳交好,联系美容坊的关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于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美容坊因为得罪皇贵妃的弟媳而被迫关门的事就开始在京中流传。美容坊之前积攒了一大批忠实的顾客,如今美容坊关门,她们再买不到那些化妆品,就算是皇贵妃的弟媳,明面上她们不敢对她怎么样,但是暗地里却把她骂了无数回。 皇贵妃的弟媳不仅没能得到美容坊的方子,反而落了个把柄。后来这事传到皇贵妃耳边,她是个心存大志的人,自然不愿意让娘家的名声受损,便将这个贪财的弟媳叫到宫里好生训斥了一番。 没有几天,那找事的贵妇便来国公府这边赔礼,并带来了那笔店里出的赔金,言下之意就是先前都是一场误会,美容坊可以继续开门。 沈凌笑着说美容坊的化妆品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现在自己正在研究中,所以美容坊那边是暂时没办法开了。任那贵妇怎么说,沈凌都不肯收回自己的赔金。最后那贵妇只好灰溜溜的走了。 沈凌看着她的背影冷笑了一声,既然有胆量欺负他们国公府,就得有承受住代价的准备。指望她能将此事一笔勾销,做梦! 第 68 章 美容坊关门两个月以后, 就又有御史参了皇贵妃的兄弟一本, 说他倚仗权势欺压勋贵世家, 害得信国公府的铺子最后关门大吉。一下子就将皇贵妃的兄弟推到了勋贵世家的对立面。 这次弹劾不同于上次, 圣上怕激起勋贵世家的不满, 只得申斥了皇贵妃的兄弟几句, 虽然那几句斥责根本不能压下皇贵妃一党的气焰, 但总归是为国公府出了口气。 沈凌当然知道御史背后的人是谁,不禁有些意外,想不到太子竟然肯替国公府出头。她还没有那么天真, 以为太子就是很单纯的替国公府讨个公道。要么是玉莹比较受宠,太子看在她的面上,便找御史参了一本。但沈凌觉得这种概率非常小, 若是换做玉馨还有可能。要么是国公府对太子很有用, 所以他才这样大费周章。 还没等她想明白过来,国公爷的生辰到了。 沈凌这里刚想玉莹会不会派人回来捎几句话, 下面的人就来报, 东宫那边来人了。 来人是玉莹带进东宫的大丫鬟敏心, 她身后跟着四个宫女, 每人手上都捧着一个朱漆托盘, 上面是给国公爷的贺寿礼物。 沈凌着人带四个宫女下去喝茶休息,挥退众人后, 便问敏心那件事是怎么回事。 敏心道:“良娣这次让我回来,为的就是此事。”她不放心的看看周围, 走到沈凌跟前, 附耳道,“良娣一入东宫,就发现东宫的用度颇为紧张,所以她后来就将夫人您给她的五千两银子交给了太子。” 沈凌立时就明白了过来,太子为何替国公府做主了,不过她想的更深一些,问道,“你们良娣有没有让你传什么话,或者说太子有没有让良娣给府里传什么话?” 敏心道:“良娣只是让我告诉夫人,她在东宫那边一切都好。太子和太子妃都对她不错。就是其他的良娣良媛,跟她的关系也都不错。” 沈凌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东宫那边的用度紧张到这种地步,想必从太子妃到良娣良媛的日子也都不会太好过。得宠和不得宠所享有的用度是一样的,这样也就断了某些人争宠的想法,加上还有皇贵妃这个外敌,众人自然比较齐心,纷争也就少很多。 不过她的关注点却不在这上面,而是太子是否有意让国公府继续周济东宫。既然府里的一个庶女就能拿出五千两银子,想必国公府的进益一定不少。太子替国公府出头,有没有这个意思在里面。 沈凌细想了一想,就是太子有这个想法,只怕也不会对任何人透露这个意思。毕竟堂堂一个太子,竟然还要妾侍的娘家周济,这样传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 所以敏心临走时,沈凌便交给了她一个装有一万两银子的荷包,她还是装着不知道此事的好,就将银子交给玉莹便是。既然她找到了一条如何靠拢太子的路径,虽然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但总归比什么都不做强,自己只要做她的后盾便好。 沈凌将银子交出去以后,就琢磨是不是再开一家店铺。本来美容坊关门后,她是不准备再开店铺的。但是玉莹无形中给国公府打开了一条路径,若是放着不走,不是沈凌的风格。 何况,御史这边刚参了皇贵妃的兄弟一本,即使他想秋后算账,只怕也要等风头过后再说。自己何不趁着这几年再开一家铺子,挣上一笔银子,也好能让东宫那边的用度宽松一些。将来太子即位以后,凭借着这笔功劳,不光国公府受益,就是玉莹和玉馨的日子也好过一些。 沈凌琢磨了半天,最终决定开一家卖首饰的珍宝阁。她在现代世界做任务时,因为嫁了一个富二代,后面经常参加一些宴会,为此沈凌买了不少珠宝首饰。这些首饰后来被她放到了空间,都可以作为蓝本在此基础上加以修改。 除此外,她做皇贵妃的时候,隆兴帝赐了不少首饰给她,也能提供不少式样。 而她手头又有银子,只要找寻到好的工匠,铺子开起来应该不是问题。 沈凌这边忙着开铺子的时候,跟着李师傅学武的佩文给府里添了一个乱子,他把神威将军曾安的小儿子给打了。 沈凌自从玉莹获封良娣,成为太子这边的人后,就主动了解了一下自己阵营这边的是哪些人,皇贵妃那边的又是哪些人。将来遇到麻烦,好知道是怎么回事。 可是神威将军曾安,她却好像并未听说他站队,应该是个中立派,既不跟太子是一个阵营,又不是皇贵妃那边的人。好端端的,他的小儿子怎么就和佩文打起来了。 沈凌将佩文叫来一问,才知神威将军的小儿子曾毅与佩文同时看上了兵器店里的一把大刀,两人为这把大刀先是口头争执,然后就动起了手。佩文修炼过内功,又跟着李师傅学了几年的拳脚,那曾毅自然不是他的对手,被他几拳下去就放倒了。 佩文被沈凌叫来时,还提着手上的那把大刀,得意洋洋的朝沈凌显摆。 沈凌不由扶额,佩文这个人真是辜负了她当初给他起得这个名字,她懒得跟他讲道理,让他拿着大刀下去,自己亲自去找李师傅。 李师傅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见沈凌很重视的样子,就问她国公府和神威将军,哪一个品级更高。 沈凌苦笑道:“国公府的品级虽比神威将军那边高,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李师傅道:“既然这样,您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打就打了,那神威将军府既是武将出身,就该明白一个道理,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我看佩文这件事做的并没错,没有折了国公府的脸面。” 沈凌深吸口气,发现自己实在是与这些武人沟通不了,也希望真的像他说的那样,神威将军那边会对此事毫无芥蒂。不过她虽心里这样想,但还是着人去神威将军那边送了一些伤药,总归是佩文将人打的不轻,自己这边还是应该有个态度。 沈凌派去送伤药的人回来的很快,说神威将军府那边正闹得鸡飞狗跳,原来神威将军曾安听说儿子打架打输了,自觉脸上无光,正拿着鸡毛掸子抽儿子呢,心疼孙子的曾老太太见状就抄起手边的拐杖拦在两人中间。 送伤药的人去时,曾安已经挨了曾老太太几下,训了儿子几句走了。 沈凌听了只觉好笑的紧,知道神威将军府收了伤药后就放下了心。国公府无权无势,又站到了太子这边,且刚得罪了皇贵妃的兄弟,她还真怕国公府又添一个对头,毕竟神威将军可是有实权的人,而他们国公府不过空有架子而已。 沈凌本以为这件事会到此为止,哪知曾毅因为输给了佩文,自感脸上无光,某日竟给佩文下了帖子,约了一帮武将家的子弟,打算好生给他一个教训。 哪知他们这十来个人,轮流上场,竟然谁都没有讨到佩文的便宜。众人不禁对佩文大为佩服,要知道对方不过才十二三岁,而他们这些人哪个不比他大上两三岁,竟然都不是他的对手。等他真正长成,那武艺岂不是比现在更为出众。 有那脑筋转得快的,就生出了结交之心。其中就有一个叫徐长安的,他家世代镇守边关,这次本是借着外祖母大寿才来到京城,听闻表哥要帮着人教训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就跟了过来。 佩文和他聊上几句,很快觉得性情相投,两人索性拜了把子。佩文将这件事回去和沈凌一说,沈凌倒觉得这是因祸得福了。佩文既然打算从武,将来必定要上战场博取战功,有一个世代镇守边关将领家的子弟,将来也能多一个去处。 她便让佩文请徐长安来家里坐坐,认认门,将来来了京城,可以直接过来这边找佩文。 只是佩文还未来得及给徐长安下帖子,徐长安就随家里的大人启程上路了。 徐长安走后不久,沈凌的珍宝阁就开张了。珍宝阁和美容坊一样走的是高档路线,里面的首饰无一不是精品,又有美容坊打出来的名气,很快就吸引了很多客人。 有一些熟客买了珍宝阁的东西就问店里的伙计,美容坊什么时候开张,她们什么时候才能买到原来的那些化妆品。沈凌听下面人报上来以后,就纷纷下去,只要在珍宝阁一次消费够一百两银子后,就可以获赠一瓶补水液,够两百两银子则获赠一盒美白面膜,够五百两银子则获赠一套精装化妆品。 有这样的奖励性消费,珍宝阁开张两个月,就挣了一千多两银子。 第 69 章 一晃又是三年。 当今圣上仍是偏宠皇贵妃, 太子和皇后的日子都不是很好过, 与从前唯一不同的是, 皇后病了, 而且病的不轻。 沈凌觉得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 皇后能撑到现在也很不容易。皇贵妃入宫后, 她这个皇后便被圣上当摆设扔在了一边。皇贵妃接连诞下两个皇子后, 圣上为怕两个幼子受委屈,干脆将打理六宫事务的权利交给了皇贵妃。皇后当到这个份上,也是够憋屈的了。 光她一个人受委屈, 应许还能忍得下去,可太子因为储君的身份,早已被皇贵妃视为了眼中钉, 宫权在握以后, 东宫的用度银子是一年比一年少。皇后看在眼里,听在耳中, 如何不气不怒。这样长久下去, 身体不出问题才怪。 皇后这病挨了不过几个月, 七月初的时候就薨了。 消息传来时, 沈凌正在园子里让人采集茉莉花晒制花茶, 听闻此信,不由叹了口气。皇后这一死, 只怕太子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了。 感叹归感叹,沈凌很快就将心思放在了佩致身上, 去年的时候, 他终于考中了举人。沈凌给他定了一门亲事,明年春天的时候完婚。 为了给小两口布置新房,沈凌忙活了半年的时间。还要粉饰新房,从库房里选出名贵大气的摆设,从底下选出可靠的丫鬟婆子服侍未来的世子夫人。 去年的时候,为着佩致的婚事,沈凌催促国公爷上了请封世子的折子,折子两个月以后才被批复,佩致顺理成章的成了国公府的世子。 虽然佩致是府里的嫡长子,众人都知道将来这府里的爵位早晚会落到他头上,但是自从他成为世子后,沈凌还是感觉到了差别。尤其体现在她相看那些世家的大家小姐时,那些夫人们脸上的神色比从前要和善许多。 虽然国公爷不求上进,府里无权无势,但是随着玉莹成为太子良娣,沈凌经营的三家铺子日进斗金,尤其佩致年纪轻轻身上就有举人的功名后,想要与府里结亲的人还是大有人在的。 这些人家里有太子阵营的人,有没落的勋贵世家,还有看重佩致功名的书香世家。 沈凌和国公爷商量了一番,最后定下了柳家的嫡长女柳曼菲。柳家以诗书传家,虽然这些年只出了几个举人,朝中无人做官,但是柳曼菲的两个弟弟读书却都很有天赋,和玉如的夫君鲁翰林家的小儿子一样,不到十四岁就进了学。 沈凌看中的正是柳家这两个潜力股,将来不管是佩致也好,佩康也好,一旦考取进士,将来进入官场,都需要有几个帮手,将来才能不受人欺负。 沈凌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才给佩致定下了这样一门婚事,当然前提是柳曼菲本身也不错,不仅相貌出挑,打理家事也是一把好手。 第二年春天的时候,沈凌对着镜子看见鬓边的白发时,不禁感叹,时间过得真快,转眼自己又是做人家婆婆的年纪了。 之前她在前面几个世界里,也做过几次人家的婆婆,已经积攒了一些经验。所以柳曼菲一进门,沈凌并未在她身上发现比较大的问题时,就将管家权交了出去。自己安心打理那三间铺子。 平日里,她也甚少让柳曼菲到自己这边立规矩。婆媳之间想要相安无事,照她的经验就是少见面,见面少了自然纷争就少,各人自过各人的日子就是。 沈凌真是这么做的,柳曼菲进门后,她绝少插手小夫妻的事。不仅不给儿子安排通房丫鬟,就是听见柳曼菲不想给佩致纳姨娘,她也没有多说什么。 但是该管的时候,沈凌从来也不缺席。逢年过节,她都记着让人从杂货铺挑一些好的送到柳曼菲那里,让她带回到娘家,想住的话可以多住几日。 在她的经营下,柳曼菲对她虽不如像亲生父母那样亲近,但也表现的很恭敬孝顺。 沈凌觉得这就可以了。 柳曼菲进门的第三年,给国公府添了一个大胖小子,被佩致取名旭明。旭明周岁宴那天,沈凌借着敏心替玉莹来给侄子送礼的时候,提了那么几句话。 不到几天的功夫,玉馨就被东宫派来的人接走了。不同于玉莹的一万两银子,沈凌这次在玉馨走时,交给了她两万两银子。至于如何用,怎么用,她相信以玉馨的聪明,应该不会步玉容的后尘。 玉馨被送走以后,沈凌就开始张罗佩文的婚事。奈何佩文和佩致当初一样,不想早日成亲,反而去了边关投奔徐长安去了。 佩文走后第二年,当今圣上为福王举行了声势浩大的选秀,最后定下的福王妃却出乎众人的意料,既不是手握重权的权臣之女,也不是蒸蒸日上的勋贵家的女孩儿,反而只是一个普通的翰林之女。 不到一个月,京城里悄悄有了皇贵妃失宠的传言。 沈凌听到这个消息后,也没有觉得高兴或是兴奋。那些皇家争斗的事,越少掺和越好,知道的越少越好。反正他们国公府已经上了太子的船,那就安心等待结果就是。 传言还没有传满京城就不攻自破了。皇贵妃依旧受宠,圣上甚至从自己的私库里拨出一笔银子用来给福王成亲用。 福王成亲后不久,圣上特地允准他和太子一样参与国事。 这件事就像是一个导火索,一下子激发了大臣们的不满,上呈的奏折几乎堆满了御书房的书桌,大臣们的意思很明白,太子贤明仁善,不应该被骄纵任性的福王所取代。 还未等圣上做出任何批复,山东那边急报,泰山在几日前发生地动。 这件事被大臣们视为上天的警示,一时之间纷纷上书。 圣上迫于无奈,只得妥协,不复让福王参与国事。 此事过后,太子的日子终于比从前好过许多。原来保持中立的一些世家纷纷站队。 就在这个时候,进入东宫两年的玉馨平安生下了一个男婴,因为恰巧生在事情开始有转机的时候,所以很得太子的喜爱,并将玉馨提到了良娣的份位上。 玉馨被升为良娣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太子做主,给玉容找了一门不错的婚事。 而国公府这边也有了喜事。佩康后来居上,先佩致一步考上了进士,而且位列二甲第三名,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成绩了。在佩康的刺激下,佩致在三年以后,终于也考中了进士。国公府一时出了两个进士,风头一时无两。前来给佩康说亲事的媒人几乎都没断过。 沈凌经过一番仔细的比较,最终选定了一个世家之女。 而佩文那边,由徐家做媒,娶了一个武将的女儿。只是因为边关距离京城太远,所以沈凌一直无缘见到佩文的那位妻子。 日子平静如水的过了好几年,国公爷的身体开始每况日下,沈凌觉得他的情形越来越不好,一封书信将佩文一家从边关召了回来。 佩文一家回来后不久,国公爷在某天清晨去世了。临死前,他难得清楚了一回,将沈凌单独留下来,交代了一下后事。沈凌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他也都看在眼里,所以他将自己这些年攒的一些私房银子全拿了出来。一共有一万多两银子,他的意思是这笔银子分一半给三个儿子,另一半则交给沈凌。 三年以后,佩致等人刚出孝,就传来了一个对国公府来说很好的消息,圣上快不行了。 沈凌觉得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这个好消息了。 接下来,事情发展的就比较顺利了。 半年以后,太子在群臣的拥立下成功即位。而皇贵妃所生的两个皇子则被赶回了他们的封地。他们回到封地不久,就传来了皇贵妃薨逝的消息。这个消息就像是一块石子扔进湖中,只溅起了一点水花,就消失殆尽了。 京中众人的关注点全都放在太子即位以后的大封后宫一事上。 原来在东宫为良娣的玉莹和玉馨,一个被封德妃,一个被封淑妃。国公府的地位顿时水涨船高。佩致和佩康因为国公府当年的站队行为,都谋到了一个不错的职位,而佩文再次回到边关,有了这层关系,加上徐长安的关系,终于凭借战功在几年以后当上了参将。 四个女儿,有两个是妃子,其中一个还是有宠有子的妃子,将来只怕还能更进一步。三个儿子,有两个进朝廷做了文臣,另一个则做了武将,可谓文臣武将都有了。 自此,沈凌终于觉得可以功成身退了。虽然距离她离开这个世界还有好长一段时间,但是沈凌不打算再费心去教养孙子孙女了,她名下的三间店铺,也都交给了儿媳们打理。接下来的时间,她准备好好安度自己的晚年,顺便培养一些比较有用的兴趣爱好。 第 70 章 桌上已经摆好了晚饭, 一碟油煎小黄鱼, 一碟素炒豌豆苗, 一碟腐乳, 并三碗白饭。 坐在上首的卫太太拿起筷子道:“吃饭吧!” 沈凌端起面前的一碗白饭, 尝了一口就知这白饭是用此等大米做的。不过她穿了这么多次, 已经适应了各式各样的生活。虽然这碗白饭同她做国公府夫人和太夫人时吃的碧粳米差上太多, 但她还是面不改色的就着那碟素炒豌豆苗一点一点的往嘴里拨拉饭粒。 坐在她身旁的卫临则心不在焉的吃着饭,卫太太不时往他碗里挟些鱼肉和豌豆苗,说着多吃一点的话。 沈凌静静的吃着自己的饭, 中途并不插言。 饭后,沈凌回到自己的房间,过不多时, 卫临便被卫太太赶到了房里。他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看见沈凌朝这边看过来,不好意思的笑笑, “你先睡吧!我看会儿书。” 沈凌点了点头, 却并没有先睡, 而是取出了一些彩线准备打络子。菜油灯光线太暗, 若是做针线活太伤眼睛。 沈凌打络子的时候, 卫临看似在看书,实则心思已飞到了别处。说实在的, 他其实并不反感父亲生前给他定下的这一门婚事,就是有些不大习惯身边多出这么一个人。当然最重要的是, 他始终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求学的学生, 结婚对他来说是一件很遥远的事。 卫太太将他从学堂骗回来,逼他与陆家的这位姑娘成了亲,他起先很别扭了一阵,为此迟迟不肯与新婚妻子圆房。但是在家待了这么几日,发现这位刚过门的新婚妻子因为他冷淡的态度,过得战战兢兢,他又有些于心不忍。 沈凌打完一个梅花络子,就见卫临欲言又止的看着她。沈凌对他淡淡笑了笑,她现在穿的这个叫陆萍的少女长相很清秀,偏又有一种温婉的气质,这样淡淡一笑,尤其在昏暗的灯光下看来给人一种很娴静的感觉。 卫临不自觉的就放低了语气,“我记得你比我小两岁是不是?” 沈凌不知道他为何忽然会问起这个,有些矜持的说道:“我今年十五岁。” 卫临道:“这就是了。我今年十七岁。”他犹豫的看了沈凌一眼,还是硬着头皮说道,“现在正在学堂读书。你可不可以等我三年,等到我从学堂毕业以后,我们再......” 他没有说完下面的话,但沈凌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出乎卫临的意料,沈凌表现的很平静,她微微笑道:“你说的对,我们现在都还小。尤其是你还在求学当中,是应当以学业为重。明天我就去同娘说,让你早日回到学堂念书。” 卫临不料她竟如此通情达理,原本已经准备好她会哭诉一番自己的难处,哪知事情竟然如此容易。 他不由松了口气:“你放心,这门亲事是我父亲定下的,我绝不会不认。将来我若能考上公费留学生,一定会带你同去。” 沈凌听到这里,感兴趣的问道:“公费留学生,是不是到外国去留学?” 卫临有些惊讶的说道:“你竟然知道这个?” 沈凌笑道:“我娘家有个表哥,他就是公费留学生,前年去了日本。” 卫临道:“我并不太想去日本,我想去英国。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考上?” 沈凌道:“能考上,我看你这么用功,一定能考上。” 小夫妻两个说了几句话,关系终于近了一步,睡觉的时候也不再像前几日那样相敬如冰,而是躺在床上聊了几句将来去到英国那边的事。 第二天吃完早饭,沈凌果真去和卫太太说情,让卫临早点回到学堂。 卫太太看儿子这些天总是心神不宁,早已有了这个念头,只是到底顾着沈凌刚进门,所以不好张口。如今沈凌自己提出来,她自然顺水推舟答应了下来。 于是,第二天,沈凌和卫太太就送走了卫临。 沈凌回到自己的房间,不禁吐了口长气。这次系统交给她的任务比较特殊,既不是取得某些人的好感,也不是相夫教子,而是改写陆萍的人生,成为独立的女性。这次沈凌穿的这个人物也比较特殊,她是以民国时代做背景的一本书中的一个女配。 书中的男主,正是她现在的丈夫卫临,他在这本书里是多情温柔的男主,他在十七岁那年娶了陆萍后,在二十岁那年遇到了自己的灵魂伴侣,也就是女主林雨涵。 林雨涵得知卫临已有妻室后,就决心与他一刀两断,卫临舍不得放弃她,回到老家开始与陆萍商议离婚一事。 陆萍是那种传统女性,自问服侍卫太太十分尽心,死活不肯与卫临离婚。卫太太也觉得儿子做的不对,站在儿媳这边,坚决不同意他们离婚。 卫临无奈之下,只好回头再求林雨涵,给他几年时间。这一拖就是好几年,终于林雨涵还是被卫临打动,两人开始了同居的生活。因为很少有人知道卫临老家还有一个发妻。所以两人生活的很幸福,就和其他自由恋爱结合的夫妻一样,不到两年就有了孩子。 有了孩子以后,卫太太终于妥协,同意卫临与陆萍离婚之事。由她出面,分给了陆萍一笔银钱,并将老家的房子记在她名下给她养老。虽说是离婚,但是陆萍依旧住在卫家,与之前的日子并无差别。 卫太太过世后,陆萍自己孤独的生活了几年后,死于一场伤寒。 陆萍死后,觉得自己这辈子过得十分憋屈,虽然卫家对她还不错,几乎养了她一辈子。但那并不是她想要的日子,她非常想要一个温暖的家以及几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哪怕丈夫并不如卫临那样玉树临风和学识渊博,只要对她关心体贴就好。 上一世陆萍被卫家养了一辈子,一直都是靠人接济,虽然卫太太对她还不错,但陆萍很长时间觉得自己更像是卫家的一个女工,丝毫没有得到卫家人的看重。她希望自己能有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哪怕辛苦一点也没什么。 这些心愿,都由系统交给了沈凌完成。 沈凌觉得这次的任务说难也不难,但要说简单也不是很简单,毕竟以陆萍现在的身份,想要温暖的一个家以及疼爱自己的丈夫,恐怕有些困难。 沈凌昨晚之所以顺着卫临的意思说,是想留给他一个好印象,毕竟自己这几年好歹也要在卫家生活,能和卫家人打好关系,对她自己也是件好事。不过她虽然觉得卫临昨晚对自己的态度还算可以,但是一想到那个未来会出现的女主林雨涵,她还是很快就将卫临从自己的名单上划了出去。 她的打算是,可以先在卫家这边住着,等卫临遇到女主以后向她提出离婚,到时自己就可以顺利的离开卫家。在这期间,自己可以慢慢熟悉周围的环境,好好想想,将来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 卫临走后,沈凌将陆萍原来留下来的那些嫁妆看了看,不过几件衣裳和一些首饰,约莫值个几十块大洋。她正在回想陆萍可有什么擅长的手艺时,女工吴嫂过来房里给她冲茶,操着一口吴语道:“少奶奶,太太叫你到她房里去一趟。” 沈凌嗯了一声,将衣裳和首饰收起来,对着镜子照了照,抿了抿鬓边的头发就去了卫太太那边。 卫太太见她进来,指着面前的一个包袱道,“这是卫临的大姐在你们成亲时送过来的贺礼。之前卫临在家,我没想起来给你。他走后,我找什么东西时,看见箱子里这个包袱,这才想了起来。这里面是几块不错的料子,正适合你这样的年纪穿。你拿去交给裁缝,也做几身衣裳穿。将来卫临回来,也让他看看。” 沈凌就嗯了一声,接过装着包袱的布料。 等她拿着包袱回到房里,看着那几块布料,忽然有了一个想法。陆萍的女红非常不错,沈凌自己经过几个世界的磨练后,女红已经算得上非常出色了。 自己何不利用这个特长,开一家做衣裳的店铺呢! 沈凌有了这个念头后,就对着布料比划起来。她虽然没有学过服装设计,但是做了这么多年衣裳,比那些专门做衣裳的裁缝也不差了。就是不知道现在的流行趋势是什么,毕竟陆萍一直生活在乡下,而乡下女人们在衣着上又不是太讲究,不能给沈凌什么参考。 沈凌只得依照陆萍原来的衣服,简单裁剪了一下,然后准备缝制的时候,在细节之处做一些小的改动,让衣裳更为贴身一些。 三天以后,衣裳就做好了。正值沈凌娘家那边过庙会,沈凌征求了一下卫太太的意见,就坐着驴车回了娘家。 第 71 章 沈凌的娘家是江浙一带典型的一个小镇, 庙会那天, 镇上的仙女庙前就像是集场一样, 处处都是货摊, 吃、穿、用、耍应有尽有。 陪同沈凌赶庙会的是她的嫂子还有几个堂姐妹, 几人簇拥着沈凌立在一个杂耍摊前, 看场中的人耍猴。沈凌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民间表演, 不由看的津津有味。 接下来,她们一行人又看了半个多时辰的戏,沈凌听不懂戏文唱的是什么, 她的注意力在那些周边摆着的摊位上,那里有各种各样的民间小吃。 在沈凌吃了两块糕和一串糖葫芦后,一行人又去了庙会的货摊前。沈凌的嫂子想买一件窑货, 就在一处货摊前停了下来。 嫂子徐氏蹲在摊前选砂锅, 沈凌和几个堂姐妹在边上等她。几人正说些闲话,就听后面有人说道, “你这件衣裳上绣的花纹真好看, 是在哪做的啊?” 沈凌身上穿的是其中一块杏黄色春绸做的夹袄夹裙。夹袄的腰身处稍微收了一下, 下摆袖口处则用金色缎条滚边。裙子上则绣着一种淡绿色的小花, 疏疏淡淡的点缀在上面, 看上去清新雅致。 她穿这身衣裳纯是出于爱美的天性,如今听到有人赞叹, 便转过头,看见是一位年轻的少奶奶, 头上戴着金簪, 穿着海棠红的对襟衣裳,身后还跟着几个下人。 沈凌客气的答道:“当不起你的夸奖,这衣裳是我自己做的。” 那位少奶奶不禁好奇的打量了她一眼,然后试探的问道:“你这衣裳上绣的小花,可不可以描个花样给我?我可以付你银元的。” 沈凌就笑了笑:“对不住,这花样我以后还要留着做衣裳,不能给你。不过你若实在喜欢,我倒是可以帮忙缝制一套这样的衣裳。” 那位少奶奶要来花样本就是为做一身这样的衣裳,如今听到沈凌可以帮忙缝制,当即喜出望外,“那就这样说好了,我也有块杏黄色的缎子,比着这个做一套袄裙,至于报酬,就比着城里的裁缝来,你看如何?” 沈凌自然没有什么问题,两人交换了双方的地址,约定了时间,那位少奶奶就带着下人们走了。 沈凌接了这单生意后,再没了逛庙会的兴致,在娘家只待了两天就匆匆返回了卫家。 第三天,许少奶奶依约让人送来布料并她的尺寸,沈凌告诉来人让她五天以后再来。这一番来往,自然被卫太太问起,沈凌就实话实说,告诉了卫太太实情。 卫家在当地只算得上小有薄产的人家,一年的出息全靠祖传的几十亩地。又要供卫临在学堂念书,是以卫太太有时也带着吴嫂替人家做一些针线活。 如今听见沈凌替许家的女眷做衣裳,卫太太记得那许家是当地有名的大户人家,就放下了心,叮嘱了沈凌几句,回房去了。 沈凌花了三天的时间将那套杏黄色的夹袄夹裙做好,剩下的那两天时间则另外用一块淡绿色的料子做了一件对襟长褂,上面绣的却是白色的蒲公英。 许少奶奶派人带着银元过来拿衣裳时,沈凌告诉那人,那件对襟长褂是她额外赠给许少奶奶的,希望她能替自己多介绍几个客户。 那人拿着衣裳走后,沈凌将钱袋的银元倒出来一数,一共有十块。虽然这点银钱在她看来,根本不算什么,但是毕竟是自己依靠双手得来的,也就十分高兴。将银元仍旧放进钱袋,收到箱子里。 过后几天,许家少奶奶那边并未派人上门,沈凌索性将自己穿过见过的衣裳捡那些样子雅致的通通画到纸上,然后再加以修改。 卫临的大姐给的布料里除了那块杏黄色的春绸,还有一块藕色的缎子和一块轻灰色的春绉。 沈凌打算用那块藕色的缎子做一件对襟褂子,上面可以用银线绣几丛兰叶,至于花瓣花蕊则可以缝上细碎的米珠拼成相应的图案代替。 而那就轻灰色的春绉,沈凌则用它做了一条百褶裙,颜色正好配藕色的对襟褂子,至于在款式方面,沈凌也借鉴了现代的样式,进行了一番修改,比旧式的百褶裙要稍微合身一些。 这两件衣裳做好以后,沈凌就借口有事和卫太太说了一声,穿着这两件衣裳由吴嫂陪着去了城里找陆萍的一个表姐。 陆萍这个表姐嫁给了城里的一个商户,是陆萍的亲戚里唯一一个有钱人。沈凌觉得与其等许少奶奶给她介绍生意,还不如自己主动去找几个潜在的客户。 陆萍的表姐冯梅,就是她的第一个潜在客户。 沈凌被门房带进钱府的客厅后,就有一个年轻的少妇走了进来,穿着葱绿色绸子的长衫,腕上带着一对镶碎钻的手镯,于雅淡中又带了一点富丽来。 她看见来客是沈凌,就不由惊讶的叫出声:“萍妹,我竟想不到是你。”又看了一下沈凌身上的衣裳,好奇道,“你这衣裳在哪做的,看上去倒是很素雅。” 沈凌带着笑意道:“梅姐,这几年没见,想不到你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她奉承了冯梅几句,就话锋一转道,“梅表姐,不瞒你说,我今日来是想让你帮我介绍几个有钱人家的女眷。” 她说着站起身,指指身上的衣裳道:“你不是觉得这两件衣裳看起来不错吗,实话与你说,这是我自己做的。早先在娘家时,我就喜欢做衣裳,只是不大方便出门。如今嫁了人,我就想着怎么也要试一试,能挣些钱固然好,就是挣不了钱,也打发了时间。” 冯梅听着听着,忽然皱眉道:“萍妹,我记得你嫁的是卫家吧!难道他们对你不好,所以才让你出来挣钱?” 沈凌心中一动,微微低头道:“他们对我不是不好,只是他结了婚在家待了没几天就走了。我左右在家也是闲着,就想着找点事做。” 冯梅近来闻得那些新派学生没有几个愿意和家里做主娶的原配过日子的,有心想说什么,却又怕沈凌听了伤心,只得将到口的话咽下,站起身轻轻拍了拍沈凌的手,让她坐下来,“你放心,旁的我帮不了你,但是帮你介绍几个客户还是容易的。” 她仔细看了眼沈凌身上的衣服,说道,“正好我下个月要在家里招待几个女客人,你帮我做一身和你身上穿的这两件衣裳一样的款式,我到时帮你推销推销。” 她说着话,就命一个仆妇拿了几匹料子过来,有葱绿、玉色这样的印度绸,也有银灰、宝蓝色的中国绸。 冯梅道:“我知道你不好意思收我的钱,这几匹料子你拿去替我做一身衣裳就好,剩下的就当是我付你的报酬了。” 沈凌忙道:“这怎么好意思,我是来求你帮忙的,怎好要你这么多东西?” 两人推让了一回,终归还是沈凌退了一步,让吴嫂拿着布料出了门。 回到卫家,沈凌看着那四匹布料,开始思量怎么搭配。 很快,她就想到冯梅今天穿的那一身葱绿色衣裳,又见她给的布料里就有一匹葱绿色的印度绸,就决定用葱绿色做对襟褂子,至于裙子就用那玉色的印度绸做好了。 她想好以后,按着冯梅的尺寸将褂子做好,就开始在上面用银线绣兰叶,兰叶绣好以后,她仍旧用穿了孔的米粒大的珠子缝好花瓣花蕊的图案,褂子便做好了。 等下面的裙子也做好后,沈凌并没有急着将衣裳送去钱府。而是开始动手做一件这个时代还未兴起的旗袍。 沈凌穿来的这个时间点是二十世纪一二十年代,辛亥革命过去还没有几年,旗袍还未流行起来。反正沈凌不管是在乡下还是在城里都没有看见人穿旗袍。 她那天听冯梅说她要在家里待客,想必如果有一件做工精致的旗袍,一定可以吸引那些女客人们的目光。 为了做好旗袍,沈凌特地从空间里取出自己做周太太时购买的一件旗袍,那件旗袍以象牙白色的绸子做底,上面绣着淡蓝色的荷叶和粉色的莲花,看上去雅致大方。 沈凌打算就用这个式样给冯梅做一身旗袍,布料她选了那块银灰色的绸子,往上面绣花的时候却选了更为雍容典雅的牡丹花鸟图案。最后往上面缝扣子时,沈凌并没有选用普通的琵琶扣,而是从空间里拿出了几个穿孔的珍珠,这几个珍珠都是空间水池的海贝所产的珍珠,品相并不算太好,用来做纽扣倒是很合适。 沈凌将珍珠纽扣缝上去以后,就发现莹白的珍珠配着银白色的旗袍,加上上面的淡蓝色牡丹花叶,效果出奇的好。淡雅中又带着一种古典的味道,给人一种温雅柔和的感觉。 旗袍做好以后,沈凌不放心别人,自己亲自将两件衣裳和旗袍给冯梅送了过去。冯梅当着她的面,试了那两件衣裳,觉得很满意。等她在沈凌的建议下,试了旗袍以后,就立时赞不绝口,她可以想见请客那日若是穿上这件衣裳,一定可以艳压全场。 所以她立时又给沈凌下了一单,让她用葱绿色的料子,再给她做一身这样的旗袍,同时硬往她手里塞了一个钱袋。 第 72 章 那块葱绿色的印度绸质地较中国绸要轻薄一些, 适合做夏装。正好这个季节已经到了春末, 所以沈凌干脆给冯梅做了一件半袖的旗袍。然后在上面用银线绣出大朵大朵的玉兰花, 清雅中带着富丽, 正是她那天初到钱府冯梅给她的第一感觉。 做完这件旗袍后, 沈凌就开始用冯梅给的布料做样品。她准备把自己的卧室收拾成一间工作室, 然后再弄几个架子, 将自己做好的衣裳放上去,这样客人们来了以后,便有个可挑选的余地。 沈凌用银灰色的中国绸和葱绿色的印度绸各做了一身旗袍, 上面的图案和给冯梅做的一样,一个绣的是淡蓝色的牡丹花叶,一个绣的则是银色的玉兰花。 沈凌拿着玉色的印度绸思量了半天, 打算先做一条长裙。她的空间里有一条雪纺长裙, 颜色和这块料子差不多,穿上会显得非常仙气。沈凌觉得像冯梅这样的富家太太多半会喜欢, 她比照着那条雪纺长裙的样式将裙子做好后, 又在上面绣了一些白色的含笑花, 立时就多出了几分精致。 沈凌觉得如果能用水钻代替含笑花的花蕊, 想必效果会更好。可惜, 她手上没有那么多银元,还买不起水钻这种相对昂贵的奢侈品。 不过她手上虽没有这个年代比较流行的水钻, 但是却有不少次等的珍珠,所以沈凌后面在用那块玉色的印度绸做单衫的时候, 便在领口处点缀了很多珍珠上去。这件单衫, 她是用来配那件长裙的,所以并未在上面绣什么花纹,不过因为有珍珠的点缀,所以这件单衫呈现出来的效果也不错。 那块宝蓝色的中国绸被她做了一身金线绣遍地垂枝海棠花的衣裙,只是稍微在腰部收了一下,然后海棠花的花心处则镶嵌了一颗小指头大小的珍珠。 沈凌之所以将这些衣裳做的这么精致富丽,是因为她想和之前所开的美容坊一样专走中高档路线。面对的客户以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为主,这样才能挣到大钱。 为此,她后面将自己存放的一些用不到的首饰上镶嵌的米珠、打磨成珠状的绿松石、稍微次等的玉珠等都拆卸下来,留待以后使用。毕竟想要衣裳提高档次,这些装饰品必不可少。 沈凌做这些工作的时候,好长时间没有消息的许少奶奶,这天亲自来了卫家。沈凌被吴嫂从房里叫出来时,许少奶奶正在看客厅悬挂着的一幅字画,听到脚步声回头笑道:“对不住,前些天忙着家里的事,一直没能给你介绍客户。不过我婆婆非常喜欢你赠我的那件淡绿色长褂,所以我一得了空就赶紧来找你,你能不能帮我婆婆做一件那样的褂子,料子和尺寸我都已经带来了。” 她轻轻招了招手,就有一个仆妇拿着一块天青色的缎子走上前来。 沈凌看了眼料子,问道:“不知道许夫人想要在衣裳上绣什么花样,是蒲公英图案还是别的什么?” 许夫人笑道:“就要那个蒲公英图案。不过你这里若有其他花样,如果中意的话,我另外再做一件。” 沈凌借此道:“那就这边请。”直接将许少奶奶带到了自己的卧室。 许少奶奶一眼就相中了那身玉色绸子做的单衫和长裙,开口就想将其买下来。沈凌让她试了一下衣裳的尺寸,竟然不长不短不肥不瘦刚刚好。沈凌当初做衣裳的时候,是比照冯梅的尺寸做的,而许少奶奶和冯梅差不多高,都是那种偏瘦的身材,是以穿上便分外合适。 最后,许少奶奶出了一百块银元将这身衣裳买了下来。那身衣裳料子虽不甚值钱,但上面点缀的珍珠却还是值几十块的。有了这一百块银元,沈凌手里顿时宽松很多,她拿上这钱叫上吴嫂一起去城里买了些绸缎水钻之类的东西。 回来以后,沈凌先用一块银灰色的绸子给卫太太做了一身衣裙。 接着,她选出水绿色和湖蓝色这两种颜色的绸子,做了两身旗袍。水绿色那件旗袍,她在上面绣的是玉兰花,花蕊部分便用的是水钻,纽扣则用的是她从首饰上拆下来的玉珠做成的纽扣。 而那件湖蓝色的旗袍,绣的却是半开的芙蓉,花蕊部分用的也是水钻,至于纽扣则用的是绿松石纽扣。 这两件旗袍做好后,沈凌后面又用心做了几件衣裙,怕的是有些太太小姐们暂时还接受不了旗袍这种新式服装。 这些样品做的差不多后,冯梅那边穿着新做的旗袍在家里举办宴会时,果然受到了女客们的瞩目,好几个人向她打听身上的旗袍是在哪做的。 没过几天,沈凌这边就有冯梅的熟人过来登门拜访,看到卧室里挂出来的样品时,就提出想要试试看看效果。 短短几天的时间,沈凌就接了好几单生意,因为怕忙不过来,就将家里的另外两个人动员起来。卫太太帮忙裁剪布料,吴嫂负责缝纽扣缀珠子。 这批衣裳做好后,沈凌发现单是靠衣裳上用来点缀的珍珠,她就净挣了几百块钱。那些珠子都是在水池里的贝类自产的珍珠,品相都不是太好,若是拿去卖也卖不到好价钱,但是放在衣裳上,就大大提高了衣裳的档次。这对沈凌倒是意外之喜了。关于珠子的来历,沈凌怕卫太太起疑心,就说是从娘家大嫂手上买来的。她的娘家大嫂嫁人前住在临海的镇上,手里有不少这样不太值钱的珠子也比较能让人信服。 凭借着冯梅的介绍,沈凌慢慢的就有了一些回头客。因为卫家从上到下都是女人,那些女客们过来时觉得很方便,不由便爱往沈凌这里多跑几趟。看看最近这段日子,新出了什么衣裳。若是中意的,就当场下订单。 还有一些回头客是每逢要出席什么重要的场合时,才来身边这边做衣裳,有时要的很急,逢到这个时候,沈凌就加班加点,实在赶不及就等到晚上的时候到空间里做,闻着空间的空气人起码会精神一些,手头也会快一些。 忙碌的时候,时间会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间,就到了年末。卫临要从学堂回来过年了。 腊月二十那天,沈凌做好手头最后一件衣裳,等下午那家的下人将衣裳拿走后,就开始帮着卫太太准备过年的各种事宜。扫尘,洗地,杀鸡,宰鹅,买猪肉,都忙完以后,卫临也从学堂回来了。 他回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些杭州那边的点心。 让沈凌意外的是,他还给自己买了一对小巧的银质花鸟纹梳。晚上一家人吃饭的时候,卫太太提到沈凌最近做的工作,着力将她表扬了一番。沈凌当时只笑笑没有说话,卫临忍不住诧异的看了她好几眼。 回到卧室的时候,沈凌就取出一个准备好的钱袋,里面是一百块银元。当她让卫临拿着做零用钱时,卫临死活不肯要。沈凌也不好勉强,反正她的心意已经尽到,卫临不要那就是他的事了。 一番洗漱后,两人躺到床上,卫临还是没有圆房的意思。在沈凌自己,已经抱定了分开的念头,自然也不会做出什么暗示。于是卫临在家的这些天,两人什么事也没发生。 新年过后,卫临就走了。 沈凌松了口气,天天晚上跟一个未来会抛弃自己的男人躺在同一张床上,想想就让人觉得不是很舒服,好在等到第三年上,就不用受这种折磨了。 正月过后,沈凌就继续开始了忙碌的日子。 大约是旗袍开始在他们所住的城市流行起来,现在找沈凌做旗袍的人越来越多。 沈凌额外花费一些时间,做了一些旗袍的样品出来,有半袖的,有长袖的,有高领的,有低领的,有高开衩的,有低开衩的务必做到品种多样,好让顾客们有挑选的余地。 她将这些各式各样的旗袍摆在卧室以后,上门来做旗袍的太太小姐们就越来越多,有的人甚至还建议她将来到城里开个店铺。那样不仅方便,还会招揽更多的客人。 沈凌未尝不想这样做,只是她现在是卫家的媳妇,卫太太最多让她在家里做这些营生,若是出去开店只怕多半是不会同意的。 而沈凌又不愿意背负任何不好的名声,毕竟这个时代男女并不平等,一旦卫家这边提出休妻,不仅她的名声受损,就连陆家的名声也得被她带累。所以沈凌想的是,目前就暂时在卫家这边等到卫临提出离婚再说。左右不过两年时间,稍微等一等就可以等到了。 她还可以趁着这两年时间,多招揽一些客人,到时开起店来也会顺利许多。 第 73 章 天空飘落下细细的雨丝, 卫临坐在平顶船篷下, 看着矮桌对面的林雨涵脸上流露出欲言又止的样子。林雨涵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心理活动, 她穿着雪青色的单衫, 戴着平光眼镜, 仔细的剥着桌上的莲子。很快, 她手边的小瓷碟就堆满了剥好的莲子。 林雨涵将一个莲蓬全部剥完, 才一边吃剥好的莲子一边喝茶。新鲜的莲子配着清茶,有一种独特的清淡滋味。林雨涵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好半天才发现卫临的不对。 “你怎么了, 有心事?”林雨涵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关心,轻轻问道。 卫临鼓起勇气,“密斯林, 我要向你坦白一件事, 我已经结婚了。” 林雨涵脸上立刻有了难以置信的表情,她语音颤抖的说道:“你已经结婚了, 为什么不早说,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船靠岸时, 卫临看着林雨涵远去的背影, 暗暗下了决心。 沈凌刚给一位回头客做好旗袍, 正计划着要去城里买一些水钻还有银线之类的东西,就听吴嫂在楼下呀了一声, 然后就听见卫临的说话声。 卫临自从离家求学后,不到过年轻易不回来一次, 如今回来想必肯定有事情发生。沈凌算一算时间, 恐怕他已经遇到林雨涵了,所以才回来赶着和自己离婚。 沈凌从自己的卧室出来时,卫临也正朝这里走来,两人走了个面对面,沈凌清楚的看见卫临看向她时,神情显得很是复杂,既带着些许歉意又带着一丝决绝。 看来自己的猜测没错,沈凌嘴角不由露出了一丝讽刺的微笑。 卫太太听闻儿子回来,很吃了一惊,当着沈凌的面,她问起卫临归来的原因。卫临支吾了几句,然后终于鼓起勇气,“妈,我想离婚。” 沈凌在旁听得明明白白,按理说,她脸上的表情应该是难以置信,但她的神色却很平静,“为什么?” 卫太太这才回过神,“儿子,到底是为什么,是阿萍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吗?” 卫临说出那番话来,心里顿时轻松很多,见卫太太扯上沈凌,忙道:“不关她的事,是我自己的原因。” 卫太太看他的神色有什么不明白的,生平第一次对儿子动了气,却又不愿意让他在沈凌面前丢脸,便让沈凌出去一会儿。 沈凌回到自己的卧室,就开始收拾自己的衣物。她来卫家这边三年,光顾着给别人做衣裳,自己统共没有添几件新衣裳,一个包袱就装好了她所有的衣物。 而这几年攒的钱早就被她放进了空间,差不多有七八千块,足够她在城里开店和置办房产。 卫太太和前世一样,死活不肯让卫临和沈凌离婚。一方面,这样做会让卫家的名声传出去不大好听,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沈凌的担忧。 还是沈凌自己亲自去与卫太太谈了一晚上,实言相告她与卫临始终没有圆房,只怕这辈子卫临都不会碰她,与其这样,还不如成全卫临与那位姑娘。而她自己现在有做衣裳的手艺,就是将来娘家不要,自己也能养活自己。 在沈凌的劝说下,卫太太最终答应了离婚一事。 沈凌立时就着手从卫家搬出去,本来卫临想要给她一笔补偿款,被她拒绝了。既然要断,就要断的干干净净。将来也免生纷争。 沈凌从卫家搬出去后,并没有回娘家居住,而是托冯梅先找了一个住处,然后就开始准备在城里开一家时装店。 得知她要开店,一个经常找沈凌做衣裳的客人帮她介绍了一个铺面,那家铺面原来是做酒楼生意的,楼上楼下占地面积都不少,十分符合沈凌的要求。 沈凌看过铺面,和铺子的房主讨价还价一番,最后花一千块钱租下了这个铺子,为期三年。 铺子租下来以后,沈凌便开始着手铺子的装修问题,既然准备开时装店,那么铺子的风格一定要区别于其他的店铺。最后沈凌决定把铺子装修成那种英式风格,一方面她毕竟在英国待过,熟悉那边的风格;另一方面,英式风格比较简单大气,符合时装店的装潢。 沈凌自己将图样画好,便开始找人装修。因为怕那些人不懂她所说的英式风格,沈凌几乎事事操心,从墙上贴的印花纸到地板,差不多都是她亲自去采买的。 一个月以后,铺子就按照她的要求装修的差不多了。 铺子面向街道的那两面墙壁,被掏空了一半,安上了两块透明的大玻璃。推开原来的那扇喷了米黄色漆料的雕花木门,迎面就看见天花板上垂下的水晶吊灯,映着三面新贴的外国漆皮印花纸,加上地上的木质地板,显得十分光亮整洁。 最引人注意的还是当地放着的十来个开放式衣柜,这是沈凌特意找人定做的,专门用来悬挂她做出来的那些衣裳样品。这些开放式衣柜的中间位置则放着比较低矮一些的木柜,这些木柜是用来摆放和衣裳匹配的鞋子。 另外,沈凌还在西边的空地放置了一堂西式家具,摆着小巧的桌子,舒服的长沙发和软椅,可供客人们休息。至于东边则被她加了一个试衣间,里面放着一架落地镜。 至于二楼,原来的那些包厢已经被拆除,然后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张宽大的木质桌子和一张张椅子,桌椅旁边还有放置针线、剪子、衣料的各种架子。这样一弄,和后世的工作间也没有什么差别了。 沈凌在铺子装修的时候,曾委托冯梅给她找几个手艺比较好的绣娘,她每个月可以付她们二十块大洋。在较高的薪金刺激下,冯梅很快就给她找来了三个绣娘,都是附近这一带手艺最好的人。 沈凌请这些绣娘过来,主要是让她们先给她打打下手,然后再教她们做旗袍。毕竟光靠她一个人,将来肯定忙不过来。 三个绣娘请过来以后,沈凌就开始带着她们赶制一批各式各样的旗袍和西式长裙出来。之前她在卫家的时候,虽有一些衣裳样品,但是后面陆陆续续卖出了一些,式样并不很全面。 这次沈凌赶制的这些旗袍比在卫家时做的还要精美一些,而且上面缝制的纽扣也多用珍珠、水钻、玛瑙、红宝石、翡翠等较为名贵的宝石。 沈凌赶制旗袍的同时,设计出新颖款式的绣鞋,交给绣娘们来做,上面的图案多用金丝银线绣成,而且还有珍珠做点缀。这样的鞋子,沈凌定价一百块银元,比旗袍稍微低一些。 而第一次尝试做的西式长裙,因为她所在的这座城市还未完全流行西式服装,沈凌不敢多做,就赶制了三五件,而且上面也没用多少装饰品,只在款式上面下了点心思。 这些衣裳都做好,沈凌又请了两个年轻有惊讶的伙计后,就选了一天黄道吉日开张。 原来的老顾客一一被她通知了一遍,开业当天,有不少人过来捧场。 卖的最多的还是店里的旗袍,那几件西式长裙,问的人虽然很多,但是一件也没卖出去。 接下来的一个月,沈凌接单接到手软,店里的旗袍也卖出去了不少。沈凌手里有了钱,就去首饰店定制旗袍要用的宝石纽扣。空间里次一等的宝石差不多被她用光了,虽然手里还有一些珍珠,但总不能每件旗袍上都用珍珠纽扣。 首饰店里的老板金荣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脸上总是带着三分和善的笑意,因为老板娘买过沈凌店里的旗袍,所以老板看见上门的客人是她,便亲自过来招待。 沈凌说了自己的要求,金荣看她要的东西比较多,脸上的笑意更多了几分,末了又善意的提醒她记得在店里开张的第二个月去拜码头,不然那些地痞流氓多半会来店里闹事。 沈凌之前也听冯梅说起过这件事,但她早在有开店这个想法后,就将寒月功法又捡了起来,偷空也练了几招防身术,自问对付普通的地痞流氓,已经绰绰有余,便没有放在心上。 沈凌在首饰店定好要用的纽扣后,就开始了赶制订单的忙碌生活。 这天,她正帮一个老主顾缝制旗袍,就听见在楼下招待顾客的伙计慌张的爬上了楼梯,“老板娘,下面有人闹事。” 沈凌下来后,就见几个面露不善的男人站在店里,为首的那人脖子里还带了一根金链子。金链子看了沈凌一眼,眼睛一瞪,“你就是老板娘?” 沈凌点点头:“对,有何指教。” 金链子轻哼一声:“我们是来收保护费的。听人说你这家店的生意不错,那就每个月交上五百大洋的保护费。” 沈凌轻轻笑了笑:“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能让我交保护费的人,如果我是你会马上滚蛋走人。”店里的客人已经被他们这帮人吓走,只剩下店里的两个伙计,所以沈凌也没有什么顾忌。 金链子微微一愣,他正要出口嘲讽几句。沈凌脸上已经流露出不耐的神色来,她将气势微微外放,右手轻轻一挥,就有一股掌风朝着金链子而去。 金链子只觉眼前一晃,整个人便被一股大力袭来,不受控制的飞出了老远。 沈凌将袖子一甩,冷冷看着剩下的几人,意思很明白,你们也要试一试吗? 几人刚才见识了她的武艺,哪敢上前说半句话,匆匆扶起金链子,慌忙出了沈凌的店铺,生怕她会跟上来。 沈凌解决了这几人,觉得这事应该到此为止了。 哪知过不到几天,几人又来了店里,不过却比上次多了一个青年。那青年二十岁上下,穿着堆花青锻马褂,褂子上缝着红色水钻纽扣,看打扮像是一个富家少爷,但举手投足又透着一股练武之人才会有的一种精气神。 当时店里还有几个客人在,沈凌不欲当场发作,冷冷扫了金链子一眼。金链子忙道:“老板娘,我是来赔罪的。先前我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您。这次我来是诚心给您道歉。”他说到这里,便跪下朝沈凌磕了几个响头。 沈凌不由看向青年,以她的直觉,金链子之所以给她赔罪,完全是因为眼前这个青年的意思。 青年微微笑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知可否请老板娘到对面的茶馆喝杯清茶。” 第 74 章 74章 伙计将两杯清茶放到桌上, 青年做了个请的姿势, “这是我从武夷那边带来的茶叶, 老板娘尝尝味道如何。” 这个时候的茶馆, 客人可以自带茶叶, 由伙计帮忙冲泡。是以青年有此一说。 沈凌端起茶杯轻轻品了一口, “是上好的乌龙茶, 味道很好。” 青年笑了笑:“老板娘也喜欢喝乌龙茶?” 沈凌自己并不怎么喜欢喝茶,之所以能一口就品出这是上品乌龙茶是因为在现代那个世界中,周凯比较喜欢品茶, 沈凌跟着他,喝了不少好茶叶,所以还记得。 青年得不到她的回答, 又道:“老板娘若是喜欢, 我那边还有半斤,就当是见面礼了。” 沈凌从回忆中抽离出来, 看着眼前的青年:“我这人不爱喝茶, 有什么事还请直说。” 青年淡淡笑了笑:“老板娘爽快, 我也就不兜圈子了。您对崔泉使得那一招应该是内功吧?” 沈凌面无表情道:“是又怎样, 不是又怎样?” 青年道:“我这人平生好武, 为此不惜花费重金请来名师教授我武艺。三年前,师傅说我的功夫已经学的差不多, 便让我出来游历一下找几个同道切磋一下。崔泉当初曾在我们府上服侍过我几年,如今我路过此地, 便想着顺路看一看他。哪知却听他说此地多了一个民间高手, 还是个女子,我就忍不住好奇心,前来看看。” 沈凌听他这样一说,便知他与当地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是一类人,脸上的神情就稍微好了一些,“那你将我请来是什么意思,不会想着与我切磋两下吧?” 青年淡笑道:“不瞒你说,我正有这个心思。但不知老板娘答不答应?” 沈凌道:“让我答应也可以。但你得让崔泉等人以后不许再上我的店铺,打扰我做生意。” 青年道:“这个简单。我与他说一声就是了。想来这个面子他还是会给的。” 两人约定了地点和时间,就在一起切磋了几下。沈凌虽只将寒月功法修到第三层,但在现在这个世界,已经算是高手的级别了。她一出手,青年立时就知自己遇到了劲敌,只觉眼前的女子比他那位师傅的武艺还要高上不少。 几招过后,青年就落在了下风,沈凌适时的收招,以免让他脸上不大好看。 两人回到座位上时,青年就问她师承何处,沈凌笑着将话题转到别处。青年误以为沈凌的师傅是隐士高人,便不再多问。只是沈凌要提出告辞时,青年忽然朝她作了一揖,希望她能将自己收到门下,哪怕就是个记名弟子也行。 沈凌正要开口拒绝,青年抢先道:“老板娘先别急着拒绝我。我看您开的这家时装店,装修和衣裳都比别处不同,看着特别新颖。不知你可有意向到上海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开店?只要你将我收到门下,我可以将我手头上的资源都介绍给您。我们吴家虽说不是豪门望族,但在政界军界也还是有几个朋友的。” 沈凌想了想,还是拒绝了。寒月功法是她穿越武侠世界时得到的内功心法,她身为国公府夫人时,虽然也交给佩致和佩文修炼,但是事前叮嘱过他们,决不能外泄内功心法。但是眼前的青年来历不明,一旦将他收到门下,若是传他心法,将来他为祸武林怎么办,自己又没有万全的办法可以制住他。 青年见她不肯答应,很是失望。不过他很快就收起了失落的心情,很平静的将沈凌送出了茶馆。 这个小插曲过后,虽然沈凌的店里再没有什么流氓地痞上门来捣乱,但沈凌总觉得以那青年好武的性子,不会这么善罢甘休。所以接下来的几个月,她事事小心,每天晚上干脆就睡在店里。这样即使有什么事故,她也能提早发现。 也许是她的担心有些多余,店铺顺顺当当的开了几个月,直到年下也没有什么动静。 沈凌到此不由松懈了下来,清点了一下店铺的收益,这几个月,店铺一共挣了一万多块大洋,但若是抛开她那些宝石珍珠的成本外,通共下来净挣五六千块。这样的收入,比之前在卫家要好很多了。 沈凌心情一好,就给铺子里的绣娘和伙计每人都发了一个厚厚的红包。然后收拾收拾,回现在自己住的宅子过年。 初二回娘家拜年时,原本陆父陆母还对她离婚一事颇有微词,后来沈凌私下无人时给了陆母一沓钞票,耳根才清静了许多。当初陆萍离婚以后,陆父陆母虽然还在世,但是他们觉得嫁出去的女儿就已经是人家的人了。所以陆萍离婚以后,依旧住在卫家,他们也没有对她有过过多的关心。仍将精力放在陆萍的哥嫂以及几个孙子孙女身上。 这一世,沈凌离开卫家到城里开店,陆父陆母既没有干涉也没有想过让陆萍的哥哥到店里帮忙,这样的情形在沈凌看来正好。就保持这样一种比较疏淡的关系正好。 初三,沈凌去了钱府做客。之前冯梅对她多有照顾,所以她这次上门来做客的时候,特地从空间里找出一对水头很足的镯子盛在一只精致的木盒里,又另外备了一些点心水果。 当沈凌提着大包小包到达钱府时,门房看见是她,忙接过她手中的东西,引着她到了待客的前厅。 还未到达前厅,沈凌就听到冯梅和她的丈夫钱进的笑声,期间还夹杂着一道有些熟悉的声音。 沈凌还未认出那道声音的主人是谁,门房就往里面禀告道:“陆小姐来了。”沈凌离婚后,冯梅便让下人们口称沈凌小姐,这样别人也好知道她现在是单身。 门房的声音刚落下,冯梅就迎了出来,“萍妹,你来得正好。你姐夫新认识了一个来自上海的吴公子,你也来见见。” 沈凌一听吴公子三个字,就知道来人是谁了。 果不其然,当她被冯梅牵着手进到前厅时,就见原来见过的那位青年正端坐在客首的位置,望见她进来,忙站起身笑道:“陆小姐,巧得很,我们又见面了。” 沈凌淡淡一笑,并没有说话,旁边的冯梅惊讶道:“你们认识?” 吴简浅笑道:“认识谈不上,不过有过一面之缘。” 钱进最是乖觉,看两人的神情态度,仿佛吴简似是有求于沈凌,而沈凌则有些爱答不理,忙招呼沈凌坐在吴简下首,又让下人们上茶端点心,在他的张罗下,屋里的气氛顿时好了许多。 就连沈凌这种认为吴简是存有目的才接近钱进的人,也不由稍微缓和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开始品尝起手边的点心来。 几人差不多聊了半个多时辰,厨房来报说酒席已经备好了。于是几人挪步到大花厅,钱进和冯梅坐了主位,吴简和沈凌则坐在对面。这样一来,两人挨得不免有些近。 当吴简找了话题与沈凌说时,沈凌不好总冷着一张脸,这样一问一答,不知不觉间两人就说了不少话。 饭后,钱进支开冯梅,自己也找了个借口走开,让两人自在大花厅喝着清茶说话。 吴简借机就将话题转到了对武学的见解上,沈凌毕竟是做过凌月宫宫主的人,又曾经挑战过诸多高手,随口一句话就令吴简觉得受益匪浅。沈凌谈到兴起,加上有人捧场,也忘了时间,一说就说了一个多时辰。等冯梅抽空进来时,她这才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 沈凌提出告辞时,吴简也起身道:“我也是时候该走了。陆小姐,不如一起走吧!” 沈凌点了点头,两人从钱府出来,一路又聊了许多,等吴简将沈凌送到她住的宅子时,就听吴简道:“陆小姐,方才听你说话,真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只是我有一个问题,始终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肯将我收到门下,是嫌弃我资质不好吗?” 沈凌与他聊了这么长时间,已经知道了他心中的执念,若是自己不说,只怕他将来还要找上门来,便撒了一个谎道:“那倒不是。不过我所修炼的内功是一位女子所创,只适合女子修炼,男子的话,因为没有过这种先例,所以我才不敢将你收到门下。” 吴简顿时恍然大悟:“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陆小姐也是为我好。我在此谢过你的好意。不过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遇到武艺比我好的人,就忍不住向人家请教一些问题。不知陆小姐可否答应和我做个朋友,也让我时时讨教。” 沈凌不由想扶额长叹,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歪缠的人,时时讨教,那她还要不要做生意了。她忍不住道:“交朋友可以,但是时时讨教就不必了。我不比你吴公子财大气粗,我还有一间铺子需要看顾。可能没那么多时间。” 许是她那天说的话比较直接,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吴简都没有过来找她。这让沈凌既松了口气,又觉得诧异。看对方的性格,不像是轻易放弃的主,难道真的就此知难而退了。 两个月以后,沈凌再没受到来自吴简方面的打扰,日子久了,她也慢慢将这件事和这个人忘了,一心一意管理自己的店铺。 直到一年以后,冯梅委婉的劝说她,让她考虑一下终身大事,沈凌才惊觉,自己好像只顾着事业这边,忘了陆萍还有一个心愿就是,她还想要一个温暖的家以及生几个活泼可爱的孩子。 说实话,想要找一个男人成家,以沈凌现在的财富,可以说只要她同意,多的是男人想将她娶回家。可是沈凌经历过这么多世界后,从她内心深处来说,还是愿意找一个自己看得上眼又喜欢自己的这么一个人。 虽然这样的人会让自己多投入一些感情,任务结束的时候也会有些不舍,但也好过和对方没有感情的过一辈子。远的不说,就是前面那个世界里,她贵为国公府夫人又怎么样,守着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过了那么长时间,若不是任务在身,她还真忍受不了。 可是想找自己看着顺眼,各方面条件又差不多的人,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她还离过婚,家世还不怎么样。但是让她降低条件,沈凌又怕那些人是为了她的财富,而不是真心喜欢她。 这样到沈凌二十岁的时候,她还没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 偏巧,她现在租的这间铺子快要到期,房主看她生意比较好,将租价往高处抬了一些。沈凌觉得租金太高,讲了半天也没讲下价来,她索性没有续租,准备离开这里到北京去。 一来,那里的气候比南方要适宜居住;二来,她也想见识一下民国时期的北京。 离开前,沈凌问三个绣娘和两个伙计想不想跟她到北京去,绣娘和伙计都是本地人,一听要去北京那么远的地方,有一半人便打了退堂鼓,最后肯跟沈凌走的只有两个绣娘。 沈凌怕她们到北京以后想家,干不了多长时间就想回去,索性出资把他们这两户人家都带到了北京,反正将来开店也少不了要请人手,而这两家的男人又都比较老实,几个孩子大了,也能帮她做一些杂活。横竖吃不了亏。 沈凌出发走了二十多天后,这天钱府来了一个客人,不是别人,正是吴简。听闻沈凌已经北上去了北京,他顿时流露出一股失落。 沈凌那天说了那番话不久,他就收到了家里的电报,上面说他祖父病危,所以他匆忙回了武夷山老家。祖父过世以后,因为要帮着父亲料理后世,又要守孝,所以他才耽误了这么长时间才过来找沈凌。 哪知沈凌却去了北京。吴简想到来之前找一个瞎子批卦,那瞎子说他多半会失望而归,岂料竟被他说中。再想想祖父死后,父亲要他接过家里的一部分产业,只怕日后很难有时间研习武艺了。再要内功心法,也没什么时间练了。想到此处,吴简便断了这个念头,过不多时,便回了老家。 第 75 章 75章 沈凌非常喜欢这时候北京的春天, 几乎天天都是晴天, 还有北京的四合院, 院子非常大, 里面摆放着养荷花的大缸, 种着石榴、芭蕉, 墙角下还栽着葡萄树, 葡萄树下放着石桌石椅。这一切都非常符合她心中对住宅的期盼,所以到达北京以后,她就花一千块大洋购得了这样一个四合院。 跟着她来的两户人家住在前面的院子里, 沈凌一个人住在后面的三间上房,走廊外的院子里不仅种着芭蕉、葡萄树,还有一架紫藤花, 紫藤花对过是一座太湖石搭就的小假山, 假山周围堆放着好多盆花,有牡丹、芍药、玫瑰、石榴、夹竹桃等。 这个时候正是春季, 院子里的花卉正在争相吐蕊, 沈凌从上房里出来, 就闻到一股混合的花香。 她看着像绒球一样一串串垂下来的紫藤花, 不由觉得这倒是一幅现成的图案, 如果绣在旗袍上,一定很好看。她正在对着紫藤花发呆, 就见其中一个绣娘的孩子叫阿生的,从前面的院子里跑过来, 对着沈凌说道, “小姐,我妈让我来问您要一些银线。” 沈凌买下四合院的同时,也相中了一处店铺。她这次并没有选择租铺子,而是花高价将铺子买了下来,省得将来还要跟房主打交道。 铺子买下来以后,还得按照英式风格再装修一遍,趁着这段空档,她就让两个绣娘在家里抓紧时间做一批旗袍和西式洋装出来。 北京这边的风气到底要比她所待的城市要好一些,大街上穿洋装的人不在少数,这一回沈凌觉得自己可以大展手脚了。空间里还存放着不少她当初购得的各种名牌服装,稍微修改一下借鉴一下,就是非常不错的款式。 沈凌回房开箱子拿了银线交给阿生,换了身衣裳就出门坐洋车去绸缎铺采买布料和定做纽扣。 距离沈凌住处最近的一家绸缎铺里,里面生意正好,约有十来个伙计在那里招呼主顾。 沈凌进得店来,那些伙计见她是个生面孔,不由朝她打量了一打量,见她穿着新式的洋装,打扮得很阔气,似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就有一个伙计上前问她要什么布料。 沈凌便说自己要做春装,让伙计给她介绍一些合适的布料。 伙计问道:“是要洋料子还是要中国料子?” 沈凌道:“两样都要一些。” 伙计就搬过来两匹洋料子,一匹是天鹅绒,一匹是驼绒。沈凌来京之前还未见过这样的洋料子,正在细看,就听外面脚步声响,有人走了进来。那人似是这铺子里的熟客,几个伙计忙忙上去簇拥着来人上了二楼。 沈凌抬头看时,只看见一个穿着细丝驼绒洋装的女子背影,便问身边的伙计,“刚刚来的那人是谁?” 伙计轻声道:“那是总领事家的小姐,人称何三小姐,是我们这的熟客。” 沈凌道:“我看她身上穿的洋装料子不错,应该也是在这买的吧!” 伙计道:“可不是。这位何三小姐出手阔绰,每年光是买衣料的钱就有几千块之多。” 沈凌接下来又挑了几色料子,总共包起来,仍旧坐了洋车回到四合院。 今天那位何三小姐身上穿的洋装,沈凌虽只看到了个背影,但也受到了启发,当下自己设计了一个款式,就用那驼绒做了两身洋装,将来好摆到店里。 过后几天,沈凌天天上街到鞋店、绸缎铺、百货公司闲逛,如果遇见时新的绣鞋和洋装旗袍,她就将样式默默记在心里,回去以后便照着那个样式稍微修改一下做出样品来。 有天她逛鞋店的时候,看到了一双价值两百多块大元的绣花鞋,上面绣着栩栩如生的蝴蝶,各点缀着两颗指头大小的珠子。 沈凌记得这样的珠子,空间里还有不少,回去就翻检出来,比照着那个样式,稍微改动了一下,做了七八双不同尺寸的绣花鞋。 这样准备了两个多月,沈凌的云裳阁终于开张了。 店铺的面积和之前的铺子差不多大小,具体布置仍旧照搬原来的格局,唯一有所改动的是沈凌这次终于将面向街道的那一面墙全换成了玻璃橱窗,仿照后世的样子在橱窗里摆放了不少衣裳的样品。 开张的第一个月,铺子里的生意并不算太好。这不比从前,沈凌在开第一家店铺时,因为有许多老顾客捧场,所以店里的生意很快就好了起来。 这次在人生地不熟的北京开店,生意自然要比原来差上一些。只有等到云裳阁在北京打出名气,店里的生意才会好起来。 为了增加云裳阁的知名度,沈凌决定得做点什么。 最好是能认识几个交际名媛,有她们做介绍,店铺的生意会很快好起来。 为了结交交际名媛,沈凌开始出入她们经常会去的地方,比如去北京饭店跳舞。 沈凌第一次亮相北京饭店时,穿了一件米黄色的洋装,料子是用呢绒做的,裁剪的特别合身,加上她本身的气质,说是名门闺秀也有人信。 坐在北京饭店舞厅的对面,沈凌看了一会儿场中的人跳的舞,心里就有了谱。她正要跃跃欲试时,一个穿着时髦的富家子弟过来邀请她跳舞。 沈凌痛快的跟他走了,她的舞跳得好,很快就引起了场中几个人的注意。 当沈凌跳完一场舞回到座位上休息时,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过来主动与她说话道:“我看你刚才跳的舞特别好,舞姿非常优美,你是不是刚从英国那边留学归来?” 沈凌微微一笑:“不是。我的舞是表姐教的。她非常热衷跳舞,所以我也连带着学了一些。跳得不好,让你笑话了。” 那位女子道:“你太谦虚了。我看你刚才跳的舞非常好,比我认识的密斯范跳得都要好。” 她说话的时候,沈凌仔细打量了一下她的衣着,葱绿色的西洋舞衣,头上戴着镶着碎钻的发箍,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 沈凌就将话题转到了她穿的衣裳上,两人就聊了一会儿哪家的绸缎铺料子比较好,哪家裁缝做的衣裳比较好。末了,沈凌又谈到衣裳的搭配,以及一点美学。 两人谈天的时候,有那认识女子的也过来凑热闹,沈凌跟着认识了几个北京有名的交际名媛,她不忙着推销自己的云裳阁,而是邀请在座的名媛去听戏。 随着沈凌认识的名媛逐渐多了起来,她开的云裳阁也渐渐有了一些知名度,店铺的生意就一点点好了起来。当然在这中间,也有一些富家太太和小姐觉得云裳阁的衣裳款式多又新颖,慢慢的回头客也多了起来。 沈凌当初虽是为扩大云裳阁的知名度而去结交那些名媛小姐,但是时间长了以后,她发现自己并不讨厌到北京饭店跳跳舞,去戏院的包厢听听戏。 在这些地方,她能结识到各色各样的人,虽然那些富家子弟一个个挥金如土,并不适合做丈夫,但是不能否认他们大多数时候还是比较体贴细心的。 这样直到沈凌在北京城待了两年,她才遇到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那人是她认识的一个名媛的表弟,名叫曾清,长得眉清目秀,全身上下都透出一股书卷气,一看就知道读过许多书。 沈凌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表姐正在试图让他参加自己举办的舞会。他最后虽然答应下来,但是从始至终都坐在舞会的角落,根本不想下场跳舞。 沈凌看到他,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了自己读大学时曾经很仰慕的一个同学,和他一样身上带着浓浓的书卷气。她后来就忍不住走上前,问他为什么不去跳舞。 曾清的回答是不会。沈凌看他脸上的神色似乎并不反感她的靠近,就坐下来与他聊了几句。她虽无意卖弄自己的学识,但是谈吐中自然而然带着独特的见解,加上中外典故可以信手拈来,外人一听就知她饱读诗书。 曾清这人有个文人的通病,就是总想找到一个精神方面的知己,虽只认识沈凌不长时间,但已生了亲近之意。 两人后面又来往了几次,沈凌知道曾清正在看六朝的骈文后,就和他谈起诸子百家,两人越说越投契,都引对方为自己的知己良友。 沈凌后面想想,觉得曾清这种人如果做人家丈夫的话,其实并不那么尽如人意,因为他不够体贴细心,又一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但是总归说起来却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一旦他认定你是他的灵魂伴侣,那么这一生,他是一定不会背叛你的。 有这点好处珠玉在前,沈凌觉得他的那些缺点都可以忽视了。人天真一些,这样起码跟他在一起烦恼比较少。人不通俗务,没关系,她会打理家事就够了。人不浪漫温柔,那也没关系,只要心里有她就行。 当沈凌告诉他,自己有一段失败的婚姻被丈夫无情抛弃,曾清也没有丝毫芥蒂时,沈凌就开始和他谈婚论嫁。 曾清上面只有一个寡母,因为不喜欢北京的气候,一直在南边居住。他家里虽不很富有,但也有一些产业,足够他们一辈子不愁吃穿。 但是沈凌同他结婚以后,还是继续将云裳阁开下去。一来打发时间,二来也是完成陆萍的心愿。 第 76 章 沈凌站在凌云宗的山门前, 虽然事前已经被系统告知, 自己现在身处的是极为玄幻的仙侠世界。但是看到那些踩着飞剑在天空中飞来飞去的修仙者, 沈凌还是忍不住抬起头又看了一眼。 不远处正好飞来一个修仙者, 她穿着湖蓝色的法衣, 上面绣着精致的花纹, 虽是在做御剑飞行这样在沈凌看来极为危险的行为, 但是她脸上的表情却极为轻松,就像是漫步在自家的后花园一样,看上去悠闲得很。 沈凌看得正出神, 负责带他们这些少年少女们进去测试的道童站在山门前,朗声叫了二十个人的名字,其中就有沈凌这一世的名讳, 段晴柔。 沈凌他们这二十个人跟着道童进入山门后的一个占地面积非常大的广场内, 广场中央位置摆着五个蒲团,上面坐了五个衣着各异的修仙者, 每一个修仙者面前都有一个白玉小几, 几上放着一块圆润光洁的石头。 沈凌毕竟是写过修仙小说的作者, 猜测那石头多半是可以测出灵根的测灵石。 他们这二十个人被道童要求排成五队, 然后依次走到石头前, 将手放到上面测试有无灵根。 轮到沈凌的时候,她平静的将手放在上面, 然后就见石头上显示出两种颜色,一种是蓝色, 另一种则是绿色。 前面坐着的修仙者不由眼睛一亮, 在这里坐了许久,终于等到了一个资质稍微出众的双灵根,他不由脸上带出点笑意,指了指东边,“你先去那里。等测试完,自会有人安排你们这些新弟子。” 沈凌顺着他所指的方向,走了十来丈远,中间穿过一座月台,就看见不远处的空地上站着五六个和她年纪差不多大小的少年少女。 许是被测出身具灵根,这几人显得都很是兴奋,看见又来了一个新人,就围上前问她刚才石头上显示的是哪几种颜色。 沈凌答了以后,他们中一个穿着鹅黄色衫子的少女就道:“这样看来,你的资质不错,是较为出众的水木双灵根,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多半会被那些长老收到门下的。” 她这话落下,就有一个少年替那少女解释道:“袁小蝶和我都是修仙世家的子弟,我们五岁时就测试过灵根,因此知道上面的颜色代表何种灵根。” 沈凌历练了这么多世界,单是看他和袁小蝶的神色,就知道自己的资质在他二人之上,要不然以他们的出身,何以会对她一个凡人之女说这么多。 沈凌历练了这么多回,性格变得越发圆融,见他二人有奉承自己的意思,也就自谦了几句。 这样你一句我一句,旁边那些人插不上话,自然也就散去,单留下他三人说话。沈凌就借机请教,他们这些新弟子将来会被宗门如何安排。 少年也就是林峰道:“听我父亲说,测试灵根结束后,我们这些人会被带到凌云宗的大殿。宗内的长老只要没什么要事,都会出现在那里。他们会根据我们这些人的灵根属性和好坏,挑选资质较好的新弟子到他们门下,这些人以后就是内门弟子。而剩下的人则会被分到外门,也就是外门弟子。” 沈凌听到此处,点了点头,看来这个世界的设定和她所知道的修仙世家差不了多少。只是了解是一回事,亲身经历又是一回事。想到宗门的弟子修炼到一定程度后,都会下山历练,而历练中遇到的种种危险,以及必不可免的打斗,沈凌想想忍不住都有些头痛,那可不是武侠世界的切磋那么简单。 毕竟切磋还可以点到为止,除非双方是有深仇大恨,否则一般都不会要人性命。而修仙世界则不同,因为构成纷争的因素太多,譬如可以提升修为的丹药,譬如那些上古修士们遗留下来的宝物等等,这些都是对方借机杀死你的理由。可以说要比武侠世界危险一千倍。 沈凌虽然知道自己就是被杀死后,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任务失败而已,但是她还是不愿自己落入那样的结局。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拜一个强大的师傅,努力将自己的实力提高到旁人无法觊觎的地步。 正好任务交给她的任务就是这个,一举两得。 沈凌出神的时候,从西边又来了一个身具灵根的新弟子。但是后面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有人前来。 林峰说:“这种情况还算好的了,起码有七八个人。听我父亲说,有一年只测出了两个身具灵根的人。” 袁小蝶道:“这样的情况才算正常,若是每年都能招到那么多身具灵根的人,也就凸显不出来我们这些修仙者的珍贵来。天之骄子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得的。” 她说这话时,脸上便带出了几分倨傲之色,惹得新来的弟子,一个长相清丽的少女就微微皱了皱眉,脸上带出了几分不赞同的神色来。 “众生平等,像我们这些身具灵根之人也不过是侥幸得到了上天的几分馈赠,更应谦虚待人,怎可作此言语。”长相清丽的谢灵儿说道。 谢灵儿这话刚刚落下,还未等袁小蝶出口反驳,不远处就传来了一阵击掌声,跟着一个穿着白袍的年轻男子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白衣男子先是朝谢灵儿看了一眼,目光中透着一股赞许之意,然后才轻咳一声道:“众位师弟师妹,请随我来。” 袁小蝶没有反驳成谢灵儿,有些不忿的瞪了谢灵儿一眼,然后才与沈凌林峰站在了一起,并排跟着白衣男子而去。 白衣男子带着他们穿过广场,来到一处恢弘大气的殿宇前。 众人登上足有两丈来高的白玉石阶,就见宽广的大殿里已经坐了十来个长老,他们有的非常年轻,看上去不过二十来岁;有的非常苍老,不仅白发苍苍而且昏昏欲睡;还有的做书生打扮,透着一股儒雅之气。总之殿里的这十来个长老风格各异,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他们给沈凌的感觉是一样的,身上都有一种可怕的威压,距离他们越近,就越是能感觉到他们身上有一种能毁天灭地的能量。 沈凌忍不住放轻自己的呼吸,生怕他们一挥手一举步,自己的小命瞬间就没了。 白衣男子将新弟子们带进大殿后,便走向那个书生打扮,年纪看上去约有四十上下的长老,“掌门,八个新弟子都在这里了。” 凌云宗的掌门岳祺点点头,示意他站在一边,然后就对其余的长老道,“几位师兄师姐,你们觉得这次的新弟子怎么样?” 除了那个昏昏欲睡的长老,被岳祺点到的几位长老都仔细打量了一下场中的八个新弟子,然后一个中年美妇指着沈凌笑道:“我看这个弟子的资质不错,不如归到我门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师妹座下已经有五个亲传弟子了吧?”一个看上去非常年轻的长老笑眯眯的说道,“师兄我座下也不过只有两个不成器的弟子,不如这次就将这个弟子让给我好了。” 中年美妇当即反唇相讥:“两个不成器的弟子,师兄说的可真好听。一个是百年难遇的单灵根天才,一个是颇具炼丹天赋的火木双灵根。虽然师兄的性子一向是霸道不肯让人,小妹我也不敢多说什么,但是总不能次次都将好弟子往自己座下揽吧!” 眼看两人一言不合,大有要当着众人争个高下的样子,掌门岳祺忙站出来道:“两位且听我一言。我们凌云宗向来是长幼有序,莫师兄还未发话,你们二位且等一等,看莫师兄的意思如何?”说完就唤了那个昏昏欲睡的长老一声,“莫师兄,醒醒。” 岳祺那一声用了些许灵力,传到莫长老耳边不亚于平地一声惊雷,他不由不情不愿的睁开眼,“岳师弟叫我作甚?” 岳祺指着沈凌道:“这位弟子天资不错,莫师兄可有意将她收到门下?” 那中年美妇和那位看上去年轻的长老素知莫师兄的为人,最没有耐心教授弟子,正打算等着他一口回绝掌门的美意,自己好想个法子,将沈凌收到自己的门下。 莫长老被岳祺吵醒,眼见他不断朝自己使眼色,就知他所说的那名弟子引起了长老们的争夺之意,便微微眯了眯眼,上下扫了沈凌一眼,点头道:“天资确实不错。”又问沈凌,“你可愿入我门下?” 沈凌见他一副刚睡醒的样子,人看着就惫懒无比,心知若跟了这样的师傅,只怕日后多半不会悉心教导,不由脸上带出了一丝犹豫。 莫长老看得分明,他本来就没有收徒之意,如此就合眼道:“我看这弟子身具水木灵根,并不适合随本座修炼火系功法,那便让与众位师弟师妹吧!” 他这话刚刚落音,殿里就响起了谢灵儿的声音,“弟子谢灵儿身具金火土灵根,不知可适合跟随长老修炼?” 莫长老不由向谢灵儿看去,“你真愿意入我门下?” 谢灵儿也不知自己怎么了,竟然敢大着胆子说出那样一番话,但是说出来以后看莫长老并无生气的样子,就迎着他的目光道:“弟子愿意。” 莫长老不由笑了一声:“想不到还真有人愿意认我这个糟老头子做师傅,也罢,那我就收你到门下。” 沈凌在旁看着,只觉这一幕怎么看怎么不对劲,然后一下子想起来,这谢灵儿所说的话和做的事怎么看都像是修仙小说中的女主所作所为。难道那莫长老真有通天的本事? 沈凌胡思乱想的时候,那美妇和看上去年轻的长老又争了起来,终归还是那个看上去年轻的路长老性子更为霸道一些,将沈凌成功收到了自己门下。 第 77 章 沈凌上学的时候, 一直都很喜欢那种看起来就很强势的老师, 觉得跟着这样的老师学习不仅因为管得严思想不会开小差, 而且还能学到很多东西, 强势的老师多半会有真本事。 而路长老恰巧就是那种看起来霸道强势而又有本事的人, 所以沈凌拜到他门下以后, 也就将谢灵儿暂时放到了一边, 管她走的是不是女主路线,自己只要好好跟着路长老修炼就是了。 路长老居住在华严峰,峰上大大小小有百余所洞府, 其中最好的五所洞府,一所属于路长老,另外两所则归他座下两个弟子所有, 此外还剩下两所洞府, 路长老让沈凌自己从两所洞府里面挑一所。 沈凌比较喜欢那所种着不少花木的洞府,路长老看她选择好, 就替她设下了防御阵法, 然后交给她一个令牌, 可供她随时出入。 做好这些, 路长老就带她到了自己的洞府。 “你上面两个师兄, 一个正在闭关冲击筑基后期,一个正在闭关研习炼丹术, 以后再见吧!”路长老交代完沈凌两个师兄的去向,便问沈凌可识字。等他得到沈凌肯定的回答后, 就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 “这里面是你两个师兄当初进峰时,师傅我给他们安排的修炼计划和一些修炼上的事。你先照着上面写的去做,什么时候等你进入练气期一层,什么时候来见我。” 沈凌回到自己的洞府,把小册子拿来一看,发现从清晨到晚上,时间被排的满满的,什么打坐,诵念道经,扎马步,应有尽有。 沈凌好歹在武侠世界待过,打坐扎马步之类的内容根本难不倒她,而诵念道经对于一个经历过科考的人来说也十分容易。所以不到两天,她就已经适应了现在的生活。 吃的喝的用的,有专门的杂役弟子负责打理。因为沈凌还未进入练气期,所以她现在吃的几乎都是没有蕴含灵力的普通大米及蔬菜。但是等她跨入练气期以后,就可以吃到那些蕴含灵力的食物了。毕竟作为华严峰的亲传弟子,她的待遇还是很高的。 为了早日能吃到那些灵米灵蔬做的饭菜,沈凌打坐的时候分外专注,大约跟她修炼过内功有关,她在打坐的时候能够很快静下心来,然后努力去感受周围的天地灵气。 华严峰作为凌云宗最好的三处山峰之一,灵气充裕无比。沈凌在峰上的洞府处待了不过五六日,就觉身体日渐轻盈,每天清晨醒来,神清气爽,比空间的效果都好。 这天晚上,她默诵了一遍道经,就开始为时一个时辰的打坐功课。也许是她的精神状态一日比一日好,这天她打坐了一会儿,就觉灵台一片清明,整个人就像是浸润在温泉中一样舒服。 这样的状态大约持续了半炷香的时间,沈凌就发现自己的周遭不知何时多了一些细小的光点,就像是小册子上面说的那些灵气,沈凌照着上面所说,试着将这些光点吸纳到体内。但是这些光点很难指挥动,沈凌花了一晚上时间,也不过吸纳了五六个光点。 本来沈凌以为一晚上没睡,整个人会感到有些疲倦,但是没想到熬了一夜,她不仅没有一丝疲惫之意,反而觉得精神得很。沈凌猜测大概是那些进入体内的光点也就是灵气的功劳。 这个发现让她有了无穷的动力,吃过早饭,就开始打坐。可能是因为白日不如晚上环境静谧的原因,这次沈凌用了两倍于晚上的时间,才进入那种灵台十分清明的状态,然后又等了两炷香的时间,才重又感觉到围绕在身边的那些灵气。 这一打坐就是一天一夜,等沈凌从这种入定中醒来时,只觉精神前所未有的好,浑身上下有了使不完的力气,而丹田内不知何时已经悄然多出了一缕灵气。 沈凌回忆册子上记载的内容,觉得自己应该是进入了练气期一层,就过去那边的洞府找路长老。 路长老见她求见,还以为是她修炼中遇到了什么问题,正要说话,忽然感受到她身上若有若无的灵气,不由抚掌笑道:“不愧是我华严峰的弟子,短短几天就进入了练气期一层。” 沈凌本来还有些不确定,如今听路长老一说,就知道自己真是进入了练气期一层,便朝路长老行了一礼,语气里带出了一丝感激之意,“弟子能进入练气期一层,多亏了师傅的那本小册子。一切都是师傅教导有方,弟子才能有这样的成绩。” 路长老性子霸道强势,自然就喜欢听奉承话,奈何前面两个弟子都比较沉闷,甚少开口说话,如今听沈凌吹捧他,不由就对她多了几分喜爱,当即从身上摘下一个储物袋,又从怀里掏出一柄一尺来长的玉色小剑放进去,将储物袋递给她,“这是为师给你准备的一些修炼上要用到的东西。你回去可好生研究一番。”又问沈凌修炼上有什么问题。 沈凌就提了几个问题,又向路长老要了两个随侍的杂役弟子。她要这两个杂役弟子倒不是为了享受呼奴使婢的生活,而是眼见路长老这人恐怕是没那么耐心教她使用储物袋以及今后会用到的一些东西,还不如另找人帮忙,也可以帮她处理一些事务。 路长老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很快就答应了,拨给了她两个二十来岁的杂役弟子。这两个杂役弟子都是女子,一个叫春华,一个叫秋月,且都是在华严峰上修炼了三四年,对华严峰熟悉无比。 沈凌觉得光看路长老这样安排,说明他这人还是比较细心的,就笑着谢过他,领着两个杂役弟子回去了。 回到自己的洞府,沈凌就将两个杂役弟子做了安排,春华负责她的衣食住行,秋月负责处理日常琐事。然后沈凌就让春华去问华严峰的厨房,她今天中午可否吃一些带灵气的食物,把她打发走,就让秋月教她使用储物袋。 储物袋这种东西使用起来很简单,只需要修士划破食指取一滴精血滴到上面,就可以将其认主,然后通过神识可查看里面有哪些物品,用意念将所用到的物品取出来。 沈凌在秋月的指导下将储物袋认主后,就试着将路长老后来放进去的那把玉色小剑取出来,问秋月这是什么。 秋月看了一眼道:“这是练气期修士使用的法器,这件法器光华内敛,应该是一件上品法器,等到段师叔你进入练气期后期就可以使用了。” 沈凌听了心中一动,试着从储物袋里取出一柄两尺来长的青玉剑,“这也是一件法器吗?” 秋月点头道:“是,这是一件下品法器,正适合段师叔你现在使用。” 沈凌忽然明白了过来,当时路长老从怀里掏出那柄玉色小剑应该是临时起意,难道是自己出于奉承说的那几句话得了他的喜爱,所以他才多给了自己一件法器。 沈凌想到这不禁微笑了一下,有一个喜欢听奉承话的师傅也不错,以后自己想要什么好东西了,多说两句好话也就有了。 中午的时候,沈凌终于吃到了蕴含灵气的食物,第一次灵米灵蔬做的饭菜,沈凌险些将舌头也吞了进去,实在是太鲜太香了,简直比空间里种植的碧粳米还要好吃一万倍。不,两者之间根本没有可比性。 这些蕴含灵气的食物可不光只有好吃这一个长处,沈凌吃完饭以后明显发现丹田内多出了一些灵气。几乎抵得上她修炼半个晚上所吸纳的灵气了。 沈凌发现了这个事实以后,就想到比这些食物效果还要好的丹药,可是将储物袋翻了一遍,也没有找到一颗丹药,她不由心存疑问,路长老不会忘记给她丹药了吧! 沈凌没有纠结多久就将此事放下了,路长老在她进入练气期一层后,又给了她一本小册子和一本功法。这次册子上的内容不再是时间表了,而是各种练气期初期会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一些常见的法术,比如打扫房间的清尘术、捆绑东西用的捆缚术等等。 而那本功法则是针对她灵根属性的《青木诀》,虽然整本书看上去灰扑扑的,用的只是普通的材质,全书不过一指来厚,但是却是一本能从练气期修到元婴期的功法,而且上面还记载着各种相应的法术和一些有关灵植的介绍。 沈凌是写过仙侠小说的人,一看这本功法就知道这功法非常珍贵,不由多了个心眼,将练气期的功法用笔抄了一遍放在储物袋里翻看。而将那本比较重要的原本放在自己的空间内,这样就不怕把功法弄丢了。 她将练气期的功法抄完,方才回头去看书上记载的一些练气期时用到的灵植,那些灵植都是有攻击性的植物,关于如何种植和使用,上面都写得很清楚。 沈凌看完以后就写了一张采买单子,不仅有那些攻击性的灵植,还有灵米和灵蔬。她打算用空间种植一些灵米和灵蔬。这样不管到何时,自己都能吃到这些蕴含灵气的食物。 秋月的办事效率很高,半天的时间就将沈凌想要的种子都弄了来。同时还带给她一个消息,林峰和袁小蝶想要见她,如今就在华严峰的山脚下。 沈凌忙让秋月将他们二人带进来。他二人都是属于那种不好也不坏的三灵根资质,被青灵峰的林长老收在了门下。 沈凌听到他们的师傅姓林,就朝林峰看去,“林长老?” 林峰道:“林长老是我的一个族叔,我父亲事前跟他说过我,正好小蝶也愿意到青灵峰,所以我们就一起拜到了林长老门下。” 袁小蝶道:“还是段师姐你比较幸运,被路长老收到了门下。听说路长老是长老中最早结丹的人,将来多半会成为元婴修士。到时我们就该喊你段师叔了。” 沈凌笑了笑,“袁师妹说笑了,师叔二字我可不敢当。” 三人说笑了一会儿,袁小蝶就说起了他们的来意,“我们这次来是打算到宗门的幽梦谷去转转,那里有很多本门的师兄师姐在里面摆摊,有时候他们会将在外面历练时猎杀的妖兽和得到的一些宝贝拿出来出售,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看看?” 沈凌果然有些心动,她刚突破到练气期一层,心情正有些激荡,一时估计平静不下来,就是修炼的话也事倍功半,还不如跟他们出去转转。 第 78 章 清晨的阳光透过繁茂的枝叶投到落满枯叶的林中, 修为已经突破到练气期十层也就是大圆满的沈凌, 极为小心的走在苍莽山外围的一条小径上。 苍莽山是凌云宗附近最大的一处山脉, 里面不仅有成群的妖兽, 还生长着无数珍贵的灵草。沈凌此行的目的是为寻找一种可以入药的灵草。 她的二师兄也就是路长老的二弟子是个炼丹天才, 在沈凌进入练气期五层时, 他闭关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炼了一炉丹药给沈凌做见面礼。这个举动直接让沈凌对他的好感直线上升。 所以后来当二师兄陈远想要求她帮忙采集灵草时, 沈凌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初时,她不敢一个人进山,就拉着林峰和袁小蝶作伴。后来出来的次数多了, 沈凌历练的多了,也就克服了当初的恐惧。 后来几次,她都是单独一人进山, 毕竟林峰和袁小蝶也不是次次都有时间陪着她采集灵草。 她沿着小径走了许久, 终于在小径的尽头,一条溪涧旁发现了几株二师兄要她找的幽蓝草。这几株幽蓝草就长在溪涧旁的一块大石附近, 它的叶子和顶端之处开放的那朵巴掌大的花朵都带着一种淡淡的蓝光, 看上去很是梦幻美丽。 沈凌已经从二师兄口中知道这种幽蓝草附近会有幻狐出现, 因此见到这几株灵草, 并没有露出丝毫松懈之意, 反而从储物袋中取出那柄玉色小剑,然后才朝幽蓝草慢慢走去。 还未走上几步, 沈凌就觉眼前的幽蓝草忽然从几株变成了几十株,她心中警铃大作, 将手一扬, 便有一道玉色光芒满空飞舞,然后就听见一声悲鸣,沈凌毫不在意,继续指挥玉色小剑,不多时就将那只作乱的幻狐斩在了剑下。 没有了幻狐在旁窥伺,沈凌接下来轻松的将五株幽蓝草从溪涧旁连根拔起,将其中四株小心的盛放在玉盒内,而剩下那株则被沈凌种在了空间。 她从空间里出来后正打算沿原路返回,就见不远处多了一个悄悄潜行的身影。沈凌忙往自己身上拍了一张隐身符,快步跟了上去。等跟得近了她才发现,那个身影正是被莫长老收在门下的谢灵儿。 沈凌正在纳闷谢灵儿好端端的为何会来苍莽山时,只见前面的谢灵儿出了林子径直朝着一个山谷而去。那山谷的入口处非常隐蔽,被一种藤蔓植物遮掩的非常严实,若不是有谢灵儿带路,沈凌只怕自己根本不会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山谷。 谢灵儿进去半炷香后,沈凌才小心的拨拉开重重藤蔓,进入到一个有很多岩石分布的山谷中。 沈凌拿眼一扫,就看见谢灵儿正在一处峭壁前仔细查看,沈凌不敢靠的太近,只看见对方手中拿着一张破旧的地图,一边低头看地图,一边对着峭壁端详。 沈凌觉得谢灵儿只怕是得着了一张寻宝地图,而她又做不来那种暗中偷袭的事情,如今好奇心既已被满足,她便打算悄悄离开。哪知她刚动了动脚,就听谢灵儿道,“道友跟了我这一路,也该现身了吧!” 沈凌微微一惊,还未来得及说话,就听身后传来一道娇媚的声音,“道友明知我跟在身后却不出声,一直到此地才叫破我的行踪,真是端的好手段。” 谢灵儿望着那个现出身的娇媚女子不由皱了皱眉,“你是合欢宗的人,为何跟了我这么久?” 那女子笑道:“谁让你先前鬼鬼祟祟,我出于好奇就跟了上来,说不定有人和我抱了同样的目的呢!”她说完这话,意有所指的看了看周围。 沈凌又是一惊,谢灵儿冷笑道:“你不用吓唬我,此地除了你我不会再有第三个人。既然你跟到这里,那就别怪我心狠,只能怨你咎由自取。”她说着话已经从储物袋里取出了一件上品法器。 那女子也取出了自己的法器,两人很快就斗在了一起。 过不多时,那女子就落在了下风,沈凌在旁看的暗暗吃惊,谢灵儿人前看上去那么温柔无害,想不到动起手来也比较狠辣,很快就让那女子没了招架之力。 不过那女子虽然不是谢灵儿的对手,但是身上也有一两样保命的手段,最后关键时刻取出了一张符篆,符篆爆炸的同时,那女子也失去了踪影。 谢灵儿见那女子逃脱,不由恨恨的跺了跺脚,又在当地歇息了好一会儿,便开始在谷中布阵。沈凌看她的手法并不是很熟练,应该是学这阵法没有多久,或者是这阵法对她来说比较复杂。 不过沈凌因为穿了这么多世界的缘故,神魂异常强大,到现在几乎可以说是过目不忘。谢灵儿布阵的时候,她就在一旁观摩,很快就将手法及阵旗的位置熟记于心。 不多时,谢灵儿布好阵法,长出了口气,“若不是那合欢宗的妖女害我好事,只怕我现在已经进去那古修洞府一探究竟。”她说着朝某个方向摇了摇头,“宋师姐还在坊市等我,还是来日再说吧!反正有阵法在,寻常人根本接近不了这里。” 她说完话这番话就走了,沈凌生怕她会去而复返,一动不敢动。 果然半个时辰后,谢灵儿去而复返,仔细的查看了一遍周围,懊恼的皱眉道:“看来果真是那妖女骗我,害得我耽误了这么久。” 这次她走后,沈凌又等了良久,确定她不会再回来后,这才揭去隐身符,开始打量谷中的周遭环境来。那谢灵儿说此地有一处古修洞府,也不知是诓骗她还是真有其事。 不过沈凌觉得如果是真的,而谢灵儿又真有女主光环,那么此地的古修洞府一定会有几样了不得的宝物。 就是最后没有任何发现,自己也不会有任何损失。沈凌抱着这种目的,开始四下查看起来。 谢灵儿布阵的时候,她已经将阵旗的位置熟记于心,如今小心的避开那些阵旗,这么细细搜寻开来,果真让她找到了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 那地方是在峭壁上突出的一块石壁,那石壁虽然被风化的厉害,但是也能隐约看到上面有一个非常古朴的图案。 沈凌取出玉色小剑试着往图案上斩了几剑,只觉剑身受到一股反弹之力,当下不由闪过一个念头,难道这处就是谢灵儿所说的古修洞府? 她沉吟了一下,从储物袋里取出一张符篆,这符篆原是她从路长老要来的一张破阵符,可以破去一些比较常见的防御阵法。眼前的这个防御阵法虽看上去比较玄奥,但是经过了这么长时间,想必一定有所松动,一张破阵符应该可以成功奏效。 沈凌这样想着,就将符篆朝石壁上的图案扔了过去,然后迅速撤离。在符篆的作用下,石壁剧烈的晃动了一下,有些风化的岩石一层一层的从石壁上剥落下来,最后露出来一个黑沉沉的洞口。 这个洞口通向的多半就是古修的洞府了。沈凌不禁深吸口气,也不知道接下来自己会遇到什么样的情况,她在原地待了好一会儿,直等到心情平复下来才御空而行直入洞中。 洞中漆黑无比,沈凌从储物袋中取出先前在幽梦谷购买的一块荧光石,荧光石发出淡白色的光芒,虽然并不是特别明亮,但将洞中的通道照得很清楚。 沈凌举着荧光石走了好长时间,既没有遇到什么洞府禁制也没遇到什么机关暗器,心里不由暗暗打鼓,该不会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洞府吧!她心里刚转过这个念头,前面通道忽然变得开阔起来,淡白色的光芒下,可以看见前面多出了一个宽阔的大厅。 大厅中摆着几张石桌,石椅,明显是一处空置了很久的洞府。 从石桌、石椅上厚厚的灰尘来看,此地至少被湮没了有数万年,果然像沈凌猜测的那样,这里是一处上古修士的洞府。 沈凌确定了这个事实以后,就执着荧光石,四处打量这处大厅中的布置,很快她就有了发现,视线不由落在了大厅尽头处的一道石门上。 石门上并没有刻有阵法,沈凌毫不费力的推开厚重的石门,石门后是一个丈余方圆的静室,里面有一张普普通通的石床,石床上随意丢弃着几件物品。 一只通透洁白的玉瓶,一本用兽皮制作的书籍,还有一只巴掌大小的葫芦。 沈凌试着用玉色小剑触碰了一下玉瓶,没有受到阵法攻击时,这才上前查看这几样物品。 玉瓶里装着一种鹅黄色的丹药,沈凌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就立刻化为了药粉,看来已经变质。 兽皮制作的书籍只有薄薄的十几页,沈凌打开第一页,“异火诀”三个大字就出现在了眼前。 翻到第二页,沈凌的脸上不由露出了复杂的表情,原来这是一本火系功法。有别于凌云宗拥有的功法,这本传自上古的火系功法不仅涵盖了从练气期到元婴期的功法,而且上面记载了好几种异火可能出现的地方以及用途,同时也记载了几样异火的修炼功诀。 沈凌觉得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谢灵儿身具的应该是金火土灵根,修炼的刚好是火系功法,一旦得到这本书,想必一定对她有极大帮助。 看来谢灵儿无疑是那种身具女主光芒的人,沈凌感慨完这些,便将功法放回了原处,自己与谢灵儿好歹是同门,索性就将这份机缘留给她。 她将功法放下以后,便开始查看那只巴掌大的葫芦,葫芦通身呈现一种赤金色的光芒,即便经过了万年的时间,上面的光芒也没有变得黯淡,散发着一种沧桑古老的气息。 沈凌拿手指微微触碰了一下这只葫芦,指尖上立时传来一种灼热的感觉,仿佛里面盛放着什么火种,她不由猜测,这应该是一件可容纳异火的火系宝物。 她想了想,最后还是决定将这只葫芦带走,只是准备将它放进储物袋时,竟发现这件上古时期的宝物并不能被容于储物袋,试了几次,那只葫芦都还在她手中好好的放着,烫的她双手通红。 沈凌只好暂时将葫芦放进空间,好在空间可以容纳它,要不然沈凌还真想不到更好的法子将它带走。 沈凌将葫芦带走后,就将洞府稍微修复了一下,觉得看上去根本不像有人曾经进来过的迹象后,就用谢灵儿的手法打开谷外的阵法,沿原路返回凌云宗。 第 79 章 沈凌回到凌云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问秋月要了一只空白的玉简, 将脑海内记得的《异火诀》的全部内容用神识拓印下来。得益于她现在过目不忘的本领, 这本复印版的《异火诀》与原本丝毫不差。沈凌从头到尾读了一遍, 没有发现什么遗漏时, 就将它暂时放在了空间。 然后沈凌就去了二师兄陈远的洞府。 陈远正在炼制丹药, 守门的清风告诉沈凌, 这炉丹药要炼制好几个时辰, 让她可以半个时辰后再来。 沈凌反正也不急,就坐下来慢慢等待。等她喝了半坛子陈远酿的百花酒后,洞府里才传出来一缕缕丹香。沈凌轻轻嗅了嗅鼻子, 只觉这股丹香清香异常,有别于陈远之前炼制的丹药,不由问清风, “二师兄这回炼的是什么丹药?” 清风见问, 神神秘秘道:“段师叔你可不要告诉别人,陈师叔这回炼的是驻颜丹。如果成丹的话, 一粒驻颜丹吃下去, 可让人容颜不老, 青春常驻。” “清风你又在吹牛皮了。什么容颜不老, 最多可维持五十年罢了。”说话的是沈凌的二师兄陈远, 他刚从炼丹室出来,身上还带着一丝烟火气, 但是精神看上去还好。 沈凌知道他是那种喜怒形于色的人,一看他的表情, 就知道成丹率不错, 忙道:“二师兄,你这炉驻颜丹是给谁炼制的?” 陈远一听她这话,就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听说坊市的驻颜丹价格颇高,所以我才想着炼制一炉丹药好挣些灵石。” 沈凌与他厮混久了,他这样一说,就知道他最近又要大肆采买灵草了,手头自然需要大量的灵石,便取出了那四株幽蓝草,希望他能看在灵草的份上,匀出一粒驻颜丹给她。 陈远瞅了一眼,“一株幽蓝草不过值十块灵石。四株幽蓝草才四十块灵石。而一粒驻颜丹就要五百块灵石。不过我们师兄妹一场,也不能这样算。这样吧,你再给我两百块灵石,我就匀出一粒驻颜丹给你。” 沈凌一听两百块灵石就能购得一粒驻颜丹,忙掏出灵石交给他,然后眼巴巴的看着他。 陈远取出一只玉瓶从中倒出一粒桂圆大小的丹药,想不明白道:“师妹你现在不过双十芳龄,这么急着要这驻颜丹做什么?等你师兄日后炼丹术大成,到时你要多少驻颜丹没有。” 驻颜丹到手,沈凌心情大好,“这怎么能一样,对于女子而言,驻颜丹越早服用越好。”她比任何人都清楚,二十来岁是女子最美好的一个年龄段,虽然再过几年容颜不会有太大改变,但是却少了一份青葱般的水嫩感。如今既有这条件,自然要好好留住这时候的容颜。 回去以后,沈凌就将驻颜丹服了下去,觉得丹田内除了有一种暖融融的感觉外,并无什么特别之处,便暂时将此事抛开,开始日常的修炼。 陈远除了偶尔需要大量灵石的时候比较小气外,其他时候还是比较大方的,沈凌在练气期所需要的丹药,大部分都是他给的。 当下沈凌从储物袋取出一粒丹药分三次服下,就开始巩固现在的修为。她虽然在几个月前就进入了练气期大圆满,但是路长老查看过她的情况以后却说现在并不是筑基的好时机,让她好好静下心来修炼个一年两年再说。 一年以后,沈凌觉得练气期大圆满的境界已经得到稳固,就去禀告路长老打算筑基。 路长老查看了她的情况后,也觉得是时候可以筑基了,拿出一只玉简让她回去好好看一遍,给了她三颗筑基丹,同时又给她争取了到凌云宗的一处小世界修炼的名额。 凌云宗的这处小世界是创派祖师留下来的一件宝物,里面灵气充裕,又没有妖兽打扰,可以说是修炼的上上之所。不过因为这处小世界所能容纳的人数所限。所以为了进入的名额,练气期的弟子常常争得头破血流。 这个时候沈凌就比较庆幸,亏得路长老是宗内出了门的霸道强势,很快就给她争了一个名额回来。 沈凌去到小世界的时候,发现里面的灵气确实比外界的充裕很多,而且因为环境比较静谧的缘故,很快就能静下心来修炼。 沈凌本身的资质又比较好,所以她在里面修炼了一个多月,就觉练气期大圆满的瓶颈有了松动的痕迹,当此之时,她果断的吞下了一粒筑基丹,开始全力冲击筑基期。 半年以后,当沈凌从小世界里闭关出来时,修为已经稳定在了筑基期初期。她抬头看了看外面的天空,深深吸了口气,就听到系统的声音。 系统25:“宿主已完成筑基任务,可获一千积分。目前共有3000积分,是否将空间升级到25级?” 沈凌望着凌云宗内那些飞来飞去的修士,一想到筑基期就可以不用凭借飞行法器,直接御空飞行,她就忍不住心中的那一股兴奋之意。因此匆匆答了声是,就催动体内的灵气试着飞到空中,然后畅通无阻的回到了华严峰。 前去拜见路长老,得了他的一番赞许并几件筑基期适用的法器后,沈凌就回到自己的洞府开始处理一些自己不在期间积累的琐事。然后还要用传信符通知林峰和袁小蝶,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同时也要去大师兄和二师兄那里走一趟,顺便要一两件贺礼。 等她想起空间升级到25级会多出一个功能时,已经是两个月以后的事了。 沈凌本以为按照空间以往的惯例,这次的功能应该也会和之前一样,多出像种植、收割这样的功能,但是没想到这次空间竟然给了她一个惊喜,多出的功能竟然是养殖功能。 望着空间里多出来的那一大片草场,沈凌觉得可以养一些修仙界比较常见的灵兔、灵羊之类的相对温顺的动物。同时遇到比较合自己心意的灵宠,也可以放在空间。 就在她为空间多出来的这个功能四处搜寻灵兔灵羊时,凌云宗发生了一件大事,准确的说,是沉寂多年的莫长老一举突破结丹期结婴成功,成为了凌云宗唯一的元婴期修士。 这件事不仅轰动了凌云宗上下,也惊动了周边的宗门,一时之间,凌云宗莫长老居住的念起峰热闹无比,每天都有修士携带礼物拜访。 沈凌只要一出门,就能听到各种莫长老结婴的版本,有的说他卡在结丹期多年是因为有心魔缠身,而今之所以能突破到元婴期,是因为勘破了心魔;还有的说他之所以能结婴成功,是因为他收了一个好弟子,正是因为他这个好弟子无意间得了一样宝贝,所以莫长老才成功进阶。 沈凌觉得不管莫长老结婴是不是因为谢灵儿的缘故,她都得到了极大的益处。现在她的身份已经非比寻常,晋升成了元婴期修士的弟子,如今他们这些一同进入凌云宗的这些弟子以后见到她,都要称上一声师叔了。 沈凌自己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也没有后悔当初没有选择莫长老的决定。毕竟路长老对她非常尽心,不仅百忙中抽空解答她遇到的修炼问题,还让座下的两个大弟子时时关照她。所以沈凌觉得自己没什么好遗憾的。因为修仙这件事,说白了还是要自己努力,师傅就是再强大,也只能多给你一些外物,其他的还是靠自己的天赋和机遇了。 倒是袁小蝶知道谢灵儿走了好运后,脸上的表情就有些难看。 沈凌和她相处久了,早就知道了她的性格,就是那张嘴说话不大好听,真要让她干什么坏事,她也不敢。但是她总是觉得袁小蝶无端对谢灵儿有种敌意这件事有些不对,不会袁小蝶就是小说里那种炮灰女配吧?就为了凸显女主多么善良识大体的那种反面角色? 为了排除这种可能,沈凌私下里让林峰劝劝袁小蝶,以后尽可能躲着谢灵儿走,毕竟她现在正是风光无限的时候,又有元婴期修士为她撑腰,一旦与她对上,吃亏的还是袁小蝶。 林峰当时听了认为沈凌说的很对,私下里也劝了袁小蝶几次。袁小蝶也并不是那种没有头脑的人,知道这个时候若是自己与谢灵儿对上,多半没有自己的好果子吃,也就答应林峰,以后尽可能离谢灵儿远点。 但是有些事却是命中注定的。 袁小蝶有个意中人,是烟霞峰的魏师兄。她好容易鼓起勇气找魏师兄表白时,却被魏师兄告知,他的爱慕对象是谢灵儿,让她以后不要来找自己。 袁小蝶失望而返,心里正是满腔怨恨时,偏巧遇到了外出归来的谢灵儿,谢灵儿的身边围着好几个向她大献殷勤的师兄师弟,袁小蝶心中的怨恨不由一下子爆发出来,当场便发作了起来。 谢灵儿还未出手,就被谢灵儿的一个爱慕者出手教训了几下。 沈凌本以为这事就算完结了,袁小蝶受到了教训,以后多半会收敛些性子。哪知袁小蝶的师傅林长老最是胆小怕事,闻听袁小蝶得罪了莫长老的弟子,马上就将她从自己座下除名出去,还把她赶出了青灵峰。 如此袁小蝶未动谢灵儿一根汗毛,就落得了个被降为外门弟子的下场。 正当沈凌准备去找袁小蝶,好好宽慰她一番时,就听到了一个坏消息,袁小蝶离宗出走了。 袁小蝶一走,谢灵儿的那些拥护者和爱慕者没有了直接打击的对象,就将目光放在了素日与袁小蝶关系比较好的林峰和沈凌身上。 林峰还好一些,他素日并不喜欢外出,经常窝在青灵峰的洞府内闭关修炼。而沈凌就比较麻烦了,她虽然不是经常外出,但是有时候要出去替二师兄采集灵草,就避免不了会遇上谢灵儿的朋友和爱慕者。 他们见到沈凌虽不曾口出恶言或是冷艳嘲讽,但单是他们脸上流露出那种鄙视轻慢的神色,就让沈凌觉得深深不喜。 第三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时,是在苍莽山外围的一片空地。 沈凌采集灵草的时候,顺便抓了几只灵兔,准备中午的时候吃烤兔肉。等她提着兔子到达最近的一处溪涧时,好巧不巧遇上了几个谢灵儿的朋友。 沈凌懒得理会他们,自去处理手头的几只兔子,却听见他们在一旁嘲笑她竟然放着大好资质不努力修炼,反而甘为陈远的打杂和厨娘。 这几句话直接激怒了沈凌,她当即从储物袋里取出了路长老给她的一件极品法器,随手一挽,就挽出五个剑花,同时朝着那几人而去。 那几人一向仗凭着与谢灵儿交好,虽都是练气期的修为,却想当然的认为沈凌多半不会下狠手,没想到沈凌却是一上来就下了狠手,直将几人打倒在地,再也动弹不得方才扬长而去。 第 80 章 沈凌回到自己的洞府时, 心情已经渐渐平复下来。因为别人犯的错误而惩罚自己, 这笔买卖实在不划算。 于是接下来她该干嘛干嘛, 就当那些人不存在一样。 慢慢的, 宗门内有了一个针对她的谣言, 说她孤高自许, 目无下尘, 谣言发展到后来,就连路长老都知道了。 他将三个弟子叫到身边,神色全所未有的冷肃, “本座不日就要闭关,我闭关的这段日子里,你们带着我的信物去岳阳郡的路家。等我何时出关, 再风风光光接你们回来。” 他的意思很简单, 他这一闭关少则十年多则数十年,三个弟子没了他做依靠, 难免被人欺负, 还不如远远的离了这里, 去他的本家。那里有他的亲戚故旧, 三个弟子起码会有人看在他的面子上照看一二。 沈凌第一个领悟了他的意思, 觉得这一切的风波都是因为与袁小蝶交好而引起,不由带了丝歉意, “这一切都是弟子鲁莽所致。” 路长老道:“不是你的错,是他们欺人太甚。我路某人这辈子还从未受过这种气, 你放心, 我必定会为你出这口气。” 路长老说完,就一人给了他们一只玉佩,然后就命他们退下了。 路长老的本家位于岳阳郡的中心位置,是方圆一带有名的修仙世家。虽然论灵气浓郁程度自然无法与凌云宗相提并论,但因为靠近有名的岳阳山,有很多修士来这里猎杀妖兽出售材料灵草,所以岳阳郡的坊市特别热闹。 沈凌的大师兄谭嘉是个修炼狂,他到了路家这边一等安顿下来以后,就窝在自己的院里不出门。二师兄陈远痴迷于炼丹,只要手头的灵石足够买到所需要的灵草,就能一直闭关炼丹。 两个大的不出来,路家就将大部分心思放在了沈凌身上。不仅打发和沈凌同一辈分的几个年轻人过来陪她去坊市闲逛,还时时问她可有什么想玩的想去的地方。 若不是沈凌意志够坚定,只怕就要被路家的这种宠溺给带歪了。 很快,她就以要修炼为由,将那几个年轻人劝了回去。她一个筑基期修士,就算刚来岳阳郡这边不熟悉情况,也不需要这么多人来陪好嘛! 而路家给她安排的那些活动,她也是能推则推。 一直到路家忽然认识到她也和那两个大的一样,不喜欢别人打扰后,她的日子才清静下来。 沈凌自认是一个耐得住寂寞之人,所以她来到路家不久,就开始闭关修炼。凌云宗的经历告诉她一个道理,现在的修仙世界和其他世界没有什么不同,还是实力决定一切。她想要那些藐视过她的人从此对她心悦臣服,那就修炼到他们难以抵达的高度。 所以她一直闭关修炼了五年时间,直到修到筑基中期时,遇到了瓶颈才停了下来。 她刚一出关,就收到了二师兄陈远的传信符,说是岳阳山五百年才会开启一次的一处秘境忽然有了异动,惹得一众修士纷纷前去查看。陈远抱着看热闹的心态也去了,临走时给她和大师兄各发了一张传信符,就看他们赶得上赶不上了。 沈凌找了个路家的人一问,才得知那处秘境已经在几天前开启,再有几日便会关闭。岳阳郡一半的修士都觉得这次异动说明秘境的很多禁制有了松动,便都抱着寻宝的念头进了秘境。 沈凌听了这个消息后,低头想了想,就决定也去凑凑热闹,万一能寻得一两件宝物,将来于修炼也有好处。 她到得岳阳山时,才发现附近得知这个消息的各大宗门的弟子也来凑热闹了。沈凌匆匆扫了一眼,没发现谢灵儿的身影,也许是她早已进去了也说不定。 沈凌摇了摇头,就跟着大队伍进了秘境。 一入秘境,迎面就是一大片草场,接着就不知从哪里涌来了无数妖兽,虽然修为比较低,但架不住数量多。 众人面对这些成千上万的妖兽,所能做的唯有祭出法器,将眼前的这些妖兽如收割韭菜一般收割它们的生命。沈凌初时还有些应付不过来,但是时间长了以后,她慢慢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动作,几个呼吸就能解决掉一只妖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这些妖兽开始慢慢退去。众人自然见好就收,在草地上修整片刻就开始朝着秘境深处出发。 沈凌猎杀妖兽的时候,也曾留意到凌云宗的几个弟子,不过她却没有选择和他们就伴,而是独自一人开始了平生第一次的寻宝之旅。 秘境非常广大,几乎有整个岳阳郡的两倍大小,沈凌独自上路以后很快就看不见其他修士的身影,仿佛茫茫天地间,只剩下她一人孤独的存在着。 沈凌觉得原来平静的心境出现了变化,便进到空间里面修整了好一会儿,直到心境恢复平静以后,方才继续上路。 一路过来,沈凌遇到了不少宫殿的废墟,她疑心这秘境应该是一处上古宗门的遗址,这点从那些宫殿的建筑风格上可以看出。 有的废墟之上还存在着一些禁制,沈凌也曾试着破去禁制,发现以自己现在的修为还暂时不能触动那些禁制,就放弃了这个举动。 这样在秘境待了多半个月以后,沈凌终于锁定了一个目标。那是生长在一处沼泽的一种灵植,外表看上去和莲花非常相似,不过所开出的莲花却有七瓣,每瓣颜色都各不相同。 沈凌认不出那是什么灵植,私下里给它起了个名字,七彩莲花。她虽然从没在典籍上见过这种七彩莲花,但是本能的觉出这种七彩莲花对自己非常有用。而且七彩莲花散发的那一种清香,实在是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这种七彩莲花附近的沼泽处有一只修为高出沈凌很多的妖兽,沈凌费了好大力气,才将其引开,然后将七彩莲花移到空间的水池内。经过空间的多次升级,如今空间的水池已经扩大到方圆百里,那一株七彩莲花则被沈凌小心的移栽到水池的边缘位置。 七彩莲花到手以后,沈凌就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她修炼的《青木诀》让她能感觉到方圆百里的灵植,因此很快她就又找到了一株看起来就很珍贵的灵植。 只不过这次,她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还未采摘到灵植遇到了其他修士的围堵,沈凌费劲力气才将他们摆脱掉。 这次经历以后,沈凌发现秘境里夺宝杀人的修士多了起来,她再寻宝的时候便更加小心起来。 半个月以后,沈凌又发现了一株灵植,这次她详细查看过周围的环境,才去引开那只守候在灵植附近的妖兽。哪知这只妖兽隐藏了自己的修为,沈凌险些丧命在它手下,若不是有空间在,只怕她已经陨落了。 只不过一直避在空间也不是办法,沈凌只好铤而走险,借着大量符篆爆炸时制造出的混乱,借机取走灵植重新躲避到空间内。 那只妖兽见灵植被盗,自然不肯甘心,便将方圆十里都搜了一遍,企图找出沈凌的踪影。沈凌趁着它搜寻的时候,小心的隐去身影,运起轻身诀离开了此地。 后面沈凌不敢再冒险了,反正有了这两样灵植,她这次秘境之旅也不枉此行了。 接下来的两个月,沈凌就找了处安静的秘地修炼,也许是秘境里的灵气比较充裕,也许是她这次秘境之行几经险境心境有了很大提升,总之瓶颈已经有了松动的痕迹。 沈凌借着秘境浓郁的灵气,一举突破到了筑基后期。 筑基后期在来秘境的修士里已经算是不低的存在了,所以当秘境后来再次开启的时候,有那修士仗着人多势众在半途劫道,都被沈凌料理了。她经过了秘境之行后,性格发生了一些改变。若是从前,她可能会留他们一命。但是一想到留他们一命,将来他们会祸害更多的人,沈凌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全部将他们料理干净,然后将他们身上的储物袋通通扔到空间,以后可以细细查看有没有什么对她有用的宝物。 沈凌从秘境回到路家后不久,陈远也回来了。他跟随路长老比较久,身边防身的宝物比沈凌只多不少,修为又已经接近筑基期大圆满,所以在秘境里不仅分毫未损,反而收获了许多。 沈凌将自己在秘境获得的两样灵植的大体模样给他说了一遍,问他可知道这两种灵植的名称。 陈远沉迷于炼丹,自然对炼丹所需要的灵草比沈凌要熟悉很多,他一听就知道那两种灵植是七彩神莲和碧蝉花。 七彩神莲最大的功效是在修士修炼的时候可以起到清心静气的功效,而且它的根茎和花瓣都可以入药。 至于碧蝉花则比七彩神莲还要珍贵得多,它是炼制破障丹的一味主药,而破障丹则是结丹时所需要的一种灵丹,可以大大提高修士结丹的机率。 陈远知道沈凌有碧蝉花后,就提出要花灵石将碧蝉花买过来炼制这种破障丹。 最后沈凌到底没要他的灵石,反而让他答应在炼丹成功以后,匀出两粒破障丹给她就是了。 陈远不愧是炼丹天才,闭关半年以后,就将破障丹炼制出来了。 沈凌分到了两粒,陈远自己留下了三粒,给了谭嘉一粒。 谭嘉出关以后,得知陈远炼制的破障丹的一味主药是沈凌弄来的,便给了她一件从路长老那里得来的极品法器。他卡在筑基期大圆满已经好几年,自觉只差一步就可以进入结丹期,奈何一直没有等到合适的机会结丹。 如今有了这破障丹,谭嘉凭本能觉得,结丹的机会到了。 谭嘉得了这破障丹以后,就继续闭关去了。 沈凌则将破障丹放进了空间,准备修炼到筑基期大圆满以后再用。 接下来,她就将心思放在了空间里新萌芽的碧蝉花身上。她将碧蝉花交给陈远的同时,留了两颗碧蝉花的种子,准备以后等碧蝉花长成,可以去坊市卖个好价钱。 自从进入筑基期以后,沈凌发现花费灵石的地方越来越多,而她现在又暂时脱离了宗门,那些内门弟子应有的灵石便领不到了。而她又不好意思老找路家要,所以她就想着怎么挣些灵石,也好让手头宽松一些。 沈凌觉得这件事可以同陈远商量,毕竟他估计比自己还要缺灵石。 两人一商量,陈远就道:“要不我们开一家炼丹阁,我看那坊市来来往往的修士那么多,一定需要不少丹药。” 沈凌也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开炼丹阁的同时可以收购那些灵草,这样也能节约一些成本。 第 81 章 沈凌在前面的几个世界里开过不少店铺, 对这方面很有经验, 说起事前准备工作来头头是道。陈远本身是炼丹天才, 几乎将全部心思都用在了炼丹上, 对于这些外物便不大放在心上, 见沈凌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就将开店的事务全权交给了她, 自己只负责炼丹。 这样一个主内一个主外,又有路家的帮忙,两人合伙出资的炼丹阁就这样开起来了。 前几个月, 沈凌为了店里的销量能够上去,颇花费了一番心思,后面等炼丹阁入了正轨, 每个月都有一笔灵石进账后, 她才将手头的一些事务交给店里的掌柜,一个练气期修士。 手头既有灵石, 又有陈远的丹药, 沈凌决定闭关几年, 好好沉下心来修炼一番。 春去秋来, 转眼三年过去, 沈凌终于闭关出来了。她的修为虽没有涨到筑基期大圆满,但是心境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闭关又提升了不少, 加上七彩神莲清心静气的功效,沈凌觉得自己很快就可以踏入筑基期大圆满了。 之所以没有继续修炼下去, 是她手头上的灵石在修炼中几乎用的差不多了。再一个就是静极思动, 她不知为什么忽然有了想要出去历练的心思,大概是那次秘境之行收获很大的缘故吧! 沈凌先去炼丹阁走了一趟,觉得大体没什么情况后,就去找二师兄陈远,想要告诉他自己要外出一趟。 陈远正在炼制筑基期修士要用到的一种疗伤丹药,这种疗伤丹药在修士中非常受欢迎,不过因其一味主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所以他便让沈凌外出的时候帮他留意一下。 沈凌离开路家后,并没有选择去岳阳山历练,反而走出了岳阳郡,一路向西来到了和岳阳郡毗邻的长卫郡。 长卫郡的落霞城正好快要举行百年一次的法会,届时不仅有金丹期修士在此开坛讲法,还有可供筑基期修士相互切磋的活动和拍卖大会。 沈凌虽不喜欢凑热闹,但是却对金丹期修士在此开坛讲法一事极有兴趣,所以早早的就在落霞城租了一间洞府,然后一边等法会开始,一边在落霞城闲逛。 后来沈凌听闻落霞城外的落霞山风景极佳,尤其是黄昏时分,漫山遍野会染上云霞的颜色,非常灿烂秀丽。 她便选了一天到落霞山游玩,不料上山的时候,却遇到了几个黑衣人追杀一个少年。那少年衣着打扮都极为华贵,不是修仙世家的子弟也应该是名门大派的弟子。 沈凌本不欲多管闲事的,只是看那少年不过练气期大圆满,委实不是那几个黑衣人的对手,又触动了自己被迫离宗的心事,便出手料理了那几个黑衣人。 后来叫来那少年一问,才知那少年原本是落霞城附近飘渺宗的一个弟子,原本拜在飘渺宗一个筑基期修士门下,因为师傅疼爱,他自己资质又好,因此在飘渺宗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他师傅一次外出时不知因何缘故陨落,他立时就在宗门里失去了靠山。宗门里原有一个师傅的对头,往常虽对他不假颜色,但因为有师傅在,不曾对他做过什么。哪料师傅会在外出时陨落,这个对头虽碍于飘渺宗的规矩没有亲自动手,但是却派了自己的弟子几番难为他。 少年无法,只得暂时离开飘渺宗,哪知师傅的对头竟会买通赏金猎人来截杀他。若不是遇到沈凌,只怕他就要死在这落霞山了。 沈凌听了少年的遭遇,自觉和自己的经历十分相似,又看他的资质和自己一样是双灵根,便有意将他收到门下。一问少年的意思,他因为沈凌的救命之恩,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 沈凌就带着他回转了落霞城,因为怕多生是非,便让他一直待在洞府里不要外出,自己则去参加接下来的法会。 法会上果真有金丹期修士讲法论道,所讲的内容虽和路长老差不了多少,但沈凌觉得还是受到了一些启发。 轮到筑基期修士切磋的时候,沈凌无意上去与人动手,就在比斗台底下看那些修士在台上斗来斗去。 最后一天举办的则是拍卖大会。 拍卖大会上有许多修士将自己的珍藏拿出来拍卖,倒是不乏有一些好东西。可惜,沈凌手中的灵石不是太多,所以只看了看热闹。 拍卖大会过后,沈凌就带着少年也是新收的弟子蒋星泽离开了落霞城,继续到其他地方游历。 直到沈凌觉得筑基后期的瓶颈在这次游历中隐隐有了松动的痕迹,才带着蒋星泽回到了路家。 刚到路家,就得知了一个好消息,谭嘉结丹成功了。 这个好消息让路家上下沸腾了许久,虽然谭嘉并不是路家之人,但有一位结丹期修士坐镇,多少会让其他修仙世家对路家刮目相看。 沈凌和陈远虽然表现的也很欣喜,但是却比路家人稍微内敛一些,比他们想的也更多。 “大师兄,如今你也结丹成功,按照凌云宗的规矩,应该可以上报宗主自立一峰了。只是师傅那边还未出关,不知你有何打算?”陈远毕竟与谭嘉相处的时间长,说话没有太多顾忌。 谭嘉道:“师弟说的一点不错。不过师傅当初闭关的时候,说过让我们在路家避一避风头。就是我结丹成功,修为也在元婴期之下,所以我想着不如继续闭关,稳定结丹期的修为,一切等师傅出关再说。” 这样谭嘉出关没有多少日子,就继续闭关去了。 沈凌觉得虽然大师兄虽然是个修炼天才,看上去不通世事的样子,其实要比大多数人聪明的多,很懂趋利避害。 沈凌想到此处,就不由想到路长老。这么些年过去,路长老那边一点消息都没有,也不知道他何时出关,他们师兄妹三人何时能回到宗门。 等沈凌闭关出来进阶到筑基期大圆满时,凌云宗那边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而蒋星泽在沈凌闭关时接管了炼丹阁,倒是将炼丹阁打理的不错。沈凌怕荒废他的修炼,便给了他一堆灵石和丹药,让他闭关修炼。自己一边管理炼丹阁一边打磨心境,好为将来的结丹做准备。 陈远倒是一点也不着急,眼看沈凌都已经赶超他成为了筑基期大圆满修士,他还是和从前一样将全部心思放在炼丹上,修为提不提升,他一点都不在意。 就在沈凌他们师兄妹三个闭关的闭关,炼丹的炼丹,打磨心境的打磨心境时,路家的少主陆傲天带回来了一个重伤的少女。 沈凌原本对路家的事就不大感兴趣,听闻此事也没有放在心上,很快就丢到了脑后。哪知有一天,路傲天却带着那伤势已经好转的少女过来炼丹阁这边购买丹药,沈凌一见那少女,不由得微微一愣。 那少女不是别人,正是莫长老座下的谢灵儿,害得他们师兄妹三人被逼避到路家的谢灵儿。 沈凌根本摆不出什么好脸色给她,就当是不认识她一样。 谢灵儿看见她,却有些吃惊:“段师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凌冷冷道:“这位道友,你认错人了。” 谢灵儿不由得望向身边的路傲天,路傲天忙道:“段师叔,这里边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沈凌看了路傲天一眼,她一点都不想理会这种中了女主毒的男配,闻言也只是轻哼了一声。 谢灵儿皱眉道:“段师姐,我自问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为何你会用这样的态度对我?”她说到后面的时候,身体还微微摇晃了一下,仿佛伤势还未好全一样。 沈凌还未说话,路傲天已经抢着开口道:“灵儿,药师说你的伤势尚未痊愈,切不可劳累动气。我看还是改天再买丹药吧!” 谢灵儿微微蹙了蹙眉:“那好吧!”她最后看了沈凌一眼,目光中流露出一丝不解之意和受了莫名委屈才会有的一种低落的神情。 沈凌懒得理会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她已经抱定了一个宗旨,那就是以后尽可能离谢灵儿这个拥有女主光环的人远一些。不管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的朋友和爱慕者做的那些好事,但是自己毕竟是受到了伤害,还连累了两个师兄。与她一笑泯恩仇这种事,沈凌实在做不来,但是为了自己的前途着想,她又不愿意跟她对着干,不然不定什么时候,自己就会被女主的朋友干掉。还是远着些吧,等自己实力上去了,再将原来受过的委屈讨回来。 沈凌抱定了这个宗旨以后,觉得谢灵儿既然在路家养伤,那么以后自己可能还会与她遇上,索性与炼丹阁的掌柜交代一声,去了附近的岳阳山历练,打算等谢灵儿离开以后再回来。 她在岳阳山历练的时候,试着寻找一些能放在空间养的灵宠。毕竟有个灵宠在身边,将来遇到敌人也能多个帮手。因为沈凌养灵宠的目的,是提高自身的实力。所以她寻找的时候,会将目标放在那些实力比较高的灵兽身上。 经过多日找寻,沈凌最终收服了一只火灵猫作为灵宠。之所以会选择火灵猫这种火系灵兽,是沈凌心中对陈远比较擅长的炼丹术一直非常艳羡,不过因为灵根所限,所以她始终未能尝试炼丹。凌云宗虽有一些修士没有火属性灵根,也能借着地火炼丹,但沈凌觉得利用地火炼丹终归是下下之选。不说成丹效果比较低,而且利用地火炼丹委实不大方便。 但若是收服了火系灵兽,将来便能利用火系灵兽的兽火进行炼丹,而且因为火系灵兽与她心意相通,在控火方面会做的更好。 只是沈凌虽将这只火灵猫收服,但不知是不是这火灵猫因为刚签订契约的缘故,有些病恹恹的。 沈凌为了让火灵猫恢复原来的活力,便带着四下寻找可供它食用的火系灵草。 沈凌运起轻身诀来到岳阳山内围的一处林地时,肩头上的火灵猫本来恹恹的蹲在她的肩头,不知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它在此刻忽然吱吱的叫了起来。 沈凌霜面色有了微小的变化,与火灵猫签订契约后,她已经能感知对方的基本情绪和叫声所要表达的意思,这样尖利但不短促的声音表明它察觉到附近有一样东西让它很感兴趣。 沈凌觉得能让火灵猫感兴趣的应该多半是件火系宝物,最有可能的应该是一株火系灵草,便在火灵猫的指挥下朝着西北方向而去。 沈凌从原地向西北方向行了不久就出了那片林子,一片广阔的山脉就出现在了眼前。 当沈凌驾驭着飞行法器朝着那处山脉而去时,火灵猫的叫声更加兴奋了,它甚至在沈凌的肩头上摇了摇尾巴。 不远处的一处悬崖峭壁前的空地上已经聚集了几个修士,其中领头的是一位极为美艳的黑衣女修,在她身后跟着几个和她一样穿着黑衣的年轻女修。还有一个白衣男子闲闲的靠在附近的一棵树上,似是在闭目养神。 沈凌驾驭着飞行法器来到山脉中的这片空地时,看到的就是如此怪异的场面,双方既不像仇人对峙也不像结伴的同行伙伴。 左肩上的火灵猫吱吱的叫着,好像朝着某一个方向。沈凌顺着它的目光看去,脸色微变,原来火灵猫感受到的宝物是白衣男子身上佩戴的一只红色玉佩。 黑衣女修扫了沈凌一眼,轻哼一声:“既然人已经来了,那就走吧!” 第 82 章 黑衣女修说完这句话以后, 就准备迈步, 就在这时, 一道清朗的声音打断了她, “三宫主, 我等的人还没到, 你怎么就要走了?” 出声的是那个样子有些懒懒的白衣男子, 他微微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沈凌,“这位小妹妹可不是我要等的人。” 黑衣女修不由疑惑的看向沈凌, 沈凌淡淡笑了笑:“抱歉各位,小妹一时误入此地,既然各位有要事在身, 那小妹就告辞了。” “等等。”这次出声的仍是那个白衣男子, “相逢即是有缘,小妹妹何不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做个伴?”他摘下身上佩戴的红色玉佩, “我看你的灵宠似是对这玉佩比较感兴趣, 那就送你了。” 他拿起玉佩朝火灵猫轻轻一抛, 后者就用嘴接住, 然后咔嚓一声, 几口就将那个玉佩吃了下去。 这几个动作快的沈凌来不及反应,等她回过神, 火灵猫已经将那个玉佩吃的一点不剩了,这坑主的灵宠, 沈凌暗暗骂了一声, 便想从储物袋里掏出灵石以抵偿那块玉佩。 白衣男子似是猜到她的意思,笑道:“那玉佩是上好的火灵石雕就,价值不菲,想必以你的身价还付不起。不如你随我们走一趟吧!我们要去的地方需要集齐七个修炼不同属性功法的修士,我看你身上的气息修炼的应该是木系功法,正好可以帮忙。将来若能成功取出里面的宝物,我可以做主分你一份。” 黑衣女修在白衣男子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他看,见他说完就道:“白轩,我们要图谋的可是一件大事,这个凭空冒出来的小姑娘且不说能不能胜任,光是来历就不明,你可以冒险,但我可不敢。” 沈凌十分不喜欢她的语气,张口小姑娘闭口小姑娘,自己好歹也是一个筑基期大圆满修士,何况黑衣女修自己也不过是筑基期大圆满的修为,比自己高不到哪去。 白衣男子笑道:“三宫主,你说话还是这样不客气。这小妹妹身上穿的法衣一看就是出自凌云宗,凌云宗的弟子你还有不放心的吗?” 黑衣女修果然不再说什么,白衣男子转头对沈凌道:“三宫主说话比较直,你别放在心上。” 沈凌听他刚才说话,似是对凌云宗十分熟悉,便问道:“你是怎么识得我们凌云宗在法衣上做的标记的?” 白衣男子轻轻笑了笑:“我与你们凌云宗的一位结丹期长老是莫逆之交,不仅知道你们凌云宗的法衣上都会有云纹标记,还知道你出自凌云宗的华严峰,因为你的法衣下摆处绣的是一个华字。”他说道这里,便问沈凌,“如此,小妹妹可相信我此人对你并无恶意了吧!可愿答应与我们一同去寻宝?” 话说到这个份上,沈凌只能暂时答应下来,看着白衣男子说道:“好吧,我答应陪你们走一趟。不过到底要去什么地方,你们总得告诉我吧!” 白衣男子笑了笑,从袖子里取出一只玉简,“信息都在里面,你自己细细看吧!” 他朝着沈凌轻轻一抛,那只玉简就落在了沈凌怀里。 沈凌将玉简放在额头,关于凤坡山的一个古修洞府遗迹的一些比较有用的信息就自动进入到了她的识海中。 这里沈凌刚放下玉简,就听白衣男子道:“三宫主,我等的人差不多要到了。”他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小妹妹,这人你应该认识。因为他也是出自凌云宗。” 白衣男子这话刚落下,沈凌就见不远处多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不由得脸色微微下沉,谢灵儿,怎么到哪都能遇见她。不过她虽然不想看见谢灵儿的出现,但此次随同这些陌生人去寻宝,谢灵儿的出现无疑让她松了口气,看来他们确确实实没有说谎。 谢灵儿是独自一人过来的,身边并无路傲天的跟随,她看到白衣男子眼中不由闪现出一种特别的光彩,声音也不由带了一丝颤音,“白前辈,我没有迟到吧?” 白轩笑笑道:“说了多少次了,叫我白轩就行,前辈前辈的,不怕把我叫老吗?” 谢灵儿不好意思的微微低头道:“那我叫你白轩大哥吧!” 黑衣女修有些不屑的看了谢灵儿一眼,似是有些看不上她的做派,不耐道:“白轩,你要等的人也等到了,我们可以走了吧!” 白轩好脾气的笑道:“可以了。还请三宫主在前带路,我们随后跟上。” 黑衣女修哼了一声,右手一挥,便有一道金光从她袖中甩出,慢慢涨大成一艘金色的飞舟,然后带上她身边的几个侍从,率先朝着西南方向而去。 白轩不慌不忙的祭出一件叶子形状的飞行法器,邀请沈凌和谢灵儿一起上去。上到飞行法器上,谢灵儿才像刚发现沈凌一样,呀了一声道,“段师姐,你怎么也在这里?” 沈凌淡淡道:“那你又为何在此?” 谢灵儿仿佛听不懂她话里的讽刺,温婉的笑道:“是白轩大哥邀请我来的,说是帮他一个小忙。白轩大哥与我师傅是莫逆之交,他发话让我帮忙,我自然会拼尽全力赶过来。” 白轩将二十块灵石嵌入到飞行法器的槽口,回头道:“这位小妹妹也是我邀请来的。她无意路过此地,正好我们一行人缺一个修炼木系功法的人,便诚心将她留了下来。” 谢灵儿眨了眨眼,看看沈凌,又看看白轩,眼里飞快的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脸上却不动声色道:“原来是这样啊!”她说完话锋一转,“不过段师姐平素并不像是那种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不知白轩大哥你出了多少好处,才使得段师姐改了心意?” 沈凌听到这里不由扬了扬眉,她怎么从谢灵儿这话听出来一股酸意呢,再看她脸上,虽然竭力掩饰,但还是透出一股小女儿家怀春的一种神态,心里便有了数,面上只微微一笑,那笑里透出一种不足为外人道的神色,仿佛那是她和白轩才知道的一个秘密。 谢灵儿果然被她的笑容带歪,加上白轩一心驾驭飞行法器,顾不上和她们二人说话,谢灵儿就自己脑补了许多,脸上的表情却还保持着镇定自如,只是双手却已经轻轻握了起来。 沈凌不由心情大好,便倚在飞行法器的边上,一边欣赏外面的风景,一边暗自思拊,怎么利用谢灵儿的这个弱点,好生惩治她一番。 还未等她想出法子,在白轩指挥下的飞行法器速度开始逐渐减慢,沈凌望望外面,只见他们已经出了岳阳山,来到了岳阳郡最西南的一个位置,只见茫茫无际的荒山野林中隐隐可见一座陡峭的山峰拔地而起,正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凤坡山。 白轩小心的驾驭着飞行法器来到凤坡山的山脚下,那边三宫主已经将自己的飞行舟收到储物袋内,手里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朵冰莲花。 沈凌看到那朵冰莲花忽然咦了一声,那朵冰莲花形状和散发的气息和她空间的那朵七彩神莲一般无二,唯一不同的就是颜色了。 白轩看她盯着冰莲花好半天,轻声解释道:“那是用七彩仙莲结出的冰莲子培育出的冰莲花所炼制成的一样法宝,是天水宫的三件宝物之一。” 沈凌不禁眉间一挑,“七彩仙莲?” 谢灵儿忍不住插言道:“七彩仙莲是上古时的一种灵植,相传五百年才会开一次花,开花五十年以后才会长出七孔莲蓬,七孔莲蓬所结出的七种莲子暗含七种属性。据说这七粒莲子不仅可以入药,也可以用来炼制相应属性的法宝,还可以用这七粒莲子培育出各色莲花,可以说是妙用无边。” 沈凌听得入神,不由问道:“那这七彩仙莲如何与七彩神莲相区分?” 谢灵儿也不过是仗着典籍读得多,知道一些关于七彩仙莲的记载,沈凌这一问,几乎把她问住,她正在努力回忆典籍中的记载,黑衣女修冷笑了一下。 沈凌看这位三宫主的神色明明知道这两者的区别,但却因为看她和谢灵儿都不顺眼,所以只冷笑了那么一下,根本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便看向白轩。 白轩道:“这两者确实难以区分,若是没有见过实物的人,只怕根本分辨不清。不过我记得曾有一本古籍说过两者之间的区别,七彩仙莲散发的香气除了和七彩神莲一样都有清心静气的功效外,它的香气要比七彩神莲的香气淡的多,所以伴生七彩仙莲所生的妖兽一般修为都不会超过结丹期。除此以外,七彩仙莲的根茎也要比七彩神莲粗大许多,几乎有碗口粗细。” 沈凌听他这样一说,再细细回想空间里的那朵七彩神莲,估计那根本不是一株七彩神莲,而是七彩仙莲。不过她脸上却一丝异样都没有流露出来,恰到好处的流露出一丝神往之意,“若是什么时候让我遇到这样一株七彩仙莲就好了。” 听到她这么说,黑衣女修不由再次冷笑一声,开口说道:“七彩仙莲可不是人人都能遇到的。我们还是好好想想怎么破开眼前的这层禁制吧!” 她将手向前一指,沈凌这才留意到凤坡山的山脚下有一片乱石丛,那片乱石丛看上去非常普通,但是沈凌用神识一扫就发现,这片乱石丛看上去杂乱无章,但其中暗合某种规律,应该是被人刻意布置成这样的。 白轩从手中取出一把折扇,“这禁制已经维持了上万年,想必厉害不到哪去,只要我们合力强攻,应该可以打出一条通道来。”他将折扇一挥,一道紫色的雷电就从折扇上涌出,轰然一声击向乱石丛。 黑衣女修打出一个法诀,手中的冰莲花忽然涨大十倍,无数冰灵气从中喷吐而出,身边的温度顿时下降许多。 沈凌取出自己常用的极品法器,谢灵儿则取出了十来颗珠子,跟随黑衣女修来的那些侍女也各有手段。在众人的联手之下,那些乱石丛的布置逐渐被打破,露出一条羊肠小径来。 第 83 章 83章 白轩望着那条小径, 原来身上那种懒洋洋的样子立刻一扫而光, 精神为之一振, “这应该就是通向古修洞府的路径。三宫主, 由你来打头阵, 我来断后。” 三宫主清扬手中的冰莲花, 冰莲花就恢复到了原来的大小, 然后喷出一股冰寒之气,就像是一层防护罩,将她牢牢护在了其中。她就这样手执冰莲花当先踏入了小径中。 接着便是谢灵儿, 其实才是沈凌。 她的身后,白轩右手举着折扇,边走边打量周围的环境。 众人这般小心翼翼的走了许久, 终于走到了小径的尽头, 一处非常简陋的茅草屋前。 走在最前面的三宫主只觉眼前一花,眼前的茅草屋不知何时变幻成了高大巍峨的宫殿, 就好像她从未出远门依旧在天水宫一样。三宫主先是迷茫的眨了眨眼, 直到手中的冰莲花传来一阵阵清淡的花香, 那花香有一种清心宁神的功效, 立时让她从幻觉中清醒了过来。 “此地被布下了幻阵, 大家小心。” 三宫主说话的同时,掌心灵力一吐, 手中的冰莲花便散出一股幽幽花香,众人闻到这股花香顿觉头脑清楚了许多, 更有一种使人神清气爽的凉意让人感到非常舒服。 白轩就赞道:“幸好三宫主你带了冰莲花前来, 不然要勘破这幻阵,还得费好大一番力气。” 三宫主却皱了皱眉头:“冰莲花的这股清香虽然能让我们保持清醒,但是却维持不了多久。为今之计还是尽快破去这幻阵。” 白轩笑道:“三宫主放心,我已经料到这洞府会有幻阵,所以早有准备。我请来的这位小妹妹手上就有破阵的宝物,灵儿,借你的神木尺一用!” 白轩这话刚落音,沈凌就见前面的谢灵儿取出了一只灰扑扑的木尺,那木尺不过一尺有余,通身黯淡无光,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能破阵的宝物。 直到谢灵儿扬起手中的神木尺,清叱一声,“去”,就见那只神木尺前方忽然多出了无数层光晕,这些光晕一层套一层,飞快的朝着周围扩充,然后就发出一声轰鸣之声。 轰鸣之声响起的同时,那处简陋的茅草屋就像是被人用大力拉扯一样,突然间震裂为了无数破碎的画面。 沈凌只觉眼前一闪,原来的茅草屋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极为宽敞的石洞。石洞之上被人镶嵌着无数荧光石,照得洞内纤毫毕现,仿佛白日一般。 石洞的中心位置摆放着一张青玉床榻,床榻的床尾位置被人随意丢下了一只古朴的戒指。 三宫主看到那戒指眼前一亮,却因畏惧这石洞会有阵法不敢上前去取,她这里一犹豫,后面的几人先后都看到那只戒指。 沈凌眼中也不由露出惊喜的光芒,若那只戒指是传说中的储物戒,那他们一行人便真是赚大发了。 沈凌是这么想,其他人自然也是这么想,但是都还保持着清醒,谁都没有做出任何动作来。 最终还是白轩出口打破了众人的沉默,“这只戒指的式样看上去确实和传说中的储物戒非常相似,但是我总觉得这座洞府的主人既然在外面布下了层层阵法,不可能这么轻易就让我们拿到储物戒。这其中一定有诈。” 三宫主紧跟着开口道:“我观这间石室并无出口,也未曾发现有什么机关暗门。依你看,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 白轩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微微闭目,似是在思索什么。 其他人便都安静下来等着他的回答,唯有谢灵儿不时看向青玉床榻的床头,沈凌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见床头位置被细细雕了一只灵禽的模样。 沈凌好生回忆了一番自己所看过的典籍,终于想起来那只灵禽与传说中的青凤极为相似,是上古的十大灵禽之一。谢灵儿看过的典籍明显要比自己多,她认得这只灵禽并不奇怪,可她为何频频向那青凤看去,难道这里面有什么玄妙之处。 沈凌存了这个心思,就密切的关注谢灵儿的一举一动,见她时而咬唇不语,时而看上那青凤一眼又低头沉思起来。 “我刚刚回忆了一下典籍上所记载的上古修士们的洞府格局,我们所处的应该是一间专门对付闯入者的困室。”白轩睁开眼睛,认真的分析道,“一般有困室这样布局的洞府,其主人的修为多半在元婴期,看来我当初所料不错,这处洞府确实不是普通古修的洞府。” 三宫主等了这么半天,就等来这么几句话,不由皱了皱眉,正要说什么,那边谢灵儿终于下定了决心,开口道:“诸位,可否听我一言?” 众人的目光一时全都落在她身上,谢灵儿正色道:“我有办法破开这间困室。不过困室破开以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沈凌已经注意她很长时间,发现她说这话时,眼睛微微躲闪了一下,就知道她没有说实话,脚步不由往白轩那里挪了挪。 其他人都被谢灵儿这句话所吸引,没有人留意到她的小动作。 “灵儿,你真有办法破开这间困室?”白轩第一个问道。 谢灵儿脸上不由带了些神采,指着青玉床榻上的那只青凤雕像,“我曾经在古籍上见过类似的禁制,所以至少有七成的把握。” 三宫主本来还有些不信她的说辞,直到听她说有七成的把握,方才没有出口讥讽,相当于默认同意她一试了。 而其余人则都没有什么意见,谢灵儿便深吸口气,从怀中抱出了一团毛茸茸的东西,那小东西似是活物,看上去不过手掌大小,却生了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谢灵儿轻唤一声,“阿聪。” 那小东西的双眼就朝着那只青凤雕像望去,谁都没有看见那小东西是如何做的,就见青凤雕像咔嚓一声从中裂为了两半。 然后整间石室顿时开始天旋地转起来,沈凌只觉身体被一股大力袭来,不由自主的向后退去,同时不忘朝谢灵儿那边看了一眼。只见她身形摇晃的厉害,似是和她一样被这股突如其来的力量弄得手忙脚乱,只是脸上就少了那么一份惊慌失措,而且不露痕迹的朝着白轩靠了过去。 看来她果然没有说实话,沈凌脑海里只转过这个念头,拼尽全力踉踉跄跄挪到了白轩身侧。她刚来得及抓住白轩的衣袖,白轩被她扯得偏了那么一偏,沈凌就感到一股巨大的吸力将自己连同所有人都席卷了进去。 他们这些人似乎是掉落到一个极大的漩涡之中,漩涡以一种极快的速度不断旋转,他们每个人都身不由己的被卷入其中,又被一股力量相继送出去。 等沈凌醒来以后就发现自己身处在一间特别宽敞的石室,和之前那间困室一样,这间石室也有一张床榻,不过却是用一种极为珍贵的木料做成的踏步床。 她的眼睛只扫了一眼那张踏步床就看向和她一起跌落到这间石室的白轩,他已经在查看石室墙上所刻的一些图案和文字。 “白公子。”沈凌出声道,“谢师妹呢?”她记得谢灵儿在她扯住白轩袖子的同时也靠到了白轩身侧,为何却不见她的踪影。 白轩没有回头,而是轻咳一声:“灵儿当初没有抓牢我,倒是小妹妹你抓我抓的很牢。所以这间石室只有我们两人。” 沈凌不由微微愣了一下,她之所以抓住白轩的衣袖不放,是因为知道谢灵儿虽然会对他们有所隐瞒,但一定会惦记白轩的安危,这样她才会知道谢灵儿到底对他们隐瞒了什么。哪知谢灵儿却因为她的那一个动作,没有抓住白轩,便有了现在的局面。 沈凌不禁苦笑一下,看来自己是弄巧成拙了。 那边白轩似是对墙上的文字和图案不甚感兴趣,很快就回转身,“我们刚才触发的应该是从上古时残存下来的传送阵,所以才会被传送阵传送到不同的地方。而这间洞府的库房却被布下了七星阵,需要七个修炼不同功法的修士才能打开,所以我们得尽快和其余几人会合。”他说完话从袖子里取出那把折扇来,“这间石室只是那位古修寻常修炼的所住,所设的阵法应该没那么厉害,只要我们合力,想必一定可以破去此间阵法。” 沈凌从储物袋中取出极品法器,和白轩同时攻向石室的一面墙体,在两人的合力之下,石室内的墙壁顿时被炸出一条裂缝。白轩当先闪身进入,沈凌随后,发现裂缝之后竟然是一条非常幽深的甬道。 甬道的两侧镶嵌着无数的荧光石,石壁光滑无比,似是被人一点点开凿出来的。 两人沿着那条甬道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原来有些狭窄的甬道慢慢变得开阔起来,一个占地很大的溶洞出现在了眼前。 数十根钟乳石从洞顶垂挂下来,每过一炷香的时间就会向下滴下一滴乳白色的液体。 下面凹陷的一处低地,已经汇聚了不少这样的液体,足有一指来深。 沈凌忍不住睁大了眼睛,“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传说中的万年仙乳吧!” 万年仙乳只有在灵气极其纯粹的环境中才会产生,每一滴万年仙乳都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灵气,不仅可以入药,还可以直接服用。 白轩道:“你没看错,这的确是万年仙乳。”他脸上的神色却不似沈凌那么兴奋,仿佛有什么顾虑似的。 沈凌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传说中的万年仙乳,一想到若是将它拿到二师兄面前,他一定会欢喜的发疯,便忍不住动手从储物袋里掏出许多玉瓶,装了大约百十来瓶,才回过神。回头一看,只见白轩仍旧站在原地,脸上带着一种很复杂的神情,似是对某事犹豫不决。 沈凌将所有装满万年仙乳的玉瓶放进储物袋,才问他:“白公子,你莫不是欢喜的疯了,怎么还不过来动手盛这些万年仙乳?” 白轩这才醒过神来,看了沈凌一眼,问了她一个很奇怪的问题,“小妹妹,你可有道侣或者什么意中人?” 沈凌虽纳闷他为何这么问,但还是实话说道:“都没有。” 白轩就松了口气,他似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小妹妹,如果我告诉你在刚才的那间石室内,有一种可以帮助我们两人突破到结丹期的方法,只是需要付出某种代价,你可愿一试?” 第 84 章 沈凌想起白轩之前在那间石室内所看的那些图案和文字, 想必结丹的关键应该就是那些图案和文字。 可是当初看他的样子分明对那些图案和文字不感兴趣, 自己匆匆扫了一眼, 见上面绘制的图案似是一对男女在做室内运动, 也就没有细看。如今他这么一说, 再想起他问自己可有道侣或意中人的话, 沈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那墙上所记的应该是一种双修功法。 沈凌之前虽有接近白轩借以报复谢灵儿的意思, 但是白轩现在跟她提的可是双修,那是夫妻间才会做的事。她不由得低下了头,说了一句, “我知道了,你让我想想。” 白轩脸皮比较厚,他发现沈凌明白自己所说的是什么后, 就道:“刚才那间石室的墙上所绘的是一种上古时的双修功法, 名字叫做......”他轻咳了一声才道,“名字叫做风月无边。本来我以为那上面是胡说八道, 可是看到眼前的万年仙乳我才知道那上面的功法是真的。因为那上面提到过, 服用万年仙乳后再进行双修, 可以提高双方的修为。尤其是第一次服用时, 效果最为明显。” 沈凌只犹豫了一会儿, 就开口道:“你有几成把握,能让我们在双修后进入结丹期?要知道结丹这个坎可不同于一般的进阶。” 白轩想了想:“我有七成的把握, 如果有破障丹的话,就有九成把握。”他说完遗憾的叹口气, “可惜我身上并无破障丹, 不然我们还能再增加两成把握。” 沈凌轻轻笑了笑:“你身上没有,可我身上有。”陈远当初给了她两粒破障丹,可以一人一粒。 白轩笑了:“如此正好。”笑完便看向沈凌,“我听灵儿叫你段师姐,你是华严峰路长老的亲传弟子吗?” 沈凌明白他的意思,两人双修之前总要了解对方的一些情况。 沈凌就笑道:“我姓段,名晴柔,是路长老的第三个弟子。” 白轩道:“我的名讳你知道。这个不用多说了。我所在的门派你应该听说过,青峰山庄,我是庄主座下的大弟子,这次出来历练,就是奉了师傅的命令。” 青峰山庄,沈凌听了心里微微一动,听说青峰山庄是整个大燕国数一数二的门派,白轩自己又是庄主的首席大弟子,这样的身份,怪不得谢灵儿会一头扎进去。 沈凌不由露出一丝微微的笑容,她现在很想知道,当谢灵儿发现自己的爱慕对象和别人双修以后会是什么心情。 白轩继续道:“其实我之所以会提双修一事,是因为我们现在所处的溶洞以我们两个筑基期修士的力量根本无法找到出路。只要我们两个突破到结丹期,以我们的修为,找到一条离开的路径应该不难。接下来无论是寻找另外几人还是破去库房的阵法,都会轻松很多。” “我知道,你不用多说了。”沈凌知道他所要表达的意思,并不是要占自己便宜。因为这个世界说到底并不是非常开放,这种事,还是女方更吃亏一些。 可是沈凌经过了这么多世界,早已对这件事放得很开。只要对方是她喜欢的类型,人品过得去,她还是可以接受这样的露水姻缘的。何况,双修这种事对她也很有好处,只要做一场室内运动,就能达到结丹期,何乐而不为。 接下来,她面不改色的跟着白轩来到了原来的石室内。这个时候,沈凌才知道为何当地的那张踏步床为何那么华丽,上面还悬挂着层层帷幕,原来是那位古修双修的地方。 可是沈凌却不愿意躺在那张床上,她征询了一下白轩的意见,就从储物袋里取出了一床锦被。 等她铺好被子,白轩便引着她到了墙边,让她细看上面的文字和图案。沈凌扫了几眼,就将上面的全部动作和相应的功法记在了心里。 然后两人各喝了一小杯万年仙乳后,便开始按照墙上所记的内容开始双修,一开始两人因为不熟悉,彼此之间并不契合,而且沈凌发现白轩应该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因为他的动作很不熟练,显得很生涩。 沈凌想不到他外表看上去有些放荡不羁,内里却比较保守,对他的好感不由增多,耐心的等着他适应这种运动。 一刻钟后,两人找到了一个比较适合双方的姿势,试着做了一次。 沈凌身上没有计算时间的工具,不知道大概时间,只觉时间很长,中间她有三次达到了一种非常美妙的境地。完事的时候,沈凌看着白轩仍不知疲倦的样子,忍不住想,还是修仙世界的男人更有吸引力,不仅可以保持年轻的容貌,在某些方面持久力也更好。 等到真正双修的时候,两人融合到一起时同时运转双修功法,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意几乎要将她淹没。这种快意是如此强烈,比方才的美妙感觉还要强烈一百倍。 随着白轩的动作,那种快意感越来越强烈,沈凌终于忍不住叫出声来,白轩的动作也越来越快,两人的周身很快被一层看不见的雾气所笼罩,那雾气似是灵气所化,越聚越多,逐渐形成一个巨大的玉茧。 不知过了多久,那玉茧忽然裂为了两半,淡淡的荧光石光芒下,清晰的照见了里面的情景。里面的两人早已经分开,都盘膝在地,努力的吸纳外面的灵气巩固自己的修为。 当玉茧完全消失殆尽时,两人同时醒了过来。 沈凌感受着身上属于结丹期修士特有的灵力波动,嘴角忍不住上扬,没有想到火灵猫的一番误打误撞,竟然让自己遇到了白轩,最后与之双修,轻而易举就进入到了结丹期。 她闭了闭眼,仔细查看了一下丹田内的情况,发现一切正常后,就放下了心。本来她还担心修炼双修功法会有什么后遗症,如今发现什么问题都没有后,她就不由将视线落在对面的白轩身上。 以她的经验,双方男女一旦发生这样的关系后,不管之前有多疏远,这样的事过后,双方的关系都会发生质的飞跃。 果然那边白轩见沈凌望过来,目光就比从前多了一些关心的神色,“你那边可有什么问题,身体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他说到此处不由轻咳一声,“听人说双修过后,女方多少有些不适。” 沈凌含笑道:“没有什么问题。我觉得身体还好。” 她这话刚刚说完,对面的白轩忽然动了动眉头,“晴柔,我似乎察觉到有一股结丹期的气息在朝我们靠近。” 沈凌不由微微扬眉,结丹期的气息,她忽然想到一种可能,以谢灵儿的女主光环,她多半会在这座洞府遇到机遇,所以那个结丹期修士有很大可能会是她。 沈凌正在沉吟的时候,白轩那边已经飞快的穿好了衣裳。被他的这一动作提醒,沈凌也回过神,不管那人是不是谢灵儿,自己都应该先穿上衣裳再说。 等她刚将法衣上身,将头发稍作整理一番后,他们所处的这间石室就开始晃动起来。 沈凌一个站立不稳,往前踉跄了两步,正好被白轩扶住。白轩刚要说话,石室内忽然绽放出一股夺目的光芒,光芒中,一个身披五彩霞衣的结丹期女修举着一盏古灯出现在了两人面前。 夺目的光芒过后,沈凌睁开眼一看,那结丹期女修巴掌大的小脸上嵌着一对楚楚可怜的眼睛,正是谢灵儿。她不知在这古修洞府内遇到了何种机遇,修为竟然涨到了结丹期中期,比他们的修为还高了一阶。 谢灵儿看到白轩,脸上先是一喜,继而看到他将沈凌揽在怀里,两人之间神态亲昵,如遭重创一般,脸上的喜意瞬间消退的干干净净,但仍维持着平静的表情,只是微微颤抖的声音还是出卖了她此刻的心情,“白轩大哥,段师姐。” 白轩一直都当她是小妹妹,根本察觉不到她的心理活动,注意力很快放在了她所披的那件五彩霞衣和那盏古灯上,“灵儿,你这两件宝物从何而来?” 谢灵儿原本收获了这两样宝物以后,满心都是喜悦,只是再大的喜悦在发现心上人与其他女子有亲密关系后,也失却了滋味,她心不在焉道:“这两样宝物是那位古修的道侣所留。我无意闯入了她的陨落之地,便将这两件宝物捡了起来。”其实除了这两件宝物外,那间石室还留有古修道侣的一缕神魂,谢灵儿信得过白轩,却觉得沈凌不是自己人,所以隐瞒了下来。 沈凌虽然没有从她的神色中看出端倪,但是也知道谢灵儿凭借女主光环,收获想必没有看上去的这样简单,不过她单是看到谢灵儿那一脸失落的样子就已经心满意足,因此什么话也没有说。 白轩倒是出口说了几句话,不外乎感叹谢灵儿运气不错之类的话。接下来他就问谢灵儿,是如何走到这里的。 谢灵儿举起手中的古灯,“这古灯是那前辈所留,我好奇之下一试,发现这古灯竟然能克制这座洞府的禁制,又因为与白轩大哥你们失散,便一路寻到了这里。” 白轩没有多想,听到这里就问:“那你可找到三宫主她们几人没有?” 谢灵儿摇了摇头:“大概她们被困的地方距离我比较远,所以我暂时还未发现她们的踪迹。”她说完有些心虚的偏了偏头,没有看着白轩的眼睛,却不留神撞上了沈凌的目光。 沈凌脸上似笑非笑,她才不相信谢灵儿的说辞,只怕她早已知道三宫主她们的下落,却不急于和她们会合,反而急急朝这里赶了过来。她想到这里不由朝谢灵儿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后转头和白轩道,“我们在这里耽搁了许久,也不知道三宫主她们怎么样了,会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白轩一心挂念洞府的库房,闻听这话便请谢灵儿带路,好尽快和三宫主等人会合。 谢灵儿忍着气应下了,她举起手中的古灯,也不见她是如何动作的,眼前的石室就出现了一扇石门,沈凌和白轩跟着她七转八转,顺利找到了三宫主等人。 她们可没有谢灵儿等人的运气,不仅没有突破到结丹期,反而被阵法弄得灰头土脸。 接下来的事就简单多了。有谢灵儿的古灯帮忙,一行人轻易的就寻到了洞府的库房,众人一齐出手,打开了这个尘封许久的库房。元婴期修士的珍藏可不是普通的古修可比的,里面堆放着小山似的灵石,数十件法宝,还有各种现在修仙界不多见的宝物。 在白轩的主持下,每人都分到了不少好东西。 沈凌得了三件法宝,十来块材质较好的晶石,还有数千块灵石。 众人瓜分完这些珍藏以后,便在凤坡山分开。 看着谢灵儿和三宫主等人消失在远方,沈凌方含笑道:“白公子留下我有话要说?” 白轩不明白她为何又换了对他的称呼,他虽比较细心,但绝想不到沈凌当初之所以唤他一声白轩,是为了故意气谢灵儿。因此他想了想,说道:“晴柔,怎么说我们现在也算是朋友了吧!如果将来你有什么难事的话,可以吹响这个哨笛,无论你身处何地,我会尽快赶过来。”他说着交给沈凌一只看似普通的竹笛。 沈凌笑着接过,然后点了点头,“那我们就此别过吧!”她最后向白轩笑了笑,飞行法器托着她缓缓升到半空中,然后和三宫主她们一样,很快就消失在了白轩眼前。 白轩站在当地,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他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与沈凌的关系,但是当对方毫不拖泥带水,干脆利落的离开后,他反倒多出了一丝怅惘。 第 85 章 沈凌从凤坡山离开后, 并没有立刻回路家。而是在岳阳山附近找了处秘地开辟了一间洞府, 然后布下防御阵, 就闪身进了空间。 空间里的那株“七彩神莲”在水池里生长的很好, 不仅不见有任何枯萎的迹象, 反而比沈凌刚见到时还要生机勃勃。 沈凌的注意力却在“七彩神莲”的根茎上, 发现确实如白轩所说有碗口粗细时, 就露出一丝喜色,原来她无意从秘境中移栽的这株灵植竟然是异常珍贵的七彩仙莲。 谢灵儿当初说七彩仙莲等花开上五十年才会结出七孔莲蓬,若是旁人自是要耐心的等下去, 但是沈凌却有空间流速这个作弊器,当下就花五百积分催熟了眼前这株七彩仙莲。她在成功结丹以后,系统一共奖励了她五千积分, 沈凌并没有选择用来升级空间, 而是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果真派上了用场。 等到七孔莲蓬慢慢长出, 然后渐渐成熟, 露出了里面的七粒莲子后, 沈凌想也不想就将那粒绿色的木莲子取了出来。木莲子上散发着浓浓的木系真元, 沈凌轻吸一口气, 只觉空气都带上了一丝青草的清冽芳香。 她将木莲子放在掌心端详许久,才恋恋不舍的将其埋在了黑土地上。三宫主的那朵冰莲花着实好看又实用, 沈凌打算用这粒木莲子培育一朵木莲花出来,到时可以请炼器师帮她炼制成法宝。 至于其他六粒莲子, 沈凌打算按照七彩仙莲的正常生长期等五十年以后再拿出来, 到时可以请教路长老,看是拿去炼丹还是炼制法宝。 沈凌接下来又花了一笔积分,将木莲花催熟以后,这才想着要回到路家那边,告诉两个师兄自己结丹的好消息。 不料她这边还未动身,刚出空间,就接到了陈远的传信符。 沈凌看完传信符,脸上不由露出笑容来。 原来半月前,路长老成功结婴,出关的第二天就给路家家主和大师兄谭嘉各发了一张传信符,让他们师兄妹三人回来参加他的结婴大典。谭嘉和陈远得知这个消息后,已经带着沈凌收的弟子蒋星泽先一步回了凌云宗。 陈远发的这个传信符是催促沈凌尽快赶回来的。 沈凌算了算时间,自己为了催熟七彩仙莲和木莲花,前前后后在空间里待了两个来月,只怕已经错过路长老的结婴大典。 不过沈凌觉得参不参加结婴大典倒没什么,重要的是他们终于可以回到华严峰,扬眉吐气一把了。 沈凌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动身去往凌云宗。 原本一两天的路程,在她成为结丹期修士后,只花了不到两个时辰的功夫就到了。 当沈凌再次出现在华严峰时,站在山脚下接待那些来往宾客的蒋星泽第一个看到了她,“师傅,你回来了。” 沈凌笑眯眯的应了一声,发现蒋星泽已经进入筑基期后,又勉励了他几句,这才去拜见路长老。 因为她这一路并未碰见谭嘉和陈远,给路长老守门的童子又是宗门新派来的弟子,所以沈凌根本不知道路长老正在接待客人。当童子告诉她,路长老请她进去后,沈凌往里面走了十几步,就看见厅中站着五个修为在筑基期左右的女修,而在厅中下首坐着的那个做道姑打扮的中年美妇修为则比她高出两级,是一个结丹后期修士。 看见沈凌进来,那个中年美妇不由笑道:“这位就是华严真君那位最小的弟子吗?果然名师出高徒,这么年轻就已经结丹,真是令我既羡慕又惭愧。” 路长老看到沈凌已经结丹,脸上不由露出笑容:“没错,这就是我那不成器的女弟子。”又向沈凌介绍那个美妇,“晴柔,这是静云观的观主刘仙姑。”本来按照沈凌的辈分,是应该称呼刘仙姑为师叔的,可是沈凌既然已经进入了结丹期,师叔这个称呼就可以免了,所以路长老并未提起这茬。 沈凌会意,向刘仙姑行了一礼,口称观主。刘仙姑不敢拿大,也回了一礼。 路长老觉得此时说话不大方便,不多时便让沈凌回去了。 沈凌从路长老的洞府出来,便命人去将蒋星泽叫来。蒋星泽来了以后,沈凌就问他,最近华严峰都有哪些客人到来,他们过来有什么目的。 蒋星泽笑道:“师傅是不是看到什么了?” 沈凌不明白他为何这样说,蒋星泽笑着解释道:“自从我们回到华严峰后,每天拜访真君的人不计其数,其中更有好些小门派的掌门人常常带着自家弟子过来,想要与华严峰结亲。为此,两个师伯早早的躲了起来,生怕被那些年轻的女修沾上。” 沈凌这才了然,原来这样,怪不得静云观的观主刘仙姑过来拜访路长老,竟然会带那么多女弟子。 过后等刘仙姑走后,沈凌方才有了与路长老详谈的机会。 路长老扫了她一眼,以他现在的修为早在沈凌第一次进来时,他就已经发现她的元阴已失,不过以他的性子,还不至于到要插手管这件事的地步,于是只当什么也不知道,和从前一样指点了她一番修炼上的问题后,就从储物戒里取出了一盏琉璃灯。 “这盏琉璃灯还是我在结丹期时找人炼制的中品法宝,另一件中品法宝我给了你大师兄,这件就给了你吧!”路长老说着话又从怀里取出一个储物袋,“这里是宗门在我进入元婴期后送过来的份例,一共有一百多万块灵石,我分成了三份,你们一人一份。” 这样沈凌回到华严峰的第一天,就从路长老那里得到了不少好东西。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那些从前为了谢灵儿跟她作对的那些修士,也纷纷带着礼物过来道歉。 沈凌非常坚决的拒绝了,也让他们尝尝受人冷落嘲讽的滋味。 也许是过来拜访的客人太多,也许是沈凌沉浸在拥有众多宝物的喜悦中,等她回过神,发现谢灵儿至今没有从外面回来时,已经是两个月以后了。 但是很快她就将此事抛在了脑后,因为她现在正忙着从华严峰搬出去自立一峰的事。 谭嘉回来凌云宗以后,参加完路长老的结婴大典后,就开始着手此事。等沈凌被路长老提醒后,谭嘉已经选好了一处山峰。 谭嘉搬出去好几天以后,沈凌才选定了华严峰附近一处山峰,取名青莲峰。为了符合青莲峰的这个名称,沈凌命人在山峰上栽种了不少莲花,几乎百步之内就可见到一方水池。池里养着各色莲花,莲花下则是巴掌长的锦鲤。 沈凌闲来无事,就会去池边看看莲花和锦鲤。 这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比较多,让她一时静不下心去修炼。她便顺其自然,每天处理处理青莲峰的事务,偶尔去华严峰看看二师兄陈远。 陈远仍旧是将精力放在炼丹上,对沈凌先他一步进入结丹期,一点也不介意。沈凌私下问起路长老,路长老说陈远修炼的其实是一种丹道,时候到了自然会进阶。 除此以外,沈凌就是四处搜罗一些火系灵物供火灵猫修炼。火灵猫自从那次吞了白轩的玉佩后,不久后就陷入了沉睡期,等醒来修为就涨到了筑基期。 沈凌盼着它早日修到结丹期,将来好和自己并肩作战,因此在喂养它这一方面很舍得下本钱。 火灵猫刚认主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修为低于她的缘故,一直病恹恹的,与它并不是那么亲近。 后来它在空间里突破到筑基期以后,沈凌又寻来各种火系灵物喂养它,渐渐的,它逐渐与沈凌亲近了起来。 沈凌试着命令它喷出兽火,慢慢训练它掌控兽火的大小。 中间经过了无数次失败,当火灵猫可以成功控制所喷出的兽火大小时,沈凌便去请教陈远,如何炼制丹药。 陈远当时正在炼制一种比较高级的丹药,暂时分不出心思,便给了她一只玉简,让她先看看,等回头有空再来教她。 沈凌将玉简从头看了一遍,觉得上面记载的步骤并不太难,自己就有了尝试的念头。 空间里的灵植已经积攒了不少,沈凌取来其中的一半,又去坊市挑了一只比较好的丹炉,便开始试着炼丹。 一开始,因为她并不清楚火候对炼丹的重要性,前两次炼丹都失败了。后来沈凌根据玉简上记载的内容,与火灵猫摸索了很多次,才终于找到了最合适炼丹的火候。 等陈远炼制完丹药,来青莲峰这里教沈凌炼丹的时候,发现她已经成功炼制出了两炉丹药,虽然成丹率低的可怜。 后面在陈远的指导下,沈凌终于摸到了一点炼丹的门道,不过她似是在这上面没有什么天赋,十次炼丹有六次是失败的,而且成丹率还比较低。 不过沈凌炼丹只是为的多学一项技能,并不是通过炼丹挣取灵石,所以她也不在乎成丹率高低。直到将空间里的灵草几乎都折腾光后,她才暂时放下炼丹这件事。 大概是因为炼丹需要修士特别专心的缘故,总之沈凌手头无事以后,发现自己的心境已经沉下来,不再像之前那么浮躁。 她便叫来蒋星泽嘱咐了一番,就开始闭关修炼。 这一修炼就是十年,当沈凌修到结丹中期,闭关出来后,发现谢灵儿仍未回到凌云宗后,她的心里就起了疑惑,难不成谢灵儿是遇到了什么劫难? 不过就算是谢灵儿有什么灾难,就凭她拥有的女主光环,只怕坏事也能变成好事。 沈凌想到这里,就觉自己还是应该加紧修炼,不能落后于人。于是她便去华严峰向路长老禀告了一声,准备下山走一走,突破一下自己的心境。只有心境上去了,修炼才能事半功倍,而心境的突破则有很多种方法,但是最常见的便是去俗世中历练。 沈凌下山以后,便将自己的容貌修饰一番,打扮成一个相貌平平的青年女子,又往身上贴了一张隐灵符,伪装成一个练气期二层的低阶修士。 做好这些,她就向岳阳郡出发,打算以散修的身份,好好体验一下低阶修士的生活。 第 86 章 从凌云宗到岳阳郡足有几千里的路程, 沈凌现在作为练气期二层的修士, 自然是不能驾驭飞行法器的, 所以她干脆连轻身诀都舍弃, 直接用双脚走路。要知道轻身诀也是非常耗费灵气的, 若是一个练气期二层的修士能一直用轻身诀赶路, 不惹人注意才怪。 第一天, 沈凌足足走了上百里路,傍晚的时候便找了一座修仙城落脚。 沈凌并不打算在这里停留太久,因此就找了一家极为普通的客栈。只需要交纳一块灵石, 就可以在这里休息一晚。 当天晚上,沈凌依旧打坐修炼了一夜,第二天天明时, 就打算继续上路。等她从房间里出来后, 对面那间房里走出一个气质高华的公子,身后跟着四五个侍从。 那公子不仅气质高华, 容貌也非常出众, 只是生的有些文弱, 透出一股病态, 而且身上毫无灵气波动。而那四五个侍从, 虽然身上都有灵气波动,但是修为最高的也不过是练气期三层。 沈凌看那几个侍从表面恭敬, 但眼神却透出一股修士对凡人天然的一种蔑视,不免暗暗为那公子惋惜。不过沈凌不欲多管闲事, 很快就收回了目光, 从客栈出来后在街上买了些没有蕴含灵气的食物,就开始上路。 傍晚的时候,沈凌没有找到城池过夜,便找了处废弃的古庙过夜。她刚将庙里收拾的差不多,外面就响起了马车的声音。 “公子,今晚我们就在这里过夜吧!” 这道声音落下,就有一道低低的声音响起,“我看这庙里已有灯光,想是有人早我们一步到了庙里。阿七,你去跟人家说一声,若是人家不方便,我就在马车上过夜好了。” 沈凌听到这里就将庙门打开,“没什么不方便的,你们进来吧!”话说完就看见石阶下站立的那个公子,正是早间她在客栈里见过的那人。 那公子也认出了她,对她微微一笑:“那就多谢姑娘了。” 沈凌也笑道:“不用客气。” 那个阿七是那几个侍从里修为最高的人,由他指挥剩下的几个人找了处干净的地方铺了几床被子,然后又从储物袋里拿出清水干粮分与众人。 沈凌也找了处空地铺好被子,然后又从空间里取出一套低级的防御阵法,扬手一挥便自成一个空间。外面的人不仅看不到里面的情景,而且还能屏蔽声音。 不过沈凌因为庙里多了几个外人过夜,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分了一缕神识关注庙里的动静。 所以当半夜庙外响起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时,沈凌立刻醒了过来。她分出去的神识发现阿七第一个醒来起身出去查看后,微微提起了心,便分出一缕神识跟了上去。 阿七从庙里出来后,警惕的看了一眼四周,低声道:“谁在这里装神弄鬼?” 话未落音就有一个姿色不俗的女子从庙外的林子里走了出来,自报家门说是附近青楼门的人,来这里兜揽生意,一晚上只要两块灵石。 阿七看那女子生的不错,修为不过练气期一层,不由就掏出两块灵石,两人很快就钻进了林子里。 沈凌分出去的神识听了差不多两刻钟,觉得没什么问题,就悄悄收了回去。同时不由感叹,想不到修仙界也有青楼门。 直到天明的时候,阿七才从外面回来。 然后一行人用过早餐,便扶那位公子上了马车,不多一会儿马车的辘轳声便没了声息。 沈凌等他们走远后,才简单收拾一番,继续上路。 这样一直走了差不多七八天,沈凌才来到岳阳郡。沈凌的打算是岳阳郡距离凌云宗比较远,难得遇到熟人,这样也可以专心在俗世历练。所以她到达岳阳郡以后,就找了家比较小的修仙城落脚,准备先租一间洞府再说。 考虑到她现在的散修身份,沈凌租了一间位置偏僻灵气不那么充裕的洞府,一个月只要五块灵石。 沈凌交纳了一个月的房租后,就回去将自己积攒的灵石全都扔进了空间,准备接下来就靠练气期二层的修为,挣取以后所需要的灵石。 她现在落脚的这座修仙城名为古瑶城,城里以低阶修士居多,也有一些没有修为的凡人。 因为古瑶城里多是没有购买力的低阶修士,所以城里并不是很繁华,街道上的商铺也不多。 沈凌出去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里的低阶修士多是以耕作灵田为生。 所谓灵田就是能在上面耕种灵谷灵蔬的蕴含灵气的田地,古瑶城因为地势比较平坦,所以这样的灵田特别多。修士们只要花一笔灵石就可以租一块灵田来种。到了灵谷灵蔬收获的季节时,就会有各大宗门的人来这里收购灵谷灵蔬。 沈凌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在凌云宗吃到的那些蕴含灵气的食物,是这么来的。 她后面想了想,觉得自己只有炼丹这么一个技能,而且成丹率还比较低,不适合靠这个挣取灵石。还不如选择种植灵田,一来这个方式比较简单可以很快上手,二来,自己修炼的是木系功法,多跟灵植接触总归有好处。 于是沈凌便去城主府问管事可否先租一块灵田给她,等灵谷灵蔬收获以后再付租钱。管事说这样也可以,不过得需要她拿出身上的一样值钱东西做抵押。 沈凌便从储物袋里取出原来那只练气期初期所用的青玉剑交给管事,然后领到了一块木牌,木牌上写着灵田的位置和亩数。 那块灵田位于古瑶城的城西,一共有三亩地,一亩是专门种植灵谷的灵田,另外两亩则是专门种植灵蔬的灵田。 灵蔬的成熟期要比灵谷短的多,短短一个月就可以收获一茬。沈凌觉得这样的安排很好,自己下个月便需要交纳房租费,这样一来,灵蔬收获以后就可以有一笔灵石进账了。 灵谷和灵蔬的种子,沈凌以前吩咐秋月采买过,所以倒是省却了一个步骤。 秋月采买来的灵蔬种子一共有好几种,沈凌挑了一种味道最好的灵蔬,打算将两亩灵田都种上。而剩下的那亩灵田,她打算种一种名为红糯谷的灵谷。 沈凌想的非常简单,可是实际操作的时候,却不是那么容易。她虽然在空间里也曾种过灵谷灵蔬,但是空间多出的种植功能,几乎不用她动手,而且只要种在黑土地上,什么浇水施肥除草通通不用管,只等着收获就好。 但是古瑶城的灵田却不是空间的黑土地,沈凌从别的修士那里知道,想要灵田的产量上去,不仅要往灵田里面施肥,还要定期浇水和除草除虫。浇水和除草还比较简单,但是肥料却比较难弄到。 沈凌听其他修士说,最好的肥料是一种叫紫云草的灵植,把它烧成灰拌在灵田里,灵谷和灵蔬都会长得很好。但是紫云草本身产量比较低,成熟期又比较长,导致价格比较高,所以修士们多半不用这个方法。他们最常用的方法是从炼丹阁里收购一些炼制失败的废丹或药渣。将这些废丹或药渣拌在灵田里,效果虽不如紫云草好,但是比较省力省钱。 沈凌听了却不打算跟风,她自己炼制过丹药,知道那些废丹和药渣虽然还蕴含一些灵气,却存在一部分丹毒,将它们当肥料拌在灵田虽然肥沃,但是这样长出来的灵谷灵蔬效果和口感肯定不会太好。 但是沈凌手边又没有灵石购买紫云草,她想了好长时间,才终于想到一个方法。既然紫云草能肥灵田,价格又比较高,自己大可以先种三亩紫云草再说。 紫云草价格虽高,但是种子却相对便宜许多,沈凌找了好几家店铺,终于找到一家愿意赊欠灵石的店铺,赊了一些种子给她。 自此,沈凌就开始了起早贪黑的灵农生活。古瑶城这边管种植灵田的修士称为灵农,相当于俗世的农民。 灵农的生活虽然辛苦,但是沈凌却乐在其中。 紫云草种下去以后,沈凌白天一天的时间几乎都待在田里。早晚各浇水一次,中午还要除草除虫一次。好在紫云草虽然生长周期长,但是比较耐贫瘠,不用施肥也能长得很好。 一个月以后,沈凌租的洞府到期,她手边却一个灵石也没有挣到。她索性将洞府搬到了灵田。晚上的时候,便在紫云草中间打坐。也许是因为周围都是灵植的原因,沈凌慢慢发现自己现在吸纳的灵气虽然比较少,但是特别纯粹。 一年以后,紫云草终于全部成熟,沈凌留下一半紫云草,另一半则拿去店铺换了灵石。等还了紫云草的种子钱和灵田的租费,灵石已经所剩无几了。 沈凌也不顾上那么多,她将剩下的一半紫云草全拿去烧掉拌在灵田里。等整个灵田全都染上一种紫色后,才开始种植灵蔬和红糯谷。 紫云草施肥的效果很快就显露了出来,灵蔬和红糯谷发芽以后生长的极快,尤其是灵蔬的颜色,比其他灵农种植的灵蔬更加鲜翠欲滴,蕴含的灵气也非常纯粹。 等到了灵蔬收获的季节,沈凌便将两亩灵蔬以高价卖给了一个来自一等宗门的管事。他不在乎价格高低,只要灵蔬和灵谷质量好。 沈凌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走高档路线,以后种植的灵蔬灵谷可以专供那些比较大的宗门。 于是,她用卖得灵蔬的灵石又租了三亩灵田,专门用来种植紫云草。 不到五年的时间,沈凌就将原来的三亩地扩大到了几百亩地,同时雇佣一些灵农给她帮忙。 当她的身家积攒到几万灵石以后,沈凌觉得在古瑶坊市的这次历练已经称得上圆满了。 第 87 章 沈凌这边刚打算离开古瑶坊市, 常年闭关修炼的大师兄谭嘉给她发了一道传信符, 要她尽快赶回凌云宗。 沈凌听他的语气虽然急切但是并不焦虑, 猜想应该是宗内有了什么大事, 便收拾了一下立刻动身。 沈凌回到青莲峰不久, 就从蒋星泽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马上就是大燕国每两百年举行一次的宗门大比。每个受邀的宗门都要派遣门中的几个结丹期长老参加这次大比。 自从大燕国皇室日渐式微, 这样的宗门大比已经沦为了各个宗门之间的交流会,没有哪个宗门会认真对待。 本来沈凌因为外出历练,这次参加大比的名额应该不会落在她头上的。但是老一辈的几个结丹期修士闭关的闭关, 外出的外出,岳宗主连个人都抓不着,只好委派年轻一辈的去参加。 他们华严峰一系便被派了个名额, 不拘是谭嘉和沈凌, 两个人中务必要有一人参加这次宗门大比。 谭嘉本来就是修炼狂,加上他近期正准备闭关冲击结丹期大圆满, 自然不愿意参加这次宗门大比, 便给沈凌发了这样一道传信符。 沈凌得知了来龙去脉以后, 便去谭嘉的玲珑峰走了一趟, 从谭嘉那里索取了不少好东西后, 她才勉强同意参加这次宗门大比。 这样沈凌不过在凌云宗待了七八天,便又踏上了去往大燕国国都的旅程。 凌云宗因为宗内近期多了两个元婴期修士, 势力范围扩充了不少,最近又新将两个灵矿纳入门下, 正是财大气粗的时候。这次沈凌等结丹期修士代表宗门参加大比, 岳宗主为了展示凌云宗的实力,特地购置了一只比较高级的飞行舟。 沈凌和其他几个宗内新晋的结丹期长老一人一间船舱,还觉得空间宽敞的很。不仅如此,这只高级的飞行舟还比普通的飞行舟飞的更高更快。 沈凌站在甲板上,看周围的云层飞快的向后掠去,就像是海船在海面上行驶一般,倒是别有一番意趣。她正在这里看的出神,身后忽然响起一道清朗的声音,“段师妹看什么看的这么入神?” 沈凌回头一看,见是当初和路长老争夺自己到门下的蔡长老的大弟子秦曦。他比谭嘉晚一步结丹,所立的忘机峰就挨着谭嘉的玲珑峰。因为两人同是大师兄出身,所以走的还比较近。沈凌对他也有些印象。 “在看云海。”沈凌淡淡笑着说了这么一句,虽然谭嘉和秦曦比较谈得来,但是沈凌自己却不喜欢秦曦这个人,因为他这人一看就比较有野心。当初之所以将峰址选在谭嘉的玲珑峰近处,未尝没有拉拢谭嘉的目的。 秦曦像是觉察不到沈凌话里的疏远似的,和煦的笑道:“段师妹这么喜欢看云海,等到了大燕国的国都,我带你去城郊的雁翅山,那里的云海是国都的一大美景。” 沈凌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仍是淡淡笑道:“秦师兄以前来过国都吗?” 秦曦道:“我师傅喜欢四处游历,我还在筑基期的时候跟她来过国都几次,因此对国都比较熟悉。段师妹到了国都以后,想去什么地方,都可以找我。” 沈凌笑了笑嗯了一声。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没有说话,然后秦曦又主动提起了一个话题,“说来,我们凌云宗前几个月多了一个传闻,不知道段师妹你听说没有?” 沈凌道:“我最近几年一直在外面历练,倒是没有听说什么传闻。” 秦曦忍不住看了她一眼:“那传闻是有关谢师妹的,你真没有听说?” 沈凌摇摇头:“我回到宗门没有多长时间,每日忙着处理青莲峰的事务,实在不知有什么传闻。”她这话一点都不假,几年没有回来,青莲峰堆了好多事要处理。蒋星泽虽然能干,但他这人只关注和自家人有关的事情,其余的什么传闻谣言,他一概都不关心。因此沈凌真不知道宗内有什么传闻。 秦曦看她似是真的不知道,便道:“谢师妹自从几年前离宗后,一直没有回来。一年前有人看见她跟魔修厮混在一起,有人就猜测她多半已经沦为魔道。” 这怎么可能?沈凌微微皱眉,以谢灵儿的个性,她怎么会放着大好前途不要去沦为魔道?沈凌不管其他人怎么想,她是不会相信的。这事多半是与谢灵儿不对付的人做的,为的就是败坏她的名声。 沈凌猜测这人多半知道谢灵儿的近况,清楚她近期不会露面,所以才弄了这么一出恶心她。 不过这到底是谢灵儿自己的事情,沈凌听过之后就放在了一边,脸上倒没有什么幸灾乐祸的表情。 秦曦看在眼里,不禁暗暗纳闷,早前有人传闻,说华严峰的段晴柔与谢灵儿不对付,如今看来,传闻未必可信,也或者是段晴柔这个人城府较深,不在他面前表现出来。 一天以后,飞行舟在国都的城外降落下来。 大燕国皇室这几年虽然日渐式微,但是国都作为一朝之都,在沈凌看来还是比较繁华的。街上的炼丹阁和炼器阁几乎是一家挨着一家,沈凌空间的那朵木莲花已经放了好长时间,如今来到国都,她便有意找一家炼器阁,寻一位炼器师帮她将那朵木莲花炼制成一件木系法宝。 她抱了这样的目的,便在皇室的人将他们凌云宗安排好以后,就独身一人去了闹市。 可能是临近宗门大比的原因,国都的人流特别多,像沈凌这样的结丹期修士也不在少数,当然最多的还是筑基期修士,他们有的是跟随师长过来见识世面的,有的却是因为听说宗门大比即将举行前来凑热闹的。 沈凌走了几家炼器阁,最后选了一个开店时间最长的一家店铺,与一位炼器大师商谈许久,才最终敲定到底要炼制什么形状的法宝。将此事定下来以后,沈凌便要告辞离开,刚走到店铺门口,只见一行人正好迎面走了进来。 当中的那人正是青峰山庄的白轩,他看到沈凌微微一愣,但马上就回过神道,“你也是来参加宗门大比的?” 沈凌听他的语气不如往日那般随意,往他身边一扫,就见他身侧站着一个高挑身材的结丹期女修,那双秋水似的眼睛在看向她时带着一股敌意,便知究竟,也不多说,只微微点了点头,“白公子,我还有事在身,先告辞了。” 说到底,她与白轩虽有过亲密举动,但是那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双方根本从未了解,也不想有什么深入的进展。如今沈凌见到白轩似是已定下双修道侣,自然不会多生事端。那件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等大燕国邀请的宗门到得差不多后,宗门大比就开始了。 大比分两种比斗方式,一种是文斗,比的是炼丹、制符、炼器、阵法、论道;另一种是武斗,比的是双方的实力。 沈凌觉得自己在文斗上没有拿得出手的技能,便选择了武斗。没有办法,他们这些参加大比的结丹期修士都要参加一项赛事,若不然,沈凌连武斗都不想选。 因为文斗是排在武斗前面的。所以沈凌前几天一直都有空闲时间去观看参赛的修士们比拼炼丹术、制符术等等。她自己虽然对炼丹术很感兴趣,但是奈何这方面没有什么天赋,如今看到修士们比拼制符术时,并不需要多高的天赋,手法看上去相对来说也比较简单,便想着是不是将兴趣转移到符篆上面。 路长老在她入门以后,并没有要求她选一个技能来培养,因为他自己就对丹、器、符、阵法,没什么兴趣,一心扑在修炼上。大弟子谭嘉就随了他,也没有培养什么技能。二弟子陈远自己喜欢炼丹术,为此连修炼都有些荒废了。 沈凌则是和他们都不太一样,她对修炼并不像谭嘉那样痴迷,但是在丹、器、符、阵法上又没有多少天赋,之所以想要培养一两个技能,是出于以后任务需要,觉得学会了这些技能后,以后做任务应该会容易很多。 看完符篆大赛以后,沈凌就去坊市买来了制符所需要的符纸、符笔和朱砂。这些东西买来以后,沈凌又花了半天时间研读玉简,然后就开始制符。她一心扑在制符上,几乎连接下来的武斗都忘记了。直到她成功制好一张符篆,才想起来自己还有比赛这件事。 参加武斗的人很多,因为宗门里有技能在身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家有宗门提供各种修仙资源,因此各个都将心思放在了修炼上。只有少数真正喜欢那些丹符器的人,或是有其他目的的人,才会花费一部分心思来钻研这些。 沈凌发现白轩还有他身边那位女修选择的都是武斗,心内便暗暗祈祷,可不要跟他们撞在一起。 结果沈凌的第一场比试,对手就是白轩的那位未来道侣,沈凌这个时候才知道她叫简萱。 简萱和沈凌的修为不相上下,与此同时,她还是一个剑修。 偏偏沈凌修炼的是《青木诀》,一种没有什么攻击力的功法,对上其他人可能还有胜算,但是面对剑修的时候,不免要落下风。 沈凌想了想,觉得自己获胜的可能性不大,她虽然并不在乎输赢,但是此次比斗毕竟代表的是凌云宗,所以还是打起精神全力应对简萱的剑招。 两人交手几十个回合以后,沈凌就落入了下风。偏偏简萱仗着自己凌厉的剑势步步紧逼,沈凌被动挨打了几下后,便激起了内心深处的一股不服输的气性。 她心中多了这股气性后,下手就狠厉许多,很快就从储物袋中取出了得自那处古修洞府的一件法宝。 简萱便被她一连串的动作逼得有些手忙脚乱起来,沈凌嘴角扬起一抹冷笑,觉得对方剑修的身份也并不是那么可怕,便利用手中的法宝接连发起攻击。 剑修所凭持的也无非是一往无前的气势,但是当沈凌被激发气性以后,开始摆出拼命的架势来时,简萱不由得就有了退缩之意。她到底经历的险境比较少,又比较爱惜自己,眼看沈凌祭出的招式越来越狠厉,心里便有些慌乱。 这一慌乱,便被沈凌发现了她的破绽,十几招过后,沈凌仗着法宝的威势,出乎意料的击败了简萱。 当裁判宣布沈凌获胜时,沈凌听着底下观看赛事的修士们的惊叹声,忽然发现这种打败对手的感觉还不赖。 只是第二场的时候,她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对手在结丹中期至少停留了百年之久,论起斗法,沈凌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于是两人交手百招后,沈凌便被对方击败。 于她倒没有什么,她本来就不在乎什么输赢,如今输了比赛,正好有时间去研究制符术。 倒是秦曦觉得她输了比赛,心情可能会不好,特地过来邀请她去国都的雁翅山散心。 沈凌本来想拒绝的,直到听到雁翅山有一家酒楼的饭菜做的特别好吃时,方才有了要去的念头。反正去一趟也花不了多少时间,耽误不了什么。 雁翅山的云海果真如秦曦所说,非常壮观秀丽。不过沈凌觉得还是雁翅楼的饭菜更合她胃口,尤其是酒楼的那种叫碧香雪的灵酒,特别醇香美味。 她正在酒楼的二楼品尝第二壶碧香雪时,楼梯处传来动静,很快上来了一男一女。那女子脸上蒙着一面轻纱,看不清容貌。男子个子不高,右脸的脸颊处有一道疤痕,一直从眼角划到嘴角,使得原本清秀的容貌看上去有些狰狞。 沈凌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那男子看着有些眼熟,但是细细想想,又觉得自己脑海里好像并无这个人的印象。 她正在费力思考时,那男子已经将伙计叫了过来,点了几样菜品,又要了两壶灵酒。 那蒙着轻纱的女子这时终于开口道:“给我来一壶你们这里有名的碧香雪。” 声音微微有一些嘶哑,但是沈凌立刻听出来这是谢灵儿的声音。 第 88 章 沈凌有些不明白谢灵儿见到她和秦曦, 为什么当做不认识的样子。 不过她向来不愿多管别人的闲事, 何况这个人又是与她不太对付的谢灵儿, 于是她当做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继续品尝面前的灵酒。 谢灵儿要来碧香雪以后, 给自己和对面的男子都斟了一杯, “碧香雪有恢复灵力的作用, 你方才为了救我耗费了不少灵力,不妨多喝一些。” 沈凌虽面上不动声色,但却一直留意着谢灵儿的一举一动, 听到她这句话,不由便有了些许疑惑,那男子不过是一个筑基期修士, 如何能救得了一个结丹期修士。 难不成谢灵儿受了重伤, 沈凌忽然想到一种可能,便对秦曦道:“秦师兄, 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央求你为我办一件小事?” 秦曦难得听到她用这样的语气跟自己说话, 忙道:“段师妹不必客气, 有什么事直说无妨。” 沈凌不好意思的笑道:“我见这碧香雪甘甜可口, 有心想带几坛回去给师傅品尝, 只是不知道他们酒楼的规矩,便想劳烦秦师兄问一下这里的掌柜, 可否让我多带一些碧香雪回去?” 秦曦自然满口答应,很快就下楼去找掌柜去了。 沈凌自己坐了一会儿, 便将目光放在谢灵儿身上, 毫不掩饰的打量起来。 谢灵儿发现有一个结丹期修士一直朝自己看来,心里就有些发虚,很快就坐不住了。对面的男子也有些不安,两人对视一眼,便叫来伙计结账,一副要溜之大吉的样子。 沈凌证明了自己的猜想之后,就在两人走后,悄悄跟了上去。眼见两人要往闹市那边而去,便出声道:“谢灵儿,是你吗?” 谢灵儿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回头一看,见是那位打量自己的结丹期修士,不由心里打鼓,“你认得我?” 沈凌皱眉上前:“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你段师姐啊!”她说完扫了谢灵儿身侧那个脸上有疤的男子一眼,“你堂堂一个结丹期修士跟一个筑基期修士掺和在一起做什么?” 谢灵儿有些不确定的喊了一声:“段师姐?” 沈凌走近前,一把抓住她的右手,一把脉便知她丹田内的金丹受了重创,她忍不住道:“你怎么会弄成现在这个样子?你那件五彩霞衣呢,有它在,你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 谢灵儿虽失去了记忆,但是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身家还是有所了解的,眼见沈凌样样都说到了点上,便知她真是自己的师姐,不由低头道:“都是师妹无用,那件五彩霞衣已经被损毁。” 沈凌吃了一惊,那件五彩霞衣白轩曾经赞叹不已,说是一件防御性极佳的法衣,至少可抵挡结丹期大圆满修士的全力一击。谢灵儿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对头,竟然连五彩霞衣都被损毁了。 不过眼见谢灵儿语焉不详的样子,沈凌就知道她受重伤失忆以后已经将那段凶险的经历忘得干干净净,即使问,也问不出个什么究竟,便看了那个脸上有疤的男子一眼,“你又是谁?” 不待那男子开口,谢灵儿已抢道:“师姐,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受重伤醒来以后,便遭到了一伙黑衣人的劫杀。若不是他从旁救下我,只怕我已经性命不保了。” “黑衣人的劫杀?”沈凌忽然想到秦曦说过的传闻,“追杀你们的黑衣人是什么来路?” 那个有疤的男人终于开口说道:“他们是魔道中人。听他们话里的意思,似是谢姑娘身上的伤势和他们的主子有关。” 沈凌自那次和白轩双修惹得谢灵儿伤心不已后自觉已经放下对她的仇怨,如今遇到失忆的她,不过出于同门的立场询问一下,可是听到魔道这两个字,脸上不由变了颜色。 自古道魔不两立,魔道自从千年前那场大战后已经消声灭迹,沈凌想不到谢灵儿竟然能这么招惹祸端,连魔道人都招惹上了。 她本待不愿趟这趟浑水,但是凌云宗的第五条宗规就是,同门有难,不可袖手旁观,何况还是与道宗对立的魔道。 沈凌细细询问了一下那些黑衣人的修为,知道他们最多不过是筑基期的修为后,就松了口气,看来魔道那边也知道厉害关系,不敢公然派出结丹期修为的魔修。要知道这里毕竟是大燕国的国都,虽然皇室日渐式微,但是好歹也有两三个元婴期修士坐镇。他们岂能容魔道中人在国都这边肆意妄为。 沈凌想明白就想带谢灵儿回到凌云宗落脚的地方,谢灵儿乍然要与那个有疤的男人分开,不由有些不舍。沈凌却不理会那么多,她能带谢灵儿回去已经是大发善心了,其他的,她就不会为谢灵儿考虑那么多了。 她朝那有疤的男子淡淡点了点头:“这份恩情,我替谢灵儿记下了。她身上有伤,我需得立刻带她回宗门疗伤,我们就此别过吧!”她说完这番话不待那男子说话,就将谢灵儿拉到身前,带她上了自己的飞行法宝。 从雁翅山到国都的城门口不过短短一瞬间,沈凌收好自己的飞行法宝就带着谢灵儿回了凌云宗众人暂时落脚的一所宫室。 当初岳宗主考虑大比的时候会发生什么突发情况,担心他们这些年轻的结丹期修士压不住阵,便派遣了一位年高德重的结丹期长老,孙长老,做他们这几个结丹期修士的领头人。 这位孙长老与莫长老关系比较不错,沈凌便将谢灵儿直接交给他,又将谢灵儿遇到魔道的事情告诉他,自觉已经交代清楚,便不顾谢灵儿的挽留,直接离开。 沈凌本来以为此事会到此为止,但她还是低估了谢灵儿的女主身份,当他们凌云宗一行人在宗门大比结束以后返回宗门的路上,便遇到了来自魔道方面的劫杀。 劫杀他们的是五个结丹期魔修以及数十名筑基期魔修。 而凌云宗这边加上谢灵儿这个有伤在身的结丹期修士,也不过只有六个结丹期修士,胜算并不是很大。 沈凌见到这个情形,便从储物袋里取出了白轩赠给自己的哨笛,放在嘴边轻轻吹了一下。魔修为了防止他们使出传信符,向宗门求救,事先已经在周围布下了阵法,沈凌只能将希望放在白轩送给自己的哨笛上,希望他能尽快赶到。 当他们一行人与魔修们斗在一起的时候,沈凌不由得去想,虽然白轩答应过自己听到哨音会尽快赶到,但是在他到来之前,自己一行人也不知道能不能撑住。 因为谢灵儿有伤在身,又是那群魔道中人的目标,众人不免会分神。 两个时辰以后,白轩仍没有到。凌云宗一行人已经渐落下风,两个魔修甚至已经摸到了谢灵儿身边,而其余人则都被敌人牵绊。 眼看谢灵儿就要命丧敌手,关键时刻,莫长老赶到了。原来是孙长老在遇到魔修的第一时间,就悄悄放出了自己的灵宠回宗门报信。因为这里距离凌云宗很有一段距离,灵宠路上花了不少时间,所以莫长老才会这个时候才赶来。 元婴期修士的威势自然不是结丹期修士可与之抗衡的,魔修们当即就想要逃跑,却被莫长老用了一招就全都死在了掌下。莫长老恼怒他们加害自己徒儿的恶行,右手一扬,这些魔修的身躯连同他们的神魂瞬间灰飞烟灭。 沈凌不由暗暗松了口气,接下来有莫长老保驾护航,他们一行人平安到达了凌云宗。 回到宗门以后,沈凌才明白白轩为什么没有迟迟赶过来,原来他们青峰山庄也遭遇了魔修的袭击。 沈凌本能的觉出事态的严重性,果不其然,在经过了千年的和平后,道魔大战拉开了序幕。 凌云宗内所有的结丹期修士都被岳宗主叫到宗门大殿,一一分派了任务。沈凌分到的是保护凌云宗附近几个修仙家族的任务,和她一起执行任务的是擅长阵法的秦曦。 道魔大战一打就是百十来年。 在此期间,沈凌为了保护那几个修仙家族,不知与敌人战斗了多少次,不仅战斗力迅速提了上去,就连修为也涨到了结丹期大圆满。若不是因为道魔大战的缘故,沈凌觉得自己如果闭关的话,或许还能一举突破到元婴期。因为经过这么多年的历练,自己的心境早已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不过道魔大战持续了这么长时间,不仅各大宗门这边有些吃不消,就连魔道那边也有了退意。 在魔道那边又打了一个败仗后,双方终于签订了一个新的契约。自此,道魔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道魔大战结束后,沈凌便闭关开始静修。她在结丹期大圆满的境界上已经停留太久,闭关没有多久,瓶颈就开始松动。 凭借着通达的心境和这百十来年的历练,沈凌顺顺利利进入了元婴期,成为了一名元婴期修士。 沈凌进入元婴期以后,并没有立刻出关,而是继续闭关,直到百年以后,她觉得元婴初期的修为得到彻底稳固,才走出青莲峰的那所洞府。 在这百年间,凌云宗已经又多了两个元婴期修士,一个是谢灵儿,她在伤好以后凭借在道魔之战的历练,很快就进入了元婴期,时间只比沈凌稍晚一些。而另一个元婴期修士则是谭嘉。 沈凌出关以后,先去拜见了路长老,然后便开始接待上门来的客人。后来她越来越不耐烦应付那些人,便将青莲峰交给蒋星泽全权打理,自己借着闭关开始了清静的修炼生活。 道魔大战花费了她太多时间,也给她的历练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沈凌觉得,自己大可以这么一直修炼下去,直到元婴大成。 第 89 章 沈凌又做梦了, 梦境是原身郑姝婉十岁那年的一段记忆。 那段记忆对原身郑姝婉来说, 就像女红师傅在帕子上绣得牡丹花一样, 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去了那鲜艳的颜色。 闷热了半个月的天气在那天午后终于下起了瓢泼大雨, 一朵朵水花接连在青石铺就的路面上绽开, 凉丝丝的风不断吹来, 消去了空中残余的最后一丝热气。 黄豆大的雨滴落下时, 郑姝婉和小丫鬟彩儿正走在回房的路上。彩儿的手中还抱着刚从书房拿来的几本诗词。书房距离郑姝婉所住的绛雪斋并不远,郑姝婉又不愿意身边跟着那么多丫鬟,因此就只带了彩儿一个小丫鬟, 出入书房也比较方便一些。 她们出来的时候虽然闷热,但也料不到大雨说来即来,因此身上并没有携带雨具。 郑姝婉看了眼不远处掩映在花木中的南雪亭, 那是离这里最近的一座建筑物了, 便让小丫鬟彩儿把书藏在衣裙下,带着她快步走了过去。 南雪亭是一座方形石亭, 结构小巧古朴, 周围种着不少花木, 是供人休息、观景的好地方。 郑姝婉却顾不上欣赏眼前的雨景, 从彩儿手中接过书籍, 好在她们跑得快,书又被保护在衣裙下, 只不过被淋湿了几点,她这才松了口气。 刚松完气, 身旁的小丫鬟彩儿就悄声道:“郡主快看, 真是稀罕事,曲妈妈竟然也会对府里的仆妇那么客气,竟然主动在前面带路。不过她身后的那个娘子,怎么看着那么眼生?” 郑姝婉顺着她所指,果然看见曲妈妈遮遮掩掩的领着一个仆妇正走在通向花园尽头的那条小径上。雨下的大,南雪亭这里又都是花木,若不是彩儿眼尖,郑姝婉还真是留意不到这二人。 曲妈妈是母亲的心腹,仗持着母亲重用她,在这王府里一向是横着走的,几时见过她这般小心翼翼。事出反常必有妖。郑姝婉的目光不由落在她身后的那个仆妇身上。 那个仆妇年纪比母亲大不了多少,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身形高挑,面色白皙,穿着一件宽松的深栗色长裙,举着手中的伞,一步一步的跟着曲妈妈。 两人越走越远,郑姝婉看着那个仆妇渐渐消失在茂盛的花木之中,忽然察觉到了一丝不对,那个仆妇丝毫没有女子所特有的姿态,她虽刻意放慢了脚步,但完全不顾及身上的那件深栗色长裙,任由裙角浸泡在雨水中,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头上又光秃秃的没戴任何首饰。 还有她举伞的姿势,说不出的古怪,郑姝婉所见过的女子里从没有那样举伞的,这种举伞的姿势,她只在父王那里见过。 那根本不是一个仆妇,而是一个妆扮成妇人的男子。郑姝婉仔细的想了想,不错,那娘子面皮虽然白皙,但是下巴上却有些青色,显然那是还没有完全清理干净的胡须。 郑姝婉回头吩咐小丫鬟:“彩儿,那边的月季花开的不错,你去给我掐一朵来。” 彩儿自然不愿冒雨去采花,不过却不敢透出不满,只道:“郡主,雨下的这么大,那些月季花早被雨水浸泡湿了,颜色不会好看的,香气也早被雨水冲跑了,采来有什么用呢?” 郑姝婉横了她一眼:“要你去就去,哪来那么多话。” 彩儿只好不情愿的下了亭前的石阶,小心的提着裙子,飞快的去采了一朵最近的月季花。 郑姝婉看着她的动作若有所思,彩儿身上的那条裙子是她今年端午时赏给她的,料子不过是寻常的浅绿绉纱,上面的绣花也是府里的针线房绣得寻常图案。 比这件还精美的长裙彩儿也不是没有,郑姝婉从不苛待身边的丫鬟,大节小节总会赏她们一两件七成新的衣裙。所以说这件绉纱裙对彩儿来说不是多么珍贵,可她却提着裙角,一副生怕裙子被地上的雨水沾湿的样子。 “郡主,我摘的是您最喜欢的杏黄甜,你看还没完全开展,里面还有股清淡的香气呢!”彩儿摘回花来怕郑姝婉不满意,连连说道。 郑姝婉的思绪被她打断,心不在焉的从她手里接过那朵月季花,在鼻下轻轻嗅了嗅,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站了起来,吩咐她道:“等雨一停你就马上去最近的燕玉阁,以后谁问起,你都要说这段时间和我一起到燕玉阁避雨去了。我去去就回,你在燕玉阁等我,小心不要让人看见你是从南雪亭出来的。” 吩咐完彩儿,郑姝婉就一头扎进了那无数雨丝织就的漫天水帘中。曲妈妈和那个“娘子”选择花园中的小径,多半是要去往花园中唯一的建筑——天香楼。 郑姝婉一路拨开无数扑打在脸上的花木,顾不上擦掉脸上的雨水,只想尽快到达小径的尽头。曲妈妈这么小心谨慎的引一个男子到天香楼,一定有所图谋,就是不知道她图谋的是什么,会不会对母妃不利? 郑姝婉边走边想,等她穿过一大丛碧绿的萱草,天香楼的屋檐一角终于露在了郑姝婉面前。 曲妈妈果然站在天香楼的入口那扇白漆门内,机警的注意着周围的一举一动。 好在郑姝婉也没想到要走正门,去年和父王一道在天香楼赏雪时,父王带她从天香楼的一个偏门进入到了楼内,说是这道偏门是原来建造天香楼时工匠们为了方便特意留得,只不过后来很少有人知道罢了。 想不到今日有了用武之地。 郑姝婉小心的绕到那个偏门,好在雨下的大,什么声响都消失在了雨声中,郑姝婉又是穿的最不显眼的湖绿色衣裙,她人又机灵,趁着曲妈妈一时不察,人已经来到了偏门。 偏门设在东边,深暗色的木面上雕刻着八仙过海的纹样,不知道的人只以为这是装饰用的隔扇,绝想不到这是一扇可以推开的偏门。郑姝婉伸手轻轻一推,借着雨声的掩护,悄悄闪到了里面。 天香楼的一楼是一明两暗的格局,宽敞的厅室当中摆了架楠木围屏,周围疏疏落落摆着一堂楠木家具,并无那个仆妇的身影。 但是很快,郑姝婉就听到东首那间房传来两个人低低的说话声。 说话的内容是什么,她一个字都没有听清,但是里面说话的一道声音,她却非常熟悉,正是她的母妃。 很快里面的说话声就被一股很奇怪的声音所取代,郑姝婉本能的觉出不对劲来,便大着胆子往东间走了几步,东间的隔扇上糊着高丽纸,她轻轻撕了条小缝,刚好看见地下扔了一条深栗色的长裙,上面覆着一身绣着缠枝花卉的衣裙。 再往上,那张红木嵌螺钿理石罗汉床上,她的母妃柳氏正和一个陌生的男子拥在一起。 沈凌猛地醒了过来。 在外间值夜的幽萍听到动静,忙走过来道:“郡主又做噩梦了。” 沈凌嗯了一声,那一幕留给原身的印象太深,导致她穿来这么些天,几乎天天都能梦到当年的那个情景。 她微微闭上眼睛,有关那段记忆的后续就自动浮现了出来。 郑姝婉用了极大力气才克制住自己没有发出声来,匆匆离开了天香楼,回到了与彩儿约好的燕玉阁。两人直到雨停才回到绛雪斋。 大丫鬟双燕看见自家郡主浑身湿漉漉的回来,先瞪了彩儿一眼,一边斥责她一边上前要替郑姝婉脱去湿透的衣衫,只是手刚挨近那件湖绿色纱衣,郑姝婉沉着脸“啪”的一声打掉了她伸过来的右手,冷冷道:“下去。” 双燕身子一颤,禁不住脸色一变,自她被王妃给了郡主后,郡主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给她没脸,她压下心内的不解和委屈,向另一个大丫鬟幽兰使了个眼色,自己悄悄退了出去。 幽兰眼见最得小姐欢心的双燕被打了脸,心中有几分窃喜,也有几分忐忑,她虽比双燕只小上一岁,但因双燕是王妃最看重的曲妈妈的女儿,一向在这院子里有几分体面,而她不过是王府普通的家生子,娘老子也不是什么管事,因此事事都要低半个头。 她心里转动着心思,脸上却故作平静,准备服侍郑姝婉换下湿衣。这次郑姝婉很配合,没有再沉下脸。其实郑姝婉也知道自己不对,帮着望风的是曲妈妈,做错事的是自己的母妃,关双燕什么事? “小姐,夫人那里开始传晚饭了。”双燕走进来小心翼翼的回道,往常小姐不到申时就过去了,今日却是挨到快天黑也没有起身。 “什么时辰了?”郑姝婉心上起了一阵烦躁之感,不耐烦的问道。 “离戌时只剩半个时辰了。”回答的是站在郑姝婉身边的幽兰。 郑姝婉勉强压下心内的烦躁,把手伸给幽兰:“扶我起来。”转头吩咐双燕:“我看你这几日懒待动弹,就留在院子里歇息吧!” 郑姝婉带着复杂的心情踏进母亲的院子,曲妈妈含着笑意亲自掀开了上房的湘妃竹帘,“这场雨下得真凉快,想必小姐中午睡了个好觉。” 郑姝婉知道,她这是不动声色的在指责自己贪睡误了给母亲请安的时间,若是搁在往常,曲妈妈指出她的礼仪不周到之处,郑姝婉只会虚心受教。但是郑姝婉一想到今日午后曲妈妈站在天香楼门口为里面偷情的两人望风的场面,她就心下一阵厌恶,心里的火一下子就烧了起来。 郑姝婉刚要说些什么,里面传来王妃柳氏娇柔的声音:“是婉姐来了吗?这孩子如今越发贪睡了。” 郑姝婉走进去,就见碧纱窗下款款站起了一个容貌秀美、举止端庄的少妇,正是她的母妃柳氏。柳氏带着温煦的笑容走过来,右手轻招示意郑姝婉过去。郑姝婉慢慢的走上前,还是依偎到了她怀里。 “今日做了你最爱吃的芙蓉鸡片,你念叨了好几日了。不过却不能吃太多,荤腥之物不好消化,记得回房后让双燕给你沏一碗普洱喝。” 柳氏看了一眼跟在郑姝婉身边的幽兰:“说起双燕,她今日怎么没陪你过来?” 郑姝婉看了曲妈妈一眼:“双燕这几天替我缝制一双缎鞋,很是辛苦,所以我把她留了下来,让她趁闲休息一会儿。” 柳氏便不说什么,曲妈妈脸上的笑意加深,郡主能够体恤自己的女儿就好。 柳氏只得郑姝婉这一个女儿,郑姝婉的父王郑献凯又忙于藩国的公事经常不回内宅,所以饭桌上吃饭的只有柳氏和郑姝婉两人。 丫鬟们将四菜一汤端上来,果然有一道芙蓉鸡片。柳氏取了公筷不断给郑姝婉夹菜:“今日的豆腐干做得不错。素什锦也很可口,婉姐多用点。” 那顿饭,郑姝婉吃的有些心不在焉,但她怎么也会想不到,这是自己与母妃吃的最后一顿饭。 第二天,天还未大亮,王府里就响起了报丧声。 郑姝婉还躺在床上,双燕红着眼睛叫起她,“郡主,王妃去了。” 郑姝婉根本不敢相信,明明母妃前一天晚上还好好的,怎么自己一觉醒来,母妃就不在了。 她想要知道母妃去世的真相,可是很快柳氏身边的人都被父王发卖了。她身边的双燕没几天也被发卖了。 郑姝婉不敢再嚷了,她疑心母妃的死多半与她撞见的那件事有关,或许父王也知道了。 柳氏死后第二年,郑姝婉的父王就染了重病。郑姝婉等他临危时,才敢向他询问母妃离世的真相。 这个时候,郑姝婉才知道父王对母妃与人私会的事情并不知情,母妃是死于中毒,可是却始终没有查到下毒的人,所以郑献凯才将柳氏身边的人全部发卖。 郑献凯死后,侧妃朱氏所出的大儿子继承了晋王的爵位。 朱氏从前与柳氏的关系不错,因此郑姝婉虽先后失去母妃和父王,但因为有朱氏的照拂,日子过得还从前一样。只是她心里始终有几个谜团,那天和母妃约会的人到底是谁,给母妃下毒的人又会是谁? 为了弄清真相,她偷偷派人去寻找被发卖的曲妈妈,在她十四岁那年,派出去的人终于找到了曲妈妈。曲妈妈见到她时悔恨交加,早知柳氏会在与那人约会后暴毙。她当初就该死死拦住柳氏。 郑姝婉问明那人的来历与柳氏的纠缠,心里大约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下毒的人应该就是那天与柳氏私会的夏侯衍。 曲妈妈说这个人心量窄小,一定是记恨柳氏当年没有信守承诺等他回来,而是奉父母之命嫁给了郑献凯,所以才设计了这一出毒害柳氏。 因为柳氏与他本是私会,所以他笃定就是柳氏身亡,曲妈妈也不敢说出真相,让柳氏的名声受损。 郑姝婉得知真相以后,便立下了誓言,有生之年一定要让这个人付出相等的代价。 曲妈妈却劝她,夏侯衍四年前路过晋王府的藩地时,已经官居四品,现在只怕已经位高权重。他们晋王府空有头衔,又是异性王,就是上书到皇帝那里,只怕这事多半会不了了之,何况这事一旦公之于众,先受损的还是柳氏的名声和王府的名声。 郑姝婉却不听劝告,一心想要为母妃报仇,只是还未付诸行动,沈凌就穿了过来。 系统给她的任务和郑姝婉的心愿一样,让夏侯衍得到他应有的惩罚。 第 90 章 晋地的春天总是乍暖还寒, 前天还是艳阳高照, 第二天就刮起了西北风, 气温骤降。 沈凌披着烟葱绿的斗篷走到太妃朱氏居住的烟云殿时, 忽然闻到一股飘来的药味, 她微微顿了顿脚步, 就见朱氏身边的大丫鬟海棠从后廊转过来, 双手捧着一个朱红堆漆梅花托盘,上面放着一盏药碗。 “给郡主请安。”海棠看见沈凌微微屈膝道。 沈凌叫了声起,便问道:“太妃病了吗?昨日我来请安时不是还好好的吗?” 她一边问, 一边走,正殿前的两个小丫鬟朝她行了一礼就掀起嫣红绣彩蝶的软帘,海棠捧着托盘跟在后面, 轻声回道:“昨儿夜里, 太妃嚷嚷头疼,传来钱太医诊脉, 说是着了风寒。” 她说完就请沈凌在西暖阁稍待片刻, 自己捧着药碗去了东边的寝室。朱氏身边的另一个大丫鬟石榴很快给沈凌端来了一盏热茶并几盘点心。 沈凌坐了没一会儿, 王妃章氏也过来请安来了。章氏是典型的江南女子, 生的五官精致, 身材娇小。眼下她穿着浅碧色绣菡萏花的对襟褂子,下面是豆绿色的湘云长裙, 更衬得她肤色白皙,眉眼如画。 “大嫂。”章氏虽生的比较好, 但是出身却不大好, 不过是一个五品地方官的庶女,郑姝婉从前自恃身份,很有些看不起这个大嫂,所以姑嫂两个关系不远不近,沈凌穿来以后便维持现状,保持着这种淡淡的关系。 章氏也知道小姑子有些看不起她,因此只轻轻嗯了一声,并没有开口说话。石榴给她端来热茶后,她便就着热茶吃了盘子里的两块点心。 沈凌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又是没有时间用点心就过来请安的,章氏虽出身不好,但是她大哥却喜欢的不行,几乎天天宿在章氏的重华宫,几个侧妃妾侍如同虚设。 只不过章氏虽然受宠,但是却迟迟没有怀孕,如今进王府已有四年,仍无一男半女。 沈凌觉得如果要讨朱氏欢心的话,这件事倒是一个突破口。她在前面那个修仙世界里搜集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丹药,其中就有生子丹和生女丹这种丹药。 沈凌想到这里就不由得庆幸,幸好自己当初为了做任务需要,收藏了不少这样的丹药。 她正坐着胡思乱想的时候,海棠过来了。 等沈凌和章氏来到朱氏的寝室时,朱氏已经梳洗打扮好,也喝完了药,气色看上去还算不错。她对着沈凌说了几句话,便吩咐开饭。 章氏跟在她们身后,进到寝室旁边的配殿,那里摆着一张红木雕竹石面方桌,几个仆妇将食盒里的早点一样样摆到桌上。 章氏走上前帮着安箸,然后站在朱氏身后布菜。 一顿饭吃下来鸦雀无声。 等仆妇们撤去饭菜,石榴端来两盏清茶,朱氏方对章氏说了声,“好了,你也回去吃饭吧!” 沈凌等章氏去后,方问朱氏的风寒好些了没有。 朱氏摸了摸头上的抹额,“昨晚吃了药,出了些汗,今早起来已经好多了。”她说完话锋忽然一转,“我怎么听底下人说,你把曲妈妈找了回来。” 沈凌不慌不忙的回道:“是有这么回事。我将曲妈妈找回来,也并不为别的事,当年我母妃入府五六年也无所出。后来还是曲妈妈千方百计找来了一个方子,母妃这才有了我。想必这事太妃也应该清楚。” 朱氏经她这一提醒,马上就想起来了,当年柳氏的确入府好几年也没有身孕,不然也不会让她赶在前面生下了庶长子。后来曲妈妈不知从哪里弄了个方子,柳氏第二年就有了身孕,然后就生下了郑姝婉。虽然是个女儿,但因为先王膝下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因此对郑姝婉很是疼爱。 当年朱氏肚子争气,入府不到五年,就生了两个儿子。自然是对那张方子没什么兴趣,柳氏也没有对她多提,所以她也不清楚那方子的来历。如今儿子专宠章氏,章氏又无所出,朱氏一听沈凌这样说,当即回过味来,忙问道:“那张方子,曲妈妈还记得吗?” 沈凌浅笑道:“我已经问过曲妈妈了。曲妈妈说方子她已经记不太清了。不过她还记得那张方子是出自太原的一个名医。我正准备要跟太妃您说一声,打发两个人陪曲妈妈走一趟,不想您先我一步问起此事。” 朱氏就笑道:“好孩子,难为你费心了。我这就打发两个人陪曲妈妈走这一趟,若是那方子真能奏效,我定让你大哥好好谢谢你。” 沈凌不好意思的笑道:“太妃这话说的,一家人说什么谢不谢的。我也不过是前些天偶有所梦,梦见父王告诉我府里很快就会有喜事了。等我醒来正好听见丫鬟们私底下谈起被发卖的双燕,我就想起来双燕当年向我说过,我母妃是用了曲妈妈寻来的一张方子才有的我这件事。这才去打听曲妈妈的下落。” 朱氏听了不由合掌念了声佛,当即就要给先王上香。 沈凌陪着她上过香,看她安排好了去太原的心腹,便回去将曲妈妈叫来细细嘱咐一番。 曲妈妈含泪道:“老奴厚着脸皮问一句,我那苦命的女儿,郡主可有派人寻访?” 沈凌道:“你们被发卖不久,我就着人去打听你们的下落。双燕姐姐早就已经找到了,只是还没来得及告诉曲妈妈你。她如今就住在我母妃的陪嫁庄子里,听说已经嫁人。等曲妈妈你回来,我就着人送你到庄子去,让你们母女团圆。” 曲妈妈这才放下心,回去收拾一番,便跟朱氏的两个心腹去了太原。 太原离晋王府不过百十里地,曲妈妈他们去了两天,第三天就带了一张方子回来。 朱氏命人抓好药熬好,让海棠每天在章氏过来请安的时候,给她端过去看着她喝下。 章氏怕苦,喝完药以后,端过丫鬟递过来的清茶漱了漱口,仍觉得嘴里的苦味还未散去。正好沈凌递过来一盏杏仁茶,“这是刚才石榴端过来给我的,我嫌烫还没有喝,嫂子喝了去去苦味吧!” 章氏道了声谢,接过去小口小口喝完,方才觉得嘴里的苦味消散下去了。 沈凌轻轻笑了笑,笑里含有一种别样的意味。 章氏正好看见了,摸了摸脸:“妹妹怎么这样看着我笑,莫不是我的妆有些花了?” 沈凌笑着摇了摇头:“我是笑嫂子喝了这药,很快就要给我添小侄子了。” 章氏不由红了脸,心里却真的希望能尽快听到喜讯。 沈凌完成了第一步以后,就开始忙着鼓捣自己。她穿的这具身体并无灵根,无法修炼功诀,沈凌只好退而求其次,修炼武侠世界里的那本寒月功法,同时开始在空间泡药浴。 沈凌在知道了任务内容以后,好好想了几天,觉得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给自己找一个有权有势的夫君,然后再见机行事。毕竟想要扳倒一个朝廷重臣,总得打入他生活的圈子里才好下手。 这就是她为什么费尽心思讨好朱氏的原因,只有朱氏真正将她的事放在心里了,沈凌才能实现自己高嫁的愿望。 两个月以后,当沈凌的肤色变得越发白嫩时,章氏那边也传来了喜讯。 沈凌第二天早上去请安的时候,朱氏一脸喜洋洋道:“果真如你梦到的一样,府里有了喜事。你父王除此以外,还说什么没有?” 沈凌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父王还说,还说我的婚事也会很快定下。” 朱氏听了就若有所思,打量了沈凌一眼,笑道:“你这么一说,倒提醒我了。你大嫂诊出喜脉以后,我打发海棠过去以后让她安心养胎,暂时不用过来请安。你大哥正好也在重华殿,便过来走了一趟。说是他旧年还未承袭王位时,进京替先王为孝纯太后贺寿时,结识了承恩侯世子的幼子,刚巧今年那位张公子在京里待的不耐烦,要来我们王府做客。”她微微笑了笑,“我看你身上的衣裳都是去年做的,过几天我叫绸缎庄送来些料子,顺便叫玲珑坊送来一些时新的首饰,好好给你打扮打扮。” 朱氏将话说到这个份上,沈凌有什么不明白的,她羞涩的点了点头。 朱氏笑道:“圣上独宠张皇后,她生的大儿子又被立为了太子。承恩侯作为她的母家,自然少不了一番富贵。你若真能嫁到那边,先王在天有灵,也该欣慰了。” 沈凌提起那句话本来是想提醒朱氏自己的婚事应该张罗起来了,哪里想到朱氏会给她这样一个惊喜,原本以为承恩侯不过是普通的勋贵,但朱氏这么一说,沈凌就明白过来。这位承恩侯世子的大公子,那也就是当今太子的表兄弟,一旦太子即位,有这样的一层关系在,这位张公子的前程想必一定差不到哪去。 只是这样的人一定眼光高的很,又生在京城那样的地方,什么样的美人没有见过。沈凌觉得要想引起他的注意,应该没那么容易。不过她也有一个长处就是,经过了这么多世,她对男人的心理摸得也差不多了。只要那张公子不是什么万年冰山或是有什么怪癖,她应该可以成功吸引他的注意力。 沈凌现在只希望,那位张公子的相貌和性格最好是她喜欢的那一类型,要不然就算是为了任务,她对着一张自己不喜欢的脸,也不会有什么兴趣。 沈凌暗暗祈祷的同时,又将从前学过的一些技能捡了起来,尤其是她并不太精通,但时下在贵女中颇为流行的琴艺。 除了练习琴艺,沈凌还从以往收藏的那些功法里翻出来一本有关媚术的功法。这本功法虽然是给修士修炼用的,但沈凌细细翻过一遍,发现这本功法的开篇部分,比较浅显,凡人也可以修炼。 沈凌拿到这本功法以后,便日日照着上面的内容修炼,几天以后再照镜子时,就发现只要自己微微动念,眼角眉梢处就流露出稍许媚意,这媚意虽未能到达勾魂夺魄的地步,但沈凌已经非常满意了。 多了这么一个杀手锏,沈凌觉得自己成功的希望又多了几分。如果那张公子真的符合自己的要求的话,那么不妨一试。 第 91 章 暖融融的春风吹进绛雪斋, 沈凌立在窗下, 正要着人去掐几朵开的正好的海棠花, 就见朱氏身边的石榴迈着急碎的步子进了院子。 不多时, 石榴便被领了进来, “郡主, 太妃那里有贵客登门, 便让奴婢请您过去一趟。” 沈凌点了点头:“知道了。”便让幽萍取出前几天针线房做好的那身樱粉色遍绣绿梅的衣裙,又让幽蕊拆了她头上的垂鬟,重新梳了一个飞仙髻, 往上面插了两朵白玉珠花。 等沈凌换上新衣,慢慢悠悠来到朱氏的烟云殿时,里面的张明苇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 他自小就因身份的原因, 周围总有一些亲戚家的表姐表妹或是好友家的姐姐妹妹喜欢围拢在他的周围讨他欢心, 因此他对大部分少女是有些看不起的,觉得她们讨好他,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地位和承恩侯的权势, 多多少少都带着目的性。 抱着这样的想法, 当丫鬟们通报郡主来了时, 张明苇并没有太在意, 直到沈凌给朱氏请过安,往他这边看来时, 张明苇才看清她的容貌。 肤白胜雪,这是张明苇对沈凌的第一印象。眼前的少女穿着一身樱花粉的衣裙, 衬得她的肤色白嫩无瑕, 犹如最上等的羊脂玉一样散发着莹润的光芒。 她的脸型并不是当下最受京城人追捧的瓜子脸,而是标准的鹅蛋脸,莹润光洁的脸上有一双很黑很有神的眼睛,眉毛很细很淡,鼻子纤瘦,可以称得上是清丽秀雅,但是却不够美艳动人。 张明苇打量沈凌的时候,沈凌也不着痕迹的扫了他几眼。张皇后能够独宠十几年,容貌想必也是不差的。眼前的青年便生着一张好皮囊,穿着宝青色的锦衣,更衬得他剑眉星目,丰神俊朗。 两人互相行过礼以后,沈凌便坐在晋王的下首。 晋王正在向张明苇询问一些京城里的人和事,沈凌静静听着并不出声,看上去非常娴雅文静。 张明苇不觉有一丝意外,他心里觉得也许是眼前的少女手段高明,知道以退为进,一边说着话一边不动声色的往沈凌身上扫了几眼。 沈凌舒雅自在的坐在楠木椅上,手里捧着白玉茶杯,认真的吹拂着杯中浮上来的茶叶,察觉到有人在看她,沈凌眼角一挑,微微抬眼看过去,正好对上了张明苇扫过来的目光。 张明苇只觉心头一跳,少女微微抬眼看过来时,目光中带着些许不解,些许迷惘,落在张明苇眼里只觉那双眼睛虽然又黑又亮,但是却清澈透亮犹如一弯秋水,莫名的勾动了他的心弦。等他稳住自己的心神再去看时,沈凌已经收回了目光,安静的品着清茶,一举一动优雅大方,看上去毫不逊色于京城受过宫里嬷嬷们教导的贵女们。 一直到张明苇提出告辞,沈凌也没有开口跟他说过一句话或是再看过他,让张明苇心里不由升起一种复杂的情感。他一方面既觉得有些不习惯,一方面又觉得少女是故作矜持好引起他的注意力。 但是少女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眼睛却让他久久难忘,比少女美貌动人的女子,他见的多了去了,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的眼睛像她那样勾动他的心弦,让他心里升起一股酥酥麻麻的感觉。 张明苇走后,沈凌坐不多久也告辞离开了。 晋王送张明苇到了特地给他收拾出来的一所院落,正准备回重华殿,还未走到一半,就见石榴过来说太妃有事和他商量。 晋王来到烟云殿,不解的问道:“母妃,您又叫我来做什么?” 朱氏正托腮想心事,闻言斜了他一眼,“怎么,无事就不能叫你过来坐坐吗?” 晋王脾气随和,听了这话脸上也没有任何不快,笑了笑没说话。 朱氏沉吟着开口道:“你与这位张公子相交这么些年,你觉得他有没有可能看上姝婉?” 晋王是真正的老实人,就是张明苇说要过来住几天,他也从来没有动过什么心思,乍听这话,不由愣了愣,想了想才道,“难说。我虽然和他相处时间并不长,但是也知道他这个人眼光高的很。姝婉虽然出落得不错,但是他是什么身份,京城里想要嫁给他的闺秀,只怕能从皇城排到内城,这其中比姝婉漂亮的也不是没有。为何放着她们不选,偏偏来我们这偏僻的晋地选一个家世不显的郡主。” 朱氏听得有些生气,“有你这样说你妹妹的吗?什么家世不显,姝婉好歹也是皇家郡主,怎么也比五品官家里的庶女强。你既然能娶章氏,姝婉为什么不能嫁给他?” 一句话堵的晋王说不出话来。 朱氏懒得看他,觉得大儿子这么木讷,多半是指望不上了。挥挥手让他下去,想了想,吩咐丫鬟们去看二爷回来了没有。 二爷一大早出城和几个纨绔子弟游玩去了,直到天快黑的时候才回府。听见母妃找他,到得烟云殿,便没心没肺的对着朱氏笑道:“给母妃请安。母妃找我何事?” 朱氏道:“你这孩子,多大人了,还是没个正行。我且问你,你一大早上哪儿去了,你大哥这里来了贵客,怎么也找不到你?” 二爷嘻嘻笑了一下,却不说去哪儿,只拿好话搪塞了过去。 朱氏也只是那么一说,很快就提起那件事:“我有意想给姝婉找个门户高点的人家,就是不知道对方能不能看上她?” 二爷马上就领会了她的意思,“母妃看上了京城来的那位张公子?”见朱氏缓缓点了点头,就低头想了想,“姝婉的品貌自然是好的,配那张公子自然是绰绰有余,只是不知道她心里愿不愿意?母妃,姝婉自幼得宠,这事你得问过她的意思,不然她要一个不愿意闹起来,我们脸上可不好看。” 朱氏道:“这还用你说,我看她的意思多半是肯的。” 二爷就笑道:“那这事就简单多了。那位张公子既然能和大哥做朋友,想必喜欢和那些心思纯正的人在一起,姝婉性子和大哥差不多,只要他们多见几次面,那张公子知道了姝婉的性情,这事便成了一半。将来再让大哥多说说姝婉的好话,不怕那张公子不动心。” 朱氏就道:“果然还是你有办法。不过他们一个在外院,一个在后院,日常也碰不到一处啊!” 二爷道:“这个不难。过几天香云山的桃花就要开了。母妃你可以借着上香的名义让大哥陪你们一起去,顺便再邀请上那位张公子欣赏香云山的桃花,这样一来,不就有了见面的机会。” 朱氏笑道:“这主意不错。就听你的。” 第二天沈凌过来请安的时候,朱氏就说要到香云山上香,祈求菩萨保佑章氏这一胎能顺顺利利生下小世子。 沈凌不知道他们的谋划,以为朱氏真是抱的这个目的,等出门的时候,看见随行的人除了晋王外还有那位张公子,便清楚了朱氏的意思,不由扬了扬嘴角,看来朱氏比她还有急切几分。果然自古权势地位动人心啊! 他们这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香云山时,听到消息的住持亲自过来招待,言谈间提到后山的桃花开的正好,贵客们可以到后山欣赏一番那里的美景。 朱氏便道:“待会儿我要听住持讲道,恐怕闷坏了你们,既然后山的桃花开的正好,子明,你便带你妹妹和张公子去那里转一圈,等你们转完,我这里也应该差不多要好了。” 张明苇此来本就是为的香云山的桃花,听人说是晋地一景,如今朱氏这么一说,便对晋王道:“那就有劳子明兄为我带路了。” 等三人带着仆从来到后山时,只见山上栽种的数千棵桃树开的正好,远远望去,犹如天边的云霞飘落下来一般。 张明苇忍不住赞叹道:“果然不愧为晋地一景,我在京城还从未见过这样的美景。” 晋王便谦虚两句,沈凌静静走在一侧,仍是不曾开口,只将目光投到那大片大片的桃花林。 正当晋王与张明苇讨论起京城的那些美景时,晋王身边的一个心腹走上前说了几句,晋王听了微微皱眉,不满道:“这个二弟还真会给人添麻烦。” 张明苇道:“你要是有事就先去吧!” 晋王只好带着歉意叮嘱了他和沈凌几句,先一步走了。 他这一走,张明苇没了说话的对象,不由将目光频频落在身边的沈凌身上。 沈凌那天偏巧穿了一身湖绿色的衣裙,站在桃花林中,分外相宜。她也不管张明苇,自顾往前走去,悠闲自在的欣赏着眼前的美景。不知不觉间,林中的桃花就落了她一身。 身后跟着的幽萍不由动手拂去沈凌披风上的落花,张明苇忍不住道:“别动。” 出于男女大防,张明苇距离沈凌有十几步远,他这出声一喊,声音虽然不高,但主仆二人听得清清楚楚,幽萍被吓了一跳,沈凌转过身来,开口道:“怎么了?” 张明苇回过神,笑了笑:“没事。我只是觉得那些落花很美,大可不必拂去。” 沈凌听了就微微一笑,“想不到公子竟然是惜花之人。” 张明苇微微一愣,少女的容貌虽然清丽秀雅,但微微一笑时却流露出一种媚意来,他心头又有了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 他不由笑道:“我哪里称得上惜花之人,不过觉得如斯美景不可辜负。” 沈凌轻轻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春日的阳光照在她莹白光洁的脸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晕,越发添了几分动人姿色。 张明苇不由看的呆了。 他自问见过的美女不少,但是眼前的少女却与他见过的那些美女不一样,真要说她与那些人的区别,张明苇却又说不上来,他只是觉得眼前的少女娴雅文静,但是又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媚意,同时一举一动都带着说不出的韵致,既不显得矫揉造作,又不会让人觉得小家子气。 这样的女子,他还是平生第一次见。 他又联想到自己的家世,外人觉得他作为皇后的亲侄,肯定是风光无限。但张明苇自己却深知皇亲国戚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尤其是对他这种想要有一番作为的人来说。 张明苇自问像他祖父和父亲那样不问世事,只图享受的人生,自己无论如何是不想效仿的。 只是今上虽然宠爱姑母,姑母的长子又被早早立为了太子。但却一直防着他们这些外戚,端看太子对承恩侯府淡淡的态度,就可以知道今上的防备心。 所以张明苇知道,自己未来的妻子家世不能太高,不然只怕今上的防备心会更重。 眼前的少女虽贵为郡主,但是晋地偏僻,晋王又没有权势,这样一想恰恰符合他未来妻子的标准,家世也算过得去,又不会引起今上的怀疑。 第 92 章 92章 晋王回来以后, 就发现张明苇再与他说话时变得有些心不在焉, 晋王没有多想, 以为张明苇走的疲倦了, 便提议休息一会儿。 刚好不远处有一座凉亭, 随行的仆妇们摆上茶水点心, 三人稍稍休息了一会儿, 朱氏那边就派人说可以启程回府了。 张明苇回去以后没几天就提出了告辞,朱氏还有很多安排没有进行,闻听这个消息没有失望。 沈凌连着几天去请安时, 朱氏都有些提不起精神的样子,看向沈凌的神情也带着一丝惋惜。 沈凌却不像朱氏那样悲观,她对男人的心理还是有一些了解的, 觉得张明苇看她的眼神已经带了某些意味, 但若是真如朱氏所料,那也没什么可失望的, 大不了再选一个合适的人家。 晋地的夏天说热就热。 沈凌穿着挑线纱裙带着丫鬟们用玫瑰花做胭脂时, 下面人回报烟云殿的海棠过来了。 海棠进来的时候, 脸上堆满了笑容:“给郡主道喜, 京城张家那边请了知府夫人上门提亲。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 沈凌到得烟云殿时, 朱氏身边的丫鬟们个个带着笑容,纷纷向她道喜。沈凌给朱氏请过安, 就被她一把拉过去,眼里盛满笑意, “这事真是峰回路转, 想不到那张公子急急赶回去竟是与家里商量提亲的。”不由细细看了沈凌一眼,“我们姝婉果真是个有福气的。” 沈凌轻轻笑了笑,有没有福气不知道,但是距离任务完成又近了一步倒是真的。 两年以后,沈凌由二哥陪着从晋地出发,坐了多半个月的马车,在三月里的一天风风光光嫁到了承恩侯府。 有之前的国公府生活的经历,沈凌很快就适应了侯府的生活。 等她在侯府站稳脚,便开始着人打听夏侯衍的近况。 事情比她所想的还要棘手。 夏侯衍也不知走了哪门子的好运,做了几年翰林后就被今上取中提拔为了太子詹事。沈凌嫁入侯府的前一年,他已经入了内阁,可谓是前途无限。 沈凌初时的想法是像夏侯衍这样心量窄小的人一定很热衷权势,自己想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让他失去现有的官职,所以她才费尽心机嫁到京城来。 但是真正嫁到侯府,她才发现侯府并不像她所想的那样处于权势中心,反而地位很是尴尬,正是不上不下的那种。沈凌觉得很大程度是因为今上虽然宠爱皇后,但却不想承恩侯府参与政事。 这也是为什么张明苇虽备受皇后宠爱,身上却只有一个虚职的原因。 这样的虚职是无论如何动摇不了夏侯衍的官位的。 其实,沈凌现在修炼的寒月功法已有小成,若是走刺杀的路子,也不是行不通。可是打探消息回来的人说,夏侯衍可能是知道自己仇家比较多,所以日常起居特别小心,还请来了两个内家高手保护自己。 沈凌一听就知道这条路行不通了,不过她对此也没有报什么希望,所以倒不觉得失望。她一直都觉得对一个人最好的报复就是夺去他拥有的一切,让他一个人慢慢终老。这比直接杀死他的报复行为要好得多。尤其是对夏侯衍这种人来说。 沈凌左思右想以后,觉得唯一的办法就是等。等到太子即位,皇后成了太后,他们承恩侯府也就有了出头的日子。到时权势还不是信手拈来,毕竟承恩侯府是太子的外祖家,总有几分颜面在。 上一世,沈凌足足在修仙世家里待了差不多一千年才完成任务,换成现在的世界,不过几十年,她觉得自己还是有充足的耐心等下去的。 接下来的几年,沈凌的日子和京城的其他贵妇并没有什么不同,入府三年先后生下两个嫡子,其余时间就打理打理自己的嫁妆,顺便在京城开了几家店铺。如果说唯一有些不一样的是,沈凌比其他贵妇更受丈夫宠爱,张明苇自她进门后,不仅一个侍妾也没有纳,连个通房都没有。 有些贵妇看着羡慕,不免说些酸话,沈凌并不在意,她有两个嫡子傍身,任她们再羡慕嫉妒,任公婆不满,也没人当面指摘她的不是。谁让她肚子争气呢! 倒是比张明苇年长几岁的太子殿下子嗣有些艰难,东宫的女人加起来足有二十多人,膝下也不过只有一个良娣所出的小郡主。 张明苇回来提起此事,言语间好不得意。 沈凌听着心中一动,今上为了提防外戚干政,给太子娶的太子妃是清贵世家的女儿,人贤良淑德不说性子也很随和,就是不大得太子的喜爱。 这位太子妃,沈凌也在皇后的宫里见过几次,觉得她温婉大方,身上还带着一股书香气,很合自己的眼缘。 等沈凌再在皇后的坤宁宫里碰到太子妃时,不由多说了几句两个儿子的趣事。太子妃自然是一脸艳羡,沈凌就借机说起生子秘方的事。太子妃似信非信,低头想了想。太子最近已很少在她的宫里留宿,若是真能诞下嫡子,日后即便无宠,她也能坐稳太子妃的宝座。反正试过之后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现在这样,无宠也无子。所以她最后还是愿意一试。 沈凌过后就将生子丹捣烂,加上几味补血的药材,制成了一瓶药丸,给太子妃送了过去。 太子妃拿出一粒药丸给太医看过,得到太医的答复后,便依照沈凌的嘱咐分三天服下去,然后在第四天找了个借口,将太子请到了宫里。 结果自然朝着沈凌的预期发展,不到两个月,太子妃就被诊出了喜脉。 张明苇听到这个消息后,不由感叹道:“若是太子妃能一举得男就好了。到时我们生个女儿,我们侯府就可以再出一个皇后了。” 沈凌听了心中一动,过后便服了一粒生女丹。 等沈凌生下女儿后没有多久,今上驾崩了。太子顺理成章的继位,改号元丰。 元丰元年的时候,张明苇凭借着太后的权势,被外放到扬州做知府。沈凌带着二子一女跟随他上任,好好享受了一番扬州的江南美景和美食。 三年以后,沈凌一行人回到京城时,听得那夏侯衍已经升为了礼部尚书,在内阁里的地位仅在首辅之下,等王首辅退位以后,他便可以升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首辅了。 而张明苇归来以后,因为有了外放三年的资历,便被元丰帝放到了工部历练。 沈凌这些年已经看得明白,不管是先帝也好,还是元丰帝也好,心里都防着外戚,张明苇这辈子最高的职位也不过是工部尚书,入阁拜相那是没有可能的事。 不过沈凌却不着急,回京以后她便开始举办各种宴会。因为皇后与她交好,又有太后的关系在,参加宴会的人都是京里达官贵人的太太小姐们。其中就有夏侯衍的夫人及府里的几个姑娘们。 第 93 章 前几天刚下过雨, 花园里的花木经过这一番灌溉越发显得欣欣向荣。 沈凌就挑了这样一个时候举办了一个小型的宴会, 宴会的地点是府里的秋梧榭, 不仅地方宽敞, 而且紧挨着花园的荷花池, 周围又种了一圈梧桐树, 窗上糊着银红色的轻纱, 坐在里面既能感觉到凉爽,又不会被蚊虫所侵,端的是夏日纳凉的一个好所在。 秋梧榭的当中摆了一张黄花梨方桌, 靠着北墙的位置放了一架黄花梨小座屏风,屏风前坐了两个说书的女先生,正说的热闹。 十来个太太小姐们围着方桌或低声说笑, 或听先生说书。桌上摆着几十只围碟, 有点心,有干果, 也有应季的鲜果。 沈凌叉了一块切好的甜瓜放进嘴中, 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对面坐着的贵妇, 那贵妇四十多岁左右, 因为保养的比较好, 看上去不过三十多岁,穿着石青色的衣裙, 头上插着金钗,更衬得她雍容华贵, 正是夏侯衍的夫人刘氏。 沈凌观察了她这么些天, 已经基本摸清了她的性格,外表温柔和善,内里却唯利是图,自私自利。 古人那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还真没有说错。夏侯衍能有这样的夫人也不例外。 刘氏的身边还坐着一个姿色不俗的少女,正是刘氏嫡出的三女儿,府中排行第四,人称沅娘。这沅娘是刘氏最小的女儿,上面两个姐姐嫁的都是夏侯衍的得意门生,轮到沅娘,刘氏便想着为最小的女儿谋划一个比较好的亲事。 因此沈凌的宴会,她只要有时间,都会带着女儿过来。一来是借此机会认识更多的达官贵人,二来便是给女儿找个好婆家。 沈凌冷眼看去,发现她暗地里相中了建宁侯家的嫡次子,不由暗暗冷笑一声,建宁侯的夫人出身勋贵世家,有些不大看得起那些从底层爬上来的文臣,觉得他们即使风光,也不过几年光景,有时运气不好,还会面临抄家流放的下场。因此她给自己的大儿子,娶得仍是勋贵世家的女儿。沈凌觉得刘氏多半会被建宁侯夫人拒绝。 她轻轻端起眼前的青瓷茶杯,浅啜了一口,现在就等刘氏被建宁侯夫人拒绝以后上钩吧! 沈凌下次再举办宴会的时候,就发现刘氏虽依旧带着沅娘赴宴,但是脸上的神色却不大好,便扬了扬嘴角,朝众人笑道:“上次我去宫里看望太后娘娘的时候,太后娘娘说,皇上子嗣不丰,她老人家准备说服皇上举办一场选秀。” 选秀这两个字落下,沈凌果然看见刘氏脸上流露出一丝惊喜,心知鱼儿上钩,便露出了微微然的笑意。 当刘氏紧锣密鼓的给女儿准备选秀的各种事宜时,宫里果然流出消息,秋天的时候就会举行一场小型的选秀。 几月份的时候,沅娘如愿进了后宫,因为夏侯衍的关系被封为沅妃。沅妃刚入宫的时候因为姿色不俗也得过几天宠,但等新鲜劲过后很快就被元丰帝抛在了脑后。 当沅妃被皇后抓到在宫中行巫蛊之术时,已经是两年以后的事了。 元丰帝自然大怒,不仅将沅妃打入冷宫,就连夏侯衍的仕途也受了些许影响。夏侯衍的首辅之位被一个晚他几年入阁的后进之辈所夺。这件事让夏侯衍愤恨不已,回家来先将宫中的女儿骂了个狗血淋头,然后就数落刘氏,当初不该将女儿送进宫中。 但是事实已经是这样,夏侯衍的首辅之位毕竟还是丢了。因为早先他处处以未来的首辅自居,不仅现任首辅处处看他不大顺眼,就连往日的同僚都在背地纷纷议论笑话他。 夏侯衍忍了几个月后,终于撑不住病倒了。 他生病没有几天,御史就上呈元丰帝,说他族中的子侄辈仗着他在京中的权势在家乡无所不为,不仅强取豪夺,还霸占民女。 这一封奏折上去,元丰帝看在夏侯衍曾为太子詹事的份上只是令他闭门思过倒没有降罪于他。但是心里已经对他的所作所为颇为不喜。 偏巧元丰帝最近宠爱的一个妃嫔突然生了急病,经皇后调查,发现这位妃嫔的病竟然与冷宫的沅妃有关。 元丰帝听了皇后的回报,当即阴沉着脸将桌上的茶杯扫到了地上,随即命身边的太监去给沅妃送一杯毒酒。 皇后回到自己的坤宁宫时,沈凌正在坤宁宫的偏殿等候,宫女将新近贡上来的春茶呈到沈凌面前时,袅袅升起的热气让人一时看不清她的神色。 皇后走进偏殿时,沈凌起身笑道:“给皇后娘娘请安。” 皇后笑道:“你我之间何须如此客气。”说完便挥退了众人,“我有时候有些想不明白,你这样一个通透的人,为何单单与沅妃过不去呢?我没觉得她得罪过你啊?” 沈凌道:“皇后娘娘既然问起,那我就直说了。当初沅妃未入宫前曾经与夫君有过一面之缘,若不是太后为皇上举行选秀,只怕她多半已经入府成为夫君的贵妾了。” 皇后这才点头:“原来是这样。你求我办的事已经办完,这下你可以安枕无忧了。” 沈凌笑了笑,她当初之所以肯从沅妃处下手,是看出了她的性情和她的父亲一样,为人阴狠毒辣。不然即使沈凌有皇后帮忙,她自己不作死的话,皇后也抓不到她的错处。巫蛊和对嫔妃下毒是确有其事,并不是沈凌让皇后嫁祸于她,最多不过是皇后明知她想要干什么,却替她提供了一些方便而已。不然以她冷宫妃子的身份,想要买通其他宫里的宫女,怎么会那么容易。 不过沈凌觉得距离她安枕无忧还要一段时间。 就在元丰帝渐渐遗忘沅妃这件事以后,夏侯衍在未中进士之前的一件事被人扒了出来,原来他在还是举人的时候,在为祖父守孝时,曾经与人私通,还生下了一个私生女。 这件事被御史奏到元丰帝跟前时,元丰帝想起沅妃办下的那件事,觉得古人那句话说的一点没错,有其父就有其女。这父女两人,没一个好东西。 元丰帝当即下了旨意,贬夏侯衍为庶人,家产抄没官中。 夏侯衍接到这个圣旨后,当即口吐鲜血,刚养好的身体马上就垮了下来。但是还没等他缓口气,抄家的人就来了。 当夏侯衍被两个女婿嫌弃,被迫离京还乡时,赶路的车夫忽然停了下来。 “夏阁老,在下孙铭,曾经深受您的大恩,如今听见您落难的消息,不由伤感万分,若蒙您不弃,请到府上一叙。” 夏侯衍下车一看,说话的人是一个书生打扮的青年,虽然他记不起自己见过这个青年的面,但他还是接受了这个青年的邀请。 孙铭将他带进自己在京中的一处田庄。等夏侯衍休息过几日以后,孙铭借着府里要办喜事的由头,请了一个戏班。 夏侯衍坐在戏台下,原本还在与孙铭笑着说话,直到看见有一戏子穿着深栗色的衣裙由一个年老的嬷嬷引着到花园的楼亭时,脸上方变了颜色,不过觉得只是事有凑巧而已。 但是当戏文演到那穿深栗色衣裙的戏子毒害与他约会的女子时,夏侯衍再也坐不住了。 沈凌笑着从戏台后面走上前来,“夏阁老,别来无恙?” 夏侯衍颤抖着身体问道:“你是谁?怎么会在此地?” 沈凌微笑道:“原来夏阁老不认得我。那我就自报家门了。我姓郑名姝婉,我父王是获封晋王的郑献凯,母妃姓柳名芙。夫家是承恩侯府,夫君是今上的表弟。这下,夏阁老该知道我是谁了吧?” 夏侯衍一听到柳芙这个名字,当即眼前一黑,昏死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辆马车上,赶车的仍是原来的车夫,身边睡着刘氏,就好像他遇见孙铭的那个插曲就像是梦境一样。 但夏侯衍很清醒,知道那根本不是梦境,而是一场预谋已久的报复。联想到女儿在宫里的失宠及被被赐毒酒,夏侯衍醒悟了过来,一切都是郑姝婉所为。 夏侯衍越想越怕,接下来的每一晚都在做噩梦,不是梦到柳芙来找他索命就是梦到沈凌接下来派人追杀他。 还未到得家乡时,夏侯衍已被折磨的不成人样。 但是直到这个时候,夏侯衍也没有遭遇到别的变故,但是这更令他提心吊胆,谁知道那个郑姝婉会何时再给他捅上一刀。 他到底都没想明白,沈凌迟迟没有任何行动,就是对他最好的一个报复,让他始终觉得头顶随时都有一把宝剑快要落下来,直到他崩溃。这才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第 94 章 李奶奶去集市买菜回来, 看见桌上做好的早餐仍是未曾动过的样子, 就知道孙子还没起, 她慢慢走到孙子睡得西屋, 只见床上躺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原本身上盖得灰蓝色的毛巾被已经被他踢到了脚边。 床边放着一个绿漆书架, 上面三层摆着从小学到初中的课本, 下面几层则是各种漫画、武侠小说、科普杂志等。 离书架不远,是一张实木书桌,宽大的桌面上放着课本、辅导书、卷子, 几乎没有空余的地方。 李奶奶上前给他盖好毛巾被,也没吵醒他,自去准备午饭。 沈凌这一觉直睡到十一点多才醒过来。 他醒过来的瞬间, 就看见了对面书桌上随意放置的一本辅导书, 看来他又穿到现代来了。 沈凌再看看眼下身处的卧室,尤其是看到角落里扔着一个篮球后, 他心里就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 果然, 当他掀开身上的毛巾被, 就见身上穿着一条洗得有些发白的短裤, 很明显是男生的款式。 等他接受了这个事实以后, 脑海内就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这次系统给他的任务是成为一名商人,而且要在十年之内积攒五十万才算完成初级任务, 其次还有第二个十年要完成两百万的任务,第三个十年要完成五百万的任务等等。 最重要的是, 沈凌在完成任务期间不能依靠变卖空间里的物品来实现发家致富, 一经被系统发现,将会被罚一万积分,空间也会被降级到10级。 沈凌仔细询问了系统几个问题,知道空间里的东西虽不能变卖但是仍像之前可以随意使用后就松了口气。 等他选择接受任务后,属于原主的记忆就涌到了他的脑海中,沈凌闭眼回忆了一遍,大体就知道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他现在的身份是正在上高一的孟浩。孟浩的父母早年去大城市打工的时候因为工厂出事双双离世,所以孟浩从懂事起,就是跟奶奶一起住的。 孟浩的父母离世以后,祖孙两人就靠工厂给的那笔补偿款过日子。 李奶奶除了孟父后还有一个女儿孟珊,孟珊嫁到了距离他们镇不远的市郊,她嫁过去第二年就和丈夫开了个店铺,因为两口子都很能干,没几年就将店铺经营的有声有色,每年少说也能挣十几万。 因为手里有钱,所以孟珊每次回来都是大包小包,时不时还塞给李奶奶一些零用钱。 所以孟浩过的日子虽然并不是很富裕,但是家境在他们班里还算是中上层。 他们这边只是北方典型的一个小镇,虽然只能算是村镇,但是因为距离省会a市比较近,从他们镇到市中心坐公交车不过半个小时,所以经济还算发达,当地的生活水平还可以。 而且这样的地理位置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他们这边的青壮劳力因为距离a市比较近都会去城里打工,可以说是挣得是城市的工资,却享受的是村镇的物价。 沈凌回忆到这里,还未深入翻阅孟浩的记忆,就被李奶奶的声音打断了,“浩浩,你醒了没有啊?都快吃午饭了!” 沈凌只得应了一声,“知道了,奶奶。我马上就来。” 等沈凌来到吃饭的客厅时,李奶奶已经炒好了两道热菜,又凉拌了一道孟浩爱吃的莴笋。 “浩浩,你这可不行啊!一到礼拜天,你晚上就熬夜看电视,第二天就迟迟不起。”李奶奶边唠叨边给孙子盛饭。 孟浩爱吃大米饭不爱吃馒头,李奶奶只要他在家吃饭,都会蒸大米饭。 沈凌忽略李奶奶的唠叨,往嘴里扒了两口饭,饭蒸的有点硬,因为孟浩喜欢吃硬点的米饭,李奶奶只好迁就孙子。 “奶奶,以后米饭蒸软一点吧!”沈凌可不是孟浩那种不懂事的孩子,不会为别人着想,李奶奶上了年纪,肠胃肯定不会太好,老吃硬米饭肯定会胃疼。 李奶奶道:“怎么了,你怎么想吃软米饭了?” 沈凌道:“老吃学校里的硬米饭,吃的这几天胃疼。以后还是吃软一点的米饭吧!” 李奶奶不疑有他,马上道:“好好好,下次奶奶就给你蒸软米饭。” 沈凌就着土豆丝和凉拌莴笋,扒拉了两碗米饭,就放下了筷子。 孟浩这天已经约好同学去打球,沈凌跟李奶奶说了一声,回房拿了些零用钱就循着记忆来到了他们镇东边的一块空地,那里既有庙会时可供唱戏的戏台还有一处篮球场。虽然地方不大,但是却很受他们这些中学生的欢迎。 沈凌到得篮球场时,他们班上好几个男生已经等在那里了。 孟浩遗传了孟父的身高,现在才高一,身高就蹿到了一米八,上初一的时候就被体育老师选中早早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因为身高的优势,他向来是中锋的不二人选,加上他长得眉清目秀,在学校里很受女生们的欢迎。 不过在初中的时候打了三年篮球,孟浩的身上也添了一些伤势,脚踝扭伤是常事。为此高一的时候,当班主任为了他的成绩考虑,让他不要继续训练时,孟浩很快点头同意了。 不过打了三年篮球,孟浩虽说对它不算热爱,但是有的时候也会想要约上几个同学一起打几场,舒缓舒缓心情。 这次孟浩约得都是平时关系比较好的几个男生,那几个男生有两个是体育队的,学习成绩都不怎么样。剩下三个,一个是他现在的同桌,郭乐,学习成绩和他一样不算好也不算坏,长得斯文白净,也很受女生喜欢。另外两个则是他们班里最让老师头疼的差生,不仅上课喜欢捣乱,还公然早恋。 沈凌到了以后,他们这六个男生就分成两队,打起了篮球。 沈凌刚融合了孟浩的记忆,对有些规则并不是很熟悉,在球场上犯了不少错,好在他们并不是比赛,没人计较这个,只是觉得孟浩今天有些不在状态。 打了半个多小时,几人就散了。 体育队的张帅和沈凌顺路,两人一起结伴回家。 中途,沈凌口渴的不行,去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矿泉水。出来的时候,张帅正盯着一个女生的背影看。 沈凌道:“有什么可看的,走吧!” 张帅回头道:“刚才那个女生是咱班的林芳,我看她拐进了最里面的那个旧房子。听说她家是收破烂的,我看那旧房子附近到处都是塑料袋,看来他们说的是真的。她家真是收破烂的。” 沈凌拧开瓶盖,一边喝水一边腹诽,原来男生也可以这么八卦。不过那个林芳,好像听着有些耳熟,想起来了,她就坐在自己座位的前面,是自己的前桌。 第二天星期一,沈凌提着书包进到高一六班的时候,班里稀稀落落只坐了十来个人,其中就有一个人是林芳。她就坐在孟浩座位的前面,正在低头专心背单词。 沈凌在座位上坐好,同桌郭乐就来了。第一句话就是借沈凌的作业。沈凌只花了半天的时间就搞定了孟浩的作业,为了怕老师起疑心,她故意在每张卷子上做错了几道。 郭乐却不管这些,一边照抄,一边让沈凌帮他望风。 不过两三分钟,郭乐就将数学作业搞定了。他将自己和沈凌的卷子交给前面的林芳,沈凌这才想起,林芳是数学课代表,平时郭乐抄作业,少不了要麻烦她。 沈凌帮郭乐望风的时候,不着痕迹的打量了林芳几眼。 据同学们说,林芳是外地人,老家在四川,所以她的皮肤看上去挺好,水嫩水嫩的。不过她个子倒是不低,差不多有一米六五,大概是因为是在北方这边长大的原因吧! 孟浩的印象中,林芳只能算是班里长得不难看的那种女生,普普通通,没什么特色,又不大爱说话。因此孟浩几乎与她零交流,最多就是递给她数学作业,也不用说话,直接扔过去就是。 郭乐直到英语早读开始,也没抄完作业,沈凌只能一边复习单词一边继续替他把风。中间有好几次,差点被英语老师抓住。沈凌已经好久没有体验过这种学生时期的刺激生活了,心里不免有些复杂的滋味。 接下来的一天,和平时没有区别。早上上完了数语英三大主科和自习课,便到了午饭时分。 班里的同学们一等下课铃声响,就像是跑百米冲刺一样,向学校的食堂冲去。沈凌人高腿长,很快就将其他人甩在了后面,跑到食堂时,前面不过排了几个其他班的人。 沈凌从兜里掏出饭卡,花了一块五打了一份土豆米饭。上面是烧的软烂软烂的土豆块,下面是刚蒸好的大米饭。 一块五,真便宜啊!沈凌一边感叹这个时候的物价,一边从人群里挤出来。 回到教室,郭乐也买回来了一袋方便面和一根火腿肠。他不喜欢食堂的饭,喜欢吃泡面加香肠。 沈凌问了问方便面的价格,那么大一袋方便面,竟然只要一块钱,真的好便宜啊! 不过沈凌吃完饭站起来准备出去洗饭盆的时候,看见前面的林芳吃的并不是食堂的饭菜,而是自己从家里带来的饭菜,塑料饭盒里放着几块自家烙的大饼和几根咸菜。 看来还是有人连这么便宜的食堂都吃不起。 第 95 章 这个时候是初夏, 中午休息的时间很长, 从12点一直到2点半。 沈凌吃过饭不过12点半, 他不想那么早午睡, 看了看课程表, 下午第一节课要上历史, 就翻出历史书看了起来。 这一看就看了半个多小时, 当他微微有了些困意时,抬头一看只见班里大多数同学都已经趴在桌上睡起了觉。只有他和少数几个同学还在复习功课。 孟浩所上的县四中只是一所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高中,甚至在他们县排行还比较靠后, 学生都是来自附近的村镇。而任职的老师也都水平有限,优秀的老师都被调到一中了。 每年高三应届生能够出五个考上本二的学生就已经算得上不错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四中的学习氛围并不算太好。 沈凌不由想到自己的偏科问题, 觉得以四中目前的学习氛围来看, 自己估计还得走老路,考一个普通的二本。 二本就二本吧! 沈凌当时接受这个世界的任务时, 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计划, 这个计划和他的学历没有什么关系。毕竟自己出来开店, 学历好自然是锦上添花, 不好也没人会说什么。 说到底, 沈凌宁愿在洞府静修百年,也不愿面对数理化。实在是他真的对那些数字和公式不感兴趣。他只喜欢跟文字有关的东西。 沈凌想完以后, 就决定睡觉。 于是,他将桌上的课本塞到抽屉, 选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 趴到了桌子上。以前坐着的时候还没什么,但等他趴下以后,鼻子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洗发水香味。不用说,肯定是从林芳那里传来的。 孟浩的记忆里,这个姑娘特别爱干净。虽然家境不怎么样,但是从头到脚都拾掇的很干净。几乎想象不到她家里堆满了各种废品。 沈凌看了看前面的林芳,她还在复习功课,大约是因为身上担着数学课代表的职务,她在数学上下的功夫特别大,每回数学都考班里第一名。 但是她的其他科成绩就不是太好了,尤其是在文科上,几乎没有天分,所以她虽然很用功,但也不过在班里排行第九十名,只比孟浩好上那么一些。 沈凌差不多睡了一个小时,醒来以后,离午休时间只有十几分钟了。郭乐早就醒了,还从学校的小卖部买来了两袋刨冰。他看见沈凌醒了,就扔给他一袋刨冰。 沈凌接过刨冰,咬开包装袋,往嘴里面塞了一块冰块,又甜又凉。他立时清醒不少,然后想起这种刨冰一袋只要五角钱。他便从兜里掏出五角钱,递给郭乐。 沈凌吃完刨冰,也差不多要到上课的时候了。 历史老师是一个中年女教师,讲课水平一般,大多数同学听得昏昏欲睡。就连沈凌这种喜欢历史的人,也忍不住频频走思。 接下来是地理课,地理老师是一个年轻的男老师,讲课水平比之前的历史老师还差,孟浩的记忆里这个地理老师好像学的是生物专业,难怪他讲着讲着就停顿下来,需得停顿一分钟才能接上前面的内容。 高一地理的自然地理部分,本就比较难理解,他讲的又不是很好,全班同学都听得云里雾里,所以等到他后面讲练习册时,每叫起一个学生说答案时,几乎都答错了。 轮到沈凌说答案时,正好是一道偏难的涉及到黄昏线、东西半球、计算时间等好几个知识点的题目。 地理老师叫起沈凌时,已经做好了他答错的准备。 但是沈凌偏偏答对了。 地理老师觉得他多半是蒙对了。但是好容易遇到一个答对的学生,他便让沈凌说说解法。 沈凌详详细细说了一遍,从解读题目的知识点到如何利用知识点计算时间,说的头头是道。 等下课铃响,地理老师走出教室后,郭乐立马拍了下他的肩,竖起大拇指道:“那道题你讲的真好,本来我看了题目就觉得像是说天书一样难懂,但是你那么一讲,我就全明白了。比地理老师讲的好太多了。” 沈凌觉得他说的有些夸张,但当林芳有些不好意思的转过头,期期艾艾问他一道题目怎么解时,沈凌这才知道原来郭乐说的都是实话。 沈凌自然不会拒绝林芳的请求,他依旧用自己的方式讲解了一遍,林芳似懂非懂,问了他好几个问题。沈凌给她讲了两三分钟,就明白一件事,林芳在地理这门学科上是真没有天赋,但他又不能直说,只能讲到她稍稍明白为止。 接下来又上了化学课和自习课,便到了放学的时间。 沈凌回到家时,姑姑孟珊来了,拿了两箱方便面,一箱可乐,一箱香肠,还有一袋大米,两罐奶粉,两大袋豆奶粉。 孟珊和丈夫在市郊开的是便利店,所以拿的东西都是店里卖的商品,而且是整箱整箱的往这边搬。 这些东西有的是给侄子拿的,比如可乐香肠方便面,有的是给李奶奶拿的,比如奶粉,豆奶粉。 孟珊大约是中午吃了饭来的,现下正和李奶奶包饺子。沈凌到家的时候,她们已经包了不少饺子,只等水开就可以下锅煮了。 孟珊看见沈凌回来,先是问了他几句学习上的事,等饺子包完,她洗了手便从钱包里掏出五百块钱塞给沈凌。 沈凌本能的婉拒了,孟珊却不由分说硬塞给他,然后就去和李奶奶煮饺子去了。 孟珊吃了饺子就走了,临走还装了一饭盒剩饺子回去带给丈夫和儿子吃。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沈凌打完饭就从书包里掏出几根火腿肠,给了郭乐一根,自己就着大米饭吃了两根,还剩下一根没有吃完。站起来的时候,看见林芳还在吃她的大饼咸菜,便顺手扔过去,说了句,“还剩下一根,我不想带回去了,你帮我解决了吧!”不待林芳反应过来,他迈着大长腿出去洗饭盆了。 等他回到教室,发现那根香肠又回到了自己的桌上,知道林芳不好意思吃,便拿香肠捅捅她,“怎么不吃?” 林芳微红着脸回过头道:“你吃吧!我带了菜的。” 沈凌道:“我已经吃完饭了,还剩下这一根,不想带回家,看你还在吃饭,就给了你,让你帮我解决掉。不用客气,吃吧!”说完硬塞过去。 林芳犹豫了半天,才接过去,说了声谢谢。 她旁边的同桌也是一个女生,生的比林芳还要普通,见林芳接了香肠,不由朝她挤了挤眼。 沈凌这天又睡了一个小时的午觉,然后和郭乐结伴去小卖部买了包刨冰。咬着刨冰的时候,沈凌还在想,还是做男生比较好,这么热的天丝毫不用考虑来不来例假,想吃多少冷饮吃多少,根本不用担心什么痛经之类的问题。 走在他旁边的郭乐却想的是另一个问题,“孟浩,刚才那个是咱们校的校花吧!我看她和刘伟好像在吵架,不会两人要分手了吧!” 四中的校花是高二的张甜甜,长得确实甜美,就是嗓音不是太好听,所以孟浩对她也没有什么感觉。沈凌抬了抬眼皮,“分手那也是人家的事。” 郭乐却明显不是这么想的,他盯着张甜甜的背影看了好半天,心里暗暗下了一个决心。 沈凌直到第三天,才知道郭乐写了封情书给张甜甜。至于为什么知道,是张甜甜的对象刘伟放话要胖揍郭乐一顿,为此他找了不少同学做打手。动静闹得太大,孟浩的朋友圈还算比较广,所以沈凌在放学前就知道了这个重要信息。 郭乐自然急得不行,他的朋友不多,短时间内去哪找打群架的帮手,上课的时候频频走思。 沈凌等下课的时候,便出去帮他找帮手。他们四中的男生,每年都会打几场群架,直到到了高三,才会稍微收敛一些。不过高三也有例外的时候,听说上届高三临毕业的时候和高一打了一架,起因不过为的高一学生吵着高三学生休息了。 这种群架,多是在四中附近的一个小巷子里进行,打架的时间长短取决于人数多少。孟浩因为曾经打过篮球,个子又高,也曾打过这种群架,知道哪边请的人多,哪边就有可能获胜。 沈凌利用两个课间,出去找了不少关系好的同学,他们多数看在他的面子上答应去帮忙,少数则是愿意去凑热闹。 放学以后,沈凌并没有着急走,和郭乐在教室里等他们这边的帮手,等了十分钟,陆陆续续等到了十几人,这才一起约着到了校门口。刘伟已经带了一帮人等在那里了,双方一商量便结伴去学校附近的那个小巷子。 他们到了巷子以后,刘伟就道:“那个叫郭乐的,你给我出来。谁给你的胆子让你给张甜甜写情书,你不知道她是我对象吗?” 刘伟这个人虽是学生,但是家里比较有钱,他上面的一个哥哥又与帮会沾点关系,所以平时气焰非常嚣张,一副地痞做派。郭乐给张甜甜写情书,直接惹恼了他,但他想不到郭乐知道了风声,请了这么多帮手。 沈凌知道这种人最是欺软怕硬,直接道:“说这么多废话干嘛,到底打不打?” 刘伟这才看向沈凌,指着他道:“你小子横什么横,打就打。” 双方人便开始打起来,他们所处的这个小巷子有好几处房子都是废弃的宅子,平时根本没人,因此他们两伙人在这里打的热火朝天,也没附近的大人出来喝止他们。 因为只是为的一件小事,两伙人谁都没有带家伙,都是赤手空拳。沈凌仗着个子高,又学过功夫,摞倒了对方不少人。 最后竟然是他们这边赢了。 刘伟有些不服气,想要再约一场。 沈凌道:“郭乐,出来道个歉,这事就算到此为止了。” 郭乐出来道了歉,刘伟道:“你小子记着,以后再惦记我对象,我打断你的腿。” 沈凌看他的意思,这事应该到此为止了。但是怕刘伟反悔,过后几天放学后就和郭乐结伴,直到半个月以后,觉得没什么情况才作罢。 第 96 章 六月份的时候, 他们高一为了将来的文理科分班, 特地举行了一场月考。 月考成绩出来以后, 沈凌的文综成绩排行全年级第一, 但是加上理综和三大主科, 他的成绩立时排到了全年级三十多名, 在班里排行第七。 所以班主任让同学们自行考虑将来是上文科班还是理科班时, 所有人都觉得沈凌肯定是要上文科班的。 郭乐叹道:“我的地理成绩太差了。我觉得还是上理科班吧!唉,文科班女生比男生多,你小子以后有福了。” 沈凌不置可否, 他当然知道文科班女生比较多,但是这跟他有什么关系,他又不喜欢女生。 和郭乐一样因为地理成绩不好而转去理科班的人大有人在, 其中林芳就是一个。 六月中旬的时候, 他们高一年级就按文理科重新分了班,文科班三个, 理科班也是三个。理科排在文科前面, 沈凌被分到了5班。 因为个子高的原因, 沈凌便被老师分到了最后一排。最后两排都是男生, 除了沈凌外, 几乎都是差生。 沈凌的同桌就是一个每天晚上上网吧,白天睡大觉的男生。不过同其他男生相比, 他比较安静,生的斯文白净, 上课的时候就算偶有清醒也从不捣乱, 而且人也很爱干净,衣服差不多都是黑色一系,其他男生暗地里叫他小白脸。 沈凌跟他待了两天时间,才知道他叫高寒。高寒不大爱说话,他几乎每天晚上都去网吧,所以白天的时候都在睡觉。 老师们对最后一排的差生几乎已经放弃,巴不得他们天天睡觉这样课上也能安静一些。所以高寒除了在班主任的语文课上不睡外,其他任课老师的课,他都是在睡梦中度过的。 直到快期末的时候,年级主任天天到教室里查看睡觉的学生,高寒白天睡觉的时间这才稍稍减少。 沈凌看他困得不行,就知道他晚上仍是去网吧了。因为刚认识,他不好多说什么,便主动替高寒望风,让他抽空睡上一会儿。 这样熬了七八天,期末到了。三大主科加上六个副科,他们高一足足考了三天时间,然后考完学校就宣布放假。考试成绩会寄到他们所在的村镇,到时会通知他们去取。 暑假一共有两个月时间。沈凌好容易等到这样的空闲机会,放假第二天就和李奶奶说了一声,背着一个书包出去了。 他们镇上的公交车终点站是a市的中心,沈凌在起始站等了一会儿,就看见了迎面驶来的公交车。 半个小时后,沈凌在终点站下车。他来市中心的目的是来找一份兼职,距离大学毕业还有好几年时间,沈凌打算利用这段时间的暑假和寒假,先挣上一笔钱,这样等将来出来创业的时候也有资金周转。 沈凌自己在前面那么多世界学了不少技能,所以他觉得自己可以在绘画、书法、古琴等方面找一份兼职。至于绣技,现在他一个男生还是不要做那些女红好了。 可是沈凌想的比较好,真出来找工作,他就发现那些用人单位虽然觉得他的专业水平不错,但是因为年纪不大,一听说他还在上高一,没有一家肯要他。 就在沈凌考虑是不是绣上几副绣品,找个拍卖行寄卖时,他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一条古玩街。古玩街摆满了各种古玩,有瓷器、玉器、石头、摆件、数珠、首饰等等。 沈凌顺脚往里走了走,他在前面的那些世界既做过皇贵妃,也当作国公夫人,眼力自然比那些外行人好得多。他站在摊前,只往上面一扫,就知道摊子上几乎全是赝品。唯一不是赝品的东西,也不过值个几百块钱。 他抱着散心的念头,边走边看,直到来到一个靠里面的摊位前。摊位上摆着的东西乱七八糟,有瓷器,玉器,青铜器,各种古代的首饰,还有许多镯子、玉佩、玉珠手串等。 沈凌随便扫了几眼,觉得这样的摊位上估计和前面一样没有什么真品,但当他的目光落到一支簪子上,眼睛不由得一闪,便蹲下来,仔细看了那簪子一眼。 那簪子看制式是一支鎏金簪子,珍珠铺底,花形是一对鸳鸯,簪子上还带着一些泥土。 沈凌虽不知道那簪子的年份,但是拿起来细细端详一番,就觉得应该是一件真品。他之前也不过没有过这样的簪子,所以通过一些细微之处,还是能断定这支簪子的真假的。 摊主是一个年轻人,见沈凌盯着簪子看了半天,就凑过去道:“这是从一个村镇的老头手里收来的。你要是想要,一口价五百块钱。” 沈凌就笑:“你是看我年纪小,不会还价吧!最多两百块,我直接拿走。” 摊主见沈凌真心想买,不是看稀罕热闹,就道:“最低四百,不能再低了。” 沈凌砍了半天,将价格一直砍到三百五,方才从兜里书包里掏出钱,将簪子随便放到了书包里。 沈凌也不找什么兼职了,直接坐了公家车回家。回到家里,他将簪子拿出来仔细的冲洗了半天,簪子顿时焕然一新。 沈凌看了上面的珍珠几眼,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没错,这簪子的确是真的。 第三天,他便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熟门熟路到了a市的典当行,找专家鉴定了一番,原来那簪子是唐代的,典当行根据市场行情给出了六万块的价格。 沈凌将六万块钱放进书包,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想,有了这六万块钱,自己可以不用再找兼职了,那么干点什么好呢? 他原来的计划是大学毕业以后开一家杂志社,因为沈凌在被系统砸到之前,就曾在大学毕业以后做过杂志社的编辑。不过杂志社不是那种平常的刊物,而是一本国家级刊物,主要面对要凭职称的会计征稿。 会计他们在评职称之前,都要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论文想要发表,不仅要求抄袭率少于百分之十五,还需要付一笔版面费。版面费是根据论文的字数收费的,一般是一个版面有2200字,收费的话,低的话像省级刊物不过四五百块钱,高的话像国家级刊物有800块钱的,有900块钱的,还有一千多块的。最高的话,还有核心刊物,一个版面就要七八千块钱。 沈凌刚毕业时去的那家杂志社,他们老板每月花十万块钱包一本杂志的一期,刊物有两百多页,也就是有两百多个版面,一个版面当时收费800,一共下来就有二十来万。 除去包杂质的十万块,房租水电费,员工工资,一个月至少也能挣五六万块钱。 所以系统给出让他挣钱的任务时,沈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开杂志社。所以他才想着先挣一笔钱再说。因为要开杂志社,前面投入就得十万块钱。 现在有了这六万块钱,沈凌就想先在别的行业发展一下,攒够十万块再说。 可是直等他坐车回到家,也没想出来要干什么。 回来以后,沈凌一进家就发现孟珊来了。 孟珊这次来,还带着儿子石磊,石磊比孟浩要小两岁,马上就要升初三了。虽然家里有钱,但是孟珊在儿子的功课上抓的很紧,所以石磊学习成绩很好,就是有点贪玩。 他一见到沈凌,就说:“表哥,明天我们去书店吧!”说完还冲沈凌挤了挤眼。 沈凌知道他的心思,马上道:“好啊,正好我也有一些辅导书要买。” 孟珊不疑有他,“磊磊马上就要上初三了,浩浩你和他去正好,可以告诉他哪些书比较好。”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第二天,沈凌骑了自行车去市郊和石磊会合,两人便一起骑车去了市中心。石磊的目标是市中心新开的一家游戏厅,沈凌对这个没兴趣,看他玩的投入,便出来转转。 游戏厅外面的街上大多是卖吃的和卖衣服的,沈凌走进一家卖衣服的店铺,给自己买了两件男装。孟浩不喜欢逛街买衣服,他的衣服多是李奶奶给他买的,李奶奶的眼光,沈凌实在不敢恭维。 从店里出来后,他路过一家小吃摊时,忽然觉得一个背影特别眼熟,仔细一看,原来是林芳。 林芳正蹲在地上洗碗,忽然听见有人喊她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原来班里的孟浩,脸刷的红了。 沈凌看见她脸一下子变红,觉得她应该是出于自尊心,不想同学看见她这个样子,忙道:“我没别的事,就是看着背影像你,下意识喊了你一声。” 林芳也没说话,沈凌不好意思的朝她笑了笑,赶紧走了。 看林芳的样子应该是在那里打零工,要是时间长了,难免被老板训斥。所以沈凌走的很快,几步就消失在了林芳面前。 中午吃饭的时候,石磊嚷嚷着要吃肯德基,两人便到肯德基买了些汉堡鸡腿之类的东西,然后这才去书店。 两人买完书,便骑车回了石磊家。孟珊硬是让沈凌吃了晚饭才回去。沈凌回去的时候,还带了一些饺子给李奶奶。 李奶奶这几天正在收拾家里,沈凌到家后,她就让沈凌将一些用不到的书本找出来,她打算卖给附近的废品站。 废品站就位于他们村镇的边上,沈凌陪李奶奶过去时,发现废品站里有不少旧书。那些旧书都是被当做废纸卖掉的,其中也有一些小说名著之类的书籍。 沈凌不由得想到后世一家有名的旧书网,里面卖的书籍几乎都是旧书,价格特别便宜。 沈凌就问老板那些旧书,他想买回去自己看,问老板怎么卖。老板说,那些旧书按斤卖,一块钱一斤,让他随便挑。 沈凌专拣那些名著小说,捡了有差不多十几本,一上称,不过才七八块钱。 过后几天,沈凌跑了一圈周围的废品站,按照一块钱一斤的价格,搜罗了不少旧书。 然后他就开始找摆摊卖旧书的地点,最后选在了离村镇最近的一所大学。那所大学是一家师范学院,虽然是暑假,但是也有学生进进出出。师范学院的旁边还有好几栋学院的家属楼,所以还是有市场的。 果然第一天,沈凌早上八点出摊,一直摆到下午五点多,八九个小时的时间一共卖了一半多的书,除去成本挣了一百多块钱。要知道他们村镇一个普通劳力一天不过才挣五六十。一百多块钱,几乎可以抵得上两个劳力干一天的活了。 沈凌接下来并没有去摆摊,而是又去了市里几家废品站,搜罗了几百本书,这才出去摆摊。 大约摆了七八天的时间,沈凌遇到了传说中的城管,所有摊主一看见他们就跑,跑得慢的就被他们抓住,没收了车和所有物品。 沈凌觉得老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后来看见大学附近有出租小说的,便想着租一个店铺,也租小说给那些大学生看。这个时候手机电脑都还没有普及,大学生们最大的消遣活动还是看书。尤其是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最受欢迎。 他有了这个想法以后,就去同孟珊商量。毕竟他还小,由他出面的话,店主一定会将价格抬高。 孟珊听了,先是觉得侄子胡闹,放着书不读,反而想要去做生意。但是经过沈凌的劝说,她觉得侄子说的也对,便出面替沈凌租了一间不大的铺面。沈凌坚持由他自己出钱,反正他卖了几天书,也攒了一千多块钱,正好够付一年的房租钱。 铺面租好了,沈凌手里也有不少旧书,简单的装修后,沈凌的租书店就开张了。 他开张的时间正好是暑假,所以生意不是太好。沈凌便想利用这个时间再搜罗一些小说,就想请个帮手。他想来想去,想到了林芳。她不是趁着暑假的时间出来打工吗,还不如到他店里来帮忙,起码这份工作还比较体面。 沈凌找到林芳,并说出自己的意思时,林芳吃了一惊,她想不到孟浩竟然自己开起了店铺。去租书店帮忙,当日要比在小吃摊刷碗强,所以她想了想就同意了。 沈凌给她按一天二十的工资,想着等过完暑假再说。 哪知林芳在还未开学的时候告诉沈凌,她家里原本就有些不愿意供她上高二了,她自己想了想,觉得以目前的成绩,将来多半考不上本二,最多考个大专。还不如早点出来打工挣钱,沈凌听了她的意思,是愿意到店里长期帮忙的。他心里不由有些复杂,觉得自己可能推动了林芳辍学的事,在他看来,有个学历,不管是本二还是大专总比没有强。 所以他试着说服林芳,让她一边在店里帮忙,一边继续复习功课。四中以前不是没有过这样的例子,只要林芳说她可以在家自学,学费书费照交不误,学校一般是会同意的。 在他的说服下,林芳同意了这个建议。她对沈凌描述的大学生活还是向往的,既然有机会去读大学,那就试一试吧! 沈凌等她同意这事以后,终于松了口气,心里没有了那种耽误了别人前途的感觉。 第 97 章 九月开学以后, 沈凌升入了高二。他的学习生活和之前没什么两样, 唯一多的一样就是晚上比之前多了一节晚自习。 从前他们夏天六点多就会放学, 有了晚自习, 到八点才能放学。 一些离家比较远的学生就住在了学校的宿舍, 沈凌因为离家近, 所以仍选择走读。他的同桌高寒则选择住校。这样一来, 他就不能常常去网吧了。 这天晚自习的时候,沈凌做完作业,距离下课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他一时不知道干点什么,正好高寒想找人聊天。两人就低声聊了起来。 高二年级的晚自习只有一个老师值班,所以大多数学生都在自习课上说话, 后排的学生有打闹的, 有说话的,还有一些学生趁着老师不在男女生混作在一起的。 在这样的氛围中, 高寒说起自己曾经看过的武侠书, 沈凌发现他的同桌看过的书不少, 金庸的武侠书他几乎全看过, 还看过一本其他作家写的《风清扬外传》。 这天晚上, 两人从风清扬聊到吸星大法,还聊起刚刚流行起来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高寒似乎特别喜欢哈利.波特这个人, 评价他时说,哈利的学习成绩也不是太好。 沈凌觉得他很可能是想到了自己, 没有就此多说什么。他自己比较喜欢学习成绩好的赫敏, 当年上高一的时候,为此还把赫敏作为自己的目标。 那天晚上两人聊的很尽兴,等第二天晚上再上自习时,高寒就主动提出聊会天吧!可惜沈凌当天晚上有不少作业要做,就婉拒了他的请求,他能感受出高寒的心情有些失落,但是没办法,他现在还是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要不然以四中的学习氛围,只怕他连本二也要考不上了。 毕竟经历过那么多世,那些知识,他几乎差不多已经忘光了,现在几乎是从头学起。 只是还没等到他再抽出时间与高寒闲聊一场,班主任把他和高寒调开了,沈凌被挪到了前三排,和一个成绩比较好的男生坐在一起。 新同桌名叫史刚,性子比较腼腆,沈凌跟他相处了一阵,就一阵惋惜,这样的男生将来一定会是个好老公,不知将来会便宜哪个女生。 与史刚做同桌的日子自然比跟高寒在一起要好得多,两人一起做作业,有不会的就一起研究。沈凌很快就将高寒抛在了脑后。 一个月以后,学校组织了一次月考,月考过后学校给他们高二放假两天。沈凌就趁着这个机会,去租书店那里转了一圈。 林芳告诉他,租书店的生意很好。开学这一个月挣了一千多块。只是有不少学生觉得他们店里的书籍还是不多,有看的快的,差不多一个月就全看光了。 沈凌盘算了一下,决定去图书批发市场进一批质量好的新书。这样租书店的生意才能更好。 他正在心里盘算的时候,林芳告诉他,她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附近这一片最挣钱的是电话亭,电话亭的老板就靠那几部电话,一个月能挣三千多。 沈凌这才想起这个时候是2001年,正是电话和电脑还未普及的时代。那些学生想要和家里联系或是和朋友联系,都需要打电话。 他这一想便没了心思去批发新书,赶紧去找孟珊,说了自己要开电话亭的想法。 几天以后,沈凌就在租书店附近开了一家电话亭。电话亭的店员是林芳给介绍的,是她的表姐,人长得比林芳漂亮一些,看着也非常活泼大方。 沈凌将两家店交给这两姐妹后,有些放心不下,便托孟珊有空的时候去照应一下。 但是几天以后,电话亭那边便出事了。 沈凌新开的这家电话亭因为铺面比较大,电话又多,直接抢了隔壁那家电话亭的生意,那家老板就联系了几个地痞流氓,到店里闹了一场。 当时店里只有林芳的表姐一人,那几个流氓地痞还出言调戏了她一番。 沈凌赶到时,林芳的表姐李曼眼睛还有些微红。 沈凌听李曼的意思是,他们明天还会再来,就索性请了两天假,专等那些人上门。 第二天上午,那些人果然又来了。 沈凌顺手就从旁边抄起一个拖把,一对五,将那五人打的趴在地上,才像拖死狗一样把他们五人一个个拽到了旁边的那家电话亭。沈凌也不多话,将人扔到店里,对着那老板冷笑一声就扬长而去。 从此以后,沈凌在附近一片打出了名气,不仅没有人敢上门捣乱,就连收保护费的都绕着这两家店走,隔壁那家电话亭觉得沈凌不好惹,过了一个多月,悄悄关了店面。 凭着这两家店铺,沈凌过年的时候,差不多挣了两万多块钱。 加上沈凌之前捡漏挣得那六万块钱,现在他手里已经有八万多。只是距离五十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而且租书店和电话亭都不是能一直做下去的生意,再过几年,这两个行业都会被淘汰。 但是这两个行业淘汰以后,距离开杂志社的时机却还有几年时间。沈凌当年进杂志社的时候是2011年,那个时候正是杂志社的辉煌期,听同事说,杂志社的老板干这一行也不过三四年,早几年的话,电脑还没有普及,没办法联系到那些会计师。 这样一想,沈凌觉得自己在开杂志社之前,得再找一个挣钱的行业。他想了想,便将这个任务交给了林芳,让她平时多对外面的生意上些心,有什么发现的话,可以及时告诉他。 沈凌之所以将这个任务交给林芳是因为,他觉得林芳这个人比较有生意头脑,这一点可以从她建议自己开电话亭看出来。 私下里,他也问过对方的学习情况,也拿来月考的卷子让她做上一遍。林芳的卷子做好以后,沈凌给她批了一下,发现她的成绩比之前有所倒退,这很正常,天天在店里待着,哪有那么多时间复习功课,又没有老师辅导。 沈凌就趁着星期六日的时间,过来给她补补课。 林芳的表姐李曼等沈凌走后,就笑眯眯问,林芳觉得沈凌这个老板怎么样? 林芳正色道:“姐,你不要胡说。孟浩只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现在就只是我的老板。” 她在上学时是对孟浩有过想法,但是自从过来这边帮忙后,她就熄灭了那个念头,她和孟浩条件相差太大,是没有可能的。 林芳虽然不再对孟浩抱有任何希望,但是因为孟浩给她的这份工作,她心里非常感激对方。所以她很尽力的在留意周围的商机,经过几个月的观察,她在有天出去买饭时,发现最近有个摆摊卖凉皮的生意特别好。 沈凌再来的时候,就听林芳说起卖凉皮的事。 沈凌觉得凉皮最多夏天人们买的多一些,生意好也是一时的,因此并不是很动心。 虽然沈凌后来一直没有发现合适的商机,但是通过两家店铺,他每年几乎能挣五六万块钱,这样五六年以后,他差不多能攒三十来万,然后在最后几年再开杂志社,这样应该也能完成任务。 沈凌放下了心中的焦虑后,就开始踏踏实实复习自己的功课。 高二下半学期的时候,高寒辍学了。沈凌听到这个消息后,没有多大感觉。 再次听到高寒的消息是高三的下半学期,当时距离高考只有一个多月了。 第一个给他们说这个消息的是地理老师,他感慨道,“上午你们班的高寒来拿自己的档案。说他现在正在北京工作,凭借自己的计算机知识,在北京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个月能挣两万多,现在已经在北京那边买了房子。真是想不到啊!” 沈凌听到这个消息才知道当初高寒天天晚上钻网吧原来是为了正事,他不由想到对方当初说道哈利波特时,那认同的语气和神情。 后来,沈凌越想越后悔,当初自己不应该错过与高寒最后在一起的那几个晚上,不然,也许自己能与他成为不错的朋友。一个在计算机方面有着天赋的朋友,沈凌自然知道这会对自己有多大帮助。 只是可惜,这样的机会被他白白浪费了。 连着几天,沈凌都提不起什么精神。 等到他差不多将这件事抛在脑后的时候,高考到了。 那年的高考题,数学出的特别简单,但是沈凌擅长的文科出的题却特别难。沈凌考完以后,也不知道以自己的水平到底能不能考上好一点的二本。 事实和他预想的差不多,他比以前发挥的要好一些,可以上一所稍微好一点的二本学校。 第 98 章 沈凌第三次踏入大学的大门, 唯一与前两次不一样的是, 他现在住的是男生宿舍。 对一个曾经是女生的他来说, 每天早晨一睁眼就能看到好多男生在自己面前晃悠, 说实话, 这感觉真难以形容。 沈凌他们宿舍一共有六个男生, 其中一个男生长得特别帅, 比孟浩要帅的多,是当之无愧的校草。 这个校草不知是不是从小被女生追捧的原因,人呢, 特别花心,但他又不喜欢太过花痴的女生,经常在宿舍里抱怨那些对他太多热情的女生。他的女朋友多是他自己主动追来的, 都是那种长得不错, 又有大长腿、小蛮腰之类的女生。 除开这个校草一个月换一个女朋友外,他们宿舍的其他男生就比较不受人关注一些, 他们私底下一边吐槽班上的女生多么矫情多么世俗, 一边又找各种机会在女生面前刷存在感。 沈凌则游离于两者之外, 以他的条件, 只要他肯追, 还是能追上班里的女生的。但他从没动过心思,也不和宿舍的其他男生聊班里的女生哪个好看哪个长得一般。 沈凌现在不找什么商机了, 他觉得还是从自身的长处入手,这样比较容易挣到钱。所以他现在就在张罗开一家古风店, 不仅卖那种手工缝制的旗袍, 还卖汉服。 沈凌忙活古风店的时候,不忘叫上林芳。他一直觉得林芳有做财务总监的天赋,所以高考后等分数出来他便建议林芳考相关的会计专业。林芳听了他的话,果真选择了会计专业,学校就在他们大学附近。 沈凌为了林芳能专心念书,索性将租书店转让出去,只留下电话亭。反正租书店再过一两年就会被淘汰,还不如趁早转让出去,也能得一笔转让费。 他经常同林芳进进出出,宿舍里的人便认为他们是一对,沈凌懒得辩解,随他们说去吧! 这几年,沈凌差不多攒了十几万,干脆直接买了一个店铺,将来就算是旗袍店开不下去,以后也能靠着地皮升值。 店铺装修的时候,沈凌就趁着这段时间缝制旗袍,他这次不敢再拿空间里的珍珠在上面做点缀了,万一系统罚他的积分就惨了。 不过旗袍上面虽没有珍珠水钻做点缀,但是单凭沈凌的手艺,旗袍看上去也很漂亮。沈凌缝制的旗袍几乎都是属于古雅风格的那种,上面的图案多是以花鸟为主。 而在汉服上,他花费的心思更多,比着空间内自己曾经穿过的衣裙,完全复制下来或稍微加以改变。 和他以往所开的店铺一样,沈凌走的仍是高档路线。一件旗袍,他将价格定在五千块钱以上。汉服则更贵,一身丝绸衣裙,他这里要卖一万块钱以上。 为了招揽客人,沈凌也绣了一些小幅的屏风放在店里。 而最开始卖的最好的便是这些小幅的屏风,那些有钱的人家喜欢买来摆在客厅里,尤其是那些比较雅致的玉堂富贵之类的花样卖的最好。 林芳没有课的时候就来店里帮忙,她看那些屏风绣的比较好,就劝沈凌可以让师傅多绣一些。 沈凌觉得单靠他一个人也绣不过来,便想着培养一两个手艺好的师傅,可是这个时候会刺绣的人不多,a市也不过只有两三个这样的人,他们开出的薪水还特别高。 沈凌只好用剩余的积分调整空间的时间流速,在空间里赶制店里需要的绣品。 等沈凌抽出时间回宿舍时,就从舍友那里听到了一个消息。 他们宿舍的校草某天逛街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星探,那星探觉得他人长得帅,可以出来演电视剧。 沈凌回来的时候,校草已经答应了,并且签了一家娱乐公司。 沈凌再见到校草时,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了。校草进娱乐公司以后,便被安排拍了一个mv,等过几个月还要进一部电视剧演一个大学生。 舍友们便起哄说要校草请客,校草便带他们去了一家有名的饭店,六个人好好吃了一顿饭。 沈凌吃饭吃到一半时,忽然福至心灵,想到校草既然进了娱乐公司,那么以后肯定会认识不少娱乐圈的人,自己可以通过他结识不少女明星,到时自己的旗袍也就不愁销路了。据他知道的,那些女明星都会参加一些大大小小的宴会,而旗袍也算是晚礼服的一种,受到不少人的亲睐。 饭后,沈凌就找机会和校草谈了谈,并带他到店里看了看,承诺他只要帮忙介绍生意,就会给他一部分提成。 校草给他介绍的第一个客人是他们公司里的一个小明星,名叫温雅。最近在公司里和校草走的很近,听校草介绍,便来这边看了看。 她看完以后买了两件旗袍,还给沈凌提了不少建议,比如可以将这些古典的旗袍加上一些现代元素,肯定不会愁销路。 沈凌等她走后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可以尝试改良一下,加上一些欧美元素。 一两个月以后,店里就多了几件改良以后的旗袍。 温雅再来的时候,便看中了一款白底青花的旗袍,下摆处微微撒开了一些,领口和袖口还用蕾丝装饰了一下。 沈凌为了让她帮忙介绍客人,那件旗袍给她打了五折,并承诺只要她能给店里介绍来客人,以后在这买衣服都打五折。 校草再怎么说也是男生,介绍的客人有限,沈凌便将希望放在这位温雅身上。她比校草早几年进入公司,认识的人要多一些,正好可以宣传一下店里的旗袍和汉服。 温雅买那件白底青花的旗袍是为的参加最近的一个晚宴。那是一个规模较小的慈善晚宴,温雅为此准备了许久,那个晚宴有不少有头有脸的人参加,若是能钓到一个金龟婿就好了。 到了举行慈善晚宴的日子,温雅早早就起来打扮,只是穿上那件白底青花的旗袍以后,她对着镜子照了半天,总觉得少了点什么。看看时间还早,温雅便坐车到了店里,觉得是不是该换一身旗袍。 沈凌听完她说的话,笑了笑:“不用换旗袍,只要换了发型就行。”他征求了温雅的意见后,就替她打散原来梳好的发型,盘了一个古雅的发髻,又让她稍坐片刻,从空间里取出了一支白玉花鸟纹梳给她插在右鬓上。 这样一打扮,温雅身上就多出了几分娴静的气质,她照着镜子笑道:“想不到老板你还有这手艺。”又问那白玉花鸟纹梳价值多少。 沈凌道:“不值什么钱,送给你好了。” 回头温雅参加宴会的时候,就凭身上那娴静的气质吸引到了一个富二代,那富二代见多了争奇斗艳的小明星,如今温雅这一身装扮给他眼前一亮的感觉。 两人接触了几天,温雅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傍上富二代以后,温雅的手面也阔绰起来,参加宴会的时候多半会来店里选衣服。有时候,也会叫上几个好姐妹一起来。 在她们的建议下,沈凌改良的旗袍越改越新潮,他索性将店铺重新装修一番,改走时尚路线,去掉了原来那些汉服和小幅绣品,自己设计一些晚礼服出来放在店里。 沈凌念大三的时候,这家专卖晚礼服的店铺终于打出了名气。 沈凌大学毕业的时候,靠着电话亭和这家店铺提前几年挣到了五十万。 初级任务完成以后,沈凌就向着两百万的任务去努力。 在几经权衡之后,沈凌决定开一家古玩店。好歹他也穿过几次古代世界,空间里更是有数不清的古玩珍宝,眼力已经练出来了。只要不是那种做旧做的特别好的古玩,他还是能够一眼认出来的。 a市的古玩市场这几年正在发展期,古玩城的租费还不算太贵,沈凌便租了一家占地面积比较大的店铺,然后给店铺起名珍宝轩。 店铺装修的时候,沈凌就去古玩城外面的古玩街去淘货,那个把那支鎏金簪子卖给他的摊主还在那里摆摊,沈凌过去看了一眼,发现摊上摆着的都是赝品,看来那次捡漏只是一次偶然。 古玩街上也没有多少真品,沈凌为了收集一些精品,便准备南下去到外省转转。 他的第一站便定在了江西省的景德镇,景德镇自然也有古玩街,沈凌在附近的酒店住下来以后,就一头扎进了地摊中。 几天以后,沈凌终于在一个摊位前找到了一件真品。那是一件小巧的古铜香炉,看上去毫不起眼,但是沈凌一上手就觉得这只古铜香炉手感比较重,加上做工精致大气,还有落款断定这应该是明朝宣德年间的香炉。沈凌租店铺之前,也恶补了几天古玩知识,其中就有关于宣德炉的知识。所以他才能这么肯定。 他将香炉放在一边,后面又选了几件仿的比较好的明代瓷器,便跟摊主讨价还价起来。 摊主是一个脏兮兮的老头,看了沈凌选的东西,要价五万块钱。 沈凌只肯出五千块,两人你来我往了半个小时,老头有些不耐烦了,“最低两万块,不能再低了。” 沈凌正要说话,老头道:“这样吧,你花两万买下这几件东西,我另外再告诉你一个门路怎么样?” 沈凌想了想,市面上的宣德炉怎么也得值几十万,两万块的价格并不算太高,便开口道:“什么门路?” 老头道:“前年我在乡下收古旧物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地主老财的后代。他家里有不少祖传的古物,就是出价太高。一对花瓶就要我好几万,我哪买得起。你要是肯出两万块买下这些东西,我就告诉你那个人的地址。” 沈凌接下来便痛快的付了钱,老头就说了一个地址,距离景德镇这边有几百里远。 第 99 章 老头说那人祖上是地主老财, 沈凌起初还有些不相信。但当他来到老头所写的那个地址, 看见眼前的那所旧宅子时, 方才有些相信。 两扇木门上还带着铜环, 沈凌轻轻用铜环扣了扣门, 半天也没有人出来开门。 沈凌等了等, 看到有一个老太太经过时, 便问她宅子的主人还住不住这里。 老太太道:“你说谢家啊!他家现在只剩下老头子住在这里。你要找他的话,最好去大街东头去,他每天没事都会去那边坐坐跟人聊聊天。” 沈凌就顺着老太太所指的方向到了大街东头, 一眼看到一个干瘦干瘦的老头,跟旁边的几个老头说的正热闹。 他上前一问,果然那干瘦的老头就是宅子的主人, 谢老爷子。 谢老爷子在路上听沈凌说明了来意, 拿眼打量了沈凌一下,中气十足道:“你是那个收废品的介绍来的啊!没错, 我手上确实有几件祖上流传下来的东西, 不过那些东西都被我儿子放起来了。你要是真的想要, 我们先回宅子再说。” 谢老爷子领着沈凌到了宅子前, 轻轻推开两扇虚掩着的木门, 就露出一个阔大的院子来。院子的尽头处是一个月洞门,穿过月洞门便来到了内院, 院子里种着两棵沈凌叫不出名字的古树。 谢老爷子领沈凌进了上面的五间正房,最中间的堂屋按照从前的布置放了一张方桌, 两旁是一米多高的花瓶。下面则是两溜玫瑰椅。 沈凌在玫瑰椅上坐下, 谢老爷子出去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捧了一个木盒,打开木盒,只见里面是一只玉色的瓷碗。沈凌看样式就知道那是民国时期的瓷碗,不禁开口道:“这碗就是老爷子祖上流传下来的东西吗?” 谢老爷子看他的脸色似乎对这碗不大满意,笑眯眯道:“算是吧!这碗是我老爷爷用过的。” 沈凌没有说话,他和谢老爷子第一次见面,对方自然不会将家里值钱的东西一下子摆到他面前,但他也不想无功而返,就用沉默来表示自己的不满。 谢老爷子看他对自己拿出来的瓷碗一点兴趣都没有,看样子似乎是个真正的行家,就将瓷碗收起来道:“不瞒你说,家里那些值钱的东西,都被我儿子拿走了。他说放在家里不安全,要放在什么保险柜里。你要是真的想买,我得先给他打个电话。” 沈凌道:“老爷子,我这么大老远来,自然是诚心要买您的东西的。我在a市开了家古玩店,因为少一件镇店之宝,所以才到景德镇这边来碰碰运气。没过几天就遇到了那个摊主,我花钱买了他几件东西,他便告诉了我这么一个门路。说您家祖上有不少古物,我才赶了过来。” 谢老爷子道:“我看你这么年轻,就开得起店铺。你家里是做什么的?” 沈凌道:“我家里是做旗袍起家的,因为祖上有这个手艺。” 两人聊了会儿天,谢老爷子这才打消了对他的疑虑,给儿子打了个电话,让他送几件东西过来。 谢老爷子的儿子住在附近的城里,下午的时候他就开着车回来了。 他带来的东西里有一对玉镯,一只玛瑙杯,一个清代的花瓶。 沈凌将玉镯拿在手里看了看,虽然是真玉,但是品质一般。那个玛瑙杯也一样。至于清代的花瓶,沈凌不能断定它的年份,但是可以看出是一件真品,不过品质也很一般。 谢老爷子的儿子谢恒推了推眼镜,“这些东西我都找人看过,差不多也能值个十万。若是以前,你就是拿出二十万我也不卖。这些老祖宗的东西是卖一件少一件,还不如留给后代当传家宝。只是我最近做生意遇到了点小麻烦,现金一时周转不开,所以听见我爸打电话,我才拿出了这几件东西。” 沈凌笑了笑:“大哥,你这些东西确实都是真的。但是十万块钱却是不值的。最多五万。其实要不是我为了店里能多一些真品,说实话,你这几件东西我还真不太想要。” 谢老爷子道:“小伙子,你大老远赶来也不容易,这样,我们最低降到八万,不能再低了。” 父子俩同沈凌讲了半天,最终把价格定在了六万五。 沈凌从包里取出现金,交给谢恒,将东西收起来后却没有急着走,而是向他们打听这附近还有没有地主家的后代。 谢恒笑道:“真不是我吹牛,这一片方圆百里,当年数我们祖上最有钱。你要是真打算再收几件真东西。我倒是能帮你牵个头。” 谢恒给沈凌介绍的是一对其貌不扬的夫妻,据谢恒说,这对夫妻是他的一个生意场上的朋友介绍给他的。这对夫妻的门路特别广,他们手里有不少好东西,而且价格还比较便宜。谢恒自己就从他们手里买过东西送给客户。 谢恒开车送沈凌到这对夫妻住的小院时,就见一个中年男人正坐在院子里品茶。 看见谢恒带了一个陌生人过来,中年男人迎了上去。 等双方简单的寒暄过后,谢恒就问道:“我这位朋友家里是开古玩店的,想来老孟你这里淘几件好东西。” 老孟道:“巧得很。我前几天刚收了一批旧东西,还放在库里没有来得及收拾。你们要是不嫌脏,就跟我过来。” 他说的库里其实就是一家杂物房,里面放着好多旧麻袋。 老孟从角落里拽出一个旧麻袋,解开绳子,哗啦啦倒出一堆东西来。 沈凌走上前仔细看了看,里面青铜器、瓷器、玉器应有尽有,但是没有一件真品,都是赝品。不过有几件仿的不错,沈凌将它们一一挑了出来,然后微笑道:“这几件仿的不错,我要了。” 老孟带着审视的眼神看了沈凌几眼,又看向谢恒。 谢恒笑道:“老孟,你这次遇到行家了。快把你那些破烂拿走,人家既然是开古玩店的,手里自然有两把刷子。” 老孟就笑道:“刚才那袋东西是我新收来的,我也没有查看,这样吧,你第一次来,你挑的那几件仿品就白送你了。”他说着话,又从角落里拖出一个麻袋来。 沈凌很明显发现这个麻袋上被人做了记号,老孟解开绳子以后,便用手一件一件将里面的东西取出来。 沈凌看到其中有好几件东西上面都沾着泥土,很明显是刚出土不久的。 等沈凌擦去那些东西上面的泥土,仔细查看一番,就发现这些东西十件里有四五件是真的。很明显这是有人故意往里面混进去了一些仿品,好多卖些钱。 老孟道:“这个麻袋里的东西,是我一个朋友托我寄卖的。一件东西一万块钱,绝不还价。” 沈凌的空间里还放着五十万,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资金的问题,一件一件的将麻袋里的东西全部看完,然后将里面的真品都捡了出来。那些真品差不多有二十多件,也就是二十多万。 等老孟笑着接过沈凌递过来的钱时,就邀请他们在家里吃过饭再走。 谢恒道:“我没意见,不过得听这位小伙子的意思。” 老孟道:“对了,还没请教兄弟你的姓名。” 沈凌道:“我姓孟名浩。” 谢恒呀了一声道:“哎,这不是跟老孟一个姓吗?老孟你遇到本家了。” 老孟从兜里取出一根烟,“也许八百年前我们是一家呢!这是缘分,你一定得留下来吃饭。” 沈凌笑着点了点头,顺势接过香烟,不过却只往嘴里放了几下装装样子,并不真吸。他很明显感觉到老孟发现他也姓孟后,对他热情很多,不由觉得留下来应该是个正确的决定。 老孟说媳妇有事出去了,得过几天才能回来,所以晚饭由他掌勺。老孟的手艺还可以,简单的炒了几个热菜,焖了锅饭,又拿出来一瓶米酒。 吃饭的时候,沈凌旁敲侧击问他那些东西的来历,老孟都打个哈哈过去了。沈凌直到和他把酒喝的差不多时,老孟才透露一些信息出来,他手上这些东西有些是从文物贩子手里弄来的,有些却是他们两口子四处搜罗来的。 他媳妇这次之所以出远门,就是跟一帮人接头去了。 这顿饭一直吃到□□点钟,婉拒过老孟留宿的好意后,谢恒就开车带着沈凌去了城里。沈凌让他在一家酒店前停下,自己准备凑合一晚,第二天便买火车票回a市。 他这次出来收获还算可以,从老孟那里弄来的东西完全可以撑起一家店铺了。但是得知老孟的东西有些不干净后,沈凌就没了再去的打算。 他回去的时候,店铺还未装修好,沈凌便利用这点时间,将自己这次收购来的所有东西都仔细的清洗了一遍,然后便开始翻阅自己买来的几本鉴定书,用上面的价格做参考给这些古玩定价。 一个月以后,珍宝轩便装修好了。 沈凌先前特地定制的几个博古架也到了,他将真品和仿制品分开放在不同的架子上,又从花市买了一些盆景摆在花几上,角落里还放了几个水缸,里面养着锦鲤。这样一弄,店里马上就多出了几分古雅来。 但沈凌觉得还是少了点什么。他便出去到别家转了转,回来就有了主意。自己动手画了好多幅工笔画。 珍宝轩这边刚开张的时候,沈凌将主要精力都放在了上面,白天没客人的时候就在店里作画、写字。 经过这么多年的练习,他的字和画虽比不上当代的一些名家,但是看上去也比较赏心悦目。 他又给自己起了个号,决定以后就在珍宝轩里挂上自己的字和画,这样一边卖古玩,一边卖字画。 前几个月,来珍宝轩的客人虽然不少,但是买的人却很少。倒是有几个客人对沈凌的字画比较感兴趣,其中一个客人还买了一副花鸟图,准备回去挂在客厅里。 除此以外,倒是有不少人拿着所谓的家传宝物过来卖的。 其中有一个退休职工,来的时候捧了一个瓷枕。他说,这瓷枕是从一个摊主手里花五千块钱买来的,据摊主说是从工地上捡来的。退休职工平日也看过几本鉴定方面的书,看瓷枕好像是宋朝定窑的东西,便一狠心买了下来。 沈凌接过瓷枕一看,就知道退休职工受了骗。 这样的事,沈凌开店几个月遇到过好几例,因为当下古玩风正热,所以那些看过两本鉴定书的人一看到相似的东西,就觉得自己遇到了真品,又抱着捡漏的心理,很容易被人钻了空子。 不过也正因为古玩风正热,所以沈凌开店半年以后,终于做了第一笔大生意。 那天店里进来了一个脖子里戴着金链子的大胖子,他身后还跟着三个专业人士。 三个专业人士看了半天,与胖子交头接耳了半天,胖子就立到了那架放着的全是真品的博古架前。 “老板,你这个粉彩碗怎么卖?”胖子最先看中的是一个清代嘉庆年间的一个粉彩碗。 这只碗就是从老孟那里买来的,沈凌当时花了一万,这时候见胖子问,就往上翻了十倍,将价格抬到了十万。 胖子给后面的三个人使了个眼色,就有一个人站出来跟沈凌砍价,最后沈凌将价格降到了五万,便不肯再让步。 胖子在他们砍价的时候又看中了那只玛瑙杯和一个竹制的笔筒。 最后,胖子在沈凌这里花了十五万,将这三样东西买了下来。 走时,胖子朝沈凌道:“珍宝轩,这个名字我记下了。我带人转了这么半天,也就你店里的真东西多。” 沈凌笑道:“您是内行人,我也不蒙您。我这店里那边架子上摆的都是真东西。剩下的架子上摆着的便是仿的比较好的赝品,不过拿来充充门面,并不打算卖。” 胖子道:“你这老板实在,下次我肯定还到你店里买东西。” 沈凌送走这位客人,算了算自己得的利润,觉得那句话还真没有说错。古玩这行还真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他还没有高兴几天,林芳就从晚礼服店那边过来了。 晚礼服店那边挂着的晚礼服陆陆续续卖出了好多件,可是新货却一直没到,林芳就有些着急了。 沈凌这才想起来,自己光顾着古玩店的事,一时忘记了要设计新的晚礼服了。他便与林芳商量,看她能不能招来几个有设计天赋的新人,因为随着古玩店的开张,自己确实有些忙不过来。 林芳听了就道:“这事我已经料着了。早在老板你开古玩店之前,我就暗地里打听了一下。a市现在崭露头角的新人也有几个,不过之前没有得着你的准话,我也不敢做主。” 沈凌道:“以后这种事,你可以不用问我,直接做主。你的能力我还是信得过的。” 林芳听了这话就低着头笑了一下,她出来打工这几年,性格比之前爽朗了不少,但是每逢沈凌一夸她,她还是这副不好意思的样子。 过了几天,晚礼服店那边就招了两个新人,沈凌干脆将古玩店关了门,写了个电话,然后就到晚礼服店这里一边带新人一边设计晚礼服。 他还没有待几天,就接到了李奶奶的电话,李奶奶是催他回去相亲的。沈凌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忙着店铺的生意,迟迟不往家里带女朋友,李奶奶就着急了。 她便四处托人打听有没有合适的姑娘,周围的人早听说沈凌还未毕业就开店挣了大钱,便争着介绍自己亲戚家的孩子。 沈凌一回来,李奶奶就塞了一叠照片给他。 沈凌有些哭笑不得:“奶奶,我才24,周岁也不过23,现在考虑终身大事,会不会太早了点?” 李奶奶听而不闻,指着最上面的那张照片道:“你看这个姑娘怎么样,是这些姑娘里长的最好看的。” 沈凌想了想,与其明面对着干,还不如阳奉阴违,于是李奶奶给他安排的相亲,他一次不落的全去了,但是给李奶奶说时,却是一个也没看的上。 李奶奶嘴里抱怨说他挑剔,但是跟介绍的人却说,自家孙子是没找着合适的人,让他们以后遇见合适的再介绍过来。 这样相了十几次亲也没成功,沈凌在当地便被人传说眼光高,一时便没了人给沈凌介绍对象,倒让李奶奶有些后悔。 她受过这个挫折以后,索性不管沈凌的婚事了。 第 100 章 珍宝轩隔壁有一家叫博雅斋的店铺之前一直没有开门, 直到沈凌忙完晚礼服店的事, 回来继续待在古玩店时, 博雅斋才终于开门。 博雅斋的老板是一个退休教授, 他从外省疗养回来, 一见附近多了家店铺, 就过来看了看。 沈凌当时正在作画, 店里的字画虽说不上供不应求,但是也有人来买。大概跟他给自己的字画定的价格不高有关,一张不过七八百块钱。客人们因为沈凌的画画的比较好, 价格又便宜,便愿意买回去挂在客厅或是书房。 老教授在他作画的时候,一声未吭, 等他作完画才道:“小伙子画工不错啊!” 沈凌谦虚的笑道:“老先生过奖了。” 老教授道:“你是这家店的店主还是请来的帮手?” “我是这家的店主。”沈凌说着话, 给老教授倒了杯茶,“老先生想买什么东西?” 老教授笑道:“我是过来串门的。那边的店铺看到没有, 我是那家的店主。” 沈凌之前也曾透过玻璃看到过博雅斋里面的情形, 如今见到店主, 便道:“原来那家店是您老人家开的, 只是我来这里差不多半年多, 怎么一直没见开门?” 老教授道:“我之前身体有些不大好,便去南方住了一段日子。” 他说话的时候, 沈凌就看了眼他的气色,觉得他的气色还可以, 看来在南方住了段日子, 病已经养的差不多了。 “你这工笔画是跟谁学的?”老教授说不到几句话,就将话题又转到了沈凌的画作上。 沈凌笑道:“是我自学的。画得不好,让您见笑了。” 老教授摇摇头,认真道:“你不用太谦虚,我有一个朋友是美院的教授,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能看出一些好坏来。”然后道,“你既然喜欢画画,怎么当初没有上美术学校?” 沈凌的绘画是经过这么多世界的练习才有现在的水平的,所以他从未想过成为专业的画家。 “画画只是我的一个爱好,我个人比较喜欢做生意。” 老教授听了就道:“那就太可惜了。不过你既然喜欢画画,何不开一家书画城?我们古玩城旁边就有一个书画城,那里的人流可比我们这里多多了。”老教授教了一辈子学生,平生最喜欢的便是这些有才华的年轻人,又觉得沈凌这个人虽然很有才华,却不骄傲,因此便愿意多说几句。 沈凌被他这样一说,便有些心动,面色还有些犹豫,“可是我在画坛没有什么名气。” 老教授大手一挥道:“这怕什么?你开书画店又不是光卖你一个人的作品。你若是真的有这个打算,我可以将我那位美院的朋友介绍给你。他这个人在画坛虽没有多大名气,但是好歹是a市美协的副主席。你去他那里求几幅画,再收购一些别人的作品,这书画店就开起来了。要知道这书画店可比古玩店挣钱多了,现在社会上的那些名流都比较喜欢附庸风雅,只要你的画确实好,他们肯定愿意掏钱。” 沈凌一听到挣钱两个字,立时就下了决心,中午的时候,便请老教授去附近的饭店吃饭。老教授在饭店坐定以后,便给他那位美院的朋友打了个电话。 出乎沈凌的意料,这位美院教授,a市知名的画家莫老,竟然是一个分外随和的人。 沈凌请他点菜的时候,莫老摆摆手:“我这人没有什么忌口,什么都吃。” 因为知道老教授刚刚疗养回来,沈凌没有敢要白酒,只要了一瓶饮料,然后给两人各倒了一杯。 莫老喝了口饮料润了润喉,“老唐,我今儿又遇见了一幅仿品。那仿品仿得真像,就连我这个原作者看了,也觉得仿的不错。我再一问,原来那位画作者是一个研究生,难怪!” 唐教授道:“能被你夸上两句,想必那个研究生的水平不错。不过我今儿让你来却是让你看一个新人的画作的。”他将沈凌刚才所画的一幅花鸟图取出来,找了张空桌子,铺了张报纸才展开来。 莫老凑上去看了半天,点头道:“的确画的不错,和那个研究生不相上下。” 唐教授指着沈凌道:“就是这位小伙子画的。” 莫老以为唐教授把自己叫来是为的帮沈凌在画坛打出名气,哪知却是为的求画,他想了想,“我手里倒是有几幅刚画好的作品,我嫌笔力有些不够,正准备扔掉。既然老唐你开口,那我就把画送小孟你了。你也不要跟我提钱不钱的事,既然你是开古玩店。那你就送我几件仿品好了,我拿去正好放在书房的博古架上。” 沈凌知道某些画家对自己的画作要求很高,一幅画有一个地方画的不好就会销毁或丢掉。但是对外行来说,他们只看重画家的名气,至于画作的好坏,他们是不大理论的。所以市面上出售的这些画作,即便是那些名画家所做,多半也是微有瑕疵的作品。那些真正好的作品,画家一般是不会出售的。他们会将那些珍品收藏起来,或是送给那些真正懂得欣赏的人。 因此沈凌听了莫老说的话,并不在意那些画作是要处理的作品,反而举杯对莫老和唐教授说了声谢谢。 饭后,沈凌又请唐教授和莫老到他的店里坐了坐,他从橱柜里拿出一盒好茶叶,亲自沏了壶茶。 两人对他的茶艺赞不绝口,品完茶,莫老指点了一番沈凌的画艺,先一步离开。而唐教授则一直和沈凌聊到了黄昏时分。 临走的时候,唐教授忽然像想起什么似的,问沈凌道:“对了,最近我听说h市那边会举行一个大型的古玩交易会,小孟你有兴趣去转转吗?” 这个消息,沈凌最近在古玩城好几个店主口中听到过,听说这个大型的古玩交易会会吸引很多各地的古玩爱好者过去,有不少人还会将自己手里的祖传宝物拿过去请专家鉴赏,然后借机抛售。 沈凌觉得一个人兼顾两家店铺有些忙不过来,因此说道:“最近事情不少,又要张罗开书画店,我恐怕抽不出时间来。” 唐教授道:“时间都是挤出来的。这次古玩交易会可不能错过。你开店时间还不长,应该不知道这种交易会分明暗两场。明面上的那一场是用来给那些外行人看热闹的。另一场才是重头戏,往往由圈子里几个有资历的老人牵头,组织这样一个地下的交易会,里面能淘到不少好东西。不过这样的交易会鱼龙混杂,所以凡事莫多问,一切小心为上。” 沈凌一听还有这样的交易会,便想了想,自己可以暂时将古玩店关闭一阵子,晚礼服店那边有林芳,这样去个十天半个月应该不成问题。 唐教授游说沈凌去那边的目的是为了找一个人就伴,如今见沈凌答应愿意去见识一下,就告诉了他一些注意事项。 哪知就在临行前几天,唐教授不知为什么吃坏了肚子,住进医院打了几天滴,身体虽恢复了一些,但是想要到h市去参加交易会是不能了。 沈凌只好一个人动身。 h市是全国有名的旅游城市,物价差不多是a市的两倍多。除了这些,这边的人还比较嗜辣,几乎每道菜都要放辣椒。 沈凌在这里待了两三天,稍微适应了这边的饮食后,交易会就差不多开始了。 唐教授说像这样明面上的交易会虽然也有一些真东西,但是比较少,除非你运气比较好,不然很难成功捡漏。 沈凌便抱着闲适的态度在其中闲逛,遇到那些仿的比较好的赝品就花低价买下来,到时可以装点店铺也可以送人。 这样逛了差不多五天,沈凌一件真品也没遇到,他也不失望。马上就要到地下交易会开始的时间了,那个才是他此行的重头戏。 地下交易会的地点是在h市的古玩城的负一楼,沈凌乘坐电梯到达负一楼后,就见走廊的尽头有一扇不起眼的小门。沈凌走到跟前,推开门,就见里面是一个占地约有两百多平方米的房间。 房间被人用山水屏风隔断成了东西两间。 东间当中放着一只仿古的红木方桌,上面放着一对普通的青花瓷花瓶,周围摆了一圈沙发。沈凌早前听唐教授说过,如果上面放的是花瓶,说明当天在东间这里交易的是瓷器。 而西间当中也放着一只同样的方桌,只是上面放着的却是一只青铜剑,说明在西间这里交易的应该是青铜器。 沈凌对青铜器了解很少,便坐在了东间的沙发上。 东间早前已经坐了几个人,他们似乎是认识的,正在那里小声的交谈,看见沈凌坐过来,也没有抬起头跟他打招呼。 过了半个小时,沙发上已经坐满了人。就有一个相貌端正的年轻人从外面走进来,手上小心的捧着一个青花人物小罐。 他将青花罐放下以后,就从桌上带着的抽屉里翻找出纸和笔,写了一个底价,然后就请众人可以自行查看。 沈凌最后才上前查看,心里微微一沉,若他没有看错的话,眼前的小罐应该是一件赝品,他不动声色的退下来。 等到年轻人发给他们纸笔,让有意者写下投拍的价格时,沈凌没有动。他发现他们中有一半的人没有动笔,看来这里头行家不少。 第二件物品是一只五彩寿山福海大碗,沈凌查看后发现是一件真品,只是底价标的太高。他仍然没有参加投拍。 第三件物品则是一只褐色的香炉,底价只有五千块。 沈凌和大多数人一样,看了半天都没有看出这件东西的朝代,想必这才是底价这么低的原因。恐怕香炉的主人也不知道这件东西的真正来历。 沈凌看了好一会儿,又上手摸了一下,发现香炉整体都很光洁,几乎没有什么细小的缺口和缝隙。就连炉底也没有什么磨损过的痕迹。沈凌观察了半天,最终判定这件东西应该是新出土的古物,而不是所谓的仿品。 投拍的时候,沈凌看大多数人几乎没有兴趣,便写下了一个一万二的价格。结果不出意外,那只褐色香炉被他拍下了。 接下来,年轻人又拿来了好些瓷器,有些是明清的瓷器,有些是和那只褐色香炉一样,上面没有什么款识,看不出什么来历的瓷器。 沈凌又看中了一件青花灵芝纹石榴尊,他觉得年份至少也是民国的,便花两万块投拍了下来。 第二天,地下交易会东西两间交易的分别是玉器和书画。 沈凌选择了玉器,他从前佩戴过不少玉石首饰,因此很容易就能看出其中的真假。交易会上拿出来的玉器有真有假,总的来说,真的还是比假的要多的,沈凌后来投拍到了一对花纹黄玉璧。 交易会结束以后,沈凌还觉得有些意犹未尽,唐教授说的没错,这里面好东西确实不少,只是看你能不能识别出来。 那只褐色的香炉,沈凌总觉得不像是宋元明清朝代的东西,拿去给唐教授看,唐教授研究了半天,也看不出什么是什么朝代的东西。后来还是请教了一个专家,才知道那只香炉原来是东汉越窑的东西,大约可值个□□万。 至于那件青花灵芝纹石榴尊则是清代的东西,可以值个三四万。 不过最令沈凌意外的是那对花纹黄玉璧,当初他是看玉质还可以,不过因为表面有些破损投拍的人比较少,所以他才花八千块钱投拍了下来。但是没想到,看似普通的这对花纹黄玉璧竟然是汉朝的东西,虽然有些破损,但是也能值十几万。 这三样东西,沈凌放在店里没几天后,那个胖子又来了。不过这次他并没有带什么专业人士,自己一个人过来的。他一眼就相中了那对花纹黄玉璧,最后花十五万买了下来。 胖子付钱以后,又问沈凌要了一个锦盒,把玉璧放在里面,据他说,他一个客户特别喜欢收藏玉器,这对玉璧就是送给那个客户的。 胖子走后,沈凌将自己从交易会上买来的几件仿品仔细清洗了一番,就登门去莫老家里走了一趟。 莫老果然对他带来的几件仿品很喜欢,他这人虽然喜欢古董,但是却特别怕上当,因此非常青睐那些仿的比较好的赝品,觉得仿的比较好的赝品与真品没有什么差别。 沈凌送了这几件仿品后就告辞了。他是觉得之前收了莫老的几张画,虽然莫老没有要他的钱,只收了他几件仿品,但他总觉得过意不去,再一个就是,他也想与莫老打好交道,这样自己以后即便不能再弄来莫老的作品,也能求一些莫老学生的作品。 所以沈凌后面又去了几次莫老家里,为的就是认识几个莫老的学生。 那天,便让他遇到了一个莫老的学生。那个学生看上去穿着很是寒酸,沈凌去的时候,他正在跟莫老借钱,开口便是五万块钱。 第 101 章 莫老虽然在a市有点名气, 但是他这人并不喜欢出售自己的画作。市面上流传的多是他觉得不满意的画作, 那些画作, 多半都是有人来求画时, 莫老半卖半送出去的。总的来说, 莫老并不算有钱人。 当那个学生来借钱时, 莫老叹了口气:“小罗啊, 不是老师不借给你。你师姐今年就要结婚,打算在a市买房子,我和你师母便拿出了全部积蓄给她当陪嫁, 让她能够买一套合适的房子。所以我手头钱不多,大约只能借你两万,你看怎么样?” 罗中明低着头道:“我也知道老师这里有难处, 可是我实在没有办法了。” 莫老就又叹了口气, 沈凌在旁听了一会儿,便插话道:“莫老, 我手里倒是有一笔流动的资金。若您肯点头, 我就将钱借给您的这位学生。” 莫老自然知道沈凌打的是什么主意, 不过当下也没有别的好办法了, 他慢慢说道:“小罗, 还不谢谢小孟。” 罗中明就朝沈凌鞠了一躬,沈凌忙道:“快别这样。” 莫老道:“小罗, 我知道你最近可能没什么心情作画,但是以后你想要出人头地, 目前只有作画这一个路子可走。你可千万不要颓废下去啊!” 沈凌不明白莫老的意思, 但是也能从他的话里,听出罗中明身边出了什么大事,不过他不是多管闲事的人,出去了一会儿,就拿出了五万块现金。 罗中明又朝他鞠了一躬,拿钱走了。 莫老等他走后,叹气道:“小孟啊,让你见笑了!这是我带的一个研究生,原本在绘画上很有天分,可惜家里出了大事,也不知道他能不能缓过来。” 沈凌没有多问那个罗中明家里出了什么大事,但是以他对人的了解,能够看出那个罗中明性子比较坚毅,应该不是那种跌了跟头爬不起来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提出借钱给他。 过后几天,沈凌拿着罗中明当初借钱时给他的一个电话,试着打了过去。 沈凌约的是一家茶馆,罗中明落座以后,沈凌给他倒了一杯泡好的茶水。 罗中明没有什么心思品茶,开门见山道:“孟老板,你借我的钱,我可能暂时没有办法还你。” 沈凌品了一口茶,放下茶杯道:“我今天约你来不是为了这件事。我听莫老说,你在绘画上很有天分,能不能帮我仿一些名家作品,每张画我给你五百块怎么样?” 罗中明微微愣了愣,沈凌解释道:“我没有别的意思。你借的钱可以慢慢还。但是我确实需要一些高仿画,我的书画店走的中低档次,拿这些高仿画是用来充门面的。” 罗中明这才想了想:“我现在一时还静不下心作画。孟老板你等我半个月以后好不好?” 沈凌让罗中明仿的是南宋时期的花鸟画,这个非常绘画者的笔力,罗中明半个月以后放下手边的事投入绘画时,很快就沉浸到了其中。 书画店里很快多了一些这样的画作,书画城的人流比古玩城那边多很多,有不少人在房子装修好以后,想买几幅画挂在家里。 南宋时期的花鸟画和沈凌的画作,都是偏向那种古香古色的风格,比较适合挂在客厅和书房,价格又不太贵,很受人们的欢迎。 书画店的生意也一点点的好起来。 但沈凌却不满足于此,罗中明在他这里仿了半年画以后,他觉得罗中明确如莫老所说,在绘画方面很有天分。他心里就有了想捧一捧罗中明的念头。 他将这个意思对罗中明一说,罗中明自然是愿意的。 两人商议一番,便由沈凌出资送罗中明去各地拜访名师。 罗中明第一个拜访的画坛大家是擅长工笔画的曲老。 沈凌和罗中明早先已经打听到曲老爱茶,为此沈凌特地从空间拿出自己还是皇贵妃时皇帝赏的二两明前龙井。系统规定不让他拿出空间里的茶叶换钱,但是自己使用或是送人却是没什么问题的。 不过两人也不指望靠这二两茶叶能让曲老收下罗中明,只要肯指点一番也是好的。 曲老看在茶叶的份上,便指点了罗中明一番。罗中明虽然有绘画天分,但还未形成自己独特的画风。经过曲老这一番指点,罗中明只觉得横在自己眼前的这一片浓雾似乎出现了一条道路。 接下来,罗中明依次拜访了几个画坛大家,并且投其所好,送了很多礼物。这些礼物都是沈凌备下的,有的是店里的古玩,有的是现代的养生品,也有一些是空间里的珍藏。 在这样的付出下,沈凌发现罗中明对他的态度从开始的感激发展到了感恩,几乎对他无话不谈。 沈凌也慢慢知道了罗中明当初为什么要借钱的原因。原来罗中明的父亲做生意赔了钱,万般无奈之下选择了轻生,不仅留下了诸多债务,还直接打击到了罗中明的母亲。 罗中明找莫老借那五万块钱时,就是为的付母亲的医药费。 古来不管是文坛大家也好,还是画坛大家也好,总之在艺术领域这一块,凡是受过挫折的艺术家都会取得很大的成就。 沈凌觉得,自己选择罗中明作为自己第一个投资的画家,还是有很大潜力的。 在沈凌不遗余力的砸钱替罗中明铺路后,罗中明的绘画水平终于有了质的提高。 沈凌便开始进行捧他的第一步,给他出画册。 然后接着在a市帮他开画展,画展上展出的都是罗中明学成以后所画的画作,风格既糅合了古代画风的古香古色,又有现代画风的简洁大方。这些画作一共有一百多幅,最多的便是竹石图和花鸟图,还有一部分是仕女图和山水画。 这些画作展出的时候,沈凌利用自己开书画店的优势,给好多圈子里的人发了邀请帖,又托莫老请了一帮人捧场,最后又花钱登报宣传,又找人提出中肯的意见。 画展一共开了一个月,这一个月里,吸引了不少人参加画展。等画展过后,罗中明便在a市有了些小名气。 半年以后,罗中明便在莫老的推荐下,加入了a市的美协,成为了其中一个会员。 成为美协的会员以后,罗中明画作的价格就开始不断上涨。 沈凌手里拥有不少罗中明的画作,在这个时候便趁此往市场抛出了一部分画作,一下子挣了三四百万,完成了第二个十年的任务。 沈凌不由发出感叹,他当初开租书店的时候,觉得电话亭的生意更挣钱。可是后来开晚礼服店,发现设计衣服卖给有钱的太太或小明星几乎是电话亭的好几倍,等接触古玩以后,又觉得古玩店的生意不做是不做,只要做成,利润是晚礼服的好几倍。可是现在又发现,古玩店的生意虽然挣钱,但是利润却远远比不上投资书画。 一旦你收藏的那些画作的主人有了名气,画作的价格便会呈直线上升,利润简直翻了十几倍还多。 沈凌尝到了甜头,后面他便将大部分心思放在了画坛上,只要发现那些有潜力的新人,他就在其还未出名时,就买下对方的不少画作。然后就坐等升值。 在他收藏画作的时候,不忘开始投资a市的房地产。a市的房地产在03年以后便有了上涨的趋势,只是涨幅并不是很大,估计跟a市地处内陆有关。 沈凌考察了一番,在a市买了两套房子后,便北上去了京都。 他之前一直没有投资房地产,是因为知道房地产这几年利润并不是很高,而且他手头也没有那么多流动资金。 现在他手头已经有了好几百万,便开始瞄准京都的房产,要知道再过几年,京都这边的房子就会像坐上火箭一样,不断的会往高处涨。 以他对京都房价的了解,他的第三个十年的五百万任务,完全不成问题。 十五年以后,沈凌坐在自己公司的办公室里,听财务总监林芳汇报自己目前所拥有的资产情况。 他在2009年的时候,成立了一家文化公司,招聘了几十个有写作天赋的大学生,准备将他们培养成编剧。这个时代,没人比他更清楚,以后影视业会有多发达。而影视业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好的剧本。 除此以外,他还创立了一家文学网站,他自己做过网站的作者,深知里面的利润有多大。 这一举动颇合林芳的心意,作为某家网站的忠实读者,她说服沈凌高薪将自己喜欢的几个作者挖了过来,并且签了十年的合约。 沈凌按照自己的记忆,也签了几个将来会大红的作者。 林芳汇报到网站的经营情况时,沈凌的目光漫不经心的投到了外面的窗外,已经是黄昏时分,外面的夕阳正在缓缓坠落,染红了西边的一大片天空。 第 102 章 沈凌醒来时, 鼻尖先闻到一股淡淡的梧桐花香, 看来自己穿的时机很好, 正是春天。外面一定是春光无限好, 如果穿在富贵人家, 花园里的芍药和牡丹应该开的正好。 沈凌这样想着, 就把眼睛睁开, 入目所见的便是水红色的的罗纱帐子,帐子上绣着素雅的兰草。沈凌掀开帐子一角,就有两个侍女过来将帐子掀起来挂在两旁的镀金的帐钩儿。 她们挂好帐子, 又服侍沈凌梳洗一番后,其中一个穿着淡蓝色宫装的侍女道:“公主,午膳已经备好了, 要不要让她们呈上来?” 宜芳公主病了这么些天, 身子虽好了一些,但是早膳以后总要在床上歪上一会儿, 有时候也会小睡一会儿, 等醒来也差不多要到了用午膳的时候了。 沈凌乍听宫主二字, 以为回到了凌月宫, 但是眼前的两个侍女看上去并不像是会武功的样子, 再看她们的妆扮,沈凌就知道自己现在穿成了公主。 系统25:“宿主是否接受本次任务, 任务内容为以和亲公主的身份嫁入北齐,成为北齐名正言顺的太后。” 沈凌想都没想就接受了。 然后依照惯例, 原主的记忆就渗进了她的脑海中。 沈凌花费好长时间才适应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宋国的宜芳公主。 宜芳公主是宋国国君的幼女,因为自幼得宠,人生得比较娇气。本来宋国国君是舍不得将幼女送去北齐和亲的,但是宜芳公主前面的几个公主都已嫁人,而北齐那边又指明要的是真正的皇室公主,而非宗室女子。 宋国在与北齐交战失败后,便没了抗衡的资本,宋国国君只好硬着心肠选定了宜芳公主作为和亲的对象。好在宜芳公主嫁的是北齐的太子,也算得上是一门好婚事。 可是宋国国君能这么安慰自己,宜芳公主就不这么想了。她自小长在宋国的皇宫,学习的一直都是宋国的礼仪,乍一听要嫁到北齐,不仅离宋国国都有几千里远,以后再无机会回来,而且听说那边的气候还特别恶劣,冬天最冷的时候甚至能冻死人,便不干了。 因此宜芳公主最后是哭着坐上马车的,她本来就是娇养长大的,经过一个多月的舟车劳顿加上心情郁郁寡欢,还未走到北齐与宋国的边界处就病了,还病的不轻。 好在送嫁的队伍里有三个随行的太医,宜芳公主休养了小半个月,身体渐渐康复起来,只是她对和亲这事抵触的很,因此身体虽渐渐好起来,但绝口不提说动身的事,似乎要在驿站一直住下去。 送嫁的官员却急得不行,三番五次的打发人过来催促宜芳公主动身,沈凌就是在这个时候穿来的。 宫女若兰说完那番话以后,等了好长时间,才听到宜芳公主开口说话道:“呈上来吧!” 他们这一行送嫁的队伍已经走到了宋国的北边,无论是气候还是饮食都与宋国国都相差很大。 按照宜芳公主的记忆,这个时代和历史上的南北朝比较相似,汉人建立的王朝和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一南一北,隔江而望。唯一有些不同的是,这个时代有很多南北朝没有的东西,就像是一个架空的朝代一样。 宋国与历史上的东晋没有什么差别,处于偏东南的位置,饮食比较清淡,口味有些偏甜。 而驿站这边已经算是北方的范围了,除了宜芳公主惯常爱吃的几道南方菜式外,其中还有一道独具北方特色的香椿拌豆腐。 沈凌记不清自己第一次尝这道菜是在哪个世界了,记忆里这道菜的味道好像很合乎自己的口味,目光便不由在那道菜上停留了一下。 另一个大宫女若雪很快就用小调羹舀了一些放到她面前的小碟上,心里想的是以后可以让厨房多做一些北方的饭食,毕竟公主迟早是要适应北齐那边的饮食的。 饭后,若兰端来漱口用的茶水,沈凌漱过口,擦了手,这才端着一杯清茶徐徐饮了几口。 按照宜芳公主的生活习惯,午饭以后是要小睡半个时辰的。 沈凌一向没有午睡的习惯,但是因为穿到了这具身体里,为了不露什么马脚,也只得按捺下性子,在床上躺了一会儿。 等若兰和若雪两个大宫女去后,沈凌闪身进了空间。 她穿的这具身体仍是没有灵根,所以沈凌颇为遗憾的看了一眼仓库里的各种修真世界里的物品,这些物品尤其是其中的丹药以她现在的凡人之躯根本承受不住,光看不能用的感觉真的很不好。 沈凌将目光收回来,就开始研究空间升级到30级以后多出来的一个移动功能,有了这个功能,宿主就可以在方圆一里地之内任意出现在自己想要去的某个地点。不过使用这个移动功能,也需要一定的积分,使用一次扣除一百积分。 沈凌清楚了这个功能的使用规则后,就在空间里换上一身非常普通的粗布衣裳,又在脸上做了些妆饰,打扮成一个普通的村妇,然后就在心里默念了驿站附近的一个地点。 沈凌就觉身体一轻,然后双脚就落在了实地上。再看周围的环境,分明就是送嫁队伍之前来过的一个小村落。 这个时候正是春耕过后的时节,沈凌放眼望去,只见田里依旧有不少农人在除草灌溉,还有一些孩子在田间地头玩耍。 沈凌往前走了几步,见田里种植的正是北方最常见的小麦。再看那些农人家里院落种植的蔬果,有一些是后世常见的,有一些却是沈凌从未见过的品种。 沈凌一直逛到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才找了处没有人烟的地方,再次花费一百积分回到了驿站。 这一来一往不过半个时辰,却花费了她两百积分。不过沈凌在前面那个世界里还留有不少积分,足够她使用个几十次。所以她也不是很心疼这两次花费的积分。 她装作午睡刚醒的样子从床上叫起来,唤了声来人,若兰和若雪两个大宫女就走了进来。 此次宜芳公主远嫁北齐,宋国国君一共给她拨了二十个宫女。不过宜芳公主并不喜欢陌生人伺候,因此在她身边侍奉的是若兰和若雪这两个跟她最久的宫女。至于其他宫女,只能给若兰和若雪打打下手。 当下,两人伺候沈凌梳洗一番,按照从前的习惯,给沈凌沏了一壶热茶,又呈上厨房新做出来的几道点心。这几道点心是宜芳公主从宫里带出来的一个专做点心的御厨做的,除去这个御厨,还有两个专门做南方菜式的御厨。这是宋国国君怕女儿不适应北齐那边的饮食,特地做的安排。 这几道点心在沈凌看来颇像后世的苏式点心,她正在品尝一道松仁云片糕时,一个眼生的宫女走了进来,先跟沈凌行了一礼,然后悄悄对若兰说了几句话。 沈凌吃完点心,喝了两杯热茶,便问:“怎么了?” 若兰上前道:“是陈大人,他派人来问公主的身子好点没有?” 沈凌心里明白,派人询问身子只是个托词,陈大人的意思是问宜芳公主何时上路。 若兰说完这句话以后就有些忐忑。 陈大人是这次送嫁队伍里的几个官员中最高的一个,只有他有资格出面催促宜芳公主继续出发前往北齐。 可是宜芳公主却一点也不想上路,所以只要有人话里带出这样的意思,宜芳公主都会生上半天的气。 但是若兰和若雪等了许久,也没等到宜芳公主发脾气。 良久,沈凌幽幽叹了口气:“找个人传话给陈大人,就说本公主身体已经无恙。三天后我们就继续出发。” 若兰和若雪马上应了一声,沈凌说完这句话以后,一直到晚膳的时候只字未言,就连晚膳都用的很少。 第二天沈凌清晨起来时,就见早膳多了一道宜芳公主最爱吃的芙蓉酥,她不由在心里笑了笑,这肯定是若兰特意吩咐厨房做的,为的是怕宜芳公主早膳的时候也没有心情吃饭,才想着做这道宜芳公主最爱吃的点心。 沈凌不好辜负底下人的心意,就试着吃了几块,但为着宜芳公主的心情,早膳用的还是不多。 一直到第二天,沈凌才恢复了宜芳公主平日的饭量。 三天后,送嫁队伍再次朝着北齐出发。 十天后,一行人便到达了宋国与北齐的交界处。 沈凌一行人刚到驿站,北齐这边迎接宜芳公主的人就来了。 领头的是两个北齐的文臣,沈凌扫了一眼就发现,北齐那边过来的人身形比送嫁队伍里的宋国官员高出一大截。 沈凌这个时候才发现一个问题,宜芳公主好像从未学习过北齐的语言。虽然宋国国君也曾派人教过她这些,但是宜芳公主因为抗拒和亲这件事,所以根本没有学进去。 换了沈凌,她一个字也听不懂两个文臣说的话。 好在两个文臣用北齐语说了一遍后,又用宋国语对一行人说了一遍,无外乎是表示对宜芳公主的欢迎。 送嫁队伍这边,陈大人站出来用北齐语说了一篇话,据沈凌推测也不过是一些场面话。 等双方见过面,北齐那边的人退下去以后,沈凌就吩咐人去问陈大人要一个会北齐语的侍女。她将来既要嫁到北齐,总不能连北齐语都不会说吧! 陈大人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沈凌第二天睡醒以后,一个叫若烟的侍女就到了她的身边。 第 103 章 送嫁队伍走到北齐的都城邺城时, 正是槐花飘香的时节。 太子府内, 太子高桢一边擦拭朴刀一边听下面人回报说宜芳公主已经到了北齐接待贵宾的四方馆。 高桢脸上就露出笑意, “盼了这么多天, 终于到了。走, 我们去四方馆。”说完将朴刀放在兵器架上, 转身就走。 高桢刚走到正院门口, 下面人就报,三王爷来了。三王爷高棋是高桢一母同胞的兄弟,都是李皇后所生, 两兄弟的关系一向不错。 高棋本来是邀请大哥去打猎的,见大哥一副要外出的样子,就问道:“大哥这是要去哪?” 高桢眉目飞扬的说道:“你未来大嫂来了, 我要去看看她。” 高棋听了, 脸上就露出不悦的神色来,“那个宋国的公主?听说她在中途滞留了半个多月, 明显是不想嫁过来。大哥你去看她作甚?” 高桢微微皱眉道:“三弟, 你不要听外面的人胡说。公主之所以在中途滞留了一段时间, 是因为生了场病。” 高棋脸上闪过一丝鄙夷的神色:“宋国的女人就是这样娇弱。我实在不明白大哥你为什么要娶一个宋国的女人?” 高桢懒得再与他争执, 从正院里出来, 下面的人已经将他素常骑的那匹玉麒麟牵到了甬道上。高桢上得马来,顺着甬道就出了府, 几个候命的侍卫忙跟了上去,一行人用了一刻钟的时间就到了四方馆。 沈凌住的是四方馆最宽敞的一个院子, 院子里种着两棵槐树, 地上铺着二尺方的青石,中间是一条用鹅卵石铺就的小径。 沈凌刚刚沐浴完,正在喝若兰呈上来的一盏杏仁茶,就见若雪进来,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公主,那位太子来了。” 沈凌没听明白,有些漫不经心的说道:“太子?哪个太子?” 若雪道:“就是那位北齐的太子。” 沈凌不由得放下杏仁茶,疑惑的问道:“他来做什么?”按照宋国的风俗,成亲之前,新郎和新娘是不能见面的。 若兰和若雪相视一眼,也觉得北齐太子不应该走这一趟,不过在这件事上她们根本没有说话的权利,所以两人什么也没说。 沈凌想了想,北齐太子既然来了,说明北齐这边可没有这个风俗,估摸着他应该也不知道宋国那边的风俗和礼仪。人家好心好意来看自己,自己总不能不见上一面。于是沉吟道,“将人请到外院来,你们两个赶快给我梳洗一番。” 高桢在外院的待客厅足足等了两刻钟,才终于等到了一阵脚步声,他忙将视线移过去,就见几个侍女簇拥着一个芳龄少女走了过来。那少女穿着流彩飞花云锦宫装,肤色白皙,容颜娇俏,大大方方的与他见了礼,用北齐语说了一句:“太子殿下。” 高桢看着眼前的少女,记忆中那个玉雪可爱的小女孩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身形不像北齐女子生的那么高大,而是娇娇小小的样子,肤色仍那么白嫩,像是能掐出水来,不由看呆了眼。 沈凌趁此机会也打量了一下高桢。 北齐的皇室子弟在列国中是出了名的俊美,眼前的这位北齐太子生的就极为俊朗,只不过目光太为放肆了一些。 看来北齐这边仍保留着少数民族的遗风,不像宋国那边重视礼仪,沈凌这样想着,就忍不住轻咳一声。 高桢这才回过神,笑着用北齐语说了一句:“听说宋国女子都生的花容月貌,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他本来想要与这位宜芳公主叙叙旧的,但是猛然又想到宜芳公主恐怕早已忘记了他,便搁下心里的话不提,随口说了这么一句。 沈凌的北齐语学的还不是太好,但是大概猜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便用北齐语回了一句,“太子过誉了。” 高桢早先只注意她这个人长得怎么样,没有留心她说什么话,如今听到这一句北齐语说的还算流畅,想必这位公主一定是学过北齐语,脸上就流露出笑容,传言果然不肯信。若她真的不愿嫁过来,那么怎么可能会学北齐语,最多是找个会北齐语的丫鬟帮她翻译。 高桢想到此,就笑道:“为表示我们对公主的欢迎,过两天我们会在宫中设宴给公主接风洗尘。” 这句话,沈凌只听懂了几个词汇,便转头看向精通北齐语的若烟,若烟悄声在她耳边翻译了过来。 高桢说完这句话以后,等沈凌回复他会去参加宴会后,便恋恋不舍的又看了沈凌几眼,才提出告辞。 送走这位北齐太子,沈凌长出了口气,这个未婚夫举止虽稍显粗蛮,不如宋国男人彬彬有礼,但一看就知道是良善之辈,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自己的运气还不算太差。 若兰和若雪,却不是那样想的,她们觉得高桢虽身形高大,面容俊美,又贵为一国太子,但是在礼仪这一方面却实在不敢恭维。想必公主心里一定很难过,所以两人接下来服侍沈凌的时候十分小心翼翼,生怕她会对两人撒气。 沈凌由两人脱去身上的衣裳,卸去簪环,正要休息一会儿,就听下面的人回报说,太子府那边命人送来了一些衣料和首饰。 高桢这边吩咐人送去衣料和首饰以后,皇宫那边就来人说李皇后要见他。 高桢进去李皇后住的宫殿时,李皇后正在挑选衣料首饰,高棋脸上带着不以为然的神色坐在一边。 “母后挑选这些做什么?”高桢上前问道。 李皇后头也不抬道:“听你弟弟说,你已经去过四方馆了。那位宋国公主生的如何?” 高桢咧着嘴笑道:“长得非常美丽,母后肯定会喜欢她的。” 高棋就在一边哼了一声:“长得再美又如何,我听说宋国女子柔弱的很,一阵轻风就能把她们吹倒。以后有大哥你受的。” 李皇后开口道:“老三,说话要注意分寸,那是你未来的大嫂。” 高棋悻悻的住了口,李皇后便转头看向高桢,“我来叫你也没别的事,两天以后,宫里会举行宴会招待那位宋国公主,你把这些我挑选出来的衣料和首饰给她送过去。” 高桢道:“这个倒不必了。儿子已经选了一批衣料和首饰送过去了。” 李皇后微微一怔,但很快笑道:“听你这样一说,我倒想见见那位宋国公主了,看是何等的绝色。” 两天后,沈凌穿上高桢那天送过来的衣料做成的衣裙,便乘坐马车去了北齐的皇宫。 北齐建国不到百年,又因为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所以皇宫建造的虽然恢弘大气,但却比不上宋国皇宫的富丽堂皇。 沈凌带着若兰和若烟走到设宴的宫殿前时,忽然听到一道带着敌意的声音,“你就是那个宋国公主?” 沈凌回过头就见不远处站着一个身穿黑衣的青年,面容与高桢有五分相似,不过不如高桢那般俊朗,面色也有些沉郁,一看就不是好相与之辈。 “你又是谁?”沈凌用北齐语回了一句。 黑衣青年上下打量了沈凌一眼,冷笑了一声,“大哥宁愿放弃五座城池,也要宋国那边送来一位皇室的公主,我还以为生的有多美,也不过如此嘛!” 沈凌不是很清楚他话里的意思,但看若烟的神色,就知道那不是什么好话,不由心里微微一沉,看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高桢一样对自己这个宋国公主抱有善意。 所以当她踏进宫殿以后,就留心起众人的反应来。 设宴的宫殿里已经坐了十几人,沈凌看那个黑衣青年径直走到距离皇帝宝座比较近的一个座位上,才知道他的身份,原来那是北齐的一位皇子。 而稍微靠下的位置,坐着的则是北齐的贵族,沈凌留意到有几个年长的贵族看都不看她一眼,而年轻的几个贵族则带着好奇的目光打量她,还有几个年轻的贵族女子聚在一起,似是在悄声谈论她的衣饰和装扮,因为她们的目光总落在她的衣服和发髻上。 沈凌尽可能的表现出落落大方的样子,优雅端方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微微低着头看向前面摆着的一张小几,几上摆着一些吃食,有新鲜的水果,有散发着香气的烤肉,有烹的恰到好处的羊肝,还有一壶美酒。旁边还放着一把玉柄银刀和一只莲花金杯。 沈凌看到这些吃食,忽然就想起了在英国生活过的那段日子,只不过相对西餐来说,北齐这边还少一把银叉。 沈凌微微愣神的时候,宫殿里又进来了好几个人,其中就有高桢,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和他有七分相似的少年,不过那少年看向她的眼神却有些不善。 沈凌的感觉一点都没错,北齐皇帝和李皇后到了以后,先表示了一番对沈凌的欢迎后,那个少年也就是高棋便提议大家共饮三杯,以表示对宋国公主的欢迎。 沈凌喝酒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面前的银壶装的却不是普通的水酒,而是一壶酒精度数微高的烧酒。沈凌微微笑了笑,借着宽大的衣袖做遮挡,偷偷将烧酒倒掉,然后从空间里取出一瓶饮料倒进壶中,面不改色的喝完了剩下两杯。 第一杯烧酒下肚的时候,沈凌只觉得胃里有微微的灼热感,喝完两杯饮料后,她便用手边的玉柄银刀切了一块烤肉,然后用刀叉起来放进口中。 沈凌吃了好几口烤肉,才觉得胃里稍微舒服了一些,等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高桢对着她笑了一下。 高桢本来还怕她不习惯北齐这边的饮食,特地吩咐御厨给她呈上一些清淡的饭食,但是看到她桌上摆着的饭食,就知道是有人故意为之,不过看她吃的香甜,他提起的心才放下了一些。 第 104 章 宴会进行到一半时, 一个贴身的侍监在北齐皇帝耳边悄声说了几句话, 北齐皇帝听了脸上微微变色, 然后叫上李皇后, 两人一起离开了。 两人一走, 殿里的气氛便松快起来, 尤其是几个年长的老贵族也陆续离开后, 还在座位上坐着的就只剩下了他们这些年轻人。 那个对沈凌抱有敌意的黑衣青年也就是北齐的二皇子高柘低声向身边的人吩咐了几句,不多时殿里就进来了几个舞女,同时还有几个乐师跟在后面, 悠扬的乐器声响起来时,舞女们跳起舞来。她们身形婀娜,舞姿优美, 殿里的众人不由被她们所吸引, 一边欣赏她们的舞姿,一边和旁边的人说话。 舞女们退去以后, 高柘就道:“素闻宋国女子能歌善舞, 不知公主可愿为我们献上一舞?” 他这话一出, 众人的目光全落在沈凌身上, 周围还有人拍掌附和。 其中就有太子高桢, 他性子比较粗犷,没有那么多小心思, 只觉得若是那舞由沈凌来跳,想必一定比刚才的那些舞女还要好看。 沈凌听到若烟用宋国语翻译了一遍后, 眼底飞快的闪过一丝寒光, 这高柘此举分明是将她比作了舞女,着实令人可恨!她心里恨得咬牙,面上却含着浅淡的笑容,低声对若烟说了一句。 若烟大着胆子提高声音道:“宜芳公主说,让她当众献舞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却缺少一把宝剑,不知在座的哪位贵人可否借剑一用?” 高桢马上道:“阿戎,将你的剑给公主。” 那阿戎是高桢身边的一个侍卫,身上就佩戴着一把长剑,他听了高桢的吩咐,就恭恭敬敬的将长剑递给了若烟。 沈凌接过若烟递来的剑,抽出剑鞘里的宝剑,左手食指轻轻往上面一弹,就听见一声清脆之音。 “好剑!”沈凌赞了一声,便走到大殿中央,将剑往上面一抛,众人的目光不由便跟了上去,等到沈凌右手随手一扬轻轻松松便将剑柄握在手中后,众人便叫了一声好。 沈凌握着剑柄深吸一口气,便将那套简化过的只有三十六式的凌月剑法从头舞了起来。 凌月剑法是女子所使的剑法,注重轻盈灵动,讲究姿势优美,沈凌舞剑的时候刻意放慢了动作,又加上一些剑舞的表演成分,就使得这套剑法看来越发飘逸柔美。 沈凌舞到一半的时候,动作越来越快,这套剑法她在武侠世界里不知使了不知多少遍,早已深深的刻在了她的记忆深处,因此她越舞就越是熟练,动作一气呵成,犹如行云流水,外行瞧着固然是眼花缭乱,就是内行看见了也会赞叹不已。 沈凌舞到第三十六式的时候,最后收招的时候,剑锋恰好指到了高柘面前的案桌,她现在刚开始修炼寒月功法,丹田内只修炼出少许内力,但因为凌月剑法本身带有的威力,剑锋所指之处已经颇具威力。沈凌在收招的时候,故意放慢了动作,剑锋所带有的一股锐气已经劈头向着案桌而去,只听哗啦一声,案桌上的一只白瓷碗被这股锐气从中劈为了两半,白瓷碗内盛着的一碗汤汁就顺着桌案淋到了高柘身上。 看到高柘身上黑衣的下摆位置很快就被汤汁打湿,沈凌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用北齐语慢吞吞说了一句,“一时失手,得罪了。”心里想的却是,自己的内力还是没有修炼到家,要不然被劈的就是那张桌案了。 高柘的脸立时拉下来,别人不知道,他岂不知道沈凌是故意为之,不由抬头狠狠瞪了她一眼。 沈凌想了想,不甘示弱的瞪了回去。 “好好好!”两人的眉眼官司还未打完,高桢就拍掌赞叹道,“想不到公主的剑舞如此出神入化,真是让我等大开眼界。” 他这话说出了在场众人的心声,他们谁都想不到宋国公主看着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想不到剑术如此高明,最后那一招剑式竟然能劈开桌案上放置的白瓷碗。 北齐人一向尊崇强者,眼见沈凌露了这么一手,不由对她产生了一份钦佩之意,很快就有两个贵族女子主动过来与她搭话。就连高棋都有些不敢相信的看了沈凌好几眼,对她的印象立时有所改观。 唯独高柘黑着一张脸,冷冷的扫了沈凌好几眼,暗自将这件事记下不提。 宴会没过多久就结束了,沈凌从宫殿里出来要回四方馆的时候,高桢主动提出要送她回去,就连高棋也来凑热闹,他对沈凌的剑术很感兴趣,虽然没有开口问,但是对待沈凌的态度比之前好了很多。 沈凌却一点都不在意他对自己的态度,不过也没忘记他之前将自己面前的水酒换成烧酒的事,对他有些爱理不理。 高棋自知理亏,只好忍了下来,但是等到送沈凌到达四方馆,沈凌进去的时候却没有邀请他兄弟二人坐坐,便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高桢没听太清,他不是那种事事刨根问底的人,没有细问,翻身就上了马,明天一大早还要上朝帮着父皇处理奏章,也不知道能不能抽出时间来四方馆再看一眼自己的未婚妻。 高桢一边驾着马往太子府行进,一边想着得赶紧催促礼部那帮人,让他们尽快选个黄道吉日。 沈凌这边回去以后,便命人准备香汤好沐浴一番,若兰和若雪伺候她沐浴的时候,前者终于忍不住说了一句:“公主今天的剑舞舞得可真好。”可是在她记忆里,宜芳公主却连剑都没有碰过。 若雪虽没有跟着去赴宴,但宴会上发生的事情,她已经听若兰说了一遍,心里也有这个疑惑。 沈凌本来是闭着眼的,闻听这句话便睁开了眼,轻轻笑道:“你大概是好奇我为何会剑舞吧?”她轻轻撩了一下浴桶里的花瓣,继续道,“我的剑舞是小的时候跟着母妃身边的一个宫女学的,因为母妃想要我有一些自保的手段,可是又不愿意让人知道。所以这事连你们都瞒了过去。” 宜芳公主的母妃已经去世好几年,她身边的宫女都被分到了其他宫殿,所以沈凌十分笃定两人即使有所怀疑,也找不到任何破绽。 果然,两人听了以后,脸上没有流露出任何怀疑的痕迹,反而浮现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来。 沈凌糊弄完两个侍女,安心的洗了一个香喷喷的澡,然后将两个侍女打发下去以后就进了空间。 今天的事情给她提了一个醒,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有实力的人终归要是要受人尊敬的。所以她得将寒月功法尽快修炼起来,这样将来才能有资本抗衡那些看不起她的北齐人,比如那个二皇子高柘。 第 105 章 礼部在一个月后, 终于选定了一个良辰吉日, 将日期定在了七月份。 日期定下没有几天, 沈凌就收到了一个请帖, 邀请她下个月十五参加在苇园举办的芙蓉花宴。 沈凌为了谨慎起见, 派人出去打听了一下。 回来的人说, 这芙蓉花宴和宋国的牡丹花宴差不多, 参加宴会的多是那些未出阁的贵族少女,不过这芙蓉花宴却比牡丹花宴多了一项比试的内容。 参加宴会的少女至少要准备一个节目,然后根据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到时由五个裁判决定名次。名列第一的,可以向主持芙蓉花宴的李皇后提出一个请求,一般情况下, 只要要求不是很过分, 李皇后都会答应下来。 为了这个请求,每年参加花宴的贵族少女们都会使足了力气, 因此这花宴每年都会有不少闺秀因为比试时出众的才艺而闻名邺城。 沈凌听了以后, 并没有放在心上, 宜芳公主虽是被娇养长大的, 但是琴棋书画哪一样也没有落下。沈凌觉得, 到时自己随便选其中一个参加比试就是了,只要不给宋国丢脸就是了。至于那个第一, 爱谁争谁争。 因此沈凌该学习北齐语学习北齐语,该修炼寒月功法就修炼寒月功法, 将自己每天的日程排得满满的。 这天她跟着若烟学了一上午的北齐语, 午后小睡了片刻,醒来的时候有些口渴,若兰便端了一盘切好的甜瓜。 沈凌拿着叉子,吃了两块,就见一个宫女从外面进来,轻声回禀道:“公主,太子殿下来了。” 高桢隔几天便会来四方馆一次,沈凌已经习惯了,想也没想道,“请进来吧!” 不到半炷香的时间,高桢就大踏步走进了沈凌的起居室,只是不像往常那样凑上前去嘘寒问暖,而是有些迟疑的走来走去,似是有什么话要说,却又有些难以启齿。 沈凌这段时间基本摸清了他的性子,知道他心里一般藏不住事,将叉子放下,用帕子擦了擦嘴,方问道:“太子殿下是遇到什么难题了吗?” 高桢听了这话,才抬头看了沈凌一眼,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也不算是难题,就是,就是......”他吞吞吐吐了半天,才终于道,“我有一件事要与公主坦白。我在与公主订婚之前是有一个未婚妻的。”他见沈凌睁大了眼睛,忙道,“不是你想的那样,这门婚事是我义父的一厢情愿,我从来没有答应过。” 沈凌不由冷哼了一声,既然没答应,为何又口称未婚妻。 高桢继续道:“不过因为义父对我极好,所以我一直没有找到机会拒绝他老人家,但是我心里却一直是拿何颖当妹妹看的。后来我说服父皇与宋国和亲后,何颖和我义父便回了草原。直到最近,我母后要举行芙蓉宴,她才从草原那边回来,听三弟说她也要参加下个月举行的芙蓉宴。她的性子我最清楚,自小就好强的很,这次宴会,她不去则已,一去便是冲着那第一名去的。若真被她得了第一名,多半会当众请求我母后让我娶她,所以我才过来与公主商量。” 沈凌不由斜了他一眼,想了想,唯一的办法就是阻止那个何颖拿到第一名了,说不得她只好拼上一把,争一争那第一名了。 这高桢还真是会给她惹事,沈凌末了叹口气,本来有个高柘做对手就够她忙一阵了,又来了一个何颖,以后的日子只怕清静不了了。 高桢走后,沈凌闭目想了想,宜芳公主最擅长的是在宋国最流行的凤舞。不过这种舞蹈因为动作简单易学,舞姿优美,不仅在宋国极为流行,就是北齐的贵族女子会跳这种舞的也大有人在。难保里面没有比宜芳公主跳得好的人。所以肯定是不能选了。 沈凌闭目沉思了一会儿,决定选一种这个时代从未见过的舞蹈,这样一来,人们因为从未见过,才有可能会被吸引,进而获得裁判们的好评。 之所以选择舞蹈而不是其他像琴艺、下棋这样的项目,是因为沈凌本身在琴艺和棋艺上都没有很高的天赋,无法保证自己一定能赢得第一名。 但是选择舞蹈的可能性就高多了。 她在前面那几个世界里看过不少流传后世的舞蹈,比如惊鸿舞,霓裳舞,这些舞蹈都还没有诞生,随便选取一个都能艳压四座。 只要她在这几日多加练习,想必一定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接下来,沈凌就以要自创一种舞蹈为借口,天天晚上关在房间里练习舞蹈。 五月十五那日,沈凌清早时分就来到了苇园。 苇园作为北齐的皇家园林,里面种植了不少名花异草。 沈凌穿过一条长长的柳林中的小径,中间又经过好几个亭台楼阁,终于来到了举办宴会的地点,群芳阁。 此次参加芙蓉宴的北齐贵族少女们有一半已经坐在了里面。 沈凌进去的时候,就见一个肤色微黑,椭圆脸上嵌着一对大眼睛的少女越众而出,眼里带着些许不服输的神色,上下打量了沈凌一眼,“你就是那个宋国公主?”不等沈凌说话,就又说了一句,“也不过如此嘛!” 沈凌这些日子天天学习北齐语,她说的这两句话差不多都听懂了,脸上浮现出得体的笑容,“你应该就是太子所说的那位何颖姑娘吧!我常听太子说起过你。” 何颖眼睛一亮,整个人顿时添了几分光彩,“我和太子自小青梅竹马,若不是皇上突然决定与宋国和亲,只怕我与太子都已经成亲了。” 沈凌笑眯眯回了一句:“你说的不错。太子的确说他待你就像亲妹妹一样。” 何颖不由得一怔,继而跺了跺脚,尽显娇蛮任性,“你不要以为你说这两句话我就会放弃争夺比试的第一名,我们走着瞧!若我能拿到比试的第一名,一定叫皇后为我做主。” 沈凌仍是笑着回了一句:“我拭目以待!” 两人短短交谈几句,便引得众人的注目。 等沈凌随便找了一个座位坐下去以后,就有一个见识过沈凌剑舞的少女主动过来与她说话:“那个何颖仗着父亲是太子的义父,以前没少打击那些爱慕太子的女孩。如今她可算尝到苦头了。” 沈凌听她话里的意思,好像跟何颖很不对付,抱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念头,主动引她多说了一些话,很快就将那个何颖的来历弄清楚了。 何颖的父亲是北齐的长信侯,太子少年的时候跟他学过几年兵法,后来又在有一年太子打猎的时候救过太子一命,因此与太子的关系很是亲厚。 何颖作为长信侯的独女,因着父亲与太子的关系,自幼是在宫里长大的。李皇后曾笑言要将她许给自己的儿子,长信侯和何颖都以为皇后所说的人是太子,何颖自那以后便以太子的未婚妻自居,轻易不让其他贵族女子接近太子。 只是没想到就在长信侯打算跟皇后提一提两人的婚事时,事情突然发生了转折,宜芳公主从天而降,直接粉碎了何颖的美梦。 长信侯怕女儿想不开,便带何颖去了北齐每年都要在那里举办秋猎活动的乌兰草原散心。 许是乌兰草原的空气让何颖头脑为之一清,她很快就有了新的主意,打算借着芙蓉宴的机会请求皇后为她做主。 沈凌低头回忆了一下上次宴会时皇后对她的态度,看上去对她并不是很喜爱的样子,反而脸上淡淡的,想必对她这个儿媳,皇后不是太满意。若何颖真的能夺得第一,再请求皇后做主的话,只怕皇后多半会选择折中,让她和何颖共侍一夫。 不,这绝对不行。 沈凌可以忍受高桢之前有过女人,但是绝不容许两人成亲以后,还有一个女人横在他们中间。 看来自己这一战,只能赢不能输。 第 106 章 辰时时分, 李皇后和宫里的几个妃嫔到了。 而作为裁判的则是五个德高望重的贵族夫人, 其中一个还是早年北齐的第一才女卞白燕, 后来下嫁给了现在的礼部尚书。 此次比试大会, 五个裁判便尊她为首。 沈凌作为宋国的公主, 身份自然比其他贵族少女要高, 所以她被安排在最后一个出场。 沈凌就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安安静静的看着贵族少女们的表演。大多数少女选的节目和沈凌一样,少数几个选了琴艺,还有选作画的。 而何颖选的也是跳舞, 她跳的是一种来自草原的舞蹈,因为还未在北齐流行,所以大多数人都没见过, 加上何颖跳得很卖力, 所以大家看的津津有味。 何颖跳完以后得意的朝沈凌露出了笑容,一脸的志在必得。 轮到沈凌出场时, 这才看见裁判席的最东边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 那妇人生着一张椭圆的脸蛋, 姿色并不算很出众, 但周身却有一种特别的气韵。正是早年的第一才女, 卞白燕。 她对沈凌微微一点头,语气很是和善, “不知公主选的是哪项才艺表演?” 沈凌答道:“是我自创的一种舞蹈。”她回答以后,就拍了拍手, 一个抱着古琴的宫女就走了上来。 这个宫女是沈凌从宜芳公主的陪嫁人员中找出来的, 弹得一手好琴。她将一双玉手轻轻放在古琴上,清凌凌的琴声就流淌了出来。 沈凌就在这个时候脱去了身上一直穿着的玫红色披风,露出了里面的舞裙。 这件舞裙是用宋国的一种鲛绡纱缝制而成,轻透无比,上面又缀满珍珠、玉珠、玛瑙、红宝石、琉璃,在阳光的照耀之下,越发显得璀璨夺目,瑰丽无比。 沈凌甩出长长的袖子,随着轻缓的琴音开始跳后世那名噪一时的惊鸿舞,惊鸿舞主要表现的是鸿雁在空中翱翔的优美形象,舞姿轻盈、柔美、飘逸,最适合身姿柔软的妙龄少女来跳。 沈凌这具身体恰值十五六岁,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周身充满活力,身姿又轻盈无比,真像空中翱翔的大雁一般灵动活泼,瞬时就将前面的所有舞蹈比了下去。 跳到一半的时候,沈凌做纵身飞舞动作的时候,便用上了轻功,整个人犹如惊飞的鸿雁一般双脚离地一尺来高,飞快的绕着场地旋转了一周,真真是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在场众人为之倾倒,就连对沈凌抱有成见的何颖等人看了也不由得赞叹一声。 最后,沈凌以绝对优势压倒众人,成为了芙蓉宴的第一名。 当李皇后面带笑意问沈凌可有什么心愿或是要求时,沈凌想了想,答道:“宜芳在北齐这边过得很好,并没有什么要求,只希望北齐和宋国能够长长久久的和睦相处,宜芳就满足了。” 对于这个回答,李皇后只轻轻一笑,然后吩咐左右赐了沈凌一盘产自宋国的一种鲜果。 沈凌也不指望李皇后能做什么回答,她那样说的意思不过是提醒北齐,希望北齐不要忘记之前签下的合约,两国能够维持一段时间的和平。 沈凌因着惊鸿舞在芙蓉宴上一举成名以后,四方馆内来探访她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其中多是参加芙蓉宴的贵族少女,她们往往三三两两结伴前来,所说的也无非是沈凌所跳的惊鸿舞。 沈凌有问必答,只要有人真心求教,她便倾囊相授,不出两个月,惊鸿舞便在北齐的上流社会流行了起来,而且流行到若哪个贵族少女没有听过惊鸿舞的大名,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际的地步。 就在邺城的贵族少女们陷入学习惊鸿舞的热潮中时,太子高桢与宜芳公主的婚期到了。 七月份正是北齐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往常到了这个月份,北齐的贵族们都会前往北边的草原去避暑,如今为了两人的婚礼能够在宽敞的宫里举行,北齐皇帝只得将去草原的行程往后推了半个月。 幸好举行婚礼的前一天下了大雨,天气很是凉爽,虽然天空仍然阴云密布,但是参加婚礼的众人心情却还不错,一边议论着邺城最新的八卦,一边品尝婚宴上的美食。 沈凌可就没有那么惬意了。 婚礼是依照北齐这边的风俗举行的,新娘需得佩戴沉重的头饰,上面镶嵌着各种宝石,还要戴长长的银耳坠,耳坠的末端位置已经垂到沈凌的肩上。 沈凌走动的时候尽可能的小心,免得耳坠晃动起来的时候甩到自己脸上。 婚宴上,高桢提着银壶走在前面,给参加婚姻的人们敬酒。 沈凌跟在后面手捧银碗,笑得脸都酸了。 好容易婚宴结束,沈凌送走最后一拨众人,便跟着高桢回了宫里为他们准备的新房。 高桢一晚上喝了不少酒,北齐皇帝膝下只有三个皇子,所以能给他挡酒的兄弟不多,那些北齐贵族又没有那么多尊卑讲究,所以他回到新房以后倒床就睡了。 沈凌将头饰和耳坠、手镯都摘下来以后,又泡了一个热水澡,方才上床睡觉。 第二天黎明,沈凌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便梦见一头小猪使劲的往自己的怀里拱,她下意识的推了推小猪,但那小猪力气很大,怎么也推不开,然后沈凌就醒了。 醒来以后,沈凌才知道,那头小猪原来是高桢。 沈凌因为高桢喝酒的缘故,悄悄背过去咽了一粒避孕药。 半个时辰以后,天色完全大亮,沈凌也被折腾的睡意全无。 高桢还在耳边兴致勃勃的跟她谈论半个月以后到草原的种种活动,比如可以猎一只白狐给她做帽子,猎一只狼给她做褥子。 沈凌带着微笑一一听着,心里想的却是,将来若真的到了草原,自己从未学过骑马怎么办。 等沈凌将自己心里的这个难题抛给高桢时,高桢拍着胸脯道:“这有什么,一切交给我就是。” 两人从宫里出来回到太子府以后,高桢就命人找来了一匹温顺的母马教沈凌骑马。 沈凌对骑马一直没有什么兴趣是因为觉得这项运动有些危险,但是当她换上一身骑装,由高桢在背后做依仗,纵马在府里的马场驰骋时,忽然觉得骑马也是件很享受的事。 高桢将骑马的注意事项一一告诉她以后,便松开她下了马,让她自己试着骑上一圈。沈凌仗着有武艺在身,放开胆子骑了一圈,越骑越顺手,不到半天的时候就差不多学会了。 沈凌学会骑马的第三天,北齐皇帝便率众人朝着草原进发。 据高桢说,他们选择在草原避暑,一是那里气候比较凉爽,二是方便狩猎。所以他们每年要等到秋末的时候才会启程回京都邺城。高桢的话给沈凌提了个醒,所以沈凌走时不仅带上了很多夏季要用的生活用品,而且还带上了秋冬的衣物和锦被。 一行人走走停停了一个月,才到达他们的目的地,乌兰草原。 沈凌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他们所住的帐篷已经搭好了。 高桢和她作为北齐的太子和太子妃,所住的帐篷自然是宽敞舒适。 不仅有客厅,卧室,还有专门洗漱的净室。 沈凌这里刚刚洗去一身的风尘,还未休息,外面的角声就响了起来。 沈凌路上已经听惯,这是在提醒众人宴会已经开始。 赶了这么多天的路,沈凌只想躺下来好好休息一会儿,但是作为北齐的太子妃,这样的场合她却不能不出席。 沈凌无奈的叹口气,命人给她随便梳了一个发髻,拣了支玉簪子插上,又换上北齐这边宽大的衣袍,方才朝着宴会的地点而去。 第 107 章 宽阔的草原一望无际, 因为几天前刚下过一场雨, 空气中浮动着清新的草木气息。 沈凌骑着一匹黄骠马, 一边欣赏草原上的风景一边不时弯腰采摘一些野花。这些野花经过她的巧手一摆弄, 一个漂亮的花环就编好了。 沈凌将花环戴在头上, 享受着难得的清静时光。高桢和他的两个兄弟狩猎去了, 若兰几个在帐篷里忙活着用白狐狸皮缝制帽子, 唯独她找不到事做,便自己一个人出来骑马散心。 沈凌纵马驰骋了一会儿,周围的草丛越来越茂盛, 有的差不多有一米来高,远远望去就像是玉米地一样严严实实的挡在眼前。 走近去就发现,在一处草丛之上, 有两根腰带被随意扔在那里。 沈凌一阵脸热, 这是草原上的一个风俗,若是见到有这样的标志物出现, 那么路过者最好远远的避开去, 要不然撞破人家的好事, 性情暴躁一点的直接就动手了。 沈凌正想转身离去, 原来在不远处啃食青草的两匹马突然跑了过来。沈凌一眼就认出其中一匹正是北齐皇帝所骑的那一匹胭脂雪, 因其全身赤红只在头上有一簇白毛而得名。 撞到人家的好事本来就让沈凌不好意思了,何况是自己公公的好事, 沈凌赶紧牵着缰绳离去,纵马跑出去好长时间才觉得心跳声慢慢平复了下来。 她正准备沿着原路返回, 忽然听到一阵马蹄声, 当先一人正是高桢,他后面跟着高柘、高棋两个兄弟,三人带着一大帮子人正在追赶一只白狐。 那白狐看上去灵活的很,不时从众人的包围中找出空隙趁机逃脱,渐渐往沈凌这边而来。 沈凌正要上前阻止他们继续前进,高桢已一眼看见了她,忙喊道:“宜芳,快闪开!” 沈凌还未来得及说出话,白狐已经朝着东北方向窜去,众人先后打马追了上去。 那方向正是沈凌之前撞见腰带的地方,忙喊了一声,但是众人忙着追赶猎物,没有人听她的提醒,争先朝着那处茂密的草丛而去。 沈凌怕他们追赶猎物的时候看不见那腰带,急忙跟了上去。 等她到的时候,就见众人一脸尴尬的站在当地,她来的还是晚了一些,白狐直接窜进了那片草丛,当时北齐皇帝正在拥着一个少女取乐,被众人打断好事,不由勃然大怒,将三个儿子并他们的属下骂了个狗血淋头。 当天晚上回到帐篷的时候,沈凌说起此事,“当时我本想出声提醒你们,只是你们跑的太快,我骑术又不是太好。” 高桢的脸上却有些复杂的表情,“当时那个少女虽然低下了头,父皇又竭力遮掩,但我仍认出了那人是司马大将军的女儿欧阳燕。” 沈凌不由吃了一惊:“欧阳燕,她不是二弟的未婚妻吗?” 这门婚事还是高柘的母妃娴贵妃给儿子定下的,高柘自己也对这位貌美的未婚妻很满意,眼看两人婚期将近,怎么北齐皇帝临到了插了这么一脚? 高柘道:“我和欧阳燕只见过几面,但却能肯定那人是她。二弟与她见了那么多次,怎么可能认不出来,也不知道他现在会如何伤心呢?” 被人抢了自己的未婚妻,而那人却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父皇,而且这好事还是自己撞破的,这样的事情放在高柘身上,真是够他受的了。沈凌忍不住幸灾乐祸的在心里笑了笑。 第二天早起起来,沈凌和高柘还未来得及用早饭,就听下面的人回说,二皇子高柘失踪了,一夜未回。 这件事直接惊动了北齐皇帝和李皇后,前者马上下令高桢带人到周围去找,并临时调遣了三百禁卫军随时听他差遣。 高桢带着这三百人出去了多半天,直到天快擦黑的时候才派两人回来报信,他们出去了这么长时间,通过一些蛛丝马迹发现高柘朝着草原的深处去了。 北齐皇帝阴沉着脸吩咐下去,将这次带来的禁卫军抽出一大半去增援高柘,让他们务必把人找到。 草原的夜晚不仅意味着温度降低,还意味着有可能会遇到夜里出没的野兽,比如狼群。 一大半禁卫军派出去以后,在天快明的时候,高桢才带大部队人马返回。 高柘自然被找到了,只是情况有些不妙。他在深入草原的时候,不可避免的遇到了狼群,虽然凭着手里的弓箭和弯刀斩杀了好几只狼群,但身上也受了不少伤,其中一道伤口从左肩一直划到胸口,是被狼群里最强壮的一只公狼抓伤的。 那道伤口深可见骨,直接导致他在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烧。 随行来的御医用尽方法却也退不了烧,沈凌听了就知道这是因为伤口感染发炎引起的高烧。 她想了好长时间,才从空间里拿出一包消炎药,虽然高柘对她有很明显的敌意,但是让她眼睁睁看着一个人因为高烧不治,她还是做不到。何况高柘最多是言语打击过她,并没有暗地里谋害过她,算起来也并不是什么坏人。 沈凌决定以后,就将药交给高桢,告诉他那是宋国一个神医的疗伤圣药,让他拿去给高柘用。 高桢自然对此深信不疑,拿到药就去了高柘的帐篷。 第二天,高柘的高烧就退了下去。 等高柘醒过来,听说是沈凌在关键时刻拿出了一包疗伤圣药救了自己时,脸上露出的表情真是言语也无法形容。 沈凌却像是什么也发生一样,见到高柘还是原来的态度,倒让高柘有些不好意思,觉得以前是不是看错了人。 毕竟他一直抱有敌意的人却在关键时刻救了自己,而自己一直捧在手心里的人却背叛了自己成了父皇的妃子。 北齐皇帝等高柘病情好一些以后,就宣布纳欧阳燕为丽妃,另外指了一个千金闺秀给高柘做王妃。 高柘受到这番打击,整整一个月没有提起什么精神来。 秋猎结束的时候,他的心情总算好了一些,看见沈凌有时也会主动打一声招呼,不像之前那样就是看见了最多也只会冷哼一声。 沈凌一点都不在意他的态度,秋猎结束回返邺城的时候,她在途中服下了一粒生子丹,不出意外的话,一个月以后,她就会被诊出喜脉,正好可以在第二年的夏天生下高桢的长子。 沈凌的目标既然是成为北齐的太后,那么她给自己定下的任务便是,最少也要生两个儿子,这样自己的地位才会稳固。 第一个儿子出生的时候,正好赶上了北齐有史以来最热的一年,沈凌在预产期临近的时候,没有跟随众人去草原避暑,而是去了邺城郊外的一个农庄。 高桢本想留下来陪她的,可是沈凌觉得他留下来反而会添乱,帮不上什么忙,便劝他随大队伍走了。 沈凌不是第一次生孩子了,所有准备工作都在她的叮嘱中有序完成,儿子出生的时候,沈凌还有余力看稳婆们给儿子包好襁褓,然后将那小小软软的一团抱到她面前。 也许是预产期往后错了几天的缘故,襁褓里的婴儿看上去白白胖胖,一点也不像是刚出生的婴孩,反而像是满月以后的婴儿。 沈凌看了好几眼,觉得大概同这个孩子的命格有关。因为不出意外的话,高桢过几年就会继位成为北齐的皇帝,而这个孩子作为高桢的嫡长子,肯定会被册立为太子。 高桢得知沈凌生下了他们的长子后,半个月以后就从草原那边返回来了。他还带来了北齐皇帝给孩子起得名字,高阳。 沈凌真心觉得这个名字还不如高桢好听,但是也没有办法,最后只能接受了这个名字。 高阳满月的时候,北齐皇帝破例提早结束了秋猎,回来看他的长子长孙。 看到高阳生的白胖可爱,北齐皇帝说了好几个好字,然后挥手命底下的人抬了一堆东西过来,有绫罗绸缎,有吃的玩的用的,都是给高阳准备的。 高阳的满月酒因为北齐皇帝将秋猎提前结束的缘故,办的很热闹,邺城所有的达官贵族一个不落的全来了。他们有的人虽然不喜沈凌这个宋国公主,但对高桢与沈凌生下的长子,却表示出了很大的热情。 那一天,沈凌比成婚的时候笑的更多,晚上休息的时候觉得累得不行,大概也同亲自给高阳喂奶有关。 之所以没有选奶妈而是亲自哺乳,并不是只有初乳对孩子特别好这一个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高阳从一出生就表示出了不一般的地方来,他拒绝喝除沈凌以外的人的奶水,宁可饿肚子也不喝奶妈的奶水。 沈凌便亲自喂他,因为这小子胃口比较大,沈凌一晚上要醒好几次,比从前带孩子时还要辛苦一倍。 高阳一周半的时候,沈凌便给他断了奶,实在是晚上醒的次数太多,严重影响了她的睡眠。因为断奶,所以夜里沈凌便用稀米汤代替奶水喂他。 高阳长到三周岁的时候,沈凌又怀孕了。 第 108 章 高阳十岁那年, 高桢继位成了北齐皇帝, 沈凌顺理成章的成了皇后。 她成为皇后以后, 一点也没展示一国之母的贤良大度, 不但不主动给高桢广纳妃子, 还在高桢有这个念头时主动掐灭了他的这个想法。 这个时候北齐的臣子还没有后世那种插手后宫的习惯, 而且皇帝既然已有三个嫡子, 那么他们巴不得皇帝不纳妃子,这样朝廷也能少一部分开支。 这样高桢在位期间,沈凌就和历史上的独孤皇后一样, 后宫里她一人独大,就连高桢有时都得听她的话。 高桢这个人性格比较直接,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 有时候处理政务时不免力不从心。 每当高桢因为一些政事委决不下时, 就会找沈凌商量。 沈凌是做过县令的人,对地方上的一些政务了如指掌, 那些奏章里只要有一点不切实之处, 都能被她发现。 高桢见她处理政务时头头是道, 在用人之道上也别有见解, 越来越看重她的建议。 沈凌因为做过地方官的缘故, 所以非常看重地方上的民生大计,在她的建议下, 高桢推行了很多有利于民生的政策,引进了不少外来的农作物。有几种高产的农作物, 还是出自沈凌的空间。 沈凌知道下面的官员通常会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弊病, 因此常劝高桢多出去走动,或者派遣太子高阳带人多去民间走走。 在夫妻俩的努力下,北齐的国力蒸蒸日上。 只是北齐的国库刚刚充盈一些,就有大臣上书要征伐宋国,统一中原。 高桢这个人没有什么雄才大略,他并不喜欢通过征伐来表现北齐的强大,更何况他现在的皇后还是宋国人,所以他直接拒绝了大臣的这个建议。 但是没过几天,邺城就开始流传皇后反对皇帝征伐宋国的事情来,而且事情的来龙去脉被说的特别详细。 沈凌听到这个传闻以后,并没有多大感觉。宋国对她而言只是宜芳公主的故国,并没有多少感情在里面。但是她终究还是太平盛世长大的现代人,实在是不喜欢连年的战争。 一旦两国开战,不仅意味着要死伤众多的将士,而且还会严重影响到民生社稷,所以沈凌无论是从哪个角度,都不喜欢战争。 不过也不由任由传闻这么继续下去,要不然不出半个月,她就会成为人们口中的祸水。 沈凌后来命人去打听了一下,发现上书要征讨宋国的大臣有两个。一个是礼部侍郎,属于文臣。另一个则是大将军齐武,属于武将。 沈凌想了想,便有了对策。在她的建议下,高桢将礼部侍郎找来,也不多说,直接宣布了一道圣旨,任命礼部侍郎为大同督军,即刻出发前往大同操练当地的将士。 而大将军齐武,高桢则派他去了外省征粮。 这两个人走后,高桢语重心长说了一篇话,大概意思是说,只要礼部侍郎和大将军今后能将大同的将士操练好或是能够征到足够十万大军吃的粮食,他便即刻宣布挥师南下征伐宋国。 这样一来,人们的注意力马上就被转移了。邺城现在最热门的话题就是,以礼部侍郎那样的文臣能否降服住大同那些兵油子,或是大将军那样的大老粗能否和当地的地方官沟通征到足够的粮食。 事实如愿朝着沈凌所希望的方向发展,礼部侍郎来到大同不久,就被当地的将士狠狠削了面子,这事传到邺城时,已经很少有人再提起讨伐宋国的事了。 他们看的很清楚,高桢根本没有讨伐宋国的心思,礼部侍郎和大将军提了这个建议,便被整的灰头土脸。既然这样,还不如顺了皇帝的心思,又能不得罪皇后,何乐而不为。 沈凌将这件事压下去以后,心里也知道北齐国力日渐强盛,讨伐宋国是早晚的事。而且与高桢的守成不一样,高阳继承了先祖的野心勃勃,年纪虽小,已经表现出了不一般的才能。 沈凌觉得,轮到高阳做皇帝时,只要运筹得当,只怕真能统一南北。她心里存了这个心思,就命底下的人密切关注宋国的一举一动。 宜芳公主的父亲几年前已经薨逝,现在继位的是她同父异母的大哥宋岩,宋岩比她大上十几岁,是一个性格沉稳的君主。宋国实力在他手里虽没有壮大,但是却也没有衰败。 不过宋岩的嫡长子宋斐却没有继承宋岩的端方稳重,底下的人回报说此人好色成性,府邸里的侍妾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这些侍妾有的是下面的人送的,有的是他自己看上硬抢到府里的。 为了他这个毛病,宋岩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但是因为宋斐的长子身份,加上他除了好色贪酒外也没有什么大的毛病,因此宋岩至今也没有要换太子的心思。 沈凌打听到宋国现今的情况后,就秘密培养属于自己的一股势力。每年趁着高桢父子们去草原避暑秋猎的空档,沈凌都会偷偷出宫一趟,亲自查看底下人的办事情况。 这股势力明面上以药铺做掩饰,暗地里收养一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不拘是北齐还是宋国人,照单全收。 沈凌有一次发现这些孤儿中有一个小女孩生的很好看后,心中忽然一动,有了一个想法,就特地吩咐下去,让手下人从宋国的教坊那里搜罗一些貌美的小女孩回来。 很快,下面的人按照她的吩咐一共从宋国找来了十名小女孩。沈凌看过以后从中挑出六人进行重点培养,找人教她们琴棋书画和歌舞。后面又选出最出众的两人,教她们宫廷礼仪和如何取悦男人的本事。 除了培养这些貌美的小女孩,沈凌还培养了一些好多各有所长的探子和间谍。 高阳十五岁的时候,沈凌找了一个机会,让他知道了这些人的存在。 高阳一直以为沈凌不会同意北齐征伐宋国,因此当他发现沈凌暗地里做的这些事以后不由怔住了。 沈凌告诉他,她虽然一点都不喜欢战争,但是随着北齐的日渐强大,这一天迟早会到来。既然宋国早晚要被并入北齐,还不如由她的儿子来完成,这样起码宋国归降以后,高阳因为自己身体内还留着一半宋国人的血的原因,会对宋国人友善一些,宋国人也会因为高阳有一部分宋国皇室血统的原因,而对他更容易生出臣服之意。 出于这个考量,高阳十八岁要成亲的时候,沈凌就给他选了宋岩收养的一个义女,长乐公主。一来为的是,将来吞并宋国时,可以用长乐公主来安抚人心;二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麻痹宋岩父子,将来才好出其不意;三来,沈凌实在是看不上北齐的贵族女子,而长乐公主听说性情不仅温柔而且还非常貌美。 高桢在大事上非常尊重沈凌的意见,何况这次高阳也点头同意了这门婚事。 于是半年以后,长乐公主便嫁到了北齐。 两人成亲没有多久,宋岩便薨逝了。 沈凌这里得到的消息是,宋斐竟然吃了熊心豹子胆看上了宋岩的一个妃子,直接将后者气死了。 宋斐继位以后,便开始派人在民间大肆搜罗美女。 沈凌就借机将重点培养的两个女孩悄悄送回了宋国,不出意外,两人都被选中送到了宋国的后宫。 她们二人进宫后,宋斐如得珍宝,每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朝廷上下一片怨言。 而比宋斐小几岁的高阳这时则暂时离开了新婚的妻子,到地方上进行练兵。 等他在那边待了大半年后,长乐公主生下了他们的长子,高桢欣喜之下给孙子赐名高宇。 相对于高桢在高阳一出生便从草原赶回来的慈父心肠,高阳则要心硬得多,即使知道了儿子降生的消息,他也没有改变自己的行程,依旧是在半年以后才回到邺城。 不过他在邺城没有待上多久,就又去了北齐大部队人马驻扎的禹城。 北齐的将士虽然骁勇善战,但是高桢继位这么些年,一次战争也没发动过,因此地方上的将士已经疏于战事,还需要进一步的训练才行。 高阳直到过年的时候才返回到邺城,高宇因为长时间见不到父亲,见到他时死活不肯让他抱,让高桢和沈凌笑了半天。 新年过后,高阳就又走了,走时还带上了两个弟弟。 沈凌本不想让三个儿子将来都上战场的,但是底下的高阶和高祈都愿意跟着高阳去地方长长见识,沈凌也就随他们去了。 高阳到达禹城以后,让高阶掌管军队的后方事宜比如粮草调动,而高陌则随着他一起练兵,将来好冲锋陷阵。兄弟三人很快分工明确,高陌是将来的先锋军,高阳坐镇中军,而高阶则掌管后方事宜。 兄弟三人合力整顿军务时,高桢有天晚上着了风寒,本来以为不过是普通的小病,哪知到得后来这病越来越严重,拖了半个多月后就去了。 高阳继位以后,本来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出兵讨伐宋国,但是高阳直等到宋国那边的国政糜烂到一定地步以后,才发兵攻打宋国。 这个时候,沈凌之前培养出来的探子和间谍就有了用武之地,他们总能打探到宋国那边的军情,加上宋国将士对宋斐已经不抱什么希望,所以北齐的军队几乎势如破竹。 沈凌已经叮嘱过高阳很多次,让他一定要善待俘虏,这样一来,投降北齐的军队越来越多。 三年以后,北齐的军队就攻下了宋国的国都,宋国灭亡。 第 109 章 “姑娘。”有人远远的喊她。 沈凌正站在一丛芍药前, 初夏的日光淡淡的投在她身上, 那身桃红色彩绣蝶纹襦裙呈现出一种奇幻的色彩, 而头上的金玉玲珑榴簪在阳光的照射下也越发夺目。 琉璃迈着碎步来到沈凌身前, 微微蹙了蹙眉头:“姑娘, 有两个坏消息, 您先听哪个?” 沈凌揪下一朵艳丽的芍药, 原本比划着想要插在头上,听到这句话,忍不住横了她一眼:“既然都是坏消息, 那还是不说为妙!” 琉璃露出委屈的神色:“姑娘,事关您的终身,您怎么这么不上心呢?” 沈凌淡然一笑:“傻丫头, 你急什么?难不成你想我这个主子嫁了以后, 也给你找一个如意郎君吗?” 琉璃又羞又急:“姑娘,您又打趣我。” 沈凌回头笑道:“谁让你招我。” 琉璃再一次问道:“姑娘, 您就真不想知道太太到底收没收林家的庚贴?” 沈凌漫不经心的将芍药插在了自己的左鬓, 闻言道:“若太太能答应这门亲事, 你这小蹄子早就蹦达起来了, 还用在我跟前哭丧着脸?” 琉璃就有些泄气, “什么都瞒不过姑娘你,太太以林公子身上没有功名为由推了这门婚事。” 沈凌淡淡道:“林家是书香世家, 林公子自己又不热衷功名,在太太看来自然不算是一个好的人选。” 琉璃咬唇道:“可是林公子是姑娘中意的那个人啊!太太怎么就能硬着心肠拒绝呢!” 林公子是原身陆媛在重生前看中的人选, 她用了一辈子时间才发现这人根本不是自己的良人。但沈凌不用两辈子才明白这个事实, 她刚从太后的角色脱离出来,一时还不适应找一个文弱书生做自己的丈夫。所以她一点都不在意陆夫人拒绝林公子的提亲。 她这次穿成了自己之前看过的一本庶女小说,而且是一本重生文。原身陆媛在第一世时遇到林公子之前,一直都过得还算不错。她虽是姨娘所出的庶女,不过却因为是府中唯一的女孩儿,姨娘又比较得宠,嫡母陆夫人因为没有女儿,对陆媛还算是疼爱,所以原身陆媛的日子过得还是比较滋润的。 不过在陆媛长到十三四岁将要议亲的时候,却和嫡母陆夫人有了分歧。陆媛外出参加花宴时,无意偶遇了那位林公子,两人都很喜欢吟诗作画,虽然只短短交谈了几句,但却非常投契,可以说是相见恨晚。 只是等她回到府里对嫡母偶露口风时,陆夫人却有些看不上日渐式微的林家,觉得他们配不上侯府的姑娘,虽然没有明着说什么,但是话里的意思却有些不赞成。 果然,林公子今天派人来上门时,陆夫人和前一世一样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媒人。 沈凌自己倒没什么,琉璃却十分惋惜这门婚事,沈凌有前一世的记忆,知道琉璃是有自己的小心思在内,但是对陆媛却还是比较忠心的,因此面上也不说破,直到她发完牢骚,才漫不经心的问道,“你不是说有两个坏消息吗?怎么只说了这一个?” 琉璃这才想起来,“姑娘,您可千万不能答应定北侯的那门亲事啊!” 今日也不知怎么,巧得很,林公子派的媒人前脚刚进来,定北侯那边也派来了远乡侯府的侯夫人做说客,替定北侯的二弟说亲。 定北侯谢玄承袭爵位不过一两年,今年不过二十五六岁左右,因为上面的老夫人还在,所以府里还未分家,二弟谢青依旧住在府里。 这两兄弟在京里是出了名的克妻。老大谢玄在成亲前定了三门婚事,前面两个未过门就被克死了,第三个过门没有一年就难产死了。至今谢玄也没再续弦,当然也没人再敢给他说亲了。 老二谢青还没有老大那么厉害,只定了一门婚事,还是早前父母双方定下的娃娃亲,只不过未婚妻还未过门就在上香的路上失踪了,至今生死不明。 若是搁在平常人家里,只能自叹一声晦气,但是放在定北侯府里,有谢玄克妻的名声在,谢青就受到了波及。众人提起此事,都说谢青这是随了谢玄,也是个克妻的命格。 自此,这谢青的亲事也越发艰难了起来。 京城内的勋贵世家几乎都将这两兄弟列入了黑名单。 但是定北侯的老夫人却认不清现实,一点不愿意降低门第娶一个地位不高的女子做自己的儿媳妇,经常抱着侥幸的心思派媒人到各府上提亲,指望有一天能捡到一个符合条件又有胆量的儿媳。 是以,才会有定北侯府前来提亲的这件事。 老夫人初时还有些看不上陆媛的庶女身份,直到有一次参加宴会时,发现陆媛这小姑娘生的漂亮又乖巧,加上又是家里的独女,即便是庶女也很受宠爱,方才起了心思。 前世的时候,陆媛一心要嫁给林公子,自然竭力反对这门婚事。陆夫人见她死活不同意,又因为谢青有克妻的名声,若是执意与定北侯结亲,只怕会落得个苛待庶女的名声,因此最后便没有同意这门婚事。 后来陆媛用尽手段嫁进林家,成亲三年也没有生下一儿半女,眼睁睁看着当初的良人抬了一房又一房的姬妾。等到她认清现实,不再与那人为了姬妾争吵,终于怀上身孕,挨了九个月才生下嫡长子。不过却因为有一个姬妾买通了稳婆,在她生产时做了手脚,所以她几乎去掉了半条命。 而这个时候,便听说那个谢青娶了一个地方官的女儿,那个女子和陆媛一样也生不出一男半女,只是谢青照样将那女子捧到手心里,不说姬妾,就连通房也没有,最后宁肯从族里抱了一个孩子收养。 陆媛听了这个传闻以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早知谢青比那林公子靠谱一百倍,自己当初就不该误信传闻。 这一世,沈凌的任务就是完成陆媛的心愿,嫁给谢青。 沈凌回到陆媛所住的绣楼,另一个大丫鬟璎珞就迎了上来,“姑娘去了园子里这么久,想必渴了吧!厨下有刚做好的杏仁汤,我吩咐她们端过来一碗吧!” 沈凌点了点头,“端上来吧!” 她这里还未喝上几口杏仁汤,生母周姨娘就来了。 周姨娘有一张标准的鹅蛋脸,生的长眉秀目,端鼻丰唇,虽然年过三十,但仍风韵犹存。陆媛就是继承了她的相貌,走在那里都会被人夸赞一声生得好。 璎珞和琉璃都下去以后,周姨娘开口就道:“定北侯的婚事,太太那里一时还委决不下,她便来让我问问你的意思。” 沈凌反问道:“太太和姨娘是怎么想的?” 周姨娘细细说道:“太太说定北侯克妻这是不用说的了,但是谢青克不克妻却仍待商榷。因为他那未婚妻失踪的事,确实是有隐情的。具体是什么情形,太太没有详说。不过太太的为人,我是信得过的,她既说这事有隐情,那么此事肯定是真的。谢青并不像传闻那样真的克妻。” 沈凌自然知道谢青这人不会克妻,他上一世娶得那个妻子一直到陆媛死时都活的好好的。 周姨娘继续道:“我的意思呢,这事暂且不急。等侯爷回来以后,大家再仔细商议一下。” 沈凌了解周姨娘的性子,她在大事上一贯听从侯爷的意思,在女儿的婚事上也不例外。 沈凌就笑了笑:“我和姨娘想的一样,一切听爹做主。” 她的父亲锦丰侯一向都不在乎什么传言,对他而言,女婿的人品和才能比什么都重要。谢玄和谢青兄弟虽然有克妻的名声,但是在人品和才能上却是没话说的。 尤其是谢玄,十五岁参军,十八岁就立了战功晋升成了参将。现在统领京都的禁卫军,深受今上信任。 而谢青选的则是文臣的路子,现在已过了乡试,身上有了举人的功名。 每常锦丰侯说起这两兄弟都是赞不绝口,若是知道定北侯府上门来提亲,妻子和女儿又不反对的话,多半会同意这门婚事。 果然,等锦丰侯听说了定北侯上门提亲的事以后,就做主替女儿定下了这门婚事。 不出三天的时间,京里上下就都知道了定北侯与锦丰侯结亲的事。有那好事的,就开始猜测,沈凌到底会落个什么样的结局。 陆媛之前的一些手帕交过来做客的时候,脸上都是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最后都会问上一句,你怎么就会同意这门婚事呢?有些性格直爽的,就差没有说沈凌不怕死了。 沈凌一点都不在意他们这些人的想法,只要她知道谢青并不克妻就是了。 第 110 章 自从定下亲事后, 沈凌就被周姨娘按着在房里老老实实的绣嫁妆。 后来还是陆夫人怕闷坏了沈凌, 便提出要带她去凌云寺上香, 祈求菩萨保佑沈凌的婚事一切顺顺当当。 沈凌觉得陆夫人和周姨娘表面上看不出什么, 但其实内里还是有些担心谢青会随了谢玄的。 她自然不会拂了嫡母的一片好意, 母女二人选了一个吉日, 坐着马车去了郊外的凌云寺。 她二人刚刚出发, 打听到消息的定北侯老夫人马上把自己的二儿子叫了过来。 “你之前不是一直埋怨娘不经你同意就上门提亲,连姑娘人都没有见过吗?”谢老夫人看着自己的儿子,“下面的人说陆夫人带着陆姑娘去了凌云寺上香, 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看看。”虽然用的是询问的语气,但是脸上却有着不容置疑的神情。 谢青知道,只要自己说个不字, 以后几天是不会有清静日子过了。反正他也想知道自己的未婚妻是个什么模样, 便慢吞吞的点了点头:“好吧,一切就听母亲的。” 谢老夫人笑了笑, 马上就吩咐人备车。 凌云寺是前朝的皇家寺院, 虽然经历一番战火, 但仍保留有大部分建筑物, 余留下来的九楼、十八阁、七十二殿堂基本完好。 沈凌跟着陆夫人刚拜完天王殿里的诸佛, 陆夫人身边的一个心腹婆子就走上前说了几句。 陆夫人不由看了一眼沈凌,淡淡道:“知道了。” 沈凌不知道她们在说什么, 直到拜完三个主殿里的诸佛,从殿里出来, 见到谢老夫人和身后的一个青年, 她才反应过来,白皙的面庞上不由升起一丝红晕,低着头站在陆夫人后面。 陆夫人与谢老夫人短暂寒暄了几句,就命沈凌出来见礼,沈凌微微低着头朝两人行了一礼,举止大方优雅,看上去娴静得很。 谢青第一次觉得母亲的眼光还是不错的,眼前的少女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生的肤光胜雪,眉目精致,十足一个美人胚子。而且礼仪学的很好,姿态娴雅,进退得当。 沈凌能感觉到落在自己身上的那道视线过了好久才收了回去,她虽然非常好奇能让陆媛念念不忘的谢青到底长什么样子,但当着陌生人的面,为着维持大家闺秀应有的样子,却是头也不抬。 谢老夫人与陆夫人说话的时候,也在不断打量沈凌,她用挑剔的目光将沈凌上下扫了好几眼,发现她始终没有抬起头向谢青那边看上一眼时,才微微满意的点了点头,又与陆夫人说了几句话就告辞走了。 陆夫人待他们母子走后,不由松了口气,这个谢老夫人不知道是不是被府里的下人捧得太高的缘故,说话的时候总透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 以前大家很少来往还不觉得,今天也不知道谢老夫人是不是因为婚事已定不用再遮掩的缘故,很明显就露出了性格上的强势来。 陆夫人便看了沈凌一眼,有这样一个强势的婆婆,不知道媛姐的日子以后会不会好过。 沈凌经历过这么多世界以后,马上就看出陆夫人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便开口问道:“母亲为何这样看我?” 陆夫人想不到沈凌这么敏感,摇头道:“没什么。就是觉得你这个未来的婆婆有些......” 怕是觉得谢老夫人有些强势吧!沈凌虽然一直低着头,但是她们二人的对话却一字不落的听了进去,在她看来谢老夫人确实有些强势,但是城府却不深,这样的人还是能找到办法应付的。 沈凌最怕的还是那种城府极深的婆婆,明面上对你虽言笑晏晏,看似和善,但是私底下却能给你下绊子。那样的婆婆才最可怕。 不过这一番道理却不好对陆夫人说,所以她只是轻轻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 陆夫人以为她是出于害羞,便也不再提起这个话题,着人备车准备回府。 一行人从凌云寺里出来,路过承天街的时候,陆夫人命车夫停下来,吩咐丫鬟们去徐记点心铺买一些点心回去。 沈凌在车上坐了半天,想下去活动一下身体,就跟在丫鬟们后面下了车。 这个时候恰是午后时分,正是徐记点心铺一天当中客流最少的时候,沈凌进得大堂,里面一个客人也没有,正好方便她可以从容的挑选店里的点心。 伙计站在离沈凌五步远的地方,一一包好她选好的点心。 沈凌挑好以后,伙计正准备拿去结账时,铺子里又来了一个客人。 来人二十七八岁上下,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整个人散发着一种高冷的气质,这种气质让人很容易忽略他的相貌,虽然他在沈凌看来长得还算俊美。 他进到铺子以后,显然是第一次来不知道买哪些点心好,看到伙计正在给沈凌结账,手边放着几样包好的点心,便道:“伙计,这位小姑娘买的什么点心,每样都给我来上一斤。” 沈凌忍不住抬头看了那男子一眼,却正好撞上了一双波澜不兴的眼睛,见沈凌看过来,便将那双眼睛移开稍许,看上去冷漠的很。 伙计手脚快得很,几下就将他要的点心包好了,沈凌前脚刚出店门,那男子后脚就出来了。 沈凌上车的时候,余光正好瞥到那男子骑上了一匹毛色乌黑发亮的马,轻轻一抖缰绳,那马就带着他绝尘而去。 沈凌在马车里坐好,还在回想那男子所骑的那匹黑马,她在北齐待了那么长时间,不仅将骑术练得炉火纯青,就是相马的本事也学了不少。那匹黑马看上去只不过比寻常的马毛发要稍稍光亮一些,但却是一匹难得一见的千里马。 能骑那样的千里马,想必主人的身份也一定不简单。 沈凌由此想到自己之前达到的太后之尊,不由望向北边的紫禁城,心里不由生出一丝追忆之感。 但是经历过这么多世界以后,沈凌早已有了相应的对策,她闭目默念了一番,再睁开眼时,心里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怅惘。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还是过好自己现在的生活要紧。 回到府里时,因为那男子引起的追思之感已经彻底消散了。沈凌也很快将那男子抛在了脑后。 第二天,周姨娘照常过来监督沈凌做针线活。 两家定亲以后,将婚期定在了两年以后的初春时节。 在沈凌看来,日子还早得很。但是周姨娘却觉得女儿是庶出身份,更要在这些细节上下足功夫,这样才不会引起定北侯那边的轻视。 所以她给沈凌选的嫁衣上的图案极尽复杂,沈凌有琉璃和璎珞帮忙,绣起来也觉得甚是繁琐。 除此以外,她还要准备给谢老夫人的十双绣鞋,两身衣裳。幸好定北侯府只有谢老夫人这么一个女眷,要不然加上给嫂子或是小姑子的帕子荷包等物,只怕沈凌真要绣上好长时间。 在她绣嫁妆的时候,陆夫人一怕闷坏她,二来是有意教她管家,便在自己处理府中事务的时候时不时将她叫过去。 沈凌在旁听着,只觉陆夫人在处理内宅事务时确实是有一手,只不过她对外面的店铺生意却不大感兴趣,将锦丰侯名下的所有店铺和田庄通通交给了府里的大管家处理。 沈凌因为锦丰侯许诺过,在她出嫁的时候会陪送她一间店铺,一处田庄,因此不免在这两项上有所关注。 陆夫人看她对此感兴趣,便将大管家的媳妇叫来,让沈凌有不会的尽管问她。 沈凌就借此机会“学着”怎么管理店铺和田庄,以她的经验,很快就发现大管家在账本上做了假,每年至少有几百两银子不知去向。沈凌没有吭声,只是每次发现账本有问题时,就对大管家的媳妇微微一笑,那笑里包含着许多内容。 她自己深知这样的事情并不是光他们府里有,就是别府,也不敢保证管理店铺和田庄的人没有做什么手脚。只要不是闹得太过分,主家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沈凌明知账本有问题,店铺可以有更好的经营方法,她也不说,尤其不肯让店铺和田庄在她学着管理时,比大管家管的还好。毕竟这府里是陆夫人当家,若真那样做了,就是打她的脸。一个庶女比当家夫人还要能干,这话传出去可不好听。 不过她不说破不代表不知道,大管家的媳妇跟丈夫说起时,每次不免都有些后怕。 大管家为着这事,在陆夫人给沈凌挑选店铺和田庄时,他便一个劲的建议陆夫人选了他挑出来的店铺和田庄,都是收益最多的。他实在是怕沈凌,毕竟把柄握在人家手里。 第 111 章 沈凌坐在花轿里的时候忍不住去数自己到底做了多少回新嫁娘, 数来数去, 实际上只有五六次, 但是感觉好像有很多次。 她按照这个世界的风俗抱着宝瓶随着轿子晃晃悠悠时, 忽然听到外面响起了马的嘶鸣声, 跟着就是一阵混乱。似乎有人从马上坠落了下来, 沈凌坐在轿子里, 心里忽然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 果然很快,沈凌就听见有人喊,“新郎从马上摔下来了, 快去请大夫。” 沈凌本想出去看看外面的情形,守在轿子外的喜娘硬是把她推了回去,说于礼不合, 沈凌听得外面似是有人请来了附近坐馆的郎中, 便放下了心继续坐在轿子里等。 差不过过了一刻钟,轿子终于又抬了起来, 沈凌在路上越想越觉得不对。陆媛的记忆里根本没有谢青成亲当天坠马的事故, 当然她作为一个深闺妇人, 不知道也很正常。 但是联想到谢青的夫人在成亲以后连个一男半女都没有生下, 最后抱养了一个族里的孩子, 沈凌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该不会问题出在谢青身上吧!要不然以谢老夫人的性子, 怎么可能会容忍谢青独宠一个不能生育的女子。要知道陆媛的记忆里,谢青的夫人日子过得很不错, 没听说过谢老夫人和她不对付的传闻。 想到后来, 沈凌忍不住暗叹一口气,婚姻这种事,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也许旁人看着花团锦绣,可是内里的苦楚只怕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吧! 陆媛心心念念想要嫁给谢青,是为了找一个待她一心一意的男人,但是也许这个男人是因为某种不可告人的原因才逼不得已独宠自己的妻子,这里边的内情外人怎么能知道呢! 现在沈凌只希望,一切都是自己的胡乱猜想,谢青根本没有伤到根本。 轿子到达定北侯以后,沈凌被喜娘搀出来,赶着送到了拜堂的地方。途中,她便问喜娘谢青的伤势,喜娘说她也不是很清楚,谢青到了府里以后被送到了内堂,听说伤的有些重,所以要定北侯代替他出来拜堂。 哪知沈凌到了拜堂以后,定北侯却死活不答应代替谢青拜堂,任谢老夫人说破嘴皮,他也不松口。 沈凌知道他的心结,恐怕是因为自身克妻的命格,怕连累到弟妹。 最后还是谢青的一个表哥站了出来,代替谢青行了礼,沈凌被匆匆送到了新房。 原本伺候谢青的几个大丫鬟们都到谢青所待的内书房去了,只留了几个上不得台面的小丫鬟们。 沈凌由琉璃和璎珞卸去妆容,随手指了一个小丫鬟去打听内书房那边的情况,便开始等待起来。 琉璃和璎珞以为她难过不已,都安静的陪着她。 不多时,小丫鬟回来了,还领回来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和两个婆子。那妇人穿着不俗,打扮的很体面,一看就知道是府里的管事。她身后的两个婆子手里各提着一个食盒。 那妇人先对沈凌行了一礼,然后才自我介绍道:“我是侯爷身边林瑞家的,现在厨房管事,以后二奶奶有什么想吃的尽可以派人到厨房说一声。”又让两个婆子把食盒拿过来,“这是厨房原来给二爷和二奶奶预备下的晚饭。” 沈凌就对林瑞家的笑了笑,吩咐琉璃拿一个荷包出来,看林瑞家的接了,方道,“出了这样的事,叫我怎么吃得下去?”又问小丫鬟打听的怎么样了。虽然这些关心的成分里有一些是做给定北侯府的人看的,但是有一些却是出于沈凌的担心,毕竟谢青若真有个什么,她这个嫁进侯府的新婚妻子也不会好到哪去。 小丫鬟回道:“海棠姐姐说二爷的伤口已经上了药,又喝了药汤,已经无甚大碍了。她还叫二奶奶宽心,说内书房那边有她们几个伺候,二奶奶尽可以放心。老夫人也叫我回二奶奶一声,明天早起还要拜祠堂,敬茶,让二奶奶早些安歇。” 沈凌听她们话里的意思,谢青大约是无碍的,便在林瑞家的劝说下用了一碗鸡丝面,剩下的饭食则让琉璃和璎珞两个人分着吃了。 当天晚上,沈凌一个人独自睡在新房里,她默默回想了一遍小丫鬟说的话,虽然觉得那几句话并无什么错漏,但是她总觉得事情并没有她们说的那么简单。 但是她心里又明白的很,即便谢青真有什么问题,那也晚了。自己已经嫁入了定北侯府。不过转念一想,就是谢青真有了什么问题,比照之前那位夫人,她也不会过得太差。 沈凌想的明白,就不再纠结谢青有没有什么大问题,安心的睡了过去。 还留在内书房的谢玄和谢老夫人却都没有什么睡意,尤其是谢老夫人,虽然她还是平时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但是双眼黯淡无光,头上的白发也多了几根,看上去像是一夜之间老了十岁。 谢青从马上摔下来时好巧不巧的被马蹄轻轻踢了一下,虽然只有一下,但是大夫说了,只怕日后是再难孕育子孙了。 “本来还想着等你弟弟娶了新妇,将来若有两个嫡子,可以过继给你一个,总比从族里抱养一个生人强。哪知大喜的日子却出了这样一个意外。”谢老夫人开口缓缓说了这么一句,末了叹道,“难得上天真的想让我们定北侯府绝后?” 谢玄不说话,谢老夫人看了他一眼,有心想说上几句,却张了张口又将话咽下去了。 谢玄岂不知道母亲想说什么,无非是多让他纳几个妾侍,也好给定北侯府留个香火。但他早前已经克死了四个无辜的女子,不想再祸害他人,何况现在也没女子敢接近他了。就是府上的丫鬟,见到他也都绕着走。 久而久之,谢玄也没什么心思了。就像母亲说的,他之前想的也是等二弟成亲以后,可以过继一个侄子过来继承爵位。哪知偏偏又出了这个意外。 母子两个守着谢青一直到天亮时分,先前喝了安神药的谢青才慢慢醒了过来,谢老夫人怕他知道真相会崩溃,并没有告诉他实情,只说大夫让他好生静养就是。 谢青喝了药就又睡下了,谢老夫人和谢玄简单的洗漱一番便去了府里的祠堂。 他们到时,沈凌已经在那里等了好一会儿了。 她披着一件莲青色的斗篷,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静静的立在那里,倒让谢玄多看了她几眼,觉得自己的这个弟媳倒是一个性情沉稳的人。 沈凌第一次见到传说中克妻的定北侯,忽然微微一愣,眼前的这个男人她曾在徐记点心铺见过,不过他好像不记得她了,只冲她微微点了点头,就算是打了个招呼。 谢老夫人强打起精神让人开了祠堂,等候沈凌拜了祖先,就同谢玄带她回了自己住的容熙堂,沈凌敬茶的时候,将做给谢老夫人的绣鞋和衣裳呈上,谢老夫人点了点头,命身边的丫鬟收好,就将下人们屏退了。 “大夫说青哥儿伤了根本,以后只怕是再难有子嗣了。”谢老夫人开门见山道,“这事我怕青哥儿一时想不开,所以现在没告诉他,打算等他日后养好了再说。”她顿了顿,看向沈凌的目光里带了一些凌厉,“我将丑话说在头里,你既然已经过了门,就是我们谢家的媳妇。我们谢家没有媳妇改嫁那一说,若你死活要走,我也不拦你,但对外我们会宣称你是病逝而亡。若你愿意留下来,以后不管是我还是青哥儿,都会善待你。” 沈凌想,只怕这才是前一世里谢青的夫人被善待的原因,她选择了留下来而不是隐姓埋名的远走他乡。 谢老夫人说完以后便定定的看着沈凌,谢玄坐在一旁一字未发,但是等沈凌开口说话时,谢玄便不由自主的看向了她。 沈凌顶着两人的目光,淡淡笑道:“我既然已经嫁进谢家,就没想过要改嫁。” 谢老夫人不由松了口气,说了句:“你能这样想很好。” 谢玄则深深的看了沈凌一眼,“我们谢家虽不是什么名门世家,对于名声二字也不如那些清贵世家看的那么重,但总归也是京里有头有脸的人家。我这么说,弟妹应该明白了我的意思吧!” 沈凌知道他的意思,怕她将来会守不住,闹出什么丑闻,她不由淡淡笑道:“大哥的意思我懂得,我会谨守妇道的。” 谢玄就点了点头,也没再多说什么。 谢老夫人这时就道:“老大你忙你的去吧!我和她再说几句话。” 谢玄因为谢青的婚事,请了两天假,一时还不着急回去,见母亲如此说,就知道是有事想要与沈凌商议,便告退离开了。 谢老夫人等谢玄走后方对沈凌道,“过几天你陪我去凌云寺走一趟,给青哥儿求一道平安符回来。”她想了想,又道,“等从凌云寺回来,你好好打听一下族里各家的情况,选几个你中意的孩子,年龄最好小一些。然后我帮你从中挑一个出来,到时也好过继到青哥儿膝下。” 沈凌一一答应了下来。 第 112 章 沈凌从容熙堂出来以后, 放慢脚步在附近走了走, 恐怕原身陆媛怎么也想不到事情竟会有这样的转折吧!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也许隔着一层纱, 觉得别家的经似乎好念一些, 但是真正身临其境, 发现还是那么回事。 沈凌散了一会步, 心里已经想的明白, 大不了以后就和国公府夫人那一世时一样,权当没有夫君这回事,养养孩子, 处理处理府中的杂务。一辈子说长也不长,一晃眼也就过去了。 海棠替谢青掖了掖被窝,看着后者熟睡的脸庞, 想到大夫说话时特意屏退了她们这些丫鬟, 心里不由开始胡乱猜想起来。她正在这里胡思乱想,就听外面的小丫鬟报, 二奶奶来了。 沈凌进得内书房, 就见东墙的位置放了一张宽大的罗汉床, 有过一面之缘的谢青就躺在上面, 隔着那层锦被一时看不出他身上还有哪些伤, 不过脸色看上去还算可以。 海棠从床前的脚踏上站起来时,就见从外面进来了一个做新妇打扮的女子, 生的眉目如画,气质娴雅, 忙行了一个大礼。 沈凌叫她起来, 问道:“这里怎么就你一个?” 海棠道:“石榴去了小厨房看着婆子们熬药,迎春被老夫人身边的贾妈妈叫走了。芍药去吃饭了。” 沈凌往床前走了几步,海棠马上就给她端来了一个绣墩。沈凌对她笑了笑,找了个借口把她打发走,又让琉璃和璎珞守在门口,放才将谢青的右手从被子里抽出来,仔细搭了一下脉。 就如谢老夫人所说,谢青的确是伤了根本,以后别说是子嗣,就连男人都做不成了。 沈凌收回手的时候不由叹息一声,若是伤的稍微轻一些,她也有办法让谢青恢复原样,但是那处地方伤的实在太重,就是放在后世,只怕也没有办法挽救。 她把完脉以后,海棠也端着茶水过来了。沈凌坐了一会儿,向海棠叮嘱了几句,便带着两个丫鬟走了。 本来她新婚第二天,下面的丫鬟婆子该来新房这边拜见,沈凌也会拿出荷包打赏她们。但是谢青忽然出了这事,底下的人看主子们心情都不好,也就不敢上前凑趣。 因此,沈凌回到新房这边,跟前仍只有陪嫁过来的两个大丫鬟琉璃和璎珞,剩下的四个小丫鬟不得进屋,只在外面服侍。 沈凌那会因为起得早,只吃了两块点心垫了下,如今见她敬茶回来,底下的丫鬟们便从厨房拿了食盒回来。 沈凌这里刚吃完早饭,下面的丫鬟们就禀告说二爷身边的两个通房丫鬟过来想给新奶奶磕头。 沈凌忍不住诧异了一下,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陆媛记忆里的谢青连个通房都没有,恐怕是因为不能行房,为怕通房们看出什么破绽,所以才打发了。 既然迟早要将人打发走,沈凌也就没了见她们的心思。她先前还以为谢青身边的那四个大丫鬟多半是他的通房丫鬟,哪里想到通房丫鬟另有其人。 底下的人见沈凌不愿意见两个通房,以为她是因为二爷的事没有心情,忙将人打发走了。 过后两天,沈凌吃了早饭就到容熙堂那边去请安,谢老夫人惦记着有伤的二儿子,也没心情让她立规矩。沈凌往往在那里待不到一刻钟,从容熙堂出来后,她就到内书房那边去看谢青。 谢青现在醒着的时间多了一些,因为病中无聊,所以沈凌时不时的来看他,他表现的还是很高兴的。尤其是发现沈凌看的书不少后,就和她聊天解闷。沈凌怕耽误他养伤,也不敢多待,坐上两刻钟就走。 第三天,沈凌给谢老夫人请了安以后,谢老夫人就主动提起回门的事,“青哥儿恐怕不能陪你回去了。我叫管家多备些礼物,再叫我身边的贾妈妈陪你回去。” 贾妈妈四十上下,站在谢老夫人身边,脸上带着恭敬的笑容,朝沈凌点了点头。 沈凌知道谢老夫人怕自己回到锦丰侯府以后会对娘家人提起谢青受伤的事,所以派了贾妈妈监督自己。她心里只觉得谢老夫人多此一举,这种事她怎么可能会对人说,真要被传出去,她脸上难道有光吗? 所以沈凌回到锦丰侯府后,谁问起都说谢青受的是轻伤,养几天就好了。众人见沈凌提起此事的时候,脸上平静无波,像是一点也不将此事放在心上的样子,便都相信了她的说辞。 午宴过后,沈凌睡在原来的闺房里,和周姨娘说了一些定北侯府的人和事。周姨娘听女儿话里的意思,在那边府里过得还不错,也就放下了心。 许是她将谢青受的伤在娘家人面前遮掩的很好,所以第二天去凌云寺上香的时候,沈凌就觉谢老夫人对她的态度非常好,不仅让她跟自己共乘一辆马车,还让身边的大丫鬟葡萄给她拿了一个靠垫放在腰后,这样坐的能更舒服一些。 到达凌云寺以后,谢老夫人带着沈凌径直去了住持的住处。 凌云寺的住持普云大师一脸笑眯眯的将谢老夫人一行人让进自己的静室,沈凌看普云大师和谢老夫人说话的样子像是很熟稔的样子,不由有些暗暗吃惊,谢老夫人给她的印象一向比较强硬,不像是那种吃斋念佛慈眉善目的老太太。 她心里正这样想的时候,普云大师看了她一眼,对谢老夫人道:“这就是您那刚过门的二儿媳吧?” 谢老夫人点点头:“是。” 普云大师又看了沈凌好几眼,点头赞叹道:“是个有福之人。” 沈凌淡淡笑了笑,她从来不相信什么占卜算命,若陆媛真的是有福之人,那么为何前世会遭遇种种坎坷? 许是她心里这么想,脸上就带了一丝不以为然,普云大师马上捕捉到了,他原本还想细说一下沈凌的命格的,见她一副不相信的表情,也就笑了笑没有再说下去。 谢老夫人心里装着事,普云大师说的那句有福之人,她听了也就抛到了脑后,转而给沈凌使了个眼色。 沈凌就找了个借口带着丫鬟婆子们退了出去。 谢老夫人等身边只留下贾妈妈这一个心腹以后,就问普云大师,“敢问大师可有办法化解我儿的煞气?” 谢玄的原配难产而死后,谢老夫人便找上了普云大师,普云大师仔细算过谢玄的八字以后告诉谢老夫人,她的大儿子八字里带着一股煞气,而且专克妻妾,等闲女子若是压制不住这股煞气,很容易被其所伤。 他成婚前定下的那三个女子拥有的都是普通的命格,所以才会被克死。而难产而死的那个原配比她们稍稍强一些,但是也没撑过一年时间。 普云大师说完以后,谢老夫人久久不能回神,后来她与谢玄说了此事,谢玄听了以后更打消了娶妻的念头。因着谢老夫人觉得谢玄可以过继谢青将来的嫡子,所以便没有逼着他娶妻纳妾。 如今谢青那里行不通了,谢老夫人只好再过来找普云大师看有没有化解的办法。 普云大师听了以后,很长时间没有说话,就在谢老夫人觉得没有什么希望时,他才开口道:“有,那就是找一个命格贵重的女子待在他身边,只有这样才能暂时压制住那股煞气,让它不能再轻易伤人。” 谢老夫人马上问道:“那大师可有见过这种命格贵重的女子?” 普云大师点了点头:“有,就在刚才。” 谢老夫人有些不明白他说的是谁。 普云大师唱了声佛号,闭眼道:“老衲刚才已经说过了,贵府的二少奶奶就是那个命格贵重之人。” 谢老夫人有些反应不过来,她看了身边的贾妈妈一眼,轻声问了一句,贾妈妈点了点头,她才如梦初醒,“大师,那这怎么办?” 普云大师叹口气,睁开眼道:“侯爷身上的煞气非同一般,我这辈子见过那么多女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贵重的命格,贵重到老衲都无法推算出来,甚至超然于这个世界之外。若她不能压制住这股煞气,那普天之下再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做成此事了。” 谢老夫人深吸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大师之前说找一个命格贵重的女子待在我大儿子身边......”她忽然有些说不下去了。 贾妈妈悄悄的挪动了一下右脚,她刚才是不是不应该留下,要不然也不会听到这要命的秘事。虽说谢老夫人一向倚重她,但是就怕事有万一啊! 普云大师许是察觉到了贾妈妈的处境,抬头看了她一眼,后者马上就想抓住这次机会溜出去。 哪知谢老夫人却叫住了贾妈妈,若是事情真如她想的那样,还不如将贾妈妈留下来,将来也能帮得上忙。 普云大师不去看贾妈妈的神色,慢慢开口道:“其实这事说简单也简单,只要让两人经常待在一起,侯爷身上的煞气自然会被一点点化解。” “那这个经常是指多长时间?”谢老夫人问道。 普云大师想了想:“每天能待上一个时辰最好,若是不能,至少也要两三天碰一次面,但那样一来,煞气就化解的慢了。” 谢老夫人忍不住松了口气,只要不是她所想的那样就好。 她又问道:“那两人相处的时候,可以有第三个人在场吗?” 普云大师道:“可以,不过那些青年女子就不必了,怕煞气会伤到她们。像谢老夫人身边的贾妈妈就可以。” 谢老夫人问明白以后,就真诚的向普云大师道了谢,又捐了五千两银子的香火钱,要了两个平安符,方才带着沈凌回去。 路上,沈凌总觉得谢老夫人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复杂,有时带着一丝期冀,有时又带着一丝犹豫,十分难懂。 沈凌想了想,应该是跟那个普云大师有关,不过他到底说了什么才让谢老夫人有这么多反应呢? 沈凌还未想的明白,就听谢老夫人对身边的贾妈妈道:“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右眼跳得厉害,总觉得会有事发生,回去以后马上吩咐人去叫老大回来。” 贾妈妈应了一声,等马车驶进定北侯府,看着谢老夫人在丫鬟们的搀扶下回了容熙堂,立刻着人打发去找侯爷。 谢玄身为禁卫军的统领,常常在皇宫里一待就是好多天,等他得知消息回来以后,已经是天黑时分了。 谢老夫人将普云大师说的一五一十告诉他,末了让他赶紧写折子辞去禁卫军统领一职,在自己床前侍疾。 谢玄自然是不答应的,他觉得谢老夫人简直是在胡闹,让他和弟妹整天待在一起,定北侯府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谢老夫人却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一样,认定了普云大师说的方法有用,见谢玄不配合,马上就绝食威胁。 不到两天,其实只有一天半,谢玄就妥协了。谢老夫人别看往日训人的时候中气十足,但却在年轻的时候因为贪凉落下了胃疾,到时若真的有了个三长两短,他后悔也来不及。 于是沈凌再去请安的时候,就听丫鬟们说老夫人病倒了,她正想问个清楚,就被从里面出来的贾妈妈带到了床前,旁边还有侍疾的谢玄。 沈凌很诧异一向忙的看不到人影的谢玄竟然会亲自过来侍疾,想不到他人冷冰冰的,对自己的亲娘这么孝顺。 沈凌朝谢老夫人问了安,又向贾妈妈问了几句情况,本以为谢老夫人会打发她回去,毕竟谢玄在这里,她留下来会多有不便。哪知谢老夫人却像是没有察觉到这一点一样,让她去拧一把热毛巾来。 沈凌听她话里的意思,是想自己也留下来侍疾,便挥退了两个丫鬟,和贾妈妈一起帮谢老夫人用毛巾擦了把脸。 期间,谢玄低着头搅拌手里的汤药,待汤药不那么烫了,便端给谢老夫人。 谢老夫人看见他二人站在自己跟前服侍,心里高兴得很,脸上就露出了一点笑意,“这人老了,上了年纪,就愿意晚辈们守在跟前。放到其他府里,像我这样年纪的老太太有孙子孙女陪着,自然用不着儿子儿媳陪着。可是我却没那个福气,青哥儿的伤还未养好,说不得只好辛苦你们两个了。” 沈凌就说了两句好听话,意思是会好好陪着她一段时间。 谢玄听了不由望了她一眼,心里忽然有些烦躁,那普云大师说弟妹的命格可以压得住他,但若是他信口开河,将来弟妹有了万一,他怎么对得起二弟。就算二弟以后再难有子嗣,但有一个人陪着总是好的。 谢老夫人瞧见大儿子脸色不对,原本听了沈凌的话脸上浮现出的笑意不由减了几分,将手里的汤药递给谢玄,“这汤药凉了,你再去热热。” 谢玄自小跟在她身边长大,哪里不知道她的意思,分明是看出了他的不情愿有意敲打。于是端着热好的汤药再回来的时候,脸上就没有了表情,只是总会刻意避开沈凌,与她保持一段距离。 谢老夫人只要他二人共处一室就行,不在乎谢玄对沈凌什么态度,左右又不让他们二人培养感情,只要都在她眼皮子底下待着就是了。 这样过了十天左右,谢青的伤势养的好了,搬回了新房那边。而谢玄请的假也到了期限,以后连着几天不见人影。 因为他知道,谢青的伤势好了以后,谢老夫人肯定要跟他说有关子嗣的事,有这事挡在前面,谢老夫人一时还顾不上他这边。 事情和他预料的差不多,谢青搬回新房以后,谢老夫人找了个机会告诉了他实情。 谢青连着几天不吃不喝,把自己关在内书房里,不让任何人进来,也不出去见任何人。 也不知他是怎么想通的,很快就让人将他的所有衣物都搬到了内书房,美名其曰是为将来的会试做准备。 谢老夫人看他将心思转移到了科举上,就松了口气。她松完气就忍不住去想,她这辈子虽然没有多大福气,迟迟没有孙子孙女抱,但是两个却是比较争气的,他们哥俩遇到大事虽然也会茫然失措,但很快就又会振作起精神。 之前老大死了三个未婚妻和一个原配,尤其是原配难产死后,颓唐了一个月,就将心思放在了升迁上,短短几年就爬上了禁卫军统领的高位。 老二看来也是随了老大的性子,这么快时间就能从打击中恢复过来,想必以后也能走的更远。 只是可惜,这般优秀的两个儿子,却都没有什么儿女缘。 谢老夫人等谢青的情绪稳定些以后,就重新将心思放到了谢玄身上。 谢玄被叫回来的时候一脸的不悦,不过又没有办法,只得任自己的母亲折腾,好在他那个禁卫军统领的位子被淑贵妃盯上了,三天两头想要让皇帝把他撤掉换成自己的兄弟。淑贵妃虽然得宠,但是膝下无子,加上她的娘家忠勇侯府又对皇帝忠心耿耿,所以谢玄觉得,如果她再多吹几次枕头风的话,自己多半会被撤掉。 反正这个禁卫军统领也不好做,尤其是在几个皇子明争暗斗的情况下。谢玄觉得与其烦恼站哪个皇子的队,还不如被调到边关,做一个总兵来的轻松。 他抱着这样的念头,踏进容熙堂的时候也就不再觉得烦躁,经过那十天的相处,他发现那个普云大师说的也许是真的。反正沈凌现在离他这么近,什么不适也没有。要知道先前,他在长到十八岁以后,身边的丫鬟只要在他身边待上三天以上,就会有一些小病小痛。 第 113 章 沈凌再次过来侍疾的时候, 终于察觉到了不对。 谢老夫人虽说患有胃疾, 但是还没到病重的阶段, 何况为何撇开谢青, 只叫自己和谢玄过来这边。 沈凌嗅出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心里就有些抗拒过来给谢老夫人侍疾, 便心思一转, 有了个主意。 谢青搬到内书房以后,为着忘记自己的伤痛,一心扑在读书上。 这日, 他正苦读诗书的时候,闻听下面人回报说二少奶奶来了。 谢青顿时一怔,他现在最不想见的人大概就是沈凌了。本来成亲前, 他对沈凌的印象很好, 觉得她会是一个好的妻子。但是发生了那次意外以后,他时不时的就会回想起成亲当日发生的事。 他不止一次的想过, 若是他当初没有答应与沈凌的婚事, 而是和之前一样迟迟定不下婚事, 是不是那次意外就会避免, 他也不会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因为心里有这个想法, 所以谢青现在很不愿意见到,甚至都不愿意想到她, 只要一想到沈凌,他就会想到自己的伤痛。 但是他也知道沈凌在这件事也无辜的很, 她今生大概是没有可能和其他女人一样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了, 以后比他好不到哪去。 所以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吩咐道:“让她进来吧!” 海棠就掀起软帘,将沈凌让了进来。谢青搬到内书房以后,四个大丫鬟也跟着回到了这边照顾谢青的起居。 沈凌迈进内书房以后,就从琉璃手里接过食盒,亲自放到谢青的书桌上。 “这是我让人熬的淮山枸杞汤,可以滋阴补血。”沈凌淡淡笑着看向谢青,“二爷想必有些累了吧,不如休息一下喝点汤。” 谢青看着眼前的食盒,他受伤的时候,沈凌经常过来陪他说话,两人相处的还算融洽,这一点使得他即便这时候很不想见到沈凌,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那就喝一碗吧!” 沈凌就露出一个灿若春花的笑容,亲自动手给谢青舀了一碗热汤,然后端给他。也不知是不是那汤太热的缘故,谢青接过去的时候右手忍不住微微一抖,那只甜白釉小碗向前一倾,里面的热汤顿时泼了沈凌一手。 沈凌左手被烫到,本能的一缩,那只甜白釉小碗顿时摔在了地上。 “二奶奶,您没事吧?”琉璃第一个上前查看沈凌的左手,发现左手背上被烫出了好几个燎泡,忍不住低低叫了一声。 谢青听见琉璃的低呼声,有些不安,忙让海棠去拿烫伤的药膏。 沈凌从琉璃手里抽出来自己的左手,笑笑道:“没事,就是被烫了一下。都怪我没有端好。” 谢青忙道:“是我的错,没有接住。”又催海棠,“怎么还不来?” 海棠拿来药膏以后,谢青看着琉璃亲自给沈凌上了药,方才放下了心。后面便不再让沈凌动手,由海棠服侍喝了汤,与她说了一会儿话,将她一直送到了新房那边。 沈凌再去容熙堂的时候,左手就包了厚厚的布条。 谢老夫人便问她怎么弄得,沈凌故意没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说的隐隐约约,但是也能让人大概猜到是谢青的缘故。 涉及到二儿子,谢老夫人忍不住多想,觉得谢青莫不是故意的。毕竟以他现在的状况,见到沈凌肯定心情不一样。 谢老夫人就道:“以后无事你就不要去内书房那边了,青哥儿读书要紧。”又让沈凌回去养伤,休息几日再来。 沈凌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又委婉的推辞了几句,方才答应回去休息几日。 沈凌与谢老夫人说话的时候,谢玄就在一旁。他心里也觉得谢青多半是故意的,毕竟同是男人,这样的事情若是发生在他的身上,他肯定也不希望见到沈凌。 于是,他投向沈凌的目光就带了一些他自己也没觉察出来的怜惜。 谢老夫人等沈凌走后,也用不着他了,谢玄就回了自己的院子。他刚踏进自己的院子,就忽然想起几个月前与他交好的一个同僚给了他一盒祖传的药膏,说是专治烫伤和伤口溃烂化脓。 等谢玄回到卧室,忍不住就将那盒药膏翻了出来,只是刚拿出来就有些犹豫了。弟妹那里难道就没有专治烫伤的膏药吗,要他巴巴的找人送去? 想到这里,谢玄就熄了心思,将药膏又放回了原位。 沈凌却是不知道他的纠结的,她设了这么一个苦肉计,光是暂时休息几天还达不到她原本的预期。 于是从容熙堂回来以后,沈凌就屏退了众人,说是要睡上一觉,让她们无事不要来打扰她,闪身却去了空间,然后乔庄打扮一番后,就花费一百积分去了容熙堂。 之前她在谢老夫人跟前侍疾的时候,对容熙堂的布置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知道什么地方可以适合藏身,知道什么地方可以不被人发现。 之所以选在这个时候来容熙堂,是因为她这边暂时没办法过来侍疾,若是谢老夫人真有什么心思的话,自己这一着肯定会打破她的计划,她多半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自己也好从中获取一些信息。 当下沈凌通过空间的移动功能来到容熙堂的一个暗间。这个暗间原本是用来给值夜的丫鬟们用的,只是现在谢老夫人卧病在床,丫鬟们晚上值夜的时候自然要守在床前,这个暗间暂时就空置了下来。 因为这个暗间与谢老夫人的卧室连通,中间只隔着一道软帘,所以那边的动静,这里都能听到。 沈凌进到暗间以后,就悄悄藏到了墙角放置的一张软榻底下,仔细听着那边卧室的动静。 那会儿,谢玄大约是刚走,谢老夫人跟前只有贾妈妈和几个大丫鬟在旁边服侍。 谢老夫人吃了药汤,靠在枕上休息了一会儿,就挥退了几个大丫鬟,转而跟贾妈妈说起体己话来。 “莲香,你说普云大师说的方法真的有用吗?”谢老夫人虽然觉得普云大师说的方法是她唯一的希望,但是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只不过当着谢玄的面,她为的让大儿子听话,只能表现出强硬的态度来。 贾妈妈现在被迫知道了许多秘闻,索性也不再多想,一心只希望普云大师说的方法有用。所以她很仔细的想了想,方才小心的开口道,“老奴觉得普云大师作为一代高僧,所说的话自然是有几分可信的。别的不说,就说二奶奶在侯爷身边待了这么多天,一点小病小痛都没有。搁在先前,侯爷身边的丫鬟们哪个不是三天两头出一些小状况。”这件事上,她同谢玄想到一块去了。 虽说沈凌现在手被烫伤,那也是跟谢青有关,与谢玄扯不上关系。 谢老夫人经她这一提醒,马上就醒悟过来,“对,你说的没错。二奶奶这段日子的确没出什么状况。”然后就笑道,“也许过不了多久,老大的煞气就会被化解了。” 贾妈妈也笑道:“也许等不了多久,老夫人您就可以抱上孙子了。” 谢老夫人道:“是啊,只要老大的煞气被化解,不管是孙子还是孙女,我都喜欢。” 两人畅谈了一会儿谢玄今后要生几个孩子的事,便将话题又转到了沈凌身上。 谢老夫人叹道:“你说当初我怎么没想到将二奶奶的八字交给普云大师算一算呢,这样直接将人聘给老大,也就不用这么麻烦,还要等上好长一段时间了。” 贾妈妈只笑了笑,没有说话,她一个下人自然不好在这个时候多说话。 谢老夫人也只是抱怨了这么一句,并没真的要贾妈妈回答什么,只是长长的叹息了一声,“也许是老大命里应有这一劫,只希望他日后能平安给定北侯留下一男半女,这样也算对列祖列宗有个交代。” 沈凌听到这里已经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敢情是普云大师说了什么,导致谢老夫人觉得把她放在身边可以化解谢玄的煞气,然后才有侍疾这一出。 可是普云大师为什么会说她可以化解谢玄身上的煞气呢,难道他看出了什么来。 沈凌从暗间回到新房那边,越想越觉得普云大师肯定是从她身上看出了什么。沈凌仔细的回忆了一番当时的情景,普云大师当时好像是说了她一句有福之类的话,别的就看不出什么异常了。 但是沈凌却不相信此事会这么简单,她有心要去凌云寺再走一趟,问个清楚,便在第二天清晨请安的时候,说自己想要去凌云寺走一趟,请个平安符回来。 谢老夫人听了沉吟一番,在她心里其实是有些不放心沈凌一个人出去的,但是又不好叫谢青陪她一起去,最后看沈凌非去不可的样子,只得让贾妈妈陪她一起去。 沈凌也顾不上去想谢老夫人放贾妈妈在她身边是几个意思了,让人套好车就直奔凌云寺而去。 有贾妈妈在身边,沈凌很顺利的就找到了普云大师的住处。只是来到那处清静的小院时,沈凌发现院子外面竟然多了好些精光外露的侍卫,虽然他们都是做普通装束,但是沈凌自己是做过太后的人,一眼就认出他们是皇宫里的大内侍卫。 那么现在由普云大师正在招待的客人不言而喻。 沈凌不由微微皱眉,好容易说通谢老夫人出门一趟,哪想到事情会有这般不凑巧,竟然遇到了今上微服出巡。 她正准备带着一众仆妇离去,忽然听到普云大师的声音,就见从静室里走出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普云大师则落后一步。 那中年男子从静室里出来的时候,就见不远处站着一位妙龄女郎,容颜虽不若宫里的几个贵妃出众,但是气质非常出众。尤其是当她看到自己时,不由朝自己行了一个礼,似乎是认出了自己的身份,端的是聪慧无比。 中年男子也就是皇帝不由对沈凌生出了几分兴趣,往前走了几步,主动问话道:“这位小娘子,你也是来找普云大师的?” 沈凌不由惊讶的看了他一眼,想不到今上竟然如此平易近人,她虽然知道对方的身份,但是看对方并未挑明,也就按照对待一般人的语气回答道:“是,小女有些经文上的问题想找普云大师解答一下。” 皇帝不由笑道:“你平日也研读经文?像你这样的年纪不该是更喜欢胭脂水粉一些吗?” 沈凌道:“经文能让人心情平静下来,所以小女无事的时候会抄上一段,算不上研读。” 他二人一问一答说了一番话,皇帝越发对沈凌有了不同寻常的好感,让一旁侍立的普云大师暗暗叫苦。 皇帝与沈凌说了半炷香的时间,直到身边的一个内侍悄悄在耳边说了几句话,方才笑着与沈凌作别。 皇帝走后,普云大师长出了一口气,沈凌表现的倒还算镇静,让众人候在外面,自己一人进了静室。 第 114 章 普云大师似是有无限的心事, 他让沈凌坐下以后, 就露出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二奶奶今日来此, 怕是看出了什么不对吧?”普云大师直接点明了沈凌的来意, 缓缓说道, “其实也没什么。老夫人求我想一个去掉定北侯身上煞气的方法。我想来想去, 也只能想到这一个方法。利用二奶奶的贵重命格来压制侯爷的煞气。只是没想到, 你竟然能碰到那个贵人。” 沈凌感兴趣的是自己的命格,“大师如何说我的命格贵重到可以压制煞气的地步?” 普云大师担忧的是另一桩事,闻听此言就道:“你的面相在两年前忽然发生了一些改变, 这一丝改变一下子让你的命格变得贵重无比,甚至有了龙凤之相。” 普云大师这一番话,让沈凌不由想起了前面的那个世界。也许是在前面的那个世界里做了十几年太后, 穿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使得命格变得贵重无比。 本来命格变得贵重应该是一件好事, 但是沈凌看普云大师一副忧虑的样子,再联想到刚才偶遇的皇帝, 不由心底微微一惊。 她忙问道:“这龙凤之相可有什么法子去掉吗?”她可不想进宫, 整日守着一个老男人, 还要与众妃子斗来斗去, 即便最后给她太后做, 她也不愿意。 普云大师忍不住抬头看了她一眼,缓缓道:“有。有一个人可以让你的命格变得普通起来。”他是那个最不想沈凌入宫的人, 一旦她入宫成为皇家人,很多人的命运立时就会发生扭转, 这是普云大师所不愿意见到的。所以沈凌问他可有解决办法的时候, 他马上就想到了一个人。虽然这个方法会有违礼法,但是与天下苍生的命运相比付出的代价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定北侯可以帮你。若你能成为他的至亲之人,那么他身上的煞气就能压制住你的贵重命格,让你变成普通人。” 沈凌从静室出来的时候,觉得虽然当下只是初春,但是头顶的太阳却晒得人有些发昏。 琉璃和璎珞见她气色有些不好,忙一左一右搀扶住了她。贾妈妈则在一旁关心的问道:“二奶奶您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沈凌虚弱的一笑,看着贾妈妈一脸的关心,心中忽然一动,“没事,就是方才被吓得。大师说刚才与我说话的那人竟然是......”她忍不住指了指天上。 贾妈妈和两个大丫鬟马上懂了她的意思,前者也被唬了一跳,“什么?” 沈凌嘘了她一声:“小点声,大师不让我告诉别人。”说完又有些得意,“想想我这辈子竟然能见到皇上,而且还与他说了那么多话。” 贾妈妈明显没有想到沈凌希望的方向去,也只是笑着捧了沈凌几句。 但是等一行人回到府里,贾妈妈将今日发生的事告诉谢老夫人后,谢老夫人就捕捉到了一丝不对,她让贾妈妈详详细细将沈凌与皇帝说话时的情景说了一遍,末了忽然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 皇帝不会是看上了沈凌吧! 这样的事情从前也不是没有。先帝还在做太子的时候,有一次偶遇了林侍郎的儿媳,自此念念不忘。后来过了两年,太子登基为帝,对林侍郎提及此事,林侍郎狠着心将一对小夫妻拆散,把儿媳送到了宫里,后来成了宠冠一时的徐贵妃。 都说有其父必有其子。 谢老夫人越想越怕,若是真的任由今上将沈凌接到宫里,那谢玄怎么办,侯府怎么办? 再想到沈凌与贾妈妈说那人是皇帝时,脸上得意的样子,想必一定不会拒绝成为皇帝的妃子。谢老夫人想到这里便下了一个决心,与其便宜了外人,还不如便宜了自己儿子。 如果事情真的像自己所想的那样,将来或许也能给侯府留下一个后人。 谢老夫人想到这里,就命人去请谢玄回来。 沈凌回到新房那边,就开始等着谢老夫人那边有所动作,但是却又担心谢老夫人不会多想,因此晚上的时候破天荒的只吃了半碗饭。 琉璃和璎珞以为她身体不舒服,要去请大夫,被她制止了。她正等的有些不耐烦,打算去暗间那边探探情况时,贾妈妈来了。 沈凌一看她眼睛有些躲闪,一直不敢看自己,心里就松了口气。现在只希望自己没有估错谢老夫人的性格。 沈凌言笑晏晏的让琉璃去倒茶,贾妈妈摆摆手,“二奶奶的好意我领了。只是老夫人那边有一件要事要您过去一趟。” 只是等沈凌要带琉璃出门时,贾妈妈却笑道:“有我跟着你们奶奶还不放心?”硬是将琉璃留下了。 到了容熙堂,谢老夫人半躺在床上,说了一件无关要紧的事,中间有丫鬟给沈凌倒了杯养生茶。沈凌将茶杯接过来,借着衣袖做遮掩,在鼻下闻了闻,发现里面有一些安神药的成分。 她用袖子挡住,悄悄将茶水倒进了空间。 谢老夫人见她喝完,继续扯一些无关要紧的事情来说,直说了两刻钟,看沈凌有些困了,便让贾妈妈扶她下去休息一会儿。 沈凌半闭着眼睛,任由贾妈妈将她扶到了一个房间。那房间三面无窗,只在北墙开了一道窗户,正对着外面的一片竹林。 贾妈妈将沈凌放在早已备好的罗汉床上,就掩门出去了。 不多时,沈凌就听到了一阵脚步声,她将头微微向右一侧,就看见贾妈妈带着谢玄走了进来。 沈凌到此时终于松了口气,看来谢老夫人的确如她所想的那般沉不住气,果然就主动将谢玄送到了她面前。如此一来,就省了她诸多力气了。 谢玄大概也是被喂了药,任凭贾妈妈把他放到了沈凌身侧。 贾妈妈将他放好以后,长长出了口气,说了句,“老天保佑。”就掩上门出去了,为防保险,她还在外面上了一道锁。 沈凌等脚步声去的远了,便不再装睡,试着从床上起来。哪知她刚一动作,身侧躺着的谢玄也微微动了动。沈凌朝他望去,正好撞进他的那双深邃的眼中。 那双眼睛一如她初见时那般波澜不兴,看上去清醒的很,哪有被喂药的半点痕迹。 沈凌不由暗叫不好,面上却惊异道:“大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谢玄挑了挑眉,似是没有想到沈凌也将谢老夫人糊弄了过去,含含糊糊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母亲方才把我叫去,说是给我炖了汤喝。我嫌弃那里面有股药味,就没喝。” 沈凌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和大哥想到一块去了。那养生茶里有一股药味,我不大喜欢,又怕母亲不高兴,所以只喝了一点。”然后又故作不解的问道,“只是母亲为什么让我们喝药,还将我们关在这里?”她眼睛定定的看着谢玄,想从他脸上发现一些端倪。 谢玄轻咳一声,让他怎么说呢,自从谢老夫人利用沈凌的八字压制他身上的煞气那天起,谢玄就提着心,生怕她会有这个心思。所以今日谢老夫人无缘无故给了他一碗汤,他立时就有所警觉,趁人不备偷偷将其倒在了花瓶里。好在谢老夫人没想着他会有所警觉,因此没特地派人看着他,因此让他混了过去。 想到此,谢玄有些脸红,他自问还算是一个正人君子,做不来霸占自己弟媳的事,可是偏生有这样一个为了子嗣不择手段的母亲,实在是脸面无光。 沈凌看他沉默了半天也没说话,试着道:“其实我多半猜到母亲的意思了。她应该打的是借子的主意。” 谢玄想不到她竟然就这么将这层窗户纸捅破了,脸上有些羞惭,“这事是我们侯府对不住你,我母亲不该动这样的心思。” 沈凌摇头道:“我不怪她。说到底,她也是为了侯府的将来着想。只是她将我和大哥看错了,尤其是大哥,岂是那种趁人之危之人。” 谢玄不由多看了她几眼,觉得自己的弟妹倒是一个颇识大体的人,他正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忽然见对面的沈凌轻哼了一声,忙问道,“弟妹,你怎么了?” 沈凌脸上升起红晕,“那杯药茶里除了放了安神药,应该还加了别的东西。”沈凌觉得谢老夫人既然将他们关在了一起,那么药茶里除了安神的药材外必定还有如意丸。 所以她这时装作中了如意丸的样子,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谢玄肯定都不会起疑心。 果然谢玄丝毫不起疑心,有些不自然的说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沈凌咬着牙道:“还好,我应该还能撑得住。” 但是不到一会儿,谢玄就发现她的脸变得通红无比,人也开始迷糊起来。谢玄知道这是药效发作了,有心要做些什么,但是被关在这房间里,出又出不去,喊人的话又怕下面的人知道招来闲话,只得在地下踱步,来来回回的走。 第 115 章 但是他没有来回走多长时间, 就发现沈凌那边完全陷入了一种不清醒的状态中, 还试图撕扯自己的衣裳。 谢玄还未来得及阻止, 沈凌已脱下了那件烟葱绿的对襟褂子, 露出里面的玉色薄纱做的小衣。那小衣剪裁的非常贴身, 将沈凌的身条完全展现了出来。 谢玄忙回转身, 不敢再去看她。 他这里正在试图忘记刚才所见的画面时, 沈凌那边已利索的脱掉了下面系着的百褶裙,全身上下只穿了一件小衣,慢慢的朝着谢玄靠了过去。 相比起将来要到皇宫那边生活, 沈凌宁愿选择谢玄,起码对方年轻英俊,又无妻室, 实在是一个不错的人选。 谢玄在沈凌靠近的时候, 身子微微一僵,他本能的想要推开沈凌, 但是转而却被沈凌抱的更紧。 谢玄只觉得对方身上所独有的香气一股脑的往他的鼻子里钻, 整个人不由有些晕眩, 但是内心却非常清醒, 尤其是一想到谢青知道这件事后会怎样, 马上就大力推开了沈凌。 沈凌不防他会那么大力,整个人被不由自主的推到地上, 疼痛让她似乎清醒了一会儿,迷茫的看向谢玄, “大哥, 我这是在哪?”但是很快却又被药性所控制,不由自主的拉扯自己的小衣,“好热啊,有没有水喝?” 谢玄忙转过头,心知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不是沈凌被药性烧坏,就是自己会把持不住。就在他急切的想办法时,沈凌再次上前抱住了他,抱的紧紧的,根本不给他挣脱的机会。谢玄想不到原来弟妹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也许是药性激发了她体内的潜力。 就在他用力想要挣脱沈凌的怀抱时,对方身上的香气再次钻入了他的鼻孔。 这次他的内心不像上次那样坚决了,而是出现了一丝动摇,就是这丝动摇让他最后沦陷了。 沈凌一觉睡醒以后,身边的谢玄已经走了。贾妈妈一直守在门外,听见屋里传来动静,马上走了进来。 沈凌拥着被子坐在床上,整个人怔怔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流下了两行清泪。 贾妈妈陪着十万分的小心嘘寒问暖,沈凌一个字都没有搭理她,脸上绷得紧紧的,生怕一个忍不住就会笑场。 贾妈妈劝了半天,沈凌终于将衣裳穿好,去了谢老夫人的卧室。 谢老夫人之前已经承受了一番大儿子的怒火,少了几分原来的高高在上,多了几分讨好的笑容。 沈凌面无表情的听她说了好长时间,末了问她,那二爷那里怎么说? 谢老夫人讪讪道:“这个我自会亲自跟他说。不会让你和老大难做的。” 如此,沈凌就放了心。她之所以任由谢老夫人摆布,目的无非是让她来当这个恶人,毕竟她是两个儿子的亲娘,就是做了再大的错事,两个儿子也不会不认她。但若是换成她,事情就不一样了。 因此沈凌面上虽然一副受伤害的样子,但其实对谢老夫人还是有些感激的,若不是她行了这么一着,自己哪有机会抓住谢玄。 谢老夫人后面又说了一堆话,大概意思是让她回去以后好好休息。 沈凌也不客气,就由贾妈妈送到了新房这边。 琉璃和璎珞见她回来,不免关心的询问她昨晚未归的事,沈凌就说事情商量完以后,因为天色太晚,谢老夫人就留她在容熙堂那边睡下了。 两个丫鬟倒是没有起疑心,沈凌又洗了个澡补了个觉,睡到午饭时分才醒过来。 她正要开口唤丫鬟们进来,就见床边坐了一人,正是一直来用功读书的谢青。 沈凌就露出勉强的微笑,“你怎么来了?” 谢青非常复杂的看了她好一会儿,才道:“你喜欢大哥吗?” 沈凌愣住了,她不自在的道:“你都知道了?” 谢青道:“说实话,你与大哥看起来倒是挺相配的。母亲说大哥的八字只有你能压制住他。早知如此,当初娶你的人就应该是他而不是我。” 沈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谢青是他们中唯一的受害者。她面对他时,自然而然的会升起一股愧疚感,即便她知道自己也是逼不得已而为之,但是也不能淡化这股愧疚感。 “是我对不住你。”沈凌忍不住说了这么一句实话。 谢青听了这话沉默了许久,然后说了一句,“祝你和大哥早得贵子。” 沈凌微微一怔,她怎么也想不到谢青竟然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等她反应过来时,谢青已经起身走了。 从新房出来以后,谢青顺着走廊走到了花园,心里却一遍又一遍回忆着谢老夫人的话。 “将来她若能生下儿子,就过继到你大哥门下。不过明面上,你仍是他的生父。” 谢青望着花园的花花草草,忽而闭了闭眼,就这样吧!自己横竖是不能生了,若能有一个侄子充作儿子养在膝下,好像也并不是一件坏事。 只是谢青虽然想通了,但是谢玄那边自从那一晚后却一直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亲弟弟,正值他那个禁卫军统领的位子被人顶替,他便上了折子主动请缨去了边关。 谢老夫人得知这事以后,气的跳脚,但是任书已下,她纵容有万般不满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谢玄去了边关。 谢玄动身去了边关以后,谢老夫人因为气怒交加,真的生了场病。 不过她这病在半个多月以后就痊愈了,因为沈凌那边传来了一个好消息,她怀孕了。 沈凌事先并未服用过生子丹或是生女丹,也就是这个孩子是意外来到的。 对此,谢老夫人高兴的不行,病直接好了大半。然后就是天天忙着督促厨房给沈凌熬各种补汤。 八个多月以后,沈凌平安生下了一个男婴。 谢老夫人大喜之下取名谢宇,并在谢宇满月的时候大摆酒席。 谢宇满了百天后,谢青成功中了进士。 谢老夫人觉得谢青能够考中进士是跟谢宇有关,越发疼爱孙子,几次提起要将孙子带在身边的事。 沈凌自然是不愿意的,若是谢老夫人是一个通情达理又明是非的婆婆,她可能还会犹豫一下,但是她在谢宇还未满周岁的时候就对他宠溺的不行,将来怎么可能教育好他。 但是想到谢老夫人的性格,沈凌只得找上了谢青,想让他帮忙说服谢老夫人。 谢青在谢宇出生以后,发现这个名义上的儿子并不像自己的大哥,反而有一些地方特别像自己,就像是自己的亲儿子一样。按照谢老夫人所说,谢宇长得比较像故去的老侯爷,而谢青自己则和父亲有七成相似,所以谢宇长得就和自己比较像。 因为这一层,所以谢青很快就将谢宇当做了自己的亲儿子。沈凌过来找他要他帮忙说服谢老夫人时,谢青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将来还要亲自教导谢宇,让他和自己一样考取进士,绝对不能让母亲带坏了他。 也不知道谢青是怎么和谢老夫人说的,谢老夫人以后果然不再提起要将谢宇抱过去养的事,而且还主动将管家权交了出来。 沈凌委婉的推拒了一番放,发现谢老夫人确实是出于真心想要将管家权交给她后,这才接了过来。 这样一边打理府中的事务,一边照顾谢宇,时间过得很快。 当谢宇两周岁的时候,谢玄从地方上任满回京时,沈凌只觉他不过是出去走了趟远门而已。 谢玄之前在信里也曾听母亲提起过谢宇,但是什么都不如亲眼见到来的震撼。当谢玄看见那个穿着大红衣裳的男童欢快的朝自己跑来,并叫自己伯伯时,什么语言都无法形容他当时的心情。 站在一旁的沈凌脸上带着风轻云淡的表情,淡淡的与他打了个招呼,仿佛两人之间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 当谢玄见到谢青,发现他和沈凌一样,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认真的与他说着谢宇的趣事。 谢玄忽然觉得,自己当初离开京城到边关是不是有些多此一举,因为除他以外,所有人都将那段经历放下了。 于是在吏部的文书下来之前,谢玄找人活动了一番,留在了京城。 以前谢玄不在,谢宇都是跟着沈凌睡,偶有几回在谢青那里玩累了,会带着奶妈和丫鬟们在那边睡一晚。 谢玄回来以后,许是要弥补一下这三年的缺席,常常带着谢宇玩耍,不到十天,就哄得谢宇去了他的院子睡。 谢青不免有些吃醋,觉得有种儿子被人拐跑的感觉。 沈凌对于他们三个人的事,一概不插手,一心打理府中的事务。有的时候也会去凌云寺,听普云大师讲经。 自从那年沈凌生下谢宇后,再找普云大师批命,她的命格就没了龙凤之相。为着这一层,沈凌每年都要往寺里捐上一笔香火钱,不时还去捧场听经。 后来与普云大师来往的多了,沈凌自己也看了一些周易,觉得自己之所以在这个世界被普云大师看出是龙凤之相,多半是因为前面那个世界里做了多年的皇后和太后,不由自主的便沾染上了一些贵相。 这些贵相现在被谢玄所破,以后倒是不用担心下面的那个世界里也会有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了。 谢宇四岁的时候,谢青亲自给他启蒙。 这样一来,谢宇就不能常常到谢玄那边去玩耍了。谢玄寂寞之余,有时会到容熙堂这边走走,谢老夫人这几年身体一年不如一年,谢玄也就慢慢忘却了她做过的一些事,只想多陪陪她。 谢玄有时也会感叹谢宇不在身边的时候感觉特别寂寞,谢老夫人就建议他与沈凌再生一个孩子出来,不拘是女儿还是儿子都好。 谢玄马上就摇了摇头,他自从那晚的事发生以后,用了很久才走出来,一心觉得对不起谢青,就算后面谢青当做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他还是觉得有愧疚之心。 何况,这只是谢老夫人的一厢情愿,就算是他能想开,只怕沈凌也不愿意。 沈凌的确是没有想过那个问题,那晚过后,她的命格已改,所以她在谢玄回来以后从未想过再跟他生一个孩子。她这辈子有谢宇就够了,她穿了这么多世界,早已将子嗣看的极淡。 所以直到谢老夫人死,她也没见到第二个孩子出生。不过她走的也不算遗憾,起码有了谢宇,他们这一支并未绝户。 谢老夫人走后,就更不会有人撮合谢玄与沈凌了。 于是之后的几十年,两人就只是普通的大哥与弟妹关系。 唯一与别家有些不同的是,沈凌所生的谢宇在十岁那年被过继给了谢玄,然后成为了侯府的世子。 沈凌没能等到儿子成为侯爷的那一天,因为谢玄比她和谢青活得都要久,一直活到了七十多岁。 多年以后,人们谈到定北侯时,都会讨论他的两件事,一是他的克妻传闻;二是他的长寿。 谢玄闭眼的那一瞬间,忽然回忆起了一幅脑海深处的画面。 那天,沈凌穿了一件浅碧色绣茉莉花的对襟褂子,带着谢宇在花园里扑蝶。 晴朗的天空上飘着几朵忽浓忽淡的云朵,微风徐徐的吹来,带着一股花香,就像是那晚迷醉他心神的香味。 第 116 章 “妍儿自从来了慈宁宫后, 哀家觉得心情好了不少, 病也去了大半。左右妍儿在家也是无事, 哀家就想着让她在宫里再住一段日子, 皇帝觉得怎么样?”太后用商量的语气对坐在下首的周晟说道。 而她口中所提的杨丽妍则亭亭玉立的站在太后的身后, 娇媚的脸上带着些许动人的红晕, 双眼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的皇帝表哥。 周晟似是经受不住她这样的注视, 忍不住轻咳一声道:“太后既然这样说,朕哪有不应之理,朕忙于国事, 不能日日在太后膝下承欢,如今有表妹为朕分忧,朕当然乐意得很!” 太后满意的笑了:“皇帝答应, 哀家就放心了。”说着用一种鼓励的眼光看了一眼身边的侄女。 杨丽妍会意, 娇声道:“皇帝表哥,听说御花园今日来了一批锦鲤, 妍儿可从来都没有见过锦鲤呢!” 周晟笑着说道:“这是什么大事, 妍儿若想去看, 表哥这就带你去......” 太后笑着嗔道:“妍儿, 你表哥国事繁忙, 哪有时间陪你看什么锦鲤?” 杨丽妍嘻嘻笑道:“表哥哪里国事繁忙了,怕是陪着他那位倾国倾城的美人是真吧!”说着嘟了嘴:“听说那位倾国倾城的美人把表哥的魂儿都给勾去了......” 太后忙喝止道:“妍儿, 大胆,哪有你这么议论皇帝的?” 周晟尴尬的笑道:“凌清不过是男生女相而已, 哪有倾国倾城那么夸张?” 杨丽妍哼了一声:“皇上表哥就知道护着他。” 太后沉下脸道:“说到这件事, 皇帝,你也太儿戏了些,一个罪臣之子,你赦免他也就罢了,竟然将他接到你的寝宫与你同吃同住,这简直罔顾祖宗家法!” 周晟却只是笑:“太后教训的是,只是凌清他实在可怜,好好的名门公子落到如今这般田地,朕实在是心疼他......” 一个大男人当着众人的面说自己心疼另一个男人,这样的话要多恶心有多恶心,太后忍住眼里的那一抹厌恶,但是这样的皇帝却正是杨家所需要的。 太后压下心中的厌恶,耐着性子道:“好,这件事我且不说了。你刚才不是答应妍儿去陪她看锦鲤吗,哀家有些不舒服,就先回宫了。” 周晟忙站起来,看着太后一行人的身影去了,才点了点杨丽妍的小鼻子,轻轻笑道:“几个月不见,表妹又漂亮许多。” 杨丽妍嘻嘻笑道:“那表哥你告诉我,有没有那位美人漂亮?” 周晟又点了点她的鼻子:“说到漂亮,世间根本无人能及得上凌清。” 杨丽妍微微皱眉:“我不信,表哥,你让我见见他,看是不是如传言所说,真那么倾国倾城?” 周晟失笑道:“你一个大家闺秀见一个大男人算什么?” 杨丽妍嘟嘴道:“不嘛,表哥,我就要见他,看他是不是生得那么祸水?” 周晟故作苦恼状:“但若是你见到他后,被他迷上怎么办,到时你表哥我不是欲哭无泪吗?” 杨丽妍羞恼的跺了跺脚:“表哥,你又不正经!” 周晟呵呵大笑:“朕何时正经过?” 但周晟到底拗不过杨丽妍,还是带着她来到了自己的寝宫,文华殿。文华殿门口站立着一个昏昏欲睡的小太监,正是周晟派给凌清的侍从。 “小贵子,你们公子呢?”周晟故意不让人通禀,直接走到小太监面前大声叫道。 小太监吓了一跳,等睁开眼看见是谁,忙吓得跪了下来:“小贵子参见圣上!” 周晟笑着叫他起来:“你们公子呢?是不是又在读书?” 杨丽妍好奇的看了看那个小太监,想从他的脸上找出些什么来,可惜凌清虽负盛名,这个小太监却生的相当平常,相貌没有一点出彩之处。 周晟看到她的举动,忍不住笑道:“这个小太监是朕找来的,你不用看了,想知道凌清到底生什么模样,进来就是了。” 话音刚落,寝殿里面就传来了一道清朗的男音:“不知主上驾到,微臣有失远迎!” 杨丽妍期待的注视着那一张黄花梨嵌百宝屏风,想看清从那屏风后面走来的是到底是怎样的倾国倾城。 周晟弯了弯唇角,笑道:“无妨无妨!” 那道人影已走到了屏风前,在杨丽妍的注视下,出现在了两人面前。 那是一个身材高瘦的少年,年纪不过十七八岁,眼睛很黑,皮肤白皙,五官清秀,根本不是传说中的祸水似的容貌。 杨丽妍失望的叹了口气:“果然传言误人!”回头又狠狠的瞪了一眼周晟:“表哥,你骗人,这个凌清哪有你说的那么美?” 周晟哈哈大笑:“表妹,我何时跟你说过他就是凌清了,这是武安侯府的世子,武大公子。” 武世子脸上闪过些微的怒意,但很好的控制住了:“微臣还有要事,就不打扰主上了。” 周晟摸摸鼻子道:“朕这个表妹口无遮拦,你别放在心上。” 武世子道:“微臣不敢!” 周晟只好挥挥手:“那你去吧!” 待武世子离开寝殿,杨丽妍终于忍不住道:“表哥,你的寝殿怎么老有这么多男人?” 周晟笑道:“我不和男人住在一起,难道还和女人在一起不成?”故意朝着杨丽妍笑了笑。 杨丽妍跺了跺脚:“你都不知道坊间传说你什么,说你这个皇帝喜好......喜好......”她到底没好意思说出来。 周晟笑眯眯替她说了出来:“说我有龙阳之好?” 杨丽妍恨其不争的瞪他一眼:“你既然知道,怎么还这么荒唐?” 周晟嘘一声道:“有人来了!” 杨丽妍还有些生气,以为他是在转移话题,但接下来一阵脚步声提醒她,确是有人过来了。 周晟冲着西侧殿喊道:“凌清,你快过来,有人想见你。” 后面就有一道极为清脆的声音道:“主上又在开玩笑!” 杨丽妍一下子怔住了,这道声音真是好听,就像是她那年去和太后在寒泉寺小住时,在后山听到的泉水声一样,十分悦耳动听! 周晟道:“朕是不是开玩笑,你过来便知!” 那人没再说话,而是掀起了西侧间那一道黄缎绣凤的软帘,一个美的不像话的少年走了出来。 那少年最多十五岁大,身上穿着一件玉白底绣银竹叶的锦衣,双眸犹如南海最上等的黑珍珠,发着深幽的目光;皮肤白皙细腻,就像最精美的羊脂玉,莹润光泽;但最好看的还是他的眉头,就像两片竹叶一样贴切的生在他的眼睛之上,为他增添了几分悠然气质。 看到杨丽妍,他忍不住露出吃惊的神色,忙将目光投向周晟。 周晟笑着说道:“这是朕的表妹,她一直想知道你长得如何。” 凌清淡淡施了一礼:“微臣参见杨小姐,若有失礼之处,还望见谅!” 杨丽妍初时被他的容貌所惊,愣在当地,但不过几息之后,她又回过了神:“凌公子不必多礼!”转头看向周晟:“皇帝表哥,你不是答应我去看锦鲤吗,我们现在走吧!” 周晟应道:“好啊!朕还真怕你见了凌清后再不理会你这个表哥了呢!” 凌清淡淡道:“主上说笑了!” 周晟拍拍他的右肩:“朕真不是说笑,有时候朕对你真是又爱又恨,生怕你有一天从朕这抢走朕看中的美人......” 杨丽妍面色微红,转身快步离去。 凌清无奈的看着周晟:“主上当着外人的面,一定要如此吗?” 周晟眨眼道:“难道你有更好的法子让别人认为朕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 凌清摇头:“没有。” 周晟笑道:“这不就结了!对于杨家来说,一个有污点的皇帝总比一个明君好控制的多......” “表哥,你到底走不走?”外面杨丽妍催道。 周晟叹口气,大声回道:“来了!” 武世子出了文华殿,朝着一条甬路向东安门走去,路上遇到几个大臣。 几个大臣当着他的面表现出恭敬的样子,但是没走多远,就窃窃私语起来。 “这位武安侯的世子果然如传言所说生的清俊,怪不得很得圣上的喜爱。” “你是没见过那位倾城倾国的凌清,那才是真正的绝色。” 武世子脸色发白,右手紧紧的握了起来,他自幼练武,耳力过人,几个大臣的话无一遗漏的传到了他的耳里。 被当今圣上周晟召到宫里,被那些不知情的大臣当作圣上的玩物,这是他最大的耻辱。虽然周晟事实上并不是大臣口中所说是一个喜好龙阳的人,但是带给他的耻辱却不会有丝毫减少。 “武兄,你今日怎么这么早就从文华殿出来了?”对面走过来的是一个比武世子生的还要俊秀的少年,眉宇间掩着一股书卷气。 武世子望着这位出身书香世家,如今却屡屡被圣上召到宫里的名门公子沈佩致,心底的郁郁消散了些,不是只有他一人顶着谣言。 “有凌清在,我还在文华殿做什么?”武世子淡淡回了一句。 沈佩致没有武世子的那些清高之气,面上是一片读书人的随和宽厚,挥了挥衣袖道:“主上才命人传话给我,说得了一卷古籍,小弟喜不自禁,连饭也没吃便赶了过来......” 武世子打断道:“主上现下恐怕不在文华殿。” “不在文华殿在哪?”沈佩致问道。 武世子哼了一声:“主上现下陪着那位杨小姐呢!” 杨小姐,沈佩致“哦”了一声:“若是这样,小弟便不好打扰了。不过主上既说了这件事,想必肯定会有交代,小弟也不寻其他人,只管去找凌清便是。” 武世子见他说的极为肯定,也不便扫他的兴,冷淡道:“那你去吧,我还有事,就不陪你回去了。” 沈佩致温和的笑道:“武兄是出了名的忙人,小弟哪敢耽误你的事。” 两人便在此分了手,沈佩致继续向文华殿走去。 走到半路,迎面遇上周晟身边的小太监宫锦,沈佩致经常出入文华殿,自然认得周晟身边的这位小太监,不由笑道:“宫锦公公打哪来?” 宫锦手上捧着一个托盘,只低头走路,这时听见说话,才抬头看见沈佩致,忙蹲下身请安:“沈公子安。” 沈佩致笑道:“这上面是什么?” 宫锦陪笑道:“圣上正陪着杨小姐,这碗酸梅汤是圣上吩咐奴才给杨小姐消暑的。” 沈佩致笑道:“这么说来,主上不在文华殿,可是主上命人传话说新得了一卷古籍......” 宫锦弓腰道:“这件事奴才隐隐约约听到了一句,说是那卷古籍已经交到了凌清凌公子手中。” 沈佩致拍手笑道:“那就好办了。”冲宫锦挥手道:“这里没你的事了,你还是赶紧去给杨小姐送酸梅汤吧!” 宫锦点头哈腰的送沈佩致去了,自己小心的捧着托盘去往御花园。转过御花园的一座牡丹台,就到了曲水池,那曲水池约有两亩地大小,种植着不少荷花,那新到的几百尾锦鲤就被放在其中。 曲水池的凉亭上,周晟懒洋洋的高卧在一张软榻上,杨丽妍左手上拿着一只水晶碗,右手抓起碗内的一些鱼食,向池内撒去。 正值夏季,荷花开的极好,不时送来阵阵香气,几百尾锦鲤被鱼食的香气所引,簇拥着来到凉亭前,只见水中一片金红之色,一时只闻锦鲤进食的啧啧之声。 杨丽妍玩得有趣,又叫周晟,“皇帝表哥,你看这些鱼真好看,尤其是这条竟然全身都是金色的。” 周晟懒洋洋的回道:“有什么奇怪的,朕幼年时还见过全身都是白色的鱼。” 两人正说着话,宫锦捧着酸梅汤到了,杨丽妍接了碗,不着急喝,只问:“表哥你说真的?” 周晟抬了抬眼皮,挥手命宫锦退下,答道:“那条白鱼是一个小国进贡来的,可惜没有养活,当时父皇还很惋惜呢......” 杨丽妍将酸梅汤喝到一半,忽然放下了碗,心血来潮道:“表哥,既然那白鱼是小国进贡来的,你下旨让他们再进贡一条不就得了。” 周晟翻身坐起:“即便再进贡一条,也没人能养的活,难道就让他们不停的进贡不成?” 杨丽妍思索道:“这倒是个问题。” 周晟起身,伸了个懒腰:“表妹,这鱼也看了,酸梅汤也喝了,朕也该去处理处理奏章了。” 杨丽妍哼了一声:“表哥处理奏章是假,陪那个凌清是真吧!” 周晟也不否认:“猜对了一半,朕不仅是去陪凌清,还邀了一人来同看一卷古籍。”也不等杨丽妍说什么,就吩咐道:“来人啊,送杨小姐回太后的慈宁宫!” 杨丽妍跺了跺脚,恨恨道:“不用你管,我自己回慈宁宫。” 周晟看着杨丽妍的背影,摸了摸下巴,扯出一个淡淡的笑意,甩了甩自己的前襟,对着应声而来的宫锦道:“走,回文华殿。” 听到文华殿传来沈佩致的笑声,周晟不禁弯了弯唇角,心情很好的迈入了文华殿,大声说道:“佩致,朕刚得的这卷古籍怎么样?” 里面的凌清和沈佩致闻声忙过来请安,周晟不等他们行完礼就叫了起,凌清起身道:“主上进来时也不叫人通禀一声,总让我们吃一惊。” 沈佩致摇着一把折扇,满脸喜色:“主上这卷古籍真了不得,据臣看......” 周晟笑着打断道:“当然是好东西,是从高璞那个老匹夫手里弄来的,老匹夫别的本事没有,这收藏古籍的本领倒是一流的。” 沈佩致笑道:“这样好的古籍落在高璞手里,那可真是明珠暗投了。不过好在主上将这明珠要了过来,不然非得生尘不可。” 周晟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朕可不是那糊涂人,吃你两句奉承话就舍得把此书送给你了,门都没有。” 沈佩致的脸色立时垮了下来,凌清在旁始终静静看着,不发一言,这时才道:“主上既舍不得将书送给沈兄,借给他几日也使得,要不然我看沈兄这一个月都得赖在文华殿,到时主上就要头疼了。您新得的几幅画还收着在书房呢,若是让沈兄瞧见,只怕......” 这话还没说完,沈佩致已是恢复了之前的喜色,嚷道:“字画,什么字画,主上,您又得了什么好东西?” 周晟无奈一笑:“那这卷古籍就借你一个月吧!” 沈佩致喜不自胜,谢过周晟后,又对着凌清做了一个揖:“多谢凌兄美言。” 周晟哼道:“那卷古籍若少了一丝一毫,朕也要拿你是问。” 沈佩致满脸欢喜:“主上放心,臣定当好好保管......” 周晟不等他说完,便打断道:“好了,古籍你也到手了,朕也就不多留你了,要不然朕书房的字画不知该遭什么罪呢!” 沈佩致去后,周晟不由笑骂道:“这个佩致,朕下次再也不邀他过来观看古籍了。” 凌清笑道:“主上每次都是这样说,可最后还是忍不住将他叫来。” 周晟道:“不说这个了。武世子走的时候,朕看他脸色不好,是不是又有人给他气受了?” 凌清道:“还不是贤文阁的那几个大臣乱嚼舌根,武世子一早起来就听到了他们在议论不休,连早饭都没吃,自己气冲冲的坐了好一会儿。” 周晟叹道:“这个武世子,气性也太高了些,朕已经同他说过,眼下不过是做做样子,理那些人做什么呢?你看沈佩致何尝在乎过这些......” 凌清道:“他是侯府出身,自然对身份看重一些,加之又是这种事,面子过不去也是正常的。” 周晟悠悠叹了口气:“等熬过这几年,朕一定好好补偿他。” 凌清道:“主上也别太过着急,这杨家气焰虽盛,但是却无出众的子弟,即便主上不出手,再过个十年八年,等太后和杨世昌老了,那杨家也就不足为患了。” 周晟漫不经心道:“你说的,朕未尝没有想过,但是朕只要一想父皇的遗言,就坐立不住,杨家一定得倒,而且是越快越好。” 凌清目光中闪动着复杂的光芒,问道:“看来主上已经想好对策了。” 周晟冷冷道:“太后不是想让杨家女入宫吗,朕就给她这个机会。” 凌清微微叹了口气:“那杨家小姐,我今日见过,看着不像是一个柔顺的女子,主上真的想好了吗?这样的人能做一国之母吗?” 周晟冷笑道:“皇后的位子,朕只能给翰林的女儿坐,这个杨丽妍朕只是想封她为妃而已。” 凌清道:“只怕太后不会同意吧!” 周晟冷哼道:“朕早已有了对策,她想不答应也难。”转而又道,“群芳阁那里怎么样了,杨丽妍的大哥最近有没有去过?” 凌清能被周晟挑中放在身边,自然不只是样貌出众而已,他还是名门公子时就以聪慧著称,如今不只帮着周晟出谋划策,还负责收集各方情报。 “最近杨成宗甚少到群芳阁那边,大约是上次泄露了消息,引得杨世昌在府里大发脾气,杨成宗胆子又小,大约是怕触着霉头,所以不大敢去了。” 周晟冷哼一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以杨成宗的性子,他忍不了几天。你派人盯着点,只要群芳阁那里得到有用的信息,马上通知朕。” 凌清点了点头:“我知道了。”这事不消周晟多说,他自会放在心上,虽然凌家的倒台并不是杨世昌直接所为,但也是他间接造成的。他虽然劝周晟不要急于求成,但是若能有一举扳倒杨世昌的机会,他自然不会放过。 第 117 章 慈宁宫内, 太后半躺在一张黄花梨三屏嵌绿云石心罗汉床上, 懒洋洋的抚着膝盖上卧着的一只白猫。 “姑母。”杨丽妍闷闷的走进慈宁宫, 一脸的不痛快。 太后睁开了半闭的双眼, 横了一眼身边侍立的宫女, 一时之间, 慈宁宫内的宫女太监走了个干干净净。 “妍儿, 过来姑母这边坐!”太后拍了拍身下的罗汉床。 杨丽妍犹豫了一下,还是听话的坐了过去:“姑母,为什么皇帝表哥那么喜欢和那个凌清呆在一起?” 她问得如此直白, 太后不由暗暗叹了口气:“妍儿,这样的话以后不要再让姑母听到。你大了,应该学着为杨家分忧了。不要总和那个凌清做比较, 皇帝再喜欢他又有什么用, 能封他为后吗?” 杨丽妍将心内的话咽了回去,其实做不做皇后, 她真的无所谓, 只要表哥心里有她一席之地, 她就已经很知足了。可是目前, 表哥不过是喜欢偶尔逗逗她而已, 说到他心里的那个人,还是那个凌清。 想到凌清, 那个倾国倾城的少年,即便是她这个从心底里不喜欢凌清的人, 都有恍神的时候, 何况喜好美色的表哥。 太后看着她的神色,暗暗摇了摇头,说到底妍儿的性子并不适合在这宫里生存。尤其是她对周晟一往情深,将来难免不被对方利用。可是除了妍儿,杨家再没有适龄的女孩了。太后最终还是将所有心思压下,试着开解了杨丽妍一番。 杨丽妍还是很听这个姑母的话的,心情慢慢的好了一些,后来又陪着姑母用了午膳,便回了偏殿午睡。 沈凌醒来的时候便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龙涎香,等她睁开眼就见自己置身于一处被布置的富丽堂皇的宫殿。 这次不等脑海内的那道声音响起,沈凌就开始主动沟通系统,问明了任务内容和接收完原主的记忆后,她稍微休息了一会儿,才制造出一些声音,然后微微掀开了床上悬着的淡紫色帐子。 很快,就有两个清秀的宫女听到声音走到床前,一人蹲下去给她穿鞋,另一个则将帐子挂好。她们俩服侍沈凌的时候,又进来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官,先给沈凌行了一礼,才用好听的嗓音说道:“太后已经醒了,正等着杨姑娘过去呢!” 沈凌就微微点了点头,在两个宫女的服饰下稍微梳洗了一番,才由那个女官领着到了太后素常的起居室。 太后今年四十上下,大约是平日保养得好,看上去不过三十来许,穿着一身石青色的衣裳,头上插了几支玉簪,看上去与寻常的贵妇也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杨丽妍的记忆里,太后可不是一个寻常的妇人。当年先帝还在时,她以侍郎之女的身份入宫从五品才人一直升到皇后的位置,虽然一直未能生下一男半女,但是却将皇后之位坐得稳稳的,后面还抱养了一个宫妃所出的皇子,并且成功将其送上了帝位。 沈凌自问若是换了自己,只怕未必就能做的更好。 她这样想着,心里就不由多出了几分对太后的崇敬之意,虽然仍口称姑母,但是语气却少了几分随意,多了几分尊敬。 太后正在品尝宫人送上来的一盘甜瓜,见她过来,便命宫人先给她上一盏热茶,然后才让人将那盘甜瓜端到她面前,末了还叮嘱她不能多吃。 大约是太后一直没有亲生子女的缘故,有时便将侄女杨丽妍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处处为她着想,比之杨丽妍的生母也不差了。 沈凌感受着她的这番关心,心下不由想到等自己入了宫,恐怕这辈子都不用担心处理不好与婆婆的关系了。 要知道在前面那个世界里,她有时实在是无法忍受谢老夫人的强势霸道,若不是谢青发生了意外,后面又有谢玄的事,谢老夫人自觉有些对不起她,态度稍微软和了一些,若不然以谢老夫人的性子,只怕少不了会给她气受。 她这里刚刚想到将来入宫后的问题,那边太后就提道:“姑母同皇帝商量以后将选秀的时间定在了九月份,这样避开暑热,参选的官家女儿们也能少受些罪。” 太后自己便是从选秀中走过来的,自然知道其中的繁琐及种种不便,尤其是这次参选的人还有她的宝贝侄女,更加会考虑周详一些。 沈凌就趁机问了一些选秀上的事情,了解了大概的流程后心里就有了谱。 姑侄两个吃完瓜,又到御花园走了走,便将整个下午消磨掉了。 傍晚的时候,周晟照常过来请安。沈凌才见到了杨丽妍记忆中的那个让她念念不忘的表哥,也就是今上乾化帝。 能让杨丽妍将满腔情思寄于他身上,周晟的外貌自然是极为出众的,比沈凌上上世的夫君高桢长得还要俊美。听说周晟的母妃是当年后宫第一美人,想来周晟多半是遗传了母亲那边的基因。 沈凌脸上带着如常的浅笑,上前与周晟见了礼。 在太后面前,周晟一向对这个表妹宽容得很,不等她行完礼,就将她虚托了起来,“自家表兄妹不需如此客气。”然后又让人呈上来了一对玛瑙手镯。 “这是前几天西域那边的一个属国所奉上的贡品之一,儿臣翻了翻,就只有这镯子还入得眼,特地拿来给母后赏玩。” 太后看了一眼那镯子,却是比较少见的紫色玛瑙雕琢而成,就抿了抿唇,“这镯子看上去倒是不错,不过这颜色哀家可戴不出去。不如给了妍儿吧!” 周晟听了并无不悦,含笑道:“母后说的是,这倒是儿臣的疏忽了。”转头看了沈凌一眼笑道,“那就送给表妹好了。” 沈凌就笑着道了谢,将镯子接了过去,抬头的时候就见周晟脸上飞快的闪过了一丝似笑非笑的表情,虽然转瞬即逝,但还是被她捕捉到了。 沈凌摸着手里的镯子,心里打了个突,这镯子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晚上等夜深人静的时候,沈凌仔细端详了一番镯子,发现并无什么不对,凑到跟前也闻不到什么药味。难道是自己想错了,沈凌摇了摇头,应该不是,这镯子肯定有什么问题,只是自己一时还没发现罢了。 接下来的几天,沈凌日日陪着太后赏花,或是喂鱼,逛御花园,要不就是品尝各种瓜果点心。 而周晟也按照平时的习惯,早晚都会过来请安。 沈凌为了不引人怀疑,仍是表现出对周晟一番情深意重的样子,偶尔也会让他陪着自己喂鱼或是逛御花园。 每当这个时候,沈凌格外留意周晟的表情,发现他对自己说不上有多讨厌,但是却也没什么男女之情,顶多就是表哥对表妹的稍加照顾而已。 照这样的情形,只怕她将来入宫以后,周晟虽然会因为太后的意思对她颇多关照,但想必不会将她放在心上。 对于这一点,沈凌并没有什么感觉。她的任务是进宫为中宫皇后继续杨家的辉煌,而非成为周晟的宠妃。周晟对她感觉如何,那一点也不重要。 这样在皇宫里住了一段时间以后,沈凌就向太后提出要出宫回家。 太后虽然奇怪她不像之前那样舍不得离开宫里,但还是痛快的准了,并且收拾了一堆吃的玩的给她带回去。 沈凌坐着马车到家以后,就去了杨夫人住的院子。 杨世昌虽然权倾朝野,但是本身却一点也不好享受,所以在他成为首辅后,整个杨府并未得到任何扩建,还保留着原来的朴素风格,不仅谈不上什么雕梁画栋,就连精致都谈不上。因为府里占地不大,所以沈凌只走了一会儿路就到了杨夫人住的地方。 杨夫人比太后要大上几岁,大约是操持家务和儿子不成器的缘故,她看上去比太后要显老的多。 沈凌进来的时候,她正处理府中的事务。杨世昌不好女色,府里一个姨娘和通房都没有,而且他也禁止儿子们纳妾。所以府里的事务主要是各府之间的人情来往,不过因为杨家如今正是气焰正盛的时候,所以光是处理这些,就需要耗费不少时间。 沈凌在旁等了好一会儿,杨夫人才抽出空来跟沈凌说话,而且说的第一件事就是个坏消息,“你大哥被你父亲打的还躺在床上,你有空的时候过去看看他吧!” 沈凌虽然知道大哥杨成宗总是惹杨世昌生气,但是却很少有这种打的下不来床的情况。 她不禁好奇的问道:“大哥做了什么,惹父亲生了这么大的气?” 杨夫人忍不住叹口气,“到底为了什么,我也不清楚。总之是他在外面做的那些混事。” 沈凌默然,杨成宗之所以养成这样的性子倒不是杨父杨母的纵容之过,要知道他从三岁起,杨世昌就给他开蒙,对他十分严厉,而杨夫人也不是那种溺爱儿子之人。但是杨成宗长大以后还是变成了一个纨绔子弟,虽不至于到仗着杨府的威势为非作歹的地步,却经常流连于青楼楚馆之地,让杨父杨母头痛得很。 母女两个后面又说了一些宫里的事,沈凌拿出太后收拾的东西,与杨夫人商量了一番,挑了几样出来,打算送给大嫂和二嫂去。 第 118 章 沈凌走进大哥杨成宗的院子时, 正好看见大嫂余氏从上房里出来。余氏与杨丽妍的关系不是太好, 沈凌也就没有多留, 看完大哥, 将东西送出去就走了。 杨家两兄弟住的院子是并排在一起的, 沈凌从这个门里出来往西走了几步, 就到了二哥杨成嗣的院子门口。 院子里的婆子殷勤的给她推开门以后, 就见二哥杨成嗣在院子当中的花圃里忙活,一心照顾着眼前的几株花卉,连沈凌走到跟前都没发现。 如果说杨成宗是那种纨绔子弟的话, 那么杨成嗣就是典型的玩物丧志。他对花艺、盆景、古玩、奇石,屋里的摆设,女人用的胭脂水粉, 都有极大的兴趣, 并且在上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 杨世昌打也打了,骂也骂了, 但是却丝毫不见成效, 索性不再管他, 就任由他这么胡闹下去了。 好在他娶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妻子, 夫妻两个一起养花做盆景, 小日子过得倒也有滋有味。 沈凌站在院子入口处,看着二哥杨成嗣专心致志的样子, 忽然明白了太好为何一心一意要原来的杨丽妍入宫。 上面的两个哥哥没有一个成器的,根本挑不起杨家的大梁。若是杨丽妍再不入宫的话, 只怕杨世昌一走, 杨家也就倒了。这是太后和杨世昌最放不下的,所以他二人在杨丽妍身上寄予了厚望。因为那是他们最后的希望了。 沈凌心里有了这个考量以后,不由对选秀多了几分重视。 在她的期盼中,日子一点点的挨近了九月份,选秀在京城拉开了帷幕。 因为这是乾化帝登基为帝的第一次选秀,所以范围定的特别广,全国上下人品清白的人家都可以参选。 从外地赶来参选的少女们到了京师以后,和京师内参选的少女们会合,然后就开始了第一轮挑选。 第一轮挑选会淘汰一些在外形上有明显缺陷的女子,比如稍高、稍矮、稍肥、稍瘦的都会被淘汰。 沈凌和十几个权贵家的女儿站在一起,她们身上穿的衣裳和头上戴的首饰一看就是不一般,那些过来检查的内监面上都是恭恭敬敬,她们这十几人很快就通过了这关。 这关通过以后,她们每人都领到了一个万事如意结,有了这个信物,就可以参加第二天举行的第二轮筛选了。 沈凌因为排在队伍的前面,所以通过这一关后,时间还早,可以回去杨府吃中饭。但是排在后面的那些平民家的少女们就比较惨了,她们要一直站在那里等着内监过来检查。 第二天,沈凌踩着时辰到时,依旧排在队伍的前列,等着第二轮筛选。这一天,内监们挑选得更为仔细,从五官入手,检查耳、目、口、鼻、发、肤、领、肩、背等是否有不周正的,若有一处不周正就会被淘汰,看了五官还得听声音,声音不过关也不行。那些声音混浊、嗓音粗浊,或应对慌张的都会被淘汰。 杨丽妍本身的容貌和声音都是百里挑一,所以这一关也过得特别容易。但是身边的贵族少女们就少了好几个人,不是在五官就是在声音上被刷下来的。 第三天,内监又有了另外的考核标准,先是拿尺量女子的手足,然后让她们行走数十步,对那些腕稍短、趾稍巨,或者举止稍轻躁者加以淘汰。如此三天下来,参选的一万多名少女差不多只剩了千人左右。 沈凌身边的贵族少女们只剩下了三个,但是沈凌冷眼旁观下来,觉得内监面上虽对她们这些人恭敬无比,但是筛选的时候却又比对平民女子们严苛许多,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周晟的授意。 第四天的时候,她们这一千人,由宫里的一些老嬷嬷将她们依次引入密室,进行更详尽的观察和挑选,比如探其ru,嗅其腋,扪其肌理,从中再次筛选出三百人。 而这个时候,和沈凌一起来的贵族少女们都被刷了下去,只留了沈凌一个人站在最前面。 她的身后是十几个五品以下文官的女儿,这更让沈凌猜到,这一切应该都是出于周晟的授意。 她晃神的功夫,几个宫里的女官来到了她们三百人面前,宣读了一下太后的谕旨,大概意思是说她们这三百人以后要在宫里生活一个月,这一个月里,会有宫女们教她们学习一些宫廷礼仪。 因为不出意外的话,她们这三百人以后都是要留在宫里的了。至于是获封为妃嫔还是成为宫女,就要看她们这一个月的表现了。 女官们宣读完谕旨以后,她们这三百人便被宫女们分成了五人一组,唯独因为沈凌身份地位特殊的原因,提前被安排了一个向阳的房间。 房间比其他五个参选的少女挤在一起住的房间要稍微狭窄一些,但是一个人住就比较宽敞了。 沈凌还发现房间里有几盆开的正好的兰花,是她从未见过的一个品种,这些盛开的兰花散发出一种淡淡的香气,又因为它们的花朵长得特别美丽,所以一下子就使得整个房间看起来雅致无比。 沈凌看过以后觉得很满意,当即赏了一个荷包给带路的宫女。 中午的时候,沈凌吃过宫女送来的午饭后,就躺在床上小憩了一会儿,养养精神。下午的时候,她们这些秀女都要跟着宫女们学规矩,虽然她身份特殊,但是学习礼仪的时候却不能搞特殊了。 沈凌原本是打算小睡一会儿的,哪知躺下去却足足睡了半个时辰,许是睡得有些久了,她醒来的时候,不禁有些头晕。 沈凌也没放在心上,她刚穿来没来得及改造这具身体,所以平时有个头疼脑热的也很正常。 只是下午的时候,沈凌跟着宫女学习礼仪的时候,胃里也觉得有些不舒服,她不由心里一突,自己不会是中毒了吧? 好容易熬到天黑,沈凌回到房里,第一件事就是取下手里的红玛瑙手镯放在灯下端详。 她从周晟赠给她这个镯子起,就一直有个猜想,觉得周晟在上面做了手脚。但是后面却一直平安无事,让她也慢慢放下了这个猜想,只是心里还存着一分疑惑,所以常常戴着这镯子,看周晟到底在耍什么花样。 所以她一发现自己有中毒的痕迹后,就想到了那对玛瑙镯子。 但是沈凌将玛瑙镯子放在灯下端详已久也没发现有任何问题,她便将镯子放下,开始打量房间的布置,最后不由将目光放在了那几盆盛开的兰花上。 一刻钟以后,房间里没有了那几盆兰花,沈凌顿时觉得头晕的症状有了些许缓解。 然后等头晕的症状好了一些后,她又做了个实验,将兰花放回了房间,而将那对玛瑙镯子放进了空间。这次,她仍未出现头晕的毛病。 沈凌心里就有了一个结论,看来是玛瑙镯子和兰花的双重作用,才使得她有了轻微的中毒迹象。 有了这个依据,沈凌后来翻遍医术,终于找到了相关的资料。那玛瑙镯子应该是稀有的一种紫玉,配上西域所产的这种名为香玉的兰花,就可以使人产生头晕呕吐的中毒迹象。虽不至于到要人命的地步,但是却会使人身体虚弱,产生种种不适。 沈凌看到这里,就明白过来,看来周晟应该是不想自己进宫,或者是不想自己成为皇后,所以才使了这么一招,让自己参加不了一个月以后举行的最后一次选拔。 从前沈凌只以为周晟对杨丽妍没有什么男女之情,但是如今却发现他竟然连杨丽妍进宫为后都忍受不了,想必在他心里,其实是很想将把他抚养长大的太后以及杨家连根拔起吧! 沈凌想到这里,忽然替杨世昌和太后生出了一丝不值,他们一个花心思将周晟养大,一个用尽心思辅佐他,即便不是全心全意为他着想,但却换来了他这么一番对待,为了阻止杨丽妍入宫,连下毒这样的阴损手法都想出来了。真是不值。 再想到杨世昌为了怕周晟忌惮,几番推辞了周晟想要封他为侯的美意,不由更是觉得深深的不值。像周晟这样的人,你就是表现的再对他忠心耿耿,但是只要被他视为了有威胁的存在,那么你的所有努力都可以忽略不计。 要知道杨家除了杨世昌外,下面一辈的杨成宗和杨成嗣都成不了气候,很明显杨世昌和太后根本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他们只想要保住杨家的几代富贵而已,毕竟他们为之付出了一番心血。 可是,想不到周晟竟然连这么一点机会都不愿意给他们,这让沈凌真正动了一丝怒气。 既然太后抚养长大的这个皇帝这般不听话,那就自己生一个有杨家血脉的皇帝好了。 第 119 章 明亮的烛光将文华殿照得如同白日, 周晟一边翻阅奏章, 一边又在等待着什么。 小太监宫锦送上夜宵时, 周晟才惊觉过来, 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快到亥时了, 可是秀女们所住的储秀宫却一点动静都没有传来。 这不大符合常理啊! 周晟执着笔的手有些顿了顿, 笔尖刚蘸满的朱砂就滴落到了桌上, 他也未觉,微微皱眉道:“凌清呢,他去哪了?” 宫锦看出他的心情许是不大好, 腰弯的更低了,“凌公子下午的时候出宫去了。” 周晟这才想起来,凌清是按他的吩咐去群芳阁拿消息去了, 不由揉了揉眉心, 挥手命宫锦退下。 当天晚上,周晟一直等到子时时分, 储秀宫那边也没传来任何动静, 他最后只好纳闷的歇下。 第二天天明时, 在空间里睡了一晚上的沈凌神清气爽的醒来, 继续跟着宫女们学习宫廷礼仪。 大约是看她出身虽然比较高, 但是性情还算随和,中间休息的时候就有几个秀女主动过来与沈凌套近乎。 沈凌只扫了她们几人一眼, 就知道她们这几人以后多半不会被选为嫔妃,言语间便淡淡的很。 但仍是有一些人听说了沈凌的身份, 想要从她这里得到机会成为嫔妃, 于是中午用饭的时候,沈凌跟前就又坐了几个秀女。 几个秀女当中,只有一个眉眼秀丽、性情活泼但又进退有度的秀女能入得沈凌的眼。 那秀女似是那几个秀女的中心人物,沈凌听她自称姓陶,不仅相貌生得好,性子也比较好,与其他人相处时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眼下她虽然有求于沈凌,但是话说的非常漂亮,吹捧起人时恰到好处,既让人心生愉悦,又不会觉得她是在吹捧而是实话实说。 起码沈凌就因为听了她的话而心生愉悦,嘴角不由露出了笑容,记下了她这么一个人物。 下午的时候,沈凌和其他秀女一样照常学习宫廷礼仪,只是学习到一半,太后身边的一个女官就奉了谕旨请她到慈宁宫去。 沈凌在众人的艳羡中跟着女官出了储秀宫,方才问女官太后找她有什么事。 女官答说是皇上到太后这边时提起马上就是杨丽妍的生日了,太后才想着叫她过去,看看今年的生日怎么办。 沈凌到达慈宁宫时,周晟正等的坐立不安,一抬头便看见了沈凌的那双平静无波的眼神,再看对方脸色白里透红,精神奕奕的样子,哪有中毒的半点迹象,不由心里微微一惊,难道是杨丽妍察觉了什么? 但同时他又在心底摇了摇头,不可能,杨丽妍的性子他还不清楚,自小就不爱读书,更不用说医书了,怎么可能发现其中的问题? 难道是她没有佩戴自己给的那对玛瑙手镯,可是周晟看向沈凌的手腕时,发现那对玛瑙手镯好好的就戴在她的手上。 “皇帝,你觉得怎么样?”周晟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忽听太后问了这么一句,便下意识的点头道,“儿臣一切听母后的。” 太后就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妍儿的生日就由皇帝亲自操办吧!” 周晟这才明白太后刚才问的是什么,不由心里一紧,但面上仍带着一丝微笑,“母后放心,儿臣一定将表妹的宴会办的热热闹闹。” 说定了沈凌的生日宴后,太后就提起了储秀宫的一众秀女,问了沈凌几个问题,沈凌答话的时候,周晟若有若无的总将目光放在她的身上。 没一会儿,太后就觉察到了。她虽然不明白周晟为何突然会对侄女起了兴趣,但是却不肯放过这样的机会,随便找了个借口,将空间留给了两人。 太后走后,周晟带着试探的眼神看向沈凌这边,“表妹这一向在储秀宫住的可好?” 沈凌温婉的笑道:“托表哥的福,妍儿在储秀宫住的很好。对了,听说房间里的那几盆兰花是表哥特地命人安排的,妍儿在此谢过了。” 周晟不由讪笑道:“那不值什么,妍儿喜欢就好。” 沈凌笑道:“喜欢,怎么不喜欢。那兰花有一种别有的香味,闻多了能让人神清气爽,难为表哥从那么远的地方找来,这一片心意,妍儿一定会铭记在心。” 周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沈凌这番话,话里有话,他本来就有些心虚,听了这话面上就不由露出了一丝慌乱,虽然很快他就又恢复了镇定,但心底还是有些不安。 沈凌就在这个时候提出了告辞,理由很充分,她要继续回去学习宫廷礼仪,好为将来做准备。 留下周晟在当地,担心了好半天沈凌会不会已经知道了内情,若她知道内情的话会不会告诉太后。 但他却是想差了,沈凌从始至终就没打算将此事告诉太后,虽然太后抚养周晟是因为膝下无子,只想扶持一个皇子上位,但毕竟付出了一番心血,若是得知此事,只怕一定会伤心愤怒。 何况沈凌觉得不告诉太后的话,对周晟那边相当于是握了他一个把柄,将来也好能更好的控制住他。 沈凌回去以后,便让宫女将几盆兰花扔了出去,反正她已经意思点明,这几盆兰花也没存在的必要了。 那边周晟得知了此事,立马就明白了过来,只怕杨丽妍是知道了真相,所以才有这样的举动。 接下来的几天,他一直有些忐忑不安,生怕杨丽妍会将此事告诉太后,哪知过了半个月多,每日请安的时候太后仍是原来的那幅模样,并不像是知情的样子,他才松了口气。 而对于沈凌来说,在储秀宫生活的这一个月过得非常快,马上就到了她们这些人要进行最后一轮选拔的时候了。 清晨时分,当几个女官带着太后的口谕走进储秀宫时,所有的秀女已经穿好自己最好的衣裳,戴上自己最好的首饰屏息以待了。 沈凌也不例外,虽然私下她已经被太后内定成了皇后,但是在这一天的时候还是慎重以待,穿了一身桃粉色绣牡丹花的衣裙,将她的肤色和气质提升不少。原本可打八分的容貌,硬是被提高到了九分,碍于几个姿色比她出众的秀女不能说是艳压群芳,不过站在三百人里,那一身出众的气质,还是会让人一眼就注意到她。 太后看着面前打扮出众的侄女,面上不由点了点头,心里对杨丽妍的表现很满意。 储秀宫的宫女们已经将这一个月来表现比较好的秀女名单呈了上来,所以这最后一轮选秀不过是走个过场。 太后收回目光后,就吩咐了一声,身边的女官便开始唱名,被叫到的秀女上前几步,就有一个小太监交给她一朵绒花或是一只荷包。 秀女们之前已经从宫女口中得知,收到绒花就表示以后可以获封妃嫔,而荷包里面则装的是银裸子,以后就是宫里的宫女了。 沈凌很快就被叫到了名字,不出意外的得到了一朵绒花,然后就由小太监领着走到了旁边的偏殿里。 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偏殿里陆陆续续走进来了五个秀女,无一不是这一届秀女里相貌气度出众的。 只是沈凌看着这五人,加上自己,也不过才六个人,不由微微皱眉,莫不是太后为了侄女将来能霸占周晟,所以才这样将原本的五十个旧例硬生生缩减到了六个。 虽然她也不喜欢跟人分享丈夫,但是周晟却另当别论,就是他将这三百人全都纳为妃子,她也毫不在乎。 后面女官宣了谕旨,沈凌便没有跟几个秀女离宫回家,而是去了太后的寝宫。 太后正在品茶,见她进来,命人也给她倒了一杯。沈凌喝了半盏茶,才问出心中的疑惑。 太后却轻哼道:“你当姑母会把这么好的把柄送给御史,是皇帝自己的意思。他先前不想让权贵之女入宫偷偷做了手脚,姑母想着这样也好,这样后宫之中便没人比你的出身更高。后来他干脆以国库空虚做借口,死活不肯多纳妃子,哀家也只好依从他了。” 三天以后。 沈凌毫不意外的接到了获封皇后的恩旨,至于其他五个秀女,都封的是嫔位,分别是柔嫔、和嫔、丽嫔、婉嫔和如嫔。 她们五人在二十天以后,都陆续被抬进了宫里。 而沈凌却一直等到两个多月以后,才在一场极其繁琐的婚礼后成为了乾化帝的正宫皇后,住进了坤宁宫。 大婚的第三天清晨,沈凌才有机会见到已经承宠的五位妃嫔。 昨晚的一场热身运动,让沈凌已经知道周晟并不是如传闻所说喜好男人,之所以只纳这五个妃嫔,无非是为了谋得大臣们的好感。毕竟后宫的妃嫔越少,开支也就越少,这一点为了国库开支考虑的大臣们喜闻乐见。 不过后宫妃嫔虽少,但是选出来的这五个妃嫔却不一不是万中挑一的美人,且各有千秋。 比如站在最前面承宠最多的柔嫔就是一个十分养眼的美人,相貌倒在其次,难得的是她的身材,凹凸有致,就连沈凌见了都不由羡慕的看了她好几眼,暗叹周晟艳福不浅。 沈凌带着浅淡的笑容与柔嫔说了几句话,后面的和嫔就自来熟的给沈凌请了个安,正是之前在沈凌面前刷好感的那个眉眼秀丽的秀女。 沈凌觉得周晟给她起的这个封号,倒是合了她的性子。 后面的丽嫔长得倒是很出众,但是一看就知道是个草包美人,没什么内在。 丽嫔后面是婉嫔,听说是一个翰林的女儿,在闺阁的时候就颇有才名,生的不如丽嫔美艳,但却有一种独有的才女气质。 最后一个是承宠最少的如嫔,沈凌粗粗看去,只觉如嫔不如前面几个有自己的特色,但是再看的时候,就发现如嫔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气质,让她看上去显得特别娴雅,有一种骨子里透出的优雅。 可是据沈凌所知,这如嫔不过是平民之家出身,既无万贯家财也无书香传承,是怎么养出这一身气度来的呢? 沈凌不由得好奇的问了如嫔几句,发现她说话轻声慢语,遣词用句都比较文雅,显然受过很好的教养。 她的疑惑就更深了,不过却因为第一次与几人见面,她不好多说什么,一人给了一件早已准备好的首饰,就端茶送客了。 第 120 章 如嫔回到自己的住处没有多久, 就见周晟身边的一个小太监弯着腰进来, 请她移步到御花园的渺云馆。 渺云馆建在曲水池的最北边, 周围种着许多高大的桂树, 因为地方偏僻一向少有人行。 如嫔由小太监领着进入渺云馆时, 正在窗户前赏景的周晟很快就回转头, 露出一个真心愉悦的笑容。 如嫔却没有他那么欢喜, 心里不由有些紧张和惧怕,她到现在还记得第一次承宠的情形,第二天她躺了一天时间才觉得恢复了些力气。不过她受过的礼仪让她做不出避退的动作, 因此不管心里怎么想,面色仍然毕恭毕敬的给他行礼。 周晟忙托起她,“这里没有外人, 你不必这么多礼。”他顺势就将如嫔带到了自己怀里。 原来带路的小太监马上就同跟着如嫔进来的宫女一起退了出去。 他们出去以后, 周晟更是没有了顾忌,打横将如嫔抱起就朝屏风后的那张罗汉床而去。 如嫔被他抱着的时候微微挣了挣, 大白天的周晟这个样子, 让她又害臊又害怕。 周晟最喜欢的就是她现在这副样子, 他将气息喷在她的耳边, “放心, 外面有小太监守着,这里又轻易不会有人过来, 不用担心会有人进来。” 如嫔面色微红,周晟的话证实了她的猜测, 她心里涌上来一股奇怪的感觉, 说不上欢喜,只觉得有些紧张,有些抗拒。 周晟说了那句话以后就开始动起手来,他好容易找到时间从文华殿那边溜出来,自然要抓紧这次机会。 于是没有半炷香的时间,如嫔已经褪尽衣衫躺在了他的身下。 周晟尽情的享受着如嫔带给他的感觉,这是其他妃嫔不能给他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如嫔的第一眼就将她装进了心里。 虽然她不如丽嫔美艳,没有婉嫔的才气,没有柔嫔的温柔如水,没有和嫔的如沐春风,但是他就是喜欢如嫔。 不过碍于杨丽妍和太后,周晟不敢将如嫔宠的太过,尤其是杨丽妍,她身为皇后,想要找如嫔麻烦的话,就连他这个皇帝都不能多说什么。毕竟祖宗家法摆在那里,皇后训斥妃嫔再正常不过了。 所以他只能按捺下心中的冲动,不仅最后一个承宠她,而且只在她那里待了一个晚上。他要给别人一个印象,如嫔是不受宠的,这样杨丽妍也会少找她一些麻烦。 半个时辰以后,周晟披衣从随身的一个荷包里倒出一粒丸药,如嫔见了眸色不由暗了暗。 周晟将丸药递给她,看她服下以后,方才放心。在他还没有彻底将杨家扳倒以前,为了如嫔的安危,孩子暂时还是不要的好。 不过他自以为替如嫔样样考虑到了,但是如嫔心里却不是那样想的。养母耗费了那么多心思培养她,一心想要她成为皇帝身边的宠妃。看周晟对她的喜爱,她也确实做到了,可是为何周晟见她的时候要这么偷偷摸摸,而且每次事后还要服下避子丹。 这样想着,如嫔的脸色就不是太好。 周晟却觉得如嫔是太累了的缘故,便留她在渺云馆休息,自己回了文华殿。 他这里刚走进文华殿,凌清、武安侯世子、沈佩致三人都迎了上来。 周晟刚刚与佳人幽会了一场,心情正是愉悦的时候,看见他们三人都在,不由打趣了一句,“今儿人到的好齐全,是凌清下帖子将你们都召来的?” 凌清三人听了却没有平时的笑容,周晟这才觉出一丝不对来,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凌清站出来说:“河南那边传来八百里急报,几天前黄河突发秋汛,因为堤坝建的不是太牢固,所以导致周边几个县城尽数被淹。” 周晟又惊又怒:“怎么会这样?朕几个月前不是已经将杨世昌的人替换下来了吗,怎么还会变成这样?” 三人沉默了一阵,最终还是沈佩致忍不住道:“听说问题正是出在主上派去的那几人身上,他们不仅在克扣修建堤坝的费用,还在当地鱼肉乡里。” 周晟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凌清怕沈佩致说话太直得罪周晟,忙出来打圆场道:“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我们几个在这里等候主上,为的是商量河南那边的赈灾问题。明天的朝会上,杨世昌肯定会借此指责主上。” 周晟深吸口气,凌清说得对,现在当前最要紧的是赈灾问题,他便扫了三人一眼,“依你们的意思,此次赈灾最好派谁去?” 一直没有说话的武安侯世子开口道:“臣愿往。” 周晟复杂的看了他一眼,他心知武安侯世子主动请缨是想要暂时离开京城摆脱那些闲言碎语,如果放在往常,武安侯世子于他还有大用,他自然不会允准。但是出了决堤这回事,他自问除了眼前的三人外,他再没有真正可信的人了,所以他看了武安侯世子好一会儿最终还是答应了他的请求。 中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晚上的时候,周晟就再没心情翻牌子了。 沈凌在灯下卸妆的时候,就听见下面的宫女来报,说周晟晚上歇在了文华殿,不会过来这边了。 沈凌摆摆手,不来就不来,反正她昨天晚上已经服下了生子丹,周晟不来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 第三天,等沈凌梳洗打扮好,五个过来请安的妃嫔已经坐了好一会儿了。 当着坤宁宫宫女的面,她们不敢议论周晟昨晚没有歇在坤宁宫的事,因为按照惯例,帝后大婚后,皇帝要连着五个晚上都歇在坤宁宫。 所以沈凌扶着宫女进来后,五个妃嫔便都带了一些探究的神色看向皇后。 沈凌扫了底下五人一眼,就明白了她们的心思,不禁高傲的扬了扬下巴,“今日恰好是初一十五给太后请安的日子,妹妹吧,陪本宫走一趟吧!” 五个妃嫔马上就收回了目光,恭敬的应了声是。她们到底忘了一件事,皇后可是太后的亲侄女,就算皇上再不喜欢又如何,有太后在,谁都动摇不了她的地位。 沈凌带着五个妃嫔过来慈宁宫这边时,太后正在挑拣尚宫局那边送来的几串佛珠。 “姑母从前不是不喜念经吗,怎么让人把佛珠找了出来?”沈凌看着那些佛珠问道。 太后道:“从前不喜欢是因为性情使然,但是如今上了年纪,觉得偶尔听听佛经也不错。”她目光朝着沈凌身后的五人一扫,“就是哀家身边的宫女太笨,认不得几个字。” 她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不等沈凌说话,五个妃嫔一齐跪在地上,“愿为太后效命。” 太后淡淡的看了最前面的柔嫔一眼,“哀家看着你顺眼一些,以后就由你每天晚上过来给哀家诵一段经文吧!” 柔嫔本以为这是可以讨好太后的一桩美差,哪知太后张口就要她晚上来,摆明了是她之前风头太盛,碍了太后的眼,所以这时才给了她这样一个教训。 柔嫔心里再委屈,面上也只能低眉顺眼的应下,倒是沈凌觉得柔嫔虽然得宠但是性子并不张扬,不需要这么打压。 于是等她们五人离开以后,她便问太后,“姑母刚才为何要针对柔嫔,我看表哥虽宠她,但是却没将她放在心里,应该不足为惧。” 太后笑着看了她一眼,“想不到妍儿入宫以后懂事了不少,我还以为你巴不得我针对柔嫔呢!”她说完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容,“我这是做给皇帝看的,让她以为姑母我真是老糊涂了,一心以为柔嫔是他心上看重的人。这样哀家以后再为难如嫔,他就没什么话说了。” 沈凌面上做出一副有些吃惊的样子,“又关如嫔什么事?” 太后冷笑道:“我们这位皇帝真是玩的好一手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私底下频频召幸如嫔,面上却立了柔嫔这么一个靶子给我们出气。看来他真是长出息了。” 太后说话的时候不忘打量沈凌脸上的神色,她知道侄女一直都对周晟情深义重,以前有个凌清还好一些,如今听到周晟为了如嫔而这样大费周章,肯定会心伤不已。但太后却希望沈凌能在伤心过后,认清周晟的本质。 沈凌岂能不知道太后说这话的用意,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按照杨丽妍痴情的性子,确实是有些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太后见状不由有些后悔,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操之过急了,毕竟侄女才刚刚成为正宫皇后,正是满心欢喜的时候,她这么一瓢凉水浇下来,可别把侄女整个浇透了。 但是沈凌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的话却让太后松了口气,“其实早先妍儿心里已经做好了这样的准备。不过从前是不懂事,一心以为表哥心里有我而已。”她叹了口气,又道,“只不过现在进宫以后,妍儿也明白了一个事实。想要表哥心里只有我是不可能的。” 太后见侄女认清了事实,不由又是欣慰,又是心疼,好言宽慰了沈凌半天,方才放她离去。 第 121 章 宫锦将银耳汤搁在御桌上, 轻声问了一句正在批阅奏章的周晟, “皇上, 和嫔在殿外求见, 您见是不见?” 周晟闻言顿了顿, “和嫔, 她来找朕做什么?”继而忽然想起和嫔的父亲是京城有名的富户, 便叫宫锦将人带进来。 和嫔进来以后,先呈上了一个清单,“听闻河南那边发大水, 家父便联合了几个商家,打算尽一份自己的心意。” 周晟看了一眼清单,脸上就有了喜色, 当下不吝言辞夸赞了和嫔的父亲一番, 后面又表示晚上会到和嫔的宫殿去一趟。 在柔嫔被太后叫去念经的间隙,和嫔成了周晟最近一段时间的新宠。 不过和嫔还没有风光几天, 沈凌就被太医诊出了喜脉。 这下子, 沈凌的风头一下盖过了所有人。 坤宁宫内, 太后拉着沈凌的手, 满脸欣慰的笑道:“好好好, 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妍儿你一定要好好养胎,将来给哀家生一个白白胖胖的皇子。” 听到消息赶来的周晟正好听见这一句, 脚步不由顿了顿,心里不由涌上一股复杂的感觉。但是等他来到太后和沈凌的面前, 脸上就挂上了高兴的笑容, 过去说了一些让沈凌注意身体的话。 沈凌看到他进来,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容,从今以后她便是有儿子傍身的人了,周晟对她如何已经不重要了,所以她表面上做出一副认真倾听的样子,心思却不知转到了何处。 还是太后担心沈凌因为有他们在休息不好,打断了周晟的话,带他离开了。 周晟从坤宁宫出来以后,目送太后回了慈宁宫,在御花园转了好半天。如果杨丽妍这胎真生下来一个皇子,那么按照本朝的惯例,皇后所生的嫡长子一定会被大臣们提出要请封为太子。杨家有杨丽妍入宫为后已经很让周晟棘手了,如果再加上一个太子,那么扳倒杨家说不定就会成为一个笑话。 周晟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原来对他情深义重的表妹忽然好像脱离了他的掌控,不仅避开了他的算计还在他的妃嫔面前尽显大度,要不然只要她肯对妃嫔们出手,自己马上就有借口冷落她或是将宫权交给其他妃嫔了。 哪像现在这样,底下的妃嫔们对杨丽妍恭恭敬敬,宫权又牢牢握在她的手中,又有太后给她撑腰,自己哪怕就是想找茬都找不到。 周晟在御花园散了半天心,心情仍是不大顺畅,便打算到几个妃嫔的宫里与她们说说话。只是柔嫔一向柔顺的紧,太后每日召她前去念经,她面上也不敢流露出什么不满,自己若是跟他提起自己的烦心事,只怕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和嫔呢,性子又太圆滑,谁的不是也不肯说,尤其是太后和皇后,更是一个字都不敢议论,生怕招来是非。丽嫔是个草包,那是不用说的了。而如嫔,自己怎么可能忍心让她为这件事费神呢? 于是,周晟想来想去,最后到了婉嫔的宫殿。 原本他给自己定的皇后人选就是婉嫔这样的,出身书香世家,腹有诗书,贤惠大度,既能和他聊得来,又能管理后宫。只是这一切全被杨丽妍破坏了。周晟这样想着,到婉嫔的宫里后,不自觉的就比平时多了一些对婉嫔的关心,不等宫人们通报,就问婉嫔在做什么。 婉嫔正在房里作诗,她是一个真正的才女,前几天在御花园赏花的时候逢上了一场大雨,雨中的花草树木比平时别有一番景致,她便一心想着将那天的画面用诗词表现出来。只是每次写完,总觉得有些词不达意。 周晟过来的时候,婉嫔重新做完了一首诗,还未和前面的诗作比较,斜刺里就伸出一只大手。 那只大手,她虽然见过的次数不多,但一眼就能认得出来,马上转身行礼,“臣妾给皇上请安。” 周晟将诗作放在一边,马上托起她来,“朕一向少到你这边,不知道你这么多才,这首七律连贯一气,将园中的景致描写的栩栩如生,可见你功力深厚。” 婉嫔身为才女,不可避免的沾上些文人的习惯,总想找到一个投契的知音。奈何之前深处闺中,周围的小姐妹们很少有人喜欢这些,所以婉嫔时常发出知音难觅的叹息。后来入了宫,其他妃嫔不是忙着承宠就是忙着其他,看她们的性子也知道和自己不是一种人,婉嫔更是熄了心思。 而周晟,婉嫔就更是指望不上了,他虽然来自己宫里的次数并不算太少,但是每次来几乎都是直奔主题,很少有促膝长谈的时候。 所以周晟如今说了这一番话,婉嫔顿时生出了知音之感,觉得对方在诗词上的造诣并不下于她,婉嫔就趁机向周晟请教。 周晟少时也曾喜欢过诗词,两人后面越谈越投机,周晟也忘了此来的目的,晚上就在这边歇下了。 第二天他离开以后,才醒悟过来,好像自己是来倾诉心事的,没想到与婉嫔探讨了一天诗词。不过这种切磋诗词的感觉好像也不赖,起码能让自己暂时忘却了现实世界的烦恼。 于是和嫔得宠没几天,婉嫔就后来者居上,一时风头无两。 沈凌对这种争宠的事一向是不放在心上的,她也不屑于拉拢底下的妃嫔们,所以每次她们过来请安的时候,她都对几人话里的机锋视而不见。 这天,沈凌刚在宝座上坐稳,失宠已久的丽嫔就开口嘲讽婉嫔,说她霸着皇上不放,就连初一十五这样的日子也敢留皇上在宫中。 本朝的惯例是,每当初一十五,皇上是要到坤宁宫过夜的。 婉嫔近些日子忙着与周晟探讨诗词,一时倒忘了昨晚是十五,听到丽嫔这样说,忙跪下来给沈凌请罪。 沈凌原本是不想掺和进去的,但是丽嫔一副口口声声为她着想的样子,其实摆明了是想拉她下水,若是不出声,显着她这个皇后也太窝囊了,但是出言斥责婉嫔的话,又显得她这个当皇后的气量窄小。 沈凌不由看了一眼丽嫔,想不到丽嫔这个草包也有精明的时候,竟然能够抓着婉嫔的错处在自己跟前来了这么一出。 丽嫔被沈凌扫了那么一眼,有些心虚,情不自禁的朝着和嫔看了一眼,沈凌当即明白了过来,敢情丽嫔身后有和嫔出谋划策,怪不得能想到这么好的主意。 和嫔见皇后朝自己看了过来,当即在心里骂了丽嫔一句,真是草包,白费了自己一番心血。 沈凌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后,含笑道:“若不是丽嫔提醒这一句,本宫真忘了昨晚是十五了。想必皇上也和本宫一样,把这回事忘了吧!不过祖宗家法摆在那里,婉嫔没能劝诫皇上,就罚闭门思过三日吧!” 和嫔在旁听得清清楚楚,皇后只一句话就摘清了自己,又将丽嫔推到了婉嫔的对立面,将来婉嫔要怨,也只会怨上丽嫔,真是端的好手段。 果然如和嫔所猜,婉嫔因故被罚以后,便记恨上了丽嫔,尤其是知道丽嫔的背后是和嫔在捣鬼后,一并将她二人记下了。这几日,她与周晟日日厮磨在一起,感情越来越深厚,这样一来,婉嫔便犯了天下多数女子会犯的一个错误,以为自己在周晟心里是不一般的。一旦有了这个念头,即便她是才女,也必不可免的同其他女子一样,有了试探的心思,想要确定自己在对方心里到底有多重要。 晚间周晟再来时,婉嫔就将今日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给了他,点明是丽嫔和和嫔看她不顺眼在皇后那里告了一状。然后就等着周晟的反应,在她心里,觉得周晟既然心里有她,那么就应该会将丽嫔和和嫔训斥一顿,至少也要有一段时间不搭理她二人。 周晟来婉嫔这里探讨诗词无非是想要忘记烦恼,而今见婉嫔失却了才女应有的高傲,转而与其他妃嫔计较起来,就失了几分兴趣。本来今晚他就因白天朝堂上的事不顺心,想要来婉嫔这里放松一下,哪知却从对方嘴里听到了后宫的纷争。 这些争风吃醋的事,平时高兴的时候还可以当乐子听听,但是心里正烦躁的时候去听,却觉得聒噪。周晟当即沉了脸,不顾婉嫔难以置信的脸色,直接拂袖而去。 本来按照他真实的想法,是想要去如嫔那里的。但是为怕婉嫔以后记恨上如嫔,周晟到底还是去了柔嫔那里。 柔嫔自从沈凌怀孕以后,太后高兴之下就免去了她念经的功课,因此周晟到得柔嫔的宫殿时,柔嫔正在灯下做针线。 周晟一眼就看到柔嫔手里拿着的是一件寝衣,上面绣着双龙吐珠的图案,一看就是给他做的。 周晟不由得动了几分温情,“这些事情交代给下面的人去做就行,何苦要你晚上点着灯做,熬坏了眼睛怎么办?” 柔嫔是一众妃嫔里脾性最温顺的那一个,闻言就笑笑说:“妾身自问别无长处,比不得婉嫔妹妹才学出众,只好动手给皇上做些针线,希望皇上别忘了妾身。” 周晟道:“你这话就说差了。婉嫔才学是比较出众,可在女红方面,她就及不上你了。你也不要妄自菲薄,朕心里还是惦记你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晚过来。” 柔嫔温婉的笑道:“妾身当然知道皇上心里是有妾身的,只是皇上的妃嫔各个都比妾身才貌出众,妾身难免会多想一些,请皇上不要见怪。” 周晟这几日常去婉嫔那里探讨诗词,婉嫔身为才女性情难免有些孤高自许,如今见了柔嫔这温柔如水的样子,周晟忽然忆起了柔嫔刚进宫时的那一段时日,纵然他将柔嫔扶起来为的是掩盖如嫔,但是两人也有过一段美好的回忆。 如今再身置柔嫔的温柔乡里,周晟忽有小别胜新婚之感。 第二天,当柔嫔踏进坤宁宫时,和嫔和丽嫔的目光险些没在她的身上戳出四个窟窿。本来以为婉嫔被罚,如嫔不足为惧,该轮到她二人风光了,哪知凭空里杀出一个柔嫔,真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沈凌坐在上面,看着她们四人在底下打的眉眼官司,再看安安静静坐在一边的如嫔,忽然觉得周晟这一招走的还是不错的,虽然他没有瞒过太后和自己,但是却瞒过了其他妃嫔,起码他的真爱如嫔至少置身事外,可以和自己一样乐得看她们几人的热闹。 沈凌自以为看懂了如嫔,哪知如嫔却也有自己的烦恼,周晟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私下召见自己了。明面上,他也好长时间没有来过自己的宫殿了,身边的宫女和太监都是他给的,倒是不曾说过什么。但是每次遇见其他宫里的宫女或是太监,当面虽不敢说什么,但是私底下谁不是背后议论她不得宠爱。 周晟这些天一直没有去找如嫔,一是沈凌的怀孕打乱了他的计划,让他生出了些许烦恼;二来,朝中的事情并不像他所想的那么顺利,杨世昌的门生越来越多,已经有了杨半朝这个称呼。他自然没有心情谈情说爱,只想找人说说话,解解闷。 只不过有时候晚上的时候会放松一下,但是第二天天明起来,面对杨世昌那张精明强干的脸,他依然是烦闷不已。 尤其是杨世昌的两个儿子,这些日子几乎闭门不出,让他寻不到任何错处。本来以为杨世昌那里找不到弱点,可以从他两个儿子下手,但是想不到杨世昌的大儿子忽然改了性子,不再去群芳阁那边了,倒让周晟没了办法。 杨成宗之所以改了性子,是之前被杨世昌打的躺在床上养了好几个月,后来沈凌经过选秀获封皇后后,特地找过大哥,她为了将来杨成宗在外面扯她后腿,狠狠的警告了他一通,末了又派了一个小厮跟着他,一旦发现他乱来可以直接告诉杨世昌。 这样一来,杨成宗自然收敛许多。 时间久了,周晟发现从杨世昌家里寻不到错处后,就开始把主意打到杨世昌的门生身上。 杨世昌既然有杨半朝之称,那么门生自然遍布朝堂,周晟命凌清暗暗打探了好些天,终于打探到了一些眉目。 于是就在沈凌的身孕满三个月以后,就有御史上了一本,参扬州知府贪污受贿、专横霸道、欺上瞒下等等。 而扬州知府正是杨世昌生平最得意的一个门生——曾默。 曾默当年会试的时候,是杨世昌力排众议将他放在了头名,后来殿试的时候,杨世昌又向周晟大力推荐他。周晟虽然觉得曾默的文章做得好,但是却因为曾默已经属于杨世昌那边的人,另外选了一个人做状元,将曾默点为了探花。 后来曾默在京里历练了几年后,便被杨世昌放到了扬州。扬州地方富裕,很容易出政绩。杨世昌的意图很明显,他是拿曾默当接班人培养的,因此在他身上下了大力气。 哪里想到,曾默在扬州那边没有把持住,被扬州的富贵迷了眼,收受了一笔贿赂,这才有了御史告状一说。 第 122 章 “照哀家说, 这曾默被皇帝抓住把柄, 已经是废人一个, 大哥你又何必再为他奔走。”太后端起桌上的茶盏, 轻轻吹了一口, “天下的读书人多的是, 没了曾默还可以有李默张默, 你又何必非在他身上耗费这么多心血。” 曾默在扬州收受贿赂,导致皇帝手里握住了他们这边一个把柄,这事让太后有些不悦, 因此对那曾默也没了好印象。 杨世昌自打这唯一的妹妹成了太后后,一向少有违逆她心意的时候。但是曾默才学横溢,确实是他十分看重的学生, 如今犯了错被御史告了一状, 他为了避嫌,只能将此事交予周晟裁决, 而周晟却迟迟不下处罚, 他只能找上太后, 让她在周晟面前求情一二。如今见太后不愿帮忙, 杨世昌再三恳请, 太后仍是原来的态度,杨世昌也没了办法。 太后不愿一个曾默让兄妹两人的关系弄僵, 便将沈凌抬了出来,“妍儿进宫以来, 对你和大嫂颇多想念。今日你既然来了, 就用了午膳再走吧!我已经让人去请妍儿了,大家一起热闹一下。” 杨世昌多日不见女儿,又兼女儿现在有了身孕,也想知道她的近况,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沈凌过来时,就见到了太后下首坐着的一个中年美男子,正是她这辈子的父亲,周晟心心念念想要扳倒的首辅杨世昌。 杨世昌见到沈凌带着一众宫女进到殿内,当下就要行礼,被沈凌制止了。 太后道:“今日没有外人在场,大哥你就不要讲究那些礼数了。” 杨世昌坐定以后,问了沈凌一些问题,沈凌都一一答了。末了,沈凌便问起最近御史弹劾的事,她虽然在养胎中,但是也关注了一些外面的事情。曾默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她想要不知道都很难。 杨世昌脸上就露出一丝无奈,“圣上留中不发,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 沈凌一下子就明白了其中的关键,也明白了杨世昌今日进宫的目的,不由问道:“听人说,那个曾默是父亲最得意的一个门生,不知是不是真的?” 杨世昌点头道:“曾默的确是我最心爱的一个门生。你大哥二哥不争气,我后来便将心思放在了这些门生身上。曾默确实是其中最有聪明才气的,可惜就是聪明太过,犯了自大的毛病。” 太后哼了一声:“那个曾默有什么好的,照哀家看,还是自己家的人用着最放心。我看族里也有几个出众的子弟,大哥你挑出两个历练历练,过几年再找皇帝封他们一个官做......” 杨世昌不由沉默了下来,族里的子弟若是成器,他为何会舍近求远,分明是一些纨绔子弟,成日吃喝嫖赌,只会叫女眷进宫来讨好太后,见了他却像是老鼠见了猫,三言两语都说不清。可是这番话,又不好对太后说,杨世昌只能一字不发。 沈凌见状就道:“姑母的用意是好的,只是那曾默到底是父亲心爱的学生,眼看着他被御史弹劾,我们却什么都不做,岂不寒了父亲那些门生的心。” 这一句话立时让太后的不满之心咽了下去,没错,杨家之所以屹立不倒这么些年,靠的无非是杨家的朋党故交以及杨世昌的众多门生,若是一旦同这些人离了心,那杨家不用皇帝动手,自己就离倒台不远了。 杨世昌先前是关心则乱,一时没想到这点,等女儿说出这番话以后,他不由赞赏的看了沈凌一眼,“几个月不见,妍儿真是让我刮目相看。” 沈凌含笑道:“女儿也是入宫以后,接手了宫中的事务以后方才明白这些道理。其实治理后宫和处理前朝政务的道理是一样的。比如父亲想要保住曾默,依女儿之见,可以从弹劾他的那名御史下手。” 沈凌自己是做过县令,当过诰命夫人,又处理过朝政的人,知道那些御史,尤其是到地方上巡查的御史,多半会趁机中饱私囊。因为地方上的官员为了不让御史弹劾自己,自然百般讨好,大献殷勤,收取贿赂自然也是常事。 只要查出这位弹劾的御史收受过贿赂,再扯出几个行贿的地方官员,那么曾默这事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沈凌将这番话一说出来,杨世昌马上赞道:“妍儿这个主意妙得很,不愧是我杨某人的女儿,只可惜托生成了女儿。要是男儿身,我又何须在曾默身上耗费这么多精力。” 沈凌淡淡笑道:“父亲这话说差了。女儿身也一样能为父亲分忧。只是曾默这人据父亲说是颇有才气,但是这种人通常都有不少小毛病,父亲可以借此机会将他扔到偏僻的地区,历练他几年。若他果真是个成器的,那么自然可以将地方上治理的井井有条,也不枉父亲对他的栽培。若他熬不过去,在偏僻地区自暴自弃,那这样的人,父亲又何须再浪费精力。” 沈凌之前处理朝政的时候,经常会接触到曾默这样颇有才华的人,对待他们这种人,沈凌的态度一向是优胜劣汰,把他们扔到地方,看他们的政绩再选择提拔或是贬谪。 杨世昌被这番话惊得好半天回不了神,自他入阁成为首辅后,一向是把自己的门生故吏做妥善安置,不是油水丰厚的职位就是富庶的地方,因为只有这样,才有更多的人想要追随他。 所以他从未想过,将自己得意的门生放在艰苦的地方锻炼。万一那些门生吃不得苦,岂不毁了一个人才? “可是只有在地方上打磨过的官员,将来处理起朝政的人才知道最底层的老百姓真正需要什么,心里才会装着民生社稷。”沈凌坦言道,“父亲觉得,为官之人心里最该装的是什么?若是只想着自己的功名利禄,只计较一时的得失,那么又怎会有留名青史的诸多大臣?” 太后虽然听不懂沈凌与杨世昌探讨的东西,但是也是做过这么多年皇后和太后的人,知道用人的道理,开口插话道:“妍儿说的没错。那个曾默确实需要打磨一下,不然将来如何成得大器?” 太后站在沈凌这边后,杨世昌也无话可说了,他心里暗道,那就试一试吧,也许曾默栽了这么一个跟头,真会从中吸取到教训,将来到地方上奋发图强也说不定。 这样,几天以后,弹劾曾默的御史被查出收受贿赂,且牵扯进几个地方上的官员后,原来的曾默一案彻底被众人忘记,等众人想起来时,曾默已经被发配到了偏远地区。 且不提杨世昌为了曾默一事,如何耗费心血,只说周晟在御史被查出收受贿赂以后连带扯出几个地方官,尤其是这几个地方官都是自己这边的人以后,不由龙颜震怒,狠狠批了这几个地方官一顿,革了他们两年薪俸。没办法,他手底下的人并不多,若是革去他们官职,将来还有谁肯站在他这边。 只是仅仅罚俸两年,再对比曾默被贬到穷山恶水的偏远地区,众人不觉对皇帝的偏心有了认识。 对此,周晟也很无奈,他在御史事发以后,原本是想对曾默从轻发落的,是杨世昌一再上折子让他把曾默派到偏远地方,他自然乐见其成。哪知后来竟会被人以这个为由说他任人唯亲,处事不明,真让周晟有理说不清。 所以,周晟一郁闷,连着好些天没有进后宫,天天把自己关在文华殿里与几个心腹商量对策。毕竟此次将矛头对准曾默,原本是想给杨世昌一个下马威的,但是没想到下马威没使成,自己这边倒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因此心里明白的沈佩致就建议周晟可以将杨家放在一边,先改革吏治,毕竟现在吏治已成一大问题。 周晟思拊良久,最终觉得沈佩致说的没错,杨家可以慢慢来,但是吏治却不能不治理了。 当周晟连着一个多月没有踏足后宫时,后宫却比平时热闹了几分。 起因是丽嫔从坤宁宫请安出来后,不知是心情不好还是有意找茬,硬说如嫔的宫女冲撞了她,命人打了那个宫女一巴掌。此事将如嫔气的够呛,她这些日子与婉嫔走的近了些,没想到却惹得丽嫔针对上了她。 她被丽嫔下了面子后,当即回去找沈凌告了一状。 沈凌知道她是周晟的心尖子,自然提起精神应对,将丽嫔请了过来。 丽嫔来的时候,和嫔也跟在后面,不多时,听见动静的婉嫔也来了。 现在沈凌下面五个妃嫔已经分成了三拨势力,丽嫔和和嫔一拨,婉嫔和如嫔一拨,柔嫔则自成一派,两边都不靠,也两边都不得罪。 所以即使听闻四嫔都到皇后那边去了,柔嫔也窝在自己的宫里不出来。 沈凌也想和柔嫔一样躲清静,可惜两拨人谁都扯着她不放,张口闭口请皇后做主,让沈凌倒做了难。 这事摆明是丽嫔不对,可是经过和嫔那张嘴,那个宫女硬被说成了冲撞她,还非要请太医过来给丽妃把脉。 沈凌被她们闹了这么半天,心里大概有了数,和嫔和丽嫔能有这么大底气对抗婉嫔和如嫔,想必是有了筹码,加上她们一直嚷嚷着要叫太医过来,沈凌有什么不明白的,多半是丽嫔有了身孕,才借此给如嫔气受。因为她知道,一旦她被爆出身孕,错的那个人绝对不会是她。 婉嫔和如嫔都是明白人,不等太医过来,她们已经猜到了。两人心里都是同一个念头,这丽嫔也不过就是在柔嫔不舒服的空档承宠了一两次,怎么就这么幸运怀了身孕? 最后,丽嫔果真被把出了喜脉,沈凌自然不会再揪着她的错不放,轻描淡写的将此事放过了。不过看如嫔那副委屈的样子,沈凌看向丽嫔的时候不由带了些好奇,若是被周晟知道如嫔受了委屈,也不知道是顾念心尖子呢,还是偏心自己的子嗣? 不知情的丽嫔却看不懂沈凌眼里的神色,她见皇后落了如嫔的面子,心里高兴得很,和嫔说的没错,后宫女子最重要的便是这子嗣,有了子嗣,谁都得让着她。 和嫔看见沈凌的目光,心里却一突,难道这里面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她之所以怂恿丽嫔找如嫔的麻烦,一来是如嫔与婉嫔走得近,得让她知道厉害;二来是,如嫔不得宠,却做出一副清高的样子,委实让她看不惯。 可是如今看皇后的样子,这如嫔好像也不简单,和嫔不由得后悔了。 第 123 章 如嫔回到自己的宫里后, 再也忍不住, 眼泪当即涌了出来。 那个挨了丽嫔一耳光的宫女桐月低着头不说话, 另一个宫女荷月上前劝了几句。 如嫔用帕子擦了擦眼泪, “本宫自己受气不要紧, 只是却连累了你们跟着一起受尽冷落, 尤其是桐月, 本宫连替她讨公道都做不到。” 荷月想了想,开口道:“娘娘且放宽心。待会儿我就将此事去回禀给皇上,想必皇上一定会坐视不理。” 如嫔叹了口气:“算了吧!她如今身怀有孕, 皇上即使心里偏向我,但也不能不顾及她腹中的胎儿。何况,皇上待我并无什么不同, 又何必去自取其辱呢!” 荷月就不敢再多说了, 本来皇上将她们两个放在如嫔身边,看情形似是对如嫔很上心的样子, 但是这几个月来, 皇上到这边或召见如嫔的次数却屈指可数, 让荷月心里不由犯了嘀咕, 觉得约莫是皇上转了性子。毕竟帝王心性不定, 今日偏宠如嫔,说不定过几天就偏宠起他人来了。 于是, 荷月听了如嫔的话,到底没去禀告周晟。 而沈凌一副等着看戏的样子, 自然也不会多嘴。丽嫔和嫔那边自然更不会将此事告诉周晟, 于是周晟只知丽嫔有了身孕,至于如嫔受委屈的事,则一直被蒙在鼓里。 和嫔等了好些日子,也没等来周晟的斥责,反而因为丽嫔有孕,她自己与丽嫔交好的缘故,多承宠了几次,便将此事慢慢忘了。 而沈凌看周晟将补品和赏赐流水一般的赐到丽嫔的宫里,又命礼部拟几个封号时,以为周晟归根结底还是看重子嗣的,于是也放下此事不提。 丽嫔满三个月身孕以后,获封丽妃的旨意就下来了。 本来按照本朝惯例,妃嫔诞育下皇子或皇女后才会荣升一级,可是周晟自沈凌有孕以来,一直想要扶几个妃嫔上去,好分一分她的宫权。如今正好遇到丽嫔有孕,他便下了封妃的旨意。虽然丽嫔本质上是个草包,但是后面却站着和嫔,所以周晟觉得有这两人,还是可以和沈凌争一争宫权的。 沈凌端看周晟虽命礼部拟封号,但最后还是用了原来的封号,就知周晟心里打的什么主意,无非是想扶几个人起来与她打擂台罢了,还特意给她埋伏了一个伏笔,生怕她不知道似的。 慈宁宫里,太后品尝着贡上来的新茶,杯子里袅袅升起的热气带出来一股茶香,飘得满殿都是。 沈凌坐在她的下首,对面瓷缸里的冰山带出阵阵凉意,经由身后的宫女挥着宫扇一来一往,只觉浑身凉爽。再品茶一口用井水冰过的酸梅汤,沈凌顿觉神清气爽,几乎忘了那些后宫的那些纷争。 “依哀家看,丽嫔就是封了妃也不足为惧,只是她肚子里的孩子......” 沈凌马上就明白了太后的意思,太后能在先帝的后宫一直屹立不倒,自然是个狠角色,估计对那些妃嫔也没少下手,可是她却不愿对有孕的妃嫔下手,这是她的底线。 “姑母,她肚子里的孩子也不足为惧。”沈凌迎着太后的目光道,“我已经悄悄问过太医了,太医们都说丽妃这胎多半是个公主。既然多半是个公主,我们又何须冒着得罪皇上的风险而对她出手呢?” 太后看了她几眼,“也罢,既然你不愿意对皇嗣出手,那这事就当我没提过。不过妍儿,姑母得提醒你一句。宫里的女人可不是哪个都似你这般心善,丽妃这胎,你可要着紧一些,小心别让人钻了空子,将来替人担了罪名。” 沈凌嗯了一声:“姑母的意思我明白了,回去以后我会小心的。” 太后点头道:“你现在做事越来越妥帖,姑母对你放心不少。不过那些宫务虽然要紧,但是你自己也要多保重。说来你这胎也有六七个月了吧!不如早些将你母亲接进宫来,也好有个照应。” 沈凌经历了那么多世界,对于生产这事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所以压根没有想到要接杨夫人进宫来陪伴自己,太后这么一提,她才想了起来,本朝惯例只要皇后同意,妃嫔们生产的时候都可以叫娘家母亲过来陪伴。 而她身为皇后,自然更是想什么时候让杨夫人进宫都行。 沈凌想了想,她虽然生产过这么多遭,但是面上还是要做一番功夫的。 “姑母不说我都忘了,我回去就让人接母亲回来。”沈凌笑道,“有母亲和姑母在我身边,我生产的时候便有底气了。” 于是,沈凌回到坤宁宫,就让人去请杨夫人进宫。 这件事办妥以后,沈凌就把和嫔找了来。 和嫔来的时候,沈凌正在给未出世的孩子做小肚兜,虽然她自己知道肚子里怀的是个小皇子,但是明面上却准备了不少女婴穿的衣物。比如她现在缝制的小肚兜,用的就是粉色的布料,上面绣着花花草草,看着就可爱的紧。 和嫔给沈凌请过安以后,就开始称赞她的针线活,说了一堆恭维话,沈凌听了微微一笑,让宫人给和嫔上了一盏酸梅汤。 “丽妃最近还好吧?” 和嫔不知皇后为何好端端的会提起丽妃,便实说道:“丽妃最近很好,自她满了三个月以后,能吃能喝,昨儿妾身去看她,亲眼见她吃了一盘水果。” 丽妃怀孕以后,沈凌便免了她的请安,让她在自己宫里好好养胎,所以这些日子一直没见她,不过听和嫔这么说,看来丽妃的心态很好。 她不由点了点头:“那太医请脉的时候怎么说?” 和嫔只当是皇后想要了解丽妃的情况,便一五一十道:“太医说丽妃的脉相很好,胎儿和大人都很健康,应该能诞下一个健康的小皇子或小公主。” 沈凌笑了笑:“既然太医这么说,本宫就放心了。本宫叫你来也没有别的意思,你与丽妃素常亲近,如今她身怀有孕,你更该勤往她宫里走动才是。”她说完这番话以后顿了顿,看了和嫔一眼,才道,“你应该明白本宫的意思吧?” 和嫔头皮一紧,皇后的意思是让她帮着丽妃平安生产下这一胎,可是丽妃这个人心直口快,得罪过不少人,也不知道自己护不护的来,和嫔有些为难道,“皇后的意思我明白,只是妾身人微力轻,恐难当大任。” 沈凌笑道:“本宫也知道是难为你了。可是丽妃与婉嫔不睦,只与你走的最近,最近又得罪了如嫔,也只好辛苦你了。等她平安诞下这一胎,本宫定会给你记上一功。” 和嫔满腔的话都被那句“又得罪了如嫔”给堵了回去,只好应了下来。 从坤宁宫里出来以后,和嫔望着天空忽然叹了口气,为什么有孕的是丽妃而不是她呢,若不然,现在坐在妃位上的人就应该是她。 不过皇后让她照顾丽妃是个什么意思呢? 和嫔想了想,忽然想出了一身冷汗,难道是皇后知道了什么,才来提醒她。 和嫔心里有了这个猜想后,马上就去了丽妃宫里一趟,将皇后的话告诉给了丽妃知道。 且不提二人以后如何小心翼翼,只说自从丽妃有孕以后,因为宫里的人惯会踩低捧高,于是与丽妃原来有些不对付的婉嫔和如嫔日子就难过起来。 这日,柔嫔午睡醒来,从外面回来的宫女柳烟就告诉她,婉嫔宫里的一个小太监领膳食的时候被丽妃宫里的两个大太监捉弄,将一食盒饭菜洒了个干干净净,把那小太监气的直哭。 柔嫔不由叹了口气,“这又是何必呢?” 柳烟道:“谁都像娘娘这么心善呢!分给丽妃的那些太监原来因为丽妃不得宠爱,蛰伏了这么些日子。如今丽妃得势,他们可不得扬眉吐气一回。” 柔嫔道:“宫里的风向谁又能说得清楚呢?别看现在婉嫔如嫔失意,指不定日后也有风光的时候。做人还是要本分一点的好。” 柳烟道:“娘娘的话说的没错。奴婢时常想着,为何那丽妃就有那么好运怀上龙嗣,这样的好事合该轮到娘娘才是。若娘娘有了龙嗣,肯定不会像丽妃这般张扬跋扈。” 主仆两个正悄悄说着话,不防从外面进来的周晟将她们的对话听了个清清楚楚。 原本周晟在文华殿午睡醒来,想要去丽妃那里走一走的,可是半路上忽然想到丽妃往常中午的时候要睡一两个时辰,便临时拐到了柔嫔这边。 因为正值午后,宫女太监们都昏昏欲睡,他又没让人通禀,于是一路畅通无阻到了柔嫔的寝宫,正值柳烟给柔嫔叙述小太监被捉弄的事,两人都没注意到周晟的到来。 周晟为了多知道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事,便找了个角落听了个全。 听到最后,周晟再也忍不住,不顾惊动二人,抬脚就往如嫔的宫里走。 桐月端着水盆出来时,便将周晟脸色不善的走了进来。她忙跪下请安,周晟见到她,脸色微微一缓,便问了她几个问题。 桐月自从被丽妃的宫人扇了一个耳光后,一直耿耿于怀,如今找到机会,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周晟。 周晟气的脸色微白,他自以为将如嫔隐藏的很好,哪知在他看不见的时候,别人就是这么欺侮如嫔的。 桐月看见周晟生气的样子,心中不由大快,等周晟进去探望如嫔时,她望了眼丽妃的宫殿,轻轻哼了一声。 接下来的几天,周晟为了给如嫔撑腰,夜夜歇在这边。他不好训斥怀有身孕的丽妃,只能用这种方法给如嫔出气。 丽妃得知此事,心里却并无波动,她现在一心想着养胎,将来好生下皇子傍身,因此周晟现在宠爱谁她一点都不在意。她虽然再草包也知道,皇帝的宠爱怎么比的过一个实打实的皇子?所以不用和嫔开导,她该做什么做什么,吃喝一如平常。 而沈凌这边一心忙着接待杨夫人,根本无心去理会外面的纷争。 因此,如嫔得宠这事,唯有柔嫔和婉嫔感叹了几下,余者皆没有放在心上。 尤其是柔嫔,她最近因着身子有些不适,除去请安以外,都老老实实的窝在自己宫里不动。 宫女柳烟有心要去请太医给她诊脉,但柔嫔心里存着一个猜想,因此一次太医也没请过。 但是沈凌自己是孕育过不少子女的人,眼见柔嫔这些日子精神不振,请安的时候又有些恶心的症状,便猜到了几分。 这日请安的时候,眼见柔嫔又一次在她面前表现出恶心的样子,沈凌就贴心的给她传了太医。 果然,柔嫔被把出了一个多月的喜脉。 沈凌看着一脸惊喜的柔嫔,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想不到周晟挺有福气的,宫里以后又会多一个孩子。 周晟处理政事的时候,闻听此事,也非常高兴,当即就要去柔嫔宫里探望她,却被凌清拦住了。 “主上,且听武世子说完再走。” 武世子刚从河南那边回来,他在赈灾以后,又在河南逗留了许久,对地方上的情况虽说不算了如指掌,但也了解的七七八八了。 “据微臣看,地方上的吏治确实已经达到了败坏的地步。”武世子将自己亲眼见到的一些事情说了一下,果然吸引了周晟的注意力。 几人最后商议一番,决定今后多从寒门子弟中选一些出众的人才委以地方官员,一方面可整顿吏治,一方面还可牵制杨世昌的势力。 商议完此事以后,周晟赶到柔嫔的宫里时,已经是掌灯时分了。 柔嫔刚诊出喜脉,正是心情激荡的时候,见到周晟,眼里不由含了泪花。 周晟上前好一番抚慰,又答应以后晋封她为柔妃,和丽妃将来平起平坐。 柔嫔晋封柔妃的那一天,正是沈凌快要生产的时候。 杨夫人已经指挥产婆们准备好要用的东西,产房也已经备好,一切就等沈凌发动了。 第 124 章 天刚微微亮的时候, 沈凌平安生下了一个男婴。 杨夫人在外面听到婴儿的哭声, 笑着对太后道:“妍儿这一胎肯定是个皇子, 听这哭声多响亮。” 果然, 不到一会儿, 稳婆抱着襁褓出来了, 满脸堆笑道:“恭喜太后, 恭喜杨夫人,皇后娘娘平安诞下了一个小皇子。” “真的?快叫我瞧瞧!”太后顾不上谦让杨夫人,眼睛盯着襁褓里的婴儿看了好几眼, “我见过那么多足月生的孩子,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刚出生的孩子竟然有这么浓密的胎发。” “可不是,小皇子看着就是有福气的。”稳婆笑着说了一句吉祥话, 然后将婴儿捧到了杨夫人这边。 杨夫人正在端详小皇子长得像谁时, 周晟来了,虽然心里很不喜杨家, 但是沈凌所生的毕竟是他第一个孩子, 所以他还是忍不住来了。 稳婆将孩子抱到周晟跟前时, 周晟忍不住仔细打量了一眼襁褓里的婴孩, “怎么这么小, 皮肤这么红!”而且还这么丑,不过最后一句, 他却没敢说出口。 太后斜了他一眼,“你刚出生的时候比他还小呢, 而且皮肤又红又皱, 先帝直说丑的很。”回忆起周晟刚出生的那一幕,太后忍不住含了一抹笑意,“先帝说那话的时候,你皇祖母还在,笑着说了一句,‘你刚出生的时候比他好不了多少’,这一晃都多少年了,当年的婴孩现在也有自己的孩子了。” 太后说到最后的时候有些伤感,周晟小的时候还是很黏她这个养母的,毕竟从他刚出生起就被抱到了自己身边。可是不知什么时候起,周晟忽然离她越来越远,甚至对她的娘家也生出了戒备的心思。 曾经和乐融融的母子俩越来越陌生。 如今太后提起这些过往云烟,周晟不由也回忆起了小时候的光景,语气就放柔了几分,“是啊,时间过得真快。从前那个一直跟在朕身后的小丫头也做母亲了。对了,表妹她在里面还好吗?” 稳婆笑道:“皇后娘娘生的很顺利,现下正在里面休息呢!” 沈凌这一胎生的很顺,大概同她无事的时候经常到空间里溜达有关,所以生完孩子以后,她还有精神看了婴儿好一会儿,才让稳婆把孩子抱出去。 孩子抱出去以后,她一连喝了两杯微烫的开水,然后就开始试着给自己开奶。 在生孩子以前,她就已经说通了太后亲自给孩子哺乳,毕竟这一世不比前面那个世界,后宫还有其他妃嫔,只要有一个想要上位,她和刚生下的孩子都是她们谋害的对象。所以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她便选择自己亲自哺乳。 有之前的经验,稳婆将婴孩抱回来以后,沈凌就顺利的让儿子吃上了初乳。 孩子吃了奶以后就睡了,沈凌自己也抓紧时间休息。 一个月说快也快,说慢也慢,一晃眼,孩子满月了。 沈凌终于从产房挪了出来,周晟来看她时,沈凌正在给取名阿通的儿子喂奶。 周晟原本是有些不赞成皇后亲自哺乳的,他觉得与规矩不符,但是看到一个月以后,儿子被喂的白白胖胖,他心里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夫妻两个就儿子说了一些话,周晟就道:“说来,丽妃也快到时候了。如果能给阿通添个弟弟就好了。” 沈凌微微一笑,太医已经说过,丽妃这胎多半是个小公主,恐怕周晟要失望了。 不过经他这一提醒,沈凌才想起来两个有孕的妃嫔,即便丽妃肚子里的是个小公主,可是还有柔妃那一胎呢! 若柔妃能生下一个皇子,那么与阿通也不过相差一岁,有个岁数相差不大的弟弟在后面盯着,阿通将来的压力肯定很大。 沈凌不由叹了口气,以后这样同父异母的兄弟只会越来越多,这些兄弟可能还会抢夺他的太子之位。沈凌现在明白为何有些皇后会毒害龙嗣了,少一个皇子就少一个竞争者,可是即使是这样,沈凌也不愿对无辜的孩子下手。她宁可在阿通身上多花费一些精力,只有阿通自身优秀了,才能压制住下面那些蠢蠢欲动的心。 周晟又逗弄了一下儿子,便起身离开。 马上就到太后的寿诞了,因为今年是太后的五十大寿,按规矩肯定是要大办的。这事原本是轮不着周晟管的,但是因着掌管宫权的皇后刚出月子,协理宫权的婉嫔和如嫔第一次遇到这种大事,所以遇到委决不下的事情,通常都会过来找他。 加上西北那边又出了乱子,朝中正为派谁去平反吵个不停,因此周晟这几日忙的不行。 在文华殿整理奏折的凌清听到脚步声,回转身就看到了周晟带着有些疲惫的神情朝他走来,“今日有没有什么要紧的奏折?” 凌清回道:“几个武将上了折子推选武安侯前去平反,还有几个省遭了涝灾......” 周晟打断道:“武安侯?推荐的人是不是杨世昌那边的人?” 凌清点了点头。 周晟冷笑道:“这样费力不讨好的事,他便推选朕这边的人。” 凌清道:“话虽如此。可是西北那边,非得一个老成持重的大将不可,武安侯是最好的人选。” 周晟叹了口气:“朕何尝不知。这杨世昌自诩是书香世家出身,一向不屑结交武将,所以他那边一个武将也没有。可是朕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朝堂被他把持,后宫被他的女儿把持。”虽然阿通现在可爱的紧,但是终究身上流着杨家的血脉,若他在位的时候不将杨家的势力彻底铲除,那么以后等到阿通继位,杨家的气焰就更嚣张了。 凌清道:“杨家势力错综复杂,主上且不要心急,我们可以慢慢来。” 周晟捶了一下桌子,“原本一年之前有一个大好机会可以整垮杨家,可是在一开始就被杨丽妍破坏了。如今已经再难有那样的机会了。”他不由叹了口气,原来他借着荒唐的名声暂时蒙蔽住了杨世昌和太后,可是现在那些荒唐的名声随着妃嫔入宫已经彻底消散,加上他频频提拔底下的官吏与杨世昌作对,原来那层保护色已经彻底无用。 而且经此一事,杨世昌和太后已经对他起了提防之心,想要再寻一个机会恐怕难上加难,就像凌清说的,他只能慢慢等下去了。 相比周晟,沈凌却觉得日子一天比一天过得快,儿子阿通几乎一天一个样子,也许是她在阿通身上投入了很多精力,小家伙比她前面那些世界里的孩子都要聪明。 这天,沈凌正在陪伴儿子听音乐,从阿通满月以后,她就选了几个宫廷乐师天天来给阿通弹上一曲,从小开发他的智力。 乐师弹到一半的时候,下面的人回报说丽妃要生了。 作为正宫皇后,沈凌是要到丽妃宫里走一趟的,她便将阿通交给旁边的心腹宫女,自己坐着凤舆到了丽妃的宫里。 丽妃大概是怀孕时吃的太多的缘故,胎儿有些过大,沈凌等了好长时间也没能等到孩子落地,她记挂着阿通,与和嫔交代了一番就走了。 那天,直到沈凌晚上哄阿通睡下,才听宫女们说丽妃生了一个小公主。 丽妃看着襁褓里的女儿,脸色有些不好,任谁一直以为自己肚子里的是个小皇子最后生出来的是个小公主都会心情不好。虽然太医之前也有暗示,但是丽妃只相信自己的感觉,压根不信太医所说的那一套。 和嫔在旁看了好几眼襁褓里那个粉粉嫩嫩的小公主,因为丽妃在怀孕的时候吃得好,小公主生的比其他婴孩要微微胖一些,看着特别可爱。 “丽妃,你看小公主多可爱啊!”和嫔轻轻碰了一下襁褓里的小公主,“小公主长得像你,将来肯定是个美人胚子。” 丽妃皱眉道:“长得再美有什么用,将来还不是要出宫嫁人?” 和嫔懒得再劝她,将乳母叫来让她抱着小公主下去喂奶,自己盯着人收拾了产房,觉得尽到了皇后交给她的任务,便带着自己的宫女走了。 这些天,和嫔忙着丽妃生产的事,累得不行,准备好好歇上几天再说。 丽妃生产以后,宫里就剩下柔妃一个有孕的妃嫔了。 柔妃生产之前,太后因着她给自己念经的时候还算尽心尽力,拨了一个有经验的嬷嬷守着她。 柔妃正因为娘家远在江南,母亲不能进宫陪她度过生产前的这段时间而有些失落,适值太后送了一个嬷嬷过来,心里便有了底气。 她不像丽妃怀孕时吃的那么多,所以嬷嬷看过以后,让她每天多绕着宫殿走一走,将来生产的时候也能少受些罪。 柔妃发动的时候,因为她平时对谁都温言细语,人缘比丽妃好得多,所以那天除了沈凌,过来看她的人还有婉嫔和如嫔。 三人等了一个时辰,柔妃就顺利生下了一个小皇子。 沈凌脸上依旧带着笑容,赏了底下伺候的人两个月的俸银,又看过出生的孩子,叮嘱了宫里的宫女们一番,方才出了柔妃的住处。 “走,去太后的慈宁宫。” 太后却在柔妃生下小皇子的时候,就有人来报信了。因此见到沈凌过来,她并不意外,而是问了一句,“怎么,后悔了?” 沈凌缓缓摇了摇头,“怎么会?” 太后道:“阿通将来的弟弟只怕会越来越多,你既然不后悔,那就自己立起来,把阿通教养好。” 这些道理,沈凌自然明白,可是回忆起那些历史上兄弟相争的例子,她忽然有些不安,自己应该想个法子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 只是还没等她想到法子,朝中就发生了一件大事。 武安侯战败了。他的二十万大军在对上西北叛乱军马的时候,几乎被打得落花流水,如今那些叛军已经侵犯到了山西境内。 这些坏消息传来的时候,周晟和杨世昌破天荒的忘记了内斗,将心思全放在了叛军上。 经过一番商议,他们选出了一个素有贪名的武将。这个武将带兵的本事并不在武安侯之下,但是却有一个毛病,就是贪污军饷。所以一般没有重要的战事,没人会举荐他。 这次武安侯战败后,杨世昌便想到了这个人选。周晟起初还不同意,等杨世昌给他讲了一番道理后,他才勉强同意。 事后,杨世昌过来宫里看小外孙的时候对沈凌道:“皇上这人看似是个明君,其实在用人方面却有很大欠缺。你看他信任的那几个心腹,一个是罪臣之后,一个是武将之子偏又有文人的性子,还有一个是附庸风雅的书生。”他复叹道,“外面人都说我杨世昌独揽乾纲,可是我独揽乾纲也是想为朝廷多做一些事,只是这心事却不足为外人道矣罢了!” 沈凌听了心里微微一动,忽然想起了明朝的权臣张居正,她想到此就问了杨父一句,“若将来皇上非但不认同,反而秋后算账,那父亲会后悔吗?” 杨世昌摇摇头:“不后悔。做我应该做的事,问心无愧就好。” 沈凌自问却做不到杨世昌这样豁达,不过她苦思了几天后,让她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本朝惯例,皇子满四岁以后,都会被送入上书房跟着师傅读书。 虽然阿通现在才一岁,而柔妃所生的二皇子更小,但是沈凌却开始为他们挑选起将来的师傅来。 这个师傅可以才学差一点,可以出身差一点,但是人品一定要过关,最好家中能有兄弟姐妹,而且还相处融洽,这样将来教导皇子们念书的时候也可以教导他们要维系手足之情。 虽然天家无亲情,但是沈凌还是希望阿通能够和将来的兄弟们做到和睦相处。 为此,每次柔妃过来请安的时候,她都会问二皇子的一些情况。若是遇到柔妃带着二皇子过来,沈凌还要命人将阿通抱出来。毕竟柔妃的性子她已经摸得差不多了,是个与世无争的,想必生的儿子也会继承她的性子。 就算二皇子没有继承柔妃的性格,但是沈凌想着,只要哥俩两个从小培养好关系,长大以后关系应该也会不错。她不指望二皇子能成为阿通这边的人,只希望他们兄弟两个不要弄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就行。 这样时间久了,柔妃也摸清了沈凌的意思。她自然是巴不得与皇后打好关系的,毕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阿通再过几年就会被立为太子,若是二皇子能与未来的太子打好关系,将来也能有一份似锦前程。 于是,等周晟忙完前朝的事务以后,回头再来后宫的时候,就发现柔嫔忽然同皇后走的很近,阿通和二皇子更是经常玩在一起。 不过因为西北叛军被赶回了老窝,周晟心情不错,发现柔嫔和皇后走的很近的这个事实后,也没有多想。 看过两个孩子以后,周晟就去了如嫔那里。自从发现如嫔因为他的缘故受了不少委屈后,周晟索性不再隐藏自己的心事。之前柔嫔和婉嫔得宠的时候,也没见杨丽妍为难过他们,也许是他将自己看的太重了,也许是杨丽妍改变了性子。但是总之,如嫔的得宠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因此周晟便开始任着自己的性子来。 只是眼见如嫔越来越得宠,丽妃坐不住了。她本来就与对方有过过节,如今对方不过一个嫔位,承宠的次数竟然比她一个妃子都多,她就气不过了。尤其是柔妃在她后面生下了小皇子以后,宫中众人相继巴结讨好柔妃而将她撂在一边时,她的气就更不顺了。 于是在某天请安过后,丽妃故伎重施,不过这次冲撞她的对象却换成了如嫔。 当丽妃动手打了如嫔一巴掌后,宫人们见势不好,忙去禀告给了沈凌。 沈凌闻讯赶到的时候,就见如嫔的右颊肿了老高,她不由得叹了口气,丽妃这次怕是惹了大麻烦了。 丽妃原本仗着自己是妃位,根本没将如嫔放在眼里,见到皇后从坤宁宫里出来,也不过微微行了一礼,指责如嫔冲撞了她。 沈凌想了想,上次的事听说周晟后来发了老大的脾气,虽然没有责怪自己处事不公,但是心有不满肯定是的。既然自己怎么处置都会得罪其中一人,还不如将此事交给周晟定夺。于是她便命人去请周晟过来。 只是事情比沈凌想的还要严重,之前丽妃责打如嫔宫里的桐月一事,已经让周晟有所不满,如今故伎重施,周晟的怒气一下子就来了,干脆新帐旧账一起算,直接责令丽妃禁足一年,所生的大公主暂时由皇后抚养。 沈凌听到这个结果后,不由扬了扬眉,不明白怎么丽妃的大公主竟然要抱给她抚养。 第 125 章 大公主比阿通小几个月, 正是吃了睡睡了吃的时候, 不过性子要比阿通安静不少, 刚抱到坤宁宫的那几天, 沈凌几乎没有听见大公主的哭声, 只要让她吃饱, 她就可以睡上两个时辰。 大公主性子安静, 又有奶娘照顾,沈凌后面也就习惯了她的坤宁宫多了一个孩子。 等到柔妃带着二皇子过来时,坤宁宫里就更加热闹了。 柔妃看着已经会自己走路的阿通, 温婉的笑道:“等二皇子和大公主长大以后,底下再添几个弟弟妹妹,到时宫里就更热闹了。” 她这话说出去没有多长时间, 最近承宠最多的如嫔就被太医诊出了喜脉。 如嫔这些日子承宠的次数不少, 所以她怀孕,大家都觉得再正常不过。 唯独丽妃有些气不平, 她在得知这个消息后, 当即在宫里摔了一只花瓶, 然后就让人去请和嫔。 周晟虽然罚她禁足一年, 但是看在她是大公主生母的份上, 还是保留了一些余地,可以允许有人进来看望她。 所以和嫔没一会儿就赶来了, 因着丽妃犯错,她又是丽妃这边的人, 这些日子不大好过, 脸色有些憔悴。 丽妃道:“如嫔怀孕的消息你应该知道了吧?” 和嫔一听就知道丽妃在打什么主意,她勉强提起精神道:“如嫔现在正在风头上,又刚与我们结了梁子,贸贸然动手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丽妃道:“可是难道让我们眼睁睁看着她仗着肚子里的那块肉晋封为妃?若她能诞下皇子,以后还会有我们的好日子吗?” 和嫔沉默了一下,她们得罪如嫔的次数太多,若如嫔今后真的得了势,只怕她们的下场一定好不到哪去。丽妃好歹还有一个公主可以依靠,可是自己呢? 和嫔想到这里,眸子不由暗了暗,“这事你且不要心急,也许还有其他人见不得她得势呢!”丽妃嘴上没个把门,得先把她稳住,自己才好慢慢行事。 丽妃一向嚣张跋扈,唯有和嫔的话她还听上几句,如今听对方这么一说,便暂时按捺下了心思,等着对方想出一个万全的对策。 和嫔回去想了几天,终于让她想到了一个办法。 太医院的张太医,在她这几年的厚赏下,已经隐隐倒向她这一边,只要她加以利用,便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解决掉如嫔这个后患。 几天后,婉嫔因为身体有些小小的不舒服,便派人去请相熟的太医过来问诊。 哪知一向常来她宫中的谢太医却不在,宫女便请来了另外一个擅妇科的张太医给婉嫔诊脉。 张太医诊完脉以后,说的话和谢太医差不多,不过是说婉嫔有些血虚,没什么大碍,然后开的药方也同之前的方子大体相似,婉嫔细细看过以后方放下心命人去抓药。 张太医就起身告辞,走时看了一眼婉嫔手里的那对玛瑙镯子,多说了一句,“娘娘体质偏寒,身上最好不要佩戴这些偏凉的宝石,可以佩戴一些玉器,这样对身体也有好处。” 婉嫔微微一愣,她一向喜欢佩戴玛瑙珍珠这样的首饰,觉得比金银玉多了几分清雅,哪知却不利于自己的体质。不过她并不大相信张太医的说辞,等谢太医回来以后,问过他,得到他的肯定答复后,才明白张太医说的是真的。 于是第二天,婉嫔身上就没有了原来那些首饰,转而戴了一对羊脂玉镯子,头上插的也都是玉簪,如嫔好奇之下问了她一句,婉嫔就劝她以后少戴那些宝石首饰,可以多佩戴一些玉器,这样才不会伤到身体。 如嫔仔细一回忆,好像皇后怀孕以后,就一直佩戴玉石首饰,没见她戴过其他材质的首饰。 晚间的时候,如嫔就翻了翻自己的首饰匣,取出了刚进宫时皇上赏她的一套羊脂玉头面,第二天就戴在了身上。 沈凌一心扑在阿通身上,根本没有精力关注下面的妃嫔们戴什么首饰,直到有一天,她带着阿通逛御花园时,偶遇已经获封妃位的如妃,发现她比从前瘦削了许多。 如妃和之前的两个妃子一样,怀孕以后便被沈凌免去了请安。因此几个月不见,沈凌第一次看到瘦削的如妃时,不禁吃了一惊。 如妃吃力的给沈凌行了一礼,自从怀孕满五个月以后,她就觉得气虚头昏,太医问诊的时候只说这是身体虚弱所致,便给她开了一些补药。只是补药喝的不少,但是气虚头昏的毛病却依旧祛除不了。 沈凌仔细端详了如妃几眼,又问了她几个问题,和太医们一样觉得是体虚所致,便劝她多吃一些补血的食物。 如妃淡笑着应下了,羡慕的看了一眼活蹦乱跳的阿通。 沈凌看她气色不是太好,劝她回去休息,等到身体好一些了再出来逛逛。 如妃扶着两个宫女慢慢回到了自己的宫殿,许是走的太久的缘故,她只觉浑身无力,眼前不时冒出点点金星,不由喘了口气,由宫女扶着半靠在了罗汉床上。 桐月轻轻问道:“娘娘感觉还好吗?用不用请太医?” 如妃摇头道:“算了。请太医过来,也无非是开那些药汤,喝不喝也没有什么效用。”记得未出阁时,母亲怀她的三弟时,也是这样什么都吃不下去,最后瘦的不行,直到孩子生下来才好些。 如妃觉得自己大约也是这样的情况,所以硬挺着熬到了七个多月。 只是人瘦的只剩了一把骨头,周晟每次来都叫太医问上一遍,答案始终是那句体虚所致,时间长了,周晟也和如妃一样,觉得恐怕要一直到孩子生下来才能恢复正常了。 可是还没熬到九个月,八个多月的时候,如妃就撑不住了。 那天,她喝了一碗鲜汤,勉强绕着宫殿走了走,也许是乏力所致,回到宫殿的时候眼前一阵发黑,人很快昏了过去。 沈凌得知如妃昏过去的消息时,正在教阿通认字,她心里以为是普通的昏厥,便叮嘱了阿通几句,自己带着人准备过去走一趟就回去。 哪知到了那边以后,发现周晟满脸不安的坐在外面,里面的产房里则安静无声。 过了一会儿,得知消息的婉嫔匆匆赶到了。 三人在外面等了半个多时辰,一直陪在里面的桐月出来了,沈凌看她的神色便觉不好,周晟更是心口一跳,想都没想道:“先保住大人。” 桐月低头跪了下来,两行眼泪流了出来,“奴婢们没用,如妃娘娘去了。” 周晟身形一晃,一脚踢开桐月,嘶哑着嗓子喊道:“朕不相信,她怎么就能这么走了......” 沈凌看他状若发疯的样子便知如妃在他的心里比她所想的还要重要,不由沉默不语,静静看着他在当地嘶喊。 婉嫔又怕又惊,想起与如妃的情谊忍不住哭了起来。 沈凌看桐月仍跪在地上,便问她事情的经过,桐月断断续续道:“娘娘进产房的时候仍旧昏睡未醒,太医们开了几次药方,奈何都灌不进去。取来参片含在嘴里也没有什么效用。最后没等发动就去了。”也就是说连带着肚子里的孩子也跟着去了。 沈凌忍不住叹了口气,谁能想到如妃会因为肚子里的孩子而丢了性命呢? 若是早知如此,他当初就不该让如妃停服那避子药,周晟忍不住去想,越想就越是后悔。 沈凌和婉嫔在旁陪了他好半天,直到太后过来,亲自将他劝走,沈凌才松了口气回到坤宁宫。 如妃这一死,周晟就像是失了魂一样,沉寂了好长时间。 初时,杨世昌便趁着周晟颓废的这段时间大肆笼络群臣,本来因为周晟有心提拔寒门弟子而对其不满的权贵世家纷纷站到了杨世昌这边。 后来因为周晟迟迟不理朝政,杨世昌就带领众臣劝太后出来垂帘听政,太后答应的时候把沈凌也拉上了。 沈凌本就有治理朝政的经验,上朝听政的时候,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便让众臣心服口服。本来有些大臣还有些反对后宫干政,但是发现沈凌目光既不短浅,也没有妇人之仁,那些反对的声音就小了下去。 太后发现侄女一个人就能应对那些朝臣后,便从天天去发展到两天去一次最后托病不出,直接将处理朝政的权力交给了沈凌。 沈凌就借着这个机会,从地方上提拔了一些有才华的臣子,开始慢慢发展自己的势力。 等到周晟经由凌清等人劝解,慢慢从如妃的伤痛中缓过来时,沈凌已经在朝堂中站稳了脚跟。 周晟再上朝的时候,有些大臣就上折子建议皇后可以继续垂帘听政,将周晟气的不行。 不过他好歹没气糊涂,只将折子留中不发,并没贬斥那几人。 可是有沈凌在前面比着,周晟处理朝政的时候,因为心神还有些恍惚,自然有些力有不逮。这些都被群臣看在眼里,暗暗叹息今上如今还及不上一个女子睿智多才。 这话传到周晟耳中时,他真是气得不轻,当即就去了坤宁宫。 第二天,帝后大吵一架的消息就传遍了宫中,前朝那些耳目灵通的大臣也知道了此事。 杨世昌想了想,趁机上折子请立皇后所生的大皇子为太子。 周晟压抑住怒气,委婉的拒绝了,理由是太子年龄太小。 杨世昌不气不恼,接下来几天继续上折子请立太子,只不过跟随他上折子的人越来越多,几乎占了半数之多。 周晟却再一次拒绝了,理由还是大皇子太小。 这下子,所有人都以为周晟因为和皇后吵架的缘故,所以对大皇子有了偏见,于是劝周晟立太子的大臣更多了,有些人甚至在折子里劝谏周晟。 私下里,就连凌清等人都觉得周晟这时最好立沈凌所生的大皇子为太子,不然恐怕会引起群臣激愤。 周晟最后只好妥协了。只不过心里憋屈得很,又发泄不出来,加上如妃死后他经常借酒消愁,身体不如之前健康,没几天就病倒了。 沈凌在杨世昌的支持下继续垂帘听政,不过身边却多了被立为太子的阿通。 阿通的出现,使得最后几个不放心沈凌的臣子也放下了戒备。 沈凌将原来提拔的几个臣子提到了一些重要的职位上,加上杨世昌的帮助,不到一个月就彻底将朝堂控制在了自己手中。 周晟的心腹被她一一调到偏远的边关以后,沈凌发动了政变,把周晟幽禁在了文华殿。虽然保留他的皇帝待遇,但是若无她的允许,任何人不准出入文华殿。 这个结果,自然在众臣的接受范围内。 太子长到十五岁的时候,沈凌无意间发现了当年如妃身死的真相。和嫔大约是出于心虚的缘故,在如妃死后几乎托病不出,直到意外遇到了一个相貌与如妃有五分相似的宫女,当即惊叫起来。 沈凌看着她的样子有些奇怪,联想到如妃当年的瘦削有些蹊跷,便审讯了一番,才知和嫔当年买通了如妃身边的一个宫女,偷偷替换了如妃素常戴的首饰。那替换掉的首饰浸润了一种秘药,可以让人一点点的虚弱下去,却从脉相上查不出来原因。 沈凌问明真相以后,便带和嫔去了文华殿,亲自将这个事实告诉给了周晟。周晟这些年因为长期郁郁不得志,身子已经差得很,闻听真相以后,几乎没气死,然后过了几天,气怒交加的周晟就在清晨的时候咽了气。 太子登基为帝的第二年,沈凌就将所有权力交了出来,每日和太后赏花喝茶。 而杨世昌也在沈凌的建议下退出了朝堂,一心教养自己的孙子辈,期望杨家能出个进士,挑起杨府的大梁。 后来即便阿通多次请外公出来辅佐他,杨世昌也没有同意,一心一意将心思放在了几个孙儿身上。 就像是女儿说的,只要几个孙儿成器,阿通看在她的份上,多少会眷顾几分,杨家的辉煌就能继续。 第 126 章 沈凌醒来的时候只觉头部一阵眩晕, 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情况。她正要微微挣扎着起身, 已有人轻轻扶她坐了起来, 还往她身后塞了一个软枕。 沈凌睁开眼, 就见面前立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 看穿着打扮应该是个颇有体面的仆妇。 那仆妇看着沈凌的眼里带着几分关心之色:“小姐醒了, 肚子饿不饿, 要不要吃点东西?” 沈凌微微点了点头:“睡了一会儿,肚子还真有些饿了。” 仆妇就给她掖了掖被子,又叫来了一个鹅蛋脸的丫鬟, 便去给沈凌张罗吃食去了。 沈凌打量了一眼周围的环境,湖蓝色的纱帐,紫色的古瓷香炉, 还有墙上挂的几幅字画, 看来自己是穿到了富贵人家里。 想到这里,沈凌就主动沟通系统, 等到原主的记忆和任务一齐涌到脑海中时, 沈凌忍不住扶额长叹, 原以为穿到富贵人家里, 以后的日子不会难过到哪去, 哪知却是穿到了乱世,而且系统还给了她一个比较艰巨的任务, 成为一方豪强。 沈凌正在为任务烦恼时,那个仆妇回来了, 手里还提着一个食盒。 沈凌已经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这是自己的奶娘齐氏, 自从原主顾晚晴的父母去世以后,齐氏就成了她最信任的人。 眼下齐氏从食盒里取出两样精致小菜并一碗米粥,都放在一张小几上,然后和丫鬟冬柳一起将小几抬到床上。 沈凌本来想下床吃的,但是坐了这么长时间,头仍有些晕眩,便任由她们把饭端到了面前。 甜白釉小碗里是熬的恰到好处的碧粳米粥,两个巴掌大的小碟里分别盛着胭脂鹅脯和凉拌枸杞芽。 原主这具身体病后虚弱,本来是没有胃口的,但是闻到饭菜的香味以后,沈凌不由有了些食欲,拿起面前的银勺舀了些米粥送到嘴里。只是入口的瞬间,沈凌就几不可见的皱了皱眉毛,这道碧粳米粥她不知道吃过多少次,因此一尝就知道这粥里混了别的东西。 沈凌不动声色的瞧了眼奶娘齐氏,她正殷勤的给自己布菜,劝自己多吃一些饭菜。 沈凌就顺势挟了一筷枸杞芽放进口中,味道咸酸,没有什么问题,再尝胭脂鹅脯,鲜嫩松软,也没有问题。看来唯一有问题的就是那道碧粳米粥了。 “小姐,怎么不吃了?”齐氏见沈凌放下了筷子,便问道。 沈凌干呕了几下,指着碧粳米粥道:“天天喝粥,都快喝腻了。冬柳,你去让厨房给我做碗馄饨。奶娘,你给我拿一些蜜饯,我嘴里苦得很。”说完不忘观察冬柳和齐氏的脸色。 齐氏脸色微微一变,“小姐,你大病初愈,大夫说了只能吃些清粥小菜。等病好以后再吃馄饨好不好?” 冬柳脸上倒是没有波动,看上去并不知情。 沈凌道:“可我现在只想吃馄饨,冬柳,还不快去。”记忆里,冬柳是顾家的家生子,平常与齐氏走的并不是很近,应该可以相信。 冬柳迟疑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按照沈凌的吩咐走了。 沈凌就见齐氏脸色暗了一下,转而又温和的对沈凌道,“小姐,你听奶娘的话,把这碗碧粳米粥喝了。那馄饨不好克化,以后我们再吃好不好?” 沈凌摇摇头:“我不想吃这个。”又问齐氏要蜜饯。 齐氏只好去了隔壁,去抽屉里翻找蜜饯。 沈凌趁着两人都不在跟前,偷偷舀出来一点米粥放进空间。她刚做完这件事,齐氏就过来了,端过来了一碟山楂脯。 沈凌吃了小半碟,冬柳才提着食盒过来。 青花碗内盛着十来个皮薄馅大的混沌,上面撒着芫荽,滴了几点香油,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沈凌不顾齐氏的脸色,拿起银勺舀了一个送进口中,味道鲜美,汤汁清淡,最重要的是没有添加什么东西。 沈凌就着枸杞芽,将一碗馄饨连汤带水的吃完。 齐氏按捺下一些不该有的心思,叫来小丫鬟收拾了饭菜,便劝沈凌休息一会儿。 沈凌正要找机会查看粥里放了什么药材,便点了点头,让她们都下去了。 沈凌等众人都离开以后,借着帐幔的遮挡,闪身进了空间。 她原本是想要查出碧粳米粥里被添加了什么东西,哪知进到空间里面,她习惯性的给自己测了一下灵根,就发现了一个让她惊喜的事实,原主顾晚晴的这具身体竟然身具灵根。虽然是资质较差的五灵根,但对沈凌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 不过当下最要紧的还是查出碧粳米粥里被放的是什么东西,沈凌将自己收集的药材全都试着尝了一遍,最后发现被下在粥里的应该是几种比较常见的药材。这几种药材分开来用对人没有什么伤害,但是放在一起,就有些相克,一旦服食时间超过一年,身体就会渐渐虚弱,和之前和嫔下给如妃的秘药差不多。 沈凌仔细回忆了一下,发现原主是从几个月前开始一点点虚弱的,在外面吹会儿凉风,回去就会生病。就像这次得病,不过是在花园里走了走赏了赏初开的迎春,第二天就得了风寒,缠绵了半个多月才慢慢好起来。 这样看来,原主服食那几样药材应该是超过了一年时间,否则身体不会这么虚弱。 想起最近这一年多,原主每次用饭的时候,都是齐氏亲自去厨房取食盒过来,沈凌忍不住冷笑一声,枉费原主对她那么信任,她竟然敢谋害自己的小主人,至于原因,无非是求财罢了。 顾父顾母死后,给原主留下了不少产业,偏偏顾父顾母都是家里的独子独女,原主连个亲眷都没有。可以想见,若是原主身故,那么早有谋划的奶娘一定可以从中得利。 只不过现在原主内里的芯子已换,自己可不会像顾晚晴那样信任她,齐氏的如意算盘多半要落空了。 沈凌明白了粥里放的是什么药材后,就找出了几样解毒的药材配成丸剂,然后才挑选了一本在她看来威力比较大的火系功诀。 这本功诀正是她从古修的洞府里发现的那本《异火诀》,里面的内容,之前已经被她记得烂熟于心,如今翻阅几遍就将内容重新记了下来,随时可以修炼。 沈凌从空间里出来以后,就按照内容所说开始修炼,她有之前的记忆在,很快就进入了灵台清明的境界中。 一个时辰以后,因着开门的声音,沈凌才从这种状态中醒过神来,也许是服用了解毒的药丸,也许是修炼的缘故,原来的头晕症状有了很大的缓解,精神也好了许多。 秋荷将帐子挂起来时,就见自家小姐自己从床上坐了起来,她不由上前道:“小姐好些了吗?” 沈凌看了一眼对她面露关切的秋荷,与冬柳不同,秋荷是顾母从娘家带来的小丫鬟,比顾晚晴大上七八岁,从她三岁起就被顾母放到了女儿身边,如今已年满二十,马上就要到了放出去的年纪了。 齐氏之前不止一次在原主面前提起,要把秋荷介绍给她的一个远房侄子,奈何秋荷不愿意嫁人,一心想跟在原主身边,无形中得罪了齐氏。齐氏仗着原主的信任,常常把秋荷从原主身边支开,原主也觉得秋荷有些不知好歹,因此对齐氏的行为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倒是秋荷心里挂念着自己的小主子,时常抽空回来看上几眼。 沈凌对着这个忠心的丫鬟笑了笑:“好多了。库房的物品清理的怎么样了?” 秋荷这几天被齐氏支开去清点库里的贵重物品,那些账目表面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秋荷对顾母的陪嫁还有些记忆,发现一些不大显眼的摆设没了好几个,因此趁着午后悄悄过来回小主子。 “账目虽然没有多大问题,但是夫人陪嫁过来的一对花瓶还有一个青玉做的山子却不见了。”秋荷回道,“这些东西虽不甚值钱,但怎么说也是夫人的陪嫁,依奴婢的意思,最好彻查一下。” 沈凌知道秋荷的意思,她一直都怀疑齐氏中饱私囊,可是一来没有证据;二来小主子不相信她的说辞。所以每次只要提起类似的话题,主仆两个都会不欢而散。 这次,在秋荷的期盼中,沈凌开口道:“我知道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秋荷忍不住一阵失望,她正要开口说话,沈凌又道:“你最近不要清点库房那边的账目了,我另有要事交代你。” 秋荷精神一振:“小姐说的是什么要事?” 沈凌道:“昨儿夜里我梦见母亲给我托梦,说是郡城这里战火将起,要我速速离开此地。我记着母亲留给我的嫁妆里有一处别院,位于梅山的山脚下。我就想着去那里看一看,可以避开母亲所说的战祸。就是梦中之事不准,我们只当出去远行一趟。只是这事你再不要同第二个人说起,只要帮我选一些可靠的家丁就行。” 秋荷听了这番话,又是惊疑又是担忧,“好好的夫人怎么会给小姐托梦说有兵祸?” 沈凌自然不会对她说,这一切都是她的猜测。 从原主的记忆里,沈凌得知现在正是皇帝昏庸,各地义军四起的年代。而她现在所处的郡城以富庶著称,地形也比较难守易攻,很容易就会成为那些义军的目标。与其等着那些义军上门抢掠,还不如另找一个山头慢慢发展自己的势力。 沈凌把秋荷打发下去以后,就将原主素日积攒的一些银票放到空间,那些银票有一半是这几年顾家在郡城的一些产业所收上来的出息,加上顾父顾母在世时攒的银钱,差不多有三四万两银子,足够目前所需了。 晚间时候,齐氏照常过来和冬柳一起伺候沈凌用晚饭,沈凌仍旧没有用呈上来的红枣小米粥,另外点了一样鸡丝面。 齐氏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小姐今天怎么喜欢起面食了,平常不是不爱吃这些吗?” 沈凌道:“大概是吃腻那些米粥了吧!”打发齐氏下去以后,沈凌见值夜的人是冬柳,就让她去外院悄悄请大管家过来一趟。 大管家是顾父给沈凌留下来的一个帮手,一向对顾家忠心耿耿。大概是上了年纪,他被冬柳领到沈凌院子的时候,还微微有些喘气。 沈凌请他在屏风后的椅子上坐下,便问道:“顾家现在名下还有多少店铺和土地?” 大管家不知道沈凌为何会突然问起这个,想了想道:“若是我没记错的话,城里一共有七家店铺,一家茶叶铺,一家当铺,一家古玩店,两家绸缎庄,两家酒楼。另外还有十顷田地。”说完又问了一句,“小姐好好的问这些做什么?” 沈凌道:“秋荷出去办事的时候听外面人说最近时局不好,我就想着将这些店铺和田地处理了,避到安全的地方去。” 大管家想了想,“可是短时间内恐怕一时找不到买主,就是找到了,也卖不到什么好价钱。” 沈凌道:“你只管放手去卖,能收多少钱算多少钱。不过这事要悄悄进行,不要让府里的人知道。” 第 127 章 大管家得了吩咐就去悄悄处理那些店铺和田地, 在此期间, 沈凌也不闲着, 白日无事的时候就观察那些丫鬟婆子, 从中找出几个忠心于原主的人。 对于那些与齐氏交好的丫鬟婆子, 沈凌一个也不打算带走。生逢乱世, 身边的人若再不忠心, 简直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证。 沈凌这么筛了一遍,发现除了大管家一家和秋荷以外,可以信任的丫鬟婆子不过三五个, 不由暗暗叹息一声。不过别庄那边,顾母还给女儿留了几个忠心的家仆,只要将来好生经营一番, 应该不愁没有人手。 沈凌提起笔, 写下了几个人名,交给秋荷, 让她私下里打听一下这几个人的风评。她虽然觉得这几个丫鬟婆子可以信任, 但就怕被哪个城府深的蒙混了过去, 因此才让秋荷再打听一遍。 秋荷将纸小心的放到自己的荷包里, 轻声道:“小姐让我办的那件事已经办好了。都是忠于顾家的一些老人, 有几个还有走远路的经验。” 沈凌想了想道:“既是如此,你让他们几人回去以后将家眷好生安排一番, 等我们出发以后就让他们跟我们会合。”将来郡城这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乱起来,还不如尽快将这些家眷安顿好, 将来那些家丁也能死心塌地跟着她。 虽然沈凌之前已经挥退了房中侍候的丫鬟, 但是两人为了保密,说话的时候不由都压低了声音,所以有人悄悄潜到了窗下想要偷听说话的动作就被沈凌听了个真切。 她现在虽没有进入练气期,但是已经引气入体,不仅身体一天天康复起来,就连五官都变得极为敏感。 那人走过来的时候虽然刻意将动作放的很轻,但还是被沈凌觉察到了。沈凌不由朝秋荷使了个眼色,有些不悦的说道:“库房里少几个摆设算什么大事,以后这样的小事就不要跟我禀告了。” 秋荷会意,提高声音道:“小姐,这怎么能算小事。那可是先夫人陪嫁过来的嫁妆,其中一件至少也值好几百两银子。” 两人说到这里,沈凌就听那人悄悄离了窗下,便对秋荷打了个手势,后者走到窗前,轻轻推开一条缝,很快便轻声道,“小姐,是奶娘齐氏。” 沈凌嗯了一声,这几日她一直不用那些加了料的饭菜,齐氏对她起疑心也是很正常的。不过很快她就要离开这里了,也无需理会这等卖主的人。何况她已经为齐氏选好了结局,她不是一心想要谋夺顾家的财产吗,就让她与顾家的这所宅子同归于尽吧!所以她很快就将话题转到了别处,又叮嘱了秋荷几句,便让她下去了。 五天以后,大管家托秋荷给沈凌带了一句话,说是那些店铺和田地都已经卖出去了,一共得了三四万两银子。 沈凌将银子收起来,当天晚上便跟齐氏说要去郊外的白云寺上香。齐氏不疑有他,试着劝了几句,但是发现沈凌已经打定了主意,便想要一起跟着去。 沈凌怎么可能让她陪着,委婉的说道:“我去白云寺上香是因为母亲的忌日快要到了,想着在那里住上几天,给母亲多抄一些经文。可是若奶娘跟着一起去了,府里没了人主持,岂不乱了套?” 齐氏正想借此机会贪墨府中的财物,被沈凌一劝就顺势留了下来。后来沈凌说要带着秋荷和冬柳一起去时,她也没有阻拦。 沈凌带着两个大丫鬟,并十几个家丁,先到白云寺上了香,与大管家等人会合毕,一行人就浩浩荡荡的往梅山而去。 梅山距离郡城这里足有几百里远,遇到官道还好一些,遇到那些尘土飞天的土道,为了保证乘坐的人不那么颠簸,马车行走的速度就放慢了许多。 这样一来,一行人走了几天,也不过走了一半路程。 这天中午的时候,一行人在官道旁边的阴凉处停下来埋锅造饭。 春末的阳光虽然比不上夏日毒辣,但是却晒得人昏昏欲睡。 沈凌下车的时候见众人都面露疲倦之色,有几个家丁还靠着马车打起了盹,就吩咐下去,用过饭歇息半个时辰再走。 大管家看了眼四外的环境,他们现下所处的地方虽然是青石铺就的官道,但是从他们清晨的时候上路起,就不曾见过其他的车队,一路寂静的很,没来由就觉得有些不安,便劝沈凌等吃了饭就抓紧时间上路。 沈凌经历这么多世界,早已看出不对来,不过她在两天前已经进入了练气期,巴不得找两个人来练手,因此明知此地会有盗匪出没也不在意,反而劝大管家好好休息一会儿。 赶路途中做的午饭自然不算精致,秋荷将一碟凉拌野菜和一碟酱瓜并一碗冬菇火腿汤摆在沈凌面前,又给她盛了一碗白米饭。 沈凌喝了半碗汤,就着野菜和酱瓜用了多半碗饭,便放下了筷子,让秋荷和冬柳自去吃饭。 众人吃完午饭以后,有上马车睡觉的,有靠着马车打盹的,还有找了处阴凉地方就地休息的。 沈凌盘腿坐在马车上,分出一缕神识查看周围环境,很快就探得官道不远处的一片林子里埋伏着二十多个杀气腾腾的匪人,正在商议要不要即刻杀过来。 有个头脑清楚的人拦住了众人,劝他们等人都睡熟了以后再动手。 沈凌查探到这里,就收回了神识,也不乔装打扮,身形一晃就利用空间的瞬移功能来到了林子里。 二十多个匪人正等着杀过去,不想眼前一晃就多了一个妙龄少女。 那少女十三四岁左右,穿着鲜嫩的绣花衣裳,更衬得眉目如画,肤白如雪,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几个前面的匪人不由咽了口口水,其中一人还道:“这么鲜嫩的小娘子抢回去做压寨夫人,大当家一定高兴得很。” 却见少女眉头微蹙,一扬手就甩出了一道火线,那火线径直落在那个开口说话的匪人身上,瞬间就将那人烧成了灰烬。 剩下的匪人不由吓得傻了,口里叫着妖怪,有心想要逃跑,奈何脚软的不行,只好跪在地上求饶。 沈凌冷着一张脸道:“饶命?难道留着你们祸害更多的无辜人吗?”她说完便作势要扬起手来,那些人吓得两股战战,求饶个不停。 沈凌顿了顿,开口道,“想要我饶你们一命也不是不可。” 那些人见有了生的希望,都道:“只要姑奶奶饶命,就是让我们上刀山下火海也愿意。” 沈凌缓缓道:“只要你们肯认我为主,我就答应饶你们一命。”她轻轻一点眉心,就逼出一滴精血,然后慢慢飘到那些匪人面前。 “划破你们的食指,将血滴到上面。”沈凌吩咐道。 那些匪人害怕沈凌的手段,争先恐后的咬破自己的食指,将血滴到上面。 末了,沈凌轻轻一点眉心,那滴壮大不少的精血就回到了她的眉心,完成了主仆契约模式。 她轻轻一个动念,那些匪人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口呼:“拜见主人。” 沈凌满意的点了点头:“你们以后既然认我为主,就要遵从我的命令。这劫道的勾当以后不要干了,你们回去收拾一下衣物,悄悄尾随在我们车队后面,以后我自会对你们有所安排。” 沈凌细细叮嘱了这些匪人一番,才回到马车里。 一刻钟以后,众人午睡醒来,便开始继续赶路。 沈凌用神识扫了一下车队后面,就察觉到了那些匪人的存在,脸上不由闪过一丝复杂之色。 主仆契约是修仙界一种最为普通的血誓,修为高的一方强迫修为低的一方签订完血誓后,前者就可以完全控制后者做任何事。 可是这种血誓有个弊端,那就是作为契约的主方修为不能高过仆方太多,要不然很容易对仆方产生影响,轻者丧失修为,后者丧命。 若不然沈凌也不会强迫那些匪人签订这些主仆契约,只有这种手上沾了人命死有余辜的人,才会让沈凌用起来毫无负担。 没了这些匪人的阻拦,众人畅通无阻的通过了官道,在傍晚的时候赶到了一处热闹的城镇。 大管家选了一个老字号客栈,要了十几个房间,总算将众人安顿了下来。 沈凌在上房里洗过澡,由着两个丫鬟擦干头发简单挽了个发髻,就下楼去吃晚饭。 客栈的大厅里坐满了一半用晚饭的客人,沈凌从楼下下来的时候,第一眼就注意到了角落里坐的一桌客人。那桌客人坐了三个商人打扮的男人,还有一个则是长相清秀的文弱书生。 那书生似是有求于那三个商人,在那苦苦哀求,可惜那三个商人谁都没有搭理他,一边谈笑风生一边喝酒吃饭。 沈凌经过那桌的时候,那书生似乎终于死心,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就往外走,可是因为心情低落的缘故,不小心撞了上去。 有秋荷和冬柳护着,那书生自然连沈凌的衣衫都没有碰到。 “小姐,你没事吧?”秋荷问道。 沈凌摇了摇头:“我没事。” 那书生不好意思的作了个揖,沈凌无意为难他,便放他过去了。 吃饭的时候,沈凌占据的座位与那三个商人离得比较近,就听几人谈到刚才离去的书生。 “堂堂大男人连妻儿都养不活,还死守着书本不放,也不知是不是脑袋缺根筋。” “早就劝他出来与我们管账,可他宁可在家坐馆也不出来,如今遇到事情就来找我们借钱,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三个人许是还有事要忙,说了一会儿话,吃完了饭便结账走了。 第 128 章 这样的事情对沈凌来说太过稀松常见, 因此她听过就忘了。 第二天清晨, 众人本待要继续出发, 哪知吃早饭的时候, 天空开始下起了丝丝细雨。本来以为春末的雨怎么也不会像夏日那样下个不停, 岂料吃过早饭以后, 细雨变成了中雨, 而且一点没有停下的意思。 大管家皱眉看向大厅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帘,“小姐,这雨下得虽不大, 但是只怕路径泥泞不堪,马车陷进去就麻烦了。” 沈凌点头道:“那就等雨晴了再走。” 这一等便是好几天,因着连日阴雨, 客栈里住进了不少走南闯北的商人。他们在大厅闲来无事, 便说起最近的时局。 尤其提到最近活跃在附近一带的一支义军,领头人原来是一个普通的农人, 因为家乡遭了旱灾, 不堪忍受苛捐杂税, 便揭竿而起, 手下聚集了一千号来人。因为这些人都出身农户, 所以很快就得到了当地农户们的拥护。有他们帮助,这伙人专劫那些为富不仁的大户人家, 队伍一点点的就壮大了起来。 几个商人在那里说的热闹,大管家听了却忧心忡忡, 眼睛不时朝着客栈门口看去, 也不知道自家小姐什么时候回来。 原来沈凌在客栈里待了两天后,就觉得呆坐无趣,便带着秋荷出去闲逛解闷。 他们落脚的城镇虽说不如顾家之前所在的郡城繁华,但小地方也有小地方的热闹,布庄酒楼首饰店香料铺应有尽有。 沈凌逛了一圈,入得眼的却没有几样,她正准备打道回府,却被秋荷拉了下袖子,“小姐,你看那里。” 沈凌顺着秋荷所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家药铺门口,一个伙计正在驱赶一对母子,口里还呼喝几句,大概意思是欠了他们药铺的钱不还,却又来看病。 沈凌看了一眼秋荷,虽然她没有为那对母子开口求情,但是脸上流露出一片不忍之色。 那伙计将那对母子赶出去老远才回了药铺。被驱赶的妇人抱着孩子站在雨地里,泪眼汪汪的看了药铺好几眼,才抹着眼泪往回走。只是还没走几句,就被一对主仆拦住了。 那个穿着水绿色衣裙的丫鬟打着一把油纸伞,态度非常和善的问道:“这位大姐,请问这附近可有专门浆洗衣物的人家?” 妇人微微一愣,“你们要浆洗衣物?” 那丫鬟点头道:“我们几天前路过此地,因为下雨滞留客栈,索性趁着这段时间,浆洗一下积攒的脏衣裳。” 那妇人听了她的这番话,就道:“说来也巧,我就是做这个营生的。只是不知你们要浆洗多少衣物?” 那丫鬟笑道:“那就太好了。我们一行一共有四十多人,要浆洗的衣裳差不多要有百十来件。”她说着话从荷包里取出一块碎银,“这是定钱,你先拿着。明天到来悦客栈,只要说找一位姓顾的客人,自会有人将衣裳交给你。” 那妇人本待不接,但是想到家中生病的丈夫,不由厚着脸皮接了过去,“多谢这位小娘子,明日我一定要客栈找你们。” 秋荷笑了笑,看见母子两个连个遮雨的雨具都没有,便将自己的伞递了过去,好说歹说才让那妇人收下。 看着那妇人走远,秋荷才回到沈凌身边,“小姐,你怎知那妇人是浆洗衣物为生?” 沈凌淡淡道:“那妇人不过二十来许,双手却又红又肿,多半是因为冬日浆洗衣物太多所致。我们虽是好心要帮人,但是平白无故,别人怎么知道我们是发善心还是借机要谋害人,所以还不如出钱让她帮我们做事。一来可解她燃眉之急,二来确实省了我们一番功夫。岂不两全其美。” 且说那妇人拿了碎银以后,便去了另外一家药铺,请了一个坐堂郎中给自家夫君看病。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沈凌之前见过的文弱书生苏墨之。 最近这半年以来,因着时局不稳,苏墨之的私塾招收的学生越来越少,所收的束修也越来越少。一家三口全凭着妻子刘氏浆洗衣物度日。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前些天,刘氏洗衣的时候,不小心洗破了一件衣裳,因着那衣裳是丝绸所制,刘氏赔了不少钱,几乎将家底都折了进去。 眼看家里连口下饭的米都没有了,苏墨之借钱无果的情况下,咬牙去干了几天粗活,给米铺搬运米袋。 只是他终究不是苦力出身,还没干上几天,就累病了。 刘氏逼不得已去药铺请大夫,这才有了沈凌看见的这一幕。 大夫给苏墨之看过以后,开了两服药,只说静养几日就好。刘氏这才放了心,将大夫送出门,便用剩下的银钱买了些柴米。 等苏墨之醒来,刘氏已经熬好了药,床边还有一碗煮的稀烂的米粥。 刘氏见他醒来,便扶着他起来。苏墨之问明了事情的经过后,长长的叹了口气,“以前有人劝我丢掉书本,做个掌柜的或是账房先生,我还不高兴,觉得他们看轻了我。如今我连养活妻儿的能力都没有,可知我以前竟是错了。”他说道这里,忍不住滴下了几滴泪水。 刘氏被他说的心酸,也用袖子擦了擦眼角的泪水。 苏墨之擦完眼泪,精神忽然一振,“我如今算看明白了。生逢乱世,就是书读的再好有什么用,还不如投靠一方势力,做个幕僚也强过开馆教书。”他顿了顿又道,“你之前不是说你二姐夫如今就在义军中吗?你可有办法联系到他们?” 刘氏听他说起此事,忙起身关好门窗,悄悄道:“你问这个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想投靠他们?” 苏墨之点了点头:“我想通了。与其低三下四的借钱度日,还不如出去闯一闯。”他读书之余,也曾看过几本演义,如今义军四起,正是天下将乱的征兆,与其困守家中,还不如早早投靠一方势力。 刘氏没他想的那么多,只是有些担忧将来一旦投靠了义军,只怕没个善终。但是她一向听从丈夫,既然丈夫做了决定,她也不好反对,便准备等过几日丈夫病好了去乡下一趟。 第二天,刘氏来客栈这里取了衣裳,回去抓紧时间浆洗自不必细说。 衣裳都浆洗好以后,恰好连绵几日的细雨停了下来,赶上了一个大晴天。 衣裳干透以后,刘氏仔细折好用包袱裹好去了客栈,秋荷看了衣裳以后,便又给了她一块碎银子,算是浆洗的费用。 刘氏有了这笔钱,手里宽松很多,没几日就提了一些东西回了娘家。 她娘家位于乡下,再往北几十里就是绵延数百里的梅山,听说那伙义军就驻扎在梅山最深处。 刘氏把苏墨之的意思转达给老娘以后,就回了城镇。苏墨之的病才刚好,刘氏有些放心不下他和家中的小儿。 刘氏往家里赶得时候,沈凌一行人也在路上。 这几天虽然晴了几日,但是道路依旧有些泥泞,因此马车走的不快。 沈凌坐在马车里,心里没来由的有几分烦躁。这个世界蕴含的灵气太少,她这具身体的资质又太差,总之她进入练气期这么些天,丹田内的真气却少的可怜,几乎没有增长过。 这些真气若是用来对付三五十个人还行,但人数一多,她就会暴露后继无力的缺陷。 看来只能通过服用丹药才增长自己的修为了。虽然服用丹药提高修为可能会给身体留下很多隐患,但沈凌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她用意念扫了眼空间库房里的修真用品,练气期用到的丹药并不算太多,不过也够用一段时间了。 还是尽快提高修为的好,这样将来无论是御敌还是炼丹,都要方便的多。 沈凌抓紧时间提高修为的时候,他们一行人经过几天的长途跋涉,终于到了梅山的那处别庄。 只是一行人刚到别庄,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别庄的大门上就多了两支羽箭,上面附带着一封信。 看守别庄的路管事将信交到沈凌手中,低垂着眉眼道:“那些义军又来借粮了。” 沈凌打开信封,上面的字迹说不上多好,勉强算是工整,语气却嚣张得很,张口就要五百斤粮食。 沈凌微微皱了皱眉,她怎么都没想到,自己本来以为到了梅山会远离战祸,哪想到却到了贼窝家门口。 “听你话里的意思,他们以前也借过粮?” 路管事把头垂的更低了:“是,以前借过两次。” 沈凌道:“除了别庄,他们还去别家借过粮没有?” 路管事想了想道:“除了别庄,这附近只要有钱有粮的人家,他们都借过。” “有没有不将粮食借给他们的人家?” 路管事小心道:“这一带势力最大的邱家就从没借粮给他们,不过邱家修建的堡垒牢固得很,不是我们别庄可比的。” “别庄还剩下多少粮食?”沈凌问道。 路管事道:“还剩下几十石麦子,十几石大米,还有粗粮一百多石。” 沈凌粗粗算了一下,一石约等于一百二十斤粮食,看来别庄历年来存下来的粮食不少。 “既是如此,取五百斤粗粮给他们。”沈凌吩咐道,且先把那些人安抚住再说。 路管事应了一声,自去安排粮食事宜。 沈凌稍微休息了一会儿,等路管事办完事过来回禀时,这才向他询问别庄附近共有多少亩土地,共有多少佃户。 路管事道:“别庄附近一共有一千多亩土地,共有佃户二百来户。” 沈凌沉吟道:“二百来户人家,大约可有多少青壮劳力?” 路管事低头算了一下,“差不多约有三百来人。” 三百来人,沈凌食指轻叩桌面,加上那些匪人,便是三百多人,应该足够了。 “你吩咐下去,就说别庄要修建堡垒,每个青壮劳力劳作一天可得二十文钱,而且一日三餐管饭。另外如果在两个月内竣工,我另外每人赏一百文钱。” 沈凌要修建的堡垒不是普通的堡垒,而是内含阵法的堡垒。 她现在修为不过练气期一层,体内真气无法支撑防御阵法的运行,又不愿意浪费灵石,便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在修建堡垒的时候,利用八卦方位和一些简易的阵法使堡垒变得更加牢固。 第 129 章 129章 别庄的第一任主人在当初建造别庄的时候, 主要是为了夏日来这里避暑。因此别庄附近种了许多高大的树木, 就算是日中时分, 在庄子里也不会感受到一丝炎热。 三百多个应召前来的青壮劳力和匪人此刻就在这凉爽的环境下修建堡垒。他们按照管事的吩咐, 先在别庄周围垒砌起一道三尺厚一丈高的围墙, 另外每隔几十步就在围墙不远处种上一棵梧桐。 接近中午的时候, 厨房的人带着烧好的饭菜过来了。 众人就像是收到了某个讯号一样, 不约而同的放下手里的活计,争先恐后的朝着那片空地涌过来。 沈凌想要尽快完成这项工程,因此在饭菜上非常舍得下本钱。早饭是稀米粥和葱花大饼, 中午是米饭和一荤一素两道菜,晚上则是馒头咸菜粗粮粥。 当下,每个青壮劳力都领到了一大碗装的满满的糙米饭, 还有一个小碗, 里面装的是喷香的红烧肉和青菜豆腐。 众人吃过饭以后,还有半个时辰的休息时间, 这是沈凌吩咐下来的。只有中午休息好了, 接下来才能更好的投入到繁重的体力劳动中。 伙食丰盛, 报酬丰厚, 中午还有休息时间。 三百多个青壮劳力干了半个多月, 附近一些消息灵通的农户得到消息后,就开始打听别庄这边还要不要加人。 路管事来回沈凌的时候, 沈凌不假思索的说道:“当然要,人越多越好。”将来修建完堡垒以后, 她还要扩大别庄拥有的土地, 现在那些农户能为了她开出的报酬过来上工干活,将来就能因为利益驱使成为她的佃户。 沈凌的预想一点都没错,当别庄同意那些外来的青壮劳力加入到围墙的修建工作时,方圆百里以内的青壮劳力有一半都被那些不错的待遇吸引了过来。 原来的三百多人慢慢发展到了五百多人,不到一个月,围墙就建好了。接下来这五百多人又按照沈凌的意思开始建造角楼,足足建了八个角楼才算竣工。 沈凌履行了之前的诺言,给每个青壮劳力发放了一百文钱。 然后当天晚上,她乘着夜色悄悄在八个角楼的最高处各放置了一块玄龟甲片。那玄龟甲片还是她之前在修仙世家里在坊市淘到的,有镇宅辟邪的功效。加上角楼的八卦方位,可保围墙坚不可摧,水火不侵。 做好这件事以后,沈凌才松了口气,谁知道在梅山深处驻扎的那群义军什么时候会袭击别庄,但是有了围墙的保护,别庄内的众人就可以暂时得到保全,才能谈到以后的发展。 沈凌这两个月内心里一直记挂着这件事,如今做好了防御措施,她心里才松了口气,开始思量日后的打算。 原来在郡城时,沈凌想的很好,依托梅山这一片易守难攻的地形,利用别庄附近的田地一点点发展自己的势力。 但是来了之后,驻扎在梅山深处的那群义军一下子打乱了她的计划,让她不得已停下来修建防御工事。如今防御工事已修建好,沈凌心里就有了一个大胆的计划,将梅山里的那群义军驱赶出去。 有那些义军在,沈凌总觉得无论做什么都会束手束脚,与其如此,还不如将他们驱赶出去。 沈凌心里有了这个念头后,就去见了那二十来个匪人。 那些匪人按照沈凌的吩咐扮作农户应召来到别庄修建堡垒,如今堡垒修建好,他们无所事事,便每日在附近打猎或是睡觉。 沈凌到达他们歇息的地方时,十来个人正围着火堆烧烤野兔,还有几人躺在地上睡觉。 沈凌轻轻一咳,听到动静的匪人们忙站起身,连烧烤好的野兔掉在地上都顾不上去捡。 二十来个人在当地站了好一会儿后,才听对面的少女开口道:“从明天起,你们跟着我学习武功,不求你们成为武林高手,但是刀枪剑这三样武器一定要做到精通二字。” 军队训练那一套,沈凌自问是门外汉,但是武功修为却是她的强项。所以她打算打造一支武功水平较高的私军,将来便可横扫沙场。 沈凌既然下决心要训练那二十来个匪人,不仅从空间拿出了适合他们习武的书籍,同时提供药材,帮助他们改善体质。 这些匪人接受训练的同时,沈凌开始扩张别庄的田地,花费大量的银钱购置土地。 田地越来越多,路管事就有些忙不过来,沈凌便将大管家的儿子阿生放到了路管事身边,让他给路管事打打下手,将来也能当个副手。 而沈凌带来的那些家丁,她也没让他们闲着,一共分成三班,天天在围墙附近巡逻。 至于家丁们的家眷,沈凌按照她们的特长,分别将她们分到了针线房、浣洗房和厨房。 而沈凌挑选出来的丫鬟婆子也都有各自的去处,每天都忙碌的不行。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秋收时候。 路管事过来与沈凌提起此事时,有些担心那群窝在梅山的义军会来别庄这边抢夺即将成熟的粮食。 沈凌蹙眉道:“这群义军到底是什么时候在梅山驻扎下的,又因为什么迟迟不走?” 路管事回道:“他们这些人是前年春天的时候来的,我听说他们在攻打某个县城时吃了败仗,伤亡了不少人。如今他们避在梅山不出,想来是打算等那些伤重的人养好伤再说。” 沈凌沉吟了一下,如果只是某些小喽啰受了重伤,大可留下他们在山里慢慢恢复,如此想来,一定是义军的某个重要人物受了不轻的伤,所以他们才会在此地停留这么长时间。 可是即便是某个重要人物受了重伤,一支一千多人的队伍也不可小觑。 沈凌只转了一下念头,就将那个萌生的想法掐灭了。为今之计是抢收田地里的粮食,只要有粮食在,人马可以一点点的壮大起来。 “吩咐下去,从明天起,庄里除了老弱病小,其他人都下地帮忙抢收粮食。”沈凌吩咐道,“另外,今年所有佃户一律减免一成租子。” 减免租子的消息放出去以后,原本就抓紧时间抢收的佃户们干劲就更足了,加上庄子里还有专门的人给他们这些地里劳作的人送饭送水,大大节省了时间,抢收的速度大大加快了。 只是佃户们抢收到一半时,在梅山驻扎的那些义军们出来了。 别庄这边来了五十来个义军,他们本身就是农民出身,干起农活来不比那些佃户们差。虽然他们不曾对佃户们出手,但是因着他们的身份,佃户们自然不敢上前阻拦,只好默默加快手上的速度。 沈凌已经预料到了这个事实,五十来个义军虽不可怕,但是引来更多的义军就不少收拾了。何况此事正好可以激发佃户们的反抗心,所以沈凌下令所有佃户为了自身安危不可与那些义军们起冲突,粮食能抢收就抢收,抢收不了就作罢。 沈凌的话传到佃户们耳边时,佃户们不由生出了感激之心,与之相对的就是有些愤恨那些过来抢收粮食的义军。本来早前,义军与他们毫无利益冲突的时候,他们因着义军的出身,对他们很有几分好感。如今涉及到自家的口粮问题,义军们多收一份粮食,他们的口粮就会少一分。因此,佃户们虽不敢明着对那些义军们做些什么,但是暗地里却将他们骂了个够。 秋收结束的时候,虽有沈凌免了佃户们一成的租子,但是因为义军的横插一杠,佃户们最后留下来的口粮还是比往年少了一些。正当佃户们愁眉苦脸之时,别庄这边贴出了一张告示,招收两百名家丁,只要符合年满二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身体强壮就都可以报名。通过的青壮劳力每人每月可领到三十斤粮食并一串钱。 这个告示一贴出来,众人顿时沸腾了,这比当初修建堡垒的时候待遇还要高一些。 于是前来报名参加的青壮劳力足有五百来人,多半人都在修建堡垒中出过力。 路管事按照沈凌的吩咐从中挑选了二百人,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下,身体都比较健康。 这二百人被招收上来以后,第二天就有一个匪气十足的人过来教授他们一些基本功,比如站木桩、蹲马步等。 那匪气十足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二十个匪人中最有武功天赋的一个,一把长枪使得似模似样,被沈凌特地挑出来训练这二百个青壮。 秋收过后有很长的农闲时间,沈凌打算利用这段时间将二百个青壮培养成初具武力值的军人。 所以他们除了要站木桩和蹲马步之外,还要进行负重跑步等项目。这些项目都是沈凌在现代时,从电视剧上看到的,对于她这个非专业人士,也只能借鉴那些比较常规的培训方法。 不过方法虽比较老套,但是效果却很好,一个月下来,沈凌站在角楼上看着底下站的整整齐齐的二百人,已经初具军人的锐气。 只是好像少了什么。 沈凌从角楼下来以后,就命人叫来了路管事,询问他别庄里有多少铁匠。 路管事自从沈凌招收了二百个家丁以后,心里就有了一个模糊的猜测,如今听到沈凌问铁匠,便知自己猜对了沈凌的意图。 他老老实实作答道:“庄子里一共有两个铁匠,素常给佃户们打些农具,手艺马马虎虎。” 沈凌想了想道:“我想要给新招收的二百个家丁每人配备一把大刀,一柄长枪,你觉得怎么样?” 第 130 章 庄子里的两个铁匠平素打打农具还行, 但若是刀具或是枪头, 就需要手艺好一些的铁匠了。 路管事低头想了想:“手艺好的匠人只要出高价就可以寻来, 但是铸铁要用到的铁矿石, 少量还可以, 多了就难办了。” “为什么这么说?” 路管事一五一十道:“这附近唯一一处铁矿还是前朝留下来的, 因为在邱家的势力范围之内, 所以一直都被控制在邱家手中。从前还好一些,只要出高价就可以买到铁矿石。但是最近这段时间,听说邱家私下里忙着招兵买马, 因此这铁矿流出的铁矿石就少了许多。” 自从前朝的开国皇帝下令停办官铁冶,让民间自由开采后,本朝也延续旧例, 铁矿主要由民间经营, 所以铁矿既然由邱家经营,那么他家自然能限制买卖。 沈凌注意到的可不是这些, 邱家也在忙着招兵买马, 看来邱家内部也有人同自己想到一块去了。毕竟生逢乱世, 这些大户人家都要早做打算。可是招兵买马, 往低了说这么做能保得一家老小平安, 往高了说,难道邱家也有称雄之意? 不过眼下却顾不得这些, 还是解决铁矿石的问题。 沈凌沉吟了一番,既然这一带附近有前朝留下的铁矿, 说不定这一带是铁矿石密集的地区, 再发现一处铁矿也很有可能。 “邱家那里,能弄来多少铁矿石就算多少。另外,你再找些木匠,先做二百杆木枪再说。”沈凌将路管事打发下去,就去了匪人练武的地方。 路管事虽然可靠,但是也远不及这些立了血誓的匪人让沈凌放心,所以她从中挑了五个手脚灵活的匪人,让他们带上铁砂石,将附近一带搜索一遍,看能否发现一处铁矿。 不过沈凌也不会将希望全部寄托在那五个匪人身上,若他们迟迟找不到铁矿,那二百个家丁岂不是迟迟没有趁手的兵器。 所以沈凌决定应该组建一支商队,去附近盛产铁矿的汉中走一趟。之所以选择汉中,不仅是因为它距离别庄相对来说比其他产铁的地方近一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汉中附近还有盐矿。 将来沈凌若想依据别庄称雄一方,离不开盐铁这两样东西。铁还好说一些,尤其是盐,简直不可或缺。 所以沈凌才会打算趁现在世道还不是太乱的时候,去一趟汉中,多拉一些盐铁回来。 因为盐铁一事比较重要,沈凌仔细思考了一下决定亲自率领商队出发,这样路上若遇到危险,她也能利用自己的修为帮助解决一下。 至于随同一起她出发的管事,沈凌想了想,路管事还要留下来处理别庄的事务,大管家年纪又大了,所以沈凌想来想去,也只想到了阿生这么一个人选。 庄子里的管理人才还是太少,沈凌觉得培养私军外,自己也应该招纳一些文人,起码可以协助自己处理一些事务。 不过这些事,可以等她从汉中回来以后再做。 商队的事情,沈凌方方面面都想到了,特地从二百个新招收的家丁里选了三十个身强力壮的青年,加上五个粗通武艺的匪人,完全可以应付一般的盗匪。 只是她没想到,当她提出要随着商队一起出发时,秋荷、大管家和路管事都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都觉得沈凌一个弱质女子,随着商队去往汉中那么远的地方,万一有个闪失怎么办。 上一次从郡城赶往别庄这边还好说,是为了避祸,可是现在率领商队去汉中那么远的地方就是冒险了。 沈凌费尽唇舌之力终于说服了这三人,但秋荷始终不放心,想要跟着一起去。沈凌没有同意,秋荷才是真正的弱质女流,若她跟着一起去,势必要拖累商队,再者,她也不需要侍女随时服侍。 临走时,沈凌一再叮嘱大管家和路管事,让他们一定要日夜巡逻,一旦发现有任何异常,所有人都要避在围墙里不出。宁可折些粮食和银钱,也要保住别庄众人的安全。 而在出发的前一天,路管事高价聘请的两个铁匠打出了三十五把大刀。这些大刀用到的铁矿石,有的是从邱家那里高价买来的,有的是庄子里东拼西凑出的一些烂铁,为此还将庄子里多余的一口铁锅砸烂,就为的凑齐三十五把大刀用的材料。 万事齐备以后,沈凌就率领商队出发了。 为了速去速回,也为了证明自己不会拖众人的后腿,沈凌并没有选择乘坐马车,而是和众人一样骑马上路。 本来那新招收的三十个家丁在得知自家庄主也要跟着一起去时,心里都不免犯嘀咕,但是眼见沈凌利落的上马扬起缰绳出发后,心里的想法就都咽了回去。 虽然沈凌之前也曾命匪人们教过这些家丁骑马,但是这些家丁们以前作为佃户,几乎连马都没有摸过,所以除了少数几人无师自通外,多半人都骑的小心翼翼,生怕从马背上摔下来。 这种情况,直到他们骑了两三天以后才好一些,商队的速度也快了一些。 大抵是他们去的时候马快车空,因此一路上鲜少有劫道的,就是有,也被五个匪人带着三十个家丁击退了。那五个匪人有从匪的经验,知道哪些路途有匪患,哪些路途平安无事。有他们保驾护航,商队一行顺利走到了汉中。 沈凌到汉中以后,先将随身携带的银票尽数换成了金锭,当初从郡城出发的时候为了掩人耳目,她不好出门去钱庄兑换,如今有了机会,沈凌将所有的银票都换成了金锭。毕竟一旦战祸将起,什么银票都是一张废纸,人们最相信的还是真金白银。 沈凌将所有银票换成金锭后,就让阿生去打听汉中最大的铁矿控制在哪家手中。至于盐矿,这样重要的东西,自然不是私人可以拥有的,都掌握在官府手中。 阿生出去打听了一下,便给沈凌带回了不少信息。 目前汉中附近最大的一处铁矿掌握在当地豪强张家手中,而当代家主张谷听人说不知上进沉迷酒色,光是妾侍就有十几房。其中最为得宠的是第七房小妾,已经为张谷生了两个儿子,把主母都比了下去。 所以如今想要从张家买矿石的商人,都从这第七房小妾入手,而这七姨娘正好有一个娘家兄弟名叫马泉,处事圆滑,能说会道,因此那些商人都转而过来找他从中周旋。 阿生已经将那马泉的为人和喜好都打听了一遍,只要请他在汉中最大的酒楼吃一顿饭,再许以重金,他就会帮忙。 而盐矿那边,掌管盐矿产销的盐提举却是块难啃的骨头,他与当地的赵家互相勾结,盐引尽数流到了赵家手中,几乎垄断了汉中的盐业。寻常商户就是出再高的价格也得不到一张盐引,因此竟让赵家在盐业一家独大。 “那赵家是怎么让盐提举将盐引尽数给他的?”沈凌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阿生道:“据说是赵家将一个嫡女许给了盐提举做续弦。那嫡女进门以后就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一下子就将前面那个生了两个女儿的原配比下去了。” 沈凌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沉默了一会儿,才吩咐阿生道:“你再替我打听一下,那赵家和盐提举家的一些近况,任何小事都不要放过。再有,铁矿那边,我自会找人与那马泉接洽,你只需打听那两家的近况即可。” 阿生虽然比较能干,但到底年轻,只怕会被马泉那等精明强干的人看轻,所以沈凌打算命一个匪人去与马泉周旋。那马泉既然为人精明,一定能看出那匪人的出身,心里便会顾忌几分,自然不敢糊弄他们。 事情也的确如沈凌预料的那样,沈凌派出的这个匪人是五人中匪气最重的一个,名唤张武,他按照沈凌的意思,特地打扮一番,就登上了马泉的家门。 虽然张武打扮成商人模样,但是言谈举止一看就知是盗匪出身。那马泉自从姐姐得宠后,平日里接触过不少人,形形色色的人都见过,张武也并不是第一个来找他的盗匪。 因此他稍微客气一番,就接受了张武的邀请,去了汉中最大的酒楼。 席间,张武开门见山要他帮忙弄上几千来斤铁矿石,并许给他五百两好处。 几千斤铁矿石算是一个大客户了,马泉微一沉吟就答应了。至于张武要这些铁矿石做什么,他却是不会问的,在他想来左不过是铸造一些兵器用来劫道罢了。 张武通过马泉弄到几千斤铁矿石以后,阿生这边也给沈凌带回来了一个有用的消息。 盐提举的老母亲最近得了重病,正在四处贴告示悬赏民间的名医来给老夫人看病。 沈凌听了这个消息,心里就有了主意。她在前面的世界里,有时候为了打发时间,便会研习医术。更是在前面那个世界里,专门与皇宫里的太医们请教过一些问题,水平比之前大大提高不少。 于是第二天,沈凌就装扮成了一个老者,揭去了贴在城里的一张告示。顿时就有守在附近的几个家丁,客客气气的把她请到了盐提举贾大化的府上。 沈凌装扮成的老者看上去仙风道骨,再加上修仙者本身出众的气质,很容易取得人的信服。 因此她很顺利的就到了老夫人的卧室。 第 131 章 沈凌之前已经从老夫人的贴身丫鬟里了解了一些情况, 所以看到老夫人昏睡不醒的样子, 心里就有了一个猜测。 等丫鬟给老夫人的手上搭了帕子, 沈凌号了脉, 便确定了心里的猜测。老夫人得的是后世的脑出血, 这种病极容易在情绪激动或劳累后发病, 症状有头痛、呕吐、昏迷、嗜睡等。 沈凌把完脉后, 盐提举正好从外面回来。他已经听大管家说府里来了一个名医,如今见到气质出众的沈凌,不由带着几分期冀看过来, “敢问老先生,家母这病......” 沈凌轻轻道:“不是什么大病,扎两针就好了。”她说着话, 从怀里掏出两根银针, 找准方位便扎了下去。 脑出血本身就是血管硬化引起的血管破裂出血,沈凌扎针的时候, 针上附带了一丝微弱的灵气, 在她的控制之下, 这丝灵气将血管内的杂质一点点的清除掉, 然后便开始修复那些破裂的血管。 虽然沈凌现在的修为不过练气期一层, 在修仙界只算得上刚刚入门。但是她修炼出来的灵气却是蕴含天地精华而生,纯粹无比。即使只有那么微微一丝, 也抵得上百年人参千年灵芝的药力。 经她那么一梳导,老夫人那些堵塞的血管便被一一打通, 血液就开始重新流动起来。而在剩余的灵气修复之下, 那些破裂的血管也开始愈合慢慢恢复如初。 半炷香后,沈凌收回手的同时,老夫人也睁开了眼睛。 “大化,你这是怎么了?”老夫人睁开眼,就见儿子坐在床边,泪眼婆娑一脸激动的看着她,不禁开口问道。 贾大化擦了把眼泪,“娘,您忘了。您不知为何突然倒地不起,把儿子都吓坏了。”他说着,把沈凌指给老夫人,“多亏了这位老先生妙手回春,要不然儿子真不敢想。” 经儿子这么一提醒,老夫人才回想起来,她之前因为孙子的事和儿媳拌了几句嘴,回到房里越想越生气,然后就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如今儿子一说,老夫人就感激的看了沈凌一眼,“老神医,真是多亏你了。” 沈凌淡淡笑了笑:“老朽可不敢居功,是老夫人吉人自有天相。不过老夫人这病,根子还是在饮食上。以后需得少油少盐少肉,多出去走走,方能活得长长久久。” 老夫人讪讪笑了笑:“我这人年轻的时候受过苦,老了就想着吃点好的。因此不免就吃的油水多了些。” 贾大化不由道:“老神医,我母亲这病真是出在饮食上,不是因为跟人吵架生气吗?” 沈凌道:“这病只要情绪激动或是劳累便会犯,所以跟人吵架生气只是诱因,即便没有这次跟人吵架,将来也会犯病。” 贾大化就点了点头,之前老母亲昏迷以后,他以为是妻子跟母亲吵架所致,因此夫妻俩大吵一架,贾大化险些还动了手。如今听了沈凌这话,他不由得有些后悔。 老夫人只看了儿子一眼,就明白他的心思了。她与儿媳拌嘴不过是为的一件小事,如今又经历了一场生死,更将其看的淡了。只是碍着沈凌在场,不好多说,因此只问沈凌以后怎么保养,怎么吃饭。 沈凌将后世的一些养生法说了一些,劝老夫人可以多吃一些蔬菜水果以及粗粮。 最后,沈凌轻咳一声道:“老夫人虽然醒了,但是身体还有些痰湿血瘀之症。等老朽开个方子,将来按照方子吃上半个月,便会痊愈。” 贾大化忙请沈凌开方,沈凌等丫鬟拿来文房四宝以后,微微沉吟了一下,提笔写了一个方子。 贾大化接过看了一遍,赞道:“高明得很。”又道,“只是不知我母亲这病以后还会犯吗?” 沈凌道:“只要按照我说的,饮食上清淡一些,平日多走动走动,活到八十岁没有问题。”老夫人体内还残留着微弱的一丝灵气,这丝灵气可以慢慢改善她的体质,只要饮食得当,健健康康活到八十岁完全没有问题。 贾大化听了方才放下心,将方子交给丫鬟,让她们出去派小厮抓药,自己恭恭敬敬请沈凌到隔壁喝茶。 沈凌刚才说的口干舌燥,便接过丫鬟们端上来的清茶徐徐饮了一口。 那边贾大化请沈凌用些丫鬟们端上来的点心,又提到报酬二字。 沈凌谢绝了贾大化提出的赏银,开口道:“老朽孤身一人惯了,也用不着这么多银钱。你若实在过意不去,不如赠予老朽几张盐引。实不瞒你说,老朽有一个故交的世侄,正在托门路找人弄这盐引。若不然,老朽也不会到你这府里来看病。” 沈凌自己身居上位那么多年,深知越是身处高位的人,越喜欢把话敞开了说。 盐提举虽然品级不高,但是却是一个肥缺,平日见过的人不少,自己既然想要盐引,与其云山雾绕,还不如把话说清楚。 果然,那贾大化听了脸上就有些松动,“既是要盐引,这个好办。只是不知他要长引还是要短引。”长引是销往外地,短引是销往本地。 沈凌道:“他要的应该是长引。” 最后沈凌临走的时候手里便多了十张可领三百斤的盐引。 三千斤盐,已经足够别庄的人吃上好几年了。加上空间里还储存着一些现代的碘盐,差不多有两百来袋,也可以支撑一段时间。 沈凌手里有了这三千斤的盐引后,心里顿时就有了一些底气。将来即使过段日子时局不好,有这些盐在,起码能支撑好几年。毕竟古代不同于现代,平民老百姓还是粗茶淡饭居多。一斤盐放在后世,一家五口不过吃上一个多月。而在古代,一斤盐,却能让佃户们吃上半年甚至更多。 两天以后,三千斤盐就到了沈凌手上。 沈凌解决了盐铁的问题以后,就带着商队回返。 因为马车负重过多的原因,商队行走的比较慢。 那些有经验的盗匪一看便知车里装了重物,所以回返的路上,商队前前后后遇到了好几拨劫道的盗匪。 第一次遇到的时候,沈凌觉得正好可以给那些新招收的家丁一个机会,让他们见见血。于是她就没有出手,而是吩咐那五个匪人指挥剩下的三十个青年迎敌。 五个匪人常年劫道,打斗的经验本就丰富,后来修习武功,原本不低的实力又上了一个台阶,收拾起那些盗匪来说轻而易举。有他们五人在前面冲锋陷阵,后面的三十人便有了勇气。 沈凌在旁冷眼看去,发现三十个家丁里有几人表现的特别勇猛,尤其是一个平素看着腼腆的年轻人,动起手来就像猛虎下山一样,看着又凶又猛,和平时判若两人。 经过一番激烈的打斗,有沈凌在一旁微动手脚,前来劫道的三十多个匪人几乎全军覆没,而己方只有十几人受了些轻伤,一个重伤都没有。 还不待众人缓过神,沈凌就命阿生将包袱里的伤药拿出来给那些受了轻伤的家丁们敷药,又发话因为成功击退劫匪,所以每人赏五两白银。那几个表现特别勇猛,杀敌最多的家丁,沈凌又另外叫到跟前,问了他们的姓名。 其中那个看着特别腼腆的年轻人原来叫杨五斤,被沈凌夸赞的时候还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接下来再遇到劫匪,仍旧是那些家丁和匪人在明面迎敌,沈凌在暗中出手相助。 她知道自己这么做将来可能会产生一些后患,但是却无法眼睁睁看着己方这边伤亡,毕竟这些人是她第一批招收的私军,将来很有可能成为她的臂膀。 于是在沈凌相助下,三十五人有惊无险的将所有物资成功运回了别庄。 他们这一来一去花费了两个多月,等回到别庄这边时,已经是初冬时节了。 今年的秋收地里的粮食虽然收成还好,但是经过了义军的抢夺,佃户们的口粮就比往年少了一些。沈凌后面虽然招收了二百人,又给粮食又给银钱,但还是有些家庭过得很苦,秋天的时候还好些,有遍地的野菜和野果,等到初冬来了,日子就不大好过了,几乎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沈凌听了这些事以后,就吩咐路管事特地从库房里拿出几百斤粮食,拨给这些家里比较贫困的佃户。 本来佃户们吃不饱饭是常事,但是沈凌一心要发展壮大自己的势力,因此也就愿意出粮出钱收买一些人心,这样将来以后才能有更多的人投靠她,她的势力也能一点点壮大起来。 几百斤粮食虽然不多,分到十几户贫寒的佃户家里,也不过二十来斤粮食,但是却也能缓解一些这些佃户家里的紧张情况。沈凌后面又发话让这些贫寒的家庭选一个手脚伶俐的妇人或是女孩出来到别庄帮忙,每个月可以领到二十斤粮食。只比那些家丁少十斤粮食和一吊钱。 这个消息放出去以后,那些贫寒的家里都对沈凌这个庄主感激万分。 第 132 章 沈凌招收这些帮工到庄里, 也不纯粹是为了帮助她们渡过难关, 而是庄子里确实需要增加一些帮手。 眼看初冬已至, 而那两百个新招收的家丁身上的棉衣却还是旧年做的。沈凌有心要给他们每人发放两套冬装, 这才想起来招收一些帮手到庄里。 那十几个妇人或女孩到得庄子里后, 由秋荷出面考校她们一番, 将其中会做针线的十来人挑出来送去了针线房, 剩下的则分派到了厨房。 后面别庄又从其他佃户家里招收了十来个女红比较好的妇人,差不多凑齐了三十来人,就开始抓紧时间给那些家丁们缝制冬衣。 针线房忙着缝制冬衣时, 商队从汉中运回来的那五千斤铁矿石也被铁匠们加紧时间制作大刀和枪头。 第一场雪降下的时候,沈凌坐在炭火旁,看着路管事呈上来的账簿。 这几个月, 别庄招收家丁、帮工, 又购置铁矿石、盐引,花费不少。而秋收收上来的粮食却又放着没动, 因此这账面上只看到出没看到进, 再这样下去, 别庄历年来积攒的银钱没几个月就要用光了, 因此路管事就有些着急了。 沈凌看完账簿就知道了路管事的意思, “将我从汉中兑换回来的金锭全部放到账上,应该还能撑上好几年。” 路管事不是不知道沈凌做这么些事也是为了别庄的安全, 但两百个家丁的待遇会不会太好了一些,因此他试着委婉的提了一下自己的建议。 沈凌静静地听他说完, 末了道:“前几天, 我让你招纳一些读书人,可有人过来投奔?” 路管事微微一愣,不明白他们不是在说家丁的待遇吗,怎么忽然又提到此事了,不过他却不敢不回答沈凌的问题,“告示贴出去以后,虽有几个人前来投奔,但都是些来打秋风的,因此让我打发了。” 沈凌微微沉吟了一下,别庄的势力还是太弱,没有像样的秀才或举人过来投奔也很正常。 “别庄里还能匀出来多少粗粮?” 路管事越发纳闷了,但还是答道:“今年新收上来七百多石粗粮,这几个月已经用掉了一半,还剩下三百多石粮食。” 别庄里供给家丁和下人们的粮食都是粗粮居多,发给家丁们和帮工们的粮食也都是粗粮,所以粗粮是消耗最快的。 三百多石就是三千多斤,沈凌飞快的计算了一下,抬头时便道:“这些天,我听人说县城里涌来了不少逃荒的灾民。从明日起,你挑选十来个庄里的老人到县城里施粥十天,施粥的时候可以借机透露一下我们求贤若渴的心思。”沈凌所说的县城是距离别庄有一百多里的梅山县城,因地靠梅山而得名。沈凌现在所在的别庄就在梅山县的管辖地区,当此之时若是到城里施粥,一来可以落个好名声,二来也可以借机招纳一些人才。 路管事此来本是劝沈凌将家丁们的待遇放低一些的,哪想到沈凌不仅没有采纳他的建议还打算施粥,这样一来,岂不是又要用掉一大笔粮食。 他有些着急的说道,“小姐,施粥的话一天少说也要用掉好几十斤粮食,这样一来,我们的粮食还能支撑到来年春天吗?” 沈凌道:“既是要出来施粥,那就大方一些,每天拿出六十斤糙米然后再加些豆类,务必将粥煮的稠一些。至于你说的粮食问题,我心里有数,再过几天等雪化了,我就命人回郡城运粮。那里有一个庄子,还存着不少粗粮。” 路管事听到沈凌说起郡城那边还有不少余粮,这才松了口气,只是仍对施粥一事不大赞同。 沈凌不待他提起反对意见,便找个由头将他打发下去了,心里不由暗叹,路管事忠心归忠心,但眼界却不够开阔。做别庄里的一个小管事还行,但是随着别庄人口增多,事务繁多,他就有些不大适合做这个总管了。 而大管家那里,年岁有些大,沈凌不忍心让他再奔波劳累。而阿生则太年轻一些,镇不住下面的人。所以现在沈凌现在迫切渴望能招纳一个忠心于她又有眼界和能力的人。 不过这样的人,恐怕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沈凌正在思考要不要来年春天的时候建几个学堂,培养一些真正忠心于自己的读书人,就见秋荷掀帘子走了进来。 秋荷先在门口跺了跺脚,跺去脚面上的积雪,这才跟沈凌说起那批冬衣的进度,“小姐,那些冬衣已经做好了二百多件,要不要先将那二百件冬衣发给家丁们?” 沈凌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这点小事你做主就好。” 秋荷又道:“按照针线房的进度,不出十天所有冬衣都会做好。那针线房新收上来的这些人是继续留在府里还是?” 沈凌分出心神想了想,“让她们继续留在府里,冬衣制好以后我还有任务分给她们。”正好可以趁着这段农闲时间,缝制一些皮甲,可以抵御敌人的刀砍箭射。没办法,铁矿石数量有限,也只能先紧着制作兵器,而铁铠就要往后放一放了。 经秋荷这么一提醒,沈凌才想起过几天等雪化了应该组织家丁们去梅山狩猎,猎回来一些皮毛可制皮甲的动物等。同时也可利用狩猎提高一下家丁们的战斗力。 两百个家丁在二十个匪人的训练下,已经粗通刀法和枪术,后面沈凌又特地命他们学习射箭。 因此积雪都化尽以后,在几个老猎人的带领下,两百个家丁打回来不少猎物。 只是那些猎物以小动物居多,皮毛可以制成皮甲的像是鹿熊等却很少。而且庄子里的皮匠说,制作皮甲的最好材料是牛皮,鹿皮和熊皮都不及牛皮柔韧。 自从沈凌为了准备去汉中花高价买了三十多匹马以后,她就有了利用空间的草场养殖马匹的念头。经过她的尝试,她发现空间养殖功能可以让马生长的速度加快一半,繁殖力也比较强大一些,一只母马一年可以生两胎,也就是两只小马。小马长到半年多就可以配种,如果再调整空间的时间,这个速度还能更快一些。 如今听了皮匠的话,沈凌养马的同时开始养牛。马还可以高价买到,而牛作为耕地的主力,只怕就是国家不禁止,也没几个农人舍得杀牛。所以为了牛皮,沈凌只能选择自己养殖。 沈凌当初是在修仙世界里获得养殖功能的,虽然也养过一些灵羊灵兔,但是多是养到能吃的时候就宰杀了,从来也没费过心思。后来结丹以后,几乎忘了空间的这个养殖功能。 再后来,她穿的世界里,身份不是郡主就是公主,不然就是千金闺秀,也根本想不起来养殖这回事。 直到现在,她为了别庄的将来考虑,才养起马和牛来。好在空间的草场可以提供源源不断的青草,一年四季都葱葱郁郁,养活一千匹马不成问题。 沈凌目前所需的马匹不多,因此空间内的马匹数量不多。反而是牛的数量比较多一些。 这些马和牛都是沈凌吩咐二十个匪人弄来的,有血誓在,沈凌完全不担心他们会说漏出去。 也是因为有血誓在,沈凌打算过些天让二十个匪人回郡城一趟,郡城那边的庄里有粮食是她胡诌的。真正有粮食的,是她的空间。但是为着掩人耳目,沈凌觉得有必要让他们走上这一趟,一来可以打听一下最近的时局,二来也可以将空间里一些用不到的物品换些银钱回来。 匪人们走后,路管事也带着庄子里的十来个人回来了。 他们按照沈凌的吩咐一共在梅山县城施粥十天,期间,倒是也有一些读书人听说别庄要招纳宾客有些意动,不过最后肯跟路管事回来的只有一人,是个落第的秀才,姓罗名景文。 沈凌原本还抱着几分希望,但是等见到人,和他谈不到几句就大失所望。首先罗景文一见到她,脸上就流露出几分轻视之色,明显是看不起女子。然后沈凌出了个题目让他写篇策论,他却支支吾吾,始终不肯动笔。 这样的人,沈凌自然不会让他留在庄里,几句话把他打发走了。 经此一事,沈凌未免有些失落,过后便觉得建学堂此事应该提上日程了。以她女子的身份,将来恐怕在这乱世招纳不到那些真正有才华的谋士,既然这样还不如自己培养人才。 于是,第二年春天的时候,别庄里就又招了几百名青壮开始建学堂。学堂的位置选在别庄内,位于外院的最外围,方便那些佃户们的孩子外出。 学堂还未建好的时候,沈凌就放出话来,所有租种别庄田地的佃户们都可以把家里五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孩子们送到学堂。学堂不仅不收束修,还免费提供一顿午饭。 这个消息传出去以后,有一半多的家庭愿意把自家孩子放到学堂读书,毕竟十岁以下的孩子干的农活有限吃的却不少,送去学堂还能省一顿饭。 第 133 章 清晨的阳光照进学堂时, 学堂里已经坐满了五岁到十岁的孩童。他们坐在结实的木凳上, 抚摸着面前光滑的木桌, 不时同周围的同伴小声说着什么。 杨秉文迈进学堂时, 所有人不由停下了小声的议论。昨天晚上, 差不多每个孩童都被家里的大人告诫了一番, 要在学堂里好好听先生的话, 要不然先生会拿戒尺打手心或是不给饭吃。 有赖于此,虽然杨秉文看上去比较年轻,说话声音也不大, 但是孩童们还是对他表现出了十足的敬意。 本来沈凌是想要自己亲自培养那些孩童的,但是庄里的事务太多,每日听路管事的汇报就占去了太多时间, 所以她便花高价从县城里请来了这么一个私塾先生。之所以选杨秉文, 是他比其他人要开通一些,也能接受沈凌的一些想法。 比如, 沈凌建议他可以把那些新入学的孩童根据年龄分为六组, 然后分别教授他们不同的内容。还有教授的内容中可以少一些经书, 多一些实用的算术、天文地理方面的知识。这些杨秉文都同意了。 沈凌还怕他会阴奉阳违, 明面上答应背地里却依照自己的风格行事, 因此特地到窗外听了几天,发现杨秉文确实是按照自己的意思照办的, 方才放下了心。 她从学堂外面离开后,便信步出了别庄。 正值春光明媚, 地里的野菜东一簇西一簇的都冒了出来。放眼望去, 就见田野里每隔个十几米就有一人蹲在地上挖野菜。 距离秋收已经过去好几个月,这个时候就是家里比较宽绰一些的佃户也没有多少存粮了,因此家家都会派出一两个人来地里挖野菜,多少能缓解一下家里的口粮问题。 沈凌想到这里不由望向正在庄外操练的两百名家丁,他们正在二十个匪人的带领下练习刀枪棍棒。 在练兵打仗这一块,沈凌自问是门外汉,所以几乎不过问,也不贸然提出什么建议。只要他们带领二百名家丁好好练习武术即可。 如今这么一看,倒也似模似样。 沈凌看了几眼,心思就不由转到了别处。 去年冬天的时候,她借着匪人们去郡城的机会,将空间的时间流速调快了好几倍,原来的十几头小牛立时繁殖到了几十头。 匪人们回来的时候不仅带来了好几车马车,还有几十头死牛。牛皮当即被扒下来给了皮匠,而那些牛肉则被庄里的人吃了好久,剩下的则做了牛肉干。 几十头牛皮放到皮匠那里后,经过日夜赶工,如今已经将两百名家丁所需的皮甲全部制成,铁匠那里也已经打好了两百个枪头,武器和皮甲有了,也是时候带这两百个家丁出去见见血了。 在梅山深处驻扎的那些义军已经在山里安安静静待了一个冬天,如今佃户们都已经开始挖野菜,想必他们存储的粮食也快要吃光了。 沈凌觉得,如果她所料不差的话,只怕早则十天晚则半个月,那些义军就要下山来找他们要粮食了。 自己大可以赶在他们下山之前,与他们硬碰硬一场,摸摸他们的底子。 于是第二天清晨,两百名家丁正在进行早饭前的操练时,就见沈凌披着一件夹棉的斗篷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二十个匪人当即恭恭敬敬给她行礼,在他们的带动下,两百人一齐给沈凌行了一礼,“见过庄主。” 沈凌说声起,等众人都站直以后,方才缓缓开口道:“我夜里忽得一梦,梦见梅山深处的那些义军们突然过来袭击别庄,将庄里的粮食尽数抢光。”她说完这话,抬头看了一眼众人,发现众人在她说到粮食被抢光后神色有了微微的变化,方才继续道,“好在梦里有个老神仙指点了我两句,还教了我一个护身之法。”她说着话,轻轻一弹右手食指,就有一簇火苗飞快的被弹了出去,瞬间就将操练场中的一块大石包裹住,然后几个呼吸的功夫,那块大石就化为了一堆灰烬。 众人眼睁睁的看着面前的大石不到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化为了灰烬,望向沈凌的目光写满了震惊与畏惧。 沈凌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她满意的看着众人的神情,微微笑道:“有如此神技,你们觉得我们还用怕那群义军吗?” “当然不怕。”匪人中的一个机灵鬼道,他们二十个人早已知道沈凌的本事,当沈凌露了这一手后,他们虽然吃惊但是因为早前有过一次经历,因此比那些家丁们少了一些惊异,很快就回过神,明白了沈凌的意思。 被那个机灵鬼一提醒,剩下的匪人们马上回过神,“庄主能在梦里获得老神仙的指点获此神技,一定是天佑我别庄。” “对,天佑我别庄。”众人纷纷附和。 沈凌淡淡笑了笑,提醒众人道:“不过这件事,你们自己知道即可,千万不要告诉旁人。你们都是我亲自选拨出来的亲信,若不然,我也不会将这个秘密告诉你们。” 众人自然答应,愿意保守这个秘密。 沈凌就笑了笑:“如此,我们就开始商议正事吧!我有心想要杀一杀那些义军的威风,你们可有什么好的点子?” 最先开口的都是跟随沈凌去过汉中的那三十多人中的几人,他们在与盗匪的斗争中有了些许经验,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那个看着腼腆与盗匪们打斗起来却比较勇猛的杨五斤倒是提出了一个比较有用的点子。 “我爹去年冬天去山里打猎时,曾经见过几个义军,听他们说话的意思,似是住在一个特别大的山洞里。我觉得我们可以派出几个人前去打探一番,然后再商议如何攻打......” 杨五斤的爹是附近有名的老猎人,时常到山里打些猎物。那些义军本身是穷苦出身,见到杨五斤的爹在山里打猎,也没有为难他,反而和他说了几句话。 其他人都说这个提议比较好,只是派哪几个人打探好呢? 大家的目光不由都落在了沈凌身上,沈凌想了想,觉得这个任务还是交给几个匪人比较好,她点出了以张武为首的五个随她去过汉中的匪人,命他们前去哨探一番,在不惊动义军的情况下,悄悄打探一番他们驻扎的地点以及周围布置。 五个匪人当即领命而去。 他们踏着刚刚冒出草芽的山地,一点点向着山林深处而去。有之前从匪的经验在,五人很快摸到了义军的驻扎处。 沈凌之前的猜测是对的,义军的某个重要头领人物受了重伤,为了方便他和一些伤兵养伤,义军将落脚的地点选在了半山腰处的一个极大的山洞。 那山洞的入口处被人用藤萝小心的遮掩了起来,若不是亲眼看到义军在那里出出进进,五人一时还发现不了山洞的入口处。 不仅山洞的入口处被遮掩的很好,山脚下还不时有巡逻的义军经过,他们都是五人一队,虽然巡逻的时候纪律有些松散,但是每隔两刻钟就有一个小队经过,基本上这附近有什么动静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他们五人仗着有之前从匪的经验还可以避开他们的耳目,但是若是大部队前来,只怕就会被他们发现。一旦被他们发现有外敌想要侵入,这些义军就可以仗着地形的优势发起有利进攻。 沈凌听完五人探得的信息后,心里就有了一个主意。既然义军驻扎的地点是在高处,那么自己可以用火攻把他们从洞里逼出来。 她将这个想法与众人商议以后,经过众人的补充和完善,最后商议出了一个比较完善的计划。 是夜,梅山深处,义军所驻扎的山洞的山脚下,每隔几刻钟就有一个小队经过。大约是这段时间一直过得比较安稳,巡逻的人都很放松,加上又是夜里,几人一边说笑一边巡逻。 等他们走后,山脚下突然多出了十几个人影,他们飞快的抱来了一捆捆的干柴,尽数堆在山洞的入口处下面,然后淋上菜油,方才用打火石点着。 火刚升起的时候,适值一阵风刮过,风助火势,那火越来越大,冒出滚滚浓烟,一部分便被吹到了山洞里面。 山洞里面的义军正睡得香甜,忽然不知听谁嚷了一声起火了,众人齐齐被惊醒,一看山洞入口处果然着起了大火,各个都惊慌不已。尤其是睡在最深处的女眷孩子,听说起了大火,甚至有隐隐哭声传来。 正慌乱间,就见一个方脸男子从山洞的一个角落里站起来,沉声道:“慌什么,大家拿好自己的包袱行礼准备一会儿冲出去。”又吩咐众人将清水洒在被褥上,蒙着湿被冲出去。 可惜,就算那男子指挥有定,当众人冒火冲出山洞,发现山下有埋伏时,队伍还是不可避免的乱了。 两百个家丁和二十个匪人牢记沈凌的吩咐,结成一个坚不可摧的方阵,一下子就将一千来人的队伍打散,同时还嚷道,“放下武器投降者不杀。” 这个主意却是一个家丁提出来的,他觉得那些义军并不算作恶多端,又是农人出身,只要他们肯投降,未必不能饶他们一命。而且一旦有人投降,肯定能影响义军那边的士气,到时就可避免无谓的伤亡。 沈凌觉得他话说的很对,她原本的意思只是想要驱除这些义军,并不想要将他们斩草除根,因此就听从了这个建议。 果然,慌乱的众人听到投降可不杀后,有一部分胆小的义军就扔掉了手里的兵器,抱头蹲到了地上。 但大多数人还是在顽强的抵抗,他们不清楚家丁们的底细,以为是官府的人,因此在那个方脸男人的组织下进行拼死抵抗。 只是每当他们这边因为人数比较多要占据上方之时,就会有种种的意外发生。不是有人手脚被绊了一下,就是突然昏倒在地。最后义军这边越打越心惊,眼看己方这边站着的人越来越少,方脸男人再也忍不住大喝,“你们到底是何人,为何在此装神弄鬼?” 话音刚落下,就见半空中忽然升起一道极为璀璨的光芒,就像是黑夜里静静开放的一朵火莲花,花上站着一个身着白色道袍的少女,那少女眉眼秀丽,气质高华,就像是九天玄女一般俯览着下面的众人。 被她身上的威势所逼,众人不由得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齐齐望向她,有人甚至口呼仙女。 沈凌淡淡一笑:“尔等义军扰我别庄,幸得神仙托梦,使我身具神技,何来装神弄鬼一说?” 她话音落下,只听家丁这边齐呼:“庄主威武,庄主威武。” 方脸男子忍不住开口道:“庄主?你们不是官府的人?” 沈凌道:“只要尔等速速离开此地或是归顺我等,我可饶你们一命。不然......”她轻轻举起右手,就见掌心之处多了无数簇火焰,跳跃着点点光芒。 看到那些火焰,方脸男子心口一跳,本能的感觉到危险,他正在犹豫的时候,沈凌似是不耐的看了他一眼,方脸男子不敢再犹豫,忙道:“承蒙庄主不弃,在下愿意带领手下将士归顺庄主。” 沈凌不由松了口气,只有她自己知道,体内的灵气因为维持现在的高度,已经所剩无几,若是这个方脸男子不答应,她也只能命两百名家丁拼死也要将这些人赶出梅山了。 看来她的仙家手段还是成功唬住了这些人,让这些人迫不得已归顺到了她的门下,将来为她所驱使。 第 134 章 刘氏用木盘端着饭菜走进一间临时搭救的木棚中, 最靠里面的位置放着一张木板床, 床上躺着一个书生模样的人, 见刘氏进来, 微微喘息着坐了起来。 那书生不是别人, 正是与沈凌有过一面之缘的苏墨之, 他自从去年秋天的时候投奔到义军这里, 因为义军在梅山这边物资短缺,而他又不受重视,因此在冬天的时候就得了风寒, 拖了这么些天也没好。 刘氏将两大碗用糙米和几种豆类熬制成的稠粥并两个粗面饼子摆在他面前,除此以外还有一碟清炒野菜和炒鸡蛋。 苏墨之微微讶然,“今日怎么多了碗炒鸡蛋?” 自从义军来到别庄以后, 伙食明显改善不少, 但是炒鸡蛋却是从没有过的。 刘氏道:“这是我拿偷偷藏起来的钱找厨房的熟人要了这么一道菜。你病了这么些天,也该补一补了。” 刘氏到了别庄以后, 就和那些女眷被一个丫鬟出面考量了一番。那丫鬟正是先前在镇上找她浆洗过衣服的秋荷, 秋荷还认得刘氏, 记得她从前干的活计, 便把她分到了浆洗房。浆洗房是辛苦一些, 可是每个月能领到七百钱。 七百钱看似不多,但是他们一家三口吃住都由别庄包管, 这样算下来,每个月也花不了多少钱, 足够他们一家三口过上好几个月了。 手头有余钱, 刘氏这才会想着将之前的积蓄偷偷拿出来一点给夫君补身子。正好她在义军里面有几个相熟的妇人,其中一个因为饭做的比较好便被分到了厨房。刘氏便拿出了几文钱,请她额外炒了这么一道菜。 两人就着两道菜吃完了粥饭,刘氏便将碗筷放到了木盘上,去交给厨房那边。 从厨房出来以后,刘氏顺脚拐到了学堂,她和苏墨之的儿子刚好今年满了五岁,已经被她送进了学堂。刘氏偷偷在外面看了几眼,发现儿子坐在最右边的位置上,正拿一支木制的笔在沙盘上认真的写着什么,便放下了心。 傍晚的时候,学堂外响起了浑厚的钟声。 伴随着钟声,几百个学生陆续走出,苏墨之的独子苏洛蹦蹦跳跳的走向自家的木棚屋。 自从别庄收纳了这一千多个义军后,沈凌就抽调他们中的壮劳力沿着围墙外围建造房屋。这样一来,义军们便有了事做,没了时间再想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 一千多个义军除去他们的亲眷还有伤病,还剩下三四百个壮丁。沈凌命他们先在外围附近建造一些简易的房屋,暂时住下,然后再慢慢建造容纳人数更多的四合院。 只不过建造四合院所需的时间太多,所以现在义军们都还是住在这种简易的木棚屋中。 苏洛回到自家的木棚屋时,苏墨之的精神比前几天都好了一些,已经能够坐起来考校苏洛的功课。 一刻钟后,刘氏也从浆洗房回来了。她带着儿子去了厨房,排队领了一家三口的晚饭。 晚饭仍旧是每人一碗熬的浓稠的糙米豆粥,三个成人拳头大小的红薯,一碟牛肉干。 那肉干是别庄后来吃剩下的牛肉所制,眼看夏天将至,厨房怕这些肉干被放坏,便拿出来当菜分给了众人。 一碟牛肉干没有多少,刘氏舍不得吃,都夹给了夫君和儿子。 苏洛咬了一口,香软酥嫩,和他之前吃到的肉干完全不一样。他忍不住直呼好吃。 刘氏道:“听厨房的人说,冬天的时候,庄里不知从哪弄来了好多牛肉,因为一时吃不完才做成了肉干。我们要是早点到庄里就好了。” 苏墨之轻咳一声:“娘子慎言,这话以后可不要在他们面前提起。”他所说的自然是那些义军。 刘氏却不以为意,“夫君多虑了。如今外面好些人都在说若是早点遇到玄女就好了。去年冬天的时候,也就不用挤在那山洞里了。” 自从沈凌施展仙家法术镇住义军一干人等,那些亲眼见识过沈凌施展法术的义军们私下里都唤她为玄女。虽然这个名称沾染了神道色彩,但有助于提高沈凌的威信。因此沈凌知道了此事以后,也就默认了他们的这个称呼。 一家三口吃晚饭的时候,沈凌也在用饭。 黄花梨桌上摆着六菜一汤,沈凌坐在主位,杨秉文和方脸男子一左一右坐在她旁边。这两人都是傍晚的时候找她商量事情的,被她留下来一起用晚饭。 这两个人初时还有些不好意思,后者更是有些畏惧沈凌。但是沈凌为着以后大家能坐下来一起商议事情,便一再邀请他们。对底层的民众,沈凌愿意和他们保持一段距离,增强自己的威信。但是对这些地位比较高的管理阶层,沈凌就愿意和他们拉近一些距离,这样将来商议事情的时候,也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一些有用的建议。 两人在沈凌的挽留下,终于还是留了下来。 他们一坐下来以后,沈凌便吩咐丫鬟们上饭。 席间,杨秉文还比较讲究一些,而那方脸男子也就是义军的首领李贵却没有那么多顾忌,在饭桌上渐渐放松以后,就一边吃饭一边向沈凌征求意见。 沈凌一边吃饭一边分神回答他的问题,她的意思是可以围着围墙多建一些四合院,将来在四合院的外围再建一层围墙,这样便可将四合院保护起来。而内围的别庄也多了一层防护。 杨秉文听着他们的一问一答,终于忍不住插话道:“庄主,既然你要在外围建造四合院,为何不再建个学堂?”杨秉文来的目的是劝沈凌再招一个先生,学生越来越多,他已经有些兼顾不过来。如今听到两人谈论外围的四合院,他忍不住插了这么一句。 沈凌点头道:“这个建议不错。可以多建几间学堂,这样学生就能分开来上课。只是要到哪里找先生呢?” 杨秉文道:“这个倒是不难。我上课的时候,发现一个叫苏洛的学生似是已经开蒙,不管是认字还是背书,都比其他学生学得快。私下里问他,原来他的父亲就是私塾先生出身。庄主何不把他请来?” 杨秉文这么一提醒,李贵随即想起来,“对了,我们义军里确实有这么一个人。去岁冬天的时候托人投奔到了我这里,我因为正在养伤便没见他。听说他后来得了风寒,也不知好了没有。” 李贵提到风寒二字的时候,沈凌心里一动,忽然觉得请先生的同时也得请几个大夫回来。随着庄里的人数越来越多,起码要有两个大夫以上才行。 沈凌便问李贵,义军里可有会医术的人才。不过她口上虽问了这么一句,但是却没抱太大希望,毕竟义军条件简陋,没有大夫和郎中随行也很正常。 哪知李贵却道:“有。郭郎中的医术挺好的,我的伤就是他看好的,他那两个徒弟医术则一般般。” 郭郎中是他们家乡有名的一个郎中,因为闹旱灾,便带着妻儿以及两个徒弟投奔了义军。 李贵找到郭郎中的时候,他正在整理晾晒好的药材。之前因为义军住在山洞里,进出不便,郭郎中只有限的几次出去采了些药材。如今来了别庄,又恰逢草木萌生的春天,郭郎中带着两个徒弟天天上山采药,寻到了不少常用的药材。 李贵将来的目的告诉给他,让他尽快治好苏墨之的伤寒。 郭郎中答的很爽快,“他的伤寒之所以拖了这么长时间,是因为之前缺少药材。如今我采了不少药材,只要按时喝药,完全能在半个月内痊愈。” 不过也许是饭食比较好,精神状态佳,苏墨之吃了六七天药后,就觉得自己的风寒痊愈了。 这天上午,刘氏和苏洛上工的上工,上学的上学,木棚屋里又剩了他一人。他便披了件旧衣,慢慢走出了屋子。 一出屋,便见不远处三四百个壮丁在李贵的带领下正在建造房屋,围墙附近已经建起二十多座四四方方的院子。每个院子北面都有两间正房,东西两个厢房,还有南面一个倒座可以盛放杂物。 苏墨之在旁看了几眼,暗暗赞叹这个院子的布局设计的好,往旁边再走几步,就见到四合院的外围,两百名穿着清一色的夹衣正在二十个小头领的带领下练习枪术。他们衣着整齐,动作统一,比他见过的官兵和义军队伍纪律都要好上很多。 再放眼望去,远处的田地上,佃户们正忙着除草灌溉,一片忙碌景象。 苏墨之正望着远处的风景出神时,几个厨房里的帮工笑嘻嘻的走了过来。她们都是义军的家眷,到了别庄以后,因为有着做饭的手艺便被分到了厨房。 她们之前被厨房的管事交代去田里采摘野菜,如今归来的时候,每人挎着的篮子里都装着满满的野菜。 她们脸上都带着笑意,有那与刘氏关系好的,便与苏墨之打了一声招呼,然后便往厨房的方向走去。别庄里吃饭的人越来越多,她们这些人自然不好耽搁时间。 苏墨之看着她们脸上的笑容,不由得想到之前在梅山生活时,她们多半时候会因为缺衣少粮而长吁短叹。如今却时常洋溢着满足的笑容,完全不同往日那般愁苦。 苏墨之心里有了一个决定。 第 135 章 所有四合院都建好的时候, 已是当年的秋天。 就在别庄里的所有佃户忙着抢收地里的庄稼时, 外面的局势却有些不好。 今年春天的时候, 北方大部分地区或多或少的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旱灾, 有的地方旱灾越来越严重, 到秋收的季节时, 地里颗粒无收。偏偏朝廷昏庸无毒, 不仅不减免赋税反而变本加厉征税。一下子就激起了民愤,尤其是陕西省,一下子多出好几个起义部队。 顾家之前所在的郡城被攻破的消息传来时, 所有跟着沈凌前来别庄的一众人等都不由感到了一阵后怕。 沈凌对此一点都不意外,郡城地势难守易攻,被攻破是迟早的事。当下应该好好想想如何在这乱世中立住脚跟, 扩大自己的势力。 还未等她想好怎么做时, 杨秉文在某天呈上来了一篇策论。策论写的是当下的时局以及别庄日后的发展,建议沈凌应该广纳四散的流民, 大肆扩大别庄的耕种面积, 同时训练军队守卫别庄的安全。 等到将来时机成熟, 便可顺势出兵占领梅山县, 然后一点点向外扩充自己的势力, 将来割据一方也为未可知。 沈凌看完策论以后,觉得里面的建议提的倒是颇为中肯, 就问起策论的作者来。 那篇策论是苏墨之写的,这两年他因为时局动荡经历了不少事, 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天真单纯的无用书生。自从投奔义军后, 他就一直在想如何在这乱世立住脚跟。可惜,义军现在需要的是行军打仗的头领而不是出谋划策的谋士,所以他在李贵那里得不到重用。 然后到了别庄以后,他发现这里才是他一直想要找的地方,所以才有了那么一篇策论。 沈凌在前面那个世界看过不少策论,苏墨之的文笔只能算得上中上,提出的建议也不算太好,不过沈凌现在急需这方面的谋士,所以她很快就召见了苏墨之。 这个时候,沈凌才发现原来苏墨之就是她之前在客栈见过的那个书生。苏墨之却对沈凌没有了印象,他侃侃而谈,将当下的局势林林总总说了一遍,劝沈凌多纳一些流民,然后开荒垦地的同时扩充自己的势力范围。 这两个建议沈凌仔细想了想以后,都接受了。 于是第二天起,别庄就在四合院的外围入口处开始施粥,同时雇佣那些闻讯赶来的流民建造围墙住宅以及开垦荒地。 不到半个月,别庄附近就聚集了几百个流民。这些流民都是听到别庄这里施粥的消息而赶到这里的,只不过中途的时候有不少人因为疾病或是饥饿走不下去,所以到达别庄这里的人不过只有当初的一半人数。 这些人到达别庄以后,就有专门的人把他们引到简陋的木棚中,然后一日三餐供给他们浓稠的糙米豆粥。 等他们这些人缓过精神以后,别庄就雇佣他们建造围墙,在四合院外围建造一层围墙,将义军所在的住宅地保护起来。围墙建好以后,便在围墙的附近建造四合院。 四合院赶在初冬之前终于全部建好了,等流民们搬进四合院以后,沈凌便命李贵从中挑选身强体健的进行军事训练。剩下那些人便送去铁匠、木匠、郭郎中那里打打下手。 当流民们全都被安排好活计投入到庄内的生活中时,严冬到了。 外面的形势也开始变得严峻。 一支发源于汉中附近的起义军在攻占了两个城镇以后,声势越来越浩大,加上适值严冬,流民饥寒交迫之下纷纷加入其中,人数一下子从几千涨到了数万之多。 京城的皇帝以及百官有些坐不住了。往常灾年的时候,也不是没有人扯起大旗起义过,后来不是被朝廷剿灭就是被招安了。但是声势和人数却从没有像这次一样浩大过。 在经过一番拉锯战后,朝廷派出了镇压义军的将领和军队。 在这之前,即使平民百姓觉得那些人趁着灾年作乱有些大逆不道,在这之后,人们绝口不提此事,反而私下里对那些官兵破口大骂。就连那些大户人家都觉得朝廷派来的官兵简直比义军还要可怕。 一方面是由于官兵内部腐化的厉害,不仅不想镇压义军,反而滥杀无辜流民谎报军功。另一方面,官兵们到达哪里,就像是蝗虫过境一样,非得将当地的那些大户人家扒一层皮下来才肯继续前进。 沈凌书房里的书桌上,天天有斥候打听过来的各种消息呈到她面前。 与李贵之前率领的义军队伍不同,从汉中附近发源的那支队伍因为人数浩荡,所以多是选择富裕的城镇下手,梅山理所当然的就被他们略过了。 本来这个事情是有利于别庄的,奈何官兵们根本不想与义军们对上。所以官兵们特地选的行进路线都是义军们不会到达的地方,这其中就包括别庄。 “根据斥候们报回来的消息,官兵不出半个月就会到达梅山县。”沈凌将斥候呈上来的消息说给李贵和苏墨之听,“你二人可有什么想法?” 李贵当先开口道:“这些狗娘养的官兵,打起仗来一个赛一个怂,搜罗起财物来却不甘落后。”他抬头看一眼沈凌,“庄主,如今我们庄里有人有粮,不如索性将这群官兵......” 苏墨之微微一皱眉,神情有些不赞同的打断道:“那些官兵起码也有数万人马,而庄里上下能上战场的不过一千多人,怎么敌得过那些官兵?何况一旦与他们对上,马上就会引起朝廷的注意力。这对我们庄里日后的发展是很不利的。” “苏先生说的没错,我们庄里是不能冒险与那些官兵直接对上。”沈凌等两人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后方才开口道,“不过那些官员犹如蝗虫过境一般的行为,我实在是有些看不上眼。” 李贵听到这里,眼睛一亮,“庄主可有什么妙策?” 沈凌沉吟道:“从那些官兵不敢与那些义军对上,就可知他们的实力。我们可以在他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选择奇袭。一来可以给他们一个教训,二来可以缴获一些财物。” 自从李贵率领的义军和几百名流民加入到别庄后,庄里现在要养活的人口越来越多,而庄子里却没有什么进项。即便沈凌有空间里积攒的诸多粮食和财物,也觉得有了些许压力。如今听闻官兵一路敛财,便动了心思。 如果能截取到官兵手中的那批财物,别庄的财政紧张问题就会大大缓解。 因此,沈凌特地将李贵留了下来,又叫来二十个匪人,仔细商量怎么奇袭官兵而不被他们知道身份。 经过众人的商议,最终决定由李贵带领别庄内能出战的所有人扮作义军奇袭官兵,最好能将大部队冲散,让他们对别庄构不成威胁。 几天以后,李贵带领一千人走了。 沈凌从他们走后,就开始有些心神不宁。这一千人尤其是其中两百个家丁是她来到别庄以后,精心培养出来的私军,花费了她大量心血。若不是那些官兵手上搜罗的财物非常多,又威胁到了别庄的存在。沈凌还真舍不得让他们出去冒这个险。 虽说那些官兵战斗力不强,但怎么也是数万人的队伍。 可是沈凌怎么也想不到,她到底还是高估了那些官兵们的抵抗力。 当李贵带着一千人悄悄摸进官兵们驻扎的地方时,他们中为首的几个将领正在帐篷里喝酒取乐,旁边还有几个从大户人家里抢来的歌姬。 而那些地位比较低的士兵则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赌钱,毫无纪律可言。 虽是如此,李贵却不敢轻敌。他命几个身手灵便的手下悄悄点燃了几个帐篷,制造出一些混乱,方才率领一千人杀了上去。 那些官兵本就对义军心存忌惮之意,要不然也不会避着他们走,如今听到义军前来偷袭,一个个不由哭爹喊娘,根本不去想对方到底有多少人马,只顾逃命。 李贵与这些官兵们作战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是还没开战就逃跑的官兵,他还是第一次见。想来是最近义军声势越来越浩荡,让他们这些镇压官兵的人吓破了胆子。 李贵吩咐手下将数万人马冲的四散,自己则去找官兵的头头住的帐篷。 李贵到达将领们的帐篷时,几个将领已经喝得半醉,被他手起刀落,就解决了那几人。剩下的歌姬们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相继都软倒在了地上。 擒贼先擒王,如今头领被解决,李贵顿时松了口气,想来那些官兵就算回过味来也翻不出什么花样了。 李贵本想转身就走,但是临走的时候不经意间看到了软倒在地的一个歌姬,不由心中微动,瞅了一眼那几个颇有姿色的歌姬,面无表情的命人将她们带回别庄,然后便去寻找那些敛来的财物。 官兵们自从接到旨意要镇压义军以后,便开始在民间敛财。 李贵偷袭这些官兵们之前,他们已经收敛了不少大户人家的财物。因此当李贵找到那些财物时,不由被地上的那些东西闪花了眼。 东西运到别庄时,沈凌正在书房。 听说李贵率领的一千人几乎没有伤损正在回来的路上,沈凌才松了口气,命人清点那些财物。 一天以后,清单出来了。 一共有一百多万两白银,十万多两黄金,还有古玩玉器无数,金银珠宝首饰无数。 第 136 章 清单出来以后, 李贵也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了几个歌姬。 沈凌问起那些歌姬时, 李贵支支吾吾的问沈凌, 可不可以赏赐给他一个歌姬。他的妻儿尽皆死于家乡的那场旱灾, 后来他一心想要把队伍扩大, 就没动过这方面的心思。直到看见那几个歌姬, 才有了想法。 沈凌直接拒绝了。庄里如今正是缺人手的时候, 她已经想好了那几个歌姬的去处,因此就拒绝了李贵的要求,把几个歌姬另外做了安排。 这次奇袭官兵的一战打的出乎意料的顺利, 别庄这边人员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损失,而官兵那里则因为他们的奇袭四散逃命,没有了将领们的约束, 那些官兵很快就成了逃兵。以后再也不会对梅山县构成威胁。 沈凌却不因为战事顺利而放松警惕, 在她看来天下已经有了大乱的征兆。当此之时,更应该招兵买马, 屯田开荒。 第二年春天的时候, 沈凌再次通过施粥广纳流民, 随着别庄的人口越来越多, 所开垦的荒地越来越多, 隐隐成为了梅山县这一带最大的势力。 原来这一带势力最大的邱家便坐不住了。 他们拉拢沈凌的方法很简单,派了一个有名的媒婆过来给邱家嫡次子提亲, 而他们提亲的对象则是沈凌。在邱家看来,沈凌终归还是女儿身, 迟早也是要嫁人的。而邱家无论是门楣还是实力都与别庄不相上下, 所以沈凌多半是会同意的。一旦她肯嫁入邱家,那么别庄的一切也就落入了邱家的手中。 邱家的算盘打得很好。可惜,沈凌却不是一般的女子。她毫不犹豫的拒绝了邱家的提亲,将媒婆送出了别庄。 媒婆走后,秋荷小心翼翼的给沈凌倒了一杯茶,轻轻问道:“小姐为何没有答应,是看不上邱家吗?” 沈凌揉了揉眉心:“邱家居心不良,妄想通过联姻吞并我们别庄的田产和私军。我怎么可能答应?” 不过邱家的提亲给她提了个醒,她现在已经及笄,已经到了成亲的年纪了。若是一直拖着此事,只怕难安下面的人心。毕竟别庄上下现在只有她一个主子,若是她迟迟没有后嗣,只怕就有人该生出不该有的心思了。 可是沈凌实在又没有嫁人的打算,别庄能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离不开她投入的大量心力,她怎么可能甘心拱手送人。那些大家族的联姻又不可靠,何必费那个心思。 所以沈凌想了想,好像目前自己只有招赘这么一个途径可走。 而邱家那边,当邱家家主得知沈凌拒绝了媒婆的提议后,就将几个亲信的堂兄弟招来,询问他们的意见。 邱家在梅山县一向是横行霸道惯了,几人商议了一番,最后还是倾向于攻打别庄,让他们知道邱家的厉害。 要知道邱家盘踞梅山县这么多年,又有前朝留下来的一处铁矿,这些年早已训练了一支私军出来。 这支私军可不是之前那些官兵可比,他们不仅有优良的装备还有杀敌的经验。以李贵为首的义军就曾败于他们手下。 当埋伏在邱家的内应将这个消息送到沈凌书桌上时,她忍不住轻轻扣了扣桌面。邱家对别庄来说是个劲敌,但若是能拿下邱家,那么这一带就会彻底落入别庄之手,这对别庄日后的发展是极为有利的。 不过目前最重要的,是如何啃下这块硬骨头。 沈凌想了想,召来了苏墨之、李贵以及在奇袭那一战中表现出色的杨五斤。 听到邱家要攻打别庄,李贵忽然想到之前听到的一个风声,说是邱家派人来别庄里向庄主提亲,如何看邱家的所作所为,想是提亲一事被庄主拒绝了。他不由看了一眼沈凌,越发看不透这位的行事了。 杨五斤打仗时颇有些不要命的架势,但是平日腼腆得很,很少开口说话。 最终还是苏墨之打破了沉默,他轻轻摇着手里的折扇,“邱家作为梅山县最大的势力,行事一向霸道,早已经得罪了其他的大户人家。远的不说,就说李家和石家,因为铁矿一事,早已对邱家有所不满。只要我们加以利用,未必不能借此扳倒邱家。” 苏墨之自从来到别庄后,教书之余便留心周围的动向,很容易就探听到了这些消息。 沈凌仔细思考了一下苏墨之的建议,觉得基本可行。 “苏先生这个法子很好。但是如何实施,你二位可有什么高见?” 沈凌问的是李贵和杨五斤,毕竟打仗一事,还得这两位一起参详。 李贵沉吟了一番,给出了一个建议,可以趁着邱家攻打别庄之时,联合李家和石家直捣邱家,杀他个措手不及。 杨五斤也觉得这个建议很好,提议可以由他来做先锋攻打邱家。 最后沈凌一锤定音,由李贵留在庄里迎战邱家的私军,而杨五斤则带着两百名家丁直捣邱家,至于苏墨之则被派去游说李家和石家,一起出兵攻打邱家。 几天以后,邱家带着两千私军朝着别庄出发。 统领私军的是邱家嫡长子邱晟,相比起他的父亲邱家家主,他不像父辈那样蛮横霸道,相反对这次出兵还抱着不以为然的态度。不过父亲和几个叔伯既然做出了这个决定,他这个子侄辈的也只好听从了众人的建议,带着私军去攻打别庄。 一路上,邱家私军所到之处发现别庄名下的土地上一个人影都看不到,邱晟不由得起了疑心,如今虽未到秋收季节,但是田里仍需灌溉除草,正是农忙的时候,不可能一个农人都看不见。除非是别庄这边提前知道了消息,所以他们才看不见一个人影。 别庄这边确实是收到了消息。 沈凌自从来到别庄以后,收纳的流民越来越多后,她就私下里培养了几个细作,分别安插到了附近的几个大户人家里。 正是得益于她的这个有备无患,当邱家要攻打别庄时,她第一时间命别庄的所有佃户都避到了庄里。 如今经过几次修建,别庄已经多了三道围墙,三道围墙以内建造的四合院,不仅能容纳流民和义军,还能容纳这些佃户。 李贵站在第三道围墙的角楼上,在他身后,两百来个弓箭手正静静的埋伏在那里。 当邱家私军一直走到距离围墙只有一丈之地时,李贵悄悄比划了一个手势,数百支羽箭顿时飞了出去。 当李贵带领留守的几百人迎战邱家的私军时,沈凌的瓶颈终于有了突破的征兆。在进入练气期一层以后,长达几年的时间内,她因为灵气稀薄和资质较差的原因一直滞留在这个境界,迟迟得不到突破。 如今在这关键时刻,瓶颈却忽然有了松动的痕迹。 沈凌顾不得理会外界的一切,关起门来命令秋荷守在门口,方才开始冲击瓶颈。 五灵根的资质使得沈凌冲击瓶颈的时候困难万分,她一次次发动体内的所有灵气向瓶颈发起冲击,可是每次都失败了。最后,沈凌吞下了空间里剩下的最后一瓶练气期初期服用的一粒丹药,借助药力的作用,终于突破到了练气期二层。 等她推开门,询问庄内的情况时,秋荷满脸喜色的告诉她,李贵已经带人击退了前来进犯别庄的邱家私军。而杨五斤那边也传来了好消息,他联合李家和石家一起,击破了邱家的堡垒,迫使邱家家主以远走梅山县的代价保住了邱家上下。 沈凌觉得这样的结局已经很好了。她与邱家并无血海深仇,既然对方愿意远走他乡,那她自然不会赶尽杀绝。 尤其在她这次进入练气期二层后,觉得自身的修为总像是加了一层枷锁,让她有一种放不开手脚的感觉。再联想到之前的修仙世界里,刚入宗门的时候,师尊路长老曾告诫过她,不要轻易伤害凡人性命的事。沈凌心里模模糊糊有了一个猜想,莫不是自己在练气期一层停留那么长时间,与自己之前曾杀害过一个匪人有关。 有了这个想法以后,沈凌自此便决定以后不再使用法术伤人性命。 不过在邱家被别庄以及李石两家的合力之下被逼远走他乡后,别庄就成了梅山县这一带最大的势力。 因着沈凌那个玄女的名号,人们便以玄女庄称呼别庄。 玄女庄成为梅山县最大的势力以后,仍旧延续着之前的作风,一面广纳流民开垦荒地,一面训练私军。 邱家原有的田地已经被三家瓜分,其中玄女庄得到的田地最多,加上连年开垦出来的荒地,已经拥有了近万亩田地。 而私军的数量也从一千多人慢慢发展到了六多千人,原来的两百名家丁都升为了小头目。而作战最勇敢的杨五斤则和李贵一样成为了这支队伍的领头人物,每人分别执掌三千多人。 这六千多人多数时候隐在梅山里练兵,因此外面的人虽知玄女庄有私军,但是到底人数有多少,却是谁也猜想不到的。 沈凌手里有了这支私军后,就朝着一方豪强的目标努力。 她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将梅山县彻底划为自己的势力范围。 当梅山县县令听信下面的人挑拨,派遣官兵收敛玄女庄的赋税时,沈凌直接命令私军解决了那些官兵,继而攻占了县城。 有之前做县令的经验在,沈凌将梅山县打理的井井有条,凭借玄女庄的名声,她继续收纳四面八方而来的流民。 自此便完成了一方豪强的目标。 虽然自那以后,李贵和杨五斤一直劝她出兵继续攻打周围的县城或城镇。但是沈凌的目标只是称霸一方,并不想统一天下。何况她现在身边的人才还是太少,若是有了称雄天下的心思,势必要与各地的起义军对上,一旦战事失利,很容易落个鸡飞蛋打的下场。 还不如安安稳稳的据守一方,凭借着自身的实力保护好一方百姓,等待真正有能力的人出现统一乱世。 第 137 章 沈凌睁开眼的时候, 见到的是一家不大的店铺, 店里摆放着一些瓷器和旧家具, 她不由微微愣了一下, 这分明是一家古玩店。 等她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后, 更加确定了这个事实。 原主许冰是二线城市一家古玩店店主的独女, 许父原本是想让女儿继承自己的店铺的。可是许冰对古玩这一行业一点都不喜欢, 恰好许父有一个徒弟周晋既有天赋又对许冰有好感。许父就试着撮合了一下这两人,想着周晋成为自己的女婿后便可以将自己的店铺继承了下来。这样自己几十年的心血也不会付诸东流。 许父撮合两人时,许冰正处于失恋中, 她那个谈了好几年的男朋友突然向她提出了分手。许冰伤心难过之下,便同意了与周晋交往试试看。后来许父许母对周晋越来越满意,许冰也觉得周晋这人不错, 慢慢的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只是在许冰和周晋结婚以后, 无意中得知了当年男朋友跟她分手的真相。原来当初她的那个男朋友是因为母亲突然住院,需要付一大笔医药费, 她那个男朋友不想拖累她, 不想她以后跟着自己没房没车还要还债, 所以才会跟她分手。 本来许冰心里就一直放不下过去, 如今听到真相, 更是放不下了。就在她试着与前男友联系时,周晋知道了。夫妻两个吵架的时候, 许父许母无意间听到了。 当着父母的面,许冰面子上一时下不来, 便提出了离婚。 听到离婚二字, 周晋当时就变了脸色,他一言不发的走了。 周晋被气走后,许父许母狠狠骂了许冰一顿,许冰提出离婚后就已经有些后悔了,但是许父许母的话激起了她的反抗,加上心里装着前男友,她硬是咬着牙不肯收回那两个字。 沈凌穿来的时机正是许冰因为赌气到店里找周晋去民政局的时候,周晋却不在店里,听对面的老板说他临时出去了。许冰便坐在店里等他,因为好几天没有睡好觉,所以许冰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沈凌醒来融合了许冰的记忆,就收到了系统的任务,任务内容是让她处理好家庭和事业方面的问题,成为人生赢家。根据成功的程度高低给出相应的积分。 任务不算太难,家庭事业两兼顾的身份,沈凌之前也不是没有尝试过。所以她依旧选择了接受任务。 沈凌坐在店里理了理思路,就见对面走过来了一个穿着浅灰色呢绒大衣的男人,那男人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岁,但是气质却偏稳重,又有一种当下少见的儒雅书生气。 虽然他的五官看上去并不出色,但是眉目清朗,一望而知是一个品德端方之人。 他一边走一边低头想心事,直到走到店门前,抬头的时候才发现沈凌的存在。看见店里坐着的身影,周晋的双眉不由微微皱了起来。 刚才许母给他打电话,说许冰赌气要离婚,要他出去躲一躲。周晋起先不肯,但是许母一再哀求他,他心肠一软就答应了许母的请求,到外面的超市闲逛了一圈。 本来周晋以为这个时候许冰应该走了,但是想不到她竟然还在,可想而知她想要与自己离婚的决心有多么大。 周晋不由抿了抿唇,轻轻推开了自家的店门。 沈凌见他进来,不由得站了起来,还未来得及说话,就听周晋说道:“身份证、结婚证、协议书都带全了吗?” 沈凌微微一愣,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知道许冰这次来的目的。 周晋见沈凌不说话,嘴角弯起一抹嘲讽的笑容,“怎么,都要去离婚了,难道不该带着这些证件吗?” 刚才从超市出来以后,他便在网上搜了一下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的问题,按照网上的答案,他跟许冰如果离婚的话应该算是协议离婚那种,所以只需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即可。 “谁说我来你这里是要离婚了?”沈凌开口道,离婚这种事她在这些任务世界里一次都没有经历过,也不想经历。尤其是周晋这个人长得比较顺眼,性情又好,她怎么可能为了一个过去的前男友就把这样的人推开呢! 周晋有些不相信的看了她一眼,嘴角还仍留着一丝嘲讽。 许冰在认识他之前有过一个谈了好几年的男朋友的事,他也是清楚的。本来他觉得那是过去的事了,许冰再怎么放不下那个人,只要他一心一意的对她好,时间长了,那个人自然会从许冰的心里抹去。 哪知许冰却背着他,偷偷与那人联系上了。 周晋这人表面上看似随和,对什么都可有可无的样子,但是事实上,他却是一个有着精神洁癖的人。婚内出轨这事,他绝对无法容忍。因此当他发现许冰瞒着他要与那个男人见面时,他再也忍不住了,当即与许冰大吵一架。 两人吵架的时候,周晋还能保持着一些理智,但是许冰却控制不住自己,说了许多难听的话,尤其是提到自己心里一直都有前男友,而周晋不过是她疗伤的工具而已。 想到此,周晋不由冷淡的说道:“既然不是离婚,那你来我这里做什么?” 沈凌正想开口说话,原来许冰放在桌上的斜挎包里忽然响起一阵手机铃声。 沈凌只得将话咽下去,先去接电话。 手机来电显示是许母,沈凌以为许母是劝她不要和周晋离婚的,哪知刚接通电话,许母就着急说道:“冰冰,你爸突然摔了一跤。我已经叫了120,你赶快过来。” 周晋站得离沈凌比较近,能听清电话那边是许母在说话,但说什么就听不太清了。不过看见沈凌听完电话以后,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想来不是什么好事。 周晋还未发问,沈凌就将电话塞回了包里,飞快的说道:“我爸摔倒了,现在在第三医院,我们得赶紧过去。” 两人过去的时候,许父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里了。 看见女儿和女婿双双过来,许母感到欣慰的同时又有了一个担心,不过却不好问出口,只能说起许父的病情,“医生说是骨折,先在医院里住一段时间再说。” 相比许母,许父的脸色就差了很多,他在女儿走后想着当初为了古玩店撮合两人这件事,是不是从一开始就错了。正因为心里有事,他才会没有注意到厨房洒出来的一些水渍,然后脚下一滑摔倒了。现在他仍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有些错误,若是小两口真的闹了离婚,那么他当如何自处? 沈凌以为许父不高兴是因为许冰先前要提离婚一事惹怒了他,便说要回家拿一些生活用品过来,省得许父看见她会更生气。 许母马上就领会了沈凌的意思,又怕女儿想的不周全,便将周晋留了下来,自己和女儿出了医院。 周晋和沈凌之前来时,开的是他自己买的车,沈凌出来的时候忘了找他要钥匙,于是母女两个便在医院附近叫了辆出租车。 路上,许母偷偷问沈凌,“你俩最后没有去民政局吧?” 沈凌摇摇头。 许母就松了口气,“我见你们两个一起过来,生怕你们是从民政局过来的。” “我们之前是在店里。我等了周晋好半天,他才从外边回来。”沈凌一五一十说道。 许母想了想,最后还是没有告诉女儿,是她让周晋先避开一段时间的。 母女两个到了家以后,许母自去收拾一些要用的生活用品,沈凌则去了厨房。许冰平时的时候也会下厨做饭,所以沈凌一点不担心许母看出什么异常来。 许母收拾好东西以后,沈凌这边也弄好了饭菜,两人仍旧叫了一辆出租车,不一会儿就到了医院。 也不知道周晋对许父说了什么,许父的脸色不像之前那么差了,看见沈凌提着保温盒过来,还问了一句。 沈凌打开保温盒,最上面那一层是几个鸡蛋饼,出锅的时候抹了一层豆瓣酱,洒上些许葱花,看上去就很有食欲。鸡蛋饼下面是许父爱喝的蘑菇三鲜汤,有切成丁的蘑菇和豆腐干,切成丝的莴笋、木耳和里脊肉,已经熬成了淡白色,散发着好闻的香味。 许母先动手给许父盛了碗汤,为着许冰闹离婚的事,许父气的连午饭都没吃,难得女儿想到这一点,特地给许父做了饭菜带过来。 其实沈凌也不光是为了许父,要不然也不会做足够两个人吃的饭菜。之前周晋进店的时候,她眼尖的看见周晋手里提着的购物袋里有两个还未拆封的面包和一瓶矿泉水,就猜到对方应该也没有吃午饭。 许父喝汤的时候,沈凌便递给了周晋一个鸡蛋饼。 当着许父许母的面,周晋没有拒绝,几口就吃完了沈凌给的鸡蛋饼。 “这鸡蛋饼味道不错,看来冰冰的厨艺进步很多。”许父尝了一口,不由开口道,“周晋,你也还没吃午饭吧!一个鸡蛋饼怎么够,冰冰,再给他盛碗汤。” 知女莫若父母,沈凌一个动作,许父许母就猜到了周晋应该也没吃午饭,毕竟是自己的徒弟和女婿,许父马上就让女儿给周晋盛了碗汤。 许母在旁边笑了笑,看女儿刚才的架势,心里还是有周晋的,这婚应该离不成。 周晋面上维持着淡淡的微笑,心里却生出了淡淡的疑惑。许冰当初和他吵架的时候是如此决绝,怎么自从他回到店里,许冰的态度就对他好了许多呢? 他心里疑惑不解的时候,和许父一个病床里的一位老人羡慕的对他们说道:“老许,你这女儿女婿真不错,知道你摔倒,急忙赶过来不说,还亲自给你做了饭菜。” 这个老人是沈凌和许母回家拿东西时住进来的。巧的是,他和许父认识,两人都在古玩城里开店。不过这位老人在古玩城的底层开的却是一家玉雕店,店里主要卖一些雕好的翡翠、玉石等小饰品。 许父在他那里曾经买过一对翡翠镯,因此两人虽然说不上是熟人,但是基本认识。 许父在他说完以后,自然谦虚了两句。 等许父和周晋吃完饭,一家人便商量晚上陪床的事。 许母第一个说要留下来,周晋和沈凌都觉得她累了一天,应该回去好好歇歇了。所以在两人的劝说下,最后留下来陪床的是周晋。 沈凌和许母临走以前,周晋似是有话想对许母说,只是他还未开口,沈凌的包里就又响起了手机铃声。 沈凌拿出手机的时候,看到来电显示的名字微微愣了一下,就在她愣神的时候,视力很好的周晋一眼就瞥到了手机上面的两个字。 宋渊。许冰念念不忘的那个前男友。 第 138 章 当着周晋和许母的面, 沈凌很快就点了拒接。 落在周晋眼里, 就是欲盖弥彰, 他颇为冷淡的看了沈凌一眼, 嘴角露出了一丝嘲讽的微笑。 沈凌觉得自己之前做的功夫大概白做了, 因此当她回到自己与周晋的家, 给那个宋渊打电话时, 语气就不是太好。 “你找我有什么事?” 电话里的那道颇有磁性的声音微微停顿了一下,“冰冰,今天下午你怎么没有到那家咖啡馆, 我等了你一下午。” 经这一提醒,沈凌这才想起来,许冰之前跟宋渊约了一起去咖啡馆聚一聚。可是刚放下电话, 就被周晋发现了。两人大吵一架, 许冰闹着要离婚,然后沈凌穿来以后因为许父住院的事情, 就将这事忘得干干净净了。 “我爸住院了。”沈凌开口解释道, “不是故意要放你鸽子的。” 那头传来关心的声音, “叔叔没什么事吧?” 沈凌道:“没什么事, 就是骨折。” “改天我去医院看看叔叔。” “那就不用了, 周晋在那里陪着我爸。你去了,我不好解释。”沈凌婉拒道。 宋渊在电话里微微沉默了一下, “冰冰,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变了。那个周晋对你很好吧?” “当然好啊!不然为什么要嫁给他。”沈凌不愿意再跟他废话下去, “这样吧!明天上午我可能会有时间, 到时我给你打电话,我们还是在那家咖啡馆见怎么样?” 宋渊自然说好,沈凌不给他再说话的机会,直接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早上,按照昨天商量好的,许母带着早饭去替换周晋。沈凌借着去菜市场买菜的机会去了许冰和宋渊之前谈恋爱时常去的那家咖啡馆。 沈凌到时,宋渊已经坐在了他们常坐的一个位置,正打量窗外形形色色的路人。 沈凌淡淡的扫了一眼许冰的这个前男友。宋渊是小地方出来的人,但是在他身上却看不到一点家乡的痕迹。他说得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皮肤白皙,衣着得体,说话彬彬有礼,又很会享受,喜欢在周末的时候泡咖啡店吃西餐看电影。 同时因为家境不如许冰好,他在许冰面前时,不自觉的会迁就她,百依百顺,体贴入微。 这一切都让许冰和他在一起时,感觉非常幸福,就像在许父许母面前一样,可以任意撒娇任性。 所以许冰即便和周晋结婚以后,也忘不掉这个几近完美的前男友。尤其是周晋这人有点冷,很少开口哄她,什么甜言蜜语也没说过,更让她心里念念不忘宋渊。 可是在沈凌看来,宋渊对待许冰的态度更像是大哥哥对小妹妹的包容,因为许冰就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所以才会觉得这样的宠溺分外让她留恋。 可是换了沈凌,就不一样了。 她轻轻上前几步,拉开了宋渊对面的座位,让正在注视窗外的宋渊回头看了过来。 “冰冰。”宋渊颇带感情的叫了这么一句。 沈凌之前打电话的时候就想说了,只是电话里不大方便,如今见了面,她就看着宋渊直截了当的说道:“还是叫我许冰吧!” 宋渊勉强微笑了一下,“你喝什么,是拿铁还是......?” 沈凌打断他道:“我时间不多。我们还是长话短说吧!我来见你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说清一件事。我已经结婚了,我们以后还是老死不相往来吧!” 宋渊微微一愣,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前一天许冰对他还有些藕断丝连的意思,第二天就变得这么冷淡。 “冰冰,不,许冰,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沈凌也不隐瞒,点头道:“是。我联系你的时候,被我老公发现了。我们大吵一架,被我父母知道了。我爸为此住了医院。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到此为止了。以后再不要联系了。”她说完,就打算起身离开。 “等一下。”宋渊连忙站起来,“许冰,看在我们相交一场的份上,我求你一件事好不好?” 沈凌不由停顿了一下,原本她以为宋渊找她是旧情难断,现在看来恐怕是许冰自作多情了,宋渊找她只是因为有事要求她。联想到他们分手的原因,沈凌猜测宋渊不会是找她借钱吧! 果然,等沈凌重新坐回去以后,宋渊就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道:“本来我是不好意思跟你开口的。但是因为我母亲的病,我借遍了所有的亲朋好友,如今也只能找你开口了。”他说完这话以后,深吸口气道,“你能不能借我五万块钱,我争取在一年内还你。” “你要五万做什么?” 宋渊带了些兴奋的声音说道:“我在回老家的路上,无意间救了一个犯心脏病的人,后来才知道那人是从云南那边过来的,而且还是一个赌石高手。我救了他一命,他后来知道我手头有些紧张后,就教了我一些赌石方面的技巧,还答应带我到他朋友那里,帮我选几块好的原石。” 宋渊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以后,沈凌不由也动了心思。空间升级到现在,商店里的丹药品种也越来越多,其中一种叫透视丹的丹药,只要吃下去就会拥有透视功能,虽然维持时间不长,但是用来透视藏有翡翠的原石应该不难。 沈凌自从知道了这个丹药后,就一直想要试一试,看是不是真的能看到原石里面的翡翠。只是之前一直穿到古代世界,没有机会使用这个丹药。如今宋渊这么一说,沈凌立刻起了心思。 “五万块钱可以借给你。”沈凌说道,“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只要你答应带我同去云南那里,我马上就把钱借给你。” 宋渊看着沈凌微微一怔,他想不到沈凌对赌石也生出了兴趣,不禁问道,“冰冰,你去云南做什么,不会也要去赌石吧?” 沈凌淡淡笑道:“怎么,只许你们去赌石,不许我去吗?” 宋渊道:“不是这样。不过你并未学过赌石这方面的知识,贸然去的话,要是输了怎么办。” 沈凌道:“这个你不消担心。我只是去凑凑热闹,并不一定出手要买。你只需回答我带不带我去,什么时候去。” 宋渊道:“好吧。我带你去。我那个师傅要到北京去一趟,估计要等两个月我们才能出发。” 两个月的话,许父的骨折应该也会好的差不多了。沈凌就点了点头,“那就这么说定了。你把你的银行账户给我,我过几天就把钱给你打过去。” 沈凌从咖啡馆出来以后,抓紧时间到菜市场买了几样菜。等她买菜回来,周晋也到家了。 他们这处房子是结婚时,许冰这边出了一半钱,周晋出了一半钱买下来的。和许家的房子同在一个小区,一栋楼,就为的来往方便。这个时候还是零几年,房价还不算高,所以他们买房时,买的是那种比较宽敞的两室两厅。 沈凌到家时,周晋正坐在沙发上喝水。 与宋渊的时尚好享受不同,周晋这人有点守旧,他一点都不喜欢从西方过来的东西,什么咖啡奶茶饮料都不爱喝,只愿意喝茶和白开水。 有的时候许冰想不明白,他一个现代青年,为何和上个世纪的老大爷爱好相似,尤其是喜欢古玩这一点,让许冰始终不懂。 周晋也不懂许冰为什么一直放不下宋渊,他从医院出来以后,还去古玩店里转了一圈,将昨天还未来得及收拾的东西收拾了一遍,这才回到家里。可是却没看到许冰的身影。 据许母说,许冰是和她同时出门去买菜的,菜市场一点都不远,不应该花费这么长时间。唯一的可能就是,许冰趁着这段时间,去见了那个宋渊。 “你回来了。吃了早饭没有?”沈凌开口先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沉默。 周晋点点头:“吃了。” 沈凌能听出他话里的冷淡,但她心里装着赌石的事情,便提着菜篮去了厨房。然后趁着周晋在客厅,悄悄去了卧室。 许冰大学毕业以后,因为家境优越,自小没吃过什么苦,所以每份工作都干不到一年时间。这样一来,她靠工作存下来的钱就十分有限。不过许父许母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许父的古玩店又比较挣钱,所以时不时就会塞给她一些零花钱。加上周晋比许父还会经营,他每个月除了留下一笔钱周转外,其余利润所得都会交给许冰。 所以许冰的存折里,差不多有三十来万。 沈凌刚将存折从床头柜里取出来,身后就有一道声音平静无波的问道,“你在做什么?” 沈凌回头将存折光明正大的拿给周晋看,直说道:“宋渊找我借五万块钱,我答应了。” 周晋抿唇道:“他找你借钱做什么?” 沈凌仔细打量了一下他的神色,发现周晋虽然抿着唇看似不高兴的样子,但是却因为自己说了实话,脸色并不难看,就将一切告诉给他,“他想要去云南赌石,所以才会联系我找我借钱。而我想要跟着一起去见识一下,所以便答应借钱给他。” 第 139 章 周晋听了沈凌的解释, 微微挑起一侧眉毛, “许冰, 在我发现你动存折以前, 你有想着将借钱的事要告诉我吗?”他接着又道, “别急着回答我, 我要的是实话。” 在那一刻, 沈凌忽然觉得回到了嫁进白府的那一世,那个她相伴了一辈子的白朗也是和眼前的人一样冷静而自持。不过周晋却比白朗还多了一样东西,少年老成。明明只是二十多岁的人, 表现的却像是中年男人一样几乎不动感情纯是用理智分析事情。 周晋说完那番话以后,便定定看着沈凌,似是要看进她心里去。 沈凌淡淡笑了笑:“当然要告诉你。因为我早有打算要邀你同去。” 她这话落下以后, 周晋的脸色有了些许变化, 说不清是什么表情,但总之不是生气, 也不是高兴。他有些复杂的说道, “邀我同去?” 沈凌轻快的说道:“你在古玩这方面颇有天赋, 对玉器也很有了解, 叫你去的话, 如果真遇上那些比较好的原石,你也能给个参考。” 沈凌一开始就没打算瞒着周晋, 放着周晋这么一个专家不用,岂不浪费。再者, 周晋去了, 也会给宋渊一个信号,让他以后对许冰彻底死心。 只是沈凌虽想的比较好,周晋对她还是将信将疑,不过既然沈凌既然邀请他同去,又事关宋渊,所以周晋想了想就答应与沈凌同赴云南。 两个月以后,沈凌和周晋在约定的时间到达了大理。 本来沈凌是想乘坐飞机直接到云南的,奈何周晋有恐高症,两人最后便选择了乘坐高铁到达云南大理。 两人到达大理以后,便和宋渊及他的师傅在酒店门口会合。 宋渊的师傅,也就是他在路上无意救的那个赌石高手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相貌没什么特别之处,唯独一双眼睛湛湛有神。 宋渊见到沈凌带着周晋前来,脸上一点异色都没有,反而热情洋溢的与周晋打了声招呼。周晋表现得也很冷静,客气有礼貌的与他寒暄了两句。 然后宋渊便把他身边的师傅介绍给了沈凌和周晋。 应尚在路上已经听宋渊说起过要带两个人过来,看在宋渊的面上,他对两人表现的很客气,客气中还带着一层疏离感。 简单的寒暄过后,应尚便带着三人去了他那位朋友的家里。他那位朋友姓莫,有关系能弄到不少场口的白盐砂皮料。这几年来,他多是从这位朋友手里购买原石,虽然切出的料子并不是件件都好,但也好过从那些不知根底的人手里买到那种作假的原石。 路上,应尚简单的介绍了一下那位莫老板的性情和挑选原石需要注意到的一些事项。 宋渊听得极为认真,问了不少问题。应尚很有耐心,一一解答了他的问题。沈凌记住了莫老板的性情和注意事项后,便把注意力放在了车外的风景上。而周晋上了车以后则一直闭目养神,他有轻微的晕车症,平时自己开车还不显,但是一旦坐车这毛病就暴露出来了。 好在路程并不远,半个小时后,出租车便在一栋别墅前停下。 应尚之前应该是跟那位莫老板打过招呼,几人刚下车,别墅里就走出了一个保镖,将他们一行人请到了地下车库里。 车库占据的空间很大,外面停放着几辆价值不菲的豪车,最里面则是几个粗糙的木架,上面挂着几个灯泡,在明亮的灯光照耀下能看清架子上摆放着很多规则不一的石头。 宋渊看到那些石头眼睛一亮,那些石头正是应尚跟他讲过的原石。 他按捺住心中的激动,跟在应尚身后,朝着那几个木架走去。 木架的旁边还放着一个藤椅,一个秃头男人正坐在上面捧着茶杯喝茶,他就是应尚口中的莫老板。 应尚见到莫老板以后,先说了一句吉利话,这也是投其所好。来之前,应尚跟他们说过,莫老板这个人比较迷信,喜欢听吉利话,不喜欢那些不好的字眼。 莫老板放下茶杯,扫了一眼应尚带来的三人,笑眯眯道:“托各位的福,最近生意还不错。就是不知道应老板你带来的这三位客人是要见识一下还是要赌一下。” 应尚指着宋渊道,“这是我新收的一个徒弟,家里比较缺钱,来碰碰运气。”然后回头看向沈凌与周晋,“这二位是我徒弟的朋友。” 沈凌笑道:“我们两个先看看,若是有中意的再说。” 莫老板心里就有了谱,招呼几人到一个架子前,“这是从帕敢场区弄来的一些小块毛料,你们几位可以看看。” 既然应尚说宋渊家里缺钱,那么手头自然也不会很宽裕,莫老板给他们几人看的便是几百块几千块的小块毛料。 宋渊却顾不上许多,根据这些天所学的知识,拿着放大镜和手电筒挨个去看上面可有应尚说的松花和光晕。 沈凌从包里取出一瓶钙片,拧开瓶盖随手拿了一粒钙片丢到嘴里,然后装模作样的东瞧瞧西看看。药性很快就上来了,她的眼睛周围有了一种发热的感觉,跟着就看到了眼前那一块黑乌砂料的内部只有漆黑一团。 沈凌强忍住心中的激动,用目光将架子上的毛料全都扫了一遍。两百多块毛料里,只有两个个头不大的毛料里有些许绿色,但也不多,不过指甲盖那么大小,而且还比较薄。 沈凌便将目光放在了应尚站着的一个架子前,慢慢走了过去。那个架子上摆放的毛料块头相对来说比较大,多是那种白盐砂皮料。 沈凌用透视眼扫了一遍,就发现架子最上面的那层有一块不大的白盐砂皮的毛料里面包裹着一块水头很好的满绿料,那绿色非常纯正,看上去就像是一汪碧水一样。 沈凌当即就踮起脚将那块不大的毛料取了下来,装作细看了一番,便问莫老板价格。 周晋不禁往沈凌那里看了一眼,来之前,应尚给他们讲过莫老板这里的规矩。小块或不值钱的毛料,他一般都会贴好价格,大一些或者比较好的毛料,他一般不会贴价格。若是你真心想买,觉得价格高也可以慢慢讲价,但有一条就是不能价都讲好了,你最后却不买了。莫老板养的那些保镖可不是吃闲饭的。 莫老板见沈凌动问,仍是笑眯眯的模样,“那块料子是莫格因所产的白盐砂皮料,因此价格偏高,看在老应的份上,我给你便宜一些,一口价两万块。” 沈凌为难道:“两万有点多,一万五好吗?” 周晋慢慢走过来,先打量了一眼沈凌看中的这块料子,继而帮着沈凌和莫老板讲价,最后将价格降到了一万六。 沈凌买到那块毛料以后心情大好,接着在那些架子上寻找。 十几分钟下来,她又找到一块外表非常普通内里却蕴含着一块浅紫色玉肉的毛料,花五千块将其买了下来。 至于其他的毛料,里面的玉肉不是非常少就是水头不够好,沈凌捡那些不值钱的买了两个,至于那些价格又高里面玉肉又不好的毛料,她就放弃了。 而宋渊那边在精心挑选了一个小时后,最后花钱买了五块毛料。沈凌扫了一眼,里面只有一块有些许玉肉,而且水头还不好。 他们结账以后,莫老板问他们可要当场解石,他这里有现成的机器和师傅。宋渊和沈凌都拒绝了。 四人在原来的酒店分开,周晋提着颇有分量的提包,跟在沈凌的身后问了一句,“明天我要去大理这边的古玩城看看,你有时间吗?” 这还是两人因为宋渊闹别扭以后,周晋第一次主动问及沈凌。 沈凌马上回头笑道:“当然有空。”难得周晋主动一次,她怎么能错过这次机会。 回到酒店房间以后,沈凌趁着周晋洗澡的机会,又细细看了那几块毛料里的翡翠,然后上网搜寻与之相比差不多的料子的价格。 周晋洗完澡以后,就看到沈凌抱着笔记本在浏览玉雕的网页。 “你怎么突然对玉雕有兴趣了?” 沈凌想了想道:“其实玉雕这行业现在发展也挺好的,你说我要不要辞了现在的工作改行学习玉雕。” 许冰之前干的工作是文员,没什么技术含量,将来估计也没什么前景。沈凌在接受任务以后,就打算换一个职业,只是一直没想好。如今看到网上弹出的雕刻好的翡翠价格比较好,就心动了。 其实做一个玉雕师也挺不错的,她自信以后可以弄到不少好料子,她又有耐心,做这行应该不难。将来做大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 第 140 章 140章 周晋在古玩这一块颇有天赋, 沈凌跟着他一起去逛古玩街, 几乎她认为是真品的古玩, 周晋一个也没错过, 都花钱买了下来。 两人逛完街以后, 周晋便问沈凌接下来的打算。 沈凌觉得既然已经来到这边, 就不想太早回去, 想多看看这边的毛料,反正她现在有的是时间。 而周晋也觉得这边的古玩街可以一逛,夫妻俩很快达成共识, 各逛各的。 这天,沈凌来到一家大型的售卖毛料的商铺。她进去时,就见商铺靠近中间的位置围着十几个人。沈凌走近, 才发现吸引众人眼光的是一块产于达莫坎场口的山料, 黄砂皮壳料,北面有大块松花, 属于半山半水老坑种玉石毛料。 沈凌看了一眼下面标着的千克和价格, 这样一块三千克的毛料, 竟然要价一百万。 沈凌从包里掏出钙片的时候, 那块一百万的石头已经被一个围着的胖子买走, 等透视丹发挥药性的时候,胖子已经抱着那块毛料走了, 让她不由得有些遗憾。 不过等她将目光放在店里的那些毛料上时,眼前顿时一亮。 在她面前不远处摆放着的一块达莫坎老场区水石, 约有一千克重, 表面微微见一点淡绿色,而在沈凌服下透视丹以后,那点淡绿色在眼前晕开,从淡绿色渐渐转至绿色最后则是纯正的墨绿色。 最让沈凌感到震撼的是,这块料子水头十足,而且足有拳头大小。 不过下面的标注的八十万价格却让沈凌有些犹豫,她仔细回忆了一下昨晚看过的一些翡翠知识,大概估算了一下,这块料子应该价值两百万以上,若是做成玉雕,价格又会翻倍。 这么一想,沈凌就想着把这块料子买下来。 不过她来云南时,只带了十万块,在莫老板那里花去了三万多,如今只剩下六万多。 本来空间里积攒的财富已经足够她挥霍几辈子,但是这次需要完成的任务涉及事业方面,空间的所有物品便都不能拿出来任意使用了。 沈凌只能想其他的办法弄到八十万了。 她将这块料子看了好几眼,方才将目光转移到其他毛料上。既然暂时买不到这块毛料,那就先看看其他不大值钱的毛料好了。 在商铺的一个角落里,堆放着一些外表看上去很不显眼的小块毛料。每块毛料最高不过几千块,最低才几百块,就那么随意堆放在那里,几乎无人注意。 沈凌匆匆扫了一眼,那样的小块毛料一般都不会出什么好料子,她用透视眼看过去,果然那堆毛料里只有一块有丁点绿色,不过半个指甲盖大小,根本不值得买下来。 沈凌的目光便移到了位置靠右的一排毛料。那些毛料相对角落里的小块毛料要大一些,价格也偏高一些,几乎都在七八千以上,不过最高的也不过三万多,还在沈凌的接受范围之内。 沈凌看毛料的时候,商铺里陆陆续续进来了几个客人,其中有两个客人便来到了沈凌旁边,细心的挑选毛料。 沈凌将全部毛料看完,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一块黑砂石毛料上。那块黑砂石毛料只有两个成人拳头大小,表面只有些许松花,定价九千。 可是就是这样一块价值不高的毛料里,却隐藏着一块水头很好的艳绿玻璃种的料子,虽然料子并不大,但是制作两三个挂件或是一枚翡翠胸针却绰绰有余。 沈凌盯着这块料子看的时候,旁边的那两个客人也走了过来。他们中的一人看上了另一块黑砂石毛料,拿起来细细端详了一番,仔细研究上面的松花和裂纹。 沈凌原本也没在意,只是等她上前将那块黑砂石的毛料拿在手中准备过去结账时,那两个客人中的一个中年男子忽然叫道:“小姑娘,你手里那块毛料拿过来让我看看。” “不好意思,这块毛料我已经选好了。”言下之意就是这块毛料,她看上准备结账了。 哪知那个中年男子上下打量了一眼沈凌,“小姑娘,你不是在开玩笑吗?这块毛料要九千块,是你好几个月的工资。我劝你,还是趁早回家去吧!这赌石可不是你们年轻人该做的事。” 平白无故被人教训了一场,沈凌懒得理会他,拿起毛料就往结账台走去。 那个中年男子不由摇了摇头,“现在的小年轻学什么不少,竟然学人家赌石。以为看过两本翡翠方面的书,就是专家了。真是可笑的紧。” 他说这话时刻意提高了声音,整个商铺的客人有一半都被吸引了过来,朝着沈凌望去。 沈凌顶着那些目光来到结账的地方,当老板问她需不需要当场解石时,沈凌心念一转,将那块毛料推了过去,“那就有劳老板了。”她倒不是要同那个中年男子赌气,只是觉得里面的料子水头不错,又是玻璃种,应该可以当场卖个很好的价格,也能凑些钱出来。 解石机就放在店里,老板亲自操刀将毛料放上去,然后问沈凌是切还是擦。这时候,那个中年男子也走了过来,略带轻视的看了一眼毛料,“要是我,就选择从中间直接切开。” 沈凌完全不理会他,指挥老板磨去表面的一层砂石,便露出了一点艳绿色。那点艳绿色一出,整个商铺的客人们都不由围拢了过来。有的还试着想从沈凌手里把这块已经擦出色的毛料买下来。 沈凌淡笑着谢绝了那些企图半路截胡的几个人,然后指挥老板继续往下擦,那点艳绿色便露出的越来越多,最后呈现出来的是一块婴儿拳头大小的艳绿色玻璃种料子。 这下子,所有进商铺的客人们都沸腾起来,有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最先开口,要以五十万的价格从沈凌这里买走这块料子。接着,又有一人出到了六十万。 沈凌虽然之前觉得这块料子看上去不错,猜测应该值个二三十万,但是怎么也想不到这块料子的价格会比她所想的还要高。若是将来做成挂件或是胸针,想必价格还要翻上一倍。 只是沈凌急于要凑八十万买那块水头更好的料子,便等那些人一直出到七十万五人再开口后,方才将那块料子卖给了之前的眼镜男子。 眼镜男子问沈凌要了银行账户,又给了她一张名片。 沈凌从商铺里出来,一边走一边想如何再凑十万块去买那块毛料。想来想去,短时间来钱最快的仍是去古玩市场捡漏。不过之前她每次捡漏都是凭着过去的经验,这次她打算省力一些,靠透视丹去古玩街逛一逛,看能不能捡到一条漏网之鱼。 沈凌先在附近买了张地图,将和周晋去过的古玩街划拉开,然后选定了一个小型的古玩市场。那个小型的古玩市场位于城郊,地理位置比较偏僻,沈凌赶到时,已经是下午了。 这个时候正是古玩市场人最少的时候,因此沈凌的到来,打破了古玩市场原来的宁静,摊主们热情的招呼着她,希望能在收摊前做成最后一笔生意。 沈凌倒出透视丹吞下,这时候人比较少,正适合她搜寻可能出现的真品。不过这个古玩市场或许是规模比较小的缘故,沈凌用透视眼扫了大半圈下来,也没看见一样过得去的东西。 直到她最后来到一个其貌不扬的摊子前,才发现一只黑色的笔筒。那笔筒不知先前是做什么用的,表面被覆盖了一层黑土,使得整个筒身显得特别脏,一般人很少留意到。 但是沈凌通过透视眼却发现这个黑土之下却是珍贵的紫檀木,虽然表面被覆盖了一层黑土但是基本保存完好。 沈凌拿起笔筒,非常随意的问摊主价格。 摊主说那件东西还是他刚从一个农民手里收来的,还没来得及清洗,要价六百块钱。 沈凌也不讲价了,直接掏出六百块钱将笔筒买走。 从古玩市场出来以后,沈凌找了户人家,借了水管将笔筒冲洗一番,最后露出紫檀笔筒的真容。 她连酒店也没有回,直接去了当地最大的一家古玩店,以十五万的价格将紫檀笔筒转手给了那家店铺。本来交给周晋的话,他回去能卖到更好的价格。但是沈凌急于要将毛料买回去,只能任由那家古玩店压了一些价格。反正如果买回那块毛料的话,将来挣得就不是这么十几万而是二三百万了。 有了这笔钱,沈凌顾不得天快擦黑,直接杀到了那家商铺,用八十万买到了那块毛料。 那家老板还认得沈凌,见她又买了一块毛料,便问她可要切开。毕竟沈凌之前那块料子因为切涨,带动商铺的生意好了不少。所以他便盼着沈凌这次的毛料继续切涨。 沈凌直接婉拒了。 第 141 章 拿到那块毛料以后, 沈凌后面又用手头的余钱购得了几件小块毛料。等周晋逛遍了大大小小的古玩店后, 两人便回了原来的城市。 这次云南之行, 她和周晋的的关系慢慢趋于正常。夫妻两人回到家以后, 一同去许父许母那里吃饭, 顺便带了些云南那边的特产。 席间, 沈凌提到自己在云南买了几块毛料, 想要往玉雕这方面发展。 许父许母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家里又不缺钱,无论女儿做什么工作, 他们两人都是抱着支持的态度。如今听得许冰要从事玉雕工作,两人很快就表示会支持她。许父还建议沈凌可以师从路师傅学习玉雕。 路师傅就是那个和许父住在同一间病房,在古玩城的一楼开玉雕店的那个老先生。 路师傅已经在玉雕这行干了几十年, 技艺方面虽然还算不上什么大师级的人物, 但是教授沈凌这么一个初学者还是绰绰有余的。 沈凌一边跟着他学习玉雕,一边又报了一个课程, 系统的了解了一下翡翠这方面的知识。 闲暇下来的时候, 沈凌便研究自己从云南买到的那些料子。那些毛料在买回来以后, 都被她自己用解石机, 将里面的料子解了出来。最好的是那块八十万买回来的料子, 有成人拳头那么大小,水头十足。另外那些都是比较小块的料子, 水头还行。 那块拳头大小的料子,沈凌现在还没想法怎么用。而那些小块的料子, 沈凌挑了两块水头不是太好的, 试着雕胸坠,就当练手。 玉雕这行,需要耐心和天赋。 沈凌耐心很好,也有一些天赋。跟着路师傅学习了半年,她在空间里雕出来的一块挂件便有了样子。她拿出来送给许母,许母因为是女儿的第一件玉雕作品,对它赞不绝口,当即就戴在了身上。 为了庆祝沈凌在玉雕上面有了些许进步,当晚许父亲自下厨做了一大桌子好吃的。 最后一道菜上来后,周晋才姗姗来迟。 许父因为高兴,破例多喝了两杯啤酒。周晋陪着他也喝了不少,回到他和沈凌住的房子,就有些头晕,便从冰箱里取出一瓶果汁。 沈凌正要去看刚买的几本翡翠书,周晋叫住了她。 “小冰,今天我妈来电话了。”周晋不紧不慢的说道。 沈凌被他这一提醒,才想起周晋的父母来。周父周母是h市人,都是某所高中的老师,周晋在这边买房结婚后,因为周父周母还未退休,就仍住在h市。 许冰对两个人的印象很好,不过大概也是因为一年也见不了几次的缘故。 如今周母来电话,沈凌很快就转过头来:“妈给你打电话做什么?” 周晋微微一挑眉,许冰和他结婚后,私下里一直都是你妈你爸的称呼周父周母,不过他很快就回过神,“她说马上就到暑假了,想要过来住几天。” 沈凌脸色微微有了些变化,不过她很快就调整好情绪道:“那挺好的。我过几天就给他们收拾房间。” 周晋将果汁的瓶盖拧好,他不爱喝这些酸酸甜甜的东西,如今为了醒酒才喝了一些,等觉得胃里舒服一些后,他便将果汁放到了桌上。 “那倒不用。我下个月要到外省走一趟,所以我没答应让妈过来。” 沈凌的注意力便转移到周晋出差的事情上了,“你去外省做什么,是为古玩店的事吗?” 周晋在之前也曾去过几次外省,多是为了收取外省的古玩,毕竟古玩店想要吸引更多的客人,就得在货源上下足功夫。 周晋点点头:“河南洛阳那边最近会开一个大型的交易会,听说会有不少珍品出现。我想去见识一下。” 河南洛阳,沈凌听了心里一动。她这些天不仅看了很多翡翠方面的书,也看了一些玉石方面的书,马上就想到河南南阳那边有一种可媲美翡翠的玉石——独山玉。 沈凌眼睛不由亮了起来,“周晋,你这次要去多长时间,能不能带上我?” 周晋起初以为她是想参加洛阳的交易会,但是许冰对古玩一向没兴趣,现在又喜欢上了玉雕,更没道理会喜欢古玩了。他再一想河南那边好像有一种比较有名的玉石,便知道了沈凌的意思。 “我这次要去半个月。你若是想同我一起去的话,路师傅那里怎么办?” 沈凌飞快的想了一想:“路师傅那里我可以先请上半个月的假,等回来以后可以继续上课。” 周晋见沈凌心意已决,便不再多说,拧开果汁又喝了几口。 晚上睡觉的时候,沈凌才察觉出来周晋似是有心事,她一边翻阅书上的翡翠图片,一边问道:“怎么了?” 周晋半躺在被窝里,将左手伸出来,有一下没一下的把玩着沈凌的长发,“小冰,今天我妈还说了一件事。” “什么事?” “她问我,我们什么时候要孩子。” 这话落下以后,沈凌立刻转头看向他,眼里流露出疑问。 周晋抚摸了一下沈凌的后背,似是安抚她,同时说道:“你没听错,她在催我们生孩子。” 沈凌在前面的世界里也不是没有被催过,所以她表现的很淡定,“那你是怎么想的?” 周晋微微坐起来一些,他将床头柜的台灯打开,灯光照耀下,他脸上的神情比平时多了一些认真,“小冰,我是这样想的。生孩子对我们来说总归是件大事,我希望我们能好好考虑一下。不能因为别人催促,就去做这件事。” 沈凌忽然不明白周晋的意思了,他将周母催孩子的事情说出来,难道不是间接要表明自己的意思吗,怎么又说出这样的话来。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沈凌带着疑惑问道。 周晋干脆坐了起来,“我是这么想的。古玩店的生意这几年正是关键期,我今年可能要经常到外省去,而你最近也一直忙着玉雕。若是你今年怀孕的话,可能我们的生活就会一下子被打乱。所以我觉得我们可以往后推迟一两年,等我们的事业都步入正轨,再来考虑这件事。同时我们各自也调养一下身体,这样将来生出来的宝宝也会非常健康。” 沈凌看到周晋在说到“宝宝”这两个字时,嘴角微弯,就连眼角都柔和了起来,像是十分喜爱孩子的人。 沈凌笑道:“你考虑的这么全面,肯定不是第一次想到这件事了,对不对?”她不等周晋回答就道,“既然你想的这么周全,那就听你的好了。” 夫妻两个达成共识以后,沈凌睡下的时候,就见周晋从那边伸出手来递给了她一个小东西。 沈凌笑了,每次周晋想要来一场室内运动的时候,就会将避孕套递过来。她将避孕套撕开的时候,周晋忽然低低说了一句,“不知道将来我们的孩子会长什么模样。” 三天以后,夫妻俩收拾好行李,再次外出去了河南洛阳。 周晋参加交易会的时候,沈凌便买车票去了南阳市。 南阳玉雕的发源地,是素有“玉雕之乡”美誉的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镇,镇上的玉雕加工企业足有几千家之多。 沈凌很快就找到了一个玉石交易市场,可是里面售卖的用独山玉做的玉雕品质却不是太好。而沈凌想要找的独山玉的原石几乎没有。 接下来的几天,沈凌了解到独山玉原石的开采是国家统一管理的,想要买到原石需得公开竞拍。谁出的价位最高,谁便可得到相对应的原石。 沈凌通过这种竞拍方式一共拍到了三块优级的原石,一共才花费了一万块。 虽然近年来国人掀起了一场藏玉高潮,和田玉和翡翠的价格越来越高,但是独山玉却没有得到爆炒,价格还比较低。 那三块购得的独山玉原石,沈凌打算把它们雕成摆件。 不过她现在的技艺还不算太好,因此她将这三块原石和那块八十万的料子放在了一起,也就是空间,打算等过两年再动手。 独山玉原石到手后,沈凌一边等周晋前来跟她会合,一边在附近的玉石交易市场闲逛。 有时候见到那些料子还行但是做工却不够精致的摆件,沈凌就花钱买下来,打算回去以后可以进行二次加工,借以锻炼自己的玉雕技术。 这天,她在一个偏僻的市场上花七百块买了一个不算精致的摆件,正打算带着摆件离开。摆摊的老板忽然神神秘秘的叫住她,问她对独山玉的原石可有兴趣。 老板说,他的一个朋友可以弄到矿井里面开采出来的原石。然后问她有没有兴趣参加这样的聚会,他可以带她参加,只需要交两百块介绍费就行。 摆摊老板所说的这种聚会,沈凌还是第一次参加。她跟着摆摊老板坐车到了郊外,就到了一个占地足有几百平方米的农家院落。 农家院落的前面种着玉米、花生一些农作物,后面则是一个占地不小的库房。 沈凌到时,库房那边已经来了好几个人,他们都是通过各种关系和介绍找到这里的。 接待他们这些人的是一个看上去很憨厚的农民,他将他们带到库房里边,只见地上堆满了各种原石。这些原石外表或多或少裸露着一些玉肉,根据价格高低依次排开。 沈凌见到这样的场景忽然有些熟悉,觉得好像回到了云南那边。不过眼前的这些原石价格可没有那么高,多是几块几十块一斤。比正规的竞拍会价格要低很多。 沈凌咽了一粒透视丹,发现这些原石没有作假后,就蹲在地上挑了起来。她不问价格,只看原石里面的玉肉多少,不到一会儿功夫就挑了一堆原石出来。 那个憨厚的农民给她称了称,价格加起来不到五千块。也许是为了招揽生意,憨厚的老板还给沈凌抹了个零头,同时告诉她,以后若想要质量好价格低的原石,尽可以找到这边来。 沈凌却觉得那些原石来路很成问题,买一次两次还行,多了的话还是算了吧。反正正规渠道的独山玉原石价格又不是很贵,还能买的放心。 第 142 章 沈凌将一只用独山玉琢成的雕花仿古镯交到路师傅手中。 路师傅拿在手里端详半天, “这只手镯用料独到, 琢工精致, 能看出你在上面花了不少心思。说来你在我这学习玉雕已有一年多, 技艺已日渐娴熟, 不知你以后是继续学习玉雕还是打算开店?” 沈凌微微笑道:“路师傅太过奖了, 我的玉雕术自觉还未学到家, 想多跟着您再学习几年。” 路师傅笑道:“你不用谦虚。能教的我都已经教了。你若是想开店的话,我倒是有一个建议,我今年也五十有六了, 眼睛一天不如一天,早就有了关店的想法。你要是不嫌弃我这个店面小,我可以转让给你。” 路师傅开的这家店许是因为店里售卖的玉雕品有些老式的缘故, 生意并不是太好, 沈凌跟着他学习这么长时间,每个月也不过能做成几单生意, 利润虽然不大低但是也说不上高, 起码远远比不上周晋的古玩店挣得多。 如今路师傅想要将店铺转让给她, 沈凌想了想, 答应回去好好考虑一下, 然后回家以后便跟许父许母以及周晋商量此事。 许父许母倒是愿意沈凌把店铺转让过来,一来可还路师傅的人情, 毕竟他教了沈凌好长时间;二来,那家店铺生意虽不算挺好, 但也比上班强, 而且又是自己做老板,想什么时候休息就什么时候休息。 许父许母发表意见的时候,周晋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等到两人回到自己的家后,沈凌问及他的建议,他才对沈凌道:“盘下那家店铺也不是不可以。古玩城这边的客流量不少,如果好好做的话,还是很有前景的。不过我建议你如果想开店的话,最好连隔壁那家店铺一起盘下来,然后将它们打通。” 沈凌马上就明白了周晋的意思,玉雕店是做有钱人生意的,想要吸引他们过来,首先就要在装潢上下功夫。而路师傅那家小店面积不过四十平方米,装修的也不是很好,自然很难吸引那些有钱人的注意力。 可是连隔壁那家店一起盘下,就需要不少资金了。 要知道路师傅那家店光是转让费就得三万块,再盘一个店,费用就是两倍,然后装潢的话,也需要个五六万,还要算上往店里投入的资金,没有十几万根本下不来。 周晋似是看出了沈凌的心思,开口道:“如果你是考虑钱的问题的话,那倒不是问题。我在洛阳那边小挣了一笔,还没有投入到店里,可以交给你付转让费。至于后面需要的钱,就从我们的积蓄里拿吧!” 就这样在周晋的支持下,加上许父许母后面也资助了沈凌一些,沈凌便直接盘下来两家店铺,然后将其打通并进行装潢。 沈凌考虑到玉雕店的玉雕品将来是以翡翠为主,在装潢上便选择相对简单大气的装修风格,可以更好的凸显出翡翠的高贵、神秘、典雅。 店铺进行装修的时候,沈凌终于将那块价值八十万的料子做成了一只手镯,手镯采用的是路师傅教给她的传统加工方法制成,色泽由淡绿色转至墨绿色,给人的冲击感十分明显。虽然样式简单,但是因为镯子的料好加上底子干净无裂无杂质,明显是一只上品手镯。 这只玻璃种的圆条手镯,沈凌打算把它作为镇店宝之一。 这块料子剩下的部分,沈凌则做了几个挂牌和几对耳环。 而同一批在云南选购的料子,沈凌有的做成了挂件,有的做成了扳指,有的做成了戒指。 这样林林总总加起来,店里就有了十几件翡翠首饰。 另外那些从河南购得的独山玉原石,因为料子较大,多是被沈凌做成了摆件,其中一块被她制成了玉壶,款式则参考了她空间里收藏的一只玉壶。 不过周晋看过沈凌所有的玉雕品后,还是觉得品种不够多,不够齐全。 所以在开店之前,沈凌和周晋再一次来到了云南,不过却没有去大理,而是去了更有名的腾冲。 两人到达腾冲不久,周晋就在赌石市场上见到了一个常来古玩店买东西的熟客。熟客知道了他来腾冲的目的后,就带他们去了一个赌石拍卖会。 这个赌石拍卖会上有两种毛料,一种是直接从缅甸那边运过来的毛料,分毫未动,另一种则是已经开过窗口的毛料,外面微微露出了一点色。 后者价格太高,沈凌现在手头上能够动用的资金不多,便将重心放在了前者上。 在透视丹的帮助下,沈凌拍了好几块内有乾坤的毛料,因为这些毛料外表看上去都很普通,所以价格都不高,不过几千块一块。同时,里面蕴含的料子水头也不是太好,毕竟一分价钱一分货。那些好场口的好石头一般都会被矿山得主开窗,借以拍出高价。 不过也并不是所有明面上出色的毛料都能解出好料子。 沈凌冷眼看去,拍卖会上一共有两块出色的毛料拍出了高价。其中一块是砂细硬的白盐砂莫西沙料,擦口处露出很阳很透的绿色,很快就被众人抬到了几百万的高价。 可是在沈凌看来,那块毛料只有薄薄的一层绿色,她不由有些同情的看了一眼将这块毛料最后拍下来的那个中年商人。 还有一块擦口很大的毛料,表面露出了不小的一片绿色,只是中间有一条裂纹,底价便只有两万。 沈凌看到那块毛料的时候,眼睛却微微一亮,那条裂纹看似比较大,但是裂痕却不深。加上里面的那块料子水头又好块头又大,比沈凌花八十万买的那块毛料还要大一些。 于是沈凌便举牌报了三万。 后面也有两三个人举牌报了一下价格,将价格抬到了五万。 沈凌便举牌又报了六万。那两三个人似是觉得有些不值,便放弃了。 周晋在沈凌举牌的时候,一直都保持沉默,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在他看来,沈凌在赌石方面很有天赋,几乎每次选购的毛料都能解出料子,但一方面他始终觉得赌石终归还是涉及到了一个赌字,不过为了玉雕店,他才不好说什么,但在整个过程中却一言不发,静静等着拍卖会结束。 一直到拍卖会结束,沈凌也没再遇到料子又好底价又低的毛料,想来能让她遇见一次已是非常幸运的事了,怎么可能同时能遇到两块这样的毛料呢。 那块有裂纹的料子,沈凌将它解出来以后,先做了一个圆条手镯,与先前的那只手镯凑成一对。然后便用剩下的料子做了翡翠项链、翡翠葫芦坠这样的饰品,给店里多增加了一些品种。 而那些水头不太好的料子则被她制成了珠串或手串,这样水头不太好的劣势便能最大程度的被掩盖下来。 沈凌的玉雕店开业的那一天正好是万里晴空,许父请了许多老熟人过来捧场。沈凌又搞了一个开业当天所有玉雕品一律八折的活动,吸引了很多来古玩城的客人。 客人们一走进店里,第一眼注意的便是店里最中间摆放的那件大块独山玉雕琢的如意摆件,通身以白色和水绿色为主,上面有人参、锦鲤、金钱等饰物,寓意人生如意,财源滚滚。 绕过这件如意摆件,就到了柜台前。足有二十几米长的柜台里依次摆着翡翠做成的圆条手镯、珠串、鸡心项链、手串、戒指、扳指、耳坠等等。店里的其他位置,则安插着一些比较小的玻璃柜台,里面摆放的都是独山玉或其他玉石做的各种摆件或是首饰。 很多来店里的客人不由自主的都会被那对水头不错的圆条手镯吸引,但是上面标着的价格却让他们望而却步。 沈凌要的就是这个效果,那对圆条手镯中的一只是她花费了八十万买来的,价格自然要翻倍上去。四百万的价格买一对翡翠手镯可能对其他人来说很贵,但是对有钱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不过现在没人掏钱买也是一件好事,正好利用这对手镯打一下店里的名气。 也许是跟沈凌搞得活动有关,当天店里卖出了好几件首饰,利润加起来就超过了三万,足有四万多。这也跟沈凌买的毛料价格不高有关,毕竟若是直接售出料子,也能挣上一笔,不过没有成品这么多就是了。 不过第二天以后,店里的生意就不太好了。虽然每天过来看的客人很多,但是买的人却很少。 沈凌也不在意,若是每天生意都像第一天那样,只怕她不到一个月就成百万富翁了。 趁着店里生意还未走上正轨,沈凌招了一个店员帮着招呼客人,自己又去南阳购买了一些独山玉原石。店里新招的这个叫赵猛的店员是许父介绍来的,是他一个老熟人的儿子,所以不用担心监守自盗这个问题。 沈凌这次是一个人独自去的,一走就是好几天,临走时还让周晋有空的时候去照应一下。毕竟赵猛新来,放他一个人在店里,沈凌还是有些不放心。 在南阳市这边,沈凌用刚挣得四万多块钱全都买了独山玉原石。翡翠原石太贵,想要增加店里的品种,也只能从独山玉这边入手。 沈凌购买独山玉原石的时候,在独山玉原石的竞拍会上认识了一个玉雕师,因为两人的玉雕设计风格有些接近,所以聊的很投机。这个叫高瑞的玉雕师告诉沈凌,他会在今年秋天的时候去一趟新疆,从那里购得一些和田玉。 沈凌听得有些心动,也动了要去新疆的念头。 尤其是回来以后,听赵猛说有几个客人过来店里问及一些正宗的和田玉首饰时,这种念头更强烈了。 只是她还没来得及跟周晋说起此事,回到家后就发现周母来了。 周母这次趁着五一假期过来为的两件事,一是听说沈凌开了一家玉雕店,而她一直都比较喜欢玉器,所以想来看看;二是儿子结婚已经好几年了,却一直没有孩子,她便过来打探打探。 严格意义上来说,周母还算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婆婆。 沈凌到家以后,她已经做好了饭菜,又另外为沈凌多炒了两个她爱吃的菜。因为这个,当周母问沈凌什么时候打算要孩子时,她就将要去新疆的念头暂时放下,将目光投向了周晋。 周晋喝了一口汤,慢条斯理的开口道:“妈,我之前和小冰已经说好了。等我们事业都稳定以后便要孩子,如今也是时候了。不出意外的话,我们今年年底就会抓紧时间要孩子。” 周母听说要等到年底,心头的大石虽落了地,但仍觉得有些失落,不过她一直都知道儿子的脾气,想了想,还是没说什么。 第 143 章 这时候的五一长假有七天之多, 周母决定趁这个机会在这边多住几天, 好好照顾一下小两口的起居。 周晋却不愿意周母一直待在家里, 多半时候带她出去玩, 有时候叫上沈凌, 有时候就他们母子二人。 沈凌准备等周母走后再和周晋商量去新疆的事, 然后就开始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刚购得的独山玉原石上。 之前, 她将大部分独山玉做成了大件的摆件。后来发现店里最好卖的还是那些看似不起眼但是利润却不少的小件饰品。毕竟真正的有钱人还是太少,所以沈凌按照以前的经验,决定走中高档路线。 这次的独山玉原石, 她打算多做一些小饰品,比如戒指、耳环、手串、珠串、项链等,另外她还打算做一些仿古首饰, 比如玉钗、玉簪之类的首饰。她有在古代生活的经验, 空间里收藏的首饰又多,几乎不用设计, 就能有源源不断的灵感。 刚好她这次购得的独山玉原石品质很好, 颜色又正, 用来做首饰最好不过。 周母最后在的那几天, 沈凌参考空间里收藏的一支镂空兰花珠钗做了一支白玉兰花钗。材质选用的是白色的独山玉, 在顶端处绽放着一朵半开的兰花。 后来看时间充裕,沈凌又另外做了一对兰花蕾形耳坠, 这对耳坠用的是浅绿色的翡翠做成,是沈凌放在空间的一块小料子, 刚好能做成一对耳坠。本来她留着这块料子是给许母的, 但是想到周母来这么些天,天天照顾他们的起居,沈凌便决定将这对耳坠和那支镂空兰花钗一起送给她。 周母本身就非常喜欢玉器,沈凌先前送给她的一个翡翠坠子她就非常喜欢,一早就戴在了身上。如今看到沈凌送给她的钗子和耳坠款式雅致又大方,不由更是爱不释手,因此她微微推辞了一番,就收下了。 周晋在旁微笑道:“这对钗子和耳坠倒像是一对。让我想想配什么衣裳。对了,再配上一身玉色旗袍就更好看了。” 于是周母临走的最后一天,沈凌和周晋又拉着她去商场买了一件玉色的旗袍。 那件玉色旗袍做工并不算精致,上面的绣花也有些粗糙,但是周母却非常喜欢。凡是古色古香的东西她都喜欢,像玉器、旗袍、刺绣等等。 沈凌觉得周晋之所以喜爱古玩,估计也是受了周母的影响。 五一最后一天,沈凌和周晋送走了周母。周母带着儿子和儿媳给她买的礼物,高高兴兴的坐上了火车。 周晋将车开回去的时候,沈凌借机就提起了要去新疆的事。 周晋看了她一眼,“新疆,你去那里做什么?” 沈凌道:“我刚认识了一个玉雕师,他告诉我,做玉雕的话,新疆那边的和田玉比独山玉要好得多。” 周晋沉默了一会儿,就在沈凌以为他不会答应自己去时,他终于打破沉默道:“你要去多久?” 沈凌想了一下,“大概两个月吧!”高瑞说新疆那边的玉矿现在政府管理还不太严格,只需缴纳一定的费用,就能获得开采权。因为他时间不多,每次都是从那些矿主手里购买处理好的玉石。但若是时间充足的话,就可以自己去和田玉龙喀什河挖玉。 沈凌资金不多,便打算自己动手挖玉好多弄一些和田玉回来。 周晋一边开车一边道:“你要去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们年底打算要孩子,你得提前两个月进入备孕阶段。备孕阶段的锻炼和饮食计划,我都已经规划好了。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只要你回来以后能抽出时间就行。” 沈凌觉得有空间流速在,那些玉雕大可以在空间做,因此对周晋所说的计划,基本没放在心上。见他答应自己去新疆,到家以后就订了去新疆的机票。 来到新疆以后,沈凌才发现挖玉的场面比自己想的还要震撼的多。 和田玉龙喀什河这边挖玉的人几乎有数十万之多,有的人还带着挖掘机,整个河床上到处都是挖掘机和人群,场面十分壮观。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沈凌觉得自己挖到和田玉的可能很小。即便有透视丹在,但是也许自己看中的那块石头此刻就在别人手中。所以她试着在这边挖了两天,挖到了两块不错的籽玉后,就果断离开了。 她的第二个目的地是高瑞所说的其中一个传统老矿区,矿主允许买玉的客人们自己去矿区里捡玉。此外,这个矿区还会将一些采集到的和田玉公开出售。所以每年到这边来捡玉和买玉的客人们都非常多。 沈凌到这边以后,说明自己是来捡玉后,就被矿区的工人带到了一个闲置不用的空地。上面堆积着成千上万块大大小小的石头。石头周围,围聚着十几个人在那里细心的挑选石头。 工人告诉沈凌,这些都是新近开采出来还未进行挑拣的石头,一块石头卖五百块。如果她要捡玉的话,先掏五百块捡玉费。 这个规定是早就有的,沈凌也从高瑞那里听过。这个矿区的矿主是个精明人,因为有的时候开采出来的石料并不都能找到和田玉,他便将一部分石料开放给前来买玉的客人们。只要掏上五百块,便可以任意挑拣那些石头,若是有看中的石头,可以再花五百块买下来。矿区这边还免费提供处理石头,帮你看挑选出来的石头是否藏着玉石。 只花五百块钱就可以买到一块可能藏着和田玉的石头,很多人都经受不住这样的诱惑,纷纷掏钱购买。时间一长,捡玉的生意竟然比采玉的利润还高。矿主尝到了甜头,便将开采出来的一半石料开放给这些客人们。 沈凌见到的石头只是其中一堆,等她掏了五百块后,工人又告诉了她好几个堆放石料的地方。 沈凌服下透视丹后,就开始在这些石堆中挑拣起来。挑拣过程中,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沈凌拨拉石头的速度有些慢。一个小时的时间,她才大概将这个石堆翻了一遍,只拣出来一块巴掌大的和田玉原石。那块和田玉原石表面有些坑坑洼洼,颜色偏近暗红色。里面蕴藏着一块鸡蛋大小的青白玉。 这块青白玉的玉质虽及不上沈凌之前在河床上挖到的那两块籽玉,但是体积却比那两块籽玉大,可以做好几件小饰品或是小把件。或者也可以根据形状做成一只玉雕动物。 沈凌接下来又去了其他几个放置石料的地方,收获却不是很大。 那些矿主觉得可能出产玉石的石料一般都会交给工人挑选,而开放给他们这些客人的,都是根据经验觉得不会出产玉石的石料。所以沈凌最后也只捡到了三块内含和田玉的原石。其中两块是青玉,剩下一块则是沈凌最开始捡到的那块青白玉。 虽然加上那两块从河床里挖到的籽玉,沈凌手头现在已经有了五块和田玉,但是她仍有些不满足。 在她来新疆之前,特地查阅了一些有关和田玉的资料。 按颜色,和田玉主要分为白玉、黄玉、青玉、碧玉和墨玉等多种类型。而最珍贵的羊脂玉就是白玉的一种,非常罕见。 和羊脂白玉一样珍贵的是玉质好的黄玉。再其次便是墨玉和碧玉,而最多见的便是青玉。 那两块籽玉勉强可以称得上是白玉,但是同羊脂白玉比就差多了。沈凌已经不奢望能找到羊脂白玉,但也想寻找一下比较珍贵的黄玉和碧玉。 可她手头的资金又不足以能买到那些处理好的和田玉,便又去了第三个目的地,一个新发现的玉矿。这个玉矿还是她自己通过查资料发现的,因为玉矿的地点是在五千米的雪线之上,山高路险,空气稀薄,所以开采起来非常不易。 不过对常人来说的恶劣的条件,对沈凌却不是问题。 她在成为许冰以后,依照从前的习惯,便将寒月功法捡了起来。如今两年过去,她的内力已小有所成,普通的雪山根本难不倒她。 沈凌来的还算是时候,这时候正是夏季,雪山上的一些积雪已经融化,道路相对来说还比较好走。沈凌雇了一个有经验的司机,在五月中旬的时候到达了玉矿。 玉矿的矿主听说了沈凌的来意以后,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他有些不明白沈凌为何放着山下的玉矿不找,偏偏要到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来。不过看沈凌这么大老远跑来,他想了想答应带沈凌到一处未经开采的矿区见识一下。 矿主带沈凌来的是一处沟谷,谷里还有很多未曾融化的积雪。沟谷两旁是还未开采的石壁,看上去坚固异常。 矿主指着那些石壁之下的乱石,告诉沈凌说,那些乱石可以随意她捡,不过最好不要超过一天时间。 沈凌软磨硬泡了好一会儿,才劝动矿主收下她的一千块,答应她在矿区这边待上三天时间。 因为沈凌的那一千块,矿主还免费提供了一套工具给她。不过矿主觉得以沈凌一个女孩子的力道,恐怕坚持不了不久。 沈凌在矿主走后,便服下透视丹观察这片未经开采的矿区。 在透视丹的作用下,沈凌很快就发现在一处石壁深处有一块拳头大小的青白玉。不过那块青白玉的位置距离石壁表面足有好几米,以她的能力,恐怕三天时间也挖不到那里。沈凌直接放弃了。 寻找了十五分钟以后,沈凌再次将目光锁定到了一处石壁上。这次石壁里面蕴藏的是一块深绿色的碧玉,块头也比较大,足有拳头大小。相对那块青白玉来说,它距离石壁表面的距离比较近,约有一米来远。 拳头大小的碧玉足够做成一只玉镯了。 沈凌用矿主给的工具开始了敲敲打打的工作,即便有内力帮助,但是岩壁本身就很坚硬,沈凌足足花了一天时间才将那块碧玉取出来。 有了碧玉,沈凌信心大增,继续用透视丹观察这一片矿区。 地上的乱石被她扫了一遍,几乎没有蕴含和田玉的原石。蕴藏和田玉的地方都处在石壁深处,有一块接近于羊脂玉的白玉块头足有篮球大小,可惜距离石壁足有几十米,沈凌也只能叹息一番选择放弃。 所以在取到那块碧玉过后,沈凌再无任何收获。就在她准备打道回府时,偶然听到了几个矿区的工人议论在矿区的某个高处,因为积雪融化,露出了一块巨大的石块。那石块的边缘位置有些许白色,在阳光的映照下发出温润的光芒,里面蕴藏的应该是一块上好的白玉。 不过那个高处处在峭壁之上,路险坡高,所以几个工人只谈论了一下,就把它丢开了。 沈凌听了心里微动。 第 144 章 沈凌穿着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登山服, 高一脚低一脚的朝那处峭壁走去。 峭壁所在的位置距离她原本的位置有些远, 沈凌花费了两个小时才攀登到峭壁附近。 眼看峭壁又高又陡, 几乎无路可登, 沈凌深吸一口气, 借着内力帮助, 手脚并用的攀着峭壁上的岩石, 终于到达了峭壁上方。 峭壁上方却有一片平坦的空地,空地的边缘位置静静矗立着一块巨大的岩石,岩石的表面微有脱落, 露出巴掌大小的白色。那白色温润光泽,如几个工人猜测,果真是一块上好的白玉。虽然及不上羊脂玉的成色, 但是也比较接近了。 沈凌按捺下心头的喜悦之情, 服下透视丹,发现这块上好的白玉比之前那块石壁深处的有篮球大小的白玉还要大上一些, 只不过形状有些不规则, 上窄下宽, 有些偏近圆柱体。 好在这块体积不小的白玉就在岩石表面附近, 沈凌只花了十几分钟时间, 就将它从岩石中取了出来。事后,沈凌还做了一些伪装, 让它看上去像是从未有人动过的痕迹。 做好这些以后,沈凌才将目光投到了其他地方。既然这块岩石内含上好的白玉, 根据玉矿的分布原理, 这里很可能还会有其他和田玉出现。沈凌用透视眼将地下的所有石块全都扫了一遍,可惜却再没有找到内含和田玉的石块。 沈凌不死心的在峭壁之上转了一圈,终于让她又发现了一个藏有和田玉的地方。那地方是在峭壁之上的一处裂缝当中,那裂缝足有十来米长,最深处则有一百多米。 两米多宽的缝隙中,有一块微微凸起的岩石,上面还残留着些许积雪,里面蕴藏着一块罕有的墨玉。那块墨玉就像资料上描绘的那样,坚致温润,漆黑如墨。 沈凌从空间里取出绳索,然后把绳索系在腰间,小心的来到了那处岩石附近,取出工具将其从岩石中掏了出来。 从岩石中取出来的这块墨玉约有两个拳头大小,几乎没有瑕疵,通身色浓质腻,光洁无比。 虽然此行没有找到羊脂白玉和黄玉,但沈凌有了这块墨玉和之前的那块白玉,已经觉得不虚此行。因此她非常愉快的与矿主告别后,就踏上了返家的路程。 从新疆回来以后,沈凌就忙着处理那块上窄下宽的白玉和那块罕有的墨玉。 那块白玉根据原本的不规则形状,最后做成了一只白玉镂空花瓶,因为沈凌的玉雕技术日渐趋于成熟。所以那只花瓶做的非常漂亮,和沈凌比照做的空间里收藏的一只白玉镂空花瓶几乎一模一样。 就连沈凌如果不细看的话,都分不出哪知是自己做的。 她将这只花瓶连同空间里的那只花瓶放在一起当做店里的镇店之宝,反正她并不打算出售这对花瓶,因此也不算违背不能出售空间物品的规则。 这对花瓶一出现,顿时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客人们隔着透明的玻璃,可以清晰的看到这对和田白玉花瓶上镂空的图案,对之赞不绝口。 而剩下的白玉部分,沈凌则做了几支玉簪和几对手镯。因为玉质温润,做出来的玉簪和手镯非常美观大方。 而那块墨玉,沈凌参考了周晋的意见,做了一只墨玉笔筒,上面雕刻着松竹梅的图案,看上去古雅别致。掏出来的部分,沈凌做了几个墨玉把件。 她刚完成这两块白玉和墨玉,还未对剩下的和田玉料进行加工,周晋就将一份计划表摆在了她面前。 周晋写的这份计划表非常详细,从早饭吃什么,到晚上散步多长时间,都规划的很明确。 从第二天起,沈凌就进入了备孕阶段。周晋给她的计划表排的并不是太满,因此她一边调理身体一边工作,生活一下子充实很多。 在她备孕期间,从新疆带回来的和田玉一下子带动了店里的生意。 尤其是带回来的那块白玉制成的玉簪和手镯卖的最好,至于那块碧玉琢成的手镯也卖出了高价。在和田玉的带动下,翡翠饰品和独山玉饰品也卖出去了不少。 沈凌手头的现金终于超过了十万。 这天,赵猛有事请假,沈凌便放下手头的玉雕工作,在自己店里一边看店一边翻阅和玉雕有关的书籍。 因为是星期二,店里的客人并不多。来来往往了好几个人,但都是只看不买。 下午的时候,沈凌正在看有关玉雕设计方面的一本书,准备从中找一些灵感,就见一对中年夫妇走了过来。 沈凌往他们身上扫了一眼,立刻断定这是两个有钱人。他们身上穿的都是特别考究的服装,气质也比较出众,一看就是颇有权势的那种人。 夫妇两个一边逛一边低声说话,很快就逛到了翡翠柜台,然后便站在了那对价值四百万的翡翠原条手镯前面。 两人看了好半天,才要沈凌帮他们取出圆条手镯细看一下。 沈凌将圆条手镯从柜台里小心的取出来,放到柜台上摆着的锦盒,请他们二人细看。 夫妇两个先是仔细看了好几眼,才上手摸了一下。 女的便道:“水头不错,就是颜色有些不大相配。”沈凌花八十万买的那块料子琢成的手镯是由浅绿过渡到墨绿色。而另一只手镯则是纯正的艳绿色,看上去的确有些不一样。 男的开口道:“水头不错,颜色又相配的一对翡翠镯子哪有那么容易找到。既然你看不上这对手镯,那我们到别家转转。” 女的有些遗憾的点点头,接着便跟男的走了。 沈凌本来看两人的穿着打扮,又是第一个提出要看这对手镯的人,觉得他们多半会买下来,哪知他们却对手镯的颜色有更高的要求,不由暗暗摇了摇头,就像是那男的所说,在翡翠界很难找到一对颜色相同的翡翠手镯,因为每块料子的颜色都有所不同。就是同一块料子,琢出的手镯也会有所不同。 这样有钱的客人,沈凌从前也不是没有遇到过,所以她很快就将此事抛在了脑后。 只是想不到没过几天,沈凌在家里进行玉雕工作时,接到了赵猛的电话,说是有人要买那对价值四百万的翡翠手镯。 沈凌到店里一看,发现要买手镯的客人正是之前的那对中年夫妇,他们似是要用这对手镯当贺礼,几乎逛遍了所有的玉雕店,最后还是觉得沈凌这里的镯子比较合适。 因为这对夫妇付钱付得很痛快,几乎没有还价,又是玉雕店遇到的第一个大客户,沈凌额外赠了他们一对和田玉做的小把件。 当天晚上,沈凌便借着这件事请许父许母和周晋吃了一顿饭,庆祝玉雕店做成了第一笔大生意。 许父许母本来对女儿抱的期望并不是很高,只要她高兴就行。哪知她开店不到一年,竟然挣了四百万,不由又惊又喜。直到吃完饭,许母还说自己就像是在做梦一样。 周晋也差不多是这种感觉。他从许父那里接手的古玩店每年大约能挣上三四十来万,刨除掉许父的那一份,也不过二十多万。 而沈凌开店一年挣的钱就抵了他十年所挣的钱,周晋感觉心中很复杂。开车回家的路上,他直白的说道:“我真的从没有想过你竟然能挣这么多钱,说实话,我突然有种傍上富婆的感觉。” 沈凌含笑道:“运气好而已。也许明年你的古玩店也能挣这么多也说不定。” 沈凌手头虽有了四百万的周转现金,但是已经快到年底,到了她和周晋约定好的要孩子的时间,她便暂时放下去云南的念头,开始积极造人。 在没有服用生子丹和生女丹的情况下,沈凌和周晋努力了一个多月以后,便如愿怀上了孩子。 许母得知这个好消息后,马上开始给沈凌各种煲汤补充营养,周父周母那边也订好了车票,打算等寒假一到就过来这边过年。 在家里人的关心下,沈凌平安度过了前三个月,不过为的好好养胎生一个健康的孩子,她暂时放下了玉雕工作。每天除了选择各种有营养的食物做成美食外,剩下时间就用来散步。 虽说现代世界医学发达,生孩子不是只有顺产这一种选择,但沈凌觉得相比剖腹产,还是顺产恢复的更快一些。 为着顺产的时候生的更快,沈凌每天的散步时间至少在半个小时以上,有时候还做一些轻松的家务。这都是她以前总结的经验,适当的活动一下比什么都不做要好上很多。 第二年秋天的时候,沈凌平安诞下了一个女婴。这正是周晋所期望的,他一直都希望头胎是个女儿,如今心愿达成,看见女儿乖巧的躺在床上睡觉时,他轻轻将女儿的小手递到嘴边吻了一下。 早前,周母已经跟沈凌说过,不管生男生女她都喜欢。如今见到刚出生的孙女,她确实很高兴,然后和许母一样忙前忙后的照顾沈凌。 沈凌熬到出了月子以后,便开始捡起有关玉雕方面的书籍。长达半年多的怀孕,让她几乎有一年时间没有碰玉雕,还真有些想念。 听赵猛说,店里的翡翠和和田玉的制成品存货已经不多,沈凌觉得等女儿满周岁后,自己得去云南一趟了。 第 145 章 沈凌第三次去云南的时候, 身边陪同的人由周晋换成了许父。 许父早就想来云南这边见识一下赌石, 这次因为周晋不想离开女儿那么久, 便自告奋勇陪着沈凌过来了。 沈凌本来是想自己来的, 但是家里人谁都不放心她一个人来云南, 所以她最后便和许父坐飞机直接来了云南这边。 手里有三四百万现金, 沈凌这次既没有去大理也没有去腾冲, 而是去了云南与缅甸交界的一个小镇。 这个小镇还是她上次参加赌石拍卖会的时候,听周晋认识的那个熟人说起的。周晋认识的那个熟人叫钱刚,钱刚不仅喜欢古玩, 也喜欢珠宝,因为家里有钱,所以收藏了不少古玩珠宝。他最喜欢用自己赌石得来的翡翠请人做成玉雕品, 觉得这样特别有成就感。 在拍卖会的时候, 钱刚得知沈凌是一个玉雕师后,就给了她一张名片, 可以以后联系。沈凌这次来云南之前, 便给钱刚打了个电话。钱刚正好在云南这边赌石, 便写了个地址, 让她直接过来。 小镇的占地面积不大, 沈凌很轻易的就找到了钱刚所说的地方。 许父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迈进那个宽敞的院落时, 就见院落的一个角落里堆放着数百块大大小小的石块。 旁边已经有几个人在那里仔细挑选石块,其中就有钱刚。沈凌过去与钱刚打了个招呼, 钱刚低声道:“这些毛料都是刚从矿场那边运过来的, 你抓紧时间挑。” 钱刚虽然只说了短短几句,但是沈凌马上就从这句话得出了好几个信息,这些毛料多半是非正常途径运过来的,要不然不会放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地方。而且听他话里的意思,好像还会有听到消息的人不断过来。 沈凌便低声和许父说了一些注意事项,就开始挑选起这些毛料来。 这些毛料多是以黑砂皮为主,黑砂皮的毛料里面要么藏着好料,要么里面就是黑漆漆一团。 沈凌服下透视丹以后,就来到毛料堆放的一个角落,一个个将其拿起来细看,看了大约有十来个,院落里又多了几个人,都是听到风声过来的。 之前沈凌来的时候光顾着和钱刚说话,没留意到这些毛料的主人,如今后来的这几个人来了以后,毛料的主人就从房间里走出来,跟认识的人说了几句话。 这几个人有两个男子穿着打扮都很不俗,看上去像是富二代,除掉两个保镖外,他们另外还带着一个专家。那个专家四十上下,拿着一个聚光手电在那些毛料上照来照去。 沈凌在他们来的时候,刚好找到了一块好料子,将它暂时交给许父,自己接着挑拣毛料。 那专家看完了手头的几块毛料,一眼瞥到了许父手中的那块料子,不由眼睛微微一亮,“这位老哥,那块毛料能不能让我看一下。” 许父是生意人,性格比较圆滑,闻言就将毛料递了过去,“老弟眼光不错,这是我闺女挑出来的毛料。” 专家将其接过,细细看了几眼,赞道:“不错,多半会涨。看来你女儿手气不错。” 沈凌将自己面前的那堆毛料全部看完,又挑出了两块水头不错的料子。至于那些水头不是很好又有裂纹的料子,她就直接放弃了。 她正准备再去看看别人挑选过一遍的毛料,就见许父和那个专家走了过来,前者将她拉到一边,问她可要当场解石。 沈凌马上就回过味来,多半是那个专家看中了她之前挑选的那块毛料,打算收购。于是她便对许父道,“解石的话,需要一些时间。我想要再去其他地方转转,还是直接带走吧!” 听闻他们不打算当场解石,那个专家遗憾的看了一眼许父手里的那块石头。根据他多年的经营,那块毛料里面多半有一块水头不错的料子,可惜他们来的太晚,被人先一步挑走了。 沈凌接下来又从别人挑过的毛料里选出了三块,虽然这三块毛料里面蕴含的料子水头不是很好,但是胜在块头比较大,可以用来制作翡翠手镯了。店里如今卖的最快的便是手镯,不论是和田玉手镯、翡翠手镯还是独山玉手镯,卖的都很好。 沈凌现在遇到这些比较大的料子,无论水头好坏,都将其挑选出来,打算以后制成手镯。 那个专家似是对她挑选出来的毛料都很有兴趣,自己挑选了几块毛料以后,便来沈凌这里看了看。 沈凌之前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人,总觉得别人挑选出来的毛料比自己选出来的要好,所以她根本没有理会,直接找毛料的主人结账。 钱刚正在那里挑选毛料,听到沈凌要结账,不由道:“都挑好了,这么快?” 钱刚自己挑了半个小时,也不过选出来一块有把握的毛料,所以无法理解沈凌的速度竟然可以那么快。 沈凌淡淡笑道:“我挑毛料完全是凭感觉,比不上钱老板和各位靠的是经验。” 钱刚道:“你再等我一会儿,我挑完以后再带你去一个地方。” 钱刚所说的地方是另一个这样的院落,不过院子里堆积的毛料却不是刚运过来的,而是放置了好长时间,被人挑选过好几遍了。不过相对来说,价格也便宜很多。 沈凌之前在那个院落里买的那六块毛料,花了她一百多万。而这个院落里的毛料,每块差不多要三四千块。 钱刚告诉沈凌说,这都是直接从矿场那边运过来的毛料,因为是有名的矿场,所以即便是被人挑选过好几遍,价格也不会太低。毕竟这些被挑选过的毛料里,也有可能解出来好料。 之前那些毛料每块都要二三十万,许父又不懂赌石,便只看没动过买的心思。如今听到这些毛料只要几千块一块,他便动了要买的心思。沈凌上前挑选毛料的时候,许父也不甘落后的拿起那些毛料看了起来。 这些被挑选过的毛料,表面几乎没有什么松花,毕竟有可能出色的毛料都被其他人挑走了。不过毛料表面没有松花,并不代表里面没有好料子。 沈凌在这些毛料里找了半天,终于让她找到了一块鸡蛋大小的无色玻璃种料子。这块料子水头十足,属于上品的无色翡翠。沈凌微微笑了一下,三四千块买这样一块好料子,真是挣大了。 沈凌正想将这块毛料交给许父,就见许父手上多了一块毛料。看女儿看过来,许父索性把她叫到跟前:“冰冰,你觉得这块毛料怎么样,我看了半天,觉得这块毛料最合眼缘。” 沈凌淡淡扫了一眼许父手中的毛料,内心之中没抱太大希望。许父来之前对赌石几乎说是一窍不通,找到有料子的毛料的可能几乎说是万分之一。 但是没想到是,沈凌一眼扫过去就发现了异常。那块毛料在一堆毛料中并不算大,表面也没有什么松花分布,就是一块普普通通的毛料。但是就在这块平平无奇的毛料中,却隐藏着一块通透无比、水头十足、颜色纯正的翠绿色料子。 那样的翠绿色,沈凌还是第一次见,就像是春天新长出来的叶子一样鲜艳无比,又像是一片绿汪汪的池水晶莹透彻。 沈凌按捺住心头的狂喜,不动声色的对许父道:“既然爸一眼就相中了这块石头,那就买下来吧!” 虽然沈凌没有对许父有什么暗示,但是许父长期从事古玩,一看沈凌极力压制住的兴奋之意,就知道这块毛料不错。 回程的路上,许父悄悄问沈凌,“那块毛料到底怎么样?” 沈凌轻轻道:“回去再说。” 之后,沈凌虽然也参加了一些赌石的交易会,但是因为心里惦记着那块翠绿色的料子,所以她花完手头的两百万以后,就和许父坐飞机回了他们所在的城市。 沈凌陪女儿好好的玩耍了两天后,她便有些迫不及待的用解石机将那块翠绿色的料子解了出来。 那块料子差不多有一个柚子大小,呈现不规则的椭圆形。在光线照射下,整块料子透出凝脂般的色泽,里面的翠绿色几乎要流出水来。 当时沈凌解石的时候,周晋和许父都在场。看见这么大一块通透无比的翡翠,就连许父这种对翡翠没有多少了解的人也知道这块翡翠价值不菲。 许父有些激动的问道:“这就是我买的那块毛料?” 沈凌点点头:“是。” 许父抑制住心头的激动,反反复复看了那块翡翠好几遍,然后便放声大笑道:“好好好,真好。想不到我还能有这等运气。” 那块翡翠最后在许父的坚持下,被转赠给了沈凌。按照他的话说,他一不会玉雕,二又不懂翡翠,还不如交给女儿,让她做成玉雕品,也能体现这块翡翠的价值。 因为这块翡翠块头比较大,若是将它切割做成手镯或是小把件有些浪费。沈凌犹豫了很长时间,最后根据它的形状做成了一只翡翠香炉。 掏出来的些许部分,沈凌做了几对耳坠和几个戒指。 沈凌从几对耳坠中选出两对,一对给了许母,一对给了周母。 而剩下的耳坠和戒指,被她放到了店里。 如今玉雕店的名气越来越大,吸引的客人也越来越多。 这几对耳坠和几个戒指一放到店里,很快就被几个识货的客人买走。 而沈凌自己挑选的毛料解出来的料子虽然及不上许父的那块,但是做成首饰,销路也比较好。 第 146 章 三年以后, 女儿楠楠满四周岁的时候, 沈凌的玉雕店生意已经好到店里现在雇着两个玉雕师。沈凌只负责从云南和新疆那边弄到好的翡翠和和田玉即可。 有两个玉雕师坐镇, 楠楠又上了幼儿园, 沈凌便将空闲下来的时间用来提高自己的玉雕技术。 正好玉雕界最近要举办一个大赛, 到时会评选出十个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沈凌觉得自己从事玉雕也有好几年, 可以去试一试, 看一下自己的水平如何。 她这几年每年都会去云南和新疆两三次,手边存了不少好料子。这次为着比赛的事,沈凌特地从空间里取出了一块高约二十多厘米的料子, 打算用它做一个翡翠花插。 那块料子水头很好,主要以浅绿色和翠绿色为主,沈凌先在纸上画了一遍草图, 确定了大概的图案以后, 才开始上手进行雕刻。 沈凌对这次的比赛很重视,所以选择的图案便比较繁复, 雕刻起来需要很大的耐心。 这天, 她完成了荷叶部分的雕刻, 打算稍微休息一会儿, 只是没想到的是, 她从房间里出来以后,很意外的看到了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周晋。 沈凌有些诧异, 这个时候才是十点多钟,周晋应该在店里才对, 怎么好端端的会回来。 沈凌还没问出自己的疑惑, 那边周晋给自己倒了杯水,“许冰,你忙完了吗?” 沈凌听到许冰这个称呼,不由一怔,周晋只有在商量很重要的事情时,才会这么称呼她,她不由坐过去道:“周晋,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周晋喝了几口水,润了润喉便道:“我店里的那个员工,你出面帮我把她辞了吧!” 沈凌又是一怔,周晋店里的那个员工是他去年从人才市场招来的,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刚刚大学毕业,因为嘴甜会说话,刚好符合周晋的要求,便将她留了下来。 如今周晋这么一说,沈凌就知道那个小姑娘是出了什么问题,不过她也不多问,痛快的应了下来,转身就去卧室换了一身衣服。 等她换衣服出来,周晋已经恢复了正常,正坐在书房里看书。沈凌见状便没打扰他,直奔古玩店而去。 古玩店和玉雕店同在古玩城,沈凌借着这个机会去店里转了转,本来看店里没什么问题打算直接走人,忽然想起一事,便将赵猛叫过来问道,“你这几天去三楼帮忙过没有?” 周晋的那个古玩店就在三楼,有时候需要人临时盯一下,就会叫赵猛上去帮忙。 赵猛道:“自从那个李娟来了以后,我就很少去了。”李娟就是那个周晋新招的小姑娘。 沈凌不经意的笑道:“说来店里有个漂亮的小姑娘的确不一样,周晋说有李娟在,店里的生意都好了不少。” 赵猛马上看了沈凌一眼,语气带着些不以为然,“老板娘,跟你说句实话。若是我们店里请这样的小姑娘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可若是老板既年轻又有钱,那店里请个小姑娘就不大好了。” 沈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也就不再多说,直接去了三楼。 在三楼开店的很多店主都认识老许和周晋,自然也认识沈凌,沈凌打了一路招呼,走到店门前,就见李娟正站在博古架前,擦洗古玩上面的灰尘。 听到动静,李娟马上就回过头,但是发现进来的人是沈凌时,李娟的脸上就透出了一丝心虚,沈凌看见她这副表情,就猜到她做了些什么。 沈凌拉开椅子坐在桌前,言简意赅的说道:“周晋让我打发你走人。从明天起你不用来了,这个月的工资我们会打到你卡里。现在你可以收拾走人了。” 李娟的泪水马上就涌了出来,她努力睁着眼看了一眼沈凌,就见对面坐着的女人穿着一身她叫不出牌子的服装,气质优雅出众。有这样的妻子,也难怪周晋会对她的示好不屑一顾。 不过她不相信,眼前的女人会一直这么自信下去。 李娟擦了把泪水,倔强的看了沈凌一眼,“今日我勾引你老公是我不对,但是我就不相信你会一直得意下去。我不相信你老公会一直守着你,早晚有一天,他会看厌了你。” 沈凌眉头一扬,她缓缓站了起来,几步走到李娟跟前,然后飞快的给了她一个耳光。 “本来觉得你年轻,就算做错事也可以原谅。没想到却是一个见不得别人好的恶毒女人。我数三下,立马给我滚蛋。” 处理了李娟的事,沈凌回到家中时,就见周晋仍坐在书房看书。她忍不住走到他跟前道:“周晋,你以后不会被其他女人勾走吧?” 周晋合上书,“怎么,受刺激了?” 沈凌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我真的没想到。我还不到三十五,就有人来撬墙角了。” 周晋嗯了一声,“为了杜绝今日的事情,以后店里还是招一个小伙子吧!” 沈凌心中微微一动,“周晋,李娟到底对你做什么了,让你这么大反应?” 周晋瞪了她一眼,“她无论做什么,都是你的损失。你还有心情幸灾乐祸?” 沈凌情不自禁的笑道:“我就是好奇,看她那么心虚,看你这么激动,想必她做的很过分吧!” 周晋懒得理她,继续拿起书本看书,沈凌实在是想知道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软磨硬泡了一番,终于从周晋口中掏出了事情的始末。 原来周晋今天一到店里,李娟就借着眼疼,让周晋帮她滴一下眼药水。周晋原本不答应,后来看李娟疼的不行,便试着站在距离她半米的地方,给她滴眼药水。 哪知李娟就趁着这个机会,紧紧抱住了周晋,诉说了一下自己的爱慕之情。 周晋将事情的始末大概说了一遍后,沈凌就上上下下看了他一眼道:“周晋,我给你提个建议吧!以后你可以穿的邋遢一点,发型土气一些......”她还未说完,就忍不住笑了。 周晋做出冷淡的样子看了她一眼,“你怎么不说让我一个月只洗一次澡呢?” 沈凌笑道:“这个建议不错。可以将那些狂蜂浪蝶直接熏跑。”她复看了周晋一眼,叹道,“要是你长得难看一些就好了。” 周晋在沈凌穿来的时候只不过算得上清秀,如今他年纪长了一些,大约是因为事业有成,家庭幸福,所以气质越来越出众,尤其是身上那种儒雅的气质越来越明显。 沈凌作为女人,自然知道这对小姑娘们的吸引力会是多大。不然也不会有李娟这种事发生。 玩笑归玩笑,夫妻两个说笑完,沈凌便给周晋提了个建议,让他以后可以对各种年龄的女人尤其是年轻女人表现出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反正来周晋店里的多是男客户,倒不用怕得罪女人会影响生意。 这个事情发生以后,沈凌根据从前的经验,该做什么做什么,并不刻意监督周晋或是提高警惕。这种事,说白了,全在周晋自己。他若是没有那个心思,就算是天仙下凡也动摇不了他的决心。但若是他存着些许心思,一个李娟就能让他动摇了。 沈凌还是比较相信周晋的,他这个人比较古板,父母又是教师,从小就被教育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所以出轨的概率还是很小的。 半个月以后,当夫妻俩都将这件事忘得差不多,沈凌的那件玉雕作品也完成好了。 与此同时,玉雕大赛也在南方的某座城市拉开帷幕,沈凌便留下周晋和女儿,和许父许母去了那座南方城市。 在大赛开始前的交流会上,沈凌认识了不少玉雕师,也遇到了前来参加比赛的高瑞,那个告诉她新疆玉矿的玉雕师。 高瑞这次拿来参加比赛的玉雕作品是一件非常祥瑞的假山作品,上面雕有灵芝、葫芦等物件,雕刻的栩栩如生,却又错落有致。 相对于高瑞这件假山作品,沈凌的那件花插就要繁复许多,二十多厘米高的花插上,雕刻着荷叶、荷花、锦鲤和青蛙。那块料子上除了以淡绿色和翠绿色为主外,还有粉色和黄色两种颜色。 沈凌利用粉色的部分雕刻成荷花,黄色的部分雕刻成锦鲤,淡绿色的部分则全都雕成了荷叶,至于青蛙则用的是翠绿色的料子。整个花插出来的效果便格外好,颜色分明,雕工老到,引起了高瑞的好一阵赞赏。 他觉得,沈凌这件作品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一定能杀进前十。 事实跟他所料的也差不到哪去。 因为这届赛事,有一个大师的名徒参加,另外还有两个颇有名声的玉雕师。所以沈凌的这件作品最后便得了一个第四名的名次。沈凌对此已经很满足了,毕竟她还年轻,将来有的是机会超越前人。 坐飞机返家的路上,沈凌看着飞机外面翻滚的云层,心里想道,事业这方面她也算是成功了吧!家庭方面,有周晋这样一个老公,又有一个乖巧聪明的女儿,父母公婆又比较贴心,这样的人生也算得上是圆满了吧! 第 147 章 s市一家有名的咖啡馆内, 靠窗的位置坐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 那女孩穿着一件七分袖的湖蓝色过膝长裙, 配上她精致出众的五官, 略微有些苍白的皮肤, 透着一种弱不禁风的气质。 女孩在自己的座位上等了约有五分钟, 才有一个斯文俊秀的青年朝她走来。 “不好意思, 刚才公司临时开了一个短会。”青年说完,便将服务员叫了过来,“琳琳你想喝什么?” 苏琳也就是沈凌微微笑了笑, “我要一杯拿铁。” 青年跟着道:“那就两杯拿铁。” 服务员走后,青年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巧的首饰盒,然后递给沈凌。 “你生日那天我没在s市, 这是补给你的生日礼物。你看看喜不喜欢?” 沈凌打开首饰盒, 里面是一对款式别致的钻石耳坠,十分符合原主的审美风格。 “好漂亮的耳坠!”沈凌作为女人, 自然也不能免俗的喜欢这些珠宝, “谢谢承宇哥。” 李承宇看见苏琳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就知道这礼物送到了她的心里。 “我记得过几天市里就要举行一个拍卖晚会, 你找到合适的男伴了吗?” 沈凌微微抬头:“要是承宇哥你能去就好了, 说实在的,你送我的这对耳坠差不多要抵你两年的工资了。你既然不缺钱, 为何要隐瞒身份到那家小公司里当一个经理呢!” 李承宇微笑道:“这些事情,说了你也不懂。好了, 时间也不早了。你自己再坐一会, 我先走了。” 沈凌目送着李承宇离去的背影,想不通的何止是他隐瞒身份到小公司里当一个小经理,更想不通的是他一个身家过亿的富二代,为何偏偏看上一个智商情商都不在线的女主呢! 沈凌这次一穿过来,就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竟然和自己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有着惊人的相似度。 那部电视剧是她没有绑定快穿系统之前看的,虽然经过这么多世界,已经记不太清,但是大概的剧情和里面的主要人物还是记得的。 比如她现在的身份,不仅是一个富家千金,而且是这部电视剧的一个女配。因为父亲早逝,母亲便被动承受了公司的所有事务,性格因此变得强势。 在她的强势下,儿子苏铨和女儿苏琳都养成了事事依赖别人的性格。尤其是苏琳,性格软绵又听话,几乎没有自己的主见。这样的性格,自然得不到男主也就是李承宇的喜欢,李承宇因为与苏家是世交的关系,虽然表现的对她很体贴和关照,但却是从始至终都把她当妹妹看。 可是苏琳却不这么觉得,她一直暗恋男主,也觉得男主是喜欢她的,所以在发现男主和女主在一起后,她的性格便发生了很大改变,后来在母亲的帮助下,给男女主制造了很多误会。 但是男女主经过重重的误会以后,反倒感情更深厚了。男女主结婚以后,苏琳经受不住打击病倒了。等她病好以后,便被母亲送到了国外。这便是她作为一个女配的结局。 沈凌这次来的任务就是改写女配的命运,能得到李承宇的爱更好,得不到也要找到自己的幸福。然后就是帮助家人脱离女主的倒霉光环,尤其是苏琳的哥哥苏铨,他为了女主直接和母亲脱离了母子关系。最后因为失去了公司继承人的身份,加上女主最后还是没有选择他,后半辈子过得失意潦倒。 沈凌正在这里回忆剧情时,咖啡馆的外面忽然响起了一阵汽车鸣笛声。沈凌转头一看,就见咖啡馆旁的大道上停了一辆大红色的跑车。车主是一个染着金红色头发的青年,他摇开窗户,冲着沈凌吹了个口哨。 那青年沈凌有些印象,是苏琳记忆中的一个发小。 沈凌从咖啡馆里走出来,青年帮她开开车门,“刚才遇到承宇哥,他让我过来把你送回家。” 沈凌坐进车里,思绪仍停留在剧情上,连车停下来都没觉察到。 “苏琳,回回神。”青年又吹了一声口哨,“你是不是出来的时候没睡醒?” 沈凌没理会他的打趣,“杨子,你说承宇哥对我好吗?” 杨子扭头看了她一眼,“你怎么会这么问,要是他对你不好,会看见我就让我送你回家吗?” 沈凌道:“我说的意思是他对我有没有一丁点男女朋友的那种喜欢?” 杨子诧异的看了沈凌一眼,不明白她为何会提出这个问题,不过他还是认真的想了想,“我觉得没有。承宇哥喜欢那种坚强独立的女生,对你他应该就是照顾吧!” 沈凌觉得也是,她原本还想着争取一下李承宇,但是想了一路,思路渐渐清晰以后,就又觉得与其费劲心思讨好男主,还不如找一个喜欢的人。想她作为一个富家千金,要什么没有,何苦非在男主身上浪费时间呢! 杨子说出那话以后忽然有些后悔,苏琳的心思,其实一个圈里的人或多或少都能猜到一些,如今他将实话说出来会不会不太好。他怕沈凌有些想不开或是伤心,便多说了两句,“其实苏琳你的追求者也挺多的,你又何必非承宇哥不可呢!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了,天涯何处无芳草。” 沈凌本来打算下车的,听到某一句便有了兴趣,“我的追求者,我怎么不知道都有谁?” “吴家的吴澄一直喜欢你,你难道不知道这件事?” 被他这么一提醒,沈凌回忆起了苏琳记忆中的一个气质偏冷的青年。可是这个叫吴澄的青年也没苏琳表白过啊,沈凌纳闷的问道,“吴澄喜欢我,我怎么不知道?” 杨子做了个我晕的表情,然后解释道:“是你哥说的。吴澄的妈妈还曾经为这事去过你家,说她儿子吴澄喜欢你,而她也想要你当吴家的儿媳妇,不过被你妈以你年纪还小婉拒了。” “这事是真的。吴澄的妈妈的确来找过我,不过我看你一直都很喜欢承宇,就找个借口婉拒了。”蓝吟秋被女儿这么一问,就想起了当初的情景,“说来吴家也挺好的。吴澄的妈妈一看就是那种很好相处的婆婆,吴澄自己又比较有出息。不过吴家虽好,到底也不如李家知根知底,而承宇又和你从小一起长大。” 原来的苏琳之所以非李承宇不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蓝吟秋也非常看好李承宇,觉得他人品稳重,又是公司的继承人,值得女儿托付。 沈凌听完蓝吟秋的话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开口说什么,蓝吟秋的性格比较强势,自己还是少开口为妙。 不过沈凌回到房间里以后,就开始翻找有关吴澄的信息。吴家虽与苏家来往不多,但大家都是一个圈里的人,彼此都有牵扯,沈凌在自己的好友群里问了一下,就要到了吴家一个小辈的电话。 吴家这个小辈是吴澄的堂弟吴涵,他一直都知道吴澄的妈妈想要苏琳做自己的儿媳妇,所以沈凌一开口,他就将堂哥的电话给了沈凌。 沈凌怕贸然打电话耽误吴澄的时间,一直等到晚上八九点钟,才拨通了吴澄的电话。 那边很快就接了电话,“喂?” 沈凌轻轻说道:“是吴澄对吗,我是苏琳。过几天举行的拍卖晚会,我还没有找到男伴,请问我可以邀请你当我的男伴吗?” 电话里能感觉到吴澄停顿了一下,才开口应了声:“好。” 沈凌放下电话,回忆刚才的对话,忽然觉得有一丝不对,照常理来讲,若那个吴澄真的喜欢自己,不该这么冷淡啊!前后不过就说了两个字,而且毫无波动,尤其是自己邀请他作为男伴出席晚会时,没听出他有多喜悦啊! 沈凌想不明白也就不想了,确定了男伴以后,她就开始为几天以后的拍卖晚会做准备。 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沈凌便对苏铨道:“哥,你明天可不可以陪我一起去逛街买几件衣服?” 苏铨现在虽在公司挂了一个职务,但是他本身对经营公司并没有兴趣,因此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常常在外面瞎逛。要不然也不会有机会遇到女主。沈凌觉得不让苏铨遇到女主的最好办法就是不让他闲着,那样他即使遇到女主,也没精力去搭讪了。 苏铨一向最讨厌陪女人逛街,闻言就想拒绝,可是蓝吟秋一向偏宠女儿,还未等儿子拒绝,就对他说道:“明天你就不要去公司了,给你妹妹好好选几件衣服。” 苏铨还能说什么,只得将要说的话咽了回去。 第二天,苏铨不情不愿的跟着沈凌去了商场。 沈凌像是没有察觉到他的不情愿似的,一会儿让他拎包,一会儿让他帮自己挑选好看的衣服。既然他有那么多精力讨好女主,还不如用在她这个妹妹身上,起码她还会懂得感恩,知道回报一二。 中间苏铨有些不耐烦想要离场时,沈凌就掏出手机,“你走一个试试,信不信我打电话给妈?” 苏铨马上就泄气了,他皱眉道:“你平日不是有那么多好姐妹吗,为何这次一定要我跟着。” 沈凌淡淡笑道:“你又没有正事,为何不能陪我逛街?”她将手边的衣服交给店员包好,举起手中的卡,“你不是一直想要开个酒吧吗?只要你好好陪我逛街,我就答应给你出资。” 蓝吟秋对苏铨其实抱了很大的期望,生怕外面的人带坏了儿子,所以每个月给他的零花钱不超过两万。而因为对苏琳没抱什么期望,便娇宠她一些,直接给了她一张副卡。 所以苏琳比哥哥苏铨有钱的多,沈凌这么一说,苏铨就看了她一眼,“你说真的?你不是和妈一样,觉得开酒吧有些不务正业吗?” 沈凌微微笑道:“我现在想通了。承宇哥既然能到小公司当个小经理,那么我哥哥自然也能开家酒吧。” 苏铨上上下下看了她一眼,然后咧嘴一笑:“那就说定了。我陪你逛街,你帮我投资。不过这事一定不能告诉妈。” “知道。”沈凌哪用得着他提醒,她接过店员递过来的袋子,正准备到下一家店,就见店门口走进来一个女孩。 第 148 章 那女孩穿着一身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 相貌也不是太出众, 但是却有一种秀雅端方的气质。 沈凌原本也没在意, 只是不到一分钟, 李承宇就跟着走了进来, 明显是和那女孩一起来的。 当看到沈凌和苏铨后, 李承宇先是微微一愣, 继而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你们也来这家店买衣服啊!” 沈凌微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看向李承宇身边的那个女孩。 李承宇介绍道:“这位是我公司同事林雅, 她下周负责要招待几个客户,所以我来带她买几件衣服。” 林雅,就是那个迷的男主男配团团转的女主, 沈凌不着痕迹的打量了那个女孩一眼, 然后马上带苏铨和李承宇告别,“那承宇哥你们慢慢选, 我们先走啦!” 苏铨在一开始对女主是不感兴趣的, 奈何后来男女主在一起以后, 苏琳给他们制造了好几次误会。苏铨帮理不帮亲, 觉得苏琳有些无理取闹, 每次都站在李承宇那边。 然后有一次参加宴会的时候,苏琳因为刚好撞见男女主在角落里拥吻, 心里不好受的她在李承宇暂时离开后,泼了女主一杯果汁。这件事正好被苏铨看在眼里, 他严厉训斥了苏琳一顿, 然后带着女主去换衣服。 沈凌对换衣服的剧情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从那以后苏铨就对女主产生了情愫,不过碍于李承宇,所以他一直将这份暗恋埋在心里。后来女主受不住苏琳母亲的打压,便提出与男主分手。就在这段时间,苏铨开始对女主大献殷勤,女主在这种猛烈攻势下有些软化,几乎就要答应试着交往看看。 可是这个时候,苏母也就是蓝吟秋站出来了,她坚决反对苏铨和女主交往,正当苏铨为爱与蓝吟秋抗争之时,男女主和好了。最后苏铨既脱离了家庭,也没得到女主。 沈凌觉得要想避免苏铨的悲剧,一是给他事做,让他忙的脱不开身;二是少跟女主接触。 所以她与李承宇说不到几句话,便带着苏铨匆匆离开了。苏铨这个时候对女主也就是林雅还不感兴趣,连看都没看几眼。所以老老实实跟在沈凌后面出来了。 沈凌接下来又去了几家中高档的鞋店,挑了一双配礼服的镶钻高跟鞋。 苏铨原本在沈凌挑鞋的时候等的昏昏欲睡,直到一个穿着酒红色裙子的女人走进店里与沈凌打了声招呼,他才回过神来,精神为之一振,马上上前道:“依薇,好巧。” 唐依薇轻轻笑了笑:“我来买后天宴会穿的鞋子。” 唐依薇身上有一种女神气质,这和她的家世有关。唐家不仅在s市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就是放在京都也无人敢小瞧唐家。因为唐家在唐依薇的父亲这一代出了个省长,那人是唐依薇的三叔,有他在背后为唐家撑腰,唐家的生意在这几年越来越红火。 抛开唐依薇的家世,她自己本身就很有本事,不仅长得漂亮而且极具绘画天赋,加上唐家的背景,她不过比苏琳大上两岁,就已经是全国小有名气的画家。 苏琳所在的富二代的圈里,几乎一半的男生都喜欢唐依薇。 而苏铨也不例外,沈凌看他的眼光,就知道他暗恋过唐依薇。 虽然她觉得唐依薇可能看不上苏铨,但她还是主动找了些话题与唐依薇聊天。唐依薇虽然家世好事业又成功,但她的性子却不骄横跋扈。与沈凌一边聊天,一边挑选合适的鞋子。 聊天中沈凌得知唐依薇想要穿着比较中式的鞋子参加宴会,因为她为这次宴会特地定做了一件旗袍。可是却一直选不到合适的鞋子。 沈凌听她说了几句便道:“我倒是认识一个会做刺绣的同学,你把你的要求和鞋码告诉我,我让她赶在宴会之前给你做出来。” 等唐依薇走后,苏铨便凑到沈凌面前,“琳琳,你刚才是不是加了依薇的联系方式?” 沈凌含笑看了他一眼,“是又怎么样?” 苏铨道:“我知道附近有家非常不错的餐厅,今天哥请你吃饭。” 两人到达餐厅以后,等侍者上菜的功夫,沈凌便道:“你对唐依薇这么感兴趣,莫不是想要追她?” 苏铨老脸微红:“你问这么多干什么?” 沈凌故意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眼,“唐依薇那么优秀,我看有点悬。” 苏铨有点不高兴,但是也承认沈凌说的在理,便没说话。 沈凌看他不说话,喝了口水又道:“不过若是有高人指点,估计还有些可能。” 苏铨抬头看了她一眼,“你说的高人不会是你自己吧?” 沈凌端着水杯道:“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我好歹是女生,知道唐依薇心里想什么,比如刚才,她不是托我帮她弄到一双鞋子吗?” 沈凌只要苏铨能不将注意力放在女主身上就行,唐依薇就是一个很好的转移对象。 兄妹两个吃完这顿饭,因为有了几个共同的秘密,关系亲密不少。 晚间蓝吟秋回来,一脸疲惫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还要提起精神看公司的文件。 沈凌过去给她泡了杯茶,“妈你这么辛苦,为何不让哥帮你分担一下?” 蓝吟秋边喝茶边道:“你以为我不想,可是他的心思不在公司。勉强把公司交给他,也只会弄巧成拙。我现在只想你将来嫁进李家,让承宇多照看一下你哥,我也就放心了。” 沈凌这才明白蓝吟秋为何极力想要促成她和李承宇,原来是这个原因。她适当的露出一丝不解,“难道妈就不怕承宇哥将来会打我们公司的主意。” 蓝吟秋道:“以你哥和承宇的交情,他应该做不出这样的事。” “可是,妈你别忘了,承宇哥的父亲可不是一个手软的人。”沈凌很认真的说道。 蓝吟秋忽然看了女儿一眼,“琳琳,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沈凌装作被看破的模样笑了笑:“我觉得公司与其将来靠别人照应,还不如我们自己立起来。所以我想要到公司上班。” “不行。”蓝吟秋斩钉截铁的说道:“公司里的事由妈来处理,你只要在家乖乖听话就好了。” 沈凌过去抱住蓝吟秋的胳膊,“妈,我真的想要进公司帮忙,不是口上说说的。” 沈凌软磨硬泡了半天,也没能说动蓝吟秋改变主意,不过她也不气馁,吃了晚饭就到空间鼓捣唐依薇要的鞋子。 唐依薇的那件旗袍是浅红底遍绣牡丹花的图案,为了配这件旗袍,她想要一双浅红色的鞋子。 沈凌按照她所提的要求,用了一种轻薄的布料,上面用金线绣了一双蝴蝶,蝴蝶的翅膀上还用两颗拇指大的珍珠做点缀。 鞋子做好以后,沈凌便将它装到一个特制的玻璃盒内,然后让苏铨帮忙送到唐家。 不知道唐依薇收到鞋子的时候对苏铨说了什么,苏铨回来的时候兴高采烈,上二楼的时候还哼着歌。 沈凌正在房里估算开个酒吧需要多少钱,就听见一阵敲门声,然后苏铨直接开门走了进来,“琳琳,依薇让我代她谢谢你。为了表示感谢,她给了你一张唐氏珠宝的会员卡,以后买唐氏珠宝可以打八折。” 沈凌送给唐依薇的那双鞋,上面镶嵌的那两颗珍珠莹润光泽,一看就知道是上品。唐依薇没有欠人情的习惯,便送了沈凌一张会员卡。 唐家在s市不仅有两家上市公司,而且还开了一家珠宝店,因为拥有两名顶级的设计师,因此珠宝店内每年卖出的珠宝和两家公司的利润差不多大。唐氏珠宝打出名气以后,本着高、精、贵的路线,严格控制会员卡的数量。 因此沈凌微微吃了一惊,要知道唐氏珠宝的会员卡可不只是打八折这么简单,它还代表以后店里有什么新出的首饰,只要手持此卡便有优先选购权。 苏铨看到沈凌吃惊的表情非常愉悦,他心情很好的离开了沈凌的房间。 不过他还没得意许久,沈凌就将一份未完成的预算表交给他,让他填完预算表,并写出一个具体的方案出来。她才会投资给他开一家酒吧。 苏铨费心思写方案时,沈凌去了唐氏珠宝。有唐依薇给的会员卡,不用白不用。正好她还缺一条与钻石耳环相配的钻石项链,可以借这个机会去珠宝店逛逛。 沈凌心情很好的踏进唐氏珠宝店时,就见柜台前已经站了两个她认识的熟人。一个是据说喜欢她的吴澄,一个是苏琳的好姐妹陶娜。 陶娜看上去在挑选戒指,不时询问吴澄的意见。吴澄非常有耐心的一一回答她的问题。 从沈凌的角度看来,陶娜看向吴澄的目光明显带着情意,而吴澄对陶娜也不是没有感觉。 沈凌忽然觉得有些尴尬,自己好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当了一下想抢闺蜜男人的女生。 第 149 章 149章 沈凌走过去, 十分淡定的与唐娜打了声招呼。 唐娜看到沈凌出现很高兴, 她是苏琳最好的朋友。两人家世相当, 又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同学, 关系非常不错。 她将戒指递给沈凌, “你看这款戒指怎么样?”又将吴澄介绍给沈凌, “这是我新任男朋友, 怎么样,帅吧!” 沈凌吃惊的叫了一声,“不会吧!你俩怎么在一起的, 我怎么一点风声都不知道?”她看了一眼吴澄,“早知道我就不邀请吴澄做我的男伴了。”为了以后两人的友谊,还是直接把这件事挑明的好。 吴澄还未说话, 唐娜一把拉过沈凌, “不好意思啊苏琳,我们也是刚刚确定的关系。男伴那件事, 我已经听吴澄说过了, 没事, 我不介意的。” 沈凌道:“可是我介意啊!原本承宇哥没时间陪我, 我才想到要另外找人, 可惜大家都约好了,我才找的吴澄。” “安啦, 你们两个就去吧!”唐娜对沈凌非常相信,作为苏琳最好的朋友, 她自然知道苏琳心里只有李承宇, 所以即便是沈凌邀请吴澄做男伴,她也没有多想。 沈凌却不愿意跟闺蜜的男朋友一起出席宴会惹人闲话,最后在她的坚持下,唐娜勉强同意了她的说辞,打消了要吴澄做沈凌男伴的念头。 两人走后,沈凌也没心情选珠宝了,不过为着宴会,她强打起精神选了一条白金镶钻项链。付款的时候还在想,也不知道她在明天之前,能不能找到一个男伴。 店员将项链小心的放在锦盒内,然后将它装进一个精致的纸袋中。 沈凌接过来随手放进包里,忽然听见对面的店员发出一声轻呼。 唐氏珠宝的店员都是经过培训的,能让她们感到吃惊的事可不多见,沈凌转过头,就见一个戴着黑色口罩的男子走了过来。 那男子比沈凌高两个头,约有一米八几,穿着一身黑色的休闲装,打扮得非常低调。但是细看几眼就会发现,这男子是最近大火的一个明星,陆涵东。 但陆涵东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林家的私生子。林家在s市的地位和唐家差不多,都是当地数一数二的豪门。相对于唐家子弟的人才辈出,林家现在的掌舵人林以诚就比较荒唐一些,除了正宫原配给他生的两个儿子外,他还有三个私生子两个私生女。 陆涵东就是其中一个私生子,他出生的时候正好赶上林以诚新看上了一个嫩模,所以陆涵东的妈妈生下他以后就失了宠。母子两个除了每个月能拿到一笔钱外,其他的便没有了。 对林以诚来说,陆涵东不过是他众多儿子中的一个,还及不上他的新欢重要。所以他只负责基本的生活费,其余就别指望了。 陆涵东的妈妈失望之下便让陆涵东随了她的姓,她当年甘做林以诚的小三是觉得对方是真心喜欢她,如今美梦破碎,加之还要忍受外界的指指点点,撑到陆涵东考上大学就去世了。 虽然在相当于是单亲的家庭环境下长大,但陆涵东的性格却非常健康,据苏琳的道听途说,陆涵东从小到大都是班里的那种三好学生,学习成绩好,性格也不错。 唯一一点出格的地方就是念了戏剧学院,毕业后直接进了娱乐圈。 苏琳所在的圈子里很少有人踏进娱乐圈,因为很少有人能吃得起那份苦,毕竟都是娇气的一些小姐少爷们,连进个公司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何况夏天要晒太阳冬天要下水的演戏生涯。 所以陆涵东的行为在一众富二代眼里特别不理解,也因此让苏琳对他印象比较深刻。 陆涵东走过来的时候也认出了苏琳,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很难不认识对方,他摘下口罩与沈凌打了个招呼,“你也来买珠宝?” 沈凌嗯了一声,本来想拎包走人的,但是莫名其妙的就想到了宴会的事,张口就道:“你明天晚上有空吗,可不可以做我的男伴?” 陆涵东微微一愣,在他的印象里,他和苏琳的关系只限于见面的时候打过招呼,什么时候近到邀请他参加宴会的地步了。 陆涵东本能的就想拒绝,但是看到沈凌的那双期待的眼神,忽然就想到了当年的某一个片段。 他五岁生日那天,林以诚破天荒的给他送了个生日礼物。母亲以为他回心转意,第二天便带着期盼给他打电话,眼睛就和沈凌现在一样亮晶晶的,充满了期待。哪知得到的却是他很忙的回答。从此以后母亲就对他彻底死心,再也不肯提起他。 陆涵东想到当年的往事,眼神不由一暗,低低说了一句,“有空。” 沈凌没有察觉到陆涵东的心理活动,她得到想要的答案以后,就笑着看了陆涵东一眼,“本来我不该打扰你的。但是邀请的男伴临时有事,我只好急病乱投医了。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拍卖宴会发的请帖上明确注明每位女士都要带一名男伴入场。” 陆涵东好脾气的笑了笑,交给她一张名片:“这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你回头把地址和时间发给我,我提前去接你。” 沈凌应了下来,两人又聊了几句便分开了。 到宴会那天晚上时,陆涵东果真亲自过来接沈凌去参加宴会。 陆涵东虽然论身份只是林家的一个私生子,将来最多分到一些林家企业的股份,但是论知名度却比在场任何一人都要高。 最近一部热播的电视剧,剧里那个风流倜傥的男主角就是陆涵东扮演的,将一个亦正亦邪的人物演的十分到位,吸引了不少粉丝。 所以当陆涵东和沈凌并肩走入宴会的大厅时,立时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最先朝他们走来的是陶娜,她俏皮的朝陆涵东眨了眨眼,“你好,赖公子。” 赖公子是陆涵东在那部电视剧里的名字,陶娜这么叫,显然看过那部电视剧,而且还比较喜欢。 陆涵东微微一笑,他不仅随了母亲的相貌,就是性格都有几分像母亲,比较温和。听到陶娜的打趣,他笑了笑没说话。 然后就见唐依薇走了过来,“娜娜你别仗着涵东脾气好就欺负他。”她身边的男伴,出乎沈凌的意外,竟然是苏铨。 唐依薇和陆涵东都是他们富二代圈里有事业心的人,所以这两人很能聊的来。尤其唐家和林家沾着一点亲,唐依薇得叫陆涵东表哥,自然向着他一些。 唐依薇一来,话题就由电视剧转到了拍卖的物品上。 唐依薇之所以来参加这个拍卖晚会,就是为的其中一幅画来的。那幅画的作者据说是她非常喜欢的一个画家,所以她对那幅画志在必得。 而沈凌之所以来参加这个拍卖会,是因为她刚好对这段剧情记得很清楚。 苏琳在拍卖会上拍到了一对镶嵌宝石的玉手镯,那对玉手镯看似平平无奇,实则是清朝一个大官家的祖传之物。苏琳得到手镯以后,不久便有人找到她,想要出高价收购她手中的手镯。 苏琳出于大小姐脾气,非常不客气的拒绝了。她根本不知道,被拒绝的是京都霍家的人,他们就是那个清朝大官家的后人,对这份手镯有着不一样的执念。 苏琳因为这件事得罪了霍家以后,没多久公司就迎来了一次打击。虽然这次打击在蓝吟秋的力挽狂澜下得到了挽救,但公司损失不少。 与此相反的则是,女主也就是林雅她在苏琳赠给承宇、承宇又转赠给她的情况下,结识了霍家,并利用霍家的人脉最终使得李承宇的父母松口答应了这门婚事。 沈凌来的目的很简单,她要按照剧情发展的那样,再次拍下那对玉手镯,然后等着霍家的人来找她。 霍家的实力要比苏家强上很多,沈凌觉得这样的豪门世家,还是能不树敌就尽量不树敌的好。还有就是,她这次一定不能将拍到手的手镯拱手送人,尤其是送给李承宇。 本来苏琳送给李承宇是想要讨好李承宇的母亲的,哪知林雅无意间看到这对手镯随口称赞了两句,就被李承宇不由分说赠了出去。不仅浪费了苏琳的一片心意,还间接帮助了林雅,真是得不偿失。 沈凌按照排好的座位坐到第三排的位置,陆涵东则坐在她身边。 拍卖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那对玉手镯才被拿了出来。 和剧情一样,这对玉手镯几乎没人对她感兴趣,沈凌报了一个十万块的价格将它成功拍了下来。 陆涵东对拍卖品不甚感兴趣,大约是经常参加类似的晚会的缘故,他表现的很兴致缺缺,直到最后的时候才拍了一件珠宝。 第 150 章 150章 沈凌是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的, 她迷迷糊糊的按了接听键, 陶娜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苏琳, 你快看网上的娱乐新闻......” 沈凌直待睡醒以后, 去洗漱间洗了把脸, 才用手机点开娱乐新闻。 陆涵东约会富家女的标题便映入了眼帘, 下面是几张拍的有些模糊的照片。一张是两人从举办晚会的地方里出来的照片,一张是陆涵东开车送她的照片,还有一张是陆涵东与她作别的照片。 三张照片里, 两人连牵手的动作都没有过,沈凌一边暗暗佩服那些记者的想象力一边拨号。 电话接通后,蓝吟秋在那边低声道:“我正在开会, 有事长话短说。” 沈凌言简意赅的将娱乐新闻的事情说完, 这种事还是早点告诉蓝吟秋的好,让她心里有个准备。 蓝吟秋皱着眉听完, 说了声知道了。等她开完会, 便叫助理去处理此事。 这种事说大也不大, 说小也不小。 陆涵东和苏家这边都不愿意将这件事闹大, 前者出来澄清苏琳只是他的一个好朋友, 后者动用了一些关系把这件事慢慢压了下去。 这件事过后,蓝吟秋便让女儿以后少与陆涵东来往, 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沈凌也觉得和当红艺人扯上关系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所以陆涵东为了这事特地打电话道歉说要请她吃饭赔罪时, 沈凌便婉拒了。 陆涵东在电话里道:“是不是因为上次那事?上次的事是因为那些记者提前得知了我的行踪, 才会有偷拍照片这种事。这次我请你去的地方是一个很私人的地方,绝对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而且我有事想要求你,你应该不会拒绝我吧?” 沈凌想到自己先前邀请陆涵东的事,拒绝的话便说不出口了。 “那好吧,你告诉我地址和时间,我自己开车去。” 陆涵东这次请沈凌吃饭的是一个类似于农家院的地方,那地方既宽敞又干净,附近还有一个水库可以钓鱼。 两人在饭桌上坐定点完菜以后,陆涵东便给沈凌倒了一杯菊花茶,“这菊花是老板自己种的。虽然比不上市面卖的那些有好看的外形,但是味道很清香。” 沈凌给面子的端起杯子喝了好几口。 陆涵东道:“我听依薇姐说你有一个同学会做刺绣,我正好要做几件汉服,不知可不可以请你那个同学帮忙?” 原来是为这事。 沈凌点头道:“这个好办。你把你的尺寸和要求告诉我,我帮你转告。” 陆涵东道:“那价格方面怎么算。” 沈凌之前帮唐依薇只是为苏铨,并不想靠这个挣钱,这次也一样,陆涵东怎么说也算是事业成功,他日未必没有用到之时,便摇头道:“我这个同学做这些只是爱好,并不收钱,你若是过意不去,可以给她一张签名,她恰好是你的一个粉丝。” 陆涵东就说请她出来坐坐,大家认识认识,沈凌以她性子腼腆婉拒了。 陆涵东闻言微微一笑,然后说了自己的要求。 他过几个月要拍一部古装剧,本来要准备戏服这件事并不需要演员自己自备,但是要拍这部古装剧的导演是他一个同学,因为是第一次做导演,即便是有陆涵东这样的当红艺人加入,也没凑齐全部资金。为了替剧组省钱,陆涵东这部剧几乎是零片酬,因为怕剧组在戏服上省钱,砸了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口碑。陆涵东干脆连戏服也捎带上。 他对戏服的要求并不高,只简单提了几点。 两人聊完正事,菜也陆陆续续上齐。 素炒青菜,土鸡炖野菌,糖醋鲤鱼,清蒸甲鱼,还有一道水果拼盘。 陆涵东吃的并不多,多是吃青菜和水果。作为艺人吃得少也很正常。但当他看到沈凌大快朵颐的时候,还是忍不住道:“真羡慕你,怎么吃都吃不胖。” 沈凌喝了口菊花茶解腻,“你不觉得我太瘦了吗?”苏琳的外形唯一一点让沈凌不满的地方就是太瘦了,总有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沈凌不喜欢这种小女生的感觉,立志要让这具身体变胖一些。因此不仅在空间里锻炼身体,饮食上也做出了很多改变。 陆涵东身处的圈里多的是为了追求上镜效果减肥的女艺人,所以他没察觉到沈凌有多瘦,反而觉得她若是上镜的话,效果一定很好。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问道:“苏琳,你有没有兴趣演戏,我现在演的这部电视剧缺一个富家小姐,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演员。我觉得你若是有兴趣的话,可以来试试。” 沈凌对演戏没什么兴趣,她现在只对苏家的公司有兴趣,可是想要蓝吟秋改变主意却不容易,也许可以走曲线救国的路线。若是蓝吟秋知道她想要进娱乐圈的话,为了让她改变主意,或许会答应她进公司帮忙。 于是沈凌就笑道:“好啊,富家小姐这个角色正适合我。就当是本色演出了。” 陆涵东本来说出那句话就后悔了,他自己喜欢演戏是一回事,但是苏琳就不一定喜欢了,说不定还会觉得他不怀好意。所以沈凌答应以后,陆涵东不由落下了心,马上就笑道:“那我回去就和导演说一下。到时我们电话联系。” 陆涵东所在剧组的导演为了那个富家小姐的角色已经面试了好几个人,但是全都不是导演理想的人选。富家小姐这个角色出场的次数虽不多,但是却是推进剧情的一个重要人物。导演为了这部剧的整体水平,不想敷衍了事。 所以当陆涵东说他一个朋友想要试一试这个角色时,导演马上就同意了。不仅是卖陆涵东的面子,而且还对他的那个朋友抱有一丝期望。 剧组在s市要拍摄一个多月,沈凌到剧组时,这一段的拍摄已经快接近末尾。 陆涵东这几天本来是不用拍戏的,为了沈凌试镜的事,他特地早早就到了剧组里,沈凌到得时候他还亲自去接。 搞得剧组上上下下都好奇的很,伸着脖子看来的人到底是何方人士。 在众人的期盼下,沈凌穿着一件粉色印花裙走了进来,那件裙子是某个大牌的最新款,腰部微微收了一些,越发显得她腰细腿长。她身上并没佩戴太多名贵的珠宝,只戴了对珍珠耳环,但是身上那种优雅从容的气质立时就将剧组里的几个女演员比了下去。 陆涵东替大家介绍道:“这是我的一个发小,名叫苏琳。” 沈凌朝众人微微笑了笑,便跟陆涵东见导演去了。 导演正在和一个老演员说话,陆涵东带着沈凌过去时,他的眼睛马上就亮起来了。 沈凌身上有长期处于高位的人拥有的一种优越感,使别人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她与众不同。而导演要的就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小姐角色,所以他对沈凌印象非常好。 沈凌拿过剧本,念熟了台词,听导演说了一些注意事项便在他的要求下与陆涵东对戏。她拿到的这个角色台词并不多,只要将富家小姐的气质和谈吐表现出来就行。 导演已经说过,她的气质十分符合这个角色,只要本色演出就好。 沈凌便按照他们所说,开始与陆涵东对戏。陆涵东在戏里扮演的是一个痴情男主,他为了帮女主摆脱困境,便来求上海滩的一个富商。而沈凌扮演的便是这个富商的女儿,她被男主的深情打动,开口帮男主说了几句话。 富商看在女儿的面子上,同意了男主的请求,然后男主顺利帮助女主度过了难关。 整个对戏过程很顺利。 沈凌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她将富家小姐演的很到位,举止优雅,谈吐大方,就连坐姿都优美无比。尤其是她坐在沙发上给自己倒茶的动作美得就像是一幅画一样。 导演看完她与陆涵东的对戏,马上就将她定了下来,还直夸她有表演天赋。沈凌对演戏兴趣不大,她的目的是让蓝吟秋妥协,答应她进公司。所以导演说要替她介绍几个角色时,沈凌笑着婉拒了。 导演不由觉得有些可惜,他觉得沈凌很有表演天分,家里又有钱,若是签上一个好的经纪公司,多半会红。 对完戏以后,沈凌就走了。 她的那场戏要到下下个月才会拍摄,而且拍摄地点是在南方的一个影视城。她回去得好好想想怎么才能顺利外出。 沈凌心里装着事,回家的时候便被守在门口的苏铨吓了一跳。 苏铨拿着预算表和方案,邀功似得将它们递到沈凌面前。 沈凌拿回房细细看了一遍,看得出来苏铨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对开酒吧这件事也十分上心。虽然在沈凌看来方案写的并不是很好,但对新手苏铨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沈凌便根据事前说好的,拿出五十万给他开酒吧。 苏铨有了这五十万,马上就忙碌起来。别说有机会和女主林雅碰到,就是回家吃饭的次数都少了许多。 蓝吟秋问起,沈凌就替他做遮掩,说是外边有聚会。 这样过了一个半月,酒吧那边就装修好了,选的是市三环附近一个相对僻静的位置,前面有很大一片空地可以做停车场。 沈凌为了庆贺苏铨的酒吧开张,开业那天特地从空间挑了一瓶自己收藏的红酒送过去。 沈凌到得时候,和苏铨玩的好的人差不多都来了。 除了苏铨,每个人都带着一个漂亮的女孩,沈凌不愿意和他们待在一起,坐了坐就出来了。走到门口的时候,遇到前来捧场的唐依薇,她化着淡妆,脚步轻盈的走了过来。 “听你哥说,这家酒吧是你资助的。你们兄妹感情真不错。”唐依薇见到沈凌先这么感叹了一句。 沈凌笑了笑:“我们兄妹感情是挺好的。”又问唐依薇怎么这么晚才到。 唐依薇道:“本来要早点过来的,可是临时出了点事。这家酒吧里面的一些设计都是我帮着你哥弄得,怎么也得过来捧场。” 沈凌觉得好像这期间发生了一些她不知道的事情,但事情总归是往好的方面走。她正庆幸苏铨应该摆脱了女主的光环时,迎面看见了一对男女走过来。 第 151 章 李承宇和林雅过来的目的和唐依薇一样, 是来给苏铨捧场的。 这些天, 苏琳没有像往日一样缠着李承宇, 李承宇便有大量的时间和林雅相处, 所以在几天前, 他们已经正式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见到苏琳和唐依薇站在门口闲聊, 李承宇便与两人打了声招呼, 又将林雅介绍给她们两人。 林雅今日特地打扮了一下,穿着白色的蕾丝连衣裙,脚蹬一双银色的高跟鞋, 脸上化了一点淡妆,原本只有五分的清秀面容便提高到了七分。 她不动声色的看了沈凌和唐依薇一眼,李承宇这时还没有完全吐露自己的身份, 她现在只知道男朋友家里比较有钱, 但是有钱到什么程度就不知道了。 如今看男朋友两个朋友的打扮,林雅的内心忽然升起了一丝自卑。 沈凌和唐依薇在李承宇的介绍下, 都对林雅点了点头, 但也只是点头而已。唐依薇一向懒得应付圈里这些二世祖的女朋友, 点过头后便与沈凌说了一声, 径直去了酒吧里面。 李承宇却没有立刻带林雅进去, 而是关心的问沈凌,“你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 沈凌抚了抚额, “里面的音乐吵得我有些头疼。”苏琳一向娇气,用这个做借口再好不过。 李承宇便想让林雅进去等他, 他来送沈凌回家。 沈凌婉拒道:“不用了。我是自己开车来的, 这点头疼还影响不了开车回去。” 李承宇便作罢,又提醒沈凌,他母亲的生日快到了,让她到时候去参加生日宴会。 沈凌不好意思的笑道:“承宇哥,今年的宴会我可能去不了了。我下个月要去外省一趟,只能等回来的时候再给伯母补一份生日礼物了。” 李承宇的话提醒了她,要不了几天,霍家的人就该来找她了。 果然第二天,沈凌清早醒来吃了早饭,还没来得及去楼上继续给陆涵东做戏服,就听自己的手机响了起来。 电话里,一个陌生男子问她,是不是拍到了一对玉手镯。然后确定了玉手镯是在她那里后,便问她可不可以转让给他的老板,他们可以出两倍的价格。 沈凌拿着手机道:“那对玉手镯我是留着打算送给一位伯母的。” 对面的人便道:“那对手镯我们老板志在必得,若是对两倍价格不满意的话,我们可以出三倍价格。” 沈凌咬着牙不松口,一直等那边将价格抬到两百万的时候,才答应转让给他们。 霍家那边对手镯非常看重,一等沈凌答应,便立刻带着钱过来与她交易。 来的人看样子应该是个助理模样的人,还带着几个保镖,在确定了手镯的真伪以后,便将两百万交给了沈凌。 家里的保姆客气的送这些人走后,沈凌便给蓝吟秋打了个电话,将这件事告诉给了她。 蓝吟秋回来以后,看着一箱子的钱,喃喃念了两遍“霍家”。 沈凌依偎在她身边,“妈,有了这笔钱,我可不可以任性一点去香港那边购物。” 蓝吟秋道:“这钱是你挣得,自然使用权也归你。不过你去香港,有没有陪同的朋友?” 沈凌笑嘻嘻道,“我这只是心血来潮,暂时还没找到要去的朋友。” 蓝吟秋道:“你一个人去香港,妈有些不放心。” 沈凌想了想道:“妈你看这样好不好,我从外面请个助理。这样将来我万一要外出的话,既有人陪同又有人帮忙多好。” 蓝吟秋被点醒,马上道:“这个主意不错。最好再请个保镖。” 最后母女两个商议一番,选了一家安保公司,找了个粗通武艺的女保镖,同时兼任沈凌的助理。 这样等到她的那场戏要拍摄的时候,沈凌便带着这个叫徐英的助理兼保镖去了影视城。 沈凌的戏份不多,轮到她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托赖于陆涵东的关系,她在拍摄的前一个小时才上了妆,穿了剧场提供的一件戏服。 扮演她父亲的是一个老演员,早就从别人耳中得知她的身份,对她非常客气,还指点了她几句拍摄方面的技巧。 整个拍摄过程异常顺利,和之前对戏的时候一样,基本是一次就通过了。陆涵东和老演员发挥的都很好,沈凌自己也不差。她往那里一坐,就由内而外散发着一种千金闺秀的气质,让导演非常满意。 这场戏拍完,陆涵东要等第二天才有戏份,于是两人卸妆换好衣裳以后,他便提出要带沈凌在影视城这边逛一逛。 路上很巧的遇到了他那位第一次做导演的同学,因为资金不够,便打算节省演员的片酬,找几个熟人进组。 许是事情不顺,这位叫刘安的新导演心情不是很好,见到陆涵东便说要拉着他一起喝酒。陆涵东体谅他的心情,便在征求了沈凌的意见后,三人来到了影视城的一家酒楼。 在雅间坐定后,刘安便大吐口水,陆涵东好脾气的一直听了半个小时。后来还是沈凌忍不住,问了刘安新剧的名字。 刘安提起精神说了剧名,他想拍的这部电视剧是改编自网站的一个同名小说,是他觉得会火的一个题材。 沈凌认真的听他说了一遍,又听了他说会火的种种理由,心里就有了谱。这部电视剧她虽然没有听过,但是题材确实不错,是当下正热的穿越题材。而这样的题材,在现在的世界里还没有人拍过,所以刘安觉得如果拍摄成功的话,多半会火。 沈凌想了想,便问他到底还缺多少资金。 这个时代并不像沈凌身处的后世一样,演员的片酬都涨到了天价,一部电视剧动辄数亿的制作费。 刘安飞快的计算了一下,“还差五百多万。” 沈凌最近刚发了一笔小财,加上苏琳拥有的副卡,拿出这五百多万并不算难。她便爽快的说道:“我觉得你说的很对,这部电视剧多半会火,不知道我能不能做这部电视剧的一个赞助商?” 刘安当然不会拒绝,他求之不得。 沈凌给他吃了定心丸后,他立刻精神焕发,从剧情说到了现在的市场,侃侃而谈,哪里可见刚才的颓唐。 一顿饭差不多吃了三个小时,送走喝的微醺的刘安,陆涵东问沈凌:“你真要投资刘安的那部新剧?” 沈凌点头道:“我觉得他说的很在理,又有热情。这部电视剧若是给他充分的资金,他一定能拍的很好。” 两人边走边聊,不一会儿便到了陆涵东下榻的酒店。陆涵东住的是最高级的总统套房,沈凌不肯亏待自己,也在同层包下了一间总统套房,而徐英则被安排住在她楼下。 本来沈凌打算拍完戏就走的,但是投资新剧这件事,她就在影视城这边多待了几天。 沈凌将五百多万拨出去以后,刘安为了表示感谢,叫上剧组确定好的几个演员,加上陆涵东,凑了一个饭局。 刘安拍的这部剧是穿越题材,里面少不了男配,几个请来的演员里便有一个看上去很阳光的新人,名叫吴星,今年刚刚毕业,在剧里扮演一个深情男配。 沈凌和陆涵东并没坐在一起,后者和刘安坐在一起,说着新剧的事。 吴星看沈凌人长得漂亮家里又有钱,便动了一些小心思,过来给沈凌敬酒。敬完酒直接就坐在了她身边,说一些沈凌会感兴趣的事。 这种事,沈凌还是第一次遇到,她在现代世界里待的时间相对古代来说比较短,身份多是平民。所以像这种事,放在她身上还真是第一次。 出于新奇,沈凌并没有做出暗示让吴星离开,而是和他攀谈起来。 吴星刚刚毕业,心思还不算太复杂,也还没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很快就在谈话中表露出了自己的野心。 沈凌只轻轻笑了一下,年轻人有野心很正常,只是这份野心能保持多长时间就不知道了。 饭局结束以后,吴星自来熟的便想要送沈凌回去。陆涵东替沈凌婉拒了,他的意思是沈凌和他住同一家酒店,他可以送沈凌回去。 回去的路上,沈凌想着新剧的事。陆涵东想的则是献殷勤的吴星,他不知为什么,忽然看吴星很不顺眼,这种感觉让他很陌生,所以他一路上几乎很少说话。 沈凌虽然有所察觉,但是不愿意干涉别人太多,也就没有多问。 影视城这边的事情结束以后,沈凌第二天直接飞到了香港。 沈凌购物的同时,给李承宇的母亲选了一套护肤品。然后也给蓝吟秋买了不少东西。 去影视城的事,她没想瞒着蓝吟秋。所以对徐英,她也没做什么封口的事。以蓝吟秋的性格,这几天肯定会给徐英打电话。也不知道蓝吟秋知道了以后,会如何大发脾气。 第 152 章 沈凌在香港购物的时候, 蓝吟秋正在参加李家的生日宴会。 蓝吟秋与李承宇的母亲关系很好, 两人早年常在一起喝茶, 后来苏琳的父亲去世以后, 蓝吟秋开始打理公司业务, 两人的来往便渐渐少了。不过两人的关系还像从前一样, 算得上是那种知心好友, 有什么心事都会跟对方说。 蓝吟秋特地推了行程过来给李承宇的母亲宋清过生日,后者非常高兴的将她迎到了客厅。蓝吟秋先替女儿道歉,说她有事外出, 今年不能过来给宋清贺寿了。 两人聊不到几句,从公司过来的李承宇便带着林雅走了过来。 蓝吟秋看见李承宇身边的那个女孩,就有了不好的感觉。果然, 李承宇将林雅介绍给她和宋清的时候说, 这是他的女朋友林雅。 宋清的脸色比蓝吟秋好不到哪去,她一看林雅的穿着打扮就知道她出身并不是太好, 这样门不当户不对的女人是没有资格进入李家的。所以她对林雅的态度很淡, 眼里甚至还流露出一点轻视。 林雅马上就觉察出来了, 这几天李承宇向她坦白了自己的真正身份。她又惊又喜的同时, 又生出了一丝不安, 这丝不安在见到李承宇的母亲后就涨到了十倍。男朋友的母亲明显很不喜欢自己,自己和李承宇交往的话会有将来吗? 她心神不宁的跟着李承宇在场中转了一圈, 在李承宇介绍了她的身份以后,大家看待她的眼神或多或少都有一丝惊讶或是好奇。林雅忍不住微微咬唇, 本想借口不舒服离场, 但是想到今天是男友母亲的生日,便将心底的情绪压了下来。 李承宇带着她将场中的人认识了一圈后,便有人叫李承宇过去。林雅便留了下来,她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注目礼,便走到了一个僻静的位置。 过不多时,蓝吟秋就走到了林雅面前,她非常不屑的看了林雅一眼,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问她是怎么勾搭上李承宇的。 林雅被她这样问话,忍不住红了眼圈,解释道:“我和承宇是真心相爱的。” 蓝吟秋右手一扬,手中的那杯香槟便泼到了她身上,冷声道:“识相的话,就离李承宇远一点。不然我会让你好看。” 林雅顾不上抹去脸上溅到的香槟,以一种受到侮辱的委屈语气道:“我和李承宇谈恋爱是我们两个的事。您有什么资格这样说?” 蓝吟秋冷笑一声:“你以为你是在和承宇谈恋爱,其实他不过是找你打发时间而已。他的正牌女友是我女儿,所以下次再让我看见你站在承宇身边,我要做的就不是泼你一杯香槟这么简单了。” 蓝吟秋威胁完林雅就走了。 林雅被香槟泼了一身,心中的委屈再也抑制不住,坐在沙发上抱膝哭了起来。 “小姐,你没事吧?”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生从角落里转了出来,他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不是故意看到的。我只是想在角落里静一静,然后就看到了你被人泼香槟。” 林雅赶紧用纸巾擦了把脸,不想一个陌生人撞见她最狼狈的样子,勉强保持着平静的语调,“我没事。” 斯文男生看见她那副非常伤心又故作坚强的样子,不由心中微动,走过去安慰了她几句。 有人安慰,林雅的心情便好了很多。两人在角落里说了半个小时的话,直到李承宇给林雅打电话,两人从分开。 林雅走向李承宇的时候,情绪已经趋于稳定,所以李承宇什么都没发现。反而兴致勃勃的给她介绍在场的来宾,希望她将来嫁进李家后,可以迅速熟悉圈里的人。 林雅听得心不在焉,刚才与那个斯文男生聊天的时候,她已经默默下了一个决心。如今看到李承宇竟然连自己的心情好坏都无法察觉到,反而不及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她就觉得自己的决心是正确的。 沈凌从香港回来以后,原本打算会被蓝吟秋好好教训一场,哪知对方根本没有和徐英通过电话,她现在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李承宇身上。 听说那个叫林雅的女人从李承宇所在的公司消失以后,蓝吟秋便将整件事告诉给了沈凌,让她这段时间对李承宇好点。 沈凌不慌不忙的取出在香港买的一套护肤品交给蓝吟秋,“妈,承宇哥一直都当我是妹妹,就算全天下的女人都死光了,他也未必会娶我。与其和一个不爱我的人结婚,为什么我不能找一个喜欢我的人结婚呢?” 蓝吟秋微微一愣,“琳琳,你之前不是一直很喜欢承宇吗?” 沈凌道:“可是我现在改变主意了。他连林雅那样的女人都能看上,就已经不是我认识的承宇哥了。” 女儿不再喜欢承宇的事情还未想明白,蓝吟秋就又发现了一个事实,女儿竟然背着她去拍戏了。 沈凌便与蓝吟秋摊牌,她是喜欢演戏,但是更想进公司帮忙。若是不让她进公司帮忙,那她就继续演戏好了。 蓝吟秋自然不会那么轻易妥协,她一心以为是陆涵东的错,是他教坏了自己女儿,便在电话里将对方训斥了一通,跟着便勒令沈凌在家反思一个月,期间不准外出。 沈凌求之不得,她趁着这段时间,将陆涵东要的几件戏服全部做好,然后便给陆涵东打了个电话,让他有时间过来这边拿。 直到这时,沈凌才知道蓝吟秋将他骂了一顿的事实,她忍不住皱眉道:“我妈真是不讲道理,我替她向你道歉。那这样吧,我让我哥帮忙拿给你,你什么时候回这边。” 苏铨现在的酒吧已经走上了正轨,不需要他经常在那边盯着,因此苏铨现在又有了大把时间,他打算利用酒吧挣来的钱再投资一家火锅店。 沈凌非常支持他的想法,只等他写好方案就给他拨款,有这样的前提,现在沈凌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跑腿什么的都是小事。 陆涵东道:“我现在拍的这部戏马上就杀青了。然后还要拍刘安的那部新剧,估计没时间回去了。你直接给我邮寄过来吧,我给你写个地址。” 沈凌没想到刘安的那部剧这么快就要拍,便多问了几句。陆涵东就邀请她过来剧组这边玩几天,可以适当的提点意见。 沈凌想到自己在古代世界的经历,便有点坐不住了。 为了赶陆涵东的戏服,她已经在家里窝了二十多天,也该出去透透风了。 当天下午,沈凌便找借口支开了保姆。保姆因为她这些天几乎都将自己关在楼上,根本没有提防,便让她成功带着徐英去了影视城。 沈凌给了徐英一笔封口费,让她先不要告诉蓝吟秋她在哪,然后便直奔刘安的剧组。 路上,沈凌经过一家冷饮店,想着大热的天气,众人一定很难熬,便花钱买了好些冷饮。 付完钱,沈凌转身的时候,忽然在影视城的街上看到了林雅的身影,她身旁还跟着一个斯斯文文戴着眼镜的男生。 林雅和身边的齐帅说的热闹,根本没看到沈凌。齐帅就是她那天遇到的那个撞见她狼狈一面的斯文男生。齐帅虽然也是富二代,但是身家却远远比不上李承宇。 齐家的公司几乎完全是依靠李家的企业而活,所以宋清过生日,齐帅的父亲便带着他的小儿子过来给宋清贺寿。 齐帅不愿意看到父亲在李家人面前露出一副低人一等的样子,便躲到了一个角落里等着宴会结束。哪知却让他遇到了林雅,李承宇的女朋友。 出于对李家又恨又怕的心理,齐帅第二次遇到林雅,得知对方已经与李承宇分手后,便对林雅动了心思。林雅怎么说也是李承宇的前女友,而且还是抛弃他的前女友,自己若是能追到他的前女友,然后再在他的面前出现,岂不是有一种吐气扬眉的感觉。 所以当林雅想要出去散心时,齐帅便自告奋勇陪着她到了影视城这里。 徐英给众人分派冷饮的时候,沈凌拿了一瓶矿泉水走到陆涵东面前。陆涵东作为男主,这个时候还未轮到他登场,所以便穿着便装和刘安坐在一起看女主演戏。 沈凌将矿泉水递给他,陆涵东忙说了一声谢谢,一旁的刘安忙叫工作人员给沈凌搬个座位。 为了省钱,剧组请来的一些主要演员除了陆涵东外几乎都是新人,这部戏的女主就是个刚毕业不久的新人。不过能让刘安从一众新人中选出她来,可见她也是有一些优势的。 沈凌很快就发现,演女主的这个新人不光长得漂亮,而且很有表演天赋,属于有灵气的那种。刚开始拍摄的时候有些生涩,但是经刘安一点拨,她就渐渐进入了角色。 拍完女主这一段的戏份以后,扮演女主的新人刘茜便过来给坐在陆涵东身边的沈凌问了好,这才看向陆涵东,请教了他一个演技上的问题。 陆涵东很有耐心的解答了她的问题,坐在一旁的沈凌能看出刘茜对陆涵东动了心思,但陆涵东似乎对她没什么兴趣的样子。 陆涵东的确是对刘茜没什么兴趣,他觉得自己好像喜欢上了沈凌,正沉浸在这种全然陌生的感觉里,哪里会顾及到刘茜在想什么。 陆涵东解答完问题以后,便问沈凌有没有时间,他有事要跟她说。 沈凌也想将戏服当面交给他,两人便回了陆涵东住的酒店。沈凌顺便办理了入住手续,和之前一样和陆涵东住一个楼层。 沈凌带着陆涵东进入到自己的房间,将行李包中的戏服取出,一一展示给他。 陆涵东暂时将私事放在一边,很认真的看了一眼那些戏服,觉得很符合他的审美,非常雅致大方。他试着穿上一件戏服,发现穿上以后身上多了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这种气质刚好符合他这次的角色。 陆涵东将戏服夸了一遍以后,便让沈凌来到他的房间,先给对方倒了一杯清茶,然后便问了对方一个问题。 “苏琳,你觉得我是你喜欢的那种类型吗?” 沈凌微微一愣,“涵东,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陆涵东非常认真的说道:“意思就是我很 第 153 章 153章 沈凌从未想到陆涵东会喜欢上她, 当他向自己表白之时, 那双带有期盼的眼睛定定的看着她, 等着她的回答。 沈凌思考了一下, 说道:“你让我好好想想。” 陆涵东马上道:“你不要有心理负担, 我是真的觉得你人不错。即便将来我们当不成恋人, 也可以做朋友。” 等沈凌回到自己的房间, 她好好的考虑了一番。陆涵东,她接触已经有一段日子了。虽说是个艺人,但是性子却比较低调, 人也不错,从来没有和其他女星出过什么绯闻,唯一一次闹出绯闻, 还是跟自己有关。 这样的人若不是艺人, 沈凌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可是陆涵东偏偏是娱乐圈的人,不说蓝吟秋, 就说自己也不愿意谈个恋爱闹得满城风雨。 可是让沈凌放弃这么好的人选, 她又觉得太过可惜。 她正在犹豫不决时, 蓝吟秋打电话过来了。她语气强硬的命令沈凌立刻回家, 沈凌以信号不好做借口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 沈凌继续和陆涵东去了剧组,她面色平静得很, 倒让陆涵东心里有些忐忑,不知道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这天要拍的场景是女主从现代穿越到了古代, 陆涵东作为戏里的男主, 有一场男女主初见的戏份要拍。 陆涵东整理好自己的情绪,努力投入到戏中的角色当中,去扮演一个贵族公子。 几乎不用特意去演,刘茜在与陆涵东对视的时候,情不自禁的就红了脸,露出一丝小女儿的娇羞,眼中更是流露出了丝丝情意。 对此陆涵东似无所觉,他在戏里扮演的这个角色本身就是一个冷面男,所以他对刘茜表现的很冷淡,一副不愿与她多说的样子。 这场戏,两人表现的都很好,只拍到中间的时候刘安叫停了一次,因此拍了两次就通过了。 陆涵东在今天就只有这一场戏,他去化妆室卸完妆出来,就见沈凌正对刘安比划着什么。 沈凌正在给刘安提意见,女主穿越后的身份既然是官宦人家的女儿,那么房里的摆设家具就该符合她应有的身份。而剧组因为资金有限的问题,在道具的准备上就有些不足。 刘安用这个做借口回复了沈凌后,后者就道,这些摆设和家具不是问题,她可以提供。怎么说,沈凌也是这部剧的一个投资人,自然希望这部剧能往好里拍,反正空间收藏的摆设和家具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拿过来做道具。 沈凌忙着给剧组添置道具和提意见的时候,林雅和齐帅在影视城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他们在逛影视城的一家店铺时,不小心打破了店里的一只手镯,而那只手镯,店家说值三十万,然后非要他们赔偿不可。 林雅和齐帅便被店家扣在了店里,逼他们打电话让家人拿钱过来。 齐家名下拥有的企业不过是一个小公司,公司一年的利润也不过几百万。齐帅上面又有两个哥哥,在家里根本不受重视。所以他一年的零花钱也不过十来万,三十万几乎是他三年的零花钱。他想了想,决定装穷,告诉林雅,他家不过是小康之家,拿不出这么多钱。 林雅咬了下唇,这次的事是她不对,不该看那只手镯颜色比较好,就想戴在手上试试,结果不小心将其摔碎。 她想来想去,她身边的朋友中唯一能凑出三十万且不当回事的只有李承宇一个,可是她和李承宇已经分手,让她低三下四的再去求人,她真的拉不下这个脸来。 可是没办法,店家告诉他们,如果天黑前拿不到三十万的话,就威胁带他们去派出所备案。 林雅经这一吓,马上就给李承宇打了个电话,忍耻向他借钱。 李承宇套出了事情的经过以后,便往林雅的卡上打了三十万,然后连夜飞到了影视城这边。 李承宇到时,齐帅已经悄悄溜走了。林雅住在他们当初选的一家快捷酒店里,心情复杂的迎来了李承宇。 李承宇扫视了林雅一眼,发现她人完好后,就松了口气,带着她去了陆涵东和沈凌下榻的五星酒店,另外开了两间房。 巧得很,他这边订好房,刚带着林雅到了29楼,两人在门口争执了几句,就见电梯声响,有两人走了出来。 李承宇起先没有留意,直到沈凌叫了一声“承宇哥”才让李承宇回过头来。 李承宇有些疲惫的与沈凌打了声招呼,问她怎么在这里。 沈凌故作调皮的笑道:“我是偷跑出来的。你回去可别告诉我妈。她既不同意我进公司,也不同意我演戏,我只好溜之大吉了。”又笑着问候林雅,问她身边的那个男生去哪了。她之前在影视城曾经看见她和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走在一起,也和他们打招呼了,但是他们许是没听见。 李承宇脸色一黑,勉强维持着表面的平静与陆涵东寒暄了一番,就带林雅去了自己的房间。 沈凌笑眯眯的看着他们离开,然后问陆涵东:“有没有觉得我这人有点小坏。故意挑拨他们的关系。” 陆涵东摇摇头:“没觉得。你和承宇认识那么长时间,看见他女朋友和别的男生在一起,想要提醒他很正常。而且我觉得当面把事情挑明了说总比背地里告暗状强的多。” 沈凌笑道:“好吧,我接受你的夸奖。” 也不知林雅到底怎么和李承宇解释的,沈凌再遇到他们两人时,两人已经和好如初了。 沈凌当初看电视剧的时候,只是觉得女主在情感上特别优柔寡断,男主对她温柔体贴,她就一头扎进去了。女配和女配的妈出来对她打击,她就承受不了闹分手,可是男主只要对她打深情牌,她就又陷进去了。 如今看着林雅被李承宇搂着在酒店的自助餐厅挑选食物时,沈凌内心忽然涌上来一股为苏琳不值的感觉。之前看电视剧的时候,因为不关己事,沈凌看的津津有味。虽然觉得剧里有些情节设计的有些狗血,但是电视剧差不多都是这么演的,反正为的打发时间,只要演男主的男星长得好看就行了。 但是穿到苏琳这具身体里,沈凌切实体会到当女配的悲哀,发现自己无论怎么努力也动摇不了男女主的感情后,她就不愿意再见到两人在自己面前秀恩爱。尤其是林雅看向自己的眼里,似乎还带着一丝得意与挑衅。 陆涵东敏感的察觉到沈凌的心情不太好,他看向李承宇和林雅,忽然想起了一个有关苏琳的传闻。记得哪个圈里的朋友跟他说过,苏琳暗恋李承宇已经很多年了。 联想到沈凌昨晚的举动,陆涵东马上就对沈凌提议道:“我知道附近有一家早餐店,其中有几道粥品特别好喝,要不要去试试。” 沈凌自然不会拒绝。 两人坐在店里后,沈凌才后知后觉想起陆涵东应该是察觉到了什么,便对他吐露心声道:“你都知道了?” 陆涵东给她点了一碗桂圆银耳粥,闻言道:“知道什么了?” 沈凌笑笑道:“你应该听说过我喜欢过承宇哥的事吧?” 陆涵东心里一突,看了她一眼。 沈凌继续道:“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就是有些不服气而已。我苏琳要家世有家世,要才学有才学。凭什么要被一个那么普通的女孩比下去。不过我现在想通了,感情的事勉强不来。就让李承宇后悔去吧!” 陆涵东默默的听完了她这番话,忍不住将右手放在她的左手上,轻声道:“你没被他看上,是我的幸运。我应该感激他,要不然我怎么会有机会。” 沈凌忍不住老脸一红,虽然经历过这么多世界,但是沈凌对情话的抵抗力还是比较低,她微红着脸抽出自己的手,“什么幸运不幸运的。” 陆涵东第一次在她面前表现出了坚决的样子,又将自己的右手覆了上去,然后拉着她的手不放,“苏琳,你考虑好了没有?若是再不给答案,我就当你答应了。” 沈凌轻咳一声:“我还没想好。” 陆涵东道:“我看你已经想好了,我替你说出来吧!” 沈凌白了他一眼,“陆涵东,有你这样无赖的吗?” 陆涵东笑道:“我不管,我就当你答应了。” 于是,这顿早餐吃完,从店里出来后,沈凌就发现自己莫名其妙成了陆涵东的女朋友。 晚上,陆涵东约沈凌到他房里喝酒。 沈凌吃着爆米花喝着啤酒,在陆涵东羡慕的眼神里干掉一杯又一杯。 陆涵东饮着面前的白开水,与沈凌碰了一下杯子,然后清清喉咙道:“苏琳,既然我们已经确定了关系,那么有两点,我有义务告诉你。一是,我们的恋情为了以后更好的发展暂时还不能对外宣布;二是,因为我的工作性质,以后我可能会与一些女星有一些亲密举动,希望你不要介意。” 沈凌喝酒的动作立时就停了下来,她想不到陆涵东这么快就说了一堆不利于两人恋情的话,真是个实诚孩子。 沈凌故意瞪了他一眼,“你是看我喝的高兴,故意惹我生气是吧!” 陆涵东道:“我是很认真的在跟你说。这两点如果你真的接受不了,我可以考虑转行。” 沈凌正色道:“转行就不必了。我觉得我还是可以理解你的工作的,只要你不对她们动感情就行。另外,恋情隐瞒的事,我也没什么问题。” 两人经过商议,选择先不对外透露恋情,若是外人问起就说是朋友。 第 154 章 两人确定关系没几天, 蓝吟秋就打电话给沈凌, 母女两个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最后蓝吟秋终于肯退让一步, 同意沈凌进入公司。 苏家是苏琳的父亲一手创建的公司, 主要经营化妆品, 后来公司发展的大了, 便渐渐涉及到服装、房地产等方面。 沈凌从蓝吟秋那争取到的职位是一个分公司的设计部经理。而这个分公司刚好做的是沈凌熟悉的服装产业。 沈凌在分公司熟悉了几天后, 就发现分公司走的是中低档路线,设计部的几个老员工既无创新意识也没有进取之心。其实整个分公司上下人等都没有什么进取之心,几乎全靠总公司那边拨款过来维持这个分公司的运营。 沈凌弄清楚情况以后, 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亲自从人才市场招来了两个比较有天赋的新人,辞退了原来的两个懒散的老员工。 这招杀鸡儆猴虽然暂时震慑住了分公司的人,但沈凌知道, 要想将分公司的业绩提上去, 就得从设计部入手,做出成绩来。 接下来的日子里, 沈凌便带着设计部的人加班加点设计款式新颖的服装。在这方面, 沈凌比较有经验, 提出了不少有用的点子。原本对她刚来就开除了两人此事颇有微词的设计部的几个老员工在发现她确实有真才实学后, 放下了对她的成见, 一心一意在她的带领下设计新潮的服装。 两个月,一批款式新颖的夏装就投放到了市场。 这个时候, 某宝网正是刚刚兴起的时候,沈凌试着联系了几家卖服装的店铺, 给他们寄了两件样品。 没有过多久, 市场那边就有了比较好的反应,沈凌他们这次设计出的服装因为款式比较新颖,所以在各大商场卖的都很好。 趁着这股东风,沈凌又带着人加紧设计秋装。 这次,沈凌不再从旁指导,而是让他们各自依据自己的想法设计服装。而她自己则比照后世的一些款式设计更为新潮的服装。她自己设计的服装,沈凌这次不打算和设计部的人一起投放商场,而是决定创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拥有一家专门的品牌店。 设计部其他人设计的服装继续走中档路线,而她设计的服装则走高档路线。 沈凌有了这个想法以后,就写了一个策划书,递给了总公司。 两天后,总公司那边便有了答复,同意沈凌的请求,为她重新创建一个品牌,另外再加一家品牌店。 蓝吟秋吃饭的时候说:“你的策划书我看过了,写的很好。不过能让董事会那边批准你的请求,之前你们设计部设计出的那批服装卖的很好是关键。” 沈凌微微一笑:“谢谢妈的夸奖。” 蓝吟秋道:“你能做出成绩也不枉我当初同意你进公司。”她看了一眼心不在焉的儿子苏铨一眼,要是儿子能有女儿一半的上进心就好了。 苏铨心不在焉的原因很简单,这段时间他与唐依薇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便选在昨天下午向对方告白了。哪知唐依薇却告诉他,自己前几个月刚刚失恋,不想这么快进入下一段感情。 这事对苏铨打击不小,所以他根本没有听见母女两个在说什么。 苏铨吃完饭以后,沈凌泡了杯茶坐到蓝吟秋身边,边帮她揉肩边道:“妈,你给我派一个得力的助手吧!将来品牌店开起来,我又要兼顾分公司的设计部经理又要经营好品牌店,如果没有人帮忙的话,你女儿我会累死的。” 蓝吟秋翻着报纸道:“回头我把小孙借给你。他在我身边也干了五六年了,处理一点小事应该不是问题。” 小孙是蓝吟秋身边的一个助理,做事踏实又有经验。他来了以后,沈凌便将创立新品牌和开品牌的店都交给他处理,自己专心设计好今年的秋装。 这次的秋装,沈凌完全依照自己的想法来设计服装,虽然如此,但是风格却很多样。既有领先潮流的一些潮服,又有一些融合了传统服装特色的服装,当然还有沈凌一直都很爱的旗袍。 这些秋装,沈凌为了打响自己的名头,每款都只有一件,绝无撞衫的可能,这也是沈凌新创立的品牌的一大特色,为的就是吸引那些有钱人的注意。 秋装在品牌店推出以后,沈凌便穿着自己设计出的服装参加各种宴会,希望能多给店里招揽一些生意。 后来陆涵东知道沈凌创立了自己的品牌店以后,便给她在剧组里推广了一下,倒是做成了好几单生意。 扮演女主的刘茜也买了一件秋装,第二天去剧组时就穿在了身上。 “涵东哥早。”刘茜见到陆涵东便与对方打了个招呼,这些日子她虽然经常和对方拍戏,但是陆涵东属于那种戏拍完了就走人的那种人,所以两人同在剧组两个多月,关系仍同之前一样疏远。 眼看这部剧马上就要拍完,刘茜不甘心就这样离开。 于是这天收工以后,刘茜便借着想让陆涵东联系沈凌帮她设计一件出席晚宴要穿的晚礼服一事,成功约到了陆涵东。 第二天,娱乐新闻的头版就成了:“陆涵东约会新剧女一号,恋情疑似曝光。” 陆涵东皱着眉放下手机,旁边的刘安问了一句:“苏琳还没接?” 陆涵东叹气道:“手机一直关机,是不是她生我气了?” 刘安也叹气:“难说。虽说这种事娱乐圈司空见惯,日子久了谁都不会当回事,但是苏琳毕竟是圈外人,很难不会多想。还有我总觉得这次的事事有蹊跷。你和刘茜难得吃一次饭,怎么会那么巧就被记者撞见了?” 陆涵东也不是怀疑过对方,不过现在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当下还是好好与沈凌解释清楚,等好容易打通电话,已是当天下午了。 原来沈凌前天晚上参加某宴会的时候遇到了唐依薇,她便问起了苏铨的近况。 沈凌早猜到苏铨最近无精打采应该是为唐依薇的缘故,如今听到她问,便将苏铨说的有些惨。 唐依薇微微低了低头,她之前遇到苏铨的时候因为刚刚失恋,加上对方明显对她很有好感,为了让自己尽快从上一段感情中走出来,唐依薇便默认了苏铨的接近。可是她心里始终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苏铨绝不是她理想中的男友人选,所以对方一表白,她立刻就拒绝了。 如今遇到苏铨的妹妹,唐依薇想到他最近一段时间都没在自己跟前出现,忍不住打听了一下。结果就是对方似乎和自己之前一样,受了情伤。 唐依薇有些内疚,她不是故意要伤害苏铨的。但又不舍得拿自己来补偿苏铨,想起沈凌最近折腾着在开店,便准备将这份愧疚之情补偿给苏铨的妹妹也就是沈凌。 于是在唐依薇的介绍下,沈凌接了不少大客户的单子。有事情忙碌,她便忘了给手机充电,所以才会到下午的时候才充好电开机。 也因为忙碌,所以沈凌压根不知道那个娱乐新闻的头版。陆涵东打电话给她道歉的时候,沈凌还一脸茫然,等陆涵东给她解释了事情的经过以后,沈凌便猜到了事情的真相。 她告诉陆涵东,自己相信他是清白的,让他以后少和那个刘茜走在一起就是了。 陆涵东在打完这通电话后,果真按照沈凌所说的那样,处处远着刘茜,几乎不与对方说话。 剧组里的众人一看这个情形,马上就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借着当红明星炒绯闻这种事,众人见得多了,因此马上就将刘茜归在了心机女那一拨里。 刘茜发现剧组里有几个演员尤其是陆涵东毫不掩饰的在疏远她以后,便生出了一丝恨意。 好在这部剧离杀青也不过三四天时间了,陆涵东几乎还没感受到刘茜对他因爱生恨的感情,这部穿越剧就拍完了。 陆涵东立刻就买了机票,连最后的聚餐都没参加,直接飞去了s市,打算给沈凌一个惊喜。 沈凌这天仍照常加班到九点才下班,只是还没走出办公室门口,就遇到了前来接她的陆涵东。 陆涵东戴着口罩,头上还戴了一顶棒球帽,遮遮掩掩的走了这一路。 沈凌马上开门让他进到办公室,分公司这边的女员工比较多,平时在一起聊八卦的时候多会提到现在正当红的几个明星。陆涵东因为最近比较红,就是她们谈论的一个对象。若是被她们知道,自己在与陆涵东交往,那沈凌的耳根就别想清静了。 为着陆涵东,沈凌这晚特地加班到十点多,才和他从公司里出来。 陆涵东发现沈凌并没有将他的那件事放在心上后,就放下了心。 沈凌现在压根没有时间去想那件事,为了新品牌推广的事,她现在天天忙着设计服装。满脑子都是品牌店的业绩。 第 155 章 陆涵东拍完刚杀青的这部穿越剧后, 紧跟着半个月后又要拍一个偶像剧。因此他留在s市的时间不过十几天。 沈凌因为忙着品牌店的事, 前几天几乎抽不出时间陪他。还未等到沈凌忙完手头的事情, 陆涵东的经纪公司给他接了一个临时的商业活动。不等半个月期满, 陆涵东就匆匆离开了s市。 陆涵东的离开对沈凌没什么影响, 她现在正在设计冬装, 准备设计一批款式新颖的大衣。 初冬来临的时候, 这批冬装便被挂到了店里。 同之前的秋装一样,这批冬装每件都是绝版,款式也比较多样。那些之前在店里买了秋装的客户, 有不少人再次过来光顾沈凌的品牌店。 小孙将店里的业绩告诉沈凌后,后者终于松了口气,这半年的努力总算没费。 品牌店的业绩其实也算在分公司的业绩里面, 加上设计部今年设计的夏装、秋装和冬装在市场的反响都不错, 因此年底的时候,沈凌就向总公司那边交了一份圆满的答卷。 有这份业绩在, 当沈凌年后提出要扩充分公司的规模时, 董事会那边也爽快的答复了她, 同意委任她为分公司的总经理, 同时给她拨了一笔款子。 沈凌早就有整顿分公司的念头, 之前是怕贸然动手会引起公司员工的不满,如今她要成绩有成绩, 要人手有人手,要钱有钱, 便在分公司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整顿。 原来那些被沈凌看在眼中记在心里的懒懒散散的员工尽数开除, 然后将无关紧要的部门撤除掉,把人手集中在设计部和市场部。 设计部由沈凌亲自掌管,而市场部那边,沈凌高薪聘请了一个既有经验又有前瞻性的经理。他的一些想法和沈凌不谋而合,尤其是在网购这一块,非常有先见性。 沈凌特别支持他的想法,给他拨人手和资金,让市场部那边尽快将网店开起来。 沈凌这边的事业进行的颇为顺利时,苏铨开酒吧和火锅店的事被蓝吟秋知道了。 苏铨给沈凌打电话的时候,沈凌正在加班,接到苏铨求助的电话后,她马上就开车往回赶。 回到家中,就见蓝吟秋怒气冲冲的坐在沙发上,看见沈凌马上问道:“他开酒吧的钱是你出的?” 沈凌听到这句话就知道苏铨已经把整件事情合盘托出了。她在心里骂了苏铨一句软骨头,淡定的朝蓝吟秋走过去,“妈你既然知道了,我就不瞒你了。哥开酒吧和火锅店的钱都是我出的。” 蓝吟秋非常严厉的瞪了她一眼,然后问道:“我给你的那张副卡呢?我要将它收回来。” 沈凌知道蓝吟秋这次是真的生气了,马上就将副卡交了出来,反正她手里不缺钱,没有副卡也没有关系。 蓝吟秋收了沈凌的副卡就上楼回自己的卧室去了,沈凌在家里转了一圈,也没逮到苏铨,只好回了自己的房间。 半夜的时候,沈凌口渴的不行,便准备下楼到厨房给自己倒杯水喝。沈凌拧了走廊里的灯,下到楼下就发现蓝吟秋正坐在饭厅的桌上独自饮酒。 沈凌走过去就见桌子上的那只红酒瓶已经倒空了一半多,想必蓝吟秋早就下来了。 沈凌从柜子里找出一只红酒杯,拉开蓝吟秋对面的椅子。 “我来陪妈喝几杯。”沈凌说着话,径自给自己倒了半杯红酒。 苏琳的酒量很好,起码喝两瓶红酒都没问题,所以蓝吟秋也没阻拦她的举动。加上心里还生着儿子女儿的气,所以她一句话也没有说。 沈凌自然知道她生气的原因,可是蓝吟秋不能一辈子控制她和苏铨的一切,所以这个过程是必不可免的。沈凌心里想着这件事,一时也没有开口说话。 母女两个将一瓶红酒都喝完以后,蓝吟秋才开口说话道:“若是我没有发现的话,你们打算瞒着我到什么时候?” 沈凌抬起头,看着她道:“我们想的是能瞒多久瞒多久。”也就是根本没有打算要告诉她这件事。 蓝吟秋听了,脸上就闪过受伤的表情。 沈凌见了有些不忍,说了一句:“妈,其实我哥真的不喜欢经营公司,让他做一些他喜欢的事又有何不好呢?” 蓝吟秋听了没有说话,沈凌看她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的话说了等于没说。蓝吟秋在剧里的性格就是这样的强势和霸道,凡是她认定的事情就会坚持到底。哪怕再多的人反对也不行。 沈凌觉得想要说服她对自己和苏铨放弃掌控权恐怕是做不到了,然后就突然想到了自己与陆涵东的事,不由打了个冷颤。 蓝吟秋放下酒杯就上楼去了,沈凌自己去厨房倒了杯水,在楼下待了好一会儿才回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沈凌破天荒的没有准点到公司,而是请了半天假。 她昨晚半夜回房以后,虽然睡着了,但是却做了一个特别奇怪的梦。梦里她和陆涵东的事被蓝吟秋知道了,蓝吟秋逼着她与陆涵东分手,还以自己的性命做要挟。 这个梦做完以后,沈凌就醒了,然后再没睡着,一直折腾到七点半,才有了点睡意。 下午上班的时候,沈凌已经恢复了原有的精神,继续督促设计部的人将春装的设计图赶出来,顺便处理一些分公司的业务。 蓝吟秋直到半个月以后,面色才好看一些。 时间很快就溜进了三月份,苏铨刚好在这个月过生日,就借着酒吧的地,除掉中午在家吃的那一顿,晚上在那边另开了一场。 晚上的那场聚会,他们圈子里的人几乎都来全了。 沈凌到了以后,扫视全场一周没发现唐依薇,就和陶娜坐在了一起。 陶娜笑嘻嘻的打趣她:“苏总来了,快请坐。” 坐在周围的几个朋友也都附和,“苏琳你可以啊,这么快就升到了分公司的总经理,名下的那家品牌店生意也不错。” 沈凌笑笑道:“全靠大家捧场。” 陶娜趁机道:“大家都听到了。以后买衣服都到苏琳的店里去,我让她给大家打八折。” 大家聊完沈凌的品牌店以后,话题就转到了圈子里的八卦上。 其中一个以前与苏琳走的比较近的女孩道:“苏琳,你知不知道承宇哥快要结婚了?” 沈凌喝口刚点的鸡尾酒,“不知道,我现在只关心公司的事。承宇哥已经好久没联系了。” 那个叫许佳的女孩抿嘴笑道:“看来苏琳一定是有新男朋友了,不然怎么对承宇哥要结婚的事都不知道呢?”她打趣完苏琳又道,“你们猜承宇哥这次的结婚对象是谁?” 陶娜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自己刚做的美甲,“以前有一个叫林雅的女孩总跟在承宇哥身边,不会是她吧?” 许佳轻哼一声:“怎么可能,李家一向讲究门当户对,那个林雅最多算是白领,我看给唐姐姐提鞋都不配。” 沈凌心中一动,“哪个唐姐姐,是依薇姐吗?” 许家与唐家有些沾亲带故,许佳因此知道不少内情,她闻言神秘的摇摇头,“这次与李家的联姻的对象是依薇姐的堂妹,那位省长的千金。” 几人精神为之一振,“依薇姐三叔家的那个堂妹?” 许佳笑着点头道:“对,就是依蓓姐。” 沈凌晃动了一下手中的杯子,不明白剧情怎么和之前不一样了。啊,对了,林雅没有了那对手镯,自然也就搭不上霍家的关系。没有了霍家的关系,李家怎么可能答应李承宇娶她,这样一来,李家势必会为李承宇选一个门当户对的人选。虽然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和唐家走到一起的,但是想到李承宇那总能轻易就能取得女孩好感的男主光环,想必那个叫唐依蓓的省长千金也没能免俗吧! 沈凌猜的一点都没错。 林雅失去了霍家那边的人脉以后,在李承宇的母亲看来几乎什么都不是。她不顾儿子的意愿,硬是给他安排了几场相亲。 其中有一次相亲,不知怎么的,李承宇在餐厅认错了对象,误将唐依蓓认作了他的相亲对象,开口就是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希望对方能够理解他的苦衷。 唐依蓓被他的风度和深情所吸引,打听之下,发现他是李氏企业的继承人。于是她便放心的放低身段到李家来拜访。 李承宇的母亲以前见过这位唐家千金,一见面就将对方认出来了。唐依蓓有心与她套近乎,李母有心巴结,两人谈得颇为投机。 唐依蓓走后,李母想到对方说的某些话,醒悟过来以后就告诉了李父。夫妻俩一商议,便把李承宇叫来,转达了他们的意思,那就是要他与唐依蓓好好相处,将来最好能与唐家结亲。 李承宇自然不愿意。奈何李父李母一起施压,李承宇只得无奈答应,但是再见唐依蓓的时候,就表现的颇为冷淡。 唐依蓓是众星捧月长大的,甚少遇见这种对她颇为冷淡的人,所以对他的兴趣越来越大。她性子贪玩,家里又有权势,拿婚姻大事也不放在心上,一心要将李承宇追到手。 在她的强烈攻势下,加上李父李母方面的压力,李承宇最终答应与她结婚。林雅那里,他则承诺对方,最慢也会在一年后与唐依蓓离婚,然后跟她结婚,让她先做一年自己的地下情人。 林雅起初自然是不肯的,但是架不住李承宇再三央求,她只得答应了对方的请求。 只是在李承宇与唐依蓓结婚的那晚上,林雅独自找了个酒吧,点了一瓶价值不菲的洋酒。 第 156 章 156章 偏巧那天是设计部一个员工的生日, 沈凌觉得这段日子大家加班辛苦了, 便借此机会带设计部的员工去了苏铨的酒吧, 打算好好的放松一下。 一到酒吧, 沈凌一眼就见到了坐在吧台买醉的林雅。主要是对方坐的位置太显眼, 沈凌对林雅的印象又特别深, 所以很快就认出了她。 沈凌叫来侍应生, 问明苏铨不在后,就放下了心。她后面给设计部的人要了些酒水和果品,等他们嗨起来后, 就端着一杯鸡尾酒去了林雅坐的吧台。 “怎么,借酒浇愁?”沈凌将鸡尾酒轻轻晃动了一下,边啜饮边欣赏林雅这副表现出来的失落模样, “看来你在承宇哥心里的地位也不怎么样啊!” 李承宇和唐依蓓要结婚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圈子, 就连苏家也收到了婚宴的邀请帖。蓝吟秋知道这个消息后,暗地里将李承宇骂了一顿, 不过李承宇要跟谁结婚, 终究不是她能做主的事。尤其是他这次的结婚对象是唐家的那位省长千金, 蓝吟秋只得咽下了心里的那口气。 沈凌觉得李承宇结婚一事对自己倒是件好事, 起码蓝吟秋以后不会再将希望寄托在李承宇身上了, 这样她将来就可以认真考虑将公司交给自己打理。 沈凌其实对苏家的公司没有多大兴趣,但是为着改变苏家几口人的命运, 她愿意做点什么,而且公司交给她总好交给对公司没有什么兴趣的苏铨。 蓝吟秋生气归生气, 但是却推拒不了李家的邀请, 更不想得罪唐家,所以今天早早就去了婚宴现场。沈凌却不想去,她借着公司有事,提前给李承宇送了份新婚礼物,对方便没有勉强她当天一定要到场。沈凌觉得,他表现的这么不在意,大概是他自己也不重视这门婚事的缘故。也不知道那位唐家小姐是怎么让他同意婚事的。 林雅喝的半醉,听见有人用嘲讽的语气跟她说话,便转过头来。 “苏琳?这个时候,作为承宇的朋友,你不应该出现在婚宴现场吗?怎么和我一样不敢去面对那个事实?”酒壮人胆,如果是平时,林雅并不一定敢说出这样的话来,但是现在她却有勇气说了这样一番话。虽然说出这番话以后,她不由有些后悔,觉得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变得这么刻薄。 不过那丝后悔很快就被她抛到了脑后,她定定的看着沈凌,想要从她脸上看出什么伤心的表情来。 这也是人之常情,自己为某事伤心难过的时候,如果发现某人比自己更加伤心的事实,心里好像无端会好受许多。林雅此刻就是这种心态。 可惜的是,沈凌在她说完那番话以后并没表现出任何伤心的样子,反而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我喜欢承宇哥的事已经是过去式了。另外再告诉你一件事,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所以今天晚上伤心的就只有你一个人。”沈凌说完喝掉杯里的最后一口鸡尾酒,从吧台前站起来,“我所以过来特地问候你一声,不过是想要提醒你一件事。这家酒吧是我投资开的,而我却不欢迎你这位客人。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让我看见你在这家酒吧出现,不然的话,我真的会对你不客气的。” 沈凌说明来意就走了,留下林雅呆呆的愣在当地好一会儿才醒悟过来,然后匆匆结了酒账,很快就消失在了酒吧门口。 林雅走后,沈凌心里总算松了口气,今天幸好苏铨不在,幸好自己来了。若不然,如果让苏铨遇到林雅,自己还真怕两人发生点什么,真怕他会对林雅动什么心思。 不过林雅走了,看样子以后都不可能来这家酒吧了,沈凌就彻底放下了心事,一边和员工们喝酒一边聊天。 小孙作为沈凌的得力助手,今天的聚会也在场,他坐的离沈凌较近,很快就找了个机会告诉了沈凌一件事。 “苏总,马上就要到春装上市的时候了。而总公司正好今年要在春天举办一个活动,我觉得我们可以趁这个机会推广一下我们分公司的服装。” 沈凌对小孙的这个建议非常感兴趣,她在心里默默记了下来,准备事后向蓝吟秋打听一下,面上不动声色的和小孙探讨起这个建议的可行性。 小孙这些天跟在她身边,觉得沈凌虽然年轻,但是颇有才干,遇事又果决干练,对下属又大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老板,就有了投靠沈凌的心思。 他之前跟着蓝吟秋的时候,蓝吟秋虽然也在用他,但是对他却不够重视,更加看重钱助理。而且蓝吟秋这个人性格太强势,有时候听不进下属的建议,大多数时候独断专行。这一点,小孙尤其感到不满,觉得公司到现在都发展的不是很好,跟董事长蓝吟秋的性格有很大关系。 其实公司发展的好坏跟他也没有多少关系,最坏不过再换一家公司。但是偏偏他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不想像其他人一样在公司里混日子,而是想要凭借自己的才能在公司占据一席之地。 之前他也曾试着跟苏铨接触过,发现对方虽然也有才能,但是对公司的经营兴趣不大,因此他接触过后就有些失望。 后来蓝吟秋把他放在了沈凌身边,通过几个月的接触,他很快就发现沈凌具备很多管理者的良好素质,因此他就生出了投靠之心。想要帮着沈凌将分公司做大,继而向总公司进军。 对此,沈凌一无所知,她听了小孙的建议后,从酒吧回去以后,就向蓝吟秋打听此事。 蓝吟秋刚从婚宴上回来。此次唐家和李家结亲,s市有头有脸的人几乎全都去了,甚至因着唐家的关系还有一些政界的人来参加宴会。蓝吟秋借此机会接触到了不少官员,她正在心里盘算,以后可以和李家那边的走动更勤一些,就听女儿说起了公司的事务。 蓝吟秋心里惦记着那些政界的人脉,有些心不在焉的说道:“这次活动是由市场部那边策划的,回头我让钱助理给他们打声招呼。” 有了蓝吟秋的许肯,沈凌就放心的让设计部写一个相应的策划案,策划一下分公司如何利用好总公司的活动,将这边的服装推广一下。 总公司这边的活动主要是想要展示新出的一款化妆品,为此市场部这边请了好几个小明星,借着这股东风,分公司这边策划了一个小型的t台秀,请了几个模特走了一场服装秀。 这次展出的服装都是沈凌设计的几款春装,款式新颖,颇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服装秀以后,沈凌名下的那个品牌店又多了一些名气,连带着分公司的服装都好卖不少。 这个春天结束的时候,分公司的业绩一下子上了一个台阶,遥遥领先其他几个分公司。 沈凌没有被这暂时的胜利冲昏头脑,打算借着品牌的热度,扩充一下分公司目前的服装品种。她还记得在后世,自己逛街的时候,发现卖婴幼儿服装的店铺越来越多,想必其中的利润一定不低。 沈凌有了进军童装市场的想法以后,就和设计部的人开会讨论这件事。最后大家投票表决,以多数人同意进军童装市场的结果结束了这次会议。 这件事定下来以后,沈凌在设计部专门成立了一个童装小组,让他们分开设计男童和女童的服装。 她这边为童装的事忙的不可开交时,刘安给她打了一个电话,说是那部穿越剧已经剪辑好,而且被某家电视台看中,卖了一个好价钱,因为沈凌之前投资了五百多万,按照分红,她不仅可以拿回那五百多万,还能额外获得两百多万的利润。 言语间,沈凌能听到刘安心情很好,因为那家电视台知名度很高,在那样的平台上播出,这部穿越剧将来会火的可能性会提高不少。 沈凌由衷的说了一句恭喜,后面刘安又提到他现在正在筹备一部古装剧,问沈凌有没有兴趣投资。 沈凌手头上多了这七百多万,觉得这笔钱刚好可以用在开拓童装市场上,便婉拒了刘安的好意。 沈凌这边刚挂断电话,陆涵东就来了电话。他这段时间忙着拍摄新剧,几乎抽不出时间跟沈凌联系,如今新剧已经杀青,刘安那边又请他友情演出一个角色。陆涵东就想着趁这段时间回s市几天,问沈凌最近这段时间忙不忙。 沈凌觉得他这次回来的真不是时候,但是为着维护两人之间的恋情,她便说自己这段时间并不是很忙,陆涵东要过来的话,还是可以抽出一部分时间来的。 第 157 章 陆涵东到得那天, 沈凌到机场接人, 等了半个多小时才等到戴着墨镜的陆涵东。 陆涵东冲认出他的沈凌微微一笑, 加快步伐就想过去, 哪知附近忽然有人喊道, “涵东哥。” 陆涵东和沈凌同时循着声音望去, 就见一个穿着米黄色雪纺裙的女人立在当地, 身边还有一个推着行李箱的女保镖。 陆涵东愣了愣,“依蓓,你不是正在度蜜月吗?” 唐依蓓歪歪头, 朝他招招手,“机场这里人太多,我们找个说话的地方。” 陆涵东下意识的朝沈凌望了一眼, 唐依蓓马上就看了过来, 然后笑眯眯道:“你女朋友?” 陆涵东点点头,唐依蓓就笑道:“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再见。”她朝陆涵东挥了挥手, 就带着女保镖走了。 陆涵东几步走到沈凌身边, 解释道, “刚才那个是我的远房表妹, 依薇的堂妹。” 沈凌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 “我知道,就是那个和承宇哥结婚的唐依蓓。”这种骄矜自傲的大家小姐她见的多了, 自然不会在乎对方的态度,只是有一点让她觉得纳罕, 李承宇和唐依蓓按照行程来说该在英国那边度蜜月才对, 难道他们这么快就闹翻了? 陆涵东这次回来只能待上五天时间,五天以后他要到京都那边见一个姓雷的导演,面试一个电影角色。这位雷导演自从前几年拍的一部电影遭遇滑铁卢以后,便沉寂了好几年。如今再次出山,他对所选的剧本是慎之又慎,同时为了保证票房,他决定启用一个观众耳熟能详的男星来做男一号。 陆涵东所在的公司得知这个消息后,便给他争取到了这个机会。 沈凌跟他待的这几天里,几乎每次见面都会听他念叨这次试镜的重要性。 这天两人刚刚碰面,陆涵东就又提起了两天后的试镜。沈凌觉得他太紧张这次的机会了,正要劝他适当的放松一下,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 小孙在电话里说,有一个名媛在品牌店里点名要见她,不知是为了什么。 沈凌听小孙的意思,那个名媛来者不善,便跟陆涵东说了声,匆匆去了自家的品牌店。 沈凌这边刚踏进店里,就见一个穿着鹅黄色蛋糕裙的女人转过身来,正是沈凌之前在机场见过的唐依蓓。 见到对方是谁,沈凌和唐依蓓都是微微一愣。 最后还是唐依蓓开口道:“你就是苏琳?” 沈凌点点头,“我就是苏琳。听说唐小姐要见我?” 唐依蓓笑笑道:“没什么。就是我想定做一件晚礼服,不知道可不可以?” 沈凌微微笑道:“不好意思,我们品牌店暂时不接受订单。唐小姐可以看看店里做好的一些晚礼服,我觉得有一款淡黄色的雪纺裙很合适你。” 沈凌见到唐依蓓两次她都是穿着黄色的衣服,就知道她喜欢黄色,便给她推荐那款淡黄色的雪纺裙。正好那件裙子的尺寸也很合适。 唐依蓓来店里的目的本来就不是为的定做晚礼服,之所以会那么说不过是找自己找个台阶,如今见这款裙子很符合她的审美,便痛快的付了帐。不过临走前,她还是透露了一点来这里的目的,“虽然我被人利用了一次,但是来这里一趟也不是没有收获的。你这里的衣服我都很喜欢,以后我会经常过来光顾的。” 虽然唐依蓓没有明说是被谁利用,但是沈凌很快就想到了一个人,林雅。知道苏琳暗恋李承宇的人虽多,但是肯利用这件事给苏琳添堵的,尤其是能和唐依蓓接触到的就只有林雅一个。 若不是在机场的时候,唐依蓓碰巧遇见了陆涵东和自己,又碰巧知道了两人的关系,不然她铁定会相信林雅的话,觉得自己依旧还在暗恋李承宇。 想到这里,沈凌忍不住给李承宇打了个电话,将事情的始末告诉给他,末了道:“以后我们两个还是不要联系好了,免得你那个林雅误会了什么就不好了。”不等李承宇再说什么就挂断了电话。 沈凌说的不是气话,她确实想和李承宇划清界限。现在剧情因为她的干涉已经朝着不可预知的方向发展,但是她却不敢小觑男女主的倒霉光环,所以还是离他们远一点比较好。 不提李承宇被沈凌挂断电话以后,后来如何问责林雅,又被林雅如何推给唐依蓓。 只说唐依蓓以后果真常常过来店里买衣服,有时遇到沈凌来店里视察,两人还会攀谈几句。 熟悉以后,沈凌就发现唐依蓓虽然外表有些大小姐脾气,但是性格却非常现实。她跟沈凌直说,她能看中李承宇不光是因为他的长相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家世。 如果不是李承宇是她认识的青年才俊中家世是最匹配她的一个,她才不会嫁给他。如今她嫁进李家,也算完成了一个目标,接下来的日子她就打算好好享受一下人生。那个林雅就让她好好蹦跶一下吧,反正她有的是手段收拾她。 现在李承宇正对她在兴头上,贸然动手的话,只会让夫妻关系更加恶化,这让想要在李家安稳度日的唐依蓓来说觉得有些不划算。 就在沈凌和唐依蓓慢慢熟悉,分公司推出来的童装也大受好评之时,刘安导演的那部穿越剧开始在某家电视台播出。 因为播出的时间是七点到九点的黄金时间,又是当下比较热的穿越题材,收视率很快就节节攀升,话题度也居高不下。 主演这部剧的一众演员也跟着火了。陆涵东因为知名度本来就高的缘故,火的程度还不大。但是这部剧的女一号也就是刘茜,她原本不过是一个新人,可是因着这部剧一下子便火了。 当记者采访她,问她拍戏中的种种趣事时,她似是无意透露了陆涵东的一个隐私,就是对方已经有女朋友了。 这个消息一经被放出,加上这部剧正是大火的时候,立刻就引起了粉丝们的关注。尤其是陆涵东的一众女粉丝,纷纷大呼接受不了。 陆涵东这个时候本来已经顺利通过了试镜,拿到了雷导演这部电影的男一号,正在某个风景区拍摄他与女一号的相遇。 经纪人将这个消息告诉他后,陆涵东有些懵,他觉得自己好像从未得罪过刘茜,反而是对方曾经拉着他炒过一次绯闻,怎么对方就记恨上他了呢!将他有女朋友的事就这么爆了出来。可是他和沈凌恋爱的事,除了刘安,也没有告诉其他人啊! 经纪人让陆涵东马上回公司,由公司这边给他安排一个记者会,澄清一下这次的绯闻。 陆涵东向雷导演请假的时候,后者复杂的看了一眼陆涵东,网上的娱乐新闻他也看到了,必定是陆涵东做过对不起刘茜的事,不然对方不会这样爆他的料。雷导演既同情又探究的扫了陆涵东好几眼,能让刘茜这么记恨,想必应该不是一件小事吧! 陆涵东赶回公司之前,去了一趟s市,他不敢直接出门去找沈凌,而是去了自己名下所拥有的一个高级公寓。这个高级公寓还是林以诚在他成年以后给他的,几乎没有人知道他还在这个地方拥有一个公寓。除此以外,小区的安保系统很好,就算被人发现,也不会担心有记者在门口围堵。 陆涵东到了公寓以后,就给沈凌发了一个短信,让她下班以后到这个公寓来一趟,他有事要跟她说。 沈凌几乎从不看娱乐新闻,主要是工作太忙没时间,回家以后还要在空间修炼内功锻炼身体。 所以当她到达公寓,陆涵东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她以后,沈凌马上就想到应该是刘安泄露了这个秘密。 陆涵东给刘安那边去了一个电话。刘安这几天正忙着钻研剧本,也没看娱乐新闻,陆涵东一说,刘安马上就结巴起来,“都怪我不小心,那天喝醉了酒被刘茜套了话。” 既然这事是刘安的错,沈凌便建议陆涵东回公司和经纪人商量一下,能不能让刘安出面一下。 她觉得艺人虽然有必要隐瞒恋情,但是当恋情被人揭穿以后再想要继续隐瞒时,那就是明显的糊弄了,这和说谎有什么分别。 陆涵东听了她的建议便和经纪人沟通,准备借刘安的口,将恋情公之于众。但是经纪人那边却不同意,他觉得陆涵东现在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一旦公布恋情不利于他的未来发展。 正待经纪人劝说陆涵东将恋情隐瞒到底时,那边刘茜又爆了一个大料,她参加某个节目被问陆涵东的女朋友是谁时,很直白的透露说对方是一个富家小姐。 眼看刘茜那边爆的料越来越多,陆涵东的经纪人坐不住了,在联系刘茜未果后,他最后只能同意借刘安的口将陆涵东的恋情坐实。 当吃瓜群众纷纷猜测陆涵东的女朋友是哪家千金时,偶然听别人议论此事的蓝吟秋想起女儿最近这段时间的频繁加班,再加上一些蛛丝马迹,很快就察觉到了不对。 难不成那个富家千金就是自己的女儿? 第 158 章 蓝吟秋不是个心里能藏事的人, 她有了怀疑后就立刻给沈凌打电话, 直接问她, 是不是在和陆涵东恋爱。 沈凌不知道她是怎么发现的, 但事已至此, 她也不想再隐瞒, 很快就承认了。 蓝吟秋当即气得不行, 在电话里将沈凌狠狠骂了一通,然后让她立刻回家。 沈凌怕回家以后和蓝吟秋吵起来不好收场,索性打电话给苏铨, 让他尽快回家来救场,自己开车回了苏家。 蓝吟秋比沈凌早到几分钟,她坐在沙发上, 本来正在喝水灭火, 看到沈凌进来,她立刻就将杯子重重放下, “你们现在真是长大了, 一个个翅膀都硬了。谁都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我不同意你进演艺圈, 你就给我整出来一个做戏子的男朋友。真是出息了你。” 沈凌等她发泄完心中的怒火后, 方才带点委屈的说道:“妈,我也不想违背您的意思来。可是我喜欢的承宇哥不喜欢我, 先有林雅后有唐依蓓,您都气的不行, 我能不伤心吗?”她说着话从包里掏出一张纸巾, 作势擦了擦不存在的眼泪,继续道,“现在难得碰到一个喜欢我的人,我只想好好的谈一场恋爱,为什么不可以。涵东的职业虽然不大好,但是家世也配得上我们苏家。而且他愿意为我退出娱乐圈。这样的男朋友,我真的不想错过。” 沈凌提到李承宇这三个字后,蓝吟秋的怒火就消去了一半,她顿时想到女儿暗恋了对方那么多年,可是等来的却是对方娶了别人的结果。虽然女儿说早已不再喜欢承宇,但是作为母亲的她又怎能不明白那是女儿的违心话,不过是因为得不到李承宇的回应才被迫放下了那一段感情。 可是蓝吟秋仍是有些气不平,她想象中的女婿应该是李承宇那样的公司继承人,而陆涵东别说公司继承人,就是公司的股份恐怕他都没有多少,而且他还是个私生子。蓝吟秋觉得无论女儿怎么想,这门婚事她是不会答应的。 沈凌看她的意思,似乎软的这一套在她这里行不通,便收回了那副委屈伤心的表情,面无表情的看着手里的纸巾。 母女两个的谈话陷入僵局时,苏铨回来了。 他刚才接到沈凌的电话时,还有些不敢置信,妹妹竟然和陆涵东恋爱了,而且还瞒了他们这么长时间。 他换好拖鞋走进客厅见到沈凌时,忍不住打量了对方好几眼,暗暗给沈凌竖了个大拇指。 沈凌给他使个眼色,虽然觉得他能帮上忙的可能性不大,但是起码能缓解一下气氛。 苏铨收到沈凌的眼色以后,就上前嘻嘻笑着给蓝吟秋倒了杯水,“气大伤身,妈您可得悠着点。” 蓝吟秋本来憋了一肚子的火,后来因为沈凌提起李承宇让她不好再撒,如今见到苏铨过来凑热闹,原来下去的火气立刻就上来了,“你还知道气大伤身,那你为何尽做让我生气的事。公司里的事你一点帮忙,反而有时间去开什么破酒吧,那酒吧一年能挣多少钱,连公司的一个零头都不到,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这个都算不清楚。赶快给我哪凉快哪呆着去。” 苏铨平白受了这一顿气,不由摸了摸鼻子,讪讪的坐到了沙发的另一头。 沈凌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苏铨为什么宁愿开酒吧也不愿意到公司,还不是因为蓝吟秋在教育子女上有问题。使得苏铨虽然不敢明面上反抗,但是内心却对她有一种抗拒。这种抗拒便表现在不愿和蓝吟秋在同一家公司共事,更不愿按照她的意思接手公司。 可是蓝吟秋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还觉得儿子开酒吧没有出息。 沈凌觉得有蓝吟秋这样的母亲,作为儿女来讲,也很无奈的。因为她的性子已经是这样,你根本没办法跟她讲道理,硬碰硬的话会伤了情分,示弱的话也没有什么效果。真是令人头疼。 沈凌和苏铨不说话,蓝吟秋自己坐了一会儿,等气渐渐平复后就道:“从明天起,你们两个在家好好给我反省。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再出去。” 她这话刚刚落下,沈凌就开口道:“妈你忘了我之前的离家出走了是吧?你若是再把我关在家里,我下次就不是离家出走这么简单了。”她说完这话也不等蓝吟秋再说什么,直接拎包上楼去了。 第二天清早,她按照平时的时间照常到楼下的餐厅吃早餐,也许是她之前撂下的那番狠话,蓝吟秋见她下来倒是没有说上什么,只是冷着一张脸。 沈凌飞快的将早餐吃完,心里则想着是不是趁此机会从家里搬出去,这样将来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便不会受制于人了。 于是当天下班以后,沈凌就在中介的带领下去了一个高档的住宅区看房子。 沈凌这边刚跟着中介做电梯来到八楼,就看见了一个迎面走过来的熟人。 “吴澄。”沈凌笑着与对方打了声招呼,怎么说也是她好姐妹的男朋友,看在陶娜的份上,她打一声招呼也是应该的。 吴澄淡淡的与她点了点头,两人简单的寒暄了两句便分开了。 后面沈凌在中介的带领下,将那套两百多平方米的房子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觉得基本符合自己的要求后,就直接定下了。 沈凌回头简单的把自己的衣服和日常用品收拾到行李箱内,就把家搬到了那个小区。那套房子原本已经装修完毕,算是二手房,因此沈凌只需置办一些家具就行。 搬家的事,沈凌等这边房子什么都弄好以后才发短信告诉蓝吟秋。她也并不是非陆涵东不可,但是蓝吟秋的霸道专制引起了她的不满。她又不是真正的苏琳,事事听从蓝吟秋的建议。从家里搬出去对她来说也不过是几句话的事。 搬到这边小区以后,沈凌只将地址告诉给了陆涵东和苏铨知道。陆涵东在s市只呆了一天就回了剧组,雷导演的那部戏对他来说很重要,因此处理了恋情这件事以后,他就走了。 倒是苏铨,为了庆祝妹妹搬家,特地从酒吧那边给她搬了一箱酒过来。 晚上,兄妹两个叫了几个外卖,边聊天边喝酒。 苏铨十分佩服沈凌的勇气,他说蓝吟秋知道女儿从家里搬出去以后在家里发了好大的脾气,但是对女儿却无可奈何。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女儿变得越来越独立,也越来越有自己的主见,蓝吟秋也越来越拿这个女儿没有办法。 沈凌喝了口红酒,并没有鼓励苏铨也搬出去。苏铨性格相对软弱,守着蓝吟秋未必不是一件坏事。 从那以后,沈凌就在这边定居了下来。 有好几次,她在电梯或是走廊碰到上下班的吴澄。 可是作为吴澄的女朋友陶娜,沈凌却一次都没有见过她。沈凌忍了好长时间,直到最近一次见到吴澄时,她终于忍不住道:“陶娜呢,她没有跟你在一起吗?” 吴澄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看了她一眼:“我和陶娜分手已经很久了,你不知道?” 沈凌微微愣了愣,两人已经分手了,可她怎么从没听陶娜说起过。 吴澄扯了扯嘴角,以陶娜那爱面子的性格,怎么可能告诉闺蜜,她为了应付家里人的催婚,而他也为了同样的目的,两人达成了一个恋爱协议。 直到后来陶娜遇到了她的一个老同学,两人很快打得火热,依据他们的恋爱协议,若是有一方遇到自己认为对的人,这份协议便可废止。所以他们两个后来便悄悄的分手了。 但是沈凌却不知道那个恋爱协议,她在心里暗暗骂了陶娜一句,好歹自己也算是她的闺蜜,怎么连和男朋友分手都不说一声。 等沈凌从小区里出来,在上班路上给陶娜打电话问她怎么回事时,对方支支吾吾了几句,也没将事情说明白,只说她现在遇到了一个对的人,吴澄已经是过去式了。 沈凌想到之前自己在珠宝店遇到两人的那一幕,不由得摇了摇头,感情的事还真是难懂。 过后,沈凌依旧是分公司和小区两头跑。 只是与之前不同的是随着分公司的业绩越来越好,童装品牌也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沈凌后来便收购了一家小公司,放在分公司名下,扩大了分公司的规模。 沈凌的事业进行的如火如荼的时候,陆涵东那边的新电影也拍摄完成了。不过他这次却没有时间回s市,因为公司那边将他的行程排的满满的。虽然他公布恋情以后,失去了一些粉丝,但是自从那部穿越剧大火以后,他的知名度又上升到了一个高度。所以公司这边便给他安排了一系列商演活动。 沈凌有时候觉得,怪不得娱乐圈的恋情分分合合最多,因为谁花在恋爱上的时间都比他们多。 事实上,两人自从确定关系后,相处的时间超不过一个月。即使在一起,也因为陆涵东的关系不能在外面好好吃饭和逛街,或者说看电影。 开始的时候,沈凌还觉得无所谓,但是时间长了,她便生出了一丝落寞。明明她也是有男朋友的人,可是有和没有几乎一样。 第 159 章 两年以后, 沈凌所经营的分公司前前后后已经收购了好几家公司, 所以后面她干脆自立门户, 带着分公司以及合并过来的几个小公司脱离了总公司, 成立了一个以经营服装为主的公司。 公司以沈凌创立的品牌命名, 名为羽梦公司。 羽梦公司成立以后, 沈凌专门在公司里成立了一个童装部, 她对童装这一块非常看好,觉得未来几年内童装市场一定会火起来。 除此以外,沈凌还用公司挣得的利润投资房地产、娱乐公司等产业, 这些产业现在带来的利润虽然暂时不多,但是以后所创作的利润绝对会成倍往上涨。 沈凌入股一家娱乐公司以后,也会接触到不少编剧和剧本。有一次公司开会时, 沈凌在一个会议室小坐时, 无意发现了一个仙侠题材的剧本。剧本是一个网络作家写的,本来公司准备投拍的, 只是后来发现预算太大, 又摸不准市场行情, 投拍这个仙侠题材的计划就搁置了下来。 沈凌却觉得这个题材比较新颖, 最重要的是让她想起了后世一个大火的电视剧, 她觉得可以试上一试,也许能和那部电视剧一样大获成功。她便给刘安打了个电话, 问他有没有兴趣。 刘安在那部穿越剧火了以后,找他拍电视剧的人就多了起来。他也始终记得沈凌当初的帮助, 两人之间常常会通过电话联络一下。 沈凌给他打电话时, 他手边正有一个电视剧在拍,但是对沈凌说的剧本却很感兴趣。两人商议等刘安这部电视剧拍完以后再好好合计一下。 沈凌虽然第一个考虑的是刘安,但是她后来又找了几个比较有知名度的导演。不过那几个导演都不如刘安对剧本感兴趣,沈凌决定先等刘安空下来,自己可以先找主演。 男一号,沈凌觉得陆涵东可以来演,这样就可以省下一笔片酬。 她给陆涵东打电话时,陆涵东正在参加一个节目,而且是刚刚开始录制。不过那个节目录制时间并不长,只要几期,差不多一个月就能拍完。 沈凌确定了陆涵东做男一号后,就开始考虑女一号。 她现在入股的这家娱乐公司里倒是有不少一二线女星,但是沈凌觉得她们的气质都和剧本里的女主不大符合。 等刘安拍完了主要戏份,剩下的戏份交给副导演拍摄时,他就来s市,和沈凌简单商量了一下。 两人最后决定在圈里公开这个消息,然后选择的范围可以扩大一些,可以是小有名气的当红小花也可以是刚毕业的新人,只要选出合适的女一号就行。 这个消息放出去以后,因为刘安的知名度,来试镜的女星真是不少。其中就有现在已经小有名气的刘茜。 自从那部穿越剧火了以后,刘茜也成功跻身二线,后来因为爆料陆涵东的恋情,她又小火了一把。 不过因为主演的第一部电视剧就大火,刘茜一下子就被惯出了毛病,连经纪人都不放在眼里。本来经纪人就因为她自作主张爆料陆涵东的事对她有些不满,无端得罪一个当红的男星这种事根本有害无利,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难道她以后就和陆涵东不见面了吗? 经纪人不喜,加上圈子里的男星因为怕她心直口快爆自己的料,所以有一多半的男星不愿意和她合作。 然后刘茜就处于人挺火但是却没什么戏拍的境地,只能接一些商演,上一些综艺活动。 时间一长,她的人气因为总没有什么作品就开始下滑,这次听到刘安导演要拍新剧,刘茜觉得刘安当年的一部穿越剧捧红了她,说不定她还能借着他这部戏再上一个台阶。 抱着这个目的,刘茜来了这边试镜。 试镜当天,她特地化了一个淡妆,更好的凸显出了她的青春靓丽的容貌,只是当她走进那间面试大厅,发现对面坐着的几个人里有沈凌时,她的面容就有了些微的不安。 刘安看到是她,眉头微微皱了皱,刘茜爆料以后,他自此便将对方划入了不可来往的那一群人里,是谁不清楚情况将她放了进来。他将目光落在副导演身上,发现对方不敢自己的眼睛时,就知道是副导演放了水。 事已至此,刘安只能按照流程问了刘茜几个问题,又给了她一个剧本让她临场发挥一下。 刘茜拿到剧本的那一刻,下意识的朝沈凌望了一眼,却发现后者面无表情的看了她一眼就转过了头,似是对她十分不屑的样子。 沈凌确实对她有些不屑,以她的智商,就算自己不出手,只怕也在娱乐圈待不长,这就是沈凌从始至终没有想过针对她的原因,这样的人物不值得她动手。 刘茜却因为沈凌的态度越发不安,她现在已经不是当初的新人,知道能坐在这个位置的,不是编剧就是导演,要不就是投资商。联想到沈凌的富家千金身份,投资商的可能性最大。所以刘茜几乎想要落荒而逃,只是为着面子问题,才勉强支撑了下来。 刘茜走后,刘安和沈凌又看了十几个来试镜的人选,但仍是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 后来还是陆涵东拍完自己的节目,过来看沈凌时,给他们提供了一个人选。那人是陆涵东公司里的一个后起新秀苗晨,算是陆涵东的师妹。陆涵东之前与她拍过一部戏,觉得她很有天分而且外形也很适合这部戏。 苗晨过来试镜时,刘安第一眼就相中了这个长得清秀柔弱的小姑娘,觉得她就是自己心目中的女一号。 沈凌却对她的第一印象不是太好,后来才知道自己不喜欢她的原因,她身上的气质和林雅有些像,都是很容易讨得男生喜欢并常常引起纠纷的那种偏文艺性的女生。 基于这个原因,沈凌并不是很看好她,但是刘安却执意要让她当女一号,陆涵东也觉得苗晨很适合剧本里的女一号角色。 沈凌觉得自己也不能偏执己见,最后还是同意了苗晨担当女一号的事。 不过因为不喜欢苗晨,因此新戏开拍的时候,沈凌就将重心放在了自己的公司事务上,去剧组探班的次数一个巴掌都数的过来。 新戏拍到一半的时候,有天半夜,刘安给她打电话,声音一听就知道他是喝醉了酒,因为醉酒的原因,他话说的不是很明白,沈凌只听清了一句话,他后悔选苗晨做女一号了。 等沈凌第二天再拨过去时,刘安就不承认了,他有些支支吾吾的把话混了过去,绝口不提昨晚他说了什么。 沈凌心底一沉,早在她看见苗晨的第一眼本能就觉得对方会和林雅一样将来不利于她,但是她也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能让刘安喝醉酒给她打电话的一定不是件小事,可是事后让他又咬紧牙关的一定是因为这事牵扯到了陆涵东。 沈凌好好想了一下,陆涵东的人品她还是信得过的,对方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问题的关键肯定是出在那个苗晨身上。刘安当年能被刘茜利用,现在未必不能被苗晨利用。 所以她接下来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正好总公司那边要举行一个年度晚会,邀请沈凌作为嘉宾出席。沈凌就开始忙着给自己设计晚礼服,和陆涵东几乎没有通过电话。 沈凌稳坐泰山的时候,正在剧组里拍摄新戏的苗晨却有些坐不住了。她本来计划的很好,故意让刘安撞见她和陆涵东亲密的一面,然后借他的口告诉那个富家千金,等她过来剧组这边大吵大闹的时候,自己就可以辩解他们只是在对戏,而且因为角度的问题旁人很容易误解什么。 只要那个富家千金不相信他们的说辞,那么两人就会陷入争吵当中,加上他们长期分隔两地,感情迟早会出现问题。一旦他们感情出了问题,自己就可以介入其中,也许还能成为涵东师兄的新女朋友。 苗晨将一切设想的都很好,可惜现实却没有按照她的剧本走。首先,涵东师兄的那个富家千金的女朋友并没有过来兴师问罪;然后,不知道是不是刘安导演发现了什么,他现在对自己没有了之前的客气,变得越来越严厉,几乎不给自己情面。 还有涵东师兄,不知谁对他说了什么,他现在对自己也越来越冷淡,除了拍戏需要,他私下里几乎不和自己说话。 苗晨发现了这几点以后,马上就开始改正,她固然希望成为涵东师兄的女朋友,但是也不希望自己的演戏生涯就此终止。于是,她拍戏的时候更加投入,即便刘安和陆涵东对她有些冷淡,她面上也丝毫不表露出什么,只是适当的与涵东师兄开始拉开距离。 沈凌忙完年度晚会,在新年之前过来剧组这边探班时,苗晨非常热情的与她打了声招呼,表现的异常乖巧,而且不再称呼陆涵东为师兄,而是张口陆老师闭口陆老师。 沈凌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原本苗晨是又一个刘茜,想不到段数却比刘茜高上许多。 不过苗晨表现的再好,沈凌也不会被她所欺骗,等和陆涵东回到酒店那边,她就开口道:“苗晨是个心思复杂的人,以后我们还是少和她来往好了。” 陆涵东早已经得了刘安的提醒,听沈凌提到这一句,就有些不好意思,当初他和刘安一致看好苗晨,唯独沈凌有些意见,看来他们两个的眼光还是有些不行。 沈凌说完苗晨就提起另一件事,“今年我参加公司的年度晚会时,公司里的几个董事劝我进董事会。”说到这里,沈凌忍不住露出一丝微笑,她在分公司那边那么努力的扩充规模,又出来自立门户,一方面是为了有所建树,另一方面却是为了将来掌管苏家的公司。 如今几个董事会的董事看到了她的潜力,有苏铨做对比,谁都知道她才是更好的公司继承人。 只是一旦她要兼顾总公司那边,那么她现在所涉及的房地产以及娱乐公司的股份,只怕就会没有什么精力来打理。 沈凌不会勉强陆涵东退出娱乐圈,但是她想让对方帮着打理一下房地产及娱乐公司这边的事务,因为她暂时还想不到有更好的人选。小孙现在已经被她提到了副总的位置,而其他的人,沈凌又信不过。 而且她想让陆涵东帮忙打理生意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可以拉近一下他们之间的距离,要不然他们常年一个拍戏,一个忙着做生意,再好的感情也架不住这样长期分隔两地。 陆涵东听完沈凌的解释,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下来。可他本身并不精通这些事务,所以他趁着过年这段时间剧组放三天假的机会,跟沈凌回了s市。 第 160 章 160章 陆涵东简单安顿下来以后, 就来沈凌住的小区这边商议生意上的事情。 偏巧他从电梯里走出来的时候, 正好遇到了要外出的吴澄。 同是一个圈子里的人, 两人自然认识, 只不过不大熟悉而已。两人简单的和对方打了个招呼, 就分开了。 等陆涵东从沈凌家里出来的时候, 才忽然想起来一个传闻, 一个他听过但是早就丢在脑后的传闻,听说吴家的长子吴澄暗恋过苏琳,甚至还上门露出想要结亲的意思。 陆涵东忘了这个传闻是谁跟他说的了, 但是他对这个传闻的内容却记得比较清楚。 早前,他和苏琳没有什么关系,听过就丢到了一边。但是如今他和苏琳成了男女朋友, 发现暗恋过苏琳的人就住在她隔壁, 陆涵东有些不淡定了。 从s市离开之前,他特地带沈凌去唐氏珠宝选了一款价值不菲的珠宝。沈凌记得自己穿来以后第一次遇到他就是在唐氏珠宝, 后来才发现他特别喜欢收藏珠宝, 觉得珠宝比古玩字画更具收藏性。 沈凌有前面世界的经历, 眼光自然不俗, 她一眼就相中了一款设计新颖的钻石项链, 价格也同样不菲。陆涵东的小心思,沈凌也猜到了一些, 既然对方想要通过这些珠宝表达一下心意,那她自然要顺着自己的心思来。 两人选好珠宝, 又去了某家高级会所吃了顿饭, 沈凌便开车送陆涵东去了机场。 陆涵东走后,沈凌如愿进了总公司的董事会。蓝吟秋也许是因为沈凌这些年的成就,在她进董事会以后,将她手中持有的苏家公司的股份转让给了沈凌一部分,加上苏琳原来有的5%,现在沈凌拥有的股份比苏铨还要多。 现在沈凌走在总公司里,底下的员工都当她是公司未来的继承人。 与之相比,苏铨那边就受到了一些冷落和非议。不过苏铨很想得开,他自己对经营公司一点兴趣都没有,交给妹妹打理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反正他手上有不少公司的股份,虽然现在暂时被蓝吟秋保管,但足够他以后挥霍几辈子了。 沈凌一开始还有些担心苏铨的态度,如今发现对方待她并无什么不同,就放下了心。她想要接手公司的目的,是想让苏家的企业壮大起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家人。但若是在这个过程中,苏铨对她有了想法,就违背了她的初衷了。 当初系统交给她的任务是改变她和家人的命运。如今在她的防备下,苏铨与林雅连面都没有见过几次,自然谈不上什么伤害。而蓝吟秋那边虽然对她和陆涵东交往有些不满,但随着她现在事业越来越成功,也逐渐放弃了要拆散她的念头。如今蓝吟秋一心打理公司,虽然有时候也会对李承宇有所抱怨,但是唐依蓓的身份摆在那里,她就是有再多想法,也不敢付诸实施。 而她自己也找到了一个一心一意对待她的恋人,陆涵东艺人的身份在旁人看来,许是不是理想的男朋友人选,可是沈凌自己忙起来时也顾不上他。两人各自都有自己的事业,各自忙忙碌碌,连吵架的时间都没有,这样也挺好的。毕竟沈凌不是那种喜欢窝在家里,一心一意做家庭主妇的那种人,而陆涵东因为自己的身份,也恰恰不会干涉她的生活。 所以即便陆涵东有地方不如其他男朋友做得好,沈凌还是觉得他是那个适合自己的人。唯一有些美中不足的是,陆涵东艺人的身份让两人无法公开外出。 “要我说,就是你和涵东公开恋情,也没什么不好的。反正大家都知道涵东在和一个富家千金谈恋爱。你们公开的话,还能让涵东给你们公司做做广告。”唐依蓓舒服的靠在沙发上,一边翻动手中的杂志一边说道。 沈凌看着她微微隆起的肚子,“不说我了。承宇哥现在对你还好吧?” 唐依蓓扶了扶腰身,轻哼道:“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对我不好。他们公司现在谈的一个项目,需要我爸的一个老下属给他们疏通。他现在就差把我和肚子里的孩子供起来了。” 唐依蓓说的有些夸张,但是真实情况和这个差不了多少。 唐依蓓毕竟有一个做省长的父亲,就是李承宇想要冷落她,李父李母也不会答应他。显赫的背景加上唐依蓓自己又有手段,婚后第一年,李承宇见林雅的次数就少了不少。 第二年,李承宇进了自家公司,需要求到唐依蓓父亲的地方太多,在唐依蓓面前不由就软了几分。后来唐依蓓的父亲在得知他外面还有人后冷冷的敲打了他一回,李承宇自此就开始疏远林雅。 李承宇本身就是个有野心的人,前一世林雅能成功嫁进李家,是因为她有霍家那边的人脉。如今她失去了霍家的人脉,李父李母不肯让她进门,唐依蓓又从天而降,她的日子就不好过起来。 尤其是因为唐依蓓的父亲狠狠警告过李承宇一回后,他就不敢再明目张胆的去找林雅。两人经常好几个月都见不到一回,每次见面,李承宇都因为公司的事务缠身在那里待不了多久。 久而久之,林雅得到的就只有每个月李承宇汇入的一笔包养费。 可是她还能安慰自己,起码自己和李承宇是真心相爱的,有朝一日他一定会将自己风风光光娶进门的。可是这个幻想在唐依蓓怀孕以后,彻底破灭了。 她将李承宇打给她的所有钱原封不动的还给了他,然后在某天清晨离开了这座城市。 李承宇得知林雅离开的消息后,本来想要去找她的,可是唐依蓓这边妊娠反应有点严重。李父李母一再让他抽出时间来陪唐依蓓,他被唐依蓓支使了几次,就将寻找林雅的事忘在脑后了。等他再想起来,林雅彻底失去了踪迹。 李承宇最后也只能怅然的叹口气,偶尔也会想起那个当初让他心动不已的清纯女孩。 沈凌从唐依蓓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后,深感有实力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她论手段也不输于唐依蓓,之所以没能成功套牢对方,一是背景不够硬,二来就是李承宇始终当她是小妹妹。 从那以后,沈凌对提升总公司实力的事情抓的更紧。她进入总公司半年后,便在蓝吟秋的支持下出任副总经理一职,带着人加班加点的研究新产品。 有之前开美容坊的经验,沈凌又有空间这个作弊器,很快就让她研发出了几个新产品。 新产品上市以后,就受到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沈凌在公司的地位也提高了不少,在她的建议下,总公司开始斥资建造高级的美容会所,专门用来接待s市有头有脸的名媛贵妇。 三年以后,当总公司名下的美容会所在各地发展到数十家后,苏家的企业终于挤进了全国百强企业,名列第八十五位。 随后,蓝吟秋在过完自己的五十五岁生日后,将总公司全权交给了沈凌。 也许是没有了公司的事务,蓝吟秋现在的精力大部分放在了催婚上。苏铨已经年过三十,可是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只知道混迹于自己的酒吧。蓝吟秋只要见到儿子一回,就会提起一回儿子的终身问题。 她现在已经对苏铨不抱什么希望了,哪怕不是那么门当户对,就是小家碧玉她也认了。 可是苏铨却说还没遇到合适的人,要再等等。 于是,蓝吟秋在儿子这边遇到挫折后,就开始催促女儿。她试着说服沈凌和陆涵东尽快结婚,然后就可以让陆涵东退出娱乐圈,进公司和女儿一起打理公司的事务。 蓝吟秋自己是在丈夫过世后主动挑起公司的事务的,自然知道作为一个女人打理那么大的公司不容易,有陆涵东做帮手,女儿也能轻松一些。 沈凌现在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一门心思的想要把企业做大成为挤进全国前十强,因此蓝吟秋的话,她听过就放在了一边。 不知道是不是蓝吟秋和陆涵东说了什么,对方有一天和沈凌通电话时,便谈到了他们的终身大事。 沈凌委婉的告诉对方,她在三十岁以前暂时还不想考虑结婚这件事。陆涵东也不想这么早结婚,他现在在电影圈基本站住了脚跟,正在冲着影帝的方向努力。而且他现在这么忙,即使结婚的话,恐怕一年也回不了几次家。 两人就在电话里达成了共识,等到苏家的企业挤进全国前十强,等到陆涵东拿到影帝,两人就可以将公司和拍戏的事暂时放一放,举办一个盛大的婚礼。 和陆涵东通完电话,沈凌看向写字楼对面的高楼大厦,夜色已至,那里却还亮着点点灯火,沈凌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一起奋斗拼搏的感觉真的挺好的。 几年以后,沈凌和陆涵东先后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后,便依照两人的计划,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婚礼过后,陆涵东便退出了娱乐圈,陪着沈凌一起打理公司的事务。他们两个都对孩子没有什么执念,因此结婚十年也没有要孩子。 而苏铨在沈凌的婚礼上邂逅了依旧单身的唐依薇,后者虽然已经成为了有名的大画家,但是感情方面却一直不顺。在发现苏铨仍然暗恋着自己后,唐依薇决定给他一次机会,试着交往一下。 苏铨在长达十年的暗恋以后,终于在一个清风云淡的日子娶到了唐依薇。 两人成婚以后,很快就生下了一个聪明可爱的男孩。 这个男孩毕业以后便进了苏家公司,在姑姑的教导下,一点点熟悉了公司的事务。等他三十岁那年,沈凌就将手中的公司大权交了出去。 沈凌将公司大权交出去以后,便和陆涵东在南方找了处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这辈子忙碌这么久,是该好好歇息了。 第 161 章 沈凌睁眼的时候, 本来都做好准备会见到古香古色的摆设了。按照她的经验, 自己最近两次已经连着两次穿到现代, 那么第三个世界应该会回到古代了。 哪知睁开眼的瞬间, 入目所见的便是一个极其简陋的出租房, 目测大约只有三十平方米, 不大的空间内既有床柜桌椅又有锅碗瓢盆。显然这间简单的出租房既是卧室有的时候又会充当厨房。 事实和她猜测的差不多, 沈凌融合完原主的记忆后,就明白自己为何会身处如此简陋的一间出租房了。 原主宋暖今年二十岁,原本是一个高中都没上完就出来打工的女孩。之所以会这么早就出来打工, 倒不是因为宋暖家里条件不好,有生病的父母或是念书的弟弟。相反,她父母都是厂里的职工, 虽然工资不高, 但是维持一个小家庭却是没问题的。 宋暖出生以后,为了响应计划生育的政策, 宋暖的父母也没再要孩子。所以两人只有宋暖这么一个女儿。 不过家里虽不怎么愁吃穿, 但是宋暖却是一个颇有野心的女孩。她知道自己生的很好看, 从小就做着成为大明星的美梦。她发现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子后, 就说服父母毅然的退了学, 然后跟着一个表姐来了京都这边打工。 宋暖的表姐田敏倒是上过大学,有一个专科的学历。她在北京拥有一份工资三千多的工作, 三千多的工资在现在还是零几年的小城镇,属于较高的收入。几乎可以抵得上宋暖父母两个人的工资了。 这也是宋暖的父母最后同意女儿跟着田敏去京都闯荡的原因。 可是宋暖跟着田敏来了京都以后就发现现实跟自己想的好像有点出入。田敏虽挣着一份三千多的工资, 但是却住在离市中心很远的一间出租房里。而且每天都过着打仗一样的生活, 早上六点起床以后,连早餐都来不及吃,就匆匆赶地铁去了。晚上每天要到八九点才能回来。 不过田敏忙归忙,但是心里一直惦念着这个自小跟她关系不错的表妹,很快就托同事给宋暖介绍了一份在一家茶行当店员的工作。 茶行的工作不是很累,每天只要打扫一遍卫生招揽一下客人就行。所以宋暖下班以后还有精力给自己和表姐田敏做饭。最开始的时候,宋暖是在外面的公用厨房做饭的,但是她很快就发现自己购置的锅碗瓢盆经常有被人用过的痕迹,而且用了以后洗的还不干净。 每天都将锅碗瓢盆往回收是一件麻烦事,加上公用厨房太脏乱,宋暖收拾干净以后不到两天又会被人弄脏,所以她后来干脆回自己和表姐合住的房间做饭。 反正她平时都是做一些简单的饭菜,比如煮锅面条,往里面放些西红柿青菜,最后出锅的时候放几滴香油就行。 不炒菜也不煎炸,平时勤通风,房里基本不会留下什么味道。 沈凌醒来的时候,正好是宋暖每个月休息一天的日子。这天通常都不是周六日,所以只在周日休息的田敏不会在这一天在家。 往常宋暖在这一天都会到超市买些生活用品或是打打牙祭。 就在昨晚,宋暖还为这难得的一天做了计划。早上起床以后去附近的吉祥馄炖吃完馄饨,然后再步行走到离出租房最近的一家大型超市,买一些香皂牙膏之类的生活用品和一些速冻食品。这个时候正是冬天,将这些速冻食品绑好扔到窗户外面,靠着外面的冷气,也能冷冻好长一段时间。 自从出租房公用的冰箱坏掉以后,宋暖每当冬天便都是这么做的。买一些速冻馄饨和饺子,在不想做饭的时候煮一碗最好不过。 沈凌洗漱好以后,已经是九点多了。她并没有按照宋暖的计划去吉祥馄炖吃早饭,而是从空间里端出一份丰盛的西式早餐。两片烤的恰到好处的吐司片,中间夹着鲜嫩的生菜、煎鸡蛋、火腿片,还抹了少许芝士,再配上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再好不过。 沈凌将这份早餐吃完,才穿戴好御寒的衣物,走出了她和田敏合住的这间出租房。 刚刚走出这间出租房,迎面就遇到对过的一个租客。 宋暖她们现在住的地方是一栋二层小楼,一楼是房东家的地盘,二楼则住了好几个像宋暖和田敏这样的年轻小姑娘。 住在宋暖她们对过的就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小姑娘名叫刘红静,身上收拾的干干净净,穿着嫩粉色的羽绒服,脚蹬一双白色的皮鞋,任谁看了都觉得和那个用过别人锅碗瓢盆还不刷洗干净把厨房弄得一塌糊涂的人联系起来。 但是事实却是如此,刘红静穿着打扮看着干净利索,不过只是相对人前而言,人后就完全是另一副模样。 刘红静看到宋暖从房里出来,就像是从未和宋暖因为厨房的事发生过争吵似的,笑着跟对方打了声招呼:“难得看你这么晚出门,今天休息啊?” 沈凌淡笑着回了一句:“是,今天休息,准备出去逛逛。” 刘红静故意叹了口气道:“我就没有你那么好命了,还能一个人出去逛逛。男朋友约了我去逛街,想松闲松闲都不行。” 宋暖的记忆里,刘红静以前好像从未提过男朋友这三个字,看来定是新交的男朋友了。 沈凌随口应付了一句:“新交的男朋友?” 刘红静得意的笑道:“上个月刚认识的,是一个当红艺人的经纪人。为了保密,那个艺人的名字我就不对你讲了。” 沈凌目送刘红静出门后,摇了摇头,当红艺人的经纪人能看上她,多半是艺人身边的一个助理吧! 想到这里,沈凌不由得想起了系统交给她的任务。 这次系统交给她的任务有点小难度,让她进军娱乐圈并在有生之年拿到三个以上影后的桂冠。因为这个任务不涉及金钱方面,所以沈凌尽可以动用空间的任何物品,没有任何限制。 可是没有限制,以沈凌这样毫无演技只拍过一场戏的人拿到三个影后的桂冠也有点困难啊! 好在宋暖外形条件不错,五官精致,皮肤白皙,腰长腿细,属于那种搁人堆里一眼就能看到她的那种人。这一点可以从她的业绩看出,宋暖在茶行工作两年,现在工资几乎是田敏的两倍。 有这样的先天条件,沈凌觉得再泡泡药浴,修炼下内功提升提升气质,外形还能再出众一些。这样将来进入娱乐圈,即便她自身演技不过关,也能靠着脸刷一把存在感。 沈凌将心态调整好,从二层小楼里出去,走了差不多二十多分钟就到了一家大型超市。她按照宋暖的计划,买了不少生活用品,至于那些速冻食品还是算了吧! 沈凌买完东西,看看时间还早,就找了一家商场打算给自己买几件合适的衣服。 宋暖工作这两年,除掉房租等各种日常开销,加上宋父宋母怕女儿在京都这边过得不好,时常会打钱过来,这样一累积宋暖差不多存有五万多块钱。 以她现在的工资和存款,偶尔买几件价格稍高的衣服,估计田敏也不会说什么。 沈凌在商场里逛了两个多小时,给自己买了几件款式不错的冬装和春装,同时还给田敏选了一件浅色的羽绒服。 她从店员手里接过购物袋,正准备离开商场,就见刘红静跟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走了进来。 那男生见到沈凌眼前不由一亮,他正盯着对方看时,就见女朋友上前与那个女孩打了声招呼。 “宋暖,这么巧,你也来这里逛。” 沈凌点了点头,“买了几件衣服。” 刘红静将身边的男生拉到自己身侧,“宋暖,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杨镇。杨镇,这是我邻居宋暖。” 杨镇收起之前的目光,笑着与沈凌打了声招呼,“你好,宋暖。” 沈凌不动声色的看了他一眼,以她的经验,杨镇果真如她猜测的那样,多半只是艺人身边的一个助理,周身一点气场也无。 她淡笑着点头微笑道:“你好。” 刘红静后知后觉的想起宋暖的容貌对大部分男生都有致命的吸引力,在显摆过后,她很快拉着杨镇离开了。 杨镇意犹未尽的回忆着对方的一颦一笑,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道:“宋暖做什么工作的啊?” 刘红静警惕的看了他一眼,杨镇立马道:“我就是纯属问问,你也知道我的工作性质,平日接触的艺人不少,但是像宋暖这样的还真没几个。若是有人捧她,多半会红。” 刘红静听了暂时放下对杨镇的猜疑,但是对宋暖能红这件事还是有些嗤之以鼻,“她不过就是长得好看一些罢了,想当明星,还是做梦去吧!” 杨镇懒得跟她计较,心里却暗暗道,得想个法子要到那个宋暖的电话。他现在跟的艺人钟家诚如今已经从二线退居到三线,以后只怕混的会更惨。自己得在之前想个退路才行。听说公司正准备培养几个有潜力的新人,好替换几个半红不黑的艺人,如果宋暖争气的话,说不定自己以后就多一个路子。 杨镇有了这样的心思,接下来就趁着刘红静去卫生间的机会,翻了一下对方手机的通讯录,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宋暖的名字。看来宋暖和自己的女朋友不过是泛泛之交,杨镇不由叹了口气,只能另想办法了。 偏巧,刘红静为了显摆一下她交到了男朋友的事实,让杨镇开车将她送回了住的地方。 不过她只让杨镇送到楼下,却不肯让他上楼。 杨镇也不好勉强,但是等他开车驶出不远,就见沈凌从对面走了过来。 沈凌提着购物袋从商场出来后,路过一家鞋店时,又去里面逛了一圈,买了几双好看的皮靴。她也不准备坐公交车或是打车,就那么一路走了回去,只是没想到半路上会遇到刘红静的那个男朋友。 杨镇将车窗摇下来,“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沈凌客气的婉拒道:“不用了,我马上就要到了。” 杨镇恐怕殷勤献的太过会引起对方的警觉,便直接从兜里掏出了一张名片,递给沈凌,“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有意向进娱乐圈的话,可以给我打电话,我能帮你推荐给我们公司。说真的,宋暖,你的外形不错,非常适合做艺人。” 杨镇说完这番话以后,就笑着与沈凌作别,慢慢开车驶出了这片居住区。 第 162 章 162章 沈凌回到出租房, 拿出杨镇给的名片看了看, 一如她的猜测, 杨镇只是艺人身边的一个小助理, 名片上除了他的助理身份外还写了一个电话号码。 这样的名片, 宋暖从前也收到过两张。她人长得漂亮, 刚来北京在茶行工作时就有人说是娱乐公司的星探给她送这样的名片。 宋暖虽然一心想往上爬, 但是性格相对谨慎,她怕遇到骗子,回来和田敏合计了半天。田敏比她多长几岁, 又出来工作了几年,对待这种事更为谨慎。 两人最后觉得这种来历不明的人还是不要相信的好,何况宋暖对未来已经有所规划, 所以直接便将那两张名片丢到了垃圾桶。 宋暖的计划是在茶行工作两年后, 攒下一笔小钱,然后就到京都的怀柔影视城去闯荡。 她对自己的期望很高, 觉得凭自己的容貌, 肯定会从群众演员一步步达到大明星的地位。 沈凌却没有她这样的自信, 做群众演员是有可能出头, 但是那种概率太低了。与去怀柔影视城相比, 她更青睐于加入一个娱乐公司。起码那里有专业的团队,成功的可能性更大。 沈凌将名片放置起来, 她对杨镇还不熟悉,对方的底细一概不知, 还是等等再说吧! 田敏下班回来走到那间她和表妹一起住的出租房前, 拿出钥匙打开门的瞬间就闻到一股鸡汤的香味。 “暖暖,你煲鸡汤了?”田敏赶紧将房门关上,嗅着空气里的香味道。 沈凌从窗前的一张小桌上转过身来,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我看表姐你最近工作那么忙,便买了只鸡准备给你补补。” 田敏顾不上换鞋,几步走到小桌跟前,“好香啊,暖暖你的手艺见涨啊!” 沈凌弯眉笑道:“我是照着养生书上的一张方子做的,放了点药材,可以补气血。” 金黄的鸡汤入口的时候带着淡淡的药味,但却没有冲淡鸡汤的香味,反而因为这点药味让鸡汤变得更鲜。 田敏痛喝了两碗吃了个鸡腿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一边慢条斯理的啃鸡爪,一边跟沈凌说些工作上的烦心事。 沈凌等她说完,便提到对面刘红静的男朋友给了她一张名片的事。 田敏跟沈凌的意思一样,杨镇到底是不是艺人的助理还待另说,先等几天再说吧!以刘红静的性子,若杨镇真是艺人身边的人,她以后铁定会朝众人显摆。 两人吃完一整锅鸡汤,田敏便按照习惯去洗碗筷。 沈凌趁着她去厨房洗碗的空档,整理了一下房间,然后从购物袋里拣出那件特意给田敏挑的浅色羽绒服。 刚将羽绒服摆到床上,就见田敏端着碗筷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 “怎么了?” 田敏气的脸色通红,“老娘才不是没人要,老娘是一心忙着追求事业,哪像某些人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 沈凌一听就明白了,肯定是对面的刘红静显摆自己交到男朋友的同时讽刺了一下田敏。 其实论年龄,田敏也并不算太大,不过二十五六岁,在沈凌看来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可是在小县城出身的刘红静看来,二十五六岁在她们家乡几乎就可以称得上是老姑娘了。所以她在看到田敏出来洗碗时,微微的讽刺了几句。 “表姐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的性子,管她说什么呢,我们只管做好自己就行。”沈凌劝道。 田敏好半天才将心情平复下来,然后就看到了那件浅色的羽绒服。 沈凌趁机将她的注意力引到衣服上,等她彻底将刚才的事忘掉以后,姐妹俩便简单的漱洗一番先后躺到了被窝里。 第二天,沈凌被闹钟准时叫醒,起来的时候发现田敏已经走了。她工作的地方比较远,每天都是不吃早饭匆匆就走了。 沈凌吃过早饭,穿上新买的一件羽绒服,没有按照平时宋暖的习惯挤地铁到茶行,而是在路边叫了一辆出租车,十几分钟后就到了那家荣生茶行。 她到了茶行以后,径直走到茶行老板老贾的办公室前敲了敲门。早前宋暖其实也有辞职的打算,五万多的存款虽不多也可以够她生活两年。只是她有些舍不下茶行每个月付给她的工资。 到沈凌这就没这个顾虑了,她敲门进去以后,就简单的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老贾吃惊的看了沈凌一眼,问了她好几个问题。沈凌只推说她要搬家,新家距离这边有点远,所以以后不能来这边上班了。 当初沈凌来这边上班的时候,并未签订什么合同,所以离职手续办起来很简单。老贾本来要留她到月底再走的,但是沈凌宁可不要当月的工资也要干脆的离开。老贾最后只能如她的愿。 沈凌从茶行离开以后,就去了宋暖心心念念想去的怀柔影视城。 她不打算按照宋暖规划好的方向走,只是出于好奇想去看看这个世界的影视城是什么样子的。 沈凌到影视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因为时间接近中午,所以整个影视城的游人并不多。也有几个取景的剧组,其中一个剧组还在城墙附近拍摄一场打斗的戏。 虽然上演打斗戏目的几个演员一个熟面孔都没有,围观的游客们还是看的津津有味。 沈凌只在外面逛了一圈,主要是影视城太大,真要逛的话,可能要花一天时间。而她晚上还要回到出租房那边,所以从一座四合院出来后,她就准备打道回府了。 从四合院出来以后,沈凌经过一处小桥流水时,无意间看到了卫生间的标志。 沈凌走到卫生间的公共通道时,就见到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痛苦的蹲在地上,似是在忍受什么。 等她从右边的女卫生间出来时,那个年轻人还蹲在地上,眼睛不时看向左边的男卫生间。 沈凌看他忍得那么痛苦,忍不住看了他好几眼。年轻人感受到沈凌的视线,许是看她目光中带着一丝不忍,便解释道:“中午吃坏了肚子,可男卫生间里只有一个蹲便。” 沈凌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在现代世界也做过一回男人,知道有些男卫生间只设置一个蹲便。她想了想,看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忍得这么痛苦,便道,“要不你去那边的女卫生间好了,里面没人,我在这帮你看着。” 年轻人听了马上感激的朝她看了一眼,说了声谢谢,就冲进了女卫生间。 沈凌在外面等了约有十分钟,年轻人才从里面出来,再一次向沈凌道了一声谢。 除掉这个小插曲,沈凌接下来再没遇到什么有趣的人和事,很快就回到了出租房这边。 她回来的时候,刘红静正好在厨房炸丸子。她破天荒的让沈凌尝尝她做的丸子味道如何,沈凌借口最近要减肥婉言谢绝了。刘红静一脸遗憾道:“还想让你给点意见呢!你不知道明天我要去探班,杨镇带的那个艺人明天在怀柔影视城拍外景,他邀请我过去认识认识他的同事。” 沈凌不由看了刘红静一眼,也不知道对方说出这一番话来是杨镇交代的还是她自己特意要显摆的。 不过这都和自己关系不大,沈凌并不一定非要借着杨镇进入娱乐公司,所以她听完以后并没放在心上,很快就回了自己房间。 接下来连着几天时间,沈凌每天都会去京都戏剧学院那边转一圈,看看最近有没有导演过来为自己的片子选新人什么的。她上一世认识的导演刘安就喜欢选一些新人作为自己新剧的女一号。沈凌不期望自己能被某个导演一眼相中,只希望能遇到一两个帮助她尽快进入娱乐圈的贵人。 这天,沈凌仍在校园逛了一圈,临近中午的时候,她正犹豫要不要回家吃了饭再来时,就见不远处有一个熟悉的面孔喊了她一声,“哎,你也是京戏的学生啊!” 沈凌很快认出那个跟她说话的就是先前在怀柔影视城吃坏了肚子的年轻人,她停住脚微微笑道:“这么巧,竟然会在这里遇见你。不过我不是你说的京戏的学生,我来这里只是想碰碰运气。” 年轻人笑了笑:“我知道了。你今天来京戏这是为了景天导演要拍的那部古装剧吧!”他热情的说道,“不过听我的同学们说景天导演要到下午两点才会过来,不如中午我请你在附近吃一顿,就当是谢你上次的举手之劳。” 沈凌微微扬眉,她想不到自己碰巧遇到的年轻人竟然是京戏的学生,而且今天恰好有一个导演要过来挑选新人。 她只微微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年轻人的提议,两人去京戏附近的一家饭馆吃了一顿还算丰盛的午饭。 饭桌上,沈凌才知道,年轻人那天之所以闹肚子,是因为他当时为了拍戏需要,喝了一杯加了冰的啤酒。 “也是我比较倒霉,好容易托关系弄到一个角色,结果进去以后才发现要在冬天拍摄夏天的戏份。我本来就有胃病,那杯啤酒下肚,几乎要了我半条命。要不是遇到你,我不知道还得在外面等多久。” 第 163 章 下午两点的时候, 沈凌在年轻人的指点下来到了某座教学楼的二楼大厅。那里已经站了几十个过来面试的京戏学生, 看见一个生面孔进来, 他们不由好奇的扫了沈凌一眼。 其中一个容貌出众的女学生在看到沈凌的外形条件明显要比自己好时, 还微微咬了咬唇。 大厅里有一个专门负责登记这些面试过来的人的资料, 沈凌飞快的填写了自己的姓名住址以及学历, 那个负责登记的人在她写完以后, 交给了她一个号码牌就走了。 一直到三点多钟,才有人过来开始叫号,轮到沈凌的时候已经是五点多了。 她在一个三十多岁女人的指引下来到一间小型的会议室, 只见里面坐了五六个人,沈凌不动声色的扫了坐在最中间位置的一个中年男人一眼,觉得那个中年男人应该就是来京戏选角色的景天导演。 “看你的资料并不是京戏的学生。”沈凌打量景天导演的时候, 坐在最左边的一个男人开口道, “那你以前演过戏吗?” 沈凌微微摇头:“没有。” 那男人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觉得她大概又是一个仅靠漂亮的脸蛋就想挤进圈里的人, 他打量了一下沈凌的身形, 继续问道:“有什么艺术特长?” 沈凌带了点自信的笑容:“会一点古琴。”她记得年轻人提到过景天导演要拍的新剧是一个古代剧, 那么提到她会弹古琴应该没错。 “小蔡, 去找人弄一张古琴。”坐在最中间的景天导演突然开口道, 他的新剧里还缺一个会弹古琴的角色,本来想着这个角色可以找艺术学校的学生来演, 但是看到眼前的这个小姑娘,他又改了主意。 那个小蔡就是一直问沈凌问题的男人, 他出去了一会儿, 就有两个学生模样的人抬了张古琴进来。 沈凌坐在古琴跟前,轻轻撩拨了一下琴弦,临时弄来的这只古琴大概平时只是做装饰用的,长期没有人弹,琴弦微微有些涩。不过就算是这样一只普通的古琴只能让她发挥一半的水平,也足够糊弄眼前的这几人了。 沈凌想了想,选了首欢快的曲子。 这首曲子还是她当年在陆家做表小姐时习得的,沈凌一边弹一边不由得回忆起了当时做大家闺秀时的悠闲与自在,铭刻于记忆深处的一些属于大家小姐应有的礼仪便不自觉的展现了出来。 在外人看来,只觉得沈凌弹琴的动作优美无比,一举一动都透着一种说不出的韵致与美感,加上琴声清朗动听,在场的几人不由得便被她带到了琴声中的境界中。 只觉周围鸟语花香,又有一弯泉水缓缓流淌而下,在微风的吹拂下,泉水荡出微微的波浪,不时还有一两朵落花飘落其上,如斯美景,好像能让人忘却世间的一切烦忧,真想一直在这山林中停留下来。 沈凌弹完最后几个曲调,轻轻抚了抚琴身,才从古琴前站了起来。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景天导演,他用略带惊喜的目光打量了沈凌好几眼,“琴弹得不错,能看出你在上面下得功夫不少。我这里倒是有一个角色比较适合你,如果你有意的话,下个月五号到影视公司面试。” 景天导演没说那个角色到底有多少戏份,可是沈凌看他的神色就知道那个角色多半是个龙套。龙套就龙套吧,沈凌点了点头,景天导演就让小蔡给她写了个地址,让她五号上午九点到那边面试。 上一个世界里,沈凌被陆涵东推荐给导演扮演一个富家之女时,因为有陆涵东的关系,所以面试一次就通过了。 而现在的世界,没有富家千金的背景,也没有做艺人的朋友,沈凌第一次体会到了想要参演一个剧中的角色竟然要先后试镜好几次。 景天导演倒是很看好她,沈凌在五号上午去面试时,他很快就认出了她,还让化妆师带她下去化妆。 因为景天导演拍的是古代剧,所以化妆师给沈凌化了一个浅淡的妆容后,就有人过来给她送了一套浅绿色的古装戏服。 沈凌换上那套戏服,自己试着将头发盘了起来,等一切都弄好以后,她在镜子前照了照,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周围路过的几个工作人员看到她的扮相,都露出惊艳的神色,感觉面前的女孩真的就像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一样,没有一点违和。 景天导演第一眼看见沈凌的古代造型时,眼前不由得一亮,他做导演这么些年,什么样的女演员没见过,可是眼前的这个女孩却是他见过气质最出众的一个,尤其是在她穿上这身古装后,那种骨子里的优雅与高贵无形当中便流露了出来。 景天导演甚至猜想,眼前的这个女孩难不成是哪个富家女因为热爱演戏所以才隐瞒身份来演这么个龙套,要知道她那身出众的气质可不是小门小户就能培养出来的。 景天导演心里有了这个猜想后,面上就对沈凌和善了一些,让她像上次一样用古琴弹了一首曲子后,就将她定了下来。 如沈凌猜想,她的角色戏份并不多,总共只有两场戏。第一场戏,只要她在亭中的石桌上弹一首曲子就好。第二场戏倒是多了几句台词,不过前后加起来也没有超过二十个字。 虽然戏份不多,台词更是少得可怜。但总归是她在这个世界接到的第一个角色,沈凌等景天导演将她定下来后还是有些兴奋的。 回来的路上,她特地找了一家有名的饭馆,打包了几个招牌菜,准备和田敏好好庆祝一番。 田敏当天依旧是八点多才到家,沈凌熬好了一锅碧粳米粥,桌上也已经摆了五道热菜,还有一瓶红酒并两个酒杯。 田敏早前听沈凌提过今天的面试,一看到这些,就面露笑意道:“看来暖暖你通过面试了。” 沈凌先给她倒了半杯红酒,然后也给自己倒了半杯,“表姐真是料事如神,为了庆祝我拿到的第一个角色,干杯。” 当晚,为了庆祝沈凌拿到角色的事,两人都喝了不少。田敏第二天正好休息,所以两人很快就将沈凌买的红酒喝的一干二净。 沈凌借着酒意跟田敏说了她过几天要搬家的事情,和田敏合住一个房间,她根本无从施展空间的优势。既不能修炼内功,也不能从空间里拿出药材泡药浴。 田敏倒是料到了这个事实,她这个表妹一早就想进入娱乐圈,如今既然拿到了第一个角色,以后就算踏进那个圈里了。搬走是迟早的事。她尽管有些不舍,还是故作大方的拍了拍桌子,打算陪沈凌一起看房。 沈凌谢绝了她的意思。她有空间里数不尽的财富,自然也不想委屈自己,所以她不准备租房,而是打算在京都买一套房子。 不过鉴于田敏知道宋暖的底细,所以沈凌不打算看房的时候由她作陪。以后等自己在娱乐圈立住脚了,就可以解释买房子的钱从哪来的了。 买房子的事宜早不宜迟。沈凌第二天起来,因为昨晚睡前喝了一碗醒酒汤,所以一点不适都没有,她吃完饭穿戴好衣服就出门找了一家靠谱的中介说了自己的打算。 中介根据她的要求给她找出来三套房子,沈凌最后挑了一套南三环的房子,因为这个时候房价还不是太高,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只需两百多万就可以到手。 沈凌在中介的带领下看了一下那套二手房,房主打算移民去加拿大,所以急着出手,因为移民,所以家具什么的都留下来。沈凌只需要把行李拿过来就可以入住,连买家具的钱都可以省了。 沈凌觉得房子和家具大体还算符合自己的要求,房主也比较讲究卫生,处处都打扫的很干净。于是双方当天就签订了合同,沈凌直接付了两百多万的现款。 这些现款都是她在前面几个世界存下的小金库,好在这几个现代世界的纸币是相同的,要不然她存下来的这些纸币就成一堆废纸了。 房子的事情解决完以后,沈凌心情很好的回到了和田敏合住的地方。刚进二楼,她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劲,还未走到房门前,刘红静从对门走出来,故意大声道:“哎呀,原来是大明星回来了。田敏你还不赶紧出来迎接。” 沈凌微微皱了皱眉,正打算说什么,田敏已经从房里冲出来,冷笑道:“怎么,被我揭穿你男朋友的身份不过是一个小助理,你就恼了。恼也没用,有人当初敢吹大话,就得做好露馅的准备。” 刘红静气的不行,指着田敏半天也没说出话来。田敏也没给她说话的机会,直接拉沈凌回了房间。 “对不起啊,暖暖。本来我不想说出去的,但是那个刘红静太可恶,我跟她一吵架,就没忍住把杨镇给你名片的事和你面试到角色的事都说出去了。”田敏一脸自责道,“怪我当时太冲动了。” 沈凌道:“没什么的,表姐。反正我过几天就要搬走了,刘红静爱说什么让她说去吧!不过表姐你和她闹的这么僵,以后邻里邻居的也不好看,不如你搬来同我一起住吧!” 田敏马上摇头道:“这里虽然有种种不好,但是我住习惯了,还真舍不得搬走。反正我和刘红静吵架不是一回两回了,何况我又不怕她。” 沈凌看她没有要跟自己搬走的念头,也就没多劝。 一个星期以后,沈凌将宋暖的所有行李简单收拾好,就搬去了那套位于南三环的房子。 第 164 章 沈凌搬到南三环这边不到两个月, 景天导演的那部古装剧《美人如玉》就正式开拍了。 沈凌拿到的角色前后只有两场戏, 等她到达剧组时, 新剧已经拍摄了一半了。 五月的阳光已经有了些许热意, 沈凌化好妆穿上戏服, 就闻到戏服身上一股淡淡的汗味, 她将这点不适丢开, 按照景天导演说的坐在凉亭中的石桌前,做出弹琴的动作来。 这一段要拍的戏份,沈凌并没有任何台词, 也不需要跟其他人对戏。只要她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做出弹琴的样子就行。 沈凌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古装,头发梳了一个比较古雅的发髻, 上面还插了几点珠花。与几个主演的服饰相比, 她身上的服饰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但是被沈凌的气质一衬托, 原本简单的服饰就多了些许素雅的味道。 她微低着头, 伸出来的十指纤长白嫩, 轻轻拨动琴弦, 动听的琴声就流淌了出来。 本来这一段要拍的戏份不过一两分钟就可以结束, 但是因着琴声清朗动听,景天导演一直到沈凌弹完整首曲子, 才叫了声“好”。 沈凌抬起袖子,轻轻擦了擦额上的汗水, 就听景天导演开口赞了她两句, “不错,小宋第一次拍戏就能有很好的镜头感,真是不错。” 沈凌微微笑了笑,事实上这不是她第一次拍戏,在前面那个世界里,她客串过一回富家千金,也算有过一点拍摄经验,所以发挥的还可以。 与之相比,景天导演就对刚才那一场戏份中,没有发挥好的女三号生出了一丝不满,但不满归不满,面上他还是得耐心的指导对方尽快入戏。 沈凌换完戏服从化妆间出来,就听几人在角落里议论剧里饰演女三号的翟微。 “平日傲慢的跟个公主似的,排场摆的比一线女星都大。张口闭口我男朋友,好像怕人不知道她被人包养似的。” “我看景导几次被她气得脸色铁青,她却一点没有觉察,照常该干嘛干嘛。” “我看就连今天那个弹琴的小姑娘都比她发挥得好。” 这句话刚刚落下,就有一道尖锐的女声道:“比我发挥得好又能怎样,还不是一个连台词都没有的龙套。” 躲在角落里说翟微八卦的几人有些尴尬的转过身来,就见翟微带着两个助理站在不远处,显然将他们之前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几人红着脸叫了声,“微微姐。” 翟微面色不善的扫了他们几人一眼,傲慢的挑了挑下巴,“敢拿一个龙套跟我比,小孙,帮我记下这几人,让景导看着办。” 几人的脸色马上就惶恐起来,“微微姐,我们错了。” 翟微伸出右手看了看自己刚做的美甲,想到景天导演说她的美甲不符合古装剧的风格,要她染回原色就有些烦躁,看眼前的这几个人也就越发不顺眼了。 “这次就算给你们一个教训,敢拿我跟龙套比,哼!”翟微发泄完自己的不满,刚要离开,就听一道微低的声音道: “龙套怎么了,香江鼎鼎有名的辉爷早年不也是龙套出身。”沈凌从拐角处出来,不缓不慢的走到翟微跟前,目光中透着一丝冷意,“还是微微姐你自大到连辉爷都看不起了?” 翟微不知道为什么,当对方朝她看过来时,她竟然生出了一种畏惧之心,连心跳都快了几拍,她有些慌张的说道:“这事跟周家辉有什么关系,你不要胡说。”她说了这两句话以后,暗恨自己没用,竟然被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吓住,但是对方那带着一丝高高在上的神情,又让她觉得不安。因此她不等沈凌回答什么,匆匆就带着两个助理走了。 沈凌开口的目的只是觉得翟微说话未免太不好听了,而且那几个被抓住的工作人员好歹也是因为自己得罪了翟微,因此站出来说了这么几句话。所以翟微走后,她也没有停留和那几个工作人员说什么,而是很快离开了剧组。 沈凌本来以为这件事已经结束了,但是等她过几天再来剧组这边拍摄第二场戏时,就发现剧组大部分的人变得都对她极为客气,化妆师还特地花了半个小时,给她化了一个特别适合她的妆容。 尤其是后来,景天导演要拍摄她的戏份时,因为要和男二号对戏,两人被安排在了一间古香古色的闺房。 趁着工作人员按照景天导演说的布置场景,男二号对她挤眉弄眼的笑了笑:“听说翟微私下说你的坏话,被你给挤兑回去了。妹子,看来你背景挺深啊,竟然连翟微都不惧。” 沈凌本来想下意识否认的,但是联想到翟微的事情,觉得让众人有这个印象也不错,起码以后不会有人敢为难她。 于是她微微笑道:“这话可不敢当,我男朋友也不过就是个小老板而已。” 男二号说那番话的时候是带着一丝试探意味的,沈凌的做派举止可不像是个普通人,这点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他出于好奇试探了这么两句,但是心里未必觉得沈凌肯说实话。 哪知沈凌却直接提起了她的男朋友,男二号就了然了。不过与翟微的嚣张相比,男二号更欣赏眼前这个身后即使有金主也肯踏实下来做龙套的女孩。 他不由就多说了几句,“你男朋友有没有兴趣投资影视剧,景导拍完这部剧以后要筹拍一个武侠剧,只是资金还未完全到位。你比那个翟微长得有气质多了,如果带资入组的话,想必景导能给你安排个不错的角色。” 沈凌有前面世界的经历,自然知道带资入组的好处。她自己倒是肯吃苦,也愿意从龙套做起,但是那无疑意味着她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时间才能获得一个相对好的角色,中间可能还会有种种潜规则等着她,与其这样,还不如利用自己的财富走捷径呢! 沈凌想明白以后,就朝男二号道了声谢。 男二号看她有意向,也想卖她一个好,谁知道自己将来有没有求到她的时候。他主动跟沈凌说,如果她愿意的话,他可以从中牵线,请景天导演出来吃顿饭,谈谈投资的事。 两人差不多将这件事定下来以后,那边的布置也弄好了,两人赶紧摆正自己的角色,按照剧本开始拍摄。 沈凌饰演的角色是男二号的妹妹,一个典型的大家闺秀,所以当男二号提出想要将妹妹许配给男一号时,作为大家闺秀的这个角色只要适当的表现出一丝羞意即可。 这场戏从头到尾拍摄的都很顺,男二号凌峰拍戏已经有好几年,这一场戏份自然难不倒他。沈凌自己做过大家闺秀,知道大家闺秀应有的样子。因此两人配合的很好,将景天导演所要求的全都表现了出来。 沈凌的这两场戏份发挥的都很好,景天导演满意的同时,也记住了她的名字。 后来当凌峰出面邀请他出席一个饭局,饭局上沈凌透露出自己想要投资他的下一部戏时,景天导演很爽快的答应了。与其再忍受翟微那样带资入组又无演技又傲慢的人相比,他宁可选择眼前的新人,起码对方很有演技天分,也很有礼貌。 这样,沈凌在拍完自己的两场戏份后,又给自己预定了一个角色。 不过景天导演的那部新戏要到明年才会拍摄,而且到底演什么角色也未定,所以沈凌打算趁着接下来一段时间,给自己找个好点的公司,这样将来遇到的机会也更多些。总不能她为了拍戏,每部戏都要带资入组吧! 在签公司这方面,沈凌问了一下凌峰的意见。对方比她早入行几年,在这方面肯定有经验的多。 果然凌峰等她问起签公司这样的问题时,说了一大堆前人总结的经验,最后给她介绍了一家成立没有几年,但是对艺人管理相对宽泛一些的公司。 这家名叫星光娱乐的公司与国内几家有名的娱乐公司相比,规模确实小一些,签下的艺人也不多。不过公司签的艺人虽不多,但是也有几个沈凌叫得出名字的当红艺人。而且因为公司每年签下的新人不多,资源也更为集中一些。 那些大公司资源虽然多一些,但是多倾向于少数几个一二线艺人,偶有几个他们漏出来的角色,竞争也都很激烈。还不如加入一家较小规模,实力也不低的公司。 这是凌峰的经验之谈。 沈凌好好的想了一下,最后听从了他的建议,准备签约这家星光娱乐公司。 在凌峰的帮助下,她很顺利的跟星光娱乐公司的人签了合同,有了一个叫何乐的经纪人。 签约进公司以后,沈凌才发现杨镇也在这家公司,在一个叫钟家诚的艺人身边做助理。 两人在公司的过道上偶遇时,杨镇热情的跟她打了声招呼,沈凌为着刘红静的为人,态度淡淡的,一副不想与之多谈的样子。杨镇很有眼色的没有拉着她不放,告诉她以后有问题可以随时来找他,然后就匆匆走了。 沈凌进入公司以后,前后没见到自己的经纪人几面,就被安排了一堆课程,几乎都是演技方面的课程。 沈凌知道自己不是专业出身,何乐这么安排肯定是想提升一下自己的演技,于是每天都认真的去听讲。 半个月以后,何乐又给她加了一个形体课,沈凌的时间被排的满满当当,等她抽出时间回去看田敏时,已经是好几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表姐妹一见面,田敏就告诉她,刘红静被她那个男朋友甩了,因为她自从沈凌搬走后不久就没再提到男朋友这几个字了。两人都猜测,肯定是对方有些受不了刘红静爱慕虚荣又爱斤斤计较的性子,所以才将她甩了。 说完八卦,沈凌告诉田敏,自己现在已经加入了一家娱乐公司,估计以后会更忙,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都会抽不出时间来看她了。沈凌还让田敏今年回家过年的时候跟家里说一声,她今年就不回去了。 第 165 章 165章 沈凌走进何乐的办公室时, 就见何乐对面坐了一个眉目秀丽的女孩, 那女孩是何乐带的另一个新人林盼盼。 林盼盼今年刚从电影学校毕业, 看年纪比沈凌还要小一些, 可是演戏经历可比沈凌丰富多了。她在未毕业之前, 就参演了好几部电视剧。虽然都是演的一些不太重要的角色, 但是也算有了点知名度。 如今何乐带的几个艺人当中, 属她的起点最高,何乐也最重视她。沈凌见到她也在办公室里,并未表现出任何意外, 脸上带着微笑,“何哥你找我?” 何乐今年三十上下,是星光的经纪人里对艺人要求最高的一个。他面容生的严肃, 与他的名字一点都不相符合。他对林盼盼简单的交代了一句, 就转过头来道:“林盼盼下个月要参演一部古装剧,那部剧还缺一个丫鬟的角色, 我想叫你来问问你的意思。” 林盼盼开口道:“那个角色看着台词不多, 其实出场的次数一点都不少。你要是愿意的话, 我就直接跟导演说了。” 何乐皱眉看了林盼盼一眼, 那个角色其实就是剧里服侍林盼盼的丫鬟, 也不知道林盼盼为何执意要让沈凌来做她的丫鬟。沈凌来公司以后按照他安排的课程每天上课健身,跟林盼盼也没接触过几次啊。 何乐想不明白, 沈凌就更想不明白林盼盼给她介绍角色的意思了,她是想要尽快接几个戏份, 打出自己的知名度, 但是也不是什么角色都肯接的。 “我现在正在上何哥之前给我安排的课程,闲下来的时间还要抽出时间去健身房。你的好意我只能心领了。”沈凌客气的拒绝道。 林盼盼挑眉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新人,听说何乐对这个刚来公司的新人很看好,她不由生出了一丝危机感。毕竟何乐手中的资源有限,只要他将资源稍微倾向这个新人,自己就很有可能面临无戏可拍的境地。 这便是林盼盼借着剧组还缺一个丫鬟的由头,过来试探新人的目的。如果这个新人迫不及待的接了她推荐的这个角色,那么她在林盼盼心里也就被标上眼界浅的标签,这样的人根本不足为惧。 可是她却拒绝了。 林盼盼立时对她升起了一丝警惕之心,不过面上表现的还相对平静,淡淡笑道:“那就太可惜了。” 何乐出声道:“宋暖你回去上课吧!等你先将这些课程上完,我再帮你接一些合适的角色。” 何乐对沈凌的印象不错,主要是凌峰给他说了很多沈凌的好话,说她在演戏方面很有天赋,而且在身后还有金主的情况下也能保持谦和的态度。 何乐初时还有些不信,他见多了那种被有钱人一捧就嚣张傲慢的女星,所以凌峰的话,他只信了前半部分。 后面等他根据沈凌的情况,给她安排了诸多课程,却一个角色也没替她接时,原本想着她会对自己有所不满。哪知意料之中的情况一个也没发生,沈凌不仅对他毫无埋怨之色而且上课的时候非常认真。教她表演的老师在他问到时也常常夸奖她,说她很有天分,是一个好苗子。 外形好,有天分,又勤奋,又有背景。何乐觉得这样的人不红都难,所以他打算等沈凌学完所有的课程以后,给她争取一个女二号的角色。 何乐的话说完以后,沈凌本想提起景天导演的那部武侠电视剧,不过等她扫了一眼林盼盼后,就将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轻轻的点了点头,然后就出去了。 何乐给她安排的课程差不多也快要上完了,等这边上完,景天导演那边的新剧也是时候开始筹备了。沈凌打算等课程上完再跟何乐说那部武侠新剧的事。 一个多月的时间说慢也慢,说快也快。 沈凌完成了何乐给她安排的表演课程后就接到了景天导演的电话,他的新剧打算在下半年开拍,问她这个月什么时候有时间过来影视公司这边试镜一下。 景天导演这边刚挂电话,何乐的电话就打了进来,要她尽快到办公室来一下。 沈凌来到办公室的时候,就见何乐面前放了一个剧本,他指着剧本道,“这部剧的女三号临时出了点事,原本拍了一半的戏份只能作废。因为要重头开始拍摄,剧组的资金有些紧张,所以这个女三号的片酬有些低。不过剧本我看过了,里面的女三号戏份不少,好好表现的话,也能出彩。” 沈凌低头扫了一眼剧本的名字,《爱情男女》,看来是一部都市言情剧。 “这部电视剧的导演我认识,性子很好,在圈里是出了名的对演员温和。你第一次接触这样的角色,有他从旁指点,你也能受益匪浅。”何乐看宋暖不说话,以为她嫌片酬低,便又加了这么一句话。 沈凌抬头道:“我不在乎什么片酬高低,只要角色好就行。不过有件事我还没有告诉何哥你,景天导演那边有部新剧给我留了一个角色。我不知道将来拍戏的时候会不会有冲突。” 何乐微微一愣,“景天导演的新戏?” 沈凌道:“那部戏的角色还是我未签进公司时就定好的。景天导演说是下半年开拍......” 何乐沉吟道:“现在离下半年还有两个月,《爱情男女》那边剧组抓紧的话,应该没有问题。唯一麻烦的是,景导的新戏筛选角色时,肯定要耽误不少时间。”好在他和杨导关系不错,到时找他好好说说,应该没多大问题。 沈凌看他嘴上说麻烦,面上却表现的不大在意,就知道这件事他应该能搞定。她不由放下了心,又问了何乐几个问题。 《爱情男女》作为一部都市爱情剧,走的却不是偶像剧的路子,而是一部相对来说很写实的电视剧。 出演男一号和女一号的都是杨平导演亲自把关从一众男星女星中选出来的,两人都不算太火,却也有一定的知名度,最重要的是两人的演技都很过关。 除了两个主演能拿得出手外,其他几个重要的角色也都参演过不少电视剧,饰演男一号母亲的还是一个很有资历的老戏骨。 沈凌听何乐说完剧组的演员情况后,顿感压力。她之前虽然在景天导演的那部古装剧里发挥良好,但那是借了曾经身为大家闺秀的光,戏份又少,所以表现的还不错。 而现在这部剧可是现代都市剧,没有了经历过的优势,她还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演好那个角色。 沈凌心里有了压力后,回家以后就开始研究剧本。 她拿到的这个角色是剧中男一号的初恋,前期以回忆为主,需要她扮演一个清纯可爱的女孩形象,后期则是以一个精明强干的白领形象出现在男一号面前。 沈凌将这两部分分开,把台词念熟以后,就开始试着进入角色。 她前几个月的课程没有白上,沈凌闭上眼睛好好想了一下,睁开眼的时候就有了一些感觉。 第三天,何乐带她去见杨平导演的时候,沈凌经过一晚上的练习,心里有了些底气,面对杨平导演的时候,镇定自若的与他打了声招呼。 杨平导演和何乐说的一样,非常平易近人,他问了沈凌几个问题,又挑出一段台词让她试演几分钟。 有昨晚的准备,沈凌扫了一眼就知道这是后期的一个戏份。 女三号在离开男一号多年以后,成了某家公司的市场部经理,面对曾经的恋人和同学,在众人面前,她表现的非常淡然,就好像她和男一号就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 沈凌将剧本放下,闭目回想了一下自己上个世界做分公司的设计部经理时是怎么样的,再睁眼的时候,她的眼睛里就有了一些属于成熟女性的冷静与自持。 “简铭。”她淡淡的打了声招呼,声音透着一丝干练,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仿佛遇到的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客户。 杨平导演看她演到最后,脸上不由多了一丝意外,他特地挑那段台词让沈凌来演,就是想知道沈凌这样一个新人的实力到底是多少。说实话,他在心里对沈凌没抱太大希望。要不是饰演女三号的演员临时出了点意外,资金有些紧张,他可能根本不会同意这个角色由一个毫无名气的新人来演。 但是没想到的是,沈凌把女三号后期的精明干练演的非常到位,台词几乎都能完整的背下来,看出来是下了一番功夫的。而她刚才的表现又证明她颇有演戏天赋。 杨平导演不由满意的对她露出了一个微笑:“不错,宋暖你将这个角色处理的很好。小何,你眼光不错啊!” 何乐严肃的脸上多了点笑容:“杨导过奖了。以后宋暖还要你多多关照一下。” 杨平导演道:“那是自然。不过我得事先声明一下,因为这个角色的事,剧组的拍摄进程耽误了不少,所以接下来的拍摄可能会辛苦一些。” 沈凌后面进组以后才知道所谓的辛苦一方面是虽然临近夏季,他们依然得在烈日炎炎下工作。另一方面为了赶进度,剧组得加班加点的进行拍摄工作。熬夜通宵那是家常便饭。 沈凌饰演的女三号因为之前的耽误,拍摄工作都要从头进行,因此她的时间赶得特别紧,每天要从早拍到晚。 好在沈凌上个世界的时候已经适应了这样加班加点的工作,即使拍到凌晨一两点钟也不会叫苦。 所以即便沈凌有的时候因为是新人的缘故,把握不准角色或是站位有问题,杨平导演都能耐下心来教她。 沈凌觉得何乐说的一点没错,作为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拍戏,能遇到杨平这样的导演,真的受益许多。 有杨平导演的指导,沈凌又有白领丽人的经历,后面的拍摄越来越顺。沈凌每次拍摄的时候,都感觉好像回到了前面的那个世界。仿佛她还是那个执掌苏氏企业,手握大权的董事长。 所以每次拍摄完成,沈凌从角色中脱身而出的时候,都觉得像是做了一场梦似的。她将这样的感觉和其他同组的演员们交流,扮演男一号的耿晨告诉她,那是她入戏太深了。然后其他主演你一言我一语说起了一个当红小生入戏太深,花了两年时间才走出来的事情。 沈凌觉得她这次入戏太深,多半是因为刚从前面的那个世界里离开,所以情感上还有些留恋。因此她对入戏这个事情并没有太过在意,转过头就开始研究剧本。 她已经跟杨平导演沟通好,这几天将她的戏份尽快赶出来,然后她好尽快到景天导演那边的剧组去。 景天导演的那部武侠剧,因为她带资入组的缘故,获得了一个女二号的角色。 第 166 章 景天导演要拍的那部武侠剧的剧本, 是根据一部经典的武侠小说改编而成的。 那部武侠小说主要写的是男主人公在江湖上的闯荡经历, 这就导致男一号的戏份要远远高于女一号。因此出演这部武侠剧的女一号知名度并不是太高, 而且早前在其他电视剧里也没做过女一号, 这次是她第一次担任女一号。 本来景天导演是想将这个角色留给沈凌的, 他觉得沈凌比较适合演气质温婉的女一号。可是沈凌在通读完剧本后, 就喜欢上了里面的女二号, 执意要演白飘飘。 白飘飘的戏份在剧中虽然比不上女一号的多,但是这个角色性格突出,如果演绎好的话, 很容易能在剧中出彩。 这部武侠剧开拍的时候正好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沈凌因为白飘飘的出场比较靠后,所以剧组在炎热的影视城拍摄时, 她却在自己的家中吹着空调, 喝着冷饮。 沈凌一边享受着空调房的凉爽,一边拿笔在剧本上写写画画。 白飘飘的身份是青峰山庄的大小姐, 大概由于幼年丧母的缘故, 性格孤傲冷清, 却又生的明艳动人, 称得上是武林第一美女。 男一号学成武功第一次下山历练的时候, 因为出手帮助青峰山庄解决了一件棘手的事情,让白飘飘对他产生了一丝好感。后来白飘飘奉父命参加武林大会时, 路上偶遇了身受重伤的男一号。即使她知道此时救下男一号会让她此行困难重重,但是因为男一号对青峰山庄的帮助, 让她不忍将其丢下不管。 果然, 白飘飘救下男一号以后,不仅经常会遇到刺客的刺杀,还要因为男一号的重伤而使得队伍行走的极慢。 好在男一号苏醒以后,用门派特有的讯号召来了几个同门师兄弟,与青峰山庄的人合力铲除了那些刺杀他的人。 这件事情过后,男一号便与白飘飘作别了。走时,他将门派的疗伤圣药黑玉膏和一张令牌留给白飘飘,作为他的谢礼。 他想不到的是,白飘飘对黑玉膏和那张神秘的令牌都没有任何兴趣,此时的她对男一号已经情根深种,不过因为性格原因,她将这份爱意深深埋在了心里。 而男一号离开她以后,跟师兄弟们回到了门派。那里,有他一个青梅竹马的小师妹,在小师妹的照顾下,他很快恢复了伤势,继续下山进行他的江湖之行。不过这次他的身边却多了自己的小师妹。 两人行走到青峰山庄附近的时候,男一号出于救命之恩,带着小师妹去了青峰山庄拜谢。 白飘飘见到男一号身边的小师妹,知道那份埋得深沉的爱意再也没有了说出口的机会。 沈凌将白飘飘的戏份从头到尾细细研究了一遍,越是研究这个人物,她对这个人物的喜爱和同情就越是多上一分。 白飘飘的孤傲冷清,对男一号深沉的爱意,都让她对这个角色有一种特别的渴望,希望自己能够将白飘飘的性格完美的演绎出来。 沈凌心里有了这个目标后,接下来的半个多月,每天都在琢磨如何演好这个角色。她自己本身并不是那种冷清的人,为了演绎好这个角色,她将自己关在家里,每天对着镜子调整自己脸上的表情。 半个多月以后,当沈凌要拍摄白飘飘的戏份时,京都迎来了几场大雨。 雨后的影视城特别凉爽,扮演男一号的陈小生穿着戏服惬意的坐在亭中的石凳上,一边纳凉一边等待下一场的拍摄。 按照剧本,下一场戏是他和女二号白飘飘在剧中第一次偶遇。 听说饰演白飘飘的女二号是一个真正的新人,也不知道演技过不过关,长得如何,性情如何。沈凌因为之前赶着拍杨平导演的那部戏,因此景天导演的这部武侠剧选角色时,她根本顾不上到这边来。所以陈小生从没见过她。 陈小生正想得出神,就听见景天导演的声音,“小生,宋暖来了,你们两个先熟悉一下,待会儿场景布置好了,我们就直接开拍。” 陈小生回过神,就见一个穿着白色戏服的女孩正朝自己走来。那女孩的头发被发型师梳了一个古雅的发髻,上面戴了两朵白玉珠花,配上她精致的五官,冷清的气质,活脱脱就是从书里走出来的白飘飘。 陈小生看了她好几秒才回过神来,脸上露出和善的笑容:“你好,宋暖。” 沈凌淡淡的点了点头:“陈哥你好。”为了塑造好白飘飘这个角色,她这半个月一直按照白飘飘的性格说话做事,眼下她虽说着客气话,但是语气却特别淡,仿佛有些不喜欢陈小生似的。 陈小生不由摸了摸鼻子,不知道为何对方见到自己会这么冷淡。不过他性子很好,很快就调整好心情,主动找了几个话题与沈凌聊,想要与对方尽快熟悉一下,待会儿拍戏的时候也能尽快进入角色。 沈凌面色虽冷淡,但是陈小生提出的问题,她都很快做了回答,只是话说的并不多。 陈小生猜测她性子应该和剧中的白飘飘一样性子偏冷淡一些,于是心里的那丝不舒服悄悄消退了一些。 等到拍戏的时候,沈凌很快就进入到了角色当中。她这半个多月以来,每天都在想如何演好白飘飘这个角色,为此她在走路、举止、说话上都经过了无数次演练。 她本身就习练过武功,因此走路的时候很容易做到步态轻盈,当一阵凉爽的微风吹来,她身上的纱衣纱裙不由得飞舞起来,整个人就像是要凌空飞舞起来一样。看着她拍摄的景天导演不由暗暗叫了声好,等到这一段拍摄告一段落,景天导演道:“宋暖之前学过舞蹈吧!” 沈凌淡淡一笑:“学过几年。” 景天导演道:“不错,你刚才演的很到位,就是有一点要注意。”他指着陈小生道,“白飘飘此时已经对冷霆有了好感,这点你要表现出来。” 沈凌仔细一想,自己当时的注意力好像只着眼在白飘飘的冷清性格上,并没有对陈小生过多关注,有些疏忽了白飘飘的情感。 下一场戏拍摄的时候,她就对陈小生饰演的冷霆多了一些关注的眼神,不过因为白飘飘的性格,沈凌即使对冷霆有所关注,但也是点到为止,目光每次在触及到对方的眼睛时,都会下意识的回避。 景天导演不由点了点头,沈凌将白飘飘这个角色演绎的很到位,看得出来她在上面下了不少功夫。这样有灵气又勤奋的演员可不多见,他不由在心里思拊,他的老朋友胡飞最近要拍一部神话剧,倒是可以把沈凌介绍给他。 沈凌拍完这一段在青峰山庄的戏份后,中间有两天的休息时间。她趁着这段时间酝酿白飘飘对冷霆的情感。之前她在杨平导演的剧组里饰演的角色,也涉及到一些情感方面的戏份,不过那时她扮演的是一个恋爱中的女孩,而且是两人一起演绎谈恋爱的感觉,相对来说比较容易。 可是白飘飘对冷霆的感情却是深沉的暗恋,对方几乎毫无察觉,这就需要她一个人将这份情感演绎出来,比之前要稍微困难一些。 沈凌自己琢磨了半天,又看了一些书籍和电视剧,好像找到了那么一丝感觉。 第三天拍戏的时候,沈凌扮演的白飘飘执意要救下冷霆时,摄像机捕捉到的镜头里,她状若无意的朝冷霆看了一眼。那一眼带着些许情愫,些许关切,但很快就被她低头掩盖住了眼中的神色。 这样的演绎,景天导演很满意,他夸赞道:“很好,你刚才的那个眼神表现的非常好,我们再来一遍。” 这次,景天导演特地让摄影师给沈凌的那个眼神来了个特写,宋暖的眼睛是那种微微上挑的丹凤眼,被化妆师用眼线稍微一勾,眼睛越发显得明亮清澈,她状若无意的向冷霆看去时,漂亮的丹凤眼将她对冷霆的情愫和关切恰到好处的表现了出来。 就连躺在地上装重病的陈小生都觉得心跳微微快了一拍,仿佛对方真是爱上了自己似的。 景天导演对刚才的那个特写很满意,这份满意让他决定趁着这股热劲,连夜将两场戏份拍完。 这两场戏份都是白飘飘在救下冷霆以后,带着青峰山庄的人与刺客打斗的场景。 本来景天导演已经替沈凌请了替身,但是替身不知是不是这几天天凉的缘故,闹起了肚子。 原本替身闹肚子的事应该尽快告诉副导演的,但是他觉得打斗的戏份明天才会拍摄,到明天他的肚子应该好的差不多了。因此,他事先并没有向副导演报备。 景天导演临时决定加班拍戏时,才知道替身吃坏了肚子的事。他将副导演训了两句,原本的好心情顿时去了一半。 就在这时,沈凌开口道:“景导,其实不用替身也行。我在家乡跟着一个老师傅学过几年拳脚,拍打戏应该不成问题。” 事实确如沈凌所说,她在拍摄打戏时,动作熟练,一看就知道学过拳脚,而且还是颇为实用的那种。 第 167 章 两场打戏拍完, 天色开始微微发白。景天导演看了看表, 时间已指向四点。他大手一挥, 吩咐众人收工。 沈凌回到剧组包下的酒店房间只睡了三个小时, 就起床洗漱准备到餐厅吃饭。 两场打戏后, 紧跟着还有冷霆苏醒以后白飘飘照顾他的几场戏。 饶是沈凌昨晚特地在空间睡的, 今早起来也有些不精神。连着拍摄这么长时间, 身体还好一些,但是精神却因为一直绷得很紧有些疲惫。 沈凌吃完了早餐以后,特地端了一杯咖啡, 一边小口的啜饮,一边琢磨接下来要拍的戏份。 陈小生比她晚几分钟下楼,他只喝了一杯脱脂牛奶, 那些吐司煎鸡蛋之类的食物连看都没看。他身量并不算太高, 又是那种喝水都能长肉的体质,所以为了控制身材, 他只能选择一直节食。 只是当他喝完牛奶, 发现沈凌端着一杯咖啡小口啜饮时, 就有些不淡定了。 “不怕长胖?”陈小生走过来, 直言不讳的指了指沈凌手中的咖啡。 沈凌正在琢磨如何演好接下来的戏份, 听到陈小生的问话,下意识的摇了摇头, “我是那种吃不胖的体质。” 陈小生羡慕的看了她一眼,叹气道:“对你们这种怎么吃都吃不胖的人, 我唯有羡慕嫉妒恨啊!” 沈凌只觉这话透着一股浓浓的哀怨之色, 配上陈小生那故作忧伤的表情,有种特别的喜感。她忍不住莞尔一笑:“有那么夸张吗?” 陈小生点头道:“当然夸张。”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沈凌露出笑容的样子,不得不说,沈凌笑起来还挺好看的,没有了那种冷冰冰的距离感,多了一些让人如沐春风的感觉。 沈凌喝完咖啡以后,两人还一起到达了片场。 接下来的几场戏,沈凌都拍的很顺利。她每次都能很快进入角色,将外冷内热的白飘飘演绎的很好,照顾冷霆时,尤其表现出白飘飘的耐心和细致。更在不经意间,通过一个眼神或是某个动作,流露出她爱慕冷霆的痕迹。 十天以后,沈凌拍完了这几场戏份,正准备打算回南三环那边好好休息一下,景天导演就将她叫了过去。 “苏暖,你回去好好收拾一下,晚上和我去一个饭局。八点我们在酒店门口会合。”景天导演匆匆对她说了这么一句话后,就忙着下一场戏份的拍摄去了。 沈凌不知道景天导演好好的为何会带她参加饭局,但是相处这么多天,景天导演的为人她还是信得过的,何况她这是这部剧的投资方之一,所以那个饭局应该不是她以为的那种饭局。 晚上八点的时候,沈凌在酒店门口准时等到了景天导演,他开车带着沈凌直接去了影视城周边的一个大饭店。 沈凌跟着景天导演走进一个大包厢,里面摆了五六桌酒席。每桌几乎都坐满了人,加起来差不多有五六十人,看见她和景天导演走进来,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们身上。 “老景,怎么现在才来?”一个胖子从最靠里的那桌酒席前站起来,招呼两人到身边坐下。 沈凌清楚的看到给他们两人腾出座位的是两个看上去很眼熟的艺人,她不卑不亢的道了声谢,很自然的跟着景天导演在桌子前坐了下来。 胖子也就是要拍神话剧的那个胡飞导演,他若有深意的看了沈凌一眼,“老景,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很有潜力的新人?” 景天导演点了点头,然后介绍道:“宋暖,这是胡飞导演。” 沈凌对着胡飞导演微微笑了笑:“胡导。” 胡飞导演上下打量了一眼沈凌,却什么也没说,“老景,不管怎么说,来晚了就是晚了。你先自罚三杯吧!” 景天导演忍不住笑骂道:“现在才是八点半,你的杀青宴最早也不过是七点开始的吧,晚什么晚?不过你小子若是想跟我拼酒量,我倒是乐意奉陪。” 胡飞摆摆手:“我上个月才住过一次院,喝酒的事,还是让他们来吧!”他对着旁边的一个女孩道,“芮涵,你来跟景导喝一个。” 坐在胡飞身边的是一个长得很清秀的女孩,她听到胡飞的话,笑着端起面前的酒杯,“景导,我敬您一杯。” 景天导演道:“白酒就免了。我们喝啤酒就行。我晚上还要回去赶着拍戏。” 那个叫许芮涵的女孩就从善如流换了一杯啤酒,一气将杯中的酒喝干,微微笑道:“您随意。” 景天导演心里还记挂着晚上的戏,只略微沾了沾唇。胡飞见了,斜睨了他一眼,却也不说破。 景天导演道:“胡飞,我一会儿还要回去。所以客套的话,我也就不多说了,你那边正要筹划的神话剧里,还有哪几个角色没有定下?有没有宋暖合适的角色?” 胡飞听了,富有深意的笑道:“有当然是有的。凭我和你的交情,就是你硬要安插进来一个女一号也不在话下。” 景天导演认识他这么久,还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过当着沈凌的面,他不好直说,只是正色道:“你别打马虎眼,我是说正事。你那部神话剧,我也看过,里面的嫦娥,你找到合适的演员没有?如果没有的话,我建议你让宋暖试一下。如果有了的话,当我没说。” 胡飞听到这里,不由认真的看了一眼沈凌。那部神话剧里确实是有一个扮演嫦娥的角色,戏份不多,台词也不是很多,但是如果演好的话,非常容易出彩。 本来这个角色,胡飞是打算从新人里面选的,可是选来选去,都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都已经放弃了要从新人里面选的念头,打算花高价请一个一线女星来客串一下。 如今景天导演这么一提,胡飞再仔细看了一遍沈凌,发现对方的容貌倒是很过关,气质也出众。就是不知道古装扮相怎么样。要知道好多女星明明生的挺好看,但却不适合古装扮相。 “嫦娥的角色,我目前还没找到合适的人选。你若是有意的话,这个月26号可以到这边来面试。”胡飞本来还有些犹豫的,但是突然想到景天导演目前在拍的那部武侠剧。若是沈凌古装扮相不好的话,自己这位老朋友用得着巴巴的把人带过来让他过目吗? 景天导演在旁看着胡飞给沈凌写了一个地址,脸上露出了笑容,“相信我,由宋暖演这个角色最合适不过。要不是看在你我老朋友的面上,我还不跟你介绍呢!” 景天导演此刻的心情就是好容易发现了一个好苗子,迫不及待想要告诉别人,却发现别人却有些无动于衷,心里不由憋着一股劲。再三婉拒过胡飞留下来的请求后,就带着沈凌走了。 路上,景天导演对沈凌道:“你别看胡飞有些吊儿郎当,他拍戏确实有一套。那些大的投资商也愿意把钱投给他的剧组。他现在筹备的这部神话剧,要是我估摸着不错的话,多半会大火。” 按理说,像这种给沈凌介绍角色的事,应该是经纪人的事。景天导演只要将戏拍好,至于演员的未来发展情况,跟他真的没太大关系。如今对方却为了她,特地带她见了另一位导演,而且还力荐她演出其中一个角色。 沈凌不由得为景天导演的热心所感,带着一丝感激说道:“景导对我的提携之恩,我记下了。来日,不管我发展的怎么样,只要您那里需要我,我一定没有二话。” 景天导演笑道:“我将胡飞介绍给你,可不是图的什么。我就是觉得你演技不错,若是有了更好的角色,一定可以发挥的更好。嫦娥那个角色,我觉得非常适合你,你若是能演好她。以后就不愁没有人来找你演戏了。” 沈凌觉得在她刚开始拍戏的时候,能够遇到杨平和景天导演这两个人,真的是她的幸运。 但是即便她再不舍,再留恋,她那为数不多的戏份一拍完,她还是得走人了。 好在过几天就是26号,不然闲在家里没事做,更容易想东想西。 沈凌在26号那天如约到达胡飞写的地址后,就发现自己到的并不是那种正规的商业楼,而是一栋独立的别墅。 沈凌进别墅之前,在外面看到了停放的好几辆车,才摁响了门铃。开门的是一个助理模样的人,他等沈凌报了姓名后,就带她进了别墅的一楼大厅。 大厅里的沙发上已经坐了好几个和沈凌年纪相当的女艺人,沈凌甚至从中发现了翟微和林盼盼的身影。 林盼盼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沈凌,她压下心中的疑问,过来跟沈凌打了声招呼,“何哥让你来的吗?” 沈凌知道她的心思,淡淡笑道:“不是,是景导介绍我过来的。” 林盼盼松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嫉妒的看了沈凌一眼,不知道对方运气怎么会那么好,竟然会被所在剧组的导演推荐过来。 不管她心里怎么想,面上却仍保持着得体的微笑:“能被景导推荐过来,看来你多半会在胡导这里获得一个角色。” 这话就不好接口了,如果说是,难免给人留下自大的印象,如果谦虚,又显得她没有底气。沈凌干脆什么话都没有说,只微微笑了一下。 林盼盼还待要说话,一旁的翟微插话道:“有景导介绍又怎么样,我猜你这次多半要演的还是龙套吧!” 林盼盼听了微微皱眉,她与沈凌虽不像外表表现出来的那样和乐融融,但好歹是同一家公司的艺人,对外要保持一致,不由开口道:“翟微你说话未免太不客气了,张口闭口龙套,难道当初你没跑过龙套吗?” 翟微闻言脸上一僵,她当年从电影学校毕业以后,足足在剧组跑了半年的龙套,后来还是遇到了她现在的金主,情况才好了起来。因此林盼盼这句话一下子就戳中了她的要害,她正要反击回去,就见沈凌冷冷的扫了她一眼。 翟微马上想起了两人第一次见面,对方身上那种逼人的气质,她马上就将要说的话咽了回去,暗悔自己是不是脑子被驴踢了,惹这个女人做什么。 翟微不由得讪讪的转过头,往旁边坐了一些。 林盼盼拉沈凌到她身边坐下,“听他们说,胡导要在半个小时以后才会回来。我们先在这里等等吧!” 林盼盼对待她的态度比上次见面的时候好了一些,大概是由于她连着拍了两部电视剧的缘故,又或者是何乐跟她说了什么,总之林盼盼这次对沈凌的态度还算和善,主动跟她说起,自己这次过来试镜的角色,是那部神话剧的女二号,也就是剧中男一号的妹妹。 两人聊了差不多二十多分钟,就有人告诉她们,胡导回来了。然后按照她们来的先后顺序,给她们几人排上序号。沈凌是最晚一个来的,因此她被排在了最后。 第一个进去的是坐在翟微旁边的一个女艺人,她进去了差不多十分钟,出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好,想必在试镜过程中没有发挥好。 倒是第二个进去的翟微出来的时候脸上带着喜意,不过沈凌想及她的背景,这样的结果也不意外。 林盼盼是第五个进去的,她出来以后,脸上虽然没什么表情,但是眼里的兴奋之意却是掩盖不住的。看来她也通过了试镜。 沈凌最后一个进去时,胡飞正摘掉自己的眼镜,拿眼镜布认真的擦拭镜片。 旁边的助理提醒了他一声,胡飞才抬头朝沈凌看去,然后吩咐助理,“带她到旁边的房间给她穿上那套嫦娥的戏服。” 第 168 章 沈凌将手上的戏服仔细看了一遍, 这套戏服和白飘飘的那套戏服一样都是经典的白色古装。不过同是白色的戏服, 两者在细节上也有差别。白飘飘是青峰山庄的大小姐, 为了表示她大小姐的身份, 她在剧里的那套戏服上面还有银丝和珍珠做装饰。 而眼前这套戏服却是用轻薄的布料制成, 上面什么装饰都没有, 显得特别素雅。 沈凌微一沉吟, 就知道了胡飞让她试这件衣服的目的。 她在试衣间里穿好这件戏服出来以后,很快就有人过来给她弄了一个发髻,化妆师也给她上了一个特别淡的妆容。 沈凌从化妆师给她化妆的时候, 就一直回想自己在修仙世界里见过的那些气质高华无比的仙子。 等到她从房间里出来,走到胡飞面前时,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胡飞刚才见她时, 觉得她不过是一个容貌气质稍稍出众的女孩, 还没有达到让他非常惊艳的地步。 而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女孩就好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通身透着一种出尘脱俗的气质, 就连眼神都带着一丝高高在上, 给人的感觉好像高不可攀一样。 有那么一瞬间, 胡飞甚至感到自己多看对方一样, 都好像是一种亵渎一样。他忙甩头抛掉这种念头, 然后控制着自己脸上的表情,不让它表现的太过明显, 但嘴角扬起的笑容还是出卖了他的心情。 “不错,看来你的气质和这套戏服挺配。”胡飞道, “我这部剧要等到两个月以后才会开始拍摄。我只有一个要求, 你跟我这边签约以后,半年以内就不要接别的戏了,免得影响在剧里的发挥。如果你同意的话,我会跟你的经纪人联系,把这件事尽快定下来。” 这样的要求并不算太过分,沈凌也不喜欢同时接拍好几个角色,那样的话对于精神方面也是一种折磨。所以她很痛快的点了点头。 胡飞与何乐联系的时候,后者本以为林盼盼能被胡飞定下就已经很不错了,哪里想到就连沈凌也被对方看中,将其定了下来。虽然沈凌定下来的那个角色戏份不多,但是胡飞要执导的这部神话剧是现下比较火的一个题材。他们公司又舍得往里面砸钱,演员的阵容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这样大手笔的剧作,像沈凌这样的新人能够参演,哪怕只是一个小角色,也会对她的名气和未来的发展都有很大好处。 这便是何乐想法设法给林盼盼弄来一个试镜机会的原因。沈凌虽然也有潜力,但是知名度却不及林盼盼。何乐毫不犹豫的就把这个机会给了林盼盼。他压根就没想到沈凌竟然也会获得这样的机会。 沈凌在何乐复杂的目光中,翻了翻桌上的几个商演活动。 沈凌看完以后,兴致缺缺道:“何哥,以后这样的活动就不用替我接了。我不在乎挣多少钱,我只在乎有没有戏拍。” 何乐本想说教的,艺人加入公司以后,为了给公司带来利润,多多少少都要接一些这样的商演活动,毕竟这样的活动时间短来钱快,没有哪个公司或艺人会拒绝。 但是沈凌却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她直接站起来道:“胡导那边给我安排了几个课程。所以我得走了。” 胡导那边确实给沈凌安排了一个舞蹈班的课程,但是那个课程要在半个月以后才开始。沈凌那么说,只是一个托词。她自己不差那么点钱,不想浪费时间接那些商演,更不想成为公司挣钱的工具。她只想要完成自己的任务,好好的拍戏,然后拿到影后的桂冠。 沈凌从星光娱乐出来以后,径直回了自己在京都的那套房子。 神话剧暂时还没开始拍摄,胡飞又不让她接其他的戏,沈凌只好窝在家里熟读那部神话剧的剧本。 里面的台词她差不多已经背熟,现在正在琢磨如何将嫦娥这个角色演得不食人间烟火的同时又带有自己的特色。 她在网上也看了其他女演员演绎的嫦娥,有的仙气十足,有的楚楚动人,有的清雅脱俗,几乎各有各的特色。 沈凌将她们扮演的嫦娥角色都细细的分析了一遍,找出她们表演的长处,准备日后加以借鉴。 她这一番工作做完以后,胡飞给她安排的舞蹈课程班就开始了。 沈凌有学过舞蹈的经历,这样的课程对她来说并不难。 转眼两个月过去,胡飞执导的那部神话剧正式开始拍摄。 沈凌扮演的嫦娥角色在第一天开拍的时候就有一场戏。她从化妆室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了一个正当红的一线女星在几个助理的簇拥下进了独属于自己的一个化妆间。 这还只是开始,沈凌走到拍摄现场的时候,就见到了好几个常在电视里出现的当红艺人。他们有的聚在一起聊天,有的在角落里静静的看剧本。 沈凌现在知道为什么景天导演要把她推荐进这个剧组了,有这样的演员阵容,将来这部剧的收视率一定不低。像她这样的新人,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知名度,让观众对她有个印象。 不过演员阵容太强大,有时候也不是一件好事。 沈凌在片场待了快一个小时,也没等到开拍。听几个工作人员议论说,饰演王母的演员王琳出了名的喜欢耍大牌,迟到早退是常事。 几个工作人员还没有八卦完,胡飞沉着一张脸过来了。饰演王母的演员资历比他还老,所以对方耍大牌,他一点办法都没有。谁让他除了对方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呢,只能由着对方的性子来。 胡飞过来以后,看了眼布置好的拍摄场景,让摄影师各就各位,打算在王琳来之前先拍一遍看看效果如何。 沈凌在开拍之前找了处阴凉的角落,所以原来化好的妆基本完好,等她往众人跟前一站,那清丽脱俗的容颜加上清冷高华的气质,活脱脱就是一个仙子。好几个演员都忍不住朝她扫了一眼,胡导从哪里找来的新人,古装扮相这么惊艳。 胡飞对沈凌的扮相也很满意,接下来拍摄的时候,他让摄影师特意给沈凌来了个特写镜头。 沈凌今天化的妆容更淡,配上白色的戏服,越发显得她的皮肤白皙细嫩,摄像机拍下来的镜头里,她静静的立在那里,有一种清灵透彻的玉骨冰肌之美,直让人移不开目光。 尤其是今天拍摄的天庭戏份,因为扮演王母的王琳缺席,剩下的一众神仙都是男演员,沈凌立在他们中间,更显得光彩夺目,让人第一眼就看见了她。 站住不远处观看拍摄的一线女星冯璐忍不住微微皱了皱眉毛,她是胡飞花高价请来客串男一号母亲角色的。为了让胡飞觉得物有所值,她的经纪人让她一早就来到了片场,尽管她的戏份要到下午才能轮到。 经纪人当时告诉她,胡飞拍完这部剧以后,如果反应良好的话,他准备进军电影界。所以经纪人让冯璐尽可能的与胡飞搞好关系,将来也能往电影方面发展。 冯璐能走到今天,有一半的功劳在她的经纪人身上,所以凡是经纪人的话,她多半会听。这次也不例外,她来的时候确实是抱了与胡飞交好的念头。可是这个念头在她看见沈凌时,忽然打了折扣。 她客串的那个角色,虽然戏份并不多,但是因为是男一号的母亲,出场又早,演好的话肯定能出彩。可是在见到沈凌的扮相后,她忽然觉得,自己恐怕要在剧里沦为绿叶了。 她的容貌在圈里只能排得上中等,这一路走来,靠的还是演技。而圈里美貌与演技都好的几乎没有,那些演技好的没她长得好,那些长得比她好的,演的没有她好。所以冯璐一直以来都很自信,一直到现在她遇到了一个长得比她美,演技好像和她也差不多的新人。 即便这个新人她从未见过,没有什么知名度,她还是感受到了一股威胁。 胡飞拍完了两遍天庭的戏份后,王琳才姗姗来迟。她言笑晏晏的与胡飞打了声招呼,说了一堆什么飞机晚点,路上堵车之类的话。 等她从化妆室出来,时间已临近中午了。 胡飞忍着不快,开始第三次拍摄,有了前两次的拍摄,众人很快进入到了角色,而王琳也不愧是老戏骨,往上面一坐,王母的气质就出来了。因此这场戏份,真正拍摄的时候,一遍就通过了。 胡飞的脸色方才好些,这才是他能忍受王琳的原因,对方虽然耍大牌,但是在拍摄时却从未掉过链子。 天庭的戏份结束以后,沈凌要到两天以后,才有一场戏份,所以她卸了妆换了衣服就走了。 她再来剧组的时候,胡飞拿着剧本过来找她,说是饰演男一号母亲的冯璐觉得接下来要拍的那场嫦娥和男一号母亲对话的戏份有些多余,建议他删掉,他来问问沈凌的意见。 沈凌微笑着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我不觉得多余。但若是导演要听从她的意见,我也没有办法。” 沈凌用的语气极淡,脸上虽然在微笑,但是笑意却不达眼底。胡飞马上就反应了过来,冯璐给他的感觉一向是很敬业的,所以当她提出意见来的时候,他还认真的考虑了一下,觉得好像她说的也对。 可是现在经沈凌这么一说,他忽然回过味来,马上道:“不多余。你赶紧去化妆室,我们在天黑前尽快将这场戏拍完。” 沈凌站在剧组临时搭建的月台上,看着在两个天将押送下,朝自己缓缓走来的冯璐。对方现在饰演的是一个违反天规与凡人生儿育女,后来惨遭天庭惩罚的女仙。因为夫君和长子都死在了天庭派来的天兵天将手中,所以此刻的冯璐散发着一种绝望的气息。 她在两个天将的押送下缓缓经过月台时,就见月台上的嫦娥轻轻唤了她一声,“是紫云仙子吗?” 和现在狼狈、绝望、后悔的紫云仙子相比,站在月台上的嫦娥是那么的出尘脱俗,她静静的站在那里,眼睛朝下面望来时,几乎不见一点波动。似乎什么事情都无法改变她的那种淡淡的、高不可攀的表情。 而这一点正是冯璐不想看到的。 这样一对比,自己即使很不想,也会成为对方的绿叶,把对方衬托的更加清雅脱俗。 偏偏嫦娥似是不知冯璐心里想的是什么,她轻轻靠在月台的栏杆上,眼睛越过月台下的云海,望向更远的方向。 “你这又是何必呢?凡间真有那么好吗?”沈凌站在那里轻轻叹了这么一句,她脸上带着几许疑问,几许对紫云仙子行为的不以为然,还有对任何事都不在意的冷淡。 在胡飞看来,她几乎将嫦娥这个角色演活,他忍不住暗暗叫了声好。 而在冯璐这个方向看来,沈凌朝她最后看的那一眼带着一丝了然,一丝高高在上,仿佛什么事情她都洞察于心。 第 169 章 沈凌来剧组拍第三场戏份时, 冯璐的戏份已经拍完。伴随着紫云仙子的离开, 男一号出场了。饰演男一号的是正当红的男星陆翔, 颜值十分在线, 曾经出演过不少古装电视剧, 有“古装王子”这一称号。 沈凌见到他的时候, 他穿着一袭白衫, 束着银冠,看上去清秀俊美,却又带着些许潇洒倜傥。 沈凌觉得胡飞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陆翔这么一扮相,活脱脱就是剧中的司法天神形象。 不过这位男一号性格比较傲娇,他来了这边以后, 不是抱怨头饰太重, 就是嫌弃剧组提供的饭食太差。 看在他长得好看,又正当红的份上, 众人对他能忍则忍。好在他虽然性格傲娇, 但是演技还可以, 拍戏的时候, 将自己的角色把握的很好。就连爱耍大牌的王琳私下里都夸他是个好苗子, 就是红的太早,被公司和经纪人宠出了毛病。 沈凌第一次跟他对戏的时候, 恰好昨天刚下了一场秋雨,原本就有些寒意的十一月在一场秋雨过后, 越发显得寒凉无比。 而剧组提供的戏服只追求飘逸美观, 若是初秋的时候穿还好,放在深秋的当下,就有些单薄了。 于是沈凌换好衣服在片场等了许久,才等到换装完毕的陆翔从化妆间里出来,身上还披着一件羽绒服。 胡飞头疼的按了按额角,吩咐摄像机各就各位,争取一遍通过。 陆翔披着羽绒服过来时,看到沈凌穿着单薄的白色戏服站在当地,因为天气冷的缘故,她的唇色已经微微发白。 从前他因为怕冷,也让其他女艺人在冷风里等过他好几回,但从没有像这次一样,他在看到对方被冻得唇色发白也不吭声时,心里竟然闪过一丝愧意。 其实真实情况却并不是他想的那样,沈凌修炼过内功,区区寒风根本不在话下,她的唇色是为了追求效果特意涂上去的。 这场戏她要扮演的是一个让男一号一见倾心的清冷仙子,这对于沈凌来说并不难,她想到因为对方的迟迟不配合导致她干等了那么久,她看向陆翔的目光就带着一丝冷意。 陆翔扮演的男一号第一次来到天庭,就遇到了天庭最美的嫦娥仙子,他呆呆的望着对方,连来天庭的目的都忘得一干二净,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对面的仙子。 嫦娥仙子有过一次被天蓬元帅调戏的经历,此次见到男一号的目光,心中就有些恼怒。不过一向清冷的嫦娥仙子就是恼怒表现出来的也不过是目光中透着一丝冷意,她轻轻一转身,很快就消失在了男一号的视线内。 陆翔脸上恰到好处的浮现出一丝不舍,他微微闭了闭眼睛,只觉对方的容貌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中,让他挥之不去。 胡飞满意的叫了停,原本以为陆翔会因为天气有失水准,哪里想到他这次会比平时发挥的更加出色。他之前的不快马上消散了,夸赞了陆翔几句。 陆翔心不在焉的听着胡飞的夸赞,脑海里闪过的却是对方看向他的那丝冷意,难不成因为之前自己的迟到,这位饰演嫦娥的女艺人记恨上了自己。 若是之前,陆翔肯定是不在乎的,但是不知为了什么,他总觉得那丝愧意在他拍完那场戏后好像有所变化,也许是他带入了一丝剧中人物对嫦娥的感情,总之,他现在对扮演嫦娥的女艺人有了一丝丝兴趣。 于是沈凌卸完妆,从化妆间出来以后,就见陆翔的一个助理请她到陆翔专用的化妆间一趟,说是有事情跟他商量。 沈凌不知道陆翔找自己干什么,难道也是想删戏,她带着一丝不快跟着助理到了陆翔的化妆间。 陆翔正抱着热水袋取暖,桌子上还放着一杯感冒冲剂。他让助理出去把门带上,然后带着歉意说道:“不好意思啊,我这人特别怕冷,所以那会儿不是有意要让你等那么长时间的。” 沈凌微微一愣,她想不到一向傲娇的陆翔竟然会跟她说抱歉,对方的行事作风一向如此,也没见他跟其他人道过歉啊! 沈凌有些不理解的看了他一眼,面色淡淡道:“没什么。如果你没事的话,我出去了。”她说着话,就要起身离开。 “等等。”陆翔喊住她,“你今晚有没有时间,我们一起吃个饭,然后研究一下剧本如何?” 陆翔开口的时候,觉得沈凌多半不会拒绝他。以他现在的当红程度和知名度,只要是有野心的女星都巴不得跟他沾上点关系,好炒出点绯闻,增加一些知名度。所以他觉得自己多半不会拒绝。 可是他还是太过自信了,沈凌转过身,淡淡看了他一眼:“不好意思,我今晚已经有约了。” 沈凌走后,陆翔回忆她之前临走时看他的那种意味深长的眼神,总觉得对方似是要表达什么含义,他不由多了个心眼,让助理去查查沈凌的背景来历。 等他演完第二场戏,被冻得浑身哆嗦,恨不得裹着棉袄时,打听消息的助理回来了。 “翔哥,那个宋暖听人说有个特别有钱的男朋友,之前还为了她,往景导那部武侠剧里投了不少钱......” 陆翔不由皱了皱眉,好容易圈里有一个看的顺眼的女艺人,想不到身后早就有了金主,他不由有些怅然,想到对方那惊艳的古装扮相,惋惜的叹了口气。 沈凌的戏份拍到一半时,翟微和林盼盼才先后到了剧组这边。 翟微饰演的是一个暗恋男一号的龙女,因为男一号心中的爱人是嫦娥,龙女对嫦娥便一直抱着敌视态度。 沈凌和翟微对戏的时候,两人几乎不用进入角色,就能演出那种彼此气场不合的感觉。所以和翟微的两场戏份,沈凌拍的异常轻松。 而林盼盼饰演的则是男一号的妹妹,她在获封碧霞仙子后,因为住处与嫦娥的广寒宫临近,所以两人常常来往,关系不错。 沈凌总觉得自己和林盼盼对戏的时候,不如和翟微对戏的时候更能进入状态,大概是因为她和翟微是真的不和,而和林盼盼则是假的关系不错,所以演起来总觉得有些违和。 好在嫦娥仙子这个角色本身就比较清冷,就是和碧霞仙子交好,也不过是淡淡的模样,所以就连导演也没看出什么不对来。 林盼盼也没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她在进入剧组后,目光就一直在追逐陆翔的身影。 她在未进入娱乐圈时,就是陆翔的粉丝,如今见了真人,每次和他拍戏的时候都要按捺下心中的激动,才能投入到角色当中。为此,还挨了导演胡飞的好几次批评,说她眼神不对。 其实林盼盼的心思,陆翔也看的分明,不过他不喜欢林盼盼这种主动追他的女生,觉得她们太过炙热,好像能把他烧化似的。他还是比较喜欢那种性情冷淡一些的女生,可惜,他在圈里待了这么长时间,只遇到了两三个那样的女生,而且还都名花有主。 陆翔不禁有些不甘,有时候忍不住会跟沈凌套近乎,想知道她背后的金主到底是谁,比自己要强多少。 可能他对沈凌的意思表现的太明显,而林盼盼的心思也表现的太明显,剧中的工作人员出于八卦之心,对他们错综复杂的关系津津乐道,想知道沈凌和林盼盼这对剧里的姐妹,会不会因为陆翔而翻脸。 不过可惜的很,林盼盼非常沉得住气,她知道沈凌有男朋友的传闻,所以陆翔对沈凌的示好,她都当没看见,即使翟微在旁煽风点火,她也没失去理智对上沈凌。 这一点,倒让沈凌对林盼盼有所高看,觉得光凭她能忍这一点就有能红的潜质。再加上她惯会做表面功夫,只要将演技提升上去,多半会红。 戏拍到一半多的时候,沈凌的戏份就全都演完了。 正好当天有个投资商过来,胡飞便组了个饭局,一是接待投资商,二是欢送沈凌。 投资商是个四十上下的中年男人,进到包间里就坐在了沈凌和林盼盼中间。 翟微身后有金主的事,圈里一多半的人都知道。而沈凌因为知名度不高,又表现的很低调,所以知道她身后有金主的人并不多,这个中年投资商就是一个。 他笑眯眯的伸手去搂沈凌的细腰,“小妹妹叫什么名字啊?”和林盼盼相比,沈凌的相貌更为出众,所以他对后者更感兴趣。 沈凌不待他的手碰到自己的衣服,手中的水杯就飞了出去,那水杯装的是刚沏好的茉莉花茶,滚烫无比的茶水不偏不倚的倒在了中年男人的身上,让他当即叫了起来,手自然也缩了回去。 沈凌冷着一张脸从椅子上坐起来,身上透着一股逼人的气势,带着寒意的目光微微扫了中年商人一眼,“敢对我动手动脚,知道我是谁吗?” 中年男人被烫的不行,他涨红着脸道:“凭你是谁,也不能拿烫水泼人。” 他这话刚刚说完,在外面打电话的胡飞进来了,他似是听见了中年商人的那句话,不用想也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忙道:“这事是我不好,不该出去打电话。”说着忙安排人送中年男人到医院去。 中年男人本来还有些不甘,但是胡飞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前者脸色才好看了一些,跟着胡飞安排的人走了。 中年商人一走,胡飞就道:“宋暖,你这脾气也太大了,怎么也不能泼人霍总一身热水啊!” 坐在沈凌身边的林盼盼替她说话道:“胡导,这事不怨宋暖,那霍总也太那个了一些......” 胡飞道:“这圈里就是这样,你们既然进这个圈里,就得做好这样的准备。” “恕我直言,我没做好也不打算做这样的准备。”沈凌说完这话,就站了起来,她得给众人一个态度,她拒绝接受类似的事件。 胡飞脸色有些不好看,沈凌身后有金主的事,他也知道。但他觉得那些金主今日有可能捧这个女艺人,明日就有可能捧那个女艺人,所以有金主又怎么样,还不是嚣张一段日子,接下来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那天陆翔因为感冒没来,出席饭局的除了翟微林盼盼外,王琳和几个有资历的老戏骨都在,他们看沈凌要走,纷纷出言挽留。 王琳还带头道:“我觉得小宋做的挺对的,他们投资电视剧那是为了挣钱,又不是给我们做慈善。凭什么我们既得赔笑脸,又得容忍他们动手动脚。” 胡飞从兜里掏出烟来不说话,王琳劝沈凌坐下,“就是你不看导演的面子,也得看我们几个老人的面子。这次饭局怎么说也是为你组的,你一走,我们还怎么吃饭?” 沈凌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如今看几个老前辈诚心挽留,也就顺势留了下来。 于是,当天的饭局虽然因为胡飞有些不高兴外,众人吃的还算高兴。 沈凌最后和众人告别时,觉得即使胡飞以后找她拍女一号,她也不会接了,对方在某些事上的做法委实触犯到了她的原则,让她有些无法接受。既然如此,那以后还是尽可能避免与对方有所关联吧! 沈凌在胡飞的神话剧拍完戏份后没有多久,时间就又到了年底。 正好她这段时间没有什么安排,就回了宋暖的老家。宋父宋母对她的归来表现的很高兴,觉得女儿变化了不少,但是他们将原因归在了大城市的水土养人上,没有起什么怀疑。 沈凌在家从腊月一直待到了正月十九,她现在演的几部电视剧都还没有播出,所以一点知名度都没有,可以好好的在人多的地方逛街或是吃饭。 在家休息了快一个来月,沈凌觉得自己好像胖了两斤,所以当何乐催她尽快回京都这边时,她毫不拖泥带水的告别了宋父宋母,坐上了回京都的飞机。 第 170 章 沈凌走进星光时, 在等电梯的地方遇到了杨镇。他手上提着一份早餐, 脸色有些低沉。 沈凌出于礼貌, 跟他打了声招呼。 杨镇看见是她, 挤出一个笑容:“早。” 沈凌看他笑容勉强, 情绪不佳, 就没有多说话, 只微微点了点头。 等两人等来了电梯,一起进去以后,杨镇才仿佛想起什么似的, “你回公司是要参加庆功宴的吧?” 沈凌不明白的问道:“什么庆功宴?” 杨镇情绪不高的说道:“公司高层力捧的韩东去年拍了一部贺岁剧,今年春节播出的时候,票房突破了5亿。” 杨镇这么一说, 沈凌想起来, 这段期间确实有一部电影挺火,没想到是公司的艺人主演的。 沈凌来到何乐的办公室后, 果然和杨镇说的一样, 让她晚上参加庆功宴, 同时还给她安排了一个综艺节目。 “你之前拍的那部《爱情男女》马上就要播出了, 你们剧组的几个主演都要上节目推新剧, 这个不用我多说了吧!”何乐生怕沈凌不配合,又加了一句, “你放心,等电视剧播出以后, 我一定会给你好好选几个剧本。” 这个前提只怕是建立在电视剧收视率不错的情况下吧!沈凌心道, 不过她也不说破,淡淡笑着说了声好。她不想参加商演,是不想浪费时间和精力,但是参加综艺活动能增加人气和曝光率,她怎么可能会拒绝,对方恐怕是想的太多了。 何乐看她配合,不由松了口气。她泼了投资商一杯热水的事,早已在公司传开,公司高层还特地把他叫去,询问了一下。 好在那个投资商不知是不是顾忌她背后的金主,竟然没有事后追究,公司高层也只是让他以后约束一下手下的艺人,尽可能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有这样的事情在前,何乐面对沈凌的时候,未免就谨慎了许多。对方竟然连投资商的热水都能泼,想必背后的金主势力比他想象的还要大上几分。至于高层说的约束的话,他才不会放在心上。 现在他的心思全部放在给沈凌争取一个女一号的事情上,自己手底下的这个艺人既有背景,又有演技,只要他加以运作,想不火都难。 不过女一号的事还没谱,所以何乐一点话风都没露出来,让沈凌出席晚宴的时候好好打扮一下,到时多结识几个朋友。而他晚上还要见几个相熟的朋友,所以晚宴参加不了了。 沈凌也觉得很有必要显摆一下自己的身家,好杜绝类似投资商的事情再发生。所以她特地从空间挑了一件自己亲自设计的礼服,又选了一套相配的珠宝首饰。 晚上八点的时候,沈凌准时到了星光公司举行庆功宴的地方。 可容纳一千多人的大厅早已摆放好了数十张酒桌,上面放着各种吃食和酒水。 因为是庆功宴,整个大厅处处点缀着鲜花,头上的天花板上还装饰着不少气球。 沈凌踩着高跟鞋走到入口处,通报了自己的姓名后,就被礼仪小姐领到了安排好的座位上。 沈凌到得时候不早不晚,她那一桌只坐了三四个人,有一个还是何乐名下的艺人,不过沈凌和她不熟,两人只点了点头,并没有过多交流。 过了差不多有五六分钟,林盼盼跟着到了。她今天也用心妆扮了一下,穿着一袭淡紫色的礼服,戴了一对长长的钻石耳环,显得她整个人甜美无比。 她在看到沈凌的一瞬,微微失神了几秒,但很快就反应过来,热情的与她打了声招呼,然后坐在了她的旁边。 “何哥让我来参加庆功宴的时候,我还有些为难。你知道的,胡导有些不好说话,他最烦演员请假。好在陆翔愿意先拍他的戏份,我这才说服胡导把我的戏份暂时挪后,不然今晚你就见不到我了。”林盼盼半真半假的说道。 沈凌习惯了她说话时流露出的种种言外之意,脸上带出点淡淡的笑容:“我记得再过几天,胡导的这部神话剧就要杀青了是不是?” 林盼盼点头道:“是啊,我还真有点不舍。好容易跟剧组的其他演员混熟,然后又要分开了。也不知以后还有没有合作的机会。” 两人聊了会儿剧组的事情,就见今晚的正主韩东在几个公司高层的陪伴下来到了大厅。 韩东今年三十上下,生了一张非常耐看的脸,尤其是剑眉下的那双眼睛,因为微微凹陷的缘故,看上去显得特别深邃。 他来到大厅以后,先在大厅最东边布置的一个舞台上说了几句官方的感谢话,然后就跟着几个公司高层去了最中间的酒桌。 林盼盼低声道:“听说他的女朋友是单总的女儿,所以一路发展的才这么顺利。” 这种传闻有时候半真半假,沈凌听过就忘,她的注意力很快就放在了旁边那桌的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身上。 那女人是星光的一个金牌经纪人,捧红了公司的不少艺人,沈凌曾在公司走廊里贴的一张照片上看见过她,不过真人给她的感觉要更加生动,也更加强势。 沈凌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裳,端着一杯香槟走了过去。 “颖姐。”沈凌走到宋颖跟前,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我是何哥手下的艺人宋暖,早就听说您的大名,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宋颖不着痕迹的打量了沈凌一眼,对方身上穿着一件高级的米黄色礼服,她粗粗扫了一眼,礼服上面既有刺绣又镶嵌了不少珍珠,差不多可值个几百万。 再看对方脖子里戴的那条钻石项链,中间最大的那颗钻石足有拇指大小,价格只怕要比礼服还要贵上十多倍。 礼服可以借来穿一穿,可是那么名贵的钻石项链却不大容易借的出来,再想到有关对方的那些传闻,宋颖站起来的时候,脸上已经带出了笑容,“宋暖是吧?听何乐说起过你,是个可造之材。” 沈凌谦虚的笑道:“哪里哪里,我刚进公司,什么都不懂,以后还要靠颖姐多多指点一下。” 她说到指点二字的时候,特意将两个字咬的比较重。 宋颖马上就从中听出了一丝言外之意,不过脸上却没带出一丝表情,仍旧和方才一样,笑着与沈凌聊了两句。 沈凌也只是过来试一下,心里还没有十足的把握,为了留有余地,她跟宋颖聊了几句就离开了。 林盼盼也没有多想,这样的宴会对她们来说还是比较难得的,所以她后面也去跟几个公司高层敬了杯酒,希望几个高层能留意到她。不求他们像对韩东一样力捧,只要他们稍微对她有个印象,她就很满足了。 宴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韩东端着香槟过来给众人敬酒。 轮到沈凌这一桌时,韩东已经喝得微醉,一个助理模样的人跟在他后面,既替他挡酒,也帮忙扶着他。 韩东将杯子举起来,“多谢各位捧场。”他将剩下的半杯红酒一饮而尽。 他的面色因为喝了不少酒而变得有些微红,声音带出微微的嘶哑,更添了几分成熟男人的味道。 几个女艺人都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一个女艺人还站起来向他敬酒,韩东正要婉拒,林盼盼站了出来,她大大方方的端起面前的酒杯,“欣姐,韩哥喝的已经不少了。这杯酒,我替他喝了!”她说完,将面前的酒杯分几口喝完,末了还被呛了一下。 韩东见状就递了一杯水给她,关心的问道:“你还好吧?” 那个敬酒的女艺人唐欣有些阴阳怪气的哼了一声,坐回了自己的座位。 沈凌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暗暗佩服林盼盼的钻营本事。 不过韩东出道这么多年,什么人没有见过,只怕林盼盼的这番做作的举动在他面前根本无所遁形。 韩东去其他桌敬酒后,唐欣又讽刺了林盼盼几句,后者一点都没放在心上,反而拉着沈凌说悄悄话,“可惜了,若是他没有女朋友的话,我倒想争上一争。这样有实力又有颜值的男星可不多。” 沈凌提醒她道:“你不是对陆翔挺感兴趣的吗,这么快就叛变了?” 林盼盼轻轻笑了一下:“我刚才是开玩笑的,你还当真了?”她说完也不知道是不是喝酒喝多了,破天荒的说了一句实话,“陆翔喜欢的不是我这一款,不过那也没关系,能跟着他蹭些热度就行。” 她的这番话,将她的野心表露无疑。沈凌看着歪在自己肩头有些微醉的林盼盼,觉得自己如果不是和她分属同一个经纪人,不需要竞争何乐手上的资源的话,那么自己也许能和她成为朋友。 这样有野心,而且想法设法要实现自己抱负的人,有时候也挺可爱的。 当晚宴会结束以后,已经是12点多以后了。 公司已经事前给他们包下了附近一家酒店的26层,只要不想连夜回家,都可以在那边凑合一晚。 沈凌喝了点酒,不愿意开车回去,又怕晚上不好打车,跟林盼盼几个女艺人结伴去了酒店。 她这边刚在酒店洗了个澡,门铃就被摁响了。 沈凌换好衣服,才去开门。只见外面站着她认识的杨镇,他看见沈凌微微愣了愣,“你怎么在这里?” 沈凌道:“这是我的房间,我怎么不能在这里了?” 杨镇看了一下房门上的房号,才醒悟过来,“不好意思,我认错房号了。” 他离开以后,沈凌忽然觉得有些不对,杨镇跟的那个叫钟家诚的艺人今晚根本没来,那么他过来酒店的目的就很可疑。 至于为什么沈凌能注意到这件事,还是听她旁边的一个女艺人说的,那个女艺人似是与钟家诚有些不对付,说他今晚不过来肯定是不想看见韩东春风得意的样子。 沈凌回忆了一下杨镇刚才的表情,他在看到沈凌的瞬间除了有一丝惊讶外,还有一丝紧张。再联想到他将自己的房号认错一事,可以看得出他有些慌张,不像往日那般比较镇定。 沈凌想了想,最终还是打开房门,悄悄尾随上了看上去有些神不守舍的杨镇。 第 171 章 杨镇仔细辨认了一下房号, 然后摁响了门铃。 开门的是星光公司的一个三线女艺人, 前两年因为得罪了公司某高层被雪藏, 如今在经纪人的周旋下已经复出。 她开门以后, 小心的看了一眼杨镇身后, 才让对方进房间。 沈凌在外面等了好一会儿, 出来的却不是杨镇, 而是那个女艺人周巧。她穿了一件浅黄色的针织衫,脸上化了精致的妆容,很快就坐电梯离开了这一楼层。 沈凌紧跟着进入了另一个电梯, 一层一层的找,最后在29楼找到了她的身影。 周巧出了电梯,往东走了十几步, 最后在一间房门前停下。她摁了一下门铃, 里面就出来了一个助理模样的人。对方朝着她微微一点头,就让她进了房间, 自己则小心的观察了一下周围, 然后关上门悄悄离开了。 躲在暗处的沈凌看的分明, 那个助理模样的人正是她之前见过的韩东身边的助理。 难道钟家诚买通了周巧和韩东身边的助理, 要制造一起对他不利的事件?沈凌想到韩东的那个高层女儿的女朋友, 不禁脑补了一下,钟家诚待会儿就该带着韩东的女朋友过来捉奸了吧! 本来这件事跟她没有什么关系, 钟家诚也好,韩东也好, 这两人都跟她没什么利益冲突。 不过沈凌想到韩东那张耐看的脸, 觉得对方要是毁于这样一个阴谋也挺可惜的。 她闪身进了空间,给自己妆扮了一下,便使用积分购买了一次瞬移功能,很快就来到了周巧先前进入的房间内。 那是一间相当豪华的总统套房,沈凌来到卧室的时候,周巧已经褪去了身上的那件针织衫,不过被她摁在身下的却不是韩东,而是一个长相特别清秀的小男生。 小男生大概已经喝醉,脸色通红的睡在床上,此刻却被周巧来回摆弄着姿势配合她拍照。 周巧拍的入神,丝毫没有觉察到有人进来。 等到她觉察到什么,已经被沈凌一个擒拿手就卸去了一条胳膊。 周巧被这一招弄得措不及手,沈凌接下来问什么,她都招了。 原来此事确实是钟家诚搞的鬼,他比别人在公司呆的时间更长,知道韩东有个女朋友的事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相反他这两年身边多了一个长相清秀的小男生,钟家诚疑心他与韩东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 正好今晚韩东有事离开了酒店,留下了这个喝的半醉的小男生。钟家诚就买通了周巧和那个助理,打算拍些艳照,恶心一下韩东。 沈凌将周巧敲昏,打算神不知鬼不觉的带对方离开,她本来就不图什么回报,这次出手也只是不想韩东毁于这次阴谋。 只是她刚将周巧拖出房间,床上的小男生醒了过来。 他微微动了动身子,却没睁开眼,只用微微的嘶哑声音说道,“陈强,给我杯水。” 沈凌猜测陈强应该就是那个叛变的助理,为了不让小男生察觉到不对,沈凌找到水杯,给他接了杯水,然后递到了他的手中。 小男生轻轻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记下了沈凌的味道,嘴角悄悄扬了扬。 沈凌却一无所知,她将周巧慢慢的拖出了卧室以后,就抱着她出了这间总统套房,将她扔到了安全通道。 周巧之前交代的时候,提到过钟家诚已经将酒店的摄像头做过一番布置,所以她丝毫不用担心留下什么痕迹。 等沈凌回到自己的房间,已经是凌晨两三点钟了。她不由打了个呵欠,匆匆洗漱一番就睡下了。 第二天她直睡到中午才起来,为了昨晚的事,她特地敲了敲林盼盼的房间,邀请对方一起吃午饭。如果昨晚发生什么事的话,想必林盼盼的消息一定比她要灵通很多。 不过吃午饭的时候,林盼盼什么也没有提到,话题一直停留在胡导的那部神话剧上。沈凌就放下了心,没什么事发生最好。 两人很快就解决了午饭,林盼盼为了保持身材一直在减肥,沈凌为了不给自己拉仇恨值,吃的也不多,主要是酒店的午饭也不太合她的胃口。 两人从座位上起身的时候,就见韩东和昨晚的那个小男生走了过来。 清醒状态的小男生比昨晚睡着的小男生更显得清秀隽逸,他脸上始终带着一种羞涩的表情,落后两步跟在韩东身后。 林盼盼热情的打了声招呼,“韩哥。你们也过来吃午饭啊!” 韩东客气的点了点头,没有停留的带着小男生走了。倒是小男生在经过沈凌身边时,脚步微微顿了一下。 林盼盼看着两人离去的身影,有些纳闷道,怎么感觉韩东脸色有些不对,不过对方心情好坏跟自己也没有多大关系。 林盼盼很快就回过神,挂起招牌似的笑容,“宋暖,我还要回剧组那边,以后有时间再聚。” 沈凌轻轻点了点头,等林盼盼离开后,自己去公司的停车场取了车,径直回家。 小男生目送沈凌的背影消失在酒店后,方和对面的韩东说道:“表哥,我找到那个人了。” 韩东挑挑眉:“那人是谁?” “就是刚才跟你打招呼的那个女人身边的女孩。” 韩东回想了一下,林盼盼他倒是有些印象,可是林盼盼身边的那个新人,他就没有多少印象了,只知道对方刚进公司不久,暂时也没有什么作品。 “你确定?” 小男生轻轻笑了笑,“我别的本事没有,唯独对于每个人身上的味道却记得很深。那个女孩身上的味道很清新,绝对没错。” 韩东想不明白了,“我好像和那个新人并无什么交集,她为什么要帮我们,而且还不图回报?” 小男生挑眉道:“你不会觉得那个女孩有什么阴谋吧?你想到哪里去了,她怎么会知道我鼻子很灵这件事,我看她根本就是一时起意,既不想图什么回报,也不想插手管什么事。” 他说完托着下巴道:“不过我裴旭却是个有恩必报的人。表哥,我爸不是打算给你投资拍一部电影吗,有没有合适的角色给那个女孩演?” 韩东皱眉道:“什么有恩必报,没有她,你照样可以搞定那个周巧。别胡闹了,姨父的那部电影投资那么大,不是给你用来胡闹的。你若是对她感兴趣,介绍几个电视剧角色给她就是了。” 小男生不由吐了吐舌头,自家表哥真是小气得很,凡是涉及到电影的事,什么事都没得商量。不过表哥说的也对,电影他弄不来资源,电视剧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和他好的穿一个裤裆的汤瑞,家里最近这几年进军影视界,从他那里应该能获得一些资源。 沈凌参加综艺节目的时候,小男生裴旭正在看沈凌的资料,沈凌进圈子以后一直标榜自己身后有金主,只是那个金主似乎只负责投资,真人似乎一直都没露过面。 裴旭聪明绝顶的脑袋瓜里不由有了个猜想,那个金主不会是她自己编出来的吧! 再看到沈凌因为投资商的动手动脚,直接泼了一杯热水的事,他不由眯了眯眼,有趣,真是有趣。 沈凌参加完综艺节目,就在家里等着《爱情男女》这部剧的播出。她原本以为等这部剧播出以后,获得不错的收视率以后,自己才能接到戏。 没想到,她在家里刚追了两集电视剧,何乐就打电话给她,让她尽快来公司一趟。 沈凌从他的语气听出了一丝兴奋之意,马不停蹄的就赶到了公司。 何乐一向严肃的脸上带了点笑容,“飞腾影视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有一个角色比较适合你。”他看了沈凌一眼,“听他们的意思是,那个角色是剧里的女一号。” 何乐忍不住问道:“你男朋友认识飞腾的人?”要不然,对方怎么会找沈凌这么个新人来出演女一号。 沈凌一愣,她的那个金主根本就是她自己杜撰出来的,哪里会和飞腾公司扯上什么关系。不过这内里的详情,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她淡淡笑道:“谁知道呢,他平时工作伙伴那么多,我哪里认得过来?” 何乐不疑有他,将时间和地址写给沈凌,让她试镜的时候要好好表现。虽然飞腾公司那边有意让她演女一号,但是如果她演技不过关,导演和编剧觉得不满意非要换人,也是件很麻烦的事。 何乐交代的话,沈凌一一听了进去。不过她心底有一个疑问,自己并不认识飞腾公司的人,对方为何会突然请她演女一号呢。 从何乐的办公室里出来,沈凌遇到了几个保安,他们边走边谈论刚才发生的一件事情。 “以前看上去也挺文质彬彬的,想不到发起蛮来那么吓人。” “谁说不是呢。我女儿以前还挺喜欢他的,老是嚷嚷着让我找他要签名照,幸好她现在又迷上了另一个男星。” “老李,还是劝你女儿好好读书吧!小姑娘家家追什么星,谁知道她现在迷上的男星是不是又一个钟家诚。” 其他人纷纷附和,“是啊,这些艺人有几个是清白的。” 沈凌通过他们的谈论,马上就猜了出来,看来钟家诚的事情还是败露了,多半被赶出了公司。不然用不着这么多保安。 再联想到自己突然接到的这部戏,难不成也与那件事有关? 第 172 章 公司的例会已经开完, 等人都走光后, 导演徐宏点了根烟, 烟雾袅袅中, 他拿起手机给编剧赵晓娟打了个电话。 那边却迟迟没有人接。 徐宏看了下表, 差一刻不到九点。许是赵晓娟昨晚又熬了个通宵, 他放下电话, 打算十点以后再打。 还没等到十点,赵晓娟主动给他回了个电话,开口便问:“是不是投资商那边又空降了几个人过来?我不管, 男一号和女一号的人选必须按照我的要求来。不然,我好好的作品又被他们毁了。” 徐宏深吸口气,试着安抚对方, “晓娟啊, 你别急,先听我说。这次投资商这边倒没有安插什么人。”他顿了顿才又道, “不过公司的汤总非常看好一个新人, 打算让她出演女一号。” “哪个新人?演技怎么样?你见过吗?”赵晓娟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 语气也十分冲。 经常跟她打交道的徐宏一听就知道她动了真气, 马上道:“是星光刚签的一个艺人, 也拍了两三部电视剧。对了,她演的那部《爱情男女》正在热播, 你可以看一下。” 赵晓娟问明了那个新人的名字和扮演的角色后,就挂断了电话。 徐宏叹了口气, 导演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尤其是碰到这种名编剧, 对剧里的角色又执着,一旦投资商想要往剧里加塞人,他就得两头受气。 他现在只能寄希望于那个新人能争气点,演技方面起码要过关,这样他说服赵晓娟的时候也能轻松一些。 沈凌过来飞腾公司这边面试的时候,《爱情男女》已经播到了一半,沈凌所演的女三号在第一集就出场了,不过前几集多是作为回忆的片段穿插进来,后面几集便以精明强干的白领形象出现在男一号面前。 有前后两个阶段做对比,沈凌的演技就凸显了出来。 当她进入到试镜的大厅时,因为心里有底气,所以面上表现的一点都不紧张,镇定自若的朝着几个面试官点了点头。 徐宏低着头喝茶不说话,赵晓娟在场的时候,他一般都不轻易开口,往往等赵晓娟将场面弄僵以后,他才会出来和稀泥。 赵晓娟也和往常一样,当先开口问道:“你的资料上写着你并不是科班出身,那你凭什么认为你能演好女一号这么吃重的角色?” 沈凌抬头朝着提问者看了一眼,然后将一缕散下来的头发撩到耳后,轻言细语的说道:“我记得冯莉老师也并不是戏剧专业出身,可是她演的电影却有独属于她自己的一种风格,前年还获得了戛纳影后。我论演技自然是比不过冯莉老师,可是我自小就有做演员的梦想,也一直以她为目标。” 冯莉是电影界的一个传奇人物,不到三十岁上就捧回了金马奖和金像奖,三十五岁的时候凭借一部电影,直接摘得了戛纳影后的桂冠。单凭她那三个影后的桂冠,沈凌确实是以她为目标的。 提到冯莉,赵晓娟脸色不由一僵,当年冯莉还未大火的时候,曾经想要出演她写的一部电影剧本中的女一号。可是她觉得冯莉不是科班出身,演技可能不过关,一再坚持选用另一个科班出身的女演员。导演原本也在犹豫,在她的坚持下,便用了另一个女演员。 后来等冯莉红了以后,尤其是得了三个影后以后,赵晓娟自觉面子上过不去,便绝口不提冯莉这两个字。 如今听沈凌提到冯莉,赵晓娟有些不自在,原来准备的问题就有些问不下去了。 徐宏忍着笑轻咳一声:“小杨,把准备好的剧本给宋暖。”然后对沈凌道,“给你十分钟的时间看一下剧本,然后临场发挥一下。” 沈凌接过剧本,匆匆扫了一眼,让她临场发挥的一个小剧场应该是从原本的剧本上节选出来的。 剧本的年代背景是民国时代,她要演的人物是一个名媛小姐,曾经留学英国,如今正在家里大人的安排下到咖啡馆和一个门当户对的青年相亲。 沈凌一边看一边回忆自己曾经亲眼见过的民国名媛,然后再加入一些自己对这个角色的理解。等到十分钟结束,她将剧本放下来以后,她就进入了角色中。 她想象自己刚从自家的汽车上下来,挺胸抬头,用一种不缓不慢的优雅步态朝着对面的咖啡馆走去。 走到咖啡馆门前,她微微侧身,等到侍者将门拉开的时候,她微微笑着说了句“thank you”,带了一点英式英语的味道。 不过在场的众人没有听出其中的差别,他们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沈凌的仪态上。她就像是一个真正的民国名媛一样,举手投足间透着一种优雅贵气,脸上永远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即便是对待侍者还是面前的相亲对象,她永远都是那么彬彬有礼,充分显示出一个名媛应有的教养与礼貌。 当沈凌优雅的将咖啡杯放回到面前的桌子上,转过身来时,众人还有些意犹未尽。 徐宏脸上带着笑容道:“小宋是吧,你刚才将角色演绎的很好。我觉得完全符合原著中的人物,对吧,晓娟?” 赵晓娟还沉浸在刚才的表演中,她当时写这本《衣香鬓影》的时候,是因为无意中看了一本关于民国名媛的描写,方才动笔写了这本以民国为背景,以民国名媛为主人公的剧本。 可是归根结底,民国名媛到底是什么样的,她也不是很清楚,只能从一些资料或是照片中找到些影子,并不能窥得全貌。 如今看了沈凌的表演,她觉得民国名媛就该是她刚才的样子,那么仪态万方,那么优雅自若。 好半天,她才回过神,“对,宋暖演的很好,完全将我想象中的名媛演了出来。她做女一号,我完全没有意见。” 徐宏笑了起来:“不容易啊,这还是你第一次这么痛快的答应公司这边的决定。” 赵晓娟瞪了他一眼,“不过女一号有了,男一号更得慎重对待。尤其是在宋暖演女一号的前提下,我们可得好好把关。” 徐宏呵呵笑道:“当然,那是一定的。”有宋暖珠玉在前,若是请个演技稍微差一点的男一号,别说赵晓娟了,他都不答应。 沈凌得了准信,从试镜间出来以后,顺着走廊没有多远,就见一个高挑身材的男人被好几个人簇拥着走了过来。 那男人穿着一身剪裁合理的西装,脸上的线条偏硬朗一些,五官犹如刀削一般,看上去特别英俊帅气。 沈凌看他身上的气质就知道他应该是公司的高层,便避在一边,打算等他过去以后再走。 哪知那男人却停在了她面前,“你是宋暖?” 沈凌点点头,脸上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您是?” 旁边有人替她介绍道:“这是公司的汤总。” 沈凌马上道:“汤总好。” 汤盛不动声色的将她打量了一遍,末了开口道:“回去告诉汤瑞,下个月是老爷子的生日,让他早点回家。” 汤瑞?沈凌有些懵,“汤总这话什么意思?我不认识什么汤瑞啊?” 汤盛扬眉道:“你不认识汤瑞,他怎么会特地打电话让我将女一号的位置给你留出来?” 沈凌道:“汤总,我真的不认识汤瑞。女一号的角色怎么来的,我也并不知情。我想您还是自己和汤瑞联系吧!” 汤盛有些不悦,他要是能联系到汤瑞,还用得着外人传话。这小子给他打了电话后就失踪了,不知道又去哪里野去了。 他微微皱了皱眉,一边想着下次见面应该好好修理这小子一顿,一边迈步继续朝前走。 沈凌等他们走后,眼里闪过一丝疑惑,汤瑞是谁,他为什么要帮自己拿到女一号的角色,他跟那个小男生有什么关系吗? 汤盛跟沈凌提到的汤瑞此刻正同裴旭在一起,两人窝在一栋别墅的游戏房内,正打的热火朝天时,裴旭的手机响了。 他本待不接,但是眼角余风扫到来电姓名时,马上就扔掉了手中的游戏机。 汤瑞打完一盘游戏,回头就见裴旭正准备开门走人。 “裴旭,怎么不打了?” 裴旭一脸无奈的说道:“我小姑一家从美国回来了。我爸让我回家招待他们。这段时间你就别指着想见到我了。” 于是,沈凌这边直到进了《衣香鬓影》的剧组,也不知道到底是哪路神仙给她铺的路。 虽然对背后的人一无所知,但是剧组这边因为她是汤总亲自点名选的女一号,所以沈凌受到了剧组很细心的关照。 开拍的第二天,沈凌见到了跟她演情侣的男一号,是之前跟她有过合作的陆翔。 陆翔是导演徐宏和编剧赵晓娟几经考虑以后定下来的男一号人选,毕竟想要收视率,男一号和女一号有一个起码得是当红明星。沈凌是新人,所以男一号必定得从当红的男星里面选。而且这个男星得要颜值有颜值,要演技有演技。 而陆翔无疑是最好的一个人选,他的颜值十分在线,演技也比较过关,唯一的缺点就是傲娇了。 不过好在这部是民国戏,既不需要戴什么头饰,也不需要穿那些累赘的古装戏服,剩下的可让陆翔吐槽的就是剧组的饭食了。 好在徐宏导演是个好说话的,最后他让剧组另外给男一号和女一号准备相对来说比较可口的饭食,总算堵住了陆翔的嘴。 陆翔不傲娇的时候,还是比较容易相处的,尤其是他对沈凌有好感的情况下。 沈凌因为戏里要和他扮演情侣的缘故,便尽可能的与他搞好关系。她觉得她在演技上唯一可诟病的地方就是有时候把握不好感情的戏份,所以她私下里尽可能多的与陆翔接触,希望能在拍戏的时候消去一些生疏感。 第 173 章 《衣香鬓影》拍到一半多的时候, 景天导演的那部武侠剧在某家电视台播出了。 时下正流行武侠电视剧, 而扮演男一号的陈小生虽然知名度不够高, 但胜在年轻帅气, 加上剧情跌宕起伏, 所以电视剧播出以后, 不管是收视率还是口碑都挺不错。 沈凌饰演的白飘飘因为她将角色演绎的比较到位, 收获了不少粉丝。 有了知名度以后,沈凌就不敢像从前一样,大大方方的出来逛街吃饭了。 所以飞腾公司这边搞周年庆的时候, 沈凌便从空间里取出了一件礼服,选了一套翡翠首饰相配。 徐宏导演也接到了公司的邀请帖,所以不到六点, 他就吩咐众人收工。 沈凌、陆翔和徐宏导演结伴到达公司的时候, 受邀的宾客已经到了一半。徐宏导演很快就被几个相熟的人叫走,沈凌端起一杯香槟, 打算找个角落坐一晚上。 要不是因为她是飞腾公司投资的《衣香鬓影》的女一号, 这样无聊又无趣的场合, 她才不愿意来。 陆翔见状忙拦住她, “先别急着走, 我给你介绍一个朋友。”他不由分说拉着沈凌走到了一个懒洋洋的青年旁边。 “小汤总,别来无恙啊!”陆翔熟稔的跟对方打了个招呼, 然后将沈凌介绍给她,“这是我的新搭档, 宋暖。以后还要请小汤总多多关照啊!” 沈凌只好顺势举起自己的杯子, 微微笑了一下。 汤瑞听到“宋暖”两个字,眼睛不由得一闪,他仔细的将沈凌从头到脚看了一遍,方用一种暧昧的笑容道:“原来是宋暖啊!你的大名我早有耳闻,如今一见果然不凡啊!” 沈凌觉得他的笑容有些深层次的含义,心里带着疑问,脸上的笑容就有些淡,“小汤总说笑了。” 汤瑞仍只是一笑,什么也没有说破。 陆翔看了他一眼,他觉得汤瑞今晚看沈凌的眼神有些不对,但又不是那种男人看女人的眼神,他就有些困惑了。 他正待要说些什么,身后传来一道醇厚的声音。 “汤瑞,跟我来见一下李总。” 沈凌转头一看,就见之前在飞腾见过的汤盛站在不远处,手里端着一杯红酒。 汤瑞有些不情愿的挪步走到他跟前,汤盛朝陆翔和沈凌微微点了点头,便带着汤瑞走了。 陆翔接下来又给沈凌介绍了几个飞腾的导演,不过沈凌十分不喜他们看自己的目光,因此只打了个招呼,并没有往跟前凑,免得引人误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等到宴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沈凌便找了个机会脱身出来了。 当她提着裙子的下摆,踩着高跟鞋小心的走过一楼大厅光滑的地板,经过附近的卫生间时,就见一个二十岁的女孩从里面冲了出来。 “快来人,我妈心脏病犯了。” 大厅里迅速过来了几个工作人员,有人甚至认出了那个女孩,“汤小姐,汤夫人怎么了?” 女孩断断续续道:“我跟我妈吵了几句,没想到她就突然犯病了。我们来的时候也没带急救丸,快帮我打电话......” 这时候有道声音插了过来,“我学过中医,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让我试试?” 沈凌秉着不能见死不救的精神,出声说了这么一句。 汤佳回头见是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女孩,有些不大相信,“你学过中医?” 沈凌从包里取出一包银针,取出其中几根飞速在自己左臂上扎了几针,“现在可以相信了吧!” 汤佳带沈凌到卫生间的时候,仍有些忐忑,不过救护车要过一会儿才能到,在这段时间里,她妈真要有个三长两短,她爸不得打死她。 沈凌看了看倒在地上的病人,又摸了摸脉,心里就有了数。她从包里取出几根银针,在病人手指上各扎了一针,然后挤出血来。 她刚挤完手上的淤血,病人就醒了过来,捂着胸口哼哼了几声。 沈凌收起银针道:“好了,没事了。以后记得情绪不能有太大起伏。饮食上也要清淡一些。” 汤佳在母亲醒来以后,所有心思都放在了母亲身上,等她醒过神,准备谢谢对方时,就见那个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女孩已经走了。 沈凌看病人醒了以后,没有什么大碍便抽身走了。 第二天,她照常接着拍戏。只是到中午的时候,片场入口处引起了一处骚动,然后汤盛在几个保镖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他示意保镖们将手中的饭菜分发给众人,徐宏导演认识他这么长时间还是第一次见他来探班,忙让工作人员搬把椅子过来。 汤盛用犀利的目光一扫,就发现了陆翔对面坐着的沈凌。她穿着一身漂亮的洋装,头上做了发型,举手投足间就好像是一个有着良好教养的大家闺秀一样。 徐宏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多少猜到了一些他的心思,“我把小宋叫过来,你们聊聊。” 汤盛摇摇头,一直等沈凌吃完自己的那份饭菜,方才站起来朝她走去。 “宋小姐,可否耽误你几分钟?”汤盛十分客气的问道。 沈凌不明白这个人的态度为何会发生这么大的转变,但还是微笑道:“当然可以。” 汤盛将她请到片场外面的一辆车上,非常诚恳的说道:“首先我代表家母对你表示感谢,感谢你昨晚救了她的性命。其次,我替家母邀请你到我们家做客,她想当面好好谢谢你。” 沈凌马上明白过来,“那位夫人是您的母亲?” 汤盛点点头:“家母一直都有心脏病,昨晚是发作最厉害的一次,医生说幸好有你给她施针,不然后果只怕不堪设想。” 沈凌道:“这是应该的。我跟着一个亲戚学过几年中医,遇到那样的情况自然不会坐视不理。只要您母亲没事就好,至于做客就不必了吧!” 汤盛道:“宋小姐若是为难,我们也不敢勉强。不过请收下我们的这一点点心意。”他拿出一张金色的卡片,“这是我们公司内部发行的金卡,凭此卡可购买汤氏名下的所有商品。还请宋小姐不要推辞。” 沈凌想了想,最终还是收下了那张金卡。如果自己执意不收的话,对方以后恐怕还会找机会回报她的大恩,还不如让对方尽快还清这份恩情,以后也好两不相欠。 汤盛见沈凌收下了金卡,也放下了心,他不怕对方漫天要价就怕对方不接受他们的感谢,这样母亲心里就会一直记挂着这件事,将来若是对方以此做要挟就不好了。 沈凌将金卡放进随身的包里,客气的与汤盛告了别,重新回到片场。 不过经过汤盛的这次探班,她明显发现剧组其他人对待自己的态度又多了一点小心。就连陆翔都问她,她背后的金主是不是汤盛。 沈凌觉得自己救下汤夫人的事情不值得大肆宣扬,就没有多说,只是否认自己和汤盛并不太熟。 好在《衣香鬓影》马上就要杀青,沈凌也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参加完杀青宴以后便回了家,准备好好休息几个月。 何乐打电话说给她接了几个电视剧本,她也没有答应。她的目标是拿下三个影后,所以她并不打算一直接拍电视剧,而是想等那部神话剧和《衣香鬓影》播出以后,等自己名气大一点后,便开始接拍电影。哪怕就是配角,她也不会拒绝。 可惜她的这一打算,何乐并不理解。 两人为了接拍电视剧的事,在电话里吵了一架。何乐甚至放话说,若是沈凌不配合他的决定,那就换经纪人好了。 沈凌当然愿意换个宋颖那样的经纪人,可惜对方虽然听懂了她话里的意思,但迟迟不给她回信,她就知道对方没看上自己。 沈凌后来好好考虑了一下,打算赌上一把。以她的预感,觉得自己刚刚拍完的那部《衣香鬓影》说不定会大火,再加上那部神话剧,只等播出以后,自己的知名度肯定会上去,到时不愁没戏拍。所以即便公司给她换一个新手,她也不怕。至少新手不会对她指手画脚。 所以她便向公司申请了换经纪人的要求。 接下来,她窝在家里,哪也不去,将这几年得过奖的影片全拿出来看了一遍。 影片看到一半的时候,公司给她另外安排了一个经纪人,让沈凌意外的是,这个经纪人是星光最有名的经纪人李雯,资历比宋颖还要老一些,原本这几年已经不带新人,差不多都要快退出娱乐圈,一心在家里带孩子。 沈凌在咖啡馆见她的时候,她穿着宽松的棉麻裙,戴着黑边眼镜,站起来的时候,脸上浮现出温婉的笑容,“你好,宋暖。” 出乎沈凌的意料,这个星光最有名的经纪人李雯,是一个脾气非常温和,说话非常温柔的人。 她静静的听完了沈凌对自己事业的规划和目标,然后扶了扶眼镜,“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我会尽可能的给你推去那些商演,不过有些活动还是要参加的。”她温柔的劝道,“那些活动除去捞钱外,还能更好的与粉丝沟通,让大众见到你本人。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的。” 沈凌点点头:“其实我也不是一次也不想参加这些活动,只要是对我的事业有利就行。” 李雯笑道:“我知道。那我回去以后就试着和几个导演联系一下,看他们那边有没有适合的角色给你。不过你也不能一直闲着,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个表演大家,你跟着他学习一阵子,演技方面应该会有很大提升。” 沈凌也觉得自己的演技并不是很过关,所以李雯这个建议,她很痛快的应了下来。 两人都对对方的配合感到很满意,所以分手的时候,都很愉快的跟对方告了别。 于是,沈凌接下来看影片之余,便去李雯给她介绍的那个表演大家那里学习表演,时间和之前拍戏时一样排的满满的。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那部神话剧播出的时候。 有陆翔这个当红艺人做男一号,又有众多知名演员加盟,这部剧一开播,收视率就达到了一个喜人的高度。 加上剧情比较紧张,里面的情节一环扣一环,演员的演技又比较过关,收视率从播出以后,就一直往上升。 这部剧播出一半的时候,便压过了当年所有电视剧的风头,成为了年度最火的一部电视剧。 沈凌凭借里面的嫦娥角色,也小火了一把。起码现在观众见到她,都会认得她是那个演白飘飘和嫦娥的演员。 李雯还特地给她打了个电话,让她近期最好不要出现在公众场合,出门的时候做一些保护措施,不然被众人认出来就麻烦了。 第 174 章 临近中秋节的时候, 沈凌接到了李雯的电话, 她给沈凌安排了一个试镜。试镜的时间是在中秋节假期的第二天, 地点是和飞腾公司齐名的海润影视公司。 海润这两年势头发展很快, 旗下有不少优秀的导演。今年海润打算投资一部大型的历史古装电影, 而沈凌试镜的角色就是其中的一个配角。这个配角的试镜机会还是李雯托了不少关系弄来的, 即使这个角色将来真正在播出的时候不过占据几分钟, 竞争也非常激烈。 沈凌到达海润的时候,就见外面的走廊站满了试镜的人。 沈凌甚至还看见了冯璐的身影,不过以她的咖位, 却不是来面试配角的,而是电影中的女一号。 沈凌面试的角色排在最后面,她出去了两圈, 等到下午三点钟的时候, 才轮到她。 试镜间里坐着的导演汪磊有些疲惫的揉了揉眉心,从早晨一直遴选到现在, 他越来越有些不耐烦, 觉得过来面试的女演员一个比一个差强人意。 沈凌坐到他的面前时, 他用犀利的目光将对方一扫, 觉得对方的五官还算立体, 便收起烦躁的心情,平静的问道:“会古代的乐器吗?” 这部历史题材的电影, 因为有投资商做后盾,所以汪磊打算尽可能的还原古代的一些原貌, 尤其是展现一下古代的娱乐生活。 沈凌面试的那个角色, 他打算启用一个懂点乐器的女演员,将来拍电影的时候便能拍出自己想要的东西。 沈凌微微点头:“古琴、古筝、琵琶、箫、笛、埙,都会一点点。” 汪磊微微一愣,想不到对方竟然会这么多乐器,他轻轻咳了一声,“去拿支竹箫。” 竹箫拿来以后,沈凌先试了试音色,然后方才放在嘴边徐徐吹了起来。 呜呜咽咽的箫声就响了起来。 箫声本来就比笛声要低沉一些,沈凌为此特意选了首《潇湘夜雨》。她在吹奏的时候很自然的想起了一些过往,融进去了一些自己的所思所感,将身处天涯、心系故园的羁旅乡愁表达的淋漓尽致。 就连坐在旁边的几个副导演都觉得自己的心情莫名的就低落了起来,而爱好古代乐器的导演汪磊则闭上了眼睛,一心沉浸在这呜咽的箫声中。 沈凌放下竹箫以后,汪磊带头鼓掌道:“好听。想不到你人看上去这么年轻,在乐器上的造诣却这么高。” 沈凌谦虚的笑道:“导演太过奖了,我也就是跟邻居学过几年。” 汪磊认真的打量了她几眼,末了说道:“你之前学过跳舞吗?” “学过。”沈凌道,“我演电视剧的时候,为了跟角色贴近,导演给我报过班。” 汪磊道:“那就没问题了。回去等消息吧!” 这是第一次沈凌试镜的时候,没有从导演那里得到准确的答复,她从试镜间出来的时候不由有些纳闷,这位导演到底什么意思,她是通过了还是没通过呢? 过了几天,李雯给她打电话说,汪磊导演让她过去到公司那边签合同,沈凌的心才落了下来。 半个月以后,沈凌就进了这部名为《山雨欲来》的电影的剧组。 她很快就发现了冯璐的身影,而且对方是这部电影的女一号。而她饰演的角色在拿到剧本以后也确定下来,是青楼楚馆中的一个名妓,与冯璐饰演的贵夫人,有两场对手戏。 沈凌想起之前所拍的那部神话剧,微微扬了扬嘴角,她这次说什么也得给冯璐一个深刻的印象,让对方知道自己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刘萌将手中的保温杯递给她,“暖暖姐,你猜我刚才看见谁了,是赵毅啊!没想到他也在这个剧组里,你说我要不要跟他要个签名啊!” 刘萌是李雯给沈凌新招的一个助理,她觉得随着沈凌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很有必要请个助理了。等她拍完这部电影,李雯还要再给她招个化妆师和造型师,同时还要增加一个管理服装的助理。 沈凌很快就适应了身边多出来的这个有些话唠而且喜欢追星的助理,她惬意的喝了口保温杯中的柠檬茶,懒懒道:“签名的话就算了。要是他将来认得你是我的助理,那我丢人不就丢大发了。” 其实沈凌不想刘萌凑过去的原因是赵毅看上去和冯璐关系不错,而刘萌是自己这边的人,万一他们有意针对自己,刘萌很容易讨个没趣。 她将杯中的热柠檬茶喝掉一半,全身好容易有了点暖和气,片场那边就喊了起来。 沈凌将羽绒服扔给刘萌,穿着轻薄的戏服走了过去。 冯璐坐在布置的古香古色的房间,看着从外面走进来的沈凌。 因为要扮演名妓,沈凌穿的很单薄,在这已经微有寒意的深秋,她穿着玉色绣牡丹花的抹胸,外面只罩了一层淡蓝色的纱衫,美则美矣,可惜过后肯定要被冻出病来。 想到此,冯璐心里忍不住偷偷笑了起来,故意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袖。她扮演的是贵夫人形象,为了符合角色,她身上穿着厚厚的戏服,若是夏天肯定会热的透不过气来,但这时刚好是秋天,穿着这套戏服,不冷不热刚刚好。 沈凌走到她面前时,就看到了她扬起的嘴角和目光中透着的那一丝幸灾乐祸。 她且不做声,等到导演喊开始以后,便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走到她跟前,目光中带着一丝轻视,“这里不是夫人该来的地方,不管您是为了何事,还是请您离开吧!” 冯璐被她眼中的那种优越感所激怒,忍不住一拍桌案,“我为什么不能来?我来是要看看将我夫君迷的神魂颠倒的狐狸精到底长什么样子?” 沈凌轻轻一笑,她将“狐狸精”这三个字念了一遍,眼角一挑,不自觉的露出几许风情,几许妩媚,她轻轻抚了抚鬓边垂下来的步摇,微微摇了摇头,“狐狸精这三个称谓,梅娘我可不敢当。不过我劝夫人还是最好快些离去,您一个出身高贵的夫人,来这青楼楚馆之地传出去可不大好听。再者,您的夫君在我们这里就是我们的客人,客人上门,我们岂有不接待的道理。”她将这番话说完,脸色便冷了下来,吩咐侍从道,“送客。以后这位夫人再来,就直接挡在门外,免得让人笑话柳侍郎。” 她最后挑衅似的看了一眼冯璐,迈着从容的步子走开了。 冯璐被气得不行,好在她要表现的就是这样的情绪,所以没人知道她是真正动了气,汪磊还夸了她一句,觉得她刚才演的不错。 沈凌回到刘萌那里,对方立马将羽绒服披到她身上,同时将保暖杯递给她,“暖暖姐,我刚才问了下场务,你拍了这场戏份后,要等五天以后才拍第二场戏份。等你卸妆以后,我们就可以回公司了。” 沈凌喝了口热水,不得不说,有助理就是不一样,方方面面都替你想到了。 她大手一挥,“马上就是中午了,先吃顿好的,再去公司。” 沈凌正准备去吃饭,手机响了。陆翔在那头跟她抱怨说,他所在的剧组给他分发的盒饭简直是猪食,问她可不可以给他带份外卖,他的助理临时生病今天没来。 沈凌便带着刘萌去了附近一家最好的饭店,没办法,陆翔嘴太叼,看在两人关系不错的份上,她就纵容他一次好了。 为了吃饭的时候不受打扰,沈凌要了个包间,然后点了五六个菜。 两人吃完饭,点给陆翔的外卖也做好了。她带着刘萌刚出包间,迎面就遇到了汤盛带着一堆人过来了。 沈凌与汤盛打了声招呼,“汤总好。” 汤盛本来正想着心事,听到声音,抬头看是沈凌,就露出了笑容,“宋小姐也来这边吃饭?要不一起?” 沈凌笑着推辞道:“我已经吃好了。就不打扰了。” 汤盛道:“对了,下个月是家母的生日,我们打算在酒店给她举办一个生日宴。我稍后会吩咐助理给你发一份请帖,请你务必要来。家母一直都很想见见你。” 沈凌只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下来。 对方一再提及那位汤夫人想见她一面,可能真不是客套,也许是对方似乎对她的医术感兴趣。反正与汤家这样的有钱人家交好没错,沈凌日后还想和飞腾公司多多合作,所以只要对方真心相邀,她还是愿意见一见那位汤夫人的。 刘萌等汤盛一干人走后,带着崇拜的目光看向沈凌,“暖暖姐,那个就是小说中的霸道总裁,他怎么对暖暖姐你那么客气?” 沈凌意味深长的笑道:“以后你就知道了。” 她将刘萌留在车里,自己一个人去了陆翔的剧组。 陆翔正在拍一部古装剧,自从那部神话剧火了以后,经纪人趁热打铁,给他接拍了好几部古装剧。这几个月来,陆翔几乎没有休息过,因为最近天气比较冷,他又得了感冒。偏偏剧组的饭多油多盐,他怎么也吃不下去,有心让助理出去买饭,却因为剧组外面有一堆记者盯着只能作罢。 所以最后陆翔才会叫沈凌过来给他带份外卖。 沈凌来到他所在的剧组外面,看到那一堆记者,忙将墨镜戴上,然后回去叫来刘萌,弄了场声东击西的伎俩,这才顺利走进剧组。 第 175 章 第二天, 沈凌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 接到了徐宏导演的电话。 徐宏在电话里用一种征求她意见的语气问道:“《衣香鬓影》再过两个月就要开拍了, 在播出之前这部剧如果有话题度的话, 收视率也能上去一些, 所以我们想借你和陆翔的绯闻炒炒热度。你经纪人那边, 我打过招呼了, 她说看你的意思,那你是怎么想的?” 提到收视率,沈凌马上就清醒了过来, 她想了想,“这样的绯闻一般会持续多久?” 徐宏马上领会了她的意思,“一般就是一两个月的事, 等其他艺人那边有了新的绯闻, 这边的热度也就下去了。” 沈凌道:“好吧,陆翔如果同意的话, 那我也没什么问题。” 徐宏在电话里那头笑道:“他说他完全没问题, 还要我捎话给你, 让你再帮他带一份外卖。” 沈凌中午再去剧组的时候, 就被一堆记者堵了个正着。 她戴着口罩, 全程一言不发,在刘萌的帮助下杀出了重围。 下午的时候, 她跟陆翔的绯闻便占据了娱乐版的头条。 李雯推掉几个代言,给沈凌接了一个杂志专访。 巧的是, 沈凌接受采访的日子就在汤夫人的生日宴前一天。 采访沈凌的是一个资深的记者, 他事先将提问的问题让李雯看了一遍,李雯删改了几个,沈凌在旁看了一眼,删改的内容都是她和陆翔的绯闻或者是感情方面的问题。 正式提问的时候,有工作人员送来了咖啡。 沈凌笑着说了声谢谢,优雅自在的端起咖啡品了一口。 采访进行的非常顺利,沈凌按照李雯的嘱咐,回答的时候滴水不漏。 从这家杂志社的大楼走出来时,李雯正要给刘萌打电话,让她从停车场那边过来接她们。就见一辆黑色的加长车开到了她们面前,玻璃摇下来后,汤盛就出现在了沈凌眼前。 “宋小姐是不是在等车,如果赶时间的话,我可以送你们一程。” 沈凌正要拒绝,那边李雯道:“那就谢谢汤总了。小助理出了点小状况,打不通电话,能不能麻烦您先送我到公司。我还有点急事要处理。” 沈凌道:“那雯姐你先坐车走吧!我不着急,可以慢慢等刘萌过来。” 李雯拉着她上车:“你现在不适合在外面逗留太长时间,万一被人认出来怎么办?” 最后,沈凌和李雯便坐在了加长车的最后一排。 沈凌小声问李雯:“雯姐你和汤总很熟?” 李雯笑笑道:“早年他帮过我一个大忙,算是熟人吧!” 加长车很快就到了星光公司,李雯下车回了公司,将沈凌留了下来。 沈凌道:“随便找个地方把我放下来就行了。我自己打车回去就行。”她今天出门的时候,并没有自己开车,而是坐的公司派的保姆车。所以只能打车回去了。 汤盛从前面回头道:“你经纪人的话也不听?小乔,开车送宋小姐回家。” 沈凌只得让对方把她送回了南三环的那套房子附近。 临走的时候,汤盛提醒她道:“记得参加明天的生日宴。” 沈凌点了点头,目送加长车消失在自己眼前,才往回走。 加长车里,汤盛透过车里的镜子看着外面的那个人影越来越远,眸光微暗,不知在想什么。 司机小乔开口问他:“汤总,接下来要去哪?” 汤盛回过神,看了眼窗外的风景,“回公司。” 汤盛回到公司的时候,沈凌已经到了家,今天的采访问到她对未来的规划时,让她有了个想法。于是她一到家,就找出了几个笔记本,准备将自己的演戏经历写下来。 她参演的那部《山雨欲来》的全部戏份已经拍完,趁着接下来没有电影可拍,沈凌便将自己演过的所有角色都记下来,顺便还将自己拍戏时体悟到的一些东西写了进去。 沈凌做这些的时候,仿佛回到了从前的考试周,不过刘萌打来的一个电话,又成功将她从这种状态中剥离了出来。 刘萌在那头说,她和公司的司机在停车场那边出了点状况,所以才没能及时接到她们。 沈凌让刘萌不用太介意,告诉她,明天只要带着化妆师十点钟之前到自己家就行。 汤夫人的生日宴是从上午十一点开始,午宴宴请的多是与汤氏集团交好的一些老熟人。而晚宴则在家里举行,招待的才是比较亲近的朋友和亲戚。 沈凌参加午宴的时候,特地挑了一条蓝色的欧根纱裙,化了一个淡妆,看上去既清爽又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参加午宴的多是上流社会的成功人士和名媛贵妇,沈凌走进酒店时,根本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倒是百无聊赖的汤瑞第一个看见了她,忙走过去叫住了她。 “宋小姐,我伯母早就想要见你一面,请跟我来。”汤瑞带着沈凌自由的在酒店大厅里穿梭,很快就领着她进入了一个由贵妇组成的小圈子中间。 坐在沙发最中间的汤夫人穿着一件银灰色的高定礼服,颈上戴了一串珍珠项链,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容。她本来正在听另一个贵妇说话,听到汤瑞说话的声音,抬头一看就看见了汤瑞身边站着的那个女孩。 凭着女人的直觉,汤夫人第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女孩正是那晚救了她性命的人。 她不由站起身,带着诚挚的笑容邀请沈凌在她身边坐下,同时介绍道:“这是宋暖宋小姐,她的母亲曾经是我最要好的一个朋友。”她不想将自己犯病被人救下的事情大肆宣扬。 恰好沈凌也不喜欢别人知道自己会医术的事,所以她做出乖巧的样子,配合道:“我妈妈因为身体方面的原因,不能亲自来参加宴会,希望汤阿姨不要见怪。” 汤夫人笑道:“怎么会?等你母亲身体好一些了,有空的时候我们再聚也不迟。” 两人说话的时候,其他坐在周围的贵妇便将视线若有若无的投到沈凌身上,她们从前怎么没有听过汤夫人提起她那最好朋友的事。不过眼前汤夫人很喜欢这个女孩倒是真的。 汤夫人的确很喜欢沈凌,她在未见到对方以前,觉得对方既然是艺人,那么性格肯定是要张扬一些的,哪里想到,沈凌本人看上去倒比自己的女儿更像是一个大家闺秀,举手投足都很优雅,一看就是受过良好的教养。 因此午宴结束以后,她就邀请沈凌参加接下来的晚宴,并且话里流露出要认对方为女儿的意思来。 沈凌自然是要婉拒的,可是汤夫人已经打定了主意,沈凌想了想,认汤夫人做干妈一事对自己以后的星途肯定有利无弊,在汤夫人的坚持下,她最后答应了。 晚宴的时候,汤夫人便当着众人的面,认沈凌做了女儿,同时让儿子汤盛以后好好照顾自己的这个干妹妹。 汤盛有些复杂的看了一眼沈凌,点头道:“我知道了,妈。” 李雯得知沈凌认汤夫人做了干妈以后,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了一眼沈凌,看的沈凌起了疑惑,“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我?” 李雯笑了笑:“没什么,就是不知道汤夫人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你,要知道她对艺人抱有一些偏见,想不到在你这里却打破了惯例。”她说完还摇了摇头。 沈凌看她的神情,就知道她没有说实话,不过她也不在意,将李雯交给她的几个电影剧本好好看了看。 她认汤夫人做干妈的消息传出去以后,找她拍戏的人立刻多了起来。不过他们多半有个附加条件,就是要沈凌追加投资。 追加投资没问题,但是前提是要看电影剧本好不好,导演好不好。 沈凌将电影剧本看完,发现其中倒是有一个不错的剧本,至于导演则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导演。 她将剧本递给李雯,询问她的意见。 李雯扫了一眼,“这剧本的确不错,就是导演有些年轻。” 沈凌道:“年轻导演也有他的优点。” 李雯道:“这么说,你打算说服汤氏投拍这部电影?” 沈凌摇头道:“不,我打算自己投拍这部电影。” 她跟陆翔拍的那部《衣香鬓影》再过一个多月就会播出,如果收视率不错的话,应该能再收获一些粉丝。 只要有粉丝支持,电影又拍的不错,票房不是问题。 沈凌很快就拨通了那个新人导演的电话,约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谭寻来到约好的一家餐厅时,沈凌已经坐在窗边等了五分钟了。 他赶忙快走几步,“不好意思,路上有些堵。” 沈凌微微一笑,站起来跟他握手,“你好,谭导演。” 谭寻坐下来以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看过宋小姐拍的几部电视剧,觉得宋小姐拍古装剧很有味道。所以我才想请你担任这部电影的女一号。” 谭寻要拍的这部电影名为《高阳公主》,讲的是历史上的高阳公主跌宕起伏的一生。 他从沈凌所演的电视剧里看到对方身上有一种优雅从容的姿态,这正是他要找的高阳公主。 沈凌静静地听着谭寻对这部电影的阐述,中间偶尔会插上两句话。 谭寻很快就发现她对唐朝历史知之甚详,而沈凌也发现谭寻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双方越谈越投机,很快就定下了要合作的事宜。 当谭寻有些为难的告诉她,自己只筹措到一部分资金,所以即使有沈凌的注资,但是在片酬方面仍然会降低一些标准,因为他要将大部分资金花费在电影的制作上,这便意味着参演的几个主演很可能是没有什么名气的新人。 沈凌想了想,“其他演员我不管,但是男一号不能是新人。这样吧,我试着找找资源,看能不能找到男一号的合适人选。” 沈凌从餐厅离开以后,便给陆翔打了个电话,问他有没有兴趣参演电影。 陆翔是个没什么野心的人,他虽然早早就红了起来,但是也没什么拿奖的目标。他最大的愿望是挣够足够多的钱,然后每天过着享乐的生活。 沈凌知道他的性格,上来就说这部电影非常适合他,虽然片酬有些少,但是可以拿到分红,将来如果取得不菲的票房成绩,拍这样一部电影可以抵得上两三部电视剧。 陆翔的经纪人也觉得陆翔可以进军一下电影界了,所以陆翔问他意见的时候,他没有反对。 就这样,沈凌成功将陆翔忽悠过来出演电影的男一号。 第 176 章 沈凌提着一盒自己做的玫瑰花茶和一篮水果, 一边走一边欣赏路边的风景。 汤家所在的别墅区每家每户都在外面种了不少花木, 让沈凌有种漫步花园的感觉。 走了差不多十分钟, 汤家那座别致的别墅就映入了眼帘。 在汤家干了十几年的张姐从沈凌手里接过花茶和水果, “夫人在楼上做美容, 宋小姐恐怕要等一会儿了。”又问沈凌喝什么饮料。 沈凌轻浅的笑了笑:“那就劳烦你给我倒杯白水。” 沈凌从包里取出剧本, 打算在汤夫人下楼之前借剧本打发一下时间。还没看上几页, 就听见一阵脚步声在门边响起。 “宋暖来了。”汤盛将外套脱下,交到张姐手中,“我要到地下室取些东西。你要不要过来帮忙?” 沈凌将剧本放下, “东西很多吗?” 汤盛挽起袖子,“东西倒不是很多,就是需要有人帮我打一下手电。地下室的灯坏了, 还没来得及修。” 沈凌站起身, 难得汤盛开口要她帮忙,她自然不会拒绝。 地下室位于别墅的负一层, 占地差不多有三百多平方米, 沈凌举着手电跟在汤盛后面, 只见里面摆放的全是一些暂时用不到的家具, 还有一些废弃的资料和书籍。 汤盛在一堆资料前找了半天, 才找到了几本他需要的资料。 两人往回走时,沈凌只觉脚下一滑, 人不由自主的往前倾倒,虽然她竭力想稳住自己的身形, 可是脚下的那一片地面实在是很光滑, 她不仅没能站稳,汤盛反应过来去扶她的时候,她还不慎把手电弄掉了。 偏偏那手电摔到地上就坏了,地下室马上就变得黑暗起来。 沈凌在汤盛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才站稳,她刚想要说话,就觉唇上一凉,似乎有什么东西触碰了一下自己的嘴唇。 “不好意思,碰到你了。”汤盛马上道了声歉,“你等一下,我兜里还有一只打火机。” 两人都没有随身带手机的习惯,最后便借着打火机的微弱光芒走出了地下室。 回到客厅的时候,汤夫人已经从楼上下来了。她看到沈凌脸上不由露出笑容,“暖暖,你最近播的那部《衣香鬓影》演的真的挺好。我天天晚上一集不落的在追,就是不知道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沈凌笑道:“看电视剧要的就是这种对结局的期待,要是我早早的告诉了干妈你,说不定你再看电视的时候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汤夫人道:“你说的也对。”然后看向自己的儿子,“你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汤盛道:“宋暖难得过来一次,我这个做哥哥的自然要早点回来。显得妈你又说我不疼自己的妹妹。” 汤夫人笑道:“你若是真疼暖暖,那就多投资几部电影,让我们暖暖做女一号。” 汤盛无奈道:“妈,事情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 沈凌从旁道:“干妈,你这么说我就不好意思了。而且我最近接了好几部电影,不愁没有戏拍。” 汤夫人道:“我知道了。肯定是《衣香鬓影》收视率不错,你演的那么好,我觉得拿回一个视后绝对没问题。” 沈凌笑了笑,没有说话,视后就算了,她能拿回一个最具潜力奖就已经不错了。毕竟她才出道两三年,《衣香鬓影》还是她第一次担任女一号。 晚上,沈凌跟汤家一家人吃了顿热闹饭,然后由汤夫人安排司机将她送回了南三环。 沈凌踢掉高跟鞋,舒服的躺在沙发上,打开电视调到播出《衣香鬓影》的电视台。 《衣香鬓影》播出以后,因为有陆翔和沈凌之前的绯闻,算得上是未播先火。等播出以后,有陆翔的粉丝支持,加上沈凌将民国名媛这个角色演得非常到位,收视率便节节攀升,很快就打破了原来那部神话剧的记录。 这部剧火了以后,最大的受益者便是沈凌。陆翔原本就是当下最火的一个男星,这部电视剧不过是让他更火一些,所以受益最多的便是沈凌这个新人。 她的演技又确实不错,颜值也十分在线,不管是洋装还是旗袍,她都能穿出属于自己所独有的风格。 不过粉丝最爱的还是她和陆翔在剧里所扮演的情侣,看起来既登对又默契,加上他们的绯闻,大家一致将他们认作了情侣,期盼他们早些公布恋情。 沈凌这里看电视的时候,便接到了陆翔的电话。 对方简单的寒暄过后,便问她考不考虑借着热度炒一炒绯闻,坐实两人的恋情。 陆翔跟沈凌熟悉以后,就知道沈凌的男朋友和金主根本是她杜撰出来的,原本压下来的心思就像野草一样狂长了起来。借着粉丝对他们二人的期盼,陆翔半真半假的表白沈凌。 “说真的,咱俩其实挺般配的。你若是肯做我女朋友,我一定将你捧在手心里。” 沈凌将声音关小,“我现在只想专心拍戏,感情的事,以后再说吧!” 陆翔有些泄气,但很快又振作起来,“但是如果有一天你想要考虑感情方面的话,记得第一个想到的对象,一定要是我啊!” 沈凌有些好笑,“知道了。我会认真考虑你的。对了,你剧本看了没,下个月就要进剧组了,别关键时刻掉链子啊!” 挂断陆翔的电话,沈凌将《衣香鬓影》看完,找出笔记本,写下自己的不足和需要改善之处。 虽然大家都觉得她饰演的民国名媛演的非常好,但是沈凌自己看了一遍,还是觉得自己有很多不足之处。这也正常,她拍戏的时间并不长,又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有不足是应该的。 只要找出这些不足,加以克服就可以一点点提高自己的演技。 沈凌这么迫切想要提高自己的演技不是没有原因的,《高阳公主》开拍在即,她又是其中的女一号,戏份非常重。 之前沈凌拍那部《山雨欲来》的时候,只在其中扮演一个配角,但是也感到了拍电视剧和拍电影的区别。 电影比电视剧更加要求演技,在短短两个小时或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支撑观众从头看到最后的无非是电影的剧情和演员对人物的演绎。 所以沈凌除去必要的交际外,剩下的时间里全都用来琢磨高阳公主这个人物。 电影开机的时候,当林盼盼踩着高跟鞋来到开机现场后,就发现站在她对面的沈凌就像是换了个人一样,整个人的气质为之一变。 陆翔却已经习以为常,他和沈凌合作了好几回,早已知道对方的这个习惯。不过却懒得跟林盼盼解释。 林盼盼是沈凌向谭寻推荐的,她觉得林盼盼很适合演武则天,谭寻在试镜的时候也觉得林盼盼演技不错,而且她眼里不时流露出的野心刚好符合他对扮演武则天这个人物的要求。 林盼盼也知道陆翔不太待见自己,陆翔和沈凌最近又在炒绯闻,所以她聪明的没有像以前一样凑到陆翔跟前,而是先跟沈凌打了声招呼。发现对方对她的态度和从前一样后,她就放下心来,坐在一边等着开机仪式。 开机仪式过后,沈凌就去了自己的化妆间。第一场戏份拍的是高阳公主少年时的生活,如果顺利的话,半天就能拍完。 沈凌化好妆后,就耐心的等待起来。 没等几分钟,林盼盼就进来了。 沈凌跟了李雯以后,何乐的资源便都给了她,加上沈凌又给她介绍了这么一个角色,所以林盼盼现在非常愿意和她搞好关系。 她先聊了些自己的近况,就话锋一转道:“对了,暖暖,我听说汤氏集团的董事长夫人认你做了干女儿,那飞腾公司最近要筹拍一部大型的喜剧电影这事,你应该知道吧?” 沈凌轻微的摇了下头:“没有。” 林盼盼很吃惊的看了她一眼,“这么重要的消息,你竟然不知道?我听说要拍的这部喜剧电影会投资一亿多,导演又是圈内有名的张导。” 沈凌颇为淡然的看了她一眼,“大制作又怎么样,有多少大制作的电影因为种种问题导致票房惨淡的也不是没有。”她说完又补了两句,“而且小成本电影票房火爆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过。所以我劝你还是专注电影剧本本身,而不是只看表面那些大制作,名导演。” 不过沈凌嘴上虽这么说,但是心里也颇多疑惑,按照飞腾公司跟她的关系,对方如果投资拍电影的话,怎么也会告诉她一声,她不想演是她的事,可是对方连告诉都没有告诉她一声,就是对方的问题了。 沈凌拍到第三场戏份的时候,汤盛身边的一个助理才给她打电话,说是飞腾这边投资了一部新电影,里面有一个角色很符合她,问她有没有时间过来试镜。 沈凌本想赌气不去的,可是又觉得自己若当真不去的话,显得有些矫情,最后还是去了。 沈凌去了以后才知道,飞腾这边留给她的是一个女二号的角色,而且是一个大明星的角色。沈凌只需要本色演出即可。 沈凌试完镜以后,汤盛亲自过来了。他先对沈凌说了声不好意思,试镜的事情,他本来早就让助理告诉沈凌的。哪知助理一忙就忘了这件事,所以才会耽误到现在才告诉她。 沈凌听了解释以后,才觉得自己未免太小心眼了,所以她很痛快的答应演出那个角色。 幸好《高阳公主》拍完以后,这部喜剧电影才开始拍摄。 沈凌的戏份并不多,只有一场结婚的戏份比较吃重一些。 那天,汤盛带着汤夫人也来了。 沈凌穿着洁白的婚纱从对面走来时,汤夫人感叹了一句,“也不知谁将来有这个福分能娶到暖暖。” 汤盛眸光不由一暗,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沈凌跟另一个男人走到牧师面前,心底有一个地方悄然封闭。 沈凌拍完这部喜剧后,觉得最近拍戏太多,身体有些吃不消,便给自己又放了一个小假。 她窝在家里看影片的时候,汤盛跟豪胜集团的千金要订婚的消息传了过来。 沈凌去跟汤夫人恭贺时,后者满意的笑道:“汤盛能娶到婷婷是他的福气,这下子我也能放心了。” 不过沈凌看汤盛脸上却没有多少高兴的表情,不由了然,这种门当户对的联姻哪有什么真感情。 第 177 章 汤盛和韩婷婷订婚的第二天, 沈凌主演的那部电影《高阳公主》上映了。 沈凌对这部电影的票房并没有抱太高的期望, 只要能收回成本, 她就心满意足了。 不过她似乎小看了自己和陆翔的号召力, 电影上映一周, 票房就突破了五千万, 这在当时算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成绩了。 谭寻表现的非常兴奋, 他第一次拍电影就取得这么好的成绩,这让他越发有了自信。 和沈凌聊完分红,他就表示自己接下来要拍一部都市题材的电影, 问沈凌有没有兴趣。沈凌当初在大部分人都不看好他的前提下,注资《高阳公主》,这份情谊, 他一直记在心里。如今有了新电影的计划, 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沈凌。 沈凌提出要先看一下剧本再说,在发现剧本是在那本知名的小说《升职记》的原作基础上完成的以后, 她就答应了下来, 准备出演里面的女一号, 也就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方莹。 沈凌和谭寻分开以后, 正准备买一本《升职记》翻看一下, 李雯那边就给她打了个电话,说是获过两次金马奖最佳导演奖的任深任导演正准备拍摄一部民国题材的电影, 觉得沈凌在《衣香鬓影》中的表现很出色,问她有没有意向参加女一号的试镜。 这样的机会, 沈凌当然不会错过。任深的大名, 她也听过。这位导演的艳史和他的拍摄风格在圈子里同样出名。不过抛开他的生活作风,他在拍摄电影方面确实有真才实学。 沈凌跟着李雯来到试镜的地方,第一眼就注意到了坐在沙发最中间的那个男人,他戴了一副黑框眼镜,整个人没正行似的翘着二郎腿,一边抽烟一边跟人打电话,不时还吐出一两句脏话。 沈凌深吸口气,竭力不让自己脸上露出什么表情。 任深打完电话,才看见李雯和旁边的沈凌。 沈凌认汤氏董事长夫人做干女儿的消息,早有人告诉过他,所以任深也只是稍微打量了沈凌几眼,就言归正传,“宋小姐平时喜欢穿旗袍吗?” “说实话,我平时很少穿旗袍。”沈凌不料任深问到的第一个问题会是旗袍,她很直接的说道,“旗袍适合慢节奏的生活,不大适合现代的生活方式。”她更喜欢做旗袍给别人穿,不过这个不适合说出来。 任深又点燃一根烟,他对着李雯笑了笑:“我让人准备了几身旗袍,你们若是有兴趣的话,都可以去试一试。” 李雯就拉着沈凌站了起来,“我这样的身形就算了。还是让宋暖试吧!” 走到试衣间门口,李雯低声道:“我猜他这次要拍的电影肯定跟旗袍有关系,你只要正常发挥就行,不用太紧张。” 沈凌点点头,她也猜到了任深的意思。旗袍她在拍《衣香鬓影》的时候也穿过,知道如何展现自己的古典美。 任深让人准备的旗袍有三件,绣满了红色梅花的银白色旗袍,下摆处绣着花卉的宝蓝色旗袍,素净的玉色旗袍。 沈凌丝毫没有犹豫,选了最后一件旗袍。 玉色旗袍的肥瘦程度刚刚好,沈凌穿在身上,对着镜子一照,发现长短也很合适,就好像这件旗袍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样。她对着镜子将头发挽了起来,将耳边的钻石耳钉取下来,换了一对珍珠耳环,将碎发别在耳后,迈着步子走了几步,就找到了感觉。 她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到任深面前时,对方眼睛一亮,他要的就是这种走起来袅袅婷婷,给人一种婉约优雅的女演员。 他立刻拍板决定,定下沈凌作为这部新电影《红颜》的女一号。 鉴于这部电影和谭寻的那部电影在拍摄时间上不过相差两个月,沈凌便征求李雯的意见,看自己是不是推掉谭寻的那部电影。毕竟任深作为名导,他导演的电影更能出彩一些。 李雯笑道:“这个你就不消担心了。任深出了名的做事慢,只怕谭寻那边的电影都拍完了,他这边也才决定好拍摄的地点。” 沈凌只好将心放回肚子里,先准备谭寻的那部《升职记》。 沈凌在《升职记》里扮演的女一号和在《爱情男女》里扮演的女三号一样,都是典型的白领丽人。 有之前的拍摄经验,沈凌觉得自己应该没什么问题,唯一让她膈应的地方是,这部《升职记》有一场chi度比较大的戏份,偏偏男一号还是跟她有过合作的陆翔。 沈凌试着让李雯帮她说服谭寻去掉这一场戏,奈何对方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过却松口沈凌这边可以请替身。 等到真正拍这场戏的时候,便遇到了不少麻烦。先是陆翔有些不满意替身,谭寻费了好大的劲才说服他。 一切就位后,陆翔那边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一连拍了好几遍后,谭寻越发不知道该怎么拍了。其实他也不喜欢拍这种戏,但奈何现代题材的电影多多少少都会有这样的东西,加上小说里也有这样的描写,如果跳过不拍,只怕又会挨小说的读者骂。 后来谭寻干脆将这段戏交给摄影师来拍,他自己则躲出去吸烟了。 陆翔后来还是ng了好几次,摄影师看不下去,也不知道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然后终于一次通过了。 陆翔拍完以后,脸色臭臭的走到沈凌跟前,也不说话,拿起助理递过来的水杯就喝,喝了好几口才停下来恨恨道,“下次再遇到这种戏份,我也要找替身。” 沈凌不由笑出声来,“这种戏哪有男演员请替身的啊,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陆翔瞪了她一眼,冷哼一声,“我不稀罕。” 这场戏份拍完后,后面的拍摄就顺利许多。 果然如李雯所说,沈凌这边拍完《升职记》后,任深那边也没有打电话催她去剧组。 一直到一个多月以后,沈凌才接到《红颜》剧组的通知,要她去江南一个小镇和剧组会合。 沈凌到时,任深已经选好了一处民居作为取景的地点。 那是一处典型的江南宅院,灰瓦白墙之下种着四处攀爬的藤萝,带着走廊的庭院前有一方小小的水池,里面种着荷花,养着锦鲤。 任深让摄影师将摄像机对准走廊,一遍遍的拍沈凌从走廊尽头走过来的样子。 沈凌已经算是第四次拍电影了,可是哪一次都不像这次拍了八遍,导演还是不大满意,说没有他想要的感觉。 沈凌来之前已经将剧本看了好几遍,台词也已经背熟,可惜这些都没有派上用场。任深拍戏的时候经常不按剧本来,这也是他的一个习惯。所以沈凌只能耐心的一遍遍从头来过。 当沈凌第无数次从走廊尽头转过来时,一阵微风忽然吹来,她下意识的偏了偏头,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对面的池塘。 就是这一眼,打动了寻找感觉的任深,他比了个ok的手势,剧组所有人齐齐松了口气。 只是重复拍摄,沈凌觉得自己还能忍受。但没过几天,她就发现任深在拍戏时间上特别随性,今天是白天拍摄晚上休息,明天说不定就是晚上拍摄白天休息。 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导演,沈凌真是第一次见识到。她起先还有些不习惯,但拍着拍着,她发现自己也慢慢适应了任深的风格。 电影拍到一半的时候,沈凌才见到男一号,曾经获过影帝的张瑾。张瑾是一个非常内敛的人,有什么情绪都不会表露到脸上。沈凌跟陆翔合作惯了,便觉和张瑾合作的时候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任深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干脆停下两人的戏份,让沈凌做导游带领张瑾到周围走一走,感受一下江南的美景。 沈凌领着张瑾出去游玩的时候,发现对方比较热爱美食,沈凌自己也比较喜欢吃,这样有了话题,两人才慢慢熟悉了起来。 因为任深的慢性格加上他精益求精的态度,这部名为《红颜》的电影足足拍了半年多才拍完。 沈凌结束完整个拍摄的时候,觉得自己最近两三年大概都不会接对方的戏了。被这样折腾大半年,谁都有些受不了。 她还是更喜欢跟着谭寻拍戏。 谭寻的那部《升职记》在《红颜》拍到一半的时候就放映了。票房依旧很喜人,大多数人都是冲着她和陆翔去的。 她和陆翔合作了这么多次,粉丝们早已把他们认作了一对,网上天天有人问他们何时结婚。 沈凌跟着任深给电影做宣传的时候,就有记者频频问及这个话题。 沈凌看着任深的黑脸,忍着笑说自己只想专心事业结婚的事恐怕要等到三十岁以后了,既不承认和陆翔的恋情也不否定。 她本来就不喜欢参加宣传活动这种事,以前也是能推则推。这次任深给她和李雯打了好几个电话,她却不过情面才过来参加宣传。可是却没想到,记者对任深导演的电影丝毫不感兴趣,反而对她和陆翔的恋情问个不停,不由让任深黑了脸。 好在沈凌滴水不漏的回答完问题以后,总算有记者想起了正题,问了几个电影的问题,才让任深的脸色有所缓和。 沈凌跟着宣传组跑遍了全国的一线城市,没办法,任深对这部电影寄予了厚望,沈凌还想以后能和他合作,所以即便不喜欢,还是跟他跑完了全程。 好在票房出来以后,成绩还是比较可以的。 只是比不上谭寻之前的那部《升职记》,毕竟任深拍的《红颜》算是文艺片,比较小众一些。 不过票房虽不怎么高,但是口碑却不错。 沈凌通过这部电影入围了金像奖最佳女主角的提名,这还是她第一次离影后这么近。 第 178 章 金像奖举行颁奖典礼那天, 沈凌并没有现身。 并不是她不想去, 而是颁奖典礼前后正好是汤盛和韩婷婷结婚的日子。作为汤夫人的干女儿, 她没道理不去参加这场婚礼。 而和汤瑞交好的陆翔, 也出席了这场婚礼。 新娘扔手中的捧花时, 陆翔问沈凌, “两年多过去了, 你还是不打算考虑自己的感情问题吗?” 沈凌点点头:“没打算。也许这辈子都没有这个打算了。”她转过头看向陆翔,“所以你最好早点死心。不然被耽误一辈子,我可赔不起。” 陆翔没有说话, 只是看着前方出了会儿神。 参加完汤盛的婚礼,那边金像奖的结果也出来了。她果然和之前预料的一样没有得奖,不过《红颜》这部电影也不是没有其他收获, 得了一个最佳摄影奖和最佳编剧奖。 沈凌打电话跟任深说恭喜时, 对方道:“《红颜》这部电影是我临时起意要拍的,因为时间太仓促, 没有拍出想要的感觉。” 沈凌对这话不敢认同, 不过却也没有争辩的意思。她对任深的某些行事作风不敢恭维, 但是作为导演, 对方无疑是出众的。为了将来的影后桂冠, 还是能不得罪对方就不得罪的好。 与任深挂断电话后,沈凌又给谭寻打了个电话。 谭寻不知道是不是跟风还是受了什么启发, 最近正在筹拍的电影恰巧也是民国时期的。 沈凌本着做生不如做熟的原则,依旧担任这部名为《但愿人长久》电影的女一号。 至于男一号, 却不是和她合作了好几次的陆翔, 而是一个很有天赋的新人,是谭寻刚刚挖掘出来的。 这个叫聂天的新人不仅在演戏上很有天赋,在炒绯闻上也有一手。 沈凌进组第二天,她和聂天的绯闻就上了头条。 沈凌不是没见过靠绯闻上位的艺人,但是为了蹭热度而将她拉下水的还真是第一次见。 她直接了当的找到谭寻,表示聂天的违约金由她负责来赔,然后请谭寻马上将聂天踢出剧组。 谭寻只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了。有潜力的新人在这个圈里一抓一大把,但是像沈凌这样有背景有钱又有演技的合作搭档却不多见,所以他干脆的放弃了聂天,由剧组支付了一笔违约金。 男一号被踢走以后,谭寻打算叫陆翔来救场。沈凌没有同意,她和陆翔合作了这么多次,默契虽然培养了出来,但是新鲜度却没有了。她现在正处于演技的上升期,迫切想要跟不同的人合作激发出火花,所以她说服谭寻请来了一个演技不输陆翔但是平日比较低调的男星张擎来出演男一号。 张擎其实比陆翔出道还要早得多,不过他生的不如陆翔俊秀,外表偏一点雅痞,不是当下观众喜欢的那种白面书生,所以出道七八年,知名度连陆翔的一半都及不上。 谭寻联系他的时候,张擎还有些不敢相信。他因为长相的原因,一般电视剧都很少找他演男一号,何况是电影的男一号。 张擎来试镜那天,由沈凌这个女一号和他对戏。 张擎深吸口气,这次机会非常难得,他一定要抓住。他一边调整自己的情绪,一边默背自己的台词。 五分钟以后,他站起身来,脸上带着坏坏的笑容,伸手搂住了身边的沈凌。 “怎么生气了?” 沈凌等待的时候,已经进入了角色,她抬起头看着对方的眼睛,“江华生,你不觉得你这次做的太过分了吗?” 谭寻在旁看着两人的表演,这段戏份是他特地挑出来的,为的就是看张擎能在和沈凌不熟悉的情况下,将江华生这个角色发挥到几分。结果让他很意外,张擎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将江华生这个角色拿捏的十分到位,而且他的雅痞气质恰好和江华生这个人物性格吻合。 不得不说,沈凌的眼光比他好。张擎确实十分适合这个角色。 这场试镜以后,张擎就被定了下来。他后来剧组,但是凭着他的幽默还有天生的魅力,很快就和全组人上下混了个熟。 尤其是他知道自己的角色是沈凌推荐给谭寻以后,对沈凌更是照顾有加。 当时拍摄的时候是夏天,沈凌每天只要一到片场,张擎那边就会拿来助理鲜榨出来的果汁。 不得不说,他的助理手艺非常好,西瓜加上水蜜桃榨出来的果汁味道非常好,苹果加上柠檬榨出来的味道也不错。 沈凌喝着苹果柠檬汁,和张擎讨论要拍的戏份。 和张擎搭档拍戏实在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他没有陆翔那么矫情,什么苦都肯吃,也不像张瑾那么沉默,反而有什么说什么,多数时候又很幽默,常常将人逗得哈哈大笑。 即便是沈凌这样暂时没有谈恋爱打算的人,也觉得张擎会是一个比较好的男朋友和老公。 在这样欢快轻松的氛围中,《但愿人长久》在众人的不舍中杀青了。 举办杀青宴那天,张擎敬了沈凌好几杯酒,说谢谢她这么多天的照顾和帮忙。沈凌觉得该说这话的是自己才对,两人一来一往差不多碰了十几次杯。 杀青宴结束的时候,沈凌才发现自己喝多了。 刘萌开车送她回去的路上,沈凌在半路上让她停了一下,然后下车将喝下的白酒红酒啤酒全都吐了出来。 吐完以后,她从包里取出纸巾擦嘴时,就见前面驶来了一辆熟悉的黑色轿车。很快汤盛的身影出现在她眼前。 “一个女孩子,好好的喝那么多酒做什么?”汤盛微微皱眉,递给她一瓶矿泉水,让她漱口。 沈凌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漱完口以后才道:“今天开杀青宴,因为高兴,所以多喝了两杯。” 汤盛看了她两眼,“既然你没事就算了。以后有空的时候常回去看看我妈,她很想你。” 沈凌点点头,目送他走到车前,然后上车消失在她眼前。 刘萌拿着一瓶水站在不远处,看看沈凌,又看看走远的那辆车,好吧,应该是她想多了。 沈凌拍完这部《但愿人长久》没有多久,任深就打电话跟她说,他近期打算拍一部古代题材的电影,问她有没有兴趣来试镜。 说实话,沈凌刚拍完谭寻的电影,又和张擎合作的很愉快,她压根一点都不想跟着任深去受那份不该受的罪。可是为着金像奖,为着任深既是香港人又拿过金像奖最佳导演奖的缘故,沈凌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 沈凌去试镜的时候才发现任深要拍的是一部古代武侠电影,试镜成功后,任深便要求她先跟着武术师练上半年的太极。 沈凌看出任深对这部武侠电影比《红颜》还要重视几分,也就收起所有心思,跟着武术师练了半年的太极。 她练完太极以后,等了好几个月才进到剧组,原因是男一号被任深关了一年学习武术,沈凌深深为那位扮演男一号的演员杨宇宁默哀。 进到剧组以后,沈凌因为有武艺在身,拍起打戏来异常轻松。 任深让她练太极的目的是在不用替身的前提下拍出真实的效果,如今看到沈凌学过武艺,马上就改变了主意。原本他是想拍以男一号为视角闯荡江湖的故事,可是发现沈凌表现的比杨宇宁要好上十几倍时,他马上将剧本改了一遍。 沈凌的戏份马上就多过了杨宇宁的戏份。后者得知以后也没有什么不高兴的情绪,反而暗暗松了口气。虽然被任深关了一年学习武术,但杨宇宁属于那种四肢天生不协调的人,没有一点武学天赋。所以学了这么长时间,他只学会了一些皮毛中的皮毛。 如今看任深将重心放在沈凌上,杨宇宁减去了拍打戏的压力,他只觉得整个人轻松不少,根本不会计较戏份多少。早知道任深要拍的武侠电影不让他用替身,他当初就不该答应经纪人的劝说。 于是,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沈凌每天都要被任深折腾无数遍,若不是有金像奖在支撑,沈凌觉得自己可能连一半都撑不下去。她修习的剑法是出了名的飘逸柔美,可是在任深看来仍有种种的不足之处。 好在这部武侠电影终于在某天拍完了。 电影杀青后,沈凌觉得,如果这部电影最终仍没有助她拿到金像奖的话,她以后也绝不再拍任深的电影了。 不过付出肯定会有回报。 沈凌的辛苦没有白费。 这部名为《侠女传》的武侠电影播出后,不仅票房成绩很好,就连口碑都好到炸裂。 于是,沈凌第二次入围了金像奖最佳女主角。 李雯总结以往的经验,觉得这次金像奖,沈凌十有八九会得奖。 事实果然如此,当沈凌接过奖杯,背诵早已写好的感谢词时,心中终于松了口气,她总算是拿到一个影后桂冠了。最重要的是,她以后总算不用跟任深再拍戏了。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五年。 当沈凌凭借谭寻导演的一部影片拿到第二个影后,被一堆记者采访时,他们抛出的问题却不是她的奖项而是有关陆翔的消息。 “陆翔跟当红小花徐熙公布恋情的事情,请问你心情如何?” “请问徐熙是不是你和陆翔之间的第三者,她有没有插足你们的关系?” 沈凌将一抹被风吹乱的头发撩到耳后,自信而又迷人的对着镜头微笑道:“我和陆翔一直都是朋友。这点我强调过很多遍。作为朋友,我祝福他和徐熙的恋情。另外,今晚拿到这个奖,我很高兴。这离我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记者这才将话题转到奖项上,还有人问到了沈凌的目标。 沈凌笑道:“我的目标是拿到三个影后的桂冠,这个目标完成后,我就会选择退出娱乐圈。” 应付完记者,沈凌马不停蹄的回到了京都。 原因无他,李雯帮她联系到了一个封笔多年的老编剧,对方终于松口肯答应替她写一部剧本。 老编剧之前所写的几个剧本,都获过金鸡奖的几个奖项。沈凌请这位老编剧出山,为的就是这个原因。 不过老编剧上了年纪,沈凌等了三年,他才写完了剧本。 在这三年中,陆翔和徐熙领了证,在国外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而沈凌周围的人差不多都已结婚生子,所以她每次到汤家,汤夫人都会催促她什么时候结婚。 沈凌总说,什么时候等她完成自己的目标才会考虑这件事。 两年以后,沈凌凭借老编剧写的电影成功获得了第三个影后的桂冠。拿到奖项的那天,她便让李雯将她退出娱乐圈的消息散了出去。 演戏一直都不是她喜欢的职业,这些年能坚持这么长时间,完全是因为要为了完成目标。 如今目标已经完成,沈凌觉得,是时候做些她真正喜欢做的事了。 汤夫人原本以为干女儿退出娱乐圈以后,就会考虑终身大事了,为此她还特地准备了好几个相亲对象,都是她认识的一些有为青年。 哪知沈凌退出娱乐圈后,就消失了踪迹。 不知过了多久,汤夫人才在某天收到了一个包裹。里面有一些照片还有一些各地的标本。 汤夫人看完那些照片,选出一张漂亮的风景照,吩咐人将这张照片放大挂在她的小客厅里。 晚间汤盛回来,汤夫人将照片拿给他看。 汤盛对着一张沈凌在雨中漫步的照片,出了会神儿,然后借口太累回了自己书房。 他打开书房内一个带锁的抽屉,只见里面装的全是沈凌的各种剧照,有电视剧的剧照,也有电影的海报,林林总总,几乎快装满整个抽屉。 汤盛从里面取出一张沈凌的海报,摩挲了好久。直到他的小儿子在书房外面喊他出来吃饭,他才将海报放回抽屉,然后细心的上了锁。有些东西注定不属于自己,那就将它埋在心里吧! 第 179 章 细微但不间断的水声, 身下精致的珊瑚床, 还有床前悬挂的珍珠帘, 都让沈凌有一种梦幻般的感觉。 她从来没有想过, 自己有天竟会穿成神仙, 不, 确切的说是穿成神龙一族。 沈凌从床前站起来, 走到梳妆台前,水晶镜照出一个明眸皓齿的少女。龙族在成年以后便可幻化成人形,她现在所穿的东海九公主看似年轻, 其实已经有一千八百岁,在两百年以前就已经成年。 沈凌在梳妆台坐下,把玩着原主给她留下的首饰。 作为东海最小的一位公主, 九公主自出生后就备受东海龙王和龙后的宠爱, 吃的穿的玩的戴的,都是宫里最好的。 眼前这一对粉色珍珠手串, 每颗珠子都有龙眼大小, 散发出粉白莹润的光芒, 而且这对手串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戴上去以后浑身清凉无比, 即使身处炎炎夏日也觉得凉爽通透。 这手串之所以有这样的好处是因为手串上的这十八颗珍珠全都是千年蚌精孕育出来的本命珠。千年蚌精虽然不稀奇, 但是一百个千年蚌精才有一个能孕育出这本命珠。所以要集齐十八颗珠子做成一对手串,至少也要花费万年之久。 还有放在梳妆台上做装饰用的碧玉莲花灯, 常年散发着温润的光芒,既可以用来照明也是一件价值不菲的法器。 沈凌赏玩完九公主留下的诸多宝物, 平日负责服侍她的两个蚌精估摸着时间过来了。 两个蚌精都在东海修炼了几千年, 虽然因为是低阶生灵还未能完全幻化成人形,但是灵智已开,也能开口说一些简单的话。 沈凌乍一见到两个半人半蚌的生物,虽不说吓了一跳,但是让她们服侍自己却是万万做不到的。 她摆摆手,让两个蚌精退下,自己从衣柜里捡了一件鲛绡纱做的留仙裙,戴上那对珍珠手串就出了九公主的这间闺房。 沈凌从前为了采珠,也曾经深入海底。但是东海龙宫的海底却和她从前见过的大不一样,且不说到处都有行走的蚌精、虾兵、蟹将,就说每十步几乎都会有一种发光的海藻长在当地,这种海藻将东海龙宫的海底照得如同白日,与之前幽暗不明的海底截然不同。 沈凌穿过这片遍布海藻的地方就到了龙王和龙后居住的地方。 按照东海的惯例,每位龙太子和龙女成年以后都要到凡间历练一番,九公主自然也不例外。不过龙王和龙后觉得九公主还小,就将她历练的时间往后推了两百年。 如今两百年已到,九公主是时候离开东海到凡间历练一番了。 沈凌进到龙王和龙后的寝殿时,两人正在几个蚌精的服侍下穿衣。 龙王看到自己最小的女儿出现在寝宫,面上露出慈爱的笑容:“小九来了。怎么找你父王有事?” 龙后打理着自己的那一头长发,“小九来的正好,昨日龙绡宫新送来了几件衣裙,都是比着仙界最新的款式做的,拿来给小九穿最合适不过。” 龙王和龙后前后生了九个子女,前面三个儿子自从成年以后进了天庭后,便整日的看不见人影。底下五个女儿自从去了凡间历练后,就乐不思蜀,每隔上一段时间就会到凡间玩耍一番。 所以经常陪在两人身边的还是最小的这个女儿,自然的,龙宫里的那些好东西也多半进了九公主的口袋。 沈凌身上穿的就是一件龙绡宫送来的鲛绡纱做的衣裳,龙绡宫是鲛人们生活的地方,他们每年都会为龙宫奉上不少这种鲛绡纱做的衣裳。 九公主的衣柜几乎快被这些衣裳塞满了,沈凌便推拒道:“还是留给八姐穿吧,上次母后将那块五彩玉石给了我,八姐不高兴了好长时间。” 龙后道:“那块五彩玉石是我特地让人寻来保你安全的,将来你去到凡间历练,有这块五彩玉石在,我和你父王都会放心不少。而你八姐法力比你强,在凡间也历练了那么多次,哪需要用到那块五彩玉石。所以这鲛绡纱做的衣裳,母后说给你就给你,旁人嫉妒也没用。” 龙王附和的点点头:“你母后说的没错。” 沈凌见此也只能收下两人的好意,然后提起历练一事。 龙后将几个蚌精挥退下去,从自己的梳妆台取出一只琉璃匣。 她将琉璃匣交给沈凌,“里面是母后为你准备的几件宝物,也有凡间需要用到的一些金银之物。你到了凡间以后,只要切记一点,那就是千万不要对那些凡人动了真心。一旦对那些寿数短的凡人动了真心,最后受伤的还是你自己,你四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九公主的四姐也就是东海四公主早年入凡间历练时,爱上了一个凡人,可惜凡人寿数有限,最后落了个生死别离的结局。自此以后,四公主便疯魔了一般到处在凡间寻找与心上人相似的男子。 但是像四公主这样的毕竟还是少数,多数龙太子龙女下凡历练时,还是谨记那条仙凡有别的禁忌的,不过事有万一。龙后怕最小的女儿也栽在上面,所以特意叮嘱了一遍。 沈凌听话的答应了下来:“母后放心,我不会对那些凡人动心的。”经历了这么多世,她现在对情爱这种事看的极淡,觉得自己若是没有失去记忆的话,大概很难爱上人了。 接下来龙王和龙后又叮嘱了沈凌许多事情,这才恋恋不舍的放她离去。 相比两人的恋恋不舍,沈凌却对离开龙宫表现的很高兴。说到底,她更愿意当一个凡人,而不是在龙宫生活的龙女。 而系统给她的这次任务,也照顾到了她的情绪,并没有跟东海有关,而是关于这次历练。 任务内容是让她斩妖除魔,只要能铲除掉一百个为害人间的妖魔,便算完成任务。当然,每铲除掉一个妖魔,便可获得一百积分。 沈凌脚踩着碧浪,看水下的无数虾兵蟹将臣服在她的脚下,觉得对于一个龙女来说,铲除掉一百个妖魔,应该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吧! 她事先绝没有想到,凡间的妖魔并不如她所想象的那般容易对付。 不过她现在却没有这个觉悟。 沈凌花了半天时间到岸以后,就先给自己找落脚的地方。 她现下身处的地方不过是一处临海的小镇,算不上繁华,整个小镇也不过只有一个客栈,而且还不包三餐。 若是真正的龙女只怕吃不得这份苦,但沈凌穿越这么多次,早已习惯了各种环境。她从琉璃匣里掏出一锭银子,那琉璃匣是一件可容万物的宝贝,里面不仅装着衣物,还有龙后给她的宝物。 年过半百的掌柜不动声色的打量了她一眼,找给她几块碎银,让店小二送她到楼上的上房。 说是上房,其实不过是一间极其普通的客房,沈凌推开窗子看着外面不算热闹的街道,觉得这样的小镇上出现妖魔的可能性估计比较低。毕竟妖魔这东西,大抵是因为修炼的时候过得太过枯燥的缘故,一旦修炼有成以后都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凑。 她便打算一路往北,去往最热闹的京都,路上顺便拿一些妖魔练练手。 第二日,沈凌起身以后,就朝京都的方向走去。 只是走到小镇的偏僻处时,便被几个不怀好意的小混混拦住了。他们许是把沈凌当做了从大户人家逃出来的侍女,看她生的不错,又是独身一人,就起了占便宜的心思,一上来就要动手动脚。 沈凌心念一动,右手上就多出了一条水鞭,她挥舞着鞭子先后朝几人身上抽去,每个人身上就多出了几道伤痕。 沈凌本想抽他们几鞭给个教训就算了,但是转念一想,又多了一个心思,便开口道:“本法师看在你们求饶的份上,可以饶你们一命。不过前提是你们得回答本法师几个问题。” 她等几个小混混慌乱的答应以后,就一一问道:“你们这镇上可有过什么异常?你们可听人提起过哪些人家发生过什么怪事?” 几个小混混都低头想了想,他们这镇上加起来也不过三四百口人,平日里哪户人家若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其他人家不到半个月就全知道了。可是最近也没听说过镇上发生过什么异常啊,也没什么怪事。 沈凌看他们脸上的神情就知道这附近多半是没什么妖魔了,她正打算转身离开,就听其中一个小混混道:“我倒是听闻过一件怪事,不过却不是发生在我们镇上,而是发生在邻县。听说邻县最近隔三差五就会有长得俊俏的年轻男子消失,老人们都说他们是被狐狸精勾去了。也不知是不是真的?” 俊俏的男子消失? 沈凌一想,说不准这件事还真的跟那些狐狸精有关,狐狸精最喜欢吸年轻男人们的阳气,专挑长得俊俏的年轻男子下手也是有的。 沈凌有了目标,就直奔邻县而去。 第 180 章 180章 桃山县自从最近频频发生青年男子失踪的事后, 原本热闹的街道立时冷清不少。 酒店的伙计靠着门口无聊的打着呵欠, 想着是不是可以借这段难得的清闲时光请个假回家看看。他心里想着请假的事, 抬头的时候就有些漫不经心, 目光先是有些涣散, 等看清街道尽头处走来一位极其清俊的公子时, 他就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最近桃山县已经有十几名青年男子失踪, 街道上很难再看见长相清秀的青年男子,大家都说那些男子是被狐狸精勾去了,所以凡是长得稍微周正的男子, 也都轻易不敢出门。 店小二心肠还是不错的,在这位清俊的公子还未走到酒店门口时,就大声招呼起来。 清俊公子轻轻挥了挥手中的扇子, 信步走入酒店。 “客官不是本地人吧?”店小二等清俊公子一走进店里, 就提点道:“县城里最近有些不太平,公子若是无事的话, 这几日最好不要一个人出门。” 清俊公子优雅的挥着手中的折扇, 对此事并未放在心上, 只吩咐店小二上几道店里拿手的饭菜。 店小二见状不由得为这位公子感到惋惜, 有心再劝, 却又怕这位公子动怒,只好无奈的退下了。 清俊公子等饭菜上齐以后, 只略动了动两道菜,就放下了筷子。 店小二拿着清俊公子付账的银锭, 目送他离开的身影, 不由得叹了口气。 清俊公子离开酒店以后,并未离开桃山县,而是在附近的民居租了一处清静的小院,等月色上来时,他就在院子里摆好桌椅,一边饮茶一边等待来客。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之久,就在清俊公子等的不耐烦之时,院子里终于出现了一个十五六岁的红衣少女。 清俊公子闻了闻空气中的一股淡淡的狐骚味,看来桃山县青年男子失踪一事,果然是这些狐狸搞的鬼。 他且不动声色,故作讶异的看了一眼有几分姿色的红衣少女,“姑娘是谁,又是怎么进来的?” 红衣少女娇媚的笑道:“不瞒公子,小女是住在隔壁的红姑,看见公子在这里独自赏月,未免寂寞,便翻墙而来。”她边说边朝清俊公子走去,衣袖间散发出一种特殊的香味。 清俊公子恍若未觉,直到那香味浓郁的有些刺鼻后,他方才扶额道,“怎么头好像有点晕。”接着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红衣少女得意一笑,这样清俊的公子她还是第一次见,也不知道十三娘会如何奖赏她。她心里想着好事,手上却不慢,轻手轻脚的将清俊公子背在了身后,然后如风一般窜了出去。 背上的沈凌睁开眼睛,龙后在她离宫时给了她好几件宝物,其中一件就是解毒丹,有这样的宝物在身,区区狐毒根本不在话下。 沈凌看着红衣少女熟练的穿过无数街巷,最后停在一处废弃的宅子前,开口轻轻叫了一声,两扇破的不成样子的木门就自动打开,露出一条羊肠小径。 红衣少女背着沈凌走过那条羊肠小径,来到一处极为宽敞的大厅。大厅的廊檐下立着一个穿着鹅黄色衫子的少女,看年纪和红衣少女差不多大,生的眉目如画,容颜娇艳。 她见红衣少女身上负着一人,就有些不太赞同的开口道:“红姑,你也跟着十三妹胡闹,小心我爹知道责罚于你。” 红姑还未来得及为自己辩解,长廊的另一边就走来了一个紫衫少女,她比穿着鹅黄色衫子的少女生的还要好看,眉目之间还多了一丝风流婉约,她把玩着手里的衣带,懒懒道:“十二姐又在说教了。放心,爹最近忙着结交的当地的势力,暂时还顾不上我这头。我且先好好乐乐再说,等爹问起我再将他们放掉。” 鹅黄色衫子的少女也就是十二娘,微微蹙起好看的眉毛,“我劝你还是将那些凡人放了吧!爹被贬斥到这里,心情本来就不好,若是被他发现你私藏凡人,看他会不会将你轻饶。” 十三娘满不在乎的说道:“这个就不消十二姐你多操心了。”她一边说话一边朝红姑走去,当发现红姑这次弄到的青年男子格外俊俏外,不由心上一喜,便伸出右手向那人的脸上摸去。 只是还未触碰到那男子的脸颊,就有一道水鞭抽来,她的右手顿时被水鞭抽出了一道深深的鞭痕。 十三娘被水鞭袭击的时候,十二娘在旁看的清清楚楚,袭击者正是红姑背上的那个青年。 她这里刚唤一声“小心”,那边十三娘已与沈凌斗在了一起。 九公主作为龙族公主在几个兄弟姐妹之间虽然是法力最弱的那一个,但是对付这些修为未成的狐狸精来说却绰绰有余。 她只用了几招,就将十三娘打翻在地。 沈凌也不废话,当即取出龙后给她的降妖宝物紫金塔,轻轻松松就将十三娘关在了塔中。 十二娘和红姑反应过来后,转身便逃。 沈凌怎会让她二人如愿,举起紫金塔,一一将其收服。 她本待收服了这三人以后,先将那些男子救出来再说。哪知她刚才与十三娘的打斗已经惊动了旁人,她还未收起紫金塔,就有一个黑袍老者带着十来个人赶了过来。 他发现沈凌托着宝塔站在当地,以为是有外敌来袭,忙命众人抓住沈凌。 沈凌左手托着紫金塔,右手举起水鞭,不过几招的功夫就制服了众人。那黑袍老者眼见不妙,便想要溜之大吉,却被紫金塔射出的光芒束缚了身形,在紫色的光芒照耀下,黑袍老者化为了原形。原来是一只黑色的老狐狸。沈凌顺手就将他也收进了紫金塔。 “姑娘,且请手下留情。”沈凌刚想将紫金塔收回去,就见一个青衣男子从院中的一棵古树上跃下,恭恭敬敬的朝她行了一礼。 “在下柳生,拜见姑娘。这黑狐一家本是青丘离狐一族,因为得罪了族中的长老才被发配此地。也怪黑狐对自家女儿缺少管教,才会让十三娘闯下大祸。可是不管怎么说,十三娘并未伤害那十几个凡人,且他们也自愿留在此地一段时间。不知姑娘可否看在柳生的面子上,饶恕他们的性命。” 沈凌仔细看了一眼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柳生,轻轻嗅了嗅空气中的一股草木清香,“你怎么知道那十几个凡人是自愿留在此地的?” 柳生道:“在下修炼千年有余,这宅子里的一草一木皆是我的耳目。自然知道这宅子里发生的所有事。” 沈凌点头道:“也对。你既是千年树精,自然对周围所发生的事情了如指掌。”她将手中的紫金塔往上托了托,“想要我将他们放出来,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你以后跟在我身边,帮我除掉一百个为非作歹的妖魔,我便放他们一马如何?” 柳生微微一挑眉:“若我没猜错的话,姑娘应该是海族中人。水族不是一向信奉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怎么姑娘却对妖魔这么上心?” 沈凌道:“这你就不需要知道了。你只说答应不答应吧!” 柳生低头想了想,觉得沈凌看上的无非是自己能打探周围详情的能力,这对自己来说并不难。何况对方手中的法器一看就不是俗物,多半出身高贵,与这样的人交往几乎可以说是有利无害。 所以柳生很快就抬起头,“那就这样说定了。我帮姑娘斩妖除魔,姑娘便放掉黑狐一家。” 沈凌当即将紫金塔中的众狐放了出来,她将十二娘与十三娘的对话听得很清楚,知道她们并非伤人性命的妖魔,加上有柳生求情,所以只训斥了他们几句,并言道只要他们将关押的十几个青年男子交出来,这件事就一笔勾销。 黑狐一家自然不敢违拗,忙将那十几个青年男子放了出来。沈凌看他们精神并不萎顿,并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这才相信了柳生的话。 沈凌看着那十几个青年男子各自回了家,方问柳生:“我之前忘了一件事,你既是树精所化,那如何随我到处游走?” 柳生微微一笑:“这有何难。我修炼有成后,亲自炼就了一只碧玉盆,早就将本体植入其中,放在身边携带。如此既可让本体免受伤害,也可四处游走。” 沈凌点头道:“那我就放心了。那依你看来,我们接下来该去哪里?” 柳生微一沉吟:“既要斩妖除魔,那就不能不到墨城。那里龙蛇混杂,不愁找不到为非作歹的妖魔。” 沈凌道:“那就听你的,先到墨城再说。” 两人商量已定,沈凌便去雇了一辆马车,出桃山县往东而去。 马车走了几十里地以后,沈凌忽然让车夫停了下来,看向马车后面,“十二娘,出来吧。” 第 181 章 十二娘从一棵大树后面现出身形, 她面色微红道:“我不是有意要跟着你们的, 只是顺路要到墨城去一趟。” 柳生从马车上下来, “既是顺路, 不妨同行。沈姑娘你应该不会反对吧?” 沈凌自信十二娘在她这里翻不出什么浪花, 点头道:“那就一起吧!” 十二娘微红着脸朝柳生看了一眼, 她跟随父亲搬到那处废弃的宅子后, 就遇到了柳生。对方气度不凡,温文尔雅,她心里很快就有了对方的影子。此次听说心上人要跟着沈凌去墨城办事, 她就大着胆子跟了上来。却没想到会被沈凌发现。还好有柳生帮她说话,要不然她真是进退两难。 马车里多了十二娘一人,却并不显得拥挤。 沈凌靠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她穿来这么几天, 已经弄明白神仙修炼和凡人修仙绝不是一回事。九公主身上的法力来源于她体内的传承,想要获得高深的法力, 就得努力接受传承。 九公主因为性格的原因, 对于修炼一事并不热衷。但是沈凌不一样, 她最喜欢的一件事莫过于提升自己的实力。 沈凌借着闭目养神的空档, 将九公主原来关于修炼的记忆好好的理了一遍, 打算晚上投宿的时候再好好修炼。 柳生也在闭目养神,他身为千年树精, 早已和草木通灵。只要附近有一草一木,一旦发生什么事情, 绝逃不过他的眼睛。 十二娘上得马车, 心里本有些忐忑,如今看到两人都闭目静坐,原本不安的心也慢慢沉静了下来。 墨城是灵泽附近的一座大城,距离桃山县差不多有千里之遥。 沈凌并不急于赶路,只吩咐车夫一直朝南行驶便是。 这日,三人来到一处较大的城镇,正打算找家客栈住下,就见一道士背着一把破剑打前头走来。 那道士看到沈凌三人,脸上不由流露出一种惊异的表情,他的目光在三人身上转了一圈,最后落在沈凌身上。 沈凌看出眼前的这个道士许是有点道行,但自己身为龙族,怎会畏惧一个凡人,因此她直视着道士问道:“道长为何这样看我们三人?” 道士忙摆摆手:“没什么,小道认错了人。对不住,对不住。”他道完歉,忙闪身离去。 柳生看着道士的背影道:“沈姑娘,这道士估计有点来头。他身上的那把古剑应该是件法器。” 沈凌道:“先别管他,我总有预感,他还会回来找我们。我们且先找地方住下吧!” 那道士看她的时候,虽然带着小心翼翼,但更多的是一种打量。也许他遇到了什么棘手的事情,需要一两个帮手。 沈凌猜测的没错,她打坐到半夜的时候,窗边就传来一阵轻响。沈凌当即跃身而起,等她推开窗户,就见一团黑影迅速的没入了黑夜当中。 沈凌叫起柳生,两人跟着那团黑影来到城郊的一处道观。 道观的院子里点着灯笼,借着灯光,沈凌看见引自己出来的原来是一只特别肥胖的狸猫,而白天见到的那个道士则跟在一个老道士后面笑着请她和柳生到观里一叙。 观里早已备好了茶水,老道士当先举起杯子:“老道之所以引二位过来是想请二位帮一个忙。城主的三小姐得了一种怪病,每天要吃三十只鸡。据我们师徒看来,那三小姐是被一只黄鼠狼精附身,所以才会使得三小姐性情大变。可惜我们师徒能力有限,这才想着邀请几个帮手。” 沈凌道:“道长怎知我们不是那黄鼠狼精的同伙,若是我们临阵倒戈,你们又待怎样?” 老道士呵呵笑道:“姑娘不用试探了。老道和我这个不成器的徒儿都精通一些相面之术,姑娘周身环绕紫气,身份想必贵重无比,那黄鼠狼精有何德何能请到您这样的帮手?” 沈凌淡淡笑道:“道长侠义心肠,我们也不好袖手旁观。只是不知那黄鼠狼精为何会附在那三小姐身上,我们又如何除掉它。” 老道士捻须道:“姑娘不是我们本地人,不知道城主的这位三小姐幼时得过一场急病,从此就病榻缠身。城主请来四方名医,也无人能医治好三小姐。更有大夫断言三小姐应该活不过二十岁。那黄鼠狼精正是钻了这个空档,三小姐缠绵病榻,神魂本来就虚弱无比,他想趁虚而入,最容易不过。且城主府富贵无比,别说一天三十只鸡,就是三百只也供应的起。” 他继续说道:“如今那黄鼠狼精在城主府已经待了半月有余,再过几天,一旦他吃够一千只鸡,体内元丹初成,只怕会更难对付。所以我们师徒二人才会急着想找到帮手,在他的元丹未成之前除掉这只黄鼠狼精。” 这次沈凌还未开口,旁边的柳生就道:“道长既然对那黄鼠狼精知之甚详,想必心中已有谋划。” 老道士这才看了柳生一眼,有沈凌珠玉在前,他对这个化为人形的树精便有些忽略,如今听他这么一说,他便立时多了几分正视。 “不瞒你们说,我师徒二人的确想了个法子。那黄鼠狼精为了修成体内的元丹,晚上多半要到郊外吞吐月华,我们师徒曾经偷偷跟随过他,知道他修炼的地点。只要我们事前在当地设好埋伏,等他吞吐月华之时,便可以对他下手。” 这个法子好在不用惊动城主府的人,事后三小姐也能悄无声息的恢复正常,因此沈凌和柳生对视一眼,都同意了这个法子。 恰好第二天就是十五,月圆之夜月华最盛,黄鼠狼精一定不会错过这个日子。 当晚,沈凌和柳生跟随两个道士先一步到达黄鼠狼精的修炼之地,那是郊外的一片荒地,平时少有人出没,草木长得异常茂盛。 在老道士的调派下,四人各占据一个方位,然后耐心的等待黄鼠狼精的到来。 当晚无云无风,圆月从东边缓缓升起,月光倾洒到地面时,沈凌甚至能看到一些小动物从洞穴里出来,循着本能吞吐月华。不过想要修炼成精却不是那么容易的,需得耗费百年时间方会在因缘巧合之下,懂得如何修炼,如何将日月精华化为体内精元。 像那附身到三小姐身上的黄鼠狼精一定是得到了某种机缘,才会修炼成精,有了到人间为害的资本。 沈凌正想的入神,旁边的柳生打了个暗号,沈凌马上就回过神来,然后就听到一阵极其细微的声音,还未看见他是怎么来的,就见眼前草丛中的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多了一个不大的身影。 那身影朝着圆月的方向拜了一拜,方才坐在石头上修炼打坐。从沈凌看来,只见在他打坐之时,周围就多了一点点淡黄色的光芒,然后很快就被他吸纳到了体内。 老道士看黄鼠狼精修炼的正入神,觉得是时候了,便打了个暗号,当先掷出了手中的一只铜香炉。那铜香炉供奉在观中已有百年,虽然称不上是真正的法器,但也自有一番威力,和那把古剑一样都是观里的宝物。 铜香炉掷到一半的时候,忽然被一对铁足接住,老道士还未反应过来,那坐在石头上打坐的黄鼠狼精就回过头来,吱吱的朝着众人叫了几声。 柳生道:“沈姑娘,这黄鼠狼精怕是早就料到我们会有埋伏,而且事先请来了帮手。”那请来的蜈蚣精深藏在地底,这才瞒过了他的耳目。要知道他虽可以利用草木打探周围的一举一动,但是在地下和水里就一筹莫展了。 沈凌从琉璃匣中取出法器,“怕什么,来的越多越好。”她口上说的轻松,但还是取出了龙后给她的一件威力颇大的法器。 那法器形似一把铜勺,通身金黄,勺柄上刻满了花纹。 沈凌举着法器做个捞水的动作,便将顶端的铜勺对准黄鼠狼精泼了过去。 原本空无一物的铜勺顿时多了一汪清水,直直朝着黄鼠狼精泼了过去。 冰寒无比的清水泼到黄鼠狼精身上,黄鼠狼精顿时惨叫一声,整个人仿佛被扔到了冰窟当中,彻寒无比。 柳生见机极快,一伸手指,就有一道拇指粗细的树枝飞快的捆绑住了黄鼠狼精,后者再也动弹不得。 沈凌将法器倒转过来,勺柄对准黄鼠狼精,犹如一把匕首,马上就刺入到了后者身上。 解决了这只黄鼠狼精,沈凌才有余力帮两个道士对付那蜈蚣精。那蜈蚣精全身坚硬如铁,两个道士用尽手段也奈何他不得。沈凌收回铜勺取出一支玉簪,对准蜈蚣精的七寸,一下子就将蜈蚣精钉死在了地上。 沈凌将玉簪收回,只见簪身已染上了一层黑色,看来已被蜈蚣精的毒液所侵,彻底不能再用了。 不过沈凌也不惋惜,像玉簪这样的宝物,她身边还有很多。因此她想也不想的就想将玉簪扔掉,老道士不由出声道:“姑娘且慢,那玉簪上沾染的毒液只要用清晨的露水洗上七七四十九天,就可祛除干净。” 沈凌便顺势将玉簪给他,“这件玉簪其实于我并无大用,老道长既然有祛除之法,那这件宝物就送与你好了。” 第 182 章 十二娘听到动静, 从房间出来, 就见沈凌与柳生并肩而归。 沈凌没有让十二娘同去, 是怕她法力低微, 到时被黄鼠狼精所伤就不好了。 十二娘也知道自己如果去的话, 有可能会拖大家后腿。所以她当时并未有什么想法, 但是看到沈凌与自己的心上人一同归来, 她心里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不过她很快就调整了自己的情绪,上前低声询问道:“你们没有受伤吧?事情进行的还算顺利吧?” 沈凌心情很好的回答了她:“我们都还好,没有受伤。而那只黄鼠狼精和他的帮手已经尽数伏诛。” 柳生温言道:“好了, 时候不早了,我们还是尽快回房休息吧!”也免得吵醒客栈的其他客人。 一下子解决了两只为害人间的妖精,沈凌心情非常不错, 回房盘腿坐在床上, 很快便进入了修炼的状态。 龙族的传承对以前的九公主来说,特别高深玄妙, 她修炼了一千多年, 也不过才领悟了传承的第一层。 沈凌起先修炼的时候也觉得传承的内容比较艰涩深奥, 不过等她将第一层融会贯通, 又结合自己的修仙功诀后, 便窥得了一丝门径。 现在她按照自己的方法修炼了几个晚上,就觉法力有所增长, 体内的龙珠也有了一丝增大的痕迹。这龙珠是龙的一身精华所在,相当于妖精的元丹。唯一不同的是, 这龙珠在每条龙生下来就被其含在嘴里, 不像妖精要费百年之久或是得遇机缘方能修炼出元丹。 沈凌纳清吐浊的时候,体内的龙珠发出七彩的光芒,使得沈凌整个身体都笼罩在一种淡淡的七彩光芒中。 不知过了多久,第一缕晨曦照到了房间。沈凌也从修炼中醒了过来。 三人吃过早饭,马车夫也已喂好马,一行人便继续朝着墨城进发。 半个月后,柳生看着眼前那座气势恢宏的城池道:“这是灵泽附近仅次于墨城的曦禹城,看见此城,墨城也就不远了。” 沈凌放下帘子,这一路走来,后面虽然也遇到了几个妖魔,但加上原来的黄鼠狼精和蜈蚣精,也不过七八只。距离一百只的目标还很远。沈凌急着到达墨城,听柳生说起曦禹城,也不甚感兴趣,只吩咐车夫朝城门口驶去,准备先歇息一晚,明日继续上路。 哪知到达城门口以后,守门的士兵却拿着一张画像,凡是与那画像有几分相似的都被扣留在城门口。偏巧柳生与那张画像有几分相似,两个士兵就要上来拿人。 沈凌自然不让,她使个法术,两个上来拉人的士兵顿时被泼了一身凉水。旁边的人便大叫妖怪,柳生一拉沈凌,“这里不可久留,我们还是速速离去吧!” 三人正待要走,哪知车夫看见沈凌会使法术,吓得浑身发抖,再也不肯替他们赶车。 这一耽误,城门口便来了几个人。当先一人身着银甲,生的浓眉大眼,英气勃勃,他往那里一站,便大声喝道:“谁人在我曦禹城捣乱?” 沈凌看见那银甲男子,感受到他身上的气息,不由冷哼一声:“谁给你的胆子,让你在此兴风作浪,旁人怕你,我可不怕你。” 银甲男子顺着声音望去,见到沈凌的瞬间,身上就打了个冷颤,忙恭恭敬敬过来行礼,“原来是贵客到此,在下有眼不识泰山,还望阁下见谅。” 沈凌一指身边的柳生,“我这朋友原是桃山县人,自问与你们曦禹城并无干系,为何你们执意要将他拿下?” 银甲男子面露几分为难:“不瞒阁下,在下也是奉命行事。”他小心翼翼的回道,“不如阁下跟我到城主府走一趟,我家主子与您是同道之人,见了她的面您就知道了。” 柳生有些不大相信,他低声道:“我们还是速速离去的好。” 沈凌摇头道:“无妨。他的主人我即便不认识,应该也有过一面之缘。” 柳生见她说的笃定,只好和十二娘随她去了城主府。 城主府占地百亩有余,其中自然少不了亭台楼阁,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府中那一片占了府中一半面积的荷花池。 荷花池上有一湖心亭,沈凌远远望去,只见其中立着一个身着红衣的女子,那女子个子较寻常女子略微高挑一些,身形纤瘦无比,背对着他们望着荷花池,平添一份寂寥之感。 直至银甲男子将沈凌一行人带到亭中,那红衣女子转过身,沈凌才唤了一声:“四姐,原来是你。” 东海四公主见到家中最小的妹妹也吃了一惊,“小九,想不到连你也来凡间历练了。” 她和沈凌寒暄完,就注意到了沈凌身边的柳生,眉目依稀与萧郎有几分相似,她不禁将对方看了又看,却碍着妹妹刚到此地,不好讨要。 沈凌也留心到了四公主的神色,她从东海众人那里听说过四公主的事迹,知道她在情郎一事上有些疯魔,便不断挑起话题:“四姐怎么会在这城主府?” 四公主道:“我昔年游历此地时,无意救了曦禹城城主一命,他无儿无女,便将这城主之位传了与我。我自来不喜俗物,也不愿老待在此地,便将这城主之位让给了银霜。”她指着身边的银甲男子道,“银霜本为灵泽的一只蛟龙,后来被我收服,便做了我的跟班。” 姐妹两个叙完旧,沈凌便想告辞离开。 四公主看了一眼柳生,挽留道:“我们姐妹两个好容易遇见一次,你就留下来多住几天吧!” 沈凌却不肯,执意要离开。四公主摆明已经对柳生上了心,若是留下,只怕最后伤了姐妹之情。还不如趁四公主还未开口之时,抓紧时间离开。一旦到达墨城,只要三人改头换面一番,就可摆脱四公主那边的纠缠。 四公主见沈凌执意要走,知道她被龙王龙后宠惯了性子执拗的很,也不敢强留,遗憾的看了柳生好几眼。 等到三人离开曦禹城,沈凌不顾夜幕已降,带着柳生和十二娘打算徒步走到墨城。 柳生也担心自己会被那位四公主抓回去,提议走一条抄近的小路。那小路是一条山间小径,其中荆棘丛生,有时还有妖魔出没,平时一向少有人行。若放在平时,沈凌知道附近有妖魔出没,是一定会停下来会会他们的。但是这次为了提防四公主突然反悔,沈凌现在暂时没有了这个心思。柳生对她来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合作伙伴,她并不愿将他拱手送人。 若是搁在其他人身上,沈凌还能借着龙王和龙后的宠爱撒撒娇,抖抖威风,可是偏偏遇到的是她的四姐。自从四公主失去情郎以后,就连东海都不大回了,想要借龙王和龙后的名头吓唬住她,还真有些困难。谁让对方现在变得有些疯魔了呢。这样的人什么事不敢做。 沈凌一边在心里暗暗摇头,一边跟着柳生行走在山间小径上。 柳生有沟通草木的本领,他为了免生事端,避着那几个妖魔常出没的地方走,本以为这样会相安无事。 岂料十二娘走在两人中间,忽然被什么绊了一跤,整个人向后倒去。后面的柳生忙去扶她,却被十二娘的力道一带,两人不受控制的向后倒去。 待沈凌回过头来,十二娘已和柳生跌入了一个深洞中。 沈凌沿着洞口细细查看了一番,这洞口被人做过一番布置,以木板将洞口掩盖,又在上面覆了一层厚土,若不是十二娘被那一绊,也不会和柳生一起落入洞中。 好在柳生是树精化身,不到片刻就借着树枝和十二娘爬了上来。 他拍去身上的尘土,面带肃容道:“沈姑娘,那洞有些蹊跷。里面虽然空无一物,但是却打扫的干干净净,并不像无人居住的样子。” 沈凌道:“先别管这许多,我们先到墨城再说。” 十二娘往洞口之处看了一眼,洞里面的气息她十分熟悉,应该是他们狐族中人,就是不知道为何会在此地开凿出这样一个洞口。 出于狐族的一种本能和谨小慎微,十二娘没有将自己所知道的说出来,而是继续跟着两人赶路。 一天一夜以后,沈凌三人终于来到墨城。 这处靠近灵泽的城池果然不负盛名,热闹的街道上到处都是行人,间或有披着袈裟的僧人或身着道袍的道士。 沈凌甚至还发现在街口摆摊的一个白胡子老头竟然是山羊精所化,他们三人还尝了他做的馄饨,虽然是素馅的,但是非常美味。 在街边摆摊算卦的瞎子也非常有来头,听说是某位天师的大徒弟。沈凌坐在摊前时,瞎子开口道:“难得贵客登门,就是不知您想算什么?” 沈凌道:“我想算一下,这附近可有什么为害四方的妖魔。” 瞎子摇头摆脑道:“墨城这么大,为害四周的妖魔可多了去。不知您是专挑硬的还是捡软的下手?” 沈凌看了眼瞎子,“只要是为害四方的妖魔,本姑娘不说软硬。” 瞎子笑了笑:“一个妖魔,一两珍珠。您要是同意,我就帮您算。” 沈凌听出这瞎子有点门道,便点头道:“成交。” 瞎子掰着手指数道:“先说最难对付的吧,墨城附近的灵泽有一黑龙池,池里有一潜修八千年的黑龙,每年都要附近的百姓献祭三对童男童女,不然就兴风作浪,祸害四方。第二个难对付的是这黑龙的老姘头桃花妖。这桃花妖长在墨城城外的桃山林,树龄已有万年之久,整座山几乎都是她的桃孙桃子,每到初春时节,她就在山上释放出一种瘴气,害得周围寸草不生。再有墨城城主的师傅,他本是一头白鹿精,因为羡慕人间富贵,便收了城主做徒弟,每天装神弄鬼,欺男霸女,算是第三大害。你只要除了这三个妖魔,剩下的妖魔便不成什么气候了。不然你即使除去几个小喽啰也不济事。” 沈凌从怀中取出一把珍珠,差不多有二三十颗,“既然这样,那我除掉这三个大的,再回来找您。” 第 183 章 三人从算命摊前离开, 便找了家客栈准备先住下再说。哪知掌柜的看见沈凌和十二娘这两个姿色出众的女子, 说什么都不肯让他们住店。 沈凌看出蹊跷, 问他原因。 掌柜遮遮掩掩道:“城主自从前年拜了一位道长为师后, 每个月都要官兵从民间选取美女进奉到城主府。后来又下令, 凡是家中年满十五的女孩都送到城主府, 若是不遵从, 就要罚金十两。所以我劝你三人还是速速离开墨城的好。一旦被官兵看见,少不得要被抓到城主府。” 沈凌这么一想,发现自己来时的路上果真看不见几个年轻的女子, 再想想瞎子说的话,这白鹿精着实可恨。 从客栈出来后,柳生问沈凌接下来的打算。 沈凌沉吟道:“十二娘的容貌太过显眼, 你和柳生需得变幻一下容貌, 然后你们找处民宅住下。容我先去城主府打探一番情况再说。” 沈凌自己也变幻了一下容貌,又戴上了龙后给她的一件双鱼佩, 这双鱼佩可以隐去她身上的龙族气息, 即使是龙族中人也发现不了她的身份。 她变幻容貌以后, 走在大街上未久, 就被几个官兵押送到了城主府。 城主早有命令, 在这些女子入府之后,都会先由几个稳婆专门检查这些女子的身体状况。沈凌不愿那些人触碰自己, 便施了个法术,套出几个稳婆领的命令, 便轻轻松松过了此关。 接下来便有一个稳婆将她送到了专门关押未出嫁女子的一处院子。那院子占地极大, 里面关押了一百多个未出嫁的女孩。 沈凌听她们说,城主府每天都会派人割破她们的指头,挤出几滴血来。 沈凌马上就知道了那只白鹿精的意图,他想要借着处子之血提高自己的修为,这种修炼方法沈凌还在修仙世界的时候就曾听人说起过,不想在这个世界,竟也有人动这样的歪心思。 沈凌细细问了一遍,那派人取她们精血的人已经来了二十多次,若她再晚来一步,迟上一两个月,只怕那白鹿精已经修炼有成,连她都奈何不得了。 不过现在那白鹿精喝了这么多处子之血,实力只怕也不可小觑。 沈凌正思索如何解决这只白鹿精时,那按时过来取血的童子过来了。 沈凌照旧用了个小法术蒙混过去,然后悄悄跟着那童子离开了院子。她的本意是想要探探那白鹿精的深浅,借着府中花木的遮掩一路来到了坐落于府中中轴线上的一座大宅子。 那童子端着一百多个女孩集成的一杯鲜血去了北面的五间正房,沈凌不敢靠的太近,悄悄打昏了一名出来的侍女,打听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一个多月前,城主得了一种重病,请来诸般名医怎么也医不好。最后只能靠他的师傅那位白鹿精为他续命。为了白鹿精能够有源源不断的法力做支撑,城主便听从了白鹿精的建议,用处女之血来补充白鹿精的损耗。 沈凌将整件事情了解完,便开始询问城主府的人口情况。得知城主膝下有二男一女,并且那位大公子对白鹿精并不甚尊敬外,沈凌就有了主意。 本来以她的实力,与白鹿精硬碰硬的话,赢得多半是她。可是城主府上下足有一百多口人,加上那些被送来的女孩,足有三百来人。她和白鹿精争斗的时候,难保不会伤及到他们。尤其是城主与白鹿精关系匪浅,他若是不信白鹿精是妖怪,执意站在他那边,自己动起手来更会束手束脚。 当然也可以引他出城,但是沈凌有过一次经历,觉得对方万一识破自己的计谋就糟了。 所以沈凌觉得与其明着对付白鹿精,还不如私下里把他悄悄解决了。 当天夜里,沈凌偷偷潜出了城主府,然后交代了柳生一番。 柳生动作很快,沈凌在城主府很快就听到城主送了白鹿精一支百年的野山参补养身子。 那支野山参是沈凌从空间拿来的,色形味无一不是上品。想必那个白鹿精一定不会拒绝服用这样的天材地宝。 沈凌足足等了三天时间,从终于等到白鹿精暴毙的消息。 那支野山参被她下了几滴从海底深处提炼的一种无色无味的剧毒,只要服用那么一小片野山参,顷刻就能送命。这种剧毒是东海龙宫的三太子炼制的,他一向对这些毒物很感兴趣。九公主磨了他半天时间,也不过才得了一瓶毒水。 也幸好那白鹿精修为还未大成,对这些毒物还没有抵抗力,因此才被沈凌得手。 白鹿精暴毙以后,城主先是惊怒无比,后来发现自己的重病竟然离奇的好了。大公子便将柳生告诉他的话劝诫自己的父亲,那个白天师是妖精所化,他来城主府这里是想借着城主府的势力提升自己的修为。不然为何,他一死,城主的病就好了呢? 城主将大公子的话想了好长时间,直到仆人们回报说白天师的尸体忽然化成了一只白鹿,他才彻底清醒过来。 白鹿精已死,城主也已醒悟,原来招来的那些女孩便被放出府去。沈凌趁机跟着她们一起溜出了城主府。 白鹿精解决后,沈凌就将目光对准了黑龙池的黑龙,听瞎子的形容,那条黑龙多半是还未化为龙形的蛟龙,就像是跟在四公主身边的银霜。 听说那黑龙在黑龙池已经潜修了八千年,按照沈凌的了解,此时的黑龙即便还未化为真正的神龙,实力估计也与自己相差不远。 不过沈凌却毫无惧色,她现在的身份是真正的神龙一族,只有蛟龙怕的份,没有她怕蛟龙的份。即便真正不敌蛟龙,对方也不敢杀她,否则就是与整个东海为敌。 沈凌想的清楚,便命柳生和十二娘安心在宅子里等她,黑龙实力太高,这两人即使跟她过去,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她打算独自一人去黑龙池摸摸那条黑龙的底。 黑龙池距离墨城并不远,沈凌几个时辰就来到了那处池水浑浊无比的黑龙池。 她轻啸一声,在当地显出神龙真身,方圆十里的小动物们纷纷离巢而去。等她摆动龙尾将黑龙池搅得天翻地动时,方圆百里的鸟雀都失去了踪迹。 那条黑龙本来正在池底的石头上打盹,忽然一阵天旋地转,他还以为发生了地动,慌忙从池里爬了出来。哪知却看见一个俏生生的小姑娘站在池边,身上散发着神龙一族的气息。 黑龙忙上前行礼,“不知龙公主大驾光临,小龙有失远迎,还望见谅。” 沈凌冷哼一声:“你且不必多礼。我此来却不是与你废话的。黑龙,你听好了,你在此地为害四方,搅得附近的百姓不得安宁,我代替东海且来讨伐你,你可敢应战?” 黑龙不明白沈凌好端端的为何要针对她,忙说出自己的靠山,“原来公主来自东海。我家主人是西海四太子,不知公主可认得他?” 沈凌道:“我不管你主人是谁,今日我必定要替四方百姓出一口气”她将手搞搞一扬,就祭出了龙后给她的一件法器——四方鼎。 那四方鼎口小身大,被沈凌抓在手中,顿时闪现出一种夺目的金光,直直朝着黑龙照射而去。 黑龙不想眼前的龙女说打就打,心里也被激起了一股怒气,大喝一声,取出了自己的法器,一把寒铁枪,径直掷向四方鼎。 两人一为龙,一为蛟,在一起缠斗不过十招,天上就开始风云变色,很快就有乌云遮挡住了周遭的天空。 沈凌之前已经特地将周围的生灵吓走,所以她并不怕自己和黑龙的这番争斗会造成生灵涂炭。 两人缠斗百招以后,天上就下起了倾盆大雨。 黑龙干脆化身成蛟龙,张出大口来咬沈凌。 沈凌跟他缠斗这么长时间,已经摸清他的实力,见此也化为龙身,差不多约有十来丈长,约是黑龙的两倍长。 不过沈凌身形虽比黑龙长,但在化为龙身后在实战经验这方面却不敌对方。毕竟后者已修炼了八千年,而九公主不过才一千多岁,几乎没有什么实战经验。 不过沈凌并不心急,她好歹也是神龙一族,即便经验不济,但光是头上的那两对龙角和身上的龙鳞就能保自己平安无虞。在她这种不要命的打法下,黑龙从先前的靠着经验占了上方最后慢慢处在了下风。 沈凌此来原本是打算摸摸黑龙的底,回去再做计较的。如今既知对方身后有西海四太子的势力,便换了主意,下定决心今日就要这条黑龙伏诛。不然,他请来西海四太子,或是逃到西海去,自己拿他就没有一点办法了。 沈凌改换了主意以后,招招都朝着黑龙的要害而去。黑龙越打火气越大,他看出沈凌是想要他性命来着,便忘却了她身后的势力,拼尽全力张出大口,吐出腹中一枚鸡蛋大小的内丹。 他本意要耗费内丹三分之二的力量来重伤沈凌,因此将内丹轻轻一吐,就有一股腥臭之气朝着沈凌袭来。 第 184 章 沈凌只感觉到一股无比强大的气流从黑龙口中朝着四周蔓延而去, 她本能的觉出危险来, 忙取出压箱底的一件法器。 那法器是只一尺来长的玉尺, 沈凌右手一抖, 那玉尺便在空中飞快的点了九下, 就有九道玉色的光芒出现在空中, 紧跟着就将那股强大的气流包裹住。 那黑龙耗费了三分之二的力量想要重伤沈凌, 如今看到对方只拿出一件法器就将自己的努力付诸东流,他自然不会甘心。他仰头长啸一声,下面的黑龙池忽然涌动起来, 顷刻之间就化为另一条黑龙,身形巨大无比,张着大口就朝沈凌咬去。 沈凌不防黑龙还有这样一个后招, 但很快她就镇定下来, 玉尺轻轻向前一抛,跟着也化为一条龙的身形, 与黑龙池化为的黑龙斗在了一起。 那玉尺是龙王取自海底的水晶玉炼制而成, 在龙宫的宝物排行榜上可排的第七, 沈凌一点都不担心玉尺会落败, 取出另一件法器专心对付起眼前的黑龙。 黑龙失去了内丹中三分之二的力量, 已经不是沈凌的对手。他自知不敌,先后两次请求沈凌放过他。沈凌不顾他的求饶, 举起法器将他的龙首利落的砍了下来。 黑龙一死,墨城三大害便只剩了桃花妖一个人。 她也觉出一丝不对来, 窝在桃花山不出, 且提早释放出桃花瘴气,想要避过此难。 不过外人眼中厉害无比的桃花瘴气对沈凌来说却不算什么,她用积分从空间购买了几颗避毒丹,自己一颗,柳生和十二娘各一颗。 她自己亲自对付桃花妖,余下的那些桃孙桃子便交由他二人搞定。 桃花妖幻化出来的人形是一个徐娘半老的中年妇人,她头上插着几朵桃花,穿着淡绿色的衫子,恭恭敬敬的给沈凌磕了几个响头,请她饶自己一命。 “上仙只要肯饶恕老身,老身以后再也不为害四方了。”眼前的少女气势逼人,来头肯定不一般。但是像她这样的年纪,也最是心软,只要自己肯多求饶几次,不怕她不饶恕自己。 沈凌见她求饶,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色,“上仙这两个字,我可当不起。你不必这般作态了,黑龙临死前也和你一样苦苦求饶,可是结果还是死在我的剑下了。” 桃花妖听闻此话脸色为之一变,她本来就怀疑黑龙的死跟眼前的少女有关系,但总是往好的方面想,以为是黑龙得罪了对方。但是看对方的意思,事情并不是她想的那样。 她又惊又怒,忍不住道:“我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为何要对我们苦苦相逼?” 沈凌慢条斯理道:“这话从你嘴里听出来可真好笑。”她似是耗费完了耐心,右手一扬,就有一道灵光朝着桃花妖喷了过去。 桃花妖本能的一躲,那道灵光就落在了附近的一棵桃树上,很快就将整棵树烧的精光。 桃花妖终于忍不住出手,她的法器是一只桃木做的木剑,舞起来密不透风。 沈凌可不惧她,一边跟她动手,一边用灵光不断点燃周围的桃树。桃花妖恨得咬牙,她的本身虽不在桃山林,但沈凌这样放火下去,整座桃山林迟早要被烧光,到时她想要借着桃山林隐匿一下身形都做不到。 柳生和十二娘也在不断的解决那些桃孙桃子。 当整座桃山林被沈凌和柳生他们毁去一多半时,桃花妖也败在了沈凌手下。她论实力不及黑龙许多,因此解决起来比黑龙要顺利很多。沈凌为了要斩草除根,在解决了桃花妖后,放火将整座桃山林烧的一干二净。 沈凌再次来到瞎子摆摊的地方时,桃山林还在冒着些微的轻烟。 瞎子对沈凌的正义行为十分佩服,他在说了很长的恭维话后,才说了剩下的一些妖魔。 沈凌听瞎子的意思,剩下的妖魔实力都不是很高,轻轻松松就能解决掉。但她还是对一个瞎子口中的小喽啰上了心,不敢掉以轻心。 那小喽啰是城中的一个说书先生,本身为一修炼千年的白狐狸。听说他早年还曾拜在桃花妖膝下,是桃花妖的一个干儿子。 既然同桃花妖走的这么近,自然也不是善良之辈。这白狐狸白天到城里当说书先生,夜里便化作采花大盗,不知祸害了多少良家妇女。 因着他生性谨慎,又狡诈聪明,所以没人将书馆的说书先生跟他联系在一起。 而且自从桃花妖被沈凌解决掉以后,这个白狐狸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想必是知道了一些风声。 沈凌且先不去管那个白狐狸,继续找准目标下手,不到半个月,墨城的妖魔就被她解决了大半。 正当沈凌觉得墨城的妖魔不出十天就可以被她解决完以后,她收到了西海四太子的战书。 西海四太子约她三天后在黑龙池见面,将黑龙的那笔账算的干净。 沈凌想起九公主的记忆里,这个西海四太子是四海中有名的一个纨绔,偏又法力高强,因此即便他天天给西海惹祸,西海龙王斥责过后还是非常疼爱这个幼子。 而沈凌在经过这些天的修炼后,虽然觉得法力比之前有所增长,但是相比西海四太子这样的人物,估计还是有些不够的。 她与柳生商议了一番,决定先不去管墨城的这些妖魔,先避一避风头再说。 于是,沈凌带着柳生和十二娘便离开了墨城,乔装打扮以后朝着国都出发。 不过等他们走出了十天路程,沈凌忽然回过味来,恐怕西海四太子的那份战书是人伪造的吧! 若是西海四太子真的给她送了这么一份战书,会让她轻轻松松的溜出墨城吗? 之前沈凌一心想要避开西海四太子,暂时没想到这里,如今再一想,只怕那战书多半是那只白狐狸搞的鬼。除了他,沈凌想不到还有人知道黑龙的靠山是西海四太子。 而白狐狸既然认作桃花妖为干娘,自然会从对方口中知道黑龙的底细。 沈凌发现自己上当被骗后,便不顾已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执意带着柳生和十二娘回了墨城。 这样狡诈的狐狸一定不能留,一旦让他成了气候,就更难对付了。 且说三人悄悄回到墨城后,沈凌自去布置如何收拾那只白狐狸的事宜,而十二娘听闻了沈凌的打算后,就开始有些坐立不安。 青丘离狐一族分为三脉,一脉为白狐,一脉为黑狐,一脉为赤狐。 十二娘一家人算作是黑狐一脉,不过却因得罪了族中的长老,而被发配到了桃山县。 而离狐一族的长老,以白狐居多。因为白狐其性最为狡诈,修炼起来也比其他黑狐和赤狐较快。 十二娘自己私下打听过,沈凌要对付的那只白狐狸是某个族中长老的小儿子,因为贪恋凡人的美色而流连人间。 他们之前在山上遇到的那个山洞就是白狐狸的一个老巢。 十二娘想了很久,最后还是下定决心要帮白狐狸一把。将来便可凭借此事,让全家重新搬回青丘。 她在山洞里等了好几天,这天终于等来了外出归来的白狐狸。 白狐狸看到她很吃了一惊,他认得对方是沈凌的一个同伙。而他则以为沈凌一行人已经离开了墨城。 十二娘告诉他,自己因为和他同为青丘狐族的缘故,不忍他被沈凌伤害,又将沈凌的打算全盘托出,让他小心提防。 白狐狸眼睛一转,便计上心来,他恳求十二娘帮他一个忙,除掉多管闲事的沈凌。 十二娘眼睛一闪,她现在越来越不喜欢沈凌,因为柳生对沈凌的关注太多,有沈凌在的时候,自己根本入不了他的眼。不过为着沈凌曾经饶过她全家的性命,十二娘还是拒绝了。 白狐狸也不强求她,不过有了十二娘的提点,他便避开了沈凌的抓捕。 沈凌疑心自己人中出了内奸,她不用多想,就知道那人一定是十二娘,而非柳生。 不过她且不动声色,继续布置抓捕白狐狸的事宜,却从旁支开十二娘。 在沈凌的示意下,柳生对十二娘表现的很冷淡。 十二娘猜出两人应该是发现自己的告密事件,便又去了白狐狸的山洞。却不想,沈凌和柳生早已尾随其后。 白狐狸在洞里劝十二娘投靠自己时,沈凌和柳生闯了进来。 沈凌不等洞中的两人出口,先发制人取出了法器。白狐狸实力不济,不到十招就被沈凌斩在了剑下。十二娘起先还一动不动,后来见事情败露,忙要逃走。 柳生正待要去追赶,沈凌拦住了他,“让她去吧!我看她刚才并未被白狐狸劝动,还算是有些良知,就饶了她一命吧!” 柳生听了不由长叹口气:“早知她会对那只白狐狸心软,我当日就不该放她出门。” 沈凌道:“白狐狸是她的族人,她有心偏袒,这也是人之常情。” 两人感慨一番,将白狐狸就地掩埋后,就回了墨城。 十天后,墨城的妖魔尽数被沈凌解决,她正待和柳生赶去京都,就听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第 185 章 沈凌匆匆赶回东海时, 龙王正在龙宫接待那位鼎鼎大名的西海四太子。 九公主的记忆里, 也曾有过关于这位西海四太子的印象, 因此沈凌一眼就注意到了那个长相俊秀的白面男子。 那白面男子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 估摸着差不多已有两千来岁, 面对四海中实力较强的东海龙王, 他的态度还算恭敬有礼。 只不过在看到沈凌的瞬间, 他的脸上还是闪过了一丝怨恨之色。那黑龙是他精心培养出的一个跟班,再有两千年便可渡劫,一旦渡劫成功, 便可跻身神龙一族,将来有这样一个帮手,他争夺龙王之位就有了更多把握。哪知这一切全被眼前的黄毛小丫头毁了。 沈凌并不后悔自己的行为, 黑龙作恶多端, 自己除掉他既是为了完成任务,也是为民除害。 而西海四太子既然能和黑龙搅合在一起, 也不是善良之辈。 沈凌走到西海四太子跟前, “听闻四太子赶来想要为那黑龙讨个说法, 不知是也不是?” 西海四太子点头道:“不错。那黑龙跟了我几千年, 九公主说杀就杀, 怎么也得给我一个说法。” 沈凌淡淡一笑:“其实即使四太子不来寻我,我也是要找四太子问一问的。”她顿了顿, 继续道:“我奉了父王和母后的意思到凡间历练,本想体验一下凡世的繁华, 哪知那黑龙却仗着自己的法力高强, 竟敢对我无礼在先。我即使隐瞒了自己的身份,也是东海堂堂的九公主,岂能被他调戏。所以四太子觉得他该不该杀。” “该杀。”西海四太子还未说话,东海龙王就开口道,“敢调戏我的女儿,四太子,不是我说你,你的跟班也太肆意妄行了。” 西海四太子脸色有些微白,他暗骂了黑龙一声,忙道:“是是是,伯父说的没错,是他该死。” 他倒没有怀疑沈凌的说辞,毕竟被人调戏这种事,哪个女孩都不会无端端的乱说。 沈凌就知道无人会怀疑她的说辞,加上黑龙已死,事情的真相已不可查。 西海四太子来此本来是想讨个说法,顺便找东海龙王要些补偿的。哪知事情忽然急转直下,他不好再留下来,忙提出告辞。 东海龙王却不急着让他走,只说女儿受了这番委屈,西海四太子难不成就这样走了。 西海四太子只得忍痛取出一颗鸽卵大的珠子,算是给沈凌的赔礼。 西海四太子走后,东海龙王将珠子交给沈凌,“我记得这雪魄珠还是他过两千岁寿辰时,北海老龙王特地送给他的寿礼,说是采自北海万年玄冰之下的一块雪玉炼制而成,佩戴在身上不仅有凝神定气的功效,还能提升法力。” 北海老龙王的龙后是西海龙后的表姐,因此西海和北海一向走的比较近,又因为四太子备受四海龙王宠爱,所以他过生日的时候,北海老龙王才会拿出这样一件寿礼。 沈凌将雪魄珠收下,笑眯眯道:“想必割舍这样一件宝物,一定能让他心疼好久。” 东海龙王哼道:“以后他再敢来我们东海讨要说法,可就要在心里掂量一番了。还当我们东海无人不成。”又细问沈凌事情的经过。 沈凌将事情轻描淡写的说了一遍,说自己看不下黑龙在墨城无恶不作,看见自己时,态度也不恭敬,自己一时冲动便下了杀手。 东海龙王道:“那凡间不平之事多得很,你岂能都管的过来?以后还是莫要如此冲动的好。” 沈凌怕东海龙王教训自己起来没完,忙转移话题道:“我在去墨城的路上曾经见过四姐一回。好多年没见,四姐依旧是那个样子。” 提及四女儿,东海龙王罕见的沉默了一下,过了好久才道:“她有没有说什么。” 沈凌道:“没什么。她的注意力全部在我的一个朋友身上。我那个朋友据说和那个凡人长得很像。” 东海龙王叹了口气,什么也没有说。四女儿患的是心病,只能希望她自己慢慢痊愈了。 东海龙王缓过神来,又问沈凌在凡间过得怎么样,交的朋友都有谁。 沈凌都老老实实作答了,末了问龙后怎么不在。 东海龙王道:“你母后去南海串门了。南海龙后新得了一颗罕见的黑珍珠,你母后听说以后便坐不住了。” 神仙的日子也无非和凡人一样,没事串串门,显摆显摆自己得的宝物。 沈凌发现自己离开龙宫几个月,宫里却仍是自己走时的样子,丝毫没有新变化。唯一的新闻也不过是南海龙后新得了一件宝物。 怪不得自己上面的几个哥哥姐姐不愿意待在这枯寂的宫中,换了她,也不愿意长居于此。 所以沈凌回来不过少住几日,便又启程回了凡间。 柳生在墨城等了数日,方才等到沈凌归来。 两人会合毕,便朝着京城而去。 路上,沈凌不放过一丝妖魔出现的痕迹。只要发现有可疑的地方,她就让柳生帮忙打探。 不过妖魔中为害人间的只占一部分,沈凌很多时候会遇到那些和凡人相处融洽的妖精。 比如她曾在北上京都的路上遇到过一只鲤鱼精,那鲤鱼精修炼了一千多年,在能化成人形以后居住在洞庭湖边。有一段时间,她每天晚上都能听到郎朗的读书声,打听之下才知道住在她隔壁的是一个读书人。她爱慕读书人的才华,便有心接近,一来二去,便做了夫妻。 还有喜欢收凡人做弟子的藤怪,因为长居深山野林,熟悉草药,在修炼有成以后便将自己的全部学识教给自己的几个凡人弟子。 还有隐居于凡间,不时捉弄一下那些愚蠢贪财的凡人的狐狸精。 沈凌顺着痕迹抓到那只狐狸精时,她正化为一个美貌的女子,大肆挥霍一个守财奴的万贯家财。因为她本心不坏,沈凌只出言斥责了她几句,便放掉了她。 狐狸精之后,沈凌又遇到了几个为非作歹的耗子精,解决完那几个耗子精后,她发现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半,不过她已经喜欢上了这种游历凡间收拾妖魔的生活。 所以后面她即使赶到京都,完成了一百个任务以后,她并没有放手,而是继续收拾妖魔。 柳生在她完成以后,便离开了她。他还要继续修炼,将来争取渡劫成功成为小仙。柳生走前,沈凌给了他一枚玉佩,将来他若遇到危险,可凭此玉佩到东海找人帮忙。 独自一人斩妖除魔的日子有些寂寞,所以沈凌后面又找了个帮手。新帮手是杭州的一个兔精,已经修炼了几千年。沈凌答应在她渡劫的时候,帮她抵挡一部分雷劫,她便帮助沈凌除去那些为祸人间的妖魔。 兔精不比柳生,可以借着草木搜集有用的信息,不过兔精也有一个长处。她的那双红通通的眼睛可以看见方圆百里之内的情形,虽然每天只能使用一次,但也帮助沈凌良多。 兔精之后,沈凌又遇到了一个心地善良的牡丹花妖。牡丹花妖的本领并不大,却有一手好厨艺,因此沈凌和兔精就说服她加入到了她们的队伍中。 斩妖除魔的事,由她们来做就行,牡丹花妖只要替她们打理好一日三餐就行了。 沈凌带着这两个朋友四处游历时,也曾遇到其他的龙族。 其中就有九公主的两个姐姐,五公主和六公主。 五公主喜欢收藏人间的乐器,尤其是古琴。只要听说哪里有好的古琴,她必定要千方设法弄到,有时候还会用到幻术。 沈凌听她兴高采烈的说起这些时,不由为那些古琴的主人抹了把泪。 至于六公主则喜欢寻欢作乐,她经常幻化做青年公子在各地寻觅美食和美酒,若是遇到中意的青年才俊,她便上前跟人间结交,然后竭力将自己的妹妹推荐给对方。那个妹妹,不用说,就是她自己。 沈凌觉得相比起四公主,这个六公主活得要潇洒很多。 说来,沈凌自从那年和柳生一起的时候遇到过四公主后,以后再也没有看见过她。 六公主说,据她打听到的消息,四公主新近喜欢上了佛学,还进了一个有名的佛寺去修禅。 沈凌觉得,若是四公主真的能借修禅忘却了心中的烦恼,那也是一件好事。 沈凌别过六公主以后,便回了东海一趟。 自从她游历凡间以来,每过上一段时间就要回龙宫住上一阵。东海龙王和龙后对她那么好,沈凌想多尽一份孝心,何况回到龙宫,对她修炼也有很大帮助。 春去秋来,沈凌游历凡间已有百多年,在这些年间,她一共除去了五百多个为害人间的妖魔。不说除去了人间所有的妖魔,但很长一段时间内,沈凌几乎都找不到一个捉弄凡人的妖精。 看来,不是为害人间的妖魔被她除去了大半,就是那些妖魔听到风声躲了起来。 沈凌见此,就和兔精、牡丹花妖暂时作别回到龙宫好生修炼。 在龙宫修炼的日子相当枯寂,沈凌后面也曾参加了几次神仙们的聚会。 也许是因为她的法力日渐增强,很多未曾婚配的龙太子都对她有所垂青。 沈凌却想和上个世界一样,一直保持单身。 好在龙王龙后很理解她的想法,一辈子不出嫁的龙女多的是,不差女儿这一个。 于是,沈凌直到离开这个世界,都仍是单身。 平时她窝在龙宫里修炼,每隔个几十年便到凡间游历一番。或是见见老朋友,或是除除妖魔,日子过得非常惬意。 若是能这么一直下去就好了。 穿了这么多世界,沈凌觉得,还是当神仙好啊! 第 186 章 住在巷子里最东头的徐伯最近总是干咳个不停, 这不, 他正整理新近晒干的豆角时, 忽然觉得嗓子一阵干痒, 便又咳嗽了起来, 越咳越是厉害, 最后徐伯觉得自己的肺都要被咳破了。 徐伯的老伴在屋里听见他咳嗽, 隔着帘子道:“老头子,你这么咳嗽也不是办法。听说林家医馆又开了起来,你何不去那里找大夫看看?” 徐伯将豆角收起来, 哑着嗓子道:“你个老太婆知道什么,那林家医馆现在坐馆的大夫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儿,这样的人如何懂得看病?” 话是这么说, 不过徐伯咳了两三日后, 到底还是去了林家医馆。 林家医馆从前有林老爷子坐镇的时候,医馆可以说是人来人往, 看病的人几乎络绎不绝。可惜林老爷子虽有一手好医术, 子嗣上却没什么缘分, 一直到四十来岁, 才得了一个女儿, 取名林珠。 林珠被娇养到十六岁时,看上了附近一个叫王陵生的秀才。奈何那王陵生早有一个青梅竹马的表妹, 即便林珠三番五次示好,那王陵生对她也爱搭不理。 直到后来, 王陵生的母亲得了急病, 王陵生上门求林老爷子治病,林珠一家以结亲为条件逼迫王陵生答应了两家的婚事。 王陵生的母亲病好以后,没几个月,王陵生便将林珠娶进了门。婚后,两人也琴瑟和鸣了一段时间,不过没有多久,王陵生便上省城参加乡试去了。 王陵生走后没多久,林珠就发现自己怀孕了。王陵生的母亲高兴得很,一心盼着林珠能给自己生个大胖孙子。 就在两人欢天喜地,准备王陵生回来以后告诉他这个消息时,一同去省城参加乡试的几个秀才回来了,他们给两人带回来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王陵生在参加完乡试以后,说是要到附近的书肆转一转。可是不成想,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其他几个秀才在客栈里等了他好几天,又出去将城里所有的书肆问过,都说没有看见过他。几个秀才无奈之下,也只好先一步回来了。 这个消息对王陵生的母亲来说不吝于晴天霹雳,辛苦养大的儿子竟然不见了,这怎么可好? 于是没过几天,王陵生的母亲就病倒了。她本就有心疾的老毛病,虽然被林老爷子治好,但是受了这么一次刺激,病情越发严重。 林珠虽然也难过万分,但为了肚子里的孩子,硬是支撑了下来。 没过多久,王陵生的母亲撒手人寰,死前她最放不下的就是那失踪的儿子和林珠肚子里的孩子。 林珠也知道自家婆婆的心愿,将婆婆安顿好后事后,就天天上香祈祷自己能得个儿子。毕竟丈夫已经失踪,他又是三代独苗,不生个儿子出来,王家就要绝后了。 好在,菩萨保佑,她终于如愿生了个儿子,可惜她在孕期的时候本就因为丈夫失踪一事心神过损,后来婆婆离世,料理丧事的时候又疲累过度。能支撑到这个孩子生下来,已算不易。 所以孩子还未抱到她跟前,她就闭眼走了。 于是这孩子便被带到了林家。 可惜不等这取名为王元吉的孩子长到十六岁,林老爷子和林老夫人便双双离世。 众人原本以为林家医馆自此便会倒闭,哪知过了两年,这医馆便又重新开了起来。而坐馆的大夫便是那王元吉,看年纪不过十五六岁。 因此徐伯走进医馆时,原来总是满满当当的医馆一个病人也无,徐伯忽然有些后悔,自己是不是病的糊涂了,竟然能奢望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来治好他的咳嗽。 不过既然来了,那就看看那王元吉的医术如何,大不了自己不吃他开的药便是了。 徐伯这样想着,便轻咳一声,放慢脚步走到了悬着帘子的一间静室。 那静室就是原来林老爷子诊脉的地方,静室的对面就是抓药的地方,可惜那柜台前一个伙计也没有,想必林老爷子死后伙计们看医馆无望便都走光了。 徐伯掀起静室前的帘子时,在里面闲坐的沈凌正在翻阅一本医书,看到有病人前来,还是附近的一位老邻居,她微微一笑:“徐伯可是哪里不舒服?” 徐伯清了清嗓子:“最近总是干咳,喝再多的水也觉得渴。” 沈凌将两根手指搭到他的右手上,细细诊了一番就道:“无碍,不过是伤了肺阴,我开一味药吃两天就好了。” 徐伯就看着她亲自到药柜那边抓了一大把麦冬,然后分为三份包起来,递给徐伯。 徐伯有些不太相信她,“就这么一味药就能治好我的咳嗽?” 沈凌淡淡笑道:“若是对症的话,两服药下去就能见好。”又告诉他怎么熬,怎么喝。 徐伯半信半疑的看了他一眼,沈凌便道:“徐伯若是不相信,那就等病好了再给诊金和药钱。” 徐伯道:“这哪里使得。”不过话是这么说,但还是提着药走了。 沈凌望着他的背影出了一会儿神,自己的年纪还是太小,在医馆坐了这么多天,也就只有徐伯这一个病人。 她虽然对自己的医术很有自信,但就怕徐伯以为她是误打误撞。想到此,沈凌无端叹了口气,这次系统给她的仍是以事业为主的任务,让她成为当世第一大名医。 若是放在现代,沈凌觉得这个任务虽然有些难度,但并不难完成。可偏偏她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少女,这就有些麻烦了。 林老夫人当时为了安女儿的心,便买通稳婆说生的是个儿子。后来林老爷子知道此事以后,心里有了个考量,便将外孙女当男孩养大,指望她能继承自己的医馆。 可惜,林老爷子没等到王元吉学成就离世了,好在没多久,沈凌就穿了过来,以她的医术支撑起医馆自然是没问题,可是要以女扮男装的身份成为一代名医就有些困难了。 不过沈凌发愁了一会儿,就将任务暂时抛到了脑后,然后继续钻研起医书来。 她的医术虽然比林老爷子这样医术较好的大夫要高明一些,但是想要成为当世第一大名医却是有些不够的。 沈凌一边看医书,一边琢磨着,自己是不是该到处走一走,和民间的名医们交流一番,或者是拜几个师父。 沈凌正想的出神,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原本寂静的医馆很快闯进来一伙人。 “大夫,快来看看我兄弟的伤。”一个络腮胡子半扶半抱着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走在最前面,那青年的右胸位置被射进去了一支羽箭,虽然暂时被上了伤药,但是却因失血过多,脸色有些苍白。 络腮胡子话音落下,沈凌就走了出来。 王元吉的长相清秀有余,秀丽不足,所以女扮男装了这么多年,也无人识破。 以络腮胡子为首的众人都觉得眼前的少年太过年轻,不像是医馆的大夫,应该是抓药的伙计。 络腮胡子不满道:“大夫呢,怎么只打发你一个伙计出来?” 沈凌只扫了他们这伙人一眼,就知道这应该是常年在外的镖局中人,她看了那受了箭伤的青年一眼,冷声道:“我就是这家医馆的大夫。”她知道眼前的众人估计对她的医术抱有很大的怀疑之色,但那青年受伤不轻,得尽快处理。 她指挥络腮胡子将人放在医馆给病人针灸的一张旧床上,络腮胡子本待有几分犹疑,但是当沈凌娴熟的取出银针扎在青年右胸的几个穴位上,原来隐隐渗血的伤口顿时止住血后,络腮胡子方信了沈凌,专心看她如何处理那羽箭。 他们在这县城转了好几家医馆,没一个大夫对取出那羽箭有把握,都让他们另请高明。 络腮胡子秉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原则,逢医馆必入,这才误打误撞来到了林家医馆。 沈凌等伤口止住血后,便回房取来了一瓶林老爷子自制的药丸和一瓶紫色的古瓷瓶,她将两粒药丸喂进青年口中,方才处理那支深入右胸一寸有余的羽箭。 络腮胡子在旁看的清清楚楚,沈凌左手按住伤处,右手微微一动,那支羽箭就被她拔了出来。络腮胡子就见她飞快的拿起那紫色的古瓷瓶往伤口处倒了半瓶白色的药粉,方才包扎伤口。 就在她包扎伤口之时,那青年已缓缓醒转。 沈凌轻声道:“羽箭虽然被取出,但是他失血过多,伤势较重,不宜挪动。”她不等众人回答,便开出一张方子,自去抓了几副药,然后到后院亲自熬药。 等到她熬好药将药汤端来时,络腮胡子已和众人商量好,打算留青年在这里养伤,他们可以多付一些酬金。 沈凌本意就是要卖他们镖局一个人情,将来好跟他们结伴上路,便淡淡点了点头,将药汤递给络腮胡子。 青年在医馆足足待了半个多月,在此期间,徐伯来还过一次药钱。他觉得沈凌能治好他的咳嗽,应该是误打误撞,所以他并未大肆宣扬此事,林家医馆依旧寂静的很。 倒是那些镖局之人三五天就来看青年一次,他们住在附近的一家客栈,来往方便的很。 他们来的多了,话里有时候带出些信息来,沈凌就知道他们这趟押送的是一些比较值钱的金银珠宝,也不知那些劫道的匪徒是哪里得了消息,便在他们必经的路上设了埋伏。 若不是与他们同路的那青年发现不对,喊叫了出来,只怕他们还蒙在鼓里。那些匪徒恨青年叫破了他们的行踪,当先朝他射了几支羽箭,其中一支便射在了他身上。 后来络腮胡子带着众人拼力赶跑了那些匪徒,这才将青年带过来救治。 眼下青年的伤势已好了大半,络腮胡子便放下心来,打算继续启程。 沈凌听了络腮胡子要离开的消息,沉吟道:“他的伤势虽已好了大半,但旅途劳顿,恐怕伤口有复发的可能。” 络腮胡子就踌躇道:“可是我们只剩下一个多月的期限,若是迟上几天,只怕镖局就要遭到问责了。” 沈凌趁机提议道:“我倒是有个提议,我有意要到四方走一走,和各地的名医交流一下,你们若是肯带我同去,那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络腮胡子马上道:“那真是求之不得。”沈凌的医术有目共睹,青年经过她的救治,如今伤已好了大半。再说他们镖局中人走南闯北,路上谁没有个生病的时候,有大夫跟他们随行,那是最好不过。 于是沈凌就跟他们敲定了事宜,两日后动身上路。 第 187 章 清晨的阳光洒在草地上, 几颗露珠顺着草叶一滚, 就落到了地上。 前几天这里刚下过一场雨, 空气潮湿的很, 一些野菜便纷纷冒头, 马齿苋、独扫苗、灰菜到处都是。 沈凌准备采些马齿苋和灰菜, 让镖局的人做一锅野菜粥。连日来跟着镖局的人啃干粮, 虽然偶然也会吃上一顿米粥和挂面汤,但那些大老粗们的厨艺委实不敢恭维,这么多天吃下来, 沈凌实在是有些受不了了。 她一边采集野菜一边留意周围可有自己认识的药草,空间里原有的所有药材和丹药在这个世界里被系统下了禁制,所以她得自己想方设法多收集一些草药, 将来治病救人时, 也多一层保障。 沈凌在这片草地上转了半天,不仅采了一些野菜也找到了几棵长得比较好的车前草。她将这几棵车前草到附近的小溪里洗干净根茎, 便放到了随身背的一个草筐内。 沈凌回到驻地的时候, 众人已经陆陆续续起来了。今天轮到络腮胡子做早饭, 他本准备烧一锅热水, 让众人就着热水啃些干粮将这顿早饭对付过去。 沈凌走到他搭好的灶台前, 平心而论,这些镖局中人因为常年走镖, 灶台都搭的不错。 络腮胡子往下面添了两把干柴,一边往锅里添水, 一边和沈凌寒暄:“这么早就起来采药草?” 沈凌点点头, “我采药的时候看见路边的野菜长得不错,就采了些,你拿去做些野菜粥吧!” 络腮胡子有些为难道:“王大夫,这你就难为我了。我烧水还行,煮粥就算了吧!” 沈凌也怕络腮胡子煮出来的粥不好吃,就让他闪开,自己亲自动手煮粥。为了让野菜粥味道更香一些,她从自己的行李其实就是空间拿出了一根腊肠,切成片状扔进锅里。 吃完这顿相对丰盛的早饭,众人继续上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西京,现在差不多走了一半多路程,若是顺利的话,再有十天左右就到了。 傍晚的时候,因为附近没有村镇可供他们落脚,一行人便找了处僻静的荒山,打算在山脚下歇息一晚。 沈凌看那荒山草木茂盛,日头又还未落下,便想着趁夜色未上来之时去山上看看。她这里刚迈出几步,那快要痊愈的青年也从马车上走了下来。他这些天在马车里待的都快要散架了,便想活动活动,看沈凌上了山,他也跟了上去。 那荒山不算太大,沈凌很快就转了一圈,找到几棵药材。青年认真的看着她处理那些药材,“王大夫,你若是想采集药材的话,不如到我老家。我老家在巴蜀,出了名的盛产药材。” 青年因为沈凌救过他的性命,一向都对她表现的非常尊敬,见她每天只要有时间就出来采药,便有此一说。 沈凌将处理好的药材放进草筐,“有机会我一定去。”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家住在白石山附近,你若是有机会到那边,我一定热情招待。” 沈凌微微一笑:“好。” 两人往回走的时候,青年便说起他们巴蜀一带的民俗风情,还提了几个他们当地有名的郎中。尤其是一个叫白及的郎中的故事,让沈凌听得入了神。 这个叫白及的郎中原本是孤儿出身,听说他自小是个孤儿,在深山野林里长大,对草药有一种本能的辨识本领。等他长大以后,便拜了一个郎中学医,不到三年就出师了。 他看病的方法和别人有些不同,从来都不用把脉这一套,只需你坐在他面前,他望你一眼或闻一下你身上的气味,就知道你得了什么病。 从病人坐下来,到他拿笔写方子,不到半炷香时间。 方子上开的药都特别简单,花不了几个钱,但是效果好的出奇。 只是时间久了,他看病既快又好还便宜,便得罪了临近的所有郎中,后来有个郎中花了笔重金买通了当地的县官,设了个圈套把他下了大牢。 青年离开的时候,听说这位叫白及的郎中在大牢里过的也不错,大牢里的狱卒们知道他的本领,对他很是关照,平时谁有个病痛都会找他看病,所以他在里面并未受什么罪。 沈凌对这个白及的郎中很感兴趣,问了青年许多问题。可惜青年并未找这位白及看过病,因此这些问题他有一半答不上来。 沈凌不由在心里暗暗叹息一声,打算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到巴蜀拜访一下这位叫白及的郎中。 接下来几天,因为距离西京越来越近,官道上的车马也多了起来。 众人中有经验的几个人便暗暗松了口气,知道接下来多半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了。 在临近西京的时候,青年与他们作别去了渭南,他要到那边去探亲,就不和镖局的人作伴了。 而沈凌则是在到达西京以后才和镖局众人辞别,她打算在西京这里先置办一个宅子,住上三五年,和当地的名医交流一下,顺便可以到秦岭采集一些药草。 不出五日,沈凌便将宅子的事情办理妥当,第二天,她换了一身干净的青衫,到西京最大的善仁堂应聘伙计。 看宅子的这几天,她已经打听清晨,善仁堂坐馆的大夫周生槐是西京最有名的大夫,有他在其中坐馆,连带着善仁堂也成了西京最大的医馆。 沈凌进到善仁堂时,只见这家医馆占地很大,东边是看病的地方,西边是抓药的地方。 东边的几个春凳坐的满满当当,连带着药柜对面也站了好些排队抓药的人。 沈凌等了好半天,才等到管事接待她。管事的姓张,人称张爷,东家一般很少来医馆,医馆的所有事项都由他负责,他先将沈凌考了一遍,发现她认得的药材挺多,就让她明天清早过来。 沈凌刚到善仁堂时,起先被调去切药,切了两个半月药,管事的看她做事勤快,药柜那边又缺人,才让她到柜台抓药。 先是有一个老伙计带她,告诉她如何快速找到方子上写的药在哪里。 沈凌花了三天时间,将药柜上的所有药材的位置记清楚了,才开始真正上手抓药。 沈凌抓药的时候,不忘将自己抓过的药方记下来。每天晚上,她都要把自己抓的药方默写下来,然后细细分析患者患的是什么病,所开的药方是好是坏,有没有自己可以借鉴的地方。 她很快就发现,周生槐开的方子有一个特点,他非常喜欢用药引,几乎每张方子上都有药引。而且药引通常都是那种普通的食材,比如大枣两颗或三颗,绿豆九粒等等。 沈凌觉得这些药引其实加不加都无所谓,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喜欢用这些普通的东西做药引。 她有心要弄明白这些药引的用途,就私下里打听周生槐的喜好,听说他喜好饮茶,并且喜好收集好的茶具时,就从空间取出了一套她曾经购得的青花瓷茶具,给周生槐送了过去。 一来二去,周生槐便将她记在了心上,有时候趁着医馆不忙,便告诉她,想学医先学周易。 沈凌后来方才明白,周生槐看病的时候喜欢用阴阳五行来治病。比如病人阳虚,他开的药引便是红枣,而且红枣的颗数一定是双数。若是病人阴虚,那么他开的药引若是红枣的话,颗数便是单数。 沈凌弄明白以后,就一边在善仁堂当伙计,一边研习周易。 后来周生槐给她推荐了一个姓钱的周易大家,沈凌索性辞去了医馆的伙计一职,专心跟着这位钱大师学习周易。这位钱大师以看风水为生,他曾经告诉沈凌,看风水也能治病。 有时候病人生病是家里风水不对,把该去的去掉,把该摆正的摆正,有时候不用吃药,病人就可以自己好起来。 沈凌有些不信,不过她并不表现出来,依旧跟着钱大师学习。钱大师有时得了雇主的赏钱,高兴起来,便让沈凌去买酒菜,回来两人对饮。喝到高兴处,钱大师也会指点沈凌一些看风水的诀窍,不过沈凌对此并不大感兴趣,只学了点皮毛。 两年以后,沈凌自觉周易学的差不多了,便拜别钱大师,去了秦岭采集药草。 在秦岭采药的时候,沈凌听山里的樵夫提起当地有个老郎中,特别擅长案抚,也就是推拿之术。 沈凌便慕名前去拜访,发现老郎中果真如樵夫所说,凡病人躺到床上,他用手全身摸一遍,就知道你哪里有问题,哪里该疏导。 沈凌便想拜他为师,学他这门手艺,老郎中道:“拜师就不必了。不过我这门手艺想要学好,需得十年之久,若是天赋比较好,最少也要五年之久。” 沈凌于是踏踏实实跟着老郎中学了三年,和她一同拜在老郎中门下的足有数十人之多,有的人学不到一年便走了,有的人足足学了七年。 每天一清早,他们这些人便起来开始互相推拿。老郎中告诉他们不要单纯借用手腕的力量,而是借用全身甚至是所站的大地的力量来练推拿。这样方才不伤手腕。 沈凌对此尤为注意,她还要留着自己的双手将来号脉用,因此将老郎中的话记在心里,使用巧劲进行推拿。 老郎中除了推拿之外,还擅长治疗跌打损伤和解蛇毒,因为这个,秦岭附近的樵夫和猎户都来找他看病。 沈凌有机会便观摩他如何治病,发现他医治跌打损伤喜欢用一种透骨草的草药,这种草药在秦岭很常见,随地可以取用,而且药效非常好。不过那治蛇毒的配方,老郎中却不肯轻易示人,沈凌磨了他好长时间,后面又花费重金这才买来了他医治蛇毒的配方。那配方所需的药草都是取自秦岭,沈凌照着上面的配方,自己配了好几瓶药粉。 沈凌学到第四年上的时候,老郎中告诉她,自己要教的都已经教完,余下的就靠她自己不断练习摸索了,意思就是她可以出师了。 老郎中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感叹,教了这么多徒弟,沈凌是其中天赋最好的一个,她不仅认穴位最快,力气也大。寻常人刚开始学习推拿的时候,一天下来,手腕酸痛的不行,而她一点事都没有。 认穴准,力气大,又有耐心,老郎中觉得,如果她肯继续努力的话,将来在推拿上面,迟早能超过自己。 沈凌也觉得自己的推拿之术学的差不多了,便趁机作别,离开了秦岭,往巴蜀出发。 第 188 章 沈凌看了看眼前的这家医馆, 占地只有西京那家善仁堂的四分之一, 且没有抓药的地方, 只有一间看病的静室, 外面放了几个春凳, 看上去十分简陋。 她正四处打量的时候, 一个长相普通的男子从静室里走了出来, 他用平淡的目光扫了一眼沈凌,“我这医馆只上午看病,而且只看十人。你家里若有病人, 明天请早。” 沈凌开口道:“白大夫,我不是来看病的。” 白及点头道:“我知道,你身体健康, 面色红润, 并不像是病人。” 沈凌笑道:“白大夫果真是神医。我是新搬来的邻居,就住在隔壁, 白大夫若是以后做饭不方便, 可以到我那边吃饭。我为了生计, 开了一家小饭馆, 以后还请白大夫多多关照。” 白及又点点头, 说声知道了。沈凌便告辞出去了。 她在几个月前来了这边以后,才知道白及已经出了大牢。这事说来很简单, 县城的富户张老爷患了一种怪病,请了诸般名医都没有医好。有人便给他推荐了白及。张老爷抱着试一试的态度, 花银子将白及从牢里放了出来。 白及只看了张老爷一眼, 便开了张简单的方子,两服药下去,病就好了。 张老爷为了感激白及治好他的病,想着帮他在县城开一家医馆,白及却拒绝了。为了远离是非,他远走百里来到这样一处不知名的小镇上,而且改变了原来行医的方式,只在上午看病,而且只看十人。 沈凌为了找到他,花了好长时间,才发现他的行踪。她本想以医馆伙计的身份接近他,哪里想到白及的医馆根本不设药柜,他只看病,病人拿了方子得自己到药铺抓药。 听说白及喜好美食,沈凌便在他的医馆旁边开了家小饭馆,希望能借美食接近他。 为了吸纳顾客,沈凌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在小饭馆门口开始熬制高汤。熬汤的两只母鸡是沈凌空间里放养的一种野鸡,用这种野鸡熬出来的汤汁不仅味美鲜香,而且补益气血。 高汤熬制的同时,沈凌又在门口炒制卤子,取自空间的野猪肉切成丝,再加入些许笋丝、蘑菇丁、豆干,最后放入当地爱吃的一种辣椒,便大功告成。 沈凌炒制卤子的时候,已有几个食客闻香而来。 沈凌将早已做好的面条放进锅里煮沸,再淋上一勺高汤加入一些刚炒制好的卤子。 高汤的香味与卤子的香味瞬间便充斥了整个小饭馆,闻香而来的食客多了起来。小饭馆的两张桌子都坐满以后,沈凌才等到白及。 白及吸了口空中的香气:“老板,来碗鸡丝面,多加高汤。” “好嘞!”沈凌应了一声,马上从锅里取出一根鸡腿,细细的切成丝,很快就做成了一碗鸡丝面。 白及找了个桌子,吸溜一口面条,再喝一口汤,不到片刻功夫,他就吃完了一碗面条。 中午,刚到饭点,白及就坐在了小饭馆当中的位置。 “白大夫中午想吃什么?”沈凌将中午要用到的食材一一摆放到门口的灶台处。 白及自早上吃了那碗鸡丝面以后,便念念不忘那高汤的味道,“你这高汤怎么熬的,这般香,让我喝了还想再喝。” 沈凌笑道:“我这高汤是用野鸡熬的,水也是采自山间的泉水,自然味道鲜美。白大夫若是还想喝高汤,不如来道狮子头,那狮子头用早起剩下的高汤加干贝煨到现在,已经入味。” 白及便道:“那就听你的,来道狮子头,再来两道小菜,并一大碗米饭。” 沈凌趁着小饭馆这时候客人还不多,将那狮子头连汤带水的端到白及面前,又炒制了两道小菜并盛了一大碗米饭,一起送到白及面前的桌上。 白及先尝一口白米饭,那白米饭取自空间的优等大米,虽不如碧粳米清香软糯,但自有一股香味。而那狮子头轻轻咬上一口,就有浓郁的汤汁留了出来。那汤汁除了有原来的高汤做底,还有几许干贝的鲜味,加上肉香,真可谓是人间美食。白及就着这美味的狮子头和两道小菜将一大碗米饭吃的精光,然后满足的打了个嗝。 自此,白及就成了小饭馆的食客。 沈凌跟他熟了以后,并不直接问他医术上的问题,而是变着花样的做吃食,有时候会在汤里放一些药材,征询白及的意见。 白及看她对这些感兴趣,就告诉她,汤里放哪些药材既好喝又能治病。 沈凌跟他处得久了,发现他看病的方法真是别人学不得的,他给沈凌配制熬汤的材料还有沈凌私下收集他的一些药方,沈凌过后细细研究,发现跟自己所学的理论完全不同。 沈凌有一次开口问他,为何不收个徒弟或是娶妻生子,将来也能给他养老。 白及却笑道:“我孑然一身,死后也无牵无挂,这样多好。至于徒弟,我看病的方法没人学得来,不提也罢。” 不过话是这样说,沈凌还是私下收集了不少他开的药方,结合患者的病症都记下来,或许以后可以派的上用场。 还有他指导沈凌熬的各种养生汤,沈凌也都记了下来。 沈凌跟他一直做了三年的邻居,直到她当年租下的小饭馆租期已满,她方才找白及作别。 白及道:“凭你的手艺,在这小镇上到底是有些屈才了。不过越是人多的地方越有争斗,你日后可要小心行事。” 沈凌笑笑道:“我来这里三年,承蒙白大夫不弃,肯教我怎么做养生汤,我也没什么报答的,就送白大夫一些果脯和熏鱼吧!”她将一个篮子递给白及,“这些果脯和熏鱼都是我自己做的,可以留着慢慢吃。” 从巴蜀离开以后,沈凌在去京城的路上,听说南方有一个擅长手针的名医,便转去了南方。 手针顾名思义是在手上针灸,古代有男女大防,一些大夫为了设法医治那些规矩很严的大家女子,便发明了手针。 沈凌到了以后,才发现这位名医不仅擅长手针,而且在妇科上很有自己的一套疗法。 沈凌曾经亲眼看见他只在一个女子手上扎了两针,就治好了那名女子痛经的毛病。 沈凌想拜在他名下,学习他的这项技艺。 名医却因为这门手艺是祖传技艺,而且有一个天赋不错的儿子做传承,死活不肯传授。 沈凌也不气馁,索性在他的隔壁也开了家医馆。 她有之前的医术做底子,又拜了好几个名师,医术不在这位名医之下,名医未能治好的一些病人,转投到她这里碰碰运气时,都被她治好了。 沈凌也发现了名医的短处,他虽擅长手针和妇科,但于儿科却学艺不精。 恰好,沈凌所学的案抚,也就是推拿之术,拿来治理儿科疾病,常有奇效。 沈凌用推拿之术治好了几个孩童后,又用它治了几个患有腰痛颈椎的病人,自此医馆便打出了名气。虽然比不上对面医馆的门庭若市,但是上门的病人却也不少。 半年以后,她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便找上对门,提出用自己的推拿之术来换名医的手针技艺,而且言明学成以后绝不在当地行医。 名医这半年来将对面的情景看在眼中,觉得那推拿之术若是到手,后世又多一个技能,考虑几天以后最终还是答应了沈凌的条件。 沈凌跟着老郎中学习推拿时,对人体的穴位已经熟的不能再熟,因此只跟着这位名医学习了一年时间,便将手针学的差不多了。 然后她继续启程去京城,在路上,她遇到了一位擅长舌诊的大夫。这位大夫看病的时候,喜欢先看病人的舌头,通过舌头上显现出的病症来开方拿药。 不过他开方治病的本领一般,及不上他舌诊技艺的一半。他自己也说,舌诊是他家祖上流传下来的一门手艺,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就教他如何看舌头,可惜他父亲死的太早,他自己年轻的时候又比较惫懒,所以医术学的不精。 沈凌想学他祖上舌诊的手艺,便以教他的儿子医术为条件,来跟他换家传的舌诊技术。 这个擅长舌诊的大夫有一个天资聪颖的儿子,小小年纪,就已显露出天赋。这位大夫为了儿子的将来,便答应了沈凌的请求。 沈凌收下这个徒弟以后,一边跟着大夫学习舌诊,一边向他的儿子传授医术。 等她学好舌诊以后,便想继续北上,可惜大夫不忍儿子离家,沈凌便将自己所学整理成一本小册子,交给徒弟,等他长大以后可到京城寻她。 接下来,沈凌又遇到了好几个名声在外的名医,她总要想法设法从他们身上学到自己没有的本领。 这样一边学,一边走,沈凌到达京城时,已是三十而立的年纪了。 她不急着在京城开设医馆,而是先买了处宅子,在京郊住了下来。然后每日游山玩水,或寻大师讲经,或找道士论法,或在酒楼独酌,或在茶馆品茶。 这样待了好几个月,沈凌方才选中一处铺子,开了一家药铺,请了一个老郎中在铺子里坐堂看病。 而她自己仍是每日游山玩水,不过所去的多是达官贵族们爱去的地方。 这日,沈凌携了一个小厮来京郊有名的皇恩寺游玩,她在进寺之前暗暗给自己卜了一卦,便直奔西南方向而去。 第 189 章 陶芙望着眼前的荷花池, 心事重重的叹了口气。去年冬天父亲也亡故后, 她从杭州来京城投奔姨母, 本来想着以姨母对自己的疼爱, 一定能为自己谋得一份好婚事, 父母在九泉之下也能得以欣慰。 哪里想到姨母赶在自己到京城的前两个月病故, 如今府里是表嫂当家, 她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对自己这个外地投奔来的表妹连面上情都不愿意做,好在姨父和表哥对自己还算客气, 可是最多也只是容忍自己在府里住下,多的什么就没有了。 眼看自己马上就要及笄,可是婚事无着无落, 连个为自己筹谋的人都没有。 陶芙对着眼前的美景, 心里却为自己的将来暗暗发愁的时候,表哥的嫡长子宁哥走了过来, 身后还跟着一个不大的小厮。 “表姑, 我刚才在后山寻到一种果子, 想着表姑是南方人, 应该从未见过北方的这种野果, 便献于表姑。”七岁的宁哥向身后的小厮使了个眼色,小厮犹犹豫豫的将一个盒子递了过来。 陶芙微微皱了皱眉, 宁哥自她到府以后,因着表嫂的缘故, 一向与她不对付, 平日里遇到她不是冷嘲热讽就是捉弄她的丫鬟,如今怎么会那么好心送野果给她。 “表姑今天肚子不适,那野果宁哥自己留着吃吧!”陶芙不敢惹怒府里的这位小霸王,便委婉拒绝道。 哪知宁哥听了这话却生了气,“给你东西那是抬举你。”说完,抢过那盒子朝陶芙身上一扔。 那盒子盖得不严,宁哥那么一扔,里面所盛的东西便落在了陶芙身上,原来是一条一尺来长的小蛇,恰好落在陶芙的脚边。 陶芙原本还有些生气宁哥的言辞,后来看见那小蛇,顿时忘却了一切,吓得大叫起来,她的丫鬟绿竹被表嫂支开去干杂活了,因此宁哥带着小厮走后,就剩下她一人。偏偏她生平最怕蛇这种生物,一见到它,手脚便动弹不得。 陶芙呼喊的时候,忽觉右小腿微微刺痛,似乎被那小蛇咬了一口,她不由心生恐慌,难道这条自己性命就要在此处交代了吗? 正当她万念俱灰的时候,沈凌带着小厮过来了。她一看陶芙脚边的那条小蛇,就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她从怀中掏出一包蛇药时,陶芙还有些回不过神,身子抖的不行,话也说不清楚。 沈凌今日为防不便,身边带的小厮不过七八岁,正好可以从旁帮忙。她让小厮用剪子将蛇咬过的地方剪开,然后看了眼伤口,便往上面倒了些许蛇药,吩咐小厮将伤口包扎好,方才起身道,“姑娘不用担心,这蛇寻常得很,毒性也很小,如今敷了我的药,便没什么问题了。” 陶芙等伤口处传来一阵清凉的感觉,方才缓了过来,对救她的两人道了声谢,又问沈凌地址,要给她送诊金。 沈凌将药铺的地址告诉陶芙,怕她行动困难,又让小厮叫来寺里的小和尚,方才离去。 陶芙请小和尚叫来自己的丫鬟绿竹,绿竹看到自家姑娘这个样子,不由问发生了什么事。 陶芙只说不小心被蛇咬了一口,绝口不提宁哥,反正表嫂知道最多也只是训斥宁哥一顿,无关痛痒。 且说沈凌跟陶芙分开以后,一边回忆陶芙的面相一边继续朝西南方向走去。不过沈凌当年学习周易的时候,心思都放在阴阳五行上,于面相上所学不精。她只能大概推测出,刚才那个少女应该是个有福之人,不过有福到什么程度就不知道了。难道自己卦上显示的贵人是她? 沈凌正想的入神,就见对面走来了一个身形微胖的和尚。 那和尚沈凌认识,是寺里方丈身边的一个弟子,法号慧云。沈凌看他行色匆匆,似是有什么急事,便与他打了声招呼,“慧云大师这是要去哪?” 慧云听见说话声,抬头看见是她,脸上便一喜,“王大夫,你来得正好。寺里有个老太太昏倒了,偏巧慧济师兄不在寺里。我正要去寻他,赶巧你就来了。”说着便拉他往内眷们歇息的后院走去。 沈凌跟着慧云穿过几个院落,便到了一处极其清雅的院落,她便知道那老太太的身份不低。 果然慧云把他带到院子后,那老太太的家人不大相信他的医术,宁肯等慧济大师过来。还有的主张去城里将常给老太太看病的李太医请来。几个公子哥模样的人还抱怨慧云什么人都敢拉来给老太太治病。 慧云急得不行,慧济师兄走的时候并未说要去哪里,他原来也不过是想着到山上他常去的几个地方找找,并未有什么把握。如今见老太太的家人催促他去找慧济师兄,沈凌又要拂袖离去,便一个头两个大。 正为难间,方丈来了。慧云跟他说了事情的经过以后,他便替沈凌作保给老太太看病。 老太太的家人自是信服方丈,如今听他说沈凌医术了得,方才收了轻视之心,颇为恭敬的请她给老太太看病。 沈凌忍下这一口气,秉着医者看病救人的原则,随丫鬟进入到了里面的静室。 窗下的软榻上躺着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面色青白,呼吸起伏比较大,嘴边不时流出一两滴口水,身边的两个丫鬟红着眼圈跪在那里不时给老太太擦去嘴边的垂涎。 沈凌看了看老太太的面色,又诊了脉,心里便有了数。她也不吩咐丫鬟拿纸笔,只从怀中掏出一包银针,取出最细的两根银针,在老太太的手上扎了两针。 老太太定是刚才与人争吵过,所以才急怒攻心,以致昏倒。昏倒以后,因着怒气未曾发泄出来,便郁结在肝脏,所以肝木克脾土,导致口水不止。 沈凌断清症状以后,便给老太太疏肝解郁,同时泄一下肝火。 沈凌拔出银针以后,老太太便醒了过来。 沈凌将银针收好,淡淡道:“我开个方子,吃上三五天便好。不过以后切忌不要再惹老太太生气了。”她说完飞快的开了一张方子。 一个似是老太太孙儿的公子哥接过了方子,他粗粗扫了一眼,只见方子十分简单,二十五颗绿豆煮成汤水,分一天三次喝完。 公子哥不由愣了愣神,他见过大夫开的无数方子,可从没见过这样简单的方子,他本待问沈凌究竟,可是刚才嚷着不让沈凌看病的属他声音最大,如今眼见沈凌两针下去就将老太太救了回来,他便觉之前的行为打了自己的嘴巴,有心要问,又不好意思。 还未想清楚,沈凌已转身走了。 她虽为了完成任务,愿意给这些达官贵人看病,但并不代表,凡是有钱有势的病人她都给看。 她看的清清楚楚,老太太这一家身份虽不低,但是着实不让人喜欢。眼看老太太被气得昏倒,底下的几个奶奶少爷不说赶紧请大夫诊治,反而在那里吵嚷个不休,还不如两个丫鬟上心。 若不是为了救人,这样的人家,沈凌早甩手走了。不过以后,这样的人家想要找她看病的话,还是另请高明吧! 沈凌颇为不悦的走出这所院子,慧云忙跟在身后道:“王大夫,都怪我,不该把你扯进来。不过那老太太是宫里贤妃的母亲,一旦有个万一,我们寺里就不好交代了。” 原来那老太太是承恩侯府的老夫人,怪不得子孙是那样一副模样。沈凌来京里这么些天,已经将京中的权势人家了解的差不多了。这承恩侯府早些年就已经没落,后来送了个嫡女入宫,嫡女被封为贤妃后方才兴盛起来。 不过没几年,贤妃就失了宠,好在她肚子争气,有个皇子傍身,虽然不再受今上宠爱,但是也没人敢小瞧了去。 承恩侯府的众人早先仗着贤妃受宠在京里肆意妄为,府里的公子少爷们都养成了骄矜的脾气。后来贤妃失宠以后,他们的这个毛病却留了下来,小一辈的公子少爷没一个成器的。 沈凌知道老太太一家是承恩侯府的人以后,堵在心里的那口气便散了。与那些纨绔计较什么? 慧云好说歹说,将沈凌送到方丈那里,方丈又取出好茶,好言宽慰了沈凌一番。 沈凌自问自己经历过这么多世界,什么人什么话没有见过没有听过,何以受两句嘲讽就有些受不了,归根结底还是自己上一个世界做神仙太长,习惯了凡间的众人奉承自己,所以现在成为普通人心理便有些落差感。 她明白了这点以后,便放松心情,与方丈谈了会儿经文,等到心情好很多以后,便提出告辞。 第二天,陶芙带丫鬟绿竹循着地址找到药铺时,沈凌正在整理自己收集的诸多药材。 丫鬟绿竹奉上一个荷包,陶芙道,“这是给您的酬金,昨天的事,多谢大夫了。” 沈凌看她面色微白,比起昨日少了些血色,便问道:“姑娘身体并无大碍吧?”蛇毒已解,没道理脸色这么苍白啊? 陶芙一愣,然后不自然的低了低头:“没什么,就是有些肚子疼而已。” 沈凌就恍然大悟,“在下倒是有一个方法,专治妇人的这种疼痛。姑娘不妨让我把一下脉。” 陶芙咬了下牙,到底还是在病痛痊愈和颜面之间,选择了前者,慢慢伸出了手来。 沈凌一把脉就知道她这是宫寒导致的血瘀,而这恰恰是那位擅长手针的名医最为拿手的地方,她取出银针,在陶芙伸出来的右手上扎了两针。 “你这病最好以后不要碰凉水,便可保五年之内不犯。我再给你开个食疗方子,回去吃上两年,这病便能完全根除。”沈凌说完将方子递给她,却谢绝了她的诊金,“这方子简单的很,用不着诊金。” 昨日,沈凌光顾着解蛇毒,只粗粗扫了几眼,没细看这位少女的容貌,如今细细打量了几眼,见眼前的少女生的眉目如画,气质婉约,眉心位置还生了一颗红痣,正是大吉之相。 沈凌就存了交好之心,将那方子仔细解说了一遍。 “拿上好的红枣洗净,用铁锅炒制焦黑即成。每天取上六颗用开水冲泡,待水泡出色来,方温热服用。” 那红枣常见的很,用铁锅炒制也不费事,陶芙将此方暗暗记下,觉得此方既便宜又省事,完全适用于她,便感激的看了沈凌一眼。 “多谢大夫赠方,小女记下了。” 第 190 章 承恩侯府, 贴身丫鬟将一碗淡绿色的清汤端到老太太面前, 大姑奶奶看一眼那药汤, 有些不解的问道:“母亲, 这是哪个大夫开的方子, 怎么看着不像是药汤?” 老太太饮完绿豆汤, 方道:“是皇恩寺方丈荐来的一个大夫, 若不是那日有他在,只怕我就当场气死了。”说完将当日的情形一一告诉给大女儿,“说来方丈推荐的这个大夫确实不错, 他开的这方子看似简单,但是我喝了却觉得比喝那些苦药汤子效果都好。” 大姑奶奶眼睛闪了闪,便将这事记在了心里, 回头就命人打探沈凌的来历。 不出两日, 远乡侯府就派人来请沈凌到府上看病。 远乡侯府便是承恩侯府大姑奶奶的婆家,大姑奶奶陈氏自嫁进侯府以来, 因为一连生了两个女儿, 在公婆面前便有些抬不起头来。好在小姑子蕊姐与她亲近, 有蕊姐帮她在婆婆面前说话, 婆婆面上对她还过得去。 蕊姐大约是老生女的缘故, 自小先天体弱,一年到头大病小病不断。偏偏她不知是不是自小喝了太多苦药的缘故, 一吃苦药就要吐,每次喝药都要折腾上好几遍, 方才能把药喂进去。 陈氏从娘家那里听说沈凌开方子比较简单, 又见母亲吃的方子清汤清水,正好蕊姐最近着了凉,便给婆婆推荐了沈凌。 侯夫人一听有这样的大夫,又是皇恩寺方丈推荐过的,当即便叫管家请人过来。 沈凌被请过来的时候,侯府的大爷亲自出面将她让到了花厅。两人寒暄两句后,大爷便带她去了蕊姐住的浣芳阁。浣芳阁外只剩了两个小丫鬟,她们打帘子让大爷和沈凌进去,就见东首床上已悬好了帐子,单等着她诊脉了。 沈凌把完右脉,又把了下左脉,便知道了那位小姐的情况。 她把完脉,跟大爷重回花厅,还未下笔开方子,便听大爷说他这妹妹不喜欢吃苦药,一吃苦药就要吐。 沈凌道:“令妹这是吃药伤了脾胃,脾胃一伤,不仅吃不了苦药,就连饭食也不想进。久而久之,身体没有五谷滋养,自然体弱怕风。” 大爷道:“大夫说的没错,我这妹妹的确吹不得风,偶然出房门一次,不是伤寒就是着凉。” 沈凌道:“既然令妹吃不得苦药,那我开一剂平和的方子,先吃两天看看。” 这种先天体弱的病人,沈凌曾经在巴蜀的时候,从白及那里见过一两个。而白及并不像一般医家喜欢开复方,而是喜欢开单方,这一点正好可以用在这位体弱的侯府小姐身上。 当下沈凌就开了一张方子,上面只写了怀山药这一味药材,怀山药补益脾胃,脾胃一好,体内自然正气充裕,正气按照后世来讲就是免疫力。免疫力有了,那风寒感冒自然会慢慢痊愈。 不过为着这位小姐伤了脾胃,单单服用怀山药的话见效可能会慢一些,沈凌又从小厮随身携带的医箱里取了一瓶自制的膏药,交给大爷,让他吩咐丫鬟每日用簪子挖一点,然后倒入脚盆用热水冲开,给小姐泡脚用。 为着怕大爷忘记,沈凌又动手将用法写了一遍。 怀山药和泡脚的方子,都比较温和。 尤其是怀山药煮好以后,就像是一道羹汤。蕊姐试着饮了一口,发现这药汤一点都不苦,便小口小口的饮完汤汁。 侯夫人在旁看着松了口气,然后又张罗着让丫鬟们给蕊姐泡脚。 两天以后,蕊姐的风寒感冒好了一半。沈凌如约过来复诊,还是大爷出面接待的她。 沈凌诊了一下脉,去掉了泡脚的方子,加大了怀山药的分量。 第五天上,蕊姐的风寒感冒便好了。 侯夫人为着蕊姐第一次好的这么快,又没有受罪喝那么多苦药,便吩咐下去让账房给沈凌双倍的诊金。 沈凌医好侯府的蕊姐以后,来药铺请她的人家便多了起来。 这些人家多是与远乡侯府交好的人家,沈凌在其中周旋久了,终于在京中有了些名气。 她方才开始在京中大展手脚,在药铺门口挂上义诊的牌子,免费为京中百姓诊治一个月。 药铺的病人一下子就多了起来,沈凌又额外聘请了两个医术不错的大夫,三个大夫一齐在药铺坐堂诊治看病的百姓们。遇到三个大夫都棘手的疑难杂症,她方才出手看病。 义诊结束以后,沈凌所开的这家惠民药铺便打出了名气。 沈凌不光在达官贵人间有了名气,在京中百姓中也有了不少知名度。 年末的时候,京中下起了大雪。大雪连下七日,京中得了伤寒的人不计其数。 沈凌命人在药铺前支了两口大锅,让药铺伙计熬制驱寒治病的药汤,药汤熬好以后,只需两文钱便能得着一碗药汤。 王侍郎到达药铺的时候,排队买药汤的百姓几乎将药铺的门口堵住,他还未有所表示,身边的两个小厮就将几个堵住门口的百姓驱走,护着他到了药铺。 药铺里的三个大夫正忙得团团转,伤寒肆虐京中,这些天,他们三个大夫不知接待了多少病患。 王侍郎轻咳一声,有个伙计机灵,看他衣着不凡,忙过来招呼。 王侍郎道:“王大夫可在?” 伙计不好意思的笑道:“我们东家去了远乡侯府,贵人若是想请东家上门看病,不如留下名讳,等我们东家回来一定登门造访。” 王侍郎闻言方点了点头,伙计忙取了纸笔过来,王侍郎留下府上地址便带着小厮们走了。 沈凌此刻确如伙计所说在远乡侯府上,伤寒肆虐京中,蕊姐体弱,自然避免不了。 沈凌到时,蕊姐已出现了高烧的症状。 沈凌忙从医箱里取出自己的那包银针,拿出最细的几根银针,分别在蕊姐的左右手上扎了几针。蕊姐这病来的凶险,开方熬药的话太费时间,沈凌便用了手针,先给蕊姐退烧再说。 沈凌扎了几针后,方才开出一道方子。大爷见方子上写满了药材,料定蕊姐又要怕苦不肯吃药,便问道:“这方子不伤脾胃吗?” 沈凌道:“这是泡脚的方子。令妹伤了脾胃,直接喝药的话恐怕吸收不了药性,还不如用药汤泡脚,效果也是一样的。”她说完又开了一道食补的方子,这道方子还是白及教给她的,取六只麻雀熬汤,熬到一半放入葱白和芫荽,不仅可以驱寒还能补益正气。 有了这两道方子,蕊姐的病情应该能尽快控制住,沈凌开好方子,收了银针,方与大爷告辞离去。 回到药铺,伙计便告诉她,有好几户人家差人过来请她上门诊治。 沈凌便按着先后顺序,一一到那几家回访。轮到王侍郎家中时,天色已经将黑。 沈凌由府上的一个老管家送到了二门处,便看到了一个体面的婆子,请安问好后,便将她领到了上房。 “家母昨日出去了一趟,今早就有些鼻塞头痛。现在又觉得嗓子疼的不行。”一个生的单薄秀气的少年出来接待她,将病情详细与沈凌说了一遍,末了道,“还请大夫为家母细细诊治一番。” 沈凌客气几句,便到了侍郎夫人的床前,酸枝木大床上悬着浅青色的帐子,一只保养的非常好的右手从帐里伸了出来。 “还请大夫费心。”帐子里传来一个妇人的低语,声音有些微的嘶哑。 沈凌诊了一下脉,不过是普通的伤寒,她正待要开方子,王侍郎回来了。 王侍郎今年五十来岁,穿着玄色便服,头上簪了一支竹簪。 不知为什么,沈凌见到他的时候,总觉得有些眼熟。王侍郎也觉得沈凌眉目依稀有几分熟悉,寒暄间便问到沈凌的籍贯。 沈凌说了自己的老家在何处后,王侍郎脸上就变了色,他看了沈凌半响,才开口说话道:“不知王大夫今年贵庚,尊名是哪两个字?” 沈凌看他的神色不对,见他问自己的姓名和年纪,联系他的眉目有熟悉之感,心里忽而有了个猜想,便将姓名和年纪一一说了出来。 果不其然,王侍郎复杂的看了她好半天,将当年的旧事说了出来。 王陵生当年本想到省城的几个书肆里看一下,哪知路上却被一辆马车所撞,当场就昏了过去。醒来以后,不知撞坏了哪里,从此就失了忆。撞伤他的是外地的一个行商,见他虽然失了忆,但是颇通文字,便将他带在身边,充作账房先生。 王陵生当了行商的两年账房先生,便萌生了考取功名的想法。他不知自己姓名籍贯,便让行商给他买了一个户籍,从了行商的姓,取名王无庸。 王陵生有先前的底子,轻轻松松就考取了一个秀才,后来又考上了举人,到京城参加会试。 他高中进士以后,恩师看他年轻有为,又未曾婚配,便问过自己兄弟的建议,将侄女许给了他。 一直到他前年升任侍郎,因为喝多了酒,在雪地里摔了一跤,才想起一些往事。他后面也曾派人到家乡寻访自己的家人,得到的却是寡母和妻子早逝,儿子远走他乡的消息。 第 191 章 雪花纷纷扬扬的落到院子里, 站在院子当中的沈凌拂去身上的雪花, 对王侍郎道:“大人请留步, 在下告辞。” 她对王元吉那失踪多年的生父并不感兴趣, 也不想认王陵生这个父亲。自己自由自在这么多年, 又是女扮男装之身, 何况王陵生又娶了另外的妻室, 有了自己的子女。自己一旦与他相认,矛盾必不可少,还不如不相认的好。 因此沈凌只一口咬定, 自己的生父已经早逝,这一点外公外婆早在小时候就已经告诉了她。王陵生见她死活不承认,也没有办法, 只得看着她慢慢出了院子。 京中这一场伤寒一直闹到来年春天才慢慢平复下去。 阳春三月, 沈凌这天踏春归来,就听药铺的伙计说王侍郎亲自过来想请她到府里看病, 看她不在, 就留下话来, 让她回来以后务必到府上去一趟。 这几个月来, 王侍郎经常过来, 许是为了弥补当年的缺憾,来的时候不是带些补品就是一些衣物。 可是请她到府里, 却是头一次。 沈凌便换了身衣裳,坐了马车, 去了侍郎府。 王侍郎不急着让她到房里看病, 反而将她让到了花厅,屏退完下人,方开口道:“前几天,宫里传出消息,皇后要给今上往宫里添几个新人,已经定下选秀的时间,就在下个月。至于范围,凡是七品以上的官家女儿,年龄在十三岁到十六岁的,只要未曾定下婚事的,都要送去参选。” 沈凌闻言看了王侍郎一眼,“大人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选秀什么的,跟府上有人患病有关系吗? 王侍郎轻咳一声道:“芳姐,也就是你那最小的妹妹,今年刚好十四岁。本来我们想等你表弟埙哥中了秀才以后,再定亲的。哪知却出了这事。”他看着沈凌说道,“芳姐不愿进宫,为了这事,已经绝食一天了。” 沈凌听了好半天,才明白过来。王侍郎最小的女儿芳姐自小就和表哥埙哥定下了娃娃亲,不过这件事只有两家人知道,还未过明路,打算等埙哥中了秀才以后再说。 哪知宫里突然要选秀,芳姐家世年龄都合适,又没有定亲,如无意外的话,是一定要去参加选秀的。可是,她不愿意参加选秀,怕一去就没了出来的机会。 王侍郎和夫人也心疼女儿,所以便把沈凌叫来,看有没有种药吃了能让人虚弱不已,然后再让芳姐称病就可以逃避选秀。 沈凌想了想,从医箱里拿出了一只不高的古瓷瓶。 “能让人虚弱不已的药没有,不过我这里倒是有一种药吃了可以让她落选。”沈凌从瓶子里倒出几粒药丸,“这药丸专治高烧不退,寻常人若是无病吃了以后便会出一种疹子。不过这药丸最好在参加选秀的前一天服用,那时效果最好。” 沈凌细细将药丸的服用方法和出现的效果说了一遍,言明那疹子只要停服这药便会自然消退下去,不会留下任何疤痕。 王侍郎将药拿给夫人时,夫人梅氏有些将信将疑,找了个信得过的丫鬟试药。那丫鬟吃了药丸以后,第二天脸上身上就起了好些疹子,不过停药以后,过得两天疹子便下去了。 梅氏方放下心来,将药丸妥善收好,准备留着给芳姐选秀的时候用。 有王侍郎这样不想女儿进宫的人家,也有巴不得把女儿送进宫的人家。 沈凌从王侍郎府上回来,就有一户勋贵人家把她请了过去,给府里待选的七姑娘调理身子。 这位七姑娘身子骨倒是可以,就是脸有些不够白嫩。沈凌给她调理身子的时候,她的母亲三奶奶便问沈凌可有美白的方子。 沈凌当即写了两个方子,一个内服,一个外敷。但是觉得以这位七姑娘的姿色,即便皮肤变得白嫩,只怕入选也难。 除了有人问沈凌要美白的方子,还有要瘦身的,祛疤的种种能让人变得漂亮的方子。 沈凌觉得这也是一个提升自己知名度的机会,便将自己所知道的各种美白的方子整理出一个小册子,只要有人问起,便将小册子送给这些人家。 四月初旬,选秀在京中拉开帷幕时,镇国公的老夫人在这个时候却病倒了。 京城谁都知道,镇国公是出了名的事母至孝,老夫人一病倒,他便向今上请了旨意,将宫中医术最好的徐太医请了出来给老夫人看病。 可惜老夫人的病,就是这位医术在当朝数得着的徐太医也没有看好。无奈之下,镇国公便从民间寻访名医,也不知是谁给他推荐的,总之没几天,镇国公府的人就找到了药铺这里。 沈凌还是第一次来镇国公府,她虽去过不少权贵世家,但镇国公府是当朝数一数二的勋贵世家,寻常患病都是从宫里请太医过来诊治,若不是这次太医们未能治好老夫人的病,只怕她绝无机会能够来到这里。 在沈凌看来,镇国公府也不过是比远乡侯府大一些,更富贵一些罢了。于她这样连皇宫都住过几辈子的人来说,实在不值一提。她平静的跟着丫鬟后面,来到了老夫人住的青松院。 一进上房,沈凌就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花香,她起初并未放在心上,只在丫鬟的带领下到了老夫人的床前,然后诊脉看病。 沈凌一诊脉就发现老太太肾阴虚的厉害,心肝血也比较亏损。她这才将目光放在了窗下的两个花几上。花几上摆放了两盆兰花,兰花开的正好,隐隐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气。 她正望着兰花出神,就听下面的人回报,镇国公回来了。 沈凌便将目光收回,由着镇国公将她请到了旁边的房间。 “敢问大夫,家母到底所患何病,为何整晚都不能入睡?”镇国公一坐下就开口问道。 沈凌缓缓问道:“有件事,我想要请问国公爷,老夫人到底是从何日起开始出现不能入睡的症状的?” 镇国公马上道:“已经有三天了。从三天前就开始出现了。” 沈凌又问:“窗下的那两盆兰花不知是何时放到老夫人房间的?” 这种小事,镇国公就不清楚了,忙吩咐人去问房里的丫鬟。回来的人说,那两盆兰花是花房的人三天前孝敬上来的,老夫人看着喜欢,就留在了房里。 沈凌便道:“老太太之前也有夜不能寐的毛病吧?” 镇国公点头道:“是有,不过没这次这么严重,一连好几个晚上都睡不好,眼睛干疼的不行。” 沈凌道:“其实也没什么,老人家上了年纪,平时又多思虑,便伤了心血。心血不足,便会睡眠不好,一来二去,肝血也会不足。本来只要喝两剂汤药就好,只是这房里放了两盆兰花,兰花的香味不利于人入睡,时间一长病情自然加重。” 镇国公听了,马上就命人将兰花搬走,沈凌道:“不仅兰花要搬走,老夫人以后也要早起早睡,越是熬夜,就越是亏损肝血,肝血一少,就更不容易睡着了。” 沈凌说着话,便给老夫人开了个方子,镇国公接过去一看,和徐太医开的方子全然不同,里面的好些药材,他都没在徐太医的方子上见过。 沈凌看他的神色,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老太太这次病情会这么严重,固然是因为那几盆兰花,但平日思虑过多也是其中一个主因。思虑一多,便易伤脾。我这方子以补脾为主,脾气一足,血气自然会充裕。” 镇国公心里虽存着疑问,但是面上却不表现出来,只吩咐人去抓药,然后吩咐管家,将沈凌送回药铺。 管家回来以后,就见府里又多了一位别人介绍过来的名医,那位名医给老夫人诊脉时,那两盆兰花仍在房里。原来老夫人不信自己夜不能寐是因为兰花的缘故,说两盆兰花放在房里看着鲜活,不肯让人将花搬走。 镇国公也觉得沈凌太过年轻,便依着老夫人,将兰花留了下来,而沈凌开的药方则被放了起来。 老夫人被京中有名的大夫都看了一遍,开出的方子有的吃了,有的没吃,但是病情一点没好,反而越发重了,就是白天,也没有了睡意,眼睛红的厉害。 镇国公看老夫人熬的不成样子,想起沈凌说的话,试着将两盆兰花挪了出去。 傍晚的时候,丫鬟就过来回禀镇国公,说老夫人小睡了一刻钟的时间。 镇国公当即命人去将沈凌开的方子翻出来,到药铺抓药。 两天以后,老夫人一连喝了沈凌的两副药,夜里终于能睡上一两个时辰了。 镇国公等老夫人的病情稍微好点,马上派人去请沈凌过来复诊。 隔了好几天,镇国公的人才来请自己上门。沈凌不用问就知道自己的方子开始的时候肯定被束之高阁了,不过这种情况,她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不是每个人都肯相信她的医术。 沈凌来到老夫人房里,看房中去了那两盆兰花,多了两盆开的正好的茶花,当时虽然没说什么,但是把完脉以后便道:“这茶花最好也不要摆到房里。” 镇国公忙问:“难道这茶花也有问题?” 沈凌道:“兰花和茶花本身并没有问题,不过却都不适合放在房内,就是其他的花花草草也不适合放在睡觉的地方。老夫人若是实在喜欢,可以放些盆景,花花草草就不必了。”然后根据老夫人当时的身体状况又调整了一下方子。 这方子再吃个几天,老夫人的病虽不能除根,但起码不会再夜不能寐了。 老夫人病好了以后,也不出是谁放出的消息,不出三天的功夫,沈凌治好镇国公府老夫人的消息就传满了整个京城。 沈凌本来之前就京中就有了些许名气,这个消息一出,她的名声更大了,坊间甚至将她冠以神医的名号。 第 192 章 自神医的名号在京中流传出来以后, 沈凌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她还没来得及做些什么, 晋王府的管家就登门过来请她到王府看病。 晋王是今上一母同胞的亲弟弟, 其所在的府邸自然要比镇国公府还要气派几分。 沈凌却无心欣赏晋王府的风景, 晋王府的管家一到药铺, 她就知道自己这是被人算计了。 两天前, 她就听人说, 晋王府的小郡主得了重病,已经到了昏迷不醒的地步。宫里的几个太医轮着开方,小郡主的病也不见什么好转。 在这样的情况下, 沈凌她被人荐到晋王府给小郡主看病,推荐她的人一定没有安好心。因为只要她没有治好小郡主的病,别说神医的名号保不住, 就是晋王的怒火她都承受不起。 不过沈凌当下却顾不着猜测到底是何人算计自己, 当务之急还是尽快了解小郡主的病症。 贴身服侍小郡主的珠兰记不清自己是第多少次将大夫领进小郡主的卧室了,初时她对这些大夫抱着极大的希望, 但后来没有一个人能看好小郡主的病, 所以她带着一副有些麻木的表情将沈凌领到了床前。 床上躺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 脸上手上都出现了大片的疹子, 沈凌仔细看了眼疹子, 方才诊脉。 诊完脉以后,沈凌又看了眼疹子, 方向珠兰询问小郡主最近可吃过什么不常吃的食物。 珠兰仔细回想了一下,忽然想到了什么, “小郡主得病的前一晚, 宫里送来了几个新奇的果子。小郡主一人吃了大半个。” 沈凌便问那果子什么样子,珠兰详详细细将果子的形状告诉给了沈凌。 沈凌就明白过来,小郡主多半是对那样水果过敏,太医们后来没有断清症开错了方子,才导致病情加重。 若是刚开始的时候,只消开几副清热消炎的汤剂,两天便会痊愈。如今小郡主却因为太医们的误诊,喝了几副有害无益的汤药,加上小郡主本身就比较体弱,过敏的症状还未好,又添了热毒的病症,病情便越来越复杂。 沈凌沉吟了片刻,提出要看前面几个太医开过的方子。珠兰出去了一会儿,方才捧着一个匣子回来,里面装的都是太医们开过的方子。 沈凌仔细看了一遍,方才下笔开药。 开完药以后,她不急着找人抓药,反而让珠兰将能做主的晋王请了过来。 晋王约莫有二十五六岁,虽是天潢贵胄,架子却不大。因着担忧女儿的病情,他的眉间有几许忧思,待沈凌行完礼便道:“珠兰说你有事要与我商议,可是要用到什么贵重的药材,这个你尽管说。” 沈凌道:“王爷多虑了。我开的方子并不用到那些珍贵的药材。只是小郡主这病来的急,想要一下子除根的话,就得用非常之法。所以我才要找王爷商议,肯不肯让我按照自己的方法给小郡主治病。” 晋王毫不犹豫的说道:“只要你能治好我女儿的病,什么方法我都依的你。但只一条,若是我女儿有个长短,你的药铺就别想在京城再开下去了。” 晋王也是没有了办法。宫中的太医都已经束手无策,个个都让他另请高明。无奈之下,他只好听从了手下人的建议,将有神医称号的沈凌请了过来。只要对方肯治就好,女儿能尽快好起来就行。 沈凌道:“这个在下晓得。若是小郡主出了意外,王某自当甘愿领罚。”她已经想的明白,既然来了这王府,自己就没有了退路。若是没有那系统的任务,自己倒是可以不必冒这个险。但是既然为了完成任务,就势必要治好眼前的小郡主,不然自己好容易得来的名声就会毁于一旦。 如今既然晋王答应按照自己的方法来治,沈凌就吩咐珠兰准备一只极大的木桶,然后又让人去花园取潮湿的土壤。 土壤取来以后,都按照沈凌的吩咐倒进了木桶中。 这个时候,沈凌才吩咐人煎药,十几副药汤煮好以后,又都按照沈凌的吩咐将药汤倒进了木桶中。木桶中的土壤经这药汤一浇,立刻就冒出了丝丝热气。 沈凌赶紧吩咐丫鬟们把小郡主脱光衣服置身于木桶中,珠兰被催促了好几遍,在沈凌走后,方才领着丫鬟们褪去小郡主的衣衫,把她放进了药汤和土壤混合的木桶中。 沈凌在窗外继续吩咐人煎药,每过半个时辰,就会让人将药汤送进去倒进木桶中。 这个方法她还是在巴蜀时听白及说过的,白及曾用这个方法治好过一个身中剧毒的病人。 小郡主本来只是过敏,却因喝了太医开的汤剂,因为药不对症,导致身体有了热毒。沈凌现在要做的就是先给小郡主去除了这些热毒再说,只要去掉这些热毒,病就好了大半。 本来她可以开几副药,从容去掉小郡主的热毒。可是沈凌怕病情拖得太久,过敏的症状迟迟得不到救治,病症会拖得越来越重,到时更不好下手。尤其是小郡主年纪还小,抵抗力比较弱,病了这么些天,贸然用大量清热的药只怕于脾胃不利。于是她才用了白及的这个法子,先快速将小郡主身上的热毒去掉再说。 如此折腾了差不多有两个多时辰,沈凌方才命人将小郡主从木桶中扶出来,等丫鬟们服侍小郡主沐浴以后,她又诊了一次脉。 这期间,晋王因为公事已经回了前堂,不过却派了心腹在这里等候消息。而小郡主的生母晋王妃在去年离世,只留下几个珠兰等几个靠得住的丫鬟照顾小郡主。 所以等沈凌诊完脉,第一个问的便是珠兰这个在小郡主跟前伺候的大丫鬟,“大夫,怎么样?” 沈凌道:“脉相已经趋于平和,热毒已去除大半。可以服用汤剂了。” 其实珠兰不问,也知道小郡主比之前好了很多。之前小郡主有隐隐发烧的迹象,手脚摸上去总感觉有些热意。而方才她给小郡主擦身的时候,虽然大片的红疹还在,但是小郡主身体的温度已变得和平时一样,摸上去比较温凉。 沈凌根据刚才的脉相,开出一张温和的方子,重点治疗小郡主的过敏症状。开好药方,沈凌又取出一瓶自制的膏药,让丫鬟们用水化开,拿面巾蘸着这药水将小郡主身上有疹子的地方细细擦拭一遍,可以让疹子更快的消退下去。 一番折腾,已经是午后时分了。 沈凌用了迟了一个多时辰的午饭以后,小郡主便醒过来了。 昏迷两天两夜的女儿醒过来,弱弱的叫了声父王,晋王的心顿时放了下来,他握了握小郡主的手,“翩翩饿不饿?” 小郡主摇摇头:“不饿,就是渴得厉害。” 珠兰忙将一碗绿豆汤端到小郡主面前,“郡主用些汤水吧!这是王大夫吩咐的,郡主醒来以后最好用这绿豆汤代水喝。喝个两三天病就好了。” 那绿豆汤看着不苦也不黑,小郡主试着喝了一口,发现清清凉凉的,很快就将一碗绿豆汤喝完,晋王忙又让人再给小郡主盛一碗。 小郡主一气喝了两碗,方才觉得嗓子舒服了一些。 珠兰按照沈凌的嘱咐,给小郡主呈上的饮食都是比较清淡的饭菜,饭后小郡主接着饮了一碗沈凌新开的汤剂,便又沉沉睡了过去。 沈凌在王府里一连待了三天,一直等到小郡主的病差不多痊愈方才被晋王放出了府。 走之前,沈凌特地叮嘱过珠兰,以后那些稀奇的果子或是别的什么新奇吃食,最好还是不要让小郡主碰。小郡主大概是后世所说的过敏体质,从前因着王妃在,将小郡主照顾的很好,便没有发作过。而王妃离世以后,晋王又忙着公务,照顾小郡主的便是身边的那几个丫鬟。丫鬟们对小郡主有求必应,也不敢反驳,一味顺着她想吃什么吃什么,才会发生这次过敏。 沈凌将其中的厉害关系说给珠兰,看珠兰确实记在心上以后,方才放下心来。只要小郡主平时吃食上注意一些,熬到大一些以后,过敏体质便会自己慢慢痊愈。当然也有的过敏体质不会自己痊愈,而是一辈子陪伴在人身旁,这个,沈凌也就没有办法了。 沈凌从王府回到药铺以后,便听说选秀已经结束的消息。这件事跟她没有多大关系,沈凌也没放在心上。 王侍郎家的那位芳姐在选秀一开始的时候便因身上起了疹子被送回了家,沈凌去王府诊病的时候,她的疹子已经完全消退下去了。 不过王侍郎为着怕人起疑心,连着好些天没有到沈凌这里。直到沈凌从王府回来,他才在黄昏时分,直接乘马车来到了沈凌的住处。 “这次将你推荐到王府看病这件事,我已经帮你打听清楚了,是徐太医花重金买通了晋王府的管家,在晋王面前提了你的名字。” 沈凌对此早有预料,听闻是徐太医搞的鬼,她一点都不意外。对方作为宫中医术最好的太医,医不好的病人却被自己看好,难免不会有些想法。 “多谢大人告知此事。”沈凌淡淡道,脸上没什么表情。 王侍郎有些替她着急:“徐家世代都在太医院供职,交好的王公大臣不可胜数,随便一个都能让你的药铺在京城开不下去,你可要早做打算才好。” 沈凌仍旧表情淡淡,“这事就不劳大人操心了,我心中有数。” 王侍郎原本以为沈凌所说的心中有数是她早已有了应对的方法,虽然有些不放心,但是担忧的成分却少了一些。 哪知没过几天,他准备打算到沈凌的药铺看看时,就听沈凌的药铺被查封了,原因是售卖假药。 第 193 章 夕阳西下, 晚风从荷塘徐徐的吹来, 空气中飘荡着一股淡淡的荷香。 沈凌坐在院中的石凳上, 一边品茶, 一边纳凉。平日里难得有这样松闲的时候, 她早就想出来松散几天了, 奈何找不到机会。这次徐太医勾结官府的人查封了她的药铺, 正好给了她休息的机会。 至于日后,沈凌一点都不担心。自从她治好了镇国公府老夫人的失眠症,老夫人现在是一有什么不舒服, 就会来找她看病。还有远乡侯府的蕊姐,吃惯了她开的方子,更不会轻易换大夫。 再加上找她经常看病的几个勋贵世家, 沈凌觉得, 有这些老主顾在,徐太医根本奈何不了自己。 不过自己站出来明着与徐太医对上, 终究失了下乘, 而且那些勋贵世家未必喜欢管她的闲事。那些勋贵世家, 沈凌自问对他们还算了解, 不愿沾惹上一点麻烦, 也不喜欢那些有麻烦的人。与其巴巴的上门求他们帮忙,还不如以退为进, 等到他们需要自己看病时,自然会帮自己办妥一切。 自己既可以不用出面, 也可以解决此事, 何乐而不为? 事情果真如沈凌所料,沈凌的药铺查封以后,镇国公府和远乡侯府起初都没有打算插手此事。 徐太医并不像王侍郎所说的那般仅仅是与王公大臣们交好,消息灵通的镇国公府和远乡侯府都知道徐太医是宫里皇后娘娘的人。为了一个大夫,而去得罪皇后娘娘,两家都觉得合不来。因此两家都吩咐管家若是沈凌前来有事相求,就说府里有要事,请她过一阵再来。 哪知他们还未等到沈凌跑到府上来求帮忙,就听到了一个消息。 有个叫于文龙的御史上折子参了徐太医一本,说他勾结官府陷害同行,同时把持药行,以次充好。 于文龙是御史中出了名的铮铮铁骨,参倒过两个皇亲国戚,他这一参,镇国公本能的觉得徐太医要倒霉。他便顺势站了出来,为徐太医说了几句“好话”。 有他带头,几个勋贵后来纷纷开口,有人还提到了沈凌的药铺被查封一事。 一直都沉默不言的晋王在听到沈凌的药铺时,忍不住开口为沈凌说了几句好话。 皇帝自从沈凌治好了镇国公府老夫人的失眠症后,就对她有所耳闻,后来听说她治好了晋王的小郡主,更是对这个人好奇的很。如今看臣子们纷纷为她说话,便动了召见她的心思。 第二天,在家松闲度日的沈凌就接到了一道谕旨。传旨的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太监,等她接了旨,便堆着脸笑道:“来的时候,晋王特地嘱咐过了,要我好生照拂王大夫。王大夫你看是现在就走,还是换身衣服再走?” 沈凌吩咐身边的小厮给小太监塞了一个荷包,才道:“那小公公就稍等片刻,等我换身衣裳再走。” 沈凌换了一身青色锦袍,头上戴了一支玉簪,又将自己平时用的医箱拿出来,这才跟着小太监去了宫里。 小太监起初先将沈凌带到了皇帝日常起居的乾清宫,可是两人刚走到乾清宫门口,就有一个小太监过来,说皇帝现在在慈宁宫,走前告诉宫人,等沈凌到了,便去太后住的慈宁宫。 于是,沈凌在慈宁宫的正殿里,见到了宝座上面的太后和皇帝。他们下面还坐着几个得宠的嫔妃。 沈凌不敢多看,只看清了坐在最上面的太后和皇帝的面容。 太后今年五十上下,按理说她这样身居高位的人理应保养的极好,可是这位太后却是个例外,明明不过五十来岁,可是她的头发已经全白,皮肤也有些暗淡。 沈凌记得曾经听人说过,当今太后魏氏是宫女子出身,在一次偶遇中被先帝临幸,事后生下今上,也就是当时的大皇子。后来先帝宠爱琳贵妃,琳贵妃生下四皇子以后便视今上为眼中钉,屡屡在先帝面前挑拨离间。 先帝听得多了,便信以为真,今上和太后以及晋王的日子便越发不好过起来。想必太后那时一定受了很多苦楚,不然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沈凌按下自己的心思,恭恭敬敬的给上面的太后、皇帝和妃嫔们请了个安。 “翩翩的病是你看好的?”太后是个很随和的人,她对给翩翩治好病的沈凌很有好感,便当先开口问道。 沈凌答道:“回太后的话,给小郡主治好病的正是草民。” 太后笑道:“翩翩是我最疼的一个孙女,你治好了她的病,哀家要好好的赏你。”她顿了顿,才又说道,“你可想要什么赏赐?” 沈凌道:“行医治病是大夫应该做的,草民不敢要什么赏赐。” 太后听了上下一打量沈凌,“哀家看你衣饰不俗,想必不缺金银俗物。听说你到现在还未成亲,不如哀家来做主赏你一门婚事吧!” 沈凌心中一惊,她想不到太后竟然提到了她的婚事,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莫不是自己女扮男装一事被太后看穿了?应该不会,自己女扮男装了这么些年,声音步态早已和男子并无两样,而且自己的化妆术又足够高明,普天之下应该没几个人能够看出来自己的身份。 她稳住心神,开口婉拒道:“太后的好意,草民心领了。草民曾经立过誓言,这辈子绝不会娶亲生子。所以太后的美意,草民只好辜负了。” 太后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本想问沈凌为何不愿成亲,但是她究竟是一个心软的妇人,为了避免人难堪,话到嘴边也就咽了下去。 坐在一旁听了许久的皇帝终于找到机会说了句话:“朕听御史说,你的铺子是因为徐太医的缘故才被查封,可有其事?” 这句话问的直接,沈凌不由微微愣了愣,方才想好回话:“皇上圣明,草民的药铺究竟为何会被查封,草民也不知道。但是药铺里的每一样药物,都是草民自己经手过的,绝无可能会出现假药。” 皇帝听了又问了一句:“可是徐太医自己说,他在协理官府检查你的药铺时,亲眼见到药柜里的人参被混进去了些许苦参。” 这个沈凌早在药铺查封之时,就已想好了应对之话,当下便道:“草民药铺里的人参和苦参,都是草民游走各地时,到深山采得的。说来草民采参的方法与别人不同,年份久的不要,年份少的也不要。每支人参多在十个年份左右,大致都是簪子粗细。而苦参则在两个年份左右,也是簪子粗细。 可是药铺里混到人参里面的苦参个头都比草民自己采得苦参大得多。草民若是想用苦参充当人参,绝不会放着自家的苦参不用,而去其他药铺购买苦参。所以那苦参,应该是有心人后进去的。若是陛下不信,可以派人到镇国公府取参。 镇国公府新近从草民的药铺购得了几支人参,因着草民还未将养生丸的方子递到镇国公府,那几支人参应该还放着没动。” 皇帝听了果真命人去镇国公府,将新近购得的几支人参拿来。 几支人参拿来以后,皇帝又派人请了几个太医过来,鉴别这几支人参的真假年份。 结果确如沈凌所说,每支人参都是真的,而且年份都是在十个年份左右。 皇帝命几个太医退下时,心里就有了成算。不过他并未将一切都表露出来,而是风淡云轻的问道:“朕听你说给镇国公府的老夫人配什么养生丸,养生丸是什么?” 沈凌如实道:“老夫人上了年纪,有些身乏体虚的毛病。草民便根据老夫人的病症拟了一个养生丸的方子。这方子是一个名医世家的祖方,他们家的老人世世代代都用这个方子,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能延年益寿。” 这话刚刚落下,太后就问道:“哪个名医世家?” 沈凌道:“是山东陵县的一个名医世家,他们家靠着这个方子,家里的老人最少也能活到六十岁。寿命最长的是陈老太公,草民去陈家登门拜访时,这位陈老太公刚刚过完九十大寿。” 沈凌最后一句话说完,太后的脸色马上就有了一丝变化。 沈凌看的清清楚楚,权势越大的人越不想早死,这个道理她早就想的明白。所以她在游历各地时,也曾搜集过不少能够使人长寿的方子。陈家的养生丸就是其中之一。 先前她没有足够自保的手段,也只是跟镇国公府的老夫人提了这么一下。现在为了药铺能够重新开张,背后有大树可靠,沈凌便抛出了这么一个鱼饵。 她不相信有这个鱼饵在手,天下最有权势的这两个人会不上当。 果然,太后很快说道:“皇帝,哀家觉得这位王大夫的话说的合情合理,药铺查封的事,你应该好好着人问清楚。” 皇帝点头道:“母后说的一点没错,朕马上着人去查。” 太后笑眯眯道:“这样就对了。”又问沈凌那养生丸的配方。 沈凌道:“养生丸的配方并不复杂,不过制作起来却比较繁琐。” 皇帝马上道:“这不成问题。你就先留在宫里,朕自会让人给你安排住处。等药丸制好再说。” 沈凌并不推诿,顺势留了下来。 第 194 章 养生丸所用到的药材都很普通, 并不需要什么珍贵的药材。沈凌这里写了个单子出来, 御药房的人立马就将药材给她配齐了。 不过后面制作养生丸的时候却比较繁琐, 所有药材都要磨成粉, 还要九蒸九晒。 沈凌指挥着御药房的太监们制作养生丸的时候, 今上吩咐人调查药铺售卖假药一事有结果了。 徐太医勾结官府陷害沈凌已是事实, 念在徐家世代为太医院供职的份上, 今上只免了他的太医一职。 这个结果,沈凌并不是很满意。不过这时候,皇帝和太后还未真正信服自己, 有这样一个结果,对她来说已经很不错了。反正来日方长,若是日后徐家有人出来与她打擂台, 她自然不会手软。 半个月以后, 第一批养生丸制好了。 沈凌将制好的药丸放到锦盒内,先到了太后所住的慈宁宫里。 太后正在听人诵念佛经, 闻听养生丸制好了, 忙让人将沈凌请进来。 沈凌将锦盒奉上, 说了用法和用量。太后身边的一个老嬷嬷便取出其中一粒交予太监们试药。 太后命人给沈凌看座, “哀家这些日子总觉得身体乏得很, 太医院那些人开出的方子既苦又败人胃口,不若你给哀家看看。” 太后说话的空档, 原本侍立在一旁给太后诵经的那个妃嫔便亲自上前将太后的袖子微微挽了起来。 沈凌将脉枕拿出来,与那位妃嫔的目光不经意的碰到了一起。沈凌微微一愣, 在慈宁宫给太后诵经的这位妃嫔她认得, 正是她曾救治过的那位眉心有红痣的少女。 陶芙早就认出了她,当着太后的面,她不便表示,只脸上微微露出了点笑意。 沈凌微微低下头,开始认真的给太后切脉。如她之前观察的那般,太后的身子比起一般人来说要衰弱的多,脉细的几乎都摸不到,尤其是心肾这两个脏腑,亏损的厉害。 沈凌切了好半天脉,才收起脉枕,“太后的身子并无大碍,就是有些血虚。若是太后不喜欢吃苦药,不若我将药材制成药丸,和养生丸一起服用。” 上了年纪的人,都不喜欢听大夫说自己的身体不好,即便自己心里知道也不行。沈凌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她并未将太后的病症一一指出来,而是轻描淡写说了这么几句,为的就是让太后放宽心,以后便有心情养病。 太后的脸色果真好了一些,又因为将药材制成药丸的这个提议比较好,太后马上就道:“那就依你的意思,将药材制成药丸。” 沈凌应了一声,太后后面又向她问了不少养生的问题,尤其是陈家的那位老寿星平日都吃什么做什么,问了很多。沈凌为了取得那张长寿的方子,在陈家耗费了不少时间,对那位老寿星的饮食也有一定的了解。她侃侃而谈,从老寿星早晨吃什么说起,到晚饭以后会做什么,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太后听得异常认真,听到那位老寿星早晨喜欢喝小米粥后,她当即让身边的老嬷嬷记下,以后御膳房每天早上给她进一碗小米粥。 沈凌忍笑道:“其实陈老爷子能活那么大年纪,不光跟饮食有关,还跟他喜欢在饭后散步有关。俗话说,饭后走一走,能活九十九,这话是有一定依据的。” 太后听了,脸色有些勉强:“哀家的身子骨乏得很,散步的话就免了吧!” 沈凌也不强求,太后这样的老人,她见的多了,不想通过运动来改善身体状况,只愿意借助于药物。归根结底还是心气比较虚,还是等她吃了养生丸,身体好一些再说吧! 后面沈凌又说了一些各地养生的方法,比如早晚喝粥,服食茯苓,还有每日饮用少量的烧酒。 太后都听得异常认真,一直到身边的老嬷嬷催促太后进香的时间到了,太后方才打发沈凌下去。 沈凌回到御药房,正要派人将养生丸给皇帝送去,就听外面有个小太监过来传话,说是婕妤娘娘请她过去看病。 沈凌凭自己的直觉认为小太监说的婕妤娘娘应该就是刚才站在太后身边的那个妃嫔,也就是自己救治过那个少女。 果不其然,当她被小太监领到一所宫室时,陶芙亲自从正殿出来迎接她。 “王大夫,我们又见面了。” 陶芙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存着无限的感慨。当初她被表姨夫一家送进宫里选秀时,以为这辈子都找不到机会报答沈凌的恩情了。哪知事情峰回路转,沈凌得了皇帝的亲睐,进宫来给太后和皇帝制药。她也借此机会得以跟沈凌重聚。 沈凌依着宫廷规矩,向她行了一礼,“拜见婕妤娘娘。” 陶芙温婉的笑道:“王大夫不必多礼,请坐。来人,看茶。”陶芙说这话的时候,给身边的大宫女使了个眼色。因此这话刚刚落下,大宫女就带着殿里的宫人退了个干净。 沈凌端坐不动,“婕妤娘娘叫草民来,不知所为何事?” 陶芙等大宫女给沈凌上了一杯清茶,轻手轻脚的退出去以后,方收起脸上的笑意,眉间带出一丝郁结,慢慢将右手伸了出来,“我叫王大夫来没有别的事情,只是想让王大夫您再替我诊治一回。” 沈凌听了这话,觉得她的话似乎带着某些含义,方才看了对面的陶芙一眼,在太后的慈宁宫时,她为着避嫌不敢多看对方,如今细细看来,对方的脸色有些微微苍白,几乎没有什么血色,不像是正常人该有的样子,倒像是大病初愈的样子。 她不便多说,当下拿出脉枕,开始给对方诊脉。几乎是刚碰到陶芙的脉搏,沈凌的眉毛就皱了起来。对方的右手冰凉的很,很明显是受了寒气。按理,她之前给陶芙调理过宫寒的毛病,再加上她的那个方子,对方的宫寒之症应该有好转的迹象,可是眼前的脉相却是宫寒之症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比先前还要严重的多。 “婕妤娘娘最近可是落过水?”沈凌诊完脉问了这么一句,虽是疑问的语气,但是脸上的表情却非常肯定。 陶芙慢慢叹了口气:“王大夫所料不错,两个月前,我曾不小心掉落湖中。”那次落水事件,是有人看不得她得皇帝宠爱,便买通了一个宫女,在她经过湖边时将她推下了水。好在那时是初夏时分,湖水并不冰凉,但是她终究还是着了寒气,自那以后,每次小日子来时,她的小腹便坠痛不已。 沈凌道:“我之前说过,娘娘的病最好不要碰凉水,这样方可保五年之内不再犯。如今宫寒的毛病比先前还要厉害,就不是一两针就能治好的了。” 陶芙不由有些着急,“那依王大夫的意思,我这病还能否治得好了?我之前也曾叫太医看过,他们都告诉我要好生调养,可是喝了他们的方子丝毫没有缓解。要不然,我也不会特特把您叫来为我诊治。说到底,比起宫里那些不知道背后都有谁撑腰的太医,我更相信您的医术。”陶芙情急之下,不由将真话都说了出来。 不怪陶芙着急,宫寒发作起来的疼痛虽是小事,可是因此诞育不了皇嗣才是大事。她现在总算在皇上面前有几分宠爱,更要抓紧这机会诞下一男半女,否则一旦年老色衰,宫里那几个无儿无女受尽下人欺凌的失宠妃子就是她的下场。 沈凌也知道陶芙着急的原因,她沉吟道:“这样吧,我开个方子,先给娘娘祛除体内的寒气。只是,您的身子以后再不能碰凉水了,尤其是这一两年之内。” 陶芙道:“我知道。之前的事情是我不小心,以后不会了。”那次落水以后,皇帝查清真相以后,狠狠的惩治了那个设计害她落水的妃子。太后得知此事后,许是想起自己的过往,对她生了几分怜爱之心,便常常叫她去慈宁宫作伴。现在有太后做靠山,她的日子比从前好过许多,以后有人再想对她出手就要好生掂量一番了。 沈凌也知道妃嫔的日子不好过,不过陶芙既然已经吃过一次亏,想必以后肯定能警醒一些。于是她开了一张驱寒的方子,末了又用原来的方法给陶芙扎了两针。若是搁在从前,陶芙的宫寒之症只要扎上几回便好,可是她自从那次落水以后,宫寒的毛病越发严重,单纯扎针已不能去根,还需要加上驱寒的药材,方才有治愈的可能。 临走时,沈凌又嘱咐了一些饮食上需要注意的问题,并且答应明天继续来给她针灸。 养生丸虽然已经制好,但是给太后新开的方子也得制成药丸,这一来二去又得需要几天时间。有这几天时间,沈凌觉得针灸几次,再配合她开的方子,应该能将陶芙的宫寒治好。 宫寒治好以后,沈凌觉得再开几副方子,陶芙若是运气好的话,便可在半年在受孕成功。 说来,她现在虽在太后和皇上面前有了些脸面,但是比起这两人,沈凌更愿意把宝压在陶芙身上。起码自己在对方最危难的时候救过她,只要对方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徒,自己便可借着对方的权势达成自己的心愿。 因此沈凌给陶芙治病的时候,非常尽心尽力,不仅每天过来针灸,还给对方多配了一个泡脚的方子。 等沈凌制好药丸要出宫时,陶芙还有些不舍。 第 195 章 沈凌此番在宫里住了这么些天, 等她重新将查封的药铺再开起来时, 情形便变得大不同了。 她为太后制药的事情已经被有心人传播开来, 因此铺子一重新开张, 前来求药的人就络绎不绝。这其中不乏高门大户, 甚至还有几个皇亲国戚。 沈凌早有准备, 她在来京之前, 就制好过一批养生丸,将其存放在空间内,以备来日所需。 不过太容易得到的东西显不出其珍惜之处, 另外养生丸又是曾经奉给太后和皇帝的药丸,若是卖的既便宜又多,显不出皇家人的尊贵, 若是有人趁此机会在那两位面前嚼一下舌根, 事情就不美了。 沈凌便秉着奇货可居的原则,只说养生丸所需药材比较多, 大概一个月才能制成, 要他们一个月后再来。 一个月的时间, 众人还是等得的, 于是来药铺这边要养生丸的人就少了许多。多起来的是则是找沈凌看病的人, 这些人大半都是权贵世家,见沈凌的名气已经传到了宫里, 正好家里有太医们都看不好的病人,便找到了这里。 沈凌让伙计做了个册子, 凡是请她出诊的, 现在册子上登记一下,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她依次上门问诊。 不过在给这些权贵世家看病之前,沈凌先去了一趟于御史家里。这个于御史就是第一个上折子参徐太医的于文龙御史。 说来沈凌从前并未听过这位于御史的名号,也不记得自己是否给他看过病。毕竟每天找她看病的人不少,她不能将每个病人都记住。 但是于御史却是记得她的,沈凌一登门,于御史马上就让人将她请到了会客的厅室。 那厅室前面有一个小天井,种着一棵老梅树,周围摆着几盆花卉,布置的倒是有几分清雅,就是房子太窄小了一些。看来这位于御史应该是个清官。 沈凌见到于御史本人的时候,更加断定了自己的猜测。于御史穿着一袭直裰,那直裰原本是蓝色的,因为洗的次数太多,便成了浅蓝色,袖口处还有些破损。 “于大人。”沈凌恭恭敬敬的给对方请了个安,她此次被徐太医陷害,虽有自救的办法,但是若无于御史的帮忙,事情后来也不会发展的那样顺利。因此她对于御史非常感激。 “王大夫快快请起。”于御史看见她非常高兴,“听说你名下的药铺已经重新开张,可惜我一时不得闲暇,不能亲去捧场。” “于大人言重了,若是没有您的那一次弹劾,此番我只怕还闲在家中。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王大夫太客气了,你治好了家母的顽疾,我才真是感激不尽。” 两人在门口寒暄了好一会儿,于御史才将沈凌让进那间小小的厅室。厅室里摆着书架书桌,看来平日若无客人,这里就是于御史的书房。 沈凌等小丫鬟上过茶,方才将谢礼拿出来,是一只不大的瓷瓶。 “这里面是二十粒新制的养生丸,于大人先让老夫人吃着,过几天我再着人给府上送来几瓶。” 于御史虽然清贫但并不孤陋寡闻,养生丸的大名他也是听过的。知道这时正是千金难求的时候,沈凌肯在这个时候送给他一瓶养生丸,可见感激之情。 他忙摆摆手,“这怎么敢当?” 沈凌道:“大人不用客气。这养生丸所需的药材并不珍贵,就是炮制手法有些繁琐而已。再说大人帮了我那么大忙,我送些东西也是应该的。若是大人不收,以后我怎么好意思常来?” 这最后一句话说到了于御史心里,他对沈凌的医术人品都非常欣赏,很想交她这个朋友,所以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收下了药丸。 沈凌就道:“这药丸别的不敢说,调理脾胃却有一套。不只老夫人可以吃,小孩子若是有些积食或是胃口不开,也可以吃上几粒,有利无害。” 沈凌将养生丸送到,又说了用法以后,便跟于御史告辞。 于御史却不肯放人,他今日休沐在家,妻儿和老母都去城郊上香去了。正觉得独自一人吃饭有些孤寂,便竭力挽留沈凌吃了午饭再走。 沈凌推辞不过,便留在于御史家吃饭。 于家的饭菜极其简单,只有三道菜,凉拌王瓜,红烧茄子,肉丝炒豆角。全都是用应季的蔬菜做的,味道还好,看来于家的厨子厨艺还不错。 饭后,沈凌又与于御史闲聊了一会儿,方回到药铺。 药铺的登记薄上早已密密麻麻写满了一页纸。沈凌粗粗扫了一眼,找她看病的权贵世家有好几个,有大长公主府,也有皇后的娘家永顺侯府。沈凌按着顺序,先去了大长公主府。 大长公主是先帝最小的一个妹妹,不过其母出身并不高,加上大长公主未出嫁时在宫里也并不得宠,所以驸马爷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勋贵子弟。 论起来,大长公主府还比不得皇后的娘家永顺侯府在京城的地位。 不过沈凌眼光放得长远,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事她见的太多,保不齐有一天大长公主府能一飞冲天呢! 沈凌到得大长公主府的时候,大长公主刚刚在儿子儿媳劝说下用了点饭,就又去了清梧院。清梧院里住的是大长公主的嫡长孙清哥,清哥几天前睡觉的时候贪凉开了窗户,第二天起来时便发起了烧。 初时,府里请来了王太医为清哥问诊,两剂药下去,烧便退下去了。哪知过不到一天,清哥就又烧了起来,如此反反复复好几天,病情始终不见好转。 大长公主担忧孙子,听说沈凌医术不错,便动了让沈凌给孙子看病的念头。 如今听说那位王大夫来了,大长公主马上就派人将沈凌接到了清梧院这里。 清梧院既带了一个梧字,院子里自然种了不少梧桐。当时正好是炎炎夏日,院中几棵大梧桐树枝繁叶茂,将日头遮去了一大半,因此这院中清凉的很。 沈凌在花厅时,就已从管家那里得知患病的是大长公主膝下只有九岁的嫡长孙清哥,如今再见到这院中的几棵梧桐,她便微微皱起了眉头,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下院子的风水。 小丫鬟打起上房的帘子时,沈凌已经隐去了脸上的表情,平静的跟着小丫鬟去了最东首的卧室。 大长公主连带她的儿子儿媳听得动静,忙转过头来,就见一个穿着深青色衣裳的人朝他们施了一礼。 大长公主抬了抬手,“王大夫不用多礼,还是先来看看我这孙儿吧!” 沈凌上得前来,就见雕漆床上的男童乖巧的躺在那里,她试着伸手摸了摸男童的额头,滚烫的很。再一把脉,明显是受了风寒,而且寒气已经进入到了体内。 沈凌收起脉枕,听管家说这个名叫清哥的男童已经烧了好几天,当务之急还是先退烧吧! 沈凌从床前转过来,“府上可有废弃不用的水井?” 大长公主微微一愣,她不知道沈凌好端端的提废井做什么,但还是按捺下焦虑的心情,吩咐丫鬟去问。 须臾,丫鬟回来了。 “张瑞家的说府里的东花园里曾有一口废井,好多年不曾清理过了。” 沈凌很快道:“那就命人去废井的井底,挖一些井泥回来,我有妙用。” 大长公主秉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原则,吩咐丫鬟交代下去,赶紧派人去挖井泥。 有大长公主发话,井泥很快就弄来了。 沈凌着人弄来木盆,将井泥倒进去加清水和成泥状,然后将清哥脱去衣服,全身抹上这种成稀泥状的井泥。 半个时辰以后,沈凌命人准备好温水,洗去清哥身上的井泥。 清哥沐浴毕,沈凌再给他把脉的时候,烧就退了下去。 大长公主不由松了口气,看来将沈凌请来是对的。清哥的父母在旁也松了口气,接着看沈凌如何治病。 沈凌把了脉以后,写了个方子。 “小少爷的烧已经退了下去,接下来只要给他驱驱寒就好了。不过王某多嘴说一句,小少爷日后想要少生病,最好还是不要住在现在这个院子里。” 大长公主脸色一变:“大夫此话怎讲?” 沈凌斟酌着开口道:“梧桐寓意虽好,但是栽种的人不懂风水,无意结成了一个困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小少爷自从搬进这个院子以后,是不是三天两头生病?连带着房里的一些丫鬟是不是也经常生病?” 这话一出,清哥的母亲大少奶奶就道:“大夫说的一点没错,清哥自从搬到这里后,的确经常生病。就是房里的丫鬟也时常挪出去养病。” 沈凌道:“这就对了。这院子在我看来委实不适合人居住。大人还好一些,小孩子的话只怕要三天两头生病。” 大长公主低头想了想,好像的确如大夫和儿媳所说,清哥自从满了五岁以后搬进这院子以来,常常小病不断,而他五岁以前却很少生病。难不成真是这院子的问题? “那依大夫所见,清哥应该搬到哪里去呢?”大长公主这么一问,其实就是相信了沈凌的说辞。 沈凌道:“不拘什么院子,首先采光要好。小孩子正是生长的年纪,得多见阳光,才能少生病长得好。然后院子里的树木最好要少一些,离池塘也要远一些。” 沈凌不过是想提点几句,看大长公主听得认真,便多说了几句。她风水学的虽不是太好,但是基本的吉凶之位还是懂一些的。 沈凌在长公主府为清哥看病之时,皇后的亲哥哥永顺侯正在最近新纳的第七房小妾房中。七姨娘早起不知道是不是吃坏了东西,有些上吐下泻,永顺侯怕请太医给自己的小妾看病,将来皇后娘娘知道了说他几句,便命管家去请沈凌。 哪知等到午饭后也没看到大夫的身影,永顺侯打发人再去请,回来的人说沈凌去了大长公主府,得好一会儿才能到这边。 永顺侯仗着当朝国舅的身份,根本不将大长公主府放在眼里,不过轻视归轻视,但大长公主怎么也是皇帝的亲姑姑,他就是再混账,也知道对方的辈分放在那里,容不得他说三道四,便将一腔怒火转到了沈凌身上。 有七姨娘在旁煽风点火,永顺侯不仅背地里将沈凌骂了一顿,另换了一个大夫上门看病,而且打算找机会向皇后娘娘告上一状。 第 196 章 大宫女紫蝉将今年新贡的阳羡春茶沏了一杯放在永顺侯夫人杨氏面前的雕花小桌上, 另外有宫女捧了四色茶点奉上来。 杨氏便问紫蝉:“皇后娘娘呢?” 紫蝉轻声道:“皇后娘娘昨晚没睡好, 现下正在补眠。”提到皇后娘娘没睡好的事, 紫蝉忍不住有些忧心, 近来皇后娘娘常常觉得身子倦怠, 胃口不佳, 而且月事有好几个月没来。她们本以为皇后娘娘是有了, 可是叫来太医诊脉却又不是。 偏巧一直给皇后娘娘看病的徐太医被赶出了宫,新近给皇后娘娘诊病的刘太医说起话来却又吞吞吐吐,不及徐太医说的清楚, 皇后娘娘的脾气这几日便大了许多。 不过这些事,紫蝉却不好对杨氏说,看后者端起了茶杯, 方才往皇后娘娘的寝室走去。 守在床前的另一个大宫女紫珠悄悄给她比划了个手势, 紫蝉便住了脚。 杨氏等了两顿饭的功夫,睡在楠木大床上的皇后才醒过来, 她正在回忆刚才做的怪梦时, 就听宫女说永顺侯夫人来了。 皇后不用猜就知道杨氏进宫准没好事, 但是对方总归是自己的大嫂, 她面上总要敷衍一番, 便起身更衣。 杨氏正等的有些不耐烦,看见皇后从寝室里出来, 忙收敛了神色,笑着上前行礼问好。 皇后懒懒的坐在宝座上, 淡淡道:“府里都还好吧?” 杨氏道:“老太太挺好的, 前一阵娘娘赏下的蜜瓜,老太太吃着挺好。就是侯爷最近有些心里不痛快。” 皇后听了这话命人将剩下的蜜瓜待会儿让杨氏一并带回去,然后扯扯嘴角:“他有什么不痛快的,在外仗着国舅爷的身份为所欲为,谁敢给他不痛快。” 杨氏忙道:“娘娘快别这么说,侯爷不是那样张狂的人。若是他仗着娘娘在外为所欲为,那个开药铺的王元吉也不会给他脸子瞧了。” 提到王元吉,皇后想起来了,徐太医之所以被赶出宫,好像就是因为这个人。 杨氏看皇后不做声,便以为得了默许,将永顺侯请沈凌看病,却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的事添油加醋说了一遍。 皇后这人最是护短,她自己可以说娘家人的不好,但却不许外人说他们不好。听沈凌拿架子不去侯府看病,当即有了怒火。 紫蝉有些不悦的看了杨氏一眼,皇后娘娘最近本来就肝火比较旺,动辄发怒,杨氏这样一说,皇后娘娘只怕肝火更旺,对病情更为不利。 杨氏却不这样想,她眼见皇后动了怒气,便觉来的目的已经达成,假惺惺问了一句:“娘娘最近身体还好吧?老太太在府里时常挂念娘娘,这次我进宫,她老人家让我将这个方子交给您。” 皇后不用看都知道杨氏递过来的是一张求子方。她自从三年前诞下二公主后,就再没传出过好消息。之后不管吃了多少方子,都没什么效用。徐太医说她是生二公主的时候伤了身子,要好生养上几年才会有好消息。 可是今上却等不得了,他眼看要年过三十,却连个皇子都没有。皇后无奈之下也只好主动提起选秀一事,主要是连着生了两个公主,她委实没什么底气。即便太后和今上从未为难过她,但她自己为着膝下没有皇子傍身,还是贤惠的给今上选了十来个妃子。 这事一向是她的伤心事,每次别人一提起,皇后都会伤心好几天。但这次有沈凌给永顺侯府下面子在先,皇后忽然心中一动,有了一个主意。 沈凌接到皇后的懿旨,要她进宫一趟时,她当即明白过来,原因多半出在永顺侯府身上。 昨日她从大长公主府出来后,便依照顺序去了永顺侯府,哪知侯府的管家却说侯爷已经另外请来了大夫。这种事也是常事,有的人家觉得病情紧急,不愿意多等,再去请别的大夫也是有的。 沈凌当时并未放在心上,如今领了皇后的懿旨,便觉这永顺侯府还真是沾不得。 她心里有了打算,面上却不显露出来,跟着宣旨的太监进了宫。 沈凌来到坤宁宫后,便被晾在了偏殿。一直等了一个时辰,才有一个宫女请她到正殿见皇后娘娘。 皇后穿着正红色绣牡丹花的锦服,面色因为化了妆容的缘故,看不出气色如何,但是脸上的冷淡之意,沈凌却看得清清楚楚。 “听闻王大夫医术颇佳,不知本宫有没有这个荣幸请你诊一下脉?”皇后带着些微讥讽的语气说道。 沈凌并不像皇后预料到的那样马上诚惶诚恐的谢罪,而是非常淡定的说道:“娘娘当然有这个荣幸。” 皇后只觉自己的拳头打到了对方的棉花堆里,顿时有种有力使不出来的感觉,她深吸口气,告诉自己正事要紧,然后将心里的火气压下来,沉着脸慢慢将右手伸了出来。 沈凌也告诉自己不要任性,对方好歹是一国之母,自己要想完成任务,该低头的时候便该低头。 这样做了一番心理建设,沈凌给皇后诊脉的时候,心情便平静许多。 这一平静下来,沈凌就发现了问题。皇后的脉相看上去并不好,像她这样的年纪虽然会有些血虚的毛病,但是却不会亏的这么厉害。沈凌将皇后的左右两个手都把完以后,便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皇后在两年前小产过一次,可是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补养,所以身子才有些亏得厉害。 可是按着皇后的身份,小产过后太医应当开出不少滋补的药方,不应该亏得这么厉害啊! 沈凌终究是在宫里生活过的人,只一转念就明白过来,唯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皇后小产那次,她并不知情,给她诊治的太医也并没有将此事告诉给她。 这些宫里的勾心斗角,沈凌并不想多管,她收回自己的右手,缓缓道:“娘娘没有什么大碍,就是有些肝阴。平日只要少生气,吃上两副药方就好了。” 皇后叫她进宫为自己诊病只是一个托词,并不真的打算让沈凌看病,因此面上淡淡的,“那就有劳王大夫了。” 沈凌也看出了皇后的意思,一边开方一边琢磨皇后的深意。 方子开好以后,沈凌还未找借口告辞,底下就有宫女回报,说太后那边派了个小太监过来请沈凌到慈宁宫走一趟。 沈凌仔细的打量了皇后一眼,发现她脸上露出不快的神色,想来太后派人过来这件事打乱了她的计划。 沈凌去了一半的疑心,等看到来人是自己认识的小太监,确定是太后那边派人过来请自己一叙,又去了一半疑心。 沈凌跟着小太监走到一半的时候,后者忽然在一处亭台前停下,转身给沈凌行了个礼:“还请王大夫恕罪,是婕妤娘娘怕您在皇后那里受刁难,这才假托太后将您请出来。” 沈凌本来疑心尽去,听了此话却又生了两分疑心,心底有了个猜想,不过却不动声色,由着小太监领着她穿过亭台,来到十来棵梅树掩映其中的暗香阁。 暗香阁的外面守着一个宫女,沈凌仔细看了一眼,是陶芙身边的人,不过却不是她的心腹。 宫女朝沈凌行了一礼:“娘娘就在里面,说有要事跟王大夫相商。” 沈凌点一点头,毫不犹豫的推开了那两扇雕花木门,果然她前脚踏进去,后脚就听见了锁门的声音。沈凌嘴角扬起一抹讽刺的微笑,皇后既然送她这样一份大礼,那自己也要好生回她一份大礼才对。 沈凌心里转着念头,脚下不停,转过房间当中的一座屏风,就看见陶芙面色绯红,衣衫不整的躺在一张罗汉床上。 一把脉,果然是中了如意丸。不过分量却不多,即使不服解药,过上两个时辰药力自然会消退下去。 沈凌便在罗汉床的周围找了把椅子,安心等皇后带人过来围观。 过了有一炷香的时间,房间外就有了动静。 皇后得了下面人的示意,心里有了谱,便命人开锁。 “母后,这暗香阁附近倒是幽静得很,不如儿臣扶您进去休息一会儿。” 太后扫了皇后一眼,无可无不可的点了点头。皇后平日并不喜欢逛御花园,今日却突然费尽口舌想要她到园子里走一趟,她就知道事有蹊跷,也想知道皇后葫芦里到底卖的哪门子药,便由着她领自己到了这里。 小太监推开两扇木门,沈凌坐在椅子上没动,没有多久,就见皇后扶着太后转过屏风走了过来。 看见沈凌坐在椅子上,旁边的陶芙衣衫不整,皇后装模作样的叫道:“啊呀,这是怎么回事?王元吉你怎会在此,还有陶婕妤怎么会躺在这里?” 太后皱着眉让一众宫女太监退下,有些生气的问道:“皇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皇后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太后,这王元吉和陶婕妤定是有奸情在先,才会被我们撞破。” 太后皱着眉看了皇后一眼,此事她明知是皇后搞的鬼,可是事关皇室颜面,就是沈凌与陶婕妤并无私情,可是被这许多人看到这番情景,这两人也难以洗脱清白了。 真是一石二鸟之计啊! 既除了她看不过眼的王元吉又除了一个得宠的妃子,她以前怎么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儿媳这么能干? 太后越想对皇后的不满越大,王元吉是一个难得的名医,制出来的养生丸效果又好。她服了养生丸不过几日,就觉出药丸的好处来。当下便有了打算,不管怎么样,王元吉是一定要保住的。 这样一想,她就问一直不出声的沈凌:“王大夫,这件事,你作何解释?” 皇后还想要说话,却被太后一个眼神制止了。 沈凌早已在看见太后和皇后的时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如今听见太后问话,而且似有偏袒的意思,便笑了笑,“草民并没有话要说。” 皇后得意的笑了笑,刚想说话,就见沈凌开始脱去外面的那身青色锦袍。 “大胆!你这是干什么?”皇后又惊又怒。 太后也有些不解其意,直到沈凌脱去外面的锦袍,露出里面的束胸,她才回过味来。 沈凌解开束胸,属于女子的身形就一展无遗。 她看向太后:“民女女扮男装实在情非得已,还请太后和皇后代为隐瞒。” 事情急转而下,皇后不由大惊之色,如今抓到沈凌的这一点错处,便借题发挥,“什么情非得已,本宫看这是欺君之罪。” 太后忽然出声:“够了!”王元吉是女子之身这事正好解了当前的困局,太后自然一力护持。 “王元吉既然是女子之身,那么与陶婕妤的奸情一事自然不攻自破。那么陶婕妤衣衫不整之事作何解释。王元吉,你可有话说?” 沈凌会意,马上道:“婕妤娘娘是中了如意丸,至于衣衫不整一事,民女也不知道。民女到来时,娘娘已经昏迷不醒。” 太后叹息一声:“哀家老了,这些龌龊的事还是让皇帝自己料理吧!” 皇后大急,她忽然想起,自己刚才曾命人请皇帝一并过来,为的是让皇帝看见这一幕后会严惩王元吉和陶婕妤,如今却是坑了自己。 她正想如何补救,外面就响起了响鞭,皇帝到了。 第 197 章 197章 太后看见皇后脸上露出了惊慌的表情, 忍不住叹道:“真是自作孽, 不可活。” 沈凌拿起地上的衣裳, 在皇帝进来之前将衣裳穿好, 顺便过去给陶婕妤掐了一下人中。 陶婕妤醒来以后, 药力还未发散完, 有些茫然的看向周围。 皇帝进来后, 和陶婕妤一样茫然,不过在发现陶婕妤衣衫有些不整,而王元吉又在场时, 他马上就想到了一种可能。 太后赶在他发怒之前向跟着皇帝进来的一众宫女太监说道:“你们都退下吧!” 宫女和太监走的干干净净以后,太后方道:“皇帝,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王元吉是女子之身。至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还是让皇后给你解释吧!” 陶婕妤看看自己身上, 又看看沈凌,她本是心灵通透之人, 太后短短两句话, 她马上就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皇上, 臣妾难受得紧。”陶婕妤本来就中了如意丸, 体内有股热意挥之不散, 加上她有意要将自己中了如意丸的事委婉的告诉皇帝,因此半真半假的说道, 还拉扯了一下自己的衣衫。 皇帝看她脸色微红,眼波流转, 就知道她是服用了如意丸。 再联想到王元吉被揭穿的女子身份, 皇帝有什么不明白的,他看向一旁请他来此的皇后,“皇后,你好大的胆子,竟敢陷害妃嫔!” 皇后身形摇摇欲坠,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但是陷害妃嫔一事,她却是不会认的。因此她咬紧牙关,“皇上,臣妾冤枉!” 皇帝与皇后结发五六载,早已了解皇后的性情,真正是死鸭子嘴硬。他也不多说,“来人,送皇后回宫。” 太后抚了抚额,“哀家有些累了,王元吉,你陪哀家回宫吧!” 沈凌本来就不想掺和宫廷的这些勾心斗角,太后这话正得她的意,忙应了一声,扶着太后走了。 一直回到慈宁宫,太后休息了一会儿,喝了一盏蜜茶,方问沈凌:“哀家还未问你,为何要女扮男装?” 沈凌老老实实道:“太后明鉴,世人多有偏见,若是民女以女子的身份行医治病难免会有些风言风语。还不如乔庄打扮,也省得一番言语。”她说完,觉得太后是个厚道人,便多说了一句肺腑之言,“民女知道身为女子应该在家相夫教子,才是正道。可是民女自小习得一手好医术,不愿意因为身份之差就泯灭自己的志向。” “哦,那你的志向是什么?”太后好奇的问道,沈凌这样的奇女子,她还是第一次见,而且对方的言语听上去也有一番道理。虽然她对沈凌的行为并不认同,但本着惜才的心思,还是愿意维护她。 沈凌正色道:“民女的志向就是成为天下第一名医。” 太后心中微微一动,她抿了抿唇:“这志向可不容易达成。” 沈凌向她行了一礼:“所以还望太后成全,将民女的身份代为隐瞒一二。民女感激不尽。” 太后沉吟了一下:“哀家和皇帝这里倒好说,只是皇后那里......” “只要太后和皇上肯成全民女,皇后那里倒不需担心。”沈凌平静的说道。皇后这人一看就要强得紧,若是她要公开自己的身份,那么她算计自己和陶婕妤的事也掩不住了。这件事闹出来,对她一点好处都没有。所以她必定不会说出去,而且还会约束宫人不将这件事说出去。 太后细想一下,觉得沈凌说的很对,皇后那里根本不足为惧。她这次陷害得宠的妃嫔,皇帝一定不会轻饶她,至少也要禁足半年。有这个教训在先,皇后一定会收敛几分。 皇后后来果真如太后所料,被今上禁足一年。 这个消息一出,永顺侯府顿时有了失势的迹象,从前与永顺侯府交好的人家有一半都不再跟他们来往。 永顺侯从前仗着有个皇后姐姐,一向在京里飞扬跋扈的紧,大家看在他那个皇后姐姐面上,多是能忍则忍。如今听说皇后失宠,那些早已对他不满的人家,马上就交代下去,以后宴饮请客,就不必给他们家下帖子了。 相比永顺侯府的失势,沈凌的惠民药铺却是热闹不已。 新近制好的一批养生丸价格虽然被定到了一百两银子一瓶,但是购买它的人还是络绎不绝,两三天的功夫一百多瓶养生丸就销售一空。 沈凌用养生丸挣到的钱在城郊办了一所安济堂,不仅免费收容那些无家可归的人还提供一日三餐。 这样一来,原本有几个想要弹劾惠民药铺的御史都没了动静。 沈凌给于御史送新制的养生丸时,对方便提到了此事。 “王大夫真是宅心仁厚,可怜我于某人虽有心却力不足,养活一家老小已是不易,更别提去接济那些穷苦百姓。” 沈凌道:“于大人切莫要妄自菲薄,王某现下就有件事要求于大人。安济堂开办到现在,已收容了数十个孤儿。我打算给他们请个教书先生,但我一个大夫,认识的读书人实在有限。所以这事还要托于大人帮忙。” 这件事对于御史根本不算什么,他痛快的应承下来。 沈凌之所以想要请人教那些孤儿识字,是存了将来想在他们中挑几个伶俐的做徒弟的心思。 她这辈子是不打算成家的了,但是她现在的医术总要找几个人来继承。而且将来她的徒弟越多,对她名气的提升也越有帮助。 因此,沈凌对于那些安济堂的孤儿特别上心,不仅雇了几个三十来岁的妇人照顾他们的起居,还为他们请来了先生教他们读书认字。 这件事也让坊间对她的评价越来越好,现在来惠民药铺看病抓药的不光有那些达官贵族的家人,还有很多穷苦百姓。 沈凌特地吩咐过伙计,不要觉得药铺现在有了名气,就看不起那些普通的老百姓,在惠民药铺这里,对客人要一视同仁。 不过,沈凌觉得让达官贵族的家人和穷苦百姓挤在一起有些不大妥当,虽然药铺的伙计会因为她的嘱咐对客人一视同仁。但是那些达官贵族的家人一向骄横的很,他们可不会看在自己的面上,对那些百姓客气几分。 于是沈凌就将开惠民药铺的分号提前了几个月,药铺的客人越来越多,一个药铺已经满足不了病人们的需求了。 惠民药铺的分号开在老铺附近,两间铺子就隔个两道街。 比起老号,分号的装修更加奢华一些,还设有单间,专门接待有钱的病人。 沈凌等分号开张以后,便又推出了一种紫金丹,专门治疗小儿的高热等问题。 紫金丹的配方,是她从民间一个擅长儿科的大夫那里花重金买到的,治疗小儿高热有很好的效果。 其实类似这种药丸的配方,沈凌从民间搜集了很多。之前因为时机不成熟,她未敢轻易将这些药丸推广开来。如今铺子要名气有名气,又在太后皇帝那里挂了号,沈凌便放手大干起来。 不过苦于身边没有帮手,沈凌又信不过药铺的那些伙计,只能自己亲自配药,这样一忙活就不免要熬夜。 这也让沈凌生出了收徒的心思,有徒弟帮忙,自己便可轻松很多。 沈凌这里刚有了要收徒的心思,王陵生这天就带了一个少年过来找她。 那少年何玉清是王陵生一个同僚的儿子,那位同僚两年前离世,只留下孤儿寡母两个。原本少年是想走科举的路子,身上也有了秀才的功名,可惜寡母因为没日没夜的做针线伤了眼睛,不能再补贴家用,少年便改了主意,打算弃文从医,治好寡母的眼睛,同时承担起养家的重担。 王陵生听说了此事后,便将他介绍给了沈凌。 俗语说,秀才学医,笼里捉鸡。 沈凌先就肯了一半,但怕他天赋不高,便安排他在药柜上做事,准备看看再说。 半个月以后,沈凌考了考他,发现他已经将药柜的药材认会了一半,还能背诵好些汤头歌,可以想见他既好学又有天赋。 沈凌这才正儿八经将这个徒弟收了下来。 从此,沈凌白天无论是到达官贵人家问诊还是在药铺里坐馆,都让何玉清跟在身旁。晚上的时候,她便教何玉清理论知识。 因为何玉清是秀才出身,他对医书上讲解的理论知识理解起来非常快。但是同样的,他在动手实践上就要差一些。 沈凌教他的时候便有所保留,并未教他手针和推拿术。因为知道就是教了,他也不会学的太精,还不如不教。以后遇到合适的徒弟人选,再将这两个技艺传授出去。 不到两年,何玉清的医术便学的差不多了,可以在老号帮着看些小病小痛,也能帮沈凌配制一些丸药。 沈凌也得以抽出更多的时间给那些达官贵人看病,其中十几家已经是她的老客户,每次府里有人得病,几乎都要找她看病。 沈凌的名声在这几年,也越来越大,但是距离天下第一名医还有一段距离。 沈凌正在思考如何将自己的名声散播的更远,让更多人知道时,一个机会悄悄来临了。 沈凌来京城的第四年,距离京城较近的冀州遇到了百年难遇的大雨。大雨足足下了七天七夜,冲垮了无数村镇,淹死了无数百姓。等到大雨停歇,活下来的百姓们还未喘口气时,冀州好几个地方就爆发了瘟疫。 这下子,皇帝坐不住了。冀州距离京城这样近,一旦有灾民涌进城里,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不到几天的功夫,皇帝就从太医院抽调了数名太医,命令他们即刻启程,务必将灾区的瘟疫控制起来。 沈凌觉得这正是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而且自己也很想为灾区的百姓出一份力,便主动请缨,带着何玉清跟着几个太医去了冀州。 第 198 章 冀州爆发瘟疫的有五处地方, 沈凌去的是其中最偏僻的金水镇。 太医们对沈凌这两年名声日益壮大一事早有不满, 如今便借此机会, 将最偏僻的地方留给了她。 沈凌此来又不是为的享乐, 去哪里治病都一样。所以她二话都不说, 便带着何玉清出发去了金水镇。 金水镇在之前遭遇水灾时, 镇上的房屋有一半已经倒塌, 沈凌到达后见到的就是不少百姓住在简易的窝棚里的情形。 她戴上自制的口罩在镇上转了一圈,就知道了瘟疫发生的原因。 大雨过后,地面比较潮湿, 滋生了大量蚊虫,加上镇上之前淹死了不少百姓,有的并未得到妥善安置, 这一来便给了瘟疫肆虐的机会。 沈凌弄清楚原因后就吩咐何玉清带上皇帝赐给她的令牌去县城找几个帮手过来。 那令牌是她自告奋勇要去灾区时皇帝主动赐给她的, 为的是让她方便行事。 有令牌在手,何玉清很快带回来了几个差役。 沈凌为的让这几个差役踏实下来做事, 一人分给他们一粒解毒丹, 并言明只要服下这解毒丹就不会感染瘟疫。 几个差役半信半疑将解毒丹服下, 沈凌又分给他们口罩, 这才让他们往镇上洒石灰粉。 差役们按照她的吩咐做事时, 沈凌在镇上最大的药铺前架起了一口大锅,古来治疗瘟疫的方子她有印象的不少, 加上她自己的经验,便试着配了一副方子。 金水镇在瘟疫刚刚出现以后, 就已经被上面派来的官兵重重包围。十几天下来, 原本身染瘟疫的几人已经发展到了数百人。 沈凌在药铺前免费赠药的消息一传来,大锅前便围满了讨药的百姓。 沈凌将分药的任务交给何玉清,自己则在旁边留心那些讨药的病人,留下其中几个病的比较厉害的,准备看看自己药方的效果。 一个多时辰后,六个病人有三个人的症状出现了轻微的好转,沈凌号了一下他们几人的脉,又删改了一下方子。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六人中有五人喝了她的药原来呕吐泄泻的症状有了明显的好转。 沈凌因为六人中还有一人病症并未有任何缓解,又在原来的方子上加了两味药材。 第三天,镇上患病的百姓喝了沈凌的药汤,病症几乎都得到了缓解。 沈凌松了口气,却又不敢完全放心,继续让差役洒石灰粉,监督镇上的百姓将水烧开再饮用,同时继续分发佩戴的药囊。 那药囊是沈凌来到金水镇配的一个方子,戴在身上可以预防瘟疫传染,也有驱除蚊虫的功效。 有沈凌在当地采取的种种措施,金水镇的瘟疫很快得到了控制。 而与此相比,几个太医管辖下的灾区情况却不大好。太医们在宫中待的久了,习惯下药之前想了又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基于这个原则,他们用药都比较谨慎,治疗效果自然不及沈凌那边来得快。 沈凌秉着治病救人的原则,也不顾那几个太医的脸面,直接在他们的管辖地支起大锅免费赠药。 于是,当一个月后,冀州各地身染瘟疫的百姓都得到救治,瘟疫被有效控制住以后,沈凌的名声便更胜从前,而那几个太医也被沈凌得罪光了。 不过这件事,沈凌根本不放在心上,同行相妒在所难免,反正她没有存着要进宫做太医的心思,对她不满就不满吧! 与之相比,沈凌更重视的是她这次几经删改后的治疗瘟疫的方子。她将这方子连同自己治理瘟疫的几个方法一起写了个小册子,然后回到京城后,就找书局印了一千份。 京城中人因为冀州刚刚发生过瘟疫的事情,对瘟疫正是存有畏惧之心的时候,加上沈凌治好瘟疫的消息已经从冀州传到京城,所以沈凌这本小册子一出现,大家就哄抢起来。结果一千份小册子卖了三天就卖完了。这其中不乏一些药铺药馆药局的人,毕竟只有知道了治疗瘟疫的方子到底有哪些药材,他们将来才好大量储备这些药材。 沈凌去面见皇帝的时候,就呈上了这本小册子。 皇帝对沈凌在灾区的表现很满意,觉得不愧是当初他和母后都看好的人,当下给了她一个神医的封号。 有了这个封号,沈凌的名气又上了一层楼,她觉得距离自己成为天下第一名医已经不远了,所欠的,不过是时间罢了。 获封神医称号以后,沈凌的日子和之前没有两样,依旧是外出就诊,趁着闲暇时间制药,唯一与之前不同的就是,比之前更忙碌了。 这样忙碌了两年以后,她身边又多了几个徒弟。沈凌将自己所学的问诊之术、周易五行、手针、推拿之术、药膳等根据他们个人的特点,一一传授给他们。 这样,惠民药铺便发展的越来越大,五年以后,便在京城又开了三家分号。 而宫里,则又是一番情形。 陶婕妤在七年前,已经怀孕生子,如今二皇子已有七岁。而陶婕妤则在生下二皇子以后获封贤妃。 至于皇后,她被皇帝下令禁足一年以后,从此就失了圣宠,先有柳妃获宠后有德妃专宠,皇帝如今甚少到她的宫中过夜。永顺侯府也因着此事,慢慢在京中沉寂下来。 二皇子三岁那年落水发烧,贤妃不敢相信太医,怕他们背后有哪个妃嫔的势力,只好命人去将沈凌请来。 沈凌在宫里住了三天,直待二皇子退烧以后,方才被贤妃放人。在去往宫外的路上,沈凌遇到了许久未见的皇后。她的脸色看起来非常不好,虽然化着浓妆,但仍然感觉到有几分憔悴之色。 沈凌顿住脚步,给皇后请了个安。 皇后以一种恨毒了的目光瞪了她一眼,正想说话,沈凌已抢在头里道:“娘娘先别急着恨我。有一事,我想请问娘娘。当年娘娘找我问诊,我已诊出娘娘是两年前因为小产所以有些血虚之症,特地开了张方子给娘娘调养。可是如今看娘娘的气色怎么如此不好,难道是那方子未见成效?” 皇后脸色一变:“你说什么,本宫什么时候小产过?” 沈凌道:“当时从脉相上看,娘娘的确是在十几年前小产过,而且因为失血过多,有些血虚的症状。” 皇后微微一愣,她记起来了,好像在自己未被皇上厌弃的前两年,自己却是因为月事不调找徐太医问诊过,可是徐太医诊完脉却说自己只是肝火过旺导致的月事不调,并无什么大碍。难道徐太医骗了自己?联想到徐太医被赶出宫以后,后来的太医在给自己把脉时吞吞吐吐的样子,皇后心中一动,难道自己真的小产过? 沈凌道:“不过草民此时追究娘娘到底用没用过方子,小产与否都已经晚了。我观娘娘的面色,大约就是这一两年了。如此,草民就告辞了。” 沈凌说完,也不理会皇后的脸色,径直离去。当年被皇后陷害时,她就有了将真相告诉皇后的打算,如今话已说完,心底的气也出了,沈凌便没了与皇后再聊的心思,直接出宫走了。 没两年,皇后果真如沈凌所说,死在了自己的寝宫。 皇后死后的第十七年上,贤妃所生的二皇子继位成了新皇。而贤妃则晋为了皇太后。 沈凌则在新皇即位的第三年上,在太后的大力支持下,如愿成为了天下第一名医。 第 199 章 清晨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到这间向阳的宿舍内, 沈凌半靠在床上看似发呆, 实则在用意识检查空间里的物资。 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 空间里的物资足够一千个人吃上一百多年。而且各种米面蔬菜蛋奶肉鱼类海鲜点心小吃饮料酒水应有尽有, 还不用担心过保质期。 沈凌正在庆幸自己在前一个世界任务结束时, 往空间又多存了一些药物时, 就听见宿舍门外响起了不规则的撞击声。 有原主的记忆在, 沈凌知道那是走廊里的那只丧尸活动的声音。 原主程冉是某所大学的大一新生,因为家在外省,所以十一长假的时候选择留在了学校。而宿舍里的其他女生离家都比较近, 所以最后宿舍只留下了她一个人。 长假第一天,因为食堂已经关门,而程冉不想到外边吃, 便去超市里买了些面包、火腿之类的吃食, 打算凑合几天。 哪知长假第三天,程冉在宿舍里上网的时候就发现网上不知何时开始流传一个小道消息, 说是全国多地出现了一种可怕的病毒。凡是感染上这种病毒的, 要么变成丧尸, 要么进化成异能者。 程冉对这个消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 但是第二天, 她推开宿舍门准备倒垃圾时,就见对面宿舍的一个女生慌慌张张的跑了上来, 似乎受到了非常大的惊吓。 程冉他们这届大一新生,才刚结束军训, 一节课都还没有上。程冉只知道对面的女生也和自己一样家是外省的, 十一长假也没有回去,好像在外面找了个兼职,每天早出晚归,其余的就不知道了。 她有心想问对方到底出了什么事,可是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想了想,还是没敲门。 可是当天下午,对面那间宿舍里就传出了一种嘶吼声。程冉听到以后害怕的不行,再结合网上的消息,她直觉对面的女生应该是发生了某种不好的事情,因此将门关的死死的,还用宿舍里的桌子挡住门口。 至于窗户,因为她们宿舍处在这栋宿舍楼最高的六层,倒是不用担心有人会从窗户里跳进来。 晚上,对面宿舍里的嘶吼声越来越大,她们宿舍这一层里留下来的几个女生许是觉得吵得不行,便敲响了对面的宿舍。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程冉没敢去看,她只知道对面的宿舍只传来了几声惨叫,接下来就什么声音也没有了。 直到十一长假最后一天,走廊里才出现了一只丧尸,它每天几乎都会将程冉的这间宿舍敲上一阵,然后敲上几分钟,就又会走开。 鉴于程冉胆子太小,沈凌在她的记忆中并未找到关于丧尸的任何印象,不过这对沈凌来说也没什么。有她在修仙世界里那一次经历,丧尸算什么,比实力估计连一只练气期的妖兽都比不过。 沈凌叹了口气,可惜的是程冉这具身体仍不具备灵根,不然有功法在,区区丧尸根本不在话下。 沈凌等宿舍门外的那只丧尸走远,便开始修炼内功。她此时并未进化成异能者,想要获得自保,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修炼内功心法了。 沈凌在宿舍里修炼了十天,体内有了些许内力之后,便打开了宿舍门。总待在宿舍里也不是办法,而且她这次领到的任务是解决丧尸,每解决掉一只丧尸,便可获得五个积分。 宿舍门打开以后,沈凌就看见了走廊尽头的一个人影,那个人影看上去正是住在对面的那个女生,不过她现下脸色发青,嘴角处更多了两个长长的獠牙。 沈凌将对面的丧尸从头到脚看了一遍,丧尸也慢慢反应了过来,开始朝着她走来。沈凌从空间取出一只银鞭,这只银鞭是她在某个世界特地找人定做的,长约两米,鞭头处被打造成了铁藜棘的模样,用来杀敌最好不过。 眼前的这只丧尸只是最低等的丧尸,沈凌一抖银鞭,鞭头缠绕上丧尸的脖颈,约有一寸长的银刺顿时刺入了丧尸的喉咙中。 解决完这只丧尸,沈凌并未放松警惕,直到她将六层的宿舍全都检查完才暗暗松了口气。整个六层,除了那个被她解决的丧尸,只剩下了一些断手断脚。 五层和六层相比好不到哪去,甚至比六层还多了一个丧尸。沈凌解决完两只丧尸,检查房间的时候忽然发现五层似乎有一个幸存者。她敲了半天门,与对方沟通了好一会儿,对方才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宿舍门。 看到沈凌和自己一样,嘴角没有多出那两只獠牙,那个有着一头栗色头发的女生就松了口气,忙将沈凌让到了房间。 沈凌不动声色的扫了一眼,发现宿舍里的桌上、柜子里有不少吃食,看来这个女生和程冉一样,在十一长假之前都屯了不少东西。 女生见沈凌看向那些吃食,便给了她一根火腿肠,“这些东西有些是我的,有些是我一个舍友的,她是个吃货,在宿舍里屯了不少零食。要不然光靠我的那点面包点心,我也支撑不到现在。” 沈凌没接,而是问道:“你有什么打算?五层的两个丧尸已经被我解决了。”这个女生能存活到现在,肯定不只靠的那些食物,自身应该也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女生眼圈有些发红道:“我想回家,可是我不知道外面到底还有没有那样的怪物。” 沈凌想了想道:“我先到外面看看,你在宿舍里好好待着不要出去。等我出去看一下外面的情况,我们再商议后面的事。”她与女生约定了敲门的暗号以后,沈凌就继续下楼,往四层走去。 底下的四层异常安静,不仅没有幸存的人就连丧尸都没有。 出了宿舍楼,沈凌迎面就碰见几个来回转悠的丧尸,她仍用手中的银鞭解决掉这几只丧尸,然后朝着学校的超市走去。 她自己有空间在手,自然是不用发愁食物的来源。可是和她一样的幸存者却一定会想方设法弄到食物,也许在那里她可以遇到几个幸存者,说不定能从他们口中得知一些有用的消息。 超市就位于宿舍楼的东边,沈凌在路上又解决了几只丧尸,在解决最后一只丧尸的时候,她明显听到附近有呼叫的声音。沈凌抬头一看,只见对面超市的二楼有几个人在窗户前朝着她喊叫。 沈凌的内功还未修炼到一定地步,只能大概听出他们是在喊她上来。 沈凌收起银鞭,一边警惕周围的情况,一边朝超市走去。 超市占地面积并不大,门口的两扇玻璃门已经有了一些裂缝,门后还被人用两张桌子堵住。 沈凌刚敲了敲玻璃门,就有两个男生过来将桌子搬开。 超市一楼原本摆放了数十个架子,食物区的所有商品几乎都被搬空,生活区的一些用品也少了三分之一。 沈凌被两个男生邀请到二楼,便看见二楼的角落里堆满了方便面、饼干、薯片、火腿之类的吃食,另外还有一些洗漱用品。 出人意料的是,沈凌还见到了一个异能者,就是这几个躲在超市里的男生们中的一个。 徐宽将右手摊开,就见掌心处多出了一簇火苗,沈凌为之一振,这徐宽觉醒的竟然是火属性异能,相当于修仙世界中的火灵根,威力也不小啊! 旁边与徐宽交好的一个男生就得意洋洋的说起,徐宽靠着这异能曾经成功解决过一个丧尸。 徐宽谦虚的笑了笑,然后提议让沈凌加入他们这边,大家也好有个照应。刚才沈凌用银鞭解决几个丧尸的过程,被他看的清清楚楚,有这样一个实力强横的帮手,他们这几个人就可以多守超市几天。到时他的异能就可以变得更强大。 沈凌想了想,决定和宿舍里的那个栗色头发的女生商量一下再做决定。她这次穿来的任务虽是解决丧尸,但是在这过程中,沈凌也愿意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多救一些无辜的人。 其他几个男生听说宿舍楼里还有幸存的女生,便建议沈凌将人接过来,大家在一起也好照应。 为了说服沈凌,他们还说了一些外面的情况。 十一长假以后,全国各地有不少人都染上了一种叫nix的病毒,多数人都在病毒的感染下成为了活动较为缓慢、嘴角长獠牙的丧尸,只有少数感染了病毒的人进化成了异能者。 徐宽他们几个也曾经到校外探过情况,校外比校园好不了多少,外面到处都是来回晃悠的丧尸。所以徐宽几个又都退了回来。 沈凌听他们几个说了一些外面的情况,心里就有了一些想法。 若她现在觉醒了异能,大可单枪匹马来去自由,但是她现在并未觉醒异能,单靠内功心法也许能应对最为低级的丧尸,但是一旦有更高级的丧尸出现,沈凌觉得自己未必有那么大的把握可以解决他们。所以目前联合其他人建立一个可供普通人和异能者生活的基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沈凌心里有了这个想法,便对几个男生提出了一个建议,“我刚才进来的时候,发现超市外面的两扇玻璃门并不结实,若是遇到一小股丧尸还好,但是若遇到大量的丧尸前来围攻,那两扇玻璃门就危险了。你们与其在这里驻扎,还不如搬到宿舍楼那边。起码那里有床有房间,还有独立的卫生间。” 这个建议倒是不错,徐宽心底有些松动,便看了角落里的那些吃食一眼,“可是超市里的那些东西怎么办?” 沈凌轻轻笑了笑:“其实我也觉醒了一个异能,不过这个异能相对来说比较鸡肋。”她在几个男生面前摊开手掌,原本空无一物的手上就多出了一粒水果糖。 “这是空间异能?”徐宽有些兴奋的问道。 沈凌点点头:“是空间异能。不过只有储存功能,而且空间体积也不大,大概三百立方。” 徐宽道:“这就够了。起码能将超市里的这些物品能装下。”他说到最后,便下了决心,决定跟随沈凌到宿舍那边驻扎下来。有沈凌的空间异能在,他们这几人就能在这危机四伏的末世生存下来。 于是当天晚上,徐宽几人便搬到了那栋宿舍楼的五层,沈凌则和那个栗色头发的女生林姿住在六层。 为了庆祝徐宽几人搬到宿舍楼这边,晚上众人吃了顿丰盛的晚饭,说是丰盛,其实也不过是一人一个带包装的面包,外加一根香肠并一瓶饮料。 和徐宽交好的男生叫张亮,他感慨道:“要是有口做饭的锅就好了,我好怀念食堂的饭菜。” 徐宽打击他道:“有锅没有电也不行。” 沈凌道:“想吃热汤热饭,也不是不行。”她在将超市里的一应商品装到空间的时候,找到了几包蜡烛,应该是超市的主人怕学校突然停电自己准备的,因此只有三四包。 沈凌从空间里翻出一包蜡烛,又找了个不锈钢杯,往杯里倒了半杯矿泉水。徐宽马上就明白了沈凌的意思,用掌心的火苗点燃了几根蜡烛。沈凌又从空间里找了个收纳书籍的简易铁皮书架,拿剪刀剪开,做了个简单的炉架,将蜡烛放在下面,再将水杯放在上面。 十分钟以后,杯里的水就开了。 沈凌煮了一包泡面,久违的香味让几人都不由咽了口口水。 方便面煮好以后,沈凌给每人都分了一些。 徐宽道:“明天我和张亮去学校东边看看,我记得那里有一个菜市场。” 放在以往,张亮出于自身安全考虑,肯定是不愿意去的。如今为了能吃到一口新鲜的蔬菜,他没有开口拒绝。 沈凌开口道:“还是我去吧!那个菜市场我也有印象,而且我有空间,可以多弄来一些蔬菜。你们可以继续搜寻其他几个宿舍楼,将里面的幸存者找出来。” 徐宽也觉得由沈凌去菜市场那边最合适,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沈凌独自去菜市场,他和其他人寻找幸存者,林姿留下来看家。 第二天清早起来,沈凌就根据程冉的记忆去了学校附近的菜市场。这个菜市场原本是供给附近的几个居民小区的,因此里面的菜种很多,不过很多绿叶蔬菜都已经腐烂,只剩下一些土豆、洋葱、白萝卜、冬瓜之类的蔬菜。 沈凌将菜市场里面的十几个由摊贩变成的丧尸解决完,甚至还在一个摊位前发现了不少生鸡蛋。菜市场门口的那个小超市里还有很多油米面豆没有动过。沈凌一股脑的全都收进了空间。 回去的路上,沈凌遇到了好几股丧尸,也遇到了不少幸存者组成的队伍。有一个队伍看沈凌落单,还想打劫她,被她一鞭子将领头者抽倒,剩下的人才一哄而散。 沈凌过来菜市场这边只是为了以后能从空间取出蔬菜找一个由头,她的目标并不在这上面,因此从菜市场这边出来以后,她又找了家服装店,搜罗了一些衣服。另外路过一家家纺店时,她又往空间里面扔了些被褥和枕头。等宿舍楼里面住的人越来越多,这些都会用到。 沈凌在学校附近的街道上搜罗了好几个小时的物资,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才往回走。 回去的时候,沈凌选择了另外一条道路,意外的发现了一个药店。她正打算到药店搜集一些药品,就见对面走来了一个幸存者的队伍。 那个队伍的成员都是二三十岁的成年男子,为首者则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生的极其英俊,而且身上有一种不同常人的气质。 沈凌一眼就看出那个年轻人应该是军人,而且觉醒了异能,要不然不会被众人拥为首领。 那个年轻人看到沈凌这样一个独身女子,不由朝她看了几眼,但是很快就又转过了头,带着手下踏进了药店。 沈凌不愿意和他们硬碰硬,等他们从药店出来,才搜罗了一些剩下的消炎药和抗生素之类的药品。 沈凌出去这一趟收获良多,徐宽他们几个也是如此。他们出去找幸存者的时候,有一次为了引开丧尸,意外在一号教学楼后面的空地发现了一个小菜地,那个菜地不知道是谁种下的,里面种了不少白菜。 除此之外,他们还发现了好几个幸存者,都是躲在自己的宿舍里,靠着少量食物才活了下来。 沈凌听说一号教学楼旁边有个小菜地,而且旁边还有一处空地外,就动了心思,让徐宽带着自己去那边转了一圈。 果然如徐宽他们所说,一号教学楼的东边有一片半亩地大小的地方,其中一小半被种上了白菜,边上还栽了一些小葱,长势很好。 沈凌再看周围,这片空地的东边有围墙做保护,西边挨着教学楼,若是南北有围墙做隔断,就可以将其保护起来了。 沈凌从菜地回来以后,正好赶上开晚饭。 因为现在宿舍楼这边多了五六个幸存者,加上原来的徐宽他们五个男生,沈凌和林姿两人,一共有十三个人,原来的吃食立时显得有些紧张起来。 林姿给众人准备的晚饭便是一人半块面包,半根火腿肠,两片饼干,一瓶矿泉水。 沈凌想了想,没有从空间拿出白天搜罗来的鸡蛋等物资,她要再看看新来的这些人的品性再说。徐宽和张亮等人也有默契的没有问沈凌搜罗来什么蔬菜。 晚饭以后,沈凌便去了徐宽所住的宿舍,和他商议菜地的事。 “我想组织大家将菜地周围用围墙保护起来,这样冬天的时候便能有蔬菜吃了。”沈凌一一说出自己的打算,“再有,马上就是冬天了,冬天的取暖问题也得提上日程。” 徐宽倒没有想到那么多,他是南方人,南方冬天几乎都没有暖气,所以他无法想象北方的冬天到底有多么寒冷。 沈凌一边说,一边拿出纸笔将自己所想到的一一写下来,除了菜地和取暖问题,以后做饭问题也需要提上日程。现在是秋天,大家还能凑合一些,等到严冬到来,就需要吃热饭喝热水。 沈凌的意思是想在宿舍楼开辟个厨房,所以最好能在外出时,搜集来一些灶具和煤气罐。 沈凌想要设个厨房的想法,立时得到了众人的同意,徐宽还答应明天就跟张亮等人到附近的居民区找几个煤气罐。 沈凌想留下来,组织其他人将围墙修建起来,便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于是,第二天,徐宽带着张亮等人出发以后,沈凌带着剩余的人去了教学楼旁边的菜地。 徐宽他们昨天找来的幸存者有男有女,加上沈凌和林姿,正好四男四女。 沈凌带他们去菜地以后,因为没有砖头可用,便拆了附近一个花坛。用垒砌花坛的砖头来修建围墙。 这种工程,沈凌从前也监督人干过,不过那时雇佣的都是乡下的青壮劳力,舍得出力气。可是现在眼前的这几个人却都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大学生,光是拆花坛就拆了一上午。 好在中午的时候,徐宽他们带回来了几个煤气罐,还有一整套的灶具。 沈凌从空间里取出做饭的一整套用具,接着拿出昨天搜罗来的米面油盐,做了二十来张烙饼。然后又做了道醋溜土豆丝,凉拌了个洋葱,炒了个鸡蛋,后面又熬了锅小米粥。 这一桌丰盛的午饭做出来以后,众人就像是好几天没吃饭一样,你争我夺,没多久就将这桌饭菜吃的精光。 下午,沈凌再号召大家修建围墙的时候,明显发现几个男生的干劲更足了一些。看来再有几天,围墙就能修建好了。 沈凌一边干活,一边思拊是不是将宿舍暂时搬到一号教学楼这边,毕竟宿舍楼那边距离菜地有些远,而这片菜地又事关他们一冬的蔬菜,比较重要,马虎不得。而他们住在哪里还不都是一样。 第 200 章 200章 第二天, 徐宽留下来带领大家修建围墙, 沈凌则出去继续寻找物资。 昨天晚上, 沈凌忽然发现一个事实, 夜里的温度变得越来越低, 想到她曾经看到的末世小说里, 有的曾经提到过, 末世以后昼夜温差也会变得越来越大,沈凌觉得,自己应该尽快考虑取暖的问题了。 程冉所在的c市是一座二线城市, 末世爆发之前,城市发展的非常繁荣。程冉所在的c大虽然没有位于市中心,但是周围超市、便利店、药店、服装店也是应有尽有。 不过沈凌的目标并不在此, 她想找一些取暖的煤炭和木材。于是她这次并未往市中心的方向而去, 而是朝着市郊的方向走去。 c大周围分布着好几个居民小区,沈凌往城郊出发的时候, 不可避免的遇到了一大股丧尸的袭击。 这些丧尸多半都是附近的居民, 起初只有零星几个聚在小区门口, 后来越聚越多, 便开始绕着小区周围转悠。沈凌前天收集物资的时候, 这股丧尸正好转到了别处。如今她却没了那天的运气,出门不长时间, 便被这一大股丧尸包围住了。 沈凌粗粗估了一下,眼前这些丧尸差不多有百十来只, 以她目前的实力根本对付不了这么多, 看来得想个法子,将这些丧尸引开。 她心里转着念头,手上却不停,很快就取出了银鞭,一鞭撂倒一个,不到几分钟就倒下了十几个丧尸。碍于她的鞭子比较长,那些丧尸总算是不敢靠的太近,但是这也不是办法。 沈凌正苦思对策的时候,一辆越野车从不远处冲了过来。几个最近的丧尸当即被撞倒在地,旁边的丧尸迫于越野车的逼近被迫让出一条道来。沈凌清楚的看到那辆越野车里面的男人冲她比划了个手势,她毫不犹豫的解决掉眼前的几只丧尸,然后朝着越野车冲了过去。 越野车适时的打开一道车门,沈凌飞快的挤了进去,越野车就在丧尸的嚎叫声中冲了出去。 等到越野车开到安全的地方,前面的男人才回过头来,正是她之前在药店门口见过的那个极其英俊的年轻人。 他摘下墨镜,转向沈凌问道,“看你身手不错,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霹雳小队?”然后加了一句自我介绍,“我叫齐磊,以前是一名特种兵,现在组建了一个异能者的队伍。” 沈凌:“刚才的事谢谢你了。不过我已经有了所属的小队,就在c大,随时欢迎你们来做客。” 年轻人戴上墨镜,淡淡道:“那就算了。” 沈凌听他的语气有些许的不悦,也不多待,打开车门下了车。 齐磊也不挽留,一踩油门,越野车立时消失在了沈凌眼前。 沈凌有些羡慕刚才的那部越野车,一看就坚固异常,早知道自己就该收藏一辆越野车,就是普通的小汽车也好。可惜自己并不爱车,空间里一辆汽车都没有,要不然有辆汽车,也能省下步行到城郊的时间。 不过附近被人丢弃的汽车不少,沈凌找了半天,总算找到一辆带钥匙的奥迪,车门却有些变形,不知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有了这辆奥迪,沈凌总算可以开着车往城郊出发了。 沈凌开车走了不久,就见到了一家大型的家具城。她想到取暖的话以后会需要不少木材,便下车准备搜罗一些原木家具。 家具城的玻璃门已经被破坏的不成样子,沈凌踏过门口的一地玻璃渣子,刚走进家具城里面,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她正待要拿出银鞭,就见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从一个沙发后面露出身形,手里拿着一把斧子。 沈凌松了口气,问对面的男人,“你是家具城的老板还是员工?” 中年男子警惕的看了她好几眼,才放下斧子:“我是这附近的建筑工人,家具城的老板和员工都变成了丧尸。” 沈凌一听建筑工人,心里就生出了招揽他的心思,实在是他们那些大学生干活太慢,如果有个熟手来帮忙就不一样了。 沈凌便问他可有兴趣到c大落户,中年男子也就是秦刚已经在这附近游荡了好几天,他的老家在外省,在c大几乎可以说是举目无亲。沈凌刚一说出口,他就同意了,怎么也比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流浪好。 沈凌看他同意,便让他出去在车里等,自己将家具城里面的原木家具尽数都装进了空间,同时不忘往里面塞了一些沙发软椅。 沈凌装完家具,回到车里,一边开车一边问秦刚附近可有什么水泥厂或是发电厂。 秦刚想了想,他们建筑工人每个月只休息一天,逢到这一天,他多是和工友们到附近的小饭馆撮一顿,好像工地附近并没有什么水泥厂。等等,工地附近没有,可是柳林河的下游好像有一个水泥厂。 这个水泥厂还是他和工友们四处闲逛时发现的,地方偏僻的很。 沈凌想找水泥厂的原因很简单,有了水泥,菜地周围的围墙才能建的更结实。 不想沈凌在秦刚的指挥下到达水泥厂以后,竟然意外发现水泥厂里面还堆积着不少煤炭。 沈凌便支开秦刚,让他搬几袋水泥到车上,自己利用这点时间将水泥厂里面的大半水泥和煤炭都收到了空间。 有了这些水泥和煤炭,沈凌自觉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她也不贪心,马上掉头往回开。 回到c大,徐宽正带着其他人修建围墙,沈凌将车上的几袋水泥卸下,秦刚也不多话,马上加入到了修建围墙的队伍中。 有他帮忙,修建围墙的进程立时走上了正轨,沈凌由此想到今后可能遇到的一系列问题,觉得以后可以多招一些帮手过来。 晚上,沈凌正在写未来的工作计划表,和她同住一个宿舍的林姿忽然叫了一声,“外面下雪了。” 沈凌往窗户外面一看,果真如林姿所说,外面已经飘起了雪花。起初雪花并不大,但半个小时以后,雪花就如鹅毛般大小,很快就积了厚厚一层雪。 沈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教学楼旁边的菜地,也不知道地里的白菜会不会因为这场降雪被冻死。继而林姿在她旁边打了个呵欠,沈凌才醒悟过来,从空间里取出了一件羽绒服递给她。 接下来,沈凌挨个敲了众人的房门,给每人分发了一条棉被和一件羽绒服。除了徐宽,他自从进化为异能者后,感觉身体无惧寒暑,沈凌觉得这异能真是比她修炼的内功要厉害十倍还要多。因为她虽然不像林姿那样冷得发抖,但也感觉到了外面的丝丝寒气,不像徐宽,外界的寒气对他没有多大影响。 大雪一直下到了后半夜,天明起来的时候,沈凌第一个跑下楼,发现积雪足足有一尺多厚。她等不及其他人起来,踩着厚厚的积雪去了教学楼旁边的菜地。 空间里的黑土地在她接受完任务以后,便成了灰色区,沈凌进不去也接收不到里面的信息。所以沈凌目前所能利用的就只是仓库里堆积的蔬菜,可是那些蔬菜就是再多,也有用完的时候。所以沈凌才会对眼前的这块菜地这么在乎,毕竟有了菜地才会有源源不断的蔬菜。 菜地里的白菜原本已长到了半尺来高,但是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降雪,几乎所有的白菜都被埋在了积雪之下。 沈凌不甘心的扒开其中一棵白菜,发现菜叶都被冻伤,她不由叹了口气,顺手拨开旁边的一棵,既然白菜已经被冻烂,不如赶紧趁着新鲜放到空间,也能吃上几天。 可是就在她拨开旁边那棵白菜的时候,竟然意外发现那棵白菜虽然被埋在积雪之下,但是仍然保持着平日的模样,并无被冻伤的痕迹。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被雪光映衬的缘故,沈凌莫名觉得那棵完好的白菜竟然比之前要鲜嫩很多。 沈凌心里有了个隐隐的猜测,她索性将菜地的积雪清除干净,发现菜地里栽种的白菜和小葱有一半被冻伤,剩下另一半则完全没有受到积雪的影响,和平日并无两样。 沈凌想了想,将冻伤的白菜和小葱扔到空间,又取了一棵完好的小葱,然后才回到了宿舍楼那边。 这时天色已经大亮,积雪已经有了融化的痕迹,看来等到中午,这些积雪就能融化干净。沈凌看着天空之上的那轮太阳,默默的想着心事,一直到被张亮叫醒才回过神来。 张亮已经吃完了早饭,“我们今天还要去那边修建围墙吗?” 沈凌摇摇头:“等积雪融化以后再说吧!” 回到宿舍楼的厨房,负责做饭的女生忙将属于沈凌的那一份早饭端给她,沈凌找了个借口支开她,用那棵小葱炒了个小葱炒鸡蛋,然后就着那碗小米粥将小葱炒鸡蛋吃了个干干净净。 还未等到中午,昨晚下的那场大雪就已消融成了水渍,秦刚领着大家接着干活,沈凌拿着铁锹打算在菜地旁边再开辟一块农田出来。 她到底修炼过内功,一个下午,就开辟出了一块一百多平方米的田地。地里的土壤全都被耕了一遍,因为昨晚刚下过雪,土壤有些潮湿,正适合播种。 沈凌从空间取出一些豆种,仔细的洒在这片地里,就是她的猜想错了,也能收获一些大豆,亏不了本。 徐宽有些不理解她的行为,但是沈凌毕竟是一个空间异能者,他有很多地方需要依赖她,所以他只是抿了抿唇,什么话也没有说。 第 201 章 当天晚上, 外面虽然没有下雪, 但是温度仍然比较低。 沈凌前天带回来的煤炭并不是很多, 想想现在还是十月份, 真正的严冬还没到来, 她和徐宽商量了一下, 觉得最好等到十一月底再用这些煤炭取暖。 期间为了防止众人被冻病, 沈凌从空间里取出两块老姜和一袋红糖,给众人熬了锅姜糖水。 可是第二天早晨起来,还是有两个体质较差的女生得了感冒。 其中一个女生就是和沈凌同住的林姿。 沈凌空间里有不少感冒药和退烧药, 还有各种药丸。但是林姿和那个女生吃了沈凌给的药以后,感冒的症状丝毫没有好转,反而有了发烧的迹象。 沈凌心底一沉, 她感觉林姿两人的感冒发烧应该与当下的环境有关, 所以她的药物才会不起任何作用。 她与徐宽商议了一下,把林姿和那个女生搬到了一起, 这样便可杜绝其他人传染上感冒。而她则负责照顾两个女生的起居, 毕竟在外人眼里, 她好歹也是个异能者。虽然只有她自己知道, 自己并不是真正的异能者。 林姿和那个女生感冒发烧的事情, 一下子打乱了沈凌的计划。原本她还想再出去找些可供取暖的煤炭和木材,如今只好将这个任务交给了徐宽等人。 徐宽等人直到傍晚的时候才回来, 他们走的时候是开着那辆奥迪去的,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了几袋煤炭。 沈凌听他们说, 因为最近几晚温度都比较低, 所以外面的人也在寻找可供取暖的东西,他们这几袋煤炭还是搜罗了十几个小区才在一个锅炉房附近找到的。 除了煤炭,徐宽等人还带回来了两个小型的煤炉和一些烟筒管,有了这些,他们就可以在宿舍这边生火了。 有秦刚在旁边,两个煤炉很快就装好了烟筒管,窗户上也被挖出了一个圆形的小口,方便烟筒管放进去。 一切都弄好以后,秦刚找来了一些枯枝和碎木,先将沈凌房间的这个煤炉点燃,毕竟房间里面有两个病号。也许房间暖和一点,病人也能好的快一些。 可是事与愿违,林姿和那个女生足足烧了一天一夜。沈凌想尽了办法,两人的烧也没退下去。 两人最后烧了三天三夜,都没能挺过来,先后闭上了眼睛。 沈凌心情有些复杂,她想到菜地里被冻伤的另一半白菜,林姿和那个女生应该就属于现在这种恶劣环境下被淘汰的人。 林姿两人火化以后,众人给她们选了一处小花园的东南角做墓地。 两人下葬以后,众人接着修建围墙,其他人都在和泥搬砖的时候,徐宽把沈凌叫到了一边。 “前几天我带人出去收集物资时,遇到了几个经贸大学的学生。他们听说我们这边有个空间异能者,便想过来投靠。我看你前几天为着林姿两人的事伤神不已,便没跟你说。” “他们中有异能者吗?”沈凌平静的问道。 徐宽回忆了一下:“有一个水系异能者,其他都是普通人,而且都是男生。” 现成的劳动力送上门,沈凌怎么可能不要,她当即道:“他们住在哪,要我跟你一起去吗?” 徐宽道:“那倒不用。他们就住在隔壁的一个居民小区,我用奥迪就能把他们接过来。” 很快沈凌就见到了那几个经贸大学的学生,他们中唯一的异能者是一个高高瘦瘦看上去很腼腆的男生。 沈凌听徐宽说他叫吕云龙,便上前大大方方跟他握了个手,欢迎他们一行人加入到c大这边的基地。 等经贸大学的人将他们收藏的物资和行李都安顿好以后,沈凌、徐宽和吕云龙便找了个机会,在一间暂时被劈为会议室的宿舍坐了下来,商议以后的发展。 沈凌将她写好的工作计划拿出来,现在c大这边一共有十八个人,沈凌打算把这些人分成三拨,一拨开垦土地,一拨出去收集物资,一拨负责洗衣做饭打扫房间。 徐宽一向都没太大的野心,自然也没什么计划,如今见沈凌将一切规划的挺好,自然没什么意见。吕云龙刚投奔过来,什么情况都还没有摸清,更是不会反对。 于是沈凌的计划便通过了,她趁热打铁提出以后由她来掌管c大这边所有的事务。以后她们要收容的人会越来越多,沈凌不想将自己的心血拱手让人,便决定当仁不让成为其中的领导者。 徐宽只犹豫了一下,但是一旦成为领导者,势必就要对所有人负责,他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好准备挑那么重的担子,因此犹豫过后,他就选择了支持沈凌。 吕云龙则是因为性格比较腼腆,哪怕成为百里挑一的异能者,也没能让他有所改变,自然对沈凌挑大梁没有什么意见。最后这事就这样定了下来。以后沈凌就是c大的掌控者。 沈凌确定了自己的地位以后,就开始安排众人的工作。c大除了她,现在就只有一个女生,这个叫王诗雨的女生便被沈凌分到了三组,也就是生活组,负责洗衣做饭打扫房间。怕她忙不过来,沈凌又拨了一个比较文弱的男生帮她。 一组,也就是农牧组,沈凌挑了几个相对老实的男生,让秦刚做组长,带领大家种地,以后也可以搞些养殖。平时无事的时候,便修建修建围墙,巡巡逻。 二组,也就是狩猎组,沈凌、徐宽、吕云龙三个异能者都被分派到这个组,再加上五个身强力壮的男生,由沈凌做组长,日常的任务就是出去收集物资和寻找幸存者。 沈凌将众人的工作分派完以后,第二天便带着狩猎组出发了。 徐宽告诉过她,他们之前开车出去找取暖的煤炭时,在某个小区发现了一个便利店。可惜守在店里的两个丧尸有些特别,他用了异能也没能将两个丧尸解决掉。 沈凌猜测那两个丧尸或许是更为高级的丧尸,便特地叫上徐宽和吕云龙,又带了两个男生,开着奥迪朝着便利店出发。 十几分钟以后,沈凌在徐宽的指引下到达了小区里面的一个便利店。便利店里面的确如徐宽所说,有两个丧尸。两个丧尸表面看上去和其他丧尸没有什么差别,但是沈凌很快就发现它们似乎开启了灵智,行动比普通的丧尸要灵活一些,而且徐宽和吕云龙的异能打在他们身上,根本不会对其造成伤害。 沈凌猜测这两个丧尸应该是从普通丧尸进化成的一级丧尸,而徐宽和吕云龙的异能却还未得到提升,所以才对这两个丧尸束手无策。 既然硬碰硬不行,最后众人想了个招,先将这两个丧尸引开来再说。几人费了老大的劲才成功将这两个丧尸从店里引出去,然后由沈凌进去收集物资,其余人则吸引两个丧尸的注意力。 好在这两个丧尸虽然进化成了一级丧尸,但是身体灵活度还有待提高,其余四人勉强也能应付。 沈凌进到便利店以后,发现店面虽小,但是摆放的东西却不少。尤其是生活用品非常齐全,沈凌将毛巾、牙膏、牙刷、香皂之类的东西都放进空间。 不过店里的好些速冻食品因为冰柜已经停电,所以坏掉不少,沈凌将面包、饼干之类的带包装食品通通扔进空间,然后便出来与徐宽等人会合。 两个丧尸被众人围攻了这么长时间,已经有了发怒的痕迹,沈凌出来的时候,其中一个丧尸正抓向徐宽。 沈凌当即取出银鞭,右手一扬,鞭头便卷住了丧尸的右胳膊,一寸多长的银刺顿时刺入了丧尸的身体中。 丧尸发出一声嚎叫,沈凌不及多想,长鞭又是一扬,这次准确的朝着丧尸的喉咙而去。 和以往一样,鞭头的银刺准确的刺入了丧尸的喉咙,丧尸只嚎叫了一声,就摇摇晃晃的倒在了地上。 徐宽和吕云龙用异能都解决不了的丧尸,就这样被沈凌用银鞭解决了。 沈凌自己也有些不可思议,但她很快就明白问题的症结,这应该跟自己的长鞭是银子制成有关。要知道银离子有很强的杀菌功效,而丧尸感染的正是病毒。 沈凌明白过来以后,仍用银鞭解决了剩下那只丧尸。 沈凌还未向众人说明原因,就听远处传来一阵呼救声,她忙带上狩猎组的人朝呼救的方向赶去。 许红在末世之前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病毒爆发的那几天,许红刚好因为身子不舒服,在家休养。 等她恢复健康以后,就发现外面的世界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她靠着之前存储的食物和水小心翼翼的活了这么些天。但是最近几天,因为夜里温度太低,她几乎有些受不住,便想出去找些取暖的东西。 哪知刚一下楼,就遇到了两只丧尸的袭击。 沈凌赶到时,发现袭击那个女人的只是普通的两个丧尸,两鞭子就将其解决,然后扶起地上的女人,问她可愿跟自己回c大那边的基地。 许红担心受怕了这么多天,当然愿意跟沈凌走,于是回去的路上,六个人挤在一起回到了c大这边。 沈凌很快就将许红拨到了生活组,和王诗雨一样负责大家的日常生活,而原来的那个男生则拨去了农牧组。 农牧组的秦刚等沈凌回来以后,第一时间向她汇报了菜地的情况。 “菜地里原本一共有三十六棵白菜,八十棵小葱。可是经过昨晚的低温以后,白菜有两棵被冻伤,小葱也有五棵被冻伤。” 沈凌微微一皱眉,想不到大雪过后,竟然还会有白菜和小葱被冻坏,看来淘汰还在继续。怪不得自己吃下那棵小葱后身体毫无变化,应该是白菜和小葱的进化还未完全完成。 第 202 章 202章 沈凌发现银鞭能够解决丧尸后, 第二天便带狩猎组朝c市最大的一家珠宝店而去。 珠宝店有两个专门售卖银器的柜台, 里面银镯、银簪、银杯、银项链、银戒指应有尽有。 银首饰到手以后, 如何将这些银首饰融化再重新打造成兵器成了难题。最后狩猎组的人只好每人分了一支银簪, 用来近距离对付那些一级丧尸。 好在也没有多长时间, 徐宽和吕云龙就成了一级异能者。在成为一级异能者之前, 这两人都先后发过一场高烧, 烧了一天一夜,两人再醒来的时候,就觉得身体多了一些能量, 所发出的火球和水球,都比之前强大不少。 徐宽和吕云龙成为一级异能者以后,沈凌就让他们带着狩猎组去搜集物资和寻找幸存者, 自己则将重心放在菜地上。 她前段时间播下的豆种已经拱土而出, 也许是播种的时候温度就比较低,所以这些豆苗出芽以后, 即使夜间温度比较低, 却也没有冻伤的痕迹。 沈凌试着采了一些新鲜的豆苗, 给自己做了碗豆苗汤。一碗汤下肚, 沈凌当时没有任何感觉, 但是晚上的时候,她就觉得身体暖融融的, 似乎无惧外面的风寒。 为此,沈凌还特意在宿舍楼外面闲逛了一圈, 发现自己好些的确比以前多了些耐寒功能, 一定是那碗豆苗汤的缘故。 可是那些在末世来临之前就已长大不少的白菜和小葱,又会有怎样的功效呢? 随着夜间温度的降低,留下来的白菜和小葱数量越来越少,沈凌真担心这些白菜和小葱会全部冻死。 她心里正在担忧此事时,c市又迎来了一场大雪。 这场大雪过后,即使宿舍生着火,王诗雨和许红还有农牧组的几个男生还是病倒了。和林姿之前一样,他们很快出现了高烧的症状。 这次,沈凌试着采了一些豆苗,做了一些豆苗汤,趁他们还未陷入昏迷之前,先给他们每人喂了一碗豆苗汤。 这几个人喝了豆苗汤以后,到下午的时候,烧便渐渐退去。 沈凌继续喂他们喝豆苗汤,第二天,这几个人的感冒便完全好了。而且沈凌通过观察发现,他们感冒好以后,身体好像都比之前强壮不少。 沈凌观察王诗雨等人的身体情况时,徐宽和吕云龙回来了。大雪过后的c市比平时清静不少,就连丧尸都不愿意在这种天下下活动。所以两人便想趁着这段时间,利用异能者的身份,多搜罗一些物资回来。 不过这两人回来的时候,不仅带回来了一些物资还带回来了几个高烧的病人。 这几个病人都是c市的幸存者,他们之前有的单独行动,有的加入了某些小队。大雪过后,单独行动的人自知只靠自身挺不过这场感冒,便出来寻求救助,而加入到小队的人则是因为高烧便被队里的其他人放弃扔到了外面自生自灭。 若是往常,徐宽和吕云龙知道他们多半挺不过去,不会伸出援手。但是自从沈凌用豆苗汤治好了自家基地里发烧的病人,两人就觉得这是一个扩充人员的好机会。 沈凌带着众人很快将这几个病人安顿到其他宿舍,然后亲自去煮豆苗汤。 徐宽和吕云龙看人安顿好以后,便接着又出去了。 一天下来,他们带回来了七八个病人,这些病人多是被其他小队丢弃出来的。因为照以往的经验,凡是感冒发烧的病人一般都熬不过去。反正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够从这场感冒发烧中活下来。 聂天陷入昏迷的时候,也觉得自己必死无疑。 也不知过了多久,等他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躺在了一张不大的单人床上,看周围的环境好像是一间宿舍。 他正打量的时候,有人推门进来了。 沈凌手上端着一碗豆苗汤,她看聂天已经醒了,便扶着他半坐在床上,将手里的豆苗汤递给他。 “喝吧!喝了这汤你的病就能彻底好了。” 聂天的高烧已经退了下去,但是人仍有些虚弱,他说了声谢谢,这才接过汤小口小口的喝起来。 沈凌擅长厨艺,这用来治病的豆苗汤也做得异常美味。聂天越喝越觉得好喝,而且这汤喝到肚里,感觉胃里多了一股暖流,慢慢流到全身。发烧过后身体酸软的症状也得到了一些缓解。 聂天喝完汤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汤?” 沈凌道:“这是用来治病的汤。你之前得的感冒发烧,只要喝上这汤两次,就能完全痊愈。”她说完,便端着碗又出去了。 徐宽和吕云龙这几天带回来了几十个病人,她又要熬汤又要送汤忙得很,根本没有时间坐下来闲聊。 聂天喝了汤以后,在床上靠了一会儿,就觉得身体好了很多。他从来不是贪图安逸的人,何况心里对沈凌所说的汤好奇的很,便从床上起来准备到外面看看究竟。 他刚打开房门,就遇见了张亮。张亮因为沈凌有时候忙不过来,便被拨过来照顾病人。 他性子比较活泼,看聂天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便带他到楼下活动。楼下有好几个和聂天一样恢复的差不多的病人,他们一边晒太阳一边闲聊。 聂天找机会问了张亮几个问题,这才大体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他对张亮口中的菜地非常感兴趣,便说服对方,带他去参观一下。菜地和豆苗的事,沈凌原本就没打算保密,因此聂天顺利的跟着张亮到了菜地。 沈凌开辟出的那一片地里长出了不少豆苗,聂天对救了自己性命的那些豆苗非常好奇,不仅看了好半天,而且还问张亮能不能给他一些豆苗。 张亮很痛快的答应了。沈凌曾经叮嘱过众人,地里的菜苗多得很,若是有人来要,少的话可以免费赠送,多的话便需要拿物资来换。熬豆苗汤用不了多少豆苗,而且以后为了豆苗长得更好,还要间苗。与其将来要丢掉多余的豆苗,还不如拿去做人情换物资。 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肯留下来,但也没必要得罪那些要走的人,结个善缘也好。 聂天听了张亮的一番话以后,便要了少许豆苗,他从小队离开的时候自以为必死无疑,便没带物资,打算回去以后,再带些物资回来多换些豆苗。 他和那些被队里抛弃的人不一样,他是在患了感冒以后,自知时日无多,主动选择从队里离开的。所以他在病好以后,第一个想到的便是队里其他得病的队员。 不过像聂天这样选择离开c大的病人并不多,尤其是那些被小队抛弃的病人,他们对原来所在的小队死了心,觉得沈凌既然救了他们,就是他们的恩人,他们愿意留下来回报一二。当然最重要的是,沈凌将他们的感冒症状治好一事,让他们对沈凌有了信心和依赖。谁知道他们日后不会感染其他的病症,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心里也踏实一些。 留下来的人有四十多人,其中一半已经恢复了健康。 沈凌正将这些恢复健康的病人根据他们的情况,分派到三个小组时,先前离开的聂天又回来了。 他不仅带过来了一些物资作为答谢,还带来了沈凌认识的一个人。 齐磊亲眼看着高烧不退的队员在喝下豆苗汤以后,不到半天的功夫就退了烧,当下就信了聂天的说辞。 他对聂天口中的菜地好奇的很,来到c大以后,和沈凌见面以后便提出要到菜地看一看。 沈凌对齐磊印象比较深,便亲自陪同他和聂天去菜地转了一圈,齐磊看到菜地后问了许多问题。沈凌一一作了回答。 她觉得齐磊能在末世有越野车开,肯定有自己的一套办法,她还想通过对方弄到一辆货车,因此很愿意同对方交好。 齐磊觉得沈凌能将自己菜地种出来的豆苗分享给别人,很是值得让人佩服,这样有眼界有实力的人,他还是愿意与之交好的。 所以双方交谈甚欢,齐磊还邀请沈凌到他们霹雳小队做客。 霹雳小队的落脚地是c市的一个别墅区,那个别墅区在末世之前刚建立完成,还没有住户搬入,但是一应设施都比较齐全,是一个理想的落脚地。 沈凌听说那个别墅区如今只被霹雳小队占据了两栋别墅,而且每栋别墅外面都有一个小花园后,便提议齐磊回去以后,可以在小花园内开辟菜园。 齐磊看到沈凌的菜园后,心里便有了这个打算。不过他组建起来的霹雳小队多是退伍军人,论打仗还在行一些,可是种地的话,好像不大在行。 沈凌得知了他的顾虑后,临走的时候,不仅送了他一些豆苗和豆种,还把秦刚借了过去,让他指导霹雳小队的人开荒播种。 第 203 章 203章 秦刚过去的时候, 沈凌是给了他一些种子的。可是齐磊这边出去搜集物资的时候, 曾经发现过一个种子站, 里面有很多菜种和粮种。所以秦刚便没用沈凌给的种子, 而是用的齐磊他们收集的种子。 一个星期以后, 秦刚带着齐磊他们将别墅附近所有的空地都撒上种子以后, 这才回到c大这边。 c大这边, 沈凌正在组织众人开垦荒地。c大的办公楼东边有一片占地不小的桃林。如今因为昼夜温差大,刚到十一月份,就有一多半桃树被冻死, 沈凌打算带人将这片林子清理一下,种植一些比较高产的马铃薯和红薯。 不过为着谨慎起见,万一小树林中出现了异植, 也就是植物出现了变异现象, 那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她让徐宽和吕云龙留下来帮忙。 如今留下来的四十多人, 都已恢复健康, 加上原来的人, 除去生活组的人, 过来开垦荒地的差不多有六十多人。 六十多人一起动手将冻死的桃树一一连根拔起, 因为这片桃林生长的桃树年份都不是太久,所以众人只花了两天的时间, 就将林子清理出了大半。 沈凌所担心的植物发生变异现象根本没有出现,这片桃林和那块菜地一样, 只留下一小半桃树继续生长, 其他的都已被冻死。 沈凌想看看这些桃树最后到底能不能抗过夜间的低温,便留下了这二十多棵桃树,剩余的地方则开垦出来种植农作物。 秦刚蹲在地上捻了捻林子里的土壤,这片桃林的土质比较疏松,属于 沙质土,既可以种植红薯马铃薯之类的薯类,也可以种植花生。 沈凌听了秦刚的建议以后,便准备多种一些花生。花生可以用来榨油,她在空间内存放的食油并不多,而搜罗来的十几桶油,迟早也会吃光,与其省着用,还不如多种一些花生。 沈凌这里带领众人将开垦出来的荒地种上红薯马铃薯及花生以后,正想着去哪才能弄到一台榨油机时,齐磊和聂天过来了。 他们是来询问之前种下的种子多少天才会发芽这件事的。 沈凌记得自己播撒的豆种,一个礼拜的功夫就已经破土而出,而秦刚回来已有一个星期,没道理他们种下的种子到现在还没发芽啊? 她问了一下秦刚才知道,在别墅那边播撒的种子并不是她从空间里拿来的种子,而是齐磊他们自己收集的种子。 沈凌不由愣了一下,她好像知道原因了。 怪不得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份,而她种下的豆种却能发芽还长得很好,不是豆种适应外面的生存环境了,而是豆种本身就具备了抗寒的功能。而豆种能具备这一功能,应该是黑土地的功效。要知道沈凌的这些豆种,都是从黑土地上生长的作物里挑选出来的种子。 沈凌明白了原因之后,就产生了一个想法。既然自己之前存储的种子具备在末世生长的条件,而普通种子则没有这个功效。那自己是否可以利用这一点慢慢发展自己的势力。 可是这样一来,自己和c大无疑会被推到险境中,这个消息一旦流出,那些想从这里拿到种子的人肯定会想尽方法接近自己,有时候还会采取不一般的手段。 沈凌想了想,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后来为了打消齐磊等人的疑心,她亲自到别墅这边看了看,指出别墅这边应该是土地贫瘠的缘故,所以之前播撒下的种子才迟迟没有生芽。 土地贫瘠就是土地里面的肥料较少,若是有经验的农民,就会在这样的土地上先种一年大豆。 等别墅这边种完豆种以后,沈凌就适时提了一个问题,问齐磊哪里能弄到榨油机。 齐磊还没说话,旁边的聂天插话道:“这个我知道。c市南边的上庄有一个小型的油坊,因为当地有很多花生地,所以末世来临之前生意还不错。我在上庄那边有一个亲戚,前两年还从油坊那里买了两桶现榨出来的花生油给我。” 沈凌便问那油坊的地址。 聂天只知道油坊的大体位置,这个还是根据他亲戚的地址距离那油坊不远推测出来的。 他看沈凌对榨油机势在必得的样子,就开口道:“那这样好了。我本来也打算过一阵要到上庄看一看的,你们若是要去的话,算上我一个。” 于是第二天,沈凌带上徐宽和吕云龙,加上聂天四人,开着那辆奥迪朝上庄出发。 路上,沈凌这四人遇到了不少丧尸,尤其是c大通往市郊的一条路上,他们四人至少遇到了十几波丧尸。 好在这些丧尸们多数还没有进化成为一级丧尸,速度比奥迪要慢上很多,而徐宽和吕云龙这两人开车已有经验,今天负责开车的吕云龙很快就将这些丧尸甩在了后面。 进入到市郊以后,丧尸的数量明显减少,不过四人却不敢大意,丧尸数量减少不代表不会有危险,谁知道什么时候会不会突然冒出一个一级丧尸或是更可怕的二级丧尸。 因为想着未知的危险,四人都没有多说话,一路都在小心的查看路况。 快临近上庄时,沈凌忽然看见路边有一段移动的藤蔓,她本能的觉出那是异植,马上开口提醒众人,吕云龙马上打方向盘准备掉头。哪知那藤蔓速度非常快,几秒的功夫就缠上了奥迪的车轮。 徐宽见势不对,马上往外丢出一个火球。他现在是一级异能者,所发出的火球就连一级丧尸都能烧伤,那藤蔓自然不能被幸免,藤身大半被烧,很快就往路边的树林里缩去。 沈凌这才看清,那段藤蔓长达数十米,应该只是哪个异植的伸出来的某个分枝,就像是一个触角先出来探路一样。 有了这个插曲,四人再上路的时候越发小心,虽然丧尸数量在减小,但是他们在异植过后又遇到了一只变异后的野兔。那野兔变异以后变得如同老虎大小,从道路那边飞奔过来时,将开车的吕云龙吓得不轻。若不是他反应够快,只怕就要因为这只野兔将他们所开的奥迪当场报废。 不过野兔始终是食草动物,就是变异以后攻击力也不大,因此那只野兔只看了奥迪一眼,就继续朝前方飞奔而去。 沈凌看着野兔消失的方向出了会儿神,她应该想到的,村镇这边比c大环境质量要好很多,尤其是路边的林子里肯定生活着不少小动物,发生变异现象也很正常。 就是不知道这些异植和变异动物是不是如她看过的那些末世小说一样能给异能者提供能量。至于丧尸脑中的晶核,不知道是不是他们遇到的丧尸太低级的缘故,沈凌倒是还未发现晶核的存在。 一行人好容易找到油坊的位置,徐宽和吕云龙两个先下车查看了一下油坊的环境,发现并无丧尸和变异动物出没的痕迹后,沈凌和聂天这才下车。 油坊里一共只有一台榨油机,看上去至少有八成新,应该买回来时间不长。沈凌对此很满意,齐磊那边有两个发电机,她可以在花生成熟的时候借来一用,有花生油做报酬,齐磊不可能不会同意。 除去榨油机,四人在油坊这里还发现不少大的炒锅,不过剩余的花生油一滴都没有,应该是被附近的幸存者搜罗走了。 从油坊出来以后,聂天提议要到他亲戚家看一下,这才是他肯跟沈凌等人过来的原因。 沈凌和徐宽等人都没有意见,便开车走上了一条路面比较窄的小道。 这条小道挨着一片玉米地,若是放在往年,玉米会在十一长假后收割完成,可是因为末世,有好些人家的玉米还未掰棒子,该种的小麦也还没播撒。 几人看见那些地里成熟的玉米眼前都是一亮,玉米虽是粗粮,但是也能果腹,何况是在这粮食紧缺的末世。 就连沈凌都往地里看了好几眼,准备等聂天探完亲后,就和徐宽等人到地里将那些玉米捡起来放到空间里。如今c大这边的人越来越大,而她之前外出收集的粮食差不多快要吃完,自然不会放过任何一点粮食。 聂天看见那些玉米也有些心热,不过他心里更惦记自己的亲戚。他这个亲戚是他的堂叔,和他的父亲是堂兄弟,关系还不错。而且堂叔唯一的儿子远在上海,堂婶也已去世,家里只有他一人。若是他还活着,自己就将他接到c市,总比在这异植和变异动物四处出没的乡镇好。 聂天正在心里盘算的时候,坐在他旁边的沈凌则一直注视着窗外,拜修炼内功所赐,她现在的目力非常好,所以她很快就发现了路边的玉米地里出现了一只正常野兔大小的蟋蟀。 那蟋蟀不知道啃食了多少玉米,长得肥胖无比,现下正在地里悠闲的散步。 她正看的出神,就听到一阵狗吠声,一个比奥迪还要大还要高的巨型黑狗冲了过来。 有之前老虎大小的野兔做缓冲,吕云龙反应的不慢,不过那巨型黑狗身形太大,完全堵住了路口,他只能迅速调转车头。 “是黑子。”正当吕云龙要调转车头时,聂天忽然认出了那只黑狗是他堂叔养了好几年的黑子。 聂天这一声黑子刚落下,听到叫声的巨型黑狗就停下了狗吠声,颇为兴奋的跑到了奥迪的右侧。 聂天试着打开车窗,黑子还试着吐出舌头,不过因为车窗太小,所以那舌头最后还是没挤进去。 既然眼前的黑狗认识聂天,那就好办了。 聂天跟黑子交涉了半天,黑子便在前面带路,带他们去了聂天的堂叔家里。 聂天的堂叔住的院子本来挺宽敞,但是聂天等人到的时候,就发现院子里多出了好多简易的小房子。 半个小时以后,聂天等人才知道原因。 末世以后,上庄这里自然也发生了病毒感染,村子里有不少人变成了丧尸,聂天的堂叔聂昆便关紧大门,和养了好几年的黑子躲在家里避祸。好在家里有不少粮食,一人一狗就是熬上半年都饿不死。 哪知没过多久,黑子就出现了发烧的征兆,聂昆以为黑子也要变成外面的丧尸,害怕之下便把它扔了出去,自己一个人战战兢兢躲在屋子里。 岂料过了两天,屋外突然传来了一阵犬吠声,聂昆大着胆子一看,原来是黑子回来了,而且还变大了十几倍。 变异后的黑子和之前没有两样,还是很听聂昆的话,而且比以前聪明不少。有了它给聂昆作伴,聂昆便敢出去转转,救回来了一些幸存的村民。那些村民觉得黑子在的地方比较安全,征求了聂昆的意见以后,便在这院子里安家。一来二去,就多了好些简易的小房子。 聂天听堂叔聂昆说完以后,就觉得对方应该不大可能跟着他去c市了,他试着提了一下,聂昆果然婉拒了。 聂天心里早猜到了是这个结果,便没再劝,只是又问了聂昆不少问题。尤其是乡镇这边出现的异植和变异动物的事还有最近流行的感冒发烧一事。 聂昆说黑子变大以后,外面也多了一些变异后的动物。有老虎大小的野兔,有磨盘大小的蜘蛛,有野兔大小的蟋蟀和蚂蝗,还有山羊大小的田鼠等。 要不然地里的玉米也不会没人去捡,谁知道会不会有山羊大小的田鼠和磨盘大小的蜘蛛跑出来。 而最近流行的感冒发烧一事,聂昆说本来他们这里有好几个人都高烧不退,其中就有他,但是黑子在他发烧以后叼来了一片野生灵芝,他吃下一点灵芝以后,烧就慢慢退了下去。他将剩余的灵芝喂给其他人,那几个人后来也都慢慢好了起来。 沈凌在旁听得心动,那片野生灵芝应该是进化成了异植,而且有治愈疾病的功效,不然聂昆等人不会那么快好起来。 她试着问聂昆可知道黑子去哪叼来的野生灵芝,聂昆道:“灵芝生长的地方都是深山老林,黑子去的多半是附近的大青山。” 沈凌又问大青山应该怎么走,聂昆猜出她对那灵芝感兴趣,忙劝道:“那山里可去不得,不光山里,就是地里也去不得。地里的田鼠和蜘蛛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村里的林才舍不得地里的玉米,跟他婆娘去了一趟,被几个山羊大小的田鼠撵得屁滚尿流。” 聂昆虽说的可怕,不过对于普通人来说比较可怕的田鼠和蜘蛛,对于徐宽和吕云龙两个异能者和沈凌这个伪异能者却没什么。 三人为着c大基地那么多张要吃饭的嘴,不愿放弃这么一个获得粮食的机会,商议了一番后觉得大青山可以不去,但是玉米地里不能不去。 聂天也想跟着他们去凑热闹,却被聂昆劝止住了。黑子要留下来守护院子里的村民,没有黑子保驾护航,聂昆实在是不放心聂天的安全。 不过聂天不去对沈凌三人反而还有利一些,毕竟聂天不是异能者,去了也帮不了多少忙。 三人到了地里就发现,聂昆口中变异的田鼠和蜘蛛其实只是少数,林才和他的婆娘大抵运气不好,才会遇到好几只田鼠袭击他们的事情。 像现在,沈凌三人掰了两个小时的棒子,也只遇到了一只田鼠,还被徐宽用一个火球就解决了。 沈凌有心要知道这鼠肉到底对异能者有没有用,便将烧死的田鼠扔到了空间。 第 204 章 从上庄回来以后, 沈凌就把处理好的田鼠肉割下来一块, 做了一道红烧鼠肉。 徐宽和吕云龙因为第一次吃鼠肉, 开始的有些不敢下筷, 后来发现这道红烧鼠肉不仅好吃而且吃下去以后腹中还有一股暖流, 便你争我抢将整盘红烧鼠肉吃的精光。 后来徐宽和吕云龙的身体反应果真如沈凌猜想一样, 这变异后的田鼠肉果真可以给异能者提供能量。 为了知道这鼠肉普通人能不能吃, 吃了又有什么功效,沈凌特地割了一小块鼠肉,给自己做了碗肉羹。 一碗肉羹下肚, 她的感觉和徐宽两人一样,都觉得胃里暖融融的,但是不到一会儿功夫, 她就感觉周身多了一股热流, 在自己的身体里窜来窜去,全身经脉因为这股热流的乱窜, 出现了一种撕裂般的疼痛。 这股热流应该就是变异鼠肉提供的能量, 沈凌试着用内力疏导它, 让它像真气一样在体内有规律的运行, 起初它并不驯服, 沈凌用丹田内的内力一点点的安抚它,终于成功将它收服, 开始按照真气原本的路线在身体内运行。 这股热流在沈凌体内运行两个周天后,沈凌就感觉到丹田内的真气大有增长, 等她将这股热流完全吸纳殆尽, 就觉丹田内的真气达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比她在武侠世界里练到寒月功法的最后一层还要厉害的多。 有些像是练气期一层的感觉。但又比练气期一层少了些东西,比如她还是无法释放出法术,只感觉身体变得更强悍,力气也更大了一些。 有这样的结果,沈凌已经很满足了。 不过那鼠肉她却是不敢拿来给普通人直接吃了,若是她没有修炼内功,只怕迟早要被那股热流灼伤经脉,普通人应该完全不能承受住这股力量,也不知道如何疏导它。 于是那鼠肉便被她留下来给自己和徐宽吕云龙加餐,而他们从地里收来的玉米则作为了现在的主食之一。 秦刚吃早饭的时候,一边啃饼子一边问沈凌,是不是该拔白菜了。 沈凌被他这么一提醒,才想起问他菜地里如今还有多少棵白菜。 秦刚喝了口米粥润喉,“就剩下十几棵白菜了,虽然有些少,但是长得都挺好。” 菜地里那十几棵没被夜间低温冻死的白菜的确如秦刚所说长得很好,不仅个头比一般的白菜大,而且看上去水灵的很。 沈凌有心要知道这白菜是不是和那鼠肉一样,只能给异能者吃,便试着拔了一棵,晚上的时候不仅炒了道鼠肉丝还加了道醋溜白菜,作为他们三人的夜宵。 徐宽和吕云龙自从吃过鼠肉以后,晚上便有了吃夜宵的习惯。如今看到那道醋溜白菜,两人好久都没有吃过些新鲜的绿叶蔬菜了,先后挟了两大筷子。 沈凌也吃了不少醋溜白菜,她很快就发现,白菜虽然也能提供一部分能量,但是比起鼠肉来却少的很,而且相对来说也更温和,普通人应该也能吸收。 于是第二天中午,众人就吃到了新鲜的清炒白菜,只是分量有些少,毕竟白菜只有十几棵,若是六十多人敞开吃,根本吃不了几天。 沈凌的本意是觉得既然白菜里面蕴含的能量比较温和,那就拿来给大家分享一下,也许有人能用这股能量开发出不一般的能力也不一定。 不过她当时也是想想而已,更多的还是想让众人的身体在吸收了这些能量以后,变得更强壮而已。 但是没想到的是,真的有人因为吃了这蕴含能量的白菜,继而身体发生了某种变化。 张亮早晨起来以后,就发现身体多了某种变化,他仔细的感受了一下,发现体内好像多了一条绿色的元气之光,而且这元气之光在自主运行,不断从外界吸纳一些绿色的光点。那些光点被他吸纳的越多,张亮越觉得身体轻爽,感觉浑身上下都充满力量一样。 张亮不知道这变化其他人有没有,他想了想,决定找徐宽问一问,毕竟他最信任的人就是徐宽,对方又是异能者。 可惜就连徐宽都不知道张亮这是怎么了,他们最后只能去问沈凌。沈凌听了张亮的描述,眼睛忽然亮了起来,她让两人等等,回房间拿来了一块晶莹剔透的石头,让张亮将手放上去。 张亮将手刚放上去,那块石头就亮了起来,呈现出一种纯正的绿色。 沈凌羡慕的看了一眼张亮,想不到对方吃了白菜以后竟然激发了万中无一的单灵根资质,虽然是攻击力不强的木系灵根,但也比双灵根好太多。 张亮将手从石头上放下来,不明白石头为什么会呈现出绿色来。沈凌将测灵石和灵根详细给他解释了一遍,说自己祖上曾有人是修仙者,所以才会有一块测灵石并知道这么多。 最后,沈凌又从空间里拿出一本适合木系灵根者修炼的木系法诀,托词是祖上流传下来的功法,让他好生按照上面的法诀修炼。 不过其他人就没有张亮那么好的运气了,起床的时候只觉得身体轻盈了一些,心情也很不错。 等到早晨起来,当看到早饭多了一道肉丝白菜汤后,心情就更好了。 沈凌受白菜蕴含的能量能被普通人吸收启发,觉得白菜之所以能被普通人吸收,应该是蕴含的能量比较少,所以她试着做了一大锅肉丝白菜汤,里面的肉丝是用鼠肉做的,分量比较少,普通人吃应该没多大问题。 也许某些人吃了这鼠肉以后,会和张亮一样,被激发出某种潜在的能力呢。 不过可惜不是谁都有张亮的运气,众人喝了肉丝白菜汤以后,只觉得身体多了一股使不完的劲,倒没有沈凌期盼的灵根被激发的事情发生。 因着众人都多了一股使不完的劲,原来种白菜的菜地很快就被众人耕了一遍,又洒上了一些菜籽。 徐宽和吕云龙则继续出去寻找物资,他们自从天天晚上加餐吃鼠肉后,异能增长的越来越快,已经快要进化到二级异能者。 沈凌的内力也增长的越来越快,现在的她差不多已经达到练气期二层的水平,为了提高自己的实力,沈凌打算等自己达到练气期三层的水平以后再去市郊一次,多弄一些变异动物回来。 出于这个目的,沈凌现在将农牧组完全交给了秦刚管理,自己天天窝在宿舍里修炼内功。 只是还没等到她将内功修炼到练气期三层的水平,徐宽和吕云龙就带回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外面的一级丧尸越来越多,而且其中甚至有了二级丧尸。 异能者进化的同时,外面的丧尸也在进化,而且进化速度比异能者还要快一些。 为了防止避免遇到二级丧尸,徐宽和吕云龙只能暂时停下出去寻找物资的计划,带领狩猎组的人帮助农牧组的人开垦荒地种植粮食和蔬菜。 狩猎组的人原本以为避回到大本营就会躲开那些难缠的二级丧尸,哪知不知是哪个小队的人遭到丧尸的攻击,且战且退到了c大这边。 c大在末世之前一共有南北两个大门,末世以后,沈凌因为人手不多,只在距离宿舍比较近的南门安排了狩猎组的人值夜。而北门则用围墙封死。 那天夜晚,天空又飘起了雪花,沈凌正给三人做夜宵的时候,就听在南门值夜的一个男生在宿舍楼下喊了起来。 徐宽和吕云龙正等在桌边准备开饭,不用别人特意去叫,他们听到喊声就下楼去了。 南门外面,仅存五人的一个小队被几十个丧尸堵到了一个角落,为首的丧尸眼睛已经变成了红色,这正是二级丧尸的一个特征,这个二级丧尸的智商已经抵得上十岁的孩童,他指挥丧尸们将五人包围起来后,就发出桀桀的笑声,脸上还露出了得意的神色。 五人中为首的队长是一个金系异能者,不过他体内的异能因为路上一直要解决丧尸,所以已经所剩无几。而除去他以外,队员都是普通人,如无意外,他们就要死在这些丧尸手下了。 五人心里已经存了死志后,一直紧闭的南门忽然开了。 沈凌带着狩猎组的人打开南门以后,就看见了那个红眼睛的二级丧尸。 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二级丧尸也马上注意到了其中实力最高的沈凌。 它与沈凌静静对视了几秒,便发出一种奇怪的叫声。 沈凌觉出这只丧尸是想让她莫管闲事,她嘴角扬起一抹讽刺的微笑,想让她莫管闲事,那是不可能的。 她扬起手中的银鞭,“徐宽和吕云龙跟我去对付那些丧尸,其他人掩护好那几人先退到门内再说。” 沈凌说完,手中的银鞭便朝着那只二级丧尸而去,有她牵制这只二级丧尸,徐宽和吕云龙对付剩下的普通丧尸应该绰绰有余。 二级丧尸看到沈凌没有明白他的意思,或者是故意违背他的意思,脸上出现了发怒的神色,飞快的上前去抓沈凌手中的银鞭。 沈凌见机极快,她自知银鞭的硬度绝对不能和二级丧尸的力度可比,便扬了个鞭花,鞭头则直指二级丧尸的右眼。 她现在的内力已经接近练气期三层,那一鞭力道又准又大,直接刺入了二级丧尸的右眼。 二级丧尸的身体强悍度虽然大大提高,但是不管怎么说,它也是由人类进化而成,眼睛一直都是最薄弱的部分。那一鞭插入丧尸的眼睛中,过后三分钟,南门附近一直萦绕着那只二级丧尸的惨叫声。 三分钟以后,沈凌用鞭头刺入了二级丧尸的喉咙,这才让它倒地而亡。 而那边徐宽和吕云龙也已经将那些普通的丧尸解决的差不多,于是三人解决完剩下的丧尸,依次退回了c大。 队长吴鹏正在房间由张亮等人包扎伤口,他们五人在与丧尸对抗的路上,或多或少都受了一些轻伤,好在五人都没被丧尸咬伤,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沈凌知道吴鹏是一个金系异能者以后,便动了将他留在c大的心思。c大现在只有徐宽和吕云龙两个异能者,加上自己这个伪异能者,也不过只有三个面对丧尸能够完全自保的人。如果有了吴鹏的加入,c大这边就有了四个异能者,实力又会提升不少,到时也能吸引更多有能力的人加入。 吴鹏当然愿意留下,他们小队这次之所以被丧尸袭击,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们小队搜集的粮食快要吃完了,所以他们急需找到活口的粮食。如今沈凌愿意收留他们,吴鹏当然没有意见,尤其是沈凌独自一个解决了那只二级丧尸让吴鹏看到了他们这边的实力后,吴鹏更愿意留下来了。 两人简单的交谈后,便将吴鹏五人留下来的事定了下来。 沈凌得知吴鹏几人还没有吃晚饭以后,便亲自下厨做了一锅豆苗肉丝面,外面的雪越下越大,她担心小队的其他四个普通人会因为夜间低温感冒发烧所以特地往汤里放了一些豆苗。 五人已经好久没有吃过这样美味的饭菜了,最后将一大锅面吃的精光,汤也喝的一滴不剩。 沈凌看他们都已经疲惫的很了,便安排他们住进了一间六人宿舍。里面的床铺桌椅都是齐全的,还有暖壶水杯等生活用品都是齐备的。 吴鹏当夜睡了一个好觉以后,第二天便带着队员跟着众人去了餐厅。 餐厅位于一楼,原来是宿管放置杂物的地方,后来便被众人收拾出来做了餐厅。 早饭比较简单,每人一碗米粥,一个玉米饼子,外加一碟洋葱拌木耳。 沈凌之前四处搜罗来的粮食大部分已经吃完,为了不引人怀疑,她只敢拿一些空间的普通大米出来,而且分量还不多。 好在他们去上庄的时候,收了不少玉米回来,省着点吃可以吃上一段时间。 吴鹏他们看到这样的早饭也没感到意外,他们也知道昨晚的面条应该是c大的人看他们第一天过来,所以给的优待。实际上,对吴鹏他们来说,有口热乎饭吃已经很不错了。 吴鹏吃饭的时候,沈凌坐在了他的旁边,问了他外面的一些事情。 吴鹏说,外面的局势越来越严峻,新近出现的二级丧尸智商都比较高,他们中有的带领比较低级的丧尸有目标性的攻击c市里各个小队建立的基地。 吴鹏他们基地附近的一个小队,就是这样被消灭的。 第 205 章 就在c市的局势越来越严峻时, 沈凌从齐磊那里得到了一个消息。 邻省的g市已经建立起了一个较大的基地, 因为g市附近有军队驻扎, 所以在末世后很快就由军方这边建立了一个基地。 如今基地的基础设施和规定已经趋于完善, 基地的高层便开始散出消息, 招纳异能者或是能力出众的人到基地这边共同对抗丧尸。 沈凌对这个消息并不动心, g市的基地自己并不熟悉情况, 在未完全知道基地的情况之前,她并不准备带着众人前去投奔。谁知道基地的高层对他们这些后来者抱着什么态度,要知道在末世最可怕的还不是丧尸和变异动物, 而是看不透的人心。 相较于沈凌的观望态度,齐磊因为是军人出身,对军方建立的基地有着天然的好感。他准备带着霹雳小队投奔g市的小队, 临走前特地跟沈凌打了声招呼。 沈凌有心想接收齐磊之前所在的别墅区, 可是齐磊走后夜间温度越来越低,c市又迎来了一次降雪, 而且这次的大雪比之前下过的雪都要大, 不到半天的时间, 地上的雪就积了厚厚一层。 在沈凌的提议下, c大的人手全都用来出去搜救那些患病的幸存者。 好在这样的雪天, 对于那些丧尸们也是一种考验,它们还没强大到不惧严寒的地步, 而且雪天路滑,大部分普通丧尸因为手脚不灵活并不愿意外出, 所以徐宽带领的狩猎组倒是没遇到什么麻烦。 沈凌赶紧趁着最近几天外面没有多少丧尸活动的这个机会, 将c市的几家大型超市都转了一遍。这几家超市在末世以后,就被好几拨小队搜罗过,食品区几乎不剩下什么东西,就连油米面这样的原材料也多被人搜罗走了。 好在沈凌找到了一家超市的地下库房,这库房的门口上了一把结实的大锁,正是这大锁的存在,这库房里面的东西才得以保全下来。毕竟幸存者们进来搜罗物品的时候时间有限,来不及花费大量的时间撬锁。 沈凌也是费了好大的劲才将大锁撬开,好在库房里面的东西并没让她失望。有油米面,有矿泉水饮料酒水,有各种奶制品,有银耳木耳之类的干货,还有不少加工类食品。 沈凌将这些食品全都收进了空间,有了这些物资在,他们这些人就可以坚持到红薯和马铃薯收获的时候了。 因着沈凌白天搜罗到了不少东西,晚饭就相当丰盛。 每人一大碗白米饭,一小碗牛肉罐头炒红薯叶,一碟花生拌腐竹,还有一碗紫菜海米汤。饭后每人还分到一袋薯片,至于喝的则可以任选,有酸奶有纯牛奶有碳酸饮料还有啤酒。 吴鹏吃完饭选了一罐啤酒,坐到沈凌跟前,问起了鼠肉的事。 他来到c大这边以后,就和徐宽吕云龙同样的待遇,每晚都有鼠肉吃,他并不知道鼠肉的来历,只知道吃了这东西以后,异能增长的很快。可是最近这两天,沈凌却再没做夜宵给他们三人吃。 沈凌被他这么一提醒,才想起鼠肉已经吃完,而自己早有打算去狩猎一些变异动物的计划,她便点了点头,心里思拊着是不是再去一次上庄。 于是,第三天,沈凌带着徐宽三人开车去了郊区。 他们原本是想再去一次上庄的,哪知开车到郊区以后,就看见了好几只结伴的变异野兔。这几只变异野兔虽不如他们第一次见到的那只野兔像老虎那样大小,但看上去也不小。 四人顿时动了将这几只野兔抓住的心思,便追了上去。 可惜他们运气不好,追到一半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变异后的山羊。那山羊足有卡车大小,径直朝奥迪撞来。 四人顾不上再追赶野兔,忙着先对付这只山羊。沈凌看这只山羊个头比较大,普通的兵器难以取胜,便从空间取了一把弯刀。这把弯刀还是她在修仙世界里收集的一件下品法器,虽然她现在没有灵力,不能发挥出这把刀的真实威力,但是单凭这把宝刀锋利的刀刃,就可制服眼前这只山羊。 眼前的这只山羊自从变异以后,就成了附近的一霸,它将羊头一低,两只羊角便朝着奥迪撞去。 沈凌借着会轻功的优势,双脚一点地人就飞到了半空中,方位正好处于山羊的正前方,她将全身的内力灌注于双手,然后便握着宝刀朝着山羊的头部而去。 锋利的刀刃砍在羊头上,在场的几人都听到了一声咔嚓的声响,然后那头卡车大小的山羊就重重的倒在了地上。 沈凌此举几乎可以说是一击毙命,她迅速将这只山羊收到空间里,在血腥气尚未传播到附近之前,赶紧催促几人离开。 这次是徐宽开车,他忙调转车头朝市中心而去,这只卡车大小的山羊足够他们吃上一两年,所以他不用沈凌多说,直接原路返回。 沈凌坐在后面,一直警惕着周遭的动静,她怕山羊的鲜血会招来几个食肉的变异动物,那么情况就不好办了。 旁人也许觉得她一击就解决掉那只山羊,看上去非常厉害,可是那一刀却耗费了她一半多的内力,若是再遇到几个棘手的变异动物,他们几人就危险了。 好在沈凌将山羊收到空间的速度够快,他们一路上倒是没再遇到变异动物,顺顺利利的回到了c大。 沈凌这次仍是不敢直接食用这山羊肉,先给拥有异能的徐宽三人炖了一锅羊肉汤。羊肉汤炖好以后,整个宿舍楼里都飘着一股浓郁的香味,被沈凌勒令闭关修炼的张亮闻见香味,忍不住出来找沈凌要了一碗汤喝。 羊肉汤蕴含的力量更温和一些,沈凌先喝的也是羊肉汤,不过羊肉和鼠肉给她的感觉有些不一样。鼠肉下肚以后,身体只感觉到有一股能量在全身内窜来窜去。 而羊肉汤下肚,沈凌感觉全身都暖融融的,不知不觉间自己的内力就有所增长,光是喝汤就比吃鼠肉效果好多了,而且蕴含的力量还相对温和。 沈凌试着吃了一口羊肉,羊肉蕴含的力量也很温和,缓缓的流淌在她的全身经脉中,然后慢慢汇聚到丹田。 沈凌感觉一碗羊肉下肚,自己的内力已经无限接近于练气期三层,这速度不可谓不快。 徐宽三人也有同样的感觉,一碗羊肉下肚,他们觉得体内的异能有了很大的增长,看来突破到二级异能指日可待。 沈凌和徐宽等人靠着猎来的山羊肉增长自己的实力之时,齐磊等人也到达了g市的基地。 这一路,他们走的太过艰难,从c市到g市,他们遇到了不知多少危险,霹雳小队原来拥有的十八个队员,也因为路上的种种危险,减少到九人。若不是他们来时带了不少能够抗感冒发烧的豆苗,只怕存活下来的人还要更少一些。 所以如愿到达基地以后,齐磊等人的心情并不算太好,尤其是在发现基地这边的规定后心情就更不好了。 g市的基地和齐磊他们之前的驻地一样,也是位于一个别墅区。 基地的高层因为季节的缘故,并没有组织人种植农作物,日常所需的食物全靠发动人手出去搜罗。 因着食物紧张,基地便定下了一条规则,异能者一天供给两顿饭,而普通人一天则只供给一顿饭。 除此以外异能者和普通人还在很多方面也有明显的区分,比如住宅,比如日常生活,比如需要完成的任务。 霹雳小队这边只有齐磊和副队长赵宽有异能,如此一来,他们就得与其他队员分开,住在异能者所在的住宅区。 但是这还不算完,聂天等人被分到基地的普通住房后,一日只供给的一餐有时还会遭到异能者的抢夺。 齐磊自然会为自己的队员出头,但是出头的结果就是他和赵宽接下来领取的任务异常艰险。 那个任务是基地高层请来的一个生物学教授发布的,这个生物学教授在末世发生以后通过实验发现,从野生灵芝中所提取的药液对丧尸的病毒有轻微的抑制作用,他由此想到外界的那些异植。若是有野生灵芝也进化成异植,会不会从中能提取到抵抗丧尸病毒的药液。 基于这个猜想,他发布了一个寻找野生灵芝异植的任务。不过野生灵芝多生长在深山老林,从前还好说一些,现在深山老林里多的是可怕的变异动物,所以这个任务发布以后,几乎没有哪个异能者愿意去。 直到基地的高层觉得齐磊和赵宽公然在基地里斗殴,出于惩罚他们的目的,便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他们。 生物学教授得知自己的任务有人领取了之后,就主动见了齐磊和赵宽一面。他将自己的猜想如实告诉给齐磊和赵宽,要他们尽心帮他找到野生灵芝进化后的异植。 一旦他的猜想得到证实,以后基地就可以研发出抵抗丧尸病毒的药液,然后进而生产出疫苗,这样不管是异能者还是普通人就再也不用怕感染上丧尸病毒,进而要沦为丧尸了。 齐磊和赵宽起初被他说的有些激动,但是等到得知他们要去的地方是南方的某座深山后,两人的脸色马上就变了。 先不说那座深山到底有多少危险,光是路上就有许多未知的危险。齐磊和赵宽从生物学教授的办公地方出来以后,一时觉得有些茫然,不知该何去何从。 第 206 章 第二年春天来临的时候, 沈凌的内功已经达到了练气期七层的水平。徐宽他们三个异能者也进化成为了四级异能者。而张亮的修炼速度却是最慢的, 虽然他的天赋不错, 但是毕竟周围的环境蕴含的灵气不多, 所以他现在的修为也不过是练气期二层。 原来在桃林中种下的红薯和马铃薯以及花生已经收获, 菜地旁边的荒地播撒下的豆种也收获了不少豆类。 不过随着c大容纳的人口越来越多, 这些粮食作物就是再多, 也有吃完的一天。 所以谷雨一过,沈凌便带着众人继续开垦荒地,准备把c大的校园彻底改变成农场。 同时她也没忘记齐磊他们留下的别墅区, 等c大这边走上正轨后,便将继续开垦荒地的任务交给了秦刚负责,自己则带着张亮去了齐磊他们之前所在的别墅区。 这片别墅区沈凌之前已经来过, 她早就在齐磊他们离开以后, 规划好了这片别墅区的用途。 每栋别墅楼都有一个面积不小的花园,既可以开辟成菜地也可以种上几棵果树还可以种一些高产的农作物。 沈凌从空间里取出一些果树苗和种子, 张亮便负责将这些树苗和种子种下, 他有灵力在身, 做这些事异常轻松, 不到半个小时就完成了任务。 接下来, 他又在沈凌的指挥下在别墅区周围布下了一个迷幻阵,主要是防止丧尸进来搞破坏。这迷幻阵因为张亮修为低的缘故, 阵法并不怎么厉害,但是迷惑丧尸却绰绰有余。 两人从别墅区回来以后, 正好赶上午饭。 因着马铃薯和红薯的产量都非常可观, 生活组的人便放开了手脚做饭。 每人一碗米饭,一份醋溜土豆丝,一份腐竹炒木耳,一碗羊肉汤,还有两块红薯当饭后甜点。 沈凌就着土豆丝慢条斯理的吃饭时,坐在她对面的徐宽半真半假的抱怨道:“老大,天天吃羊肉,我都快吃腻了。” 自从去年冬天,c大收容了一百多人以后,沈凌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底下的人便私下喊沈凌老大,徐宽他们几个也跟起风来。 沈凌看了他一眼:“那你想吃什么?” 徐宽还未说话,吕云龙插话道:“说实话,我有点想念之前的鼠肉。有兔肉和鸡肉更好。” 沈凌放下筷子,从空间里取出一盒酸奶,插上吸管喝了一口,说实话,她对羊肉也有点腻了。任谁天天吃羊肉,而且一吃就是好几个月,谁也有些受不了。 “要不我们再去一次上庄?”吴鹏最后开口道。 沈凌看了他们三人一眼,最后在他们的期待中点了点头:“那就过两天再去一趟。” 沈凌之所以想再去一次上庄,不单单是因为吃腻了羊肉,更重要的原因是想弄到一株黑子采得的灵芝。 他们此行五人这次仍是选择开奥迪去,路上沈凌凭借着练气期七层的水平猎到了不少变异动物,尤其是抓到不少变异野兔。 到达聂昆家里时,因为在路上耽误了不少时间,已经是下午两三点钟。 聂昆仍是和之前一样,劝沈凌最好不要冒险,但是沈凌已经打定了主意,问明了大青山的具体方位后,就准备第二天一早就动身出发。 沈凌虽然没有听聂昆的劝告,但是对待这次大青山一行却非常谨慎,她准备将徐宽三人留在聂昆这里,只带张亮一人上路。 张亮修炼的是木系功法,可以最快感知到野生灵芝的大体位置,至于其他人去的话多半要拖后腿。 第二天天还未大亮,沈凌和张亮就起身了,两人匆匆吃了早饭以后,就朝着大青山的方向动身。 大青山距离上庄这里有将近一百多里路,而且多是山路,所以沈凌和张亮选择步行。 好在他们一个会轻功,一个会轻身诀,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大青山的山脚下。 张亮放开神识,据他观察,方圆五里地之内并无什么危险的变异动物,至于五里之外他就不知道了。 这样,两人一边赶路,张亮一边利用神识探路,一路上两人倒是没遇到什么危险,但是野生灵芝一株也没发现。 沈凌看时间已经接近中午,便和张亮找了处空地,准备吃完午饭再继续寻找。 午饭是沈凌出发前做好放在空间的,满满一个饭盒内有冒着热气的米饭,有香菇羊肉汤,有红烧土豆,有花生拌木耳。 饭后,沈凌又从空间里拿出了两罐啤酒,两人一边喝一边商量接下来该怎么走。 半罐啤酒下肚,沈凌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周围怎么突然安静起来了,连鸟叫声都消失了。还未等她提醒张亮,后者拉着她就跑,边跑边道,“我刚用神识扫了一下周围,有一群野猪正朝我们这个方向奔来。” 沈凌正想问他那群野猪为什么要朝他们这个方向奔来时,身后不远处就传来了几声猪叫。沈凌大着胆子往回看了一眼,只见他们身后几十米处多了几只小房子大小的野猪,相比家猪,它们的皮毛要厚得多,跑起来时速度也快得多,没有多久就追上了沈凌等人。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这几只野猪看都不看沈凌和张亮两人,继续朝前飞奔而去,似乎身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赶它们。 沈凌忽然想到了好几种可能,但是哪种可能都不是她和张亮所能应付的,布阵的话又有些来不及,她索性叫住张亮,带着他躲到了空间。 反正空间有自我保护功能,张亮出来以后系统会自动屏蔽掉他的这段记忆,所以沈凌任他好奇的在空间里转来转去,自己则留意着外界的动静。 果然如她所猜测,野猪过去后不久,就有一群变异狼浩浩荡荡而来,这群变异狼至少也有十来只,数量几乎是野猪的两倍。怪不得这群变异狼虽然没有野猪个头那么大,但是也让那群野猪害怕的不行。 沈凌一直等变异狼过去半个小时后,才带张亮从空间里出来。张亮从空间里出来后,系统就自动帮他抹去了空间里的那段记忆,所以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刚刚发现野猪拉着沈凌逃命时。 沈凌配合的跟着他跑出了老远,才在山中的一块凹地停下来。 张亮用神识扫了一下周围,也许是他们跑的够快,那群野猪已经不在周围五里地之内,他不由松了口气,继续用神识寻找野生灵芝。 沈凌跟着张亮在山里毫无目的的寻找灵芝时,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了一阵动物的撕咬声。 看来是那群变异狼最终追上了那群野猪,也不知道它们遇到一起到底哪边会获胜。 沈凌忽然有了想去看看热闹的心思,也许它们会实力相当拼个两败俱伤呢,那自己不正好可以做那得利的渔翁? 沈凌有了这个想法后,便让张亮布下了一个迷幻阵,自己让他在当地稍待片刻后,就运起轻功朝着远处而去。 变异狼追上野猪的地方是在一片茂密的林地,沈凌赶到的时候,这片茂密的林地因为变异狼与野猪惨烈的厮杀变得凌乱异常,不少参天古木被撞倒在地,原本茂密的林地几乎被夷为平地。 而场中争斗的两群动物也斗得惨烈异常,数量较少的野猪明显处于了下风,三四只野猪几乎快要被变异狼咬死。 沈凌看这情形不出半个小时,这群野猪就要被这些变异狼杀死,便找准时机朝一只快要濒临死亡的野猪冲去。 那只野猪附近围着三四只变异狼,沈凌冲过去的时候点燃了一挂空间里存放的鞭炮。 那四只变异狼受到惊吓,本能的停下了对野猪的撕咬,沈凌就趁这个空隙将野猪收到了空间。 四只变异狼发现野猪消失,知道上了沈凌的当,便朝她发起了攻击,卡车大小的四只变异狼一齐朝沈凌扑来,沈凌第一反应就是运起轻功飞快的朝相反的方向跑去。 茂密的林地尽头是一处崖谷,沈凌跑到尽头无路可走,只能横下心跳了下去。 第 207 章 沈凌跳下崖谷的时候, 已经做了最坏的准备, 万幸的是, 崖谷周围的石缝中生长了不少树木和藤蔓, 沈凌借着几棵藤蔓做缓冲, 终于有惊无险的落到谷底。 沈凌很快扫了一眼周围, 这处崖谷看上去非常深幽, 到处都是高耸入云的古木,她想到野生灵芝的生长条件,这崖谷倒是非常符合条件。她从空间里提出那把弯刀, 一边警惕周围环境,一边寻找起来。 一个小时后,沈凌果真在一棵树下发现了一株变异的野生灵芝, 野生灵芝变异以后不仅比沈凌之前见过的灵芝大上不少而且似乎有了灵智, 沈凌找到它以后,就见这株野生灵芝想要遁地而逃。 沈凌费了好大的劲, 最后才将它抓住。可惜空间的黑土地暂时不能使用, 要不然沈凌倒是可以考虑将这株灵芝移植到空间。 野生灵芝到手以后, 沈凌借着空间的瞬移功能离开了此地, 然后与张亮会合。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 两人便回到了上庄,和其他人会合返回c大。 沈凌弄到的这株野生灵芝一共有三片, 最大的一片直径在三十厘米左右,最小的一片则只有巴掌大。 沈凌取了巴掌大小的那片灵芝, 小心的掰下来一块, 准备熬成汤水,试一试它的效果。 金黄色的药汤熬好以后,沈凌试着喝了一小碗,灵芝药汤的感觉和羊肉与鼠肉的功效完全不同。 沈凌刚喝下去的时候觉得没什么感觉,她试着给徐宽四人喝了一小碗,和她的感觉一样,身体没什么变化。 难道这灵芝只在感染了病毒以后才能真正发挥其功效?沈凌想到黑子叼来的那片灵芝治好了上庄那些人的感冒发烧,心里便有了这个猜测。 沈凌决定等c大这边有人感染了丧尸病毒以后再试试这灵芝的功效,便把它们放在了空间待用。 两个月以后,狩猎组的一个组员便在撤退中被一个丧尸不慎咬了一口。从前遇到这样的情况,幸存者被丧尸咬伤以后,不出意外的话都会变成丧尸,因此凡是被咬伤的队员都会被徐宽等人抛弃。 不过这次有了沈凌的嘱咐,徐宽等人将这名被感染的组员带了回来。 沈凌赶紧熬了一碗灵芝汤,但是怕药效来不及,还是给这名组员做了五花大绑,防止他异变成丧尸。 当天晚上,沈凌守在这个组员身边,生怕会错过什么变化。前半夜,这个组员一直在不安的躁动中,不时想要挣开身上捆绑的绳索,沈凌试着和他沟通,但是毫无回应。 后半夜的时候,这个组员终于安静下来。沈凌忍着困意坚持到天明,发现这个组员过了一晚上以后,几乎恢复正常,不仅可以进行沟通而且有进食欲望。 不过为的安全,沈凌还是非常谨慎的没有去掉他身上的绳索,端给他的饭菜也比较清淡。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第二天晚上的时候,这个组员还是发起了高烧,沈凌试着喂他喝了一些灵芝水和之前的豆苗汤,可惜都没有什么效果。 沈凌不由有些失望,难道灵芝的效用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样能抵抗病毒?她正在思拊这个问题时,徐宽过来找她商议事情,沈凌忽然想起一事,试着问了他几个问题。 徐宽回答说,他当初在成为异能者之前,的确是被丧尸咬过,而且后面也曾发过烧,至于发烧多久他就记不得了,反正时间不长。 沈凌心里又升起了一个希望,也许这名组员在被丧尸咬过之后激发了异能也说不定。 结局确如沈凌所想,这名组员醒后,果然激发了异能,而且是和吴鹏一样的金系异能。 这名叫段飞的组员成为异能者以后,狩猎组的组员得知他的经历后不由动了小心思。 于是在接下来的三天时间里,沈凌哭笑不得的接收了好几个被丧尸咬伤的组员。 有灵芝水在,她倒是不担心这些组员的生命安全,但是到底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么好的运气被激发出异能,她就说不准了。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不是每个人被丧尸咬过都能激发出异能,后来的这几个组员在恢复健康以后一个人也没能激发出异能,这才让众人歇了心思。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两年,在这两年时间里,沈凌带头建立的c大基地容纳的幸存者越来越多,几乎将整个c市的幸存者都召集到了她这边。 其他基地所要考虑的粮食问题,在这里几乎不成问题。c大的所有空地差不多都被开垦成了农田和菜地,还有别墅区那边也种了不少农作物,加上沈凌用空间里的物资偷偷的进行补贴,起码供给两三百人吃饭还是没有问题的。 而外界的形势也一如两年前一样严峻,普通丧尸占据的比例越来越少,一级丧尸不说随地可见但是也不在少数,而二级丧尸三级丧尸以及更高级的四级丧尸虽说数量比较少,但是智力越来越高,也越来越难对付。 沈凌现在已经将c大的农牧组完全交给秦刚负责,自己则独自外出解决丧尸完成系统交给她的任务。 她现在的实力已经达到了练气期十层左右,实力增长的速度比起之前要慢上很多,沈凌觉得这大概跟她所食用的变异动物等级比较低有关。要知道她的内力增长完全依靠食用这些变异动物,而变异动物的等级都比较低,随着她的内力越来越高,这些变异动物带给她的作用便越来越小了。 不过练气期十层的水平,也足够她应付那些等级不高的丧尸了。 这天,沈凌和平时一样到了丧尸分布最多的市中心,取出银鞭就开始解决眼前大批的丧尸。 也许是她经常到这边解决同类,有些颇有智商的丧尸一看见她就跑。 沈凌懒得去阻拦,反正眼前的丧尸够多,少一两个也没什么。 不过等她往回返的时候,却意外遇到了一个丧尸。 这个丧尸有些与众不同,它见到沈凌以后既不害怕也不想着攻击,而是朝她啊啊啊说着什么。 可惜沈凌并不懂丧尸语,她好奇的盯着对方看了半天,虽然不知道它在说什么,但大体知道这个丧尸对她没有恶意。 这样与众不同的丧尸,沈凌还是第一次见,她便没有像平时一样取出银鞭,而是放了这个丧尸一马。 不过这个丧尸并不满足沈凌的对待,它依旧啊啊啊的说了一番丧尸语,沈凌懒得理会它,运起轻功直接走了。 接下来第二天,沈凌回去的路上,照常遇到了这个丧尸。这次沈凌比前天有耐心了些,终于发现这个丧尸一直指着西北方向的位置。 沈凌心中一动,她试着对丧尸说了一句带路,怕丧尸听不懂她的意思,她又做了个手势,总算让它转过身,开始带路。 市中心的西北方向原来是一个商业楼,沈凌跟着丧尸一直爬到七楼,然后穿过一片办公区,便到了一个非常豪华的办公室。 这个豪华的办公室不仅有舒适的沙发座椅,里面的房间还放着一张舒适的大床。 丧尸将沈凌一直领到里面的房间,那张可容纳三人的大床上躺着一个两岁左右的男孩,旁边还有一个年轻的少妇在小心的为小男孩擦拭额头。 沈凌有些吃惊,她想不到这个丧尸竟然带她找到了两个幸存者。 少妇为小男孩擦拭完额头,便说出了缘由。 那个丧尸是她的丈夫,也就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末世爆发以后,他正在公司上班不可避免的也感染上了丧尸病毒,成为了丧尸一员。而她当时怀孕在身,在家休养,因此避过了一劫。 末世刚开始的时候,她因为有囤积食材的习惯,自家别墅里的存货足够她吃上好长时间,她便劝家里的保姆留下来陪她。可是保姆惦记着自己的孩子,少妇只好给了她一点粮食让她走了。 保姆走后,少妇只好挺着肚子自己一个人做饭,好在她运气不错,后来遇到了一个心地不错的女医生,虽然不是妇产科医生,但是也帮她将孩子生了下来。 之前她为未出世的孩子也买过几罐奶粉,她自己又有母乳,因此孩子在她和女医生的照料下被养的不错。后来女医生在一次出去寻找物资的时候,许是发生了危险,再也没有回来。 少妇正为自己和孩子的将来发愁时,她原来的丈夫回来了,虽是丧尸状态,但它还有之前的记忆,知道她是自己的妻子。 少妇大着胆子跟他沟通,耗费了不少时间后终于找到了沟通的方法,这以后,她的丈夫便负责为她们母子寻找物资,后来觉得别墅区不安全,三人便搬到了这处商业楼。 本来三人生活的挺好,丧尸出去寻找吃的和喝的,母子两人窝在办公室里活动。 哪知前天,小男孩突然发起了高烧,少妇着急之下便让丧尸老公出去找外援。 沈凌细细看了一眼小男孩的状态,能在两年时间里没有患过感冒发烧,这孩子应该属于很健康的那种,现在又是春天,不该感冒发烧啊! 不过为了万一,沈凌还是从空间里取出了一瓶浓缩的药剂,这是她从豆苗中提取的药液,不用熬汤就可以直接服用,效果也很好。 “这是我们基地研究的一种药剂,对感冒发烧很有效果。”沈凌向少妇解释了这么一句,便上前给小男孩喂药。 只是在沈凌给小男孩喂药的时候,她无意发现小男孩的胳膊上有一个两颗牙咬上的牙印,沈凌看了一眼那个丧尸老公,直接问道:“你老公是不是咬过你儿子?” 少妇脸色一变:“没有啊,我老公虽然不知道那是他儿子,但我经常叮嘱他不要伤害小童,他也一直都很听我的话。” 沈凌看了一眼丧尸老公,指了指男童身上的牙印,丧尸老公有些明白了,他脸上出现了一个不好意思的表情。 少妇看的明白,她不由得红了眼圈,儿子原来是感染了丧尸病毒,怪不得会突然发起烧来。 一想到儿子以后也会变成丧尸,少妇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 “你先别着急!我觉得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坏,一般被丧尸咬中以后,一两天之内就会变异成丧尸。可是你儿子过了两天却只是发烧,没有发生变异现象,说明他极有可能是被激发了异能。不过因为他年纪太小,可能抵御病毒的时候有些困难,所以才会发烧这么长时间。” 沈凌分析完取出了一些灵芝汤,一点点喂给小男孩,有了这灵芝汤,小男孩进化成异能者的速度就会加快。 不过少妇仍有些担心,沈凌索性就留在这里,陪了她们一晚上。 天明的时候,小男孩终于醒了,如沈凌所料,他进化成了异能者,而且是比较少见的风系异能者。 沈凌试着劝说这母子俩跟自己到c大那边,少妇出于感激也想回到人群中生活,便同意了沈凌的建议。不过她有些为难的看了一眼丧尸老公,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她老公的去留问题。 沈凌对丧尸老公保留有自己的记忆这件事非常感兴趣,告诉她,只要她能够约束她老公不咬人,自己便同意带她老公回c大那边。 沈凌将这两人连同丧尸带回c大这边时,立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因为灵芝汤可以抵抗丧尸病毒的缘故,现在大家对丧尸的畏惧大大减少,看见沈凌带回来一个丧尸,有人还上前凑趣逗弄了一下丧失老公。 沈凌最后将这一家三口安顿在了宿舍第二层最东面的一个房间,只是在划分她们的归属组时遇到了些许问题。 秦刚担心自己指挥不来这只丧尸老公,徐宽的狩猎组肯定不会要。沈凌想了想,将少妇分到了生活组,丧尸老公则负责帮她打打下手。至于那个叫小童的小男孩,沈凌便放任他在基地里随便玩耍。 第 208 章 现在生活组的组长是资历最老的王诗雨, 狩猎组从外面救回来的幸存者只要是女性后来就都分到了生活组。现在生活组这边有二十多人, 有王诗雨这样的大学生也有家庭主妇。 她们在丧尸老公一家到来之前日常工作就是做做饭打扫打扫卫生, 日子过得简单又有些无聊。丧尸老公一家来了以后, 丧尸老公几乎寸步不离少妇身边, 又有小童这个小男孩, 生活组这边顿时热闹起来。 为了让少妇林美婷好好的照顾小童, 王诗雨给她安排的组内任务很轻松。而且大家这么长时间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异能者,便对小童多了些偏爱。 这天还没到中午,生活组的刘红便给小童蒸了碗蛋羹。一年多前, 沈凌带着狩猎组又去了一次郊外,意外抓到了一只变异鸡。这只变异鸡个头和鸵鸟有的一拼,下的蛋足足有西瓜大小。 沈凌尝了以后, 发现这鸡蛋蕴含的能量比较少, 就是常人也可以食用。后来这变异鸡每隔一天就下一个蛋,大家便用它改善伙食。 刘红给小童蒸了碗蛋羹后, 便用剩下的蛋液做鸡蛋卷。 小童起先在丧尸爸爸的陪伴下一边吃蛋羹一边玩, 后来就跑出了厨房。林美婷看刘红忙不过来, 便把小碗交给丧尸老公, 自己则去帮刘红的忙。 丧尸老公之前也帮她照顾过小童, 因为他在变异前和变异后性格都非常稳重,所以林美婷把小童交给他非常放心。 小童在宿舍楼外的小花坛前边吃边玩, 小花坛从前种了好些月季,现在则被开垦出来种了些西红柿和黄瓜。 小童坐在小花坛旁边的石灰地上, 丧尸爸爸用勺子一点点的喂他, 小童在半上午的时候林美婷给他冲了半瓶奶粉,因此他并不是太饿,吃到一半的时候,他就摇头不吃了。 丧尸爸爸记得林美婷的叮嘱,让小童好好吃饭,便又将勺子递到了小童面前,小童烦不胜烦,忽然将勺子抢过来,喂给丧尸爸爸。 丧尸爸爸不肯张口,但是小童发起了脾气,一定要丧失爸爸吃完剩下的蛋羹,丧尸爸爸想了想,便试着张了张口,小童立刻就把勺子伸进了他的口中,然后咯咯笑了起来。 丧尸爸爸在小童的笑声中吃完了剩下的蛋羹,自己也咧嘴笑了起来。 中午吃饭的时候,小童还记得之前的事情,林美婷给了他一个蛋卷,他立马分给了丧尸爸爸一半。丧尸爸爸无奈的吃掉了那半个蛋卷。 小童似是从中得到了乐趣,自己主动又挟了一个蛋卷,和丧尸爸爸分食了一半。他玩的不亦乐乎,自己一口喂丧尸爸爸一口有时也喂妈妈一口。 不知道丧尸老公是不是吃的蛋卷蕴含了能量,晚上的时候就开始不舒服起来,林美婷觉得不好,马上就去找沈凌。 沈凌白天的时候一整天都在外面解决丧尸,听林美婷这么一说就知道问题出在了那些蛋羹和蛋卷上。那些东西蕴含了一些能量,异能者吃可以补充能量,普通人吃可以提高抵抗力。 唯独丧尸吃了以后,不仅有益还有害。 沈凌仔细看了看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丧尸老公,他是比较低级的一级丧尸,和普通丧尸没什么区别,脸色从前有些发青,可是现在却微微发红,嘴唇白的厉害,似是在忍受什么痛苦。 不管他是在忍受什么痛苦,沈凌觉得她都无能为力,毕竟她的药液只对普通人和异能者有效,而她手边又没有治疗丧尸的药液。 不对,丧尸根本不会得病,他们是普通人感染了病毒才会变异成丧尸,眼下这种情况是不是丧尸老公吃了蛋羹和蛋卷以后,体内的病毒在和抵抗体做搏斗。 沈凌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她从空间里取出好几瓶药液,撬开丧尸老公的嘴,硬灌了进去。 这天晚上,沈凌仍是在旁守了一夜,不过天明的时候丧尸老公却仍未醒来,而且嘴唇已经转为紫色,脸色则变得通红无比。 沈凌觉得现在这种情况,只能静观其变了。她让人将丧失老公抬出来单独放在一个房间。万一情况变坏,林美婷和儿子也不会受到伤害。 安顿好这些,也就到了吃早饭的时候。 因为沈凌从空间里拿出来的种子可以抵御末世夜间的低温,所以秦刚带领农牧组的人一年四季播撒菜种。即使是温度不高的春天,一日三餐也能吃到新鲜蔬菜。 摆在沈凌面前的早饭就很丰盛,一份清炒豆芽,一份白菜炒木耳,一块鹅蛋大小的白水煮变异鸡蛋,一块杂粮饼,一碗白米粥。 沈凌看到白菜炒木耳的时候,忽然想起了末世刚发生的那年冬天,菜地里在末世前长出的白菜虽然被冻死不少,但是也留下了一些蕴含能量的白菜。 沈凌总觉得这些白菜比较不同,便留下了几棵,一直放在空间没动。如今遇到丧尸老公这件事,沈凌便想起来此事,觉得那几棵白菜应该可以起到一些作用。 她吃完早饭以后,立刻就从空间里取出一棵白菜,然后用它做了些浓汤喂丧尸老公喝了下去。 前两个小时以内,丧尸老公脸上没有任何变化,也没有好转的迹象。但是三个小时以后,沈凌就细心的发现丧尸老公的脸色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发红,嘴唇也由紫转红。 她便又给丧尸老公灌了一碗白菜汤,同时每隔几个小时就喂他喝一瓶灵芝水。 熬了一天一夜后,丧尸老公终于在两天后的清晨睁开双眼,他清醒以后,说的第一句话并不是啊啊啊的丧尸语而是标准的普通话,“我这是在哪里?” 丧尸老公成功转化为普通人以后,沈凌的心情简直无法形容,她唯一遗憾的就是丧失老公的两颗獠牙还是原来那个样子,并没有因为变化成普通人,那两颗獠牙就收缩回去。 不过半年以后,丧尸老公的獠牙就渐渐缩小了回去,不细看的话根本不会发现他曾经是丧尸中的一员。 在这半年里,沈凌不再每天出去解决丧尸,而是出去寻找像丧尸老公这样还多多少少保留着一些人类记忆的丧尸,然后把它们带回去进行试验。 中途,因为变异灵芝用完,沈凌和张亮只好又去了一次大青山,不仅发现了一株变异野生灵芝还发现了一株年份在百年以上的变异何首乌。 沈凌在试验以后,发现变异何首乌也具备变异野生灵芝的功效,她不由得有了个猜想,是不是年份比较久的野生药材都具备这样的功效,如果是真的,那么自己就有能力拯救c市的很多丧尸了。 沈凌忙着试验各种野生药材的功效时,从g市那边的基地传来了一个好消息,基地的某个教授已经研发出了某种抵抗丧尸病毒的疫苗,只要注射过这种疫苗,以后就再也不怕感染丧尸病毒了。 这个消息对其他城市的基地自然是一件大好事,但是对c大的众人来说却并未激起什么火花。 他们因为经常使用变异动物的肉类和蛋类,身体内已经产生了对抗丧尸病毒的抗体,现在即使他们中的一员被丧尸咬了一口,最多发上几天烧,之后仍旧活蹦乱跳。 所以这个消息传来以后,c大的众人没有一个想要过去g市那里注射疫苗。 哪知半个月以后,从g市那里过来了一个熟人,还带来了一些疫苗。 第 209 章 来人是霹雳小队的队长齐磊。他带了一百来支疫苗。 当年齐磊和副队长领取了生物学教授的那个任务后, 他自知仅凭两人的力量绝不可能平安到达南方。于是他去了s市, 找到了他的几个战友。 齐磊靠着这几个战友的帮助, 成功抵达了南方, 后来又遇到了几个贵人, 终于弄到了一株变异野生灵芝。 沈凌听完齐磊的经历, 觉得他应该就是书中那种气运比较好的男主, 那么危险的任务竟然也能被他完成。 齐磊带来的那一百多支疫苗,沈凌最后还是没有收下,她觉得这些疫苗应该用在那些有需要的人身上。除此之外, 她还带领齐磊参观了一下c大现在的基地,尤其是替他介绍了丧尸老公几个从丧尸转化成普通人的正常人。 齐磊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例子,他沉吟了良久, 才向沈凌提了个要求, 打算带他们中的某一人去g市那里。g市那边现在聚集了不少专家,他们正在研发如何将丧尸变回普通人。 沈凌委婉的拒绝了, 她并不想让自己人去g市那边供专家们做实验。不过她将丧尸如何变成普通人的过程详详细细告诉给了齐磊。 齐磊在c大这边并没有多待, 他自从完成了生物学教授的任务, 生物学教授又研发出来了疫苗以后, 他在g市基地的地位明显高出不少, 要不然也不能一下子弄到这么多疫苗。 他在这里待了几天后,就匆匆返回了g市的基地。然后将c大那边的见闻一五一十告诉了基地的几个专家, 几个专家按照沈凌的方法做了实验,果真让几个丧尸便回了正常人。 这个实验成果一出来, 立时在基地引起了轰动。 基地的高层颁布的任务不再是捕杀丧尸, 而是活捉丧尸。 不到一年的时间,g市的丧尸就少了不少,与之相伴的就是正常人越来越多。后来g市还派出了好几个小队,将这边研发的成果散播到其他城市。 沈凌带着大家在c市改造丧尸时,全国上下或早或晚的也都在进行这一种活动。 两年以后,曾经泛滥成灾的丧尸便消失不见,可是人们仍不敢随意外出,因为丧尸虽然解决掉了,但是变异动物和异植却仍然存在。 有些专家觉得既然丧尸能解决掉,那么变异动物和异植也能找到击破它们的方法。但也有一些专家觉得末世发生以后环境发生了很大改变,变异动物和异植的产生是顺应了环境,没必要对它们赶尽杀绝,相反还可以利用它们改善人类的体质。 沈凌所持的就是第二种观点,她觉得变异动物和异植能带给异能者和普通人能量,没必要对它们抓着不放。这也许跟她在修仙世界待过有关,那里的妖兽和灵草不正等同于变异动物和异植吗? 也正因为变异动物和异植的存在,沈凌一手创立的c大基地在丧尸消失后也未解体,人们依旧把c大当做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 农牧组仍在秦刚的带领下种植农作物,顺便养殖一些温顺的变异动物,比如变异鸡、变异鸭等等。 狩猎组现在改换了任务,三天两头的到郊外或山里打猎,人多力量大,有时连小山大小的变异牛都能让他们解决掉。 生活组的日常就比较乏味许多,尤其是在丧尸老公走后。丧尸老公现在被沈凌安排在了一个新近创立的组,也就是加工组。由丧尸老公带来组员加工一些日常生活用品,他有做总经理的经历,管理加工组这几十个人完全不是问题。 日子又这样平淡如水的过了好几年,g市的基地在春天的时候又爆出了一个大消息,有个专家从变异动物的血液里提取了某种物质做出了一种变异药液。只要喝下这种变异药液,就可拥有变异动物的力量。 不过这种变异药液在最开始的时候并不完善,服用者后来不是身形变大就是脾气暴躁许多。 直到过了好几年,这种变异药液才逐渐完善,普通人喝了力量就会变得奇大无比,可以轻松举起三四百斤的石块。 沈凌所在的c大后来也开始有人出售这种变异药液,沈凌既不阻拦也不鼓励,采取听任的态度。 后来除去徐宽几个异能者,其他人都喝了这种药液,毕竟谁都无法拒绝自己可以变强这个诱惑。 日子就在某些专家不断研发出新的科研产品,人类变得越来越强中度过。 几十年一晃而过,当沈凌离开这个世界时,某些变异动物在人类变得越来越强大时也发生了新的进化。 到底最后人类能不能笑到最后,沈凌也不好说。 当她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又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系统在将原主的记忆传送给她时,也告诉了她上一个世界的任务完全状况。她解决的丧尸数量不多,但是鉴于她在将丧尸成功变回人类的事情上建功不少,间接算是解决了一大批丧尸,系统便额外奖励了她一些积分。 沈凌现在对这些积分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执着,空间现在已经进化到四十多级,而她在各个世界搜刮的财富也越来越多,不管将她放到哪里,她都能活得很好。 因此后面的世界里,沈凌完全是随心而为,遇到合自己心意的任务便认认真真去做,若是任务不大合自己的心意,便一心享受当下的生活。 也不知过了多少个世界,沈凌后来懒得数了,直到有一天系统告诉她,空间已经成功升级到一百级,她的快穿任务已经完成,接下来系统便给了她两个选择。 系统25:“为了奖励宿主快穿这么多世界,将空间升级到100级的成绩,本系统决定给宿主一次奖励。宿主现在可以有两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是系统免费赠予宿主一个100平方米的新空间,宿主可在原有的空间内任意挑选一些东西放到这个新空间,以后就归宿主所有,但是宿主穿越这么多世界的记忆将被系统抹除掉。 第二个选择是系统可以保留你穿越这么多世界所学的记忆跟技能,同时还附赠三次使用原有空间的机会。” 沈凌想了想,“我选择前者。”穿越这么多世界以后,沈凌到后来都有了麻木的感觉,但她不想将这种感觉代入她真实的生活中,毕竟她真实的生活只有这么一次,不想让那些记忆混杂进她的生活。 空间里的财富那么多,其中的几件珍品只要拿出一件就可以让她一生吃穿不愁,有了钱还怕没有安全,还怕找不到男朋友,所以沈凌想清楚以后,就选择了前者。 第 210 章 沈凌边走边查看新得到的空间, 今天她和平时一样照常出门去上班, 哪知自己不知走了什么大运, 突然得到了一个空间, 而且空间还有不少好东西。 本来想挨到年底再辞职的, 她供职的这家小公司总是喜欢拖欠工资, 尤其是上半年, 两三个月不发工资是常事。从前因为要考虑现实情况,不敢辞职,就是辞职也要等到年底。 现在好了, 有了这笔意外之财,自己就可以顺利实现从前的梦想了。 沈凌去公司利索的办理了离职手续,第二天就马不停蹄的去看合适的店面。她从小到大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开一家鲜花店, 现在终于可以实现了。 两个月后, 沈凌的鲜花店便开张了。她的店里不仅有各种鲜花,还有一些可爱的绿植盆栽。鲜花是从郊区的花农那里买的, 绿植盆栽则是她去花市买来文竹等绿植和花盆自己搭配的。 因为刚开始营业, 店里的收益并不是很好。沈凌也不在意, 她开店只是为了圆梦, 至于挣钱多少, 完全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年底的时候,沈凌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她的老家是北方的一个普通小镇, 经济水平当然比不上一二线城市,但是因为临近省城, 生活条件也还可以。 沈凌回到老家的第一件事, 就是给自己的父母在附近的龙湖区买了套别墅。龙湖区是他们小镇附近的一个旅游点,这几年吸引了不少开发商来这里建造别墅。 别墅区面朝龙湖,后面背靠大山,风景非常不错,当然价位也不低。 沈凌借口自己炒股票挣了一笔钱,沈父沈母也没有怀疑,只是觉得炒股票收益不稳定,今日能挣几百万,明日说不定就能赔钱,让她以后不要再干了。 沈凌买完别墅以后,又在乡下租了十几亩地,建了个小农场,不仅种植粮食和蔬菜,还养殖鸡鸭鹅,专供自己一家人吃用。 她在老家待了两个多月,将事情都办的差不多以后,才回到原来的城市继续开花店。 她的打算是先开两年花店,等新鲜劲过了就回老家发展。 哪知计划赶不上变化,沈凌第二年回老家过年的时候,因为亲戚朋友都知道她炒股发了财,可劲的给她介绍对象。沈凌本来不想见,但是被沈母唠叨的不行,便去见了几个相亲对象。 其中一个叫文磊的,沈凌初见时就很有好感,最重要的是文磊很像她大学时暗恋的那个学长,五官比较深邃,尤其是那双黑亮的眼睛,跟他对视,好像一不小心就会被吸引进去似的。 文磊是她的大姨妈给介绍的,家里是做生意的,属于比较有钱的那种。若不是沈凌能买得起别墅,她的大姨妈也不会将他介绍给自己。 两人见面以后,都对对方很有好感。 文磊是觉得沈凌长相清秀,性格又比较文静一些,家里的条件也与自己匹配,符合自己对未来一半的期许。 两人交往了半年左右,沈凌便关了自己的花店,回老家经营自己的农场,准备在附近的省城开一家绿色蔬菜店。一来是回家可以和父母团聚,二来可以和文磊经常见面。 她和文磊的感情虽然算不上多浓烈,但是都对对方比较满意。沈凌一直都很喜欢文磊这种偏向稳重又内敛的男生,而文磊觉得沈凌虽然有钱但是并不大手大脚,不像他认识的富家女那么骄矜,心里已经将她当成了未来的另一半。 一年以后,两人便领了证,办了一场热闹的婚礼。 婚后,两人住在文家父母给他们准备的一套市区的别墅,周六才回文家父母那里吃饭。周日沈凌则回自己的娘家,陪陪自己的父母。日子和婚前没有什么两样。文磊和之前一样经营自家的公司,沈凌也忙着开分店的事。 好在家里有熟人介绍的一个保姆,负责打扫卫生做饭,所以说起来还不算太累。 结婚不到一年,文母就开始催促沈凌早点要孩子。沈凌口头上答应,但是却拖了一年多,等到自己的两家店都走上正轨,又另外租了一个场地做农场,这才开始考虑怀孕的事。 怀孕以后,沈凌暂时放下了蔬菜店的事务,聘请了两个专门的人才做店主替她打理店里的事务。 而她自己则一心养胎,九个多月以后,平安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 儿子的出生顿时使他们这个两口之家热闹了许多,当然也增加了不少矛盾。沈凌和文磊在儿子出生以后的两年内几乎每个月都要吵一次架,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过两人的性格都很好,吵过以后也会互相道歉,夫妻关系一如往常。 儿子两岁以后,沈凌又怀孕了,有了儿子以后,她便想要个女儿。横竖儿子有人带,要不然就是住奶奶家或是姥姥家,所以她几乎不用自己带孩子,安心在家备孕。 沈凌在儿子三岁的时候,如原生下了一个女儿,从此儿女双全。 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在这期间沈凌的儿子女儿都陆续长大,儿子上了高中,女儿也上了初中。 文磊仍旧经营着自家的企业,沈凌现在则热衷做慈善,她将蔬菜店一半的收益都用来捐赠山区小学或是福利院。 春日的阳光透过葡萄架晒在沈凌身上,她保养良好的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容,儿子和女儿坐在她的对面讨论一道数学题,文磊从房间里走出来,在他身后保姆端着一盘洗好的水果正准备端过来。 沈凌将目光落在别墅内的花园内,那里种着不少她喜欢的花卉,经过她的精心布置后,看上去美不胜收。 若是时间能永远能停格在这一刻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