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带着房间穿越》 六零穿越文女配1 红星大队,村后山根地下的林老实家。 “叭……” “叭……” “叭…”大家长林老实粗糙的手里,拿着老旧的黄铜烟斗,郁闷的抽着旱烟,一口接着一口,云雾缭绕。但脸上还是一片愁苦之像,似乎想要靠着抽烟发泄着什么。 昏暗的房子里,围着林家的一大家子,两个儿子儿媳,还有三个孙子,都在静悄悄的,低着头,不敢发出什么声音。三个小孙子,时不时的偷偷抬头,看着右边隔着帘子的门口。 作为林老实的媳妇刘桂花,一辈子都是个爽快人,如今脸上也看不出一丝丝的轻快。一双红肿的眼里满是担忧,似乎一夜间,头上就生出了许多白发,看起来憔悴了许多!额头上的皱纹,也更加的明显一些。 “老婆子,事到如今,你也别想了,医生也说了,没什么大事。你先去看看,看囡囡醒了没?这段时间,你就别上工了,在家里多看着点她!多做点好吃的,给囡囡多补充点营养,囡囡这事,咱们也讨不回公道,要怪,也只能怪囡囡自己不机灵,没有躲开。”说着,把抽烟的旱烟在鞋底子上磕了几下,慢悠悠的把烟斗装进那个用了好多年的袋子里,挂在腰带上。 事实上,他说的平静,但是,无论从哪里来说,都知道,他没有嘴上说的那么轻松,没有真的放下。但毕竟,人是要向现实妥协的。他不是孤身一人,身后还有一大家子呢! “我知道,我去看看!我就是心疼咱们囡囡,好端端的,怎么就出了这事!还好被人及时救起来了,若不是,囡囡若是出了什么事,我可怎么办呢!” 林老实是红星大队的一家家境殷实的人家,和媳妇刘桂花总共就生了两子两女,中间夭折了三女。如今两个儿子都在县城里当了工人,长子在钢铁厂做工人,次子在鞋厂上班做工。 如今两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都娶了城里的姑娘,人也是刘桂花亲自看上的。毕竟,林老实和刘桂花长得都不差,两个儿子也是相貌堂堂,英俊少年。所以,在两人成为正式工以后,他们很快就各自成家了。 如今就剩小女儿还在县里读高中,就是他们嘴里的囡囡,大名林琳。没想到,前两天突然就有人来报信,说是正在读高中的囡囡,在别人批.。斗大会的时候,被愤怒的小红兵给殃及池鱼了。直接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当场就摔了个头破血流。 要知道,小女儿囡囡,可是老两口的心头肉。虽然是个女儿,可因为林家或者刘家,连着下面这两代人都没有女儿,而囡囡的姐姐也没留住。所以,一直都是两家人的心头肉。 而林琳本人,虽然被娇生惯养,但是,为人一点都不娇纵跋扈。反倒是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所以,这次一听到囡囡出事,老两口立马放下手中的活,向大队长请了假,然后就赶紧跑去城里。 如今距离出事自己过去四五天了,在医院呆了两天,这今天刚回来。毕竟,医院住着,哪有自家家里舒服。好在医生说没有大碍,可以回家修养。所以,这一家子都直接回了红星大队。 “老大老二,你们一会也和你们媳妇回去上班,囡囡这有我和你妈照顾着呢,你们就别操心了。完了去供销社转转,给囡囡买点营养品回来,怎么说,也流了这么多血。需要好好的补补,知道吗?” “知道了,爹!你和我妈也别太操心了,上工的时候,别太累了。万事都有我和二弟呢!至于营养品,如今供销社也就一些糕点和麦乳精,如今已经有两罐麦乳精了,还不如,我们去和同事换一下票,多给囡囡买些肉回来!”老大林建国率先开口。 他说这话的时候,他媳妇王欣丹眼里闪过一丝心疼,但没有说任何反驳的话,可见还是认同的。 老二林建民比较沉默寡言,但也点了点头,应了下来。至于他身边的媳妇百合,也没有什么意见。倒是身边的三个孩子,听到要买肉,都比较好奇,抬头看了一眼自家爷爷,眼里闪过一丝渴望,但是,看着沉重的气氛,三个孩子都没有插嘴。 外面几人正在商量买东西,谁也没有注意到,里屋的林琳直接睁开了眼睛。那双眼睛里包含的各种沧桑,如同漩涡一般,深邃吸人,让人一眼就能陷入其中,不可自拔。 不一会,就见她又闭上了眼睛,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眼里已经一片平静,听着外面传来的说话声,看着周围的环境,慢慢的,神情又放松了下来,眼神重归清澈,又闭上眼睛,陷入沉睡之中。梦里,似乎又重新回到了过去。 …… 看到这里,大家似乎就知道了,女主应该是穿越而来,或者是重生而来。然而…… 林琳,二十一世纪的大龄剩女,作为一个不婚族(其实是被迫型),终于在三十五岁的时候,有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套房,一间地段不是太好,三室一厅,一厨两卫。总共使用面积,达到一百四十多平房米的房间。虽然,这是一套三线城市里的房子,但也能让大多数男人,望而止步。 毕竟,这真的是完完全全,靠着她自己一个人双手奋斗而来的。 是的,她没有任何外援可以求助,那时候,她是个孤儿。作为孤儿,那就说明,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扛的。 当然,曾经,她也有个幸福的家庭,而且,还是相对来说,比较富裕的家庭。可惜,都在她十八岁毕业旅行的时候,戛然而止。 一场车祸,车上五人,林爸林妈,还有林爷爷林奶奶,前面的两人,林爸和林爷爷当场死亡。后面的林奶奶和林妈护住了林琳,当场重伤。林奶奶在当天晚上不幸去世,而林妈,在重症监护室住了几个月。最后,还是花完钱,人也没留住。 霎然间,这世上,就剩她一人!好在没有什么极品亲戚环绕,又因为成年,所以,日子还算过得下去。 最后,因为没有赔偿金,毕竟,他们的车祸,是直接从山上开了下去。而且,也没有保险赔偿,林琳把他们家里所有的存款都用尽了,才处理了几位长辈的后事。 可惜,那时候,林家就给她的财产,也只剩下两间房子。毕竟是在县城里,而且,她爷爷奶奶的房间,还在县城之外。 然而,那时候,大学也开学了,当初为了想要独立,报考了一所外地的学校,如今也只能继续逃避,离开这个伤心的场地。 时间是最好的疗效,慢慢走出来的林琳,也在毕业以后,谈了两三次恋爱,可惜,在这个物纵横流的年代,因为她的过往,家庭背景,最后,几段恋情都不约而同的没有了下文。再后来又不愿意凑合,反正也没有人催婚,所以,就直接一头扎在事业上。 终于在三十五岁的生日,她给自己全款买了这套房子。当然,其中也有后来她卖了老家的房子,而留下的少部分资金。 最后就是加上装修下来,总共两百二十多万,在新开发的小区,买了顶楼的房子。后面又简单的装修完了,这才搬了进去。 可惜,刚准备辞了工作,一心一意的继续自己的文学创作,却没想到一觉醒来,就换了个世界。她是被自己老妈的遗物,一颗秘银链子穿着的单独水晶项链,给带离了世界。那是她卖老家房子的时候,收拾出来的当初老妈在世时买的首饰,因为觉得挺简单大方的,就直接挂在脖子上。却没想到直接会穿越,同时,还有她刚装修好,还没住习惯的房间,一起穿越。 而那颗水晶项链,也不叫水晶,而是一颗上古流传下来的——九转天珠。 如今这个世界,是她穿越的第三个世界了。第一个世界,那是一个古代世界,而她是一个即将被抄家流放的户部侍郎林轩的嫡长孙女。因为新皇登基,所以,曾经投靠她兄弟的户部侍郎,就成了新皇的眼中刺,肉中钉。新皇登基的第二天,就被定了个贪污的名义,直接抄了家。 男的流放边疆三千里,女的直接打入教坊。那可真的是生不如死,毕竟,在这个名声大过天的年代。 林琳穿越过来,正是先皇驾崩,新皇登基之际。当时只有八岁的林琳,在林府被御林军包围的时候,发现自家下场肯定不好,直接找了当时的祖父,林轩。 然后,在他面前,展现了她的空间。那倒不是林琳真的没有防备之心,毕竟是在现代混了那么久,闯荡了那么久的社会,怎么不知道人心险恶?怀璧其罪? 可是,她想了想还是说了,她觉得,她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就算是有再多的想法,但这五短身材也不允许啊!更何况,她更不能露出什么异样!这时候可是相信鬼神的古代,一不小心,就会被当成孤魂野鬼,一把火给烧了。 好在,祖父林轩也没让林琳失望,直接趁着夜色,带到密室,塞了好多东西进去。吃的,穿的,用的,各种孤本,字画,古董摆件,首饰。十几箱子金条,金元宝,金裸子,银裸子,各色宝石,又给了一个木匣子,打开一看,里面装的是千两和万两的银票。 现金和银票加起来都有大几十万两,上百万两。她当时一看,就想着,估计他祖父林轩也不是什么清正廉明的好官。毕竟,真正的好官,是不可能在密室里,都攒下来这么多财富。 后来,又去了库房,让林琳自己,尽量的装上一些她需要的东西,最好,让她把她的空间装满一些。 最后,在知道林琳的空间还能装活人的时候,祖父林轩直接找来了父亲和小叔,把林琳的嫡亲弟弟,三岁的林子祥哥小叔家的两岁的林子涵都交给林琳。最后还给了三人准备了三分户籍,毕竟,没有户籍,那才是寸步难行! 顺便,两人又准备了他们自己的私房给林琳。当然,知道林琳有空间的,也只有林轩一人。毕竟,第三代嫡子嫡孙也就这么三人,林轩让林琳这件事谁都不要说,最后有机会了,让两个弟弟好好读书。 又准备了一些常用的书籍,还有一些仆人穿的粗布衣物,这才让林轩的忠仆,带着林琳,直接从密室离开林府,让从外面带回来的孩子,替换了三人。 这时候,林琳才发现,原来祖父林轩早有准备!匆匆忙忙的带着弟弟,拜别了这世的母亲,看着她的不舍,林琳也是很难过,或许,原主的情绪影响着她,最后是被强行带走的。同时带走的,还有她母亲白氏直接给她塞在怀里的一个荷包,又在她的胳膊上套了两只银镯子,然后就匆匆的分开了。 那时,林琳没有想到,那是她那辈子,最后一次见白氏!还有那些原主记忆中的许多亲人。毕竟,穿越过来,她还是多少有个金手指,打算出去后再想办法去救白氏她们呢! 六零穿越文女配2 从密道带着两个弟弟,跟着林轩安排的两个人出去以后,林琳终于松了口气。也是,都是混迹朝堂的,怎么可能没有一点点的后手。所以,即便林琳没有空间,林轩估计也都安排好了一切。林琳的出现,也就让他们更安全一些。拿走多一些财产罢了! 后来的日子,那可真的是逃命为主,以为的忠仆,在第二天林家的判决下来以后,才发现,忠仆也就是嘴上说说罢了!要不是她防备心太重,估计就浑浑噩噩的被这两个忠仆直接卖身为仆了。 是的,他祖父林轩直接交给了忠仆两万两的银票,让他们照顾好三个小的,没想到,这两个忠仆,早就有了外心,在林府被下旨抄家后,就打算过两天就卖了林琳三个。 或许是因为林琳穿越而来,所以听觉灵敏,所以,把他们的计划,给听的一清二楚。所以,林琳直接在晚上两人睡熟以后,找到祖父林轩给两人的银票,还有他们的私房,直接拿走以后,就带着两个弟弟进入了空间。 在空间里呆了两天两夜,等到确定外面彻底的安全了,林琳才出了空间。一路在躲躲藏藏,直到听到林府抄家后,男人流放,女眷被打入教坊,除了个别的姨娘,其他的,包括祖母刘氏,母亲白氏,婶娘金氏,全部都在接到圣旨以后,当场撞墙死去!而且,包括祖父林轩,都感染风寒去了。至于林家剩下的其他人,都已经流放去了边疆。 林琳当场就愣住了,眼泪直接就流了下来,心痛如绞。是原主留给她的情绪,过了好一会,她才缓了过来。她没想到,那晚匆匆一别,竟然真的会是永别!她也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是啊,这是古代,皇权至上的古代,人命真的不值钱。 也就是在人们的讨论中,林琳才发现,原来,祖父林轩给她的那些财务,竟然都是祖上传下来的。毕竟,林家曾经也前朝大皇商,直到曾祖那一代,才彻底的改庭换门,成为了官宦人家。 可惜,一次不成功的从龙之功,让林家再次回到解放前。或许,林琳若是不来,那就是连一点家底都不剩了。更何况,他们安排的那两个忠仆,为人可是不行,若不是林琳,估计原主的两个弟弟,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后来,又在京城里呆了几天,林琳觉得,她自己不能再在京城里待下去了,谁知道会不会碰到熟人。而且,如今的菜市场,那可是天天有人砍头,都血流成河了。她若是不走,两个弟弟也都没办法出来。 空间是安全,但是,却没办法真的一直呆下去,两个孩子一进空间就昏睡过去了,短时间内还行,长时间可不行。 而要去边疆,她除了个空间,没有任何自保的能力,但是,不去,也是不行的。最后,问了个大概的路况,才带着两个弟弟,追着林父,去边疆流放。 就算到时候苦一些,也能够一家人安安全全的过下去!所以,林琳直接把两个弟弟和她,装扮成乞丐,一路朝着边疆赶去。这时候吃点苦头,也是对两个孩子的磨炼。 …… 后来,她确实是在边疆呆了半辈子,二十六年,又一次皇位更换,大赦天下,林琳才带着年迈的林父,小叔,和两个弟弟一家,回了京城。 当初她追了几天,就追到他们,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时不时的,趁着衙役不注意,给他们送点东西。所以,他们虽然都受了些罪,但是都活了下来。包括那两个代替了她弟弟的小孩子。 那辈子,林琳在边疆碰到了一个被流放的太医,在她自己觉得,日后每一个世界,都需要有一门能让自己活的更好的技能时,她选择学习医术,毕竟,天时地利人和,所以,就开始认真的学习了医术。最后,或许是因为穿越后记忆力更加的好,所以,也是得偿所愿,净得老太医的医术真传。 后来还学习了刺绣,只是,她觉得或者要生存下去,需要医术更重要。所以,最后刺绣虽然学的不错,也算是刺绣大家,但是,却远没有医术更加的投入和用心。 那辈子,她是活了七十多岁,在古代,真的算是高寿了。她一辈子没有成亲,因为适应不了古代女人的三从四德,毕竟,在现代的时候,就不愿意委屈自己。而且,她也不觉得自己真的能成为一个地道的古代女人。好在林父觉得她小时候吃了不少苦,又护着林家两个弟弟活了下来,看林琳自己不愿意,就彻底的放弃了。 没想到,再次睁眼,就又一次直接带着记忆投胎在一个修仙世界。这次,她才知道,原来,让她穿越的水晶珠,竟然是上古传说中的九转天珠。能够带着她的灵魂,生生世世,永生不灭的在各个世界走下去。 那次,她是天一宗丹峰峰主的独女,林灵!火木双灵根,天生的炼丹师,不如单灵根天才,却也是炼丹师最喜欢的灵根。从小被林父用各种草药启蒙,六岁生日以后开始修炼,半日后引气入体,十八岁筑基,五十岁金丹。 偶尔,林琳看着周围有些熟悉的称呼,有些迷糊,怎么老是觉得有些熟悉?后来,见到女主后,才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本修仙小说之中,女主是天一宗宗主的关门小徒弟,赵怡然。 是林琳金丹期后,宗主从凡间带回来的单系金灵根天才。而男主,则是天界下来历练的天尊。给女主一路保驾护航,最后两人一路向上,一起飞升的爽文。 至于原主林灵,则是前期给女主送灵石,送装备,给女主当垫脚石,最后因为救命之恩,相处的时间久了,爱上男主,和女主抢男人,被炮灰不说,还直接连累林父,直接被宗门除名,废了修为,最后还落入魔道手中,凄惨而死的女配。 所以,知道自己脑海中的剧情以后,林琳差点没被气死。连忙把那块即将送出去的第一份见面礼,女主最大的机遇,随身空间玉佩,直接收了回来。 换了一件普通的防御玉佩,而她自己,直接炼化了玉佩,让它成为它随身房间的一部分。也让她的房间,其中有一间卧室,直接成为了一间打开卧室门,就是上百万亩的灵植空间。 后来又仗着先知,抢了女主的空冥石,让空间的另一个卧室,再次成了不能置放生命体的,无限储物空间。还有灵精,灵髓,好几条极品灵脉,红莲业火,还有零碎的个机遇,让她的三室一厅,直接变得更加高级。 只是,夜路又多了,难免会碰到鬼,最后在化神期的时候,和女主在秘境中抢夺一眼九品灵泉,虽然灵泉到手,但是,她也被男女主连手,打入了寂灭深渊。直接在深渊里呆了五千多年,一个中华上下五千年传承的历史,就这么在一个地方过去了! 林琳当时直接差点没有在寂灭深渊待疯。 好在,她有曾经的记忆,又是收集癖,有灵植空间,再加上各种种子,所以,她的空间里,那是要啥有啥,那时候,她基本上就已经把整个天一宗里藏功阁里的功法给集齐了。又抢了女主的丹道和剑道传承,发现自己出不去以后,林琳就彻底的静下心来。 等到最后修炼到渡劫期以后,才从寂灭深渊出来。只是,那个时候已经物是人非了,和她同一代的师兄师姐们,早就陨落的陨落,飞升的飞升。 至于把她打落寂灭深渊的男女主角,虽然林琳在前期抢了女主不少机缘,但是,谁让人家是天道亲闺女呢?早就飞升仙界了,成为了曾经的传说。后来,她压制修为,在整个修仙世界乱转,收集各种她觉得日后需要的各种物资和灵植,功法!也收集了那个世界,不少的凡人需要用的东西。 没想到,她飞升失败以后,再次醒来,又来到一个世界。 如今刚好是1965年,如今知青下乡的多,正是乱世。原主如今才十六岁,这个时候上学还是五二二制,原主七岁上学,如今高二,马上就要高中毕业了。 至于大学,因为原主学习一般,所以就没打算再去上大学。如今又出了新政策,不能继续上大学了,马上都要毕业了,没想到却遭了无妄之灾。 有一个比较严厉的老师,以前一直都教的挺好的,可这次却被学生恶意报复了,直接被激进分子的小红兵给批。。斗了。原主是在停下来看老师的时候,没有及时躲开,被一个小红兵推了一把,直接从楼梯滚了下来,当场就见了血,在疼痛和惊吓之中,直接昏睡了过去。 这也不是第一个被小红兵连累的学生,只是,其他人都学聪明了,一见了小红兵就躲的远远的,而原主却是平日两耳不闻窗外事,没有那么机灵,才被推开的。 因为流了不少血,失血过多,又因为额头上的伤口较深,听到医生说,估计会留疤,所以,一激动,就换成了林琳的到来。 现在这个年月,旱灾过去也没几年,这两年日子才刚好一点,所以,若说林家的条件真的有多好,那是不可能。只是因为家里有四个工人,怎么说,也都比地里刨食的农民要好过的多。而且,她也是村子里唯一一个上高中的女孩。 但也仅仅只是这样,毕竟是农村的孩子,长辈再怎么娇惯,那也是相对村里的其他女孩而言的。毕竟,本身的条件在那里摆着呢,又能有多少优待? 更何况,如今也不过就是刚刚喊着“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候,在村里,女人的地位,肯定还是不如男人。就这样,能上高中,一年能有一套新衣服,偶尔会被林父林母开个小灶,吃点细粮鸡蛋,都能被真个红星大队的女孩羡慕了。 不过,如今成了林琳,有空间在手,完全什么都不用愁。要物资有物资,要钱财有钱财,又没有需求。对于她来说,自己都能满足,根本就不用在意什么!特别是经历两个古代世界以后,她真的太想念现代了,即便距离她心目中的现代,还有几十年的时间,那她也愿意等待。 “囡囡,醒醒,起来吃点东西!”耳边传来一阵轻柔的声音,直接打断了林琳的沉思。 睁开眼睛,看到有些憔悴的林母,正关心的看着她,不禁有些涩然。 “娘……”林琳先开口喊了一声。 “哎,娘在呢,还疼吗?先起来吃点东西,给你做了一碗面条,还放了两个荷包蛋,还给你滴了两滴香油,你先起来吃点看,看喜不 六零穿越文女配3 “娘,我知道了。”林琳看着眼前的林母,有些感动。她是继承了原主的情感,所以,每次都能和原主感同身受。 看着她小心翼翼的扶起林琳,给林琳拿了被子,放在林琳身后,让她靠着,又把炕一边的炕桌给放在林琳面前,然后把一碗滴了香油的面条放在桌子上。最后,还拿来一小碟咸菜,让林琳就饭吃。 说实话,若不是林琳自己给自己把了脉,知道就是普通的外伤,失血过多,不然还不得被林母这副模样给吓着了,得是以为自己得了什么绝症了。 “这会不烫了,妈出去给你倒杯水,一会吃完面,再睡会觉。这段时间好好养着,留了那么多血。妈下午给你包饺子,这会山里面的芥菜正好上来,鸡蛋芥菜馅饺子,保准又鲜又好吃。”林母把筷子放在林琳手里,絮絮叨叨的,满眼疼惜的看着林琳。 “妈,你和我爸吃了没?这么一大碗面,我也吃不完啊!你去拿个空碗,我给分出来一半,你们也吃点!” 说实话,看着面前这一大碗白面面条,两个白生生的荷包蛋,上面撒着几粒绿色的葱花,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这要是放在后世,还真的就是一碗普通的面条,但是,这个年代,林父林母两人一年的劳作下来,把所有的公分都换成粗粮,去掉林琳去学校拿去的粮食。剩下的也就能够每顿让他们两人吃个七成饱。更何况,偶尔还要给城里的两个儿子拿一些补贴一下。 所以,这碗面,还真的能算得上营养品了。不过,原主的记忆中,林母也常常给原主开小灶,只不过,没有像这次这般,直接端来在炕上吃! “我和你爸有吃的,再说了,你爸也没有下工呢,一会下工了,我再给做。你自己吃,这次遭了这么大罪,一定要好好补补!”林母说着,又把碗往林琳这边推了一下,让她吃。 “妈,真的吃不完,这两日都在床上躺着呢,我都不饿。妈,你去找个碗来,我给你分点,不然我也吃不完,都浪费了。”林琳知道他们是舍不得,毕竟,这时候的白面,真的除了当做营养品补身体,平日里,谁也没有那么奢侈的去吃。 林妈看到林琳确实吃不下,这才起身,去外面拿了个洋瓷碗进来,林琳挑了多一半出来。至于两个荷包蛋,林母怎么说都不要,林琳这才作罢,拿起筷子,开始吃了起来。 “你哥哥他们,这次去了城里,会买一些肉票回来,下次回来,妈给你做一些好吃的!”说着,就原样把那半碗面条给端了出去,估计是留着给林父。 等到林琳吃完,林妈把碗撤下去,又给林琳把炕桌撤了,然后又扶着林琳躺下,给她捏好被子,这才出去,给他们自己去准备晚饭。 林琳躺在炕上,思索着这辈子的事情,红星大队是属于北方的一个村子,或许是因为知道自己会不停地穿越,所以,林琳也觉得,每次穿越时,都会过一辈子。她过得是自己的人生,而不是为别人而活,所以,每一次都会很投入的过下去。 穿越了两次,林琳发现每次都是在小说之中,第一次是在回京之后,见到一个四品武官的妻子白氏,在她惊讶意外,再加些许恨意的眼神中,脑海中接收了一本书的内容,才发现这她应该是属于一本重生文中的重要女配。 也是,要不是她当初跑的快,肯定不是被人给卖了,就是被打入教坊,下场是为人奴仆的下场,若是命再不好一些,说不得也得流落烟花之地。 不过,碰到那个武官的夫人白氏以后,林琳的脑海中,就自动出现了一本《重生之嫡女风华》的书本。这或许也是一本书中的故事。 至于林琳,若是她没有到来,以原主最后的途径来看,估计就是那个被打入教坊,最后被白氏原来的夫君翰林学士铁浩楠,养在外面的外室。因为生了铁浩楠唯一的儿子,最后母凭子贵,最后一世荣华的林氏!重生后,被女主各种折磨,最后流落烟花之地不说,还早早的染病死亡,被扔在乱葬岗而惨死。 不过,林琳去了以后,倒是没有被打入教坊,又因为不想被那时候的婚姻束缚,所以,一辈子没有成婚,而且,最后林家也因为弟弟再次为官,重回官场。就算一辈子没有成婚,但也因为下一代都是男孩,除了偶尔的闲言碎语,再也没有什么影响。 只是,不知道,这次的世界,会是个什么故事? 毕竟,经历了两个世界,都是书中世界!可惜,林琳她自己没办法在第一时间内,知道剧情,除非碰到男女主角才能触碰。不过,也不是特别的需要知道,毕竟,她如今有如此巨大的金手指,无论在哪里,在什么世界,都能过得很好。 当然,三从四德的古代,估计还是会憋屈一些,不然,第一次穿越,她身边那么多催婚的人,她怎么可能一点都没想着妥协? 至于第二世? 好不容易到了可以修仙的世界,忙着修炼,炼丹,炼器,符篆,收集各类功法,还有日后能用上的物资,就让她心力交瘁,后来发现是穿书,因为知道女主的各种机遇,她都忙着抢女主机遇了,更不可能在那个漫长的岁月里找个道侣,给自己找不自在。 毕竟,那个时候,动不动就几百年上千年,说实话,她才不相信,修仙界的人,没有七年之痒?后来更是被女主打落寂灭之地,更是只能靠着好好修炼,才能过下去,更没有风花雪月的想法了。 如今这个年代,虽然物资不够丰富,但是,她有空间啊!更何况,空间里随意拿出来的东西,都是无价之宝。 完了种点红薯土豆,五谷杂粮,完全能够让她接下来的日子,粮食开路,肆意妄为,横行霸道了。 所以,这辈子,她应该挑个男人,好好过这烟火人间的日子了。 不过,在这村子里,她还是没打算多呆,毕竟,就算她用药改善了身体,也没有打算可怜巴巴的,在土地里刨食,毕竟,这些农活,真的是,既繁琐,又枯燥,真的一直呆下去,她会疯的。 正好,还有一个月,她就能领高中毕业证了,那时候,她的伤肯定也好了,到时候,再想办法,在城里找个工作,那就完全没有问题了。 想着想着,林琳就慢慢的的迷糊过去了,不一会,就彻底的进入了睡眠,连林老实什么时候回来都不知道。 再次醒来的时候,都有晚上八点了,好在是初夏,日子长着呢,所以,也就是天刚擦黑,隔壁房间里,偶尔还传来林父林母的低声交谈。 林琳轻身坐了起来,说实话,躺了几天,感觉骨头都有些酥了。炕上的褥子又不是特别厚,睡得背后的骨头都疼了。 散开神识,林父林母都准备睡了,林琳这才安心的进入空间。说实话,林琳来到这个年代,也就两天,之前在医院,身边有人陪护,所以都没敢进空间。 一进空间,先去卫生间洗了个澡,是的,她的卫生间,早就被她改造过了,不仅空间扩大了,连上下水,都被她改造了一遍。 如今整个房间,除了客厅和客厅外面的卫生间,其他的房间,都被她改造了一遍。基本上都用了空间扩展,而且,好多地方,都是在修仙界改造的。现在处处基本上都是有修仙界的痕迹。 换了一身贴身的内衣,林琳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眉清目秀,清秀瘦弱,一双黑白分明的双眼,格外的清澈夺目。脸上还带着苍白和蜡黄的样子,也是小美女一枚。就是被额头上的伤口,给破坏了。 林琳清洗了伤口,用了之前炼制的金疮药,看着有一指长,二厘米宽,翻着脓血的伤口,若不是她的到来,肯定是要留疤的。完了又清洗了纱布,等到纱布干了以后,又把额头给包扎起来。没办法,谁让她的空间里,没有这些东西,只能反复使用了。 还又服用了一颗改造版的低配洗髓丹。能够在服用药物以后,半年之内,把人的各方面,改造完美。 这是上个世界,闲来无事,专门为了时候的世界改造的。说实话,若不然,一颗真正的洗髓丹下去,立马都能让人改头换面,这太过于引人注目了。所以,林琳才想起来改造一下日后能用的药物。至少,效果要减弱十倍才行。 这才想着去整理一下这个世界,暂时能用的物资。 除了一些上辈子收集的,凡人能够食用的东西,其他的也就一些粗布,棉布能用。毕竟,好多布料都是绫罗绸缎,这个年代,可不敢随意的穿出来,不然,下个被□□的,就成了林琳了。 虽然穿越了两个世界,但是,林琳脑海中,对第一个世界的映像最深刻。或许是因为,第一个世界,刻画出了如今的她。更何况,如今,她还保留了不少小说,都是曾经买的书籍。所以,她还是知道这个世界的大体走向。 至于钱财,估计也只有一些金银珠宝罢了,虽然能救急,但是,这个时代,也没什么大的作用。 所以,关键时刻,还是等着她出去再卖些粮食,换一些钱票,毕竟,这是个有钱没票,钱都花不出去的时候。还有万能的人参灵芝,只是,林琳不打算卖年份太大的,有个五六十年份的,就差不多了。好在,她也不用卖新鲜的,这种药材,她都有采摘一些小年份的。 整理好后,林琳推开了主卧旁边的卧室,直接走了进去。 直接就是一家农家小院,这是上辈子最大的机遇。让她的一间卧室,成为了一处拥有百万亩灵田的秘境。不禁有她收集的各种灵果灵植药田,还有少数的凡间植物。多数都是一些药材,水果,还有少量的五谷杂粮,林琳这次进来,就是打算种植一些蔬菜,还有红薯土豆之类的。 总得来说,她还养了一些低阶灵兽,没有开启灵智,但是,都是肉质鲜美的灵兽。说白了,就是为了吃肉,林琳一直都是个无肉不欢的肉食动物。 可惜,这个世界,这些肉都吃不了,毕竟,林琳试着修炼了,没办法修炼,所以,这些含有灵气的食物,都是吃不了的。 除了灵田里种植的凡植,和各种鸡羊牛猪,虽然有少量的灵气,但是既不能改善体质,又不能治病,只是味道比外面的一般食物要更好一些。毕竟,这周围被林琳专门抽了灵力,改造为肥沃的凡田。 不过,一月一熟,毕竟,这和外面的时间流速不一样。所以,林琳只要如今种下种子,一个月后就能收获了。 只见林琳从小屋的地下室里,取出了一些土豆和红薯,小米,黄豆的种子,就出了农家小院,就见周围的土地,自动翻滚,然后,土豆和红薯,就依次的落下,种在了土地里,埋了起来。 虽然说红薯得育苗,但是空间里完全不用这一步,因为空间里会有一个种植专家,会自行处理。既不浪费,又能优选出最优良的苗。----一棵开启灵智的桃花妖,她会帮林琳,把多余的苗,再次种植到其他地方。 是的,因为上辈子,林琳的修为,已经到了大乘期,达到飞升的地步。又因为如今这个空间,林琳认九转天珠为主,所以,可以说,她是这个世界的神! 一会种了百多亩的地,林琳又回到小院,推门出去,看时间不早了,就打算入睡,毕竟,失血过多,本身又有些营养不良的她,如今可要好好休息。 六零穿书文女配4 “喔…喔…喔……” 天还没亮,村里的公鸡,就三三两两的开始打鸣,不一会,院子外面,就传来了一阵扫地的声音。 “刷——” “刷——” “刷——” 林琳睁开眼睛,虽然还有些迷糊,但是,因为睡了不少时间,所以,不一会也慢慢的清醒了过来。 房间里一片漆黑,抬头看了一眼窗户外面,天还没亮呢。 外面隐约传来林父林母压着嗓子的对话声。 “一会给囡囡做个鸡蛋羹,我看她昨天也没有好好吃饭,那么点面条,还给我留了多半碗。早点做,估计她也饿了。”这是林父的声音。 “我知道,我煮了野菜粥,你一会喝一碗,在就着吃两个窝窝头,垫垫肚子再去上工。中午我给你做点好吃的,这几天,你也没怎么休息,上工的时候,别太卖力。”林母压低的声音传来。 “知道知道,你怎么老说这个问题。” “我一说你就不耐烦,我这是为了谁,你当我愿意为你操这心?说了你半辈子了,你啥时候听过我一回?如今囡囡生病,若是你再病倒了,我可没办法伺候你。如今两个儿子都成家了,成了城里吃公粮的工人,囡囡的嫁妆我也准备好了,保准是村里嫁女儿的头一份,你还这么累干啥?”说着说着,就扭腰去了厨房。 “这老婆子,脾气还是这么暴躁,谁还嫌弃多赚点工分?前两年饥.荒的时候,不是有钱都买不到粮食?”林父见林母走开,低声的嘟囔了一句,又低头拿着扫把,开始打扫院子了。 林琳躺在炕上,听着两人的对话,不由得有些好笑,林老实人如其名,一直都是老实实干型,所以,每次都能听见林母这么说,他嘴上应承的好好的,就是从来都不偷懒。 记忆中,听林母说,自从他上工计分开始,一直都是十工分。前几年闹饥荒,只要上工,他都拿着十工分,就为了这个,病了好几次。若不是林家家底本就可以,估计那个时候,也是活不下去。 不过,在那个时候,也只能保证活着,至于吃饱吃好,那是不可能的。同一个村里,都不知饿死多少人,即便是能够吃饱,估计为了合群,也没人敢吃饱。 不一会,隔壁的厨房,就传来锅碗瓢盆的碰撞声,估计林母已经去厨房做饭了。 林琳用神识扫了一遍院子,想着这会没人进来,就去了空间,喝了一杯下品灵泉,美容养颜,健身强体,配着林琳的低配版洗髓丹,效果会更好。 出了空间,林琳就继续在炕上挺尸,说实话,她一直挺宅的。以前是能咸鱼就咸鱼,可惜,条件不允许。所以,什么时候,都在奋斗的一线,除了偶尔的休假。 如今正好受伤躺在炕上,她也就没想着折腾,正好思索一下未来。 如今她的神识虽然还能用,但是出了空间,最多也就方圆一千米左右的距离。不过也是,若是每个世界都能够随意用林琳的神识,那可就真的无敌了。 不过,多少还是能够预防一下危险,提前防备。 红星大队属于北方的一个村庄,村民们的行事风格都比较彪悍,红星大队,基本上是属于林姓家族的人。出了五八年下来的一个知青,其他的,都是沾亲带故的林家人。 林老实还有一个弟弟,林老根。他家住在村子中央,林琳的奶奶,在前几年饥.荒的时候,就生病死了。不是没有吃了饿死,而且得了急症。 不过,林老实两兄弟,关系不太好,以前林琳奶奶在的时候,林老实每年都会叫他弟来林家过年,自从林奶奶去世以后,两人基本上也就是剩下见面打招呼的情分了。 至于原因,开始是因为林奶奶偏心嘴甜“体弱”的林老根,而林老实就知道埋头苦干,少言寡语。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比油嘴滑舌的林老根,更加喜欢老实肯干的林老实。 所以,刚开始,是因为,林老根看不上林老实,觉得他的名声坏了,是因为林老实太能干,至于后来,两人在林奶奶去世后,就没有主动上过彼此的门。至于什么原因,原主不知道,林琳就更不知道了,只是偶尔听说过,因为原主姐姐夭折的原因。 反正原主记忆里,林父林母,对老宅那边,无论是林奶奶还是林老实,都淡淡的。该有的孝敬都有,多的也不来往。 是的,因为林奶奶的偏心,老宅归林老根,林奶奶也是跟着林老根过的。 后来,林老实更是娶了如今的林母,当年条件比林家更好的刘桂花。而林老根,却老大不小了,都娶不上媳妇,后来更是娶了个名声不好的泼妇。 说实话,那时候,林家的条件真的一般,林爷爷在林老实刚成年的时候就生病去世了,留了一堆外债。 谁也没想到刘桂花会看上老实巴交的林老实,而且还带着一笔相对农村来说,要丰厚的嫁妆嫁了进来。 那时候还没有解放,还处于兵荒马乱的时候,刘家一大家子,有三十多口劳动力,属于没人敢招惹的存在。刘桂花父亲那一辈,直接是八个兄弟,而刘外公是最小的兄弟。之前的刘家大家长,又是账房出身,后来做了点小生意,虽然那个年月,不敢亮出来,但是私底下都是吃好穿好。 所以,刘家一家子,那都是身强体壮,气质彪悍。而身为刘家唯一受宠的的闺女,不到十五岁,就被媒人给踏破门槛了。那时候,还有不少县城的殷食人家也上门提亲,谁也没想到,刘桂花最后会选择穷的叮当响,老实沉默的林老实。 说实话,那时候的林老实,除了外貌不错,因常年干活,有一副结实的身材,再也挑不出什么地方出挑了。家境贫寒,那是那个时候的常态,但是,家里就他一个劳力,弟弟林老根“体弱多病”,母亲一个小脚老太太,也就能在锅台周围转。 所以,那时候,刘家人也没少反对,最后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刘桂花还是嫁了进来。而且,这些年日子过得也不错,儿女都比较争气,除了林琳姐姐的夭折,再也没有什么让刘桂花伤心难过的事了。 原主记忆中,即便是林琳兄妹几个长大成人,刘家对林老实,还是每次见面,都得警告一番,让他对刘桂花好一点。如今都二十多年了,记忆中,今年去林琳外公家,林老实还是被酒桌上几个舅舅给思想教育了一番。又被几个外公给警告了一番,这才脱身。 这次林琳住院,也是见过她三舅的,拿了麦乳精和水果,去医院看她。知道林琳住院,很是发了一顿火气,只是太忙了,林琳也没在医院住几天,所以,也就见了一面。 如今这个年代,只能低调的过日子,因为无论是城里还是农村,日子都不好干。但是,若是有个工作,那又不一样了。 林琳就打算,要么去县城里的国营饭店,要么去供销社卖货。这两个地方都是比较牛批,而且还工作轻松。但是,这两个地方的工作,也是有人抢的,两个哥哥的工作,都是被林琳三舅舅找人安排进去的,而且还动用了林母的压箱底的压箱金。 虽然说两个哥哥自身也比较优秀,读书上都可以,但是,也让他三舅动用了不少人情。毕竟,她三舅,也是讲究原则的,他的两个儿子,因为读书不行,都被安排到了部队。 至于林琳的工作,她三舅早就说了,等林琳毕业了,就给找个厂里的工作,坐办公室。虽然工资不多,但是女孩子轻松一些。但是,林琳她觉得,她还是不喜欢被管束,工厂的人多,领导也多,能不让她舅舅找关系,还是别麻烦他。 林琳她三舅舅,十四岁就出去打仗,一直奋斗在前线,直到十年前,负伤退役,成为县城公安局局长。也是刘家几个舅舅里,对刘桂花最好的,也是最有出息的一个。可以说是,把刘桂花的事,当做比他自己的事,更重要的人。 只是舅舅是好舅舅,但舅妈就不一定了。因为三舅对林家的厚待,三舅母闹了好多次,所以,为了世界和平,还是打算自己找工作,就不麻烦她三舅了。 至于怨怼,那倒没有,从后来过来,林琳的为人处事,一直都是能麻烦别人,就不麻烦别人了。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若是林琳自己有这么一个老是需要自家男人动用关系帮助的小姑子,林琳自己也不愿意。 而且,很快,她自己就有钱有票了,她又有人参灵芝打底,她就不相信,她自己找不到一个好工作。 不一会,天就亮了起来,林琳穿好了衣服,直接下地。说实话,看着身上只有膝盖处有两块补丁的黑色宽松裤子,加上一件宽松的小背心,还有一件蓝底白花的宽大外套,林琳忍不住囧了囧。 这样的衣服,放在后世,她看不不看一眼的。毕竟,她从小也是独生子女出生,在蜜罐子里长大,家里条件又都不错,衣服从来都没有没有穿破过,都是她妈每次看到漂亮的,喜欢的就买回去,林琳从来都没有为衣服发过愁。 可如今不行,买什么都要布票,一个工人,辛辛苦苦一整年,发的布票,也就只够两套衣服。所以,这个年代,那都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不是人们非要节省,实在是没办法,不得不节省。 原主有两件没有补丁的衬衣,一件黄底绿叶,一件蓝底白点。是她两个嫂子送的,外套只有一件没有补丁的,裤子也是。这都是出门见人的衣服,平日里的衣服,都是都是带着补丁,冬天的棉袄棉裤,更是林母用碎布头拼接的,反正也是套在里面,看不见,但是,棉花却是只穿了两年,如今还松软的不行,冬天穿着,很是暖和。 这还是林家条件好,原主又受宠,所以才有这条件。村里的姑娘们,基本上没有人能有没有补丁的衣服。包括村长家的姑娘,全身都是补丁。 原主记忆里,村里最穷的一家,那是一家六口人,只有一套能穿出门的衣服,那是大家长的。平日里,那都是衣不遮体,一到夏天,孩子们都是光着屁股出门,后来还是实在有人看不下去了,给了他家两套衣服,还有一些破旧的碎布头,总算让他家都能出门穿件衣服了。 林琳很庆幸,还好生在林家,至少比村里的其他人日子好过的多了。 穿上鞋头打着黑色补丁的千层底布鞋,林琳才慢慢的走出房子。这会天已经大亮,一出门,林琳就深吸一口气。舒坦…… 六零穿书文女配5 “娘,我给你帮忙吧!”林琳深吸一口气,这才去了厨房。还没来得及抬头打量一下厨房布局,就被林母制止了。 “哎呦,你你你,你这孩子,怎么不听话,怎么就起来了,这都没好呢,赶紧去炕上躺着,娘不用你帮忙,锅里给你蒸鸡蛋羹呢,一会娘给你端进去。”林母一看林琳,直接着急了,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推搡着让林琳去睡觉。 “娘,我好多了,不用一直躺着,我陪陪你。”林琳无奈,想要说清楚。毕竟喝了灵泉,又换了药,她怎么可能,还是如同刚开始一样? “溜了那么多血,怎么可能这就好了?娘不用你帮忙,赶紧去炕上躺着,没事别下地。”说着,就连推带抱的,就把林琳给送到炕上去了,顺便还给她脱了鞋子,盖上被子。“听话,娘一会给你送点热水,你就在炕上洗漱一下。” 林琳:“……” 万万没想到啊!都没给她反应的时间,摸了摸还有温度的被窝。她大概是起了个假床,不然怎么被窝里还有温度? “囡囡怎么起来了?老婆子,你可别让她起床,这次遭了大罪了,可要好好的养养了。”林老实的声音,又从外面传来,估计也是听到两人的动静了。 “我怎么不知道?她还要起来给我?帮忙,你说,这孩子怎么这么让人心疼呢?有我在,哪里用的上她一个孩子动手?这次伤养不好,我是不会让她下地的。”林母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事实上,刚进厨房门,什么东西都没来的及的上手的——林·心疼·琳。 “唉,人家的孩子,都想着偷懒,你说,咱家的囡囡,怎么就不知道心疼自己呢?这点可不好,出去会让人欺负的。你以后好好给她说道说道,人还是得该偷懒的时候,就偷懒才行。” “哼,这点就是像你了,你从小就没做个好榜样给她,像你强子侄子家,家里大人什么样,孩子都会偷懒。女孩子不能太懂事,你说你怎么就不给孩子做个好榜样?” 林老实:怪我喽?我太过于老实勤快了?而且,哪里有些奇怪?勤劳能干不是优点吗?可是,自家老婆子好像一直都挺讨厌自己这一点的。 “那…要不,等囡囡好了,我干活的时候去偷会懒,你带囡囡去看看?”林老实的声音有些不确定。 “噗嗤……”林琳一个人躺在炕上,乐不可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理由。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勤快懂事,还是靠着遗传的。 事实上,她还没来得及,碰到厨房的任何东西。就被林母给推回我屋里了,而且,关键是还被放在被窝了。 不过,她迫不及待的,想看看林老实是怎么偷懒的。 “你快行了吧,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人?我还怕你把我闺女给教的更傻了。一天就知道埋头苦干,也不知道歇歇,等老了,挣回来一身病,有你受的。” “我…我…这不是,每次干活都忘了吗?”林老实的声音,透着点心虚,没办法,他这会就想着,自家闺女,这方面不会是跟他学的吧! 这日后能扳过来吗,如今闺女都十六岁了,离出嫁都没几年了,日后在婆家,可不能这么干,不然太吃亏了。他自己这么做,是为了让家人多休息,可女儿不能这么干。 事实上,只来得及说了一句话的林琳:不,你们听我解释,听我解释啊! “老头子,去,给闺女把水送进去,记得放在炕桌上,你把香皂给闺女拿去,拿了记得把雪花膏给闺女。你都知道在哪放着呢,是吧?不用我提醒吧?” “知道,都在闺女的梳妆台上搁着呢。”林老实闷声说到。 “那赶紧去,记得把毛巾拧干,闺女生病,手上肯定没有力气,哎,你手干净着没?” “那我先再洗洗手?” “等着,我给你掏瓢凉水!” 林琳听着两人的对话,一言难尽,本来以为住院的时候,夫妻两人对林琳嘘寒问暖的就有些夸张了,没想到,出院以后,更夸张。 林·娇弱·琳:…… “闺女,爹进来了,你先洗洗,你娘把鸡蛋羹都蒸好了,这会凉凉温度,一会给你端进来。” 林老实的声音,从门外穿了进来,就听见推门的声音。 林琳坐起来,把被子掀开,就见林老实端着洋瓷盆走了进来。看到林琳坐了起来,赶紧制止。 “你别动,爹一会就给你准备好了,没事多睡觉,睡觉能养身体。”说着,就把手中的盆给放在地上的凳子上,把炕桌又给林琳搬过来,这才把香皂盒子给和雪花膏给拿过来。顺便又给林琳拿了一面小镜子,放在桌子上,这才给林琳拧干毛巾,又把毛巾整理好,递给她,让林琳洗脸。 “ 注意别把伤口打湿了,小心感染了。” 说实话,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第二世虽然后来虽然奋斗到有丫鬟伺候,但是,从来都没有哪个爹,会对林琳这么疼惜,哪怕只是因为林琳这次有特殊原因。 第一世的时候,她爸是个粗心的男人,一心都在外面奋斗,就算再喜欢林琳,但在他看来,这些事情,都是林妈的事情。平日里除了给林琳塞零花钱,很少带着林琳玩,他是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执行者。 第二世,流放到边疆以后,都只顾着活着了,更不可能和林父有多少互动了。至于第三世,修仙界的亲情,再看重,也是另一种表现方式,比如说:林石法宝。 估计天底下所有的爸爸,只要爱自己的女儿,都会用钱财来表情他们的喜欢。包括如今的林父,原主记忆中,也没少给原主零花钱。一块五毛的,那是常有的事情。 林琳有些感动,双目有些湿润,拿过毛巾,低着头把脸清洗了一遍。再抬起头的时候,已经整理好了心绪。 看着林老实用他那双粗糙的双手,给林琳的毛巾打香皂,林琳真是感动的不要不要。 林琳自己拿过香皂,打出泡沫,把脸清洗了,把手擦干,这才把毛巾递给林父。 “爹,我洗好了,以后你和娘不用这么麻烦,我自己起来洗,我就是额头上受了点伤,没事,养养就好了。”感动归感动,但是林琳还是想着不要太过于劳累林父林母,毕竟,她只是额头受伤,又不是腿残了。 “这事你得听我和你娘的,流了那么多血,伤口还是不要见风的好。我们麻烦点可以,就怕你日后留下什么后遗症了。” 最后,林琳还是拗不过两个长辈,一直在半个月后,她才终于能够出门了。这期间,她也见到了她的四个舅舅和舅妈,还有十六个表哥中的六个表哥。 说实话,刘家真的是个大家族,刘桂花有三个哥哥,一个弟弟。除了三舅家只有两个表哥,大舅家就有六个表哥,都成家了。二舅和四舅家,各有四个表哥。 是的,林琳是两家人里,最小的孩子,至于林老根家,林琳自动都排除了排序,他家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三个孩子。除了最大的女儿和林琳同岁,其他的人,都比林琳要小几岁。 但是,两家人平时都不来往,所以,即便是比林琳小,林琳也不在意。反正见了几个表哥哥两个亲哥哥以后,她都觉得,自己这次穿成女主了,这完全是团宠的待遇嘛! 可惜,等到林琳养好伤,换了不少钱票,还用一颗八十年份的人参,换了一份供销社的工作,都上了两个月的班了。这日,林琳骑着新买的自行车,打算在秋日秋收之前,回村给林父林母送几斤猪肉和几包糕点饼干,还有五六斤林琳自己用空间养的猪做的肉干,给两人买的米面,和两身用瑕疵布做的衣服回家。 这时候,路过村口的田地的时候,才发现村里来了六个知青,三男三女,林琳见到其中最漂亮独特(化妆后)的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的时候,却看到林琳以后,问了村子里一个女孩,后来就变得满眼嫉恨。 而林琳脑海中也浮现了一本《穿书之六零娇宠记事》的内容。 她确实是女主,但是,这是一本穿书文,所以,她这个女主,是参了水分的。是被穿书女逆袭,后世的肥宅因为熬夜看小说,穿越到了一本她之前看过的六零团宠娇气包里。成为了里面同名同姓的恶毒女知青。 原主就是那个团宠,高中毕业后,被舅舅安排在纺织厂里当会计,因为表哥众多,多数混在部队,又有个公安局长的舅舅,可以说是过得风生水起。 后来认识了隔壁村回家探亲的兵哥哥,两人甜甜蜜蜜的谈恋爱的小甜文。除了恶毒女配,偶尔冒出来,抢夺男主,最后还收买了混混,打算让混混玷污女主,被女主表哥发现以后,让她自食其果,最后疯疯癫癫,落入河中淹死的下场。 而原主,最后也被家人瞒着,什么也不知道,只是感慨了一番这个知青的命运,就彻底的放下了这个给原主添麻烦的女配。 可惜,这一切都被穿书女给破坏了,她穿越过来以后,先是靠着她的金手指,一个自带一栋购物商场的空间,去原主三舅妈家投机倒把卖东西,还趁机三舅妈不注意,偷偷的放了几本禁书,还有一些言词激烈的信件。 然后卖完东西,还去偷偷举报,让林琳她舅舅,被对手,从局长的位置给拉了下来。最后她舅舅丢了职位,十几个表哥,都因为这个政治原因,直接被军队退伍的退伍,厂里开除的开除。 还有因为刘三舅被下放的原因,两个亲儿子,老大在战场上牺牲,老二直接因为分心,中弹残疾,最后还被原籍下放。 其他那几个表哥,都丢了工作,退伍,过的最好的,也不过是回了村里,靠着种地过日子。好好的一大家子,不是工人,就是军人,却因为穿书女,直接成了连农民都看不上的存在。 好在,刘家在村子里,就算没有上面人,也是没有人敢惹的存在,有着一百多人,差不多就是刘家村的一半人口了。所以,即便是落魄了,那也是人多势众,不好招惹的存在。 至于原主,那就更惨了,直接重复了穿书女上辈子的命运,疯疯癫癫,后来更是被村里的二赖子,在冬日里,拖在树林里,侮辱之后,扬长而去,留下昏迷的原主,直接被□□着身体冻死。直接从团宠文女主,变成了下场凄惨的炮灰女配。 至于林父林母,在儿子失去工作,两个儿子离婚,留下四个孙子嗷嗷待哺,还有疯疯癫癫的女儿。因为林母不愿意和已经成为坏分子的刘三舅断绝关系,所以,他家就成为了村子里最不受欢迎的人家。 六零穿书文女配6 所以,没过多久,他们就苍老了很多,最后原主死后,林老实一口气没有上来,就地倒了下来,就剩下刘桂花一人,带着两个沉默寡言的儿子。不等刘三舅翻身,早早的就过世了。 而穿书女,则和原本的男主,谈了恋爱,后面更是随军而去。而等到刘三舅平反的时候,他们男主已经因为穿书女这个外挂,成为了团长,再也不是刘三舅这个地方上的公安局长能够撼动的。 刘三舅几次出手,都没有得逞,最后也是郁郁而终。是的,这中间,隔着几条人命,又怎么可能,完全放下?生死之仇,谁敢说自己能够因为对方的职位高而放下? 至于三舅妈,在大表哥战死,二表哥负伤退役,成为了残疾人,一切都是因为她把穿书女带回家的原因。所以,此后余生,再也没有展颜过。五十岁的年龄,活成八十岁的暮气沉沉。 最后,等到刘三舅平反的时候,直接倒下,再也没有起来。 说实话,林琳觉得原主挺冤的,从来都没有主动找谁麻烦,却被人记了一笔,落到那样凄惨的下场。而刘家人更是冤枉,明明靠着战场上厮杀立下的功劳,最后却成为了坏分子。 而穿书女,敢这么做的底气,不过是因为她有随着她穿越而来的空间,让别人抓不住把柄,提前发现不了。 那么,若是没有这个空间呢? 林琳骑着自行车回到家里,把带给林父林母的东西,给了林母,说是回房间换衣服。转头反锁了门,进了空间,找了一件可以夺取别人法宝的法器,直接打入神识,认法宝为主。 这是一件可以夺取别人低阶法宝的法器,是当初落入寂灭深渊以后,林琳得到的,之前落入崖底的尸骨身上得到的。当初以为这是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法宝,但是因为收集癖,所以也没有送人。没想到这辈子就用上了,看来收集果然没有错,日后还是要好好的发扬光大这一爱好。 法器化成一枚银色尾戒,因为林琳这辈子没办法修炼,所以,即便是用神识认主,也没有办法收入体内。 好在这个法宝,是可以随意转换形态,所以,这才能免于麻烦。之所以转化为戒指,也是因为,她剥夺穿越女的法宝,是需要把法宝拿到手里,能够随时用到才行。 等到晚上去了知青点,直接就剥夺了穿越女的法宝,那么,她也就可以把这款朴实的银戒收回空间里了。至于为什么这么着急?那是因为,穿越女也很着急啊。在下乡后的第二天,就找借口去县城寄信,然后就陷害了刘三舅。 所以,时间紧,任务重,做事就要早点行动。 不过,小说中说了,这时候的穿越女,已经在省城里卖了好几次东西,这会攒了不少钱票和金银珠宝了。 好在,这些很快就是她的东西了。 说实话,林琳其实很是想不通这些穿越女,仗着金手指为所欲为。她自己就没有那样啊,与其嫉妒别人,还不如多提升自己。 上辈子的穿越女,一点都不记恩,原主送她的玉佩里是一方灵泉空间,但她从来都没有拿出来里面的东西,送给过原主。反倒是对她身边的跟班和爱慕者,大方的不行。 所以,林琳过去以后,也是理所当然的抢了好多处属于女主的机遇。但是,她并没有那种天是老大,地是老二,我就是老三的想法。 林琳做事,一直都是讲究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所以,只要不是那种有直接因果的人,她一项是平常心对待。 所以,这辈子,她要好好的让穿越女感受一下,来自老乡的细心照顾。没了金手指,她倒是想要看看,穿越女还要怎么样,才能继续混的风生水起? “囡囡,你换个衣服,怎么这么久?娘穿好了,你看看怎么样?”外面传来林母的声音。 “马上好!”林琳赶紧出了空间,麻利的换了一套日常穿的补丁常服。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才开门,走了出去。 “怎么样?”林母在林琳眼前转了一圈,问问她的意见。 “好看,合身!”林琳帮着整理好了衣物褶皱,这才满意的开口。“娘,等我日后攒够了布票,就给你和爹再做一套衣服。这个衣服染色不太均匀,所以,日后给你们买好一点的布。” 林琳买的是瑕疵布,湛蓝色,两套衣服,其实都是大众款式。又宽又肥,而且也不准绣花,林琳只是把那个没有染色均匀的地方,绣了波纹。然后,扣子挑选也几颗银色的扣子,就显得很显眼了。 因为这时候的人,可不分什么夏冬款,所以,没有什么掐腰设计。单着穿也行,套着棉袄棉裤穿,也可以。颜色9也就是那么几种,军绿色,黑色,灰色,深蓝色,白色,红色其中最受欢迎的,也就是军绿色了。白色比较少用,红色就更少了,毕竟,这是个物资短缺的时代。 若是哪个女孩子结婚的时候,能有一件红色的衣服,那是能被好多媳妇姑娘羡慕的存在。多数人结婚,连件新衣服都没有,更何况红衣裳?那时候都是借别人的衣服穿的。包括这时候最火的解放鞋,若是哪个小伙子有一双,村里人结婚,肯定是会来借的。 不过,在林琳他们村,因为林老实家有两个工人儿子,所以,家里有解放鞋,基本上村里的哪家人结婚,都会有小伙子来借鞋子穿。有时候也会提前,借林大哥或者林二哥的衣服穿。 毕竟,能够一年一套新衣服的,也就只有林家有这个条件了。特别是,林家两口子,都是惯孩子的,基本上每年攒的布票,都有给三个孩子做衣服。 “不用,不用,这衣服就很好了,你找谁做的,真好看?咱们乡下人,不讲究这些,城里人看不上的瑕疵布,我们这都是好好的新衣服。你可别在乱花钱了,你看看你,今天买的东西,估计把你这两个月的钱都给糟践了。还是给你多攒点钱,攒点嫁妆出来,日后找个好人家。我和你爹现在还能干的动,不用你这么补贴。以后还有你两个哥哥呢,哪里用得着你操心?” 林琳笑着摇头,她不觉得,反正她已经卖了两次粮食了,如今钱票都不缺。光是钱,都攒了八百六十五块钱了,买这些东西,就动用了几张票据。 别说八百六十五不多,这是六十年代,林大哥一个人一年的工资,每月32块钱,也不过不到四百。而且,不吃不喝,才能攒下来。但是,抛过吃喝,也攒不下来多少钱,有时候还要动一点老本。 如今她虽然刚开始上班,但是,一个月也有二十一块钱的工资,虽然比林大哥和林二哥的工资少,但是,也和她大嫂和二嫂的工资差不多。 更何况,人家是工人,卖的是苦力,而她还在手表专区,基本上,每天都是闲着的。估计,这也是她当初为什么会奔着供销社的售货员去。 所以,花钱他不心疼,更何况,她有预感,今日,会有一大笔的进账。 “咱家现在就我一个孑然一身,哥哥和嫂子虽然工资不少,但是也得养着一家子呢,更何况,我之前受伤,也没少麻烦哥哥嫂子。”说着停顿了一番,“嫂子家就她一个孩子,婶子常年吃药,还得嫂子补贴,日子也是过得紧巴巴的。” “再说了,二哥的第二个孩子马上就出生了,他们两个的工资,都要留着,如今也打算在城里买个小院子,不然住不开,可不得攒钱吗?如今马上就要秋收了,怕你和我爹亏着自己,我有钱,你们也要好好保养,注意身体,以后好能抱重孙子。” “你这孩子……一天天的这么操心,是不是和同事换肉票了?你哥一个月才一斤肉票,你刚上班,能有多少?”林母眼圈有点红,说着,还上手轻轻的拍了一下林琳。 “没有,我认识了一个大姐,人家自己偷偷养了猪,所以,我直接买了十斤猪肉,我找了个大厨,给你做了五斤肉干,你和我爹下地的时候,兜里装点,饿了随时嚼两块。剩下的都做熟了,做饭的时候,放上一勺,下次回来,我再给你们带。” “唉,还是女儿贴心,你两个哥哥,就没有这个心思,像你这么细心。以后还是别买了,我和你爹一年两个人的工分,都不够买你这么多的东西。算了,我还是先回去把衣服换下来,等过年的时候再穿。”说着,就转身回了房间,再次出来的时候,又换上了她平日里穿的,带着好几块补丁的衣服。 林琳也跟着她进了厨房帮忙,晚上打算煮个绿豆汤,肉炒土豆片,凉拌野菜,玉米面饼子。说实话,这个时候,在农村,基本上野菜一年都不会断。从春天开始的嫩野菜,一直到冬天的干野菜,基本上是乡下人的重要物资。最重要的是,它不掏钱。 反正林琳来了这么久了,基本上每顿饭,都能在桌子上,都能看到野菜的影子。不过,有很多种类,有苦菜,苜蓿草,芥菜,香椿芽,蒲公英……等等。 还有的人家,会吃一些柳树叶子,榆树,只是,这些都不好吃罢了,所以,林家的餐桌上,早就没有了这些野菜。毕竟,它们又苦又涩,除了在活命的时候,不过,那个时候,连树皮都抢着吃。更何况这些没有毒的树叶了。 今天的野菜,不过是蒲公英,还有些老简单的绰水一遍,然后拌了点盐和醋,就是一道菜。和林琳后世专门去农家乐吃的野菜, ※※※※※※※※※※※※※※※※※※※※ 感谢在2021-02-13 12:19:53~2021-02-13 22:20: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mpl 17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六零穿书文女配7 反正林琳来了这么久了,基本上每顿饭,都能在桌子上,都能看到野菜的影子。不过,有很多种类,有苦菜,苜蓿草,芥菜,香椿芽,蒲公英……等等。(此处查询自百度,本人也不太清楚这个关于野菜,我们这边常吃的,就是苦菜!) 还有的人家,会吃一些柳树叶子,榆树,只是,这些都不好吃罢了,所以,林家的餐桌上,早就没有了这些野菜。毕竟,它们又苦又涩,除了在活命的时候,不过,那个时候,连树皮都抢着吃。更何况这些没有毒的树叶了。 今天的野菜,不过是蒲公英,还有些老简单的绰水一遍,然后拌了点盐和醋,就是一道菜。和林琳后世专门去农家乐吃的野菜,那就更加没有办法比较了。 今天的野菜,不过是蒲公英,还有些老简单的绰水一遍,然后拌了点盐和醋,就是一道菜。和林琳后世专门去农家乐吃的野菜,那就更加没有办法比较了。 “娘,我给你们带了小米,大米和白面,你们别忘了吃,都是内部价,不贵,别省着。平日里下工后,先喝点麦乳精,吃点糕点饼干垫垫肚子。” 林琳看着桌子上已经准备的差不多的饭菜,绿豆汤已经准备好了,二合面饼子也都烙好了,其他的菜就差下锅了,就等到林父下工回家再下锅。说实话,整个村里,估计都没人能够吃的上这么好的饭菜。 毕竟,大多数人,一到了晚饭的时候,都是喝点野菜粥之类的,而且,还是只有野菜,少有米。 “你这话说出去了,估计会被别人骂呢。放眼咱们村里,谁家的中午饭能有咱们这么好?更何况是晚饭。行了,你这丫头,还是照顾好自己,别让我一天为你操心,上班了记得和同事好好相处,别为了小事争嘴,手脚勤快一些。别凑热闹,小心再被连累了。” 林母说着说着,又开始老生常谈,林琳上了两个月班,基本上十天半月回来一次,基本上林母每次开口,都是这样的话。 这一点,林琳没办法反驳,毕竟,眼前这个女人,是这个世界上,对她最为真心的人。所以,她每次都是乖乖的应下。 “嗯嗯,娘说的对,我知道了。以后有什么热闹,我肯定躲得远远的。娘,我看村里来知青了?刚才回来,路过村口的时候,就看到他们正站在田埂边上,指指点点,一看就不是咱们乡下人。”林琳连连点头,顺便转移话题。 “是啊,今天刚到,大队长专门拉了牛车,去县里把他们接回来的。这事啊,早有通知,如今几个人,都在以前村里的林满多大伯家住着呢,他们家房子大,而且,家里也就只有两口子。听说,知青都有补助,也算是对大伯家的照顾了。”林母说起这事,就有些停不下来了,接着继续说道。 这金满多两口子,也算是村里有名的可怜人,两人曾经有两个儿子,在三年前,他们举债盖了如今的房子。没想到,他们儿子去河里游泳的时候,老二直接抽筋溺水,老大去救人,最后也没有幸免,两人都溺水而死。 曾经还是村里有名的能干人家,这一下,林满多的老婆,直接一头栽倒,从此就成了病罐罐,常年离不开药,家里的劳力,也只剩下林满多一人。虽然保持着饿不死,但也麻木的活着,平靠着村里人偶尔的帮凑,不然早就过不下去了。 “不过,我觉得他们都不好相处,一个个一进村就捂着鼻子,好像咱们乡下有多埋汰似得。娇滴滴的,连个自己的行李,都让村里人帮忙。娘今天去看了一眼,其中一个女知青,叫什么陈娇娇的,长得那是妖妖娆娆,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描眉画口,衣服都紧贴着身上的肉,穿着那么大领口的衣服,感情肉不是她自己的。说话压着嗓子,哎呦喂,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说着还故意摸了摸胳膊,似乎真的起了鸡皮疙瘩。 “囡囡啊,咱可不能和那些女知青学哦,太吓人了,这样的女人,搁在早些年,那就是当姨太太的命。这行事作风,和我以前去县里,看到地主家的姨太太一个样。” 林琳乐不可支,差点没笑到桌子下面,没想到穿越女给村里的第一印象是这样的。连林母这个平日里让林琳打扮的漂亮一点的母亲都受不了,更何况其他更加保守的村名。 说实话,穿越女陈娇娇穿的,放在后世,真的没什么突出的。一件修身的中长款驼色风衣,里面白色的紧身织针衫打底,应该是穿了塑身的胸衣,所以,胸前挺拔圆润,底下穿着一条黑色的紧身牛仔裤,一双白色的滑板鞋。 这身打扮,放在后世,那是满大街,人人都可以,没有什么亮眼之处。但是,这个时候,讲究的是,宽大肥,又画了棕色的一字眉,扎眼的大红色的口红。出现在一群灰扑扑的人群中,那可真是鹤立鸡群,太过于显眼。 林琳自己会做衣服,也有时尚感,都不敢这么穿。如今这个社会,是讲究含蓄的时候,这么大大咧咧的展示自己的不同,真的是挺蠢的。 说实话,等到没了空间,又和村名融合不进去,林琳倒是挺想看看,穿越女是怎么活下去。要知道,穿越女过来以后,觉得父母重男轻女,没让她已经工作的哥哥下乡,直接把她家搅了个翻天覆地。 她父亲母亲因为这事被调了工作岗位,她哥哥也因为这事,定好的婚事都黄了。书中可是说了,穿越女下乡以后,他爸妈都当做没有这个女儿,直接断了联系。一点东西都没有寄过来,更别提关心了。 所以,日后她要是想要吃饱,那就要靠着自己的劳动得来的。要不然,就得找个男人结婚,至于男主,想要出现,至少得在一年以后。 只是,坚持不嫁人,那么,先不说能不能吃饱,就说时间久了,会变成干扁瘦黑,而见过世面的男主,能够看得上一无是处的她吗? 若是嫁人,那么,要么是和他一起来的知青,要么是村里找个能干的男人。但是,找个知青,那基本上都是吃不饱的下场,而找个村里的男人。 说实话,这个地方的男人,还是很落后的,没有哪个不大男子主义,甚至于打老婆都是常事。像林父这样的男人,那是少有的。整个红星大队,也就只有林父这么一个疼老婆的男人。这个时候,那叫“耙耳朵”,虽然女人羡慕,但是男人们却是没少讥笑林父。 包括林琳的两个哥哥,也都不是什么疼老婆的男人,最多也就是不随意动手打老婆罢了。毕竟这个年代,不仅仅父母对孩子影响较深,周围人也在不断地影响。“耙耳朵”这个词,对于曾经正处于成长的兄弟两人,那可是影响深刻。 所以,没有那么多疼老婆的男人,即便是女人,结婚了也要上工的。回家还要收拾家务,做饭洗衣服都是女人一个人的活计,若是再碰上一个不讲理的婆婆,那就更加生不如死了。 有人说,可以分家,不和婆婆过日子,这怎么可能?这时候还是讲究父母在,不分家。没有特殊原因,不可能让你分家单过,婆婆才是一家之主。 而情商低,人又懒又馋,不会看人眼色,经过后世的各种小说熏陶出来的女人,压根就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更不可能压着脾气,当个逆来顺受的女人。到时候,可有热闹看了。 “娘,我知道,我才不会像知青学习,我可比知青能耐,他们城里人还要下乡干活,而我在城里找了工作,我才是让他们羡慕的存在。”林琳好不容易,止住笑,赶紧像她娘表态。 “那就好,以后你的衣服还是宽松一点的好。不过,今日那套衣服也好看,以后做衣服,也可以做成那样,我家囡囡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好看。” 林琳今日穿了一套灰色的列宁装,稍微的改装了一下,白色的回力鞋,长发编的鱼骨辫,还有这几个月下来,经过洗髓丹的改造,那可是唇红齿白,皮肤细腻白皙。说实话,即便是化了妆的陈娇娇,也比不上林琳的二分之一。 不是五官,而是气质,原主本来只是清秀佳人,洗髓丹也不能大变活人啊!而经历了修仙之后的林琳,身上总是多出了一股出尘的气质。所以,除了让林琳的皮肤更加的完美无瑕,加上林琳的按摩手法和各种护理,也就五官稍微的调整了一下。 她如今看起来,也就是长开了的错觉,眼睛微微变大了一点点,更加透彻,黑白分明,脸也小了一圈,睫毛浓密了一些,眉毛被林琳打理的更加有型罢了。 原主又太瘦了,林琳这三个月,直接,天天一日三餐,牛奶肉食得养着,如今还长高了一大截。现在都有162的身高了,比刚开始长高了两厘米,估计十八岁之前,还能长一长。 “我这身可是照着现在城里的姑娘,最喜欢穿的列宁装做的。穿这个又不过时,也不显眼,反正我们一起的同事,好几个都在穿这样的衣服。”说着,林琳就想起来,穿越女的那个空间,估计东西确实是很齐全。不然,怎么化妆品都有? 她脸上也不过就抹了点自制的古方润肤乳,怎么只能保持皮肤湿润锁水,再没有其他的作用。至于胭脂水粉,她确实会做,空间里也有,但是,都是古方,而且效果还挺不错的。但是,她还是有些怀念曾经的一切。 说实话,她空间里,除了一些书籍有后世的影子,再其他处,全部都被她改造了一遍。在漫长的岁月中,她穿越前的东西,除了她父母的珠宝首饰,再也没有办法留下其他东西。 因为第一次穿越的时候,她活的太久,那时候的房子,就是一栋普通的房子,除了别人看不见,随时能够存放东西,再没有什么不同。没有无限静止的空间,也没有可以种植的灵田。 所以,经过时间的洗礼,她以前的东西,真的不剩多少了。最后,也只有那些书架上的书籍保留了下来。后来房间升级,有了静止空间,她把那些书籍都放在静止的储物间里,这才让她最后一点东西,在经过数千年的洗礼,依然还留着。 六零穿书文女配8 “还是城里养人,你这孩子,一直都报喜不报忧,之前在县城上学那么久了,怎么就没把皮肤养好,看如今水灵灵的,多好看。”说着,还上手用粗糙的右手,在林琳脸上摸了一把。 “娘,你别羡慕,我给你买了雪花膏,你以后每天洗完脸后,脸上手上都抹点,也能这么水灵灵的。”其实是林琳在空间专门做的药膏,只是,这个听起来,可没有雪花膏好听。 更何况,现在的人,都认准了雪花膏,毕竟五毛多,才能买那么一小盒。脸大的姑娘,估计用不了几天就用完了,怎么能不好呢? “知道,我都看出效果了,不过,你的钱估计都花完了,娘一会给你补上。”说起这个雪花膏,林母一点都不拒绝,女人,无论什么年龄,都有爱美的潜质。 林琳的这个雪花膏,因为效果好,让用了半个月的林母,爱不释手,连林父都被林母偷偷的给抹了两次。 “行,这个要一直用,才会有好效果,迟早有一天,我和娘站在一起,人家看了会说,妹子,你妹妹长得可真水灵。” 过了一会,林母才反应过来了,忍不住“噗嗤”一笑,又给了林琳肩膀上来了一下。“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坏呢?那我到时候还能和你爹走一起吗?” “怎么不能,到时候人家也会说,大叔好福气,两个女儿长得真好!” “噗嗤——哈哈哈……”林母听了以后,再也忍不住了,直接笑的停不下来了。“哎呦喂,你这孩子,咋这么能说呢?” 正在这时候,林父下工回来,从大门走了进来,听到母女两人在笑,一头雾水的问道:“老婆子,笑啥呢?老远的地方,就听到你笑,囡囡回来,你就这么高兴?赶紧去给孩子做饭去。” “哎,知道了,呵呵……”看到林父,林母似乎又想到林琳刚才说的话,忍不住又笑了起来,留下一脸懵的林父。“我去给你打水,你赶紧的洗一下,一会就吃饭。” 说完,就拿了个洗脸的搪瓷盆进了厨房。 “你娘这是怎么了?”林老实疑惑的问林琳。 “没事,娘就是开心,我给娘买了雪花膏,娘说抹上以后,皮肤好了不少,都年轻了,是不是啊爹?” 因为林琳给林母调制的,是抗皱保湿,还有一点点的美容效果。虽然没用多久,但是林母现在看起来也年轻了两三岁,只是手上的茧子是日积月累下来的,林琳这次,还专门用灵泉水调制了一款护手霜。就是为了专门去除林母手上的厚茧。 “嗯嗯,你娘本来就好看,也年轻,你以后给你妈多买几盒雪花膏,爸一会给你拿钱。” “诶,爹,你竟然还背着我娘藏私房钱?” 林琳故作惊讶的说道。 “没,没有,那是你娘给我的零花钱,我没地花,所以就攒起来了,刚好让你给你妈娘买点东西。” “噗嗤……”林琳又乐不可支,其实说实话,林琳觉得,这个家挺有意思的,特别是林老实,老实到都没有人伤害他,因为会让人有负罪感的。也许林母当年就是看上了他这般的老实的样子,而且又疼老婆。 林家两口子一起过了这么多年了,如今林大哥都二十四了,他们都没有吵过架。虽然条件不好,但是,这个年代,也没有说谁家的条件,好到哪里去。更何况,自从打土豪斗地主开始,多少之前条件不错的,都在扫牛棚呢? 不一会,林母把水端了出来,放在木头支架上,又给了林父一块陈旧的蓝毛巾,让他清洗。毕竟,刚下工,身上全是灰尘,肯定需要清洗。 “你就知道捉弄你爹,也就你爹受得了你,你看你两个哥哥,谁敢这么欺负你爹?” “有娘在,我哪敢捉弄我爹!” 吃过饭以后,林琳收到了她爹六块五毛钱的私房钱。说实话,林琳觉得,她娘还是挺大方的。之前上高中的时候,基本上每个月都会给林琳个两块钱,没想到这几个月,又攒下来了。 不过,林琳也没有拒绝,反正她最后都会买些东西回来。毕竟,她自己在黑市投机倒把卖来钱财,那是不能放在明面上的。 她可以用空间的东西补贴家里人,却也不能太过,讲不清来路,他们会操心的。 或许是因为这个家的家人太过于温馨了,让早已铁石心肠的林琳,也变得柔软起来。 虽然她每次穿越,都会继承原主的情感,但是,在上次穿越以后,经过漫长的修仙岁月,早就以她的情感占了上风,随时能够仗着飞升期的神识,剔除不必要的感情。 若是林父林母对林琳一般的话,林琳或许很快就能彻底的放弃他们,只留下一点点的责任。只是,两个老实巴交的长辈,对着林琳掏心掏肺的,让林琳怎么能够放下? 所以,她就越来越想要那个穿越女陈娇娇付出她应有的代价。就算她这辈子还没有行动,哪怕是一个念头也不可以有。 林琳不知道原著中,他们失去了女儿以后,该走多绝望,所以林父才能在听到消息之后,直接一口气没上来就直接倒下,再也没有起来。 而林母,则是被一连串的事故,特别是女儿和林老实接连去世以后,打击到一夜白发,再也看不出一丝,曾经那爽利的妇女的影子。最关键的是,他们都不知道这一切是为什么,到死都不知道,厄运为什么会找上他们家。 晚饭后,他们一起聊了会天,因为林琳第二天一早上就走,所以,也没有聊太久。林母讲了一些林琳不在村里这段日子发生的事情,林琳讲了一些上班时候遇到的各种事情。而林父,则是负责当一个忠实的听众。 深夜,林家。 厢房的门被轻轻的推开,即便是在深夜,也没有任何声音传了出来。一道面条轻盈的身影,从林家院里轻而易举的翻过两米高的墙,然后轻飘飘的落地,落地无声,迅速的像村子里奔去。 不一会,这道身影,就来到了村子里的金满多家,而他家,除了人少房间多,唯一的不同,不过是今天白天来的知青,都暂时睡在他家。 院子里的布局很常见,正房三间屋子,东西两边各两间厢房。而新来的知青,就住在东西两边的厢房。男知青占用了一间东厢房,女知青也占用了一间西厢房。 这个深夜,干了几天路的知青,早就睡熟了,估计这会,即便是敲锣打鼓,都没办法吵醒他们。 那道人影,在西厢房的门口停下一会,不一会,就直接拿出一把匕首,轻轻的撬开了房门。然后就闪了进去,又关上房门。整个过程,悄无声息,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最后,差不多过了两个小时,这个人影,这才出了女知青的房门。和之前相比较起来,那道人影,可没有之前那么轻盈,整个人速度慢了不少,还带着点踉跄。从林满多家院子翻出来,都用了好一会时间。不一会,她就又回到了村后面的林家,又回了屋子。 是的,这个人影,就是林琳! 可惜,不能修炼,她只能平日里,让身体更加的灵动轻盈一些。所以,在体力耗尽以后,她就比较危险了。 这时候已经到了空间里的林琳,这会可不好过。她瘫在空间的温泉里面,从头到脚的寖泡在温泉里。林琳这会面色苍白,甚至都有些透明。浑身上下都透露一股疲惫。出去不过两个小时,没想到夺取个空间法器,能够让他那么的费劲,差点就失败了,竟然伤了她飞升期的神识。 这会头一阵一阵的疼,这是神识过度疲劳的缘故。也是,林琳也没想到,就一个小小的空间法宝,差点就让自己受伤。虽然如今她的神识,也不过是练气期的实力,但是,飞升期的神识,也是护着她的。 不然,这次空间的反噬,就能够让她够呛了。没想到,穿越女这空间,竟然有了空间灵。而且,看起来就是个平凡人的穿书女,灵魂倒是挺强的。不过也是,经历过空间,她的灵魂,怎么能够不强呢? 好在,过程虽然曲折,不是一帆风顺,但好得任务完成,而且,也让穿越女多了个头疼的病症。毕竟是因为林琳的暴力抢夺空间,让她的灵魂受损,所以,只留下了一个头疼的毛病,算她幸运。不是她的灵魂比较强悍,这次和林琳抢夺空间,就能让她轻者直接变傻,重则魂飞魄散。 不过,看着农家小屋旁边,多出来的一栋商业购物楼,林琳也是心中高兴的不得了。虽然现在还在融合,但是也要不了几天,她的九转天珠就会彻底的吞噬了这个只有一栋商业购物楼的空间,成为了九转天珠的一部分。 靠着空间融合的速度,林琳觉得,有上两天的时间,空间就能融合。 喝了一杯下品灵泉水,至于她集齐的其他八眼灵泉,那就不是她如今这个凡人的身体能够享用的。林琳一晚上都泡在温泉里,一直到外面天亮了,证明她能够起床了,这才擦了擦身体,穿着衣服,出了空间。好在,这会头还有些头痛,但也不影响她日常生活了。 穿好了衣服,林琳推门出去,林母已经煮了小米粥,配着咸菜,还给林琳准备了几张二合面烙饼。 “娘,都说了,别这么早给我准备饭,我吃不下,你不用这么辛苦啦!”林琳洗漱完了以后,看到厨房的饭菜也是很无奈。 “我每天都这么早起床,就做个早饭,哪里辛苦了?再说了,你爹一会都起来了,也要吃饭啊,我还不是都得给做?快,洗好了就坐下来吃点,一会好去上班!” 林琳只能坐下吃饭,饭后就带着林母准备的一坛酱菜,骑着自行车出发,去县城上班。 路过林满多家的时候,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争吵声和叫骂声。院子周围,围着一群看戏的村民。基本上就是陈娇娇一个人的声音,哀嚎着她带来的钱财都没了。 说实话,林琳听着这哀嚎声,她觉得,挺悦耳的。 至少,听着特别的爽歪歪! 听着院子里陈娇娇一改之前的娇弱形象,各种污言碎语,直接从她这个看起来有文化的知青嘴里骂出来,惊呆了一众看戏的村民。说实话,连村里最能骂街的泼妇李寡妇也在听到陈娇娇的各种器官名词,也要甘拜下风。 林琳用神识扫过院子里,看着陈娇娇脸色苍白,摇摇欲坠,眼睛里更是满是恐慌和害怕。还有一种,下一刻就要撕咬别人的准备,脸上的狰狞让她五官扭曲,让人同情不起来,还无端有些害怕。 说起来,她的灵魂受创,怎么如今一点都不头疼?难不成,对她来说,这么痛,她一点感觉都没有吗?而且,这是灵魂上的疼痛,根本不是通过痛觉传导的,所以,这是为什么? 六零穿书文女配9 不过,这些念头,都是一闪而过,没有停留在她的心中,毕竟,现在对她来说,还是上班最重要。林琳和几个和她打招呼的村名民说了几句,就蹬着自行车直接向着县城的方向走去。 三日之后,林琳的房间,才和陈娇娇的空间,彻底的融合。林琳也看到了她的空间,那栋购物中心,六层楼的购物中心,基本上吃喝玩乐都有。而且,还是个保鲜空间,基本上,不用担心里面的东西会过期。 虽然能够进人,但是并不像林琳的房间一样,只要她愿意,谁都能带进去。这个购物广场,只有空间主人才能进去,所以,这也是空间有灵以后得自我保护。 可惜,现在这个空间,已经成为了她的空间,空间之灵还在,但是,她也不会让别人有机会来这里。她的空间,在修仙界漫长的岁月里早就被她改造了,除了客厅,客卫能够进人,其他的三个房间,和厨房,那是想都不要想了,除了她自己,再谁也别想再进去。 是林琳自己,在寂灭深渊里,学会了所有的技能之后,又花了上千年一直在完善的禁制。毕竟,进了她房间的人,就对她再也生不出一点点的恶念。就算是曾经的仇人,她的空间也能改变一点点。 这一点,应该是九转天珠自带的功能,是林琳自己隐约间感到的信息,而且也在第一次穿越的时候就验证了。毕竟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先天至宝,又怎么可能没点特点。若不然,只有带着林琳的房间穿越的功能,估计也不会是被圣人都抢夺的存在吧?毕竟,只是这样的话,也不是完全没有法宝能够取代。 所以,留着客厅进人,也是林琳特意留下的功能,毕竟,她也不知道,在日后漫长的岁月中,会不会还是有那次穿越的情况。 而且,她那辈子,能够不成婚,还一辈子在林家过得滋润,最主要也是因为,两个弟弟是完全站在她这一边的.毕竟,因为不成婚,在那个年代,是不可思议的存在,对林家的各种怀有恶意的人也不少。 最后也因为,她两个弟弟,完全站在她这一方,所以,她才完全的没有勉强自己,毕竟,那个时候,她真的是只有一个可以躲藏的房间,而且,还没有什么自保能力。 若是那时候没人站在她身边,她可能也会妥协,毕竟,人生总是在不断的妥协才是人生。这个道理,在她最后一任男朋友离开以后,她就知道,万事不可强求,而且,更要学会妥协。 过刚则易折! 她不知道日后还要去什么世界,什么身份,但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也是另一种妥协。 虽然她觉得,这样的别样长生,她百穿不厌,但是,还是希望各种条件下,她能活的很好。 就比如这次穿越,若不是她有空间补贴,说实话,那些带着玉米芯磨碎的大颗粒玉米面,带糠的米面,带了壳的高粱面,苦涩的野菜,对于她来说,那真的是太剌嗓子了,根本就无法下咽。所以,在单位吃饭,午饭基本上她都没有和其他同事一起吃,毕竟,她要偷偷的把饭碗里的各种饭菜收起来,而且,还要偷渡空间里的饭菜。好在,单位也只管着一顿饭菜。 有条件的时候,她还是需要让自己过得更好一些。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查看一下战利品,陈娇娇总共有多少钱? 林琳看着一楼收银柜台里的保险柜里,就那么放着一捆一捆的大团结。一千块一捆,总共有七捆,也就是七千块钱。另外还有一些零散的钱票,林琳大概算了一下,还有两百六十块钱。 票据就更多了,多数是一些粮票,工业票。剩下的就是一些糖票,布票,棉花票,油票,糕点票……等等。还有两张自行车票和一张缝纫机票,还有两张收音机票。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金银珠宝,玉石翡翠,宝石钻石,的各种首饰。加起来戒指,手镯,手链,玉牌,金钗,项链,都有上百件了。 估计也是时间较短,所以,换回来的东西比较少的缘故。但是,若是这些都是用粮食换来的,那就有些恐怖了。 想象一下,如今一斤白面大米,也就六毛多,一直在这个价位浮动。黑市的话,或许可能会贵一些,也不到一块钱。 林琳看了一下食品区,除了卖了一些粮油,挂面,糖果之类的,还在服装区卖了不少衣服,好在多是一些衣物,床上用品之类的。好多地方,都直接被清空了,剩下空白的商店。 所以,陈娇娇也不是完全的没脑子,毕竟,谁都知道,未来十多年,一直都属于物资短缺的时代,即便是有钱也买不到多少好东西。 所以,虽然她卖了不少粮食,但是,更多的,确是棉衣床单之类的。只是,林琳觉得,这些东西,日后都便宜她了,毕竟,看到空间里有零有整的钱票,她觉得,陈娇娇的所有钱财,都在这里了,除了她身上还会装一些零钱,但是,这个数目肯定也不多。 要是别人,肯定能够活下来,但是,这事搁在陈娇娇手上,那肯定是不行了。毕竟,她在后世,是个宅女,虽然不算富裕,但是也是吃喝不愁的啃老族了。 如今没有空间补贴,她就不觉得,陈娇娇能够吃的下如今这剌嗓子的粗粮。毕竟,这可不是以后,一碗粗粮面,只有十分之三的粗粮,剩下的都是白面,后面还有各种配料的臊子和汤汁。 连林琳这个在古代吃过纯粹粗粮的人,也受不了这样的饭菜。 林琳如今每日下班以后,就是回到她租的小屋里,然后直接在空间做好第二天的饭菜,放在保温盒里,然后置放在静止空间,既能保持温度,又能保证口感。 不过,多数都是一些二合面做的馒头包子,还有一些窝头,有黑色的黑面白面的,或者黄色的米面白面,或者是玉米面白面。偶尔还会做一点高粱面的,磨得细细的粗粮,吃起来也是别有风味。 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味道特别大的饭菜。毕竟,人们的鼻子,简直就是太灵敏了,谁家吃肉,基本上周围的人都知道了。所以,大多数都是白菜粉条,偶尔还带点野菜。 有时候林琳实在吃不下了,还会准备一些饭团,这个做的闻起来没啥味道,但是,里面可以包一小块肉丁,一口一个,所以,改善伙食也是不错的。 “林琳同志,你又一个人吃饭?”说话的是一个戴眼镜的青年,皮肤白净,高高瘦瘦的气质男生。 “嗯。”咽下嘴里的最后一口饭菜,淡淡的应了声。 不是林琳要这么冷淡,实在是,这个看起来还挺不错的男人余承德,对着林琳的关心太过了。从林琳刚开始来供销社上班的第一天开始,碰到这个男生,就被他缠上了。 不提林琳如今的实际年龄,她没打算在十八岁之前成亲,即便是,这是这个时代最普遍的事情。但是,最让林琳看不上的,是这是一个公众所知的“妈宝男”。平日里说话,一口一个我妈说,让一直经历后世各种狗血小说的林琳,心塞不已。 当然了,若是只是这样,那也没什么,毕竟,人家听她妈的话,和她没有关系,所以,他也不予置评。但是,他家还是重男轻女,七朵金花之后,结了这么一颗果子,实在是被家里人宠爱的,那是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掉。 林琳上班两个月,基本上把他家里人见了个遍。每日中午的时候,都有人来给他送午餐,天天有肉或者有蛋,虽然不多,但是,在这个年代,绝对是没人能够达到的要求。 事实上,他家条件并不好,一家人都挤在筒子楼里,他姐姐们没有出嫁的时候,三十平米的楼房,挤着一家十口人。 但是,他爸妈有本事,直接把七个女孩,都给洗脑成了伏地魔。说实话,面对这样的人家,即便是林琳,心里也有点慎得慌。招娣,來娣,盼娣,想娣,思娣,念娣,宝娣,可以说是,没有一个名字,不是为了要个男孩准备的。直到余承德的出生,总算让余妈停止了生孩子。 余宝宝是余承德的另外一个名字,直到他上小学的时候,被同学嘲笑,才让余妈改了名字。这个名字,还是余爸余妈专门请了他们筒子楼里,最有文化的人起的名。据说,当时还付出了六个鸡蛋的巨大报酬。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那人故意粉刺讽刺他的,毕竟,被家人养成一副毫无主见,哦,错了,对他有力的事情面前,他还是挺有主见的。而且,他还特别自私自利的人,说实话,这个名字配他,真的有点德不配名啊。 据说,卖女儿,哦不,是嫁女儿的钱,足够余承德这辈子舒舒服服的过日子,不被生活的重担压身。如今看着剪的整齐的头发,手腕上带着一块梅花手表,一身灰色的中山服,脚下穿着皮鞋,衣服里面穿着白衬衣,整整齐齐的,猛地一看,不知道的还以为哪个贵公子出行。 只要不开口就好,比如: “林琳,我妈说了,你这样不好,女人家是需要为自己的男人外出应酬,打理人际关系,你怎么每次都一个人吃饭,不知道和同事搞好关系?我妈说了,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以后怎么伺候男人,以后嫁给我要好好学学?我妈说了,你这样的的女人,以后会嫁不出去的,除了我,没人要你,我妈说了——” “停,余承德同志,我妈也说了,不要随便和陌生男人说话,而且,我已经拒绝你了好多次,你怎么听不懂人话?而且你放心,我即便嫁不出去,也不会赖着你的,我现在要去洗碗了,你能让一下吗?”说着,就要挤过去。 “我妈说了,女孩子嫁给我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你怎么就不知道珍惜?竟然还要拒绝我?”身后传来余承德低沉的嘶吼声。看他压着声音,估计也是觉得被拒绝丢人,所以,也没敢高声说话。 “神经病!!!”林琳没有再次理会他,直接大步离开。 洗完铝制饭盒,林琳就站回自己的岗位。一旁自行车区的刘爱红凑了过来。 “哎,林琳,我看见刚才余承德又凑你跟前去了?你不是拒绝她了吗?他怎么还是听不懂人话?”刘爱红是和林琳关系最好的,毕竟两人三观一致,都看不上余承德这个男人。所以,熟悉以后,两人的关系就好了起来。 六零穿书文女配10 “你还笑?”林琳没好气的说道,看着刘爱红嘴角隐秘的笑容,特别碍眼,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哎呦,我算是知道他为什么缠着你了,你说你翻个白眼都这么好看,我一个女人都动心,更何况他呢?”刘爱红夸张的捂着胸口,情不自禁的说道。 “少来了,怎么别人都没有你这么夸张?”林琳差点没有被她逗笑了。 她很清楚这副身体的模样,刚也只是有些清秀,如今被她的洗髓丹改造过后,也就是稍微的漂亮了一些。可以说是小美女,到绝对不是什么惊艳的女人。 之所以现在看着起眼,不过是因为,这个年代的女孩,都不注意保养,吃的又不好,皮肤不止蜡黄发黑粗糙,而且还有两朵红云。即便是十八岁的正青春的女孩,她的皮肤状态,也能和以后得二十多岁相比较了。 而林琳如今皮肤细腻白皙,胶原蛋白满满,又有一股清丽脱俗的气质,所以,才会让人第一次就注意到她。 这样的长相,若是放在后世,在各种化妆品下,真的不是什么引人注目的长相。不过,一个人吸引不吸引人,看的也不只是五官罢了。 “我上次送你的护肤膏你没用吗?怎么感觉你的皮肤还没有改善?”林琳开口问道。因为刘爱红是个五官明艳的女孩,两人又合的来,每次林琳对着她那粗糙的脸时,就忍不住觉得她浪费了上天给她的先天条件。 所以,她配置了养肤膏,专门去除红血丝,收缩毛孔,去除皮肤暗黄,让她擦着看一下。谁知道都过去一个星期了,还没有看到她的皮肤有改善多少。 刘爱红也对着林琳翻了个白眼,以为谁都像她一样,自己一个人居住,每天都收拾的干干净净。她虽然是她爸妈的老来女,但是,前面有三个哥哥,都已经娶了嫂子,有了孩子,侄子侄女也就比她小几岁。 虽然因为她妈当家,几个嫂子也不敢欺负她,但是也因为这份被她爸妈用钱买来的工作,让三个嫂子直接站在统一战线上。她们认为她一个女孩子,不应该有一份正式工,还不如把这个工作机会,留给了她大侄子。 可惜,这方面她没有妥协,也没有让着她大侄子。因为刘爱红太清楚这份工作对于她的重要性。基本上可以肯定,有了这份工作日后她的人生,将会特别的不同。 而这几年好多同学都上山下乡当知青,她不愿意走这条路,村子里什么水平,她知道的,毕竟,她爷爷那一辈就是在乡下,小时候还试着去田里干活,她受不了那个苦,即便是到现在,她还记得,那几个堂姐,第一次见她时,那眼里的羡慕。就因为她是城里人,不用再土里刨食,而且,每日里都能穿的干干净净,她爸妈有工作,能够养活他们一大家子的人。 再或者直接嫁人,但是,没有工作,这关系到她日后的生活水平。她没有那么无私,那么伟大,直接把这个到手的机会让出去。 不过,虽然她不喜欢三个嫂子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但是,换位思考一下,她也不会喜欢。虽然,这份工作,是她妈妈争取给她的。所以,当时就决定,工作以后,每个月除了身上留了五块钱作为零花钱,剩下的都交给她母亲,还了给她买工作的钱。毕竟,都是一家人,没有必要真的闹得不再往来,这样对谁都不好。 现在都交了两年了,每月十七,等她再交半年,当初买这份工作的钱就够了,以后她自己赚的所有的工资就都是她的了,她也该为自己准备一份嫁妆。 是的,刘爱红有一个对象,两人刚刚确定关系,就约着,等刘爱红二十岁的时候结婚。这个要求,是刘爱红刚确定关系的时候,就决定下来的。 而且,林琳也是见过一次,所以,林琳才做了护肤膏给她。让她好好保养一下,毕竟,女为悦己者容。 “我上次带回去,还没来得及用呢,就被我侄女拿走了,我嫂子也觉得,我该送给她女儿,所以,一直在一旁帮腔作势,懒得理他们,又不能为了这事吵架。有时候想着,还不如早一点嫁人了,至少能有一个自己的房间。” “那你赶紧的嫁啊,反正人家莫子豪估计早就盼着你嫁人了,好光明正大的带出去,干啥非得在等一年?你说你们老这么着也没办法啊,你爸妈都不管吗?”林琳听这事都觉得棘手,一家人窝在一起,老是吵吵闹闹,矛盾不少。特别是有三个看刘爱红不顺眼的嫂子。 “我这份工作,我爸妈都为了我惹了三个哥哥,再说了,这点小事也不能老吵下去,时间久了,总会伤感情的。我就怕我哥他们以后都不孝顺我爸妈!林琳,你说人长大怎么就都变了?明明我小时候,我们兄妹四个关系都挺好的,怎么长大了,他们就都变了?还是你幸福,你两个哥哥嫂子,对你多好啊!”说着,一脸的的黯然神伤,变成了艳羡。 林琳听到这话的时候,没有说话,她其实懂,人有了自己的小家庭的时候,就会越来越自私。所以,那么多人,才会喜欢孝顺的孩子。 就比如,余承德这个男人,在她或者少数人眼里看来,这是一个糟糕透了的男人,但在上了年龄的人眼中,这是个哪哪都好的男人。懂事,歹竹出好笋,就是他娘太泼妇了。(基本上他妈都做主了,偶尔站在别人的立场说两句好听的,反正有个为他好的强势妈,会为他扫平一切障碍。),听话(妈宝男能不听话?),孝顺(其实是听他妈的话),工作好(卖姐姐的钱买的工作),家庭条件不错(卖姐姐的钱攒的家底)。 至于自私不自私,反正虽然每次受益者是他,但,那不是因为他有个强势的妈吗?所以,为了孝顺,也不能太过于顶嘴。 所以,林琳这两个月看来,余承德的相亲活动,那可是少有的精彩。每隔两天,就会有个热心的大妈,带着一个年轻的小姑娘来供销社买东西,为了啥,大家都心知肚明。 至于林琳的两个嫂子,说实话,即便是他们在原书中,因为林家落败而离婚,但是,现在的林琳并不在意。两个人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你怎么要求他们永远对你不离不弃,死心塌地,易地而处,若是没有金手指,她说不准也会有这样的想法。 所以,对于两个嫂子,林琳并没有什么想法,毕竟,现在她们对两个哥哥都上心,对林父林母也有孝心,对林琳也挺好的。这两个月,一旦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东西,总不忘让林大哥或者林二哥给林琳带过来,或者带林琳回去。 这就够了,她总不能要求别人太多,更何况,那时候林家是和坏分子有关系的,不离开,她们又怎么活下去?更何况,书中那时候,两人即便是因为各种原因离开,后来也没少偷偷的送东西过来,养活四个孩子。 所以,人生好奇怪,有时候看到的结果,也不一定是结果。是好是坏,总要就给时间评判。 “你节哀吧,这个我也帮不了你,人都是自私的,而且,自私一点也没错。只是,得拿平衡才行,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行。你哥哥是你爸妈的孩子,你也是,他们有的资源,你也应该有,所以,我从来都不觉得,你这份工作不该要。你好了,你哥哥以后不孝顺,你也能养活你爸妈。” “不然,日后谁敢生那么多孩子,只有一个,那不就行了吗?所有的资源和家产,都是一个人的,只是,那个时候,谁知道又能不能十全十美?别多想,我明天重新送你一盒,那个本来就是小盒,试用装的,看你过不过敏,才能用几次?” 林琳淡淡的劝了几句就算了,没有跟着刘爱红说她哥哥的坏话,情深言浅,人家血缘关系在那里呢,就算再多不是,但是,关起门来,人家还是一家人。 所以,道理林琳会讲,还不如告诉她,与其担心她哥不孝,还不如她自身强大了,日后好能即便是她爸妈老了以后,被他哥赶出来,她也能够自如应对才是,有能力扛起事才对。 不过,想来她也能做的很好,就比如这份工作,虽然在刘爱红口中,讲的风淡云轻,但是,林琳也听出其中的不易,即便是工作两年之后,还能让人察觉她三个嫂子的,对她的日渐不满,即便是这两年,刘爱红的工资,多数是交给她母亲的。 但是,至少现在,刘爱红她也能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温柔时温柔,该果断时果断。所以,工作有了,对父母也安抚了,剩下她那几个嫂子,她也不在意。 “怎么老是麻烦你,还是算了吧!再说了,我抹点雪花膏也行,只是,你也是专门找人做的,给你东西,你也不收啊。” “是谁说羡慕我的皮肤来着?我这是专门找了人帮你做的,你若是不要了,相信咱们的同事王秋菊估计会很想要。” “我要,但是你得收钱,我 给你本钱,也不说其他的了,这个你得收,至于其他的人情,那我就先欠着。” 两人笑笑闹闹,反正两人的柜台,都属于奢侈品,也没有多少人来看。慢慢的时间就过去了,下班后,两人一起收拾东西出门,到路口以后,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大哥?你怎么来了?你找我有事吗?”林琳看着自己楼下门口自行车上靠立的的林大哥,疑惑的问道。 “没事就不能来看你?你看你,说了上班和我们一起住,虽然挤了点,但也能住下,你非得不要,和你说个事,我都得亲自来找你。”说着,还不顾林琳的白眼,上手直接摸了一把林琳的发顶。 “我都说了,不想打扰你和我嫂子,你家都有两个孩子了,我现在赚钱了,也得有个私密空间啊!别摸我头发,大哥你怎么老是记不住。走吧,和我上去呗,然后再说说什么事!”说着,林琳就带着林大哥上楼,她租住的是楼房,就一个单间,属于筒子楼。 但是,是三楼最右边,房租一个月两块钱。使用面积加起来只有十平米,(我具体的不知道十多平方米有多大,但是,小就对了)刚能放下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小衣柜,林琳还让木匠定做了一个小方桌,一个小凳子,收拾的整整齐齐,最关键的是,虽然憋闷,但是,比城里很多人都幸福,至少有个单独的房间。林琳基本上都到空间里面吃喝拉撒了,这里只是摆设罢了。 六零穿书文女配11 林琳从桌子下拿出一个暖水壶,又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玻璃罐,挖了两勺白糖,给林大哥冲了一搪瓷缸糖水。 林大哥打量了林琳的房间一圈,发现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基本上应有尽有,还有一口小铁锅,一个小小的小煤炉。床上的床单被罩都是崭新的,而且,花样也好看,收拾的整整齐齐。 小桌子上还摆着一个玻璃瓶,瓶子里还插着一支无名的白色花朵,不仅给房间里增添了一丝文雅,还有一股好闻的问道,让整个房间都文雅了起来。 “可以啊,小妹,你这日子过得不错啊,比你哥我滋润多了。”说着,也没客气,端起搪瓷缸,直接吹了吹,就喝了一大口糖水。心里想着,完了给自己家摘上一捧野花,让家里也这么布置。若是能找到小妹这里的花,估计家里孩子的尿骚味都会淡了不少。 可惜,林大哥没有问出来,只打算自己找,不然的话,林琳说不定还能送他一小盆,毕竟是专门去除异味的花朵,是林琳空间里收藏的修仙界凡品。只有欣赏和去除异味的作用,没有其他用途,所以,这在修真界很是鸡肋,就叫香草美人,是凡人喜欢用的东西,大多都用来做香包了,浇点水就能活,修士很嫌弃,毕竟没有什么用途,但林琳却不嫌弃,收集了不少种子。 之前去两位大哥家,发现家里有孩子,房间又小,孩子还老尿床,而床铺却没办法老清洗。所以,林琳说啥也不会去他们家小住,决定上班之前,就租了这间房间。林大哥家还好一点,而且也在大杂院里有两间房子,孩子一间,他们一间。而林二哥家,却只有一间房子,而且也只有二十多平米,转个身都难,所以,如今卯着劲攒钱,就等着买两间大一点的屋子。 看着林大哥一口一口的喝着糖水,看的林琳都一阵发腻,没办法,她虽然偶尔也吃甜食,但是,这么多年下来了,也很挑剔的。但是,这个年代招待人最好的方式,就是给糖水里多放两勺糖。 “我这有不少呢,你回去的时候给带点回去,顺便给我嫂子捎带点红糖,我这次买了不少,完了我再给我二哥送点,剩下的我就给爸妈带回去。”红糖和白糖,都是在穿越女的商场找到的,还有各种糖果。 林琳意识进入空间商场,直接用食品袋装好,一斤一斤的,给每家装了二斤白糖,一斤红糖。还给装了两斤怀旧水果硬糖,和现在的糖果包装一样,只是更加的安全放心,毕竟,这是后世很有名的一家糖果屋。 “你自己留着慢慢喝,我和你嫂子两个人赚钱,不缺这点吃的。”林大哥听了,连忙摆手,他这人有些大男子主义,但是,也特别有兄长的样子,平日里很是照顾底下的弟弟妹妹。 在他看来,他给弟弟妹妹东西,那是很正常的事,但是,要是让他拿林琳的东西,他是很不愿意的,毕竟,在他看来,他家两个赚钱,而且孩子还小,也不费钱,所以,根本就没想到从林琳这里拿东西。 只是,两人的压力也大,每个月加起来五十五块钱的工资,抛过吃喝拉撒,除了粮本上本来能领的粗粮,每个月还要花出去十五块左右买粮食。 给林父林母交回去五块钱养老钱,再给他岳母的药钱和粮食,加起来也有十五块左右。再加上人情往来,也得有个五六块,所以,一个月最多也就攒个十五六块钱。所以,白糖这么精贵的东西,在他看来,完全没有必要。毕竟,这也不是必须品,谁家过日子,都是这么抠抠搜搜的攒的。 “大哥还是老和我这么客气,我给你你就拿着,我还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我以前也没有少吃你们的东西,现在跟我客气啥。”说着,就把暗自转移在柜子里的东西,拿了出来。本来打算准备点糕点,最后又没带,毕竟,工资就那么多,太多了没办法说清楚。 看着放在桌子上的一大包白糖,红糖和水果糖,林大哥直接无语了。看样子,林琳早就给他们买好了,只等送人了。 “你咋花钱这么大手大脚的?过日子可不是这么过得,刚发了工资,你就这样花费,后半个月以后喝西北风啊?赶紧的,看能不能退了!” “行了,我也没买多少,我要吃饭的钱还是留着的。”说着,就把分给两家的东西单独装了一个袋子,让林大哥给带走,她自己把要给林父林母带着的糖留下,准备这两天找个时间,回村子一趟,毕竟,距离上次离开,也有半个月了。 “你呀…对了,小妹,你这两天回家吗?若是回的话,你嫂子准备了点东西,你完了给捎回去,这个月我们就不回去了,厂里有任务,没办法回去。如今正在收秋,让爹娘注意身体!” “我知道了,明天下班以后,我就回去一趟,中午的时候,记得让嫂子把东西送过来。”林琳干脆的应下了,本来也就打算回去,看看陈娇娇怎么样了,而且,也该回去一趟了。 兄妹两人拉了会家常,林大哥就带着东西走了,而林琳,送走林大哥以后,则是回了房间,随后就进了空间。准备了晚餐和第二天回家要带的东西。 一夜无梦。 第二天被闹铃吵醒的林琳,则是洗漱完以后,吃了个简单的燕麦面包荷包蛋,换了套衣服,就带着东西,骑着自行车出门了。因为中午不能回来,下午打算直接回家,所以才骑着自行车。毕竟,供销社离林琳租的房子也不远。 “早上好!林琳同志。” “早上好!” “早上好,来了啊。” 一进门,就有不少同事打招呼,林琳一路回应。虽然供销社这个地方,看起来是个县城级别的,但是,人却有不少,十多个同事。有衣服柜台,鞋子柜台,布料柜台……最主要是,这个县城的供销社,是周边最大的供销社了,基本上几个县城的人,有空都会来这里买东西。所以,即便是自行车区,都摆放着两辆自行车,每天被刘爱红擦拭几遍,擦的一尘不染。 看着一个个精神饱满,说实话,林琳挺佩服的,她对工作,从来都没有那么大的热情。对于曾经疯狂工作的林琳来说,她的工作,就是为了生活,为了这套跟随她几个世界的房子。每日不得不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可以,然后过得更好。 若不是为了生存,她可能更愿意咸鱼,所以,才在买了房子以后,哪怕是只剩下一点点的存款,她还是就直接辞职了工作。准备在家继续曾经的大学时候,就开始写的小说。毕竟,只有这份工作,才不用每天准时打卡上班,不用和让人打交道。 林琳打算,日后高考恢复以后,还是继续考个大学,为了日后能够继续宅在家里。似乎经过了两个世界,她变得更加的宅了,估计习惯成自然。毕竟,古代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而修仙界每次闭关,不修炼个几十上百年,更何况后来被困深渊,直接五千多年,都没有一个会说话的生灵陪着她,她都好好的修炼学习。若不是本来就是个宅女,估计她也不等到出了深渊就疯了吧? 好在她还扛了过来,而且还很享受这种孤独的感觉。毕竟,现代人,即便是身在闹事,也是满满的孤独感,更何况,她早在成为孤儿的那一刻,就孤身一人,习惯了孤独。 到了柜台,把柜台上摆的手表都用绒布擦拭了一遍,又清扫了周围的环境,然后,就坐了下来,拿出毛线,开始用竹签挑围巾。 是的,虽然她会的花样很少,但是,可以学一下,反正如今她学的也很快。而且,这个年代,这个供销社,除了卖日用品的柜台,其他哪个柜台的柜员,没有干过这事? 主要是工作太无聊,也没有什么培训,更不会像后世的商场一样,要注意形象。在这里的所有人看来,供销社的柜员,那是属于“铁饭碗”级别,所以,无论是谁来了,也不会说这工作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只要你天天上班的时候,来报道就好,有时候有事还能晚来一会,也可以提前走,美得很。这时候没人管,毕竟,谁都会有事的,只要不过就行。 不过林琳还没有这样干过,她这个人,一直都比较讲规矩,毕竟,她曾经也管理过人的。有一点强迫症的她,也特别讨厌不讲规矩的人,有时候会不自觉的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林琳一直认为,她觉得自己能做的事情,别人就必须做到。 因为这个问题,很是和别人闹的不好,所以,后来,虽然她克制,知道这是自己的问题,达到自己初入职场时定下的目标以后,就辞职了。 但是,这个时代不一样,就和你上班的时候会看看手机,只要你不耽误工作,做点私活也是可以的。 所以,林琳还是决定在上班时间,自己亲手编织两条围巾出来,送给林父林母,至于两位哥哥家,暂时就不送了。虽然这毛线是从商场里拿出来的上好的羊绒毛线,没有掏钱。但是,再多了,也没办法说出来处,还是等以后有机会了再说。毕竟她的工资就那么多,基本上明面上的钱财,可是都花光了。若不是林琳自己的吃喝不花钱,估计能买的更少。 就这样,林父林母也没少给林琳钱,每次林琳带着东西回去,都会有私下补贴,做一些咸菜,泡菜之类的,让林琳带来就饭吃。 “哇,林琳,你这毛线是从哪里买的?摸着好舒服?多少钱一斤?”刘爱红在旁边看见林琳从袋子里拿出来的毛线,突然间就惊喜异常了。 毕竟因为工艺原因,后世的毛线,肯定比当下的要柔软好多。林琳也没有拿出什么少见的颜色,就是普通的驼色,这是为林父准备的。 至于给林母,林琳准备的是一条枣红色围巾,如今刚好到了中秋,等到林琳编织好了,刚好到了冬天,也就差不多出门的时候,可以围着了。 至于林父林母舍不得围着,那林琳以后每年送一条,那他们肯定就舍得了。就像他们每次把外面送来的糕点收在柜子里,林琳就多买点,每次回家就买。然后一直告诉他们,这糕点饼干也是有保质期的。过期了就没有营养了,所以,虽然林琳来了三个月但是,林父林母已经改了不少,虽然他们的柜子里一直都会留一些,但是,至少不会像以前一样,一点都舍不得吃。 六零穿书文女配12 “我表哥的同事帮我买的,听说是在海市买的,至于价钱,当然不便宜,我也就有只够两条围巾的毛线。”至于哪个表哥? 她有十六个表哥,表哥的同事那就更多了,谁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同事,就更没办法追究了。 “哎呦,好羡慕你,有亲哥哥那么疼爱你,每次都给你送好吃的。还有那么多表哥都喜欢你,你多幸福啊!”在刘爱红看来,林琳就是属于那种传说中的人生赢家,会投胎。 虽然是个乡下姑娘,但是家里条件好,家人又疼爱她,有个公安局局长的舅舅,把她当做亲身女儿一样疼爱,还有那么多表哥都特别的呵护她。最主要的的是人家自身也努力,不仅有份好工作,而且长得又好,只要不是眼瞎,这辈子都顺顺当当了。毕竟,真的碰到什么事,也有那么多人帮忙。 而且,虽然来供销社上班不久,又没有成年,却连县长家的儿子,都对着林琳大献殷勤。可惜,不知道是不是年龄太小,她一点都没有开窍。 就说那个余承德,他是在她眼中,这样的男人不能嫁,毕竟,她大姨就嫁了一个这样的男人,后来早早的就被她姨夫的妈给磋磨死了。她妈后来每次说起她大姨,老是教育她,像她姨夫这样的男人,是不能嫁的。 可是,没想到林琳这样小的姑娘都知道,毕竟,在这个年代,像余承德那样,文质彬彬,人模狗样的男人,还是真的挺受欢迎的。 直到她看见林琳眼中的讽刺和不耐的时候,才觉得,她们两个人,可真的是英雄所见略同。 说实话,若不是她这个人一直都比较务实,肯定都会嫉妒死她了。比如对余承德有好感的王秋菊,那每次看到林琳有个什么东西,就能嫉妒半天,在那里阴阳怪气。估计也不仅仅是因为余承德对林琳的爱慕之情。 “那你可羡慕不来,投胎是个技术活,我这是上辈子积德行善,这辈子享福来着。若是你没有对象,说不定还可以当我哪个表哥的媳妇,到时候就是一家人,可惜,你已经有了莫子豪,我就不棒打鸳鸯,惹人厌了。虽然我觉得我的表哥,个个都好优秀,一般人都配不上!” 林琳自豪的回答,虽然她曾经很讨厌那种团宠文女主,但是,当自己成为女主的时候,就知道那种幸福感爆棚的感觉了。 好在,即便是那么多表哥,结婚的也有多半了,虽然有的表嫂不太好相处,但是,基本上表哥们都会做事,对林琳宠爱,但也不会太过。 原身自己就比较懂事,到了林琳这里,更是在空间做了不少肉酱,辣酱,各种果脯,小鱼干,蔬菜干,红薯干,风干的兔子肉之类的,分成几份,寄给几个在部队的表哥。若不是没办法寄出太多,说不定她会寄的更多。 至于其他在厂里的,她也专门去看过了,毕竟,光在县城厂里的,就有五个表哥,政府一个,公安局一个,其他的如今都在部队。毕竟,刘家的伙食一项都很好,基因也不错,基本上个个都是人高马大,即便是县城这几个,也是当兵后复员军人。这才安排在县里的,毕竟,这里怎么说也有刘三舅在,又是本地人,基本上就是刘家的大本营了。 但是,她毕竟,她不能光接手别人的好意,而不知道回报,不然,单方面的付出,时间久了,都会累的。 “叫你胡说八道!”说着,还轻轻的拍了一把林琳的肩膀,“若不是本姑娘心大,你这样的人,哪天会被我套麻袋的。”刘爱红看着洋洋得意的林琳,忍不住打击她。 “那我也不怕,反正一般人也不敢动手,而且,你也打不过我。” “懒得理你,免得我忍不住今晚上就给你套麻袋。”说着,就甩着五黑的麻花辫,转身回了自己的柜台。 林琳看她走开,也没有再说话,直接低头开始继续手中的工作。 而看着林琳继续编织围巾的刘爱红,却想起林琳刚才说过的话,陷入沉思。她是见过林琳的七个在县城的表哥的,个个身高至少在一米八以上,因为曾经在部队服役,所以,即便退役了很久,身上也都有股当兵的味道,身姿挺拔,站的笔直。 可惜,基本上年龄都大了,个个都已经结婚了,至于林琳传说中的其他表哥,虽然还有好几个没有结婚,但是,也给林琳寄了不少特产,听林琳都讲过他们的事情。 刘爱红是羡慕林琳享受这样的待遇,可惜,每个人的追求不同,她需要找的,是个可以和自己一起过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 军嫂的苦,她也是知道的,所有的事情,都是一个人扛,苦活累活都是一个人干,酸甜苦辣都是一个人体会。最主要的是,还要担心一个常年不在身边的男人。做得好了,是本分,做的不好了,就会有无数人出来指责,因为你是军人的妻子,军嫂。 这是一个伟大而高尚的职业,都知道军嫂不易,但是,这个自顾自才能活下去的时代,即便是别人再怎么帮助你,也和家里有个男人能随时帮你一把不同。 要说当兵的津贴比较多? 那也是看你到了什么职位,自古以来,小兵小卒的,津贴再多,也就是和如今的普通工人差不多,只是部队管饭,又有衣服发放,所以,钱都攒了下来了。 在这个当兵光荣的年代,很多女孩子,都是嫁给军人以后,才发现自己过得什么日子。 刘爱红觉得自己的觉悟不够,是,她是很崇拜那些保家卫国的英雄,很佩服他们。但是,过日子,靠着崇拜不能过下去。更何况,英雄的妻子难做,她没有那么多的奉献精神。 她记得她小时候一个邻居就是军嫂,说实话,她过得那日子,刘爱红现在想想就让她清醒的不行。特别是她男人牺牲以后,不仅要上班养活年迈的婆婆,还要养活两个不到八岁的儿女。 整天被婆婆骂着扫把星,克死她儿子,她男人的抚恤金都被她婆婆藏了起来,根本就不给她家用。短短一年,她就熬不下去了,身上就瘦的剩下一把骨头。所以,她打算再嫁个男人,至少能有个人在家里有苦活累活的时候,给她搭把手。 可惜,刚提了这话题,不只是婆婆跳起来不让,骂她没良心!男人才走了多久,就想让她死不瞑目。邻居们也轮流上来劝她,让她为了英雄守着,儿女们喊着要妈妈,不要后爸。连娘家人也来了骂了她一顿,说她敢再嫁,就不要这个女儿。 这个年轻的媳妇,一下子没想开,就找了根绳子,吊死在她婆婆床前。 她死后,所有的人都沉默了,特别是之前劝她不要改嫁的那些人,看着她肥大的衣服,空荡荡的挂在身上时,二十多岁,活成了四十岁的样子。人们才发现,这个女人经历了什么生活,吃了多少苦头。当然,也有那偷偷说风凉话的,不想背负着逼死人命的负罪感,嘴上偷偷的说她这个人经不起人劝,但是,也是少数人,毕竟,死者为大。 她婆婆被她吓得大病一场,好了以后,就再也直不起腰来。因为,她还要养着她的两个孙子孙女,毕竟,那是她儿子留下来的骨血。 刘爱红知道她肯定后悔了,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人死不能复生,她还得养大两个孩子。 六年过去了,现在那个老太太还活着,但是也老了好多,五十出头的人,看起来就像是快入土的老太太了,弯腰驼背,满头白发,满脸苦相,双眼浑浊,早就快看不见了,是岁月留下来的痕迹,也是她这些年偷偷哭瞎的证据。 如今她重复着她儿媳之前的命运,被两个孙子埋怨,说她命太硬,怨她害死了他娘,让他们早早的就没了娘。 早年丧夫,中年丧子又背上了逼死儿媳的恶名,唯二养大的孙子孙女都怨恨她。可是,当初她是做的不对,不是个好婆婆,但是,两个孩子,那时候也懂事了,就算是年龄还小,也应该知道,她拒绝儿媳嫁人,也是为了他们。 可惜,这些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如今也只剩下一个烈士家属的称号了。人们也渐渐地忘了这些事情,除了偶尔会有一些政府的救助。 但是,那个女人临死之前的样子,一直的都在刘爱红的心里留下的深刻的印记。 她一直记得那个女人,很温柔,后来渐渐地变得沉默寡言,默默无语,一直低头干活。后来从军属变成了烈士家属,那一年,越来越瘦,再也没有见过她笑过。 不,是从来都见她很少笑。 刘爱红见过她瘦弱的肩膀上,扛着一大包的煤,没人伸手帮一把,因为她男人不在身边,而她婆婆又是个泼妇,只要哪个男人帮她一把,她能把人堵在门里,骂人一下午。 见过她站在角落里,看着别人夫妻有说有笑的路过,眼里闪过的羡慕。在别人看过来时,赶紧低下头,怕人发现。 也见过她在受了委屈之后,偷偷的抹眼泪,完了以后,放空双目失神,一片茫然。 而那个英雄男人,听说,在结婚以后,就回来过两次,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只留给了她两个儿女。 所以,刘爱红从那时候开始,就觉得,嫁人,她是不愿意做军嫂,太苦了。 不是没人给她介绍当兵的对象,只是她是个现实主义者,直接拒绝了。后来,就找了莫子豪这个鞋厂的职工。毕竟,和众多追求者来讲,他的条件不是最好的,但是,是个最会体贴人的男人。 自从上班以后,她自己也攒了钱,再碰到那样命运的女人,她会在能力范围内出手帮一帮她们,让她们不要那么绝望。所以,她如今有很多这样的朋友,说起她们的男人,有的麻木,有的羞涩,有的思念,但是,各家都会遇到的各种困难都不少,认识莫子豪也是因为她的一个这样的朋友。 他们是在一次同时帮助别人的时候认识的,所以,莫子豪支持她,而且,他们后来也是心意相通。 刘爱红觉得,和这样的男人能够和和美美的过一辈子,有什么事情,商商量量,这才是过日子。家里的重活有男人做,受委屈了能找人哭诉,有人安慰,能有个拥抱。有时候吵吵闹闹,但是很快就能和好,就像她父母一样。 这才是烟火人间的样子,而不是只有一个英雄丈夫,过一个铁娘子的日子。 但是,她希望每一个鼓起勇气嫁给军人的女人,都应该清醒的知道自己以后的生活,而且,继续坚持下去,再苦再累,也不要随意放弃。 他们也是人,在外面保家卫国,流血流泪,会累会痛,家是他们的港湾!若是选择了他们,那就好好的坚持下去,让他们随时有个可以休息的地方。 ※※※※※※※※※※※※※※※※※※※※ 感谢在2021-02-19 20:40:17~2021-02-20 17:08:1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快乐~在明天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六零穿越文女配13 因为刘爱红够清醒,所以,即便是看到林琳那么多表哥,没结婚的也有好几个,无论是外貌还是家庭条件都挺好,她也没想着去尝试着嫁给军人。毕竟,她这个人,更加现实,如果嫁了军人,那就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不过,看着林琳低头编织围巾那完美的侧颜,刘爱红想着,若是林琳想要嫁个军人,估计也是那种可以随军级别的吧? 即便是个普通的小兵,有那么多的哥哥帮忙照顾,她估计怎么也不会落到她邻居那个下场吧?更何况,有疼爱她的父母,不会让她无路可退。 再说了,凭着林琳自身的自立自强,也不会落到那个下场。 上班的时间过得很快,中午的时候,林家大嫂送来了让林琳带回去的东西。是一罐炼乳,专门补身体的,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买回来的,估计废了不少心思。这可是比麦乳精更少见的补品,另外还有两罐肉罐头。 林琳看了,二话没说,就收下了,毕竟这是他们夫妻两人,给林父林母准备的东西,是他们的孝心,所以,林琳更不会拒绝。 不一会林二嫂也来了送东西,是一条二斤左右的黑白相间的五花肉,还有五斤左右的大米。估计昨天林琳让林大哥给他们捎带去东西,告诉他们林琳今天回去,所以才匆匆赶来的,林琳看见她在这初秋里,额头上都冒着汗珠。 看着眼前的两人,这也是林琳知道书中最后林家落败,两个嫂子离婚,如今也还愿意平常心对待两人。不管怎么说,林家没有出事以前,两人确实是做到了为人媳的本分,比多数的媳妇都要孝顺的多。 毕竟,不是人人都愿意和你同甘共苦,而且,那个时候,林父林母不愿意和“坏分子”的刘三舅断绝关系,本就快要丢了工作的林家,更是雪上加霜。那时候,离婚,或许才是最好的选择。不然,一家人真的一起喝西北风吗? 亲自出门送走两人,林琳回到柜台整理两人送来的东西,就见余承德又凑了过来。看着柜台上林琳正打算收起来的东西,眼睛里闪过一丝精光。他是吃过一次肉罐头的,不仅保存的时间久,而且还别有滋味,更何况,这里还有一块新鲜的肉,还有一罐少见的炼乳,看着看着,他的喉结滚动,不自觉的咽了口口水。 “林琳同志,你们怎么这么铺张浪费,这些东西,都是军需品,你们怎么能吃呢?若是交给部队,这能让我们的战士,多吃几次营养品!”余承德一脸的大义凛然,看的林琳直倒胃口。“要不然你给我,我帮你去捐献给——” 林琳正在整理东西的手一顿,他娘的,就这种肉罐头是军队常用的军需,但也没说外面的人不能拿钱买啊!更何况,若是余承德稍微的收敛一些他嘴里的口水,这话她还信一点点。 所以,这是把她当做软柿子捏了? 这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余承德,我是见过不要脸的,可是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你是听不懂人话是吗?不要往我很少凑,我家买东西没给钱吗?你怎么不去卖东西的跟前去让他们捐了?孬种,以为老娘的便宜好沾?慷他人之慨你倒是做起来挺顺手的,你也不说说,把你身上的这套皮给拔了,也能换不少营养品。” “你简直不可理喻,不爱国,思想有问题,你这个——”泼妇!林琳不是个刚毕业的乡下女孩子吗?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失算了! “再说了,你天天说着你思想高尚,你怎么不把你家里的钱给捐了,我家九个哥哥在部队服役,我们怎么就思想有问题了?我们家人为祖国奉献,流血撒汗的时候,你他娘的,还趴在你娘怀里吃奶呢,你凭什么现在对着我的东西流口水,还他娘的装着这么大义凛然教育我们?滚吧,以后离老娘远点,每次看见你,就吃不下饭,你都没点逼数吗?” 说完,也不等余承德反应过来,继续骂道: “你自己靠着卖你几个姐姐的卖身钱发家,还真以为你是什么高尚君子了?快别侮辱了‘君子’这个词了。吸血鬼都没有你这么吸的,人家好得是一次性吸完,哪像你这么没脸没皮,让出嫁的姐姐天天给你送蛋送肉,也不怕吃的多了咽死你。这会子来教育老娘,你算个什么东西,我是平日里给你脸了,也敢在老娘跟前装什么大蒜?” 林琳这一顿骂,不止是骂呆了余承德,也让看热闹的几个同事,直接傻眼了。毕竟,平时看起来,林琳就是个柔弱的小姑娘,说话都温柔体贴,没有大声过,突然间一口一个老娘,而且,直接把余承德骂的半天反应不过来。 特别是一旁的刘爱红,这一刻,她这一刻觉得,她和林琳差在哪了,原来她们的差距,不止是外貌和家庭条件,还有这出口就骂人的本事,也不是一般人拥有的。 “你,你,胡说八道…”余承德指着林琳,手指颤抖,颤颤巍巍,如同得了羊癫疯了一般。 让周围的同事,莫名的,觉得他有些——好笑,而且,还让人同情不起来,毕竟,余承德平日里一直都是鼻孔朝天,时间久了,谁愿意理他。 “胡说八道?你可别玷污了这个词语,从你嘴里说出来,就是对这个词语的侮辱,你可别辱没了老祖宗的精粹文化。你是个什么东西,你自己不知道吗?心里没数吗?难不成你大姐自己犯贱,就喜欢找个男人打她?她身上的伤你看不见?你几个姐姐也就都喜欢奉献给残疾人?老男人,还有给别人当后娘?趴在别人身上吸血,披了身人皮,你还真装的人模狗样,当你自己是个人了?她们身上的伤,你眼瞎看不见;脸上的麻木你看不见;身上穿着的补到不能再打补丁的衣服你看不见;我哥我嫂孝敬我爸妈的补品,你倒是眼睛不瞎了?赶紧过来找存在感?还捐?捐个屁,你咋不把你自己给捐了?” “呼…呼…呼……”余承德喘着粗气,脸上憋的通红,看着周围看热闹的同事,知道从今天起,他身上的那层遮羞布被林琳彻底的给拔了下来了。最后两眼一翻,直接装着晕了过去。 “嘭”的一声,谁也没有往他跟前去,看着他后脑勺直勾勾的摔到在地上,听到声音,都觉得痛,这下子是真的晕过去了。 “呦,承受能力这么差,还是来碰瓷了?就这点本事,也敢招惹老娘?以后再来招惹老娘,老娘还让你竖着进来,横着出去!”说着,还扫视了一遍周围的同事,淡淡的警告了一番。她不怕麻烦,但是,也不想麻烦,所以,正好杀鸡儆猴了。 说实话,在职场上厮杀过得人,怎么可能真的是什么乖巧可人的乖乖女?她曾经也是个女汉子来着,“老娘”都是她的口头禅了。只是,她之前都觉得没必要,毕竟,她还是喜欢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 只是,像余承德这么恶心的男人,林琳还真的没有碰到过,没有一点点的自知之明。以前也只是纠缠,林琳虽然嫌弃麻烦,但是,也是能躲开就躲开了。可他以为她是软柿子,随意拿捏,那就错了。她是嫌弃麻烦,到并不代表怕麻烦,真的烦人了,一巴掌就拍死了。 哦,这是个法治社会,还是不能,林琳也是有些被以前的社会还有自身拥有的力量给影响了。毕竟,以前敢在林琳身边这么烦人的,都被林琳拍死了,而且还不用偿命。 呼,讲文明,树新风,我是文明人,不能随便打打杀杀。 “余承德同志,是真的晕倒了,再说了……他们家的事情,他也做不了主的。”这时候,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响起,是平日里一直不喜欢林琳的王秋菊说道。 “你倒是好心,只是,他姐送的肉菜都是他吃的吧?”林琳对着王秋菊倒是没有什么厌烦之情,只要不过分招惹到她,她都无所谓,挺大度的。 这只不过是个被表象迷惑,自认为被爱情的丘比特之箭击中的女人罢了。本着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这样的姑娘,放在后世,是肯定看不上余承德这样的男人的。 但是,让林琳去点醒她,她也不愿意,毕竟,感情这事,她从来都不会去插手别人的感情。毕竟,吾之蜜糖,彼之砒.霜,个人有个人的看法。 “干什么呢?你们这都围在一起干啥呢?”这时候,管事的主任走了过来,事实上,他挺早就来了,谁让他的办公室,离林琳的柜台不远。早就听到林琳在骂余承德了,他听着倒是挺爽的。作为一个过来人,早就看透了余承德的为人,可惜,作为一个领导,他还是得过来压事。 “哎呦,余承德怎么躺在地上,来两个男同志,把他扶起来,送他去库房休息一会。这年轻人,年纪轻轻,怎么身体就能差成这样?这样子还怎么为人民服务?” 刚被摔晕的余承德,刚刚醒来,缓了口气,就听见他们主任给他安了一个身体不行的名头,直接就又一口气没上来,晕了过去。 林琳这时候已经恢复了平常温柔的样子,见到主任以后,还乖巧的打了招呼。 她们主任见了,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嘴角,真是人不可相貌。其他同事也都各回各的岗位,只有两个老实巴交的年轻人留了下来,扶起余承德。准备把他送去库房,毕竟库房的人比较闲着。 一场纷争很快就落下帷幕,而林琳也改变了众人看她印象。 从这时候起,众人看林琳的眼神,也都变了,不过,林琳耳边也清净了不少。至少,不会因为一个人吃饭,被人说不合群。毕竟,若是在一起,哪天真的有什么矛盾,她那张利嘴,能把人给骂晕了。 这些事情,林琳都不在意,她一中午都在织围巾,因为手脚灵活已经有了三分之一的长度了。这样下去,估计再有一天,一天围巾就织好了,毕竟,她只是织着最简单的平针。而且,他一直都觉得,围巾织平针就挺好了,所以,也没有专门去请教别人。 下午走的时候,林琳给了刘爱红扔了一小盒护肤膏,然后就拎着袋子,骑着自行车就往村里赶去。至于余承德怎么样了,说实话,林琳压根就没想到他。 六零穿越文女配14 因为再有几天就是中秋了,本来打算过几天回去,可是想着林父林母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记忆中,每次收秋,两人都要缓上两个月。 说实话,自从林大哥上班以后,他们压根就不需要那么拼命了,毕竟,一个月五块钱的养老费可不少,能够买一毛二一斤的粗粮就近四十斤左右,足够老两口一个月里吃个半饱了。毕竟,在乡下,有各种野菜,加上粗粮,也能吃饱。 只是,那时候刚赶上六零年的大灾难,粮食大涨,粗粮都涨到有钱都买不到的地步,所以,两人后来都没有安全感,就更卖力上工了。 再后来,林二哥也工作了,这个养老费,两人从来都不含糊,每个月工资一发,就送回来了,就怕老两口省着。可惜,半辈子的习惯,怎么能够那么容易改? 一路回了村子,都没碰到村民,说实话,估计大人孩子,都干的火热。进了家门,林琳也没来得及休息一下,就开始准备今天晚饭了。毕竟,等到林母他们下工,还要很久,更何况,他们还这么累。 说实话,若不是这个时代是个集体性的上工,林琳还真的得去地里帮忙。现在就不必了,一个是快下工了,另一个是,做饭也能帮助他们,让他们一回来就能吃上热腾腾的饭菜。 林琳自己动手,做饭也快,直接打算做个面条吃,毕竟是晚上,吃了面条舒服,有肉还有菜,直接打算做个臊子面。 先把土灶点上,烧上水,装了两个热水壶的热水,明天早上用。和了两碗白面,盖上盖子醒面,然后,就去菜园子准备一些配菜。摘了把豆角,一个土豆,一个西红柿,还有两根黄瓜,两个红辣椒。还拿了四个鸡蛋,割了点韭菜,炒个鸡蛋吃。 割了一块肉,切了一些肉丁,直接烧火开始做臊子,西红柿,土豆,豆角全部切丁,又把黄瓜切成圆片,切了点红辣椒,还有两瓣蒜片,拌了个凉拌黄瓜。 都准备好了以后,林琳又从坛子里挖了一碟子酱萝卜,一个韭菜炒鸡蛋,自己又从空间拿出一块酱牛肉,直接切了一盘子。又拿着碗把鸡蛋扣上,防止变凉。 然后还偷渡出来一坛自己曾经酿造的药酒。因为加兑了一半的一品灵泉水,所以口感更好了,但是酒精度数却不高,是个调养身体的好东西。林琳专门给林父林母拿出来,就是为了让他们调理身体。 毕竟,这个年代的人,早年都没少吃苦,身上总有些不好使的地方。比如,林老实的老寒腿,颈椎病,刘桂花的腰酸背痛,是早年生孩子以后,没有做好月子,留下的病根。 最主要的是,只是一品灵泉勾兑出来的,而这个世界,也只能拿出来一品二品灵泉水。虽然林琳已经在修真界收集癖犯了,集齐了一至九品灵泉。但若是在一般的世界,只能拿出来一品二品。 而二品灵泉,对于没有修炼的凡人来说,喝一小口,和仙丹妙药差不多的效果,活死人肉白骨。而且,还有洗髓的效果,只是很痛,对于凡人来说,和抽筋拔骨差不多。所以,林琳才又炼制了不少改良版的洗髓丹。 至于为什么不给林父林母吃一颗改良版的洗髓丹?不过是不到时候罢了,就算需要改正慢慢的修复半年,那也是让皮肤光滑没有皱纹,若是半年以后,林父林母直接成了十八岁的面孔,那可就玩大了。 所以,林琳宁愿麻烦一些,也要给他们慢慢调养。至少,身子骨内在可以好一点,而在外,就需要用林琳调理的调理了,能够恢复三十岁的样子,再保持就不错了。 等两人喝完了这坛酒,估计身体就被养的差不多的,不说啥巅峰时刻,但是,也是二十多岁的机能了。 做好了臊子,给盛出来盆里,然后盖上盖子。清洗了锅,烧了一锅热水,就等着林父林母回来,直接洗漱,然后就能下面条了。 厨房里摆放了一张饭桌,林琳直接把臊子和菜都端上去,然后,就坐下来等待,随时给添把火,让火不断,慢慢的烧水。然后,她自己从空间的房间里拿出一本小说看了起来。 “哎,老头子,咱家门怎么开了?谁回来了?”林母的声音传来,打断了正沉浸在小说中的林琳,她直接收起小说,站了起来。才发现,这会天已经擦黑,怪不得林母他们下工了。 “应该是囡囡回来了,这么香,看来是做了饭菜的。有肉味,看来又买肉了。”林老实带着疲惫中带着高兴的声音传来。 这时候,天都快黑了,赶紧点上煤油灯,让屋子亮堂了起来。 “吱呀——” “哎,囡囡回来了,一看自行车就知道是她。”林母率先走了进来,看到院子里停放的自行车说道。 “爹,娘,累了吧,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都等你们好久了,快洗一下。”说着,把搪瓷盆里水兑好,给他们端了出去。 “哎呦,确实有点累了,我这个腰啊,老了,不管用了!”说着,还锤了捶自己的腰。 林琳看着心疼不已,拿了一把笤帚,让两个人站在院子里,好好扫了一下身上的灰尘,才让两人去洗脸。 “爹娘,你们先洗,我先给你们下面条去,一会洗完了就能吃。” “囡囡,你是不是在等我们,这么晚了,你应该先吃,那么远的路上回来,都累了吧?以后不用等我们。我们两个,都是干完活了才能回来,都不确定几点。” “我也不饿,再说了,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怎么能不和你们一起吃饭,那样子一个人吃饭都不香了。再说了,县城离这里,也就二十里路,骑着自行车,也就不到半个小时就回来了,不累!” “行,你愿意等就等着吧!还是你贴心,怪不得是娘的贴心小棉袄!”听了这话,把刘桂花给高兴的,直接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林老实也挂起了一抹憨笑,看起来都不疲惫了。 “娘,我去煮面,你们先洗,我还给爹娘带回来好东西了,一会吃饭啊!”说完,也不等刘桂花询问,就跑回厨房。 “这孩子,还神秘兮兮的!”刘桂花在身后嘀咕了一句,但是,语气里的愉悦谁也能听的出来。 因为自己擀好了面,直接就给灶堂里添了把柴火,就开始切面条。手起刀落,一会就切好了,锅里的水也开了,直接就下了面条。 等到林父林母洗完以后,进了厨房,林琳已经捞了两海碗面条,给上面浇上臊子,摆放在桌子上了。 林琳还拿出来一个罐头瓶装的辣椒酱放在桌子上,让他们两个随意添加。 “爹娘,快坐下吃饭,看看女儿做的面条怎么样?”林琳拉开凳子,让两人坐下。 “闻起来好香,比娘做的好吃,你怎么还买肉了?你哪来的钱?”刘桂花一坐下来,看着碗中的肉臊子,和盘子里的酱牛肉,忍不住问道。 “娘,今天你可冤枉我了,这肉是哥和嫂子让我带回来的,娘,还有两瓶肉罐头,二哥二嫂也让我带东西给你们,他们过节前估计都没时间回来,厂里加班。不过,这个酱牛肉,是我帮一个同事的忙,人家送了我一块牛肉,我就带回来给你们加个菜。快趁热吃,对了,还有这个。”说着,还指了指桌子上的酒坛子,变出来两个小酒盅。 “你买酒了?哪里来的?”林老实惊喜的问道,他就好这口,可惜,这些年年景不好,基本上很少能有人酿酒,而买的话太贵了,所以,林老实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喝了。如今在饭桌上看见这酒,简直太惊喜了。 看着林父惊喜的面庞,林琳突然间有些愧疚,她压根就不知道林父喜欢喝酒。即便是在原主记忆里,也就很小的时候,见过林老实喝过几次酒。所以,林琳还以为林父不喜欢喝酒呢。 所以,她决定,一会给林父一个惊喜。 “嗯,这是从一个老猎人手里买来的,听说是祖上御医酿造的药酒。爹,这个效果很好的,就是,每天只能喝一杯,这是专门给你和娘养身体的。”说着,直接给两人一人用酒端子一人打了一杯。 “哦,你又是哪里发现的?怎么你每次都能发现这么好的东西?”林老实的脸上,并没有多高兴,林琳不由得感觉要遭。 也是,她一直想要多给两个长辈补身体,做的有些多了。也是,这样的酒,都是祖上传下来的,怎么可能随意卖给林琳。就算要卖,那也不是林琳能够买的起的。 “爹,你先吃饭,完了以后,我都告诉你,肯定是来路正常,我没有做什么坏事。吃完饭我给你和娘讲清楚,好吗?” 或许是看着林琳说话坚定,没有任何躲闪,林老实这才放心了下来。只是心里有事,这顿饭吃的气氛有些沉闷。连平日里一直在一旁打岔的林母,都没有多说一句话,只是用担心的眼神,时不时的看着林琳。可见,她也觉得林琳买来这些东西有些不对劲了。 说实话,看两人这样,林琳其实挺感动的,若是他们不在意你,他们会自动忽略了这些不对劲的地方。等到真的出事,那就晚了,只是,林琳却早有打算,毕竟,她也不想一直这么扣扣索索的买东西。 所以,也不慌不忙的吃了一碗面,嗯,感觉她的手艺又进步了。 三人吃光了林琳做的所有的饭菜,这才发现有些吃撑了。毕竟,林琳确实做的挺多的,不过,主力还是林父林母,林琳自己就吃了一碗面,就着吃了几片牛肉。 “说吧,究竟怎么回事?你哪来的钱?”吃完饭,林琳没让林母帮忙,直接收拾完以后,这才坐了下来。 林老实直接坐在主位上,一脸的严肃认真。刘桂花也坐在林老实旁边,等着看林琳怎么说。 “额,等等,我去我房间拿点东西给你们看,你们就知道了!”说着,也不等两人反应过来,就匆忙走出厨房,回了自己的房间。然后在衣柜下面临时扣起来两块砖,收了一些泥土,然后放了一个红木匣子进去。在上面摸了一些泥土,这才装模作样的,把匣子抱起来,去了厨房。 看着林琳抱进来的红木匣子,林父终于抬头看了一眼林琳,问道:“这是什么?”只是心中有了猜测,所以,还是等着林琳回答。 “爹,你打开看看就知道!”林琳故意不说,让他打开。 “哼!”林老实故意不在意的接过去,随意打开。 “嘶—”这是林父的。 “嘶—”这是林母的。 六零穿越文女配15 只见打开的匣子里,在幽暗的灯光下,范出一片金色的光芒,惹人注目。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十来条大黄鱼,还有四十来条小黄鱼。 说实话,两人并不是没有见过小黄鱼,但是,绝对没有一下子见过这么多的小黄鱼和大黄鱼。 刘家的条件比较好,当初出嫁的时候,她还分到了两条小黄鱼压箱底,其中一条,是在之前六零年换了粮食,剩下的那条,如今还在她柜子里放着呢。 震惊过后,林老实赶紧盖上匣子,抬头看着林琳,刘桂花反应过来,赶紧捂上厨房的门,插上,才走过来,就怕这时候谁来串门子。 “闺女啊,你这,这是哪来的?”林老实带着一点点颤抖,压低声音问道。 “就是三个月前,那次在山上转时候发现的,只是当时那个匣子已经被风化了,所以,我又在废品站找到了这个盒子。” 事实上,这还是书中穿越女无意间发现的,林琳知道书中内容以后,就直接上山把它们刨出来,收进空间里。毕竟,便宜谁都不能便宜陈娇娇,林琳如今才拿出来小黄鱼,不过是她找到的十分之一的小黄鱼。 对于普通农家来说,钱财这东西,在这个年代,太多了也不好。看如今林父林母这惊弓之鸟的样子,就知道,估计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他们是无法睡个安稳觉了。好在喝了林琳的药酒,身体会很好,不会随意生病。 至于后面又去了县城的废品站,收了不少好木头的做的桌椅,还有几个小匣子。也收获了几件收藏在暗格里的一些银元宝和金条,只是不多。 几件质地特别好的翡翠玉石首饰,还有几个金镶玉镯子。再就是几副古画,收获并不是很多,毕竟,这里就是个小县城,真的没什么大富豪。 估计她拿到的那些东西,都是在几家被□□的地主家抄出来的。而且,还是因为隐秘,没有被发现,毕竟,谁都不是什么傻子,能不知道这些东西值钱?她能得到,不过是因为,她可是靠着神识扫描才发现的。 但是,找到东西还是挺愉悦的,毕竟,正赶上这个时代,不去回收站看看,挺不划算的。更何况,最主要的还是喜欢那种寻宝的感觉。 说着,林琳又指了指盒子:“那坛子酒就是我用小黄鱼换的,用了——”林琳伸出三根手指头。 “嘶——你这个败家子,又不是什么仙酿,怎么这么贵,你也舍得?这可是能传家的东西啊!”刘桂花说着还不解恨,直接给了林琳锤了两下。 林老实看见了也没有阻挡,毕竟,他也心疼呢,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奢侈过啊,这估计是以前宫里的皇帝老爷喝的酒吧?毕竟,那可是御医酿造的传承给后人的。 也是,谁家买酒这么贵,这会子他完全想不起来,刚开始喝酒的时候,觉得一天的疲惫都没有了,而且,身上也暖和了许多,就知道是好酒。 “娘,不是一坛,是三坛,其他两坛还在我租的房子里放着呢,没有带回来。我打算完了给三舅分点,给外公外婆分点,再给哥哥们分点,下来就差不多完了。”林琳尽量往少说,不然怎么办?真的要买酒,不说传说中的灵泉,就是当初酿药酒时用的各种百年人参,珍稀药材,也差不多这个价的数倍了。 只是,她还是不刺激两个老人了,不然,估计还要再被捶两下。 “娘,轻点打,我这不是为了给你和爹调理身体呢吗?舅舅复员以后,腿也不好,我能不为舅舅着想?更何况,外公外婆也年龄大了,也挺需要的。其他舅舅对我也很好,总不能落下吧?还有那么多表哥,所以,人家就剩三坛子了,都被我买回来了,若不是人家家里出了事,我还买不到呢!这我都觉得不够呢,谁让咱家人多,哪个身上没点毛病,可不得调理一下了。” “……”林父林母无话可说,既感动她的用心孝顺,又心疼花出去的小黄鱼。怎么他们夫妻两人这么节省,就生出来这么败家的姑娘?这是从哪里遗传下来的?也没听说祖上有这样的人啊。花钱这叫一个豪气,难不成上次把脑子摔坏了? 林母的手都伸出来,又放下,算了,孩子还小,慢慢教。难道这是穷人乍富的后遗症? 林琳:穷人?说的是我吗?说实话,她空间里的那些东西拿出来十分之一,都可以说是世界首富了! 这下子,林老实看着那坛子五斤的酒,那是一个小心翼翼啊。擦拭了一下毯子,小心的抱了起来,打算把酒藏了起来,出门前还不忘交代:“这事没完啊,我把这坛酒收起来,想想你还有啥没有交代?” 刘桂花赶紧站起来,给开了门:“哎呦,老头子,你慢点,可别摔了,一根小黄鱼啊!放在柜子里锁上,我们每天晚上喝一杯,这也是以前皇帝老爷的待遇了,能够长命百岁。” 林老实走后,刘桂花赶紧坐下,抱着装着小黄鱼的木匣子。林琳也是奇怪了,不是应该先把这个小黄鱼藏起来吗?怎么先把酒藏起来了?有点跟不上他们的脑回路了。一抬头,就看见一脸严肃的刘桂花。 “娘……”林琳讨好的笑了笑,拉着刘桂花的袖子撒娇,对着一脸严肃的刘桂花傻笑。 “你啊……怎么这么傻!”刘桂花绷不住了,无奈的点了点林琳的额头。 “嘿嘿,我才不傻呢,我是感觉这个药酒会很有效果,想给你个爹养身体,所以才决定买的。更何况,我这也是发了一笔横财,所以,就想着花出去一些,心里好踏实一些。” “你还有理了,我们平时里都是一分钱扳成两半花,你怎么就突然间这么大手大脚了,你这样的姑娘,若是外人知道了,可是没人敢娶你进门。” “那我就不嫁了,一直陪着爹娘好了。”林琳靠着刘桂花的肩膀上撒娇。 说实话,林琳没有打算把空间的事说出来,所以,才直接拿出来一盒小黄鱼,就是为了买东西方便一些,补贴一下家用。不然,她自己一个人吃的好,穿的好,那是会内疚的。毕竟,家人都对她那么好,她总想着回报一下。 “娘的傻闺女啊!说什么傻话,人这一辈子,就是要成家立业,养儿育女,这才不算白活。娘若是和你的想法一样,那哪来的你和你哥哥?”刘桂花摸着林琳的头,意味深长的说道, “总要换个地方,换种方式,不然,一成不变,那还有什么意思?有了丈夫,会关心你,有了儿女,日子红红火火,这样才过得有有滋有味。不然,一直呆在娘身边,迟早有一天,爹和娘会老去,哥哥们有自己的家庭,再关心你,也会渐行远去,那你一个人太孤单了。” 林琳:其实不孤单,姑娘我一个人都过了几千年了,再单身过几十年也没问题。只是,说好了这是当做自己的人生,不能让家人因为这事抬不起头来。反正,对于她来说即便是碰到渣男,估计哭鼻子那个人肯定不是她。 说实话,林琳突然觉得,自己竟然有些恐婚! 自己一个人闯过了这么多年,多少生死关头都熬下来了,怎么会因为为了结婚而产生恐慌? 还是再等等吧,反正现在年龄也小,不着急的。 “娘~~”林琳叫出了一波三折的音线,结束了这个话题。 “说说吧!你应该还拿着钱干啥了吧?不然,你哥买肉都没有你多,每次回来都是几斤,哪来的那么多肉票?”林老实一回来坐下,就开口问道。 “呃,呃呃,这个,爹啊,我是买了不少肉,但是,都是现杀的去拿,没有那种不新鲜的。跟人家约好了,每次去了拿几斤,再就是还换了一些其他票,防止我买一些其他的东西。” 林老实:“……” 刘桂花:“……” 万万没想到,自家姑娘,那是把啥都准备好了,也想到了前头,比她那两个老实巴交的哥哥可厉害的多了。 “其实,,呃,也没换多少,就是,这几年我们不愁没有肉吃,糖和糕点,我也能让你们二老常常吃上,再就是,还能多出来一点点……给我几个表哥寄点肉酱,补补…身…体。” 看着两人越来越严肃的脸色,林琳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只能住嘴不说。 “你可真有出息,若不是我和爹娘发现,你是不是就不打算说了,直接把这些东西给霍霍完了?” “没有,我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剩下的,我都埋起来了,交给你们,如今这世情如此,天天在□□,怕你们知道了睡不着了。”林琳低着头,揪着两个指头不放,这是原主留下来的习惯,被林琳继承了过来。 “你可真出息了,东西你收起来吧!”刘桂花直接说道。 “啊?”林琳以为自己听错了,毕竟,她把东西拿出来,就是为了光明正大的改善生活,也是给这个家里留点家底,毕竟,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就算都有工作,两个老人的压力还是蛮大的,所以,她是不是听错了? “啊什么啊?傻丫头,我们又不图你这些东西,钱够花就行,这是你的运道。你自己的东西,自己收好,我和你爹就是不放心,怕你走歪路。这些东西虽然让你收着,但是,没有经过我们的允许,不许再花出去了,十根大黄鱼,三十九根小黄鱼,少一根拿你是问。” “娘,还是你和爹收着吧,你们拿着也踏实一些,手里有钱,以后也不用这么省着,也能给咱们家里攒点家底。再说了,我也愿意给哥哥们,若是给我,你日后嫁出去了,这些不都便宜外人了吗?” “哎,还是个孩子,不懂事,你哥哥们若是想过上个好日子,他们得自己奋斗才行,帮急不帮穷,你收起来,反正你以后该孝敬的,肯定不会少。” 林琳一想,倒也愿意,反正最后她肯定能把这些东西花出去。毕竟,谁都有需要救急的时候。毕竟,如今若是放在家里,她并不能肯定会不会有意外,所以,还是收到空间里就好了。 最后,三人一起挖了大半天坑,才把这个匣子埋在林琳的房间里。而在土埋下的那一刻,林琳就把匣子里的小黄鱼都收起来了。等到都埋好了,看不出来一点痕迹,林父林母才终于松了口气。 三人这才坐下说起家常话。 “你说那个娇娇弱弱的那个知青?她回城了,因病回城!” 六零穿越文女配 “什么?呃,我上次走的时候,听见满多大伯家在吵架,隐约听见说是丢钱了,所以才好奇。怎么就回城了?不是说知青不能随便回城吗?” “是不能回去,听队长说,如今让知青下乡是政策规定,没办法的。只是,刚开始那个女知青一直闹,说她的钱财都丢了,可是她们房子反锁着,而且,另外两个女知青也被翻了一遍,自证清白。” “后来没找到,她一直说她头疼,最后都疼得地上打滚,头一直往地上磕,头都破了,看起来也不是装的。基本上她根本就没有下地,大队长还带着她去了医院,可惜医院也没办法,查不出来是什么病。最后知青办开了证明,让她返回城了,不然怎么办,即便在这里待着,也没有办法上工,害得大队长都耽误了好几天。” “哦,那其他知青呢?干活怎么样?和咱们队里的人相处的好不好?”林琳故意问道,毕竟,不说也知道,只是,总不能问陈娇娇,不问其他人,太奇怪了。可惜,刘桂花一点都没有什么疑惑。刚开始陈娇娇来的时候,太过于震撼了。 “甭说了,一言难尽啊,都是十□□的大小伙子,看着秀气,没想到都是银枪蜡头,一天拿五个工分都勉强,照这么下去,估计都能饿死,啥也不会干,又不会做人基本上如今把村里的人都得罪的差不多了。倒是另外两个女知青,干活虽然不行,但是人家肯学,工分比那两个男知青还差不多,五个工分,虽然吃不饱,但是,也饿不死,女孩子饭量小。” 说起知青,刘桂花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忍不住和林琳吐槽。林琳也配合着她,听了一晚上,一直到两人打起哈切,这才结束了闲话,各回各屋,准备睡觉。 林琳躺在炕上,却睡不着了,她没想到穿越女竟然回城了,这是她之前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 她当初仗着有空间有物资,不仅仅大闹了陈家,让陈家大哥马上结婚的对象无他劳燕分飞不说,还让陈父陈母直接从骨干调动成了普通干事,怎么能让他家人不恨。在陈家人闹情绪,觉得应该让她吃点苦头,却被她利用空间,把陈父陈母多年的积蓄都给卷走了。 至少林琳在那个空间里还找到了陈家的账本,这些年的人际往来,还有几件金银首饰。这些都是单独放的,是林琳后面才发现的。现金不多,只有一百几十块,其他的有一张两千块的存折,户口本,还有各种票据,至于存折,估计陈娇娇是打算以后抽空去取吧! 拿走陈家的存款,也是陈娇娇离开陈家,走的时候才决定的。所以,她肯定是打算等到安顿下来就去取得。 书中没有写她有没有成功,但是,这个陈家只要不傻,肯定会去银行补救,这样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林琳不知道,这样回去的她,能有什么下场,但是,至少比这里要强一些。至少在吃喝上,陈家三个人都有工资,怎么样都不可能吃的太差。 林琳可以肯定,她回城最大的缘故,是来这里吃了几顿饭,受不了。不说穿越女之前没有吃过这样的饭菜,就是陈娇娇原身都没有吃的这样粗糙过。 再说男主,再怎么说,也得一年以后才能出现,即便是到时候能够搭上男主,这一年也能把她磋磨的受不了了。 想要保持漂亮的外貌,也是需要呵护的,在这里,过不了多久,肯定就成了拥有红脸蛋的乡下姑娘了。 所以,她才决定回城的吧? 只是,林琳却没打算这么容易就放过她,毕竟,就算头疼这个病,一辈子伴随着她,林琳也不解气。陈娇娇和陈父陈母的关系再差,靠在血缘关系的份上,迟早有一天,陈父陈母也会心软。 毕竟是自己家养大的孩子,或许他们会想着,是不是因为这个病,陈娇娇才那么做? 林琳不会让她这么好过,但是,那如果陈父陈母知道她女儿换了芯子呢?而且,家里的存款也是她拿走的,那么,陈父陈母还会让她安心养病吗? 说干就干,林琳直接进了空间,然后就拿出信纸,开始以一个神秘人的口气,告诉了陈父陈母陈娇娇被夺舍的整个过程,还告诉了他们穿越女原来的名字。 后面,直接写了陈父陈母的单位,然后直接拿出一张邮票,直接贴了上去。打算明天天一亮,就去邮局,让陈娇娇的本来面容早点暴露。 至于穿越女原来的那些行事手段,林琳不打算用,没必要。毕竟是后世来的,估计她对于贞洁,并不看重。毕竟,书中描写了她之前也找过好几个男朋友,只是都没有什么结果。 再一个,陈娇娇都离开了,林琳也没打算为了报复她,来专门出一趟远门。这时候的交通状况可不乐观,林琳可不愿意,专门为了报复一个人,去受这个罪。 第二天一早就起床,林琳先给林父林母的早饭做好,顺便蒸了不少三合面馒头,吃完饭后,这才骑着自行车离开。 因为到了县城,时间还早,林琳就先去了一趟邮局,顺便还把陈家的账本给寄回去了。只有这样,陈家才能更加相信林琳所述。 寄完了东西以后,趁着时间还早,直接拎着两斤酱牛肉和一条三斤重的草鱼,顺便去了趟刘三舅家。 怎么说这两个月,刘三舅有空就来看林琳,没少给林琳带饭。所以,林琳也打算给刘三舅送点东西。这些东西她空间多的是,不能多拿出来一些,但是,偶尔也会给他们拿出来一些解解馋。 不过,刘三舅已经上班了,这段时间县城一直挺乱的,时不时的□□,打架偷东西那是常有的事情。这两个月,一直把刘三舅忙的早出晚归的。 说到这里,那个把林琳推下楼梯的小红兵,也在又一次伤人以后,被刘三舅让人找了个借口给关起来了。本来林琳是打算自己动手报仇的,没想到刘三舅直接让她没办法再出手了。只要受到惩罚了就行,她也没有那么嗜杀。在什么年代,收什么规矩。 林琳放下东西坐了会,没听三舅妈的挽留吃早饭就走了。说实话,人家三舅妈也是城里人,能和刘三舅结婚,也是因为当初刘三舅在部队上相知相恋的,后来结了婚,刘三舅复员以后,就跟着刘三舅来到这个小县城,如今也呆了十多年了。 而他们这些需要刘三舅偶尔扒拉的亲戚,估计在她眼中,那就是拖后腿的。虽然三舅母看不上林琳他们一家,主要原因还是刘三舅一有点啥好东西,不是给刘桂花留着,就是给林琳留着,所以,吵架也是能理解的。若是她自己以后嫁的老公也这么扒拉亲戚,她也吵架。 不过,看在她对刘三舅挺好,又有两个喜欢林琳的表哥,林琳他们也不会说三舅妈什么,更不会有什么想法,不去计较,毕竟,不看僧面看佛面嘛。 当然,林琳也不会对她有多大的好感就是了,毕竟,谁也不愿意一直看人脸色。 林琳如今有能力回报一下,她还是挺乐意的,被刘三舅照顾了这么多年了,如今送点东西给他们,也是人情往来。 等到回到她租房子的地方,时间也不早了,林琳收拾了一下,就去供销社上班了。说实话,每个碰到她的同事,还是打招呼,不过,都有一点点的打量,她昨天爆发的样子,还被好多同事给铭记在心。 她以为余承德她妈会开闹事,没想到一直都静悄悄的,也是,估计还是因为林琳有个好舅舅,这是所有人的认知,所以,即便是泼妇,也不敢随意招惹林琳。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林琳也没有去专门打听陈娇娇回城后的生活,打算以后有机会了,再去看一看。 一天两点一线的上班生活,后来一星期回一趟家,每次回的时候都带点肉回去,给林父林母补身体,也幸好他们家就住在村子里的最里面。秋收过后,猫冬以后,过了一个冬天,林父林母肉眼可见的变年轻了不少。 不仅仅有林琳给的药酒的缘故,还有林琳专门给两人调理的护肤膏,让两人看起来至少年轻了六七岁。这也没有什么,毕竟,林母本来也才四十二岁,过了年才四十三岁,林父也就比林母大一岁而已。 只是以前太操劳,如今有了林琳的补贴,家里还放着那么多小黄鱼,所以,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两人都轻松了不少。 人身体长肉了,皱纹自然就少了,村里的婶子大姐们,虽然羡慕,但是,也知道这是一般人羡慕不来的。听林母说了,这都是林琳用钱堆出来的。 因为林母逢人就说林琳的孝顺,如今过年那几天在家呆的时候,有不少婶子上门,打算把林琳介绍给他们娘家亲戚,最后都把林琳烦的躲出来了。 去了几个舅舅家转了一圈,给外公外婆拜个年,由于几个表哥都回来探亲,所以,也很是热闹了一番。 只是,由于林琳已经毕业工作,所以,相亲这个词,也被所有人挂在嘴边。几个舅舅都暗地里琢磨,身边有没有什么合适的人选。表哥们就开始暗自搓手,打算到时候和未来的表妹夫好好练练身手。 只是,因为看见林琳比较反感相亲,所以,都在暗地里进行,瞒着林琳罢了。不过,对于拥有神识的林琳来说,她也只是当做不知道罢了。 暗地里,其实林琳也开始思考这个问题了,毕竟,在这个年代,十五六结婚的都多,十七岁她也能考虑这个问题,完了了解一下各方面,最后不得个一年半载的? 只是,没有合适的,虽然还有点抗拒,但是,也慢慢的有些松动了。林琳知道她这个人,不逼一下自己,她估计能单身到天荒地老。让她主动,那是不可能的,永远都不可能。 最后,关于终身大事这件事,还是被刘三舅家的大表哥刘毅恒带回来的战友陆晨解决了,因为跟着刘毅恒来这里散步,对着林琳一见钟情,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等到林琳点头答应以后,直接找刘三舅说明情况,让两人成为了未婚夫妻,动作快的让人惊诧。 至于大表哥刘毅恒,差点没气死,自家表妹,就这么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而且,这坨牛粪,还是他带回来的。 虽然后来没少因为这事,和陆晨切磋身手,但是,心里老是觉得自己看错了人,引狼入室啊! 六零穿越文女配(完) 林琳的这一辈子过得很是幸福安康,没有什么波澜。对于陆晨,她是见色起意,陆晨长得好看,五官立体,棱角分明,一米九的个头,又身为军人,让军人控的林琳,很难不动心,很是能给林琳安全感。合适的时间,合适的长相,又有陆晨的主动,所以,林琳没过多久,就答应了。 陆晨是因为常在大表哥刘毅恒的嘴里听说自家乖巧的小表妹,时间久了,就产生了兴趣。 后来因为林琳常常给部队的几个表哥寄东西,就被身为吃货陆晨给惦记上了。所以,跟着刘毅恒回家探亲,他跟着来,也是预谋已久。本来想着吃两顿林琳亲自做的饭菜,只是,他也没想到,最后会对林琳一见钟情。 陆晨一辈子也没舍得让林琳受苦,他家境富裕,祖父从军,祖母大家闺秀出身,父母都是军人,对自家孩子很是放心。也没有什么棒打鸳鸯的狗血剧情发生,结婚以后,他们也是分开住的,林琳跟着陆晨去了部队随军。 成婚第二年就生了双胞胎儿子,打破了陆家世代单传,一根独苗的传统,乐的陆父陆母喜不胜喜。 连在大院里的陆爷爷陆奶奶也闲不住了,直接包袱款款的来了陆晨的部队,来抱重孙子了。而林琳也放心的把孩子交给他们照顾,也正好给陆爷爷调理一下身体。毕竟,陆爷爷活着,那就是陆家的精神支柱,也是国家的宝藏。 两年以后,陆家又添了一对龙凤胎,直接让林琳成为了陆家的功臣。基本上,因为娶了林琳,整个陆家都蒸蒸日上,路老爷子身上的旧伤,也被调理好了,世代单传的陆家,也直接有了四个孩子。 高考恢复以后,林琳直接参考参加高考,直接以文科状元的成绩,考入的清大,这时候,一家人也都回了京城。 途中,林琳在路过穿越女的城市的时候,在火车站见到了一个浑身是伤的疯癫女人。一眼就看出来,她就是陈娇娇,只是如今早就没有了曾经的娇俏,如同大妈一般,嘴里一直嘟囔着,她要回家,她是——刘文慧。 若不是因为这个,林琳还真的认不出她来,毕竟,本来她也对刘文慧,哦,不,是陈娇娇,没有多少映像。 这些年的一帆风顺,让她早就忘了这个穿越女,毕竟,她知道穿越女不会好过就好了。刘林两家这些年挺好的,刘三舅已经升到的市里的一把手,几个表哥也都立了功,在部队里好好的。 所以,林琳早就放下了。 火车开动的时候,还听到陈娇娇在那里念叨,我是刘佳慧,我要回家。 而身边有一个刚上来乘车的妇女,看到这么多人都盯着看陈娇娇,就给大家讲了一下关于陈娇娇的故事。 那年她回城以后,陈家确实是接受了她,给她找医生看病。但是,有一日,陈家突然就变了态度,直接找了个有暴脾气的男人,把她嫁了。 没有要彩礼,也没有陪嫁,听说,是因为之前陈家丢的钱,是被他们的女儿陈娇娇给偷走了,没想到她丢钱以后,就落下个头痛的毛病。这件事被陈家知道了,就把她给嫁了出去。 没想到,没过多久,又一次被她男人打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女人疯了,一直念叨着她是刘佳慧,她要回家。 林琳听过就忘,特别是在陆晨看过来的眼神时,就彻底的把陈娇娇抛在脑后了。 至于男主,虽然有些交集,毕竟,也是和表哥刘毅恒一个部队的,所以,也有来往。只是,这辈子他娶了部队上的一个护士,而这又是另一个故事。 至于为什么不报复男主?或许是因为他是个为国家精忠报国的军人?刚开始没有接触的时候,林琳还是有些意见的,打算什么时候,就让他尝试她一下报复。后来,在无论是刘毅恒还是陆晨的嘴里,都是听到对他的赞扬,林琳就放下了。 毕竟,罪魁祸首已经受到了报复,至于男主,还是算了吧,原文中,他是后来知道陈娇娇做的那些事情,也是很愧疚的,一直和陈娇娇分居了。毕竟,他们还有两个孩子,为了孩子,能直接大义灭亲的毕竟是少数。 他暗地里找人帮助刘三舅,让刘三舅早日平反昭雪,即便刘三舅为了报复陈娇娇多次出手,他也没有反击,最后,刘三舅死后不久,他就在一次任务中牺牲了。 陈娇娇可以说是,即便是和男主结婚了,也没有多幸福。基本上,孩子都是男主专门找人照顾的,男主和她分居,而且还早早的就让她守寡。 这是林琳在后来的番外中看到的,无论怎么样,是不是真的,林琳就打算此放过,至于其他的,那就没有了。 毕竟,刘三舅平反的时候,那时候男主已经是团长,也是真的包庇了女主穿越女,不然,刘三舅的仇早就报了。 这个人说不上该怎么说他,但是,作为一个军人,他够格了,这就行了。人不能一直抓着他的错误点,应该看看他活着的价值。 林父林母这辈子也过得很好,高考恢复以后,林琳就用小黄鱼在京市给林父林母买了套小四合院,把两人接到北京,时不时的就送几个孩子去陪着他们。一直让两人活到九十多岁,亲自给两人养老送终,两个老人走的时候,都是带着笑的。 至于两个哥哥嫂子,林琳后来也慢慢的把他们的工作调到京市,陪在林父林母身边。还给两人都在京市买了房子,只是都是老房子,那时候也不贵。 至于表哥们,因为陆家在部队有人有权,所以,慢慢的也都提拔了起来。当然,前提也是他们都肯拼搏,敢打敢杀会做人。 已经在厂里的,改革开放以后,林琳引导他们成为了第一批下海的商人,后来也都成了市级首富。不经商的,也在单位是个不大不小的领导。 林琳这一生,前半生是团宠文,十六个表哥宠着林琳,两个亲哥哥,四个舅舅,林父林母都宠着她。后半生是林琳宠着那些表哥,宠着那些亲人,让他们这辈子都身体健康,顺事顺心,功成名就。 过了陆晨的百岁生日宴,陆晨的精神慢慢的就不好了,他知道他的时间到了,林琳也知道。 虽然,如今两人都已经是满头银发,满脸皱纹,但是,照常还是个帅气的老头老太太。 去年送走了林二哥,林琳的精神就不大好了,她以为是她先走,没想到一项身体健康的陆晨竟然会走到她前面。 这天,陆晨突然精神,忍着悲伤,林琳给两人换好了衣服,一起躺在宽大的躺椅上,陆晨的脸上还挂着笑容。 “丫头,我这辈子很满足,我从来没想到会遇见你,而且,还让你陪在我身边一辈子。”一如第一次见面时候的称呼,已经伴随了林琳一辈子了。 “是吗?我也没想到,我们会这样过一辈子,我以为,我或许会找个和哥哥们差不多的男人,他外出奋斗,我在家洗衣做饭。没想到,最后我什么事也没干,都让你包了。你说,你把我养的这么娇气,我以后可咋办呀?”林琳忍着悲伤,笑着说道。 每一次的离别,总是让人揪心,毕竟,长生,代表的就是一次次的分离,生离死别。可是,她还是要一如既往,勇往直前,因为,她知道,她是注定要走上一条孤独的路,没有人能够陪她到最后。 这是第一次有人以丈夫的身份,陪了她这么久,一辈子的时间,基本上都在和她一起度过。所以,林琳还是会悲伤,会心痛。 “完了你去和儿子住在一起,他们能照顾你,总比你一个人生活着放心。我这辈子都对你的事情,亲力亲为,就怕那几个臭小子和我抢,没想到最后还是让他们得逞了。”说着,还无奈的叹了口气。 林琳的眼睛发酸,她知道人是有灵魂的,可是,转世投胎以后,那个人也不是陆晨了。 “都这么多年了,你还吃孩子们的醋,你呀,也给他们一个机会。若不然,你就在坚持坚持?我还想着,今年再做一次肉酱,你不是最好这口吗?” 陆晨没有说话,只是笑着摇摇头,两人聊了一会年轻时候的事,一时间,气氛温馨而悲伤。 “丫头啊,我困了,先睡会,你去给我拿个毛毯,有点冷。”陆晨的声音有气无力,若隐若现。 “好,陆哥哥,等等我!”林琳起身,拿了一块大红色的毛巾被,披搭在他身上,而她一如既往的钻进被窝,枕在陆晨的肩膀上。 已经快失去知觉的陆晨,突然间,嘴角上扬,勾起一抹淡淡的微笑,失去了呼吸。林琳的动作一僵,双眼立马模糊,泪水随着眼角落下。 这时候,她左手抓住陆晨还带着温热的右手,右手沟通空间里的灵气,打了一道繁复的手印,打入已经飘落在一旁,带着茫然的陆晨的灵魂身上。 那是一道福禄符,能够保佑陆晨下辈子一生平安喜乐,万事胜意,荣华富贵。 做完这个手印,林琳的气色一下子就红润了起来,她也闭上眼睛,慢慢的陷入黑暗…… 今生一直是你在包容我,你主动,最后一次,我也还任性一次。 陆晨,此生有你足矣,虽不能同生,但可以共死。 ———————————— 分界线 ———————————— 抑郁的泼妇 “嘭——” “哇……” “妈妈,妈妈……” “妈妈,妈妈……” “妈妈,我害怕……呜呜…妈妈……” 伴随着身上的剧痛,林玲直接被孩子恐惧中带着尖声的的哭声惊呆,一下子反应不过来,他竟然推他! 林玲觉得,这一刻,她心中的那个家,浑然倒塌,再也拼接不起来了。这个男人,在她心里的形象彻底的颠覆。 这一刻,心痛如绞! 她的眼中一片茫然不知所措! 这一刻,茫然让她不知所错,慢慢的,感受不到身体上的一点点的疼痛。 那么辛苦,那么努力的维持这个家,却在被推到在地的这一刻,感觉一切都没有了意义。七年的婚姻,七年的相依相伴,远嫁的心酸,三个可爱的宝宝,在这一刻,都像个笑话。 似乎一切都没有了意义,她感觉灵魂出窍一般,思想都像是要冻结一般。 但是,有一个念头,不断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那就是——毁灭! 毁灭这个男人,毁灭眼前这一切,毁灭让她这一刻这么难过的一切。 可是,看着三个惊恐的孩子,她压住自己心中的恶意,不让它爆发,缓缓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不想看到那张怒发冲冠到扭曲的脸,这一刻,她只想离开,无论去哪里都行。 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林玲颤抖的推开身上还对她怒吼的男人,带着手机和车钥匙,她随意的披了件衣服,就出了门,直接下了楼。把孩子的哭泣声,男人的怒吼声,都抛在了脑后。 ※※※※※※※※※※※※※※※※※※※※ 感谢在2021-02-22 23:03:15~2021-02-24 21:05:4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yulianxin 67瓶;兔子吃番薯 24瓶;星河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抑郁的泼妇1 走在小区的楼下,抬头看着小区内的万家灯火,却让她感受不到一点点的温暖。四处挂着喜庆的红灯笼,天空中绽放着各种烟花爆竹。 而她,却要在这个新年的第一天,一个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这时候,她才发现,她穿着拖鞋就出来了,而且,身上也是家居服,套了一件毛呢大衣,一点都没有保暖的效果。 开着车子,她不知道往哪里走,这个城市这么大,这一刻,却没有了她的容身之所。 不知什么时候,眼前一片模糊,原来,她早已泪流满面。 林玲没有擦干眼泪,她想让自己肆意的发泄一下,找个宣泄口,不然,她真的快坚持不下去了。脑海中,一直浮现这,这几年充斥在耳中,那个男人的各种各样的声音。 “你看你现在像是什么样子?泼妇,你知不知道?啊?” “你吃我的,喝我的,让你做个饭怎么了?” “玲玲,你没听见孩子哭了吗?你不能先不要睡了,起来给哄一下?” “我妈这辈子不容易,我不能不孝顺!你是我媳妇,你也得孝顺!” “你不要这么大声的对我妈说话!” “知道了,知道了,你催什么催?” “玲玲,给我把今天那件白色的衣服洗了,我明天要穿!别放在洗衣机里,不然洗不干净!” “你是怎么看的我妈,让你看着她,你就这么看的?” “我饿了,给我做点饭…” “怎么又没钱了?你干啥了?咋这么能花钱?你就不能省着点花吗?” “你能好好说话吗?哪个女人,和你一样?” 越来越愤怒,踩着油门的脚也越来越有力气,一直向前,虽然她不知道去哪里。 这时,一道刺眼的灯光闪过,玲玲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感受到一下剧烈的撞击声,车子直接翻了出去。 “嘭——”额头撞击后,脑海中一阵剧痛,额头一片温润,她陷入了黑暗之中。 再次醒来的时候,林琳感觉身上好几处火辣辣的疼痛,脑中一片钝痛,一抽一抽的,她知道,这是身上多处受伤的缘故。鼻子里充满了消毒水的味道,应该是在医院。睁开眼睛看了一眼,这是个只有一张病床小单间。 这是第二次,在原身受伤的时候,穿越过来,感觉身边没有人,她就接收了记忆。果然,原主出了车祸,不在医院,还能在哪里。正准备吃点药缓解一下呢,就听见外面的脚步声走了进来。 “吱呀——” 门被推开了,有人轻轻的走了进来,她的额头上被附上一片温润。是有人在探测她的体温。 “唉!”房间里响起一声叹息声,紧接着,就听到压抑的抽泣声。那是她妈妈的声音,林琳赶紧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个面色憔悴,双眼红肿的女人,心中不自觉的抽痛了一下。她终究是让林妈这么远的地方赶来了,一直报喜不报忧,总想着让他们放心,没想到,如今还是让他们担心了。 “妈…”林琳张开嘴,却发现她喉咙太干,发不出什么声音,想动手去安慰这个捂着嘴巴哭泣的女人,右手手肘却传来一阵剧痛。 “啊!”林琳忍不住□□了一声。 “啊,玲玲,你醒了?你感觉怎么样?哪里痛啊?我,我这就去喊大夫。”说着,慌忙的站起来,直接胡乱的擦了擦眼泪,就跑了出去。 “大夫,大夫,我女儿醒了,快来看看!”走廊里回响着林妈带着点兴奋的声音。 不一会,小小的病房里,就被大夫和护士挤满了。林琳不知道她睡了多久,但是,肯定也没有几天,毕竟,听着医院走廊里都没有几个人,就知道还在放假。 通过医生的询问,林琳知道,她出车祸后已经昏睡了三天了,中度脑震荡,失血过多,全身多处软骨挫伤,多处擦伤。右胳膊骨折,左腿大腿骨裂,内脏轻微挫伤,以后要好好的调养。 至少三个月不要下地,而且,日后还会说不定还会有后遗症,右手使不上力气。 林琳突然就沉默了,她听到这些医嘱的时候,都不敢看林妈的脸色,毕竟,这两日她的内心有多煎熬。 好在,这一切,她都能治好,也会让自己没有半点后遗症。 上一刻才刚和相濡以沫那么多年的陆晨生离死别,痛彻心扉。这一刻,就再也没有感觉到这段感情了,再想起陆晨的时候,他们之间的感情,如同罩上了一层薄纱,没有任何共鸣,虽然画面看着温馨,心中却空落落的。只是有种看电视人物的感觉,林琳觉得,这样好,没有了感情,那就能走的更远。 还没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就被原主绝望伤心的情感所充满。 送走医生以后,林琳躺在床上闭目养神,沉默的整理脑海中的充沛的感情,剔除掉不必要的,多余的感情。特别是原主对于男人的那些感情,无论爱与恨,林琳都不觉得她需要。 若是个好男人,她或许会看在三个孩子的份上,凑合着过,反正也就几十年的时间。可是,这么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就算看在三个孩子的份上,她也不想去凑合,毕竟,余生她不想找那么多的时间去吵架或者冷暴力,对孩子不好。 这次穿越,让林琳觉得,这应该是她的前世,或者有点关系?只是时间太短了,她还不够强,感觉不出来这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感觉。 又或者,这是九转天珠的提示,虽然说是认它为主,(原主本来只是一个运气好一点的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强大的灵魂,所以,设定的时候,只能是她认九转天珠为主,而不是她是九转天珠的主人。一字之差,但是,代表着的意义不一样。而且,这个设定也只是为了让原主穿越的更合理一些,并没有什么强制性的东西,或者任务让原主完成。总之,就是比较佛系。)但林琳觉得,他们两之间,更像是平等关系。 九转天珠就是能够保证她灵魂不灭,不断的穿越时空。而她就是那个不断的在弥补原身遗憾的,历练自己。 不过,不管怎么说,九转天珠都不是那种霸道的先天至宝。 经过几个世界,林琳能够感觉到,九转天珠也和她一起慢慢的在变强,或许,这是她和九转天珠的默契,相依相伴。 林琳知道她能够一直穿越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她认了九转天珠为主,不然,林琳不觉得她有什么特殊,能够有这种机缘。 上个世界,在林琳不知道该不该惩罚男主报仇的时候,脑海中浮现出那本穿书文的番外,让她放下了。她知道,九转天珠的功能也在不断的变强。 就像这辈子,她刚刚就接收了两份记忆,一份是原主三十年的记忆,一份是一本书的形式。这次,也不用碰到男女主才能得到剧情。 原主也叫林玲,与林琳谐音,(好像每个世界都是这样!)所以,林琳每次融入,才会特别有带入感。好多次都怀疑这是不是她的前世了。不过,每次都会发现自己生活在书里,所以,就放下这个猜想。 林玲,结婚七年多,马上就要度过八年了。有个四岁的刚上幼儿园的女宝宝安安,还有两个两岁多的双胞胎儿子团团圆圆。 因为两个儿子的到来,她无奈只能辞职,从一个职业女性,成为了一个专职家庭主妇。如今已经四年了,她也慢慢的,就变得越来越神经质,动不动就声嘶力竭。 这个家里,也变得越来越奇怪,沉默的男人,老年痴呆的婆婆,脾气暴躁的女人,三个闹腾不懂事的孩子。 家里除了和孩子有交流,其他人是除了没有必要的的交流,从来都是各自打游戏的打游戏,做家务的做家务。 谁也想不到,这是一个谈恋爱三年后,修成正果的家庭。而且,还是男人主动追求的林玲。 谁知道,生了二胎以后,因生病慢慢痴呆的婆婆,时常早出晚归的丈夫,没有工作的林玲过得越来越压抑。 林玲一个人,要照顾五个人,因为她是家庭主妇。所以,她是婆婆的儿媳妇,得照顾好生病的婆婆。老公的媳妇,得照顾好老公,不能让他下班以后,还没有和温馨的家庭环境。三个孩子的妈妈,所以,孩子的吃喝拉撒,心理健康,都要她来亲自关心。 刚开始挺有成就感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婆婆虽然痴呆,但是却嫌弃她麻烦,老是给她冷暴力,不配合。老公回来以后,就是躺在沙发上看手机,偶尔照看一把孩子,就算是个自夸的居家好男人了。 而她自己,早上起来做饭,给三个孩子穿衣服,吃早餐,送孩子去幼儿园,打扫卫生,洗衣服,还要抽空去网上做个兼职赚钱补贴家用。起来的最早,睡得最晚,还要赚钱。 她真的太难了!时间久了,曾经活泼开朗的她,越来越敏感,越来越沉默,找老公谈心,却一直被拒绝。所以,每日被繁琐的家务事耽误,还被老公各种抱怨,她就越来越暴躁,孩子一个动作不对了,她就想要发火。成为了孩子越来越害怕的妈妈。 这次车祸,也是因为他老公顾恺之第一次对她动手。林琳一整天都在忙碌,跟在孩子后面照顾孩子,而顾恺之却在玩手机,年假,所以在休息,躺着玩了一整天的手机。 做好了饭他不吃,却在晚上她累的腰酸背痛,准备休息的时候,让林玲给他做饭,让林玲直接忍无可忍,爆发了。 没想到,被早有不满的顾恺之,直接动手,把林玲推到在地上,还直接骑在她身上,不让林玲起来。让她不要太过分了,他的耐心是有限的。 究竟是谁过分了? 不过,被推到的那一刻,林玲就死心了,“离婚”这个词,第一次在脑海中浮现。 女人总是感情用事,但是,一旦男人觉得自己可以动手的时候,女人总能及时清醒过来。因为,她们都清楚,家暴,只分零次或者无数次。 出车祸的第一时间,林玲的脑海中,最放不下的除了三个年幼的孩子,还有就是,当初她执意远嫁,亏欠他们的父母。 至于顾恺之,林玲完全没有想起他,毕竟,都是成年人了,而且,林玲觉得,自己在他的心里,早就成了一个廉价的劳动力,还是随意埋怨的那种。 毕竟,当初辞职,是因为家里的老人痴呆,孩子年幼,她又怀孕。至少需要两个保姆,而且肚子里的孩子还不知道该怎么办。 而真的要找保姆,那么,如今的好一点的保姆,两个保姆找下来了,工资的开支,就是这个家庭总收入的多一半,除过吃穿衣行,算来算去,说不定还是负数。所以,最终决定,还是让林玲自己辞职,在家照顾老人孩子,做个全职主妇。 抑郁的泼妇2 只是,谁没想到最后变成了这样,顾恺之从刚开始的感激到后来的理所当然,也不过是不到一年的时间。给家里的开支越来越少,每次给家用的时候,都是有些不情愿,各种各样的嘲讽就回落在林玲耳边。 后来,孩子的吵闹,老人的胡闹,男人的冷眼旁观,冷嘲热讽,终究是让这个女人崩溃了。时不时的就想着吵架,说话的嗓门也越来越大。平日里一点就炸,直接坐实了泼妇这个词,让周围的人都觉得她不可理喻。 可是,谁又看到她每日起的最早,睡得最晚,没有一时一刻能够停下来歇歇。而她的抑郁症,只有她自己知道,本来是想坚持到孩子长大,不想让家人担心,没想到最后还是失败了。 原身林玲最后的结局,是两年以后,抑郁症严重,最后在男人又一次动手的时候,直接从高楼一跃而下。 直接留下了三个年幼恐慌的孩子,和两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老人。至于顾恺之,在林玲死后,和林家断绝,因为他要养着一个痴呆的老人和三个不懂事的孩子,最后,在一次不注意的时候,顾母跑出去被车撞死,而他,也是没过多久,就劳累过度,死在工作岗位上。 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得到了一些赔偿金,去了唯一的监护人,林家舅舅林轩家。 因为林轩生恨顾恺之害得姐姐抑郁,最后自杀。这些年对三个孩子也不上心。林父林母又因为原身的去世,打击太大,没过两年,就相继去世。 所以,虽然没有动用他们的赔偿金,但是,也没有多关心他们。等到一个个成年以后,就把他们打发出门。 至于林轩,因为林父林母去世的时候,他才大学刚刚毕业,人生还没来得及开始,就遭遇各种打击,好不容易走出阴霾,却发现小有存款的他,连个结婚都有些困难。 奋斗了两年,成为了一家上市公司的主管,正打算和心爱的女人结婚,婚礼日期都定了,却被通知,他成了三个外甥唯一的监护人,所以,婚礼就泡汤了。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在这个年代,去收养三个孩子。婚姻是现实,就是要考虑现实问题。 没有赢家,都是惨败。 林弟弟一辈子都没有成婚,几个孩子也因为家庭原因,每个人的婚姻都不幸福。 安安因为林玲的事情,特别自私,吝啬于付出,她觉得,她妈妈林玲就是太傻,付出的毫无保留,所以才会落在那个下场,所以,她的两段婚姻都离婚收场。 至于团团圆圆,虽然因为林玲出事的时候太小,不记事了,但是,也没有多开心。 勉强结了婚,也就是平凡人的生活,半辈子为了一套房子奋斗。为了琐事吵闹,没有过一天安心的日子。他们早就忘了,那个他们小时候那么爱他们,也愿意为了他们和抑郁症抗衡,只是最后失败了的林玲。原主只是活在他们亲人的嘴边。 至于女主苏欣,她是林玲的最好的闺蜜。原主的一个大学同学,她们四年同寝,关系很好的那种,毕业之后,两人还做了同事,可以说是很好的闺蜜。只是,原主因为怀了二胎辞职,她还没少劝说。只是,最后原主还是主动辞职了,回归家庭。毕竟,在她看来,一个家里,总要有人去付出,牺牲。 不过,两人的联系一直都没有断,原身能够查出来她得了抑郁症,也是苏欣建议的,并且陪着她去检查。 查出病情之后,苏欣也建议她告诉家里人,可是,原身不想让家里人担心,还是没听苏欣的劝告,瞒了下来。 所以,原身身上发生的的一切,她都知道,也因为原身,最后男主出现,一直到最后书本的结局的时候,苏欣都没有结婚,因为原身的身上,她感觉到了对婚姻的恐惧。 所以,这次虽然是一篇职场故事,而且原主还是个小炮灰,但是林琳却完全不讨厌女主,毕竟是原主的好闺蜜,而且,因为原主,给她的婚姻观带来了那么多的障碍。 “玲玲,来,喝点水,你怎么了?想吃点啥不?你爸在家,一会过来,你想吃啥,让你爸给你做点吃。咱身体慢慢养,等你出院了,我就带你回去,我们回咱家养,好不好?” “妈,我没事!让我爸随便做点东西,我现在也吃不下。等到我回家了,再让我老爸给我做。”林琳没敢摇头,没有吃药的她,现在不仅脑子里痛的不行,还特别想吐。她知道,这是因为脑震荡的后遗症。 “好!”林母听见这话,直接高兴了,偷偷的抹了把眼泪,她知道自家孩子是受了委屈了,不想再忍下去了。 “妈,你去歇会,看你眼睛都熬红了,我没事,再睡会,爸来了叫我。”林琳这会难受的不想说话,她需要缓解一下。 林母点点头,说了声好,让林琳睡觉,直接给林琳捏好被子,走了出去,看着她临走时拿走的手机,就知道,她是出去打电话了。 听到关门的声音,林琳赶紧的就吃了一颗疗伤药,因为肚子这会饿的咕咕叫,所以,又吃了半颗能量丸,补充了一□□力。喝了口灵泉,这才放心的睡了下来。 或许是因为车祸后遗症,不一会,她就进入了深眠。再次醒来的时候,她是被林父林母小声说话的声音吵醒的。 睁开眼睛,果然看到了林父林母。而他们也一直在注意她,一看她睁开眼睛,赶紧就围了过来。 “爸!”林琳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原身的残留情绪,一看到白了许多白发的林父,就忍不住,哽咽着,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流。 “哎,乖女儿别哭,没事了啊,没事,爸妈都在呢,你有什么事情,和爸妈说。”林父伸出带着颤抖的手,红着眼睛,抚摸着林琳的发顶,不断地安抚。 “爸,妈,对不起!” 对不起,当初林玲没有听你们的话,选择了爱情远嫁,最后遍体鳞伤,还没有办法孝顺你们,让你们一直牵挂; 对不起,没有把病情及时告诉你们,等原主去世以后,发现真相的他们,还有多自责; 对不起,林玲没有坚持下去,让你们白发人送黑发人; 对不起,做了你们的女儿,却让你们如今这般担惊受怕; 对不起,今后还是要继续麻烦你们…… 许多个对不起,除了原主没有说出来的,还有林琳将要说出口的。那么多想要说的,最终也就只有这一句。 “傻孩子,傻闺女啊,你怎么这么傻?有什么事情,不能跟家里讲啊?”林母再也忍不住了,不敢直接捶伤痕累累的林琳,直接在林父身上锤了两下。 林父也在一旁哽咽着,偷偷的红了眼眶。 差一点,他的孩子,就这么没有了,他明明白天还好好的发视频拜年呢,笑的开心。怎么晚上就接到通知,闺女出车祸消息,而且,还是几次需要直接签病危的单子。 那一刻,他颤抖着,忘了自己的名字怎么写。 他们作为长辈,竟然一直都没有发现,自家姑娘不开心,变得没有曾经那么爱笑了,以为是她长大了。没想到,她会有那么多的不开心,学会了报喜不报忧。 林父知道林玲在为什么道歉,但是,他想说没关系,只要你以后都好好的,他和她妈都年龄大了,再也不想被这么吓了。 这次自家闺女自从醒来以后,就再也没有问过顾恺之,也没有问过三个孩子。 若不是被伤到极点,又怎么能提都不提,而且,还是刚从生死关头醒过来。 也罢,无论怎么样,他们老两口都会支持她。 “没关系!”看着林琳苍白无力,满是伤痕的脸,他低沉的说了这句话。 无论你为什么道歉,都没有关系,只要你好好活着就行。 等到三人都哭了一次总算是平静下来了。林父打开保温盒,带了一盒小米粥,是林玲最喜欢喝的,每次回家,都要林父给熬粥喝。 林父林母是连夜赶来的,等到到了以后,都早上凌晨才到的。下车以后,直奔医院。这两天两人除了轮流回去给林琳做饭,其他的,什么都没管。 他们的女儿,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来了这里以后,直接把顾恺之赶走了,没让他陪着女儿。 好几次女儿差一点都醒不过来了,想到罪魁祸首,他们再也不想原谅这个男人。若不是他,女儿或许会好好的呆在他们的身边。有他们搭把手,女儿也不会这么辛苦。 没有问林琳为什么,林父林母一字没提。 “爸,妈,你们怎么来的,这两天应该没有车吧?”林琳刚喝了一碗浓稠的小米粥,这会也有了精神,这才开始询问林父林母。 “你堂哥过年回来了,他开着车,送我们来的。陪了我们两天,公司要开始上班了,没办法,只能回去接你嫂子们去了。” “哦,完了得感谢一下我哥,麻烦他了。”林琳感叹道。 “都是一家人,哪里用这么客气,轩轩估计今天下午就到了,他本来是跟着学校里的同学去实习,长点见识,没想到……不过,还好你好好的。一会轩轩来了,你好好指挥他,让他好好伺候你,端茶倒水绝对没问题。” 看到林琳醒来,林父林母都轻松了,也会开玩笑了。毕竟,医生也说了,只要醒来了,那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嗯,好,到时候,爸妈别心疼你的宝贝儿子。”林琳勾起一抹微笑说道。 三人聊了一会,林父林母听从医生的话,让林琳多休息,就让林琳先睡了,他们出去吃点东西。 但林琳知道,他们只有林父出去买东西,林母就在门口的长椅上坐着,不敢离开,又怕吵到林琳,所以,只能装作离开了。 这次还是吓着他们了。 书中原主也出车祸了,只是不严重,不知道哪里出了意外,这次事故这么严重,让她直接换了芯子。 又吃了一颗养元丹,养养气血,林琳醒来以后没问顾恺之,估计这几天他也不好过。 这次住院,最少还得半个月,而且,因为这次林父林母心里有气,不可能帮着照顾孩子。 所以,这两日,顾恺之肯定没有去上班,那么,三个孩子,加一个老年痴呆的老人,平时双手不沾半点水的顾恺之会怎么过? 估计这会已经是焦头烂额了吧? 抑郁的泼妇3 在医院住了半个月,顾恺之几次来医院,林父林母都没让他见林琳。就怕林琳受了刺激,耽误他养伤。 不过,有这点也难为不着林琳,她有神识,看到一直以来,被原主打理的整整齐齐,清清爽爽,风度翩翩的顾恺之,如今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也不知道几天没换。胡子拉碴,头发也乱糟糟的,散发着一些油腻。 公司不可以请这么多天的假,所以,只能照顾了五天,就去销假。听林父林母说,他让林母去照顾孩子,被林母拒绝了。林母说了,她是来照顾自己的女儿的,总不能让林父一个人照顾吧? 没办法,他最后专门花了他两个月的工资,请了两个保姆。就是为了照顾三个小崽子,还有他那个老年痴呆的妈。 可惜,不知道他能坚持多久?毕竟,这次车祸以后,家里的存款,估计也不剩多少了。 林琳如今就想着离婚,而且,还是带着三个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很难,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双方争起来,林琳还是有比较大的胜算,毕竟,她有个老年痴呆的妈,就是减分项。而且,最主要的是,经过这半个月,他估计也不会想着争孩子的抚养权了。毕竟,保姆他请不起,而不请保姆,也不行,没人照顾孩子,他要怎么办? 所以,林琳要等到他厌烦了孩子,知道孩子不是就那么不用管,每次都是他看见的漂漂亮亮的小可爱,他们也可以是小恶魔。 出院以后,林琳直接被林母带着回了趟家里,收拾了一下她的私人物品。家里虽然有保姆收拾看的过去,但是,也没有像原主在家时,那么好的脾气。 看着三个孩子,林琳还是狠心让林父带着她离开了。 因为腿上打了石膏,胳膊上也是,林琳是坐着轮椅回去的。回去就没有抱孩子,看着两个小的,哭着叫妈妈,林琳挺心疼的,孩子虽然小,但怎么能够不找妈妈? 可是,为了以后能够真的拥有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她现在必须要狠心,让顾恺之感受一下三个孩子的闹腾。若是到时候他能主动放手,那么林琳也就省事了。 不过,为了防止保姆虐待孩子,林琳还在房间,卧室里偷偷的放了几个迷你小机器人,能够监控别人,通话,自动报警装置,而且,还有电击的作用,让人瞬间痛不欲生,又不会昏迷,只要设定程序,就能够发出指令。 若是保姆敢虐待孩子,林琳绝对会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这是上辈子到最后,林琳她三儿子的研究所研制出来的,林琳就在她空间装了不少。 基本上后期陆晨退休以后,就和林琳出去旅行,世界各地转。收集了不少现代物资,植物种子,最多的还是各种香料,水果。基本上地球上的各类种子,都齐全了。最让林琳喜欢的,还是空间如今种好的各种水果。 如今她空间里的枪支弹药都有不少,是去国外黑吃黑的战利品。还有几部房车,卡车,轿车,越野车,摩托车,都是她慢慢的收集的。 上辈子赚的钱,很少给几个孩子留着,大多数都换成物资,收集在她的空间里了。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至少留了不少古董首饰给他们做个念想。毕竟,有林琳给吃了健体丹,启智丹,一个个都成就非凡。 给顾恺之发了条信息,林琳就跟着林父林母,坐上了回古城的高铁,几个小时就到了。 “叮铃铃……” 刚到家,就接到一通电话,是苏欣打来的,估计是从哪里知道林琳住院的消息。 “喂, 苏欣啊, 我没事,我回古城了。 嗯嗯,我知道,没事,已经出院了。 好,这里有我爸妈,他们会照顾我的。 嗯嗯,等我回去了联系你。 嗯嗯,好的,拜拜!” “林琳,是你朋友的电话?”林母听见林琳打电话,好奇的问问。 “嗯,是我闺蜜,苏欣。她刚从顾恺之那里知道我住院了,打算过来看我,我就告诉她我出院了。”林琳的电话是回来之前刚买的,之前的那个,早在车祸中报废了,所以,出院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部新手机。 至于车祸后续,属于双方都有责任,所以,最后就是各自负责各自的。 林琳也无所谓,那边是属于疲劳驾驶,而原主是速度过快。所以,才会有这起事故。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 林琳拿起手机一看,是顾恺之打来的电话,想了一下,还是接起电话,有些事迟早都要讲清楚的。 “喂!” “林琳,你究竟怎么回事?孩子你也不管了?你就这么一个人回古城去了?家里你不管了,孩子呢?也不管了?”刚接起电话,顾恺之的压抑着怒火的声音就从电话里传了过来。 “顾恺之,你有没有心?我差点死了!我现在都走不了路,要人照顾,你怎么就不能照顾孩子了?从孩子生下来,就是我在照顾,你帮什么了?再说了,你不是找了保姆了吗?孩子有人照顾就好,我现在也自顾不暇。” 电话对面沉默了一下,紧接着,顾恺之又说道:“那你怎么不把团团圆圆给带回去?也不让你爸妈帮着看一下?保姆如今都不愿意看三个孩子,要么加工资,要么辞职走人,我还要上班,没办法照顾。” “顾恺之,你想的倒是挺美的,我一个人看着三个还有你妈,不是挺好的吗?如今两个保姆,怎么就看不了了?” “那不一样!” “你是孩子他妈,你怎么能不照顾好,人家保姆不是,他们要加钱,如今咱家还哪里来的钱?再加钱,连生活都生活不下去了。” “那你怎么想的?让我爸妈照顾团团圆圆是不可能的,他们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而且,还要照顾我这个残废呢!” 林琳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这样的结果,也早就想到了,在她的预料之中。 “你就不能让你爸妈先辛苦一下,就这几个月的事情,怎么就不能帮帮忙?那也是他们的外孙子。”顾恺之听到林琳拒绝的话,心中怒火中烧,他当然知道,这次林琳出车祸,是因为他们两个吵架。如今老丈人一家都对他有了意见。可是,他能怎么办,道歉不管用,就是不理他。 本来他还对林琳这次车祸有些内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快就被怒火充斥着。 车子报废了,几年的存款一朝回到解放前,如今,每个月的工资,剩下的都不够给保姆的钱?这钱要从哪里来? 看老丈人这次来回城照顾林琳,一直都对他不理不睬,不用说也是意见深重,不可能帮他一把。不然的话,也不会在之前他让帮忙看孩子的时候就拒绝了。 如今林琳她自己都不向着这个家,被她娘家接回去了,可孩子们怎么办? “那也只是外孙子,他们姓顾,不姓林。好了,我不想和你吵架,这段时间,我们也好好想一想,看我们的未来怎么走?”说完,林琳就挂了电话,她没有明说,但是,也肯定是不可能把这段婚姻继续了。所以,先给他提醒一下。 听到电话那头林琳从始至终都没有任何情绪起伏的话语,还有被挂断的电话,顾恺之差点没把电话给摔了。最后关头,还是空空如也的兜里,让他恢复了理智。 他如今支付不起这么一部分开支。 顾恺之从来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接到林玲出车祸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脏差点就停止跳动。 他知道,这个家里离不开林琳,而他,也被林玲惯坏了。 他一直都知道林玲的辛苦,可是,他知道,她爱他,很爱的那种,所以,他有恃无恐。 都说先爱上的人先输,这是没错的,他很享受这种被爱的感觉。是的,虽然刚开始是他先追求的林玲,但是,最后最认真的,全心全意付出的,却是林玲。男人在这方面,总是能够更理智,也更冷酷,更加懂得衡量得失。 可是,孩子出生以后,林玲的注意力就全然被孩子吸引,无论是什么原因,他不悦,所以,就一直折腾。 谁知道,人心中的恶魔一旦被放出来,就再也关不上了。 慢慢的,他没有了曾经的体贴,总是对她恶语相向,对她的辛苦视而无睹,无论什么事情,他总能挑出她的问题。 看着她日渐消瘦,日渐沉默的样子,他竟然会感到快慰。虽然有时候会有一点点的内疚,但是,想起在公司的各种压力,而她只要在家哄哄孩子,做做家务,不用和那么多的成人勾心斗角,他就觉得嫉妒。 每次她伸手要家用的时候,他就更有话要说了,真的,那种感觉,真的能让人上瘾。一次比一次给的晚,一次比一次给的少,果然她有了网上兼职。 看着她因为要挣钱家用,每次睡得那么晚,他恶劣的想,果然,时间挤一挤还是有的,而且,钱省一省也够花,所以,不断地试探。 顾恺之没想着当一个家暴男,这次,他是太生气了才动手的。好不容易过年了,让她专门做个饭,她竟然生气了,还骂他。 所以,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林玲就已经被他推到在地,而且,他还骑在林玲的身上。这下子,他愣住了,而林玲则是趁机推开他,跑了出去。 然后,就发生了车祸。 可是,刚才那通电话,她让他冷静一下,想想他们以后怎么走?那一瞬间,顾恺之很恐慌。 这通电话以后,顾恺之好久都没有再给林琳打电话。没有诉苦,也没有因为几个孩子要找妈妈而心软的打电话过来。 林琳在古城住了下来,有不少亲戚朋友来家里看她,她就是吃了睡,睡了吃,过上了猪一般的生活。但是,林琳也没让胖,喝了一点灵泉,让这几年被糟蹋的,变成黄脸婆的脸,慢慢的白皙细腻起来,让产后没有好好调养的身体,也逐渐健康起来。 如今看起来,有种重回少女时代的感觉,乌黑的长发,精致的五官,因为调养而恢复黑白分明的双眼,白皙水嫩的肌肤,都让她看起来至少年轻十岁。 而林母,都把这一切功劳,归功于她自己每日炖的各种补汤上面。说实话,若不是林琳自己偷偷的调养,估计这一个月下来,不胖个二十来斤,是挡不住的。 毕竟,她如今只能躺在床上,并不能起身运动,所以,可以说是,吃多少,补多少。 但她也没有反驳林妈,让他高兴着,以为这是她自己的功劳。如今,林妈见到谁,都会安利一次她炖汤的技能,每次都让林琳偷偷一乐。 抑郁的泼妇4 “女儿啊,你和顾恺之,到底打算怎么办?”终于,一个多月没见顾恺之的电话或视频,林母终于忍不住在这天晚饭后问了。 林琳沉默了一下,却决定实话实说:“爸,妈,我想离婚?” “什么?为什么?你们究竟发生什么事了?现在三个孩子,一旦离婚,对孩子多不好啊?”林妈一听,差点就跳了起来。 他们这个年代的人,都是劝和不劝离,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而且,她率先想到的,就是三个孩子。 虽然这次的事情,她很生气,也没有照顾三个孩子,可是,毕竟孩子是她带过的,她也心疼,可是,她同样知道,他们两口子都在吃药,能照顾一个林琳就不错了,再多了就不行了。 吃完饭在一旁坐着的林爸,也严肃了起来。 “我一直没有问你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怕惹你不开心。如今你既然都决定了,那可不是什么小问题。你决定了吗?” “老头子!”一听林爸竟然不劝说林琳,林妈率先叫了起来。 “你别着急,先听孩子说。”林父却不慌不忙,说实话,这次女儿出了这么大的事故,醒来以后,一直都没有说起顾恺之,而且,如今还各方面恢复的这么好,林爸就早有预感。而且,也慎重的考虑过了,他总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毕竟,什么都没有自家孩子重要,再来这么两次,他都要要命了。经不起折腾,反正,他这身子骨还行,还能再帮凑闺女一把。 林琳看着两人的表现,就开口讲到这几年原主的经历。从怀二胎被迫放弃工作,到要照顾三个孩子,还有老年痴呆的婆婆,再有那个油瓶子到了都不扶一下的顾恺之。 讲到每次伸手要家用时的窘迫和顾恺之的各种嫌弃,到这次为什么吵架,到原主出车祸时,脑海里最后的想法。 林爸听的双眼通红,直拍桌子,而林妈也是一边流泪,一边破口大骂。 “离,早就能离了,这么个王八犊子,不离还等着过年吗?姓顾的这个王八蛋,怎么能这么对你?你这孩子也是,怎么就学会了把什么事情都往肚子里咽?和爸妈都不说了?” “我以为他是的好的,没想到他姓顾的真不是个东西。” “离,离了以后,法院怎么判,几个孩子我和你爸也能照看,你别担心,以后有什么事,都有爸妈给你担着。”说着,被气的的眼泪都掉下来了。 毕竟,林妈一直对顾恺之挺好的,就是因为,她觉得,她对顾恺之好一分,顾恺之就要多对她女儿好三分。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男人,竟然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女儿。 “爸妈,你们别激动,听我说,我是这么想的,三个孩子我都想要。” 听到林琳这么说,房间里突然间就静了下来。毕竟,什么都要好好考虑的,不能直说舍不得孩子。 “这不现实的,女儿,没有哪家法院会这么判,你能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是奇迹了。”林妈听后,过了一会才摇头说道。 “不会的,爸妈,顾恺之他养不起孩子,他妈那样,要专门找个人照顾呢!而且,一旦他身边留下一个孩子,那么,至少要有两个人照顾。 可是,我家多少存款我知道,估计这个月开完两个保姆的工资,就没有了。而他自己赚的工资,还不够两个保姆的工资,更何况,家里还有房贷要要还,还要吃喝,各种开支。少一个孩子,他就少一点开支。 妈,他没有办法养活,除了他立马再娶一个女人,人家还愿意帮他照顾老人孩子,可是,这样的话,那个女人图啥?” 林琳说完,看两个老人沉默的样子,林琳知道他们在顾虑什么。 所以,林琳就让林妈去了她的卧室,把她箱子里的那个首饰盒给拿出来。 林妈好奇的去拿了,不知道林琳这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起身去找。 这是林琳早就埋下的伏笔,毕竟,她自己什么收入,谁都一查就清楚。若是想要多出来一笔意外之财,那么,就只有一些小巧精致的古董首饰,才能达到。不能像上辈子那样,简单粗暴的拿出来一盒子小黄鱼。 “什么东西,神神秘秘的?你就那么几件首饰,还是婚前买的,我能不知道?不用说,还挺沉的。”林妈把雕刻缠花绕枝的红木首饰匣子递给林琳。 林琳接过木匣子,打开盒子,是一枚精致的羊脂玉的玉如意,玉如意晶莹温润,一看就非凡品,这是上辈子林琳在废品站的暗格里收集的。 说实话,虽然都是穿越在书本之中,但是,上个世界和这个世界的历史背景却是一样的。 只是,往后的发展不一样罢了,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不一样。上辈子林琳在废品站淘宝上劲,仗着自己的神识,每到一个地方,必定会去废品站打卡。 “这是我无意间得来的,听说能值个八百万左右,说是从宫里流落出来的。这个若是出手,应该能在咱们这里买几套房子,到时候我就是什么都不做,有房租都够几个孩子开支了,也能养大几个孩子。更何况,我这几年,也一直在网上做兼职,根本就不用担心没有钱花。 ” “你这是哪里得来的?这么贵重的东西,睡会丢啊?” “妈,不是捡来的,你先听说啊,事情是这样的……”林琳编了一个经典都市男主的捡漏的套路,把林琳得到这个玉如意的过程给描述的曲折迷离。听的林父林母一阵激动,毕竟,他们是没有看过那些热血沸腾的都市男主文。 “所以,发现这块玉如意后,我就专门去查了,却是是值个八百多万,只是不知道这两年涨价了没?爸爸明日没事,不如带出去去拍卖行,鉴定一下,看看如今的价格是多少钱?合适了就卖了,完了除了留一点零花钱,剩下的,都在咱们小区里,给我买成房子,以后收租咱们也好照应。” 其实,最主要的是,这里是属于老旧小区,而且,还是市中心,刚好在原主自杀的那段时候,拆迁了。这里被建成了商业街,直接成了古城的繁华地段,房价疯狂上涨。而且,到时候置换的房子,也在这里,毕竟,从六层高的楼房,直接重建成三十多层的房子,按照一套换两套的标准,多少老住户,都能安排的下。 上辈子林家只有这一套一百二十平的房间,最后就换置了两套同样平米房子,和二十来万的安置金。(关于这个拆迁,呃,因为本人并不太了解怎么置换,所以,就全靠想象!大家看看就好了,不必太在意细节。) 这里因为老旧,没有电梯,虽然房价比一般的地方要贵一些,但是,和那些高档的小区相比较起来,真的不贵。而且,最主要是,前两年就把这里的学校搬迁了,所以,就更加没有人了。若是玉如意能卖上八百万,那么,至少林琳能够购买这个小区六套房子。 所以,林琳是决定,把这块玉如意给卖了,买几套房子,为了以后做准备。毕竟,同样的玉如意,各种材质,各种颜色,她的空间里收集了上万块,只是好多都是在修仙世界买的,虽然玉质和雕工都是顶级的,但是,它们没有历史底蕴,能够衔接这里的历史。 毕竟是架空时代,所以,林琳只能拿出上个世界收集的这块玉如意。若是以后想要佩戴,也不一定非要佩戴这样的有来历的,即便是她自己雕刻的,也是不可多得的珍品。毕竟,曾经她也联系的炼器,需要刻画各种阵法,对于雕刻来说,那就是炼器中的小意思了。 “好!”林爸小心翼翼的拿起了玉如意,说实话,他还从来都没有摸到过这么贵重的东西,就怕一不小心就碎了。 家里林妈最值钱的东西,也就是金镯子了,对于玉石,他们都不了解。可是,即便不识玉,也知道,他手里这块玉如意不一般。 摸着温润细腻,晶莹剔透,让人爱不释手。把玩了一会,林爸终于放了下来。林琳见他那么喜欢,就打算完了有机会了,重新送他一块玉如意,刚好好玉养人,也算是为了林爸的身体奉献了。 三个人商量好了,就打算第二天吃完饭,让林爸林妈一起去古城的拍卖行鉴定一下,确定了就卖,完了买房子。 至于离婚的事情,就暂时被两个老人放下了。可是,林琳知道,两人翻来覆去,一晚上都没怎么睡觉。两人一直在商量,以后要怎么照顾三个孩子。 最后,拍卖的事情很顺利,直接卖了,九百六十五万,被一个富商给拍下了。 钱直接打到了林父的银行卡里,毕竟,林琳如今还没有和顾恺之离婚,也不想便宜他,所以,对外宣称,这块玉如意,是林母的陪嫁。 毕竟,涉及到钱财,也只有林母合适,没有亲人在世,林琳外婆家当年也就林妈这么一个孩子。而林父却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若是说成祖传的,那么,问题多的是。 至于淘宝?两人从来都不去古玩市场,没有机会这么说。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闷声发大财,谁都不说,这些准备,都是为了以防万一。 等到一切都准备就绪,顾恺之的电话,终于忍不住打了过来。 “林玲,我错了,你回来吧,这个家没有你,我已经快支撑不下去了!”他的声音里,透着一股深深的疲惫和无奈,还有一点点的悔意。 但林琳并没有被打动,毕竟,如今车祸过后才不到两个月,伤筋动骨一百天,如今她自己都不能动呢,回去干啥?不过是知道林父林母放不下她,肯定会跟着回去照顾,多两个免费的保姆罢了。说不准,还能补贴他们一下。 “顾恺之,我还没好,如今都坐着轮椅,你让我怎么回去?我早就知道你是什么人了,别装了好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让我回去干嘛?这两个月,我可是都靠我爸妈养着,你这两个月什么话都没说,反倒现在让我这个残废回去,你安的什么心?” “林玲,你怎么能这么想我啊?这个家难道不是你的家吗?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这日子你还想不想过了?”顾恺之一听林琳的话,直接对着电话怒吼。 “不想过了——”林琳直接说出了一句让顾恺之血液都为之冻结的一句话。 空气突然静止。 抑郁的泼妇5 “顾恺之,我们离婚吧!” “顾恺之,我们离婚吧!”这句话,一直都浮现在顾恺之的耳边,那一刻,他突然间就心痛如绞,顾恺之没敢继续听下去,直接逃避似得挂了电话。 为什么,听到林琳那句话以后,他竟然会害怕?顾恺之拿出烟,抽了一根又一根。密不透风的房间里,很快就云雾缭绕,烟雾瘴气。 顾恺之一身皱巴巴的衣服,竟然还有一道口子,平日里一丝不苟,没有一丝褶皱的西装领带,如今也显示出了他的颓废落魄。 顾恺之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和林玲走到这一步。他都忘了,听到这句话以后,他是怎么回答的,就挂了电话,可是,那个没有任何情绪起伏的话语,还是在他耳边不断回响。 林玲是个好妻子,第一次见面,他对她一见钟情,后来更是被她所吸引,深入骨髓。 可是,结婚以后,被林玲照顾的一丝不苟的他,慢慢的,开始讨厌起了她的无微不至。后来,他们有了第一个孩子,安安。两人看起来还是和从前一样,只有他知道,早就不一样了。 林玲的照顾,温柔体贴,让他慢慢的变成了手脚健康的残废,他知道他自己的变化。可是,这种被人照顾的感觉太上瘾了。 慢慢的,养家的压力都压在他的身上,老年痴呆的老妈,三个孩子,还有没有收入来源的全职太太林玲,让他觉得,自己这个唯一赚钱养家的男人,是这个家最大的功劳。 刚开始语言上的对林玲的打击和侮辱,他还会后悔,会反省,毕竟,他知道,林玲辞职也是为了这个家。 可渐渐的,看着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压下难过,体贴他,原谅他,他心中的恶魔,就再也压不下去了。 是的,到如今这个地步,他才知道,林玲对这个家的重要性。他会害怕孩子受保姆虐待,怕老母亲被保姆虐待,每个月的工资,还不够两个保姆的工资,不然保姆都要辞职。那这个家谁能照顾? 他想着让林琳回来,继续做牛做马,却没想到,原来,她一次次的隐忍,早就失去了爱他的心。原来,那么深爱他的林玲,也会先一步离开他。 他以为没有关系的,以为她一直会隐忍下去,可是,她怎么就提出离婚了。 是,这两年,他觉得,那个温柔可人的林玲,早就在日复一日的繁琐生活中丢失了,却没想到,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他自己。 “啪…”顾恺之甩出去手中的啤酒罐。 林琳不知道她的那句话对顾恺之的影响,但是,说出口以后,她就轻松了很多。所以,看在她心情好的份上,她也没有再打过去电话,毕竟,总要就给顾恺之思考的空间。 如今她身上的伤都养的差不多了,买房子的资金也有了,就等着离婚以后,带着孩子过上包租婆的生活。 这两天,林父林母没事就在小区转悠,打听谁家在卖房子。所以,家里现在就她一人,而且,她也不用时常有人跟着。 关上卧室的门,林琳就进了空间,然后拆了腿上和脚上的石膏,去温泉里泡了一会,有助于骨头恢复。 其实现在也能走了,恢复的很好,只是,林琳还是想要逼迫一下顾恺之。 反正,在年底之前离婚就行了,因为年前这附近的车站也要关闭了,更是让这里的房价跌了一个价。到时候入手更便宜,几套房子下来,也能省个几十万。 所以,她反而没有那么急迫。 可是,林琳却没想到,她一直以为,能够很快就脱离的婚姻关系,最后却还是闹上法院。而这一刻,距离林琳的到来,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直到七月份,才开庭。 法庭上,林琳举例这几年顾恺之做的所有事,她条理分明,口齿伶俐,有条有据,把顾恺之怼的完全说不出什么话来。 最后,法官同意林琳的请求,把三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林琳。因为根据各方面的原因,还是林琳适合养孩子。毕竟,林琳在等待法院判决的这一刻,就把她曾经喜欢的文学捡了起来,如今也算是有固定收入,孩子还有林爸林妈帮凑,照顾孩子,这一点很有优势。 判决成立的那一刻,林琳一阵轻松,终于完成任务了。 她立刻回了和顾恺之的房子,至于她的私人东西,之前都把贵重的都收回去了,而且,最主要的,还是孩子们的各种衣服,玩具,推车。 安安的的学校证明,毕竟,是要转学回古城的,以后都不想着回这里了。至于顾恺之日后若是想孩子,那就去古城看。 顾恺之和林琳一同回来,两人先去了民政局,直接换了绿本,一路沉默,他的改变很大,整个人都变得很颓废,沉默的看着林琳一样一样的收拾东西。随行的还有林父林母,林父看着两个孩子,林母帮着林琳收拾东西。 家里的两个保姆,估计过了今日,也就只能留一个人在了。 而这时候,都知道气氛不一样,两个保姆就专心在房子里收拾,也没有过来帮忙。 最后,林琳看着挂在床头上的婚纱照,看着两人相拥,笑的灿烂而幸福的样子,讽刺一笑,当初原主想着是能够一辈子幸福,可没想到,最后能是这样的结局,最后把命都丢了。 卸下墙上的婚纱照,打算把照片折了,毕竟,都离婚了,又何必还挂着两人的照片,不仅碍眼还别扭。 “你干什么?”顾恺之看到林琳这个动作,终于有了反应,上前去阻挡林琳。 “还能干什么?我不喜欢以后你的房间里还有我的照片,更何况,还是曾经的见证,这是多可笑。”林琳直接把照片扔在地上,打算找个东西,把照片分开。 “你就真的这么绝情?这么久了,这个家你不顾着,孩子你不管了,都住在娘家,如今法院才判了,你就这么迫不及待了?”顾恺之的声音里,带着一点点嘶哑和恐慌。似乎,这一刻,他才真正的察觉,他们真的要分开了,日后就是陌路。 顾恺之后悔了,一直浑浑噩噩的,知道这一刻,他才清醒了过来。 “对啊,不要了,你不是明知道的事情?”林琳冷漠的看了他一眼,这个男人,是被原主给惯坏的。或许,要是第一次他在对原主冷言冷语的讽刺的时候,原主强硬的反击一下,也许就不会是这个结局了。 可惜,原主太爱他了,一直在包容,所以,最后落到那个下场。这一点,是女人的特质,也是女人的悲哀。要说他是个坏人,也不算。没有外面和别的女人暧昧,没有随便动手打孩子,也没有酗酒……只是,最后这样,或许就应了那句话:我们把所有的坏情绪,都留给了自己最亲近的人,让他们遍体鳞伤,慢慢推远了亲人。 “你说了,我们要一直在一起,你爱我一生一世的!”顾恺之喃喃自语,语气中全是悔恨。若不是林琳听力敏锐,压根就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讽刺的勾了勾嘴角,林琳没有理会,直接给那张照片拿到楼道里,放在台阶上踩折了相框,把里面的照片一分唯二,把她自己的照片收起来,等到完了再烧毁。 等到确定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任何属于原主的东西,林琳这才都打包好,让货车司机上来搬运。 最后去学校给安安办了转学手续,然后才和林母带着三个孩子,乘坐高铁,回古城去。 而顾恺之,最后抱着三个孩子,哭的撕心裂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次才发泄出来,把三个孩子也哭的可怜巴巴的,一直喊着爸爸。 至于林琳,或许也被气氛感染,还有原主的情绪残留,虽然没有嚎啕大哭,但也泪流满面,林母在一旁也红了眼眶,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散了。但是,要是让他们复合,林母却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再去跳入这个火坑了。 他们最后还是引起别人的瞩目,特别的上车的时候,那三个孩子就哭的更加撕心裂肺了。 或许,他们隐约间就知道,这次离开以后,会很久都看不到他们的爸爸了。最后,发车的时间到了,是林琳硬着把几个人拉到车上的。 最后,随风而逝的,是顾恺之最后对着林琳说的几个字:“对不起,林玲,保重!” 脱离了那种情绪,几个孩子一路上都没有精神,一直到了林家,才慢慢的活泼了起来。 很快,就安顿了下来,林父也开始付款买房,林琳自己名下就有五套房子,其中最近的套,是在林家的二楼,同样一百二十平米,一样的布局。林琳想着干脆把两套房子打通,最后又否决了。反正也快拆迁了,最后只是简单的刷白一下,就入住了。 至于其他五套,直接都租了出去,除了这六套住房,还有两间门面商用房,可以做生意用,开店,就在小区外面。还给林父林母买了一套,都在这个小区,也算是孝顺他们了。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了下去,果然在年前,就开始拆迁。拆迁房过后,林琳都要了房子,最后还分到了近三百万。 由于这里以后是市中心,但是没有学校,所以,林琳就用剩下的钱,直接在学区买了套两层小别墅,让林父林母一起搬过来住。又买了一辆七人座的商务车,这样下来基本上也就把补偿金全部都花完了。 最主要的是,林琳还找了一个保姆,毕竟,就算让林母看着孩子,她也不打算让林母太累了。而她自己,自然不可能像原主那样,事事亲力亲为,把自己累的剩下一把骨头还没好,脾气越来越暴躁,孩子也不敢亲近。 时间不紧不慢,眨眼睛,就过了五年,三个孩子都长大了,最小的两个,也长大懂事了,而安安,也在市一中读初一,林琳总算是轻松了好多,毕竟,市一中要求的就是需要住校。 这几年,顾恺之一直都有来往与古城和回城之间,他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抽时间,来古城看看三个孩子。不过,他也一直都没有再婚,林琳也没有。 顾恺之是没碰到合适的,毕竟,有三个孩子要抚养,还有一个老年痴呆的老妈要照顾,基本上,谁也不会再跳入这个火坑。 而林琳则是没办法结婚,没有碰到合适的男人。也没有碰到各方面都让人心动的男人。经历过上一世,林琳终于不再排斥婚姻,其实遇见对的人,真的比一个人过要幸福的多。 抑郁的泼妇6 而且,一般的男人,没有那么大的勇气,给三个孩子当后爹。所以,林琳就更不可能阻止顾恺之和孩子们见面。 如今两人相处起来,倒是挺和谐的,没有争吵,见面以后客客气气。顾恺之的眼中,有歉意,有释然,更多的还是平和。林琳没有说原谅或者不原谅,反正,这方面她不会代替原主做主,就当个熟悉的陌生人就好。 两人做到了分手以后,再见面还能心平气和的相处,林琳自己是早就剔除了原主对顾恺之的感情,所以,只把他当做三个孩子的父亲。孩子的抚养费,顾恺之一直按时给着,无论有什么困难,也没在林琳面前说这个抚养费晚一些。 而林琳也不缺钱,一直沉迷于文学创作,已经有三本书拍成影视剧。这些都是根据她穿越的经历和碰到的人物改编的。 因为有很多之前收集的风土人情故事,她的言辞华丽,每个故事都看着让人欲罢不能,所以,每本书都很畅销。更何况,上辈子就是文学大家,又看过不少小说,对于这个职业,也算是熟门熟路。 “林玲,你后来过得可真够悠闲啊,我真是太羡慕你了,越活越年轻。”咖啡厅里,苏欣一边搅拌着面前的咖啡杯,一边看着林琳那张已经三十五岁,还看不出一点点的皱纹,皮肤白皙,光滑细腻,满满的胶原蛋白。 谁能想到,眼前这个看起来二十来岁的女人,竟然有个上初中的女儿?而且,还是三个孩子的妈妈。 更何况,她那一头及腰的黑长直长发,一件白色的短袖,随着伸手,偶尔露出一点点纤细的腰肢,一件银灰色的开叉包臀短裙,配着一双黑色的绑带凉鞋,真是妥妥的女神一枚,比五年前更加的漂亮了。更是让她看起来和上学的时候,没有多大的区别,除了更加优雅一些。 最主要的是,苏欣看出来,林琳竟然只涂了护肤品,还有素颜霜。眉毛估计只用眉粉扫了一下,眼睛上有大又有神,睫毛又长又翘,嘴巴上只涂了一层粉红色的口红,但是,看着却特别的诱人。 怎么感觉离了婚以后,这个女人怎么变得这么妖艳?没听过离婚对女人还有这么大的改变啊? 也不知道怎么保养的?每次她看见林琳这张脸,就忍不住羡慕嫉妒恨,她都有用林琳同品牌的化妆品的,但是,效果并不太明显。 苏欣感叹的摸着自己眼角的细细微小的鱼尾纹,用了那么多的抗皱去皱的产品,还是效果不明显,毕竟,已经到了长皱纹的年纪了。。 也不知道人家的孩子怎么生的,聪明伶俐,乖巧懂事,真是让人羡慕。不像自己家里的那个泼皮,一会都不会闲着。 “你不是也挺好的吗?嘟嘟那孩子也上幼儿园了,你又升职了,你老公更是去掉了‘副’字,成为了王总,还有什么可操心的?”林琳满不在乎的说道,忽闪了一下眼睛。 是的,女主结婚了,就是那个男主王睿,因为这次林琳来了以后,早早的就离婚了没有那些抑郁症到最后的跳楼而死。所以,苏欣虽然有些抗拒婚姻,但是最后还是被男主诚意打动,三年前就奉子成婚,如今孩子也上幼儿园了。 “这次同学聚会,你会去吗?这么多年了,你是一次都没有去过,群里的消息,你也不回,不去看看咱们曾经的男神?听说他从国外回来了,这次打算一起来聚聚。” “你千里迢迢的跑来古城看我,就是专门为了和我说这个?”林琳喝了口咖啡才开口。至于苏欣说的男神墨子轩,那是他们大学时代,所有人心目中的男神。大学毕业之后,人家出国深造,就失去了消息,让苏欣颇为遗憾。 “我这不是看你这本书刚完结,估计也没什么事情,所以才来找你啊,出去散散心,反正我们都很久没有见面了。自从你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见你去回城那里,看看这次能不能去玩一圈。再说了,你平时不在群里露面,你都不知道徐璐她们两个怎么说你的。” 苏欣说着,其实还是盼着林琳去同学聚会的,毕竟,自从林琳离婚的消息传来,每年聚会,都会有人嘲笑林琳。 毕竟,林琳也算是当初的班花了,对于很多人来说,婚姻不幸,也是一种能让她们如今高高在上,评判林琳的一个“污点”。而且,嘲笑林琳最多的,也就是曾经的同寝,徐璐和陈静两人。 可谁不知道,即便她们在聚会的时候,再光鲜亮丽,那也只是表现出来的。就算平日里不怎么联系,她也知道,那两个一个一毕业就结婚的徐璐,如今也是丈夫出轨,而她只能死死的扒拉着男人。另一个结婚两次,结果都离了,如今也只能在一直不出现在同学聚会的林琳身上找优点。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都是同一个寝室住了四年的同学,却没有多好多融洽的关系,更多的,还是分成两派,争锋相对。估计还是三观不合吧,特别是她们两人毕业以后,就更加的讨人厌了。 若不是林琳自己没兴趣,没有兴趣看群聊,也不想把她如今是大作家的消息被透露出去,她早就反驳了。可惜,林琳所有的事情,都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真的特别想知道,林琳出现在同学聚会上,全方面打脸那两个人时,她们的脸色,估计会很精彩! 林琳抬头看了一眼苏欣,她的想法,林琳知道,至于那个墨子轩,还是原主曾经暗恋的对象,毕竟,那时候的同学们没少起哄,让他们两个在一起。对于年少没有任何恋爱经验的原主来说,面对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男神,怎么可能不心动? 只可惜,人家那时候也没有什么这方面的想法,一毕业就出国深造,不然的话,说不准还真的有一点点的可能。毕竟,那真的是一个温柔在骨子里的男人,女同学特别尊重,而且,也不是属于中央空调的那种。 不是高冷的,但是,也不会让人随意的去和他攀谈。就是他站在那里,如同贵公子一般,都能让好多人望而止步,不可染指,就是那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男人。 “我就不去凑热闹了,再是男神,这么多年过去了,说不定现在也是秃头啤酒肚了,毕竟,外国那是炸鸡薯条汉堡的天下,不要抱着太大的幻想,人总要回到现实中的,免得到时候被打击到。”林琳不以为然,故意打击苏欣。 “怎么会,你别忘了,男神是最喜欢运动的,而且还那么自律,怎么可能变得那么邋遢。再说了,当初是谁,每次人家男神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时候,趴在窗户上,偷偷看的目不转睛。”苏欣故意坏笑的说道。 是的,当初原主对于墨子轩的迷恋,苏欣这个好闺蜜是知道的。林琳对于记忆中那个面冷心热的男人,还是有深刻的映像,毕竟,那曾经是原主整个大学时光最亮丽的风景线。 不过,那时候,估计只有原主自己知道,那是暗恋,其实,当她的眼睛不自觉的追逐墨子轩的时候,就有不少同学就发现了,可是,那个眼睛里带着星光的男人,没有任何回应。 也是,那是一个被那么多女生暗恋的男神,他又怎么可能轻易下凡?还记得毕业前夕,原主目击所处,总能看见那个男神,看着原主的方向欲言而止,后来又不了了之。原主以为她的暗恋是不是有了回应的时候,传来他出国的消息。 后来,原主就默默地把这个男人安放在心底,回到现实,碰到了顾恺之,被他热烈追求,然后结婚生子,直到死亡,那个男神,依旧是她高不可攀的存在。或者,是一抹存在她心中的触不可及的白月光的存在。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个渣女,但是,原主她并没有妨碍到谁,只是心中有个白月光。而且,最主要的是,原主觉的,墨子轩就是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只是心中的美好。哪个女孩没有曾经喜欢过人?更何况,原主对婚姻是绝对忠诚的,不然,也不会为了这么一段婚姻抑郁,丢了性命。 好吧,就是有人结婚以后,还为了追心目中的爱豆做出各种事情,所以,林琳不觉得原主对墨子轩是爱,而是如同追星女孩的爱豆一般的存在,哪哪都完美,就连有颗蛀牙都是太甜了的缘故,所以,经历过这种心里历程的林琳,不觉得这是什么渣女。 “你就去呗,你每次连群里的消息都不看,有人安特你,你都不理会,所以,你都不知道这两年每次聚会,他们都怎么说你呢!”看着林琳不说话,苏欣可着急了,赶紧拉住林琳放在桌子上的手,摇着让林琳答应。 “好,你别摇了,我去就是,你看你,哪有销售一姐的样子?本来就是挺无聊的么,你们年年聚会,竟然还这么来劲?”林琳被缠的没办法,就只能答应了。反正她也是闲着,如今孩子也大一点了,又林母看着,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那不一样,年年人都不齐全,今年有男神在,我肯定人肯定都能来。”苏欣也不在意林琳的调侃,随意的说道,反正她把林琳带上就行了。 很快,林琳就收拾东西,打包行李,跟着苏欣回到回城。 林琳找了酒店住下,趁着苏欣还有假期,两人到处疯狂的玩了几天。一直到聚会这天,才安静了下来,约好了一起去酒店。 “喂,林玲,你好了没?我一会过来接你,你好了就直接下楼,我在酒店楼下停车场等你。” “我马上就好,一会就下去,你等着。” 接到苏欣的电话以后,林琳正准备出门,对着镜子又看了又看。一件黑色的修身侧高开叉长吊带裙,让修长笔直的长腿,若隐若现。配着一双一字黑色高跟凉鞋,脖子上配着一条细细的铂金项链,一颗小巧的红宝石,如同一颗朱砂痣一般,镶在脖子下面。 左手的手腕上带着一块小巧的卡地亚玫瑰金手表,右手的小指上,带着一枚帝王绿的小尾戒,小而显眼,散着幽光。全身上下,恰到好处,又不累赘。但是,唯一的三件饰品,却件件都是价格不菲的。 而且,平日里直长的黑发,被她烫成波浪大卷,露出了精致的脸庞,淡黑色的标准眉毛,大地色的眼影,卷翘的睫毛,高挺的鼻子,照样粉红色的唇妆,让她低头抬眸之间,全是魅力。 林琳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也是觉得完美了。她不特意的追求奢侈品牌,但是,凭着她如今表面上的收入,每年都会买几件实用百搭的奢侈品搭配服饰。更何况,她还有之前几个世界收集的各种配饰。 更何况,同学聚会,基本上不去,听着苏欣讲,都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聚会。炫富估计是主场,作为一个常常被人惦记的离异女士,还是需要不被人比下去的装备。 更何况,她平日里的日子,也是过得很精致。毕竟,经历过这么多世界,她早就不知道什么是邋遢了。 ※※※※※※※※※※※※※※※※※※※※ 感谢在2021-02-27 11:02:40~2021-03-01 09:49:0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honey 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抑郁的泼妇(完) 拎着一款小巧的银色的手提袋就出门了,乘坐电梯,下了楼,苏欣果然已经在那里等待了。 “哇偶,完美,林玲,你太漂亮了,今天去了,能够迷死那帮人。”一看到林琳的这一身装扮,苏欣简直惊呆了。特别是那抹纤细的腰肢,简直有种不科学的感觉,没有生过孩子的女孩子,我就这样了吧! “谢谢,每次听你夸我怎么我就这么愉悦呢?你今天也很漂亮!超赞!”林琳是真心说的,苏欣怎么说也是女主,保养的不错,又在职场上混在高位,家庭也成功,老公疼爱,身上有一股别人没有的自信,让她有种别样的魅力。特别是今日穿了一件露肩的大红色的及膝中长裙,更是让人眼前一亮。 林玲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系好安全带,车子才启动离开。 “说实话,我现在一点点都看不出来,前几年你的那种疯狂的样子,没想到,离开顾恺之,没有婚姻,你会过得这么好。”苏欣现在想起来就特别感慨,那时候的林玲总感觉像是□□桶,一点就炸,她还想着带着林玲去医院看看,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毕竟,就算是被孩子们烦躁,也不会变成那样子。 没想到,车祸以后,林玲就痛快的离婚了,苏欣就看着她变得越来越好,也越来越温柔。再也不会被人称之为“泼妇”了。 “说实话,那时候看到你的变化以后,我真的对婚姻都有些不敢触碰了,总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它能够让人变得面目全非。” “后来才知道,原来碰到对的那个人,知道心疼你的那个人,婚姻也可以是天天谈恋爱。”说到这里,或许是想起了她的王总,脸上挂起了一抹甜蜜的笑容。 “是啊,不好的婚姻才会让人变得面目全非,不过,在发现不能够再继续的时候,就赶紧抽身离开。这样就好了,女人也要懂得取舍,那时候,无论什么原因,都不是继续挽留这段婚姻的理由。不然的话,那就是一起沉沦的下场。” 林琳想起原主和其家人,没有一个有好的结果,当初原主是为了孩子而坚持这段婚姻,却在最后都毁了。无论是林家还是顾家,无论是老人还是孩子。 若是她早一点离婚,没有继续坚持,也许离婚以后,得不到三个孩子全部的抚养权,日子也会辛苦一些,但是,至少精神上会轻松一点。 “也是,我家老王就很好,虽然工作比较忙,可是只要回家了,他都会帮我一把,每次过节的时候,都会有惊喜给我,说实话,除了多了嘟嘟,我不觉得,我和没有结婚前有什么不一样的。” 林琳看着苏欣脸上的笑容,也是跟着露出了笑容。两人没有多说话,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这次同学聚会定在回城的一家五星级酒店,是曾经上学时期,好多同学都不敢想象的地方。 不过,好得班里也有两个富二代,基本上,每年的同学聚会,都是这两人准备的,所以,很多已经步入社会的同学,自然会给班里两位唯二的富二代这个面子,请假也要放下手里的事情,赶来这个聚会。 刚被服务员领在他们包房门口的时候,林琳和苏欣就听到里面传来的女人们的惊呼声和男人们的攀谈声。 “哇偶,墨子轩不愧是我们心目中的男神,这么多年了,越来越有魅力了。” “班长,我听说,我们班曾经的班花这次也会来,你说,是不是真的?” “那还用说吗?墨子轩都来了,那个女人听到消息,肯定会来,毕竟,听说她也离婚了,怎么能不看看当初的绯闻对象?”曾经的班长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有个讨厌的女声传来,阴阳怪气的说道。 “哎呦,那班花的下场可真够惨的,都有三个三个孩子了,怎么忍心?” “就是就是,女人狠心起来,男人都害怕。” “我听说,三个孩子都是人家林玲自己抚养的。”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弱弱的响起来,可惜,很快就被淹没在人群里。 “男方还不是给抚养费?你说她又不上班,还为什么要折腾这一遭啊?” “就是,离了也和没有离差不多。” “……” “……” “嘭…”的一声,门就被有点暴脾气的苏欣给推开了,直接打断了那些女人话。 “我说,我怎么没发现,你们这背后说起人来,倒都是蛮积极的嘛?那怎么这么久了,也没见谁升职了,没见你们都过得多好啊?有这嚼舌根的时间,还不如多提升一下自己。” “……”一时间,现场里鸦雀无声,只剩下男人们,好奇的看了过来。 “我靠!” “哇偶!” “嘘…嘘…”看到林琳和苏欣,男人们都发出一阵感叹声,一个富二代,竟然吹起来口哨。 果然,林琳的出现,确实引起一阵轰动,毕竟,大家都是中年妇女了,怎么也得表现一下吧?谁知道,林琳的出现,就像是——说是女儿有点夸张,但绝对比好多人看起来要年轻个十来岁。 更不要说一直嫉妒林琳的徐璐和陈静两人了,直接喊着林琳打了玻尿酸了。 林琳完全没有理会,直接看向那个,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男人,林玲的男神,墨子轩。 目测有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微微有点古铜色的皮肤,如刀刻一般棱角分明的五官,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结实挺拔且紧致的身材,一条西装裤,搭着白色的衬衣,外面还套着一件装饰的宽松黑色马甲,看上去竟然异样的和谐,别有魅力。有股子说不出来的放浪不羁的感觉,总能让人在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他。 说实话,确实是超出了林琳的想象,不愧是原主他们心中的男神。如今这个年龄,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年龄,当然,前提是你得有内涵,有外貌,不然,估计也没人注意。 而这个男人,也在林琳看过去的第一时间,看了过来,两人的眼神,直接在隔空相遇。 这一刻,对于墨子轩来说,是一眼万年,那颗早已干枯的心,在这一刻,激烈的跳动起来。特别是被林琳那如同x射线扫描的视线打量的时候。 心动不如行动,这时候的他,早就知道,喜欢什么,就自己去争取。更何况,他能看出林琳眼中的一瞬间的欣赏。 墨子轩端着酒杯,直接走了过来,路过别人的时候,他们都纷纷给他让路,不一会,就形成了一片真空地带,无形之中,就让林琳和他两两相对。 “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接过来墨子轩递过来的酒杯,两人酒杯相撞,一切竟在不言中。林琳眼中的欣赏墨子轩能够看得到,而墨子轩看林琳眼中的炽热,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得到。 一时间,女人们嫉妒林琳,男人们羡慕墨子轩的桃花运,一时间,似乎刚开始进来时的酸言酸语都不见了,气氛开始和谐了起来。 毕竟,如今说起来成就,还真的没有人能够像墨子轩一样,能够有那么高的成就。所以,无论什么原因,看到墨子轩毫不掩饰对林琳这样炽热的眼神,都有些识趣的两两攀谈起来。只是,他们的眼神,时不时地,就扫过林琳和墨子轩。 就连苏欣,都找了个机会溜走了,一时间,林琳还真的有些好笑。 这次的聚会,没有用林琳说什么话来证明,就再也不见群里人的诋毁了。 午夜聚会散了以后,苏欣就没有义气的跑掉了,让林琳也只能接受墨子轩的好意,坐着他的车子,送林琳回酒店。 或许是狭小的车内空间太过于暧昧,还是墨子轩太有魅力,又或者,是林琳这几年太素了。慢慢的,两人也不知道是谁先主动,最后,一直送到了林琳的房间。成年人的激情,来的太突然,也太激烈。但都活的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第二天,从墨子轩□□的怀里醒来的时候,腰酸背痛之余,林琳竟然觉得也不错。余生毕竟还有几十年,总要给自己找个男朋友陪自己过得。 父母有自己的生活,儿女也会长大,对于林琳来说,等他们长大了,她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这辈子她也没再打算再婚了,有三个孩子,若是再婚,无论怎么对他们,都会让他们没有安全感。若是再婚,不生孩子,开什么玩笑,再婚家庭,一个有彼此血缘关系的孩子维持,才会更加稳定。毕竟,安全感这玩意,不仅仅只是女人需要,男人也同样如此。 而林琳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女主角,能够让碰到的男人都为她痴狂,上刀山下火海,忘记一切。更何况,人与人之间相处就会有矛盾,特别是重组家庭。所以,林琳不打算给自己找个高难度的职业,让自己挑战。 所以,再和墨子轩聊天中得知,他和他妻子离婚,也不相信婚姻的时候,林琳才打算再进一步,感觉,这个男人,就是为她准备的嘛! 林琳有了男朋友,没有大肆宣扬,但是,周围的亲戚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林琳这几年事业起步,也没有配得上配不上别人的缘故,但是,听到两人没打算结婚,还是让他们有些担心。 不过,看着林琳满不在乎的样子,他们也无法劝说,毕竟,前一段婚姻的惨淡收场,都让他们有些放开,特别是林父林母,他们知道,这样也好,毕竟三个孩子,都是在他们身边长大,不结婚对孩子,那是绝对的好。 倒是顾恺之在电话里,安安的诉说下知道这件事,早就平和的心境,还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间的抽搐,剧烈疼痛。 他以为…他们之间还会有机会… 原来,错过,就是错过…… 这一切,林琳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也是嗤之以鼻,毕竟,她对顾恺之,可是没有一点点的感情。之所以这几年和他联系,也不过是为了三个孩子。若是没有三个孩子,那么,林琳估计早在离婚的那时候,就会和他老死不相往来。 这辈子,林琳在安安他们都上了大学以后,直接进入了演艺圈。她对这个表演很感兴趣,不是为了圈钱,毕竟,她自己一直都不缺钱。 她自己上辈子学会了炒股,这辈子靠着这门手艺,也赚了和钵满盆满。这辈子学点演技,也是为了以后,技多不压身。 活到八十岁的时候,她还时不时地去串戏,也是让安安和团团圆圆操碎了心。也只有已经退休的墨子轩,一直跟在林琳身边,看着她胡闹。 闭眼的时候,带着对墨子轩的不舍,给他打了一道符咒,谢了他这辈子对林琳的包容。没有结婚生子,却过着一般夫妻都没有的恩爱生活,照顾了林琳一辈子。 听话的女人1 再睁眼的时候,林琳打量了一眼,是在一间简陋的宾馆里。看着周围的物品,林琳知道,房间里很安静,就她一人。 她知道,原主林菱是个迷茫的女人,半辈子三十多岁了还是优柔寡断,什么都喜欢别人给她做主,自己也没有什么主见。 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在家听父母的话,在学校听老师的话,出门听朋友的话,结婚以后,听老公的话,有了孩子,哦,不,没有孩子。 就如同,她的婚姻。 林菱和他老公常福兴是在相亲的时候认识的。是因为,她年龄大了,爸妈说她还结婚了,因为两家是隔着点亲戚关系,所以,周围人都说行的时候,她就嫁了。 没有什么特殊,没有求婚,没有浪漫,只有听从长辈,一步一步的领证办婚宴,迈向婚姻的殿堂。 然后,心中还是不是特别喜欢老公常福兴,当然,也不会讨厌,反正没有男朋友,不想招人唠叨,就结婚了。日子也就这么过着。她觉得,自己就是个平凡人,相貌平平,身材平平,为人平平,学历也平平,不过是个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的人,又不是电视剧里的女主角,不要要求太高,知足常乐。 而平凡人都是这么过日子的,尽量的,多发现一些,自己老公常富兴身上的闪光点。 比如,他很勤快(在单位和外人面前的时候);他脾气很好,两人结婚这么多年都没吵过架(一月见一次面,只有两天怎么吵?);他很体贴,在林菱来月经的时候,会记得给她泡一杯红糖水喝(从结婚到现在五年,只有三次泡了红糖水)。他不会有什么花花肠子?(这个有些疑问,有待考量!或许是因为没钱。)再:……想不出来了。 两人结婚的时候,就都不是一些无知少男少女,都曾经谈过几次恋爱,所以,一时间,就更不能特别融洽了。全靠着老公常福兴的全面包容,这才继续下来。(这又是一个优点) 林菱表面看着温顺,其实她还真的不是那么温顺的人,大多数听话,都是她太懒了,她觉得,每次去反驳他们,太麻烦了,太累了,还不如就这样好了,得过且过嘛,多少人过日子,不是浑浑噩噩的。 两人如今结婚已经五年了,还没有孩子,怀孕过一次,但是没有能够留住孩子。之所以这次在宾馆里醒来,其实也是为了求子。 感觉到原身残留的茫然,还有那股特别强烈的愿望,“和老公生个孩子。”林琳也不禁有些抓头了。 这次她没有接收到任何书籍的剧情内容,难道,这就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还是说,这次九转天珠又失灵了? 没有什么爱恨情仇,没有什么生离死别,只是日常琐事? 不过,给自己号了脉,挺亚健康的,除了有些肥胖,胃不好,也再没有什么问题。那么,看着行李箱里的病例资料,原主老公也没有任何问题。 所以,原主记忆中,这次来做检查,就是看看,能不能做个人工授精。怎么说,也是有些成功率的,若是再不行,那也就没有办法了,只能做个试管婴儿。 好吧! 这日子怎么过? 林琳之前穿越可都是单身,这次来了,直接给她安排了一个老公,而且,这方面她多少也有些矫情了,毕竟,每次找的男人,外貌方面,那都是男人中的佼佼者。就算没有穿越之前,男朋友各方面的配置,都是不错的。 这次这个男人,说实话,不是很优秀的,相貌清秀,一米七五的个头,但是,人活得很粗糙,记忆里,就连洗脸都不用洗面奶的一个男人,整个一糙老爷们。 至于穿戴,从来都很少有超过一百块钱的。基本上某宝上淘回来的。刚过三十岁的男人,竟然还有一点点头发稀疏?(这个是属于老常家的家族遗传)皮肤油腻,脸上很多细细的疤痕?林琳就算不用剔除原主的感情,也知道原主对这个老公的态度就是,习惯了,亲人之间的感情,没有任何风花雪月,就适合过日子。 过日子,普通人家,谁家男人不是这样,反而那些精致的男人,才会让别人嗤笑。 毕竟,拿着不到五千块钱的工资,养着两个人,偶尔还有人情往来,买了一辆十来万的长安小越野车,还小有存款,这日子可不就是省下来的钱?而且,在小县城里,日子也还算不错。 半死不活,活不好,也死不了,幸好结婚之前,公婆就用半辈子的积蓄给全款买了房子。 是的,原主没有工作,刚结婚过后,还会出去找个饭店收银的工作,可是,这两年都在医院跑了,哪有时间上班? 所以,现在她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原主伸手问她老公常常富兴要的?林琳打开原主的手机,果然,微信里有一千来块钱,是她老公给她这段时间的花费。支付宝里有她自己的私房钱五千多块钱。现金交完房费以后,只有几十块钱,全身上下也就这么多钱了。 家里的钱,都是她老公管着,因为她觉得麻烦,所以就不管了,如今不工作了,只能伸手问男人要钱。 还有就是医院的就诊卡里,也有充值了五千来块钱。这个是看病用的,其他时候用不了。 怪不得要住在这个地方,毕竟,一天也就八十块钱,可不就是这样的房子吗? 林琳二话没说,先起来,把身上只留了吃饭的钱,然后把其他的都在网上,投入股市之中。至少也要让她身上的存款,破个数十倍吧?没个十来万,她是完全没有安全感的。 至于医院,多少还要去三两趟,意思意思。她总不能直接展现出和原主太大的不同。 感觉楼道里传来了人声,林琳检查了一遍房间,最后还是进了洗手间,在洗手间进入了空间。 看着穿衣镜里面,胖乎乎的脸庞和敦实的身材,林琳也有些无语了。原主和他老公,单从外貌来看,还是她高攀了原主老公,毕竟,怎么说,原主还比她老公常富兴大了三岁。 原主是个运动废材,常常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坚持三天。能站着就不走着,能躺着就绝对不坐着。又是易胖体质,吃一点,长一点。 想了一下,原主一五八的个头,至少有一百四十斤重了。常常嘴上喊着减肥,但是行动上从来都不行动的一个人。 没有犹豫,找出来一颗改良版的洗髓丹吃了下去,又喝了杯灵泉,这才脱了衣服,躺在温泉里。说实话,这样的身材,林琳觉得自己不一定有勇气就这样出去。 她觉得,这段时间,她就吃营养丸了,能够补充身体所需营养,还不会长脂肪,有饱腹感,顺便还能收缩一下被原主撑开的胃。而且,还能省钱,留什么吃饭的钱,有灵泉水喝就行了。不瘦个二十斤,她都不想出去。 泡完温泉,林琳就去她的农场做农民去了,没办法,不运动,减下来的身材,也会很奇怪。一直干了一个小时,林琳就没办法坚持下去了。谁让原主就是个肥宅,根本就不运动,林琳能够坚持一个小时,也是她自己看着毅力坚持下来的。 所以,林琳压根就没有打算这两天出空间,空间农场和外面的比例是一比三十。 她只要在空间农场里待上半个月,估计在高强度的体力活下,至少能够瘦个二十斤。 至于会不会有人发现? 昨天原主进来的时候,穿的严严实实的,厚实的棉袄,遮挡的长裙,再加上还带着口罩。说实话,估计也没有人注意她,毕竟不是什么万众瞩目的人物。 等到完了脱了棉袄,苗条一点也没什么。 至于专门的减肥药,林琳还真的没有做过,不过,看在马上就要去医院做检查,那么,到时候就检查完了看需要不需要。 对于会不会被她老公发现? 人家现在也有一个月不见了,林琳打算接下来至少一个月之内,是不会见他的。她需要找借口在这里多呆一些时间。而且,男人也没那么心细,到时候接视频的时候来化个妆,也没什么。 看着身上不停地冒着油腻的黑色油污,这是原主一直吃垃圾食品和各种药的毒物,林琳赶紧去了房子里的淋浴冲洗了一下。至于外面,林琳就没想着去宾馆里简陋的卫生间洗澡。 接下来,林琳都是在空间里,做农民,瑜伽,练舞,压腿,灵泉水,洗澡中度过。 时间不多,但是事情却不少,一直等到外面的闹铃响了,林琳这才收拾好了,准备出了空间。 当然,在出去之前照了镜子,看着状态好了不少的外貌,走了些许曲线的身材,林琳才打算称体重。 126这个字眼出现在林琳眼帘,说实话,和林琳想象中的差不多。毕竟,这半个月,没有吃饭,还在不停的消耗脂肪,这么辛苦了,总要有些收获。 洗漱完了以后,林琳才出去准备。看着原主宽大的衣服外套,林琳直接给收入空间里,从空间里找了几件没有穿过的均码衣服。 换了一套运动内衣,黑色的醋酸面料长款衬衣,肉色的打底薄款丝袜,配着一件深蓝色长款水洗毛呢。又搭了一双黑色的绑带春秋款短靴。不冷不热,在这个季节,这个比较温暖的城市里,刚刚好。至少,她觉得原主的棉袄是用不了了。 原主的头发发质很好,乌黑柔顺,而且已经长到及腰。算是原主身上唯一的闪光点了。林琳对着镜子,编了几根细小的麻花辫,装饰发型,再没有其他修饰。 林琳涂了点口红,修饰了眉毛,润了润气色,就收拾了房间,带好了证件,出了门。 因为宾馆就在医院对面,所以也不用等车,直接就去了医院,预约了大夫。说实话,这个时间,老百姓看病的人特别多,特别是这个不孕不育,才七点钟,就拍了好长的队。 等了半个头小时,才到了林琳,然后,一上午就在排队中度过,各种检查,让林琳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不该来?不过,一想到若是想要生孩子就需要和原主丈夫亲密接触,这个是她目前没有办法接受的。 不是矫情,是心里问题,她没办法这么突然的接受一个男人,而原主的最强烈的愿望就是和原主老公早日生个孩子,完成任务。这是这么多世,唯一一次有原主愿望这种东西存在。存在即合理,虽然不是很清楚,但是,实现它也没什么费事的。 所以,离婚是不可能的。 听话的女人2 若是通过人工授精,她就能保证他们至少一年多不用亲密接触。然后,趁着这个时间,慢慢的改变自己,也改变他人。 从检查床上下来,穿好了衣服,林琳自己都有些木然了,她就只有两次生孩子的经历,但是,绝对没有想到会这么麻烦。不过,那时候是七十年代,很多步骤都省略了。 所以,医院真的不能来,排队太多了,林琳都感觉要疯了。她明明知道自己没有问题,被灵泉养的特别健康,还是要经历这些。因为,没有检查结果单子,医生是不认同的。 再又一次需要排队的时候,林琳就拿出手机,决定继续原主写作的工作。原主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有继续下去,这个林琳可以,还是轻车熟路。 看到好几篇太监文,林琳大概的浏览了一下,基本上都写了几章十几章就弃坑了,文笔不错,只是都没有耐心写完,写着写着就断更了,下面评论,全是骂作者的弃坑的,还有让作者继续填坑的。 林琳看着尴尬,选了一个题材不错的文,修改了一下文案,又把其他的所有文章都删除了,重新开始用手机写作。若不然,到时候都解释不通,为什么前后写的都不一样的风格,一个文笔老辣,一个文笔稚嫩。 心里有底稿,只管打字就行,一会就打了三千字发了出去,然后继续下一章。 等到医院出来以后,林琳就回了房间,继续趴在床上打字,这会已经发出去两章了,也有几个点进来看的,因为是带着空间的快穿文,所以,每个故事,林琳只打算写个十章左右,不会太长,也不算太短。 这时候,手机响了,一看是她老公常富兴发来的视频,林琳没有犹豫,就直接接起来了。 “老公!”手机摆放了一个从下到上的角度,还稍微的收了点下巴,为的就是让他不要太惊悚,不然,昨天还是一张大脸,如今就小了一圈,没办法解释。 谁知道,人家只是确认了视频接起来了,就压根没出现在视频里,手里还忙活着自己的事情呢。 “老婆,你检查的咋样了?” “医生也没说啥,单子都没出来,这两天就这么等着,不过,老公,医生让减肥呢。”林琳这是为了给自己减肥找个由头。 不然的话,像刚开始来了,睡觉呼吸都困难,她可受不了。先不说好不好看?但是,不健康绝对是真的。 “哈哈哈……让你能的,我都说了让你平日里多运动,多运动,你就是不听,这下子听医生的话吧。” 听到林琳这句话,视频那边忙着干活的常福兴直接幸灾乐祸的笑了起来,没想到他是这样的男人,不过想起原主的记忆,确实是这样的狗男人。 这个狗男人屏保上还放着一个火热的美女照片,微信聊天背景都是,原主为了这个,生了好多次的闷气,最后,她的手机上,也全是她爱豆的高清美照。还遗憾她爱豆每次都穿的太严实,从来不漏肉,不然,肯定放几张肌肉照。 林琳恨恨的想,等她减肥下来,多去拍几套火辣的照片,毕竟原主五官也不丑,加上她的化妆技术,和后期修片,也能给拍成绝世美女。(这个怎么感觉是被原主影响了?或许是她执念太深了) 拿起手机,看着手机壳上,镜子里原主的五官,确实不是那种明艳的长相,但是,减肥以后,有林琳改造后也是个瓷娃娃。 就是不知道,那个时候,常福兴他慌不慌? 我若盛开,蝴蝶自来!到时候招蜂引蝶了,可不能怪她。 “你就在那幸灾乐祸吧,等姐姐减肥以后,变成一个漂亮的大美妞,你就慌着吧!” “滚,你是谁姐姐?还大美妞呢,来,给爷笑一个。”常福兴听到林琳的话,很不客气的呸了一声,然后又蹲回地上开始开始干他的活,完了还不忘贱兮兮的让林琳加油减肥,他给与精神上的支持。说着说着,自己就笑喷了,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乐的。 聊了一会,就挂了视频,林琳也是愣了半天,这个男人,还真是马大哈,一点异样都没发现。不过,经过这次视频,林琳对于常福兴的映像倒是挺好的。至少,他还是挺关心原主的。 连着半个月都去医院,林琳如今都瘦到一百斤了,如今腿上的筋也被拉开了,腰也挺直了,看起来之少长了四厘米。林琳也没指望真的长高,不过是原主平日里含胸驼背的,看起来就没有精神,所以,也就矮一些。 如今有个一米六二的净身高,腿部线条也好看了很多,之少穿起衣服来,也能说是玲珑有致,该凸凸该翘翘!和之前比较,少了四十斤的肉,那割下来,是有多么大的一块?想想出去买猪肉就知道了。 连给她看诊的大夫,都有些惊讶了,怀疑她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了,还让林琳去测了血糖。最后,在林琳一再保证下,说她没有问题,很健康,这才放过她。不过,看眼神,估计也在怀疑林琳吃了什么三无产品。 至于常福兴,一天两个视频,刚开始林琳一点点的展现出她瘦了的事情,他还是挺高兴的,最后竟然有些担心了,让林琳别再减肥了,好好吃饭。 林琳这才从心底接受了这个男人,之少不是为了让林琳变美,而不注意健康的人。毕竟,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的媳妇是个大美女? 所以,林琳给他买了一套男士护肤品,从话语间,让这个男人在这方面之少不要活的那么粗糙。 这段时间,林琳的六千块钱,很快就变成了六万,如今林琳每日的任务,除了打字更新,就是在股市里沉浮。所以,那套护肤品,林琳就花了五千多,还给常福兴看了□□,让他好好护肤,被常福兴批评了一顿。 毕竟,他自己一个月的工资,都没有这么多。不过,为了日后自己能够养眼一些,还是决定让常福兴这次批评了也不退,反正,这套护肤品,也被林琳偷偷的换了芯,改成她自己的制作的,这一套用完了,估计他的皮肤也修复完好了。日后清洗的时候注意就行了。 而林琳的小说,也已经签约了,因为如今时间较短,所以,每天收入不多,但是下来,这个月也能拿三千块钱左右。足够目前这个消费水平的林琳花费了。 至于检查完了以后,林琳没打算直接回去,毕竟,她还想着再等等,等到医生通知了能做手术,再让常福兴来。 至于还有差不多一个多月的时间,林琳就打算在这里度过,就说找到个临时工,让帮忙一下,管吃住,还有工资,估计常福兴就会答应。毕竟,回家也是闲着,完了下个月还要来,还不如就在这里呆着。 反正,到时候工资也能拿的出来,时间久了,林琳的变化,他们也都能接受。 等到林琳减肥到九十五斤,就没有再特意的减肥了,只要她这辈子不上镜当演员,这个体重,完全可以,当然,再减一些也可以,这个就是可有可无。 她如今常福兴说的体重是一百一十斤,毕竟,半个多月减了三十斤也是很惊悚的。但是,事实上,在空间里,之少过了一年多了,所以,很正常,就是暂时没办法面对面的见面而已。 这段时间,她没少和常福兴在手机上说她减肥的经历,有时候会拍一些早晨的照片,证明她在努力运动减肥,有时候只拍个水果或者是水煮蛋,证明她在节食。所以,说她瘦了,常福兴也不惊讶。 当然,如今身材完美了,她就要去商场里买买买。毕竟,不用说也知道,原主的衣服,她如今都穿不了了。 最重要的是,原主的衣服质量真的很一般,她是注重数量,而不注重品质的女人,所以,林琳就更穿不习惯了。这几天,全靠着她空间里自己之前世界买的衣服支撑着,不然早就忍受不了了。 林琳准备出了更新小说以后,就去空间再炼制一些减肥药。毕竟,她以前没有胖过,就没有准备,哪里知道,肥胖让人这么难过。 至于打工,那是不可能的,永远都不可能的。现在就是想着到时候怎么糊弄过去,凭着这么长时间对常福兴的了解,那就不是个细心的男人,估计也不用林琳特意的去掩饰。只要说着每次下班都比较晚,关了灯以后,估计就能视频了。 “老婆,你在干啥?气喘吁吁的,不会又在跑步吧?你今天吃饭了没?” 一接起视频,常福兴的声音就从手机里传了出来,如今这开场白都成了他的专属一般,每次都是这个。 “不是和你说了吗?我的目标是一百斤以下吗?不达目的,绝不认输。”林琳故意用着坚定的语气对着常福兴说道。 “还是不要了,现在这样也挺好的,没有必要再减肥了吧?更何况,我媳妇现在也好看。” 林琳听到这话,看着手机里自己的形象,对这个男人的审美突然间有点怀疑。毕竟,谁都知道,手机从下往上看,会把人的脸变大,他竟然真的能够欣赏如此奇葩?不过,想起他手机上的火辣美女壁纸,林琳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有吗?若不是看过你手机上的壁纸,我还真的信了你的邪了。”林琳故意说道。 人其实很奇怪,若是自家男人手机上放一张女明星的火辣照片,原主估计什么感觉都没有,毕竟,原主自己觉得好看的女明星,都没少给他发,但是,若是就是一个单纯的美女照片,原主心里就不舒服了。 林琳也不太清楚这是一种什么心里,反正她自己的男人,从来都没有敢把除了她以外的其他女人的照片放在自己的手机上。嗯,这方面,她就是这么霸道。以前她的那些男人,连血缘关系的女儿都不允许放成屏保,毕竟,人家以后会有自己的男人。当然,也没有几次结婚生子的经历。 “老婆,这就是男人的一点小爱好,不用这么计较了吧?再说了,等你回来了,我给你拍照,到时候就把你的照片换上。行不行,老婆?”说着,脸上还挂着坏笑,配着那张还有点油腻的脸,林琳实在不忍心看他啊!所以,这时候不见他是对的。 “好啊!” 所以,天下的男人,都是一个德行,不过,食色性也,女人若是足够优秀,还要防着男人移情别恋,不定点是自己不够优秀,只是男人有时候犯贱。 这个道理,是林琳早就明白的事情。 听话的女人3 所以,她爱一个男人,一般只爱三分,随时抽离的态度,当然,偶尔也会给点甜头,让他们受宠若惊。 剩下的,靠着男人争取,然后,就是一辈子,征服女性,是男人身上唯一一种永不服输,又有耐心的行动。 这也是之前两辈子,男人没有中途对别的女人感兴趣的原因。当然,这也是只适合林琳自己,毕竟,她也不是那种妲己再世,能够真的牢牢的抓住男人的心。就算是真的男人有了外心,她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输得起。 反正,林琳估计永远都不可能彻底都爱上一个男人,毕竟,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越来越冷漠,这也是她上辈子学习演戏的原因。 人生如戏,真真假假,也就那样过了,但是,演技却是必不可少的。若是日后她再也不能和原身共情,那么,到时候就是考虑她演技的时候了。 对于人心的复杂,林琳从来都不敢高估自己,毕竟,人性很复杂的,是好是坏,有时候就是一念之差。虽然如今有了不少自保手段,但林琳从来不去自讨苦吃,挑衅人性。 从来都对待感情很冷静的,很理智的林琳,永远都没办法理解那些恋爱脑为了一个人死去过来的,除了对方,谁都不在乎,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了,不在一起传宗接代,人类就会灭绝似的。对于这样的人,林琳只想一巴掌拍的远远的,快别恶心她了,受不了。 挂了视频,林琳就收拾东西,准备出门购物。原主的穿衣风格挺特别的,什么样的衣服好看就买什么样的。 但林琳不一样,多数时候,都会选择长款衣服,或者是修仙世界呆的时间太久了,对于那些短裤短裙裤子虽然偶尔也会购买,但是很少,多数是必要场合穿的。大多数买的最多的,也都是一些长款衣服,长款裙子,就算是性感类型的,也不会漏肉太多。 而且,也喜欢长发,虽然说穿越之前就喜欢,但是,并不像现在这般,无理由的喜欢。对于短发,反而不习惯。 所以,也不全是直接换了风格,毕竟,原主偶尔也会穿长款的裙子。林琳只是会买些质感好一些的经典款,不会买那些大牌,不合适的。毕竟,她如今就是个小县城的一个小康家庭没有收入的媳妇,靠着老公要生活费,买大牌不合适。 在平价购物中心买了十来件各类长裙,鞋子,打底,外套,还有几套比较舒适的内衣。全部下来,基本上花了她大几千块钱,这才压住内心的宠宠欲动,不然的话,再买下去,就没办法说清楚了资金来源。 虽然现在也说不清什么,毕竟,原主有多少私房钱,她男人可是知道的。 但是,尽量不要太夸张了。 外面吃了份米皮,又买了杯奶茶喝,林琳这才打车往回走。对于这个城市的景点,却没有什么兴趣。 曾经全国各地的跑,哪里曾经没有打过卡?如今一个人,那就更加的没有兴趣了。毕竟林琳自己就是个宅女属性的宅女啊。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去了,每日就在更新小说,看股票走势,练舞中度过,等到医生通知,男方可以来了,直接能做人工的时候,林琳才从这种情绪中扒拉出来。 “老婆?你这是整容了?” 一见面的第一眼,常福兴的第一句话,就差点让林琳破功。本来还有点紧张的林琳,突然间就放松了下来。 好吧,她承认她的变化有点大,但是,真的没有多做什么,都是原主的五官好不好?只是涂了点药水,让睫毛变得浓密了一些,又卷又翘。至于脸小了,眼睛大了,鼻子稍微翘了,在脸上的肉没有了那么多以后,肯定是会变得显眼出来。毕竟,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实。 但是,谁家整容能这么快就好?而且,整容不要钱? 没好气的白了一眼常福兴,带着他去停车场停车。两人买的车,是一辆白色的小越野,全部下来,不到十万,就是个代步工具。 “真的,老婆,你看你现在多漂亮了?跟变了一个人似得。我记得你以前也没有这么漂亮啊!”停车以后,常福兴还是在那念念不忘之前的那个话题。 “你给我整容的钱了吗?还是你觉得我有这个钱?”林琳一句话,让常福兴准备的长篇大论夏然而止。 “我这不是开玩笑吗?”常福兴手里拿着东西,跟在林琳身后,“没想到你如今减肥后,会这么好看,那你当初体咋就嫁给我嘞?” 看着常福兴莫名兴奋的声音,林琳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狗男人。那炽热的眼神一眼不差的,都粘在林琳玲珑有致的身体上了。 为啥嫁给你,你自己没点数吗?两个人结婚的原因都一个样。 还不是因为你自己怕打光棍,太粘人,而且原主那时候不是没减肥吗?合适的时间碰到合适的人,结婚生子有什么奇怪?毕竟,虽然爱情这玩意挺美好的,可是,修成正果的太少了。 不过,看着皮肤被修复好的常福兴,之少看起来年轻了好几岁,林琳也没有太过于反感,毕竟,人家皮肤好了,还真的是个清秀的青年。而且,她过来也有两个月了,早就做好了心里建设。 果然,一进房间,常福兴把门一关,东西往地上一扔,就转身抱住了林琳,低头吻了上来,双手也没闲着,直接从衣服下摆伸手进去,就开始在林琳身上的皮肤抚摸,把林琳压在了床上。 不一会,林琳就气喘吁吁的想要推开了他,她还没打算这么快就彻底的接受这个男人,所以,为什么原主就结婚了呢?总感觉有种和有妇之夫男人偷情的错觉。 oh my god,乱想什么呢?我就是原主,眼前这人,也就是从今以后,这辈子不出意外,她的男人。林琳不禁在心底催眠自己,怎么原主的父母孩子,她一下子就能接受,换成男人就不成了? 上次……上次去了,就没打算接收那个男人,所以才会没感觉。 “等等,别乱来,一会还要去看医生呢,说不定今天就能做人工了。” “老婆,我都想死你了,你就不想吗?要不然,咱们今天别去医院了吧?就在房子里呆一天?”常福兴抱着林琳,压在她身上就是不下来,可怜兮兮的说道。 林琳这个时候也很无语,作为成年人,两人身上的变化,林琳自己是很清楚啥原因的,都是千年狐狸精。但是,在心理上,她还是多少会有些抗拒的。 “说的简单,若是错过了呢?都做了这么多的检查了,受了那么多的罪,你一句话就想让我别做,你想啥呢?快起来。” 说着,一使劲,就把常福兴推开,这才站起来整理自己的衣服。今日她穿了一件v领紧身的白色t恤,黑色的长款修身半身裙,和一件驼色的长款风衣,如今风衣随意的被扔在床上,衣服全是褶皱,浑身凌乱,就连头发都乱了,对着镜子整理一下,看着红肿的嘴唇和眉眼之间多出来的一抹潮红的媚色,林琳忍不住白了一眼常福兴。 “老婆,别这么看着我,给我抛媚眼,要命啊!”常福兴躺在床上看着林琳整理衣服,脸上全是压抑。 “行了,别贫了,快点起来,收拾东西,我们去医院,还要排队呢!”林琳感觉到脸上和脖子上的口水,又差点没忍住翻个白眼,去了卫生间收拾。 等两人磨磨唧唧的去了医院,早就有了很长队伍在排队。 “老婆,你别生气,你去找个地方坐着,老公给你排队啊?去吧,把就诊卡之类的给我,一会和我一起进去。” 看着林琳有些生气,常福兴一脸讨好的对着林琳说道,林琳也没有客气,直接找了个长椅坐下。 说实话,原主可没有这个待遇,两人都是一起等的。而且,有时候他还出去抽空,抽根烟。不过也是,原主的外观看起来就是敦实,谁知道她内心住个娇滴滴的小公主? 林琳确实是这么久下来,碰到的都是绅士,所以,林琳也没想着推辞,不过,这时候的太阳也不烈,即便是照在身上,也是暖暖的,很舒服。 至于常福兴,林琳还有些恼怒,所以,即便是知道他开了几个小时的车,没有休息一下,这个也不能让林琳心疼一下。 毕竟,她刚才可是看见了,人家的手机屏保上,还是那个火辣美女,相信有美女给他加油,他能更有动力。 拿出手机,玩个小游戏,看着那个时不时把眼神黏在林琳身上。林琳忍不住骂了声“狗男人”。 就着手机壳背后的镜面,看了又看,发现也不是什么大美女啊,几辈子下来,这次估计是个最平凡的长相了。完全称不上美女,只能是个清秀小佳人。虽然说,三分姿色十分打扮,可是,如今带着口罩,也看不出来什么呀。 林琳发现原主笑起来很好看,总有种特别的味道,让人很想靠近,亲切感十足。没有酒窝,就是整个人都柔和起来,应该是老人小孩都喜欢的对象。 不过,原主一直都比较肥胖,所以这一点不是很明显,所以,这次林琳来了以后,瘦下来以后,就很明显了。再加上林琳本身的气质加持,说实话,确实在人群中很独特。 不过,林琳回过神来,也就不生气了,早就知道的事情。原主魁梧敦实的时候,没见这个男人怎么心疼,但是,林琳现在瘦下来了,只要她自己愿意,绝对能让这个男人把她处处捧在手心里。 毕竟,同样一件事情,女汉子和美女做出来,男人的表现是完全不一样的。 终于,挂号,缴费,抽血,排队,等到喊林琳名字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即便是一直在空间里运动,林琳也觉得腿快废了。 最后面见医生,就知道了,可以安排人工授精,第二天一大早就过来,约了九点,到时候准时到就行。至于其他资料,早就准备好了,所以,也不用再准备什么。 “老婆,现在干什么?回去睡觉还是吃饭去?” “吃饭吧,你不是就吃了早餐吗?吃完饭了再回房子睡觉,反正你也开了这么久的车,肯定累了。” “还是老婆心疼我,那走吧,你想吃啥?老公带你去?”常福兴主动拉着林琳,又去了美食城,两人吃完了,才回了房间。 第二天手术前,林琳先吃了颗生子药,能够保证手术一次成功,还能保证是儿子。这是林琳自己炼制的药丸,不要说林琳重男轻女。毕竟,常家就在小县城里生活,还是有些重男轻女,而林琳也没打算再生一个出来。毕竟,一个孩子,凭着常福兴的收入,就够养活了。 而她,也算是完成了原主的心愿了。 听话的女人4 昨晚手术,休息了两天,他们就开车回了县城,而一个月以后,也检查出来,林琳确实是怀孕了,一时间,常家公婆也很是高兴。只是时间较短,没有告诉任何人,而林琳,也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对于这样的日子,林琳倒是不反感,只是这样的婆婆,林琳还是第一次遇见。虽然有时候比较唠叨,但是,对林琳的事情,都挺上心的,看林琳回家以后受了那么多,没少给炖汤养身体。 至于常福兴,或许是因为林琳的到来,还是因为怀孕的原因,反正每个月至少抽时间回家三四趟,一直持续到孩子出生。 是个男孩,起名常子豪,在生完孩子的那一刻,林琳突然间就全身通透,像是压在身上的什么,彻底的掀开了,一下子就轻松了起来。 林琳突然觉得,或者,原主她一直都有在,或者可以说是执念在。如今,她的愿望完成了,这才彻底的离开了。 这是一次新奇的体验,至少,以前从来没有过这些感觉。 不过,这时候,林琳也接收到一份原主林菱后来三十年的记忆。 原主这次的手术失败,然后又尝试了试管婴儿,还是失败,后来,听亲戚说是夫妻之间不合适,让他们离婚。 在周围人的劝说下,虽然常福兴继续坚持,但是原主却受不了了周围人的指指点点,最后毅然决定听亲戚的话离婚。 离婚后,两人都很快就再婚,只是,虽然两人都听着家里人的话结婚生子,但是,却一点都不幸福。对于她来说,再婚就是一次打破了她人生轨迹的事件,让她多了多少烦恼。 林菱二嫁的男人,是个普通的无业游民,平日里靠着打零散工生活度日。娶了林菱,是因为前面的媳妇跟人跑了,留下一个两岁的儿子。当初是听说林菱因为不能生孩子离婚,这才有了求娶的心思,说实话,就是为了找个女人,给他照顾儿子。 可是,没想到林菱结婚没几个月,就怀孕了,这孩子他不想要,可是林菱自己非要生的。毕竟,当初因为不能生育离婚,没少受尽这个流言蜚语的苦头,所以,哪怕是为了打破这个流言,她也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更何况,所有人都说了,怎么也要生个孩子,为了以后养老做准备。毕竟,养儿防老,就算是个女儿,也不会年老以后没人照顾,晚景凄凉。 所以,这个孩子,实在被婆家所有人的不期望中出生了。坐月子是在娘家坐的,而孩子出生以后,基本上和第二任丈夫就等于分居了,反正结婚没多久,也没有多少牵扯。 就这样,孩子出生上学,基本上都是她一个人拉扯大的。婆家人就当做没有他们娘俩,她自己一个人舍不得吃舍不得喝,把孩子捧在手里怕掉,含在嘴里怕化,好不容易,等到孩子大学毕业了,总以为孩子能找一份工作,那就能够轻松一点。 谁知道,这时候,因为刚毕业,孩子的女朋友发现她家孩子,没办法给她安稳的生活,就单方面的分手了。这下子,备受刺激的儿子,回来和原主闹了一场,怪原主没有本事,让他连个女朋友都保不住。 让年事已高,半辈子为了这个孩子辛苦操劳,血压血糖都高的原主,听了这话,受了刺激,直接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倒了下来。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偏瘫在床上,看着毫不后悔,还在骂骂咧咧的儿子,原主突然没有了活下去的欲望。 催着出院,然后在当天晚上身边没有人照看的时候,挪动着半边偏瘫的身子,吊死在床边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高难度死法,但是,对于瘫在床上的人来说,这应该是最简便的死法了,总不能吃药吧?关键是不太好找啊!若是自杀,估计谁也不会再穿透床头给她放把利刃吧?) 临死前,她不知道这辈子为了啥,活的这么狼狈?若是在老常家,和常福兴好好的过下去,生个孩子,是不是就不一样了?毕竟,她儿子,是继承了她婆家的薄凉。而老常家,虽然不是什么富裕人家,但怎么说,人品方面,也要比后来的那家要好一些。 林琳接手到这份记忆,不禁有些唏嘘不已,说实话,她后来是绝对不会靠着养儿防老来生孩子。更何况,原主的教育方式就错了,而且,那个孩子的薄凉,早就表现出来了,只有原主自己身为母亲,看不清楚。 一直到最后送了性命,临死前,唯一的报复,竟然是觉得自己这次被白眼狼气的生病,花光了她仅有存下来的五万块钱,没有给那个白眼狼留下一点点存款,就算报复了。 林琳想着,这样的事,若是搁在她身上,她能让这个白眼狼后悔来到这个世上,她从来都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就算是没有穿越之前也一样。 可惜,这辈子那个白眼狼他没有这个机会出生了,林琳自己就决定,只生这一个孩子。就怕一不留神,再生出来一个白眼狼。 睁开眼睛,看着床边摇篮里的这个红扑扑的皱巴巴的丑孩子,林琳在心底默默地说道:“儿子,若是你以后是个白眼狼,老娘保证一分钱都不会给你留,一根毛线都没有,三天一顿小打,两天一顿大打。” 不过,首先身体要好,至少不能被原主一样,一句话就给气的,血压飙升,直接偏瘫在床。 想着想着,林琳直接从空间里摸出一瓶养身丸,一瓶修复丸,直接吃了两颗,调理身体。刚吃完,就听见外面走廊里的响动。 “吱呀——” 这时候,门被推开,有人进来,林琳转头看去,却是常福兴和她婆婆推门进来了。常福兴手里还拎着一个保温桶,不用说也是给林琳带来的食物。 “老婆,你醒了?什么样?身上舒服不舒服?有没有哪里难受?妈刚才给你熬了小米粥,你先喝点?我给你盛一碗?” 看着满脸笑容,容光焕发,一看就很高兴的常福兴,林琳也不由的有了些许笑容。人啊,就是不能对比,特别是,刚和原主的第二任渣夫对比一下以后,就觉得这个男人,虽然也有好多缺点,但是,也不错。 “你们都回去了?”林琳好奇的问道,按道理说,结婚这么多年,早就想要抱孙子的公婆,怎么会都回去,连同常福兴也跟着回去。 “哪有啊,这病房没人,你睡着的时候,爸一直在外面看着,现在吃饭呢。妈回去给你熬点小米粥,给我们做了饭,我刚才开车去接的。你也不想想,这时候,怎么可能把你一个人放在医院。” “哦,好吧,我也有点饿了,你给我盛一碗,别太热了。”因为是顺产,林琳又吃了药,基本上恢复的很好。身上除了有点乏力,再没有任何不适。所以,现在坐起来吃点东西,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那行,我先给你晾一晾,你吃完了,我一会去趟市场,给你买两条鲫鱼,做两天炖汤喝,好下奶。再买两只老母鸡?还有猪蹄?老婆,你还想喝啥,这两天我都给你买好,放在冰箱,让妈天天给你炖汤喝。”说着,把一碗熬的金黄浓稠的小米粥放在窗台上,等着晾一下温度,好端给林琳吃。 “你看着买就好了,反正你这个月,隔两天就回来一次,给家里买点东西,不然,家里就我和妈两个,怕是不能出去买东西。” 林琳很好说话,反正除了这些,她自己在空间也能给自己补充营养,而且,比外面买来的食材更加让人放心,所以,一点都不着急,不为这点小事操心。 如今家里就婆婆和她没有工作,因为有孩子,婆婆要照顾她,也不能随便出去,就只能让常福兴自己买回来了。 “那我一会去看看,来,差不多了,你试试看温度咋样了?”说着,尝了一下,就把碗给林琳端了过来。 林琳看着还打算喂她喝粥的常福兴,直接拒绝了。她没有那么脆弱,所以,就直接自己端起来喝了。 等到吃完以后,房间里就剩下林琳一个人,不过,散开神识,就知道公公确实是在门口坐着。估计是房间里就林琳一个,他避嫌呢,所以就没进来,在外面守着。 住了三天,大夫就通知可以出院了,所以,一家子就收拾东西,把林琳和孩子遮挡的严严实实的,就准备直接回家。 因为这会属于大冬天,所以,家里的暖气还是挺热的。一回了家里,就给林琳换了一身纯棉的睡衣,让林琳赶紧躺在床上,至于孩子,基本上从出生以后,林琳都没怎么管,公婆全部都一手操办。 当然,她本身也不是有多么的喜欢孩子,喜欢把孩子捧在手心里的那种,那样养孩子,容易出白眼狼。不过,若是结婚,她觉得,孩子还真是必须要有的。当然,打击性的教育,还是必须要有的。 林菱的娘家人在林琳生了孩子以后,就给了视频,然后发了两千块钱。都在打工,根本没时间请假过来,专门照顾林琳。 毕竟,林菱还有个没有成家的弟弟,这结婚生子,是都需要钱的,没有什么文化,又没有正式工作,所以,只能靠着打零工,给儿子存钱。 林菱也没有在意,林家三个孩子,林琳属于老二,一直都不是什么受宠的孩子。从小到大,因为听话懂事,老是属于被父母忽略的那种人。 当然,也不是不爱,只是,孩子多了,很难每一个都在意。大姐是长女,属于林父林母的第一个孩子,所以,就算有点重男轻女的思想,对于大姐也是疼爱的。 老二又是个女儿,就让他们有些失望,等到老三弟弟出生,那可真的是受宠若惊。当然,即便是重男轻女,也只是表现在吃喝上,其他的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林家父母那种重男轻女,完全是因为当时的环境,让他们觉得,必须生一个男孩出来,以后养老。当然,对于女儿,也没有多忽略,只是,农村的孩子,都是粗糙着放养着养大的。 他们都不善言辞,是属于那种最朴实的农村老人,从来都没有什么煽情的话。就像这次,他们去伺候了林家姐姐坐月子,等到林菱这里没办法来,就直接给了两千,而林家姐姐那会,就一个孩子二百,又拿了点小米小菜的。 林琳知道这是为了给常家公婆做功夫,给她做脸,所以也没有拒绝,直接收了下来。反正,如今她可是有钱人了,怀孕期间,股票加上稿费,如今都有上百万了,对于林父林母的人情,以后总会还回去的。 听话的女人(完) 等到过年的时候,林琳已经出了月子,不过,因为快要过年了,就没有大办满月,只请了一些周围的亲戚吃了一顿。家里的年货也不用她置办,而且,手机电脑这些,也不让她碰,就怕留下什么后遗症。 虽然林琳自己知道自己很健康,但也乐的听话,反正也没什么。可以偷偷的用,争取不会让他们发现。 年茶饭都是婆婆一手准备,而且,因为有孩子,直接把林琳赶进卧室,一整天都没让她出现在客厅里。 林琳也乐的轻松,直接拿出电脑,在网上码字。毕竟,之前积攒的存稿,这个月子下来,也都差不多了。 一天下来,又存了不少章节,而婆婆也把家里的双开门冰柜全部都填满了熟食。 等到过年的时候,公婆更是给林琳包了一个两千块钱的大红包,毕竟,今年的林琳,是属于大功臣,给老常家添丁进口了,而且,还是个男孩子。 所以,哪怕之前几年没有生育,让略有一些言辞的公婆,也是彻底的只剩下满心欢喜了。 孩子百天的时候,常家这才大办一场,把所有能请来的亲戚,都请来了。给孩子办了一个盛大的百日宴。林琳都行,反正,她就是那种听长辈话的人,这些事情也不用她操心。 至于给孩子的礼物,公婆和常福兴的都是银佛,银手镯,林琳给孩子的礼物,除了一套银餐具,私底下还给孩子喂了启智丹,健体丹,还有一道灵力打在身上的平安符。这是一道怎么也不会担心丢失的符篆,能够保佑孩子一辈子。 不管怎么说,身为人母,总是盼着孩子健康平安。这是林琳每次有孩子以后,都会做到的事情。 时间过得很快,林琳和常福兴相处起来,也慢慢的和谐了。怀孕的时候,林琳也就一百一左右,生完孩子,很快就恢复了九十五斤。 因为一直在空间里偷偷的练习舞蹈动作,所以,如今她的身形很有曲线,把常福兴迷恋的不要不要的,而且,他手机里的照片,也终于换成了林琳自己的,让林琳偷笑了很久。 如今两人如同热恋一般,感情更好了,至于孩子,多是婆婆在带,毕竟,林琳明面上,已经在挣钱了,所以,每天都有留着一些时间让林琳码字。至于股票赚来的收益,林琳没有告诉任何人,毕竟,原主就压根不懂什么股票,这个钱,林琳只是以防万一。毕竟,都是普通人家,总有需要救急的时候。 日子就这样上了正轨,平平淡淡,没有波澜。一直到,两年以后,原主弟弟要结婚买房的事情传来。林琳这才开着车,回了原主老家。 而且,回忆原主记忆,也没有这事啊,最后也没有听说有这个事情发生。上辈子原主的弟媳,就是小县城的姑娘,对林琳也挺好的,话不多,一直是属于沉默寡言型的。 即便是原主把孩子扔给林母照顾那么久,她也没有为了这事生气过,怎么如今听名字都不一样了?而且,那时候,原主正在和常福兴闹离婚呢,怎么有心思在娘家?反正即便有事,也没有传到原主耳朵里。 一到家以后,发现几个月没见的林父林母,突然间就老了很多,身形都弯了不少。 看见林琳回去,也没有什么喜色,回了房间才发现,林大姐也回来了,而且,还在沙发上坐着,和弟弟林龙龙说话满脸的气愤。 “反正我觉得不行,老弟,你不能光为了你女朋友考虑,咱家现在在县城有这套房子,你女朋友又让在市里买一套房子,这是想干啥?真当自己是什么金枝玉叶了?” “姐,我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她没和我商量就直接跑到爸妈跟前这么说,我知道咱家的条件,这些都是不可能的。再说了,我也不知道您们回来啊?” “我看你就是惯的她,本来刚开始介绍人可没这么说,你如今也有工作了,爸妈能帮你的都帮了。还要咋办?还提出了不跟爸妈一起住?哪来的脸,还要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 林琳其实早就在电话里了解了情况,但是,她也觉得估计两人成不了了,毕竟,这样提太离谱了。 两人是相亲认识的,弟弟林龙龙年龄也不小了,过年以后,都二十七了,属于大龄青年。 当初看着这姑娘还行,谁知道了解了半年,打算结婚了,就发生这样的事情。把手里的东西放下,林琳真的想听听弟弟怎么说。 说实话,这两年下来,钱她有,但是,不是这么花的。若是女方好相处,林琳给全款买一套房子都没问题,毕竟就是为了林父林母,七八十万,这点钱财,她还是愿意付出的。 但是,还不咋样呢,就提出这个要求,就有些过分了,特别是女方觉得家里人养大她不容易,必须给娘家彩礼二十六万,因为她今年二十六岁了。说是一年给娘家人一万,不过分。 然后全款买房,房产证加她名字,不和老人住,婚宴要星级酒店安排。什么见面礼,改口费,不低于二十万的车子,零零总总,让林琳觉得,这个女方,她压根没有这个诚意结婚。 说实话,这些所有的东西下来,没有一百多万,压根就不可能的。靠着林父林母常年打工攒的钱,压根都不够零头呢。 介绍的时候,就知道林家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如今县城里的房子,都是老两口半辈子的积蓄买的,就是为了林小弟。 而且,进城也没有几年,两个老人都打算,儿子结婚了,就回老家农村住,给孩子种点菜,养点鸡鸭猪羊做个补贴。林母他们也没打算和儿子一起,可是,作为晚辈,她这么提出来就不行。 而林大姐和林菱表面上嫁的都是普通人家,提出这些要求,就算是老两口把他们自己卖了,也凑不够这个钱啊! 你说,若是想攀高枝,可以提前说啊,林家绝对不会非她不可。怎么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就开始提这些要求,那就不是的过日子的料。 林琳自己不反对女方要彩礼,但是,也要看实际情况的。都在县城里生活,人家都是三金衣服彩礼下来,才花个六万六,八万八之类的吉利数字,她这狮子大开口,直接都光彩礼就二十六万。 没有漂亮的让人一见钟情的外貌,没有亮眼的学历,也没有拿出手的工作,这个事情,要怎么商量? 林琳自己的话,都不用想,这事就直接掰了,没必要再说下去。可是,如今把一家子叫回来,那就是还有其他原因。 “大姐,你就让龙龙自己说,咱家什么情况,他也知道,这次叫我们回来,能够商量啥事?” “好啊,那你说吧,这么老远的,把我们都叫回来,这是为啥?”林大姐脸色很不好,她有两个孩子,都上了高中和初中了,压力也挺大的。这次着急忙慌的打电话让她请假回来,谁知道就是为了这事? 让她说,压根没必要把一家人都给叫齐,直接分手就是了。 若是能帮,经济上她也帮不了多大的忙,对于女方提出的条件,压根就是杯水车薪而已。更何况,即便是能帮,她也不愿意,谁家的钱是大风刮来的?这样的弟媳,她可不愿意要。 “大姐,二姐,我知道,我已经提出分手了。我这次叫你们回来,不是为了这件事,就是公司打算派人去厦夏市那边,选中了我。我是打算去那边工作,所以,跟你们商量一下。爸妈不同意我去那么远的地方,非要让我留在这里,我想着要你们劝劝他们。” “啊?”林大姐惊讶了,感情不是为了结婚买房子的事。 “啊?”林琳自己也惊讶了,上辈子没有的事啊! 所以,林父林母突然间这样,就是为了让两个女儿回来劝说林龙龙? 出去闯闯也挺好的,即便是他的年龄也不小了,但是,男孩子,结婚晚一些也行。可是,看着头发斑白,满脸皱纹的两个老人,林琳突然间就说不出话来。 谁家老人不盼着孩子一直都在自己身边,离自己近一点? “小弟啊,这个我说,其实出去也不一定好是吧?你现在也不是十八岁的小伙子了,等到你结婚生子了,再想出去,也有人照顾不是?”林大姐率先发言,和林琳的想法一致,反正先拖着。 毕竟,看这样子,谁不知道林家老两口对林龙龙的看重?再说了,何必非要背井离乡的去闯荡?哪里工作不是工作? “我也是一样的想法,我觉得就在这里也挺好的,若是为了躲开你那个女朋友,那就没必要,毕竟,就说这县城,也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想要碰到,也没那么容易,更何况你是在市里工作呢?” “我……陈亚知道我上班的地方的。”林小弟果然有些犹豫,他在林父林母面前说出的话很是坚定,但是,在两个姐姐面前,就没有那么理直气壮了。 “那又怎么样,反正成则和,不成则分,有什么好奇怪的?离婚的都有,也没必要这样吧?你还要躲的那么远?” “你是为了躲陈亚?”林大姐惊讶了,似乎第一次发现自家老弟是这样的人。 而林父林母听到这话,突然间就精神了好多。可是,想起陈亚,就多了些厌恶,看她把他们好好的儿子,都给逼成啥了? “她那个人,有时候胡搅蛮缠,我怕她缠着我,所以……”林小弟说的吞吞吐吐。 所以,这是虚惊一场?白浪费这么多感情? “你可真有出息……”林母这会也不难过了,这会也忍不住说了一句。 “二妹,圆圆你怎么没带回来?就你一个?孩子又扔给你婆婆了?”林大姐这时候也不想理会自家蠢弟弟,直接和林琳说话。 “圆圆一直是婆婆带着,我很少带的。所以他也习惯了,更何况,妈电话里都没有说清楚,我可不得往回赶路吗?” “你婆婆对你可真好,哪像我婆婆,连个搭把手都不会。好在现在孩子大了,等她以后老了,想让我伺候,那是没门。”林大姐和婆婆关系不好,每次提起她婆婆,总是各种烦心。 “行了吧,之少不是那种事多的婆婆,不然,烦都能烦死你。”林琳在旁边劝慰,不然怎么办,火上浇油还是炫耀自己有个好婆婆? 这件事情就这么乌龙的过去了,去县城里和林父林母转的时候,林琳还碰到原主的第二任丈夫,不过,这辈子他们估计没有这个缘分了。 清淡的平淡的分开,各自离去。 半年以后,林小弟真的要结婚了,还是上辈子那个弟媳,林琳直接在林小弟公司周围,给他全款买了套房子。不过,这件事除了林父林母和林小弟知道,其他人都不知道。毕竟,林琳也不愿意因为这事,再招惹什么麻烦。 也算是,为了报答上辈子,林家父母,林家弟弟弟媳妇对林琳的包容。这辈子,林琳回报他们的。更何况,这些都是炒股赚回来的钱财,婆家人也没人知道,而能让林父林母减去负担,林琳就觉得可以。 后半辈子林琳过得很好,因为注重孩子的教育的重要性,怕养出一个白眼狼,所以常子豪从小就乖巧懂事,知道孝敬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甚至,还有些轻微的妈宝男。可是,只要作为婆婆的不胡乱参与,妈宝男也不是那么的不能接受。 林琳也是从这时候才开始知道,为什么妈宝男那么招长辈喜欢。 常子豪一路以优越的成绩,考上北大,考研考博,结婚生子,基本上都没有林琳多操心。闭眼的时候,基本上也是和那个陪了她半辈子的人,相差了不到半年。 临死的时候,也是儿孙满堂,林琳才彻底的离开这个世界。一辈子不出彩,很温馨,暗地里还给了孩子一大笔遗产,能让他后半辈子有个保障,过得很好。 这才是真正的烟火人间,柴米油盐酱醋茶,一辈子吵吵闹闹,作为一个普通人,林琳很知足。若是没有穿越,估计她就是这样的过日子的吧? 穿书文末日女配1 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醒来。房顶上昏暗的节能灯,发黄的墙面,上面还贴着几张明星海报。房间里简陋的,除了她睡得这张床,就是一张破旧的小桌子,安在床边。上面放着一个老旧的电磁炉,水杯,碗和筷子,盆,盘子…… 原主这是有多穷?住在这样的地方? 闭上眼睛不过片刻,就接收记忆以后,林琳就瘫在小小的单人床上,不想动弹。 外面传来熙熙攘攘的人群吵闹的声,热闹非凡。可是,过不了多久,估计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景象了,到时候,人间直接成为了烈狱,活着的人,都小心翼翼,没有了一点点活人的生气。 每天都是为了一口吃喝在奋斗,没有明日的明天,那是世界末日。 是的,这是一个末日世界,如今是三月中旬,再过两个月,就会有一场流星雨,然后改变这个世界。三分之一的人们,倒下以后,直接变成了丧尸。而剩下的人,陆陆续续,在被没有防备的亲人咬伤以后,就变成了丧尸。 具后世统计,末世来临的第一天,三分之一变成了丧尸,人类有了以吸人类鲜血生存的敌人存在。而第三天醒来,又陆续传染了剩下的五分之一,变成了丧尸。最后,二十年后,人们彻底的打败了丧尸,杀了最后一个丧尸,人类总共也就剩下不到一亿人,是曾经全世界总人口的百分之一。 毕竟,在这个恶劣的环境里,没有多少填补新生儿,只有不断地损耗,人类怎么可能不少? 原主是个书中所述的恶毒女配林铃,听说是当初因为三岁的同胞哥哥,看到门上的铃铛,就直接起了这个名字。作为重男轻女的反抗者,林铃从小到大都是被忽略的,牺牲的一方。 虽然靠着自己的优越成绩,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但还是被家人以家中没有钱而拒绝,让她嫁给一个四十多岁的三婚包工头,原主不愿意成为父母想要卖了她换彩礼而给哥哥娶媳妇的工具人,而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如今也二十一岁了,离家也有三年了。 谁知道昨天晚上,原主莫名死后重生后,感觉末日马上就要到来,她却不喜欢这样的日子。不想要再活下去,却想要复仇,但是她觉得,她是斗不过男女主的,然后,芯子就成了林琳。 林琳:…… 有句mmp不知道该不该讲。 书中原主林铃在书中是个为了活下去不择手段的水系异能者。攻击力不大,但危害性却不小。 她在末世以后觉醒了那时候最为废材,没有一点攻击力的水系异能者,毕竟,那时候人们还不缺水,而刚觉醒的原主,每日里只能发出水滴,一天下来,也就能够收集一千毫升的水。 在一次被丧尸追赶的时候,被女主队伍收留。然后不知感恩,勾引和女主青梅竹马的男主,陷害女主,嚣张跋扈,在队伍里的排除异己最后被发现以后,赶出队伍。 后面为了报复男女主角,她还辗转委身于多个男人身下,不断地让女主的队伍受损吃亏。最后,被忍无可忍的男主一刀捅穿,扔进丧尸群里,被丧尸活活咬死,死不瞑目。 林琳:若不是接到原主的记忆,这原主的为人还真的不咋地。谁都会觉得她是个恶毒女配,被男主杀了以后,她肯定是那个拍手叫好,大喊原主死得其所的人。 原主其实是个很坚韧的女孩,从小到大,一直是在被父母的洗脑下,不断的照顾比自己大的哥哥,家里面就是个受气桶,谁心情不好了,都能过来找原主出气。 语言上的辱骂那是常有的事情,随时都能够被拳打脚踢。无论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是家里唯一的男丁。 九年义务教育以后,若不是原主考上了高中,被高中三年全部免书本费,住宿费,她也不可能继续上学。当然,最主要的是,原主那时候还没有成年,即便是在县城里,也没有人会收留让她打工赚钱,出了县城,去城市里那就更不可能了。所以,估计也不会让她上高中,即便是免费也不行。 原主从小就活的清醒,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处境,上大学只是梦想,她知道无论如何,在高中毕业以后,她都不可能继续上下去了。所以,等到林父林母撕毁了录取通知书,要把她嫁给一个三婚的五十来岁的包工头的时候,毅然拿着早就准备好的身份证和多年来偷偷积攒下来的私房钱,不到三千块的积蓄,和唯一来到北方这个城市里打工。 因为没有高学历,又刚开始的言语不通,从服务员开始,到如今表面光鲜的公司前台,虽然工资一直再涨,但是,房租水费电费交通费伙食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虽然一省再省,如今也就只有不到八万块的存款。 不要小看这八万块的存款,对于一个刚刚成年就步入社会,同龄人多数都在靠着父母,一起上班的人还都是月光族的时候,三年攒下来这么多钱,每个月工资从两千多到三千,就很不可思议了。因为,这意味着,她平均每个月都要存下来两千两百多,这样算下来,才差不多。 不过,看着身上洗的发白,都是毛球的粉色睡衣,还有眼前这个十多平方米的房间,也能想到原主是怎么省下来的这个钱。 首先给自己把了脉,就是有些营养不良,再没有其他问题。 不过,直接打开枕边那部老旧的智能手机,把银行卡上的钱,全部都投进股市,准备趁着末世还没来之前,给自己多赚点钱,好能多购买点物资。 原主今日刚好休息,所以林琳也不用去上班,至于其他的,林琳倒是觉得,如今什么都不重要。 原主是末世初期,离开公司的时候,被女主他们收留的。其实当初原主没打算留在女主队伍里,毕竟,末世初期,丧尸行动缓慢,还都是脆皮,原主从小干农活,手上力气大,杀了几个丧尸以后,觉得自己能够应付的来。 是女主觉得,一个人走不行,非要拉着她一起走,然后又说是她建议队伍里救了原主,要让原主报恩,不仅拿走了原主身上,仅有的一件银镯子,还还告诉原主,男主喜欢她,但是有些害羞,所以,就让她去试探男主。 原主比较现实,她知道自己是个比较清醒,也比较现实的人,而男主异能强大,能够保护她。末世实力为尊,若是男主真的喜欢她,那么谈次恋爱也不是不可以,趁着他还喜欢她的时候,努力让自己变强。 然后,没办法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主,听从她的指令,不仅给男主主动送了几次女主那里拿来的东西,还把队伍里几个不听女主话的几个队员,想办法踢出队里。 也因为有她的存在,让男主认清自己,知道他自己早就喜欢上了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的女主。其他女人,于他来说,都是浮云。 这时候,原主也知道了实情,知道女主利用她,而男主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她。自然也没有必要存在在队伍里了,原主想要离开,女主却不让她就这么离开,推搡之间,女主差点掉下楼梯,被及时出现的男主救下。 原主向男主解释,男主不听,引来队伍里的其他人也不听,于是,原主就成了陷害女主,勾引男主,排除异己的恶毒女配,被他们赶出队伍。 原主不服,想要报仇,却斗不过雷系异能的男主,和空间木系双系异能的女主,更何况,还是拥有光环的男女主角? 索性,因为身为水系异能者,可是说是末世里最水灵的异能者,不仅皮肤好,而且还很干净,这在末世里,可是很稀罕的存在。是很多有点权利的男性异能者,最喜欢的女人。 原主脑子一热,就委身于男主的对家,一个权势和男主差不多的反派身下,就为了给男女主角添堵,让他们吃了不少亏。最后,没有光环的反派死了,原主也没有人庇佑,没过多久,也被男主杀死。 所以,“辗转委身于多个男人身下”? 这个要怎么说?后来出现在原主身边的,都是反派的忠实手下,配合着原主复仇,然后就被女主宣传成了这样。 末世前没有来得及谈恋爱,末世以后,也只有这么一个男人,而且,怎么就成了书中所述,成为了那样不择手段的女人? 死后,原主才知道,她这一辈子,是个笑话,竟然是一本书中的恶毒女配,她的存在,就是为了让男主早日认清自己喜欢的是自己的小青梅。 而女主是知道剧情的,她是这本书的作者穿书,而原本的女主,是后来女主的同父异母的姐姐,美丽优雅,高贵美好善良的白富美,也是男主的白月光。 女主穿越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趁着原女主不注意,没有防备女主,让她杀了原女主,并且藏尸地下室。 让男主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听着女主仗着先知而误导的话,让男主和家人都误会原女主,以为她是个一个小混混私奔了。 而她自己,也是趁着她父亲伤神的时候,哄走了不少零花钱,偷偷的购买了不少物资。 而原主的手镯是个储物镯子,所以知道剧情的作者女主,才想办法从她那里拿走的银镯子,就因为她知道那是一个有超大的静止空间。在末世用来装物资,绝对是末世杀人越货的必备品。 而原主,也是原本小说中的空间水系双系异能的末世十大异能者之一的唯二女异能者。另一个当然是原女主了,人家是治愈系异能,和冰系异能者。而原主,则是原女主末世以后,唯一的同性好朋友。 按理来说,能够成为末世十大异能者之一的原主,因为很是坚韧不拔才是,有了重生的机会,可以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怎么反而不愿意过下去,还把这次新生的机会,就给了林琳? 仔细看了几遍记忆,林琳才知道为什么。因为那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女主光环”,原主上辈子好几次,每次都差一点成功了,可最后偏偏都是阴差阳错,一些不可思议的意外,让她最后都已失败告终。 所以,这辈子她不想看着男女主角风光无限,却又感觉放不下上辈子的仇恨,然而斗又斗不过他们,所以,干脆眼不见心不烦,麻利的把身体让给林琳,至于她自己,或者已经投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