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之器》 第1章 楔子 昔一神祗以一己之力开天辟地,混沌初开,阴阳二气化生,清浊自沉,天地始分,五行运转,生就一块五色大陆。而神祗耗尽全部神力以双目化为日月,躯干化为沙漠草原,四肢化为高山崇岭,血脉化为江河湖海,最后将元神化风而去,自此,五色大陆开始有了生灵。 过了不知道几万年后,五色大陆有人类繁衍居住;又过了万把年后,五色大陆被分成了五个国度,以五色立国,分列东西南北中,为东青阳、西金岚、南赤霄、北玄漠和中黄吉。五国实力均衡,彼此互结姻亲,相安无事数百年。直到五百多年前,黄吉国一位天纵英才的王,在短短二十年间将黄吉国力壮大数倍,之后开始了东征西讨南攻北伐,数次打破周边四国的合纵连横,最终将其余四国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属国,五色大陆第一次实现了版图上的大一统,黄吉国也因此将国名改为“皇极”,国号“天泽”,以九爪金龙为图腾,而那个实现大一统的帝王则被后世尊称为“天泽圣祖”。 皇极国姓“祝”,为黄吉祖先取“泽被天下,共祝苍生”之意化之。祝氏以“道”为国教,信奉道法自然,天人合一,追求成仙得道,国泽万年。是以祝氏历朝历代先祖都痴迷于求仙问卜,连天泽圣祖都未能免俗,也因此,历代皇极国主对于后宫的兴趣祖传的缺缺,皇极国的子嗣绵延相较于他们的国力壮大来,困难得不是一星半点。天泽八年,人称“仙人”的道士方天正被圣祖陛下请进皇宫,奉为国师,自此,祈福寻仙、天相卜筮、求医问药、求子炼丹等重任全部落到了国师大人头上。国师大人倒也尽职尽责,在他为皇极敬天祈福的十八年间,皇极的国力空前强盛,四方臣服,八面来朝,风调雨顺,路不拾遗。天泽二十六年,方天正夜观天相后悄然离去,只给圣祖陛下留了一个警世预言:国祚五百,紫微换星;凤至天选,轩辕将倾。 而后,任凭圣祖陛下如何倾举国之力寻找,都未能得到方天正的丝毫讯息,此人也如化风而去一般,消失无踪,圣祖陛下遍寻几年无果,终确信方天正已飞升成仙,也由此更加坚定了他访仙人、求仙草、炼仙丹的决心。然而,即使圣祖陛下再怎么丰功伟绩名震千秋,终究只是一介凡人,到底敌不过那九殿阎君的催命符纸,肉体凡胎的损耗速度还是盖过了圣祖陛下修仙日程,于是圣祖陛下留下了那句著名的遗言“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后,就彻底撒手人寰,只给皇极后世种下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不论贵女还是民间女子,凡姓氏、闺名、表字中带有“凤”字者皆不得入后宫,这条没有记载在任何史册中的规矩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护佑着皇极,直至五百四十多年后。 第一章安府 第一章安府 五色大陆东部是一整片海域,有一国度名青阳盘踞于此方,国土状如一匹仰头长啸的狼,与海为邻。青阳国面积于五国中列第四,仅大于最北方的玄漠,人口总数却是除皇极外其他三国人口的总和,最盛之时国力也仅仅次于皇极。自智多近妖的方天正消失以后,皇极国教开始从巅峰期下滑,而此时,来自四方国度的儒释二教却渐渐抬头,最终将道教拉下了国教宝座,从此,儒释道三家分庭抗礼,和谐又对抗的统治着五色大陆的思维主流,其中,儒教就起源于青阳。 青阳国共27州,下辖114个郡县,都城设在齐州府,也是版图中“狼眼”所在地。在齐州东侧沿海的“狼牙”交错处,乃是青阳最为富庶的鲛州府。鲛州府海岛近千,密布于大陆临海处,相传这些海岛乃是鲛人眼泪所化,因此自古以来盛产珍珠及各色海石,均价值不菲,是以此处商贾云集,商贸颇为发达,倒也富庶祥和。 在鲛州府衙所在地鲛城郡,有个不大不小的安府,家主名叫安治。说起这安家来,祖上五代皆经商,以贩卖珍珠海石为主,到安治父亲安平老太爷接手时,安府在鲛州府俨然已是世家大户。但青阳国自开国以来,因有圣人至,礼乐足,规矩立,儒教大成,是为青阳国教,最是重儒轻商。鲛州安氏虽富甲一方,但终究无一人登朝入仕,安平老太爷引以为平生憾事,因此安治老爷自孩提时起便被安家夫子们耳提面命,悬梁刺股,孜孜不倦。安治老爷也确是安氏一脉六代以来文采最为出众、天赋资质最高的一位神童,五岁能诗,六岁能文,出口成章,过目不忘,年仅14岁就高中秀才,让安老太爷的头颅很是高昂了许多年。然而天意难测,之后三届乡试,安治老爷均未能中举,人也蹉跎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安老太爷恰此时重病卧床,安氏族亲对于安氏财富虎视眈眈,无奈之下,安治老爷只得弃文从商,乖乖回去继承家业,并与门当户对、从小定亲的余家大小姐完了婚。 安治安老爷虽然仕途失意,于经商一途却是祖传的有天份。不消十年,除了将原本的珍珠经营事业扩大了一倍,同时又开发出了诸如女子饰物、滋补膏粉、养颜养生等珍珠产品衍生事业,安府的产业在安老爷手里翻了两三番。安老爷与余氏夫人更是伉俪情深,婚后接连生下两个粉雕玉琢的千金。 安老爷虽仕途梦断,但到底是文人出身,骨子里自有一段追慕古人风流的情结,于是,安老爷仿那先贤行径,广开门庭招收门客,每日舞文弄墨、谈古道今,一时间,安府门庭若市,门客上百,成日里锦绣添花,丝竹缭乱,好不热闹! 安老爷只生得两女,长女单名一个“修”字,字木犀。据说余夫人曾经做了一个梦,梦里一片丹桂飘香,醒后鼻端尚有余味,后有孕,时有术士断梦曰,此胎必是个倾国倾城的女儿,且是个兴家旺夫之命的贵女,安老爷闻之大喜过望。余夫人怀胎十月后,果然于丹桂盛放时节,生得一个千娇百媚的女娃,而后,安老爷的事业风生水起,夫妇俩将其爱若珍宝。大小姐五岁时,安老爷将其送至族中私塾与众多安氏宗亲子弟一起习文断字,木犀小姐慧根颇深,开悟极早,颇有乃父神童之质,远超族中一干男儿郎,夫子常捋须感叹,此女若为男儿身,他日并必定出将入相,为国之栋梁。时有童谣一首以证:“珍珠亮,桂花香,不如安家美娇娘;瑞雪皑,杏蕊白,不及安氏木犀才”。加之安氏门客甚众,一时之间,安氏才女木犀美名远扬。 在安家大小姐被送去学堂声名大噪之时,安家二小姐降生了,安老爷取圣人“修身齐家”之言,给二小姐取名“齐”。这次天降祥瑞的胎梦没有光顾余夫人,是以二小姐自降生起,着实就普通得有点惨不忍睹。大小姐十月能言,二小姐则足足憋到了三岁,憋到连安老爷夫妇两个都接受了这个孩子天聋地哑、此生残缺是为现实之时,安二小姐以平地惊雷的方式蹦出了出生以来的第一句话: “凤轩”。 第2章 第二章凤轩 安府是按青阳当时流行的方式建造的一座三进大庄园,走进大门,一面宽阔明亮的琉璃照壁映入眼帘,五颜六色的照壁上凿着八仙过海的浮雕;绕过照壁,就是第一进,面北背南的外屋,留作会客访友、招待门客之用,顺便作为庄园外围防御;在外屋大门正对面的是一个小小的祠堂,里面供着的是鲛州人最崇拜的神灵海神娘娘,在海神塑像背面是一个落了锁的北门,以此隔开了庄园内外。祠堂以北就是安氏主人休闲之用的二进院落,是个整体呈正方形的大花园,院落里种满了各色时令花木;在院落东南侧有一棵安氏第一代家主亲手种下的梧桐树,几百年来已有三人合抱粗了;梧桐树下有一个小小的八角凉亭,红色的梁柱和单檐黛瓦顶相映成趣,很是精巧可爱,亭子正中有一张圆圆的小石桌,石桌上纵横交错刻着一条条纵横的纹路,是一张围棋的棋盘;院落西墙边上种着一排紫竹,紫竹墙东邻是一个荷花池,里面莲叶满铺,莲叶下歇着七尾寿星虎头锦鲤;西南角则是一个爬满紫藤的花架,与一进北祠堂的廊檐斗拱齐高,花架下垂着一个小小的秋千,乃是安老爷亲手绑制;一条晶亮海石铺就的小径蜿蜒着从祠堂北门爬向二进院落正北,一个小小的中堂;中堂北门打开就是第三进了,也是安氏主屋大宅所在。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安老爷偷得浮生半日闲,抱着三岁的安齐二小姐在二进花园里晒太阳。时值阳春三月,花园里百花盛开,一片芬芳馥郁。二小姐本来乖乖趴在安老爷身上,却不想,被几只彩蝶吸引了视线,挣扎着从安老爷身上爬下来,两只胖胖的小短腿风火轮儿般转着,寻着蝴蝶一路狂追,眨眼间就隐没在了花园深处。等安老爷跌跌撞撞跑过光滑的海石路面,几番差点跌跤,最后终于气喘吁吁找到二小姐的踪迹时,她正停在花园东南角的小凉亭前,仰起肉肉的小脸望着,一只肥白小肉手指着亭子,清晰的道出了俩字:凤轩。 安老爷大奇,哑巴说话,铁树开花,且二小姐一开口就是这么不同凡响,于是他当下就给二小姐取了字——凤轩,并且认为此女必是谪仙一脉,因机缘误入凡尘,注定天赋异禀。 然而现实就像铁扇公主的芭蕉扇一样,将安老爷的愿想扇到了九霄云外。三岁后,安二小姐终于能如正常人一般开口言谈,但那初言时的灵光一现却如幻梦一般消失无踪,简而言之就是,安二小姐灵气全无的长大了。如果她只是个普通女孩子也还好,偏偏令人头疼的是,这位安二小姐四五岁时起就展现出了作为一个调皮大王所必备的胡天作地天赋:上树掏鸟蛋、下河抓泥鳅、土里逮蚂蚱、水里搜青蛙等种种行径只能算开胃菜;自诩风雅儒商的安老爷那些名贵的字画瓷器几乎无一幸免惨遭荼毒,即使在闹市,也天天可以听见安家庭院深深的大宅中传出的怒吼声,吃瓜群众每每路过安家大宅总会感叹几句:原来安老爷是如此有男子汉气概的热血好男儿啊! 到了安二小姐六岁时,安老爷本着独祸祸不如众祸祸的心态,牙一咬,心一横,把老脸一扔,让家丁把二小姐“架”到了安氏私塾。那安氏私塾与安氏宗祠俱不在安府大宅内,相隔虽说不远,但是要从闹市大街东头的安府大宅走到闹市大街西头的私塾和宗祠所在地,这段距离也足够产生几部话本小说了。 安老爷也确实这么觉得,想自己驰骋商场数十载,从来没像当下如此丢人过。这二小姐一路连哭带闹、连撕带咬,哭得那是涕泪横流如丧考妣,闹得那是双拳四手无法招架,撕得那是人人挂彩衣冠不整,咬得那是狼奔豕突肝胆俱裂——总之,这一路上,安二小姐面目之狰狞、形状之恐怖令当时喧嚣异常的闹市大街瞬间噤声如一片无人之境,自此得见安家二小姐真容后,邻里乡亲们始知,安家不仅有个貌若天仙的美娇娘,还有一位吓退鬼神的赛阎王。 等十个家丁用尽洪荒之力终于将二小姐“架”到私塾庭院后,一向重视礼仪法度的安府家丁们人人衣不蔽体横躺在院中,个个气喘如牛,完全无视安老夫子眼神中的鄙视与疑惑。作为安氏家族这一代的族长,安老爷再次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如此低声下气过。待安老爷说明来意后,夫子大手一挥,允了,理由是:料想木犀之妹较之木犀也所差未几,安老爷心下只得苦笑。 不过将安二小姐送去私塾后,安家大宅又难得的恢复了些许往日的清静。然而清静日子没过几天,安老夫子便怒气冲冲的上门了,闻听门童通报时,安老爷心下咯噔一下,“要糟”。果不其然,初入学十天,安二小姐已然做下了许多“壮举”:比如第一天,在夫子伏案小憩时用火折子去挠先生的山羊胡子,差点打着火将夫子烧成毁容,幸得木犀从旁一桶水泼过来才未曾酿成大祸;第二天,将蚯蚓放进夫子的书袋,天晓得她怎么知道夫子最怕蚯蚓的?第三天,将夫子像涂鸦贴于夫子背后;第四天,已然成为这帮孩子里的孩子头,族中好几个子弟被她带的开始比赛爬树掏鸟蛋;第五天……总之是,“老夫教书生涯中,从未见过如此娇纵跳荡的顽劣之徒,莫说大家闺秀,就是那小门小户的女儿家,都断没有第二个如二小姐一般鲁钝的,同父同母所出,竟然如此天差地别?……”,顺便甩出了安家二小姐的涂鸦“手笔”以佐“罪证”,安老爷看着图画中那个只剩八字胡的山羊脸老头再抬头看看下颌胡须尽数被烧去只留两撇八字胡的夫子,用尽涵养憋着笑,终于将心底那句大实话压了下去:“这画的,不是挺神似吗?” 最终,安老爷还是低声下气任由夫子教训半天,并奉上谢仪千两以做赔罪,终于换得夫子再次怒气冲冲的甩袖而去。当夜,二小姐从私塾回到家中,照例一顿竹笋炒肉丝的家法伺候,安老爷看着熟门熟路领完罚就去祠堂跪着但是依旧满不在乎的安齐,无奈地摇了摇头,深深的仰天长叹:痴儿尚未醒矣。 第3章 第三章远嫁 之后的日子里,私塾的夫子并未再搭理过安二小姐分毫,将其视若无物,由她自由来去。安二小姐也乐得逍遥自在,没有阿爹的耳提面命,也不用搭理夫子的迂腐说教,安二小姐每日里只需来学堂点个卯,其余时间都是可着劲儿的出去疯玩儿。当然,二小姐也知道别让老爹抓住是正经,因此回回都是穿了家丁衣服扮作男装,只是可惜二小姐实在是盛名在外,哪怕扮作男装,这邻里街坊的也都只能装作不知,春去秋来,二小姐在市井中胡混了两三年,眨眼间就到了十岁,而她也成为这帮街头孩子里的“小霸王”。 其间,安家发生了几件大事,其中一件就是,安家大小姐及笄了。安家大小姐及笄后,前来提亲的人差点踏破安家大宅门槛儿,安老爷最终选择了齐州王家。 这齐州王家乃书香门第,祖上曾有人官至青阳御史,这一代王家家主的亲叔父也入过皇极翰林院做过编修,虽然这王家独子王仁君至今未有功名在身,但安老爷往年行商时与王老爷交好,也曾见过这王家少爷几面,只觉这少年儒雅俊秀,颇得古人风流潇洒仪态,且谈吐不凡,安老爷很是满意。 而安家大小姐早在13岁时就已经从私塾闭课,回到家中开始学习女红刺绣,安安稳稳走着一个大家闺秀应该走的路。15岁及笄礼后,王家就迫不及待的下了订,只等到一年后,安修大小姐满16岁,就把她三媒六聘的娶过门。 安修大小姐和安齐二小姐虽同父同母所出,彼此之间却并不十分熟稔。一方面,是因为大小姐长二小姐五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姐妹俩性格实在相去甚远,二小姐成天不着家的在外面野,如果不是经常被抓回来一顿家法,大小姐甚至想不起还有这么个妹妹,即使在学堂中二小姐再如何折腾,大小姐也只是眼观鼻鼻观心的做好她自己的本分,从不肯多言。然而,在这个八月十三的夜里,大小姐生日宴后,丹桂飘香的庭院中,安修却突然喊住了正在院中桂花树上采花采的不亦乐乎的安齐。当二小姐慢吞吞的从树上跳下来,慢慢踱到大小姐面前时,空气有一瞬的凝滞,脸皮厚如城墙的二小姐安齐,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尴尬。 “齐儿,八月十五过完,我就要走了。” “嗯。”安齐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满不在乎,踢着庭院廊下木质的梁柱,眼睛却始终不敢抬起来望向长姐。 “齐儿,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嗯,呃?哦……没有吧。” “齐儿,”大小姐像是下定什么决心一样,深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 安齐惊呆了。 “其实,我一直都很羡慕你,你总是这么自由自在的,让我羡慕到嫉妒”,安修接着说,眼神却越过安齐飘向了遥远的夜空中,“什么时候,女人才能真的为自己做主啊?” 安齐终于抬起头来,看着眼前的姐姐。她似乎从来没有认真看看自己的姐姐长的是什么样子,只知道,长姐是个天仙一般的美娇娘,而今她终于仔仔细细将她看了一遍,是的,她不得不承认,大家说得对,长姐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她的长相尽随了爹娘的优点,像母亲那般白皙的肌肤、温柔的神情、柔和的鹅蛋脸和挺翘的小鼻子,也有父亲的黑墨如漆般灵动的杏核眼和弯弯的上翘的小嘴,果然是个容易让女人嫉妒让男人疯狂的美人啊,只不过,这个绝色美人此刻眉眼微微蹙起,隐有忧色。 而此时,安修也在仔仔细细打量着妹妹,妹妹虽非绝色,五官排列组合尽显普通,脸上和身上都灰突突的满是狼狈,但那双眼睛却生得极好,像前年不小心从房檐上掉落的那只麻雀,黑色的瞳仁比常人要大许多,里面盛着满满的灵动,安修叹了一口气,每个人果然都有自己的命数。 “那个,长姐,其实我也想说对不起来着”,安齐有些手足无措的挠着自己那因为刚刚爬树上被树枝刮得凌乱不堪的头发,不擅言辞的她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她此刻所思所想。 而后她和安修同时笑了起来,十一岁的小小少女第一次感受到了温柔的力量,在那个月亮将圆的秋夜,微温的夜风吹起少女的乱发,有如一只无形的手撩拨起她心海里那湾安静的死水,她,是羡慕姐姐的吧,所以才会如此自卑的躲避着她,但是如今,都无所谓了,她们是姐妹,此生割也割不断的骨肉至亲,这就足够了。 “那,以后,爹娘就拜托你了”,安修向安齐深深的鞠了一个躬,然后慢慢抬起头来,眼中满是春水般的温柔,“还有就是,你啊,以后学着懂事些吧,别让爹娘生气了!”安齐使劲点了点头,将安修此刻的神情深深刻在了心里,或许她也没有料到,此后这件事对她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当然那是后话了。 此刻,两个少女站在花园廊下,互相打开了对方的心结,而她们并不知道,不远处的角落里,两个人影正在观望着这方, “唉,两个都是好孩子,为啥不早点说出来,还有几天,修儿就要走了”,低低的啜泣声响起, “咳,夫人,女大不中留,修儿有个好归宿,你应该高兴才是,那王家世代书香,很是知书达礼,我与王老爷一直交好,料想他们定会对我们修儿好的。” “可是,那齐州府据这里快六百里地了,修儿这一嫁,我这辈子还能不能再看见她啊,我的女儿……” 又是一阵啜泣声,良久后,安老爷的声音闷闷的响起:“各人有各人的命,唉,谁让她生为女子呢?这个世道,不嫁人她还能怎么办?” 夜风拂过花园,两处静默,一处闲愁。 十天后,八月二十三,王家的马车赶到了安府门口。安家早已是大红灯笼高高挂,等迎亲队伍一到,瞬间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迎亲队伍带着聘礼走过,足足占满了整条闹市大街,众人皆道,安家大小姐果然是个有福之人,这场风光大嫁在这小小的鲛州府,在此后几十年间依然为众人所称道,成了一场传奇! 只不过从来没有人问过,那将上马车离家远去六百里的新嫁娘是什么心情,更没有人知道,马车上的新娘在这六百里的旅途中,流下了多少眼泪。 第4章 第四章乞丐 仲秋时节送走了大小姐之后,安家又发生了另一件大事,安家独霸多年的珍珠采买权被其竞争对手刘家夺走。 自圣祖陛下一统大陆后,周边四国实际已为皇极附庸,但四国朝堂礼制依然沿袭旧制,并未被废。以青阳为例,青阳在大陆五国中,一向以法度周全、等级森严著称,青阳虽商贸兴旺,却依然秉持以儒治商、以法治礼、以礼治国的优良传统。是以,在“名正言顺”的礼法要求下,各州府商贾都极其重视商誉,而各州府官家的各种用品采买权自然是最好的宣传。众所周知,鲛州海珠以其个头、成色、品相和入药等综合价值享誉诸国,为青阳岁贡必备,所以官府采买上竞争也最为激烈。安家经几代先主开创,自四代家主开始百余年间,珍珠采买权基本未曾旁落,却不料,这一年的采买权却突然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刘家夺去了。 说起这刘家,还得先提一个人,那就是去年刚刚赴任的鲛州府尹。这新上任的府尹工作能力如何不得而知,不过平素最爱收集美人倒是人尽皆知。初到鲛州府便听说安氏木犀美名,于是在安大小姐及笄之时,这位贾府尹也曾亲自上门求娶安大小姐为自己的第十房姬妾,但不料安老爷如此不识抬举,不但拒绝了所有人求亲,还决定把女儿送嫁到远方,贾府尹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恰此时,贾府尹一行归途中路过一家肉铺,见一位猪肉西施倚门而立,姿态之婀娜妖娆,眉眼之如丝如缕,自有一段媚态横生的风流韵态,贾府尹三魂七魄当即被勾走,立刻拍板,把这肉铺家女儿刘氏带回了府中做十姨太。那刘姨太也确实媚功了得,一年来竟得专宠于府尹大人,一时间,刘氏满门鸡犬升天,气焰高涨,弃屠户而从商贾,最后拿下了鲛州府官方认证的海珠采买权,风头无两。 而反观安家,世代经营的一块金字招牌生生被官家收回,其前路景象之惨淡已是不言而喻,于是伴随着秋风落叶,安氏门客散了八九成,仆从下人们也因各种缘由离开了安家。冬日将至,安氏大宅门口紧闭,无人知晓严冬该如何度过,只除了没心没肺的安二小姐。 安大小姐远嫁后,二小姐着实老实了月余,也许是那个夜晚长姐的神情让她太过自惭形秽吧,二小姐乖乖去学堂读了一阵书,惊得夫子的眼皮狠狠跳了好一阵子,拿不准这位混世魔王肚子里又在想什么坏招儿。不怪夫子惊疑,咱们这位二小姐一贯以来“作”的风格是,你在意啥她就专门给你祸祸啥,比如安老爷那名贵的古玩字画,比如夫子那爱若性命的山羊胡,思及此,夫子的下颌隐隐有些发痛,只能继续目不斜视淡定处之。果不其然,一个月后,二小姐终于憋不住了,又开始翻墙出去满大街闲晃了。 此时已是深秋时节,枯叶落了满街,稀稀拉拉趴在道路两侧的商铺门口。今年邻里们的生意跟安家也差不多,一如这深秋般萧瑟。二小姐百无聊赖的走在街上,兴致缺缺,唉,还是回去继续听夫子唠叨吧。正这么想着的当时,二小姐一回头,怔住了。街角当铺门口,趴着一团小小的红通通的, 乞丐? 对于每日巡视“领地”的二小姐来说,见到乞丐并不稀奇,何况这条街上每个乞丐都已与二小姐混得厮熟,但是这么一张生面孔却从未见过,何况他还这么“奇装异服”——一身破破烂烂的红衣,连露出来的里衬也都是红绸底,这衣服张扬得,丝毫没有穿在乞丐身上的自觉嘛,何况这身量看起来还是个孩子,就这么一动不动的趴这儿,是昏了?还是死了?二小姐大着胆子伸出手去,扒拉开乞丐铺面的乱发,将手指放在乞丐鼻下探了探鼻息,还好,有气儿。二小姐就这样盯了乞丐半晌,最后毅然决然拉起了乞丐的胳膊,半拖半抱的拉着乞丐往安府走去。 这二小姐虽然平素甚是顽皮不羁,鸟蛋没少掏,泥鳅也没少挖,但却有一个原则,不折磨弱小,经她手抓到的鸟兽虫鱼往往很快就会被她放归原处,但奈何二小姐平日里的夜叉行径着实太过扎眼,所以想必也没有多少人会相信,安二小姐是个喜欢捡流浪动物回家的善良主儿,当然,捡人回来倒是头一次。幸得安府家大业大,数十只流浪猫狗在安府里倒是和平共处,相安无事,那再多一个人,也就只是多一张嘴罢了,何况这个乞丐的身量比她还要娇小许多,这天寒地冻的,眼看着就要入冬了,就这么扔着他,说不定真的会冻死在闹市街口。 二小姐拖着他来到安府门口,想想不妥,又拖拉着乞丐慢慢往宅子西院墙绕,到了一处墙洞处,她将乞丐放地下,一猫身子麻利的从墙洞里爬了进去,接着转身趴在洞口,将双手从洞中伸出去,摸索半晌抓到了乞丐的手臂,然后使劲将乞丐拖进了洞口,接着回身掏了一把柴草仍旧堵住了那个洞口。 洞里面一片漆黑。甫一进洞,就有几只狗围了过来,朝着二小姐热情的狂吠,慌的二小姐一个劲儿打手势: “嘘……嘘……嘘……乖乖乖乖,大黄、小白、黑豆、花脸都别吵了,再吵把我阿爹给招来了!” 几只热情的狗子非常懂事的噤声,只不过还是绕着二小姐的腿边狂摇尾巴,兴奋异常。二小姐把小乞丐拖拉到旁边的柴堆上,一放手,自己也瘫了上去,一边用手掌揉着酸胀的肩颈一边嘟囔,“我说,你这小乞丐到底吃什么了,看着这么小,怎么这么沉,可累死姐姐了。” 等休息够了,二小姐才一骨碌从柴堆上爬起来,对着昏迷不醒的小乞丐说,“你先好好歇着,我稍晚点再来看你,顺便给你带点吃的”,然后蹑手蹑脚的往前走了两步打开了一扇木门,悄无声息的溜了出去,并顺手锁上了门。 门里面,柴堆上,一直“昏迷”的小乞丐睁开了眼睛,眼神清亮。 其实在二小姐把他拖到安府门口时,小乞丐已经醒过来了,但拿不准来人意图,只能继续装昏,等二小姐离开后,他这才挣扎着爬起来,“臭丫头,真够鲁莽的,也不看着点,胳膊都被拖肿了”,小乞丐暗骂,环顾四周,看这样子,这像是一间,柴房?也罢,如今的自己无处可去,这小丫头貌似只是个普通的乡野村姑,这里也还算安全……吧?小乞丐看着围在周围朝他呜呜低吼的一群狗,对“安全”一词重新下了个定义,“大概,没有这群狗就更好了。” 第5章 第五章来福 小乞丐没有猜错,安二小姐把他扔下的地方确实是间柴房。 安家大宅三进是安家人起居作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大宅中心,高墙深院,曲径通幽,隔出了三栋主屋的活动区域,安老爷夫妇居正北,大小姐居主屋东南方,二小姐居主屋西南方,几个区域井然有序又自成体系的将大宅三进填满,庭院深深深几许?但再深的庭院又岂能关住野猫般的二小姐?七八岁的二小姐想偷溜出府时,无意中发现,在她“所辖地界”的最西南角,有处人迹罕至的小柴房,与主屋大厨房旁的柴房相比,利用率简直低到令人发指。柴房里虽堆满了枯草干柴,但那蛛丝儿结满了房梁窗棂,将此处打造成了名副其实的盘丝洞。 二小姐却如获至宝,悄悄在柴房西墙上卸了几块砖,挖了一个小小的“狗洞”出来,从此后,这里基本就成了二小姐捡回的那些猫猫狗狗的大本营,外加二小姐“探索世界”的秘密通道,当然,现在这里又多了一个小乞丐。 当天夜里,乌云蔽月,一条小小的人影鬼鬼祟祟溜进了主屋西侧厨房,未几,又背着什么东西的样子,鬼鬼祟祟溜了出来。 月黑风高夜,偷鸡摸狗天。 小小的黑影游鱼般划过大宅旁边的花园,又哧溜溜飘过七扭八拐的碎石小径,到了一栋小小的柴房前,蹑手蹑脚掏出钥匙,打开门,愣了。 低矮的房梁上方排着一、二、三、四、五只猫,如雕塑般一瞬不瞬的盯着下方柴堆,还有六、七、八、九、十只狗獠牙差互,喉音低沉,恶狠狠的围着柴堆却不敢上前一步,而柴堆上那个焦点人物却正襟危坐,闭目打坐,丝毫不在意这满屋的杀气笼罩,直到二小姐推开门,那股看不清的杀气突然就如被戳破的气球一样,泄气儿了。 “怎么了这是?先别玩儿了,来来来,快吃饭,大豆、蛋饼、三花你们的鱼,赶紧的,下来,被大黄它们吃完了我可不给你们再拿;大黄、花脸你们别抢,这是给你们的排骨,慢着点……”二小姐一进门就忙着招呼她的这帮“门客”,完全忽略了旁边那个打坐的大活人。 “玩儿?玩儿你个头,你看我这是在玩儿?”一直闭目养神的小乞丐腹诽着,顺便睁开眼,看着眼前忙着呼猫唤狗却把自己晾旁边的“乡野村姑”,这丫头,有点儿意思。 不一会儿,“村姑”的“门客”都被安顿好了,“村姑”才转过身来,笑眯眯看着他,“欸?你醒了啊?” “废话”,小乞丐再次腹诽,依然不言。 “哎呀呀,没忘了你,先来后到嘛,喏,给你鸡腿,还有馒头,这是水”,二小姐浑然未察觉对面这个大活人的思想波动,仍然大大咧咧的把包菜的包袱往柴堆上一摊,手忙脚乱的开始给小乞丐“布菜”,呃,好吧,也就只有半只鸡和俩冷馒头。 小乞丐斜睨着举着鸡腿和馒头放在自己嘴巴,满脸期待望着自己的“忠犬”二小姐,鼻子重重的“哼”了一声,把头扭向另一边。 二小姐狗腿的把手举了过去,嘴里念经般叨叨着,“你不能不吃饭啊,不吃饭会饿死的,就是不饿死也得生病,生病还得找大夫,那我爹不就知道了?我偷偷把你捡回来了,当然不能让我爹知道,可万一你要死在我家里那不更麻烦?官爷要是来找我们,我可怎么说的清啊,哎哎哎,小白,你放下,那不是给你的,是给哥哥的,再不放下我揍你了……” 小乞丐额角跳了几跳,强忍着把眼前这个呱噪的丫头揍一顿的冲动,接过了鸡腿和馒头,蹙着眉头试探着咬了几口,味道竟然意外的好。 “哎,我说……嗯?”当二小姐安抚完一群馋猫馋狗时,一回过头,看到的只有一堆鸡骨头和一个貌似云淡风轻的小乞丐,二小姐一阵愕然,紧接着莫名自豪了起来:“我说过我家的饭好吃吧?放心,以后姐姐罩着你,天天让你有鸡腿吃”,二小姐豪气干云的拍了拍自己一马平川的胸脯,小脸高高昂起,小乞丐看得哑然失笑。 “哎,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小乞丐一个大白眼甩过去,心说,就没见过像你这么没神经的姑娘,啥都不问清楚就救人,那没神经的姑娘可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个问题,无视了小乞丐的鄙视,继续喃喃自语道,“嗯,大概是个哑巴,到现在都没见你开口说话过,要不就叫铁树?” “……” “其实哑巴真不要紧,你也不要太自卑,哦,忘了,哑巴一般听不见,不过不要紧,我娘说过,姐姐我三岁前也是个哑巴,现在这不就能听也能说了?还有啊,听说,大街上捏泥人儿的老吴家也有一个哑巴,人家啊……”二小姐叉着腰,一副欠抽的人生赢家表情,洋洋自得,滔滔不绝,小乞丐第二次甩了一个大白眼儿过去,忍无可忍打断了二小姐兴高采烈的演讲,“我不是哑巴。” 二小姐一副被雷劈焦的表情,愣在当场。 “我不是哑巴。怎么?傻了?”小乞丐略带戏谑的声音响起,带着一股变声期特有的沙哑。 然而下一秒,二小姐的举动却差点让他吓傻了。 二小姐猛地扑到他身上,一把把他压在柴堆上,两只手使劲捧着他的脸,瞧啊瞧啊瞧,瞧得小乞丐一阵阵心里发毛。 “你的眼睛好漂亮,还会发绿光啊,欸?欸?怎么没有了?刚刚我明明看见的。”二小姐捧着他的脸左右翻转着,小小的嘴巴几乎贴到了小乞丐的腮边,小乞丐终于彻底傻了。 “好像阿福啊,我知道了,你就叫来福吧,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小小的少女还保持着双手抱着他的脸姿势,小小的脸放大了几倍在小乞丐眼前晃着。 “你…你…我…我……”小乞丐语言系统被打乱了。 “什么你啊我啊的,原来你是结巴啊”,二小姐一边娇笑着一边放手,从小乞丐身上爬下来,高兴的拍着手,“好了,不打扰你们休息了,明天我再来看你哈,来福。”说完后二小姐一如来时,轻烟一般飘出去了,留下一个仍在石化中的小乞丐,那小小的少女馨香似乎还萦绕在怀里, “来福,呵呵,好像也不赖吗?” 少年轻轻笑道。 而此时的他们都未曾察觉, 命运之轮,已经开始了旋转。 第6章 第六章收留 来福在柴堆上美美睡了一觉。 几个月来,他一直在不停的逃跑躲藏,加上身负重伤,已是许久未曾合眼了,此刻,虽然这个小小的柴房里充盈着这帮“门客”排泄物的尿骚屎臭味儿,但是却莫名让他的心收进了肚腹之中,睡意沉沉袭来,掩住了他的眼耳口鼻舌身意,于是他就这么放任自己,赶赴了周公之约。 直到老旧的门扉“吱呀”一声轻响,柴房门半开,他才从沉沉梦乡中恍恍惚惚睁开了眼,世界仍在他眼前交叠晃动,许久才终于对好了焦,调好了距,然后他看到了来人,却不是昨日的恩公“二”小姐。 来者是个清瘦白皙的男人,年纪约在四旬上下,身型瘦长,脸型窄长,明堂高阔,鼻挺翼丰,剑眉入鬓,厚耳贴颅,颧微耸,颌方正,一双雀目微陷眼窝,黑色瞳仁略大于旁人,这双眼睛,与昨日那丫头倒有七八分相似,但气质却与那“二”小姐天差地别,想必,这就是这座宅院的主人了。 来福一边打量着来人,一边挣扎着想从柴堆爬起来,但奈何浑身骨架如拆,挣扎半晌终是动弹不得,只得继续躺回柴堆。但是这挣扎的空当,他看到了,昨日的那位呱噪的二小姐紧紧跟在这位老爷身后,乖巧如猫的低头立着,全然不见昨日那暴猛如虎的莽劲儿。 “齐儿,你怎么说?”安老爷沉默半晌,淡淡发问,声音如水般低沉清净。 “阿爹,我……我……”二小姐嗫嚅着慢慢蹭到安老爷身子右侧,面朝父亲,缓缓伸出手,紧紧拽住安老爷那松江织锦的素色暗花袍袖角,微不可察的左右摇了摇,撒了一个无声的娇,安老爷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齐儿,以往你带它们回来,我从未过问,也无意见”,安老爷一边面朝二小姐发问,一边用空出来的左手指向柴房左侧一角,那里,十数只猫狗正挤做一团,呜呜咽咽,怯怯望着陌生却又主宰它们去留的安老爷,“但是”,安老爷接着把左手指向那个柴堆上半死不活的红衣少年,“你竟如此大胆?就不怕给安府招来祸患?” 见父亲似真的动怒了,二小姐“噗通”一下赶紧跪在了父亲身前,双手紧紧抱住父亲的右大腿,哀声求道:“阿爹阿爹,你不要赶他们走,天这么冷,就要下雪了,要是不管他们,他们都会死的,求求你了阿爹,求求你了,留下他们吧,你怎么打我骂我都没关系,留下他们吧,好不好?好不好嘛?啊……”,说着说着,二小姐突然咧开大嘴嚎啕痛哭起来,哭相无比豪迈,带着三分委屈三分不甘和四分不舍,安老爷被紧紧抱住的裤腿边瞬间沾满涕泪,安老爷的额角跳了两跳,那柴堆上半死不活的少年额角也跳了两跳,好家伙,这丫头是雷公投胎来的吗?柴房两位男士不约而同的在心里达成了共识。 而此刻“雷公”却仍旧沉浸在“悲伤”中。今天一早,天刚蒙蒙亮,二小姐偷偷溜进厨房,想趁厨子做饭空当偷几个热馒头,却不想被同样睡不着,然后同样起了个大早的安老爷发现了。于是安老爷一路尾随,在柴房门口将她抓了个现行,二小姐心里苦,被老爹训了一早上不说,现在她好不容易“收养”的这些“门客”们眼看就要被老爹赶走了,她这些日子起早贪黑天天给他们偷饭,将他们养活的成就感瞬间就要化为乌有了,思及此,二小姐哭得更响亮了。 “好吧好吧,我答应了我答应了”,眼看二小姐哭声越发嘹亮,情绪越发失控,安老爷被二小姐的胡搅蛮缠搅得不胜其烦,“你能先放开为父吗?” “不放,嗝,要是放了,嗝,你就赖账了,嗝”,二小姐抽抽答答,哭到嗝气连天,却死活不肯放开手,安老爷哭笑不得,再三保证, “不赖不赖,留下留下,都留下。” “大黄它们也都能留下?” “好好好,留下留下。” “来福也留下?” “好好好,都依你。” “不能骗我,骗人的烂肠子。” “好好好,谁骗人谁烂肠子”,安老爷苦笑不得,如同哄婴儿一般,再三发誓保证,终于安抚好了难缠的“雷公”。 而后,安老爷觉得这少年一身扎眼的红衣甚为不妥,于是吩咐二小姐,让他吃饱饭后,带他去东南侧大小姐主屋后的温泉,让他自己洗漱沐浴,换上一身家丁衣服。 等那少年收拾停当,再次出现在安老爷面前时,二小姐看直了眼。眼前的少年瓷白的肌肤微微泛出珍珠般的莹润光泽,墨玉般的黑发顺顺挽成个小包用一根木棍簪在了头顶上,一张雌雄莫辨的瓜子脸,黑亮亮的杏核眼中灵气毕现,印堂中一点胭脂记,鲜红似血,只是身量尚小,看着比二小姐还要小三四岁的模样。 二小姐活了这十一年,一直以为最美的人儿,顶天了也就是姐姐这般,像九天仙女下凡已是满腹草莽的二小姐能想出的最高级的赞美词了,但眼前这少年的长相却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此时年方十一岁的少女完全不晓得何为心动,却已本能的用行动表达了花痴的真谛——她毫不犹豫的扑了过去,两只手又紧紧捧着少年的脸,哈喇子流了一地,“你长得真俊啊,我从来没见过比你还俊的人,比姐姐还俊,比仙女还俊,对了对了,阿爹,来福的眼睛跟阿福一样,都会发绿光哦”,说着,二小姐一回头狠狠在少年腮边亲了一口,少年脸瞬间红了,安老爷脸接着绿了。 “齐儿,休得轻薄无礼,还不快退下”,安老爷感觉到,自己的老脸正被女儿踩在脚下狠狠蹂躏,一阵恼羞成怒,于是一声怒喝,当即斥退了二小姐。二小姐临走时朝父亲背影吐着舌头做了一个鬼脸,而后,又风一般的消失了。 等听到女儿欢快的声音渐行渐远,安老爷朝少年一稽首,“小女无状,乃老夫门庭不严之过,特请阁下恕罪。”少年不卑不亢稽首还礼,安老爷心下暗赞,此子果非凡夫。 “但不知阁下姓甚名谁?何方人士?年芳几何?” “小人原名刘大,原鲛州符岛郡人士,自幼父母双亡,无兄弟姊妹,依祖父而居,去岁家乡饥荒,祖父病亡,我一人沿路乞讨,流落至此,将死之际蒙二小姐搭救,并赐名来福,如今幸得老爷收留,自愿卖身为奴,随侍小姐左右,以报救命大恩”,少年口齿伶俐,反应机敏,一番身世自诉完,不等安老爷喘息消化过来,就“噗通”一声跪在安老爷身前,“砰砰砰”三个响头磕毕,却仍然趴伏着不肯起身,“望老爷成全。” 安老爷思忖半晌,在屋中来来回回踱着步,而后慢悠悠的坐回太师椅,慢条斯理的说道,“既如此,我本当成全。只不过,如今我安府初遭困境,月银有亏,家中仆从们也遣散众多,小哥卖身为奴怕是委屈了。” 少年静静伏在地上,脸孔低垂,不发一言。 一室静默。 一柱香后,安老爷终是无奈的叹了口气,“也罢,既然你执意留下,也无妨。我夫人余氏娘家有几房远亲符岛乡下,恰好最近投奔我夫妇,”安老爷拿起茶盏,轻轻啜了一口茶,又缓缓放下,少年终于抬起了头,眼神中,惊疑不定。 “只一条”,安老爷继续慢条斯理说道,“我夫人余氏那远亲只是乡野粗鄙之人,倒是略读了几年书,粗识得几个大字儿,所以我安排他做了二小姐的书童。”少年闻言,目光中露出狂喜之色,又赶忙伏下身子,“砰砰砰”连磕了五六个响头,而后跪趴在地上,单薄的脊背轻轻颤抖着,似在低声啜泣,安老爷静静看着少年,良久后,少年挺起身子,眉眼如常,对着安老爷行了个伏拜大礼,“谢老爷收留之恩。”而后,举止有序的爬起,双手垂立身前,轻轻倒退出屋。 一会儿后,安老爷也站起身来,走到主屋门口,看到,那新来的小厮来福在后院掘了一点泥巴,用井水和了,慢慢的匀着面,安老爷在心里暗暗叹气:凤轩若有此子十分之一的精灵,怕是安家也有望了。留下这个孩子,对安家来说,究竟是福还是祸?作者有话说:前几天将开头几章拿给闺蜜看,她评价,我看了怕会睡着,瞬间觉得颇受打击,有这么无聊吗?而后这几天看了看,确实节奏太过缓慢,实际上这些少年日常生活离主题还有十万八千里,但是我很 第7章 第七章书童 在初冬来临之时,旷课许久的二小姐终于回到了学堂,身边还跟着一个黄瘦的小厮,据说是余氏夫人的远亲,大老远的投奔安老爷,给二小姐当了个书童。 “真可怜见儿的,这么瘦弱的孩子,怕是得被这个霸王给欺负死。”夫子撇了一眼面前这个撅着嘴一脸不耐的二小姐,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也不知是心疼这个黄瘦小厮还是心疼自己。 然而无数先人用他们血淋淋的教训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真理:看人不能光看外表啊! 比如眼前这位“可怜见儿的”书童。 时间回到那日二小姐被安老爷斥走后。晚饭时间,二小姐准时坐在餐桌前。不一会儿,安老爷施施然地踱着步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脸色蜡黄,身材娇小的小厮。 “齐儿,这是你母亲的远房表亲,以后也是你的书童伴读,先认识一下。” 二小姐好奇的过来见礼,并奇怪的往安老爷身后探了探头,“来福呢?” “二小姐好,小的就是来福!” “……” 二小姐被雷劈焦了。 “你你你你你你……” 来福才不长这样,可惜这话还没说出口,那脸色蜡黄的小厮已经先开口了: “回小姐,小人自幼得一怪病,见不得水,遇水后五官面貌会暂时性发生错乱,变成另一个人的模样,等水干透,小人自会恢复原本面貌,所以吓到小姐了。” “……你当我傻吗?”二小姐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严重侮辱。眼前这个八字眉倒垂,一双缝眼儿的眼角斜斜耷拉着,蛤蟆样的大鼻子趴脸上、酒渣鼻上满是雀斑的、活像那天香楼龟公的黄脸小厮是刚刚看到的那个天仙?须知,二小姐一向对于自己的眼神儿很有信心,对于自己的审美更有信心,如今眼神儿和审美都被人否定了不说,连带着智商都被人小瞧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却见那小厮继续淡定的朝着小姐拱手弯腰,以一加一等于三、耗子它妈是只猫这般肯定的语气回答道:“小姐,来福所言句句属实,望小姐明察。” “你骗人,你瞎说。我爹跟你说了什么?你脸上肯定涂了东西。” “小人没有瞎说。” “你没瞎说?那你告诉我这是什么病,赶明儿个我也得一个看看,能不能变成刚刚那样的天仙。” “好了,齐儿,别胡闹了,坐回来,吃饭。”最终还是安老爷发话,以命令来打断了眼前这位钻了牛角尖的霸王那不依不饶的盘问。 最终二小姐气鼓鼓的坐回来座位,一边扒着饭一边暗暗赌气,今晚一定偷偷去给他把“妆”卸了,我就不信我治不了你。 当夜三更,乌云依然蔽月,二小姐就偷摸着黑,溜进了书童们的寝室。这寝室里共两个人,一个是来福,一个是安老爷的书童,虽然都是小小少年,但是寝室里却鼾声如雷,也分不清这声源具体来自这两位壮士中的哪位,只听得鼾声此起彼伏,花样百出,“哼~呼~”、“哈~吁~”,仿如奏鸣,将在地上爬行摸索且做贼心虚的二小姐吵的心火噌噌直上,暗骂自己的失策无聊。 终于二小姐蹭到了西墙边的床沿上,伸手摸索了下,摸到一只硌人的手臂,二小姐又来来回回摸了摸,终于确定这人就是那个干瘦的来福了。正当此时,来福一个侧翻身,朝床沿翻来,二小姐吓得一伏腰,以为要被来福发现了,却不想来福只是换了个姿势趴卧着,一只左脚顺势从靠墙的床侧翻了出来,耷拉在床沿上,然后好死不死的,踩到了二小姐颈后大椎处。 二小姐后背一阵酸麻,心下直道不好,着道了。昔日二小姐喜在闹市中胡混,也听了些说书先生讲过的“江湖故事”,是以,虽然从未闯荡过江湖的二小姐也隐隐约约知道,此刻,自己,大约、大概、或许、可能是被点穴了 吧? 可眼下该咋办?二小姐姿势相当不雅的趴着,肚子使劲往地下沉,屁股却高高撅起,脖子直愣愣的往前伸着,以一个完美的猫腰式定格在当场,脖子上,还担着一只小小的脚丫,一动不动,二小姐欲哭无泪,此刻终于明白,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了。 直到第一声鸡鸣响起,来福大人终于又翻身转向墙侧了,那只“安分”的脚终于离开二小姐那僵直了一宿的脖子,二小姐浑身一松,维持了一夜的猫功,散架了。天晓得她用这姿势维持这一宿期间,在心底里将来福的祖宗十八代给问候了多少遍。好不容易解了穴,却实在是浑身酸麻到无力行走,二小姐只能如进来时那般,慢慢拖拉着爬行到门口,然后悄悄打开门,依然爬了出去,狼狈,无比的狼狈。 床上,那个鼾声如雷的少年嘴角边勾起一个小小的弧度。 给这么个蠢丫头当书童? 好像,也挺有趣的。 第8章 第八章斗智 老话说得好,卤水沾豆腐,一物降一物。 自二小姐面世以来这十一年,还是头一次吃这么大的瘪,此时她的目的已经从“扒下来福的真面目”自觉转到“好好整整来福这个天敌”上了,但却浑然忘了,这位“天敌”可是她自己亲手捡回来又胡搅蛮缠留下的,此即所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然而,理想丰满如贵妃,现实却干瘪似鬼脚。 就比如此时。 二小姐在无比丢人的“偷袭”未遂后,休整了足足两天,第三天半夜,二小姐又偷偷起来在自己门前挖坑了,并将一段麻绳机关置于坑中,麻绳两端蜿蜒系在二小姐卧房两侧的大树上,然后将陷阱松松的铺上一层薄土,保证从外侧看来毫无端倪后,二小姐才心满意足的躺回去睡了。这是二小姐惯常捉鸟雀用惯了的机关陷阱,素日里百发百中,因此二小姐可谓胸有成竹,然后躺在床上舒舒服服翘着二郎腿,请君入瓮。 清晨时分,天刚蒙蒙亮,二小姐眼前就有人如念经般催促着她,她迷迷瞪瞪睁开眼,一张硕大的蛤蟆脸晃在眼前,“二小姐,该起床了,老爷找您训话。” 二小姐对焦许久,终于特别有男子气概的爆发出了一阵相当不文雅的狂呼: “啊啊啊啊啊啊啊……,鬼啊……” 窗外,惊起麻雀一双。 窗内,那蛤蟆脸的“鬼”无语凝噎,一双绿豆大小的蛤蟆眼中露出一丝丝委屈,很明显,二小姐的“无心”之言伤到了他那纯洁的自尊心,“来福自知貌丑,唐突小姐了,实是因为扣门许久,不见小姐应答,来福担心小姐这才逾矩,不想竟惊了小姐,来福这就去找老爷领罚,还望小姐海涵。” 说完深深朝着床上那还在迷糊中的小姐鞠了一个躬,然后毕恭毕敬的倒退出门,轻轻关上了门。 床上那还在迷糊的小姐打着坐,突然脑子里一个雷劈下来,瞬间把脑中的浆糊劈了个精光,等等,来福怎么进来的?我的机关?二小姐挠头散发的从床上跳下来,跑到门口,驻足查看。 清晨的阳光洒下来,那机关一如昨日般懒洋洋的藏匿着,毫无被破坏的征兆。难道刚刚来福到来只是我的错觉?二小姐心下一阵儿犯懵,不自信的用脚踩了踩那浑然一体的陷阱,下一秒,二小姐就切切实实体会到往日被逮鸟雀的感受有多酸爽了。绑在树梢上的绳端急速往两侧缩紧,陷阱中的绳套结结实实栓住了二小姐的右脚,猛地拔了出来,把二小姐拔了一个倒栽葱,沿着收紧的绳索在两颗大树之间晃来晃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救命啊……”二小姐震天虎啸惊山林,停在屋檐上的鸟雀扑棱棱的打着闪飞走了,徒留一片片鸟毛,呼啊呼啊的飘洒了满院,衬着二小姐那倒挂金钟的飘摇姿态,啧啧,好一副流风回雪的美景。 不远处的主屋,安老爷正提笔欲疾书,忽闻嘈杂声起,惊疑的问:“何事如此喧嚣?”垂手立于旁侧欲领罚的蛤蟆脸小厮道:“大约是捕兽夹抓住了什么走兽吧?” “走兽”二小姐以如此轻云蔽月的潇洒姿态,悠悠地在树梢上荡了一上午,直荡得是三魂不归、七魄不摄,金光满眼、钟鸣萦耳,直到午饭时分才被前来传饭的丫鬟发现并喊人解救了下来。甫一落地,二小姐就以气吞山河的气势一顿狂吐,直吐到胆汁横流,终是眼前一黑,昏过去了。 此局,二小姐,完败! 也不知睡了多久以后,二小姐悠悠醒转了过来,那呕心之感始终萦绕满怀,新仇旧恨于是一股脑涌上心头。一般情况下,正常人在连番吃瘪后都会对这种惹不起的“太岁”敬而远之,但可惜的是,咱们的这位二小姐在一般情况下确实不是什么正常人。于是屡战屡败的二小姐选择屡败屡战,在又休整两天后,稍微恢复了些精神,就端着一碗她“精心”熬制的甜粥往来福屋里走去,并且“软语温存”、“伏小做低”的劝着来福喝下去。来福丝毫不疑有他,豪气万分的干了下去,末了还直夸二小姐“手艺真好”。 二小姐心底暗自狂笑,那甜汤里,可是下了双倍剂量的巴豆、大黄和番泻叶粉,二小姐以前成日里游荡市井,别的没学会,倒是淘了不少这种下三滥的“好药”,此刻终于派上了用场。 然而一直等到晚上,那蛤蟆脸小厮都跟没事儿人一样来回在她眼前晃,直晃得她怀疑人生,难道这是因为我年纪小,所以被人坑了买了假药?所幸,二小姐一向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一根筋,于是当晚她本着试验的心态将同样剂量的甜汤尝了几口。 事实证明,作为这条街上最彪的妞儿,果然没人有胆儿敢坑二小姐,这泻药质量是真真好,二小姐当晚抱着马桶亲密接触了一宿,泄得差点元神出窍、飞升上仙,于是,当第二天顶着一张蜡黄面皮儿、耷拉着眼皮儿出现在众人眼前的二小姐仿佛那蛤蟆脸小厮的双生子,众人尽皆憋笑不敢言,二小姐有苦说不出。 这一局,二小姐,依然完败! 此后的半个多月里,二小姐屡屡恶作剧,又次次铩羽而归,安老爷戏看的足且心情大好之下,发话了,来福从此跟着二小姐,去学堂督促二小姐的学业。 确认过眼神儿,二小姐终于明白遇上惹不起的人,心下暗道苦也,却也只能在来福的一路“护送陪伴”下乖乖回到了学堂,此刻,站在了夫子面前。 第9章 第九章山洞 二小姐此刻斜睨着眼,松松垮垮站在夫子面前,一副吊儿郎当的颓废样,夫子心里的无名火“腾”得一下烧到了脑子,“站没站相,行没行相,这哪里是什么大家闺秀?根本就个流氓!”当然夫子脑子还没彻底烧坏,这顿腹诽断不能说出口,只好憋的脸通红。 不过一会儿之后,夫子便发现,安老爷最近当真是有时间管教女儿了,喏,这混世魔王竟然笔挺的坐着,一动不动,与以前的疯魔样简直判若两人,那份认真劲儿啊,直教夫子涕泪纵横,朽木可雕啊可雕!还有旁边那书童,虽然长得丑了点儿,但是能陪着这样的二小姐来念书,这种不畏死的求知欲是多么难能可贵啊难能可贵! 这厢夫子涕泪横流,直以为榆木疙瘩终于开窍,于是乎,分外用力的吹胡瞪眼,恨不能将满腹学识倾囊相授;那厢二小姐被定住一动不能动,早已在心里对来福凌迟数遍了,这该死的蛤蟆脸,刚刚坐下时他又不经意的拂过自己的后颈,于是二小姐瞬间又变成了一尊石佛,直到放课后。 二小姐从来没有端坐如此久的时间,甫一解放,浑身骨架散落一地,她恶狠狠的瞪了一眼旁边仍然笔直坐着、目送夫子走出去、貌似仪态周正的好儿郎,头一扭,起身往学堂外走去。 来福不远不近的跟在二小姐一丈后,二小姐走他也走,二小姐停他也停,此刻夕阳西下,那火烧的夕阳将迎着夕阳前后而行的两个小人儿的身影拉成一条笔直的线,宛如一副静默的画卷。画卷中那个沉默的小厮浑然不觉得跟着二小姐就这样绕出城门有什么不妥,二小姐却已忍无可忍,终于停下,转身,恶狠狠的对着她身后的蛤蟆脸小厮怒吼,“你给我滚远点儿,我不想看见你”。 “回小姐,老爷让我跟着二小姐,一路护送,来福不敢有误”,那蛤蟆脸小厮不卑不亢的弯腰答道。 “你难道不怕我把你带到什么犄角旮旯里暗害了?”二小姐脸上的狰狞未消,恶狠狠的朝来福走了过来。 “回小姐,来福的命是小姐捡的,小姐要拿去,来福无怨。”蛤蟆脸小厮完全不惧二小姐的“恐吓”,依然不卑不亢再次弯腰回答,而后抬起头定定看着眼前恶狠狠的小小少女。 那少女闻言,先是一愣,然后定睛看了那蛤蟆脸许久,终是如那泄了气的皮球一般,被一股扑面而来的无力感笼罩了,她无声冷“哼”了一声,依旧扭过头朝前走去,“别告诉我爹。” “……好。” 来福默默跟着小姐从鲛城西门一路往西,来到了鲛城西南的被当地人称做“狼牙山”的山林中,然后继续默默跟着小姐左爬右蹭,来到一个小小的山洞前,二小姐一弓身,进了山洞,来福沉默的跟了上去。 进了山洞,二小姐就进到里面,窸窸窣窣了一阵,抱出了一小捆柴火,然后从怀里摸出个火折子,点火,吹烟。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显是训练已久。只不过自始至终,二小姐都目不斜视,未曾搭理过左边的少年分毫,一阵难堪的沉默静静笼罩在逼仄的山洞里。 不一会儿,枯枝上的火星开始蔓延,枯柴噼啪作响,柴火点着了。二小姐静静坐在火堆旁,双手抱着膝盖,小小的脸蛋搭在膝头上,一瞬不瞬的望着火堆,像一只乖顺的猫,小小的山洞慢慢暖和了起来。 不一会儿,小小的柴堆灭了,二小姐起身出外在附近又捡了一堆枯枝,把它们抱回了山洞,然后拍拍身上的衣服,转身往回走,来福依然一路沉默的跟在二小姐一丈后。 此后一月有余,每日清晨,二小姐都会被来福定在课堂中,每日课后,来福都会跟着二小姐来到秘密山洞,两个少年一路沉默,谁也没有打破这难得的和谐。托来福的福,二小姐有生以来头一次听进了一些圣人的微言大义,比如此刻,夫子摇头晃脑的讲道: “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见蹈而死者矣,未见蹈仁而死者也。仁之道,圣人道也……。” 课堂中听取蛙声一片,众子弟尽皆学着那夫子,摇头晃脑,读书声朗朗,一派温暖宁静的祥和,飞出了这小小的一方天地,外面大雪纷飞,隆冬已至。 放课后,二小姐依然雷打不动的踏雪前行时,来福第一次伸手拦住了二小姐,“天色已晚,雪滑路难行,小姐不若归家,以免老爷惦念。” 二小姐瞟来福一眼,使劲推开了他的手,依然头也不回的踏雪前行,来福轻叹一口气,跟着任性的二小姐一路上了山。 小小的山洞中,火光萦满,二小姐依然抱着膝,小小的下巴磕在膝盖上,抬头看着那天空中撒下的雪片,脑中忽然想起夫子前些日子讲过的一个典故,说前朝有个姓谢的世家大族,族长是个极致风雅的才子,有一日也如此刻这般大雪纷飞,才子与子侄们探讨何物如飞雪,其侄道“空中撒盐差可拟”,而其侄女却道“莫若柳絮因风起”,才子惊叹于侄女的精妙之才,而后为她精心挑选了门当户对的世家子弟,却不想才女嫁去后半生惨淡,末了夫子叹道,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多才,常生妄念,失之逾多,终至孤零,可叹可叹,不若平安度日,德修为主。 二小姐虽觉得夫子这么说未免太过轻慢女儿家,可是也终究想不出该怎样辩驳方才正确,加上长姐远嫁,小小的少女终于开始有了些许迷惘,女子这一生,究竟该怎样度过方为正道?思及此,二小姐轻轻叹了一口气。 一直静静坐在二小姐左侧的来福突然轻轻笑了,鬼使神差的,伸出左手轻轻抚了抚二小姐头顶, “没想到,小姐你也有烦恼。” “……”二小姐回赠他一个大白眼,依然不语。 “来福自知,初时戏弄二小姐太过,二小姐生气也属小的自找,来福此前多有得罪,望小姐恕罪。” 来福突然认真道歉,而后转身面朝二小姐跪下,深深朝二小姐磕了一个头,伏跪不起,二小姐有些诧异的看着他,脸色被火光映衬的微微发红,其实……其实来福也没那么糟糕。这一个月来,他一直默默当着她的护卫,忍受着她的白眼和冷落,还督促她听进去了些许圣人之言,何况二小姐长了这一十一年,并未真正遇见几个同龄人相伴,所有人都厌恶她的坏脾气,思及此处,二小姐有些郁郁,她把头深埋在两膝之间,声音闷闷的传了出来,“你起来吧,我…我…我原谅你就是,你…你也不能再戏弄我了。” 这是二小姐在来福长在安家一个半月后第一次好好跟来福说话,她自己有些难得的羞赧。来福有些意外,他以为二小姐还要继续生一阵子气,这么好说话的二小姐也是让他有些诧异的产生了些许难为情。 少年人的心性总是来得单纯,一点点小小的恶作剧可以记很久,但是一句柔软的话语又能瞬间融化冰山,山洞里火星噼啪作响,两个少年人第一次平静的相视而笑,“拉勾,不许反悔”,二小姐伸出右手小指,来福也伸出小指,印下了小小的誓言,“来福发誓,以后再不会欺负小姐,来福会一直陪伴小姐左右,好好保护小姐”,二小姐开心的笑了起来,“你知道吗?你是我第一个人类的朋友,其他人都怕我,讨厌我,还从来没有人敢这么整我呢。” 二小姐拿一根枯枝拨着火堆,来福怔怔看着她略带羞怯的侧颜,心里不由得生出了些许怜爱,其实,二小姐也蛮可怜的。 来到安家这一个多月,他间或从其他下人口里听说了许多安家二小姐的一些轶事,特别是有大小姐做比对时。大小姐是天赐贵女,福星临门,而二小姐出生时有缺,成长期又顽劣跳荡,人人都道她是扫把星降临,无几人愿意关注她,尤其是在大小姐远嫁后,安府商场受挫,更加重了大家的猜疑讥讽,二小姐虽然年幼,怕也是懂得这些投射于她的猜测吧? “其实我都知道,大家都说我是灾星,从来都没有人愿意接近我,除了阿福它们。”小小的少女开始回忆往昔,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生出了这种小小的自尊呢?可能是初初有印象的五六岁时,她见父亲推着紫藤秋千上的姐姐在游荡,姐姐笑声清朗,催着父亲说,“高点,再高点”,那时父亲温柔的脸上笑意满满,他说,我们修儿是九天仙女下凡,将来也会回到天上成为最亮的那颗星星,二小姐羡慕的看着,两只肥白小腿慢慢蹭了过去,伸手要抱,父亲只是轻轻说,齐儿还太小了,等稍长些吧,然后父亲回头唤乳母将二小姐抱走,他牵着大小姐一路走去,一直低头轻笑,亲切的问着大小姐什么,父慈女孝,一派欢颜萦绕。 而后二小姐开始常常趁乳母不在意,一个人跑进花园,站在那小小的紫藤秋千上练习飞翔,终于,不需父亲推送,她自己也能荡得飞起了,而且越飞越高,秋千一荡,荡出一进廊檐之上,二小姐仰天看着那晴空万里的朵朵白云,仿佛自己是只生了双翼的鸟儿一般自由,春风拂过她的脸庞,她看到了门外热闹的街市,她听到了小贩的叫卖声响,一声接一声,那是深宅大院之外的滚滚红尘,二小姐突然觉得,世界好大,她开心的笑了起来,朗朗的笑声飞出了深宅大院,也惊动了古板的父亲。最终当二小姐开心的从秋千上下来时,换来的是父亲毫不留情的一顿责罚,那是二小姐第一次挨打,跪在海神娘娘的祠堂里,足足一宿她都想不明白,为何姐姐可以大声笑,而自己却要受罚,最后的结论是,爹喜欢姐姐不喜欢她,所以她讨厌姐姐。 安宅大院坐落于此数百年间,有一温泉盘踞于此。到了安老爷当家时,将那方温泉附近的房屋修葺一新给了大小姐,并严令闲杂人等不得随意靠近。二小姐终是顽童心性,一时兴起,常翻过姐姐的花园墙头,偷偷溜进那小小的汤池泡澡,却不想有次被姐姐的贴身丫鬟看到,然后回禀了老爷。安老爷依然将二小姐一顿家法,着去祠堂罚跪一宿,其间丫鬟小厮们压低声响从祠堂走过,偶尔飘过几句“灾星”“讨债”的零碎话语,这一次,二小姐却终于释然了,原来,一切都是她的错,父亲不喜欢她,只因她是灾星。 后来,二小姐开始整日偷跑出去,她很有身为灾星的自觉,不能给爹娘惹麻烦,而游荡在闹市街区时,街头的穷苦孩子不敢惹她,街头的顽劣孩子打不过她,她就这样打遍整条街时混成一代魔王时才发现,原来她给爹娘惹来了更大的麻烦。 后来爹把她押到学堂,让夫子好生调教。她却在第一眼看到了学堂中央正坐的、如新雪初霁般明亮的姐姐,在那一帮乌溜溜的皮孩子中格外端庄秀丽、明**人,她不自觉的后退了一步,想逃。而夫子在此时一口一个“木犀之妹”的称赞于她,却是句句褒奖于姐姐,木犀之妹将来必如木犀一般,这仿若讽刺的言语一句句扎着二小姐那幼小的自尊心,你妹的,木犀木犀,本小姐没有名字吗?二小姐惡向胆边生,终于在课间夫子休息时来了个小小的恶作剧。 其实夫子人挺好的,他的课也授得不错,只是着实有些酸腐,而她也只不过想要开个玩笑将他的山羊胡给除了去,那样的话,夫子说不定看起来会好看些。然而结果是,当她不小心点着了夫子的胡子时,夫子差点被毁容而变得更加难看。姐姐的一桶水直泼过来,打湿了夫子和杵在一旁的始作俑者二小姐,她仰头看着面色沉静的姐姐,大小姐眼中丝毫没有任何情绪流转,无怒亦无忧,仿佛那只是路边的一只野猫,二小姐方明白,原来姐姐也一样不喜欢她这个妹妹。 自此后,二小姐愈发顽劣,两姐妹之间微妙的生出一层坚冰一样的隔阂。直到大小姐临出嫁前的那个月圆之夜,大小姐第一次轻轻柔柔的唤着“齐儿”,大小姐略带愁绪的说羡慕她,那时候,二小姐那隐匿许久的自卑突然一股脑的冒了出来,原来,自始至终,不自信的少女想要的不过是姐姐一个温暖的笑,还有一点小小的肯定。那时候她也突然顿悟,原来,姐姐也如她一般,不是那么肯定自己的存在,原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无法对他人说出口的烦恼,即使完美如姐姐也一样。 而后姐姐出嫁,她则专心致志照料她的那些“朋友”,一群流浪的猫猫狗狗会在她面前对她展示毫不保留的信任与好感,她觉得,即使作为一个灾星,她也多少是能帮助到别人的,哪怕对方只是一只猫一只狗。那时候她常常穿越闹市出城游荡,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小小的山洞,周围枯枝遍地,二小姐将这些枯枝每天都捡回洞里,然后升起火堆,火苗腾腾,她常常这样看着那熊熊火苗吞噬掉那等待腐坏的生命,心里莫名的就会平静下来,她习惯在这里放空自己,烧掉自己所有的杂念,然后回家,她依然是那个调皮不羁的风一般的少女,然后就捡到了来福。 “你知道吗?我真正生气的,不是你的捉弄,而是,明明是我捡到了你,你却相信父亲不相信我”,二小姐伸出小小手,抚上来福那张疙瘩满布的蜡黄蛤蟆脸,“你也是个灾星吧?所以不能用真面目示人。” “……” “所以爹让你遮住原本长相,也是为了帮你是吧?只是你们都防着我,也是因为我是个蠢货吧?你们都怕我坏事儿。” “……” 来福很惊异,看起来粗枝大叶、胸无点墨的草包二小姐竟然也有如此通透的时候,一时声音有些涩涩的,“小姐多虑了,老爷只是担心小姐。” “没关系,我习惯了”,二小姐声音如常,“不论是爹的想法,还是,你的长相”,少女调皮的朝来福偏了偏头,吐了吐舌头,火光映入少女的眼中,雀目中星光闪烁,来福的胸口突然如同点了一束烟花,“咻~砰~”,火花在夜空中炸裂。 来福一时竟有些痴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 第10章 第十章除夕 当山洞中的火苗只剩下缕缕灰烟时,二小姐早已把头枕在来福肩上,沉沉的睡过去了。而后她感觉趴在什么人的背上,如一片树叶般轻盈,飘飘忽忽,如坠云雾,她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梦里她着五彩霞衣,挥着斑斓的水袖,立在彩云之上翩然起舞,那丝竹声声不绝于耳,满目芬芳尽皆流连,远处,一方金色宫殿在仙风中若隐若现,阵阵鹤鸣直上云霄,然后,二小姐就在这片仙气缭绕中醒过来了。一睁眼,面前仍是自己的雕花大床,二小姐安安稳稳睡到了天光大亮,已是许久未曾如此放松了,二小姐懒懒的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 今日乃是夫子休课的第一天,腊月过半,已是新年将至,顽童们吆五喝六的飞回各自家中准备过年。这个年对于热闹惯了的安府而言,着实显得过于冷清。仆从遣去大半,门客也走了七八,偌大的安府里,只有安小姐逗猫走狗的身影在四处徘徊。 自打二小姐与来福一笑泯恩仇后,二小姐去闹市大街上寻衅滋事的概率直线下降,安府里常闻二小姐嘹亮的欢声笑语。此刻,来福正与二小姐蹲在地上看几只猫儿打架,“小姐,哪只是阿福啊?你常常说我与阿福很像,但不知有多像?” “阿福没在这儿呢,它可是它们的老大。”二小姐面有得色,掐腰仰头,仿佛在介绍一位了不起的大人物。 “呐,你看,大黄是这群狗狗里的老大,可是它却打不过阿福,上一次我亲眼看见,阿福抱着大黄的头一顿胖揍,大黄都被打哭了呢。”远处,那本来叼着骨头玩儿得正欢的、据说曾“被打哭了”的大黄听到二小姐的话,似乎能听懂一般,哀怨的朝二小姐吼了一嗓子,带着小媳妇儿一般的委屈。来福更有兴趣了,于是拖着二小姐开始满院子的搜寻阿福的踪迹。 终于,在午饭的鱼香蔓延时,一只挺着大肚子的黒狸花肥猫一扭三拐的出现在了众人面前,来福终于见到了据说“跟他很像”的那个阿福。 阿福缓缓走到二小姐脚边,用头使劲蹭了蹭二小姐的腿,带着几分谄媚几分撒娇。二小姐把手边剔了鱼刺的鱼肉放在脚下,阿福用跟它那肥硕的身躯毫不成比例的娇嗲叫声向二小姐表示了感谢,然后文绉绉的吃着嘴边的鱼肉,顺便给来福甩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儿。 “我竟然被一只猫鄙视了?”来福有些不敢相信。难得见来福吃瘪,二小姐在一旁憋笑,屡战屡败的记录终于因为一只肥猫而改写了。 而阿福和来福似乎天生八字不合,当来福就阿福的身材与他自己相差甚远来反驳二小姐那莫名其妙的“像”言论时,肥猫在一旁“哈~哈~”的威胁嘶吼,二小姐与来福斗着嘴,顺便抱着阿福参战,安老爷与夫人则笑眯眯的看着眼前这两个小朋友有一搭无一搭的无聊斗嘴,都是暖暖的会心一笑,自从大小姐出嫁后,安府已经很久都没有这种生气了。 眨眼间,除夕已至,安府在忙完了例行的祭祀后,把下人婆子们都聚在一起吃了一顿热闹的团圆饭。来福与二小姐紧邻而坐,每天例行的斗嘴时光依然如约而至,一向笨拙的二小姐每每落于下风,被毒舌的来福不着边际的损上好几回,气得二小姐每每做势要打,那据说跟来福很像的肥猫依旧在一旁帮腔,吵个人仰马翻时再被老爷劝止,一餐年夜饭吃的是尽皆欢乐。 饭后,二小姐拉着来福去前院空旷处放那堆烟花,二小姐点着一个二踢脚,“咻~啪~”烟花升空,在天空中炸出一个大大的红色牡丹花,二小姐的“门客们”尽皆围在旁边,似乎也被烟花感染,欢呼雀跃;来福不甘示弱点着一个泥墩子,“呼~砰~”,在天空中炸出一朵金色的菊花,扑簌簌的从夜空中隐没,然后此起彼伏,蓝色绿色的橙色的银色的,各色礼花在天空中绽放,火树银花夹杂着阵阵欢快的童音和狗吠猫叫在大宅里盘旋,门口大红灯笼高高挂,迎着兆丰年的飞雪,安府大门紧闭,过了一个热闹喧嚣但是却温暖祥和的除夕夜。 “小姐,我真的很好奇,你是从哪儿看到我跟这货像的?何况它是怎么把自己吃成个球儿的?”放烟花的空当,来福依然不忘损损那只肥猫。 肥猫愤怒的朝着他大大张嘴“哈~”了一声,二小姐赶紧把这都快比她腰还粗的肥猫抱了起来,一边顺着毛安抚着它,一边献宝样的对来福说,“你看,你们的眼睛是不是很像?” “……回小姐,根本不像啊!而且,您养这么只……猫能干嘛啊?我看它除了能吃外好像别的用也没有啊,我来福好歹还能陪您读书啊。” “哈~”阿福又是一声愤怒的嘶吼。 “谁说没用的,阿福是我见过的最最聪明的猫了,它可比你听话多了。” …… …… 等天空中最后一朵烟花寂灭,二小姐和来福已经仿若置身云端,周身尽皆烟尘。这个除夕算过了吧?过了年我就12岁了,这么想着的时候,二小姐突然想起,时至今日都未曾问过来福年方几何? “回小姐,过完年我就13岁了”,当二小姐问起时,来福这么答道。“你骗人,你明明看起来比我还瘦小。”“是真的,小姐啊,来福以前乞讨为生,哪里有办法吃饱饭啊……”“……”两个孩子一边讨论着究竟谁年纪更大一边往后院走去,声音渐渐走远,带着满身烟火味儿。 忽然,一声幽咽的乐声传来,二小姐头皮一阵发麻,紧紧抓住来福的右臂,“什……什么声音?不是鬼吧?” “不是鬼,应该是箫声,好像在大花园里,要不去看看?” “不……不要了吧,万一是鬼在吹箫呢?” 来福连哄带拖的,终于把二小姐拖到了那二进大花园,两个小鬼头隐匿在廊檐的阴影下,抬头看着前方,那个小小的凉亭下,有人裹一身白色狐裘,对着晦暗的夜空悠悠咽咽吹着什么, “是爹?” 二小姐目光如炬,一眼就认出了那个清瘦的身影正是平日里见惯的父亲,只不过此刻的父亲却又不像二小姐眼中的父亲,那个人影清冷的如同谪仙人,仿佛随时能乘风而去一样。 箫声咽,秦娥梦断秦楼月。 好一个飘逸俊秀的人啊,来福一边在心底里暗赞着,一边合着那古老又生僻的古曲轻轻吟唱。而那位飘逸的谪仙人却全然不知,此刻有两位未经人事的少年已然拜服于他的狐裘下。 二小姐以前只是知道父亲曾三次落第,一介落魄书生不得以回来继承家业,却完全不晓得原来父亲也是这么一个风骨俊逸的出尘人物,这把幽咽的洞箫更是刷新了二小姐仅有的审美,她竟从不知父亲有如此才情风致。 然而不等二小姐擦擦哈喇子,那箫声却突然休止,背对他们的安老爷用他惯常的温和嗓音喊了一句: “出来吧!” 晦暗不明的天光里,两个鬼鬼祟祟的小人从廊檐处推推搡搡的蹭了出来, “爹。”二小姐貌似乖巧的向父亲行礼。 “嗯,这么晚了还不去睡,在这儿听什么墙角?”安老爷努力想摆出大家长的架势来。 “您不也没睡吗?还有闲情逸致穿成这样在这里吹箫,吓唬鬼啊?”二小姐腹诽,却识相的乖乖低着头,一副温柔贤淑的大家闺秀样。 安老爷看着难得乖巧如猫的女儿,轻叹一口气,摸了摸她额前的碎发,难得仔细看了看这个素日里不着调的混世魔王。 凭良心说,二小姐的长相与安老爷几乎一模一样,一样高阔的额头,一样笔挺的鼻子,一样坚毅的下巴,连那双乌溜溜的家雀眼都是一般无二,只是,安老爷这脸上满是温和灵慧,不若二小姐般有股痴蠢的戾气。 安老爷就这么怔怔看了女儿半晌,直到二小姐伸出手来在安老爷眼前晃晃,他才回了神,看着眼前刚刚到自己胸部一般高的瘦弱女孩,安老爷心里突然像灌进了一股温泉水一般,突生一股怜爱。 “反正都来了,要不要陪为父下盘棋?” “我不会。”二小姐干脆的打断了安老爷难得的温柔遐想。 “……好吧,我教你。” 第11章 第十一章海底 “……我教你,来福你也留下吧。”安老爷难得父爱爆棚一回,抬头却看见那知礼明仪的黄瘦小厮正准备行礼离开,于是喊住了他,一个也是教,两个也是教,何况这孩子,并非庸碌之人。 “是,老爷。”来福鞠躬行礼,站在了二小姐左侧。 小小的石桌上刻着棋盘纹路,二小姐坐在石桌东侧石凳上,与安老爷头对头的摆开棋局,执黑先行。然后第一子好不犹豫的落到了天元。安老爷扶额,来福嘴角抽了两抽,二小姐果然是二小姐,如此不按常理出手。 “齐儿不可如此”,安老爷扶额半天后,还是决定要好好教育一下二小姐关于规则的道理,“弈之道在于平衡推进,这棋局便如这天下,你一介草民不去招兵买马该如何扩大自己的地盘呢?又怎么能凭一己之力取得这最终成果呢?”安老爷慈爱的替二小姐把黑子儿挪到了她左下角,然后白子跟上,你来我往之间已经过了十几招,二小姐的气息终于渐渐沉静了下来,陷入了这无声的厮杀之中,二小姐的领地在与安老爷的搏杀中慢慢扩大了,小亭外,雪片洋洋洒洒,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除夕过后,二小姐的心里忽然像开了一扇门一样,也许是静谧的夜带给她无限的安全感,也许是雪夜里父亲那久违的慈爱让她欲罢不能,总之就是,她疯狂的爱上了夜里与安老爷对弈。而安小姐虽自幼读书废柴得紧,于棋道而言倒是天赋斐然,她的棋风一如她本人,彪悍凌厉,势如猛虎下山,而来福却沉稳得当,浑不似一个少年人,两个小伙伴一张一弛,配合无间,常常商量半晌杀出一记重拳,安老爷与她二人对弈方半月有余,已然感到些许吃力。 平静的生活在继续。 这段时光里,二小姐难得不出去淘,对弈一事占去了她大半精力,安老爷无暇时,来福便作她对手。可惜来福是个蔫儿坏惯了的,安老爷面前尚收一二分,只有二小姐在跟前时,往往痛下杀手毫不留情,每每杀的二小姐丢盔弃甲一败涂地,而后,二小姐依然屡败屡战,眨眼间,夏日已来临。 安家在海上有块祖传的渔塘,在近海浅滩处,圆润的鹅卵石遍布,沙质松软,尤其适合各类贝母生长,乃是天然的一块肥沃温床。在这个夏日,这块海滩突然如疯了一般长出了数不尽的牡蛎,当然还有数倍于往年的珍珠。 二小姐的幸福时光来临了,她每日除了固定的课业外,大部分时候都拉着来福在海滩上疯玩。远处海鸥“呀~呀”的喊着,在天上盘旋着,注视着海滩上两个疯狂捡牡蛎的顽童。 二小姐虽然愚钝,于吃这一道却是天然的在行,每日里,二小姐都把她捡到的牡蛎变着法儿的做成各种佳肴:小的带壳煮汤,飘上几朵蛋花儿,油盐不进,味鲜且美;大的生吃,香醋一勺泡姜末,酸鲜可口;不大不小的上火烤,香飘四溢,引来馋猫馋狗数只,二小姐头一次不是一个人过夏日,她很开心,而且更开心的是,她终于发现了,百毒不侵的来福原来也有弱点:他是个旱鸭子。 当某日夕阳西下,潮汐上涨时,挽着裤腿背对着海滩的来福被背后两人高的一股海浪拍进了海里,来福甚至来不及狂喊一声,就已被洋流带出了数十丈远,二小姐急忙丢下牡蛎,逆着一波一波的海浪急赶,最后终于抓到了已然昏迷的来福的右手。 海浪仍在肆虐,二小姐一手扶着已然昏迷的来福,一面单手吃力的往海边划去。但二小姐毕竟年纪尚小,来福此时身高已经将将跟她一般,在水里泡了这许久,已是沉如坠铅,二小姐一个恍惚,手一滑,来福头朝下坠进了深深的海底。 二小姐在海面深吸一口气,一转身,追着来福扑进了深黑的海中。海面上波涛肆虐,海底却静谧如夜,只剩下一片空寂,那昏迷许久的少年安静的躺在海底黑色的礁石中间,如同一尊雕塑,白色的衣衫与礁石交相辉映,发出淡淡的如珍珠般莹白的光芒。 二小姐却顾不上欣赏这美男沉睡雕塑,伸双手使劲抓住来福的前襟,将他用力往上一拔,嘴边冒出气泡若干,二小姐再顾不得多做逗留,反身将来福两条胳膊往自己前胸一搭,用尽全力往海面蹬去。然而来福的身子往下坠的重力远大于一个12岁少女所拥有的全部力量,来福再一次掀开二小姐的手往下坠去,二小姐眼疾手快反手一掏,抱住了作势要往下沉的来福,脸贴着脸,胸挨着胸,来福的头耷拉着,嘴边已经不见气泡翻涌。 二小姐心知不好,赶忙把自己的嘴唇往来福嘴上贴去,把她仅有的一点氧气渡给了昏迷中的少年,然后熟谙水性的少女胸腔一阵憋闷,不好,就在这种濒死绝境中,少女的丹田突然爆发出一阵力量,仿佛海底有什么恐怖的未知力量再追赶一样,她用尽力气把少年往怀里使劲一勒,双腿使劲往上一蹬,两个起跃后,终于再次露出了水面。二小姐大口呼吸着久违的空气,抱着来福慢慢游到了滩边,那海底的短短一瞬,却已如过了万年连同少年那未知的初吻一起,深埋在了海底。二小姐把来福放倒在沙滩上,自己也随即躺了下去,脑中只盘旋着一个想法,还好,没死,然后也晕了过去。 第12章 第十二章棋局 月上中天,海滩上躺着的两块干物一样的少年悠悠醒转了过来,彼此都是一身狼狈。 二小姐摸着自己平坦的前胸,胸腔里,一颗心脏在“砰砰砰”的跳着,活泼有力,二小姐长舒一口气,“好险好险,原来不是做梦,果然还活着”,然后又把手放到来福同样平坦的胸口,再次长舒一口气,活着,真是一件无比美妙的事情啊。 来福却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蜡黄的脸上虽毫无变化,耳朵却不可抑的红了起来,今晚的月色真美啊,来福喃喃自语。 所幸,神经如腰一般粗的二小姐并未注意到来福的异常,在确认过俩人都是活生生的人类后,二小姐起身拍了拍屁股,准备回家,今晚铁定得爬墙了。 一回头,来福仍怔怔的站在原地,“怎么了?跟上,回家了。”回家,回家,来福反反覆覆回味着这两个字,终于一咧嘴,少年一般的笑着,追了上去。 然而回到家,二小姐却没有如想象般被安老爷逮住一顿家法,安宅静悄悄的,两个翻墙而入的少年人如同得了赦令,鬼鬼祟祟的两散开去,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上,二小姐方知,昨晚逃过一劫皆因安老爷已出了远门。安家渔场的珍珠贝母迎来了一个难得的丰收年,这些时日,渔场帮工们已经陆陆续续将珍珠收齐。而安府失掉了官府这么大一尊金主,安老爷只能在时隔多年后再次远赴他乡,去更远的西疆与南疆。 “来福,你一来果然就有福啊,我们家渔场已经好多年没有这么丰收了”,二小姐一边剥着没了珍珠的贝母肉往嘴里狂塞,一边调侃着旁边同样狼吞虎咽的来福。来福朝她甩一个大白眼儿过去,旁边吃得正欢的阿福感应到了什么,一抬头,“哈~”,来福于是又甩过一个大白眼儿去,这对主仆,还真像。 珍珠丰收,便宜了正在发育期的二小姐和来福,也便宜了二小姐那一堆“门客”,渔场中那堆贝母蛤蜊,这主仆十几口足足吃了两个多月,一直吃到中秋。来福似是从未吃过海鲜贝类一般,吃得格外欢实,也不知道是吃的太多了还是营养太足了,两个月之间,来福的个头儿竟然奇异的蹿了近十公分,此刻已经高出二小姐半个头,声音也越发低沉沙哑,终于有一副年长二小姐一岁的样子了。 平静的生活依然这样一天天流逝,半年时光匆匆跑过,转眼又是一年,寒冬又至,而此时,安老爷也带着他走南闯北的成果回来了。 那天仍然飘着雪花,一身白狐裘的安老爷叩门许久,终于有人踢踢踏踏来打开了紧闭的大门,下一秒,一个变声期特有的破锣嗓子吆喝着跑满了整个安府: “老爷回来了,老爷回来了,回来了……” 半年未见的女儿第一时间扑进他的怀里,他摸着女儿已经达到自己下巴的小脑袋,心满意足的笑了,半年未归,二小姐已经初初有少女的文静仪态了,那蛤蟆脸的来福依然黄瘦,个头却已经快及的上自己了,岁月啊,真是不饶人,一眨眼,孩子们都长大了。 与老爷归家一起飞进安家的还有另一件好消息,三个月前的中秋之夜,嫁到齐州王家的大小姐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儿子,举家兴奋,大小姐手书一封,只是这车马遥途,鸿雁方至,好事成双,安府欢欢乐乐的迎来了一年的尾声。 在安老爷归家两三天后,他们父女间的对弈又开始了。半年未见,二小姐的棋风稳定不少,但是依然凌厉,可见这半年,来福这孩子没少调教她。安老爷猜的不错,半年来,二小姐与来福对弈竟无一场胜局,连番打击下,二小姐竟然略略带出了点来福的棋路,这一场对弈,安老爷不需让子儿竟然也讨不到半分好去,二分天下,旗鼓相当,势成胶着,但细看之下,二小姐还是略处下风。 “如何?要弃子认输吗?”安老爷语带玩味。 “我才不要呢”, “小姐,不可!” 二小姐不服输的要走下一步,黑子将将要落在那块儿请君入瓮的天元处时,来福及时出声制止。 “小姐,还是弃子认输吧,这样勉强能打成和局”,来福诚恳道。 “我才不要呢,从天元往这边冲,然后从这儿地方飞过去,我这个奇袭还是有胜算的”,二小姐不服气。 “可是,白子同样可以跳过这里,夹断您的来路,到时候您就一败涂地了,此刻弃子,您也就略输两子,如果等您孤注一掷,损失的可是您这半壁江山”,来福在棋盘上来回比划,快速计算着利弊得失。 安老爷在一旁赞许地看着这个黄瘦少年,半年不见,这少年竟精进至此?又或者,他本身就是一个高手也未可知。 “那么来福,如果你是这三军统帅,战事拖延至此,你会当如何?”安老爷发问。 “回老爷”,来福规规矩矩稽首行礼,“小的会选择,投降。” “哦?胜败自古虽为兵家常事,但军前扰乱军心者,当斩立决,何况为将者?你若降了,这些战俘皆难逃一死,你于心何忍?”安老爷乘胜追击。 “回老爷,以天下为棋者皆因以天下为考量,我若执意再战,如二小姐一般行自杀式突围,未必不能杀出一条血路……” “那不应该吗?为将者当有气节,我是非战死不能降”,二小姐忍不住插言。 “非也非也,即使杀出一条血路,以二小姐这般残兵败将又如何再次将领地刧夺?终至生灵涂炭,尸横遍野。所谓以少胜多,不过是百中挑一的例外战果而已,至死不降,不过只是败者对于自己的安慰,于事无补,亦不会动摇天下大势分毫,不若韬光隐晦,他日徐徐图之。” “那你又如何保证,你降后你的领地部族得以保全而不至涂炭?”安老爷仍然追问。 “回老爷,那就是棋局之外的事情了。”来福低眉顺眼,回复着安老爷。 “棋局之外的事?棋局之外的事……”安老爷重复着这几句话,突然福至心灵一般,呵呵轻笑起来,而后用掌拍击着膝盖,哈哈狂笑不止,“是啊,是啊,那不过是书生意气而已,棋局之外,哈哈,好啊,好一个棋局之外,枉我饱读诗书,失意半生,竟不如一个少年郎来得通透”,安老爷一边说着,一边站起来,走到来福跟前,拍了拍那已经跟自己一般高的少年肩膀,“来福,你真是个好孩子”,眼神中满是赞许。 一旁愣愣的二小姐跟不上老爹与来福哑迷般的对话,只能愣在当场,看着这一老一少眼中的惺惺相惜。 “齐儿,你究竟杀伐太重,多跟来福好好学习,修身养性。”而后安老爷心情大好的飘然而去,只留下毕恭毕敬的来福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二小姐。 “说,你们刚刚都是什么意思,每句话我都能听懂,可是连起来我竟一句都不懂”,二小姐不耻下问。 来福轻笑,“逐天下之人必有容天下之量,这是棋局之外的事情,这么解释,二小姐可懂?” 二小姐懵懵懂懂的看着来福,眼前这个少年,有些遥远又有些陌生。少年望着圆月,她望着少年,心里生出了一丝丝羡慕,棋局啊,你是棋局中人还是那操控棋盘的手?二小姐在心里偷偷的问。 第13章 第十三章定亲 安老爷回家后没有几天便又是一年除夕,恰逢这一年除夕与立春同日,安府比往年多炸了些许春卷。年夜饭后,二小姐照例听到了跟去年一样的洞箫声,来福曾告诉她,那首曲子来自南疆,叫忆秦娥。二小姐只觉得这曲子虽听起来有些萧瑟,旋律却很是温柔,只是来福在一旁听着,轻轻摇了摇头。 与去年除夕一样的情况,安老爷依然是那身仙人打扮在小亭中吹洞箫,两个少年依然如约而至,只不过,安老爷此刻没有停下来要与二小姐对弈的意思。一曲忆秦娥后,又是一曲浪淘沙。 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 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 来福再次轻轻摇了摇头,夜半潇湘闻鬼哭,何况老爷这几首曲子,着实有些不详,他心头笼罩上了一层薄薄的乌云。 旁边的二小姐却没有来福如此细腻的情怀,她只是花痴的将自己老爹瞅着,对于音律不通的二小姐来说,老爹简直像天仙一般,能奏出如此天籁,给老爹做女儿,简直是赚大发了。而且安老爷手里那一管上好的紫竹洞箫幽幽发着紫黑的浅芒,正是从自家西院墙现成采摘制作的,二小姐思及此,自豪之情满溢。 几曲终了,安老爷放下洞箫,看着眼前较之去年已高了一头有余的女儿,爱怜的摸了摸她的头,未几,抬眼,来福识趣告退。 安老爷从袖囊中掏出一根短小的簪子,是一块上好的和田籽玉料,而且通体是罕见的烟紫色,莹润的簪杆上方是一块被雕成了莲花形状的簪头,莲花背面,镶着一块圆圆的紫黑色珍珠,散发着神秘魅惑的珠光,好一个气质深沉的美簪,完全与二小姐的草包浮躁气质不搭。但安老爷将这簪子别在二小姐那梳成小道士一般的髻子上后,突然就将二小姐衬的冷静淑女了几分。 “齐儿,”安老爷整着女儿的发髻,温柔的开口了,“今年你就13岁了,本来想待你及笄之时爹给你亲手簪上,如今怕是……”,二小姐茫然的看着父亲,不明白中大除夕的爹为何突然说这些?一股不详预感终于涌上心头。 “去年在昆仑山时,采到了一块儿上好的籽料,我亲手给你雕的,这珍珠是咱们家渔场去年收的最棒的一颗黑珍珠,爹做这个费了些时日,但好在,世上只此一根,你可满意?” 二小姐开心的点点头,旋即那股不详预感又蔓延了出来,她使劲攥住了父亲的衣袖,“爹,你要去哪儿?” 安老爷慈爱的拍拍女儿的脸蛋儿,温和的说,“我哪儿都不去,从此以后我哪儿都不会去了,就在家里安心的陪着齐儿可好?” 二小姐重重点了下头,开心的同时又有丝丝忧虑,却没有再追问更多。 “还有一件事儿”,安老爷斟酌再三,“我给你订了一门亲事,是城东肖大夫家。” “……我就知道没好事儿”,二小姐嘴一撇。 “齐儿,你耐心听我说完”,安老爷看着嘴上挂油瓶的二小姐,一股无力感涌上心头,“肖家三代行医,虽比不得那齐州王氏家大势大,但到底也是悬壶济世的好人家,福气丰厚,你嫁去必不会受苦。” 二小姐依然满心不愿,将头扭向一侧,安老爷轻轻摸着她的头,更加温言的劝她,“齐儿,你是女儿家,性子又如此粗直,为父不指望你出将入相,成国之良材,也不愿你嫁得乘龙贵婿,终日妻妾群里勾心斗角,只愿你能找一个祥和的好人家,过太平安稳的小日子,这肖老太爷和肖老爷俱是和善之人,且肖家几辈都无人续弦纳妾,料定会待你如一,你觉得可好?” 后来二小姐浑浑噩噩回卧房里,躺在自己的雕花大床上,脑子里思绪万千,久久不能成眠。嫁人,一个好生遥远的话题,突然就这样砸她头上了,她连那肖家少爷是高是矮是长是扁是方是圆尽皆不知,就这样跟他订了亲?少女迷迷糊糊中坠入了梦乡,一晚上的牛头马面如走马灯一般在眼前翻滚,二小姐睡了一个特别不踏实的年夜觉,第二天挂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出现在众人面前,少女初识愁滋味。 大年初一,熊猫眼少女在大街溜达,此时的闹市大街上家家户户门庭高挂红灯笼,迎着飞雪飘摇,路上行人寥寥。二小姐身后跟着她那整条街独一份儿的蛤蟆脸书童,一路往秘密据点走去。 小小的山洞中点起了柴堆,二小姐许久未曾心绪如此不宁,是以久未光顾这里,柴堆有些湿潮,二小姐拿火折子点了许久,那柴终于着了,还带着一股股黑烟蒸腾,直呛得围火而坐的两人咳嗽不止,眼泪汪汪。 许久之后,黑烟渐渐散去,二小姐用手背抹了一把脸,擦了下刚刚被薰得直流泪的双眼,一张小脸瞬间成了花猫,来福见状,放声大笑起来,惊起山林间栖息的数只乌鸦,“啊~啊~啊~”地大骂着那不识趣的小子。 二小姐习惯性的一个白眼儿翻过去,却没有如往常一般损来福几句,只是蔫蔫儿的抱着膝盖,有气无力的问来福, “呐,来福,你说女孩子为什么要嫁人啊?” “因为是女儿家啊。” “那女孩子又为什么非要去夫家住呢?男孩子就不能来女孩家吗?” “二小姐,那叫入赘,对男人来说,入赘是很丢脸的事情。” “那女孩为什么就得理所当然嫁过去,而且没有任何人会觉得丢脸,反过来却让所有人都觉得丢脸呢?” “这……”来福终于被噎住了。 “呐,来福,女孩子为什么不能建功立业,出将入相呢?” “因为女儿家要生儿育女,操持家务。” “那男孩子就不能做吗?” “这……”来福再次被噎住了。 一阵沉默的尴尬。十万个为什么上身的二小姐战斗力爆棚,来福第一次被逼得节节败退。 为了挽回下颜面,也为了缓解下尴尬的气氛,来福狗腿的对二小姐说, “要不,我们去瞧瞧你的未婚夫婿?”脸上带着三分雀跃七分好奇十分三八的将二小姐望着。 等二小姐彻底反应过来时,已经被来福拖到了城东肖宅的大门口,两只气派的石狮子昂首挺立于此,两个“小贼”正鬼鬼祟祟趴在右边的石狮屁股上,翘首往里看。 “怎么还没有人出来啊?还要等多久啊?”二小姐的小暴脾气喷薄欲出。 “嘘~”站在前面的来福以食指叩唇,对着二小姐做了一个噤声手势,“大门有响声了,有人要出来了。” 一阵声响后,大门果然打开了,一个跟安老爷差不多高下的中年人走了出来,肤色白皙,略显富态,一身墨绿锦缎长衫,扶着一个鹤发童颜的老人家,老人褐色锦缎长袍上落着百寿图,虽须发皆白,但精神矍铄,两人的长相有七八分相似,想必这就是那肖老太爷和肖老爷了,两人正这样互相搀扶着走下台阶往西而行。 “恭喜二小姐了”,看到二人离开,来福装模作样朝二小姐作了一个揖,“瞧这两人,像是肖家老太爷和肖老爷,照这父子俩的长相来看,二小姐的未婚夫婿定然是不错的,二小姐可以放心了。” 二小姐没有搭理来福的“恭维”,拉着他的衣袖,做了一个手势,追上去看看。 二人如捕猎的猫一般,蹑手蹑脚的跟在前行者背后,往西走过一个路口,复往北转,然后又往西行了百十步,停下了,那里有一个小小的药店房,匾额上书“回春堂”。 然后二小姐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与前面二人互相稽首行拜礼,然后跟着走进了药房, “爹?” 第14章 第十四章沉疴 那人正是安老爷。 只见他走进去坐下后,那父子两人把着他两只手腕,一左一右开始诊断,间或交流着什么。约一刻钟后,那中年人起身,在柜台上奋笔疾书了阵子,然后交给了旁边的绿衣药童。 药童手脚颇为麻利,照着方子,一个柜台一个柜台的打开,拿出黄铜药秤一点一点称好往草纸上倒去。开了大约30个小药屉后,草纸上的草药堆积成了一个小山,那药童三五下将草药包好,一把抱起,往后房走去。在墙角偷看的二小姐紧张的抓住了旁边来福那发育中的手,那手骨节分明,修长又粗糙,被二小姐一把握住时略略僵了一会儿,但二小姐全然没有注意到。 从辰时直到午时,二小姐和来福一直半蹲在墙角,蹲到腿麻。就在这时,二小姐闻到一股草药汁特有的苦臭味儿,刚刚那绿衣药童端着一大海碗的草药汁走了出来,不出其然,交给了安老爷。那黑褐色的液体散发出的令人闻之欲呕的奇特气味,看着就很苦的样子,安老爷接过,却是眼睛一眨不眨的将它全数灌进了嘴里,两个孩子在墙角看得无比心疼,两只一直交握的手心里俱是汗津津的。 安老爷与那父子两人寒暄几句,起身告辞。来福赶忙拖着二小姐躲到了屋后,并且一把摁住了准备跟上去问个明白的少女,对着她摇了摇头。二小姐看懂了他眼中的意思,没有追上去,但是眼泪“唰”地流了出来,喃喃自语着,“可是爹他……” 来福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手放在二小姐头顶,轻轻顺了顺她的头发,像安抚一只受伤的猫,微不可察的轻叹了一口气。其实从老爷归家以来,来福已经第一时间察觉了他的不对劲,他的肤色呈浅青色,印堂也开始发黑,显是已得病许久,如今已入腠理,怕是大罗金仙也难以医治了,只是苦了这二小姐,以后她该怎么办才好,来福不由得心疼了起眼前难得展现软弱的少女来。 只是这眼前难得展现软弱的少女软弱了只一瞬,下一秒就把眼泪一擦,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对来福说,“走吧,回家。”来福却在她转身欲走时,缓缓牵住了她的手,将她护在身后,踏着一路新雪,拉着她慢悠悠的往安府走去,一路静默。哪怕只有这短短一瞬,我也想,保护你,即使你不需要,青春期的少年暗暗在心里发了一个只有自己和上天知道的誓言。 归家后的二小姐与来福默契的没有再提这件事儿,只是,二小姐难得乖顺了下来,不再吵吵闹闹蹦蹦跳跳,也不再缠着安老爷对弈,连带着那十几只猫狗都安分了许多,明明是新年时节,安府却静得如同一潭死水,只能听见雪落下的声音。 安老爷开始每夜都在小亭中吹奏洞箫,二小姐和来福每夜都在廊檐的阴影里凝望,看着眼前这个不一样的安老爷。他的箫声幽怨,那丝丝缕缕的不甘随着雪花四散。曾经的安老爷也是不负神童之名,志得意满之时,也曾跨马游花,意气风发。可是,这人世间,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而他的运气却尽数耗在了少年时。科场三次失利,他不屑于参加主考官与他那群得意门生们那蝇营狗苟的把戏,他不愿倚仗家里的财势去钻营行贿,他倚仗的,始终是自己的才华和正直,然而清白正直又换来了什么?酒囊饭袋能忝居高位,而饱学之士却纷纷落第,这究竟是怎样的社会?他的满腹才学一腔报效国家的抱负终究成空。直到那精灵般的少年一语,他才终于明白,原来自始至终,他所有的都只是,书生意气。 人世一遭,风雨飘摇,再回首,只剩下,一抔愁绪,病体沉疴。 安老爷思绪万千,箫声也随之起伏不定,二小姐虽音律不通,也知父亲的心情不好,小小的女孩愁眉不展。而来福却深知,安老爷吹奏的皆是冷僻的古曲,不管是萧索的忆秦娥还是哀婉的虞美人,又或者是空寂的蝶恋花还有豪气的念奴娇,尽皆大家水准。只是这曲意幽幽,让他想起初来安府时的事情了。 当时他曾在老爷书房中看到一幅百骏图,长约八尺,百骏形态各异、栩栩如生,那泼墨洒脱、挥毫有力,不由得在心里暗赞一声,好气魄,但旁边的题字却略略有些不平, “百骏腾空意飞天,岂望骈死槽枥间?闲竹老人作于己卯年冬月十三”。 他当时好奇,曾偷偷问过二小姐,这闲竹老人是谁,得到二小姐如此回答:“当然是我爹这酸秀才了”,他当时在心里还好生替老爷不值了一把,顺便感叹了下,老爷如此儒雅俊秀的风流才子怎会养出二小姐这般“天赋异禀”的奇葩? 而今又闻洞箫声,那愤懑激荡的思绪随着浅淡的夜风飘散开来,莫名的击中了来福的思绪,这几年他看着安府的境况,自以为有些了解老爷的不甘与苦闷,可是今日始知,也许,自己什么都不懂得,即使懂得,却也无能为力,来福深深握起了拳头,一股无力感迎面袭来。 此刻安老爷吹奏的,是一曲枉凝眉,曲调乃前朝一个惊世才子所做,说的是,一对有情人不能成眷属,女子含恨而终,黛眉枉凝,安老爷此时的心情倒是像极了那郁郁而终的女子。一曲未毕,乐声突止,安老爷一口鲜血柱子一般喷了出来,紧接着便是一阵狂咳,廊檐下的二小姐终于忍不住,三步两步飞扑到安老爷膝边,一张小脸仰起,关切的问,“爹你怎么了?” 安老爷看着扑跪在眼前的女儿,满脸焦色,那一双柳眉蹙起,双目含泪,几欲夺眶而出。他伸出一只手,温柔的抚摸着女儿苹果般红通通的脸颊,触感微凉,想是在寒风中站立良久,是担心他吧?安老爷思及此,满腔愤懑顿时化为绕指柔,他如同安抚婴儿般哄着女儿: “齐儿乖,快站起来,地下凉,爹没事儿,只是感染了风寒,歇一阵子就好了。” 二小姐把手覆在老爷的手上,那手瘦的已经只剩一把骨头,腕端细得都不及阿福的猫爪粗,二小姐心下一阵心酸,却还是乖巧的点了点头,使劲擦一把泪,站了起来。 “齐儿”,安老爷语气更加柔和,“你想学洞箫吗?”二小姐点点头,“那好,你去我的书房,在西墙角的高柜上面,有几根刚刚做好的洞箫,你去挑一根你喜欢的,打个丝绦,然后过来,我教你。” 二小姐温顺的答应了,转头就往安老爷的主屋跑去。来福正欲跟上,却不料老爷叫住了他:“来福,你留下。” “是,老爷”,来福垂眼应声。 第15章 第十五章托付 当二小姐踏过海石路的“哒哒哒”声响渐行渐远,安老爷长舒一口气。 “这几个月,远去边疆,其余还好,就是怀念来福泡的茶啊。” “来福这就去给老爷泡茶”,来福乖巧的欲行礼离开。 “今日天寒地冻,且不必了,趁二小姐回来前,陪我说会儿话吧。” “是。” 二小姐初迷对弈时,来福随侍一旁,一边与二小姐互相商量落子布局,一边慢慢悠悠给安老爷泡着茶,他泡茶的方法与旁人不同,一盏茶要醒泡八回,随泡即出,出即倒回,第九泡起,每泡茶都比上一泡延长半盏时间,那茶汤色泽历久愈鲜,味道却越发醇厚,每每此时,安老爷都是满眼赞许,但是今日,老爷这是? “我这次远去南疆,不想却在一个边疆小镇尝到了这怀念许久的味道,若不是那茶童与来福形容相去甚远,老夫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家中。” “老爷说笑了,来福的泡茶技艺乃属俗流,承蒙老爷不弃,来福深感荣幸。” “哦?不过听闻这泡茶手法独出南疆,只因那南疆所产普洱与我青阳所产海绿迥异,是以,醒茶手法特殊,且这南疆边陲四季如春,是以茶汤中常佐以时令花草,其甘美芳香远胜他处,让人流连忘返。不过,我安家虽远在青阳,倒是也能尝到如此地道风味,实属难得。”安老爷笑吟吟的看着眼前低头侍立的少年。 来福不语,姿态越发谦卑,那面目低垂,难辨颜色。 “我本欲去边陲姐告一带采集一些上好的翡翠玉石回来贩卖,却不想,那玉石之路竟被官府截断,不得出入,是以,此行颇为遗憾。而且返途中,经一村落,发现全村被屠戮殆尽……”安老爷静静看着来福,慢慢说道。 来福的头越发低垂,双手紧握成拳,人越发静默。 “据说是因为这些村民包庇收容了什么不该收留的人,所以才招致这灭顶之灾,连村子也被一把荒火烧成了废墟。” 来福的手腕处青筋浮现,腕端尽白,显是在极力忍耐着什么。安老爷似无察觉,仍自顾自的说着: “其后,在大理的酒楼茶肆间,我倒是听闻了一件轶事,说是,南疆最大的巫族掩月教几年前丢失了灵童。” “说起这灵童,十多年前,我倒是曾在一本博物志的古籍翻看到一篇养炼之法”,安老爷缓缓摇了摇头,轻叹一口气,接着说,“赤霄以巫立国,而南疆为巫蛊始源,巫族林立,于巫蛊炼化一道有千万途径,其中尤以灵童炼化最为困难。” “首先便是要搜寻一个八字纯阴的童子,三岁起始便投入万蛊窟中与这万千毒虫撕咬搏斗,最终斗得只剩蛊王,若此孩童能尽数将蛊王斩杀,吸收残蛊,生出蛊砂,灵童方成。而他从此便是这天上地下最独一无二的蛊王,百毒不侵不说,其血肉亦可生人肉死白骨,是为天下至毒,也是天下至宝。” “只是,此法甚为阴邪狠毒,有违天道,八字纯阴的童子搜寻已是万难,更不用说,三岁垂髫小儿毫无缚鸡之力,投入毒窟,只会成为那些毒物的盘中餐,且要承受万毒噬咬尸骨无存的后果,甚为可怜。” 安老爷再次叹了口气,“所幸,因此法极伤阴德,所以几千年来并无任何部族修炼成功,而此法也早经南疆各巫蛊部族长老联合封印,视为禁术,自天泽圣祖以来,此术具体法门已逸失久矣,只有一些冷僻的典籍中尚存只言片语记载。” “这些年来,南疆巫族争斗频繁,掩月教在部族争讨中日渐壮大,二十多年前,养出了一个巫术冠绝赤霄的巫女,被各部族顶礼膜拜,称作巫仙,掩月教风头一时无两。不料那巫仙十余年前生一场罕见急病撒手人寰,掩月教势头急转直下,眼看着就要被其他部族吞并,却不想之后峰回路转,其中各种曲折离奇自然不为我等外人所道。”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灵童丢失,那掩月教四处搜寻踪迹又岂能瞒过其他部族耳目?其余部落得知掩月教竟然私下毁约修炼禁术,还炼成了几千年来的第一个灵童,既喜且惧,喜的是掩月教自毁后路,给了众部落责难攻讦的理由,惧的是灵童现世,一旦被掩月教寻回,那其余部落的覆亡只在眼前,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其余部落纷纷加入到这场搜捕中,他们私底下达成协议,不管谁抓到了灵童,能用则公用,不能用则杀之,是以,南疆这许多年甚不太平,因除了掩月教几位长老,无人知晓灵童形貌,这浩浩荡荡的搜捕大军四处横行,一时间,年岁相仿的童子失踪者甚众,众人皆知为何,却是敢怒不敢言。” “灵童一事,本属巫族内部争斗,于整个巫族而言不算秘密,于天下来说,却是不可说的紧。是以,各部族行动虽招摇,却不敢太过明目张胆,不料一年多前竟然惊动了官府,名为缉拿诱拐小儿的人犯,跟着加入到了搜捕行列,于是,本就鸡飞狗跳的南疆更是乱做一锅粥,这几方势力天南地北找寻,无日无休,只是可怜了那无辜的灵童,卿本无罪,怀璧其罪。” 安老爷叹口气,再次摇了摇头, “不过,这是它赤霄之事,与我青阳何干?何况我安府只是个乡野边地人家,更无需为此烦忧。” 来福一直低垂的头微抬,看着眼前的老爷,满眼疑惑。 而安老爷许久未曾说这么多话,只觉一阵剧烈的咳喘感袭来,他从袖囊中掏出一方巾帕,掩嘴低咳了许久,一松手,帕子上尽皆是血渍。 来福本来木木的站在旁边神游,一见老爷咳血,突然回神,赶紧上前扶住安老爷,正欲仰头高呼,安老爷瘦成鸡爪的双手紧紧抓住来福的一只手腕,坚决地,摇了摇头。 “来福想必也是精通药理之人,当知我染疾已久,已是强弩之末。” 来福微微点头默认。 “一年多以前,我已知自己久郁成疾,药石罔灵,所以远走异乡,想多给她们孤儿寡母留些赖以度日的金银财帛,如今我大限将至,所忧唯有一事。” “可是二小姐?” “是啊,齐儿幼时残缺,三岁初语,第一句话便是指着这亭子道,凤轩,是以,此亭名为凤轩亭”,安老爷左手上指小亭道。 “我半生沧桑,科考屡屡失利,终坠青云之志。齐儿虽顽劣,却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且每每让我刮目相看,作为其父,我只望她平安度日,稳定一生,但天命难违,齐儿这一生,怕是终不能如我所愿。” “齐儿自幼性莽,眼里揉不得沙子,她不比修儿,懂得察言观色,明白应对进退,嫁入何处都无须太过担心。齐儿如此粗鲁莽直的脾气,怕是将来难以见容于夫家,即使那肖家已属平善人家,到底能不能容下齐儿这个异类也仍未可知。” 安老爷说到此处,双手颤颤巍巍扶着来福的手臂,却是欲跪拜下去,惊得来福赶紧拉住他那干枯的腕,提前“噗通”一下跪在了安老爷面前, “老爷您可折煞来福了,来福一介下人,当不起您这一拜。这两年来,多蒙老爷和二小姐收留照顾,让来福免于颠沛流离之苦,老爷大恩,来福此生难以回报,不管老爷说什么都是来福应做的。老爷所忧者来福明白,来福这条命是二小姐捡的,往后余生,不管二小姐身在何处,来福都会是二小姐的影子,哪怕肝脑涂地粉身碎骨也会护得小姐周全,请老爷放心”,一口气说完,来福“嘣嘣嘣”的给安老爷磕了三个无比响亮的头,一如那初入安府之时。 安老爷惨青的脸上挂着慈爱的笑,他伸出两只鸡爪一般的手扶起了趴跪在地的来福。少年此时已经比他略高几分了,足足高出了二小姐一头有余,只是这肩膀依然单薄瘦弱,但是将来,这弯臂膀一定会成为某个人最强有力的依靠。 安老爷这么相信着,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赞许地拍了拍,道, “你是个好孩子,聪慧通透,仁善机敏,齐儿交给你,我很放心,你们啊,都是些可怜孩子,而我却不能再陪你们走下去了,以后的路,就靠你们自己了。” “是。” “把眼泪擦一擦吧,齐儿快回来了。” “是,老爷。”来福依言低下头,胡乱抹了一把,吸了吸鼻子,一抬头,又是平时那个蛤蟆脸小厮,然后,花园北方的海石路上传来一阵急促的喘息声,“啪嗒啪嗒”,二小姐一路跑回来了,手里握着一根细短的小竹箫。 作者有话说:二小姐那真空般的幸福生活就要出现裂痕了,不日,这个玻璃罩就会打破了。 第16章 第十六章元日 “爹,你看,这根怎么样?”二小姐举着那根细短的洞箫,呼哧带喘地朝安老爷跑来。 安老爷手里握的是普通的九节箫,二小姐却是选了一根五节短箫,比笛略长,不过与二小姐的细幼的小手倒是很成比例,安老爷点点头,夸赞着二小姐,“我们齐儿,当真是会挑,这根最细短的本就是为父替你备的,你先试试音色。” 二小姐鼓起腮帮,用尽全力,“噗~”吹出一股类似肠腹蠕动后排出气体的熟悉声响。 “嗯,不错,拉得一手好风箱”,来自安老爷淡定又客观的评价。 “噗……”在一旁憋笑的来福没忍住,丝毫没给二小姐面子。 “你,不许笑”,二小姐回头,恶狠狠瞪了来福一眼,小脸憋的通红。 原本埋伏在小亭中的阴郁气息,随着二小姐这一声着实不雅的吹奏声,结结实实被吹了个干净,安老爷和来福同时笑了出来,那压在心头的乌云似乎也被习习夜风吹散。 “快看,月亮出来了”,二小姐在努力转移尴尬气氛。 “是啊,明天是正月十五了”,安老爷望着圆月感叹着,温柔的月光洒在他脸上,如梦似幻。 “明天我们一起去看花灯吧?”二小姐提议。 “好。” 等二小姐回到自己的卧房后,将房门倒插,合衣往床上一躺,锦罗大被往头上一蒙,终于止不住的嚎啕痛哭起来。 刚刚她都听到了。 她一溜小跑拿回洞箫时,父亲正在跟来福说着什么,她就那样驻足在小径中,随着夜风刮来的只言片语,静静聆听。 “掩月教几年前丢失了灵童。” 她心里一惊。 来福?灵童? 她静静听着,那关于她所不认识的来福和他陌生的过往。 但是,后面的对话她却听不下去了,父亲早已病入膏肓,父亲将不久于人世,这一句句淡然的嘱托,此刻有如惊雷,劈炸在她头上,她想跑出去扑到父亲怀里,好好问一句为什么? 但是她知道她不能这么做,可是眼泪却不争气的流了出来,夜风很凉,如刀一般,刮过二小姐的脸庞,带着干枯的树枝一起“簌簌”作响,如枯骨一般的树影,直直将二小姐抓住,吞没。 树欲静而风不止。 人人只道二小姐勇猛彪悍,泼辣如虎,惯常爱耍宝,结果往往耍成彪,却从来没有人问过,二小姐有没有血泪?就如此刻,她的心剧烈的绞痛着,几欲昏死过去,却始终不能发一言,作为一个灾星,她没有随意在人前哭泣的资格,特别是在父亲面前,小小的少女第一次明白了,痛苦的滋味儿。 “齐儿快回来了”,父亲嘱咐来福的话让她也回了神。 她狠狠把自己脸上的泪痕擦干,倒退着、缓慢地、蹑手蹑脚地、不发出一点声响地,退出了花园,所幸,一贯机警的来福明显也在失魂落魄,没有注意到花园里的异状,这是个好时机,给了二小姐足够的逃离空间。 等出了花园,二小姐撒开丫子跑向父亲主屋,跑到一半又往回拼命折返,脸上的泪痕已经尽数风干,再看不到半分愁绪。她手里紧紧还握着那细短的小竹箫,等再次出现在安老爷面前时,她依然是那个跟平时一样的“二”小姐。 她用她一贯笨拙的方式演绎着,二小姐应该是怎样一个毫无灵气的莽撞人,成功逗的父亲哈哈大笑,父亲开心,她就很开心,这是胸无点墨的二小姐,此刻,唯一能为父亲做的事情了。 只有到夜深人静时,对着这弯将圆的明月,二小姐才敢痛痛快快哭一场,那就好好哭吧,将软弱埋葬在昨天,明天的我会是新的我,二小姐就这样发泄着。 那呜呜咽咽的哭声穿过二小姐的菱花窗格,飞向远方,山中,婵娟银盘高挂中天,孤狼月下仰天长泣。 满月将至。 月满,则亏。 天权一十八年, 青阳历戊申年, 正月十五,元日至。 白日里的二小姐难得的早起梳妆打扮了半天。此时的安府,丫鬟小厮已经尽皆离开,除了蛤蟆脸的来福。是以,二小姐的梳妆台上,有如洪水侵袭的古战场,一片狼藉,还间着二小姐那阵阵虎啸。 “这都是些什么鬼东西?” “哐当——啪唧——叮……咚” …… 来福在二小姐门前,切切实实抹了一把汗,二小姐,您真是女中豪杰啊,这是打算把自己捯饬成啥样? 他有些期待的喊了一嗓子,“小姐您快点儿,老爷和夫人该等急了。” “哈~”肥猫阿福不乐意了,吼着来福; “汪汪汪汪汪……”大黄也不乐意了,吼着阿福。 “喵呜~” “汪汪汪……” 不一会儿,猫猫狗狗们都来了,摩拳擦掌,大战一触即发。 “吵什么吵?吵什么吵?烦死了,都给我闭嘴”二小姐发飙了,顺便打开门走了出来。 然后 “呜呜……”狗狗们一见二小姐,立马把尾巴一耷拉,头一低,四散跑了。 “啊呜~”猫猫们受惊吓般飞奔到了邻近的树上,静静的把二小姐瞅着。 对面站着的来福,那张一贯没什么表情的蛤蟆脸上,竟然能看到一股难得的、被雷劈焦般的表情,然后他第一次发自肺腑的,由衷的“赞美”着二小姐, “小姐,您今日的打扮,真辟邪,来福着实佩服。” “……”涂脂抹粉的二小姐一个大白眼儿甩过去,大摇大摆的昂首挺胸走在前头,来福摇摇头,无奈的跟在后面。 安老爷和夫人已经等在门口了,看见对面一个像刚从染坊里出来的、一身花红柳绿、“五颜六色”的丫头大摇大摆走过来,那脸上像是打翻了五味调料般一样,“七彩缤纷”,煞是“好看”,一张血盆大口、两朵鲜红腮头,两个乌青眼圈,一头乱发咋呼着,连发型都称不上了,连家里那老母鸡搭的草窝怕也比这好看;还有这身上,她这是把自己所有的衣服都摞身上了?里面大红锦缎对襟小袄,柳绿纱质襦裙,外面裹了一件耦合色丝绒罩衫,再外面又披了一件宝蓝色棉披风,我的天哪,这分明就是天香楼的老鸨啊! 饶是安老爷涵养过人,此刻也实在忍不住扶额, “齐儿啊,今日乃上元佳节,非是中元节哦!” “我知道啊,我可是这街上最美的小姐哦,难道这样打扮不美吗?”二小姐一脸期待。 “……”安老爷无语。 “……”余氏夫人无语。 “……”来福跟着无语。 “好了好了,别说那么多了,走了走了,晚了就没有好位置了。”二小姐不管不顾地左手拖起安老爷,右手挎着余氏夫人,后面跟着来福,一家四口晃晃悠悠往街上走去。 那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比肩叠踵,二小姐怕走散了,双手使劲拉着父母,还不停回头招呼来福,“快点儿,跟上。” 那大街上到处张灯结彩,火树银花随时绽放,大路两侧的灯上尽皆是灯谜,二小姐这身“招摇”的装扮本已引人侧目,她偏偏又大着嗓门,拖着安老爷他们,每个灯谜摊子都要插一脚,安老爷和来福一路就是二小姐的百科大全。 这里一盏龙凤呈祥,上书“一张口,十颗心,打一字”, “思”,来福不假思索。 那里一盏飞龙在天,灯罩上一条青龙栩栩如生,上书“言来互相尊重,心至令人感动,日出万里无云,水到纯净透明。打一字”, “青”,安老爷不落人后。 “李”, “桃花”, “中秋”, “洛阳” “不同凡响”, “出将入相” …… …… 来福与安老爷你来我往,二小姐左顾右看,二人走一路猜一路,俱百发百中,草包二小姐咽了一口唾沫,如听天书。 最后快要到大街西头了,闹市灯会尽头,有一盏大大的祥云灯,上面花着几尾金色鲤鱼,在最大的那条鲤鱼尾上,写着一个字儿,“皇,打一成语”。 见到这个,安老爷和来福同时沉默了,于是草包了一路的二小姐终于逮到了表现机会,得意洋洋对二位说,“不知道了吧?我知道哦,是白玉无瑕,以前听说书先生说过哦,意思是这玉一点瑕疵都没有,我没说错吧?”二小姐站在灯前,双手掐腰,无比自豪。 良久后,安老爷过去摸了摸她的头,“齐儿长大了,懂得白玉无瑕这个词的意思了”,二小姐很是得意,小小的脸高高扬起,志得意满,却没有注意到父亲和来福眼中同时闪过的那一丝丝寒芒。 白玉无瑕,是为“皇”? “走吧,齐儿,花灯看差不多了,灯谜也猜了不少,我们回去吧?爹有些累了。” “好。” 二小姐乖巧的靠到父亲身边,一手挽父亲,一手挽母亲,如同来时一般,叽叽喳喳往回走去。 来福落在后面,仰头看看这枯枝上面,柳叶开始抽芽,好一个烟花闪烁的夜晚,他又望了望前面那挽手而行的一家三口,一股温暖油然而生,环抱住了他,春天将要来了。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第17章 第十七章茶凉 草长莺飞二月天,安老爷离开人世间。 二小姐一身粗麻斩衰,跪在灵堂前,木然听着前来吊唁的宾客那此起彼伏的哀嚎哭丧,机械地把纸钱塞到面前的火盆里。熊熊火焰吞吐着火舌,很像往日山洞里的火光,能将一切嘈杂喧嚣烧成灰烬。她面无表情的抬起头,愚钝如二小姐,此时也像开了天眼一般,清清楚楚的看着,每个人脸上裹着的那层假面。 初春的暖风吹进灵堂,二小姐却切切实实打了个寒战。 头七里,二小姐基本没有说过话,一开始沉默蜿蜒的眼泪也渐渐收了闸,她就这么木然坐在灵堂里,一坐一天,一坐又一夜。 这些日子,全倚仗来福忙里忙外上下打点,毕竟,现在的安府除了夫人和二小姐,已经再无其他人了,往日热闹的安府一去不复返,只剩一片沉寂。 安静得,有如坟墓。 来福一直陪在二小姐身边,他很担心她。这么丧气安静的二小姐让他感到有些害怕,仿佛下一秒她也能化风而去一样,所以来福在迎来送往后,总是会回到二小姐身边,伸出手去握一握二小姐那冰凉的小手。 这世情冷薄如冰,人走茶即凉,望你能撑过去,来福每每都这样凝望着二小姐,默默祈祷着。 安老爷头七刚过,安府便迎来了几位宗亲上门。 鲛州安氏本就是大族,但作为族长的安治老爷一脉却是世代单传。这安治老爷生前倒是有几位姐妹,早已嫁入门当户对的商贾富户,而其他分支的安氏宗亲繁衍速度却是远超本家,对于本家子息单薄却偏偏霸占安氏几百年基业这件事早就不忿得紧,同时也眼热得很,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几位“德高望重”的族叔组团前来看望这对苦命的孤儿寡母。 灵堂前点着的两根白烛刚刚熄灭,细细的烟丝缓缓流向二小姐,缠绕着她困倦的面容。 “德财老爷好、德寿老爷好”,来福机灵的一声招呼,将将让二小姐的三魂七魄归体,她抬眼看着这平日少见的几位叔伯,木然地站了起来。 德财老爷胖成个球的头使劲点了下头。这些时日,他看着来福忙前忙后上下打点,竟然半点错都没出,对这能干的小厮本就很有好感;安府一夕败落,家仆四散而去,有几人甚至还进了他家门户,唯独这来福,一个人独立支撑下去,如此忠仆,实属难得,思及此,安老爷对来福的好感更深一层,他打着哈哈问道: “来福啊,之后有什么打算?” “回德财老爷,小的会继续服侍夫人和小姐”,那蛤蟆脸小厮不卑不亢地一回礼,不软不硬地给了德财老爷一个钉子。 德财老爷非但没有生气,那双眯瞪的三角眼儿反而笑成了一条缝儿,“这孩子有意思,我喜欢”,他自忖着,捋着那缕虾须,慢悠悠的看着来福,对他说, “来福啊,别怪德财老爷不提醒你,你一介大好男儿与这孤寡母女独居一处,怕是会惹来不少闲话吧?不如及早想想出路如何?” 德财老爷甚是得意,语气中隐隐带了三分胁迫和七分幸灾乐祸,十分的欠扁。 却见那蛤蟆脸小厮不慌不忙稽首道:“多谢德财老爷提点,来福自当注意。只是,”来福一顿,语气中难得带了几分认真,“夫人小姐与来福分属主仆,来福虽愚昧,也知长幼尊卑之分,平素自不能叨扰夫人小姐分毫。此刻夫人在后院佛堂中持斋诵经,来福更不敢贸然前往打扰夫人清修。至于二小姐,她自幼由众位老爷看着长大,于礼教大防之处得益于众位老爷耳提面命,自是修为上佳,不由来福分说,众位老爷也自是心知肚明吧?” “这……”德财老爷不意竟然吃瘪,一时想不出什么应答,方知,此前着实小瞧了这丑小厮。 “况且”,那丑小厮接着说,“来福虽貌丑,却也知礼义廉耻为何,何况安府这世家大族,族亲甚众,要是这等不雅传言经由市井流传,不独二小姐深受其害,怕是其他老爷家的小姐也难免遭遇香闺零落之苦,当然,来福深受安府大恩,自知,这等下三滥的传言并非出自安家,否则百年之后,谁还有面目得见安家列祖列宗于黄泉之下呢?您说是吧,德财老爷?德善老爷?还有众位安老爷?” “是是是是……”几位宗亲气势立马弱了许多,他们大多本不愿来,架不住德财老爷舌灿莲花,想趁这孤儿寡母无依无靠之际来趁火打劫一番,不想竟踢到了一块铁板,其中有不少也算商界名流,却上赶着干这等踹寡妇门扒绝户坟的缺德事儿,本身已是老脸难挂,经由这丑小厮一顿抢白,各人皆是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心里对这搅屎棍子德财老爷恨得那是牙痒痒的却又不便发作。 “不过这传谣之人也着实可恶,确该下那拔舌狱!要是这人撞来福手里,”来福伸出左臂,往上一撸袖子,堪堪将左手臂扬在众人面前,那整个左腕小臂腕端起竟然横列着十数道刀疤,在来福那白皙的皮肤上格外的狰狞,他将手掌握拳一一扬在众位宗亲面前,那拳被握得嘎吱作响,他脸上却仍然挂着温和如初的谦卑笑容,温柔的说,“来福一定第一个拔掉他的舌头,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场面瞬间凝滞了。 众位宗亲集体噤了声,一只乌鸦飞过灵堂上空,“啊~啊~啊~”,一阵难堪的沉默,德财老爷此刻方有些后悔,他竟不知这族兄安治从哪里淘来这么一个镇山太岁?今日出门应该看看黄历的! 但人来都来了,岂能被一个黄口小儿吓回去,于是德财老爷只能厚着脸皮干笑两声,“呵呵,来福说得是,是该杀。不过今日我们来尚有更重要的事情,是不是啊诸位?”安德财拼命朝旁边几位族兄弟挤眼,以求得同盟帮助。 “哦哦哦,对对”,几位墙头草又复活了。 德财老爷暂时有了底气,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张字据,语带悲戚的说, “族兄他不幸早亡,做弟弟的也是万般伤心,着实不愿给大嫂和世侄女儿添麻烦”,说着伸出猪蹄一般的手拭了一把并不存在的眼泪,然后清清嗓,声音清亮的说,“只是,族兄他去年之时曾借我等宗亲纹银五万两,有此字据为证,弟弟我也是周转困难啊,万不得已只能来打扰嫂夫人清修了。” 那安德财高举一张字据,语带凄楚却难掩得意,“这可是族兄他亲笔签字画押的,若是付不出我等的本金加利息,这座大宅可就尽数抵给我等了。虽则这大宅年岁久远了些,好歹也是我安家祖宅所在,二小姐,您看怎么样?” 二小姐自始至终都木然的看着眼前这一群人,她能说什么? 二小姐张了张嘴,正欲答话,却见一旁那蛤蟆脸小厮又一步上前,挡在她与德财老爷之间,依然是那礼数周全的稽首含胸的谦卑样子,答道: “德财老爷容禀,小的僭越,这张字据确是我家老爷所立。” 众位宗亲皆大松一口气,这小子,虽然看起来不言不语的,嘴巴倒是毒得紧,没想到却意外的通情达理。 “只是,”他接着开口,众位头皮皆是一阵发麻,幺蛾子来了。 “只是,我家老爷与众位宗亲老爷的账尽皆消了,这点德财老爷可以坐证。”来福依然气定神闲。 “胡说八道。”德财老爷闻言,气得瞬间血压升高,一张没有脖子的肥脸涨成了猪肝。 “德财老爷莫急,且听我慢慢道来。在我家老爷刚刚回家的第二天,腊月十八的晚上,我曾经陪着老爷去德财老爷府上送了一次银票,给了德财老爷足足六万两的银票,但是,不巧的是,德财老爷当时并未在家,这件事儿您可还记得?” “这……”安德财犹豫了,那天闻听安治老爷来,他偏偏在前厅正招待着府尹大人,是以让门厅小厮去回报说自己不在,打发他们走,难道那天,他们真的还了?那银票呢? “然后德财老爷并未在府中,只让门童送我等回去,到这里为止,德财老爷可还记得?” 安德财只能默认。 “但不巧,我家老爷是个犟脾气,各位老爷也知道吧?” 众皆不语。 “所以,我家老爷执意要去书房等德财老爷回来,从酉时初直等到戌时末,德财老爷应酬仍未归。” 德财老爷抹了一把汗,心底隐隐有种不好的感觉。 “我家老爷身体欠安,不能等太久,于是,我就提议,不若先把银票压在纸镇下面,然后我们写张收据,待改日再找德财老爷讨还欠条如何?老爷最终答应了我的提议。” “但是,来福自幼粗鄙惯了,写完收据后,看见德财老爷的印鉴立于一旁,来福无礼,私自去动了德财老爷的印章,来福向您告罪。”说着,来福双手合抱给德财老爷鞠了一个几乎到地的躬。 “然而就在此时,一阵风吹过,将来福刚刚写好的收据刮了起来,来福手忙脚乱去抓,结果一不小心,将德财老爷的印鉴掉在了地上,磕去了一个小小的角。” “来福怕印鉴不能用了,所以就着把旁边纸镇下面压着的像契约一类的文书一起盖了宝印。如若德财老爷不信,大可以去将那份契约与我这份收据的印鉴进行核对比较。” 来福说着,也从怀中掏出一张纸,那上面确确实实写明了还钱时间及金额,旁边也扎扎实实盖着德财老爷那方缺了一点点小角但仍不妨碍信用效力的方章,德财老爷有苦说不出。 那张契约,此刻已经在府尹大人手中了,难不成还让他再去跟府尹大人申诉换回来不成?都怪他一时不查,当时只是想到跟府尹大人把一块地契草签好,却未曾注意到自己日常用的印鉴有何异常?德财老爷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吞。 “还有,德财老爷,您还需还我家老爷纹银五千两。欠条中明明白白写清楚了,借五万,期一年,利一分,到期应还您五万五千两,但当时您未在,所以我家老爷将纹银六万两的银票搁在您这儿,本想与您当面交割,却不想这一别竟天人永诀。但自古冤有头,债有主,死者为大,您这样欠着我们老爷的账怕是更不妥,您说呢?” “哼,巧言令色,别指望花言巧语就能骗得了我,你说还了,银票呢?你家老爷纵横商界数十年,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不当面交割账款却由得你这黄口小儿异想天开,简直笑话。”安德财恼羞成怒。 “德财老爷莫恼,我知您定然不信,或者托辞说我抵赖,这样吧?您明天尽可以去德信钱庄问问,看看腊月十八那天,我家老爷是否去开过六万两的银票?或者,您也可以直接问问贾府尹,看看东十楼那地契该怎样了结?我不介意将我所见到的协议内容告诉众位宗亲老爷,您觉得呢?至于银票,夜来风大,银票被刮跑了也未可知啊?” 来福此刻的语气像极了刚刚的德财老爷,带着三分胁迫和七分的幸灾乐祸,十足十的更加欠扁。安德财终于明白,他跟这蔫儿坏的小厮果真不在一个量级上,德财老爷被这连番抢白几欲被气晕,正想再说些什么,却听一声怒吼,回身吓一哆嗦。 二小姐一身粗麻孝衣立在安老爷的棺椁前,一双久未休息的眼睛中血丝满布,此刻红通通的瞪着他们,宛如嗜血的狼,众位老爷竟然忍不住一阵哆嗦,随着二小姐的步步逼近,不自觉的往后倒退。 “我父尸骨未寒,你们竟然联合起来只想谋夺他的家产,你们将我们安家置于何地?你们又将我亡父置于何地?都给我滚,马上滚。” 二小姐目訾欲裂,众位宗亲尽皆腿软,来福一声呼哨,十几只狗猫气势汹汹的朝灵堂飞奔,迎着众宗亲扑面而上,只惊得众位宗亲一个个慌不择路地一路外逃,屁滚尿流的被赶出了安府,大门在他们背后重重关上,隔开了这喧嚣的尘世。 安德财一双三角眼儿中闪着阴毒的光芒,“臭丫头,死小子,你们给我等着,敬酒不吃吃罚酒”,说着,一掏自己的怀里,那张欠条却已然不见,定是刚刚逃走太过仓皇,遗失在哪里了,安德财恨恨的啐了一口,看着满地衣冠不整的众宗亲,铩羽而归。 灵堂内,来福手里把玩着那张欠条,随手将它扔进了火盆,火苗开心的吞没了它,来福就这样怔怔看着它毁尸灭迹,长出一口气。 “来福,那些,都是真的吗?” “回二小姐,老爷欠了钱是真的,去过安德财家也是真的,当时只是欲求他宽限还款的时日,不过他没有在,我只是在他书房顺手涂鸦写了一个小东西,没想到就这样派上了用场。”来福拍拍自己的前襟,他拿去“随手涂鸦的小东西”就平整的放在前襟处。 “那,我们这样好吗?” “……二小姐,你想让夫人陪着你沦落成乞丐吗?” 二小姐想了想,坚决地摇了摇头。 “那不就结了?何况,今日即使老爷把所有债都还完了,他们依然会来这样闹一场,你们母子依然会被他们赶出安家大宅,你可愿看到这样的情形?” 二小姐摇了摇头。 “来福,我,是不是很没用,我什么都做不了,我什么都没有,我保护不了娘,也保不住爹留下的基业,我……” 来福轻轻拥住了二小姐,轻轻拍着她的瘦骨嶙峋的背,如同安老爷在世时那样,哄婴儿般的安抚着她: “这不怪你,真的不怪你,会好的,二小姐会变强的,你还有我,我会永远陪着你的。” 他抬头看了看那灵堂前祭奠的三杯清茶,人走,茶凉。 可活着的人呢?再凉的茶都要喝下去吧?作者有话说:如题,从本章开始,二小姐的要开始学着直面她自己的人生了。人世啊,苦海一遭,而此时,不过刚刚开始。 第18章 第十八章门客 花红柳绿四月天。 断七之后,初夏时节。 颓了近两月的二小姐终于想起来,他们安家还有个大渔场要照顾,此时,正当时令。 自我定位为灾星的二小姐终于成功把安老爷方没了,她很是消沉了些时日。这些时日,除了讨债上门的宗亲外,连一连树叶都未曾擦到门上。 门庭冷落鞍马无。 夫人一直把自己在佛堂里,每日里,“邦邦邦”的木鱼声,响遍空旷的宅院。随着春风吹拂而过,花园里杂草日益丰茂,到得此时,已经将花园小径全部吞进了它们口中,那七尾锦鲤也已饿死许久,翻着肚皮漂在小小的池塘里。一片绿色海洋,杂草天堂。 来福和那十几只猫狗仍不屈不挠的继续存活着,彰显了生命力的顽强,二小姐之所以没有能成功的放弃人生,得亏了他们时不时就上门打扰她来换得的存在感。 这是来福来安府近两年时间里第二次进入二小姐的闺房。二小姐把自己捂在房间里发霉长毛了两个月,愣生生把自己捂成个白骨精。原本就纤瘦的身材,此刻已然成为一具皮包骨,加上久不见阳光,那原本风吹日晒的健康小麦色皮肤竟然神奇的变成病态的青白色。 来福看着眼前病恹恹的二小姐,在心底叹了一口气,悠悠的对二小姐说着: “二小姐,您该出门走走了。” “说吧,发生什么事儿了吗?”二小姐扶着床沿慢慢坐起,直视着来福,原本就瘦小的脸更加干瘪,衬得一双眼睛有如骷髅般黑洞洞的,一双本就大的黑色眼瞳更加瘆人。这两个月的二小姐,眼神中没有了曾经的火星儿,却多了几分疏离的冷漠,就这样直愣愣的瞅着人时,让人不自觉的开始心里发毛。 来福很不适应这样的二小姐,可是他亦无法,哀莫大于心死。 “回小姐,是……是来福无能,德财老爷把小姐告了。” “哦,这样啊,让他告去”,二小姐冷冷的瞥了一眼来福,正欲再躺倒。 “您就不问问是因为什么吗?” “还能因为什么?利呗!” 来福轻叹,“小姐啊,您说的,也对也不对,他想要的,是咱们安家的渔场。” “咱们安家”,几个月来,二小姐第一次听到这个称谓,她怔怔的看着来福,心底泛出了些许不知道什么滋味儿的情感。 等二小姐终于被来福哄出了安府,一路溜达着走到海滩上时,远远便看见了,安家渔场前,里一层外一层的人在围着什么。 “怎么了?”二小姐走近问外围的一个雇工。 “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二小姐啊!”一个语带讥诮的声音从人群里发出,层层叠叠的人群自动往两侧闪开,里面走出一个圆滚滚的胖子,两撇泥鳅须,不是那德财老爷又是谁? “二小姐,您来的正好,也省的我再去一趟贵府自取其辱,您看看这个”,安德财说着,把手上一张榜文一样的东西一抖搂,上面清清楚楚写着“青阳国律”四个大字儿,“二小姐您可看清楚喽,别再说叔叔我,倚老卖老欺负你们孤儿寡母,大家都来看看啊,这国律中怎么写的?第三十一款明明白白写着,身为女子,出嫁从夫,不得继承母族产业,二小姐,您身为女子,且也定了夫家,这渔场您再继承怕不合适吧?当然,我料二小姐定不愿,因此,我已经提请府尹老爷裁决,您意下如何?” 二小姐冷冷看着眼前那张得意嚣张的脸,默默的一扭头,竟然走了? 那蛤蟆脸小厮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小姐,您打算怎么办?” “回家再说。” 身后,传来德财老爷志得意满的吆喝声,他正指挥着雇工们撒网下鱼苗。这片渔场历来就是收成最好的一片海域,不知道曾有多少人为之眼热,而今,安德财怕是觉得自己已经胜券在握了吧? 二小姐使劲咬着自己的下唇,一言不发,面无表情的往家疾走。一不留神,在安府门口撞上了一个人,二小姐被撞了一个趔趄,来福在她身后扶住,转头看另一方,那人正“哎呦哎呦”趴地上不起来,得,撞上碰瓷儿的了。 果不其然,那人干嚎半天,仰起头来正准备狮子大张口,待看清对面站着的俩人后,突然诧异的来了句: “二小姐?” 二小姐定睛一看,“赵登?” 说起来,当年安府里门客近百,每日里吟诗作对、舞文弄墨,好不快活?安老爷对众门客一视同仁,唯独对一人青眼有加,那人就是眼前这位赵登。安老爷常赞,此人虽出身贫寒,但不坠青云之志,是个难得的才子,且骨气齐高,安老爷于是资助他去考秀才,这赵登倒也十足争气,三年即过,常常感念安老爷知遇之恩,本欲继续考贡生,奈何安府突然败落,这赵登也只好随其他人一起离开了安府,不期竟在此意外遇见。 “赵叔,您没事儿吧?您这是打算去哪儿?”二小姐客套。 “这……,说来话长啊”,赵登面有愧色。 “那,进来说吧。”二小姐将其引进了安府大门,来到一进客堂中,来福有眼力劲儿的去泡茶。 “承蒙二小姐不弃,适才赵某冒犯了,惭愧啊惭愧”,赵登稽首致歉。 “无妨,赵叔最近所操何业?” “唉,学生惭愧啊,安府垂危之际没有能力及时出手相助,只能离开安府,自己找点营生糊口,现在偶尔做讼师,给人写点诉状,略挣点薄粥度日。” “讼师?”二小姐眼睛突然亮了一下,来福恰好此时端着茶盘进来。 “赵叔,您做讼师,想必对青阳律法很有了解吧?” “在下也只是略知一二。” “眼下,我正好有件疑难之事想向您请教。”二小姐如同溺水之人得见浮木。 “咳咳”,来福在一旁使眼色。 二小姐完全无视了他的示意。 “那,二小姐不妨说与学生听听,看学生能否帮上一二?”赵登一副儒雅的洗耳恭听状侧坐于旁。 “今有一人,因女子身份无法继承家业,致使家业为族人侵吞,那若您是讼师,该怎样……” “二小姐喝茶,先生喝茶。”来福适时打断二人对话。 二小姐依然无视于他,接着问道, “您会怎样写这诉状?” “敢问小姐,这名女子可曾出阁?” “不曾。” “那可有其他兄弟?” “无有。” “这……倒真是有些难办啊。”赵登捻须沉吟半日。 “啊,有了”,赵登一拍手,做恍然大悟状,“我青阳律法确实强调女子若出嫁从夫便不得继承母族家产,但还有另一条,便是,如果家产为官家所有,那便可以公平竞争,不论男女,均可抢标购得了。” “这……具体流程为何?赵叔可否详细解说?” “这个,首先要将产业质押给官府做标的,由官府出具一定定金,以做拍卖之用,待得开标之日,原买主因质押权在手,可以优先以最低价取得标的,其他参与竞拍者均要以标的两倍以上的价格方能参与,如此一来,经官府认证后,该产业还是会回到原主手中,且不论男女,均不受上述条款所限,您觉得,这种方法可行否?” 二小姐沉吟许久,终于开口道,“如此,甚好!凤轩在此,谢过先生大恩。”一个弯腰过膝的深躬。赵登赶忙还礼。 等送走那赵登时,已至日暮时分。二小姐阴霾许久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丝笑容,“来福,拿纸笔来,写状纸。” “二小姐,您真的信这赵登所言?” “为何不信?他如此骗我,于他有什么好处吗?况,我父生前常夸赞其惊世才子,写得一手好文章,我安家于他又有恩,虽然我们不是挟恩求报之人,但是人家若念旧情当会帮我们一二不是吗?” “唉,二小姐,您终是,太过善良了,这世道本没有多少道理可言,升米恩,斗米仇啊。况,我观这赵登,浓眉压眼,田宅窄断,眉间不足一指,眼神却浮滑过度,其心既狠且辣,绝非良善之辈,小姐,您可千万得小心。” “我明白,来福,不过你真的多虑了,我现在,还有什么值得骗的呢?” “唉……”来福怅然的摇了摇头,终是拗不过一根筋儿的二小姐。 第19章 第十九章豪夺 米粽飘香时,风雨端阳至。 二小姐生平第一次站在公堂上,作为被告。 旁边站着的是圆滚滚的安德财,安德财旁边站着更加圆滚滚的、不认识的一位员外,大堂上,同样圆滚滚的府尹大人一身绿袍端坐上方,活像个没开瓢儿的西瓜,二小姐偷偷这么想着,不自觉轻笑出了声。 “西瓜”府尹有些不悦的瞥了二小姐一眼,然后她看到了“西瓜”旁边一个皂衣男子,心里“咯噔”一下, 那师爷,果然是赵登! 时间拉到十天前,赵登走后,来福依然在苦劝二小姐: “难道您听不出他这话真真假假,漏洞百出吗?他在骗你啊我的小姐!” “那你倒是说说,他能骗我什么?安家渔场?他有这个能力吞下去吗?” “二小姐啊,虽然我并不熟知青阳律法,可也知道,自古与官府交易,无异于与虎谋皮,您相信您所谓的质押权能够让您全身而退吗?” “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能保障我爹的心血不被安德财夺去?” “恕我直言,二小姐,渔场给了德财老爷您尚有一线希望,一旦与官府牵扯,怕才真的是让老爷半生心血彻底沦为他人囊中之物,二小姐,三思啊!” “我意已决,我相信我父亲的眼光,他看中的人断不会是什么歹人,也强过那些没有人伦的所谓宗亲。” “那二小姐,我再问你,老爷初丧,你只看到了德财老爷上门逼债,那您口中这非歹人的人在何处?做着什么?难道连给老爷上柱香的时间都没有?却偏要在德财老爷争产之际出现?小姐,难道您竟丝毫不怀疑?” “这……”二小姐心里终于有了一丝丝动摇。 见有转机,来福也软下了口气,蹲在二小姐面前,双手紧紧握住她那双枯瘦冰凉的小手,“小姐,我知你心急,但是,相信我这一次好吗?我明天一早就会去给你打听下这赵登这些时日在何处高就?效力于何人?又是受何人唆使来哄骗于你,你就安心等我一天好吗?不管谁来说什么,都不要相信,也不要答应,等我回来,好吗?” 二小姐犹豫半晌,终是点了点头,答应了,来福大松一口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下,他知,二小姐虽一向浑,却是个难得的说一不二的主儿,来福此刻真心感谢二小姐这天生的一根筋性格。 第二日一早,那赵登果又登门,手里拿着一张诉状,让二小姐过目: “……今苦主安氏,为该渔塘先主之女,年未及笄,尚有余力处置,……依青阳国律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自愿将其质押于鲛州官府,以拍卖高低之用决定其归属。” 饶是二小姐粗蠢如猪,此刻也隐隐发现了这诉状的陷阱,这这这,这分明就是想空口套白狼嘛?没一句提到官府欲付多少质押金额,却句句咬住质押权由二小姐裁定,这般急不可耐?难道这赵登,现在官府谋职? 二小姐心下虽疑,却也未曾表示,且,昨日已经答应了来福要忍耐和等待,她自不会食言。因此,她了笑,将那张诉状收进了袖囊,言笑晏晏, “赵叔,您看,签字画押这些事情也不急在一时,毕竟牵扯到我安家百年基业,容我与家母商量些时日,再给予答复可好?” 那赵登略一怔,旋即也笑了起来,笑得如同那春花烂漫,“这个自然,小姐谨慎应该,是学生思虑不周,那二小姐就慢慢考虑,学生改日再登门拜访。” 这厢赵登前脚刚刚离开,后脚来福便回来了,二小姐将那司马昭之心的诉状递给来福,“我大概知道,他是谁的人了。” 来福一点头,“我也想跟二小姐说明,不想您就猜出来了,他现在确实是官府的人,还有一件事儿,二小姐您要防备,安德财与他们俱为一党,千万小心。” “好!”安老爷过世后,二小姐第一次这么干脆的做了决定。 “明日我出门一趟,你在家收拾一下,不要跟着我,我……去去就回。”二小姐下了什么决断。 “……好。”来福应道。 当太阳升起,新的一天来临,二小姐换上了平日里的小厮装扮,悄悄出了门。 在二条大街上,她敲响了一扇朱红大门。大门应声而开,一个睡眼惺忪的门童打开了门,二小姐说了些什么,那门童转身往里走去,只留下二小姐一人在门口,焦急地朝里张望,未几,那门童出来,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把二小姐推了出去,朱红色大门紧紧关闭,任由二小姐再怎么拍得震天响,依然是铁将军把门。二小姐退后几步,跪在了台阶下面,高喊着“姑姑,您开门好不好,求求您救救齐儿吧”,然后是几声响亮的磕头声。 转角处,来福一直尾随着二小姐,看着二小姐的哀求乞怜,眼中满是心疼。 太阳渐渐升起,大街上行人渐多,此处虽比不得闹市大街一般热闹喧嚣,却也是商贩云集,来来往往的人们冷眼旁观着一切,依然叫卖着自己的生意,在他们眼中,那跪着磕头的人其实跟一条将死的野狗并没有什么区别。 二小姐头磕了许久,也喊了许久,直至嗓子都略有沙哑也未曾换得谁人应答,她有些绝望的闭上眼,慢慢擦了一下略带血丝的前额,拍拍身上的尘土,起身走了。 然后,她又来到了第二家,情况好些,进了大门,不一会儿却被两个家丁架着扔在了路上,二小姐依然高喊着,晌午的天,来来往往的人更多了,却依然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然后,她去了第三家、第四家……直至第十八家,从天亮到天黑,她磕了数不清的头,额头一片血肉模糊,嗓子已然说不出话来,却始终,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她曾经的“亲人”的脸。她就这么颓然的跪在了德善老爷家门口的台阶下,看着那月满转亏的月亮,用着五音不全的曲调哼起了父亲生前常常吹奏的那首西江月,一边慢慢起身,一步一步往家里晃去,只余几声回音飘荡在风中,传到了拐角的来福耳中: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等二小姐失魂落魄得回到家中时,来福已经提前等在了门口。他拉着一身狼狈的二小姐回了屋,默默的轻叹了一口气,一阵心酸,他背对着她,说, “小姐我给你打水擦擦,你稍等一下。” 二小姐怔怔的坐在床沿上,嘴里依然喃喃唱着那首西江月: “酒贱常愁客少,月明多被云妨……” “够了,不要唱了”,来福把水盆狠狠往旁一放,毫无礼数地,一把将二小姐紧紧拥在怀里,“别再折磨自己了,哭出来吧,哭出来好吗?齐儿”,来福紧紧咬着下唇,双臂却几乎要把二小姐的颈子勒断。 “我为什么要哭啊?”二小姐木然的回答道,顺便举起了自己的右手掌,缓缓翻看着,那手掌与她的额头已经尽皆一样,血肉模糊,森森白骨隐隐可见,指甲尽数劈裂,血污满布。 “大姑姑说,她们家庭困难,没有办法施以援手”,她翻过了手心,望着同样皮毛不附的手背。 “小姑姑说,表弟将要娶妻,没有多余闲钱”,她又翻过了手心,语气依然飘渺。 “德善叔父说,去年他给表哥捐了个秀才,花光了所有积蓄”, “德清叔父说,他的资金全都压在了货物上,货品未銷,无法周转”, “德喜大伯母说,她除了能留我吃点饭之外,什么也帮不了我,呵呵” 二小姐在轻笑,语气越发朦胧飘渺,她“咯咯”笑着,声似银铃般欢快,来福终于感觉到了异常,他放开了二小姐,后退了两步,却见二小姐那张血污满布的脸上早已涕泪交流,就着额头早已裂开的血渍纵横满面,似渧非涕似笑非笑,状若癫狂,宛如嗜血修罗, “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困难啊,都好困难啊,哈哈哈哈哈哈……”二小姐开始狂笑。 “每个人困难时都来求安治老爷帮忙,几千几万两的银钱欠着,从未归还,安治老爷刚刚死去,一个个就迫不及待的上门讨债,哈哈哈哈哈哈,安治老爷,果然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哈哈哈哈哈,竟然还有相信这种大傻瓜的人,你看看我,来福你看看我,还有比我更傻的吗?啊?我竟然想求他们还钱以期买回我家的渔场?哈哈哈哈哈哈……” 二小姐疯狂大笑着,笑这人世苍凉?笑这人心不古?笑他人明哲保身?还是,笑自己无能为力?她不知道怎么回到家中的,她不知道未来该走向何方,她只有这样哭着笑,疯狂的笑,笑到肝肠寸断,笑到地久天长。 来福见势不妙,一个手刀劈下去,止住了二小姐的癫狂,也埋葬了她的烂漫。 来福心疼的看着她,不过半年时光,那小太阳一般元气的少女就被逼出了疯魔,“若说灾星,怕那人也应是我。”来福拭着二小姐腮边的血泪,对着昏迷不醒的二小姐深深忏悔。 当第二天太阳升起时,二小姐头疼欲裂的睁开眼睛,一抬手,双手已经被尽数包扎完毕,一双熊掌,十根胡萝卜。她一起身,却看见,来福趴在她床沿上睡过去了,想必照顾了她一宿累坏了吧。她昨日失智并不晓得自己闹成何样,隐隐约约觉得,怕是让来福跟着吃了不少苦头,思及此,她心下略有愧疚,伸出熊掌正欲拍拍来福的头,此时来福却懵懵懂懂的醒过来,难得的一派天真模样,二小姐忍不住笑了起来,心里暖暖的,不住的庆幸, “好在,你还在我身边。” 接下来的几天里,二小姐一直安静的窝在家里,等着那命运的召唤。她和来福默契的没有提过那夜的事情,又一起默契的等待着未知的明天,又或者是,已知的明天? 然后,此刻,端午艳阳高照,二小姐被提上了公堂,围观者甚众,将个公堂挤了个水泄不通。 一切都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贾府尹与安德财乃是一根绳上俩蚂蚱,他们都觊觎安家的渔场。与安德财明抢不同的是,贾府尹想要靠权力寻租不费一兵一卒中间截胡,却不想二小姐并未有他们想象中那般白痴,是以,安德财果然笑到了最后。 那贾府尹圆滚滚的肉脸上尽是褶儿,活像闹市大街上常年叫卖的狗不理包子。胖成这样,喘气也是很困难的吧?二小姐有些幸灾乐祸的想着。 果不其然,那贾府尹哼哼唧唧的一拍惊堂木, “台下所站何人?” “草民乃鲛州府人士,姓安名德财,因族兄早亡,且膝下无儿,留下渔场不能经营。按我青阳律例,女子且有夫家者,不得继承娘家产业,而我这族兄只有两女,长女前些年远嫁齐州府,次女也已许配给了城东肖大夫家,因此,按律,当由我们宗族召开大会重新商定经营人选。在下不才,觍长几岁,由族中众宗亲选出继承我安氏渔场,却不料二小姐见此不服,因此特请青天大老爷圣裁。” “安氏,你可有何话说?” “我有何话说?呵呵,贾府尹贾大人,您这话问得多余了吧?难道不是您授意他来坑我意欲巧取我家渔场的?”二小姐手一指府尹旁那奋笔疾书的赵登,“难道不是他跟您串通好了要名正言顺的豪夺?您说,我还能说什么?您希望我说什么?”二小姐手又一指旁边的安老爷,围观者集体发出一声“哦~”。 贾府尹一张包子脸瞬间红涨,惊堂木拍得更加响亮,“大胆刁民,竟然放肆?公堂之上岂容你胡言乱语,来啊,拖出去,打二十大板,治她个咆哮公堂。” “是!”两侧衙役出列,正欲上前抓住二小姐双臂。二小姐眼神冷冷的,似乎完全不在意眼前状况,又或者是,意料之中? “且慢,大人容禀”,那安德财到底觉得面子有些挂不住,既得了便宜,自然要卖个乖,于是破天荒替二小姐开脱道, “二小姐新近丧父,心情郁结,出言不逊顶撞了大人,但情有可原,望大人怜其孤苦,饶她这一回吧?” “嗯~”包子脸的“西瓜”府尹捋须半晌,沉吟不语。 一旁那皂衣的师爷却不咸不淡的开了口,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正能够公堂上所有人听个仔细: “是啊,大人,属下也曾听德财老爷说过,这二小姐貌似这儿不大好,经常疯疯癫癫的”,赵登用左手点了点自己的脑壳,“而且,听说,她有个贴身小厮寸步不离身的,那小厮生得极其貌丑,啧啧,二小姐品位果真与旁人不同啊,就是可怜了那肖家少爷,还没娶夫人的,头顶已是一片青青草原。” 安德财早已气胀成了蛤蟆,这赵登,当真是个狠人,只怪自己不察,安德财想狠狠抽自己俩耳光,一抬眼却见二小姐又是那副目訾欲裂的恐怖形状,她颤颤巍巍的用手指着他又指着赵登,一张嘴气得颤抖不已,哆哆嗦嗦的,话不成话,她说, “你……你们……好……你们真好……” 语未毕,二小姐一口鲜血喷涌而出,扑了安德财一头一脸,然后晕了过去。 第20章 第二十章来访 七月流火,暑热渐退。 久无人迹的安府门口,迎来了一位稀客。 一位身披枣红色绢纱满身珠光宝气的胖夫人出现在安府门口,身后还跟着两个同样着烟罗轻纱的丫鬟,来势不可谓不汹汹。 胖夫人一回头,右侧的一个稍胖些的丫鬟走上前去,“咣当咣当”砸门,久未与人手掌亲密接触过的安府大门不堪重负,“啪”地一声,门板上不满的裂了一条细细的缝儿。 一盏茶的时间过后,有人踢踢踏踏走来开门,那老朽的大门“吱呦”一声,仿若腰间盘椎突。 一张面无表情的蛤蟆脸出现在门口,将那仍准备再次拼命拍门的胖丫鬟吓了一大跳,未几, “鬼啊……”胖丫鬟大跳着躲到胖夫人身后,方才趾高气扬的气焰一下子被浇得半点儿火星儿也无。 又是这个表情,有没有点新意?来福有些无奈的摸摸鼻子,在安府呆了快两年,这个反应他见得眼睛都快长茧了。 “请问您是……?”从来不失礼的来福谦和的看着眼前这三位……“贵客”,平静的问道。 胖夫人左侧略瘦的丫鬟走过来,说,“这是我们家肖夫人,我们家是城东肖家”,语气颇为倨傲。 城东肖家?城东有几个肖家?自然是那个“大名鼎鼎”的肖家,来福心下有了计较,继续不失礼数的对三位“贵客”说,“三位在此稍待,请容我禀明我家夫人。” 说完,干脆麻利的一关门,直把眼前三位“贵宾”甩在了门外,大眼儿瞪着小眼儿。 “怎么了?来福?谁来了?”二小姐披着一件薄薄的白色披风站在不远处。 “没什么,几只胖老鼠卡在门洞里了,您快回去歇着吧,这里有我呢”,来福一边轻轻把二小姐往回赶一边安抚她,如今的二小姐怕是不能再受什么刺激了。 端午那日,二小姐急火攻心,一口鲜血喷出,眼瞅着就直挺挺往后倒去,来福再顾不得什么礼教大防,推开拥挤的人群,大喊着“小姐,小姐”,拼命的挤了过去,堪堪在二小姐将要后脑着地时扑了过去,撑住了二小姐昏死疲软的身子。 他默默的背起二小姐,转身欲离去,一场闹剧而已,何必浪费时间? 却不料那师爷依然阴恻恻的不依不饶:“哟,这都直接上手了?大人您看,德财老爷没说错吧?” 安德财一张胖脸从煮熟的虾子直接晋级成煮熟的猪肝,狼狈不堪的擦着满头满脸的汗,一回头,恶狠狠得瞪了那赵登一眼,那赵登则是一副饶有兴味的看戏状,黝黑的脸上闪现出一股难得的满足,一身皂衣仿若点燃了火焰般,残忍而愉悦,正欲再说些什么,却见,那背着二小姐的丑小厮慢慢回身,眼神从安德财到赵登再到贾府尹,慢慢逡巡。众人突然皆感芒刺在背,一股冰冻般的恶寒涌上心头,压迫感瞬间萦满这方公堂,围观的百姓不自觉的后退了几步。 然而之后,那丑小厮却扭过头去,再也不看众人,只是紧了紧身上仍昏迷着的二小姐,喃喃丢下一句,“凭你们也配?脏了我的手”,而后目不斜视的大踏步转身离开。人群自动给他让出了一条道路,或许是被那少年那股冰冻的杀气给镇住了吧?直到少年背着少女的身影消失在街角,围观者们才叽叽喳喳发出阵阵私语,众人只是指手画脚,却并无一人敢上前去。 这一切二小姐都不知道,她也不必知道,这是来福背着她一路走回安府时唯一的念头。 回家后,来福将二小姐放到床上,伸手搭在她的脈上。她的脈短促而急进,中间是不是空跳几拍,好在没什么大碍,真的就是急火攻心,来福长舒一口气,将薄被盖在了二小姐身上,转身离开了。 待得二小姐醒来时,已是月上中天。来福恰此时端着一碗貌似很苦的汤水推门而入:“我料二小姐此刻也该醒了,是以去给小姐熬了碗药。” 二小姐一看那黝黑的汤汁,一阵阵苦腥气扑面而来,她想起了父亲曾经的药汤,本能的抗拒着。 来福却很坚持,他说,他粗通药理,知道二小姐此刻虽然只是心力损耗过度以致急火攻心,但是那愁绪满怀引发的郁结却是难消,“您也不希望老爷在天之灵看见二小姐这个样子吧?他只希望您好好的活下去,不要辜负老爷的心意,好吗?” 二小姐捧着那碗苦苦的汤汁,眼泪一颗颗,安静的,滴了进去,末了,她一仰头,就着这咸涩的味道一口气把药灌了进去,好苦的药,苦味直达心底,令人终身难忘。 后来,一向壮如牛犊从小不知病痛为何的二小姐彻底被撂倒了,来福说,她只是郁结太久了,思虑过重,放开自己的心怀,慢慢就会好的,当然,每天依然是一碗苦到让二小姐怀疑人生的药汤陪着。习惯了以后,二小姐倒是渐渐爱上了这苦苦的滋味儿,甚至后来,能略略在喉口处品出一丝丝甜味儿来,来福说,这叫自虐成狂。 最热的夏日时光,二小姐却无法跟来福再去海滩疯玩儿,只能闷在家里,每天与来福去荒草丛生的花园中对弈,那花园里的荒草在这个夏日里肆无忌惮的野蛮生长,已经漫过院墙,直至两人高了,那些原本名贵的花木却早已被荒草挤占了生存空间,死生不知了。 二小姐每日里看着这满院荒草,常常诗兴大发,奈何胸无点墨,只得作罢。但是,那杆洞箫倒是吹得越发好了起来,她渐渐开始理解,父亲为何喜欢在月下独奏,那白日里无法对人言的阴郁思绪总会随着飘零的乐曲化风离去,人也会疏朗许多。只是每到夜里,她摸起洞箫想要独吟一曲时,总会被来福制止,他说,夜里不可吹洞箫,易招鬼祟。几次劝诫无果后,来福也只得摇摇头,由着二小姐去了。 少年人到底元气充沛,在这样日复一日的平静生活中,二小姐的身体开始渐渐恢复。时间倏忽而过,七夕已至,却不料,在这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的相会之日里,二小姐那名义上的“准婆婆”却突然杀上门。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那就,兵来将挡,水来土堰。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退婚 来福将二小姐劝走后,依旧呆在花园中,不慌不忙的喝着茶,刚刚泡好的碧螺春,嗯,时间刚刚好。 一柱香的时间已过。 大门又再次发出暴烈的摧枯拉朽声音。来福嘴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缓缓走向前门,再次打开了大门。 门口,三位“贵宾”已在日上三竿的毒日头下晒成了三颗鲜艳的熟虾籽儿。七月的夜风虽已微凉,预告着秋日的到来,但这日益毒辣的秋老虎却更胜炎夏。 那肖夫人已然被晒得七窍冒烟儿,及至那蛤蟆脸小厮不紧不慢的再次打开门,又慢条斯理稽首鞠躬时,肖夫人已经再也按捺不住,一把推开身侧两个丫鬟,肥硕的身子一步蹬上台阶,圆球一样,堵在门口,厉声问道:“这就是你们安家的待客之道?将客人扔在门口就不管了?” 那蛤蟆脸小厮依旧不卑不亢,完全无视来自眼前这肉球儿的压力,声音依然谦和: “肖夫人请见谅,我们安府占地颇广,是以一来一回耽误了些时间,肖夫人这边请。” 来福一回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那肖夫人满腔怒气仿佛尽数弹射在了一团棉花上,发不出回音又咽不下肚去,只好恨恨的跺了下脚,跟在来福身后大踏步地走进了安府。 来福将肖夫人一行引进了客堂,一推门,一股尘灰味道扑面而来,来福往旁边一让,肖夫人直冲了个正着,“咳咳咳咳咳”,肖夫人被呛得一阵狂咳,她伸出圆胖圆胖的手来回挥着,那股难以按捺无名火终于再次被撩拨腾空: “你们安府到底什么意思?” “请肖夫人见谅,我们安家已经许久未曾有人到访了,您先稍坐,来福这就给您泡茶”,那蛤蟆脸的丑小厮依然是那种平淡的语调。原来,这就是二小姐那据说跟她“关系不一般”的贴身小厮?果然不是省油的灯。肖夫人初初进门就连番吃瘪,心下已是极其不悦,那丑脸小厮却越发和颜悦色,气得肖夫人一甩白眼儿,喉间清晰的发出一声,“哼”,径直走进了客堂。 那客堂里桌椅茶座尽数落满灰烬,肖夫人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来福已经礼数周全的退出了客堂,顺便贴心的关上了房门,那肖夫人身侧的两个丫鬟赶忙凑近她身侧低低嘟囔着什么,间或有什么“穷酸”啊、“落魄”啊之类的词语隐隐飘出。 三个女人一台戏。 站在客堂门口的来福嘴角扬起一个轻蔑的笑,摇摇头,径自去泡茶了。 又过来大约半柱香时间,有人推门,款款而入,是安夫人,她身后跟着低头托着茶盘的小厮来福。 安夫人温温柔柔的向肖夫人行了一个半蹲礼,道着歉: “肖夫人大驾光临,老身有失远迎,还让肖夫人久等至此,老身失敬!来福,怎地如此失礼?也不招呼肖夫人坐下?存心让人家笑话我们安府不懂礼数吗?” “是,来福知错。只是来福一见肖夫人,便知夫人是通情达理之人,定不会怪罪来福年幼失仪,是以,怠慢了夫人,还望夫人恕罪。”来福做小伏低状,其言辞之恳切,形容之乖巧,让肖夫人那一直没顺畅的恶气生生憋在了当胸,一口老血死活喷不出来,高,实在是高。 肖夫人知道自己不是这腹黑小厮的对手,不欲与之缠斗。眼见那安夫人视灰尘如无物般一屁股坐在了她左手边的太师椅上,那肖夫人只能强忍着不快,也一屁股坐到右边椅子上去。 “来福,上茶。”安夫人气定神闲的吩咐道。 “是。”来福温顺乖巧的答应道。 “让肖夫人见笑了,自我家老爷过世以来,仆从尽皆遣散,老身一直在佛堂中静修,只剩我这远房的外甥,因父母双亡无家可归,留在了这里,这些时日,上上下下全赖他打点,照顾着我母女两个,虽则我安府不比往昔,但到底也是事务繁杂,他这招呼不周也是情有可原,老身在此替他向夫人赔罪了。” 安夫人说着,举起手边的茶盏,向肖夫人一敬,而后一饮而尽。 “来福这孩子,手艺不错,这茶泡的与别处不同,肖夫人可以尝尝看。” 肖夫人端起了自己手边上好的哥窑青瓷,眼睛余光一撇,茶碗周围灰尘满布,生生把茶碗的立足处挖成一个明亮的圈儿,肖夫人这口茶是死活进不去嘴了,出于礼貌,她抿起薄唇,略略拂过,象征性的尝了一口,接着忙不迭放下了。 来福在一旁细细打量着这肖夫人,心底里暗叹,青阳人民果然是智慧过人啊,那句老话咋说的来着?“有好汉,无好妻;丑男人,娶花枝”。眼前这肖夫人,这吨位,足足能装上两个安夫人不说,那银盘一样的圆饼脸上,却生着一副极其不成比例的五官,小鼻子小眼儿小薄唇儿全都聚在了银盘中央,就这尺寸,怕是安在二小姐那张快瘦没了的巴掌脸儿上也嫌富余,大自然造物果然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言啊,当然,月老的红线貌似更没什么道理可言。 正当来福在不动声色的打量肖夫人时,那肖夫人也在细细打量这安氏主仆。那安夫人看年岁与自己不相上下,但那身材倒是一如少女般窈窕,怪不得能生出大小姐那般绝色的女儿来呢,只是可惜,怎么就许人了?留下的这二小姐,唉,坊间流言,虽说不可全信,到底有些道理,都怪老爷和老头子,净拿自家儿子的婚姻做慈善。这蛤蟆一样的丑小厮即便是二小姐的表哥,那也只是他们自家才知道的事儿,那关于二小姐的坊间流言多不胜数,却让我儿该如何自处? 思及此处,肖夫人终是一咬牙,清了清喉咙,准备说明来意。 “安夫人,这些时日,我家老爷和老太爷因店铺事务繁忙,一直未能及时探望。得知安老爷英年早逝,我家老爷和老太爷也是惋惜得紧,天妒英才,可惜啊可惜。”说着,拿起手边的绢丝手帕装模作样的拭了一下眼角。 “本来,我也应及早来吊唁,但奈何我家华儿这几月正去齐州府参加科考,为娘的我,着实担心得食不下咽,人也清减许多。”肖夫人又拭了一下眼角。 “却不想,昨日我家华儿飞书来报,他已高中秀才,我肖家几代单传,就他这么一根独苗,不想我儿竟如此争气,为我肖家光耀门楣,我这为娘的也是与有荣焉。”肖夫人那一双小小的老鼠眼中精光毕现,可见是真的很开心了。 安夫人放下茶盏,静静看着趾高气昂的肖夫人,不发一言,等她下文。 “本来我儿衣锦还乡后,待二小姐成年,自当与其完婚,只是这二小姐……” “哦?二小姐?”安夫人一张恬静的脸上写满了求知欲,“二小姐又如何了?” “唉,这话本不应有我来说,安夫人这些时日只在佛堂中不问世事,怕是不知道,外面已经是腥风血雨了。” “哦?此话怎讲?” “这……安夫人怕是不知道,外面的人如何传言二小姐与这来管家之间的私事儿吧?” “哦?有何私事儿呢?” “这……”肖夫人被安夫人的天真打败了,她有些无力,“就是说,令爱跟她的贴身小厮之间不清不楚。” “肖夫人,这话说得可有凭据?” “这……”肖夫人再次被安夫人的无邪噎住了,“这坊间已经尽是传言,说是……说是我儿尚未娶亲已经是绿了顶巾。” “哦,原来如此啊”,安夫人做恍然大悟状,“所以,肖夫人来我安家意欲何为呢?” 安夫人突然一个回马枪,杀得肖夫人措手不及。 “我……我……我……” “我来替肖夫人说吧,我家齐儿与小厮私通,不守妇道,犯了七出,肖夫人依据此毫无根据的传言便欲休弃我儿,可是如此?”安夫人笑得如春风和煦,温温柔柔地说道。 “……” “还是说,我家老爷一去,我安氏没落,肖夫人觉得我安家配不上你肖府,又不便落人口实便拿我齐儿做枪头,是也不是?”安夫人依旧是春风满面,却句句如刀,将那肖夫人堵在了当场,原来,这蔫儿坏小厮的腹黑尽皆安家真传啊?如此,我儿更不能娶如此人家的女儿。 “我……” “你想说,是的,对吗?”安夫人及时打断她的话头,站起身来,慢慢踱着步,悠悠说道, “我安氏一脉自古以来虽只是世代商贾人家出身,未曾富列王侯,但到底也是诗书继世的人家,亦懂得娶妻当娶贤,莫问妆奁的道理。况,我家女眷幼承训诂,这几百年来还未有何不守妇道之人存在。我齐儿虽顽劣,于男女大防上受教于我家老爷与众宗亲,上不愧天,下不愧地,俯首皆无愧于列祖列宗,却不知,因何会为人如此污蔑?” “我也只是……” “肖夫人也只是听人说而已是吧?那今日,肖夫人此来,误会可解?这小厮乃我娘家未出五服之甥,与齐儿分数兄妹,却不知兄友弟恭却为人诟病是何道理?肖氏三代行医,应也是饱经世事之家,怎就如此看重那市井下作之言呢?” 肖夫人和来福同时倒抽一口凉气,心底俱是一惊。 肖夫人悔不当初,只道这孤儿寡母门庭冷落,那安氏素来安静如鸡,却不料,她如此能言善道? 来福却是满眼崇拜,他只知这余氏夫人出身世代书香大族,未出阁时也是一代才女,今日一见,方知,原来大家小姐的战斗力果非市井小民可比,就是可惜这二小姐,怎么既没有遗传到老爷的风骨,又没有遗传到夫人的睿智呢?生养一事儿,果然比月老的红线更没有道理。 那肖夫人被几番抢白,一张胖脸已经是由白转红,由红转黑,一双手气得尽皆哆嗦,颤颤巍巍指着安夫人,正欲发作,那安夫人又接上了。 “况,两家亲事乃是两家老爷所定。我家老爷是已早亡,难道肖家老爷竟也不在了?何时竟轮得到肖夫人来越俎代庖?不知肖夫人此来,肖老爷和肖老太爷知也不知?” “肖少爷年方十六高中秀才,实属难得,可喜可贺。只是我家老爷在世之时,年仅十二便已高中秀才,便是我余氏娘家,也不乏少年及第的英才,我齐儿自幼知礼明义,才高八斗,若为男儿,当是不让须眉,莫说秀才,便是那状元也当的,不知,肖夫人不满我齐儿何处?” 那肖夫人被连番抢白,已经是彻底失了耐性,终于一掌拍在桌上,打翻了那早已凉透了的碧螺春,一双肥短猪爪指着安夫人,一双老鼠眼中,射出深深的怨毒, “我看不上她什么?你当你家女儿是个宝?我呸,谁不知道你家女儿成日里偷鸡摸狗、不学无术,鬼见愁一样的长相,跟个搓衣板似的,都不知道能不能生养?你家老爷早中秀才,那还不是早死了?你娘家有钱有势,让他们帮你重新找个人改嫁啊?跟我这儿装什么大家闺秀,我呸。看看你们家,要钱没钱要势没势,要什么没什么的,跟我这儿装什么大爷?实话跟你说了吧,我们家本来就看不上你家女儿,就是你家那死鬼安老爷在世时我们也不怎么乐意,要不是你家老爷低三下四求着我家老爷,你当我家老爷原意做这个慈善?去你妈的,老娘今天就是来退婚的,你能把我怎么地?” “死肥婆,再说一句试试?” “啪!”一声清脆的耳光! 肖夫人尚未反应过来时,脸上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她抬眼看着眼前人, 传说中的,吓退鬼神的活阎王,二小姐! 作者有话说:艺术来源于生活,素材来源于经历,虽然很多经历并不见得那么开心,而因我个人文字水平有限,也无法将其中三昧完全展示,望各位见谅!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刀俎 七月的午后,骄阳似火,那知了在树梢头上拼命的狂喊:“热啊热啊热啊……”——这是一个万物皆浮躁的时节。 突然,闹市大街上炸起一声惊雷,一个杀猪般的惨嚎从天而降: “救命啊~杀人啦~” 一个酱红色的皮球哭喊着往前狂奔,仿佛一只烤糊的肉包,她身后还跟着俩灰不溜秋的小包子,尽皆挠头披发,裙钗散乱,仿若被洪水猛兽追击一般魂不附体,死命狂奔。 众位邻里乡亲定睛一瞧,可不咋地?在这三位狼狈逃窜的“包子”后方,紧追着一位一身缟素的壮士——二小姐。只见这二小姐,手持一把剔骨尖刀,高扬过头顶,一张脸上,咬牙切齿,满面赤红,尽显狰狞,仔细一瞧,脖子上青筋暴突,其势状若“猛虎下山”,不咬死“猎物”不罢休,又如那曾经的刘屠户磨刀霍霍向猪羊,闹市瞬变屠宰场。 再往后一瞧,那“风火轮”二小姐身后还追着一位,她那丑绝人寰的蛤蟆脸小厮一边在后面高呼“小姐”,一边叉腰狂追,一顿呼哧带喘,很是废柴窝囊。 这是怎么了?众乡亲皆侧目,连带着树上的知了也叫得越发欢实嘹亮——这是一个万物皆八卦的年代。 约一刻钟前,安家客堂中,趾高气昂的、不可一世的、满口污言秽语的肖夫人不意竟被二小姐一掌批面,直打得眼前一片金光闪闪。 先前,二小姐听见异动却被来福哄走,她越走越觉得,今儿这事儿有点儿不对,来福的神情颇为异常。自打他来安家这快两年的时间里,她已经许久不见来福这么一副憋着坏看好戏的样子了,心下一时好奇,又折返了回去,恰好看见,来福往三进主屋走去,他去了佛堂。 不一会儿,母亲出来了,身后的来福还托着一个茶盘一路跟随,有客至?稀奇啊稀奇! 二小姐如猫一般,一路尾随,到得客堂门口,鬼鬼祟祟的,听起了墙角。 原来,那长得比贾府尹还像狗不理包子的肥婆竟是自己的“准婆婆”?只是这“准婆婆”有备而来,言谈间不住影射二小姐闺阁不修,明里暗里都写满一个“退婚”的意思。二小姐虽生气,但是也松了一口气,看这肥婆这等粗鲁做作,怕自己嫁去也未必能得好果子吃。 结果,她跟来福一样吃惊的是,平素温柔低调、寡言少语的母亲竟如此这般伶牙俐齿?那句句珠玑夹枪带棒、含沙射影,直打得肖夫人节节败退,二小姐在心里不住的为自己老娘的战力鼓掌欢呼。 然而那肖夫人终究不是吃素的,在老娘那斯文优雅的一再追逼下,肖夫人终究露出了一副市井刁民的嘴脸来。她满口污言秽语,句句直戳安家痛处,尤其称呼安老爷那一口又一口的“死鬼”,将二小姐满腹的火气彻底撩拨了起来!那二小姐又岂是好相与的?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在谁都没有防备时,风一般的女子光一般的飞扑到那肥婆跟前,用尽全身力气,狠狠抽了那“酱赤包”一耳光,顺带着一句十足流氓的恐吓: “死肥婆,再说一句试试?” “酱赤包”蒙了。 “哼哈二将”蒙了。 安夫人蒙了。 来福也蒙了。 时间瞬间凝滞。 满室诡异的沉默。 …… …… …… …… 终于,那莫名其妙挨了自己“准儿媳”一耳光的“酱赤包”第一个醒悟过来,一张脸上本就紧凑的五官更加亲密的拧在了一起,那双肥硕的猪爪再次伸出来,再次颤颤巍巍指着对面新换的来人, “你……你……你……,反了你了……”。 来福第二个反应过来,他赶紧飞扑过去一把扭住二小姐的手腕,将她往后一拖。 安夫人也反应了过来,一张杏眼登时圆睁了起来,喝到: “齐儿,不得无礼,还不退下!” 那“哼哈二将”终于反应过来,一左一右扑过去,围着肖夫人,不住的安慰劝解,那瘦丫鬟语意尖刻: “哟,久闻安家名门望族,原来这么不讲道理的,说不过就打人啊?” “就是啊”,那胖丫鬟接上,“看把我们夫人打得,把脸都打坏了,这还没过门呢?哎呀我可怜的夫人啊,你好命苦哇,怎么就摊上这么个儿媳妇儿了啊……” “如此泼妇,我肖家无福消受,退婚,必须退婚,我看看往后这鲛州还有谁敢娶这母老虎!”肖夫人后知后觉的破口大骂,言辞更加下流无忌,什么“狗娘养的”、“婊子生的”、“迟早得送窑子去千人骑万人跨的”,一时间,安家上空骂声一片,鸟雀再次扑棱着翅膀腾空逃离。 午后的骄阳,点燃了所有人心火,激起了每个人的戾气。 场面已是不可收拾,安夫人到底大家出身,很快冷静了下来,紧闭着嘴不再开口,只是静默的看着眼前市侩姿态毕现的肖夫人,一双眼中寒意浮现。 来福也恢复了冷静,使劲扭着二小姐,防止她再进一步激怒眼前张开血盆大口的母老虎。 二小姐也慢慢恢复了冷静,她一甩手,挣脱了来福的禁锢,往门外走去。 那主仆三人一唱一和,见二小姐自动离开,只当她怯了,于是越发开怀大骂,骂的越发随心所欲,肆无忌惮! 须臾, “哐——当——”一声巨响,客堂那两扇黄花梨做的门,被一只粗鲁的大脚硬生生踹倒在了地上,二小姐一步一步再次走进来,踏着花梨门板而入,直踏得那门“吱哟吱哟”不断求饶,左手上,紧紧握着一把杀猪刀,长约十寸的雪亮刀刃在客堂的光线反射中,明晃晃的,嚣张又霸气的刺着所有人的眼。那握刀的人如那阎罗临世,又似夜叉出海,周身的杀气萦绕,一步一个脚印地,朝客堂中间的“酱赤包”走来。 场面再次诡异地沉默下来。 那满口污言秽语的主仆三人仿若同时被人用烧红的烙铁封了嘴,同时噤声,只把眼神儿瞅着眼前这太岁。 “骂呀,骂呀,接着骂呀,怎么不骂了?”二小姐微笑着说,冰一般寒凉彻骨,那主仆三人不自觉往中间靠拢了下,同时打了一个寒颤。 “骂完了?过瘾了?尽兴了?”二小姐步步紧逼,那主仆三人步步后退,眨眼间退到了客堂的西墙上,退无可退,三个人拢在一起,开始瑟瑟发抖。 “齐儿……”安夫人正欲出声阻止,来福拽住了她的衣袖,缓缓摇了摇头,安夫人读懂了他的目光,不要再刺激小姐,一会儿我会见机行事。 那二小姐虽然身量扁平瘦弱,高度却隐隐超过那肖夫人半个头,此刻更是杀意弥漫,将那身材宽度数倍于她的肖夫人给活活震傻了。 “很好~”,二小姐话音尚未落,一把尖刀已然直直向肖夫人冲过去。 “嗤——啦——噗——”,尖刀入肉的声响。 “啊啊啊啊啊啊啊……”一阵杀猪般的惨嚎。 “叫什么叫?还不快滚?”一声不耐的咆哮。 “咕咚——嘡——啪唧——”一连串连滚带爬的足音。 是来福,见二小姐左腕刚刚要抬起时,便将那主仆三人狠命往左侧一推,二小姐的刀嗤啦一声划破了来福的左腹,入肉寸许,那血“噗”地一声喷了出来,惊得那肖夫人一声惨叫,气得那来福使劲踹了她们一脚,一声怒吼,要赶走还在失神呆坐的主仆三人。 那三人终于回过神来,也顾不得狼狈,连滚带爬的逃离了客堂,肖夫人那肉球一般的身材彷如炮弹一般喷射而出,跑到了最前头,刚刚回神的三人再顾不得形象,一路哭爹喊娘,大喊“救命”而去,而已然愤怒到无我的二小姐也是毫不犹豫的扭头便奋起直追,一切尽在一瞬间。 等安夫人反应过来时,那四人均已跑出了视野之外,这可急坏了安夫人,不停的问着来福,“这可怎么是好?这可怎么是好?来福你没事儿吧?还能追上她们吗?”。 来福捂着侧腹,脸色有些苍白,“不打紧的夫人,皮外伤,您别担心,我这就去追小姐”,说完也踉踉跄跄追了出去。 “别让她做傻事啊,来福,一切拜托你了。”安夫人急的无法,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少年去追击的背影,默默祈祷着。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七夕 二小姐一路追着肖夫人,眼中只看得到前方那酱红肉包,从东市到西坡,从南街到北口,从未时初过到申时抹尾,半日时光不到,“二小姐悖理不孝,举尖刀欲害婆母”传遍了整个鲛州府,伴随着二小姐的夜叉样貌,再次给二小姐的“传奇”又添一笔“浓墨重彩”的华章。 来福跟二小姐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一边止着血,一边慢慢拉近。可恨那肖夫人,虽然胖成陀螺,却丝毫不停歇,仿佛是要将二小姐此刻的形容昭告天下一般,绕着弯儿的四处乱蹿,就是不往肖府跑,最后,高喊着“安家杀人了,啊啊啊啊啊~”,尖叫着蹿进了府衙。 二小姐浑然不觉,杀红眼一般跟着直愣愣正欲往里跑,却被一记手刀劈晕在府衙门口。当那肖夫人领着衙役出来当街捉拿行凶人犯时,却只看见空荡荡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侧目,哪里还寻得到半分二小姐的影子? 当二小姐悠悠醒转过来时,又是月上枝头。二小姐摸着自己沉重的后颈,慢慢坐了起来,嚯,来福这一记手刀当真是一点都没放水啊!二小姐一抬眼,眼前是一堆火光,温暖而明亮,有个身影背对着她正在给火堆添柴。 下午时分,那个劈晕二小姐的,不消说,除了来福还有谁?当他意识到肖夫人意欲何为时,二小姐已经堪堪要迈上府衙台阶,来福再顾不得会暴露行迹,一个轻盈的流云飞身,飘落至二小姐身后,一个干脆利落的手刀,而后一把扛起瘫软的二小姐,飞奔到附近枝叶繁茂的大树上,一套行云流水的动作只在转瞬间,兔起鹘落,几下便飞逃至远处了,好一身俊秀飘逸的轻功。 来福背着昏迷中的二小姐,其腾挪斗转却似猿猴般轻灵,一如他第一次把二小姐从山洞背回家一样。因担心衙役会去安府寻二小姐晦气,来福干脆就带着二小姐来到了他们的秘密基地。 好一个不让人省心的七月七啊!来福看着七夕的上弦月默默感叹着,一回身,那被他劈晕的少女已悠悠坐起。 “醒了?” “嗯。” “来烤个火吧,夜里风凉。” “嗯。” 恢复神智后的二小姐,乖巧的有些让来福不适应,他往旁边挪了挪,给二小姐让出了烤火的最佳位置。 二小姐依然静默。 “今日是七夕哦!牛郎织女一年一度相会的日子!” “嗯。” “不过,今年的七夕,天气蛮好的啊,也没有下雨,看来,牛郎织女今年没有哭啊!” “嗯。” “你说,牛郎织女一年才见一次面,为什么要哭啊?像今天这样开开心心笑着多好,我们也有月色可欣赏。” “嗯。” “呐,二小姐,想哭就哭吧,来福不会笑话你。” “嗯。” “……其实,人家都说儿肖母,二小姐,今日观那肖夫人形容,你那未婚夫婿怕是更像那肖夫人一般模样,这么想来,还是咱们二小姐赚了不是?趁今日乞巧,二小姐要不要做点什么东西,以乞求收获一个真正的如意郎君?” “我只会点火烧柴。” “……”二小姐终于会说别的话了,却是将来福噎着了。 “来福,那肖夫人说我不好生养是什么意思?她怎么就知道我不好生养呢?”少女的脑回路总是让少年出乎意料,原来她介意的是这个? “咳咳,大概是因为”,来福在旁边打量了一下二小姐,虽然已13岁了,那身量却跟他来福一般无二。 “因为什么?” “呃,大概是因为,二小姐目前还是‘太平’了些吧?”少年此语一出,自瞬间觉得自己如那登徒浪子一般唐突,于是耳朵根子一下子红了个透。 “太平又怎么了?我随我爹不行吗?”二小姐说着,一颗大大的眼泪滴了下来,“呲——”一声,被火苗蒸干,然后二小姐的眼泪如开闸了一般,一颗又一颗,滴落下来,终于连成一条线,而后,二小姐终于放声大哭起来。自从两年前他被二小姐收留后,这还是第一次见她这么放肆任性的嚎啕痛哭,来福心里竟然隐隐有些放心下来。这几个月的二小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活着,每日如同一具只会喘气吃饭的行尸走肉,他一直很是担心,却不料,二小姐憋在心里许久的郁结终于借着这次肖夫人事件而尽数发泄出来,当真要谢谢那势利眼儿的“酱赤包”啊! 美好的七夕,糟心的一天。 二小姐也不知道自己伤心什么,换做平时的她,那些污言碎语根本难伤她分毫,可是今日却认了真,是因为那“酱赤包”侮辱了她最爱的爹?还是因为这人的行径让她再次感受到了树倒猢狲散的悲凉?又或许她知道,自己又把爹的愿望搞砸了,爹希望她可以好好嫁给一个平善人家,可是她却……而且,之后怕是也难再嫁出去了,那个理由大概就是肖夫人说的,她“太平”了,所以不好生养,而今又被人当面退婚,她到底,还是对不起爹。小小的少女第一次感到了自卑,她很无力,感觉自己什么也做不好。 来福静静的在一旁看着她哭,伸出一只手去,像抚摸一只猫儿一般顺着二小姐那额前的碎发,看着二小姐抽抽噎噎,安慰着对她说,“别哭了,要是真嫁不出去,大不了以后我娶你好了。” “你?可是你太丑了。” “丑?我?” 来福被二小姐打败了。其实他并不知道,小小的少女此刻最大的烦恼只是那“太平”,可是那小小少女也同样不知,如果人生的烦恼只有“太平”那该有多好? 等二小姐情绪渐渐缓下来时,来福从怀里摸出两片桑叶,放在唇间,悠悠的吹出了几声嘹亮的声响。这海边气候潮润,来福无意中发现在山中竟然生有不少野桑,那枝叶比寻常人家栽种的更加粗壮。于是来福趁空当时采了几瓣,粗粗的制成叶笛,那叶笛悠悠扬扬,清亮洒脱,与爹那压抑低沉的洞箫声截然不同,带着一股少年人特有的意气风发。那曲风也是颇为诡异清丽,与青阳的端庄持重不同,倒像是来自遥远的异乡。 “真好听”,二小姐一边擦着脸上的鼻涕眼泪,一边真诚的赞赏,“是你家乡的曲子吗?” “嗯,是我娘教我的。” “你娘?” “嗯,她是一个,很美的女人。”七夕的上弦月下,来福的眼神温柔似水,“也是一个,很命苦的女人。” 来福回首,又伸手摸了摸眼前这个仰头看着他的小小少女的额头,“自古红颜多薄命,生得美不见得就是好事,像二小姐这般普普通通的反而最好。” “那你是说我长得丑啰?”小小的少女有些不悦,头一扭,甩开了来福的“魔爪”。 来福哑然失笑,“我是说,二小姐不会命苦的,你以后一定会遇见你的良人的,哎,我说,你到底会不会听别人的话啊?” 二小姐依旧气鼓鼓的一扭头,但是却怎么也气不起来。这是她第一次听来福主动提起家乡的话题,好奇心终是战胜了自己的那点小小的郁闷,她凑近来福,说,“你刚刚说,儿肖母,那你,长得是不是很像你的母亲?” 来福沉吟半晌,似乎在思考怎样回答,良久,点了点头, “嗯。” “呐,来福,能不能再让我看看你的脸?” “……好!” “……啊~?”二小姐反而愣了。 她只是想开个玩笑而已。她知道来福不能露出真面目的原因,却没想到来福竟然这么痛快的答应了,一时间,反而有些懊悔,连忙摆手道,“我开玩笑的,我知道你有难处,真的不用了。” “没关系的!”来福却很是坚持。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瓷瓶,从里面倒出一颗红色的丹丸,一仰头吞了进去。 “你吞了什么?”二小姐好奇。 “洗颜丹,我师父研制的。” “那你一开始也是用这种丹药变成这样的吗?” “不是,那是定颜丹”,来福说着,从瓷瓶里又倒出一枚黑色的方形丹药,用手托着放在二小姐眼前。 “那我能吃吃看吗?” “要是二小姐不怕中毒的话”,来福狡黠的笑着,把丹丸放回了瓷瓶,“我的体质特殊,这些丹药如果是寻常人吃下去,怕不用多久就会毒发身亡了。” “那你没事儿吗?” “我?”来福苦笑,“要是我能有事儿说不定还好些。” 正说着,来福把脸往火堆上凑了凑。 “你要干嘛?”二小姐大惊,正准备要伸手拉住他。 “卸妆啊!”来福一摆手,拒绝了二小姐的“好意”。 来福的脸就在火苗旁边烤啊烤,那层疙瘩满布的“皮”慢慢开裂,来福伸手一点点抠了下来,渐渐的,面前那黄丑小厮的肌底慢慢显现了出来,他把那层“脸皮”一块块的放在了身侧,直至最后抠尽,二小姐眼前又出现了那个瓷白的娃娃,而身旁的那层“脸皮”不过是一堆黄泥,快要两年不见的来福的真颜,就这么显现了出来。 二小姐张大嘴看着眼前来福变着“戏法”,眼前这个俏郎君不是两年前那惊为天人的小乞丐又是谁?只是,快要两年未见,那张精致的小脸上稚气已尽退,瓜子脸更加瘦削,高阔的额头挺立着,那点血一般的朱砂痣较两年前更为鲜艳,处在男孩与男人分界线上的美丽少年,一双如墨的杏核圆眼比两年前略细长了些,眼瞳中射出的是更加冷静的睿智,二小姐再次看痴了。 事实证明,二小姐确实不是白痴,从她对于美色毫无抵抗力的花痴样子可见一斑,那来福却生生被二小姐瞅红了脸,那张惯常蔫儿坏的脸上竟然难得的出现了一丝丝,娇羞?实乃奇观啊! “你这药,真神奇啊!”二小姐由衷赞叹着。 “也没有了,这定颜丹取自蛇卵草,是……我家乡的特产,有剧毒,因为总在黑唇蛇出没的地方生长,所以又叫黑唇草;而这洗颜丹的成分则容易找的多,正是这黑唇蛇的毒液,这草与蛇毒天生相克,我师父便拿它们炼了药。”说到这里,来福像是想起什么有趣的事情来一样,轻轻笑出了声。 “我能看看吗?” 来福点点头,把瓷瓶递给了二小姐。 二小姐拔开瓶塞,一股一言难尽的腥臭味儿扑鼻而来,比二小姐日常服用的汤药难闻一百倍。白色的葫芦瓷瓶里,还有五红五黑十颗药丸,“你多久服用一次啊?这药吃得就剩这么几颗了。” 来福再次哭笑不得,“二小姐啊,你当我师父炼的药像你们渔场收的珍珠啊?因为这毒草和毒蛇的栖息地本就隐蔽,我师父能找到的所有原料不过就炼了十六颗药,我服用一次,能够撑满两年,直到今日不过才用掉了六颗而已。” “哦,原来这药这么珍贵啊,你快……收……好……”二小姐话音未落,突然朝后方仰去。 “二小姐?”来福大惊,伸手抓住二小姐的脉搏,那脉象越发沉涩,而二小姐的脸却像中了暑一般,两坨红晕染上了腮头,呼吸也越发急促了起来,这情形,像是,中了毒? 来福眉头紧锁,眼睛缓缓闭上,开始盘腿打坐,他开放了周身气穴,用五识感知着周围的气息流转,有一丝丝气流如线香一般从他头顶百汇处溢出,缓缓的往洞穴上方盘旋,然后那股白色的气线顺着来福身后的洞壁慢慢滑下,最后停在了二小姐的右大腿侧边,突然,那股气线如有生命般,“嗖”的一下钻回了来福的头顶,来福睁开了眼睛。 然后起身,走到二小姐右大腿一侧,静静的看了一会儿,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向二小姐右侧大腿之下,一扬手,一条如绿丝带一般的翠蛇被他抓在了手里,那蛇软软垂着,已被掐死。 来福将那蛇靠近眼前,一条竹叶青,很明显,非青阳所能产,且这蛇通体碧绿但却透明,那蛇骨蛇肠的如同泡在一弯绿水中一般,清晰可见,这真不是一条一般的竹叶青,显是有人淬毒养炼许久了吧?他们,终究还是找到他了。 他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将那蛇往旁边一扔,走到二小姐身旁,撕开她右大腿侧的衣裤,果然,在右大腿外侧,有一个小小的牙印。来福俯身,一口一口将毒血吸出。此毒蔓延极快,来福刚刚将伤口的毒液尽数吸出,那二小姐的脸就已经紫涨,嘴唇呈紫黑色,毒气已攻心。 来福略一思忖,接着转头,抓起旁边那条死蛇,拿那蛇的毒牙往自己左腕处一拉,一股鲜血缓缓流出,来福右手撑起二小姐的下颌,将流出的鲜血一点点的滴进了她口中,大约一小碗茶左右的量后,来福的伤口凝固了。他静静看着,二小姐脸上的黑气渐渐褪去,口唇也慢慢恢复红润,来福大松一口气。 然后,他站起来,背对着洞口,说: “出来吧!” 一阵风刮过,来福突然如离弦的箭一般,猛地朝洞口外奔去。 溪边,一阵巨大的轰鸣,整座山体仿佛都跟着晃了两晃,山洞里扑簌簌的落下些石粉尘沫,“咳咳咳咳咳”,呛了灰的二小姐一阵本能的咳嗽,从昏迷中慢慢睁开了双眼。 眼前,仍然是那个尚未燃尽的火堆,只是,来福呢?自己又为什么睡过去了? 二小姐抬起头,一阵昏昏沉沉的感觉,她伸出左手正欲扶额,却被一个东西硌得一愣神,一个瓷瓶,来福的宝贝瓷瓶。 而后,她看见了自己的右腿,被人包扎完毕,不远处,一条绿色的,死蛇? 来福? 二小姐心下突生一股不祥的感觉。 她挣扎着站起来,拖着受伤的右腿,一步一步挪出了山洞。 此刻,月上中天,山林寂静,连那夜猫的悲啼都已不闻。 二小姐心下的不祥之感越发浓重了起来,她拖着自己受伤的腿,挪啊挪啊挪到了溪边。 溪边的一块尖石上,血迹斑斑,一角土黄色的布料插在尖角上。 那是来福的衣袖。 二小姐一把薅下了那块布料,撕心裂肺的大喊着: “来福!” “福福福福福……”回答她的只有山林寂寞的回音,连乌雀都没有一只与她应和。 七夕的上弦月依然高挂在中天,照耀着月下那孤零零的少女,万里无云,星光闪烁。 他悄悄的走了,正如他悄悄的来,他留下了一片衣袖,没有带走,一片云彩! 来福,失踪了! 作者有话说:男主角来福君在第一篇的故事里正式下线,不过大家放心,他还是本书当之无愧的男一号,且让来福君先好好歇几个章节,咱们下一篇故事开启时再跟他见面吧!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及笄 溪流奔涌,月凉如水,又到汛期了。 此山名为“狼牙山”,只是海边一座普通的石头山,与那天下名山的“琅琊山”自是不可同日而语。该山海拔不高,却颇为险陡,因常年受海风吹拂,整座山几乎不惹尘土,那山石嶙峋突兀,奇形怪状,尽皆青绿,山顶上更是矗立着两块状若狼牙般尖锐向天的锥形山石,一左一右,遥相呼应,两块山石中间有一条溪流蜿蜒流下,恰似那狼口垂涎,因此名唤“涎溪”。这涎溪绕着鲛城南门盘旋而过,东流入海。虽只是一条浅浅的小溪,每年到汛期却也如暴涨如注,兼之那山石多苔满湿滑,是以常有乡民上山失踪。 而此刻不巧,那溪流正是翻滚上涨时。二小姐握着那一角带血的衣袖,坐在溪边的青石上,看着那溪流怒吼东去,想象着不久之前,来福也许就是在此处落水也未可知?也许他曾经使劲抓住这块溪边尖石,终是被冲走了。来福不会水,这么湍急的水流,怕是此刻他早就被冲出入海口了吧? 二小姐使劲握了握手中的衣袖,站了起来,沿着溪边,一瘸一拐的往山下走去,然后,毅然决然的拖着受伤的右腿继续往东走,朝着海边慢慢走去。 温柔的上弦月静静看着海滩上那个蹒跚的小人,一个猛子,扎进了乌墨般沉静的黑色大海,那小人在海上起起伏伏,一会儿沉下一会儿浮起,直游到很远很远的深海处。月渐西沉,朝阳洒金,海面上波光粼粼,一派祥和。金砖般的海面上,一个小小的人头猛地钻出,打碎了这一片鸡蛋黄儿。二小姐已经寻了一夜,寻到很远很远的的海域,就快到海鲨的老家了。那海底,依然黑漆漆的,那个如玉般的少年,终是没在。 二小姐两只眼圈儿皆乌黑,嘴唇青紫,一瘸一拐的,从海里走了出来,然后,猛地栽倒在海滩上,大口喘着气。她仰望着红蓝交映的天空,朝阳已至,残月未走,日月同辉是为明,二小姐大笑了起来,直笑得肺气“咳咳”作响。 天亮了! 当二小姐浑身湿漉漉的赶回家中时,母亲早已等在门口。二小姐一夜未归,急坏了一直不问世事的安夫人。当她看见一身泥污、浑身湿透且行动不便、独自归来的女儿时,心下已是了然,来福,怕是遭遇不测了。她轻轻摇了摇头,将手中拿着的大氅披在了湿漉漉的二小姐身上。 二小姐病倒了。一场高烧,烧得她满嘴胡话,梦里一片血腥杀伐,有人不停在用手拉她,不要往里走了,回来吧,那里是不归路。她却异常坚决,使劲要挣脱那人的手,却发现那人的手如冰一般冷硬,她一低头,一只白骨手臂,指如刀刃,使劲钳住了她的左手腕。她一抬头,是来福,他在狂呼着什么,却如同被扣在了玻璃罩中一般,任何的声响都传不到她的耳中。来福哭了,脸上的蛤蟆皮扑簌簌的一块块掉落,露出了那绝色的少年颜,来福依然在哭泣,双眼流出血一般的泪,那珍珠般的瓷白肌肤也开始腐烂,一块又一块的肉,掉在了她眼前,没有了血肉的脸庞只是一具普通的骷髅,两只黑洞洞的眼睛直直看着她,依然在哭着,转眼却开始七窍流血。 朝为红颜,暮为枯骨,死生一瞬,万念成空! 二小姐缓缓睁开了眼睛,看着眼前熟悉的雕花大床。她浑身衣衫已尽换,右腿的伤依然化脓,又被人重新清洗包扎。她摸了摸自己的额头,高烧已经尽退。母亲端着一个黄铜盆正好走进来,看着刚醒的二小姐,微不可查的吐了一口气,二小姐已经昏迷三天了,安夫人也衣不解带的照顾了她三天。只是,小女儿这本就不甚灵光的脑袋,好像将她烧得更傻了些。如此,也好,能活着,比什么都好!安夫人默默在心里感谢上苍。 秋去冬来,春至夏更,时光荏苒,又是两年。 安夫人与二小姐相依为命的这些时日,二小姐终于学会了做饭洗衣,料理家务。安府越发安静苍凉。 两年内,二小姐将安老爷留下的银两还了众宗亲,也买断了与安氏一族的关系瓜葛。后来,安府开支日益困难,二小姐流着眼泪,将安老爷的字画、瓷器一样样变卖。安府的日子捉襟见肘,安夫人长期营养不良,日渐消瘦,咳喘日益严重,但好在,她还活着。一幅富春山居图居然能换得三两米面,熬几顿薄粥,二小姐打心眼儿里感激典当行的忠伯,一直照顾着她们母女,不至于饿死。只是可怜了那群猫猫狗狗,残羹冷炙已难寻,连阿福都从一直超重的猫活活饿成了一只体重正常的猫,只不过,减肥成功的阿福越发精神抖擞,每日在墙头上朝着隔壁院子里的小母猫搔首弄姿。好在,它们一只都没有离开安府,猫狗俱不嫌家贫,二小姐每日里陪着它们斗嘴聊天,日子过得也很平静。 然后,她及笄了。 生在阳春三月的二小姐,在桃花盛放的时节,迎来了自己十五岁的生日,也迎来了,自打出生以来,第一个“桃花期”。她伸手摸摸自己头上的烟紫玉簪,那是爹亲手为她做的,也是她至死都不会变卖的念想。可是, 她看着空荡荡的主屋——安家已经再也没有什么可典当的东西了,那一点点的米面,只够维持到明日,那过了明日,该怎么办? 二小姐第一次后悔,为何不好好念书,夫子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因为自己没有好好念书,所以才没有办法办法找到黄金屋吧?自父亲离世后,她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无能,连这些年的吃食,都仰赖曾经品位不凡的父亲留下的藏品,而自己,竟无法去挣到一个铜板,更种不出一颗米粮,她陷入了深深的自我厌弃中。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就在二小姐为明日的食物发愁时,鲛城里最出名的媒婆——葛大妈上门了。 她为二小姐提亲来的。 二小姐喜出望外。 终于,明日的口粮有着落了。 葛大妈口沫横飞,介绍着这位敢“摸老虎屁股”的张员外。那张员外娶了四房妻妾,俱生了丫头,眼看着,张员外这家大业大无人继承,他愁啊,于是托葛大妈帮他留意年轻女子,“人家不嫌弃二小姐貌丑,也不怕她性格暴烈,只要年轻能生儿子就行”。 “那张员外年方几何呢?”安夫人依然温柔。 “这……张员外虽然年近六旬,但看起来也就跟我这般顶多三四十岁”,葛大妈颇为得意,“而且你们孤儿寡母的,能得张员外这般贵婿,那可真是命好啊,命好得不得了!” “谢葛家大姐,只是我家齐儿年纪尚幼,婚配之事尚需缘分,待机缘成熟再议此事,如何?”安夫人温柔又坚决的截断了葛大妈的话头。 二小姐在旁边好生可惜,明明就有饭吃了,娘怎么这么想不开?不就是年纪大了点吗?好说,给他生个儿子,然后不见他不完了? 她一路送着葛大妈出去,然后往旁边一跳,趴在墙头上,看那葛大妈出了安府大门后,狠狠在大门上“啐”了一口,“也不看看都穷成什么样了?装什么千金小姐?我呸!” 这肥婆,太讨厌了,娘拒绝的好,“墙头草”立马换了风向。 然后,明日到了,二小姐愁眉苦脸,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何况,她二小姐从来就不巧啊? 当她耷拉着头去佛堂里,准备跟安夫人告罪时,安夫人却摸出一锭金子,直直把财迷二小姐馋出了哈喇子。 “娘还有些体己,还能维持一段时日,齐儿莫要担忧。” 二小姐岂止不担忧,简直都要感激涕零了,娘果然是个人才,还知道偷藏私房钱。这锭金子,足够她们母女和那群猫狗吃上两个月了。 二小姐跪在安夫人旁边的蒲团上,朝着佛堂里那尊小小的观音像狠狠磕了三个响头,谢谢观音菩萨保佑! 春光无限好,刚及笄的少女心情无比美妙。 好事成双,葛大妈之后,鲛城排名第二的媒婆闫婆也登门了,快要荒成坟冢的安家最近很红,红得快赶上那天香楼的头牌了。 闫婆此来,是给二小姐介绍城西鳏夫王大头的,“那王大头人最是老实,虽只是个打铁匠,但是好在决不像那些富户员外的三妻四妾,二小姐嫁过去,妥妥的主母,而且,才四十来岁,正当旺年,以二小姐现在这条件,这真是顶破天的好姻缘啊!” 安夫人依然沉静不语。 二小姐想起那个铁塔一般浑身黑黢黢的壮硕男子,还有他家成日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响,心里一阵阵发毛。 “齐儿瘦弱,怕非其良配,有劳闫婆费心了!”安夫人依然温柔又坚决的回绝了。 二小姐依然把闫婆送出门口,看着那瘦削的闫婆一如那葛大妈般爆发出的破口大骂,那功力竟不下那肥婆,二小姐很是感叹了一把这“风干鸭”的肺活量。 原以为,鲛城媒婆中的头牌二牌先后吃瘪,安府迟早会恢复原本的清静。却不想,以口条为生的媒婆行业竟然比那天香楼的妈妈桑更在乎头牌的营业额,于是之后,媒婆阿姨们就如商量好了一般,越战越勇,安府隔三差五就有不同的媒婆上门提亲,也都无一例外的被安夫人四两拨千斤赶了出去,这几个月,安小姐经常在墙头上看着各位媒婆阿姨们灰溜溜的被赶走、再怒冲冲的破口大骂,再次感叹,肖夫人的战力确实属于废柴级别的。 在安府久违的热闹中,安夫人终于替二小姐定下了一门亲,城南的没落秀才——何府家的独苗——年方十七岁的何世仁。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出阁 说起这何家,虽然几世清贫,但好歹是个诗书继世的人家。这何老爷早亡,何夫人一人将独子何世仁拉扯长大,很是吃了一些苦头。安夫人思忖着,这何夫人久经炎凉,想必不会如那肖夫人一般粗鲁无礼,眼窝儿浅薄。及至后来几次见面,安夫人对这何夫人确实印象极好。何夫人为人聪慧敏捷,那何公子虽然生得五大三粗,面色黧黑,看起来也还算个憨厚人,配缺心少肺的二小姐倒是也相得益彰。于是,两位失去家主的孤寡夫人在几次磋商后,终于定下了这门亲事。 半年时光倏忽而过,从炎夏到寒冬,一眨眼到了腊月初八,二小姐终于出阁。穷困的安府无力支撑昂贵的嫁妆,贫寒的何府亦无法支付高额的彩礼,于是两家一合计,两厢互免这些虚礼俗套。因二小姐已将安氏族亲因缘斩断,就只安夫人的娘家余氏几位兄弟从符岛郡赶来,其余尽皆何府亲眷。 二小姐在安氏宗亲门客和肖夫人的合力“帮助”下,名声已毁大半,毕竟,于青阳这种礼教大防重过天的国度中,没有什么比女子的名节更为要紧的。是以,傍晚时分,一顶两人小轿悄悄过府,将二小姐接到了何家。 二小姐一身鲜红粗布嫁衣,头上是简简单单的珠冠。没有绫罗绸缎,没有凤冠霞帔,没有宾客喧腾,没有鞭炮震天,好像老鼠娶亲,二小姐在花轿中有点乐不可支,浑然忘了,自己才是那个“老鼠新娘”。 “老鼠新娘”被送到何家后,一个老妈妈把她扶了进去,而后整个喜房就剩下了她一个人。看来这何府跟她安家差不多,已经穷酸到请不起丫鬟了。好在二小姐这些年如安府的那些杂草一样,自由自在生长惯了,倒也不在乎有没有人服侍,只是装模作样的坐久了,实在有些坐不住。于是,二小姐自己掀掉了红布盖头,摘下了珠冠,脱掉了外层那有些闷热的粗布红衣,只穿着贴身的红色里衣,然后将盘成已婚妇人的发髻全部解开,如往常一般在头上盘了一个小道士般的髻子,往日的烟紫玉簪从贴身里衣里掏出来插在了头上,对着铜镜左顾右盼,嗯,还是这样比较顺眼。 虽然已至腊月,浑身单薄的二小姐倒是也没有觉得寒冷,反而一个人在屋里越呆越气闷,门口,还站着那准备帮她跟她这位未谋面的丈夫举行合卺仪式的喜娘。野猫二小姐岂是浪得虚名的?没门儿,我可以走窗户啊! 二小姐这么想着的时候,就把窗户打开了。一股寒风夹着片片雪花,“扑啦~”一声飞进了窗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上竟然飘起了雪花?二小姐很是兴奋的顺着窗户缝隙爬了出去,窗外是一片面朝北的后长廊,二小姐就这么赤着脚,抬着手,伸出廊檐去接雪花。那雪花初时还略幼小,渐渐的,从天而落的是越来越大的六瓣冰晶,落到二小姐不怎么温暖的手上,凝固着,然后,慢慢融化掉。 这整座何府还不及安家的二进花园来得大,是以,前院的饮乐声响即使在这后廊也是听得一清二楚。二小姐听着,那两三桌的宾客觥筹交错,渐至椅背拖动,宾客离场,她知道自己也该回去了。二小姐深深吸了一口气,啊,自由的味道,马上就闻不到了。 她鬼鬼祟祟的正准备掀开偷溜出来的窗户爬进去时,突然听见有人边说着什么边往后廊处走来,这风雪不夜归的,有猫腻!二小姐好奇心上来了,于是她弓着身子,伏在窗下,偷听起了墙角。 声音在北长廊的最东头停下了,是一男一女,在东长廊处的暗影里说着悄悄话,音量刚刚好能传到北长廊中间的二小姐耳中,她听见一个男人说: “你放心,待我今科及第,定然不会负你。” “可是,今日你已娶亲。”一个软糯的女子声音响起,甜腻酥麻入骨。 “无妨,我跟她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做不得真的,世仁愿对天发誓,我此生心里只有婉儿一人,我世仁的子孙也只会由婉儿所出,如违此誓,天打雷劈,天诛——” 男人声音未落便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一股暧昧的“唔唔”、“嗯嗯”的声音紧接着被那阵阵北风刮了来,饶是二小姐未经人事也涨红了一张脸,听什么墙角不好,但听这些个不可描述之事,不妥不妥,爹说过,非礼勿听,二小姐动了动已经冻麻的脚,准备起身偷溜回去。 然而又有一个声音的加入,彻底打断了那对雪中鸳鸯的缠绵,也彻底打消了二小姐准备溜回去的愿望。 来者的声音像是一个老妇人,料,应是何夫人。 只闻她一声低喝:“你们两个在这里做什么?成何体统?” 接着响起几声女子低低的抽泣声,依旧娇媚婉转,何夫人的声音再次低低响起,带着十足的威吓: “吴家小姐,我家世仁今日娶妻,想必你也清楚,这夜来风雪愈大,我何府也不想怠慢娇客,吴小姐还是请回吧!” 接着一阵细细碎碎的声响,那个抽泣的声音竟是渐渐远离了。 然后是一声清脆的耳光声,但音量控制刚刚好,何夫人果然是个有分寸的。 “混账!”何夫人低吼,“今日是什么日子你不清楚吗?你带她来做何?还特意挑在此处,就不怕被新妇发现?” “娘啊,我与婉儿情投意合,怎么就不能在一起了?何况那安家二小姐声名狼藉,早些年就跟个丑破天的家仆厮混,这才被人退了婚,我们何家到底也是读书人家,为何非要喝这些有钱人家的洗脚水,找这么个二手货?” “唉,你说的我未尝不知啊,可是我何家这些年的境况你也只应当知道,那安家到底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安夫人偷偷塞给了我一千金珠,并且千叮咛万嘱咐只做我们家出的彩礼,莫要告诉那二小姐实情,这安夫人此举不但全了咱们何家的面子,而且还帮咱们还了外债,连明岁你赶赴齐州科考的盘缠都有了,你父早亡,娘一个人把你拉拔大,就指着你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的,你可不能犯糊涂啊。” “娘啊,你说的我都知道,可是那安二小姐貌丑赛无盐,脾气又如夜叉般粗鲁,跟婉儿这般的温柔可人简直是天差地别,孩儿实在是没有那个心思去跟那么个丑八怪圆房啊!” “儿啊,男子汉大丈夫,当能屈能伸,晚上烛火一灭,乌漆抹黑的,谁还看到个什么丑俊的?况且,忍这一时,异日你高中举人,我们何家脸面俱有光,到时候,什么样的夫人娶不到?” “可是……” “没有可是,快点,回去,莫让新妇发现,就当为了何家,为了娘,成不成?” 然后便听得两股脚步声,往东西两侧分别而去,一个沉重些的男子足音拖拖踏踏走到了婚房门口, 推门,走入。 而那廊下,鬼影子都不见一个,徒留一阵风雪吹过,将几滴廊下的水滴凝结成冰。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离丧 二小姐一身红衣,赤着脚,走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 眼前一片迷离。 风雪遮眼,何处是家? 二小姐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的,慢慢往安府走去,一路跌跤十数次,一双脚已经冻得毫无知觉。所幸,远处迎着风雪飘摇的红灯笼告诉了她归途,那里,安府,才是她的家。 二小姐从熟悉的狗洞里钻进去,几只猫狗照例热情的围了上来。风雪严寒,它们都聚在这小小的柴房里,互相拥着取暖,或许,也是在等待熟悉的二小姐归来。她摸摸大黄的头,一双已经失去知觉的脚似乎也渐渐回了暖。“来福当年,是不是也像我这般逃婚过啊?”她不自觉的想起了初遇时那一身艳红的美丽少年。 当二小姐推开佛堂时,安夫人已经做完了晚课,正在静静的闭眼打坐。青灯古佛,檀香萦绕,三个时辰不见,这熟悉的景色却仿若经历了三千年。二小姐慢慢靠近安夫人,坐在了她身边的蒲团上。 安夫人早已听见推门声,却没有睁开眼睛,只是在心里悠悠发出了一声叹息,这痴儿发现了吧? 果然,静默了半炷香,当那只檀香香灰全部落下时,二小姐悠悠说话了,她说: “娘,你的狐裘呢?” “……” “娘,你的夹袄呢?” “……” “娘,你的金钗首饰呢?” “……” “……娘,对不起……”二小姐低着头,蒲团上,一颗颗大大的水珠滴落,她从未像现在这般痛恨自己的迟钝。 两年前,她比谁都清楚,安府的境况,却在娘拿出一锭金子后,心安理得的依赖着娘这最后的体己,从来没有问过,娘的体己是从哪里来的? 两年前的寒冬腊月,娘只穿一件旧夹袄跪在佛堂里清修,她曾经问过,娘为何不穿那件御寒的白狐裘?那是爹远去西疆时给娘捎回来的,价值万金,娘爱若珍宝,只上身一两次就束之高阁了,爹死后,娘更是从未翻穿过。当时的娘温柔的笑着,娘是清修之人,不能在佛祖菩萨面前穿这种杀孽太重的衣服,她相信了,此后这两年果然从未见娘再穿过。 而后,娘身上的首饰、金钗甚至她从娘家陪嫁来的一双翡翠镯子都已一样样不见,每当她问起,娘总是说,她是清修之人,不可在佛前招摇,是为大不敬。 直到这个寒冬来临。 二小姐年少力强,一身单薄秋衣撑到寒冬浑不觉得有异,可是,娘呢?娘已是五旬之人了,她竟然从来没有问过,娘一身青衫从秋穿到冬是为何?即便是刚刚她临上轿前,都没有问一句,娘,你冷不冷? 她伸出手去,摸着娘身上那薄薄的青衫,那青衫下的手臂,已是瘦骨嶙峋,仿佛爹那临去之时,那硌手般的触感。二小姐的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珍珠,一声又一声的对不起,诉不尽她此刻的悔恨。 安夫人却似意料到女儿的反应一般,伸出一双干枯如鸡爪般的手,握住了女儿那已然冻僵了的小手,顺势将她搂过来,让她枕在自己那正盘坐的膝头上。 娘的手,好凉,二小姐的眼泪扑簌簌的无声流下,打湿了娘那同样冰冷的膝头。 安夫人仿若觉察了女儿的心酸一般,用空出来的右手拍着女儿那排骨一般嶙峋的后背,一如小时候哄女儿睡觉一般,低吟婉转,语意缱绻: “齐儿乖,齐儿乖,娘不冷的,娘不冷的。” 娘怎么可能不冷?她从昨日起,就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却在她临上轿前,给她端了一碗热乎乎的肉汤,里面飘着仅有的三片里脊肉,娘说,新嫁娘是很累的,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得上饭,不如先垫垫肚子。二小姐已经两三年没有沾过荤腥了,当下狼吞虎咽吃了个精光,而后才想起,娘几日未进粒米了,娘却说,娘是清修之人,不食荤腥,且近日辟谷,齐儿吃了便好。 回想起来,二小姐的眼泪更是如断线一般,静静流淌着,一千金珠,好个一千金珠。她不敢想象,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娘是如何一次次将自己的衣饰拿去典当。那典当行的忠伯一贯刻薄,娘该低声下气求多少人,受多少刁难,才能将自己那些本价值不菲的衣饰贱卖以维持生计?如今,娘更是将所有变卖所剩的一千金珠尽数给了何家, “娘,以后,你该怎么办啊?你吃什么?你喝什么啊?”二小姐的声音幽咽。 安夫人轻柔地抚摸着女儿的背, “没关系的,娘真的没关系的,只要你能好好的就行。这些年,跟着娘,苦了你了,是娘没本事,没法照顾好你!” “不是的,娘,你是全天下最好的娘”,二小姐抓着安夫人的左手使劲往怀里抱了抱,“是我,是我没用,是我害娘伤心,是我没有照顾好娘,害的娘把钱全给了何家,对不起……”,二小姐低低抽泣着。 “唉”,安夫人长叹一口气,“虽然娘说,娶妻当娶贤,莫问妆奁,可是,这世道,又有谁不问妆奁呢?如果不是娘穷困,也不会害齐儿被那肖家退婚折辱,说到底,是娘害了你。这何家少爷也许会是个成才的,你跟着他,将来也未必不会受轻贱,钱财毕竟是身外之物,一千金珠算不了什么,娘只愿你在婆家能挺胸抬头,好好活下去就好,那样,九泉之下,我对你爹也就有交代了。” “嗯……”二小姐的声音呜咽,心底里凄苦满溢,娘啊,您好糊涂啊,您把钱都给了他家,他们就会高看我一眼?我们打肿脸充胖子,就能换来我在婆家的抬头挺胸?您可知,一千金珠换不来您女儿的自尊,换来的只是他们更肆无忌惮的嘲笑,娘啊,我们何苦作践自己? 那无声的泪水静静流淌着,二小姐拖着浓重的鼻音说,“娘,我以后永远陪在你身边好不好?” “傻孩子,又说傻话了,你现在是有夫家的人了。” “我不管,我就要陪在你身边”,二小姐久违的耍赖。 “好好好,永远在我身边,我们娘儿俩永远不分开”,安夫人言笑晏晏,接着话音一转,声音越来越低沉,带着几分严肃, “答应我,不管遇到什么境况,一定都要好好活下去。活着,才有希望,才有未来,不管如何被人轻贱欺辱,都不要放弃自己,好吗?” “好,我答应娘,决不食言!”二小姐郑重发誓,伴着那无止息的眼泪。 而后,她就这样伏在娘冰凉的膝头上,有一搭无一搭的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安夫人那双抚摸她后背的手也慢慢降下了频率,最后将其放在了二小姐的颈间,渐无声息。 “还有啊,有一次,我跟来福打赌,看谁能捡到最漂亮的贝壳,可是他最没用了,还是个旱鸭子,一个浪过来就被卷走了,还是我救了他哦,然后半夜三更爬墙回来的”,二小姐语气轻快的说着,眼中的泪水却翻涌不尽。 “还有一次,我们去海边钓鱼,来福最笨了,钓了那么久才钓到一根小鱼苗,结果一转头就被阿福吃了”,二小姐依然语气轻快的说着,颈间的手指越发凉了下来。 “还有爹以前不喜欢吃茄子,香玲每次做红烧茄子爹都偷偷暗示来福替他吃了,他还好意思说我挑食?”二小姐继续咯咯笑着。 “要是姐姐还在家就好了,她一定会喜欢来福的”,二小姐继续轻语,那眼泪却溃如崩堤。 “娘,你说,如果来福还活着,我能找到他的话,我们再一起生活好不好?来福的手艺真是好,不仅泡茶,连做鱼都做的比我好吃,你说,好不好?”依然无人应答。 她就这样静静伏在安夫人的膝头,自说自话了一宿,那风雪一宿未停歇,伴着二小姐的话语,埋葬了她曾经平安祥和的童年。丝丝冷风从缝隙中吹进佛堂,让她不自觉打了几个冷战,那膝头渐渐开始僵硬,那颈间的手指也益发冰凉,但是她依然留恋着不肯起身离开。 天光渐渐大亮,阳光透过花棱门窗洒满了佛堂,照耀在菩萨脸上,异样的端庄。 日上三竿时,二小姐终是不舍的从安夫人身上爬起,双眼红肿。安夫人双目紧闭,面色青白,身体已僵直,神态却无比安详,与那对面的观音大士两两呼应,宛若双生。 娘她,终于自由了! 或许,已然成佛了! 二小姐擦干眼角流了一宿的泪水,跪在旁边蒲团上,朝着娘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响头。 洞房花烛夜,至亲离丧时!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下堂 二小姐打开佛堂的门,门外,雪晴云淡日光寒。那一群猫猫狗狗正乖乖站在佛堂门口,不吵不闹,见二小姐推门出来,几只狗狗猛地扑上来,狂摇着尾巴,安慰着她。 二小姐有些疲惫的拍了拍大黄的头,沙哑着嗓子,叮嘱它们:“乖乖在此,守好门户,我去去就回。”大黄呜咽一声,乖巧的把爪子从她身上拿开,然后转身,趴在了佛堂门口。 地上积雪已近尺厚,二小姐赤着脚,一步步走过门前那平整干净的雪场,留下一串深深的足印。 她先回了自己的卧房,脱掉那身血红的里衣,翻出了曾经的那身缟素。安老爷过世两年多,二小姐的身材一如从前,那身缟素竟然无需重新修裁。 这些年,安家能变卖的全变卖了,二小姐的闺房里只剩下了平日里休息的这张大床,几身素衣,和一个装满丝绦络节的小铁盒,里面尽是她曾经跟来福比赛时打好的丝绦和一些没有用到的丝线。 二小姐从里面抽出几根丝线,将头上的烟紫短簪拔下来,用丝线细细的缠绕在簪上,一圈又一圈,慢慢将这它包成了一个小小的红丝球,而后,将一个红色络节坠在红球下面,挂在了脖子上,贴心而藏。二小姐将手压在胸前,缓缓吐了吐气,腔子里,那心脏在“噗通噗通”跳动,有力而坚定。她翻出了自己日常的白色绣鞋,着一身粗麻素衣,深深吸了一口气,迎着大亮的天光,踏着洁白的冬雪,开门大踏步走了出去。 街上的雪已经被人踩踏得七七八八,与那泥泞翻滚在一起浑看不出那冬雪应有的情怀。街上的行人虽较往日稀少,但也偶有几个熟悉的货郎正在挑货叫卖,看见二小姐一身素白麻衣,满脸严肃不语,双目直视前方,大踏步走着,那一身杀气逼得众人尽皆躲远了,不敢再打招呼,二小姐就这样一路无语地回到了何府。 虽然昨晚只是蒙着盖头走了一段路,行了个拜天地的礼,二小姐依然方向感极好地直冲主屋而去。远远地,她看见主屋明堂的右侧太师椅上,端坐着一位着枣红锦缎袍子的妇人,料想,必是那昨晚只闻其声未见其人的何夫人吧? 二小姐不等丫鬟通传,就已施施然走了进去。只见她举手齐眉,双膝跪下,以头触地,行了一个伏拜大礼,哑着嗓子道: “安齐见过何夫人。” 那何夫人沉吟了约有半炷香时间,方慢条斯理说道:“起来吧。” 安齐闻言缓缓直起上身,仍举手齐眉,却并不起身,那何夫人心下惊怒渐起。 今日一早,她端坐明堂,等候新妇前来奉茶问安,结果左等右等均等不来新妇,只等来了自家的世仁公子。何夫人一问之下,才知,昨夜新妇已不知所踪。二小姐素来有不羁野名在外,何夫人料这二小姐必是不适应,所以偷跑回了安府,所以心下已是不悦之至。 及至方才,那二小姐远远走来时,一身缟素,已然落到了何夫人眼中,她的不悦是未下眉头、更上心头,一片严霜已满布额面之间。 但是二小姐竟然出人意外的知礼仪,何夫人面目中的那层严霜被这个标准的问安礼给打消了几分,看来这新妇也不尽然是个彻底的白痴吧?何夫人思忖着。 结果,二小姐行礼之后却只是举手齐眉,并不起身,兼之一身缟素,何夫人心底隐隐有不妙的感觉,仿佛下一秒二小就就会说出什么不得了的话来一样。 不得不说,何夫人没有白白比二小姐多吃这么些年的米盐,她料想的半分也没错。 只见那二小姐依然举手齐眉,眼睛略低垂着看向地面,沙哑地向何夫人道歉: “安齐今日本应早来奉茶问安,却不料延宕至此,且一身素白,是为不敬,望何夫人恕罪。” 那二小姐一口一个“何夫人”,让这何夫人也有些吃不准,这新妇今日所为是何道理?她并不言语,只把眼睛冷冷的盯着新妇。 二小姐也抬起了眼睛,直视着面前端坐的何夫人。这是她第一次真真正正与何夫人面对面。也许是这些年的风霜磨砺所致,这妇人看起来不出意外的精明,一双狭长的单眼皮,眼角上提,一双柳眉也跟着眼睛的弧度一起往上吊着,颧骨高耸,嘴巴微凸,总之,这是一张,一看就很不好惹的脸。 “娘,听说那二小姐……”一个冒冒失失的声音突然从明堂外传了进来,粗声大气的,一个黑旋风跟着卷了进来,却在见到跪在当堂的人时生生截断了话头,大着舌头转成了结巴的语调,“回……回……回来了……”,然后一边说着一边慢慢挪到何夫人的身边。 这位,怕不就是,昨晚与她行拜天地大礼后却与什么“吴家婉儿”海誓山盟的“丈夫”?这位世仁君身长腰粗,面色黑黢,壮如铁塔,面目与何夫人有七分相似,倒是有几分他们安府过年贴的门神的气质感觉,一句话就是,长得好生辟邪。 二小姐仍然举手齐眉,却已然抬起了头,直直平视着眼前的何氏母子,然后,一字一句的说明了她的意图。 “先请夫人恕罪,昨夜……”,二小姐上牙使劲咬了咬下唇,终于下定决心, “昨夜的事,安齐全都知道了。” 何夫人闻言,双眼霎时蒙上了一层坚冰,一双细长眼睛中精光毕现: “哦?你待如何?”何夫人轻笑发问,语气与门外的数九寒天颇为相称。 “何夫人莫恼,安齐并无要挟之意。”二小姐突然冷静了下来,不卑不亢回道。 “昨夜我母过世,安府已是强弩之末,再无半分金银财帛。安齐不欲与夫人争,只望夫人能够可怜可怜安齐,帮安齐葬了我母。” 二小姐说完,齐眉的手再次带着头颈深深的磕在了大地上。 “若夫人肯帮安齐这次,那安齐……”,二小姐银牙一咬,声音越发嘶哑, “你待怎样?”何夫人寸土不让。 “若夫人肯帮,那安齐……自愿下堂,那陪嫁均半分不要,此后余生,与何府再无半分瓜葛”,二小姐声音越发低哑, “若夫人不肯帮,那一千金珠和吴家小姐的事情明日便会传遍鲛州府,何公子的功名怕也会因此有牵连”,二小姐声似破锣,咬牙切齿地道,跟来福厮混这么久,竟然也沾染了不少来福的腹黑刁钻习气,二小姐在心底对自己轻轻摇了摇头,但是,没有办法,只要能让娘入土为安,与爹九泉之下能够得以团聚,再下作的事儿,她二小姐今日也做得出来,何况只是这小小的不足为惧的威胁呢?何夫人是个聪明人,这是个只赚不赔的买卖,她二小姐都不在意自己的名节了,何府没有不答应的理由,况一场葬礼又能花费多少金珠呢?二小姐在赌。 何夫人眼睛中惊疑不定,更加搞不清楚二小姐意欲何为?那何公子却是大喜过望,幸福来得太过突然,他一时飘了。丈母娘突然死了,明媒正娶的夫人自愿下堂,成全他与婉儿,且安家陪嫁这二小姐也不打算要了,看来这二小姐真如广大乡亲们所说,是个脑筋不大正常的!如此好事儿,怎能放过? 于是,何公子在旁边使劲拽了下母亲的衣袖,“娘,答应吧?快点答应啊?啧,您有什么好犹豫的?是她自己愿意下堂的,与我们家何干?”。 “你给我闭嘴,蠢货!” 何夫人恼怒地呵斥了猴急的儿子,再看看眼前这个止水不波的少女,一双乌溜溜的黑色瞳仁竟然有些深不见底,她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太小看这丫头了? 这件事儿,不管她答应与否,何府这场脸面和几十年累积的好口碑注定得丢上大半,看似便宜,却全部截断了自己的后路,甚至连带着儿子的功名也会一并蒙尘,何夫人突然觉得很是后悔,这安家,从一开始便招惹不得,否则也不能像现在这般骑虎难下。 最终,她思考许久后,还是点头答应了。异日我儿高中,此事儿定能翻篇,何夫人很是乐观。 见何夫人答应后,二小姐终是站起来了,一双膝盖跪在潮湿的砖地上,隐隐发疼。二小姐却顾不得这些,朝何氏母子万了万福,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大踏步走出了何府的院门。 门外,何府的大红灯笼仍高挂,那通红的“囍”字灯笼上蒙着一层厚厚的白雪,凄美异常。 方才一日,已是沧海桑田,二小姐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较之昨日又冷硬了几分,她摇了摇头,一步迈下了何府台阶。 终究,她还是辜负了爹娘的期望!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维生 停灵三日后,巳时初,安夫人下葬,何府如约出了丧葬资费,一口薄棺敛了一身单薄青衣的安夫人,一副招灵幡在前指引,二小姐一身斩衰麻衣跟在后方,无泪无话,安夫人母族几位兄弟尚未归家,陪着二小姐一道,三五人,安静的,将一世温和无争的安夫人葬入了安家祖坟,与安老爷并骨。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任尔生前何等风光霁月挥土如金,亦或穷困流离潦倒不堪,哪怕家有千年铁门槛,最终,不过都化为一个土馒头。 二小姐看着漫天洋洋洒洒的纸钱,与那飘零的白雪一道纷落,小小的心里竟然生出几丝不属于她这个年纪所应有的萧瑟,她伸出右手按住了自己的左胸,那里,隐隐的疼痛,却无法宣泄,只有一个红球停着,回应着那节律不齐的心跳,“扑通扑通”,震着二小姐的右手指节,为什么,你还活着? 午时三刻,二小姐如约来到了何府。 一纸休书摆放案前,专等二小姐前来签字画押。二小姐依然面无表情,拿起旁边的一杆等得都已蘸足了墨的湖笔,笔走龙蛇,潇洒又帅气的签下了自己的大名,然后就着旁边印章泥台,将右手拇指指印摁在了姓名旁边。 一气呵成,不足半盏茶时间。 二小姐拿着那张证明自己此刻身份的休书,细细端详了半天,有生以来,第一次写出证明漂亮的大字儿,却是签在了一纸休书上,何其讽刺?又何其搞笑? 不过,此刻的二小姐却是完全笑不出来。即使蠢钝如她,也知道,被几次三番退婚的她,此生,怕是注定要孤苦一生了。 二小姐有些头晕的闭上了眼睛。 未来,已一片漆黑,伸手,仍不见五指。 那何夫人虽则强悍,终究还残有几分妇人心肠,何况何府已占尽便宜,出于面子,在二小姐左脚已迈出何府大门,右脚正准备抬离之时,何夫人追至门边,当众递给了二小姐二十两纹银。这可是二十两啊,够她一个孤女吃用一月有余了,何夫人觉得自己已仁至义尽,很是菩萨心肠,二小姐依旧面无表情,也不推辞,只是瞟了何夫人一眼,接过了。 算计而已,计较何用? 见二小姐不吵不闹不作妖的接过走了,门口围观者也渐渐散去,何夫人大松一口气,转身,紧闭了门户。 一切,尘埃落定。 二小姐一如往常闲庭信步,慢慢挪回家中,在路上顺便淘了点米粮。娘说的对,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谈未来谈希望,而只有金银,才能保证自己活得下去,哪怕这区区二十两,不过是安老爷在世之时,二小姐一天的生活用度资费而已。可是现在……二小姐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肚皮,娘走后这三天,她除了煮那满院的荒草裹腹外,什么都没有再吃过,何况家里还有十几只猫狗依然等着她,这是她仅剩的“亲人”了。 思及此,二小姐不再拖拖拉拉,又虎虎生风的大踏步往安府走去,推开大门,大黄依然热情的扑了过来,阿福也在后面缓缓摇着尾巴,眼睛慢慢眨着,仿佛在说,“欢迎回家!” 二小姐抱着暖暖的大黄,眼泪一颗又一颗,砸落在大黄那干枯的背毛上,哽咽着喃喃自语: “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漫天飞雪如絮般片片洒落,渐渐覆盖了那跪在庭院中抱狗痛哭的少女,连同簇拥在她周围的十几只猫狗一起,塑成了一座温暖的雕像。 是夜,二小姐下厨,将那玉米面和水调成糊,再把那些野草连根一起剁碎搅入米糊中,撒点盐,上笼屉一蒸,满院香飘,她和猫猫狗狗们,尽皆饱饱吃了一顿晚餐。昔日安府富贵,二小姐丝毫不解人间疾苦,也曾挥金如土,二十两,她曾兴起了买根金钗,只戴了一天,隔天就不知道扔到了哪个犄角旮旯去了;二十两,她去福兴茶楼听说书先生说个书,听到那兴处,随手一打赏一锭银子就扔出去了,为此,来福没少念叨她;又或者是,更早以前,她将那街头小胖揍得满头包,终于顺利晋升为“山大王”后回家,却发现,小胖的娘提溜着满头包的小胖上门讨说法,爹给她善后,回回都是二十两,而当时的她,天天在外惹是生非,有时候一天爹就能出去个三五百两;而今,她才知道,原来,二十两,可以吃几十天的饱饭,可以给娘换个厚点的夹袄,可以早些给娘治疗伤寒,娘也许就不会冻饿得病而亡。 真像,一场报应! 可是,若是报应,也应报应在她身上才是?为何让爹娘替她受过? 二小姐心下一阵阵心酸,为自己的后知后觉,也为自己的迟钝无知,更为自己的废柴无用。 娘用命换了一千金珠,却连个字据都没有立就尽数给了人,不管依着青阳律哪一条,哪怕二小姐豁出了命怕也拿不回来了。眼下,只是将将拿来了二十两银子,可是就算再怎么节省,最多也就撑个把月,年关又将至,年后该怎么办? 要不,扮成小厮去给人家当书童?不妥不妥,二小姐胸无点墨,虽略略跟夫子学了几天的子曰诗云,但到底是个粗俗的,干几天说不定就会被辞退了!那,要不,就扮成小厮,去给人家当杂役?不行不行,万一那主人家再是个刻薄的,到时候钱没挣着反惹一身骚!那就去风月场所卖肉?二小姐看看自己依旧可以跑马的平坦前胸,和硌手的屁股,再看看自己骷髅一般的脸庞,终于认命的仰天长叹,“啊啊啊啊啊,不行啊,我果然太平了!” 阿福在旁一脸鄙视,眼中绿光一闪,瞧这份儿出息,切! 就在二小姐为前途出路发愁之时,年关已至,过了年,二小姐就16岁了,跟姐姐当年出嫁的岁数一样了。想到姐姐,二小姐使劲甩了甩头,像要把什么东西从脑中迫不及待地扔出去一样,这样薄情的人,想她作甚? 明天的事儿,明天再想吧! 二小姐拍了拍自己的脸颊,给自己鼓了鼓劲儿。 然而有句老话说得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在这寒冬腊月年关将至时,在安夫人的五七头上,安府又久违的迎来了稀客——安德财。 这次,他的身后,还跟着长长的一串“队伍”,而他的身旁立着的,赫然就是那日公堂之上,站在安德财旁边,那个更圆的员外。 今日她方知,原来,这位就是,传说中的—— 把女儿嫁给贾府尹做十姨太后弃屠从商的、一手夺走了安家独霸百余年的珍珠采买权的、将安德财与官府牵连起来的背后高人、二小姐实际上的真正“仇家”、人称“刘屠刀”的前屠夫—— 刘起德!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失所 来福说得对,果然,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腊月二十九,申时三刻! 安府门口杵着家丁二三十,个个手持大棒,将个安府大门紧紧包围,人群中间,站着鲶鱼须胖头鱼安德财和一身绿衣的肉丸子刘起德,二小姐居高临下站在门口台阶上,斜睨这一群乌合之众,虚张着声势,身旁,猫狗十几只。 观这架势,今日怕是难以善了! 二小姐强压着心头不安,一双漆黑的眼瞳定定对着安德财,大声开口问道: “安德财,你又来干什么?我安家可不欠你任何钱!” “哦?二小姐,难道不欠钱,我就不能来了?”安德财皮笑肉不笑的道。 “安德财,上次还钱之时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安家与你安德财此生恩怨两清,再无瓜葛,我还未追究你强吞我安氏渔场一事,你倒有脸敢再来?”二小姐强作镇定。 “嚯,几日不见,二小姐倒是伶牙俐齿了不少?看来没白被休啊?莫不是二小姐又犯七出追杀婆母了?” “哗~哈哈哈哈哈哈~”周围围观者一片哄堂大笑,几个家丁更是口哨吹得飞响,轻佻地冲着二小姐抛去。 二小姐一张脸气得紫涨,但奈何对方人多势众,而且日渐西斜,来来往往的归家者甚众,好奇的将安宅这边瞅着,二小姐虽不惧他人眼光,但此刻作为安家仅有的继承者,她不得不顾忌爹娘的脸面,是以,二小姐终是强压怒火,在一片孟浪的口哨声和调笑声中,继续抬高音量,大声质问着安德财: “如果你今日只是为奚落我而来,那么你笑够了就麻烦你,给我滚!” 说完,作势正准备回身往里走。 “二小姐,且慢!” 那安德财猛地上前一步,正欲踏上台阶,拽住二小姐的衣袖,却不料大黄从旁边猛地冲过来,一张大口猛得张开,吓得安德财赶忙撤回了手,他上次吃过这恶犬的亏,此刻对面那只瘦骨嶙峋的黄狗,喉间那“呜呜”嘶吼,还有那粼粼的犬牙呲互,让他记忆里那种恐惧感顷刻间醒了过来,安德财往后一步,退回了那“肉丸子”旁边,大黄也不追击,只是站在二小姐跟前的台阶上,一双眼睛恶狠狠的盯着眼前众人,仿佛一只受伤的恶狼,众人皆心惊,围着安家的包围圈略略往外扩大了些许。 “二小姐,你这就无礼了吧?有你这样待客的?”安德财悻悻然。 “哦?客从何来?我竟不知,沐猴而冠的畜生原来也能称之为‘客’?”二小姐面无表情,既然今日横竖得一战,不若抢占先机。 “哈哈哈哈哈哈~”围观人群爆发出更响亮的笑声,竟胜方才? “你——”安德财一双三角眼眯了起来,面皮也紫涨了起来,如此,就更像一只张口呼吸的鲶鱼了。 正在此时,一只胖成球的猪爪拦在了安德财前面,是那个自始至终都未曾发话的“肉丸子”。二小姐心里隐有不安,那日在公堂之上,此人虽从未张口说一句,却很有能压住安德财甚至贾府尹的气势,此情此景,与那日公堂之上何其相像? 终于要来了! 二小姐心里的弦紧紧绷了起来。 果不其然,那“肉丸子”慢条斯理的发话了: “二小姐见谅,是刘某唐突了。在下刘起德,敢问二小姐,我现在该称呼您肖安氏呢还是何安氏?”这声音阴冷黏糊,像极了那日山洞里,二小姐看见的那条绿色死蛇。而她也终于明白,那个将安家逼入绝境的罪魁祸首究竟是谁。 周围家丁连同围观者爆发出一阵小小的窃笑。 二小姐脸色铁青,冷冷道:“难道我没有名字?” 那肉丸子接着发问:“那此刻,二小姐你是否能代表安家呢?” 二小姐惊疑不定,心下沉吟,这人想干什么?安家那些产业都零零碎碎的落入了众宗亲手中,此刻除了这栋老宅子外,已经别无产业了,难道他们的目的,是这安府老宅? 思及此,二小姐更加谨慎,不敢轻易答言。 那刘员外却貌似为难: “这……可就难办了!按我青阳律例,凡女子,皆不得继承娘家产业,二小姐想必清楚的很!” 二小姐心下一个“咯噔”,“所以呢?刘老爷此话意欲何为呢?” “二小姐莫急。我青阳律例同时规定,凡女犯七出者,可以由婆家出具休书,自动和离,但该女退回娘家时,依旧算不得娘家之人,因此我才好问清楚,二小姐你的归属,究竟是肖家呢?还是何家?” 周围的窃窃私语声音越发响亮了起来,二小姐如同被剥干净了游街示众一般,赤裸裸的,毫无隐藏的,暴露在天光之下。她一口银牙几欲咬碎,胸口如同灌了铅一般,沉重到无法呼吸,一双手指紧紧抠进了手心里,却一言也无法回击。 事实胜于雄辩,二小姐无话可说。 良久后,她抬起头来紧盯着那肉丸子刘员外,一双眼目中血丝满布,安德财不止一次见过她将疯的临界状态,心下发毛,悄无声息往后退了一步。二小姐瞪着一双染血的鬼目,慢慢走下台阶,朝刘起德走去,嗓子沙哑似生锈的古钟,咬牙切齿的,一步一个字的蹦出了一句话: “我·属·于·我·自·己!” “呵呵?你属于你自己?” “啪啪啪啪……”刘起德忽然拍手鼓起掌来,回过头去,背对着二小姐,面对着已经围了好几圈的吃瓜群众,大声吆喝着: “众位乡亲父老,二小姐这话,众人可听明白了?二小姐当众承认,她属于她自己,她非肖何两家之人,亦不能代表安家,这可非是我刘某人的意思,请众位邻里乡亲做个见证。” 周围突然沉寂了下来。 二小姐一个激灵,福至心灵,明白了。 请君入瓮? 而她,业已落入陷阱! 他们今日有备而来,为的就是激怒她,不管二小姐在狂怒之下说出什么话,都有可能被他们抓住把柄,而他们的最终目的,确实就是,她身后这座安家大宅。 二小姐突然冷静了下来,脑中飞转,此时不能硬碰硬,更不能再多说一个字儿了。 那刘老爷可丝毫没有给她这种机会,一转头,突然抬高语调,一副咄咄逼人的态势,面对着二小姐。他身高本就高过二小姐一个头,兼之身宽体肥,站在二小姐对面已是极有压迫感,更何况他现在语带胁迫,一步步逼近眼前的二小姐,俯瞰而道: “二小姐,这可是你自己承认的,既非肖何两家人,又不能代表安家,你只代表你自己,那么,请问二小姐你又在此作何?” 二小姐丝毫没有退让,一张倔强的小脸高高昂起,血红的眼瞳中,杀气漫布,此刻气势竟不输眼前这个居高临下睥睨着她的肉丸子。 “这·是·我·家!”二小姐一字一顿,咬牙切齿道,那森森犬牙亮出,在落日余晖中隐隐闪着寒光,如一匹嗜血的饿狼,“无关人给我滚!” “啪啪啪啪啪……” 刘起德再次鼓掌,嘴角带着一丝轻蔑又不屑的笑意, “我真是替安老爷感到悲哀啊,自己精明一世,却生了个如此不通情理的女儿,可怜哪可怜!” 顿了一顿,他接着说道, “按青阳律,无主之宅自有官府收回买卖,二小姐既已出阁,不管是否被休,都没有资格染指安府产业,作为安家女儿,你更无权过问,是以,此屋自安夫人过世后就自动收归官府所有,今日,我刘府出三倍高价从安氏族亲中购得,我倒想问,二小姐此刻出现在我的宅院中意欲何为?” 刘起德似是目的已达到,胸有成竹的往后退了几步,又脸上的讥讽之意却越发旺盛, “你说你家?谁能证明?不信问问众位街坊邻居,这,到底是谁家宅院?” 二小姐转过头去,面对着那乌泱泱的人群,一种不详之感油然而生,不得不说,二小姐这野兽般的直觉一向是很灵的,此刻,果然,所有人都如同不认识她一般,满脸写着冷漠。 她面对着众人走去,那里,尽皆是她曾经流连闹市时的邻居朋友,目光所及,人人或低头或视线扫向别处,避开了与她的眼神交汇, “忠伯?我常常去你家典当东西,我们安府的字画瓷器可都是经由你手转卖的,你说,我作为安家女儿在安宅里是否合情合理?” “这……这……每日典当货品如此之多,小老儿不大记得了。而且二小姐典当的是否是安家的东西,小老儿,小老儿也确实不清楚。” “你……”二小姐气结。 “林婶儿,每日里我去你家米粮行淘换米粮,奉养我母,你还时常感叹我母仁厚,你说我难道不应该在这儿?” “这……二小姐,您就别为难我们这妇道人家了,再说您都出阁了。”那林婶儿头脸低垂,不敢与二小姐直视。 “吴大哥……” “王大姐……” “闫妈妈……” “胖婶儿……” “泥人儿大哥……” 二小姐求问着眼前每一个人,一颗心却越来越凉,越来越沉,眼前一张张或躲避或冷漠的麻木脸孔,让她记忆中那曾经哀求乞怜再次复苏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二小姐再次仰天长笑起来,一双乌瞳却已尽数染红,状若滴血,她伸手,一一指过眼前这一张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你们好啊,你们真好,今日你们事不关己,助纣为虐,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你当你们逃过了?今日的安府就是你们的明日!安德财!” 二小姐突然回头直冲安德财扑去,一双血瞳周围目訾尽裂,衬着她那哭笑兼容的狰狞面孔,竟如那地底鬼魅前来索命般可怖。安德财一时竟腿软了,他转身想跑,却不料二小姐状若饿虎扑食般一个猛子扑过来,宛如疯子,一双枯瘦如鸡爪的手竟然力大无穷,直直掐住了他那肥硕的脖子,只掐得他脸皮胀青,口吐白沫,那疯子还在满嘴喃喃自语, “是你,安德财,是你联合他们出卖了安家,是你,你该死,你该杀,你该千刀万剐……” 周围的家丁见势不妙,举着大棒朝二小姐的头纷纷扑来,却不料此时,大黄黑豆等几只饿狗与二小姐一般,疯了一样扑了过来,护着二小姐,直咬的那家丁们抱头鼠窜,场面终于开始失控。 周围围观的人呼啦啦一下做鸟兽四散,只留下一片血淋淋的战场。 这边三四个家丁围着花脸,花脸嘶吼的声音宛如饿狼,那涎液津津,垂死一战。但是好狗到底架不住一群狗奴才,四个家丁的大棒如雨点般落了下去,那花脸的低吼渐渐消失,地上只留下血肉模糊的一团。 二小姐此刻已然杀红了眼,全然顾不得其他,却被一只斜飞过来的大棒狠狠捣中了后心,二小姐眼前一个发黑,不自觉地松开了掐着安德财的手,那安德财甫一得松,大口喘着气,一双三角眼儿射出怨毒的光,他胖胖的身体往旁边一滚,刚刚脱离了二小姐的钳制,就勾起一只脚狠狠往二小姐前心踹去,却不料一声惨呼,那瘦骨嶙峋的黄毛癞皮狗护在二小姐旁边,一张嘴狠狠咬住了安德财那肥硕的腿肚子,竟比刚刚二小姐还要狠厉,那四只犬牙已经完全没入了肉里,安德财从旁边捡起一根掉落的大棒,拼了命的往那黄狗头上击去,直击得那黄狗脑浆崩裂,那犬牙仍如铁钩一般紧紧钳在肉里。 黑豆和阿福与那刘屠夫缠斗在一起,被刘屠夫一把提起了喉间,只听得“咔嚓”一声,黑豆的竟被生生掐死,而后被刘屠夫狠狠扔在了门口石狮上,石狮上瞬间血肉狼藉。阿福上窜下跳,一张利爪狠狠挖向刘屠夫眼角,只听得“啊啊啊啊啊啊……”,那刘屠夫的左眼竟然被阿福右前爪生生扒出,那刘屠夫一脸血污,杀性大气,一只右手狠狠捣向那猫的腹部,“噗嗤~”一声,一只石砵一般的拳头狠狠击穿了阿福的腹背,又狠狠甩了出去,竟是把阿福的肠子都生生拽了出来。 “大黄——阿福——”二小姐一声惨呼,原本已经杀性大起的她越发如修罗附体,大黄在它面前脑浆崩裂,溅了她一身,她眼前刚刚恢复清明,就看见阿福被生生击成了肠穿肚烂,一声痛呼,二小姐如疯虎一般狠狠扑向那刘屠夫,一张嘴狠狠咬住那肉墩子一般铁硬的右臂,用尽全身力气,仿佛要将他的肉一片片咬下来一般,刘屠夫一声惨嚎,几个家丁围了过来,抡圆了大棒狠狠打向二小姐的头部,二小姐浑然不觉一般,仍然死活不松口。 渐渐的,围着二小姐的家丁越来越多——她的“护卫”们都被活活打死了,只剩下她还在负隅顽抗,一双利爪一张虎口狠狠咬住眼前的猎物刘屠夫,誓要同归于尽。 那刘起德到底是屠夫出身,一身蛮力势不可挡。初被阿福抓瞎了左眼时,一时吃痛,不辨左右,才被二小姐逮了个空子撕咬住了。此刻家丁们渐渐将手边的猫狗尽皆打烂,得了空都来帮这刘老爷,那大棒雨一般朝着二小姐头上身上腿上抡去,二小姐渐渐不支,那刘起德终于逮到一个时机狠狠将右臂往后一甩,二小姐被狠狠甩了出去,后背也重重撞在了石狮子上,然后如一片落叶般,轻飘飘趴落在地上,一口血箭直直喷出,落在刘起德脚下。 刘起德一扬头,几十个家丁得了令,扛着大棒朝二小姐走去,将二小姐围在中间,两个家丁踩住她的手,两个踩住她的脚,一阵用力,二小姐一阵惨呼,手脚同时脱臼,那大棒雨又纷纷迎头落下,直到呻吟声都已不闻也未曾止歇。 安德财有些慌了,一瘸一拐的跑到刘屠夫身边,“刘老爷,这……别再闹出人命了?”刘屠夫半边脸上布满血污,一脸横肉却凶相毕露,“怕什么,有我在,就算打死了,谁又能拿我怎么样?” “刘老爷,话不是这么说的”,安德财继续点头哈腰,“您只是想要这宅子而已,要真闹出人命不就不值钱了吗?您花那些钱不就白花了?” 那刘屠夫沉吟半天,终于开了口: “住手!” 几十个大棒闻声,同时停止了动作,给刘屠夫和安德财让出了一条路。那刘屠夫走过去,只见这二小姐此刻已然被打得鼻青脸肿,奄奄一息,刘屠夫狞笑着,抓住她的头发将她的上半身提起, “啧啧,一向闻听二小姐爆猛如虎,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不过,拔了牙的老虎还算老虎吗?吴老龟,”刘起德回头一声高喝,那远远围着的已不多的吃瓜群众中钻出一个弓背哈腰的男子,一身花花绿绿的锦袍,一个红通通的酒渣鼻子,二小姐抬起肿成一条缝的眼皮看了下来人,是天香楼的龟公。 “吴老龟,把这二小姐送你这天香楼里调教调教如何?也省的这孤女无处可去,让人到处说我刘府仗势欺人,强取豪夺。安老爷,这主意可好?” “这……好,好,好……”安德财看了看眼前抹布一样人不人鬼不鬼的二小姐,心下一阵恻隐,但是一看眼前那要吃人一般的刘屠夫,立马调转了风向,这年头,当墙头草才能活得久,何况,如果不是这刘屠夫,安家的大半产业也不可能就这样进了他的手掌中,刘屠夫是惹不得的,至于这侄女儿嘛,卖给青楼也比打死了强,对于族兄也算有个交代了,安德财一阵算盘打了个噼里啪啦。 那龟公却有些犯难,“刘老爷,您看,非是小的不愿卖您这面子,您也知道小的这是小本经营,前些日子,我家头牌婉儿刚刚被那何府赎了身,我们天香楼这几日生意好生惨淡,要是把这二小姐弄去了,先不说她这都嫁了两回,已是残花败柳了,还保不齐有什么花柳病,客人们肯定不乐意光顾,就她这脸面身材,还有这母老虎一般的性格脾气,您看这不是活活要把我们天香楼给拆了吗?”说完,那龟公一阵装模作样的悲泣,让那刘屠夫看得一阵反胃。 “滚滚滚滚滚,不要就不要,哪儿那么多废话,给我滚!” “嗳,小的这就滚~”那龟公变脸比翻书还快,立马雷雨转晴,脸上挂一个谄媚的笑,屁颠屁颠的赶忙溜了。 刘屠夫依然提溜着二小姐的头皮,看得直摇头, “啧啧啧,二小姐啊二小姐,你说你怎么混的?听说你家姐姐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你怎么就粗鄙丑陋至此?连窑子里的都嫌弃你。” 说罢,一个放手,把二小姐往后一掫,站了起来,拍了拍双手, “也罢,就让你在这儿自生自灭吧,老爷我可不会给你收尸。啐!安德财,走了!”刘屠夫狠狠啐了一口血痰在二小姐身上,转身走了。 “嗳,好的,刘老爷!散了,散了都散了,看什么看?”那安德财跟在刘屠夫身后,亦步亦趋也走了,顺便将最后的围观者全都赶走了。 黄昏落日下,只有半死不活的二小姐躺在安府门口,周围是一地零碎的猫狗尸体,预示着刚刚那场“战斗”有多惨烈。 二小姐应尽力气睁开血肿的“缝眼儿”,看着那夕阳西下,耳边悠悠想起了爹的洞箫声。 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第30章 第三十章安乐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昏迷中的二小姐在一片热闹的爆竹声中睁开了肿胀的双眼,眼前,是一盏如豆儿的灯芯。 “二小姐醒了?我去叫官人!”一个欣喜若狂的声音响起,然后是一串急匆匆的脚步声,二小姐费力的扭动了一下头,想要看看那位发声者,却不料,“嘶~”一阵钻心的疼。她认命的将头慢慢回正,抬头看着上方,那方低矮的房顶和柱梁下,灯光昏暗。 这是哪儿? 然后那阵急促的脚步声又赶回来了,来人一张放大的脸出现在二小姐仰躺着的视线中, 两年多未见,熟悉的山羊胡, 夫子? “凤轩?你可还好?还能认得出我吗?”夫子眼中的焦急让二小姐的心头忍不住的酸涩了起来,一滴清泪顺着她肿胀的眼角滑落,夫子轻叹一口气,拭了拭她的眼角, “唉,凤轩,你受苦了。” 原来二小姐已经重伤昏迷三天了。 三天前,夫子突然有些心悸,似有事要发生,于是便心血来潮,想去看看二小姐,却不料正瞧见了安府门口那场血淋淋的屠戮。 “散了,散了都散了”,那个推推搡搡散开众围观者的人好像安氏宗亲,叫什么来着?竟然与那安家的“仇人”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果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夫子心里一阵沉痛,也庆幸,自己总算来着了。他在旁边的大树阴影里等了半个多时辰,直等到那天色已经完全黑沉,家家户户闭门关户,路上行人一个也无,这才悄悄溜过去,将奄奄一息的二小姐背回了家。 除夕已至。 二小姐努力睁开那肿成包的“缝眼儿”,眼神中透着疑问和焦急。 “凤轩放心,那群猫狗我已敛了,就埋在安老爷夫妇旁边,猫狗尚且如此忠义,可叹这人心不如啊!”夫子不住摇头叹息。 “你伤势过重,你这师母的娘家以前也是赤脚大夫,所以她粗略会点推拿按摩,定能助你早日康复。现如今你既无处可去,就且先在此将养,等身体恢复了再做打算如何?”夫子用着商量却不容置疑的语气将她留了下来,“放心,没有人知道你在这儿的”,像是看懂了二小姐的眼神一般,夫子主动打消了她的顾虑。 也许是突然放了心,二小姐头一转,又陷入了沉沉的深黑中,像堕入一个永远都不会醒的梦境中一般, 但愿长昏不复醒。 然而事与愿违。 不知道昏睡多久后,二小姐再次在震天的鞭炮声中迷迷瞪瞪醒转,这次眼睛却勉勉强强能睁开些许,脖子也将将能扭转几分了。 然后她看到了眼前这个面目和善的妇人,正欲挣扎着起身,跪谢师娘救命之恩,却被她一把摁住,“可使不得,你这背上的肋骨断了三根,没戳进肺脏已是万幸,右大腿骨折了,手脚也已脱臼,好不容易给你复位了,不可乱动,我去叫你夫子过来。” 二小姐张了张口,声带如撕裂般疼痛,竟是无法多发一言。不一会儿,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传来,夫子那熟悉的山羊胡飘进了她的眼帘。 “凤轩,醒了?” 二小姐张了张口,空无一声。 “她这是怎么了?”夫子转头问师娘。 “二小姐这是急怒攻心导致心火上炎,这几天我虽一直喂着她水,到底不如她醒来自己喝有效,不要紧的”,师娘的脸也凑了过来,握着她那缠满了布带的手,柔声安慰着,“二小姐不要紧的,醒过来慢慢喝点水,几天就能养过来了,会好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二小姐怔怔看着眼前温和夫子夫妇,两颗豆大的泪珠终是掉落了下来,她使劲点了点头。 而后她便住在了夫子家中。 夫子的家便在那安氏学堂正后方,那学堂西北方处便是安氏宗祠,与学堂和夫子家宅成正边三角分布,那宗祠常年无人前往,积灰甚厚,尤其在这一任族长安治老爷过世以后。 二小姐躺了十天后,已经勉强能站立了。正月里的夫子没有课业任务,是以,他趁空当给二小姐做了一根极粗的拐杖。 事实证明,不会做木匠活儿的读书人不能成为一个好教书匠,夫子用自身行动证明了这点,他有一双极巧的手,而他宅子前侧西南处也有一颗与安宅差不多高大的梧桐树,应该与安家那颗料是双生。天时地利人和,二小姐的拐就地取材做好了。 桐木细软,自古以来,除了斫琴外便是做寿材,夫子却给它赋予了新的职能。那是新一年的元日,一大早二小姐便闻听院子里一阵斧劈刀磨声,不等她好奇完,夫子就拿着一根比她胳膊还粗的桐木棍子走了进来,比量了下二小姐的身量,又出去一阵吱吱啦啦。日上中天时,夫子拿进了一根古棕色的拐棍,递给了二小姐。 “这些时日,凤轩怕是憋坏了吧?喏,给你这个,十余年没有碰过这活计,还是有些手生了。”夫子竟然有些害羞? 二小姐接过一看,碗口粗的拐棍通身上了色,拐棍头被雕成了一只张口欲鸣的凤,那本来疲软的桐木竟如铁石般坚硬,“夫子你真了不起!”这是二小姐认识夫子十年来,第一次发自肺腑的,崇拜着眼前的山羊胡老头儿,结果倒把夫子吓了个不轻,结结巴巴招呼着师娘前来照顾,他自己反而像被调戏了的小媳妇儿一般,落荒而逃,只留二小姐站在原地,拄着拐棍儿,哑然失笑。 这是给夫子留下了多大的心理阴影面积啊? 少年人终究恢复得快些,二小姐在夫子家中呆的这些时日,脸上的青肿已消,背肋也没有初时那般,翻身都要呲牙咧嘴大半天的疼痛,只剩一条右腿还略有些跛,每日里,二小姐就用这三条腿来回闲晃,偶尔帮师娘摘个菜打个下,夫子每日里也去帮个忙说个闲话儿,讲讲最近街上的新鲜事儿,顺便满足一下二小姐的好奇心。 “呐,夫子,你是从哪儿学来这么棒的本事啊?街上那谭木匠都没有你这般手艺,得空教教我行不?” 不经意提起了曾经的街坊,二小姐突然有些哑然,接着自嘲般吐了口气,摇了摇头。 “说来惭愧”,夫子见状,赶紧转移了话题,“安乐幼时家贫,父母早亡,跟着叔父学了点手艺糊口,后来遇见了远房表兄,也就是你父亲,资助我略读了些书,奈何安乐资质平庸,未曾求得半点儿功名,这些年就一直在这里,守着这方学堂和那处祠堂,当个教书匠了此残生吧”,夫子似比二小姐更加感叹人生。 “不是的,夫子是我见过的最了不起的夫子,您别这么说”,二小姐把双手搭在夫子臂弯上,活像大黄昔日那般,可怜兮兮的,将夫子望着。那日她只道自己必死无疑,却没想到,素日里被她欺负最惨的夫子却肯收留她?每每思及往昔没心没肺的时日,她只觉得,自己真是混账到极致,而夫子只是和蔼的摸摸她的头,但笑不语。 那人世繁华万千,却抵不上这一方安乐净土。他几次落第也曾心灰意冷,但是这些年看着这族中一干子弟们长成,他的心里却突然明白,原来,师者,才是他的天职,尤其是木犀初来,那满身灵气的少女第一次让他感受到,即使自己长不成参天大树,也可以去亲手栽培一颗能长成参天大树的树苗,他终于接受了自己的宿命,也看到了此生真正的希望。 虽然,曾经顽劣不堪的二小姐一度让他的教职生涯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巨大阴影,但好在,安家得了个好书童,只可惜这短命的孩子早早落海溺亡,否则,今日这二小姐怕不会如此狼狈,好在,二小姐终于长大了,虽然,这代价确实有些大。 看着眼前这个日益乖巧,话语渐少的少女,夫子竟然有些怀念起当年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老虎,那个明媚如阳光般的少女,怕是一去,再也不复返了。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自戕 转眼间,二小姐在夫子家已待了月余,二月二龙抬头,那鞭炮噼啪作响,预示着新年假期的结束,夫子终于要回归他的本职工作了。一个月来,夫子每日里除了拉些家常外,也给二小姐讲了不少奇闻异事,有书中的红袖添香,也有民间的谈狐道鬼,不得不说,不板着脸只传授圣人微言大义的夫子真是可爱多了,讲的故事比那说书先生讲的还要精彩许多。除父亲与来福外,二小姐的人生中终于又多了一位偶像。 然而,夫子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后回家,表情却意外有些凝重,二小姐拄着拐杖一瘸一拐走了过去跟夫子打招呼,夫子恍若不见,直到二小姐快要撞到夫子跟前时,他才仿佛受惊一般大叫一声,两撇山羊胡差点上了天, “原来是凤轩啊,吓死为师了”,夫子惊魂未定。 “夫子你有心事吗?刚刚大老远我就在打招呼了”,二小姐有些郁闷。 “哦哦,无事,就是有点累”,夫子有点心不在焉。 “难道有比我还捣蛋的家伙来学堂了?夫子您告诉我,我收拾他”,说着,二小姐一握左拳,一副流氓样,夫子哭笑不得,“凤轩多虑了,夫子真的只是有点累,快点洗洗手,吃饭去吧,我马上就来。”说完夫子安慰的摸了摸她的头,往后院卧房走去。 二小姐怔怔望着夫子的背影发了会儿呆,又一瘸一拐的回往后院饭厅去了。 昏暗的小耳房里,夫子对着烛火长吁短叹,“唉,可惜我人微言轻,更没有办法赎回安宅,只能任由那''刘缺德''奚落,五百万两啊,眼看着二月初八就要到了,我们就是全副身家卖了,也凑不起这五百万两啊,这可怎么办才好,我真是,好生对不起治兄……” “官人莫要忧愁了,唉,都是命,你也尽力了,不要太过自责了,只是可怜了这二小姐,小小年纪就要经受这些”,师娘一阵低泣。 “说起凤轩了,这件事儿可千万莫要让她知晓。凤轩虽年幼,这性子却倔强暴烈的很,我怕她会再吃那''刘缺德''的亏,治兄夫妇都已不在了,我不能再眼睁睁看着凤轩去送死。” “官人你放心,我都知道的,这苦命的孩子,要是知道自己的家宅到二月初八就会被夷为平地,彻底变成他人的门户,她该多伤心?她还伤着呢,唉,你说,老天爷怎么就这么不开眼呢?安老爷一世本分的的好人,身后竟然落得这么凄凉,那些作恶多端的一个个的活得比谁都滋润?我只是可怜这孩子,将来可该怎么办?” “她要愿意,留在咱们家一世也好,我们总能照顾她的,只是,我观二小姐这性格脾气的,怕是咱们留不住她,此刻,我也只能尽力护她平安,别的,唉……。” “好了,官人,不要责怪自己了,我们该去吃饭了,时间太久了,二小姐会起疑的。” “吱呀——”屋门打开,一阵冷风“嗖——”地冲进了低矮的卧房,吹散了那一室愁云。 “刚刚又起风了吗?”夫人问着,抬头看了看天,晦暗不明的天空,无月亦无星,一片黑暗。 一片黑暗中,二小姐拄着拐,一瘸一拐往曾经的安府赶去。 二月初八?五百万?不—— 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赶回去,她只是,想要回家。 方才她去饭厅,刚刚还在生火的师娘也不在了,那饭菜倒是俱盛好摆放完毕,冒着腾腾热气。联系到刚刚夫子的神态,她越发觉得,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发生。然后她就这样一瘸一拐往夫子卧房走去,空着的左手抬起正准备叩门,忽然听到了 “五百万两……” 二小姐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她不知道怎样听完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离开的。原来,苍天从未饶过她;原来,她以为可以得到的安乐都只是一厢情愿,她可以装作若无其事继续留在夫子身边撒娇生活,可是,之后呢?安家的人在她眼前一个个死去了,安家的一切也在她手中一样样失去了,最后,这充满她回忆的家,也要失去了。而她,竟然什么都做不了。 原来,自始至终,无用的,只有她,而已。 安家大宅一如一个多月前,大门紧闭,暗夜里,那蔓延至宅院墙上的层层荒草如同鬼魅,紧紧扼住了二小姐的喉咙,她有些窒息,想要逃离,最终却仍然避无可避的,一步步踏上台阶。那台阶上,春雪仍未消,掩盖了那斑斑血渍,却没有掩盖那满宅肃杀。 二小姐使劲一推大门,“吱嘎——”一声,大门嘶哑的一声低吼,在一片死寂的暗夜里尤其凄厉,二小姐恍若不闻,踏进了坟墓一般的,家。 家还是那个熟悉的家,二小姐拄着拐,在冰凉的海石子路上,“笃笃”作响,那高大的梧桐树,那沉默的秋千架,那安静的凤轩亭,那幽然的紫竹墙,全部隐没在,这荒草萋萋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笃笃”的回声渐远,她慢慢走向主屋,父亲过世三年,他的气息似乎仍然留在这里,虽然主屋已是,空无一物。 二小姐推开落满灰尘的大门,门内,是比门外的暗夜更加深邃的漆黑。虽然知道已是再无一物,她仍然留恋的用三条腿一步步丈量着,曾经她生活过的每一寸青砖。 “笃——笃——”回声继续在屋中回旋。 “笃——噗——”回声被打断了,拐杖踩到了什么? 二小姐松开拐杖,慢慢蹲下身子,摸索着那个“异物”,眼泪“刷——”地流了下来。 是一根紫竹洞箫。 她就这么跪在了地上,抱着那根洞箫,眼泪无声的滴落在上面。是父亲吧?是他引导着她回来,是他让她找到他留在世上最后一件遗物,那硬硬的竹箫硌着她胸前那依然完好的红球,仿佛无声的打了一个招呼, 嗨,你来了,我还在! 二小姐就这样,抱着父亲的遗物静静哭着,哭累了,就地躺倒在了冰凉的青砖地上,她丝毫不觉得冷,父亲的气息似乎一直萦绕在身边。 带我走吧,父亲! 她衷心向上天祈祷着,带着残梦,沉入一看深黑中。 天光透进窗棂时,二小姐缓缓睁开了沉重的眼皮儿,她又躺回了夫子家客房的小床上,怀里,仍旧紧紧抱着一根竹箫。 原来,一切都不是梦。 昨夜,夫子久等二小姐未归,心下一阵叹息,看来,还是让她知道了。夫子没有犹豫,起身往安家走去。安宅大门敞开着,看来,她已经回来了。夫子一路走到主屋,只看到昏倒在青砖地上的二小姐,怀里紧紧抱着一件什么东西,夫子使劲扒了扒二小姐的手,即使昏过去了,她手里依然抱得死紧,夫子认命的将她连人带物扛在了背上,拄起一旁的拐杖,一步一步,又把二小姐扛回了家。 当二小姐醒来时,夫子和师娘依然围在旁边,夫子看着她,张了张口,依然,欲言又止。满室沉默许久,二小姐声音嘶哑着问道,“夫子,我可以去祠堂吗?” 夫子有些诧异的看着她,最后叹着气,答应了。 自从安治老爷过世后,祠堂几乎没有人来过,夫子只是安氏远亲,平日一直谨守礼仪不敢踏入祠堂半步,是以那祠堂里积灰甚厚,一推门,一股腐朽的枯木味道扑鼻而来。二小姐燃着三炷香,插入了案上的香炉,然后跪在了案前的蒲团上,扬起了尘灰层层。 案后,一排排的乌木牌位黑压压注视着底下这个瘦小的少女。安氏乃世家大族,礼仪甚足,女子从来不能进祠堂、不能祭祖坟、更不能把牌位供在这里,讽刺的却是,如今只有一个女子肯走进安家的祠堂,为这帮列祖列宗燃上一丝线香。少女望着最低层中间那个比较新的牌位,它属于安家最后一任名正言顺的族长安治,此后,再也没有人来过这里,安氏祖宗们,想必也很是寂寞吧? 曾经的安宅里,也有一座祠堂,供奉着海神娘娘,二小姐第一次挨打后就是在那处罚跪。当时,厨娘香玲和娘的侍婢春花毫不知情的躲在祠堂背面说着悄悄话: “嗳嗳香玲你听说了吗?那个疯道士又来了,老爷今天心情很不好呢?” “为啥啊?” “听说,好像那个道士说什么,二小姐是灾星降临,一定会害得安府家破人亡,还不如早早舍给了他,让他带着出家去呢?” “啊?真的假的啊?这道士果然疯的不轻。” “可不是?不过老爷好像认识他一样,据说大小姐出生时也是找这人看过呢,还说咱们大小姐是个兴家旺夫的贵命!” “嗳?这道士很灵吗?什么来头?” “大家都偷着说很灵,可惜老爷也不知道他哪儿来的,据说姓方,疯疯癫癫的,说自己是什么国师来着?” “不过被他这么一说,感觉二小姐好可怜啊!” “可怜什么?你没见,二小姐出生就是个哑巴,三岁才会说话,那道士就说这是妖异呢,要是留着她,安家更可怜,老爷还是太心软了,不信你看着点儿,她迟早会害了安家。” “……” 而今,她终于如那道士所言,将安家害了个家破人亡。 天意如此,谁能奈何? 少女静静看了会儿乌木牌位们,郑重其事的磕了三个响头,说,对不起,以后,我都不会再来这里了,然后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去了。 夫子一直站在门外,有些担心的看着门里的二小姐,直到看到二小姐安静的走出来,一直悬着的心突然放下来了,但看到她此刻的神态,突然又有些说不出来的,害怕。眼前的少女安静的像一滩死水,面无表情、目不斜视的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往前走去。 “凤轩?” 夫子欲喊住二小姐,喉咙却像突然卡住了一般,她终于决定要怎样走下去了吗? 是夜,二小姐跪在夫子面前,深深的三个响头,向夫子辞行。 夫子知道无法挽留,只是问道,凤轩打算去往何处?二小姐摇头不语。夫子有些心疼的摸了摸她的头,建议道, “凤轩不若去齐州府寻木犀如何?毕竟她是你在这世上唯一的血亲了,木犀嫁得颇好,她的夫家或许能给你些许庇佑!” “谢谢夫子建议,只是……” 只是,她已经无法相信这种“血亲”了。 三年前,父亲过世,她一封急书遥寄齐州府,半年后,来福失踪时,她终于收到了姐姐的回信,上面只有十六个大字儿: 产后虚弱,不胜远行,逝者已矣,生人保重。 那确确实实是姐姐的字迹。 父亲护佑她16年,却只能换来她16个字问候,没有归期,没有心疼,只有路人一般的节哀顺变,那一刻,二小姐的心降到了冰点。 曾经,姐姐说她羡慕二小姐,曾经,姐姐说她想为自己活一回,结果,她嫁人生子后,活成了她自己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是她的夫家不准许她回来吗?还是她自己的选择,嫁了人此生便是夫家的人,娘家的人再无瓜葛? 她不知道为什么,她也不想知道,她只知道,不能再让母亲伤心了。然后,她烧掉了那封信,母亲几次催问,修儿可曾来信,可曾说何时回来?她都说,快了快了,可能后天吧,于是,后天复后天,终于,母亲不再问了。而小小的少女第一次知道了,原来,血缘是这么脆弱不堪的东西。 “只是……” 只是什么呢?少女苦笑着摇摇头,夫子了然的看着她,慢慢摸着她的头,柔声说道, “我不知道木犀做了什么,只是,眼见未必为实,何况耳听?难道凤轩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吗?即使她真的让你失望了,也应该当面问清楚不是吗?况,三岁看老,以我对木犀的了解,她定不是个冷血无情的人,或许其中有何苦衷呢?” 二小姐抬眼看着夫子,张了张嘴,到底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使劲点了点头。 夫子欣慰的拍了拍她的头,然后从身后拿出一个包袱递给了她,“我知留不住凤轩,所以提前给你备好了。此去齐州,山高路远,夫子没有太多钱粮,这里有千两银,还是当年治兄送我的谢师仪,安乐清贫,也不需此物,一直放在这里,给你留做盘缠吧?” 二小姐低头怔怔看了那包袱半天,又跪下,朝夫子深深磕了一个头,抬起头来,眼神坚定,“谢谢夫子好意。我爹曾说,卿本无罪,怀璧其罪,是凤轩无能,不够强大,守不住家业,致使家破人亡,此刻,即使夫子给我千两银,凤轩怕也没有办法好好使用,可能反招祸患。而且这是父亲送给夫子,谢谢夫子对我姐妹俩的教育之恩的,凤轩谨记父亲教诲,断不能做那般忘恩之人,这些银子,夫子还是收回的,凤轩无碍,夫子放心。”说完给了夫子一个大大的笑容,那笑容里,却染了几分不属于少女的沧桑感,夫子怔怔看了她半晌,叹了口气,然后又拿过拐杖,再次递给了二小姐,“那这个总能收下吧?” 二小姐有些疑问的看着夫子,“今日下午,我将这根拐杖中挖空,将那洞箫塞进去了,对凤轩来说,那是,很重要的东西吧?喏,拿着吧!”二小姐怔怔接过那看起来毫无变化的拐杖,心里一暖,再次跪伏在地。 拜别夫子,二小姐拄着拐杖一路往城西走去,走出西门,往南拐,两年半多,她再没有去过那个“秘密基地”,将死之人,选择那里作为自己的埋骨之地怕是再也合适不过了。 两年半没来,那山中林木越发茂密,饶是二小姐以前天天在此游荡,也费了许久功夫才找到那个曾经的山洞。一大片低矮灌木耐着严寒,极为霸道的塞住了洞口,活像个把门的将军,二小姐拖着尚跛的右腿,深一脚浅一脚爬到了山洞口,用拐杖扒着灌木丛,极为艰难的钻了进去。那小小的山洞被灌木丛一塞,倒是正正好好够一个人容身躺倒,好一个天然的坟墓,连老天都在帮自己啊! 二小姐没有生火,静静躺倒在山洞中,“爹,娘,他们说得对,我真是一个灾星,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安家在我手上一点点被人夺走却无能为力,将安家害的家破人亡,所以,我要去找你们,这次,我们一家终于可以团聚了!”二小姐闭上了眼睛,默默等待着,死神降临。 她的右腿有些不舒服,所以她放弃平躺了,准备给自己换个舒服点的侧卧姿势,最后一次了,不要难为自己了,她这么想着,往左一翻,却突然被什么硌了一下,石头一般坚硬的触感。 二小姐扒开那山洞潮湿的苔藓稻草,一伸手,摸出了那个“石头”,愣了。 那是一个白色的小小瓷瓶,她有印象,那是,来福的宝贝? 两年半前,来福突然失踪那个夜里,她忙着找寻来福,未曾关注这瓶子的下落,结果两年半过去了,这灌木丛将这山洞保护得极好,看来这些日子倒是没有人光顾过他们的秘密基地,她再次感叹,原来,真是天意啊! 她记得来福说过,这是见血封喉的毒药,只有来福服下没事儿,那么她呢?吃下这个,也许就能见到爹娘了吧? 这么想着时,二小姐颤颤巍巍拔开了瓶塞,五红五黑十颗药静静躺在里面,那股闻之欲呕的腥臭气扑面而来,这药的药效果然非一般的好啊! 二小姐倒出了一粒黑色的药丸,扣上了瓶塞,将瓷瓶塞进了怀里,眼瞅着那小小的正方体在她手心中散发出黑曜石般的光芒,看起来,就好难吃啊,二小姐咬了咬牙,一把将它塞进了口中,头一仰,生生吞下去了。 这下,终于可以,毫无顾虑的,离开这个世界了!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重生 有句老话说得好,人若倒起霉来,喝凉水都会塞牙,比如此刻的二小姐。 可能是第一次死,没有经验,当然也没有一个已死的人告诉过她,原来,走向死亡是如此痛苦的事儿。她非但没有像想象中那样静静昏睡过去,反而浑身像被架在炭火上烤一般,每个毛孔都胀到极限,下一刻仿佛就能把她撑裂了,偏偏意识清醒之至,眼看着自己一步步走向半死不活,将死不死最是难熬,她突然明白往日里把那些蛤蜊们放火上生烤是什么滋味儿了。 以前曾经听父亲说过,古时候有种酷刑叫“凌迟”,也就是俗称的“千刀万剐”,其中有一种叫做“鱼鳞剐”的凌迟方式最为残酷。据说要用一张渔网紧紧缚在受刑者身上,刽子手会拿一把钝刀,将那渔网勒出的肉一片片剜去,连着三天,剜足三千六百五十刀后,那受刑人基本只剩一副骨架,才被一刀插进心脏,据说,除了几百年前那位出名的“冤将”外,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撑足这三千多刀。爹说这事儿时,她只是感叹,这得有多重的深仇大恨才下得去这手啊?那受刑的人该多疼? 此刻的二小姐觉得,估计那凌迟而死的人差不多就是自己现在的这种感受,死没死透,活又活不了,她有些后悔用这毒药寻短见了,早就该知道,来福这死小子留下的药八成跟他一样,蔫儿坏蔫儿坏的,她现在连张嘴呼救都办不到了,痛感越来越强,意识也越发清醒,早知如此,当初就该忍着疼找把刀抹了脖子才干净,眼下可怎么办? 死鱼一样躺在这隐蔽山洞里的二小姐此刻只能选择,干忍着! 不知过了多久,二小姐在这欲活生生割碎自己的疼痛中慢慢迷糊了过去,梦中见到的,依然是来福身上那扑簌簌往下直掉落的皮和肉,也许真是疼晕了,她竟然问梦中的来福,你曾经也是这么生不如死的熬过来的吗?那骷髅来福张了张没有皮肉盖住的嘴,轻声笑了起来,“桀桀桀桀……” 突然,那骷髅飞扑到她的跟前,没有嘴唇的上下颚一对,狠狠地,一下子就咬住了她的喉管,然后用力撕扯着往外拉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二小姐一阵狂呼,山洞壁岩一阵回声相和。 二小姐那仿佛被谁掐住许久的喉咙终于通开了,一声惨嚎,终于还阳,重回人间! 她无力的仰躺着,勉力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汗涔涔的,满手凉。 以后可不能吃活烤的东西了,尤其是牡蛎,这滋味儿,啧……它们估计当时也得恨死我! 这是二小姐劫后余生的第一反应。 奇怪,来福不是说这个是毒药,一般人吃了会死吗?我怎么没死?看来我果然是命硬的不得了啊! 这是二小姐劫后余生,又冷静了一刻钟后的第二反应。 然后她慢慢坐了起来,摸起旁边的拐杖,颤悠悠的准备站起来,果然,双腿无力的很,站着也很是勉强,那钝刀割肉般的痛楚仍然紧紧扒在她双腿上,一迈步就仿佛被肢解一般,二小姐终于明白了,什么叫痛不欲生。 她就这么坚持着,慢慢挪到洞口,抄起拐杖,一扒那刺头儿灌木丛,“嘶——”,那锐利的灌木一把划过她的手,仿佛是被钝刀宰割出的伤口,被一把尖刀又重复割了一遍,她已经疼到说不出话了,只好忍着再被凌迟一遍的痛苦,穿过灌木尖刺,一点一点的钻了出来。 山洞外面,天光大亮,山林寂静,溪水潺潺,那树梢之上,隐隐的绿色开始蔓延,春天啊,就要万物生发了! 没想到,竟然还能再次看见太阳? 活着,真好! 这是二小姐劫后余生,又冷静了一刻钟后,费劲千辛万苦好不容易钻出了山洞的第三反应。 她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往涎溪走去。她不知道自己昏迷几天了,只觉得一场生死大战后,血水汗水黏黏糊糊搅和在一块儿,将自己搅和成刚从猪圈钻出来的一副形容,浑身上下俱是臭烘烘的,还是去溪边泡泡吧?顺便腹诽了下,来福净忽悠,这药,屁用没有半点儿,腿上的伤也依然治不了,还害的自己半死不活的往鬼门关走了一遭,亏他还说这是他师傅费了多大劲儿炼的,不像我们家收的珍珠,我们家收的珍珠怎么了?能吃能用能美,比这这破丹药可…… 二小姐到的溪边,一低头,惊得一个吞咽,把所有的腹诽都一股脑吞回了肚子中。 我收回刚才的话,这药,这药,这药它简直是…… 二小姐看着溪中那个陌生的人影, 忍无可忍的说了句: “简直是只蛤蟆!俺滴娘嗳,这也太丑了吧?” 此刻,溪水倒映着,一张猪头。 是劫后余生,又冷静一刻钟后,费劲千辛万苦好不容易钻出了山洞,一路对来福腹诽不已,结果看到自己尊容后,瞬间被吓傻了的,二小姐。 溪水里那个陌生的人影也在发愣,一张硕大的脸盘子上趴着一个肿成蒜头的大鼻子,密布的小疙瘩们,写满了一脸的不可思议,眼皮肿胀着耷拉下去,遮住了二小姐那双标志性的漆黑雀目,哪里还看得出半分她往日的模样? 二小姐自问,虽然自己非是如姐姐那般的美人儿,到底也算是个五官周正的正常人,眼前这张蛤蟆样的大脸盘子,彻底打破了她原有的审美,她那万年难得动用一下的脑子终于上了上发条,思索着,这来福的师傅到底是哪路神仙变的?难不成是个蛤蟆仙人?要不怎么对于把人整成蛤蟆如此情有独钟?二小姐不由得打心眼儿里佩服,这是高人哪! 她照着溪水左看看右看看,好吧,这模样,怕是爹娘现在从坟墓里爬出来也能再吓回去吧? 爹娘? 思及爹娘,二小姐想起了爹娘生前的殷殷嘱托,无论如何艰险都要活下去,可是自己却这般无用,连番打击之下竟然想一死了之,那到了九泉之下,她又有何颜面去见爹娘?二小姐狠狠甩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 到了半夜,夜猫凄叫,一条鬼鬼祟祟的人影一瘸一拐的出现在了一处坟茔前面,几个响头磕的“嘣嘣”作响。 “爹,娘,是女儿不孝,愧对二老”,又是一阵响头。 白日里,趁无人去密林深处,二小姐在涎溪中舒舒服服洗了个凉水澡,将自己收拾停当。此时虽已是二月打头,倒春寒依然凛冽,那溪水如冰窟般瘆人,二小姐却如同刚下烧烤摊的扇贝一般,放入冰水之中,“滋啦——”一声,那炎火般炙烤的感觉瞬间被浇了个冰透,那浑身的裂痛感仿佛也被冰水冻上了一般,竟然减轻了不少。 这才是真正的还阳啊。二小姐用渐渐能活动的手臂,抹了一把疙瘩满布的大饼脸,唉,就是可惜,脸面毫无变化但转念一想,来福这么绝色的人都能扛着比她现在还丑的一张蛤蟆脸呆这么多年,她还有什么扛不住的呢? 一场鬼门关之旅,一汤冰寒溪水,还阳的二小姐仿佛脱胎换骨,此刻,她正正地跪在父母坟前,一张丑脸虽然面目难辨,周身却散发出了从来没有过的坚毅。 “经此一事,女儿绝不会再寻短见,女儿既然连死都不怕,又如何怕好好活着?眼下,女儿打算听夫子的话,去寻姐姐,也好问问她究竟为何如此薄情?此次远去他乡,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女儿都无法来坟前祭扫了,还望爹娘原谅。” 说完,又是一顿响亮的磕头声。她现在,连三炷清香都无法供养,只能撮土为香,聊表心意。 她总以为,活受罪活受罪,死了才能一了百了,却不想,那死的滋味儿远比活着要痛苦万倍。何况,一旦自己死了,谁能再帮她拿回安家的大宅和渔场?谁能主持公道告慰爹娘那在天之灵?还有夫子和师娘,这些真正关心她的人又该怎样伤心?爹常说,做人要知恩图报,可是她要是这么不负责任的一死了之,欠下的这些所有的恩义她要怎么还?当然,死的滋味儿着实不好受哦,要是死透了也还好,就怕弄成个半死不活的半残废,那才真是傻透气儿了呢? 活着,真好! “所以,我不会再逃避,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险阻,我都会好好活下去,跟这上苍、跟这不公好好斗到底!皇天在上,后土在下,安齐今日在爹娘坟前郑重起誓,终有一日我必亲手夺回我安家被抢走的一切,定不负爹娘期望,如有违誓,天诛地灭!”二小姐左手中三指直指上天,郑重发誓,遥远的夜空中,繁星闪烁,见证了这场安静又决绝的立誓仪式。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老天不收我,那就是说明,我还有必须要做的事儿没有去做。既然老天要我重生,那我就好好活给他看看,与这苍茫的世道好好斗这一场,方不负我这历尽千辛万苦得来的这一生。 伴随着春夜阵阵微凉清风,被老天爷退了货的二小姐心中,有什么种子正欲破土而出。 春天啊,就要万物复苏了!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虎口 一轮红日从海上蹦出,清晨的五彩霞光照射大地,也暖暖照着昏睡在坟间的二小姐。 是个适合出发的好天气。 昨夜无风,一直在坟头与爹娘对话的二小姐,也给旁边的忠犬义猫冢添了添土,夫子是个言而有信的人,而她也是幸运的。她就这样跟这爹娘和猫猫狗狗们聊了大半宿,聊了聊这些时日的经历,直聊到那天空泛出鱼肚白时,方有些困倦,于是就趴在两座坟冢之间眯了会儿,到清晨时分。 二小姐向迎着晨光的坟茔们郑重的磕了三个响头,拄起拐杖,一瘸一拐的一路向西,走出刚刚打开的西城门,漟过冰冷的涎溪,翻过熟悉的狼牙山,彻底地,离开了这方养育她也困着她的鲛城。 二小姐骨伤未愈,加上人小力衰,脚程十分有限。所幸,自幼穿梭于山林间的二小姐,对于在荒野求生颇有心得。白日里她一般沿着山溪穿行,渴了便饮溪水,饿了便在附近挖点草皮树根吃吃,晚上能找到一些小小的山洞树洞的就钻进去歇歇脚,十日不到,风餐露宿的二小姐,一身白衣已经变得灰不溜秋,从外型上看,是个很合格的野人。 所幸,她一直把火折子留在身边,夜里还能捡些许枯枝烤个火,顺便驱赶一下山里的野狼。 青阳多狼,因各州府多数地势开阔,平原众多,周围却皆是山林环绕,狼群常常出没,就连青阳国土形状都似一匹狼,是以,青阳自古以来的图腾就是,一头仰天长啸的青狼。 二小姐虽没有见过狼,却听说了许多狼叼小孩的市井闲话,所以自幼就对狼这种动物怕得不得了,幸亏这十几日来,天晴气暖,一路行来竟然没有遇见一只狼?二小姐觉得甚是幸运,想来是爹娘在天之灵一直在保佑她吧? 就这样一路慢慢走了半月,二小姐进入威州界。这威州是青阳中部最大的一块平原腹地,周边山林也是最少,自古便是小商贩云集之地,比起民风淳朴的鲛州来,更多了些尘世烟火气息。二小姐想着,这州府繁华,不如去转转?大不了乞讨呗,想来,来福当年也是这么一路从西边逃过来的吧? 我正在,路过你的路,苦过你的苦,这么想着,二小姐竟然生出几分来福还在身边的错觉。于是,“野人”二小姐终于“下山”,来到了这花花世界,准备当个彻头彻尾的“乞丐”! 然而,老天爷再次用它的无厘头出牌方式告诉二小姐,什么叫计划没有变化快? 蓬头垢面的“野人”二小姐下山直奔威州首郡威城,却发现,这里成了一座名副其实的“危城”。那市镇中,饿殍遍野,“躺尸”成群,大街两侧的商铺大多大开门户,那店铺门口挂着的皆是破烂不堪的招牌和旗子,一句话,这是一座死气远远大于生气的市镇,二小姐拄着拐棍,一身破烂污黑的野人装扮,在这流丐成群满地“躺尸”的荒凉城镇中竟然毫不违和? 这是,被打劫了? “老伯,这个镇子,怎么了?”二小姐一瘸一拐的朝离她最近的一个老丐走去,边走边问。 那老丐赤着膊,光着上半身仿佛只剩下了一层皮,紧紧包裹着那嶙峋的骨架,看起来已是进气儿少于出气儿了,直到二小姐拖拉到他跟前,他才抬了抬那干瘪的眼皮儿,一双混浊的灰色眼瞳,焦点已开始扩散,二小姐见状,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去。 这满大街上,横七竖八的都是这种乞丐样的流民,死的活的半死不活的,瘫满了街面,二小姐越走越心惊。 好不容易看到前面一个抱着女儿坐着的妇人似乎还有点儿气儿,那怀里的女孩儿也就比她小几岁的形容,已是不知死生,她赶忙一瘸一拐走过去,问道: “大婶儿,这镇子是怎么了?” 那妇人抬起一双无神的眼睛,看着眼前这个脏兮兮的小乞丐,摇摇头叹着, “死了,死了,全都死了,全死了……” “怎么全死了?瘟疫还是饥荒啊?” “死了,死了,全死了……”那妇人只是喃喃重复着同样的话。 二小姐再次摇头叹气,看来是问不出什么了。 “小……小……兄……弟……” 正当二小姐打算放弃交流离开这里往前走时,一个微弱的声音从那妇人倚着的墙角后面传来,她慢慢绕过那呆坐墙角的妇人,一脚深一脚浅的朝声源处走去。 墙角背面,有一个小小的洞,像是以前安宅二小姐徒手扒开的那面墙一样,一个年轻男人的上半身卡在洞外面,已是奄奄一息。 二小姐有些于心不忍,放下拐杖,正欲伸手去拉那洞中人一把,却不料那洞中人的手硬的如一块生铁,二小姐一个猛拔结果把自己拔得往后仰去,没有拄拐杖的腿一下子栽倒在了地上,断骨处一阵生疼,二小姐抱着腿起不来了,那手臂却纹丝不动。 “小……兄……弟……快……跑……鬼……来……来……” 然后那声音越来越低,语速越来越慢,直至悄无声息。 这个卡住的又好心的大哥, 死了。 二小姐依旧往前走着,作为一个闯入者,看着这个陌生城镇的生气越来越稀薄,太阳开始往下落,逢魔时刻将至。莫名其妙的闯入者二小姐只好离开了这座更加莫名其妙的“危城”,一瘸一拐的,仍旧回到山林中,此时,月亮已经高挂中天了。 是一轮满月。 这是二小姐离开家后,第一次看到的圆月,她有些怀念曾经与父亲在圆月下对弈的情景,有些怀念来福泡的那与众不同的清茶,此情此景,她只觉寒凉。 也许春寒尚料峭吧? 二小姐这么想着,仍然拄着拐杖往更深的密林里走去,想要寻一处更加黑暗幽深但温暖的所在,好好睡一觉。 也许真是上天垂怜吧?二小姐走了没有多久,真的在一棵背着月光的大树后,看到了一个漆黑的山洞,那洞仿佛骷髅头上那深邃的窝,在满月的凄清光线下,格外的神秘又诡异。 二小姐大着胆子走进去,洞里果然很温暖,但就是夹着一股无名的臭气扑面而来,带着一股深深的危险感。 二小姐又困又累的走了一天,已是乏的不辨东西南北了,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危不危险?于是她往更深处走了几步,在一处完全晒不到月光的岩壁旁,静静倒卧了下来,那酸胀的腿和背瞬间瘫放下来了,啊~,舒服! 就像许久未曾睡过觉一般,二小姐就这么沉沉进入了梦乡,梦里一片黑暗。直到她的脸持续被一股奇异的气息吹拂过,那气息带着隐隐血腥味道,她才不甘不愿的抬起那酸涩的眼皮。 这一抬不要紧,二小姐的头皮“嗖~”的过了一阵电,耳边瞬间炸出一串惊雷,三魂七魄吓得差点离体。 俺滴娘嗳,眼前这货,叫大虫吧? 老天爷啊,我咋得罪你了?要这么玩儿我?二小姐一阵欲哭无泪,心底里只有一个念头: 惨了,吾命休矣!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相依 二小姐左侧卧着,一动不动,屏气以待。 距她的脸一尺有余的地儿,一张硕大的虎脸呲牙咧嘴,右侧卧着,跟她头对着头,脸对着脸,刚刚那股腥臭的温热气息料想是从这大张的虎口中喷出的。二小姐长这么大,虽基本天天在涎溪游荡,却从来没见过真的狼涎,此刻,她终于得了机会,能够近距离观察虎涎了。那大开的虎口呲着,四颗尖亮的虎牙如四柄尖刀,在昏暗的山洞里反射出缕缕寒光。 这是打算一口咬死我,还是慢慢嚼着我吃啊?那不跟凌迟差不多吗? 二小姐快吓尿了,出于生存本能,仍然大气儿不敢出一丝儿。 等了约有一刻钟,那虎口仍然大张着,却丝毫没有要扑过来的样子,二小姐终于感觉到不对劲儿了。 这……嘴不酸吗? 而且,一阵阵异响,有几分类似羊叫的嘶哑声音从她蜷着的腿部方向传来。 二小姐大着胆子,眼珠往那处一瞟,这一瞟不要紧,她貌似看到了一个黑黄相间的绒球,正在这大虫腹部耸动着。 难道,这是只,母老虎?这是它孩子?俺滴娘嗳,为啥偏偏遇上只母老虎?还是只奶孩子的母老虎?这位虎大婶儿啊,我人小肉柴,实在不够您和您儿子塞牙缝儿的啊! 二小姐浑身收更紧了,眼睛慢慢合上了,心里在默默向各路神佛祈祷着。 又过了半柱香时间,依然毫无动静,那股扑面而来的温热腥臭气息似乎也渐渐减弱了。她大着胆子慢慢睁开一只眼,然后缓缓睁开另一只眼睛,此刻山洞外面天光已经微微透进来了,反射在幽深的洞壁上,然后四散在昏暗的洞穴里,点点碎光照在那侧卧的虎身上,它静静的躺着,似毫无喘息迹象。 死了? 二小姐往洞壁缓缓挪了半分,半边身子已经麻了,那虎依然一动不动,二小姐继续挪啊挪啊,那虎持续一动不动。 果然是死了。 二小姐大舒一口气,坐了起来,背上一片湿答答的冷汗,瞬间虚脱。 俺滴老天爷啊,不带这么吓人的!二小姐心跳如擂鼓,还不忘吐槽。 吐槽完后,她手脚并用,一个翻滚,翻过了那差点吓掉她魂儿的死大虫身侧,咕噜噜转了几个圈,滚到了那大虫背后。那大虫背后,一条纵贯刀伤,从颈部到尾部,却不见半滴血渍,想必这大虫生前被什么利刃活活劈了这一刀才致命的吧?也难为它竟然能撑回来?这一路估计血也洒没了,是拼着命来见它孩子最后一眼的吧?二小姐看了一眼被那母虎侧卧护在岩壁一侧的绒球,心下一阵不忍。 那小虎崽儿只如猫一般大小,耳朵还软软的垂在脑瓜两侧,此刻正闭着眼睛使劲吸吮着母奶,两只前爪软软的踩着奶,好一副享受的姿态,似乎浑然不知母亲已死。 万物皆有灵,何况身为母?二小姐看着眼前这未满月的虎崽子,一阵阵心酸,你将来可怎么办啊? 她忍不住探过头去伸手摸了摸那使出全身力气踩奶的小虎头,毛绒绒的触感,好像阿福,她鼻子一酸,眼泪“唰——”的一下,滴落在小虎那黄黑相间的绒毛里。那小虎顿了一顿,松开忙个不停的嘴,缓缓睁开眼,仰起了头,眼中蓝膜尚未褪去,一脸的懵懂。 她摸了摸身体尚有几分温软的母虎尸身,抱起了它身侧那只虎崽,将它搂紧了怀中。虎崽温温热热的,不安分的小脑袋在她怀里钻啊钻的,她安抚的摸着它,对它说, “可怜的孩子,你娘不在了,我娘也不在了,以后,咱们相依为命吧?”那小虎似乎能听懂一般,“嗳——嗳——”叫了两声,好似小羊。这母虎将她叫醒,是不是也是希望她能救救它的孩子? 这么想着,她抱起小虎,将小虎的两只前爪擎着,向那母虎拜了三拜,然后转身,抱着那软软的虎崽儿离开了。小虎似乎感觉到她要把它带离母亲身边,不安分的开始乱动,想要从她身上挣扎下来,二小姐用力将它箍在怀中,全然不顾这幼崽低哑的嘶吼,拄着拐棍儿,瘸悠悠的出了昏暗的山洞。 不要回头,不能回头,一旦回头你就离不开了,而一旦离不开了,你就只剩下,一个死了。 这就是生存! 你的母亲也希望你活下去的吧? 二小姐就这样抱着一路哭闹不休的虎崽继续在山林里穿行,直到夜里。 那轮明月仍然如圆盘一般,照射着大地。 行了一天,那小虎仿佛也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它就这样软软趴在她怀里睡过去了,“我就叫你阿福吧?行吗?”二小姐爱怜的看着怀里小虎的睡颜,轻轻笑了起来。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月下的行者有点甜。 此后,二小姐终于不是一个人了。 春日渐盛,二小姐终于在草皮树根之外又添了新的口粮——野菜。每日里,她总能沿路挖到许许多多的荠菜和马齿苋,顿顿都吃得饱饱的,就是可怜了这老虎阿福,作为一只标准的肉食动物,却天天被二小姐摁着头吃这些苦溜溜的野菜,如果老虎会说话,它想对二小姐说的第一句话大概就是:我要吃肉! 当然二小姐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虽然她仍然在山林里蹒跚穿行,但是因为“拖家带口”,每路过一个比较大的市镇时,她都会下山,准备去讨点钱粮,买根鸡腿,犒劳下这只五色大陆上绝无仅有的“素食老虎”。 然而,一直西行半个多月,整个威州府地界的所有市镇都跟那威城一般,人烟稀少的荒凉,市镇皆死气沉沉。一开始,二小姐还有些避讳,等经过一个两个三个市镇后,她终于大着胆子,开始领着老虎阿福满市镇溜达找吃的,她此刻,恍如这一座座威城的“王”。 而老虎阿福亦不负众望,每每都能从废弃的荒城里找到一些米粮行,淘些存粮谷米。每到此时,一人一虎都如打劫一般狠狠吃个够本,然后背上一包袱,开溜大吉。那本来营养不良的羸弱小虎也在荒城的滋养中渐渐长大,一个月后,已经不需要二小姐每天抱在怀里,反而长得如大黄一般大小了,两只毛绒绒的耳朵直竖着,一双澄黄色的眼睛滴溜溜的瞪着,蓝膜已完全褪去,是很精神的一个男孩子,二小姐很欣慰,自家“儿子”真给自己长脸。 三月春日正当时,一瘸一拐走走停停的二小姐领着她的宝贝老虎,终于走出了威州界,行至青州。走出那那荒凉的大平原后,人烟又渐生,她只好带着老虎阿福又回到了山林中,每日里找个山洞安顿下阿福,她自己白天下山讨饭,夜里回到山上与阿福汇合,此刻距离齐州府,尚余半程。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将至 这青州到底是天下九州之一。 二小姐一路向西,那与威州搭界的边界就有了些许人烟,及至十天后,到了青州府首城益城,那里已是一个人声鼎沸的繁华之城。二小姐拄着拐棍站在街头,想想半月前的荒凉市镇,心下一阵唏嘘。 她的右腿半个月前就已经基本好了,而此刻那根拐棍儿拄在她手里,配上那身破衣烂衫,看在他人眼中,倒是正正好的一副乞丐形容。 她拄着那根在别人看来格外粗的“打狗棒”,慢慢穿行在熙熙攘攘的闹市街头,那久违的红尘繁华气息让二小姐不自禁的使劲吸了吸鼻子,啊,生活的味道,像极了曾经的家乡。 只是,家乡的人们不像这里这般,每个人都急匆匆的,仿佛被什么东西追赶着一样,他们谁都无暇顾及一个身材瘦小的乞丐,更不会注意这个乞丐究竟来自何方,他们只是目视着自己的前路,偶尔把挡路的小乞丐推到一边,顺便骂骂咧咧来句“晦气”。 小乞丐却是心情极好,哪怕被汹涌的人潮推着前进又后退。然后在这闹市一路上,她看到了许许多多像她一般,衣衫褴褛的“乞丐”,又或者是,流民? 难怪这益城的人仿佛见怪不怪一般,想来这些年的年景不怎么好,逃难来的人也格外多吧? 只是,这样该如何讨到钱呢?已经成为一个合格“乞丐”的二小姐有些犯愁,阿福还乖乖趴在山洞里等着她呢。 她跟着人群走啊走,看到路边有个老丐正懒懒的晒着太阳,她大着胆子走过去,打算套个近乎。 那老丐瞅了瞅走近的小乞丐,两眼一翻,继续回头捉着身上的虱子,然后捏死,一把扔进嘴里。二小姐心下一阵反胃。 她一路行来,衣物没得换洗,但好歹天性爱洁,加上生在海边,幼时开始便日日泡海澡,所以即使一路风霜狼狈,也依然会不定时找个山溪冲泡一下,是以,这跳蚤虱子之类的倒是从未找上她。此刻一看老丐这般形容,心下一阵阵后悔,奈何已经走到了跟前,只能硬着头皮问道: “这位老伯,请问您知道这条街上要饭的老大是谁吗?” 老丐正在挖耳朵的手指顿了顿,沙哑的声音问着她,“怎么?要来上供?”似两块铁板来回摩擦,震的二小姐一阵头皮发麻。 看来,是找对人了,二小姐不禁庆幸,自己幼时跟真没白跟街上那帮乞丐混了这些年,眼光还是在的,起码能一眼找出乞丐头子来。 二小姐立马笑成一朵花,狗腿的躬着腰走过去,也不嫌脏了,一张小嘴抹了蜜一般: “大哥啊,您看我初来贵宝地,也不知道在这大街上要饭有没有啥规矩?哪儿能要到饭?这还得大哥您指点指点啊。” “呦呵,小子,要抢饭吃啊?”老丐斜眤着二小姐。 “大哥您说笑了,我就在这里落脚呆几天,过几天就走了,还望大哥行行好,给几口饭吃吃。”二小姐都快点头哈腰了。 “嗯?这样啊?听小兄弟口音,像打东边来的?” “是是是,小弟是从威州来的。” 日上中天,热闹的街市,突然爆发出一个嘹亮的呼号: “威——州——?” 热闹的大街霎时一滞。 那声源中央,空出了一丈有余的空场。 一个年老的乞丐站在中央,拿手指着旁边一个年轻的乞丐,满眼的恐惧。满街疾行的人群呼啦一下子,将这个空场拉得更大了,周围的人窃窃私语着,无人敢接近这里。 年轻的乞丐一脸懵懂,不明白为何说的好好的,这老丐突然变脸? 周围的气氛突然变了。那老丐“哇——”地一声,连跑带颠的挤开人群,逃了,远远的,空气中飘来几个字儿,“鬼啊”。 二小姐依然满脸懵, 这是怎么了? 然而不等她懵完,迎头突然一只鸡蛋直直飞过来,“啪——”一声打中了她的右腮,蛋壳应声而碎,蛋黄糊了二小姐一脸。 接着一颗新鲜的菠菜砸了过来。 然后是一只西红柿,砸了二小姐满头满脸。 不知道是谁高喊了一嗓子,“赶走这瘟病鬼!” 紧接着那果蔬青菜如箭雨一般朝二小姐飞来,夹杂着围观人群激愤的嗡嗡声,二小姐再顾不得发懵,抓过拐棍抱头鼠窜,如同小时候捅坏了马蜂窝一般,狼狈的逃窜,身上,已然被各种果蔬蛋液糊满,红的绿的黄的白的,原本就乌漆麻黑的一身破衣新鲜挂彩。 好一场莫名其妙的驱逐。 于是二小姐上气不接下气的又被赶回了山林。 日落时分,已经顺利跟阿福接上了头的二小姐,在阿福的一脸鄙视中去山溪里连人带衣服泡了个透,顺便挖了一包野菜,阿福的虎脸上嫌弃感更重了。 “对不起啊阿福,今日没讨得了饭,只能先吃这个了。”二小姐无比愧疚,看着阿福一脸不情愿的将那荠菜根嚼的嘎吱作响,再次伸手摸了摸它那干枯如柴草般的黄毛,跟着我,苦了你了,二小姐默默道着歉。 威州啊……到底怎么了? 二小姐难得的好奇心起,思索了起来,白日里听到了一句瘟病鬼,难道威州闹瘟疫?但是跟威州左右相邻的鲛州与青州并无异常啊? 二小姐百思不得其解,只能摸摸阿福的头叹了一口气,以后可不能自称打威州来的了。 此后数日,二小姐带着阿福依然穿行在林间,终于走出了青州府的地界,进入了齐州府。 人间四月芳菲尽。 离开家乡跋涉了两个多月后,一人一虎终于来到了齐州首府济城东南方向的卧虎山,远远的,那济城在不远处召唤,二小姐油然生出了种旅途将尽的轻松感。 这一日,二小姐将阿福安顿下来,又拄着拐杖下山了,山下,是紧邻济城的一个小镇,二小姐打算在此歇歇脚,也讨点银钱弄点肉食犒劳一下阿福,顺便打探下威州的诡异状况产生的原因。 齐州府不愧是青阳首府,连流民乞丐数量都是数倍于二小姐一路经过的其他州县市镇。她没有费太大劲儿就找到了一个围坐在一起商量着什么事情的乞丐群体。因为好几年的营养不良,二小姐一直面黄肌瘦,一路行来至今,竟无人当她是女子。 “幸亏我是平胸!”二小姐每每都为此感到庆幸,此刻也没有例外。 “哎哎哎,你是谁?打哪儿来的?在这儿偷听什么?”一位坐在外围的乞丐大哥发现了鬼鬼祟祟、将走不走、又欲靠近的二小姐,大声呵斥着她,其余十几个乞丐同时回过头看着她。 “我……我……”二小姐嗫嚅着。 “好了,三狗子,都是些可怜人,别这么凶,小兄弟,看你面生,不是这里人吧?要不要加入我们?”乞丐群中间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温柔制止了那壮年乞丐,和蔼的问道。 二小姐使劲点点头,“我是打青州府逃过来的,家乡遭了难……”说着眼圈一红。 “唉,好端端的日子过着,谁愿意逃荒到这异乡当乞丐?都是被这世道逼得啊!”那老者叹道,周围十几个乞丐尽皆跟着摇头,“过来坐吧!”一个中年乞丐往旁边让了让,让二小姐加入进来了。 “刚刚你们在商量什么吗?我是不是打扰大家了?”二小姐怯生生的问道。 “没啥,就是商量往东还是往西去,老在这儿也不是办法,也讨不到啥了!”一个红脸汉子看起来特别豪爽,回答了她。 “依我看,大哥,咱们还是往西走吧,济城好歹也是青阳首府。”一个瘦小的乞丐说。 “不妥不妥,还是往东吧,那青州府也不输给济城,而且青州府土地丰饶,到处都是大平原,比咱们营州这种啥啥不长的盐碱地强多了,比这到处都被山围着的济城也强。”那红脸的粗豪汉子回。 “切,平原又有什么好?济城有山有水,实在讨不到东西还可以上山,青州府那光秃秃的大平原躲都没法躲,再跟那威州一般?” 威州? 二小姐心里一咯噔。 “对了小兄弟,你从青州府过来的吧?你家乡遭了什么灾?不是瘟疫吧?能跟我们说说现在的青州府啥样了吗?”一开始让座那个中年乞丐转头问她。 “这……”这她二小姐也不知道啊? 二小姐心里盘算着如何说明,脑筋飞快的转着。 “你这人真是,人家遭灾了你还非得问问遭啥灾了,有没有点同情心?”那红脸汉子好心替她解围。 “我这不是问清楚,也好商量往哪儿走,省得你们俩吵架吗?”那中年乞丐有些不高兴了。 “那个……” 二小姐瞅准一个空当终于插进来了话, “我家乡今年收成不好,官府征收各种苛捐杂税,谁能拿得起哟?只好逃了”,二小姐现在无比感谢曾经的说书先生,这种桥段曾经让二小姐听得耳朵起了茧,却不料今日竟然派上了用场? “不过一路上听了不少关于威州的话,大家好像都很怕那地界,出了什么事儿了吗?” “这……” 一群乞丐同时沉默了。 许久,一个从未开口的皮肤蜡黄的乞丐说, “在这里咱们偷着说说就算了,莫要让其他人听见” 他顿了顿,把头凑到丐群中间,神秘兮兮的说: “听说,那威州被诅咒了,一夜之间,威城包括所有下辖市镇,年轻人都神秘消失了,只剩下一堆老弱病残,估计不用多久也就全部死光了。 ”诅咒?“”二小姐有些不信。 “我知道小兄弟你不信,但是能让所有人一夜之间全死光了,这不是诅咒是什么?” 呵,诅咒? 第36章 第三十六章诅咒 诅咒? 二小姐活了这一十六年,听过无数的笑话,但都比不上今日所听到的好笑。什么样的诅咒能让一个村庄一个市镇的人全死去?二小姐想起了沿路看到那些死气沉沉的村庄和那些半死不活的人们,哪里是诅咒?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明明就是冻饿而死,跟娘一样,又或者说,即使眼前还有粮食可以存活,他们也放弃了,哀莫大于心死,他们是失去了生的希望才选择慢慢等死的吧? 出于礼貌,她并没有说出来,只是静静听着。 “听说过年的时候,威城有个寡妇,丈夫征了兵,一去就不回来了,她那独生儿子有一天突然就倒下再也没醒过来,然后过了没几天,她周围的邻居也都一个个死去了,最后只剩她还活着,那威城府尹找了个风水大师前去观看,发现这寡妇是个怨鬼投胎,所到之处必定全是灾祸,所以那府尹赶紧抓住了她,处了极刑。本来这事儿也就过去了,没想到那寡妇是个命硬的,临死前高呼说,她永远不会死,她诅咒这威城永生永世都变成不毛之地。结果就在那寡妇死后第二天,也到了年关上,那府尹回王都述职时,这威城一夜之间人死光了。” 二小姐张嘴几次欲说什么,最终还是闭了嘴。 “那要是那寡妇是怨鬼投胎,她是怎么长大的?还嫁了人生了儿子?那怎么之前不见有人死去?”有个跟二小姐年龄相仿的乞丐替二小姐说出了她想说的话。 “还有,怎么单单那府尹年根儿上回王都述职才出这事儿?那府尹呢?就这样逃过了拉倒?”另一个比这年轻乞丐稍长些的乞丐继续问道。 “这……我也只是听说,反正这几个月从来没见有威州来的,估计要是有人能从那儿走出来,不是鬼也沾了鬼气了。哦,对了,前几天在隔壁街上听资州来的那些要饭的说,好像那府尹年后又另换了地方当府尹,说是他有一个在王都做大官的大哥和一个在鲛州还是哪儿当府尹的二哥来着。” “唉,想来都是借口吧?青阳大旱八年,去年一场洪涝,大旱之后又大涝,如何不生瘟疫?”那中间的白发老者摇了摇头,轻轻叹着气,“那威州府不比我们营州,那地儿平原广阔,粮草丰足,即使有瘟疫也不至于此,可是一路行来竟然未见一个威州逃难来的?料是还有别的事儿吧?非是天灾,必为人祸!” 二小姐心下一阵佩服,这位老爷爷睿智啊! “那要是人祸,官府竟不管管吗?”那个跟二小姐差不多大的年轻乞丐继续发问。 “孩子啊,想是你初初乞讨没有多久,难道你没看见吗?”那白发老丐抬头望着西方处,长叹一口气,“这官府,才是最大的人祸啊!” “想我自幼饱读诗书,却不想临老了竟然落得如此下场!”那老丐感叹异常,“我营州半面迎海半面滩涂,那海滩怪石林立,比不得那鲛州府丰饶,能产出鱼虾珍珠,尚供自足,唯一有的就是晒个海盐赚个养家糊口的营生,这盐铁权却又俱被官府收回。那滩涂盐碱旺盛,寸草不生,官府却连年增税,想我营州百姓连糊口都尚难,哪里还有余力缴税?苛政猛于虎啊!我一介酸秀才,为民请命,到处奔走,却不想被打入了大牢,两条腿也被活活打断,等放回家后,才知道,家财已俱充公,妻儿离散,我这才拖着这两条残腿一路乞讨到这里,也多亏了几位善心的兄弟,唉,这世道,不给人活路啊!”说着说着,那老丐眼中的泪水顺着那他脸上那深深的地瓜沟流了下来,二小姐一阵心酸。 “说这话干啥,大哥你可见外了。”那红脸的粗豪乞丐有些害羞,一张红脸涨得更红了,“谁不是这样?我家老婆孩子活活在我眼前饿死了,我一个大男人连家都养不了,活着有啥意思?要不是大哥劝解,我早就拿把刀抹了脖子去找她们娘儿俩了!” “就是就是”,那蜡黄脸的中年乞丐接着说,“我们那两亩薄田也就种个西瓜,结果这连着多少年大旱啊,去年还来这么场大洪水,本来年景好都收不了几斤瓜,一场大水把田全冲了,还把老娘和房子都冲没了,那威州有那么平坦的好地都落这么个下场,何况我们这穷乡僻壤?” 那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年轻乞丐突然哭了起来,一张本来就污糟糟的脸更是抹成了花猫,“小六子,你这是怎么了?”二小姐身边的那个中年乞丐问道,那被称作小六子的孩子抽嗒嗒的说,“我还以为就我这么惨,我爹娘和妹妹都被大水冲跑了,那天我在山上拔了点野菜,等回家后,谁都没了,家也没了,我想我爹,我想我娘,我想我妹妹!”小六子这一哭,周围这十数个乞丐尽皆开了闸,都开始了低低抽泣。 这世上,多的是苦命人。一生与天斗,与地争,到得最后,可能只是一场空。 “可是,大家都还活着不是吗?”一直静默的二小姐突然很没有眼色的发话了。 周围的十几个乞丐一起抬头看着她,皆是满眼诧异,眼前的这个跟小六子差不多大的瘦小乞丐在他们眼中突然变得高大了些许。 “呐呐,您看,大哥,您虽然一直有志难伸被驱逐,可是您遇见了这么多好心人,这也是老天希望您好好活下去实现您的理想啊?这个大哥还有这个大哥还有这个小兄弟,虽然都家破人亡了,可是好歹咱们还都活着不是?既然这些灾都没让咱们丢了命,那咱们更应该好好活着不是?我娘跟我说过,不管经历多少苦难,不管怎么被人轻贱,都要好好活着,活着,才有希望去改变这一切。”一向笨口拙舌的二小姐竟然能一口气儿说出这么多鼓励人的话,若是安老爷夫妇在天有灵,也会很欣慰的吧? 在离开家乡以前,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人,爹死了,娘为了她变卖了家产最后也冻死了,她几次三番被人退婚,连家都被人夺去,所有的朋友都死了,她还被打成重伤,最后被逼流落异乡,然而这一路行来,她穿过那死气沉沉的无人区,在那死人成堆的市镇里打滚而过,抢着那不知道有没有疫病的粮食一路吃过来,她还活着;她入了虎口却又全身而退,还捡来了一个新的朋友,她依然活着。直至今日,在这乞丐群的比惨大会上,她方知,原来,这世上比她更苦的苦命人原来如此多不胜数? 可是,遭到这些苦难又如何? 我们还活着! 我们还坚强的活着! 我们一定还会更加顽强的活下去! 谢谢老天,虽然我不知道你这么折磨我的意义何在,可是你一直让我活着,那我为何不好好活下去? 希望就在前面! “是啊,这小兄弟说的没错,咱们都活着,去他娘的这贼老天,俺王大头就好好跟它斗一斗,那咱们就往西走吧?去王都,去找王替我们做主!”那本来执意东去的红脸乞丐特别坚定的转换了态度。 “对对对,去王都,大哥您觉得咋样?”那原本发话要去王都的瘦小乞丐接着表态。 众多乞丐开始纷纷站定立场,刚刚争吵纠结半天的问题竟然莫名其妙的解决了。 那老乞丐也点了点头,“既然大家伙达成了共识,那咱们就一起往西走,去王都,找王做主,小兄弟,谢谢你!” “嗳?小兄弟呢?”红脸乞丐一回头,一脸懵,那小乞丐来无影去无踪的,走了? 原来二小姐说完这些话后,也如释重负般,这些日子的纠结似乎也被她自己开解了,到了王都,就算找到了姐姐,得到了失望的答案,她也不会再沮丧了。 诅咒?天命? 要是这些劫难都是来自天命的诅咒,那么我就,亲手撕碎它! 然后她看着众位乞丐也渐渐开始齐心,便悄悄的退开了,只是,这威城之谜依然未解。 嘛,走一步看一步,迟早我会知道是怎么回事儿的! 二小姐这么想着,拄着拐杖快步往山上走去。 只是又得委屈阿福了,今儿啥收获都没有,还得继续野菜草根。 想到阿福,二小姐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谁说我一无所有的?我还有一只天下独一份儿的可爱老虎呢,她的心里暖暖的。 但是,当她沿着记忆中的路途往山洞走去时,却发现,许许多多的人扛着锄头镰刀之类的家伙什跟她一路往那处走去,她的心里莫名的涌出了一丝不祥预感。 阿福?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驱逐 当二小姐沿着记忆往山洞疾行而去时,那股心头的阴霾也越来越重,越到那山洞处,人群越发密集,阿福它不会出事了吧?二小姐心里升起一把焦火。 当她紧赶慢赶到了那与阿福分别的山洞前时,她发现这事态远比她想象中更加严重。那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那个山洞,阿福的状况看不见分毫,此时夕阳开始西下,后来上山的人手里已经点起了火把,二小姐再顾不得自己,高呼着“阿福——”,在人群里挤来搡去,往山洞那处奔去。 那些先先后后站了一层又一层的乡民们诧异的看着眼前一个浑身破烂烂的乞丐挤来挤去往那山洞奔去,出于好心,前排一个手握镰刀的大哥一把抓住了刚刚挤出人群往洞里跑去的小乞丐,死命的把他往回拖,“小兄弟,去不得啊去不得,那里面有只老虎”,说着把他往旁边一推,另外几个大汉伸手准备把他拖出人群包围圈,二小姐急的使劲挣扎,连撕带咬的,终于得空在那只紧抓着自己右臂的大手上狠狠咬了一口,那壮汉吃痛,“嗷——”地一声,放开了她,二小姐逮着机会再次挤出人群,箭一般冲进了洞里,只听得后面人群集体倒吸一口气,“嘶——”。 二小姐焦急的跑进了山洞, “阿福——”,一声高喊, “福……福……福……”,一阵回声。 “嗷呜——”一个有威胁感的声音从山洞深处发出,二小姐急忙朝声源跑去,“阿福,别害怕,是我,我回来了。” 在山洞最里侧的一块尖石壁旁,阿福正紧紧趴在地上,一副要攻击人的样子,及至看到是二小姐,才委屈的“啊呜~”一声,扑进了她的怀里。 阿福此时已有初生牛犊般大小,但它确实还只是个宝宝,方才睡得正香,却听到洞口外面脚步声凌乱。作为丛林之王,阿福即使只是个宝宝,也本能的察觉出了外面的人不怀好意,它很害怕,只好躲到了山洞最里面,然后不停的用虎啸来震慑着外面的来人,也不知道吼了多久,感觉外面的人也越来越多,它越来越害怕,声音也渐渐哑了,只好躲到里面,蓄势准备咬死前来攻击的人。 却不料二小姐终于回来了,它扑进了她怀里,瑟瑟发抖着,声音无比哀怨。 “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不应该把你自己放在这里的。”二小姐顺着阿福脖颈下那干枯的毛发,一下一下安抚着它。 这一路行来,二小姐自问很是小心,往日途径威州、青州时也并未被守山巡视的人发现,是以,这一路才能躲过官府耳目。也许是这一路太过顺利让她大意了,她竟然忘了,这里是齐州府下辖的郡县,她更忘了,这齐州府的人口密度,原本就是远超其他州县的,而这齐州府的人民,一向也以好事著称。 也许是自己这几天晚上不查,带着阿福出来刨野菜时被人看见了?也许是这几日跟阿福玩闹,它不小心漏出了几声小小的吼声让周围的人有了警觉?又或者是,自己刚刚离开这几个时辰,不知道哪个倒霉催的走进过这个山洞歇脚,却无意中发现了早就歇在这里的一只大虫,于是吓得歇了菜? 总之,后果是,阿福暴露了,山下的乡民们也三五成群的将山洞围住,看样子,这事儿难以善了了! 思及此,二小姐把阿福搂的更紧了些,悄悄对它耳语,“阿福,一会儿找到机会,跑,一定要活下去好吗?”她也不管这懵懂的老虎宝宝能不能听懂这些,只是不停的重复着,“活下去,活下去”。老虎到底是灵物,又或许是二小姐的安抚终于起了效果,阿福在她怀里渐渐安静了下来,不再抖动了。 许久之后,那洞外的人声嘁嘁喳喳,包围圈似乎越来越小,下一秒,他们好像就要冲进来了,二小姐下定决心一般,将阿福从怀里抱出,使劲亲了亲它的额头,那额头上的“王”字还未成形,可是即使再幼小,你也是这山林的王,以后的路要靠你自己走了。 阿福似乎知道离别要来了,棕色的眼睛里竟然润润的出现了些不明液体。 有生之年,得见老虎的眼泪,值了,二小姐自嘲着,站起身来,朝洞外走去,阿福安静的跟在她身后一尺处。 她料的没错。 当她玩儿命的钻进山洞以后,周围的人先是一阵惊呼,再是一阵惋惜,这虽然是个乞丐,可是葬身虎腹到底是件残忍的事儿。可是后来,听到洞里传出一声声的“福”,各位乡民皆吓傻了,难不成这老虎是这乞丐养的? 后来这洞里安静的如同一汪深潭,天色也完全黑了,隔得远远的,既没听见什么惨嚎,也没听见什么咀嚼的瘆人声音,众乡民的好奇心反而压过了恐惧感,几个大胆的壮汉子领着头,蹑手蹑脚往洞口附近走去。 正在此时,二小姐一步跨出了山洞,领头的一个八尺壮汉冷不防眼前出现个大活人,“嗷——”地一声,瘫坐在了地上,那原本紧了许多的包围圈“呼啦”一下往外扩了两三丈。 洞口处,火把的光星星点点,照着二小姐瘦小的身板儿,也照着她身后那只乖巧的老虎。 “各位乡亲父老,让你们受惊了。阿福它才不过百日大小,从来没有伤过人、吃过肉,是个很乖很乖的孩子,能不能求求你们放了它,我这就带着它离开这里”,说着二小姐撑开双臂,那架势竟是护着那老虎? 众乡民开了眼了,这小子莫不是傻?还有闲着没事儿养老虎玩儿的? “它现在不伤人不代表以后不伤人,老虎就是老虎,不吃人的还叫老虎?等以后它吃了人,再杀就难了,小兄弟你让开,我们不想伤人。”一个领头的壮汉喊道。 “对对对,小兄弟快让开吧,别伤着你了。” “不能放虎归山啊!” “……” “……” 霎时,那嘁嘁喳喳的议论声又响了起来。 二小姐木然的看着眼前这些被火光照的鲜红的脸,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兴奋与残忍。虎皮现在很值钱,如阿福这般大小的一张皮毛大概就能卖到十两金,虎骨更是名贵药材,阿福这幼小的身子骨怕也能卖到五十两金。伤人事假,赏钱才是真吧? 她眼前这一张张陌生又鲜活的脸孔似乎与记忆中那一张张熟悉但麻木的脸重叠了,呵呵,好一个不能放虎归山,好一群大义凛然的正义人士,却没有一个敢承认,自己此刻眼中的贪婪,更甚虎狼。 虎无害人心,人却有伤虎意。 二小姐眼瞳中的火光熄灭了,她闭上了眼睛。 然后慢慢走向右手边,一个举着火把的壮汉。 那壮汉吃不准她意欲何为,她身后还有个真正的虎视眈眈,只好随着她往前进一步就退两步,直退到这个包围圈已经不成圈,旁边已然出现一个小小的缺口时,二小姐突然一睁眼,一张疙瘩满布的丑脸上,那耷拉着的眼皮突然上提了许多,眼瞳中精光毕露。只见她张开嘴,露出一嘴森森白牙,比那猛虎还恐怖的朝这壮汉的脖颈处扑去。事发突然,随着那壮汉“啊啊啊啊啊啊——”的惨叫声响起,空气中紧张的气氛如同火药桶一般,瞬间被点燃了,二小姐已经将双手使劲箍住了那壮汉的脖子,壮汉周围几个拿家伙的乡民拿起锄头劈头盖脸就往二小姐身上砸去,瞬间忘记了阿福的存在。 阿福一见二小姐吃亏,喉咙里低低发出恐吓的虎啸,下一秒就要扑上去了。正在此时,二小姐却在那劈头盖脸的殴打中大吼着: “跑,快跑,跑啊!” 人群越来越密集,打在二小姐身上的锄头也越来越多,她嘴里喷出了一大口血,喷了那身下的壮汉满头满脸,此时,阿福也已不在原地了,她这才转过头,恶狠狠的一口咬住了身下那被她掐的半死不活的壮汉的喉管,如同一只护犊的母老虎。 阿福,这次,我终于,保护了你了,我是不是有些长进了呢? 二小姐的虎势没有维持多久,脑门上背上已经挨了十多锄了,那锄头打在身上,果然比那大棒痛多了啊! 二小姐终于手一松人一歪,被打昏在地。 而那老虎,也终于不知所踪。 夜晚的山林,清风浅吟,林木繁茂,郁郁葱葱的卧虎山上,一片漆黑,风刮过那层层密林,如同一个巫婆压低了嗓子在偷笑。 那一众乡民们听到这阵阵如同鬼笑的风声,皆有些胆碎,最后三三两两的竟然下山去了。临走之前,那个几欲被掐昏的壮汉还不忘狠狠跺了那昏迷在地的乞丐几脚,“啐,找死!” 这一趟,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丢了老虎丢了人,实是晦气。 无人关心那半死不活的小乞丐。 反正是个乞丐,早死晚死也没有人会去收尸。 只有温柔的满月静静看着这月下的一幕。 四月十五,团圆的满月下,二小姐与阿福,分离!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重逢 事实证明,人不可能老是走狗屎运。 比如此刻昏迷在山洞前无人问津的二小姐。 此时,刚刚立夏不到十天,炎夏似未清醒,晚春却死活停留着不愿离开,是以,这夜风依然是带着些许凉意的,何况这山中岁月本就比那低矮平原处流逝得更加缓慢。 于是二小姐在吃痛晕过去后,伴着那夜半的嗖嗖凉风,终于给她刮回了丝丝阳气。 我果然是个命硬的,这是刚刚恢复神智的二小姐脑袋中闪现的第一个想法。 这次,没有夫子救她了。 好在,那济城已经在不远处,隔着也就十多里地,忍忍吧,见到姐姐就好了。 但是,事实又再次证明,二小姐着实太高估自己的身体承受力了。 她半夜在山洞旁醒来时只觉得浑身很是疼痛,却叫不出哪里最为痛苦难忍。幸亏这拐杖一直未曾离身,也未被那群乡民顺手牵羊,她挣扎着爬过去摸起拐杖,极为艰难的站起来,一步一步的往山溪边走去,不能这么蓬头垢面的去见姐姐。 在溪边趴着,洗掉那满脸血污时,她才发现,其实自己现在这张脸出现在姐姐面前,估计她也认不出来,她摸了摸自己那洗掉血迹依然疙瘩满布的脸,无奈的摇了摇头,多亏了这张丑脸和自己的平胸,一路行来,还算平安。只是,我又把我身边的朋友丢了,也许真的有天罚这种事儿吧? 二小姐难得颓了下下,转瞬又恢复了精神,阿福本来就属于山林,跟着我只会没得吃,哪里比得上在这山林里自在为王?二小姐自我安慰着自己,抬头望了望中天的那轮圆月,拄起拐杖,在满月的陪伴下,往山下走去。 结果,第二日,她的背上就如同烧着了一般,痛的她几欲再次昏死。她伸手摸了摸背肋,这种熟悉的痛感,嗯,不错,花了三个月刚刚长好的肋骨貌似又开裂了,而且这次雪上加霜的是,背上的两块蝴蝶骨好像也一并折了,看来这拐杖短时间是真的离不开自己了。 今年流年不利哇,出门没看黄历哇! 于是,这段本来不长的距离,二小姐忍者剧痛,愣是走了足足两天。一路上依旧挖了几顿荠菜,等她终于来到济城南门时,二小姐激动得简直热泪盈眶,要不是身体不便,她真想跑过去好好亲亲这给她发了赦令的大门,门口守卫一脸看傻子的表情看着眼前这个又哭又笑的、看起来脑筋很有问题的精神病乞丐,目光怜悯,没有多说啥就放她进去了。 二小姐此刻拄着的拐杖真正成了一根打狗棒,原因无他,济城丰饶,流浪的乞丐比别处多得多,连流浪的野狗野猫也比其他州县来势更加汹汹。二小姐终于明白,作为一只井底之蛙,往日的自己有多么夜郎自大了。这济城的大小足足是她那家乡鲛城的十倍之多,当二小姐作为一个普通乞丐站在一条普普通通的街道上时,感受到了那份来自王都的压迫。 宽阔的大街,可以容纳三十匹马并肩飞驰,街道两侧的店铺之间竟然无法看清对面的人,也无法直接喊话联系,到底是王都啊!二小姐感叹着,真够繁华气派的,喏,前面有个送亲队伍,瞧这架势,竟然比姐姐那时候的风光大嫁更有派头。 那队伍敲锣打鼓往这边行来,百姓们皆自觉往两侧店铺前四散,给这喜气洋洋的队伍让出了一条路,二小姐突然想起姐姐出嫁时的事情了。 那天她得了爹的严令,不得外出,要早早送姐姐出嫁,野惯了的二小姐只得在家里作,她爬上那棵高大的梧桐树的树冠,在上面扒着,摇啊摇,看着远远的,一匹白马上一个红通通的人大摇大摆的朝安府走来,后面是一顶通红的空轿,再后面是一条长长的队伍,抬着一个个系着红绸绣球的红色箱柜,等着用这丰盛的妆奁将那新娘子换回去。二小姐突然就有些反感,怎么我家爹妈宝贝了十六年的人你们像货物一般说拉走就拉走呢?就像一场买卖。她突然就觉得,这新郎官太讨厌了,或者说,换哪个新郎官来二小姐都不会喜欢,她以为她忘记了,直到在这陌生的济城,那熟悉的反感又再次涌上心头,为什么男人家娶个亲都要游街啊,彰显身份地位?又不是要杀头,为啥非得用一样的礼数呢? 落魄乞丐二小姐躲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思考人生,顺便听着旁边两位老人家八卦: “王家独生子娶了这贾太师家的独生女,眼瞅着就要飞黄腾达了”,左边的老汉如此说。 “可不是,就是不知道这贾太师咋想的,那么多人求娶他闺女,他竟然把她许给了这王家儿子当填房,听说那王家儿子还有个三四岁的儿子,这贾小姐一嫁去就得给人当后娘,啧啧,真是可惜!”右边的大爷如此叹。 “是啊,听说这王家少爷倒是生得一表人才,就是命硬了点,头一个夫人刚娶回来,还没一年就死了,留下这没娘的孩子,着实可怜。”左边的老汉接着八。 “就是,听说这夫人还是个富户家的女儿,好像打鲛州还是哪儿来的,也是可怜,偷偷跟你说哈”,右边的大爷压低了声音,“我听人家说,他家那头一个少奶奶根本不是什么难产死的,倒像被人活活折磨死的,那接生的稳婆不是那于大夫的老娘吗?老人家都过来人了,什么没见过,不过是被威胁着封了嘴罢了。” “那你是咋知道的?”左边的大爷很单纯。 “咳,这不是上个月那于大娘没了吗?临走前一个劲儿说着什么对不起那王少奶奶,于大夫觉得蹊跷,就追问了几句,那于大娘已经老糊涂了,说了个颠三倒四,于大夫顺着捋了个大概,好像是说,那产妇平日里就被打得厉害,胳膊腿儿的都没几处好地儿了,人也亏虚的厉害,所以那孩子就早产了,能不能生下来都是问题,结果这王家人让于大娘无论如何把孩子保下来,必要时候,咔——”右边的这位“说书人”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朝左边这大爷使了个眼色,“知道了吧?这于大夫一家行善积德一辈子了,临了临了的,被逼着害死了一条人命,那于大娘临老那阵子天天说疯话,说什么梦见那少奶奶来索命,看样子竟是活活吓疯了。这不是巧了,上个月我那二小子高烧,大半夜的抱着去了于大夫那药铺,正好见着于大娘那副样子,那于大夫也是心情郁闷,我就陪着他喝了点酒,然后他一时醉了个头,就稀里哗啦的把这些家丑都倒了出来,我可只告诉你了,你莫要外传,要是被那王家人知道了,咱们可都没有好果子吃。” “唉,夭寿啊!王家人要是真敢这样那可太伤天理了啊!” “可不是?可是这豪门大户的,哪家没有几个冤死的鬼?何况那死了的少奶奶那么一个异乡人,山高皇帝远的,谁会替她做主啊?当真也是可怜!” “说起来,那贾太师难道就不打听打听?难不成就不怕自己的闺女也被这样害死?” “咳,这你就不清楚了吧?那贾太师现在正得意,借王家人十个胆儿他们也不敢,别说打骂欺负了,就是哪天这贾小姐一不高兴去贾太师旁吹个风儿,他们王家也得全玩儿完,这下可不得当个佛爷一样供起来?” “那敢情,这是娶了个祖宗回来啊?” “那可不?人吧,都贱,越是这种看起来风光的大家门户越是这德行。听说原来的那少奶奶很是温婉,人长得漂亮又知书达礼的,结果落这么一下场。这贾小姐倒是一直听坊间流传,说像极了贾夫人,十足一个河东狮,要不怎么贾太师到现在连个妾都不敢纳呢?我估计这王少爷后半辈子也跟贾太师差不多。” “那可就是他自己活该了。” “没错!” “嘶——我怎么觉得这儿突然有点冷啊?” “咳,你站风口上吹风呢,可不是冷?” “奇怪了,刚刚还挺正常的,突然这是怎么了?要变天吗?” 两个大爷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这些所谓的豪门八卦时,完全没有注意到旁边有个蛤蟆脸的乞丐正聚精会神听着。 王家?娶亲?贾太师?少奶奶?被折磨而死? 这一连串的信息像惊雷一般突然就在二小姐耳边炸响,可怜她本来只是无聊听了点八卦,正想找人问问这王宅怎么走,却不想听来了这么一段意料之外的故事? 难道是姐姐? 不,不可能的,姐姐这么聪明,不会遭到这些的,何况算命的都说她是个兴家旺夫的贵女,绝不会这么凄惨离世的。 可是,王家?济城有几个王家?而且娶的还是从鲛州来的? 不,也不可能,济城比鲛城大这么多,过得无比风光的王姓家族何止一二,从鲛州嫁来的新妇又何止一二? 眼见那白马上一身红衣的新郎官游街已过眼前,而她却只顾听八卦,浑忘了看那新郎官的模样,最终,她还是按捺不住,停止了天人交战,忍着背上的剧痛,一瘸一拐的跟在这锣鼓喧天的迎亲队伍后,追了上去。 子夜时分,济城西南角的荒冢群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一瘸一拐的身影,只见那身影走走停停,似乎在挨个查探什么。这个身影拄着一根棒子一样的东西,走得极慢,月影下,好像个三腿怪兽在这坟丘里蹒跚。约一个时辰后,那身影停在了一处坟茔前面,突然那拐棍“啪——”掉落在地,在这夜深人静的荒坟堆里发出一声沉闷的低吼,接着那身影也一屁股跌坐在了那处。 那墓碑上简简单单写着几个字儿,王安氏之墓,卒于青阳岐王五年丁未八月十三。 没有名字,没有称谓,没有挽联,没有生平,荒冢一堆草没了,荒冢下睡着的是,二小姐寻了许久的终点。 久别之人盼重逢。 及至重逢悔恨生。 这,究竟是谁的错?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惊雷 二小姐跌坐在暗夜坟堆里,远处,污黑的天空中隐隐春雷传了过来,就要落雨了。 白日里,她忍着背上剧痛,以她目前力所能及的速度跟着那迎亲队伍,被溜了半个济城,终于还是远远被抛在了后面。最后,当她终于寻着这婚庆特有的锣鼓声找到王宅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乌云蔽月,暗无星辰。 她拄着拐杖,远远站在门口,看见着一个酱红色长袍的皮球在门口与那迎客的人举手作揖。虽然已经过去了三年有余,她还是清楚记得那西瓜太郎的脸和身形——鲛州府尹贾义。 他怎么在这儿? 二小姐心下隐隐有种很不好的预感,往日一些被她忽略的细节突然一股脑儿被放了出来,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 “去去去,臭要饭的离远点儿,今天不舍粥。”一个蛮横的声音突然斜插进来,一下子打断了二小姐思绪,她抬眼,一个穿一身暗红色衣服的小厮朝她走了过来,大概是个门房。这门房摆着两只手,满脸嫌弃,看这意思,是要赶走她。 “我……我……我……”二小姐情急之下竟然结巴了。 “你什么你?我们王家今天办喜事儿,离远点儿,啐,真晦气。”那门房不依不饶,上手就推推搡搡。 “我找王仁君”,二小姐被逼急了,突然就冒出了这么一句。 “谁?”那门房愣了,“你谁啊?我们家少爷的名讳也是你随便乱叫的?”门房一脸鄙视。 竟然,没有找错? 二小姐空着的左手紧紧握拳,指甲深深陷入了肉里,那疼痛让她更加清醒了几分。 “这是怎么了?” 正在此时,一个凉凉的声音响起,打断了那门房喋喋不休的谩骂和二小姐心神巨震下的神游。 他二人同时同时抬头,朱红大门前的台阶上站了三个人,当中站着一位一身白衣的贵介公子,刚刚进去那位贾府尹和另一位胖员外分立他左右,俱是态度恭谦之至,那凉如水的疑问正是从那白衣公子嘴里发出的。 “吵什么吵?没看到惊扰贵客了吗?”白衣公子右侧那个胖员外发话了,料想,这位就是那位“与安老爷交好的”、“为人纯善的”王老爷,二小姐静静瞅着眼前三人。 “回老爷,这臭要饭的没眼力劲儿,我这就撵走他。”那门房一阵点头哈腰,一回头,正欲再次推搡。 “无妨”,那白衣公子再次淡淡摆手,“今日是王公子与贾小姐喜结秦晋之好,当以宽厚之行为新人祈福,王员外,贾府尹,意下如何?” “是是是,王爷说得极是”,那王员外态度转变之快堪比陀螺,“去,拿点粥饭给这乞丐。” “啊?可是,老爷,您不是说……” “啧,让你去你就快去,哪儿那么多废话?” “嗳。”那门房也是个机灵的,放开了那小乞丐,一转身,躬着腰往王宅里退了进去。 那小乞丐却怔怔望着台阶上众人,尤其左侧那个不发一言的酱红胖子。这张脸是贾义贾府尹无疑,但是体态却略有些微不同,这个“贾太师”略矮一些,小乞丐沉思着,慢慢想明白了其中许多关节。 等那有眼力劲儿的门房飞奔出来,门口三人还在送客寒暄,那小乞丐却已不见了踪迹。 “算他识相”,门房恶狠狠的暗骂了一句,反正他也听不见。 那小乞丐拄着一根比她胳膊还粗的打狗棒,走在暗夜的街道上。前路黑暗艰险,远处隐有惊雷,她心里有什么东西裂开了,放出了些许光明,心窍渐渐透亮。 是了,原来是这样。 贾府尹之所以能在鲛州府横行无忌,纵容刘家强取豪夺,大概因为背后这贾太师;威州府瘟疫肆虐,饿殍遍野,十室九空,连官府都躲个无影无踪,却连乞丐都不敢谈及威州府境况的原因,想必依然是这贾太师。 这叫什么来着? 夫子说过的,这叫只手遮天。 而今日这贾小姐嫁给王仁君,怕也不是一天起的意?那年王老爷定了姐姐,却足足拖了一年才来迎娶,当时,美其名曰,给姐姐足够充分的准备时间,安府上下不疑有他,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在为这王仁君与贾太师攀亲?及至一年期至,王家不好再拖延,便大操大办将姐姐迎娶回来。但是,也许在姐姐嫁过来后没有多久,她兴家旺夫的命格开始发挥作用,也许那时候王仁君便认识了贾小姐也未可知?总之后来便是,姐姐即便是天女下凡,再怎么美丽无双温柔纯善,也依然敌不过这狼爪的摧残。否则,为何王仁君一介鳏夫还带着一个拖油瓶,却引得贾小姐非他不嫁?那贾小姐在坊间流传的版本里,原本也是个河东母狮般有主意的人啊! 她突然就明白了,姐姐临出阁前,那个月下她说的话,女人啊,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为自己活一把?姐姐不像她这般迟钝憨傻,怕是从王家定亲到出阁这一年间,她已经明白了很多,或者隐隐感觉到,自己此去也许便是一条不归路,所以她那些嘱托,其实也是遗言。 她不敢想象下去,姐姐这一路怎样走的?她是否早就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却又无可奈何的走了下去?她每日里被毒打辱骂又是怎样熬过来的?到那稳婆来接生时,她是否觉得,啊,终于要解脱了,所以毅然决然选择了留下孩子? 慧极必伤,过慧易折! 可笑自己,竟然一直没有打败自己的嫉妒,当父亲过世后,她收到了那封“姐姐”的书信时,除了愤怒,心底竟然隐隐有一丝庆幸,看吧,我没说错吧?你们宠大的天之骄女原本就是个冷血的人,她的真面目只有我知道!她带着这股先知般的得意,单方面切断了与姐姐的联系。及至夫子提醒,她想到的也是,姐姐嫁的甚好,即使不管我,至少也会帮安家做主,原来,自始至终,她都没有尊重过姐姐,更没有想过要去了解她。 这一路风餐露宿而来,她想到的也仍然是,找到姐姐一切都解决了。却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姐姐还活着,她要怎样生存下去?厚着脸皮赖在姐姐家?通过姐姐找个差不多的人家再嫁了生子去? 她,安家二小姐安齐,该怎样自己为自己活下去? 她竟然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命运该由谁做主? 远处雷声仍在隆隆作响,听着似乎很近,却又好像很远。 二小姐抹了一把脸上无意识中淌满的泪水,朝济城东走去。白日里,她跟着王家迎亲队伍走了大半个城,曾经在那里看到一大片荒坟,她觉得,以王家今日做派,怕是恨不得将姐姐的骨植埋的远远的,岂能容她进王氏祖坟?何况,安家早已家破人亡,而这些贾府尹一清二楚,或者说,从一开始,这就是一个连环局,从王家攀上贾太师开始,或者更早些时候,从安家找上王家开始,一个纯善却又富庶的读书人家如何不引得豺狼窥伺? 人本为刀俎,我本为鱼肉。只是刀俎未亮之前,鱼肉亦不知自己早已为鱼肉。 果然是,卿本无罪,怀璧其罪。 二小姐颤巍巍的抬起左手,狠狠抽了自己两个耳光,混账,实在是混账之至,落到今日田地,我对得起谁? 最终她摸着一团漆黑,沿着记忆中的模糊印象,走到了那阴森无比的野坟堆,一个一个的翻看着那些残缺不全的墓碑。此刻,唯有此处,让她感觉到人世仅存的一点安宁。 都说鬼魅阴森,可是世上最恐怖之物,却是比这鬼魅阴邪万分的,人心。 终于她看到了一个目标,王安氏之墓,卒年恰好是她十二岁那年,爹过世的半年前,据说姐姐生下一个白胖小子的那个秋日,八月十三,姐姐的生日,是巧合吗?她几乎可以肯定这土馒头里埋的是谁了,于是双腿一软,瘫坐在了地上。 远处雷声隆隆,声音也越来越近。 晚春时节,夜风仍然微凉,夹杂着山雨欲来的潮湿,笼罩了这早就一片漆黑的天地。 完完全全的,一片黑暗! 第40章 第四十章问天 二小姐摸着那污糟糟的石碑面,怕是,自打大小姐过世后,从未有人来祭扫过吧? “呐,姐姐,你说,女人到底该怎样活下去啊?”二小姐伸出不必墓碑更干净的衣袖,慢慢擦拭着墓碑,问着坟墓中的枯骨。 “你说,你羡慕我,羡慕到嫉妒,可是,你从来不知道,我才是那个真正嫉妒你的人。” “从小,爹娘宠爱你,你比我聪明比我漂亮,还有算命的术士说,你是个兴家旺夫的贵女,我呢?爹娘不喜我顽劣,却从来不问问,我这般折腾是为何?”二小姐嘴边一个苦笑绽开,“罢了,爹娘都不在了,你也不在了,我说这个有何用?你们从来都是一家人,我却只是个灾星。” “以往,我真的不服气,我不信天不信命,可是,你走了以后,爹病了,安家一日不如一日,后来爹死了,安家被夺走了,来福失踪了,娘死了,大黄它们一个不剩的全被打死了,连路上捡只老虎都让人打跑了,我啊,果然是颗灾星。” “可是,姐姐你呢?一直温柔又善解人意的为别人活着,最后呢?带旺了别人带衰了自己,活着被虐待,死后荒冢一堆,只是作为一个生育机器在世上存活了一回。那枉为人夫君的中山狼今日娶新妻,不日又将生下一个他们的孩子,你的儿子到时又该如何自处?”一路上风雪肆虐,再怎么不想长大的人也会被迫长大了,只是,这种成长谁会想要呢? “看来那江湖术士之言完全不可信,我们姐俩儿啊,当真没有一个好命啊。”二小姐终于擦完了墓碑,自嘲的看着坟堆,坟堆里那枯骨如果能言,怕也是跟她一个想法吧? “咔——嚓——”一晚上如同闷屁的雷声终于亮出来了,一个白花花的闪立劈下来,打在不远处的野坟上,携裹着铺天盖地的瓢泼大雨。 终于说出来了, 雨也终于落下来了。 二小姐仰起头,眯着眼,感受着那豆大的雨点打在满脸上的那股痛。 你这贼老天,终于舍得落雨了吗? 良久后,她郑重给姐姐磕了头,“姐姐,我曾经对爹娘发誓,绝不轻生,要重振安家,现在,我也对你郑重起个誓,我会好好活下去,带着你的期望,作为一个女人,好好为自己活下去,等重振安家之时必将你带回安家!” 雨幕渐浓,一个瘦小的身影拄着拐杖,慢慢消失在漆黑的雨夜中。 不远处,一辆马车中,一只素白的手指放下了车帘, “呵呵,这丫头,有点儿意思”,一个浑身白衣的公子轻笑,一双桃花眼儿微微上挑,别有一股说不出的妩媚风致,却是方才那个出现在王宅的“王爷”。 “啊?丫头?这……这不是个小厮吗?”“王爷”身边一个杏色衣衫的书童满脸惊奇。 “啧啧,茗儿啊,跟了我这许久,你这眼神儿怎地还如此不济?”“王爷”斜吊着一只眼睛,一脸鄙视。 “……”那杏衣书童语塞。 “对了,王爷,白日里你进宫,如何?”为了缓和下尴尬气氛,那书童转移了话题。 “病入膏肓”,那“王爷”冰凉的声音响起,“冯墨,跟着她,别被她发现。” “是”,马车外一个一身玄衣头戴斗笠的男子干脆应了,“驾——”马车开动了。 不远处,那小乞丐走得很是蹒跚,像是有什么伤的样子,马车也不远不近的缓步跟着,直到目送她走进了一座破庙,上面破烂肮脏的牌匾隐隐能看出几个字:“文圣庙”! 二小姐的背疼得厉害,走了一天,体力早已透支。虽然跟姐姐发了誓,可是,要怎样作为一个女人为自己活下去,她其实半点辙没有。眼前暴雨如注,她身上带伤行动迟缓,只能先找个地儿躲躲雨吧? 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眼前雨幕遮断来路,她叹了口气,摸着黑往前走,任由寒凉的冰雨打在她早已湿透的破衣上。 许是二小姐终是个命硬的,她不知在雨里走了多久以后,眼前竟然隐隐约约出现了一座房子的黑影,二小姐大喜过望,朝着那处房子走去,及至走近了才发现,那是一处废弃许久的空庙宇。 空庙就空庙,好歹有瓦遮头。只是一日未进粒米,二小姐腹中空空,她拄着拐杖前后左右转了好几圈,最后只能认命,再挨一宿饿吧。 这庙不大,庙中央是一座塑像,供的是二小姐从小就见惯了的、青阳国教始祖——圣人。 二小姐虽胸无点墨,但是自幼便熟知,圣人开我青阳儒教先后,主张以“仁”治国,重视礼仪教法,在几千年前就被称作“天纵之圣”。正是这位圣人的“仁”和“因材施教”,青阳自古以来,这应试科举便风风火火兴盛至今,如那贾氏兄弟一般的无数儒生便是通过此种途径,如此轻易的平步青云,直至把个好好的青阳治理成这般模样。 思及此,二小姐狂饿之中竟然生出了一股邪火,眼前来回盘旋着那贾府尹、刘员外、王员外的脸,还有那一个个空无人烟的荒城,那遍地将死的饿殍,本来站都已经站不稳的她不知道从哪儿生出了一股大力,竟然抡去手中的拐棍狠狠朝那圣人塑像砸去。 “咣~……”一阵震耳欲聋的声响,那圣人像纹丝不动,这荒山野岭破庙狼藉,供奉的竟然还是一尊精铜所筑的塑像?青阳以前,生活好奢侈啊! 但是二小姐却没有那个心情关注这精铜价值几何,她状若疯虎一般,将手中的拐棍狠狠向那塑像砸去,嘴里恶狠狠的骂着: “你大爷的,枉你受世人供奉千秋,枉你满口仁义道德,好一个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好一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是你庇佑的好学生,这就是如今的青阳,拜文圣,拜文圣,拜了半天,结果你选的是谁?一个个憋着满肚子坏水儿,怎样强取豪夺折磨弱小倒是比谁都有招,怎么不见他们谁去杀身成仁了?你说,你告诉我,这个世道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善良的人都要死去,一个个祸害却活得比谁都滋润?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说到最后,二小姐竟然抱着那塑像的腿放声嚎啕痛哭了起来,那拐棍就这样被扔在了地下,坚如硬铁的外壳竟然隐隐开裂了,露出了里面的丝丝紫黑洞箫。天空中的雨仍在瓢泼而下,几滴雨丝顺着破庙顶部缝隙滴落了下来,正正滴在那精铜圣人的眼眶里,顺着那满是尘灰的脸颊坠了下来。 圣人有泪。 “啪~啪~啪~”门外有人拍着掌,走了进来,“说的好,说的妙,说的呱呱叫”,然后仍是一连串的响亮的掌声。 二小姐涕泪满脸的望着来人,敢把本小姐比做蛤蟆?够胆儿! 及至看清来人,二小姐愣了,颤巍巍指着他道,“你不是……?你不是……?” “本王不是什么?嗯?”干净冰凉的声音,正是几个时辰前她在那王宅门口见过的那个被簇拥着的白衣“王爷”。当时远远见来不觉得他身高几何,但此刻他就这样直直站在他面前,那瘦削高挑的身材竟然比营养不良的二小姐高了近两个头,他身后还跟着一个一身玄衣的男子,比这王爷还略高几分,浑身散发着冰寒气息。二小姐咽了口唾沫,想要骂出口的话就这样被她生生咽了下去,妈呀,太有压迫感了。 “荒山野岭的,本王正欲在此歇脚躲雨,结果期然竟然听见这位小哥在此骂街,小王实是无心打扰小哥雅兴,小哥继续。”言毕,一抄手往后退了一步,倒是一副看好戏的形容。 经他这么一挤兑,那二小姐哪里还张得开嘴,只能讪讪答道,“让您见笑了。” “既然小哥骂够了,那本王就刚才小哥的言论探讨一二可好?”那王爷笑眯眯的问道,一双略略上吊的挑花眼眯成了一条缝,怎么看怎么像只酒足饭饱的狐狸,二小姐那曾经被蔫儿坏的来福训练出来的野性神经突然复苏了,这只狐狸没安好心,二小姐瞬间下了判断。 “刚刚小哥说,众人拜文圣,结果选出来的却是一帮祸害,那小哥因何觉得这事儿得怪圣人呢?” “我……” “小哥又说,善良的人都死了,祸害们却都活着,小哥想问为什么,却为何要拿圣人塑像出气呢?” “我……” “那我们从头分析下,这锅该不该圣人背,如何?” “首先,圣人在世时删定《詩》《书》《礼》《乐》《易》《春秋》,其功在千秋,当世时即被称作天之木铎,为最博学之人享誉世间,这点,你可有疑?” 二小姐愣愣的摇了摇头。 “圣人当世之时正逢乱世,杀伐四起,圣人有心治理世间,休战止杀,主张以仁治国,这初衷可有错?” 二小姐依然愣愣摇了摇头。 “奈何圣人生不逢时,那乱世之际当用重刑法典,一统天下,但天下已定,再用重法恐有损天道,是以,圣人的言论被推了出来,你青阳便是典型。创儒教,以仁治国,重道施教,青阳很是兴旺了几百年,它在五国中国土列第四,最繁华鼎盛之际却是连国土比它大几倍的其他诸国加起来都难以望其项背,这就说明,圣人之言确是治国良策,这,你可有异?” 二小姐傻了。 “好,那么,我们说到重点了,曾经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青阳如何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呢?连这繁华王都的文圣庙都破败至此无人修缮,圣人还得屈尊任你辱骂?唉,当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你刚才也问了,这是为何?那么,你觉得是为何呢?” “我……我觉得是,当官的不好。” “嗯,不错,还没有傻透气儿”,王爷捋颌轻笑,“说对了一半,那当官的又是如何选出来的呢?” “科……科考。” “好了,问题捋出来了,你说这是为什么呢?天道循环,四时不同,你青阳因循守旧,闭着眼睛依着旧历,用几百年前的世情,选拔治理当世的人才,浑不看看如今天下大势,你说,青阳的衰败怪得了谁?是你们青阳自己选择了闭目塞听,却在出问题后一味怪圣人?怕是圣人看到如今青阳被汝等子孙治理至此,也会气得从坟墓中跳出来大骂一句,朽木不可雕也!” 二小姐一时无言以对。 “你青阳大旱八年,去岁一场洪涝,难道不是你们青阳上位者德不配位?大灾之后必有大难,如果没有猜错,你青阳应该多地瘟疫频发,甚至震灾连连,我可有说错?” 二小姐想起那荒城,那卡在狗洞里的男子,那一路死的伤的流民,她无言以对。 “但你青阳至今却毫无官府赈灾放粮,难道你不觉得奇怪?” 二小姐点点头。 “所以,你觉得善良之人无辜死去,路遇处处冻死骨,却见那朱门酒肉臭,你怨怼这天道不公,是也不是?” 二小姐再次点点头。 “那你为何不去想想,你青阳为何顺民至此?奴性至此呢?这也是圣人害的?错了,是你们自己,是你们自己从来不肯好好想想圣人之言的真意,是你们将科考当做了晋升途径而非学习之道,为了赢得这世俗的成功地位而放弃了自己作为人应有的心性与自由,是你们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命运,小哥,你说,我这分析的可还在理?” 二小姐一愣一愣的,哑口无言。 “唉”,那王爷微不可查的轻轻摇了摇头,“你今日出现在王家不是偶然吧?后来去坟地拜祭的也曾经是王家的人吧?” 二小姐抬起头来看着他,“你跟踪我?” “我何用跟踪?纯属巧合罢了。” 几个时辰前,那门房赶着这小乞丐离开,却被他制止,初时他并不在意,只是瞟了一眼,觉得这乞丐丑陋异常,后来,贾太师与王员外两亲家寒暄着送客时,他瞟了眼方才那乞丐站的地方,却见那乞丐已然离开,他依然不在意。 坐在马车上往城门赶去时,他在闭目养神,突然,车轱辘一个激荡,硌着了一块尖石,他掀起车帘,探头出去正欲询问,却瞧见刚刚那乞丐正赶往不远处一块荒坟堆,他好奇心起,这小乞丐,从背后看身形,似是个女子,却做男子打扮,而且那张脸,似是用什么药改变的,为了躲避仇家?她虽是乞丐,满面尘灰,却不见多少乞丐特有的颓态,况,那根打狗棒,也未免太粗了,深更半夜的,直往坟地赶,这小丫头,果然有故事。 于是,他一路尾随,看她在荒坟里找寻着什么,最后一屁股坐在一处坟堆前,开始喃喃自语说着些什么,又哭又笑的,似是精神异常,联系到今日听到的一些风言风语,那邀他喝杯喜酒的贾太师的亲家家里曾经有些故事,他几乎可以断定,这乞丐,大概是那王公子那过世的先夫人的姐妹。 于是他一路跟着这小乞丐,看她愤怒的指天怒骂,心下只觉得,好笑,一时没忍住,他还是犯贱的上前惹了她半天,却见这丫头憨傻得实在可以,心底又生出一丝丝怜爱。那王公子的先夫人据说家在很远的州府,从最东边一路西行至此,想必,没少吃苦头吧? “你叫什么名字?是那王公子先夫人安氏的亲人吗?”这王爷终于收起调笑,有些温柔的问道。 二小姐再次抬头看着他,眼神中惊疑不定。 “别怀疑,我不是什么奇怪的人,我乃是玄漠的渊王,冯渊,今日在王府喜宴中听到些关于安氏的风言风语,所以才这么猜测的,你呢,叫什么?” “……安齐。” “可有表字?” 二小姐摇摇头,这些时日她也听说了,“凤”字可能是个不吉利的字,所以她极少开口谈及这个话题。 “这样啊”,那冯渊又抚颌沉吟半天,终于开口,“你,可愿跟着我游历诸国?” 二小姐惊奇的看着他,旁边那个玄衣冰块儿也用同款表情瞪着这不着调的王爷,俩人同时石化。 “还是说,你有其他去处?” 二小姐惊疑的摇了摇头。 “那这样吧,我给你几天考虑时间,三日后,我会在城南五里亭稍作休整,午时三刻出发去赤霄,若你想来,便在那之前赶过来吧?” 说完,他一转身往庙门走去,留下了仍然在发懵中的二小姐,身边的玄衣护卫一撑油纸伞,这二人就消失在了灰蒙蒙的雨帘中了。 三日后,在破庙里睡了三宿的二小姐终于下定决心准备走出去了。临走前,她恭恭敬敬向那三日前夜里被她毒打过的圣人塑像磕了三个响头,“对不起啊,圣人,是我太任性了。” 然后她拿起那已经开劈的拐杖,一步一步挪出了破庙,外面,艳阳高照。 她就这样拖着自己尚有伤的身体,从几天前刚刚经过的南门走了出去,一直往南,便是五里亭。 她最后回头看了看那庄严的城楼,清晨的朝阳照在那城门楼子上那一排的旗杆,旗杆上插着王旗,一匹匹青狼图腾在王旗上随微风猎猎起舞。 然后二小姐静静跪下,朝着那王城磕了三个响头,“别了,生我养我的故乡青阳,再次回来,我也不知要到何年月了!”她在心里默默向故土告着别,终是转身离开了。 她没有看见的是,一株小小的嫩芽,经过一个寒冬的洗礼,在春暖花开时破土而出,此刻正在城门角墙根下欢快的舞着那刚刚抽出的几支嫩芽,没人知道,它究竟会开成一朵花还是长成一棵树,它只是静静的沐浴着阳光,开心的绽放着芽叶,目送着二小姐远去的背影。 第41章 第一章端午 端阳至,龙舟祭。 平湖楼上凉风习习,菖蒲酒美青樽共。俯瞰下去,那平湖之上龙舟林立,跃浪争先鹤飞渡。 好一场热闹的龙舟赛会! “嗯~,屈子此生不屈也!”平湖楼上临湖窗边,一只白皙细长的手端起一只青爵,边饮边感叹,湖边微凉的风刮起,那人惬意的像一只狐狸,正是那玄漠渊王冯渊。 半个月前,冯渊一行在五里亭,日上中天,午时将至。 “王爷,我看那小乞丐不会来了,要不咱们启程?”随侍一旁的杏衫书童低下头试探的询问。 “无妨,再等等”,冯渊气定神闲。 杏衫书童在一旁无声摇了摇头,自家王爷这爱管闲事又不着调的脾气这辈子算改不了了。 “来了。”那一身玄衣的冰块儿冯墨到底是习武之人,远远的便看见一个豆儿大的黑影蹒跚而来,此处略偏僻,料,应是那被王爷“忽悠”来的小乞丐。 “看吧”,王爷喝了一口茶,不疾不徐道,一张狐脸上满是狡黠,“以后有好玩儿的了。” “……” “……” 一杏一玄两侍从交换了一个无语的眼神儿,同时一翻白眼儿,得,就知道王爷这老毛病又犯了。 等了约半柱香,那三条腿的人影一瘸一拐出现在他们三人面前,确是三天前破庙里那个小乞丐。小乞丐走到三人面前,将拐杖一撒,略有些艰难的跪下,对着坐在石桌旁的冯渊磕了三个响头,而后抬起头,定定看着眼前的这只“狐狸”。 那天夜雨滂沱,暗庙无光,冯墨并未细细端详那乞丐样貌,那书童更是守车未见,及至这午时天光一照,那乞丐一抬头,“嘶~”杏衫书童被冷不丁吓了一跳,发出一声失仪的惊叹,啧啧,自家王爷果然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这么丑的家伙都能捡来。 “你可想好了?”冯渊清凉的声音响起,小乞丐重重点了一下头,牵动了背上的伤,她忍不住蹙起了眉头。 “看来你伤的不轻,冯墨。” “是。”那玄衣护卫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小的葫芦型的青瓷瓶,上前一步,伸手递给了二小姐。 二小姐愣愣的看着眼前这只骨节分明的手。 “此乃由我玄漠特产的伸筋草所炼制的跌打药,有空自己抹抹”,那王爷清凉的声音在护卫背后响起,二小姐闻言,默默接了过来。 “你叫安齐,并无表字是吧?” 小乞丐再次点了点头。 “既如此,入我冯氏门庭,当许我冯氏名姓,我便收你为义子,起名叫冯谖,字安齐,如何?” “王爷?”一旁的杏衫书童和玄衣护卫皆是满脸吃惊,“这名字?怕是不妥吧?”那杏衫书童小声质疑着。 “哦?有何不妥?” “昔孟尝君食客三千,唯一冯谖为其焚券买义、凿就三窟,如此谋士之名赋予这小姑……哥怕是……” “哦?那便问他本人意愿如何?”那王爷一转头,笑眯眯的问道,“小哥,可喜欢这名字?” 二小姐傻了,冯谖?凤轩? 果然是,一切自有天意啊! 于是她慌不迭的连连点头,“安齐喜欢,谢王爷赐名”,说完又磕了三个响亮的头。 当她再次抬起头时,眼神中,一片澄明。直直看傻了旁边的两位侍从,这丫头,果然很对王爷的口味儿,够,奇葩! 从此之后,这世上再无安家二小姐,却多了一个玄漠渊王义子冯谖。 “还有一件事儿”,临上马车出发前,那“狐狸”王爷一只脚踏上了马车,却回头看了一眼衣衫褴褛的冯谖,眼神中略带嫌弃,“姑娘,你这张脸啊,实在是,丑的让本王心疼。”言毕另一脚也踏上马车,留下小乞丐一人站在马车外发愣。 “……”果然是只狐狸。 之后几天,冯渊一行的马车一路向南,至薛城时,在一家比较大的客栈歇脚打尖,期间,安齐的衣饰皆由那看起来灵透精明的杏衫书童一手打理。这书童名虽书童,实则是管家,举手投足间带着一股经商之人的干练利落,一行人一路上的衣食住行皆仰仗他货比三家、讨价还价。经过几日后,安齐与他也慢慢熟稔了起来,也知道了,他叫做冯茗,是这渊王府家生子,老王爷在世时,他们兄弟二人的父母便被收留在王府了。 “兄弟?”安齐有些意外。 “对啊,小墨是我孪生弟弟啊!” “啊?这这这这这也太……”安齐指着远处那个高高的黑衣男子,舌头大了。 “太不像了是吧?”冯茗好脾气的笑了,那张看起来精明圆滑的脸上出现一丝丝难得的温柔,“所有人都这么说的,呵呵,我长相身材性格皆随我母亲,从小便喜欢跑来跑去的话多,小墨却像极了我父亲,他从小就不爱说话,总喜欢黏着王爷,除了王爷外谁的话都不听,我这个亲哥哥有时候都觉得,王爷怕才是他的亲人。” 眼前比安齐高不了多少的瘦小男子唇边绽起一丝温柔的笑容,静静看着远处那个站在王爷身后的高瘦的黑衣男子,“他开心就好。”冯茗没头没脑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安齐一时有些默然。 这世上的手足万千,可是手足间的情意却是万种归一,哪怕长得再怎么不像,哪怕境遇再怎么天差地别,那也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骨肉至亲啊,即使不用宣之于口,爱却永远存在。 就像安齐与安修。如果姐姐一直没有出嫁,安家是否会是另一番景象呢?而自己是否会早早战胜心魔与姐姐和睦相处呢? 可是这世上,从来没有如果。 选择,永远都是单线行进的。 “姐姐”,安齐默默握住了胸前那个小小的红球,那里,很痛。 “想兄弟姊妹了吗?”冯茗善解人意的摸了摸她的头,这小丫头的头发,虽然不像初见时那么乱蓬蓬的,还是有些干枯,这些日子也是苦了她了。思及此,冯茗那招财猫一般的笑容又浮上了脸颊,“好了,快去洗漱沐浴吧,顺便看看你茗哥哥眼光如何?” “好的”,安齐乖巧的点点头,“那个,你今年多大啊”,她有些羞赧的问道。 “啊?啊,哈哈哈哈哈,小丫头还怕我占你便宜啊?我啊,今年二十有七了,怎样?叫一声哥哥不亏吧?”冯茗调侃着。 安齐脸一红,落荒而逃,临走扔下一句,“我今年十六岁了,不是小丫头了。”身后换来冯茗更加欢快的笑声。 许久未曾好好沐浴一番的安齐在客栈房间温热的木桶里,美美的泡了个透,自打安家被夺后,她再也没有能舒舒服服泡个热水澡。那王爷给的跌打药当真是极好,刚刚离开济城时她曾经抹过一次,结果,两天后,背部的痛感就几乎消失。 也许,倒霉到头了就该转运了吧? 等安齐彻底洗完香香后,她摘下了胸前的红球。那红球这些时日随着她一路颠簸,已被染成一个暗红色的球儿了,二小姐有些好笑也有些感慨的看着这个小球儿,这几个月,总算熬过来了。 她开始慢慢解开这堆红色丝线,解啊解啊,终于解到最后,那支烟紫短簪依然完好无损,她静静看了半晌,终于将它再次簪在了那梳成道士髻子般的头上。 重见天日。 而后,安齐将怀中的白瓷瓶拿出,倒出一粒红色小圆丹,深吸一口气,又要挨一遍凌迟了。她眼睛一闭脖子一仰,吞下去,躺倒在了客栈床上。 但是这次她在昏迷中却没有感受到那种千刀万剐的疼痛,一睁眼时,王爷正坐在她床边,神情严肃,冯墨面无表情的站在王爷身边,神情隐有忧色,只有这冯茗,一看她睁眼,大喜过望, “王爷,她醒了,安齐,你可还好?” “……王……爷”,安齐喉间依然有刀割般的痛楚,比起初服毒时却是轻快许多。 “吓死人了安齐,你到底吃了什么啊?要不是王爷在,你这条命就交代了,而且,你这脸……” 安齐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不同于以往那肿胀又疙瘩满布的触感,看样子是回来了吧?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看看此刻的脸。 冯茗赶紧过去搭把手,扶着她的后背,慢慢把她扶正了,并将手里拿着的一杯水喂给她喝。 约半盏茶左右的时间,安齐的神智终于恢复了清明。嘴快的冯茗一刻不停的将刚刚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原来,昨天下午,安齐回到楼上沐浴后再未下来,晚膳时间冯茗去敲门,里面丝毫无人应答,冯茗只道她乏了便没有再催。今日早上准备启程时,冯茗再次来敲门,却发现依然毫无动静,那门栓从屋里挂上,冯茗隐隐觉得出事了,便找了冯墨来一脚踹开了房门,发现安齐平躺在床上,如同一只煮熟的蟹,体温高到如同被火烧,但双手双脚却呈青黑色,如同冰块,这情形,竟像是中了毒? 冯茗不敢怠慢,赶紧将王爷请来。王爷把着安齐双手脉络,脸色却越来越低沉。他出身自玄漠,那玄漠终年苦寒,寒症肆虐,也因此医者甚多,而他因自幼体弱,身体一直由当世医圣调养,久而久之,也成为医圣唯一的弟子,这些年经他手救治过的病人少说也有百八千,但今日这少女病发却如此蹊跷?像中毒又似疫症,那脉里有两股冰寒相抗的力量在拉扯,莫非这是? 王爷不敢耽搁,拿金针沿任脉开始将天突、璇玑、华盖、紫宫、玉堂、膻中、中庭依次封住,又用金针将手阙阴心包经与足太阳膀胱经打通,最后将任脉的火慢慢引下去,折腾了近足足一天,才终于把安齐身上的焦火通开,手足回温,情况很是惊险。 “谢谢王爷救命之恩”,安齐挣扎着欲起身叩拜,王爷摆摆手,“免礼,不必言谢。” 顿了一顿,接着说道,“那么,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究竟是何人了吧?与40年前神秘消失的毒圣又是什么关系?”王爷脸上难得的没有一点笑容,看起来很是阴沉。 安齐有些害怕,身上依然软嗒嗒的使不上力,她咬了咬牙,只能说了。 “回王爷,小的确实叫安齐,是青阳鲛州府安家的人,我们安家世代经商,家父只是一名普通的珍珠商人,后来早亡,家业为族人侵吞。”然后她歇一口喘一口的将这些年的遭遇全说给了王爷听,那冯茗不住的在旁边摇头叹息, “唉,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啊,那些族亲真不是东西,那刘家简直目无王法,那肖家和何家真是势利小人,那安老爷和安夫人死得真惨,那王家少奶奶竟然是这样过世的,唉,这一家人也太惨了!安齐啊,你能活着真是太不容易了!” 王爷听完也是面有怜色,那脸上的乌云倒是散开了不少,“那你服的又是什么药?”王爷接着问。 “回王爷,那是我家书童来福留下的,来福他,也被冲进海里没了,这药我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只知道吃了以后会变样子”安齐没敢全说实话。 “可否拿给我看看?” “是”。安齐顺从的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小的瓷瓶,打开瓶塞,一股难以言喻的腥臭味道扑鼻而来,里面还有四红四黑八颗丹丸,王爷细细端详了一阵子,倒出了一红一黑两颗丸药,然后放在鼻下嗅了会儿,然后倒回瓷瓶中递给了安齐,“这些药有剧毒,虽然我不知道你体质为何如此特殊,没有毒发身亡只是改变了面貌,但是这药,以后莫要再碰了。” “是”,安齐再次低头,乖巧如猫的答道。 “那我们就再停留一晚上,明早出发”,王爷下令。 “是”,其余三人异口同声,那王爷回头深深看了安齐一样走出去了。 客栈外长廊下,一弯残月高挂,冯渊无声的叹了口气,冯茗冯墨静静跟在后面,将一个薄披风披在了他身上,“夜里风凉,王爷早些休息吧?” “茗儿啊,你说,如果媛儿还活着,如今是不是也是这般的少女啊?” “王爷,宜乐郡主,哦,不对,宜乐公主已经过世多年了,王爷何苦自我折磨?” “那日见她身形,我恍惚间竟然觉得媛儿没有死,或许这个丫头就是她投胎的,原来,都只是我一厢情愿”,王爷苦笑着摇了摇头。 “王爷,已经过去十年了,那日您也是亲眼见着宜乐公主下葬的,我知您不舍得她,可是她若在天有灵,定不愿您总是活在过去,王爷,放下吧!” 良久,那王爷幽幽叹了一口气。 第二日一早,他们俱收拾停当,继续南下。冯茗眼光极好,选择了一件印着竹叶图案淡紫色的男子春衫给安齐。安齐恢复本来面目后,虽然不至于倾国倾城,倒也是个清秀少女。那淡紫衣衫上点点绿竹叶,看起来很是春意盎然,衬着安齐那少年一般利索的发型和那神秘的烟紫玉簪,倒是把一个好好的妙龄少女打扮成了一个俊俏的小少年。 冯王爷继续斜吊着他那双狐狸眼儿叹道,嗯,不错,人靠衣装马靠鞍,还算人模狗样,没丢我渊王府的脸。 “……王爷,有没有人说过,您说话真的很欠扁”,安齐忍不住吐槽。 “呵呵,你觉得谁有这胆儿?” “……” 就这样,在日日毒舌拌嘴的相处中,几人熟稔,而车马劳顿中,渐渐出了青阳地界,端午时节,来到了赤霄与青阳交界的赤霄平湖。 第42章 第二章前方 此刻,主仆四人正坐在平湖最大的酒楼——平湖楼上,挑了一个南面临湖、视野最佳的座位坐下,边用午膳边看着不远处那平湖上热热闹闹的龙舟大赛。 安齐刚刚跟着冯渊出行时,特别不适应跟冯渊一桌,想等冯渊吃完再坐下,惹得冯渊不住拿那双桃花眼儿瞥着她挤兑,“我玄漠民风豪放,哪像你青阳这般繁文缛节,迂腐之至,坐下,一起吃,否则,不许吃,饿着。”几次之后,安齐也习惯了这主仆一桌进膳。 此刻主仆四人坐一张八仙桌上,吹着夏日湖风,赏着那红橙黄绿的龙舟争流,听着随风远远传来的、此起彼伏的喊号声,大家俱是心神舒爽。 王爷要了一壶上好的女儿红,细细品着,几人一边吃着,一边观赏着热火朝天的赛事,间或点评打赌一下。 突然间,王爷感叹了一句,“屈子此生不屈也。” “啊?为何?国破家亡,悲愤跳江,这还不屈啊?”安齐以前听父亲讲过屈子的故事,说的是,许久以前有个古人屈子,姓屈名平字原,一生耿介却屡屡遭贬,为国尽忠一生终不能换来王上醒悟,于是在端午城破国亡那日,愤而跳江殉国,只留下一篇篇瑰丽诗作,如今读来仍愤懑萦满,父亲常常叹道,屈子一生大概因为姓了屈的关系,实是太屈了,她那时年幼,尚未能体会其中三昧,只是记住了“屈子太屈”这个经典的论调,此刻听王爷突然唱反调,很是不适应。 “为何?人生一世,譬如蝼蚁,死了便是死了。可是你看这千百年来,年年他的忌日,人们还都如此纪念于他,他生前,上天未曾让他的志愿实现,而身后,却世世代代让世人铭记,这何尝不是上天给他的报偿呢?他的前方其实一直都在,有多少仁人志士生前也如屈子一般尽忠报国,死后却如这风过无踪一般,岂非更加可叹?”王爷凝望着远处龙舟,幽幽答道。 安齐望着这看起来有些陌生的王爷,一时语塞。 空气中有一瞬静默,只余阵阵夏日凉风拂过,带来了声声喊号“一二,一二”,每支队伍都在齐心协力拼命往前方划去,前方有什么呢? “嗯~,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王爷有些释然般举起酒杯,一干而净。 窗外,美妙的夏日啊,满眼绿茵,美丽的赤霄啊,水波横陈。 赤霄国土东西狭长,南北横短,整体呈长方形,霸占着五色大陆的整个南端,它的面积在五国中列第二,仅小于西疆的金岚;综合国力在五国中也是列第二,仅低于最强盛的皇喆;水域的覆盖率在五国中还是列第二,仅少于最北的玄漠;而科考教育依然是第二,输给的,自然是安齐的老家青阳。总之,赤霄作为万年的老二,一直被其他四国称作“次国”,似乎没有一样最拔尖,但是却是难得均衡的一个国度,几千年来,赤霄国的民众幸福感倒实实在在的可以排个第一。 赤霄国制与他国不同,以巫立国,王室也姓巫,日常起作皆由巫族护佑,可以说,在这赤霄,真正的实权落在了巫族扶持的大国师手里,王室反倒更像是吉祥物一般的摆设存在。 赤霄巫族虽然地位尊崇,但奈何僧多粥少,整个赤霄大大小小的巫族多不胜数,何止上千?尤其是密林深重的南疆一带,更是占去了巫族数量的九成以上。但经过千年时光淬炼,南疆的巫族内部,经过优胜劣汰的整合,大体产生了四个最为出类拔萃的部落,分别是藏风教、追花教、隐雪教和掩月教,也就是俗称的“风花雪月”。因自古巫医便是一家,因此,这赤霄的大国师同时也是也应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大祭司,是以,近千年来,这赤霄主祭的位置倒是一直由“风花雪月”握在手中,未曾旁落。 照理说,赤霄国度内巫蛊盛行,算得上是五色大陆中最为神秘的国度了,其图腾本应该是如九头蛇万足蚣一类符合赤霄气质的神秘物种才是,但是,赤霄王室的锦旗上绣的偏偏是阳气最为旺盛的瑞兽火麒麟。饭后行路中,车厢里闲不住的安齐就对这图腾产生了深深的兴趣。 “我们青阳多狼,所以王旗上都是青线绣的狼,那这赤霄为何到处可见的是红色的麒麟?难道赤霄有麒麟?”安齐依然是行走的十万个为什么。 “博古志中曾记载,五色大陆初定之时,赤霄本是小国,面积不及如今十一,位居大陆南端一隅,八卦方位上占离火位,因此赤霄先祖最重以木生火,并且选了木火气最为旺盛的火麒麟佑着赤霄。之后赤霄这把火果然越烧越旺,那国土侵吞兼并也越来越频繁,直至把本来无主的整个南疆吞下。那南疆深处千万年来密林丰茂,木气最为充足,因此,赤霄王室从那时候便将南疆各部族头领招揽来护佑王室,却不想,南疆风俗本就与其他诸国迥异,他们自古便有敬神拜鬼的法门,也就是所谓巫蛊之术,王室欲借用其木气,便一律允其以巫术护国,久而久之,那巫术便渐渐流传开来,直至养出了如今的赤霄,连王室都冠了巫姓,而这火麒麟,怕也是这王室最后的尊严了吧?”毒舌的王爷其实是个行走的百科全书。 “我说,你青阳自古以来以儒立国,最重教育科考,怎么安齐你如此胸无点墨,这点常识都不知?啧啧啧,没文化,真可怕,白瞎了一个好出身啊”,毒舌王爷连连摇头,挤兑憨傻小乞丐安齐俨然成了他每日里的必修课了,冯茗一脸同情又一脸了然的看着眼前这一幕,早就知道会是这样,这倒霉孩子非得自己撞进来。 安齐倒是一副不在意的好心情,从小她听偏话听得多了去了,王爷这点酸话还算不上啥,依然还是乐呵呵的看着车窗外回答,“我虽然念书不行,可是我会下棋啊?要不改天我陪王爷下棋?” “我不跟没念过书的白痴下棋”,王爷白眼儿一翻,“想跟本王下棋,先去把书念好,冯茗,交给你了,我怕被笨蛋气死。” “……是”,冯茗好脾气的应着。 其实王爷这人还是很不错的嘛,安齐这么想着,笑呵呵的看着王爷傻乐。 “看什么?虽然本王自知生得是美貌天下第一,但本王也是有节操的,对你这种没长齐的幼齿没兴趣”,狐狸王爷一脸傲娇。 “没有啦,我只是想说,王爷,您真是个好人”,安齐无比诚挚的看着他赞道。 “噗……”“咳咳咳……” 对面,毒舌王爷和冯茗同时将口中的茶喷了,喷了安齐一头一脸,这小丫头果然是个傻子。 “这些日子里遇见的人,王爷您是对我最好的一个,我知道王爷您只是嘴巴恶毒一点儿,心是极好的,跟夫子一样,都是为了我好,我会好好读书的,以后就麻烦茗哥哥了”,安齐茶水嘀嗒的朝冯茗点了下头,乖巧无比。 那毒舌王爷的耳朵倒是难得一见的红了起来。 “还有哦,王爷您的美貌可不是天下第一,要硬说的话顶多是天下第二吧?”安齐继续端起自己茶杯啜了一口茶。 “哦?你这小丫头,见识不多口气倒是不小,你倒说说看,有哪个比本王美的?”孔雀王爷有些不平衡,他这一生,可以由着人随便非议而毫不在乎,唯独质疑他这份美貌的,简直就是龙之逆鳞,触之必怒。 冯茗悄悄使了个眼色给那没有眼力劲儿的安齐,想阻止她继续说下去,哪知那小丫头毫不领情,依然自顾自说道,“就是我家来福啊?他真的是我见过的最美最美的人呢,可惜他死了”,安齐想到来福的事情,心里涌起一阵难过,低下了头,也瞬间浇灭了孔雀王爷将将升起的怒火。 “原来是个死人啊?嗯~,那我理解了,你这小丫头虽然没什么本事,倒是很重情义”,孔雀王爷多云转晴,心情一下子变得老好,“冯茗,交给你了,以后我会不定时抽查她的进度,如果没有教好,哼哼,罚俸半年!” “啊?王爷您怎么这样?”冯茗委屈大喊。 车外,正在赶车的冰山冯墨略略回了一下头,唇角勾出一个非常浅淡的笑,然后一回头一拍马鞭,“驾——”,那马车以更快的速度往前方奔去。 此刻距离赤霄都城,还有不足一百里,明天,就能赶到了。 第43章 五月初八,离都,九天楼。 从平湖一路疾行的主仆四人此刻正坐在赤霄王城——离都最知名的酒楼二楼上,准备祭五脏庙。 自打莫名其妙跟这自恋又毒舌的王爷游历以来,安齐的生活水准直线上升,因为这王爷,是个妥妥的吃家。每到一处,必定挑最好的酒楼点最招牌的菜色,一路行来,着实犒劳了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村姑安齐,比如此刻。 “清炖蟹粉狮子头,要用仔猪肋条肉做;松鼠鳜鱼,鳜鱼不可小于一斤不可大于三斤;一品蒸豆腐,豆腐要不软不硬;珍珠鸭舌羹,鸭舌要用两岁的鸭……” 安齐无奈的摇了摇头,转头看向窗外,这王爷,着实事儿妈! 旁边,那点菜的王爷仍在喋喋不休,旁边侍立的店小二不停记着,满头的大汗。 “咦?那是在做什么?”安齐突然发出一声疑问的惊叹,暂时打断了那馋嘴王爷的要求,那店小二逃一般的飞奔下楼落荒而逃。 “那个啊,是祭司游街”,行走的吃货一秒切换成行走的百科全书。 “祭司游街?” “嗯,咱们来着了,赤霄三年一度的祭司选拔快要开始了。” “选拔?” “没错”,百科全书开启授课模式,“赤霄的主祭司也是赤霄的大国师这点你知道吧?” 安齐点点头。 “但赤霄的主祭司却不会同时成为赤霄的大国师。” “嗯?什么意思?” “大国师顾名思义,一国之师,如果依皇喆礼制而言,就是丞相,其位在朝堂,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位高权重。而祭司主要负责主持王室祭礼,依你青阳礼制,便是祭酒之职,其位在王室内庭,此乃虚职。赤霄先祖设祭司原意就是让其以通天彻地之术辅佐王室,而不可赋之以实权,却不想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偏差。” “大约五百多年前,皇喆天泽圣祖当世之时,赤霄王室正势微,天泽圣祖挑起湖月之争,挥师南下,已攻破赤霄大半国土,眨眼间就兵临离都城下。正当此时,那祭司却突然提出离开王都回归南疆,理由乃是,祭司只负责王室祭礼,并不负担国家兴亡,而今,王城将破,祭司之职也按天命完成,此乃,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那赤霄王室被逼无奈,临危之际,只得允诺将国师一职一并赋予祭司,让其共祭天下。” “这种像哄骗小孩子般的许诺,那祭司会相信吗?”安齐问道。 王爷赞许的看了她一眼,接着说道,“那祭司相信了。而后皇喆围城一月,竟没有攻下离都,后南疆顶级巫者们以一个毁天灭地的通灵大阵召来怨灵无数,皇喆军队三日之内便被杀的节节败退而归,这国破之危方解。” “却不料,那赤霄王室过后果然反悔,理由是,危难之际口头之诺乃因被祭司所挟,名不正言不顺,那当时在位的燮王更是趁南疆这批顶级术士不眠不休的御敌三日、耗尽灵力之时,将瘫坐的他们团团围住,尽皆屠戮,砍作肉泥,而后一把火烧了围困他们的呈阳宫。可怜这南疆巫师们到底是心思单纯,终至覆灭。” “却不想,天无绝人之路。那祭司一直带在身边的一个童子因灵力低微,在大阵启动时被阵气所伤,于是先行退下找了个阴暗的地窖去自行疗伤,后亲眼目睹师者长老被屠戮,而他自己侥幸逃过一劫。后来大火烧起,他就在祭司尸身旁,用那堆惨死的血肉画出了巫族最为禁忌的诅咒——噬天血阵,上书:背信弃义,天地共怒,赤霄不容,必归于巫。那赤霄王族,原本就是姓容。” “这容氏深知斩草除根之理,派兵前往南疆剿灭巫族余孽,却不想铩羽而归,没有寻到半分巫族踪迹。燮王一怒之下,准备火烧南疆,正当此时天雷阵阵,大雨瓢泼,一场大雨足足下了一月,几乎淹没了整个赤霄。” “赤霄方经人祸,又历天灾,百姓苦不堪言,皆道一切因王室无德所致。于是各地百姓流民纷纷揭竿而起,将个赤霄搅得是天翻地覆。当此之时,大将军勾抓顺势而起,倚兵权逼宫并杀了燮王,后镇压了流民,这就是史称的勾抓之变。” “却不想,这勾抓前脚刚刚杀了燮王,后脚皇喆再次卷土重来,赤霄方遭大难本就元气大伤,内忧外患中就被皇喆轻易攻下了,勾抓也在与皇喆一战中身死。后皇喆扶植燮王侄儿登位,也就是后来的鑫王,赤霄终成了皇喆附庸,年年要向皇喆岁贡称臣,可怜这赤霄原本国力并不输皇喆,一念之差,却落到如此境地?一个贪字,好生了得。” “那鑫王继位后,吸取燮王教训,准备重新迎回巫族,又兼那呈阳惨案发生处的血阵水火难消,很是狰狞,释道高人日夜做法,皆无法镇住这滔天怨气,整个王室终日难安。这鑫王天生胆小怕事,无奈之下亲自去南疆寻找祭司残部,历时三年,终于寻回了当日幸存的小童,也就是后来祭司部落的大长老,出任主祭司一职,同时礼聘他为赤霄大国师,并许诺,主祭司有权从各巫族部落挑选继承人出任祭司,三年一选拔,由主祭司亲自选出下属和接班人,而主祭司一旦选出接班人后,祭祀一职实际就归于祭司所分担,主祭司名义上只是负责将祭祀情况进行整理汇报,此时的主祭司才是名正言顺的开始行使大国师的职权。但那噬天血阵到底未曾消去,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这容氏才改姓了巫。” “哦~”安齐与冯茗皆是一脸了然。 “那如今那血阵仍然存在于赤霄王宫里吗?”安齐很好奇。 “嗯,不过,那都是些野史传说”,王爷端起茶盏,“历史啊,就是个小姑娘,由人任意装扮,别太在意了”,言毕一仰头,一杯清茶灌入口中。 “啊?” “客官上菜喽,松鼠鳜鱼~~~”那麻利的跑堂儿端着一个菜案子上来了,热腾腾的松鼠鳜鱼带着一股酸甜气息扑鼻而来,“来吧,小姑娘,先吃饱饭再去想办法装扮吧?” 王爷将一盘鱼肉推到她面前,笑得如同一只狐狸般,狡黠。 “……王爷,您笑得可真猥琐。” 安齐摇摇头,这不着调的王爷又打算出什么幺蛾子了吧? “啧,谖儿此言,着实让为父心寒啊”,那王爷装模作样的摇头叹息,“为父可是一片好心带谖儿前去历练的。” 安齐不理他,埋头狂吃,不得不说,这事儿妈王爷点的菜确实是一绝,那鳜鱼酸甜可口,肉质细嫩,入口即化,更难得的是,这鱼打的花刀可以称得上出神入化,丝丝均匀,如初生婴儿的小指般细幼直竖,闪着透明莹白的光泽,这技术,这口感,不愧是这离都最好吃的酒楼。 “难道你都不好奇,这风花雪月的,谁能胜出吗?” “不好奇。”安齐吃着,头也不抬。 “难道你都不想看看这巫术选拔的比赛过程吗?” “不想。”安齐继续吃着,头依然不抬。 “唉,安齐哪……”狐狸王爷遇上一根筋的狗熊,只剩摇头叹息。 冯茗在安齐对面一面扒饭一面偷笑,冯墨依然是一张冰块儿脸,面无表情,连咀嚼似乎都不在动嘴的。 四个人表情各异又吵吵闹闹的围坐窗边,吹着赤霄特有的闷潮夏风,吃着鲜香可口的饭菜,好一副安乐祥和的画面。 楼下,一队人马走过,一个骑在马上、全身隐在黑袍中的人抬起一张覆着黑色面具的脸,一直望向这一行四人。 那黑色面具额头上有一个白色月牙,正正指向这四人所在方向。 “嗯?”冯墨第一个警觉到有什么异常,放下碗筷走向窗边,只看到,楼下依然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商贩,哪里有什么黑衣人? “冯墨,怎么了?” “回王爷,可能看错了。” “嗯,此时的赤霄,巫士甚众,小心为上。” “是。” 说完,那王爷又深深看了一眼正在扒饭的安齐,安齐毫无知觉的继续大快朵颐。 冯渊终究是,没有再说什么。 第44章 酒足饭饱后,冯茗去张罗住宿事宜,王爷领着冯墨安齐去溜弯儿,美其名曰:“历练”。 只见王爷一身白衣,头上还束着一个颇为招摇的和田白籽玉冠,倒背着双手,大摇大摆走在最前,要多纨绔有多纨绔;冯墨一身玄衣,面色黑沉,亦步亦趋的跟着,头上的黑色束带随着微风轻摆,要多帅酷有多帅酷。 活像七爷八爷逛大街。 安齐“扑哧”一下,偷笑出声。 安齐一身淡紫衫子、拄一根儿比胳膊还粗的拐棍跟在二位爷背后,就差提溜个鸟笼了。 总之就是,这一行三人,回头率颇高。 但是再高也高不过那一群群正在游街的祭司队伍。 当前面一堵人墙堵住了“七爷八爷”的路时,小短腿安齐终于追上了两位大长腿。 眼前,是一个十六人抬着的四面大敞的“轿子”?其实就是一块正方形竹排,那竹排正中央端坐一个青衫人,额面被面具遮覆。 “王爷,这是哪个部落的啊?” “嗯~?你不是不感兴趣吗?”王爷斜睨着小短腿。 “好的,王爷,是我错了,麻烦您跟我说说呗。” “哼,看好了,这风花雪月四教都有他们的标志。这些群青色长袍的便是藏风教,那轿中戴白色面具的便是他们的祭司人选,面具上印着的是三条蓝色曲线,代表风。” 安齐抬头看看,果然,那男女不辨的祭司候选人的面具额部有三条极其浅淡的蓝色线条。那十六个青袍少年一边抬着“轿子”,一边在嘴里叽里咕噜念着什么,也许跟和尚念经一样,是一种祈福仪式吧? 安齐没有兴趣了解他们在念什么,只是觉得那氛围有些许诡异,甚至感到有些,害怕?她自幼生长于青阳,所见皆是儒家正统的一板一眼,几时见过如此不同寻常的仪式呢?安齐下意识的攥住了王爷的袖角。 “无妨,我们绕道便是,既然风来了,那花雪月想必也不远了,挨个去看看吧?”王爷拍了拍安齐的手,往回折返,到了大街最东头,果然还有另一个仪仗队伍,只不过抬轿的人身形皆瘦小,竟然是16个红衣女子?类似的轿子上也端坐着一个一身赤红的人物,戴着一个翠绿的面具,额上一朵红色山茶花,想必这就是那追花教。 果然,但听王爷叹道,“唉,我就知道,追花教一定就在这儿,真可谓,不是冤家不聚头。” “为什么?” “嗯~,这个嘛……”,王爷看着那轿中人,将右手食指顶在自己光洁的下颌上,咬唇组织了半天语言,“据说吧,这追花教始祖是一名女子,与那藏风教主本是一对爱侣,后来不知因何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来。后追花教在南疆势头越发猛烈,却处处针对这藏风教,而藏风却是有多远躲多远”,王爷此刻脸上写满了三八。 “且这追花教不知道是不是因始祖受了刺激,之后只招女教众,历代教主、祭司、长老们也皆是未曾出阁过的处子,啧啧啧,放着这么多大好的二八佳人当活尼姑,真是暴殄天物!”其实行走的百科全书倒更像行走的八卦大全,安齐无语的看着那狼涎欲滴的王爷,一拽他衣袖,“走了,看下一家去!” 在跟着王爷绕了大半个城后,终于在城南一处钱庄附近看到了隐雪教的场子,依然是16人的竹轿子,只不过这些人全部是一身雪白,除了那轿中人脸上遮着的紫色面具,额中印着的是一朵白色的六瓣冰晶。 那么,只剩下掩月教了,安齐的心突然“砰砰砰”的跳了起来,那记忆深处的一些东西似乎挣扎着要跑出来,她使劲压着自己的前胸,唯恐被前面二人看出什么异常。 最后,当快要日落西山时,一行三人终于寻到了掩月教的驻扎地,也是他们转悠一天下来后,遇见的最后也最荒凉的一个场子,稀稀拉拉的人围着场中那一片漆黑人影,16个黑袍男子抬着一顶竹轿,轿中端坐一个全身隐在黑暗中的人,连面具都是黑色的,只有额间那一丝丝浅白月牙表明了这人与妖魔尚有分别。 此刻,日渐西沉,月渐升起,逢魔时刻,妖魅蠢动,配着那16个黑衣人诡异的吟哦之声,安齐觉得自己如坠冰窟,竟是比其他三家更为恐怖阴森。 她一刻也不想停留下去,一转身,拔腿就跑,身后仿佛有无数中枯骨伸出没有皮肉的手指,“桀桀”狂笑着欲抓住她,然后将她拖入无间地狱。 下一秒,一只手抓住她的肩膀了, “不————”安齐一声惨呼。 一睁眼,陌生的床帷,和,熟悉的冯茗的脸。 为什么每次醒来都是看见茗哥哥这张放大的脸啊?安齐默默问了上苍这么一个无厘头的问题。 “醒了?”一旁,一个清凉的声音慵懒的响起,“你这丫头怎这般无用?如此轻易就中了锁魂术?” “王爷,安齐尚小,又不是习武之人,难免着道儿,何况这巫蛊之术本就阴邪异常,您就别怪她了,要怪就怪您带她去那种危险的地方。” “哼,反了你了”,那王爷有些不悦站起身来,“下次你再给我晕一个试试?真丢我渊王府的人,幸亏那掩月教这些年势头不行,教众不多,否则我就把你扔给他们炼蛊用。” 说完,一扭头,走出了安齐的房间。 “你别介意,王爷他啊,就是这样,嘴硬心软,小墨说,你一晕倒,王爷二话没说就把你抱起来,一路飞奔回来的,那城北的偏远村庄隔这客栈可是有二十多里地呢!一回客房,也是王爷给你服下了定心丹,那可是王爷花了九年时间、走遍大江南北、好不容易采全了药引炼制的续命丹啊,一共还不到十颗,他啊,是怕你也……” “嗯?” “没什么,总之就是,王爷很关心你,别怪他了,好吗?”冯茗温柔的把凉被给她掖好。 “嗯,我知道”,安齐乖巧的点点头。 “早点休息吧,你们也累了一天了。”冯茗好脾气的笑着走了出去,顺便给她带上了门。 门外,冯墨静静站着,看着走出来的冯茗, “小墨,没事儿了,快回去休息吧”,冯茗脸上依然是那种温柔的笑意。 冯墨点点头,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说,转过身去,欲离开。 “小墨……”冯茗却突然叫住了冯墨,也是欲言又止,良久,叹了一口气,“罢了,你快休息去吧!” “嗯。”那闷葫芦大踏步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冯茗望着他的背影,无声的摇了摇头,然后一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冯茗确实是个很周到的人,他要了四间上房,安齐房间左侧紧挨着王爷的房间,王爷的左侧房间是冯墨,而安齐的右侧房间住的是冯茗,冯墨和冯茗的房间分别在长廊两侧,护卫着中间的两人,安齐于是在被人保护的一片寂静中美美睡了一觉,醒来时,身上是许久未曾有过的轻快。 “早——”她舒舒服服的伸着懒腰,下楼用膳,远远跟那三人打着招呼。 “是啊,真早,巳时刚过,还没到午时。” 王爷用那凉凉的声音回答了她。 “呃……对不起嘛,昨天王爷的药太神了,所以我一时舒服,多睡了会儿,您别生气了。” 安齐如大黄一般搭着王爷的胳膊,撒着娇。 “把你爪子拿开,吃饭”,王爷没好气儿的一抽袖子,安齐笑嘻嘻的坐了下来,依然是昨日那临窗的八仙桌。 “哎哎哎,你们说,今年谁家赢面最大啊?”邻桌上的七八位“邻居”开始聊起了这些时日见闻,安齐竖起了耳朵。 “我猜八成是隐雪。” “得了吧,还是藏风的吧?现在万胜赌坊的赔率已经到了一比一百了,大家都押藏风。” “哼,藏风?还不是被追花一路追杀的没有还手之力。” “啧,你懂什么?人家那是客气,一群大老爷们儿追着人一群女儿家打打杀杀的,像什么样子?” “那还不如隐雪呢?听说隐雪大长老的首徒是这辈年轻人中资质最高的,堪比当年巫仙。” “怎么没押掩月的?好歹那也曾是南疆第一大教啊?” “你也说了,是'曾经',现在的掩月教啊,唉……” “你还不知道吧?” “知道什么?” “这掩月教的灵童要是还活着,怕是今年这祭司还是他们的,可惜啊可惜,三年前,那灵童寻回来时早就死透了,听说就是藏风下的手。”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说那灵童是被藏风寻回来又杀掉的,死得可惨了,被剁成了十多块儿又拼起来还给了掩月,为此,掩月的长老们几次三番去藏风讨说法,每次都被藏风的大长老打回来,他们掩月小辈里又没什么出挑的,据说掩月大长老都是因此愁病了的。” “是啊,想想当年,虽说风花雪月并称,可是他们掩月一个巫仙出来,便抵得了其他三家的总和,可惜啊,这巫仙怎么就英年早逝了呢?” “谁说不是?看来是天要亡掩月啊……” “你……你……你们刚……刚……刚才说的什……什么?谁……死了?” 突然一个磕磕巴巴的声音斜插进这群人的八卦中,几位汉子一回头,邻桌一个紫衫少年站在他们面前,面无血色,口唇苍白,正哆哆嗦嗦问着,双手之中,捏着一对劈成两半的筷子。 “谁死了?”那少年脸色甚是恐怖。 这一桌大汉瞬间噤了声,想走又走不了,二楼这一片饭堂突然出现了一阵诡异的安静。 忽然那少年一口鲜血如柱般喷射而出,对面那个话最多的大汉被这口莫名其妙的血柱喷了满头满脸,气得一拍饭桌,正欲发作,却见那少年直挺挺的往后倒去。 “安齐——” 那是她失去意识之前最后听到的声音,好像,来福的声音。 第45章 “安齐,安齐,……” 安齐做梦了,梦中,有人在不停呼唤她。 她梦到了三年前那个七夕夜。 那夜,她昏过去了,后来被一阵巨大的声响震醒,等她睁开眼,来福不见了,她一直在责怪自己,没有保护好来福,他明明不会水的,她却偏偏昏了过去,来福一定是去溪边给她取水,然后失足跌落水中被急流冲跑了。 她寻了他很久,心里隐隐觉得,来福,怕是已经死了。可是,刚刚她才知道,原来,来福死得远比她想象中更凄惨。 她知道他不得不隐姓埋名伪装成那般模样的原因,因为他是这天上地下唯一仅有的,灵童。所有人都想独占他这件至宝,所有人也想在利用完他之后杀掉他,所以他只能不停的逃啊逃,可是最终,他还是被他们找到了。 以前,她经常梦见来福的枯骨,朝着她血泪满面,原来,这些都是真的?是他的残魂在向她求救,可是,她竟什么都做不了。她不会武功,她不懂巫术,她没有办法替他报仇,却只能一遍遍想象着,他们是怎样凌虐他的,又是怎样一点点杀掉他的? 可恨! 梦中的她狠狠抽了自己两耳光,却没有把自己从噩梦中抽醒。 我果然,是个灾星。 安齐在梦中喃喃自语着。 “安齐,安齐,醒醒,醒醒——” 有人还在呼唤着她,最后摇着她的双臂,摇啊摇啊摇,就这样将她摇醒了。 眼前,仍然是熟悉的冯茗那张放大的脸。 这是第几次了? 安齐在心底里暗暗觉得有些好笑,可是现在完全笑不出来。 冯渊静静站在她床边,看了她半晌,终是什么都没有问,摇摇头出去了,冯茗眼中满是关切,却也是沉默的退了出去,现在的安齐,需要的是,安静。 虽然不问,但是想来,他们也都能猜出来吧?安齐默默无语的平躺着,任由眼泪滴滴落入耳中。 夜半时分,客栈的竹木房顶上,一个黑色人影轻飘飘的飞过,洒下大片灰色粉末,如薄雾一般,将客栈笼罩了起来。接着几个起落,如一片羽毛般停在了一间客房门口,天字三号房。 黑影蹑手蹑脚走进去,将床上那个已经昏迷的人扛起,然后再次悄悄关上门,如一阵清风般,消失无踪。 当清晨的阳光再次穿透薄雾时,客栈里的人们才一一醒来。 “奇怪,昨夜怎么都睡得这么沉?连这店家都起迟了?”冯茗摸着头走了出来,那头到现在还有些昏昏沉沉的。这赤霄果然是瘴气深重之国啊! 路过安齐房间,冯茗习惯性的拍拍房门,高喊一声,“安齐,起床了!” 然而,房间内并没有回音。 “不用管她,让她休息下吧!”王爷也挠着头走了出来,昨夜这觉,睡得好邪,一股说不出来的别扭感觉。 冯墨也挂着两个黑眼圈走了出来,“小墨,你也起迟了吗?”冯茗问道,心下却隐隐觉得有些不安。 冯墨沉默的点了点头,冯茗突然像想明白什么一样,猛地回身,狂拍安齐的房门,“安齐,安齐,醒了吗?” 冯渊和冯墨对视一眼,突然都明白了过来,这哪里是起迟了,这是着了道儿了。 冯茗狂拍许久未果,冯墨又是一脚踹开了房门,三人急忙跑进了安齐的房间——天字三号房。 床上,被窝扬开,空无一人。 安齐失踪了。 “冯墨,守在这儿,冯茗,跟我下楼”王爷当机立断。 “是。” “是。” 二人同时应答。只见一白一杏两道身影如风刮落叶般轻飘飘的从九天楼四楼的天字号房飘落到了一楼掌柜处,掀起一阵狂风。 冯渊伸出一只手使劲抓住那胖胖的掌柜前襟,“说,你受何人指使?” 那胖胖的掌柜刚刚正不慌不忙打着算盘,却不想一道风刮过,面前突然多了俩凶神恶煞,那个白衣公子他很有印象,在这儿住了几天,差点把九天楼的厨子都逼跑了,但好在人出手阔绰,像个富家公子哥儿,此刻却黑着面似那十殿阎罗,这是怎么了?掌柜几欲吓尿。 “小……小……小老儿不知怎样得罪这位公子了?” “哼”,王爷高傲的一仰头,满脸冰寒,“还跟我装蒜?”说着攥起右手正欲给这不知死活的胖老头儿一拳。 “这位客官,冤枉啊,小老儿……小老儿真不知道怎么了?” 那胖掌柜快要给王爷跪了。 “哦?你真不知?你最好老老实实说出来,本公子可没有多少耐心?” “小老儿……小老儿……”那掌柜快哭了,此刻客堂中有三三两两的外来食客到这用早膳,却不意被这王爷一身杀气吓得全退避三舍,夺路而逃,客堂中眨眼间就恢复了清静,胖掌柜人在前台坐,祸从天上来,很是觉得自己命苦。 “老爷,也许真跟他没有关系”,那旁边的杏衫小哥简直是天神,他按住了那白衣公子暴怒的手,将他解救了出来,对着那股冰寒的杀气依然一副春暖和煦的态度,“这里可是赤霄,也许是哪个部族?又或者,是安齐的旧识?” 接着也面带严肃的对着掌柜一行礼,“掌柜的,刚才得罪了,因我们家少主人突然失踪,我家老爷一时激动,所以失态,请您随我来。” 那胖掌柜两股战战的绕过那白衣太岁,跟着那杏衣小哥一路往天字号房走去。 “咦?”刚上到四楼,却见前面那杏衫小哥停了下来,胖掌柜不解,从小哥身后探头出去,却未见异常,一回头,那白衣公子依然如一块儿冰山般压在他身后,胖掌柜抹了一把汗,战战兢兢问道: “那个,小哥儿,这是……” 前面的杏衫小哥却突然一回身一稽首,给胖掌柜行了个大礼,脸上挂着的,是比他还职业的招财猫笑脸,“掌柜的,对不住了,是我等刚刚疏漏,给掌柜的添麻烦了,一点小小意思,权当赔礼了”,说着从怀里抹出一锭金子,塞到胖掌柜手里,足足二两重,然后客气的将胖掌柜送下楼去。 那胖掌柜胆战心惊的看着那白衣公子的冰块儿脸,在那小哥的护送下一步一步下了楼梯,离开了客房,这一大早的,一个个都有病吧?真是莫名其妙,不过嘛,也是因祸得福了,胖掌柜抱着那锭金子,笑成了一朵花儿。 楼上,王爷信步走进了天字三号房,冯墨不在,前门后窗俱大开,而那个害他们一早上人仰马翻的始作俑者躺在床上,四仰八叉睡得正香,王爷双手握拳,后槽牙咬的一阵嘎嘣作响。 未几,冯茗也到了,站在王爷身后看着床上睡成猪的安齐,松了一口气,“人没事儿就好,是吧王爷?” “哼!”王爷冷哼一声,“冯墨回来,让他来见我!” “是。” 说完那王爷一倒背手一扭头,走出了安齐房间,冯茗也紧跟其后走了出来,并将房门轻轻关闭。床上,那个流着哈喇子的少女睁开了眼睛,好险,差点就挨揍了,但一转眼,脸上又现出了丝丝红晕,她将那薄被盖在了头上。 昨夜里她迷迷糊糊醒过来时,却发现自己身处荒郊野外,身前,有一黑袍人背对着自己,大惊之下,正欲狂呼,却不料那人如同背后生了双目一般,头也不回的往后一伸手,正正拂过她的天突穴,然后她就哑了。 这般熟悉的手法。难道是? 那黑袍人转身,黑面具上白月牙寒光闪闪,竟然是那日的掩月祭司? “二小姐,好久不见了,您还是这么平啊!”一道清亮又有些耳熟的声音响起,那黑袍人一伸手摘下了面具。 白皙的瓜子脸,高挺的鼻翼,丰阔的额头,英气的剑眉,漆黑的杏眼,还有眉间那如鲜血般殷红的朱砂痣。 安齐的眼泪“唰——”的一下流了出来。 快要三年不见了,你还活着, 来福! 第46章 安齐怔怔看着眼前的少年,熟悉又陌生的故人,那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珍珠。 太好了,太好了,你还活着。 来福一见安齐流泪,瞬间慌了,他想象过无数种跟二小姐久别重逢的画面,却唯独没有想过,他会如采花大盗般把二小姐掳到这荒郊野外加以调戏,还把二小姐吓哭成这样,于是他慌不迭拂开了她的穴位。 “二小姐,我……” 他的道歉还没有说出口,软玉温香便撞了满怀,一如他们初见之时。安齐扑到了他的怀里,双手紧紧抱着他的背,嚎啕痛哭起来。这些年,一路辛酸,无人分担,安齐从不敢放肆痛哭,因为已经没有人能再容忍她的任性了。 可是,来福还活着不是吗? 她就这样抱着来福,想要哭到天荒地老,如果这是梦,她想永远做下去。 此时的来福已是长身玉立的亭亭少年,比这些年发育不良的安齐高了一头有余,安齐的脸靠着他的前胸,瞬间打湿了他的衣衫。他伸出双手把他的二小姐拢在了怀里,一只手顺着她的后脑勺,就像小时候那般,一下一下,安抚着这受伤的小兽。 她不知道,他等这个久违的拥抱等了多久,付出了多少代价。 入骨相思君可知? 天地苍茫,惟有抱头痛哭。 当久别重逢后的野火点燃,两个少年坐在了火堆旁,各自讲述着这些年的经历。 安齐将来福失踪后这些年的点点滴滴细细说与来福听,来福心疼的伸手过去握住了安齐的手,不过三年,那曾经如柔荑般细嫩的小手已经变得粗硬不下他了,这些年啊,你受苦了,对不起,我答应了照顾你,最难的时候却没有在你身边,来福轻叹着气。 “你呢?被藏风抓回来的吗?”安齐问道。 “我啊……”来福嘴边浮出一丝苦笑,“硬要说的话,是这样的。” “那他们……”白日里听到的那段话对她刺激着实太大了,她使劲交握住了来福的手,仿佛怕他下一秒就会被人抓去一样。 来福像是明白她的想法,用空着的那只手安抚的拍了拍安齐的手背。 “那日里,我的师父找到了我。” “师父?哦?是不是那个炼药的?”安齐一边说着,一边恍然大悟,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瓷瓶,“喏,还你。” “你一直带在身边吗?” “嗯”,安齐乖巧的像只小猫咪,来福伸手抚了抚她前额的碎发。 “不是这个师父,是教我武艺的师父。” 原来,那天,为了阻止二小姐行凶,来福不顾一切使出了师门独传的“云踪步”,却不巧,被一直埋伏在鲛城的暗探认了出来。这些年为了寻他,怕是哪个城池都有那个人的人吧?不出所料,当夜就有人赶来了。 而且,还不止一伙儿。 “结果呢?” “结果,我师父没有斗过藏风的高手,他只是个武人,却不懂巫术,在对峙时被藏风的人种下了噬心蛊,所以,为了救师父,我只能跟他们走。” “不是说只有掩月大长老才知道灵童的真面目吗?这藏风的人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 “内奸?” “是的”,来福点头,歪着头深深看着安齐,“啧,二小姐,这些年你都经历了些什么啊?怎么突然这么聪明了?” 安齐羞涩的挠挠头,“还好还好”,乍被来福夸奖,她好生不习惯,这是被他虐惯了吧? “我们掩月有一个长老,功力不输大长老,他一直就是藏风的人,是他偷偷将我的画像给了藏风。” “因为这个吧?”安齐伸手抚摸着来福额间那颗艳红的朱砂痣,“蛊痧?” “嗯”,来福没有否认。 “那后来呢?” “在跟藏风回南疆的路上,遇到了雪花两家的截击,我趁乱逃跑,但是怕藏风继续纠缠不清,所以用易容蛊将藏风的一个弟子变作我的样子,然后我偷跑回了掩月。” “那个被砍成十几块儿的?” “嗯,正是那个弟子。” 安齐默默无语。 “你会否觉得,我很残忍?” “这……我不知道”,安齐把下巴继续搭在蜷起的两膝之间,“但是,看见你活着,我只觉得,还好,死的那个不是你,我是不是也很自私?” “不会”,来福继续抚摸着她额前的那丝丝碎发,“死的那个,是对我师父下蛊的术士,也是带着队伍来抓我的藏风大弟子,他若不死,我的师父就会死,所以即使再给我一次选择,我还是会选他做替死鬼。” 她差点忘了,他可是蔫儿坏但又有情有义的来福。 “藏风的大弟子?那,你是怎样给他种易容蛊的?” “这个嘛……”来福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善游者善溺,善射者善失,善蛊者,自然易被噬,我只不过是将他下在我师父身上的蛊引到他自己身上了而已,说起来,从他被自己的噬心蛊反噬之时,他就已经是一具行尸走肉,任人摆布了。” 来福摇摇头,“害人者,终害己。” 后来,因行踪暴露,他不能再回鲛城,这种深渊,不能将安家一并拖入,否则夫人和二小姐将会像他一般永无宁日。他只能偷溜回掩月,悄悄去见了大长老,将内奸之事据实以告,而后,大长老暗暗处决了那内奸,带着众人演了这么一出戏。 本想着,一旦灵童惨死,等事态平息,他便可以就此脱身,回到二小姐身边,却不料变故频出,他的归家之路一再被阻。 “发生了什么吗?” “……大长老被害了。” “抓到凶手了吗?” 来福摇摇头,“没有,不知是谁下的手。” “他们都说,掩月大长老病了?” “那个,是我。” “虽然我与掩月恩怨难分,大长老却于我有救命和养育之恩,这个仇,我不能不报,而且,他临死前告诉了我一些事情,关于我母亲的,所以……” 所以大长老临死前将掩月托付给他,希望他能庇佑着掩月不被其他部族吞并;所以他隐瞒了大长老的死讯,从此戴上了大长老的面具,成了大长老的替身;所以他一直期待着祭司选拔这一日早些到来,他只能赢,然后才能名正言顺的将祭司一职交给掩月的人,他才可以真真正正的脱身,回到他日夜想念的安家。 三年来,他带着一个又一个的面具,他是重病缠身不宜见人的掩月大长老,换一张面具,他又是大长老的关门弟子,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韬光隐晦三年,只为现在的这场选拔。他一直向上天默默祈祷,等我三年,我一定彻彻底底摆脱灵童身份,干干净净的回去找你。却不料,上天早有安排,安家的颓败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 沧海桑田,世事多变。 最漆黑的那段路,始终要自己走完。 两个少年默契的将交握的手握的更紧了,这些年,你受苦了,我也一样,好在,我们都挺过来了。 那日,掩月一行来到繁华的王都,他远远看见了,红尘喧嚣之中,一个很像二小姐的人,三年了,她的样子一如往昔,而且过得好像很开心,她似乎有了新的朋友,那一刻,他的心里泛起了一股不知什么滋味儿的心情,她,会不会已经忘了他?而且她的朋友,都是些高手,她,不再需要他了吧? 没想到山水有相逢。 第二日,她跟着昨日见过的那几人来到了掩月的场地,当时他激动的几乎要跳起来,下意识的,对她施展了锁魂术,触摸到了她心底最深处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 在他不知道的时间里,她到底经历了些什么?而且,她身边那个黑衣人,好像…… 启魂仪式不能中断,要连续三天,而今天已经是最后一天。 月上中天之时,昭告天地鬼神的启魂仪式终于完成,剩下的,便是他自己的时间了。 于是借着夜色掩护,他一路飞奔,寻到了那日的酒楼,爬上了酒楼的客房顶。这一行人中,除了二小姐外,应都是高手,尤其那个黑衣人。果不其然,他一路飞奔过房顶,引来了几处警戒,他由此判断出了二小姐所在。 然后刚刚,他再次夜探九天楼,并用隐雾的手法将整座楼里的人都迷晕了。 “他们可都是些顶尖高手,寻常迷魂药根本难以放倒他们,所以,我把掩月至宝天女醉偷出来了,要是大长老还活着,看见天女醉被我这么糟蹋,估计也会活活被气死过去”,来福掩嘴偷笑,像极了一个偷吃东西没被发现的顽童。 “天女醉?” “嗯,天女醉是从深山里采集百年以上的茛蓎子、羊踟蹰、草头乌、夜交藤、龙骨草、合欢皮、九香虫、蛇床子、淫羊藿等一些草药炼制的,百年药草已是难得,药引更是千年难见的金线蚕蛾,再辅以我掩月特有的醉梦蛊酒,由掩月十位长老一同耗费五年功力才能炼出一颗丹丸。这种药无香无味,中之者如同升仙,梦里得与天女共赴巫山云雨,流连难醒,就是醒后也会腰膝酸软好些时日,故称天女醉,既是上好的迷魂药也是极佳的春药,掩月这百年来不过才炼成了五颗,被我偷出一颗来化了隐雾,今晚,这满楼客官估计都能做个好梦。”来福一边说,一边偷笑,掩盖不住的恶作剧成功的兴奋,安齐在一旁无语,这死小子,几年不见,蔫儿坏水平见长啊! “那个,这药怎么听起来这么下流啊?再说杀鸡焉用宰牛刀?就没有别的药可用了?” “唉,我的小姐啊,这药草采集如此之艰难,炼制过程如此之坎坷,如此难得的心血却被您轻轻松松称之为下流?那些百年的药草千年的蚕蛾听见的话该多么难过?我们掩月这些已故的长老们该多么伤心?” “……呃……你确定想出这么个药方的人不是无聊?” “怎么会是无聊?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漫漫旅途舟车劳顿,万一思念妻儿不得的,得了我这药抚慰,不也是极好的吗?”来福依然在贼笑着狡辩,看起来比那狐狸王爷更像一只奸诈的狐。 不对,这死小子一定又在憋什么坏了?安齐斜睨着他,想要瞅出几分端倪来。 “好了好了二小姐,别纠结这个了。你看,为了来见二小姐你,我都下这么大血本儿了,你要怎么赔我?”来福歪着头讨要好处,三年不见,这家伙怎地,越发无赖了? 安齐浑身上下摸了摸,老老实实答了句,“我没钱!” 来福的脸上抽了两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唉,二小姐您真是,一点儿都没变啊!” 然后下一秒,安齐突然捧起他的脸,“叭叽”一声,在他腮边狠狠亲了一口,来福傻了。 只听安齐说道,“我现在没钱,先拿这个顶了哈。还有,以后别再叫我二小姐了,安家已经没了,叫我安齐吧!” 不就比脸皮厚吗?单就这点儿而言,从小到大,她安齐怕过谁? 一向坚持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来福彻底被臊了个大红脸。 野火“噼啪”作响,映着安齐同样红彤彤的脸庞,二八佳人,娇艳欲滴。 下一秒,火堆“呼——”地一下,熄灭了。 月上中天,弦月将满。 温柔的月光洒向大地,照耀着月下细碎摇动的人影。 五月十一,九紫值星,大吉,宜祭祀,宜祈福,宜访亲,宜会友,宜嫁娶,宜和合。 第47章 朝阳初升之时,来福背着熟睡的安齐一路飞奔回去。 却不想,来福双脚刚刚踏上九天楼顶时,一道黑影闪电般身后追了过来。来福此刻全身黑衣,脸上也遮了一个纯黑面具,在日渐高升的天光中越发显眼儿。他不敢恋战,一个倒栽葱,撞开了天字三号房的窗户,将安齐往床上一放,打开前门冲了出去。 那黑影不依不饶的紧追其后,其轻功竟然不下来福。来福冲出去门后双掌一用力将天字二号房和天字四号房的房门同时用掌风带开,他自己转头溜进了天字四号房,而后从四号房后窗一个旱地拔葱跃上了房顶,接着施展开云踪步,几个起跃,跑远了。 身后,那道黑色闪电依然在不远处紧追不舍。 真够难缠的,来福在心里暗骂。 眼看着,那黑影快要追上了,来福一摸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黑色弹丸,往身后一扔,那弹丸在地上“轰——”的一声炸开,散出了滚滚黑烟,那烟似有生命一般,也不四散,而是围成一个圆球,圆球里尽皆是黑雾,黑雾紧紧包裹着那个黑影,圆球随着内部黑影动作而不断变幻着外部形状。 但不消一刻,那黑色圆球从里面裂出了十数条闪亮的光丝,圆球像水泡一般,“啪——”地一下,尽数碎裂,然后随风飘散无踪。 那黑影左手里握着一柄极薄的黑剑,右手护在胸前,双眼紧闭,维持着劈开圆球的动作,一睁眼,那黑衣人早就消失不见了。 巳时刚过,冯墨单膝跪在王爷面前,头低垂着,双手举过头抱拳,做谢罪状。 “跟丢了?”凉凉的声音响起。 “属下无用。” “起来吧,不怪你,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让我们三人同时中招,此人不简单,这赤霄之地巫蛊横行,诡异之术多不胜数,防不胜防,下次小心!” “是。” “不过,连你这大名鼎鼎的'夜鹿'都能甩脱,嗯~,我倒是越来越好奇这人是谁了。”冯渊一边说着一边把眼光瞥向墙上,一墙之隔睡着的,正是能帮他们解惑的安齐,不过,这丫头,怕是不能配合吧? 王爷轻轻摇了摇头。 “退下吧。” “是。” “等等,……冯墨,你昨夜……可曾梦见谁?” “……属下不曾。” “唉……”冯渊轻叹一口气,“你去休息吧。” “……是。” 安齐丝毫不知冯氏主仆此刻如临大敌般的警觉,她仍然沉浸在与来福久别重逢的幸福中,一觉睡到了日渐西沉。 当她伸着懒腰打开房门时,有人已经在门口等着她了, 是冯墨。 “墨哥哥”,安齐心情大好的打着招呼。 冯墨静静盯着她,不发一言,直至把安齐盯得心里发毛, “怎……怎么了?” 冯墨的手突然动了,一柄薄如蝉翼的黑剑“唰——”的一声架在了安齐脖子上,安齐的脸瞬间吓白了。 “墨……墨哥哥,你……” “我只说一次,你听好了”,冯墨的声音如同万年玄冰,“这个世上,不管谁对不起王爷,都得死”,说完冷冷瞥了安齐一眼,抽走了那把黑剑,转身走了,只留下安齐愣愣站在当地,牙关不自觉的打颤。 夜半时分,天字三号房的房门“吱呀——”一声打开,安齐鬼鬼祟祟的推门而出,踮着脚尖悄悄下了楼。 出了九天楼,她一路朝北狂奔,路过一个小村庄,她停下了。 小村的庄头上,一个黑衣人早就等在那儿了,安齐像只欢快的小鸟一般撞进了那人怀里,久久不曾分开。而后那个黑衣人一手撑着安齐,腾跃而起,带着她很是洒脱的往村庄北侧的田野奔去,那里有一个小小的土包山头,两个少年停在了那儿。 昨夜的柴堆灰烬仍在,安齐与来福继续点起了火堆,围坐在一旁。 “快要开始了吧?” “嗯,五月十五开始,到六月六。” “来福……”安齐伸出手去握住了他的手。 “没关系的,我不会输的,相信我”,来福回握着她的手,安慰着她,“你会来的吧?” “嗯。”安齐答应着,将头靠在了来福肩上。 “你昨天说,那个白衣公子是玄漠的渊王爷?” “嗯。” “那你可知,这渊王爷究竟是谁?还有他身边的护卫有什么来头?” “王爷?不就是个王爷吗?” “是王爷没错,可他又不是普通的王爷。他乃玄漠先王二子,其母贤妃,35年前嫁入玄漠,乃是皇喆先王的同母胞妹,以前被称作七公主的平宁长公主,现在的皇喆天霖王怕还得尊其一声姑母。” “长公主出阁前乃是一代骄女,不止工诗善画,于文韬武略一途也颇有建树,隐隐的竟不输皇喆先王,据说先王之父曾叹,得其一女当得半边天下,可惜女大不中留,终是远嫁玄漠,后来生下一子,没几年便过世了。” “贤妃在世之时,恩宠盛隆,渊王年幼时即是天赋卓然。据说在二十六七年前,十年一度的五国千秋会上,渊王仅一稚童,便敢效那子建七步成诗,言,他年六岁,当六步作诗以慰先灵,众人皆道,狂妄。” “……果然是王爷。”安齐暗暗心想。 “却不料,渊王虽是一黄口小儿,却是言出必行,六步之内,赋七绝一首,其中有句:雷霆远怒蛟龙胜,岂惧苍流逐鲲鹏?众皆言,其年虽幼稚,志却夺天下,渊王因此声名大噪,为五国当世之神童,被时人称作'蛟龙子'。这二十多年来,亦未有人能出其右。那玄漠先王更是一度欲废太子而立渊王。” “却不料,天命无常,贤妃早逝,才高志满的渊王却日益平庸,终难逃仲永之伤。后玄漠先王过世,太子继位,处处提防,这渊王才开始了四处游历,实则流放。” 可是,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仲永'?何况还是一个出身王族的'仲永'?怕非是如此,'伤仲永'只会变作'死仲永'了吧?且他在赤霄祭司选拔这么一个敏感时节来此,其意难测,只是,该如何对安齐言明? “后来呢?”安齐见来福讲到兴头上突然沉默,有些好奇的追问,“难道是在流放,哦,不,'游历'的过程中捡了我吗?他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个”,来福看着安齐,将她拢进了怀里,“我也不得而知。我只知道这王爷心思深沉,非是你我所能看透,你跟着他,怕是会有危险。何况他身边还跟着“朝颜夜鹿”,我更不放心。等祭司选拔一结束,你就跟我走,好吗?” “朝颜夜鹿?”安齐又把头抬起来了,“茗哥哥和墨哥哥?” “嗯,我听师父说过,'朝颜笑,夜鹿奔,千人斩,不留痕',他们是来自玄漠的顶级杀手,也是整个五色大陆数一数二的武林高手。后来得遇伏击身受重伤,不知所踪,不想竟然被这渊王招揽?” “来福,你到底是什么人啊?怎么知道这么多事情啊?” “是齐儿你太孤陋寡闻了好吗?”来福哭笑不得,“初时我也未曾认出,直到今日,那黑衣人追击我时亮出鹿角剑,我方知那竟是大名鼎鼎的夜行杀手——夜鹿。夜鹿既在,那朝颜必在其侧。” 安齐想起几个时辰前架在自己脖子上的那柄薄如蝉翼的黑色长剑,结结实实打了个寒颤。 “齐儿你冷吗?”来福似是感受到安齐的微颤,将她往怀里拢得更紧了些,空着的手将柴堆挑的更旺了些,火光粼粼,照着沉默的少女。 “来福,其实,你说的没错。王爷这个人,又自恋又臭屁,又刻薄又挑剔,又毒舌又不靠谱,每日里只会变着法儿的折磨旁人,尤其是我,这几天更是把九天楼的人从掌柜到厨子全给整了个遍,害的人家看见他就想躲,妥妥一只老狐狸;虽然长得还算不错,可是一个大男人家竟比个女人还在意他的外貌,十足十的一只开屏孔雀。他啊,确实是个浑身净臭毛病的不着调王爷。” “可是,王爷他,是个好人”,安齐从来福怀里爬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的说,“王爷他啊,真的是个好人。” “那时候,我是没落人家的二小姐,受尽亲友离散冷落,屡遭他人退婚欺辱,除了夫子,我那些邻里朋友竟无一人愿伸出援手。后来我沦落街头,只是一个不起眼儿的小乞丐,就算死在路上也不会有人埋,可是王爷捡了我,他给我治伤,他没有问我来历就收我做义子,他给我讲各种风土人情,他教我读书,虽然从开始到现在时日还不长。每天,茗哥哥都会拿着策论来教我,我知道,这些都是王爷精挑细选出来的,他啊,是希望我能成为一个洞察人世的人,不要再这么稀里糊涂活着被人欺辱了,这些我都知道的。我以前啊,最讨厌的就是读书了,可是这半个月来,我才发现,原来读书竟是如此有趣的事情?我每天都在期待,王爷今日会让茗哥哥教我什么?”安齐的眼睛里流光溢彩。 “还有茗哥哥,我知道,他肯定受了很多苦,可是他从来都是一副笑颜,我曾经不小心看到他后背上那些纵横遍布的伤痕,他却说他皮实惯了,他只是希望每个人都幸福,我每次给大家添了麻烦,都是茗哥哥在中间调停当和事佬。墨哥哥也一样,虽然他跟个冰山一样不苟言笑,还拿那把黑剑吓唬我,可是我知道,他比谁都在乎我们的安危。”安齐的眼神中的温柔如同天上的月。 “这个世上,除了爹娘夫子还有你之外,就属他们对我最好了,他们都没有嫌弃我穷困,他们也没笑话我无知,他们更不介意我拧巴,也许那日撞上他们的不是我,可是我相信,即使换成他人,他们也会这样伸出援手,因为他们就是这样的人。爹常说,做人要有侠义心肠,要懂得知恩图报,我虽然不知道什么叫侠义,可是我承他们大恩还没有报还,我不能就这样离开。而且他们现在,都是我的家人了,即使他们想要利用我做什么,我也毫无怨言”,安齐有些自嘲的吐了吐舌头,“本来就是啊,像我这种百无一用的人,如果能对别人有点帮助,我也会觉得,这辈子,没有白活。” 来福怔怔看着眼前这个有些郑重又带着陌生感的少女,一双漆黑雀目里的神采和温柔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恍惚间,他似乎看到了安老爷那灵慧的眼睛,良久后,他终将手放在她头上,使劲揉了揉,“我的齐儿,长大了。” 而后他将她轻轻拥在怀里,一下一下的,顺着她的后背,一如从前,安齐也顺从的团进他怀中,她并不知道,来福一双杏眼中精光毕现,直视着安齐背后的那片杨树林。 “回去吧,风有些凉了”,来福在安齐头边耳语,安齐点了点头。 等黑衣少年驼着紫衫少女从眼前消失后,杨树林中一个凉凉的声音慵懒的响起: “害我们夜不能寐,她却在这里私会情郎?啧啧啧,女大不中留啊,留来留去留成愁。不过嘛,算她有良心,可是,好人?哈哈哈哈哈……” 一阵狂笑声响起,惊起林中数只乌鸦,“哇——哇——”飞过。 “好人?小墨,你是否也第一次被人这么评价?这丫头,果真是有趣得紧啊,她若知道……呵呵呵,不知道她还能不能这么轻松说出口。” 月光下,阴影里,白衣王爷笑得凉薄又无奈,玄衣侍卫一言不发,只是看着眼前人,眼神中隐隐有心疼。 “喂,小墨,你实话实说,我跟那小子哪个长得更好看?”王爷突然很孔雀的看着冯墨。 “当然是王爷。”不善言辞的玄衣侍卫斩钉截铁的回答。 “嗯~,我也这么觉得,那丫头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就这品位,啧啧啧,着实丢我渊王府的脸,回去告诉冯茗,从明天开始,给她多加一本美鉴,我得好好提升一下她这不入流的审美眼光。” “……是。” 还有三天啊,冯渊仰头望着天上的月亮,好胖的月亮啊,又丑又土的,不过没关系,很快就能变得很美了。 第48章 五月十五,晴。 潮润的赤霄在进入梅雨之际,迎来了难得的一段的晴朗期。 一大早的,安齐便左牵白右扯黑的拖着王爷与冯墨往外走,冯茗被王爷差遣另办其他事情去了,一早就不见了人影。安齐心思早就飞到了选拔之处,万般急不可待,偏偏那事儿妈王爷比往日更加啰嗦,一会儿嘱咐冯墨带把伞,别晒黑了他老人家娇嫩的肌肤,一会儿,又要带上他老人家特意拖人从杭州运来的明前龙井,还得用去年存下的梅花雪水煮,刚刚出门,又想起应该带本六界格物大全——直把安齐给急了个跳脚。 “王爷,再这么磨蹭下去,咱们可只能去捡点烟花爆仗皮儿了哈。” “急什么?有冯墨呢!”王爷一吊他的桃花眼儿,“嗳,你不是没兴趣吗?突然这是怎么了?如此猴儿急?昨儿个吃多了?还是说,今儿这比赛的人里有你的小情人?”王爷一脸揶揄,那神情看起来,要多三八有多三八。 “懒得理你,你不走我自己去了。”安齐赠了王爷一个大白眼儿,一扭头竟然真的跑出去了,其实心里暗暗在擂鼓:“这三八王爷,莫不是知道了什么吧?不管了,先溜再说。” 那王爷笑吟吟的看着跑远了的安齐,略夸张的摇了摇头,“唉,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等到安齐到了那祭祀广场所在地时,人群早已是里三层外三层的把个广场挤成了个蜂窝。安齐个子矮小如蹦豆儿,急得在人群里直跳脚。 “啧啧啧,早就跟你说了不急,你非要来现这个眼,真是给我渊王府丢人啊。”一个凉凉的声音在安齐耳边响起,她一回头,王爷和冯墨静静站在她身边,她突然觉得,周围的空间一下子变大了,冰山冯墨果然名不虚传,安齐无语的看着四周散开的人群,心下一阵暗爽。 “走吧?杵这儿干嘛?没丢够人?” “去哪儿?” 王爷白眼一翻,头一甩,“哪儿那么多废话,跟上。” 于是,王爷迈着那跋扈又纨绔的步子在前面开着道,冰山一般散发寒气的冯墨静静跟着,莫名其妙的安齐一脸无语的跟在他们二人后面,看他们大摇大摆打开人群,一路往西侧走去,然后,她看见了高高的祭台。 前些日子,她只是听说,祭司选拔的场地设在王都的天坛广场,据说,那是历代祭司祈风求雨的所在,她一直以为就是一个大大的祭坛,结果当她跟着王爷穿过人群,她看了一眼,还是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太小瞧这祭司选拔了。 其实包括他们和后面熙熙攘攘的人群所在的地方已经都是祭坛的一部分了。这祭坛整体呈方型,横纵贯穿,前后左右各约三里,而这人群满满当当,站了就差不多二里。 在祭坛最中间有个前后左右均约一里的方形大祭台,在这个祭台里面约三百尺处还有一层高约三丈的方型祭台,在第二层祭台里面三百尺处依然有第三层祭台,高依然约三丈。安齐抬起头,看到那第三层祭台中心架着一口大锅,下面堆着一堆柴火。 这是打算煮肉吗?安齐一边好奇的仰头看向那大锅,一边亦步亦趋跟着王爷与冯墨。 王爷领着他们二人一路往西,到了一处斜坡,缓步走了上去,斜坡上是一处空旷的高台,正对着祭台最高层,视野极佳,显然是给达官贵人留出来的观赏之所。王爷领着他们走上去时,看台上已经有不少人或站或坐的停留在此处了。 “冯墨。” “是。” 安齐无语的看着冯墨那拿惯了冰冷刀剑的手抽出一把娘气兮兮的油纸伞,“哗——”地一声甩开,遮在了王爷的头上,那伞面上的美人出浴图明晃晃的刺着安齐的眼。 这恶趣味,果然是王爷。 周围有不少人如安齐一般倒吸一口凉气,然后开始窃窃私语,议论纷纷。王爷视若无物,踏着那嚣张的步伐一路走到了看台中央,周围不少在乎面皮的达官贵人们自觉的给他们一行让出了一条道,安齐觉得,自己活了这么些年,原来对于脸皮厚度的认知着实还是太浅薄了些。 王爷他,实乃神人啊! “神人”王爷丝毫不觉得自己此刻行径给谁造成了困扰,依旧大喇喇的占据了最佳视野区,然后用无比慵懒的语调说出了更加没脸没皮的话: “唉,生的美真是一件烦恼的事儿啊!” 安齐嘴角咧了两下,差点一个趔趄摔倒,周围的达官显贵们显然许久未曾见过如此自恋狂妄之徒,俱是一阵牙酸,险些集体栽倒在地,这是哪儿来一奇葩啊?偏生他和他旁边那座冰山气场无比强大,震的周围无人敢围上来多嘴一句。 人不要皮,果真天下无敌。安齐此刻真是对王爷崇拜得不得了。 “王爷,您是怎么办到的?”安齐星星眼。 “好说,冯茗弄到的。啊,万恶的金钱与权势啊,一报上我玄漠渊王爷的名号,这离都太守就恭恭敬敬奉上了一张金台票,你这土包子,这下有福了,跟着王爷我开开眼吧。”孔雀王爷一张脸高昂,安齐仿佛看到了他身后七彩斑斓的尾巴正在开屏。 “不是说这个,我是说,王爷您是怎么做到皮厚如城墙到如此无坚不摧的?” “……”王爷噎了一噎。 “嘘……,要开坛了。”惜字如金的冰山冯墨直视前方,打断了王爷与安齐的无聊斗嘴。 三层祭台上,果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如变戏法一般出现了一个浑身黑袍的人,脸上遮着一个赤红獠牙的鬼面具,料想,此人应该便是赤霄主祭大人。 只见主祭走到那口大锅前,静静用一只手拂过,那堆柴火如同有生命一般,呼啦一下竟然着了,那口铁锅中依旧空无一物。 底下仰视的民众却突然爆发出一阵阵雷鸣般的欢呼声,不少人开始跪下,一边行着五体投的大礼,一边高喊着“哈登大人,哈登大人……”,声浪此起彼伏着,宛如被洗脑了一般。 “哼,雕虫小技,邪教行径。”王爷在旁边撇着嘴点评道。 不得不说,王爷虽一贯不靠谱,但是这点评却是很难得的与安齐达成了一致。能让百姓臣民们顶礼膜拜又视同疯狂的,不是邪教又是什么?安齐心里隐隐有些反感,觉得似乎有什么要发生一样,她心下不自觉替来福担心了起来。 那高高的祭台上的鬼面祭司不发一言,只是在所有人都没有看到的时候,祭台上又出现了四个人,脸上各自带着他们部落的标志,向看台四个角分别走去,而那位被称作哈登的鬼面祭司如同隐在雾里一般,就在众人眼前这样隐身消失了。 安齐揉了揉眼睛,始终看不透其中关节。 “别看了,以你的智商,怎么可能看透这些机关?”王爷在一旁凉凉打击着安齐。 安齐的视线却直直射在那个背对着她站在西南角的黑袍人身上。 那是来福。 风花雪月齐聚,便要开坛斗法。 安齐下意识咽了口唾沫,双手紧紧握在了胸前,呈祈祷状,王爷斜睨着她,紧接着也把眼光投向了那对面的祭台。 柴堆火越发旺盛的烧着,只听到那干燥的铁锅“噼啪——”作响。 要开始了。 第49章 午时三刻,阳火正焱。 四个着不同颜色衣袍的面具人分别走向四角,面朝着火焰方向打坐。 “丫头,《往生咒》背的如何了?”安齐旁边的王爷突然莫名其妙发问。 “呃……刚刚背了几遍,还……还不甚熟练。” 王爷回头静静瞅着安齐,眼神中尽是不可思议,“唉,三天了,三天你连部《往生咒》都背不下来吗?”王爷鄙视,“朽木不可雕也。” “……”安齐汗颜,那些字词都极其拗口难懂,人家怎么能理解?安齐腹诽着。 “呐,待会儿听我指令,让你闭眼时赶紧默背《往生咒》。要是背不下来,哼哼,我可不管你的死活。” 王爷在一旁幸灾乐祸,安齐越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过了没一刻钟,安齐终于明白王爷的意思了。 那四角上的四个人突然同时开始了吟哦诵念,初时尚如清泉流声,听起来还算悦耳。但是随着时间流逝,那此起彼伏的声音却越来越高,渐如魔音入耳,安齐耳边仿佛有无数人在哭喊狂叫,撕扯着她的头脑心肺,安齐头越来越痛,王爷在旁边低低对安齐喝道: “闭眼!” 安齐赶紧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往生咒》: “南无阿弥多婆夜 哆他伽多夜 哆地夜他 阿弥利都婆毗 阿弥利哆 ……” 但是安齐脑中的声响越发嘈杂,她不禁伸出双手欲要抱住头蹲下。 “冯墨!” “是!” 那王爷见安齐果不其然的又中了招,招呼着冯墨。冯墨一步走到她身后,用两只手捂住了她的双耳,一股温热的力量仿佛一股大风一般冲进了安齐的脑中,耳边那凄厉的哭喊声音瞬间被刮跑,安齐的心神接着恢复了清明。但是冯墨并不放开手,依然护着安齐的两耳。 毒舌王爷破天荒的没有吐槽,而是双眼紧紧盯着眼前的仪式。安齐没有丝毫内力,初时只掩月一家的启魂仪式她已然承受不住,这四家齐聚之时她如何能抵抗?王爷瞥了一眼台阶下乌乌泱泱的围观群众,却见众多民众大多一脸陶醉,他无奈的摇了摇头。 启魂仪式,顾名思义,醒天地之魂,启为我用,这是自古以来巫族祈天敬地仪式的前奏。前些时日,各个部族已经先后完成了各自的仪式,那么现在,便是斗法的开始。 那低喃轻语之声一直嗡嗡不绝,申时三刻,那口已然烧得通红的干铁锅中突然“腾——”地一下升起一股淡蓝色的轻烟。却见那轻烟越来越重,形状也越来越聚拢,最后竟然凝成了一个群青色的“飞天”,那飞天髻子高盘,身形婀娜,似有衣带攀附飘飞,栩栩如生,在铁锅上方盘旋着,风势突然暴涨了起来,那“天女”借着风也越变越大,最后竟然快要将三层祭台占满了,那天女形状也越发“狰狞”了起来。底下围观的百姓民众们齐齐发出一声“哇——”的惊叹。 “想不到这藏风竟然是先沉不住气的?不过,小小年纪竟有如此功力?实属难得”,王爷将手放在下颌处,若有所思,“那这下,追花该出手了吧?” “为什么?”随着藏风的出手,那低哑嘈杂的念咒声音突然减少了许多,冯墨刚刚放开手,便让安齐听去了一耳朵。 “呵呵,你说为什么?风乃流动之气,无色无味无相无形,顶级的御风者方能凝风聚气,化风成型,没有个三五十年功力怕是难以做到,更何况,”王爷眼中精光一闪,“这飞天形色兼备,能让风染色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据我所知,赤霄历年选拔的祭司俱是弱冠以下的少年,你说这少年是不是天才?而且,花雪月三家的巫师还未出手,这场比赛,果然很有看头。既然风起,则花必落。” 话音未落,果见一条艳红的山茶花“长鞭”也从铁锅中“腾——”的冒出来,带着山茶花特有的芬芳,追在“飞天”四周盘旋,紧接着,“长鞭”上突然如生了铁刺一般,紧紧箍住了飞天的腰,飞天一时被定在了当地,动弹不得,场面一时香且艳。 “好美啊……”安齐不自觉赞叹,虽然她并不明白这斗法,斗得是什么,只是觉得群青的飞天配上这艳红的山茶花很是好看。 “美?”王爷拿出他惯常的表情,吊起一双挑花眼儿继续斜睨着小短腿,“丫头,你入了幻境了吧?” “幻境?” “你瞧瞧下方那群普通民众。” 安齐闻言,往下方一瞥,却见那乌压压的人群里,仰起的脸无数,几乎所有人脸上,都如她一般,陶醉。 “幻术,是成为一个巫师的入门基础,而构筑幻境,引人入梦,也是一个合格的巫师所必备的本领。你道这是美景?却不知那飞天皆是风团所压,内里的风刃可以瞬间将我们尽数割裂,你以为花雪月三家的巫师只是在打坐寻找时机?错了,他们如我们一样,只是先想办法自保罢了。” “我们?” “丫头,抬头好好看看,若不是我二人在,你现在估计也是一层肉糜了。” 安齐闻言,抬头看了看,果然发现,在她身前有一层薄膜一样的东西笼罩着,随着祭台上撞过来的丝丝余风,便激起阵阵涟漪。 那是王爷与冯墨用真气凝结起的保护墙,护着的,是那完全不通武艺的安齐,对面狂风呼啸,她却只觉得,心里暖暖的,于是下意识的伸手,一左一右握住了王爷与冯墨的手。 暴风漩涡里的一家三口。 祭台上,那挣脱了花箍的飞天越发狂暴了起来,带着北风一样的鬼啸开始在祭台上四散飞舞,那花鞭果然没有束住它太久。但是在第一条花鞭被震断的同时,干红的铁锅中又飞出两条更长的花鞭,这次,却是百花齐放,绕着飞天双臂,一左一右来回窜荡,仿若飞天身上天然的飘带彩衣,比之初时更显妖娆。 仿佛满园春色关不住,花气袭人知骤暖。 时间在渐渐流逝,日渐西沉。酉时末,逢魔时刻终于来到。 那一直与花鞭缠斗的飞天却丝毫没有要减弱的势头,而祭台上,香气四溢,愈发浓烈。 果然,都是些难缠的人啊。 安齐心下不由自主的开始替来福担心。 而下一秒,她又愣了。一滴凉凉的东西滴落在她手上,轻轻融化掉了。 六瓣冰晶。 五月飞雪? 隐雪终于出手了。 第50章 日落时分,薄雾骤起。 安齐仰头,发现天空中洋洋洒洒的飘下了雪花。她往台阶下方看去,原本乌泱泱的人群散去了大半,那些离去的人俱是缩着脖子哈着气四散而走,好一副寒冷难耐的样子。 五月飞雪? 这还是幻术? 安齐一仰头,用眼睛询问着王爷。 王爷点点头,神情中难得带了几分严肃,“如今的赤霄果然英才辈出,单就幻术一门而言,这隐雪的少年功力确在其他二教之上。” “为何?” “千雪。”一直沉默不语的闷葫芦冯墨突然发了话。 “千雪?” “不错,千雪”,王爷接着道,“冯墨当年行走江湖时很是吃过这个的苦头。”王爷像是想起什么事情来一样,捂嘴偷笑着,“这个嘛,你可以自己问问冯墨。” “……”冯墨一阵无言。 “墨哥哥?”安齐眼巴巴的抬头望向身后方的冯墨。 “没什么,只是受了一点小伤而已”,冯墨无视笑成狐狸状的王爷,淡定的答道。 “……哦”,安齐老实应道,不知该如何接下去。 “一点小伤?”王爷夸张的叫道,“你当时回来可就剩半条命了哦,若不是我寻来了千年雪莲,你觉得你还有命在这里装大爷?” “……” “那个,王爷,这千雪到底是……” “这千雪嘛,说是幻术也没错,只不过比起外在肉体的攻击,千雪更像是从敌人内部进行的破坏,施术之人不见得功力多么超群,但一定是心志坚如磐石之人。” “精神攻击吗?” “没错”,王爷赞许的答道,“果然是近朱者赤啊,安齐开窍不少!” “……王爷,咱能换个时间自卖自夸吗?” “……” “您还没有说完,怎么个精神攻击法?” “说起来也很简单,举个例子吧,看到台上那三个了吗?” 安齐点点头。 “风用的是直接击打,这需要相当强悍的内力修为,一般人难以与其抗衡,不信你瞧瞧四周”。 安齐闻言,回头张望,果然,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偌大的金台上就只剩下了他们这不怕死三人组。 “因为他将内力灌入幻术,那风便如刀刃般切割着周围所见事物,强悍霸猛,让人无法招架。但过刚易折,于是花采取的方式是,跟随,寻隙,插入要害,以柔克刚,不得不说,就内力修为比风差了好几个层级的花来说,这是一种聪明的方法。但困斗许久仍未下一城,只能说明,从外部攻克,对于花雪月三家来说都不上算。” “而此刻天渐黑沉,自古以来,傍晚时分就是他们雪一族最占优势的时段。因为这是逢魔时刻,万邪蛰伏将欲醒来,而雪一族最擅长的,便是渗透控制这万邪之气,这便是千雪的由来。” “所谓千雪,名为千万雪花飘落,实际则是引就敌人照见自己的心魔,你看这洁白的雪花,多么美”,王爷伸出手去接住了两瓣晶莹剔透的六瓣冰晶,大大的展在掌中,将它们伸到安齐眼前,“可这洁白背后包含的却是最浓烈的黑暗,让人万劫不复。雪隐人心,食而化之,可惜啊可惜”,说着,王爷手中突然“腾——”地生出一团火苗,将两瓣没有融化的冰晶点着,安齐仿佛听见王爷掌中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而后他掌中冒出一股黑烟,冰晶竟然烧为灰烬?“可惜,他们撞见的是我。” “那日用千雪伤了冯墨的,就是隐雪的大长老,不知是这少年的何许人”,王爷眼中突然罩上了一层寒霜,“虽然我取笑冯墨竟然会被自己的心魔所伤,但我渊王府的人岂是你们一个小小的隐雪可以动得了的?哼,不知所谓。” 安齐和冯墨同时将王爷望着,敢得罪这么护短又小心眼儿的王爷,这隐雪可真够倒霉的,安齐默默替隐雪掬了一把同情的泪,紧接着又不自觉替来福着急起来,如此几方劲敌在侧,他怎么这么沉得住气?安齐暗暗替来福着急,然后一仰头,看天上那雪花越飘越密,看在她眼里仿佛一柄柄尖刀直竖下来,安齐直想大喊一声,来福你快动手啊。 而远处一直背对着她的来福君显然跟她没有什么心有灵犀,大雪越飘越重,直至把来福君埋成一个白色的雪人,他依然毫无动静的禅定着,任由三方厮杀,大开杀戒。 不远处,那狂飞一下午的群青色飞天似乎真的受到了些许阻碍,行动渐渐缓了下来,两条长长的百花鞭跟着溜了一下午,终于逮到了机会,两条鞭子突然暴涨起来,一左一右如同两条锁链,将飞天锁住,使劲往铁锅处拖动,飞天依然在奋力挣扎,两相僵持不下,却见雪越下越快,那雪瓣一层层的覆盖着祭台中央的飞天,竟然隐隐形成掎角之势。 “这掩月的少年倒是沉得住气”,王爷跟安齐的难得达成一致,“不过听说自打掩月的灵童被藏风所杀之后,掩月已是后继无人,难不成这头一轮就想认输?” “才不是呢?来福是最厉害的人”,安齐在心里默默的反驳着王爷,却不能声张,只是紧紧咬着嘴唇,下意识的仰头欲向天祈祷。 “咦?”安齐突然惊叫出声,“王爷你们快看,月亮它,怎么了?” 王爷与冯墨同时抬头,两人同时大惊失色。 五月十五,满月之夜。 那三方从日落时分开始缠斗,在不知不觉间已斗到月上中天,僵持之局仍未解。 而此刻的月亮,也不是那个正常的月亮。 它的边晕出现了一圈浅浅的粉红色,那粉红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直至将个月亮染成一个漂亮的粉红色圆月。 “好美啊……”安齐对着这可口的粉红月亮,不期然的流下了口水。 而后,那圆月上的粉红色开始逐渐加深,慢慢转为绯红色,直至最后,变成了一个血红色的大圆盘,高高悬挂在众人头上。 “这是……”王爷倒吸一口凉气。 “血月之术!” 第51章 “血月之术?”安齐诧异的看着有些失态的王爷,眼神里满是疑问。 “你可知巫者究竟为何?” 安齐摇了摇头,“不是管着祭祀的吗?” “是,但那只是巫者的工作之一。巫者,原本就是连接天地、通达阴阳、引招鬼神的媒介,他们用灵力打开这条不属于人类的灵界之路,以自身为引,换得天地信息的互通,你可知代价是什么?” 安齐摇摇头,隐隐有不详之感浮上心头。 “是命”,王爷难得一脸严肃,“自上古至今,真正的巫者皆是天命所授,但,从未有人活过二十岁,越是天赋超然的巫者寿命越短,你可知为何?” 安齐再次摇摇头。 “因为有些巫术只有到达一定层级的灵能力者才能使用,越是通灵力强大的巫术对巫者的损害越大,比如”,王爷伸手一指月亮,“血月之术。” “血月,顾名思义,以血染月,古籍上曾经说,血月以亡灵怨气为引,血色越重,则怨气越浓,你看那远古战场乱葬岗,经年的血月不褪,是以,自古以来,凡血月出现,则必预示着战祸起,国将大乱,是为不祥之兆。而后,有的巫族通过灵信掌握了如何操控怨灵的术法,可以人为制造血月以蛊惑人心,此即血月之术,而那个掌握了血月之术的部族叫赤月族。” “这血月之术原是赤月族中不传之秘,千百年来,此术一旦祭出必需尸横遍野,因为要以生人怨魂炼化。而若非战乱时节,又有多少人祸可以导致如此规模的怨灵齐聚?” “难道是,人牲?”安齐终于明白了过来。 王爷赞许的点点头,“不错,是大规模的人牲,那些俘虏死状越惨烈,其灵怨念越强烈,而操控血月的术者最后往往无法完全掌控住怨念而被其反噬,终至神形俱灭。此术太过阴狠,天道有亏,且习此术的术者从无一人存活,因此,血月之术从上古年间开始便被整个大陆视为禁术封存,其修炼术法的典籍也俱被烧毁,我也是第一次看见活生生的血月之术。” “那炼出此术的赤月族因自恃血月之术横行无忌,导致其他部族嫉恨自不在话下。及至这血月之术被封禁,那赤月族便如猛虎拔了牙,实是不足为惧,于是其他部族联合起来,一举攻入了赤月族的村寨,将整个赤月族屠戮殆尽,据说族中成年的巫师尽皆被五毒炎火活活烧死,仿佛那些年被他们祭了人牲礼的俘虏那般,很是惨烈。” “但,狡兔尚且三窟,何况这么大一个部族?这村寨里到底有漏网之鱼,一些老幼妇孺偷偷从以往挖好的密道逃跑,后来另建村落存活了下来,这,便是掩月教的前身。本以为这世上再无人能使出这种失传已久的上古禁术,却不想……” “这少年,究竟是什么人?”王爷喃喃自语,满脸的不可置信。 安齐看了看天上的圆月,妖艳又诡异,她再回头看了看那深埋雪中的少年,眼神中有掩盖不住的忧虑。 “来福,你究竟是……” 妖异的血月鲜若滴血,突然,周边出现了一圈黑灰色的雾。 “不好,冯墨。” “是。”冯墨再次伸手使劲摁住了安齐的双耳。 安齐眼睁睁看着,那圈黑雾呼啦一下子从血月中飞了下来,带着破空的声音。 那团黑雾呼啸而过,带起阵阵阴风,黑雾中仿佛藏着成千上万的人影,在惨叫,在狂笑,如一把把飞刀插入她的大脑,即使有冯墨在护着她,她依然觉得,头疼欲裂。 那是怨灵的力量。 安齐看着那怨灵刮起的阴风直扑祭台而去,“砰——”的一声巨响,将已僵持许久的风花雪一下子扑散,花和雪的术士咚得一下栽倒在地,死生不知,只是那花鞭和覆盖着满满祭台的白雪却霎时消失。 祭台上面瞬间被一团黑雾笼罩,祭台下面,围观的人已经寥寥无几。 那黑雾围着群青色飞天,激荡起的阵阵阴风,仿若从地狱深处刮来一般。安齐眼前的薄膜涟漪开始晃动,紧捂着她双耳的冯墨气息也越来越重。 王爷瞥了一眼渐渐吃力的冯墨,淡淡的说道, “冯墨,护好安齐,我这边,你不用管。” “王爷?” “嗯?你有意见?”王爷斜吊着眼睛,脸上竟然也染上了丝丝邪气,妖异非常。 “好。”这是冯墨第一次没有用下属的口吻回答,而后,他凝了下气息,安齐感觉自己的脑中又有一股强劲的大风刮过,眼前的透明“薄膜”悄无声息的撤掉了,接着眼前突然罩上了一层七彩斑斓的屏障,仿佛把他们包在一朵“泡沫”中,这是她第一次看到王爷施展内力,饶是安齐不通武艺,亦能感觉到,其势竟似凌驾于夜鹿冯墨之上? 安齐抬眼看了下王爷,却见他依然是惯常的那副慵懒神态,只是身板格外笔挺,有一种安齐从未见过的认真,安齐突然就觉得,放下了心。 不远处祭台上,黑雾依然笼罩,黑雾中的惨叫、狂吼、狞笑、悲鸣更加凄厉,安齐看不清里面的情形,只能想象着,想象着,这些怨灵是如何被来福收服的?她知道,来福绝不是一个残忍之人,做不来那人牲之事。 但这怨灵怒气滔天,非被活活折磨而死之人无法产生,难道是,曾经庇护过来福的那些无辜的人? 那么,来福此举,莫不是在复仇?那,他复仇的对象,究竟又是谁? 只听得空气中裂帛声声响起,似是有什么被撕扯着断裂开来,带着一声声惨嚎,如同狼嗷。 一声又一声,如同被凌迟之人的惨呼。 到底怎么了? 安齐无比焦急,仰头看了看天上的血月。 此时的血月,颜色却开始转淡,而那黑雾之中的惨嚎也一声声低落了下来。 渐至,悄无声息。 一阵风刮过,刮开了祭台上的黑雾,也将祭台此刻的情形暴露在他们眼前。 “来福——”安齐终是忍不住的一声凄叫。 下一秒,她就被冯墨一个手刀切晕在怀里。 第52章 安齐慢慢睁开眼,眼前的世界在她面前不停的晃动,外面已经天光大亮,明晃晃的光线就这样肆无忌惮的趴在她脸上,让她一时如坠云雾中。 我是谁?我在哪儿? 她闭上了眼睛慢慢想了想,嗯,好像想起来了。 昨夜,一阵风吹散黑雾,她瞪大眼睛看着祭台上。 祭台上,趴伏着颜色各异的四个人形,已是死生不知。 “习此术的术者从无一人存活”,王爷的话在耳边盘旋回荡。 来福他?来福他? 心里的野兽终于压不住了,她一声狂呼“来福————” 下一秒,她就打算攀过金台跳上祭台,却忘记了,她丝毫不懂武功,她只想飞到来福身边,好好确认下他的状况,然后,她就人事不知了,料想,定是墨哥哥将她拍晕了吧。 她摸着后枕骨,“嘶——,墨哥哥的手可真重。” “醒了?”一个凉凉的声音响起。 “哎呦”,安齐被吓了一大跳,摸着脑袋慢慢坐了起来,王爷正在旁边静静喝着茶,满脸的凝重。看到安齐坐起,接着又换成了惯常的狐狸鄙视脸,“啧,你这丫头,真心没用,处处扯后腿,赶明儿跟冯墨去学点防身术去。” “啊?”安齐仿佛没有睡醒,傻兮兮的将王爷望着,仿若痴呆。 “啧,擦擦口水,看你这一脸蠢相,放心,没死”,毒舌王爷火力全开。 “嚯,王爷这是怎么了?一大早的,这么大火气?”安齐腹诽,她昏了以后自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王爷已经半宿没有睡着了。 不过,没死?王爷是说来福? 昨夜雾散后,祭台上趴着四个形态各异、颜色不同的人形,看来这血月的威力确实不可小觑,这几位祭司就算不死也是重伤吧?尤其是这掩月的祭司,算得上是千百年来数一数二的天才了吧?为了一场小小的选拔,把自己的命搭上?可惜,可叹,可怜! 然而下一秒,还没等王爷叹完,那西南角上的黑袍人略略动了动,而后双手撑着地,挣扎着爬了起来。 竟然没死?王爷瞪大了眼睛。 但那祭司确实受伤颇重,站起来后仍然摇摇摆摆的,就这样一步一踉跄的朝西北角走去。 那西北角上原本的群青袍子祭司此刻已经被扭成了一根儿青白相间的“麻花儿”,料想全身骨头应是尽数折碎,如此反人类的姿势下还能存活的话,那这祭司简直就不是人了,当然,现在他也已经不能算个“活生生”的人类。虽然隔得颇远,但是自诩目力超强的王爷还是看到了,那祭司的面具从中间被齐齐切成对称的两半儿,掉落在他已经没有人形的身体前方,眼睛大睁着,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永远定格在了他青白的脸孔上,七窍流血尚未凝固,看起来,他生前也应是个颇为清秀的少年,可惜啊可惜。 而那黑袍祭司却是直直朝这个已经不能算是人的“麻花儿”走了过去,就在离“麻花儿”三步远的时候,祭台上又凭空冒出了另一个黑袍人,站在了“麻花儿”与掩月祭司之间,脸上遮着赤红的獠牙鬼面,是那个被称作“哈登”的主祭。两个黑袍人就这么静静的对峙着,天上的圆月也已经恢复了原本清亮的色泽,照着祭台上这安静又诡异的一双人影。 未几,那主祭回身抱起那团群青色的“麻花儿”,又如烟一般消失无影。 那黑袍黑面的掩月祭司俯下身子,捡起了地上那两瓣儿面具,静静凝视了一会儿,那面具在他手中慢慢碎成了齑粉,随着夏夜的微风四散无踪。 幻术解除,祭台上一切都恢复了原样,包括那口烧得通红的铁锅和那堆熊熊燃烧了近一天的火焰,俱是原先那种冰冷的样子,哪里有什么炎火盛典? 一场幻梦罢了。 王爷冷哼一声,正欲转身离开,那黑袍人却突然转身面对着他们一行人,黑色面具上白月牙散发着森森的光,他就这样静静看着王爷和他单手打横抱在怀里的少女。 末了,王爷的桃花眼儿一挑,嘴角咧出一个轻蔑的笑,带着他的护卫,转身离开了。 有意思,也是许久未曾被人这么挑衅过了。 王爷的眼睛里燃烧起了熊熊火焰,既兴奋又愉悦,仿佛一只饿极的狮子终于寻到了猎物一般,饥渴难耐。 “丫头,醒了吗?醒了就收拾下,我们走。” “啊?走?去哪里?” “搬家。” 王爷扔下简洁的几个字儿,就施施然打开门走出去了,留下一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安齐在那儿发愣。 搬家?好端端的,搬什么家? 好在安齐一向没什么可收拾的,起床洗漱半天就准备跟着王爷走了。 从天字号房往下走时,安齐还颇有些舍不得,毕竟住了好些时日了,尤其是二楼,拜王爷所赐,安齐此生没吃过这么多不知道名目的可口饭菜,同样拜王爷所赐,九天楼的厨子几次欲离职最终被掌柜的用双倍高价留了下来,这么想想,这厨子倒是应该感谢王爷才是,毕竟,像王爷这么难伺候的人,这个世上其实并不多。 但是,从二楼往下而去时,安齐再次发现了,原来她着实还是见识太过鄙薄。二楼靠窗座位上,他们一行四人的常用座上,坐着一个很美的少年? 不怪安齐诧异,这人生得着实雌雄难辨,很是美丽,高鼻深目,琥珀色眼瞳,肤色瓷白,发色乌黑,那头发也不是安齐和王爷这般水滑的长直发,而是卷卷曲曲的一层发卷——这是一个典型的西疆美人,不同于来福美丽但依然可见少年气息的清秀,也不同于王爷娇艳但略带邪气的妖娆,是实打实的一个长相异域又完美的美人儿,而且是个颇为富贵的美人儿,一身松石绿的天丝锦袍已是价值不菲,何况他颈间还挂着一长串上好的青金石串,两只手上亦是玛瑙朱翠相环绕,一股浓浓的暴发气息扑面而来。 只是,这美人儿此刻却是很不美人儿范儿的挑剔着九天楼的饭菜,“这叫烤羊排?你们这叫挂羊头卖狗肉,一点羊肉味儿都没有,嫩的跟豆腐渣一样,还敢要十两?喏,还有这个,珍珠鸭舌羹,哪个白痴跟你们说的要用两岁的鸭舌?那都老得嚼不动了好吗?” 那个美人儿口中的“白痴”正要下楼,闻听此言,一转身,朝那桌子走去,掌柜的一抬头,切切实实抹了一把汗,我的天哪,真是流年不利,怎么净碰见这种难缠的主儿啊,在这一瞬间,胖胖的掌柜决定了,以后这个靠窗的座位必须撤掉,风水着实太差了。 只见那难缠的王爷悠悠开了口,“这位小少爷,刚刚您说这烤羊排太过嫩?这个您可真是冤了掌柜的了,我中原人不比那茹毛饮血的蛮荒之地,一道上好的羊排要经过腌渍蒸煮扒等等十多道工序,方才能呈现如此美味,此乃文明之果,难道小少爷竟不知?还有这鸭舌羹,一岁的鸭舌做来,无论火候如何终是欠了些许劲道,要是到了三岁,那鸭舌又柴到干涩,唯独这两岁的鸭舌,肥瘦适中,如人之盛年,比之黄口小儿不是有味道的多?” 周围的食客皆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那胖胖的掌柜在一旁憋笑,只觉得这挑嘴的王爷果然没白挑嘴,是够毒的,只欺人是番邦外族。 却不料,那美人儿被毒舌王爷明里暗里损了这一回儿也不着慌,慢条斯理看着王爷答道:“羊入虎狼口当以生血为佐料,那虎狼势必猛,若是经过十几道工序细细做出来的,怕是只能用来饲喂猫狗,既是猫狗岂能与虎狼相提并论?还有这鸭舌,老则朽矣,过犹不及,幼嫩时既然难吃,再虚长些时日也只不过是雪上加霜罢了。掌柜的,换菜。” 王爷被噎了一噎,没想到这少年看起来虽是番邦异族,却如此伶牙俐齿? 安齐倒是在一旁看足了戏,头一次见王爷吃瘪,她心里好生暗爽。 王爷咬了咬牙,正欲再次反唇相讥,却闻一个声音有如天籁般打破了这一室尴尬,来者冯茗,在王爷身后恭恭敬敬的说道:“老爷,我们该出发了,再耽搁下去就误了吉时了。” 王爷闻言,一双桃花眼儿一瞥,一声冷哼,扭头竟然走了。 留下那个绿衣少爷仍然在那儿不紧不慢继续挑着菜。 这死小子,真讨厌。王爷一边恨恨想着,一边上了马车。 第53章 安齐仿佛已经好些日子没有见过冯茗了,当马车停在一座宅第面前时,安齐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替王爷办的事儿是这个啊。 安齐跳下马车,看着眼前的一座小小的宅院,有黑色的大门,上挂着一个牌匾,书“冯宅”。 “啧,你从哪儿找的这么寒酸的院子啊?”王爷一下马车就开始了毒舌,看来是被刚刚那小子气得不轻,一口恶气儿还没消。 “回王爷,您说过我们此行不宜招摇,而且又不能太低调,不能远离城区中心又不能太过靠近闹市,我四处找寻了一番方才定了这个,您看,院子西侧不足二里地便是祭祀的广场,院子东侧不足百米是赤霄从四品大员姚仆射的宅第,往前行约二里多些便是闹市,生活很是方便,关键是”,冯茗一边说着一边推开大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而且这价格实在是很合适啊。” “我看,最后一条才是关键吧?”王爷斜睨着冯茗。 “王爷您这么说也没错”,冯茗好脾气的笑着回答,跟着王爷走进了宅子。 这是一座普通的二进院落,果然如冯茗所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个小小的院落辟出了一个小小的花园和小小的池塘,池塘旁也有一个小小的凉亭,后面是三间面南背北的房屋。安齐不禁想起了曾经的安宅,那四时花木满开的大花园和曾经有爹有娘的主屋。 “而且,这院子我稍微改造了一下,还有惊喜哦”,冯茗继续献宝。 众人跟着他走到池塘边,那小小的池塘边有一个圆圆的小石凳,冯茗伸出双手抱着石凳往左一拧,那池塘中心的水突然往两侧分开,周围的水瞬间拔高,接着静止,如同被一只强有力的手摁住了一般,那池塘中心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暗门,冯茗走在前面,往下一推,暗门下面出现了一道黑漆漆的台阶。冯茗打着了火折子,领着几人走了下去。那暗门在他们背后悄无声息的关上了,流水声重新覆盖了他们的头顶。 台阶下面是一条同样漆黑深长的隧道,但略低矮些,像是为安齐量身定做的一般,冯茗三人的身材皆需低头俯身而过,娇小的安齐却能毫无压力的昂首阔步。只是这隧道有些长,王爷三人跟着冯茗左拐右弯,中间还见到了两三个土洞一样的地窖,嵌在地道的廊壁中。 “这是以备不时之需的用品”,冯茗好脾气的解释道,然后领着众人走了又约大半个时辰,终于又看到了一处同样的台阶,众人爬了上去,打开了暗门。 小门上面是一方深棕色的松木地板,地板上方是一个,床底板? 几人从小门中爬出,皆用一个颇为不雅的驴打滚姿势从那床底板下滚了出来,自命优雅的王爷,此刻脸色已如火山濒临爆发,极其难看,“冯茗,解释下吧?” “是,王爷,此处乃是西厢房,也是预留给安齐的房间。整个地底现在其实都是贯通的,最后将暗门落在这里,是为了防备意外发生时,不会武的安齐能有逃命的通道。” “哼,自作主张,我说过让她住这里吗?” “王爷明鉴,一共三间屋子,总不好让安齐与我们兄弟二人挤一处吧?”冯茗依然是那副招财猫的笑脸。 王爷鼻子里冷哼一声,不置可否,打开门走了出去,冯墨紧跟而出,冯茗落在背后,温和的抚了抚安齐的头,“从今天起这就是咱们家了,快看看你的房间,收拾下,看看还有什么需要的?” 安齐愣愣的点了点头,“家”这个词,像是一记温柔的拳头,击中了她心底最柔软的那处伤疤,许久,她都不曾有“家”了。 而今,一群漂泊的人聚在一起,重新的,组成了一个“家”。 来福说过,王爷这些年一直形同流放,是否,他也是在寻找一个可以心安的歇脚之地呢? 安齐默默的擦掉了眼角的泪,转身开始收拾房间。 许是一直跟在事儿妈的王爷身边,冯茗的品位也是极好,给安齐收拾的这个房间乍看起来不像女子的闺房,没有锦缎纱帐玉罗香,也没有轻云红丝脂粉酿,但却别有一番玲珑古雅书卷气,床柜书台尽皆精巧又厚重,雕着九瓣莲,连那盏台灯也是一盏同样雕花的莲灯,旁边一个牧童香台悠悠挑着一股倒流香,满室萦绕着清新的紫檀香味儿。东墙壁上嵌着的书架落地而起,直至天顶,里面满满的都是典籍,让安齐很是滞了一滞,素日里真心不知道,原来王爷出行都是如此大张旗鼓。这个房间,很像爹当时的卧房,只差一根洞箫了。 安齐从行李中翻出了那根胳膊一般粗的“打狗棒”,轻轻的抚着,如今,我们终于有个“家”了。 晚膳过后,安齐顺着小院满处溜达,看看她的“新家”。此时五月中旬,百花已落大半,西院墙的那排排新竹轻轻摇动,空气中清新的草叶味儿更胜花香,让人身心俱沁。 盛夏已至啊! “过来坐坐吧!”小院深处一个神出鬼没的声音,吓得正欲伸个懒腰的安齐一口哈欠噎在了当场。 “王爷啊,不带这么吓人的”,安齐一边抱怨着,一边从小院另一侧走进了小凉亭,王爷正在对月举杯,轻酌。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啊……”,王爷略显醉态。 “王爷……昨夜……”安齐憋了一天,总算找到机会与王爷独处。 “嗯~?昨夜?我说,安齐哪,好歹名义上我也是你的义父啊,你不觉得,此情此景,你如此含羞带怯的挑逗为父我,是为大大的不妥吗?” 安齐的脸“腾——”地一下子红了,“你个老不正经的糟老头儿,谁有空挑逗你?快说,昨儿那比赛到底怎么了?” “什么?老头儿?你竟然称呼如此美貌绝伦、秀掩古今、风流倜傥、潇洒飘逸的本王我是糟老头儿?苍天呐,我这是收了个什么孽障啊……”王爷一阵夸张的捶胸顿足,安齐一脑门子冷汗,这二百五,又开始了。 “好嘛好嘛,我说错了,我最美貌绝伦、秀掩古今、风流倜傥、潇洒飘逸的义父大人,能否将昨日战况告知一二,孩儿感激万分!”安齐一个长揖鞠到底。 “这嘛,还差不多”,王爷的变脸快过翻书,“你放心,你担心的人没事儿,大概除了藏风的祭司死了之外,其他三人都只是轻重不同的受了内伤。” “那……” “下一场比赛是七日后,五月二十二。祭司选拔共三轮,分别比拼‘幻’、‘蛊’、‘毒’,每轮周期为七日,每次淘汰一个候选人,三轮比赛后只余一人,也就是当之无愧的主祭继任者。这种比赛本就残酷,死伤都在预料之中,或者其中有人选择不战而退,那样也不是不可以。” “那,下一场比的是什么?” “如果赛制参照以往的话,应该是比‘蛊’。我是说,如果今年没有任何变数的话。” 王爷放在唇边的酒杯顿了一下,他突然发现,自己好像遗漏了一些什么。 今年的比赛又将何去何从呢? 好戏开锣了! 王爷唇边绽出一个贼笑。 第54章 五月二十二日,午时三刻。 从五月十七日开始,赤霄终于正常的进入了它早就该进入的梅雨季,天空一片灰蒙蒙的,日星隐曜,霪雨霏霏,那潮润之气氤氲,骨若蒸透,连安齐一介海边生人都直呼难熬。此刻,金台上一如七日前,达官显贵们尽皆打扇扑蝇,汗流浃背,这其中只有孔雀一般的王爷高昂着头,浑一副潇洒自若的仙人派头。 “我的天哪,这赤霄简直要热死人啦,比呆在我们的黑戈壁还难受。”一个大嗓门突然出现在安齐等人身侧,定睛一瞧,冤家路窄。 这不是七日之前那个绿袍美人儿吗? 只见这美人儿大喇喇的挤到了王爷身边,毫不客气的说道,“兄台,借过,这儿的视野好像挺好”,他比王爷略矮些许,一抬头,“呦呵,这不是老鸭舌吗?真有缘啊!” “噗……”安齐在旁边喷了,冯茗好心的拽了拽她的衣袖,满脸上,看得出也是在憋笑。 王爷此刻面沉如锅底,正欲张嘴回敬几句,却见那美人儿一伸左手,朝王爷打着招呼:“我叫努尔阿洪·尧里瓦斯,从天山来,你可以叫我努尔,兄台高姓大名?还有这几位是?” 王爷双唇紧闭,目不斜视,看来,那口恶气儿还没消下去。 招财猫一样的冯茗上前一步,握住了那自来熟的美人儿左手,寒暄道:“我们家老爷姓冯,这是我们家少爷,我们是从青阳来的珍珠客商,路过赤霄,正巧遇见这难得的选拔大赛,就来凑个热闹,小兄弟一个人?” “是啊,我阿爸给了我不少宝石玉器,赶我来中原贩卖,刚刚走到赤霄,听说这盛会很是精彩,就花了双倍的钱买了票,结果,没想到,这破天儿,热死人了!” 果然是个有钱人家的大少爷,不识稼穑,不晓辛苦,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一张金台票价值几何?足够普通庄户人家一家五口生活两年了,这大少爷细嫩的小手一挥,就出去了双倍,安齐默默在心里鄙视了下美人儿,连带着那张好看的脸似乎都打了不少折扣,安齐与王爷一样,目视前方,心里不期然的开始紧张了起来。 就如七日前那般,赤鬼面祭司走上前去,一挥手,那火焰又点着了柴堆,只是,这次的火焰是蓝色的,一如鬼火,看起来,竟颇为阴森。周围的黏湿空气似乎冷了几分,安齐背后的一身黏汗瞬间变凉。 而后,黑白红三色祭司又分别走向原先的角落,只余西北一空角。 如果说,幻乃巫者基础,那蛊,便是巫者主业。这七日,安齐并未找过来福,她知道来福一定是受了极重的伤,而她除了让他分心,什么都做不了。就如此刻,她只能眼睁睁看着来福生死相搏,却无力相帮,安齐再一次为自己的无用感到了挫败。 她抬眼看了下天空,乌云遮蔽,雷声隆隆,是个醒蛊的好日子。 “咔——嚓——” 一道闪劈了下来,那雷声如擂鼓般跟着紧密的敲了起来。 突然间,祭台之上,如暴雨般,从天而降了千万蛊虫。黑压压的一片,满满的将祭台铺完。祭台之下,原本围观正兴的民众见状,“呼啦——”一下,作鸟兽散了,只余下小部分好奇心大过命的仍在仰头观望。 蛊阵发动了。 分不出是谁家的蛊虫,不辨东西南北的四散乱飞,看这情形,竟似毫无章法的乱斗一气?而那三角处的祭司,也渐渐被这黑压压的一片埋了起来。 来福,安齐闭上了眼睛,默默在心里祈祷着,爹,娘,愿你们在天之灵可以保佑来福。 一只爪子搭上了她的肩膀。 正是那自来熟的天山少爷努尔。他见安齐双目紧闭,只当她害怕,于是走到安齐身侧,大喇喇的伸手过去,一揽她瘦弱的肩膀,另一只空着的手豪气的一拍自己的胸脯:“放心,有哥哥在,这点儿蚊虫还伤不着你。” 话音刚落,站在安齐右侧的王爷突然右手成拳,直直朝努尔的脸上冲去。 努尔大惊,急忙伸出手格挡,奈何王爷手势快如闪电,又幽冷似风,那努尔终是慢了一拍,“糟了”,刚刚这么想着的时候,那只仿佛带了千斤重的拳堪堪停在他高挺的鼻梁前,拳风带起,“呼啦”一下吹开了他前额的卷曲刘海。 “你!”努尔到底是少年人,看着眼前这老鸭舌突然发难而自己竟然没反应过来,那火气“蹭”地一下就烧到了脑子。 王爷却不紧不慢的在他的鼻梁前伸开了右拳,拳中,一只三寸长的七彩蜈蚣扭拧着,断成了三截,那密集的七彩百足就这么嚣张的在努尔眼前张扬着。 努尔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 “你是不是该谢谢我呢?”王爷凉凉的声音响起,“如果不想变成个蛊人,麻烦你,现在先闭嘴,我们家少爷我们自家当然能够护卫得了,不劳您操心!” 王爷终于扳回了一城,心情好生舒爽。 他斜睨着眼前这傻了的少年,哼,乡下土包子,真没见识。 却不想,“土包子”努尔下一秒就反应了过来,把安齐往旁边一拨,几乎扑到了王爷的身上,一双手紧紧握住王爷的右手,“大哥,您这手太厉害了,教教我吧?不对,您收我为徒吧?师父在上,请受小徒一拜”。 “啊???”旁边围观三人组集体石化,怎么也料想不到,会是这种神展开?那被“土包子”黏上了狂摇的王爷也没好哪儿去,被那小子摇的一阵头晕。这傻小子,看不出这是腹黑王爷故意阴你吗?他为何自己不施展也不让许冯墨施展泡影?不就是为了吓唬你这傻小子吗?这傻子竟当真是个忠犬?原来,奇葩吸引体质果然吸引的净是奇葩,石化三人组此刻默默的就该问题达成了共识。 “我说,你没中蛊吧?” 王爷在傻小子摇晃自己的间隙,终于找回了一丝丝理智,有些无力的问道。 “蛊?应该没有吧?我现在没有任何感觉啊?” “……”石化三人组继续无语中。 “台上的三位祭司可真失败,三个人加起来都不如王爷一个人,一拳就蛊惑了这傻缺”,石化三人组默契的同时摇了摇头。 祭台之上,已然被毒虫隐没的三位祭司仍在殊死搏斗。 不知是否是错觉,安齐觉得虽然祭司们仍被埋在深处,但那祭台上的毒虫却比那万虫齐发时少了许多。 “你没看错,蛊王就要出来了。”王爷摁着那哈巴狗一样的努尔的脸,不让他接近自己,顺便回答了安齐的问题。 第55章 惊雷阵阵。 祭台上正在疯狂撕咬的万千毒虫更加疯狂,那细细密密的嗫咬之声四起,加着各种低哑的嘶叫,震得众人头皮直发麻,是真的,瘆人哪。 安齐回头四处张望,果然,这金台上又只剩了他们不怕死四人组加一只正黏着王爷不放的美人儿犬努尔,王爷有些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眼前瞬间蒙上了那层七彩的薄膜,此即,泡影。只见一个个细碎的虫尸飞过,撞在泡影之上,激起了层层七彩涟漪,而后又被弹飞了出去。那美人儿一见王爷身形不动之间就变出一朵七彩泡泡,而且那泡泡还自带苍蝇拍功能,更是崇拜得不得了,“师父师父,这是什么功夫,也一起教教我行不?” 王爷扶额,“再说一次,我不是你师父,拜师呢,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 “我知道,你们中原人讲究最多,不就是拜师礼吗?等看完这场我就去准备哈!”王爷话音未落就被打断。 “哎……唉~”,一声长叹,一贯以不要脸著称的王爷碰上脸皮更加厚实的美人儿努尔,只余摇头叹息,无奈啊无奈。 祭台之上,却没有金台中那般轻松。那万千毒虫如同黑云压境,密密麻麻覆盖着整个祭台,连那隐隐的蓝色火焰似都被遮蔽无余。但渐渐的,毒虫最为密集的中心区域开始变得稀疏起来,但是那悉悉索索的噬咬之声却越发尖利诡异,如一根钢丝一般贯穿头颅,冯墨又一步上前,摁住了安齐的双耳。 声音越发响亮,但毒虫却越发集中,渐渐的,祭台四角上的毒虫仿佛受了蛊惑一般,疯狂的往稀疏的中间地带聚集,那祭台四角便如潮水落去一般,渐渐的显出了祭台原本的白底色,只是上面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各色样诡异的虫尸,还有些黄黑夹杂的虫尸液。 “好恶心!”美人儿努尔嘴巴一咧,给出一个中肯的评价,其余众人不约而同的点头。 安齐觉得,早上吃了点肉菜是非常不智的一件事儿,她现在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呃——呕——”,却是那美人儿努尔一个箭步跑到了金台里侧,一阵毫不顾及美人儿形象的狂吐,直吐到胃壁空空,胆汁横流了才罢休,安齐在一边看着,突然就觉得,一点儿都吐不出来了。 祭台之上,那密集在中间的蛊虫开始渐渐分化成三拨,细看之下,应是三位巫者在用精神力量催动炼化各自的蛊王。三位巫者也皆是一身虫尸汁水,黑袍祭司尚好些,那红袍和白袍巫者身上的袍带已经尽数被染成黄黑,再看不出原先的底色了,但是三人依然稳定的盘坐着,宛如禅坐,又似神游。 随着噬咬之声渐渐消失,那祭台中间已是一片狼藉,堆成了一个小山,在这一片狼藉的虫尸山上,立着三个体型庞大的,怪物? 是的,怪物。 “竟然是金蚕蛊?还有五步蛇和万彩蛛?”一直毫无美人儿形象在耍宝的努尔突然愣了。 “没想到,你这土包子也认识金蚕蛊?”王爷终于逮着空正常了些。 “这个也是巧合,我曾听族里的老人们说过,金蚕蛊乃是万蛊之王,一旦中蛊无药可救,它一旦侵入身体,十日内便会吃光肠胃,而且这金蚕本身就是个打不死的怪物,水淹不死,火烧不化,但是老人们只是说,这金蚕通体金色,有如铜皮,却没说过……” “却没说过,金蚕能长得如此大是吧?” 努尔点点头,“这南疆一带,果然能人异士众多啊。” “能人异士?呵呵,小子,怕是你没见过什么能人异士吧?这些,不过是些妖人邪术罢了。” “可是,妖人邪术也是会死人的啊!”美人儿突然变得很是正经,直视着祭台上那个有如瓮一般粗大的“金蚕”。 那“金蚕”果然有如黄金铸成的一般,金色肥硕的身躯懒懒盘着。安齐一直觉得,蚕宝宝是很可爱的一种生物,却没想到,放大了万倍后的蚕宝宝竟是如此,狰狞。它一张嘴一个嚼动,安齐似乎都能看到它口中的白牙森森,有如利剑,她不自禁的抱紧了自己,这货,已经不能称为“蚕”了吧? 但是在看看它对面的那只更加硕大的蛇,和那个大如安齐房间的、八只脚爪上的毛都似乎能数清楚的七彩蜘蛛相比,这看起来软乎乎的金蚕还是可爱了不少。 三只蛊王,有一只必亡,淘汰赛的规则,原本就是这样。 可是, “哪只是哪家的啊?”美人儿问出了安齐的心声。 “这……”王爷被问着了,又不是我炼的,我哪儿知道啊? 但是安齐的直觉却告诉她,那只万蛊之王的金蚕不是来福的,而眼前这条硕大的蛇怕才是,而这蛇,恐怕也不是什么五步蛇。 安齐远远看着那巨大的蛇信隐隐,这蛇外观如一般水蛇一样,青绿交织,并非有剧毒的样子,只是蛇头上方的双目之间有一条赤红的血线直贯而下,直到蛇嘴边,那蛇嘴周围是漆黑的轮廓,如同人的嘴唇一般形状,仿若二八佳人初画唇线,原本是血盆大口的,却不小心画成了个樱桃小口,这朵小黑唇将这原本杀气深重的狰狞长相给带的,莫名的,幼稚又搞笑,这个,大概就是来福说的黑唇蛇吧,她忆起当时来福的表情,“噗嗤——”一声也笑了出来,这货,确实是来搞笑的。 旁边那位万彩蛛可没这位长相这么萌,那花花绿绿的外衣就显示着,老娘很不好惹。当然安齐也不知道,这位万彩蛛是个姑娘还是个公子?只是觉得这么招摇的装扮,除了王爷这种不怎么正经的爷们儿之外,怕是没哪个公子愿意尝试,而这个,她猜测着,应该是那位红衣绿面的追花祭司的。 此刻天越发阴沉,雷声已经响彻一下午,却迟迟不肯落雨,那一声声的闷雷敲打着为数不多的旁观者,也让安齐的心里跟着打起了鼓。 她仰头看了看天,乌云越发密布,时辰已不分明。 来福…… 第56章 天空中,一个霹雳带闪,直劈而下,雷声突然大作,“轰隆”一声,在安齐他们头顶上炸裂,安齐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哆嗦,抬头看着天上的血红闪电。一回头,那长相蠢萌的大蛇发动了进攻,目标竟是那万蛊之王的金蚕。 却见,那蛇的脸面虽滑稽异常,但是身量却是金蚕和彩蛛加起来的三倍,其势亦勇猛非常。蛇尾一个扫摆,将那尸山瞬间打出一条深沟,金蚕“嘶嘶”鸣叫着,咕噜咕噜的滚下了尸山,接着转过没有脖子的头,对着大蛇狂吼,其实也是“嘶嘶”叫着,毫无震慑力,这货怎么这么可爱?安齐有些飘了。 而一转头,却见那生着8条腿的万彩蛛早已无比灵活的蹦下了尸山,远远瞅着互相敌视的大蛇与金蚕,准备伺机而动。 大蛇高昂着头,吐着长信,对空“嘶嘶”长鸣,金蚕在下方“嘶嘶”回应,如同一个被气着了的小胖子,两个蛊王互相对峙着,你来我往打着嘴炮,却无一方准备攻击。 远处那瞅了许久的万彩蛛终于忍无可忍,一个猛扑,趁着大蛇再次昂头高呼时,借着风劲儿扑到了大蛇的七寸处,八只脚爪如铁钩一般嵌入大蛇的厚皮,一张血口,利齿俱现,狠狠咬住了那大蛇的七寸,着了。 大蛇吃痛,嘶鸣怒吼,蛇头疯狂的左右甩动,长长的蛇尾将祭台拍得噼啪作响,那万彩蛛竟如生在了蛇皮上一般,越发牢固,一眨眼间,蛛丝儿已经一圈又一圈将大蛇的颈子缠住,远远望去,像是戴了一抹白围脖,配上大蛇那张晚娘脸,很是相得益彰。 安齐却笑不出来了,来福在上一次比拼中是否伤得太重了,所以这次特别急进?眼见大蛇陷入了困境,安齐越发着急。 有句老话说的好,怕啥来啥,安齐正在着急,一边暗暗祈祷,大蛇快点甩脱那大蜘蛛,一边祈祷着,金蚕千万别去趁火打劫。 奈何,事与愿违。那金蚕已经跟大蛇吵了一会儿,见大蜘蛛发起进攻,就在旁边蚕视眈眈了许久,见大蛇与蜘蛛争斗越发焦灼,金蚕逮着机会,“嘶嘶”吼着也扑到了大蛇脖颈处,使劲咬住了,不放。 好蛇架不住俩帮手。 眼瞅着,那大蛇的摆动越来越弱,金蚕毒入体,大罗仙难医,何况它只是一条长相有些滑稽的蛇而已。 于是挣扎到最后,大蛇的头软软垂着,显然已是油尽灯枯,轰隆一声,瘫倒在了地上。 大蛇死了,来福败了。 安齐哭了。 眼泪如豆粒一般,一颗颗从她眼睛里滚了出来,她只是无声呐喊着: “来福,来福,来福……” 站在旁边本来黏着王爷不放的美人儿努尔,一转头看见安齐在无声的流泪,很是仗义的伸过手去,一撸安齐的肩膀,把她揽在了怀里,豪气万丈的安慰她道: “哭什么哭?哭得跟个娘们儿似的,哥哥看着怪难受。男儿有泪不轻弹,收住了,别让人笑话。” 闻听此言,安齐更加难过,终于放开了嗓子嚎啕痛哭起来。 王爷与冯茗在一旁啼笑皆非的瞅着这一双活宝,一时间众人皆忘了抬眼去看看祭台之上。 那大蛇轰然倒地之后,祭台上突然漫生了一层灰蒙蒙的薄雾。金蚕与万彩蛛合力咬死了大蛇后,已是精疲力尽,却在薄雾突生时又支楞起了全身。 危险的气息,渐渐靠近。 突然,万彩蛛一个飞扑,借着薄雾轻烟遮蔽,八只蛛爪如尖刀利刃般闪着寒光,划开雾气,直冲金蚕而去。 “叮——”刀枪不入的金蚕外皮金光一闪,将大蜘蛛的偷袭反击了回去。 那万彩蛛一击不中,已知落了下风,转身就欲逃窜,却不料,身后的金蚕大嘴一张,“呼啦”一下子,从口中喷出了一股白色丝线。 这个世上,能吐丝结网的不是只有蜘蛛,金蚕丝其韧性和粘度犹在蜘蛛之上。 却见那仓皇欲逃的蜘蛛最后的两只后脚和肚腹皆被金蚕吐丝缠住,狼狈的粘在祭台上,死命的挣扎着。不远处,胖子金蚕擦着地,一扭三拐的慢慢接近了垂死挣扎万彩蛛。 情势已是万分明朗,万蛊之王的金蚕,终于,笑到了最后,围观众人甚至能看出大蜘蛛那双黑漆漆的小眼儿中射出的绝望,下一秒,金蚕接近了万彩蛛,轻轻一张嘴,咬破了它的肚腹。 东南角处的红衣祭司突然“噗——”地一声,一口鲜血喷在身前,脸上的绿色面具也“哗啦”一声掉在了地上,她使劲咳着,金蚕蛊,果然名不虚传,她不甘心的擦着嘴边的血丝,奈何败局已定。 胖子金蚕趾高气扬,虽说只咬死一个即可,但是,这实力超群的金蚕同时解决掉了两个可怕的对手,不由得它不骄傲,一张没有脖子的胖脸高高昂起,“嘶嘶”狂笑着。 然而,帅不过三秒。 一阵腥臭的阴风刮过,薄薄的灰雾中,一个不明物体横扫而过,从背后将金蚕狠狠甩了出去,金蚕“吱——”地一声,被卷上了天,接着又重重跌在了冰冷的祭台上,昏了过去。 那东北角的白衣祭司也如半盏茶之前的红衣祭司一般,一口鲜血柱子一样喷射而出,脸上的紫色面具也跟着摔落在地,露出了里面的真颜。 竟然是一个,极美的少女。那皮肤白皙的近乎透明,只是激战过后,双颊和嘴唇俱是一片苍白,一双妩媚的凤眼儿衬在那张巴掌大小的瓜子脸上,更显楚楚可怜。只是这双凤眼中满是愤恨,原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远处嚎啕痛哭到兴头上的安齐也突然收了声,只是大张着嘴巴看着祭台上。 转瞬之间,风云变幻。 那层薄雾慢慢散去,祭台中央一个更加巨大的庞然大物傲然挺立。 是一条通体碧绿的大蛇,体型较刚才那只更大了几分。只是脸上仍然有那条血红丝线和那个搞笑的樱桃黑唇。 还是那张晚娘脸。 薄雾散尽,众人才看清楚,那轰然倒地的,不过是一张巨大的,蛇蜕。 这晚娘脸的蛇怎么跟来福一样蔫儿坏啊,偏在这节骨眼儿上蜕皮? 你还我眼泪,安齐心里的小火苗“噌”地一下子烧起来了,直想飞过去,狠狠甩那死小子两巴掌。 然而,之后,那碧绿色的大蛇和摔昏了的金蚕还有已经死透了的万彩蛛全都如雾一样飘散,那黑衣祭司伸手抓起身前的一条小蛇塞进了衣袖,那白衣少女也恨恨的瞪了黑衣祭司一眼,拾起身前的什么物事,也塞进了衣袖,一转身,白衣少女和红衣少女都消失了,唯独黑衣祭司还留在祭台上,轻轻转身,看了看安齐所在的方向,点了点头。 “原来是幻蛊啊!七日之前刚刚受了那么重的内伤,如今又用幻术催动蛊斗,这少年的内力,真是深不可测。” 王爷抚着下颌若有所思。 一旁的安齐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涕泪横流的笑着,这死小子,又被他吓了一大跳。 不过还好,他还活着,而且还进入了下一轮。 安齐仰头,不知道什么时候,乌云已经散开了,赶在了,逢魔时刻之前。 真是太好了。 第57章 安齐是在一阵“哐哐”的砸门声中醒过来的,此时刚刚卯时三刻。 “茗儿,是谁啊?”隔壁屋的王爷拖着长腔,慵慵懒懒的问道。 冯茗尚未回答,只听大门外一个高八度的声音隔着院墙远远传来:“师父,师父,是我啊,快开开门哪!” 王爷顿了一顿,继续用四平八稳的调子吩咐着,“赶他走。” “是,王爷。” 然而下一秒,一阵绿色旋风“呼——”地一声刮进了小小的花园,看来,冯茗赶人失败了。紧接着,一股黑风刮过,“叮——”一声,金铁相交的声音,冯墨一把黑剑伸出,抵着一个金色的圆环,那圆环的主人嘴里仍不停絮絮叨叨: “师父师父,是我啊,你赶错人了我是来拜师的,你让这哥们儿放行好吗?我……” 冯墨不待他说完,黑剑后撤重新击出,又是一阵“叮叮当当”,如同曾经街角的王大头打铁,很是嘈杂难听,吵的安齐的头一阵阵的疼,她无奈的爬起来,打开了门,花园里,一黑一绿两条人影仍在缠斗,那绿衣美人儿一看见安齐,赶忙调转朝安齐的方向奔去,后面夜鹿的黑剑如鬼魅般寸步不离,美人儿一边躲避一边熟稔的打着交道: “喂,小兄弟,你身体好点了吗?” 安齐一阵无语,心说,你这二百五,真是该,绣花枕头一包草,墨哥哥打的好,赶走这傻缺。 昨日傍晚,一场幻蛊比斗之后,追花祭司被淘汰,好在并无人死去,安齐大松一口气,跌坐在了地上,满心里,都是高兴。那美人努尔一低头,“啧,小兄弟,你这样也忒怂了点儿,就这点儿小打小闹就吓软腿了?” 安齐一个大白眼儿翻过去,正欲反唇相讥,却听王爷在一旁吩咐,“冯墨,背上安齐,咱们走。” “嗳”,美人儿努尔抢先答应了,正欲伸手去拉安齐,却被一个黑袍男子拦住了双手,那男人生得倒是挺美,就是冷的像天山一样,被他一拦,努尔讪讪收回了手,“兄台,劳您受累了。” 男人冷冷地,不语,背起安齐,跟着王爷往回走,那美人儿紧随其后,等快要走到冯宅时,王爷停下了脚步, “我们呢,是回家,” 一回头,看着一脸无辜的美人儿努尔,“这货跟着干嘛?九天楼在那边好吗?” 努尔丝毫不理会王爷的冷嘲热讽,觍着脸跑到王爷跟前,摇着他的衣袖,“师父师父,我们西疆男儿言出必行,明天就是好日子,我得来拜师,先认认门儿哈。您放心,以后我保证不会将您口味不济、爱吃老鸭舌这种没品的事儿四处乱传的。” 逆着深红的落日,努尔的神情很认真,声音具有穿透力的响彻街角,无比强大,路上归家行人纷纷侧目,这几人唱的哪一出? 反正不管说啥,这位新任的冯宅主人是个口味奇特的怪人是没跑了,安齐趴在冯墨背上一阵摇头叹息,初见他时那般伶牙俐齿,挤兑得王爷都无话可说,没想到今日才多接触了几个时辰,就见他原形毕露了,不知道我们王爷最小心眼儿最记仇呢吗?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果不其然,王爷面沉似锅底,狠狠一掫袖子,一甩头,扭身就往前走去,再不想搭理那二货,那傻缺尤自在背后高呼:“师父,就这么说定了哈,明天我来拜师。” 于是,第二天,刚刚天光大亮,他就来了,并且在这短短的半盏茶时间里就跟冯墨过了上百招。 王爷也已打开门,看着门口赶人的冯墨与来人对战。这少年…… “都住手。” 王爷凉凉的声音响起,冯墨的鹿角剑“啪——”一声收回,努尔手里的圆环也高举着顿在了当场。 “少年,我观你身形动作似皆由名家指点过,且能在冯墨剑下撑满百招,你这武功已然不低,为何非要拜我为师?”王爷慵懒的斜睨着他,“就因为我一拳抓到了一只毒蜈蚣并将其碎成三等份?还是因为七彩泡影?呵……” 王爷唇边绽出一抹讥讽的笑意。 “师父,您真的误会了”,努尔依然高举着双手,撑着圆环, “我是有很多位师父,但他们俱是我们西疆人士,我常常听他们说,中原文化博大精深,有许多我们见都没见过的功夫,其中有人甚至一动不动就可以隔空取物,那门功夫叫做吸灵指,那天那只蜈蚣本来就是被师父这样抓来的吧。我是真的很想学习吸灵指啊,师父您就收了我吧。” “……你为何想学吸灵指?” “我要为我阿爸报仇。前年时,他曾经在一处赌坊输了个精光,他买大庄家开小,他买小庄家开大,将那次要贩卖的玉石珠宝全部输没了,我阿爸一直以为是自己赌运不佳,直到后来才听族里的长老说,中原有种功夫叫吸灵指,可以不动声色的隔空取物,我阿爸是被人联合坑了。” “所以你想学习吸灵指,将你阿爸输掉的东西全部取回?” 努尔点点头。 王爷沉吟半晌,“怕是要让你失望了,我这门功夫不是什么吸灵指,只是普通的小擒拿手而已。” 王爷转身欲回屋关门,“请回吧,慢走不送。” 下一秒,一个绿乎乎的人影挤在了王爷门口,他关不上门了,努尔那张好看的脸上满是哀愁,“没关系的,师父啊,您就收留我吧,我现在真是无处可去了。其实我没跟您说实话,我阿爸赶我来中原没错,可是……” 努尔羞涩的低头,搓搓手,神情忸怩,“可是……在路上,我就把钱花完了,现下带来的珠宝也快用完了,要是我这样回家的话,我阿爸非打断我的腿不可,正好这时候看到了您,我觉得您一定很有钱……” “……” “……” 众人一时皆无语。 敢情拜师事儿小,蹭吃蹭喝才是实情啊? “你也看到了,我买的宅子差不多就花完了我的全部积蓄,它还这么小,一共三个房间,实在没有办法容你住下——” “没关系,我可以跟小兄弟一起住嘛”,努尔欢快的打断了王爷的话头,“有个伴儿,小兄弟一定也很开心的是吧。”努尔言笑晏晏,回头看着安齐,眼神中满是期待。 “那个,我是女的……”安齐有些忍无可忍。 “啊?”美人儿被雷劈焦了,“这不可能,我又不是没见过女人,就从来没见过长成个搓衣板儿的女人……” “王爷,还是打出去吧?这人不但嘴欠脑子笨,眼神儿还这么差,教这么个徒弟我怕您会气死。” “……” “师姐,我错了……” 第58章 “那么,你说说看,你是怎样把你浑身的盘缠都花了个精光的?又打算拿什么来拜师呢?”王爷依然的那副慵懒的冰冷调子。 “咳”,那堵门的美人儿特别土匪的一拍大腿,满脸懊悔,“还不是因为那藏风教?我初来赤霄,就听说藏风教现在赔率超高,已经到了一比一百,我寻思着,要是押着了就赚翻了,于是,我就把浑身上下还剩下的盘缠全压上了,没想到,藏风第一场就输了,哇哈哈哈哈哈……”美人儿摸着头豪放大笑着,头顶上,一排乌鸦飞过。 “然后我想,这么回去,我阿爸一定不会饶了我,然后第二场一开,赔率竟然差不多?我寻思半天,又把那些珠宝大半押了追花教,结果追花也输了,哇哈哈哈哈哈……” “这莫不是个傻子吧?”站在安齐旁边的冯茗悄悄跟她耳语,安齐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总之呢,我现在只剩这么点儿珠宝了,全都给师父,权当拜师了成不?”美人儿往身后一抽,果然背着一个小小的包袱,往王爷房间门口的地上一放,一打开,里面大概还有两把珠宝翠石。一阵微风刮过几片落叶,很是应景的落在了包袱里,众皆无语。 “……你这赌兴大赌运差莫非是祖传的?”王爷揣着手,俯视着蹲在他面前忙忙活活的绿袍美人儿。 “是啊,师父您真聪明。”美人儿一仰头,一脸向日葵的微笑。 “……” “我冯府不养闲人你可知?想留在这里,行,跟冯茗出去做生意赚钱去,还有,冯府禁赌。” “好啊好啊,师父您肯收我就成,我都答应,那吸灵指……” “冯墨,交给你了。” “是。”黑衣侍卫面不改色,转身对着绿袍美人儿,“明天,寅时末”,然后一阵风刮过,黑衣侍卫消失了,“哎哎哎,我住哪儿啊?”一转头,王爷和安齐的房门俱“哐当——”紧闭,努尔咽了口唾沫,我好像,来了个了不得的地方,了吧? 翌日,又是天光大亮,安齐依然被一阵阵凄厉的惨嚎惊醒。 一打开门,黑衣的冯墨手里一杆藤条上下挥舞,那依然一身绿袍儿的美人手无寸铁,左右腾挪,偶尔被一杆不留情的藤条抽上,接着就是一声夸张的惨呼,安齐无奈的摇摇头,关上了门窗,捂着耳朵,脑子里却尽是来福那日的样子,这么些天了,也不知他的伤势怎样了?安齐辗转反侧。 门外,炎夏正盛。 早膳时节,听冯茗说起,昨日那美人儿努尔还是死皮赖脸的挤在了冯茗兄弟房间打了地铺,一宿里打呼放屁,磨牙梦话占了个全,愣生生把白日里沉默夜里更沉默的冯墨搅和得一宿失眠,起床气已是大得不得了,偏偏让冯墨干等半个时辰的美人儿努尔丝毫没有半分扰人清梦还迟到许久的自觉,打着哈欠懒洋洋的跟“被害人”打招呼,直将冯墨的火气彻底撩拨了起来。 “能惹得小墨生场气,这少爷可真是个人才啊”,冯茗抚着下颌无限感叹,言谈间隐隐有羡慕之感。 “别管他们了,安齐这边如何?” “回王爷,战国策已通读完毕,现在正在习诸子,只是……” “只是,她能否完全了解透彻尚需时日,是吧?” “王爷明鉴。” “唉,她这资质,我也不是头一天知道,慢慢来吧”,王爷摇摇头长叹一口气。 “还有一件事儿”,冯茗欲言又止。 “说。” “王爷您看,这些时日,除了跟您出门以外,安齐一直乖乖在念书,我想,是不是也不要逼她太过了?不如……” “嗯~?”王爷一吊狐狸眼儿。 “不如,今天让她休息一下如何,放她出去转悠下?也好理解下这赤霄的风土人情。” 王爷沉吟半天,“好,让冯墨跟着,早去早回。” 不远处,那正在忙着“训练”美人儿的冰山也住了手,只是对面那美人儿依旧抱着胳膊“哎呦哎呦”直叫唤,满地打着滚儿,很是流氓的一副形容,其演技之拙劣令王爷一阵扶额,“顺便把那货一起带出去吧?这几天被他吵得脑仁儿疼。” “是”,冯茗憋笑。 于是,此刻,三人同行在大街上。努尔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模样,浑然不见初时那高冷少年的半分姿态,看见什么都一脸好奇的跑过去。 “哇哇哇,不愧是赤霄啊,真是富庶,你看这糖人,怎么做的啊?我们西疆就没有这么精巧的小玩意儿。” “师姐妹妹,你快7看,这簪子,虽然料子一般,但是打的真不错,就是可惜,还是不如你头上那根儿。” 安齐一脸无奈的摸了摸脑袋上的紫玉簪,摇了摇头,“你这是什么称呼?谁是你师姐妹妹?” “论资历,你是我师姐,可是看年纪,你肯定比我还小,那自然是妹妹了”,美人儿依旧嬉皮笑脸。 “您今年贵庚了?” “免贵免贵,我是壬辰年生人,今年20整了,怎样?比你大吧,哈哈哈哈……”美人儿叉腰狂笑,得意非常。 冯墨和安齐默契的齐齐摇头,一块儿往前走去,不想再理这白痴。 “哎哎哎,你们等等我啊”,努尔在背后狂呼。 前方不远处,一处嘈杂所在,一群人挤在门口看着什么。努尔也追上了二人,见此情形来了兴致,一手拖一个,“走走走,看看去。” 安齐和冯墨被他拖到那人群密集的门口,抬头一看,“万胜赌坊”四个血红大字儿直直冲入眼帘,安齐和冯墨同时无语的看着眼前这位美人儿赌徒。 “你成心的吧?” “师姐妹妹你可误会我了,这次我保证不下注,咱们进去瞧瞧可好,就看看现在的赌注赔率如何?” “不去!”安齐干脆的拒绝了,下意识中,她似乎能感觉到,这个赔率对来福甚不公平。 然而她没有来得及再次拒绝,美人儿赌徒已经用他的实际行动代替了她们的回答,她被拖进了嘈杂的赌坊里面,耳际的筛盅摇晃、人声鼎沸突然被放大了好几倍,安齐皱起了眉头。努尔依然没有放过他俩,拖着他们直往西北角而去。 “墨二哥,能借点儿钱吗?”努尔嬉皮笑脸。 “我没有”,冰山依旧在,几度噎死人。 努尔一张菊花般绽放的笑颜瞬间被冻蔫儿了,“天要亡我啊啊啊啊……” 冰山不依不饶,补了一句,“冯府禁赌。” 努尔苦着脸,只好眼巴巴回头看着赌桌上,赔率一边倒。 “隐雪隐雪,一定是隐雪,本来不是藏风就是隐雪,现在藏风输了,一定就是隐雪的,听说这是隐雪大长老首徒,其资质之高直逼当年巫仙。” “可是上一场隐雪也输给了掩月不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押掩月。” “得了吧,他那是捡了便宜罢了,运气可不是回回都有的。” “那藏风那事儿呢?据说藏风的祭司可是死在他手里。” “他那根本就是邪术,藏风被追花隐雪斗了那么久他才出手,不是捡漏是什么?阴险小人,只能用这种招数吗?看下一场隐雪怎么正大光明收拾他。” 安齐在一旁听着,火气噌得一声,烧起来了,她有些愤怒的想冲过去,一回头,手腕却被美人儿努尔使劲扣住了,努尔对着她摇了摇头,与冯墨一左一右将她拖出了赌坊。 “这市井之言不可当真,若是你真是为了你朋友着想,就别冲动惹事儿”,美人儿突然又变成了初见那日的冷静少年,一出门,就使劲摁着她的双肩,直视她的双眼,缓缓对她如是说。 一看到他琥珀色的眼瞳,安齐突然如被蛊惑一般,瞬间冷静了下来,她紧紧咬着下唇,一转身,朝冯府走回去。 来福,你,一定要好好的,千万不能让这些人如愿。 安齐默默祈祷着。 第59章 五月二十九日,祭司选拔第三场。 午时三刻,鬼面祭司依然主持开坛,点起一把绿油油的鬼火。 东北角一白西南角一黑两位祭司坐定,以祭坛为中心突然浮起一个巨大的水泡,水泡中咕嘟咕嘟仿若有沸水在煮开,热气渐渐蒸腾,将个水泡整个染成诡异的暗红色,水泡越来越大,外层薄膜也越发透亮,下一秒似乎就能撑裂开来。最后,这大水泡竟慢慢四散延伸,竟将两角上的祭司全部包了进去,整个祭台上,只剩下一个颜色诡异的大水泡,随着微风轻颤,让人不自觉的为它感到担心。 “这不是师父的泡影吗?”努尔在王爷身后大声询问着,顺便戳了戳覆在他们周围的七彩泡泡。 王爷一撇嘴,“切,本公子像如此没品的人吗?如此丑陋阴毒的招数会是泡影?” “像!”安齐与努尔异口同声。 “……”王爷被噎了许久。 良久后,才冷冷的从牙缝儿里挤出几个字儿:“没见识的土包子。” “看好了,如此阴险毒辣暗里藏毒的招数叫做恶灵之卵,说是从泡影延伸而出也没错,只不过,泡影是用来防御,而恶灵之卵却是用来进攻,施术者淬各种蛊毒凝炼其中,如果是像安齐这般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一旦进入其中,瞬间就可化成一具骷髅,当然,你现在这德行,也就比骷髅多了层皮。” 王爷斜睨着安齐,冷冷的挤兑她。 “那施术者是谁?”努尔好学不倦。 “如无意外,应是那赤霄主祭,就是方才那个鬼面人。” “那他们……”安齐暗暗担心。 “放心,一族的祭司都是从小经过各种蛊毒锤炼的,没那么容易死,不过剩下的嘛,还是看各人造化了。”王爷双手环抱一手支颌,语气中竟有些幸灾乐祸。 安齐暗暗握紧了双手,一颗心“噗通——噗通——”直跳,她抬头看看天际,一片雾蒙蒙的灰色,明明是午时刚过,却莫名有些阴冷,安齐打了个寒颤。 一阵阵如擂鼓般的声音从水泡中传来,夹杂着丝丝让人牙颤的煮沸声响,仿佛是在炉子上文火慢炖着一锅肉汤,偶尔爆开了几条顺便炖着的大棒骨,从外面看来,仍是那层诡异的暗红外壳,将里面的境况遮了个严严实实。 底下围观的人群也越发无聊,这祭司选拔,真的比想象中要无趣得多啊,没有什么真刀真枪鲜血四溅的大场面,净是些神神叨叨的巫术,于是人群也开始渐渐散去了,反正第二天,谁输谁赢的赔率都会一目了然,没有人会在乎,以命相博之人的死活。 除了安齐。 那一阵阵噼啪作响,安齐的心跟着揪了起来,偏生根本没有办法看到里面的情况,越发着急了起来。 事实证明,不让她看见此刻里面的情况是正确的选择,水泡里面,乃是另一重幻境,名曰:幻鬼。 如果说,幻乃巫师的入门基础,蛊乃巫师的主业,这毒,则是巫师可以杀敌于千里之外的最佳武器,三者本就不可分割,层层演进,及至这最后一场比拼,入了这主祭的幻境,那幻蛊毒方融为一体,也就是说,这才是真正的选拔考试。 这主祭的幻鬼犹在隐雪的千雪之上,非但照见心魔,还能将心魔具化,且精神力量越强之人,所育心魔也越强大,如同鬼影,无声无息却又无所不在,且这四周洒满了绯毒,那心魔一出便是一个天然的毒物。 此刻,绯红的薄雾里隐隐出现了两个影影绰绰的“人”,向着两个沉默打坐的祭司走去。 “哗——”一声,不知是谁的兵器亮起,一道寒光闪过,“咔嚓——”一声巨响,一个人影被拦腰劈成了两段,是那白衣紫面的祭司,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暴起,手里多了一根银亮亮的软鞭,此刻正站在原先打坐的不远之处静静伫立着。 幻毒之中,一片沉静。 来福依然静静打坐着,顺便闭了气,一个“人影”慢慢朝他走过来,他缓缓睁开一丝眼缝儿,从那漆黑的面具里看出去,一个很窈窕的“女人”正款款而来。 “孩子啊,我是娘啊……” 那个红色的“女人”面目仍然如一团红云遮蔽,五官不明,却伸出一只赤红的右手,颤颤巍巍的朝他的面具抚去,嘴里轻轻呢喃着:“孩子啊,你受苦了,让娘好好抱抱你……” 那声音如丝如缕如泣如诉,婉转低吟,煞是好听,来福一时有些痴了,他一动不动的,任由那只赤红的手接近他的面具。 还有三寸,还有两寸,还有…… 这来福鼻梁前一寸处,一支赤红的鬼手停住了,指甲尖利如匕首般闪着寒光,手腕愣生生被一只黑色手套捏在了手里。 “真当这点儿小儿科的把戏就能唬住我?拿出点儿真本事来吧?”来福突然高喊着,手上一用力,“吱——”那厉鬼一声惨嚎,浑身竟然燃起了一团火焰,只见那红鬼叫的越发凄厉,竟然真似一个人被扔在了火堆里活活烤死了一般,来福眼中射出一道冰冷的光。 恶灵之卵外,金台上依旧人影稀疏,当然,泡影五人组仍在。 “啊啊啊啊啊,别光嚎啊,到底怎么了?让我们看看不成吗?”美人儿努尔化身为猴儿,一阵抓耳挠腮。 恶灵之卵内,两个祭司均亮出了兵器,对抗着一波又一波的幻鬼。 来福从腰间抽出一柄薄如蝉翼的软剑,一阵横劈竖切,如砍瓜削菜,那面目模糊的红通通人形却越聚越多,“我去,我素日里的心魔可真够多的。” 旁边白衣祭司也没比来福强哪儿去,一把软鞭银光越闪越密,身上的白衣也尽数染红,喘息之声渐起,两个人越斗越往中间聚集。 “叮——”金铁相击。 “是我,不是幻鬼,打个商量如何?”来福将软剑一擎,“这样下去,不过就是看我们谁先被拖死罢了,要不要合作一把?” 第60章 “合作?”紫色面具下少女的声音“嗡嗡”响起,一把软鞭“唰”地一个回旋,周围碎了三具赤红鬼影,转瞬消逝。 “是的”,来福一把软剑呼呼生风,身前的鬼影也尽皆搅碎,二人瞬间背靠了背。 “为何?” “难道你竟没有发现?幻鬼已经不单单是幻鬼了,幻鬼乃是心魔,但,这是赤裸裸的杀意,怕是不将我们二人赶尽杀绝不会停止。” 几具红色鬼影又悄无声息围了上来。 “那你打算怎么合作?”少女手中的软鞭一刻不停。 “很简单,用千雪拖住他们的行动,再用风刃割破幻境”,来福的软剑画了一个利索的大圈,围上来的几具赤红鬼影尽皆碎裂。 “可是,现在这个时辰,千雪的威力不足,而且藏风祭司已死……”“劈咔——” “风你不用管,千雪威力不足也没关系,我喊到三,你开始施术,我替你挡一会儿,等幻境破了,如果我们还有命活着再行比拼吧。” “好。” “一……二……” “三!” 隐雪祭司如约闭上了眼睛,来福一把软剑来回飞舞的更加快速,“嗤啦——”之声不绝于耳,但那鬼影却越冒越多,来福低低暗骂一声,“没完没了。” 正在此时,从幻境上空隐隐飘下了几片小小的雪花,千雪来了,只是,确如隐雪祭司所言,威力相当之不足,稀稀疏疏的几片薄雪片落下,那隐雪祭司喘息声就已渐渐粗重了起来。 “撑住”,来福回头低低安慰着她,一边将左手狠狠一掌拍在了祭台上,右手依然不停歇的在身子周围舞得虎虎生风,须臾片刻,从祭台来福左手底下竟然隐隐冒出了一朵小小的风旋,来福抬起手,回头关切的问着隐雪祭司,“没问题吧,还能否将雪下得再大一些?” “好,……我尽力”,隐雪祭司隐隐有些吃力,但依旧倔强的挺立着,结印的双手在微微颤抖?天上的雪花果然略大了些许,地上的风旋也开始盘旋着往上升起,漩涡越长越大,接上了片片飘落的雪花,呼啸着将雪花卷起,雪花瞬间染上了血色。 来福左手拖起隐雪祭司往角落奔去,右手依然在挥舞着软剑,只见那原本细幼的风旋渐渐卷成一条暴风怒龙,卷起千堆雪,势若雷霆霹雳,直冲幻境顶点而去。 金台上,原本已经紧张到手脚麻木的安齐咽了口唾沫,“王爷,我好像听到了什么奇怪的声音,是不是打雷了”,说完又抬头看了看天空,依然灰蒙蒙的,云层低压,有些让人透不过气来。 “嗯,小心,恶灵之卵好像要破了”,王爷难得正经了起来。 那已经铮亮的红色薄膜果然有些异常的动作,如同婴儿的胎动般,将原本光滑的外壳捣得一阵阵上下凹凸,仿佛有什么恶灵要破卵而出一般。 “这名字可真形象”,努尔在一旁感叹着。 幻境内,旋风暴龙终于开始失控,卷入的雪花和绯毒混合着,如一条暗红色的毒龙一般在幻境中横冲直撞,那漩涡带起了无数风刃,如千把利匕汇集,密密麻麻四散着扎向四壁。 这掩月少年竟然会用风?且这风势霸蛮凌厉丝毫不下藏风那位已死的对手,这少年,究竟是什么人?隐雪祭司一边努力控着千雪,一边在心里暗暗警惕着,顺便加快了千雪的下落速度。 幻鬼化魔,雪隐人心,当雪花越来越密集的覆盖到那一层又一层的赤色鬼魅身上时,只见那些鬼影均不同程度的开始行动迟缓,渐渐的,有几个人影开始抱着头低吟渐至惨呼,其形状确如活生生的人一般。 那是你我的心魔吗? 当心魔照见心魔之时,心魔能否被打碎? 也许能,也许不能。 但是,无相无形无色无味的风一定能。 隐雪祭司突然间觉得自己有如站在一座将断的吊桥上,一个陌生的好人突然走过去,牵起她的手往前面走去,莫名的,好生心安。 就如此刻,她突然对这个未见真容的掩月祭司产生的这种莫名其妙的信赖感,她重新闭上眼睛,更加专注的召唤千雪。 她的千雪目前只有大长老功力的一半,大长老也是她的师父,经常告诫她说,要专注,要集中,不要被外物所困,生死关头,她有如顿悟一般,突然明白自己的局限所在了。 往日里,她自恃天赋过人,甚至连其他部族也尽皆赞她灵力直逼当年巫仙,且四部族这些年来人才凋敝,同龄人中,除了藏风大弟子可以一斗之外,再无其他敌手,是以,她于修炼一途并不十分上心,直到千雪遇到瓶颈,始终无法突破,她才暗暗开始着急。 幻斗蛊斗一场场下来,那掩月祭司看起来虽是侥幸取胜,但是也让她大为警醒,她知道此人实力绝对在她之上,所以才可以貌似侥幸的赢得如此举重若轻,及至入了这幻鬼,他在第一时间察觉了杀机,甚至愿意不计输赢,与她携手抗敌,她心里很清楚,她已经输了。 及至这少年开始施展御风术,她再次惊叹,原来一直以来,只有自己是井底之蛙,而这掩月可以纵横南疆百余年,一向被视为南疆最大的巫族不是没有道理的,哪怕巫仙已逝,灵童惨死,掩月依然有他的后手。思及此,她更加佩服,也更加专注,往日里怎么也突破不了的千雪,似乎渐渐被打出了一丝缝隙,她定下心,百汇合,心轮沉,双目紧闭,眉心有一缕光慢慢渗出,渐渐的光芒越发明亮,胸中似有一团火焰在灼烧,她突然仰头高喊一声:“破!” 雪势突然暴涨,大片的冰晶呼啦一下从顶上喷涌而出,那风刃也越发强劲,卷起如注的雪片,如一条失控了的雪龙,盘旋着,疯狂的往天顶和四周击去,风刃更加凛冽,施术者周围也尽数被狂风割裂,那黑袍少年一个猛子扑向她,将她紧紧护在怀里。 紧接着, “砰——”一声巨响,祭台被震的晃了三晃,一条赤红的雪龙呼啸着卷入天际,炸开。 如烟花般绚烂。 天空中落下无数六瓣冰晶,映着落日晚霞,闪闪的发着光,如同九天仙子洒下的无数金星。 好美的,风雪之舞! 第61章 祭台之上,那白衣祭司的面具早已被凛冽的风刃碎成齑粉,露出了那张绝美的面孔,只是,此刻,她的脸上尽是糟污,披头散发,一身白衣尽皆染红,狼狈的跌坐在台子中央。 她知道,若非刚刚掩月祭司护住她的头脸,她此刻怕是已经容颜尽毁,她有些感激的抬头看了眼站在她面前的黑袍男子。 此刻男子正背对着他,看向远方,一张黑面具也早已如她的一般,杳无踪迹,而且,他身上的袍子已经全部被割成一道道的烂布条,松松垮垮的覆着身体,整个背上更是不着寸缕,血肉狰狞的翻出一片。 她的心下不知道产生了一股什么样的滋味儿,若是再迟半晌,怕是这护住她的人全身都会被那风雪暴龙搅碎,思及此,她有些愧疚的喊着前面的陌生少年。 “喂”,声音有些沙哑,“谢谢你救了我,我……输了。” 少年回过头来,一双杏眼中满是笑意,一点胭脂记如血般殷红,是一张好看的天生笑脸,“不客气,你也救了我,我们扯平了。” 接着他又回过头去,对着那远方轻轻点了点头,夕阳的柔光打在他完美的侧颜上,如梦如幻,她一时竟有些痴了。 晚风轻拂风雪畔,芳心只共丝争乱。 “喂,我叫初雪,你呢?”南疆女儿一向热烈奔放。 少年转过头,嘴角还噙着一丝笑意,“来福”。 “来福,来福……”少女喃喃自语,念叨着这个名字,看着少年笔挺的身体迎着夕阳而立。 劫后余生,便是重生。 只是谁也没有发现,一个如蚕粪般大小的黑虫滚到了少女的脖颈上,在大椎处,隐没了。 远处,来福视线所及之处,乃是金台。金台之上的七彩泡影里,安齐毫无形象的趴在上面,一张脸挤到变形,王爷在一旁不咸不淡的看着她说道,“起开些吧。” 安齐转过一张涕泪纵横的脸,“好丑的猪头”,王爷不依不饶继续补刀。 方才那恶灵之卵越发剧烈的起伏,里面像有风刀一般,带着一阵阵的呼啸撞击,连带着一众看客的心情也七上八下的,安齐更是把整张脸都趴在了泡影上,五官压扁挤到变形。 忽然,王爷把她往身后一扯,沉声道,“小心!” 然后下一秒,那个巨大的水泡“砰——”一声炸裂开来,一条像龙一般的怪物喷薄而出,升上天际,“啪——”的一声在天空中碎出片片星光。 “好美啊……” 然而还不等她叹完,那水泡里面的毒气就如沸水一般四溅,有不少甩到了泡影上,“滋滋”作响,泡影上瞬间被烧出一个个洞,然后又被王爷用内力修复。 “跟着师父真不错啊”,美人儿努尔真心实意的拍着王爷的马屁。 王爷冷哼一声,扭过头去,脸上却止不住的绽放出一朵菊花。 果然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啊。 大约一盏茶的时间过后,祭台上的红色毒气慢慢被风刮散,露出了祭台上两个人影,那站着的少年宛如丐帮人士,初时那整肃的黑袍尽皆被划破,七零八落的遮在身上,面具早已不翼而飞。 太好了,来福还活着。 安齐又一步上前,趴在泡影上,眼泪汩汩的往外冒着,来福似是知道她在担心,转过头去朝她笑着,安慰这傻里傻气的丫头,这阵子怕是担心坏了吧? “哟呵,这小子长得不错嘛,仅次于我”,努尔在一旁大言不惭,被王爷和安齐四股眼刀射过来,慌忙改口,“我说错了,是仅次于师父,和我”,依然是那副欠扁的自恋模样,安齐一回头,抬起右脚就狠狠往他左腿踢去,努尔大笑着跳开了,顺便告着状,“师父您快看看,师姐妹妹胳膊肘子净往外拐”,引来安齐变本加厉的追打,一时间,金台上闹做一团。 远处那少年回头说了些什么,王爷才看见,他背后还瘫坐着一个少女,也是满身血污,少年接着回过头来,微不可查的对他们所在的方向点了点头。 王爷微愣,嘴边也微不可查的绽出一个浅笑,接着一甩纸扇,一遮嘴角,回头吩咐道,“别闹了,回家。” “是。”安齐与努尔同时答道。 夕阳西下,五人组携手回家。 当夜,冯茗忙前忙后,准备了一大桌子的饭菜,馋的安齐与冯茗围着桌子直流哈喇子。 “茗哥哥,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安齐由衷的拍着马屁。 “能伺候得了师父的,一定不是一般人”,努尔也不落下风。 “行了你们两个,去洗洗手准备下,别净给我们冯府丢人。”王爷突然冷不丁的冒了出来。 “准备什么?有客?”安齐懵懂的问道。 王爷白眼儿一翻,尽显无奈,顺便小声嘀咕着,“他是怎么受得了你的?” “啊?” “没什么,快去收拾下,打扮好看些”,王爷不耐烦的摆摆手,赶走了一对儿活宝。 天色完全黑沉了下来。 五人坐在饭桌旁,等待开饭,努尔的肚子已经不住的开始“咕咕”直叫了,“师父,咱们还等什么啊?” 美食当前,能看不能吃最是难熬,努尔悄悄抹了一把垂涎。 “等人”,王爷指了指自己身边的空座位。 “谁啊?好大的架子,敢让师父这么久等。” “无妨,应该也快来了。” 接着唇边绽出一丝狐狸般的笑容,瞅着对面的安齐,安齐则目不转睛的盯着眼前这盘炒虾仁,浑然不觉。 “贵客光临,有失远迎,既然来了,就不要乘风弄月了吧?”王爷笑吟吟的对着院中喊道。 接着,一个黑色人影闪电一般穿过花园,站在饭堂门口,王爷拍着手站了起来,“欢迎贵客光临寒舍,我等久候多时”,那黑色人影一身劲装慢慢走到了亮堂的饭堂中。 安齐一回头,惊呆了。 “来福?你……你……你……” “二小姐,许久不见了”,来福言笑晏晏走到她身边,顺了顺她额前的碎发。 “是我邀请他来的,安齐,你可有异议?”王爷斜睨着她,一双狐狸眼儿里满是看好戏的狡黠,“主要是有人芳心萌动不能自已,为父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啊。” “王爷……”安齐大窘。 “另外,我也有许多事情需要你来解惑,来福君可愿告知否?”王爷一手支颌,请君入瓮。 第62章 来福淡定的坐到了王爷的右手边,“不知王爷想解什么惑?来福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什么,等等等等,王爷?什么王爷?”一身绿袍儿的美人儿努尔后知后觉,“我说怎么师父这么讲究?原来是王爷啊?不知是哪国的哪位王爷?” “闭嘴”,冯墨在一旁冷冷开口,气压瞬间低了许多,努尔只好讪讪的闭上了嘴,可怜巴巴的看着王爷。 “冯墨,无妨”,王爷回头示意冯墨,“本王乃是玄漠渊王爷,想必来福君也已尽知了吧?” 来福点点头。 那美人儿努尔几次三番意欲张口,奈何冰山冯墨在一旁随时一个眼刀子甩过来,努尔只好识时务的闭上嘴。 “那,先开饭如何?我们边吃边聊”,王爷的话有如赦令。 “谢师父”,已经快要饿昏的努尔闪电般回了神,开始大快朵颐。 来福端起碗,很是斯文秀气的夹起眼前的一块儿蘑菇,细嚼慢咽着,与对面那只快要饿昏的汉子形成了鲜明对比。 “来福君这吃饭的礼仪倒是甚足,出身怕是不低吧?”王爷也不紧不慢的夹起了一块儿鱼肉,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着。 以往在青阳时,虽然安齐也常常与来福同席吃饭,但是因她自己吃饭有如野猫一般东窜西跑,数着粒儿的往嘴里塞,却从来没有注意过,来福的礼仪究竟如何?到王爷一提醒,她才细细看了会子,来福他,确实从来不像她一般,吃个饭还会上蹿下跳,也不像旁边这位美人儿这样风卷残云,他只是闭着嘴慢慢咀嚼,半点儿声音都不曾漏出。 “王爷见笑了,这都是我家老爷调教的好,我青阳礼法甚严,规矩极多,耳濡目染间自然也学了些章法”,来福不卑不亢放下碗筷答道。 “哦~?那来福君为何又会在赤霄,以祭司身份参加主祭的继任选拔呢?”王爷步步追击,安齐也竖起了耳朵,那也是她一直以来都想知道的。 “我原本就是出身于赤霄,这点儿想必我家二小姐也曾对王爷据实以告了吧?” “那你又是为何会跑到了青阳呢?” “王爷明察,来福身世坎坷,因握着一些秘密,不得已被一路追杀逃亡,后来遇见我家老爷,怜我孤苦收养了我,于是我才成了我家二小姐的书童。” “那日安齐昏倒,好像是因为听说了什么,灵童被杀?安齐,是也不是?” “咳咳咳咳”,安齐猛地被呛到了,她没想到王爷会突然把矛头对准了她,一时有些反应不及,“回王爷,我是因为听说掩月教的人被杀,还剁成了十几块儿,心里害怕,当时还怕是来福来着,灵童什么的,我不知道啊!”安齐将头摇成个拨浪鼓,跟着来福和王爷混了这么久,这点赖皮功夫还是有的。 “……这丫头,演技拙劣啊”,王爷心底狠狠叹了一口气,“当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但是,听安齐所言,她的书童已经落海身亡了,却不知你是怎样逃出生天的?之后为何多年不曾联系过安齐?” “那日我遭遇追杀之时,二小姐已然昏迷,她大概是从溪流边儿上的残留痕迹判断出我是落水身亡,实则我是被掩月抓了回来。这些年我几次三番欲逃跑,却不想众位长老将我如犯人一般关押看管了起来,我一直都无法脱身,更是无法寄出书信以宽慰二小姐。二小姐,对不起,您,还怪来福吗?”来福诚恳的看着安齐。 安齐摇摇头,“我从来都没有怪过你,只要你,活着就好”,说着一行清泪“唰——”地一下跌进了饭碗里,她狠狠一擦眼泪,“好在我们现在都活着,这些,都没有什么的!吃饭吃饭,别聊这种沉重的话题了。” 王爷在旁边看着狐狸一样的来福君,舌根儿底下仿佛藏了千朵莲花,盛放得金光灿烂,却没有一句真话,他抬头看看那乖乖吃饭的老实孩子,心里再次一阵叹息,“这丫头,命也忒不济了?怎么碰见这么一只狐狸,后半辈子怕是被他吃得死死得了。”浑忘了,其实他老人家才是狐狸本狐。 “那么,那日,你掳走安齐又是为何?” “敌友难辨,请恕来福不得不小心从事。” “我们三人的身份你应该也尽知,你是用何种方法将我三人同时蒙蔽的呢?” “啊?”努尔大惊。 “啊!”安齐大悟。 “师父您没事儿吧?” “冯墨,让他闭嘴”,王爷一个大白眼儿翻过去,冯墨认真执行,封了努尔的哑穴。 “我说来福这死小子怎么当时笑成那样,原来啊原来,原来这是为王爷准备的!”安齐终于了然,接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怪不得第二天王爷和墨哥哥都一副阴阳怪气的死人脸,用这个来对付狐狸一样的王爷,很是合适啊!哎?不对,茗哥哥怎么完全没有异常的样子?这才是高人哪。 果不其然,王爷听着安齐偷笑,又给她扔过一个大白眼儿去,看来,来福的春药好像戳到了王爷的死穴,这么想着,安齐偷笑得越发猥琐了起来,王爷的面色越发阴沉。 来福依然拖着那副不紧不慢的腔调答道:“此乃我掩月至宝天女醉,能令入梦者见到其心心念念之人,其梦境如仙如幻,令人流连忘返,不知王爷睡得可好?” “呵呵,多谢来福君厚爱,本王睡得,甚好,甚好”,王爷笑得咬牙切齿。 “王爷可还有疑惑需要我解答?”来福笑得如沐春风。 “哦~?来福君意欲何为?”狐狸王爷上线。 “也没有什么,只是觉得,二小姐毕竟一介女流,虽与王爷父女相称,跟着王爷同吃同住,时日一久,怕是有损王爷清誉。” “哦~?那依来福君之见,安齐一介孤女该当沦落天涯?” “来福绝无此意,来福只是想将二小姐护送回家。” “然后呢?任由其被人欺凌致死?你又能否护她周全?” “我当然能……” “少年,我不知你从何而来的自信。但你须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以安齐目前的能力而言,自保尚成问题,即便你有通天彻地之能,她毕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可能时时刻刻长在你身上,你又如何能保证她万无一失?” “这……” “我跟安齐有缘,她的形貌与我那早夭的独女有几分相似,我收留了她,自然会照顾她,待她生出羽翼,我定会放她翱翔天际,如此,来福君可还放心?或者,让安齐自己抉择如何?” 来福一阵默然,他知,安齐定不会跟他离开,那个理由她也早早知会过他,来福只好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我自知,无法劝说得了你,从以前开始一直这样。 “另外还有一件事儿”,王爷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来福君的长相与我一位表兄颇为相似,那个人单名一个‘禾’字,不知来福君认识否?” 第63章 来福默了一默,接着抬起头,面上依然是那副春风和煦的笑容,答道:“不认识呢,来福何德何能,怎可能与王爷攀得上亲?实在是折煞小人了。” “哦~,那就是我认错了,不过我遇安齐之时便觉此女甚为面善,及见了安齐心心念念的来福君,更觉有缘,不如来福君也来我府上住下如何?” “师父,不是没有房间了吗?我现在还在墨兄房里打地铺呢!”穴道刚刚自动解开的美人儿努尔横插一嘴,接着又被冯墨一指封喉。 “多谢王爷美意,但现下看来,王爷的住处也不甚宽裕,我一介粗人,风餐露宿惯了,不碍事,何况,还有不到七日便是六月初六,授礼仪式过后我便可以搬入主祭府中居住了。”来福客套着推辞了。 “也好,那主祭府邸与此处相隔也不甚远,欢迎来福君常来坐坐,只是”,王爷面色略沉了些,认真的看着来福,“真的能够如此顺利入住吗?” “谢王爷关心”,来福也终于有了几许认真的神色,“来福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着。” “那就好,是我多虑了,继续吃饭吧,菜都要凉了。” “还不是您要啰啰嗦嗦的问东问西?”安齐腹诽着,继续低头吃自己的饭,两只狐狸男一阵一阵的打着哑谜,安齐自知智计不敌,干脆无视,反正都是他们男人家的事儿。 然而第二天,她就切切实实体会到,作为一个女主角,其实时时刻刻都能牵扯到他们男人家的事儿。 彼时,她眼睛上蒙着一块不透光的黑布,嘴里塞着一团麻乎乎的草绳,双手双脚皆被捆住,仿佛一只待宰的猪,身下,一股股潮湿的柴草味儿不断传过来。 这是哪儿?发生了什么? 她的后脑勺一阵阵抽痛,慢慢开始回想昨夜。 昨夜,来福君夜访冯府,与王爷把酒言欢,一顿饭吃的很是汹涌澎湃,话痨的美人儿努尔被逼体验了一把冯墨的生活,几乎全程都处在被禁言的过程中,饭后,来福君一如他来时,一身黑衣夜行,悄无声息的消失在院墙外侧。 被禁言了一顿饭的美人儿努尔逮着空,拖住了冯茗问东问西,直把好脾气的冯茗烦的差点儿将他连人带被窝一起扔出去。 王爷和她各回各的房间,然后,她沉沉的睡着了。等醒来后,她就这么一副尊容的躺在了一个陌生又潮湿的地儿。 凭她幼时听过的那些话本段子,外加这些时日她跟着王爷行走“江湖”的所见,她肯定,现下,自己怕是被人掳走,关在了什么地牢中吧?她安齐无财又无色,劫她所为何事?八成是那孔雀一般招摇的王爷惹出的什么风流债吧?又或者是怀璧的来福终于惹来了眼热的对家?反正她安齐一肉票一定是用来要挟某个人的,思及此处,安齐倒是放下了心,他们肯定不舍得弄死她。 小命尚在,一切好说,神经比腰粗的安齐又晕了过去,不一会儿,几丝鼾声传来,竟然是睡了过去? 完全没有半分武功的安齐并不知道,此刻,关押她的牢门口正站着几名黑衣人,为首的一人从头到脚都隐在一身黑袍中,只有一股喑哑的声音从那坨黑色中传出来:“没绑错?” 旁边一股黑衣劲装男子低头一抱拳,“回宗主,没错,确实是她!” “奇怪了,怎么会?” “这……属下亦不知,但据那人的线报,确定是她无疑。” “……先放着吧,等她醒了,给点水饭,别弄死了跟上峰不好交差。” “是。” 等几人走出去后,安齐的鼾声停止了。 宗主?线报?上峰? 难道说…… 不会的,安齐摇摇头,但是心头那股阴云始终没有散去。 王爷,来福,到底是冲你们中的谁来的啊? 不得不说,难得聪明一次的安齐所料不错,她这浑身上下柴得没有几两肉的所谓“肉票”确实是遭受了池鱼之殃。 当第二天,努尔鬼哭狼嚎半天之后才发现,不对啊,师姐妹妹怎么没有如往常那般开窗痛骂他扰人清梦啊?及至早饭点儿一到,另外几人也发现不对了。冯墨又是一脚踹开了安齐的房门,安齐的床上,被窝大开,人果然不在床上。 又失踪了? 王爷扶颌沉思着,良久后,吩咐身边冯墨,“去上次掩月教的地方找下来福,让他速来冯府。” “是。” 这次,究竟是冲着谁来的呢? 被关在地牢里的安齐不知外面如何人仰马翻,自顾自的倒头大睡,也不知过了多久,有人进来,解开了她眼睛上的布条,解开了双手双脚的束缚,拔掉了塞住她嘴巴的麻绳,终于自由了,虽然舌头仍然麻的毫无知觉。那人似乎放下了一个冷馒头和一碗水,正欲离开,安齐大着舌头在后面呼唤: “喂,这位大哥,我想上茅厕……” 过了不足一日,那帮绑匪深刻意识到,这哪是绑了个肉票?这是绑了个祖宗来啊。 那干巴丫头人马虽小,毛病却真不少,一会儿要求上茅厕,命令监视她的人全离开,说是为了防止男人们偷看,“我们老家的习俗,凡是偷看女人如厕的,都会变成王八龟公”,好么,吓得一干老少爷们儿全都躲瘟疫一般躲了出去;一会儿又要求来个四菜一汤,美其名曰,要是饿瘦了肉票,怕金主不给钱,气得一干绑匪暗呸,就您这柴鸡仔一样的身材还怕饿瘦?一会儿又要求拿点软和干燥的床铺来,声称,她反正也逃不出诸位山大王的手掌心,不如好好待着等人来赎,要是因为太过潮湿阴冷冻死了可咋办?…… 凡此种种,折腾得众位绑匪尽皆火上眉头,奈何宗主吩咐了不能弄死她,偶有个不晓事的被她刁难到理智全失,欲飞踹一脚过去时,那丫头总会泼妇一般往地上一滚,鬼哭狼嚎着: “杀人了,救命啊,撕票啦,啊啊啊啊啊……”回回都把宗主召来一顿重责,打又打不得,伺候又伺候不起,一天下来,众位绑匪大哥皆被溜得两股战战,比狠狠打斗三天都累,“这是哪个王八蛋要绑的人?简直就是个太岁”,众皆赞同。 安齐也从来没想过,原来自己如此有本事啊,看来真是近墨者黑,跟着蔫儿坏的来福和狐狸王爷这些时日,自己这撒泼无赖的功夫倒是见长啊?等见到他二人,定要好好向他们描述一下自己这些时日的“丰功伟绩”。 可是,你们究竟能不能找到我啊? 安齐隐隐担心着。 第64章 吃饱喝足之后,安齐躺在已经铺了一层干软柴草的地牢里,舒舒服服翘起了二郎腿,嘴里,还叼着一根儿从柴草中薅下来的狗尾巴草,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那姿势,那状态,万分的大爷。其实,要是能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不可以嘛,这帮绑匪现在牢门外眼巴巴的看着嚣张的她,恨得牙痒痒的,却没法收拾于她,这种感觉,爽! 怪不得那么多人耗掉毕生性命也要掌权上位,最不济也要想办法握着重要的国之命脉,原来竟是如此? 安齐一声冷笑,切,什么玩意儿! 她被绑来关在这阴暗的地牢里,晨昏不分,日月难晓,已经不知道过了多少时日。除了门口看守的几个黑衣绑匪偶尔送个饭菜外,只有一群蛇虫鼠蚁来回穿梭。 好生无聊啊! 也许无聊过头了,她竟然看到一只像来福养的那样的同款碧蛇,一张搞笑的晚娘脸,在她面前“嘶嘶”吐着蛇信。 “来福说什么黑唇蛇难寻,这不到处都是吗?”安齐摇摇头,翻个身准备继续回去睡回笼觉。 那蛇“嘶嘶”半天,见对面那人毫不理会于它,于是生气的扭头就走。只见它灵活的钻入这间地牢最东南角上一处小小的地缝,“呲溜”一下,消失无踪了。 约一炷香左右的时间,那晚娘脸的碧蛇从一条水沟中扭啊扭的蜿蜒了上来,然后一路爬行,到了一个蹲着的脚下,顺着他的衣襟爬到了他的脖子上,三角蛇头对着那张白皙又好看的脸,不停的“嘶嘶”直叫,显然是被气坏了。 来的人果然是来福,旁边还甚不雅观的蹲着三个来人,不是王爷一行还是谁? 安齐已经被绑走三日了。 三日前的那个清晨,当冯墨马不停蹄将来福带到冯府时,巳时已至。 来福与王爷面面相觑,毫无头绪。 树敌太多,亦或是,招人眼热? “总之,先想办法找到安齐所在吧?”来福深知此刻必须与王爷同心协力方可。 “你有门路?”王爷斜吊着眼睛。 来福不语,从衣袖中掏出了一条碧绿的“丝带”,是那日的幻蛊,那条搞笑的碧蛇。 只见来福咬破自己的右手食指,将其伸到碧蛇头前,那碧蛇如同打了鸡血般,破着嗓子“嘶嘶”狂鸣着,舔干净了那点点血珠。 “柳叶儿,看你的了”,来福吩咐完,就将碧蛇放在地上,只见那碧蛇“哧溜”一下就窜出了门外,如烟一般消失无踪。 “柳叶儿?一条蛇能管什么用?”王爷颇为怀疑。 “柳叶儿很聪明的,只要循着这个味道,它一定能找到安齐。”来福很自信也很骄傲。 “哦~?你的血有安齐的味道,嗯~”王爷问的有些猥琐。 来福的脸红了一红,接着恢复正常,正色说道:“王爷莫想歪了,三年前,二小姐她身中藏风的碧湾蛊,无奈之下,我只能用我自己的血为她解毒。我的血与旁人不同,一经沾染,若是不会无法毒发身亡,便是会被同化。当时形势紧急,我只能冒险一试。现在二小姐依然好好的活着,自然说明,她是后者。”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 “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想起了与她初遇之时的一些事情了”,王爷一声轻笑,兀自摇了摇头。 “那我们就快些赶上去吧,柳叶儿的脚程很快的。” “你确定,这货有‘脚’?” “……蛇行千里,岂能无足?” “王爷,再啰嗦下去就到晌午了哦!”冯茗好脾气的打断二位的斗嘴。 “你留下看家,冯墨和那二货跟我一起去。” “是”,随着众人异口同声答道,几条各色的人影瞬间奔出门外八丈远。 之后这三天,来福循着柳叶儿的痕迹奔跑在前,王爷一行紧随来福之后,一路往西南方向而去,看这样子,竟然是往南疆腹地奔去。 “小子,果然是冲你来的吧?”王爷在一路狂奔中还不忘挤兑来福几句,来福不语,只是低吟沉思。 想抓他的人何止千万?但灵童一死,对于他的追杀立马偃旗息鼓,怎么现在突然又卷土重来? 莫非……? 来福眼神中精光闪现,很好,你还是动手了。 一路上走走停停,这柳叶儿果真娇贵的很,午时一至,准时爬回来福袖中休息,一睡便睡过整个下午,到了半夜,众人瞌睡虫上身时,这位蛇大娘倒是行得虎虎生风。几日的晨昏颠倒,直把急脾气的努尔给燥出一身火,不停问着来福,“能不能把它戳醒,让它白天干活儿?” “不行呢,一旦柳叶儿生气,后果很严重的呢!” “啊?为何?它不引路了?” “那还是轻的,一般情况下,它会把我们引到它的老家,它的父母兄弟、祖宗八代可都在哦……” 努尔设想了下,一旦踏入蛇窟,大大小小的一窝子碧蛇蜂涌而出…… “呃……”,他切切实实打了个寒颤,不再废话。 于是,这位金贵的蛇大娘得到了最大的自主权,用了足足三日,才将他们引到了一处密林深处。 几人窝在高处的密林中俯瞰下方,他们身侧有一条浅浅的沟渠,顺着他们所在的地方一路往下方滑去。沟渠尽头是一个小小的吊脚楼,很普通的南疆竹寨,外面有两个黑衣男子正在巡夜。 天空中乌云密布,新月晦暗,暴雨将至。 “你家这蛇没错吧?”努尔压低声音悄悄问道。 “柳叶儿不会出错的”,来福拍拍柳叶儿的三角小脑袋,它乖顺的爬进了他的袖口。 “可是,这里眼见着没有什么暗牢啊?” “顺着沟渠”,惜字如金的冯墨突然发言。 “对啊”,努尔恍然大悟,声音高了些许。 “嘘——!”旁边三人同时转头,努尔一捂嘴巴,噤声。 但是,不远处巡夜的两个黑衣男子还是察觉了,两个人一前一后,慢慢朝四人藏身的密林处走来。 “怎么办?”来福用眼神询问。 王爷左手做一个劈刀状,来福会意的点点头。 “喵呜——” 努尔突然发出一声娇嗲的猫叫声,仿若母猫叫春儿。 那先头的黑衣男子停下了,“原来是只发春儿的猫儿啊”,转身就往回走去。 “小心点儿吧,要不再过去看看?”殿后的黑衣男子谨慎的征求着对方的意见。 “咳,去什么啊?半夜三更荒山野岭的,谁会来这么个破地儿?走了走了,回去迷糊会儿。” “可是……” “可是什么,别啰啰嗦嗦的。” 声音渐渐走远,最外侧蹲着的来福微微松了一口气。 “竟然是鬼目宗的人?”王爷若有所思的嘟囔着。 第65章 “鬼目宗?”其余三人同时回头,轻声询问着王爷。 “嗯,没错,鬼目宗是这个江湖武林中最大的暗杀组织,传闻他们接下的目标人头从无失手,皆一击即中,但价格却高到离谱,用一命倾国来形容都不为过,来福啊,你的命好值钱哪,竟然值得那幕后之人下如此大的血本儿”,王爷在一旁幸灾乐祸。 “现在是要谁的命尚不可知,万一是王爷呢?或者是这位兄台也未可知?” “他?谁会如此有闲情逸致,举国富之力来买这么一个只会学猫叫的半吊子的命?” “王爷!”美人儿努尔小小的愤怒了一下,“谁说我只会学猫叫的,我学狼叫学得更像好么?” “……” “……” “……” 三人皆无语的看着耍宝的努尔。 “别理那二货了,还是先想想怎么营救安齐吧?”王爷摇摇头,抓回了主题。 “若是按照墨兄所说,那沟渠停止的地方应就是那地牢所在,但是……”来福深深皱起了眉,“我总觉得,这事儿没有这么简单……”。 “嗯,我也有同感,方位可能没错,此处可能只是前哨,柳叶儿毕竟只是一条蛇,它能走的道儿却未必是人能进的。” “王爷是指……?” 四人同时抬头看向远处,群山叠嶂,密林漫布,在无月的暗夜里更显阴森,几声夜鸮悲啼,在重山密林里不停回荡。 四条人影如四道闪电飞快的掠过吊脚楼顶,掀起一阵凉风,楼下守卫的两个男子打了个寒颤,要变天了吗?他们互相问着。 四人一路往吊脚楼后面紧靠的一座山奔去,山势连绵,几个山头如长在一起一般,远看浑似一体。不一会儿,果然在一片密林的遮蔽中发现了一个低矮的洞口,远远看去洞内一片黑漆漆,不知长深几里?四人两两分开,避在洞口,来福放出了柳叶儿。 柳叶儿昂着头在洞口吐着信儿,略盘旋了会子,便噌地一下朝里滑去,看样子是没什么危险,几人矮下身子鱼贯而入,屏着气跟在柳叶儿后面悄悄奔走。 洞口越往里走越逼仄,柳叶儿也渐渐慢了下来,终于在一条岔口前,柳叶儿也不知所措的停了下来,“嘶嘶~”叫着,选择困难症犯了。 “啧,你这条蛇真没用”,王爷扶着额,一阵冷嘲热讽。 来福摸了摸柳叶儿不知所措的小脑袋,轻声说道,“别理他,哪边味儿浓些选哪边,大不了转回来。” 只见柳叶儿得了令,来回盘旋了几圈,最后犹犹豫豫往左边岔口爬了进去。 王爷一翻白眼,“冯墨。” “是”,忠犬麻利的回答,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包,打开,是一些小小的种子。 然后他捻起一小把,一甩手,从他们所在的地方直扔到前方二里远的地方,看起来,是一条下行的斜坡,直通地下。 “走吧!”王爷凉凉的催促着,他们身侧突然亮起了微微蓝光,如同萤火虫一般,待他们走过,那光又瞬间寂灭。 “这是我玄漠特产的灯萤草籽,吸收人气乃会发光,指路用的,就是光照时间极短,别耽搁了。” 众人闻言,又伏下身子,顺着光源快速往斜下方跑去,一路上,淡蓝色的萤光明明灭灭,转眼就跑到了光源尽头,冯墨又甩了一小把出去,快到尽头时,来福突然一个猛刹,停下了。 洞口前方有个小小的出口,几人静静伏在洞口边侧,往里张望,看来,是找对了。 在地道尽头的下方,是一个巨大的圆形坑洞,径约百丈,观此形貌,似非天然所成,地坑中央有一个巨大的圆形,而放眼望去,包括他们所藏身的地道口在内,每隔约三十九丈左右便有一个类似的小洞口,共朝向八个方位。 “这是什么?”努尔惊叹一声。 “天有八门,以通八风;地有八方,以应八卦,没想到这深山里竟然藏着个天门八卦阵?来福君,我们几人命还真是不错啊。” “师父,什么意思?”努尔继续好学不倦。 “土包子”,王爷白眼儿一翻,“左辅天任,艮土值符,我们误打误撞进了生门了。” “哦~,师父师父,那意思是不是,我们死不了了?” “白痴”,王爷无奈了,“哪个不懂事的告诉你,入了生门就不会死的?”。 “不是师父您吗?”努尔不忿的回着嘴,声调略高了些许,山洞中隐隐传来一丝回音。 “兄台收声,二位先别吵了,当务之急,我们必须得找出二小姐可能被关在哪里?”来福劝和着。 “还用考虑吗?喏~”王爷下巴一扬,“阴阳交汇,刚柔并济,太极两仪,万物化生,地牢必在中宫处。” “那怎样才能过去呢?此为艮宫,若是普通的奇门遁甲,当逆穿兑宫、乾宫方至中宫,此时天任值符,也就是说必逆行过天柱、天心方能入天禽,这天柱值惊门,其中究竟还有何机关我等尚无从得知,况”,来福略一沉吟,“不觉得我们一路行来太过顺利吗?此时的阵法就有如……” “请君入瓮!”王爷沉静的回答。 “没错,这是陷阱,也许是为了我,也许是为了王爷您”,来福静静看着王爷,王爷眼中的傲然正正映入他的眼瞳,两位狐狸男目光交汇,互相交换了一个了然的眼神。 “那又如何?”王爷还是往常那拽到二五八万的骄傲样子,“就凭他们?一群乌合之众,以为用一个粗糙低劣的奇门遁甲就以为能伤到本王分毫?简直笑话。还是说,来福君你怕了?”王爷眉毛一挑,好看的桃花眼儿斜吊着,挑衅的看着来福。 “师父,我怕”,美人儿二货努尔适时掺了一脚,如空气般,照旧被其余三人无视。 来福沉着的与王爷对视着,嘴角微不可查的咧出一个浅淡的笑容,“既然王爷如此说了,那,来福就不客气了。” 话音刚落,来福从怀中掏出一粒小小的黑色丸药,干脆利落的扔向右边百余丈外的第三个洞口。 兑宫。 此时,天柱值六合,惊门开。 第66章 惊门,乃惊恐怪异之门,入此门者,历遍惊怖恐惧而不得生还者,甚众。 来福将一个小小的黑色丸药弹到代表惊门的山洞口处,那惊门里瞬间开始冒出了黑烟,山洞显得越发幽暗阴森。 黑暗的未知最为可怕,这是身为人类,在短短的几万年存在史中,与自然相斗至今的基因留存。 可若非穿过黑暗,又如何能获取光明? 来福的神情前所未有的严肃,直视着眼前那团黑雾笼罩的黑洞,对身后几人说道,“各位,我南疆本就长于幻蛊之术,此遇惊门,怕是凶多吉少,这惊门之中必定幻象丛生,我虽先用迷蛊引路,各位可随我进门,但其后就看各人造化了。只记住一点,惊门会将你心中的恐惧一一放大并具象,惊门之中你看到的一切都是你自己的心魔,莫要被它迷惑,否则将会永困阵中,更不要被它伤到,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切记切记!”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药包,从里面拿出了一小把黄绿色的草绒分给了众人,“我出来得急,身边只带了这么些许艾蒿,各位先放在身上,权当辟邪,千万小心。” 言毕,纵身一跃,钻进了那团黑乎乎的迷雾中,其余三人也赶忙跟上。 来福一脚踏入惊门时,便觉得那迷雾越发黑暗潮腻,湿哒哒的附在裸露出的头发肌肤上,“各位小心,迷蛊收效甚微,迷阵开始发动了。” 回答他的只有一片沉寂。 “王爷?墨兄?努尔?” 声音似乎被一块上好的石棉吸收完全,连回音都不闻。 来福轻叹一口气,看来,大家已俱入迷阵,只能自求多福了。 他蹑手蹑脚往前走去,手放在腰间软剑处,警戒着。越往里走去,空气越发湿腻,声音依然半丝也无,寂静诡异得如同深坠鬼雾中,一高一矮两个人影渐渐出现在来福的视野中,缓缓的朝他的方向走来,他的瞳孔急速收缩了起来。 那个是……? 另一边,王爷如同置身烈焰中,一贯优雅淡漠的眼瞳中杀气弥漫,手中握着的一柄折扇已然被烧到通红,那扇骨竟然是精钢所制?此刻,一柄长剑正架在他脖颈儿附近与这把钢骨扇对抗着。 “为什么?”他的眼睛已经血红弥漫,声音嘶哑的问着眼前的“女人”,“女人”华服珠翠,环佩叮当,恨恨的直视着他,一柄利剑一击不中,狠狠往后一撤,抽回,然后再次狠狠击出,直指王爷心房。 恨意扑面而来。 “为什么?”王爷再次问着,声音里不期然的添了许多颓然,他闭上了眼睛,踉踉跄跄的往后退了几步,那凌厉的剑风已经逼至他的胸口。 来福怔怔看着那一高一矮的两个人影,那是,幼年时的自己,和,父亲。 父亲左手拖过幼年的他,将他的前襟狠狠抓住,右手举起一把尖利的剔骨刀,狠狠的扎向他的胸口。 “父……” “铛——”一声巨响。 幼小的少年话还没说完,来福一柄软剑已经蛇一般往男人胸口弯转袭去,与剔骨尖刀撞在一起,震的来福后槽牙一阵酸痛。 “嗬,真够下血本儿的,简直跟真的一样”,来福收回软剑,嘴角一抹轻蔑的调笑,“可惜,假的,就是假的”,话音未落,“吱啦——”一声,如裂帛,眼前的两个人影被来福俱劈做两截,瞬间消失无踪。 空气越发湿黏,一股血腥味儿顺着来福的软剑蔓延开来,他一低头,软剑上挂着一丝鲜红血线,沿着剑尖,嘀嗒。 就如同,刚刚杀了什么人一样,来福闭上了眼睛,收摄心神。 “啊啊啊啊啊————”一阵女人的惨呼声响起。 王爷左手将华服女人轻轻拥在怀中,沿着她的脖颈细细摩挲着,不停的轻轻呢喃着:“为什么?为什么?……” 一柄长剑掉在了地上。 王爷的右手腕带着钢骨扇停在女人身后——穿过“她”的身体,鲜血淋漓,洒满女人的华服衣裙。 女人“嗬嗬”挣扎着,却无力挣脱,最终如一股轻烟般幻化而去,王爷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满手血污,腥臭扑鼻。 在众人都不知道的时候,两仪中间突然站上了两个黑衣人,其中一人,从头到脚都包在一块不透光的黑布中,另一个人则戴着一张黑色面具,白色的月牙儿在额中闪耀。 “比我们想象中的要难缠啊!鬼宗主可有把握?”面具人说话了,阴阳怪气的声音从面具底下“嗡嗡”发出,男女莫辨。 “呵呵,你当万鬼迷踪是什么?”那仿佛装在黑布套子里的人“桀桀”呲笑着,“刚才只是逗逗他们,好戏刚刚开始”。 来福眼前的景色如同大风刮过,“呼——”地一下,变幻了样子。 竟然是安府? 但却不是他记忆中红墙青瓦的热闹安府,那只是一座荒废的宅院。荒草萋萋,蔓延遮蔽,朱红的大门敞开着,歪歪斜斜的,似是饱经风吹雨打,行将凋腐,大门里面,荒草已经漫过人头。 那是他走后的安府。 这是安齐的记忆?! 来福如同被蛊惑一般,一步步跨上了台阶,走了进去。 他熟门熟路的穿过满是荒草的花园,三进大宅旁,佛堂里木鱼声声。慈祥的安夫人头发花白,跪在观音大士的塑像前虔诚的诵着经。安齐着一身粗布红衣,穿过他径直推开了佛堂的大门,木鱼声止息。 “娘,我走了。” 安夫人抚摸着安齐那梳成妇人的髻子,眼中满是不舍,终是轻轻点了点头。 他就这样看着她慢慢走了出去。 “不要”,他眼看着安齐穿过他、背对着他,头也不回的、决绝的往门外而去,风雪漫天,欲将挽留而不得,少女单衣薄拢,他不自觉的打了个寒颤。 原来,那时候,你是这样离开的? 你冷吗? 安齐没有回答他。 风雪越发猛烈,来福伸出手,六瓣冰晶落在了手心,透心凉。地上,大雪已经盖过来福的脚面。 安齐此时又站在了门口,一步步往佛堂走去,依旧是一身单衣,赤着一双脚,一步步踏过干净的雪面。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 只是,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 第67章 佛堂的门大开,一身缟素的少女冷冷站在门口,怔怔的看着来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紧紧围困了她,瘦小的少女高昂着头,满脸倔强。那群人猥琐的狞笑着,突然一起扑了上来,如同饿狼见了落单的羊一般,一阵“嗤啦——”,衣服撕裂的声音传来。 “住手!”来福一声怒吼,软剑“唰——”地穿过那高大的胖子,胖子应声倒地,已被砍作两截,少女却依然被围困在人群之中。 来福双眼血丝瞬间漫布,举起软剑,一阵砍瓜切菜,朝少女奔去,数十只断臂残腿漫天飞舞,带着血肉雨般洒落,他收剑,一地残肢,血污蔓延,来福此刻宛如修罗,浴血站立在一片残尸中,眼前已一片血红,他伸出左袖擦了擦自己的眼睛,朝那破布一般躺着的少女走去。 少女静静仰躺在雪地里,衣衫不整,浑身青紫,脸上写满了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神色。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离开?为什么你离开了就不再回来?你明明说过,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你明明答应过爹,永远照顾我,为什么你要食言?”她的脸上血泪纵横,一滴一滴,滴落在洁白的雪面上,如嫣红梅花绽放,妖冶非常。 “对不起,对不起,我……” 少女在他面前颤颤巍巍的朝他伸出了手,“救救我……” 来福如同被蛊惑一般,也伸出了自己的手,缓缓的,握住了少女的纤长手指。 抓住了。 阵中,黑色面具人从面具底下发出一声冷哼:“不过如此”,也不知嘲笑这么容易陷入魔障的来福,还是这玩弄人心的施术者? 黑布套中的人倒是完全不在意,依然“桀桀”笑着,像极了那夜鸮的悲啼,“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言语间尽是得意,“没想到,那丫头还挺有用。” “你探了她的记忆?这番改动确实够下流的”,面具人冷冷评价,语气极为不屑。 “下流又如何?能达到目的便可。看清楚了,就是用了这种下流手段,才会这么容易抓到了他,你若瞧不上,不妨正大光明与他一战,何苦与我在此同放暗箭?”黑布套子里的人反唇相讥。 “哼”,面具人一声冷哼,不置可否,“你以为他这么容易就入局?小心大意失荆州。” “怎么?难道是因为你一再失手被上峰责罚,所以就以为,我会与你一样?” “哼,我好心提醒,听不听在你,还有,那边那个你又待如何?” “那个啊,就算我不出手,他也会被他自己的心魔吞噬。” 王爷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座大大的花园,假山亭台,流水潺潺。 这是,渊王府? 已经有八九年未曾回去过了吧?王爷感叹着,慢慢顺着花园小径绕到假山后面。 一个小脑袋冒了出来。 “父王,您回来了”,一个六七岁的小丫头从假山上爬了下来,一蹦一跳的朝王爷飞扑过去。 “媛儿?”王爷瞪大了眼睛,“你不是……?” “父王你真讨厌,这么多年都不回来,媛儿再也不理你了”,娇小的女孩嘴巴高高撅起,基本能拴上一头驴,一张巴掌大的小脸上,一双小鹿般的大眼睛忽闪着,小扇子般的睫毛上下扑棱着,仿佛两只飞舞的蝴蝶。 是一个明媚又灵动的元气女孩。 “父王,你不会再走了吧?”女孩伸出双手摇着王爷的衣袖,仰起的小脸儿上满是无辜的可怜。 王爷蹲下,将高度刚刚到及他腰身处的小女孩拥入怀中,女孩儿的身体冰冷冷的,就像她走的那日。 王爷叹着气,“我不走了,就在家陪着媛儿可好?” “喔喔喔喔,太好了,谢谢父王,我最爱你了”,女孩开心的拍着掌,一边说着,一边“啪唧”一口在王爷腮边印下一个香吻,冰凉彻骨。 “父王,我们去玩儿秋千好吗?媛儿现在已经能自己飞得很高很高了”,少女兴高采烈的拖着王爷往前走去,一双小手不出意外,也是冰一般凉。 “媛儿啊,等你长大了,为父定替你选一个最好的驸马,可好?”王爷低语中眼波流转,眼底尽是从未有过的温柔。 “不要,我要永远留在父王身边,谁也不嫁,父王也在这里永远陪着我,永远不要离开,好不好?” “傻丫头,女孩子长大了总要嫁人的,为父不能陪你一世啊”,王爷怜爱的抚摸着女孩儿的小脑袋,毛绒绒的触感,仿佛娇弱的小兽。 “何况”,王爷再次蹲下,直视着女孩儿的小鹿大眼,声音越发温柔,“媛儿,你已经死了,已经死了很久很久了。” “什……”黑布套中人大为吃惊。 还未等他吃惊完,一口鲜血从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黑布套中喷洒而出,喑哑的声音恨恨的响起,“怎么回事儿?” “怎么回事儿?当然是你输了,他们并未入迷”,面具人凉凉的在一旁幸灾乐祸。 “不可能,万鬼迷踪的阵法至今从未失手过……” “这话你还是留着自己与上峰解释去吧”,面具人继续凉凉道,风水轮流转,转速有点快。 “你——”黑布套中人恼羞成怒的声音传出。 “你若有余力对付我,还是留点体力等着他们把你大卸八块儿吧?鬼宗主!” 一炷香前,来福握住了“安齐”纤长冰冷的手指,将她拉起来,紧紧拥在怀里,口里不停喃喃自语着“对不起,害你受苦了,对不起,对不起……” “安齐”冰冷的身体蜷缩在他怀里,一双细长的手臂蛇一般从来福腋下绕过,反手抱着他的背,低低的耳语响起,“答应我,永远跟我一起留在这里,我就原谅你。” “好”,来福痛快的答道,手却毫无动作。 “安齐”呆了许久,终于有些愣愣的从来福怀里爬起来,像是不认识般的看着他,“你……” “你是不是嫌弃我了?你想这么说,是吗?齐儿”,他的“齐儿”二字咬的极重,少女莫名有些害怕,身子不自觉往后挪去,却被来福一把抓住了手臂。 “我当然不会嫌弃,不管'齐儿'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嫌弃,只要,你是齐儿就行,你告诉我,你是吗?” 来福脸上挂着如春风般温柔和煦的笑意,眼神却如万年玄冰般寒冷,“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呢?” 第68章 来福看着眼前的“安齐”,露出了冰一般的微笑。 忽然,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块儿什么东西塞到“安齐”嘴里,然后用双手紧紧握住她的双腕。 “安齐”错愕的看着他:“你给我吃了什么?” “没什么,只是一点普通的艾蒿而已”,来福眼神中狡黠闪动。 “你——”安齐尚未说出口,“啊啊啊啊啊——”一阵惨叫响起,她的脸开始燃烧,于是她使劲扭动着身体想要挣脱来福的掌控,一双手却如陷入虎口般,牢不可拔,然后火焰开始灼烧,蔓延到了她的全身。 “你好狠——” 随着一阵痛苦的咒骂,眼前的“安齐”化为一缕黑烟,往来福身后飘去。来福软剑脱手,直直随着黑烟飘处插过去。 任何的术法都有施术者的精神分身,而此处一定便是阵眼。 果不其然,“噗嗤——”一声,利刃入肉的声音响起,来福眼前的迷雾瞬间消散。 “王爷说,这是江湖中最大的暗杀组织,是否太过抬举了?就这小小的幻术水准,连我掩月族中一七龄稚童都不如,还妄想困住我等?”来福大声的放话,也不知是否能传到不知在何处的王爷耳中。 另一侧,王爷正抚摸着女儿小小的脑袋,温言劝说着:“媛儿乖,走吧,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 女孩突然放声大哭起来:“爹你不爱我了,你为什么要赶我走?啊……” “爹?”王爷突然站了起来,俯视着眼前嚎啕大哭的女孩,哭得一树梨花压海棠,当真是我见犹怜。 “唉,原本我还有心超度于你,奈何你如此冥顽不灵,那,可就怪不得本王了!” 话音刚落,王爷捏住小女孩的下巴,一小簇艾绒弹进了她的口中。 “爹?你给我吃了什么?”女孩满眼惊恐。 “爹?再叫一声听听?”王爷似笑非笑的睥睨着眼前的皮囊,冷漠如冰,“难道你竟不知,此生我最反感的,就是被人叫做,爹!” 话音未落,眼前的女孩一声惨叫,已经被人齐齐切做了两截,接着弯弯扭扭的蜷缩在地,是一条已断做两截的黑蛇。 “唉,当真是黄鼠狼将老鼠,一窝不如一窝啊!40多年前,鬼目宗何等风光无两,令人闻风丧胆,而今却只能用这等下三滥的迷蛊术迷惑我等,可怜哪可怜”,王爷一贯凉薄的声调响起,摇头感叹着,很是感伤,两仪中的那位鬼宗主再次被气得一口老血喷出。 “我可早就提醒过你了”,面具人继续幸灾乐祸,“这点儿小儿科的伎俩还困不住他们。” “好,很好”,黑布套中人“桀桀”干笑着,如同刀剑互相摩擦,“老夫本不想难为几位小朋友,既然他们如此不识好歹,那就休怪我不客气。” 眼前的鬼雾再次蒸腾而起,来福左手紧紧握住了软剑,看来,要动真格了。 王爷收起了那副吊儿郎当的的表情,眼睛里杀气毕现,严阵以待。 人之迷境,皆由自生,或曰幻,或曰蛊,或曰魔,或曰障,或曰业,或曰念,只因,人身本一小天地,头顶青天脚踏地,奈何人心渐开明,贪嗔痴恨爱恶欲,酒色财气集一身,自造地狱不可拔,于是,万鬼横行,心神迷踪,一念不坚,魔障丛生,若继续对贪嗔痴慢疑等诸毒心念不戒、不修、不守、不止而任其增长,则必将幻化真实幻心魔与真实法界魔,终堕魔界而为万鬼其一。 王爷坐在地上,摆出打坐的姿势,从怀里掏出一件绢丝手帕,手帕上,是以舌尖血为媒,用蝇头小楷密密麻麻抄着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血渍已经尽皆暗褐,“没想到,刚刚到这儿就得动用这个”,王爷摇头叹道,满心惋惜。只见他手指做莲花轻捻,一手放于胸前,慢慢闭上了眼睛。 观音千手,照见万魔,魔之所起,心念而已。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佛魔难定,降伏其心。 心无挂碍,无有恐怖,何期自性,本自清净。 明心见性,直指本心,平镜现影,彻观本相。 他周围的黑色雾气越发浓密,雾气中鬼影憧憧,摩拳擦掌,耳边尽是凄声惨叫,几欲将他扒皮拆骨,碾嚼成渣,那一个个熟悉的人影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每个人都向他伸出手,哀求的、悲泣的、愤怒的、怜爱的,这是他的心,也是他的魔,他静静闭着气,周身散发出淡淡金光,在黑雾笼罩中格外刺眼,身前的《金刚经》仿若一副活动的画卷,一个字一个字的从绢帕中飞起,连成一条长长的血练,绕着他盘旋飞舞,那金光越发明亮了起来。 阵眼之上,黑布套中的鬼宗主倒吸一口凉气:“观世音大悲千目神功?这不是已经失传几百年的内功心法吗?他怎么会……” 一道水光如剑刃般扫过,黑布套上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来福闭着眼睛,一把软剑舞得虎虎生风,那剑身末端竟然拖着一条长长的水练,那水练干净透明,仿如溪泉,如丝带般绕在来福身边,这条水丝带随着来福身体旋转的速度越快也越发长了起来。 “水银?难怪……”那喑哑如夜鸮的声音恨恨的,满心皆懊恼。 方才一时不察,让那小子窥破了他的灵罩所在,那死小子就开始不住下手攻击那处所在,即使万鬼全上阵,也被他这水一般的剑气逼至角落。 此刻,小小的密闭空间里水珠四溅,如霰弹般密密麻麻喷射而出。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但,水虽至柔,却又至刚。 那水弹如急雨般越积越多,转瞬间,密闭的空间里已是一片汪洋,将那一直在围着灵罩不停飞舞的来福淹没其中,但是他的速度依然没有停下来,隐隐的,他的水练中竟然夹杂了一股旋风,就如他那日打碎幻境那般。 水携风势,风借水形,风水相合,利刃万千。 恶灵淹水,如同墨滴入池,瞬间就将这密闭的空间染成一片漆黑,水中隐隐传来凄厉的哭声,无数双白骨嶙峋的腐手争先恐后的抓向来福的后背,又被他的水银尽数挡了回去,而来福一直在用风刀水刃切割着那灵罩所在。 阵中,鬼宗主的黑布罩子上已经尽是利刃切割的痕迹。 双拳难敌四手。 大悲千目神通已经越发明亮,此人内力修为不在鬼宗主之下;而那风水之舞也越发凌厉,让人难以招架,鬼宗主伸出双手,终于用上了十成功力去维持着摇摇欲坠的万鬼迷踪。 “破!” 王爷和来福同时高喝一声。 “嘣——”一声剧烈的爆炸声响。 山洞中一阵天摇地动, 阵,破了! 黑雾和幻象,消失了! 努尔伏在前方血泊中,生死不知,冯墨艰难的用剑撑着地。 王爷和来福之间只隔着一丈有余,一站一坐,面面相觑。 第69章 硝烟散尽。 那是与他们来时很相似的一条地道,只是这地道被刚才的爆破震到,石块儿岩屑扑簌簌往下落着。 不远处努尔趴在血泊中,昏迷不醒,一身绿衣已经被血渍浸染成暗褐色,几个石块儿砸在他周围,冯墨左手用剑撑地,左膝跪地,右小腿外侧血淋淋的,也已被炸伤,血肉模糊的团在一处。 “小墨,还能走吗?此处危险,看来要垮塌了,带上努尔,速去休门。” “是……”冯墨有些艰难的答道,用剑撑着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盘坐的王爷与用手撑着地,扶着洞壁,艰难的站了起来,这么许久的困斗,他们以为走了很远,却没想到依然是在洞口处,前后竟无两丈远? 那边的来福衣衫又被划成一道道的布条,满身狼狈,他站在努尔旁边,一弯腰一伸手,帮助冯墨抬起了血泊中的努尔,两人俱一瘸一拐,一左一右架着昏死过去努尔往洞口走去。 随着“哐当——”一声巨响,山石彻底垮塌了惊门,几人将将扑进了惊门左侧的休门,却没想到休门也在跟着隆隆作响。 “不好,阵被彻底毁了,这片山怕是要塌了,抓紧时间,去中宫。” 一人重伤情况不明,其余三人也轻重不同的受了伤,而此刻安齐的羁押地都尚未找到,王爷一阵心急,强撑着站了起来,提气,胸口如针扎般疼痛,他再顾不得其他,施展轻功,飞落至两仪交汇的中心点上。 此处,空无一人。 来福与冯墨也继续架着耷拉着头、半死不活的努尔落了下来。 “王爷,如何?”来福瞪大了眼睛,“可能发现机关?” 远处,石落之声越发“隆隆”,一些小小的石子从其余七个尚未被破坏的洞门中扑扑簌簌落下,砸向了中宫的太极鱼。地宫的摇晃感越来越强,这阵法本就是掏空山体而为,一个小小的爆破,打破了原本的平衡,此刻空陷的山基已完全无力支撑山体的崩塌之势,要是再找不到安齐,这里怕是会成为他们天然的坟墓。 王爷沉吟着,“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来福君麻烦你站到黑盘阵眼中,我居白盘阵眼,冯墨,带着努尔稍微走远些。” “是!”冯墨干脆的往远处走去。 来福站在黑盘中,王爷站在白盘中,互相交换一个了然的眼神,二人同时将内力拧于掌心,又是几乎同时用力,狠狠往脚下的圆盘阵眼拍去,一黑一白两块圆形阵眼同时应声而碎,与此同时,那太极线“嘎吱嘎吱”往两侧打开,果然是道暗门。暗门打开,显出来一条宽阔的下行台阶。冯墨一把灯萤草籽撒出去,众人慢慢下了台阶,面前,是一条漆黑狭长的甬道,弯弯曲曲,不知通向何方。 安齐睡梦中正迷迷糊糊的,忽然感到一阵地动山摇。 “地震了?”对于海边长大,见惯地震场面的她来说,这种感觉很是熟悉,而且,平日里围绕在牢门旁边监看的那群黑衣人竟然一个都不在了,只有牢里一盏煤油灯,一直闪着如豆的光芒。 她一骨碌爬起来,使劲儿的拍打着木质的牢门,“喂喂喂,有人吗?你们要走好歹放了我啊,喂~~~” “好吵”,一个慵懒的声音凉凉的响起,“隔八丈远就听到你的魔音穿耳了,真呱噪,看来这几天过得还不错。” “王爷~~”安齐终于见到了亲人,眼泪汪汪的瞅着踏黑而来的王爷一行,“来福,墨哥哥,还有,努尔?努尔怎么了?” “还是先关心下你自己吧!”王爷大白眼儿甩过去,“冯墨。” “是”,黑衣侍卫走过去,从腰间抽出鹿角剑,“往后退。” 安齐依言往后退了几步,突然往左一偏头,瞳孔一下子收缩,大喊一声: “小心!!!”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浑身罩在破烂黑布套里的人,执一柄乌黑的匕首,从王爷左侧斜冲过来,直直的往正欲举剑劈开门锁的冯墨刺去。 “小墨! “噗呲——””利刃入肉。 一柄黑刃匕首没入眼前人左胸,眼前高大的人影冷冷的斜睨着眼前这个矮小的破布套中人,冷冷道: “下三滥的东西!” 破布套里的人一击即中,不欲恋战,黑刃往外使劲一拔,带出一条笔直的血柱,喷在了他那已然破破烂烂的外罩上,转身便欲奔逃。 “王爷!” 几人同声高喊。 刚刚还在牢门口的冯墨一个转身,一阵黑风刮过,几丝黑线闪光,冯墨已然奔回了王爷身边,扶住了重伤欲倒地的王爷,将他的头拢在怀里,慢慢把他身体放到地上,一串动作行云流水般干脆利落,只在一个呼吸间。 不远处,那破布套里的人静静矗立,突然,“扑通”一声跌倒,肢体散落一地,不多不少,如那鬼面人所说,正好八块。 那破布套也彻底碎成了一堆烂布屑,零零碎碎的散落在那尸块儿旁边。 “怪不得……”安齐见状一捂嘴,几欲作呕。 那具已被大卸八块的尸体如同被虫蛀满的干核桃仁儿一般,褐色的皮肤皱皱巴巴的,浑身上下尽是深浅不一的孔洞,胸前有处被炸伤的大洞,脏腑裸露,黑若炭烧,身下流出的血液也似墨汁般,异常漆黑腥臭。那颗头颅滚到了王爷脚前,嘴巴大张着,满脸的不可思议,一双眼瞳圆睁,里面竟然也全部是墨黑色的,一点白色瞳仁也无,状如鬼目。 朝颜笑,夜鹿奔,千人斩,不留痕。 安齐有些心惊,她第一次见传说中的夜鹿斩人,切切实实感到了,来福口中的顶级杀手指的是什么。 来福此刻已经一剑砍断了牢门的锁链,拿出油灯,转身蹲在王爷身边,手指搭着他的脉。 “如何?”昏黄的灯光下,冯墨那冰冻的脸上难得现出了一丝焦色。 “万幸,刚刚的刀刃再往左半寸,王爷的心脉就被豁开了,但是,王爷脉象浮浮沉沉的,比起血脉受损,倒更像中毒,那匕首……”来福一抬头,冯墨会意,转身在那堆尸块中扒拉几下,抓过一只通体漆黑的匕首,伸手递给了来福。 来福放在鼻下嗅了嗅,神色越发凝重了起来,“蛊毒?而且是藏风的至毒,碧湾”,他抬头定定看着冯墨。 “你决定吧!” 冯墨抬头看了看安齐,“难道?” 来福点头道,“是的。” 冯墨闭上了眼睛,低头看看怀里的王爷,黑气已经蔓延到了印堂,他一咬牙,“好吧!” 来福略一沉吟,一仰头,冯墨一卸王爷的下巴,来福用水银在左腕划了一道口子,对准王爷的口,一滴一滴,将血滴了进去。 安齐担忧的仰头,头顶上“轰隆隆”的声音越发响亮,山崩之势,无法阻挡。 第70章 来福腕间血一滴滴,滴入王爷口中,滴了约半盏茶的量,伤口凝止。来福一场激斗后,体力早已耗去大半,甫一放血,白皙的脸上血色更是全无,口唇皆苍白,安齐扑到他身边,撕下了衣袖给他细细包扎着伤口,眼神中满是心疼。 冯墨在来福给王爷滴血之时,也从怀里掏出金创药,细细洒在王爷前胸那豁开的血口上,那药果然有奇效,等来福血止,那创口也隐隐结出了一条痂。 “剩下就看王爷自己的造化了,我们快走吧,山要塌了”,来福一阵头晕,安齐扶着他站起。冯墨点点头,背起了王爷,来福也背起了被扔在一边的努尔,一行人跌跌撞撞顺着甬道跑回去。 然而,天不从人愿。 几人站在牢门外几十米处,停下了。 来时的甬道已经彻底垮塌,巨石嶙峋,塞满了去路。 天要亡我。 几个清醒的人,眼睁睁看着眼前的绝地,心里不约而同泛起了相同的念头。 良久后,来福轻叹一口气,“回去吧。” 那牢里虽然跟着震动摇晃,倒是一直未曾有巨石塌落,而且,比起黑乎乎的甬道,好歹还有一丝昏黄的灯光。 几人慢慢走了回去,挨个坐在了牢里的东墙边儿,感受着那山体震怒的嘶吼摇晃,扑簌簌的灰尘土屑不住往下掉落。 这里,果然是他们天然的坟墓。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来福一声轻笑,将安齐的肩头拢在了怀里,“这下子,我们可算并骨了。” 安齐脸一阵通红,但是异常乖顺的伏在他怀里,她这半世孤零,临死之前她所有的亲人都在她身边一起迈向死亡,此生也算无憾了。 安齐刚想抬头说些什么,那个一直被她忽略许久的问题终于重新泛了上来,“努尔怎么了?” 冯墨将王爷的头拢在怀里,一只手用内力护住他心脉,头也不抬的说道: “大概是炸伤了。” 当时,冯墨一脚踏进黑雾,脚后跟就被人追踩到了,努尔没出息的声音颤巍巍的响起,“墨兄,我能拉着你的手吗?我从小就怕黑……” 冯墨本不欲理睬,奈何那努尔脸皮厚如山墙,不管不顾的用双手拖住了他的右手,他们二人就这样一路在湿黏的黑雾中行进。 后来,冯墨入了幻境,眼前尽是厉鬼索命,他举剑一阵劈砍,浑不知努尔去了何处,直到一道火光一闪,一声“轰隆”巨响,他才看到,躺在血泊中的努尔。 “来福,帮忙看看努尔吧?我爹常说,人得体面的死,尤其像努尔这种长得这么好看的人,就这样死去了也太可惜了。” “哦?好看?”来福一边眉毛挑起,直视着怀里的安齐,言语间颇为吃味儿。 安齐哑然失笑,“我们都快死了,他就再好看又如何?再说了,我们来福才是天下第一的美男子呢,努尔这只自恋的孔雀哪能跟你比?” 这番马屁拍得来福大人身心俱醉,他大人不计小人过的拿着油灯,走到努尔身边细细检查了一番,道: “墨兄猜的不错,努尔被火药气擦伤了右臂,好在他躲避及时,没有伤到什么要害,只是撞到头昏了过去”,一回头,调侃着安齐,“还有他这张好看的脸,都完好无损,我给他止个血就行。” 说着走过去掀开那已经暗褐色的锦袍袖子,“嗤啦”一下撕开,一条右臂血肉模糊的呈现眼前,一阵血腥气息瞬间蔓延了整个密闭空间。来福从怀里的荷包掏出仅剩的一丝艾蒿,还有一些绿色的草药,双手一用力,搅成一团暗绿色的药团,均匀的抹在了努尔那血肉模糊的右臂上,又从已经一缕一缕的衣服上撕下了几根布条,紧紧缚住,努尔的眉头微微蹙了起来。 天地仍在摇晃,一盏茶左右的时间后,努尔睁开了眼睛,眼前,是陌生的一片空间,努尔费力的坐了起来,左手摸着后脑勺,开始破口大骂:“格老子的,哪个王八蛋敢在小爷背后放冷箭,炸不死你们这帮混账东西”,声音嘶哑,看来这火药气很是充足。 “努尔你醒了,太好了”,安齐在一旁开心的答道。 努尔缓缓转过身子,“咦?师姐妹妹,你怎么在这儿?我们安全出来了吗?” “这个……” “很抱歉打断你的妄想,我们安全的进来了,而且,很有可能,再也出不去了”,来福在一旁毫不客气泼了一盆儿凉水。 努尔后知后觉的四处瞟了一圈,果不其然,接着大吼一声,“你大爷的——”然后是一串更加精神抖擞的乱骂,安齐无奈的摇摇头。 “看他这么精神,是不是感觉白担心了?” “嗯~”安齐深有同感的点点头。 “那么,小子,发生什么了吗?”来福适时打断努尔的指天骂地。 没想到努尔更加火大,“大爷的,我当这惊门里面有什么妖魔鬼怪的,没想到,就是一群虫子,杀来杀去怎么也杀不完,越杀越多,越杀长得越大,小爷我怒了,一把雷震就甩过去了,然后我就被个王八蛋敲昏了,让我知道是谁干的,看我不扒了他的皮,背后放冷箭,算什么英雄好汉?……” 努尔兀自骂骂咧咧的,安齐怯生生插了一句:“难道你不是被炸飞后,脑袋撞到了什么地方才昏过去的吗?” “……” 一转眼,又是一声惊叫,“师父?师父你怎么了?”说着就要往王爷身上扑去,一把黑剑直指他的咽喉,阻断了他的去路,“墨……墨兄,我……我就是想看看师父怎么样了?要是咱们能活着出去,我一定给师父报仇。”努尔义愤填膺状。 “已经报了,喏~”来福扬起下巴指了指门外。 “这……这是墨兄你的手笔?”努尔蹲在尸堆旁左挑右拣了半天,仿佛是在挑一条厨子宰杀好的鱼,“你看这切口,干脆利落,一刀直下,血收于体,痕迹浅淡,啧啧,高手啊高手。” “那个,努尔啊,难道你忘了?山崩在此,我们很快就会变得跟他一样了……”安齐再次怯生生的插了一嘴。 “那又如何?”努尔一仰头,“小爷我的命由己不由人,只要现在这里没塌,我们就还有一线生机。” 如豆的橘光洒在努尔那一贯不羁的脸庞上,身处绝地之时,那脑筋总短路的努尔却突然如明灯一般,安齐的心不由得跟着定了定。 第71章 努尔一番豪言壮语说完,一转头,安齐依然窝在来福怀里窃窃私语,冯墨依然一张冰块脸照拂着昏迷的王爷,努尔一下子泄了气。 “你们好歹理我一下吧?” 他的发言再次被无视。 狭小的密闭空间里,震响连天,而那四人却两两成双坐在彼处,衬得努尔越发形单影只,他不由得委屈了起来,只好回过头去,继续研究那具被大卸八块的尸体。 “说起来,还得谢谢努尔”,来福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努尔耳朵竖了起来。 “谢我?” “嗯,惊门里的幻蛊之阵,施术者虽不在此处,但其元灵必有一处灵罩在此操控。他本就以一敌四,其元灵力量耗费巨大,当此之时,你又碰巧炸伤了他的元灵,若非如此,怕是墨兄也未必如此轻易就能斩杀他,墨兄,是否如此?” 努尔的眼睛晶晶亮,如一只忠犬般望着冰山冯墨。 “嗯”,惜字如金的冯墨点点头,努尔喜上眉梢,回头看了一眼某个代表着前胸部位的尸块,那处果然有一个拳头大小的洞,里面已经凝住的漆黑心脏说明了众人所言不虚。 “原来我这么了不起啊”,努尔一阵得意,“就是可惜虫子太多了,什么毒蛇蜈蚣蜘蛛蝎子癞蛤蟆的,恶心死人了,我的雷震全扔出去也杀不完哪”,努尔回想一下,眉头皱起,满脸遗憾。 “说起毒蛇了,来福你又骗我”,安齐爬起来,有些娇嗔的看着来福,“你还说什么黑唇蛇踪迹难寻,这里根本到处都是嘛,前几天我还看见一只,长得跟你那只真像,好刻薄的一张晚娘脸”,安齐想起那蛇的尊容,咯咯娇笑了起来。 “……你说的可是这只?”来福一掀已经破成一缕一缕的左袖,左大臂上盘着一只碧绿的小蛇,闭着眼,吐着信儿,很是享受的样子。 “……”安齐无语。 “你那天看到的就是柳叶儿哦”。 柳叶儿一听叫它,小小的脑袋抬起,眼睛眯眯睁开,“嘶……”一声,似在回应。 “原来真的是它啊,我就说嘛……”安齐伸手欲抚摸一下柳叶儿,却不想柳叶儿“嘶——”一声长鸣,竟是万分抗拒。 “真小气,反正我们都要死在这里了,摸一下又不会怎样?” 来福突然怔住了,一直有什么被他忽略的事情突然一股脑涌入了脑海。 柳叶儿?水渠?尘土? 来福一个呼哨,柳叶儿懒洋洋的从他左臂上爬了下来,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叶笛,“吱吱”吹响,柳叶儿在地上左扭右拐,突然在最东南角上消失了,来福扒开那处的稻草,那里有一个小小的孔洞,仅够柳叶儿这般大小的蛇虫通过。 来福略一沉吟,再次吹响了叶笛,不到一盏茶的时间里,柳叶儿又从此处“呲溜”一下钻回,然后又左扭右拐的盘上了来福的左臂。 来福伸手摸了一下柳叶儿的身体,水渍满手透心儿凉。 果然。 “各位”,来福站起来面朝着那面东墙仰望,“我们大概能逃出去了。” “啊?真的真的真的?”努尔一个箭步冲过来。 “如果我所料没错的话”,一回头,看着眼前的努尔,“你的炸药还有吗?” “什么炸药?那叫雷震……” “不管雷震还是震雷,你手头还有多少?全部拿出来吧!”来福坚毅的语气不容置疑,努尔还欲咕哝几句,见此情形,尽数咽回了肚中。 他从腰带里摸了半天,摸出一个同样被血渍浸满了的小荷包,“喏~,都在这里了。” 来福接过荷包打开,里面躺着十余粒如小指甲盖般大小的金色弹丸,“够用了,只是这雷弹该如何使用?” “这叫雷震”,努尔依然不依不饶,“很容易,灌入内力扔出去,雷震的威力视使用者内力而定。” “好!”来福深吸一口气,将雷震全部倒在了手心中,“齐儿,墨兄,你们带着王爷出来,跟努尔一起,先远离此处。” “来福……” “好!”冯墨干脆的答道,将王爷打横抱起,“相信他。” 安齐不放心的点点头,跟着众人离开了牢房。 空旷的牢房里,只余来福一人,只见他提着油灯,来来回回仰视许久,最后停止了踱步。 来福左手中握紧雷震,深吸一口气,突然狠狠朝东墙上方扔了出去。 “轰隆——”一声巨响,爆炸的气流卷起木质的牢门,“噼啪”一声,裂成无数细小的木段,暗器一般射向众人所在之处。 冯墨一把鹿角剑挡在王爷、安齐和努尔面前,飞舞成幻,织成了一张细密的黑网,一阵雷火硝烟弥漫,呛得众人一阵低咳。 “来福?”安齐心里一阵焦急。 “没死”,高大的冯墨挡在他们面前,冷冷回答道。 不远之处,烟尘之中,一个人影慢慢爬了起来,拍了拍覆盖着满头满脸的灰土,仰头看向上方。 烟尘淡去,天空中繁星点点,映入他漆黑的眼瞳中,少年开心的笑了起来,如同一个少不经事的孩子。 “果然啊,原来竟是这样……”来福喃喃自语的仰望着星空。 “来福,你没事儿吧?”安齐扑了过来,抓住他的双臂来回翻看。 来福温柔的笑着,“齐儿,对不起,让你担心了”,他伸手摸了摸安齐毛绒绒的头,“一直以来,对不起。” 安齐有些羞赧,“没关系啦,都过去了,看来老天不想亡我们哦”,少女仰起头,也看着遥远的夜空,满脸都是劫后余生的庆幸。来福轻叹一口气,不再说什么。 那阵中的“安齐”是她的记忆吧?其实,她一直是在怪他的吧? 可是,他又有何面目开头询问?只余一声长叹罢了。 “喂,你们还在发什么愣?走啦~” 在来福怔彸之时,冯墨背着王爷已经离开了这处囚笼,努尔紧随其后,招呼着傻乐二人组。 “马上来了”,安齐仰头答道,接着一拽来福手臂,“走了走了,出了这门儿,姐姐再也不会来这儿了”。 “你觉得你再来还能找到这儿吗?”来福终于恢复正常,一个惯常的挤兑出口,小小的阴霾瞬间被风吹走。他背起安齐,一个轻盈的飞身,钻出了那方幽深的地牢。 “啊?怎么是这儿?”努尔的大嗓门亮起,语调中满满的懊悔,“感觉白忙活了,真亏。” 安齐趴在来福背上,看着眼前的小房子。 那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南疆小竹寨。 第72章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努尔一边懊恼,一边好奇。 “很简单,柳叶儿,还有,尘土。” “原来如此”,惜字如金的冯墨突然明白了过来。 “什么?什么?”努尔继续状况外,安齐静静听着,也是一头雾水。 “柳叶儿追踪到此处,顺着水渠爬上来,所以墨兄断定,安齐关在水渠尽头”,来福手一指竹寨左侧的那条水渠。水渠已经被炸开,露出了里面的痕迹,原来,这本就是一条山溪道,却被人为的砌成一条沟渠,而那竹寨就依着那水道而建,水流顺着那地牢继续一路延伸下去,最终必是汇入贯穿南疆的那条南江。 “若是努尔兄这样心思单纯的人自然如墨兄一般认为,奈何,王爷心思深沉,一颗心上如生了玲珑千窍,这般简单的机关怕是无法取信于他”。 努尔、安齐同时斜睨着来福,心道:“你有什么资格说王爷?” “所以,那条山道我们一定会去闯,而且无论我们如何闯,结果一定都是生门。” “那并非我们命好,只不过凑巧,我们从西北方而入,如果顺利走过,自然会如王爷一般,以为我们运气好闯了天任值符的生门。按照最简单的天门八卦阵来看,必是再由惊门至休门,而换一个角度来说,即便此刻从休开二门以入,也会落入死伤杜景四门。” “哦~,我明白了,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天门八卦阵是假的?” “是的,如果不出意外,我们去哪个门里,哪个门便会有迷阵,那不是什么惊门之阵,只是南疆的迷踪阵法罢了。” “他们所料不错,如王爷一般谨慎多疑之人定觉有诈,绝不会贸然闯中宫,而必是会按奇门遁甲的方式,选惊门以入,他们料对了。” 安齐、努尔再次斜睨了来福一眼,并未多言。 “这八条洞穴虽然如八门一般排列,但应该是早就凿好用作祭祀的,而中间的圆台原也不是太极,应该只是普通的祭坛,既然他们肯让我们轻易闯进来,那么就说明,这个据点,他们已经打算放弃了。” “若我所料不错,这八条洞穴中应该在隐蔽角落中藏着许多雷管火药,而他们在我们闯入迷阵之时应该就已撤离了,本来,只要他们将我们困在迷阵中,寻个时机将炸药引爆,整个山崩塌,便可将我们一网打尽,而安齐被扔在这里,迟早也会自己慢慢饿死。” “卑鄙无耻!”努尔和安齐异口同声,咬牙切齿。 “在迷踪阵中,我们确实被困许久,一切本应在他们掌握之中,却不想,多了一个变数。” 来福正正看着眼前的努尔。 “我?”努尔用手指着自己。 “没错,他们并未料到,在迷踪阵发动之时,这个小子会如此不按常理出牌,一把雷震炸伤了他们的术者,同时引爆了山体中隐藏的炸药,然后引起了爆炸连环,提前引动山崩,于是他们的术者就被扔下了,想必,我们在这里相遇纯属偶然。所以,这场山崩是因为你引起的,又不完全是因为你。” “那,那个死掉的……” “如无意外,应是鬼目宗的宗主,或者说,是前宗主。” 众皆默然,那干核桃仁一般的尸块同时浮上了眼帘,众人竟隐隐生出些许不忍。 “然后呢?” “然后我们在此处等死,却只听见山石塌落的轰鸣,不见任何石块掉落,掉在里处的只是一些带着草屑的粉尘,所以,我才大胆猜测,这里应该是最初那个竹寨地底下。” “兵法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王爷啊,这是吃了心思过重又太多疑的亏。” “那个”,努尔有些忍无可忍,“论起狡猾来,来福小弟你跟我师父好像半斤八两吧?” “……” “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总算逃出来了,得赶紧回去,茗哥哥该着急了”,安齐插在二人中间打着圆场。 然后不经意的一抬头,惊呼:“今儿什么日子了?” 众人一起抬头,来福的脸色突然变了,原来如此…… “我被绑走那天是晦日,确实晦气,就算过了几天也应是新月,可是……” “这不是上弦月吗?”努尔依然没有反应过来,安齐怔怔的看着来福。 “不算很完全,但已经初具形状,现在大概是初五。” “那过了今夜……啊???”努尔终于反应了过来,“那你还在这儿罗里吧嗦讲这么多?快走啊!” “即使脚程再快也……”来福摇摇头,神色中难得的有一丝颓态。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安齐最近刚刚读到一些前朝旧事,说的是几百年前,皇喆国的一位王,不爱江山爱美人,因宠妃喜吃荔枝,不惜让人从从岭南采摘,然后快马加鞭运至长安,途中跑死战马数十匹,踏坏良田千亩,所以最后招致民怨沸腾,那祸国殃民的妖妃也被一场马嵬坡兵变逼死。 “何苦来的呢?解了嘴馋丢了命”,安齐还曾心有戚戚的感叹了一番,“万般皆下品,惟有命重要。” 方才,来福的“脚程”一下子提醒了她,于是她脱口而出这么一句诗。 “可是我们一路行来,没有见过半个马站,这……” “有的,随我来”,一直沉默不语的冯墨突然开口说道,“王爷的伤势也拖不得了”。 说完他将王爷在背上紧了紧,几个跳跃之间消失在前方。 “不愧是夜鹿,好轻功”,来福一边在心里赞叹,一边背起安齐,紧追其后而去。 “喂喂喂,你们一个个的,等等我行不行?人家我还是伤号来着!”努尔呼哧带喘的追了上去。 星斗闪耀,月渐西沉,丑时刚过,五人夜奔。安齐伏在来福背上,听着耳边刮过的阵阵微风,不时抬头看看漫天星辰。 一定要赶到啊,她在心里默默祈祷。 此刻,六月初六,寅时初刻。 冯墨站在一座宅院前面,门牌上书“有间马站”。 果然有间马站,安齐心下雀跃。 只见冯墨熟门熟路敲开了门,一个看起来脸色颇为冷清的门童应了门,冯墨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递了过去。 “麻烦跟掌柜的说一声,租三匹快马,五日内归还,这是二十两定金。” 面色苍白冷清的门童接过了银子,关了门,不一会儿,从旁边门房里牵出了三匹高头大马,将缰绳递给了冯墨。 冯墨作揖,“谢过掌柜的!” 然后,他抱着王爷跳到了马背上,将王爷扶在身前,“驾——”黑色的夜马狂奔了起来。 “大宛马?”努尔一脸惊愕的看着眼前的两匹棕色大马,抬头看看前方,冯墨一骑绝尘,已不见踪影。 第73章 “大宛马?”来福将安齐扶上马,问道。 “嗯,我们西域一带原本有三十六古国,其中大宛盛产神骏,每到春夏之交,那些马儿经常千里奔驰,到天山脚下与当地野马交配,所产的马匹皆汗出如血,又被称作汗血宝马。这种马一匹便值万金,就是我家都未必能购得几匹,想不到在这穷乡僻壤的南疆腹地竟然见到这么一间出手阔绰的马站?” 努尔默了一默,“快走吧,这马脚程极快,再迟就追不上了。” 来福静静看了努尔一会儿,终是一夹马腹,“驾——”一声,飞驰而去。 安齐窝在来福怀里,仰头看着天空,星辰明灭,几颗黯淡。 载瞻星辰,载歌幽人,流水今日,明月前身。 “六月初一至初六,礼南斗,祭七杀”,来福突然低低咕哝了几句。 “来福?”安齐回头看了一眼。 来福直视着前方,眼神中带着些许迷惘。 “也许,我们都逃不过命吧?”来福低低叹着。 安齐没有再回头,她也如来福一般直视着前方。 前方,夜凉如水,墨染归途,一片静默之中,只有马蹄哒哒。 巳时三刻,三匹快马如离弦之箭般先后踏过离都长街,掀起阵阵惊风。 这大宛名马汗血果是至宝,夜行千里而不休,马踏飞燕而不乱,汗如血滴,神如铜铸,从南疆腹地一路飞奔至离都之时依然英姿飒爽,神采飞扬。 但几人却无暇顾及此等好马是如何神骏,只见黑马上的骑者略略一拉缰绳,便一手环抱怀中昏迷之人一步跃起,翻墙进了庭院,其后两匹快马赶来之时,冯府门口已站立一人,正在焦急张望。 来福一勒缰绳,将安齐扶下马背。冯茗交给他一个黑布包裹,道:“来福少爷,时间紧迫,这个也不知合不合身,你先拿去用吧!” 来福打开,里面是一套黑色的外袍,还有一个月牙黑面具。来福感激的朝冯茗一个深躬,“多谢茗兄,来福感激不尽。” 一个翻身后,宽袍大袖黑面遮颜的掩月祭司恢复了原样,一刺马镫,枣褐色的高头大马一声长鸣,飞奔而去。 “安齐莫要担心,来得及”,冯茗宽慰着忧心的安齐,将她拉进了冯府,身后传来努尔依旧粗声大气的吆喝:“喂喂喂,你们甩了我一路了,等等我啊~~~” 九瓣莲雕刻装饰的酸枝大床上,药气与血腥气交织弥漫,王爷双眼紧闭,但眉间黑气已经褪去,面色却依旧苍白,冯茗将王爷上身衣物剥去,他白皙的肌肤上血污早已凝固,一道猩红的刀伤带着皮肉翻出,如一条蜿蜒吐信的蛇趴在心口处一般,甚为可怖。 冯墨端着烧好的热水盆进来,一点一点的擦拭着王爷浑身的血污。 “王爷素来爱洁,难为小墨一直当回事儿”,冯茗摇了摇头,面有忧色,转眼又是那副招财猫的笑容,摸着安齐的小脑袋温言道,“不用担心,咱们王爷有诸天神佛庇佑,福大命大,这毒现下是解了,只是伤处太深,失血过多,我刚刚给王爷重新换了止血生肌的金创药,怕是他这一时半会儿还醒不过来,这里有我和小墨照顾着,你和努尔去看看来福少爷吧?” “茗哥哥……” “去吧”,冯茗温柔又坚定的摇了摇头,“让王爷静养会儿。努尔,保护好安齐。” “好,我会小心的,走啦”,安齐转头拉着依然在愣神儿的努尔,走出了冯府大门。 六月初六,午时三刻开坛,主祭授礼,这已是最后一道关卡,不知道还会有什么在等着来福? 安齐那曾经如野兽一般灵敏的第六感久违地再次上线,她总觉得,这所谓“授礼”没有想象中那般简单,像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样。 她抬头看看天空,乌云阴沉密布,梅雨时节湿腻的风刮过,安齐的心里一阵烦躁,“热死啦——”她大吼着,拉着努尔一路直奔金台而去。 在他们离开后,大床上躺着的“病号”睁开了眼睛。 “走远了?” “是。”冯墨一如既往的惜字如金。 “情况如何?” “属下办事不力,有间让他们发现了。” “无妨,有他在,那个迟早会被人发现”,王爷唇边绽出一丝浅淡的冷笑,“玄都有消息吗?” “暂时没有。” “很好,这就是最好的消息”,王爷合上了眼睛,“这次,我真的要好好‘休息’一阵子了。” “王爷……” “嗯~~?” “……没什么,我退下了”。 待冯墨有些垂头丧气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后,王爷再次睁开了眼睛,一双眼中精光毕露,带着些许遗憾的摇了摇头。 午时初刻,金台之上,那群总是半途而废的“达官贵人”们又来了,个个唉声叹气: “唉,竟然是掩月的?我可是投入了一万两押给藏风了啊!” “谁说不是?不是都有内部消息,说是掩月这几年没人了吗?这人从哪儿冒出来的?” “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听说啊,这几轮这掩月的光在那儿捡漏了。” “这样也能行啊?哈登大人真的愿意选这么个投机取巧的继承人?应该再加赛一轮的。” …… …… 金台之上,长舌飞舞,众人七嘴八舌的攻讦着那“投机取巧”又“胜之不武”的掩月祭司,却又无能为力“拨乱反正”,于是,一群“正义”人士只能通过群聚而欺的方式发泄着心中的不满,安齐越听越发愤怒。 人心如此,人性如此,安齐从十三岁时就已经明白,这个世界永远容不下真相。 众生如蝼蚁,蝇营狗苟间却总以为自己能以蚍蜉之力撼动大树,他们只愿相信他们不喜欢的、他们厌恶的、他们无法掌控的、他们所无法感知的人比他们还要卑贱,理应要被他们踩踏、唾弃,却不肯接受,原来他们只不过是妄图以自己的弱小卑贱去取代强者所留的痕迹。 可是,这些,并不属于你们! 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自然,更不会为蝼蚁所阻挠。 安齐在一旁听得怒火中烧,正欲反唇相讥几句,突然一个脆生生的女子声音在安齐旁边响起。 “喂,胖子,再说一句试试?有本事你从第一关投机取巧到现在看看?看看你会怎么死?什么都不会做光有一张嘴的家伙有什么资格在这里乱吠?” “美人儿啊……”努尔一回头,哈喇子流了一地。 安齐偏头,一个白衣女子站在她身旁,面对着一群达官显贵,掐腰呵斥,很是威风凛凛。 “好生帅气的女子啊”,安齐不自觉的羡慕起了眼前这伶牙俐齿的女孩。 第74章 金台之上,白衣女子一顿抢白,将这群从来没有被人欺辱过的“达官显贵”们撩拨得肝火大动。 “哪里来的黄毛丫头?敢在这里信口雌黄?知道我们家老爷是谁吗?” 一个胖胖的员外身边的小厮叫嚣着。 “啪——”地一声,一根长鞭如蛇般甩脱出去,劈头盖脸将那多嘴多舌的小厮甩了个响亮的耳光,小厮脸上顿时现出一条深紫色的血痕。 “你——” “我不知道你们家老爷是谁?我只知道我的鞭子只认事不认人”,少女将手中软鞭狠狠往地下抽了几下,金台地面上一阵噼啪作响,仿佛连地皮都跟着晃了几晃,接着扬声道,“有哪个不怕死的,尽管上来试试!” 不得不说,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帮“达官显贵”们自然都是“俊杰”中的“俊杰”,大家瞬间噤声,同时,大家不约而同的从女孩身侧撤了两步,金台上的空气瞬间清爽了许多,有几个晓事的甚至猜出了女孩的身份,正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着:“这人好像是隐雪的……” 震慑目的已达成,女孩收摄心神,嘴角泛起一个轻蔑的笑意:“一群没出息的嘴炮。” 安齐心有同感,不自觉的在旁边点头。 女孩一回身,见身边只有两位清秀少年不怕死的站立,那矮小的少年还不住点头赞同,好感顿生,她开心的向安齐伸出手:“我叫初雪,小兄弟你呢?” “我……” “她叫安齐,我叫努尔,今年20岁,尚未婚配,敢问姑娘可许了人家?”安齐尚未回答,那花痴的努尔已经挤过安齐,狗腿的伸出双手握住了眼前美丽少女的纤纤玉指。 少女嫌恶的抽回了手,樱桃小嘴一撇,“哪里来的登徒浪子?” 安齐赶紧将努尔往旁边一推,再次站在少女身边,忙不迭的道着歉,“初雪姑娘对不起哈,努尔的脑子不好使,您莫跟他一般见识,我们是城东冯府的人,据说这祭司选拔的大赛很是精彩,已经全程看下来了。初雪姑娘说的极是,我们家老爷也说,这掩月祭司实力超群,确实当得起这继承人的身份,我等谢谢初雪姑娘仗义执言。” “谢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何况”,初雪那如雪般白皙的腮边透出一丝殷红,耳朵也跟着红了,“他也救过我,我们……是朋友,这……是我应该做的。” 安齐的胃突然莫名的有一些不舒服,难道是因为从昨晚开始就没有吃过饭的缘故? 即使她脸皮厚过城墙,神经粗过钟楼,看到这少女赤裸裸的怀春态度,她突然感觉到,一丝丝,微妙的,嫉妒。 来福这个妖孽,四处惹是生非,安齐在心里暗骂着。 努尔看着眼前面色黑沉的安齐,俯在她耳边,恰到好处的悄声补了个刀:“我说,你家相公被人惦记上了哈,千万小心哦”,语气中满满都是幸灾乐祸,接着又无比孔雀的摸着自己的脸蛋儿小声嘀咕,“一个个的,放着小爷我如此美貌都视若无睹,偏要去抢那个姿色平平的弱鸡?唉,女人哪,真是世界上最不可理喻的生物啊~~~~” 一声长叹,换来安齐一个凌厉的眼刀子。 “嘘——要开始了”,初雪适时打断了努尔和安齐的低语。 午时三刻已至,乌云依然蔽日。 那鬼面祭司照例如幽灵般出现在空旷的祭台之上,那口见证了比赛全程的大铁锅依然孤独的矗立在台中央。 不消片刻,一身黑衣,覆着黑面具的来福如烟一般出现在了鬼面祭司的身后。 天空之下,乌云密布。 祭台之上,气压低沉。 两个人面对面的站立着,谁都没有开口说话,更没有半分动作。 “这俩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努尔低声咕哝着。 “或许,他们的仪式就是这样的呢?两个人对一会儿眼儿,这授礼仪式就完成了也未可知呢?”安齐不自信的打着圆场,努尔一个大白眼儿翻过去,妥妥的王爷同款。 空气越发潮润,湿腻腻的黏在每个人的肌肤上。 梅雨时节,万物易霉,众生燥热,酷湿难当。 祭台上一片寂静,如同暴风雨到来之前的宁静。 金台之上,众人不可避免的感染了些许紧张气息,皆屏气以待。 终于,鬼面祭司左手一挥,那口铁锅下面的柴堆“忽——”地燃了起来,火焰如血般艳红。 “天地为媒,日月为鉴,星辰为引,佑我巫灵……”那鬼面祭司突然开始吟诵着一串祝词,声音低哑,从面具中“嗡嗡”传出,莫名的,让人觉得压抑。 “噗呲……”金台上的努尔却忍不住偷笑出声,“这巫族果然没多少文化,这种像夫妻拜天地的词拿来祭祀祖先合适吗?怎么想的?” “嗯~”刚刚开始粗通文墨的安齐极为罕见的赞同了努尔的说法。 那鬼面祭司仍然在啰啰嗦嗦的喋喋不休,安齐不自禁的打了个哈欠,比想象中无聊好多啊,要不是为了来福…… 她凝视着那个背对着她的挺拔身影,心里的不安又渐渐犯了上来,从昨日她被救出开始,来福就有些许不对劲儿,现在的这个黑面人究竟是不是来福? 安齐的心头乌云笼罩,一如此刻的天气。 “……万法归宗,授礼以成。” 那鬼面祭司唱戏般的吟哦之声终于止歇。只见他变戏法一般从宽大的黑袍里掏出一根长长的法杖,那法杖通体漆黑,貌似玄铁铸就,长约五尺,一头尖削,另一头雕着一条盘踞的蛇,蛇信吐蕊,栩栩如生。 他用双手捧着法杖往身前的黑色面具人走了一步,等待他上前接过。 那人却如钉子一般直定着,一动不动,众人皆好奇张望。 良久后,黑色面具人从嘴里吐出了一句话: “不知哈登大人任期尚余几年?”果然是来福的声音,安齐突然松了一口气。 “月祭何出此言?”鬼面祭司不阴不阳的问道,语气中已隐隐有些不善。 “没什么?我只是想知道三年以后我能否活着继承主祭之职?若三年后注定由我来承主祭,不如”,来福突然指着眼前来人,用那把神兵软剑——水银,剑尖轻晃,停在鬼面祭司喉前一指处,“现在就交于我如何?” “嘶……”金台上集体响起一阵倒抽凉气的声响,这个臭小子,离经叛道。 “那,你又待如何?”鬼面祭司依然风轻云淡,完全忽视了眼前剑气逼喉。 “你说呢?”来福冷哼一声,语气中带着十成的调笑,那剑尖却渐定,势成焦灼。 “当然是,杀了你!” 第75章 “来福?”眼前这个散发着魔气的人让安齐感到陌生又害怕。 “当然是,杀了你,主祭司兼藏风前任大长老哈登大人”,来福语意冷冽,剑尖定指眼前人,“还是称呼你,掩月二长老乌沙好呢?” 金台之上,众人皆倒吸一口冷气。 一阵窃窃私语响起。 “乌沙……?” “掩月二长老?” “十多年前不就已经死了吗?” “现在的主祭哈登大人不是藏风的大长老吗?” “这到底怎么回事?” …… 金台之上,空气瞬间变得有些诡异。 白衣少女神色凝重,连一贯没有正形的努尔都突然静了下来,大家都默默不语,望着那祭坛之上对峙的两人。 安齐的预感再次成真,今日之事,果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授礼”,非你死我亡而不能收场,她终于明白,来福说的“这个仇,我不能不报”究竟寓意何在。 “来福……”安齐的心再次揪了起来。 祭坛下方,民众越聚越多,但因相隔甚远,终是无人能了解此刻祭台之上的状况,只是眼巴巴的看着这满场静默,跟着一片茫然。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那鬼面祭司沉默许久,赤鬼面具下突然发出一声喑哑的叹息,声如裂谷回音,非男非女,那个声音说道: “没想到,你还是走到这一步了!” 金台之上,又是一阵私语窃窃。 来福的剑尖依然稳定的停在鬼面祭司喉前一指处,波澜不惊。 “你以为,凭你,就能打败我吗?连突方都是我的手下败将,何况他一手教出来的你?”鬼面祭司气定神闲。 “不试试怎么知道?”来福的剑尖依然稳定如山,气息丝毫不乱。 那非男非女的声音一声长叹: “你长大了,灵儿。” “拜你所赐。” “那你是不是更该谢谢我,将你炼成了这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灵童!”那祭司的声调突然拔高,“灵童”二字闪着回音飘向了四面八方。 “灵童?” 金台上、祭坛下突然“哗——”地一下,爆发出一阵阵的骚动,人声瞬间鼎沸。 “怎么可能?灵童不是早就死了吗?” “这哈登大人到底是谁?他是怎么知道的?” “那掩月带回去的尸体是谁的?他们自己不知道吗?难道是故意隐瞒的?” …… 七零八落的声浪从四面八方传来,不留任何死角的朝着来福扑过来,他依然稳稳的扶着剑,指着眼前的鬼面人。 “谢你?为何要谢你?”来福声如洪钟,竟似比刚刚祭司的声调还高,压住了那满场的“嗡嗡”杂吠。 “谢你为了捕捉于我,将蓝月寨四百一十三口人屠戮殆尽,上至耄耋老人下至三朝婴儿、甚至连身怀六甲的孕妇都皆被你等捉去,架在五毒荒火上活活烧死,怨气冲天却无处申诉?” “谢你纵容赤风横行霸道、滥杀无辜,却在他被自己的噬心蛊反噬后,捉住前来解救我的月离作替代蛊主,让月离遭万蛊噬心之苦,再将他活活削成人彘,使他受尽折磨而死,死后还将他的尸体砍作十八段归还掩月?” “谢你亲手将涂有藏风至毒碧湾的匕首捅进大长老后心?大长老至死都不明白,你自幼孤零,饱经离乱,他亲手将你救了回来,抚养你长大,授你巫术,视你如弟如子如亲如徒,三十年的救命教养恩德为何却换来你无情的背叛和背后的致命一刀?” “谢你十五年前毒杀了出身自掩月的前任主祭,并用幻形之蛊迷惑众人一路坐上了主祭的位子,一直把持至今以借此操控赤霄王室,顺你者昌,逆你者亡,几十年来被你虐杀残害的百姓忠良多如恒河沙数?” “谢你将在我之前五任主祭继任者用不同方式一一暗杀掉,只是为了给你的爱徒和私生子赤风扫清障碍?甚至在这场选拔中几次三番置我于死地?” 来福的声音越来越高昂洪亮,声调也越来越寒冷冰凉,直震的周围所有人的耳膜鼓鼓作响,心里满满都是失望,场面却一时静的有如六月飞霜,仿佛连尘埃都不曾落到地上。 满场诡异的肃杀。 祭坛之上,鬼面祭司静静矗立,良久,那非男非女的声音再次从面具底下“嗡嗡”传出,带着一股浓浓的恨意: “所以,为了报仇,你不惜修炼禁术也要杀了赤风?只为断我后?他不过才十七岁,一切都是奉命行事,你却如此残忍恶毒,竟让他的神魂活活被恶灵噬灭?你果然是那个人的儿子。好,很好!” “月离被你们残杀之时刚刚满十四岁,蓝月寨被杀的四百一十三口人里,十岁以下的稚童有七十九人,还有八人将要见到这个世界,还有千千万万无辜惨死在你手中的人,他们难道不无辜?”来福的剑尖岿然不动,冷冷答道。 接着,他突然毫无预兆的仰天狂笑,那一声声笑里藏着一把重锤,一锤锤砸在每个人的心上,震的人心肝欲裂。 “残忍?恶毒?你当着我的面,亲手将我母亲绑到火刑架上,用蛊诅之火烧了足足三天三夜,让我母亲受尽恶诅,活活被烧的魂飞魄散,连骨灰都不曾留下一粒,你当真不残忍啊!” “你将三岁时的我无情的投进万虿坑中,本指望我死无全尸,却不想五年后我竟然活着爬了出来,于是你便将掩月修炼禁术一事传遍南疆,让我一直亡命天涯,你当真不恶毒啊!” “噼——咔——”一个紫色的闪电突然忽的一下劈炸在祭台上。 天边惊雷隐隐,乌云沉似锅底,远远看去,仿佛有无数怨灵在锅中煎熬翻腾。 天怒人怨,扬汤止沸。 “这难道是,大日如来梵钟净?”行走的百科全书不在,土包子努尔难得有了用武之地。 “梵钟净?” “嗯,是从我们西域一带佛国传至中原的一门内功修炼之法,修炼之人必须得有丰沛的内力,宣讲佛法之时才能传声千万里,如敲击洪钟,声沉远扬,经久不散,降妖伏魔,破邪除祟,故名,梵钟净,与金刚狮吼功并称西域两大净音内功法门。这小子,虽然长得没有我好看,但是竟然会这么些我都没见过的功夫,嗯~,不错,有前途。”天雷当前,努尔依然风骚到如此淡定,安齐一阵无语的摇头,心情却莫名的明亮了许多,这小子,也不尽然就是绣花枕头一包草嘛! 第76章 众人耳边仍在“嗡嗡”作响。 来福一翻掷地有声的控诉,夹杂着凛冽的杀气,如利刃一般扑向四面八方,敲打着每一个被迷惑多年的愚民。 众生蒙昧,颠倒痴愚,纵使振聋发聩又如何?无利无可动其心,无胜无可摇其德。 安齐轻轻的叹了口气,默默摇了摇头,腮边有一丝凉意,她伸手一摸, 六月飞雪。 千雪飘落,照见人心,我相本相诸法相,五蕴皆空相本无相。 这才是真正的千雪。 初雪下意识的伸出双手,迎着从天上缓缓飘落的雪花,心里萌生无限挫败感。 天地苍茫,万籁俱寂,鼎沸之声突如冰水浇注,瞬间冰冻,再也不闻。 一片沉寂中,安齐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噗通——噗通——”一声接一声,稳定有力。 来福终于先动手了。 “乌沙长老的迷蛊幻心果然名不虚传”,来福由衷叹道。 “彼此彼此,灵儿的千雪迷形也已臻化境,怕是比起隐雪的大长老也不遑多让”,主祭淡定回答。 “都是高手,胜负难料”,努尔突然在一旁横加评价,“决胜于千里之外,杀敌于无形之中,这二人的精神力量竟都如此强大?” “什么?”安齐和初雪同时侧头。 “从点火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时辰了,他们斗法早在那时候就开始了,至今却仍无一人有一丝疲乱?” “你是说……?”初雪恍然大悟。 “不错,南疆这边巫蛊云集,皆擅长幻形,若我没猜错,这主祭的迷蛊大阵怕是绵延十几载,早已在民众心中根深蒂固,来福小弟此行,怕是不易拔除……” “所以动用了千雪?”安齐追问。 “嗯,但是,此术乃我隐雪一族千百年来不传之秘,损耗灵力体力皆非寻常术法所比,不知他从何处习得此术,只是,若无心法咒语相辅,怕是他,撑不了许久”,初雪隐隐担心,接着突然一仰头,朝着祭台那处大声喊着: “淇水汤汤,渐车帷裳。” 周围依然寂静如无人之境,初雪的声音如同破空利刃直直插进了两人之间。 来福微不可查的晃动了一下身子,乌沙突然伸出右手,闪电一般抓向来福前胸。 “你要做什么?”安齐对着初雪怒目以视。 “嘘,别吵,我在帮他。” 祭台之上,乌沙的指爪如烧红的铁钩,直掏来福心房,来福一个铁板桥往后退去,“吱啦——”一声,前胸衣襟被撕掉,铁一般的指甲划过他前胸,擦出三道血痕,入肉半寸。 终于摆脱他的钳制了,来福对那突然出手相助的好心人甚是感激,再晚半刻,怕他这强撑的千雪迷行就会彻底被压垮,他的心脏可能也会被乌沙活活挖出。 来福退后几步,左手紧紧握住水银,微微粗喘。这几日熬命奋战又一路奔逃回来,他的身体果然没有想象中那般坚不可摧。 这,不就是他的目的吗? 来福恨恨的盯着眼前的仇人,好一出连环计。 以安齐为饵,诱众人奔走,或伤或亡,结局难料,即使最后侥幸逃出生天,最后的最后,还有这场以命相博的授礼? 来福冷哼一声,“乌沙长老,你就这么怕我吗?从我三岁到如今十七岁,你竟怕得如此不顾形象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将我赶尽杀绝?” “怕你,哈哈哈哈哈哈”,鬼面主祭突然放声狂笑,那原本刻意压低到男女不辨的声音也渐现本色,狷狂的男人声音粗粗响起,“就凭你?你算个什么东西?果然是他的儿子,自负到不可一世。” “我到底算什么东西,你马上就会知道了”,来福说着水银一甩,剑尖突然现出一条水练,水练一甩,突然又幻化成两条水龙,如大江奔流般,携着风刀呼啸而过,席卷吞没了祭台。 一片汪洋。 “淇则有岸,隰则有泮。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初雪依旧大声喊着,也不知能否传到那激斗之人耳中。 那水龙盘旋着淹没了祭台,周围却如生出一线屏障一般,越发往祭台中间积压。 好一个密不透风的水牢。 “不愧是灵童”,初雪一脸得色,“一点即通”。 然而话音刚落,却见那圆柱形的水龙之牢开始越发涨大,渐渐变成一个扁圆形的球状物体,将那二人完全包覆其中。 努尔眼中精光一闪,“不好,快趴下”,话音未落,他一个飞扑过来,面朝她二人将她们同时扑倒在地。 说时迟那时快,背后的圆球同时响起一声轰鸣爆炸之声,整个金台跟着晃了三晃,趴在她二人身上的努尔一声闷哼。 安齐费力的往外扭过头去,瞬间瞠目结舌。 金台之上,冰簇四散,一片狼藉。围观者里不时有“哎呦哎呦”的声音响起。 “努尔,努尔,你没事儿吧?”安齐用手摸到努尔的后心,那里有一簇小小的“暗器”插着,是方才爆破时飞出的冰刃。 此刻努尔身子死沉死沉的压住了她们两个,昏过去了。 “这个家伙真没用”,初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努尔身下爬出来,脸色十分难看,只想一脚踹过去。 “别这么说,多亏了他,救了我们”,安齐也爬了出来,看着金台之上大大小小的伤号呻吟,“若不是努尔,我们现在怕也这样了,要是王爷在就好了”,安齐小声嘀咕着,回头看向祭台。 祭台此刻,已是面目全非。冰棱四散,如一柄柄尖刀暗器,散布满地,那口铁锅也完全被冰冻了,一簇艳红火焰就那样直立的被包在了一块透明的冰冻中。 来福身上的衣衫又是被划成了一道道的,而对面的鬼面祭司也没有好哪儿去,同样的衣衫褴褛,脸上的赤鬼面具也被劈成了完全对称的两半,掉在了他面前的地上,露出了里面那张神秘的脸。 那是一张发着青白色光芒的脸,与那第一轮就死得的藏风祭司确有几分相像,料想年轻时也定是个清秀好男儿,只是,这脸上有一条纵贯的刀疤,从左侧眉骨横劈下来,贯穿到有腮处,将这张脸衬得无比诡异,戾气深重。 “时隔十四年,我终于再次见到你了”,来福再次扬起软剑,剑尖早已结了一层霜花。 “这是,封雪?” 第77章 初雪倒吸一口凉气:“我从来没有听师父说过,他教过谁封雪之术。” “封雪之术?” “嗯,千雪、封雪都是我们隐雪历代大长老才能掌握的秘术,即使我从小跟着师父,千雪也不过才学到了一半,而且那也是我允诺成为下任隐雪大长老才换来的,这来福究竟是什么人?为何我隐雪这么多隐秘之术他都能掌握?而且”,初雪一俯身拔出了插在努尔后心处的冰棱,那冰棱入肉颇深,好在没有伤到脏腑,只是乍一拔出,伤口一下子涌出了汩汩的血流,努尔又是一声闷哼,安齐赶忙用手捂住他的伤口,初雪接着道,“你看这冰棱的完美六棱形状,还有这距离和爆炸力度,他的功力怕是不在我师父之下”,初雪紧紧握住那截冰棱,脸色凝重。 “封雪之术到底是什么?”安齐再次发问。 “我们隐雪一族自古就以控水之术闻名你知道的吧?而其中以千雪和封雪最为人称道。千雪为幻,照引心魔;封雪为杀,冰冻千里。只是,此术甚为暴烈,需要极其深厚的内力才能将幻影化为实行,而且一旦被击破,术者本人也会受极重的内伤,所以连我师父都不敢轻易施展!” “那来福他……” “若不出意外,他此刻应该已经伤到任督二脉了”,初雪一脸惋惜的摇摇头,“即使他想要报仇,怕是也……” “不会的,来福一定会没事的!”安齐打断了初雪的低语,坚定的看着她,“他一定会没事的!”仿佛就为了给自己打气一般。 “你……”初雪的一句话噎在了喉间,眼前这个扎着小道士头的小小少年似有无限力量一般,她竟不自觉的想要去相信他,她抬起头看着对面祭坛,来福背对着她,稳定如山的站着,剑指前方,也许,你真的会没事的吧? “十四年了,我终于又见到你了”,来福的水银此刻如霜凝一般,硬挺的闪着银光,直指对面的刀疤男。 “呵呵,灵儿,看来,这些年,你的执念很深哪”,刀疤男阴笑着,脸上的刀痕越发显眼了起来,“连这种秘术都学到了?我很好奇,灵儿你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乌沙长老”,来福一只手摘下了脸上残破的面具,扔在了一边,“我以为你会更好奇,赤风临死时究竟看到了什么呢?” 乌沙的眼中闪过阵阵怨毒,“血月禁术?他竟然真的教给了你?我如一条丧家之犬一般仰他鼻息,整整三十年,他竟然连一丝一毫要传授于我的意图都没有,甚至临死都不承认,这术法的存在?结果却这么轻易的传授给了你?” “就因为这个你就毒杀大长老?就因为这个你就背叛掩月投奔藏风?就因为这个你就杀害月离和所有庇佑过我的人?” “不——,都是因为你母亲,都是因为她——”乌沙开始狂笑,“一切都是因她而起,要不是她——” “你不配提我母亲,你为人心思刻毒,野心滔天,寡恩薄义,我母亲也好,大长老也罢,皆为你掌中棋子,时至今日,你还要攀咬旁人?”来福眼中闪过一丝火光,他举剑直直朝乌沙扑了过去。 安齐一直知道来福武功卓绝,认识他这么许多年,却只见过他那如同飞絮般轻盈灵巧的轻功,这是第一次,她看见来福豁出命去与人近身死斗,一把软剑上下飞舞,如灵蛇探海,那剑刃之上夹杂着阵阵风刀盘旋,同时攻向乌沙的全身要害,空气中“兹拉”之声不绝于耳,时空仿佛被切割成了无数块儿。 那乌沙到底是纵横南疆几十年的顶级高手,一双肉掌翻动,气门全开,那灵蛇般的软剑竟然无法近他的身,无形的风罩如同一件铁布衫一般,将乌沙稳稳的护在其中,即使被风刃割开口子,下一秒又愈合如初。 风本无形,化无形为有形最为伤神,是以,御风而斗者,易守难攻,转眼间,两人已拆斗三四百招,来福这些时日疲于奔跑,身心损耗已是极大,又接连使用这般大量消耗体力和灵力的术法招式,体力已渐不支,而那乌沙却依然气定神闲,凉凉的刺激着久攻不下的来福,“小子,还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吧?” 看来,他是打算不费一兵一卒,想要活活拖死来福了吧? “好卑鄙”,安齐一口银牙紧咬,万般无可奈何。 祭台之上,来福的风刃之势开始锐减,那风刃摩擦风罩的声音却越发激烈,如同两把生锈的铁器在互相刮擦,安齐阵阵牙酸,却也越发担心了起来。 来福他,这些时日几乎没有休息过,现下,快要到极限了吧? “当——” 水银应声脱手,软软掉落在来福眼前,如一条死蛇一般。 一条长长的血痕从来福的锁骨处直豁到左小臂,他用右手紧紧握着左臂,坐在祭台中央,肉眼可见的粗气直喘。 乌沙手里紧紧握着一块尖利的碎冰棱,脸上挂满似笑非笑的讥讽,他举起眼前血渍滴答的冰棱,一撒手,冰棱“啪——”一声,摔碎在了来福眼前,夹杂着血污狼藉,“如何?被自己的灵力所伤是何滋味?” 来福恨恨的看着乌沙。 “你不是替天行道吗?你不是要报仇雪恨吗?”乌沙嘲讽的语言如同一柄柄钢刀,一下又一下的刺向来福。 他脸上带着拿着愉悦又满足的残忍笑容,一步步朝瘫坐在地的来福走去。 安齐曾经不止一次见过这种表情,在那抢夺她家的安德财和刘起德脸上,在那只手遮天的贾府尹脸上。 她的预感竟成了真? 来福拼死搏斗,结果竟然成空? “不——————” 安齐再一次欲翻下金台,却被初雪拦腰一把拖住,怒斥:“你疯了?” “你放开我,我……我要去救来福……” “醒醒吧,你能救他什么?还把自己搭进去了,真想帮他,你就老实呆着,别让他分心!” 安齐那声狂吼终是让乌沙顿了顿,他抬头看了看那处挣扎着欲扑过来的女孩儿,轻轻叹了口气: “这丫头,可比你的母亲有情有义的多了。” “你住嘴,不许提我母亲!”来福此刻像极了落入陷阱的困兽,只剩下狠厉的眼神。 “灵儿啊,你长得真是越发像你的母亲了,真不愧是巫仙之子,我是一百万个不想杀你啊,可是,谁让你还是那个人的儿子呢?”正说着,乌沙的右手如铁掌一般狠狠朝来福的天灵击落。 “啪——”来福应声倒地。 第78章 “来福——————”安齐一声凄厉的长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她又一次眼睁睁的看着她身边最亲近的人死去了,她失神的坐在地上,眼泪如图断线的珍珠,一颗接一颗的滚落,她喃喃自语着:“来福,对不起,都是我害了你,对不起,对不起……” 初雪静静蹲在她的身侧,她不知道,该怎样安慰这瘦弱的少年,只好轻轻将他拥在了怀中,轻抚着他的背。 祭坛之上,刀疤脸的乌沙也在轻轻摩挲着来福那苍白的脸颊。 “灵儿啊,我多希望你能是我的儿子!”他轻轻叹着气,“如果不是他的出现,你早就是我的儿子了”,他眼中突然凶光毕露,恨声道着。 “三十五年前的一个新月之夜,五岁的我在山里游荡,从山坳里捡回了一个未出满月的女婴,将她带回了寨子。大长老澄连收留了她,给她起名朔月,并且将她交给我照顾。” “朔月从小就是个好看又乖巧的女婴,渐渐的她长大了,变成了一个更美更乖巧的小女孩,如果我们一直这样安安静静的长大就好了,她永远都是我一个人的朔月。” “可是,她渐渐长大了,六岁时,她无意识中徒手撕裂了澄连的幻蛊毒蛇,引起了众长老的注意,在巫术修炼方面,她是个不世的天才,于是之后,她就被众长老们重点培养,开始了漫漫修行路。朔月也越发沉默,不再像以前那般,整日黏着我叫我沙哥哥。” “十年后,她已经是南疆最响当当的天才了,人们甚至给她起了个‘巫仙’的别名,我一方面为她感到很高兴,可是,另一方面,又感到无限失落,因为她离我越来越远了。” “就在跟你这么大的时候,十七岁,她不顾我的劝阻,答应了要继承澄连的衣钵,成为我掩月圣巫女。你可知这圣巫女是何种身份?此生只能以处子之身敬献巫族,终生不得再婚嫁。当时的我,并不愿见她这样孤独终老,我只希望她能做一个正常的女人,哪怕最后她的归宿并不是我。但是她拒绝了,之后她就参加了当年的祭司选拔,结果毫无意外的成了主祭的继任者,如果她就这样走下去,我也会在一旁默默守护她。” “可是,偏偏,在那时候的一场比赛中,她的面具被对手扫落,露出了她的真颜,吸引了一个登徒浪子的目光,那个人就是你的父亲。” “朔月虽然是巫术天才,到底只是个单纯的稚龄少女,如何能抵挡那风月场中穿行过的采花老手?之后,朔月终是失身于他,等到我们发现之时,她已是身怀六甲。” “最先发现朔月出现异常的是澄连,他没有怪她,只是问了些那男人的情况,那男人自称是个皇喆富商,只在赤霄盘桓了两个多月,临走之时,留给了朔月一块九龙玉玦,自此再也未曾出现。” “得知真相那夜,我喝得酩酊大醉,等醒来之时却是在藏风的寨子里,身边睡着一个普通的藏风少女,是我酒后乱性轻薄于她,我悔之莫及却又无法对人声张。” “后来,朔月以重病缠身为由辞掉了主祭继任者的工作,在阳火最盛的端午时节,生下了一个男婴,那男婴生得八字皆阳,很是难得,朔月却给他起了个‘月灵’这么阴气十足的名字,但是那个男婴未满三朝便突发急病夭折了,就在我眼前,澄连亲手将他抱出去,掩埋了。” “朔月很是伤心,她一直自责,是因为她给孩子起了那般不称头的名字才导致了孩子早夭,于是人也越发消瘦。我以为经过这次打击,朔月终于可以把心思收回来了。” “三个月后,那名藏风女子用藏风秘术召唤于我,她也给我生下了一个儿子,而这些却被藏风的长老们尽知,他们逼问我巫仙和掩月的状况,并以此事作为要挟,逼我就范。我不想让朔月失望,我更怕看见她眼中的鄙视,所以之后,我被迫做了藏风的内奸。” “却不想两年后,我无意中发现,朔月每个月的既望夜里都会悄悄溜出去,然后我悄悄尾随,却发现,她是去看望山下一家农户,不,应该说,是看望山下一家农户中的一个小男孩。那男孩眉眼像极了朔月,轮廓却莫名的让人想到那个登徒浪子。” “原来,这些年,朔月也好大长老也罢,他们统统都没有信任过我,自始至终,我都被蒙在鼓里。回到掩月后,我去质问过澄连,为何要隐瞒于我,他却劝我说,让我放下,莫再追问。我为何要放下?明明是她先背叛我的,我恨她,我恨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 “之后我离开了掩月,以哈登之名栖身藏风,并且打算将赤风手把手的培养成人,再不去理会掩月那些旧人与往事。却不想,一年后,当我再次偷偷潜回掩月打算再看看朔月之时,却见她捧着一封书信欢快的哼着小调,脸上的神采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后来我偷到了那封信”,乌沙的手突然伸出去,狠狠掐住身体已经冷硬的来福的脖颈,将他拖到自己眼前,恨声道,“是那个男人,是他许诺要来看她,那男人许她荣华富贵、一世无忧,让她跟他走,而她竟然如此不顾廉耻就想带着儿子去与他团聚?原来,朔月竟然也是这么个贪慕虚荣的庸脂俗粉,那一瞬间,我突然对她死心了,这么些年的守护,在她眼里却只是一场笑话,我恨她。” “于是,就在她打算动身启程的那天晚上,我将她和她的儿子同时抓回了掩月,并将这封书信公开大白于天下,圣巫女失贞,是对巫神的不敬,哪怕她被别人称作巫仙,她也不过一介凡人,岂会是真的神仙?于是她按律被处以火刑,我也万般无奈,毕竟,她是我乌沙此生唯一爱过的女人,可是她却背叛了我。也许你会恨我,但,我的恨又该找谁去倾诉?” “所以,你给自己开脱这些,只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你真的爱过朔月吗?她被处以火刑难道不是因你一再咄咄逼人?还有那三岁稚童,难道不是你一再引诱众人,说巫仙灵脉养炼灵童最为合适,然后又亲手将他扔下去万虿坑的?主祭之位难道不是你有心谋夺的?时至今日你权势滔天却仍以幻蛊操控民众,这桩桩件件可有人逼你?” 一道冷冷的声音从乌沙背后响起。 “谁?”乌沙猛的一个回头,眼前一道水光亮起。 第79章 “兹——” 裂帛声起,乌沙狼狈后退,双臂外侧,一条纵贯的剑伤穿过,鲜血如溪流般缓缓流下。 乌沙的双臂开始发抖。 “有毒?”他怒极攻心,直视着眼前人,口唇青紫,“你没死?” “被自己的幻术所伤有何感想?”一刻钟以前,乌沙的话音犹在,一语成谶。 面前的少年覆着漆黑的面具,面具额头上,一弯惨白的月亮凄凄闪着光。 不是完好无损的来福又是哪个? “你……!”乌沙愤怒的一回头,那“死去”的“来福”化成了一截人身般高大的三棱冰柱,静静的躺在乌沙手底下。 冰凉彻骨。 乌沙的眼圈乌青,毒气蔓延,很快就要逼近印堂了。 “什么时候?” “风起的时候。” 乌沙恍然大悟,“你竟然学会了傀儡幻形?澄连这老匹夫应该不晓得的,你……” “闭嘴,大长老的名字你不配提!”来福的声调渐高,怒气隐现,一柄软剑“唰——”地甩出,直逼乌沙而去。 金台之上,众人皆被转瞬万变的局势所惊呆,安齐一张脸上涕泪纵横,愣在当场,又一次,被来福骗了。 这次,安齐却顾不上怨怼于他,只是更加紧张的看着祭台之上。 乌沙的脸上黑气蔓延,眨眼间就没过了印堂,哪怕如安齐一般不通巫术,也能看得出,他生机已断。 他的脸扭曲着,越发狰狞,一声狂吼,一口黑血如柱一般喷射而出,落到了来福的脚下。来福俯视着他,如同看一条将死的毒蛇,满目鄙夷。 乌沙冷笑着,擦了一把嘴角,“今日我就是死,也要让你给我陪葬!”他站起身来,飞快的往后退去,双手一个结印,“开!” “砰——”的一声,他身周又罩上了那层风罩,只不过此刻的风罩已如墨般漆黑。 “啧——没用的,这毒,你解不了的,不要挣扎了”,来福说着,将双臂大大张开,祭台之上的冰棱碎屑,如同被一直无形的手捧了起来,随着来福双臂的上扬而慢慢飘了起来。 “啪——”来福双掌一击,那些冰棱和冰屑如同生了眼目一般,“咻~咻~”,带着一声声裂空之响向那黑色风罩猛地扎了过去,却如同被胶泥粘住了一般,尽数扎在风罩表皮再也无法深入。 却见来福不慌不忙,伸直的臂端,一双手拈做莲花指状,口中念念有词,须臾,猛喝一声: “化——!” 却见那密密麻麻粘在风罩上的冰棱冰屑慢慢化为水光,紧接着,水光之上,密密麻麻的生出了许许多多的花骨朵,带着花蔓转眼间爬满了风罩表面,花蔓底下尽是密密麻麻的尖刺,如根一般狠狠往下扎去,风罩里的风刃开始漏出,一点一点的切割着将要深入的藤蔓。 却见那花蔓如同有生命一般,刚被砍断一截,断口处就分出两支,那风刃细细密密越割越快,那花蔓也如竞赛一般越生越多。 树欲静而风不止。 “追花祭司的万花锁?不,她的锁远不及这个来得精细,怕是追花大长老来都未必能做到这个,这少年跟我仿佛年纪,功力竟如此深不可测?”初雪在一旁赞叹。 今日这场恶战初时,她只道,这少年不知道通过何等途径偷习了他们隐雪的秘术,心法之类的必是粗通不解,哪知后来她发现,这少年御风之术竟不在这原藏风大长老之下?到现在一手万花锁使出来,初雪折服了,这少年是得遇高人了吧?竟然能同时习得风花雪月四家秘传之术,而且以他不到弱冠的年龄竟然能有这番远超他们这帮同龄人的内力修为,实属难得,初雪暗暗叹服,一颗小心脏“扑通~扑通~”跳的有些失了节奏,乱了节拍。 那头,以守为攻的乌沙仍在以内力苦苦支撑风罩,而来福也步步紧逼,丝毫不让。 势呈胶着。 但绿色的藤蔓还是占据了上风,只见绿色蜿蜒的速度越发快了起来,渐渐盖过了那风刃的切割,远远看去,乌沙已被一座绿色的牢笼困住。 “姹紫嫣红,万花齐开”,来福一声高喝,双掌再次狠狠一合,“放!” 只见那绿色藤蔓上密密麻麻的花骨朵如同得了什么命令一般,同时张开羞涩的外衣,万花盛放,娇蕊吐艳,煞是好看。 与此同时,那风罩发出一声巨大的轰鸣,炸开了一层密密麻麻的绿色外衣,火星四溅。 那花骨朵的根须底下像是拉着无数火气,直待这风刃摩擦引燃,方才爆炸开来,一时间,天空里万花盛放飞舞,夹着火星四溅,娇花转瞬被吞没,在天空中炸开一朵朵小小的火花,如同那祭礼的烟花闪烁,将那乌沉沉的天空撕开了一道道闪亮的裂口。 花火绚烂! 安齐仰起头,看着天空中那一朵朵仍在盛放燃烧的花火,脑海里闪出了安府那热闹又温暖的大年夜,那时候,来福与她也是这般,数着天上的烟花,看着他们陨灭,最后,只留下满身的烟火气。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安齐的眼泪怔怔的滴落了下来。 祭台之上,来福一把水银,直指眼前伏在地上的一个焦黑人形。 一场爆炸,他的浑身已尽被炸伤,加上毒气也已蔓延全身,已经完全成了一个黑人,再分不出是炸伤还是毒发。 “这……什……你……怎……”人形仍然顽强的在挣扎。 “花火,送你上路实是可惜了。” 来福冷冷的说着,空着的右手掌中突然生出了一丝丝黑色的旋风,祭台之上,温度突然低了下来。 那吵破人头颅的声音又响起来了,安齐痛苦的捂起了耳朵,默默的在心里念起了往生咒。 果然,从祭台之上“呼——”地一下凭空刮起了一阵黑色旋风,围着来福打转着,接着那如黑色丝带般的怨灵呼啸着扑向了眼前趴伏着黑色人形,转眼将他淹没。 一声声惨嚎夹杂着皮撕骨裂般的声响远远传来,仿佛屠户屠杀待宰的牛羊,金台之上,还清醒着的人们皆牙关颤颤、两股战战,几欲昏死过去。 惨嚎渐渐低落下去,那层黑色的薄雾渐渐淡去,来福跪在地上,默默对着那散去的黑雾磕了三个响头。 然后他起身,回首看着跌坐在金台之上的安齐。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第80章 天空依然阴沉,授礼却已落幕。 来福默默看着天空,那黑雾慢慢散去,地面上趴着一个也不再成人形的“人”,他的人生也已落幕。来福看着他,心中无限感慨。 八岁以后,他再也没有过过一天安乐的日子,似乎,每一天,都在为了生存而奔逃。六年前,他几经周折逃回南疆,却是冻饿将死昏倒在路边。 等醒来后,眼前是一个慈祥的老人,而他那左臂的一道道伤痕也已经被包扎完毕。 老人没有问他什么就收留了他。 后来他从其他村民口中知道了,这个寨子叫蓝月寨,那是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周围雪山林立,蓝月寨里常年有活水流过,甘甜凛冽,也许依着这得天独厚的恩赐,那寨子里的姑娘也出落的格外美丽,她们常常会调侃叫着来福“俊俏的小郎君”,她们会唱着这大山里最古老的山歌,从寨子南头和到北头,声音有如百灵鸟一般轻灵动听。 他沉醉了,也大意了,于是,他忘记了自己是如何的不祥,只是在心里暗暗侥幸着,也许,躲在这与世隔绝的偏远村落,他就能逃过他的命。 他在这里养好了伤,住在了那个慈祥的老人——村长家里。村长有个比他略小几岁的孙女儿小喜鹊,天天追着来福喊着,哥哥哥哥,你长得真好看,我长大了嫁给你好不好?他也只是开心的摸摸她的头,说,小喜鹊长大了会有更加喜欢的人的,嫁给最喜欢的人好吗?小喜鹊总是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小喜鹊的妈妈挺着大肚子,说再过两个月就能给她添个小弟弟,小喜鹊每日里都开心的期盼着。来福在这里这些时日,学会了做农活,每日里,跟着村长去村头耕种那几亩薄田,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三个月后,他已经是一个很合格的农夫了。 来福人聪明,学什么都是一点即通,连做农活都如此,村长很是欣慰,说,小子,等你长大就在我们寨里里娶个媳妇儿吧?肥水不流外人田嘛,来福总是被逗得哈哈大笑。 快乐的时光过得飞快,半年后的一天,村东头的小六子浑身是血的飞奔到家,没说几句话就咽了气。 来福心里暗暗叹了口气,他们,终于还是找来了。 他想偷偷离开,不给村长他们添麻烦,但饱经世事的村长那双睿智的眼睛像是早已看透了来福的心思,他说,大山的子民是有骨气的,我们既收留了你,就算刀架在脖子上,我们也不会随便出卖你。 然后,他等来了追兵,却不是他以为的那些人,而是一群南疆部族的人,群青色的衣衫,那是藏风的人。 那些人挨家挨户搜寻他的踪迹,村长将他关进了一条地道,告诉他一直往前走,就能走到大山深处,从那里就能逃出去了。 他问村长,为何要这么帮他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异乡人? 村长说,你的眼睛,带着生气,看着你就像看见了曾经的我们自己,但你不属于这里,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我们,从很久以前就开始逃离自己的命运,已经逃得够久了。 而后,他逃了,再也没有回去。 他又踏上了逃亡的路,途径离都之时,看见城门楼上高高挂着的人头,下面写着“先王四子、叛军首领、残部四百一十三”云云及他的各种天怒人怨的所作所为,还有他包庇朝廷钦犯等十数条大罪,来福抬起头来,银牙紧咬,恨意弥漫了他的心智,那是曾经救了他并且庇护他半年有余的村长。 不管他曾经是否是先王最爱的四子,现在的王已经登基,而他也早已经从这场夺嫡之战中全身而退了,若不是他,他依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夫,快快乐乐的过着他的小日子,他的手握紧了,村长,我一定会替你们报仇。 三年后,他从安老爷口中得知,蓝月寨已经被屠戮殆尽,并被一把荒火烧成了灰烬,而始作俑者却是他,他果然是个不祥之人。 待到他再次被藏风的人抓回的消息传回南疆时,掩月已派人在半路营救,来的人是,刚刚满十三岁的月离。在掩月那些日子里,月离还只是个懦弱的孩子,几年不见,他已经长成一个很坚强的巫师了,他很好的完成了任务,将来福救走,却在半路中再次遇到藏风截杀,月离将他推出包围圈,自己却作饵被抓,待到再次见到月离时,他已经是被砍作十八段的尸块了,来福抱着月离的头,对着山谷,撕心裂肺的狂喊着,月离一双眼睛大大的睁着,死不瞑目。 他不顾大长老反对,动用了掩月禁术——起灵,将月离残缺的魂魄唤回,从月离魂魄那颠倒的表述中,他还原出了月离被害的场景。而更加意外的是,跟随月离魂魄而来的还有浩浩荡荡的几百怨灵,那是因他而死的蓝月寨村民,他们哭喊着,当年的冤和怨。 村长被他们捉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而村子里所有的人都被拦在一圈火中,那火焰是蓝色的,烧在身上如同被毒液泼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所有人都眼睁睁看着自己肠穿肚烂却无法解救,这把毒火烧了足足三天,所有人都被烧做了灰烬,而他们却用一个血阵将所有人的怨气压在了他们死去的地方。 那是四百一十三口活生生的人啊。 来福将噬心蛊反杀赤风之时,那被赤风画出的血阵方才破灭。他们就这样一路寻着飘着,直到来福的起灵之术将他们全部唤醒。 而后,他们便化作沉睡式灵一直跟在他的身边,直到那日,见到残杀他们的刽子手,来福一个召唤,他们全都苏醒了过来,那怨毒入骨,四百一十三口个怨灵加上一个月离的残魂,竟然活生生的将赤风搅碎成渣。 而方才,那真正的始作俑者又再次被他们生吞活剥。 “血月之术?呵呵,怎么可能?那不过是血灵之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而今,大仇得报,你们也终于解放了!”来福抬眼看着黑雾越发稀薄,似乎每个灵都在向他致以谢意,“是我谢谢你们才是!” 惊雷阵阵,骤雨终起。 来福静静的站在雨中,看着这场乱斗终于落幕,西北方那里,呈阳宫高耸,终于走到这里了。 第81章 六月初六,夜,上弦月高挂。 临近傍晚之时,一场暴雨突至,将那一场血腥授礼仪式冲刷了个干净,阴沉盘旋的乌云也被吹散。 “如何?”暗淡无光的房间里,月影隐隐,王爷慵懒的声音依然凉如水。 “不出王爷所料,果然是他”,一身夜行黑衣跪在当地,却是冯茗。 “哼”,王爷嗤之以鼻,“不要打草惊蛇,继续看看吧!看看他到底能翻出什么浪来?” “是。” “冯墨呢?” “还在守着药炉,寸步不离。” 王爷默了默,“你下去吧,不要对任何人提起今日之事,尤其是安齐。” “是。”话音一落,墨色的人影便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半个时辰后,三个人影呼哧带喘的停在了冯府门口。 “这登徒子可真够废的,还得让本姑娘把他扛回来”,初雪的嗓门一如既往的大。 “别这麽说,好歹努尔也救了咱们”,安齐和着稀泥。 “我又没有求他”,初雪白眼儿一翻,“本姑娘又不是应付不了,他逞什么英雄?何况,还这么死沉死沉的”,初雪抬了抬努尔架在她脖子上的右臂,很是不耐。 比初雪矮了大半个头的安齐也使劲抬了抬努尔架在她脖子上的左臂,空着的另一只手“梆梆梆梆”的拍向了大门。 不一会儿,冯茗那张招财猫一样的笑颜出现在了门前,看到了两个姑娘费力架着的努尔低垂着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小子,走哪儿都不让人省心。” 二位姑娘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这位是……?”冯茗礼貌又客套的朝向那白衣胜雪的美貌女子作了一个揖。 “我叫初雪,隐雪的人”,初雪大大方方的回应着,白皙的脸上绽出一个大大微笑,两个圆圆的梨涡出现在腮边,好一个元气聪明的美少女,冯茗在心里暗叹着,一边从她手里接过了昏迷的努尔,顺便邀请她进门喝杯热茶。 “不用了,谢谢冯管家,时候不早了,我就不去打扰老爷休息了,改日必正式登门拜访”,少女一个帅气的回揖,一回头,已飘落在三丈外,冯茗暗暗点了点头,还算知礼明仪,不错不错。 “王爷怎么样了?”安齐一进门就开始扯着冯茗的衣袖问道。 “不碍事,还在昏睡,小墨正在给王爷煎药,已经过了四个时辰了,估计也快差不多了”,冯茗架着努尔往房里走去,顺便答疑解惑。 “来福少爷怎么样?这几日几乎没合过眼,不要紧吧?”冯茗关切的问道。 “谢谢茗哥哥关心,来福他啊,彻彻底底的赢了哦”,然后少女口沫横飞的描述起当时的所见所闻,说到兴头之处,不住的手舞足蹈,冯茗只是温柔的看着她,默默点着头,“这么说来,来福少爷真的很了不起啊”。 “那当然,来福是谁啊?”安齐一张小脸骄傲的扬起,仿佛与有荣焉。 冯茗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头发乱了,看得出,当时的情景颇为狼狈,“你也累了许久了,快去休息吧?” “哦,那,我先去看看墨哥哥吧?”安齐一回头,蹦蹦跳跳往厨房跑去。 “哎……,算了”,冯茗本欲阻止于她,想了想,还是摇摇头,将努尔带进了房间。 “墨……”安齐一脸春花般的灿笑还未及绽放就凋谢在了当场。 清浅的月光映出了冯墨脸上的浅浅笑意,他捧着一大海碗黑漆漆的药汁,仿佛捧着什么琼浆玉液一般,小心翼翼的往厨房门外走去,一边小步走着,一边轻轻的吹着那滚烫的药汁,动作轻柔的,好似怕惊了天人休息一般。 安齐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子的冯墨。 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不应该冒冒失失前去打招呼,于是,她也踮起脚,小心翼翼的跟着冯墨后面。 月华似练,洒在他们的身上。 冯墨端着药,轻轻敲响了王爷的门,王爷却没有应答,但是他却蹑手蹑脚的推开门走了进去。 安齐趴在窗户上,用手指在窗纸上捅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眯着一只眼睛,偷窥。 她看到了冯墨拿着一块绢帕,细细的擦着王爷额间,一室晦暗,她的目力不及,看不清此刻冯墨脸上的表情,脸上却莫名的烧了起来。 那一室静谧,却竟似无法容下第三人,安齐默念着非礼勿视,准备偷偷溜走,却不想,下一秒,她惊的嘴巴差点合不拢了。 冯墨他,俯下身子,把脸凑在昏迷的王爷脸上,许久许久。 即使月色照不进明堂,她也能感受到,墨哥哥他,在偷亲王爷,卑微而又放肆,克制而又热烈。 夜色给了他最好的武器,却遮不住那满室春光。 墨哥哥他…… 安齐的脸瞬间变得通红,直愣愣的站在当场,任由雨后的夜风轻轻吹拂她的鬓边。 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情不关风与月。 若她仍是当日的安府二小姐,她自然无法理解,“情”之一事究竟如何磨人?但她现在只是安齐,只是一个初涉情场的怀春少女。 这些时日的点点滴滴,如同珍珠一般,似乎都被一条看不见的线穿了起来。 原来如此啊!竟是这样啊! 安齐了然,却又莫名的心疼了起来,也不知是为了王爷,还是为了冯墨。 最后,她也只能无奈的摇摇头,仰天一声长叹,“唉……” “谁?” 安齐的一时不查,搅碎了那满室旖旎,待她反应过来时,那柄熟悉的黑剑又一次架在了脖子上。 “墨……墨……”安齐大着舌头,脑子里在快速打着转,这……这……这该怎么说啊? 冯墨冷冷盯着她,一双如漆般黑亮的眼睛此刻如冰一般寒凉,安齐打着哆嗦,竟是一句辩解都无法出口。 “看了多久了?” “我……我……”安齐快急哭了。 冯墨默默盯了她许久,终是,把剑收回了腰间,背对着安齐离去,“不要告诉王爷。” “……嗯”,安齐使劲的点点头。 “那个,墨哥哥”,安齐大着胆子喊住了像是落荒而逃的冯墨,“我是想说,你真的很了不起!” 冯墨背对着安齐,看不到她此刻的眼睛,有如星辰大海。 第82章 那个静谧的夜晚之后,冯墨开始躲起了安齐。 努尔每日照例被冯墨发泄般揍得鬼哭狼嚎,然而,当安齐远远望过来时,冯墨却总是偏过头去。 努尔身为王爷的“嫡传弟子”,切切实实的学习到了,如何做好一个行走的八卦全书,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了一股迷人的八公之香。终于在一个早膳后,他神秘兮兮的把正欲回屋温书的安齐拖到了一个角落,“威逼利诱”。 “师姐妹妹,你跟墨兄这是怎么了?”努尔眼中的八卦之火在熊熊燃烧,“难道是他终于鼓起勇气向你表白,结果你狠狠把人家打入了十八层地狱?啧啧,你看墨兄这几日这魂不守舍的德行,作孽啊!” 安齐大白眼儿一翻,“懒得理你,没影儿的事儿。” “那就奇了怪了,你看墨兄这几日,多么的……”努尔组织了半天语言,“多么的像一只发情的母猫突然被人打断了交配过程一样,啧啧,这脸臭的啊,偏偏还带着这股子骚情,你跟我说实话,真不是你?” “……这二百五还真敏锐”,安齐在心里默默评价道,而后将一个无比确定坚定以及肯定的眼神儿投向了努尔,“我发誓,我一点都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真不是你?那会是谁?难道是王爷?” 安齐心里一个咯噔。 “不可能不可能,虽然我师父生得貌美如花,但是他老人家实在是个妖孽下凡啊,墨兄这么一张冰块儿脸,脾气倔得像头驴一样,怎么可能受得了王爷?可是除了我们几个没有别人了啊?难道是墨兄以前的老相好?不对啊,从来没见过啊,难道是……” “可能是对你有意思哦”,安齐不胜聒噪,忍无可忍打断了努尔的臆想,“好歹,你也是我们这群人中'最美'的那个啊!” “啊!也是哈”,努尔顿了一顿,“啊???你说啥???” 安齐早已开溜,只留给他一个潇洒的背影,“你慢慢想去吧!” “啪——”大门合上了。 “喂喂喂,师姐妹妹,别走啊,再陪我聊会儿吧?哦,对了,你那个小情郎啊,最近忙得很哪。听说,他干脆利索的把前主祭兼国师干掉后,赤霄的现任英王很是激动万分,看来这英王这些年过得也是颇为窝囊。然后你猜怎么着?在主祭继任大典的当天,英王宣布,月灵主祭成为赤霄有史以来最为年轻的一位国师,权杖宝印一同交付,你那小情郎一步登天,入主朝堂,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赤霄新偶像。加上那日比拼露了露他那还算可以的容貌,这些时日,这离都的怀春少女们都疯魔了,没日没夜的在国师府前大排长龙,就是希望能得到这新任国师的垂青。不是我说,你再不抓紧点儿,他可就被别人弄走了……” “啪——”安齐的房门大开,努尔兀自在那儿坐着喋喋不休。 努尔一回头,正对上安齐那实在算不上好看的阴沉脸色,他的唇边瞬间勾起一抹贼笑,“要不要一起去?” 等到安齐彻底清醒过来时,她已经被努尔拖到了离国师府大门三里远的地方,排队。 我为什么要排队来见来福啊? 安齐默默在心里鄙视了一把自己的傻缺,转身就想要走。 “哎哎哎,干嘛去?”努尔一把扯住安齐后衣领。 “不干嘛,回去读书去”,安齐淡定的甩开努尔的爪子,“再说,一个大活人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三条腿儿的蛤蟆!” 此言一出,安齐瞬间感到,周围人朝自己射过来了无数眼刀,空气似乎都冷了几分。 果不其然,站在安齐前面的一个妙龄少女一回头,柳眉倒竖,“哪里来的野小子,这么不知道天高地厚?我们月灵大人可是全天下最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巫师,还是我们赤霄最年轻的国师,你竟敢如此出言不逊,将大人比作蛤蟆?” “打死她!!!” 队伍里不知道哪个妙龄少女吼了这么一嗓子,空气有一瞬的安静。 突然,一个鸡蛋大小的石头猛地朝安齐砸了过来,努尔一伸手,“啪——”一声,石头在他掌中碎成了三瓣儿。 紧接着,十数块大小不一的石头从四面八方朝安齐丢来,努尔抓起安齐的手,夹起尾巴,落荒而逃,后面,有无数脂粉裙钗高喊着什么一路在后狂追。 “圣人说得对,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女人真可怕”,街角的胡同里,努尔气喘如牛,旁边站着的是更加如牛的安齐,正在上气不接下气的喘着。 “我早就提醒过你了,你就不听”,努尔埋怨着。 “我……我……我哪儿知道,这……这赤霄人民如此的民风彪悍啊”,安齐喘着粗气。 不过,这样,我就放心了,来福他终于有安身之所了,再也不用东躲西藏了,安齐在心里默默开心着。 然而当安齐与努尔一路拌着嘴回到冯府时,二人都楞了。 花园的小亭中,王爷披着一件单衣正在与人对弈,那个对弈者正是来福。 王爷昏迷了三天后终于醒了过来,只是,身体依然弱不禁风,倒似比安齐这么一介武功不通的弱女子还要娇弱几分。 今日却是心情颇好,都能自己出门溜达了。 “闻听王爷重伤未愈,来福即便此刻在这里将王爷堵死也未免胜之不武。” “小子,别嚣张,谁胜谁负还未可知呢?” “王爷,来福只是关心您的身体罢了,您若不领情,来福也无可奈何。” “来福?月灵大人怎地如此爱开玩笑?现在你应该不再需要‘来福’这个名字了吧?” “王爷多虑,来福永远是安家的书童来福,说起这个来,这局困龙本就是上古残局,王爷又何苦非要解开呢?” “大丈夫所为,当顶天立地,既然入主这棋局,就要愿赌服输,何况”,王爷一子落入原先失子死气之处,与其他的黑子连成了一个北斗七星的图案,“天命从来由己不由人,既然困龙有人能摆出,自然就有人能破除,你说是吗?来福君?” 第83章 “王爷,您犯规了”,来福笑吟吟的将“天权”处的黑子拿掉,七星瞬间消失,阵溃不成阵。 “哦?是谁规定的?” “这不是古已有之的规则吗?” 王爷一声冷哼:“约定俗成的规则我就必须要遵守吗?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大道既隐,天下为家”。 来福默然了许久,手中握着的那枚黑子依旧落回那死气禁地。 “果然是王爷啊,来福佩服,这局是来福输了,困龙所困者,非真龙也”,来福干脆的弃子认输,眉眼间一派云淡风轻。 “咳咳”,安齐佯装咳嗽几声,王爷与来福齐齐回头。 “回来了?如何?”王爷声音依旧慵懒,言语间还夹杂了几丝哮鸣,看来,那日的刀伤终是伤到他的心肺了。 “没什么,只是月灵大人魅力弗边,我等排队等在离国师府大门三里之外尚未得入,只好回来”,安齐在一旁不冷不热的回道,直视着王爷,眼风儿都不曾赏来福一个。 努尔吐吐舌头,默默的往后退了一步,隔着安齐送给来福一个意为“同情”的眼光。 “哟,小丫头片子长大了?懂得吃醋了?”王爷语带玩味儿,一双狐媚的桃花眼儿在安齐和来福之间划拉来划拉去,一场戏看得颇尽兴,这丫头,果然是他的快乐源泉啊。 安齐一个王爷同款的白眼儿翻过去,“王爷恕罪,安齐身上不舒服,先行告退”,接着行了一个颇为失礼的揖,转身大踏步离开。 来福在一旁怔怔看着,一时有些莫名其妙,一回头,正对上王爷那似笑非笑的桃花眼儿,少年人到底心性傲然,岂肯在王爷面前如此丢面儿?于是来福也僵直的回过头来,生硬的扶手作揖,转身就欲离开,带着心底里的满腹委屈。 自从与二小姐重逢以来,他每日都盼望着可以将过去彻底了断,然后干干净净的来见她,这刀头舔血的几十日,他一直抱持着唯一的想法就是:活下去!不仅仅是为了那些无辜冤死的亡灵,更是为了可以给二小姐一个现世安稳,所以,他在接受了主祭和国师之位后,借口养伤休息几日,谁都没见,实际是准备着要送给二小姐一个小小的惊喜,哪知,多日未见,二小姐冷着一张脸将他好一场讽刺,旁边还有个花里胡哨的死小子在挤眉弄眼,来福心里顿时腾起一股无名之火。 “且慢”,王爷不慌不忙的一伸手,“月灵大人不辞辛劳陪本王下这一场,且如此高风亮节,大展君子之风,本王惭愧不已,不如先住下用顿晚膳,也好让本王一尽地主之谊,一来为祝贺月灵大人乘风直上入主朝堂,二来也是本王要亲自感谢月灵大人的救命之恩,三来嘛”,王爷笑得像只狐狸,“有人相思成毒,奈何毒发成醋,解药嘛,自然只有月灵大人配得出,月灵大人可愿救否?” 来福冷着一张脸,不置可否,但屁股却很诚实的挪了回来。 月上中天色澄清,将满之时分外明。 晚膳时节,闷头苦读的安齐被冯茗拖出了房间,不情不愿的坐在了来福身边,两张冷脸,相顾无言。 “师姐妹妹,尝尝这个金汤虾仔,茗兄费了好大功夫才做出来的哦”,努尔狗腿的往安齐碗里夹了一只大虾。 “哼”,来福一声冷哼,夹起眼前的一块红烧小羊排,嚼得嘎吱作响。 冯墨一个眼刀子甩过来,努尔有些无辜的挠了挠头。 “食不言,寝不语”,王爷沉声道,同时瞥了一眼正欲张嘴反驳的努尔。 “师父您什么时候遵守过规矩啊?”努尔腹诽着,吃了有生以来最安静的一顿饭。 “月灵大人,如何?吃得比安齐都少,可是饭菜不合你口味?”饭后,王爷轻拭嘴角,淡定问着眼前仍面似锅底的少年。 “王爷说笑了,来福一介粗人,哪里能挑得出这么精美饭菜的毛病?且茗兄一向周到,王爷此言,折煞来福了。” “那想必是累了吧?这样吧,天色已晚,月灵大人舟车劳顿,不如在我府上休息可好?茗儿,去给月灵大人收拾床铺。” “是”,冯茗有眼力劲儿的离开。 “师……” “嗯~?” “哦,没什么了!” 待得安齐打开房门准备休息之时,她才明白,方才努尔那被王爷制止了的欲言又止是什么? 此刻,她的雕花大床上,并排放着一对鸳鸯枕,和一床红锦被,饶是她脸皮厚如城墙,此刻也“腾——”一下子烧了个红透天。 王爷真讨厌! 而之后紧随她走进来的来福也一下子愣在了当场。 王爷真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奇葩! 奇葩的王爷此刻却在隔壁笑成一只狐狸,“知我者,茗儿也”。 “王爷您过奖了”,冯茗温和的笑着,给王爷铺好了床褥,“长夜漫漫,春宵苦短,但愿他们能明白王爷的苦心。” 此刻,安齐和来福却有如两个捧着炸药的囚徒,坐立不安的来回晃荡着,原本的那点儿小情绪已然被尴尬填满。 “喂,你到底生什么气啊?”来福终是忍不住举了白旗。 “我生什么气?我生的着气吗?”安齐依然气鼓鼓的,“每日里被万千少女环绕着,月灵大人好生开心哪,还用得着管我生不生气?” “……原来是这个啊”,来福哑然失笑,试探着慢慢坐在安齐身边,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黑指环,色泽黝黑,似玄铁又似粗石。 “这你可就冤枉我了”,他将小小的指环套在了安齐左手的中指上,“这些时日,我都在给你做这个。” 安齐低头看着手指上黝黑的指环,不大不小,刚刚好,“真丑!” “……齐儿你总是被人抓走,身上还没有半分功夫,我只好给你做个防身的小东西了。” “一个指环能管什么用?” “这个嘛……” 来福一摁指环里侧,指环“唰——”一下子,周围倒刺根根直竖,如同一枚铁蒺藜。 “这是用千年玄蛇的蛇皮所制,刀剑不入,我在上面淬了毒”,来福轻轻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至少够你自保的”。 “毒?那我不会……” “不会,你不会中毒的,因为,这是我的血。” 第84章 “你的血?”安齐恍然大悟。 “是啊”,来福苦笑着摇摇头。 这些时日,他天天放着血,淬着这千年蛇皮,一层层的用火灼烧锻造,终于打出了这么一个小小的指环,他怕她不会用,还贴心的做了一个小小的机关,一直想着,她收到了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只是没想到, “齐儿你啊,真是会给人制造意外”,来福无力的苦笑着,“不过以后有了它,多多少少能保护于你,你啊,以后学着机灵点儿吧!” 安齐默默摸着手指上那枚小小的指环,低头不语,良久后,如蚊蝇哼唧道, “初雪……” “初雪?那是谁?”来福一脸无辜,不似作伪。 “就是隐雪的那个……” “哦,她啊,比赛中一起合作过,怎么了?” “……没怎么”,安齐突然觉得无力,她轻轻的笑了,笑自己的软弱,和这些时日对来福的不信任,“真的,没什么……” 那点儿冷战的气息随着少女这声轻笑,突然就烟消云散了。 红烛滴,更漏尽。 天边一轮明月依然高悬着,静静看着红绡帐底卧鸳鸯。 第二日清晨,努尔的鬼哭狼嚎如约响起,安齐的怒骂也准时而至。 努尔很是不解,“她不累吗?”转眼又无限感慨,“啊,苍天哪,大地呀,为何貌赛天仙的我偏偏形单影只啊?我知道了,老天一定是嫉妒……” 也许是听到了他的呼唤,两个时辰后,老天就给他送了个美人儿来。 来的人是,初雪, 彼时,暑热刚起,初雪一身白衣,静静站立在门口,身旁带着礼物若干。 冯茗再次点头,果然是个识礼明仪的。 努尔如同一阵绿色的旋风刮过,正欲热情的扑上前去,却被初雪一软鞭抽出三丈远去。 “冯老爷好,冯少爷好,冯管家好,冯侍卫好”,初雪一张甜甜的小嘴儿抹了蜜糖一般,“那日蒙贵府家丁护佑,今日特来感谢!” 那“贵府家丁”赶紧的跑了过来,一把握住她的双手,“初雪妹妹,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初雪眉头跳了两跳,王爷面前好歹忍耐了下来,然后不动声色的抽出了双手,“您客气了”,声音无比婉转低回,努尔的骨头一时酥了。 王爷一双桃花眼儿似笑非笑的看着眼前娇羞含怯的少女,不语。 终于,在寒暄半日后,美少女点明了来意,“听说,主祭大人昨日拜访过贵府……” “哦,你说来福小弟啊,是啊,没错儿,昨晚还在安齐屋里睡下的呢!” “努尔!” “努尔!” 冯墨和安齐的怒喝同时响起。 努尔伸了伸舌头,又多嘴了,这下惨了,明日墨兄估计会整死我的,努尔暗暗后怕。 “无妨”,王爷淡定的开口道,“主祭大人与我儿情同手足,此事如何不能对人言?努尔,是吗?” “是是是是,师父您说的是!”努尔狗腿的拍着马屁。 “那……”少女的脸突然变得羞涩无比,一抹可疑的红顺着她洁白的颈子爬到了脸上,“我以后可以常来拜访吗?” “当然可以”,努尔再次狗腿的扑上去抓住初雪的双手,“冯府大门为你敞开,欢迎你随时到来!” 及至初雪含羞带怯的离开了冯府,努尔依然望穿秋水般将她背影瞅着。 “这女子倒是知书达理”,冯茗对其颇有好感。 “哦?知书达理?何以见得?”王爷斜吊着眼睛追问着。 “这……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哦~?我竟不知,原来茗儿你喜欢这种类型的啊?”王爷调笑着,“弟妹该伤心了哦。” “王爷”,冯茗有气无力的笑着,“您就别开玩笑了,我只是觉得,这女子很痴情。” “痴情?呵呵……”王爷唇边绽出一丝冷笑,“自古痴情终成空……” “何况,这女子,聪明外露,野心招摇,此乃夭寿之相”,王爷摇头叹惋,“可惜了。” “安齐,你怎么看?” “……我不喜欢她,因为,她喜欢来福”,安齐老实答道。 “茗儿啊,看见了吗?你如今的眼神儿啊,连你徒弟都不如了哦”,王爷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儿一吊,冯茗一时语塞。 “以后啊,咱们冯府恐怕就热闹喽”,王爷端起茶杯,用茶盖轻轻撇着,嘴角掀起一抹贼笑。 以后的日子果然如王爷所言,过得极是热闹。 来福隔三差五的就会跑来与王爷下棋夜宿,而初雪也三不五时来个偶遇,每每此时,努尔就把冯府搅和得鸡飞狗跳,惹来冯墨一顿胖揍。 安齐则完全沉浸在了知识的世界,从策论到史传,从星相到卜筮,从诗词到歌赋,从传奇到志怪,安齐如一个初见世界的新生儿一般,贪婪的翻看着这些她以前视若洪水猛兽的书籍,人也越发沉静了下来。 就这样,三年时光倏忽而过。 来福的主祭和国师之责担得也极好,只除了一点儿,“要天天进宫请安,实际上是驱邪,着实折磨人哪。” “哦?为何?”众人皆好奇。 “那呈阳宫的血阵传说想必大家都听过吧?” “那些不都是传说吗?”初雪扑棱着闪亮的大眼睛问道,神情说不出的妩媚。 “当然不止是传说这么简单”,来福笑着答道。 自此两年多前开始,每当来福到了冯府,不出一炷香,初雪必然会赶到。 “你这个叛徒”,安齐恨得牙痒痒的。 “师姐妹妹,你得体谅下我这光棍儿的心情啊,每日里见你们一个个出双入对的,我也老大不小了,该娶个媳妇儿了。” “那你也不能拿来福做饵啊?” “我倒想拿自己作饵,她又不上钩”,努尔一声长叹,无限挫败。 三年了,美人儿初雪见了他仍然是那副冷若冰山的模样。 来福见了初雪也依然是那副不远不近的和气态度。 王爷也依然是那副半死不活的病夫样子,墨哥哥也依然是那样闷骚的跟在王爷身后,所有人都看起来没多少变化,只除了安齐。 她终于比以前长高了大半个头,只是,胸前依然太平到可以跑马。 “看起来更像个男人了”,王爷精准的评价道。 安齐依然不以为意,她以为她的生活会继续这样走下去,却不知,命运之轮的旋转从未停歇。 第85章 “呈阳宫难道真的有血阵作祟?”初雪走后,安齐接上来问道。 “这个嘛,有倒是有,不过也没有传说中那么邪门儿,只是”,来福欲言又止。 “只是?”王爷也好奇了。 “没什么,只是,看起来,与其说是阵法,倒不如说像图腾。” “什么图腾?”王爷追问。 “火麒麟。” “下月端阳祭,不知月灵大人是否有所准备?” 众人一听,皆恍然大悟,王爷到底是王爷,老奸巨猾。 “……王爷,您又打什么主意?呈阳宫可不比金台。” “那又如何?这天下还有我去不了的地方?” “……” 众皆无语。 “端阳祭与往年并无二致,午时三刻,呈阳宫的午门大开,招待达官贵人们前来麒麟台祈福,直至申时三刻关闭。” 王爷在一旁扶颌低吟半天,了然的点了点头。 端阳倏忽而至,王爷一行颇为招摇的往呈阳宫走去。 “王爷还真有办法”,安齐在一旁跟努尔咬耳朵。 冯茗一张招财猫的笑脸一回头,“这可多亏了咱们的邻居姚仆射啊,前几日他的四姨太刚刚给他添了个大胖小子,王爷就命我给他送去了一对儿金丝玉如意。” “哼,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永远是最简单的问题”,王爷头也不回的答道。 “茗哥哥,其实我一直很好奇,王爷的钱哪儿来的?” “这个嘛……” “无妨,告诉他们吧?” “是,”冯茗点头,“泰通钱庄,是咱们王爷的产业。” “什么?”安齐与努尔同时惊了。 “天下五大钱庄之首的泰通钱庄?师父我太崇拜你了,我竟然抱上了这么粗的大腿?跟对人了”,努尔一副狗腿的花痴样子,王爷在众人眼中瞬间高大了起来。 “哼,没眼力劲儿的土包子们”,王爷一甩头,继续大摇大摆的嚣张走着,嘴角却咧开一个不小的弧度,远远的,呈阳宫通红的午门正准备打开。 远远的,安齐看到高高的麒麟台上,一个熟悉的人影。 身量已经长足的来福,一身宽大黑袍、一张赤红鬼面,一根漆黑法杖,正在台上手舞足蹈的念叨着什么,安齐“扑哧”笑出了声,她仿佛看见了幼时夏天与来福在海边捉螃蟹的情景。 王爷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儿一扫,“别给我冯府丢人。” “是”,安齐憋着笑。 炎夏漫长,众人仰望着麒麟台,熬了足足一个时辰,众人几乎晒成肉干儿,那诡异又莫名其妙的祈福仪式终于完成。 来福没入麒麟台下,不到一盏茶的时间,着一身青衫向王爷一众走来。 “王爷,请~~”来福夸张的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众人跟着来福一路往西行,走过一座水流淙淙的金水桥,穿过一座曲径通幽的御花园,众人来到了一座冷清清的宫殿前。 “就是这里了”,来福说着,上前一步推开了结满了蛛丝的宫殿大门,尘灰扑面而来,上面的牌匾也挂着一层层灰灰的蛛丝,隐隐约约能看见三个大字:“西罗殿”。 “这宫殿自从五百多年前封禁后,很少有人敢打开”,来福用手挥着眼前的尘灰,眯着眼睛说道。 “除了你以外”,王爷直直朝那处血阵走去。 “这血阵,好像也没有传说中那么恐怖嘛!什么烈焰滔天,经久不散的,就是个普通的血阵啊!”安齐撇着嘴,初遇王爷之时曾听他说过,这血阵如何恐怖和怨气深重,期待多年以后,见到了真容,却觉得,不过如此。一个径约丈余的圆形中,鬼画符一般的画着一些看不懂的符号,别说,乍看起来,还真是有几分麒麟的姿态,只是这年岁太久,那血渍早已变成暗黑色,如墨一般趴在地上,诡异又带着几分恶心。 “哦~~?安齐你未感觉到有异?”王爷斜睨着她问道。 安齐老实的摇了摇头,王爷扶额,“朽木不可雕也!” “来福君既然提到了血阵,还把我们带到这里,想必是发现了什么吧?” “没错,知我者,王爷也。您过来看。” 王爷绕着血阵走了过去,又沿着另一侧转了回来,如此反反复复看了三圈儿以后,又站到来福的旁边,突然大惊失色: “这是?” 众人皆大奇,也学着王爷绕了三圈儿,站在了王爷身边。 “这不还是看不懂的鬼画符吗?”努尔歪着头,使劲的想瞅出些许端倪。 安齐也好奇的左右歪头,除了看见一个躺在地上的麒麟之外,并未再看出什么。 来福与王爷静静对视着,眼神中澄澈透亮。 “唉,真是天命啊……”许久之后,王爷长叹一声。 那日来福救出安齐之后,也曾这么感叹着。 天命,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安齐静静看着他们二人,眼神中满是茫然,此刻,他们仿佛都离她好远好远,说着的,也是她永远都不能理解的玄奥话题。 “王爷,来福,这到底是什么……” “这个啊”,王爷轻叹一口气,“这个不是诅咒,是命数”,王爷怜爱的看着安齐,摸了摸她的脑袋,“慢慢的你就会懂了。” “是跟我有关吗?”安齐的第六感一向灵验。 “天机不可泄露,时机到了你自会知晓”,王爷说着,飘然离去,只给她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努尔和冯氏兄弟紧随其后。 来福走到安齐身边,牵起她的手,“走吧,没什么可看的了”,就如那年的大年初一,他倔强的牵着他的手,走过那漫漫雪地。 安齐心里没有来由的升起一阵不详的预感。 “你又要消失吗?”安齐紧紧的反握住来福的手,来福顿了一下,一回头,温柔的笑意盛满了双眼,“不会的,齐儿不要担心”,说着一挥手,那尘封许久的大门“啪——”地一声干脆的在他们身后合上了。 再次尘封。 安齐心里没来由的生出几丝恐慌。 三年了,她平平静静的过了三年了,她与来福相依相伴的过了三年了,难道又要…… 来福的掌心温热,坚定而有力的握着她的手,这一次,我绝对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来福在心里暗暗发誓。 第86章 王爷三人在前方慢慢走着,来福拉着安齐渐渐慢下了脚步,渐至看不清前方人影,来福附在安齐耳边,悄悄对她说,“跟我来”。 “可是,申时快到了……” “没有关系”,来福坚定的拉着安齐,把她拉到了御花园的西南角门处,打开角门处,里面有一处颇为破败的茅草屋。 “想不到这挥金如土的呈阳宫还有这么偏僻的所在?来福啊,你这国师当的,好生称职啊!”安齐调侃着他道。 来福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拉着她来到了茅屋门前,轻轻推开漏风的门,再悄悄关上,茅屋里面的世界却非她从外面看到的那般荒凉。 “这是我的秘密基地”,来福言笑晏晏,“这本来是御花园花匠的休憩之所,因为靠近西罗殿,再加上一些恐怖乱离的事情频发,这一处渐渐的都荒无人烟了。” “……又是你干的好事儿吧?”安齐仿佛他肚子里的蛔虫。 “我的二小姐,这你可冤枉我了,我只是顺水推舟了一把而已。” 来福一脸狐狸般的贼笑,顺便把安齐和自己都扔到了软软的柴草堆上,安齐不自禁的有些有些心疼那倒霉催的花匠。 “其实,今天,是我的生日”,来福坐起身抬眼正色看着安齐,“我弱冠了!” “……哦”,安齐傻愣着,“我不知道你的生日,都没有给你准备礼物,对不起哈。” “……齐儿啊”,来福挫败的叹口气,“你什么时候脑筋才能打个弯儿啊……”顿了一顿接着道, “我弱冠了,可以娶妻了,这个月二十八是个大吉日,百无禁忌,你若不嫌弃我只有这陋室空堂,可愿嫁与我为妻?” “…………”一阵绵长的沉默,来福有些无奈的闭上了眼睛。 “啊?————”安齐突然爆发出一阵无比勇猛的虎啸,“这这这这这难道是?” 来福再次被她打败了,他拥着安齐,昔日的少女已经长大了许多,可是在他眼里,却依然如那昨日初见。 他的手一下一下捋着她毛茸茸的头,“你啊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安齐静静伏在他怀里,良久,声音闷闷的传出来, “你不嫌弃我?” “嫌弃你什么?” “我命太硬,克死了爹娘和姐姐,可能还会克死你。” “不会的,跟我在一起这么些年我不还一样好好的活着?” “我脾气不好,嫁了两回都被人休了。” “不怪你,是他们有眼无珠,不懂你的好。” “我长得丑,没有胸,没有屁股,不好生养。” “不要紧,我不嫌弃你。倒是你,是不是嫌弃我是个没爹没娘的野小子?” 安齐挣出来福的怀抱,使劲的摇了摇头,“怎么会?在我心里啊,来福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是最聪明潇洒最才华横溢最英俊无双最武功盖世的大英雄,也是……”,安齐的脸红了。 “也是?” “也是安齐最喜欢最喜欢的人”,安齐如蚊子哼哼一般告白着。 “哦?有多喜欢?”来福继续逗着她。 “嗯~,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安齐的脸红彤彤的低垂着。 来福牵过她的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齐儿,可好?” 安齐含羞带怯的点了点头,再次趴进了来福的怀里。 不远处的角门外,王爷的声音再次凉凉响起:“呃~肉麻,这都多久了,还玩儿这套,不腻吗?再者说了,我冯府的雕花大床不比这破烂茅屋舒服得多?” “王爷,人家小两口蜜里调油,偶尔换个地界,这叫情趣”,冯茗在旁边依然笑成只招财猫,“再者说,府里不是有您在吗?” 王爷眼一挑,“怎么?我还会去偷窥不成?” “这……”冯茗哭笑不得,“年轻人脸皮薄,您就给他们留点空间吧?” “哼”,王爷一甩袖,“回家。” “那他们?” “不管,让他们自己爬墙。” 月上中天之时,安齐在来福怀里懵懵的醒过来,来福的眼睛亮亮的,望向窗外的月亮。 “从三岁开始,我就一直在盼着可以有这么一天,不用受尽折磨,不用东躲西藏,可以有人疼,有人爱”,他一回头,在安齐脑门儿上印下一个唇印,“娶妻生子,当个正常人,我一直以为,这世上,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我的立锥之地,直到遇见你,你啊,真的是我的福星。” 安齐静静听着,她从来都没有问过的来福的过去。 “从我记事开始,每个月都会有一个夜晚,有个很漂亮的女人来看我,那时候,月亮都是很圆的,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人是我的亲娘。她每次都是只待一个晚上,把我搂在怀里,给我哼着那古老的歌谣,等我醒来以后,她就又消失了。” “是你吹过的那些曲子吗?” “嗯”,来福点点头,“三岁那年,也是一个夏夜,娘来看我,半夜里突然把我摇醒,给我塞了一块儿玉珮大小的东西,对我说,灵儿,拿着这个,快跑,无论如何,一定要活下去,我那时候太小了,我很害怕,不明白娘为何突然要赶我走,我只是抱着她的腿一个劲儿的哭,无论如何都不肯走,直到一会儿,我们被人都抓走了。” “那个人叫乌沙,他把我们带到了一个村寨里,在那个空场中,有一个大大的圆形柴堆,他将我娘绑在了那柴堆上的圆柱上,一把火,点着了。” 安齐双手捂住了嘴巴,没有惊呼出声。 “我只记得,娘在火中被烧着时的惨叫,还有她大喊的那句,'灵儿,跑啊,快跑啊',我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她被火苗吞没,她的惨叫渐渐听不到了。” “可是,我依然没有跑得了,乌沙提起我的手臂对大长老说,'听闻上古有灵童养炼之法,本需八字纯阴的童子,但,我们这不是有一个更好的原料吗?圣巫女的血脉,岂不是更好?'大长老大惊失色,严令禁止了乌沙的下一步动作,并且将我抱回了身边。” “可是我想娘啊,我有记忆以来见过娘的次数自己都数的过来,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烧死她?我不明白为何大长老要眼睁睁看着而不制止,我恨他们每一个人,所以三天后的半夜里,我从大长老的寨楼中,跑了。” 第87章 “可是,当我跑到绑着我娘的柴堆那儿时,娘不在了,谁都不在了,那里只有一堆灰烬,不知道是娘的骨灰,还是木头燃烧过后的灰烬,我就在那儿找啊找,不停的喊着娘。” “突然有个人从我身后抓住了我,他就这样提着我,到了一个山洞前,说,'要怪就去怪你那个不负责任的爹',他的声音我永远都记得,是那个抓走我娘的乌沙,然后,他就把我扔进了那个深深的山洞里。” 安齐双手使劲抓住了来福的衣襟。 “后来我大难不死,从那里面爬了出来,却不想,正好碰见了大长老,他把我带回了他的家,那时候,已经过了五年,我八岁。” “我生出了蛊痧,大长老叹着气,说,他对不起我,他当年把我送走,本来是为了给我一条生路,没想到,反而害了我,他本欲藏着我,却不料,不到三天,掩月习禁术炼成天上地下唯一的一个灵童的消息传遍了南疆部落,我只能逃跑。就像我娘说的那样,我只能不停的跑,却在路途中连累了好多人。” 来福静默了,安齐双手捧着他的脸颊,把额头靠在上面,“都过去了,不怪你,后来呢?” “后来,我一路往北,跑到了皇喆,听说我的父亲是皇喆的富商,我想,茫茫人海中也许我能遇见他。” “我的运气很好,听说在南疆大肆搜捕的那些人里也有我父亲的人,可是,除了大长老和乌沙外,没有任何人见过我的样子,我就拿着娘留给我的那块玉,一路不停的找啊,问啊,这样的找寻无异于大海捞针,那时候的我,只是街边一个小乞丐,我几乎绝望了。” “却不想,在冻饿将死之时,有个人遇到了我,那个人是我后来的师父。他说,我跟一个他认识的人长得很像,于是他就把我带回去了,及到我拿出那玉珮——当然,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块九龙玉玦,反正就是拿出那信物后,我才终于见到了,那个一直流传在别人口中的,我的父亲。” “他说,寻了我很久很久,终于找到了我,他欣喜若狂,紧紧抱着我,他说我长得像他,但更像我娘,他说他有苦衷没有办法去接我娘,有生以来,除了娘外,终于有人肯这样抱着我了,我终于有家了。” “我父亲的家庭有些复杂,他天性风流,人也生得不错,住在一个大房子里,娶了好几个老婆,生了十几个子女,我是位份靠后的孩子,他叫我小十五。” “原本我以为我的生活终于有了变化,却不想,在我留在那大房子里刚刚半月,他就命师父把我带去,他温柔的摸着我的头,说,父亲病了,小十五可愿救我?” “我当然愿意,可是我不知道他想让我怎样救他,却见他突然抓住我的左手腕,狠狠咬住,使劲吸我的血,我很怕,拼命挣脱,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血被吸走,后来我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后,伤口被包扎好了,身边却没有任何人在,只是,那被父亲咬伤的地方火辣辣的疼,原来,父亲与那些人一样,他不是因为想念娘,疼爱我,或许,他也像那些人一样,受了极重的内伤或难解的毒,他想要的只是灵童宝血而已,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有多么愚蠢,竟然自己傻傻的掉进了狼窝。” “后来,每到月圆之夜,他都会命师父把我带走,用匕首割开我的左腕的血脉,放血,这样的生活持续了近三年。” 安齐心疼的摸着他左腕的那些伤疤,“很疼吗?你那时候还那么小。” “这些早就不疼了,这里却很疼”,来福把手放在心上。 “他只是因为要治伤而利用我罢了”,来福嘴边绽出一个凄苦的笑。 “那三年里,他延请夫子给我补课,让师父教我武艺,让我与他的其他儿子们一起读书,却从来没有过问过,我和那些所谓的兄弟是否真的能相处?那三年我打了数不清的架,即使他看到了也只是淡淡一笑,没有人敢当面惹我。” “直到十一岁那年的祭秋大典之前,我照例与我那位所谓七哥打了一架,他骂我是私生子是野种,我就将他打成他娘都不认得的猪头,却不想那日运气好差,竟然碰见他娘带了帮手,将我好一顿暴打。” “当时他娘说,你以为他疼你,任由你放肆?笑话,这次的祭秋仪式,你就是那个用来祭天的祭品,你跟你娘一个样,都是些贱胚子,你娘不过就是会点儿妖法邪术迷惑了他,生下你这么个小妖孽,要不是看你还有点用,他早就杀了你了,如今他的身体已痊愈,你也该去死了。” “我不相信,父亲他怎么会这么做呢?虎毒尚不食子,然后我连夜去见他,却正巧遇见老七的娘正在告状,他温言安慰着她,说道,他娘虽有几分姿色,到底是那南疆边地野人,怎么样都不可能带她回来,而且,他这儿子虽然有用,但到底是个隐患,不能落入他人之手,祭秋礼上就拿他祭了天,给你们娘俩出气如何?” “那一瞬间,我的心彻底寒了,我娘一生悲苦只是因为他的一时兴起?而我却只是一个意外,还是一只他养了三年的蛊虫?我恨他,我恨他朝三暮四,我恨他心地凉薄,我更恨他负我娘一生,害我娘枉死。所以我当时就发誓,绝对不要步他的后尘,此生此世,只要与真心相爱的一人相携终老便可”,说着,他握紧了安齐的手。 “于是,我打算逃跑,但他平日里对我严防死守,我毫无机会出逃,唯一的机会便是祭秋礼。所以我提前将那祭礼用的香炉里藏下了南疆的一种蛊毒粉末,叫软香,只待香灰燃尽,跌进香炉便可引发软香毒性,我在赌。” “那一日,我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跟着他走上祭台,看着他把三炷香插入香炉,香灰在一点点跌落,毒气在慢慢蒸腾,终于,在三炷香燃尽之时,他本欲招呼斧钺手来将我抓住,乱刃分尸,却不想,自己先中了毒昏迷倒地,我终于趁乱逃跑了。” “然后我不敢再回南疆,就一路往东跑,大概跑了两个多月后……” “深秋时节,我就在大街上捡到了你,那身红衣,是不是原本就是打算拿你祭天的丧服?” “是啊”,来福将怀中的安齐搂紧了些些,“所以说,你是我的福星啊,然后我就在安家呆了这两年多,过了几天安生日子,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家。” “你还好意思说,你刚来我家的时候整的我好惨哪,是不是跟你那帮兄弟斗智斗勇太久了,练出来的?” 来福羞赧的笑了,“那时候的二小姐,当真傻得可爱啊。” “呐,来福,你终于长大了,以后也不要再去想那些对你不好的人了,你还有我,我会一直在你身边,不会再让人欺负你的。” 安齐靠在来福怀里,很是认真的起了誓。 来福的心里突然暖暖的,第一次有人说要罩着他时,那人还只是个人事不通半点儿的傻丫头,而如今九年过去了,那少女却依然把他放在心里最重要的位置。 得妻若如此,夫复何求? 来福紧紧拥抱着安齐,在这弱冠之时的深夜里。 第88章 第二日,当含羞带怯的安齐拉着来福赶回冯府时,王爷已久候多时。 “说吧”,王爷凉凉的声音响起,“有什么好消息要告诉本王啊?” “王爷”,来福一个长揖到地,“我与安齐情投意合,欲结成百年之好,望王爷成全。” “本王也不是个不通情理之人,你们的事儿,你们自己决定,定好日子通知我”,王爷抿了一口茶。 “谢王爷!我与安齐定在本月二十八,只是,我与安齐俱是孤零之人,这主婚一事还得麻烦王爷了!”来福难得的正经认真,安齐一张小脸俏生生的红了起来。 “孤零之人?”王爷意味深长的看着来福,“再说,二十八成亲,是不是急了点儿?” “王爷明鉴,来福与安齐相识已有九年,中间波折磨难重重,安齐早已及笄,来福也已弱冠,这时日,当是刚刚好!” “安齐,你可有异议?” 安齐羞涩的摇了摇头。 “……好吧,就依你们!” “啪——”一声瓷器碎裂的声音响起,来福与安齐同时回头。 身后,一身白衣胜雪的初雪站在当地,脸上血色全无,看起来竟然比那衣衫还略白了几分,她的身前,一匹摔成碎块儿的三彩飞马惨不忍睹。她的身后,站着同样面色苍白的努尔。 “你……说……什么?”初雪手指颤抖着指向安齐。 “成亲?跟他?”三年了,初雪一颗心一直悬在对面的英俊少年身上,对于他与“冯少爷”的亲密无间,她不是不曾怀疑过,也不是不曾嫉妒过,只是,她从来都不知道,而且从未有人告诉过她,“她……是女……人?”初雪苍白的嘴唇哆嗦着,艰难的问了出来。 努尔一步跑上前正欲拉住初雪的衣袖, “别碰我——,初雪突然一声怒吼,声如撕裂破空,“为什么不告诉我?三年了,为什么?”初雪抬起眼睛,一双如水般的美目此刻结了一层厚厚的严霜,目眦尽裂,她颤颤巍巍的手,指过眼前的每一个人,“一个个,就这样看着我如跳梁小丑一样,却不肯告诉我实情,你们很开心是吧?” “不是的,初雪,你听我解释”,努尔再次去伸手拉住初雪,又被她狠狠甩脱。 “初雪姑娘,我等并非有意隐瞒于你”,来福走出了房门,缓缓朝初雪走来,“一来,安齐身份特殊,对外宣传其为男子也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二来,时日越久,众人越发不知该如何对你言明,且来福与其他人一样,一直视初雪姑娘为友,自始至终并未起过半分不敬之心,是以,安齐的身份如何并不影响众人与初雪姑娘的情意。若是因此冒犯到了姑娘,来福愿一力承担,任凭姑娘责罚。” 初雪一双美目中怒火熊熊,瞪着来福,“你明知道我——” “初雪姑娘,对不起,是来福处事不周,给姑娘造成了困扰”,来福深深的作揖,“请姑娘责罚,来福绝无怨言。” “都是因为她”,初雪恶狠狠的怒吼着,如一匹受伤的狼一般,一双极美的杏眼中射出怨毒至极的目光,“是她,害我沦为笑柄,是她,让你向我卑躬屈膝……” 初雪的软鞭突然如风一般甩脱出去,“我杀了你!!!” 那软鞭如同生了眼目一般,直直朝向傻站着的安齐扑去,安齐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啪——”一声巨响,皮开肉绽的声音。 来福站在安齐身前,没有半分抵抗,生生挡下了初雪这饱含怨毒的一鞭。 “来福,你没事儿吧?”安齐一睁眼,却见来福站在身前,于是赶忙扑上前去,查看他的伤处。 “不碍事”,来福握住她的手,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柔情,“不要担心”。 不远处,初雪的脸依然扭曲着,突然,“噗——”一大口鲜血喷出,努尔上前扶住了初雪,又被她毫不留情的甩脱。 “初雪姑娘”,王爷静静看着这场闹剧,终于站了起来,缓步走了出来,“你这般冰雪聪明之人,当知,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的道理。以你的姿容才华,追求者本应甚众,月灵大人却早已使君有妇,实非你的良人,你又何必如此自苦?” 说着,伸出手,递上了一方绢帕。 初雪的脸仍然扭曲着,使劲的推开了眼前王爷的手,一双冰霜般的眼睛却直直的瞪着王爷身后的来福与安齐,咬牙切齿道:“你,你们记住,总有一天,你们会为你们今日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说着,银牙一咬,一转身,几个起落间便离开了冯府。 王爷摇摇头,“多情自古空余恨哪,可惜啊可惜……” 一转眼,看着眼前不知所措的努尔,“说说吧?怎么这么,巧?” “王爷,来福小弟,师姐妹妹,其实,其实你们都误会初雪了”,努尔有些着急的回头看了看,初雪早已消失不见的背影,一回头,一口长叹。 “往日里,来福小弟一来府里,确实是我去通知的她,但是,今日一早,初雪约我去集市中,为的是买这个!” 努尔伸手一指碎了一地的三彩瓷马残渣。 “初雪不知从何处得知,来福小弟属马,且端午是他的生辰。但是昨日,作为主祭的来福小弟要主持一天祈福仪式,初雪很是体谅,未前去打扰,只是想今日一早来给来福小弟补送个生辰贺礼”,努尔看着破碎一地的残渣,眼中满是心疼,“这可是出自我们天山脚下的马踏飞燕三色艳瓷,主要用作金岚岁贡之用,在这南疆一带更是珍稀,用价值千金来说都不夸张,天刚亮我就陪着初雪走遍了整个离都的大街小巷,好不容易淘来了这么一匹,却不想,我们赶来之时,正好听到来福小弟找王爷定婚期,唉,只可怜了初雪的心思,就这样被打碎了,不是我说,王爷,还有来福小弟,你们也着实太过残忍了”,努尔摇头叹息着,看着一地破碎,不知道是叹息着初雪,还是叹息着他自己。 “残忍吗?”王爷唇边绽出一丝冷笑,“对她来说,长痛不如短痛,若是任由她的痴情生根发芽再难拔除,恐怕就不只是残忍就能解决的了!” 众皆默然。 初雪,以后,怕都不会再来了吧? 安齐这么想着,心下竟然默默松了一口气。 第89章 在初雪走后,众人皆默契的没有再提起那日之事。 冯府也加快了准备喜事的脚步,冯茗众人每日里忙进忙出,任陌生人也看得出的开心喜悦。 “茗儿啊,收着些,切莫丢了我们渊王府的脸”,王爷依然一副大爷的姿势端坐在太师椅上,看着冯茗等三人忙前忙后。 “王爷啊,您也别光看着了,搭把手吧?咱们王府可是有近十年没有办过什么喜事儿了,再说,那天也正是王爷您三十四岁生辰,一起办多好?” “哼,多嘴,不用你来提醒本王又老了一岁。” “王爷啊”,冯茗忙碌之中哭笑不得,“即使您又老了一岁,您也依然是这世上最美的人。” “那当然~~~”,冯茗的马屁让王爷很是受用。 “冯墨,安齐呢?这几日怎地不见她出来了?难道终于有了当新嫁娘的自觉了?” “……努尔陪她出去买东西了。” 傍晚时分,努尔和安齐一人抱着一摞比他们还高的七彩斑斓的盒子走进冯府时,王爷怒了: “这败家丫头,真当本王是万金洞了?” 安齐和努尔不以为意的嘻嘻笑着,“王爷您看,我们采购了多少好东西?” “哼,就你们两个这品位?”王爷一撇嘴。 “您看,这是丁翠斋的累金丝五彩端凤钗”,安齐献着宝。 “这对是我们天山产的万年籽玉羊脂扭花白玉镯”,努尔接着献。 “这个是福隆居的天蚕红锦缎和冰蚕玉罗绢。” “这个是沐香园的胭脂水粉。” “这个是……” “……” 王爷在一旁听得头大,摆摆手,“都拿下去吧,看得人头疼。” “王爷,如何?没有给您丢脸吧?”安齐谄媚的伏在王爷膝前,仰起一张脸,笑嘻嘻的。 “嗯~~,不错,有进步”,王爷好看的桃花眼儿斜吊着,“吃了我这么多米粮,读了我这么多典籍,你若再没点儿长进,那我可真应该把你塞回娘胎重造了。” 话锋接着一转,“《六韬》《三略》可已熟读?《资治通鉴》通读了几遍?” “王爷啊,去年之时,您已经考过我了,不如,待会儿,我陪您杀一盘儿如何?” “哼,骄兵必败,你若真是将兵法策论熟读了,那去考个秋闱大比怕是也能中前三甲,不过我看你啊,心思都飞到你那小郎君身上喽”,王爷摇摇头。 安齐调皮的吐了一下舌头,又开开心心的招呼着努尔去拆战利品了。 王爷抬眼看了下天上的圆月,五月十五,天晴无风,淡淡乌云划过圆月,星子晦暗不明,他心底里突然莫名的萌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他低头看了看蹲着他面前的少女,她正和努尔开心的叽叽喳喳,到底没有再说什么。 还有十三天啊。 来福几乎天天都往冯府跑着,当然,依然是与王爷在小亭中对弈,云淡风轻的看着其余人跑前跑后的忙碌着,来福的脸上散发出准新郎特有的幸福神采,原本就沉静的脸上总是挂着温柔的笑意,看着那忙碌的紫色身影,眉间那颗朱砂痣越发娇艳欲滴。 五月二十七,亥时,天阴,乌云遮蔽。 几条鬼鬼祟祟的黑影,闪电般翻过一个高高的院墙,隐没在庭院深处。 院墙外,大门上,匾额上书三个大字儿: “国师府!” 五月二十八,卯时正,冯府大红灯笼高高挂。 安齐着一身红锦罗,蒙着天丝红盖头,心里忐忑着。 寅时三刻,她就已经兴奋到睡不着,提前梳妆完毕,老老实实坐着等着来福的到来。 原来,这才是出嫁的感觉啊,以前怎么没有这么紧张过? 上一次蒙盖头还是三年前,那时候她一身红衣只穿了一天,娘便走了。这次会不会也……? 不会的不会的,安齐使劲摇摇头,仿佛要把心头的阴云驱散一般,但那股沉沉的阴霾仍然挥之不散。 辰时初刻,天光早已大亮,外面毫无动静。 辰时三刻,外面依然安静如昔,安齐有些坐不住了。 巳时初刻,吉时将至,冯府安静的有如坟墓,只有微风吹过的声音。 巳时三刻,吉时将过,门外,依然没有鞭炮的“噼啪”声。 安齐一把掀开了自己的盖头,那心头的阴霾重新聚了上来。 大堂上,王爷坐在太师椅上,眼睛却望向隔壁安齐的房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那不详的预感终是成了真。 午时三刻,吉时已过。 来福依然没有来。 安齐坐在床沿上,眼泪如断线的珍珠般,一颗颗滴落在那锦罗嫁衣上,晕出了一块儿又一块儿的水渍,如同血滴晕开。 来福他,到底是出事了,原来她的命当真如此之硬。 隔壁房间,冯墨单膝跪地,头低垂着,缓缓摇了摇头。 “如何?” “人不见了,喜服还在。” “逃婚?” “不像,有打斗的痕迹,像是有七八个人。” “哦~?被掳走了?可有眉目?” “像是往北走了,我在廊下还发现了这个——”冯墨双手举一物过头顶。 “燕氏双尾镖?”王爷拿起冯墨手中的暗器,是一只小小的状如双层燕尾般的飞镖,他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神色微变,“鹤顶红加竹叶青?唐门也掺和进来了?” “这小子,果然是个至宝啊,竟引得这么多方觊觎。只是,……”他再次看了看隔壁,“安齐这命啊……” 王爷推开安齐的房门时,她依然呆坐着,垂泪,连王爷推门而入都不曾抬眼。 王爷在心底轻叹一口气,走过去,一抬手,摸着她那梳的整整齐齐的髻子,几日前她向他炫耀的那只累丝金凤正插在上面,将安齐衬得很是光彩照人。 只是可惜,良人不在。 沉默良久后,王爷还是开了口: “安齐,把衣服换下来吧?月灵他,不会来了。” 安齐依然一动不动呆坐着。 “月灵他,昨夜被人掳走了,看起来至少有四方人马行动。” 安齐依然一动不动。 “……都怪我”,安齐沙哑着嗓子开了口,“我果然是颗灾星,害死了爹娘姐姐,如今终于轮到来福了”,她的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王爷手足无措的站在一旁,却不知该如何安慰。 第90章 “要不要去看看?”王爷试探着问道。 安齐愣愣的抬起头,王爷接着叹道,“一切意念皆为执,若非亲眼见到,怕是你终放不下。” 半个时辰过后,王爷、安齐、努尔出现在了国师府荒凉的庭院中。 自与安齐重逢以来,来福几乎就长在了冯府,那名义上的府邸几乎形同虚设。再加上,来福生性喜静,不愿他人多做打扰,故堂堂一个国师府中向来无奴婢侍奉,荒草蔓延着生满了庭院,这情形,倒是像极了安老爷过世后,曾经的安府,安齐一时无限唏嘘。 绕过荒凉的庭院,远远的,便看见主屋大门四敞,其中一扇雕花屋门被劈成了两半,凄惨的躺在门槛上。跨过门槛,安齐看见了满地狼藉。大红锦被破碎,棉絮凌乱的洒了一地,床榻、桌椅尽皆被横七竖八的剑气横扫而过,伤痕累累。 安齐双手紧紧握成拳。 “来福他……” “无妨”,王爷温和的劝慰着她,“他们应该不会伤他性命。” 安齐看着王爷,对上他眼瞳中的淡定,不知怎的,莫名的安了心。 “师父,你快来看,这是什么?”跟在他们身后的努尔突然开始大呼小叫,王爷和安齐走了出去。 门外的廊柱上,定定插着三个细若蚊腿的黑针,长约寸许,若不细看几乎无法发现,也是难为了努尔,有个如此好的眼神儿。 王爷面无表情的拔下了那三根针,收进了袖袋中,“走吧,回府!” 子夜时分,一条黑色的人影悄悄推开了安齐的房门,蹑手蹑脚的,朝安齐的床铺走去,手一扬,一柄漆黑的剑正正往下插去。 “噗——”沉闷的回声响起,却不是刀刃入肉的声音,仿佛扎在了一团棉花上。 身后,突然亮起了一束烛光。 黑衣人捂着脸,一个猛子扑向窗户处,正欲飞扑出去,接着又被一只从窗外伸出的拳头正正击中胸口,狠狠的被击飞到了床上。 “果然是你”,王爷凉薄的声音响起,含着满满的失望,身后跟着一人,一身大红色的喜服未褪,双手举着一对红烛,正是安齐。王爷的面目隐在烛火之前,面色难辨。 窗外那只手收回,也走到了王爷身后,却是努尔。 “冯墨!” 安齐一听此言,脸色大变。 “墨哥哥?” 那被打中的黑衣人拉下了遮在脸上的黑色面罩,嘴角上渗着血丝,不住的往外咳血。 正是冯墨。 “小墨,可以说明一下吗?” “王爷,这是怎么了?”正当此时,披着一身睡衣的冯茗举着油灯冲了进来,却看见如此诡异的场面,“我听到这边有异响,小墨,你这是……?” “你来得正好,也不必由我来转述了,正好问问他,王兄到底许了他什么好处,让他不惜背叛渊王府?” “王爷”,冯茗“扑通”一声,双膝跪地,双手紧紧抓住王爷的袍角,“王爷,这……这一定是误会,您知道小墨的,他怎么可能背叛王爷?小墨,小墨,你快说话啊,这到底怎么回事?” 冯墨仍在低咳,不语。 “若你不说,由我来说明可好?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从你透露消息让人抓走安齐开始?还是从我们在青阳与安齐偶遇开始?还是,从媛儿死的那时候开始?或者,更早些时候,从热娜嫁到王府开始?” “王爷?”冯茗眼睛睁大了,“您……您……知道了?” “我应该知道什么?”王爷俯瞰着冯茗,眼底尽是严霜,“他背叛我的理由?” 冯茗语塞,瘫坐在地,眼神里满是颓败。 “她们都背叛了王爷……”冯墨咳着血,恶狠狠的抬头,看向王爷身后的安齐,恨恨的道。 安齐不自觉的打了一个寒颤,“背叛王爷的人都得死”,冯墨那日那冰冷的话语在耳边响彻。 “你明知道王妃她是——” “住嘴!”王爷沉声低喝,不怒自威。 “所以,你甘愿为王兄鞍前马后,潜伏我身边十几年?王兄可是许你禁军头领之职?王兄是否还许诺,异日他若一统大陆,便将你封为他座下的神州第一大将军,掌这天下兵权,入享庙奉?” 所有人的眼睛都睁大了,怔怔看着王爷。 “王爷你怎么——”冯墨一大口血喷出,急怒攻心。 “看来,我是猜对了”,王爷声音凉薄,嘴角绽出一抹残忍又凄凉的微笑。 “三十年前,忠伯夫妇逃难到我渊王府门口,昏饿将死,我父亲收留了他们,不日,他们在我渊王府生下了一对双胞胎。作为我王府的家生子,你们名虽是我的侍从伴读,实则却是我的手足兄弟,我父将你们视若己出,为你们延请师父教授武艺,放你们去闯荡江湖,打出了‘朝颜夜鹿’的名号,却不想,这三十年的情谊竟比不过王兄一场荣华富贵的利诱?王兄当真端的好计谋啊!” 王爷吐了口气,“也对,与人为奴哪如自在为主?人皆愿往高处走,我能理解,热娜与媛儿的死也未能尽数算在你头上,那皆是她们的命数。那安齐又有何辜?我们初时相逢不久,你为何一再置她于死地?昨夜里,你又为何伙同众人去暗杀月灵?今日还想来杀人灭口?那明日呢?是否要将我慢慢毒杀?背叛,果然才是人生的常态啊!” “既然被王爷发现了,我也没打算再活着回去”,冯墨狠狠擦了一把嘴角的血,“是的,王爷说对了,大王是许我高官厚禄、盛名强权,可是我都拒绝了,咳咳,王爷你该知道是为了什么,可是,大王告诉了我真相,我不能忍受,王爷你一世英名遭到她们玷污,尤其是她”,冯墨一把鹿角剑直指安齐。 自从与冯墨相识以来,她还是第一次见冯墨说这么多话,她一贯知道冯墨不喜于她,却不知原因为何?“为什么?墨哥哥?”安齐的眼泪掉落了下来,三年相伴,他一直杀意隐然,安齐的心里透出一股凉意。 “为什么?你还敢问为什么?你是注定祸国殃民的妖女,还有那个月灵,你们都不是应该存活在这世上的妖孽,会掀起天下大乱,会害王爷被天下人唾骂,王爷一再心软,我却不能姑息,妖孽,必须铲除!” 正说着,安齐的眼前刮过一阵旋风,一柄黑色的剑尖直指她的眼瞳,她下意识的闭上了双眼。 这次,真的是,死定了。 第91章 “叮——”一声响,鹿角的剑刃在安齐紧闭的双目前一寸停了下来。 王爷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紧紧夹住鹿角的剑身,冯墨一时竟抽拔不动了。 王爷幽幽的低语在紧靠身边的冯墨耳边响起: “小墨,你执念太深了,你,入魔了!” 说完,他的右手一扔,那把鹿角“唰”地往冯墨身后飞去,直直的插在了地上。 冯墨怔怔的看着王爷,突然双膝猛地跪倒在地:“王爷,你杀了我吧!” “杀你?”王爷的眉毛一挑,“本王没兴趣杀一条丧家之犬,好好活着回去告诉你主子,本王原无意再介入朝堂之争,既然他步步紧逼,那就,休怪本王不客气!从此以后,你与我渊王府桥归桥路归路,永生永世再无瓜葛,别再让我看见你,滚!” 王爷一脸严霜,抬腿就往门外走去,两条腿却突然被四只手紧紧抓住。 “王爷,小墨糊涂,受了奸人蛊惑,您知道的,小墨他,小墨他对您……” “闭嘴,再多说一句,你跟他一起滚”,王爷怒喝。 冯茗那张惯常的温柔笑颜上此刻愁云惨淡,两行清泪流出,低低哀求着,“求求您,饶他这一回吧,您若赶他走,他可就,他可就真的没有活路了啊,王爷”,说着,冯茗几十个响头“嘣嘣”磕在了地上。 那一边,冯墨两只手也紧紧扒住王爷右腿,一双墨般漆黑的双目中满是倔强,只是死死盯着王爷,紧紧咬着下唇,一言不发。 “怎么?本王说的还不够清楚吗?还是本王平日对你们太过纵容了?”王爷说完,地上突然拔起一阵罡风,“呼腾——”一下,震开了那纠缠不休的四只手,王爷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只留下了那或跪或站的四人和一室静默。 天亮后,安齐破天荒的去给王爷煮了一碗甜粥,敲开门,端了进去。 王爷似是一宿没有睡着,眼圈儿乌青着,仰躺在床上。 “放下吧!”王爷头也没抬的命令道。 安齐依言放下碗,犹犹豫豫走到了门口却又折返了回来。 “若是替他求情就免了”,安齐尚未开口,王爷凉凉的声音就已经响起。 “扑通——”一声,安齐双膝跪在了王爷床前。 “王爷,您那次劝初雪,说,何必自苦,可是您又为何这般自苦呢?”安齐两行清泪“唰——”地流了下来,“外面已经下雨了,茗哥哥已经在院中跪了一夜,墨哥哥他,”安齐哽咽着,“墨哥哥他现在还在冯府门口淋着雨……” “那又如何?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既然早已做出了选择,就没有回头路可走。” “王爷啊……”安齐气急,却又无法败坏,“其实那次被抓走时,我已经隐隐猜到是墨哥哥了,刚刚他那般直言不讳,说实话,我也很伤心!” “可是,可是,我纵然傻,也知道,这个世上,谁都可能背叛于您,唯独墨哥哥不会,因为,因为……”安齐银牙一咬,“因为墨哥哥他喜欢您,他爱您,就像,就像我与来福一样……” “轰隆——”一声,天上适时劈下一声惊雷,斩断了安齐的话语。 “不要再说了”,王爷有气无力的闭着眼睛,“我都明白,只是,我无法给他回应,只能赶他走,否则,他这一世都不可能真正寻得到安乐!” “那您为何要说那般绝情的话?您这样做,墨哥哥他,他说不定会被逼上绝路。” “这是他的劫,只能由他自己来渡,他若撑不过,那也只能说,他命该如此。” “王爷……” “出去吧,我累了”,王爷闭着眼睛甩了几下手。 安齐默默的退出了门外,轻轻关上门,对着院中长跪的冯茗,愧疚的摇了摇头。 “王爷他还是不肯原谅小墨吗?”冯茗满脸的焦色。 安齐走过去,扶起了冯茗,默默摇着头,“王爷说,这是他的劫,让墨哥哥先离开阵子,让王爷冷静几日吧!” 冯茗无奈的闭上了眼睛,长叹了一口气。 外面暴雨如注。 执念啊…… 安齐透过灰蒙蒙的雨帘望向门外。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执于一念,必将困于一念。 欲求不得,欲罢不能,终成心魔,堕入恶道。 你如此,我如此,众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又有几人能参破这法相诸相呢? 这一日之间,如大梦三世,安齐仰头看了看天空,落雨如瓢泼,无根又无迹,她终是不胜疲累,昏了过去。 等她再次醒来之时,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床上,那身鲜红的喜服已经被脱了下来,只着里面的鲜红里衣。安齐默默看了眼挂在床头的龙凤褂裙,上好的绫罗天丝,上面绣着金线的盘龙结凤,针脚细密,是王爷派墨哥哥快马加鞭送到苏州赶工拿回的,没想到,又是只做了一日新娘,她有些自嘲的摇了摇头,命运啊,确实爱跟她开玩笑。 她换下了那身红色里衣,将自己的日常衣服穿上,缓步走了出去。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她这一觉竟然睡到了星垂之时,冯府里安静得有如坟墓。 五月三十,晦日,有星,无月。 绕过假山,小亭中似乎有人对坐,小酌。 “王……”安齐正欲张口喊,却在看到对面那人时喊不出来了。 王爷,和,努尔? 自从三年前,努尔莫名其妙闯入他们的生活,她已经看过了无数努尔出糗的样子,他喜欢穿着各色各样颜色鲜艳、图案夸张的衣服来回晃荡招摇,他喜欢大着嗓门追着初雪喊着美人儿等等我,他喜欢带她逛街砍价直砍到附近的小贩们看见他就退避三舍,他每日里的必修课就是被墨哥哥揍到满地找牙,也不知道,这三年他究竟学到了什么没有? 可是,从初遇以来,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子的努尔,不,应该说,除了那初遇之时,在九天楼上,他伶牙俐齿的抢白挤兑过王爷之后,她再也没有见过如那时一般的努尔, 那般的凌厉,又冰冷。 她听见王爷凉如夜色的声音响起,“老布尔王还好吧?努尔阿洪·尧里瓦斯·布尔酷特小王子!” 第92章 “王爷,您说什么呢?大半夜的不睡觉把我叫到这里来与您对弈小酌,难道就是为了说这个?”努尔一如既往的调笑着,语气中却失了几分平日的温暖和煦,“啪”落下一枚白子,声音清脆响亮。 安齐静静听着。 “金岚原本不是一个国度,是由三十六部族繁衍而成的三十六古国,千年前一统而为金岚国,三十六古国重归为三十六部落。金岚国土辽阔,人口却稀少,其国制也与其他四国迥异,不重嫡长继承,只服强者为尊。三十多年前,出身车师的布尔酷特·波斯坦力克,凭一己之力,将其余三十五部族的勇者一一击败,打出了大漠雄鹰的名号,后被奉为现任金岚国主,人称老布尔王。” “老布尔王膝下只得一子,据说开悟极早,颇有慧根,老布尔王爱若珍宝,延请了天山四阁老为其授业。天山四阁老原本是其余四国的顶级高手,因或被追杀、或为求更高武学境界、或为报仇等种种原因离开了原本的国土,汇集天山,传闻有出身玄漠红莲寺的和尚无妄,有出身赤霄万毒门的唐烈,有出身皇喆火云观的道士云天,还有出身青阳的燕氏双绝之一燕舞,此四人俱是江湖中成名已久的人物,不是出自名门便是望族,皆是文武全才之人,且已封刀挂剑多年,不问世事,隐居天山,却在老布尔王带着那幼子前去之时,皆一眼相中了那伶俐无比的孩子,共同收为他们唯一的弟子。” 王爷“啪——”一声落下一子,逼近白子的领地。 “听说自从五岁那年被送上天山,那孩子就再未下山过,直至过了一十五年。恰此时青阳、赤霄皆势微,皇喆、玄漠俱动荡,怕是大漠雄鹰坐不住了吧?小王子在我身边装疯卖傻三年,不知学到了多少?” 王爷嘴角噙笑,再下一子,轻松取走了包围圈中白子的气。 “哎呀,王爷呀”,这是努尔第一次称呼“师父”为“王爷”,声调中尽是慵懒,“您哪,什么都好,就是太过聪明这点儿,不好。情深不寿,慧极必伤哪王爷,您应该比我更清楚吧?” “啪”白子落在险地,截断黑子的后路。 “我倒是很好奇,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我自问在这份变脸伪装上的功力连我二师父都瞒得过去,怎么偏就让您给察觉了呢?” “嗯~~~,让我想想,从什么时候的开始呢?” “啪”,黑子无视白子的堵截,继续往死地上下子。 “大概是,从你刻意接近本王开始的吧?” “哦~~,那我岂不是从一开始就让王爷玩弄于鼓掌之中了?王爷心思深沉,努尔,佩服!” “啪”,白子紧随其后,再有一子,就能将方才包围白子的黑子悉数吞灭。 “年轻人哪,沉住气,人生哪,就如这棋局,这一时的得失算不得得失。本王前半生浮沉人世,见多了魑魅魍魉,自然,也能看得破几匹小鬼。” “啪”黑子正正落在白子的缺口处。 “珍珑?”努尔的声音中突然多了丝慌乱。 “王爷果然是高手”,接着,那丝慌乱似乎随风而逝,努尔的声音中转瞬填满了笑意。 “彼此彼此,小王子年纪轻轻便有如此心计,本王也着实佩服得很。八卦阵中,小王子一眼便窥知罩门所在,且不被迷阵所惑,以你当时弱冠之年,能有如此定力,实属难得,更难得的是,在我与月灵将那术者拖至分身乏术之时,小王子方才出手,且一击必中,好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冯某当时便佩服得五体投地啊!” “王爷过誉了,那迷阵并无多少机关,不过是”,努尔嘴边现出一抹戏谑的笑容,“由心而动罢了。” “王爷与月祭大人皆是心有千窍的玲珑之人,偏巧,我大师父曾经传我一门功夫,虽比不得王爷的大悲千目神功般宝相庄严、气象万千,倒也是可以暂时封闭心窍,窥破诸相。” “难道是……?” “不错,正是金刚无相神功。只可惜,努尔智计有限,只学了些皮毛,远不及我大师父神功无上,使出来威力无穷,不过嘛,用作自保还是绰绰有余的。” “你接近安齐,我尚能理解,但这雪祭,本与此局无关,为何拖她入毂?” “这个嘛,纯属意外,初时我只是想逗弄于她,本想着,可以给月祭和安齐制造点小麻烦,却不料,她竟这般痴情,平白伤了一份真心,努尔也是悔不当初啊!” “古语有云,一子错,满盘皆落索,小王子这一着,可算不得高明!” “啪”黑子再次落下,半包围了白子的阵营。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啪”白子反落一手,再次将黑子的几个边角包围,提气。 “月祭的失踪,怕也是小王子的手笔吧?那蚊须针也是小王子刻意引导我们发现的,拜这个所赐,我终与冯墨决裂,这招离间之计玩儿得确实漂亮。” “王爷,这,您可冤枉我了”,努尔换上了那张平时娇憨的脸,“我承认,在月祭失踪这件事儿上,我是小小的负有一点不可推卸的责任,那晚我的确去过国师府,本意也确是打算要劫走月灵大人,灵童一事虽然在南疆传的沸沸扬扬,到底没有人见过实证,托王爷的福,既然知道了月祭就是灵童,少不得也要下手抢上一抢,但是却不曾想到墨兄竟然提前赶到了,还与我过了几招。要不是这些年被墨兄打习惯了,我还真不知道,那不带刀剑只用暗器的人竟是墨兄。” “然后?月祭人呢?” “只能说,我们的运气都不怎么好!月祭平日里基本就在王爷庇护之下,要不就在呈阳宫中,众目睽睽,各方人马虽虎视眈眈,到底不敢轻举妄动,可是,月祭成婚之前的夜晚却是难得的一人独自待在国师府,多方势力自然伺机而动,可是墨兄赶到之时,月祭早已被人掳走,墨兄只与那残部交手过了几招,但是依然被对方逃脱了。” “只是,虽然只有短短十余招,我却发现,那人的身法与我三师父有些相似之处,我三师父正是出自皇喆王家道观火云观的,云天。” 第93章 “王爷可知,这月灵大人的真实身份?”努尔一双灵慧的眼中精光毕露,直视着王爷,想要看穿他止水不波的黑瞳底下隐藏着的心思。 王爷举起手中的酒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可惜啊,晦日无月。” 王爷细细抿了一口酒,“嗯,不错,这赤霄之地虽然潮瘴深重,酿出的三月桃花酒倒是比其他诸国都要醇厚。小王子不妨尝一尝?” 努尔举起手中酒杯一饮而尽,眼睛仍然直直盯着王爷。 “王爷,既然您知晓安齐的身份,自然应该知道,月祭究竟是何人?为何不肯坦诚相告?” 王爷左手执壶,将桃花酒再次给努尔添满。 “你真当本王是通晓天下大事的天涯百晓生?”王爷笑着摇了摇头,放下了酒壶,抬头回望着努尔。 “我与你所知并无二致,不管是安齐的前因,还是月祭的身份。” 王爷一双漆黑的眼瞳中波澜不兴,无悲无喜,努尔怔怔看了半天,终是无法看透王爷这话里的真假。 “不过”,王爷顿了一顿,接着说道,“我倒知晓月祭来自皇喆”,王爷抿了一口酒接着道。 “我母亲出身皇喆,皇喆的一些民俗礼仪我多少还是知道的,没有祭礼之时,月祭喜穿青衣,或者衣服必带青衿青带,初时我道月祭喜青色,后才发现,这应是他幼时按规矩养成的一种习惯,据我母亲说,自古以来,无论王室还是民间,皇喆的幼子从垂髫到总角之时皆着青色,取其木气生发,护佑小儿如树般长成之意,虽然到如今已无多少人知晓这习俗,但一些规矩深重的家族依然严格遵循着。” “哦~~?原来如此,努尔寡闻,惭愧惭愧!” “小王子过谦了,你年方弱冠之时即能窥知天道,其慧亦无双。本王曾自负神童之名,不过也是年近而立方能悟出一二分,不及小王子远矣”,王爷轻叹着摇了摇头,“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王爷何必自谦?您所料不错,我此行下山,确实是循着您的踪迹而来,但,却不是因为我懂得推演天命,而是因为我四师父燕舞。” “您当知,我四师父曾经是艳冠诸国的一代佳人,我作为晚辈,自然不好追问她老人家的过往,只是,自我去天山修行以来,偶尔听四师父提起,说二十多年前,有位才智冠绝大陆诸国的‘蛟龙子’,年方六岁便直追子建之才,十二岁时便精通刀枪剑戟等十八般武艺,将许多成名许久的刀剑拳术大家宗师打下神坛,一跃成为整个大陆排名前十的顶级高手,堪称文武全才的神童。在我几欲偷懒之时,她总是说,你自负才高,不肯努力,却不知,较之当年的蛟龙子差之远矣。我年少之时,性格倔强,不肯服输,所以自此之后,一直以当年的神童为假想敌,此次下山的目的之一,也确实是为找寻王爷。” “燕舞她……这些年还好吧?” “嗯,她老人家一切安好,只是,虽然常常提起王爷,却绝口不提与王爷究竟有何纠葛,此次下山之际,也是我软磨硬泡许久,好不容易才从四师父嘴里撬得些许关于王爷的形貌性格,所幸,我寻了一路终于寻到了人。王爷,恕我唐突,您跟我四师父之间,究竟有何心结难解?努尔不才,愿做这个和事老,毕竟,您现在也是我的师父。” “谢小王子美意了,本王与燕舞……”,王爷举起酒杯,默了一默,“尽是些前尘往事,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本王已经忘了许多了。”说完仰头一饮而尽杯中酒,喉间却隐隐发涩。 “既然目的之一是找到我,那目的之二呢?想必就是为了安齐吧?” 树荫中的安齐心突然剧烈跳了起来,在她不明不白的活这一十九年间,她听过无数的人骂她灾星,却始终不得其解,哪怕跟着王爷学了这么多年的星相卜筮,毕竟天资有限,始终未得其解。而今,这个无月又无风的夜晚,她似乎终于能明白其中的原因了,她咽了一口唾沫,屏息以待。 “不错”,努尔轻笑着,“王爷敏锐,或者说,本来,安齐才是我此行的真正目的,却不想,老天待我如此不薄,竟将王爷与安齐一起送到了我眼前?” “王爷应知道,我三师父云天出自火云观,为皇喆的王家道观,乃是五百多年前皇喆国师方天正所创立。当年国师大人留下的那句警世预言后飘然离去,这些天下人皆尽知,所以无论民间还是贵女,若是存了心思要入皇喆的王室,必得绕过一个‘凤’字。” “但是,她们皆想岔了,国师大人所谓的‘凤至天选,轩辕将倾’指的却未必是姓名表字中有‘凤’之人。传闻天泽二十六年春分,国师大人夜观天象,发现北斗东倾,晦暗不定,摇光东沉入海,天枢也在一路东进,他以为不祥之兆,同年夏至之时,南斗暗淡,七杀亦往东北偏移,所以他推演天命,约在五百四十余年左右,天枢、摇光、七杀便可入海汇聚,当时夏占,应在女命,所以国师大人才留下那么一句隐晦不清的预言便消失无踪。” “杀破狼现,天降战乱”,王爷轻轻摇头叹息着。 “看来王爷早已得窥天机,不错,国师大人所言,乃是一杀破狼同宫坐命的女子,也因此,他才留下了那句预言,警示后人,不可让此女成为妲己、褒姒之流的红颜祸水。这些原本是历代观主才能知晓的机密,只是代代相传,无人知其真实含义。听三师父说,约两百多年前,有一位智绝天下的祖师爷,因从小被称作‘天煞下凡’,克尽父母妻儿,万般无奈后,舍了家业来这火云观中做了方外之人,也许因感同身受,却在无意中窥得国师大人所言玄机,后来,他做了观主,这个秘密就被历代观主传了下来。” “本来,这只是观主才能知晓的,而我三师父当年也确实是我那太师爷最为器重的弟子,太师爷早就欲将衣钵传授于他,所以这个秘密也一早便告知于他,但奈何天不从人愿,因为各种隐秘,我三师父被人陷害,一路遭到追杀,最后只身逃去了天山。三师父虽人早已隐匿于江湖,心却始终怀揣天下,据他推演天命,国师大人所说的三星齐汇之时已过,想必此女已落生于世,年纪也差不多在十五六岁左右,所以在我临行之前,将这个秘密告知于我,并一再嘱托,一路东行去往海边寻找,务必将此女带回天山。” “那~~,你又是如何判断出安齐便是你所寻之人呢?” 第94章 “其实初时,因为安齐做男孩子装扮,我并未在意,倒是王爷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王爷走路徐缓有力,四平八稳,内力丰沛却刻意做纨绔飞扬状,但到底掩不住骨子里的贵相,加之我四师父曾经提示过的王爷的长相,那时候我便猜测,也许王爷就是我要寻找的‘蛟龙子’。” “所以我刻意接近王爷,本欲确定之后再继续往东赶赴青阳寻找那女子,却不料安齐接着被人掳走,初时我也如王爷一般以为,安齐与月祭似乎交情颇深,也许对方是冲着月祭来的,事实上,确实有这方因素存在。但直到我们进入迷踪阵后,我才发现了问题所在。” “若对方真心想要置我们所有人于死地,大可不必如此大费周章。如王爷所说,鬼目宗是个只认钱不认人的顶级暗杀组织,杀鸡焉用牛刀?将我们千里迢迢引去了南疆腹地,却只用如此低级的幻蛊之术困住我们?他们难道不知,这南疆巫蛊之地,最擅长的便是幻术吗?我无法去问王爷和月祭,你们在幻境中究竟看到了什么,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操控之人本意只是想通过试探你们的记忆得到一个结果。一旦得到他们想要的答案,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引爆山体,这点月祭也早已发现。” “他们想得到什么结果呢?王爷与月祭萍水相逢,你们的交集不过就是一个安齐。先不说月祭与安齐关系在此,他会赶来营救安齐并不稀奇,但是,王爷呢?那时候,您与安齐也不过初遇几十天,但是却如此着紧?甚至不惜千金之躯以身犯险?那时候我便有了一个大胆的设想,也许那抓走安齐之人的目标本就是安齐,如果能从王爷与月祭处进一步得到佐证,顺便又能将王爷和月祭一同干掉,不能不说,实乃一箭三雕的美事儿。退一步讲,即使抓错了人,那就将她扔在这里也没关系,不日这里只会多一具饿死的枯骨。一场试探而已,百利而无一害。” “但一个其貌不扬又身无长物的女孩又有何德何能让各方人马联合出动?国师大人的预言流传甚广,我们火云观曾有人推断出来,如王爷一般心思机巧之人也能窥破,但如果有人有心要挑起战乱,而更不巧这人又知悉这预言内涵呢?当然,我们金岚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一点儿私心,只不过,我们并不屑做此宵小行径罢了,所以,那时候我想通了这些关节,也明白他们断然不会伤安齐分毫,便先下手为强,将那鬼目宗的术者炸伤,我们总算逃过一劫。” “月祭虽是人人觊觎的灵童,但也不是无懈可击,而且不客气的说,那死去的乌沙大长老功力便远胜于他,若要杀掉月祭,就算乌沙功力减半,也仍可以在授礼仪式上轻轻松松的解决掉他。但事实呢?在山洞中乌沙并未出手,只是耗掉了他大半体力,可是在授礼仪式上,乌沙却突然中毒而亡,除了月祭下毒之外,我更相信,在那山洞之中,乌沙早就与那鬼目宗术者一样,沦为弃子,所以墨兄和月祭才会那么容易将他二人干掉。” “运气?呵呵”,努尔唇边绽出一个王爷同款的冷笑,“我从来不相信,这世上有什么运气会一再降临,我们大漠的子民一生都在与天斗与地争,我们只相信,强者才有生存的权力。而这幕后之人谨慎深沉,不过损失了两个棋子,自己的行迹依然深藏,却得到了一个有关天命的确切信息,这场试探,无论如何都是值。” “如今,他们依然在暗,王爷这冯府却早已沦为各方窥视觊觎之地,王爷这一时仁心,换来后患无穷,而那憨傻的女孩却仍不知晓自己此刻身处何境,王爷可有悔?” 王爷细长的手指托起小小的酒杯,细细抿了一口,眉目间俱是云淡风轻。 “不错,后生可畏,窥一斑而知全豹,本王如你这般岁数之时,也尚无你这份眼界。但,救了安齐又收留她这件事儿,我从未后悔。” “一来,初遇之时,我曾将她的背影认作我那亡女,也许这就是天定的缘分;二来,本王收留她之时,也曾夜观天象,没错,三星齐聚,闪耀东方,兼之,她身中奇毒却又不亡,再加上她的经历,本王已经有了八分肯定,她便是那预言中的天命之人,注定祸国殃民的妖妃,却不小心被本王捡到了。可天命又如何?本王此生,最恨的便是‘天命’二字。既然天命说她注定祸国殃民,那么我就偏要让她知礼仪明是非,让她行走天下力挽狂澜,异日可成大国重器,我倒想看看,这所谓天命究竟是什么?” “王爷,您既知她必将祸乱天下,又何必一意孤行?将她交于我带回天山,我大师父和三师父俱是方外修行之人,定能渡化于她,绝不能伤她分毫。且天山隐秘,如天堑般隔断红尘俗世,我四位师父也定能护她周全。” “哦~~~?护她周全?安齐乃一介活人,非是泥石草木,岂是你们说护就能护得住的?若困她一生,战乱仍至,你又待如何?杀了她?” “这……” “而且,我不说破,原本也是望你们多年相处可以生出情谊,安齐究竟是何等样人,小王子难道心中没有分寸?” “唉,努尔虽愚钝,却也不是心若磐石之人,安齐她半生坎坷,我也很是心疼,这些年,我对她的疼爱也俱是发自真心,绝无欺瞒。可是您当知,冯王府此刻已是铁桶一般被监视包围着,即使我不带她走,依然会有其他的势力将她捉走,与其让她落入身份不明之人手里,还不如让她跟我走!” “小王子也知道,此刻冯府如同铁桶覆罩,你又有何把握带着丝毫不通武功的安齐逃出生天?” “这点儿王爷您就多虑了,努尔再狂妄,也自知不是这幕后之人的对手,要逃出势必得求助他人。一个多月前,我已飞鸽传书给我父王和四位师父,想来,这赤霄金岚边境地不日就能等来我父的大军压境,而我四位师父也将赶到,不是我吹嘘,我四位师父联手,只怕这群暗处的杂碎加起来都不够称头。” “你说的,可是这个?”王爷凉凉的声音慵懒的响起,从袖袋里掏出了两个小小的纸卷。 努尔一看大惊失色。 “王爷,这……” 第95章 “努尔啊,非是本王要怪你莽撞,你可知,你这两封书信一旦飞出我这冯府墙头半米,这现世的平衡便有可能被你打破。到那时,这动乱如何不至?” 王爷长叹一口气,“你所说的,本王又如何不知?只是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既然麻烦找上门了,躲又能躲到几时?天地之间,物各其主,苟非我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况安齐乃一风骨峻峭的血肉之躯,理应由她自己抉择,不是吗?安齐!” 树荫里,一个紫衫少女慢慢挪了出来,面色苍白! “我们的话想必你也听清楚了,可有解惑?” 安齐艰难的点了点头。 “那么,现在留给你思考的时间不多了,这也是本王最后教给你的课业,选择!”王爷脸上出现了难得的严肃。 安齐静默了许久。 王爷也不催她,只是重新回到棋盘中与努尔厮杀,安静的庭院只闻交互落子的声音,“啪——”“啪——”,一下又一下,敲打着安齐的心脏。 一炷香时间过去了,安齐静静矗立。 又一炷香时间过去了,安齐仍静静矗立。 更深露重,寅时将至。 王爷与努尔在棋盘中厮杀正酣,棋逢对手,人生乐事。 “不愧是无妄大师的弟子,这棋力深厚竟不下本王,便是月祭在此,怕也未必是你对手。” “王爷过谦了,月祭为人谨慎,深藏不露,不比努尔张扬外显,努尔观棋三年,仍无法探知月祭深浅,只是,往日见王爷与月祭对弈,努尔一直很是艳羡,此刻能与王爷对弈一局,努尔心满意足。” 棋局将尽,黑白大势已分。 “王爷”,一直有如木雕泥塑的安齐抬起了头,“我不会跟努尔回天山!” “啪——”白子落定。 “王爷,是努尔输了。” “输赢伯仲之间,本王也不过略胜一子而已。” 努尔爽朗的大笑起来,“我们身为天山儿女、大漠子民,向来只尊重强者,输了就是输了,努尔心服口服。” “那么,你又有何决定?”王爷偏头望着苍白的少女。 “安齐也不打算继续留在王爷身边”,安齐口唇一点血色也无,上牙紧紧咬住了下唇。 “哦~?说说看。” 安齐突然“砰——”一声,双膝跪在王爷身前,恭恭敬敬的给王爷磕了三个响头。 “安齐……安齐这些年蒙王爷庇护教导,纵使肝脑涂地,也无法报答王爷大恩,而今,安齐既已知其中缘由,更不能恬不知耻的留在王爷身边。” “这些年来,安齐虽不敢妄称饱读诗书,但常年累月蒙王爷教导开悟,虽犹不及王爷文韬武略的半分功力,却也懂得功不唐捐、玉汝于成的道理,是时候,该去找寻下自己的路了。” “安齐打算去皇喆,打破自己的命运”,少女仰起脸,一双黝黑的雀目中盛着满满的坚定。 王爷看着眼前跪着却依然腰板儿挺直的少女,眼睛里满是赞赏。三年前那个虽经磨难却依然蒙昧无知的小乞丐,只知道被命运左右,朝命运狂吼,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做些什么改变命运,而今,眼前这个知晓命运却依然冷静坚毅、不肯服输的少女仿佛脱胎换骨,王爷竟一时有些怔怔,突然生出了些许岁月不待人的感叹。 “说得不错”,良久后,王爷终是拍着手,“很好,安齐你,长大了。” 说完举起酒杯,朝向安齐,“本王在此,一杯薄酒先遥祝,安齐能在今年秋闱大比中旗开得胜,拔得头筹”,说完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喉间的那股苦涩悉数被冲走。 “你跟随本王多年,师徒一场,为师没有提前备什么饯别礼,只有这玉珮,本王自幼带在身边,而今将它传给你吧。” 说着王爷从颈间掏出一块翠绿的盘龙玉珮,静静看了片刻,然后摘下,将它递到了安齐眼前,安齐双手接过。 那是一块儿种水成色都算不得上乘的玉石,上面雕着的盘龙也颇有些粗糙,颇不像王爷往日的眼光,因为一直被王爷贴身而藏,入手却十分温润。 “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东西”,王爷幽幽说道。 “啊?这……这太珍贵了,还是还给王爷吧”,说着,安齐手忙脚乱的就欲将其交还给王爷。 “不必了,本王送出去的东西从无收回之理,况且,现在,你比我更适合做它的主人。” 王爷轻笑一声,“这是我母亲尚待字闺中之时,闲极无聊偶发兴致所雕的。那时候她还只是皇喆天启王的七公主平宁,年方十五岁。一日,他的父亲发现了她正在雕着一块儿绿玉,便问她,准备雕琢何物?我母亲说,'既然皇喆以九爪金龙为图腾,那孩儿自当雕一块九爪金龙的盘龙珮送给父王,父王可喜欢?'” “天启王被逗得开心无比,而我母亲那时候到底年小力弱,那玉石坚硬无比,她雕的龙也未能尽如人意,天启王看到成品后,大笑说,'我儿欲雕龙,谁料终塑蛟',我母亲却答道,'不先为蛟,如何成龙?'天启王大奇,见此女志向极高,从此更是视若珍宝。” “我母亲未出阁之前,已是才名远扬,且她虽身为女子,其英武却不下男子,也多亏天启王为人开明疏狂,不若你青阳那般注重男女之别,我母亲才得以如此自由生长,天启王常说,得此女当如得半边天下,一直许诺要为她寻一门最好的亲。” “后来呢?”安齐见王爷沉默了下来,就不自觉的发问。 “后来,我的父亲,当时玄漠的太子也到皇喆求亲,并且指明要迎娶天启王最疼爱的七公主为太子妃,异日他登位,太子妃便是一国之后,经过重重选拔比拼,我父亲终是顺利赢到了最后,将我母亲迎娶回玄漠。” “据说,我父亲与母亲婚后恩爱非常,却不料为了王位,玄漠宫廷内斗几经波折,最后我父亲还是迎娶了当时玄漠左相之女为后,我母亲只能委屈,做了贤妃。天启王得知后,视其对皇喆的极大侮辱,几次三番欲发兵讨伐,最终却被我母亲几封书信化解。” “再后来便是我降生,母亲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我身上,临终时将这块儿玉珮交给我,对我说,她这一生,很满足,因为她一直都遵循着自己的本心活着,她希望我也能放下执念,为自己而活,如果有一日,能够遇见更需要的人,再把它传下去。” “而今,我把它送给你,只望你知晓,你的命运,你的未来,选择权在你自己手中。” 安齐抬眼,正视着王爷,王爷的眼中,化出了一潭春水。 第96章 “你我师徒一场,未来为师不能在你身边耳提面命,你只管一路向前,莫问前程,须时刻记得,自古江湖路多险,但,再险也险不过人心,落花隐于平原,恶鬼隐于人间,切记切记!” “是,安齐谨遵王爷教诲”,说着,安齐一个深深伏拜不起。 “你们走吧!”王爷闭上了眼睛,幽幽叹了一口气,“本王不擅长与人告别。” “走?王爷,我还好说,安齐她……”一直被晾在一边的努尔忍不住发问。 “无妨,安齐知道从哪里离开,自上次安齐被人掳走之后,茗儿又在原先的地道上,重新加了一条新的通道,堵上了原本的路,你们一路行进,遇到岔路径直往右走,走到尽头就能离开了。” “是,王爷……师父!” 安齐又郑重且有力的伏拜在地,深深的给王爷磕了三个响头,抬起头来时,已是泪流满面。 “走吧”,这一天总会来的,她知道,王爷亦清楚,只是这些年里,她从未见过王爷如此和颜悦色,安齐万分不舍。 “那什么时候还能再见到师父您?” “孩子啊,莫哭,花开花落终有时,缘起缘灭总关情,山高水长,他日我们定会重逢。” “嗯!”安齐用衣袖胡乱抹了一把眼中的泪,“我去跟茗哥哥道个别。” 王爷点了点头,看着安齐和努尔远去的背影,手中依然擎着那青瓷酒杯,默默的仰头干掉,眼角滚出一滴清泪。 夜风微凉! 原来,我还是上年纪了啊!王爷自嘲着,满上了一杯又一杯。 冯茗打开房门,似是已经等待许久,那张惯常的招财猫笑容此刻已经隐没,只是仍然温和,他定定的看着安齐,突然走上前去,将她一把拥在怀中,轻轻搂着,拍着她的背。 初时那才及他肩膀高的小乞丐如今已是亭亭玉立的少女,头顶也能摸到他的耳垂了,“安齐啊,你长大了,应该要独立了,王爷和我……们一直在等着这一天,可是,这一天真的来了,茗哥哥却舍不得你了,怎么办才好呢?” 安齐的脖颈处凉凉的,那是泪水。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反手紧紧抱住了这个温柔的大哥。三年前,当她初被王爷捡到之时,是这个温柔的茗哥哥一路照顾她的衣食起居,给了她最初的温暖;三年来,也是这个温柔的茗哥哥拿着各种典籍不厌其烦的教导于她,给了她读书的动力。 这三年来,有王爷、有来福、有茗哥哥、有墨哥哥还有身边这个曾经聒噪异常的努尔,她度过了一段美好的幸福时光。 只是,离别终会到来。 “茗哥哥,这三年来,谢谢你,还有就是,我好喜欢茗哥哥的”,安齐的泪滴打湿了冯茗的前胸,“还有墨哥哥,王爷会原谅他的,等他回来时,能不能麻烦茗哥哥告诉他,安齐也好喜欢墨哥哥的,我们永远都是一家人!” “讨厌,你们这样,有完没完啊?害的小爷我也心酸了,不理你们了,我去打包”,努尔一转脸,一抹鼻子,逃也似的从他们身边飞奔跑开了。 “这小子啊,净嘴硬,八成是躲到哪儿哭去了吧?”冯茗放开了安齐,顺便调侃着落荒而逃的努尔,接着将一包东西塞到安齐手里,“此去他方,人心难测,须知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是一些寻常的迷魂散和醒神霜,还有王爷往日里配制好的一些跌打药、金疮药,你带在身上,以防不测!这世间哪,妖魔鬼怪横行,魑魅魍魉作祟,一张人皮之下,其实难测,王爷从一开始便让你做男子打扮也是为了防止多生事端,你这此去,切记不可暴露女儿家真实身份,以免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 安齐默默点了点头,冯茗轻叹一口气,摸着安齐的小脑袋,“安齐你性格太过耿介,眼睛里不揉沙子,可这世道浑浊,你这一路注定是行路难,但再难也要撑下去,好好活着,答应茗哥哥可好?” 安齐早已涕泪满面,使劲点了点头,用衣袖又狠狠擦了下脸,转身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冯茗很是周到,早已将她的四时衣物打包收拾好,里面还塞了纹银五百两和一大摞的泰通银票,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干粮、药品、雨具,还有一本《金刚经》和她那根胳膊般粗的“打狗棍”,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嚯,茗兄这是当你要去逃难啊?”不知道什么时候努尔已经走到了安齐身后,看着安齐那一大包袱的行李,忍不住的调侃起来。 安齐没有心情跟他拌嘴,将那包袱往身后一背,接着往床底下钻去。 “嗬,藏得真隐蔽啊!我说我怎么不知道哪,哎哎哎,等等我”,努尔的声音跟着安齐一起,消失在了床底。 “他们都走了?” “是,王爷。” “到城北土地庙大概需要多久?” “如果不出意外,大概需要半个时辰。” 王爷抬头看了看天空,“卯时初刻了啊……” 他一仰头,将杯中酒再次饮尽,一摇酒壶,空空如也。 “那就按原计划,卯时三刻!”王爷恢复了冷静,眼瞳中一片精光,狂饮一宿,竟是半分醉态也无。 “是!” 地道里,安齐在前,努尔在后,一路狂奔,遇见岔口尽皆右转,过了三个右转的岔口后,便一路直行,直到路的尽头,又是一段长长的阶梯,二人气喘吁吁,慢慢爬了上来。 顶上的门一推开,“咳咳咳”,安齐被呛得一阵狂咳,“这是哪儿啊,沉灰暴土的”,她用手左右扫摆着,爬了出来。 “看样子,这是一座荒庙”,努尔也爬了出来,一身狼狈。 “应该是土地庙吧?喏~~”安齐一指他们眼前,一仰头,果然是一位福德星君,而他们爬出来的地方原本是放着蒲团的。 安齐毕恭毕敬的跪下磕了三个响头,“土地爷爷,我等为逃命,不得已打扰您的清净了,还望您见……” “轰——”一声巨响,地皮跟着晃了三晃,将安齐的话截在了半路,久未被人供奉的福德星君头上,那快三尺厚的灰土扑簌簌的洒了下来。 “怎么了?地震了?”安齐大惊失色。 “不是,是从地底传来的爆炸”,努尔趴在地上,撅着屁股,听着响声,“像是从咱们的来路上传来的……” 努尔抬起脸,两个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同时大喊:“王爷!!!!!” 二人赶紧爬起来,看着不远处,半个多时辰前他们的“家”,此刻已是浓烟滚滚,那霹雳般的爆炸声仍在一声接着一声。 安齐想起了,第一次跟着冯茗走过地道,见到那一个个嵌在地道壁上的黑洞,里面黑乎乎的放着一些东西,“那是以备不时之需的物品”,冯茗曾经笑着这么对她说。 原来…… “王爷他……” 努尔一把抓住了正欲奔出土地庙的安齐,坚定的摇了摇头,“王爷智计无双,一定不会有事儿的,你若回去自投罗网,才是浪费了王爷的一番心血。” “那……” “相信王爷吧,不能浪费他给我们争取的时间,我们快些走吧!”努尔说着,一把扛起还在挣扎的安齐,如飞鹰一般飞出了庙门,直奔离都北门而去。 安齐在努尔的背上,一路回头,看着那浓浓的黑烟冲上云霄。 我们的家,不在了! 第97章 安齐迷迷糊糊睁开眼,头疼欲裂。 “这是哪儿?”她伸手摸了摸身上,衣饰完好,背上的行囊也在。 “到底发生了什么?”安齐懵懵的回忆起了这些时日发生的事。 三天前,她跟着努尔逃出离都,一路往西北方跑去。 “只要跑过了这儿,到了前面的关卡有个三岔路口,是赤霄、皇喆和金岚的交界,那里有我们金岚的边哨,到了那儿我们就安全了。” 努尔一路拖着她狂奔,一边安慰着她。 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各方势力怕是现在也在一路追赶着,不能停下来,安齐咬咬牙,哪怕筋疲力尽也不敢开口要求休息。 在狂奔一天一夜以后,努尔带着安齐钻进了一片密林。安齐自幼顽劣,上墙爬树乃是个中高手,于是不待努尔招呼,她已经如猿猴一般麻利的爬到了树冠上。 “师姐妹妹,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啊?”一路奔逃,难得调笑,借着夜色努尔恢复了些许本色,一个轻巧的跃起,坐到了安齐隔壁那棵树上。 “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安齐扒拉了一下树干,“从小我就习惯了一个人玩,这些都是小意思了”,安齐恍惚间仿佛又变回了曾经的二小姐,一脸没心没肺的表情。 “看来,你小时候也过得很无聊啊……”努尔感叹着。 “你呢?小时候……” “我啊,我小时候算得上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虽然挨了我阿爸不少揍,不过也很有趣,后来被我阿爸送到了天山顶上,就开始学艺啰。原以为我能收收心,却不想,我的四位师父都是趣人,纵得我更加无法无天,我阿爸啊,虽然嘴上不说,不过估计肠子都能悔青了,哇哈哈哈哈哈,所以我一下山,他就赶紧把我扔出来啰。” “……努尔啊,”安齐顿了一顿,“其实我也蛮同情老布尔王的……” “……呃,还能跟我斗嘴,看来逃得还不算累”,努尔继续调笑着,接着话语一转,“快点睡吧,明天还不知道有什么在等着我们,你安心睡就行,有我在。” “嗯……”夜风微微刮过,温温的,安齐心里暖暖的,沉入了梦乡。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努尔就摇着半睡不醒的安齐,将她背在背上,在树梢上穿行,速度确实比昨日快了几分? “怎么了,努尔?”安齐迷迷瞪瞪的问道。 “他们快要追来了,我听到马蹄声了”,努尔头也不回,一路狂奔着。 安齐支起耳朵,却并未听到什么异响,但也不再追问什么。 一个多时辰后,他们穿出了这片密林,前方有一个小小的市镇,街边界石上写着: “三界镇”。 来福拉着安齐一刻不停穿过这个市镇,往市镇西北方的山区一路疾行。 “快了”,也不知道是说谁“快了”。 又是一路疾行,夜幕降临时,他们抵达了一片黑乎乎的崇山峻岭。 “此处便是三界山了”,努尔气喘吁吁,放开了同样上气不接下气的安齐。 “你……你……认识路?” “嗯,以前来过这里,翻过这座山,继续往西走便是金岚界,一直往北行,途径宣城、洛阳,最后就能到达轩辕城了。” “安齐,你……真的不打算跟我回天山?” 安齐坚决的摇了摇头,“来福生死未卜,我得去寻他。” “那寻到他之后呢?” “我们会找个地方躲起来,隐居。” “那……要不要到时候带他来天山?”努尔的眼睛亮亮的,眼神中满是期待。 安齐如被蛊惑一般,点了点头,努尔松了一口气。 “其实,我原本打算就这样把你打晕一路扛回金岚的,但是啊”,努尔摸了摸安齐的脑袋,“我到底不舍得,也不忍心让你恨我一辈子,况且”,他侧头看了看远处,“我们此刻不分开行动也不行了。” 安齐顺着努尔的眼光看了看那处,一片漆黑,寂静得如入诡魅之地。 “师姐妹妹,请恕努尔轻薄”,话音刚落,努尔猛地把他对面立着的安齐扑到在地,就着山坡滚了下去。 “你……”安齐话音未落,就被努尔一指封喉。 努尔趴在她身上,以一个确实忒轻薄的姿势,把自己的衣衫解了下来,又动手开始解安齐的紫色罩衫。 安齐的眼中几乎冒出火来。 “安齐,你听好,我没有时间跟你多做解释”,努尔的嘴唇紧紧贴着安齐的耳朵,用传音入密对她说道:“千万不要发出任何声响,待天亮后再穿上我的外衣先往西去,在下一个镇子折返,往东北方逃去,记住,这几天穴道解开了也不要开口,到轩辕城以前就当自己是个哑巴,我会在轩辕城等你。” 说完,他将安齐的袍子轻轻覆盖在自己身上,猛地跃起,几步跑上了山坡,“哧溜”一下钻入了黝黑的密林。 不一会儿,几道凉凉的风轻轻刮过她的脸庞,四周依然是死寂般的黑沉。 她就这样大睁着双眼,睁啊睁的,竟然睡着了? 天光大亮之时,穴道已解,她爬起来,拿起努尔的外袍披上,一回头才看见,原来努尔把她藏在山坡下的一个小小的凹洞里,那洞极浅,但从旁边的道路上往下俯视,倒是完全看不见。 也不知道努尔有没有事儿? 安齐不敢耽搁,将努尔那身绿色的孔雀锦袍披在了身上,开始顺着山道往西走去。 又是一天,没有努尔在旁边搭把手,安齐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然后到了第三天,她一身狼狈满脸污黑的终于翻过了这座三界山。 然后她按照努尔的指示顺着往西走,渴了就随处找点附近的溪水喝喝,饿了就掏一点儿干粮垫垫,第三天的傍晚,终于远远的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安齐大喜过望,就往山下跑去。 然而当她赶到那镇子后却大失所望。 那是一座荒无人烟的村寨,死气沉沉的,空气中隐隐飘着一股血腥味儿。 安齐紧了紧身上的包袱,蹑手蹑脚的推开了村子最外头的一户人家的院门。 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人”存在的痕迹,安齐提心吊胆的往前走着。 身后的大门突然被一阵急风“唰——”带上了。 安齐一个猛回头。 “咚——” 一根大棒砸在了她后脑勺上。 安齐晕了过去。 第98章 到底是谁啊? 安齐意识逐渐清醒了过来。 没有被劫财也没有被劫色,打晕她干嘛? 安齐挣扎着爬了起来,推了推屋门。屋门纹丝不动,大门从外面被人反锁了。她环视一周,绝望的发现,这间破屋,连个窗户都没有。 安齐颓然的坐在地上,一时间,心里满满的都是懊恼。 出师未捷身先死! 可是问题是,她老人家连谁出师都不晓得。 安齐气恼的拖过包袱,拿出一块儿冷馒头大口咬着,顺便思考着如何逃生。 “你倒沉得住气”,一个诡异的声音突然从角落响起,在逼仄的空间里形成一圈一圈的回音,声音沙哑老朽如枯木。 “谁?”刚刚答应了要装哑巴的安齐一声低呼出声。 “天堂有路不去走,偏要入这黄泉路,十几年了,老夫未曾见过有活人敢来这黄泉店了。丫头,胆子不小啊!”那声音继续恐吓着她,果然像从黄泉深处发出来的声响,带着一股腐尸般的气味儿。 “呵呵”,听到这番恐吓,安齐反而定下了心,“装神弄鬼。” “哦~?”那声音反而好了奇,“你不怕吗?” “怕?怕又能如何?反正我也在这儿了”,安齐依然满不在乎的啃着她的馒头,“何况,我家师父也说过,这世上比鬼魅可怕的东西只有人心,若您此刻现身,还是个大活人儿,少不得我会怕上一怕,如今您这一缕幽魂在这儿,我再怕可就没道理了。” “哈哈哈哈哈”,那声音突然放声狂笑了起来,“你这丫头,倒是有趣儿得紧啊,十几年了,没有人陪老夫这么聊过天儿了。” “哎,老头儿,我说,你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安齐嚼着一嘴馒头,含含糊糊的问道。 “哦?何出此言?” “我是猜测哈,你留在这里,要么有什么心愿未了,所以化作一丝怨灵在此作祟,将这好端端的一个村落给祟成一座'黄泉店',要么,你是在此避世的高人,又或者,你是在等什么人?反正不管是人是鬼,必是因为'执'。我呢,虽然不才,好歹跟师父学了几年佛理,做个超度什么的也不在话下,如何?需要我超度于你吗?” “哈哈哈哈哈哈”,那声音一阵狂笑,“小小年纪倒是狂妄至极,老夫很喜欢。” “那您能否告知,这村庄为何叫'黄泉店'?就算我走不了,死在这处,他日真的走上黄泉路也不算是个糊涂的鬼。” “哼,小丫头片子,想套老夫的话么?” “我连您这是人是鬼都无法确定的,套您这话有意思吗?纯粹好奇罢了,不说就算了”,安齐撇撇嘴。 “好吧,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村落,原本确实叫做'黄泉',名字取自流经这村子的一汪泉水,那泉水从这山上流下,带下许多黄沙来,泉水混浊发黄,因此被人称作'黄泉',后来久居于此的人嫌此名不详,改为'黄泉店'。” “那这黄泉店位于三界山下,究竟可算谁的国土?” “无主之地。” “无主之地?” “是的,此处不祥,三十多年前开始,此处庄稼开始荒芜,渐渐颗粒无收,村里人都外出逃难去了,十多年前,这里已经变成一个远近闻名的'鬼村',极少有人从三界山下来后就往此处行走,小丫头,你这运气可不算好哦。” “那么你呢?” “哈哈哈哈哈,小丫头果然还是太嫩啊。” “那又如何?”被识穿目的的安齐面不改色,“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我可没打算死在这儿”,她躺倒在干冷的地上,翘起二郎腿,一脸流氓样,全然没有被人看穿目的的羞赧。 “呵呵,有意思?你觉得你逃的了吗?” “尽力一试呗,就看老头儿你意愿如何啰?” “……丫头,你,这么拼命活下去,为了什么?” “嗯~~,为了什么?我想想哈”,安齐仰躺着,眼睛却越过了这低矮的房顶飞了出去,“为了我爹娘,为了来福,为了我师父,为了茗哥哥和墨哥哥,为了努尔,为了所有我在乎的人,我一定得活着去到皇喆。” “皇喆?”那诡异的声音中隐隐透出些惊怒,“你跟皇喆有什么关系?” “关系?”安齐有些懵了,“能有什么关系?只是来福被皇喆的人抓走了,我得去寻他罢了。” “来福?” “对啊,他曾经是我家的书童,不过,偷偷告诉你哦,他实际上可是巫仙的儿子,厉害得很呢。” “巫仙?” “是啊,哦,对了,看你这老头儿这么孤零零的躲在这里几十年,估计也不知道巫仙是谁?其实我也没见过,不过啊,听来福说,他娘亲是个很美的人哦,来福也生得特别美。” 那个声音沉默了。 “喂喂喂,老头儿,你还在吗?喂~~~” 回答她的只有空寂的矮小房屋中一声声的回音。 老头儿走了。 “切,莫名其妙”,安齐翻个身,准备再睡一觉,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先睡一觉,养养精神。 “皇喆现在的王是谁?” 在安齐几乎放弃与他继续隔空猜谜之时,那声音突然又凭空响起。 “好像是叫做天霖王的吧?” “那……天顺王呢?” “天顺?”安齐心下一“咯噔”,“天顺王不是早已作古多年了吗?” “他……怎么死的?” “这……我却不知了,只知道他过世后传位给了如今的天霖王。” 那个声音再次静默了下来。 良久后,突然,一块儿硬硬的小石头从天而降,不偏不倚,砸到了安齐的肚子。 她捡起来,没好气儿的对空喊道:“喂,老头儿,你什么意思?” “你拿着这个,走吧。若有缘,将它交给应该拥有它的人。” 说完,那破旧的屋门“砰——”一声,打开了。 外面天光已经大亮。 安齐单手遮着眼前,另一只手拿着那块石头走了出来,身后,那扇门“砰——”一声又关闭了。 她举起手中的石头,对着阳光一看,那是一块儿通体翠绿的玉玦,上面雕着九龙戏珠,那龙或怒或惊,或喜或惧,皆栩栩如生,玉玦下面,坠着一个血玉珠子,雕着荷花纹样,下面坠着一把鲜红的丝绦,这雕工这成色,非是凡品啊。 这人到底是谁啊? 真是,莫名其妙。 安齐回头看了看那紧闭的屋门,这荒凉的小村庄即使在午时盛阳之下,也依然显得颇为阴森诡异。 “这该死的努尔,净坑我,看我下次见到他时,怎么收拾他?”安齐恨恨骂了一句,回头看了看那紧闭的房门,身上一阵恶寒,赶紧扭头跑了。 第99章 安齐逃也似的离开了这个诡异的小村落,沿着一条小路,往东北方跑去。 努尔的那身花花绿绿的锦袍太过扎眼儿,半道上安齐就拿一件打着补丁的旧衣把它换了下来,将发簪收起,蓬头散发,泥灰满面,拄着拐杖,远远看去,像是哪里逃难来的小乞丐,对安齐来说,这可是她熟门熟路的老本行。拜这身行头所赐,加上一路上安齐装聋作哑,行进颇为顺利,风餐露宿当了一个月的乞丐后,安齐终于抵达了轩辕城。 安齐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被挤进了城中以后,愣住了。 以往,不管在济城还是离都,作为一国首城,它们都非常中规中矩的完成了自己应尽的使命。城大而繁华,街道纵横,市井密集,人来人往间热闹喧嚣,当然,乞丐流民也都不少。 但当她来到轩辕城后,终于明白,为何自天泽圣祖以来,皇喆始终作为五国之首屹立不倒,因为它, “实在是太壮观了!” 一进城门,远远便能望见一个金碧辉煌的琉璃重檐顶,在这夏日的蓝天下烁烁发光,檐顶之下,是四根鲜红的梁柱,这规格,这气魄,在青阳和赤霄差不多是一宫正殿,而在皇喆,它却只是一座最普通不过的钟楼。 安齐四处张望着,盛夏之风微微吹过,她看到那周围,满目金光尽琳琅,一掷千金不足夸,那街道纵横,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市列珠玑,户盈罗绮,千里荷花,岂止繁华? 好一个,包罗万千的奢欲之城。 安齐自认为已经阅过世间百态,结果站在轩辕城那四十乘的宽阔街道上,如蚂蚁一般被汹涌的人潮拥来挤去之时,她再次感受到了自己如井底之蛙般的渺小。 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杳无踪迹之人,果然如同大海捞针,安齐的心灰了一半。 她拄着拐杖慢慢走过闹市酒肆茶楼,听着各种方言在其中混杂交谈。此处不比济城,哪个大户人家娶个妻妾生个儿子都会在市井中被议论许久,轩辕城太大了,大到那些达官显贵都如同市井草民般平常,而来福的父亲只是其中之一,她的找寻毫无头绪。 一路行来蓬头垢面的安齐认命的继续跟在那一堆堆的乞丐流民中,期待能得到点儿消息,然而最近市井中流传最广的大消息,莫过于天霖王在先太子故去多年后,终于又立了位新太子,德妃之子,西王祝鉴。三日后的七夕,便会举行册立大典,到时候将大赦天下,普天同庆,到时候还会将其他未有封号的王子们一并进行分封。 安齐摇摇头,这些上位者们的权柄更替与她无关,她只想找到来福。 就这样,她在宽阔的轩辕城街头漫无目的晃荡,最后竟然走到了一处宽阔的宫阙旁。那左右两阙高皆在十丈左右,长宽均约三丈,下方上圆,整体呈柱状,通体火红色,连接两阙的中间门阙内凹,长约三十丈,高约十三丈,双层廊檐飞翘,其间夹着一座长长的廊道,鲜红的廊柱与朱红色的大门相得益彰,廊檐顶端两侧一左一右对着两只同样鲜红的神鸟,廊檐下方的十丈朱红大门对开,上面挂着一个血红的牌匾,牌匾上面亮金色巨篆书: “朱雀”。 她竟然不知不觉的走到了宫城边的四象门了,正午阳光直射,安齐手搭凉棚,抬头看着这霸气的宫门,不自觉的竟打了一个寒颤。 忽然身后一声呼哨,一匹快马扬鞭的声音传来,安齐赶紧躲向了一边。 两匹黑色神骏一前一后跑到朱雀门前,马上坐着两个黑甲束身的骑士,守门卫士刚刚要拦,却见前面的黑甲骑士从怀里掏出块令牌形状的东西,那守门卫士一见,赶忙往旁边挪开,打开了宫门,两匹黑骑长驱直入,宫门再次缓缓关闭,只有马蹄“哒哒”声远远传来,这宫城竟如此之大? “来福,你究竟在哪儿啊?”安齐喃喃自语着,“轩辕城太大了,我该去哪儿找你啊?” 安齐拄着拐杖一步一步远离朱雀门,却不曾防备,一辆马车疾驰,与她擦肩而过,马车由青色的锦缎遮蔽,四角挂着四只金铃,一匹通体白色的骏马昂首阔步拉在前面往朱雀门飞奔,金铃随着马车的前行摇晃,有节奏的晃出清脆的乐声,倒很是好听。 那马车急驰而过后,安齐愣了愣神儿,回头望了一下那远去的青影,虽然只有一瞬,那马车中却散发出一丝熟悉的木香花味道,来福身上惯有的味道。 难道……? 安齐看着远去的马车若有所思。 三日后的清晨,轩辕城里的百姓们如一锅煮沸了的水,密密麻麻从四面八方涌上街头,人头攒动,接踵摩肩,将原本宽敞的大街挤成个水泄不通,安齐仍一身乞丐装扮混在人群中,头大如斗。 午时三刻,宫城中传来礼炮轰鸣,那街上的人群中也紧跟着爆发出阵阵喝彩,炎夏正盛,午时的毒日肆无忌惮的烤着芸芸众生,安齐莫名的开始烦躁。 未时刚过,那通红的朱雀门“轰——拉——”打开了,宫城内的仪式已经完成,新任的太子正式要与众人相见。 五匹毛色油亮的黑骏齐刷刷从门内走出,身后,拉着一辆四面大开的马车,那马车上围着金黄色的纱幔,中间站着一个身着亮杏黄锦缎的少年,面如冠玉,头戴衮冕,犀角簪导,冕有白珠垂九旒,胸前绣着五爪四龙纹,正是那传说中的太子。 却不是来福。 安齐隐隐松了口气。 然而之后,又有三乘黑骏拉车从朱雀门中缓缓走出,只听得那在前方引路的黄门念着诏书一路行进,一把尖利的嗓音响彻云霄: “天霖十八年,蒙圣祖垂怜,降下福泽,天恩浩荡,佑我皇喆,西王仁厚,承天之德,上启天命,下济重责,今我皇喆,万象聚合,当顺天道,攻无不克!” “嗷嗷嗷嗷嗷……太子千岁千岁千千岁……”民众中爆发出更加激烈的欢呼,“千岁”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安齐一抬眼,发现那马车行过之处人潮涌动,俱在跪伏膜拜。 她无奈的摇了摇头,眼光飘向后方,然后,愣住了。 原来,那不是错觉。 站在队伍最后面的那乘马车上的人面色苍白,麻木又冷漠的注视着眼前这一浪高过一浪的、如痴如醉的顶礼膜拜,眼睛里仿佛结满了万年玄冰,额间一点朱砂痣殷红如血。 竟然,真的是,来福? 第100章 安齐怔怔看着站在最后一乘上的来福,一刹那,所有曾经被她遗忘的、忽视的如散落的星星般的想法,突然就串联成了一张大大的星图。 祭祀时的一身红衣、为躲避被人追杀而改头换面的过往、素日的周全礼仪、一身绝顶武艺、精通奇门遁甲、小小年纪就有的无双智计、还有初时王爷的试探,单名“禾”,呵呵,竟然指的是天霖王祝禾?原来自始至终,只有她被蒙在鼓里。 帝王之家的麒麟儿,果然不是她这一介村姑能高攀的。 安齐心里升起一股被欺骗的愤怒。 不远处,那黄门仍在一路高喊着开道:“天佑我王,子嗣贤良。十二王子,秉有雅量,谦谦君子,获封仁王。十三王子,忠烈无双,刚猛虎将,获封勇王。此二子者,国之栋梁,太子两翼,左辅右弼。十五王子,性善柔佳,年方弱冠,获封寿王。……” 安齐脸色苍白,扭过头去,逆着人流拨开了道路,与那游街示众的受封诸王们背道而驰。 不想再看,也不想再听,一切成空! 就让一切回到原点吧! 马车上的来福突然如有心电感应一般侧过了头,俯瞰众生,却只看到拥挤的人潮中,艳羡着马上人的芸芸众生。 来福静静闭上了眼睛,满心都是疲累,他躲了那么久,到底还是走到这一步了,若是被安齐寻到…… 他不敢想象下去。 他了解她,她纵使白目、迟钝,却一向眼睛里不揉沙子,最无法容忍欺骗和背叛,往日里,他苦楚良多,她知道,亦不过问,但如今他却…… 赤霄那场选拔曾经轰动一时,人皆道,掩月又养出一个不世天才,他却在暗暗心惊,那个人怕是也会寻到他了吧? 然而快要三年过去了,他安安稳稳的当着他的主祭和国师,从未有人上门寻他,他渐渐放了心,也许,一切只是自己杯弓蛇影罢了。 他开始考虑,李代桃僵,从掩月中挑一个资质高点儿的孩子,逐渐代替他,反正一张面具戴久了,也就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真实的长相,他则开始计划与安齐的未来,一切都如暗流涌动,悄悄进行,却不料,最后那晚出了岔子。 他的师父——整个大陆上排名能进前十的顶尖高手,亦是皇喆的大内密探,出身皇喆武学世家,历代都曾出任皇喆禁军统领的迷踪门少门主——司无涯亲自带人将他捉回了皇喆。 他尚且来不及跟安齐道别,甚至连信物都不曾留下一个,就这样被他们捉走了。当他跪在阔别九年的太极宫之时,一股满满的绝望浮上心头。 他当自己必死无疑,却不料,九年未见的老王天霖如同换了一个人,丝毫不露当年如何想要暗害他的意图,也绝口不提这些年一直在私下里不停追捕他的事实,只是老泪纵横的一把拥住他,痛哭不已,让他几乎恍神,以为这是什么久别重逢的父慈子孝。 可是,他毕竟已非九年前那无能为力的稚童了,他知道,得了他的血养护内伤的天霖王,在他离开后,病势怕加重了吧? 他在心底暗暗冷笑,这就是我的好父亲,我竟然流着他的血?怕骨子里现在也尽是这等凉薄之血,不要也罢! 他暗暗下了决心,无论如何,不再做他的血虫,大不了同归于尽,哪怕背上悖逆弑父的罪名也在所不惜。 然而,他的父亲却如看透了他的想法一般,告诉他,这些年来,欲搜捕他的人不止皇喆,他的存在,不仅影响到了他自己,更连累了他身边所有亲近的人,比如,那个干瘦的小丫头,怕是此刻她已在逃亡的路上了,或许,就是赶来皇喆也未可知。 他双拳紧握,恨到咬牙切齿,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了,强大到可以保护他想保护的人,却不想,最后的最后,他却仍然如此不堪一击,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灵儿啊,不甘心吧?那就努力往上爬吧。”天霖王慈爱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若有所指。 来福抬起头,两仪殿上,明晃晃的龙座闪着金光,他突然间,看懂了他的父亲。 “你当年,也是这样走过来的吗?” “是啊”,天霖王仿佛苍老了十岁,“跟你这个年纪差不多的时候,我连我自己都保护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最心爱的女人投入了他人的怀抱,从那时候起我就发誓,我一定要亲手握住这天底下最尊贵的权势,然后我赢了,你是我的儿子,你当然也可以。” 说完,他轻轻拍了拍来福的肩背,走了出去,只留下来福一人静静矗立着,若有所思。 “王上,灵儿他会答应留下来吗?”司无涯跟在天霖王身后,回头看了看仍一动不动站在殿中的来福,眼底隐有忧色。 “会的,一定会的,没有人能抵挡权力的芳香,尤其是他这种聪明过度之人”,天霖王嘴边浮出一丝冷笑,“只要他留下,我儿一统天下的霸业必可图之。” 司无涯垂手站立在天霖王身后,神色掩没在了斑驳的树影之中。 一只翻云覆雨手,拨动风起雨涌局。 只可惜,每个人都是棋中子,又有谁可以跳出这权力的棋局呢? 五天后,来福换上了一身青色朝褂出现在了太极宫前,朝褂上三爪金龙张牙舞爪,几近狰狞,天霖王坐在龙座之上,远远看着苍白沉默的少年走来,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窃笑。 终于,你还是屈服了。 后来,天霖王当朝宣布,来福乃是他流落民间的遗珠,其母早亡,他寻了他多年,方才将他寻回,因此要正式将他划入族谱,入享宗庙,还姓为祝,为天霖第十五王子——祝灵。 同时,天霖王宣布,七夕之日,太子与其他王子一起在太庙举行封礼仪式,其后大赦天下,福泽万民,众王与民同乐,以此无上福德为祭礼,祭奠祝氏列祖列宗。 然后,他与众位王兄一起,在繁琐的封礼完成之后,驱赶着一乘马车游街,享受着万人中央的无上荣光,心里却藏着说不出的苍凉。 第101章 秋风渐起,秋闱将至。 安齐来到皇喆已经快要两月。 封礼那天,她此来皇喆的目的遗失,她就这样漫无目的的游荡着,如一尊无主游魂,从日上中天一直荡到了月明星稀,等她意识归位时,她已经站在了城西郊外的一座冷清的寺庙前,庙门上的匾额挂着寺名—— “龙文寺。” 夜深人静时,安齐无处可去,就着一身破衣烂衫的乞丐打扮,躺倒在了龙文寺门口。第二天,当一个小沙弥打开寺门时,一声尖叫,划破了这佛门清静,也惊动了龙文寺的方丈住持,空禅大师。 此后,小乞丐安齐便在龙文寺住了下来。 皇喆重道教,佛寺本不兴盛,况,偌大的轩辕城中,观宇上千,人们日常的烧香祈福皆有去处,兼之,这龙文寺地处偏僻,香客肉眼可见的稀少,这香火更是稀薄的可怜。 安齐本不欲打扰,但空禅大师怜她孤零,且龙文寺上下加起来不过七个和尚,于是依然收留了她,虽然她的到来让这龙文寺的生活更加清苦了些。 多亏得渊王爷教导,安齐这三年略略读了些许经书,虽然于佛法领悟上仍十分浅薄,但总算粗通皮毛。就这样,安齐每日里随着众位师父们晨昏定省,夜里刻苦攻读诗书,这僻静的荒山野庙的空寂时光倒是让她的心难得的静了下来。 两个多月后,皇喆的秋闱大比即将拉开序幕。 安齐找到空禅大师辞行,大师一张慈爱的脸上满是了然,他说,我知道施主不属于这里,施主虽粗通佛理,却终难透彻领悟,施主的胸中火气尚存,却烧不尽心底之魔,这是施主的劫,也是施主的难。 安齐双手合十拜谢,心底对空禅大师数月的照顾万分感激。等安齐背着包袱走出山门后,小沙弥启智捧着十锭大大的纹银追了出来,那是五百两的香火钱和一沓子泰通银票,就这样供奉在佛前,而那个“香客”却已杳无踪迹。 “算了,缘起缘灭,缘聚缘散,一切皆有天意,随他去吧。”空禅大师叹气道,望着那已经远去许久的瘦小背影,久久无言。 安齐扔下了那背负许久的尘障,人突如脱胎换骨。两个月没有下山了,她却没有那初到之时的那般兴奋,只是静静的随着人潮往那秋闱场地走去,心里却有如深潭,止水不波。 天霖十八年,秋闱场地设在城西校场,回龙观旁,一片金黄纱幔将方圆十里全部拦起,正西之处不远,便是同样壮观的一片白色宫阙,此即白虎门。 皇喆秋闱与青阳不同,虽也是三年一届,但却打破疆域门阀界限,不重年岁大小,是以非皇喆人士、非士族大家、也非秀才在身之人皆可报名,且这秋闱大比分文武两门,俱分三甲,凡三甲者皆有望登朝入仕,大展鸿图。 安齐极目四望,果见这方圆十里之地,上至耄耋老者下至垂髫小儿,远至异族番邦近至天子脚下,各色人等齐聚,密密麻麻塞满了这方圆十里地,她突然就有些怯了,这天下之大,无所不包,她究竟又能走到哪一步? 九月初八,八白值星,百无禁忌。 巳时初刻,犀角号吹起,周围十几架战鼓雷震惊天,科场开放。 在等待之时,安齐便已听说,此次秋闱主考官乃是前些时日刚刚受封的仁勇寿三王,左相辅文试,大将军辅武试,其严苛程度更胜往届,安齐深深吸了一口气,跟着长长的队伍往科场走去。 科场门口一左一右坐着两位光禄使,面无表情,伸手向进出的考生们讨要着证件。 约莫还有五六人就要到安齐之时,她摸了摸怀中,又翻了翻身后包袱,大惊失色。 那日离开赤霄之时,冯茗将一个令牌塞进了她包袱里,里面乃是王爷给她身份凭证,她一路只做流民乞丐打扮,那令牌一直稳稳的放在怀里,便是刚刚下山之时,那令牌也仍在,现在却突然不翼而飞了,安齐急得不能自已,眼见下一个便轮到自己了,她的后背瞬间生了一层冷汗。 “下一个”,左边那光禄使的喊声响起,安齐打了个哆嗦,战战兢兢走了过去。 “文试在这儿,武试在旁边,出示路引”,左边的光禄使面无表情的一伸手,却见眼前人有如木头桩子一般一动不动。 “大……大人,我……” “出示路引,无者离开,不得入内,下一个。” “大人大人,小人乃是玄漠渊川郡人士,距此地山遥路远,非有意遗落路引,大人能不能……” “无路引者不得入内,此乃规定,连路引都能丢失,可见态度不端,等下次吧,下一个!”说着那光禄使一摆头,他身后站着的两个皂衣皂靴衙役打扮的人一步跨了出来,一左一右抓住她双臂,就欲将她拖出。 “大人大人大人——”安齐玩命儿的挣扎着,久违的雷公嗓重现江湖,众考生尽皆侧目,摇头堵耳,嫌弃异常。 “何事喧哗?”一个淡淡的声音突然从那光禄使身后响起,安齐怔住了。 “寿王爷”,两名光禄使忙不迭的起身行礼。 “回寿王爷,该名考生丢失了路引,小人一时驱赶不及,扰了王爷,还望王爷恕罪”,左边的光禄使一脸谄媚,接着一侧头对着那愣神的衙役喝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丢出去。” “是”,两个衙役齐齐应声。 “慢”,寿王爷伸手制止,然后不慌不忙的从怀里掏出一块金光灿灿的令牌,对着那光禄使说道,“刚刚本王巡视场边,拾得此物,不知是哪位考生遗落?不妨让他来认领一下如何?若不是他的,再赶不迟。” “是,王爷宅心仁厚”,那光禄使继续点头哈腰,一抬头仍然变脸对那衙役喝道,“还不带他过来?劳王爷在此久候?” 两个衙役低着头不敢咕哝,只是加大了手劲儿将那惹事的小子押到了那寿王面前,疼得那小子一阵呲牙咧嘴。 两个衙役一松手,安齐揉着双臂站定,眼前一只手伸过来,白皙修长,骨节分明,握着一块金灿灿的令牌,上面写着两个鲜明的大字: “冯谖”。 第102章 安齐静静看着眼前的令牌,寿王爷静静看着她,场面一时静默了下来。 良久后,安齐终是伸出左手,握起了那令牌,右手紧握成拳,从牙缝里艰难的挤出了几个字: “谢寿王爷大恩!” “不用客气,此乃本王份内之事”,说完他一转身倒背双手,走进了科场内闱,那机灵的光禄使用眼睛余光瞟了一眼远去的寿王,只看到他那侧脸上高高扬起的嘴角,显是心情大好,光禄使用衣袖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招呼着安齐通关,态度却如这夏风般和煦,他问道:“冯公子与寿王爷可有旧?” 安齐坚定的摇了摇头,“不曾,小人此前从未来过皇喆,也从未见过寿王爷。” “哦……”那光禄使脸上有一瞬间的失望,抬头看了看眼前考生,一脸坚决,不似作伪,于是不再多问,抬手让她过了。 皇喆的大比与青阳不同,因文武分试,故而场地一分为二,东边文试场地为一个个用围幔隔开的、三尺见方的低矮“房间”,里面只有一张矮榻,考生们各自为战,考期五天,这五天里吃喝拉撒睡均不得挪出自己的“房间”,且御林军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将围幔守得如同铁桶一般密不透风;西边武试场却是一块巨大的空场,空场中央乃是一座方形的擂台,考生们两两对决,每轮淘汰半数,共需三轮筛完三甲,禁军依然把守四方,严阵以待。 午时三刻,盛阳高照,号声再次响起,大比拉开帷幕。 九月秋燥之时,暑湿更胜炎夏,夜晚却添几丝寒凉,那层层围幔之间汗味蒸腾,极为熬人。那一身金黄重甲的御林军却如天兵天将一般,杀气震慑,让一帮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们好生胆战心惊,不远处那演武场中时时有惨叫之声传来,更是让众人肝胆俱裂,于是,第一天傍晚之时,文试场中已被抬走晕者近百。 安齐随身带的水粮不多,饮食颇为节制,兼之身为女子,到底怕露了行迹,所以都是在入夜之时方便一回,然后熬过足一天。所幸,她的位次在僻静的角落,不甚引人注意,就是可惜,此处也是下风口,一天下来,场中的排泄物借着风之气裹杂着那挥之不散的汗臭脚臭肠气臭一股脑的从下风口吹过,将安齐熏的头脑直发昏,只好一遍又一遍的在心里默念清心咒。 好在,第一天所考乃是诗赋。得亏了王爷这些年指点,如今的安齐非但一手小楷已经写得很有模有样,定力亦大胜从前,更加上这些年来饱读六艺,是以,头天下来,诗赋十篇安齐完成得很是轻松。 第二日考的乃是书画,此时场中气味氤氲,更胜昨日,于是到第二日午时,场中又被抬走晕者上百。安齐越发沉静,细细磨着她的泼墨大作——万里江山图,将那嘈杂的惨叫和闻之欲呕的恶臭全部抛到了九霄云外,而后还有一副工笔,描摹的却是那琳琅满目、金碧辉煌的亭台楼阁。 第三日考的乃是曲辞,此时场中考生已被抬走近半,秋虎越发苛猛。安齐回想着童年时从父亲那里听来的箫曲,顺便摸过了那根胳膊般粗的打狗棍细细摩挲着,心下一阵叹惋,一曲黄钟醉花阴,一曲正宫端正好,一曲南吕点绛唇,一曲道宫渔家傲,道不尽这半生坎坷,诉不尽这满腹惆怅,夜半时分,弦月下垂,看着那挥就曲辞却依然满腹愁绪的少年人。 第四日,考的乃是天文术数。安齐于天文占算、观星推演一途着实天资奇差无比,跟随王爷学习这三年,连个小小的爻阵图都记不完全,每每让王爷扶额长叹,早生华发。而今,在大比态势日益焦灼之时,几十道天文术数同时放在安齐面前,她终于体会到往日里王爷看着她究竟是如何的一种感受了。于是从午时到子时又到午时,安齐坐了整整一夜,终于勉强完成了那要人命的天文术数占算。 然而,还未等她喘口气,最后一场大比来临,那也是王爷这些年费劲心力要教导于她的——策论。 安齐的头昏昏沉沉,被正午的毒日烤得越发迷糊,一低头趴在了矮榻上。 “啪——” 一声清脆的响声,在她身边响起。她头也未抬就伸手摸了过来。 冰凉的触感让她一个激灵清醒了过来。 她把那物什拿在手中,坐起了身,是那块金色令牌,前面写着“冯谖”二字,后面写着她的“籍贯生辰”,她一遍遍抚着那块沉甸甸的令牌,名字是假,籍贯是假,生辰也是假,可是,这牌的足金却是真,送她金牌的人心意也是真,而只有她自己却在纠结,这真真假假,好生没趣。 安齐想起在龙文寺的那些时日,有次夜里,她与空禅大师月下对弈,亦曾问过他,何为真?何为假?大师指着天上月与水中月与她说道:“所见为真,所思为假,见未必真,思未必假。譬如这天上月与水中月,你所见天上月必为月,水中月乃是倒影,则必为假;可是若水能言,则必会说,天上月未必是月,也许只是从我这水中月幻化出的幻相呢?” 那时候她并未理解空禅大师所言,只觉得,这老和尚故弄玄虚,着实有些反感,却不料,在这大比焦灼之时,她却突然醍醐灌顶,猛然开悟,那困扰她许久的问题突然得到了答案。 一个连身世都隐瞒许久的人对她的心意,究竟是有几分是真的,几分是假的? 所见是真,所见也未必是真。 而自己一意孤行想要来参加秋闱,也并不是为了求这么一个真伪,她想要寻找,寻找自己存在于这世间的意义,寻找自己如何打破这灾星之命的途径,命途之上,几颗星子闪耀又黯淡,那都是真的,也都是假的,一切不过由心而生,亦当由心而灭。 思及此,她如同打开了任督二脉,脑中的浆糊似乎被一扫而空。于是蘸饱了墨汁,开始提笔挥毫,在这纸上江山。 外面,艳阳依然盛放。 第103章 十月初八,秋风渐起,落叶萧瑟,放榜之时。 大比之后,安齐迈出考场,一阵阵不夹杂任何异味清风吹过,瞬间还阳。 啊!活着真好啊! 在科场中这衣不解带的五日,安齐只道,若自己真的不幸死在此地,大概率是因为被熏死,还好还好,最后一日的策论,安齐龙飞凤舞,笔走龙蛇,将天下大势一番侃侃而谈,第二日清晨,顶着监考官一脸不可思议,背着众考生或艳羡或嫉妒的目光,如逃命般,第一个交卷离场。 可笑众人还以为她安齐是什么经世致用的栋梁大才,却不知,若是换另一个人坐在她那处,怕是跑得比她还快。 当她跑出了那处“云雾蒸腾”到不可说的地界之后,迎着微风,几日没怎么进食过的胃壁一阵抽搐,她肆无忌惮的开始干呕,似乎将这些时日的烦闷一并呕了出来。不远处,那演武场中的惨嚎依旧一阵阵传来,安齐一阵好奇。初时听到那一声声惨嚎,她还颇为多管闲事的跟着肝儿颤了几颤,几日下来,这千奇百怪的惨嚎声却仿佛如伴奏一般,打磨着众文试考生那原本如胳膊般纤细的脆弱神经,直至将安齐吸引了过去。 她刚刚走到那一层又一层的人群中间时,人群突然呼啦一声散开,安齐很是纳闷,自己竟如此有名望了?紧接着,一团巨型物体便擦着她老人家的脸蛋飞过去了,一阵烈风刮得脸生疼,她一回头,身后三丈远处,一个黑漆漆的彪形大汉直挺挺的躺在那处空场中,眼白直翻,口吐白沫。 能将这么一位“狗熊”打趴下,这人真乃一壮士啊! 安齐再次回过头,前面又是人山人海层层叠叠,将矮小的她堵在了人群之外,看不见那壮士此刻的雄姿英发。 但是“壮士”那志得意满的声音却穿越人海一毫不落的钻进了她的耳中,那小子“哈哈”大笑着,声音中满是欠扁的得意洋洋:“哪个说老子会被那狗熊打趴下的,给小爷我站出来,看小爷我不打得你满地找牙!” 这么张扬到肆无忌惮、又能让人恨得牙痒痒却只能干瞪眼的,除了得了王爷“真传”的努尔还有谁? 安齐默默抹了一把额上的汗,就知道,替这小子担心纯属浪费感情,她撇撇嘴,返身准备离去,不想再理那个此刻正在擂台上丢人现眼的白痴。 “白痴”仍在台上趾高气昂,死活赖着不肯下来,最后被两个黑甲禁军卫士毫不客气的架着扔了下去,恰此时,正在此处巡视的勇王看到了这幕,于是翻身下马,走到监考官身边低低询问着,眼神中满是好奇和赞许。 那“白痴”少年却不知这些关节,既然已经胜利,那就回去再好好准备下一轮吧。他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正欲往西走,却见几十丈外一个青衫少年正在疾行,那身影,说不出的熟悉。 “安——齐——” 来自天山的大漠子民努尔肺活量很是充沛,前面那个疾行的人影仿佛一个趔趄,之后更加快速的往前飞奔了起来。 还真是这丫头啊? 努尔唇边绽出一个贼贼的笑容,施展轻功,轻轻松松的赶到了那人身后,一伸手,将还在飞奔的女子提溜了起来,“跑什么跑?跑什么跑?害小爷这几个月好一个找,你这死丫头躲哪儿去了?” 安齐自听到努尔那无遮无掩的大嗓门响起,心下已知不妙,于是赶忙溜之大吉,却仍是没有溜得了,于是,只好换上一副讨好的甜笑,“啊哈哈,原来是努尔啊,好久不见了。” 努尔一个撇嘴,赠她一个巨大的白眼儿,“骗谁呢?说,这几个月躲哪儿了?” “努尔兄啊,先放开我行不?咱们找个地儿慢聊!” 努尔微一沉吟,“也好!” 于是,安齐便跟着努尔去了城东一家小小的民居。 “我身上的钱确实花没了,临走时又没多跟王爷要点钱,本想着住几天客栈,找到你就好了,谁想到你这死丫头人间蒸发了,害的我最后客栈也住不起,只好租住在这民房里,你说,你要考不进一甲的话可怎么对得起我?” “对不起嘛”,安齐赧然,本欲损几句努尔的话全部噎在了喉间,“这几个月,我一直在城外龙文寺中,害你担心了!” “……师姐妹妹,你……没事儿吧?”努尔将手放在她额间,满脸震惊,“几个月不见,你怎么突然会说人话了?” “滚!” 努尔受虐的咧嘴狂笑了起来,“这才对嘛!这才是我认识的安齐啊!” 安齐不再理他,彼此询问着近况,原来,那日,努尔引开了那大批追兵,一路直往皇喆而来,路过洛阳之时,那身后的尾巴却突然销声匿迹。 “那些人的来历你有眉目吗?” “没有”,努尔干脆的摇了摇头,“不过能将小爷我逼得如此狼狈逃窜,也算是有本事的。” “后来呢?” “后来我就到了轩辕城,一边儿打算等你一边儿看看有什么好玩儿的新鲜事儿,正好听说三年一度的秋闱大比要开始了,于是我就报了个名,哪想到,这么多人参加,什么阿猫阿狗的都敢往里进?” “然后你就把人家打趴下了?” “切!那狗熊还号称什么草原第一勇士,徒手能将小爷我撕裂,结果还不是被小爷我一拳就轰下了台?真没意思,这第一轮都快过去了,还剩下这么一两千的人,皇喆的军队也太容易进了吧?” 接着话锋一转,“别说我了,你那边如何?” “我这边已经结束了,现在只等放榜了!” “唉,百无一用是书生,小爷我流血流汗、拼死拼活的斗上一个月,你们这帮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却只用五天?去哪儿说理去?” 话虽如此说着,努尔还是收留了安齐,“两个房间,你去住西厢房,小爷我喜欢东屋”,安齐静静的看着努尔,这小子,还是跟以前一样温柔啊! 之后的日子里,安齐每日睡到天光大亮自然醒,努尔却每天清晨就出去“拼命”,晚上带着一身破烂伤痕回来,安齐每次替他包扎时,总会询问着努尔的战况。 “小爷我是谁?赢那帮废物那不是举手之劳?再说第二轮也过了,他们敢伤小爷我的脸,我就把他们打成猪头,好在现在的人越来越少了,第三轮才刚刚开始,就只剩下三百人了。” “那剩下的可都是高手了?” “那又如何?凭小爷我的武功,进入一甲那不是手到擒来?再说,也用不了几天便是一甲之争了,小爷我可是势在必得哦1” “哪一天?” “十月初八,你要不要来看看小爷我如何大展雄风?”努尔调笑着。 “那天,文试放榜!” 第104章 “那……”努尔一时语塞。 “不要紧的,放榜结束后,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会立刻去找你的”,安齐安慰着看起来比她还担心的努尔。 “我相信你”,努尔难得的正经,“你也要相信你自己,毕竟你可是玄漠渊王爷一手教出来的,还是我努尔的亲师姐,努尔在此先祝师姐妹妹金榜题名、独占鳌头!” “那安齐也在此预祝努尔兄旗开得胜、拔得头筹,我们一起为师门争光如何?” 说完二人相视哈哈大笑,这些时日一直紧绷的弦似乎也松了下来。 “还有一件事,关于来福小弟……”努尔欲言又止。 安齐默然不语,努尔一声长叹,“我早该想到你已尽知,那你们……” “努尔,都过去了,我自离开赤霄之时便对王爷立誓,要打破自己的命运,至于来……寿王,我们之间……”,安齐默了一默,“早点休息吧,明日之事明日再想吧!” 说完安齐脸上绽开一个淡然的微笑,然后静静打开门走了出去,只留给努尔一个笔直的背影,努尔无奈的摇了摇头,“冤孽啊……” 此刻,十月初八午时三刻,回龙观前已是人山人海。 三个小黄门官正在忙碌着张贴榜文,内宫总管何公公举着诏书,指挥着几个小黄门左右对着,尖利的嗓音一阵阵传来: “哎哎哎,小全子,往哪儿贴呢?上面歪了。” “小骡子跟你说多少次了,浆糊得抹匀。” “咳咳,挤什么挤?说你哪~这上面要是有您那大名儿,您不挤都是您的,要是没有您的份儿,您就是挤破大天儿也没用~~~” 三个小黄门终于手忙脚乱的将榜文贴好了,何总管回头看了一眼:“嗯~~,不错不错,金秋真是大丰收啊!” 说着打开了一直举在手中的榜文,“咳咳”两声,先前还在拥挤喧哗的人群瞬间噤声,回龙观前突然安静的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何总管满意的点了点头,“到底是读书人,知书达理,咳咳”,何总管清了清嗓子,看着榜文开始宣读: “天道有常,圣恩浩荡,佑我皇喆,万世无疆。金岁秋闱,少年英豪,喜气盈门,共享荣光。今秋大比,一甲者三人,二甲者二百三十八人,三甲者四百二十七人,其中一甲三人者俱是弱冠之年,二甲三甲者弱冠之人亦近六百,此乃我皇喆之福,更是天下万民之福!凡二甲三甲者,其名列榜单之上,一甲者,此刻听我号令,上前领命。” 四周更加安静了,似乎连喘息之声都已尽收。 “陆林,字凡羽,年二十整,皇喆仰山郡人士,出列~~~~” 一个身材瘦削高挺的白衫少年走了出来,神采飞扬。 “宁岳,字望山,年二十整,皇喆金川郡人士,出列~~~~” 一个身材敦实面色黧黑的褐衫少年也走了出来,神情淡定。 四周的氛围越发紧张了起来,一片寂静的肃杀中,安齐反而静了下来,依王爷所见,安齐应是三甲有望,至多挤进二甲,一甲?那大概是想都不能想的奢望罢了,安齐摇摇头,专心等着这位胖胖的何总管念完诏书,她好去寻找自己的位置。 “冯谖,字安齐,年十九整,玄漠渊川郡人士,出列~~~~” …… …… …… …… “冯谖在吗~~~?在的话速速出列”,一阵长久的静默之后,安齐终于从神游中回神。 那一个“冯谖”如同惊雷劈在了头上,将她的三魂七魄几乎击散。 良久后,她才弱弱的伸出手,蚊子一般的哼哼着: “我……我……我在。” 众人给她让出了道,只见一个身材瘦小到仿佛营养不良的少年挤了进来。 这少年一袭青衫,头发扎成个小道士般模样,脸色苍黄,一双眼睛倒是生得黑亮亮的,看起来瘦弱清秀如少女,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她刮到九霄云外。 好一个文弱书生啊!场中的其他考生们在心里不约而同的想到了这么一个词! 那久经沙场的何总管倒是见怪不怪,一张胖胖的脸上绽出一个弥勒佛般的慈爱笑容,“冯公子,久等了,你三人等不相伯仲,同入一甲,七日后巳时初刻,于太极宫两仪殿由我主陛下亲主殿试,三位公子可记下了?” 三人同时稽首作揖,礼仪周全,恭送何总管上车远去。 何总管很是满意。 本届的一甲三名果然俱是人中之龙,虽只是短短一面,但三人礼仪气度均让何总管印象深刻,有臣若此,果真是皇喆之福啊!何总管一面想着,一面吩咐车夫加快速度,往王宫飞奔而去。 安齐仿佛神游一般,木木然的,一边机械地与周围道贺的考生们互相恭喜致贺,一边往西行去,据说今日武试也要决出一甲头三名,她想去看看努尔的比试。 当她到得那处,依然人山人海,这仅剩的十人中,有三人可进一甲,是以最后的比拼格外惨烈,乃是车轮战。 即使看不清擂台之上此刻的情景,听声音,那其中一人便是努尔。 只听得旁边有人连连感叹:“这少年究竟什么来头?从开始便做擂主,已经连挑六人了。” “可不是?不过这第七人怕是悬了,看他气息都已开始虚浮不稳了!” 安齐闻言,一阵心焦,再顾不得那些板正礼仪,仗着自己身量瘦小,开始不停的往中间挤去,直挤得周围人群骂骂咧咧,安齐充耳不闻,只想快些挤进场中央。 擂台之上,一身绿色锦袍的招摇少年此刻气喘吁吁,上好的天山雪蚕丝织就的锦袍此刻已经被横七竖八的剑气隔开,变得颇为破烂的狼狈。努尔双颊殷红,双目也血丝满布,看来确实被一番车轮熬得不轻。 “努尔,撑住啊,我等着你!” 安齐用她所能发出的最大声响吼着,擂台上的少年微微偏了偏头,眼神中满是欣喜。 “呀——喝——”少年的身体中突然涌入了无限力量,一声爆喝,双拳发出如雷震般强劲的内力,原本久攻不下的第七位少年本欲以不变应万变拖住他,而且也确实将努尔拖到了精疲力尽的绝境,却不想,对面这困兽犹斗的努尔内力突然爆发,拳风竟然生生将他打下了擂台,直直落在了安齐脚下,喷洒出一口鲜血。 擂台上的努尔摇摇晃晃,眼神中此刻盛满如虎狼一般的狠厉,他用衣袖一擦自己已经鲜血淋漓的脸,恶狠狠的对着下方余下的两名少年高喊: “你们一起上吧!小爷我今儿拼了,非进一甲不可!” 第105章 天霖十八年,十月十五,人日,天晴。 一大早努尔便在院中扯着喉咙喊着: “安齐你好了没?巳时快到了,再磨蹭下去我就自己去了。” “马上就来了。” 西厢房的屋门“啪——”一声打开,安齐脸色颇为不善的站在门口,“一大早的鬼吼个什么劲儿,这才刚过辰时好吗?我看你那天就是被揍得太欠。” 十月初八那天,努尔以一己之力连挑九名高手,从辰时一直打到酉时,身上的衣物也是血污密布,他一向最爱惜的那张漂亮的脸蛋儿也被揍成了青紫交织的猪头。结果,这小子命也忒硬,最后在两名高手的联手夹击之下他竟然还逃出了生天,顺便将那二人也揍得披红挂彩,这最后的两名高手也被狠狠踢下了擂台。 皇喆武试有史以来第一狂人。 连挑九名高手后,仰天长笑,其张扬恣意连一旁巡视的勇王也大为赞叹。然后他老人家狂笑着狂笑着就这样昏过去了——依然保持笔挺站立的姿态,那些或被他踢下擂台的或围观的众考生皆在心里暗暗佩服,这人简直就是个活金刚啊! 最后,“活金刚”努尔兄以毫无争议的绝对实力获得了武试的头甲头名,于是现在,他要与安齐同时去那太极宫两仪殿接受最后的考验。 “如何?师姐妹妹可有信心?” “放心,不会比你的信心少!” 师姐弟二人一路互相打气着,迎着朝阳,踏着坚毅的步伐往太极宫进发。 朱雀门前,安齐深深吸了一口气。 几个月前,此处还是跟她毫无关系的一座壮观的城楼宫阙,虽然她也曾好奇过这深宫内院究竟有多大。几个月后,她终于能亲自丈量一下了,用她自己的脚。 那十丈宽的两扇朱红大门缓缓在他们眼前打开了,安齐和努尔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安齐曾经通过那马蹄的回声猜想过,这宫城大概比青阳和赤霄的宫城都要大得多,但是当它真的在他们眼前展露出自己的真颜时,安齐还是再一次为自己想象力的匮乏感到了惭愧。 只见柳拂碧湖凤招龙,隔岸亭台满玉琼,环佩声声金阙响,玉殿香风拂晓钟。 两座金碧辉煌的楼台屹立眼前,一为钟楼,一为鼓楼。 钟鼓楼背后,五里远处,一座红色的宫殿霸气的立在他们眼前,那廊檐高耸,九条金龙盘踞于上,比朱雀门阙还有高许多,而且有五个呈阳宫那么大,想必,这就是那要举行殿试的两仪殿了吧? 安齐和努尔同时咽了一口吐沫,走过钟鼓楼,缓步往前方走去。 此处乃是两仪殿广场,两侧分别有左右金吾卫仗院,栽种着四时花卉,想必一年四季都是桂椒木兰,蘖离朱杨,樝梨梬栗,橘柚芬芳。 再往前面横亘着的是龙首渠,上面是一座升龙御桥,虽已是深秋时节,那桥下却依然涌泉清池,激水推移,芙蓉菱华,钜石白沙,令人大叹其能工巧匠心思之奇绝。 过了这御桥,眼前便是两仪殿。 安齐和努尔同时抬头,近看这两仪殿,更加壮阔雄伟。二人站在大殿中轴线上,极目四望,左侧长约五十丈,右侧长约五十丈,这才仅仅是台阶的长度。眼前的台阶上,红色的西域驼毛长毯已经从上到下铺就,努尔手搭凉棚看去,这台阶总高度大约是三进,每进高约三十丈。 二人再次同时咽了口唾沫。 “我怎么感觉,好像来到了一个很不得了的地方啊?”安齐有些怯生生的拉了一下努尔的衣袖。 向来飞扬跳脱的努尔此刻也难得的紧张了起来,二人静静站在台阶之下,空气中飘过一丝丝的沉闷。 辰时末将至,其余的四位少爷英豪也陆陆续续赶到了,也如他二人一般,静静傻站着。 “我曾听父亲说过太极宫之雄壮宛如天宫,今日一见,方知,我父诚不欺我”,那白衫少年陆林赞叹着。 霸气的宫殿此刻就如一个能够翻云覆雨的仙人一般,俯视着台阶之下如虾米般细幼的几人,似乎带着满满的不屑,震慑着这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 身后,满身金甲的金吾卫已经列队完毕,组成一个纵横十丈的方阵,一言不发的立在六个少年身后,两侧的木香花隐隐飘过,阳光闪耀着洒了下来。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巳时已至! 钟楼沉闷的大钟“铛——”一声拉开了序幕,鼓楼上“咚——咚——”的长鼓一下一下敲击着众人本就很紧张的心绪。 皇喆的震慑力果然不是开玩笑的! 几个少年不约而同的这么想着。 正在此时,那胖胖的何总管从台阶上方沿着右侧一溜小跑,呼哧带喘的跑到了六位少年的身边,略喘一口气,胖胖的手毕恭毕敬的往前一伸,拂尘轻摆到一侧, “几位一甲英才们,请!” 六个少年人跨着同样严整的步伐,一步一步的,迈上了红毯台阶。 台阶两侧,黄金甲们仍然闪现着粼粼金光,整齐而又肃穆的注视着眼前走过的少年们。 九百九十九层的台阶之下,少年们忐忑不安。 九百九十九层的台阶之上,少年们的人生即将拉开新的帷幕。 台阶之上的两仪殿比之远观更加巍峨,通体都是红色的梁柱,盘龙踞凤两两成双,两侧分立十二对,纯金的九爪金龙和同样纯金的九尾金凤交相呼应,霸道而和谐的俯瞰着眼前如豆般渺小的众人。 众人带着一路被震慑的肃穆,抬脚越过高高的纯金门槛,走进了这座传说中的两仪殿。 文武百官分立左右,皆手持玉笏,垂首而立。 远处高高的金色龙榻上,坐着一个着明黄龙袍的人,一顶毓冕冠珠帘叮当,遮住了他大半张脸。 这大概就是几个月来,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皇喆现任的王,国号“天霖”,也是巫仙一生悲惨命运的开端和来福这半生坎坷的根源,生了他恨着他却又不舍得杀了他的,来福的亲生父亲——祝禾! 第106章 却见天霖王右手一抬,众位少年左侧的大臣中一人踏出,身着浅金色蟒袍,头戴一顶通天冠,冠有五枚东珠,料想必是位王子。 果不其然,那王子打扮的人手持玉笏跪拜,毕恭毕敬的回道:“启禀父王,今秋文试众卷由中书省批阅后呈上,左相田大人与儿臣等共同商议后初拟。此三子者,风格迥异,却各有神采飞扬,正是彰显我皇喆大国风范,国运昭彰。奈何其各领风骚,难分高下,是以儿臣特请父王圣裁!此乃三子五场比试考卷,请父王过目!”说着举起手中厚厚的一摞考卷,由何总管伸手接过。 天霖王再次一抬右手,那大臣队列中又有一人踏出,此人身长十尺,着一身漆黑战甲,如天神般威风凛凛的站在殿中,单膝跪地,一个行礼叩拜,整个大殿都似乎跟着震了三震,然后开口回答,声如洪钟:“启禀父王,今秋武试中佼佼者甚多,其中有一少年更是在最后的头甲之争中,以一人之力连挑其他九名竞争者,为当仁不让的头甲头名,其余二者亦难分伯仲,特请父王圣裁!” 龙榻之上的人淡定的开口道:“辛苦仁王、勇王了,且先退下吧!” “是!” “是!” 二人同时行礼起身。 天霖王细细看着那几份考卷,大殿之上静默异常,只有阵阵秋风吹过,带来阵阵凄清的风声。 半个时辰后,天霖王将手中考卷一放。 “此三子者,果真各有所长,不怪仁王难以裁断。以诗赋、书画、曲辞三门而言,三者功力相当,只是一者纤秾,彷如三月桃花春曲灼灼,又似四月原野新绿丛丛,姿容秀美却略失稳重;一者沉着,如海风明月共潮生,又似大河前横鸟自鸣,苍茫清静但略显呆板;唯一者冲淡而又高古,若有若无中若即若离,如真人般素手把芙蓉,虚步蹑太清,以弱冠之龄而有此修为实属难得。” “以天文卜算一门而言,高下易见,纤秾者灵巧多变,卜算之能令人叹为观止,其余二者俱略逊几分。” “最后的策论兵法,本王也小小的有些犯难,纤秾者意气风发,积极进取,其排兵布阵也精准狠辣,眼光独到;沉着者虽保守沉稳,但布阵大气纵横,乃有大将之风;冲淡者过于出世,略有些妇人之仁,就其施政策略方面而言略显稚嫩。” “因此,本王决定就以此两仪殿为题决出高下,以一炷香时间为限,三位将所悟所思以诗文呈现,如何?” 三个少年互相看了看,同时跪拜:“谨遵王上旨意。” 大殿中央的地上,有径约三丈的太极两仪图案。三张案榻搬来,绕着两仪依次排开,一白衫一黑衫一青衫少年同时坐定,三个矮几之上,一炷线香袅袅燃起,三个少年同时陷入了沉思。 那厢里,一红袍一锦袍和一赤膊少年站定。 “一人挑九人的少年是哪位?” 中间的锦袍少年一步跨上前,双手抱拳道:“草民努尔,拜见天霖王!” “哦?是你?” 天霖王饶有兴趣的打量着努尔,“观少年样貌,似非中原人士?” “回天霖王,草民来自金岚国的天山脚下,一介乡野村夫,不识礼仪,还望天霖王恕罪!” 说着将头深深的低下。 “少年所擅何种兵器?” “回天霖王,努尔所倚靠的只有这一双肉掌!” “嗯~~~,不错,少年天资聪颖,仅凭一张肉掌就能将十八般兵器尽皆斩落掌下,可谓天才,未来可期”,天霖王捋须感叹,言语中欣喜难掩。 “那这二位又擅长何种兵器?” 余下的两个少年互相看了一眼对方,红袍少年回道:“启禀天霖王,草民洪流,擅使刀剑”。 赤膊少年回道:“启禀天霖王,草民阿努达,擅使双锤!” “好!诸位少年英豪,本领出众,此乃我皇喆之福。但,凡有比赛必有输赢,二位就以所擅兵器一决胜负如何?当然,点到即止,若使对方见红挂彩者即判定为输,本王此法,可还公正!” “吾王英明!”两个少年异口同声! 两仪之上,两位英武少年站定,以此二人为中心,周围再次露出了一个长约三丈的空场,两仪边上,三位矮几上的少年正在奋笔疾书。 两个少年的兵器被送上了大殿,二人一左一右摆开了架势。 红衣少年一手握短刀一手执长剑,赤膊少年两手两只流星锤,二人围着中间的太极两仪开始不停的走步,试探。 突然,红衣少年率先发难,一柄长剑破空而过,激荡起剑气层层,正在专心疾书的青衣少年趴着的矮几“唰——”一下被剑气划过,留下了几道深深的剑气之痕,那少年仿若老僧入定般,充耳不闻,笔走龙蛇,剑风猎猎激荡起他的青衫袍袖,仿若谪仙,姿态潇洒。 赤膊少年力大无穷,虽身材高大却灵活异常,一双流星锤使得出神入化,竟将身前织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盾,将那一波波的剑气尽数格挡,剑气呼啸着飞向四面八方,在空旷的殿中“咻咻”湮灭。 试探已毕,两个少年开始了真刀真枪的比拼,金属碰撞的声音响彻了殿中。 “叮——” “咣当——” “兹拉——” “乒乒乓乓——” 两个少年拿出了看家本领,旋转跳跃二人闭着眼,火花四溅、剑气沸腾,虽都未伤及对方,但双方的气势却越发强烈了起来。 空场边上的三位少年此刻有如压阵的军师,在兵荒马乱之中依然稳坐中军帐,每个人的矮几上都横七竖八的劈着一道道横纵贯穿的伤痕,每个人的衣袍都在这一片凌厉剑风中欢快起舞,少年们不动如山,任尔东南西北风! 原来这就是皇喆的殿试啊? 一片凝肃的杀气之中,围观的文武百官和这主持殿试的天霖王均不约而同的开始紧张了起来,只除了一个人,就是那早早就锁定了胜局的天山小王子努尔,他一边悠哉游哉的看着曾经的两个手下败将斗得你死我活,一边看着那风暴之中已入禅定的安齐,嘴角撇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这皇喆多年积习果然未变,什么殿试?妒贤嫉能才是真吧?所以这群“英才”们不得不去自相残杀,不管是伤到了谁,对于皇喆的上位者而言,他们都乐见其成,最好是一网打尽吧? 努尔默默的撇了一眼那高坐龙榻的天霖王,却不期然的看见天霖王嘴角那一丝志得意满的冷笑,一闪而过。 第107章 两仪之内,金铁之声交闻,剑气游走纵横。 两仪之外,少年妙笔生花,衣袂随风飘动。 一副安静又暴烈的诡异画面,一场文武相和的殿试拼斗。 妙的是,少年们如同商量好了一般,武斗的少年罡风凛冽,却只伤到了周边案榻,没有伤到三位文试少年分毫;文试少年们自始至终奋笔疾书,任周身杀意弥漫,自巍然不动。 好定力! 努尔在一旁暗赞,顺便再次扭头望了一下远处龙榻上的天霖王。 天霖王此刻的面目却全数隐没在毓冕的珠帘之后,神色难辨。 一炷香时间将尽。 突然,一声尖利的摩擦声暴起,两仪之中有个什么东西“唰——”一下箭一般飞射了出来。 那粗壮如黑塔的勇王一步迈开,挡在龙榻前方的台阶之下,双手一撑,一声爆喝,如雄狮怒吼,内力刚猛,一只无形的手锁住了那径直飞过的“暗器”,“哐啷”一声,“暗器”掉落在地,是一柄刃尖弯弯的短刀,刀柄上镶着一枚硕大的红宝石。 “止——!”勇王一声高喝,大殿上的众人耳膜被震得一阵鼓疼,恰此时,线香燃尽。 满殿静默。 许久之后,那天霖王率先鼓掌。 “天佑我皇喆,遣众位少年天骄下凡临世,此乃皇喆之幸,更乃万民之福。” “天佑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台阶下一众大臣应声整齐跪倒,呼啦啦一片俯首称臣,场面一时颇有几分壮观。努尔一扯还在四处张望的安齐,将她一把扯跪在地,口唇不张却咬牙切齿的悄悄嘀咕着:“不要命了?” 安齐默然,她刚刚只是想找下来福,她更想问问,她这一甲之内的名次是否有他“相助”? 然而,自始至终,来福都没有出现。 高高在上的天霖王接着说道:“武试比拼结果已见分晓,洪壮士武器脱手,是阿努达壮士胜出,此二人分列榜眼和探花。至于这文试嘛……” 天霖王微一沉吟。 台下再次沉寂。 “一者作大赋以观之,排比恣意纵横,辞采华茂典雅,寡人观之直感相如再世,其势如排山倒海,尤一'明明其德,赫赫其功'最为点睛,为此篇之神。” “一者以排兵布阵观之,言辞机锋,恍恍然仿如鬼谷重生,又似苏张附体,审时度势之间,杀伐千里之外,其意新颖高妙,只是这杀伐之中隐含仙气,'蓬莱仙境长生梦,太液瑶台久治天',其意到底有些许悲凉。” “至于剩下的一名,中规中矩,四平八稳,不似前两者那般激进,稳健老成有余,但以此弱冠之龄来看,到底失了些少年朝气。” “既为殿试,如此美文只由寡人过目,怕是会让诸位大人心痒难耐吧?这样吧,古有子建七步成诗,二十多年前,我们这大陆上也出过一位惊才绝艳的'蛟龙子',七步以内也能口占一首,今日,寡人就附庸风雅一回,三位才子便以今日这太极宫中殿试为题,七步以内做七绝一首如何?也好让众位大人们猜测一下,这三者究竟出自谁的手笔?” “是……”大臣们低低应和着。 “嗯~,为何不见寿王?”天霖王似乎刚刚发现少了人,脸色颇为不悦的问着仁王,“寡人命他与你二人同守科场,他这些时日却是在摸鱼不成?” “回父王”,那仁王赶紧出列,一揖到底,脸色颇为惶恐,“这您可冤了十五弟了,十五弟一贯尽心尽责,日夜不休巡视考场,却不料在文试结束后感染了风寒病倒,儿臣与十三弟商量过后,准许他回自己府邸修养,父王若要怪罪,就请恕儿臣思虑不周之责。” 周围大臣们集体爆发出一阵低声感叹,仁王果然名不虚传,为人仁厚,兄友弟恭。众所周知,天霖王年轻时风流成性,是以子嗣众多,这仁勇寿三王俱是私生之子,苦捱多年,终于等到天霖王一句认祖归宗,但三人于王位争夺排序上却是无望了。许是同样的身世坎坷,彼此感同身受,这仁王丝毫不似其他王子那般,将毫无助力背景的兄弟视若草芥任意欺辱,反而一力承担照顾,尽力周旋,如此仁德之王若为王储才真是万民之福,特别是有现在这位太子比着,众位忧国忧民的老臣俱是一声摇头叹息,心里升起一阵阵惋惜。 天霖王却似听不到一般,大手一挥,吩咐着随侍一旁御林军统领王策,“去,将寿王请来,如此举国同庆的场合,他不来成何体统。” “是!”干练的统领一个跪拜,转身往殿外跑去。 “让诸位爱卿见笑了,是寡人教子无方,也打断了三位才子的思路,三位才子尽可慢慢构思,待寿王就位,三位才子再捻阄开始,何如?” 三人默默点头称是。 御林军的工作效率确实甚高,一炷香左右的时间,王策已经出现在了两仪殿门外,身后,两个士兵架着一个半死不活的病夫,那病夫虽然一步未自行,却耷拉着头,一时间,殿上药气弥漫,那寿王如肺痨之人一般,胸肺间咳喘不休,夹杂着阵阵哮鸣。 文武百官脸上皆现出丝丝不忍,同为私生之子,身世本已凄楚,而这寿王之母偏生又是一个南疆蛮荒之地的巫女,是以这寿王自幼便不被天霖王所喜,动辄得咎,众皆恻隐,却终是无可奈何。 安齐到底心软,眼睛的余光瞟了一眼被人搀扶到龙榻台阶下的来福。几日不见,他轻减了许多,一张瓜子脸越发尖削,脸色蜡黄,口唇却苍白,这情景,倒更像受了内伤。看来福如此情形,这些时日她对他的那些怨愤瞬间被刮到了九霄云外。 却见来福慢慢俯身叩拜,声音有气无力,上气不接下气,“儿臣无能,未完成父王嘱托,劳父王记挂,请恕儿臣失职之罪”,说完俯身磕头,一串长咳如奏鸣,安齐脸上不期然现出一丝不忍。 她并不知道,天霖王此刻眼神正撇过她,嘴角微微露出一丝冷笑,她更不知道,努尔此刻眼神儿也一直追着天霖王,看他目指安齐,心下一阵不妙之感。 “这只该死的老狐狸!”努尔在心里暗骂着。 第108章 那天霖王嘴角的异常不过一眨眼间,转瞬就恢复了以往的腔调: “吾儿受累,平身!只是这状元郎的产生乃国之盛事,吾儿不来共襄盛举,实乃平生大憾,故,寡人不顾你病体沉重将你请来,一同观瞻。” “谢父王隆恩”,少年抬起头,虽则脸色蜡黄,满脸病容,却是人人都能感受到的开心,众大臣再次在心里默默叹惋,这可怜见儿的孩子。 几个御林军兵士搀起病怏怏的来福,他目不斜视,眼光半点儿都没匀到安齐与努尔身上。 仿佛只是几个陌生的路人,只有目力一贯超群的努尔看透了这场戏的意图,他目带怜悯的看了安齐和远处的来福一眼,满心都是说不出来的滋味儿。 请君入瓮而已! 这俩倒霉孩子,怕是此刻都被这老狐狸算计了! 那方安齐的腰背挺直着,正在闭着眼睛全神贯注的构思着。 一个小小的玉托盘呈上,三个少年走上前去,一人拈起一个纸团,安齐打开,一个大大的“壹”跃入眼帘中。 安齐深吸一口气,大踏步走上前,一个长揖,面对那龙座之上的人和众百官,抬头挺胸,朗声道: “冯谖自知才疏学浅、年少轻狂,在诸位大人面前不敢妄称高才,得此一诗,当着王上与众位大人面前献丑一二。” 说着青衫少年一只脚踏出,一只普通的青布履脚跟慢慢着地,另一只脚也跟着缓缓落下。 两步。 “九霄清越宫门开”,三步。 “万霞为幛麒麟来”,四步。 “风云引动霹雳震”,五步。 “雨过虹晴天净白”,六步。 周围文武百官齐齐倒吸一口凉气,看不出来啊,这干瘦若此的少年竟然如此有胆魄,众人皆偷偷瞄着那台阶之上的龙座中人。 天霖王此刻脸色已是面沉如锅底,脸皮上肉眼可见的罩上了一层严霜。 完了,这家伙作什么死?努尔暗暗在心里哀嚎,师父啊,我怕是兜不住了。 谁能想到,平素挤兑他努尔如此在行的安齐,一旦见到来福被欺还是如此沉不住气? 大殿之上,一片死寂。 天霖王阴恻恻的笑声从嘴缝中挤了出来,“好,很好,非常好!” “大胆”,旁边的何总管仿佛得了什么指令一般,尖利的嗓音高起,如同一只被捏住了脖子的鸭,“你要造反吗?来啊,将这乱臣贼子抓起来,推出去,斩喽!” “嗯~~~?我说过要处决冯生了吗?”天霖王突然在一旁凉凉开了口。 “嘎~~~?”揣摩圣意几十年从未出错的何总管僵在了当场,“王上,您不是……?” “嗯~~~?” “是,是小人逾矩了,望王上责罚。” “无妨”,天霖王摆了摆手,“冯生,你很有胆色嘛,敢做如此大逆不道的诗句?难道就不怕寡人治罪于你?” “回王上”,安齐依然不卑不亢的解释道,视眼前刀斧加身如同无物,“安齐自问,此作无任何大逆不道之处,却不知为何引得王上雷霆大怒?” “第一句,写的是今日学生初见太极宫时的情景,在学生看来,这太极宫雄伟壮阔,仿若天宫大开,确属学生所思;第二句写的却是今年秋闱大比,据说,今年的考生人数与中举人数为历年之最,只因我王仁德,是以天降祥瑞,以万千霞光遣下麒麟来辅佐我王,此乃大吉大利之兆;后两句写的都是,今秋这帮少年人来日必将大展鸿图,好比麒麟穿行搅动风云,将皇喆声势壮大到如雷霆般让人不可逼视,将来我皇喆必如这青天一般,雨过天晴彩虹现,盛世太平万年长,此乃恭贺我王不拘一格降人才之功德无量,护佑皇喆国祚永绵,学生一片拳拳之心,还望王上明察。” 大殿之上依然一片沉寂,文武百官心里却集体竖起了大拇指,这少年,言辞如此犀利,好机锋!看起来黄瘦如干柴,远不及其余两位少年人气质出众、神采飞扬,这骨子里的胆识却是让人叹为观止! 天霖王突然仰头大笑了起来,“寡人在这王座上坐了近二十年,如冯生这般胆识的少年人却从未见过,好,当真是好得很哪!” 大殿中的阴霾突然一扫而空,风向急转,众人皆悄悄抹了一把前额渗出的汗,尤其是努尔,短短一刻钟,他的心却如那齐天大圣般,天上地下的翻滚了好几个筋斗云,此刻才终于落回了肚子中。 “凡一二句,列三四事,得五六言,省七八念,传九十人,百千惊雷,万亿之功”,天霖王捋须轻叹。 “凡万亿功,散百千人,得九十念,省七八年,度五六道,三四以行,一二之执”,安齐再次不卑不亢抱拳颔首回道。 天霖王沉吟半晌后,道:“下一位。” 下一位,乃是那白衣少年陆林,一首七彩斑斓的七绝将此刻两仪殿渲染得如同那梦中上林。再下一位,乃是黑衣少年宁岳,一首古朴的七绝隐含过秦之论,厚重浑雄。 几人命题作诗完毕,俱回到两仪中间,等候尘埃落定。 天霖王威严的声音响彻两仪殿中:“想必,各位此刻也知道,这三种风格分属于谁了吧?皇喆陆林,纤秾典雅相辉映,华丽之中包含气象万千;皇喆宁岳,沉着雄浑取其章,大气古朴又含蓄稳重;至于这玄漠冯谖,当真不负此谋士之名,冲淡自然中孕高古致和,这风格气派倒是让本王想起了二十多年前那才动五国的惊世神童'蛟龙子',后生可畏啊!” “那依各位爱卿所见,这状元之位当花落谁家才好?” 大殿之上,一片叽叽喳喳的议论声起,众皆七嘴八舌,难以裁断。 最后还是由老江湖的左相一步跨出,奏道:“此三子者果然各有千秋,臣等意见亦难以统一,因此还望陛下圣裁明断,臣等必誓死追随!” 天霖王沉吟半刻后,从何总管手里接过纸笔,龙飞凤舞的写了几个字儿之后,便将那纸递向旁边何总管。 何总管拱手接过,淡定的高声宣读: “天霖十八年,癸丑科考,一甲头名,状元,冯谖,授御史台察院监察御史之责;一甲二名,榜眼,陆林,授户部郎中之责;一甲三名,探花,宁岳,授大理寺大理丞之责。” 三人同时叩拜谢恩。 文武百官却尽皆哗然,头一次见这种刚考上状元就形同“流放”的授职,这少年的仕途,看来,注定前路凶险多艰哪,众人思及此,看着这新科状元的眼神里均不约而同的露出了一丝怜悯。 全殿中最淡定的,除安齐自己之外,唯有一人,那人就是此刻病歪歪的“病夫”来福。 第109章 午时刚过,一场原本风起云涌的殿试终于落下帷幕。 按礼制,一甲三人均要身披红花、跨马游街。 那榜眼陆林生得长身玉面,丰神俊朗,此刻红花一披,跨坐在一头白色的神骏之上,好一个玉如意般的翩翩佳公子。安齐回头看了看宁岳,又看了看自己,一个粗壮黧黑,沉默寡言,一个面色焦黄,瘦小羸弱,一路游街下来,那陆林身上被轩辕城中的少女们扔了满身的香花,而前方的她本人和后方看起来憨厚的宁岳却丝毫无人问津,颜值,果然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通行标准啊,安齐不自觉的有些想念起来福来了。 他今时已不同往日,怕是从她入轩辕城那日开始,她的行迹已经暴露在众人眼中——那些打算杀她的或是想要保护她的,自然也包括来福。 她这一路逃亡以来,人已谨慎许多,并不会轻易丢三落四,那日却平白丢失了最重要的路引,恰恰好又被他拾得? 好一出“恰到好处”的重逢啊! 可是,便是重逢又如何? 安齐跨在马上,轻轻颠簸,四周尽是艳羡的欢呼雀跃,她却感到无比的悲凉。 前路漆黑漫长,何处才是尽头? 而她已经走上了这条路,此生注定要这样活下去,以“冯谖”一介男人的身份。 一日跨马游街之后,安齐的马停在一处新府邸,那是身为皇喆文状元的最大福利——状元府,虽然她也只能在此停留三年。 安齐疲累之至,一日下来,她脸部的肌肉尽数笑僵了,她使劲揉了揉脸蛋,推开了安静的状元府。据说上一任状元一年多前就已成为户部尚书,搬出去另择府邸了,所以这状元府已经荒了一年有余,荒烟蔓草,覆满庭院,看来,这辈子就是跟荒院子有缘啊!安齐自嘲的摇了摇头,穿过那两人高的荒草丛,径直往院子后方主屋走去。 久未有人动过的房门,发出“吱——呀——”一声尖叫,像极了安齐家那曾经破败的大门,孤零零的安齐住在这荒凉的状元府中倒真是,般配得紧啊! 结果刚刚推开门,她就落入了一个怀抱。 安齐一惊,双手推拒,正欲高喊,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她头顶上传来: “是我!” 那熟悉的木香花的味道一阵阵传来,安齐干涸许久的泪腺突然丰润了起来。 是来福, 不,此刻他已认祖归宗,是皇喆正儿八经的寿王爷——祝灵。 安齐咬咬牙,还是推开了来福。 “寿王爷,您千金之躯深更半夜出现在微臣宅邸,怕是于礼不合,明早您还要上早朝,微臣就不挽留了”,说完,安齐往后退一步,行了一个标准的臣下跪安礼,头低垂着,她没有看见,来福眼中那难以掩饰的伤痛。 “我们……非要这样说话吗?”来福轻声问道。 “寿王爷,您希望微臣说什么呢?” “安齐,二小姐,你……能不能不要这样说话……” 来福的声音越发嘶哑,声音中满是痛苦。 “寿王爷,您乃帝王家的麒麟儿,安齐只是一介乡野村姑,我们之间本就有如云泥,即使偶尔有交集,那也只是,命运暂时的错乱”,安齐咬着牙,强迫着自己说出这些残忍的话,“最终,您的归宿在庙堂之高,而安齐此生,注定只是草芥,您有太多的秘密是我不了解,可能此生也注定无法了解的,迄今为止,我了解的你也只是我一厢情愿所想象出来的吧?” 安齐嘴角咧出一个凄然的惨笑,“王爷曾说,我不懂得看人,注定会吃人心的苦,可是,我现在却更希望,自己此生都不要读懂任何人,那样,我就不会觉得,我所付出的感情只是一场空了”,安齐的眼角两滴清泪滴下。 “安齐,十分感激寿王爷在此次大比中为安齐所做的一切,如您所愿,我选择了踏入皇喆这个泥潭,以一个男人的身份,此后,若我能从这泥潭中全身而退,顺利告老还乡的话,安齐愿在鲛城以一杯薄酒迎接寿王爷的光临。” 安齐说完,三个响头磕的嘣嘣响,三个响头,也是他们各自对自己选择做的交代,安齐的心一阵疼痛,眼前发黑,她使劲咬住了下唇,掐住了自己的手指,尽最大努力笔挺的跪着,眼中满是坚毅。 良久后,来福同样凄然的笑着,眼角泪光盈亮,“我一直就晓得,你眼中不揉沙子,此生最恨别人欺骗,我……我……,唉……”来福摇摇头,失魂落魄的往门外走去,脚步踉跄。 安齐晓得来福最喜欢装可怜,她上过无处次当,可是,最后,她依然还是忍不住心软。 “不可以,不可以再相信他,他的目的你永远不可能明白,不能再被他利用”,安齐一遍一遍的在心中对自己进行暗示。 “王爷,您,以后也不要再来了”,安齐咬咬牙,最终还是说出来了。 要断就断个干净吧! 前方的来福背对着她,满月的微光洒满他全身,她清楚的看到,他在发抖。 她从来没想到,他们的再会竟然是这样收场的,安齐长叹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咕咚——”一声巨响,院中一个人影倒地,满月的白光将他的轮廓清楚的描摹了出来,他蜷缩着,一动不动。 “来福?”安齐看到了昏倒在地的来福。 “不可以,不要被他骗了,他是装的”,安齐心里一个小人这么对她说着。 “不,万一他真的被伤了呢?今日大殿之上,他的脸色那般惨白,难道是真的?”安齐心里另一个小人在这么否定着。 她就那样静静看着院中趴在地上的人影,天人交战着。 一炷香时间过去了,那人依然一动不动,安齐也一动不动的跪着,维持着一开始的姿势。 又一炷香时间过去了,那人还是一动不动。 安齐颤颤巍巍站了起来,腿已跪的生疼,她踉踉跄跄的走了出去,抬头看看天空,月上中天,月亮又大又圆,好一个神日。 她认命的走到那人形身边,长叹一声,“你是不是知道我对你永远都狠不下心来,所以你才这样一次一次折磨于我?我啊,上辈子究竟欠了你多少情债啊?” 说着,她扶起了那已经趴在冰冷的石子路上的人,用尽九牛二虎之力将他扶了起来,来福的头软软的靠在安齐颈窝,呼出的气息,滚滚烫! 第110章 安齐用尽吃奶的力气将来福拖到了床边,也顾不上那床铺是否干净,就将他瘫放在了床上,脱掉了他的靴子。 借着月光,安齐看到了此刻来福的样子,他的双颊红彤彤的,如醉酒未醒,那颗艳红的蛊痧却越发红了起来,安齐将额头抵在来福额上,依然滚烫,他发烧了。 安齐正欲起身去烧点热水,突然一只滚烫的手紧紧抓住了她细细的手腕,来福烧的迷迷瞪瞪,却依然下意识的抓住眼前人,嘴里喃喃自语着:“安齐,安齐……”那是他最后的光和希望,他付出所有也不想失去的唯一的念想。 安齐的心瞬间软了,哪怕知道他只是一时软弱,又或者只是因为烧糊涂了,她也想相信,这片刻的温柔不是一场谎言。 于是她俯下身子,在他耳边轻轻哄着他:“我在,我一直都在,我不走,现在我只是想去给你烧点水,乖,好不好,乖……” 也许是她的抚慰终于起了点作用,来福那滚烫的手慢慢松开了,安齐把腕子慢慢掫了出来,往门外走去。借着月光,安齐看到自己左腕上肿胀出了三道指痕,失去意识的来福这一抓怕是用上了十成力。 安齐摇了摇头,去井边将水摇了出来,将就着从厨房掏了一口锅出来,又随手薅了几把枯草,点着了。折腾许久,终于烧了一锅开水,她气喘吁吁的端着一锅开水来到床边,伸手就开始扒来福的衣裤。 从十六岁到如今,他们裸裎相对也不止一次,但是在来福如此失去意识之时对他上下其手,安齐还是感到无比的,羞涩,好像一个登徒浪子,趁一个良家女子醉酒之后便借机轻薄一般,好生的,不要脸哪! 安齐的脸“腾——”一下熟透了,倒似比仍高烧的来福还要红几分,于是她闭上了眼,三下五除二的把来福扒了个干净,然后正欲准备给他擦身之时,来福突然双手将她手腕往里一抓,安齐一阵头晕,天旋地转之间,被来福扣住双手压在了身下。 罢了,他只是病了,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等到太阳升起,他们依然会桥归桥路归路,他依然会是那闲散王爷,而她注定因王的厌恶而仕途坎坷,更何况,她注定是颗灾星,他们的人生从此也许此后会渐行渐远,这一夜,也许就是上天的恩赐,安齐在心里偷偷的感激着上苍 等到太阳光直直晒到脸上之时,安齐才惊觉,她已经睡到了辰时。怀中抱着的,是依然还在沉睡的来福,只是他的气色已经恢复了正常,昨夜那仿佛被火灼烧般的皮肤热度已经降了下去,此刻正安静的蜷缩在安齐的颈旁,如一只乖巧的猫咪。 安齐与来福相识九年以来,从未见过他如此模样,印象中的来福总是如猫一般警戒的人,有时候困极了,他的眼睛也会如阿福那般闪出绿油油的暗光,有几次她很想看来福变“戏法”,就会趁他疲累之时故意恶作剧去吓他,来福却总是前一瞬还在瞌睡,后一瞬又变成那个仪态周正的好少年模样,从来没有让她看到他的颓态。那时候还没心没肺的她好生羡慕来福这种猫一般的睡眠,可是如今想来只觉得心酸,他这些年怕是从来没有睡过什么安稳觉吧?若不是这场突如其来的高烧,恐怕她此生都看不到他的脆弱和恐惧。 我们,都是被上天抛弃了的孩子。 上天会给你许多也许你不是那么想要的东西,却偏偏要拿走你最心爱的东西。 这便是代价,谁都逃不掉。 安齐默默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伸出手一根根的数着来福的睫毛。他有一双极其漂亮的猫眼儿,圆圆的如杏核般,看起来很是精灵,但总是难掩一股猫般的慵懒媚态,而一闭上,那双眼睛下又长又密的睫毛却如两个小扇子一般,黑翘翘的垂着。还有这通身的皮肤,像爹曾经收过的一套定窑白瓷,白润细腻微微泛出桃花粉,若他是个女人,不知道该多么妖孽? 思及此,她忽然静默了,来福的母亲——巫仙不就是这样一个命途多舛的可怜女人吗? 她无声的叹了一口气,年幼时,来福的话她此刻终于懂得了,自古红颜多薄命,那来福呢?他是否也是这样? 他身上有太多不可说的秘密,曾经她天真的以为,她不问,是因为那些她不必知道,可是,当她越了解来福,她才发现越看不透他,而那些曾经吸引她的神秘,现在在她眼里却生出了狰狞的触角,就像那日,看见获封寿王的他那一瞬间,她心里的信任打开了一条裂缝。 王爷昔日对她的规劝一语成谶。 真希望你能永远像现在这般信任于他。 可是,我真的能吗?我又能信任他到什么时候? 安齐双手伸出,将沉睡的来福紧搂在了怀里。 在安齐怀中,本来还在沉睡的来福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了,他悄悄睁了一下眼睛,又悄悄闭上了,嘴角微不可查的咧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就这样任由安齐使劲抱着他。 偶尔生个病,好像也不赖。 至于早朝嘛,反正他一介闲散王爷,太过醉心朝政反而会令他那多疑的父亲担心,还不如像现在这样,借由生病赖在安齐身边,或者说,要是能永远像现在这样赖在安齐身边,那该多好? 第111章 日上中天,一直在装睡的人终于醒过来了。脸皮一向比安齐还厚的来福难得的有几丝羞赧,如同将见公婆的新妇。 安齐默默无语的起身准备穿衣,却被来福从被窝伸出一只手强力的摁了回去。 来福一双黑亮亮的眼睛里满是无辜,他知道,安齐最无法抵抗这样子的他,不得不说,最了解安齐的一直是他。安齐无奈的长叹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对不起……”来福也闭上了眼睛,声音中满是无奈。 “你没有对不起我,你的人生中有太多放不下的人和事,而每一次,你都只是选择了对你来说最重要的罢了,这没什么”,安齐略顿了顿,将一只手扣在了眼睛上,“我们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那就只能这样走下去了。” “你还在怪我”,肯定的语气。 安齐依然默然。 “我并非有意欺瞒于你,皇喆的十五王子,听起来多么风光,可是,从小到大,没有人比我更痛恨这个身份,它就像个魔咒一般,将我的人生搅成一团乱麻”,他苦笑着摇了摇头。 “当年我流亡青阳,被抓回南疆之时,大长老告诉了我,当年的一些因缘,为了报仇,我选择了留在南疆,我本想在一切尘埃落定后就带你离开,可是我也知道,我的父亲一直在寻找我,迟早会找到我。” “我等了三年,始终未见我父亲动手,是我一时大意了,我还以为,这一次我能顺利逃过,没想到,他们却在那夜动了手,而且,来的人是我的师父,我就这样被他们抓了回来。” “我不是没有想过逃跑,也不是没有能力逃跑,可是,当你踏入皇喆国土的头一天,你的行踪便由他告诉了我。他十多年前就受了极重的内伤,从我成为灵童那时开始,他便一直在寻我,世上传闻灵童宝血可以生人肉死白骨,甚至使人长生不老,可实际上,灵童的血只是比寻常人更多了些难解的毒罢了。他用我的血治了三年伤,以为内伤好了以后,就打算杀了我。但实际上,他受了我的血,只是因为毒性蔓延盖过了内伤的加剧,让他以为自己得到了痊愈,在我走后,他的血毒沁入脏腑,伤势反而更加严重,所以他才拼了命的在整个天下撒网搜捕我,这一次,却是不敢杀我,只是用你来要挟我,用权势来笼络我。” “当年是他间接害死我母亲、害得我半世飘零,我恨他却又不能动手杀了他,为母亲和自己报仇,而且还做了他的走狗和药引,你的心里一定很是瞧不起我吧?” “可是我不后悔,我一直软弱逃避,最后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你跟着我,怕是会沦落到与我一样,满世界被追杀,所以,我依附他讨好他,成了寿王,我也知你定会对我失望之至,所以,我明知你在龙文寺却始终不敢去见你。” “所以,你在我离开那天偷走了我的路引?只是为了逼我和你一样,作出选择?”安齐冷冷问道。 “对不起……” “难道除了对不起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的了?” “对不起……” 安齐失望的闭上了眼睛,摇了摇头,一把挣开来福的手,起身穿衣,一双手颤抖不已。 身后来福幽幽叹着气,“我知你定会觉得这是我贪恋权势所想出的借口,我亦无话可说,现在的我不能告诉你这背后的原因,但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苦衷的……” “寿王爷”,安齐穿戴完毕,静静立在来福面前,突然一撩长衫,跪倒在床前,“昨夜您高烧不退,是微臣失仪,微臣向您保证,绝对不会有下一次了,王爷千金之躯,若长期出入微臣一介小小监察御史的府邸,怕于王爷清誉有损,还望王爷——” “我若不答应呢?” 安齐的话尚未说完,来福便冷冷打断了。 安齐抬头看着来福,来福坐起,定定望着安齐,眼神中满是倔强和坚毅。 “若我不允,你又待如何?”来福继续咄咄逼人。 “寿王殿下”,安齐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您又何苦为难微臣?” 来福也闭上了眼睛,一脸倦色,“你可知,我为何会病倒?” “这……微臣不知。” 总不会是为了我吧?安齐腹诽着。 “你猜对了,确实是为了你!” “你怎么?我……”安齐大惊,来福会读心术吗? “奇怪我怎么知道的是吗?你啊”,来福无奈的摇了摇头,“你可知御史台是什么地方?就算不是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那台院侍御史和殿中侍御史还有你们这察院监察御史们,哪有一个不是察言观色的高手?齐儿你如此喜怒形于色,如何让人放心得下?你虽不着一言,脸上却尽数写满了心思,那御史台不与他处相同,你可要万分小心啊……” “……是……”安齐低低应道。 “这样,也不枉我受这场伤了……” 安齐抬起了头,“受伤?” 安齐赶紧爬了起来,扒着来福赤裸的上身左右翻看,“伤哪儿了?伤得重不重?怎么伤的?” 来福嘴角噙着一丝贼笑,“刚刚不是还要跟我划清君臣界限吗?” “你别闹了”,安齐“啪”一掌拍在了他背上。 ““啊……””来福吃痛,万分夸张的捂着前心。 “怎……怎么了?你……你别吓我……”安齐赶紧扶住了来福,将他轻轻放倒,然后轻轻的将他被角掖好。 来福乖巧的像一只小猫,乌溜溜的一双大眼睛静静的看着她,眼神有如一只撒娇的黏人猫咪。 安齐轻柔的,一下下的,顺着他额前碎发。 “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有人想给你下毒,然后我帮你挡了而已,咳咳咳……”仿佛为了佐证一般,来福轻轻咳了一会儿。 “下毒?给我?”安齐睁大了眼睛,难道是那隐在幕后的神秘杀手? “你可还记得,最后的策论考试,考卷下发,你却睡着了?” 安齐点点头,“可是,我只迷糊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啊,而且考场之内除了考生并无其他人,而且考生们都不得离开自己的座位,难道……” 来福点点头,“是的,正是那巡考中的一人李元主簿,而你之所以睡着,也不仅仅因为累,而是因为中了迷香,只给你一个人用的迷香。” 第112章 “迷香?” “嗯,那像是来自西域的香,类似软筋散,王爷要在就好了,他可能会认得出。我发现异常后追出去,跟他过了几招”,来福有些恨恨的,“他的功法像是西域的毒砂掌,我一时不察,被他震伤了肺脉,然后中了毒”,说着咳咳两声。 “你不是中毒也没事儿吗?”安齐坐在旁边给他掖了掖被角。 来福哭笑不得,“二小姐啊,我中毒不会致命不代表我不会受伤啊?你真以为灵童就是金刚不坏之身啊?” “所以之后我开始咳血,仁王兄以为我连夜巡视得了伤寒,于是准了我的假,你放心,我在临走之前已经将你竹筒里的毒水全换成了干净的水,而且,在回龙观的西北角小耳房里,我发现了真正的李元主簿,只是发现他之时,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被人一剑封喉,那剑伤既快又薄,倒似是……”来福静静看着安齐。 “难道是……?”安齐震惊了。 “是的,很像鹿角剑留下的痕迹,所以,我趁人不备,将他喉处的伤痕又多划了几道,能瞒一时是一时吧。” “墨哥哥他究竟是……” “唉,这事儿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李元主簿虽然位卑人微,但到底是在大比期间丧了命,天霖王禁止声张,只命勇王兄私底下暗查,至于最后结果,现在依旧无人知晓。” “我只知道,有人要杀你,而且不止一伙,包括天霖王。那日在大殿之上,他杀机已现,找我前去只是为了确认你是否是他认为的那个人,很遗憾,他猜对了”,来福疲惫的闭上了眼睛,“所以我才在你游街回来之时守在这里,以防不测,没想到你却……” 来福唇角一丝苦笑闪过,握住了她的左手,那枚黑色的指环仍好好戴在中指上,“你没拿它对着我下手,其实我就很感激了”。 安齐一阵羞愧难当。 “对了,还有一件事”,安齐欲言又止,“我进一甲……” “那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似是知道安齐打算问什么,来福截断了她的话语,“一来,天霖王不可能信任我,二来,我名为王子,实则在皇喆从上到下没有半点儿人脉,所以我一直避嫌,除了帮二位王兄巡视考场外没有做过任何多余的事情。” “哦,这样啊”安齐松了一口气,隐隐的还有几许失落,她还以为…… “齐儿啊,多相信自己一些吧,你可是这大陆上赫赫有名的'蛟龙子'的爱徒,不入一甲怕才奇怪吧?王爷苦心教导你多年,你也要更加相信王爷才是。这些,都是你这些年寒窗苦读得来的”,来福柔声劝慰着她,顺手揉了揉她的额头的碎发。 “还有一件事,齐儿,你要记住”,来福突然换上了一副无比正色的表情,“这偌大的轩辕城,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不要相信,哪怕是努尔也不行,答应我,好吗?” 安齐重重点了点头,一个念头却浮出了脑海,我究竟又能信任你到几时呢? 休整半个月后,安齐走马上任。在入朝之时,她遇见了陆林和宁岳,以及半个多月未曾见过的努尔。 那日殿试,努尔早早锁定胜局,勇王爱之心切,正欲将其揽入自己武卫营麾下,却不料兵部尚书横插一杠,以兵部员外郎尚有空缺为名,欲将其招揽,双方争夺不休,特情天霖王裁断。 那天霖王不愧老狐狸之名,几句话就轻巧的将皮球踢到了努尔身边,美其名曰,交由新科状元自己决断。 然后新科状元沉吟半晌,选择了勇王的武卫营,理由是,他一介粗人只会舞刀弄枪,还是在军营里磨练一番,从底层做起,如此,方不负皇喆这番知遇之恩,一番马屁将天霖王拍得龙心大悦,当即允了。事后勇王拍着努尔大赞其有义气,没有看错人,只是不可避免的,这兵部尚书是要得罪一得罪的,而人尽皆知的是,兵部尚书乃是皇喆当朝太子的亲娘舅。 那红衣少年洪流入了兵部,阿努达却追着状元也投入了武卫营,理由是,草原上的汉子只追随强者,而他阿努达输给了努尔,从此便是努尔的小弟,于是这些时日,这耿直的汉子坐卧随行,将努尔堵的无处可去,但勇王殿下却很是高兴,一左一右两员大将收归麾下,武卫营如虎添翼,于是,在努尔他们赴任前的这些时日,武卫营中常常传出勇王那爽朗的大笑声。 文武一甲六人,各安其位,冬月初一这日,正式赴任。 努尔许久未见安齐,又碍于朝堂之上,众人皆长身玉立,他亦不敢造次。好不容易捱到了退朝之后,努尔目不斜视走过升龙御桥,一路派头十足的踱着方步迈出了朱雀门,一出朱雀门,他就迫不及待的找个地儿躲了起来,远远看着安齐一身绿色朝服映入眼帘,慢慢走近,快到他身边之时,他大手一伸,也将安齐拖进阙楼旁边的暗影之中。 “啧啧啧,师姐妹妹许久不见了,最近还好吗?”努尔一如往常的油腔滑调。 安齐见是他,白眼儿一翻,袍袖一甩就欲离开,“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师姐妹妹啊,你也太伤人心了……” “没事儿啊,那我走了”,安齐转身欲走。 “好好好,我说我说还不行吗?”努尔再次伸出双臂拦下了安齐,“我住在八条街上,与你的宅邸其实一街之隔,算背靠背,很近的。但是,最近真的不敢找你”,说着努尔抬头往外张望了一下,“我长话短说,有个二货黏上我了,我现在出入不甚方便,但是我们隔的不远,有空你可以来找我,还有就是,那帮人没有再行动吧?” 安齐点了点头。 “那我猜的没错,抓走来福小弟的是皇喆的人,而你逃往皇喆后也没有再遇追杀,这说明……” “杀手来自皇喆,目的是为将我引到某个地方置于某人管控之下,如无意外,那人是天霖王,你是否想说这个?”安齐冷静的替他续上了后半段话。 努尔颇为讶异的大张了嘴巴,半晌后,幽幽叹了一口气,“你自己知道就好,作为皇喆有史以来封得最为窝囊的状元,你也应该知道这天霖王居心不善,何况他将你调入御史台,唉,这几日我多方打听,只知这御史台水深得很,你一介弱女子又不会武功,千万要小心哪,以后有什么最新进展我会随时通知你的。” 安齐点点头,转身欲离开。 “……安齐……”努尔在她身后欲言又止,安齐回头看着他,眼神中颇有疑问,努尔接着道,“有句话我不知当不当讲,但是,你此来皇喆,不比赤霄之时,千万小心来福小弟,今日的他已经不是往日的他了。” 第113章 安齐一双黑瞳大过常人的眼睛直直的看着努尔,“你可是听说了些什么?” 努尔被这样的安齐盯着,心里一阵阵发毛,“前些日子,上任之前的一天,我曾经与勇王爷把酒言欢,酒过三巡后,他略有醉态,也将许多心里的愁闷说了出来。他说,他与仁王因为身份所限,今生恐都无法有大的作为,他掌管这武卫营已经是望到仕途顶端了,‘不像十五弟’。” “‘不像十五弟’?我颇为好奇,也就多问了几句,然后,勇王神神秘秘的告诉我,寿王他现在,似乎帮天霖王干着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天霖王对他颇为器重,似乎有意让他参与夺嫡,末了勇王还一再叮嘱我‘莫要外传’,我思前想后,觉得,还是应该知会你一声,你自己千万注意,万事小心。” 安齐定定的站了一会儿,抬起头来,又是一张面无表情的冷淡脸,漠然的朝努尔点了点头,“你自己也是,多加小心”,而后转身走出了那片阴影。 背后的努尔一阵恶寒,“这丫头,最近怎么了,怎么变得这么像王爷了?阴阳怪气的。” 努尔拍拍自己的脸,一转身,从另一个方向的阴影里消失了。 安齐慢慢踱着步,往自己的宅邸走去,一路上慢慢思考着什么。 半个月了,她趁这段时间找人将这状元府好好的修缮了一番,这修葺费用嘛,却是记在了她尚未去赴任的御史台头上。飘零许久,她终于凭借自己的力量有了一个暂时的安身之所。而来福,从那日开始,就如人间蒸发一般,再也没有踏足过这里。期间,她也曾有意无意路过寿王府,那寿王府一直是大门紧闭,倒似比她这冷清的状元府还要更加凄冷几分。 她猜测过,也许他公干去了,毕竟在这偌大的轩辕城,他们都是命如草芥的蝼蚁,而他们的头顶上,一把断头刀一直高悬,有双眼睛始终在盯着他们,逼得他们不得不小心小心再小心。 也许出于自尊,她没有将自己的“灾星前因”告诉来福,而她也终于体会到,来福昔日对她有所隐瞒的心情。 可是…… 安齐抬头看了看有些阴沉的天空,深秋时节,乌云盖顶,大雪将至了,她深吸了一口气,快步走了回去。 第二日早朝之后,她随着御史大夫等人绕过两仪殿的西侧,然后出西角门往北行,进入了一座小小的庭院,此即安齐以后安身立命的“衙门”——御史台,御史台的东侧,便是大名鼎鼎的中书省,其庭院阔达乃是御史台的三倍。在中书省和御史台对称的左边乃是门下省和弘文馆等官署。官署们背后乃是中朝宣正殿,官署们前面四十丈处有三门并排的宣正门,朱红色的宫墙高高拦起,将中朝隔成了一个硕大的庭院,安齐仰头看着那四四方方的天空,深深吸了一口气。 跟着御史大夫走进御史台后,安齐怔怔站住了。 这地方,似乎跟她想象中不怎么一样。皇喆虽不若青阳那般在乎礼仪规整,但是好歹一介王朝官署,也应是人人屏声静气,行走若飘才是。安齐刚刚站定,旁边一个搬着一摞文书都遮住脸面的人大喊着“借光借光借光……”呼啸而过,带起几张卷纸飞到了安齐脸上,安齐伸手一拿,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小楷,似是一纸诉状。 “苏侍御史,昨日泾河道的诉纸整理好了吗?” “钱侍御史,前日王别驾殿前失仪被检举之事处理的如何了?” “吴侍御史,大司马被弹劾之事可有写好奏报?” “陈侍御史,……” …………………… 安齐无比头大的看着眼前,嚯,这是菜市场吗?人人着急忙慌,似有虎追一般,小小的御史台里人声鼎沸,竟然比那昔日的鲛城街头还要热闹几分? “此处乃是殿院,右前方那处是台院,察院在这边,冯状元且随我来”,矮矮胖胖的御史大夫于大人一脸笑容,两片薄薄的嘴唇抿起,看起来,笑得颇为,凉薄。 看来这位大人平时也不擅长笑啊,安齐默默在心里下了判断,并作了一个揖,“于大人客气了,冯谖既入御史台,当与其他人一视同仁,状元一号属下愧不敢再称!” 于大人回头看着她,神色颇为难辨,但只一瞬,又换上了一副惯常的好不容易挤出的凉薄笑容,右手一让,“既如此,冯御史且随我来”,安齐伸手回礼,跟在于大人身后走去。 外人眼中神秘的御史台,可以弹劾百僚,可以鉴举不端,可以推鞠狱讼,可以廉察风俗,作为王上耳目,定是满目刑具镣铐、白骨森然,可是当安齐踏入如菜市场一般的殿台两院时,已很是震惊的晕了一晕。等跟着这位御史大夫于大人一路左扭右拐,穿过那已是枯叶满地的曲径通幽,到得一处只剩万年青的小小花园之后,一个如同书房一样的连廊房间出现在眼前,上面挂着牌匾: “察院”。 原来这就是令百官闻风丧胆的御史台察院,虽然从外面看,这里着实低调的与它的声名不符。灰扑扑的连廊及屋顶,棕褐色的长连廊柱子,看起来这年岁至少从皇喆建国起便有了吧?安齐抬头看了看不远处高耸的殿阁,廊檐飞起,高耸入云,一派金碧辉煌、气象万千,正午阳光照射之下,霞光万丈,仿若置身云霄,那眼前这灰扑扑的矮房,说是落入黄泉都不为过。 “冯御史,请”,那胖胖的御史大夫再次一伸手,安齐跟着他推开的两扇棕黑色的黑檀门跨了进去,两扇雕花黑檀“吱哟——”一声,仿佛许久未曾滴油润滑一般,房间里一股腐朽之气扑面而来。 “冯御史见谅,这察院人手本就不足,加上他们现在正在各地开展秋季廉察,是以这察院已是久无人气,冯御史初入察院,不妨先熟悉一下各道府案件卷宗以备来年春季风俗巡查如何?” “是,冯谖谨遵于大人安排”,安齐毕恭毕敬的见礼道,那于大人很是满意,捋着下巴那搓胡子点了点头,终于露出一个不算勉强的笑容。 “这察院目前还有一人留守,冯御史若有不懂之处,尽可以请教于他”,说着抬头看了看天,“这位大人家中有些急事,告假半日,瞅这时辰应该也快到了。” 正说着,一转头,“说曹操,曹操到,赵大人,快来见见今秋的新科状元,冯谖冯大人。” “是,于大人”,安齐一回头,愣住了。 第114章 安齐一看来人,愣住了。 对面那人一看安齐,同时愣住了。 于大人胖胖的熊掌伸出,“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嗯~~?你们认识?” 安齐与那人同时反应过来,摇了摇头,异口同声道,“不认得。” 御史大夫于大人狐疑地看了两人一眼,接着介绍道:“冯御史,这位是赵登赵侍御史大人,出身青阳鲛州府,原属于殿院,鉴于最近察院人才凋零,暂代察院监察之职。这位呢,是今秋的新科状元冯谖冯御史,出身玄漠渊川郡,年少有为,陛下亲赐监察御史之职,入主这察院,赵大人以后身上的担子可以轻些了,呵呵呵。” 胖胖的于大人笑着,顺便用胖胖的熊掌擦了一把脖子上的汗,“那二位大人先彼此熟悉下,如何?本官现下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 “恭送于大人”,新科状元赶忙一个送别礼,赵大人也跟着作了一个揖,目送着于大人胖胖的身躯从竹林深处穿行而出。 “敢问冯大人年方几何啊?”赵大人满脸含笑,低头作揖。 “下官不才,丙申年秋出生,如今虚长一十九年。”安齐含笑回礼道。 “哦~?冯大人出身玄漠,久闻这玄漠女子美貌冠绝诸国,想必冯大人早已婚配了吧?” “赵大人说笑了,下官家贫,家母早亡,只有一个老父尚需供养,岂有余力娶妻?” “哦~~?冯大人年轻有为,且仪表堂堂,更是这天下第一大国的新科状元郎,婚配之事岂有忧惧,冯大人实是说笑了。” “赵大人过奖了”,那新科状元不骄不躁,双手作揖,一个折腰,“下官年少轻狂,不敢在赵大人这等才高八斗之人面前卖弄,赵大人此言实是折煞下官了。” “呵呵呵,冯大人过谦了”,赵大人捻须长笑几声,接着话题一转,“对了,冯大人既能考取今秋状元郎,想必读过万卷书,才有这学富五车的满腹才学,那势必也是行过万里路了?不知冯大人可否去过我们青阳?” 那新科状元郎依然毕恭毕敬,“赵大人说笑了,下官一介寒苦书生,何尝有此荣幸得以周游列国?久违青阳国中曾有圣人至,乃是礼教大成之地,实乃我读书人等心念向往之所在,若有机缘,冯谖一定前去拜会。” “哦~~~”,赵大人捻须不语,“冯大人客气了,玄漠渊川郡乃是玄漠最为富庶的府郡,怕是我青阳诸多州府尚且不及,其郡中有象牙山、五色湖等诸多名胜所在,异日若去渊川郡怕还得劳烦冯大人带我等好生游览一番了。” “赵大人若不嫌我们这边地苦寒,下官自当向而导之,只是”,新科状元略一沉吟,眼神中略有迷惑,“这象牙山乃是濂川郡一景,这五色湖落在清川郡,此二景致一在我们渊川郡东南,一在我们渊川郡东北,彼此相隔均约千里,我们渊川郡自古便地处玄漠最西北的偏远地带,常年冰封雪飘,郡内只有一条黑色的渊川流过,因此一直被人戏称作‘黄泉郡’,赵大人莫不是记错了?” “哈哈哈哈哈,是是是,老夫这是上年纪了,一时糊涂,让冯状元见笑了”,赵大人一阵爽朗的大笑爆出,“来来来,不要久站在风口处了,冯大人随我来。” 安齐在身后默了一默,暗暗在心里擦了一把不存在的汗,往日里多亏了茗哥哥的嘴碎,安齐听多了他说起的家乡,天空总是阴沉沉的黑,一条了无生气的黑色渊川,还有那终年不生一物的苦寒,听得多了,安齐自然也能想象得到,王爷往年的生活究竟如何? 只是这赵登,安齐抬头看着前方他的背影,眼睛里寒光一闪,当真是冤家路窄啊,三年多未见,这人的疑心与阴险更胜从前了。安齐摸了摸脖子,抬头看了看天空,那把看不见的断头刀似乎更利了几分。 再次推开雕花大门,赵登带着安齐走到了里屋,那是一间如长廊一般的屋子,一排排的书架隔断,高及天顶,架子上一个个的暗格,里面密密麻麻塞满了一摞摞的纸卷。 “这些乃是今年以来皇喆各道呈报上来的民情诉状,皇喆地大物博,人口最为密集,冤情苦处也较他国为多,是以察院年年都要将这些诉状进行核查,并定期整理销毁,冯大人随我来”。 安齐点点头,左顾右盼着跟着走到了最里侧的一排架子上。 “这些是其余四国难断之案,你也知晓,虽则其他四国各有君主法度,但实际俱为我皇喆附庸,因此,各国也都留有我皇喆巡察使数名,这些乃是这些巡察使每月传回的简报,最南边的架子乃是赤霄使简报,旁边是青阳使的,这边是金岚使的,最北边这个架子是玄漠使的。” “察院监察御史共十名,其中四名御史与其余四国巡察使相互配合,做好一年的廉察风俗巡察,另有四名负责我皇喆东西南北各道府的监察巡视,最后两名负责整理案卷,对于结案呈报等进行汇总,察院此刻本就只有八名御史,现在俱在各地巡视中,所以只剩冯大人一人在,这整理汇总的工作有劳冯大人了,不出意外,腊月初八前这里都是需要整理出来的,冯大人可有难处?” 安齐看着那一排又一排顶天立地架子,结结实实咽了一口唾沫。 “若完不成的话,等待下官的可是……?”安齐用右手大拇指在脖子上比了一个刀划过的手势。 “这……”那赵登面露难色,“往年倒真无年前完不成这例行工作而因此获罪的,冯大人此言,老夫也甚难回答啊……” “那,赵大人可会负责教授下官如何规整理顺?” “这个嘛”,赵登依然面有为难,“若无御史大夫于大人手书,老夫我也不敢擅离职守啊……” “嗯~~,小人明白了,此分工乃是赵大人严格按照于大人授意而定,可是如此?”安齐不冷不热的发问。 “这……”赵大人不意竟被这少年噎住了,一时竟不敢回答,多年的宦海沉浮,他灵敏的直觉告诉他,这问题怎么回答都是送命题。 “老夫一切行事皆以于大人马首是瞻!”赵大人谨慎的回答道。 “赵大人不愧是一介骨气奇高、不坠青云之志的才子啊,难得啊难得”,安齐突然脱口而出,语气中满是阴阳怪气。 “你——”赵登愣住了。 第115章 “你究竟是何人?”赵登的脸色突然变了。 “赵大人你怎么了?”安齐关切的伸出手去,“下官可有说了什么吗?” 赵登抬头看着眼前瘦弱的少年,一双手瘦长如鸡爪般朝他伸过来,他往后退了一步,心里疑窦丛生。 “冯大人见谅,老夫身体微恙”,赵登黝黑的脸色现出一丝苍白,“只是老夫看着冯大人这音容形貌,心里总是想起一位故人,故而失态,让冯大人见笑了。” “哦~~?竟有如此巧合?那确是本官的荣幸?不知赵大人的这位故人如今何在?” “……我这位故人命途多舛,多年前就已亡故了,唉,当真也是可怜哪……”赵登叹着气摇了摇头。 “下官失仪,提起赵大人伤心事了,望赵大人恕罪则个”,安齐说着,双手在身前深深一揖,“逝者已矣,赵大人也勿太过伤心。” “唉,说起来,我与那故人之父尚有旧,是我没有照顾好她啊”,赵登说着,眼角挤出了几滴清泪,“老夫此生正直清白,自问不愧天地,那时候我人微言轻,只能听命行事,唉,没想到结果却害了她一命,老夫每每想到这里,都觉寝食难安,每年清明除日也就只好多烧点纸钱给她了。” 赵登的背略有些佝偻凄凉,看起来很是伤心遗憾,观此形貌,安齐在一旁不住的摇着头。 “唉,赵大人实乃有情有义之人啊,倒是与那……,唉,人言果不可尽信”,安齐欲言又止的摇了摇头,“今日下官一见赵大人,便知赵大人实乃谦谦君子,是下官误信他人,还望赵大人恕下官年轻浅薄、识人不清之罪。” 安齐说着,一个长揖到地,抬起头来,眼神中盛满诚恳。 “无妨无妨,冯大人年轻气盛,被人一时蒙蔽也是有的,只是老夫有些好奇,如老夫一般人微言轻之人,会被何人诋毁啊?” “这……赵大人就莫要追问了,下官这下才真是枉做小人了啊”,安齐说着摇摇头,右手食指直直朝向上方,“下官也只是听了一耳朵,说是御史台殿院有位赵大人,年轻有为,志大通天,本应是位列三公之人,只是德行有亏,当年在青阳时曾背主求荣,此等贰臣岂能重用?是以他来皇喆后只在这御史台做了一个小小的正七品侍御史,着实可惜啊!下官才疏学浅,初入朝堂,并不知晓其中关节,冲撞了赵大人,还望大人海涵。这满殿诉状,下官一定会拼尽所能在时限内整理完成,定不负大人重托的!”说着又是一个长揖在地。 “呵呵,冯大人客气了”,赵登慌不迭的扶起了安齐,“我朝能有冯大人如此风光霁月之臣,实乃皇喆之福啊,至于老夫,唉,老夫年岁已深,这半生来毁誉由人,一片丹心可昭日月,只是少有如冯大人这般通达之人理解啊,罢了,老夫拼着这一身骂名,也断不能让冯大人再步老夫后尘啊。” “如此,下官就在此先多谢赵大人理解了”,安齐再次长揖到地,嘴角绽出一丝冷笑。 再抬起头之时,脸上已是恢复了那清冷透彻的标准笑容,赵登满意的捋须点头,“那今日,先麻烦冯大人熟悉下这察风殿的卷宗如何?老夫这几日家中添一幼女,于大人甚为体恤,准许老夫先行片刻,那……” “下官不知赵大人府中喜事临门,恕罪恕罪,待小姐百日之时,下官定准时去恭贺小姐千秋。” “那,老夫在此就先行谢过冯大人了”,赵登说着,与安齐互相拜别,满面笑容的转身离开了。 只是走上那曲径通幽的竹林之后,赵登一张脸上挂着的笑容有如被水冲洗一般,消失了个干净,他回首望向身后竹林,眼神中闪过一丝乖戾,“哼!”嘴角一撇,冷哼一声,“竟然被你逃了?” 竹林那侧,安齐行礼望着赵登离开之后,挺直了腰背,嘴角同样绽出一丝冷笑,“狭路相逢勇者胜,我等着你!” 察风殿,顾名思义,廉察风俗之殿,里面的卷宗何止千万?一个月将其整理出来?哼,这是有多么迫不及待想要将她置于死地啊? 不过也好,这段时间珍贵异常。 安齐敛了神色,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快步走进了察风殿,回首关上了殿门。 大殿里,封闭许久的架子之间,沉灰起舞,虽说才近一年未整理,但这腐朽的味道却似已有上百年。安齐不动声色的走到了最后的架子旁,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抽出了青阳使架子上的一个纸卷。 “青阳岐王十一年,齐州府大旱,新增青苗税未收至半数,流民四起。……” 安齐叹口气,不是这个,又重新将这个卷起放回,又拿起旁边那卷。 “青阳岐王十一年,登州府大雪强震,……” 也不是,安齐又抽一卷。 “青阳岐王十一年,鲛州府珍珠岁贡盈余,……” 安齐默默的看着,用手摸了摸鲛州府三个字,然后轻叹了一口气,依然不是。 于是她挨个抽出挨个翻看,余州、资州、青州、营州、昭州…… 最后一卷,威州。 安齐深深吸了一口气,打开了卷宗。 “青阳岐王十一年,威州府旱涝均无,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安齐狐疑的合上了卷宗,怎么会? 她开始左右寻找,这些年曾经听王爷讲过不少皇喆的轶事,据说历年御史台卷宗整理归档之后,会一并调入史馆收藏,但,察院中还有一个小小的角落,封存着一些不能“上达天颜”又不便销毁的档案卷宗。 比如,青阳八年安齐曾经路过的死城威州府。 安齐那野兽般灵敏的神经再次上线,她确定,那些资料必定不可能被挪入史馆,而是被秘密封存在这察院某处。 她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安齐慢慢踱着步,一边随手从一个架子上抽出一个卷宗慢慢翻看,脑中一边如走马灯一般开始推算。 威州之事并非一朝一夕,也并非一城一郭,纵使有人只手遮天,总会有些会漏到这偌大的青阳的,一旦入了这御史台,势必先经过察院,察院的话,势必会…… 安齐突然抬起头,福至心灵。 第116章 这御史台院落并不大,分为两进,外面一进乃是台院和殿院,熙熙攘攘、人来人往,而两院的文书档案也常常是在十天左右便搬入察风殿堆叠。察院则占着一整个内院,除了察风殿便是一间小耳房,乃是十位监察御史日常办公所在,两进院落之间有一片密密麻麻的竹林相连,一直连到察风殿前的小小花园。 安齐初时只道那是为了迎合皇喆这太极宫的气派所做的雕饰,现在看来,怕是这竹林底下别有洞天。 安齐走出了门口,一圈一圈的围着圆形的小花坛转悠,又踏上石子路沿着蜿蜒的竹林小径往前走去。 冬月已至,万物萧瑟,只有这翠竹依然傲然挺立,翠绿依然,安齐来回看了许久,只见这竹林地宛然一体,并不似有地道之类存在,安齐看了许久,未果,又慢慢踱了回去。 她推开了察风殿旁边的耳房。 这耳房长宽均约三丈左右,大小与旁边的察风殿相比,尚不及其十一。耳房里是十张长桌和十条长凳,两两相对,井然有序的排开,那些桌凳上均落满了厚厚的灰土,显示此处久未有人踏足。 一目了然的小耳房,哪里像是有暗门的? 安齐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学着冯茗往日的样子,一点一点的敲击着四面的墙砖和地砖。 厚实的墙砖地砖发出沉闷的响声,似乎是在告诉安齐,你想多了。 看来,即使有暗门暗道,也还是在察风殿中。 安齐抬头看了看天空,找寻半天,已是日落西山,明天,继续吧! 安齐又恢复了那张面无表情的寡淡脸,沿着小径穿出,前院处,台院殿院已经是灯烛高照,依然热闹非常,安齐礼貌的与众侍御史点头示意打着招呼,快步走了出去。 第一天的察院工作,收获还算不少。 安齐打开冷清的状元府,一片漆黑。 也许是安老爷过世后养成的积习,她也早已习惯了自己打理自己的生活,于是这偌大的状元府里依然只有她自己在。 她也习惯了不点蜡烛不点灯,一个人在黑暗中穿行,曾经最怕的黑暗反而成了她最佳的保护色。 但是,今日她一推开卧室的门,却感到了一丝久违的,异常。 一丝血腥气如缕般渗出。 安齐从院子随手抽了一根柴棍儿,蹑手蹑脚的走进了卧室。 安齐卧室的床上,一个黑衣人静静仰躺着,惨白的脸色,嘴角挂着几丝血迹。 是来福。 安齐将柴棍儿一扔,摇了摇他。来福已然昏迷过去了。 安齐认命的叹了一口气,转身又去厨房里烧了一大锅开水,端着来到床边。来福依然没有醒来。 安齐慢慢解开来福的上衣,手掌触到来福的皮肤,又是火灼般的烧热。她轻轻的把来福的衣裤扒下,直到将他身子翻过来才发现,他的背上,有一道刀伤,从大椎一直劈到骶骨,伤口带着猩红色的皮肉翻出,如同一张噬人的大嘴般张着,安齐想到了那时老虎发福的母亲那致命伤,她的心跳一下子漏跳了几拍。 一张湿布,一锅血水。 安齐一宿没睡,为来福处理好了伤口,末了又把冯茗塞给她的金创药洒在了那深可见骨的刀伤之上,一直处在昏迷中的来福眉头微微蹙起,依旧没有醒来。安齐摸了摸他的额头,好在,那火烧一般的热度退下去了,安齐松了一口气。 卯时三刻,安齐擦了一把脸,就欲上朝。 一低头,来福无意识中抓住了她的手腕,力道之大让安齐几欲吃痛狂叫,然而她还是忍了下来,俯下身子,在来福额上印下一个唇印。 也许得了安齐这刻意的抚慰,来福手上的力道减轻了许多,嘴里依然在喃喃嘟囔着: “北斗,天罡,地煞……” 安齐的脑中突然劈下一个惊雷。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 她慢慢掰开了来福的手指,将他规规矩矩的摆正,给他掖好被角,又压上一床大被之后才轻手轻脚的走了出去,来福依然在昏迷中。 早朝过后,安齐强压着内心的激动,一路淡定的踱步走向察院,一路上遇见同僚若干,均礼仪良好的点头示意,待到又是只剩她一人之时,她依然不慌不忙的打开察风殿的大门,远远看去,好生一个淡定稳重的状元郎啊。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心里着的火有多旺,所以当她进入察风殿并落锁之后,终于恢复原本的样子,着急忙慌的跑向最后一排架子旁。 最后的一排架子被固定在了西墙之上,安齐仰头数了一下,确实,不多不少,三十六个搁架,三十六天罡,北斗之柄,冬日指北,摇光宫破军星君坐镇。 安齐闭上眼睛,开始演算。 整个御史台其实便是一个北斗七星阵。台院殿院居斗身,一处占天璇,一处占天玑,好个璇玑之阵。竹林则左起天枢右至天权,填满了整个斗身空场,一条曲径通幽,连接斗身与斗柄,长长的察风殿和耳房如同一条长廊,将玉衡、开阳、摇光相连接,耳房处为廉贞星君坐镇的玉衡宫,那么这最西墙,便是摇光宫所在。 三十六天罡既然全数堆集于此,那么说明,此处摇光宫依然埋有一个小小的天罡北斗阵,天罡之星,主宰生死,掌握阴阳,知其者生,昧其者亡,若是一步行差踏错,怕是暗门没找到,她安齐便会血溅当场,这御史台的设计者其心思之机巧,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安齐略一沉吟,此时乃是卯月,此日乃是寅日,此刻乃巳时,她将青阳折卷的最左下方的搁架拿开,闪出了辰位,此处也许便是天罡位,接着又拿梯子爬到金岚最上方,将未位打开,然后回到地面,深吸一口气,伸出手往辰位抓去。 那辰位的搁架里头,果然有一个小小的圆环把手,安齐使劲一拉,圆环发出一声轻微的“吱嘎”响声,只听得未位之上“吱扭吱扭”几声响,“嗖嗖”几声甩出几根羽箭,直直插到了对面的东墙之上。 安齐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好险,不过,这下子,好像真的找对了。 安齐再次爬到梯子上,往回一撤,将未位旁午位的卷宗全部抽出,果然看见一个与辰位相同的小圆环把手,安齐再次伸出手去使劲一拉,圆环“吱嘎”一声轻响。 未几,一阵轰隆隆的声响仿佛从地底升起,一瞬间,大地将陷,安齐在梯子上左摇右晃,最后被甩到了地上。 第117章 “地震了?”海边出生的安齐对于这种熟悉的地动异常敏感,当下,她再顾不得被甩到地上磕到的浑身生疼,连滚带爬的往门外跑去,打开门栓,一个猛扑,翻滚出了察风殿的大门。 安静的察院中只有她一人在,除了风声呼呼刮过枯枝,竟无半分异响? 安齐呆坐在地上,满目疑惑。 里面的震感如此强烈,为何一门之隔的院中毫无反应? 难道,真的找对了? 她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刚刚随着梯子跌落,她只顾逃命,略松这一口气的空当,她才感觉到浑身那骨头散架般的疼痛。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探头探脑的回到了察风殿的门口。 察风殿里,地动山摇已经停止,那仿佛从地底冒出的怨灵嘶吼声也已消失,安齐再次蹑手蹑脚走了进去,顺手又拴上了门闩,然后她顺着架子一路往西墙挪去,接着,瞪大了双眼,两只手同时捂住自己的嘴巴,终于没有惊呼出声。 西墙搁架的前方,原本浑然一体的地面上,出现了一个约三尺见方的方形“黑洞”,安齐走近一看,是个铁制的暗门,确是这里无疑。 只是这暗门没有锁眼儿暗扣,上面只是雕着一个太极图案,该如何打开呢?安齐蹲在前面左思右想。 又是术算吗? 可是只有一个太极,四象八卦俱不在,它要算的又是什么呢? 安齐伸出一只手去,戳戳左边戳出右边,两条太极鱼纹丝不动。 这铁门像是许久未曾打开过,铁锈爬满了整座暗门,星星点点的密布着,像是麻风病者脸上留下的后遗症。 她无奈的叹口气,看来,晚上还得跟来福商量才是,这麻子脸的暗门当真让人头疼啊。一边想着,她一边把双手扣在那太极之上,使劲一摁,借着力准备站起身来。 却不想那暗门右侧“吱吱吱吱”轻响着,慢慢往下沉去,安齐吓了一跳,一屁股坐在了暗门旁边。 暗门带着一股长久没有打开过的轴劲儿,吱吱呀呀的在安齐面前露出了真颜,暗门底下,是一个黑通通的地道,一阵阴风夹杂着一股腐烂的恶臭迎面扑出,安齐几欲作呕。 一刻钟后,那阵阵恶臭的风渐渐歇止,安齐打着火折子,将一根蜡烛放进了洞口,火苗欢快的跳着舞,想来这地底暂无太大危险。 安齐看着火苗燃了一刻钟后,又点着一根蜡烛,从那仅供一人通行的洞口往下走去,顺便将开始的那根蜡烛吹熄,放倒在洞口处,她轻轻回头看了一眼,心里暗暗祈祷,千万不要有任何状况发生,然后战战兢兢的一步一步踏了下去。 那长长的甬道仿似金鼻白毛老鼠精的无底洞,窄窄的台阶不知延伸到何处,安齐感觉自己走出了二里地,一抬头,那洞口已经仿似一轮月般,看起来远在天边了。 终于,安齐一脚踏下,踩实了地面,终于到了。 那蜡烛的火光闪闪烁烁的,将这安静到诡异的地下空间衬得更加隐秘。 安齐闭上眼睛,适应了一段时间后,将蜡烛举到身前,四处照了一圈,倒吸了一口凉气。 往日在赤霄之时,曾听王爷说过,各国虽国制不同,但于私刑暗探一途倒是殊途同归,比如他们玄漠有铁衣卫,专管收集臣民之言,若有不敬者立即投入铁衣营大牢,十八般酷刑轮番上;青阳也有八大军,其中的净卫军由内宦组成,所司亦类同;至于这皇喆,人人都道皇喆法度森严,一个御史台几百年来上监百官下察万民,几百年来无酷吏当道,无暗哨横行,其政之清明当胜过其余诸国,是以才能声势日壮,但王爷并不相信,“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光影相辅,光越明亮之处,影越浓暗,越是“清廉”在外,内里越有不可告之处,特别是这位“天霖王”在位这些年”,王爷当日提起此节的鄙视之情,安齐如今仍历历在目。如今,她更是不得不佩服王爷的先见之明。 眼前这小小的地下空间,分明就是一座私刑死牢。那阵阵恶臭分明就是从这里发出的。 那剥皮楦草的木床上黑迹斑斑,层层渲染如泼墨画卷;那梳洗凌迟的铁砧上皮肉森森,骨屑粼粼如萤火点缀;更不用说还有什么虎凳立枷、坠石钩索上腐肉点点,不知已经多少时日;盘头枷、木驴凳上皮毛堪堪,像是已经千年风化。 总之就是,好一副地狱景象。 安齐双手颤抖着,使劲咬着下唇,恰此时,她手中的蜡烛“呼啦”一下,灭了。 偌大的地底空间,仿佛有无数怨灵爬了出来,伸出那残缺不全的肢体向安齐走来。 安齐再顾不得其他,一声尖叫,扔了手中蜡烛,疯狂的往那月亮一般的亮点儿奔去,台阶上,她手脚并用着爬啊爬,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也能轻盈如猿,洞口就在眼前。 安齐一个蹿跳,狼狈的从那洞口中爬出,身后那洞口缓缓关闭,隔断了御史台光鲜背后的阴森真相,也隔断了安齐看到的噩梦。 安齐摸了一把额头,冷汗涔涔,塌透了她身后的雀鸟纹绣,青衫尽湿。 安齐在洞口前坐了许久许久,双股仍战战。最后她强撑着站了起来,扶起梯子爬上去拉了拉午位的圆环,又回去拉了拉辰位的圆环,之间那快消失的地砖从它前面的那快砖位底下缓缓爬出,复位,那青砖地面又恢复如初。 安齐将架子整理好,慢慢走出了察风殿。 门外,阳光正好,午时刚过。 待到日落时分,安齐回到家中,来福依然静静躺在被窝里。 气息平稳,却是睡着了。 安齐也不吵他,只在旁边点起一盏灯,慢慢翻看着一本史传。这本史传乃是几千年前一个名为太史公的人所作,他将这片大陆有史以来帝王将相、游侠谋士记录了一个遍,被后人夸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但那太史公本人也因过于直言不讳遭到了上位者恶毒的对待,“忠良自古多白骨,却见奸邪玉带钩”,“忠直”一词,究竟是褒义还是贬义呢?王爷往日曾这样感叹过,而今,安齐也终于明白了王爷往日之慨叹的无奈。 第118章 弦月初升之时,来福醒了过来,安齐举着灯照过来。 灯下看美人,美人颜色鲜,何况还是这么一个“睡美人”。 “睡美人”迷迷糊糊睁开眼,眼前是安齐那浅青色的床帏,还有举着灯的安齐那张放大的脸。 “来福,你醒了吗?”偌大的轩辕城里,怕只有安齐还一直这么称呼他吧?来福心里一阵暖暖的,张了张嘴,没有再说什么。 安齐似乎明白他的意思,赶忙从旁边端过水,扶着他,一点一点的,将水喂了过去。来福两个腮头红彤彤的,尚未清醒的脸上还挂着几许倦怠,最近怕是没有休息过吧?安齐心里不禁泛出一丝心酸。 “要吃点什么吗?我去给你做”,安齐转身欲走,来福一只手从被窝里伸出,抓住了她的腕端,将她扯回身边,“我不饿,陪我说会儿话吧?我已经有半个多月没有跟活人说过话了。” “来福,你……不要勉强自己”,安齐的声音涩涩的,不知该怎样安慰眼前的人。 来福苦笑着摇摇头,“我不勉强,杀人而已,从小到大,为了生存,我也杀过不少人,只不过现在是为了帮他铲除异己罢了”,来福张开双掌,低头轻叹,“我不是他的儿子,只是他的一把刀,我啊,是真的恨他,甚至恨到想要杀了他,要是他不存在这个世上就好了,可是,他,毕竟是我的父亲,如果没有他,我……我也不会存在于这个世上,只是……” “别去想那些了……”安齐拍了拍他的手臂,“……人生有太多无可奈何的时候,而我们,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 安齐的脸色似乎比来福还要苍白许多,来福静静的看了她一会儿,轻声问道: “齐儿,你……出什么事了吗?” 安齐摇摇头,那双格外大的黑色眼瞳有些涣散,“没什么,大概是白天有些吓到了吧?” 然后她就将今日发现的那个洞口之事捡了些重点说给来福听,来福的眉头紧紧的蹙了起来。 “照你这般说来,这御史台实际是我父……天霖王的暗桩是吗?他明明对你起了杀心,却为何又要将你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 安齐再次摇摇头,“我也不得而知呢?若要杀我,何须如此大费周章?而且在这御史台中,我还遇见了一个‘故人’,光这位‘故人’想要碾死我便如碾死一只蚂蚁一般容易了,我实在是不晓得这其中有何意图?更何况”,安齐抬头定定看着来福,“就像有人在刻意引导我发现这些一样。” “是谁?” “我不知道,或许这就是天意吧?也许是老天?但到底为了什么?以我的资质,尚难断定。” “不是的,我是问,‘故人’是谁?” “‘故人’?呵呵”,安齐一声冷笑,“也可以说是‘仇人’,其实你也认识的,是赵登。” “他?他怎么来青阳的?” “三年前秋闱大比之时他还在鲛城,靠这正经的科考怕是不大可能,但是,你忘了他是怎样出身的了吗?”安齐冷笑着。 来福默然,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当年二小姐如何被族人劫夺了家产,也没有人比他更早看清楚这赵登是何等样人,“应该是贾府尹吧?” “或者是贾太师。” “……齐儿啊”,来福静默良久后,长叹一声,“我不欲劝你放下过往,只是,当此之时,他位阶皆在你之上,况,他本就是个善于钻营之人,你此刻若与他硬碰硬,怕是,只会以卵击石,不若韬光隐晦,暂避锋芒。而且,你也怀疑过有人在刻意诱导你发现一些隐秘,那么,那个人难道不可能是他?你今日只道自己在察风殿中,可是你一介不会武功的文弱女子,即使有人从旁窥视,怕你也难以发现吧?” 安齐静默着,终是点了点头,“好,我不会轻举妄动,人不犯我,我必不犯人,可好?” 来福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眼神里满是忧虑。 “你说那察风殿的暗门里用的是天罡北斗阵?” 安齐点点头,“这还得多谢你,昨日,你说的梦话提醒了我。” “梦话?”来福有些懵,转瞬又开始苦笑,“天霖王这次指派我去暗杀的人有些棘手,他的护卫皆是江湖中人,如果单挑他们自然不是我的对手,可是,他们七个人却能组成一个天罡北斗阵,我赢的,很是吃力。” “所以你最近一直不眠不休的往回赶是吗?”安齐心疼的摸了摸来福的额头,“对不起,我非但不能帮你分担什么,还要让你为我担心……” 来福一把握住了她的手,“没关系,老爷将你托付给我时,我就发誓,此生要护你周全,再说,我们两个,还需要说什么对不起吗?” 安齐的脸红彤彤的低下了,任由来福调笑。 “对了,趁现在夜凉,要不要再去看看?”来福突然话锋一转,看来那个天罡北斗阵也是让他好奇的紧啊。 “现在?” “是啊,天亮以后说不定会横生枝节,不如夜探,如何?” “可是,你还没有吃饭……” 来福哭笑不得的敲了一下安齐的额头,“我的二小姐,咱们抓上两个冷馒头不就行了?” 说着来福一掀被窝,赤裸着身体大摇大摆的走下床,在旁边的衣橱里一阵掏摸,又摸出一身黑色夜行衣,安齐无语的看着他如入无人之境,想着,是不是应该加个门禁了?这小子也太把这儿当家了吧? 来福穿戴完毕,一挥手扔给安齐一身黑衣,“换下来吧,冯御史大人,咱们这次可是去做贼的”,来福一阵贼笑,安齐摇了摇头。 子夜时分,一个黑影驮着另一个黑影,如闪电般划过御史台那高高的院墙,来到了察风殿的门口,然后,悄无声息的,推门进入。 “是这里吗?”来福悄声问道。 安齐点点头,伸手便欲去碰辰位,来福拉住了他的手臂。 “此时为子时,应该去找子位和辰位,逆回卯位。” 安齐点点头,两人分别找到了准确位置,拉开了圆环,那青砖地面果然又轰隆隆的打开,露出了那黑乎乎的铁锈太极门。 来福用眼神示意,安齐点点头,双手扣在上面使劲一摁,那门再次轰隆隆的打开来。 来福掏出火折子,将安齐背上的包袱掏出,里面有个小小的煤油灯,来福点上了灯,握着安齐的手,一步一步走下了台阶。 那地底牢狱依然是恶臭扑鼻,来福高举着灯,往前探照着。 “这是……?” 当此之时,“轰隆”一声巨响,安齐与来福同时回头,那太极门,关闭了。 第119章 大门“轰隆”关闭,安齐的心脏“扑通扑通”一阵狂跳,黑暗中一只手伸过来紧紧握住了她的左手,“别担心,我在。” 点点昏黄微光如豆,映着来福的脸,高挺的鼻梁和长长的睫毛映在阴影里。 安齐看着他的侧脸,狂跳的心莫名的沉了下来,然后借着微光,她转头看向前方, “怎么会这样……” 来福的眉头蹙起,一双漆黑的眼中精光毕露。 眼前,是一片没有任何东西存在的空地,真的是,空空如也。 安齐愣了。 “今天下午明明有很多刑具在的,而且,像梳洗砧床这样大的刑具根本没有办法拆走,这是怎么回事儿……” 安齐喃喃自语着,眼中满是不解。 来福右手再次使劲握住了她的左手,“跟紧我,这里可能有机关。” “机关?” “嗯,你闻闻看,这里腐臭味儿仍浓烈,而味源却为何凭空消失?你酉时回家,我们子时夜探,中间隔了两个时辰之久,如果有人要转移它们也不是没有可能。但联系此处阵法诡异,说是有机关暗藏,可能性却更大,包括现在”,来福抬头望望关闭的铁门,“人为还是机关触发尚难断定,一切小心为上。“ 安齐点点头,紧紧握住来福的手,踩在他的脚步后跟了过去。 来福走得是北斗阵的基本步法,察风殿西墙之上摇光坐镇,那此处地宫想必与摇光相首尾,必是从摇光逆行回天枢,只是中间到底踏几步,安齐却是颇为头疼。 这这么想着时,来福俯在她耳边低声耳语,“到我背上来,抓紧了”,安齐闻言,如蒙大赦,赶紧趴回来福背上。缺见来福不慌不忙,往左前方跨了一大步,约三尺长,接着又从此处往右前方迈了一小步,约二尺左右,接着往前方又迈了约三尺的一步,接着往右跨出三尺,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一个腾空起身,往前方跃了六七尺远,落在天璇之处。只见他一只右脚堪堪落地,前面不远的山墙处突然如冒出了一簇簇“稻草”一般的东西。 “不好”,来福一声低吼,一个云踪步翻转,轻飘飘的往后飞去,面前,那一簇簇从墙里冒出的“稻草”突然往外激射而出,竟然是一面密密麻麻的“箭墙”,如急雨一般朝他们喷射而来。来福左手执灯又背着安齐,是以不敢恋战,爆喝一声,在他们二人周身形成了一道无色的屏障,竟然是“泡影”? 只见“箭雨”绵绵密密扎在泡影之上,却不落下,眨眼间就将个小小的“气泡”扎成了刺猬。来福额角渗出了点点汗水,看起来颇有些吃力,好在那阵“箭雨”及时止歇了。 “破!” 来福又一声爆喝,“泡影”炸开,箭簇往四处飞射,又一一落地。 安齐拿袖子拭了一下来福额头的冷汗,“王爷将'泡影'传给你了?” “嗯”,来福点点头,左手的煤油灯依然纹丝不动的举着,“只是没想到施展出来竟如此耗费内力,王爷他,当真不是凡夫俗子啊。” 接着眉头再次蹙起,“竟然不是天罡北斗阵?” 来福说着默默闭上了眼睛,开始继续推算,安齐静静伏在他背上,大气不出。 约一盏茶左右的时间,来福再次睁开眼,往左前侧迈了约三尺,又往左前侧迈了约三尺,安齐瞧着,竟像是在走出一个圆形,果不其然,三次以后,他们平安走到了那墙的左侧,而后来福又一个轻飘飘的后退,退到了那片空场最中央。 “这是,天门八卦阵?”安齐低声问道,来福点点头,眼睛警惕的巡视着四周,然后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处,又是约一盏茶的时间。 而后来福谨慎的一个后退,飘向右后方,此处休门。 以生门入,经伤门、杜门、景门而返中宫,再回休门而经开门、惊门,最后入死门,小小的一座地宫中竟然藏着如此凶险的鬼遁之阵,来福心里隐隐泛出些许不详之感。 “齐儿说得对,真像是有人在刻意引导我们前来发现一般,不,是将我二人一并引来此处除掉”,来福一边想着,一边三尺又三尺迈过,再往左前方三尺处,便又是方才来福落脚之处,也是这鬼遁的死门。 来福喉结一动,显是颇为紧张,这一步跨出,也许仍然还是死地,他可以一次次尝试,但不能将安齐与他一同置于险地,也许,这就是摆这个阵的人想要看到的,让他们活活耗尽精力而亡。 来福轻叹一口气,“罢了,不如拼一把”,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了一个东西,一步跨出的同时将它扔了出去。 只听得“轰隆”一声巨响,地动山摇,仿佛那日安齐听到的那样,好像无数怨灵从地底嘶吼着喷薄而出一般,恐怖又凄厉的惨叫声从地底狂啸着钻了出来,安齐一阵目眩心惊,紧紧闭上了眼睛。 来福背着她一阵腾挪,回到了原处,前方,硝烟弥漫,来福和安齐俱被呛得一阵猛咳。 “努尔的火器果然是一等一的好用啊”,来福唇边绽出一丝得意的笑,“此处果然够结实,用雷震这种火力相当的小火器刚刚好。” 安齐伏在来福背上一阵无语摇头,“万毒门的唐五爷要是知道他的心血被你们这帮小子这么糟蹋,怕是迟早会来抓走你们好生'问候'……” “怕什么,横竖那是努尔的师父又不是我师父,他处置得着我吗?”来福坏笑道,笑容里还带着一丝侥幸,“不过幸好,我们找到了,喏~~” 安齐抬起头看着前方,烟火气渐渐散去,那瘆人心肺的嘶吼也渐渐低了下去,前方的墙上,有一个大洞,大洞里面,一片漆黑。 “齐儿你昨日应当是侥幸触发了什么机关,所以才看到那些不该看到的东西了吧?”来福抬头努了努嘴。 “可是昨日与今日并无异常啊,难道是,时间?”安齐惊呼。 “齐儿你变聪明了哦,不错,就是时间,午时三刻,应该是人遁发动之时,你误打误撞,敲开了那处,你所看到的,其实是那里”,来福背着他来到那黑漆漆的洞口前,手一指,在黑漆漆的洞口下面,还有一层更深的洞。 第120章 黑漆漆的洞口里面,一股阴风携卷着安齐已经熟悉了的恶臭扑面而来,来福往旁边一撤,静静等了许久。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等待的时候安齐问道。 “第一次暗器射过来时,我用内力抵抗许久,那些暗箭似不是平射而来,箭尾带风,劲道十足,所以我猜测,这墙里有夹层,只是没有想到,竟然是从下方射出?不知道这是出自谁的手笔?”来福的眼睛里带着几许好奇。 一炷香左右的时间后,恶臭之气变得稀薄了许多,来福将背上的安齐紧了紧,握好左手的油灯,如一片羽毛一般飘了下去。 那空空的地宫下面是一个更大的地宫,高约二十丈左右。来福带着安齐落下后,眼前正对着的便是那墨迹斑斑剥皮床,旁边一把二身锯如鬼齿差互,狞笑般将二人望着,安齐下意识闭上了眼睛,双手使劲抓住了来福的前襟。 来福安抚的拍了拍她的手,“齐儿不怕,纵有冤魂不散,怕是此刻也被我们尽数放跑了,况,冤有头债有主,既然他们指引我们找到此处,那我们就尽力帮他们找出冤债之人如何?” 安齐默默点了点头,从来福身上爬下。 来福将油灯往前举了举,那日所见的刑具森然林立,在昏黄的煤油灯下反射出幽幽寒光。 来福默默伸出右手,捂住了旁边安齐的眼睛,“这尽是些不祥之物,齐儿你不必多看。” 安齐点了点头,就这样跟着来福一步步往前走去。 这地宫宽阔异常,来福松开了手,又自然而然的牵起了安齐的左手。安齐的左手掌中汗涔涔的,轻颤不已。来福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将她的手握得更紧了。 一路前行。 二人的左手边是一溜儿大牢,里面也是镣铐琳琅,血锈满布。右手边则刑具罗列排布,一眼望不到前边,从上古至今所见所闻刑具俱陈列于此,中间只有一条窄窄的通道可供人行走。越往里走去,腥臭越发浓重,一条长长的走廊,仿似将二人引入无间地狱,阴风飒飒,腥雾漫漫,寒气沁骨透,沉沦天不救,耳畔无闻尘世声,眼前唯见冤魂行,一望高低无景色,相看左右尽虐亡,来福摇了摇头,拖着安齐大步往更深的黑暗处走去。 此处刑具陈列之足、血腥之浓昭示着曾经这暗牢中的私刑之惨、杀孽之重,来福低头看了下脚底,感觉自己此刻就像行走在一片黏腻的血海中,脚下仿佛踏着无数枯骨,饶是他这些年来手上已沾满血腥,也未曾真正见过这般人间炼狱,来福闭上了眼睛,不敢再想象下去。 安齐眼前的那只手的手心中渗出了一丝丝薄汗,她伸出双手握住了它,冰凉彻骨。 二人就这样一路无话,顺着幽暗的走廊一路走去,最后抵达一处台阶前。 “咦?”来福低呼一声,“竟然是环形的?” 他拿开了放在安齐眼前的手,安齐慢慢睁开眼,眼前不是她那日逃命的台阶又是什么?只是这台阶此刻如钢钉般砸入漆黑一片的天顶中,看不见那如月亮般遥远的太极门。 “这是暗牢,一路行来,并未发现有什么暗格,藏着什么私密档案”,来福看着安齐,颇有几分无奈,“王爷毕竟也是听说,这种东西留着只是祸患,怕早已销毁了吧?何况就算没销毁,也许也不存在此处也未可知?” “不会的,我相信王爷,他既然说有那就一定有”,安齐非常笃定的回望着来福答道。 “……你很信任王爷……”良久后,来福幽幽叹出一口气,“可是你对他了解又有几分……” “……我不知道,但是,在这种事情上,王爷不会骗我……” 安齐一张小脸上写满了倔强,来福再次无奈的摇了摇头,“好吧,我们再仔细搜查一遍,若感到害怕,就闭上眼睛”,来福温柔的摸了摸少女的头。 安齐点点头,牵起来福的手再次往前行去。 又走上了那道长廊,来福感觉到自己的右手传来了阵阵轻颤,那瘦小的女子在强撑着胆怯往前走着,不再回头,来福在她身后看着她瘦弱的背影,突然觉得,他们之间有了距离,而且,似乎那距离会越拉越大,来福甩甩头,大步走上前,与她并肩而行。 安齐似并未注意到来福的异常,在一个巨大的滚油铁锅前,她突然站住了。 “发现什么了?” 安齐颤颤巍巍伸出右手,指着眼前的铁镬,代替了回答。 “怎么了吗?” “来……来福,那……那个好……好像才……才添……添了油……”安齐的牙花子打着颤,勉强挤出来了一句话。 “你是说,这里还有其他的'人'?或者是,'鬼'?”来福试探的问道,安齐一阵尖叫,扑到了他怀中,瑟瑟发抖,“刚……刚才,这……这里是……冷……的……”,安齐继续结巴中。 来福突然有了兴致,他一手搂着怀中的安齐,一边慢慢挪到了铁镬旁,安齐依然紧紧把头埋在他怀里,大气儿不敢喘。 来福伸出手到铁镬上面,脸色接着变得有些阴沉,安齐的直觉还是那么灵敏,这铁镬中的油微微有些温热,看起来加热了还不足半盏茶时间,会是谁呢? 难道, 真的有鬼? 此处不比赤霄,可以随意驱尸招灵,但即便用南疆的巫蛊之术驱使灵体,也不可能这么短的时间内温热一大锅油而不被任何人发现,何况,灵体都极阴,最怕火引之类的东西,若非灵体,那就是,这里另有机关? 来福心下有了计较,拉着安齐快速往前走去,用了近一炷香的时间他们再次走到了那盛着油的铁镬前,来福再次伸手在上面,果然,温度又比方才热了几分,来福的脸色突然变得有些苍白,低头看着安齐说,“齐儿,不管你愿不愿意,那些东西找不找得到,一炷香时间内我们必须离开,否则我们会在这里被活活烤死的。” 安齐大睁着眼睛,“你发现机关了?” 第121章 来福点点头,“没时间解释了,快趴到我背上,我们走!” 来福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命令道,鬼使神差的,安齐顺从的听了他的话,趴在他背上。来福一个轻巧的腾空,从方才炸出的洞口中跳了出去,举着油灯,直奔已关闭的太极门而去。 “拿着,抓紧我”,到得太极门下方之时,来福仰头看着那严丝合缝的铁锈门,一伸手将油灯交给了安齐,他则头也不回的伸出双臂,直直撑向上方。 “喝——”来福一声怒吼,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往上顶去,那扇门依然是铁将军把门,纹丝不动,借着昏黄的灯光,安齐抬头看了看来福,却见他双唇紧紧抿成一条线,颈项上青筋暴突,显是已非常吃力。 “呼——不行”,来福吐出一口气,摇了摇头,“不是这样打开的。”接着他反手开始将铁门往下扣,铁门依然故我。 他回头望向身后,不远处的大洞中,“咕嘟咕嘟……”的声音远远传来,饶是安齐半点内力没有的,也知道再不打开事情会有多不妙。 “要不,再用雷震?”安齐怯怯的开口询问着来福的意见。 来福满脸严肃的摇了摇头,“我也曾想过,但,不知道这机关内部还套着什么机关,贸贸然用雷震的话,恐怕非但打不开门,还会……” 安齐默然了,将头紧紧贴在来福的脖颈处。 来福心里也冒出了一丝丝绝望,真的,到此为止了吗? 那滚油开始沸腾,“咕嘟”之声越发浓密,听起来,就像一条潜伏在暗处的蛇,准备伺机而动。 “那些油,不会喷出来吧?我们这边隔着那边还有十几丈,应该不……” “呲——”一声巨响,打断了安齐的喃喃自语,一泡滚油如弹弓飞射,笔直的飞落在他们身下的最后一层台阶上,烧得那台阶一阵惨叫,原来这台阶竟是铁制的? 安齐咽了口唾沫,终于明白来福刚才所言何意。 “这可如何是好?”安齐心里很是慌乱,面目上却依然淡定,只是上齿紧紧咬住了下唇,一言不敢发,来福此刻正在想办法,她不能给他扯后腿,何况,这件事,本就是她引出来的。 “啪——呲——”又一发滚油弹落在他们身下台阶,而且又上了一层。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一炷香怕是已过大半,二人一筹莫展,只能看着台阶之下,滚油如弹飞射而来,避无可避,这机关的设计者端的好计策啊。 “啪——兹拉——”一个巨大的滚油弹落在来福脚下的台阶,滚油弹越弹射越快,而且弹体越来越大,下一发,怕是就会瞄准他们二人,将他二人活活烤成两团烟了吧? 正当此时,铁门突然“咔嗒”一声轻响,来福大喜,伸出双臂往下一拉,太极门果然松动了,他不再犹豫,再次爆喝一声,使劲将铁门拉开,不远处,一颗比之前十几发都硕大的滚油弹裹挟着风声呼啸而来,来福一回头,一个猛蹿。 “啪——兹兹兹——”之声不绝于耳,那台阶仿佛都被滚油腐蚀殆尽了一般,太极门旁,来福背着安齐躺倒在地,将将躲过这发袭击。 怪不得那门上的锈迹如此诡异,如麻点密布,却原来是这个原因?劫后余生的安齐看着那太极门再次缓缓关闭,心里浮现的却是这些有的没的。 来福大口喘着气,感受着擂鼓一般的心跳,太极门下,那油泼之声渐渐消退,一盏茶后,竟然半点声音都闻不到了。 于是他坐起身来,吹熄了油灯,朝着察风殿门口的方向,规规矩矩的行了一个三跪九叩的大礼。 安齐在旁边怔怔的看着,“怎么了?” 来福一个噤声的动作,“回去再说。” 安齐点点头,爬上来福的背,两人再次鬼鬼祟祟打开了殿门溜了出去,这一夜惊魂,却用了不到两个时辰,此刻,寅时初刻,暗夜如墨。 察院门口的竹林簌簌,三个人影如薄雾般突然冒出,目视着落荒而逃的两人,其中一人一身衣袍如麻袋一般,将自己从头到脚都裹在一件黑布中,不是那鬼目宗的打扮又是谁? 身后跟着两个同样的着黑色夜行衣的人,俱是黑纱覆面,左边的黑衣人一抱拳,“宗主,是否需要追击。” “不必”,那黑布套中人简洁的回答,声音瓮声瓮气,“上峰没这么要求,不过”,那声音顿了一顿,“去查查是谁坏我的事”,那声音恨恨的说道。 “是!”身后两个黑衣人干脆的回答道,接着如两条黑色闪电般消失无踪,那黑布套中人又慢慢隐入了薄雾中。 一切只在转瞬间,安静的,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来福背着安齐一路狂奔,仿佛身后有千军万马在追击一般,到了状元府中,来福一个轻巧的纵起,越过墙头,直奔卧室,将安齐放下后,右手一挥,掌风带上了房门,接着又把桌椅一个个拖过,紧紧挤在了门前,安齐依然大气不敢出,看着来福神经兮兮的来回倒腾。 忙完这些后,来福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额间已是密密麻麻一层薄汗,他大口喘着气,用衣袖擦了一把。 安齐静静的从旁边拖过茶壶,斟满一杯凉透了的茶水,递给了来福,来福仰头一干而尽。 “对不起,我失态了”,来福慢慢平复了下来,只是胸腔里的一颗心仍在剧烈跳动着。 “嗯~~~,没事儿”,安齐一屁股坐在来福身边,把头靠在他肩上,“我知道你一定是发现了什么,又不能当场告诉我的,只是,我们这一场找寻,终究还是徒劳。” “不,不算徒劳”,来福摇摇头,“最起码,我可以很肯定,王爷所言确实非虚。” “……王爷本来就没有骗我们的必要啊?”安齐依然没有明白。 “不,不是这样的”,来福摇摇头,“王爷想要知道的,跟你想要知道的,并不完全一样,他原本也应是猜测,所以之前告诉了你,也算是利用你确定一些事情吧?但,今日入死地而复生后,我终于确定了,皇喆的隐秘确实藏在那看起来一目了然的地宫里,而且,王爷此刻应该也能收到线报了!” 第122章 “王爷?” “嗯。”来福点点头。 “今日救了我们的人,应该是王爷安排在你身边的眼线,同时也是为了在你危难之时保护于你的死士,只是可惜,这次暴露了。” “王爷他……究竟……想知道些什么?”安齐双臂抱着膝盖,自幼时起,她遇到难解的问题都是这样抱着自己,一副逃避的姿态。 “这……只能问王爷自己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来福摸了摸安齐毛茸茸的头,“王爷他,对你,没有恶意。这次也不过是借你的手确定一些事情吧?齐儿,你,生气了吗?” “嗯~~~”,安齐摇了摇头,“生气倒谈不上,只是,凭空被人这样利用的感觉,真的,有点儿难受。唉,算了,谁让他是王爷呢?” 来福欣慰的笑了,“我就知道,我们齐儿是最深明大义的女人了”,说着将她揽进了怀中。 “你可知,刚刚我为何要急匆匆带你走?”来福的声音在安齐头顶响起。 “不是因为触发机关了吗?” “是,也不是”,来福低低叹了一口气,“单就奇门遁甲而言,设计这地宫阵法的人功力远在你我之上,何况,我们被困地宫,应当是有人在外刻意触发的。” “等等等等,你的意思是说,其实今天害我们险些丧命的人其实是两伙?一伙儿是那个设计了这地宫暗牢的坏家伙,另一伙儿是在外面伺机而动准备害我们的坏家伙?” “嗯”,来福点点头,“而且,他们之间应该并不相识,或者说是,他们之间不可能见到面。” “为何?” “齐儿你没发现吗?暗牢的设计者所动用的奇门遁甲不是我们普世意义上的八门、九宫、九星、八神,而是九遁之术。” “九遁?” “是的,九遁包括天、地、人、风、云、龙、虎、神、鬼这九遁,乃仙人之术,遁术相较于其他的术,本就属于泄露天机的一种法门,所以,即便是皇喆以道护国,修道之人甚众,至今也无多少人真正愿习九遁,况,”来福的眉头蹙了起来,“此人竟然可以随意变阵而不受时空所限,能做到这点儿的,只有天人……” “可是,我们都从未见过天人……” “不,你错了,这个世间曾经存在过一个智多近妖的‘仙人’!” “难道是……” “不错,就是方天正。但他已经死了五百多年了。” “死了?世间不是都说他……” “那只是天泽圣祖欺骗世人的谎话,真相是,方天正乃是一介凡人,早就被他杀了”,来福苦笑着,“只是,今日我方知这原因为何?今日我们见过的这座地宫暗牢,怕就是方天正为圣祖所立,阵法也是他所亲手种下,而后,他为天泽圣祖铲除异己,杀戮过重,最后遭了反噬,天泽圣祖不得已,亲手将他了结。” “这些事情本来都应该被掩埋才是,但是不知为何,却有一本宫闱秘史流传了下来。我年幼之时,那本书曾凭空出现在我的床头,在我将要翻完之时,它又凭空消失,我一直以为,这一切只是年幼的我生出的一场虚妄幻梦,却不知,原来,一切都是真的。” ”而且,即使过去了五百多年,这阵法依然强悍霸道,一旦有异人进入,它就自发启动,即使我用雷震炸塌死门,依然没有扭转鬼遁变地遁的阵法机关,所以,我们这一宿就算翻遍也不可能找到那些隐藏的秘辛。方天正此人,果然名不虚传,若他还存活于世,即使不受反噬爆体而亡,迟早也会被天泽圣祖送进那地宫虐杀,唉,龙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啊……” 安齐默默无语的往来福怀里靠了靠,许久后,闷闷的蹦出一句,“答应我,来福你千万不能变成这样,好吗?” 来福长叹一口气,点了点头,而后将她搂的更紧了。 秋风起,夜迷离。 “对不起”,来福突然没头没脑来了一句。 安齐的心“咯噔”一下,来福接着道:“是我连累你了,那在外面关闭暗门的人,应该是天霖王的人吧?他们的目的,是我,却不想把你一起卷进了这场是非。” “……来福,你究竟想做什么……我觉得,现在越来越看不明白你了……”安齐从来福怀里挣脱出来,定定看着他的眼睛问道。 “我?”来福仰起头,眼神一时有些涣散,许久后,声音沙哑的响起,“……我也不知道,大概,只是想,握住自己的命运吧,不要再像我娘那样……” 安齐一时有些沉默。 “方天正的事儿,我想火云观的人可能更清楚一些,要不要明天约了努尔来问问?” “……嗯~~~”来福有些疲惫的闭上眼,一个长长的鼻音代替了回答,下一秒,他毫无征兆的就这样昏倒在了安齐怀里,鼻息渐渐深长,竟是睡着了? 安齐怜爱的抚着他的脸颊,将他紧紧搂在胸前,胸腔里那颗心脏却是不可抑制的生出了丝丝不祥——她是不是迟早会失去他? 一个激灵,安齐醒了过来,身上如同散架了一般,浑身的皮肉尽皆破碎,她仰躺着,自嘲的看了看手脚的精钢镣铐。 还真是上年纪了,才挨了这么点儿刑就昏过去了?而且,久违的竟然梦到这些前尘往事,简直恍如隔世啊。 漆黑的午夜,昏暗的牢房,潮湿的柴草,和伤痕累累的犯人——安齐。 快要到中秋了吧?中秋之后,安齐就要问斩了,她长长吐了一口气,竟然有些许解脱的痛快感觉,嘴里不自觉的哼出了幼时常听父亲吹奏的那首西江月: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夜来风叶已鸣廊,看取眉头鬓上。 酒贱常愁客少,月明多被云妨。中秋谁与共孤光,把盏凄凉北望。” 呵呵,好一个曾经风光霁月的大国之器啊,谁能料的会有如此下场?安齐有些疲惫的闭上了眼睛,关上了,记忆的大门。 (本书完) 第123章 重要通告 经过漫长的推诿扯皮,今天按照客服建议,再次将解约书发至责编柚子信箱,请注意查收。 事实上,这不是我与责编的第一次矛盾冲突,归根结底在于,我想写的东西与网站方向性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的小说被责编认定没有“市场价值”,从第一次不予上架之前就已经有过交锋,本人痛定思痛,考虑良多,觉得除去文笔问题,最根本的矛盾其实是在于,本人打心眼儿里瞧不上穿越重生玛丽苏,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的口水文,自命清高之下也不打算写这种所谓迎合市场需求的,因此就算达到要求上架,势必也不会得到推广宣传,扑街眼看势在必行。 本人并非输不起,亦不是自恋觉得自己天下第一,更不是你不认可我就是你没有眼光这么幼稚,纯粹觉得,写文看文如同交友,三观不合实难将就,何况我现在如同站在悬崖边上一般,看不见明天在哪儿,回首过往,只觉得从来未曾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一回,也因此,在思考许久之后,本人才郑重做出了这个决定。我写这部小说初衷就是想写下这些年尘世浮沉见过的众生相,给自己一个交代,不管这个岔口将我的未来导向何处,都不想让自己后悔,可是,若是你坎坷半生的经历只换来一阵嗤笑,对方非但觉得矫情,并且还对它不屑一顾,你会不会觉得很难过? 佛尚且只渡有缘人,何况你我皆是蝼蚁一般的普通人呢?我的小说就像我的孩子,即使没有太多人认可,亦是我的心血结晶,我想的也只是给它留一个好的去处而已。 何况,直到现在,我回首自己走过的路,才发现,其实对于这个社会而言,我并不是什么有价值的人,也没有真正做过对别人有用的事,人缘也差得够可以的,一句话,称得上是“人间失格”。 可是,当这些时日,浏览多了起点创世潇湘等上面的各路写手,我才发现,现在的时代也许真的不是我们那个时代,若没有足够水准绝不敢妄言,现在是一个张扬的年代,看着年轻人们肆意张扬青春,我想也许,市场需要的是这样的东西。 但,这真的就是合适的吗? 所以你可以看到满屏戾气却附庸者甚众,当各种“潜规则”充斥写手圈子,而那些人不过是些初中和高中生时,我感到的是,深深的失望。 我失望的,不是他们水准不足却妄自尊大,也不是他们的功利心重妄图一战封神,我失望的是,这个社会越发浮躁,没有人愿意认真引导这些孩子,却任由他们向毒草一般传播着更多的负能量,让网文越发格调低下了起来。 看到这些,我越发觉得,独善其身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也许我力量微小,可是我愿意写一些唤醒人性良知的东西,哪怕它并不受人欢迎,所以,我更不希望,将它留在三观不合的人手中。 所以,从今日起,本小说不在此更新,待一切尘埃落定后,我会再次通知大家新的去处,也谢谢大家一路不离不弃的相伴,万分感恩! 山高水长,我们江湖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