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明用俗气修身》 第一章 提红缨枪上京 江南别院。 一少年背着手面对眼前竹林心不在焉。 他的思绪早已飘到九霄云外。 少年名叫夏寻,却是从现代穿越而来,而这份穿越记忆从他记事起就一直存在。 记忆中的他是从正月十五钱塘江观月时借助月光穿越,而穿越时耳边回响的话至今尤在耳边缭绕。 二龙映月,蕃龙变真龙。 自那以后每到月圆之夜,夏寻都会跑到钱塘江边观月潮试图重新穿越回去,均以失败告终。 面对残酷现实,夏寻无奈只得放弃,从此过上愈加玩世不恭的穿越人生。 “疼,疼,疼……” 没等夏寻发完呆,掌心剧痛感传来,忙手捂着被打肿的手掌心委屈巴巴地叫着。 “站好了,既然知道疼,为何不好好的格竹?” 一打扮儒雅的先生此刻对着夏寻怒目而视。 “格竹,格竹,格个屁啊,这天天看竹还不把人看成斗鸡眼了?” 夏寻低头轻声细语着。 “你刚才说什么?” 先生显然没有料到夏寻会如此回答他,不由愣住。 “先生,我是说这格竹真的能领悟出人生大道嘛?实践才能出真理,而不是对竹子苦思冥想。” 要是一般的先生听到夏寻这般大不敬的言语早就继续戒尺侍候了,但先生不是他人,而是大儒王阳明。 王阳明通过格竹悟道,从而大彻大悟,今日没想却被一少年所质疑。 就见王阳明原本高举戒尺的手停在了半空中,又缓缓地放了下来。 “夏寻,你既不爱读书又不跟我学理,那你到底喜欢什么?” “自然是自由自在纵情世间!” 夏寻敞亮的回话回荡竹林,久久不能消去。 自由自在纵情世间? 王阳明再次愣住,纵然他已悟透了人生,却好像还不如一个少年活得洒脱。要知道,他当年可是格竹格到吐血才悟出其中的大道。 “罢了,今天的课就到此为止吧。” “放学喽,可以去玩喽!” 夏寻很快就恢复了少年该有模样,与之前说出那实践才能出真理的话时候大相径庭。 王阳明看着夏寻的背影苦笑着摇了摇头…… 夏寻,镇江府防御使夏东的独子,虽然说夏东的官职不大,却祖上大有来头,其家族恩泽来自永乐时期,因随成祖靖难有功,成为武将功勋集团中的重要成员之一。然而,原本世袭罔替的富贵也随着土木堡事变后武将功勋集团的覆灭而倍受文官集团的打压一降再降。但即便如此,凭借着祖上余威,夏家在老家镇江府还是颇有地位。 “爹,我回来了!” 夏寻兴高采烈的叫嚷着回到府中,今天可是他师从王阳明大儒以来,心里最痛快的一天,虽然不能说是舌战,但也怼得老师无话可说。 “逆子!你给我跪下!” 正堂上一威严中年男子见到夏寻后拍桌怒喝,此人正是夏寻的老爹夏东。 夏寻被老爹这一声怒喝,当即吓尿,咚的一声跪地! 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爹的怒喝。 “爹,你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你倒是好意思问我怎么了?看你干的好事!” 夏东又猛地瞪了夏寻一眼。 夏寻正纳闷之间,突然看到了夏东身边的王阳明,不由大惊,老师,他,他竟然比自己还要快回到府上,看这样子,一定是来告状的。 哼,亏你还是大儒呢,看来也不过如此嘛,也是会在背后告状的…… “还不好好向阳明先生磕头认错!” 夏东又怒喝了一声。 “夏兄,好了,不要吓着孩子。” 王阳明见夏东发怒,忙在一旁劝道。 “阳明兄,我这逆子让你见笑了,居然敢公然顶撞你的处世之理,看我不好好收拾他。” 爹,你这是烂用私刑。 “还敢顶嘴,我的枪,红缨枪哪去了?” 见老爹要找红缨枪,夏寻脸色大变,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那把红缨枪可是夏府的镇宅之宝,俗名开天辟地,是祖上就传下来的,至今锋利无比,要是被它碰到了,还不立马被捅出个透明窟窿啊。 眼见原本一场家庭伦理剧要变成一场闹剧,王阳明起身重重地咳嗽了一声。 “夏寻,我今天来家访可不是来告状的,而是向你父亲请辞来的。” 夏东一听到王阳明这话,马上慌道:“阳明兄,是不是觉得我给的学费太少了,我马上就加银子。” 王阳明摆了摆手:“夏兄,并非是学费的问题,而是我上任的日子快到了,也该启程赴京了。” 王阳明之所以留在镇江只因他是江南人氏,但他功名已在京城,不能逾期逗留。 所以,王阳明此次来夏府是真的来请辞的。 夏寻听了王阳明的话,如释重负,老师要走啦,哈哈,那真的是太好了!终于可以回到无忧无虑的日子了! 然而,下一秒,却让夏寻笑不出来! “哎呀,阳明兄,我这才想起这逆子的官荫期也到了,我之前已向朝廷申请了,算上日子也是这小子去京城侯命的时候了。” “不如……” 夏东说着对着王阳明眨了一下眼睛。 王阳明心领神会,抚须笑了一笑。 夏寻对于老爹和王阳明这意味深长的笑容充满了疑问,刚才老爹说什么?官荫期到了,自己要上京候命? 夏寻虽然平时里玩世不恭,但他知道夏家有官荫,嫡长子到了一定年龄就要进京侯命, 难道老爹的意思是现在就跟老师进京? 果真,夏寻的猜测变成了现实,夏东转头又对夏寻语重心长地说道:“寻儿,我夏家自在成祖时期以武立功以来,世受皇恩,但奈何如今家势大不如从前,但这官荫还是能延续下去。我膝下只有你一个儿子,原本请阳明先生来是想让他能好好教你人间大道,好早日考取功名,但看来你真的不是那块料啊,哎……” 夏寻听了老爹这么一说,内心一酸,眼泪掉下来,好似他真的很胡闹,一直以来都惹老爹生气,眼下真的要离开老爹去陌生的京城,他,他还真的舍不得。 “爹!是我错了啊!我,我不想离开你啊……” 夏寻抱着夏东的大腿号啕大哭着,他是真的不想离开家,千里迢迢去京城,这也太无趣了吧。还是在镇江府自己的地盘爽啊,谁又会想轻易离开熟悉的窝呢。 “寻儿啊,爹也舍不得你啊,但是你必须知道如果没有在限期内到达京城侯命,那可是犯了大罪啊。” 夏寻听了犯了大罪的话,立马眼泪收起,这可真的不是闹着玩的,连大儒王阳明都要前往京城复命,更何况自己一个受官荫庇护的将门之后,搞不好真的龙颜大怒,丢了爵位是小,性命难保甚至连累夏家就不好了。 “夏寻,你不是说你的人生目标就是自由自地纵情世间吗?如果你和我一道进京,我可以教你这方面的理论。” 先生啊,你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行,老师,我说过实践才能出真理,我会用我的行动来证明我说的是对的。” “那太好了,我这就设宴,阳明兄,这小子就交给你了。” 夏东说着又回头:“夏寻,这把红缨枪你也带上,我要你带着它去京城光耀门楣!” “啊?” 第二章 镇江府小白脸 就这般,夏寻跟着王阳明一同进京,两人真的是师徒情分非同一般,居然是同日上京侯命。 一个是当世之大儒,一个是无名之玩世小少爷,原本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却因为夏家,因为命运而联系在了一起。 由于王阳明是大儒,名气在外,因此王阳明没有选择走官道,而是走小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他在夏府已久,外人皆知,这回如果在官道上行走,也不知会有多少人设席等他,那要何日才能到达京城? “先生竟然知道这种小道,莫非之前走过?” 夏寻看着眼前的青山绿水,顿觉新鲜,想他把镇江府附近的都玩遍了,也没有发现原来有这么一条山道。 没准儿,阳明先生也会玩?要知道以先生的名声完全没有必要走这种山道。 “怎么,就准你自由自在洒脱人间,就不许为师我游历于山水啊?” “哈哈,先生果然也是性情中人,早知如此,先生何必装出一副正经模样,搞得我真的是浑身的不自在。” 夏寻这回才明白,原来阳明先生也有性情一面,并不是寻常腐儒。 装?王阳明心想他这心学可不是用来装的。 就待王阳明准备说教夏寻的时候,就突然听到一声呐喊!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夏寻抬头一看,就见一群山贼出现,为首一山贼趾高气扬的拿着一把斧头指着夏寻。 要是一般人见到这种场面早就吓得屁滚尿流,然而夏寻却指着为首的山贼哈哈大笑。 “哈哈……你这胡子是假的吧?” 夏寻还一眼就看出为首山贼是个女人! “什,什么?我胡子乱了?快给老子看看。” 为首山贼听夏寻说她胡子是假的,忙慌乱叫手下看看她胡子是否掉了。 “大胆!见到你罗大爷还不跪下!交出银两来!” 尽管女山贼故意压低了声音,但依然躲不过夏寻的火眼金睛,要知道,夏寻可是从小在女人堆里长大的,所以对方是男是女,他一眼就知。 夏寻见那女山贼还在装模作样,不由地又哈哈大笑:“我在这镇江府这么久了,还真的不知道有山贼出没,你们是哪里的山头啊?” 女山贼显然没有料到夏寻不害怕,居然还打听起她是哪个山头的了,不由地上下打量起夏寻来。 这小白脸长得是挺白皙和挺清秀的,也不知道有没有钱?如果没钱就押回去当压寨相公,嘿嘿…… 女山贼嘿嘿地笑着,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哈哈,你们可知道我是谁?识相的赶紧让开,否则小爷我一个不高兴,都送你们上西天!” 女山贼之前还在做把夏寻当压寨相公的美梦,夏寻这一顿喝却打破了她的美梦。 这小白脸,居然比老娘,不老子的脾气还大? “喂,小白脸,你谁啊你?” 女山贼把斧头一指夏寻,这小白脸穿着并不阔气,还带着个大叔,顶多是个走商吧,不过虽然油水不多,但宰一顿还是有的。 “我乃镇江府小白脸,呸!小霸王夏寻夏大人是也!” 夏寻说着亮出了手中的红缨枪! 夏寻可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才把这红缨枪给拿稳了。 爹啊爹,你这不是坑我么,这么重的红缨枪我拿着它都吃力,却还要用它来对抗山贼。 “镇江府小霸王?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女山贼上下打量着夏寻,自己在这镇江府落草为寇以来,还真的没有遇到什么小霸王的,这小白脸居然敢自称是小霸王,老子都没有自称小霸王,他却敢自称,真的是活腻歪了~ “拿老子的板斧来,看我不把这个小白脸大卸八块!” 女山贼决定给夏寻一个下马威,否则这小子以后就不好收拾了。 “阳明先生,你在一边且看热闹,看我不好好收捡这个山——贼!” 夏寻故意把山贼这两字分开说,且语气拉长,好似故意挑衅。 “小子!吃我一板斧!” 女山贼话还没落下,板斧就飞了过来! 这女人,居然不走套路! 夏寻见女山贼比他还鸡贼,内心诧异,然而更让他震惊的是,那板斧径直就朝他的裤裆飞去! 夏寻忙双腿张开,就见那板斧就径直从裤裆中间飞了过去! 女山贼显然没有料到自己这一板斧没有劈到夏寻,不由地一愣。 但山贼毕竟是山贼,女山贼又一板斧朝夏寻投掷而来! “妈的,你当我镇江府小霸王的名号是白叫的啊?看枪!” 夏寻端起红缨枪猛地一挥,就听“咣当”的一声响,另一把板斧应声落地。 这一幕是惊得所有山贼目瞪口呆,自从成事以来,还没有失手过,这小白脸居然能把罗老大的板斧击飞,看来真的不是一般人啊! “老大!快逃命要紧吧!” 众山贼小弟见状一哄而散,这真的没法玩了,罗老大看来是死定了,大家还是各自散去保命吧。 “哈哈,你还装,你手下都跑光了,女山贼。” 夏寻看着女山贼哈哈大笑。 女山贼在顷刻之间就没了手下以及她引以为傲的武功也被夏寻轻易打败,更重要的是夏寻居然看出她是女人。 “你,无耻小贼,居然敢吃老娘豆腐!” 女山贼注意到夏寻的眼神往她身上关键部位直瞄,恼羞成怒的瞪了夏寻一眼。 “女山贼,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的报上你的名字,说不定你小爷我还能放你一条生路,嘿嘿。” 现在轮到夏寻反过来威胁女山贼了。 “你,你想干嘛?不要过来。” 女山贼见夏寻嘿嘿笑着忙用手护在了自己的身前。 “想干嘛?你说我要干嘛?” 女山贼见夏寻越来越近,忙高声叫道:“我玉面罗刹罗瑛岂是你能羞辱的。” 罗瑛说着就一拳头向夏寻打来,她就不信了,这小白脸能禁得住她这拳头。 玉面罗刹? 夏寻听罗瑛这么介绍自己,快笑疯了,就她这丑样还玉面呢,他夏寻可是火眼金睛,绝不可能是睁眼瞎! 第三章 收了个女山贼 “就你这样还自称是玉面罗刹?” 夏寻看了看罗瑛那一脸的麻子,心里想她这是哪来的自信。 不过这身材倒是不错,真的是可惜了,哎。 夏寻又上下看了一圈罗瑛的身材,感慨道。 罗瑛听了夏寻如此嘲笑他,就是一拳打来。 可是她这一拳,被夏寻牢牢地抓住了。 “你,你放开我的手!” 罗瑛脸涨红着,今天可真的是邪了门了,这小白脸只不过是摸了一下自己的手,自己就小鹿乱撞了。 我可是堂堂的山贼老大,怎么可能就被一个小白脸给降服了。 “哟,还挺有力气的嘛,我之前怎么没有发现呢?” 夏寻嘿嘿地笑着,但仍是牢牢的抓住了罗瑛的手。 “我劝你还是投降吧,你看你的手下都跑光了。” 投降,老子的字典里还真的没有投降这两个字。 罗瑛想拼命挣脱夏寻的手,却发现怎么也挣脱不了。 她这个以力气成为老大的女山贼居然被一个小白脸给制服了,这说出去让她的脸往哪里搁啊?她还怎么在江湖上混? “夏寻,差不多行了,你何必欺负人家一个女孩子。” 一旁的王阳明已经看不下去了,忙劝解道。 “姑娘,我这劣徒别的本事没有,打架的本事可是一流,你看到这把红缨枪了没有,他家祖上可是开国功勋。” 没想到罗瑛听了王阳明这话,反而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开国功勋,她家祖上也是啊,可却落到了落草为寇的境地。 王阳明没想到他这话反而让罗瑛哭得更厉害了,只好对夏寻使了个眼神,意思是他惹得麻烦自己解决。 这老头,就只会说大话,你说他那格竹理论在关键时刻有毛用? “妹子啊,不要哭,哥也不是故意的,你看你一个大姑娘落草为寇也不容易,不如以后跟着哥,哥带你吃香喝辣的。” 夏寻说这话绝对不是调侃,他是真的想帮助罗瑛,常年流连镇江花柳巷的他时不时有拯救各种女子的冲动。 所以为这事,夏冬和夏寻吵了不止百回,好在夏寻没有做出将赎身的女子带回家的行为,否则夏冬真的会被气吐血。 现在夏寻这份热心肠又开始泛滥,他并没有因为罗瑛是挡路要谋他钱财的山贼而要抓她去报官,反而是想解救罗瑛。 然而罗瑛却哪里有受过他人这样的恩情,顿时紧张起来,这小白脸不会是想把自己卖到窑子里去吧。 “你,无耻淫贼,本来老子我还想抓你回去当压寨相公的,你真的是让我太失望了!看拳!” 罗瑛气极另一只手握拳就向夏寻打来! 而她这一拳又被夏寻牢牢的抓住了,现在罗瑛的双拳都被夏寻给紧紧的抓住了! “你,你放开我的手!” 罗瑛脸通红着,她可是山贼老大,从来只有她欺负男人,而没有男人欺负她的份,而现在她却被一个男人控制住了,这能不让她恼羞成怒吗? “好好一个姑娘,当什么山贼,自称什么老子啊,我都没有自称老子,我看你这一脸的麻子,好,好像也是……” 夏寻眯着眼凑近罗瑛,他好像看到了罗瑛脸上的麻子,似乎是假的! 以他夏寻阅女无数的本事,他发现罗瑛这是刻意在扮丑! “什,什么?我这麻子会传染人的,你还不松手,小心你马上也变成大麻子!” 罗瑛慌乱回避着,她意识到夏寻识破了她假扮麻花脸的事实,忙扭头回避。 这小姑娘其实还挺可爱的嘛。 夏寻心里嘿嘿笑着。 但他是真的无意猥琐,松开了罗瑛的双手。 罗瑛没有料到夏寻会突然放开她的双手,顿感意外。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放你走呗,还能有什么意思?” “你当真放我走?不送我见官?” 罗瑛愣在了原地。 就在罗瑛诧异的时候,之前作鸟兽状一哄而散的山贼们却又再次出现了,这一回他们同样狼狈不堪。 罗瑛以为这些小弟是来解救自己的,忙兴奋的招呼他们。 然而小弟们却仿佛没看到罗瑛似的,纷纷从她眼前跑过。 “小六子!” 罗瑛猛地叫住了山贼群中的一名小山贼,那小山贼被罗瑛叫住后,不得不停下了脚步。 “跑什么?看到老大都视而不见了?” “老大,官军打来了,快吧,副帮主已经带头把山寨烧了,然后带领大家逃命去了,你也快逃吧。” “官军打来了?有我在,那些平时屁都不敢放一个的官军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大胆了?副帮主哪去了?叫他来见我!” “副帮主已经带领大家分头跑路啦,老大,不多说了,我还要跟着大家跑路了,老大,你多保重!” 没等罗瑛继续问话,小六子头也不回的跟着山贼们跑了。 “气死我了!周雕居然没等我回山就做出烧毁山寨遣散帮众的事情!看我抓住他非让他尝尝老娘的皮鞭不可。” 罗瑛气极。 “我倒是觉得这个周雕的做法很正确。” 一旁的夏寻淡淡的回答。 “什么?老娘的帮众都跑了,山寨被烧了,老娘一手创立的基业就这么毁于一旦了,你还说什么周雕的做法很正确?” “当山贼不能做一辈子嘛,你看你的这些小弟跑得都比兔子还快,说明他们并非想当山贼,这抓住了能下山重新做人的机会,能不跑得飞快嘛?” 夏寻的一席话顿时让罗瑛愣住,说实话罗瑛还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她认为自己成立了黑虎帮完全是继承了父亲的遗志,听父亲说爷爷曾经是皇帝身边的亲卫,后来靖难时兵败才带领兄弟们来黑虎山落草为寇,但从不做打家劫舍的事情,只惩戒恶霸和为富不仁的奸商。 罗瑛也继承了爷爷和父亲的遗志,她也从不打家劫舍,她今天之所以会下山伏击主要真的是想替天行道。 她在黑虎山上听说了镇江府夏寻的名声,一个有名的有钱花花公子哥,不知残害了多少良家少女。罗瑛本来想装作劫匪将夏寻绑上山敲诈一笔再杀了他,没想到自己反倒被他抓住了,更让她没想到的是,黑虎山寨都被副帮主周雕一把火烧了,帮众也被尽数遣散。 现在,她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 一想到这,罗瑛就哇的一下子又大哭了起来! “夏寻,你行不行啊,会不会哄小姑娘啊,好了,不哭啊。” 一旁的王阳明都看不下去了,忙要上来安慰罗瑛。 罗瑛这一哭,泪水洗刷刷的一下子将脸上故意点的麻子全洗刷掉了。 洗掉了满脸假麻子的罗瑛露出了真正的面容。 那是一张清新脱俗的脸。 夏寻竟一下子看呆了。 第四章 带着夫人玩3P 要说夏寻已经是阅女无数的人了,什么样的美女他没有看过,现在却被一个女山贼给迷住了。 没想到自称老子的罗瑛长得却是清纯可人,如果她不说话和露出她的气势,夏寻简直会把她当成一个邻家小妹看待。 现在的罗瑛夏寻很难把她和一个穷凶极恶的山贼联系在一起,而更多的把她当成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罗瑛被夏寻看得有点不好意思,忙回避:“你看什么看?” “看你好看呗。” 夏寻说的是大实话,现在的罗瑛的确是他喜爱的类型。 罗瑛被夏寻这么一说,脸又涨得通红通红的。 原本满腔的怒火现在都消失了,这小子几句花言巧语就轻易的让她放松了戒备。 她现在是连家都没有了。 “罗姑娘,和我们一起上京吧,我正好身边缺个保镖。” 夏寻看出了罗瑛内心的惆怅,说实话黑虎山山寨被烧也和他脱离不了关系,毕竟罗瑛是因为他而被官兵钻了空子。 “你还缺保镖?” 当罗瑛听到夏寻这话时不禁白了他一眼,明明武功高强却还要保镖? “缺,怎么不缺,缺一个端茶送饭的女保镖嘛。” 夏寻哈哈笑着,躲开了罗瑛朝他打去的一记拳头。 当真要和这个小白脸一起上京? 罗瑛看着夏寻嬉笑的表情,心想自己本来想绑架他来着,没想到现在自己反而被夏寻给绑架了。 爷爷曾说过他有旧部在京城,我要不要借这个机会上京打探一下消息? “行吧,我就和你一起上京吧。” “哈哈,有趣,老师,这下有了个贴身伺候的丫鬟了。” 自从罗瑛加入后,夏寻一行人进京途中再无异事,很快就来到了京城。 时值嘉靖皇帝初立,百废待兴,嘉靖皇帝推翻了正德皇帝的大部分人事任命,之前在正德朝期间不得志的王阳明得到了重新被重用的机会。 其实王阳明也知道,这背后的人事调命并非是嘉靖皇帝亲为,一个外地藩王一朝改变命运一举成为大明朝新的掌舵人,在深宫之中岂不是要被朝廷大臣联手监控? 那些饱受正德皇帝自由放荡之苦的权臣们怎么会让大明再出一个不受管控的皇帝来。 所以说,王阳明的这番任命其实是内阁首辅杨廷和所为,王阳明是读书人的楷模,新天子新气象嘛。 对于这一点王阳明是明白的,他在武宗朝抓宁王的伟绩是不可能在嘉靖朝复制了,虽然他不受武宗待见,但在武宗朝所经历的是他引以为傲的人生高光时刻。 所以王阳明来到京城上任只想以后好好做个学者。 而对于初入京城的夏寻来说,眼前的一切则显得那么的新奇。 而夏寻是不会甘于在客栈等候消息而不出去玩的,特别是他发现夜晚的京城比镇江府热闹多了。 “罗瑛,你这是第一回来京城吧?” 夏寻试探罗瑛,其实他是想邀请罗瑛一起去外面转转,罗瑛也想熟悉一下京城的环境,便点头答应。 只见罗瑛换了一身装扮,这身装扮是夏寻从没有见过的。 罗瑛这回的打扮真的是邻家小妹,扑闪一双大眼睛,那双大眼好像会说故事一般,和她当山贼时的气质全然不同。 其实这些日子以来罗瑛已经表现的如同一个普通的丫鬟一般,这样也很好的掩人耳目。 夏寻来京城也不仅仅是领取授命这么简单,他有自己的如意算盘,他要把在镇江府的那些玩乐生意开到京城里。 长年的在花柳巷及赌坊混迹的他自然明白这京城才是人流最多,吃喝玩乐最有意思的地方。 而夏寻的目标就是建京城最大的娱乐城。 只是夏寻或许不知道,他其实有千里马不遇伯乐的境遇,像他这么爱玩的皇帝明武宗死了,如今的这位皇帝可是一本正经的呢。 “这位公子,快里边请,咱们万春楼来了不少新鲜货呢。” 夏寻刚来到万春楼老鸨就满脸堆笑迎了出来。 夏寻没去别处,直接带着罗瑛来到了京城的万春楼,不用说,这便是京城最大的寻花问柳去处了。 当然夏寻今天来这里并不是来寻花问柳的,他还真的有正事要办。 受镇江府他解救的一名叫柳红的女子所托,他带着柳红的手信来万春楼找柳红的姐姐柳月。 “我来找柳月姑娘。” 夏寻开门见山。 “哎呦,公子真的是识货啊,柳月姑娘可是我们这里的头牌,只不过柳月姑娘的价格嘛,会比较高一些。” “这个当然,我懂得的。” 夏寻说着递给了老鸨一片金叶子。 老鸨看了顿时喜开颜笑,马上叫来小厮,要他带夏寻去找柳月。 罗瑛看到这片金叶子眼都看直了,这小子原来这么有钱! 他,他居然为了万春楼的头牌花一片金叶子,却在进京的路上一路装穷,抠门的很,而且夏寻说带自己玩,却没想到却带自己来万春楼了,更重要的是,自己,自己却也跟着来了。 一想到这,罗瑛不由地怒起,捋起了袖子,就要打夏寻。 “这,公子啊,你可真是有雅兴啊,连夫人都带来玩了啊,呵呵呵。” 老鸨看到罗瑛,顿时懂了,呵呵直笑。 “什么夫人?我可不是他的夫人!” 罗瑛听老鸨这么一说,更加气极。 “哈哈,我懂,我懂。” 老鸨听罗瑛这么解释笑得更加灿烂了,也更加确定了罗瑛就是夏寻的夫人。 这公子还真会玩,这是带着夫人玩3p啊。 老鸨这种事情其实见得多了,像有些有钱的公子哥还真的会玩3p,还会用上各种道具,这其中的门道还真的是深得很呢。 “夫人!别闹!大家都看着呢!” 夏寻突然提高了嗓门,又对着罗瑛猛眨眼睛,示意她不要在这里闹。 “夫人?谁是你夫人!” 罗瑛听夏寻当着老鸨的面叫她夫人,脸顿时又涨得通红,同时抡起拳头就朝夏寻打去。 “夫人,好了,乖嘛,待会咱们再玩嘛,今晚包你满意。” 第五章 打断鼻梁 “你你你……” 罗瑛听了夏寻这般的言语,心想这小子的本性终于暴露出来了啊。 “我什么我,快走吧,夫人,这里消费很高的,一片金叶子啊,春宵一刻值千金嘛。” 夏寻一副猴急模样催促着罗瑛快点跟他上楼。 “妈的,这小子居然给了一片金叶子,气死老子了。” 有人见夏寻出了一片金叶子找柳月,两下对比一下,自己显然没有夏寻阔气,不由气极。 “这京城不知哪里突然冒出了个这么有钱的公子哥?没听说啊!” 万春楼内大家对于夏寻的出现议论纷纷,觉得有人会出一片金叶子找柳月感到不可思议,柳月虽是头牌,但一片金叶子也给太多了,就算是京城四大邪少也不会给这么多。 这京城四少是京城出了名的四个公子哥,但是他们不同于平常的有钱公子哥,不按套路出牌,所以被冠上了邪少的名号。 不过,夏寻这出手就一片金叶子的玩法可谓让人开了眼,很快就在万春楼传开了,而且也传到了正在万春楼潇洒快活的邪少之一,东城万大少耳朵里。 这万大少是户部尚书的独子,而且户部是有油水的衙门,万大少自然是过得飞扬跋扈。 “一片金叶子?这京城除了我们四少,还有谁能出手这么阔绰?走,会会去。” 万大少说着搖着扇子出现在了夏寻的面前。 “万大少,怎么样,今天在万春楼玩得尽兴不?” 老鸨看到万大少出现了,忙满脸堆笑迎接,万大少的注意力现在却在夏寻身上。 这小白脸看上去不像有钱人啊,怎么会出得起一片金叶子? 可当万大少看到老鸨手中那边金叶子时便心中诧异,还真是真的。 万大少什么金银珠宝没有见过,只一眼扫去,他就知道这金叶子是真的了。 一片金叶子,只求柳月春宵一刻,都说春宵一刻值千金,这小子还真的是做到了千金价钱。 一想到这,万大少脸上抽搐了几下,妈的,老子难道要被这不知从哪窜出来的小子比下去? 万大少轻咳了几声,对着老鸨翻了一个白眼:“什么意思?柳月姑娘不是不接客的吗?一片金叶子就可以了?” 柳月在万春楼是卖艺不卖身,所以万大少即使多么馋她的身子也是无法勉强,因为这万春楼背后有皇宫内的大势力做后台,他万大少也动不得。 能在京城开这么大的春楼,自然要有够硬的关系才行。 “万大少啊,你知道规矩的,我也只是传个话,柳月姑娘自然不会接客的,她早晚是你的人。” 老鸨掩嘴笑着便离去了。 妈的,这老鸨还真的是贪得无厌啊,一片金叶子也就带个消息,这个外地来的傻小子只怕还不知道柳月不接客的规矩吧,他这金叶子就等于是丢水里了。 万大少认为夏寻这回真的是亏大了,他万大少虽然有钱,但也不做这亏本买卖,就待万大少要看夏寻笑话的时候,眼神不经意见看到了夏寻身边的罗瑛,不禁看呆了! 这小妞,简直是惊为天人! 与万春楼里的其他货色相比,简直是好太多了! 清秀脱俗,不施一点粉黛,不沾一点凡尘之息。 此时的罗瑛在万大少眼里就是仙女,也难怪,他玩惯了万春楼的各种美女,哪里见过罗瑛这种的,即使是和柳月比起来也毫不逊色,所以就马上双眼冒光。 罗瑛立即注意到了万大少不怀好意的目光,马上眼神一瞪! “小子!你敢这么看老子?不,老娘我?” 听罗瑛这么一开口,万大少的幻想瞬间破灭,这,这小妞居然自称老子! 说话居然如此粗痞,这和他心中所想的清纯可人形象完全不符! 罗瑛毕竟当过山贼老大,这时候她可是大哥痞气显露,妈的,这花花公子把主意都打到老子头上了,要不是碍于夏寻的面子,老子立马打爆他的猪头。 “哪里来的不长眼睛的野丫头!找打!” 万大少的手下见罗瑛居然敢这么和万大少说话,马上就要出手抓罗瑛。 其实这些打手都明白万大少看上了罗瑛,他们并不是真的要打罗瑛,而是想抓住她,然后送到万大少的房间。 然而,打手们马上就后悔自己的决定了。 就见罗瑛一拳打去,一名打手猝不及防被她打中了鼻子,立马惨叫一声,鼻梁竟被打断,鼻血直喷! 包括万大少在内的在场人都被罗瑛这一拳给惊呆了,没想到这小妞出手这么重! 只有冷眼看这一幕的夏寻知道罗瑛的本性,心里呵呵冷笑,就凭你们还想抓罗瑛,人家以前可是山贼老大,这已经是手下留情了,想当初罗瑛可是用板斧直接朝他裤裆劈去的,如果真的劈中的话,就没有后面的故事了。 一个小姑娘一拳就打断了一个大汉的鼻梁,更重要的是还让众大汉没有任何反应! 这小妞不是一般女子! 万大少这回知道遇到对手了,要知道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打手吃过亏,但这次这小妞一拳就将打手的鼻梁打断,出手真的是快准狠啊! 一个女人都如此厉害,那么说她身边的那个傻小子也不是吃素的了? 万大少不禁联想,这两人出现在万春楼不会仅仅是巧合吧,他们究竟是谁?或者说他们是其他三少派来的? 万大少这么想并非空穴来风,京城四邪少表面客气,其实背地里互相使绊,都巴不得对方倒下。 所以万大少没有理由不猜想夏寻和罗瑛是不是其他三少派来对付他的。 “小妞,你打了本大少的人,这笔账该怎么算?” 万大少说着手就伸向了罗瑛的下巴,企图想趁机揩油,可以说万大少真的是色胆包天,这手下刚被罗瑛一拳打断鼻梁的事情他马上就视而不见了,一心就想将罗瑛占为己有,可万大少的手还没碰到罗瑛的脸,就待罗瑛准备把万大少的手扭断的时候,夏寻伸手却握住了万大少的手。 “久仰京城万大少的大名,今天真的是让我开了眼界。” 这一幕又让在场的人始料未及,夏寻突然这笑嘻嘻的握住了万大少的手真的是让人大跌眼镜。 夏寻并不想把事情闹大,他现在已经知道了眼前的这位是京城有名的公子哥,他也是混娱乐场所的,对于这样的人没必要和他针锋相对,不过自己的女人可是要保护的,万大少想碰自己的女人那是万万不行。 “妈的!老子居,居然,摸到了男人的手!呸!晦气!” 万大少见状马上甩开夏寻的手,直骂晦气,他这手只摸女人还从来没有碰过任何男人,而且还握手,这传出去让他的脸往哪搁,还不让其他三少笑掉大牙了? “夏寻,这小子敢占我便宜,我不把他打成猪头就不姓罗!” 罗瑛一想到刚才万大少要摸她的脸就来气,马上撸起袖子就要打万大少。 “媳妇,咱们得饶人处且饶人,给万大少一个脸子吧,走,咱们还有正事要办呢。” 夏寻说着就搂住了罗瑛的腰。 罗瑛被夏寻这突然搂腰打了一个激灵,她还从来没有被男人搂过腰,立马脸红。 “你,你,干嘛呢?” 罗瑛小女人姿态又起,刚才那副凶样立马不见。 “你说我干嘛呢?” 夏寻嘿嘿地笑着。 看着两人打情骂俏,万大少看得是目瞪口呆,这,这小妞真的是变脸啊,前一秒还是个凶狠的婆娘,这下一秒就成了娇滴滴的小媳妇了。 这小子哄女人的手段比自己高明啊! 看这样子这两人不是其他三少派来的,否则也不会这么和自己说话,那我万大少也大方点,给这外地来的土鳖一个台阶下吧。 就待万大少准备以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让夏寻和罗瑛知道他的身份时,就听一声。 “哎哟~这位公子啊,柳月答应见你了哟,呵呵呵,这真的是破天荒的事情哟~” 眉开眼笑的老鸨出现了,就见她不停的掩嘴笑着,柳月答应见客,这真的是万春楼的头等大事。 柳月愿意见客了?! 万春楼一下子炸开了锅,众人议论纷纷,要知道万春楼就以这柳月为名,谁能得到她的青睐谁就有傲视其他男人的资本,即便是京城四大邪少都不能见到柳月真容,她卖艺时都在隔间,而这回夏寻却能得到柳月的青睐,答应见他! 万大少的脸扭曲且疯狂抽搐着,他万万没有想到柳月居然会答应见夏寻这外地来的土鳖! 凭什么? 就凭那一片金叶子?! 早知道金叶子能见到柳月芳容,老子天天都给她金叶子! 可万大少一想到这万春楼背后的人,马上哑火,只好忍气吞声,但他和夏寻之间的仇这回是真的结下了! 夏寻被老鸨领着来到了万春楼的一处僻静的阁楼之上。 万春楼不愧是京城最大的娱乐场所,这里面各种娱乐设施应用尽有,即便像夏寻这般精通玩乐的人也有他没见过的稀奇玩意。 第六章 万春楼头牌 但与外面的喧闹不同,柳月所在阁楼却显得异常的安静。 “柳姑娘,客人带到了。” “请他进来吧。” 阁楼内传来淡淡一声。 随着阁楼门开,夏寻走进了一间非常独特的厢房。 这间厢房和他之前所见过的女子厢房都不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奢华摆设,除了案子、屏风、古琴及床就再无他物。 夏寻看到屏风后面,一个绝美的人影出现,不用说这便是让京城男子夜思梦想的柳月了。 夏寻心想,镇江府的柳红虽说也是美女,但也没有美到不可方物,那作为她的姐姐这柳月也不会是什么绝世美女吧,怎么这京城的男人都在为她而疯狂? “公子请坐。” 柳月在屏风后温婉说着,此时厢房内只剩下夏寻三人,因此柳月说话没有之前在老鸨面前说话时那般语气平淡。 原来夏寻喜欢温柔的女子,一旁的罗瑛心里叹道,虽然隔着屏风看不到柳月的模样,但是罗瑛能感觉出柳月的气质,是个和她截然不同的女子。 “多谢公子出手相救家妹,我在这里替她谢过了。” 柳月冰雪聪明,她知道夏寻既然提到了柳红,就知道他一定救出了她,因为柳红在镇江府也是头牌,寻常人家的公子根本见不到柳红,这说明眼前这位公子也是非富即贵,但是大多数的人都不会想着赎身,而是想着霸占,而只有夏寻做到真正的怜香惜玉。 “举手之劳而以,这是柳红的手信。” 夏寻说着从怀里拿出柳红写的手信,这封信上京的一路上他都没有动过,现在信已带到,是时候给柳月了。 柳月款款从屏风后面伸出玉手接过了手信。 夏寻以为柳红交代给他的事就此完成,准备辞别的时候,就听到呀的一声,随即哭泣声从屏风后传来。 没过一会,屏风移开,一身黑衣的女子走了出来。 好一个绝美女子。 夏寻看到了柳月真容之后不由心中惊叹,原来这就是让京城男人朝思暮想的人,果然是名不虚传。 “公子,这封可是家妹的绝命信,她给你这封信之后就已自杀了。” 柳月哭泣的说道。 “啊?” 夏寻没有想到这是封绝命信,夏寻接过手信一看,信中内容写道柳红原本想在赎身之后好好过日子,却没想到被京城来的人所逼迫自杀,如她不死,她在万春楼的姐姐就会生不如死。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我与柳红从小失散,我到了这万春楼之后得到皇大人的收留,保我不受凌辱只卖艺不卖身,好不容易我托人打听到了柳红的下落,却没想到因为我而害了柳红。” 皇大人? 从柳红的绝笔信来看,她的死和万春楼脱离不了关系,或许和这个皇大人也有关。 柳红是被逼死的,那么万春楼为什么要逼柳红自杀呢? “还请公子替我作主,为家妹报仇。” 柳月说着就跪下了,这是她第一次求人,而且还跪下了。 “柳月姑娘,你这是为何?快快起来。” 夏寻没有料到柳月会突然跪下,忙要扶起她。 “公子若是不答应我,我就一直跪地不起。” 柳月希望夏寻能答应她的请求,因为柳月之前也目睹了万大少在夏寻和罗瑛面前吃憋的情景,万大少是什么人,京城四大邪少之一,却也不能在夏寻面前放肆,而且夏寻千里迢迢把柳红的手信带到,这都说明夏寻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这,如果自己接受了,等于是和万春楼作对,甚至是万春楼背后的皇大人甚至更大的势力作对。 而,如果不接受,也是辜负了柳红、柳月的赤诚之心,自己如果真的要按内心而来,就要如同那把开天辟地枪,要在这时代开创出一片新天地来。 他夏寻不就是想在这京城建立最大的娱乐城吗? 而要想达到这个愿望,他就必须答应这个请求。 “好,柳月姑娘,我答应你,你快起来吧。” 一听到夏寻答应了,柳月喜极,马上抹去眼泪,对夏寻和罗瑛说道:“两位的大恩大德,柳月一定会铭记心上,我略懂音律,没有什么可以答谢的,就抚琴一曲以做报答。” 夏寻正想拒绝,柳月已经在案前抚琴了。 一首夏寻从未听过的曲子缓缓入耳,让夏寻感到前所未有的惬意,这曲子比镇江府那些红楼里的弹唱曲好听多了,更加独特的是这曲子内含独特的功效,使夏寻内心好像如沐春风般的舒服。 怪不得京城里的男子都争先恐后要来万春楼找柳月,即使不能见到她人,听听她的曲也是让人全身舒爽。 不过,柳月这曲可不是普通人能听到的,这并不是钱的问题,只有有特殊地位的人才能听到此曲。 一曲奏毕,夏寻意犹未尽,原来这曲子真的是要由谁来弹决定一首曲子是否有神韵,是否有奇效。 这曲子还真的挺好听,罗瑛心里暗叹。 这小姐姐还真的不是一般红尘女子,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还弹得一手好琴,更重情重义,我见了都心里喜欢呢。 “好曲,柳月姑娘不愧是万春楼头牌,这曲还真的是只有天上才有。” “公子过奖了,以后我这里随时欢迎你来。” 柳月说这话时语气略带一丝媚意,与之前温婉之样略有不同。 而这一变化却被罗瑛敏锐的发觉了,同是女人,她自然能感觉到这一变化。 这或许是柳月真心相待夏寻吧,这小子还真是有女人缘呢,万春楼头牌召见并抚琴一曲,这样的待遇谁能有?只怕夏寻这小子不知要成为多少男人的肉中钉,眼中刺了。 不过这小子还真的是性情中人,明知答应柳月会摊上麻烦,却还是欣然答应,不过他要是不答应还真的就是自己看走眼了,这才有趣,我倒要看看这小子怎么解决这个大麻烦。 “柳月居然单独会客一个外地来的小子,我的女神梦破灭了。” “那小子究竟是什么来头?万大少都不能在他手上讨到便宜,他身边的那个凶悍的婆娘更是一拳头打断了万大少手下的鼻梁,这是彪悍啊!” 京城里关于柳月单独会面夏寻的消息不胫而走。 第七章 俗气系统 夏寻回到了客栈,经过万春楼这件事,他明白了想要在这京城开辟娱乐业并不容易,万春楼背后有个秘密的势力,而且还能把魔掌伸到了千里之外的镇江府。 但他夏寻也不是吃素的,既然答应了要为柳月作主,这事就一定要办到。 “夏寻,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看上人家柳月了?” 罗瑛逼视着夏寻,夏寻则悠然自得的喝着茶。 “罗瑛,你喝口茶消消火嘛,这大热天的最适合喝茶降火了。” “夏寻,你不要转移话题,我问你话呢。” “哈哈,夫人,你是不是吃醋了啊?” 夏寻喝着茶嘿嘿地笑着,罗瑛问得这么着急,不会真的吃醋了吧。 也难怪,罗瑛在彪悍也是女人,跟着自己去了万春楼,难免心里对自己会有看法。 “我吃醋?哈哈,小爷我还从没有对那个男的动过心,你不要自做多情了,我只是提醒你不要忘了这进京的大事。” 罗瑛所说的大事是指夏寻答应带她去寻找父亲军中旧部的事情。 “我是自然不会忘记的,给夫人办事我怎么会不上心?” “谁是你夫人?不要再乱说了,再乱说我可要生气了。” 罗瑛说着白了夏寻一眼。 夏寻笑笑,想到了之前罗瑛在万春楼一拳打断万大少手下鼻梁的事。 “好好,我家瑛瑛不让我叫夫人我就不叫了,我可不想和万大少的手下一般被你一拳头打断鼻梁。” 罗瑛听夏寻叫她瑛瑛作了一个呕吐的样子,忙说道:“什么瑛瑛嘛,你还是叫我名字好了,我不喜欢奇奇怪怪的称呼,还有那万大少的手下也是咎由自取,谁叫他功夫那么差,我只是用了一点点的力气而已。” “教训的是,不然他万大少以为京城无人了,我们可是百无禁忌,你这一拳头打去,看得我实在心里痛快极了。” “当真?你不怕你以后仕途受影响啊?那个万大少说不定是哪个京城的达官贵人的儿子,否则哪会这么嚣张跋扈,你得罪了他,只怕今后会给你找麻烦喽。” 罗瑛又试探着夏寻的决心,看他是否只是一时热血答应了柳月的请求,显然万春楼不简单,虽然她不懂政治,但从山贼争当老大来说,这其中的道理都是互通的,夏寻得罪了地头蛇,今后日子不太平。 “怕啥?我夏寻是什么人?我可是大名鼎鼎的镇江府小霸王呢,既然来到了京城,纵然它是龙潭虎穴,我也毫无惧怕之意。” 罗瑛听了夏寻的话双眼冒光,双手托着腮帮子一副崇拜的眼神看着夏寻,虽然她不知道夏寻有没有在吹牛,但此时他觉得夏寻好帅。 “咳~” “孤男寡女的这么晚了同处一室成何体统,该歇息了。” 窗外传来了一声咳嗽,不消说是王阳明。 这老头这时候来真的是大煞风景,没见到本公子正在泡妞吗? “是,知道了老师。” 夏寻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的回道。 这一路上虽然王阳阳让他自由自在了,可没答应让他同罗瑛睡在一起,还不时来提个醒,真的是让夏寻无奈。 “明天就要去朝廷报到了,早点歇息着吧。” 入夜。 夏寻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他感到体内有一股力量在不断游走。 这是怎么回事? 这种感觉从来没有过,难道是因为喝茶了太亢奋的原因? 不,这力量由丹田处涌动,这是内息。 夏寻并非真的只是天天流连忘返花柳巷的不学无术的公子哥,他其实练有武功,而这武功由他自创,名为逍遥功。 但夏寻却发现这功法极其难练,因为丹田之处始终没有内力涌动之感,习武之人都知道,如果丹田没有内力涌动,一切都是浮云,自身内力只有源源不息,才能驱动武功。 所以夏寻一直不敢去碰祖传的那杆开天辟地红缨枪,因为这杆枪是把神器,不是凡夫俗子可以舞动的,这一路上单是把这柄枪弄上京就让夏寻吃了不少苦头,他实在不明白老爹为啥这么热衷于让他用红缨枪光耀门楣,因为没有内力他这逍遥功就是个摆设,打打一般高手可以,面对绝顶高手就露馅了。 所以,夏寻才能在山岭中打败罗瑛,他也知罗瑛的武功也没有练到家,否则那柄斧头真的就会将他劈成两半。 罗瑛也是将门之后,只因武功心法没有人教导就胡乱学习,也是难为一个女孩子了,她为了当山贼老大不得不把自己变成了男人气质,其实她内心里却是小女人而不得不坚强。 夏寻则不同,他是真的对自家的枪法没有一点兴趣,因为不学所以他的内息难聚,否则他早就提枪大战四方了。 不过,现在夏寻惊喜的发现丹田之内内息涌动,此时不趁机启动逍遥功更待何时? 夏寻的逍遥功是以俗气为根基,所谓俗气即接地气,是一种真正的人间之气,这是夏寻这十八年来领悟出来的天地真理。 俗,并非低俗,俗气才是人的生生不息之气。 夏寻想以俗气入世修行无上内功,原本他以为这不可能实现了,但如今这丹田之内却涌起了生生不息之气,这不正是天赐良机吗? 一想到这,夏寻马上盘腿坐起,双手放于膝盖之处,闭目调息。 很快,夏寻就感丹田内的俗气开始从丹田游走到周身,大约花了一柱香的时间,夏寻终于吐纳完毕。 俗气系统开启! 夏寻开启了俗气系统,就感到前所未有的神清气爽,他现在全身都充满了力量。 夏寻眼光所到之处停留在了房间的那杆祖传红缨枪之上,他相信现在的他可以很轻松的拿起。 一想到这,夏寻便走到了红樱枪前,用手一提。 开天辟地红缨枪还真的被夏寻轻而易举的提起来了! “啊!” 夏寻兴奋极了,他还是第一回这么轻松的提起红缨枪,不由地兴奋叫了起来。 “谁啊?大半夜的还鬼叫鬼叫的,还让不让人睡了?” 第八章 录官萌籍册 夏寻一夜未眠,他始终亢奋,亢奋的原因就是他终于能以俗气为基进行修练了,其二就是他已经能轻而易举的拿起开天辟地了。 “夏寻!你昨晚不睡觉,鬼叫鬼叫的叫啥呢?” 饭桌上,罗瑛啃了一口馒头,白了夏寻一眼。 昨晚夏寻还真的是莫名鬼叫,还真的以为他发生什么事呢,哼,这小子一定是去了万春楼想到柳月就睡不着了,一定是这个原因,还装!男人嘛,都一个样! 罗瑛心想夏寻一定是垂涎柳月的美色,才会彻夜不眠,就像以前黑虎寨的那些大老粗一样,喝了酒就想女人,然后也在那里鬼叫鬼叫的。 不对啊,夏寻可没有喝酒呢,他喝的可是茶。 “没事没事,啊?难道我叫的很大声?” “是啊,叫的很大声,像杀猪般的叫声,难听死了。” 杀猪般的叫声? 有那么夸张吗? 我那是内力充盈般的啸声好嘛,你懂个啥! “好啦,夏寻今天可是去户部报道的,你可准备好了。” 王阳明也听到了昨夜夏寻的叫声,心想这小子一定是因为今天要去户部报道而太兴奋睡不着吧,也难怪,一个外地少年第一次进京难免会过于兴奋而睡不着觉。 “准备好了,老师。” 夏寻精神抖擞的回答着,他现在憧憬着朝廷会给他什么官呢?会不会比老爹的官大?因为他之前听说了新皇帝新立,会对之前的官萌后代上升一级,说不定他就能留在京城,只要在京城,他就能开展他的计划。 …… “爹!你可要给我做主啊!” 万大少哭丧着脸对着户部尚书万侯喊道。 真的是个不成器的废物! 万侯心里鄙夷着,可也没办法,谁叫这小子是自己唯一的亲儿子,他把最好的资源都给了他,本以为这个儿子能继承自己的本事,在官场叱咤风云,却没想一点也不成器。 不过万明却在吃喝玩乐方面颇有天赋,居然成为了京城四大邪少之一,这身份或许能有点作用。 “怎么,你可是京城四大邪少之一,在这京城里谁还能欺负你万大少?” “爹,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外地野小子和野丫头,一点也不给万春楼,给爹你面子,明知道柳月是皇大人的人,就用一片金叶子得到了柳月的青睐,居然亲自召见他了!咱家的仆人还被那野小子身旁的野丫头一拳头打断了鼻梁!” 什么外地来的小子和丫头这么嚣张,居然一拳头打断了下人的鼻梁,柳月还竟然亲自召见,他们究竟是何来路? 万侯没有想到还有人敢在京城如此放肆,难道是其它三家的政敌所为? “这野小子和丫头是什么来路?操什么口音?” “一身江南人打扮和江南口音。” 江南口音? 对了,马上到了录官萌的时候了,各地官萌后代都会上京录籍,难不成这小子也是其中之一?否则怎么一般人家怎么会出得起一片金叶子。 从这个思路出发,万侯马上就展开调查,江南自来富庶,但能轻易拿出一片金叶子的并不多,万侯翻开卷宗,一番查看之后马上就锁定了目标。 镇江府夏家。 镇江府防御使夏东,这防御使可是肥差,夏东在镇江府这富庶之地想必捞了不少油水了,否则他怎么会这么老实一生,现在正是他儿子上京录籍的时候,看来这野小子就是这名叫夏寻的小子了。 万侯在官萌簿上看到了夏寻的名字,心中已有了想法。 夏寻这小子如此不知天高地厚,就让他吃点苦头,现如今皇帝新立,权力还在首辅杨大人手里,这皇帝能换,那这录籍也自然能变。 户部。 夏寻和王阳明一同出现在万侯面前时,万侯还是有点吃惊的,他没有想到王阳明会和夏寻走在一起。 今非昔比了,在正德朝不得志的王阳明现在可是炙手可热的人物,首辅大人特别交代要给他大学士的地位,好让天下读书人知道朝廷是重视读书人的,这世界还是要遵循规矩的。 “这不是阳明兄吗?我可是一大早就在户部等你了,阳阳兄再度出山,将能扫除糟粕带来新气象啊。” 万侯道貌岸然的说着,大学士只不过是个虚职,王阳明算是彻底去做学术了,把他供着就是做给天下学子看得,说明朝廷还是尊师重道的。 “万大人客气了,老朽现在只想好好的做学问,教授课业。” 王阳明说得是实话,他现在真的只想把自己毕生学问之精华心学发扬光大。 “这位是?” 万侯转头故意指着夏寻,这小子看上去果然不是那些书呆子模样,透着一股桀骜不驯的样子,可这样的小子怎么会和极其传统的王阳明走在一起? “这是我在镇江府的旧友指挥使夏东的独子夏寻,此次随我一同进京特来录官萌籍册,夏寻,快来见过户部尚书万大人。” 原来如此,他们是这层关系,只怕王阳明还不知道这小子在万春楼干的好事吧。 “见过万大人。” “嗯,果然是一表人才,镇江府防御使,眼下江南富庶这武职在江南也是闲散官职啊。” 万侯漫不经心的说着,王阳明听了心想万侯这话是什么意思,明摆着针对夏寻啊,往常录官萌不过就是例行公事,哪会这般暗喻,难道真的是新天子新朝局? 就在王阳明为夏寻担忧的时候,夏寻也听出了其中的端倪,而且这正合他意。 果然万侯的下一句话道出了他的意思。 “如今新天子新立,这录官萌嘛也和以往有所不同了,朝廷讲究人才的最大化利用,所以我给你选了一个最适合的官职。” 这,万侯轻松一句就要改变镇江府防御使的油水差,这谁能答应?万侯难道和夏东有过节? 王阳明已经明白万侯这是要给夏寻另换官职,什么人才最大化利用,都是冠冕堂皇之词,摆明着就是看夏寻不顺眼。 王阳明并非腐儒,这一路和夏寻一起上京,他已经对夏寻改观不少,他发现夏寻表面放荡不羁,其实内心火热有正义感,这或许是对心学的另一种诠释。 第九章 值夜军曹 就在王阳明为夏寻担忧之际,夏寻突然仰头哈哈大笑。 “万大人,我可是对朝廷忠诚赤胆,报效大明之心急切,不知大人给我委派了什么好官职?” 这小子,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万侯这么明显的就是不让你继承原有官萌,你还自投罗网,这不正合他意么。 果然万侯在听了夏寻的话之后眉开眼笑,没想到这小子这么好诓骗,也不知我会给他安排什么官职就满口答应,你想精忠报国是嘛?好,我给你机会。 万侯已经打好了如意算盘,这小子不是爱管闲事爱折腾么,精力这么旺盛的话,就去当值夜侍卫好了,这活足够消磨他过剩的精力,也等于是明升暗降,去掉了镇江府的肥水美差,又在名义上给了他荣耀,同时又将夏寻控制在京城大内,谅他也飞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夏寻,江南镇江府人氏,补录值夜军曹。” 值夜军曹?! 这可是紫禁城值夜守卫,在这新天子刚立之际肥差可是被人控制的死死的,夏寻如果真的去当这军曹只怕没有出头之日。 “万大人,搞错了吧,夏寻可是录江南镇江府防御使之职,可不是值夜军曹,夏东大人的宝贝独子可没打算留在大内啊。” “咳,阳明兄,你这么说可就不对了,眼下可是朝廷用人之际,而且夏寻也有志于报效朝廷,你可是大学士,可要树立正确价值观啊。” 万侯早就准备好了说辞来应对王阳明,他也知道王阳明身为当世大儒绝不会公然和他作对。 王阳明的确不能直接和万侯叫板,他重返官场并不容易,此时还不宜声张。 “值夜军曹,这官职不错,万大人,这官职是不是有机会见到皇上啊?” “对,对对,这可是别人梦寐以求的机会呢。” 万侯生怕夏寻不同意或者反悔,听了他的话忙不住点头,然后朱笔一挥马上在值夜军曹的名单里写上夏寻的名字。 “成了,这是值夜军曹的腰牌,恭喜你了,夏大人。” 万侯意味深长的笑着。 他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原来夏寻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对付,反而是有点傻里傻气的,那自己不成器的儿子是怎么被他给气到的? 对了,夏寻身边还有个武功高强的野丫头,而这值夜军曹,闲杂人等是不可能在紫禁城内出现的,这等于是将夏寻与那会武功的野丫头分开了。 万侯为自己安排的这一手妙棋而沾沾自喜,安排夏寻去当值夜军曹只是整他的第一步,这后头他会让这小子后悔在万春楼打断了万府下人鼻梁的。 打狗还要看主人,夏寻,这值夜军曹将是你恶梦的开始,呵呵呵…… 夏寻这小子长得白皙,又是从江南那温柔水乡出来的,一定不会什么武功,这种官萌子弟他见得多了,都是酒囊饭袋,而值夜军曹再不济也是武将出身,同是武将出身,但京中武将子弟总比远在江南早就荒废武艺的武将子弟强吧。 “夏寻,你,你可知道那值夜军曹是做什么的?这下好了,我怎么对得起你爹的托付啊。” 王阳明懊恼极了,他深知夏寻这值夜军曹之职可谓是非常凶险,这职位表面上是极具荣耀,给天子守门当护卫,但这些职位往往都是京中排资历得到的,即使是值夜军曹中最低级的官职也是早有人选的。 显而易见,万侯这一手安排,不但将夏寻的肥差弄没了,而且还让他得罪了京中武将子弟,这在大内之中,他只能自己一个人面对这些凶险了。 “老师,我觉得这是好事呢,老爹不是想让我光耀门楣吗?这可是我难得的机会呢,成为值夜军曹,老爹知道了估计他都会在梦中笑出声来。” 这,这或许是夏冬让夏寻带着那杆枪上京的真正意义吧。 夏寻并没有告诉王阳明他修行了以俗气为主的逍遥功,开启了体内的俗气系统,而且开天辟地红缨枪也被他轻易的拿起了,种种迹象表明,他夏寻可以在京城掀起一股新风。 “夫人!夫人!我回来啦~” 一回到客栈,夏寻兴高采烈的叫道,他想把这个好消息和罗瑛分享,罗瑛正在磨菜刀呢,听到夏寻的唤声就手提着菜刀跑了出来。 “夏寻,不是说了吗,不要叫我夫人了!你还叫!” “哎哟,我又忘记了夫人,看我这记性,呀,瑛儿你怎么拿着菜刀就出来了啊,挺吓人。” 夏寻见罗瑛拿着菜刀就跑了出来还真的是吓了一跳,忙跑开:“罗瑛,我只不过叫了你几声夫人,你怎么就拿菜刀出来了啊,没有那么严重吧。” 罗瑛这才发现手里拿着菜刀,心想自己被夏寻占了那么多便宜,被他叫了那么多次夫人,不由满面通红,跺脚道:“我,我是在准备做菜呢,今,今天是你去官衙报道的日子,我,我想给你做几个小菜庆祝一下。” 原来如此,敢情罗瑛是想亲自下厨给自己做一桌好吃的庆祝呢。 “哎呦喂,这太阳是从西边出来了,你居然为我亲自下厨,这,饭菜能吃嘛?” 说实在,罗瑛并不会做菜,她那双手是舞刀弄枪的手,从未下过厨,今天她也不知怎么了,居然想亲自下厨给夏寻菜,还真的如同夏寻说的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怎么不能吃,你难道还嫌弃我做的菜不好吃?人家好心特意下厨来着。” “姑奶奶,好好好,只要你做的,我一口不剩,统统吃完。” “嘻嘻,这可是你说的,那你等着啊,我去做菜了,很快的。” 罗瑛听夏寻这么说,眉开眼笑,手起刀落在案板上快速切着菜,可夏寻看那被切得七零八碎的青菜苦笑着摇了摇头。 “罗瑛,我帮你烧柴火吧,你炒菜我烧柴火,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这话不错,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没想到啊,夏寻你这一趟上京,还真的是成长了不少,今天我作东,特意买了好酒,咱爷俩喝一盅?” 王阳明出现了,他手里拿着一坛女儿红,这可是破天荒的事情,从来都是别人请他喝酒,还没有他请别人喝酒过。 而这一回王阳明决意要和夏寻、罗瑛共饮此酒,他感到活了这几十年终于在老来遇到了小友,起初他也认为夏寻只是一个寻常的纨绔子弟而已,现在想来却是一个有理想的热血青年,他可是当真愿意舍弃江南的荣华富贵的生活,甘愿从一个值夜军曹做起,以自己的行动重振夏家雄威。 这不得不让王阳明想到了他以前从军作战抓宁王的往事,他也曾是一名书生,从未学过领兵作战,但时局所迫,他只得弃笔从戎,也因此成就了他的丰功伟业。 如今,他在夏寻身上看到了当年自己的影子,他决意帮助夏寻,将当初他在龙场修行时所领悟的一套练体之术传授给夏寻,好让他可以能在当值夜军曹时彻夜不眠也能熬得住。 “哇,老爷子,你这可是从哪里买来的女儿红,可真香啊,是正宗的呢。” 夏寻一闻酒香馋意顿起。 第十章 不要得罪太监 “上好女儿红,我可是预支了月俸专门买的,都是为了给你庆祝当上值夜军曹。” “值夜军曹?这官大吗?怎么听着好像要值夜?” 罗瑛听懂了值夜两字,因为山寨里也有专门的值夜山贼,顾名思义这也是值夜士兵的意思吧? “哈哈,是啊,给皇帝值夜,这官大着呢。” 夏寻打趣说道。 “什么嘛?这明显就是一个值夜的小兵,我黑虎寨多的是,是吧老头!” “哈哈,夏寻开心就好,虽说同是值夜,但夏寻是在紫禁城给皇帝值夜,荣耀着呢。” 王阳明听了罗瑛的话哈哈抚须大笑。 “这有啥好荣耀的?值夜可辛苦呢,皇帝又不知道。” 罗瑛的话让夏寻为之一愣,他还从来没有想过值夜辛不辛苦这个问题,没想到罗瑛竟然在关心他。 这丫头能想到这层面也是难能可贵,值夜军曹看似简单,实则很考验人的精力、毅力。 而这彻夜不眠的值夜就是第一关,如果夏寻要想在紫禁城立足的话,就要在精力方面异于常人。 “阿瑛,你都炒了什么菜啊?我都等不及了。” 夏寻有点感动,他亲切的叫起了阿瑛,并卖力的添加柴火。 “咳!咳!” 夏寻还是第一回烧柴,马上就被烟熏得咳嗽不止。 “哈哈哈,夏大少爷我还以为你有什么真本事呢,没想到一根柴火就难倒了你。” 罗瑛指着夏寻被烟熏黑的脸哈哈笑着。 夏寻也有点尴尬,这,他还真是大少爷当久了,烧柴火还真是烧不来。 而罗瑛也何尝不是,没过多久灶台上就传出一股糊味。 “呀!坏了坏了,糊了糊了!” 罗瑛忙叫出声,锅里这盘菜还真是要被她炒糊了。 罗瑛在黑虎寨可是山大王,哪有亲自下厨过,今天也是破了天荒。 “阿瑛!你这拿板斧的手还真的炒不了菜啊,不过你放心,就算是糊的菜,我也吃!” “两位小友,来来,这糊菜配女儿红正是再好不过了,我把酒倒满。” 王阳明说着就倒了三杯酒,然后持了一杯对着夏寻和罗瑛说道:“这杯酒我敬你们,认识你们让我这老头晚年人生充满乐趣。” “老师,哪有你敬我们的道理,应该是我们先敬你。” 说着,夏寻端起了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王老,我也敬你,我是大老粗一个,没有你这般渊博学识,说不了什么恭敬的话,这酒我也干了。” 罗瑛可是山贼老大,自然也是十分豪爽,这杯酒也是一饮而尽。 “好酒量,你二人一个是玩世不恭的富家公子,一个曾是山寨老大,现聚集在一起,真是妙哉,妙哉。” 王阳明这是真心话,这两位小友他也是很愿意结交。 几杯酒下肚,罗瑛很识相的明白王阳明和夏寻有话要说,罗瑛的酒量可以说是千杯不醉且在山寨时就借酒处理山寨事务,所以她便托辞酒醉离席了。 “阿瑛今天表现真的是让我惊喜,又是亲自下厨又是做家务的。” 夏寻看着罗瑛离去的背影呵呵笑着。 “惊喜?我看你给我的是惊吓吧,夏寻。” 王阳明放下了酒杯,语重心长的对着夏寻说道。 “老师,你这是咋了?” 听王阳明这么一说,夏寻也放下了酒杯。 “你这是明知故问,值夜军曹可不是那么容易当的,你说说看,你有什么办法应对?” “值夜军曹嘛,这不是很清闲自在吗?只要站好岗就行。” “屁!” 王阳明突然把筷子重重一拍,吓了夏寻一跳。 “老爷子这是怎么了?” 夏寻还是头一回听到王阳明说屁这个字,一向儒雅的老师怎么会突然从嘴里说出屁字。 “夏寻啊,这值夜军曹可不是清闲自在的活,随时可能人头落地。” 看着老师一脸严肃,夏寻这才知道王阳明这不是在开玩笑。 “还请老师赐教。” “夏寻,我先问你,你所认知的值夜军曹是个什么样的官职?” “老师,这值夜军曹应该就是给皇帝守夜的军官吧,你说这都会随时人头落地,有没有这么夸张?” “值夜军曹,每天都有机会见到皇帝銮驾,见君如同见虎,你说是不是随时人头落地?” “那么我就告诉你这人头为何会落地的标准,首先这值夜军曹看得就是一个人的精气神,特别是在三更时刻,人极困之际,如果此时有军曹懈怠,就会被记录下来,倘若遇到皇帝銮驾,而军曹渎职的话,可不就人头落地了吗?” 王阳明所言非虚,他以前亲自目睹了这种事情,他刚才说的銮驾并非是真的有皇帝坐在其中,但见銮驾如同见皇帝,如果懈怠也是死罪。 夏寻听了吐了吐舌头,我的乖乖,看来这值夜军曹也不好当啊,看似简单,实则杀机四伏。 “这三更半夜的,谁还能记录?” 夏寻注意到了记录两字,心想这谁还能不睡觉专门盯着值夜军曹啊? “呵呵,这记录的人嘛,自然是太监。” “太监?!” “对,太监,也只有三班倒 24小时在宫中行走的太监,才能在暗处记录值夜军曹有没有偷懒,这太监嘛,就如同躲在暗处的小鬼,无时不刻盯着宫中的侍卫和宫女。” “我的妈啊,我还以为太监在宫里过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呢,没想到这些可能连宫女都打不过的假男人这么有特权。” “没错,太监是可能连宫女都打不过,但是他们在暗中捅你一刀,就足以致命。小子,我教你在宫里活下去的第一课就是不要得罪太监。” 不要得罪太监…… 夏寻心里记下了。 没想到老师还知道不少宫里的事情,而且这些还真的挺有用的。 “老师,我记下了,原来你今天买女儿红是为了和我讲这些,真的是受教了。” “夏寻,小心和不要得罪太监是第一步,我接下来要说的才是关键的,你竖起耳朵听好了。” 夏寻听到王阳明这么一说,还真的是马上竖起耳朵倾听。 第十一章 人字诀健体术 “夏寻,你若真要当值夜军曹,就要有脱颖而出之心,这样才能有出头之日。” 脱颖而出?对,总不能一辈子当个值夜军曹吧,当值夜军曹只是第一步,而要实现自己的娱乐帝国愿望,就要不断往上爬进而接近权力中心。 “老师,你的意思是让我当个完美的值夜军曹?” “对,让人无可挑剔的值夜军曹,你才能有上位的可能性,而这值夜军曹,需要的就是源源不绝的精力,但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王阳明说到这的时候故意停顿了一下。 夏寻听明白了王阳明的意思,对啊,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即便是内功高手都不能不睡觉,但是这值夜军曹以精力论成败,可要如何脱颖而出呢? 夏寻这才明白这值夜军曹并不好当,可他不信京中武将子弟个个都是人才,都能胜任这值夜军曹之职。 在夏寻看来,这些京中武将子弟肯定是动用了关系,比如用钱财收买太监什么的。 王阳明看出了夏寻的心思,说道:“你可别小瞧了京中武将子弟,他们并非都是纨绔子弟,有些是武宗朝时期的将门之后。” 武宗朝时期的将门之后? 夏寻听王阳明这么说顿时来了精神,都知道明武宗正德皇帝崇尚武力,亲自率军出战蒙古小王子,至今都让夏寻羡慕不已,只叹自己没赶上好时候。 如果说这些武将是武宗朝时期的武将,那么还真的是有实力的,虽说比不了明初大将,但也是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拼出来的,这样看来他们的后代还真的有人才。 “所以夏寻,你可是选择了一个看似容易,实际异常艰险的官职,你平时玩心太重了,如果遇到从小练武出身的武将子弟,很难与之匹敌。” 王阳明所言非虚,真正的将门之后都是从小练武出身,所以基本功扎实,而夏寻的确平时都在玩乐,从未在人前认真练功,你叫王阳明能相信他能打败有实力的武将子弟吗? 夏寻并没有说出自己修炼了俗气逍遥功的事情,而且逍遥功还没有实战过,但夏寻听出了王阳明似乎要教他应对之术。 王阳明的确要教夏寻一套内功,这内功是他在龙场修行时所领悟,并由此强健了体魄,因为王阳明是书生出身,却能在之后领军作战,和他修炼了内功莫不有关系。 “夏寻,你听好了,我现在传授你一套我在龙场修行时所练习的内功,这内功虽然不是武功,但在强身健体方面有着特殊功效,你当值夜军曹正好适用。” 夏寻听了大喜,王阳明在武宗朝领军作战过,长年军营生涯自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锻炼身体之术。 “多谢老师!” “双手放于丹田,听我口诀运气。” 夏寻闻之马上照做,就见他闭上双眼,双手放在丹田之处。 王阳明见状点了点头,看来夏寻并非是纨绔子弟,他毕竟也是将门之后,也是有点基础的。 只是王阳明想不到,夏寻因为以俗气为修行之基,在转化内力方面异于常人。 夏寻按王阳明的内功口诀开始修行内功,他很快发现这套口诀能够快速聚集精力,其实这都是因为俗气系统开启的缘故。 王阳明传授的健体术为人字口诀,开启了俗气系统的丹田境,这丹田境以人体丹田为修行之炉鼎,而这炉鼎的意思即是内力驱动的来源,有了炉鼎,才能持续获得内力源泉。 夏寻现在以人字口诀为心法,体内俗气为内力,以丹田为炉鼎开启了俗气系统的修行。 夏寻就觉得丹田之处升腾起一股灼热之息,这灼热之息很快就从丹田处传遍周身。 王阳明欣慰的看到夏寻很快就领悟了健体术人字口诀,心里不由感慨,夏寻这悟性还是极高的。 想当初他在龙场领悟出这套修行之法时,可谓是煞费了不少功夫,可在夏寻看来他却轻松领悟了。 难不成这小子是修行天才? 王阳明眯着眼睛看着夏寻,之前他被自己用戒尺打的样子还历历在目,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夏寻就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夏寻闭目运转周天,将这股由丹田发出的内息散至周身。 这内息犹如溪水汇入江河,一发不可收拾。 一柱香过后,夏寻便感到神清气爽,拥有无穷的精力。 “老师,你这健体术还真是厉害,我现在感到体内的内息澎湃,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夏寻,你的表现才是让人吃惊,没想到你还是个修行的天才,为师我看来真的是错怪你了。” 夏寻能够顺利领悟他的健体之术,对于他当值夜军曹是非常有利的,只要有足够的精力,就能胜任值夜军曹。 …… “爹,那小子竟然是上京入官萌籍册的武将子弟?” 万明万万没想到夏寻是官萌子弟,这官萌子弟可不一般,通常都是有功勋的武将才有官萌,不出意外都动不得。 “爹,你可是户部尚书,你可要为我出这口恶气啊!这小子都欺负到你头上来了!” 万明为了激将老爹,话锋一转指向万侯。 “不成器的东西,要不是你没用,需要我亲自出马吗?那小子已被我说得主动放弃油水肥差了。” 万侯瞪了万明一眼,并把夏寻主动放弃江南防御使官职、并当了宫中值夜军曹的事情和万明一说。 “真的?哈哈,没想到这小子不知天高地厚,还主动去当值夜军曹这苦逼差事,简直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万明哈哈大笑,心想本以为夏寻这小子不好对付,没想到他自己求死心切,主动去当值夜军曹,真不知那值夜军曹是人干的活吗? 要是值夜军曹是人干的活,他为什么不当?以他老爹户部尚书的关系,什么样的油水肥差不能弄到手。 只是对于万明来说,他根本不想当官,只想吃喝玩乐嫖赌,更主要的是万家并没有官萌,虽然户部尚书实权在握,但却不是武将功勋,而大明朝以实权说话,武将功勋固然有官萌但无实权,和皇亲国戚一样都是被朝廷养着。 大明朝文官集团可左右朝堂,万大少有他老爹做他的保护伞,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自然不思进取。 不过万明也不是一般的纨绔子弟,他之所以能当上京城四大邪少并不只是依仗万侯的关系,而是他的确在打通关系方面青出于蓝,万明虽然不在朝堂,但他对朝堂事了如指掌,为此万明花费了不少金钱,而为了不择手段达到目的,万明舍得放长线钓大鱼。 “爹,那傻小子即使愿意主动当值夜军曹,也不能让他舒服的当了,死,也要折磨死他。” 万明恶狠狠的说着,万侯与万明相视一笑,只有在整人方面这父子才如此的默契。 第十二章 他人即对手 “那是自然,值夜军曹不是一般人可以当的,首先考验的就是这值夜,没有好体力,或是有武功根基的人绝对无法胜任。我听说那夏寻也是个风流少年,常年流连花柳巷精力都被女人榨干了,还会有什么体力彻夜不眠值夜?” 万明听了不住点头,老爹说的很在理,常年在女人堆里混的人是没有什么精力的,而值夜军曹首先考验的就是一个人的精力,而夏寻是混迹花柳巷的,这样的男人却要去当值夜军曹,不是找死是什么? “哈哈哈,夏寻那小子命不久矣,说不定不用我们动手他自己就倒在岗位上了。” “稳妥为妙,我已经安排了值夜军曹统领千大人给夏寻安排最繁重的值夜任务,包管那小子不出错都不行,嘿嘿嘿。” “老爹,高招啊,佩服。” …… 紫禁城。 前往值夜军曹统领处报道的夏寻神采奕奕,这是他第一回踏进紫禁城。 原来紫禁城这么大,这么气派。 夏寻边看边感慨着,这就是大明朝的权力中心,而这回他夏寻也到了皇帝所在之地,爹,你看到了吗?你想要的光宗耀祖我做到了。 “喂,说你呢,站在那里傻愣着干什么?!” 没等夏寻继续感慨,身后就传来一声吼叫。 夏寻忙转身一看,就看到一个身穿武将服的武将瞪视着他,那武将一脸威严,不怒自威。 “这位就是千统领吧,我是新来报道的夏寻。” 这威仪模样,一定是值夜军曹千统领,错不了。 “你就是夏寻?” 千海上下打量着夏寻,今天他收到了万侯的消息,要他好好“照顾”一下一个叫夏寻的刚来报到的小子,想必这就是此人了吧。 这小子一副小白脸的模样,真的是来干值夜军曹的? “是的,我正是夏寻,特来向千统领报到。” 千海点了点头,心想,你小子别的人不得罪,偏偏得罪了户部尚书万侯万大人,那只有死路一条了。 “夏寻,今晚就轮到你值夜,你去把衣服和腰牌换上。” 没有过多的话,千海就安排夏寻去值夜,因为他知道,夏寻这种将死之人,和他多说无益。 “是。” 夏寻兴奋极了,他马上去库房领取了衣服,并快速的换上了。 小爷我现在正式成为宫中值夜军曹中的一员了! 夏寻换好了衣服,这可是他第一回穿上军服,印象中他还嫌弃老爹那镇江府防御使的官服难看,而他现在穿上了值夜军曹的军服,却觉得格外好看。 “这傻小子就是新来的吧?头儿都不和他多说几句,看来这小子就是个冤大头替死鬼。” 管库房的刑老头看着夏寻的背景摇着头,这种事情他见得多了,千统领好像和户部万大人有着莫名的关系,在偷偷的帮助他处理要干掉的人。 而这值夜军曹就是最容易出问题的职位之一,堪比宫女,而且一出问题,一上报,就是死罪。 宫里不会因为死了个太监宫女侍卫而大惊小怪的,因此千海也干了不少这样的事情。 能看出这层关系的只有库房的刑老头,他在这宫中沉浮了几十年,自然能明白这其中的道理。 而对于那些同夏寻一般,刚被正式选入宫中当值夜军曹的武将功勋子弟来说,他们却不这么想了,对于他们来说,他人即对手,特别是武将功勋子弟选拔上来当值夜军曹的,为了维持家族的荣耀,他们是可以拼命的。 同夏寻一同报道的,还有一人,京畿营冷统的儿子冷锋,这个冷锋可不比其他武将功勋子弟,他一心想光大冷家,所以对于夏寻,他同样充满了竞争的敌意。 “千大人,这是我孝敬你的。” 冷锋说着塞了一张银票给了千海。 千海看了看冷锋给他的银票,顿时眉开眼笑,连说好说。 “冷锋,你放心,冷大人的面子我还是会给的,只要你好好表现,这升官的事情都好说。” “对了,今晚你和夏寻一同值夜,机灵着点,这其中利害关系不用我多说了吧。” 千海虽然收了冷锋的银票,但他并不完全信赖冷锋,因为冷家是武宗朝提拔的武将,而万侯说了,新天子新气象,以往的旧人要从中挑选可用之人,这京畿营的冷统目前态度不明,因此他也要给冷统一个敲山震虎,把冷锋和夏寻安排在一起值夜,通过夏寻的下场从中透露不站队就别想有好日子过的意思。 冷锋身为武将功勋子弟,自然明白这值夜军曹不是那么容易当的,但一旦成功上位,可是有直接见到皇帝的机会,对于冷锋来说,他想要这个机会,只有得到了机会见到新天子,并得到新天子的青睐,他才能将冷家再次光大。 因为,当年冷统就是通过值夜军曹一步步走到京畿营总兵这个位置上的,他在当值夜军曹的时候得到了武宗的青睐,所以才能得以不断升迁,更重要的是冷统自身也有实力,所以才能以军功平步青云。 然而,武宗死后冷家就受到文官集团的冷落,再也没有没有恢复到往日荣光,这对于冷锋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他必须要通过值夜军曹来达到这个目的。 刚才千大人说了,我晚上会和那个新来的叫夏寻的小子一起值夜,只要我能在值夜中胜过那小子,就能博得上位机会吧。 冷锋心里想着,不由也把目光看向了夏寻的背影。 见准锋已把夏寻当成了对手,千海满意的点了点头,他想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无论如何,夏寻是活不了多久了,除了冷锋,他还特意嘱咐了有利益关系的太监,开始特意记录夏寻的值夜情况,一有犯困马上记录,到时候这些都是足以让夏寻人头落地的证据。 “这位兄台怎么称呼?” 夏寻见有人和他一起值夜,友好问道。 冷锋看都不看夏寻一眼,面无表情。 切,还是个面瘫,这京城里武将小哥都一个个这么装深沉么? 夏寻见冷锋这么无趣,摇了摇头,他可不想活成这样,他是值夜军曹要当得,这人生也要潇洒得过。 第十三章 监控两人组 这么一个如此轻浮的人是怎么当上这值夜军曹的? 见夏寻一副笑脸,冷锋心里鄙夷着,这小子应该是靠关系走后门的吧,管他是什么来路,只要挡在我冷锋面前就别怪我不客气。 为了能当好值夜军曹,冷锋可是特意进行了苦修,以求能在值夜军曹这职位上胜出。 冷锋修炼有冷家拳法,这冷家拳以刚猛著称,一般这种拳法都由体格高猛的壮汉练习,因此很难把这种拳法和冷锋这种冷面男联系起来。 有了冷家拳内功为基础,冷锋自认为小白脸夏寻不是他的对手。 入夜。 考验夏寻值夜功夫的时候到了。 此时偌大的皇宫寂静无声,在这期间夏寻试图找冷锋聊天,冷锋都无动于衷冷面相待。 “这站岗的时候,如果能喝酒打牌那这时间就好打发了。” 冷锋依旧对于夏寻的话不为所动,心想这小子果然是个走后门的小白脸,这没站几分钟就受不了了,哼,这后头有得你受得。 冷锋显然没有料到夏寻会说出这样的话,这是一个称职的值夜军曹会说出的话吗? 但冷锋并没有掉以轻心,或许这是夏寻的缓兵之计,好故意麻痹自己的戒心的,总之这小子不管说什么,都不要理睬就是,这样等他出了事,自己也不会因此受累。 冷锋这冷家拳内功可以做到站着入定,所以他自认为夏寻没办法和他竞争。 冷锋想着便启动内功开始入定,不再对外界有任何反应。 原来冷锋居然能站着入定,看来老师说的没错,这京城武将功勋子弟里还真的有高手存在,如果自己之前没有开启俗气系统,没有练了人字诀健体术,那么还真的没办法和冷锋抗衡。 夏寻明白他遇到对手了,但冷锋这冷家内功虽不俗,却以入定为精力来源,这入定之后对外界完全没有视听,是个很大的弊端,虽然值夜军曹在站岗的时候无人接近寻问,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入定不答也是大罪。 冷锋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不过今夜守的门并非是大内重要的殿门,皇上根本不会往这里走,所以他可以大胆放心入定。 同时,冷锋也知道这黑暗之中有其他双眼睛正在盯着他们,因此用入定之法再合适不过了。 “妈的,这老千也太不是东西了,只给了咱们五两银子就要替他去盯人,这活儿真他妈的累人。” 黑暗处,一个小太监打了一个哈欠说道。 “可不是嘛,这苦活累活都是咱们干,只用五两银子就打发我们了,老千给的大部分银子都被李管事给拿走了!” 黑暗中还真的出现了两个贼头贼脑的影子,原是两个小太监。 这两名小太监就是奉了李管事的吩咐来探查夏寻站岗的情况的,他们是宫中内廷旗下若干查看值夜军曹是否渎职的小太监小组之一。 今天轮到了他们站岗,原本以为加个班能得赚更多的钱,却没想到李管事今天要他们通宵值夜,而且只给五两银子。 两名小太监一听这要通宵值夜就知道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办了,通常来说太监是三班倒,很少出现这种加班加点的情况,如果有,就是管事的特意加派任务,有重点人物要盯梢。 “妈的,我们真是倒霉,碰到了这盯梢重点人物的差事,这活是吃力不讨好,又累又没钱。” “可不是嘛,今天要盯梢的是哪个倒霉催?” “李管事说是一名叫夏寻的值夜军曹,就是那个小白脸。” “你没看错?我怎么觉得是那小白脸身边的那个面瘫。” “那个面瘫?不可能,李管事给我的画像上画得很清楚,就是那个小白脸。” “这小白脸看上去平平无奇,为什么会让老千特意交代李管事要特别照顾?” “能让老千交代李管事办事的人都不会是普通人,看来这小白脸得罪了大人物啊。” “咱们收钱办事,别的事别管,只管在暗中盯梢记录就行。” 在暗中观察的这两个小太监并不知道,其实他们早就被夏寻觉察到了。 看来老师说的不假,这暗中还真的有小太监在盯梢,这折磨人的馊主意究竟是谁想出来的,真是卑鄙无耻。 此时夏寻体内充沛无穷内力,这内力已经转化为了精力,精力旺盛自然是不知疲倦。 “那个小白脸可以啊,第一次值夜居然能站岗这么好,到这个点了还不困,老子都快熬不住了。” “妈的,李管事是不是给错情报了,他说这小白脸是逛花柳巷出来的,可是却怎么精力这么旺盛?” “我看只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 “那就是你得罪李管事了,李管事整你呢,小李子。” 这叫小李子的小太监听了另一名小太监的话,脸不由自主的抽搐了几下。 难不成我私藏银子的事情东窗事发了? 不,不可能,如果事发了,自己早就被抓起来了,哪里还会轮到我来监控? 不过这叫小李子的小太监还真的在暗中私藏银子,在宫里私藏银子虽然是不明文的做法,但若是被查到还是要被没收的。 另外,小李子和李管事之间还真的有点过节,李管事以本家同姓为由经常吆喝小李子干各种杂活,而且还是白干那种,这时间一长小李子心里肯定不满,但迫于李管家的淫威,不得不从。 于是小李子便开始偷偷藏钱,以求能有朝一日脱离李管事的魔爪。 这两个小太监这般暴露,不是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就是经验不足。 夏寻隐约听到了小李子和其同伴的说话声,寂静夜里,就是掉根针在地上都能听到,更何况是两人唠嗑声。 夏寻也猜的没错,小李子的确没有把夏寻放在眼里。 因为从情报簿来看,夏寻就是一个不学无术公子哥,之所以夏寻现在还没有倒地,可能是因为他初当值夜军曹,心里还感到新鲜的很,等这劲头一过,人马上就会熬不住的。 对了,一定是这种情况,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夏寻这回可值得的是通宵岗,小李子还没有看到第一回当值夜军曹的菜鸟能熬到天亮。 第十四章 怕是吃了禁药了 哈哈,看来这两个小太监也挺敬业的嘛,居然愿意陪自己熬通宵。 夏寻感觉到了小李子两人向自己投来的灼热目光,而这目光正是两人眼睛都不眨一下所致。 小李子虽然不愿做这通宵监控的活,也嫌弃这五两银子少,但眼下他需要银子,因为有了银子做本,他才能买到司礼监赌坊的入场牌。 因为只有进入司礼监赌坊,才能有改变命运的机会。 而这司礼监赌坊不看身份地位,只要你能用钱买到入场牌就能进入赌坊。 听闻这赌坊内不仅仅赌的只是钱,而是这世间任何东西,包括性命。 小李子不想一直甘于李管事之下,他也想当头,只是这入场牌真的太贵了,仅凭他这偷偷藏的私钱是根本买不了的,但小李子知道既然司礼监内存在这么一个赌坊就一定有其存在的意义,只是他现在还没有找到入门的其他方法而已。 司礼监是大内太监机构权利最大之处,以往权倾朝野的大太监都出自这里,只是随着武宗对太监刘瑾的清算,以及文官集团的发难,司礼监实力大损,如今已经不复往日辉煌,与之配套的东厂也因为没有了强势太监而没落。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作为离皇帝最近的大内权利机关,司礼监还是有其镇监之术的。 而这镇监之术就是这宫中的太监监控体系,有了这套机制,在大内的任何人都会被监控。 小李子也是这太监监控体系中的份子之一。 “妈的,这叫夏寻的小白脸怎么回事?都过了三更了还一点困意也没有?” “我懂了!我懂了!” 另一名小太监突然一拍脑袋叫道。 “嘘!小声点,你这是想让那个夏寻发现咱们啊?你又知道啥了?” 小李子忙做嘘声状。 “小李子,我们可能着了那小子的道了,你想啊,那小白脸是从花柳巷出来的,那自然天天服用了一些能壮阳的药物,而这些壮阳药不仅能壮阳还能提升精力,这可能就是这小白脸能这么久不困的原因。”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这层关系,这小白脸还真的可能是服用了壮阳药所以精力这么旺盛的。 “你咋知道这壮阳药能提升精力啊?你可是个太监。” “可宫里也有不少半路出家的太监,他们经常在一起吹嘘当年如何威猛的,都说是吃了壮阳药可以彻夜不眠。” 小太监说的没错,除了像小李子这样从小净身的太监,宫里还有不少因犯事而走投无路成为太监的,自然聚在一起的时候就会互相吹嘘还是真男人时候的风流史。 更重要的因素是这些被迫去势的太监很快就能在宫中找到对食对象,把这些往日的经历和宫女们一说,还不把宫女骗到手。 只凭这点就够让小李子羡慕嫉妒恨的,因为他对于男女之事不知晓,是个真太监,要说他这个从小就成为太监的是不会有春青懵懂的,但不知怎么的,小李子好像来了青春期,而且对男女之事有了兴趣,除了藏银子,他还藏了不少春宫图,而让他想尽一切办法弄钱买司礼监入场牌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传闻这赌坊能改变太监命运,让你做真男人。 做真男人? 说实话,小李子心动了,神秘的司礼监赌坊已然成为了他心目中的圣地,为此他可以为了能进入赌坊而疯狂。 “哎,都怪咱们不是真男人,没有想到这层,看来这小白脸逃过一劫了,谁能晓得他服用壮阳药提神值夜。” 小李子无奈,只能说来自花柳巷的夏寻对上了深宫中不懂男女之事的真太监,值夜居然过关了。 “李管事那老不死的不可能没想到这层面,他这就是故意在整你呢。” 同伴的话再次刺激小李子,还真的有这可能,或许李管事派自己来监控夏寻就是在整他的。 “要五更天了,走吧,我快熬不住了。” 看了看已经露白的天,再看了看依旧精神抖擞的夏寻,小李子只好摇头走了,这次他是认栽了。 直到小李子和另个小太监真的离开了,夏寻才憋不住的笑了出来。 “哈哈哈,笑死老子了,居然以为我是吃了壮阳药所以这么精神的。” “真是不懂男女之事的傻太监,这壮阳药哪能用来提神,如果真有这么神奇,那我还辛苦修行俗气逍遥功做什么?” 没想到开启了俗气系统的逍遥功能让自己这般精力充沛,到现在自己是一点困意也没有。 就在夏寻感慨万千的时候,另一边的冷锋结束了内功入定,他往夏寻站岗方向用余光看去,以为夏寻肯定是倒地不起,然而事实却是让冷锋大吃一惊! 夏寻正笑脸看着他! 而且夏寻脸上没有一点困意,这,这怎么可能?! 难道这小子趁自己入定的时候擅离职守,跑去睡觉了? 不可能,擅离职守可是死罪,那么这小子也和自己一样练有内功? 不可能吧,我听说这夏寻可是江南有名的花花公子,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练有内功。 而且这暗处有太监监视,夏寻不敢造次。 如果没有内功又能彻夜精力旺盛,那还有别的可能性,就是夏寻吃了某种可以增强体力的药物。 冷锋可是练武世家出身,自然知道有这能增强体力的药物,但他认为服用药物都是旁门左道所为,为此不屑一顾。 因为服用药物只能增强一时的体力,而且还会形成依赖性,久而久之对身体危害极大,所以这种药物对练武者来说可谓是禁药,对普通人而言也是极为危害。 冷锋认定夏寻之所以还精力旺盛,肯定是服用了禁药,对了,这小子是混迹花柳巷的,那种下九流的地方,的确是什么事物都有,这禁药也是这么来得吧。 冷锋心里呵呵冷笑着,他已经把夏寻认为是吃禁药的了。 这小白脸想靠吃禁药做这值夜军曹?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夏寻,我倒要看看你能靠吃禁药熬几天。 第十五章 连续值夜 想到这,冷峰便径直离去了。 这面瘫也太不够友好了。 “刑老,值夜完毕,特来归还腰牌。” 当夏寻神采奕奕的出现在班房的时候,刑老非常吃惊。 这小子居然能这么准时来交腰牌。 刑老以为夏寻这次值夜一定失败,以为夏寻再也不会出现,没想到他能在冷锋前脚刚走,后脚就交了腰牌。 那冷锋刑老是知道来头的,京畿营冷统的独子,被誉为年轻一代武将子弟中冉冉升起的将星。 所以冷锋准时交牌是正常的,而夏寻准时交牌就不正常了,这是一个花柳巷出来的小子,没有任何武功根基,他是如何做到和冷锋前后脚交腰牌的? “小伙子,这值夜的感觉如何啊?” “刑老,你叫我啊?” “对,叫得就是你,夏寻是吧,你也是江南人?” “刑老难道来自江南?” 夏寻听刑老这么一说眼前一亮。 “都三十年了,小可我二十岁从南京来到京城当上值夜军曹,一晃就过去了三十年,真是岁月如梭啊。” 刑老居然在紫禁城当值夜军曹三十年! 这,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所以刑老老来就在班房管仓库,只是他当了这么久的值夜军曹,却为何不能升迁? 此时刑老和夏寻都在揣测对方为何能安然无恙出现在这值夜军曹仓库之内。 “刑老,你居然在大内呆了三十年,真是令人佩服,夏寻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原来真正高手就在眼前。” 夏寻对着刑老拜道,印象中像刑老这般的扫地僧,都是深藏不露的,难不成刑老是什么绝世高手,隐藏在大内? “哈哈,小老头我只是兢兢业业当个值夜军曹而已,没啥大本事,你可别把我当成高手了。” 刑老哈哈大笑,没想到夏寻还对他挺尊敬的,他在这值夜军曹仓库里这么久,还没有人对他这么客气的。 “刑老,你不是高手谁是高手?当是兢兢业业几十年如一日的劳作就令我五体投地。” 夏寻还真的不是在拍马屁,他仔细想想,自己还真的无法做到站岗几十年,这想想都可怕,还不如直接死了。 重点是,夏寻的目标是在短期内上位,他可不想一辈子窝在值夜军曹班房。 “这值夜的感觉还挺棒,我还是头一回看到天蒙蒙亮,而且还是在大内之内。” 夏寻显得异常兴奋,对于夏寻这兴奋劲头,刑老权当是他的新鲜感,只是像夏寻这样的刑老也见多了,原本刑老不用多说,但看在夏寻尊敬他的份上,就回了一句: “哎呀,好久没有喝上这桂花酒了。” 夏寻马上就听出了刑老话中的意思,这桂花酒可是产自江南,更确切的说其实是一种花酒,是春楼特供。 这么说刑老也曾在花柳巷活动过?否则他怎么知道有桂花酒的存在? “刑老,你想喝桂花酒啦?那我下回给你带一坛。” “真的?” 刑老听了后眼前一亮,他的确想喝桂花酒了,只是这桂花酒不在市面流通,只有春楼这种地方才能喝到,而且价格还极其昂贵,他只是想试探一下夏寻,没想到夏寻竟然说给他带一坛。 “那是自然,我夏寻说到做到,等下回值夜时我就带到。” 夏寻这么一说,刑老还真的有点期待,反而希望夏寻不要这么快就挂了,如果夏寻真的能给他带来一坛桂花酒,他愿意告诉夏寻一个秘密。 “千统领,什么风把你吹来了啊?” 就在夏寻和刑老聊天之际,千海出现了。 不用说,他已经知道了夏寻成功过关了,而且还是一点破绽也没有。 千海的脸黑着,他万万没想到夏寻能全身而退,为了让夏寻无法胜任值夜军曹,他可是特意安排了冷锋以及小太监监控,原以为这是万无一失之计,却没有想到夏寻轻松化解了这次危机。 这小子一定是服了禁药了,否则怎么可能熬的过这通宵值夜,我还真是大意了,只想到夏寻是花柳巷出身,却没想到春楼里什么壮阳禁药没有,只要吃了禁药,夏寻是有可能熬过通宵的。 不过嘛,禁药终归是禁药,如果滥用禁药,也离死不远了,夏寻只不过是耍小聪明而已,既然他用禁药蒙混过关,自以为今后就能靠禁药当好值夜军曹,那就大错特错了。 千海脑中浮现一计,黑脸顿时失了,对着夏寻说道:“夏寻,你且回去休息,晚上还是你值夜。” 连续值夜! 夏寻听了吃了一惊,这千海还真的是针对自己啊,对他这个新人下如此黑手,还真的是赶尽杀绝。 “是。” …… “千海,别怪我没提醒你,如今皇上初立,你这值夜军曹统领的位置可是香馍馍,多少人盯着,如果你不作为,我随时可以换人。” 密室内,万侯表情严肃的对着千海说道。 千海闻言满头大汗,连忙边擦汗边说:“万大人,小的明白,明白,你放心,夏寻一定想办法将他做掉。” 千海受制于万侯,户部尚书权力的确很大,重要的是万侯和内阁首辅杨廷和走得很近,而大明权力现在都在内阁手中。 万侯说的没错,值夜军曹统领这位置可是香馍馍,因为这也是个大内之中的肥水油差,值夜军曹不辛苦,辛苦的是手下的值夜军曹,统领只有重大宫中事件的时候才需要值夜,且受到嘉奖的机会大。 万侯这是在提醒千海,如果他对付不了夏寻,他可以换人来做,千海一急,忙做出了抹脖子的手势。 “做掉?你想怎么做?夏寻可是官萌子弟,明面上做不得。” “万大人放心,我已经想有高招,连续安排夏寻值夜,保证他神不知鬼不觉的猝死在值夜上。” “嗯,如此甚好哈哈哈……” 万侯抚须大笑,这样看来夏寻真的是死定了。 连续值夜这即合理又不合理,完全是可以操作的,而夏寻如果因公殉职的话,是没有人会去查的。 夏寻啊,夏寻,要就怪你得罪了我。 第十六章 凶险职业 “阿瑛,老师,我回来啦。” 夏寻叫了一声,罗瑛便迎了出来。 她看到夏寻安全无恙的出现在自己面前,满心欢喜。 其实罗瑛已经猜测到了夏寻这值夜军曹是个凶险职业,她也挺为夏寻担心的。 可当她知道老爷子在和夏寻长谈时就明白老爷子在传授夏寻应对之策了,可一想皇宫大内里这值夜肯定和黑虎寨值夜不一般。 罗瑛上下打量着夏寻,左右转圈看着。 “哈哈,阿瑛你这是怎么了?” “我在看你是否缺胳膊少腿的。” “哈哈,我这不是安然无恙的回来了吗?” “夏寻,你快说说,皇宫是啥模样,你这一夜是怎么过来的?” 罗瑛非常好奇。 等夏寻把皇宫一描述,罗瑛先是睁大了眼睛,我的乖乖,原来皇宫这么大啊。 再听夏寻把他值夜时有小太监监视的情况一说,罗瑛顿时义愤填膺。 “原来这值夜军曹还有太监监控,这也欺人太甚了吧。” 罗瑛说着一拍案子,就要去拿她的板斧。 “哈哈,阿瑛,你别那么激动,这就是皇宫里的规矩。” “皇宫里的规矩?我只知道在黑虎寨没有这种恶心人的规矩,这值夜本就辛苦,还要监控,这不是不信任人么?像黑虎寨值夜我挑选的人都可谓是性命相托,称之为兄弟,哪有皇宫大内里这么麻烦事多。” “罗瑛,这宫中值夜和外面值夜自然大为不同,夏寻,你现在感觉如何?” 王阳明出现了,他其实已经明白夏寻值夜成功了,否则他现在就不能回来了。 “老师,我现在依然感到精神抖擞,全身充满了干劲。” 对于夏寻的回答,王阳明还是有点吃惊的,夏寻这健体术修行挺快,一次修行,一个通宵到现在都还是精力旺盛的,真的是效果出奇的好。 只是他没想到京畿营冷统的独子冷锋会和夏寻一起站岗,这冷统可是武宗朝的武将,以军功得到了京畿营统领的位置,如今新皇帝初立,他自然想继续延续家族荣光,只是如今朝政大权被首辅独揽,他并不想沦为首辅党的手下,所以便把希望寄托在了冷锋身上,想让冷锋复制他当年以值夜军曹身份遇见武宗后平步青云的经历。 “夏寻,你与京畿营冷统领的独子冷锋同班值夜,今后可要小心应对了。” “老师,你说的是那个面瘫啊?哈哈,我算是见识到冷家的独门绝技了。” “面瘫?” “对啊,冷锋那小子就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这不是面瘫是什么。” 虽然王阳明不知道面瘫是何意,但他知道夏寻有点轻敌了。 也难怪,夏寻初入大内,便能顺利完成值夜任务且是在冷锋为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已经是让人惊艳了。 但在官场沉浮的王阳明明白,夏寻这么顺利完成值夜,已经成了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这往后日子不会太平。 “冷统领的冷家拳法当年可是打得蒙古兵闻风丧胆,冷锋又是冷家拳的传人,你不能掉以轻心。” 王阳明所言不虚,冷家拳是目前大明禁军中唯一能以步战打败蒙古骑兵的,这一直是大明禁军的传奇,也得以京畿营不被裁撤,内阁一直没有对京畿营动手也是考虑冷统在京城禁军中的影响力,而身为冷统独子的冷锋自然也继承了冷家拳,所以冷锋夏寻不能不防。 “哈哈,老师,我之前也认为冷锋是高手来着,因为冷锋能做到站着入定。” 站着入定? 王阳明听了夏寻的话吃了一惊,没想到冷锋年纪轻轻就已经修炼到了冷家拳上层内功,这站着入定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因为入定就代表着五感全失,而冷锋却能做到站着入定,他是靠什么机能保持站立的? 这才是冷家拳内功让人匪夷所思之处,冷家拳看似刚猛无比,实则绵延无常,而王阳明之所以知道冷家拳法内功奥秘,也和他在战场上见识过有关。 在追剿宁王的过程中,武宗曾派出了冷统为先锋官,也正是有了冷统的加入,让战局发生了微妙变化,而王阳明也亲眼目睹了冷统冷家拳法的厉害之处,因此当他听到夏寻说冷锋能站着入定的时候,内心十分吃惊。 “不过冷锋这站着入定却有很大弊端,那就是五感皆失,这如果有人近距离接触,不是马上就穿帮了嘛,我看这内功比老师的健体术差多了。” 在夏寻看来,冷锋的冷家拳内功不过尔尔,站着入定虽然非常特别,但也是弊端明显,为何老师会让自己不能轻敌呢? “夏寻,看事物不能只看表面,你只看到了冷锋站着入定的表象,却不知道这背后的原理,我觉得冷家拳内功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背后的原理? 王阳明的话提醒了夏寻,是啊,他怎么没有想到这一层,如果冷家拳内功只是这站着入定,冷统怎么可能会掌管京畿营。 “夏寻,这之后你的值夜是怎么安排的?” “连续值夜。” 夏寻轻描淡写回道。 万侯这是欲置夏寻于死地啊,夏寻刚通宵值夜回来,马上又被安排值夜了,而且还是连续通宵值夜! “万侯这是明显针对你了,夏寻,你什么时候得罪了户部尚书,你老实交代。 王阳明打量着夏寻,他觉得夏寻一定是对他隐瞒了什么,否则户部尚书怎么会对一个官萌子弟如此追杀到底。 夏寻知道自己不能再对王阳明隐瞒了,便把自己去了万春楼见柳月时遇到万大少的事情和王阳明一说。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夏寻,你,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上京了不在客栈里好好呆着,居然第一时间去了春楼,而且还把罗瑛带去了,你不知道她是一个姑娘家吗?” “老师,现在的重点不在于我带阿瑛逛春楼,而是这万尚书的公子很嚣张跋扈,居然还打起了阿瑛的注意,阿瑛只不过打断了他手下的鼻梁那万尚书就伺机报复,太坏了,老师你说我能不替天行道嘛?” 第十七章 奇经八脉 “那必须的啊!” 王阳明听了后义愤填膺,起初他还以为夏寻不务正业又想去春楼泡妞了,而且还把罗瑛带去玩,简直太胡闹。 可一想到夏寻原来是在教训万大少那种京城邪少,不由地连声称赞。 夏寻被王明白这突然的称赞声给吓了一跳,老师啥时候也这么热血沸腾了,他还以为自己要挨尺子了呢。 “我也听说了万尚书的独子名叫万明,是京城四大邪少之一,我原以为你不会和万明有任何的交集,没想到你这一来就和万明发生了激烈冲突。” “老师,你也知道京城四大邪少?” “略有耳闻,你知道万尚书为什么会这么对我客气,除了首辅杨大人原因,更因为他想让我收杨明为学生。” “什么?!万侯那鸟人居然要你收万明那邪少为学生,这不是要毁了老师你一世的英名嘛!” 夏寻听了愤怒,再也忍不住开骂,对于万侯万明这种小人没必要和他客气,因为他们居然想借老师的清誉洗白自己。 “哈哈,这一到京城官场里,果然一切都变味了,看来我想做个只研究学问的学者也是不能了。” 王阳明说着抚须一笑,万侯之所以盯上自己还有另一层原因,就是他和夏寻走得很近,万侯现在在针对夏寻,而通过让王阳明收万明为学生的做法就是逼王阳明站队。 “老师,怕他万侯做甚,有我保护你,我可是带着祖传的红缨枪上京的。” “哈哈,对,你可是要用这红缨枪光耀门楣的,我可是答应夏兄要让你不受欺负的。” “夏寻,万侯要让你连续值夜,唯今之计你唯有用人字诀应对了,这人字诀也在一个勤字,多练体内的精气蓄力也就越多。” 王阳明想到万侯之所以安排夏寻连续值夜,其意就是在于让夏寻累死在岗位上,这样就可以说是夏寻死于值夜,是因为夏寻身体素质不行,从而撇清和自己的关系。 万侯这损毁不可谓不毒辣,王阳明分析了之后倒吸了一口气,可以说夏寻这次上京是凶险万分,稍有不慎就会人头落地。 不过王阳明也在夏寻身上看到了他与众不同的体质以及修行天赋,夏寻在短短的时间内就能将人字诀修行领悟,并顺利的通过了第一次的值夜考验,这或许真的能将这套健体术发扬光大。 原本王阳明以为自己的这套健体术就要失传了,却没想到夏寻继承了人字诀。 人字诀健体术其实是由王阳明的心学演化而来,王阳明一生致力于钻研心学,同时他认为心学并非只是一种人生领悟,而是能将身心相结合的高层次内功。 人字诀分为十层,每层都蕴含着无穷力量,而王阳明研究一生,也只不过三层境界而已。 现在他将人字诀传给了夏寻,也有希望看到夏寻将其突破的意愿…… 老师说过想获得无穷精力就得勤修人字诀,我得加紧练习才是。 房间内,夏寻盘腿而坐,双手放于膝上开始调息,很快,丹田内传来了灼热感,这股灼热感比之前用俗气驱动内息的时候更甚。 练武者都知道丹田灼热感强烈则内息旺盛,夏寻就感体内这股俗气周身游走,并在任脉处汇聚。 练武者须打通奇经八脉方能让内力精进,否则这内息就不能持续运转周身,而这造成的严重后果就是走火入魔。 夏寻之所以能在短期间内内息运转周身,和他体内存有俗气以及修行了人字诀健体术有关,在这俗气与功法的机缘巧合之下,夏寻才能开启丹田炉鼎。 不过,开启了丹田炉鼎并非万事大吉,因为最终俗气系统内息循环与奇经八脉息息相关,这八脉不打通,也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 想到这,夏寻便集中精神将体内俗气不断通过丹田往任脉处输送,以求打通任脉。 然而,让夏寻没有想到的是,几个时辰过去了,任脉没有被打通! 夏寻满头大汗,睁眼看窗外,已是半夜,这时候老师和阿瑛都已经睡下了吧。 咕噜咕噜…… 肚子传来饥肠辘辘的声音,夏寻摸了摸肚子,这几个时辰的打坐下来,的确是饿了。 客栈伙计都已经睡下了,不如去万春楼觅食吧,万春楼肯定24小时不打烊。 …… “柳月,你确认那个夏寻真的对你的琴声有反应?” 万春楼柳月厢房中,一个背着身的人影缓缓说道。 “是的,皇大人。” 柳月伏身毕恭毕敬的回道。 “嗯,做的不错,我以柳红的性命为诱饵,让夏寻上京来万春楼找你,你不会怪我吧?” “我们姐妹的性命都是皇大人给的,大人想什么要都可以随时取去,怎么会有一丝怨言?” “嗯,很好。” 黑暗中皇大人听了柳月的话很满意,原来他早就做局以柳红的性命为赌注让夏寻上钩,让他上京时来找柳月,再得到柳月的接待,听了柳月的那首幻曲。 柳红柳月姐妹是这位神秘的皇大人所收养的孤女,可以说她们的性命就是皇大人给的,皇大人将她们培训成了春楼高级失足女,而由于柳月姿色极品,且能弹得一首好曲,便被留在京城万春楼,而柳红则被派往了镇江。 其实柳红出现在镇江并与夏寻结识并非偶然,这也是皇大人的一手安排。 夏寻,镇江府防御使夏东独子,行为乖张,不爱武术爱在正月十五钱塘江观月,甚是蹊跷。 皇大人手里有夏寻所有的资料,他之所以这么了解夏寻也和夏寻是官萌子弟有关。 通过遍布天下的锦衣卫系统,皇大人可谓是无所不能无所不晓,重要是对官萌子弟,特别是靖难有功的官萌子弟的监控是大明皇室一直沿袭下来的政策,与监控各地藩王的政策一样,都是大明朝暗中进行的法令。 所以皇大人才有夏东父子所有资料,如果夏寻只是万千官萌子弟中普通的一员,他自然不会引起皇大人的注意,然而夏寻的特立独行,而且年年在正月十五月圆之夜观月潮的行为不得不让皇大人侧目。 第十八章 幻幽之曲 那人死得时候也是正月十五,月圆之夜。 天有异像,也据探马回报,那夜钱塘江海潮大涨,所有人都唯恐被海潮卷走之际,只有夏寻却反常走向海潮,他的奇怪举动和周遭格格不入,而且在被海潮卷走之后竟然又奇迹般的生还了! 这世间是存在不可言知的神秘力量的。 否则,天杀堂也不会训练出弑天这样的怪物从而杀了那人的。 皇大人越发觉得夏寻不是一个寻常的官萌子弟,没有人这么反常的不要性命的去观海潮的,他似乎在等待着什么时机的到来。 只有将夏寻控制在京城,他才能时刻观察夏寻的一举一动以及他观海潮的动机,只要是和那人死后天有异像相关的人一个都不能放过。 为此他不惜设下一个局,这个局由柳红柳月这两姐妹为棋子,将夏寻引到万春楼。 而柳月所弹奏的曲子名为幻幽之曲,这曲子能判断听者是否拥有奇异能量。 皇大人怀疑夏寻身有奇异能量,所以才吩咐柳月以幻幽之曲来进行试探。 柳月清晰的记得夏寻听了她那日所弹奏的曲子身上浮现了一丝淡光,这便是天杀堂用以推断异人的标准,柳月虽是皇大人的手下,同样也是天杀堂的死士之一,这幻幽之曲便是天杀堂所传授。 所以,柳月的厢房才会布置的非常普通且灯光昏暗,就是为了能通过这幻幽之曲来判断听曲者是否拥有奇异能量。 而听了柳月的幻幽之曲而显露出奇异能量之者,往往下场很惨,要么莫名失踪,要么很快就沦为一个废人。 这一回,皇大人将目标锁定在了夏寻身上,为了不再像以往那样让那些异人们很快凋零,皇大人这回选择静观其变。 …… “哇,万春楼真的是京城第一不夜城啊,这个点了还这么多人。” 果然,等夏寻来到万春楼的时候,这里灯火通明,人声鼎沸,而夏寻的出现也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哟,这位小哥不就是那日让万大少脸面尽失的有钱公子哥么。” “可不是,他身边那个强悍的小妞哪去了,一拳打断万大少手下的鼻梁,这力气和她那脸,啧啧,简直不敢想像。” “万大少好几天没见了,一定是气得不来了。” “可不是嘛,这脸被打得啪啪响,人家一片金叶子就能得到柳月的接见,这连万大少都做不到。” 夏寻的出现让万春楼里的人议论纷纷,夏寻也没有料到自己原来这么受关注,看来上回得到柳月的亲自接见所引起的影响不小。 “钱大少,就是那个小白脸,上回打了万大少的脸。” 万春楼内,夏寻已经被人盯上。 就见万春楼的一角,几个公子哥围着一个衣裳华贵的男子,对着夏寻指指点点。 这男子便是京城四邪少之一的钱大少钱圆,吏部尚书钱方之子,也是一位纨绔子弟。 钱圆和万明向来不和,因为钱方此前曾与万侯竞争户部尚书之位,钱方自认为比万侯更适合当户部尚书,因为他不仅姓钱,更爱钱,而户部管理赋税,钱方自然想去。 然而,钱方最终还是败给了万侯,因为万侯比他更能取悦首辅,万侯与锦衣卫走得很近,可以利用锦衣卫的情报网收集大明各地藩王及官萌子弟的资料,而这些资料对于首辅来说非常重要,因此万侯成了户部尚书。 老子不得志,小子也同样咽不下这口气,虽然吏部也是非常重要的实权部门,管理着官员的职位升迁,但钱方却认为这其中的油水没有户部的高,所以钱方和万侯之间也只是表面客气而已。 因此,钱圆看到万明被人打脸,心里是万分高兴的,哈哈,原来这京城里还有人比他更讨厌万明那小子啊,每次在万春楼,两人常常为了争夺一名女子而大打出手,然而钱圆却也没有讨到好处,现在他听说万明被一个外地小子抢了风头,便想来看看究竟是何方神圣。 一共几日,钱圆都在万春楼等候,等候夏寻的出现,今天他终于等来了夏寻。 这小白脸看上去不怎么样嘛,看着并不比自己有钱,那他是怎么把万明气倒的? 更重要的是,堂堂万春楼头牌柳月为什么会看上他? “你就是夏寻?” 钱圆走到了夏寻身边趾高气扬问道,虽然说夏寻打了万明的脸让他很爽,但夏寻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外地小子,既使他是有钱公子哥又如何,到了这京城还不要乖乖听他的话。 所以,钱圆自认为夏寻见了自己也会和其他人一样为了钱而被他收买。 夏寻也注意到了钱圆的目光,又是一个纨绔子弟,看这排场很有可能是四大邪少之一了。 “喂,小子,我们钱大少问你话呢,你耳聋了是吧?” 钱圆手下见夏寻对钱大少不理不睬,立马围了上来。 呵,一群不知死活的家伙,要是阿瑛在的话,一定都把你们的鼻梁都打断了! 夏寻心里冷笑着,这些手下和当初万明的手下有什么区别? 有什么样的手下就有什么样的主子,想必这钱圆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吧。 “怎么能和夏兄弟这般说话。” 钱圆突然口气一变,变得客气起来。 夏寻的反常表现让钱大少感到诧异,他还从来没有见到其他人在他面前如此傲慢无礼过,从来都是他无视他人,没有他人无视他的道理。 看来传闻的没错,这外地来的野小子真的不知京城四大邪少的名头,如果此人能为自己所用的话,倒是有可能打破目前与其他三少的势力平衡。 钱圆上下打量着夏寻,他决定收买夏寻,他认为这天底下没有钱不能解决的事情和人。 “夏兄弟,你以一片金叶子就获得了柳月姑娘的青睐,真的是让人羡慕的很哪。” “运气,运气而已。” “运气?不,这绝对不是运气,而是能力,想来夏兄弟身上拥有别人不曾拥有的本事,所以才能让柳月亲自接见。” 听钱圆这么一说,夏寻心里咯噔了一下,难道钱大少知道自己修炼了俗气逍遥功? 第十九章 强龙不压地头蛇 不可能,钱圆怎么可能知道他有俗气,他只是好奇自己为什么会被柳月接见而已。 呵呵,这些纨绔子弟天天就闲着没事斗来斗去的,无非就是为了争京城四大邪少的头名。 既然他们都想争抢这个名头,不如…… 夏寻心生一计,便笑道:“原来是京城四大邪少之一的钱大公子,失敬失敬,在下正是夏寻。” 对于夏寻的突然客气,钱圆微微一愣之后便知道夏寻一定是明白了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这个道理,他怕了。 “夏寻兄弟,我钱某见过的人也不少了,像你这样刚进了万春楼就得到柳月姑娘接待的还是第一次听闻,说实话我很好奇。” “那就不隐瞒钱公子了,在下主要是有柳月姑娘的妹妹柳红的手信才能得到柳月接见的。” 原来如此,怪不得这小子能被柳月看上,原来他和柳月有这层关系。 夏寻故意放出他是通过柳红的手信得到柳月接见的消息,好展现出他的特殊性,因为像钱圆这样的人一定想网罗他这样的人才。 夏寻想的没错,钱圆的确想收买他,因为至今为止,四大邪少之中也没有人做到首次来万春楼就得到柳月的接见的,而夏寻能通过柳红的妹妹的关系直达柳月房间,这看似简单其实并不容易。 首先你得与柳红打好关系,而柳红远在镇江,这就让夏寻有了地利,更重要的是夏寻的上京时机也十分凑巧,这天时也占有了,再加上他有了柳红的手信,同样又有了人和,天时地利人和夏寻三样都占有。 所以钱圆判定夏寻出现在万春楼绝对不是偶然,很有可能是一场准备已久的预谋,而夏寻的出现肯定会打破四大少的势力平衡。 “啧啧,难道我看夏兄弟一副人中龙凤的模样,原来早和柳月姑娘有了这层关系,真的是羡煞旁人啊。” 钱圆说着偷偷往夏寻手里塞了一张银票。 夏寻也不声张,就把那银票收下了,银圆还真的是出手大方,一万两白银。 “夏兄弟,我钱某人最爱惜人才,只要你以后跟着我,包你吃香喝辣,而且这万春楼的女子,你懂得,哈哈……” “钱大公子,好说好说,不过我这肚子还真的饿了,到现在还没吃饭呢。” 夏寻摸了摸早已叫个不停的肚子。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马上给夏兄弟上最好的酒菜。” “是,是是。” 钱圆手下摸着脑袋退下了,这叫夏寻的小子究竟有什么魅力?居然能让柳月和咱家少爷都对他客气? 钱圆一心想让夏寻成为他的手下,好一起对付万明,他知道万明现在一定很恨夏寻,而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夏寻现在只想把他的五脏庙给填饱,之前因为练功耗费了他不少的内力,而且任脉也没打通,他早就猜出这钱圆之所以收买自己除了他能直接见到柳月,更和万明有关,京城四邪少之间只是表面客气而已。 “来,夏兄弟,这杯我敬你。” 钱圆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既然夏兄弟和我说了你和柳月的关系,那我也就明说了,我和万明之间是对手,夏兄弟上回让万明在万春楼失了脸皮,他到现在都没脸再来了,哈哈哈。” “不过,夏兄弟,我可提醒你一句,万明那小子特别记仇,他肯定会找人对付你,不过你放心,只要你跟我干,我钱某人一定会罩着你。” “那就多谢钱大少了,我也不是故意要驳了万明的面子,只是他想轻薄我家夫人,这口气我可忍不了。” “万明居然敢动夏夫人,那小子就是好色,要不是柳月姑娘有皇大人罩着,恐怕早就遭到他的毒手了。不过,我听说夏夫人的身手也是了得啊,一拳头就打断了万明手下的鼻梁,真是女中豪杰。” “哈哈,全靠夫人出手解围,我才能顺利见到柳月姑娘,将柳红的手信交上。” “这,我才发现夏夫人也是大方的很哪,这里可是万春楼,全京城最让男人销魂的地方,夏夫人居然愿意为了夏兄弟做出如此牺牲,你们的感情真的是让人感动。” 这小子身边原来还有高手,这女人肯定不是他什么夫人,他也是在风月场中混的人,从未听说过有哪个女人愿意自己的男人去万春楼这种地方,而且还是明目张胆的带着夫人一起玩,真的是前所未闻,所以这女人肯定是这小子的杀手。 那这样想来这小子的动机就不明了,难道他想通过柳月投靠皇大人? 皇大人是何等人物,一直深居幕后,神龙见首不见尾,听闻连首辅都鲜有机会见到他,更何况是四大邪少,这小子的野心也太大了吧。 钱圆经过一番分析,认为夏寻一定是想上位想疯了,野心比天还大,连他们四大邪少都没有资格见到传闻中的皇大人,夏寻难道以为只凭柳红的手信见了柳月之后,就能攀上皇大人? 不过不可能归不可能,夏寻这野心也是值得欣赏,至少通过他这层关系,说不定能抬高钱家在皇大人心目中的地位。 原来,钱家和万家一样,都和万春楼的皇大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都在和皇大人做着不见光的生意。 究竟这皇大人是何真面目,无人知道,或许就连柳月也没有见过。 钱圆和万明不同,万明过于自负,只要看不爽的,得罪他的,他都要将之摧毁,而钱圆则不同,他懂得审时度势,懂得拉拢关系,并利用金钱让他人为自己办事。 现在,他认为夏寻就是个宝贝,而万家父子凭在首辅大人面前得宠,就看不到这其中的利益关系,只不过夏寻现在的小命的确在万家父子手里,听闻他去当了值夜军曹,也不知道他能活多久,先给他一万两银子表明自己的友好态度,再看这小子靠自己究竟能走多久,如果他长久活下来自然利益更大,如果他活不久,这一万两就当是喂狗了。 第二十一章 地煞阵法 “妈的,豁出去了,起阵!” 随着一声呐喊,原本一盘散沙被夏寻耍得团团转的蒙面杀手们听到号令之后,个个像变个人似的,纷纷站好了位置。 这是? 没想到这些杀手还会阵法。 夏寻吃了一惊,普通杀手怎么会阵法? 而且夏寻更发觉这阵法不是普通的阵法,这些杀手站位娴熟,可以说训练有素,阵法想要娴熟使用,对于阵法中的每一个人要求都很高,这说明这伙杀手肯定不是出自一般的杀手组织。 为首蒙面杀手不再像之前那般狼狈不堪,有了阵法加持,变得从容不迫起来。 “妈的,小子,为了赚这十万两白银,老子阵法都摆出来了,老子不信邪你小子能逃得出这阵法。” 夏寻感觉出了这阵法的特别之处,尽管他现在步法轻快了许多,但不管他怎么移动,之前让各杀手疲于奔命的情况再也没有出现了。 原来这就是阵法的厉害之处,只要站位正确,原本普通的杀手能力就能翻倍。 “嘿嘿,小子,之前老子原本想让你舒服死的,现在你非逼得老子摆出了阵法,不把你大卸八块老子心里不舒坦啊。” 为首杀手嘿嘿笑着,他看到了夏寻不能再像之前那般如同泥鳅般难缠了,就知道自己的阵法起作用了。 十万两白银啊,怎么可能就这样白白没了,不管怎么说这小子是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谢老三!你他妈的敢杀老子的男人!”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天空飘下了一声怒喝! 为首那蒙面杀手听到这一声,顿时吓了一大跳。 不止谢老三,其他几名蒙面杀手听到这声音都吓懵了。 这,这是阿瑛的声音! 夏寻抬头望去,就见到一个飘逸的身影从天而降,不消说,是罗瑛。 “老,老大!” 谢老三看到罗瑛颤声叫道。 其余杀手看到罗瑛出现纷纷跪下。 “老,老大,你,你不是死了吗?” 谢老三颤声问道,这,罗老大没死,还出现在了京城,更出现了自己面前。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死了?” “那日黑虎寨被官军打来,周副帮主烧了山寨之后说你死在了乱军之中,所以,所以大家才会成为一盘散沙四处逃逸的。” “妈的,这个周雕居然这么说,没想到他竟然是这么一个小人,这么说周雕也在京城?” “是,但是我们见不到周副帮主,不,他进入了新的组织,我,我们也是。” 谢老三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硬了起来,不再像之前初看到罗瑛时那么害怕了。 他之所以会怕罗瑛也不过是条件反射而已,因为之前在黑虎寨罗瑛的确像个男人,不,简直比男人还孔武有力,因此山寨上下人人心服口服。 然而,现在这种关系已经发生了微妙变化, “什么?周雕入了新组织?你,你们也是?!” 罗瑛听到谢老三的话吃了一惊,果然,那天官军攻打山寨没有那么简单,周雕很有可能是预谋而烧了黑虎寨,并遣散了帮众,这一切都是为了掩人耳目。 “你们加入了什么组织?” “这,罗老大,我还敬你最后称你一声老大,如今我们已经和黑虎寨没有关系了,这新组织自然不会告诉你。” “呵呵,一个个翅膀都硬了是吧,走,你们带我去见周雕,我亲自问他!” “不好意思,罗瑛,周大人你是没机会见到了,连我们都没有资格见,我们只是听组织安排办事,组织等级森严,今天也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你还是不要妨碍我们了。” 谢老三说到这里的时候口气已经变了,不再像当初看到罗瑛时那么惊慌失措,反而变得更加硬气,更是直呼罗瑛名字了。 罗瑛也感觉到了谢老三语气的变化,这以前在山寨里见到自己屁都不敢放一个的人现在居然敢直接和她叫板了。 谢老三之所以怕罗瑛,也是被罗瑛的板斧打怕了,黑虎山寨以武力论老大,谢老三是罗瑛的手下败将,经常被打得满地找牙,在他没有入组织之前的确是对罗瑛十分害怕的。 然而现在,谢老三却已经不把罗瑛放在眼里了,更是警告罗瑛不要妨碍他杀夏寻。 谢老三口中所说的组织究竟是什么组织?听他这意思周雕还很有可能是这组织的高级官员。周大人?难不成周雕一直在装,印象中的周雕可是帮着罗瑛上下打理黑虎寨,很让罗瑛省心。 可没想到老实人周雕会突然趁她离寨之际放火烧了山寨…… “怎么?谢老三,你还想和我动手不成?我现在虽然没有带着板斧,但对付你拳头就够了!” 罗瑛决定给谢老三一个教训,好让他知道即使他投靠了新的组织,也还是她的手下败将,更重要的是,谢老三居然敢动她的男人,这绝对不能忍。 “哈哈,罗瑛,你以为这里是黑虎寨啊?这里可是京城,如果你还带着板斧我可能还忌惮你三分,而你现在空手而来,就是送死!兄弟们,地煞阵伺候!” 原来让夏寻感到有点棘手的便是这地煞阵法了,这套阵法由罗瑛的爷爷所创,用以守卫黑虎寨,听闻由军阵演化而来,因而威力巨大,所以这么多年来官军都无法攻破黑虎寨。 只是现在地煞阵法却被用来对付自己,能不叫罗瑛气极。 “谢老三,你怕是忘了,这地煞阵法可是我罗家所创,对付别人或许管用,可用来对付我就不起作用了。” “哼哼,今非昔比了罗瑛,今天就杀了你和这小白脸,咱们把往日的新仇旧恨一起算算!” “看拳!” 罗瑛运气一拳就要朝谢老三面门打去,罗瑛这拳头其实是她的杀手锏,虽然她平时以板斧干架,但关键时刻这拳头却能起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效果,除了在夏寻面前失效之外,还真的是屡试不爽。 “媳妇,我来帮你!” 罗瑛出场救夫,夏寻能不感动吗? 夏寻突然叫了一声,罗瑛不由收住了拳头。 “你,说了不要乱叫我媳妇了!” “我知道,媳妇,你害羞嘛,且看为夫我打这群小毛贼~” 第二十二章 八卦游行步 切,你自身都难保了,还打他们呢,要不是我出现的早,你不是已经被大卸八块了? “媳妇,你难道忍心我被大卸八块嘛?” “我呸!老子是来听你们打情骂俏的嘛?” 谢老三往地上啐了一口。 难怪周雕要离开黑虎寨,原来罗瑛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让男人见了害怕的罗刹了,她已经恢复了女儿身,不,变成小女人了,居然和这小白脸谈起了恋爱,哈哈哈,看我先折磨死这小白脸,再看罗瑛如何心痛。 谢老三听了罗瑛与夏寻的对话,心里狂喜,喜的是罗瑛废了,罗瑛之所以厉害全是因为她那比男人还男人的武力和气势,所以才有了罗刹称号,在山寨里没有一个人敢打她的主意,都把她当男人和老大看。而现在不同了,罗瑛居然和一个小白脸在打情骂俏,如果不是他亲耳听见,简直不敢相信。 曾经如同活阎王一般的男人婆居然和一个小白脸私奔到了京城,此前谢老三等人还担心跟着周雕离开了黑虎寨会不会被罗瑛追杀,现在看来大可放心了,罗瑛变回了真女人,就不可能是他的对手了。 谢老三冷笑着逼近罗瑛,其他杀手见状也放松了警惕,淫荡着笑着向罗瑛走来,曾经的母老虎变成了真女人,他们能放过吗? “找死!” 罗瑛看出了谢老三不怀好意的笑,二话不说一拳头打去,她现在只想看到谢老三鼻血四溅。 然而让罗瑛感到诧异的一幕出现了,谢老三居然躲过了他这一拳头。 罗瑛没有犹豫马上又是一拳头打去,而这一拳头又是打空了。 “哈哈,罗瑛,你不要白费力气了,你可是在地煞阵里,这地煞阵有什么奇效你难道会不知道?”谢老三仰天长笑着。 这地煞阵什么时候威力加强了这么多? 罗瑛内心震惊,地煞阵是以防御见长的阵法,起阵者越多,效果才会随之增强,而谢老三六人却能将地煞阵法驱动得如同几十人一般,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呵呵,罗瑛,想不到吧,这地煞阵法不是你罗家所创的吗?我倒是想看看你用什么方法破解。” “阿瑛,你也觉察到这其中奇怪的地方吧,你家这阵法可真厉害,连我这凌波微步都不起作作用了。” 夏寻早已觉察出这地煞阵法的不对劲了,区区六人就能驱动一个山寨大阵,这其中必有蹊跷。 “切,不要脸,还凌波微步呢,当我没读过书啊?谢老三,你们该不会服用了什么丹药吧?” 面对谢老三突然变强,罗瑛不得不怀疑他服用了什么丹药以增强武力。 “呵呵,你当我是傻子啊,服用丹药练武只会加速身体垮掉,组织可不需要用丹药……” 谢老三一时得意说漏了嘴,马上又意识到自己泄露了机密忙收口不说。 好厉害的组织,居然没有用丹药就能让原本弱鸡般的谢老三等六人驱动大阵,这神秘组织究竟是何方神圣? 夏寻和罗瑛心里不约而同的问道,看来这京城地界真的是势力众多啊。 “阿瑛,你只需要告诉我你家这阵法怎么破解,剩下的事情交给我。” 夏寻决定以逍遥功对付这地煞阵法,不过他需要罗瑛的指点。 “好,那你听好了……” 就见罗瑛嘴上快速说着,同时手指指向了地煞阵法的各门位置,没有时间细说,罗瑛只求夏寻能在最短时间内领悟这破解之法。 “哈哈,罗瑛,你想靠这小白脸打败我们?这还是我们以前认识的罗瑛嘛?” 谢老三等人哈哈大笑,这下更加确定了罗瑛不行了。 “谢哥,咱们快点杀了这小白脸,好玩玩咱们这位前任帮主,嘿嘿嘿……” “无耻淫贼!” 罗瑛哪受得了谢老三等人如此无礼对他,马上又是一拳打去。 此时的夏寻已经将罗瑛刚才对他说的破解阵法方法熟记于心,并很快就找到了地煞阵法各门的所在位置。 这不得不说夏寻是个修行天才,在这极短的时间内便领悟了地煞阵法各门的位置,此前他之所以不能打败谢老三,主要是因为没找到这破解的法门,而现在情况则不同了。 “媳妇,不要生气嘛,生气了就不漂亮了,你退下,看为夫我替你出口恶气!” “哈哈,小白脸,老子改变主意了,不一刀把你杀了,要让你看着我是怎么折磨你这个小媳妇的。” 谢老三听到夏寻说要替罗瑛出头,又是一阵大笑。 可下一秒,谢老三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夏寻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他的一个手下身边,一掌将其打倒! 这一幕看得众人是目瞪口呆,这也包括了罗瑛在内。 这小子的身手怎么又变快了! 夏寻之所以身手突然加速,和他体内的俗气驱动莫不有关系, 在人字诀健体术之下,夏寻正按照罗瑛和他说的八卦阵位快速移动着,同时这走法也让其体内的俗气往任脉持续游走。 原来地煞阵法的破解是基于八卦阵位而设置,更让人奇妙的是,由于夏寻的修行基于奇经八脉,这使得他内息的游走在八卦阵位的引领下,对于此前一直无法突破的任脉内气汇集起到冲关作用! 谢老三等人做梦也没有想到夏寻能在被地煞阵法困住的情况下还能反客为主,并一下子就找到了地煞阵法的阵位以及击败了阵位者。 夏寻这刚打败了地煞阵一人,地煞阵的气场就发生了变化,罗瑛惊讶之余便知道夏寻成功了,他居然根据八卦阵位快速身形移动进而打败了地煞阵眼上的阵位之人,阵位人缺失,地煞阵的威力自然就减小了许多。 这,这小子居然能走八卦游行步! 谢老三骇然,虽然之前罗瑛在夏寻面前说了地煞阵的破解之法,但这破阵要会走八卦游行步者才能达成,更微妙的是,由于他身上戴有组织给的宝贝,所以才能让地煞阵威力加成,以六人之力起阵,并压制住了罗瑛。 而这小子不仅会八卦游行步,更不再受制于地煞阵,这是怎么回事?! 第二十四章 悦庐销魂 “不是那小子厉害,而是你太弱了,组织可不养废物,你之所以能进组织就是靠得这地煞阵法,如今阵法已破,你还有什么办法去杀那小子?组织还留你何用?” 谢老三听了后脸色煞白,好你个血狼,这是把自己往绝路上逼啊,血狼说的没错,他之所以能进组织全靠他是黑虎寨地煞阵的起阵者之一,而由周雕带入组织,可不想进入组织后周雕就和他形同陌路再也不见了,而他也名义上属于血狼手下。 血狼和周雕属于竞争关系,血狼自然想要在竞争中占据上风,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寻找机会,这包括了吞灭弱小壮大自己。 血狼盯上了谢老三,他本来想趁谢老三的血符滋养了更多的血液精华之后再将他杀死。 血狼之所以会被称为血狼,那是因为他会杀死组织内其他比他实力弱的人,并夺取其血符以提升自己的功力,此招不可谓毒辣,组织内人人闻血狼之名色变,生怕血狼盯上自己被夺去血符。 因为一旦血符被夺去,也意味着身死。 另外血狼除了嗜血,也真的贪财,当他得知谢老三与万明做了这杀夏寻的交易之后,便马上寻来了。 组织等级森严,只有高阶管低阶,没有低阶越级高阶的道理,身为高阶的血狼自然可以肆无忌惮的找谢老三麻烦,而谢老三只有认命的份。 然而谢老三并不想坐以待毙,自从进了这个组织,他仿佛获得了新生,从前那天天被罗瑛压得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的日子一去不复返,通过血符,谢老三的力量得以暴增,他很享受这种日子,不想失去。 但组织森严的等级制度以及高阶对低阶肆意的杀戮让谢老三也没有任何的安全感而言,他终于明白在这个组织里,一切都以实力说话。 而血符就是让人变得更强的核心所在,为了能让自己更强不被别人杀死,谢老三不惜以身试血符,他准备了一个杀招,原本只打算在最危急的关头使用,而现在血狼就把他逼到了这危急的关头。 血狼啊,血狼,这是你逼老子我的,你不想让我活,老子就是死了也要拖你陪葬。 一般来说入了组织的人都要在掌心按上一个见肉生根的血符,从此以血养符,进而提升能力。 然而,这血符赋予的力量是有时效的,一旦时间超过,血符就会反噬其身成为废人,因此当掌心上的血符出现疼感时就是提醒用符者该回去休养了。 谢老三和所有入了组织的人一样,掌心只有一个血符,但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家同是一个血符,却在能力上有着高低之分,这血符能量究竟是以什么为判定标准? 经过苦思索想,谢老三认为能力强弱和血符多寡肯定有关系,这原理和地煞阵法一样,一个人如果要驱动地煞阵,就需要集结六人的力量,那他身上就一定要有六个血符! 谢老三准备在血狼对自己先下手之前得到这六个血符,如果他有了六个血符并嵌满全身,那时他的力量就能六倍暴涨,那还会怕血狼吗? 对不住了兄弟们,为了活下去,我只能牺牲你们了…… 不过在那之前,还得先稳住血狼,和万大少谈下钱的事情。 此时的万大少在干嘛呢? 由于上回他在万春楼丢了脸,导致他没脸去万春楼销魂,以免被钱园笑话自己,但他万大少也不是没脸就躲在家里喝闷酒的主,他找到了刑部的宋大少,这两个狐朋狗友现在混在了一起。 刑部宋大少宋玉也是这京城四大邪少之一,宋玉人如其名长得温润如玉,也是一个小白脸,可这白脸之下却是有颗比毒蛇还毒的心。 宋玉同样也很会玩,他在京郊有个住所,名为悦庐,这名字取得相当耐人寻味,只有精通此道的高级玩家才能看得明白这悦庐之名。 悦庐有小万春楼之称,里面也是应有尽有,而且宋玉有个癖好,就是要采阴补阳,因此他才会把这悦庐建在京郊以掩人耳目。 悦庐采用高级会员制,只有得到宋玉认可的人才能获得这vip卡,而万明就是这其中之一。 因为万明好色,与宋玉才能臭味相投,两人因为有共同的爱好,所以才能走得比较近,更为重要的是,万明能为宋玉提供他想要的少女货源,再加上宋玉的暗箱操作,这买卖少女的勾当就由这两大邪少承包了。 这原本是个赚钱的财路,但在万明和宋玉这两个色鬼眼里,却成了他们发泄兽欲的渠道,对于他们来说,唯有女人才能让他们感到征服感,成就感。 “万大少,你这次送来的新鲜货那是相当的不错啊,舒坦。” 宋玉爽爽的说道,这一阵销魂下来,他满足了。 “宋大少,兄弟我对你不薄吧,这新鲜货可是比万春楼的货色还要高级,我可没有砸了你的悦庐招牌。” 万大少也刚销魂完,他重新找回了男人的自尊和自信,也只有在悦庐他才能玩得更放松。 “万大少,你可是我的人生知己啊,我这悦庐还真的离不开你,你有什么用得着兄弟的地方尽管提。” “宋大少啊,你知道我前几天被一个外地小子欺负的事吧?” 万大少一想到夏寻,心里马上就腾起一团火,也不知谢老三等人把夏寻杀了没有,这么久了还没有消息,老子可是花了十万两银子啊。 妈的,为了出这口恶气,老子不得不去找那个京城的神秘杀手组织,听闻这组织个个都是高手,杀了夏寻那个小子不在话下吧。 “万大少,这事我听说了,兄弟我也为你打抱不平呢,那外地来的野小子究竟是什么来路?居然敢在京城我们的地盘上放肆。” “不过一个官萌子弟而已,我爹就不敢动手了,与其大费周章慢慢耗死那小子,不如直接动手,说不定现在那小子已经死了哈哈哈。” “还是万大少有魄力,就是嘛,家里的老头子那一套都过时了,现在可是咱们年轻人的天下。” 第二十五章 一百具尸体 妈的,这万大少居然连官萌子弟都敢直接动手,我怎么会和这种无法无天的主儿交朋友啊,早晚有一天会被他害死。 宋玉虽然嘴上称赞万明,其实心里早就骂开花了。 宋玉知道万明之所以和他深交,除了两人的共同爱好之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是刑部尚书的儿子有关,万明向来做事不择手段,因此这犯法的事情没少做,在他手上还有几条人命呢,要不是刑部把这命案压下了,他万明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这万明要对普通百姓飞扬跋扈他可以看不见,但这官萌子弟他都敢动真的是胆太大了,官萌子弟可是世袭罔替,都有记录在册,除非自然死亡否则朝廷必然追查,虽然现在朝堂大权都在内阁及六部,但莫名杀了一个官萌子弟可是会引起极坏的影响,大明之所以会给功勋官萌,就是为了稳定他们的心,可一旦有人杀官萌子弟,显然不利于大明朝的统治,而统治不稳则民心不稳。 在这点上,宋玉可比万明清醒多了,他虽然是刑部邪少,但还知道哪些人可动可不动,而万明就不同了,由于狂妄自大已经变得如同一条疯狗一般,见谁都咬。 和这样的疯子在一条船上是很危险的,老子我可不想陪他一起死。 宋玉深知万明就是个定时炸弹,和他走得太近讨不到好处,但是刑部和户部结交且利益牵扯大,宋玉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哈哈,还是宋大少深知我心,咱大明就是条条框框太多,否则小爷我早就把万春楼占为己有了,还有他皇大人什么事。” 宋玉听万明这么说心里冷笑,这万明提到万春楼无非就是冲着柳月去的,他早就对柳月垂涎三尺了,只是因为皇大人的关系才不敢造次,然而,夏寻直接见了柳月这打得万明的脸啪啪的响,这能让万明咽得下这口恶气吗? 不过万明也太狂妄了吧,他居然连皇大人都不放在眼里,皇大人何等人物,他万明给皇大人提鞋都不配! 宋玉当然也不希望万明比自己强,他和万明的关系只能做到这种狐朋狗友的关系,虽然他不会像钱圆那般针对万明,但是涉及到切身利益的话,宋玉还是会和万明划清界限的。 “少爷,少爷,不不,不好了。” 就在此时一个下人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对着宋玉说道。 “慌什么?没看到万大少在这里吗?” “少爷,外面突然出现了几名凶神恶煞般的人,口里声称是什么组织,要见万大少,否则就要把咱们悦庐给砸了!” “妈的,看谁敢砸老子的悦庐!真的是活腻味了,也不看看这里是谁的地盘!打手都他妈的去哪了?!” 宋玉还是第一回听到有人上门来悦庐闹事,究竟是哪里的来的不知死活的家伙。 宋玉为了打造这个悦庐,也煞费了不少心思,悦庐不仅是个堪比万春楼的逍遥地,更具有很强的防备,也花了不少钱请了高手护院。 “打,打手都被那些来闹事的打倒了!” “什么?!” 宋玉听了后大吃一惊,打手全部被倒了? 这不可能,悦庐足足有一百名打手,下人不是说对方只有六人吗,怎么可能将打手全部打倒。 不仅宋玉不相信,万侯听了也不相信,一百名打手被六人打倒,就算是武林高手也不能吧,哈哈…… “走,小爷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在外面放肆,还居然指名道姓的要找我。” 万明跳将了起来,在京城地界,除了他还没有人敢这么放肆,究竟是哪伙不长眼的土匪敢到太岁头上动土? 看到万明这一箭步在前,宋玉突然迟疑了几秒,他心里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下人是不会骗他的,这说明万明的仇家找上门来了,悦庐有一百名打手都挡不住可想而知那六名杀手是多么厉害了。 自己这样冒然冲出去不是送死吗? 这时候可不能强出头,这伙人是冲着万明来的,如果万明真的被杀了,他也可以说是为了救万明力战群贼不仅损失了悦庐所有弟兄,自己也挂了彩,这样就不会受到责罚了。 宋玉如意算盘打好,就选择做壁上观,看着已经热血上头的万明往前冲。 “何人要找你万大爷?!” 万明大吼着出现在悦庐门口,可下一秒他的嚣张气焰顿泄。 就见门口有一百具横七竖八的尸体出现在万明眼前! 没有看错,这一百具尸体正是悦庐的守卫。 万明平时再嚣张跋扈也没有同时见到一百具尸体,这,这究竟是谁干的? “万大少,这一百具尸体你可满意?” 万明听到这声才恍然醒悟,忙抬头一看。 就见六名凶神恶煞之人出现在了万明眼前。 “万大少,别来无恙啊。” “谢老三!”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是让你去杀夏寻吗?你跑到这里来发什么疯?!” 万明一看到原来是谢老三干的,气打不一处来,他正想谢老三怎么还没给他夏寻的消息呢,却没想谢老三没把夏寻的尸体带来,却把悦庐的一百名打手杀死了! “万大少,你要我杀的人现在不是那个价钱了,现在是这个数。” 谢老三伸出了五根手指。 “五十万两?!谢老三,你这是坐地起价啊!之前咱们不是说好了吗,十万两杀一个没有武功的小子还不够?” “没有武功的小子?呵呵,万大少,你错了,夏寻那小子不仅会武功,还是个高手,所以这价钱要加倍。” 夏寻会武功? 万明听了愣住,他怎么没有听说过夏寻会武功,不可能,那小子只是镇江来的花花公子,一定是谢老三想趁机敲诈,妈的,当初就不该找这些人,本想着他们来自京城兴起的一股神秘杀手组织,做事干净利落不留痕迹,远比自己动手强,却不想是引狼入室,给自己招惹麻烦。 “谢老三,你可知道我是什么人?你今天居然这么肆无忌惮在我的地盘上杀人,不怕我爹户部尚书把你们全杀了吗?” 第二十七章 渔翁得利 “拿到了钱还哪来的那么多废话,走,今天老子带你们去销魂一回。” “老大,真的?” 手下们听谢老三这么一说,心中的疑问都抛到了九霄云外,去销魂啊! 老大啥时候变得这么大方了? “老子啥时候说话不算数了?今天咱们去万春楼耍去!” “老大,真的去万春楼耍?听说那里消费可高了。” “没出息,我是老大,还出不了这个钱,你去不去,不去拉倒。” “去去,老大请客哪有不去的道理。” 看着众下手眉开眼笑的样子,谢老三心里说着,对不住了兄弟们,为了对付血狼,只好牺牲你们了,今晚就让你们尽兴。 谢老三的手下们哪里有去过万春楼这种高档消费的地方,一到了之后马上就尽情享受,个个 纵情声色,把全身的力量都发泄了出去。 等手下们个个纵欲过后,谢老三把这五人召集了起来,拍掉了女儿红的封泥,给手下倒酒。 老大今天是怎么了又是请咱们销魂又是喝酒的。 手下们心中的疑问又起,但老大请喝酒,不得不碰碗都喝下了女儿红。 谢老三在确认这五人都喝下了女儿红之后,才缓缓说道:“自从你们到了京城以来,我对大家不薄吧?” “不薄,老大今天不就请我们销魂来了嘛,这万春楼不愧是京城第一春楼,真带劲啊,我这都差点走不了路了。” “哈哈哈,可不是嘛,万春楼果然是男人的销魂窟,来了就想来,来了就不想走。” “很好,大家既然吃好玩好,那我就不妨直说了,我有一物想让大家借我一用。” “借?老大你还和我们客气什么?自家人不说两家话,老大你想要什么?” 听到手下们这么说,谢老三的眼里露出了凶光。 “借你们的命一用。” “什么?!” 众手下惊异之际,没等他们再说出口,就个个都觉得腹痛如绞杀感袭来。 “老,老大,你,你在酒里下毒?!” “安心上路吧,你们的命借我不亏,我有大作处,如果成功了,见你们的血符就如同见人,我会一直记得着。” “血,血符,老,老大,原来,原来你的目的是为了取我们身上的血符……” “噗!” 没等五名手下把话说完,个个都吐血身亡了…… 谢老三看着五名手下的尸体,掏出了匕首,开始将他们手掌心的血符有匕首给剔除了出来。 这些还带着鲜血的血符一离宿主的身子还活蹦乱跳的发出吱吱的叫声,让人听了不禁毛骨悚然。 只要把这五个血符都嵌入到自己身上,这力量就能爆增了吧。 谢老三欣喜的看着眼前这五个血符,开始逐个把它们往身上按去! 血符见肉生根! 剧痛感很快袭来,谢老三强忍着剧痛将五个血符都安在了身上。 体内一股异样感升起,这异样感前所未有,这是力量的象征! 谢老三内心狂热无比,他成功了,身上的血符是真的可以多个存在的! 哈哈哈,老子现在有六个血符在身,还会惧怕血狼吗? 谢老三现在相当的自信,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去找血狼摊牌了。 而不用谢老三主动去找血狼,血狼已经现身了。 “谢老三,五十万两白银你拿到手了没有?” “血狼,银子我是拿到手了,可这银子你有没有命拿去花我就不知道了。” 此时的谢老三就如同当初他见到罗瑛一般,先是敬畏,然后是狂妄自大。 谢老三已经不把血狼放在眼里了,他认为血狼不过尔尔,拥有六个血符的他还打不过只有一个血符的血狼? “噢?谢老三,你的口气真的不小嘛,你的意思就是你能打败我了?” 血狼笑着,他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血狼之所以会让谢老三去向万明要五十万两银子也是故意激怒和逼疯他。 血狼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既要五十万两银子,又要杀了谢老三。 “血狼,老子现在身上有六个血符,你只有一个,你怎么跟我斗?哈哈哈……” 谢老三仰天大笑,他现在得意非常,这往身上加血符的做法是他的独创,他不信血狼现在能打得过他。 “呵呵,你有六个血符就很了不起了吗?我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实力差距。” 血狼冷笑着,扒下了上衣,露出了上身肌肉。 就见那上半身密密麻麻的布满了血符! 这! 这,不可能! 谢老三看到这一幕目瞪口呆,血狼身上居然有这么多的血符! 迟疑片刻之后,谢老三终于意识到自己被血狼给利用了,血狼从始至终关注的核心不在这五十万两银子上,而是血符! 他故意逼迫自己杀了手下收集血符,好来个渔翁得利! 谁的血符多谁的实力就强,等谢老三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谢老三,连你在内一共六个血符,我笑纳了!” 血狼阴冷笑着,手一伸,就捏住了谢老三的脖子,再用力的一扭! 就听咔嚓一声脆响,谢老三还来不及说话就当场毙命! …… “爹!那个夏寻不是普通人啊,他,他会武功!” 万明气急败坏的对着万侯叫道。 “什么?会武功?你怎么知道夏寻会武功,你又擅自做了什么?” 万侯听到万明这么一说,马上怒道。 “我也是担心爹你着了夏寻那小子的道啊,就派人去调查他的底细,我派去的人说夏寻不是普通人。” 万明没有说他派谢老三去杀夏寻,而说成了调查。 “调查?我还要你派人调查?锦衣卫已经在密切监视了,你不要轻举妄动坏了我的大事!” 万侯气极,这个逆子又在帮倒忙,夏寻怎么可能会武功,当锦衣卫和司礼监是吃干饭的啊? 只要按我的原计划进行就可以,把夏寻累死在值夜上,才是神不知鬼不觉。 “对了,刑部宋大人今日和我透了口风,说你和宋公子玩过火了,让他死了一百个手下,这是怎么一回事?!” 第二十八章 头颅请笑纳 妈的,一定是宋玉那小子告状了,玩不起就别玩! 万明见万侯阴沉着脸看着他,就知道悦庐事发了,妈的,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还惊动了刑部尚书,宋玉你枉为四大邪少。 万明心里骂着,他认为一定是宋玉告了他的状。 “都是年轻人玩玩,老爹你也是过来人,都懂的。” “玩玩?一百条人命还是玩玩?你可真让我省心。” 爹今天怎么了?他一向都不管自己的,不就是一百条下人的贱命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虽然我们和刑部交好,可我不想有把柄在宋慈手上,他们不会白白给你擦屁股的。” “这个我明白,我已经给了宋玉好处了,大不了我忍几天不去悦庐玩就是了。” “你最近最好给我老实点,不要再闹出什么动静来……” 没等万侯说完,就听到院内“砰!”的一声响,把万侯和万明都吓了一跳。 等万侯万明到院子里一看,就见院里出现了一个黑影。 “万大人,万公子招惹的麻烦我已经处理了,这颗头颅请笑纳。” 说完那黑影就消失不见了。 等万明把地上那包裹着头颅的包袱打开,吓得瘫坐在了地上。 这,这是谢老三的头颅! 有人杀了谢老三并割下了他的头颅警告万明呢! …… 京畿营。 这个由三大营演变而来的军队也是大明目前唯一驻扎近郊的禁军。 虽然内阁千方百计想裁撤京畿营,但是却找不到合理的裁撤理由,更重要的是内阁想让冷统站队。 冷统,京畿营主将,这个在武宗朝凭军功发迹的武将自然不愿意与文官集团为伍。 冷家有着自己的发迹路线,因此冷统也希望冷锋也能走家族发迹路子重振冷家雄威。 “怎么,你说一个花花公子混进了大内,还和你一起值夜,并能顺利过关?” 冷统显然很诧异,他只以武力说话,一个没有内功的花花公子是很难胜任值夜军曹的。 “不过一个妄图吃禁药就想蒙混过关的小子,没有任何的武功根基,是不可能走远的。” “原来如此,不过你也不能掉以轻心,他既然能被安排和你一起值夜,就说明这事并不简单,让你送的银票你给了吧?” “给了,千统领收下了,然后就安排了夏寻那菜鸟,应该是想突出我的能力。” 千海那老狐狸既然收了我的银票又把夏寻那小子安排和冷锋一起值夜是什么意思? 冷统心里不爽着,他正受到首辅的施压,要他尽快站队,明确阵营,所以他也希望冷锋能尽快晋升,并能早日见到新天子,他也有了对付内阁的筹码。 他原本以为冷锋有冷家拳做为内功,站着入定便是他人无法比拟的优势,更能在值夜军曹中无人匹敌,却没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个江南来的名不见经传的小子却也当上了值夜军曹,而且头一回就能和冷锋打了个平手,不管他到底有没有服用禁药,这就是事实,这能不让他感到意外吗? “父亲,你放心,这叫夏寻的小白脸蹦跶不了几天了,千大人已经要求他连续值夜了。” 冷锋看出了冷统的疑虑,从小到大父亲都对他严格要求,并一直向他灌输其当值夜军曹的成功史,并要求他也能复制这个奇迹。为此冷锋勤学苦练冷家拳内功心法,很快就成为了京城武将子弟中最为杰出的一员,这也是冷统自信冷锋能独占值夜军曹鳌头的原因。 “连续值夜?千海对一个初入大内的新人如此要求?” “父亲,我看这个夏寻一定是得罪不少人了,否则怎么会被要求连续值夜,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是想把那小白脸往死里逼。” 冷统冷静分析着,按常理来说连续值夜的确是把夏寻往死里逼,但是却还有另一种可能性。 以冷统多年的军营生涯告诉他,这种逼迫式的另一面很可能是在暗中提升夏寻的能力。 “不可能,我已经听闻了千大人和户部尚书万大人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千大人经常帮万大人处理一些人,这夏寻肯定也是名单之一。” “嗯,既如此,你一定要留意这个夏寻的动静,我总觉得此人的出现对你来说是个变数。” 变数? 听到父亲如此抬高夏寻,冷锋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这个吃禁药的小白脸也配当他的对手? …… 大内。 “小李子,你过来。” 李大富用一副趾高气昂的态度唤着小李子。 小李子心里忐忑不安,他这回监控没有到位,要被惩罚了。 “李公公,你有何指示?” “小李子,昨夜你的任务好像没有完成吧,那叫夏寻的值夜军曹是个什么情况?” “回公公,那个夏寻邪门的很,咱们都要了他的道了!” “着了他的道?着什么道了?” “公公,你想啊夏寻可是一个从江南温柔乡出来的花花公子,他能不知道那些能提神的壮阳药吗?那小子之所以能熬的住,一定是服了壮阳药了。” “壮阳药?你小子还懂得挺多的嘛,怎么,没了男人根,春心还能荡漾啊。” 李大富眯着眼睛看着小李子,这小太监其实挺机灵的,就是鬼心眼挺多,不太好控制,说白了就是不太爱听话。 在这大内里当太监,听话是第一,能力才是第二,听话能活命,而耍小聪明者往往都活不长。 “哈哈,还是公公你火眼金睛,也不知怎么的,就对女人感了兴趣,让公公你看笑话了。” “哈哈,我明白,太监也是人嘛,也会有生理需求的,你这次观察的不错,那叫夏寻的值夜军曹是服用了壮阳药,看在你观察细微的份上我这次就不罚你了。” 小李子听了李公公的话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松了下来,李大富今天怎么了,居然不罚自己?他什么时候变得有慈悲心肠了? “小李子,我知道你跟着我心有怨言,我这里有本前朝的春宫图,都是孤本,就赏你了吧。” 第二十九章 孤本春宫图 前朝孤本春宫图? 小李子听闻眼前一亮,这前朝不就是元朝的春宫图么,那,那真的是孤本哩! 小李子颤抖着接过春宫图,打开一看。 这,这内容还真的是元朝的! 小李子并非是大字识不了一字的小太监,由于他从小就被分配在了司礼监,而司礼监是大内的权力机构,这里的大太监可是文化人,所以耳濡目染之下小李子也识了不少字,知道了不少知识。 这元朝的春宫图可值不少钱,小李子也看过不少春宫图了,一眼就看出了这本春宫图可是宝贝。 李大富这回是下了血本了,他是怎么了?良心发现了吗? 小李子感觉李大富有点不对劲,他的反常行为让小李子觉得有大事发生。 “小李子,怎么样,我对你不薄吧,这春宫图世上仅此一本,我现在可给你了。” “公公,你有什么吩咐尽管说吧。” 小李子猜出了李大富有事相求,没想到一向白眼对他的李公公也有求他的时候,看来李大富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可是连李大富都搞不定他这个没权没势的小太监能起什么作用? “小李子,你知道刘瑾刘公公吧?” 李大富突然一句慢条斯理的话吓了小李子一大跳,刘瑾,这,这可是武宗朝时权倾朝野的大太监,后来被武宗砍头的。 李大富提刘瑾干什么?这要让人听到了,可是大罪啊! “公公,这,你突然提起武宗朝的刘瑾做什么?这可是宫中大忌讳啊。” 这老不死的,没想到胆子这么大,又是元朝春宫图又是大太监刘瑾,他究竟想表达什么? 老不死的不会也想当刘瑾似的大太监吧?! 现在时势不同了,司礼监的权力已经大不如前,已经难以再出现像刘瑾那样的大太监了,李大富不会真的在做白日梦吧? “哈哈,小李子,我之前和你说的听话的太监活得久,但是这听话可不是死板,而是胆大心细,死听话是能活,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而这胆大心细的关键在于胆大。” 李大富意味深长的说着,小李子听懂了他的意思,李大富果然是有野心的,只是这野心也太大了吧,居然自比大太监刘瑾。 “公公,咱只求能在这宫内好好的活下去,没想去做什么随时掉脑袋的事情。” “没出息,我实话和你说了吧,我李大富一般的人瞧不上,之前对你的种种都是对你的考验,而你既拿了我的春宫图和听了宫中忌讳刘瑾的名字,也回不了头了。” 妈的,这老不死的是故意诓骗我啊,这心机够深的,原来自己早就被盯上并利用了。 “只要你好好表现,我这位置早晚也你的,现在机会来了,司礼监增设了副监一职,我志在必得,这位置绝对不能落到白眉的手上。” 李大富说的白眉指的是他的竞争对手,同为司礼监总管的另一名总管太监,两人一向不和,背地里互相使绊子,但都没有办法扳倒对方。 如今,这副监一职的出现,让李大富和白眉看到了扳倒对方的机会,两人都是志在必得,欲置对方于死地。 这大内之内,不仅是宫女、嫔妃在争,就连太监也在互相斗法,真的是应了那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然而太监之间的争斗和宫女不同,他们讲究抱团战斗,分为若干阵营,特别是处于基层的监控小组,才是各大太监阵营争相拉拢的对象。 也就是说谁手底下小太监多谁的赢面就更大些。 妈的,这老不死的其实就是来拉票的,看来自己的这票很重要,所以他才会对自己态度大转变,又是送春宫图的,说白了就是为了争这副监位置啊。 小李子脑子现在飞速的转着,他究竟要不要答应李大富,虽然李大富今天对自己很客气,可是想到往日的种种屈辱,难道一本春宫图就可以一笔勾销了? 如果非要补偿的话,李大富至少要给自己银子以表诚意,怎么说也要五百两银子吧。 小李子想到了暗藏在大内的神秘赌坊的门牌,如果有了这五百两银子,他离买到门牌的目标就近了一步。 “公公,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李大富以为小李子答应了他的请求,马上眉开眼笑。 “小李子,你有什么事情尽管开口,我们都是本家,我可是把你当亲侄子看待呢。” 李大富为了得到小李子这关键的一票,疯狂打起了感情牌。 “公公,看在我多年服侍你的份上,能不能给我五百两银子。” “啥?你说啥?五百两银子?!小李子你是不是想钱想疯了?” 李大富听到小李子这么说眼睛顿时瞪得老大,之前那还眉开眼笑的模样瞬间变脸,又变得又臭又长。 妈的,老东西果然是铁公鸡一毛不拔,连五百两都不肯出,还说什么把我当亲侄子看待,我呸! 小李子这一试探,马上就试出了李大富的真实内心,这老东西就是想白得到他那一票,又不想给他银子。 因为在宫里银子才是硬通货,银子可以买到任何想买到的东西,当然越珍贵的东西,越值钱。 所以太监们对银子极其看重,职位越大的太监越看重银子,也对银子卡得越紧,因此小李子这一开口五百两银子的,简直要了李大富的命。 而且小李子一提银子,李大富就马上警觉,这小子突然要这么多银子干什么,是有什么图谋吧?现在可是争夺副监的关键时刻,可不能出任何的茬子。 这小子真的是狮子大开口,他以为五百两银子这么好赚么,我辛苦当了大半辈子司礼监总管,也没有在他这个年纪一开口就向别人要五百两的。 要是以前,小李子这种行为绝对得罪了李大富,他也就离死不远了,但是现在小李子是李大富争取票数的对象,所以李大富还不能对他动手。 李大富原本以为小李子得了他给的元朝春宫图就会成为他的人,没想到这小子得了便宜还卖乖,居然向他要钱了! 第三十章 制衡关系 “小李子,你不要忘了,你还是我的手下,你手上的这本孤本元朝春宫图可是宫中禁品,而且你还妄议了大罪监刘瑾的事非 ,这两项罪名如果扣下来,只怕你吃不起!” 李大富冷笑着说着。 妈的,老东西,果然是在设计套我,如果他把自己推出去,一定是死罪,现在司礼监想重振昔日雄威,一定会抓典型以儆效尤。 也许李大富并不想他真的死,但他这条小命在司礼监大太监蓝田那里可是一文不值,蓝田其人深不可测,小李子至今还没有见到他的真容,只能在远处远远的看一眼,这样的大太监是他遥不可及的人生目标。 可大人物往往是会牺牲小人物的。 特别是蓝田现在设定了副监的职位,目的就是提倡内部竞争,让太监势力进一步的精化,大有让司礼监恢复原貌之征。 所以,这个节骨眼上,虽然李大富和白眉都竭力争取更多小太监的支持,但同时也在排除异己,将一些没用的小太监推出去送死。 小李子深知他现在就是处在这个生死边缘,但他赌李大富不会真的要他的命,因为他真的没有价值的话,李大富早就将他推出去了。 李大富这是在拉拢他,同时也在警告他,如果不和他站队,就没有好下场。 但是小李子也敏锐的发现李大富和白眉之间的制衡关系,李大富在对他拉票的同时,白眉肯定不会没有动作。 “千大人来消息了,要我派人晚上继续监视那叫夏寻的值夜军曹,你这次可别再搞砸了,否则我也保不了你。” 看着李大富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小李子心里又骂开了,妈的,又派我去通宵监控,只怕是想把我和那个倒霉的小白脸一起搞死吧。 但是骂归骂,小李子不得不去,只好陪笑说道:“我连续通宵监控那小白脸可以,只怕小东子他不会答应。” 小李子口中的小东子指的是他的搭档,太监监控小组两两分组,如果他要通宵监控的话,小东子也是要一起的。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给你找了一个新搭档,小桂子!” 随着一声呼唤,一个脸色苍白的小太监便出现在了小李子的面前。 “小李子,小桂子以后就是你的搭档了,至于小东子嘛,我调他去别的组了。” 小桂子? 小李子看着这突然冒出来的小太监心里不爽着,妈的,没想到这老东西对自己也想监控,特意把小东子支开了,还换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小桂子。 这小桂子脸色苍白的像个病鬼似的,这样的人能禁得通宵监控工作吗? “公公,你确定没有开玩笑吧?我怎么看这个小桂子一副要死的样子,你不会是故意找个了快病死的小太监和我一同通宵,然后累死他并赖在我身上是吧?” 小李子越看这病死鬼模样的小桂子就越发觉得李大富是在故意整他,把他往死里整。 “小李子,你可千万不要小瞧了小桂子,他脸白可不是病,是天生的白,在这宫里嘛,太监多多少少都会白皙点。” 看着李大富这阴阳怪气的介绍,小李子都快吐了。 不过李大富也说了一个事实,这宫里头除了宫女和太监对食之外,还真的有不受宠的低等秀女因为忍受不了寂寞而找太监的事情发生,而往往脸白的小太监最受欢迎,这,这小桂子不会就是这种来历吧。 我看八成是,真他妈的恶心。 小李子虽然不是男人,但他却心里把自己当成真男人,特别反感这种依附女人的小白脸太监,这么说的话,这小桂子和那个叫夏寻的小白脸也没有什么区别了嘛,都是从女人堆里出来的。 妈的,老子居然要和这样的小白脸太监一起监控,看这小桂子的样子,都快被榨干了吧,他究竟行不行啊? 可不要真的死在监控岗位上连累老子,真的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居然和两个都要嗝屁的小白脸一起玩,搞不好自己的小命也会搭进去。 …… 夏寻自那夜见罗瑛从天而降来救,对罗瑛的爱意又增进了一层。 要不是罗瑛告诉了他地煞阵的破解之法,他的麻烦就大了。 “媳妇,阿瑛,以后这烧火做饭的活儿我都包了,你在一旁看着就行。” 本来对于夏寻的无事献殷勤和乱叫媳妇,罗瑛要发作的,但想到夏寻晚上又要值夜,也为他担心起来。 “夏寻,这连续值夜可真的不是人干的,我在黑虎寨的时候这值夜的人都是三班倒的,哪有一个人连续值夜的道理。” “媳妇,你不要担心,我身体好着呢,区区连续几个通霄算啥?” 夏寻做着拍着胸膛对着罗瑛笑道。 罗瑛看着夏寻自信的样子心里也是暗自称奇,夏寻可是连着几十个时辰没有合眼了,他居然到现在一点困意也没有,这精力真的是异于常人。 相比当初的担心,王阳明对于现在的夏寻却不再担心了,因为夏寻已经修行了人字诀健体术,只要有修行,这精力自然会源源不绝。 不过,在夏寻再次值夜之前,王阳明还是和夏寻再三嘱咐,要他小心冷锋,千万不可轻敌。 “知道啦,老师,阿瑛,我去值夜了,也不知道我今夜是不是和冷锋那个面瘫一起值夜。” 大内。 千海黑着脸盯着夏寻换好了值夜军曹服,对于千海这般监控,夏寻并没有感到任何的不适,他在镇江春楼里这种场景见得多了,大男人们都是赤条条的坦诚相见,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千大人,你看够了没有,我这身材还不错吧。” 夏寻说着拍了拍自己的屁股。 千海明显感到自己的脸猛地抽搐了几下。 “夏寻,夜德门今天由你值夜,只有一个人。” 千海说这话的时候冷笑着。 小子,我看你还能滑头到什么时候,夜德门,可不是一般人敢值夜的。 夜德门? 夏寻听了千海这话,也不由愣住,他只听说过正阳门,从没有听说过什么夜德门。 不过,这大内这么大,门也众多,自己才来了两天,没听说过也属正常。 第三十一章 闹鬼夜德门 只有我一个人值夜,真是可惜了,本想和冷峰那面瘫叙叙旧呢,这漫漫长夜没有人陪不好过啊。 等夏寻将桂花酒交到刑老手上的时候,刑老显得激动非常。 “这,夏寻,我只是随口说说,你真的就给小老儿我带来一坛桂花酒了啊,这,这花了不少银子吧。” “这都不是事,刑老你高兴就好,快喝上一口吧,这可是正宗的桂花酒。” “这桂花酒,你是从万春楼买来的吧。” “哈哈,刑老识货啊,这桂花酒的确是来自万春楼,而且还是别人免费送我的。” 说着夏寻便把他在万春楼遇到钱大少钱圆的事一说,听得刑老一阵大笑。 “还有这样的事,夏寻,你还真的是奇遇啊,那吏部尚书钱方是什么样的角色,可是个掉进钱窟窿眼的财迷,他那公子钱圆也是人如其名,对钱精明的很,你居然能从他手上免费得到一坛桂花酒,真是有意思。” “钱大少愿意投资我,我也乐得接受他的一番好意,这桂花酒可是好酒,好酒嘛就得尽兴。” “哈哈,夏寻,我看你自己馋了吧,可是你今夜还要值夜,这酒喝了可会误事啊。” “刑老,怕啥,我难道会被桂花酒给醉倒?想当初我在镇江府春楼里可是一天不喝它个十坛桂花酒可不解馋。” “厉害啊,十坛桂花酒,这酒量比年轻时的我还猛啊,既如此,这坛桂花酒咱爷俩就都干了吧。” 刑老说着拍掉了挂花酒的封泥,给夏寻倒了一碗酒,他能在大内这值夜军曹班房里遇到夏寻这般直率的少年是打心底高兴。 “干!” 夏寻和刑老碰碗后便一饮而尽。 在和刑老连续碰了三大碗之后,夏寻笑着从怀里掏出了一包花生米。 “这喝酒没有配菜怎能行,这时候边喝酒边吃花生,才是爽快。” “哈哈,夏寻,你这花生米是怎么带进来的?你之前不是脱光给千大人检查了吗?” 对于夏寻变魔术般摸出一包花生米,刑老感到非常诧异。 “嘿嘿,刑老,这通霄熬夜的不能吃喝真的太让人难受啦,这规矩是死的,可人是活的嘛。” 听了夏寻的话,刑老越发觉得夏寻有他年轻时的影子,要知道刑老能在这大内当三十年的值夜军曹没有过人的本事是不可能的,而他的本事也和夏寻所说的那般,不遵循常规。 原本熬夜就是很伤身的事情,即使是年轻的小伙长年熬夜下来对于身体的伤害可想一般,因此如果是老实值夜的话,怕是真的活不了一年半载。 因此灵活运用规则才是活下来的基础。 没错,只有活下来才能笑到最后。 刑老在大内值夜这么多年,值夜经验其实非常丰富,所有的人都把他当成一个普通老头看待,因此刑老原本想把他的经验烂在肚子里,可夏寻对他的尊敬和刑老在夏寻身上看到自己当年的影子,让刑老决定传授夏寻他的值夜经验。 “有理,你这话我爱听,所以这值夜可不能只靠体力,你得学会见缝插针般的休息,才能持久。” “刑老,怎样才能做到见缝插针的休息啊?” “比如这花生米,只要有助于值夜的,都可以吃,也可以给别人吃。” 刑老意味深长的吃了一颗花生米。 “可不是在这暗中有小太监监控嘛,这只怕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小太监嘛,这关键在于小字,只要给了小太监好处,他们就不会告发你了。” 刑老这话和老师说的不要得罪太监如出一辙,对于这点夏寻是认可的,这些太监内部肯定也是有派系和矛盾的,如果可以找到能利用的小太监组合的话,倒是对值夜有很大的帮助。 原来如此,刑老果然是会变通的,怪不得他能当值夜军曹达三十年之久。 夏寻心想如果他没有练了俗气逍遥功,说不定就真的会采用刑老所说的这些方法了,而刑老的经验也给了他启发,也就不知道今晚监控自己的是不是之前那两个小太监,他们吃不吃刑老那一套? “对了,刑老,你知道夜德门在哪里吗?” 喝酒吃花生米之间,夏寻提到了夜德门。 原本还谈笑风生的刑老听到夜德门这三个字不禁脸色一变,放下了酒碗。 “夜德门,千海居然派你去夜德门值夜,这,可不是好兆头啊。” “刑老这是为何?难道那个夜德门有什么玄机?” “不是有玄机,而是邪门的很,那,那里,闹鬼!” 刑老说这话的时候,天上突然一声炸雷响起! 轰的一声炸响在班房上空炸裂,紧接着闪电闪现,竟下起了倾盆大雨来。 这闪电和炸雷恰在刑老说夜德门闹鬼的时候出现,让夏寻不由吃了一惊。 闹鬼? 不可能吧,这世上哪里会有鬼! 那为何连宫中老油条刑老都会谈夜德门色变,难道这夜德门真的有什么邪门之处? 妈的,千海那混球果然没安好心,不仅安排自己连续值夜,还把自己安排到一个很邪门的门值夜,这是故意要把自己往死里整啊。 “刑老,这天下了暴雨,不用值夜了吧。” 夏寻心想这雷雨还来得真是时候,这种天气应该不用出去值夜了吧。 “哎,夏寻,在大内值夜是不分任何气候的,这一年到头都得值夜,除非人死了。” “这,这,我身体不适都不可以请假么?” “身体不适需要太医确诊,可是弄虚作假就是死罪,你可别打太医的主意,太医可看不起咱值夜军曹给的好处,他们可不是小太监可以好糊弄的。” 妈的,这暴雨天都不让人请假,这要是被雨淋一晚上非感冒不可,难道说这种天气值夜还会有小太监值夜? 夏寻心里疑问之际,千海突然出现了。 “夏寻,值夜时候到了,你还磨蹭什么,还不去夜德门值夜,耽误了时辰小心你的脑袋。” “大人,这天正下大雨呢,值夜是否有雨具?” “什么?!雨具?呵呵呵,你当值夜军曹是做什么的?咱是给皇帝守门的人,无论任何场合你都得上,否则就是死罪!” 第三十二章 嗨药藏裤裆 妈的,动不动张口闭口就是死罪的,这货就是想着办法搞死自己啊。 可老子偏不会遂了你的心愿。 看着夏寻一头扎进暴雨里的背影,千海得意非常。 这种天气这大雨,夏寻连续通宵身体肯定吃不消了,再加上夜德门可是阴气很重的地方,夏寻这回肯定不死也会去半条命了。 “妈的,这雨,大到眼睛都睁不开了,老子这从小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啥时候受过这种罪!” 夏寻边寻找夜德门边狂骂,他还真得没遭过这种罪,你让他通宵值夜一点事儿都没有,这站在漆黑一片,关键又闹鬼的大门前,又在这大暴雨里可就是遭罪了。 “妈的,老子内裤都湿透了,这夜德门究竟在什么鬼地方?” 虽然之前夏寻看了地图,可这地图上标记的夜德门却和实地不符,这,好像是个冷宫的门! 在大内的人都知道,这冷宫其实就是禁地,一般都是用来关犯事的嫔妃的,可不要以为进了冷宫还有人侍候,很大程度上进了冷宫就等于进了鬼门关,就是被活活饿死在里面。 所以,没有人愿意接近冷宫,也没有人愿意做和冷宫相关的事情。 终于,在抹了脸上的一把雨水之后,夏寻定睛一看,终于看清了眼前大门上的三个大字,夜德门。 夏寻之所以能在黑夜、暴雨环境下看清楚夜德门三个字还真的和他修行俗气逍遥功莫不有关系。 俗气逍遥功不仅以丹田为炉鼎,更能通过奇经八脉激发人体潜能,而这夜视的能力正是在这极端条件下被激活了。 夜视,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事物,这使得夏寻没有错过值夜时辰。 因为错过值夜就是大罪,而会被监控的小太监就会记录在册。 不过夏寻真的怀疑这种极端天气和这冷宫大门,还会有小太监监控他么? 还别说,还真有,小李子和那个脸色苍白像个鬼似的小桂子也出现在了夜德门附近。 此时的小李子也骂开花了,妈的,居然派老子到夜德门这鬼地方监控那个叫夏寻的倒霉鬼,身边还带了个随时会翘辫子的,我他妈的怎么这么倒霉? 虽然小李子穿有雨具,但在这倾盆大雨之下雨具也起不了大作用,也是照样被雨淋透全身。 让小李子没想到的是夏寻居然出现在了夜德门,他本以为夏寻一定是在这雷雨交加的夜晚找不着北了。 这小白脸还真的是小瞧他了,要是他迷了路耽误了时辰,因此而受罚了,对小李子来说这件事就完成任务了,可这小子再次的反常表现让小李子震惊。 这小白脸是怎么找到夜德门的? 小李子非常不解,而他之所以能这么快到达夜德门居然和这小桂子有关。 这另一个一副快精尽人亡样的小白脸却对这冷宫夜德门非常熟悉,真的是奇了怪了。 难道说李大富事先知道了千海对夏寻的值夜安排,所以也在自己身边安插了这么一个小桂子。 我看是极有这个可能的,李大富和千海之间见不得人的勾当做的多了,这夜德门值夜就是要整夏寻的,只是现在自己也受到了牵连,要是小东子在就好了,自己也不会因此而受到掣肘。 小李子明白这个小桂子和他不是一条船上的,有这个小桂子在身边他感到如芒在背,之所以太监小组会是两人一组是有其存在的意义的,通常是一人负责监控,一人负责记录,两人配合无间效率才会高。 而不是现在这种各怀鬼胎的监控,等于小李子在监控夏寻的同时自己也要被小桂子所监控着。 说到底就是老东西对自己极度不信任,又非常渴望自己能投他那一票。 老子才不傻呢,如果此时站好队了,老东西得到了我这一票,肯定就会想办法更加控制自己了。 万一老东西真的当上了副监,那自己的死期就真的到了。 小李子深知自己不能轻易站队,他现在的价值很高,他得好好利用这个机会赚大钱,有了钱才能买到进入赌坊的入场牌子。 对于小李子和小桂子的出现,夏寻当然觉察到了,即使是倾盆大雨也不能掩盖他的听觉,这份听力,同样来自于人字诀健体修行后对人体感官机能的提升。 没想到这鬼天气下还真的有小太监出没,对于小李子的出现夏寻也是颇感惊讶的,这太监也不好当啊,也要跟着自己受苦受累的,不过我真不信这些小太监都是钢铁直男,都这么敬业,没有任何的怨言。 夏寻这般想着,不由地把手伸进了下身…… “快看!你快记录!夏寻看来有新动作了!” 小李子看到了夏寻这不同寻常的动作,忙让小桂子记录。 小李子之所以也能在这雨夜看到夏寻这个动作,和他手上这个宝贝有关,这可是兵仗局某大神做的东西,名叫万花筒,可惜没人识货,小李子在机缘巧合之下捡到,发现此物可以看远处,在监控的时候正好派上用场。 小李子叫了半天也没见小桂子回应,这小桂子竟然不见了! 妈的,这死太监居然这时候消失了! 妈的,关键时刻还是要靠自己,小李子心里骂着,手里握紧了手中的万花筒,密切注意着夏寻手往裤兜里掏的动作。 这小白脸一定是在准备吃嗨药了! 小李子判断夏寻这个动作是在取嗨药吃,否则他怎么扛得住这漫漫长夜? 就在小李子密切关注夏寻的时候,夏寻也在注意小李子。 小桂子? 夏寻听到了这三个字,看来这回监控自己的小太监不是同一个人了,我记得上回那个小太监叫小李子的。 夏寻究竟是在裤裆里掏啥玩意? 就见夏寻在裤裆里捣鼓了一阵,终于掏出了一物。 那是一个用黄油纸包裹的小包裹,从外表来看,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何物。 小李子把眼睛瞪得老大,把这万花筒调到了最大倍数,死死的盯着夏寻手中那个小包。 好家伙,居然想到把嗨药藏到裤裆里,而且事先用防水的黄油布包好了,真的是出奇不意啊。 第三十三章 半只叫花鸡 要不是老子用了这万花筒,在这鬼天气里还真的没办法看清楚这小白脸服用嗨药的证据的。 这边小李子全神贯注之际,那边就见夏寻小心翼翼的解开了黄油布。 开了,开了,那小子要吃嗨药了! 只要亲眼见到并记下了这小白脸吃嗨药的样子,这件折磨人的差事就可以结束了,就能去领这次任务的赏钱了。 司礼监虽然也是个黑暗的地方,但相对于选票和监控任务的赏钱还是相对公平,因为这是司礼监管理之根本,蓝田知道动摇了根基司礼监将再难以雄起,虽然他鼓励内部血腥竞争,但也是以实力说话,谁有本事谁上位。 就在小李子满心欢喜想着赏钱的时候,他却再也笑不出来了。 那,黄油布包着的不是嗨药,而是半只叫花鸡! 这个点,这半只叫花鸡,简直就是折磨死个人! 咕噜,小李子看着那半只叫花鸡猛咽了一口口水,他是真的饿了。 因为之前和李大富耗着,他错过了饭点,厨房里没有留一粒米给他吃,十多岁的小太监都是长身体的时候,再加上每天如此高强度的监控工作量,哪里会有剩菜剩饭的情况出现,所以吃饭对于小太监们而言也是一场战争。 抢不到饭吃的人只能饿着,更加可怕的是,这些两两分组的小太监在做任务的时候互不相让,却在这欺负抢不到饭吃的小太监方面出奇的一致。 这便是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法则,在深宫内院里上演的可能还更加强烈。 小李子知道自己这回糟了,因为他没有在饭点吃上饭,等于对所有小太监发出了一个信号,他是个没有能力吃上饭的菜鸡,可以随意欺负。 这就等于小李子现在是羊,其他小太监都变成了狼,也许是小李子一直太顺利了,他虽然有李大富克扣着银子,但监控任务从来都是一件不落的完成的,也只有他看别的小太监因为出错而被人欺负的份,哪想今日却轮到他了。 都怪这个叫夏寻的小白脸,要不是他,老子会这么倒霉! 妈的,本以为夏寻在裤裆里藏的是嗨药,却没想到是吃的! 这小子可以啊。 小李子知道他这回又要和上回一样遭遇大麻烦了,夏寻显然也是有备而来,这吃东西可算不了大罪,但却也没有明文可以吃东西,一定是有人在暗中帮这个小白脸,传授了他这个经验。 夏寻明显感到了在暗中小李子那副急切的样子,心里暗笑,果然刑老说的没错,只要用一些吃食诱惑那些和自己一起做任务的小太监,就能和他们拉关系。 “喂,在暗中的小桂子公公,你肚子饿不饿,快来一起吃叫花鸡,还热腾着呢。” 夏寻故意拉高了嗓子对着小李子喊道。 他刚才叫我什么? 小桂子公公? 难道夏寻认识小桂子? 原来夏寻和小桂子是一伙的,好险啊,差点就把他记录下来了,这如果小桂子在场的话,就会和夏寻来个里应外合把自己做掉了吧。 自己应还是不应? 如果不应的话,只怕那个鬼一般的小桂子会到李大富那里告我的状,到时候再给自己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就真的被搞死了。 “我不是小桂子,我是小桂子的搭档,我叫小李子。” 小李子还是出现了,他其实实在忍受不了这叫花鸡的香味,更重要的是现在天公作美,这又是打雷闪电狂风大作的鬼天气居然现在又归于平静了。 “哈哈,小李子公公有口福啊,你这一出现,老天爷都赏脸,你看这风雨都停了,快尝尝吧。” 夏寻笑着递上了一块鸡腿。 小李子正准备接过时,犹豫了一下,这,这鸡腿不会有毒吧? 对了,这小白脸干嘛对自己这么客气,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哈哈,无毒无毒,小李子公公如果不信,我吃给你看。” 说着,夏寻张口咬了一口鸡肉,慢慢细嚼。 “好吃,香,太香了!” 夏寻吃着鸡腿,这鸡腿可是阿瑛做的,能不好吃嘛。 原来今夜临行时,阿瑛偷偷往他怀里塞了一包用黄油纸包的叫花鸡,说是她最近跟客栈的厨娘偷偷学的,他一定要吃。 没想到,真的是太好吃了。 看到夏寻这一副陶醉的吃样,小李子这才相信叫花鸡没毒。 小李子挑了一块鸡肉放到嘴里咬了一口。 哇!还真的好吃。 小李子这么一个大内小太监,哪里吃过外面人间的美食,很快就把半只叫花鸡啃完了。 “这,这鸡肉为什么这么好吃,居然比宫里的鸡还好吃,这鸡肉叫什么菜名?” 小李子抹了一把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这道菜名为叫花鸡,是民间美食。” “叫花鸡?这,难道是叫花子吃的?” “哈哈,非也,这鸡虽然名为叫花鸡,却不是只给叫花子吃的,而逐渐演变成了一种民间美食,这独特的味道宫里可没有呢,公公如果喜欢,我可以定期给你带叫花鸡来。” “那敢情好啊,不,这,不妥吧。” 小李子听到夏寻这么一说,心花怒放,可他一想到两人各自的身份,他是大内小太监,夏寻是值夜军曹,两人因为监控而处于对立面,是做不了朋友的。 我这是怎么了?看来真是饿坏了,居然和这个小白脸聊起美食来了,难道半只鸡就让我倒戈了? “小公公,叫花鸡而已,我可是有出宫的机会,这宫外的花花世界啥没有,你不是带着本子么,你要吃啥就在你这本子上记下,我下次值夜时给你捎上。” 夏寻的话对于小李子来说极具诱惑,小李子听了差点就拿笔要写下自己想吃的,因为在大内,其实吃美食是一种奢望,僧多粥少是常态,在这种情况下每顿有饭吃都属不易。 小李子猛咽了一口口水,他其实真的很想说好,但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却告诉他这样不行。 “小公公,人生在世当及时行乐嘛,这么压抑自己可不好的,你我其实没有必要这么针对嘛。” 第三十四章 富贵险中求 夏寻的话深深触动了小李子,他还真的是压抑坏了,否则也不会去看春宫图了,小李子更是羡慕嫉妒恨那些半路出家的太监,因为他们都还未完全净身,还留有那么一点点的男人本事,而像他这种从小就被净身的太监则是彻底净身了。 但是小李子不甘心,他还有做为男人的青春懵懂,他还想通过赌坊做回真男人。 因此小李子千方百计的存钱,就是想有朝一日实现做真男人的夙愿。 说实在他还真的没有必要和夏寻针锋相对,因为今时不同往日了,由于副监的职位的出现,小李子的价值得到了体现,他夹杂在李大富和白眉之间,利益交汇的时候,小李子也有必要给自己寻找一条出路。 很明显,今晚监控夏寻的任务又失败了,李大富之前也放话了,如果他这次再失败,将不会对他客气,虽然小李子知道李大富现在不会要了自己的小命,但是就像现在这般安排小桂子这样的人在身边监控自己,或不断给自己小鞋穿让自己不好过,也是非常难受的。 “夏军曹,我只是一个小太监,你拍我马屁是没有任何作用和好处的。看在我吃了你的鸡的份上,今夜我可以放你一马,不过我那个搭档小桂子就不知道了。” 小李子试探着夏寻与小桂子之间的关系,如果他们认识,那自己不就被套路了吗?更主要的是这个小桂子不知道死哪去了,真的是让人匪夷所思。 “小李子公公,小桂子公公不是你的搭档吗?怎么只见你不见他啊,我听闻这宫中的公公都是两人为一组,亲密无间的很。” 听夏寻这么一说,小李子才觉得夏寻和小桂子并无关系,那就放心了。 “夏军曹,你可知这是什么门?” 小李子还要试探一下夏寻的胆量,特意指了指夜德门。 “李公公,听说这夜德门闹鬼,是真的还是假的啊?” “夏军曹,你希望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真的假的?难不成还真的有鬼不成? 不可能,我可从来不信什么鬼神之说,这世上哪会有鬼。 “李公公,你不要吓我,我可是从来不相信这世上有鬼的。” “夏军曹,令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大内这么多的门,为什么就这夜德门有会闹鬼之说,你不觉得蹊跷吗?” 对于夜德门的闹鬼,小李子是有耳闻的,因为这里是冷宫,多少被惩罚的宫女和不受宠的嫔妃死在这里,偶有经过的宫女太监听到了奇怪的哭声,于是纷纷传闻夜德门闹鬼,这一传十,十传百,就让宫里人闻夜德门色变了。 至于夜德门有没有鬼,小李子没有亲眼看到过,不过这种邪门的地方还是远远的离开的好,谁都不想沾染上了晦气。 但这回,他也来到了夜德门,说真的,小李子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心里也是忐忑的。 本以为他会和夏寻在夜德门有一场硬斗要比,因为按常理来说,夏寻被派到这鬼地方不可能心理没有预感,为了不被人整死,他一定会拼。 同样,身为监控人员的小李子也为了自己的人生安危和机遇也不得不拼,两人都处于命运漩涡的人,肯定不彼此相让,一定会斗个你死我活,而这也正是千海、李大富等人所希望看到的局面。 但夏寻却以半只鸡解决了这个危机,并化敌为友,缓解了两人现在的气氛。 夏寻想着,千海就想让自己在夜德门受到惊吓,然后再加上连续值夜来搞垮自己,可他千算万算没有猜到老子是现代人,哪里会相信什么鬼魂这样的封建迷信。 “夜德门是冷宫,里面死了很多宫女和被废妃嫔,阴气重的很,夏军曹,你在这门值夜,可真要小心了。” 夏寻正想回应的时候就听一声奇怪的响声从夜德门里的冷宫传出。 那声音似乎是女子之声。 “鬼,真的有鬼啊,这声音,像是女子的哭声……” 小李子听到这诡异的声音,脸一下子吓白了。 妈的,老子可不想死在这冷宫里,这冷宫里都是女鬼,被她们缠住可是要被吸干阳气的,虽然老子是个太监,可也是男人啊,这男人就会有阳气,这些不能投胎的宫女鬼魂一定怨气冲天,个个都是厉鬼,那自己死后只怕会被她们所奴役,永世不得超生啊。 小李子原本是想试探夏寻的胆量,现在反而是对夜德门充满了恐惧,之前只是传闻夜德门闹鬼,而这一回夜德门传出的异声他是亲耳听到了。 夏寻初听到这声音时也吓了一跳,难不成真的有女鬼不成? 强烈的好奇心让夏寻决定进入夜德门之后的冷宫一探究竟。 这鬼地方没有人会来,而且现在小李子也不会告发自己了,不如去冷宫里冒险一番。 等夏寻把自己的想法和小李子一说,小李子连忙摆手:“万万不可,我还是去势的男人,你个真男人去这种阴气极重之地,只怕是真的要被吸成一具干尸了。” “怕啥,有你夏爷保护你呢,我可是值夜军曹,有职责对门内外的一切事件进行调查的,你既然是监控我行为的小太监,也理应和我一起进入这冷宫,否则我不能立功的话,你也没有记录拿到赏钱啊。” 夏寻一语惊醒梦中人,高,这小白脸,不,夏军曹的脑子就是转得快,他居然想到了这么巧妙的方法,的确,值夜军曹是有职责对值夜的门所涉及的范围内发生的事物进行盘查、调查的,而夜德门后的冷宫夏寻也是有职权调查的,只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夏寻会有这个胆量去调查冷宫。 同样,对于小李子而言,他原本就是来监控记录夏寻的,这监控纪录并非全是打小报告,如果值夜军曹在值夜过程中立了功,也是要记录的。 从这种角度出发,两人倒是可以配合一下,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 “夏军曹,不,夏爷,你,你真是有办法啊,不过,你这办法虽好,却是冒险的很哪,至今还没有人敢进入这冷宫。” “所谓富贵险中求嘛,想要出人头地,就得玩命。” 第三十五章 风洞原理 对于夏寻的这句话,小李子是认可的,对,一切都是为了上位。 “好,既如此,我也豁出去了,舍命陪夏爷。” 小李子此时想上位的心理逐渐战胜了他恐惧的心理,因为司礼监有规定,能记录到有效证明值夜军曹有功的证据,对记录的小太监将有奖赏。 司礼监的赏罚制度不欺人。 司礼监正是靠着这套严明机制才能让这么多的太监没有异议,运行自如。 所以,小李子需要这个机会,而这机会却来自一个闹鬼的冷宫。 “走!” 夏寻打头阵,小李子在后,两人就这样走进了夜德门。 走进夜德门,里面果真是破败不堪,一片狼藉。 凭借着夜视的能力,夏寻在冷宫里搜寻着,他要找到刚才那声怪异女声的源头。 两人正走着的时候,夏寻就听到脚下传来一声脆响,低头一看,原是一根枯骨。 想来这就是之前被打入冷宫的那些宫女和嫔妃的尸体了。 不仅是夏寻踩到了脚下的枯骨,连小李子也遇到了。 “骷髅,骷髅头!” 小李子脚踩到的是骷髅头,吓得他立马尖叫起来。 “嘘,李公公,你小心点,你想把别人都招来吗?” 小李子听了夏寻的话忙捂住了自己的嘴,说实在,他不是没有见过死人,但这骷髅头他还是头一回见到,在加上这是闹鬼的冷宫,所以小李子才会吓得叫了起来。 夏寻才不怕这些枯骨,他现在只想一心找到怪异声音的来源。 夏寻发现冷宫之内还布满了蜘蛛网,这说明这冷宫有些时日没有人再来过了,也不知这里面的尸骨是属于哪个皇帝的嫔妃的,难道是正德皇帝的? 不可能吧,武宗在历史上的记载可是女人无数的,他那么风流的人怎么会舍得放过一个美女,不过说也奇怪,风流成性的武宗却没有留下任何子嗣,最终江山落到了嘉靖皇帝的手里。 就在夏寻唏嘘之余,就又听到一女人的叫声从冷宫深处传来。 “鬼,有女鬼!” 小李子听到了那声又吓得紧紧地抓住了夏寻的衣服。 夏寻见状觉得好笑,这宫里的太监怎么这么怕鬼,这小李子不是很想上位么,却这么迷信。不过想来也难怪,这时候的人不就是很迷信么,小李子已经是为了能上位克服了强大的鬼神心理障碍了好不好。 同时夏寻也觉得这女声奇怪之处在于声音穿到耳边后形成了破音,这说明声音传至风口。 按照这个原理,夏寻便开始寻找风口的来源,几经寻找,他终于在冷宫的一个角落发现了一个风口。 “奇怪的女声就出自这里。” 小李子指了指角落里的那个风洞。 原来声音传上来之后,再经过这个风洞的声音传播处理,就变成了奇怪的女声。 夏寻是现代人自然能明白这空气传播原理,而小李子则不同了,当夏寻指着冷宫角落里的风洞和他说奇怪女声就出自那里时,小李子可是再次吓得脸色苍白。 这,洞下面有女鬼? 女鬼就藏在洞里?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李公公,我要下去找那个女鬼,你去不去?” 夏寻已经明白这所谓的冷宫闹鬼的原理了,原来冷宫闹鬼,其实是这风洞下面别有洞天,这秘密就藏在洞里呢。 “啊?” 小李子可是听到了夏寻说要去这洞里找女鬼了,这,这说明真的有女鬼存在啊! 这可如何是好,不去的话就前功尽弃了,可是去的话还真的怕被女鬼给吸干啊! 就在小李子纠结万分之际,夏寻已经带头跳入了那风洞之内。 小李子目瞪口呆的看着夏寻做出这一惊人举动,夏寻,居然主动跳进了这风洞之中! 这风洞究竟有多深谁都不知道,从外头往里看可是漆黑一片,而且是一眼看不到头。 可如果自己不跟着下去,这件事情就会变得更加复杂了,万一夏寻真的会有什么捉鬼之术呢,要是他真的捉到鬼了,自己没有跟上,这记录在册的功能可就和自己没份了。 一想到这,小李子就咬咬牙,也跟着跳进了风洞之内!…… 夏寻之所以敢抢先一步下洞自然和他的夜视能力脱离不了关系,原来他在下洞之前已经看到了风洞的深度,这个风洞其实并不高,看这样子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凿开的。 如果真的是人为凿开的,就更加确定了这洞里藏有活人,应该确切的说是藏有女人,而之前所听到的女人声音就是由这洞里传出再经由风口传播到了冷宫之内,从而形成了一种奇怪的女声,给人一种闹鬼的现象。 等于是说凿开这个人工洞穴的人知道冷宫由于位置及空气流通原因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风口,原来的声音经过这个风口传播出去时就会失真,变得诡异。 没想到这时代还有懂得如此利用空气原理的人,更让人想象不到的是,此人居然会在这冷宫之内凿了一个洞穴以掩人耳目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吧。 夏寻的猜测很快就得到了验证,他在洞穴尽头看到了不堪入目的一幕! 就见一个小太监和一个宫女两人赤条条的正在行苟且之事! 而那宫女所发出的声音正在洞穴之中回荡…… 这声音再通过那特殊的风洞口传播后就成了外界人人闻之色变的女鬼之声。 “小,小桂子!” 硬着头皮跟着夏寻下洞的小李子看到了这赤条条的小太监之后失声大叫,原来之前消失不见的小桂子居然出现在这冷宫的地洞之下和一个宫女在行苟且之事! 这画面小李子似曾相识,和那春宫图里呈现的一模一样。 小李子的脸刷的一下子红了,他虽然在梦中想过无数次的这种场景,可从来没有在现实中看到过,而现在这春宫图的画面出现在他的眼前,而且主角还是之前那快病死模样的小桂子,能不让他感到震惊吗? “小桂子?原来你就是小李子公公的搭档啊?小桂子公公,你这是在干嘛呢?” 第三十六章 联手利益 小桂子显然没有料到会有人在这时候出现在这洞穴之内,吓得原本就苍白的脸色更加惨白。 那名宫女也是一样,见到有人突然闯了进来吓得花容失色。 “你,你是谁?” 小桂子惊吓之下,竟然忘了他的监控对象夏寻。 其实从和小李子来到夜德门以来,小桂子早就心不在焉了,他心里面只想着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从而潜入冷宫秘洞之内,和早就串通好的宫女苟合。 小桂子也和小李子一样都是从小就被净身的太监,但是由于小桂子长相清秀,所以深得宫女们的喜欢,因此小桂子就经常和那些不甘寂寞的宫女鬼混在一起,虽然他不能尽人事,但是架不住他的脸、身材、手活好啊。 不过小桂子这天天和宫女鬼混,对身体的损耗也是极大,很快他就疲惫不堪了,而且身体也是快速消瘦,脸色惨白,一副病死鬼的样子。 可他小桂子却不自知,却仍然纵情于声色,完全也不知道节制。 至于他被千海调来监控小李子,小桂子也是极其不爽的,他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监控上面,不如多些和宫女们相处的时间。 再说小桂子也从心里看不起小李子,因为同批的小太监里面小桂子是混得最好的,所以他自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小李子和小桂子之间现在也是形同陌路,要不是李大富突然安插了小桂子,他还真的接近不了这人。 不过小李子对于小桂子是如何成为李大富眼前的红人是比较好奇的,同时也对他产生了羡慕妒忌恨的心理,小桂子这走红的也太快了吧。 但是小李子并不知道小桂子走红的原因,然而现在小桂子是完了,他居然和宫女在这冷宫之内做这苟且之事,这要是告发的话,小桂子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小桂子,你,原来你莫名失踪是在做这种事情啊。” 小李子此时也故意抬高了声调,对着小桂子说着,小桂子啊小桂子,你现在可是有把柄在老子手上了。 小桂子显然也没有料到小李子会出现在眼前,这夏寻和小李子同时出现,看来他这回要认栽了。 “原,原来是小李子啊,哈哈,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啊。” 小桂子忙穿着衣服忙装疯卖傻。 真够可以的,这小子到现在还在装呢,不如吓他一吓。 “小桂子,李公公不是派你来和我一起做监控任务的吗?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你又在这里做了什么事?我准备把这些都写到本子里。” 小桂子一听小李子说要把他干的事情写到本子里,马上吓得面如死灰:“小李子,咱们可是一条船上的人啊,你,你怎么会做出这种帮外人来对付自己人的事呢?” 小桂子说这话的时候不时的看着夏寻,意思是告诉小李子他是自己人,夏寻才是要对付的目的,不要搞错对象了。 “哼哼,自己人?你自己吃喝喝辣玩女人的时候有想过我吗?现在被我抓个正着的时候和我说自己人,你觉得合适吗?” 小李子冷冷的说着。 “小李子公公,这样吧,我给你五百两银子,你放我一马,以后我也不会和你作对,夏大人,我会马上和李大富说调离这个组,这个答案两位是否满意?” 小桂子知道小李子需要钱,小李子和李公公的对话他是听到了,小李子要五百两银子,现在事发了,他愿意出这五百两堵住小李子的嘴;至于夏寻,小桂子明白只有自己消失了,才能让夏寻安心。 五百两! 小李子听到小桂子说的话眼前一亮,他的确需要这五百两,如果小桂子愿意给他这五百两银子的话。 而对于夏寻而言,如果走了一个小桂子,还会再来一个小玄子…… 只要这小太监监控机制都是两个人,即使小桂子离开了,还会有新的小太监进来,与其和新的小太监斗智,不如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以后还能控制住这个小桂子。 “小桂子公公操劳过度了,真的是艺高人胆大,居然跑到这闹鬼的冷宫来办事,让人始料未及啊,不过小桂子公公你也不要害怕,我们是不会告发你的,不过嘛,这个夜德门闹鬼事件也需要你配合,我也好拿到这份功劳啊。” 夏寻的话让小桂子松了一口气,看来这夏寻是打算和自己合作了,真不愧是从江南春楼里出来的人物,果然对男女之事这一套很懂得变通,只要他不把自己的事情捅出去,我以后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夏寻也真够厉害的,什么时候和小李子打成一片了,本以为这次夜德门任务,这两人一定会互掐斗个你死我活,却没有想到两人不旦没有斗个两败俱伤,反而是配合无间了。 更让小桂子想象不到的是,这已被传得沸沸扬扬的闹鬼冷宫,夏寻和小李子居然也敢下来,这真的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这冷宫自败落后就是宫中的淫乐窝,那些邪淫宫女和太监们发现了冷宫之内有一个神奇的风洞口,从这风洞口传播出去的声音就变成了人人闻之色变的女鬼叫声。 小桂子也和相好的宫女约好趁雷雨天气来冷宫之内行鱼水之欢,本以为万无一失,却没想到夏寻和小李子突破常规进入冷宫,还跳进了这风洞之内。 李大富这老鬼,把老子叫来替代那个小东子监控小李子,本以为是好事一件,却没想到却是进了一个火坑,被夏寻和小李子两人联合起来控制了。 小桂子心里暗骂着李大富坑了他,真的是千算万算没有想到夏寻会和小李子联手,也不知道夏寻是如何说动小李子的,这两人之间会有什么巨大的利益? “小李子公公,这是五百两银子,你收好。” 小桂子生怕夏寻和小李子反悔放过他,连忙拿出了一张五百两的银票。 小李子看到这五百两银票顿时眉开眼笑,便收了下来,得嘞,五百两银子到手,和夏寻合作是有好处拿的。 第三十七章 邪门的很 小桂子给了小李子这五百两银票后就马上灰溜溜的跑了。 “夏爷,你就这样放过他们了?” 小李子不解夏寻为什么要放了小桂子,这可是威胁他的好机会啊,万一小桂子去和李大富通风报信了呢,李大富之所以派小桂子安插在身边,就是起到棋子作用。 “你放心,小桂子不敢去打你的小报告,他现在可是有把柄在咱们手上呢,李公公,你这趟可是获利不少呢,五百两银子呢。” “那还是仰仗夏爷你的英明决策啊,真的万万没想到冷宫里居然藏有这么大的一个洞窟,更没想到小桂子会在那里和宫女通奸,真的是色胆包天啊。” 此事给小李子带来了非常大的心灵震撼,闹鬼的夜德门和女鬼出没的冷宫居然是太监宫女的淫乐窝,这些人太胆大也太疯狂了吧。 也难怪小桂子会选择在这雷雨交加的天气里在冷宫里幽会,如果不是夏寻发现了冷宫的蹊跷之处,是绝对不可能发现冷宫里的秘密的。 “看来这冷宫成了太监宫女的淫乐窝有些时日了,小桂子或许是这些人其中的一个,咱们现在破了夜德门及其冷宫闹鬼的秘密,可是大功一件啊,李公公你记载下来了吧。” “记载下来了,都记载下来了,这一趟夜德门之行真的是惊心动魄啊,我也是恭喜夏爷你了。” 夏寻心里美滋滋,他这回真的立了大功了,值夜军曹有职责解决值夜范围内的一切事物,所以在发生大事时,值夜军曹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夏寻虽然知道他可能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因为既得利益者不可能不知道冷宫的秘密,但是夏寻赌的是现在明面上内阁当道,这值夜军曹虽是内卫,却属于户部管辖,利益关系复杂,所以内阁不会让这功劳落入大内。 而大内有权势的就是司礼监,司礼监也不会坐视内阁独大,而这小太监监控制度就是用来与内阁取得平衡的基础,这样利益关系互相牵制,双方都有一套公之于众的赏罚机制, 这套赏罚能得到奖赏者极少,被罚者却数不胜数,对于那些既得利益者来说,他们制定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控制,其实这是有极大风险的诱惑,那些不听话,有野心的人一定会按耐不住而试图拿到这高额奖励,而结果往往是碰得头破血流,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不过,这一回他们失策了,夏寻和小李子的联手是他们想象不到的。 …… 千海汗如雨下的看着万侯。 万侯铁青着脸,他万万没想到夏寻居然又躲过了一劫。 连续值夜、闹鬼的夜德门、诡异冷宫外加雷暴天气这些极端条件之下夏寻依然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深入了冷宫挖掘出了藏在其中机密,成为了破了冷宫迷案的有功者! 这能不狠狠的打万侯的脸吗? 万侯自成为户部尚书以来还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亏,一个小小的值夜军曹,居然还整不死? 重要的是,夏寻官萌子弟的身份,让他只能以合法的手段整死,万侯自认为他已经给夏寻安排了足以让其死在岗位上的活,可夏寻却又奇迹般的避开了所有麻烦,这次更突破了所有人的想象,反客为主,深入了冷宫之内。 要不是因为冷宫素有闹鬼之说,否则夏寻就会以擅入冷宫之名判罪,而夏寻是以正当的职责进入,让千海万侯也是无可奈何。 因为那公布与众的奖罚机制已经说的清清楚楚,值夜军曹在值夜时如能解决各门周遭事件,便能立功。 其实是夏寻自己不知道而已,这夜德门可是列为十大大内鬼门之首,只要谁被派往夜德门,就是死路一条,因为往往都是被吓死了。 即使没有被吓破胆,也会被冷宫中不时飘出的诡异女声给吓出病来。 所以,没有人愿意去夜德门当差,之前有不少宫女和太监因为犯了事要被罚去夜德门罚站,因为害怕被女鬼索命,就自杀了。 可就是这般令人闻之色变的鬼门和鬼宫竟然对完全不知情的夏寻一点作用也没有,还让他发现了冷宫内闹鬼的秘密,就此立功。 “万大人,夏寻那小子邪门的很,我看比夜德门还邪门,我都亲眼看他脱光了,没想到他还能在值夜的时候从身上摸出东西来。” 千海流着汗想把问题全推到夏寻身上。 “夜德门邪门?呵呵,人家现在已经把夜德门闹鬼的事件破了,把夜德门之后冷宫的丑事全抖出来了,也让你我颜面尽失!” “走运,走了狗屎运而已,那小子是从女人堆里出来的,也许他鼻子灵,在夜德门外就闻到了冷营里有宫女的气味,所以就寻味进去了。” 这回万侯没有开口破骂,千海这话点醒了他,是啊,夏寻那小子是从女人堆里出来的,是极有可能是靠了这个本事找到冷宫里的淫窝的。 妈的,司礼监的蓝田居然纵容太监与宫女在大内乱搞,还真的没想到冷宫之下有这么一个地方,司礼监这是要搞事情啊,等下次见到首辅大人,我一定要参蓝田一本。 万侯一想到这事就恼怒,之前他也一直认为冷宫闹鬼是真的有女鬼,因为那里面的确死了不少被活活饿死在这里的女子,冷宫也一定是怨气冲天,这怨念化成女鬼,夜夜鬼叫,能不让闻者胆寒吗,可却没想到这鬼叫竟然是宫女的欢娱之声,简直是败坏后宫! 万侯这般想的时候只怕是忘记了他自己那宝贝儿子万明才是一个不受管束天天纵情声色的公子哥,这就是典型的选择性失明。 看来只能去找万明问问这种情况了,或许同样在女人堆里混的万明能知道夏寻是不是有个能闻出女人味的鼻子。 “看来这连续值夜短期内是不能再施行了,我去确认一下夏寻是否真的有这特异鼻子的本事,如果属实关于夏寻奖赏之事再做定夺。” 第三十八章 舍车保帅 千海听了万侯的话后如释重负,看来他头上这官帽是保住了,对夏寻这小子这些时日也要对客气点了,这小子连鬼都不怕,还会怕什么。 “小夏,你没事吧?” 刑老看到了从夜德门回来的夏寻,忙上前拉着他左三圈右三圈的看着。 “哈哈,刑老,我这不是安全无恙的回来了嘛,没事,我的魂魄没有被女鬼勾走。” “高,小老儿活了大半辈子了,还没有看到你一个小辈不怕鬼的,就是年轻时的我去夜德门值夜都是差点吓破了胆。” “刑老,你怕是不知道,其实夜德门和后面的冷宫并没有所谓的女鬼。” “啊?!这,这不可能,夜德门后面的冷宫可是咱大明朝开朝以来历代不受宠或犯事的宫女、嫔妃集聚的地方,里面不知死了多少人了,怨气冲天,哪有不化成厉鬼之说。” 刑老完全不相信夏寻说的话,他可是在大内当值夜军曹三十年了,有关夜德门闹鬼的事情也听了三十年,从来没有人怀疑过这夜德门那冷宫没有鬼,所有的人都是唯恐避之不及。 “我可是亲眼见到过红衣女鬼的啊!” 刑老激动了,说到红衣女鬼的时候脸上呈现惊恐状。 红衣女鬼? 夏寻听刑老这么说感到诧异,如果连刑老都这么说的话,那这事就有点诡异了。 对于夏寻来说他是不怕鬼的,也不信有什么鬼神,刑老不会是眼花了吧。 “刑老,你一定是酒醉后眼花了,还红衣厉鬼的,听起来怪吓人。” “我还能唬你不成?” 见刑老这么坚定,夏寻开始复盘昨夜在冷宫里的点点滴滴,里面倒是有一些红衣,不过是腐布而已。 就在夏寻要否定刑老的时候,他猛然想起小桂子和宫女鬼混的时候地上掉有红衣,那红衣则是崭新的。 原来如此,这诡异的女鬼声是因为风洞产生的,而这红衣厉鬼就是小太监所扮演的了。 当小太监和宫女完事之后,小太监便会穿红衣扮成红衣厉鬼的样子离开,这样即使被人撞见,也会被当成女鬼而不会被盘查。 “刑老,你看到的不是红衣厉鬼,而是小太监扮演的!” “小太监扮演的?这,这怎么可能?” 等夏寻把在冷宫里当场捉奸的事情一说,刑老不由的瞪大了眼睛。 “这,这,这冷宫之内还有这等事情。” 对于刑老这样当了三十年值夜军曹的老油条来说,他虽然在值夜方面很有经验,但是对于鬼神之说是深信不疑的,当他听了夏寻的这些话之后还半信半疑,这传了这么多年的女鬼竟然是小太监扮演的。 “刑老,你还不信,我可以找小李子公公和你细说,他可是记录了我这次破解夜德门闹鬼事件的见证者。” 夏寻这回是真的立功了啊,监控组不仅仅是记录值夜军曹犯错之事这么简单,而是一旦值夜军曹立功,随行记录的小太监也会得到奖赏。 “夏寻,小老儿我今天可是开了眼了,没想到你这第一回去夜德门值夜就破了困扰大内这么多年的冷宫闹鬼事件,这下千海可不敢欺负你了。” 夏寻立功,刑老也替他高兴,这小子真的不简单啊,短短数日就比他这有三十年值夜经验的人强。 “夏寻,鉴于你这次破了夜德门闹鬼的优异表现,特批你放假几日,好好休息,等待新的通知吧。” 在此时,千海出现了,说话不再像之前那般的冷漠,而是缓和了许多。 千海这是间接承认了夏寻立功了,他虽然明面上不说夏寻立功,但这放假就说明他已经不敢再随便整夏寻了,夏寻这份功劳是铁定能拿到了。 “千大人,这怎么好意思呢,现在大内正是缺人手值夜之际,我这放假几天还能拿薪水怪不好意思的。” “夏寻,这是万大人的决定,这多难得的休息机会啊,你要好好珍惜啊。” 果然是万侯,不过连万侯都无法抹杀他的这份功劳,还让他放假,看来此事对这些既得利益者打击不小啊。 嘿嘿,老子要得就是这个效果。 …… 李大富铁青着脸,他收到了小李子与夏寻破获了夜德门冷宫闹鬼事件的消息,万万没想到小李子会和夏寻联手。 要怪就怪这公诸于众的赏罚机制,本以为能拿到奖赏是天方夜谭,因为这需要两个处于敌对面的人互相配合,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然而事实却是夏寻和小李子打破了常规,联手一起创造了奇迹。 更重要的是,小桂子居然在这关键时候还想着玩女人,真的是坏了他的大事! 李大富之所以能调用小桂子是以小东子为交换条件的,所以他现在要处理小桂子也是不能,在这争夺副监之位的路上,他不能给白眉抓到把柄。 然而,小桂子在这关键时刻却被夏寻捉奸在当场,而且这事必然要公诸于众,他李大富的脸皮是必然要丢的了。 小李子啊,你小子可以啊,老子都给你前朝春宫图了,还喂不饱你这个白眼狼啊。 李大富心里怨恨着小李子,他认为小李子就是一只白眼狼,窝内反,因为他是太监,不应该与身为外人的值夜军曹夏寻一起坑害司礼监。 更加让他惶恐不安的是,司礼监大太监蓝田出现了,显然是被夜德门冷宫太监宫女祸乱后宫事件给惊动了。 坐在中庭的蓝田虽满头银发,但其实际年龄并不大,三十出头而已,以这个年纪就能当上司礼监大太监,蓝田的能力和手段可见一斑。 “李公公,白公公,你们对于这次司礼监出了这等丑事怎么看?” 蓝田说这话的时候悠闲自得的喝着茶。 李大富却是如坐针毡,蓝田这话问的可谓是意味深长,实际上是冲着他来的,小桂子现在是他的人,他出的丑事当然要算到自己头上了。 这时候只有舍车保帅,才能保存自己了。 “回蓝大人,都怪属下没有好好管教好手下,以至让小桂子犯下这弥天大错,大人只管将他杀了便是。” 第三十九章 重重有赏 一旁的白眉听到李大富这么说,冷笑了一声。 妈的,白眉这时候冷笑是几个意思,想嘲笑老子吗? 见白眉冷笑,李大富更加不爽,同时也是无可奈何,这回可是蓝田亲自过问,白眉也被叫到了场,自己真的颜面无存。 “李公公打算是推出小桂子当替罪羊了?” 蓝田慢条斯理的说着,放下了手中的茶盏。 难道不是吗? 蓝大人这话反问的是什么意思? 李大富没有想到蓝田会反问他,这时候和小桂子撇清关系才是最正确的作法吧。 “是的,蓝大人,小桂子是这次事件的主犯,他既然让司礼监蒙羞,理应除死以儆效尤。” “嗯,我知道你的意见了,白公公你怎么看?” 蓝田话锋一转,转问白眉。 “那自然是家丑不可外扬了。” 白眉说这话的时候看了李大富一眼,李大富脸不由地抽搐了一下。 “嗯,继续说。” 蓝田听白眉这么一说,饶有兴趣的又拿起了茶盏。 这细微的动作被李大富看在了眼里,他内心又骂开了。 妈的,白眉是什么意思,故意和自己唱反调是吗? 什么叫家丑不能外扬,如果真要藏着掖着的话还要大家聚集在一起讨论此事吗? 这时候把小桂子推出,杀了他以平熄事件的风波才是最正确的作法。 “蓝大人有意重振司礼监,而这时候闹大夜德门冷宫事件对司礼监是极其不利的,所以我们不宜将这件事弄得沸沸扬扬,杀了小桂子不是做实了他通奸宫女的事实了吗?这要让司礼监的脸往哪里搁?” “怎么?白公公当所有人都是瞎子吗?这件事可不止咱们知道,值夜军曹也知道,而值夜军曹知道的话,内阁也会知晓了。” 李大富对于白眉这种掩耳盗铃似的说法不爽,这种情况下还想完全掩盖,按他的做法,如果可能的话,不止小桂子,小李子甚至夏寻都有罪,只是他现在还动不了他们。 “内阁知道了又如何,难道李公公怕了内阁不成?” 李大富听了白眉的话猛地瞪了白眉一眼,妈的,这个白眉真的很会选择时候攻击自己,明知蓝大人对内阁不满,他还把这话题往自己身上转移。 “怕?我生是司礼监的人,死是司礼监的鬼,怕这个字我还不知道怎么写!” 李大富也是针锋相对,他可不能在言语气势上输给了白眉! 呵呵李大富,你现在再来表忠心只怕是太晚了,你之前说的话已经让蓝大人不满了,现在可是收买人心的时候,如果在这时候把小桂子推出去,只怕真的是中了内阁的下怀。 内阁向来与司礼监不和,这与首辅打破了权力平衡有关,内阁想一手遮天大明权势,就必然会侵害到司礼监的权益。 而对于司礼监而言,这显然是不可能接受的,蓝田做为司礼监掌印太监,肩负着重振司礼监的重任,虽然目前明面上内阁占上风,但是蓝田确有着庞大的振兴计划。 对于这一点白眉是看得很透的,他是蓝田的死忠,心里也是有着极大的热情,而这份热情只限司礼监,而不像李大富那般的投机者。 对于这司礼监副监之职,白眉也是志在必得,这种权力之位怎么可能落到李大富头上。 白眉同样也看不起李大富,因为李大富是半路出家的太监,而不是像他这样从小就被净身的太监,所以说太监也讲究出身是否根红苗正。 也正是这个原因,白眉对这次犯事的小桂子有所关注,因为小桂子和他一样也是从小就被净身的太监,但这并非是说白眉要特殊照顾小桂子,而是表达了他对根红苗正小太监群体的关切。 当然,已经犯事的小桂子是很难得到晋升了,白眉之所以说家丑不可外扬,并非是为了保小桂子,而是要做给这个群体的小太监看,只要有野心都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白眉要拉像小桂子这般出身的小太监的票,以形成对李大富的优势。 在大内,太监也是要分阵营的,选择一个正确的阵营则代表了今后人生得到了保障,而选择错了阵营则就要过暗无天日的日子了,所以小太监在选择阵营的时候都很谨慎。 白眉和李大富的风格完全不一样,白眉以阴柔之术为长,他练有一套鹰爪功,可杀人于无形之间,白眉的鹰爪功与其他鹰爪功的不同之处在于这鹰爪功不会在对手身上留下任何的爪印,相反死者死后呈现的是一副祥和之样,完全不知道其实是中了鹰爪功而死,所以死在白眉鹰爪功之下的人一般都成为了孤魂野鬼。 对了,这回揭穿小桂子的是司礼监一个叫小李子的小太监干的,这小太监也是从小净身,却会和值夜军曹配合无间,还真是有趣的很。 白眉笑了笑,决定从这个叫小李子的小太监身上寻找突破口。 妈的,白眉这个阴险老太监,这回又在打什么卑鄙主意了,老子为了争副监之位也是拼了,这种时候怎么可能会被白眉给抢了风头。 老子还不知道白眉这老小子心里在打什么算盘,他是想拉拢那些从小就被净身的小太监,好培养自己的心腹,反正小桂子这回是认栽了,如果他还想要小桂子的话,老子不介意马上把小桂子给他,反正那小子出了这种事,已经是不可能再得到重用了。 “李公公对司礼监的一片忠心咱家都看在眼里,这小桂子嘛我打算还是由你来管辖,对了他那个搭档叫什么来着,这回要不是他,咱司礼监也不会这么热闹。” 蓝田开口了,他特意提到了小李子。 “回大人,他叫小李子,也是一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太监,这次居然联合值夜军曹给咱司礼监捅了这么大一个篓子,大人要如何处置他?” “处置?我看这个小李子非但不能处置,还得重重有赏。” 重重有赏? 李大富听了愣住了,蓝田大人居然要重重有赏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太监。 第四十章 根红苗正 “大人,我没有听错吧,你居然要赏赐小李子?” 蓝田看来要真的遵守那公诸于众的赏罚制度,这对于李大富而言感到不可思议。 蓝大人这是转性了? 印象中的蓝田可不会为了一个小太监而去执行这赏罚制度的,蓝田可是以杀伐果断而著称,从未见过他赏过任何一个人,却没想到这次会召集他和白眉商议奖励小李子之事。 这真的是破天荒的事情,如果小李子真的被蓝田赏赐了,就会成了司礼监第一个在监控组期间被赏赐的小太监,这可是极其了不得的荣誉啊。 因为目前为止还从来没有处于监控组的小太监能获得如此殊荣的,如果有人能得到这个奖励并非不会让人羡慕,只会招人妒忌。 司礼监是什么样的地方,可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蓝田提拔小太监的标准就是看能力,而无论其出身如何,因此对于宫中的小太监而言,都想跃跃一试,看看自己究竟是否有能耐,然而事实是这其实是蓝田鼓励内部竞争的手段而已。 李大富已经看到有太多的小太监死于这画大饼似的争斗之中,而幸存下来的小太监而成了蓝田的亲卫,而属于蓝天亲自管辖,没有人知道这支亲卫的动向,但知道这肯定都是狠毒之士。 司礼监的小太监能活下来的都有其生存本领,所以都不是善茬,特别是这种已经突破了基层监控组的小太监,他们更多的是神秘意义大于存在意义。 李大富和白眉管辖的还是寻常的小太监,还到不了那个高度,因此像小李子这般寻常的小太监却要被司礼监掌印大太监亲自嘉奖的真的是前所未闻。 蓝田这么说的深意难道就是刚才白眉所说的司礼监要上下齐心一致对外? 所以蓝田才会对自己要推出小桂子去死的做法不以为然,相反他是要留下小桂子的同时还要奖励小李子。 “你去把小李子叫来,我会亲自赏他。” “哎呀,蓝大人,小李子何德何能可以得到你的亲自如见,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太监而已。” 李大富听蓝田真的要接见小李子,又不想去叫小李子了,这小李子的运气也太好了吧,这么快就得到了蓝田的青睐,这搞不好以后自己的地步都不保了。 但蓝田亲自吩咐,不能不照做,只怕会让自己难堪。 “是,我这就吩咐人把小李子叫来。” “不,你亲自去请小李子来。” 蓝田冷冷的说着。 我亲自请小李子? 李大富听了后,脸一阵红一阵黑的。 妈的,老子当这总管以来还没有受过如此耻辱,居然要我亲自去叫小李子? 小李子可是我的手下啊,我一个总管去叫他,是多么掉面子的事情。 李大富此时明显感受到了白眉不怀好意的笑容,白眉在冷笑,他显然知道李大富这回是受辱了。 妈的,不就是去叫人么,老子这脸也不要了。 李大富心里骂着只身去找小李子。 “大人,李公公那副神情只怕对你让他亲自叫小李子来心存不满呢。” 白眉看着李大富的背影添油加醋的说道。 “要让李大富明白现在司礼监不能再以原来的那一套行事了,对了,你对那个叫夏寻的值夜军曹的调查进展如何了。” 蓝田呷了一口茶对着白眉问道。 “大人,在夏寻进入大内的时候我就派人盯着了,目前来看此人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大人是不是过虑了?” 白眉虽然十分了解蓝田的心思,但他却对蓝田很在意夏寻有些不解,这个小白脸有什么值得蓝田大人关注的地方? “能让万侯千方百计搞的人一定不会是普通人,而且此人一来就破解了夜德门闹鬼的冷宫,要知道这个秘密在宫中存在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被值夜军曹发现,这个可是司礼监的机密,却没想到被值夜军曹给轻易破解了。” 蓝田心里想着,这个叫夏寻的值夜军曹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值夜军曹也就罢了,他没必要针锋相对,但这个夏寻偏偏处于他与万侯之间,万侯代表着是内阁势力,而他则是大内势力,现如今两个势力早已形同水火,所以如果万侯对夏寻压迫的紧,那么司礼监则要对夏寻有所拉拢,而这拉拢牵线关系则要通过小李子来执行。 因为小李子和夏寻是此次破解夜德门闹鬼冷宫事件的全程参与者和见证者,只要小李子得到了奖励,必然会和夏寻走近,只要两人关系拉近,夏寻就会和司礼监走近。 经过蓝田这么一提醒,白眉这才明白了蓝田之所以会奖励小李子的深意,他这样做不仅使司礼监上下齐心,更是做给了万侯看,蓝田也要看看内阁是如何处理这次夏寻立功事件的。 “小李子,恭喜了,蓝大人有请。” 李大富满脸堆笑的对着小李子说道,这小子真他妈的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因祸得福了。 “蓝大人?” 小李子听到这三个字内心狂喜,这,这个蓝大人难道是咱司礼监的蓝田蓝大吗?那般神仙般的大人物居然会接见我。 “自然是司礼监掌印蓝田蓝大人,小李子,你走运了。” 走运了? 难道是说这次破了夜德门冷宫闹鬼事件都惊动了蓝大人,蓝大人都要亲自接见我了。 当小李子满怀欣喜的出现蓝田面前的时候,蓝田正背着手在把握着手中的铁球。 就是这个背影,让小李子平时远远瞧见的背影,此时却这么近距离的出现在了眼前,这能不让小李子激动非常吗? 眼前的这位可是司礼监大太监,寻常小太监想见上他一面是万万不可能,没想到我小李子是何等幸运,居然能见到司礼监掌印蓝田蓝大人。 “小李子,还愣着干什么,见了蓝大人,还不快跪地磕头。” 李大富见小李子傻愣着,忙提醒他跪地请安。 “免了,你就是小李子?” 蓝田缓缓回过身子,看着伏地一动也不敢动的小李子。 “抬起头来。” 第四十一章 人生际遇 小李子听言马上抬起了头,抬头的一瞬间他的眼神与蓝田的眼神对视着,就感一股不言自威的肃杀之气传来。 这就是司礼监掌印所自带的气场,蓝田是何等人物,见惯了杀伐场面,自然气定神闲,自露强大气场。 小李子完全被蓝田的气场震慑住了,他原本以为自己今生可能都没有机会见到蓝田,因为司礼监也是等级森严的地方,按常理来说像小李子这样的基层小太监是不可能有直接见到掌印的机会的,然而小李子却做到了。 “回大人,小的便是。” 小李子毕恭毕敬的回道,他内心是真的崇拜蓝田,听闻蓝大人也是从小净身的太监,却能在短短的时间内一路闯荡,最终到了司礼监掌印的位置,这简直就是大内太监的楷模,充满了人生传奇。 现在他能直接和自己的人生偶像面对面说话,小李子能不兴奋吗? 这不仅仅是实力和地位上的差距,更决定了司礼监的话语权在谁的手里。 “嗯,是个机灵的小子,多大了。” “回大人,十六。” 蓝田仔细观察着小李子,不由的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他十六的时候也是遇到了小李子现在这种际遇才开始开挂人生的。 蓝田口中所说的那个际遇便是在武宗时与冷统一起配合护送武宗回宫的人生际遇,冷统也正是靠着这个人生际遇成为了京畿营的主将,原本来说冷统还可以更进一步,甚至升得更高,但冷统由于与内阁素来不合,所以冷统至今还是主将官位,而蓝田已经成了司礼监的掌印。 这世上的人只有共患难,不能共富贵,冷统与蓝田原本值夜军曹与小太监的合作关系也随着两人的各自升迁而渐行渐远,而最终让两人分道扬镳的原因是武宗的死,双方都认为对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京畿营与司礼监现在是互不往来的关系。 而现在小李子的人生际遇与蓝田当年的情形是如此之像,两人都同为监控小太监,而且现在都是以值夜军曹与监控小太监的组合。 “大人,这小子就是个不识抬举的憨货,我已经给了他多次表现机会,可他就是不开窍,所以至今还是个监控组的小太监。” 李大富见蓝田对小李子有了兴趣,忙在一旁抹黑小李子,要是这时候不趁机说小李子,要是蓝田破格提拔了他怎么办,老子可是辛苦才爬到这总管的位置的,可不能轻易的就把这总管位置给让出来。 李大富生怕蓝田一个高兴就升了小李子的职位,那他可是心里一万个不满,所以李大富把平时对小李子的不爽全都吐槽了出来,通常而言上司的评价是极为重要的,往往能起到打标签的作用。 妈的,小李子,不要以为你现在见到了蓝大人,就能一飞冲天了,只要你还是我的手下,我就不会允许你超过我。 妈的,这个老东西,居然在这种场合这么说我,这不是把我往死里整吗? 小李子听到李大富这么说他,心里也是非常不爽,老东西果然是要报复我揭发了小桂子,因为小桂子是李在富安插在他身边的,没想到却被自己联合夏寻给反控制了。 李大富自认为他这一顿吐槽,会让蓝田对小李子留下极其不好的印象,可没想到蓝田却不以为然,对着李大富挥了一下手,示意他闭嘴。 “小李子,你这次可是为咱司礼监立了大功了啊。” “小的惶恐,也只是按条例办事,不曾想遇到了冷宫里的那种大事。” 小李子以为蓝田是要找他算账,不管怎么说,夜德门闹鬼事件也与司礼监脱离不了关系,而作为见证者,小李子也是有些后怕的。 “你不要害怕,司礼监没人敢动你,甚至大内都不会找你麻烦,你且把你如何记录那名叫夏寻的值夜军曹的事情和我细说。” 那就好,原来蓝大人是想听夏寻的事情,他怎么会对夏寻感兴趣了? “是,大人。” 小李子依言便把他和夏寻如何发觉夜德门异常女声并发现冷宫里藏着的风洞以及淫窝的过程一五一十的全盘说出。 小李子这一说,所有人都感到惊奇,此时就连李大富也不作声了,在一旁默默听着,没想到小李子这小子竟然有如此奇遇,老子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太监呢。 “李公公,你倒是说说看,小李子立了如此大功,应不应该得到奖赏?” “赏,该赏,蓝大人说的是。” 李大富还能说什么呢,小李子铁定是要得到赏钱了,也不知道这赏钱能得到多少,在这大内,银子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比生命还重要,因为这大内之中存在着一个神秘的赌坊,而在这赌坊内就连生命都能明码标价。 然而,李大富也没有亲身进入过这个神秘的赌坊,因为他存的钱还不够多,相传这个神秘赌坊的门牌要十万两,而这仅是入门的资格而已,里面的东西所要花的钱只多不少。 这样的银子需求量,只怕是京城四大邪少都会吃不消。 虽然李大富没有见过京城四邪少,但他知道这四邪少就是内阁四大实权尚书的公子,个个嚣张跋扈,平时都在斗富斗狠,但即使如四邪少,也没有这大内的神秘赌坊来得神秘,让人向往。 由于太监只能一辈子都在宫中,因此在司礼监只有当上了掌印才是人上人,超越了太监的范畴,所以才会被称为大人,而其余太监只能是公公。 更重要的是京城四大邪少根本没有机会来到大内,也就不可能接触到神秘的赌坊了。 因此李大富认为司礼监因为拥有了一个这么神秘的赌坊,所以才能让内阁对司礼监有所忌惮。 “白公公,你认为小李子应该得到多少赏钱?” “大人,咱们自从和内阁一起推出了这个赏罚制度以来,还从没出过一个因功而受赏的小太监,小李子可谓是破天荒第一人,自然要重赏。” 第四十二章 带薪休假 白眉自然明白蓝田的心思,蓝田是要重赏小李子了,他这样做是做给内阁看的,其实小李子破了夜德门闹鬼冷宫事件,其实让蓝田蒙受了不少损失,蓝田没有发作而以。 原来蓝田也学习京城的万春楼的作法,以这冷宫之内弄了一个这么隐蔽的淫窝。 以蓝田的本事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个淫窝的存在,只不过想去夜德门的太监和宫女都要给他孝敬钱,俗称开房费。 别小看这开房费,累积起来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蓝田就坐收了这渔翁之利,当起了这大内的老鸨,不,应该是类似万春楼皇大人般的角色,至于他是不是皇大人就不为人知了。 从蓝田发展大内春楼的行为来看,就能看出其精明和厉害之处,原本内阁以为把司礼监限制在大内,他们的势力就出不了宫,宫外的花花世界都是内阁的天下。 司礼监虽然是出不了宫,但不代表着对宫外之事完全不了解,相反,司礼监和锦衣卫走得很近,司礼监和锦衣卫 同属情报机构,一个主内一个主外,而在皇权旁落的时期,这两家也因为利益走到了一起。 对于司礼监来说,他们有必要对宫外之事了解,以增加手中对抗内阁的的筹码,而同样对于锦衣卫而言,虽然内阁重用,但他们也明白这真正的主人还是皇帝,一旦皇帝雄起,肯定会对内阁的势力进行打压,所以和内阁走得太近也是不行,而身处大内的司礼监则是一个可以互惠的对象,因为司礼监是离皇帝最近的机构,只要和他们保持好关系,都能在之后发挥作用。 因此,蓝田能得到宫外的情报,他知道了京城的万春楼是个让男人销魂的金窟,那么夜德门那早已荒废的冷宫为何不能改造成万春楼似的金窟呢? 蓝田经过实地勘察,他发现了冷宫特殊的地理位置所形成的气流现象,这里的声音经气流传播之后会发生异变,起来就像是鬼叫。 这简直就是为冷宫营造鬼宫的天然屏障啊和优势啊,很快,蓝田就命人挖掘了冷宫的风洞,并在这风洞下打造春楼。 不要以为太监去了势就没有了生理需求,往往在这大内之中,太监和宫女的生理需求是极其旺盛的,他们虽然不能行夫妻之实,却能做夫妻可做之事。 因此,这冷宫就逐渐变成了类似万春楼的金窟,其收益并不比万春楼来得少。 蓝田原本想将这地宫再往下挖三层,再扩大三倍,却不想夏寻和小李子联手让冷宫里藏有春楼的事告白于天下,这明显打乱了蓝田的计划。 但蓝田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要重赏小李子,对于蓝田这种安排,也只有白眉能理解他的深意了。 “一万两白银,小李子理应得到重赏。” “嗯,我准了,马上给小李子一万两银票。” 蓝田吩咐了一声,就有一名太监上来递给小李子一万两银票。 一万两白银! 李大富和小李子两人内心惊呼,这,这也太多了吧。 妈的,没想到蓝田居然给小李子一万两白银,原本以为最多一千两,没想到会是一万两。 李大富想不明白,蓝田为何会对小李子这么大方,小李子可是动了蓝田的利益了啊。 小李子也没有想到自己能得到一万两银子,因为他还没有想过这么大的数目,之前他也只想到两千两,没想到蓝田这么大方,给了他一万两银子。 在大内掠财不易,这一万两银子可真的不是小数目,并且对于一个小太监来说,能拿到一万两银子已经破天荒的事情了。 “多谢蓝大人,白公公!” 小李子满心欢喜的接下了这一万两银子,这对于他来说真的是一笔巨款了,因为之前他只让小桂子给他五百两而已,现在想来真的是太便宜小桂子了。 “小李子,恭喜了,你现在可是蓝田大人面前的红人了,一万两银子,试问现在整个司礼监谁能有这等赚钱能力?” 李大富这话说得酸溜溜的,着实是在明显的羡慕妒忌小李子。 他李大富也没有这瞬间就赚到一万两的本事,所以即使他现在再不爽也没有办法,只能强颜欢笑。 “李公公,你手下的小李子是个好苗子,此次立了大功,你可要好好栽培啊。” “那是一定,我一直都把小李子当亲侄子看待,他现在又是咱司礼监的大红人,自然不敢怠慢。” “嗯,你要记住,咱司礼监现在是非常时期,一定要上下齐心,千万不可做出内耗之事。” 妈的,这姓蓝的真的是道貌岸然啊,这大话说的这么好听,什么不可做出内耗之事,可这副监之位就是他蓝田设立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司礼监内部争夺。 但这小李子现在看来是动不得了,他现在已是司礼监的公众人物,以能徐徐图之了。 …… “老师,媳妇,我放假啦,连放三天,走,咱们出去好好玩玩,我准备去购置新院子。” 一回到客栈,夏寻兴高采烈的叫着。 三天假期,这简直太难得了,自从他到了这京城以来真的是天天连轴转,这突然放松下来,就觉得身子骨头快散了。 这并非说人字诀健体术无用,而是夏寻的玩心又开始犯了他身体的自然反应而已。 “啥?放假?还连放三天?夏寻,你,你不会是被辞退了吧?” 王阳明听到夏寻这么一说,大吃一惊。 他还从来没有听说进入大内当值夜军曹会连放三天的,这种天天值夜的岗位,三天不上岗等于是被辞退了。 要是夏寻真被万侯除名这事就真的闹大了,夏寻可是官萌子弟,还轮不到万侯做这除名之事吧。 “哈哈,老师,你想啥呢,我可没有被除名,而是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啥是带薪休假?” 王阳明愣住,这小子现在说话经常蹦出一些外来词,连他这个老学究都不容易理解。 “就是可以玩三天,还有工资发。” 第四十三章 购置房产 “还有这等好事?” 王阳明可没想到夏寻进了大内当了这值夜军曹还能获得假期,万侯不是一心想整夏寻吗? “是啊,老师,难得我放假,咱们出去放松一下,走走,我那小媳妇去哪了?” “一大早就出去买菜了,说是要给你补补身子。” 夏寻听了内心一阵感动,罗瑛可对自己真好啊,这回她给自己做的叫花鸡又起了大作用,要不是有叫花鸡,还真的没办法与小李子打好关系,没打好关系,就无法破了夜德门冷宫的闹鬼事件,而无法发现夜德门冷宫下的春楼,就无法立功了,而无法功就没有这个假期,总之这是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阿瑛真是自己的福星,她对咱这么好,我也要对她好一点,上京这么久了,一直住在客栈里,这样其实挺不好的,难得现在有时间,是时候在京城里购置一处房产了。 “我回来了。” 正想间,罗瑛回来了,就见她手里拿着一只鸡,看来这是又要给夏寻做叫花鸡的节奏。 “咦,夏寻,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回来了还不去休息,你已经几天几夜没睡过了,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见夏寻回来,罗瑛先是惊讶,马上就担心他了,立马吩咐夏寻去休息。 “我精神好着很呢,一点也不困,阿瑛,咱们去买房吧。” “啊?你说什么?买房?” 罗瑛吃了一惊,手一松,那只活鸡便掉到了地上。 “鸡掉啦,阿瑛,你这是想给我做叫花鸡的嘛?” “我,我只是帮厨房大娘捎带而已。” 罗瑛脸红了,转身就进了厨房。 阿瑛又害羞了,她真的是为自己改变了许多,有了很多小女人的姿态,她原本不用这么照顾自己的,现在却为了照顾自己又是做菜又是做叫花鸡的。 “夏寻,你刚才说在京城买房说的是认真的吗?” “那当然是真的了,老师我已经想好了,咱也不能一直住在这客栈里,既然来了京城就一定要置办房产才行。” 王阳明听了夏寻的话点了点头,夏寻选择这时候置办房产真的是耐人寻味啊,这么说他化解了值夜军曹的危机了? 的确,以夏家的财力在京城是完全可以买个好房产的,要不是夏寻一直被针对,他早就买了房产了吧。 “夏寻,你昨夜是不是在大内遇到什么大事了?” 王阳明感觉出了端倪,夏寻不会无缘无故的说要去买房,更重要的是大内也不会无缘无故的给值夜军曹放假,而且还是连放三天,这并不符合常规。 “老师,事已至此,我就告诉你个惊天大事。” 等夏寻把发生在冷宫里的事情一说,王阳明瞪大了眼睛。 没想到这大内冷宫之内竟然暗藏春楼,这,真的是前所未闻啊。 以王阳明这样传统大儒自然是对大内藏有春楼一事非常震惊,更为以闹鬼为掩饰所不齿。 不过王阳明在内心狂赞夏寻铲除宫中邪祟的时候,也对他的行为担心起来。 好小子,居然敢直接闯入冷宫之中,夏寻真的是胆大啊,他不知道这是一步险棋吗? 夏寻冒险进入冷宫之内,要是他没有发现冷宫之内藏着的秘密,就会因冒犯宫规,而犯了大罪的。 “夏寻,这事你可不能得意,要引以为戒,你有没有想过要是万一没有发现冷宫里的秘密的后果呢?” “老师,你放心,我能进入冷宫自然是有着十足把握,从那诡异的女声我就听出了端倪。” 夏寻这听力也是异于常人啊,要知道昨夜可是雷暴天气,在那种极端条件下夏寻都能听出诡异女声,这对于他人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 “夏寻,你练习了人字诀之后身体有什么异样吗?” “异样?没有,如果要说的话这精力倒真是源源不绝了,我到现在一点也不困。” 王阳明点了点头,他明白了,夏寻练习了人字诀到了开启超强感官功能的阶段,当初自己在打宁王的时候也曾开启过一段时间,但也是在战事紧迫的情况下所激发的,然而夏寻却能在短时间内轻易开启。 “很好,很好。” 王阳明欣慰的抚须说道,他很高兴,夏寻做到了他花费了半生才做到的事,而且还做得更好。 “什么很好,王老,夏寻,吃饭了。” 这时候罗瑛端着一陶瓷锅走了过来。 “好香的鸡汤味,让人闻了垂涎欲滴。” 夏寻深吸了一口气,这味道真的太香了。 “小鸡炖蘑菇,夏寻,王老快来喝喝。” 罗瑛说着给两人各倒了一碗。 “哈哈,我也有份?夏寻,我真是沾了你的光了哦。” 王阳明笑着喝了一口鸡汤。 “好喝,罗瑛这手艺也越来越好了,想来我在这里已经叨扰你们很久了,现在夏寻能胜任值夜军曹了,我也该去官邸住了。” “老师,你说啥呢,什么叨扰的,咱们可是一家人,一家人哪能说两家话。您老就和我们一起住,去住那什么官邸啊,一点也不舒服自在,今天咱们就去买个可以拎包入住的别墅。” 啥,拎包入住的别墅,这得花多少钱啊,这孩子一放松下来就又要乱花钱了。 “不宜铺张浪费啊,夏寻,咱们在京城里要低调。” “老师,这做人低调和享受生活可不冲突啊,咱们现在有条件,干嘛不能享受一下更好的生活?” 夏寻的话让王阳明沉思了一下,对啊,这做人是要低调,可也不用和享受生活发生冲突啊,他之所以创立心学,不就是认为之前的朱程理学约束了人性了嘛。 没想到夏寻对于心学的理解能这么深,他这做人低调不和享受生活相冲突的话真的是耐人寻味啊。 要知道在王阳明领悟心学之前,人们都是以朱程理学管束自己的,但这其中压抑了多少人性,让人生变得沉重难道是每个人心之所想吗? 为此王阳明才会领悟心学,并以心学之力行之,但他发现自己用了毕生之力创立的心学却很难在世人心里生根发芽。 第四十四章 派上用场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世人都已经被朱程理学给压抑了自己的本心,久而久之也成了行事之准则。 没有人会疑问和怀疑,就连王阳明自己也不能脱俗,当然,除了夏寻之外,他的新奇观点和思想已经表达出了另一种处世之道。 “买别墅?” 罗瑛听了后也尖叫了一声,她没想到夏寻的动作这么快,可又想想这客栈也不是长久之计,总不能一直住在客栈吧,这也不利于夏寻休息。 想来夏寻已经是好几天没睡觉了,他怎么还是精神抖擞的? “夏寻,昨夜电闪雷鸣的,在那雷暴天气下值夜你没事吧?” “没事,年轻人淋几场雨算什么,我这身子棒棒的。” 夏寻说着拍了拍胸膛,他这还不是吹嘘,昨夜的暴雨一般人淋了之后还真的要发烧感冒了不可,而对于夏寻来说还真的是一点问题都没有,这当然和他练了人字诀健体术有关。 “再说我吃了阿瑛你做的叫花鸡,就更加无惧了,而且这叫花鸡还立了大功了。” “立了大功?” “是啊,要是没有这叫化鸡,就不能让小李子公公和我合作了。” 夏寻一想到昨夜小李子以为他在裤裆里掏嗨药,就忍禁不俊。 “还有这么有趣的事情,你快和我说说。” 罗瑛见夏寻笑得这么开怀,就知道他遇上了开心的事情,只是他不是说宫里的太监会监控他吗?为什么那叫小李子的公公会和夏寻合作? “阿瑛你真要听?那我说了哦。” 夏寻见罗瑛这充满好奇的样子,嘿嘿笑了几声,因为他想到了冷宫里的春楼。 听见夏寻这有点不怀好意的笑声,罗瑛有点后悔要听夏寻说昨天发生在宫里的事情了。 但,夏寻已经开始说了。 起初夏寻说到他在有着闹鬼之称的夜德门冒雨值夜时,罗瑛显得义愤填膺,这宫里的人也太坏了吧,这么欺负夏寻的。 可等夏寻说到他在夜德门听到诡异的女声时,罗瑛的一颗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说真的,罗瑛虽然是个女汉子,但也要看人,在一般人面前她是女汉子,可在夏寻面前她就成了小女人,因此她便有了小女人的姿态,也会害怕鬼怪之类的。 “啊?有鬼?” “对啊,宫里的冷宫肯定闹鬼的,你想想,宫里几百年来人来人往的,那些被关在冷宫里的宫女能不怨气冲天吗?而带着怨气死去的宫女的魂魄都会转为厉鬼的。” 夏寻越描越黑,企图让罗瑛信以为真,好吓唬吓唬她。 “好可怕。” 罗瑛真的信了,因为皇宫对于民间来说就是神秘的存在,而在这神秘的皇宫中会发生什么神秘事件都是可能的,再说现在夏寻身为在宫中值夜的值夜军曹,他所说的就更加真实了。 见罗瑛信以为真了,夏寻舔了舔舌头,继续往下说,因为他现在要说的才是这次事件的核心内容。 当夏寻说到他在冷宫里发现了一个奇特的风洞时,罗瑛瞪大了双眼,因为在黑虎山上,也有着各种各样的山洞,可这些山洞都不能形成夏寻所说的这种风洞现象,没想到在这冷宫里还存在着这么一个洞口。 可当夏寻说到冷宫风洞下面藏着一个淫窝时,罗瑛立即羞红了脸。 “啊,你,你别说了啊,我,我不听,不听。” 罗瑛捂着耳朵,她可听不了这些羞羞事,她还是大姑娘呢。 “夏寻,好啦,你不要逗罗瑛了。罗瑛,你不要害怕,冷宫里并没有什么女鬼。” 罗瑛白了夏寻一眼,这臭小子敢戏弄我,还亏得我还专门给他做了叫花鸡补身子呢。 “好啦,我不开玩笑了,阿瑛,多亏了你做的叫花鸡,我才能破了这冷宫春楼案,才能获得三天的假期啊,走,咱们买别墅去。” 夏寻兴高采烈的说着,当即带着王阳明和罗瑛去了房地产市场。 京城的房地产市场非常大,而夏寻又要买最贵最好的,便选择了一家最好的店面询问。 “店家,把你这里最好的别墅给我看看。” 还别说,别墅在那时候还真的有这么个叫法,只是那老板上下打量着夏寻,这小子看着不像是有钱人啊,他有这个钱吗? 原来夏寻出门的时候还没有特意装扮,就着了便装出门,在这别墅区有钱人逛荡的地方出没,也难怪会被看成是没钱买别墅的人。 “老板,这栋房子多少银子?” 夏寻指着一栋带了小院的房子问道。 “十万两,首先得付一万两服务费。” 一万两服务费,这时候就讲究服务费这个说法了吗? 夏寻听了咂舌,还真的有点贵啊。 老板以为夏寻出不了这个钱,便以一副轻视的口吻说道:“我这里卖的可是别墅,服务对象都是京城的达官贵人,这服务费嘛自然会高点。” “不就是一万两银子嘛,这一万两你收好了。” 夏寻说着从身上摸出了一张一万两的银票,这一万两正是当初钱园投资他的,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店老板看到夏寻轻松拿出了一万两银子,震惊了一下,态度马上来了个大转弯。 “好嘞,你可真有眼光,这套房子抢手的很,位置又极佳,十万两很便宜了。” 十万两,好贵啊! 王阳明和罗瑛听了摇着头,夏寻有钱也不能这样花吧,而且这单是服务费就要一万两了,更不可思议的是,夏寻出手这么大方,轻松就交出一万两银子了。 “夏寻,这房子也太贵啦,十万两银子,你哪来的钱啊?” 罗瑛把夏寻拉到了一边,小声问道。 “阿瑛,你忘啦?我当初在万春楼的时候我可是出了一片金叶子才能见到柳月姑娘的,那金叶子就值一万两,再说我可来自江南富庶地区,区区十万两银子算什么啊?再说了,咱这可是在京城买房产,京城这地寸土寸金的,是要这个价啦。” 罗瑛说不过夏寻,夏寻也是有钱公子哥,不过他可比万明那个邪少好多了,万明比不过夏寻居然花钱买凶找了谢老三来杀夏寻,对了,这段时间过去了,怎么都没有谢老三等人消息,这些人怎么都消失不见了。 第四十五章 比拼气力 一想到谢老三背后那个神秘的组织,罗瑛隐约感到心理不安。 也该给阿瑛一个稳定的家了,总不能让她一个女孩子一直跟着自己住客栈吧。 夏寻当然有钱,他老爹江南防御使这肥水油差可给他留了不少的家财,只是夏寻上京之后变得低调不显富而以,而且夏寻的计划的是尽量先用邪少给他的钱,或是当差给的钱,这何乐而不为呢? “老板,这栋别墅我要了。” 就在夏寻准备掏钱买房的时候,突然一声响起。 “这栋别墅兵部征用了。” 兵部征用? 夏寻抬头一看,一个年轻男子正以一副眼神傲慢的看着他。 夏寻熟悉这个眼神,这就是那几个邪少固有的眼神,兵部,难道眼前这位也是四大邪少之一? 夏寻猜的没错,这便是兵部尚书公子魏炎。 “哎呦,原来是魏公子来了,快,快里面坐。” 掌柜的一看是魏炎来了,立马把夏寻丢在一边,满脸堆笑。 “掌柜的,这栋房子我们兵部征用了,你没意见吧。” “魏公子,意见倒没意见,只是,这钱能不能先交一下,小店利薄,只是小本经营。” “屁!你这卖的都是别墅,还小本经营,赚了不少钱了吧,这些年要不是有兵部罩着,你能有这么好的太平生意做?你他妈的还敢向老子要钱?” 魏炎口语一变,凶相毕露。 掌柜老板一听,哭丧着脸,妈的,这魏邪少偏偏这个时候出现,眼看着就要签下这十万两的单子了,却没想到他 这一说,十万两没了,征用,征用个屁啊,还不是想霸占了! 掌柜老板心里骂着,可又无可奈何,因为现在京城的治安还真的归兵部管辖,他这生意还真的要靠兵部罩着,这管治安的可以当你的保护神,也可以成为你的瘟神,全在他的一念之间,所以真的是得罪不起。 “这朗朗乾坤之下,还真的有人做这目无法纪的事情,我算是见识了。” “妈的,你又是谁?敢来管兵部的事?” 魏炎没有想到在这京城之内还有人敢管他的闲事,真的是活腻味了。 兵部现在管辖着京城治安,可以说是能在京城里横着走,区区一个不知哪冒出来的小子敢顶撞他,只怕是要被抓了,到时候再送到刑部大牢里,就此杀了。 “在下夏寻,看你这样子,应该是四大邪少之一吧。” 夏寻直接道出了自己的名字,他可是无所畏惧。 夏寻?这小子就是让万明颜面尽失的夏寻? 而且还听说这小子在大内刚立了大功,现在内阁正在讨论此事呢,没想到居然在这里撞见了。 “这小子就是那个江南来的弼马温?” 在魏炎眼里,夏寻区区值夜军曹的官就是弼马温,和他兵部校尉比起来不是一个级别的。 虽然夏寻在大内当差,但他这个职位又归内阁管,所以一个最低等的值夜军曹就等于一个军士一般,在校尉面前就是士兵见了长官一般。 居然会用官威来压人,看来这兵部邪少和自己一样有官职在身啊,这一点倒是和其他三少有所不同。 像万明等其他三少都没有官职,在政治方面能参与的程度有限,而这魏炎则不同了,他有兵部官职在身,又管辖着京城治安,所以才会这么嚣张吧。 按理说,原本这京城治安不归兵部管的,是属于京畿营的权限,但这权限是内阁从冷统手上剥离的,内阁不会允许这样的肥肉落到冷统的手上。 京畿营的权限被兵部夺去,冷统自然是气极,但他现在只能选择隐忍,因为时机未到,他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冷峰身上,让冷峰从值夜军曹这个职位发迹,从而扭转京畿营现在的局面。 “区区一个值夜军曹为何见了本校尉不行礼?” 魏炎傲慢的说着,这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听说连万侯都没有搞定他,一个从江南来的和万明似的废物,居然还能活这么久,真的是奇特啊。 在魏炎心里早已把夏寻认为是和万明似的人物,认为他只不过一个花天酒地的公子哥而已,根本没什么本事,这样的人居然也能混进大内当值夜军曹,问题是还能活下来,并破了大案,很可能会立下大功。 这,这简直就像天方夜谭一般。 “不好意思,我虽然是军士,但属于在大内当差的值夜军曹,你是兵部的校尉,咱们不属于一个系统,你就是将军,也不能让我行礼。” “妈的,小子,找死!” 魏炎哪里见过有人敢这么和他说话,听到夏寻顶撞他,马上火气,一皮鞭就朝夏寻脸上打去。 夏寻要是躲不掉这一鞭,脸上就会被打开花,并流血受伤。 眼看着夏寻就要挨上这一鞭,罗瑛要出手解围之际,就见夏寻猛然手一伸,就把这鞭子给接下了! 魏炎见状大吃一惊,他这鞭子打人还从来没有失手过,更没见过有人徒手接下他的鞭子不会受伤的。 “妈的,小子,老子今天不打死你就不信魏!” 魏炎气极想要马上抽出鞭子继续打夏寻,可发现那根鞭子在夏寻的手中就要被绑住了一起,任凭他怎么拽也拽不动! 这小子的力气居然这么大! 这,这不可能! 魏炎大吃一惊,他可是有在军营里练过武的,并非像其他三少一样都是花天酒地的人,魏炎很重视健体,所以他才能靠着自己的本事做到了这校尉一职,这校尉之职还真的不是靠关系得来的。 但魏炎毕竟是兵部尚书的儿子,这内阁风气如此,他又怎么可能独善其身,很快,魏炎就堕落了,并和其它三少打成了一片。 但这军营里学到的本事,魏炎却没有丢失,因为他知道兵部的特殊地位,要是真的不会领兵打战,这位置可就真的会可能随时换人,因此,魏炎保持着练武的习惯,这力气也是不小。 但他今天却也丢了脸面! 一个小白脸的力气居然比他还大! 第四十六章 非常时期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魏炎深感奇怪,一个在花柳巷混的小白脸居然力气这么大,比他这个天天练武的人力气都大。 如果要说对手,他的对手是冷锋,因为同为京城武将子弟,他魏炎是至今为止还坚持练武的为数不多的武将子弟之一。 更确切的说,魏炎要与冷锋争夺那未来武将之星的头衔。 这个头衔代表着极高的荣誉,对于武将来说能得到这个头衔基本可奠定在军中的地位。 大明以武力国,一举推翻了元朝暴政,虽然现在是文官集团为主的内阁把持朝政,但是武力还是非常重要,蒙古势力一直都在,只要有潜在威胁,这武将就有用武之地。 魏炎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练武,只是他没想到自己并不是唯一一个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冷锋同样明白,并也做到了。 京畿营冷家可是不小的威胁,魏炎想要更进一步就必须干倒冷锋。 只不过在那之前,得先让眼前这个小白脸知道谁才是老大,官大压死人这个道理这小白脸到底懂不懂? “小子,你敢直接和我对抗?我一句话就可以让你当不了这值夜军曹!” “魏大少,只要你能胜了我,我就松手。” 妈的,这小子居然这么不给自己面子,果然如同杨明所说,这小白脸非常嚣张,这样的人对邪少势力可是非常大的威胁啊。 不如,就以扰乱治安,公然袭击校尉的罪名直接杀了吧。 魏炎这么一想,内心杀心顿起,他对于万侯的做法不以为然,认为万侯的做法并不能杀人于无形之中,而且周期太长,更何况这小子到现在还活着,就说明其有这当值夜军曹的潜力,既然如此,只能用激进手段将夏寻杀死了。 魏炎也听说了悦庐事件,万明那种找江湖帮派的做法也是他所不齿且也非常不爽的,因为这股神秘江湖帮派的出现,让京城治安变得扑朔迷离,这直接影响了魏炎。 魏炎想要更进一步,就必须保障京城治安,如果京城混乱,他虽是邪少,但也可能会成为牺牲品。 所以万明那种找江湖帮派买凶的行为在魏炎看来就是引狼入室,这不就是给自己添麻烦吗?要不是刑部把这事压下来了,只怕这把火也会烧到自己身上。 因此魏炎不会采用万明那种作法,对付夏寻这样的何必大动干戈,单是这动手袭击校尉,魏炎就有理由杀了夏寻。 因为魏炎手上有一道法旨,这是内阁特批给兵部的,皇帝初立之期,可以行非常之事。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行非常之事,这概念很模糊,但却权威极大,这代表了皇权,如若冒犯,可立即处死。 现在,魏炎就要对夏寻施行这句有权威性的话了。 “不法歹徒夏寻公然袭击校尉,非常时期按内阁手谕立即处死。” “什么非常时期,什么内阁手谕?” 一旁的王阳明也恼火了,他可从来没有见过当街要处死人的事,如今这京城里的邪少这么无法无天了吗? 魏炎这才注意到了王阳明,魏炎并非寻常武夫,他认得王阳明,王阳明在大明有着极高的声望,没想到这小子居然和大儒王阳明走在一起。 这就麻烦了,如果王阳明把自己要对夏寻行凶的事情说出去的话,只怕会造成非常不好的舆论压力,内阁之所以请回这个老头,就是做形象表率作用的。 可老子的面子也不能就这么掉价了, “原来是王老,失敬失敬,在下没有看到王老在此。” “你认得我?哼,我在大明这么多年还没有见过有人敢这么无法无天的,居然会在这大街上执法,你倒是把手谕拿出来给我看看。” 王阳明出仕这么多年还真的没有见到这种情况,这兵部的权限也太大了吧。 “非常时期,王老,你不信的话,可以自己看。” 说着魏炎便拿出了随身带着的手谕,这道手谕是首辅杨廷和给他的,魏炎视若珍宝,并每天随身带着,这可是荣誉的象征,而这份荣誉在四大邪少之中也只有他才拥有。 还真的是首辅的盖章。 王阳明仔细看了看这份手诣,他有见过杨廷和的章印,也认识这上面的字迹也的确是他的手笔。 非常时期,好你个杨廷和,居然玩起文字游戏来了,把这京城治安交给一个小字辈来管理,这内阁权力只手遮天了啊。 王阳明看着这手谕,心里愤愤不平,他之前之所以答应再度出山,是想新朝新天子能有新气象,却不想京城时局如此黑暗,这不仅有四大邪少,内阁更是把权力的魔爪伸进了大内,连值夜军曹都在内阁的控制之下,再加上被挤压了权力空间而出行了太监监控系统的司礼监,为了权力之争,他们都将皇权置于何地? 王阳明内心激动,虽然他在武宗朝不得志,但也是亲自参与了宁王平叛,对大明、对皇权他是忠心的,然而如今的大朝朝堂只见内阁与司礼监斗法,却鲜有皇帝的动作,这不禁让人担忧大明的未来。 不管是内阁还是司礼监,对皇权都是虎视眈眈,没有皇权的皇帝的下场往往是悲惨的,王阳明饱读诗书,对于历朝历代灭亡教训还是看得透彻。 “谁要是敢动夏寻,我就把他打趴!” 罗瑛怒喝了一声,这叫什么魏炎的小子如此嚣张,简直比黑虎山寨的山贼兄弟们还会耍狠,更重要的是魏炎还想当街行凶。 魏炎看到罗瑛这副怒目以视的样子,就猜到了罗瑛是谁,原来她就是那个让万明朝思暮想的小丫头啊,果然长得美艳动人,只可惜是个凶悍的婆娘。 魏炎注意到了罗瑛,直叹可惜,不过他不像万明宋玉那般好色,所以叹息之后便笑道:“怎么,小娘子还想和我动手不成?” “我罗瑛替天行道,打得就是你这种为虎作伥的人!” 不由分说,罗瑛一拳就朝魏炎打去,魏炎万万没想到罗瑛会突然向他打来一拳,急侧闪避。 要不是魏炎也是练武出身,罗瑛这一拳也会打得他鼻血四溅了。 第四十七章 乌金杀器 罗瑛一拳头打空,不由吃一惊,马上联想到了消失已久的谢老三,谢老三是因为投靠了神秘组织才能躲过她的拳头的,而这草菅人命的狗官凭什么? “狗官! 不要以为你能躲得我一拳就能为所欲为了?再吃我一拳头!” 罗瑛马上又挥起拳头向魏炎打去,眼看着罗瑛这一拳头就要打到魏炎鼻子的时候,他又轻易的躲过了。 “小娘子,我可不像万明他们会怜香惜玉,你再这样,我可就真的对你不客气了。” 魏炎并非说笑,他并不好色,而且对女人也是下手不留情,因为他那当兵部尚书的老爹告诉他,要有一颗杀伐之心,何谓杀伐之心,就是不能心慈手软,包括对妇儒也是一样。 所以魏炎能做到在杀人时异常的冷静,这一点也让魏炎能够坐稳了这兵部校尉的位置,不要以为校尉这官不大,却也是魏炎真刀真枪拼夺而来的。 兵部为了训练和提拔校官,在京城外专门寻了一片草场,这郊外草场设计的非常巧妙,巧妙之处在于在这里有野狼出没,但教官却不告知这里有野狼出现,只是将这些士兵拉到草场后便不再理会,等夜幕降临之后,这些手无寸铁的在士兵才知道自己被送上了死路。 在群狼面前,手无寸铁的士兵就是待宰的羔羊,很快在群狼疯狂的撕咬之下,士兵们便一个个的倒下了。 魏炎也在这些士兵之中,他也是惊恐万分,甚至咒骂他那老爹居然要送他去死,这把真的是玩大了,搞不好真的会死在群狼之口。 而对于魏炎而言,他当然不想死,如果就这样窝囊的死在群狼之口,那么他之前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为了这一天,魏炎可是付出了很多,虽然身为邪少,他却不能像其他三少一般随时享受,而是要在军营内苦修,为的就是出人头地的那一天。 但魏炎并非是真的忠君爱国,他只是要把这军队的权利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而已,而要掌握,就得踏着他人的尸体向上爬,这是魏家的祖训,也是兵部尚书魏权告诉他的人生大道。 魏权可并不畏权,相反,他对权力的渴望比其他三个尚书都大,正是因为他掌管着兵部,又是靠军功在战场上杀出来的,所以才对杀戮习以为常,毫不顾忌。 魏权本是武宗手下大将,原本与冷统是同僚关系,但他并不是值夜军曹出身,而是三大营旧部,因此魏权看不起靠着值夜军曹而走了狗屎运而升官的冷统,处处与冷统针锋相对。 相比冷统对内阁的冷漠,魏权却和杨廷和走得很近,尽管那时他也是武宗眼前的心腹大将,但这并没有让其向杨廷和示好。 因为魏权敏锐的发现,杨廷和此人城府极深,也非常有手段,如果和这样的人深加的话,往后在官场上将能如鱼得水。 于是,魏权压宝杨廷和,与他走得非常近,也正是因为这层关系,魏权才能最终得到了兵部尚书的宝座。 而作为鲜明的对比,冷统至今还是京畿营大将,没有得到任何的提拔。 老子如此,那么小子也同样如此。 在魏炎眼里,冷锋也是他所瞧不起的,一个靠着值夜军曹而上位的武将,这种投机取巧的传统哪里能和他魏家从战场上拼杀出来的比。 只是魏炎完全忽略了,冷家虽然是靠值夜军曹上位,但在攻打宁王的战役中可是出了不少力,甚至功劳比魏家还大,然而这些功劳却随着武宗的死,杨廷和的一手遮天而烟消云散。 这样的前车之鉴让魏炎更加确定了要找对阵营的觉悟,他冷家败就败在选择错了阵营,从而一直被打压,而如今冷锋想重走他老爹发迹的路子,简直是痴人说梦。 冷锋啊冷锋,你现在堕落到和一个外地来的不知名的从女人堆里出来的小子争风,真的是好本事啊,哈哈哈。 今天就算我替你解决了夏寻这个麻烦,他日我自会向你讨这个人情,呵呵。 不过在此之前,先和这个彪悍的小娘子玩玩。 只可惜你的对手是我,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魏炎笑着,抽出了腰间的兵器,那是一把通体乌黑的铁剑。 罗瑛见了大吃一惊,这把兵器绝非善类,这并非是通常的乌金剑,而是因为杀了很多人,鲜血把铁剑染成了这乌黑之色。 只有由赤到乌黑才能显出剑的杀气,显然这是把杀了很多的剑。 罗瑛曾听爷爷讲过兵器谱,在兵器谱中就有一把通体乌黑的铁剑,而这铁剑因为杀气极重,往往因为出鞘非得见血才能收回,实是一把杀器。 没想到这魏炎手中竟然有这么一把杀器,这,他又是怎么能驾驭得了这乌金杀器的呢? 罗瑛不解,魏炎冷笑,小爷我可是从死人堆和狼尸堆里出来的,能活着走出那个炼狱般的草场,全凭手中的这把杀器。 原本想咒死魏权的魏炎庆幸魏权在他去草场之前给了他这把杀器,否则他不可能活下来。 魏权一再叮嘱魏炎,要到生命危急关头才能让乌金剑出鞘,之前魏炎不懂,现在想来他终于明白了魏权的意思。 原来这乌金剑一旦出鞘,就非得见血,而且还要大杀四方,饮尽血液它才能消停。 于是群狼和大量士兵都成了乌金杀器的剑下亡魂,而魏炎得了此剑之后也是武功见涨。 现在,魏炎却用这把大杀器来对付罗瑛,他就是要让夏寻崩溃,好折磨死这小子。 这把乌金杀器亮相的时候,夏寻也明显感觉到了这把剑的杀气之重非常罕见。 没想到这魏炎居然使用这么邪气的兵器,如果要说邪少,这魏炎有这乌金杀器在手,真的是当之无愧了。 “魏炎,你居然对一个美少妇下如此狠手,你还是不是男人?” 见夏寻出面替自己撑腰,罗瑛心里一暧,正要回应之际,突然问道:“美少妇?谁是少妇啊?” 第四十八章 阵眼起阵 “哈哈,媳妇,当然是你了,你是美少妇啊,现在说美少女不合适了吧。” “夏寻,你又欠打了,人家还是未过门的姑娘了,谁是少妇了,你给我说清楚。” 罗瑛虽然嘴上说着要打夏寻,可是心里却美滋滋的,嘻嘻,美少妇,这个名称自己从来没听说过,夏寻是从哪里听来的,虽然怪不好意思的,但还挺中听。 见夏寻和罗瑛这么一副你情我浓的样子,魏炎不爽骂道:“妈的,既然你们如此情深,我就送你们去做一对亡命鸳鸯。” 说着,魏炎手中的那杀器就朝夏寻劈头盖脸打来。 夏寻急忙一个八卦游行步躲开了。 魏炎显然没有料到夏寻能躲开他这乌金杀器的一击,因为至今还没有人能躲过乌金杀器的一击。 魏炎倒是希望夏寻能反抗,如果他现在手中有兵器,刚才他用兵器来格档的话,就也死得不冤了。 因为即使手中有兵器也没有用,普通兵器如果与乌金杀器碰撞就会立即断成两截,而手持兵器抬手与乌金杀器直接迎碰的话,甚至本人就会被劈成两半! 这便是乌金杀器的可怕之处,魏炎想诱杀夏寻,却没想到夏寻采取的是躲避的策略。 这小子走的是什么步法,速度还这么快,真的是非常罕见啊。 魏炎注意到了夏寻的步法,非常的奇特,他想跟进,却发现怎么跟不上。 夏寻在走八卦游行步,他居然能这么轻松自如的走地煞阵法所展现出来的八卦游行步。 罗瑛惊喜,如果夏寻能这么轻松的走八卦游行走的话,那么她和夏寻或许能联手共同对抗魏炎。 “夏寻,我们快运行地煞阵法。” 地煞阵法? 夏寻听了罗瑛这么一喊,心想罗瑛难道想和他两个人就起这地煞阵? “我们才两个人,能起地煞阵吗?” “可以一试,想那天谢老三不就是以六人之阵就起了地煞阵吗?” 原来罗瑛在那夜回去之后就在思索谢老三等人为何能以这六人之力能启动地煞阵法。 她发现除了谢老三所说进了那个神秘的组织后能力得到提升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管是单人还是多人,地煞阵位只要阵位者的能力足够强,就能启动阵眼。 因为那夜所有人注意力都在打斗之上,没有人注意到谢老三的站位,他始终没有离开阵眼位置。 罗瑛事后细想,这才发现了这其中的奥秘,但要启动阵眼需要起阵者会八卦游行步,以极快的速度游走于阵中,启动阵眼之后再依次游走于各阵位,才能起到以一人启动地煞阵的作用。 但罗瑛话一说出口,她又后悔了,因为这对夏寻的体力消耗太大了,以一人之力启动地煞阵来对付魏炎,这,听起来就很天方夜谭。 但夏寻却觉得是个极好的办法,对啊,那地煞阵不就是以这防御为名吗,而魏炎的乌金杀器的杀气这么重,也只有地煞阵能相克了。 “罗瑛,不要犹豫了,你快布置地煞阵的阵眼和阵位,我用体内的力量来启阵。” 听了夏寻这么说,罗瑛这才坚定的点了点头,立即默念地煞阵口诀,并在地上布置阵眼和阵位。 夏寻内转丹田之气,并经过任脉输往周身,由于他刚打通了任脉,所以身子还不能一下子承受这澎湃的内息,很快,夏寻就感任脉处隐有痛感,原来,夏寻任脉初通,就好比原本只流溪流的支道,现在要流大海之水,难免要承受不住。 但夏寻毕竟是天才修行者,他很快就调整了内息,以八卦游行步在地煞阵里快速的游走着。 魏炎奇怪的看着夏寻在他四周游走,心里这小子究竟要搞什么鬼? 难不成以为这像猴子一样的窜来窜去,就能逃得了乌金剑的追杀了? 呵呵,夏寻,你如果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这乌金剑之所以会成为大杀器,是非得饮满了它所要的血才能罢手的。 如果要比上窜下跳,那些野狼能不比人类跳得更高更快吗?可结果呢?还不是都死在这乌金剑之下。 所以,夏寻你这只是垂死挣扎而已。 魏炎认为夏寻在他四周游走只是逃避乌金剑的追杀,只是这都是徒劳,因为至今还没有人能逃脱乌金剑的追杀。 “起阵!” 等夏寻以八卦游行步走到了阵眼位置,便喝了一声。 随即夏寻以体内俗气源源不绝的贯注于地煞阵阵眼之内。 就见一道耀眼光芒出现,那光芒耀眼得让人睁不开眼,魏炎不得不用手遮住了眼,等他把眼睛睁开的时候,却发现地上出了一个奇怪的图案,这便是地煞阵的标记。 “杀人啦,朝廷杀人啦,快跑啊。” 之前的店老板看到这一幕,吓得脸色苍白,他知道这两伙人要火拼了,这时候还做什么生意呢,保命要紧啊。 店老板这么一叫,所有人都吓得一哄而散,很快,整个房产市场就剩下夏寻、罗瑛、魏炎及王阳明四人。 王阳明很镇定,他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对于这种场面并没有感到特别惊讶,他只是没想到夏寻和罗瑛两人的配合居然这么好,都能启动阵法了。 这阵法非常独特,不似一般阵法,倒像是通过军阵演化而来,至于是什么军阵,又想不起来了。 倒是让王阳明吃惊的是夏寻的变化,这小子变化太大了,短短时期体内竟然存储了这么多的内力,更能驱动这大阵,此子非凡夫俗子啊。 王阳明现在才明白了为什么夏寻能连续值夜都没有事,而且能次次化险为夷了,原来他修行了人字诀健体术之后,内息得以源源不绝,丹田之息之纯世所罕见。 妈的,没想到这一打把事情有点闹大了,这小子还居然会什么妖法,本来这京城因为出现了一股神秘的组织而怪事频繁,这夏寻不会也和那神秘组织有关系吧?否则他怎么会妖法,会发出那种耀眼的白光。 魏炎现在开始怀疑夏寻和神秘组织有关系了,他出现在房产市场也绝对不是偶然。 第四十九章 铁血判官 魏炎此次来到这房产市场,自然有其目的,就是为了征用一栋位置好的房子以用来调查、监视这京城内出现的神秘势力。 这股神秘的势力越来越猖狂了,居然敢在内阁的眼皮子底下四处作案,而身为京城治安校尉的魏炎居然拿他们没办法,这能不让魏炎感到窝火吗? 几经追寻,魏炎终于发现了一个叫血狼的人物,此人已经在京城里犯下了多个命案,更重要的是,作案手段残忍,被杀者手掌心都被挖走。 为何会单独挖走手掌心? 这点让魏炎百思不得其解,通常杀人者很少会做出这种行径,便显然说明被杀者手掌心一定藏有杀人者想要的东西。 顺着这个线索,魏炎顺藤摸瓜来到了这房产交易市场,作为京城最大的房产交易市场,此地鱼龙混杂,比其他地方甚至来得都喧闹。 按理说这房产市场都是有房人士或者想买房者出入的地方,难道说京城现在都人人富裕了? 那自然不是,京城的权势在内阁手里,自然财富也在六部,之所以出现房产市场人数激增是因为突然冒出了一股不知从何处来的所谓有钱人,开始在京城炒房。 听这口音是江南口音,大明赋税来自江南,内阁在江南都在很深的根基,然而这突然出现的江南京城炒房团又是何势力在背后当保护伞? 魏炎现在能想到的只能是神秘组织,否则没人敢在京城和内阁作对。 然而更加让魏炎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万明那里出现了一桩离奇命案,有人给万明送来了一个头颅,而且据万明透露,那是他请来的神秘杀手。 黑吃黑? 这是魏炎听了万明的讲述之后的第一反应,这显然是神秘组织内部的利益冲突,很好,只要有利益冲突,就会有突破口。 而正是基于此,魏炎才会在这京城最中心的最佳位置征用这栋置高点别墅,却没想在这里遇到了夏寻,进而爆发了一场冲突打斗。 夏寻会使这莫名的妖法,肯定和那神秘组织有关,只要抓了他,还怕不能从他嘴里撬出关于神秘组织的机密来? “夏寻,你和近日京城出现的神秘组织究竟有什么关系?” “魏大少,你这想立功想疯了吧,你这么嗜血如命,只怕已经被你手中的这把乌金剑控制了心智,才会在大白天都想随意杀人。” 自从那夜见过了谢老三等人的异样之后,夏寻也明白了这京城内存在异能量组织,试问他能修行俗气系统强化人体机能,那也就有可能这世上还有像他这样类似的人物存在。 魏大少手中的内阁手谕看似风光无限,其实是道催命符,只是魏炎不自知而已,他这是被内阁利用了,利用魏炎的年轻气盛和想上位的想法,再加上他手中的那把茹毛饮血的杀器,魏炎能不变得有异常的杀戮之心吗? 魏大少背地里有着铁血判官的称号,这与其他三邪少有着本质上的不同,魏大少有着生杀大权,而且他是从死人堆里出来的,更加明白这杀戮的意义。 所以其他三邪少都不敢招惹魏炎,生怕惹毛了这铁血判官,被他以滋扰京城治安的罪名用那乌金杀器杀了咋办? 这种见血上头的杀神还是避免直接接触比较好。 “夏寻,你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我可是依法办事,可不是你口中所说的杀戮,现如今京城有不明杀手组织出没,你公然袭击执法人员,我有权力武装杀了你,受死吧!” 只要杀了夏寻,也是大功一件,再把他往神秘组织上扣,就能升官了! 魏炎现在没想太复杂,没想过夏寻与内阁之间也同样存在着利益关系,特别是万侯,他这样公然想杀了夏寻,就等于直接和万侯叫板。 但魏炎不会错过了这个以滋乱京城治安,公然袭击执法人员的罪名杀夏寻的,这可是他破解京城神秘组织的重要突破口。 再者他已经看到了夏寻展露出了神奇的功力,这和神秘组织没有什么区别,之前悦庐死了一百人的事情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 这些杀手都不是正常人,或者说他们都有着超出常人的能量,不管这能量是修行还是借助外力带来的,这世间存在不可言知的力量是事实! 魏炎手一挥,手中那把乌金杀器便鸣鸣作响,同时夏寻也和罗瑛也做好了迎敌准备,这是夏寻第一次以自身内力驱动大阵,就感到周身内力正在源源不绝的输出。 夏寻已经按照八卦阵位锁定了魏炎的位置,如果不出意外,魏炎现在是动弹不得的。 一想到自己曾在郊外草场用这把乌金杀器杀了所有人以及群狼的恐怖一幕,魏炎显得兴奋非常,如同夏寻所猜测,魏炎的确已被手中的杀器控制了心神。 历朝历代有着大杀神称号的武者都没有好下场,因为他们往往都被手中的杀器控制了心神,成了杀戮机器,而最终因为被利用完了之后而被诛杀。 现在,魏炎俨然要往这条路上走。 这是夏寻来到京城后真正意义上的实战,如果说之前与谢老三等人只是小试牛刀的话,现在面对手中有杀器的魏炎,夏寻只能检测俗气逍遥功是否真的能抵挡得住对方的杀气。 魏炎面容突然狰狞,急速向夏寻刺来,如果他这一剑真的命中,夏寻就当场一命呜呼! 然而,让魏炎感到意外的是,自己的身子在飞速移动的过程中却越跑越慢,如同千斤之石压在自己的身上。 魏炎并不知道,这便是地煞阵法所带来的效果,这阵法可以说是防御大阵,黑虎山寨靠它抵挡了多少官军,能不有奇效吗? “好小子,果然会使妖法,你肯定和神秘杀手组织是一伙的!” 魏炎怒道,再次挥动手中的乌金剑,这把乌金杀器的鸣声更加响亮。 夏寻以阵眼用体内的俗气压制住了魏炎的乌金剑杀气,使得他无法在阵中移步! 第五十章 火拼街头 这是魏炎自用这把乌金杀器成名之来的首次挫败,他居然在地煞阵法之下无法动弹了! 妈的,老子还从来没有尝过败绩呢,这小子真的如同万明所说非常邪门,居然连杀了野狼和所有军士的乌金剑都对付不了他! 魏炎更加震惊的是,夏寻这奇怪的阵法,居然能让他动弹不得,双腿被一股神秘的力量给束缚住了一般。 妖人! 然而夏寻虽然将魏炎困在了阵中,他同样也不轻松,因为他以一人之力起了这地煞阵法可是消耗了很多内力。 长久下去,夏寻必然会因为损耗过大而力竭。 在一旁的王阳明也看出了端倪,虽然说夏寻练了人字诀健体术而精力大涨,但他现在只是一层阶段而已,所以精力存储还是有限的。 而且这种以精力启动大阵的作法远比值夜精力损耗来得快,夏寻现在还不宜启用这种大阵。 就在两相对峙之际,就听到一声。 “魏大少,夏公子,你们这是在干啥呢?” 这声音,是钱大少! 夏寻转身一看,果然是钱圆,就见钱圆手摇着一把扇子,笑着看着他和魏炎。 这钱圆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对了,他这个人爱钱,所以会到处买地,现在京城出了外地炒房团,他钱圆也坐不住了,也赶紧到处置办房产。 “夏公子,那日在万春楼一别,我甚是怀念你的风采啊,没有想到我们居然会在这房产交易市场相遇,夏公子,你这是打算买房吗?” 钱圆出现了,看来夏寻是暂时杀不成了,钱圆此人虽然和自己没有直接竞争关系,但此人人脉极广,听闻能左右内阁决策,他原来和夏寻还认识,如果我当着他的面杀了夏寻,只怕钱圆不会给自己好脸色。 魏炎当然不是怕了钱圆,而是觉得钱圆此时出现实在耐人寻味,不如做个顺水人情。 “钱大少,你出现的还真是时候,没看到我正在捉拿贼人吗?” “贼人?哪来的贼人?你说夏公子?魏大少,你这想升官也想疯了吧,哈哈,你已经拥有了铁血判官之称,是咱四大邪少中有生杀大权的人,你已经升的够快了啊。” “夏公子可不是贼人,他是我钱某的朋友,难道魏大少要为难我钱某的朋友,不给钱某我面子吗?” 钱圆,妈的,你到底看上了这小子哪一点? 魏炎知道钱圆自比战国的孟尝君,擅于结交他认为的有能力有利用价值之人,然而事实却是他所谓的三千食客大多都是宵小之辈,为这还不免被其他三少背地嘲笑。 但奈何他钱大少钱多啊,区区三千食客算什么,不过一个人能叫动三千带武器的武装团队这意义就不一样了,所以,魏炎也要考虑他如果和钱圆翻脸所要面对的后果。 “钱大少的面子怎么会不给,不过我也是有正当的理由,此次是来征用房子来调查最近京城内频繁出现的神秘杀手组织的。” 征用房子? 原来魏大少是为了调查京城内莫名出现的神秘杀手组织啊,相比夏寻,这个神秘杀手组织才是四大邪少现在最大的敌人吧。 没想到这京城已被内阁控制的情况下,还能冒出这么一股神秘杀手组织,看这样子,对方是来者不善啊。 从悦庐的事件已经看出,普通的门客甚至军士都不是这神秘杀手组织的对手,这神秘杀手组织既然敢给万明送头颅,保不准哪天他们也会对其他三少下黑手。 所以,在那之前一定要防患于未然啊。 钱圆那夜派了跟班跟踪夏寻,没想到那跑班看到夏寻在暗巷之中被人围堵就吓得自己溜回了。 对于夏寻被人在暗巷围堵,钱圆并不感到意外,相反,他很快就猜到了是万明所为,因为现在只有万明和夏寻之间矛盾最大。 只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钱圆也猜测不到,夏寻居然能周身而退,他究竟是靠什么周身而退的,而且杀手组织内部还发生了黑吃黑的现象,让万明现在成了惊弓之鸟,这其中又藏有什么秘密? 钱圆发现夏寻身上藏有太多的机密,对他饶有兴趣了起来,或许他能学习当年吕不韦那般对夏寻实施奇货可居的策略。 “那么我来猜一下,夏公子出现在此处,想必是为了给贵夫人买房的吧。” 钱圆摇着扇子打圆场说道,他看到了罗瑛也出现了。 “哎哟,这,这不是王老吗?真是失敬失敬。” 钱圆看到了王阳明,忙俯身施礼。 这钱圆虽然背地里暗毒,但这表面功夫还是做的不错的。 “魏大少,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本朝大儒,大圣人王老在此,你居然当着他的面动粗,真的是太不尊师重道了。” “看在我的面子上,这栋房子就让给夏公子吧,人家夏公子远道从江南来京城至今还住在客栈里,我心不忍啊。” 妈的,钱圆,你真不忍就如送他一套房啊,反正是你家里有那么多套房,也不差这一套吧,这时候出来假惺惺的当什么好人? 魏炎听钱圆这么说心里鄙视着,自己有那么多套房随便给一套不是来得更加直接。 “夏公子真是好眼光,这套房我之前也是看中了好久了,一直没有下手,既然夏公子想买,我就让给你了,来人,马上把店老板找来。” 钱圆对着手下吩咐了一声,很快就有人把店老板给抓了过来。 “店老板,你说这房子现在属于谁的?” 钱圆似笑非笑的看着店老板。 妈啊,我今天怎么这么倒霉,居然遇到了二个邪少,而且还差点死在这些人的手上,好在他们没有大打出手,否则我这店铺,我这产业,可都要毁于一旦了啊。 店老板哭丧着脸,这让他如何回答,他怎么回答都会得罪人啊。 两大邪少单是其中任何一个出手,他非但生意做不成,性命更不保啊。 店老板可真的是挺倒霉的,他看魏炎要和夏寻火拼,忙吓得躲了起来,可还没躲好,尽被钱大少的手下给抓了出来,现在更是被逼问这可能关乎他生死的问题。 第五十一章 升官发财 “老板,我这一万两定金还算数吧?” 夏寻及时开口,解救了店老板。 店老板向夏寻投来感激的眼神,要不是夏寻这话替他解围,他还真的没办法应对了。 “算数算数,这套房就是您的了,请收好定金字据。” 店老板马上给夏寻写好了字据,把这烫手山芋给丢了出去。 这小子愿意接锅,真的是大好人啊,这样,这两大邪少就不会找自己麻烦了。 “原来夏公子已经下了定金了啊,真的是恭喜了,这栋房子可是京城中心地带,可远眺紫禁城呢,夏公子,你真的让我羡慕啊。” “那还得多谢魏大少忍痛割爱啊,魏大少,不好意思了。” 这人嘛只要有牵扯关系,就可以马上从之前敌人变成现在和平状态,正因为有了钱圆的掺和,夏寻才能与魏炎从之前的打斗状态转化为和平时期。 “钱大少,今天我可是给你面子,下次如果再出现这种情况,别怪我不可气。” 魏炎冷冷的说着,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呵呵,夏公子别理他,他就是嘴硬,我看他打不过你,没想到夏公子是会阵法的人,真的是让人刮目相看啊,夏公子这阵法叫什么名字啊?” 钱圆这一开口倒是把夏寻吓了一跳,这小子怎么对自己好奇,他居然一眼就看出了这是阵法,难不成他知道地煞阵法? “这位是?” 罗瑛开口了,她见钱圆不似魏炎那般凶神恶煞,而且还开口为夏寻解围便问道。 “这位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夏夫人吧,果然是美若天仙,夏夫人的名字在我们邪少,不,我可是如雷贯耳啊。” 钱圆这一开口,都把罗瑛都逗笑了,还如雷贯耳呢,这人还挺逗的。 “夏夫人,你可以问夏公子,我有没有吹牛?夏夫人现在可比万春楼的柳月姑娘的名气还大。” “钱大少,你这拍马屁拍过了啊,当我家夫人没有见过柳月啊,可以了,不要再拍马屁了。” 夏寻也笑了,这钱大少还真的是油嘴滑舌,居然把罗瑛与柳月比较,真的是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了。 “钱大少,你怎么知道我使用的是阵法?” 夏寻转移话题问题。 “钱某不才,爱收藏各种古玩书籍,这兵书阵法也有不少,所以看夏公子刚才那阵仗,必然是阵法无疑了,只是这阵法我从没有见过。” 原来如此,钱大少没有骗他,以钱大少的身家,的确可以买到各种收藏品,如果收藏到什么兵书阵法也不稀奇,不过这钱大少的好奇心有点重,虽然他帮自己解了围,但这出现的时机也太巧了吧。 “地煞阵法,是我黑虎山寨的阵法,怎么,钱大少有疑问吗?” 就在夏寻考虑要不要对钱圆说的时候,罗瑛先开口了。 “不愧是夏夫人,果然是女中豪杰,地煞阵法,这名字还真的是威风的很啊,原来夏夫人出身自山寨,这自带英气是来源那里啊。” 看来和自己判断的一样了,这罗瑛果然是夏寻的护卫,怪不得武力这么高,原来是从山寨来的。 钱圆手下有三千食客,什么样的人没有,自然也有从山寨里出来的,一个女人居然能毫发无损的从一个山寨里出来,这个女人绝对不简单。 从夏寻和罗瑛之前的表现来看,这套阵法能抵挡魏炎的凌厉攻击,看来不容小觑啊,夏寻啊夏寻你来京城究竟有什么目的,不会只是为了当值夜军曹这么简单吧? 罗瑛竟然自报出身了,夏寻听了后差点没晕倒。 这傻媳妇,人家这是套路你呢。 夏寻见罗瑛直接说出阵法和出身,内心无语。 “钱大少,如果你真的当我们家夏寻是朋友的话,就请不要像之前那个魏炎那样对他,仗着有法旨在手就为所欲为,草菅人命。” “是是,夏夫人说教的是,我以后有机会见到那个魏炎一定会好好说他,让他再也不会对夏公子放肆,对了,我还要恭喜夏公子的另一桩大喜事呢。” “大喜事?” “对啊,夏公子,你在大内破了冷宫春楼一案,现在可是在内阁里成了公众人物了,大人们都在为你争论不休呢。”钱大少笑道。 “这,这是何意?内阁为我而争论不休?” “是啊,夏公子这回可是破了内阁设的赏罚机制,让大内的大人们始料未及啊,这可是破天荒的大事。” “哼,我就知道内阁的那些老头子们不会轻易承认我立了功的,居然能为我这事而吵起来,也不容易啊,哈哈。” “夏公子这回立的是破天荒的大功,即使万尚书想压制你的功劳,首辅大人也不会同意,听说这是首辅大人亲自过问,才准了你的功劳的。” 首辅居然会亲自过问? 夏寻听了后一愣,首辅都亲自过问,看来自己这个功劳是铁定有了,之前他还以为自己这功劳就被万侯三天假期就打发了。 “不过具体奖励大人们还在争论,看来这奖励很大啊。” “钱大少,看来你这小道消息不少啊,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 “我这不是内阁里有人么,只要有钱,没有不知道的秘密,夏公子,你这升官发财的好日子马上就要到了,你看看,又买了这豪宅,坐拥了美人,真的是羡慕我啊。” “夏夫人,你家男人可真优秀。” 罗瑛这回脸红了,忙说道:“他不是我男人,你不要乱说。” “哈哈,夏夫人还害羞了。” …… “万明,我且问你,这春楼里的男人是不是鼻子特别的灵?” 万侯回去后反复细想,夏寻是怎么能在那种极端条件下发现冷宫里的春楼的,看来这事还得问下万明,这女人堆里的事情只有他比较清楚。 “老爹?怎么,你也想去春楼了?走起,万春楼我有常年订的包厢,你想要什么样的姑娘尽管挑。” “屁!老子在风流场上玩的时候,你小子还没有生出来呢,现在还要你来教老子?” 第五十二章 生杀大权 “是,老爹你风流倜傥,哪个女人见了你还不被迷得神魂颠倒的?” 万明这马屁拍的万侯挺享受,嗯,老子年轻的时候还真的是风流倜傥啊。 现在不是和这小子说这些的时候,得赶紧问清楚在久混春楼的男人是否具备了像狗鼻子那样的本事。 说实在,万侯可没有这种本事,这种本事或许只有在女人堆里混出登峰造极境界的人才有吧。 不过万明倒是有这个可能,这小子别的本事没有,玩女人可是一流,还不如问问他。 “老爹,你怎么突然对这个问题感兴趣了?” 果然,万明在听到有关女人的话题之后就显得特别的兴奋。 这个是他最擅长的领域啊,那宋玉的悦庐其实主要都是他的参谋才建立起来了,为了能形成与万春楼不同的风格特色,万明可没花心思。 要说这常在女人堆里混的男人有没有这种闻女人香的本事,还真的有。 不过万明的级别还没有到夏寻那种登峰造极的地步,不过万明也有点闻女人香的本事。 “还不是夏寻那小子,那小子居然有在雷暴天气闻女人香的本事,所以才能闻香辨位找到藏在冷宫下面的春楼。” “什么?!夏寻那小子居然能有这本事!” 万明听了之后惊跳了起来,心想夏寻这小子居然在这方面比他强,真的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啊,试问在这京城娱乐方面谁能比他强? 妈的,夏寻这小子是想和老子比玩女人是吧?老子比死他。 “嗯,的确有这种本事,常在女人堆里玩的男人是会有这种能力,比如我……” 还没等万明吹嘘自己,万侯突然长叹了一声:“哎,看来这回夏寻立功的事情是铁定了。” “夏寻立功?那小子还能在大内立功?咱们不是一直在整他吗?” 万明听了夏寻立功后惊讶了,这小子在这种环境下还能立功,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难道是千海收了钱不办事?这家伙是不是不想干了?”万明气极。 “千海已经安排夏寻去夜德门值夜了,那可是有着闹鬼之称的鬼门,一般人根本不敢在那里呆,而且还是在雷暴天气之下,没想到这都整不了他。” “更让人可恨的是,夏寻那小子居然联合了司礼监的小太监一起进了冷宫,并破解了冷宫里藏有春楼的事件,这对于夏寻来说可是大功一件,首辅大人也亲自过问了。” “联合司礼监的小太监一起破了冷宫春楼?夏寻这小子还真的是超乎他人的想象啊,看来我们都低估他了,这小子不好对付啊,还有司礼监是什么反应,把那和夏寻联合的小太监杀了?” “杀?呵呵,司礼监非但没有杀那小太监,还重重赏赐了!” 什么?!司礼监这是什么操作,居然也变得这么反常,非但没有杀了那小太监,还重赏了。 万明不明白司礼监这是什么意思,不过看来司礼监是打算和万明对着干了。 尽管万明没有在官场上混,但他的小道消息可不比钱圆少,因为万明与钱圆是直接竞争关系,所以钱圆有的,万明也会想尽办法跟上。 以万明之前掌握的情报来看,司礼监分为两派,分别是以李大富为首的投机派,和以白眉为首的传统派,在万明看来,如今是内阁权势最旺的时候,司礼监都要礼让三分,因此根本没必要去理会传统派,白眉虽然武功高,但在大内根本掀不起什么浪花。而这李大富则不同了, 此人擅于投机,早就和内阁取得了关系,本以为这次在他的安排之下,夏寻值夜一定出事,却没想到夏寻居然敢直接进入冷宫调查,这说明那和夏寻一起行事的小太监也是个有野心的人。 有野心不可怕,有野心正说明可以利用,看来是要去会会李大富了。 “老爹,司礼监这是明着和内阁对着干啊,蓝田那死太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了。” “毕竟是大内离皇帝最近,最有权势的地方,司礼监再不济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不能小觑啊。” 哼,蓝田这老鬼居然敢和首辅大人叫板,真以为司礼监还是武宗时期的权力机构吗?真把自己当刘瑾看待了。 “你最近还是不要出去惹事生非,那神秘杀手组织的头颅就是给你的警告啊。” 一想到那夜的院中投头颅事件,万侯就深感忧虑。 这边夏寻没有解决,那边又出了个神秘的杀手组织,而且这伙人来历不明,武功高强,手段残忍,敢在京城兴风作浪,一定有着极其强大的背景。 来者不善啊,连内阁都不知道这份人的底细,这京城的格局看来真的是要变了。 对于突然出现的神秘杀手组织,万侯事先也是一点觉察也没有,否则也不会出现夜间被人在院中投掷头颅的事件了。 “妈的,这伙贼人是黑吃黑,收了我的钱,居然还在小鱼吃大鱼,这就是不按江湖规矩办事,还直接威胁雇主!” 万明骂骂咧咧,他也没想到自己这个邪少也会吃了这种大亏,在这京城里还出现了一股比自己还狠的贼人。 这不禁让他想到了魏炎,那小子现在也是极度猖狂,仗着自己现在有首辅的生杀手谕在手,就完全不把其他三少看在眼里,而且有了这手谕,就是合法的杀人,这权力不可谓不大,也是万明梦寐以求的。 但万明因为没有入仕而得不到这个机会,他非常渴望有魏炎那种生杀大权,可他自己又不会武功,不能像魏炎那样以武入仕,更重要的是,魏炎内心并不服气。 妈的,咱们的老爹都是六部尚书之一,凭什么他魏炎能有这么高的权力,首辅究竟高看了那小子什么? “妈的,现在治安由魏炎在管,那小子究竟让首辅大人看上他什么了,为什么首辅大人会给他生杀大权?” “那都怪你小子不争气啊!哎,现在魏权都快在我面前拉屎拉尿了,其它两家也都在拍魏权的马屁!” 妈的,老子这么拼还不争气?你怎不说你占了实权尚书之位,还不能在首辅大人面前讨到好处呢? 听到万侯这么说,万明内心也是非常不爽,本以为户部会在内阁成为至尊的存在,没想到兵部却异军突起了,如今是和平年代,兵部并无太大的用处,这经费一直在缩减,就在众人以为兵部会被边缘化的时候,魏炎却得了治安的大权,更让所有人震惊的是,首辅给了他生杀大权。 “首辅或许是在未雨绸缪,现如今这京城出现了神秘的杀手组织,听闻这伙贼人手段极其残忍,会使妖法,而在这时候首辅给魏炎这生杀大权,或许是让魏炎对付那个神秘的杀手组织。” 万侯沉吟道。 “妈的,那不是更让魏炎嚣张了吗?这可是他立功的大好机会啊,要是让魏炎破了这个神秘杀手组织,那以后在内阁咱们就不是老大了!” 第五十三章 受宠若惊 “呵呵,这可是个烫手山芋的活啊,哪有那么容易的,我倒是觉得首辅大人在借刀杀人呢,或者说是给魏炎一个极大的考验,生杀大权,不是一般人可以驾驭的,魏炎年纪轻轻就得了这生杀大权,能不膨胀吗?” 经过万侯这么一提醒,万明这才明白过来,是啊,魏炎这表面上风光,可是却没有料到这是黄雀捕蝉螳螂在后,首辅大人才是那个真正掌握生杀大权的人。 这活还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干的,就看看魏炎能走多远吧。 妈的,谢老三居然都被黑吃黑杀了,那人究竟是谁,有这样的人存在,老子都不能去外面耍了,看来万春楼是不能去了。 …… “老师,阿瑛,咱们这新家气派吧!” 夏寻和王阳明及罗瑛搬进了新的房子,这栋房子果真是京城最好的位置之一,远处更能看到紫禁城。 “阿瑛,快看,那里可以看到我值夜的地方呢。” 夏寻手指远处。 “哪里哪里,我看看。” 罗瑛听了夏寻的话兴奋叫道,如果真的看到的话,那她不能在家里就能看到夏寻了? “那里那里。” 夏寻手指着远处。 “切,那只是一个小点啦,这么远的距离,我哪里能看到,你当我是千里眼啊。” “哈哈,阿瑛还别说,我有办法让你看清楚皇宫是什么样子。” 夏寻突然想到了小李子手中的那个万花筒,那无疑是望远镜了,有了这望远镜还怕看不到皇宫吗? “真的,你又在吹牛。” “吹牛?我什么时候吹牛过?” “等着,我晚上值夜回来就给你带个宝贝,有了那个宝贝,你就能看到皇宫了。” 宝贝?夏寻说的这么神秘,究竟是什么东西,还能在这么远的距离看清楚皇宫。 罗瑛为此感到非常好奇。 “走,现在房子买了,咱们下馆子去,我在万春楼订了包厢,咱们今天可要吃好。” “夏寻,你这次真的破费了啊,这房子就要十万两,而且定金就要一万两,又要在万春楼里订包厢的,这得花不少钱吧。” “老师,人生在世嘛,该吃吃喝喝,千万不要委屈了自己,而且这钱花得值得,咱们在京城每天都要面对这么多的危机,如果再对自己不好,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夏寻的这一席话让王阳明点头,没想到夏寻现在说的话都很有哲理啊,是啊,人生在世,除了奋斗还要懂得及时享乐。 “走,去万春楼吃喝去。” 夏寻现在也需要放松了,自从当了这值夜军曹后真的是事情一件接着一件,都没有片刻休息过,重要的是夏寻现在竟然有点感到疲惫了。 这种感觉是这么久以来首次出现,更确切的说是在他和魏炎对战之时,以一己之力启动了地煞大阵所致,这的确对他体内的内力是个极大的消耗。 夏寻想到了柳月,当初他在万春楼里,柳月弹奏的那首曲子就很让他放松,如果再去听上一首的话,或许有助于他排除疲惫之意。 “夏寻,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想见柳姑娘了,这么久没见她,憋坏了吧。” “哈哈,你别乱说,什么憋坏了,我这是想听曲了,而且这次买了房子,咱们能不好好庆祝一下嘛。” “行行,我不会揭穿你的小心思的。” 冤枉啊,我只是单纯的为了放松一下身心嘛,从来都没有任何不法念头。 万春楼。 当夏寻在包厢里刚坐定,柳月就抱着琴出现了。 “柳月姑娘亲自接见,我真的是受宠若惊啊!” 夏寻没想到柳月会主动出现在这包厢内,他本想吃了饭之后去找柳月,没想到柳月亲自下阁相见,这待遇又在万春楼引起了新的一股骚乱。 “天哪,看到没有,柳月出阁进了夏寻的包厢,这,这简直是不可思义的事情啊。” “我从来没有见过柳月会为了一个男人主动出阁来找他,这个夏寻的魅力也太大了吧!” “妈的,这个小白脸究竟有什么魅力啊,尽然能让柳月主动出阁来找他,这,只怕不仅仅是钱的原因吧。 “嘿嘿,不是钱的原因,你说是什么原因?” “不是钱的原因,当然是身体的原因了,哈哈哈……” 万春楼内不少人对于柳月主动出现在夏寻的包厢表示震惊,这小子也太他妈的有桃花运了吧。 对于柳月主动出现在包厢里,罗瑛也是深感震惊的,没想到夏寻这小子真的挺有女人缘的,万春楼头牌主动现身,这事别的男人求都求不来,从四大邪少的待遇就可以看出,这根本就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柳月能不能看上你的问题。 “夏公子,多日不见,别来无恙啊?” 柳月说话轻柔自带一副难以描绘的媚意,男人见了哪里会把持的住。 但夏寻毕竟不是普通男人,他在镇将的春楼里混了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场面,虽然他也很震惊柳月的主动现身,但很快就镇静了下来。 “柳姑娘,还好,今日特意来万春楼是为了办这乔迁宴的,只是我们在京城没什么朋友,柳姑娘不嫌弃的话,不如也坐下一起吃吧。” “恭喜夏公子了,短短时日不见,夏公子就在京城买房了,那日夏公子能以一片金叶子见我,出手阔绰自然不是普通人,在这里我敬夏公子一杯。” 柳月说着倒了一杯酒,敬了夏寻。 柳月还主动倒酒相敬,这待遇不是在做梦吧。 夏寻有些小激动,马上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一把,以确认这是不是在做梦。 疼,这不是在做梦,柳月怎么突然对自己这么热情,有点不适应啊,要说热情,上回送她柳红之信的时候就已经表达过谢意了。 “柳姑娘,夏某真的是受之有愧啊,你放心,你的出场费我不会少给的,不,只会给多。” 夏寻心想柳月主动找自己,也省得自己一会再去找她了,不如就以这弹曲的名义让她再抚琴一首吧。 “柳姑娘,我正好想请你抚琴一曲,你是否能有空呢?” “夏公子,我既然主动来了,就是给你抚琴而来的。” 说着柳月坐下开始抚琴。 果然柳月的琴声是极具魔力的,夏寻在听了之后就感到全身放松,之前还有点疲惫的感觉好像要一扫而空了。 这女子绝非普通的风尘女子啊。 王阳明看着柳月,心想这女子不仅长相绝丽,更抚了一首好琴,这琴声好像真的有某种特殊功效似的,让人听了欲罢不能。 王阳明虽然没有去春楼,但他也通音律啊,柳月这琴声虽然好听,但音乐中透着不寻常之间,而这种音乐也只有像他这种通晓音律的人才能听出微妙之处来。 还是柳姑娘有魅力,人家这手是用来弹琴的,而我这手却是用来打人的,都是女人的手,怎么差别就这么大呢? 罗瑛看了看自己的手,发着呆,好像这些日子以来,自己的武功都退步了,打人也打不过人,这,都是因为夏寻的关系吗? 第五十四章 混世小魔王 一曲完毕,罗瑛还发着呆。 “好曲,好曲。” 夏寻拍着手,柳月这一曲相比之前听到的那首更加令人沉醉。 “夏公子,你们慢慢用膳,柳月不打扰你们了。” 柳月说着便抱着琴离开了包厢。 柳月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只留余香在包厢内久久不能散去。 “哼。” 见夏寻这副痴样,罗瑛哼了一声。 “怎么了?” “怎么了?你还问我怎么了?” “照照镜子吧,你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罗瑛提醒夏寻注意形像,照照镜子。 镜子? 夏寻闻言去照了镜子,发现镜子里的自己真的是一副口水欲滴的样子。 这,这真的是自己的形像嘛,这也,太色了吧。 夏寻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想,我刚才这副色鬼的样子出现在这两大美女面前,真的是掉价啊。 夏寻忙用手擦了擦嘴:“哈哈,让阿瑛你见笑了,没想到我这一放松听曲,竟然失态了。” “失态不要紧,我饿了,你咋还没占菜啊。” 罗瑛不满的说道。 “对对,马上点菜,上菜,可不能让我家阿瑛饿着了。” 夏寻忙叫来小厮,点了最贵的江南菜。 “夏寻,你点的都是最贵的江南菜,这又得花很多钱吧。” 王阳明见夏寻点的都是江南菜,忙咂舌道。 在京城吃江南菜本就很贵,再加上是在这万春楼里吃,就更贵了,这一趟夏寻恐怕得出几万两银子了。 没看到他带这么多钱啊,这小子从哪里来的钱? “老师,出来玩嘛,就是花钱的嘛,咱们来京城这么久都没有正经吃过地道的江南菜,现在趁这个机会得好好的吃一顿才行,你不要担心钱的问题,钱我有的是,这不是浪费哦。” 夏寻这一解释,王阳明竟语塞了,夏寻看得很透,过得很潇洒嘛。 “菜来了!夏公子你们慢用。” 这万春楼的效率就是快,很快菜就端上来了,这一道道的江南名菜都是罗瑛爱吃的。 吃着吃着罗瑛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阿瑛,你怎么哭了嘛,不哭哦,哭了就不美了。” 夏寻说着就要伸手给夏寻擦眼泪。 “我,我只是想到黑虎山寨了,想到父亲和爷爷了,我没哭。” 罗瑛说着抹了一把眼泪,她内心高兴。 高兴的是夏寻居然能点了这么一桌的江南菜,而且还都是她爱吃的,这能不让她感动吗? 女人嘛真是变化快,这上一秒还在哼自己是色鬼,这下一秒就在为自己感动的流泪了。 所以只要投其所好,就很哄的。 “阿瑛,老师,开吃,不要客气,今天咱们都敞开了肚子狂吃,不用给我省钱。” 说着,夏寻各给王阳明和罗瑛夹了一根大鸡腿。 “哈哈,好,开吃!” 这一顿三人都吃得很满足很开心,这是这些日子以来三人难得的一次大聚餐,夏寻吃的也很幸福。 临了,他还不忘记要给刑老和小李子带去桂花酒,特别是小李子,这桂花酒他不得不喝,他不是一直想当真男人么,如果一个真男人没有喝过这桂花酒,就不能算是真男人。 所以,夏寻要把这桂花酒带给小李子喝,让他尝尝春楼里的酒是什么滋味。 也是巧了,今夜的值夜安排仍是夏寻一个人,而小太监监控方面也是小李子和小桂子的组合。 …… 夏寻居然立功了! 这是冷锋收到消息后的第一个震惊反应。 这,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吃着禁药值夜的花柳巷男人居然能立功?! 凭什么?! 冷锋这回不冷静了。 他从小苦练武功,就是为了能当好这值夜军曹,并立功劳,得到能见到皇帝的机会,却没想一个没有半点武功的男人居然先立功,真是讽刺啊。 等冷锋弄清楚了夏寻立功的来龙去脉,也不得不叹老天不公,这小子的运气真的是太好了,居然能反常规的进入闹鬼冷宫,行事手段如此这般诡异,真的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 冷锋脸色铁青着,同样遇到了脸色极其难看的千海。 “冷锋,不是我不帮你,你也看到了,夏寻这小子有老天爷在帮,在雷暴天气之下都能敢进入闹鬼冷宫,并发现了藏在里面的春楼,我他妈的也是无语啊。” 千海一脸懊恼,他是万万没有想到夏寻能破了这闹鬼冷宫之案,这件事已经让内阁知道了,首辅亲自过问,夏寻这功劳是铁定有了。 “更想不到的是,不仅夏寻是个奇葩,连监控他的小太监也是个奇葩,居然也是一点不按常理出牌,两人竟然达成了利益关系,一起完成了这件事,你说奇怪不奇怪。” 监控组小太监居然和夏寻同流合污?! 这更让冷锋意料不到,他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夏寻吃禁药这件事上,却忽略了监控组太监起到的作用。 这监控小太监的确不能轻松了,这就是把双刃剑,如果与他们争锋相对就是利剑,如果与他们打成一片就是帮手,显然夏寻选择了收买小太监,这小子有一手啊! 冷锋之前为了打点千海已经给了他五千两,现在已经没有钱了。 冷锋不比四大邪少,个个都是有钱的主,而他只是个清水公子哥,这五千两还是他省吃俭用存下来的,为了能让自己的值夜军曹生涯走得更顺一点,冷锋把这些钱都孝敬了千海,本以为千海就算不照顾他也不会给他小鞋穿,因为冷锋有自信凭自己的能力得到想要功劳和地位,却不想夏寻的横空出现彻底打破了他的计划,夏寻的所作所为虽然让他所不齿,却显然很奏效! 这个来自春楼的俗气男人竟然走到了他前面,而且这次获得功劳不小,首辅大人亲自关注。 这份殊荣试问一般人哪里能得到? “冷锋,为了避免你失控,我还是调你到别的组吧,夏寻那小子现在是春风得意期,咱们要避其锋芒,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千海毕竟收了冷锋五千银子,虽然他也帮不上什么忙,但他可以调离冷锋不与夏寻同在一个组,以免冷锋自尊心会受不了,像冷锋这种清高的自命不凡的人,一旦被自己看不起的人超过,内心是十分打击的。 再说千海现在也需要一个同阵营的人,好为以后做图谋。 而冷锋显然就是这个最好的人选,以冷锋的能力本就应该成为第一,要不是有夏寻这个半路出现的程咬金,冷锋早就立功了。 当然,冷锋立功绝不会走这种剑走偏锋的险招,以冷锋的能力他走的是正常的值夜军曹升迁流程,即以时长和效果来突出自己的专业素养,而绝不是夏寻这种冒险激进式的玩法。 “不,我还是和夏寻在一个组,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能力的。” 冷锋冷冷的说着。 千海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冷锋还要和夏寻混在一组?这,这小子就是根木头,那夏寻是什么样的角色他现在还看不明白?就是那一个混世小魔头,冷锋这种走传统路子的能玩得过他吗? 第五十五章 声名鹊起 “冷锋,你不再考虑一下吗?” “不用考虑,就这样定了。” 冷锋说着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妈的,这冷锋如此清高,如果他上位了,也是一个不好相处的主啊,这样的人虽然不像夏寻那般不按常理出牌,但是这副臭脸让人看了想打人啊。 …… “刑老,我回来了,这几天过得还好?” “小夏回来了啊,你现在可是咱值夜军曹中的名人了,连小老儿我也跟着沾光。” 刑老所言不虚,夏寻火了,他火了等于值夜军曹在大内也跟着火了起来,不少宫女有意没意的都绕道到值夜军曹班房,想看看这传闻中值夜军曹长得都是啥模样,特别是想见一见那个叫夏寻的。 “喂,你听说了嘛,一个叫夏寻的值夜军曹竟然发现了夜德门里藏有春楼的事情。” “听说啦,真的好厉害哦,居然能在雷暴天气下发现冷宫里有异常,重要的是胆子好大哦。” “是呢是呢,不知这个小哥哥长得啥模样啊?” “怎么,你春心荡漾了?能这么胆大的值夜军曹一定长得都是凶神恶煞一般,比鬼还可怕,不然他怎么连鬼都不怕,直接闯进了冷宫中,说不定,呵呵呵,是他长得太磕碜了,把鬼都吓死了。” 几个宫女在角落里议论着,夏寻闯进闹鬼的冷宫的事迹已经在大内传开了,不少宫女和太监都在议论此事。 而刑老由于在班房守班房,就经常莫名看到自己的案上出现一些点心啊,小玩意啊,甚至还有宫女的荷包。 “哈哈,刑老,这是好事啊,看来有哪个暗恋你的宫女小姐姐一直在偷偷的关注你啊,你看这荷包绣得,啧啧,手工真是好啊。” 夏寻笑着拿起了刑老案前的一个荷包,看这样子肯定是哪个宫女绣得无疑了。 刑老脸一红,夏寻信手拿起来的荷包还真的是刑老喜欢的,他也不知道是哪个宫女送来的,但这么多送来的小礼物中刑老发现这荷包是做的真好,没想到这宫女之中还有人手工如此之好的。 重点的是真的有宫女把刑老看成了那传闻中不怕鬼的值夜军曹,因为只有年纪最长的刑老才符合小宫女心里那种不怕鬼的形像,因为像寻常的年轻值夜军曹还真的没有那本事吧,这是鬼呢,听到这个字还不吓得屁滚尿流的。 刑老,人家小姑娘有恋父情节,你就满足一下人家嘛。 “啥?啥是恋父情节?” 刑老听了愣住。 “嘿嘿,就是刑老你的好事将近了,有小宫女看上你了。” “这,这不行,这不行,我都一把年纪了,可不能祸害人家小姑娘。” “哈哈,刑老,你还脸红了呢。” 刑老在大内服务了一辈子,至今还是单身,眼下或许是刑老脱单的机会。 “一坛桂花酒,收好了。” “这我哪好意思呢,老是白喝你的酒。” “刑老,你可没有白拿,你教我的,和小太监打好关系这不奏效了嘛,否则我也不能和小李子合作啊,所以以后我值夜的时候都会给你带桂花酒。” “哈哈,你小子真的是让我惊喜不断啊,这么快就和监控你的小太监打成一片了,要知道那可是监控组小太监啊,按常理可是你的死对头,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和他们合作了,想当年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可煞费苦心啊。” 刑老感慨着,他当年明白要和小太监合作的道理也是在和小太监各自斗法之后,可没有夏寻这般马上就和小太监打成一片的。 更重要的是,夏寻懂的和小太监一起配合,懂得利益大家一起分享,这才是夏寻难能可贵之处。 要知道在这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大内,争斗随时发生,而夏寻却以让利合作的方式化解了与小太监的对立。 刑老这三十年不知道看了多少值夜军曹与小太监监控之间的死斗,最终都是都得两败俱伤。 “我这还有一坛,晚上给小李子带去。” 夏寻说着拍了拍另一坛桂花酒笑道。 入夜。 小李子和小桂子出现在了监控范围内,由于现在他们和夏寻的关系因为立功而发生了微妙变化。 “夏爷,你来啦。” 小李子看到夏寻来了,忙出来迎接。 小桂子看到这一幕,脸皮不由地抽搐了一下。 真他妈的讽刺啊,这可是有史以来首个监控太监主动迎合值夜军曹的了。 “小桂子,你还愣着干嘛?还不快点给夏爷请安。” 小桂子心里骂着,但也无可奈何,谁让自己被这两人联手捉奸了呢,他只能认栽,还得感恩颂德不杀之恩。 “夏爷,别来无恙啊。” 想到前几日这小桂子还在夜德门冷宫里装神弄鬼和宫女通奸,现在却一副老实模样出现在自己面前,夏寻就感到好笑。 “小桂子,我坏了你的好事,你不会怪我吧?” 不会怪你才怪! 老子的姘头都不理老子了,这夜德门的事件一曝光,老子现在就如同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都他妈的拜你所赐。 小桂子心里狂骂着,但还是强颜欢笑:“这多亏了夏爷和小李子公公,我现在才能有命活着啊,以后两位有啥吩咐尽管叫我去做就是。” “小桂子,你以后只要好好跟夏爷混,保证你吃香喝辣。” “是是,我以后一定好好向你们两位学习。” 小桂子心里感叹,虎落平阳被犬欺,想我原本是司礼监叱诧风云的人物,现在沦落到要和寻常小太监和值夜军曹 一起混,真的是命运弄人啊。 也罢,现在他们两人风头正茂的时候,不宜和他们起冲突,就等待机会东山再起吧。 小桂子知道自己这回能大难不死已是万幸,他只能选择蛰伏。 “对了,小李子,你之前用的那个可以远看的玩意带来了吗?” 夏寻想到了之前答应要给罗瑛玩望远镜的事。 “原来夏爷也想看风景啊,哈哈,我懂,我懂。” 小李子笑着拿出了随身的万花筒,这万花筒可真是宝贝,只要你拥有了它,想看啥就能看啥。 第五十六章 民间大戏 重点是这万花筒个中好处只可意会不可言穿,妙不可言。 果然是望远镜! 夏寻一眼看去就认出了小李子手上的万花筒就是望远镜。 只不过是最古老的款式,这如果在现代的话就是老古董了。 夏寻拿过万花筒一看,还真的是能看到极远处,而且看得还很清楚。 “小李子,你这万花筒是从哪里弄来的啊?” “嘿嘿,我和兵仗局的张太监有点交情,就托他弄了一个,他说现在这玩意没有人识货,毁了又挺可惜的,所以我就弄过来了。夏爷,这玩意可真是宝贝啊,可以看得好玩。” 原来是这望远镜是从兵仗司那里弄来的,也难怪这兵仗司是大明的一个发明创造兵器的机构,由于武宗喜武,所以兵仗司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也发明出了不少战争利器,而且这些武器还在对付蒙古和平叛过程中发挥出了巨大作用。 只可惜这一切都随着武宗的离世而烟消云散了。 武宗一死,这兵仗司就失去了作用,而且很多创新武器的建造也被叫停或是销毁,久而久知,这兵仗司就成了无人问津的机构,管兵仗司的太监都把不得赶紧脱离此地,甚至洗马监都比这兵仗司好。 也正是因为兵仗司无人问津,小李子才能在闲暇之时无意闯入,而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这望远镜。 那夜小李子本来想借助望远镜看看夏寻究竟在裤裆里藏了什么的,本以为是捉脏在场的禁药证据,却没想到是半只叫花鸡,而且自己也因为这叫花鸡而与夏寻合作,真的是命运造化啊。 不过也因此立了大功,得到了一万两银子。 一想到这,小李子心里美滋滋的,他很满意,这一万两银子想来可以摸到大内那神秘的赌坊的门槛了。 “兵仗司,这可是个好地方啊,小李子之后轮空时候你可要带我去逛逛。” “夏爷,没想到你对兵仗司有兴趣,得嘞,下回我就带你去兵仗司里瞧瞧,你看这望远镜就是那里的,做的可真好,居然没人识货,真是暴敛天物。” “小李子,你这望远镜借我一用,我那小媳妇对它很好奇,我想用它让媳妇看看皇宫。” “浪漫,夏爷可真浪漫,这样的事情我真的是羡慕的很啊,这,万花筒也叫望远镜?” “对,这正确的说法叫望远镜,很好理解嘛,就是能看得很远的意思。” “我还以为它就叫万花筒呢,嘿嘿,也很好理解,用它可以在宫中看到群花。” 小李子嘿嘿笑着,原来他是用这望远镜看宫女呢。 切,看有什么用,老子不但能看,还能亲自上阵,这玩的宫女可比你小子看得多得多了,再说你那看都是小儿科。 看到小李子这么兴奋,小桂子心里鄙夷,以他的实战经验来说,的确不光是光明正大的看还是偷看都是小巫见大巫了。 “如果这望远镜能助夏爷抱得美人归,我愿意把它奉上。” “哈哈,那就多谢了。” 这一夜值夜大家都相安无事,虽然小李子现在是自己人,但夏寻也不会坏了规矩,这值夜还是认真的。 对于这一点,小李子打心里佩服,夏爷真的是做大事的人啊,原本以为他和自己现在是一条船上,就会无所顾忌了,但夏寻依然很认真值夜,这职业素养真的不是盖的。 对于夏寻的认真值夜,小桂子也是挺吃惊,他也以为夏寻现在得意之时肯定会放松了,没想到还这么认真,看来这小子有二把刷子啊,之前一直以为夏寻是靠运气才找到冷宫下面的春楼的,但看这样子,夏寻并非是投机取巧之人。 那就难办了,往往这种认真的人都不好收买,因为这种人都往往有强大的信念。 有信念的不容易用金钱收买啊,再说这个夏寻还是个有钱的公了哥,用钱收买这一套行不通的。 那女人呢? 这小子能为了一个破望远镜求小李子,看来是情深意重啊,看来其他女人是难以入他的法眼了。 钱和女人不能收买的话,那只剩下权力了。 对,这才是夏寻目前最渴望的,他之所以敢进入闹鬼的冷宫不就是为了上位吗? 这小子还真的拼命的,要不是他这么拼命,也不可能被他发现冷宫里的秘密啊。 不过这小子是内阁的人,而内阁却是和司礼监之间矛盾重重,这要收买不容易啊。 …… “阿瑛,我回来啦,快来看看,这是什么?” 值夜回来后,夏寻手里拿着望远镜兴高采烈叫道。 “什么事情让你这么高兴的?” “快看这是什么?” 夏寻把望远镜递到了罗瑛眼前。 “这是?” 罗瑛好奇的看着眼前的这个稀奇玩意,这东西从来没有见过呢。 “这叫望玩镜,有了它,你就能看到远方。” 夏寻说着做了一个示范,把望远镜放在眼前,并眺望远处。 “哇,对面街有个凶悍的女人在打他男人呢,啧啧,这巴掌打得真的是够响的,我还是第一回见到大明的女子这么对她男人的。” “在哪里在哪里?我也要看,我也要看。” 罗瑛听夏寻这么一说,兴奋的叫道,打男人耶,这种民间大戏她怎能错过? “没想到啊,我还以为这世上只有我一个女人这般强悍呢,看来这京城里真的是卧虎藏龙啊,好看好看,打他,打他,狠狠的抽他耳光。” 罗瑛拿着望远镜兴奋的叫着,好像是给那打男人的女子加油助威,望远镜中的女子十分肥胖,而被她打的男人则十分的瘦弱,正挨着连环耳光呢。 “啧啧,我怎么看这男人很可怜呢,被他的凶婆娘打得毫无反手之力,这让人有点看不下去了。” “这可是百年一见的奇闻呢,咱大明女子无才便是德,多少女子都在家中大气不敢出一声,哪能像这女人如同一只母老虎般的强悍。” “看到她如此,我好像对某人有种怕怕的感觉。” 夏寻嘿嘿笑着看着罗瑛。 第五十七章 司南姑娘 “夏寻,你这不怀好意的笑容是什么意思?” 罗瑛觉察到了夏寻的笑容,忙问道。 “啥意思?没啥意思啊,媳妇,你别乱想。” “不,你给我说清楚,不然,嘿嘿。” 这回轮到罗瑛嘿嘿了,倒是让夏寻感到意外。 “媳妇,你这嘿嘿声啥意思,感觉不对劲。” 夏寻原本是想暗自把罗瑛比为母老虎,他以为不说罗瑛就不知道,可罗瑛是何等的冰雪聪明,她很快就觉察出了夏寻笑容里的含义。 “是吗?如果你不听话,晚上就没饭吃,还要跪搓衣板!” “啊,跪搓衣板,这也太可怕了吧,媳妇,你还是饶了我吧。” 我的妈啊,原来在明朝就有跪搓衣板了! 夏寻听了后不禁咂舌,这跪搓衣板可不是闹着玩的,这可是要跪一晚上的,搞不好这膝盖的会废了。 “媳妇,快看,有风筝!” 就在夏寻想着该用什么借口来引自己免于跪搓衣板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断了线的风筝从空中飘落。 能在这时候玩风筝的非富即贵,夏寻正寻思着这风筝是谁家的时候,门外就传来了敲门声。 此时王阳明正在院子里,他打开门一看,见到一个女子出现在门口。 “老先生你好,我家的风筝不小心落到你家了,能否来捡一下。” 好漂亮的女子。 夏寻和罗瑛异口同声在内心感叹。 “你是?” 夏寻忍不住的问道。 “我叫司南,住在隔壁,你们是新搬来的吧?” 女子自我介绍道。 司南? 这名字好特别,没听说过这个姓氏,真的是陌生的很,不过她能住在这富人区,也是有钱有势人家的小姐了。 再说这小姐也是抛头露面的,更是稀奇了。 “正是,我们一家是刚搬来的。” 那叫司南的女子听了夏寻的介绍,没有多留意夏寻,反而多看了罗瑛几眼,那眼神好像是在比较。 罗瑛也注意到了这叫司南的女子的眼神,心想这女子为什么一直看着自己呢。 看来真的是京城里奇女子多啊,先是柳月,再是这司南,个个都带着神秘光环。 “家父是礼部尚书司空,我刚才放的风筝不慎落到贵地了,我只需将它取回就好。” 礼部尚书?! 夏寻听了后吃一惊,这礼部也是六部之一啊,但不知礼部尚书是否和万侯一个阵营的,不过八成是,毕竟都是内阁成员。 只是这京城只听说过四大邪少,还从未听说过什么礼部,可能这礼部在内阁不属于实权部门,所以没有什么知名度吧。 再说这司南小姐知书达礼的样子,真的是和四大邪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要不是她自报家门,真的很难想象是礼部尚书之女。 有什么样家教就会教出什么样的子女,正是四大尚书的飞扬跋扈,才会让四大邪少那般的无法无天。 如果这样说的话,司南小姐这般的知书达礼,那么礼部尚书一定也是一个正人君子了? “司南小姐,你的风筝。” 夏寻说着把司南掉落的风筝交给司南。 这交接之间,两人的手不小心碰在了一起,惹得司南一阵脸红。 “多谢公子了。” 司南说着脸红着便拿着风筝一路小跑回去了。 这只剩下夏寻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哼,男人,都是一个样。” 见夏寻这副出神的模样,罗瑛重重哼了一声。 夏寻并非被司南的美貌所吸引,吸引他的司南独特的气质,她将传统与个性相结合,给了夏寻非常不一样的感觉。 “啊?媳妇,你刚才说啥?” “没啥,今晚你没晚饭吃了!” “啊!不要啊,媳妇,我想吃你做的晚饭啊。” “谁是你媳妇,你想吃,去隔壁家吃去啊,不但有饭吃,还有美人看。” 这,这可是醋意大发啊。 夏寻知道自己捅了篓子了,忙向罗瑛陪不是。 可夏寻越是陪不是,罗瑛就是不理睬夏寻。 “老师,这回得你出马啦。” 夏寻知道这回他只能求救王阳明了,这个家也只有王阳明有权威。 “夏寻,你让我说你啥好呢?” 王阳明摇了摇头,年轻人嘛,都爱美女,这可以理解,也很正常。 不过要看美女嘛也要在家中的母老虎不在的时候嘛,这下可好,当着母老虎的面看其他美女,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王阳明叹了一口气:“夏寻啊,这看美女也要选择好时机对不对?你在这时候看美女这不是让罗瑛生气么。” “老师啊,你不觉得这叫司南的女子很特别么,没想到她是礼部尚书之女,她如此礼貌,可以想象礼部尚书是什么样的人了,老师你对礼部尚书熟悉么?” 怎么,夏寻难道对那个司南真感兴趣了,现在还想打听起礼部尚书的消息了? “这个礼部尚书司空只是有过几次会面,不是很熟悉,但人真的的是很有礼貌,正派的很。” 听王阳明这么说,夏寻心想,果然自己猜测的没错,司小姐那般妙人,她的父亲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那这司空是怎么当上礼部尚书的?现在的内阁可以说是黑暗的很,一手遮天,这么正人君子的司空不可能被内阁所容啊?” 夏寻一想到万侯万明、魏炎这几人的嘴脸,再相观司空的正派名声,就觉得是格格不入,这黑白这么分明,内阁哪里能容得下。 “夏寻,你先说说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京城里?” 王阳明觉察出了夏寻的疑惑,先给他提个醒。 “老师自然是受到朝廷的重新任用,再说老师可是当世之大儒,这个活招牌,谁能不想要。” “同理,那司空也是以礼做人名声在外,朝廷会让他当礼部尚书,自然也是借用他的名气啊,这礼部如果有这么一位大人坐镇,世人才会相信朝廷还是尊师重道的。” 我明白了,原来内阁让司空成为礼部尚书就和老师在京城当大学士一样,都是为了做一个光明正大的形象,好掩盖内阁黑暗的事实。 内阁果然是手段阴暗,也不知司南姑娘住在京城有没有危险? 第五十八章 门前叫骚 这夜,夏寻还真的被关在了屋外,好在别墅房间多也不差这一间。 还是练功吧,练功要紧。 夏寻说着开始闭目练功,可不知怎么回事,这一闭上眼,脑海中就浮现了司南姑娘的身影。 不是吧,我这阅女无数的人,怎么可能会为一个新认识的女子而恋恋不忘? 也许是司南姑娘和其他四邪少的作风差别太大,所以才能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吧。 司南姑娘也是神仙般的人物,怎么可能和那四大邪少比,同是内阁子弟,这素质怎么差距这么大呢? 等有机会得去拜访一下礼部尚书,学习一下当代青年应该有的素质。 想毕,夏寻便入定开始修行人字诀健体术。 虽然夏寻的任脉是在地煞阵内因为八卦游行步而冲关,但在和魏炎对峙的时候,由于他以一人之力强行起阵,所以消耗了太多内力。 尽管在听了柳月的曲子之后,夏寻的疲惫有所缓解,但是这回夏寻是真的感到内力的消耗了。 这内力消耗可大可小,可如果不及时恢复内力,不仅会有损身体,更有可能会反噬其身。 因为修行之路只进不退,如果真想不修行,那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废除自身武功! 这显然对于修行者来说是不能接受的。 也正是因为这只进不退的修行方式,使得修行者只能拼命修行,不敢怠慢。 夏寻双手放在丹田之处,开始运气,随即他就感到一股灼热感传来,这回丹田处的感觉告诉夏寻,这内力与之前所输出的内力有所不同。 如果说夏寻之前所输出的内力是一种连绵不绝的内息的话,那么这回夏寻的内息就是聚集式,与连绵不绝的内息输出不同,聚集式的内息可以说是一种更高效的内息聚集方式。 这等于说夏寻的内息体系进行了升级,人字诀进入到了1层中阶。 虽然只是中阶,但对于夏寻来说可谓是一大突破,使得他的内息聚集时间有所减少,而内息聚集时间减少则意味着所能获得的内力更多,更持久。 …… 司南回去的时候刚好撞见礼部尚书司空回来,对于自己这个宝贝女儿,司空是相当宠爱的,但有一点,就是这礼仪方面一定不能放松。 所以,尽管司南也是大家闺秀,但她却保持了良好的家教,使得司南具有独特的魅力。 司南小姐的独特魅力让她即使在府中也声名远扬,前来提亲更是络绎不绝。 不过司南却不为所动,并且也没有一个看得上眼的。 “司南,你刚才去哪了?” 司空注意到了司南手中的风筝。 “回父亲,刚在家里放风筝,风筝线断了,风筝掉落到隔壁家里,只好去隔壁家取回了。” 司南礼貌回应司空。 司空微点了一下头。 他听说了隔壁新搬来了一家人,只是也不知是何来历,他向来喜静,也不喜欢窜门,因此没有特意去了解。 “是个老先生、一年轻男子和一年轻女子的家庭,看着挺有温馨感的。” 司南这话说得让司空一愣,司南极少说这种话,看来她是想她娘亲了,司南是司空一手带大的,本来以司空的地位,完全有实力续弦,但司空没有这么做,因为他家司南的娘,也同样深爱着这个女儿。 为此司空即使坐上了礼部尚书的高位,也没有动讨新老婆的念头。 可是,司南却是女儿身,早晚也是要嫁人的,即使司空和司南都没有打算早早做这婚嫁之事,但司南早就被人所惦记上了。 京城四少之一的宋玉,已经盯上了司南。 这块洁白如玉的天鹅肉老子是吃定了。 宋玉想司南很久了,他早就委托自己的老爹宋慈开口向司空提亲,可宋慈的提亲却被司空给拒绝了。 这让宋慈和宋玉很没面子。 妈的,老东西,居然不给刑部面子,不给刑部面子,就是不给内阁面子,不给内阁面子就是不给首辅面了,这司空是不是疯了? 可司空这种位置又动他不得,司空这礼部尚书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只是个摆设,是内阁做给天下读书人看得。 不过宋玉怎么可能就轻易放弃司南这个白天鹅,他早就想好了,施行软磨硬泡策略,对付司空这种讲究礼数的,寻常的手段肯定不行,动粗也是万万不可,那就只能使流氓手段了,而恰恰宋玉是擅长这种流氓手段的。 所以宋玉就会不时出现在司府进行骚扰,可不,现在他就来了。 “司南,司南小姐在家吗?” 宋宝高声对着司府呐喊着。 “爹,那个宋玉又来了,真的是讨厌死了。” 司南听到宋玉的声音,脸色顿变。 这个宋玉现在正对她死缠烂打,简直就是个无赖。 而且还听说宋玉是个色胚,弄了一个悦庐,在里面抓了好多少女,天天淫乐,这样的人自己怎么可能托付终身? 尽管爹和自己已经三番两次告之宋玉两家是不可能的,可宋玉就是不死心,一直上门骚扰,加上他是刑部大少,他人根本不敢管,对于这种情况,司南只能采取大门紧闭,二门不迈,捂住耳朵的策略。 但是这样的策略遇到宋大少这样的,是一点作用也没有,宋大少可不会因为这点困难就望而退却,相反他是越搞越兴奋,他认为司南躲着他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司南怕他啊,一想到那些被他所抓的少女那楚楚可怜的样子,宋玉就忍不住流口水。 司南啊司南,老子早晚要搞到你,你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 “妈的,谁在老子门前叫骚啊,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夏寻出现了。 他刚练好功,正准备再去求阿瑛让他进房的时候,听到了门外宋玉叫唤司南的声音。 居然有人敢骚扰我那漂亮的司南姑娘,夏寻听了不爽道。 正好练功完毕,现在浑身又充满了力量,不如就拿那门外的野小子练练手。 夏寻并不知道门外叫唤的是宋玉,而宋玉也不知道夏寻住在司南隔壁。 第五十九章 死缠烂打 宋玉怀疑自己耳朵出现了幻听,什么,在这京城之中除了四大邪少还有人在他面前自称老子? 门开处,夏寻穿着一条大裤衩走了出来,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妈的,这是哪来的乞丐? 看到夏寻这副模样,宋玉心里骂着。 不,不对,这里可是别墅区,能住在这里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司府这套房子是首辅送的自然不用说,但这乞丐出现在这里是什么鬼? “妈的,哪来的乞丐,快滚开,不要扫了你大爷的兴致,快滚快滚!” 宋玉掩盖住了自己的口鼻鄙视看着夏寻。 “老子是乞丐?妈的,瞎了你的狗眼,老子是你夏大爷!” 夏寻听到宋玉骂他是乞丐气也不打一处来,马上反击。 宋玉本以为夏寻被他骂了之后就会退回去,没想到夏寻和他进行了对骂,不由地大怒。 “妈的,哪来的乞丐居然连你宋大爷都不认识?我是刑部宋大少,知道什么是刑部吗?只要我动动手指头,你就得死!” 宋玉因为气愤,脸庞扭曲着,要不是因为悦庐死了一百个手下,他现在身边无人,否则这一百个手下一起上,还不把这不知死活的乞丐打死了? 在宋玉眼里夏寻就是个不知死活的疯乞丐,这些人都穷疯了,人疯到一定程度就是会做出偏激兴动来。 这让宋玉想到了另外一个疯子,万明。 要不是万明的疯狂作法,也不会招惹到神秘杀手组织,不招惹这些凶神恶煞,悦庐也不会跟着遭殃,一百个手下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对于宋玉这种在幕后搞事情的人来说,着实是个不小的损失。 宋玉不像万明那般任何事情都缺乏思考,而是一股脑的向前猛冲,他自有算计,同时他也不像钱圆那样搞关系,而是自己在背后运筹帷幄。 宋玉认为刑部夹在各部之间,地位关系十分微妙,而这种平衡关系很适合他在暗处观察内阁动态,所以当万明找到他要盖一个类似万春楼的春楼时,他就答应了。 因为宋玉知道有皇大人在的万春楼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春楼,同理,他也要盖一个与万春楼同样功能的机关,这样他才能从中研究万春楼。 没错,宋玉对万春楼有兴趣,不仅仅是为了柳月。 因为宋玉明白单单是钱,是打动不了柳月的,柳月之所以能看上夏寻,当然不是那一片金叶子,而是夏寻背后的牵扯利益关系。 宋玉在暗中调查着万春楼,更直接的说他想调查皇大人的真实身份,他对于夏寻这种小喽啰不敢兴趣,更别说知道夏寻长什么样了。 只是他听了万明对夏寻的吐槽,认为这不过就是一个有点运气的外地来的官萌子弟而已,这样的人能蹦跶到哪里去,给他立功又如何?他的官能比六部比吗? 所以,宋玉对于万侯万明那般在意夏寻,心里不以为然。 这种小人物都大动干戈了,那万春楼的皇大人才是六部应该重点调查的对象啊,这些人简直是本末倒置。 当然,对于神秘的皇大人,连疯子般的万明都不敢碰,反而激发了宋玉的疑问和兴趣,如果他能知道皇大人真实身份,那这四大邪少头名就一定是自己的了。 不过,在那之前先解决眼前这个小乞丐再说。 “哎呦,原来是宋公子,真的是失敬失敬,这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你?你知道我?你是谁?” 对于夏寻的问候,宋玉很好奇。 他可没有认识什么丐帮的友人啊,这小子是从哪里打听到我的名头,不会,不会是在此守株待兔吧? 妈的,一定是这样的,宋玉以自己的名义在京城设立了粥铺,假意以慈善的名义施粥做名声,这样做的效果的确有效,但没想到居然有乞丐在此设伏自己。 好小子,能查到这里也是本事了。 “五两银子,算是你让我见识了,这一回大爷我心情好,就不想打你,下次你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宋玉骂骂咧咧丢了五两银子在地上,心想夏寻拿了这五两银子之后就会走了,没想到夏寻一脸嫌弃的样子。 “怎么,五两银子还嫌少?” “十两银子够了吧!” 宋玉往地上再丢了五两银子。 “人家钱大少看到我都给了一万两银子当见面礼,宋大少你是刑部大少,十两银子太掉价了吧?!” 钱大少给这个小乞丐一万两银子?! “哈哈哈,你这小疯子是不是想钱想疯了,钱大少是什么人?他那种死扣的人会给你一万两银子?能给你一两银子就不错了!” 宋玉听到夏寻说钱圆给了他一万两银子快要笑疯,钱圆虽然表面好客爱打关系,其实都是精打细算,对于有用的人才会给钱,而无用之人一毛不拔。 这种小乞丐,钱大少会给他一万两?当我是白痴啊? “最后警告你一句,没事就拿了钱快滚,不要妨碍老子泡妞。” 宋玉对夏寻有点烦了,这小乞丐也太贪得无厌了,十两银子还嫌少,老子现在可没功夫和他闲聊,得快点缠着司南才行。 “宋大少,这泡妞嘛不是你这样泡滴,你这样泡妞,妞会理才怪。” “哈哈哈,老子还要你教我怎么泡妞?老子玩的妞比你讨的饭还多,你这乞丐还没有玩过女人吧?” 听到夏寻这么一说,宋玉仰天大笑,他这阅女无数的人,如果还要一个小乞丐来教他怎么泡妞的话,那他这邪少之名真的可以去掉了。 “宋大少是想泡礼部尚书的千金司南小姐吧?” “怎么?你还知道司南姑娘?” “那是,那种天仙般的人物,哪个男人见了会不动心?你说是不?” “妈的,司南姑娘岂是你这种乞丐可以想的?你想都不要想,都不要动这种念头!” “是是,我当然不敢乱想,只是宋大少这种死缠烂打式的追求方式不可取。” 宋玉听了夏寻这话一愣,这小乞丐说得一套一套的,我倒要听听他有什么好办法? 第六十章 宋大善人 “妈的,你倒是说说你有什么好办法可以泡到司南姑娘,如果真的有效,我可给你这个数。” 宋玉说着伸出了五根手指。 “五万两?成交!” 夏寻兴奋的叫道。 “妈的,哪里的是五万两,五百两,不能再多了。” “太小气了宋大少,你好歹也是四大邪之一的宋大少宋大公子,这五百两银子你也好意思给?” 夏寻听了宋玉的话摇了摇头,表示失望。 妈的,老子都从五两银子翻了一百倍了,这小子还不满足! 宋玉听到夏寻对五百两不满意,气极。 “宋大少啊,人家钱大少都给一万两了,你总不能比他给的钱少吧?难道你想被被他比下去?” 夏寻故意刺激着宋玉。 宋玉听了夏寻的话脸上一阵抽搐,他好面子,特别是他不想在这方面输给钱大少,虽然钱大少很会做表面功夫,他则以暗地里功夫见长,但这小子是乞丐,说不定背后就有一个丐帮,要知道丐帮的嘴巴是很讨厌的,要是这小子在外面乱说怎么办,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乐善好施的名声就给他毁了! 为了这个名声,宋玉可是筹谋了很久,因为这个四大邪少的头名很重要,这还真的不是虚名。 因为头名者往往能得到很多利益,包括了金钱、美女、权势等方面的利益,这些对四大邪少来说都充满了诱惑力。 所以,四大邪少都拼了全力在争这个头名,各显神通。 宋玉发现,如今这京城,魏炎的名声最大,因为他掌握着京城的治安,而且手中握有首辅给的生杀大权,有了这道实权手谕,对其他三少来说简直是灾难性的,因为没有实权,你再折腾也只是一个有钱的公子哥而已,在实权者面前就是渣渣。 而有了实权则不同了,有了实权就有了一切,你可以通过权力得到你想要所有东西,而且来的很快,这也是为什么所有人都对权力这么向往的原因所在。 宋玉明白自己没有和魏炎直接叫板的实力,因为他也没有武力,但他有头脑,虽然他没有入仕,但他不比万明,虽同样好色,但目的不同,万明是纯粹的好色,而自己却是有目的好色。 他同样喜欢柳月,并以柳月背后的皇大人为调查对象,因为他明白知道了皇大人,就等于拥有了柳月。 同理,魏炎在京城以生杀大权行事,可以杀人不犯法,那么他就要反其道而行之,在京城设立粥铺,以乐善好施来做名声,从而与魏炎的好杀名声形成反差,进而提高自己的声望。 还别说,宋玉的这个做法还挺有效果,现在他有一个外号,人送宋大善人、 这个虚伪的宋大善人自然非常享受这个称呼,不管是不是别人在奉承他,总之他很享受。 所以宋大善人怎么可能会被夏寻的嘴给破坏了他的名声? 宋玉也做不了那种随意杀人的事情,他虽然能帮助别人擦屁股,但他不愿意做这种犯命案的事,像万明那种随意杀人的早晚翻船。 只有魏炎这种有合法执行权的杀人者,才是他的死对手。 “五千两!你不要逼人太甚!” 宋玉有点被夏寻逼急了,这已经是他给的最大数目了。 “行吧行吧,五千两就五千两吧,看在咱们第一次合作的份上,就给你这个优惠价吧。” 夏寻啧啧的回道。 “妈的,你快说说你有什么办法可以泡到司南姑娘?” 宋玉有点迫不及待了,他虽然知道自己的死缠烂打让司南无可奈何,但也仅是堵在家门口而已,司南根本没有给他机会。 而他也不可能直接冲进府去,那会显得他非常没有诚意,因为司家这种对礼数非常在意的人家,肯定不会接受直接闯府的人。 但宋玉这种骚扰式的作法也是没有希望的,宋玉还是第一回在女人面前碰了钉子,他这个在风月场玩乐的公子哪里有受过这种憋屈。 往往只要他招招手,就有一大把的美女主动投怀送抱,而这回他在司南面前不灵了,司南对他居然没有半点反应,他怎么说也是四大邪少里长得最帅的一个吧? 还别说,这宋玉还真的是四大邪少里长得最帅的那位,也是一个小白脸,只不过他是邪少,不对司南的品味,所以纵使他长得再帅也是没用。 不过宋玉却不懂得这个道理,他以为可能是因为他没有展现自己的实力给司南看,所以司南才不理他。 但他给司南送钱、送车、送房子,司南都不要时,宋玉才感觉到自己没面子了。 妈的,老子什么时候对别的女人这么好过?又是送车、钱、房子的,这些东西居然都不能打动一个女人? 宋玉内心气极,如果物质不能打动司南,那么精神上呢? 不要以为他宋玉只是个风流公子,他可是会书画的的风流公子。 宋玉亲自画了一副画给司南,这画画得栩栩如生,一般人见过都叫绝,可这样的画作到了司南那里也是一点作用也没用。 物质和精神都不能打动司南,这下让宋玉犯了难,几经之下他只能选择这种几天出现一回的死缠烂打式做法了。 还真别说,这做法虽然难看,可是管用,司家也要面子,不会请宋玉离开,可也不会让宋玉进门,宋玉这叫唤也是让所有人敢怒不敢言,谁叫他是刑部公子呢,要是惹毛了他,把你抓进刑部大牢里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宋玉这坚持不懈的精神还是值得点赞的,要是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早就放弃了,这司南姑娘明摆着就是冰山美人么,人家可是继承了司空大人的品性,光明正大的很,哪里会看得上宋玉这种邪少? “宋公子,你知道司南小姐喜欢什么吗?” 喜欢什么? 夏寻这话可把宋玉给问住了,他还真的不知道司南喜欢什么呢,自己一味的给她送了好多东西,可没有一样能打动司南,这司南究竟喜欢什么,还真的猜不到。 第六十一章 孔明灯表白 “司南小姐喜欢风筝。” 夏寻不急不慢的说道。 “啥玩意?风筝?” 宋玉听了愣住。 自己送房、送钱、送车都没用,这不值一提的风筝会有用? “妈的,这就是你给我的办法?一个破风筝值五千两?” 宋玉听了夏寻的答案想打人。 “宋大少,你别不相信嘛,我可是亲眼所见司南小姐白天在放风筝呢,再说你不信的话,你现在还有什么办法?” 是啊,自己什么招数都使用了,就差这冲进府内直接抢强民女了,司南居然喜欢放风筝,这小乞丐的话说不定还真的管用。 “妈的,这大晚上的放毛风筝啊,司南姑娘会看得到?” 宋玉刚才兴奋又想到这晚上怎么放风筝,便又泄气。 “宋大少,你倒是想想这大晚上的有什么东西还能飞上天?” 大晚上的还有什么东西能飞上天? 宋玉想破了脑袋还是猜不到,因为他晚上一般都在悦庐爽快,哪有空管什么天上飞的事物,不会是鸟吧,可是鸟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不要卖关子了,你快说。” “一个答案,五千两。” “疯了吧你,真的是比钱圆还会弄钱,好吧,五千两就五千两。” “宋大少知道孔明灯吧?” 夏寻缓缓道。 原来是孔明灯! 宋玉懊恼的一拍脑袋,就这,五千两又没了。 这孔明灯的确是能在晚上飞到空中,在这司府面前放孔明灯,这小子还真的能想得出来。 “然后呢?有了这孔明灯后要怎么做?” “自然是向司南小姐表白心意了。” 夏寻狡黠一笑。 表白心意! 宋玉听了这句话眼前一亮,这终于说到重点了。 他就是苦于无法向司南小姐表白心意啊。 “你快说说,怎么个表白心意法?” “宋大少,核心问题是要加价的。” 夏寻说着搓了一下手指。 妈的,这财迷真够狠的。 “五千两一个答案是吧?你说吧。” “不,现在一万两了,这可是核心问题啊。” “你!……” 宋玉指着夏寻的脸,这个臭不要脸的,是来讹诈老子来了吧。 “这可是关乎宋大少你以后的幸福生活,一万两很实惠了。” “你能不能一次性把话说完?” “一次性把话说完?可以啊,放孔明灯就是一万两的答案。” 宋玉知道自己认栽了,他遇到了一个比钱圆还疯狂敛财的,也难怪,小乞丐嘛,穷疯了,好不容易逮到能改变命运的机会能不疯狂嘛? 宋玉把夏寻当成刻意蹲点埋伏的小乞丐,他认为夏寻今晚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就是冲着他来的,片刻之间这小乞丐已经赚了一万两,而且还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但他说的真的是自己想要听的,放孔明灯,着主意是真的好。 “行!一个答案,一万两,你说吧,这孔明灯要怎么放?” “首先,要准备笔墨纸砚。” 笔墨纸砚? “一万两。” …… “然后呢?” “在孔明灯上写三个字。” “哪三个字?” “一万两。” “快说吧,一共三万两我不会食言的。” “那敢情好,那我说了啊。” “我洗耳恭听呢。” “我爱你。” “啥玩意?!” 宋玉听夏寻这么说吓了一大跳,这小乞丐居然对自己说这种话,疯了吗?! 老子正常的很,可从来不搞基。 你小子什么意思?这时候是开玩笑的时候吗?再说我也不开这种笑! “我的宋大少呀,你这,你以我和你说这三个字啊?我也很正常好嘛,这三个字当在是对司南小姐说的啊。” 夏寻汗言。 这宋大少想什么呢,还以为自己会和他搞基,这种事情他可是坚决反对的,也是不可能的。 “你的意思是在孔明灯上写我爱你三个字,然后放给司南小姐看?” “对对。” “天哪,你这主意真的是太好了,没想到你小子居然是个天才啊,竟能想到如此好办法!” 宋玉明白了夏寻的意思之后,忙拍手叫绝。 这小乞丐的办法真是绝了,居然懂得用孔明灯写我爱你表白! “哈哈,宋大少真的是谬赞了,我如果能助宋大少抱得美人归,宋大少再赞我也不迟。” “你如果能助我抱得美人归,我就赏你十万两。” “阔气。” 很快,宋大少就弄来了笔墨纸砚,并在孔明灯上写下了我爱你三个字。 “哈哈哈,快放,我要马上就让司南小姐看到我放的孔明灯。” 宋大少兴奋的叫着。 不一会,一盏写着我爱你三个大字的孔明灯便冉冉升空了。 “小姐,你看快,窗外好像有灯影呢。” 司府中司南的丫鬟瞧见了窗外的孔明灯好奇说道。 司南经丫鬟一提醒,也忙向窗外看去,果然有一盏孔明灯飘到了自己窗前。 这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出现一盏孔明灯? 司南好奇之下,忙抓过了孔明灯仔细端详起来。 当她看到孔明灯上的我爱你三个大字时,顿时羞得满脸通红。 这这这,这会是谁啊? 难道是他? 司南想到的他,是夏寻! 白天自己的风筝落到了夏寻的家里,自己去捡回,他,他晚上就放了这孔明灯表白心意了? 这,这…… 司南觉得脸烫得可以烤鸡蛋了。 他叫什么名字,白天去的时候都没有看清楚,但却是长得挺帅的,只是他不是有旁边的那个好看的小姐姐了吗? 为什么还会送自己写了我爱你三个大字的孔明灯? 难道他和那个小姐姐不是恋人关系? 如果不是恋人关系的话,又为什么会住在一起呢? 司南脑海里冒出了一大堆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她把这孔明灯表达的对象当是夏寻放来对她表白的。 此时还不知情的宋大少正望眼欲穿看着司府的动静呢。 “收了!收了!” 当宋玉看到司南亲手收下了那写有我爱你三个大字的孔明灯时兴奋的叫着,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司南接受他的心意了! 以往不管宋玉给司南送什么,都统统被司南拒绝,而这一回司南非但没有拒绝,还很快就将孔明灯接下了! 第六十三章 野心之大 “哈哈,说的好,这冰火两重天这用词用的好,我真有意推出悦庐的新项目,不知道小兄弟是否愿意为我参详参详。” “宋大少如果有如此雅兴的话,我愿意舍命陪君子。” “那好,咱现在就去冰窖里玩耍去。” 说着,宋玉就真的从金汤池里起身,披了一条毛毯就要带夏寻去冰窖。 我的妈啊! 这小子是真的玩命啊。 这刚才从温泉里出来,就要去冰窖,他是不懂热胀冷缩的道理吗? 这搞不好真的会出人命的啊! 夏寻听了心下,宋玉这疯起来可不比万明、魏炎差啊,这玩心可真重,这简直就是自虐的玩。 “怎么,小兄弟你难道怕了?” “怕?我的字典里还没有怕字。” “好,那小兄弟,我带路,走起。” 宋玉今天是真的高兴,他让司南明白了他的心意,而且认识了这个丐帮的小兄弟,此人比万明那小子有意思多了,和万明玩就向伺候老子似的,各种要求,各种不满。 而和这小兄弟玩,就很放松,大家都没什么目的,都只是冲着玩而来的。 “我草,还真的是冰窖啊!” 夏寻一走这冰窖连声尖叫。 就见眼前真的存在着一个由冰块砌成的仓库,这简直是不可思议之事,这宋玉不仅在悦庐里私开了温泉,更盖了一个冰库。 “这里面藏着各种山珍海味,小兄弟你看。” 宋玉指着冰库里的熊掌、鹿肉说道。 还真的是山珍,这些东西在现代,普通人都难得一见。 真的是奢靡生活啊。 夏寻摇着头参观着,见夏寻摇着头,宋玉以为他是觉得这冰库里藏的东西还不够高级,马上说道:“小兄弟,可有听说过鲸鱼啊?” 我去,鲸鱼?! 夏寻听到这鲸鱼两字震惊,他以为宋玉会说什么狮子老虎的,没想到都说到鲸鱼了。 这个朝代说鲸鱼,就好比看到怪兽一般,这,这宋玉是怎么知道鲸鱼的存在的? “我看到海上万物志里这么写道,瀛洲有海兽,名为鲸鱼,其肉可食。” 我的乖乖,宋玉不愧是有文化的公子哥,那本野传海上万物志他居然看了,也信了,重点是他可能真的派人去海上捕鲸了。 这瀛洲其实指的就是东瀛,以后的日本。 而日本海的确出没着鲸鱼,而这捕鲸也一向是该国的传统。 没想到宋玉让这个传统提前到了大明朝时期。 宋玉可真的会玩啊。 “宋大少说的鲸鱼可是这种样子的?” 夏寻说着用手笔划着。 “对对,就是这玩意,小兄弟可想看看?” “我的天,真的能看鲸鱼?” 夏寻吃惊的说着,他还真的没有亲眼见过这鲸鱼肉呢。 等夏真的亲眼见到了传说中的鲸鱼肉时,才感叹,这世上有权有势真的能让鬼推磨。 “宋大少,你这鲸鱼肉是怎么弄到的?” “自然是我花钱雇人前往瀛洲的海上捕杀的,这只是一只小鲸鱼,众人才敢下手,那大鲸鱼就和一座山似的,没有人敢下手啊。” 啧啧啧,我今天算是涨见识了,这悦庐真的是名不虚传,这里头可真的不比万春楼档次低啊,宋大少这弄稀奇玩意的本事真的很大。 “宋大少,我真的是佩服啊,你这鲸鱼肉都能弄得到,你这打算用它来招待什么样的客人?” 夏寻实在猜不到宋玉会用这鲸鱼肉来招待什么样的人物,难不成是首辅? “哈哈,这个嘛,秘密,小兄弟,你以后跟我混的话,我会慢慢告诉你。” “宋大少,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也不妨告诉你我真实的身份。” “说吧,其实我早看出来了,你不是一个乞丐,普通乞丐哪里有你这本事,居然能知道这么多事情。” “我就是万明口中的那个让他不爽的人。” 夏寻慢慢的道出。 “你,你是夏寻?!” 宋玉听了夏寻的自我介绍后震惊万分! 这,这小子居然是夏寻! 那个让万明起了杀心的值夜军曹。 那个在大内立了大功而让内阁争议不休的人?! 而这样的一个人现在就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而且还和自己有了这么深的接触。 “你,你为什么要帮我泡司南?” 对于夏寻,宋玉和他并没有仇,所以他不会像万明那般对夏寻充满恨意,没有必要闹到你死我活地步。 如果夏寻愿意和他合作的话,他是愿意和夏寻分享的。 “我看宋大少也是性情中人,对于性情中人我夏寻是非常欣赏的,所以都是举手之劳嘛。” “宋大少是好客之人,能把这悦庐经营如此之好,夏某佩服。” “看来宋大少这是有意和万春楼竞争了?” 夏寻见宋大少这些大手笔,就知道宋大少这是对标万春楼了。 没想到宋大少有这野心,居然想把悦庐弄成和万春楼一样的春楼。 这四大邪少虽然邪,但都是个个有特色,还真的是有邪才。 “夏兄弟你看出来了?没错,我是想吞并万春楼。” 吞并万春楼? 这宋玉还真的敢想啊! 夏寻没有想到宋玉的野心如此之大,万春楼的根基在京城是何等牢固,背景何等之深,他宋大少会不知道? 但他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宋大少,你为何想吞并万春楼?让悦庐和万春楼同时存在不是更好?” “不,一山不容二虎,在京城只能存在一个春楼,而我宋玉要做邪少之首,就必须做出这惊天动地之事!” 原来如此,夏寻不得不感慨这宋大少还不能把他当酒囊饭袋了,单是他这敢和万春楼比的野心就值得佩服。 “宋大少,夏某对你佩服的很,不过我听说这万春楼背后可是有皇大人的势力,你竟然敢直接和他叫板?” “正是因为没人知道这皇大人的真实身份,如果我破解了皇大人的身份,那我就可在这四大邪少里能拔得头筹了,夏兄弟,我就不妨告诉你这些,四大邪少就是这么竞争的,大家也都没有任何的顾忌。” 第六十四章 失踪背后 果然,四大邪少之间不管是明争还是暗斗,都已经演变得毫无顾忌。 因为大明的天下在内阁手里,所以这四大邪少都在发展着各自势力,唯恐自己被其他三少给超越了。 这让夏寻觉得他可以周旋在四大邪少之间,从而获利。 除了万明和魏炎,他实在没有必要和钱圆和宋玉剑拔弩张。 与万明和魏炎相比,钱圆和宋玉与他们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正是有这些反差,才形成了夏寻与四大邪少的活动空间。 “宋大少,你这金汤水我也泡了,冰窖我也看了,鲸鱼肉我也见识了,时候不早了,多有打扰,来日再叙。” 夏寻想着,自己偷溜出来到悦庐潇洒,阿瑛知道了不知会不会生气。 “那好,我这悦庐随时欢迎夏公子。” 宋玉心想自己这回可是给夏寻展示了悦庐的司机,温泉,冰窖,可是一般人能享受到的? 更别说那鲸鱼了,就算是见识渊博的其他三少也不知鲸鱼这种东西的存在,倒是让宋玉吃惊的是,夏寻却知道有鲸鱼,没想到啊。 这夏寻接触下来还挺好接触的,没有像万明所说的那般让人厌恶,而且他对这春楼也很熟悉,也难怪,他是从江南春楼里出来的嘛。 说白了,宋玉之所以会请夏寻很大程上是为了答谢他帮自己追求司南,这孔明灯表白的绝招他都能想的出来,真是妙啊。 夏寻一回到家,竟然发现房门被反锁了。 不用说,阿瑛生气了。 哎,这阿瑛啥都好就是爱吃醋,我虽然和宋玉去了悦庐,可是并没有做什么不轨之事啊,相反去了之后才能发现这么多的秘密。 “阿瑛,我回来了,你快开开门。” 夏寻喊了几声,房内都没动静。 就在夏寻以为自己就要睡大街的时候,门开了。 “阿瑛,你总算把门开了,我还以为你不会开门了。” “我是不想开门,但是不想你把王老吵醒了。” “对对,不能把王老吵醒了,老人家睡眠不好。” “怎么,你还知道回来啊?” 阿瑛是真的生气了,她只让夏寻罚跪搓衣板,可这小子居然没有听话,这眨眼功夫就和一个男人走了。 这深更半夜的两个男人在一起会有什么好事? 哼,一定去鬼混了。 罗瑛气极。 “我发誓,我没有去鬼混。” 夏寻手指朝天说道。 “我都没有问你去哪,你倒是回答的很快嘛,呵呵,你这是不打自招了?” 见夏寻回答的如此之快,罗瑛冷哼了几声。 “阿瑛,我只是和宋大少去了他的悦庐参观而已,我发誓只是去学习,并没有任何的非分之想。” “宋大少?” “宋玉,京城四大邪少之一,他邀请我去他的悦庐参观。” 这京城四邪少夏寻这回都见着了啊,这宋玉能邀请夏寻,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啊?京城四邪少?你居然半夜跟这么有恶名的人走,你,你没事吧?” 之前阿瑛还要夏寻罚跪搓衣板的,现在反倒是关心起夏寻来了。 由于魏炎留给罗瑛的不好印象,罗瑛现在对于京城四少可以说是深恶痛绝,一听到夏寻和京城四少走了,真的是非常的为他担心,生怕他有个三长两短,因为魏炎拥有生杀大权,那么其他三少会有什么特权? 夏寻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值夜军曹,在权力面前真的是毫无反手之力。 “你放心阿瑛,我这不是安全返回了吗?” 夏寻知道罗瑛是真的关心他了,心里感到非常的温暖,阿瑛真的对他很好,尽管有时候很母老虎,会让他跪搓衣板,但在这生死面前,还是非常关心他的。 一听到自己被四大邪少的宋大少带走了,就立马关心起来。 “那就好,那就好,下次你可别再做这种事情了,那四大邪少是什么样的人物,之前咱们在房产交易市场遇到的魏炎不就是个狠角色吗?他还有首辅的手谕,是可以合法杀人的,咱们只是平头百姓,真的是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夏寻听罗瑛这么说,心里感慨,原来一个女人是可以为一个自己心爱的男人而改变的。 罗瑛堂堂一个黑虎山寨的寨主,曾经那般威风凛凛,让男人都感到害怕的人物,现在却为了自己尽显小女人姿态,更难能可贵的是,罗瑛为了自己的性命能放下自己的手段,她完全可以不必要这样。 “阿瑛,你让我好感动,区区四大邪少而已,怎么让我们那连谢老三都怕的叫你老大的黑虎山寨老大都变得这么温柔了?” 罗瑛听夏寻这么一说,脸一红:“我可是真的关心你,你有没有发现,谢老三失踪很久了。” 罗瑛一提起谢老三,夏寻心想还真的是,谢老三已经失踪很久了。 不仅谢老三如此,就连万大少万明也销声匿迹了,这说明这背后存在着一个让谢老三和万明都感到害怕的人。 之前谢老三挑明了自己加入了新的组织,而宋玉的悦庐也是被这神秘组织杀了一百人,虽然不确定这是不是谢老三所为,但这之后,谢老三和万明都同时失踪。 谢老三这种人不会不找万明要钱,而万明就是看在谢老三这神秘组织背景的身份上才会买凶杀人的。 然而现在谢老三和万明都失踪了,以万明那种嚣张的性格都选择隐忍,这说明谢老三背后出现了一个更加厉害的角色,这个角色极有可能黑吃黑,而杀了谢老三,以警告万明。 如果这样想的话,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谢老三这么久没有露面了,他和万明之间的交易也就中止了。 再想到魏炎现在在这关键时刻拥有了首辅的手谕而有了生杀大权,这说明京城现在非常不太平,魏炎自然不会错过这难得的立功机会,在对付神秘杀手组织的同时,也对自己看不爽的人下杀手。 所以,夏寻才会被他针对,甚至想一杀了知。 因此,在罗瑛认为,这时候应该避免与四大邪少接触。 第六十五章 千杯不倒 罗瑛的担心无不有道理。 在这魏炎当京城治安官之际,在他对夏寻虎视眈眈之际,夏寻的确是要小心翼翼。 “知道了阿瑛,我会注意的,不过你可知道我在这悦庐里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什么?” 现在,阿英的好奇心也起来了。 “看到了用各种西域宝石铺成的走廊。” “西域宝石铺成的走廊?” 阿瑛听了不禁咂舌,这,这的确很奢侈,阿瑛并非没有见过西域宝石,只是这完全用西域宝石铺成的走廊还真的是非常稀奇。 “这还不算稀奇的。” “啥?还有更稀奇的?” “过了走廊之后就是一个金汤。” 好家伙,还有金汤。 阿瑛也知道这金汤,金汤其实就是温泉的意思,阿瑛也泡过。 “你,你下温泉了?” “下了,干嘛不下?这么好的机会,难得能在京城泡一回温泉。” 说着,夏寻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看着夏寻这笑容,罗瑛脸红了一下。 夏寻还真的去泡温泉了呢,这泡温泉不得脱光光啊。 “你知道宋玉为什么会是邪少之一吗?一般人还真不敢像他那么玩。” 紧接着夏寻又神秘一笑。 “如何玩?” “这人刚泡了温泉全身毛孔放大,血液加快流通,而他却在这时候提出去冰库逛逛,你说是不是很神奇。” “啊?逛冰库?!” 罗瑛听了夏寻的话后感到非常震惊。 “在那之前,我还喝到了来自海外的冰镇葡萄酒,是纯进口的呢,你猜这酒是从哪来的?” “不知,这宋大少还有这种手段?” “他和钱大少交好,是钱大少在海外的进口葡萄酒渠道弄来的酒,而且还是纯正的葡萄酒呢,经过冰镇之后口感极好。” 罗瑛也喝过葡萄酒,别看她只是一个黑虎山的寨主,但也是见过世面的,因为黑虎山位于江南富庶之地,途径黑虎山的多有富贵商贾,而罗瑛再对其中为富不仁者进行打击之后,就分得了许多财物。 而这些财物里头就有葡萄酒的存在。 那天,是罗瑛第一回喝葡萄酒,还喝得伶仃大醉,原来这酒这么好喝! 罗瑛感慨葡萄酒好酒,更没有料到葡萄酒的口味这么香纯。 后来她还想喝时却发现弄不到了。 原来大明是不产葡萄酒的,这酒来自海外,海外就是隔着重洋的另一个国度。 这是罗瑛第一次知道原来大明之外还有海洋,海洋之外还有别的国家。 “你,你怎么不稍几瓶葡萄酒回来啊?” 罗瑛听了之后嘴馋了,她是真的想喝葡萄酒了,没想到宋大少的悦庐里有葡萄酒。 “哈哈哈,阿瑛,原来你喜欢喝葡萄酒啊,早知我就真的给你弄几瓶回来。” 一听到罗瑛说她爱喝葡萄酒,夏寻乐得哈哈大笑。 他可是头一回见到罗瑛表露出爱喝酒的意思。 “阿瑛,现在葡萄酒没有,桂花酒你喝不喝?” 夏寻说着拿出了一坛桂花酒。 罗瑛知道这桂花酒,之前在山寨的时候,见兄弟们喝得不亦乐乎,却不明白是什么酒,现在想来原来是桂花酒。 “喝,谁说我不喝桂花酒了,你把酒拿来,我同你喝。” “爽快,阿瑛果然是女中豪杰, 这桂花酒我准备好了,马上就给你满上。” 夏寻说着便给阿瑛倒了一碗桂花酒。 阿瑛主动要喝桂花酒,还真的是很反常的,但夏寻仔细想想这也很正常。 因为罗瑛本就很豪爽的性格,所以她想喝酒一点也不奇怪,相反,夏寻还挺期待的。 “原来这就是桂花酒,还真的好喝!” 罗瑛一口干下了这碗桂花酒。 “好酒量。” 见罗瑛一口喝下了一碗桂花酒,夏寻感慨,罗瑛真的是一点也巾帼不让须眉啊。 连干三碗酒之后,罗瑛是越喝越兴奋,很快一坛桂花酒就喝完了。 “阿瑛,你这酒量怎么这么好?” 夏寻好奇罗瑛的酒量怎么会如此的好,简直比那些号称千杯不醉的酒鬼还要好嘛。 “哈哈,我其实有个外号。” “啥外号?” “人称千杯不醉。” “千杯不醉?” 夏寻可是没想到罗瑛还会有这么一个称号。 “厉害啊,阿瑛,你这么会喝酒,平时怎么不表现一下啊?都藏着,太低调啦。” “哈哈,这也不是什么好事吧,所以我就不高调表现了。” “这哪里不算什么好事,是大大的本事!” 夏寻说着对着阿瑛伸出了大拇指。 阿瑛这千杯不醉的本事一定能发挥出大作用的。 对了,明天就是付房款的日子了,从宋大少那里弄了五万两,还剩下五万两只能去京城的钱庄取钱了。 原来夏家在京城的钱店留有银号,只要这钱庄在,夏家的银子就能流通到京城。 “阿瑛,明天就是交房款的日子了,我现在手上还差五万两银子,需要去京城的钱庄取一下钱。” “这么晚了,应该没有钱庄可以取钱了吧?” 没想到夏家在京城还有钱庄银号,这钱庄银号象征着一个家族的实力,有银号,特别是在京城有银号的才能显得其实力非常。 “阿瑛,你这就不懂了吧,咱夏家在京城钱庄可是有特供待遇的。” 所谓的特供待遇,也和这实力有关,实力越强,这能享受到的待遇也就越好。 可以看出,夏家在京城的钱庄里有着非常好的待遇。 “而这特供待遇,就是24小时银行。” “啥叫24小时银行啊?” 又是一个新名词,阿瑛好奇问道。 “这个嘛,一会你就知道了。” 还和我保密哟。 阿瑛好奇着,这没想到夏寻家这么有钱,不仅在这京城有银号,更能有这24小时不打烊的待遇,这种不打烊的地方,放眼整个京城,目前他知道的地方也只有万春楼了。 就这般,阿瑛跟着夏寻前往京城银庄。 夏寻所说的这个银庄非常的不起眼,但它不起眼的外表之下,却隐藏着巨大的财富。 能来到这里的人都是有实力的商贾和家族,当然这家京城银庄所认同的实力标准并非只是看财富值。 第六十六章 京城钱庄 这个京城钱庄为何会藏在这么简陋的小巷子里? 罗瑛对此深表疑问,一般来说这种商铺都会装修的高大上,以显得气派,才能彰显实力,进而吸引更多的有钱人在钱庄存钱。 “酒香不怕巷子深,同理,这个钱庄也是一样,你只有进入了,才会发现它的特别之处。” 这么神秘? 罗瑛听夏寻一说好奇心顿起。 “走,哥带你去见识见识。” 说着夏寻便来到了这个小巷尽头,在某块墙砖上轻敲了几下。 奇迹的一幕出现了,墙砖很快分开,露出了一个木门来, 夏寻再上前轻轻敲了木门,很快门开了,出现了一名门仆。 “可有银号门牌?” “有,镇江夏家。” 夏寻说着递上了一块黑色木牌。 “稍等。” 门仆接过后便又关上了门。 “他怎么把门关了?你不怕他拿了木牌不还啊?” 罗瑛见门仆拿了木牌就关了门,焦急问道。 “哈哈不怕,他是去核对木牌了。” “核对木牌?” “对啊,以防止有人弄虚作假嘛,在京城钱庄里还专门有个半个木牌,只有两个木牌合二为一,才能验明正身。” 没想到一个银号木牌还要验明正身。 罗瑛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不过也许正是因为她的粗心大意,才让周雕钻了空子吧。 所以罗瑛才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被周雕席卷一空并放火烧了山寨的。 一想到这,罗瑛就气得跺脚,她本以为遇见了谢老三,就能找到周雕了,可没想到谢老三失踪了,这下找周雕的线索又断了。 罗瑛本想通过谢老三将黑虎山的兄弟们再聚,她总认为黑虎山寨人心没有散,兄弟们一定是被周雕鬼迷心窍了。 黑虎山寨是罗瑛爷爷和父亲两代人的心血,经营了这么多年,罗瑛不信山寨里的人没有一点留恋。 黑虎山寨并非是一般的打家劫舍的山寨,而是从靖难之变南京守卫战的军队演化而来,因此其一直都保持着强大的战斗力。 所以黑虎山寨并没有快速堕落,而是选择打击为富不仁的商贾为主,并把所得的钱财分给附近穷苦的百姓。 长期以来黑虎山寨就是这样执行着这一传统,但从罗瑛掌管黑虎山寨后这一传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慢慢变味了。 因为罗瑛再强也是个女人,而女人总是会有一些麻烦事的,正是因为有这些麻烦事,让黑虎山寨的野心家者看到了改变这罗家统治黑虎山寨的可能性。 只是对于周雕等人的想法,罗瑛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所以她才会在一往直前的时候被周雕抄了后路,也幸亏她也遇到了夏寻,否则罗瑛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阿瑛,你怎么了?在想什么?” 夏寻看出了罗瑛在发呆,忙问道。 “没,我突然想到了黑虎山寨,想到自己把爷爷和父亲一手创立的基业弄没了,就觉得自己好没用。” 罗瑛说着豆大的眼泪便掉了下来。 “这哪能怪你呢,你那么善良。” “啥?你刚才说我什么?” 罗瑛没想到夏寻会说她善良,不由地收住了眼泪。 “对啊,阿瑛是个美丽又善良的女子,难道不是吗?要不是你,黑虎山寨的人早就喝西北风了,你一个女子肩负起了黑虎山寨的重任,他们却不为知,却以为然,你却没有和他们计较,这不是内心善良是什么?” 罗瑛听了夏寻对她的评价脸一红,没想到夏寻对她的评价这么高,真的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不过夏寻说的也是事实,黑虎山寨是以实力说话的,尽管她是女子,但是她的实力最强,而最强者难道不是肩负最大的责任,最重的压力吗? 难道就是因为她是个女子,所以会被他人所非议,甚至视而不见自己的付出,或者说自己的付出对于黑虎山寨来说都是理所当然? 一想到这,罗瑛委屈的泪水又夺眶而出了,她这些心里话都没有人说,也只有夏寻真正懂得自己。 “阿瑛,别哭,你哭了就不好看了。” 夏寻说着用手轻轻拭去了她眼睛上的泪珠。 “真的吗?哭了就不好看了?” 罗瑛就想去找个镜子照照。 “是啊,不哭才是我的阿瑛哦。” “你,嘴油滑舌的,不理你了。” 罗瑛听了夏寻这话,脸又涨红了。 嘿嘿,阿瑛这害羞的样子还真的挺可爱的。 “夏公子,你的银号木牌已验明正身了,里面请。” 这时,木门又打开了,之前那个门仆恭敬着拿着木牌走了出来。 “走,阿瑛,咱们取钱去。” 夏寻在前,阿瑛在后,就这样一前一后进了木门。 哇,原来真的如夏寻所说,这木门里别有洞天啊。 罗瑛进入了京城钱庄之后,便马上被里面的情色所吸引了。 这哪里是普通的钱庄,这简直就是一个后花园嘛。 就见这处处鸟语花香的,哪里有一点钱的影子。 “这,这里真的是京城钱庄?” 罗瑛又好奇问道,这和她想象中的钱庄差别也太大了吧。 “是的,阿瑛,你有没有发现这里的花草布局和地煞阵法有些相似之处。” 夏寻这么一提醒,不得不让罗瑛重新审视这个别致的后花园。 还真的有地煞阵法的影子! “阿瑛,这下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八卦游行步了吧,这里的花草就是按八卦进行布局的。” 原来如此! 夏寻之所以那夜能这么快领悟八卦游行步是和这京城钱庄里的八卦阵布局分不开关系的,这,这难道说夏寻与这京城钱庄还能有什么渊源不成? 直到现在,罗瑛才对夏寻这八卦游行步的由来知道了来源。 “夏公子,别来无恙啊。” 就在罗瑛沉思之际,就见到一个打扮讲究的商贾模样的男子走了出来,快步迎向了夏寻。 “贾老板,你又发福了啊。” “哈哈哈,夏公子又说笑了,我一听说你来了,马上让人安排了酒席,咱们先入座,边吃边聊。” “贾老板,我这回来是有正事要做的,要支点钱花。” “我知道,咱们先吃酒,好好叙叙旧,都好几个月没见到你了,可想死你老哥我了。” 这个贾老板好像和夏寻很熟悉的样子,没想到夏寻在京城还有这层关系,他之前怎么都不说呢?隐藏的可够深的啊。 “阿瑛,走,贾老板请客,咱们继续接着喝酒。” “这,这位是?” 贾老板这才注意到了罗瑛,忙向夏寻问道。 好一个美人,没想到京城除了万春楼之外,还能有如此美人存在。 贾老板仔细打量着罗瑛,不禁被她的美貌所惊叹。 “这位是我的小媳妇,阿瑛,快来见过京城钱庄的贾老板。” “小,小媳妇?哈哈,可以啊夏公子,这么快就成亲了啊,难怪我一直在镇江的春楼里找不到你人呢,原来跑到京城来成亲了。” 贾老板仰天大笑,他和夏寻相识在镇江春楼,可谓是一见如故,更难得的是,两人彼此的身份,一个是京城钱庄的老板,一个是有钱公子哥,两人在钱的方面有很多共同话题。 于是,夏寻就在贾老板这里开了银号,而作为答谢,夏寻向贾老板推荐了当时还健在的柳红。 “哈哈,被我老爹叫上京补录官萌,没想到走不了啦,还在路上捡到了一个媳妇。” “谁是你媳妇,谁是你在路上捡来的?” 罗瑛听到夏寻这么介绍自己,不满的说道。 “哈哈,小媳妇生气了,贾老板,没有最好的酒我可不开席啊,我这媳妇可是酒中豪杰,号称千杯不醉。” “当真?不知姑娘,不,夏夫人喜欢喝什么酒?” 贾老板原本想问罗瑛姓氏,马上意识到她是夏寻夫人,马上改口。 “当然是桂花酒了,越多越好,都算我账上。” “这哪能让夏公子你破费呢?咱们都是老朋友了,这么久没见面,都算我的。” “豪气,果然是京城钱庄老板。” “没想到夏夫人也能喝得桂花酒,真的是让我大涨见识。” 贾老板没料到这夏夫人也能喝得这桂花酒,内心感慨,夏公子果然是眼光毒辣,不仅泡到了这般美女,而且还是个能喝桂花酒号称千杯不倒的美女,真的是羡煞我也。 夏寻对罗瑛眨了眨眼睛,好像是在说,阿瑛,咱们一会又有好酒喝了,你行不行啊, 能不能继续战斗啊? “桂花酒我也是刚喝过,味道不错,贾老板这般盛情我也不能推脱啊。” “爽快,来人,上桂花酒。” 听到罗瑛这么说,贾老板也兴奋起来了。 这小美女还真的和夏公子挺般配的嘛,这夫唱妇随的。 “贾老板这里不是钱庄么,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桂花酒?” 罗瑛忍不住好奇问道。 “哈哈,夏夫人问得好,我这虽然是钱庄,但也是要打交道的嘛,这打交道哪有不喝酒之理?这桂花酒嘛,自然是最好的招待之酒了,夏夫人喝过的话,自然能明白这酒的奥妙之处,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啊。” 第六十七章 阵图由来 很快桂花酒便端了上来,贾老板很熟路的拍掉了酒坛封泥,给夏寻和罗瑛都满上。 “这碗桂花酒老哥我先干为敬。” 说着贾老板便仰头干了。 “爽快,贾哥喝酒就是爽快,那小弟我也不能示弱了。” 说着,夏寻也端起酒碗喝下。 见夏寻也喝下酒,罗瑛自知不喝是不行了,也端起了酒碗。 “哎呀,这和会喝酒的人在一起喝酒聊天可是人生一大痛快事。” 酒过三巡,贾老板红光满面。 “夏老弟,这些日子你发生什么事情了?怎么突然说失踪就失踪了?” “老哥,我之前不是说了嘛,我上京补录官萌来了。” “这我知道啊,补录官萌,大明就这福利好啊,官萌子弟可以像继承财产一样世袭,我要是官萌子弟,我也不会做的这么辛苦了。” “哈哈,贾老哥说笑了,你这京城钱庄这么赚钱,多少人羡慕不来的。” “那也没有像夏老弟你这样的富二代爽啊,不用做任何事,朝廷照样给钱花,一辈子吃穿不愁。” “今非昔比了老哥,你不觉得我出现在京城很奇怪吗?” “是啊老弟,按理说你补录了官萌之后,就要回江南镇江府的,怎么还会一直在京城?” “老哥,我现在成了大内的值夜军曹了。” 夏寻的回答让贾老板吃惊,没想到夏寻居然去当了这大内的值夜军曹,这是怎么回事? “值夜军曹?你可是江南防御使啊,这朝廷是不是搞错了?” “没有弄错,现在朝廷也是用人之际嘛,我也是愿意当这值夜军曹的,再说我那老爹不是一直反对我天天逛青楼,说我不务正业的嘛,我这不是表明自己要光宗耀祖之志?我可是将家传的红缨枪都带来的。” “哈哈哈,那我理解了,伯父一向对你期望很高,那把红缨枪都带上京的话,就是为了让你光宗耀祖的。” 贾老板见过夏寻的那把红缨枪,这才明白了他为什么要留在京城,看来这小子真的是转性了啊。 “不过这值夜军曹也不是一般人能当的,夏老弟居然能当上这值夜军曹也是让为兄我感到佩服。” “老哥,你还记得王阳明王老吧?” “怎能不记得,王老可是一代大儒,他这学识我可是很想学的,只是他老人家只收了你一个徒弟,真的是有钱也买不来,羡慕旁人啊。” 听这情形,夏寻和这贾老板关系匪浅啊,不但知道他有一把家传红缨枪,而且还知道夏寻是王老的徒弟。 “贾老板和我家夏寻这么熟悉啊,我敬贾老板一杯。” “哎哟,夏夫人敬我,真的是我的荣幸啊,夏夫人啊,夏老弟在镇江府春楼的时候真的没有乱来啊,你要相信我啊。” 罗瑛听了脸一红。 她这酒真的是敬错了,她本来只是想通过贾老板多了解一下夏寻,没想贾老板却说起镇江府春楼的事情,这,这她可真的没有心情听。 “好了,我家媳妇脸皮薄,说说就脸红,贾老哥可不能欺负她啊,我可是风流不下下流。” “对对,夏老弟这风流不下流的名头真的是在镇江府传开了,这才和我们这等凡夫俗子不同,也是因为这样才入得了王阳明王老的法眼啊。” 真的吗? 真的有男人去了春楼不想那种事,不做那种事吗? 对于贾老板对夏寻的评价,罗瑛真的是半信半疑。 “夏夫人啊,我就告诉你一件大事吧,这样你就能明白夏老弟是个好男人了。” 借着酒劲,贾老板便要说夏寻的往事了。 “贾老哥,你可不能乱说啊,可不能毁了兄弟我的幸福啊。” 夏寻提醒着贾老板,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 “咱江南以镇江府的春楼最为出名,而这镇江府头牌柳红姑娘在当地甚至江南都有盛名,慕名而来的人真的是数不胜数,而我们的夏老弟却偏偏没有被人家柳红姑娘给迷住。” “往事不提,往事不提。” 夏寻摆着手。 “可夏老弟没有被柳红迷住,而柳红姑娘却被夏老弟迷住了啊。” 听到这里,罗瑛心想,夏寻这风流史居然和柳红柳月都有这么深的关系,怪不得当初他会给柳红送信。 “原来你这么早就和柳红扯上关系了。” 罗瑛白了夏寻一眼。 “夏夫人,你听我说完,你可冤枉夏老弟了,夏老弟并没有和柳红姑娘发生什么,而是为柳红姑娘挡下了很多心怀不轨的人,柳红姑娘感激的很呢。” 夏寻这在春楼里行侠义之事真的是挺特别的。 不过也符合他的性格,他这行为乖张的人,不能按常理想之。 只是自己不也不是普通的女子么,寻常女人能像她这样成为一个山寨的寨主吗? “也正是在这机缘巧合之下,我才能和柳红姑娘有了一段缘份,这还是夏老弟促成的。” 一说到这,贾老板又春光满面,想到了他和柳红亲情我我的一幕幕。 没想到啊,原来夏寻还有当月老的潜质,看不出来啊。 “哈哈,那是贾老板你和柳红姑娘有缘,我只是引见一面而已。” “那也是夏老弟你的功劳啊,来,夏老弟,我敬你。” 贾老板说着敬了夏寻一杯酒。 “不过嘛,哎……” 贾老板转瞬之间叹了一口长气,把酒杯放下了。 “夏老板你这是怎么了?不是人生得意非常时吗?能抱得美人归这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夏夫人你是有所不知啊,这没过多久我就听说柳红姑娘自尽了。” 这下罗瑛弄明白了,原来当初夏寻来万春楼给柳月姑娘送柳红的信是有这么一段渊源。 “贾老板不要伤心了,我上京的时候已经带着柳红姑娘的信稍给万春楼的柳月姑娘了。” 夏寻见过柳月了? 那个柳月可是万春楼的头牌,多少男人想见一面都是不能,我听说柳月比柳红还要好看,夏老弟真的是艳福不浅啊。 “这,我都不曾听闻,等我要去找夏老弟你的时候,你已经不再镇江了。” “夏老弟,你真的是奇遇不断啊,你这一上京就进了万春楼,更见了头牌柳月,这是连京城四大邪少都做不到的事情。” 贾老板对夏寻可是佩服的很,夏寻果然在这方面比一般男人要强上许多。 “要说佩服,我可是对贾老板的京城钱庄更加佩服,要不是你这庄上布置的八卦阵位,我还练不了那八卦游行步呢。” “对呀,贾老板,为什么庄上的花草都是按八卦位进行布局的,这里面有什么典故吗?” 对于钱庄上的花草布置,罗瑛也是好奇的很,这样的布置绝对不是一个钱庄能摆得出来的,更重要的是,这八卦阵位和地煞阵法有异曲同工之效。 这就使得罗瑛不得不将两者之间进行想象和联系。 “看不出来啊,夏夫人也懂得看阵法?没错,我京城钱庄之所以能在这京城立足,当然除了钱财和人脉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有这能抵挡外敌的镇庄之术了。” “这八卦阵法正是本庄的镇庄阵法,有了它,纵然是强兵来犯也是攻打不得。” “奇妙,只是贾老板这是钱庄,又怎么会用到阵法呢?” “哈哈,这我来解释吧,阿瑛,你是不晓得,人家贾老板也有收藏之名的,重要的是他收藏了一本名叫黄承彦阵图的奇书。” 黄承彦阵图? 罗瑛听了吃了一惊,这,这黄承彦她知道,是三国时期诸葛亮的岳父,当年他还帮助东吴的陆逊走出了诸葛亮留下的八卦阵图。 罗瑛之所以会知道这八卦阵图,当然和她爷爷和父亲有关,小时候,她在黑虎山寨听了好多关于以前的军事故事,特别是三国时期的,她最爱听。 难不成是诸葛孔明的八卦阵图? “对,正是诸葛孔明的八卦阵图,不错嘛,阿瑛你还懂得挺多的。” 这下罗瑛越来越清楚夏寻是怎么学到这八卦游行步的了,以他的行事乖张,一定是看了这八卦阵图才能对八卦位这么熟悉的。 “夏寻,你对八卦阵位这么熟悉,一定是学了这八卦阵图了吧?” “那可不,夏老弟对我这么好,我哪里能对他藏私?这八卦阵图是我给他看的,咦?夏夫人怎么不叫夏老弟相公,直呼其名了?” “咳 ,我允许我家娘子这么叫的,无妨无妨。” “真的是羡慕我啊,夏老弟,你和你媳妇的感情可真好。” 想不到夏寻不仅人好,而且还重情重义,对武学的领悟也极高,之前以为他就是一个登徒浪子,没想到却暗自做了这么多事情。 “老贾啊,你不要在我媳妇面前太夸我,不然她会太崇拜我的。” “哈哈,夏老弟,你还怕别人夸你啊,你这好事做的太多了,以前不是常为春楼女子赎身的么,这我可不敢跟你比。” “好啦好啦,老哥,陈年旧事就不要再提了,我今天来找你,是真的有大事相商,我先要取5万两银子急用。” 第六十八章 识香寻位 “区区5万两银子而已,夏老弟你就犯愁啦?这可不是你的作风啊。” 贾老板放下了酒碗说道。 “我现在自立更生了嘛,这在京城了,总不能向千里之外的老爹要钱吧,再说这是我在京城买房子的钱,我想自己出啦。我记得之前在老哥你这里存了五十万两零花钱的,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50万两! 而且还是零花钱! 罗瑛听了不禁咂舌,这,这夏寻还真是有钱。 “都存着呢,我这京城钱庄的大门永远向老弟你开着,老弟你怎么想到在京城买房了啊?” “我这不是在京城当值夜军曹了嘛,这当然要在京城长住了,可夏家在京城还没有房产,就打算买房了,更重要的是咱不能让媳妇一直住在客栈啊。” “原来如此,夏老弟你真的是考虑周全啊,不知老弟你看中了哪里的房子?” “这紫禁城下最近的房子。” “这,这可是京城最核心的地区了,可这里的房子应该不止5万两吧?” 贾老板听到夏寻说的这房子的位置,心想这房子可不便宜啊,而且又是在京城核心地区,这价钱岂是几万两能拿下来的? “对,10万两,还是我从魏炎魏大少手里抢来的,哈哈,不然可不止这个价钱。” “魏大少?京城四大邪少之一的魏大少,夏老弟,你,你这胆魄让老哥我,我真的是太佩服啦,那魏炎是什么人?可是有生杀大权在手的京城治安官,你居然敢和他抢房子。” 贾老板对夏寻伸出了大拇指表示称赞。 贾老板当然知道魏炎魏大少的恶名,魏大少之所以恶名远扬,就是他手中的那道首辅手谕,犹如皇令一般,抗令者死。 所以,没人敢直接顶撞魏炎,也不敢忤逆他的意思,因为魏炎完全有可能以私通神秘杀手组织的罪名杀了你,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 夏老弟是怎么做到能让魏炎让步的?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即使他这京城钱庄也是给了魏炎不少的好处的,说白了就是保护费。 “这我还得谢谢老哥你这八卦阵图了,要不是我之前看过,熟悉了这八卦阵位,否则就真的凶多吉少了。” “此话怎讲?” “老哥你可知道那魏炎手中有一把嗜血的杀器,一把乌金铁剑,那剑邪门的很。” 贾老板点了点头,魏炎的那把乌金铁剑他是认得的,因为贾老板也是非常爱收藏,自然就了解到了这乌金铁剑的来历,这把乌金铁剑可真的是凶器,相传是成吉思汗的武器 之一,成吉思汗征城略地战无不胜,但也是嗜血成性,他的武器自然也是凶器。 但成吉思汗的武器都随着元朝的覆灭而销声匿迹了,没想到魏家却有一把,对于这个秘密,贾老板自然没有揭穿,他也不敢揭穿,因为就算他说出去,非但没有人信,反而会给自己和京城钱庄带来杀生之祸。 魏炎现在是人生得意时,手中的一把大杀器,再加上首辅大人给的生杀手谕,他完全可以用来排除异己。 “自然是认得啊,那可是把不祥之物啊。” 贾老板压低了声音说道,这种事情还是不宜一直议论,都是杀头的事情。 “老哥不要怕,我自然没有和魏炎斗个你死我活,也因为会了这八卦游行步和媳妇的地煞阵法而暂时压制住了那把杀器的邪气。” 等夏寻把他如何与罗瑛一起配合用地煞阵法困住了魏炎的过程说出之后,贾老板听得是目瞪口呆。 好家伙,没想到夏老弟和他那媳妇还会阵法,并运用了这八卦阵位克制住了魏炎手中那把嗜血乌金铁剑的邪气,真的是千所未闻啊。 贾老板自然是知道这京城现在是越来越不太平了,一些奇异的事情正在发生,就是因为这京城出现了一股神秘的杀手组织之后,不少在京城的商会的生意都受到了影响,不过好在他有这八卦阵图做为防御,非但生意没有受到影响,而且还越来越兴隆了。 京城的有钱人都知道了贾老板的京城钱庄的与众不同之处,都纷纷的将钱存到他的钱庄。 至于这个神秘的杀手组织,贾老板是又想其存在,又不想他们被魏炎消灭,这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存在的话他的生意就会好,被消灭的话他的生意可能不会有机会独大了。 等拿了5万两银子,夏寻笑道:“有了这5万两,咱们的房款就有了。” “不是10万两银子么,你才取了5万两,另外5万两银子呢?” “嘿嘿,另外5万两银子我从宋大少那里赚到了啦。” “从宋大少那里赚了5万两银子?你不是去他的悦庐玩了吗?怎么还赚钱了?” 看来阿瑛睡得很死,不记得自己帮助宋大少追求司南小姐放孔明灯的事,这5万两银子也是他的劳动所得好不好? “有钱人的玩法多嘛,这赚钱的空间还是有的,你放心,这钱保证是合法所得。” “行吧,咱们也快回去了,王老也该担心了。” “对啊,咱把王老都晒在一边了,赶紧回去的时候给他买个老婆饼吃,他一定很高兴。” “啥?这老婆饼又是什么?” …… 万明在万府后花园看着那个被谢老三的脑袋砸出的深坑发着呆,那天夜里给自己警告的究竟是什么人? 但很明显是黑吃黑,谁能有这种本事能杀了在悦庐大杀特杀的谢老三,一百个打手,这不是一般杀手能做到的,而这样的杀手却还是被人杀了,而且还把头颅送到了自己的面前。 这个惊吓,只要万明闭上眼睛就夜不能寐,想他堂堂四大邪少之一,却没想到现在活得这么窝囊,真他妈的郁闷。 而且现在京城治安大权在魏炎手上,这小子又有首辅大人给的生杀大权,就更加气焰嚣张了,完全不把其他三少放在眼里了。 妈的,首辅这老东西居然会给魏炎这小子生杀大权,是老糊涂了吧? 现在内阁最重要的敌人难道不是司礼监吗? 不过这股突然出现的神秘杀手组织究竟是何方神圣?连首辅都没有办法消灭? 不可能吧,这很有可能是首辅故意而为之的事情,只是这要让魏炎成就了大业,那以后这四大邪少就要以他为马首是瞻了,这绝对是不允许的。 在这种可能性出现之前,老子要先下手为强! 万明想到了如何打破眼前困局的计策,他要从司礼监打开突破口。 而李大富就是万明要重点突破的对象,李大富此人是司礼监里的投机者,也是万明埋在司礼监中的一颗旗子,不用说万侯有意培养万明在搞阴谋方面超过其他三少,事实也证明万明的确是块料。 “李公公,别来无恙啊。” 万明说着吹了吹口手中的茶。 妈的,万侯这是什么意思,故意不见我,把他这儿子推了出来当挡箭牌啊。 谁不知这京城四邪少的臭名声,吃喝嫖赌还杀人放火,都是无法无天的主,老子是来谈正事的,不是来玩乐的。 “原来是万公子,万大人现在不在府上?” “家父身体有恙,不宜见客,就派我来了。” 妈的,老狐狸是故意不见我吧,有恙个屁。 “哎呀,原来万大人有恙在身,是否打紧啊?” 李大富忙假意关切。 “不打紧,多谢李公公关心了,李公公此时出宫所谓何事?” 妈的,这老子装病不见客,这小子也装糊涂是吧?老子为什么来不清楚吗? 由于蓝田和首辅达成了明面上的协议,所以以李大富这种级别的太监是有资格出宫的。 “万公子,既然你代表着万大人,那我也不妨明说了,宫里出的大事你听说了吧,冷宫下藏有春楼,被一个叫夏寻的值夜军曹给发现了。” “妈的,又是那个夏寻,老子现在听到他的名字就来气!” 万明听到夏寻的名字再也无法冷静,手紧紧握住。 万明认得夏寻?看这情形他还和夏寻有仇啊? 李大富注意到了万明在听到夏寻的名字后表情变得狰狞,显得异常愤怒。 “万公子认得那个夏寻?” “何止认得,老子恨不得马上杀了他!” “哎呀,那咱们是同条船上的人啊,万公子,不瞒你说,我也是恨透了这个夏寻,因为这小子的出现,让老子我的前程都毁了。” 李大富同样也是很恨夏寻,因为夏寻发现了冷宫春楼,使得他在蓝田面前丢尽了脸,而这丢脸就很有可能让他在竞争副监的位置上处于下风。 “夏寻那小子现在是春风得意时,他竟然能在风雨加交夜里闻香进入有闹鬼之称的冷宫,从而发现冷宫下的春楼,真的是让人意料不到啊。” 李大富长叹,夏寻要真有这种本事,他也只能认了,毕竟这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能力。 “区区识香寻位而已,要是我在场,我也能做到同样的效果,夏寻那小子就是走了狗屎运,难道李公公就这样甘心被他骑在头上拉屎拉尿了吗?” 第六十九章 借刀杀人 李大富被万明这么一刺激,自然不爽。 “那当然不行,所以我这不来找万大人,不,万公子你了吗?” 李大富明白了,比起万侯来,万明更想整死夏寻,这小子可是邪少,邪少之所以会被称为邪少,这邪字是重中之重,因为带邪,所以可以出任何的狠招。 与这样的人合作往往能出其不意,这样看来,比起万侯的闭门不见客,这万明可能是更好的合作伙伴。 都说这京城四邪少个个手段高明,万明更是在这四人之中名声显赫,万侯既然选择回避,难不成那行事手段没有万明毒辣不成? 李大富心想既然都来了,而且看万明这小子提到夏寻后这脸上浮现的恨意,一定错不了,两人可以达成合作一起整死夏寻。 “夏寻在明,我们在暗,这司礼监难道就任由夏寻独大不管?” “蓝大人已经给了小李子重赏,而且他和小桂子还是属于监控夏寻值夜的小太监小组。” “哈哈哈,蓝大人是糊涂了吗?明知道现在夏寻和那小李子已经联手,还让他们在一起,这监控还有意义?还监控个屁啊!” 万明笑了,他没有想到司礼监蓝田会做出这样的决定,那蓝田是何等人物,能在三十岁坐上掌印太监之位绝非一般人,要知道武宗朝时期的权监刘瑾都没有这般厉害,万明一直觉得蓝田不会和内阁和平共处,此人一定会是首辅大人最强劲的对手。 然而这般的人物,却在冷宫闹鬼之事上的做法让人大为不解,还给了监探夏寻的小太监重赏,这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这冷宫里突然冒出个春楼肯定不是临时有的,春楼想必存在一些时日了,蓝田是有意放任这种生意在大内存在,只是让他摸不透的是,他居然对夏寻和手底下的小太监侵犯了他的利益这般宽容,这的确不像是蓝田能做出来的事。 都是老奸巨猾,只是这样一来,不是遂了夏寻的心意了吗?那小子以后不是值夜形同虚设了? “哼哼,李公公,你真的是有好手下啊,两个小公公真的是帮了我的大忙。” 万明阴冷着脸,嘲讽着。 李大富听了万明的话也是心里不爽,小李子和小桂子都是他的人,一个曾是他想控制的,一个是他眼前的红人,没想到这两人都把他给坑了。 李大富所说的他想控制的人自然指的是小李子,他本想以本家姓为由让小李子为他卖命,只要给这小子一点点的甜头,这小子肯定就会毫无怨言,没想到,小李子却是个有野心的白眼狼,居然和夏寻联合起来对抗他,真的是没想到啊。 更让李大富郁闷的是小桂子,这小子原本是混得风声水起的,靠着一张脸蛋可以说是在太监、宫女之间都很吃香,原本以为把他调来监视夏寻顺带小李子是万无一失的,没想到却阴沟翻船,居然被夏寻抓了个捉奸当场的实证,再也无法重用。 原本想把小桂子推出去当替死鬼好让这件事情结束,没想到蓝田却让现在的情况变得复杂起来,居然继续让小桂子和小李子及夏寻同一组,这不是为他们扫清障碍吗? “万公子,不知内阁对夏寻立功之事有何看法?” “首辅大人亲自过问,那小子是走大运了,给他连放了三天假,只怕是要给赏钱了。” “钱?如果只是钱的话倒还好说,内阁和咱司礼监不同,咱们这些太监人生没有什么追求,只图利益,自然把钱看得很重,而夏寻那小子则不同了,听说他来自江南夏家,是有钱公子哥,钱对他来说或许不是最重要的,我看此人的目的是为了上位。” 李大富一语中的,让万明听了眼前一亮。 “李公公,你说到点子上了,夏寻这么折腾不就是为了上位吗?他一个地方防御使再有钱也不过是世袭镇江府而已,而如果他混进京城官场则就不同了,这对他来说简直是鲤鱼跳龙门啊。” 万明想到这就更加不爽,对老爹那种拖拖拉拉的作法非常不解,他只觉得夏寻之所还没被整死是因为下手太晚了,如果他早点下手,夏寻或许早就死了。 “可不是么,万公子,这样一想来,夏寻那小子当初答应当这值夜军曹也是正中他下怀啊。” 李大富这么一说,万明陷入沉思,老爹不是说那小子靠的是识香寻位的本事才找到了冷宫下的春楼的吗?这小子就是靠的在春楼里学到的本事才会答应下值夜军曹这差事的,怪不得当时都没有任何的拒绝,老爹还当那小子是傻的呢,现在看来夏寻不但不傻,还精明的很。 “李公公,我有一招可以让你对付夏寻和那个小太监。” 这是万明这么多天苦思的结果,他现在总算明白了,强杀夏寻已经很难了,由于神秘杀手组织的介入,自己都被警告,说明要对付夏寻还是要从内部下手。 “万公子,你有什么办法可以对付夏寻?” 听了万明的话,李大海眼前一亮。 果然这邪少之名不是白叫的,今天虽然来找万侯吃了闭门羹,但却认识了四大邪少之一的万明,万明说不定真的能想到办法对付夏寻。 “李公公,你想啊,夏寻是从大内当值夜军曹发迹的,那么他从哪里起来,咱们就从哪里给他打回原形。” “怎么个打回原形法?现在夏寻可是如日中天的时候。” 李公公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将夏寻打回原形,该使的手段他都使了,不然也不会今天来找万侯了,只是让他想不到的是,万侯选择回避他,妈的,这个老狐狸,当初想获得司礼监情报的时候对自己可是万般献殷勤,而现在自己有求于他的时候,就马上躲起来把儿子推了出来。 “我听闻李公公在竞争副监之位?” 万明话锋突然一转,道出了李大富心中另一件焦虑之事。 这小子突然提起副监的事情是什么意思? 万明当然不是故意提起副监之事,他这是在给李大富指引突破口的方向。 由于李大富与万侯之间的情报共享关系,万明知道了李大富在竞争副监之位,而这分明就是司礼监在提倡内部竞争嘛。 所以说蓝田也是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这表面是给了小李子重奖,可背地里这副监之争依然进行,这咋一看是两码事,但其实两者之间有着重大的关联关系,并加剧了副监之争。 李大富与白眉会因为这副监之职发生剧烈的争斗,而他们手下的太监也会分成阵营发生争斗。 这争斗也将是充满残酷性的,血腥的。 万明这是在提醒李大富,把注意力从小李子和小桂子那里转移,转移到其他可以利用的小太监身上。 “万公子果然是消息灵通,对,这副监之职我是志在必得。” “呵呵,志在必得?只怕是有心无力吧?” 万明的话让李大富听了脸皮一阵抽搐,这直击李大富的心理,他现在的确有点感到有心无力。 “李公公自比白公公,有何优势?” 有何优势? 论武功他不如白眉,白眉练有一套杀人于无形的鹰爪功,这鹰爪功不可谓毒辣,不留下任何的痕迹,李大富对此自愧不如。 但是他李大富的优势在于收买人心,相比白眉,李大富手底下想上位的小太监非常多,这些人之中都不乏野心者。而白眉则对于手下的培养先要看是否根正苗红,只有根正苗红才能入得了他的法眼。 这样一来李大富可用的小太监就比白眉的多,那些半路出家的小太监上位之心更加强烈,因为能狠下心来自宫者内心都是非常坚强之人,这样的人只要激发他们的野心就能发挥出超乎寻常的能力。 “万公子的意思是让我物色可以对抗夏寻、小李子组合的新太监监控组?” 万明点了点头,他就是这个意思,这些天他想来想去,要彻底扳倒夏寻,必须从内部下手,而这成败关键在于司礼监。 当万明把他这个想法和万侯说的时候,万侯听了倒吸了一口气。 没想到啊,这个逆子一旦开窍是这么可怕,这借刀杀人真的挺绝。 万明居然懂得利用司礼监内部竞争机制来激化司礼监的竞争关系,从而把矛盾目标对准夏寻,只要有利益存在就不怕找不到对付夏寻的人。 为此万侯把这次与李大富的见面由万明来安排,他则在幕后观察着。 原来这间房间的墙壁之后有一个隔间,此时万侯就在隔间之内听着万明与李大富之间的对话。 对于万明的表现,万侯是又惊又喜,惊的是万明能想到这种对付夏寻的招数,喜的是万明终于开窍,只要他保持这种谋略,那他就极有可能在争夺四大邪少头名的明争暗斗中拔得头筹。 一直以来,万侯对万明非常失望,更常常把他和另外三个邪少比,老子再威风,儿子没用也是白折腾,然而现在万明的转性将预示着这场争斗的变数又多了起来…… 第七十章 神秘赌坊 “今日和万公子一叙真的是让我茅塞顿开啊,万公子,那我就不打扰了,告辞。” 李大富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便兴高采烈的回去了。 没想到这回有意外收获,万明和传闻中的形象不一样啊,传闻中万明可是一个色痞和肆意杀人的公子哥,谁要是惹毛了他,就是死路一条。 但是这种易怒易冲动的万大少一旦沉稳起来,真的是很可怕。 那么万明是真的变沉稳了吗? 当然不是。 这只能说是万明在阴毒方面青出蓝而胜于蓝。 等李大富一走,万侯便从隔间走了出来。 “不错,万明你这次表现不错。” “老爹,李大富这次回去一定会物色新的小太监来反监控制夏寻等人,夏寻现在立了功,正是麻痹放松的时候,如果有人趁机搞他的话,嘿嘿……” 万侯抚须笑着,没错,他想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让大内的司礼监内斗愈演愈烈越好,他好坐收这渔翁之利。 …… “我真的很羡慕夏爷,夏爷专门向我要万花筒,不,望远镜,竟然是为了让自己的夫人欢喜,这份感情让我羡慕。” 小李子感慨着,他是真的羡慕夏寻,也不知夏夫人是哪般神仙人物,才能让夏寻这般为之拼搏。 自夏寻从他那里以媳妇要看风景为理由借走了望远镜之后,他就变得患得患失起来,夏夫人一定是美若天仙般的美女。 小李子甚至认为,夏寻之所以能当个成功的值夜军曹,也可能是因为家有美娇娘的原因,所以他才会努力,这么奋斗不止。 女人是男人奋斗的动力源泉啊,纵使他不是真男人,可是他却有一颗真男人的内心,因为小李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真男人。 对于小李子的话,小桂子不以为然,什么深情,全是扯淡,女人如衣裳,玩腻了就换,老子在这宫中就是这么玩的,所以才能让无数宫女被老子迷得神魂颠倒的,吊死在一颗树上那是最愚蠢的行为。 老子就不信夏寻借这望远镜真的是用来看风景的,连小李子这个死太监都会想女人,都会看春宫图,都会用上这望远镜,那个从江南春楼里出来的小白脸只会喜欢一个女人?哈哈哈,不要笑掉老子的大牙了。 小李子还真他妈的是纯情男啊,也难怪,一个从小被去了势的小太监,他现在想女人的行为就如同一个青春期的男孩一般,充满了好奇和憧憬。 可怜的孩子,到现在都没有玩过女人吧,才会把女人想的这么美好,或许这可以是和小李子攀上关系的契机。 意识到这点后小桂子眼珠子一转,心想这聊女人可是他的强项啊,如果小李子想听这些,这可是和他拉关系的好机会。 小桂子一直苦于被司礼监边缘化,因为他在冷宫春楼里的事情败露后再也没有人愿意理他了,因为人人都知道小桂子再也不能被重用了,一个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同样也是不受他人待见的。 可小桂子不甘心啊,老子只是阴沟里一时翻船,等老子东山再起时,一定要你们好看。 “李公公何必为这种事情犯愁,你看我不也是太监,可照样在宫女堆里混得风声水起,要不是夏寻,不,夏爷和李公公的原因,我甚至准备下嫔妃下手了,嘿嘿。” 小李子本来想嘲讽小桂子,可一听到他说要对嫔妃下手,不禁好奇心顿时,这小子,还真的是太监中的战斗机啊。 连皇帝的嫔妃都敢下手,还好他在冷宫里翻船了,否则这要是让他得逞了还是把尾巴翘到天上去了,而且这要是达到了,小桂子可就会在司礼监中占据重要地位。 不过,这的确是小桂子的目标,他也想成为像刘瑾那般的大权监,而刘瑾的发迹路线可是和后宫息息相关的。 因为单凭武力和手段他都不行,只有靠这男色上位,才有可能成功。 小桂子很清楚自己的定位,也一直朝这方面努力,只是他没有想到自己的梦想会这么快被夏寻和小李子联手打碎。 “小桂子,其实咱们也没有必要闹到仇人的地步,咱们都是司礼监的人,现在是一个监控小组的搭档,理应互相照顾,你不会还在怨恨我吧?” “那哪能呢,李公公和夏爷可是我的再造恩人,我这条小命可是因为你们才能留下的,我自然不会怨恨李公公。” “那就好,小桂子,你是否有听说过司礼监那个神秘的赌坊?” 小桂子听到这赌坊两字的时候,眼前一亮。 “李公公也知道司礼监赌坊?” “我也只是传闻听到,听说这赌坊可以让太监变成真男人。” 是的,这是所有司礼监小太监内心所想,成为一个真男人,小桂子也想成为真男人,这样就离他的目的更近了,只是这司礼监赌坊究竟是哪里,连他也不知道, 小桂子之所以会在冷宫下的风洞里行乐,自然也是有寻找赌坊的成份。 起初,他也认为这风洞之下就是神秘的赌坊所在了,却没有想到这并非是赌坊,却是一个淫乐窝,这说明冷宫存在春楼已不是一天两天,只不过他那天来春楼爽快的时候,正巧被夏寻抓个现行,而成了典型人物,成为了众矢之的。 小桂子被抓的时候真的是惊弓之鸟,他以为自己死定了,可当蓝田说要放过他,小桂子更是感恩戴德。 只不过这些日子他缓过神来的时候,小桂子发现自己还是成为了司礼监的牺牲品,依旧是被推出,只是被无声的边缘化了。 这对小桂子打击挺大的,他原本是一心想成为司礼监最传奇的太监,甚至想和蓝田叫板,然而这样的梦却破碎了。 难道从此就被夏寻和小李子压在身下再也不能翻身? 既然司礼监把自己当牺牲品抛弃了,那也别怪老子我翻脸不认人。 对于小桂子这般的人来说,如果司礼监愿意给他一个发挥的舞台,他可以为之表现,可如果将他的梦想破碎了,简直就是让他生不如死。 他的确要和小李子拉近关系,委屈求全,以图东山再起,而他现在所扮演的角色则是蛰伏。 “李公公,以我的经验来看,这司礼监的赌坊不会轻易现身的,我们现在既然是一条船上的,我就不瞒你了,起初我以为这风洞下面就是赌坊所在,可发现并不是,我在这大内也是逛了大大小小数百个地方了,从未发现过赌坊的踪迹。” 小桂子的话让小李子沉思,小桂子没有必要隐瞒,如果他真的找到了司礼监的神秘赌坊,那么早就脱离自己和夏爷了,哪里还会继续在这里装孙子。 连小桂子都没有找到这神秘赌坊的入口,看来这找到赌坊实现自己当真男人的夙愿是遥遥无期了。 原本小李子还以为自己得到了一万两银子,就能买到这进入赌坊的门牌了,但是他却讽刺的发现自己却连赌坊在哪里都不知道。 但这司礼监口口相传了几十年的赌坊是真实存在的,归根到底还是小李子目前的实力还不行,所以找不到赌坊的入口。 “李公公,我现在可羡慕你了,你可是第一个得到蓝大人赏赐的,一万两银子啊,这多少人羡慕不来。” 小桂子微笑着,这笑容耐人寻味,小李子这拿了一万两表面上是极高的荣誉,实际上却是杀身之祸啊。 要知道现在可是副监的争权夺利之期,那些在白眉阵营的太监不会放过小李子的,因为搞垮了小李子就等于自己的利益有了保障,甚至是李大富内部也有人盯着小李子,只要杀把小李子干掉取而代之,不一样能飞黄腾达。 只是自己也要被迫和小李子和夏寻绑在一条船上,这搞不好自己也随时会没命。 妈的,蓝田果然是阴毒,这手安排也等于把三人集中在一起等着别人来杀。 对于自己真正的处境,小李子还没有深想,他还处于得到了一万两银子的喜悦之中,但现在他从小桂子的口中得知神秘赌坊很难找到时,也逐渐冷静了下来。 小桂子那似笑非笑的笑容更是在提醒他,自己背后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 “桂公公你说笑了,你有话就直说吧,咱们现在坦陈相待,共渡难关。” 小李子喊小桂子为桂公公了,称谓的改变就是对他的重视。 小李子现在需要援手,他也知道小桂子是被迫与他同条船,与虎谋皮无疑自杀,但为了生存,两人可以暂时结盟。 抛开别的不说,小桂子能在司礼监混得风生水起是有其本事的,除了玩女人功夫之外,他也有其谋生手段,否则也不会被李大富相中。 小桂子的谋生经验比小李子丰富,如果真的能得到他的相助的话,对付即将到来的腥风血雨将能增加不少胜算。 尽管夏爷的能力也很强,但他主要在外,而在这大内之内,杀机是处处出现的,掉以轻心就会随时没命。 第七十一章 断手之案 “老师,你看我给你带了啥好吃的?” 夏寻手里拿着一包用黄油纸包着的老婆饼回到了家。 “啥好吃的啊?不会又是驴肉火烧吧?最近吃多了,补不消受啊,你看我都流鼻血了。” 王阳明指了指自己用纸塞住的鼻孔。 “哈哈哈,老师,你真的流鼻血了啊?这用纸塞鼻孔真的好,好……” “好啥?” 王阳明瞪大了眼睛,你小子真不愧是在江南吃喝玩乐出来的,这几天真的是变着花样弄好吃的,这吃下来,不但肚子又多了几圈肉,还上火了,这鼻血流得,要是让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我看了啥刺激内容,所以流鼻血呢。 “好有范啊,给你点个赞。” 夏寻哈哈笑着,要是有手机,他一定要拍下这值得纪念的一刻,这有谁见过大儒王阳明这副模样啊。 王阳明笑着摇了摇头,只从和夏寻在一起久了之后,现在是夏寻在悄然影响着他了。 以前都是王阳明拿着戒尺打他手心,现在王阳明已经很久没有打他的手心了,因为王阳明觉得夏寻的处世准则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在这个暗潮汹涌的京城内,的确不能循规蹈矩。 “哈哈,你给我带了啥好吃的。” “老婆饼,老师吃过没?” “啥玩意?老婆饼?” 王阳明听了愣住,这什么是老婆饼啊,听这名字好像不是给我吃的吧,我这一把年纪了,不吃这么新潮的东西。 可是王阳明这些日子也没少吃怪味,否则也不会流鼻血了,他也不知道夏寻是从哪里弄来的这么多食谱,有些买不到,他还请了大厨子在家里煮。 “这,老婆二字你知道是啥意思吧?” 王阳明白了夏寻一眼。 “知道啊,就是媳妇的意思。” “那你给我吃什么老婆饼嘛,这饼要给谁吃,还要我教你啊?” 王阳明说着朝罗瑛挤眉弄眼道。 罗瑛听了王阳明的话脸一红。 这一老一少都没个正形,还有大饼就是大饼,非得取得什么名字叫老婆饼,弄得她好奇,还以为这京城什么时候出了这饼呢,结果一看还是大饼。 “对,老婆饼嘛,给老婆吃才香。” 夏寻说着将老婆饼递给了罗瑛。 什么老婆饼嘛,都是你自己取的名字,哼,我不吃。 罗瑛哼了一声,把头扭到一边。 “好嘛,老婆不吃老婆,我吃。” 说着夏寻当着罗瑛的面吃起了老婆饼,边吃边说道:“好吃,真的好吃,没想到这老婆饼这么好吃。” “切,好像你没吃过大饼似的,又想骗我吃大饼。” 罗瑛瘪了一下嘴,真是的,夏寻非得把这大饼说成老婆饼,还吃得这么津津有味,他不去卖大饼真是可惜了。 “阿瑛,你吃吃看嘛,这大饼真的和你以前的不同,我可是特意吩咐老板加了特别的馅。” 特别的馅? 罗瑛听了奇怪的想着,这馅还能有什么特别的吗? 不就是普通的大饼嘛。 罗瑛想着就咬了大饼一口,咦,这个味道,还真的有点不同啊? 还真的挺好吃,怎么回事,不是看着夏寻取了大饼了嘛,难不成他事先和老板说了在这大饼里加了特殊馅的? 这味道,怎么越吃心越暧,越吃越有家乡的味道? “咦?咋回事?夏寻你又欺负人家罗瑛了?怎么她吃着吃着都哭了?” 王阳明看到了罗瑛流下了眼泪,还以为是夏寻欺负罗瑛呢。 “冤枉啊老师,我哪敢欺负阿瑛,阿瑛这是吃到家乡的味道了吧?” 夏寻特意点明了他在大饼里加了家乡的味道,没错,这的确是他让老板给特制的大饼,至于这馅料嘛,自然是他精心挑选的。 夏寻真的是有心了,这是他准备给阿瑛的礼物,这些日子以来阿瑛也真的是辛苦了,所以他想做定制大饼给罗瑛吃。 而且他给这个定制大饼取了个名字老婆饼,这名字代表着什么已经很清楚了。 这臭小子还懂得做这定制的大饼了,也难得他这么用心,还是不生他的气了。 “嗯,是家乡的味道,让我想到了黑虎山寨,想到了爷爷和爹。” 罗瑛鼻子一酸,她是又想到了黑虎山寨了,自从谢老三失踪之后,有关黑虎山寨的线索就彻底断了。 “阿瑛,不要哭了,来,我给你擦擦眼泪。” 说着夏寻拿起纸张就要给罗瑛擦眼泪。 “等等,你用什么纸张擦?黄油纸!夏寻!你不要跑!” …… “别,别杀我……” 一深巷里,一个男子用颤抖的声音跪地求饶着。 “不杀你?不杀你,我手中的武器不饮血,它发狂了,我可控制不了啊。” 手持长剑的另一名男子狞笑着对着求饶男子的脖子就是一挥。 一股鲜血随即喷出。 杀人者不是别人,正是魏炎,魏炎手中的乌金铁剑出鞘必要饮血,否则就会反噬持剑者,为此魏炎不得不杀人。 如今魏炎有了首辅大人的生杀手谕,杀人没有理由,让他心生狂妄之意。 首辅大人完全可以取小皇帝而代之嘛,反正那小皇帝的皇位都是首辅大人给的,首辅大人想做什么,小皇帝屁都不敢放一个,哈哈哈。 由于武宗无嗣,这新皇帝只能从旁支里找,首辅挑来选去,选中了当今的嘉靖皇帝,因为他听话,和他的前任武宗相比,这小皇帝真的是太安静了,一直深居宫中,这不是傀儡废物是什么? 所以现在大明是内阁说了算,说是只手遮天也不为过,大明的文官集团那叫一个畅快,没有皇帝压着,太他妈的顺意了。 再加上东厂也废了,司礼监半死不活,锦衣卫就是条狗,试问大明现在内阁有何敌人? 魏炎自认为他会是未来内阁的核心人物,其他三大邪少都不是他的对手,因为他们都没有入仕,这没有入仕就等于还是百姓,在他这京城治安校尉面前都是渣渣。 魏炎冷笑着收剑回鞘,对于放走夏寻,实是他故意为之,他想放长线钓大鱼。 而夏寻就是那个鱼饵,至于大鱼嘛,就看夏寻能吸引到什么大人物了。 只是上回的打斗让魏炎有了意外惊喜,原来夏寻会阵法,这阵法还很奇特,更能让他周身无法动弹。 这股力量让魏炎对夏寻的兴趣大增,这种力量和神秘杀手组织太像了,更让他手中的乌金剑发出了啸声,魏炎清楚只有遇到能量体时乌金剑才会发出啸声,很显然夏寻拥有这种奇特能量。 更重要的是,京城里出现的神秘杀手组织很棘手,主要是这股人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无从查起,他好不容易在京城核心地带发现了一点蛛丝马迹,要埋伏观察的时候,却被夏寻占据了别墅,这让他很不爽。 “大人,又有断手出现了。” 手下官兵呈上了一只断手,这断手已经开始腐烂,恶臭熏天。 “妈的,把这东西给我拿开,你想熏死我啊你。” 魏炎骂着踢了手下官兵屁股一脚。 “是是,小的马上就把它拿走。” 那名官兵捂着屁股就要将这腐烂的断手拿开时,魏炎又突然叫住了他。 “等等,把这手再拿过来我看看。” “是。” 妈的,又是这种断手案,这股神秘杀手究竟是为了什么只砍人手? 魏炎也是根据这断手才来到这个别墅区的,这手掌上难道能隐藏什么秘密? 魏炎仔细观察着断手,断手除了腐烂之外,五根手指皆在,但却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是掌心有明显的伤口。 莫不成有人在刻意挖走掌心肉? 这掌心肉和其他部位的肉相比有什么不同? 魏炎实在不解。 等下屏退手下,却突然灵光一闪,有了一个引蛇出洞的主意。 他刚才杀的那人,如果这凶手只对断手有兴趣的话,一定会来切割,只要埋伏在四周,不难抓不到这凶手。 一旦他破获了断手之案,这在首辅跟前可是大功一件,到时候其他三少可是望尘莫及。 想定主意,魏炎便马上部署,围绕那具尸体进行抓捕凶手的安排。 与此同时,在刑部,尚书宋慈也有了自己的考量。 兵部也是欺人太甚了! 管治安就也罢了,还把手伸进了刑部,那老子可就不能坐视不管了。 宋慈之所以会这么气愤,自然是这京城发生的断手之案有关,这频繁发生的断手案自然要由刑部来管,可现在这油水肥差全被魏炎给全包了。 首辅大人也太偏心了吧! 这是当刑部不存在吗?! 刑部尚书宋慈可不是酒囊饭袋,他可是实打实的做到了刑部尚书之位,因此对于魏炎这越来越不把六部放在眼里的做法相当不爽。 只恨宋玉也是一个无心仕途的主,否则刑部的威名怎么会被兵部给压了下去,儿子不争气,只能老子亲自出马了。 宋慈决定插手这断手之案,如果任由魏炎继续狭首辅手令为所欲为,这内阁的大权只怕真的要落入兵部之手了。 同样,这对于宋玉来说也是极其不利的,这小子成天醉心于他的悦庐对于魏炎是一点也不警惕,只和同样喜好的万明鬼混,有毛用。 第七十三章 家乡的味道 对于小东子的提议和回答,李大富是满意的。 他要找的就是这种有野心的心狠手辣之人。 其实司礼监不缺野心者,但小东子和小李子的关系,让李大富不得不选择他。 起初李大富还担忧小东子被调离后,在别的组受尽折磨,会不会变得唯唯诺诺而失了血性。 如果小东子失了血性,那么李大富也会毫不犹豫的将他抛弃。 因为他手底下不养废物太监,尽管小李子可能是最好的人选,但如果他已被打压的没有血性,没了野心,那就不能胜任这反监控的任务。 幸亏的是,小东子没有失去血性,而爆发出了杀心,这才是李大富想要找的人。 如果仅只有野心没有杀心,也不行,因为在这竞争上位的明争暗斗中,使得都是手段,用的都是毒计,只凭常规的做法是赢不了白眉的。 “不错,不过,这杀小桂子可不是容易做到的事啊。” 小东子这想法固然很好,但执行难度非常大,主要是他现在和小李子和夏寻在一起,不好下手。 特别是那个夏寻,绝对不是一般没武功的值夜军曹,如果小东子冒然去杀小桂子,只怕没有近身,就被他们三个先干掉了。 小东子看出了李大富的疑虑,嘿嘿一笑。 这笑声意味深长,他这些日子被人踩在脚下可不是白受的,小东子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自从小李子破了这闹鬼的夜德门事件后,不少宫女都往值夜军曹班房跑。 这些小宫女难不成是去找夏寻? 小东子心想哪个宫女不思春,现在夏寻可是炙手可热的大内值夜军曹,完全符合思春宫女心目的真男人形像。 那些宫女之所以会和太监苟合也是迫于无奈,因为她们也有需求,但是这种需求是不能得到满足的,如果和侍卫发生关系的话就会死得很惨,而如果和太监乱搞,最多只是训斥,于是这宫女太监之间对食的情况就多了起来。 但宫女们内心还是不甘心的,因为她们往往都很年轻貌美,进入这深宫之中原本是想得到皇帝的临幸,然而得到这样机会的宫女只能说是凤毛麟角,大部分的宫女都要在深宫中熬到老。 而夏寻的出现却给她们带来了希望,这才是一个阳光、正义的真男人,他一个值夜军曹敢进入闹鬼夜德门,这可是破天荒的事情,这简直太男人了吧,而且他还发现了隐藏在冷宫下面的春楼,这,一举粉碎了传了几十年的闹鬼事件,这样的男人值得一见。 于是,怀春小宫女都开始扎堆往值夜军曹班房跑,都想目睹夏寻是否符合他们心目中的真男人的形像。 然而,夏寻都是晚间才来大内,因此这时间差完美错过了,宫女可不比那些要监控值夜的小太监,她们都有严格的时间管控,如果被发现在时间点人不在话,被抓住也是要受罚的。 小东子在被排挤的那些日子常常去值夜军曹班房,说实在他也想看看这夏寻究竟是何方神圣,为什么他能做出这种别人意料不到的事情来,他更想从中观摩学习,好早日摆脱当前苦逼的日子。 就在这些日子里,小东子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 有一个小宫女总是偷偷的来送手绣荷包,明显是对夏寻有意。 只是小宫女放下了荷包就跑,看来还很害羞,重要的是,小东子看到了那个小宫女的脸,是个美丽的小姑娘。 说真的,小东子妒忌了,这样美丽并且很纯情的小宫女竟然经常给夏寻偷偷送手绣的荷包,而且还是不知道夏寻是谁的情况下,真的是纯情啊。 小东子只恨自己是太监,不是真男人,否则他也想好好呵护一下这个小宫女。 小东子也是血肉之驱,也是有想法的男人,也曾和小李子一起看过一本春宫图,对于男女之事也是很憧憬。 可更让小东子吐血的是,这班房里的刑老却以为这荷包是给自己绣的,激动得他以为来了黄昏恋。 刑老头可真把自己当根葱啊。 这老头都可以当小宫女的爷爷了! 妈的,难道这种便宜真要给老刑头给占了? 小东子可看不下去,如果不能占有,那就将之摧毁! 这是小东子这些日子以来悟出的生存之道,在长期的受压迫排挤之下,他的心理早已扭曲,美好的东西都是极其脆弱的,与其被他人摧残,不如亲手毁灭。 小东子心里有了一个计划,而这个计划现在就能实现。 想着,小东子在李大富的耳朵细声说道…… 李大富听了不住点头。 …… “李公公,咱们既然已经绑在一条船上了,这条船上你说有几个人啊?” 小桂子这话什么意思,他这是在卖关子啊。 小李子虽然感到了小桂子对自己的善意,但这小子显然不会全盘托出真本事的。 这条船上有几个人? 这小子显然指的是夏爷啊。 就在小李子准备回答的时候,就听见一声:“李公公,桂公公,你们想我了米?” 不用说,这声音就是夏寻夏爷到了。 “哎呦,原来是夏爷到了,夏爷,我当然想你啦。” “小李子,嘴什么变得这么甜了?” “那还不是向夏爷你学的,怎么样,夏爷,夏夫人还满意么?” 小李子神秘兮兮的问道。 “满意啥?噢,你指的是望远镜是吧?哎哟,你看我这脑子,晚上来值夜的时候竟然忘记带来还你了。” 夏寻一拍脑袋,最近事情有点多,除了应对宋大少,还要去悦庐参观学习和去京城钱庄取钱付房款,真的挺忙,所以一时竟然把望远镜的事情给忘记了。 “满意,当然满意,我老婆特别满意,这望远镜能看到不少好风景呢。” 夏寻哈哈笑着,他当然没有说罗瑛用这望远镜看到了远处彪悍的胖婆娘狂扇着她瘦弱老公耳光的事情,这还真的有点尴尬啊。 “满意就好,满意就好,夏爷和夫人的感情真的是让人羡慕啊,夏夫人一定是天仙美女吧,否则夏爷为何如此卖力?” “哈哈,还好还好,小李子啊,关键还是你的望远镜好使啊,这可真的是宝贝。” “那是,夏爷你也很识货嘛。” “来来,每人都有份,我特制的老婆饼,大家都有。” 说着,夏寻拿出了准备好的老婆饼。 “这,这我们哪好意思呢,这可是夏爷买给夏夫人吃的。” 而且这名,老婆饼,这老婆应该就是媳妇的意思吧。 “这有啥,我定制了很多,都尝尝,来自家乡的味道。” 家乡的味道? 小李子听了愣住,什么是家乡的味道? 他都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只知道自己从小就生长在这大内之中。 “好吃,好吃,原来这就是家乡的味道。” 小李子哽咽着,这也太好吃了,他在这大内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大饼,之前是叫花鸡,这回是老婆饼,都是那么的好吃。 小李子啊,你这演技也太浮夸了吧。小桂子看着流泪吃着老婆饼的小李子心里呵呵,虽然说他们现在是同一条船上的,但是小李子这哽咽吃饼有点过了啊。 “桂公公,这是你的那一份,我没有忘记你哦。” 夏寻刚才叫自己什么?桂公公。 这可是夏寻主动叫自己桂公公,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夏寻也在接受自己了。 “夏,夏爷,我,我何德何能可以吃你给的饼啊,无功不受禄啊。” “都是自己人,以后大家就是一条船上的兄弟了,跟着我,保证你吃香喝辣。” 小桂子也感动了,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这样的话,长期以来司礼监的你死我活般的争斗让他 从来没有感受过被人关心的温暖,而夏寻的一句关心让小桂子的戒心彻底瓦解。 “好吃,这比皇宫里的御厨做的饼还好吃。” 小桂子狼吞虎咽吃着老婆饼,这饼是真的好吃,他之前曾溜到皇宫的御厨里偷吃御膳,也不曾吃到这种口味的大饼。 “哈哈,夸张了,我这民间大饼哪里能和皇宫里御膳房比啊,那里的御厨做的可是山珍海味。” “御膳房做的虽说是山珍海味,但久了都是千篇一律了,哪里有夏爷你这大饼里的口味变化多。” 这小桂子真不愧是大内活地图,看来他还不止一回溜进御膳房啊。 “小桂子,你胆子可够大的,偷吃御膳要是被抓住了可是死罪。” “这有啥,我还有一个更加大胆的想法,那就是扮成御膳房太监的模样,去给皇上送御膳,这新皇帝上任这么久了,还没有见过他的模样呢。” 好小子,居然有这种大胆的想法。 有意思,如果我是小桂子,保不齐也会有这种想法呢,因为御膳房还真的有亲眼见到龙颜的机会。 这嘉靖皇帝究竟是不是长得和画像上的一样? 肯定不一样吧,虽然画师画艺精湛,但终归没用手机拍照来得真实啊,不然我还真的想冒死拍一张留念呢。 第七十四章 八百里黑将军 说真的,来了这么久了,还没有见过嘉靖皇帝呢,小皇帝在这种环境下,不好过吧。 现在还不是好奇和担心嘉靖皇帝的时候,如今自己的处境可并不好过,虽然表面上立了大功,但是这具体的嘉奖一直没有明示,这说明了内阁里对于这个功劳想淡化,更重要的是司礼监的重赏,让自己和小李子,小桂子成了众矢之的。 因为司礼监现在进行着副监之争,所有司礼监的小太监都会因此而分阵营,而阵营一分,再见就是你死我活,因此得到了重赏的小李子其实已经成了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而由于夏寻和小李子之间的合作关系,夏寻也成了被攻击的对象,甚至小桂子也一样,如果他们不抱团只有死路一条。 “桂公公,你就表个态吧,你准备是和我们合作,还是单干?” 小桂子现在别无选择,夏寻这话就是告诉他,只有一起干这条路可走。 小桂子需要这个机会,如今夏寻主动邀约,也是给足了他面子,他决定和夏寻联手。 夏寻也需要小桂子这大内活地图的能力,因为这种能力是大内太监中极其稀缺的,夏寻应该感到庆幸小桂子这么早就栽了,否则做为敌人他绝对是个难缠的对手,目前夏寻对大内并不熟悉,他也极其需要强力伙伴。 “夏爷,我既然吃了你的饼,就认你当老大了,夏爷你现在对局势有什么看法?” “李大富不会坐视我们联手的,他肯定会组建一个新的监控小组,和我们争锋相对。” 这是夏寻对局势的判断,他已经猜到司礼监内部会有巨大动荡,而最有可能的变化即是反监控小组的出现了。 司礼监最擅长的就是这监控了,只要李大富或者白眉从手底下的小太监之中物色新的人选,肯定能找出像小李子这样的人来。 对于这一点小李子是深有体会,他不就是从这种竞争环境中出来的吗? 李大富是真的有可能物色到像他一样的小太监的,这样的小太监人数还很多,如果给他们机会,就会疯狂嗜血。 面对疯狂嗜血的小太监,小李子可没有打包票的胜算,他太了解这些同类了,只要给点甜头,就会摇身一变成杀戮机器。 这就是司礼监的竞争机制,让小太监们始终处于饥饿状态,而这种饥饿感更是让小太监们时刻想上位,相比值夜军曹,司礼监的竞争更加激烈。 因为司礼监小太监人数众多,人越多,竞争就越激烈,哪个上位的太监不是踏着同伴的尸体爬上去的? 当然,除了小桂子这样的特例,因为小桂子同样不循规蹈矩,所以他才能脱颖而出,只是小桂子的上位史也是他人无法复制,这男色功夫可不是一般小太监能学得来的。 “看来,夏爷你是找到这应对之策了?” “小李子,咱们可能要去兵仗局一趟,要点防身武器了。” 夏寻的话让小李子和小桂子都吃了一惊。 夏寻居然想到去兵仗局弄防身武器,这,还是让人意料不到啊。 “夏爷,你这想法挺好,但是兵仗局荒废已久了,这武器只怕都不能用啊。” 小李子心想夏爷这去兵仗局拿武器固然是奇招,但实施起来极难,兵仗局早就没有人维护了,只有一个疯疯颠颠的张太监在那里,所以才能让小李子跑了进去,然后弄了个望远镜玩玩。 “走,去去不就知道能不能用了?” “现在?” “对,就是现在,这兵仗司不就是在这武玄门附近吗?也是属于值夜军曹的管辖范围,所以这时间也能以调查的名义前去的。” 我的乖乖,敢情夏爷是想复制他在夜德门所创下的奇迹啊! 这,这可能吗? 同样的事情可以再次创造? “夏爷,你难道是想复制闹鬼夜德门的奇迹?这,这不太现实吧?” 小李子这回犹豫了,他觉得闹鬼夜德门一事运气成份很大,如果想靠这个立功的话,只怕是不可能的。 “桂公公,你怎么看?” 小桂子听了夏寻的话也是一愣,难不成夏爷在那兵仗局也发现了什么秘密不成? 这不可能吧,兵仗局他之前去闯过,并无发生什么异样的地方,正如同小李子所说,那里就是一个荒废的兵器库,里面的武器都已经年久失修都坏了,而且只有一个疯太监在那里,是个摆设的机构,这样的地方有什么可去的? 当然,这样的地方没有任何的风险,谁想去就能去,就不用担心什么因为误闯了冷宫这样有极大风险之地而担负问责之罪。 正是因为兵仗局是一个没有风险的地方,所以夏寻才会想着去那里找找有什么称手的防身武器。 那可是兵仗局啊,一个曾经叱诧风云的地方,这里是武宗皇帝的武器库,多少杀敌的武器都产自这里,尽管现在都荒废了,但是一定还有不少遗留下来的物件,只要认真寻找,就一定可以挖掘出来的。 “既然夏爷想去,那我就自荐当个向导吧。” “哈哈,我等的就是你这句话,走,去兵仗局。” 由于有小桂子带路,夏寻一行很快就通过一条小路进入了兵仗局的一个暗门。 这个暗门是小桂子在夜闯兵仗局时发现的,像小桂子这样不甘寂寞的人,晚上都自然会在这大内之内四处逛荡,而逛荡之下就发现了这兵仗局的暗门。 “没想到兵仗局之中还存在一个暗门,小桂子,难怪你有大内活地图的称号,这暗门我可是发现不了。” “哈哈,夏爷你夸奖了,发现暗门可不容易,这暗门可有玄机。” “玄机?” “对,暗门上有机关,还可放冷箭,要不是我之前闯荡了不少大内宫殿,这冷箭说不定就会要了我的命。” 小桂子感慨着,他这大内活地图的称号可来之不易,可以说是各种冒险并用命试探出来的。 “咱们找找看兵仗局里还有什么可以用的武器。” 夏寻说着便开始在兵仗局里翻找起来。 一阵翻找,果然如同之前所预料的一样,这荒废已久的兵仗局仅比之前的冷宫好一点点,也是荒凉的很。 “小李子,你上回是在哪里找到望远镜的?” “夏爷,不瞒你说,那望远镜不是在局内找到的,而是从张疯子手里哄骗来的,夏爷,你如果真的要找宝贝,可以去找他问问。” 小李子所说的张疯子就是兵仗局的张太监,相传这个张太监在武宗朝时期是个风云人物,曾为武宗做了很多实用的武器,深受武宗的赏识,其风头甚至可以与当时的刘瑾相提并论,然而这样的风云人物却因为武宗的离去而受到了司礼监的打压,从而抑郁寡欢,一蹶不振,行为言语也变得疯癫起来。 “那咱们就去会会这个张疯子,这样曾经的风云人物现在变成了一个疯子真的是让人唏嘘啊。” 夏寻感慨,也不知这张疯子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等走进了兵仗局深处,夏寻就看到了一个躺在摇椅上晒太阳的老头。 那老头披头散发,手里却拿着一个鸟笼,鸟笼里面竟然是一只乌鸦! “张公公,有人来看您了。” 小李子上前试探问道。 张公公不为所动,却只对眼前的乌鸦逗乐着。 “乌鸦啊乌鸦,你说皇上怎么还不派咱们出征啊?我都等到地老天荒了。” 这张公公还真的是疯言疯语了,居然对着乌鸦自言自语。 “张公公,你还有万花筒吗?” 见张公公不理自己,小李子换了一种说法。 “万花筒,你说的可是皇上行军打仗所用的万花筒?” “对对,就是它,就是它。 “哼,这可是宝贝,我可不会拿给别人用,除非,除非是……” 张公公说着又不言语了,又开始逗鸟笼中的乌鸦。 “看来张公公的疯病是越来越严重了,之前还能回你几句正常话,现在就变成这样了。” “张公公,你养得可是八百里黑将军啊?” 夏寻突然冒出了一句出了张公公,别人都听不懂的话来。 果然,张公公听到八百里黑将军这句话后,眼神突然变得凶狠起来。 “你是谁?你怎么知道八百里黑将军?” “在下夏寻,江南镇江府防御使夏东张公公可曾知道?” “夏东?江南镇江府?防御使?” 张公公听了夏寻的话之后,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摇头。 “不记得不记得了,往事都忘记了,我只在等皇上的出征命令,你说是不是啊黑将军?” 张公公说着又逗着鸟笼里的乌鸦。 这下大家明白了,原来夏寻所说的黑将军指的是乌鸦。 “夏爷,你刚才所说的黑将军是不是乌鸦啊?” “是啊,正是这乌鸦。” “难道夏爷你认识张公公?” “不认得,但是我老爹的防御使府上有一只八百里黑将军。” “这,这其中有什么渊源吗?夏爷快说来听听。” 小李子和小桂子听了夏寻的话顿感兴趣。 第七十五章 红烧乌鸦 夏寻的思绪飘回了江南镇江府防御使衙门。 在这里,夏寻见到了传说中的八百里黑将军。 “爹,为何一只乌鸦会被叫为黑将军?” 童年夏寻不解的问着夏东,他从小就在夏东的防御使衙门里玩。 对于衙门里的一切,夏寻早就熟悉了,唯独这只乌鸦。 因为很少有人会把乌鸦当成宠物来养,而且还是放在笼子里,更重要的是,这只乌鸦还有个奇怪的名字——黑将军。 “寻儿啊,这可不是普通的乌鸦啊,它可是军鸦。” “军鸦?” “对,它可是专门用来传递消息用的,但又区别于信鸽。” 乌鸦还能传递消息? 小夏寻听了后愣住,他还是头一回听到乌鸦可以传递消息的呢。 “好神奇啊,爹,这是怎么回事呢?” 小夏寻歪着脑袋不解的问,因为他还没有见过会传递消息的乌鸦。 “这可是只神鸟啊,是从兵部八百里加急从京城飞过来的,你可不能调皮玩它啊。” 夏东吩咐着夏寻,在他看来这只会传递消息的乌鸦就是神鸟,有谁见过能从京城一口气八百里加急飞到镇江府的乌鸦?就算是信鸽也做不到吧,所以这只乌鸦就有了八百里黑将军的美名。 夏寻可把这只乌鸦当宝贝看,就供在了防御使衙门里,用最好的水和米养着,这当然怠慢不得,要是这黑将军出差期间瘦了或是病了,也是要被罚的。 但是让夏东千防万防没有想到的是,他这宝贝儿子夏寻才是最要防的那个人。 这只乌鸦这么厉害,还被叫做将军,那我倒要和它比试比试,谁才真的将军! 夏寻看着乌鸦,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和黑将军较量一下的想法。 而这个想法还相当的大胆。 夏寻弄来了一根小木棍,他准备用这根小木棍和黑将军单挑。 趁夏东不在之际,小夏寻拿着小木根来到了黑将军的鸟笼前。 “喂,来者可是黑将军?” 夏寻拿着木棍指着黑将军叫道。 黑将军鸟都不鸟夏寻一眼。 好嚣张的臭鸟! 见到你夏小爷还不跪拜? 夏寻见乌鸦不鸟他,心里不爽。 “大胆,见到你夏爷还不跪拜?” 夏寻用木棍敲打着乌鸦的笼子。 黑将军微微睁开了眼,轻蔑的看着夏寻,意思好像是在说这是哪来的熊孩子?敢在本将军面前撒野? 黑将军自知自己不是普通的乌鸦,而且受到人类的礼遇,所以它很骄傲,也有资本骄傲。 试问哪只乌鸦有受到如此礼遇,所以它很骄傲,可眼前这个人类小孩却在挑战它,居然敢在它面前自称大爷! 愚蠢的人类小孩,简直是愚不可及。 黑将军懒得理会夏寻,就当夏寻是个顽皮的小孩。 在蔑视了夏寻一阵后,黑将军就继续闭目养神。 夏寻见黑将军不鸟他,气极。 从来都是他夏寻不鸟别人,没有他人不鸟他的道理,就算是只鸟也不能例外。 “好你这只臭鸟,居然对你夏爷如此无礼,看我不教训你就不是你夏大爷!” 夏寻这回不用木棍敲打鸟笼了,他直接用木棍捅黑将军! “叫,快叫夏大爷!” 黑将军这回怒了,它怒目圆睁,这小孩也太嚣张了吧,居然敢用木棍捅本将军! 黑将军这一怒目圆睁,还真的吓了夏寻一跳,夏寻现在还是个小孩,哪里有被人这么对待过,马上退缩了几步。 “好你这只臭鸟,敢瞪你夏大爷,看我不扒光你的羽毛!” 缓了一会神,夏寻就把木棍朝黑将军的头上戳去! 没想到黑将军突然张嘴一咬,狠狠的咬住了木棍。 “好你只臭鸟,居然敢反抗我,松口,快松口!” 夏寻骂着,就想把木棍从黑将军的口中拔出,可没想到这木棍被黑将军紧紧咬住了,怎么拉也拉不出来。 “臭鸟,你以为这样就能难倒你夏大爷了?” 夏寻不爽骂着,就见他嘴角露出了狡黠般的笑容。 就见他突然右手一抬,另一根木棍已经在手。 “臭鸟,看你如何嚣张!” 夏寻说着另一根木棍就朝黑将军头上戳去,他要给黑将军一个下马威,让它知道谁才是老大! 没想到,黑将军居然不为所动,就听“咔嚓”一声脆响,黑将军一口咬断了口中的木棍! 这,这只臭鸟,还,还真的有两下子! 夏寻没想到黑将军居然能在这瞬间咬断了木棍,同时又咬断了另一根木棍,速度之快让夏寻震惊。 怪不得这只臭鸟能得到老爹的如此礼遇,原来这臭鸟居然这么厉害。 刚才臭鸟这左右瞬间咬断木棍的速度,就算是个人类高手都无法做到。 这就是被称为八百里黑将军所拥有的实力。 行,你速度快是吧,你关在铁笼子里不能飞,正适合用火攻! 夏寻又心生一计,用起了火攻,他准备来个红烧乌鸦肉。 哈哈,红烧乌鸦肉可没有吃过,都说乌鸦是不祥之物,但是往往长得难看的,肉却越鲜美,这是夏寻的经验之谈,所以他准备对黑将军下手了。 “黑将军啊,黑将军,你说我从哪里吃你比较好呢?看来看去,就只有这腿肉可以吃啦。” 还真别说,黑将军是听得懂人话的,它听到夏寻说要吃它,立即扑扇着翅膀哇哇直叫。 “难听!真难听!乌鸦叫声好难听,你叫吧,叫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你的,哈哈哈。” 夏寻还真的不是开玩笑,就见他真的开始在鸟笼下面起火了,夏寻边火,边哼着小曲:“红烧乌鸦肉哦,最好吃的乌鸦肉,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这小子,还真的要烧死本将军啊,老子可是朝廷命官,这混小子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么? 黑将军哇哇叫着,它怎么会遇到这种无法无天的小子,真的是太他妈的倒霉了。 想老子可是朝廷御赐的黑将军,可是跟着武宗皇帝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的,今天只是执行这超远距离的送信任务,却没想到竟栽在一个小屁孩的手中! 黑将军见夏寻在这鸟笼下方生火,气哇哇大叫,就差吐血了。 还别说八百里黑将军之名真的是武宗亲赐的,这让一只乌鸦从此走上人生巅峰,正是黑将军长远距离的飞行能力,让它和别的乌鸦与众不同,也被用于传递军情,谁又能想到军情是由一只超能力的乌鸦来送的呢。 这乌鸦还能送军情让敌人无法预料,也正是这样,武宗在和蒙古小王子和宁王的战斗中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可以说黑将军是武宗的秘密武器,但是这只神鸟现在却面临着被烧死的结局。 “夏寻!你这是在干啥呢?!” 关键时刻,夏东出现了,看到夏寻在烧黑将军,马上一脚踢翻了地上的火盆。 “这可不是普通的乌鸦,是朝廷御赐的有黑将军之名的朝廷命官,你如果把它烧死了,不是给咱家惹祸么?” “爹,至于为一只乌鸦大动肝火么,你可以给朝廷打报告说它壮烈牺牲了嘛。” 夏东听了夏寻的话脸一阵抽搐,壮烈牺牲,说的好轻松,这在蒙古和江南战场上都安然无恙的黑将军,到了镇江防御使衙门就挂了,这个罪责难逃啊。 虽然官萌子弟是世袭制,但是在不犯错的情况下,一旦出了重大问题,朝廷问责可大可小,往大了说掉脑袋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夏东才会这么紧张,因为他不想看到夏寻因为烧死黑将军而被问责。 终于有人出现来救老子啦! 黑将军看到夏东及时出现了,激动的扑扇着翅膀,要是夏东没有及时出现,它真的要被夏寻这小子给烧死了! “黑将军大人,都是我这小子有眼不识泰山,不认得你是神鸟冒犯了你,你没事吧?” 妈的,夏东,你欺负我不是人不能开口骂人是不是? 我特么的会没事? 老子就差点被你这宝贝儿子给烧死了,你说我有没有事,换成是你早就哭爹喊娘了,这在铁笼里烤的滋味你也尝尝。 黑将军对着夏东猛翻白眼,老子现在很不爽,老子要吃冰镇西瓜消消火气。 黑将军气得跳脚,夏东明白了它的意思,忙喊道:“快,给黑将军来颗冰镇西瓜!” “爹,你咋知道它想吃冰镇西瓜?” 夏寻见夏东拿出冰镇西瓜奇怪问道,这臭乌鸦,居然能有冰镇西瓜吃,那可是我的最爱啊,在这炎炎夏日,吃上一颗冰镇西瓜可是人生爽事。 夏府还真的有冰窖,这也是为什么夏寻能在看到宋玉的冰窖之后不会那么惊讶的原因,因为他小时候就玩过这冰窖了。 夏寻开冰窖,无非是做冰镇西瓜,还有西瓜汁,可没想到谢臭鸟也懂得这么享受。 “爹,难不成你之前就给它吃过冰镇西瓜了?” “那哪能,这黑将军可是有专门的食谱和习性的,哪能随便给它喂食,我之所以知道它跺脚是要吃冰镇西瓜,那都是按这小册上写的照做的。” ?夏东说着拿出了本小册子。 夏寻一看,嘿,这臭鸟还真的成了大爷了,还要这么侍候着。 第七十六章 兵仗局探秘 “我看看,这手册里到底都写了啥?” 夏寻说着拿过手册,仔细翻看了起来。 我去,这手册里都把这臭鸟当成祖宗供奉了啊,怪不得这臭鸟这么嚣张。 “爹,为何黑将军会有这吃冰镇西瓜的待遇?难不成别的地方也懂得弄?” 夏寻奇怪问道,他原本以为这冰镇西瓜只有他会做,在这明代还没有人会这招吧,可是显然黑将军却提前享受了这个待遇。 “黑将军来自紫禁城,皇宫里啥东西没有?你以为就你会做冰窖啊,自然是皇宫内也有冰窖了。” 那看来黑将军是吃过不少冰镇西瓜了,这,皇帝对一只乌鸦也这么好,真的是奇葩啊。 这是夏寻对于武宗,对于黑将军,对于冰窖的回忆,然而后来夏寻也从夏东的那里听到随着武宗的死,黑将军也消失不见的消息。 如今,随着夏寻来到兵仗局,这一切往事又被重启了。 原来是当初那个小子! 张公公手中逗的那只乌鸦不是别的乌鸦,正是当初那只差点被他红烧吃了的乌鸦,那只受尽恩宠的八百里黑将军! 黑将军认出了夏寻! 可夏寻还没有完全确定认出黑将军,因为那回夏东怕夏寻再惹出别的什么事端后,就着急的把黑将军请走了,就此夏寻再也没有见过黑将军。 但这件事夏寻是记忆尤新,因此才会看到张公公手中的乌鸦就想到了往事。 黑将军认出了夏寻之后扑扇着翅膀,哇哇的叫着。 “夏爷,这,这只乌鸦好像认得你啊。” 见黑将军扑腾的这么厉害,小李子试探问道。 “皇上,皇上要来了?” 张公公听到黑将军扑腾如此厉害,又叫得这么大声,突然精神抖擞,精光四溢。 “皇上没来,张公公,这只黑将军是否是那只跟着武宗南征北战的八百里黑将军?” “大胆,居然敢直呼皇上的名号,掌嘴,来人,掌嘴!” 张公公听夏寻这么说,马上瞪视了他一眼,就要叫人来掌嘴。 张公公这反应,让夏寻明白了,这只乌鸦就是当年那只拽得不要不要的那只黑将军了。 “是,是,掌嘴,掌嘴。” 夏寻说着对小李子使了个眼色,小李子明白,马上轻轻的在夏寻的脸上摸了几下。 “回公公,掌嘴了掌嘴了。” “嗯,这才对嘛,皇上的名号哪是我们能直接叫的?下回再犯就不是只掌嘴的了。” “是是,公公教训的是。” 看来这张公公的疯病真的挺严重的,就这样蒙过了? “夏爷,张公公经常疯言疯语,你可不要放在心上。” “这哪能呢,张公公如此忠心耿耿,让人蹉叹啊,他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哎,还不是因为武宗死了,张公公就不受待见了呗,可张公公以前是何等的意气风发,这在武宗之后被刻意打压,哪里受得了,于是精神受到刺激,就得了这疯病。” 小李子摇着头小声议论着。 原来是这样,张公公想来是个心高气傲之人,以前得到了武宗的重用,虽然不能和刘瑾比,但是也是风光一时,这样的人物一旦从云端掉落,心理肯定是会崩溃的。 但相比刘瑾,张公公又是幸运的,因为他没有被砍头,看来张公公就是一个醉心于武器装备的忠心公公吧,否则内阁也不会放过他。 “张公公,皇上说了,要整备武器,武器都在哪里呢?” 夏寻试图问出兵仗局是否还有武器。 “武器?武器不都被摧毁了吗?” 张公公又慢条斯理的说着。 哎,果然是疯老头,看来只是自己找了。 夏寻心里叹了一口气,马上吩咐小李子和小桂子自行寻找。 可经过一阵翻找,夏寻三人一无所获。 看来这样盲目寻找是不可能找到武器的,如果真的有的话早就被内阁给搜走了,哪里会留到现在? “夏爷,我之前来过几回兵仗局,这里早就荒废了,那些武器早就年久失修不能用了,根本找不到一件像样的武器,咱们还是走吧。” 小桂子提醒着夏寻,在兵仗局里是找不到什么武器的,因为他之前也曾想在兵仗局找几个值钱的玩意到宫外倒卖,可没想一个值钱或者说是完整的物件都没有。 这里好歹也是曾经红极一时的兵仗局,内阁既然选择不重用,肯定会摧毁之,所以兵仗局早就被内阁破坏了,只剩下一个疯太监和一只乌鸦,才能让内阁彻底放心。 但是夏寻觉得兵仗局不是一个寻常的地方, 以他一个现代人的思维来看,这里既然能生产那么多巧夺天工的武器,那么就会存在着存储武器的仓库,说不定一些稀奇武器就存在仓库里头。 “小桂子,你之前有没有在兵仗局里发现存储武器的仓库啊?” “对啊,兵仗局以前为了战争需要生产了那么多的武器,这些武器肯定要储存的,只要找到仓库说不定就能找到武器。” 小李子也好奇起来了,像司礼监不就是有各种的存储物资的地方吗? 可让夏寻意外的是,小桂子听了后摇了摇头:“夏爷,你是不知道吧,这兵仗局不比别的地方,这里可是生产武器的机构,这些武器都是杀人之物,怎么可能不被严格管控,所以兵仗局的武器生产都是有一套管理制度的,每天生产多少武器都是定额,没有出现一次性大规模生产的行为,所以武器没有多余,就没有仓库了。” 小桂子的话让夏寻吃惊,没想到兵仗局居然没有仓库,这的确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更让他吃惊的是兵仗局居然是按定量制作武器的,而且还没有剩余,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在兵仗局里找不到任何的多余武器,只有被破坏的武器,原来这定量生产本就限制了武器的流通。 很明显,武器的限制生产是为了管控,而管控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让火绳枪这种杀伤性武器在大内流通。 当初三大营之中就有一个神机营,这神机营其实就是火器营,明朝征战元朝这神机营功不可没。 只可惜这曾令蒙古闻风丧胆的神机营却在土木堡事件中全军覆没了,这是大明之殇。 但是历史上却对武宗征战蒙古小王子之事寥寥几笔代过,没有重点描述,因为在这之后内阁当权,抹掉了武宗的功绩,同样也抹掉了武宗在征战中所使用火器的痕迹,这就将兵仗局在战争中发挥的作用完全清除了。 也难怪张公公会疯癫,试问谁能在这种情况下精神不受刺激,张公公从此一蹶不振,而这兵仗局也成了堪比冷宫的地方,虽然兵仗局没有关闭,但也是形同虚设,无人问津。 没想到武宗时期兵仗局就采取了限量生产武器的制度,还以为这是刘瑾眼红兵仗局而做的决定呢,那这会不会是武宗对蒙古小王子作战的时候所采取的策略? 夏寻不禁猜想着,只可惜现在已是物是人非了,可以证明的人都不在了,这也只能是自己的猜测了。 夏寻感慨了一番,看来自己想在这兵仗局中找称手的防身武器的想法是泡汤了,兵仗局根本就是一个空壳了。 “走吧,哎,这时间过得真快,人生际遇也是如此,起起落落,让人感慨万千啊。” 夏寻说着就要离开兵仗局。 临了夏寻也用轻蔑的眼神看了看黑将军,那意思如同当年黑将军看他的眼神一个意思,充满了蔑视。 臭鸟,你也有今天,哈哈哈,现在风光不再了吧,好好陪张公公在这兵仗局里呆着吧。 黑将军见夏寻要走,马上扑扇着翅膀拍打着鸟笼,这鸟笼可不是当初的那个铁笼了,被黑将军重拍之下,竟然破裂了! 黑将军一个头撞,破笼而出! 紧接着,黑将军立马飞到了夏寻的头上,用翅膀疯狂的扇着他的头,并用嘴疯狂啄着。 “死臭鸟,你是不是疯了?居然敢这么对你夏大爷!” 夏寻气极要扯下脑袋上的黑将军,却没想到黑将军紧紧抓住了他的头发,一点也没有松爪的意思。 “死臭鸟,你快松手,不,松爪,你不松爪,我马上就把你做成红烧乌鸦!” 黑将军听到夏寻要把他做成红烧乌鸦,更加疯狂的拍打着夏寻的脑袋。 “快,帮我把这只臭鸟从我的头上扯下来。” 夏寻忙招呼着小李子和小桂子帮他把黑将军扯下。 小李子和小桂子哪里见过如此凶悍的乌鸦,愣了几秒后才回过神来,忙帮忙夏寻去扯他头上的黑将军。 可这黑将军毕竟是有着八百里黑将军之称的乌鸦,岂是一般的乌鸦可以比的,即使是被小李子和小桂子两人一人一条翅膀扯着,也绝不松口和松爪! “火烧,用火烧它,这只臭鸟怕火烧!” 夏寻也被逼急了,他也要放大招了,当年没火烧掉这只臭鸟,这回就来个真的红烧乌鸦。 “啊?夏爷,你确定吗?真的要用火烧吗?” “快动手吧,老子是一秒也等不及了!” 第七十七章 人鸟对视 “那,夏爷,你可忍着点啊。” 小李子说着就从身上摸出了根火拔子。 这小子,居然随身带着火拔子,他是想干嘛。 夏寻更多的是气话,可是小李子不这么想,能为夏爷做事可是极其荣誉的事情,至于他为什么随身带着火折子,那是因为小李子之前曾给李大富做那些什么烧火的琐事,小李子看这火折子还挺好用,就私自藏了几根。 “小桂子,你抓稳了这只乌鸦,我要烧秃了它的羽毛。” 说着小李子就拔了火拔子的封帽,对着火折子一吹气。 就见那火折子立马冒出了火花,小李子再吹了几下,一团火焰就冒了出来。 八百里黑将军之名真的不是盖的,面对这突然窜出的火焰,居然没有一点害怕之意。 “嘿,这乌鸦居然不怕火,稀奇!” 小李子看到黑将军面对火焰居然不怕,非常稀奇,这要是一般的鸟早就吓晕了,这乌鸦居然一点也不害怕。 面对黑将军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夏寻也是感到非常奇怪,这臭鸟当初可是怕火怕得要死,现在怎么居然不怕火了? 这期间究竟黑将军发生了什么事情? 夏寻看到黑将军变成这样,感到非常奇怪,印象中的黑将军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这只臭鸟非常怕火,并且只要一听到红烧两字就会暴跳如雷,绝对不会是现在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黑将军,我最后警告你一句,你松不松口?松不松爪?” 夏寻这样问,回答他的只能是黑将军无情的口爪回击。 “上火攻!” 夏寻怒不可遏。 小李子马上将手中的火折子往夏寻羽毛上一按,可还没近身,黑将军一阵扑扇翅膀,竟然将小李子和小桂子都扇倒了。 好厉害的乌鸦! 小李子和小桂子都吃了一惊,这阵狂风居然能将人瞬间刮倒。 夏寻也没料到这只臭鸟会如此厉害,现在可好了,它一直趴在自己的脑袋上,也太难看了,太毁形象。 “臭鸟,你下不下来?别以为这样老子就那你没辙了。” 猖狂的小子,本将军就算是虎落平阳了,也不会让你小子在我面前嚣张,一日称将军,终生皆称将军。 现在火折子没了,还真的烧不了乌鸦了,本大爷难道就由着这只臭鸟在我头上拉屎拉尿? 夏寻突然想到了手撕羊肉,如果做个手撕乌鸦肉的话,也是不错。 “小李子,小桂子,快把这只臭鸟的翅膀给我拔秃了!” 拔秃鸟翅膀? 这有趣啊!哈哈! 小李子和小桂子这两个小太监可不是普通太监,都很有想法,这稀奇古怪的玩法他们可是乐此不疲的。 “拔秃!拔秃!” 小桂子兴奋着就开始给黑将军拔毛。 可没等小桂子近身,黑将军又是一阵猛烈的扑扇翅膀,将小桂子刮倒在地! 好猛烈的风! 这哪里是一只乌鸦能扇出来的风,这只乌鸦简直就是只怪物。 所有人都惊呆了,看来这只乌鸦根本无法近身嘛。 哼哼,本将军这些天可不是没有停止修行的,你以为我这些年蛰伏在这兵仗局里是混吃等死的啊? 本将军可是在卧薪尝胆,岂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能懂的? 黑将军内心骂骂咧咧,干脆不鸟众人,在夏寻头上闭目养神。 “夏爷,这,这可如何是好啊,这只怪鸟不下来啊,打算在你的头上筑窝了啊。” 小桂子见到这一幕,强忍着不笑。 妈的,这臭鸟居然这么不给老子面子,从老子在镇江府看到它的时候就没有什么好事,现在在这京城里的兵仗局遇到了,又没什么好事,而且还加剧了矛盾。 更让夏寻没料到的是黑将军的本事这么大,这翅膀居然能扇出这样的狂风来。 “张公公,张大爷,您老可有办法把这只臭鸟,不,黑将军从我头上请下来啊?” 夏寻想到了张公公,由他老人家亲自出面的话,黑将军不会不给面子吧。 没想到张公公对于夏寻的请求不为所动,仿佛没有听到一般,这样可把夏寻急坏了。 “张大爷,您老可不能见死不救啊,这黑将军是你养的乌鸦,你可得负责。” “此言差矣,这只乌鸦可不是我养的,年轻人你可不要赖上我啊。” 张公公连忙摆着手说道。 这老鬼,究竟有没有疯?! 怎么说这话的时候这么清楚,一点也不像疯子的样子。 “张公公,我可没有赖上你啊,只是请你让黑将军回到笼子里。” “皇上,皇上要出征啦,笼,笼子坏了,黑将军一将一去不复返。” 张公公突然张口戏腔一开,高声唱着,就朝屋外而去了。 “这疯老头,夏爷,你还是别理他了,张公公就是一个神经病,这里不正常,你还和他废什么口舌。” 小桂子指了指脑袋,又看着张公公的背景不爽说道,他可在这张疯子手里没讨到任何好处,来了几次一件值钱的物件都寻不到,这种疯老头子有什么可值得开口求他的。 妈的,这老张不会真的是假疯卖傻吧,怎么一听到请他把黑将军从自己头上弄下来的话,就变得正常了,还借故跑了? “夏爷,你就别逼张公公了,他这疯病时好时坏的,坏的时候很久,好的时候长则五分钟,短则一秒,如果他受到太大的精神刺激,只会加重他的病情。” 小桂子想着,他这望远镜可是从张公公手里弄到的,可见他是一个老好人,小桂子不能得到的东西他却能得到,说明张公公没有疯得彻底。 “那咋办?难道我以后要头顶着一只乌鸦值夜?不被那冷峰笑掉大牙了!” 一说到这,夏寻就想着冷峰那面瘫有些日子没和自己一起值夜了,现在值夜军曹的风头都被自己夺去了,那小子肯定内心不爽吧。 可好不容易有了出风头的机会,却要被这只臭鸟给毁了,哪个正常人头上会顶着一只乌鸦? “本来想从兵仗局弄个防身的称手武器,现在倒好,武器没有弄到,倒是弄了一只乌鸦回来,真的是倒霉!” 夏寻骂骂咧咧着,真的是命运弄人啊,这只臭鸟又和自己遭遇了,得,还是先回去再想办法吧。 等夏寻回到了家里,罗瑛、王阳明看到了夏寻头上顶着一只乌鸦,差别没有笑疯! “哈哈哈……” “夏寻,你,你头上的那是什么啊?” 罗瑛指着夏寻头上的乌鸦捧腹大笑。 “有那么好笑吗?” 夏寻一脸黑线。 “真的好好笑啊,你自己看嘛,老师,你快来看,夏寻头上有一只乌鸦!” 罗瑛笑得肚子都要笑疼了。 “稀奇,稀奇,夏寻,你还真的让我开了眼界啊,没想到这只乌鸦居然会停落在你的头上,以前都说魏晋风流人士,现在看来你才是真的风雅人士啊,这头顶乌鸦真的是惊世骇俗。” 王阳明抚须笑道。 “老师,怎么连你也笑话我啊, 不是我故意抓只乌鸦放在头上的啦,我可不是神经病,是这只乌鸦死赖着我不走,我有什么办法。” 夏寻无奈。 “有意思,我还真没有见过乌鸦会刻意停留在人头上的,这,这好像不是普通的乌鸦啊。” 等王阳明靠近了夏寻,这才发现了他头上的乌鸦并不简单。 “这,这好像是……” 王阳明好像有点印象了,只是还没有想起来。 “黑将军,八百里黑将军……” 夏寻生无可恋回道。 “对,黑将军,八百里黑将军,这,它怎么会在你的头上啊?我听闻这神鸟是在宫中的啊。” 神鸟? 还神鸟呢,不就是一只臭乌鸦嘛。 没想到老师也知道这只臭乌鸦,看来它的名气真的挺大。 “啥?黑将军?还八百里黑将军?” 罗瑛听了黑将军的名号颇为吃惊,看来这只乌鸦真的不简单啊。 罗瑛毕竟是从黑虎山寨出来的,知道这种带有明显江湖气息的名号绝对不简单。 有意思,一只乌鸦居然会有这种名号。 罗瑛近身看了看夏寻头上的乌鸦,这乌鸦果然和一般的乌鸦不同,长得个头特别的大,羽毛更是乌黑铮亮,这说明这只乌鸦身体非常健康。 就在罗瑛近身观察的时候,黑将军突然把眼睛睁开了,正好和罗瑛对视。 这对视之间,罗瑛更是觉得黑将军不是一只普通的乌鸦,因为她以前在黑虎山寨养过鸟,精气神非比寻常的鸟都有着逼人的锐气。 而恰恰黑将军就具备了这些特性,更可以说黑将军比罗瑛之前所养的鸟都强。 “黑将军?” 罗瑛轻轻的唤了一声。 黑将军听到了后盯着罗瑛的目光。 这个女人胆敢直呼本将军的名号? 黑将军决定先给罗瑛一个下马威,用凶狠的眼神让这个女人感到害怕。 本将军可是在战场上见过杀戮的,这目露凶光的眼神就算是狼看了也会颤抖! 黑将军不信自己的眼神不能让罗瑛感到害怕。 然而,罗瑛居然对黑将军的所谓凶狠眼神一点也没有反应。 “好可爱啊。” 可爱? 第七十八章 登门拜访 黑将军听到罗瑛说它可爱的时候,呆住了。 在本将军如此凶神恶煞的眼神注视下,罗瑛居然说它可爱! 可爱这词是对本将军说的吗?! 黑将军明显感到了罗瑛说它可爱是对它的侮辱。 老子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时候,你这女娃娃还在穿开裆裤呢。 黑将军想着,就对罗瑛翻了个白眼。 “哈,你这鸟还敢对我翻白眼?” 罗瑛说着瞪了黑将军一眼,黑将军明显感觉到了一股逼人的气息袭来。 这小妞,居然比老子我的眼神还可怕! 罗瑛毕竟是黑虎山寨的女老大,在山寨里什么样的凶狠眼神没有见过,而且罗瑛的父亲为了培养罗瑛的男子气概,从小就对她严格训练,要她与关在笼子里的饿虎对视眼神。 这被关在笼子里的饿虎见到人恨不得马上吃了,眼神异常凶狠,然而罗瑛却能做到与其对视! 而且罗瑛父亲要求罗瑛,眼神必须要比饿虎的眼神更凶狠,这对于一个女孩子而言是多么残酷的要求。 然而罗瑛做到了,她的眼神比老虎的眼神还凶狠,瞪视到最后,老虎都会回避她的眼神。 现在,罗瑛把这种眼神也使了出来,吓了黑将军一跳。 难道本将军还会怕了一个小妞不成? 本将军可不怜香惜玉,看这样子,这小妞和这小子的关系匪浅,如果这小妞被本将军降伏,那这小子一定深受刺激,虽说不能刺激成为张疯子,但是打击肯定不小。 本将军可是鸟中赤兔,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当年追我的能从紫禁城排队到赤道,还不是哥为了事业拒绝了。 泡鸟虽然和泡人不同,但都是泡妞啊,两者之间有着异曲同工之效。 如果本将军能泡到这小妞,那可是创造了鸟界的传奇了啊,试问普天之下哪有鸟泡人的? 黑将军越想越兴奋,开始施展舞蹈来,鸟类吸引异性的招数就是跳舞,以舞姿来展示自己的身材,身材好,才表示身体健康,而身体健康了,才能吸引异性。 这是动物界恒古不变的道理同样也适用于人类,黑将军就是想用这招取胜。 这,这傻鸟在干嘛呢? 夏寻从罗瑛的表情变化可以看出黑将军的不正经,这傻鸟居然敢对我的女人动手,还跳起了求偶舞蹈。 “傻鸟,你给老子下来,下来!” 夏寻气极,用手去抓头上的黑将军,可这黑将军就好像粘在了夏寻头发上一般,任凭夏寻怎么拉扯都弄不下来。 “ 这傻鸟,阿瑛,你别理这只傻鸟,它跟兵仗局的张公公待久啊,脑子也不正常了。” “兵仗局?你说这只神鸟出自兵仗局?” 王阳明惊愕问道,他只知道八百里黑将军在宫中,但不知道它在兵仗局。 “是的,老师,这只傻鸟就是我在兵仗局遇见的,真的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啊。” “我想起来了,之前就在你父亲的防御使府上见过这黑将军,后来它就不知所踪了,没想到它去了兵仗局。” 王阳明终于想起来了,他在夏东府上见过这只神鸟,没想到这神鸟和夏家这么有渊源,这事隔数年之后竟然又再次纠缠在了一起。 黑将军正卖力展现舞姿之际,却被夏寻打断了求偶舞蹈,这下也是鸟气上头,气得哇哇直叫,这叫声传彻天空,估计整个别墅区的人都听到了。 “好难听的乌鸦叫声,本小爷,不,本姑娘我要生气了!” 罗瑛听到了这黑将军的哇哇叫声,不爽叫道,马上对着黑将军又是一瞪视! 黑将军还真的怕了罗瑛的眼神,罗瑛这么一瞪,它马上就怂了。 这娘们的眼神咋就这么犀利呢? 不寻常啊! 黑将军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类,而且还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的眼神这么犀利的,这,简直太可怕了。 果然,在罗瑛猛烈一瞪之下,黑将军就不再乱叫了。 “夏寻,这可是只神鸟啊,你知道它为什么被称为黑将军吗?就是因为它能一飞八百里,中间不带歇息的,比汗血宝马还跑得快,当年武宗就是用这只神鸟连续打赢了对蒙古小王子和宁王的战争的。” 王阳明感慨,这只神鸟居然会跟着夏寻回来了,这可是件稀奇事。 王阳明又感慨,兵仗局的老张他是认识的,想当年也是一个可以比肩刘瑾的人物,跟着武宗立下了许多奇功,可惜造化弄人啊,没想到老来落到了这么一个结局,武宗一死马上就被内阁给清算了,如今只能在疯疯癫癫在兵仗局度过晚年了。 “啊,这只乌鸦居然这么神奇,但是我越看越猥琐啊,虽然是只鸟,却胆敢对我起了色心,当我没养过鸟,不知道鸟语啊,你这色乌鸦,还想泡老娘我?真的是找打!” 罗瑛在黑虎山寨的时候养过鸟,自然也懂得这鸟语,所以黑将军心里在想什么,她都知道。 啊?这小妞居然会读心术,老子在心里想泡她的念头她居然都知道,这,这女人不简单啊,看来老子我要小心点。 “我管你是什么黑将军白将军的,总之敢打老娘我的主意就是不行,再动你的歪心思,小心老娘我挖了你的双眼喂狗吃!” 罗瑛恶狠狠的对着黑将军说道,黑将军被吓到了,不仅它被吓到了,夏寻也愣住了,他之前哪里有见过罗瑛这副模样,这,这才是一个山寨的寨主应该有的模样吧。 黑将军不敢叫了,也不敢动泡罗瑛的心思了,这女人碰不得,动不得,简直就是一朵带刺的玫瑰。 就在夏寻、罗瑛、黑将军闹腾之际,之前黑将军哇哇的叫声也惊动了隔壁的礼部尚书司空以及司南。 “奇怪,这叫声好像是宫中的八百里黑将军的叫声啊,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南儿,你听到乌鸦的叫声了吗?” “听到了父亲,你刚才说这只乌鸦叫八百里黑将军,可是武宗时期帮助武宗传递军情的那只神鸟?” 司南回道,她也听到了这震耳欲聋的乌鸦叫声,正奇怪怎么会有这么一只乌鸦在怪叫呢,听爹这么一说,马上想到了八百里黑将军。 司南之所以知道黑将军,也是和她饱读诗书有关,别看她是名门闺秀,却对一些奇谭怪事颇有兴趣,而且司空曾提到过这八百里黑将军,所以她记下了。人嘛,都是有多面性的,这久居深闺的大小姐也不能免俗,虽然司南表现安安静静,表现得像小白兔一般,但内心却很向往侠客式的生活,当然她这内心的想法是不敢对司空说的。 因为司空是绝对不允许司南去做这种惊世骇俗的事情,这有败门风,司家世代都是读书人,极其注重行为举止,所以司南必须表现出一副知书达礼的样子。 可这真的不是她的本性,所以宋玉始终get不到司南的痛点,因此不能打动她,宋玉一直把司空当成大家闺秀来看,以超出传统标准的车、房、钱试图打动司南,皆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对,这黑将军的确是神鸟,让人神往啊,当年武宗传回战胜蒙古小王子的战报时,人人为之兴奋,要知道这可是自土木堡事变之后大明难得的一次对蒙古的大胜啊,而这战报中就提到了黑将军的功绩。” 司空回忆往昔,当年他只是礼部的一个侍郎,却有幸见证了这武宗战胜蒙古小王子的战报和黑将军的神采,战报看得人真的是热血沸腾,只可惜往事皆消散了。 “爹,为何武宗的功绩和黑将军现在内阁却只字不提啊,好像在刻意抹去这段历史。” 司南不解的问道,这可是大明极其荣耀的大事啊,为何如今的内阁却在回避呢? “你一个女孩子还是不要问这些政治上的事了,这不是你该知道的。” 司空内心长叹了一口气,武宗突然的离世,而且也没有留下一个子嗣,这皇位落到了旁支,如今又是内阁把持着朝政,肯定会对武宗不敬了。 但这乌鸦叫声真的是黑将军的叫声,他不会听错。 “南儿,这隔壁住着什么人家?” “隔壁,好像住着一兄妹和一老人家。” 在司南心里,认为夏寻和罗瑛是一对兄妹,这一想到夏寻,就想到了那夜的孔明灯,更想到了我爱你三个字,不由得脸红了。 司空现在注意力在隔壁是什么人家上面,没有看到司南脸红,心想这隔壁什么时候住进了一户人家,可寻常人家又怎么会养乌鸦?真的是奇怪的很。 “老爷,隔壁家的小哥哥还帮小姐找回了那天丢失的风筝了呢。” 一旁的丫鬟神助功。 “还有这样的事?” 司空一想,这倒是个登门拜访的好机会啊,可以看看这家养的乌鸦究竟是不是八百里黑将军? “这世间还如此热心情的少年?走,司南和我一起会会去。” 啊?爹居然要登门拜访,这,这多让人难为情啊? 司南想到要去找夏寻,脸又一红,这,这去找夏寻是不是等于告诉他知道了他表白自己的事情。 第七十九章 指腹为婚 司空和司南来到了夏寻家门前,并让丫鬟上前敲门。 等丫鬟敲了敲门,门开出,夏寻探出了脑袋来。 “请问……” “哈哈哈,乌鸦,小姐,你快看他头上有乌鸦,太搞笑了。” 丫鬟指着夏寻的头,忍不住的大笑起来。 司南看到了夏寻头顶乌鸦的样子,也差点笑出声来,但她知道要保持礼仪,只好强忍。 还真的是八百里黑将军! 司空看到夏寻头上的乌鸦后惊异无比。 这,这只神鸟怎么会停在一个小伙子的头上?! 司空不解。 “黑将军,黑将军,下官司空拜见黑将军。” 司空说着对着黑将军就是一拜。 “老人家,使不得使不得,我是晚辈,可受不了你这一拜啊。” 夏寻见司空要拜自己,忙要去搀扶司空。 “我可不是拜你,我拜的是你头上的神鸟,八百里黑将军!” 司空对着夏寻吹胡子瞪眼。 “哈哈,尴尬了,不好意思啊。” “老人家,你怎么知道我头上的是八百里黑将军?” 夏寻好奇问道。 终于有人认得本将军了! 黑将军见司空说它是神鸟,并拜了他,兴奋极了,立马开口哇哇叫着。 “别叫了,傻鸟,吵死了!” 夏寻烦着马上给了黑将军一记耳光。 这,这叫声,是,黑将军错不了! “你,你,怎可对黑将军如此无礼!” 司空见夏寻居然给了黑将军一耳光,激动非常。 “老人家,你咋了,是这只傻鸟扰民在先,我这可是替民除害啊!” “噗嗤!” 一声甜甜的笑声,打破了当前尴尬的气氛。 原来是司南小姐。 夏寻看到司南前来,眼前一亮。 他还真的没有想到司南会主动来找他,这,今天司南小姐穿得挺漂亮的。 有美女主动上门的感觉真好。 见夏寻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看,司南红了脸。 司空这回终于注意到了夏寻不怀好意的目光,不由沉下脸来。 这小子初看时还一副读书人的样子,没想到是个登徒浪子。 夏寻呆看了司南一阵后,才发觉自己的失态,马上恢复了神态。 “可是礼部尚书司空司大人?” 夏寻终于明白了,司南是礼部尚书千金的话,这老人家极有可能就是礼部尚书了。 “哦?你知道老夫?” 对于夏寻的问话,司空深感惊异。 他住在这别墅区可是没几个人知道的,而且这也是首辅的特意安排,就是为了避免他人打扰。 能住在别墅区的都不会是普通人,这小子年纪轻轻就能住在这里,难道是京城某位大人的公子? 可这京城有钱权的机构都被内阁控制着,尤其是户部等四部,可以说是极其飞扬跋扈。 司空虽然是内阁六尚书之一,但是属于摆设,没有任何的实权,对于这一点他可是深恶痛绝。 礼乐崩坏啊,真的是世风日下,看看四尚书及其四邪少所干的事吧,特别是那个宋玉,天天骚扰南儿,简直无法无天了,还有这京城治安校尉魏炎,更是持有首辅的生杀手谕,在这京城之内大搞恐怖杀戮,弄得是人人自危啊。 眼前这小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看这眼神直盯着南儿看,真的是岂有此理。 可为什么黑将军会和他在一起,这,简直无法解释啊。 “礼部尚书司空司大人的名气,我可是如雷贯耳啊,我常听家师提起,本想着过些时候登门拜访,没想到司空大人先来了,快请进。” “家师提起?你师傅是什么人?” 司空惊讶,他还真想不出有谁会常提起自己的名字,他知道内阁之所以会让他当礼部尚书,是看中了他的名声,只是做给世人看的,因此势利之人是不会提及他的。 “家师王阳明,想必司空大人知道他的名字。” 王阳明? 居然是王阳明?! 这本朝大儒王阳明竟然是自己的邻居,这,这真的要拜访一下啊。 阳明兄会是这小子的师傅? 不可能吧,这小子如此轻浮,儒家大师王阳明怎么可能会是他的师傅? 这样一想,司空又迟疑了,进还是不进? 哇,大名鼎鼎的王阳明居然是他的师傅,这,这不可能吧? 司南上下打量着夏寻,之前她并没有看清他的模样,这回她倒要看清楚,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入得了阳明先生的法眼? 还真的好帅,比起那个宋玉来,夏寻的帅显得很清新自然,不是宋玉那种痞帅,讲真的司南挺反感宋玉的那种透露着邪气的外表,与他刻意装出来的儒雅太不搭了。 而夏寻则不同,他并没有刻意耍帅,而是这不经意间的一笑,就弄得司南脸红心跳。 收了人家的孔明灯,还不知道人家的名字呢。 司空见司南在打量着夏寻,忙咳嗽了一声:“阳明先生可在府上?我想拜访一下。” “在呢,在呢,老师就在里头,司大人,司小姐请进。” 说着,夏寻打开了门。 司空微点了点头,刚迈进大门,脸色就大变,这,这混小子居然穿着大红裤衩呢! 夏寻这红色大裤衩显得格外扎眼,不仅司空脸色大变,那个小丫鬟也是花容失色。 “啊!” 小丫鬟尖叫出声,马上用手捂住了双眼,但还时不时用手指缝偷看。 司南见到了夏寻下身穿着大红裤衩也吓了一大跳,但马上镇静,毕竟她内心不是真的大家闺秀,所以对于夏寻这惊世骇俗的装扮还是能接受的。 哇,没想到他会这么穿,这,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大明男子穿大红裤衩的呢。 司南现在不难理解夏寻为什么会做出放孔明灯举动了,还在孔明灯上写我爱你三个字,只有这种惊世骇俗之人才能这么想这么做。 “伤风败俗,成何体统!” 司空忍不住骂道,夏寻这样穿真的是太辣眼睛了。 这,混小子,本以为他只是和宋大少一样的人,没想到比宋大少的举止更为大胆,这不是公然耍流氓是什么? 这对于把礼仪看得比命还重要的司空来说,夏寻这种行为完全是不可能接受的。 “司空兄,为何如此动怒啊?” 就在司空准备对夏寻训斥一番的时候,王阳明出现了,就见他轻摇羽扇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对于夏寻这身打扮完全没有在意。 这些日子和夏寻相处以来,王阳明对夏寻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他发现夏寻只是表面上玩世不恭,内心却很侠义心肠,和四大邪少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所以王阳明对于夏寻这穿大红裤衩的行为已经是司空见惯了。 王阳明见惯了,可司空却没有习惯。 还真的是王阳明! 难不成这小子真的是王阳明的徒弟? 我没有看错吧? 司空见到王阳明出现,愣住了。 “可是阳明兄?” 司空擦了擦自己的眼睛。 “司空兄,多少年没见了,想不到我们在京城相逢了。” 王阳明笑呵呵的摇着羽扇上前握住了司空的手。 两个老友相见,老泪纵横。 王阳明之前在平叛宁王之乱的时候也得到过司空的帮助,只是那一别没想到现在才见到。 “哎呀,阳明兄,真的是阳明兄啊,我还以为此生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司空紧紧握住王阳明的手,激动非常。 没想到老师和司空认识,而且还是老战友,感情还这么好。 没想到爹和阳明先生认识,而且还是失散多年的好友,真的太令人动容了。 这一边夏寻和司南各自感慨着,为王阳明与司空难得的友谊而点赞。 “司空兄啊,这些年你都去了哪里啊,让我好找啊。” “阳明兄,这些年你也去了哪里,我也是没有你的消息啊。” “宁王战事后,我便隐退了,回到了老家,后来又到了镇江防御使府上当授业老师了。” 授业老师? 看来这小子真的是阳明先生的学生啊。 “镇江防御使?可是那个夏东?” 司空听到王阳明提起夏东,忙问道。 司空之所以会知道夏东,因为他和夏东之间有个约定,只是这些年过去了,他不知道夏东是否记得,他本想等过些日子京城平静了,就去镇江找夏东。 “对,就是夏东,这位就是夏大人的儿子,夏寻。” 王阳明指着夏寻说道。 啊?! 当王阳明介绍夏寻的时候,所有人都震惊了。 这混小子就是夏寻? 他就是夏东的儿子? 司空瞪大了双眼,简直不敢相信。 司南也同样瞪大了双眼,随即满脸通红。 这小子真的是夏寻,完了完了。 司空就觉得眼前一黑。 “司空兄……” “爹……” “快,夏寻,你快扶司空大人里屋歇息。” 终于,在被夏寻按了人中之后,司空大人才缓缓的回过神来。 当他看到眼前之人是夏寻后,又差点晕过去。 完了完了,南儿的终身幸福真的要完了啊。 司空心里懊恼着,如果今天不来登门拜访就好了,就不会认识夏寻了。 因为,夏寻是司南指腹为婚的对象! 对于这一点,夏寻还被蒙在鼓里呢。 “司空大人,你,你终于醒啦。” 第八十章 屁股三颗痣 “爹,你总算醒了,吓死南儿了。” 司南看到司空终于醒转了,马上扑在他身上大哭起来。 “司空兄,你也吓死我 ,这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晕倒了呢?” 王阳明也奇怪的问道。 只有司南明白司空为什么会晕倒,因为夏寻是她指腹为婚的对象! 而看来,司空并不满意夏寻,所以才会晕倒。 也难怪,夏寻这头上顶着一只大乌鸦,下身穿着红色大裤衩的雷人形像,没几个人能接受的了吧。 要不是司南之前对夏寻做出的放孔明灯的行为有所了解,还真的会认为是夏寻在耍流氓。 “阳明兄,让你看笑话,我有话和夏寻,不知是否方便?” “方便方便,司空兄你好好休息,夏寻啊,你可要好好陪司空兄啊。” 王阳明吩咐着,便和罗瑛、司南退出了屋子。 屋内只剩下了司空和夏寻两人。 “你就是夏东的儿子夏寻?” 司空还不死心,再次确认。 “在下正是夏寻,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夏东正是家父,司大人认得家父?” “你屁股上面是不是有三颗痣?” 司空突然蹦出了一句让夏寻差点站立不稳的话。 这,这种隐私司大人怎么会知道啊? 关于他屁股上长三颗痣的事情,夏寻还郁闷了挺久。 按理说他是穿越到明朝的现代人,如果说真的非要长痣以作区别的话,那为何不是脚底下长三颗痣? 月光宝盒里的至尊宝不就是脚底下长三颗痣的吗? 而自己却偏偏在屁股上长了三颗痣,这,这特么的也太难为情了吧。 重点是,这种只有老爹和他知道的事情,为何司大人会知道? “这,这司空大人为何知道我,我,屁股上长了三颗痣?” 夏寻小心翼翼的问道,他记得这别墅的卫生间的隐私做的很好啊。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隐瞒你了,我和你父亲夏东在年轻的时候就相识了。” 原来爹和司空大人年轻的时候就相识了,这个,和我屁股上有三颗痣有什么关系? “你还没出生的时候,我和夏大人就做了一个约定。” “什么约定?” 夏寻听了之后顿觉菊花一紧。 “那就是指腹为婚,你和司南有指腹为婚的婚姻。” 司空长叹一口气。 啥? 我和司南小姐有姻缘! 夏寻听了顿觉全身燥热,忙舔着舌头。 这,这信息量也太大了吧,一想到司南小姐那清纯可人的模样,夏寻就知道自己沦陷了。 “难道夏东大人没有和你提起过?” 看着夏寻一脸懵逼的样子,司空惊讶。 对啊,老爹怎么从来没有和我提起过这件事,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大喜事老爹居然只字不提,如果早知道有娇妻如此,我哪会去春楼拯救失足少女啊。 “这,我爹还未曾提起过。” 夏东未曾提起? 那是否意味着夏东已经忘了这指腹为婚的婚约? 那这事情还有转机啊。 司空马上来了精神,如果能取消这个婚约的话,就再好不过了,南儿怎么能和这种痞子结婚呢? 我去,老爹这是怎么回事?这么好的姻缘都不和我说,只可惜现在没有手机不能打电话,否则真的想好好问个明白。 “那就好,不,此事还是等见到了夏东大人再商议,夏公子觉得怎么样?” 原本司空以为自己的托辞会让夏寻很不爽,这可是明摆着要拒绝这个婚约啊。 古代可不比现代交通发达,这回夏寻上京就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所以司空这么说就等于在拖延,甚至是婉拒。 夏寻自然明白司空的心思,心想,看来自己这头顶乌鸦,下穿大红裤衩的形象给司大人留下了极其不好的印象啊。 重要的是自己那屁股三颗痣司空大人是怎么知道的? “司空大人,你咋知道我屁股有三颗痣的?” “你出生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当然看到了你屁股上的三颗痣了,这可是识别你的重要特征啊,往事婆娑,转眼你都长这么大了。” 司空欲言又止,没想到这孩子虽然长得一表人才,却教育出了大问题,看来夏东平时没少宠溺这个孩子啊,也难怪夏寻从小就没了娘。 司空大人在我出生的时候就见过我了?还亲手抱过我?这么说他见过我娘了? “司空大人,你见我娘吧?她长什么样?” 夏寻激动的问道。 “弟妹,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子,只可惜在生你的时候难产死了,夏兄弟没有和你提起吧?” “没有,我以前问过爹,爹都拒绝回答我。” 原来娘在生我的时候难产死了,这时代的女子生孩子风险都很大。 “夏兄弟是一名武将,对你的学业一定没有什么管吧?” “是,爹一直提倡自由教育,任我发展。” 果然,这自由式教育真的是害人不浅啊,夏兄弟,是我对不住你,如果我能早点来找你,夏寻也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就在司空与夏寻在屋内聊天的时候,屋外罗瑛也是对司南有了重新的认识。 “王老,没想到你和司空大人这么早就相识了啊,还是战友呢,你年轻的时候在战场上一定很帅。” 罗瑛对王阳明竖起了大拇指。 “哈哈,哪里哪里,都是过去的往事了,我能以文从戎,也是人生一大快事了。” “一直久仰阳明先生大名,只是苦于没有机会相见,今日一见阳明先生的风采,果然是世间之大儒,不是常人能及。” 司南一开口就是文质彬彬的,和罗瑛有着明显的不同。 果然是大家闺秀,说话举止行为就是不同,和我这个在山寨的大老粗比起来真的是有着天壤之别啊。 这司南比起柳月来,又是自有一番韵味。 “司南小姐,你这气质果然是得到了司空兄的真传了,没想到我们还是邻居。” “要不是夏哥哥,不,黑将军的叫声引起了我和爹的注意,我还真的不知道隔壁原来住了这么有名的人物。” 司南一时语快,叫了夏哥哥,又觉得不妥,脸一红。 她这变化,马上被罗瑛看在了眼里,司南刚才叫夏寻什么,夏哥哥? 这,这叫的好亲切啊。 自己都没有叫夏寻这么亲切过,司南为何突然叫夏寻这么亲密呢? 不仅罗瑛吃惊,王阳明听了也想,难道司南与夏寻之前认识? 不可能吧,司南在京城,夏寻在镇江,远隔千里,怎么会认识? 对了,这可能是司南的礼貌性称呼,她能称夏寻为哥哥就是把他真的当哥哥看了,司空大人的教育真的是很好啊。 “原来如此,司空兄和八百里黑将军也是相识,这样说来咱们都是因为黑将军而结缘啊。” 王阳明抚须笑道。 “阳阳先生,为何黑将军会停留在夏哥哥的头上呢?这好奇怪啊?” 司南这么一问,王阳明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也无法解释这个现象。 这么想来,很可能是夏寻真的和黑将军有缘呢,黑将军来自大内的兵仗局,而夏寻一到兵仗局就带回了黑将军,这不是有缘是什么? 对了,夏寻为何会去兵仗局? 看来他是遇到了棘手的难题啊,等会我可要和这个徒儿好好聊一聊了。 自夏寻去当值夜军曹前,王阳明就和夏寻长谈过,告诉了他如何当值夜军曹,夏寻不仅做到了,而且还做得很好。 如果说夏寻会去兵仗局的话,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夏寻立功之后,司礼监对于夏寻的压力肯定是越来越大了,夏寻肯定是去兵仗局寻找防身武器。 值夜军曹没有规定不能使用武器进行值夜,相反,他们可以在值夜的时候用武器捍卫自己的安全,夏寻显然知道利用这点,所以想到去兵仗局寻找武器。 只可惜夏寻的想法虽然很好,但现实却很残酷,兵仗局早已荒废了,那里哪会有什么武器,内阁是不可能对这种兵工厂进行管控的。 如果说到防身武器的话,夏寻那把祖传武器红缨枪不就是最好的防身武器吗? 不知夏寻是否能熟悉运行自如了,只要他勤加苦练人字诀健体术,就一定能自如舞动红缨枪。 “哈哈,或许真的是黑将军很喜欢你夏寻哥哥呢?” 王阳明打趣回道。 王老真是的,居然也跟着说起夏寻哥哥来了。 听王阳明这么说,罗瑛有一点点的小失落,看司南这么亲热和王阳明打成了一片,好像就像个爷孙俩。 “罗瑛,你怎么了?怎么兴致不高啊。” 王阳明注意到了罗瑛有一点不高兴,忙关心问道。 “你是罗姐姐吧?罗姐姐好。” 司南听了王阳明这么说,忙甜甜的叫了声罗姐姐。 这声罗姐姐果然叫的好听。 罗瑛听了后不禁感慨,要是她是男的,听了这甜甜的声音也会沦陷的。 没想到司南叫哥哥姐姐的声音这么好听,让人听了骨头都酥麻了。 “没有啊,我哪里有兴致不高,司南妹妹,你来京城多久了?有没有去哪里玩了?” 罗瑛这话问得她自己都感到好笑,司南这样的深闺小姐哪里可能到处玩呢? 第八十一章 扮猪吃老虎 可司南的回答却让罗瑛一愣。 “罗瑛姐姐,你如果想在这京城里逛街的话,我可以陪你啊。” 说着,司南亲切的挽住了罗瑛的胳膊。 这,这小妹妹,还挺热情。 对于司南的举动,罗瑛还有点不习惯。 “司南,妹,妹?” 罗瑛也学着司南说着,她还没有开口叫人妹妹过呢。 罗瑛这声妹妹叫得她自己都觉得尴尬,其实她也憧憬过自己有个妹妹,但是爹就她这么一个女儿,而且她从小就被当成男孩看待,因此逐渐就把自己的性别放下,成为了一个真的女汉子,在接管了黑虎山寨之后,更是成为了所有男人中的老大。 这声老大可不是白叫的,罗瑛深知当了老大之后的压力和责任,然而自从黑虎山寨被周雕一把火烧了之后,她好像放下了一直以来肩负的压力,和夏寻在一起感觉到轻松了许多。 但是,责任也在告诉她,她要找到周雕,清理门户。 尽管上回与谢老三遭遇后罗瑛知道了京城内存在着一股神秘势力,这股势力的力量不仅强大而且诡异,而谢老三却在这些时间消失的无隐无踪,也和这股势力有关。 或许,自己只有主动去会一会这个神秘势力,才能顺藤摸瓜找到谢老三甚至周雕。 “姐姐好。” 司南甜甜的回应打断了罗瑛的思绪。 “妹妹,你,你是怎么和夏寻认识的?听你哥哥叫得这么甜,喜欢夏寻吧?” 罗瑛嘿嘿笑着。 “哪有,姐姐你别瞎说,没有的事。” 司南被罗瑛这么突然一问,脸红心跳。 难道被罗姐姐看出来了吗? 有这么明显吗? 司南说着摸了摸脸,感觉好烫手。 不仅如此,而且自己的心跳的好快,这都是不正常的现象啊。 自己怎么好意思说起夏哥哥放孔明灯表白的事情,这也太难为情了啊。 “姐姐难道忘记了?我的风筝落到了夏哥哥的院子里,咱们就是在那时候认识的啊,我之前可不知道夏哥哥原来就是爹的兄弟的儿子。” 司南说到后面声音越小,她可不敢说夏寻是她指腹为婚的对象。 爹也不知道单独在和夏哥哥说什么,不会马上就要让她和夏哥哥成亲了吧? 司南想到这里,脸更红了。 “这有啥,那小子长得是有点小帅,能让懵懂少女喜欢也是正常的,不过你放心,夏寻虽然表面有时候有点搞笑,但绝对是个正经人,不是京城四邪少可以比的。” 罗瑛承认夏寻魅力大,的确能吸引不少女孩,连司南这样的女孩都能被夏寻吸引,夏寻这小子真的是在艳福不浅。 “这我明白,夏哥哥绝对不是像宋玉那样的人,这个宋玉真的是太讨厌了,我已经明确拒绝了他,他还上门堵截,像苍蝇一样赶都赶不走。” 一提到宋玉,司南就眉头紧皱。 原来宋玉正在追求司南? 那司南这一口一个夏哥哥的,宋玉听了还不疯掉? 想到夏寻还从宋玉那里弄到了5万两银子,又想到他们之间的三角关系,罗瑛就觉头大。 “你夏哥哥还能从宋玉的悦庐赚钱呢,你说厉不厉害?” “啊?夏哥哥居然去过悦庐了?那,那个悦庐我听说是个不堪入目的地方……” 司南一提起悦庐又是一阵脸红心跳。 不堪入目? 罗瑛听了一愣,可是夏寻口中的悦庐却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地方,那里有宝石铺路的长廊、温泉、冰窖、葡萄酒甚至还有鲸鱼肉,这悦庐也神奇了吧。 这种地方哪里会是什么不堪入目的地方呢? “妹妹,你说悦庐不堪入目指的是哪方面?” “哎呀,姐姐,我也只是听说,那宋玉开的悦庐其实就是万春楼的翻版,是小万春楼,万春楼里有什么,姐姐想必是知道吗?” 小万春楼! 原来如此,怪不得夏寻这半夜会跟着宋玉出去呢,原来那个悦庐居然是小万春楼,亏我还相信夏寻以为那里是个让人感到很神奇的地方,要不是司南妹妹一语点破天机,自己还被夏寻蒙在鼓里呢,一会就找夏寻算账去。 司南看出了罗瑛心思的变化,看来夏哥哥和罗姐姐的感情不错啊,便问道:“罗姐姐是什么时候和夏哥哥相识的啊?” “你说我和那个臭小子什么时候相识?那就说来话长了。” 罗瑛冷哼了一声,把她如何与夏寻相识的故事和司南一说,司南那是听得一个目瞪口呆。 哇,原来罗姐姐和夏哥哥之间发生了这么多新奇有趣的故事,他们还真的是有缘呢,一个公子哥,一个山寨头子,居然神奇般的走在了一起。 重点是罗瑛姐姐居然还是在一个都是男山贼的黑虎山寨当山寨头子,这也太不容易了。 司南想到罗瑛能当上黑虎山寨头子就知道她能力很强,否则那些凶神恶煞的山贼怎么可能会被一个女人管。 “夏姐姐,我好佩服你哦,你居然能成为一个山寨的首领,这多少男人都做不到。” “哈哈,有啥好佩服的,黑虎山寨还不是被人一把火烧没了,帮众都散了,而且我也不厉害,连你夏哥哥都打不过呢。” “所以罗姐姐现在是在夏哥哥身边当女保镖吗?” “女保镖?哈哈,你夏哥哥是扮猪吃老虎,他可厉害着呢,哪里需要我来保护。” 扮猪吃老虎? 原来夏寻哥哥这么厉害啊,也难怪,否则他怎么能在京城里当值夜军曹呢? 当司南从罗瑛口中知道夏寻在大内当值夜军曹时,非常诧异,因为这值夜军曹不是一般人能当的,她虽然是一介女流,但是对时局也是很关心的,这值夜军曹看似普通,实则凶险非常,稍微有一个不慎,就会人头落地。 “夏寻哥哥为什么会去当值夜军曹呢?他本来应该回镇江府当防御使的啊。” 司南好奇问道。 “哈哈,我看这是夏东老弟的对他的刻意安排吧,夏寻没有给他老子丢脸,居然主动舍弃了荣华富贵,从一个最低级的值夜军曹做起,这点连老夫都感到佩服。” 一旁的王阳明解释了一番后,司南更是对夏寻留有好印象。 夏哥哥竟然主动放弃了镇江府防御使一职。 这可是个肥水油差啊,多少人想当也没有机会当,因为这都是世袭制的,只要不犯严重错误,就可以世世代代的传承下去,这样的肥差,夏哥哥竟然主动放弃了。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这的下多大决心和魄力啊。 总之,现在夏寻在司南心中的形像很伟岸,就像当初罗瑛看夏寻那般,眼神里都带着闪光。 司南知道这种事情没有几个人会做得出来,尤其是四大邪少,要他们放弃现在的优越生活,那简直是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而夏哥哥,一个从江南富庶地方来的公子哥,却愿意舍弃原有的身份地位,在京城里甘愿当一个小小的值夜军曹,这,真的太不可思议了。 这可是加分项,我可要和爹说一下。 就在王阳明、罗瑛、司南三人聊得正欢的时候,里屋夏寻和司空继续聊着。 “你上京的时候,夏兄弟可有什么交代?” “交代?” 面对司空的提问,夏寻心想,爹好像还真的没有什么交代啊,除了让自己带着祖传的红缨枪上京之外,就没有别的交代了。 “我爹让我带了祖传的红缨枪。” “是否那把名叫开天辟地的红缨枪?” “正是,司空大人知道开天辟地?” 司空是知道开天辟地的,那可是夏家的祖传武器,听说当年可是参加过靖难之役立下大功的,所以夏家才得以在镇江受到官萌恩泽。 没想夏东竟然让夏寻带着这柄红缨枪上京了,这说明夏东是让夏寻在京城创下基业的意思,看来夏东是有意锻炼夏寻,让他放手一搏的意思。 对于这一点,司空倒是刮目相看了,他以为夏东对夏寻的放任教育就是宠溺孩子,而导致夏寻没有一个恒定的目标,即使天赋再好,也会最终无法走向顶峰。 然而,夏东却让夏寻带着祖传的红缨枪上京,这说明夏东对夏寻这回上京是寄予了厚望啊。 “原来将内阁闹得沸沸扬扬的人就是你?” 司空这才知道内阁中一直在争议的人物就是夏寻。 “你,你怎么会成为了一名值夜军曹?” 司空对于夏寻当值夜军曹表示不可思议,他应该是来京城继承官萌的,而官萌子弟的话是不可能留在京城的,而夏寻还留在京城就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主动放弃了官萌! 这,这可不是普通人能做出来的举动,也不知道是不是夏东的刻意安排。 如果是刻意安排的话,这说明夏寻真的是在扮猪吃老虎,一直在隐藏自己的实力啊,难道真的是老夫看走眼了吗? 再看看夏寻现在的形像,头顶乌鸦,下穿大红裤衩,简直就是一副登徒浪子的形像,真的很难把他与一个刻意扮猪吃老虎的人联系起来。 第八十二章 吃个便饭 那么夏寻真的是在扮猪吃老虎吗? 这个答案也只有夏寻自己知道。 不过现在在司空眼里看来,夏寻的确是在扮猪吃老虎,刻意放弃江南富庶生活,选择留在生死难测的大内当值夜军曹,而且还能表现的这么乐观,这点的确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而且对于红缨枪,那可是夏家的镇宅之物,不会轻易离开祖宅的,因为一旦离开,就意味着有大事要发生。 “真的是造化弄人啊,想不到夏寻你留在了大内当了值夜军曹,而且还和黑将军有这样的渊源。” 如果连黑将军都认可夏寻的话,那么夏寻或许真的是个可造之材,那既然如此的话,他和南儿的婚事倒是可以考虑。 司空想了想,又改变了下主意。 他准备多观察一下夏寻,如果夏寻真的达到了他的期待值,那么就可以答应他和南儿的婚事。 毕竟,那个宋玉司空也是极其讨厌的,可他是宋慈的儿子,刑部尚书的儿子,他是惹不得,只有任其在门前狂吠,不过这宋玉采取的是骚扰模式,真是让他这个以礼重教的人无可奈何。 想到这,司空不禁愁容满面。 “司空大人,何事愁容啊?” 看到司空这副样子,夏寻心想他肯定是找不到理由拒绝自己和司南的婚事而犯愁的吧。 我难道长得不帅嘛? 我可是镇江府春楼有名的公子哥好嘛,多少姑娘主动投怀送抱我都没有动心。 不就是我这惊世骇俗的装扮嘛,可我也不想的啊,这傻鸟要在我头上筑窝我也没办法啊,请都请不走,还有这大花裤衩,谁叫现在没有空调呢,在大热天的,只能这么穿啦,搞不好还能引领时尚潮流呢。 夏寻这么一想着,突然灵机一动,他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对啊,怎么忘记了,头上这傻鸟不是喜欢吃冰镇西瓜吗? 眼下倒是有一个去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夏寻想到了宋玉,这个男人的悦庐不是有冰窖吗?只要去了那里,就能搞到冰镇西瓜,而搞到冰镇西瓜就能将头上的这只傻鸟请下来。 “哎,我就不瞒你了吧,你虽然和南儿指腹为婚,但是你们之间隔着一个障碍啊。” 司空说障碍这词的时候一副懊恼的样子。 夏寻一听就明白司空所说的障碍指的是谁了,一定就是宋玉了。 “司空大人所说的障碍可是宋玉?” “你怎么知道?” “宋玉那小子,真的是太不懂得尊师重道了,居然在如此注重礼仪的司大人面前耍无赖搞骚扰,简直是让人厌恶啊。” 司空听夏寻这么说也快笑了,你夏寻这身装扮如果不是我对你有了一点了解,也进不了我的家门啊。 “司空大人请放心,宋玉那小子交给我处理,我保证让那小子以后不会再来骚扰司南小姐。” 司空听了夏寻的话简直不敢相信,夏寻不会是在吹牛皮吧,宋玉可是京城四邪少之一,刑部尚书的公子哥,虽然不像魏炎和万明那般明着做坏事,但此人阴毒,也不是好惹的。 夏寻居然说他可以搞定宋玉?! “夏寻,你可知道那宋玉是何人?笑面虎啊,你能让他放弃追求南儿的念头?不要说大话了。” 司空摇着头表现不相信。 如果宋玉没有在那夜遇到正好在门前骚扰司南的宋玉,他就不会给宋玉出这个放孔明灯说我爱你的主意了,而不放孔明灯的话,司南就不会对他留下更深刻的印象,也就不会对他刮目相看,叫他夏哥哥了。 而宋玉却认为是夏寻帮了他大忙,帮他表白司南成功了呢。 “司空大人,我现在和宋大少的关系好着呢,宋大少对我很客气,指腹为婚的事情咱们可以慢慢谈,现在首先的是让宋大少不骚扰司南姑娘。” 夏寻的回答让司空很满意,没错,如果夏寻真的对司南真心的话,就一定会想尽办法对付宋玉的,正好也考验一下他的能力。 听夏寻说宋玉对他很客气,这宋玉可是笑面虎,表面客套,可要他让对你客气不容易啊,看他结交的人,只有像万明那样的人他才会对你客气。 “不瞒司空大人,我去过宋玉的悦庐了。” “啥?你去过悦庐了?那个男人的销魂窟?你。” 司空听到夏寻说他主动去了悦庐,马上脸色大变。 那悦庐可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夏寻去那里不等于和宋玉是一路货色吗? “哼,你可知那悦庐是什么地方?” “司空大人请息怒,听我说,我自然知道悦庐是什么地方,对于你这样注重礼仪的人来说,那样的地方的确无法入你的眼,但我去那里并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是觉得这悦庐有它的可取之处,不能只光看它糟粕的地方。” 不能只看糟粕的地方。 司空沉思着,这话可是有其哲理性的,以司空这样的文化人来说,他是爱听这样的话的,这话又像其了阳明兄说的,看来这小子真的得到了阳明兄的真传啊。 司空点了点头,他也不是一个完全食古不化的老头,夏寻这么做自然有其深意,他只需在背后默默观察就是了。 夏寻既然主动提出暂缓他和南儿的婚事,也说明这个男人不是像宋玉那种急色鬼,是个做大事的男人。 “我已见过黑将军了,又得以见到了故人之子,咱们又是邻居,以后还要多走动走动,我就不打扰了。” 司空见这次来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不再打扰。 “司空大人,留下来吃个晚饭吧,咱们两家这么亲近,不必客气啊。” “不了不了,以后有的是机会。” 门开门,司空对着王阳明又是一拜:“阳明兄,多有打扰了,有空还请到府上一叙。” “那是自然,司空兄怎么不留下吃个便饭,我看司南和夏寻以及罗瑛都很有缘,几个孩子应该多走动走动。” “是啊,爹,难得能在这里见么阳明先生,他可是你多年没见到的战友,而且夏哥哥还是你的故交之子,这份亲密关系和情谊太难得了,咱们就留下来吧。” 第八十三章 引狼入室 司南的话让司空有了下台阶的面子,其实像他这样的有头有脸的人来说,是需要别人给他台阶下的,既然司南给他面子了,他就有理由留下来了。 “这,那就多有叨扰了,阳明兄。” “我晚上就露一手给大家尝尝鲜,怎么样?” 夏寻已经有了做哪些菜的想法。 他准备做烧烤,这对于这时候的人来说,绝对是新奇之物。 “尝尝鲜?” 夏寻这一提议,所有人都来了精神。 说实在,夏寻的鬼点子多,大家知道他不按常理出牌,都猜不到他会做什么菜。 夏哥哥还会做饭? 司南听了夏寻这话,心下一喜。 这时代会做饭的男人太难得了,除了大厨之外,哪个男人愿意主动做饭呢? 而夏哥哥不仅会主动做饭,还会变着花样做,这不得不引起司南的好奇心。 “夏哥哥,你想给大家做啥好吃的?” “烧烤。” “烧烤?” 除了夏寻之外,所有人你看我,我看你,何为烧烤? 他们还真的没有听说过烧烤这道菜。 “嘿嘿,等会大家就知道了。” 夏寻说着神秘一笑,便开始去厨房准备了。 还挺神奇,也不知道夏哥哥会给大家准备什么美食? “司南妹妹,你想不想去厨房看看?” 罗瑛在司南耳边细声问道。 “啊,真的可以吗?夏哥哥不会觉得打扰吧?” “我们偷偷的看。” 罗瑛对着司南眨了眨眼睛,司南会意,便跟着罗瑛偷偷来到了后厨。 “哈哈,这两个孩子,司空兄,咱们喝茶,慢慢等。” 王阳明看着罗瑛和司南去后厨偷看夏寻做菜,不禁忍俊不禁,忙招呼司空喝茶。 “好茶,阳明兄,这茶是从哪里来的啊?京城喝茶可不便宜。” “都是夏寻在京城钱庄里的户头里存的,所以我才能喝到来自江南的正宗的龙井啊。” “哦?那个京城钱庄可是最近在京城兴起的一个钱庄,听说实力强大啊。” “司空兄也对这京城钱庄也有所了解?” “有所耳闻,听说京城内出了一股神秘的杀手组织,弄得是京城有钱人家是夜不能寐,生怕自己被杀了,因此都把财产存在了这个京城钱庄,说也厉害,这京城钱庄明知如今京城内不太平,也敢接下这么多的生意。” “我听夏寻说,京城钱庄的贾老板可是有运用了八卦阵图,想要进入京城钱庄并不容易,所才贾老板才会趁机大肆扩张。” “八卦阵图?可是黄承彦手中的那个八卦阵图?” 司空激动的问道。 “对,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诸葛孔明的八卦阵图还厉害的八卦阵吗?” 王阳明抚须喝了一口茶。 “怪不得京城钱庄没有被那神秘杀手所盯上,甚至魏炎也没有对其动手,原来真的是有镇庄之术啊。” “既然敢开钱庄,必然是有其一套的手段和行事体系的,只是这京城的治安越来越不好了啊。” “没想到首辅居然会给魏炎一道生杀手谕,这简直无法想像,有了这手谕,那魏炎还不变得极其嚣张起来,现在兵部在内阁的势头明显有超过户部、吏部还有刑部之势,也不知首辅这下的是什么棋。” “首辅这招厉害啊,可以说是借刀杀人,虽然给了魏炎生死大权,可却把魏炎推向了浪尖风口之上。” “虽然魏炎是在浪尖风口之上,但他可是没有对手啊,现在内阁谁能和他叫板?” “这内部的敌人虽然暂时没有出现,但外部的敌人却出现了,就是那个神秘的杀手组织,有这样的对手存在,魏炎并不会轻松,首辅也是在考验他,如果他不敌神秘杀手组织,就等于被借刀杀人处理掉了。” “首辅这生杀手谕可是双刃剑啊,多少人为了权势而疯狂,首辅就是看在京城四少之间的暗争暗斗,才会给了魏炎这个手谕,才会让他飘然起来。” “正是如此,我有一大胆的猜想,也许这股神秘的杀手组织是首辅引来的。” 王阳明说着放下了茶盏。 “哦?此话怎讲?” 王阳明这么一说,引起了司空的注意,他其实也是隐约萌生了这种念头,只是这话没人可说,只能在心里想着,没想到却由王阳明先说了出来。 “司空兄你想,内阁现在的对手应该是对内还是对外?” “可以说没有在出现这股神秘杀手之前,内阁的对手应该是司礼监,但如今却出现了这股神秘势力,显然是冲着内阁来的,如果真的是首辅所为,他这不是引狼入室吗?” “的确,首辅是在引狼入室,可他也借力打力,来转移内部矛盾。” “现在内阁以万侯的户部为先,可司礼监被压制后,内阁势力必然会以户部为主,一部独大可不是首辅愿意看到的,所以他为了激发其他各部的争斗之意,说不定就真的引狼入室,在京城里制造恐慌,又把治安的生杀大权给了兵部,让魏炎代表了京城四邪少,这样既激发了内阁之间的竞争,也让魏炎城了众矢之的。” “高啊,首辅大人这招果然高明,利用外部势力来强化内部争斗。” 司空感慨,虽然他无权无势,但也是处于在这内阁之中,对于这些事情只能是睁一眼闭一只眼,但司空却没有选择做一个麻木不仁的人,他的内心还是火热的,并向着这朝廷的权力最中央。 “唉,可惜现在权臣当道,皇上内外无援,只能看着司礼监和内阁把持大权,可悲可叹啊。” 司空长叹一声,想他既身为臣子却不能为皇上分忧解难,只能做这摆设的礼部尚书,真的是惭愧啊。 “皇上现在是想见一面都难,只有首辅和蓝田有资格见皇上,但那两人只为自己的权势而争斗,哪里会为了皇权?” 王阳明也长叹了一口气,果然是时代变了,相比武宗意气风发,如今的皇上更像是被软禁了一般,像他这样忠心于大明的臣子真的不多了,更多的是拉帮结派者。 第八十四章 肉食动物 “皇权旁落,我等也是无可奈何啊。” 王阳明长叹,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在已经不是当年皇帝带头出征的时候,没有权力的皇帝就如同没有了牙齿的老虎,任人摆布了。 如果,这时候能出个英雄,能带领大明走向正轨就好了。 “哇,真的没有想到,夏哥哥在厨房里的背影也很帅。” 司南看着夏寻在厨房里的背影,不禁感慨。 原来男人在厨房里也能这么有型,以前都觉得黑虎寨里的大老粗做饭太难吃,而且个个虎背熊腰,吃他们做的饭都会倒胃口,可夏寻在厨房里的情况则不同了,这么看这么觉得有型。 “夏哥哥说的烧烤究竟是什么菜呢?” 司南好奇问道。 “我也没吃过呢,听着挺神奇的样子,好像是要准备很多食材。” 罗瑛注意到夏寻准备了很多食材,而且还用小竹签串了起来。 “夏哥哥这做法还挺特别的,把这些蔬菜和肉都弄细条,还用小竹签串了起来,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做法呢。” 司南好奇的看着夏寻串着肉串、菜串,不知怎么着,她竟然咽了下口水。 我这是怎么了,居然会觉得好饿。 司南虽然内心并不是大小姐,可是行为举止上还是按照传统的大小姐来要求自己,所以这饭量都是有所控制的,这样才能保持体型。 然而,司南却被夏寻这独特的作法所吸引,她还没见过把菜肉这样摆盘,这其中有什么寓意吗? “姐姐,你快看,夏哥哥好像在摆一个独特的造型呢。” 司南指着夏寻所摆的菜盘奇怪问道。 罗瑛看去,也吃了一惊,夏寻这摆菜盘,好,好像是按地煞阵在摆着。 “黑将军,今天家里办家宴,本小爷高兴赏你一块肉吃。” 说着,夏寻拿起一串肉往头上伸去,黑将军一口咬住,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嗯,好吃好吃,没想到这小子做菜还有一手嘛,比那御厨做的还好,不去当厨子真的是可惜了。 黑将军吃这串生羊肉串吃的津津有味,只怕它是不知道,这肉是要烧烤后才更好吃。 “都别偷看了,都进来吧。” 夏寻早就知道了司南和罗瑛在门外偷看,头也不回的说道。 “哈哈,还是夏哥哥厉害,我和罗姐姐藏得这么隐秘都能被你发现。” 夏寻转过身,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虽然没有看到你们,可是我闻到了你们身上的气味了啊,哈哈。” 身上的气味? 司南和罗瑛听夏寻这么说,脸一红,什么嘛,身上的气味,夏寻是狗鼻子吗? 还真的别说,夏寻这鼻子比狗鼻子还灵呢,这就是识香寻位,经过修行人字诀之后,夏寻这嗅觉也提升了不少。 所以他很快就知道了藏在身后的司南和罗瑛,不过还别说,这两姐妹的气味还是有点区别的。 比如说司南的香气是甜甜的味道,而罗瑛的香气则是淡香,总之都很好闻。 “夏哥哥,你还能识香寻位,这么神奇,这本事你是怎么拥有的?” “你夏哥哥这识香寻位的本事可大了,之前就靠这个本事立下大功的。” “对了,是不是那个夜德门闹鬼事件?我也听说了,天啊,没想到夜德门冷宫并没有鬼。” 司南提到了夜德门冷宫,但又马上瞬间脸红了。 因为司南想到了冷宫下面的事情,那的确挺让人害羞的,没想到冷宫下面还有一个春楼。 天哪,堂堂大内之内居然会存在这么一个地方,更以闹鬼名义作为遮羞布,真的让人无法想象。 司南可是黄花大闺女,哪里敢想那种画面,当她听到春楼二字的时候就羞红了脸,她那时候就想这个叫夏寻的值夜军曹也太厉害了吧,居然这么有胆魄,更一举破了夜德门闹鬼事件,说是英雄也不为过。 司南还是有点小憧憬见到夏寻的,这可能是少女对英雄的一种向往和崇拜之心吧。 不过司南可从来不知道夏寻就是那个在大内一举成名的值夜军曹夏寻,等她现在知道了以后,就感心跳加速,如同小鹿乱窜。 “司南妹妹,你怎么啦?” 罗瑛敏锐的发现了司南脸红了,忙关切问道。 “没,没啥,夏哥哥,你都给咱们准备了什么好吃的啊?” 司南忙转移话题。 “今晚的晚餐那就很丰盛了,有羊肉串、牛肉串、猪肉串……” “哈哈,夏哥哥,你怎么弄了这么多的肉串啊,我可不是肉食动物。” “你不是肉食动物,你阿瑛姐姐可是肉食动物啊,哈哈哈……” 夏寻笑着。 “你,看拳!” 听到夏寻说自己是肉食动物,罗瑛忙一粉拳打去。 这回夏寻可没有躲避,真的被罗瑛一拳打到了。 “哎呦。” 夏寻假装受痛,其实罗瑛这一拳还真的是粉拳,她也是假生气,因为她,的确是肉食动物。 罗瑛力气大,当然要吃肉才能补充体力,但她也是吃肉不长肉的体型,所以才能又有力气又有好身材。 对于这一点,司南真的是很羡慕,她为了保持体型,刻意节食,而罗瑛却能做到任意吃肉不长胖,这对于一个爱美的女孩子来说,真的是梦寐以求的。 “好痛。” 夏寻故意捂住胸口,装做痛苦样。 “你少来,我可没有用上力气。” “阿瑛,我现在呼吸不顺畅,需要人工呼吸。” “咳!夏寻,你居然敢耍流氓!看老娘我不打死你!” 罗瑛说着拿起案板上的一根萝卜就朝夏寻打去。 夏寻就那么迎头一撞! 就听到“哇!” 的一声惨叫。 这声音不是来自夏寻, 而是来自黑将军! “哈哈哈,对不住了黑将军,媳妇要打我,我只好用你当挡箭牌了。” 这黑将军正在回味之前的羊肉串的,突然被天降萝卜当头一棒打得晕了过去。 这傻鸟,也太不禁打了吧,居然被萝卜给打晕了,还黑将军呢,牛皮都要吹到天上去了。 刚才夏哥哥叫罗姐姐什么?媳妇? 这是真的吗? 第八十五章 升职有望 “媳妇?” 司南惊愕。 “司南妹妹,你别听夏寻胡说八道,我可不是他的什么媳妇,夏寻!和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胡说八道了!你是不是想跪搓衣板!” 一听到要跪搓衣板,夏寻就老实了。 说实在,那跪搓衣板简直堪比酷刑,不是人玩的啊。 “媳,不,阿瑛,马上就可以烧烤了,你不要心急嘛。” 夏寻说着拿出了一大捆的各种肉串。 “足有几百根了,足够你吃了。” “你,我是喜欢吃肉,但也不是喂猪啊。” 罗瑛说着嘟了一下嘴。 这还是夏寻第一回见到罗瑛嘟嘴,原来阿瑛会嘟嘴啊。 罗瑛毕竟是女孩子,再强悍的女汉子也有其女孩子的一面,都会有撒娇可爱的地方。 罗瑛也不例外,当然她这不经意间的嘟嘴却也是美丽极了,不仅是夏寻看呆了,司南也在心里感慨。 罗姐姐真的是一个奇女子啊,不仅是黑虎山寨寨主,还是个狂吃肉不胖而且很有男子气概的美女。 这么多不可能的元素集中在罗瑛身上,让罗瑛成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奇女子。 而罗瑛的魅力让司南都被吸引。 怪不得夏哥哥会叫罗姐姐媳妇,如果自己是男子,也会有这种念头吧? “走喽,烧烤去了喽!” 夏寻双手各拿着一大捆挂满了各式肉的肉串走向了院子。 “王老,司大人,快来,夏寻要开始烧烤了。” “烧烤,这事老夫可是前所未闻,真的要见识一下。” “司空兄,请。” 司空在前,王阳明在后,两人也来到了院子中,看夏寻烧烤。 “夏寻,你准备了这么多的肉串,这串肉之法你是从哪里学来的啊?” 司空好奇问道。 要不是夏寻主动说要烧烤,他还真的不知道夏寻会烧烤。 夏寻自然不能说这烧烤是现代人的美食之一,只好开口:“我是从梦溪杂谈里看到有用竹签串肉的做法,就想一试。” “可是宋朝沈梦溪所著的梦溪杂谈?” 司空问道。 “回司大人,正是,我之前翻看时就记下了,觉得神奇,就想一试,今天可是献丑了。” 没想到夏寻还有看梦溪杂谈,那虽是一本大杂烩的书,却能极大开阔人的视野和思路,可以说是一本科学之书。 这个时代还能有潜心看书的年轻人? 司空又对夏寻有了改观,能看梦溪杂谈的读书人太少了,司空并非老顽固,而是对于礼乐很看中,他的确是看不惯夏寻的行事风格和打扮装束,这种惊世骇俗的行事他是无法接受,但并不能说他不接受夏寻是个会思考的年轻人。 “夏寻,你倒说说看,这梦溪杂谈主要表达什么蕴意?” “梦溪杂谈可是一本奇书,对于生活可是有很大的启示,虽然初看之下是本随笔,写得也很散,但却开阔了读者的视野,让人深思。” “不错不错,老夫可是很久没有听到有人这么评价梦溪杂谈了,阳明兄,你可是收了一个好徒弟啊。” 司空满意的点着头。 王阳明对于夏寻的回答也颇为吃惊,虽然他知道夏寻变化挺大,但这番话还是让他意料不到。 这句话和王阳明一直提倡的心学思想有着相同的蕴意,即提倡人的自由思想。 人心若是不自由,何谈建功立业? 王阳明现在隐约明白了,为什么夏寻能在短短时间内破了这夜德门闹鬼事件了,夏寻是真的不走寻常路,擅于打破常破。 知行合一,夏寻不仅想到了而且做到了。 “想必司空兄听说了夏寻破了夜德门冷宫闹鬼一事吧?” “听闻了,这可是奇事一桩啊,没想到会是夏寻你的手笔,让老夫我吃惊非常,当时我就想一个值夜军曹哪来的勇气和能力会做出这种举动,也想见见这个值夜军曹,没想到竟然是你。” 司空哈哈笑着抚须,如此说来,夏寻的特立独行不是没有道理的,看来他学习到了王阳明的心学精髓了。 “夏寻,我相信你很快就会得到提拔。” “哪会,万尚书和千统领可是看我非常不爽的,他们怎么可能会让我升职?” “我本来是想再观察你一阵后再告诉你的,内阁此次争议的重点是围绕是否给你升职的方面。” 司空的话让夏寻眼前一亮,内阁居然在商议是否给自己升职? 这,这不可能吧? 夏寻之前一直认为内阁争论的重点是围绕是否给自己赏银,以及赏银多少的问题上,却没有想到竟然是在商议关于自己的官职。 这,四大尚书会让自己升职吗? “司大人,你在说笑吧,四大尚书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他们是针对我的,怎么会让我升职?” 夏寻不相信。 万明恨不得他死,万侯故意联合值夜军曹统领千海百般对付他,故意让他连续值夜,想让他猝死在岗位上,好来个杀人于无形之中。 试问在这种环境下,夏寻会有好日子过吗? 而且夏寻立功更是成为了内阁的眼中钉肉中刺,因此内阁怎么可能会在商议给他升职的事呢? “四大尚书的确是极力反对给你升职,但他们不得不听一个人的命令。” 司空一语道破天机。 “难道是?” 夏寻和王阳明异口同声。 司空点了点头。 不可能吧,首辅居然会同意给自己升职,这个提议居然是首辅提出来的? 对于这个答案,夏寻非常吃惊,俗话说有什么样的头就有什么样的手下,四大尚书以及四大邪少那般无法无法,一定和首辅有着极大的关系,没有他的授权,内阁不会如今这般只手遮天。 这么一个在权力巅峰的人,居然会对他这样的一个小人物如此关注? 夏寻猜测不到首辅这么做的深意,但如果真的是由他出面的话,自己看来升职有望啊。 “夏哥哥,恭喜你升职。” 司南拿起了一根黄瓜串以示庆贺。 “哈哈,那我就借司南妹妹吉言,请你吃烤黄瓜串,口感很脆很好吃的哦。” 说着,夏寻就开始搭烧烤架。 第八十六章 不破童子功 烧烤架? 众人不解之际,就见夏寻拿来了一个铁架子,并在上面铺了铁丝网,可以说夏寻早就想做烧烤了,只是苦于没有时间和机会展示,就只好先做好了铁架子和铁丝网。 要知道这可是在明朝,夏寻能打造出这个烧烤架实属不易,单是铁料都是夏寻从铁匠铺里特制的,为了能找到好的铁料,夏寻特意趁休息时间兼职当铁匠学徒。 其实夏寻去铁匠铺当兼职铁匠学徒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他想了解一下武器的锻造原理,更确切的说,夏寻想学会铁器锻造,这样对于他运用开天辟地是极其有利的。 几个老婆饼就搞定了城东的屠铁匠,屠铁匠虽然长得一脸凶相,但是却为人实诚,打的铁器从不缺斤少两。 不过屠铁匠至今单身,一直都在埋头研究铁器锻造,这空有一身本领也找不到好的徒弟。 夏寻自从修炼了人字诀健体术并打通了任脉之后,这力量也是成倍增长,因此他挥动得了那几百斤重的大铁锤。 当夏寻轻松将这大铁锤拿起的时候,屠铁匠十分震惊,这可是几百斤重的大铁锤啊,夏寻居然就这么轻松的拿起来了! 看夏寻这么一副白嫩的样子,就知道是个没干重活的公子哥,这么一个小白脸能干铁匠活? 但是,夏寻却是实实在在拿起了那几百斤的大铁锤了啊! “这位小哥,你,你是如何做到举起这几百斤的大铁锤的?是否有练习过童子功?” 屠铁匠所说的童子功对于铁匠来说是个打基础的技能,因为铁匠十分注重力量,所以通常都在小时候就开始训练力量,而经过长年累月之后,成年的铁匠才能挥得动百斤重的大铁锤。 而夏寻一上来就抡起了几百斤重的大锤子,就算是从小练习童子功的铁匠也做不到,除非,除非是大力士。 难道这小白脸是大力士? 不像不像,夏寻这细皮白嫩的简直颠覆了屠铁匠对于传统大力士的认知。 如果夏寻真的是天生大力士,我表演这生吞大铁锤。 “童子功?” “不知屠铁匠你说的是哪方面的童子功?” 屠铁匠听了夏寻的话一愣,还哪方面的童子功?这童子功就一种嘛,就是吃饭睡觉打铁。 这就是屠铁匠的全部人生,他从记事开始就重复着这打铁的日子,从未体验过别的生活,也正是因为他的坚持和对外界的无知,才造就了屠铁匠能抡起百斤大铁锤的功力,然而这也是在屠铁匠全力以赴的情况下。 这也是屠铁匠所理解的童子功,他也想不出还有什么童子功。 不过夏寻所理解的童子功可不是这方面,自然是他从小混迹春楼所练的童子功啦。 当然夏寻之所以能称之为童子功,是因为他还真的是童子之身! 不要看夏寻表面风流,成天在春楼里逛荡,但他可没有来真的,他之不过是为了他的娱乐帝国梦而做的实地考察而已。 这也是夏寻和其他有钱公子哥的本质区别所在,夏寻始终保持了一颗正义之心。 “屠铁匠啊,你还没娶媳妇吧?” 夏寻嘿嘿说着。 屠铁匠可是老实人,被夏寻这么一问,马上脸色涨红。 说实在,屠铁匠这么多年还没有碰过女人,被夏寻这春楼老手这么突然一问,哪里受得了啊。 再问下去,童子功恐怕都要破了啊。 “咳,我还没有娶媳妇呢,想着等这铁匠铺扩大点,多赚点钱再娶媳妇。” 屠铁匠憨笑着。 “老屠啊,这古话说的好,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嘛,这说明要先成家的嘛,银子是赚不完的,以你的打铁手艺,我保证你以后能发大财,不过前提是你和我合作的话。” “啥?我能发大财?” 屠铁匠愣住,虽然他知道打铁也能赚些钱,但没想过很快就发大财了,这可是遥不可及的梦啊。 “不不不,咱是实在人,还是一件一件的把打铁的事情做好,不去想什么发大财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 屠铁匠摇着头,他不会去想这种事情,否则也不会这么多年如一日的坚持打铁了,只有恒心做一件事,才有出头之日。 对于屠铁匠这恒心,夏寻是极其欣赏的,否则他也不会有和老屠合作的想法。 屠铁匠这打铁手艺是真的好,如果放在现代的话就是一个打铁大师,虽然现代用的是机器,但是这种传统手工艺做出来的都是收藏品,价格昂贵。 重要的是,夏寻想在这里学习武器锻造技艺,也许短时间内没有用处,但说不定有朝一日能派上大作用。 夏寻这一想法的最初根源来自在兵仗局的一无所获,而如果他会亲自锻造兵器的话,就不用再去寻找了。 至少在熟练使用开天辟地之前,还需要几把称手的武器才行。 因为开天辟地不是一把普通的兵器,而是一把神兵,仅仅舞动是不行的,要彻底让它成为一把致胜法宝,需与使用者结合,这需要使用者强大的内力修为才行。 “嗯,老屠不愧是实在人,我很欣赏你,想投资你这个铁匠铺,这样你也就有钱娶媳妇了。” “啊?你要投资我这个铁匠铺?” 老屠显然没有料到夏寻会想投资他的铁匠铺,而且还说什么,要让他去娶媳妇。 这,这不是让我破功嘛。 “不不不,我这练了几十年的童子功,怎么可能说破就破,这可使不得,使不得啊。” 老屠忙摆着手。 如果童子功破了,他可就没有这么大的力气抡起这几百斤重的大铁锤了,不能拿大铁锤,也就不能打铁了,不能打铁,他不就废了吗? 这一想到这,老屠又把头摇得飞快,这相比娶媳妇,这打铁手艺才是真啊。 “哎呀,放心啦,老屠,以后这铁匠铺有我啦,我投资,我打铁,你只要提供地方,等着收钱就是。” 这,天底下有这等好事? 这小子,不,这小白脸是什么来头啊? 第八十七章 猛男铁器 他为什么一定要投资我的铁匠铺?居心何在啊? 对于夏寻的话,老屠表示不解,也不敢答应。 虽然他知道夏寻投资的话,他会得到一大笔钱,有了钱之后他就可以娶媳妇,从此过上好日子了。 但老屠是个实在人,他不敢轻易相信这白日梦。 “你,你究竟是谁啊?为啥一定要投资我的铁匠铺,我这可是铁匠铺,你想清楚了。” “哈哈,老屠你不要怕,我可是好人,你也看到了我的本事,有个能轻松拿起几百斤大铁锤的学徒你还不开心啊?” “我可不敢收你为徒,你这本事都可以自己开铁匠铺了,干嘛还要投资我,实在是蹊跷,你如果不解释清楚,我就不答应。” 老屠越想越不对劲,这小白脸又不像是天生神力,又是长得细皮白嫩的公子哥,怎么会想到要来投资铁匠铺的? 这简直是不合理的事情嘛。 老屠越想越不对劲,他觉得夏寻可能是来故意捣乱的。 “小伙子,你如果是来买我的铁器我欢迎,如果是存心来捣乱的,我可就不奉陪了,请吧。” “老屠,我可说的是大实话,你要怎么才相信我呢,哎,这样把,我有一个器物要你帮我一起打下,你经验足,手艺好,可以做出来。” 说着,夏寻拿出了他所画的烧烤架草图。 “这,这是啥玩意?” 老屠哪里有见过烧烤架,不由愣住。 “这是烧烤架。” “烧烤架?用来干嘛的?” “当然是用来烧烤的啊。” “这,这玩意我从来没有见过,要怎么打啊,不行不行。” 老屠又摇头。 “老屠,你咋又摇头了,怎么可以遇到一点困难就马上摇头呢?你这样可对不起这么多年的童子功啊。” “这烧烤架不难做,只是我从没有学过锻造打铁,需要你的指导,只要你把这烧烤架做出来,我保证你的铁匠铺生意会很好。” “你说啥,这玩意还能给我的铁匠铺带来好生意?” 老屠听了夏寻的话半信半疑。 的确,一家铁匠铺想要脱颖而出的话,是需要有镇店之宝的,或许要有流行爆款,才有可能打开销量,获得钱财。 夏寻发现老屠的店里虽然铁器都打得很精良,但是略为传统和土气,也难怪,老屠这么一个大老粗打出的铁器自然说不上美观和有设计感,可一件商品的销售,如果不美观的话顾客在没有接触的情况下是不知道其真正的质量的。 所以,老屠的铁匠铺生意其实不怎么好,猛男铁器只有固定的客户,无法做到全面销售啊。 而夏寻准备做这个烧烤架,来改变老屠的铁匠铺的风格。 “是的,老屠,机不可失,在我那地,不,只要你我合力把这烧烤架做出来,我保证你的店铺生意能火。” “这……” “老屠,不要犹豫了,这可是天赐良机啊!哎呀我去,我这爆脾气都要被逼出来了,不行了,我自己先动手了。” 夏寻受不了老屠这磨磨唧唧的犹豫性格,马上抡起大铁锤就可以打铁了! 叮叮当当,当当叮叮。 当打铁声响起,这才唤醒了老屠。 夏寻已经有模有样的打起了铁,但明显没有经验。 “我来。” 老屠也拿起了铁锤,按照着烧烤架的草图打了起来。 老屠拿起了铁锤很快就进入了打铁模式,只有在打铁下的老屠才是不墨迹且果断的。 “怎么样,老屠,我这烧烤架是个好东西吧?” “还真别说,这玩意真的挺特别,小伙子,说了半天我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呢,来自哪里啊?” “老屠可以叫我小夏,我来自江南,就是来京城寻找新的生意的,这不就看上你的铁匠铺生意了吗?” 夏寻知道还不能说出自己的值夜军曹身份,只好以一个生意人自居。 “来自江南,那小夏你可是从千里之外特意跑到京城来做生意的?这,这还稀奇的很。” 老屠听到夏寻来自江南,感到十分惊异。 “哎,小夏啊,你来京城做生意不是时候啊,现在的京城可不太平。” 老屠停下了打铁的动作。 “怎么说?” “现在的京城出了一股杀人不眨眼的神秘杀手组织,而且杀人后还把人的掌心肉挖去!” 老屠神情变得紧张起来。 连老屠这么一个猛汉都会感到害怕,说明这个杀手组织已经让京城人人色变了。 没想到这股京城里的神秘杀手这么的猖獗。 “咱京城不是有治安校尉魏大少嘛,他可是现在朝廷的少年俊杰。” “呸!还少年俊杰哟,我看这家伙不行,也不知道朝廷是怎么会让一个杀人狂来当治安官的,真的是疯了。” 老屠听到魏炎,又气打不一处来。 “此话怎讲?” 虽然夏寻知道魏炎手中的那把大杀器煞气很重,但也没到见人就杀的地步吧。 “我听说这治安官为了吸引杀手现身,在滥杀百姓!可恨!” 竟然还有这样的事! 夏寻听了后震惊,看来魏炎已经失去理智了,为了达到成为第一邪少的目的而不择手段,滥杀百姓只为引蛇出洞。 这种事情不能不管啊。 想到自己来京城的初衷不就是为了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作为吗? 夏寻又想到之前他和魏炎对手的经历,如果没有地煞阵法的帮助,他不是魏炎的对手,所以他极需提升自己的实力和尽快自如使用开天辟地。 在那之前,还得先把这烧烤架打出来。 “老屠,卖力点嘛,这可是能让你发大财的烧烤架啊。” “喂,小子,没看到是我在指导你嘛,看你这笨手笨脚的,我很怀疑你说的话啊。” 其实老屠已经在内心认可了夏寻,这小白脸,还真的是与众不同,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这打铁还真的是实打实的。 这叫啥烧烤架的东西,真的能有人买嘛? 老屠不禁开始浮想,想到他有钱之后娶媳妇的样子了。 夏寻按照老屠的指导有模有样的打着烧烤架,很快一个烧烤架的雏形就出现了。 第八十八章 是真狼毫 这便是烧烤架的来历。 所以当夏寻把烧烤架拿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震惊了。 “这,这就是烧烤架?” 司空好奇问道。 “对,有了它我就能烤出美味。” 说着,夏寻又拿出了一袋木炭,放在了烤架之内,并点上了火,再盖上了铁丝网。 “天啊,夏寻,你这和变戏法一样,你什么时候买的这,这个烧烤架?” 罗瑛上前摸着这稀奇玩意。 “哈哈,这可不是我变出来的,而是我亲手打出来的。” “亲手打出来的?我不信,你还会打铁呢?” “哈哈,我和城东屠铁匠学得打铁手艺,不错吧,用它烤出来的肉串非常美味。你看,为了打造它,我的双手可没少遭罪。” 夏寻说着将双手掌心向上,还真的是布满了血泡。 夏寻为了打这个烧烤架没少用心思,从蓝图到成品,他实验了很多次,也失败了很多次,特别是烧烤架的打铁细节处理很讲究技艺,因为老屠从没有见过这种铁器,也只有吃过烧烤的夏寻才能感同身受。 城东打铁铺? 夏寻还真的挺有心,居然为了一顿吃的,特意去铁匠铺学习打铁,这,这不是吃货是什么? “夏寻,我没想到你居然是个吃货,你,你居然为了吃而特意去打铁,我,我虽然爱吃肉都没有你这么贪吃!” “哈哈,我可不是自己贪吃,我可是专门为了某人而学得这打铁手艺,以为某人随时解馋,嘿嘿。” 夏寻这么一说,罗瑛脸马上红了,夏寻这不就是在暗指自己嘛,她的确爱吃肉,爱打牙祭,不过她都是在厨房自己偷偷的做,没想到被夏寻发现了。 夏寻是怎么知道她常常吃夜宵的啊? “你,你乱说什么嘛,我哪里有吃夜宵了?” “阿瑛,你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哦,我可没有直接说是你。” 看着夏寻和罗瑛的对话,司南就想夏哥哥和罗姐姐的感情真的好好哦,让人羡慕。 “哈哈,我懂了,夏寻你做这个烧烤架,是为了宵夜啊。” 王阳明摇着羽扇笑道,他听过夏寻说过宵夜这个词,其实就是点心的意思。 现在王阳明对于夏寻说的一些外来词已经渐渐习惯了,还觉得挺有趣的。 “老师,我还有做烧烤生意的想法呢,这吃烧烤可是宵夜经济的主力。” 宵夜经济? 王阳明听了夏寻的话眼前一亮,这小子不愧是江南富庶地方出来的,马上就想到了做生意啊,只是现在京城里的治安,只怕不好做哦。 “哈哈,果然是夏东兄弟的儿子,居然想到了宵夜经济,夏寻,你这鬼点子还真的挺多。” 现在司空对夏寻的印象是越来越好,他没想到夏寻能如此活学活用梦溪笔谈,运用科学方法开拓视野,更亲自去城东铁匠学习打铁,打了这个烧烤铁架,虽然司空现在还不完全理解夏寻的所做作为,但他知道这小子绝对不是普通人。 “开始烧烤喽!” 夏寻欢呼了一声,点起了炭火,并开始给铁网刷黄油。 “这就开始烧烤了?” 王阳明好奇看着自己的徒弟,看着这他做着奇特的举动。 这!这不是我的狼毫毛笔嘛! 王阳明眼尖,看到了夏寻正在用他的狼毫毛笔刷油啊! 这可是真的狼毫啊! 王阳明这把狼毫毛笔可是他当年在蒙古随军的时候杀的一只野狼的毛做成的毛笔,这才是正宗的狼毫。 狼毫制成的毛笔不仅质地好,更可用于很多场合,所以王阳明一直把它当成宝贝看待,主要是用来收藏,还是根未曾碰墨的毛笔,可没想到,夏寻,夏寻居然把这根毛笔拿来刷黄油了。 “夏寻,这,你可是用我放在书房里的那根狼豪毛笔刷油啊?” 夏寻见东窗事发,只好尴尬的笑了,他还真的拿了王阳明的狼豪毛笔,因为他实在找不到称手的刷油工具。 这烧烤工序,刷油可是很重要的,往往烤的肉串是否入味,和肉串是否被均匀刷有关,因此普通的刷子根本无法让肉串均匀受油,而用了狼豪毛笔则不同了,这狼豪刷肉再好不过了。 “不好意思啦老师,你就为了大家的胃,牺牲一下啦。” 夏寻的话让王阳明不知道怎么接,这小子,还真的会选时候,这时机他如果说夏寻的话反而会显得自己小气了。 “哈哈,夏寻你的眼光实在好啊,一眼就看到了我藏在书房里的狼豪毛笔,可否好用?” “好用,老师,你这毛笔还真的别说,是真狼毫,你看这些肉串,都刷得非常均匀,马上就好,马上就好。” 王阳明只得摇着羽扇笑着,也许这把狼毫毛笔真的和夏寻有缘呢? 既然有缘,那这根狼豪毛笔就属于夏寻了。 “夏寻,既然这根狼豪毛笔和你有缘,我就送给你吧,你可要好好保管啊。” “真的?多谢老师了,我一定会好好保管的。” 夏寻内心感激,老师是真的很大方,把他珍藏的毛笔就这么送给自己了。 “好香!夏哥哥,没想到连黄瓜放在铁网上烤都能这么香。” 司南闻着烤黄瓜的香气实在想吃,她是真的没有想过黄瓜也能这么烤着吃。 “来,司南妹妹,一串烤黄瓜,拿好哦。” 夏寻说着递给司南一串刚烤好的黄瓜。 “好香。” 司南闻着这烤黄瓜所飘散出来的香气,忙把黄瓜片放到嘴边咬了一小口。 “好吃!” 这黄瓜片咬起来十分脆口,而且烤得十分不焦不嫩,这比大厨做的还好吃呢。 “有这么好吃嘛?” 见司南说好吃的时候人都要跳起来了,罗瑛半信半疑的也拿起了一串羊肉串。 说真的,夏寻这烧烤烤得是真的很香,很快整个院子里都弥散着肉串的香味了。 “这,还真的很好吃呢!” 罗瑛震惊无比,她还是第一回吃到这么好吃的肉串! 罗瑛就感自己胃口大开,马上一串串的羊肉、猪肉、牛肉串统统入口…… 地上很快就出现了一大堆的竹签,都是罗瑛一个人吃掉的哩! 第八十九章 下盘大棋 “哇,阿瑛,你也太会吃了吧!” 夏寻看到这瞬间满地的竹签,呆住。 虽然他准备了几百个各式肉串,但看罗瑛这吃肉速度,有点抗不住啊。 “哇,夏姐姐,你,你真的好会吃肉。” 司南看着这满地的竹签,内心也是称奇。 今天可真的是开了眼界了,不仅看到了夏哥哥不为人知的一面,连罗姐姐也给了她惊喜。 罗瑛真的是食肉动物,这吃起肉来真的一点也不含糊,一百根各式肉串不到几分钟就被她干光了。 问题是,她还没有一点要停下来的样子,看这样子还会一直吃下去。 王阳明和司空也被罗瑛开挂式吃肉串的样子给懵逼了。 这,这小姑娘也不简单啊。 司空看着罗瑛停不下来吃肉串的样子,心里感慨。 果然,夏寻这回上京目的不寻常,连他身边的人都不简单,这小姑娘吃肉都这么会吃,就连男子都汗颜啊。 “巾帼不让须眉,巾帼不让须眉。” 司空对着罗瑛赞不绝口,同时对着司南说道:“看,你得多向你夏姐姐学习啊。” “学我啥呀,学吃肉么?” 罗瑛听司空这么一说,停下了吃肉的动作。 “噗呲。” 司南听罗瑛这么一说,笑了。 “哈哈,罗姑娘,老夫今天真的是大开眼界啊,不仅看到夏寻独特的一面,也看到了你与众不同的一面,真的是不虚此行,阳明兄,我真的很羡慕你啊,能和这样的小友在一起生活。” “哈哈,这的确是我的幸运,能和这两个小友一起生活让我的老年生活增色了不少。” “王老,你哪里老了,你没有老,不许说老。” “来,王老,司大人,你们也吃羊肉串。” 罗瑛说着递给了王阳明和司空各一串羊肉串。 “哈哈,老了老了,没牙齿咬不动了。” 王阳明笑着吃着羊肉串。 “好吃,夏寻,真的想不到你还有这厨艺啊,这烧烤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王阳明印象中大明可没有人会做这烧烤啊,这烧烤架也是他第一回见到,可夏寻却说他准备发展宵夜经济。 看来夏寻不是说说而已,他是真的有这样的想法,并且还真的在实施。 从这羊肉串就可以看出夏寻的认真态度,夏寻烤的羊肉串外焦里嫩,是种非常难得的口味,如果他真的能将这种口味的羊肉串在市场上卖的话,说不定真的能吸引很多的人来吃。 “夏寻,我现在对你说的夜宵经济有信心了,我支持你。” “夏寻,我看这烧烤架并不好做啊,你单单做了一个就满手是伤的,只一个烧烤架恐怕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吧。” “当然,一个烧烤架肯定不能满足需求,所以我投资了城东的铁匠铺,让老屠帮我一起定制烧烤架,只要模具出来,就能批量生产了。” “你投资了城东铁匠铺?” 所有人对于夏寻投资铁匠铺感到吃惊,夏寻这个动作也跨度太大,太让人想象不到了吧。 “对啊,我不是在京城钱庄还有点钱嘛,除了买了房产,我还想投资点别的生意,就想着如何才能熟练运用开天辟地,就一定得去铁匠铺学习一下。” “难得你有这个想法,夏寻,我真的是对你刮目相看了。” 司空听了夏寻的计划后不注点头,夏寻还真的是有理想有头脑的年轻人,居然能想到投资铁匠铺,然后做出模具并批量生产,这对于一个从未涉及打铁的人来说,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这或许能成为夏寻突破当前境遇的一个关键突破口。 王阳明隐约感到夏寻投资城东铁匠铺不仅仅是投资生意这么简单,而是在下一盘大棋,他决定和夏寻好好商量一下这个棋局夏寻该怎么走,又该怎么下。 “吃饱喝足了,阳明兄,夏寻,罗姑娘多有打扰了,我和司南也该走了,该日我做东,怎么样?” “好,司大人做东,这个局我肯定是要参加的,如此机会,别人可是难得参加啊。” 夏寻说的没错,司空的饭局别人是难以参加的,除非是他主动邀请,否则就是有钱也买不到参加的资格。 对于这点,宋玉就是最好的例子,他这么有钱不也是吃闭门羹吗? “那,夏哥哥,罗姐姐,我先走了喽,改天你们一定要来家里做客啊,我亲手做好吃的的。” “哦?难道司南妹妹也会下厨?” 夏寻听了司南这话,满心期待。 “哈哈,只是略懂一二,不敢在夏哥哥你面前班门弄斧。” “哪里哪里,司南妹妹,你下次来我还请你吃黄瓜。” “那说好的哦,可不要反悔哦。” “哈哈,我哪里会反悔啊,司南妹妹,今天的黄瓜可好吃?” “好吃极了,这可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黄瓜了,夏寻哥哥,下回见。” 她刚才叫我什么? 夏寻哥哥。 而不是夏哥哥。 这说明什么? 说明司南对自己的好感又进了一步。 “可以啊,夏寻,人家小姑娘对你烤的黄瓜是相当的喜欢的,看不出来啊,你还是烤黄瓜的一流高手啊。” “阿瑛,连你也取笑我了啊,我哪里是什么烤黄瓜的一流高手啊,只是略懂一二而已。” “装,你还装,你这样的如果都算略懂一二的话,那这世上没有人会烤黄瓜了。” “嘿,我还不仅会烤黄瓜,我还会拍黄瓜。” “啥?啥是拍黄瓜啊?” 罗瑛听到拍黄瓜,竟然觉得肚饿,她可是吃了一百串各式肉串了啊,居然对一个拍黄瓜感了兴趣,她可是肉食动物啊,怎么可能对素食感兴趣呢? 咕噜咕噜…… 这是罗瑛肚子饿的叫声,她还真的是馋了! “哈哈哈……” “阿瑛,你这么快又肚子饿了,你不是才吃完一百串肉串么。” 夏寻指着罗瑛大笑着。 “不许笑,不许笑,这有啥可笑的,民以食为天,这肚子饿要吃饭不是很正常的嘛。” “对对,夏寻,你可不要取笑罗瑛,她力气大,自然饭量也大,实属正常。” 第九十章 听脉诊断 “嘿嘿,阿瑛这饭量我养得起。” “谁,谁要你养了,哼!” 罗瑛听到夏寻说要养她,不禁白了夏寻一眼,转身跑了。 哈哈,阿瑛害羞了,这可是难得一见的现象,这说明阿瑛的女儿姿态也越来越多了。 不过,阿瑛的饭量依旧很大,这是不可争辩的现实,看看她吃的满地竹签就知道了。 “阿瑛,看你吃的,做下卫生再走嘛,一地竹签啊。” 可阿瑛哪里还听得进夏寻说的话,早就跑开了。 “得嘞,还不是要我收拾。” 夏寻笑着拿来了扫把开始扫地。 “夏寻,这烧烤是好吃,不过卫生不好做啊。” “可不是嘛,老师,不过美味当前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等夏寻做完卫生,王阳明摇着羽扇招呼他就坐。 “吃完烧烤,咱们师徒二人坐下泡泡茶,聊聊人生。” 王阳明说着拿出了一包龙井。 “好久没有喝到江南的茶叶了,这从原产地发货的茶就是带有家乡的味道,好喝。” “可不是,这刚吃了烧烤,就得喝口茶去去油。” “好茶,喝了清新怡人,舒爽极了,老师,我想在烧烤店里再开个茶室,由老板你亲自坐镇。” “这,这恐怕不好吧。” 夏寻这小子的鬼点子还真的挺多,又是开烧烤店又是茶室的,一点也闲不下来啊。 “这事再议,我且问你,你最近身体感觉如何?” 原来王阳明是想了解一下夏寻的身体状况,以及他修炼人字诀的进度。 “身体好着呢,自从修炼了人字诀,这身体就没有这么好过,而且精力旺盛。” “嗯,不错,说明人字诀很适合你修炼,现在是第几层了?” “还在第一层,老师,不过我已经任脉顺利冲关了。” 任脉顺利冲关了? 王阳明听了夏寻的话吃了一惊,夏寻仅仅人字诀第一层就打通了任脉?这速度也真够快的啊。 王阳明想着便搭手在夏寻手脉上一摸,便开始听脉诊断。 王阳明除了是大儒,还会行医,这都是他在战争时期练出来的本事。 “想不到老师还会医术,这,我以前怎么都不知道啊。” “都是一些粗浅医术,不值一提。” “老师谦虚了,看你这搭脉听诊的架势,医术不可谓不精湛,有空教教我呗。” “可以,有空我就教教你,怎么,夏寻,你还对医术感兴趣?” 如果在没有来京城之前,夏寻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肯定是否定的,但经过这些日子,夏寻也明白了医术的重要性。 特别是在他看到京城内出现了神秘杀手组织之后所造成的杀人事件以及魏炎对生命的漠视,都在提醒夏寻要珍惜生命。 所以夏寻能这个能学习医术的机会的话,自然不会错过。 而且学医术也并不完全是为了救死扶伤,在大内之中,会医术也无疑增强了自己的生存能力。 要知道大内争斗,除了各施手段之外,对于钱财及药物的争夺也很激烈,在这其中钱财排在第一位,因为有了银子就可以买到大量的药物,而有了药物就可以保障受伤后不会因得不到治疗而死去。 因此,大内争斗对于药物的控制也是极其关键的,这往往也是决定是否能战胜对手的核心元素。 同样,有了药物也要会有人医治才行,像平常的小伤用药物可以搞定,但重伤则需要太医治疗了。 可想而知,太医院这样的地方只是为皇宫内院服务的,大内人员的争斗所受的伤是没有资格找太医的。 因此,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只有等死。 由此可见,如果会医术则能大概率减少死亡。 在大内生存,活下去才是一切斗争的基础。 大内争斗不亚于战场上的真刀真枪的厮杀,这也是为什么夏寻一定要到兵仗局寻找称手武器的原因。 “任脉冲关之后,就可以修行人字诀健体术第二层了,也许,你可以拿着开天辟地去大内值夜。” “这,老师,恐怕不行吧,我还没有开天辟地的实战经验。” 夏寻说这话可不是胆怯,而是说实话,他的确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用开天辟地打斗过,之前在黑虎山与罗瑛之间的打斗不过是小打小闹罢了。 “经验都是慢慢练出来的嘛,我相信你,现在你去把开天辟地拿出来试试。” 王阳明准备趁热打铁,因为夏寻现在是精力最旺盛的时候,此时也是考验他是否能修行健体术第二层。 夏寻依言,来到了房间,站在了开天辟地面前,虽然他之前已经成功拿起了开天辟地,但这回不同,老师要求他是能成功舞动。 这舞动和拿起完全是两回事,舞动对持枪者的要求不仅仅是简单的力量体现,而是对内心考验,所以说舞动开天辟地是对夏寻目前内力是否达标的一个重大考验。 果然,由于夏寻现在有了一层健体术内力,在俗气的驱动之下,他轻松的拿起了开天辟地。 “老师,开天辟地取到了。” 当王阳明看到夏寻轻松看起开天辟地时,还是颇为吃惊的,想当初他可是拿开天辟地都不稳的,现在竟然能稳稳的拿住了这把神兵。 开天辟地之所以会被称为开天辟地,是由于其内含神秘力量有关,夏寻祖上就便是靠着这把神兵立下了不世之功,然而自此之后神兵便像是沉睡了一般,再也没有唤出那股隐藏的神秘力量,这也为开天辟地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本来夏东也不指望夏寻能将开天辟地的内在力量开启,只希望他能将开天辟地带到京城,并算是光耀门楣了。 但夏寻其实对自己的要求很高,他既然修练了人字诀健体术,并拥有了俗气内功,就不可能不将开天辟地发挥到极致。 而想要将开天辟地发挥到极致,首先就要拥有与之相匹配的能力才行。 “好,你舞动开天辟地试试。” 夏寻依言,开始舞动开天辟地,就见他开始丹田运气,向周身输送俗气。 第九十一章 秘密武器 这俗气正是因为夏寻是穿越者而存在,也因为他这股特殊的力量,让夏寻成为一个单独的力量个体。 与他人不同,夏寻体内的内力不是普通的内力,而是俗气,俗气力量比普通内力修成的力量强上许多,这也是为什么夏寻只练了健体术一层之后,就能轻松拿起开天辟地的原因。 不过,正如王阳明所说,这拿起开天辟地和舞动开天辟地不是一个级别的事情。 夏寻很快就感受到了压力。 尽管他已经突破了任脉,但舞动开天辟地对他的力量有很大的消耗,很快,夏寻就有点吃力了。 夏寻见状忙继续运气,他想一鼓作气驱动体内俗气,可让夏寻没想到的是,他这样做反而是适得其反。 体内俗气非但不涨,反而是无法再次驱动了。 “这是怎么回事?” 夏寻心里纳闷,之前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然而现在却是出现了。 “欲速则不达,夏寻你冲关任脉不久,还需巩固内息才行。” 王阳明摇了摇羽扇,看来现在还不是夏寻拿起开天辟地去大内值夜的时候,虽然开天辟地是把神兵,但现在夏寻没有实战经验,一旦在值夜的过程中遇到重大事态,无法用开天辟地解决的话,反而会成为负担,甚至影响到值夜本身。 怪不得夏寻要去兵仗局,没想到他没有找到称手武器,却招来了八百里黑将军,这黑将军却和夏寻这么有缘,说不定可以成为他的秘密武器。 “夏寻,你不要气馁,你现在之所以没拿起开天辟地主要是因为内息火侯还不够,等你练到了三层境界,就一定能舞动开天辟地了。” 王阳明鼓励夏寻,其实他自己也不过是人字诀健体术二层境界,而且他都是一把年纪的老头了,而夏寻年纪轻轻却已练到二层境界,不可谓神速,至于三层境界是什么样的境界,王阳明也不知道,但他知道如果夏寻真的到了三层境界,那么就一定能有所突破。 “嗯,最近大内发生太多事情了,看来我还得勤加苦练才行。” “对了,夏寻,你此次立下大功,想来又会树敌众多了,你可有所准备?” 王阳明关心道,这才是他想和夏寻说的重点,如果夏寻决心在这大内成为人上人的话,那么就得要有计划才行,然后根据这计划实施战略。 “我已成功和小李子、小桂子成为一条船上的人了。” “你居然能和太监监控组打成一片?” 对于夏寻的回答,王阳明也颇为吃惊,要知道这小太监组合和值夜军曹就是死对头,夏寻却能反其道而行之,与太监小组打成一片,这真的是很不可思议。 “这不是老师你说的,不要得罪太监嘛,我想着既然不能得罪太监,那不如和他们站在同一战线,不是更有利?” “反其道而行之,夏寻,你这是活学活用啊,我甚是满意,不过……” 王阳明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 “你们现在虽然是同一战线,但是现在却成了众矢之的,只怕内阁和司礼监都不会放过你们。” “司礼监不会放过我能理解,司礼监现在提倡内部竞争,所以肯定不会让我好过,但内阁不是要给我升职吗?为何还说不会放过我呢?” “这叫明升暗降,表面上内阁给你升了职,但却依然对你不放心,仍在值夜军曹的职业范畴之内,而且内阁始终会对你找新的麻烦,表面上首辅出了面给你升了职,做了好人,可是背地里的黑脸还是以万侯为主的尚书在执行的。” 王阳明道出了首辅给夏寻升职的本质,的确,这次内阁破天荒的给夏寻升职其实也是做给司礼监看的,也是对于司礼监重赏小李子的一个回应,从而将夏寻等人推向了这政治斗争的旋涡中心。 稍微不慎,夏寻等人这艘小船就会被这狂浪给打个粉碎。 “夏寻,你其实现在拥有了一个别人意想不到的武器,又何必去刻意寻找呢?” “秘密武器?老师是否指的是开天辟地?这不算秘密武器吧,再说我现在也舞动不了啊。” “远在天边,近在头上。” 王阳明手指着夏寻的头上。 这只傻鸟? 会是我的秘密武器? 八百里黑将军听到王阳明这么一说,马上哇的叫了一声,这老头,说啥呢,我怎么可能会是这小子的秘密武器? 我是他的债主,专门向这小子来讨债来的,这老头,不要以为肚子里有些墨水就可以乱弹琴了。 八百里黑将军不爽的说着,它可不想成为夏寻的什么秘密武器,它得看好夏寻这小子 ,不能再让这小子跑了,以后吃喝拉撒都赖上这小子了。 咱兵仗局那鸟不拉屎的地方是再也不想回去了,张疯子可以做到几天几天不吃不喝不睡,老子都抗不住啊,他不吃可以,老子还想吃饭呢。 好不容易脱离兵仗局那鬼地方,抓住了夏寻这小子,这小子有钱,而且看来还挺会做好吃的,那一手烧烤烤的真的不错,这样的日子才是本神鸟想过的,怎么可能轻易就放弃这样的生活呢? 不过,看在这小子给我烤的肉串挺好吃的份上,我也可以勉为其难的给这小子出一点小力吧。 “八百里黑将军啊,你可是武宗朝的神鸟啊,你能再度出山说明大明还有救啊,难道你想看到大明的皇权落到内阁这些各怀鬼胎的人身上吗?” 王阳明激动对着黑将军说着。 干老子屁事啊! 大明的皇权又和本神鸟有啥关系,武宗那小子一翘辫子,老子马上就跌落了神坛,这人生简直就是如同昙花一现一般。 现在大明的小皇帝更是绝了,连面都见不着,他住的皇宫外面估计有个奇怪的神秘场,罩住了进入通道,老子怎么也飞不进去,真的是太奇怪了。 小皇帝都被人这样控制,还谈什么大明皇权呢?没戏了没戏了,还是吃喝拉撒来得自由快乐才是人生真谛。 第九十二章 拉拢对象 “老师,你和这只傻鸟废什么话啊。” “夏寻,不可造次,你怎么可以对黑将军如此无理?” “黑将军啊,夏寻他不懂事,你大人不记小人过。” “老师,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大人不记小人过嘛,这傻鸟都在我头上筑窝了,我还要好言好语的侍候它?” 那还不是你小子想红烧本将军啊,本将军没有将你干掉就是很给你面子啦,筑窝怎么了,老子又没有真的在你头上拉屎拉尿。 “人家毕竟是神鸟嘛,御赐的八百里黑将军官职,朝廷命官呢,我偷偷告诉你,你现在的官职比它小。” 王阳明说着对着夏寻伸出了小拇指,对着黑将军伸出了大拇指。 “官大一级压死人啊,大明这陋习应该改革了,再说它是嗝屁的皇帝封的官职,现在的内阁会承认嘛?” “话可不能乱说啊,皇帝旨命当然有了合法身份,只是现在内阁猖狂,藐视皇权,所以黑将军就被冷落了,但是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你懂的。” 王阳明语重心长的说着,示意他淡定。 “夏寻啊,如果你想将黑将军变成你对付大内其他小太监的秘密武器,你就得学会和黑将军和平相处。” “黑将军啊,你如果不想再回兵仗局,还想吃烧烤的话,就得帮助夏寻值夜,他好你也好。” 这老头,说话一套一套的,但是听起来还真的是那么一回事,看来本将军只能先委屈一下自己了。 见黑将军没有表现出明显的不爽情绪,王阳明摇扇笑道:“黑将军,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装神弄鬼的老头,这小鬼头这么鬼都是这老鬼头教出来的吧? 秘密武器? 老师这是想让我将黑将军当成秘密武器的意思吧? 可这傻鸟哪里可能会是秘密武器啊? 又不能当刀枪使,而且还费口粮,目标这么明显,这也能算是秘密武器? 对于王阳明说黑将军是秘密武器的说法,夏寻不以为然。 什么才是秘密武器,真正的秘密武器是让敌人意料不到吧。 所以他才想到兵仗局找些飞镖什么的,因为在值夜的时候,这飞镖往往能出其不意,一击致命。 飞镖属于暗器,而黑夜又有利于暗器的使用,因此夏寻认为使用飞镖的话就不怕同样躲在暗处的其他小太监监控组了。 因为这监控与反监控是可以用超常规手段的。 什么是超常规手段? 说白了就是杀人手段。 大内不会在意你用什么手段获取胜利,只要能赢就行。 这同样也适用于值夜。 那么夏寻为什么没有在之前的值夜中遭受杀身之祸? 那是因为之前夏寻太微不出众了,被认为是命不久矣的小人物,然而事实却是狠狠的打了所有人的脸,夏寻就此被重视了起来,因此,之后针对他的攻击只多不少,而且还会是更加凌厉,不择手段的攻击。 夏寻通过从小李子和小桂子的交谈已经敏感意识到对方将会派出新的监控太监来对付他,而他现在能仰仗的难道就是这只乌鸦吗? …… 就在李大富以小东子为新的监控人选的时候,内阁也没有闲着,兵部尚书魏权也在施行他的计划。 表面上兵部现在是风光无限,魏炎手握治安生杀大权,但魏权明白这是首辅的杀人阴招,他这是在利用兵部,把兵部架在火上烤,同样也是因为魏炎现在在四大邪少之间突出的原因,四部虽然表面客气,实则对兵部是羡慕嫉妒恨,巴不得兵部出现新的问题,因此对于魏权而言,他需要寻找新的助力。 而他这次准备拉拢的对象则瞄准了冷统。 为什么魏炎会想拉拢冷统? 因为冷统同属于兵部,又是京畿营主将,他以兵部的名义与他沟通再正常不过,但是魏权似乎忘记了,自己这个兵部尚书之位是从冷统手里抢来的。 因此,冷统又怎么会轻易和他合作呢? 但现在魏权决定试一试,因为他明白冷统绝对不会是一个甘于平凡的人,这其中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冷锋,冷统想让冷锋复制自己上位的奇迹,所以让冷锋去当了值夜军曹,以求一跃龙门,但从现在的局势来看,冷统要失算了,因为冷锋的风头已经被夏寻盖过了,夏寻现在是最炙手可热的值夜军曹,而且马上就要升职,这对于冷锋甚至是冷统都是不小的打击,因为只有升职,才能离在皇帝更近,才有机会值在重要的门值夜,才能守到见到皇帝的机会。 如果冷锋不采取进一步的动作,那么他再也没有出头的可能。 但是以冷锋的性格以及冷家的家风传统,卑鄙无耻的事情是做不过来的,他们只想用光明正大的手段来取得胜利,对于夏寻,冷锋是非常不屑一顾的。 尽管夏寻马上要升职,但冷锋决定以冷家拳与夏寻来一场真正的较量。 魏权还是去找冷统了,如果冷统愿意和他合作,他可以在大内安排人帮助冷锋晋升,面对这种条件,他相信冷统不会拒绝。 “冷大人,别来无恙啊。” 魏权的突然来访让冷统有点措手不及,这魏权怎么突然来了,但冷统不能直接将其直接拒之门外,因为魏权毕竟是兵部尚书,以他的身份来京畿营是来去自如的。 尽管魏权十分厌恶魏权,但还是表面客气。 “魏大人。” 冷统冷冷回道。 还真他妈的冷面,不愧是冷统,冷统在兵部就以冷面见长,整天摆着一副臭脸,让人看得不爽,这样的人试问谁看了会舒服,因此兵部的提拔从来不会考虑冷统。 “冷大人啊,如今倒是有一个让你升官发财的机会,就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接受了。” 魏权直接说明来历,他要告诉冷统,只要和他合作,不仅他可以再进一步,冷锋也能在大内得到特殊照顾。 无事不登三宝殿,魏权一定不安什么好心,什么升官发财的机会,我在兵部这么多年,魏权从来不正眼看过我,这回会跑来和我说有升官发财的机会? “魏大人,你有话就直说吧。” “冷大人,是个明白人,我找你是想和你合作的。” “合作?魏大人现在可是内阁如日中天的人物,还需要和我一个没在权力中心的人合作吗?” 冷统冷笑,魏仅何必来消遣自己,多少人想巴结魏权,他会来主动和自己合作,这安的什么心? “魏大人,找你合作的人恐怕没有一个京城也有半京城人之多了吧,你为何要找我合作?” “冷大人何必自谦,你的实力有目共睹,有你在京郊,那蒙古兵就不敢进犯,现在整个兵部就数冷大人你最能打了。” “哈哈,要说最能打,我可不敢当,魏大人的公子魏炎可以说是现在兵部最红的人了,他才是兵部最能打的人吧,那手中的乌金剑可是世所罕见啊,有它在手,又有谁能是魏公子的对手?” 冷统这话其实有着嘲讽的意味,这说明魏炎靠的是手中乌金剑才能成为高手的,而非是他他的真正实力。 而魏权显然听了很受用,冷统平时这么一个冷面的人居然会称赞魏炎,这也太难得了。 说明冷统这老顽固终于转性了,看来这么多年内阁将他排在权力中心之外,对他是极度的冷 落,这要是一般的人早就受不了,也只有冷统忍了下来,而再能忍的人也有崩溃的一天。 看来,冷统是憋不住了啊,这时候给他点甜头,就不怕他不跟自己站队。 “哈哈,魏炎就是运气好而已,冷大人的公子冷锋才是年轻人的新星,京城武将中的新将星,很多人都这么说的。” 魏权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带有一丝不爽的,因为很早京城武将圈子里就认为冷峰是最有前途的将星。 最有前途? 何为前途? 没有政治背景的武将何来前途? 还以为还在还是战争年代只凭武力就可以了吗? 呵呵,如今没有政治背景和资本,就算是战神转世都是废人一个。 “冷锋哪能和魏炎比,魏公子现在可是京城治安校尉,手里握着首辅给的生杀大权,试问谁有这样的特权啊,这一点冷锋是遥不可及。” “哈哈,这都是首辅抬爱而已,这生杀大权可是个烫手山芋,我也是没办法啊,为了在明,我只能冒着这杀头的风险让魏炎当这京城治安校尉了。” 哈哈,这老狐狸说的好像很无奈的样子,兵部能从其他四部,特别是户部万侯那里抢得这个生杀手谕,不知道背地里斗得有多凶残,而绝对不会是魏权说的无奈之举。 “哈哈,冷锋呢?我怎么没有见到他?” 魏权寻思着,只要他把利害关系当着冷锋的面一说,冷锋就一定会和他合作。 现在冷统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冷锋身上了,所以冷锋才是打开他与准统关系的突破口。 “魏大人,你找我有什么事?” 冷锋出现了,由于刚练完功,全身大汗淋淋。 第九十三章 未雨绸缪 这身腱子肉,真的是让人过目不忘啊。 魏权看着刚练功归来的冷锋内心感慨,就算是在军营里长大的魏炎和冷锋比也过犹不及。 但魏炎现在是京城治安校尉,岂是还是值夜军曹的冷锋可以比的? 这种身份的悬殊,就决定了两人的上升空间的大小。 冷锋充其量和冷统一样当个值夜军曹统领就到头了,而魏炎则不同了,他可以说是前途无限,这京城治安校尉只是他政治生涯的开始,如果能当好这个治安校尉,未来的兵部尚书就一定是魏炎的。 反而其他三邪少则没有一个人出仕的,没有出仕就等于不能进入官场,在背后搞得鬼都上不了台面,本来魏权认为其他三少和魏炎没得比了,但由于京城突然冒出的这股神秘杀手织织让魏炎的晋升之路变得扑朔迷离且充满荆棘。 这股神秘杀手组织的背后究竟是何人? 魏权也猜测不到这神秘杀手组织背后究竟是何方神圣,他甚至把每个人都怀疑了个遍,也没有发现杀手组织的幕后黑手。 这就让魏权产生了疑虑,因为魏炎当上这治安校尉表面风光,实则也是杀机暗涌,首辅把生杀大权交给一个年轻人就是一个破天荒的现象。 虽然表面上看是风光无限,但却给魏炎埋下了隐患,如果他不能处理好神秘杀手组织事件,那么一直的恩宠就有可能顷刻间化为乌有。 为此,魏权要做到未雨绸缪,就像当年他为了争得兵部尚书之位投身了首辅一样,他这回也要为魏炎今后的仕途稳固而提前为其扫清障碍,拉拢可以拉拢的对象。 魏权发现在错综复杂的内阁和司礼监,他找不到一个真正可以信任的合作者,所有人都是在彼此使绊,巴不得对方倒下,而在这权力的边缘却有一个有实力却渴望获得权力的人,那就是冷统。 冷统此人武功虽高,但政治觉悟太低,所以一直被打压,一直郁郁不得志,这种顽固份子往往也很清高,只有别人主动向他合作,没有他向别人乞求之理,因此冷统始终在京畿营当个主将,得不到任何的晋升。 这种有心报效大明,又脑子缺根筯的武将是个值得拉拢的对象,这种人往往没有什么恶毒的心计,只是为了光耀门楣而已,如果能给他点好处,再许以承诺,保不齐就能和自己走在一起了。 所以魏权把拉拢的目标对准了冷统,而他把冷统当成拉拢对象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冷锋。 魏权知道冷统把冷锋当成了自己的希望,望子成龙,想让冷锋也通过值夜军曹这条路逆袭人生。 因为正常的上升通道都被内阁给堵死了,所以冷统只能寄希望于大内的值夜军曹机制了。 的确,值夜军曹机制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上升通道,但选择这条路,也等于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首先这值夜军曹不是人人能当的,因为连续的值夜对人的身体是个极大的考验,其次,由于太监监控机制的针锋相对,使得值夜军曹不能出任何的差错,否则就会被举报,而一旦被记录在册,晋升就此无望。 因此值夜军曹虽然有见到皇帝的机会,但在那之前还得过种种关卡才能,而在这一过程中一旦有错,就再也没有机会,甚至身首异地。 但即便如此冷统还是选择让冷锋当值夜军曹,因为冷锋的实力毋庸置疑,冷家拳内功仿佛就是为了专门为值夜军曹这个职业所创一般,站着入定修行这种功法试问天下间谁能拥有。 然而让冷统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原本以为冷锋当上值夜军曹之后会一帆风顺,却没想到会半路杀出个夏寻来,而且还是一个从江南春楼里来的不知名小人物,更让冷统想象不到的是,夏寻不仅胜任了值夜军曹,更压过了冷锋一头,难以置信的破了夜德门冷宫一案,立了大功。 这完全打破了冷统和冷锋的计划,原本以为冷锋在大内当值夜军曹无人能敌,晋升也是早晚的事情,为此冷统罕见的给了冷锋五千两银子,让他去贿赂千海,这种双保险之下冷锋没有理由不成为第一名值夜军曹。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这横空出世的夏寻会如此厉害,连冷锋都被他比了下去。 不仅如此,冷统还听闻夏寻是得罪了户部的万侯才会被分配成为值夜军曹的,而这个夏寻眼看自己世袭的江南防御使之职掉了,也不闹,居然接受了值夜军曹这个职位,看来这小子就是在隐藏实力,甚至可以说是有备而来。 “冷公子来了啊,不错不错。” 魏权继续称赞着,并欣赏着冷锋这一身腱子肉。 真的非常不错,这就是一名武将应该有的身体素质,如果这样的人才能为自己所用的话,魏炎今后的阻力将会小不少。 冷锋被魏权看得直起鸡皮疙瘩,这魏权今天突然到来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想搞我们冷家? 冷锋知道父亲以前和魏权有过兵部尚书之位之争,因此两人素来不和,是不可能来往的,而这回魏权却破天荒的到来,让人实在感到来者不善。 父亲一向谨小慎微,一直在京畿营等待时机,是不可能被内阁抓住什么把柄的,魏权主动上门又为何事? 还有他为什么一直盯着自己的身体看? 妈的,老子可不搞基啊。 “冷大人,冷公子,我就实话和你们说了吧,我此次来是想和你们合作的,而这合作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特别是冷公子,你难道想一直被夏寻压着不能出头吗?你可知道首辅大人给了夏寻什么职位?” 魏权的话直击冷统冷锋的心里,夏寻是真的晋升了! 夏寻如果真的晋升,冷锋就会成为他的手下,那这种滋味就不好受了。 一个自己曾经看不起的人却爬到了头上,任谁也不会好受吧。 “不知这夏寻得了什么职位?” 第九十四章 合作之意 冷统再也忍不住了,对于冷锋的前程他是十分在意的,首辅亲自下令给夏寻晋升,这是多大的荣耀啊,如果这是冷锋的晋升就再好不过了。 “值夜军曹队长,一个芝麻屁点大的小官,不值一提。” 值夜军曹队长! 冷统和冷锋听了后脸上一阵抽搐,夏寻居然要当队长了! 虽然这值夜军曹队长对于魏权来说的确是芝麻屁点大的官,但对于冷锋来说却是他前进路上的重要官职。 这样重要的官职居然让夏寻先得到了! 这对于冷统冷锋来说不可谓是个重大打击。 魏权敏锐的觉察到冷统和冷锋的表情变化,心想这回冷统和冷锋终于有所反应了。 果然夏寻才是触发冷统冷锋不爽的最大因素,见目的已经达到,魏权趁热打铁。 “冷大人,冷公子,难道你们愿意眼睁睁的看着夏寻爬到你们头上?” “值夜军曹比的就是谁能最先晋升,晋升者就有机会到更好的宫门值夜,更有机会见到皇上。” 魏权直接道出冷家的心思,现在冷家的希望之火可要被夏寻给掐灭了,冷统冷锋不可能坐以待毙。 “多谢魏大人关心了,夏寻不过是小人得志而已,我准备和他真刀真枪的比试,他不过是吃一个吃嗨药过关的者,是走不远的,而我冷锋从小练功,有的是内力来对付他。” 冷锋说的没错,值夜军曹之间是允许单挑的,所以冷锋准备直接向夏寻发起挑战,如果他获胜了,甚至能直接夺取夏寻的职位! 这便是值夜军曹内部的竞争机制,低职位者可以向高职位者发起挑战,如果挑战成功,则能取而代之。 的确,这或许是冷锋能够翻盘最好的招数了。 而且,冷锋也一直在为之准备着,并在不断的练功。 “冷公子果然是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的确,你的实力是很强,不过……” “不过,从现在看来,那个夏寻并非是一个完全不会武功的人哪,我听魏炎说,夏寻可是会阵法的。” “夏寻会阵法?!” 冷统听了大吃一惊,这,这也太出人意料了吧。 “可千万不能小看他了,他和魏炎打过,魏炎并没有在他身上讨到便宜。” 魏炎和夏寻打过? 而且魏炎还没有从夏寻手上讨过便宜? 这不可能吧! 魏炎手中那把乌金剑可是出了名的杀器,有它在手,人人闻之色变,怎么会打不过一个手无寸铁的从春楼里出来的小子?! 冷锋知道魏炎是有实力的,魏炎与其他三个邪少不同,他也是从军营里走出来的,也是练有武艺,虽然冷峰没有直接和魏炎交过手,但他知道首辅之所以会让魏炎当京城治安校尉并非只是兵部的关系,而是看中了他的武艺和手中的那把杀器。 然而,拥有生杀大权的魏炎居然没有将夏寻杀死? 魏炎是有理由可以将夏寻杀死的,可魏炎居然没有做到? 对于这个结果,冷峰相当的惊讶,魏权没必要和自己说假话,以魏炎的性格是不会放过夏寻的,可是他却真的没有将夏寻杀死,说明夏寻的确有保命之物。 阵法? 一个从春楼里出来的公子哥怎么可能会阵法这种高级的战术。 这可是从军作战才会学到的啊,夏寻怎么会接触到? 如果这样的话,要对付夏寻只怕是没有那么容易了。 因为冷锋还没有学到阵法这个层面,显然夏寻又超前他一步了。 一想到这,冷锋再也不能冷静,默默的攥紧了拳头。 对于冷锋这一变化,魏权也是看在了眼里,看来他的目的已经快达到了。 冷锋一旦不冷静,他和冷统就有合作的可能。 说实话,对于夏寻能和魏炎打成平手,魏权也是十分的震惊。 魏炎自从开了乌金剑的血印之来,就没有输过,这乌金铁剑的确是魏家祖传之物,有了它,魏家才能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并一路官运亨通。 将魏炎放在军营里生活也是魏权刻意的安排,虽然以魏家今时今日的地步,的确没必要去遭这份罪,但魏权这么说都是为了激发魏炎的血性,只有魏炎爆发了杀意才能开封乌金剑,使乌金剑成为一把大杀器。 因此,魏权才会将魏炎安排在那个草场里,和一群野狼放在一起,让他在绝望的杀戮中觉醒,事实证明魏炎也做到了,而且也做得很好,他成为了草场上唯一活着的生物,因为他同样也杀死了所有的野狼。 从此之后,魏炎就变了一个人,眼里只有功名和杀戮,也因此得到了首辅的肯定,成为了京城治安校尉,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魏炎肯定是会接魏权的班,成为新的兵部尚书,然而突然出现的神秘杀手组织也打乱了魏权的计划,这股神秘杀手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并非是普通歹徒,而是有组织的杀手组织,而且手段同样高明,更是只挑手心肉,像是寻常在什么。 魏炎需要一个帮手,一个有相同上位之心的高手,来与魏炎来共同对抗杀手组织,而这个人选现在看来非冷峰莫属。 冷峰现在被夏寻克制,肯定急需想证明自己,那就给他在别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机会,既然他在值夜军曹方面比不过夏寻,就让他在追查杀手组织方面获得功劳,到时候再获得官职,就不怕冷峰,甚至冷家不听自己的。 这就是魏权与冷家合作的基础,显然冷峰在听了魏权的话之后也萌生了合作之意。 夏寻会阵法,而且魏炎没有杀死夏寻就让这件事变得复杂了,说明夏寻的确是在隐藏实力,对于这一点超乎了冷峰的想象,冷峰不淡定了。 因为再以常规的作法对付夏寻,显然是不行的了,冷峰必须要用非常规的手段对付夏寻。 而魏权提出的,去追查神秘杀手组织的提议非常不错,这样就解决了目前他在大内当值夜军曹不得志的局面,他夏寻不是有了小李子、小桂子这样的同伙吗?那他冷峰也可以找魏炎合作。 第九十五章 天罗地网 “魏大人,你这是想和我合作?” 冷锋试探道。 “识时务者为俊杰,冷公子,如今这局势已经不是以前那种循规蹈矩的时候了,你如果想按常规的操作和夏寻比,只怕不能得偿所愿了。” 魏权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了,冷家想靠自己在值夜军曹这条路上位是行不通了,只有合作才能共赢。 魏权的话让冷锋动心了,他的确憋的太久了,像他这样正统武将却被一个走偏门的春楼小子压一头,他能受得了吗? 看来魏权说的没错,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不能再按父亲那一套走了。 在这一点上,冷锋会比冷统懂得变通,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他可以为了上位改变自己的立场和观点。 “多谢魏大人抬爱了,只怕我愿意和魏大人合作,魏公子不屑与我合作吧。” 魏炎的确是不屑与冷锋合作,因为魏炎也把冷锋当成了竞争者,他又怎么可能和冷锋合作呢? “这点冷公子大可放心,我既然会来找你合作,魏炎那边我自会和他说明利害关系和合作后的好处,这能双赢的事情,魏炎没有理由拒绝。” 冷统心里在权衡利弊,要是以前他断然会拒绝和魏权的合作,因为他心里始终过不去魏权将原本属于他的尚书之位抢夺去的这道坎。 但是他现在可以为了冷锋和魏权合作,只要冷锋能出头,他受点委屈又算得了什么? 可以说冷锋就是冷统的全部希望,所以他会倾注全部给冷锋,只为他能出人头地,但冷统也感到了是自己的固执,让冷锋也受到了影响,而不得不靠着自己的实力闯出一片天,而不是靠着拉关系来让自己更为轻松。 冷统自然不会拉下脸来去求人,他的目标就是兵部尚书之位,但是兵部尚书之位被魏权所得之后,他便再也没有争权之心了,因为冷统明白自己已经被排除到权力中心之外了,如果不能进入权力中心,一切都是白搭。 冷统明白自己的政治生涯到头了,他也认了,因为武宗死了,从此再也没有人能赏识他了,他可以接受只到京畿营主将的位置,而冷锋不行啊。 冷锋比当年的他更加优秀,很早就被认为是年轻一代中最有前途的将星,所以冷统早早就给冷锋规划好了人生,就是复制他的人生奇迹。 这是冷统认为最保险也是最适合冷锋的路了,冷锋的冷家拳内功已经练习到了最高层,即站着入定,这套功法非常适合在值夜的时候施展。 如果没有夏寻出现,那么冷锋一定能顺利复制冷统的人生,成为一名出色的值夜军曹,从而得到见到新皇帝的机会,进而逆袭人生。 然而,现在这种梦想却因为夏寻的出现而要破灭了。 夏寻已经立功,并很快就当上值夜军曹队长,虽然这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官,可对于值夜军曹,特别是冷锋来说,却是非常重要的职位,然而这样重要的职位却被夏寻抢先一步得到了。 冷锋真的不甘心,因此他必须换个办法来对付夏寻,如今魏权亲自来找他,确定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 “你居然要我和冷锋合作?这样传出去,我的脸往哪里搁?不是让其他三少看我笑话吗?” 魏炎听到魏权说要让他和冷锋合作,就相当的不爽。 那个他看不起的冷锋有什么资格和他合作? 向来只有强强联手,没有强者向弱者合作之理,老爹这种做法,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难道老爹忘记了自己曾经从冷统手里夺了兵部尚书一职的事吗? 还有冷锋现在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值夜军曹,甚至还不如那个夏寻,和这样的人合作简直是对他的侮辱。 他现在可是掌握生杀大权的京城治安官,多少人想巴结他,也正是因为这个官职,他才能高于其他三少一等,让他们不敢在自己面前造次,可没想到老爹却选择了一个最没有利用价值的人。 “抛开这些关系,你自觉冷锋此人如何?” 魏权知道魏炎听到要他和冷锋合作一定会跳脚,他提醒魏炎要看冷锋的品质才是决定合作的基础。 魏权这么一说,魏炎冷静了一下,的确抛开这些世俗关系,冷锋是个难得的对手,由于多年没有战争,说实话整个京城武将圈整体武备松弛,武将子弟中间还在坚持练功的只有他和冷锋了。 而且相比其他三邪少的各种卑鄙手段,冷锋反而显得异常的端正。 哼,什么世道了,还以为品行端正就能吃得开? 这世道不择手段向上爬才是真理,踏着别人的尸体才能走向最后的成功,利用才是王道。 杀戮才是极致,只怕冷锋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当上这京城治安校尉,掌握这生杀大权,体会杀戮的快感。 魏炎轻蔑的鄙视着冷锋,他有实力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一个小小的值夜军曹,而且现在风头还被夏寻盖过了,比滑头也比不过夏寻。 “单在武力方面还算是个对手,不过此人没什么政治前途,和他合作只怕会拖后腿,咱们没有什么利益可言。” “我只问你,自从神秘杀手组织出现之后,你现在可有详细眉目?” 详细眉目? 魏炎听了后心想,他还真的没有查到神秘杀手组织背后是何人,这伙杀手在京城神出鬼没的,只挖人的掌心肉,不过他已经想到了一个对付的计策。 “神秘杀手只挖人的掌心肉,只怕人的掌心留有让杀手感兴趣的东西,我已经设下了天罗地网,就等待杀手现身了。” “天罗地网?” “凭着这生杀大权,在半夜杀几个霄小完全不是事,然后再利用这些人的断手来吸引杀手出现。” “此招甚妙,你只要在外围设下埋伏,就不怕杀手逃离了。” “所以说老爹你根本没必要找那冷锋合作,我自己可以搞定这些神秘杀手,他现在连夏寻都搞不定,又有何用?” 第九十七章 刻意曝光 原来这神秘杀手组织叫天杀堂。 等等,怎么会有这么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杀手。 但是下一秒,魏炎打消了自己的疑虑。 只听见惨叫声不断,魏炎就看到身边埋伏的士兵不断倒下。 好快的身手! 这,这不是普通杀手,不,即使是武林高手也达不到这种速度。 魏炎从之前悦庐事件的尸体上查到了同样的伤口, 这些伤口都高度一致,这不是普通杀手能做到的。 而刚才那现身的杀手就显露了这同样的杀人手法,一瞬间就将魏炎部署在四周的士兵全杀了。 说实在,魏炎是有料想到这种结果,但是他没有想象到原来天杀堂的杀手这么厉害,真的可以瞬间就将士兵杀死,这速度要不是魏炎持有乌金杀器激发了体能,否则还真的看不清楚。 “天杀堂,果然名不虚传,我这准备了许久的抓捕计划,一下子就被破坏了。” “我血狼岂是你能对付的,今天是给你的警告,下次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血狼? 这身手这口气,难道他就是当初出现在万明家里的那个投掷头颅的神秘杀手? “这里是京城,哪里容你胡作非为?受死吧!” 魏炎抽剑就朝假血狼砍去,他可不怕天杀堂,凭着手中的乌金杀器,魏炎非但不把血狼放在眼里,而且还显得兴奋非常。 他体内狂血沸腾,杀意顿起,双眼很快充血,面露狰狞。 “有意思,原来这魏炎竟然有狂血,一个常人怎么会有狂血?” 无影看到了魏炎的变化,颇为吃惊,狂血可不是常人能拥有的,常人拥有狂血意味着会发狂,会走火入魔,最终爆体而亡。 “他这狂血可是由手中的那把乌金杀器所激发,那可不是人间之物。” 乌金杀器? 无影注意到了魏炎手中的乌金剑正散发着强烈的杀气,这武器的确不是人间之物,而是阴间之物。 阴间之物即地下之物,此剑沾染了太多人的血,早就成了杀器,常人持有后极易被控制心神,最后沦为一个杀戮机器。 “这倒是我天杀堂需要的人才。” “哈哈,无影大人,你怎么对这个魏炎感兴趣了?” 无影还真的对魏炎感兴趣,最直接的原因就是魏炎拥有狂血,这狂血与练功者的发狂不同,狂血并不是发狂,而是瞬间将全身力量几何倍数迸发出来,往往而言这种爆发力是相当可怕的。 无影关注魏炎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也是狂血拥有者,因此他了解狂血一旦发作之后,这其中的痛苦。 魏炎虽然依靠手中的乌金杀器力量倍增,但也被乌金杀器控制了心神,如果乌金剑持续嗜血,魏炎无法反控制的话,最终也是难逃一死。 而无影则不同,他虽然也拥有狂血,却是练习了反控制器魂的功法,才能不让心神被器魂控制,进而自如控制自身狂血。 这器魂指的是杀器生成的自我灵识,沾血越多灵识越强,毫无疑问,魏炎手中的这把杀器由于沾染了很多人血,其灵识早就异常的凶恶。 讽刺意味的是,皇宫内闹鬼闹了几十年的夜德门并没有真鬼,反而这杀人的兵器之中却形成魂体,出现了可以控制人心神的厉鬼。 所谓万人敌,最终成就的不过是杀器中的器魂,而一将功成万骨枯,建功立业之后,一切荣华富贵最终不过尔尔,都随着身死而烟消云散。 而杀器中的器魂却依然存在,并等待着下一任主人的出现,如此反复。 然而器魂最终会成为反噬主人的凶魂,也和这世道的乾坤之气有关,由于夏寻的穿越,引发了前所未的潮汐,月球与地球之间的力量改变了大明之间的乾坤之气,不仅使夏寻拥有俗气,这股力量也觉醒了杀器中的器魂,器魂获得力量之后,便不再屈居人下,开始控制持兵器者的心神,进而让其发狂,最终爆体而亡,而器魂就可以吸取持武器者的精气神,最终为己所用。 说白了,魏炎自认为的力量提升,不过是给器魂提前蕴藏精气神而已。 “魏炎是我们天杀堂的对手,他死了不是有利于我们吗?无影你又何必关注一个将死之人。” “对手?不,如果此人利用得当,倒是对天杀堂极其有利,他是掌握京城治安的治安校尉,倘若成为天杀堂的人,对于我们控制京城有百利而无一害,所以魏炎现阶段不能死,他将是我们对付血狼重要的筹码。” …… “血狼,我问你,悦庐那一百条人命可是你指使人做的?”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假血狼哈哈笑着,区区一个大明将官而已,武功再强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在天杀组织面前,在血符面前,任何常规的力量都是浮云。 假血狼并非胡说, 在血符绝对力量面前,武林高手也是小孩对大人一般,起不了任何的作用。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受死吧。” 魏炎亮出了手中的乌金杀器,此时的乌金杀器鸣鸣作响,这响声对嗜血的兴奋反应。 这小子手中的武器倒不是凡物! 假血狼这才注意到了魏炎手中的乌金杀器,这才明白了。 “原来你小子是靠手中的这把杀器才如此猖狂的,我倒是以为你怀有什么神功,现在看来不过尔尔。” 这小子手中的杀器不简单,不好对付啊,这种杀器已经沾染了很多人血,早就形成了器魂,有了器魂就会激发狂血,老子可不想死。 假血狼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 正因为他是无影的手下败将,无影使用的便是这狂血功法。 假血狼故意刺激魏炎以寻求逃离的机会,原以为不过是杀一个普通的大明将官而已,没想到却遇到了一个与无影相同的疯子。 “想走?没那么容易!” 魏炎已经觉察出假血狼的逃走之意,没想到天杀堂的杀手这么不中用,之前还以为遇到了高手了,现在看到了自己手中的乌金宝剑就要逃走。 第九十九章 天然冰库 “宋大少,别来无恙啊。” “哎呦,这不是夏公子嘛,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宋玉见夏寻来了,忙笑脸相迎。 “这不是想宋大少了嘛。” “我看夏公子不是想我,而是想我这悦庐了。” “哈哈哈,知我者非夏公子不可,快,里面请,里面请。” 对于夏寻,宋玉还真的有好感,他感觉夏寻的真性情和他很搭,比与万明在一起耍时舒服。 “这,夏公子,最近开始逗鸟了啊?” 宋玉瞧见了夏寻头上的黑将军,以为它是夏寻养的一只鸟。 等等,这,这是乌鸦吧! 还真的是一只乌鸦,而且还是一只非常大的乌鸦。 这,这夏寻也太会玩了吧。 宋玉毕竟是邪少,他马上认为这是夏寻特立独行的行为。 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夏公子如此性情中人,真是我辈之楷模。 宋玉又马上联想到了夏寻做出的放孔明灯表白的举动,就不难理解了。 京城圈子里的公子哥本来就会玩,各种奇葩的事物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不存在,因此夏寻这头顶乌鸦的举动还真不是事。 “对,乌鸦嘛,我发现还没有人宠过,就决定给咱京城时尚圈注入些新鲜活力。” “哎呀呀,没想到夏公子如此有心,让我等汗颜啊,真的值得我虚心学习。” 这夏寻还真的挺会玩的,花样挺多,这不和我悦庐的风格很搭配嘛,和此人拉近关系也有助于有朝一日与其他三少周旋。 更重要的原因是,夏寻能让悦庐的名气越来越好,乃至有一天超过万春楼,成为京城第一春楼,并挖掘出皇大人的秘密,那时候他宋玉的成就也会盖过魏炎,成为第一邪少。 宋玉已经知道魏炎发现了京城治安混乱的元凶,那个神秘杀手组织的杀手现身了。 魏炎设下的圈套居然逼出了一直躲在暗处的杀手,而且听闻魏炎还打退了对方,这让宋玉非常吃惊和不爽,魏炎打退了神秘杀手,这不就又出风头了嘛,如果再任由他出风头下去,自己的地位和脸往哪里搁? 所以他也必须要有所行动,除了加大京城里做慈善的力度外,宋玉还要开拓悦庐。 没错,宋玉打算装修悦庐,尽管悦庐他已经装修过了,但是宋玉始终觉得悦庐受到了血污,要重新装修才能安心。 而这装修宋玉打算交给夏寻来做,因为只有交给夏寻,他才放心。 夏寻鬼点子比他还多,单是那孔明灯表白的主意他是绝然想不出来的,因此找夏寻担任悦庐装潢设计师,准没错。 “夏公子啊 ,你今天来得也正好,我有一事相求。” 宋玉诚恳问道。 宋玉少见的态度诚恳,让夏寻倒是吃一惊。 别看宋玉表面礼遇有加,可他是四大邪少之一,这邪字当头,他不会无缘无故对你客气。 因此,肯定是利益为先,才会驱动宋玉对你客气。 夏寻猜的没错,宋玉之所以选择夏寻当然和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夏寻能将悦庐打造成一个独具一格的春楼,那么万春楼的生意就一定会被悦庐抢去。 在京城,万春楼可不是一个普通的春楼,这里是社会名流出入的重要场所,京城政治的又一个中心。 如果说悦庐是小万春楼的话,那么万春楼就有小内阁之名。 这两相名称对比,万春楼又胜悦庐一筹。 这小内阁之名可不是随便能叫的,否则就会引来杀身之祸,而万春楼之所以有此名称,自然和四大尚书认可万春楼地位有关。 大明的达官贵人都在万春楼饮酒作乐,而不少流传千古的诗词正是从春楼里传出,因此春楼更多的是文人骚客的灵感源泉。 除非悦庐能成为京城文人骚客的另一个政治中心,不然是无法撼动万春楼在京城的地位的。 为此,宋玉就想到了重新装潢悦庐的计策,以吸引京城文人来此,而能实现这个愿望的人也只有夏寻了。 “夏公子,我想请你帮我重新设计悦庐。” “重新设计悦庐?” “是的,重新设计悦庐,想要超过万春楼,现在看来只有这招可走了,所有人都认为我的悦庐不可能比得了万春楼,我不这么认为,万春楼有的,我悦庐也有,万春楼没有的,我悦庐同样也有,试问这样的悦庐又怎么可能不是万春楼的对手?” 宋玉说的在理,此时他要想在四大邪少之中提高自己的声望,只有在悦庐上下功夫,目前四大邪少之中无疑魏炎的声望最大,万明和钱圆也不知在暗地里搞什么鬼,如果这三人都在行动的话,自己就不能没有动作。 宋玉自信这重新装潢一招没有人能识破,即使是精明如钱圆那般的人也不可能看出他重新装潢悦庐后的深层意义。 “宋大少果然是做大事之人,我夏某佩服,好吧,看在宋大少这么诚心的份上,我愿意帮助你,重新给悦庐定一个全新的风格。” 全新的风格? 宋玉听到之后眼前一亮,他的确想把悦庐之前的风格全部推翻重来。 至于要用什么风格,他还没有定下来。 总之,这个全新风格一定要让人过目不望且能吸引到京城里的名流。 否则悦庐就无法和万春楼比较,说实在,宋玉还真的想不到什么好的设计,如果让他想损人利己的计策一定可以,而这种装修风格就不行了。 之前宋玉只相信高大上,所以他用在悦庐上面的材料都是最好的,所以夏寻才会看到用西域宝石铺成的走廊,金池温泉,冰库,甚至鲸鱼肉,但是现在看来这些东西虽然惊世骇俗,但远远不够,或许并没有直击大明士子的心灵,他需要的是一种可以彻底吸引大明士子风格的全新设计。 “夏公子可有想法了?” 宋玉用一副期待的眼神看着夏寻,他知道夏寻一定会有新的想法,来让悦庐炴然一新的。 夏寻决定大胆创新,他决心用现代的设计风格来重新装潢悦庐。 “宋大少,在重新装潢之前,可否去冰库取一冰镇西瓜,我这鸟儿渴了。” “哈哈,有有,走,我们就去冰库,我那冰库里什么样的瓜果没有?冰镇西瓜有的是。” 夏寻心想得赶紧将黑将军从头上请下来再说,否则这傻鸟保不准就真的在自己头上拉屎拉尿了。 果然,黑将军在听到冰镇西瓜这四个字时,眼前一亮,哇哇叫了起来。 “这乌鸦叫声如此响亮,果然不同凡响,夏公子能以此鸦为宠物,实在是稀奇的很哪,不过这也证明了夏公子不是普通人,我这悦庐交由你来设计是再好不过了。” 宋玉称奇。 冰镇西瓜! 终于有冰镇西瓜吃了! 老子都快渴死了! 再不吃冰镇西瓜,老子的喉咙都要喷火了。 黑将军迫不及待的想马上吃到冰镇西瓜了,因为它早已口干舌燥,那一顿海吃烧烤肉串太爽了,可没想到烤肉盐分多,吃多了会口渴,而此时不能及时吃到冰镇西瓜润喉,就会有损内力。 黑将军真的不是普通的乌鸦,而是练有内功的神鸦,否则也不会在武宗死后存活,更不会有这八百里黑将军的官职了。 只不过黑将军现在还不能说话,只能在内心活动,但这一点也不妨碍它的灵性发挥,在黑将军看来,眼前的这个叫宋玉的有钱公子哥,能在这京城内搞出个冰库也是个有思想的人,它可以看在冰镇西瓜的份上亲自去冰库走一趟。 “黑将军,咱们现在就要去冰库了,你吃不吃得消啊?行不行啊?不行就喊出来,我不会嘲笑你的。” 笑话,老子堂堂一只神鸟会怕区区一个冰库,老子又不是没有到过冰库,你太小看老子我了。 黑将军不爽的叫着,赶紧的吧,现在别说是冰库了,就算是刀山火海老子也要闯一闯了。 “夏公子,请吧。” 宋大少说着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便在前带路。 虽然夏寻之前来了悦庐冰库了,但是这回来到冰库,这寒冷感比上回更甚,这是怎么回事? 一般来说,这冰库只要人来过一次以后,就会形成记忆因子,当再次进入后就会激活该因子以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以让人尽快适应。 然而,这个冰库与其他地方不同,夏寻只觉得好像没有来过一般,顿感好奇。 “宋大少,这冰库是我上回来的那个有鲸鱼肉的冰库嘛?” “自然是了,冰库还是那个冰库,不过却有不同的韵味。” 宋大少神秘笑笑。 果然其中有蹊跷。 “宋大少,你就不要卖关子了,快和我说说,这冰库为什么和我上次来时感觉不同。” “哈哈,夏公子,我就实话告诉你吧,这冰库可是天然的,并非是人工之物。” 冰库是天然的,并非人工? 夏寻听了之后大吃一惊,悦庐之下竟然存在着这么一个天然大冰库,怪不得冰库中会有不同的冰冷之感。 “佩服,单是这天然冰库就比万春楼高上一等。” 第一百章 藏有宝藏 当真? 宋玉听到夏寻这么说,内心高兴。 他是太想胜过万春楼了,太想当第一邪少了。 为此他不惜花费巨资勘探到了这处天然冰库。 这处冰库非常庞大,有九曲十八弯的构造。 可以说悦庐的地理位置是得天独厚的,宋玉为了打造悦庐还特意请了风水大师来查看地形,以求能选个好的风水宝地。 是否为风水宝地对于悦庐来说也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只有风水宝地才能形成地气。 地气即为一种地表形成的能量,往往由大型地表活动后产生,然而像地震等地表活动虽然能产生大的能量磁场,但是这种能量转瞬即逝,无法捕获。 然而天然冰库则不同了,这里始终存在着持续不断的地气,在这地库之中,更存在这一张冰玉床,这冰玉床就是地表地气的出口。 宋玉自然觊觎这地表之力,只是他并没有任何的内功基础,不能直接吸收地表之力。 这才是宋玉建设悦庐的真正目的,他要的是地表之力,甚至想由此让宋家永远荣华富贵,因为拥有了地表之力,就等于是拥有了一个金矿。 “冷!” 夏寻进入冰库之后就感到刺骨的寒意,这寒意变化非常,让夏寻非常诧异。 “夏公子,我就不进去了,冰镇西瓜就放在鲸鱼肉附近,你上回来过,知道它的位置,这里太冷啦,我可受不了。” “哈哈,宋大少的冰库是真的冷啊,好吧,那我自己去取便是,多谢宋大少了。” “客气,夏公子可是我的朋友,我这悦庐改造还要仰仗你呢。” 说着宋玉便离开了。 哇塞,这冰库也太冷了吧,本神鸟都抗不住了啊! 一进入冰库,黑将军就被冻得直哆嗦,这冰库也太冷了吧,老子体内的熊熊烈火都扛不住了啊,这里也太诡异了吧。 黑将军现在有点后悔来冰库了,这搞不好西瓜没有吃到,老命都被冻没了。 这个冰库怎么会这么冷呢?和之前夏寻老家的冰库简直是天壤之别嘛。 黑将军之前在江南防御使府上享受过冰镇西瓜的待遇,防御使府上的冰库简直就是一个避暑山庄,里面的温度还能自动调节,不会太冷,完全符合人体正常体感。 因为黑将军有官职而且还是武宗亲赐,夏东那是相当的不敢怠慢,在江南防御使府上可是给黑将军安排妥当,让它吃好喝好玩好,尤其是请黑将军到夏寻的冰窖里吃冰镇西瓜,对此黑将军可是打了满分。 其实这一切都是夏寻的功劳,夏寻可是按照空调原理来挖这个冰窖的。 因此夏寻建的冰窖可以住人,在夏天夏寻都会在自家冰窖里吃着冰镇西瓜边纳凉,那叫一个舒爽。 夏寻也是相当回味在自家冰窖里吃冰镇西瓜的好日子,但是好日子的时光就是太短,这没过多久夏寻就上京了,也不知道老爹有没有好好保养我的小冰窖啊。 夏寻和黑将军各自回忆着当年在江南防御使府内的冰窖里的往事,都觉得如果现在有得选择,宁可不要在这个冰冷刺骨的冰库里吃山珍海味,也要回江南小冰窖里吃冰镇西瓜。 但是现在夏寻也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走了,因为他知道如果不给头上这只黑将军吃冰镇西瓜的话,乌鸦发狂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他可不想自己的耳朵被叫聋了。 上回来冰库的时候走的是能见到冻鲸鱼肉的路线,那么现在也往这条路走就能看到冰镇西瓜的储藏地了吧。 夏寻决定沿着原有路线走,这样也不至于会迷路。 “看,这就是鲸鱼肉,没见过吧!” 来到了冻鲸鱼肉旁边,夏寻指着鲸鱼肉对着黑将军说道,言语中带着轻蔑。 这傻鸟肯定没有见过鲸鱼肉,这可是深海之内的生物啊,它一只陆地乌鸦怎么可能见过。 笑死! 老子什么鱼没有见过,都和越洋候鸟飚洋文了,还会没有见过鲸鱼? 真当本神鸟是普通鸟类啊? 还真别说,黑将军还真的见过鲸鱼,那是它最远距离的一次飞行,为了去寻找它在地球那一端的恋人。 还多亏了海洋中的鲸鱼,黑将军才得以找到歇脚的地方,停靠在鲸鱼背上安然渡过太平洋。 这是黑将军可以吹嘘一辈子的事情,如果它能写文,它可以写本乌鸦界最惊险的传记了,然后传给它的子孙。 所以当夏寻以为黑将军没有见过鲸鱼的时候,黑将军张嘴哇哇大笑。 这笑声震耳欲聋,在冰库里久久回荡。 这傻鸟是疯了吧? 这叫声也太恐怖了点,这还好是在冰库里,如果是在雪山,非被它叫得发生雪崩不可。 这傻鸟没见过鲸鱼也不至于叫得这么大声吧,显得真的没见过世面一样,还是在皇宫里混得的鸟呢,真是的,啧啧。 夏寻摇了摇头,他认为黑将军这么大声的叫只是因为第一次见到鲸鱼肉而显得兴奋非常。 其实夏寻哪里知道,这是黑将军的悲鸣,它在为这只鲸鱼哀悼。 怎么说它能顺利来回太平洋多亏了路上的鲸鱼,否则黑将军还真的无法一口气飞越太平洋,那最终的结果就是力竭而死。 所以黑将军更是悲愤,它在为这被人类杀死的鲸鱼感到悲愤,这么有灵性的生物,就有人为了吃它一块肉,而将它杀死了。 对于鲸鱼肉,夏寻也是感到震惊的,因为在他看来,这古时候真的没有条件能杀死鲸鱼,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真的很难想象冰库里存在鲸鱼肉。 从秦始皇时期起,多少想成仙者都想到蓬莱仙境寻找长生不老药,而这蓬莱仙山正是处于海上,听宋玉所说他是雇佣了一支专门在海上贸易的商队才弄到这鲸鱼肉的。 自郑和下西洋开始,大明的海洋技术就很先进了,如果以宝船用来捕鲸的话,倒是有可能捕到鲸鱼的。 不敢想,不敢想,夏寻现在想这些就觉得有些偏题,如今先找到冰镇西瓜再说。 “黑将军!快看!冰镇西瓜!” 夏寻指了指远处的冰镇西瓜兴奋的叫道。 他这回比黑将军显得兴奋,因为有了这冰镇西瓜黑将军就可以不在他的头上筑窝了。 还真的是冰镇西瓜! 黑将军看到冰镇西瓜后立马兴奋,从夏寻头上飞了下来,一个猛鸟扑食,一下子就朝冰镇西瓜咬去! 哎哟,老子的嘴啊! 黑将军就感到嘴快崩裂了,这哪里是冰镇西瓜,分明的是石头啊! 黑将军嘴马上肿得老高,开始哼哼唧唧。 疼,老子的嘴好疼…… 哈哈,叫你贪吃,差点忘记了,这是冰库,温度都是零下了,不能说是冰镇西瓜了,应该是冰冻西瓜了。 这冰冻西瓜还真的堪比石头,黑将军这一咬能不将嘴咬肿吗? 失策啊,没想以本将军还有塞翁失马的时候,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啊。 黑将军在自信满满之下受挫,果然是自信心受到了打击,刚才还在那里哇哇叫着为鲸鱼悲鸣,这回一声不吭,即使嘴已肿得老高了。 “黑将军,很疼吧,疼你就说出来,我不会嘲笑你的。” 疼,真的好疼,但老子是将军,大明堂堂的朝廷命官怎么可能会喊疼? 这,再疼老子也会忍着,本将军怎么能在这小子面前显露软弱的一面。 这傻鸟终于老实了,终于消停了。 夏寻见黑将军不叫了,就知道它在强忍,真的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黑将军啊,这冰镇西瓜非但没有吃着,还把嘴给伤了,你说现在怎么办?” 老子可不能白受伤哪,老子非得闯他个龙潭虎穴不可,我就不信这里面没有可以让本将军对上眼的东西。 其实黑将军心里在想着它的小九九,因为它听得懂人话,在它知道了这里是个天然冰库之后,就开始联想。 以它多年在皇宫里生活的经验告诉它,这天然冰库里一定藏有宝藏。 试想那么多的珍奇之物都来自一些环境特殊的地方,而这天然的冰库不正是环境特殊地带吗? 黑将军想着便重新精神振奋,如果能找到什么灵丹妙药,即使没吃上冰镇西瓜也行。 这般想着,黑将军便拍打着翅膀,向前飞去了。 这傻鸟不会是冻傻了吧。 见黑将军径直朝冰库深处飞去,夏寻顿感好奇,一想到这,夏寻也马上跟上脚步,想看看黑将军究竟在搞什么鬼。 于是,黑将军在前领路,夏寻在后跟着,一人一鸦在这个若大的天然冰库里跑着。 …… “宋大少,你居然把夏寻一个人留在冰库里,你不怕他冻死吗?” 一人背对着宋玉喝着茶。 “钱大少,你好像对夏寻很关心嘛。” 那背对着宋玉的男子转过身来,正是钱圆钱大少。 “钱大少,好久不见了啊,你可是我这悦庐的稀客啊。” 宋玉也是没有料到钱圆会突然来访,钱圆不是万春楼的常客吗?他可很少来悦庐的。 像钱圆这种会装逼的人,就喜欢在万春楼里和那些文人骚客把酒言欢。 第一百零一章 冰冻三尺 钱圆之所以会出现在悦庐自然是为了打探消息而来,他可是四大邪少之中的万事通,对于久未露面的宋玉他也是想多加了解,以知道他的动态。 钱圆知道宋玉的悦庐里有冰库并不是秘密,不过他也是仅知道里面有鲸鱼肉而已,至于冰库有多大,钱圆也是不知道的。 对于钱圆的突然来访,宋玉也是相当不爽。 妈的,钱圆这时候来究竟是什么意思?没看到老子正忙着吗? 但是宋玉也不能对着钱圆发火,马上强颜欢笑。 “哎呦,钱大少,好久不见了啊,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宋大少,宋大善人,你在京城里施粥做好事,怎么也不叫上兄弟我啊?” “哈哈,原来钱大少是为这事而来,我这都是小打小闹,哪里能和钱大少办的文人雅会相比啊。” 妈的,钱圆这小子什么时候知道了我在京城施粥的事情,真不愧是万事通,什么事情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宋玉在京城施粥并没有大张旗鼓,他这在暗中积攒名声的行为马上就被钱圆识破了。 可以嘛宋玉这小子居然能想到京城施粥这招,不过想神不知鬼不觉的瞒过我,是不可能的。 老子这万事通可不是白叫的,这京城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哪件我不知道?宋玉想通过施粥来拉名声,只怕不能如他所愿了。 如果是往常,宋玉这施粥的确能为他赢得好名声,但是现在的局面却不能,因为现在的京城不太平,而且很多乞丐死于非命,搞得人心惶惶的,这时候还施粥取不了很好的效果。 宋玉自然知道时局对他施粥的影响,因此已经是在象征性的施粥了,并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了悦庐改造上面,只要悦庐改造成功,他就能改变在四大邪少中的地位。 这才是钱圆所关心的,悦庐的存在让他觉得是个不稳定的因素,尽管悦庐也只是一个男人的销魂地,没有太多特殊的地方,在钱圆眼里,宋玉做的金池水和宝石走廊没有什么很特别之处,因为如果要比奢侈的话,万春楼未比会输,因为万春楼的深邃是悦庐还不能比的。 万春楼之所以能成为京城文人骚客的第一去处,除了销魂,更多的是这里的底蕴很深厚,钱圆隐约觉得他只看到了万春楼的表面,而没有看到万春楼的深层次方面,而这些地方他没有到达。 单是一个柳月就是他钱圆无法见到的人物,更何况柳月背后的皇大人,此人很有可能就是万春楼的直接掌控者,柳月之后的万春楼有多大,内有多少事物没人知道。 相比之下悦庐就能看人一眼看到头,顶多那个天然冰库能让人眼前一亮,新鲜一阵,但没有别的可看的了。 鲸鱼肉并不稀奇,对于钱圆来说,他的生意已经到了东瀛,并和东瀛国暗地里做着海外贸易的生意,这也包括了捕鲸。 曾经作为大明使船的宝船现在已变成了捕鲸船,更成为了钱圆海外贸易的主力船只,这些事也只有内阁知道,而这其中的利润更是让钱圆赚得盆满钵满。 钱圆的野心是掌握大明的经济命脉,尽管大明的经济现在依赖于江南的赋税,但钱圆已经看到了这背后的隐患,一旦江南之地的经济崩溃,那么大明必将国库空虚,而国库空虚就会造成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倘若在那之前掌握另一条经济来源,一旦发生巨变,就可以是巨大的政治资本。 钱圆这做法不可谓深思远虑,相比万明和魏炎,他更关注宋玉,因为宋玉和他一样玩的都是阴谋,可以说他把宋玉当成了真正的对手。 钱圆觉得宋玉不会简单的只弄个悦庐就算了,宋玉之所以能挤身四大邪少之一,是有其真正的本事的,宋玉很有可能想通过悦庐直接控制万春楼。 这个野心不可谓不大,想当初钱圆也有这个念头,但他放弃了,他自觉没有这个直接控制万春楼的本事,如果非要选择,他宁可选择控制大明经济命脉来得更实际。 但宋玉有这个疯狂的念头也不得不让钱园防备,为了消除戒心,他不得不经常来悦庐探访,以观察悦庐有没有新的变化。 很显然,悦庐现在还在钱圆的可控范围之内,他时刻在关注着悦庐,只要宋玉有一点风吹草动他就会现身。 当钱圆知道了宋玉和夏寻走在一起的时候颇为吃惊,要知道夏寻可是万明的死对头,宋玉和夏寻走在一起,不怕万明不爽吗? 而且宋玉还把夏寻请到悦庐去了,这意图就更加明显了,就是想让夏寻给他出主意,当他的幕僚。 宋玉和钱圆都在私底下网罗人才,但是现在看来,他们都没有找到所谓的人才,找到的都是些蠢才和奴才。 这不得不让两大邪少颇为打击,特别是钱大少,他自比战国的孟尝君,想学孟尝君招募三千食客,但这些食客看来都是饭桶。 不然也不会在上回钱圆派人跟踪夏寻的时候,见到谢老三出现而吓得落荒而逃了。 都是废物! 钱圆感觉这是让他脸皮挂不住的事情,于是钱圆对这三千食客进行了大清洗,从三千人锐减到了一百人。 而这人数正好又是悦庐死了的打手的人数,这对于宋玉来说也是一种赤裸裸的挑衅。 但宋玉忍住了,他没有计较钱圆特意留下一百名打手,相反这一百名打手死了也是对他更好的掩饰。 宋玉可以更安心的去改造悦庐了,钱圆对于宋玉而言是个潜在的对手,但他现在更大的目标就是顺利改造悦庐,他相信只要把悦庐改造成功,钱圆就奈何不了他了。 “宋大少你这悦庐可不是小打小闹啊,在我看来,这里并不比万春楼差,不,马上就要超过万春楼了。” “哈哈,钱大少真会说话,还是这么喜欢开玩笑,我这悦庐哪里敢和名满京城的万春楼相提并论啊。” 宋玉嘴上笑着,心里骂开了。 妈的,这钱圆这时候来分明就是故意消遣他的吗? 明知道他现在闭关之中,却又跑来悦庐试探他,这消息也是够灵通的,夏寻前脚才来不久,这后脚就马上到了。 “小万春楼的名气可不是随便叫的,宋大少不必过谦。” “宋大少就这么放心夏公子一人在你的冰库里?” 钱圆知道万大少让夏寻来悦庐没有那么简单,夏寻没有现身就肯定在他那冰库里,那个冰库钱圆去过,是真他妈的冷啊。 也只有宋玉能想到把这悦庐建在这天然冰库之上,这冰库哪里是人能呆的地方,也亏宋玉能想到这里。 宋玉这小子的野心太大了,他太想赢了,只是他这招实在让人有点捉摸不透,难不成那冰库里还存在什么宝贝? 不,不可能,那种地方,连鲸鱼肉都能冰冻三尺,更何况是人。 莫非宋玉真的想把夏寻冻死在这冰库里不成? 夏寻现在还不能死,如果夏寻死在宋玉的手上,只怕他之前对夏寻的投资就要打水漂了。 钱圆自然不是可惜那一万两银子,他对夏寻的估值是无价之宝,这样的人物怎么可以死在宋玉的手上。 “放心,夏寻只是去取冰镇西瓜而已,我看他是真的馋了,居然以头上乌鸦的名义来我这冰库里讨冰镇西瓜吃,你说搞不搞笑。” “讨冰镇西瓜吃?” 钱圆听到宋玉的话后一愣,他没想到夏寻是以这个理由来悦庐的,他还以为夏寻来悦庐是和宋玉相商什么大事的。 听到夏寻是以这个理由来悦庐,钱圆还有点失望,但他觉得自己不会看走眼,夏寻绝对不是普通人。 “你刚才说什么,夏寻头上有只乌鸦?” “对,一只非常大的乌鸦,这也太神奇了吧,谁会在头上放一只乌鸦啊,这不是奇葩是什么?” 一只很大的乌鸦,夏寻这是什么作法? 这京城里什么时候流行起头顶乌鸦的时尚了? 钱圆在心里想着,虽说京城公子哥圈子里不乏时尚人物,但也没有这么特立独行,做到头顶乌鸦招摇过市的地步。 所以说这肯定不是什么时尚,一定是夏寻刻意的行为,那他这样做有什么目的? 等等,如果是一只普通的乌鸦只怕是无法进入这天然冰库的,乌鸦能跟着夏寻同时进入,就说明这不是普通的乌鸦。 这京城有这么神奇的乌鸦吗? 钱圆脑子快速的想着,他还真的没有遇到过这么神奇的乌鸦,虽然他也养了不少奇珍异兽,但说神奇还真的比不上这只乌鸦啊。 这么一想,钱圆就对夏寻带到冰库里的黑将军充满了好奇,他现在还没有想到这只神奇的乌鸦就是大名鼎鼎的八百里黑将军,否则就会惊讶的叫出声来。 “钱大少,难得来我悦庐一趟,怎么能不尽兴,我知道你在万春楼玩了各式美女,看不上我这悦庐的货色,所以咱今天就只喝茶,学学那文人骚客如何?” 第一百零二章 文人骚客 “哈哈,好,难得宋大少这么给面子,我就陪宋大少你评茶说事。” “来人啊,把我从江南上的龙井茶端上来。” 宋玉喊了一声,很快就有下人端上了龙井茶。 “钱大少,这可是我从江南特意托人运来的上好龙井茶,你要不要试试。” “宋大少,你可是大手笔啊,这要花不少钱啊,从江南千里迢迢运送龙井茶可不便宜啊。” “那可不,不过再不便宜咱也要运来最新鲜的龙井啊,可不能砸了悦庐这个金字招牌啊。” 宋玉特意千里迢迢运新鲜龙井上京自然有其作用,他要用这茶招待可以利用之人。 “宋大少可有听说京城钱庄?这家钱庄如今在京城可是异军突起啊,什么生意都接,对我的生意可是不小的冲击。” 钱圆提到了京城钱庄,宋玉听了心里冷笑,要不是你钱大少把这京城的押运生意全占了,我也不会去找这家京城钱庄做这运送龙井茶的生意了。 原来宋玉这龙井茶也是通过贾老板的京城钱庄托运,这不得不说京城钱庄的实力强大。 对于京城钱庄的异军崛起,钱圆是相当不爽的,他有大量的押运生意被京城钱庄占据,这让他损失了不少钱,但是钱圆现在已经裁撤了大量食客,只剩下一百人,以一百人的武力去攻打一个有着八卦阵的钱庄,无疑是鸡蛋碰石头。 妈的,偏偏在老子裁撤食客完就突然冒出了这京城钱庄,还真的和那突然冒出的神秘杀手组织一样。 “钱大少,你说那京城钱庄贾老板是如何把京城钱庄做这么大的,他这背后的势力也是让人匪夷所思啊。” 的确,京城钱庄能在四邪少的眼皮底下做大,肯定有其原因的,除了八卦阵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京城钱庄崛起的时间和神秘杀手组织在京城猖獗的时间相差无几。 这就让人不得不将两者之间进行联系,京城钱庄是否与天杀堂有关系。 一旦京城钱庄与天杀堂有关系的话,那么对于钱圆来说可是不小的麻烦,现在他只能寄希望于魏炎能与天杀堂斗个你死我活了。 如果魏炎和天杀堂斗个你死我活,那么对于其他三少都是极其有利的, 这种结果就是最好的结果,等于是潜在的两大敌人同归于尽了。 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是不可能的,相比天杀堂的神秘性,京城钱庄对外还是以押运和寄存钱财为主,因此从表面来看是看不出问题的。 而且现在连宋玉都通过京城钱庄押运龙井茶,这不得不让人感到其中的微妙。 宋玉并不介意通过京城钱庄押运龙井茶,相反他认为这是搅局之举,反正他并没有参与这门生意,至少钱圆的生意受损,他也是乐在其中的。 妈的,宋玉这是故意看我笑话吧,明知这京城钱庄的生意和我的冲突,也要选择京城钱庄。 见钱圆面露不悦表情,宋玉忙回道:“钱大少,我这也是迫于无奈嘛,我总不能眼眼睁睁看着花了大价钱收的龙井茶化为泡影吧?” “钱大少,在商言商嘛,我这悦庐可是随时对你开放的,不管你什么时候想来,都可以,而且还是超级vip的。” “超级vip?这是何意。” “哈哈,那就不瞒钱大少了,这超级vip是夏寻出的主意,意思是凭着这超级vip卡,可以在悦庐里五折会员消费。” 宋玉笑着往钱圆手里塞了一张会员卡。 五折会员消费! 钱大少听了眼前一亮,这可是很大的优惠啊,五折啊!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这真的能省下一大笔的钱。 宋玉这是什么意思,怎么会这么好心给自己这么大的折扣,不会是有什么事情求自己吧? 对于宋玉的献殷勤,钱大少真的是吃不消,这不是他认识的宋大少,这小子肯定在心里打什么鬼主意,哪有天下掉馅饼的好事啊。 “钱大少,你不要害怕嘛,我们都是老熟人了,怎么可能会坑骗你呢,这超级vip卡是夏寻特意为悦庐量身定做的,像钱大少这种级别的贵宾当然要用超级vip卡才能显得你身份尊重嘛。” 这个夏寻不简单啊,居然早万春楼一步给宋玉出了这么一个主意,vip卡,这个词非常的新鲜,看来夏寻打算是从服务上入手了。 这也是钱大少想到的一点,但他始终想不到具体的实施办法,然则夏寻却早他一步,给出了解决方案,而这个解决方案就是vip卡。 vip卡的出现,让钱大少猝不及防,夏寻不是去了冰库了吗?怎么还能出这个vip卡的主意? 殊不知夏寻在进冰库之前就和宋玉聊过这生意之道。 夏寻认为宋玉这悦庐想要改变,不仅仅是在装潢方面,更重要的是这经营理念也要改变,要有特色经营才能让悦庐突出。 而这特色经营无非就是打vip牌了。 起初,宋玉对于vip卡是什么也很困惑,这种东西他也是前所未闻啊。 “夏公子,啥是vip卡啊?我这悦庐可是小本经营,禁不起你的折腾啊。” “哈哈,宋公子,你这悦庐如果都说是小本经营,那别的春楼可都要倒闭了,宋公子真的是太谦虚了,只要你推出这vip卡,我保证生意一定会很好。” “真的假的?” 宋玉听了之后半信半疑。 对于这vip卡,宋玉可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更别说是要尝试了。 “你可以给其他三少都办一张vip卡,我保证他们都会来悦庐消费。” 给其他三少都办vip卡?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就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行,那我就依你的意思,给其他三少都办vip卡,如果有效的话,我可以和你分红。” “那感情好,宋大少我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有钱分,我就有动力了啊,宋大少。” 这便是夏寻在进入冰库之前和宋玉讨论的关于悦庐经营理念的事情。 看着手中的这张vip卡,钱圆心里有点不是滋味,这说明宋大少的悦庐经营理念在他之前,甚至有超前之势。 没想到这个夏寻居然也有做生意的头脑,而且几句之间就推出了vip卡这种理念,这可是连在万春楼都没有的经营理念啊。 一直以来钱圆都推崇万春楼的经营理念,认为这才是正确的春楼经营之道,然而今天夏寻却给他上了一课,让他知道了原来还有比万春楼更先进的经营理念。 “这可是亏本运营啊宋大少,你确定没关系吗?” 钱圆故意提高语调,想刺激宋玉,提醒他这五折vip卡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优惠可以说是有点伤筯动骨了。 钱圆的话的确会刺激到宋玉,五折让利,让哪个春楼的老板听了都会跳楼的,这简直是大放血啊。 但是夏寻却坚持这才是打出悦庐名气的大招。 因为只有这样,悦庐才能形成无差别的经营模式,这才是让钱圆想象不到的地方,要想在经营上获得更好的理念,就要会懂得取舍之道。 而这取舍之道就是集中力量进行有针对性的运营。 夏寻认为万春楼之所以会成为京城第一春楼,因为那里有着太多有特色的文化,如果悦庐没有与之匹敌的东西,就无法胜过万春楼。 而悦庐现在可以说没有什么真正拿得出手的东西,除了天然冰库之外,其余的都是人工之品,而人工的产物对于万春楼来说是没有底蕴的东西,是无法入那些文人骚客的法眼的。 而万春楼之所以名气大,还是因为那些文人骚客愿意聚集在那里,也只有聚集在万春楼,文 人骚客们才觉得自己够清高,够有文化,够高人一等。 而恰恰相反,悦庐却给人一种土暴发户的感觉,这里没有文化底蕴的产物,只有一些有金钱砸出来的东西,对于文人骚客来说,来这里除了挥金如土再也找不到精神上升华。 而精神上不能升华对于文人骚客来说简直是致命的打击,因为他们不能在悦庐吟诗作对,不能书写可能流传百世的好诗句,如果不能这样,即使悦庐设计得和皇宫一般,他们也会觉得索然无味。 这才是万春楼和悦庐不同的地方,也是悦庐想超越万春楼必须改变的地方。 然而,想在短时间内就改变这种局面是很难的,因此,夏寻才会提出这种vip的方面,通过vip卡来打开新的运营局面。 显然,vip卡的出现起了效果,至少钱圆看到了心里还是很震惊的。 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vip卡。 然而,想在短时间内就改变这种局面是很难的,因此,夏寻才会提出这种vip的方面,通过vip卡来打开新的运营局面。 显然,vip卡的出现起了效果,至少钱圆看到了心里还是很震惊的。 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vip卡。 因此,钱圆想体验一下。 第一百零三章 雪域蓝莲 钱圆对于文人骚客的理解就是这伙人都是沽名钓誉之辈,对于文化只是假借之名,然后通过吟诗作对来宣扬自己。 这就是万春楼才能形成的文化,所以万春楼才能在文人圈子里这么出名,钱圆也十分享受这种氛围,这让他特别有成就感。 钱圆十分热衷于和这些文人骚客打交道,因为和这些人打交道可以让他获得虚名,而这虚名恰恰是他所需要的。 因为通过这个虚名,钱圆可以获得更多的人脉,而有了人脉,则就能融入这个圈子之中。 圈子是京城文人骚客的文化圈,进入圈子的人才能接触到圈子之外所不能接触的事物。 而圈子则是每一个文人骚客所拥有的。 不仅如此,文人骚客还以谁拥有的圈子数量更多而互相攀比,圈子多者就会受到他人的推崇,而成为圈子里的领头人。 而钱圆就是这一届圈子里的领头人。 钱圆凭借着自己的收藏实力,到处收集孤本,以孤本来在京城文人骚客圈子里进行资本炫耀。 因为你一旦当上了领头人,却没有持续能压镇住底下人的东西,就马上会被底下的人所取代。 而在这京城文人圈子里也是如此,看似风平浪静,实则充满危机。 钱圆为了维护自己的会长地位,也动用了一些非常手段,如果谁敢不服他,就会受到钱圆的打击。 这样一来,文人圈子里就没有人再敢反对钱圆了,而钱圆也获得了他所想要的地位和名气,可谓是名利双收。 然而,现在悦庐的vip卡机制却要想打破这个常规和定律,打破钱圆辛苦建立的机制,这能让钱圆接受吗? 但钱圆之所以是钱圆就是因为他明白师夷长技以制夷的道理,所以他不会恼羞成怒,而是选择接受,并开始学习这vip机制。 而就在钱圆和宋玉两人讨论vip卡的时候,夏寻和黑将军则已深入了冰库。 妈的,还真的是越往里面走越冷啊,这冰库也太冷了吧。 黑将军边飞心里边骂,它虽然去过各种地方,也在夏寻老家的冰库里呆过,但从来也没有这种感觉,这感觉让黑将军感觉到了死亡威胁。 同样这种感觉也在夏寻身上出现,这让夏寻觉得冰库深处肯定存在某种事物。 即使是天然冰库也有其能量恒定定律,这就是让天然冰库能够持续冰冻的原理,只有找到这核心地带,才能发现其中的秘密。 就这般,一人一鸟持续朝冰库里走去,在经过九转十八弯之后,夏寻终于在一个弯道的尽头看到了一张散发着寒气的玉床。 看到这玉床,夏寻马上联想到了终南山活死人墓里的那张寒冰床。 想不到,原来在冰库里竟然藏有这么一张寒冰床,看来这就是让冰库一直持续冰冻的原因了。 夏寻想着便走向前去,准备用手触摸那张寒冰床。 啊,这小子是想作死啊,这种寒冰床少说也有几百年了,如果冒然有手去触摸,搞不好手皮就会被粘住再也分离不了啊! 眼见夏寻要用手去摸,黑将军焦急叫着,它可不是为了夏寻而着想,是不想自己没了夏寻出不了这悦庐,那叫宋玉的小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笑面虎一只,和这样的人为伍,可是随时小命不保啊。 重要的是,黑将军现在能力被封印了,无法单独闯出府去,它知道现在自己的命运和夏寻绑在了一起,如果夏寻死在了悦庐里,它也不能活着出去了。 夏寻当然知道不能贸然用手去碰触寒冰床的道理。 他在伸出手之前就运用了俗气,并通过任脉驱动俗气再输送到手掌上,使手掌保持一定热量以不至于被寒冰床所冻住。 果然是寒冰床。 夏寻摸着这寒冰床心想这天然的寒冰床可是个练功的好地方啊。 如果这张寒冰床真的有其功效的话,则能迅速提高功力。 想着,夏寻一个翻身盘坐在了寒冰床之上,开始运气练功。 这小子在想啥呢,这都啥时候了居然想着练功,还练啥功呢,再练功命都没有了啊。 黑将军见夏寻这时候还想着练功,气打不一出来,都快小命不保了还练功,等你练完功老子都先冻死了都。 可黑将军哪里知道夏寻会人字诀俗气逍遥功,这逍遥功一起,体内俗气便源源不绝的通过丹田往四肢散去。 更让夏寻可喜的是,这张寒冰床上促进俗气流转的作用,在此之下夏寻体内俗气正在加速循环。 加速俗气循环意味着夏寻的俗气正在快速积累,在寒玉床的加速之下,俗气快速向督脉而去。 督脉也是奇经八脉之一,夏寻现在已经打通了任脉,如果能继续积累俗气的话,那么就有打通督脉的可能性。 这让夏寻惊喜万分,这可是他难得的冲关督脉的绝好机会。 夏寻马上集中精神,将俗气往督脉而去,他想借助寒冰床的力量冲关督脉。 原来这小子具有深厚内功。 黑将军看到夏寻竟然知道运用寒冰床之力来驱动内力,不由诧异。 这小子哦内力还真的挺深厚的,居然已经打通了任脉,看不出来啊,真的看不出来。 黑将军心里感慨,夏寻小小年纪就已经打通了任脉,而且现在还懂得借助寒冰床之力来驱动更多内力来冲关督脉。 这可是非常匪夷所思的现象,因为夏寻能这么快就让寒冰床与自己的内力相兼容,并且还马上就聚集了内力,这可不是一般的功夫。 黑将军看出了夏寻这套功法的蹊跷之处,这不是普通的功法,如果是寻常内功,只怕夏寻早就爆体而亡了,因为这种加速聚集的内息,寻常内功根本无法处理。 而偏偏夏寻却采取了强行聚集内息的办法,这又如何解释呢? 看来夏寻练的内功不但能融合内力和寒冰床的气息,更能让两者结合,产生更强大的能量。 好小子,之前我还认为他这强行在寒冰床练功会出事,现在看来完全是我多虑了。 这小子有了这寒冰床简直是如虎添翼啊。 黑将军说得没错,夏寻真的是得天独厚,竟能有如此机缘,他自己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面遇到寒冰床,而且这寒冰床真的有通畅内息的效果。 更重要的是夏寻的内息通过寒冰床快速聚集,并朝督脉汇入,夏寻体内突然聚集这么多的内息,他忙用人字诀健体术吐纳。 这套人字诀健体术蕴含了人体小宇宙之秘,人体小宇宙是王阳明根据五行所推出的人体五行运行理念。 夏寻在修行之后更发现这五行与人体奥秘息息相关,有了五行之力,夏寻就能让五行与人体奥秘融汇贯通。 这等于是夏寻对人字诀健体术的再次升华,他要将这股力量化为真正的内力。 三层突破! 一柱香之后,夏寻突然睁开眼睛,精气神在这时候得到全面提升。 人字诀健体术三层突破,夏寻练到了之前王阳明达不到的三层境界。 果然三层的境界与之前的境界不同,给人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让人充满力量。 达到三层境界的夏寻不再感到寒冷,反而体内热意涌现,这是力量充沛的象征。 夏寻马上从寒冰床上跳下,他环看了一下四周,突然眼光落在了一朵蓝色的花朵上。 蓝色的花朵,还真是奇特,这种环境下还能长出花朵来。 雪域蓝莲! 黑将军认出了这奇怪的蓝色之花,这可不是普通的花朵,名为雪域蓝莲,是比天山雪莲还要高级的莲花,非常罕见。 黑将军可飞八百里,天南海北的地方都去过了,什么样的东西没有见过,所以这天山上的蓝色雪莲他也是见过的,这蓝莲花不同于天山雪莲,是比雪莲还要高级的雪莲花,蓝莲花极其罕见,如果能得到,并吃下,将对身体极为有利。 果然这冰库里藏有宝物,黑将军见到雪域蓝莲激动非常, 黑将军扑扇着翅膀叫喊着,它让夏寻快点去采摘下这颗蓝雪莲。 夏寻听明白了黑将军的叫声含义,他也想将这雪域蓝莲摘下。 夏寻便来到了雪域蓝莲的身边,俯身准备采摘的时候,就突然一个黑影窜出! 这是一条巨蟒! 黑将军和夏寻都被突如其来的巨蟒吓了一大跳,这冰库之内居然还存在着这么一条巨蟒! 看着体型足有十米!这么大的体积,可以吃下大象了,夏寻知道蛇类的嘴巴可以张开到十倍的张合力,这就是蛇吞象的最切当形容。 这只巨蟒之所以会攻击夏寻,无非是把蓝莲花当成了自己的宝贝,把夏寻当成了抢夺者。 我的乖乖,居然有十米长的巨蟒出现,搞不好今天自己的小命就会搭进去。 要对付这么一条巨蟒可不容易,夏寻心想玩转注意才行。这么想着,夏寻又把目光停留在了黑将军之上。 啥意思,这小子难不成要把自己当成猎物送给巨蟒?! 还亏得这小子想得出来! 妈的,老子为他出生入死的,他却想过河拆桥。 第一百零四章 原是火乌鸦 不容分说,巨大蟒蛇就朝夏寻咬来,这速度是异常的快。 夏寻和黑将军都吃了一惊,这巨大蟒蛇的速度比他们想象的都快,好在夏寻现在已经突破到了三层境界,其身形又比之前快了许多,因此夏寻能清晰的看到巨大蟒蛇的速度,并在它咬到自己之前一个侧身回避。 这回避的速度比蟒蛇攻击的速度更快,巨蟒以冰库里的天然寒气为食,以此筑基蛇丹,这蛇丹是蟒蛇之所以能在这天然冰库里存活的关键之物,有了蛇丹,蟒蛇就能在冰库里运行自如。 然而像蛇丹这样的内丹,不仅对人或是对动物都是有大补的,只要谁能吃了有了内基的蛇丹,就能延年益寿,增进功力。 不过,像巨蟒这样的蟒蛇可不是容易就捕杀的,多少武林高手想捕杀灵兽获取内丹,都得不偿失,往往是陪了夫人又折兵。 而夏寻却有了想捕杀这条巨蟒的想法,只要他能顺利杀了蟒蛇取到蛇丹对于提升境界更有裨益。 同样,黑将军也想吃到这蛇丹,因为有了蛇丹对于它解开封印也是很有帮助,黑将军其实是一只火乌鸦,可它的能力却被封印了,因此它很想吃了一颗内丹以解开封印。 要说黑将军为什么会被封印了它的火球术,也和它在征江南平宁王之乱的战役中突然哑火有关,由于一次意外的落水事件,使得黑将军哑火了,而这哑火后黑将军的能力就仿佛被封印了一般,然而也正是因为它的火球术被封印了,所以黑将军也得以保住性命,而最终被发配到兵仗局与张疯子为伴。 这便是黑将军的能力被封印的原因,而夏寻并不知道黑将军有火球术,更不知道它哑火了,还真的当它是一只傻鸟呢。 一只和他有虐缘的傻鸟,没想到在京城也相识了,这不得不让夏寻感到非常的不爽,他总不能和一只傻鸟绑在一起吧。 而蓝雪莲的出现则让黑将军看到了可以解封他的能力的希望,这就让黑将军看到了希望。 不过,想得到蓝雪莲就必须打败巨蟒,而且如果能打败巨蟒还能得到它的内丹,有了内丹就能解封能力。 这也是黑将军决心与夏寻共同对付巨蟒的原因,如果能打败巨蟒,则是对大家都有利的事情。 夏寻感觉到了黑将军的变化,知道了它想和自己一起对付巨蟒,便对黑将军喊道: “黑将军,你攻击巨蟒的眼睛,我攻击它的下盘!” 夏寻与黑将军分工明确,一人一鸟共同攻击巨蟒! 巨蟒显然没有料到夏寻和黑将军会分工攻击它,忙张开血盆大口,企图将黑将军一口吃掉! 黑将军毕竟是八百里黑将军,它的飞行速度就非常快,即使巨蟒也咬不到。 巨蟒也没有料到黑将军能够躲过它的攻击,忙扭头又向黑将军咬去,黑将军又是一个急速侧身,躲过了! 就在巨蟒与黑将军打斗之际,夏寻运气于掌向巨蟒腹部打去。 这里是丹田位置,如果被打中的话,则很有可能内丹受到冲击而爆出体外。 巨蟒没有料到自己会腹背受敌,如果真的被夏寻一掌打到的话,后果则不堪设想。 巨蟒一个扫尾,企图攻击夏寻,这巨蟒的蛇尾可不是普通之物,如果被打中的话轻则吐血,重则重伤。 夏寻由于现在是三层境界,自然能觉察到巨蟒的蛇尾攻击,马上避开了攻击。 巨蟒现在面临着夏寻和黑将军的双重攻击,日渐不支。 巨蟒没有想到夏寻和黑将军会联手攻击它,不得不从原先的攻击状态转变为防御状态。 而巨蟒这一形态转变,则给了夏寻和黑将军攻击的机会。 对于巨蟒而言,则无法做到全身性的防御,很快,它就陷入了疲于奔命的防御。 霎那之间,黑将军瞄准了一个机会,就朝巨蟒的眼睛啄去! 这一啄正中了巨蟒的眼睛! 巨蟒大叫了一声,身子倒下,痛苦着扭曲着身子,在地上不断翻滚。 见此机会,夏寻马上趁势一掌向巨蟒的腹部打去! 这一掌正中了巨蟒的丹田,就见一颗红色的内丹,从巨蟒嘴里飞出。 红色内丹! 夏寻见了大喜,张嘴之间,那颗红色内丹自然吞落。 一股热感从腹部灼烧而出,这热感与他所练的功法相辅相成,很快就产生了作用。 内丹蕴含了很多巨蟒的内息,很快就在夏寻的体内发生了效应。 这内息的能量异常的庞大,让夏寻就感到前所未有的爆炸之感。 一颗巨蟒内丹等于是蕴含了百年功力,百年功力对于一个修行者而言则是有着莫大的助力。 夏寻吃了百年巨蟒丹,可谓是有如神助。 一声啸喊从夏寻的丹田处发出,这是夏寻丹田盈满的象征,丹田盈满则象征着夏寻现在的俗气达到了四层境界! 一颗百年内丹直接冲关,使夏寻直接突破到了四层境界,一天之内他的内力突破了二个层级,真的是前所未有, 这也让夏寻的能力突飞猛进。 夏寻吃了百年巨蟒丹之后为了能顺利吸收这巨蟒丹,就在寒冰床上打坐运功,而就在此时,黑将军见巨蟒内丹被夏寻吞了之后,心里不由破口大骂。 妈的,这巨蟒内丹居然被夏寻一个人独吞了,这让老子我情何以堪? 小子,快把内丹吐出来啊! 黑将军心里咒骂着,它认为夏寻这是吃了原本属于它的内丹,不由的火冒三丈。 黑将军飞到了夏寻的头上,马上用翅膀拍打着夏寻的头发,试图使夏寻把巨蟒丹给吐出来。 这傻鸟又开始犯傻了,这我吃下去的内丹怎么可能有吐出来道理,所以这是断然不可能的了,想也别想。 夏寻见黑将军在他头上这么折腾,马上火起。 “黑将军,你不要太过分了,不是老子想吃这巨蟒丹,而是这巨蟒丹自己飞到老子嘴里的。” 这,这小子的话真的让人崩溃啊,我也不是故意的嘛,怎么说的好像是我故意似的。 夏寻指了指蓝莲花,示意黑将军去取蓝莲花。 对啊,没了巨蟒丹还有蓝莲花呢,这蓝莲花一样也是能提高功力的宝贝。 黑将军一想到夏寻现在已经吃了巨蟒丹,无心再去取蓝莲花,这可是取蓝莲花的大好机会啊。 小子,那我去取蓝莲花了,你可不要趁机和我抢啊,不然我可会和你拼命的。 黑将军想着就扑扇着翅膀向蓝莲花而去,一靠近蓝莲花,黑将军就觉得一股清新之气扑鼻而来。 原来这蓝莲花自然散发着一股清新之气,而这股清新之气却能让黑将军感到心旷神怡。 现在这极品蓝莲花没有人和我抢了,夏寻现在正忙着打坐吐纳刚吸收的巨蟒内丹之息,而如果它能马上将这蓝莲花采摘并吸收的话,就一定能让自己的封印得以解封的。 黑将军这般想着,便马上用嘴对着蓝莲花小心一啄,这一啄奇迹的事情发生了,之前嘴肿着老高的黑将军的嘴居然消肿了,而且还一点也不疼了。 不,不疼了,哈哈,真的不疼了! 黑将军兴奋的叫着,还以为来了这冰库之后能吃到可口的冰镇西瓜,却没想到在这冰镇西瓜上栽了跟头,嘴都啄肿了,而且还是肿得老高一直消不下来的那种。 现在幸好,轻啄一下蓝莲花,就治好了自己的嘴,这蓝莲花真的是消肿良药啊,还好它没有被夏寻吃了,否则自己这回真的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黑将军这般想着,就马上将蓝莲花全部啄了吃了下去。 这蓝莲花下肚,黑将军就感到周身的舒畅感传来,这舒畅感不是之前那种吃冰镇西瓜所能比拟的,而是一种超越了感官享受而带来的精神上的升华,而且这种升华更是直接打开了黑将军的封印。 黑将军体内的封印被解封了! 黑将军就感到这封印被解封之后,体内也涌现出一股熊熊之火,这烈火如同燎原一般,让它不得不张口吐纳。 就见一股烈火喷射而出。 黑将军张嘴喷射出了一道极其亮丽的火焰,这火焰所到之处,竟然能融化了这冻土! 冻土可是比冰块更加坚固不化的,要想融化冻土,除非温度能达到炽热的地步。 而黑将军现在喷射的火焰的温度就是达到炽热的,因此连冻土都能融化。 黑将军在连续喷射了数道火焰之后终于收了手,这几道火焰让黑将军感觉到了自己的能力倍增,它失去的火焰能力又回来了,不,是变得更加厉害了。 夏寻亲眼目睹了黑将军这喷射火焰的能力,我的乖乖,没想到黑将军居然还能喷射火焰,这火焰的强度和力度也是相当的大啊! 原来黑将军是一只火乌鸦,夏寻隐约好像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叫黑将军是神鸟了,这口中喷火的技能这世上除了这黑将军还真的找不到另外一只了。 如果说会喷火,一直以来只有地上的麒麟和天上的凤凰才会,还没听说过乌鸦会喷火的。 第一百零五章 江湖百事通 哇哈哈哈,老子终于会喷火了! 黑将军兴奋的叫着,它被封印的喷火能力又恢复了! 黑将军喜极而泣,这么多年了,它终于可以重新喷火了! 因为不能喷火,它成了废鸦,受尽了屈辱,而现在它可以抬起胸膛了。 老子不是废鸦,老子是火鸦,老子再也不受鸟气了。 黑将军兴奋之际,夏寻也在快速的调息,巨蟒丹所增加的百年功力可不是开玩笑的,这对于夏寻来说受益匪浅,更重要的是他在短短几个时辰之内连续突破了两层境界。 夏寻做了王阳明几十年都不能做到的事情,即突破了三层,甚至现在到了人字诀第四层境界。 第四层境界+督脉的打通,让夏寻的功力今非昔比。 夏寻为了试探自己的功力,在吐纳完毕之后忙用劲一掌对着大石头打去。 就听“砰!”的一声巨响,眼前的一块冰石竟然被夏寻给打成两半了! 面对这一变化,夏寻是惊喜万分,这说明他现在的功力和之前相比已突飞猛进,即使是面对这天然冰库的冻土也是轻松击破。 夏寻还一度担心自己在冰库里做出这么大的动静,会引来宋玉,却不知这天然冰库的隔音性极其的好,即使是在冰库里发生大爆炸也不会让声音传到外面。 宋玉如果知道夏寻和黑将军在这个天然冰库里能力突飞猛进,一定会非常懊恼。 然而他现在却丝毫不在意夏寻会在冰库里能搞出什么动静来。 就在宋玉和钱圆还在为京城钱庄的背后势力而猜测的时候,夏寻和黑将军出现了。 夏寻和黑将军安然无恙的出现倒是让宋玉吃了一惊。 看夏寻这样子没有一点受到冰库的影响啊,满脸红光的,好像这精气神比进入冰库之前更好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 要知道这冰库可是天然大冰库,里面是有冻土存在的,这冻土可是有万年不化的说法,别说人了,就是耐寒的动物在冰库里都会承受不住。 然而,夏寻却没有上回来冰库的时候那种对寒冷的极端反应,这冰库内的寒冷就算是内功高手都会觉得冷,更何况是穿着单薄衣服夏寻。 宋大少预计夏寻就算没有被冻死,也会被冻去半条命,这样夏寻从冰库出来的时候就一定会唯他是从,宋玉想借助冰库来消磨夏寻的锐气。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夏寻的锐气不仅没有被消磨反而更加旺盛了。 “夏公子,你果然在宋大少这里,真的是让我好找啊。” 钱圆看到了夏寻忙笑脸迎上,心里想着夏寻还好没挂在冰库里面,否则自己真的是看走眼了。 夏寻这许久没见,人却越发的精神了,真的没想到他还能以值夜军曹的身份立功,这也是太让让人惊讶了。 自大明成立值夜军曹制度以来,真的没有几个值夜军曹能在这岗位上立功的,然而,夏寻却做到了,而且还立功了。 对于这一点钱圆是相当的佩服的,因为夏寻是一个从江南来的官萌子弟,要知道夏寻是完全可以不用吃这个苦头的,可是他居然选择放弃了轻松优越的生活,选择当一名值夜军曹,从最底层做起,这份勇气不是一般人有的,钱圆自诩也是无法做到。 然而,夏寻一个来自江南富裕人家的子弟却做到了,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他做出这惊天动地举动的真实目的,钱圆认为夏寻绝对不是一时热血上头而放弃官萌资格,他也不是傻子,如果夏寻是被诱骗的话,早就闹起来了。 而夏寻现在不吵不闹淡定的样子在他看来就是一种城府的表现,夏寻肯定是在刻意隐瞒他的真实目的。 那么,什么才是夏寻真实的目的? 钱圆已经在暗中把夏寻分析了个遍。 首先,他认为夏寻当上值夜军曹不是因为被万侯诓骗,而是主动而为之。 这主动与被动就有天壤之别了。 主动的话就说明夏寻有其真实的目标,他当值夜军曹肯定是在宫中寻找什么机密。 一直以来宫中存在机密是钱圆所关心的,不然他也不会收藏百家,企图从中发现与大内有关的机密,然而他发现夏寻当值夜军曹的真正目的与他寻找大内机密也是息息相关。 夏寻肯定是在寻找着什么,否则他也不会有胆子去夜德门探索,因为这夜德门可是有闹鬼之说,寻常人根本不敢靠近。 而夏寻偏偏就要闯入,他这不是立功心切是什么,而这么想立功只有更深层的目的,那就是想升官。 值夜军曹升官后就可以值夜不同的宫门,而这宫门也有其不同的地位和重要性,而非常重要的宫门就能见到皇帝。 原来夏寻的目的是见到皇帝而想来个鲤鱼跃龙门,一朝改变命运。 这是钱圆能够根据夏寻而分析出的他当这个值夜军曹的真正目的。 夏寻的野心真的不小啊。 以一个小小的值夜军曹去博上位机会,真的是拿命在赌,此人不能不看啊,他可以舍弃一辈子安稳的荣华富贵日子,只为博得见到皇帝的机会,野心之大不亚于自己啊。 只是夏寻这么想有点不识时务了,眼下的大明时局与以前完全不同了,皇帝根本见不着面,而见不着皇帝就意味着这值夜军曹的真正价值荡然无存。 夏寻可能会最终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 但是理论上是这样的事情也不得不让钱圆防备,因为谁也不能预料这其中会突然发生什么变故,就像夏寻会突然去探索夜德门一般,直至他发现了隐藏在夜德门里的春楼秘密。 这都是不可控的不稳定因素,也是钱圆不得不继续关注夏寻的地方。 因此当他知道夏寻来到悦庐的时候,就知道宋大少肯定会让夏寻重新打造悦庐,因为只有悦庐才是一个除了大内之外,一个内阁以及太监势力无法染指的地方。 而这种空间,对于夏寻和宋玉来说都非常重要,夏寻想借悦庐推出自己的经营理念,从而打破万春楼一家独大的格局,以求在京城圈子里寻得更好的发展空间,而对于宋玉来说他也是想通过打造新悦庐提升自己在京城四邪少之中的地位,甚至想当老大。 对于宋玉的想法,钱圆已经看得很清楚,他一眼就知道了宋玉开悦庐的目的就是冲着万春楼而去的,万春楼背后的掌权者皇大人实在太神秘了,就连钱圆也不知道他真正的身份。 而这种挑战难度宋玉却想去挑战,他自认为可能与皇大人对抗? 钱圆也想不明白宋玉是哪来的自信能认为自己能揭发皇大人的真正身份。 在钱圆看来,皇大人不仅仅是万春楼的掌权者,甚至还和内阁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样的神秘人物是自己目前惹不起的,他可不想做这种引火烧身的事情。 然而,对于宋玉而言,他却没有这样的顾忌,宋玉全然不顾虑皇大人的真正身份以及他能起到的作用,只为揭开他的神秘面纱,宋玉这种疯狂的行为在钱圆看来更像是他冲冠一怒为红颜,他所有的疯狂行为都是为了博得万春楼头牌柳月一笑。 柳月可以说是四大邪少的梦中情人,他们四人都想拥有柳月,哪怕是春宵一刻也行,可是柳月却从不正经看过他们其中任何人的一眼,只单独和夏寻见面了,这对于四人来说不可谓是一大打击。 但钱圆并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动摇了自己的计划,相反他认为宋玉的计划则是为了柳月而去。 宋玉还真的是色鬼一个,但他的色和万明不同,不是那种急色,而是有格调的色,他可以花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包装自己,或者投入大量的金钱投对方所好,以求获得对方的芳心。 宋玉用这些招数的确是屡次见效,直至他在司南那里碰了壁。 宋玉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不能敲开司南的心扉,这使得宋玉大为受挫,为此他认为只有更加的变化才能吸引到司南,甚至柳月。 如果他不能俘虏司南的心,就更别提柳月了,因此宋玉才会发大量的时间去追求在司南,直至夏寻告诉用孔明灯表白的招数,这让宋玉觉得之前所使得那些招数都没太劲了,夏寻的才有意思。 于是宋玉才会请夏寻来,为他重新设计悦庐。 看到钱圆出现,夏寻也是微微一愣,钱圆居然主动来找自己了,这的确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虽然夏寻知道钱圆早晚会来找自己,但没有想到他会这么快来,钱圆的出现看来也是有备而来。 这说明钱圆知道自己就在宋玉的悦庐,而且还知道自己在冰库里,这对于夏寻而言,钱圆不愧有江湖百事通之称,这京城里发生的事情还真的没有他不知道的。 否则也不会他前脚来到悦庐,钱圆后脚就来了。 “钱大少不愧有江湖百事通的称号,这消息真的是灵通的很啊,我才刚进入冰庐,钱大少马上就尾随而来了。” 第一百零六章 今非昔比 “哈哈,这都是江湖上大家给的虚名,不足挂齿。” 钱圆摆手笑道。 其实他心里可享受了,这江湖百事通的名头可是他花大价钱买的,不过钱圆也因此受益匪浅。 他成功的打入了江湖门派,并于各大派建立了良好关系。 如今的江湖虽然大不如明初的鼎盛时期,但江湖门派建制都在,传统门派的名头都存在。 现如今传统门派里以丐帮的名望最大,人数最多,尤其是在京城里聚集了大量的丐帮帮众。 这些人来自五湖四海,都是逃荒而来的,并最终加入了丐帮,现如今除了京城涌进了大量丐帮帮众这并非是一个好的迹象。 这说明大明的难民增多了,丐帮人数越多越说明社会经济出现问题, 这种现象是武宗时期还不曾出现的,而且这些难民都是有目的向京城涌来,绝非是突然的涌现。 这背后又是谁在有组织的安排这些丐帮的人上京呢? 钱圆还没有弄清楚丐帮突然大量出现在京城的真正目的,但丐帮人却在口口相传宋玉的施粥善举,他们都说宋玉是真正的大善人,活菩萨。 宋玉是大善人?活菩萨? 我呸! 这小子可是邪少之一,他之所以会在京城施粥,无非是想提高自己的名声,从而与魏炎在京城里滥杀形成明显区别。 当前,由于魏炎拥有了生杀大权,因此可以制造各种不用负责任的案情事件,从而弄得京城人人自危,不敢在夜间外出,生怕一个不留心就被魏炎抓去成了刀下亡魂。 更为可怕的是,魏炎或许不会要了你的命,而是借你的手掌一用,这断手之痛无以复加,让人不寒而栗。 而作为鲜明对比,宋玉的施粥则温和了许多,他在京城九门都设有一个大粥棚,每天定时定量的提供米粥给丐帮的人吃。 钱圆去现场试探过,这粥棚还真的是用大米,煮的还真的是米粥而非汤水,看来宋玉这小子真的是为了提升自己的声望肯舍得下血本啊。 这一点钱圆还真的是挺佩服宋玉的,因为宋玉这招开粥做善人实际上是声东击西,他的真正目的是通过改造悦庐来打破四大邪少之间的平衡,因此,施粥是假象,而改造悦庐才是实际目的。 宋玉这招声东击西的确很出乎钱圆的意料之外,之前他一直认为宋玉是和万明差不多的货色,都是热衷于风月场所而无心政治。 然而现在看来他的看法错了,宋玉的城府并不比他低,至少万明那种可以被看穿的计谋在宋玉身上是不适用的,宋玉单是这悦庐改造就不是局外人能看穿的,因为一个本质上给人吃喝玩乐印象的公子哥,怎么可能有如此城府? 难而,事实是宋玉还真的是一个有极其城府的人,他之所以请夏寻去冰库,也是在考验夏寻是否能平安归来,如果夏寻能平安归来则能证明他具备了与其他三邪少对抗的资本。 与钱圆投资夏寻一样,宋玉也想投资夏寻,但他投资的办法和钱圆不同,不是直接用金钱的方式试探,而是让夏寻充分发挥他的长处,而夏寻的长处就是其鬼点子了。 夏寻的鬼点子让宋玉觉得此人是个极有内涵和利用价值极大的人,在他看来如果能利用夏寻得当,就能发挥出一百倍甚至千倍、万倍的功效。 而悦庐就是让夏寻充分发挥他才智的地方,宋玉相信夏寻会抓住这个机会。 宋玉原本想如果夏寻不能在他预计的时间出来,他就进冰库救夏寻。 当然宋玉并非真心要救夏寻,而是不能让夏寻死在冰库里,因为如果夏寻死在冰库里了,就和他脱离不了关系,而这造成的后果就是悦庐很有可能被取缔。 如果悦庐被取缔那真的是得不偿失,这是宋玉最不想见到的局面,为此宋玉要保障夏寻不能在他的地盘死了。 庆幸的是夏寻成功从冰库中出来了,而且还超出了他的预期,这给了宋玉很大的惊喜,这说明夏寻的能力真的很强。 抱这样想法的同样还有钱圆,他也是认为夏寻的能力超出了他的预期,夏寻还真的是一块璞玉啊。 能被钱圆认为是璞玉的人寥寥无几,璞玉是对人才的一种至高的称赞,说明夏寻是个值得被 挖掘的人才。 钱圆遣散了三千食客之后唯留了一百人,可他仍然觉得这剩下的一百人里面也没有他想要的人才,因为相比夏寻,这些人还真的算不上人才,只是高级食客而已。 钱圆只能养着他们,因为他所要处理的琐事非常多,因此需要这些食客为自己分担。 而夏寻则不同了,他和这些食客不是一个级别和概念的,肯定要区别对待,夏寻当然不能按食客的待遇来养,甚至不能用养这个字,而是供。 谁的利用价值最大,就供谁。 这是钱圆网罗人才的标准,只以利用价值论英雄,很明显夏寻的利用价值超过了所有人,是目前他首要的拉拢对象。 不过钱圆想要拉拢夏寻就要过宋玉这关,因为宋玉给了夏寻重造悦庐的机会,试问这样的机会钱圆还真的给不了,因为万春楼不是他的,除非钱圆真的把万春楼给夏寻重新设计。 但是,夏寻可没有重新设计万春楼的念头,因为万春楼也是一个极其神秘的地方,夏寻虽然只去过几回,但对其结构还是完全不了解,万春楼可以说是存在地上和地下建筑,他看到的只是表面而已。 而这样的构造,不是夏寻现在可以改造的,但他也想挑战一番,而最好的挑战方式就是采用现代与古代相结合的建筑风格来做到独树一帜。 这是夏寻所能想出的改造悦庐的最好办法,而这样的办法也只有夏寻这个有着现代人思维的穿越者才能做到。 夏寻的脑海中存有现代人的所有记忆和学识,因此他对于如何改造悦庐已经有了一个初步想法。 他之所以答应改造悦庐,是想着自己白吃白喝宋玉这么久了,而且还在他的悦庐里修行了两层人字诀,并且还吞服了百蟒丹,以及让黑将军吃了蓝莲花,可以说是把宋玉的冰库最值钱的宝贝都给糟蹋了,也不知道宋玉知道了以后会不会暴跳如雷。 冰库一行,夏寻收获最大,睡了寒冰床、吃了百蟒丹,打通了督脉,又连续突破了二层境界,可以说是掉到了人间宝库中疯狂抢夺了一番,不,也不能说是抢夺,应该说是豪取了一番。 因此,夏寻判断,宋玉很有可能还不知道这个天然冰库里存在这么多的宝贝,因为如果他没有练有人字诀健体术也是断然走不到寒冰床的所在的。 所以宋玉也到达不了寒冰床的位置,寒冰床是零下五十度的环境,对于古代没有保暖设备之下,是根本接近不了的,更何况宋玉还是一个没有武功的人,就更难以想象他会走到这冰库的核心位置了。 夏寻现在明白了,这冰库由于是天然形成,这寒冰床也不知道是哪个朝代就存在的,这个年代久远的寒冰床让夏寻收获满满,看来极有可能是古代一个内功高手修行的地方,而能在这寒冰床练功的也是绝世高手,否则零下五十度的环境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 而这寒冰床在后世终于等来了它的第二任主人,而且这个主人比之前的那个主人能力更高,因为夏寻不仅通过在寒冰床修行得以突破境界,更能杀死巨蟒夺得百蟒丹,进而获得百年功力,这机遇这造化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所以夏寻可以说是无意之中的冥冥注定,他一下子突破了常人无法企及的高度,短短几个时辰之内就获得了百年功力,这对于一个修行者来说这种机会千载难逢,然而也要有福消受才行。 因为这寒冰床与巨蟒息息相关,如果修行者强行修行寒冰内息,而不能真正突破境界的话,就无法面对巨蟒。 巨蟒更像是寒冰床的守护者,它躲在暗处考验着来到寒冰床的修行者,如果修行者是强行通过寒冰床修行,而功力无法突破的话,要么被冻死要么就会被巨蟒所吞食。 可以说,机缘来到寒冰床的修行者焉知祸福,以为看到了寒冰床就高枕无忧了,殊不知寒冰床背后还存在着一只巨蟒。 这巨蟒才是来到寒冰床修行的关键,如果修行者不能过巨蟒那关也是枉然,只是夏寻的出现不仅突破了境界,更直接杀了巨蟒夺得了巨蟒丹,吞服了之后获得了百年功力。 这百年功力可以说是非同小可,寻常人吃了之后可以延年益寿,而修行者吃了之后就能修行突飞猛进。 显然,夏寻属于后者,而且还是得天独厚的那类,这就是夏寻的机遇造化,让他成为了修行高手。 夏寻还没有料到寒冰床与巨蟒之间存在这种关系,但也多亏了两者都存在,让夏寻今非昔比。 第一百零七章 政治筹码 “哎呀,这不是八百里黑将军么。” 钱圆终于注意到了夏寻头上的黑将军,惊声叫到。 没想到钱圆居然知道八百里黑将军。 没想到夏寻居然能和八百里黑将军混在一起。 钱圆是知道黑将军的,这黑将军是武宗时期的一只神鸟,当年武宗打蒙古小王子的时候,这只黑将军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不小。 然而黑将军在武宗驾崩之后就消失了,后来听说在兵仗局和张疯子在一起,没想现在却出现在悦庐之中。 钱圆知道这黑将军不是普通鸟类,否则也不会是唯一有官职在身的鸟了,这黑将军一定有什么特殊功能。 而这种特殊功能则是钱圆所需要的,钱圆一直自比战国孟尝君,然而悦庐发生的惨剧也让他明白,食客在于精而不在于量,但是尽管钱圆已经将食客减少至一百人,不过对于钱圆来说这一百人依然不是他所要找的人才。 什么是人才? 有利用价值的才能称为人才,而真正人才的定义并不是具有多么强的能力,而是有没有被利用的价值,而这相互的价值才是对于人才等级高低的真正定义。 这便是钱圆对人才的定义,毫无疑问在他的人才等级里,夏寻就是那个最顶尖的人才,当然钱圆现在让夏寻对他俯首称臣的话是不可能的,但一只有着超级能力的乌鸦就不同了,说到底黑将军是一只废鸦,一个前任皇帝认命官职的乌鸦。 如果说要不承认这个官职的话也是行得通的,毕竟是武宗朝时期的官职,武宗一死,就变天了,所有武宗朝时期的官员都被大清洗,内阁大变天,这只武宗朝的八百里黑将军也不过成了兵仗局的一只无人问津的乌鸦,要不是它和夏寻同时出现在悦庐,钱圆都差点不记得它了。 为什么夏寻会和黑将军同时出现? 对了,夏寻是值夜军曹,他在大内值夜可以到兵仗局的,而黑将军就在兵仗局里,这就给了夏寻认识的机会,只是在常人眼里看来十分晦气的乌鸦,夏寻为何一点也不忌讳?而且还把它带了回来,更重要的是,同出入悦庐以及冰库。 这说明黑将军也不是普通的乌鸦啊,以它的能力,虽然比不上夏寻,但也是极其难得一见的。 如果能让这黑将军为己所用的话,那么就能在与其他三少,特别是魏炎的对抗中夺得头筹。 因为黑将军有战争经验,这是四大邪少都稀缺的,即使是魏炎也只能称为战斗经验,而非战争经验,这战争经验现在看来也只有黑将军拥有了,单是这与武宗一起战斗的经历也只有冷统有了,而且这也足以让黑将军吹嘘一辈子了。 黑将军还没有从之前吃了蓝莲花的亢奋中恢复,它现在非常兴奋,被封印了多年的火球术终于可以再次使用了。 黑将军为什么会喷火? 那是因为黑将军不是普通乌鸦,它是苗疆特殊的有着凤凰基因的火乌鸦,如果说火凤凰是传说,那么火乌鸦就是活生生存在的。 只是火乌鸦数量极少,且由于黑将军的祖先曾助大明沐英平定云南,因此这一脉就与大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正是因为火乌鸦的火凤凰基因以及单传性,使得传到黑将军时,只剩下它一只火乌鸦了。 而正是因为黑将军是一只火乌鸦,所以它才能在战争中不死,并以超远距离的飞行能力传递情报,而战争中那些失传的信息也存储在了黑将军的脑海之中,成为他人永远不知道的秘密。 而这秘密就是钱圆想知道的,因为武宗死得的确非常蹊跷,可以说是落水后身体极速衰败,想他是在塞外和蒙古小王子真刀真枪打拼过的皇帝,怎么可能这么弱不禁风? 想来这其中一定有诡异之处,只是有关资料全被销毁了,也没有人会去真正追寻,如今内阁才是权力中心,抱紧内阁的大腿才是真。 在这种思想下,钱圆才会想通过黑将军知道关于武宗朝的秘密,这或许在将来有用,特别是吏部也处于内阁之内,处于这种错综复杂的旋涡之内,是需要有个他人忌惮的事物作为政治筹码的。 关于政治筹码,钱圆非常清楚,有政治筹码才能走得更远,才能走进权力中心,但同样钱圆也更知道如果他太依赖于首辅,将很有可能会变成首辅的工具,而失去自我。 这一迹象现在看来在魏炎那里得到了验证,魏炎已经有点像首辅的傀儡了,因为魏炎握有首辅给的生杀大权,就变得肆意妄为,这使得魏炎会越来越脱离不了首辅给的生杀大权,而迷恋这种权力的话,就会最终成为首辅的傀儡。 这是钱圆所担心的,他不想成为首辅的傀儡,就要有能制衡首辅的筹码,然而,想要对付首辅这样的人物,没有令其投鼠忌器的政治筹码是不行的,而武宗的秘密就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政治筹码。 虽然钱圆也知道这样的筹码可以会刺激到首辅,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首辅也不敢拿自己怎么样,因为吏部在内阁中占据重要地位,而吏部一旦掌握了对首辅不利的信息,就如同在官场埋下了一个定时炸弹,首辅不得不顾虑。 钱圆敢这么做同样也算准了首辅不会和他翻脸,而且根据互相利用原则,钱圆算到了首辅会和他平起平坐。 能与首辅这样的大人物平起平坐,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而钱圆现在找到了实现这个机会的突破口。 黑将军也明显感觉到钱圆向他投来的炽热目光,哇塞,这个男人居然用这么一副色眯眯的眼神看它,老子可不搞基啊。 黑将军见钱圆一直盯着它看,忙对着钱圆翻了一个白眼。 难不成这小子知道老子吃了蓝莲花,呵呵,老子已经将蓝连花吃下了,他想夺也是不可能了。 “原来是八百里黑将军,在下钱圆在此拜见。” 钱圆客气对着八百里将军一拜。 钱圆的态度让在场人都吃了一惊,特别是宋玉,他哪里有见过钱圆对人,不,对一只鸟如此客气过。 不过就是八百里黑将军嘛,一只不成气候的乌鸦,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宋玉不解钱圆为何会对黑将军如此客气,如果说是作秀也太过了吧。 这小子认得本将军? 黑将军上下打量着钱圆,印象中没有见过这小子啊。 如今这世道能得到年轻人尊重太不容易了,原来还有年轻人记得老人家我啊。 黑将军内心一阵感动,它以为现在能认出它的年轻人除了夏寻再无他人了,没想到眼前还有一个年轻人这么尊重它。 感动! 黑将军说着看了夏寻一眼,意思是说,快看看人家,这么尊重老人家,你呢,一点也不尊重本将军,本将军在你头上筑窝是给你面子。 看看人家,第一时间看到我,就马上态度客气,一点也没有摆架子。 这傻鸟,还真的以为钱圆是好鸟啊,这个钱大少可不是什么善茬,你可不要被他的表面给骗了啊。 “还真的是八百里黑将军,今天能在这里见到你的风采,我真的是三生有幸啊。” 钱圆又恭敬说道。 “钱大少,你怎么会在悦庐里?你不是应该在万春楼吗?” 夏寻实在看不下去了,这钱大少这么拍黑将军的马屁,非常反常啊。 “夏公子,我这一时看到黑将军,就激动非常,把你冷落了,你不要怪罪我啊。” “哈哈,哪敢,钱大少,你这突然出现在悦庐,真的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钱大少难道是特意来找宋大少的?” “对对,我是特意来找宋大少的,没想到也在这里遇到了夏公子,夏公子,我可是听说你在大内的传奇故事,恭喜你立功了啊,而且马上就要升职了。” “都是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事,钱大少没有必要小提大做,这也是芝麻大的小官。” 夏寻摆着手笑道。 “这哪里小提大做呢?想那夜德门岂是一般人敢闯进的,夏公子敢做这天下人都不敢做的事,就是大事。” 钱圆这话说得夏寻内心澎湃,是啊,他以一个值夜军曹的身份却敢夜闯夜德门,这对于这时代的人来说就是不可思议不敢为之的事情,然而这样的事情,夏寻却做到了。 夏寻打破了值夜军曹百年不变的值夜规范,即一成不变的就在彻夜站岗,这种死板的作风不仅累死累活,而且没有一点的好处,而且稍微出点问题就会人头落地。 而夏寻就敢以性命为赌注,冒死进入了闹鬼夜德门,而且还在里面发现了一个春楼,并抓住了当红小太监小桂子,狠狠打了司礼监的脸。、 这胆魄,这能力,真的是让人佩服啊。 就实在的,钱圆真的很佩服夏寻,夏寻做了他想做却不能做的事情。 如今这权力中心,以内阁和司礼监互相博弈为主,而身为京城四邪少之一,钱圆自然希望内阁能在这场权力斗争中胜出,因为内阁胜出了,他也能在其中获得好处,尽管他也心知肚明,内阁是表面和谐,其实是各怀鬼胎。 第一百零八章 人情可做 “就是不知夏公子你和八百里黑将军是如何认识的?” 钱圆明知故问,他不过是想听夏寻亲口说他是黑将军是在大内认识的罢了。 “兵仗局认识,纯属意外哈哈。” 夏寻轻描淡写。 “纯属意外,哈哈,夏公子真的是谦虚了,这哪里是纯属意外啊,黑将军可是神鸟,平常人可指挥不得,就算是张疯子也奈何不了它,可黑将军居然能和夏公子同时出现,你说神奇不神奇?” “这多亏了兵仗局的张公公不和我计较,这才让黑将军与我一道出宫,否则黑将军是断然不能和我一起的。” “这就是夏公子和黑将军的缘分了,想那黑将军可是连张疯子都无法控制的鸟,却能和夏公子如此和谐,真的是堪称佳话啊。” “那可不,张疯子也不是一般太监,他可是武宗朝时期仅次于刘瑾的太监,想当年武宗打蒙古小王子的时候是何等的威风,张疯子也是风光一时,但是这样的荣光都随着武宗的死而烟消云散了,令人唏嘘。” “宋大少对张公公的过往很了解嘛。” 夏寻问道。 “这都是听家父说的,所以略知一二。” 宋玉说这话的时候还有点得意,他这种内阁消息甚至比钱圆来得都快, 这就不得不提宋慈了。 宋慈与宋朝时的宋慈不仅同名,同样也是对于刑事非常精通,也正是因为他的精通,才最终坐上了刑部尚书的宝座,但宋慈其人除了办案高明,其政治能力也非常高,早在武宗时期他就敏悦意识到了想要当上刑部尚书就得为了解宫里发生的事情,与钱圆对于宫外事了如指掌从而获得江湖百事通之称不同,宋慈当年对于宫内事也是了如指掌,而他之所以能做到这点,自然是与其办案有关。 当宋慈审讯某些犯人时,意外的发现他们居然是宫中太监的亲人,特别是那些不是从小净身的半路太监,他们和宫外还或多或少保持着联系,而这些外界的亲人则是这些在宫中太监转移钱财的联系人。 即使是终老死于宫中且无后的太监,他们也会想在世间有人祭祀,于是这些太监便与宫外的亲人达成某种协议,将他们在宫中的财物赠给宫外的亲人,而这些亲人则会在宫外给他们祭祀,供奉香火,以不至于最后成了孤魂野鬼。 然而,宫中银子的流通是受到严格管控的,特别是这些无权无势的小太监更是不可能弄到大量的银子,更坏的是,他们还为此进行攀比,看谁立的生祠最多。 生祠是给活人立的祠堂,这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这生祠越多,越能代表实力,这也是太监们比拼的原因所在,因为谁在宫外立的生祠越多,谁就在宫内越有面子。 而太监们比的是就是这互相之间谁的生祠多,谁就越有地位,这样就逼得这些太监将毕业积蓄转移到了宫外,而这些银子流出宫外后,不一定都会用来建立生祠,毕竟宫内宫外有别,要是宫外人中饱私囊的话也是极有可能的,他们会以最少的钱建立最简陋的生祠,反正太监出不了宫,也不知道建立的怎么样,只要数量上有就行。 而宋慈就是在这办案的过程中发现了其中的端倪,他发现有些太监家属用着太监的钱却一点也没有给太监办事,即不立生祠也不给他入祠堂,而且有钱之后变得六亲不认直至闯下大祸,宋慈便把这类人抓来严刑拷打逼出了他们对应在宫中的太监关系。 然后,宋慈再通过打点司礼监买通关系,获得了这些太监的人际关系,进而从中获得了各大太监之间的宫外人际关系,而作为太监获取宫外信息的报酬,宋慈也相对应的获得了宫内的情报。 而宫内的情报则对于他这个急于上位的刑部侍郎来说极具价值。 可以说宋慈的飞黄腾达与其掌握了宫内情报息息相关,宋慈因此拥有了一个可以规避政治风险的渠道。 而他当年打通宫中关系的司礼监联系人不是别人,正是白眉。 想不到看似只会阴毒武功的白眉也会这手段,白眉在没有成为白眉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太监,但又不是一个普通太监。 他也有同样的上位野心,很快便和宋慈联手做起了这宫内宫外的情报交易,而双方也在这其中获利众多,各自如愿以偿的担任了要职。 对于这段历史,宋慈告诉了宋玉,并把他与白眉的这个隐藏关系作为宋家的杀手锏,只要机会适当,他就会动用这个关系。 宋玉有了这层与司礼监的关系,自然是兴奋非常,他其实早就知道万明与司礼监有关系,否则万侯怎么会安排给夏寻值夜军曹的职位,因为值夜军曹与司礼监之间的矛盾可以说是无法解开,让夏寻当值夜军曹就是让他去死的意思。 然而,现实是夏寻非当没有死,而且还活得好好的,更要升职了! 对于夏寻奇异的表现,宋慈和白眉都表示了不可思议,但他们商议现在通过官方途径来解决夏寻,而这个官方途径目前司礼监的做法便是以李大富为首组建新的小太监监控组合来对付夏寻的队伍。 对此,宋慈和白眉相交交头过,讨论对夏寻。 “白公公,司礼监现在对于夏寻是什么态度?” “按蓝大人的意思,此事交给李大富处理。” “交给李大富处理?白公公就这么沉得住气?你现在可是和李大富争夺副监的关键时期啊,如果李大富真的干掉了夏寻,那这副监就一定是他的了。” “哈哈,李大富此人有几斤几量我还不清楚,他手下的小太监都是饭桶,小桂子这种小太监都走到了他的对立面,李大富想要对付夏寻没有那么容易。” 在白眉看来,李大富很难直接干掉夏寻,所以他不是很担心能干掉夏寻,但是选择在暗中观察,以看李大富的笑话,只要李大富办事不力,他就有上位的机会。 李大富现在找了小李子曾经的搭档小太监小东子,真的有意思,这是想利用这种人际关系来激发矛盾吗? 白眉对于李大富重新找的小太监监控组合不屑一顾,认为这种手段并没有什么战斗力可言,但他倒是乐意看看李大富是如何碰壁的。 “蓝大人不愧是司礼监掌印,真的很沉得住气啊。” “要论沉得住气,首辅大人也是厉害呢,这在幕后运筹帷幄的本事也是让人佩服啊,他对夏寻这是明升暗降吧,值夜军曹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当是这大内就存在各种各样的宫门,不同的宫门对值夜军曹的要求也不相同,我倒是很好奇这个夏寻能走多远。” 白眉对夏寻也是充满好奇,不过现在还轮不到他出手的时候。 同样,对于宋慈而言,现在也不是他出手的时候,因为他有心培养宋玉做为他的代言人,而宋玉的悦庐则是一个非常好的场所,这个类似万春楼的地方,终有一天能实现真正的价值。 “宋大人果真是耳眼通达,这刑部尚书手段就是高明啊。” 夏寻对于宋慈还不了解,因为没有见过面,但宋慈既然能当上这刑部尚书自然有其高明手段,重要的是悦庐那一百具的尸体肯定是由宋慈来处理的,而这本是刑部的大案,就这样被 宋慈悄无声息的摆平了。 这才是宋慈的本事吧,相比魏炎那闹得满城风雨的杀人事件,宋慈这悄无声息的处理方式真的令人佩服。 “那可不是,宋世伯我可是佩服的很,家父可是常在我耳边说起宋世伯的厉害之处呢。” 钱圆也拍起了宋慈的马屁。 呵呵,钱圆你这马屁拍的,可惜我老爹不在,你这可算是拍到马腿上了。 呵呵,宋玉你以为老子我是真的在拍宋慈的马屁啊,要不是看在夏寻在场的面子上,我会说这么恶心的话吗? 钱圆和宋玉两人各自在心里鄙视着对方,互相不服。 夏寻看出了这两人表面和谐,暗地里较劲,便忙出来打圆场。 “宋大少,钱大少,今天我能在这里同时遇到两大少,是我的荣幸,这样吧,我改日我作东,咱们到万春楼设席共叙如何?” “当真?” 宋玉和钱圆一听,夏寻居然主动请他们到万春楼喝酒,这可是有意思了啊,这也是个难得的拉近关系的机会啊。 “那是自然,咱们就说好了,下回我在万春楼设宴恭候两位大少到来。” 夏寻之所以会想着宴请宋玉和钱圆,也是想着他在悦庐里得到了不少好处有关,他得到了这么多的好处请宋玉一顿饭很划算了,至于钱圆,他不是给了自己一万两嘛,这也是礼尚往来,所以请钱圆也是情理之中。 “宋大少,钱大少,多有叨扰了,我也该回去了,黑将军,咱们回去了。” 黑将军心想,夏寻这小子还挺厚道,在悦庐白吃白喝白拿,也想着去万春楼设酒席宴请一下这两大少,这人情可做。 第一百一十章 三根手指 “今天小爷我就给你们涨涨见识,看看什么叫不要以貌取人。” 夏寻谈笑风声之间便真的用三根手指拿起了百斤大铁锤! 什么?! 郑茂看到夏寻真的用三根手指拿起了百斤重的大铁锤不由目瞪口呆。 这,这小子居然真的用三根手指拿起了百斤重的大铁锤! 不仅郑茂,所有人都看到夏寻这么让人震惊的一幕而感到不可思议。 三根手指拿起百斤重大铁锤! 这,这,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这绝对是天方夜谭,就算是武林高手也不能做到马上用三根手指拿起百斤重的大铁锤。 这,这小白脸究竟用了什么机关? 对于郑茂来说,夏寻肯定不是正常拿起百斤重大铁锤,一定是使用了什么诡异的机关。 而这机关又是那种轻易不能看清楚的机关,所以夏寻才能这么轻松的拿起百斤重大铁锤。 “我看这小子一定在用什么机关,大家都好好查查!” 郑茂突然喝了一声,吩咐众小弟检查一下四周,看看有没有什么引线什么的。 从一个打铁匠口里说出这检查机关的话,让夏寻觉得搞笑。 但搞笑之后又觉得非常蹊跷,郑茂一个打铁匠又怎么会懂得机关这种东西? 老屠也是目瞪口呆看到夏寻轻而易举的拿起了这百斤重的大铁锤,这小子还真的有神力啊! 三根手指就轻松拿起了百斤重的大铁锤! 这对于郑茂来说简直太刺激了,他哪里有在外人面前这么丢脸过,更何况是一个在他认为弱不禁风的小白脸。 郑茂之所以会认为夏寻用了什么机关,那是因为他也在帮助魏炎审讯某些不听话的犯人而至。 对于这些不听话的犯人,魏炎不打算采取直接杀死的办法,毕竟上回老爹和他说过不要滥用职权,否则对他的官途不利,因此魏炎就想到了利用他人来树立威严的做法,而郑茂就是他的爪牙之一。 对于魏炎而言,他现在主要的精力是对付血狼,因此他不会再去制造之前的那些断手案了,而正常的京城治安他是没有兴趣的,但也不能因此而改变他之前树立的官威,而要维护这个形象就要找小弟执行,显然郑茂就是最好的人选。 此人力大,又在京城打铁圈里有声望,和自己也是表弟关系,虽然魏炎之前从来看不起这市井之人,但现在看来他需要这样的人帮他去做事。 “表弟拜见表哥。” 魏府内,魏炎跪得毕恭毕敬,他是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一天被魏炎召见,虽然他们是表兄弟关系,但两家实属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对于这一点郑茂也是看得很清楚的,所以他也不会有什么非份之想。 但现在不同了,一向高高在上的表哥居然愿意和他说话了,这让郑茂是欣喜若狂。 这说明他郑茂也能出人头地了,不再只是一个打铁匠了。 郑茂当然也有野心,他也想成为魏炎这般的风云人物,可是他没有魏炎这般显赫的家世,没有魏权这样当兵部尚书的老爹,但他天生孔武有力,如果在战争年代就是一个当兵的好料子,但在和平时期他就只能打铁,但是郑茂也不会甘心只当一个普通打铁人。 于是,郑茂就利用他的天生神力,迅速在京城打铁圈里树立了威望,并且成了京城打铁圈第一人。 而郑茂这个身份也被魏权所看中,魏权现在让魏炎不要再那么锋芒毕露,而选择这样的打手对于治理京城治安是极其有利的。 和当初魏权让魏炎接纳冷锋一样,魏权同样要求魏炎能够懂得利用郑茂。 “老爹,咱们何时沦落到要郑茂这样的市井之徒帮助的地步了?” 言语中魏炎对郑茂充满不屑。 在他看来,郑茂还不如冷锋,至少冷锋还是武将子弟,而郑茂就是一个平民,他根本不屑与郑茂为伍。 然而魏炎的一席话让魏炎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今四大邪少之中最亲民的是宋玉了,他在京城九门都设有粥棚,而且与丐帮的关系走得很近,你可要警惕啊。” 这个宋玉,老是和我杠,要不是看在他是四大邪少之一,是刑部公子,老子早把他干掉了。 听到老爹说宋玉提到了他在京城设粥棚的事情,魏炎气打不一处来,在他看来,宋玉这施粥行为就是和他唱反调,而且是想和他争这邪少的第一名。 这邪少第一名是何等的重要,老子怎么可能会被宋玉抢去? 魏炎自然明白邪少第一名对他的意义,如果他真的稳居邪少第一名,那么他就能得到首辅的独份宠爱,成为首辅眼前的红人。 而一旦成为首辅眼前的红人,那么就能得到现在无法得到的资源,成为内阁的准候选人。 内阁准候选人可是无上的荣誉,等于一只脚跨入了内阁,而一旦成为内阁成员,以后的荣华富贵更是享之不尽。 这才是魏炎这么拼命的真正目的,也基于此,魏炎不允许其他三少超过他,其他三少一旦有超过他的苗头,就会被魏炎攻击。 现在,魏权告诉他,不能任由宋玉在京城里积攒人气,那他只能对这些丐帮出手了。 在魏炎看来,这些所谓的丐帮就是乌合之众,根本不成气候,但是也不能不管,否则也会破坏他的计划。 于是魏炎接受了魏权的建议,让郑茂当他的小弟,做他治理京城治安的爪牙。 “郑茂,我今天叫你来知道是为了什么事吧?” 魏炎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看着郑茂。 “是是,表哥能召唤我,是我的荣幸,有什么事情表哥尽管吩咐。” 郑茂点头哈腰着,这可是他难得的机会啊,他一定要牢牢抓住了。 一听到郑茂一直叫自己表哥,魏炎皱紧了眉头,他可不想和郑茂这样的市井之徒扯上关系,这可是太掉价的事情。 “你别叫我表哥,否则别怪老子我不客气!” 魏炎突然表情一变,恶狠狠的对着郑茂说道。 “是是,小的不敢再叫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招惹丐帮 郑茂大气也不敢出一声,他知道魏炎的恶名,如果把魏炎惹毛了,他可是随时都会要了自己的小命的。 因为魏炎手上有首辅给的生杀大权,素有铁血判官之称,杀人于转瞬之间,谁也惹不起。 郑茂可不想这么快就把好不容易的上位机会弄没了,甚至丢了小命。 只要魏炎给他机会,让他去做什么都行,为了上位,郑茂可以毫无底线,而且这也是如今京城社会的真实写照,只要够狠够黑就有机会上位。 “最近京城出了大量流民,你知道他们的来路吧?” 魏炎想试探一下郑茂对京城局势的了解程度,如果他一无所知的话,那就是徒有虚名,没有合作的必要了。 “都是一些流民而已,混进丐帮白吃白吃,没有一点的本事,不足为虑。” “嗯,我要你去控制这些人,如果有丐帮的人阻拦,不要客气,尽管揍就是了。” 这可是我拿手的活啊! 郑茂一听马上来了精神,老子这天生神力不是没地方发泄吗?除了打铁,这天生神力可以用在很多地方。 “尽管揍,不要怕有任何的后果。” 魏炎冷笑着。 尽管揍? 郑茂脸上浮现了诡异的笑容,那等于老子可以先把那些得罪自己的人和看不爽的人先揍一遍再说。 “多谢魏大人提携。” 郑茂成了魏炎的爪牙之后马上就露出了凶狠的本性,马上就将平时得罪他的人看不爽的人通通通都揍了一遍。 随后,郑茂便开始针对丐帮进行了打击。 最直接的做法就是把京城九门的粥棚给端了! 要知道郑茂这么做就是等于得罪了宋玉,宋玉知道的话还不和郑茂拼命吗? 但郑茂知道宋玉不敢和魏炎闹,而且他也不敢和自己闹,因为悦庐没人了! 悦庐自从上回被谢老三等人端了之后,宋玉不可能再去招募新的打手,一百具的尸体处理并不容易,宋慈也告诫宋玉不要再惹事生非,所以宋玉现在手下没人。 但面对粥棚被郑茂砸了,他也不能做到熟视无睹,这口恶气他如果咽下了就是邪少了。 宋玉选择了假意不知粥棚被郑茂砸了,而是把这个消息直接捅给了丐帮长老。 丐帮长老听了之后岂能容自己的帮众在京城被人打,被人欺负? 虽说丐帮现今的影响力远不如宋朝,但好歹还是江湖第一大帮,这江湖帮派岂有被市井之徒欺负的道理。 丐帮黄长老很快就来到了京城,约见了宋玉。 “黄长老,你也看到了,我好心在京城九门设粥棚,让丐帮子弟都能在京城吃上热呼呼的米粥,可就是有人要搞破坏,居然把这些粥棚都砸了,黄长老,你不能不管啊。” “妈的,真当我丐帮是病猫啊,宋公子,感谢你为我丐帮在京城设粥棚,这份大恩大德,我我丐帮一定会牢记在心,这伙人就由我丐帮来解决。” 宋玉听到黄长老说要去解决郑茂等人,不由的心花怒放,心想这可是借刀杀人啊,如果他出手的话肯定不便,由黄长老出手教训郑茂等人是再好不过了。 “黄长老啊,你可知道这伙贼人是什么人吗?可是京城邪少魏大少的手下啊,可不好惹啊。” 宋玉故意刺激着黄长老。 “什么狗屁邪少,在我丐帮十万帮众面前都是渣渣!我就不信我丐帮的打狗棒还打不过一个混混头子?” 黄长老说着亮出了手中的打狗棒。 打狗棒! 宋玉看到黄长老手中的打狗棒内心惊呼! 原来打狗棒真的是存在的。 宋玉目瞪口呆看着黄长老手中的那根晶莹剔透的绿色棒子。 这就是自宋朝以来传到至今的丐棒打狗棒! 这,洪七公的故事不是假的啊,好在我在九门设了粥棚,否则和这天下第一大帮为敌,真的是不想活得安宁了。 相比京城涌现的杀手组织,宋玉更觉得这丐帮才是不能得罪的,丐帮的帮众足有十万之多,如果这十万人都涌进京城,纵然魏炎是铜墙铁壁也无法抵挡啊。 呵呵,魏炎,这回是你自己狂妄,可怪不得我。 你偏偏惹上了丐帮,还指使郑茂把粥棚都打了,你以为这样就没事了,现在丐帮都拿出了打狗棒来对付你了,我看你要怎么收场。 宋玉内心冷笑着,他准备看郑茂如何对付黄长老,那个郑茂是什么东西,只不过是一个狗仗人势的打铁匠而已,有点力气就真的当自己是高手了? 而丐帮可是传承几百年的天下第一大帮,有着雄厚的底层人民基础,是哪以撼动的,而与这样的大帮派为敌,下场可想而知。 宋玉为自己的这一招而沾沾自喜,他自认为魏炎对于遭受丐帮报复没有充分的认识,还以为丐帮都是乞丐,殊不知这打狗棒的是真实存在的,既然打狗棒是真的,那打狗阵法也同样存在,而打狗阵法就是丐帮的成名绝技。 宋玉文化程度很高,他读过很多典籍,自然知道打狗棒和打狗阵法之间的关系,一旦这两种事物相结合,就会产生极其可怕的威力。 这就是连金军都感到害怕的打狗棒和打狗阵法,如果黄长老真的打算在京城施展的话,只怕魏炎不好收场了。 …… 在黄长老没有找上郑茂之前,郑茂还以为京城没有人能治得了他了,因此在魏炎的默许之下开始鱼肉百姓,弄得京城人人怨声载道,但是由于魏炎的原因,自然没有人敢发声。 而郑茂也很享受这一过程,他认为自己的人生理想达到了,在这京城之内没有人敢和他大声说话,也没有人会忤逆他的意思,这种感觉真的很爽。 然而,一个叫夏寻的小子却胆敢挑战他的权威,这绝对是不允许,老子倒要看看这个夏寻究竟是什么人物,这突然冒出个能轻易拿起百斤大铁锤的铁匠,我怎么不知道? 郑茂决定会一会这个夏寻,想亲眼看看夏寻是个什么样的角色。 “老大,没有发现有什么机关!” 第一百一十二章 天生神力 没有机关? 郑茂听了脸上一阵抽搐! 这不可能,如果没有机关的话,夏寻是怎么做到用三根手指拿起这百斤重的大铁锤的? 郑茂决定亲自寻找这其中的蛛丝马迹,因为他实在不相信夏寻这么一个小白脸用三根手指就能拿起百斤重的大铁锤。 “郑兄弟,你这是咋了,我这打铁铺里可没有什么机关啊,你这是在翻找啥啊?” 老屠见郑茂在他店里乱翻,忙上前劝阻。 “郑茂是吧,你这样过份了啊,你针对我可以,可不要把老屠拉进来,老屠可不懂什么机关。” 看到郑茂这么一副翻箱倒柜的样子,夏寻也是气打不一处来,郑茂这是当地痞流氓当习惯了啊,想趁机砸店是不? “小子,你不要以为会一些机关术就得意了,来人,拿两百斤的大铁锤来!” 郑茂喝了一声。 “这,郑兄弟你这是要做啥?” “谁他妈的是你兄弟,老子今天就是来砸场子的了,又怎么了?” 看来郑茂还真的是来找茬的,故意借题发挥啊,可咱也不能任由他欺负啊。 “郑茂,你想让我拿两百斤的大铁锤我就拿啊,我看你这是心虚,敢不敢和我打擂台赛?” 夏寻决定将自己要和以郑茂为首的京城打铁圈打擂的计划说出,故意刺激郑茂。 打擂台赛? 夏寻的话果然刺激了郑茂,他想这可是个名正言顺打压夏寻,又能树立自己威望的机会。 因为郑茂现在到处鱼肉百姓,百姓都苦不堪言,都在背后非议郑茂采取不正当手段达到目的。 郑茂也想让这些刁民心服口服,也让他们看看,他郑茂是可以通过正规途径来治理的。 “行,你想打擂台赛,那老子就让你心服口服,你可别后悔。” 郑茂恶狠狠的说道。 “兄弟们,这小子想和我们打擂台赛,你说我要答应吗?” “哈哈,大哥,你就答应嘛,这小子这么着急求死,咱们就让他死个明明白白,免得以后有人说我们是人多欺负他。” 郑茂手下这些铁匠听到夏寻要打擂台赛一阵起哄,心想这小子是自己找死啊,这小子也太狂妄了,居然想一个人挑战我们所有人,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擂台赛是什么? 就是车轮战,一个人面对一群人轮流的挑战,这对于打擂者来说要求极高,只要在这过程中败了就是输。 而现在夏寻居然想一己之力挑战所有铁匠,就算他是大力士,这样挑战,累都会累死他。 “夏寻,你知道你这是在干嘛吗?打擂台赛一开始就不能停下来,就算你有神力,也禁不起这般消耗啊。” 老屠见夏寻真的要打擂台赛,忙出来劝阻,他认为夏寻不可能赢,郑茂带了二十个铁匠来,等于郑茂一个人要和这二十名铁匠比试,这些人老屠见过,都是京城成名铁匠,这就说明他们都能拿起百斤大铁锤,而夏寻至少要拿二十次百斤以上大铁锤。 这不仅对于夏寻的力气是个极大的考验,更是对其耐力的考验,因为这比的不仅仅是力气了。 “老屠,你不要担心嘛,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看我表演好了。” 说着夏寻对着郑茂说道:“你们谁先来?” 我先来,咱们打铁人从小练童子功,没有童子功就根本无法拿起这百斤重的大铁锤,我完全不相信这小白脸能轻松拿起百斤重的大铁锤。 一名铁匠说着就喝了一声,拿起了百斤重的大铁锤,他这一行为马上就得到了其他人的一片喝彩。 夏寻已经料到了,但是这也是该名铁匠的极限了吧。 虽然说这些铁匠可以基于童子功拿起百斤重的铁锤,但很快力气就会溃散,而一旦力气溃散就不能再次举起这百斤重的大铁锤了。 所以,夏寻认为没必要一下子展露自己的实力,只要稍微比前一名铁匠所能拿起的大铁锤重量多些即可。 想着,夏寻便拿了一斤称饼加在了这一百斤大铁锤上面,轻松拿了起来。 “一百零一斤。” 这,那名铁匠顿时脸涨成猪肝色,欲言又止。 “妈的,还不快滚下去,免得丢人现眼。” 郑茂见夏寻拿起了一百零一斤,就知道他这是在故意在嘲讽,立马训斥没用的手下快滚。 “我来!” 见同伴受辱,另一名铁匠上前,一下子加了五十斤,又一口气拿起了这一百五十斤的大铁锤。 夏寻微点了一下头,又故伎重演,一百五十一斤,胜过了该名铁匠。 如此反复,夏寻用这多一斤的战术,很快打败了除了郑茂之外的其他十九名铁匠。 这,这小子不是一般人啊! 他现在已经气不喘的拿起二百斤大铁锤了,这份神力或许真的和郑老大一样,都是天生的。 这回,这些铁匠真的相信夏寻拥有神力了,这根本不可能是什么机关促成的,因为他们都是亲眼目睹了夏寻从一百斤大铁锤一直拿到了二百斤大铁锤,中间还不喘气的。 本来京城铁匠们是想用车轮战来压垮夏寻,可没想到夏寻一点也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是越战越勇,拿这二百斤大铁锤和一百斤大铁锤没有任何的区别! 这可是足足增加了一百斤啊! 这一百斤可不是小数目,对于一般人来说瞬间加上一百斤是不可能的事情。 然而,夏寻却丝毫没有受到加重的影响,轻松的从一百斤加重到了二百斤,而且都拿起来了。 对于这个过程,郑茂也是看在了眼里,虽然他心有不甘,但是也知道了夏寻并非是一个弄虚作假之徒,他是真的有神力,而且这神力竟然和自己的神力如此相像。 郑茂并不知道夏寻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连续拿起百斤之上大铁锤并持续加量而力不竭,和他练了人字诀健体术,拥有了俗气有关,更何况现在夏寻已达到四层境界,内息深厚,对于这瞬间之间的加重根本不会在意。 与夏寻不同,郑茂是天生神力,他最多可以一口气拿起五百斤重的大铁锤。 第一百一十三章 天外有天 五百斤重的大铁锤用来打造的是战车之类的工具,虽然现在大明没有了战事,但由于郑茂与兵部的关系,他仍然能得到不少重兵器的打造生意,没有人知道这些重兵器的用途,郑茂也不过问,他只管收钱干活便是。 而正是因为有了五百斤重的大铁锤,所以郑茂才能更加的得心应手,对于自己也是信心满满,放眼整个京城还没有一个人能直接单手抡起五百斤重的大铁锤。 就算这小白脸也是天生神力,但和自己比也是小巫见大巫,所以郑茂完全可以从实力上碾压夏寻。 “小子,你可以嘛,居然将我带来的人都打败了,而且还一口气拿起了二百斤大铁锤,看来是我之前小瞧你了。” 郑茂虽然嘴上不爽,但心里也不得不承认,夏寻是他所见的最有天赋的打铁匠了。 但夏寻这长得一副小白脸的样子和他那嚣张不服的态度让郑茂非常不爽,这也注定了两人的不可协调性。 对于郑茂来说,他需要的是对他绝对服从的奴才,而不是有意见的人,因此,只要有人和他意见不同,他就不爽,就要对付对方。 这便是郑茂自从替魏炎管理街区之后,日渐膨胀的内心。 对于有抬头迹象的夏寻,他当然是极度不爽的且要马上打压的。 “承让承让,都是各位打铁匠师承让了,我只多了一斤胜出,是有点惭愧。” 夏寻供着手对着各位打铁匠师说道。 各打铁匠脸上都挂不住,可他们真的是用尽了全力,这也是输得心服口服,只是败在了这一斤上面,真的是侮辱性极强。 “这一斤一斤加的真的没有意思,几十斤也没意思,咱们以一百斤起点比试怎么样?” 一百斤起比试! 在场除了夏寻和郑茂,其他都吃了一惊。 特别是老屠,他的一颗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夏寻好不容易连续打败了十九名挑战者,现在可好了,要面对郑茂的一百斤加重比试,这,这,简直是不可能啊! “行啊,一百斤才能让我活动活动筋骨啊。” 夏寻说着活动了一下手腕。 看着夏寻这么一副轻松的模样,郑茂真的想一拳头打死他。 但他忍住了,他决定用这正规的手段整死夏寻,让他死得其所。 呵呵,这小子真的是狂妄至极啊,一百斤的加重,就算是大力士也会吃不消的,看你这小白脸这么一副瘦弱的身板,没有一点肌肉,哪里像是健身过的人,让你拿到二百斤已经是极限了。 “三百斤,是你先举还是我先?” “还是我先吧,免得传出去让别人说我欺负一个新人,看清楚了,这三百斤我可是大气不喘拿起来的。” 郑茂说着喝了一声便举起了三百斤重的大铁锤! 果然是天生神力! 除了夏寻之外,所有人都被郑茂这一举动震惊了。 郑茂就在这弹笑之间,一下子就将三百斤重的大铁锤拿起来了! “不错,总算有个像样的对手了。” 夏寻说着又是伸出三根手指。 看到夏寻又是做出这伸出三根手指的动作,所有人包括郑茂在内脸色变得极其难看,如果夏寻真的又用三根手指拿起三百斤重的大铁锤,这简直是对郑茂的啪啪打脸啊! 郑茂看到夏寻这一动作,脸皮不断的抽搐着,如果夏寻真的拿起来了,这不等于是告诉所有人他不如夏寻吗? 如果他不如夏寻,那他以后还怎么立威?还怎么当老大? 然而下一秒的举动,让郑茂惊异了,夏寻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真的用三根手指拿起了三百斤重大铁锤! 这,这,这不可能! 这小白脸居然真的用三根手指拿起了三百斤重的大铁锤! 看着所有人望向自己的那种充满怀疑的目光,郑茂马上大叫了一声:“四百斤!” 然后,郑茂马步一站,大喝之下,将四百斤重的大铁锤一口气拿起! 四百斤! 郑茂不愧是天生神力的大力士,这一百斤加重说到做到,倾刻就执行了。 有点意思。 夏寻心里想着,如果他不是练了人字诀健体术,又达到了四层境界,说不定还真的比拼不过这郑茂了。 但是只能说郑茂偏偏遇到自己了,如今的夏寻可是巅峰状态,怎么可能就此让步,所以他也一定要赢。 “郑茂,你看好了。” 说着,夏寻又伸出了三根手指。 又是三根手指! 郑茂的脸红一阵,黑一阵,他万万没有想到,到了四百斤重量,夏寻还打算用三根手指举起! “小子,你不要太猖狂了!三根手指拿起四百斤重的大铁锤,我看你手指都断了也不能拿动分毫!” 郑茂根本不相信夏寻能用三根手指拿起四百斤的大铁锤,因为这一点他也做不到,他可以单手拿起五百斤重的大铁锤,却不能三根手指拿起四百斤重的大铁锤,这简直是太侮辱人了。 郑茂想着便攥紧了拳头。 呵呵,郑茂,让你这种本性流氓痞子的人以这种正规的手段比试,很煎熬吧? 但你偏偏要和我这么比,我就成全你了,这三根手指拿四百斤大铁锤就是告诉你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但郑茂哪里懂得夏寻这层深意,他就是个大老粗,只懂得用暴力手段,这次打擂台,已经是他最大的文明进步,因为他认为夏寻必输无疑,但现在看来,却是事与愿违。 三根手指拿四百斤重的大铁锤,这比天方夜谭还天方夜谭。 “郑茂,你在京城鱼肉百姓闹得满城风雨,这回我就替被你欺负的百姓教训一下你,你看好了。” 夏寻说着,就用三根手指拿起了四百斤重的大铁锤! 这,这,这小白脸还真的又用三根手指拿起了四百斤重的大铁锤! 老屠的嘴张得老大,他从来没有看到这种场景,夏寻连续用三根手指拿起几百斤重的大铁锤,这,这不是在做梦吧?!那还是人的手指吗?! 不止老屠,其他铁匠同样嘴巴张得老大,这小子,是怪物吧! 第一百一十四章 鸦雀无声 “五百斤!” 郑茂阴着脸,他决定豁出去了! 他不信这样夏寻的手指不断,他再强这手指也是肉做的,就算是钢铁也会断裂。 五百斤! 听到郑茂这怒吼声,其他铁匠都沉默了,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单手五百斤简直是难得一见的事情。 郑茂这是要拿出自己的绝技了! 郑茂理论上的上限是单手五百斤,这也是他的成名绝技,也正是因为这绝技,郑茂才能捞得那打造神秘装备的好处。 还在议论纷纷的铁匠们都禁声了,郑茂很少会有这种失态反应,这说明他是真的发怒了。 郑茂发怒很可怕,后果很严重,之前有不少自不量力的人想要挑战郑茂,全部失败了,而且下场都很惨。 因为郑茂都用大铁锤将失败者的手指敲断了。 为此郑茂还洋洋得意,他还落得了个敲指狂魔的称号,这称号虽然比不上魏炎的铁血判官称号,但也是属于同类。 郑茂为什么会敲断他人手指,那是他在模仿魏炎砍断他人手掌。 郑茂心想自己现在也是治理京城治安的人了,怎么的在各方面也要配套上吧。 而树立威严靠的就是威逼利诱,雷霆手段才能为所欲为,对于这一点郑茂是非常羡慕魏炎的,因为魏炎手中握有生杀大权,他也想得到这种权力,可他不能,那就退而求之,弄得到欺负人的权力总可以吧。 郑茂的确是小人得志,一个有着极强野心却没有上升通首的小人,一旦得势就会爆发出非常可怕的报复心,这也是郑茂从他人身上找寻快感的原因所在,他也早已忘记了也不允许别人提到以往的过往,因为小人得志者最怕他人提及不得志前的往事。 而对于夏寻来说,他之所以放弃优越的江南防御使官职而选择当一名值夜军槽,这上京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施展抱负吗? 而这抱负就是拿着开天辟地在京城闯出一片天地,声张正义,而这眼前的郑茂不就是他要惩戒的对象吗? “郑茂,你把自己的不得志和上位后的快感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这敲断他人手指如此残暴的事情你竟然做的出来。” “哈哈,这些人与我打赌比力气,这是愿赌服输不能怪我,我也是给事先约定好的敲掉他们的手指头而已,哈哈。” “郑茂,你只是一个铁匠,敲断手指伤天害理,你又不是执法者,这不是你能做的。” “笑话,你又是什么人?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小白脸,还敢和我们京城打铁匠叫嚣,到底是谁狂妄了?现在打擂还没有结束,你不要太得意了,之前是我疏忽了,这五百斤重的大铁锤我不信你还能再用那三根手指拿起!” 郑茂故意提到了三根手指,他这等于告诉所有人,夏寻这回拿五百斤重大铁锤也只能用三根手指,这就断绝了他用别的手指或单手及双手的可能性。 然而现在这天天敲断别人手指的郑茂却被夏寻用三根手指羞辱了。 这种刺激对于郑茂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对于天天欺辱他人的人来说,等到自己也有一天被人欺辱的时候,就会崩溃的。 夏寻之所以会用三根手指来对付郑茂,的确是刻意为之,他在坊间听说了郑茂鱼肉百姓的事情,更是为郑茂敲断百姓的手指头而不齿。 郑茂认为夏寻肯定无法再用同样的三根手指了,因为夏寻连续用三根手指拿起几百斤重的大铁锤,这手指早就不堪重负了,这最后的五百斤大铁锤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郑茂这么想也是正常,按理说,同样受力的手指,是不可能再次受力的,因为那手指已经麻木了。 而郑茂认为这就是突破口,让夏寻最后一刻因力竭而手指断,这样他就不会落得恶名的名声,而是夏寻自己因为力竭而断了手指。 夏寻自然知道郑茂想打得如意算盘,他就是故意让自己的这三根手指一直受力,甚至想看到自己的手指头因为五百斤的重压而断掉! 果然是阴毒小人,和魏炎是一丘之貉。 夏寻心里气极,决定郑茂教训一番,对着郑茂又伸出了三根手指,这时候这三根手指充满了挑衅意味。 好像是在对着郑茂说:你过来啊! 郑茂原本以为夏寻会向他求饶,却没想到夏寻反倒是变本加厉向他挑衅,不由大怒。 “小子,这是你自己找死,可不要怨我!” 郑茂恼羞成怒,马上单手一提,将五百斤重的大铁锤拿起! “五百斤啊,老大终于显露了他的拿手绝技了,看来这小白脸死定了。” 众打铁匠议论纷纷,都认为夏寻是必死无疑了。 虽然夏寻之前用三根手指连续创造奇迹,但是面对现在这种局面,只有死路一条,郑茂限制了夏寻生的可能,让他必须再用那三根手指去拿五百斤重的大铁锤。 “哈哈,郑茂,今天就让你看看小爷我的真本事!” 夏寻暗运内息,将俗气倾注在那三根手指上,然后微笑着,将五百斤重的大铁锤再次拿起! 天啊! 这小白脸居然还是用三根手指拿起了五百斤重的大铁锤! “这,这不可能!” 郑茂脸色顿时变得惨白,而不再恼羞成怒。 因为他觉得夏寻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怪物。 就算是内功高手,也不可能做到用三根手指多次拿起几百斤重的大铁锤,这,哪里是人能做到的。 “郑茂,今天我就让你心服口服,你不是能单手举五百斤的大铁锤吗?我就让你看看,单手举一千斤大铁锤的实力!” 没等所有人反应过来,夏寻真的再次用同样的三根手指举行了两个五百斤的大铁锤,就等于拿起了一千斤大铁锤! 所有人都鸦雀无声,看到夏寻如同看怪物一般,夏寻这也太恐怖了吧,一下子举起了一千斤重的大铁锤! “这,你小子给我等着!” 郑茂知道自己这回栽了,这可是公开的打擂台,郑茂还带了整个京城打铁圈的打铁匠来应战,结果是全军覆没。 这脸,真的是全丢尽了。 如此嚣张跋扈的郑茂丢了脸皮,要是平时早就要将对方一拳头打死了,但这回,他犹豫了,因为夏寻用三根手指举起了两个五百斤的大铁锤! 这力量是何等的恐怖,他这一拳头打过去,只怕夏寻还用他那三根怪物手指接下的话,自己的拳头只怕会断裂! 为了保全自己最后的一点面子,郑茂只好带人离开,并留下狠话,只给自己留下最后的余地。 等郑茂等人走后,老屠还惊魂未定,这之前发生的一幕幕如同做梦一般,夏寻居然打败了整个京城打铁圈! 那般嚣张跋扈的郑茂都落荒而逃了!老屠还以为自己的这个铁匠铺保不住了,这么多的打铁匠在这里闹起来的话,非把这里砸个稀巴烂不可。 而夏寻却通过打擂台的形式化解了这场危机,更一举成名,成为了京城打铁擂台赛的擂主! 这,这简直就是做梦! “夏,夏寻,我,我不是在做梦吧? 你快来捏捏我,看我是不是在做梦!” 老屠说着把脸凑近了夏寻。 夏寻还真的捏了一下老屠的脸。 “疼!哎呀,这,这真的不是梦境啊!” “夏寻,你,你真的打败了郑茂?!” “是啊,老屠,你现在出名了,你的铁匠铺也出名了!” 夏寻哈哈大笑着。 “这,咱,咱们真的出名了?!” 老屠都快傻笑了,这种情境真的只有在梦里才有,他的铁匠铺一下子涌进了整个京城圈有头有脸的人,而且一下子全在他的店里栽了! 这,老屠真的很想笑,但又想哭。 想笑的是,不可一世的郑茂都栽倒了,而且是丢脸至极,而想哭的是,这很有可能会使铁匠铺招来更多的祸端。 所以,老屠现在只能以这么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 “老屠,你这是笑还是哭啊?” 夏寻看到老屠这么一副表情,也觉得有点搞笑。 “夏寻啊,我可没有你内心强大啊,我现在内心就是忐忑不安,哭笑不得啊,虽然咱出名了,可总觉得麻烦也来了,郑茂不会善罢甘休的,他的表哥是铁血判官魏炎啊!” 原来如此! 夏寻听了之后愣了一下,怪不得这个郑茂如此嚣张跋扈,原来他的靠山是魏炎,还是他的表弟! 这层关系,真的很难让人联系起来。 “不要害怕嘛老屠,你不是还有我嘛,郑茂算什么,还是不灰溜溜的跑了,就算是魏炎亲来,我也不害怕,我又不是没和他动手过。” “啥?你还和那铁血判官魏炎动过手?” 老屠听了眼一翻白,就要晕倒。 “是啊,之前就动过手了,还好我和我媳妇两人联手才治住了他,主要是那小子手中的那把杀器厉害,否则一百个魏炎也不是我的对手啊。” 老屠听了夏寻这话,本来要晕倒又苏醒了过来:“啥?你说啥?你和你媳妇一起联手制住了魏炎?” 第一百一十五章 如梦方醒 “对啊,我是和我媳妇一起对付魏炎的啊。” “这,难不成你媳妇也和你一样天生神力,也用三根手指拿起一千斤的东西?!” 老屠听了夏寻的话震惊了,夏寻已经是非常可怕的力量了,如果再来一个像他这样的女汉子,那说不定真的魏炎也吃不消。 这两个大力士联手的画面不敢想象,不敢想象啊。 在老屠想象中罗瑛是真是母夜叉形象,否则怎么可能有力气拿得起千斤的东西。 啧啧啧,没想到夏寻这么一副小白脸的样子,却天生神力,而他的媳妇总不可能是天仙般的人物吧,哪有细胳膊细腿的美女能顶千斤的? 这样想来夏寻的媳妇肯定是个长相极其丑的大力怪女,哎,真的是可惜了啊。 老屠心里认定罗瑛是个丑八怪之后,便不再询问了。 “哈哈,我媳妇虽然不能力顶千斤,可是却会阵法,与我配合无间,夫妻齐心,其利断金嘛。” “哎呀呀,原来你媳妇竟然是这样的奇女子,真的是让我佩服佩服。” 没想到夏寻的媳妇还会阵法,这真的是让人意料不到啊,这,这夏寻还真的不是一般人。 “所以,老屠,以后有我罩着你,你就不用害怕郑茂和魏炎了。” 老屠尴尬的笑着,他能说啥呢,现在郑茂魏炎铁定都得罪了,也只能和夏寻一条船啦。 “夏寻啊,老哥这条老命就全托付给你啦,还有这家京城老字号打铁铺,你可要保住啊。” 说着老屠老泪纵横的紧紧握住了夏寻的手。 “老屠,看把你哭的,咱们现在出名了,应该高兴,你看,多少百姓看着呢,快,笑一个。” 夏寻笑着指了指早就把铁匠铺围得水泄不通的京城百姓们。 在夏寻和郑茂等一干铁匠比试的过程中,他们都大气也不敢出一声。 不为别的,一是怕,怕的是郑茂等人报复,因为郑茂鱼肉百姓许久,百姓早就是敢怒不敢言,所以在郑茂等人和夏寻在比试的时候,只好禁声观看;二是还是怕,怕的是夏寻败了,因为夏寻搞了这么一个公开化的打擂赛,造成的影响将很大,这夏寻要是败了等于是告诉全京城人不要再有反抗的意识以及试图挑战者的悲惨下场。 所以,尽管夏寻将这擂台赛搞得这么轰轰烈烈,可是周围围观的群众却都和死人一般,没有一点声音,只是静静地看着,直至夏对将郑茂等人打败,他们还恍然如梦中。 “百姓们,大家说我这擂台赛打得怎么样?” 直到夏寻对着百姓喊了三遍,百姓才如梦方醒。 “好!太好了!” “终于有人教训那些恶霸了!” “真的是大快人心,我还以为有生之年都不能大气出声了。” “大侠,大侠,你真的是我们的再造恩人啊。” 反应过来的百姓们这才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欢呼声,夏寻的出现让他们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明。 更重要的是夏寻打败了京城里不可一世的郑茂及其手下,这狠狠的打击了郑茂的嚣张气焰。 而郑茂这回如此受挫将不敢在短时内在京城冒头了,这对于百姓们来说简直是天大喜事! “百姓们,我举办这个打擂赛除了教训一下恶霸郑茂,还有一个目的。” “大侠快说,有什么咱们可以帮忙的,一定帮忙。” “是啊大侠,快说吧,咱们一定照做就是了。” 百姓们听到夏寻这么说,还以为他有什么事要办,纷纷请愿。 老屠哪里有见过这种场面,这么多的京城百姓涌现在他的铁匠铺,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是水泄不通,而且个个激情飞扬,这种精神面貌自从郑茂管理京城街区治安后就很难得一见了。 然而,今天夏寻打败了郑茂,产生了奇迹,让这些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百姓重获新生,重新站了起来! 老屠又流下了眼泪,这是激动的眼泪,他有多少年没有这么激动过了,而现在夏寻的到来,让人有了种对生活的新向往。 原本老屠打算就此打铁过日子,只求不招惹到郑茂以及魏炎等人,当个忍气吞声的顺民就可以了,从来没有觉得有一天能翻身作主。 而现在不同了,夏寻的到来,让他有了对生活的憧憬,他甚至想找个媳妇过日子了。 “咱铁匠铺新出了一批新式的铁具,大家都可以看看,都是一些平日里看不到的新鲜玩意,纯铁打造。” 原来夏寻是在推销自己和老屠打造的个性化铁玩意呢,他把现代工艺所讲究的工艺性与铁器相结合,打造出了极具个性化的铁具有工艺器。 “哇,刚才我们都没发现原来老屠你的铁匠铺里有什么多的铁具啊,这造型也太奇特了吧。” “这些铁具涉及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家可以尽管看,尽管挑。” 夏寻这么一说,百姓们都开始端详和挑选起这些奇特的小铁器来。 “老屠,你卖的这些铁具会不会很贵?很贵的话,我们可买不到啊。” “对啊对啊,咱们都是穷苦百姓,可没有什么钱买贵重的东西。” 对于百姓而言,经济实惠才是摆在第一位的,因此价格如果超出他们承受范围的话,是不会购买的。 夏寻自然明白这其中的道理,所以他做的这些铁具的价格都很低。 “大家放心,这批铁具的售价都很低,如今京城治安混乱,我自然不会趁机坐地起价,大家快挑选吧,都是很实用的铁具。” 夏寻这么一说,百姓们才放心挑选铁器,很快人人都挑到了自己满意的铁具。 “夏寻,真有你的,咱店里的生意从来没有这么好过,这么多人来买铁具,真的是做梦都没有想到啊。” 老屠激动说着,他开铁匠铺这么久了,今天这么火爆的场面还是第一次见到,而且夏寻把价格设置的很合理,真的不愧是商业奇才啊。 老屠对着夏寻伸出了大拇指。 “夏寻,你是算好了今天趁着这打擂台赛之后,就公布这些铁具的吧?” “哈哈,老屠,我正有此意,因此将郑茂等人打败后就将咱们上回打的这批个性化小玩意推销出来了,还没想到,这么受欢迎。” “夏寻,还是你实力强大啊,一切都按你的计划施行,这些小玩意我当时认为怎么可能会有人买呢,还真的没想到会这么受欢迎。” 老屠当时也是半信半疑跟着打着这些铁器工艺品,说实在,对于能不能卖出这些铁器,他真的也是没底,但现在看来是吃了定心丸了。 这些非常个性化的铁器其实实用性很高的,夏寻并非真的把它们都当成工艺品,而是更加注重实用性。 因为对于大明普通百姓而言,民以食为天,首先要能吃上饭才能想别的,因此这铁器更注重在干农活或日常生活的运用,基于都是干活和生活兼顾两用。 这才是百姓争先恐后购买这些铁器的真正原因。 而对于夏寻来说,他现在要做的远不止这些,他还要做更多的宣传和推广。 “百姓们,我们马上就要开京城第一家烧烤店了,到时候大家都来捧场啊。” 夏寻这振臂一呼,百姓们又纷纷驻足,心想难道夏寻还有什么好宝贝? “烧烤店?” “我没有听错吧,铁匠铺居然开烧烤店?这,这跨度有点大啊。” 百姓们又议论纷纷,这铁匠铺和烧烤店本就是风马不相及的事情啊,为何夏寻会在铁匠铺里烧烤店呢? “对,想必大家都有吃过烧烤吧。” “吃是吃过,不过,那都是比较久远的回忆了,现在京城治安这么混乱,怎么可能还会有夜市啊。” “是啊,这吃烧烤也只有在夜市才有吧。” “我想和大家说的是,我准备开的烧烤店是专门在白天开烧烤店。” “白天开的烧烤店?” 夏寻此言一出又震惊众人,这,老屠身边的这个年轻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啊? 不仅用三根手指就拿起了一千斤重的大铁锤,打败了大力士郑茂等一干铁匠,更推出了这么有特色的实用铁具,更让人惊喜的是他还要推出白天烧烤店! 就在众人震惊之际,夏寻拿出了之前所做的烧烤架。 “这便是我特意打造的烧烤架,用它来烧烤,快速、安全更干净。” 这,这玩意叫烧烤架? 当夏寻将烧烤架拿出来的时候,不少百姓都纷纷上前端详。 “这,这玩意叫啥?烧烤架?” “对,烧烤架,你可以摸摸。” “这,我真的可以用手摸吗?” 说着真的有百姓上前用手轻轻摸着眼前这个被称为烧烤架的玩意,这,玩意看起来比之前那些铁具更加有意思啊。 “大家想不想看我用这个烧烤架烤吃的?” 这,大伙听夏寻这么一说,一时间你看我,我看你,还真的不敢一试,毕竟他们通常吃的夜市的烧烤,都是用黑炭在竹架上熏烤的,还真的没有用铁架烤过呢。 “咱就露一手,让大伙尝尝鲜。” 第一百一十六章 青阳分舵 夏寻说着便开始给烧烤架加木炭,铺铁丝网,并刷上了黄油。 紧接着夏寻拿来了各式果蔬和肉串,并一一插在了事先准备好的竹签上。 夏寻这一气呵成的操作看得众人是目瞪口呆,这,夏寻这手速也太快了吧。 而且这些果蔬和肉串都插在这细细的竹签上,能吃嘛? “大哥哥,我想吃肉。” 一声稚嫩的童音传来,夏寻低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小女孩。 “小妹妹,你几岁了啊?” “五岁。” “小妹妹,你想吃什么肉啊?” “都想吃。” 女孩说着吞咽了一下口水。 “不好意思啊,小孩子乱说话的,我们不吃。” 小女孩母亲见状赶紧拉开了小女孩。 “哥哥请你吃肉串,不要钱。” 夏寻笑眯眯说道。 “这,这哪能,使不得啊。” 小女孩母亲忙摆手。 “孩子饿了嘛,放心,我做的烧烤绝对卫生安全还好吃。” 夏寻说着便开始烤肉了。 这烧烤铁架子真的能烤肉嘛? 众百姓围观夏寻,心里疑惑。 不仅百姓如此,老屠也半信半疑,他虽然和夏寻一起打造出了烧烤架,但是也没有见夏寻烧烤过。 可对于夏寻来说,他现在做烧烤已经是熟能生巧的事情了,他上回在家里可是烧烤了上千根肉串,而且都大部分被阿瑛解决了。 很快,烧烤的香味飘散空气之中。 “哇,好香,这香味让人闻了感觉好饿,好想吃。” “没想到这铁架子也能烧烤出这么香的味道,好神奇。” 围观百姓闻着烧烤香味议论纷纷,都在想着这东西也太神奇了吧。 然而更重要的是,夏寻烧烤的手法也很娴熟,就见他左手拿着一大把果蔬串,右手持一大把各式肉串,在烧烤架上来回翻滚烧烤,很快扑鼻的香味就传了出来。 “来,小妹妹,你的羊肉串。” 一阵忙碌后,夏寻将烤好的羊肉串放到了小女孩的手里。 小女孩接过羊肉串,毫不犹豫的张口就吃。 “好吃!真好吃!” 小女孩咬了一口羊肉串,连声叫道。 “慢慢吃,还有呢。” 夏寻说着,又递给了小女孩几根羊肉串,小女孩嘴里的肉还没有吃完,手里又紧紧抓着羊肉串,生怕肉串掉了似的。 看小女孩这么狼吞虎咽的样子,一直围观的其他百姓再也忍不住了,纷纷嚷着也要吃。 “给我来一串,不,十串!” “我要二十串!” “我要三十串!” “我要五十串!” “我要一百串!” 叫喊着此起彼伏,而吃了夏寻的烧烤串的人,个个双眼冒光,表示好像吃到了让其美味无穷的东西。 “好好,夏寻,你看到了没有,你做的烧烤很受欢迎啊。” 老屠哪里有见过这种抢着买东西的场面,乐不拢嘴。 见众人像疯了一样,老屠也拿起了一根羊肉串放到嘴里咬了一口,顿时愣住! 这也太好吃了吧! 原来夏寻烤的羊肉串这么好吃! 这,这哪里是羊肉串啊,简直比只能在过年的时候吃的肉丸子还要好吃啊! 太香,入味,够味! 老屠这一吃了夏寻的烤肉串,就把夏寻忘在一边了,马上操起好几根肉串一起吃。 像他这样的打铁匠,吃肉是常事,然而他发现自己吃了这么多年的肉,却都不如吃夏寻烧烤的这些羊肉串。 “孩子这是饿坏了吧。” 夏寻看小女孩这么一副囫囵吞枣的样子,问着小女孩的母亲。 “我们都是逃荒出来的,听说来京城加入丐帮就有饭吃,所以就来了。” 原来是丐帮的人,没想到丐帮都到京城来活动了。 “逃荒?你们从哪里来?” “大西北,连年干旱,农作物颗粒无收,听说入丐帮有饭吃,又听闻丐帮在京城招人,我们就来了,可,可没想到……” 说到这里,民妇流泪。 这是怎么了?丐帮不是救死扶伤的江湖第一大帮派吗?怎么会任由妇孺缺衣少食,这和自己认知的丐帮完全不一样啊。 夏寻见状心里感慨,丐帮以打狗棒行侠仗义,在其他传统门派纷纷萧条的时候,丐帮反而越来越壮大,这和丐帮自宋朝以来所建立的强大民间凝聚力和号召力有很大的关系。 由于宋元战争,丐帮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像襄阳城保卫战等等,丐帮都鼎力支持,同样也受到重大伤亡。 但丐帮在江湖及民间的地位从此奠定,并且人数越来越多,有传言丐帮在参与大明对抗元军以及靖难之役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果说以前是倚天剑屠龙刀可以号令群雄,那么现在则是打狗棒出天下英雄皆来。 然而就这样是穷苦百姓救星的丐帮,却连千里迢迢逃荒来的妇孺都不救济,这,这太不可思议,太说不过去了吧。 “大姐,你现在是哪丐帮的什么舵?” 夏寻既然从现代穿越而来,自然知道丐帮在历朝历代的演变,明朝的丐帮是其势力顶峰,共有十大分舵,传说中十袋长老则手中握有打狗棒。 丐帮帮主不在时,这打狗棒就由十袋长老掌管,而有十袋长老在的地方,就会打狗棒的出没。 刚才这位大姐不是说丐帮在京城广招弟子吗?也只有打狗棒出现的地方才会有如此号召力了。 “我在青阳分舵。” 青阳分舵? 夏寻心里想着,这青阳分舵可是丐帮十大分舵中最没有存在感的帮派了,丐帮毕竟是一个江湖帮派,也是按实力来排位置的,很显然排到最末的青阳分舵分不到什么资源的,而分舵没有资源,那手下的帮众就没有福利,所以就缺衣少食了。 这位大姐一定是不清楚丐帮各分舵的情况,以为丐帮都是一样的,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拉了人,凑了人数,只是一个没有地位的分舵是没有前途的。 而且,丐帮也不是一个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所以这位大姐现在就是进退两难了,如果强行走的话,天下之大,哪里是家,回去是不可能回去了,而留下的话,连吃饭都成了问题,稍有不慎,就会落得饿死的下场。 “大姐,你如果不嫌弃,就在店里干些杂活赚点钱,这样就能养活女儿了。” 夏寻说着摸了摸小女孩的头。 “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青儿。” “青儿,挺好的名字,以后在哥哥的店里,就有你吃的。” “真的?” 青儿扑扇着她那双大眼睛。 “是啊,哥哥做的羊肉串好吃么?” “好吃,太好吃了,青儿真的很喜欢吃。” 青儿说着把手中的羊肉串都吃光了。 “青儿还想吃。” “哈哈,你个小馋鬼,有,我这里还有各式肉串呢,青儿尽管吃。” “真的?青儿可没有钱。” 青儿委屈巴巴说着。 “不用钱,青儿放心吃吧。” 青儿疑问着看了看母亲,直到母亲微笑着对她点了点头,她才放心大胆再吃。 青儿真的是饿坏了,她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过一个饱饭了,这对于一个还在长身体的孩子来说是极其残忍的。 所以,青儿现在有肉吃,那真的是放开了肚子拼命吃,因为她生怕吃了这顿下一顿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老板,你,你看我也不会也没有力气打铁,在这打铁铺里做杂活还是有点不适合。” 大姐想着自己一个女流之辈,在打铁铺里实在帮不上什么忙,这不是白吃白喝人家的嘛,这可不行。 “大姐,你看,青儿很喜欢在这里呢,也很吃我做的烧烤,我之前不是说了吗,我还开烧烤店,这打铁铺和烧烤店都是一起,我当然不会做打铁的活,这烧烤送菜也要有人手的嘛。” “好,这样还好,端茶送水的活我可以帮忙,你放心,老板,我一定手脚麻利。” “大姐,你不要叫我老板,叫我夏寻就可以了。” “那怎么行,你是老板,我怎么能直接喊你的名字,那这样吧,我叫你夏兄弟吧,你叫我梁大姐的就行了。” “行,梁大姐,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老屠,老屠,来一下。” 此时的老屠还在埋头吃肉串,根本没有听到夏寻在呼喊在唤他。 直至夏寻连续大声喊了十遍,老屠才一脸茫然的抬起头来,对着夏寻说道:“咋了?发生啥事了?” “老屠,没想到你也个吃货嘛,这一吃起来真的是忘乎所以啊。” “谁叫你做的烧烤太好吃了,我都不能控制我自己啊,咋了,夏寻,你叫我有什么事吗?” 老屠恋恋不舍的放下手中肉串。 “老屠,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梁大姐,这回是老屠,以后梁大姐就在咱们店里干活了。” “好,啊?” 老屠这回是清醒了,这,他的打铁铺里怎么可能会有女人,这可是纯阳气的打铁铺啊,有女人在不吉利的,这可是祖师爷传下来的祖训。 “这,这,不行不行,打铁铺不能有女人在的,这可是祖师爷传下来的祖训,不能破坏。” 老屠忙摆手。 “老屠,你不要这么死板嘛,规矩是死,人是活的,再说我有让梁大姐在铁匠铺嘛?”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不畏狂风 “青儿,大哥哥很忙的,你别去打扰他啦。” “可是我和大哥哥都拉过手了。” “夏兄弟,小孩子爱玩,她说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 “娘,我真的没有开玩笑,我学武功就是要保护你。” 青儿说着,伸出了三根手指头。 “哈哈,小青儿这是要学夏寻你的三根手指神功啊。” 老屠看了哈哈大笑。 “走,咱们回家去。” 夏寻说着牵着青儿的手,青儿笑了。 哇! 这时候,一直处于安静状态的黑将军突然叫了一声。 黑将军对于夏寻用三根手指拿起千斤大铁锤不以为然,这些对它来说都是小儿科似的,在战场上都是瞬息万变,什么样的敌人没有? 所以,黑将军在夏寻和郑茂等人斗得时候一直闭目养神,也正是因为它的闭目养神,让众人都忽视了它的存在。 而现在黑将军突然醒了,又开口叫了一声,这又是何意? 黑将军这是在提醒夏寻啥事忘了。 “你咋啦?黑将军。” 我咋了?你说我咋了? 黑将军说着就给了夏寻一嘴,夏寻顿时觉得头顶一疼。 这傻鸟又发什么疯? 夏寻反手就给黑将军一大耳光。 随即一人一鸟就扭打在了一起。 这种景象看得众人是目瞪口呆,有见过人狗打架的,还没见过人鸟打架的。 不过夏寻和黑将军也不是真打,都是点到为止。 “夏寻,你这是干啥呢?” 老屠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 这一连串的事情都在打铁铺发生了,让老屠犹如做梦一般,让他的人生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闹着玩呢,这是我养的一只傻鸟。” 黑将军听了马上又给夏寻一嘴。 “疼,是,是黑将军,八百里黑将军。” “好威风的名字,黑将军,鸟如其名,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神武的乌鸦呢。” 老屠看着黑将军那乌黑发亮的羽毛心里感慨着,这么大的乌鸦在夏寻头上自己愣是没发现,看来之前夏寻和郑茂等人的打擂太惊心动魄了。 “哇,好大的乌鸦!” 青儿也看到了八百里黑将军,她是非常好奇,她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乌鸦呢,真的好神奇,因为这大乌鸦好像还会武功,而且还是将军。 说着青儿就要去拨弄黑将军的羽毛。 “使不得,使不得,这黑将军可不能随便乱碰,乱摸啊。” 老屠见状就要阻止青儿,在他看来如此高大的乌鸦一定很凶猛,没看到它都和夏寻扭打在一起了嘛。 可没等老屠叫完,那边青儿已经把手放在了黑将军的头上,并用手来回的摸着。 “哇,黑将军的羽毛好顺滑哦。” 这是哪来的女娃子! 黑将军看到青儿直接动手摸它的毛,马上炸锅。 这女娃娃,咋比夏寻那小子年轻的时候还冲动呢! 还直接动起手来了! 夏寻那小子当年还只是用小棍子在危险的边缘试探,她这直接就动手摸头了。 哇! 黑将军岂能容人摸头,就是夏寻也没有这个待遇,马上羽毛竖起,哇哇叫着,并目露凶光,想把青儿吓退。 “青儿小心!” 梁大姐见青儿有危险,忙惊声呼叫,以为青儿要被黑将军啄了,忙吓得就要晕倒过去。 “哈哈,娘,黑将军好可爱啊,我想到以前养的小黑了。” 青儿一点也不害怕黑将军,尽管黑将军已经将它的双眼瞪得非常大,它想就算没有把青儿吓倒,也会被她吓哭吧,一个女娃儿真的是不知天高地厚了,居然敢调戏本将军。 可没想到青儿反而哈哈大笑,还说它像她养的啥玩意?小黑? 一听就知道是个畜生的名字,本将军可是有着凤凰高贵血统的神鸟,岂是一般畜生可以比的! 小黑是青儿想的一只小黑狗,陪伴她度过了很多快乐时光,只是后来小黑失踪了,青儿认为小黑一定被人抓走杀了吃了,因为在饥荒时期,狗并不能自保。 然而,现在青儿在黑将军的身上找到了小黑的感觉,她甚至把黑将军就当成是小黑了。 “黑将军,不,小黑,我以为就叫你小黑好了,小黑乖,不要闹。” 青儿摸着黑将军的羽毛,以示抚平黑将军的怒意。 “哈哈了,这不错,黑将军,以后咱们都叫你小黑好了,这名字真的挺适合你啊,你看青儿对你多好啊,以后你跟着她吧。” 夏寻在一旁笑道。 去去,哪一边凉快哪呆着去,不要添油加醋了,老子就不信搞不过一个小丫头片子。 黑将军想着开始猛扇翅膀,这招可是它的成名绝技,这扇起的狂风甚至连将石头吹走,更何况是一个小女孩。 果真,黑将军这一扇,顿时飞沙走石,店里其他顾客躲闪不及,纷纷躲避。 “你这傻鸟,也不看场合就乱扇风啊,看你嘚瑟的!” 夏寻反手就给黑将军一巴掌。 黑将军挨了巴掌,更加不爽,更加狂扇翅膀。 吹,我要把你店的顾客都吹走,看你还不重视我。 可让夏寻和黑将军诧异的是,这场突然其来的风竟然吹不动青儿! 这是怎么回事?! 青儿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并没有任何的内息和武功,但她为什么能在黑将军的翅膀风之下不为所动。 “梁大姐,青儿是不是有什么特异体质?” 见状,夏寻忙问道。 “青儿三岁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醒来之后,就有了这不畏狂风的体质,非常奇特。” 不畏狂风? 夏寻听了大吃一惊,没想到青儿也是一名有着特殊体质的像他一样身怀异能的人啊。 夏寻明白自己这俗气并非是与生俱来,而是他穿越后形成,而且这穿越时产生的巨大能量也对大明的时空造成了异变,而这异变因子将潜伏在大明形形色色的子民中,之前他曾想花时间专门探仿拥有异能力量的异变者,然而现在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青儿就是一个异变者。 “梁大姐,青儿可不是普通的小孩啊,咱们要好好保护她,培养她。” 黑将军也愣住了,这小女孩是吃了定风珠嘛?怎么我的狂风居然扇不动她,真的是太奇怪了。 黑将军还是第一回见到这种情况,它不甘心,它堂堂一个叱咤风云的八百里黑将军居然治不了一个小孩子,这传出去它的脸往哪里搁? 这般想着,黑将军便又展翅狂扇,企图再次展示自己的狂风。 “小黑,不闹,你要乖。” 青儿动手又给黑将军头顶再摸了几下,这下黑将军彻底歇菜了。 它感到自己居然没脾气了,它这引以为傲的火爆脾气啊,居然被一个小丫头给整没了啊,这,这特么的也太离谱了吧。 黑将军无奈啊,它总不可能对着一个小丫头喷火吧。 行,来日方长,我闭目养神,不理你,想想这是什么原因,你这小丫头究竟是咋回事。 见自己的狂风真的扇不动青儿,黑将军选择闭目养神,不再理会青儿,等他想明白弄清楚这其中的原因再说。 “小黑,小黑,你为什么睡觉了啊,现在还是大白天啊,不能偷懒哦。” 青儿见黑将军闭眼了,忙手摇晃着黑将军,可黑将军哪里会鸟她,开始真正入定了。 不一会儿,如雷打鼾声就响起了。 这傻鸟居然真的睡着了! 关键还是在老子的头上睡着,这响声让人耳朵怎么受得了啊。 这时候再打黑将军巴掌不适宜了,总要给它留点面子,狂风扇不动青儿已经有点打击到了骄傲一世的黑将军了。 “走,咱们回家慢慢聊,老屠,我先走啊,你把店看好啊,不要害怕郑茂会来报复,他现在肯定自顾不暇。” “好嘞,代我向你媳妇问个好啊。” 老屠向夏寻挥手示意,这话得带到,看今天夏寻的恐怖表现,如果不向他媳妇问个好,哪天他媳妇拿着菜刀杀到店里来咋办? 看这情形,夏寻的媳妇一定是个长相相当可怕的母夜叉无疑了,惹不起,惹不起啊。 相比郑茂等人,老屠认为夏寻的那未见过的媳妇才是真正的强者。 “阿瑛,我们回来了!” 说着,阿瑛带着青儿和梁大姐进了院子。 “哇,这里是大哥哥的家吗?真的好大。” 青儿哪里见过这么大这么漂亮的院子,马上好奇的东看西看起来。 “夏寻,你回来了啊,这位是?” 王阳明指着梁大姐问道。 “老人家好,我是……” “老师,这是我请的烧烤店店员,梁大姐,这位我的老师,阳明先生。” “阳明先生好。” “好,夏寻,你这么快就把烧烤店开起来了?” 王阳明好奇问道。 “那是自然啊,我说到做到的,咱们的烧烤非常受欢迎,当然还有做的各式铁器件,都卖疯了。” 夏寻说着咕噜咕噜喝着茶,这一天下来他就没有停过,口渴啦。 “辛苦你了,慢点喝,梁大姐快坐。” 罗瑛说着拿过椅子给梁大姐坐。 这位想必就是夏兄弟的小媳妇吧,长得真的美若天仙啊。 第一百一十九章 人小鬼大 梁大姐上下打量着罗瑛,心里啧啧称奇,怪不得夏兄弟如此优秀,原来优秀的男人背后同样有个优秀的女人。 “这位小妹妹是?” 罗瑛指了指东张西望一脸好奇的青儿。 罗瑛俨然把自己当成了女主人,把院里院外都打理得井井有条。 “我叫青儿,小姐姐你好漂亮,你就是大哥哥的小媳妇吧?” 青儿歪着脑袋看着罗瑛,觉得罗瑛好漂亮。 这小女孩好快的速度。 罗瑛被突如其来的青儿吓了一跳,她刚才不是还在追着蝴蝶跑吗?怎么这转瞬之间就到眼前了? 这一幕也被夏寻看在眼里,这更加确定了青儿就是异变者。 听到青儿喊自己是夏寻的小媳妇,罗瑛脸红了一下,用手指轻轻点了一下青儿的额头。 “人小鬼大。” “我猜的对不对,你就是夏哥哥的小媳妇。” 青儿见自己猜对了,拍手叫好。 “夏寻,这是你从哪里找回来的小鬼头。” 罗瑛无奈笑道。 “青儿和梁大姐是我在打铁铺遇到的,她们现在被丐帮青阳分舵欺压,无处栖身,我就留她们在家里住了。” “丐帮?” 王阳明听到后沉吟了一声,没想到丐帮在京城出现了。 “老师你对丐帮有了解?” “丐帮之名天下皆知,它共有十大分舵,每一个分舵职能都不相同,这也决定了丐帮的名声参差不齐。” “老师,你对丐帮很了解嘛。” 王阳明之所以知道丐帮,也是因为他和丐帮打过很多交道,丐帮在宁王之乱中分为了两派,一派帮助朝廷对付平叛,一派却在暗中帮助宁王。 原本武宗打算在宁王之役后对丐帮进行清算,但由于身死这事就不了了知了。 其实关于丐帮分化并参与叛乱的事情,内阁也知道,但现在内阁为尊,首辅要如何看待丐帮不得而知,但内阁没有对丐帮动手,就说明内阁与丐帮肯定有暗中往来。 也不知丐帮这十大分舵现在分舵有哪些分舵是向着朝廷,有些已经是离心离德。 “不知梁大姐是属于丐帮哪个分舵?” “青阳分舵。” “啊,青阳分舵,这分舵当年可是帮助宁王叛乱大明的啊。” 王阳明听到青阳分舵之后大吃一惊。 “这是怎么回事?” “宁王为了对抗武宗,大量招募江湖人士,而丐帮作为天下第一大帮,自然也受到宁王的招募。于是,丐帮内部在利益之下分化,分为了两派,一派向着朝廷,而另一派则向着宁王,而在暗中为宁王出谋划策,蹊跷的是战争结束后这些投靠宁王的分舵丐帮也是既往不咎。” “老师,我看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武宗死了,武宗一死朝廷变天,这一变天,丐帮的事情就被放下了,也就不难解释丐帮为什么会大量聚集京城,而不受约束了,只是没想到的是,丐帮会在这京城出现神秘杀手组织的时候聚集,也不知是不是故意而为之。” 说到这里,夏寻和王阳明两人对望了一眼,难道说丐帮出现在京城和内阁有关,甚至是内阁请来对付神秘杀手组织的? 很有这个可能,因为丐帮这种江湖门派本应不会和朝廷走的太近,所以也不会刻意出现在京城之内。 “梁大姐,你有听说为什么青阳分舵会出现在京城吗?” “不知,但我听说不止青阳分舵,还有很多丐帮的人都来了,有什么十袋长老。” 十袋长老?! 王阳明闻言吃了一惊,这可是重大消息啊! 十袋长老的出现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丐帮的打狗棒也出现在了京城! 打狗棒一出,谁与争锋! 这与当年倚天屠龙一出谁与争锋有着异曲同工之效。 当年倚天屠龙可以号令天下,而之后的当权者为了阻止再有江湖门派仿效,于是将倚天屠龙销毁了。 原本打狗棒也在这销毁之列,但是由于其在民间有着广大的基础,更重要的原因是与当权者走得很近,所以打狗棒被保留了下来,更成为了一种象征,一种政治的手段。 明朝丐帮与宋朝丐帮不同的是,明朝丐帮的打狗棒在十袋长老手中,而十袋长老却不是帮主,这是一个比较奇特的现象,通常来说打狗棒只有帮主才能号令,那为什么到了明朝,这十袋长老的权力比帮主还大呢? 这是明朝丐帮特行的隐帮制,这隐帮制指的就是隐藏帮主,而隐藏帮主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不让外界知道帮主的真实面目,而起到保护帮主的目的。 自宋金大战之后,元代的统治者知道了丐帮帮主这种号令天下的号召力,而采取了擒贼先擒王的策略,派出大量杀手刺杀历代丐帮帮主,尽管丐帮帮主都拥有武功在身,但还是被这些杀手钻了空子。 丐帮的绝学降龙十八掌自宋朝之后便失传了,而没有这种绝顶内功护身,之后的丐帮帮主就不是绝顶高手,所以才会被大量同等的杀手围而刺杀。 而丐帮帮主一死,丐帮就会失去向心力,而没有向心力丐帮就如同一盘散沙,这才是元代统治者为什么一定要针对丐帮帮主的原因。 到了明朝,为了防止重蹈覆辙,丐帮开始施行了这隐帮制,并将打狗棒将由十袋长老,以十袋长老作为丐帮的代言人,但这里会有个问题,就是难道丐帮帮主不怕权力被架空,成为傀儡吗? 的确,乍看之下,丐帮帮主的隐去之后又将代表权力的打狗棒交由十袋长老,如同隐退,虽然这保护了己身,但也造成了帮众只识十袋长老而无人识帮主的局面,那么,丐帮帮主是如何处理与十袋长老之间的关系,又防止自己不被架空呢? 关于丐帮帮主的传闻不径流走,有人说丐帮帮主早就死了,十袋长老就是丐帮帮主。 或有人说丐帮帮主给十袋长老下了某种蛊毒,从而操纵了十袋长老。 总之十袋长老与丐帮帮主的关系远没有传闻中的那种傀儡关系,而是让外面无法想象的关系。 但丐帮帮主已有二十年没有现世也是事实,没有人知道当今丐帮帮主的真身,只要打狗棒还在,丐帮的凝聚力就在,因此丐帮还能够运转。 “没想到丐帮的十袋长老都出现在了京城,这说明打狗棒要现世了。” 王阳明摸着胡子说道。 “打狗棒,可是当年洪七公留下来的打狗棒?” 夏寻只是随口一说,他觉得此打狗棒可能非彼打狗棒。 但王阳明的回答却也出乎夏寻的意料之外。 “正是,这打狗棒正是洪七公所使用的,怎么,没想到夏寻你竟然知道丐帮打狗棒的来历?” 王阳明不可思议的看着夏寻,可是说这打狗棒的历史很少人知道的,即使是丐帮中人也不知,王阳明之所以知道也是因为他在平定宁王的战役中抓住了丐帮的八袋长老,才从他嘴里知道了这些秘密,以做为活命的资本。 八袋长老在丐帮的地位很高,但即使是仅次于十袋长老的九袋长老,也因为没有打狗棒而无法号令帮众,这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感觉在丐帮不存在的,所以除了十袋长老,其他长老如果遭遇不测,则会选出新的人选替代。 所以八袋长老会以出卖丐帮秘密以求活命,但王阳明认为是绝对机密的秘密,对于夏寻来说却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夏寻震惊且无语的是,原来洪七公和打狗棒的事情都是真的。 “悦庐,我从悦庐的藏书阁里翻看的,你知道的嘛,老师,宋玉现在求我为他打造新悦庐,所以我就考察了一下悦庐,里面还有一个藏书阁,想来就知道这是宋玉装逼用的,但还真的有不少的藏书,我就是这些藏书中发现的。” 悦庐中还真的有一个藏书阁,里面还真的有不少的藏书,的确是宋玉用来装逼的,他的真正的目自然是为了高万春楼一等。 “这些邪少真的是有辱斯文,有辱文学啊,他们这般装逼又有何用,又有何意义?” 王阳明长叹了一口气。 “哈哈,想不到能从老师你的口中说出装逼这两个字来,真的是神奇啊。” 夏寻笑了,王阳明也是哈哈大笑:“来来,咱们不能让梁大姐和小青儿一直看我们聊天啊,酒菜已经备好,快入席吧。” 酒菜已入备好? 夏寻看了看罗瑛,罗瑛也笑了,原来是她下厨,已准备了一桌的酒席准备今天来恭贺夏寻打擂成功的。 只是她没有想到夏寻会带回来了梁大姐和小青儿,这下这个家就更加热闹了。 “我可不会做烧烤,就做了一些家常菜,梁大姐和青儿可不要嫌弃啊。” “哪里哪里,是我们打扰你了,夏兄弟可是好人啊,要不是没有夏兄弟,咱娘俩今天真的可能要露宿街头了。” “梁大姐,来到这里就当自己家一样,安心在这里住下来,以后这家里就有人气了。” “罗妹子也是实在人,夏兄弟也是真有好福气啊,青儿,快过来叫罗姐姐好。” 第一百二十章 鬼谷之地 “罗姐姐好。” 青儿听明白了母亲的话中之意,甜甜的叫着。 “青儿好,来,快坐下吃饭。” “罗姐姐,我已经吃过了,夏哥哥之前做了很多烧烤,太好吃了,我吃得很香。” 青儿说着拍了拍自己已经鼓起的小肚子。 青儿并非贪吃,而是真的吃饱了,所以她不会再拼命吃了。 “哈哈,青儿你是没有看过你罗姐姐吃烧烤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放开肚子在吃呢。” 夏寻提到了当初罗瑛吃烧烤时候的模样,那真的是一口气吃了一百根肉串,重点是吃了肉串之后身材还能保持原样,一点也不会胖,这才是让人羡慕的。 “夏寻,你怎么突然提到我吃肉串的事情啦,不要带坏小孩子好不好?” 罗瑛也想到了自己吃烤肉的样子,脸红了一下。 “都怪你做的烧烤太好吃了,所以我才会忍不住多吃的嘛。” “对啊,夏哥哥做的烧烤真的是太好吃了,我也很喜欢吃,我数数,应该也有吃了一百根吧。” 青儿用手数着自己的手指头。 “这孩子,又瞎说了,不过她是真的吃了好多,也是因为夏兄弟做的烧烤太好吃了,所以停不下来。” “娘,我是真的数过,真的吃了一百根肉串呢。” 青儿的话让夏寻吃惊,青儿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还能数数,这对于一个已经快饿晕的来说是不可能的,在那种情况下,只剩下吃的欲望,而没有别的想法,而青儿却不同,她却显得异常的清醒。 更重要的是,青儿吃的肉串数和罗瑛吃的肉串数是一模一样,而青儿才五岁而已。 这小姑娘肯定不简单,这是夏寻、罗瑛、王阳明的共同看法。 这小姑娘看似天真可爱,却显得极外的清醒,更应该说是主见,反观梁大姐虽是其母亲,但更像是由青儿说了算。 “走,青儿,姐姐带你去看房间。” 罗瑛牵着青儿的手,准备带她去挑选房间,而对于青儿来说,夏寻的家真的是太大了,这可是一栋别墅,对于风餐露宿的青儿来说,真的是很幸福的事情。 “夏哥哥和姐姐你是住在一间房吗?” 青儿冷不防的问话让罗瑛脸红,这小鬼头真的是人小鬼大啊,这么小就会问这么大人的问题,这小脑瓜子究竟是什么做的啊。 “人小鬼大,小孩子不能问这些问题哦,你知道吗?” 罗姐姐,我可不是小孩子啦,我已经五岁了,什么都懂的。 青儿说着伸出了五根手指头。 “这件房间你喜欢吗?” 罗瑛指着一间房间问道。 “喜欢啊,好漂亮的房间,我很喜欢。” “喜欢以后就好好在这里住下,你放心,住在这里青阳分舵的坏人找不到你的。” “嗯,罗姐姐也会武功吗?夏哥哥的武功好厉害,居然可以用三根手指拿起千斤的大铁锤,把坏人都吓跑了。” “我也想学这么厉害的武功,可是夏哥哥说了,要我长大了以后才可以学,可是我等不及了,想快点学会武功。” “小青儿,武功哪有一下子就会的,你为什么这么想学武功啊?” “青儿想学好武功保护母亲。” 青儿的话让罗瑛感触,一个仅五岁的小孩已然有这样的感悟了,也让她触景生情。 罗瑛想到了她的母亲,多年前她还是一个依偎在母亲怀里的小女孩,而现在则是一个坚强自立的黑虎山大当家,而她仍要在京城找到周雕,为山寨和自己讨回公道。 安顿好了梁大姐母女之后,王阳明说道:“夏寻,你打算怎么安置梁大姐母女?” “我打算让梁大姐在烧烤店里干活,老师,咱们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嗯,青阳分舵的确是不能再回去了,这个分舵早就和朝廷背心离德,只干不法勾当,他们表现上招募帮众,却百般的苛刻对待帮众,听说出了不少人命,像梁大姐和青儿这样的,只怕去了活不了多久啊。” “啊,没想到这青阳分舵这么可怕,那丐帮为什么还要开设这么一个分舵,那不是败坏自己的名声吗?” 罗瑛不解,她认为黑虎寨就远没有丐帮这么复杂,黑虎寨没有什么分舵之类的,这样就有利于统一号令。 “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了嘛,丐帮能有十大分舵之多,也和帮众来源各不相同有关,听闻青阳分舵来自青阳山,那是鬼谷之地。” 王阳明的话让夏寻吃了一大惊,鬼谷之地! 那鬼谷相传是穷凶极恶之徒的聚集地,但也因为被丐帮联合江湖群雄攻灭而销声匿迹,没想到鬼谷余党都被丐帮收了去了青阳分舵。 如果属实,那就很奇怪了,按理说鬼谷的人实力都不弱,鬼谷之所以会被攻灭,是因为寡不敌众,然而现如今青阳分舵排在丐帮最末,这又是怎么回事? “老师,你怎知青阳分舵的人来自鬼谷?” “宁王之役牵扯出了太多秘密,如果我不是亲身参与我也不会相信。但事实就是,青阳分舵在宁王之战中出力甚多,甚至差点改变了战局。” 王阳明回想到了他第一次在战场上遇到鬼谷的事情。 那场大战从早上一直打到黄昏,眼看胜利在望,突然刮起了一阵狂风,这阵狂风刮得非常的邪门,黄沙漫天之下,出现了大批的鬼兵,之所以说是鬼兵,那是因为鬼谷人通常戴着恶鬼面具,不以真面目示人,这是他们的象征,如果在临近夜晚时分遇到鬼谷人,将是噩梦的开始。果然,在鬼谷出现之后,原本一边倒的局势就向鬼谷倾斜,而王阳明也亲眼目睹了鬼谷恐怖的实力。 但是鬼谷为什么还是失败了?说到底还是他们人数稀少,在被天下群雄端了老巢之后元气大伤,再入了青阳分舵后又遭受其他分舵的打压和攻击,因此在战场以出奇制胜为主,如果不成,便不会恋战,迅速撤离。 但这不代表青阳分舵没有实力,相反王阳明认为青阳分舵在刻意隐藏实力。 “没想到鬼谷的人最后会被丐帮收编,成为了它的一个分舵,丐帮这个动作真的是出奇的大啊,难道鬼谷里藏有什么宝藏?” “听闻当年蒙古蒙哥在钓鱼城下弥留之际,吩咐将财宝藏在附近的一个深谷之内,而这便是鬼谷的所在,而丐帮正是利用了这个传说,召集天下英雄一举攻灭了鬼谷,至于有没有发现宝藏就不得而知了。” “老师,即便丐帮有打狗棒在手可以号令天下群雄,但仅凭这点还不能攻灭鬼谷吧?” “没错,宁王在丐帮攻打鬼谷的大战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派出了乔装的军队参与了战斗。” 原来如此,宁王派出了军队,这已经不是江湖帮派之间的战斗了,这是一场战争。 “所以,丐帮反过来也派出了分舵参与宁王之乱,不过为何丐帮各分舵之间并不团结?” “十大分舵成员来源不同,自然鱼龙混杂,这也是丐帮的帮规所致,让十大分舵之间互相制衡,这样就可以杜绝某个分舵过于强大。” 看来丐帮也不能免俗,帮派之内充满了斗争,而十大分舵各司其职,又相互制衡,十袋长老则做为丐帮代言人行使权力。 这套制度让丐帮变得空前强大,它的帮众来自形形色色的江湖人,这其中不乏高手,而这些高手之所以卖命,自然和利益有关。 各分舵之间为了保障实力强大,对于利益不会画大饼,而是实打实的,有实力者就能获得更多,而不会管你用什么手段达到目的,这便是丐帮各分舵之所有能保持强大实力的原因所在。 不过也造成了强者恒强,弱者很难超越强者的局面,丐帮和天杀堂、司礼监的性质差不多,都是为了上位不择手段,看来所谓的名门正派都是骗人的幌子,做给世人看罢了。 如果青阳分舵真的如老师所说真的隐藏实力的话,那么梁大姐和青儿可能就有危险了! 之前夏寻只不过认为青阳分舵只是微不足道的丐帮弱小分舵,现在看来却不是这样,青阳分舵里隐藏着鬼谷高手,但神出鬼没的鬼谷高手会为了普通妇孺而追寻而来吗? 入夜。 夏寻正在房间闭目打坐修行。 自从境界突破至四层之后,他就感到体内充满了力量,而这股力量让他丹田俗气气息非常的饱满,现在或许是可以练习一下是否能舞动开天辟地的时候了。 夏寻想着便来到开天辟地之前,用手一提,开天辟地便被他轻松提起了。 现在夏寻提起开天辟地已经是十分轻松的了,于是他便试着舞动开天辟地。 之前夏寻舞动开天辟地很吃力,而这回他明显感到轻松了许多,开始上下舞动起来。 这种感觉是夏寻之前从未有的,上下舞动开天辟地,让他有了将开天辟地带到宫中值夜的信心。 看来找到找去的称手武器,却还是眼前的开天辟地啊。 第一百二十一章 铜钱纸雨 这夏寻又不睡觉,又在运动啦? 听到地板传来的嘎吱嘎吱声,罗瑛皱了一下眉头,之前夏寻就是不睡觉在鬼叫鬼叫的,这还没消停几天,又开始啦? 这回老娘我可忍不了,现在家里人多了,要是吵到青儿睡觉了怎么办? “夏寻,你怎么回事,又半夜不睡觉,在干啥呢?” 罗瑛推门进去,马上又呀的一声尖叫而出。 “你,你,你快把衣服穿好啦。” 罗瑛看到夏寻正打着赤膊,把眼睛捂住了。 “阿瑛,你来了?告诉你个好消息,我现在能舞动开天辟地了。” 夏寻兴奋的舞动着开天辟地,言语表达着喜悦之情。 “你能舞动开天辟地了?” 对于夏寻能舞动开天辟地,罗瑛也表示很震惊,她是亲眼见到夏寻为了将这根红缨枪带上京的各种不易。 罗瑛也很好奇这根红缨枪为什么会这么重,因为连她都拿不起来。 但是现在夏寻已经能自如舞动开天辟地了,说实在她也替夏寻感到高兴。 “恭喜你了,夏寻,你终于可以舞动开天辟地了。” “我听说了你在铁匠铺用三根手指拿起千斤大铁锤的奇迹了,你什么时候变成大力士了啊?” “哈哈,还是老师教得好,我现在在修行老师的人字诀健体术,这套健体术能极大激发人的潜能,所以我才能爆发的。” “原来如此,王老真的太厉害了,不仅是当世之大儒,还是会打仗的战略家,更重要的是还懂得很多不为人知的机密。” “我有点担心王老,他知道这么多的机密,朝廷会不会对付他?” “这个问题我之前也想过,但现在想来可能是多虑了,老师是当世大儒,这个形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以内阁肯定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违做这种事情的,再说老师现在已经远离了权力中心,又被内阁请到京城当大学士,就是为了做给天下人看的。” 罗瑛听了点了点头,“你说的是官场,但那些江湖门派呢?” “江湖?这不太可能吧,老师平叛宁王是为国为民,又没有和江湖结怨。” “我看不尽然,王老也说了,宁王平叛大量江湖门派参与其中,就连丐帮的十大分舵也参与其中,并形成了分化,青阳分舵就是鬼谷余党组成,与王老所指挥的军队发生过大战,怎么可能不认识王老?” 对啊,可以说老师在平定宁王战役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宁王及其同党,甚至丐帮都不知道老师在领兵作战方面有如此能力,这才是王阳明心学的精髓之处。 王阳明之所以能后世闻名,和他平定宁王反叛以及阳明心学受到推崇有关,而更重要的原因是王阳明的阳明心学能与领兵作战相结合。 虽然自古以来书生领军作战者并不少,但是往往都以阵法兵书为先,而王阳明作战并没有照本宣科,而是讲究实事求是。 知行合一,王阳明将心学的精髓应用在了领军作战之中,这也是他的作战方法与他人的不同之处。 重要的是,这套心学精髓很贴合实际,而不是和传统兵法一样,生搬硬套,也正是因为如此,王阳明才能与宁王军队交手不落下风,甚至还能更胜一筹。 要知道宁王初期叛乱时手中握有二十万大军,而且还有大量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相助,这都给平叛带来了困难,尽管武宗也是骁勇善战,但京师千里迢迢来到江南平乱,可以说是劳师动众,而宁王则是以逸待劳,因此平乱初期的战争并不顺利。 直至王阳明参与平乱,并用心学精髓排兵布阵,并打乱了宁王的进攻节奏,才逐渐扭转战局。 可见王阳明在宁王之役中的重要性,由此还传出了因为王阳明战功卓越因而引起武宗不满的传闻。 由此可见,在当年发挥出巨大作用的王阳明怎么可能不被他所击败的对手嫉恨呢? “宁王之役已经过去了多年,当事人都不在了,再说老师这么多年都是平平安安,没有什么仇家找上门来啊。” “没有仇家找上门来不代表没有仇家,以我在江湖上混的经验来看,当年被王老打败的江湖门派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话可不是仅针对读者人说的。” 罗瑛的话让夏寻一惊,阿瑛说的是很有这个可能性的,特别是老师和鬼谷照过面,鬼谷即使转变身份成为了丐帮青阳分舵,但是其帮众还是来自鬼谷,以鬼众心狠手辣的作法,还真的说不准呢。 而且这次青阳分舵出现在京城,表面上听从丐帮十袋长老的命令,实则是潜伏京城在等待什么时机。 之前夏寻听到鬼谷的名号的时候,还以为出现在京城的神秘杀手组织是鬼谷中人,现在看来却又不是。 没想到这世上还能冒出一个比鬼谷恶名更甚的组织,真的是江湖风起云涌,雄主不断啊。 当年青阳山一役,鬼谷谷主燕南天失踪之后再也没有他的消息,有传言他早就死了,但是却怎么也没有找到他的尸体。 而现在的青阳分舵均是投靠了丐帮,只听命于打狗棒的丐帮爪牙,和当年燕南天在不拘一格的作风完全不一样。 夏寻正想间,突然天空中飘落了大量的纸钱。 “不好,这是鬼谷杀人的标志。” 鬼谷铜钱纸雨,是典型的鬼谷杀人标志,铜钱纸雨之下没有活口。 看来青阳分舵终归是来了! 夏寻猜测的没错,青阳分舵的人找上门来了! 黑暗中院子内飘落了两人,那两人头戴鬼谷青面獠牙面具。 “呵呵,传闻中的鬼谷居然出现在我的小院子里,真的是稀客,稀客啊。” “我青阳分舵的人你也敢留,小子,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你既然认得这鬼谷面具,更是留你不得。” “我还以为如今京城内那伙神秘杀手才是穷凶极恶之徒,现在看来丐帮青阳分舵才是名符其实的恶鬼,你们从鬼谷中来,自然目无王法。” “小子,你知道的很多嘛,可惜你马上就要张不了口了。” 一名鬼众手一伸,一枚铜钱急速向夏寻飞来! 夏寻明白如果他冒然用手去接,那么他的手指就会被这铜钱削断。 这是鬼谷特有的暗器,铜钱边缘异常的锋利,削铁如泥。 “阿瑛小心!” 夏寻眼见一枚铜钱向阿瑛飞去! 由于现在夏寻已经练到了人字诀第四层境界,因此俗气满满,自然也能夜视,在黑夜之中清晰看物。 妈的,敢动老子的女人就是死罪! 夏寻火起,马上抡起了开天辟地就是一挡。 就听“当!”的一声响,那枚铜钱被开天辟地击飞了! 那名鬼众万万没有想到夏寻居然能将铜钱击飞,大吃一惊。 这小子手中的武器不是凡兵啊,否则怎么可能在这高速之下将铜钱击飞,即使他力大无穷,普通兵器也会被这铜钱给穿透的。 鬼众已经算到夏寻可能会硬接铜钱,因为他也是在铁匠铺看到夏寻以三根手指拿起千斤重大铁锤的围观群众之一。 鬼众本以为夏寻用武器接住后,武器会被铜钱穿透再被洞穿身体而死,但没有想到这武器却没有被穿透,而夏寻也没有死于非命,相反还将铜钱反弹开了。 “小子,居然低估你了,报上名来。” “我是你夏爷爷,你这铜钱做的不错,还你!” 说着,夏寻手起铜钱落,他从地上捡起一枚铜钱,直接向那鬼众的面具打去! 就听“砰!”的一声响,鬼众的面具立马碎开了! 那名鬼众啊的惨叫一声,满脸流血。 夏寻已经是手下留情了,他不想在院子里下杀手,只是将鬼众的面具击碎,以示警告。 “不要慌,我不信这小子能够接下所有的铜钱!” 另一名鬼众见状立马喝了一声,手中不断向夏寻急速打出铜钱,他企图向用快攻来打夏寻一个措手不及,只要这几十枚铜钱打去,夏寻中了其中的一枚,就必死无疑。 好恶毒的招数,这几十枚铜钱都向夏寻的手指而来,意在削断夏寻的手指。 夏寻运气丹田,马上舞动手中的开天辟地,就听“当”、“当”、“当”声不绝,夏寻在顷刻之间就挡下了所有的铜钱。 两名鬼众万万没有想到夏寻能挡下鬼谷的铜钱纸雨,不由大惊失色,即便是当初天下群雄攻打青阳山,也没有人能在几十枚铜钱雨的攻击下存活,与其说是丐帮攻下了青阳山鬼谷,不如说是天下群雄用命填出来的胜利。 对于青阳鬼谷来说,剩下来的人一直不服气,认为是因为他们人少所以才会失败,而不是武功不济,所以青阳鬼谷被收编之后依然保持着昔日鬼谷作风,他们行事一向诡秘。 “你是天杀堂的人?” 那名血流满面的鬼众指着夏寻问道。 看来他所说的天杀堂就是京城中肆虐的神秘杀手组织无疑了,从青阳鬼众的语气来看,天杀堂与青阳鬼众之间还有打斗。 第一百二十二章 以点触穴 看来青阳鬼众未必打得过天杀堂啊。 “我今天可以饶你狗命,快滚吧,以后不要再来这里打扰我,记住这对母女再也不是你们青阳分舵的人。” “你小子,逞什么英雄,你以为救下这对母子打败了我们就没事了?你得罪了青阳鬼众,就是你噩梦的开始。” 说着,两名青阳鬼众狞笑着就跃起身子,消失在了夜空之中…… “吓唬谁呢,还是我的手下败将,青阳鬼谷我看不过如此。” 夏寻说着对着那两名鬼众的背影竖起了中指。 “阿瑛,你没事吧?” “我没事,倒是你,有没有受伤?” “我哪会受伤?有没有觉得我刚才用开天辟地打落铜钱的姿势特别帅?”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开玩笑。” 罗瑛被夏寻说的真是哭笑不得。 “哪有开玩笑,这是我用开天辟地真正意义上的实战了,老爹知道的话一定很高兴,很欣慰。” 夏寻说着还真的想起远在镇江的老爹了,也不知他这些日子过得好不好,饭吃得香不香。 “怎么了,想你爹了?” 见到夏寻表情变得充满思绪,罗瑛猜想夏寻一定是想他爹了。 也难怪,想当初夏寻千里迢迢从镇江千辛万苦将开天辟地弄到京城,不就是为了这一刻吗? 夏寻现在已经能轻松舞动开天辟地,而且还不伤及人命,这点真的是太难得了。 罗瑛现在对夏寻充满崇拜之意,夏寻打退了青阳鬼众并不骄傲自满,反而第一个想到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父亲,没有忘记他当初来京城的初衷。 “夏寻,这声响是?” 王阳明出现了,他听到了院中这呼啸而过的铜钱响声,就知道是青阳鬼众来了。 “铜钱纸雨,青阳鬼众来了。” “果然是青阳鬼众,终究是找上门来了。” 王阳明显得很淡定,仿佛知道有这么一天到来似的。 “老师,难道这几名青阳鬼众不是来找梁大姐母女的?” “青阳鬼众怎么可能为了普通分舵帮众而亲自前来捉拿,这两名青阳鬼众不是冲着梁大姐和青儿来的,而是冲着我来的。” 听王阳明这么说,夏寻这才想到,看来他之前的猜测和阿瑛的看法都是对的,青阳鬼众一直没有停止对老师的监控,而是在寻找机会。 “老师,青阳鬼众是不是因为宁王之役而对你一直耿耿于怀,所以才会逮到机会来伺机报复?” “正是,当年宁王一役,青阳鬼众本认为可以借机东山再起,却不想还是被我所破,自然对我怀恨在心,但他们被丐帮收编为青阳分舵,自然不能公然行凶,只好寻找这种暗杀机会。” 夏寻听王阳明这么一说,隐约明白了什么。 “原来老师一直会在镇江,并住在江南防御使府不是偶然,而是老爹的特意安排啊。” 王阳明点了点头。 的确,他之所以会一直在江南,并成为夏府的座上宾,又成为夏寻的老师还真的不是偶然,这是夏东为了保护王阳明的人身安全而做的决定。 原来王阳明在宁王之役后就发现了有青阳鬼众在暗中盯梢自己,而夏东也知道老友王阳明的处境,所以他决定让王阳明以游学的名义住进镇江江南防御使府。 而正是因为王阳明一直住在镇江江南防御使府,所以青阳鬼众无法以其下手,因为青阳分舵不能与朝廷作对,特别是重兵把守的江南防御使府。 然而,为什么王阳明和夏寻以及罗瑛一行上京路上却也很安全? 这一点王阳明自然也是知道的,这就是为什么夏东要让夏寻带开天辟地上京的原因,这柄神兵自然有其神奇之处,竟然能让青阳鬼众不敢轻举妄动。 而如今,夏寻真的将开天辟地舞动,更是打退和震慑了青阳鬼众,想必,青阳鬼众不会再轻举妄动了。 “想不到这把开天辟地真的是镇宅神器呢,夏寻,你可要好好爱惜它啊。” 罗瑛感慨,要是她也有这种神兵就好了,和开天辟地比起来她那两把板斧真的是太普通了。 “阿瑛,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给你找把称手的武器,不亚于开天辟地。” “真的?哼,你一定是在哄我,神兵利器哪里是想有就有的,你这开天辟地可是祖传之物,得有多大机缘才能得到啊。” “反正这事包在我身上了,皇宫那么大,说不定我能在值夜的时候真的发现什么宝贝呢。” “你可别吹牛了,不是在兵仗局都没有发现武器吗?其他地方会有?” “咱现在身份不同了嘛,不再是普通的值夜军曹了,自然就可以到别的门值夜了,皇宫这么大,其他门内一定藏有新的宝藏。” 一想这,夏寻便又充满了干劲,他已经实现了人生目标的一小步,成为了一名值夜军曹小队长,虽然这只是小官,但他从些向皇宫内院又更深入了 …… 郑茂等人十分狼狈的离开了夏寻的铁匠铺,这次打擂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因为郑茂居然败给了一个小白脸! 天生神力的他居然败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白脸。 他要马上把这个消息告诉魏炎,这小白脸不能留,要马上杀了,否则他一定会成魏炎的阻碍。 然而没等郑茂找到魏炎,却在路上被一伙乞丐给围下了。 “妈的,哪来的乞丐,还滚开,真他妈的晦气!” 郑茂正窝着一肚子的火没地方发泄,见到这一群乞丐气打不一处来,马上抡起拳头就要打眼前的乞丐。 可这一拳打去,竟然打不到乞丐身上。 郑茂吃了一惊,他本就在夏寻那里吃了大亏,本以为可以在这乞丐身上发泄发泄,却没想到竟然也讨不到便宜! “妈的,老子还打不死一个乞丐?!” 郑茂勃然大怒,马上又是一拳头打去! 这拳若是眼前这个乞丐接下了,必然会被他一拳头打死,然而眼前的乞丐又轻易避开了。 郑茂这才知道他遇到的不是普通的乞丐了。 难道这些人就是京城内的丐帮? 对于丐帮,郑茂是非常不屑的,认为这伙人就是乌合之众,都是一些不会武功的百姓组成,根本不足为虑。 然而,现在看来这些所谓的乌合之众的实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听说就是你将京城九门的粥棚给全部打砸的?”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呵呵,你砸了我们丐帮在京城的粥棚,就应该知道这样做的后果。” “你是何人?” 郑茂感觉到了眼前这人绝不是普通的乞丐,甚至可能达到长老级别。 在丐帮能达到长老级别的,才会有这种语气。 “你还没有资格知道我是谁,因为你即将要死。” 眼前的乞丐突然眼神一变,一根绿色棍棒就放在了郑茂的脖子上。 这速度,竟然让郑茂无法查觉,郑茂自认为在力量上完全碾压眼前的这个乞丐,但现在看来却不是那么一回事。 这个丐帮的乞丐在速度上远胜于他,这让郑茂不得不想到了夏寻,没想到这世界还有人能拥有和夏寻同样的速度。 “妈的,死乞丐,瞎了你的狗眼,也不看看我是谁,别说是九门粥棚了,就算是砸了你丐帮全国的粥棚又如何?” 没等郑茂嚣张完,他就觉得脸上一疼,不知何时被乞丐打了一个狠狠的耳光! “你!” 啪! 又是一个大耳光的打来! 这一巴掌打得郑茂眼前一黑。 这力量就如同他被一重锤子狠狠的砸在了脸上一般。 口中一咸,嘴里吐出了几颗血牙! 郑茂从来没有受过如此奇耻大辱,脸都被人打肿了,一想到今天又是被夏寻打败,又是被 人打肿了脸,不由地恶从胆边生,就要想杀了眼前这个乞丐。 可郑茂却不知道他眼前的丐帮人并不是一般的丐帮弟子,正是丐帮十袋长老! 那绿色的棍棒正是打狗棒。 不用说,十袋长老出现在这里,自然就是来找郑茂算账来的。 宋玉将郑茂砸了京城九门粥棚的消息透露给了十袋长老,目的就是让十袋长老杀鸡给猴看。 十袋长老自然明白这其中的意思,他的确也要压压京城这些不把丐帮放在眼里的人的威风。 “都他妈的愣着干什么,一起上啊,杀了这臭乞丐!” 直到现在,郑茂还不知道眼前的乞丐就是十袋长老,他那手中的绿色棍棒就是打狗棒。 因为郑茂打心里还是瞧不起丐帮,认为这些乞丐不值一提,但现实就是他正在被丐帮打脸。 郑茂手底下这些铁匠明知道遇到了高手,但为了京城铁匠圈的名声,还是选择一拥而上,希望能改变目前的形势。 然而,意料不到的一面出现了,就见一道绿色的闪光闪过,紧接着惨叫声响起,包括郑茂在内的二十名打铁匠全部被打倒了! 而十袋长老用打狗棒打得都是穴位,以点触穴,废了郑茂等人的一身力气! 从此郑茂等人就变成了手无缚鸡之力之人! 十袋长老虽然没有杀了郑茂等人,但这样的惩戒真的比杀了他们还难受。 第一百二十三章 霹雳战车 “回去告诉你的主子,不要惹丐帮,否则这就是他的下场!” 十袋长老把话撂下后,便带领帮众离开了。 郑茂等人痛苦的在地上呻吟,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被一个乞丐废了全身的力气。 “表哥!” 你可要为我做主啊! 郑茂屁滚尿流的爬进了魏府,爬到了魏炎面前。 “妈的,没用的废物!” 魏炎一看到郑茂这副样子,马上就一脸的嫌弃。 郑茂已经是废人一个了,我要一个废人干什么,我魏炎可从来不养废人! “郑茂,你已经是废人一个了,还不快滚,难道是想我亲自杀了你吗?” “表哥,人家都欺负到你头上了,你不能坐视不管啊。” “欺负我头上?呵呵,只怕是你被人欺负吧,又管我什么事了?趁我还没有发火,快滚吧,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妈的,魏炎,果然是过河拆桥,在利用我,你既然要选择抛弃老子,老子也不会让你好过! 想到这,郑茂决定和魏炎来个鱼死网破,他来之前已经在身上藏了火药,这是他做战车时偷偷留下的。 原来之前魏炎看郑茂天生有神力,便给他介绍了秘密制造战车的活,原来这战车是霹雳战车,就是一种新型火炮。 有火炮自然会有火药,而这火药就被郑茂偷偷的留了下来,以备不时之需。 郑茂知道魏炎不会轻易给自己好处,一定是看中了自己的力气,但他也有年老力衰的那一天,如果那时候魏炎将自己抛弃,那么他就会下场很惨。 所以在那一天到来之前,郑茂就想未雨绸缪,为自己找退路,甚至是找个能威胁到魏炎的办法。 于是郑茂想到了用霹雳雷火弹来威胁魏炎,因为只有这样,魏炎才会对自己有所顾忌。 “魏炎,老子知道你会这样对我,你看看这是什么!” 说着,郑茂拿出了霹雳雷火弹! 妈的,这小子终于还是拿出了霹雷雷火弹了! 对于郑茂这一手,原来魏炎也早有防备,他对于郑茂也是从来没有信任,所以尽管交给他制作战车,但对于火药也是严格监控。 因此,郑茂私藏火药的事情,他是知道的,只是假装不知道,以用来引诱郑茂上勾。 现在郑茂这条大鱼终于浮出了水面,也是时候杀了他了。 “郑茂,我本来想留你一命的,看来是你自己不想活了,也怪不得别人了。” 魏炎说着缓缓拿出了手中的乌金剑。 那把乌金剑仿佛知道魏炎要杀人似的,显得异常鸣动。 郑茂看到这一幕,知道自己要完了,但他还想做最后的殊死一搏! 郑茂从身上掏出了火石,就要点燃霹雳雷火弹的引信! 可就是这一瞬间,魏炎已经拔剑出鞘,一下子先砍断了郑茂的手! 啊! 郑茂一声惨叫,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郑茂,我本来是想让你活得久一点的,但你千不该万不该碰了霹雳雷火弹这条红线,而且你现在已是废人了,早死早超生吧!” 说着,魏炎又手起剑落,在郑茂脖子上一划,了结了他的性命。 郑茂是非死不可,因为魏炎在偷偷制造战车的事情绝不能让外人知道。 “怎么,你这么快就将郑茂杀了?” 魏权出现了,他看着郑茂的尸体皱了一下眉头。 “郑茂是留不得了,他是必死无疑,否则他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事情泄露出去,咱们的计划可就功亏一篑了。” 魏炎的确在实施一个大计划,这是他的野心的体现,尽管现在大明无战事,但他却在暗中准备军火,就是为了发这战争之财,甚至是为了发战争财而不惜挑起新的战争。 魏炎将战争的发起地点放在了蒙古,因为这里从始至终都是大明与外界矛盾的最焦点。 虽然现在蒙古边境平定了,但是他知道蒙古各部落还是不服大明的,都在蓄力,以等待新的机会。 蒙古部落就是这般,你强大时选择韬光养晦,你弱小时就会进攻,而魏炎打算在和平时期倒卖军火给蒙古各部,先挑起他们的内部战争。 自古以来蒙古各部就不太平,各部落之间处于互相攻打的状态,而打仗是要有经济做为支撑的,魏炎就想利用这种关系来制衡蒙古各部,以最优惠的价格卖军火,企图做这军火商人。 事实上魏炎也做到了,他已经在暗中发战争财,通过在各部落之间倒卖军火赚取差价。 现在魏炎还不满足,他准备对蒙古各部落卖更为强大的军火,以挑起更大的战争。 魏炎认为以现在这种倒卖军火的形式是赚不了大钱的,想赚大钱只有卖霹雳战车和霹雳雷火弹。这两样一直以来都是蒙古各部梦寐以求的,但是又一直搞不到的。 因为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威力非常大,以往明军都是用来对付蒙古各部落,因此对其进行禁售。 现在魏炎却想开这个口子,想将禁售武器卖给蒙古各部,以求打破军事平衡。 因为一旦军事平衡被打破,这些蒙古部落的野心就会膨胀,就会蠢蠢欲动,甚至会发动对大明的战争。 而要是发生了边境战争,兵部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这就是魏炎制作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真正目的。 现在京城局势巨变,丐帮势力的介入让原本就不太平的京城更加混乱。 “妈的,丐帮这时候来京城添什么乱啊,不知城里有天杀组织吗?我好不容易查到血狼这条线,可不能被这些乞丐给破坏了。” 魏炎骂骂咧咧,在他看来丐帮就是上不了台面的乌合之众,不过他虽然也持有这个观点,但是他不会像郑茂那般作死,连丐帮的打狗棒都不知道,如果郑茂能在看到打狗棒之后逃走,也不会落得被打狗棒法点穴成了废人。 现在倒好,郑茂死了,他不得不又要亲自腾出手来处理这些事情了。 “我这里倒有个人选,可以接替郑茂。” “谁?这种时候想要接替郑茂只怕没有那么容易。” 第一百二十四章 兵器图谱 “冷锋。” 魏权缓缓说道。 果然是这小子,还真的是阴魂不散啊,妈的。 魏炎在魏权开口的时候就猜到了是冷锋,不过现在还真的只能让冷锋做这个替死鬼了,因为魏炎发现身边真的是无人可用了。 主要霹雳战车这个涉及太多的机密,是不可能找外人来执行的。 虽然说冷锋也是外人,但胜在其同样也有上位之心,由于他一直被夏寻压制,所以急需证明自己实力,而交代他制作霹雳战车和火药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行,把冷锋叫来吧,我和他谈一谈。” 魏炎说道。 很快,冷锋便出现了,他一直在养精蓄锐,等待时机。 对于冷锋这么沉得住气,魏炎是欣赏的,很明显,冷锋的素质要比郑茂高上许多,冷锋是武将子弟出身,从小练武,而且很能隐忍,这么久以来一直都没有什么大动作。 这样的人如果运用得当,将能发挥重大作用。 “冷锋啊,现在有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不知你愿不愿意干?” 魏炎直接了当问道。 “什么事?” 冷锋冷冷回答,他能回答就主明他是有兴趣的,只是他说话和内心表达就是这般的冷冰冰,一般人还真的受不了。 妈的,老子现在是给你机会,你都没有什么表示吗?还和一根木头似的。 魏炎见冷峰这副样子,也是气打不一处来,但还是忍住了。 “京城里出现了丐帮,想找我们的麻烦,我想你去教训一下他们。” 魏炎先试探一下冷锋。 “丐帮和我没什么关系,我只对犯了命案的天杀堂有兴趣。” 妈的,这小子还是这么一副死样子,我给他机会,他还挑三捡四的,就你想抓天杀堂的人是吗?老子不是也想抓到血狼,可哪有那么容易。 “抓血狼固然重要,但是让丐帮吃点教训也很重要,否则不利于我们办案啊,丐帮搞死了帮我制作霹雳车和雷火弹的郑茂,我这里需要一个人接替这事,我看你就是最好的人选。” 魏炎想让自己接管郑茂制作霹雳车和雷火弹的事情? 这表面上看是肥差,其实也是杀头的事。 首先朝廷明令禁止了制作霹雳车和雷火弹,被发现的话就是杀头。 其次,这种监工活就等于要同时监控不少的工匠,如果遇到逃跑等事件也会算到自己头上。 最后,遇到质量问题,工期问题,买卖问题等一系列问题,都和自己有关。 总之一句话,吃力不讨好,随时掉脑袋。 说实话,郑茂的确是个很适合当监工的人,因为他力大,且是打铁匠出身,而且有着一干为他卖命的小弟,这种团队做这种杀头买卖最适合不过了。 只不过郑茂太过于狂妄,乃至他丢了性命,现在魏炎把这个烫手山芋丢给自己,就是为了找个替死鬼而已。 的确,他很想上位,而富贵险中求,眼下的确是个绝好的机会。 “我要你运送一批霹雳车和雷火弹到西山大营,记住,路上不要停留,如有人阻挡,格杀勿论。” 魏炎所说的西山大营是兵部在京郊的一个大本营,与冷统的京畿营有些类似,但职能明显不同,京畿营负责京城防务,而西山大营则是一个校场,用以练兵之用。 不过,西山大营练兵是假,用以存放霹雳车和雷火弹倒是真。 由于久未战事,西山大营武备松驰,内阁也不会过问,因为这是故意放任不管,放任不管才不会形成有效势力,没有势力自然就不会对内阁构成威胁。 相反,魏炎也在利用内阁这一心理,常言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魏炎选择在西山大营放置霹雳车和雷火弹。 冷锋知道自己不去也得去,因为他已然知道了魏炎的秘密,魏炎是不会放过他的,魏炎故意告诉了他霹雳车和雷火弹的秘密,就是要冷锋去做这事。 “是。” 冷锋冷冷回答,就算是答应了。 原来这就是霹雳车和雷火弹。 当冷锋真正看到这两样东西的时候都吃了一惊,他虽然是武将子弟,但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霹雳车和雷火弹,相传这两件东西只有兵仗局才拥有,但兵仗局已然荒废,这兵器图谱又是怎么落到魏炎手中的? 看来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魏权利用兵部之便,从兵仗局里那里取来了这兵器图谱。 兵器图谱相传纪录有大明所有的武器,这本图谱作者不详,但却落到了魏权手中,则成为了他的政治资本。 另外,关于兵仗局张太监之所以成为张疯子的传言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说张公公根本没有疯,而是装疯卖傻,这样才能活命,而有人说张公公是被人打疯的,而行凶者就是魏权,魏权为了得到兵器图谱对张公公进行了严刑拷打,直至把他逼疯。 不管是哪个版本,终归张公公是真的疯癫了,冷锋也曾到过兵仗局几回,企图从中得到兵器图谱的消息,都是无疾而终。 原本他认为兵仗局没有任何武器了,只剩下一个疯太监和一只乌鸦,彻底完了。 但现在,当他看到这眼前的霹雳车和雷火弹时,才知道原来兵仗局失踪的兵器图谱落到了魏炎手上,从而打造出了霹雳车和雷火弹。 魏炎这招卸磨杀驴做的很绝,他利用郑茂的打铁能力打造出了霹雳车,再将郑茂推到前台,让他与丐帮为敌,并利用丐帮之手将他杀了。 此人毒计并不亚于其他三少,之前还以为魏炎只是个嗜血狂人,毫无理智而言,各方都在盼着他早已发狂从而倒台,那么这之后的权力空档就会出现,他人才会有上位的机会。 然而现在看来魏炎行事有计划,且会借刀杀人,自己和他混,恐怕最后了不会落得什么好下场。 一想到这点,冷锋不由眉头紧皱。 他当初之所以答应与魏炎合作,全是为了冷家,冷家现在处于兵部之下,虽无大过,但如果魏权刻意给小鞋穿,就会得不尝失了。 父亲这么久以来一直只是京畿营主将,再无升迁的希望,而他绝对不重蹈覆辙。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一刀枭首 冷锋在下定决心为冷家出入头地的时候就暗自立下了要让冷家成为权力中心的决心。 他认为首辅能给魏炎生杀手谕,就同样能给自己。 冷锋虽然平时低调行事,但不代表他没有能力,或是一个甘于平庸之辈,长期以来冷锋选择蛰伏,蛰伏在黑暗之中。 但他又与其他几名邪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冷锋为人不阴毒,他始终是传统武将,遵循的是实打实,不搞小动作的以实力说话的方式。 然而,现实的残酷却让冷锋没有这种比试的环境,但是冷锋并没有自怜自艾,相反是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京城武将之中像冷锋这般意志坚定者很少,因为到最后大家都选择妥协了,没有人和权势过不去,除了冷锋之外。 因此冷锋也被其他权力场的人认为是奇葩一个,认为这样的人没有任何政治前途而言,他必然和他那食古不化的老爹一样,成为官场的牺牲品,永远得不到晋升。 虽然冷锋的能力很强,但却不站队,而在官场,不站队的话就没有利益,还会随时成为牺牲品。 如果没有夏寻,冷锋或许还能坚持他的想法,但是现在夏寻来了,夺去了他所有的理想,梦想,甚至信念。 冷锋之所以能坚持到现在,全凭自我信念,因为他一直认为邪不胜正,只要他坚持练习冷家内功,就能将夏寻打败,然后在值夜军曹这条路上获得晋升,进而改变他和冷家的命运。 然而他发现他错了,因为持这种想法的人明显不止他一个,夏寻也是这种观念的执行者,而且夏寻在值夜军曹这条路上明显走得比他好,敢于冒险,以命一搏,夜闯闹鬼夜德门,从而破解了藏在其中的春楼,抓到了司礼监的把柄,从而立功。 这使得原本想靠内功在值夜上胜出的冷峰显得那么的黯淡无光,他引以为傲的冷家内功,居然这么的不值一提。 夏寻这小子太有鬼点子,太会取巧了,虽然夏寻的做法让冷锋不齿,但冷锋不得不承认这种方法很奏效。 为此,冷锋也改变了之前的想法和做法,开始尝试在自己能接受的范围内让自己获得利益。 在这种思想下,冷锋果断走出了第一步,在魏权找到自己要合作的时候,没有选择拒绝,他在心里暗自发誓,要成为比魏炎还有权势的人,早晚有一天要取而代之。 “你就这么让冷锋一个人押着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去西山大营?” 魏权有些吃惊,虽然他知道冷锋武功高强,但也没有到以一敌百的地步,除非他手上有像魏炎的乌金宝剑这样的大杀器。 而郑茂之所以能押车成功,与他天生神力和一干铁匠兄弟有关,由这些彪形大汗押车,一般宵小根本无法近身。 而冷锋就不同了,他只身一人,而且长得也是一副小白脸的样子,很快他就在路上遇到了拦路虎。 对于会出现拦路虎,冷锋也是早有心理准备,他之前已经判断西山大营处于京郊与蒙古草场的边界之处,这里以前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而兵家必争之地就必然会出现大量的匪徒,只想打家劫舍,捞取钱财。 而冷锋去西山大营还要经过一个叫鸡鸣驿的地方,这里相传就是当年武宗抗击蒙古小王子的前线。 冷锋要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到鸡鸣驿,而就在路上,一伙蒙面贼人出现。 “留下你的所有东西,否则小命难保!” 在前的贼首拿刀对着冷锋喝道。 没想到离开了京畿营的防备范围,大明边疆居然有这么多的匪徒。 魏炎心里感慨,他以前一直认为京畿营守卫着大明的边境,有京畿营在,营古就不敢扣边,然而现在看来,京畿营只是京城的一处屏障而已,大明边境之大,一个京畿营是远远不够的。 而且,这伙贼人明显是汉蒙混杂,这更让冷锋惊讶,他一直以为汉蒙之间是世仇,当年土木堡惨败,大明损失惨重,自此双方交恶,这么多年过去了,却出现了这股联合匪徒。 这种联合匪徒往往比单一匪徒来得可怕,因为他们懂得双方人民的习俗和心理,并且集各方所长,战斗力远超过一般匪徒。 “我如果说不呢。” 冷锋冷冷的回答。 “找死!” 为首贼人大刀一挥就朝冷锋脑袋砍来! 他想着一刀砍下冷锋的脑袋,就可以顺利将这小子带来的霹雳车和雷火弹抢走了。 为首贼人认得霹雳车和雷火弹,有了这些玩意,他的匪帮就可以统一边境了。 如今的大明边境大大小小的匪帮非常多,冷锋只是遇到了其中一支比较有实力的,这伙贼人见冷锋一个人押车,早就把他盯上了,只等着羊入虎口。 为首贼人在这边境上叱咤风云多年,从来没有遇到败绩,所以才能逐渐壮大实力,重要的原因是大明边境卫所形同虚设,早就没有边军了,有也是毫无战斗力可言,所以才会纵容边境匪患越来越大。 冷锋轻易的就躲过了为首贼人这一刀,在他看来这刀的速度太慢了,冷锋平时练武的速度至少是这速度的十倍,所以冷锋能轻易的躲开攻击。 然而对于这为首的贼人却不这么想了,他可是在边境杀人如麻,有着一刀斩的威名,然而他这成名绝技在冷锋这里却不奏效,这让为首贼人怎么想? 一干小弟也在看着,他不可能丢这个脸,一想到这一刀斩马上连环刀连续砍来,就想将冷锋砍成肉酱。 然而,让一刀斩惊讶的是,任他怎么砍,始终都砍不到冷锋的一根汗毛。 “你砍累了吧,轮到我了。” 冷锋冷冷的说了一声,随即手起刀落。 就见一颗人头飞起,一刀斩被枭首了! 这一幕震惊了所有人,一刀斩底下小弟吓得一哄而散! 他们的老大被人一刀枭首,这也太震撼了吧! 以前都是老大斩别人的人头,现在轮到老大被人枭首! 第一百二十七章 心学精髓 那鬼谷相传是穷凶极恶之徒的聚集地,但也因为被丐帮联合江湖群雄攻灭而销声匿迹,没想到鬼谷余党都被丐帮收了去了青阳分舵。 如果属实,那就很奇怪了,按理说鬼谷的人实力都不弱,鬼谷之所以会被攻灭,是因为寡不敌众,然而现如今青阳分舵排在丐帮最末,这又是怎么回事? “老师,你怎知青阳分舵的人来自鬼谷?” “宁王之役牵扯出了太多秘密,如果我不是亲身参与我也不会相信。但事实就是,青阳分舵在宁王之战中出力甚多,甚至差点改变了战局。” 王阳明回想到了他第一次在战场上遇到鬼谷的事情。 那场大战从早上一直打到黄昏,眼看胜利在望,突然刮起了一阵狂风,这阵狂风刮得非常的邪门,黄沙漫天之下,出现了大批的鬼兵,之所以说是鬼兵,那是因为鬼谷人通常戴着恶鬼面具,不以真面目示人,这是他们的象征,如果在临近夜晚时分遇到鬼谷人,将是噩梦的开始。果然,在鬼谷出现之后,原本一边倒的局势就向鬼谷倾斜,而王阳明也亲眼目睹了鬼谷恐怖的实力。 但是鬼谷为什么还是失败了?说到底还是他们人数稀少,在被天下群雄端了老巢之后元气大伤,再入了青阳分舵后又遭受其他分舵的打压和攻击,因此在战场以出奇制胜为主,如果不成,便不会恋战,迅速撤离。 但这不代表青阳分舵没有实力,相反王阳明认为青阳分舵在刻意隐藏实力。 “没想到鬼谷的人最后会被丐帮收编,成为了它的一个分舵,丐帮这个动作真的是出奇的大啊,难道鬼谷里藏有什么宝藏?” “听闻当年蒙古蒙哥在钓鱼城下弥留之际,吩咐将财宝藏在附近的一个深谷之内,而这便是鬼谷的所在,而丐帮正是利用了这个传说,召集天下英雄一举攻灭了鬼谷,至于有没有发现宝藏就不得而知了。” “老师,即便丐帮有打狗棒在手可以号令天下群雄,但仅凭这点还不能攻灭鬼谷吧?” “没错,宁王在丐帮攻打鬼谷的大战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派出了乔装的军队参与了战斗。” 原来如此,宁王派出了军队,这已经不是江湖帮派之间的战斗了,这是一场战争。 “所以,丐帮反过来也派出了分舵参与宁王之乱,不过为何丐帮各分舵之间并不团结?” “十大分舵成员来源不同,自然鱼龙混杂,这也是丐帮的帮规所致,让十大分舵之间互相制衡,这样就可以杜绝某个分舵过于强大。” 看来丐帮也不能免俗,帮派之内充满了斗争,而十大分舵各司其职,又相互制衡,十袋长老则做为丐帮代言人行使权力。 这套制度让丐帮变得空前强大,它的帮众来自形形色色的江湖人,这其中不乏高手,而这些高手之所以卖命,自然和利益有关。 各分舵之间为了保障实力强大,对于利益不会画大饼,而是实打实的,有实力者就能获得更多,而不会管你用什么手段达到目的,这便是丐帮各分舵之所有能保持强大实力的原因所在。 不过也造成了强者恒强,弱者很难超越强者的局面,丐帮和天杀堂、司礼监的性质差不多,都是为了上位不择手段,看来所谓的名门正派都是骗人的幌子,做给世人看罢了。 如果青阳分舵真的如老师所说真的隐藏实力的话,那么梁大姐和青儿可能就有危险了! 之前夏寻只不过认为青阳分舵只是微不足道的丐帮弱小分舵,现在看来却不是这样,青阳分舵里隐藏着鬼谷高手,但神出鬼没的鬼谷高手会为了普通妇孺而追寻而来吗? 入夜。 夏寻正在房间闭目打坐修行。 自从境界突破至四层之后,他就感到体内充满了力量,而这股力量让他丹田俗气气息非常的饱满,现在或许是可以练习一下是否能舞动开天辟地的时候了。 夏寻想着便来到开天辟地之前,用手一提,开天辟地便被他轻松提起了。 现在夏寻提起开天辟地已经是十分轻松的了,于是他便试着舞动开天辟地。 之前夏寻舞动开天辟地很吃力,而这回他明显感到轻松了许多,开始上下舞动起来。 这种感觉是夏寻之前从未有的,上下舞动开天辟地,让他有了将开天辟地带到宫中值夜的信心。 看来找到找去的称手武器,却还是眼前的开天辟地啊。 这夏寻又不睡觉,又在运动啦? 听到地板传来的嘎吱嘎吱声,罗瑛皱了一下眉头,之前夏寻就是不睡觉在鬼叫鬼叫的,这还没消停几天,又开始啦? 这回老娘我可忍不了,现在家里人多了,要是吵到青儿睡觉了怎么办? “夏寻,你怎么回事,又半夜不睡觉,在干啥呢?” 罗瑛推门进去,马上又呀的一声尖叫而出。 “你,你,你快把衣服穿好啦。” 罗瑛看到夏寻正打着赤膊,把眼睛捂住了。 “阿瑛,你来了?告诉你个好消息,我现在能舞动开天辟地了。” 夏寻兴奋的舞动着开天辟地,言语表达着喜悦之情。 “你能舞动开天辟地了?” 对于夏寻能舞动开天辟地,罗瑛也表示很震惊,她是亲眼见到夏寻为了将这根红缨枪带上京的各种不易。 罗瑛也很好奇这根红缨枪为什么会这么重,因为连她都拿不起来。 但是现在夏寻已经能自如舞动开天辟地了,说实在她也替夏寻感到高兴。 “恭喜你了,夏寻,你终于可以舞动开天辟地了。” “我听说了你在铁匠铺用三根手指拿起千斤大铁锤的奇迹了,你什么时候变成大力士了啊?” “哈哈,还是老师教得好,我现在在修行老师的人字诀健体术,这套健体术能极大激发人的潜能,所以我才能爆发的。” “原来如此,王老真的太厉害了,不仅是当世之大儒,还是会打仗的战略家,更重要的是还懂得很多不为人知的机密。” “我有点担心王老,他知道这么多的机密,朝廷会不会对付他?” “这个问题我之前也想过,但现在想来可能是多虑了,老师是当世大儒,这个形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以内阁肯定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违做这种事情的,再说老师现在已经远离了权力中心,又被内阁请到京城当大学士,就是为了做给天下人看的。” 罗瑛听了点了点头,“你说的是官场,但那些江湖门派呢?” “江湖?这不太可能吧,老师平叛宁王是为国为民,又没有和江湖结怨。” “我看不尽然,王老也说了,宁王平叛大量江湖门派参与其中,就连丐帮的十大分舵也参与其中,并形成了分化,青阳分舵就是鬼谷余党组成,与王老所指挥的军队发生过大战,怎么可能不认识王老?” 对啊,可以说老师在平定宁王战役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宁王及其同党,甚至丐帮都不知道老师在领兵作战方面有如此能力,这才是王阳明心学的精髓之处。 王阳明之所以能后世闻名,和他平定宁王反叛以及阳明心学受到推崇有关,而更重要的原因是王阳明的阳明心学能与领兵作战相结合。 虽然自古以来书生领军作战者并不少,但是往往都以阵法兵书为先,而王阳明作战并没有照本宣科,而是讲究实事求是。 知行合一,王阳明将心学的精髓应用在了领军作战之中,这也是他的作战方法与他人的不同之处。 重要的是,这套心学精髓很贴合实际,而不是和传统兵法一样,生搬硬套,也正是因为如此,王阳明才能与宁王军队交手不落下风,甚至还能更胜一筹。 要知道宁王初期叛乱时手中握有二十万大军,而且还有大量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相助,这都给平叛带来了困难,尽管武宗也是骁勇善战,但京师千里迢迢来到江南平乱,可以说是劳师动众,而宁王则是以逸待劳,因此平乱初期的战争并不顺利。 直至王阳明参与平乱,并用心学精髓排兵布阵,并打乱了宁王的进攻节奏,才逐渐扭转战局。 可见王阳明在宁王之役中的重要性,由此还传出了因为王阳明战功卓越因而引起武宗不满的传闻。 由此可见,在当年发挥出巨大作用的王阳明怎么可能不被他所击败的对手嫉恨呢? “宁王之役已经过去了多年,当事人都不在了,再说老师这么多年都是平平安安,没有什么仇家找上门来啊。” “没有仇家找上门来不代表没有仇家,以我在江湖上混的经验来看,当年被王老打败的江湖门派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话可不是仅针对读者人说的。” 罗瑛的话让夏寻一惊,阿瑛说的是很有这个可能性的,特别是老师和鬼谷照过面,鬼谷即使转变身份成为了丐帮青阳分舵,但是其帮众还是来自鬼谷,以鬼众心狠手辣的作法,还真的说不准呢。 而且这次青阳分舵出现在京城,表面上听从丐帮十袋长老的命令,实则是潜伏京城在等待什么时机。 第一百二十八章 镇宅神器 之前夏寻听到鬼谷的名号的时候,还以为出现在京城的神秘杀手组织是鬼谷中人,现在看来却又不是。 没想到这世上还能冒出一个比鬼谷恶名更甚的组织,真的是江湖风起云涌,雄主不断啊。 当年青阳山一役,鬼谷谷主燕南天失踪之后再也没有他的消息,有传言他早就死了,但是却怎么也没有找到他的尸体。 而现在的青阳分舵均是投靠了丐帮,只听命于打狗棒的丐帮爪牙,和当年燕南天在不拘一格的作风完全不一样。 夏寻正想间,突然天空中飘落了大量的纸钱。 “不好,这是鬼谷杀人的标志。” 鬼谷铜钱纸雨,是典型的鬼谷杀人标志,铜钱纸雨之下没有活口。 看来青阳分舵终归是来了! 夏寻猜测的没错,青阳分舵的人找上门来了! 黑暗中院子内飘落了两人,那两人头戴鬼谷青面獠牙面具。 “呵呵,传闻中的鬼谷居然出现在我的小院子里,真的是稀客,稀客啊。” “我青阳分舵的人你也敢留,小子,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你既然认得这鬼谷面具,更是留你不得。” “我还以为如今京城内那伙神秘杀手才是穷凶极恶之徒,现在看来丐帮青阳分舵才是名符其实的恶鬼,你们从鬼谷中来,自然目无王法。” “小子,你知道的很多嘛,可惜你马上就要张不了口了。” 一名鬼众手一伸,一枚铜钱急速向夏寻飞来! 夏寻明白如果他冒然用手去接,那么他的手指就会被这铜钱削断。 这是鬼谷特有的暗器,铜钱边缘异常的锋利,削铁如泥。 “阿瑛小心!” 夏寻眼见一枚铜钱向阿瑛飞去! 由于现在夏寻已经练到了人字诀第四层境界,因此俗气满满,自然也能夜视,在黑夜之中清晰看物。 妈的,敢动老子的女人就是死罪! 夏寻火起,马上抡起了开天辟地就是一挡。 就听“当!”的一声响,那枚铜钱被开天辟地击飞了! 那名鬼众万万没有想到夏寻居然能将铜钱击飞,大吃一惊。 这小子手中的武器不是凡兵啊,否则怎么可能在这高速之下将铜钱击飞,即使他力大无穷,普通兵器也会被这铜钱给穿透的。 鬼众已经算到夏寻可能会硬接铜钱,因为他也是在铁匠铺看到夏寻以三根手指拿起千斤重大铁锤的围观群众之一。 鬼众本以为夏寻用武器接住后,武器会被铜钱穿透再被洞穿身体而死,但没有想到这武器却没有被穿透,而夏寻也没有死于非命,相反还将铜钱反弹开了。 “小子,居然低估你了,报上名来。” “我是你夏爷爷,你这铜钱做的不错,还你!” 说着,夏寻手起铜钱落,他从地上捡起一枚铜钱,直接向那鬼众的面具打去! 就听“砰!”的一声响,鬼众的面具立马碎开了! 那名鬼众啊的惨叫一声,满脸流血。 夏寻已经是手下留情了,他不想在院子里下杀手,只是将鬼众的面具击碎,以示警告。 “不要慌,我不信这小子能够接下所有的铜钱!” 另一名鬼众见状立马喝了一声,手中不断向夏寻急速打出铜钱,他企图向用快攻来打夏寻一个措手不及,只要这几十枚铜钱打去,夏寻中了其中的一枚,就必死无疑。 好恶毒的招数,这几十枚铜钱都向夏寻的手指而来,意在削断夏寻的手指。 夏寻运气丹田,马上舞动手中的开天辟地,就听“当”、“当”、“当”声不绝,夏寻在顷刻之间就挡下了所有的铜钱。 两名鬼众万万没有想到夏寻能挡下鬼谷的铜钱纸雨,不由大惊失色,即便是当初天下群雄攻打青阳山,也没有人能在几十枚铜钱雨的攻击下存活,与其说是丐帮攻下了青阳山鬼谷,不如说是天下群雄用命填出来的胜利。 对于青阳鬼谷来说,剩下来的人一直不服气,认为是因为他们人少所以才会失败,而不是武功不济,所以青阳鬼谷被收编之后依然保持着昔日鬼谷作风,他们行事一向诡秘。 “你是天杀堂的人?” 那名血流满面的鬼众指着夏寻问道。 看来他所说的天杀堂就是京城中肆虐的神秘杀手组织无疑了,从青阳鬼众的语气来看,天杀堂与青阳鬼众之间还有打斗。 看来青阳鬼众未必打得过天杀堂啊。 “我今天可以饶你狗命,快滚吧,以后不要再来这里打扰我,记住这对母女再也不是你们青阳分舵的人。” “你小子,逞什么英雄,你以为救下这对母子打败了我们就没事了?你得罪了青阳鬼众,就是你噩梦的开始。” 说着,两名青阳鬼众狞笑着就跃起身子,消失在了夜空之中…… “吓唬谁呢,还是我的手下败将,青阳鬼谷我看不过如此。” 夏寻说着对着那两名鬼众的背影竖起了中指。 “阿瑛,你没事吧?” “我没事,倒是你,有没有受伤?” “我哪会受伤?有没有觉得我刚才用开天辟地打落铜钱的姿势特别帅?”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开玩笑。” 罗瑛被夏寻说的真是哭笑不得。 “哪有开玩笑,这是我用开天辟地真正意义上的实战了,老爹知道的话一定很高兴,很欣慰。” 夏寻说着还真的想起远在镇江的老爹了,也不知他这些日子过得好不好,饭吃得香不香。 “怎么了,想你爹了?” 见到夏寻表情变得充满思绪,罗瑛猜想夏寻一定是想他爹了。 也难怪,想当初夏寻千里迢迢从镇江千辛万苦将开天辟地弄到京城,不就是为了这一刻吗? 夏寻现在已经能轻松舞动开天辟地,而且还不伤及人命,这点真的是太难得了。 罗瑛现在对夏寻充满崇拜之意,夏寻打退了青阳鬼众并不骄傲自满,反而第一个想到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父亲,没有忘记他当初来京城的初衷。 “夏寻,这声响是?” 王阳明出现了,他听到了院中这呼啸而过的铜钱响声,就知道是青阳鬼众来了。 “铜钱纸雨,青阳鬼众来了。” “果然是青阳鬼众,终究是找上门来了。” 王阳明显得很淡定,仿佛知道有这么一天到来似的。 “老师,难道这几名青阳鬼众不是来找梁大姐母女的?” “青阳鬼众怎么可能为了普通分舵帮众而亲自前来捉拿,这两名青阳鬼众不是冲着梁大姐和青儿来的,而是冲着我来的。” 听王阳明这么说,夏寻这才想到,看来他之前的猜测和阿瑛的看法都是对的,青阳鬼众一直没有停止对老师的监控,而是在寻找机会。 “老师,青阳鬼众是不是因为宁王之役而对你一直耿耿于怀,所以才会逮到机会来伺机报复?” “正是,当年宁王一役,青阳鬼众本认为可以借机东山再起,却不想还是被我所破,自然对我怀恨在心,但他们被丐帮收编为青阳分舵,自然不能公然行凶,只好寻找这种暗杀机会。” 夏寻听王阳明这么一说,隐约明白了什么。 “原来老师一直会在镇江,并住在江南防御使府不是偶然,而是老爹的特意安排啊。” 王阳明点了点头。 的确,他之所以会一直在江南,并成为夏府的座上宾,又成为夏寻的老师还真的不是偶然,这是夏东为了保护王阳明的人身安全而做的决定。 原来王阳明在宁王之役后就发现了有青阳鬼众在暗中盯梢自己,而夏东也知道老友王阳明的处境,所以他决定让王阳明以游学的名义住进镇江江南防御使府。 而正是因为王阳明一直住在镇江江南防御使府,所以青阳鬼众无法以其下手,因为青阳分舵不能与朝廷作对,特别是重兵把守的江南防御使府。 然而,为什么王阳明和夏寻以及罗瑛一行上京路上却也很安全? 这一点王阳明自然也是知道的,这就是为什么夏东要让夏寻带开天辟地上京的原因,这柄神兵自然有其神奇之处,竟然能让青阳鬼众不敢轻举妄动。 而如今,夏寻真的将开天辟地舞动,更是打退和震慑了青阳鬼众,想必,青阳鬼众不会再轻举妄动了。 “想不到这把开天辟地真的是镇宅神器呢,夏寻,你可要好好爱惜它啊。” 罗瑛感慨,要是她也有这种神兵就好了,和开天辟地比起来她那两把板斧真的是太普通了。 “阿瑛,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给你找把称手的武器,不亚于开天辟地。” “真的?哼,你一定是在哄我,神兵利器哪里是想有就有的,你这开天辟地可是祖传之物,得有多大机缘才能得到啊。” “反正这事包在我身上了,皇宫那么大,说不定我能在值夜的时候真的发现什么宝贝呢。” “你可别吹牛了,不是在兵仗局都没有发现武器吗?其他地方会有?” “咱现在身份不同了嘛,不再是普通的值夜军曹了,自然就可以到别的门值夜了,皇宫这么大,其他门内一定藏有新的宝藏。” 一想这,夏寻便又充满了干劲,他已经实现了人生目标的一小步,成为了一名值夜军曹小队长,虽然这只是小官,但他从些向皇宫内院又更深入了 …… 第一百二十九章 夜宿鸡鸣驿 而冷锋就不同了,他只身一人,而且长得也是一副小白脸的样子,很快他就在路上遇到了拦路虎。 对于会出现拦路虎,冷锋也是早有心理准备,他之前已经判断西山大营处于京郊与蒙古草场的边界之处,这里以前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而兵家必争之地就必然会出现大量的匪徒,只想打家劫舍,捞取钱财。 而冷锋去西山大营还要经过一个叫鸡鸣驿的地方,这里相传就是当年武宗抗击蒙古小王子的前线。 冷锋要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到鸡鸣驿,而就在路上,一伙蒙面贼人出现。 “留下你的所有东西,否则小命难保!” 在前的贼首拿刀对着冷锋喝道。 没想到离开了京畿营的防备范围,大明边疆居然有这么多的匪徒。 魏炎心里感慨,他以前一直认为京畿营守卫着大明的边境,有京畿营在,营古就不敢扣边,然而现在看来,京畿营只是京城的一处屏障而已,大明边境之大,一个京畿营是远远不够的。 而且,这伙贼人明显是汉蒙混杂,这更让冷锋惊讶,他一直以为汉蒙之间是世仇,当年土木堡惨败,大明损失惨重,自此双方交恶,这么多年过去了,却出现了这股联合匪徒。 这种联合匪徒往往比单一匪徒来得可怕,因为他们懂得双方人民的习俗和心理,并且集各方所长,战斗力远超过一般匪徒。 “我如果说不呢。” 冷锋冷冷的回答。 “找死!” 为首贼人大刀一挥就朝冷锋脑袋砍来! 他想着一刀砍下冷锋的脑袋,就可以顺利将这小子带来的霹雳车和雷火弹抢走了。 为首贼人认得霹雳车和雷火弹,有了这些玩意,他的匪帮就可以统一边境了。 如今的大明边境大大小小的匪帮非常多,冷锋只是遇到了其中一支比较有实力的,这伙贼人见冷锋一个人押车,早就把他盯上了,只等着羊入虎口。 为首贼人在这边境上叱咤风云多年,从来没有遇到败绩,所以才能逐渐壮大实力,重要的原因是大明边境卫所形同虚设,早就没有边军了,有也是毫无战斗力可言,所以才会纵容边境匪患越来越大。 冷锋轻易的就躲过了为首贼人这一刀,在他看来这刀的速度太慢了,冷锋平时练武的速度至少是这速度的十倍,所以冷锋能轻易的躲开攻击。 然而对于这为首的贼人却不这么想了,他可是在边境杀人如麻,有着一刀斩的威名,然而他这成名绝技在冷锋这里却不奏效,这让为首贼人怎么想? 一干小弟也在看着,他不可能丢这个脸,一想到这一刀斩马上连环刀连续砍来,就想将冷锋砍成肉酱。 然而,让一刀斩惊讶的是,任他怎么砍,始终都砍不到冷锋的一根汗毛。 “你砍累了吧,轮到我了。” 冷锋冷冷的说了一声,随即手起刀落。 就见一颗人头飞起,一刀斩被枭首了! 这一幕震惊了所有人,一刀斩底下小弟吓得一哄而散! 他们的老大被人一刀枭首,这也太震撼了吧! 以前都是老大斩别人的人头,现在轮到老大被人枭首! “快跑啊!老大被人杀了,快去通知大当家的,二当家被人杀了!” 原来这被砍了脑袋的贼首还是二当家。 冷锋听到底下的这些一哄而散的小弟叫喊声心想,看来还真的惹到一个比较大的匪帮了。 冷锋自然不怕这些匪帮报复,他现在只想快点赶到鸡鸣驿,到了鸡鸣驿,这些匪帮就不会跟来了。 想到这,冷锋策马扬鞭就朝鸡鸣驿而去。 一路狂奔之后,冷锋顺利来到了鸡鸣驿。 鸡鸣驿,这个曾经抵挡蒙古小王子的古战场,如今也是一片荒凉,因为极少有人往这条路上走,所以驿站内只有一个一个看门老头。 而且那老头又聋又哑,所以没有人会伤他性命。 冷锋想要去西山大营就必须留宿鸡鸣驿,尽管他刚才在摆脱了匪帮之后加快了脚程,但毕竟拉霹雳车的马儿跑得吃力,跑不快,但好在地看门老头睡下之前到了鸡鸣驿。 还真的是冷清啊。 冷锋推开了鸡鸣驿的门,那门嘎吱作响,其实只要用力就可以将它推倒。 没想到这么一个曾经保卫大明国门的驿站就荒废到如此地步,真的是令人匪夷所思。 但冷锋冷静之后就细想,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嘛,武宗死了,所有和他有关的事物都会被人所遗忘和抛弃都是很正常的。 所以鸡鸣驿必然会被内阁所遗弃,因此年久失修,再加上一个聋哑的看门老头,这里再让内阁放心不过。 这夜,月光格外皎洁,然而冷锋却无心欣赏美景,他正全神贯注的聆听窗外的动静,因为霹雳车和雷火弹这种武器在鸡鸣驿,不可能不吸引来不怀好意之人。 果然,夜半时分,鸡鸣驿里突然火光耀天,一大批人马杀到。 “大哥,就是躲在这里一个明军杀了二当家!” 亲眼见到冷锋杀人的明军,马上向大当家透露是冷锋杀了他二当家。 “一个明军就能杀了二当家?难道是什么三头六臂不成?” 大当家有点相信,马上让手下进鸡鸣驿要将冷锋抓出来。 在大当家的命令,那几名匪徒也只好硬着头皮走进鸡鸣驿去抓冷锋。 冷锋自然是不可能束手就擒,马上手中刀一挥,将走进鸡鸣驿的几名匪徒砍杀。 面对这一变化,院内的匪徒大慌乱。 “大当家,把这破驿站一把火烧了好了,把这小子烧死,还怕他会飞了不成?” “不可,这鸡鸣驿可是咱大明的驿站,怎能一把火就烧了,咱虽是匪类,但也不能做坑害家园的事情。” 冷锋被这大当家的话所震动,一个匪类居然有这么高的思想觉悟,真的是让人意料不到啊。 这绝对不是普通的匪类。 想到这,冷锋便主动的走出房门。 “大当家,就是这小子,这小子杀了二当家。” 匪众指着冷锋说道。 原来就是这小子杀了二当家的? 大当家上下打量着冷锋,一个小白脸模样的小子,居然能杀了在江湖人称一刀斩的二当家? 第一百三十章 明军出身 “就是你杀了我的二当家?” 大当家上下环看着冷锋。 冷锋也在注视着这位大当家,原来这就是让这些匪徒人人丧胆的匪帮大当家? 大当家长得一副孔武有力的样子,不像一般凶神恶煞般的匪类。 “我这是正当防卫,大当家可以明查,是你的二当家攻击我在前,我只好反击,只是没想到这二当家这么不中用,一招就挂了。” “大当家,快杀了这小子为二当家报仇啊,二当家可不能白死了。” 底下的小弟见状纷纷叫嚷要杀了冷锋。 “你可知随意杀朝廷将官可是死罪。” 冷锋冷静回答。 大当家听了冷锋的话,心想这小子明显是有备而来啊,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吧。 而这个明军却是一副闲然自得的样子,完全看不到慌乱之样。 “哈哈,你当我不知道明军制度吗?你不是明军将官。” 大当家抬头哈哈一笑。 他的话让冷锋吃了一惊,这个匪首怎么知道明军的制度? 他今天可是特意穿着一身大明的将官服来的,当然这套将官服也是魏炎给他的,目的当然不是给他升官发财用,而是用于掩人耳目以及进入西山大营之用。 冷锋本以为这个贼首能被自己这一身的明晕将官服给吓唬住,但没有想到他反而将了自己一军,认为自己是冒牌货。 这让一向以冷静著称的冷锋都差点不冷静了,他倒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这个大当家对明军制度的了解,一个普通的贼首又怎么会了明军的将官制度呢? “笑话,我堂堂大明军队可是你一个贼首可以枉议的?” 冷锋认为这只不过是贼首的恐吓伎俩,他是想吓唬自己,好让自己乖乖就范。 然而,和一个贼首讲道理就是死路一条,这些杀人越货者,哪里会和你真正讲道理,只要他们将霹雳车和雷火弹弄到手,就会马上将你杀掉。 冷锋自然明白这个道理,笑道:“有什么招数尽管放马过来,全部一起上吧,正好把你们一网打尽。” “大当家,你看这小子现在还在猖狂,我看他是活腻了,咱们一起上吧,不信不把他剁成肉酱。” 马匪们个个叫嚣着,要马上杀了冷锋,这种事情他们干得多了,在这边境,杀明军根本不算事,因为现在的明军就如同老鼠见了猫一般,都龟缩在卫所里根本不敢出来巡逻,这给了马匪们日益壮大的空间,同样也让马匪们根本瞧不起明军,认为明军就是废物。 也难怪,如今的明军边军的战斗力还真的是十分低下,就如同待宰的羔羊,因此像冷锋这般在外面冒然行动的明军还真的没有。 马匪看到着明军将官服的冷锋根本不害怕,只是他们没有想到冷锋能一招将他们的二当家杀了。 对于老二的死,大当家当然是喜闻乐见,不过对于老二被一个明军一刀给杀了,倒是非常的震惊,当然他更想要的是这个明军所带的货物。 听手下人说,明军只身带了霹雳车和雷火弹,这可都是宝贝啊,黑市都稀缺的宝贝,一辆霹雳车已经炒到十万两,一颗雷火弹一千两,但就是这样,也是这附近的马匪甚至蒙古各部想要弄到的。 因为有了霹雳车,就等同于战斗力成几何倍数的增长,等于有了千军万马。 所以冷锋所带的这辆霹雳车和雷火弹,马匪老大是志在必得,因为了有了它们,他所在马帮就会成为这一带最大的马帮了。 至于马匪贼首为什么会说冷锋是假的大明将官,并非是在吓唬冷锋,而是他本人还真的是明军出身。 马匪贼首叫马超,人如其名,也曾是明军中一员骁将,并以三国马超为偶像,希望能成为一员受百姓爱戴的大明将军,然而,事实是,马超因为与上级起了争执,而被上级打了报告就被发配了到边境卫所。 在卫所,马超见到了大明边军真实的一面,这种军队毫无战斗力而言,更还要与民争利上交所得,马超最终忍无可忍,选择了成为马匪。 由于马超是明军出身,再加上过硬的军事素质,马超很快就在这一带声名鹊起,成为赫赫有名的马匪。 但马超想要的是统一边境的马帮,然而要统一马帮就需要更多更大的战斗力,现在只凭他一个人是不行的,双拳难敌四手,马超也曾想过用招兵买马的方式扩充队伍。 但他发现这招见效很慢,而且对手也在做,要招一个人就要花更多的钱,很不划算。 直至霹雳车和雷火弹的出现,则让马超看到了新的希望,他想借用这种威力强大的武器来一举统一各大马帮。 “你这是要去西山大营吧。” 马超并没有被冷锋所激怒,而是继续试探冷锋。 这贼首还知道西山大营,怎么的,难道他还曾去攻打过? 马超自然没有去攻打过西山大营,西山大营再不济也是有着五千明军的大营,他之所以知道自然觊觎的是西山大营里面的各种军用物资,这才是他关注西山大营的重点。 “呵呵,我在这边关闯荡这么多年,大明边关的大大小小的事情我哪个不知道?告诉你吧,我曾也是明军中的一员。” 马超的话让冷锋确认了自己的猜想,果然,马超是明军出身,否则他怎么会知道这么多的事情,而且身上流露出的气质也和其他充满匪气的马匪不同,如果是其他马匪头子,现在早就打起来了吧。 “你既然曾是明军,就知道我押运的军火可是不能丢的,你若要抢,只怕要先问我的刀才行。” “哈哈,老弟,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像你这么忠肝义胆的人了,明军一个月的俸禄才多少钱,我可以给你双倍,不,只要你把霹雳车和雷火弹给我,我可以给你十倍的俸禄。” 马超认为冷锋没有理由拒绝自己,因为给明军卖命没有任何意义,不仅钱少被压榨而且还很辛苦,更可能会随时没命,试问哪个正常人愿意在这种环境下生存? “老弟,你这一身的功夫可不要浪费了,咱可是过来人,为明军卖命不值当,想想这些埋骨黄沙的兄弟们吧,哪个有好下场了?只要加入我们,就可以吃香喝辣有钱花还能玩女人,人生何等的快活啊,哈哈哈。” 马超这一笑,其他马匪也跟着笑了起来,马超可真的是说出了他们的心里话,人生在世不就是个图个自在快活吗? 更何况像他们这种在刀口上舔血过日子的,更是能过一天少一天,那干嘛不好好的活,尽情的潇洒,还为他人卖什么命呢,要卖命也要为自己卖命。 马超的话让冷锋深思,的确马超想过的是一种无拘无束的人生,所有的钱财和权力都依靠自己取得,这样的人生的确充满热血、奋斗,让人向往,如果他不是生在冷家,只是一个普通百姓的话,他真的想跟着马超干。 然而,他是冷锋,是冷家的传人,有着继承冷家的责任,在这责任之下,他就不能做到这么潇洒的离开,他必须要肩负起振兴冷家的重担。 “很可惜,你的提议我不感兴趣。” 冷锋冷冷回应。 不感兴趣? 我没有听错吧?这样的条件还不感兴趣?十倍的俸禄,可是明军一辈子也别想弄到的福利啊,而这样的福利,这小子当真不要? 不可能,这世上没有人对钱财熟视无睹,这小子之所以会说不感兴趣,不如说是条件还不够吸引他。 “行,那我再加一万两银子。” 看来马超是真想拉自己下水了啊,一万两银子对于冷锋来说的确很多,由于父亲的清风作派,冷家的确没有什么钱,而且上因为打关系,花了五千两银子,让冷府更加的捉襟见肘了。 可是冷锋知道这一万两银子他不能拿,拿了就等于加入了匪帮,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马超,我看你曾是明军的份上,也不和你计较了,你还是离开吧,我是不可能加入你的,我可是将门之后,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 将门之后? 马超再次看了看冷锋,这小子的确气质不凡,不像是一般的军士,起初还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明军,没想到他居然是这种有头有脸的身份。 那这小子不能留了,否则让这小子回去,还不带领一大批的明军前来剿匪啊。 不,这小子只身一人前来,不会故意为之,而在这四周设下埋伏了吧? 想到这马超顿时警觉了起来,这是很有可能的,冷锋极有可能在这四周设下了伏兵,就等着自己落入圈套之中。 否则怎么会有只身明军出现在边境的事情? 这真的太不合理了。 “你,你小子不会是诱饵吧? 这四周是不是有伏兵?” 马超手一挥,马上就有手下前往四周打探。 “最好不要让我听到坏消息,否则就加怪我不客气了。” 没过一会,探马回报,并在马超耳边说了几句。 马超听了点了点头。 看这情形,探马是没有探到四周有伏兵的。 第一百三十一章 出奇制胜 谅你这小子也没有这个胆,最后问你一句,这霹雳车和雷火弹你留还是不留? 马超既然确定冷锋是只身一人前来,就不再顾虑。 因为他不怕被报复,在这边境还真的没有一支像样的明军出来剿匪了,明军早已龟缩在卫所里,没有任何的战斗力。 而且马超也判定冷锋一定不是什么高官子弟,否则也不会被派出来做这么危险的事情,因此也不会顾虑杀了冷锋后的后果。 但是马超是真的爱惜人才,他好不容易见到明军中有一人这般青年才俊,有他当年的影子,就不得不惜才。 如果当年他身边都有像冷锋这般的人才,那么或许自己也不会最终离开明军,成为了马帮匪首。 因为马超的内心始终热血,他还是想做出一番事业的,可惜,环境和人都让他极度失望,而最终成为了马匪。 但马超虽为马匪,却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他所有的活动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统一边境马帮。 马超所在的马帮实力还不是最强大的,与他竞争最激烈的名为杜鹃帮。 一个马帮叫杜鹃其意可想而知,这说明这杜鹃帮是何等的恶名,就是占据他人的巢穴,最后取而代之。 因此,杜鹃帮在壮大的过程中都是采用这种方式,先悄无声息的渗透进对方的内部,再发展壮大后再将原有帮主一击毙命。 这种模式非常的阴毒,是其他马帮也学不来的。 也正因为如此,杜鹃帮才能迅速成为一大帮,而且很快就要超过依靠实打实的实力扩张地盘的义云帮。 这义云帮就是马超所在马帮的名字,他本意取义薄云天,就是想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但没想到杜鹃帮却行这种小人之举,来不断的蚕食其他马帮。 马超发现,这其中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杜鹃帮拥有霹雳战车和雷火弹。 有了这两个武器,杜鹃帮才能不断扩大自己的地盘,从而实现统一梦想。 没想,杜鹃帮也同样有统一梦想,只要是有野心的马帮都会有这种想法,但想法归想法,却还是要讲究实力的,杜鹃帮之所以有这种野望,自然靠的是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有了这两种武器,即使是大批马队杀来,都能快速杀敌。 因此,马超也要千方百计弄到霹雳战车和雷火弹,他曾想过去偷,去抢,但都收效甚微,杜鹃帮既然把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奉为至宝,自然会设重兵把守,更在附近埋伏设陷,让他人都没有办法靠近。 但是对于马超而言,他又非常想要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没有这两样东西,他就不能提升义云帮的实力,而义云帮的实力不能提升,就无法打败杜鹃帮。 为此,马超在知道冷锋只身一人带着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过关的时候,就想着要将他截胡,却没想到二当家会死在冷锋手里,这让他知道冷锋绝对不是普通明军,而且还一路追杀的时候,更发现冷锋住进了鸡鸣驿,就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这鸡鸣驿可不是普通的驿站,是当年武宗抗击蒙古小王子的前线,相传武宗还在此歇息过,而也被蒙古小王子带人偷袭,而武宗也是仗剑杀敌,以一己之力杀了十几名蒙古兵。 这段野史也不知后来怎么的就落入民间成为广为流传的各种版本,此乃后话。 但是马超知道,他想要进一步壮大义云帮,就不能将鸡鸣驿烧毁,烧毁鸡鸣驿,就等于是向所有人昭告他与民心相违背。 因为在民心方面,武宗抗击蒙古小王子是民心所向,深入民心的事情,尽管武宗已经不在了,但是他当年在鸡鸣驿的事迹依旧在人们心中。 马超明白了这点,所以在冷锋躲进鸡鸣驿的时候,他并没有放火烧驿站,而是等冷锋出来的时候亮明自己的身份并和冷锋谈条件。 马超想以自己的明军出身博得冷锋的好感,从而使冷锋投靠他,但没想到冷锋确有身份,一个很看重武将身份的将门子弟,他以十倍明军的俸禄都无法收买他。 不过马超也断定冷锋只是普通将门子弟,否则也不会只身犯险,去做这个随时没命的事。 “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我自然是不能给你,这可是朝廷之物,给了你,我也活不了,你不是说爱惜人才吗?” “不过,我倒是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冷锋突然话锋一转。 助我一臂之力? 这可是我求之不得的事啊,不过这小子十倍俸禄都收买不了,怎么会主动助我一臂之力呢? 这小子在打什么主意? 冷锋之所以会说出助马超一臂之力的话,并不是心血来潮或是缓兵之计,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种想法是他答应与魏炎合作的时候产生的,而这也和冷锋的行事风格与之前也有很大的不同。 如今的冷锋以振兴冷家为目的,自然不会和冷统那般的老传统了,唯有改变自己,才能创造更多可能。 冷锋想,他是不可能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交出去的,但可以换个思路,如果是用这霹雳战车去帮助马超攻打拥有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其他马帮呢? “你的最大竞争对手是哪个马帮?我可以帮你灭了它。” 冷锋的话让马超听了心花怒放,如果冷锋真的愿意帮他,可以说是胜过一万马匪,这话说的一点也不夸张,因为冷锋手上有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有了这两样武器,什么样的敌人在它们面前都是渣渣。 “真的,太好了,这边境我最大的竞争对手是杜鹃帮,你听这名字就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货色了,这种卑鄙无耻的帮派的做法我可是非常不齿的,我义云帮向来奉行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宗旨,因此不可能与杜鹃帮这样的帮派为伍的。” 马超说的激动,冷锋听得明白,杜鹃帮,听这帮名就和那杜鹃鸟一样令人厌恶,马匪帮取这样的名字其意义可想而知了,或许他真的可以为民除害。 “这个杜鹃帮是否有霹雳战车和雷火弹?” “有啊,正是因为他们有这两种武器,所以才能压我们义云帮一头,也正是因为没有这两种武器,我们才不能顺利攻打啊。” “那就好,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助你攻灭杜鹃帮,你有带地图吗?” “有的有的,快,把地图给,这位公子怎么称呼?” “姓冷 。” “快,给冷公子呈上。” 很快,就有马匪呈上了地图。 冷锋翻看地图一看,果然这边境四周都有着高山,这种环境就是典型的易守难攻,如果冒然进攻,肯定会失败,因为对方只要在山门口架上一门霹雳战车,用雷火弹进行轰炸,想让攻上山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冷锋自然不会选择从正面进攻的方法,他指了指杜鹃帮所在山头的一条羊肠小道。 “这条羊肠小道倒是可以做为出奇不意攻上山头的奇招。” “这,这羊肠十分难走,而且听说年久失修,十分危险,没有人走啊。” “呵呵,正是因为没有人走,所以咱们才要走,出奇制胜就是这个意思,你认为不能走,那么杜鹃帮也一定认为不能走,这防备才会松懈。” 马超听了冷锋的话点了点头,冷锋说的很有道理,羊肠小道才能出奇制胜,杜鹃帮一定不会想象到有人从羊肠小道进攻。 “马上召集人马,咱们连夜从羊肠小道攻击杜鹃帮!” “还有一事,这夜里上山绝不能点火把,有火光必然会惊动杜鹃帮。” “对,所有人进军路上绝不能点火把。” 这就般,马超所率领的义云帮悄然杀上了杜鹃帮山头旁的羊肠小路。 黑夜之下的羊肠小路果然十分难走,这羊肠小路之下就是万丈悬崖。 只要一不小心,就会掉落悬崖之下! 由于不能点火把,很快就有不少的义云马帮的马匪因为失足掉下悬崖! “这,这行得通吗?冷公子,不要等到我们上了杜鹃帮的山门,手底下的兄弟都死光了。” “放心吧,只要过了杜鹃帮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攻击范围,咱们就可以架炮轰炸杜鹃帮了。” “行,传令下去,都仔细脚下,等到了制高点就马上架炮攻击。” 马超这一吩咐,果然奏效,众人齐心都为了一个信念,就是赶快到达制高点好架炮攻击。 这制高点就是这条羊肠小道的尽头,在这里架起霹雳战车可以将攻击范围内的杜鹃帮全部歼灭。 经过急行军,义云帮就来了这制高点,马上架起霹雳战车准备攻击。 “擒贼先擒王,咱们直接轰杜鹃帮的主帐,马帮主还请明示杜鹃帮的主帐方面。” 冷锋对马超表示,想要取胜,只有先干掉杜鹃帮的帮主,将其一炮轰上天。 “高,这招甚高,只要杜鹃帮的老大一死,杜鹃帮必定成散沙一团,那时候还愁拿不下杜鹃帮吗?” “马上架炮攻击杜鹃帮主帐。” 第一百三十二章 打第一炮 在马匪将霹雳战车架好了之后,马超这才掏出了火折子,并把它将给冷锋。 “冷公子,这第一炮还是由你来打响。” “我来打第一炮?” 冷锋接过了火折子。 “对,由你来打第一炮。” 冷锋深知这第一炮的重要性,因为打得不好,有可能会导致这次战斗的失败,而失败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冷锋虽然没学过开炮,但他也是学过这理论知识。 马超还真的是在考验冷锋,他可是当年明军中的神炮手。 但马超还是把这放炮的权利交给了冷锋,想借他的手放这第一炮。 冷锋既然会想到用霹雳战车攻打杜鹃帮,自然会想到会由他来打第一炮。 就见冷锋调整好霹雳战车的角度,并开始填弹。 随着引信火光快速燃烧,就听到轰的一声响,一颗雷火弹从空中呼啸而过,并在杜鹃帮的中军主帐爆炸! “打中了!哈哈,冷公子真不愧是神炮手啊,真的做到了一击必杀,杜鹃帮中军大帐毁了,他们军心已乱,快随我杀下山去!” 马超兴奋极了,他没想到冷锋能一炮击中杜鹃帮的中军大帐,这一炮轰过去,杜鹃帮的中军大帐真的是被轰上了天! 放眼望去,杜鹃帮里乱作一团,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炮打蒙了,他们万万没想到会有人半夜偷袭。 “马帮主,务必首先夺下和保存杜鹃帮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 冷锋的意思马超立即就听明白了,原来冷锋就是想先用自己手中的雷火弹换取杜鹃帮的雷火弹啊。 “马帮主尽管冲锋,我在其后放炮助力。” 冷锋说着,又对着杜鹃帮营地放了一炮。 这一炮又是惊天动地,打得杜鹃帮帮众个个哭爹喊娘,杜鹃帮哪里吃过这种苦头,从来都是他们用霹雳雷火弹打别人,没有别人用霹雳雷火弹打他们的道理,这种滋味可不好受啊。 “妈的,是哪里的炮火?!” “二当家,大当家被炸死了!” 大当家死了? 杜鹃帮二当家正好没在中军大帐内,因此躲过了这一劫。听到这个喜讯,二当家那是相当的兴奋,哈哈哈,大当家终于死了,他死了,我就是老大了。 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啊! 这也是天赐良机! 杜鹃帮按位次排行,大当家死了,就应该是二当家当老大了,所以这二当家才会如此的兴奋。 这可是他好不容易等来的机会,否则按正常来说,有可能他这辈子都当不了这个大当家。 但是,现在不是高兴的时候,很明显,这炮火是敌袭! 会在这时候攻打杜鹃帮的只有一个敌人,义云帮了。 妈的,又是那个马超,真是自不量力。 义云帮就是一门心思的想打败杜鹃帮,但那可能吗? 什么叫杜鹃帮,杜鹃帮之所以能成为杜鹃帮,就是熟悉并运用了这杜鹃占巢的理念,哪里是那个满口大道理的马超能学得会的。 这马超今天居然敢来主动挑衅,他是从哪里弄来的霹雳战车和雷火炮啊,黑市炒得那么贵,就算有钱也买不到啊。 妈的,马超居然能一炮打中中军大帐,这炮也是准得很啊,这精准度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马超这马匪里难道有神炮手? 单是马超是怎么弄到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就值得推敲,不过在那之前先要稳住局势才行。 “所有人都别慌!马上将咱们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保管好,千万不能被义云帮的人抢走了!” “二当家,不,大当家不好了!马,马超他杀上来了!” 其他匪众也懂得审时度势,见大当家挂了,马上就改口称二当家。 “什么?!马超这么快就杀上来了?!” 杜鹃帮二当家吃了一惊,这马超的动作还挺快的,之前命中中军大帐的那炮估计是旁边那羊肠小道的山头打下来的,这处于居高临下的作战手法,也不是普通的马匪能想出来的,马超手底下一定有人,一定是有高人支招,他才会这么大胆夜上那随时可能没命的羊肠小道,并且这么肆无忌惮的开炮的。 在杜鹃帮二当家看来马超肯定不懂得这么高明的作战方法,如果他懂得夜上羊肠小道旁边的高山,并利用制高点放炮的话,他马超早就这么做了。 这说明马超肯定不是自己想出这主意的,背后一定有高人在给出主意。 “薛二,赶紧把杜绝帮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交出来,兴许我还能留你一条活路!” 马超已经拍马杀到了杜鹃帮薛二的面前,而且马上就要举起大刀砍下。 对于马超而言,他完全可以一刀将薛二连人带马劈成两半,但是他没有这么做,因为在那之前他要先得到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有了这两种武器,杜鹃帮才能算彻底完蛋。 “妈的,马超,老子早就猜到你就是冲着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来的,老子早就有了防备,就不信你能找到,就算你杀了我,也没有用。” 薛二还真的不是开玩笑,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被他藏在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而且只有他知道,他之前吩咐手下要守护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其实是他打的一个烟雾弹,真正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都被藏起来了。 因此薛二还真的是不怕被马超杀了,他现在反而觉得自己特别有资本和马超谈条件,因为他知道马超手里的霹雳雷火弹一定不多,否则为什么只开了几炮,就没动静了。 因为霹雳雷火弹真的是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谁也打不起啊。 也正是因为这样,薛二才会有恃无恐,即使是马超杀到眼前,也敢和他叫板。 马超知道薛二不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如果他不能弄到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即使杀了薛二也不能彻底打败杜鹃帮,因为死了一个薛二,明天就会出现一个薛三,薛四,因为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才是杜鹃帮的根本,只有夺到它们才能彻底收编杜鹃帮。 薛二同样也猜到了马超的心理,马超就是冲着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来的,所以他才会这么着急想得到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因为对面羊肠小道上的火炮已经停了,这就是马超的弹药耗不起了。 马超的主要目的在于速战速决,而薛二的目的在于集中优势兵力对付马超。 因为从人数上明显杜鹃帮人数占优,而义云帮人数处于劣势。 因此薛二知道现在只要杜鹃帮不乱,就有机会翻盘。 重要的一点是,义云帮除了马超是个高手之外,其他马匪实力一般,在战斗力方面并不能对杜鹃帮造成碾压式的优势。 所以,杜鹃帮只要人数上比义云帮多,就可以打败义云帮。 “小的们,都不要乱,听我号令,将马超这伙人给包围了,他们杀了我们大当家,我们同样也可以杀了马超,只要马超一死,义云帮必乱!” 很快,在炮声停了之后,杜鹃帮就逐渐稳住了阵脚,他们马上就恢复了战斗力,在人数占优的情况下对马超进行了合围。 不好,没想到杜鹃帮中还有人懂得一些战术,居然能将马超反包围了,如果此时不去救他的话,之前所做的一切都白费了。 在山上的冷锋看得真切,他知道如果他这时候不下山破局的话,马超一定会没命,而他败了得话,那么他的计划就失败了,这运用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罪责就会落到他的头上,那时候可真的就一切都白废了。 冷锋自然不会让这一切往这种结局上发展,所以他马上提刀纵马杀下山去救马超。 马超正与杜鹃帮鏖战,可杜鹃帮人数太多,身边的弟兄可是一个个的倒下了。 “谁能活捉马超,我赏黄金万两!” 为了能让手下卖命,薛二喊出了黄金万两的口号。 黄金万两! 这的确太有诱惑力,所有杜鹃帮的人听了后,个个精神抖擞,就要杀了马超! 这可是难得的发财机会啊,他们怎么可能错过,就算当一辈子马匪也赚不到一万两黄金啊! 在这种思想下,所有马匪都很卖力的攻击义云帮,这种力量是很可怕,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人人都会变成魔鬼,都会失去理智,变得疯狂杀戮的机器。 相比之下,义云帮的动力就不足了,马超可没有这种魄力和实力承诺给他们一万两黄金,没有赏钱,就没有动力,这是很现实的问题,所以马超也为此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也是生命的代价, 相比之下,义云帮的动力就不足了,马超可没有这种魄力和实力承诺给他们一万两黄金,没有赏钱,就没有动力,这是很现实的问题,所以马超也为此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也是生命的代价, 相比之下,义云帮的动力就不足了,马超可没有这种魄力和实力承诺给他们一万两黄金,没有赏钱,就没有动力,这是很现实的问题,所以马超也为此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也是生命的代价。 也只有冷锋能拯救马超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手挡箭雨 “放箭!给我射死他们!” 薛二叫嚣着,连忙指挥帮众将马超团团围住。 马超心里大叫不好,没想到薛二居然能对他反包围,本来他想趁杜鹃帮混乱之际一鼓作气将其消灭,但却被薛二反包围了。 薛二得意了,今天可是他日子啊,大当家死了,现在马超也自投罗网了,只要他一死,这边境马帮可都是他的了。 薛二当然也有统一边境马帮的雄心壮志,这杜鹃帮之名,就是为了统一边境马帮而来的,所以薛二也是野心暗藏心中。 只是之前薛二是二当家,还不敢表现的很明显,而如今大当家死了,他也不用再藏着掖着了。 杜鹃帮帮众依薛二所言,马上搭弓射箭就要将马超等人射死。 在箭雨之下,义云帮损失惨重,很快就仅剩下了马超之内的数十人。 “哈哈,马超,不要以为你能出奇制胜,老子同样也可以,就凭你义云帮这点人马,就想一口气吃掉杜鹃帮,简直是痴人做梦!” 薛二仰天狂笑着,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统一边境马帮的样子,只要杀了马超,他就能实现这个夙愿。 妈的,想我马超自从当马匪以来纵横边境,本想干出一番大事业,现在却要壮志未酬身先死,真的是可恨啊,苍天啊,难道我马超真的要死在这里? 马超仰天长叹,认为自己即将要死的时候,就听到一声急速的马蹄声传来,然后是一声呐喊:“杀!” 随即薛二就看到从天而降一匹黑马,那马上有一少年明军,手持一黑枪,直向自己一枪捅来! 薛二看到这一幕震惊无比,愣了几秒,马上吩咐其他人挡下冷锋! 眼见冷锋及时出现,马超高兴极了,马上大叫:“冷公子!我在这里,快来救我!” 冷锋出手救马超是其次,他主要的是目的还是想灭了杜鹃帮,因为杜鹃帮这种扩张的手段太过于卑鄙,对百姓也是大害。 更重要的是,他想与马超合作,一起在边境进行军火贸易。 这才是冷锋出手的真正目的,与魏炎合作是一部分,而他真正的目的自然是获得更多的利益。 冷锋发现,这边境其实是块宝地,还没有被深度开发,以后大有可为,特别是他想以后让冷家发扬光大的话,就需要雄厚的资本,而如果能开辟边境军火贸易的话,就有可能从中获得巨大的利益。 所以,冷锋要救下马超,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马超并没有完全泯灭人性,他还在内心里有着远大的理想,并且具备高素质的军事能力,这也是冷锋下定决心和他合作的原因。 或许,他真的能在这边境干出一番大事业。 “快,给我杀了这个不知哪来的小子!” 薛二发现冷锋并不是普通的马匪,这突如其来的小子或许就是这次令马超突然发起袭击的背后主使。 来得真好,就把你们一网打尽,省得日后老子还要去找你! 冷锋的冷家拳内功果然名不虚传,他那黑枪只是虚晃一枪,之前用大刀秒杀义云帮二当家也非显露他的真功夫,冷锋真正的武功是冷家拳,这拳法当年可是打得蒙古骑兵哇哇直叫。 在连续挑死了十几名杜鹃帮马匪后,冷锋将手中的枪一丢,摆好了马步姿势。 薛二原本以为冷锋想靠一个人用枪杀他几百人,没想到冷锋却主动放弃了枪,想赤手空拳对付他。 “哈哈哈,你小子一心求死,我也不阻挡你,放箭,放箭,给我射死他!” 薛二远远的躲着,马上就有上百名弓箭手搭弓对准了冷锋。 “冷公子,不,冷兄弟,这次真的是拖累你了,你快走吧,不要管我,这是我和杜鹃帮的事情。” 马超发现自己也是强人所难了,毕竟冷锋再厉害也是一个人,他怎么可能杀得过这上千名杜鹃帮帮众,今晚的行动真的是他一时热血上头了,现在来看他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义云帮和杜鹃帮之间的真正实力差距,人数才是导致他这次失败的重要原因。 毕竟高手太少,在帮众实力差不多的情况下,当然是人数占优的一方获胜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低估且高估了自己和对方,本以为可以靠袭击打杜鹃帮一个措手不及,现在看来还是失算了,薛二明显是有做防备,提前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藏了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可能直接将薛二杀了,而不能将薛二杀了,就不能动摇杜鹃帮的军心,杜鹃帮的军心还在,杜鹃帮就无法打败。 本来马超还想和冷锋一起干大事业,他好不容易看中了一个人才,没想到明军中还有像冷锋这般敢孤身冒险在边境运输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人才,并且他对于冷锋提出的出奇制胜的办法非常赞成,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战术,只要能成功,就能解决他一直梦寐以求的统一边境马帮的夙愿。 但是,现在这一切都将烟消云散了。 “马帮主现在就绝望了?” 冷锋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摆好了拳法架势。 难道冷兄弟真的想靠拳头打败这千人?! 且不说这根本行不通,单是在这百名弓箭手的所组成的箭雨就无法应对,箭雨之下纵然有三头六臂也无法生存。 可是,冷锋表现出来的临危不惧的沉稳让马超对其刮目相看。 不仅是马超呆住了,这一百名弓箭手也面面相觑,这小子这赤手空拳扎马步是几个意思? “都愣着干什么,给我杀了他!放箭!快放箭!” 薛二急不可耐,命令弓箭手立即放箭,他要马上看到马超和冷锋被射成刺猬。 “冷兄弟,快走!” 马超的一声呼喊,让冷锋动容,这么多年了,有谁真正的叫过他一声兄弟? 他虽然身为武将子弟,但从来没有享受过特殊的武将子弟待遇,这都和冷统的清风作派有关,冷统不走关系,冷锋就只能凭实力说话。 而只凭实力说话是相当辛苦的,不过冷锋也是练武的好苗子,冷家拳内功练得很扎实,武功与魏炎在伯仲之间,但他并没有朋友,因为这里面牵扯着太多利益关系,人一旦牵扯利益关系就不可能把对方当兄弟看,所以长期以来冷锋为什么都以冷面示人,其实也是一种自我的保护。 马超这声冷兄弟叫得亲切,因为他真的是把冷锋当生死兄弟看了,因为这种生死关头人没有必要再去算计,再去衡量。 就凭这声兄弟,冷锋也爆发出了全身的力量。 接下来的一幕让马超和薛二目瞪口呆,就见箭雨之下,冷锋双手快速舞动着,竟然将射向他和马超的箭支全部打断了! 这,这不可能! 这小子居然真的能赤手空拳将一百支高速飞行的箭支全部打断! 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事实就是这般,冷锋真的做到了,这也是他实战化下的第一次将这么多的箭支打断,其实冷锋之所以会这么从容和他从小进行的特训有关,这些特训就包括了这对抗箭雨,只是这箭雨没有这杜鹃帮的箭雨这么密集。 但由于冷锋胜在特训过,再加上他在这种生死关头迸发了巨大的能量,因此并不惧怕。 更有一点是冷锋现在的内力也是练到顶级,冷家拳内功到了顶级之后就会发挥出最大能量。 “不可能!人手怎么可能打断这么多的箭,快射,给我射死他,我要看到他们全被射成刺猬。” 薛二叫嚣着,让手下将全部的箭矢射出,他要看到冷锋和马超被乱箭射死! “冷兄弟!我来助你!” 马超见冷锋真的做到了用手挡下了所有的箭,不由的信心倍增,本来他以为自己死定了,现在看到了又有了一线生机。 “马帮主,我来挡下这些箭,你快去抓住薛二,不要让他跑了。” 马超听明白了,冷锋这是让他抓住薛二,好从中问出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下落,只要他能抓住薛二,这杜鹃帮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就能得到。 薛二眼见弓箭手都挡不住冷锋,马上吩咐手下一拥而上,他不相信一千人一拥而上也杀不死冷锋,一千人,碾压都碾压死他。 “全给我上!将马超和冷锋碎尸万段!” 薛二慌了,不,甚至可以说是狗急跳墙,他深知如果真的让马超抓住他,马超一定会毫无犹豫的杀了自己。 这小子是马超从哪里找来的怪物,居然箭都射不死,和这样的怪物打还真的不能掉以轻心啊,还是快点离开为妙,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老子在蒙古部落留有后路,现在看来是去那里的时候了。 薛二打算溜了,带上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跑路了,他把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藏在了一个地道里,那个地道直通蒙古部落,只要逃到那里去,马超和那怪物小子都拿自己没办法。 薛二看出来,这怪物小子就是冲着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来的,这是一种极高深的内功,他好像在蒙古部落听某个部落可汗说过。 第一百三十四章 闻风丧胆 “冷兄弟,我看那薛二要逃走啊,他一定去藏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秘密地道了,你快追上去,千万不要让他跑了。” 此时的杜鹃帮早就被冷锋的手挡箭雨功夫给震慑住了,他们哪里见过有人用手能挡下箭雨的,所以这一迟疑,竟然就不敢上前,而不敢上前,冷锋施展武功起来就没有顾虑,很快就如入无人之境。 杜鹃帮帮众见二当家开溜了,这群马匪都属于有老大在就仗势欺人的匪徒,一旦老大不在,而且又遇到高手的话,就会选择马上投降或停止进攻以选择明哲保身。 毕竟他们也是为了活命或者钱财才选择当这马匪的,而并非为了拼命,所以当薛二开溜之后,杜鹃帮马匪便选择逐渐停下了进攻。 长年的杜鹃帮洗脑生活,让这些帮众变成了没有思想的杀戮机器,他们与大当家,二当家形成了一种统制压迫,只要杜鹃帮有强者在,他们就服从,只要有新的强者出现他们就会选择新的强者。 而这新的强者,显然就是马超和冷锋了。 马超久在边境,对于马帮的形成自然非常熟悉,因此他看到杜鹃帮的变化,就知道杜鹃帮人心已散,这时候正是收编他们的关键时机。 “所有人将武器放下,我还可以饶你们不死,否则就别怪不客气了!” 马超突然喝了一声,这喝声传彻整个杜鹃帮的上空。 马超练有狮子吼,这也是他的成名绝技之一,但这狮子吼和施功者的内力有关,马超只是一般高手,远没到像夏寻或者冷锋的境界,所以他的狮子吼也只能对一般的马匪有用,但这也足够了,因为现在马匪军心已乱,他们都被冷锋手挡箭雨给震慑住了,认为冷锋就是神人,对于这群只认强者的马帮来说,冷锋和马超这种可以超越生死的强者才能做他们的新老大。 马超这一吼,杜鹃帮马匪们还真的纷纷放下了武器,个个伏地。 “哈哈哈,没想到这最后的生死关头竟然收伏了杜娟帮,冷锋你说是不是啊?” 马超回头叫冷锋,而此时的冷锋已不在,他早就去追寻薛二了。 此时的薛二眼见事情不妙,早就往暗道跑去了。 薛二进入暗道后不久便跳上一辆早就准备好的马车,那马车后装的便是霹雳战车和雷火弹。 而暗道出口便又是一个新的地域。 冷锋深知,如果让薛二通过地道跑到蒙部部落,想要把他抓到就难了。 “薛二,看你还往哪跑!” 薛二听到冷锋叫他名字,吃了一惊。 “你,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薛二,杜鹃帮二当家,不,现在应该叫你大当家吧?” 冷锋冷笑着。 薛二这才知道冷锋不是简单的人物,原来冷锋知道他的底细,他原本以为冷锋只是一个会武功的明军,看来他的身份远不止如此。 “你,你究竟是谁?” 薛二已经觉察到冷锋不是普通明军身份,而且他那套内功更是诡异,好像在蒙古部落听说过。 “我是冷锋。” 冷锋? 薛二听冷锋自报家门,心里细细想着,他可是从来没有认识过什么姓冷的人啊。 “你我素味平生,没有必要闹到生死相杀的地步吧。” 薛二为了保命,此时就不知廉耻的说出什么素味平生的话,之前他还不是命令弓箭手射杀冷锋吗? 现在却装作一副不认识冷锋的样子。 冷锋之所以知道薛二的名字还真的是有提前了解,他这次来边境运军火,并非只是盲目听从魏炎的安排,而是在出发前就对这边境的马帮情况做了了解。 他已经查明了边境大小马帮的各大当家以及副手的情况,其实他在来之前就做了各种准备,这夜间偷袭也在冷锋的计划之内。 “你居然会徒手挡下箭雨,这,你是怎么做到的?” 薛二到现在还在想着冷锋用手挡下箭雨的一幕,这真的是太震撼,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他打死都是不相信。 “薛二当家,你这是要往哪里走啊?要走可以,把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留下吧。” 冷锋拉住了马车。 “妈的,冷锋我是看出来了,你就是冲着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来的吧,想要我留下霹雳战车和雷火弹,不可能的事!” 薛二早就猜到了冷锋就是冲着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来的,可他是不可能把这两样宝贝交出来的。 这可是他的命根子,他用来和蒙古部落谈判的筹码,没有了它们,他去蒙古部落就没有了价值,就是去找死。 “薛二,不要挣扎了,你无路可走了,你以为这样到了蒙古部落,蒙古部落会好好和你谈判,他们看到你一个人,还不直接把你杀了,再把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抢过来啊。” 冷锋冷笑了一声,薛二这么想未免想得太简单了,蒙古部落也不是傻子,都是讲究利益的狼,他们之所会和大明边境马帮保持贸易往来,全看得就是这其中的利益,眼下杜鹃帮被灭了,薛二等于是完全没有利用价值了,没有利用价值就等于废人一个,他这去蒙古部落不是找死是什么? 冷锋分晰的直击薛二的要害,他其实知道直接去蒙古部落是死路一条,其实他另有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借道蒙古去东瀛国。 没错,这招金蝉脱壳,就是出奇不意,让所有人都想不到薛二其实的逃亡目标是东瀛国。 这东瀛国可是在海外,薛二这是打算把这大明先进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带到东瀛国吗? 自唐朝以来,东瀛就对中原文化膜拜,不断派遣使者来学习文化以及先进科技,这也包括了火炮和火药。 此时的东瀛国还没有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薛二想着如果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卖到东瀛国的话,一定会赚很多钱,而且这钱远比卖给蒙古各部落多。 因为蒙古各部落虽然需要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但各部多少都有一点,不是那种完全没有稀缺货,而远在海外的东瀛国则不同了,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对于东瀛国来说可是稀缺货,那些大名们都非常想要。 他们曾经想花大价钱从大明黑市购买却都没有成功,说白了还是武宗和兵仗司事先防备有关,在和蒙古小王子以及宁王之战中对于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严格控制,这才避免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流向海外。 但现在情况又不同了,武宗死了,兵仗局也废了,张太监疯了,没有人知道当年那批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究竟去了哪里。 然而,冷锋可以肯定的是,当年的那批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很有可能就在西山大营。 魏权在接管了兵部后,一定对之前的战事战备物资进行了接管,这些霹雳战车和雷火弹都会被他封存起来,而且还在秘密打造新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很有可能就已经和东瀛国在暗中做着军国交易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不错嘛,薛二,之前是我小看你了,你居然会金蝉脱壳,这是想着借道蒙古,去东瀛海上外吧?” 冷锋一语看破天机,薛二吓了一跳,他这个计划可从来没有和任何说过啊。 冷锋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计划的? 他的确有借道蒙古前往海外东瀛的想法,因为他现在只身前往蒙古各部落的确是死路一条,而前往东瀛则不同了,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还是稀缺货,重点是那些大名们还都不会用,只要他打开了这个缺口,就能从中赚到很多钱。 这才是薛二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藏在这暗道的真正秘密,他相信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想法,所以他在杜鹃帮里隐藏的很好,直至冷锋的出现,不得不让他的这个计划提前。 冷锋从天而降的炮击打得薛二真的还有点蒙,薛二真的没有料到马超会从杜鹃帮旁边的那座深山居高临下向往炮击,而且还一炮就打中了大当家的帐篷,一炮就将大当家炸死了。 原本薛二是打算将这大明边境马帮都统一之后,再和大当家摊牌,并开启海外贸易的,并且他也把这计划暗中和蒙古各部落透过风声了,也得到了各大汗的首肯。 只是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程咬金就是马超和冷锋,他们出奇不意,更可以直接说是冷锋的那神乎其技内功以徒手挡下箭雨所带来的震撼收伏了杜鹃帮,杜鹃帮上下现在可是对马超和冷锋膜拜得很,他们信这种能超越生死的英雄。 “你究竟用的是什么功法,居然能做到徒手挡下箭雨?” 薛二知道这回自己跑不掉了,在死之前,他想知道自己究竟败给了什么神功? “冷家拳内功,十年前,它曾经令蒙古各部落闻风丧胆。” 冷家拳内功,十年前。 令蒙古各部落闻风丧胆。 难道,难道,这就是蒙古各部落流传的以步战战胜骑兵冲锋的明军内功。 原来这就是冷家拳内功! 没等薛二说出口,就觉喉咙一疼。 第一百三十五章 开疆拓土 薛二死了。 冷锋一刀封喉了他。 薛二死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死在这逃生暗道里。 这条逃生暗道可是他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才开辟出来的。 为了掩人耳目,薛二还特意布置了多条疑道,以让他人找不到这里。 如今薛二的这条真暗道是成功做到了让他人找不到这里,可是自己却也在暗道里送命了。 没想到薛二居然会有借道蒙古部落最终出海去东瀛这金蝉脱壳之招,要不是冷锋这回接触到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他还真的联想不到。 只不过薛二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冷锋会出现,没有算到冷锋会冷家拳内功,没有算到这冷家拳内功就是当年让蒙古各部落闻风丧胆的以一抵百的步兵战胜骑兵的神话。 然而薛二现在知道已经太晚了,因为他已经死了。 “哈哈哈,冷兄弟出马果然不同凡响,这薛二可是我的死对头,在杜鹃帮中除了大当家就属他最难缠,屡次破坏我的好事,而且是极其的狡猾,与他作战我可是吃尽了苦头,想不到他今天死在了冷兄弟你手里。” 马超赶到了,并看到了薛二被冷锋杀死的这一幕,回想冷锋之前手挡箭雨的气魄和武功,马超心里震撼无比,这冷锋绝对不是一般人。 哪有人能做到用手抵挡箭雨的?这种情况下早就被射成刺猬了。 所以马超判定冷锋不是一般人, 还好之前自己没有对冷锋做出更过火的事情,否则还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了,这薛二的下场或许就是自己的下场。 没想到冷锋的武功居然有这么高,竟然能以手挡箭雨,这种内功前所未闻,他的武功如此之高,为何自己之前从未听闻? 马超在京城里其实还留有旧部,这些旧部等于是马超在大明的耳目,只要大明对边境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也会马上知道。 因为马超的情报共享是互惠互利的,他给了这些京中旧部好处,同样这些京中旧部也当他在军中的眼线,因此马超也对大明的军队组织情部有所了解。 如今的大明军队实力可以说是不堪一击,由于魏权当政,军队开始腐败,再也不复武宗时期以军功论英雄的时候,由于战事已平,怎么想着升官发财才是正事。 因此大明军队里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高手了,更别说是冷锋这般年轻的小将了,但事实却是冷锋的武功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以手挡箭或许有人可以做到,但是以手挡箭雨则是前所未有。 大明内部竟然还暗藏着这么一员小将,不,说他是神将也不为过,他说他是将门之后,究竟是哪家将门之后? “冷兄弟,你这是练的什么功法?也太厉害了啊,今天要不是你施展神功,我这条命早就没了,你是哪家将门之后啊?“ “不知马帮主听说过京畿营冷统吗?” 京畿营?! 马超听了后大吃一惊,原来冷兄弟来自京郊的京畿营,那个京畿营他知道,可以说是大明现在唯一有战斗力的军营了,主将冷统可是当年跟着武宗南征北战的一员猛将,只是他不擅于溜须拍马,所以才落了个边缘化的下场,因此他在京城的眼线也不会提供京畿营的情报给他。 但马超知道京畿营,因为他曾也想进入这个只凭实力才能进入的军营,这是不管当年还是现在都坚持武试的军营了。 因为只有通过武试,才能甄别一个人的武力值。 然而就在马超准备前往京畿营武试的时候,他却被人陷害,而被发配边疆卫所,就此与京畿营无缘。 但没有想到如今在这里却能见到与京畿营有关的人出现,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缘分。 冷兄弟说他是姓冷,那他和冷统是什么关系? “冷兄弟,京畿营大将冷统是你何人?” “家父正是冷统。” “啊,冷大人原来是冷兄弟的父亲,怪不得冷兄弟有如此功夫。” 原来冷统就是冷锋的父亲,看来他这身功夫就是冷家的独门内功啊。 冷兄弟, 你这功夫就是冷家独门绝技冷家拳吧? “正是,马帮主也知道冷家拳?” “冷家拳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当年可是打得蒙古部落哇哇直叫啊,堪称步兵战胜骑兵的奇迹。我当时想加入京畿营正是冲着冷家拳而去的,想如果能学个一招半式的,将来肯定受益无穷。” 冷锋听了后点了点头,的确京畿营有不少穷苦人家的孩子想参军,因为他们报国无门,更也是上升通道被封死了,所以就想着靠着自己的本事打出一片天地。 而京畿营也只招收有志报效国家,或依靠自己的有志少年,但最终是否被收录还是要看有没有达到京畿营的标准。 而一旦进入了京畿营就要刻苦训练,过着艰苦的军营生活,这就是京畿营成为如今大明唯一有成建制战斗力军团的原因。 不过,进入了京畿营也并非万事大吉,如果思想动摇,最后还是会被赶出京畿营。 “马帮主如果还想进入京畿营的话,我可以为你引荐?” “哈哈哈,冷兄弟说笑了吧,我如今已是马匪,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热血少年了,而且也受不了军营的清苦生活,这没有酒肉女人,老子可受不了啊,哈哈哈。” 马超说的可是实话,他现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热血少年了,他现在考虑的更多的是利益关系,更何况如今他最大的对手杜鹃帮已灭,这边境马帮已经是他的天下了,而且京畿营只负责京城守护,因此只要不进攻京城,就能和京畿营井水不犯河水。 马超已经有了之后的计划,他要赶紧统一边境马帮,并且和蒙古各大部落通市。 这通市自武宗之后便停止了,而如果通市的话,将会给双方带来巨大的利益。 对于这一点内阁不可能不知道,但内阁却没有和蒙古各部落通市的打算。 因为内阁现在奉行的是攘外必先安内的原则,所以内阁首先要解决的是内部矛盾,解决京城出现的天杀组织,丐帮才是紧要之事。 至于这塞外边境,现在还入不了内阁的法眼,因为内阁认为塞外边境所能获得收益远不及京城以及江南所以给与的多,当是江南的赋税就是塞外边境的好几倍。 同样,内阁也不会把塞外边境这些马帮放在眼里,认为这些不过是小打小闹的土匪,其实力和规模连丐帮都不如,所以就任由边境马帮存在,也不会想着去消灭。 内阁的这种作法却给了马超发展的生存空间,而如今就是他的最好时机。 “恭喜马帮主了,你现在得偿所愿了,最大竞争对手杜鹃帮已经被你收编,这霹雳战车和雷火炮也在你手,马帮主在这边境可以说是没有敌手了。” “这都是冷兄弟你的功劳啊,冷兄弟,要不是你出手相助,施展了冷家拳内功,杜鹃帮也不会这么快被收编,你居首功。” “这些炮弹是我送给冷兄弟你的,你在山上打的那一炮直接炸了杜鹃帮大当家的帐篷,炸列死了那老东西,就等于让杜鹃帮的战斗力减了一半,我知道你此次是为了护送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去西山大营,而如果炮弹少的话,你不好交差,所以你尽量去取杜鹃帮留下的霹雳雷火弹。” “马帮主,多谢你的美意,咱们现在可不能把多余的霹雳雷火弹送给魏炎啊,我打了五发炮弹,就只要五发即可,其余的炮弹,马帮主之后还要用于统一边境马帮呢。” “冷兄弟果然是有谋略,不愧是将门之后,好,那我就听你的,冷兄弟今后有什么打算?” “马帮主,你不会只想着当这一方土匪吧,我告诉你,虽然这边境地带大明是不会管,蒙古各部落也不会和你闹翻,但这绝非王霸之业。” 王霸之业? 好小子。 马超听到王霸之业,不由地精神一振! 这还真的是想都不敢想的啊。 什么是王霸之业,这是比这当边境马匪还要有挑战的人生,难不成冷锋想与大明为敌? 不会吧,他不会是疯了吧。 连蒙古各部落在没有统一之前都不敢夸下这个海口,因为大明的体量太大了,绝不是一口气可以吞下的。 “王霸之业?难不成冷兄弟想造反?” “哈哈哈,非也,我冷门可是要世代忠于大明的,当然不会做这造反的事,我说的王霸之业,是开疆拓土。” “开疆拓土?难不成冷兄弟想学那霍去病、卫青报土木堡之役之仇?哈哈,这连武宗都做不到的事,冷兄弟想要做到并非易事啊。” 想不到这冷锋的野心比自己还大,自己还不敢说出这王霸之业的话来,这小子还真的把自己当战神看了啊,想统一蒙古部落,简直是痴人做梦啊。 马超完全不相信冷锋说的话,认为他不过是夸下海口罢了,这统一大漠从有明以来到现在这几百年都没有实现,而且现在还转为战略防略,冷锋拿什么去实现? 第一百三十六章 别有风味 就算拥有冷家拳内功这般的盖世神功,也敌不过十万蒙古铁骑吧。 想到这,马超不住的摇头。 “马帮主,我说的开疆拓土,可不是指这大漠。” 冷锋神秘一笑。 什么? 开疆拓土不是指开拓大漠,那是指什么? 马超听冷锋这么一说,吃了一惊。 这边境除了接壤蒙古大漠,别无他处,如果冷锋所说的开疆拓土不是指蒙古大漠,马超还真的想不到别的地方。 “马帮主,你可以把眼光放得更远一点,这大明之外可不止大漠啊。” 不止大漠,那这地域可大了去了,大漠之西是西域,大漠之北是极寒之地,这种不毛之地是没有开拓的意义的,难不成是开拓西域? 可如今的西域早就被异域势力占据,已不在大明战略中心,可如果不是西域还能是哪? “大漠之东,一直向东便能到达大海,大海之外便是东瀛。” 冷锋一语道破天机,也让马超震惊不已。 冷锋的战略眼光竟然看到了东瀛,这东瀛在海外,如果要去,就必然要经过京津才能出海。 “冷兄弟,你的想法固然很好,但是很不容易实现啊,单是这大漠与东瀛之间的出海口就在京津,而大明是不会允许这种军火走私的。” 马超又在心里暗自佩服,东瀛相比大明来说自然是实力弱了不少,所谓富贵险中求,他马超在这边境建立马帮,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冷锋会想到从大漠走私军火到东瀛,自然有其计划。 “马帮主,我问你,大明与东瀛比实力如何?” “那自然是大明强了,东瀛是海外岛国,怎么能和地大物博的大明相提并论。” “话虽如此,但东瀛绝对不容小觑,自唐朝以来东瀛就派使者来中原学习文化,这几百年来都不曾中断,所以东瀛从始至终都在学习,并不断从中原引进先进事物,这就包括了军火贸易,而如今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正是他们的稀缺之物,物以稀为贵,相比蒙古各部落,东瀛更需要这些武器。” 冷锋的分析让马超看到了一个从未想过的贸易新世界,没想到冷锋看得这么透彻,的确相比蒙古各部落,东瀛显然更需要霹雳战车和雷火弹。 马超与蒙古各部落打过交道,深知现在蒙古各部最需要的不是像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这般的大规模杀伤性军火,而且铁器等战略物资,因为这些才是蒙古各部的发展之本。 蒙古各部知道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是消耗品,他们不会制造,所以不会轻易在战争中使用,因此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作用只用于扭转战局,但消耗战争还是要用战略物资支撑,而铁器就是最大的战略物资。 蒙古各部落真的太需要铁器了,有了铁器他们就可以打造各种武器,从而依靠武器来征战。 可以说,在蒙古部落,牛羊和铁器才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 马超对蒙古部落的需求有所了解实属正常,但冷锋提出的与海外东瀛交易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则不得不让人拍案叫绝。 可以说,如果冷锋不将他想开辟海外东瀛军火交易的想法和他说,马超也是绝然想不到那么远的。 因为大部分人只会关注眼前利益,而看不到长远利益,就好像饿疯的人,有什么吃什么,先填饱肚子再考虑别的。 同样,对于大漠各部和马超而言,他们都处于还没有统一的境地,所以从实际情况出发,他们都首先想到的是统一,而要统一就要各种资源,这就激发他们的战斗欲望,因为只有战斗下去,才能生存。 在这种环境下,人是不会有太多的心思再去想遥不可及的事情,所以对于大漠各部和马超而言,获得更多的战略资源才是首要。 而战略资源除了战争获得,更多的是通过交易获取,而通市才是大漠各部和边境马帮最想见到的事情。 只不过如今大明与蒙古各部之间并不通市,所以大漠各部得不到太多的铁器。 这或许是大明有意在遏制大漠各部,因为内阁也知道,如果开市,那么铁器就会大量流通到大漠,而大漠各部有了充足的铁器,就必然会发动对大明的战争。 历史教训告诫大明,对于大漠一定要有所防备,与狼共在一个空间,就是不能让它的獠牙变得锋利,一个分裂的大漠才是内阁所乐见的。 所以内阁不会开市,同样,对于边境马帮也不会刻意派兵消灭,因为边境马帮的存在是大明与大漠之间的缓冲,只要边境马帮与大漠各部斗得欢,大明才能坐收渔利。 这才是内阁没有关注边境马帮和大漠各部的目的,内阁旨在边境马帮与大漠各部保持势力平衡,只要势力平衡,就可以不必太过于关注。 然而对于马超和大漠各部来说,他们肯定是想互通市场的,如果大明明面上不能开市,那么就开暗地里的黑市。 黑市对于边境马帮和大漠各部而言非常重要,有了黑市就能流通铁器,只不过这铁器到了黑市,价格就会成倍的增长,而太过于昂贵的价格也会抑制流通到大漠的铁器数量。 因此,虽然黑市存在,但其作用与正常的通市还是不能比较。 “马帮主,如果我告诉你,我之所以把目光放在东瀛,其实是为了盘活大明边境马帮与大漠各部的军火生意,你相信吗?” 冷锋的话让马超震惊,原来冷锋是想借道大漠再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运到东瀛。 之前他还以为冷锋是想从京津地区出海,但想从这里过,是逃不了大明的盘查的。 而借道大漠则不同了,只不过从大漠迂回到出海口是一个非常遥远的路程,这期间也要途径各大部落,稍有不慎就会落得身死货没的下场。 “冷兄弟,借道大漠这虽然没有大明的盘查,但这途中会经过大漠各部,这些可都是不确定因素啊。” “我自然知道借道大漠是个险招,但在那之前需要与大漠各部进行交易,而交易的前提就是你得先统一边境马帮,有了实力,还不怕那些部落不与你交易吗?那时候你再用低于黑市的在价格卖铁器而换取良马,还不愁不兵强马壮?” “冷兄弟,在那之前咱先得有足够的铁器才行,我去从哪里弄来那么多的铁器啊。” “这弄铁器的事情包在我身上了,我自会想到办法。” 冷锋想到了死了的郑茂,他虽然死了,但是京城铁匠圈还在,他的兄弟还在,冷锋不信这些铁匠不会为郑茂报仇。 只要他们想报仇,冷锋就会有机会。 冷锋知道京城铁匠圈一定知道哪里有大量的铁资源,只要他能利用这些人,就能弄到便宜的铁器,到时候他再高价卖给马超,从中赚取高额利润。 这才是冷锋真正出山的目的,他想编织一个超级的执力版图,把眼光放得更长远,这样才能让冷家超越京城四大邪少,并最终取而代之。 同样,他这样才能彻底战胜夏寻,让夏寻没有资本与他抗衡。 可以说冷锋正在极速蜕变,或者应该说是觉醒,他已经展露出了非凡的战略意图,冷锋明白自己现在在京城没有根基,无法与四大邪少,甚至夏寻对抗,因此冷锋只能把目光放到京城之外,并借助魏家的力量开始从中提高自己的实力。 而如今,他的第一步目标已经达成,那就是渗透进边境马帮,并且帮助马超统一边境马帮。 “马帮主,这之后还要仰仗你的地方多着呢,我还要把这批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运到西山大营。” “冷兄弟,应该说是我们之间要多联系多合作才是,来,我已经准备了庆功宴,不会耽误你的行程的。” 马超说着拍了一下手,很快就有手下抬上来好几坛的酒以及羊肉。 “冷兄弟,咱这边境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人生得意须尽欢嘛,这碗酒我先敬你!” 说着,马超便拿起一碗酒一饮而尽。 见马超如此豪爽,冷锋也不再推脱,拿起一碗酒也干了。 “干!” 马超和冷锋连续对干了十大碗,才放下了酒碗。 “这酒,这肉,都是我从大漠部落抢来的,口味如何?” “那是相当的好啊,这大漠的酒肉果然不同凡响。” “哈哈,还有更好的呢。” 马超说着拍了一下手。 很快,随着音乐响起,几个草原女子便跳舞出现。 原来马超还抢了草原女人,他所说的更好的,指的就是草原女人吧。 草原女人跳舞果然是别有一番风味,冷锋在京城还真的是少见,一时竟然觉得风味无穷。 “冷兄弟如果喜欢,尽管挑一个去。” 马超嘿嘿的笑着。 他可真的不是开玩笑。 因为他知道这男人嘛都逃离不了一个色字,只要冷锋是正常男人,他都会有这方面的需求。 更何况冷锋是英雄,英雄就更难过美人关了。 而草原女子相对中原女子风味不同,冷锋一定好奇。 第一百三十七章 韬光养晦 “哈哈,说笑了,马帮主,我可没有你那么有兴致啊。” “还叫我马帮主,可以叫我老马了。” “这,这不太好吧,老马,这声老马都把你叫老了。” “哈哈,没想到冷兄弟还会开玩笑啊,我真觉得不能叫你老马,应该叫你小马哥。” “哈哈,那我就叫你锋弟好了,锋弟啊,我和你很有缘啊,你看我们联手就做了这么大的事情,我想和你结拜兄弟,不知你意下如何?” “那我可是求之不得啊,我就和你义结金兰,之后你我兄弟联手,这边境就是我们的天下了,只不过我现在还要在京城当差,这边境的事情还要多靠你了。” 冷锋变了,或者说这才是他的本性,他现在不再压抑自己,在这边境他可以自由发挥,不再受到内阁,魏炎,夏寻的影响,如果他不是冷锋,还真的想加入义云帮,实现这王霸之业。 没有人想到冷锋的野心之大,眼光如此长远,在所有人把目光聚焦在京城,聚焦在天杀组织,丐帮身上的时候,冷锋已经脱身局外,在边境开了另一个局,以壮大自己。 所有人都低估了在夏寻面前没有任何表现的冷锋,长期以来,千海认为以传统武将为代表的冷锋过于高傲,放不下身段与鬼点子众多的冷锋一试高下,从而在值夜军曹方面毫无建树,现在看来这是冷锋在世间的假面,真正的他在这边境已经获得了新生,正开始他的计划。 “锋弟,你就干脆加入我们好了,以你的能力还在京城当一个普通的明军,也太屈才了,还是来边境和我共谋大业的好。” 马超这是真诚邀请冷锋加入,义云帮现在需要他这样的人才,虽然义云帮收编了杜鹃帮,但是边境马帮还没有统一,这统一才是要紧的事情。 马超所在的义云帮现在实力得到了巨大提升,但他也不能说稳坐钓鱼台,因为剩下的马帮很有可能会和大漠各部落联合。 这是马超最不想看到的结果,因为一旦其他匪帮与大漠各部联合,就又是一股强大的力量。 冷锋自然不会真的加入马超的义云帮,现在还远不是时候,他还要在京城观察时局,如果他真的帮助马超,只怕马超统一后也会做那卸磨杀驴的事情。 这是定律,谁也逃离不了,这世间所有人都是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 在冷锋没有强大实力之前,他是不会直接参与边境马帮统一战争的。 不过,他会以军师的身份给马超一些军事帮助,做幕后指挥者。 “锋弟,真的要走了?也不留下多陪陪下你哥。” 见冷锋真要走,马超挽留,他还真的是想留下冷锋,因为冷锋对他的作用真的是太大了。 但马超也知道冷锋留不下,因为像冷锋这种人才,是不会甘心屈居在一个帮派里的,他一定是在等待更合适的时机。 “锋弟,这就要走?不留下和草原妹子翻云覆雨一番?我能从你的眼神中看出来你对草原妹子的火热之情和依依不舍。” 马超还真的说中了,如果要说还有什么可以留下他的话,还真的是这别有风味的草原女子了,只不过他现在还不能因为女色而坏了大事,如果他现在睡了草原女子,那么就很有可能被马超抓住把柄,或者说是找到了他的弱点,而一旦如此,那么以后他和马超之间的对话并不会是平等的,这是冷锋所不想看到的。 冷锋之所以能做到来去自如,自然和他与马超的利益以及地位平等有关,只有这样,冷锋才能持续性的和马超对话,并在帮他扩大势力版图的同时,获取自己应有的利益。 “不,我可不能坏了咱们的大业啊,这翻云覆雨的事情,以后有的是时间,来日方长,来日方长嘛。” “这么好的机会,锋弟都不及时行乐,春宵一刻值千金嘛,好吧,那我就不打扰锋弟办大事了。” “马哥,后会有期!” 冷锋对着马超抱了一拳,便策马拉着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往西山大营而去。 望着冷锋的背影,马超手下回道:“老大,就这样放这个明军走了?” “以后不要乱说话,要不是他帮忙,咱们这回能这么顺处拿下杜鹃帮吗?只要杜鹃帮一天不灭,咱义云帮就不能稳当这边境马帮老大。” “他还不是为了杜鹃帮的那些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而来。” “那给你同样的条件,你能想到从置高点用霹雳战车轰炸杜鹃帮大当家的帐篷吗?当是那万丈深渊的羊肠小道就足够让你尿裤子了吧。” 马超对着手下冷哼着。 那名亲信尴尬的笑了笑,的确,他在走羊肠小道的时候吓尿了,还差点一脚踏空掉进悬崖,要不是他拉了一个垫背的,否则死的就是他了。 “是是,老大说的是,是我狭隘了,冷哥的确有真本事,咱们能拿下杜鹃帮,他功不可没,尤其是他手挡箭雨的功夫,真的是惊为天人啊。” “好了,少拍马屁了,人都走了,他也听不到了,只是没想到冷锋这小子的野心居然这么大,竟然能想到借道大漠走私军火到东瀛的商业奇招,真的是让我佩服啊。” “不过老大,他这招虽好,但也太难操作了吧,这一路上要过多少大漠部落的地盘,冷锋心里没有数吗?” “呵呵,这就是冷锋的高明之处,大家都觉得不可能,很困难的事情,他都能从中看到商机和战机,这样的人才世间罕有啊。” “如果冷锋这么厉害的话,他为什么还是一个普通的明军?我听说他是将门之后,怎么会混得这么差,不会只是纸上谈兵吧。” “你懂什么,京城的水有多深你知道吗?现在京城可是有四大邪少存在,就是内阁四大实权尚书之子,这些人都不是好惹的,有他们存在,冷锋如果锋芒毕露的话估计早就死了,我看他是在韬光养晦呢。” 马超说的没错,冷锋的确是在韬光养晦,有四大邪少和夏寻等势力在,他真的不能锋芒毕露,他现在主要的任务是和魏炎合作一起对付天杀组织。 其实对于这件差事,冷锋其实是非堂愿意做的,因为这是他另一种积累功绩的途径,因为魏权已与万侯打过招呼了,冷锋在魏炎手下做事,所立的功劳将与值夜军曹的职位直接挂钩。 这才是冷锋答应帮忙魏炎的真正原因,只要他为魏炎办事所立功劳能和值夜军曹的职位挂钩的话,那他就可以实现逆袭。 到时候夏寻费劲千辛万苦才得到的值夜军曹小队长的职位,他冷锋同样也能当上,只要他把这批霹雳战车和雷火弹送到西山大营,就大功告成。 冷锋料到魏权和魏炎让他接替郑茂做这监管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事,其实是对他的考验,如果他真的做到了,却可以安然无恙,如果做不到,就横竖就是一个死。 因为冷锋要运这些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就要经过边境马匪的地盘,这些马匪都是杀人越货的凶徒,他们不可能不对带着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的冷锋下手,而这一过程中就十分考验冷锋的应对能力了。 此时魏府内,魏权和魏炎父子仍在对冷锋是否能顺利通过边境马匪的地盘展开讨论。 “魏炎,你认为冷锋能安全活到西山大营吗?” “如果这小子连西山大营都走不到的话,那就是死有余辜,不值得我们同情,也怪爹你看走眼了。” “冷统的冷家拳内功不容小觑,否则冷统也不会当年因军功而当上这京畿营主将的位置了,所以冷锋一定也练有冷家拳内功,而且他在武将子弟中的口碑仅次于你,我相信他是有意隐瞒自身实力。” “隐瞒实力?” “哼,冷锋再厉害也比不过我手中的这把乌金铁剑,只要有了这把乌金铁剑,我无惧任何对手,包括天杀堂的血狼,我可不希望冷锋就这么快死了,我还要利用他去将血狼吸引出来呢。” “你想让冷锋当替死鬼?” “正是,估计这血狼觉察到了我在追寻他,故意隐藏了气息,所以我决定让冷锋打头阵,去将血狼引出来,而我就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不错,不过在那之前,也要确保冷锋能活着回来吧。” “这边境马匪中就属义云帮和杜鹃帮势力最大,相比义云帮,我比较担心的是杜鹃帮的薛二,听说此人野心很大,有想把势力延伸到大漠的打算。” “呵呵,有野心是好,但也要有实力,没有实力的野心是可悲的,我看那杜鹃帮就属于这种,不要以为杜鹃帮以杜鹃的作法就能完全统一边境马帮了,那个马超可不会这么轻易答应吧。” “马超虽强,但手段不够高明,听说此人是明军出身,懂得战术打法,但手下不强,仅凭他一人是无法统一边境马帮的。”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上位机会 所有人都低估了在夏寻面前没有任何表现的冷锋,长期以来,千海认为以传统武将为代表的冷锋过于高傲,放不下身段与鬼点子众多的冷锋一试高下,从而在值夜军曹方面毫无建树,现在看来这是冷锋在世间的假面,真正的他在这边境已经获得了新生,正开始他的计划。 “锋弟,你就干脆加入我们好了,以你的能力还在京城当一个普通的明军,也太屈才了,还是来边境和我共谋大业的好。” 马超这是真诚邀请冷锋加入,义云帮现在需要他这样的人才,虽然义云帮收编了杜鹃帮,但是边境马帮还没有统一,这统一才是要紧的事情。 马超所在的义云帮现在实力得到了巨大提升,但他也不能说稳坐钓鱼台,因为剩下的马帮很有可能会和大漠各部落联合。 这是马超最不想看到的结果,因为一旦其他匪帮与大漠各部联合,就又是一股强大的力量。 冷锋自然不会真的加入马超的义云帮,现在还远不是时候,他还要在京城观察时局,如果他真的帮助马超,只怕马超统一后也会做那卸磨杀驴的事情。 这是定律,谁也逃离不了,这世间所有人都是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 在冷锋没有强大实力之前,他是不会直接参与边境马帮统一战争的。 不过,他会以军师的身份给马超一些军事帮助,做幕后指挥者。 “锋弟,真的要走了?也不留下多陪陪下你哥。” 见冷锋真要走,马超挽留,他还真的是想留下冷锋,因为冷锋对他的作用真的是太大了。 但马超也知道冷锋留不下,因为像冷锋这种人才,是不会甘心屈居在一个帮派里的,他一定是在等待更合适的时机。 “锋弟,这就要走?不留下和草原妹子翻云覆雨一番?我能从你的眼神中看出来你对草原妹子的火热之情和依依不舍。” 马超还真的说中了,如果要说还有什么可以留下他的话,还真的是这别有风味的草原女子了,只不过他现在还不能因为女色而坏了大事,如果他现在睡了草原女子,那么就很有可能被马超抓住把柄,或者说是找到了他的弱点,而一旦如此,那么以后他和马超之间的对话并不会是平等的,这是冷锋所不想看到的。 冷锋之所以能做到来去自如,自然和他与马超的利益以及地位平等有关,只有这样,冷锋才能持续性的和马超对话,并在帮他扩大势力版图的同时,获取自己应有的利益。 “不,我可不能坏了咱们的大业啊,这翻云覆雨的事情,以后有的是时间,来日方长,来日方长嘛。” “这么好的机会,锋弟都不及时行乐,春宵一刻值千金嘛,好吧,那我就不打扰锋弟办大事了。” “马哥,后会有期!” 冷锋对着马超抱了一拳,便策马拉着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往西山大营而去。 望着冷锋的背影,马超手下回道:“老大,就这样放这个明军走了?” “以后不要乱说话,要不是他帮忙,咱们这回能这么顺处拿下杜鹃帮吗?只要杜鹃帮一天不灭,咱义云帮就不能稳当这边境马帮老大。” “他还不是为了杜鹃帮的那些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而来。” “那给你同样的条件,你能想到从置高点用霹雳战车轰炸杜鹃帮大当家的帐篷吗?当是那万丈深渊的羊肠小道就足够让你尿裤子了吧。” 马超对着手下冷哼着。 那名亲信尴尬的笑了笑,的确,他在走羊肠小道的时候吓尿了,还差点一脚踏空掉进悬崖,要不是他拉了一个垫背的,否则死的就是他了。 而就在魏炎和魏权在讨论冷锋是否能活着回来呢,冷锋已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运到了西山军营。 这一路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的阻碍,因为他与马超联手消灭杜鹃帮的事迹传遍了整个大漠,大漠里的马帮已经人人自危。 “听说了嘛,马超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个实力高强的明军,居然夜间偷袭了杜鹃帮,一炮送杜鹃帮大当家上了西天,还能手挡箭雨,这下把杜鹃帮上下都给震慑住了,再被马超一狮子吼,彻底投降了,就连那二当家薛二也死了。” “没想到义云帮这次动作这么大,之前还拿杜鹃帮没有办法,现在却一夜之间就灭了杜鹃帮,真的是让人想不到,太震惊了。” “那还不是和那个突如其来的明军有关,那个明军究竟是什么来头?” “听说叫什么冷锋来着,手挡箭雨,简直不是人啊,这是什么功夫?” “我曾听在大漠部落的表舅说过,他年轻的时候曾经看到过武宗与大漠各部的战斗,就有人做到了以手挡箭雨并打败了大漠联军,难道这明军是当年大战大漠各部之后?” “这倒是极有可能,否则他怎么也会这手挡箭雨的本事,这样想来马超就厉害了,他居然找来了让大漠各部都头疼的明军后裔,用这种战法打败并收编了杜鹃帮,令人佩服。” “义云帮这回打败杜鹃帮,实力大增啊,咱们如果不有所行动,就是被消灭的份了。” “怎么行动?现在谁不知道冷锋的武功和手段高强,连那么强大的杜鹃帮都栽在了他手里,我们这些小帮哪里是他的对手啊。” “咱们单个帮派是不行,但是如果联合起来呢?义云帮之所以这次能这么快灭了杜鹃帮,就是马超和冷锋联手,不然单靠马超怎么可能干掉杜鹃帮。” “嗯,这话说得不错,但实际情况是咱们就算是联手,也打不过如今的义云帮了,现在马超收编了这么多的杜鹃帮帮众,实力大增,咱们这些小帮派联合起来也没有当初的杜鹃帮大啊,哎,看来这边境马帮真的要变天了。” “不要灭自己信心涨别人威风嘛,咱们虽弱却有强邻啊。” “强邻?莫非你指的是大漠部落?” “对啊,目前只有大漠部落才能是马超的对手,再加上咱们,我就不信扳不倒马超。” “这,你别忘了那冷锋可是专门克大漠各部的,只有他有这内功,大漠各部就不会出手。” “话虽不错,但那冷锋不是义云帮的人,因此就不会在这大漠出现,只要他不出现,咱们就有得是机会搞死马超。” “高,马超单人就是条虫,有了冷锋才是条龙,所以不要看他现在人生得意时,他其实蹦跶不了几天了,他那些手下就是一堆的饭桶,除了能吃喝还能干啥,再看之前的那些杜鹃帮帮众也是,除了附炎趋势,再也没有别的能耐了,否则也不会被冷锋一个人给吓唬住,马超想靠这些人统一边境马帮,只怕不容易啊。” 的确,这些马帮很了解马超的义云帮以及杜鹃帮,只要马超和冷锋不在一起,他们就有翻盘的可能,甚至他们还要感谢冷锋出手相助,这样他们才有机会与大漠部落接近啊。 按理来说,大漠部落与边境马帮一样,都是以实力说话,大漠部落不会管义云帮和杜鹃帮成员的成份如何,他们只看这个帮会是不是边境马帮的大势力,因为只要是大势力就有人,有钱,有武器,这才是成大事的基本要素。 这样的帮派才是大漠各部落所忌惮的,大漠各部也没有统一,而他们最大部落铁勒也无法做到吞并各部,更别说染指边境马帮了。 而现在情况不同了,边境马帮只有义云帮的势力最大,而现在所有马帮对一致对内,都想先干掉义云帮,这就给了铁勒部新的机会,只要铁勒部参与到边境马帮的斗争之中,就能分得一杯羹。 铁勒部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其实早在冷锋在杜鹃帮旁的羊肠小道放第一炮的时候,大漠的铁勒部就听到炮声了。 并且,铁勒部已派出了使者潜入了边境马帮,并与另一个马帮天狼帮联系了。 而这两名对话的人之中,就有天狼帮人的。 这天狼帮虽然名字叫得霸气,却实力低下,但传闻这帮名不是信口开河,而是创帮之人的确有很大的本事。 只是自创始人之后,天狼帮的实力便每况日下,直至现在变得默默无闻。 但为什么铁勒部要与天狼帮联系呢? 这又要和铁勒部与天狼帮之间的渊源说起,原来天狼帮的创始人曾帮助铁勒部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特许来到边境开辟马帮,只不过创始人很早就离世了,所以铁勒部和天狼帮联系不多。 但现在铁勒部认是这个插入边境马帮的机会,原本有义云帮和杜鹃帮的存在,铁勒部不好插手,如今却不同了,杜鹃帮不存在了,义云帮与其他所有马帮形成了对立关系,而这时候再扶植一个类似杜鹃帮的马帮,则能让边境马帮朝分裂的方向走,只要边境马帮不统一,铁勒部就能在其中享有利益。 所以铁勒部联系上天狼帮的李隆,并许以他承诺,只要他能将其他各马帮联合共同对抗义云帮,就会壮大天狼帮,并让他当帮主。 这李隆也是个野心人物,他也是不甘心只当一名小兵,一直也在寻找上位的机会。 当他听到炮声的时候,就猜到这是义云帮在用霹雳战车和雷火弹 第一百三十九章 暗联天狼帮 “没想到义云帮这次动作这么大,之前还拿杜鹃帮没有办法,现在却一夜之间就灭了杜鹃帮,真的是让人想不到,太震惊了。” “那还不是和那个突如其来的明军有关,那个明军究竟是什么来头?” “听说叫什么冷锋来着,手挡箭雨,简直不是人啊,这是什么功夫?” “我曾听在大漠部落的表舅说过,他年轻的时候曾经看到过武宗与大漠各部的战斗,就有人做到了以手挡箭雨并打败了大漠联军,难道这明军是当年大战大漠各部之后?” “这倒是极有可能,否则他怎么也会这手挡箭雨的本事,这样想来马超就厉害了,他居然找来了让大漠各部都头疼的明军后裔,用这种战法打败并收编了杜鹃帮,令人佩服。” “义云帮这回打败杜鹃帮,实力大增啊,咱们如果不有所行动,就是被消灭的份了。” “怎么行动?现在谁不知道冷锋的武功和手段高强,连那么强大的杜鹃帮都栽在了他手里,我们这些小帮哪里是他的对手啊。” “咱们单个帮派是不行,但是如果联合起来呢?义云帮之所以这次能这么快灭了杜鹃帮,就是马超和冷锋联手,不然单靠马超怎么可能干掉杜鹃帮。” “嗯,这话说得不错,但实际情况是咱们就算是联手,也打不过如今的义云帮了,现在马超收编了这么多的杜鹃帮帮众,实力大增,咱们这些小帮派联合起来也没有当初的杜鹃帮大啊,哎,看来这边境马帮真的要变天了。” “不要灭自己信心涨别人威风嘛,咱们虽弱却有强邻啊。” “强邻?莫非你指的是大漠部落?” “对啊,目前只有大漠部落才能是马超的对手,再加上咱们,我就不信扳不倒马超。” “这,你别忘了那冷锋可是专门克大漠各部的,只有他有这内功,大漠各部就不会出手。” “话虽不错,但那冷锋不是义云帮的人,因此就不会在这大漠出现,只要他不出现,咱们就有得是机会搞死马超。” “高,马超单人就是条虫,有了冷锋才是条龙,所以不要看他现在人生得意时,他其实蹦跶不了几天了,他那些手下就是一堆的饭桶,除了能吃喝还能干啥,再看之前的那些杜鹃帮帮众也是,除了附炎趋势,再也没有别的能耐了,否则也不会被冷锋一个人给吓唬住,马超想靠这些人统一边境马帮,只怕不容易啊。” 的确,这些马帮很了解马超的义云帮以及杜鹃帮,只要马超和冷锋不在一起,他们就有翻盘的可能,甚至他们还要感谢冷锋出手相助,这样他们才有机会与大漠部落接近啊。 按理来说,大漠部落与边境马帮一样,都是以实力说话,大漠部落不会管义云帮和杜鹃帮成员的成份如何,他们只看这个帮会是不是边境马帮的大势力,因为只要是大势力就有人,有钱,有武器,这才是成大事的基本要素。 这样的帮派才是大漠各部落所忌惮的,大漠各部也没有统一,而他们最大部落铁勒也无法做到吞并各部,更别说染指边境马帮了。 而现在情况不同了,边境马帮只有义云帮的势力最大,而现在所有马帮对一致对内,都想先干掉义云帮,这就给了铁勒部新的机会,只要铁勒部参与到边境马帮的斗争之中,就能分得一杯羹。 铁勒部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其实早在冷锋在杜鹃帮旁的羊肠小道放第一炮的时候,大漠的铁勒部就听到炮声了。 并且,铁勒部已派出了使者潜入了边境马帮,并与另一个马帮天狼帮联系了。 而这两名对话的人之中,就有天狼帮人的。 这天狼帮虽然名字叫得霸气,却实力低下,但传闻这帮名不是信口开河,而是创帮之人的确有很大的本事。 只是自创始人之后,天狼帮的实力便每况日下,直至现在变得默默无闻。 但为什么铁勒部要与天狼帮联系呢? 这又要和铁勒部与天狼帮之间的渊源说起,原来天狼帮的创始人曾帮助铁勒部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特许来到边境开辟马帮,只不过创始人很早就离世了,所以铁勒部和天狼帮联系不多。 但现在铁勒部认是这个插入边境马帮的机会,原本有义云帮和杜鹃帮的存在,铁勒部不好插手,如今却不同了,杜鹃帮不存在了,义云帮与其他所有马帮形成了对立关系,而这时候再扶植一个类似杜鹃帮的马帮,则能让边境马帮朝分裂的方向走,只要边境马帮不统一,铁勒部就能在其中享有利益。 所以铁勒部联系上天狼帮的李隆,并许以他承诺,只要他能将其他各马帮联合共同对抗义云帮,就会壮大天狼帮,并让他当帮主。 这李隆也是个野心人物,他也是不甘心只当一名小兵,一直也在寻找上位的机会。 当他听到炮声的时候,就猜到这是义云帮在用霹雳战车和雷火弹。 第一时间,李隆就跑到了现场观摩义云帮与杜鹃帮的战斗。 当他看到马超仅仅带着少量人马就冲进杜鹃帮的时候,心里暗自称奇,这马超也太大胆了吧,那可是杜鹃帮啊,他就想靠这些人与杜鹃帮打,那不是找死么。 杜鹃帮是什么样的马帮?说直白点就是吸血帮,如同寄生虫一帮在内部不断吸血直至将对方折磨至死。 与这样的帮派为敌还真的是不知死字是怎么写得。 但是这后来的发展又让李隆大跌眼镜,马超毫不犹豫的就冲进了杜鹃帮大营,并和杜鹃帮打得不可开交。 这支撑他的勇气何来,就在李隆疑惑之际,就又听到一声炮响,这炮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准确落地,一下子就消灭了大量杜鹃帮帮众。 原来马超是有神炮手相助啊。 李隆抬头看了看炮声的方向,这才惊讶。 这炮是从杜鹃帮旁边的山头上打下来的,这置高点选择的好啊,居高临下,让人措手不及。 更重要的是这炮还打得非常准,炮弹落点恰到好处,杀伤力非常大。 这才是让李隆感到可怕的地方,因为这么远的距离,那个藏在山上的神炮手也太厉害了吧,有这样的高手存在,难怪马超敢这么直接杀进杜鹃帮大帐。 更为重要的是,这神炮手的第一炮就直接送杜鹃帮大当家上了西天,这可是超远距离的狙击般的点射啊。 李隆并非完全不懂霹雳炮,他知道这炮非比寻常,并不好操作,即使是对于火炮很懂的人来说也是很难操作,因为稍有不慎,就会炸膛。 这炸膛可不是开玩笑的,因为炸膛就是非死即残。 李隆曾经也弄到了一门霹雳战车,也想操作这霹雳战车开炮,没想到这霹雳战车比他想象中更难操作,单是那炮弹就重百斤。 所以很少人能轻松开炮,因为只有成为好的炮手才能操纵霹雳战车,如果不是好的炮手,则很难成功开炮,但是炮手的养成是相当复杂的。 炮手往往需要长年累月的练习才能形成,而往往很少人有这种练习开炮的条件和环境。 因为一炮值万两白银,就算是马帮也打不起。 更何况天狼帮这样的穷帮,他们更是没有银子去买雷火弹,所以李隆就算有心成为炮手也是没有条件达成。 但他那天却是开眼了,因为那从山上呼啸而来的一炮,则是一个神炮手的表现,什么是神炮手,所谓的神炮手除了天赋之外,更多的是靠勤奋练习,而显然马超所带来的神炮手真的是天赋型的神炮手。 因为他能超远距离一炮就命中了杜鹃帮的中军大帐,让杜鹃帮老大在睡梦中就上了西天,这种能力就算是整个边境马帮,不,甚至是大漠各部都找不到可以与之匹敌的人。 所以,李隆判断帮助马超的一定是神炮手中的神炮手。 没想到马超这小子还真的好命啊,从哪里找来的这么厉害的神炮手? 直至冷锋现身,又将李隆吓了一跳,这小子原来是明军的打扮。 一个明军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马超居然会和明军联手? 看来马超早就和明军暗中联系了啊。 否则一名明军怎么敢现身在这边境马帮之中。 这附近肯定还埋伏有更多的明军。 李隆断定马超早就和明军暗中联系,乃至于才会这般大胆进攻。 马帮与明军可是死对头,马超是怎么做到能与明军联手的? 更重要的是,明军的战斗力不是一向很弱吗?这般弱的明军又怎么可能会打得过杜鹃帮? 在李隆印象中的明军都是龟缩在卫所里的,从不会出动出击,而且这些卫所都很零散,士兵也不多,百多名的士兵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 再加上失地,这些屯兵就更加没有战斗欲望了。 所以李隆根本不相信马超能请到有战斗力的明军,大明早就在这边境采取防守政策,不再主动出击,所以卫所士兵战斗力可能还不如马匪。 以这样的明军去和杜鹃帮这样的马匪战斗,简直是自杀行为。 但这突然出现的明军的确是真的明军打扮。 李隆有见过明军,并且和这些明军打过交道,印象中的明军就是这般的菜鸡。 第一百四十一章 西山大营 “不足为虑,只要这个叫冷锋的明军不破坏我们的统一计划就行,我想大明内阁也不会让冷锋一直出现在大漠的,他们内部利益纠纷非常严重,所以大明内阁不会轻易让冷锋出现在大的,咱们只要集中精力对付塔达部就行。” “所以,以目前天狼帮的实力是难以与义云帮进行抗衡的,义云帮现在势头正强,又收编了大量的杜鹃帮成员,天狼帮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出动铁勒狼骑是最好的办法。” “没想到可汗为了帮助天狼帮,居然连狼骑都愿意出动,这狼骑可是咱铁勒部的精英部队,轻易不出动啊。” “好钢就要用在刀刃上,这关键时候,是时候让狼骑出动了,只要狼骑出动,没有冷锋的义云帮不足为虑。” “是,看来只能动用这狼骑了,我马上去安排。” 铁勒可汗点了点头,转身之际大帐内又出现了一人,此人正是李隆。 “李隆,你都听到了吧,我为了帮你,可是连精英部队狼骑都动用了,你该怎么感谢我?” “多谢可汗,只要我能统一边境马帮,我愿意将一半利益呈上。” 一半利益。 铁勒可汗听了眼前一亮,这可是非常大的好处啊,看来李隆这次也是抓住了机会,真的想要上位了。 因为只有真的想要上位的人才能这么努力,看来他真的没有看错人,李隆也很识相,和他平分利益。 “嗯,李隆,看来我也没有看错人,只要我们联手,没有办不到的事情,你放心,狼骑会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 李隆得意了,天狼帮终于可以东山再起了,他等这个机会真的等很久了。 只要借助狼骑的力量,义云帮不足为虑。 …… 当冷锋带着霹雳战车和雷火炮出现在西山大营的时候,西山大营的刘通非堂惊讶。 没想到冷锋一个人能安全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运到西山大营。 这路上可是要经过边境马帮的地盘,他是怎么做到的? “你就是冷锋?” “这些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就是你一个人送来的?” “正是。” 冷锋冷冷回应。 这普通无奇的小子是怎么做到的? 没有大批军队护送,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是不可能送到的。 但这事实就摆在眼前,他也是只能认了。 在这之前他收到了魏炎的消息,要好好的让这小子吃点苦头。 如何让这小子吃苦头? 呵呵,这小子可是一个人安然无恙穿越了边境马帮的地盘,有这种本事还怎么让他吃苦头? 与其去碰这个钉子,不如和他搞好关系,说不定以后还能为我所用。 刘通自有想法,他在这西山大营早就觉得很没意思,虽然西山大营是兵部数一数二的大营,但他也是毫无建树,而且还要听魏权父子的命令,这点也是让他很不爽。 然而现在冷锋的到来让他看到了新的希望,如果这样有能力的人能成为自己的手下,那么他就有可能翻盘,实现自己的梦想。 刘通自然也有自己的打算,那就是参与这边境马帮的利益之中,他知道边境马帮的利益很大。 虽然边境马帮还没有统一,但是这其中却牵扯很多利益关系,如果刘通也能参与其中的话,就有可能获取利益。 刘通可不想一辈子就在这西山大营里呆着,他也要在成为这一方的实权者。 之前他一直没有妄动,也是因为边境马帮和西山大营里没有真正有实力的将官。 这些将官更多的都是酒囊饭袋,根本无用,而如果冷锋能成为他的心腹则不同了。 利用冷锋他则可以更进一步,从而开始边境马帮功略。 刘通可不想一辈子就在这西山大营里呆着,他也要在成为这一方的实权者。 之前他一直没有妄动,也是因为边境马帮和西山大营里没有真正有实力的将官。 这些将官更多的都是酒囊饭袋,根本无用,而如果冷锋能成为他的心腹则不同了。 利用冷锋他则可以更进一步,从而开始边境马帮功略。 “冷锋,我有意提拔你,你是否可以和我合作?” 刘通直接说明来意,他这人也是很直接,认为冷锋能只身一人出现在西山大营,就一定是个人才,而这样的人才是一定要拉拢的。 冷锋也明白了为什么刘通会看上自己,因为刘通也是一个野心之人,像这样有野心的人,通常都是会注意到和自己同样有野心的人的。 显然刘通明白了自己能安然无恙出现在西山大营,而且霹雳战车和雷火弹都保存无损,就知道自己不是普通人。 “刘大人,你不怕和我合作,魏大人会怪罪啊?” “哈哈,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我们两个联手,还怕不能在这边境做出点事情来?难道你不想晋升吗?” 晋升? 冷锋听到这词心喜,他这么久以来之所以要选择当值夜军曹,就是因为兵部上升的这条路被 堵死了。 而如今刘通却和他说可以在兵部获得晋升,不得不让冷锋感到眼前一亮。 冷锋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这么久以来他都被夏寻压着,根本没有表现机会,如今,看来这机会真的来了,不过,兵部都是被魏权父子把持着,他怎么可能会有晋升机会? “刘大人只怕是在消遣我吧,兵部的大权都在魏权父子手里,我怎么可能会有晋升的机会?” “没错,表面上看这晋升大权是在兵部的手里,但官员的晋升大权可是在吏部手里,我正好和吏部尚书钱方很熟,只要我去和他说一声,魏权也不能阻挡,难道你不想在这西山大营任职?” 在西山大营任职? 听到这话,冷锋眼前一亮,他曾经是多么的想入职西山大营,因为这里是每名士兵都梦想来到的地方。 曾经的西山大营是武宗策马扬鞭之处,也是其出征大漠征战小王子的大营。 因此有志向的年轻武将都想去西山大营历练一番。 然而,时过境迁,如今的西山大营已经不复当初那片欣欣向荣之像,而是一个充满黑暗的阴谋场,但也正是这样,只有真正的有实力的野心家才会选择继续在西山大营。 看来刘通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明知说出这句话会得罪魏权父子,但是还是选择告诉冷锋,只要和他一条船,就有晋升机会。 原来刘通背后的人是吏部,是钱方。 至于这个钱方,冷锋了解不多,但从钱圆的为人处事来看,也是一个圆滑之人。 这样的人,通常不会轻易设定敌人,钱方明知这样做会和兵部解下梁子,但还是和刘通扯上关系,看来吏部也想把势力渗透进兵部。 说白了,兵部和吏部这内阁之间都是明争暗斗,因此一向不为人知的钱方自然把目光放在了远离京城之外的西山大营。 钱方认为西山大营是一个很好的桥头堡,一个他培养新势力的桥头堡,所以他才会将刘通安排在这里,而刘通显然是想借助钱方上位。 兵部里并非所有人都是那种混吃等死之人,也有人想在西山大营里混出一个名头来。 但随着武宗的离世,这个愿望已成了奢求,于是还抱有点希望的人都只能选择去京畿营,因为相比已经变了味的西山大营,京畿营还是原来的京畿营。 因为这些武宗旧臣里,只有冷统从始至终没有变,而冷统也是坚持自己的底线,没有选择与内阁同流合污。 但如今,冷统已经有所妥协,他为了冷锋的前途,选择了让冷锋与魏炎合作。 但这不等同于冷统要把京畿营的管理权交出,因为这是他的底线。 而内阁也没有到强迫他把京畿营交出来的地步,因为冷统不处于权力中心,再说他也没有造反之心,因此把他置于权力边缘就不敢冷统能掀起什么浪花来。 只是他们都低估了冷锋,这个之前一直表现得很沉默寡言的冷统之子,正逐渐展露出其真正的面目和实力。 原本内阁认为冷锋不为是一个武将高强头脑简单的传统武将,这种传统武将一心想上位,却不懂得拉关系,而把自己的路都堵死了。 于是,才会导致冷锋只能走值夜军曹这一条路。 虽然冷统通过走值夜军曹上位,但他这种成路道路已不适合冷锋。 而冷锋如果遵守旧规,是斗不过夏寻的。 对冷锋来说,这京城之外才是他的舞台,是他施展才华的地方。 现在,这样的机会已经来了,冷锋没有理由不把握住,因为他一旦把握住了,就可以改变命运。 改变命运是冷家的成功学宗旨,冷统就是以这个宗旨一步步爬到京畿营主将的位置。 如果武宗不死,冷统认为他肯定还能爬得更高,走得更远。 如今新君虽立,但权力都在内阁手中,首辅更是一手遮天,所以冷锋是不可能复制冷统的成功的。 而只有夏寻这种特例才有一线成功的机会。 但是这样的特例是百年一遇都不为过。 第一百四十二章 智勇双全 但随着武宗的离世,这个愿望已成了奢求,于是还抱有点希望的人都只能选择去京畿营,因为相比已经变了味的西山大营,京畿营还是原来的京畿营。 因为这些武宗旧臣里,只有冷统从始至终没有变,而冷统也是坚持自己的底线,没有选择与内阁同流合污。 但如今,冷统已经有所妥协,他为了冷锋的前途,选择了让冷锋与魏炎合作。 但这不等同于冷统要把京畿营的管理权交出,因为这是他的底线。 而内阁也没有到强迫他把京畿营交出来的地步,因为冷统不处于权力中心,再说他也没有造反之心,因此把他置于权力边缘就不敢冷统能掀起什么浪花来。 只是他们都低估了冷锋,这个之前一直表现得很沉默寡言的冷统之子,正逐渐展露出其真正的面目和实力。 原本内阁认为冷锋不为是一个武将高强头脑简单的传统武将,这种传统武将一心想上位,却不懂得拉关系,而把自己的路都堵死了。 于是,才会导致冷锋只能走值夜军曹这一条路。 虽然冷统通过走值夜军曹上位,但他这种成路道路已不适合冷锋。 而冷锋如果遵守旧规,是斗不过夏寻的。 对冷锋来说,这京城之外才是他的舞台,是他施展才华的地方。 现在,这样的机会已经来了,冷锋没有理由不把握住,因为他一旦把握住了,就可以改变命运。 改变命运是冷家的成功学宗旨,冷统就是以这个宗旨一步步爬到京畿营主将的位置。 如果武宗不死,冷统认为他肯定还能爬得更高,走得更远。 如今新君虽立,但权力都在内阁手中,首辅更是一手遮天,所以冷锋是不可能复制冷统的成功的。 而只有夏寻这种特例才有一线成功的机会。 但是这样的特例是百年一遇都不为过。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冷锋已经参与了边境马帮的斗争之中。 并且还得到了义云帮的赏识,现在不仅是义云帮赏识,更有西山大营的刘通赏识,这种待遇也是他人所享受不到的。 可以说,冷锋出了京城就盘活了自己,更盘活了边境。 “刘大人想怎么和我合作?” 现在的冷锋也是香饽饽了,他不再被夏寻压在身下,而是有了一片施展自我才华的天地。 冷锋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甚至可以说他等这个机会很久了,只要有了这个机会,他就能光大冷家。 光大冷家是冷锋肩上肩负的重担,他也始终在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 现在冷锋找到了一条新的上升通道,而这个通道是别人无法做到的,只要他能达成,就能创造比冷统更大的成就。 “我知道你能安然无恙通过边境马帮控制的地盘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边境马帮我一直想和他们取得联系,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机会,现在好了,你就是我最好的人选。” 原来刘通想和边境马帮取得联系,想要从中分得一杯羹。 刘通在西山大营当这大将已有多年,他也是始终觊觎着边境马帮的势力,认为虽然是一盘散沙的边境马帮,却蕴含着大量的利益。 这里是大明与大漠最接壤的地方,长年以来军事冲突严重,而军事冲突就会消耗大量资源,但在黄沙漫天的边境,并没有那么多的资源经得起消耗,所以黑市也就悄然生成。 只不过这黑市交易的量非常有限,根本满足不了边境马帮与大漠部落的需求。 边境马帮有点有心无力,他们原本把抢钱的目标对准了明军卫所,但发现这些卫所早就名存实亡,不仅没有几个明军,更是连装备都是破烂的,根本无从下手。 而稍微有点资源的就是京郊的京畿营了,只不过这京畿营是什么样的地方,大家都心知肚明,边境马帮根本不敢直接去攻打。 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局面,边境马帮弄不到好的资源就发展不起来,而发展不起来他们就不能互相火拼,火拼的结果虽然是遵循大鱼吃小鱼的做法,但长期下去,只会让边境马帮根本发展不起来。 其实,除了京畿营,还有一处地方有着丰富的资源,这里就是西山大营。 只是相比京畿营,西山大营同样不好攻击。 西山大营虽然没有京畿营有着骁勇善战的士兵,但有着京畿营不可比拟的武器,比如这里就有二十多门的霹雳战车和几千发的雷火弹。 单是这些装备就可以灭边境马帮,甚至攻入大漠部落了。 但刘通也明白自己有拥兵自主之嫌,他现在不能直接利用这些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只能徐徐图之。 刘通早有计划,就是高价倒卖西山大营里的军火给边境马帮,发这战争财。 因为西山大营里的各种军备真的太多了,这些都是魏权父子多年的积攒,魏权父子究竟想不想造反,没人得知,但他们将西山大营做为囤军备物资的作法却是十分掩人耳目。 为何在西山大营囤军备物资能掩人耳目呢? 因为西山大营同样离京城很偏远,更重要的是,它与京城之间隔着边境马帮。 而这边境马帮就是杀人越货的帮派,除非大明派军队围剿,否则像探马之类的也根本没有活路。 所以京城对于西山大营具体的情况是不明的,那为何魏权父子又会放心将西山大营交给刘通呢? 其实魏权父子早就想到了这种情况,但他们同样也想到了一个高招,那就是效仿宋朝的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政策。 西山大营里的士兵和将官将不多就是三个月一轮换,根本不会主将认识士兵的机会。 这招果然高明,让主将无法与属下相识,而不相识,就不会上下齐心。 而不上下齐心,就无法造反。 因此,魏权认为这招能有效控制住刘通。 如果刘通是普通的主将,这招果然管用,因为自有宋以来,造成军队战斗力低落的原因很大程度来自这军营调防政策。 但刘通毕竟是刘通,他早就挑选了那些想上位的士兵,并承诺他们这一生都无法获得的财富,只要跟着他参与到这边境的利益之中,就不怕发不了财。 愿意跟着刘通干的自然是杀人不眨眼,要钱不要命的想上位的士兵,在这种处世原则之下,他们的战力被点燃,所以这些士兵的战力能达到边境马帮马匪的水平。 不过,这样的士兵毕竟是少数,且没有特别胜出者,即刘通想要的那种以一敌百者。 因为只有这样的猛将才是刘通想要的,这样的猛将才能帮助刘通打入边境马帮势力。 然而,刘通发现,这样的武将是可遇不可求,尽管他已经花了很多钱却依然找不到这般的猛将。 在发现找不到武将之后,刘通自嘲,如今的和平年代,明军战力已经大不如从前,没有战争的锤炼是不可能产生战斗力强的武将的。 既然没有战力强的武将,那么就换个思路,选择智谋高的幕僚。 当然,如果能招募到智勇双全的人才更好。 如今看来冷锋就是符合刘通心目中那种智勇双全的人才。 当刘通初看到冷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没有看走眼。 因为冷锋完全符合他对于智勇双全人才的需求。 冷锋既然能只身前来西山大营且又能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带到,说明他不是普通人 。 如果是武力,单凭武力的话,冷锋也很难到达这里,边境马匪成千上万,冷锋就是万人敌也不能做到毫发无伤。 说明冷锋的智计很高,他一定是运用了计谋才能全身而退,又能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带到。 这种智勇双全的人才才是他刘通愿意花费大价钱收买的。 “冷锋,我知道你是京畿营冷统冷大人的公子,真的是虎父无犬子,之前真的是小看你了。” “我一直以为冷公子你只是一个不得志的值夜军曹,之所以会选择投入魏家门下,也是想找一个上位的机会。” “刘大人,请注意你的用词,我并不是投身魏家,而和魏家合作。” “合作?哈哈,好吧, 那我们之间也可以谈合作,而且我给你利益与条件是魏家所不能给的。” “魏家最多让你在值夜军曹这条路上晋升,然而又能晋升多久呢?而且我听说你在宫中还有一个非常强劲的对手夏寻,此人没有什么背景却能得到内阁的赏识,并且提前晋升了。” “呵呵,你要知道这宫中竞争,谁晋升的快,谁就能更快晋升,在这一方面,你已经赢不了夏寻了。” “这未必吧,我在此间所做的功绩都会换算成值夜军曹升迁系统的功绩,岂是在宫中处处受监控的夏寻能比的?” “哈哈,话虽然如此,你以为魏家不克扣你的功绩吗?他们会直接给你最多的好处?” 刘通的话让冷锋沉思,的确,魏权父子肯定不会给自己这么多的好处。 按照惯例,魏权父子肯定会克扣冷锋的功绩,因此,冷锋肯定是拿不到全部的好处的。 第一百四十三章 御下有方 这里是大明与大漠最接壤的地方,长年以来军事冲突严重,而军事冲突就会消耗大量资源,但在黄沙漫天的边境,并没有那么多的资源经得起消耗,所以黑市也就悄然生成。 只不过这黑市交易的量非常有限,根本满足不了边境马帮与大漠部落的需求。 边境马帮有点有心无力,他们原本把抢钱的目标对准了明军卫所,但发现这些卫所早就名存实亡,不仅没有几个明军,更是连装备都是破烂的,根本无从下手。 而稍微有点资源的就是京郊的京畿营了,只不过这京畿营是什么样的地方,大家都心知肚明,边境马帮根本不敢直接去攻打。 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局面,边境马帮弄不到好的资源就发展不起来,而发展不起来他们就不能互相火拼,火拼的结果虽然是遵循大鱼吃小鱼的做法,但长期下去,只会让边境马帮根本发展不起来。 其实,除了京畿营,还有一处地方有着丰富的资源,这里就是西山大营。 只是相比京畿营,西山大营同样不好攻击。 西山大营虽然没有京畿营有着骁勇善战的士兵,但有着京畿营不可比拟的武器,比如这里就有二十多门的霹雳战车和几千发的雷火弹。 单是这些装备就可以灭边境马帮,甚至攻入大漠部落了。 但刘通也明白自己有拥兵自主之嫌,他现在不能直接利用这些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只能徐徐图之。 刘通早有计划,就是高价倒卖西山大营里的军火给边境马帮,发这战争财。 因为西山大营里的各种军备真的太多了,这些都是魏权父子多年的积攒,魏权父子究竟想不想造反,没人得知,但他们将西山大营做为囤军备物资的作法却是十分掩人耳目。 为何在西山大营囤军备物资能掩人耳目呢? 因为西山大营同样离京城很偏远,更重要的是,它与京城之间隔着边境马帮。 而这边境马帮就是杀人越货的帮派,除非大明派军队围剿,否则像探马之类的也根本没有活路。 所以京城对于西山大营具体的情况是不明的,那为何魏权父子又会放心将西山大营交给刘通呢? 其实魏权父子早就想到了这种情况,但他们同样也想到了一个高招,那就是效仿宋朝的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政策。 西山大营里的士兵和将官将不多就是三个月一轮换,根本不会主将认识士兵的机会。 这招果然高明,让主将无法与属下相识,而不相识,就不会上下齐心。 而不上下齐心,就无法造反。 因此,魏权认为这招能有效控制住刘通。 如果刘通是普通的主将,这招果然管用,因为自有宋以来,造成军队战斗力低落的原因很大程度来自这军营调防政策。 但刘通毕竟是刘通,他早就挑选了那些想上位的士兵,并承诺他们这一生都无法获得的财富,只要跟着他参与到这边境的利益之中,就不怕发不了财。 愿意跟着刘通干的自然是杀人不眨眼,要钱不要命的想上位的士兵,在这种处世原则之下,他们的战力被点燃,所以这些士兵的战力能达到边境马帮马匪的水平。 不过,这样的士兵毕竟是少数,且没有特别胜出者,即刘通想要的那种以一敌百者。 因为只有这样的猛将才是刘通想要的,这样的猛将才能帮助刘通打入边境马帮势力。 然而,刘通发现,这样的武将是可遇不可求,尽管他已经花了很多钱却依然找不到这般的猛将。 在发现找不到武将之后,刘通自嘲,如今的和平年代,明军战力已经大不如从前,没有战争的锤炼是不可能产生战斗力强的武将的。 既然没有战力强的武将,那么就换个思路,选择智谋高的幕僚。 当然,如果能招募到智勇双全的人才更好。 如今看来冷锋就是符合刘通心目中那种智勇双全的人才。 当刘通初看到冷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没有看走眼。 因为冷锋完全符合他对于智勇双全人才的需求。 冷锋既然能只身前来西山大营且又能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带到,说明他不是普通人 。 如果是武力,单凭武力的话,冷锋也很难到达这里,边境马匪成千上万,冷锋就是万人敌也不能做到毫发无伤。 说明冷锋的智计很高,他一定是运用了计谋才能全身而退,又能将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带到。 这种智勇双全的人才才是他刘通愿意花费大价钱收买的。 “冷锋,我知道你是京畿营冷统冷大人的公子,真的是虎父无犬子,之前真的是小看你了。” “我一直以为冷公子你只是一个不得志的值夜军曹,之所以会选择投入魏家门下,也是想找一个上位的机会。” “刘大人,请注意你的用词,我并不是投身魏家,而和魏家合作。” “合作?哈哈,好吧, 那我们之间也可以谈合作,而且我给你利益与条件是魏家所不能给的。” “魏家最多让你在值夜军曹这条路上晋升,然而又能晋升多久呢?而且我听说你在宫中还有一个非常强劲的对手夏寻,此人没有什么背景却能得到内阁的赏识,并且提前晋升了。” “呵呵,你要知道这宫中竞争,谁晋升的快,谁就能更快晋升,在这一方面,你已经赢不了夏寻了。” “这未必吧,我在此间所做的功绩都会换算成值夜军曹升迁系统的功绩,岂是在宫中处处受监控的夏寻能比的?” “哈哈,话虽然如此,你以为魏家不克扣你的功绩吗?他们会直接给你最多的好处?” 刘通的话让冷锋沉思,的确,魏权父子肯定不会给自己这么多的好处。 按照惯例,魏权父子肯定会克扣冷锋的功绩,因此,冷锋肯定是拿不到全部的好处的。 刘通的话触动了冷锋,难不成在刘通这里他能得到全部的利益? “难不成刘大人会给我全部的利益,不会克扣?” “那是自然,你的辛苦所得我怎么还会克扣,那不是没人性,太黑了嘛。” 太黑了的话从刘通这样的大将嘴里说出来,真的是让人想笑。 无黑不丈夫,更何况是刘通这样级别的大将,如果他不黑,是不可能坐到今天这个位置的,刘通之所以会和他说这样的话,更多的是看中其中的利益,刘通认为冷锋能给他带来更多的利益,所以就不会在意冷锋的那点利益了,再说这可是收买人才的必要手段,你不显得大方,人才怎么可能会来,又怎么可能留得住? 像这种暗地里克扣的事情更是不可取,这样除了败坏关系,还会造成更多恶劣影响,在这点上刘通倒是很看到清。 刘通当然很黑,但是他也懂得不能过分黑,特别他现在属于需要人才的时候,如果过分黑的话就无法让手下人心服。 刘通擅长于厚黑学,并且也把这一套运用到了招募人才之中,对于人才也是分为了三五九等,而现在他显然把冷锋放在了第一等人才上,并且给了冷锋全部利益的福利。 可以说这个福利是前所未有的,俗话说得好,给手下吃个半饱才能激发他们的潜力,如果吃得太饱就没有奋斗精神了,如果不给好处也不行,那就会饿死。 所以这种半饱状态才是驱动手下卖命的最好福利,刘通自认为只要把握好这个度,就能御下有术。 尽管西山大营里行的是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政策,但刘通还是能够运用厚黑学御下有术,并且集合了一群亡命之徒。 刘通打算利用这些亡命之徒渗透进边境马帮势力之中,因为这些亡命之徒更多的是失地农民,他们因为没有了土地,所以只能想到军营里来混口饭吃,却没想到在西山大营中也不能安生,呆不了几个月就要离开。 可见到了西山大营富裕的这些亡命之徒怎么会舍得离开,可不离开就是犯了军规,于是他们只能求助于刘通。 而这就正好就落入了刘通的下怀。 刘通需要这些亡命之徒,只有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亡命之徒才会玩命,才会有战斗力,才能与边境马匪战斗。 而刘通得到了这些亡命之徒之后并不满足,他还要更多的人,仅靠这些亡命之徒还不能成事。 现在冷锋的出现则让刘通看到了希望,有了这样智勇双全的人才,他就可以施展他的计划了。 “怎么样,冷公子,你对我的提议有何想法?” “刘大人当真会给我全部利益?不克扣我的所得?” “当真,我对人才从来不会吝啬,只要你值这个价钱,所以自然不会克扣你的利益所得。” “就冲刘大人这句话,我们就可以交个朋友。” “交个朋友?” “对,交个朋友,以后刘大人有任何事情都可以交代给我。” 这,这话是当真的吧,冷锋居然说会和他交个朋友的话。 刘通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和他说想交朋友的话,不由愣住。 这么些年来,刘通从未交过朋友,因为,他的眼里只有利益。 一个只有利益的人是交不到真心朋友的。 所以刘通在听到冷锋要和他交朋友的话之后,非常吃惊。 第一百四十四章 兵法大家 “我一直以为冷公子你只是一个不得志的值夜军曹,之所以会选择投入魏家门下,也是想找一个上位的机会。” “刘大人,请注意你的用词,我并不是投身魏家,而和魏家合作。” “合作?哈哈,好吧, 那我们之间也可以谈合作,而且我给你利益与条件是魏家所不能给的。” “魏家最多让你在值夜军曹这条路上晋升,然而又能晋升多久呢?而且我听说你在宫中还有一个非常强劲的对手夏寻,此人没有什么背景却能得到内阁的赏识,并且提前晋升了。” “呵呵,你要知道这宫中竞争,谁晋升的快,谁就能更快晋升,在这一方面,你已经赢不了夏寻了。” “这未必吧,我在此间所做的功绩都会换算成值夜军曹升迁系统的功绩,岂是在宫中处处受监控的夏寻能比的?” “哈哈,话虽然如此,你以为魏家不克扣你的功绩吗?他们会直接给你最多的好处?” 刘通的话让冷锋沉思,的确,魏权父子肯定不会给自己这么多的好处。 按照惯例,魏权父子肯定会克扣冷锋的功绩,因此,冷锋肯定是拿不到全部的好处的。 刘通的话触动了冷锋,难不成在刘通这里他能得到全部的利益? “难不成刘大人会给我全部的利益,不会克扣?” “那是自然,你的辛苦所得我怎么还会克扣,那不是没人性,太黑了嘛。” 太黑了的话从刘通这样的大将嘴里说出来,真的是让人想笑。 无黑不丈夫,更何况是刘通这样级别的大将,如果他不黑,是不可能坐到今天这个位置的,刘通之所以会和他说这样的话,更多的是看中其中的利益,刘通认为冷锋能给他带来更多的利益,所以就不会在意冷锋的那点利益了,再说这可是收买人才的必要手段,你不显得大方,人才怎么可能会来,又怎么可能留得住? 像这种暗地里克扣的事情更是不可取,这样除了败坏关系,还会造成更多恶劣影响,在这点上刘通倒是很看到清。 刘通当然很黑,但是他也懂得不能过分黑,特别他现在属于需要人才的时候,如果过分黑的话就无法让手下人心服。 刘通擅长于厚黑学,并且也把这一套运用到了招募人才之中,对于人才也是分为了三五九等,而现在他显然把冷锋放在了第一等人才上,并且给了冷锋全部利益的福利。 可以说这个福利是前所未有的,俗话说得好,给手下吃个半饱才能激发他们的潜力,如果吃得太饱就没有奋斗精神了,如果不给好处也不行,那就会饿死。 所以这种半饱状态才是驱动手下卖命的最好福利,刘通自认为只要把握好这个度,就能御下有术。 尽管西山大营里行的是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政策,但刘通还是能够运用厚黑学御下有术,并且集合了一群亡命之徒。 刘通打算利用这些亡命之徒渗透进边境马帮势力之中,因为这些亡命之徒更多的是失地农民,他们因为没有了土地,所以只能想到军营里来混口饭吃,却没想到在西山大营中也不能安生,呆不了几个月就要离开。 可见到了西山大营富裕的这些亡命之徒怎么会舍得离开,可不离开就是犯了军规,于是他们只能求助于刘通。 而这就正好就落入了刘通的下怀。 刘通需要这些亡命之徒,只有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亡命之徒才会玩命,才会有战斗力,才能与边境马匪战斗。 而刘通得到了这些亡命之徒之后并不满足,他还要更多的人,仅靠这些亡命之徒还不能成事。 现在冷锋的出现则让刘通看到了希望,有了这样智勇双全的人才,他就可以施展他的计划了。 “怎么样,冷公子,你对我的提议有何想法?” “刘大人当真会给我全部利益?不克扣我的所得?” “当真,我对人才从来不会吝啬,只要你值这个价钱,所以自然不会克扣你的利益所得。” “就冲刘大人这句话,我们就可以交个朋友。” “交个朋友?” “对,交个朋友,以后刘大人有任何事情都可以交代给我。” 这,这话是当真的吧,冷锋居然说会和他交个朋友的话。 刘通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和他说想交朋友的话,不由愣住。 这么些年来,刘通从未交过朋友,因为,他的眼里只有利益。 一个只有利益的人是交不到真心朋友的。 所以刘通在听到冷锋要和他交朋友的话之后,非常吃惊。 “哈哈,我还是头一回听到有人要和我交朋友的话呢,来,今天咱们就开怀畅饮。” 刘通真的高兴了,他一下子拍了一坛好酒,就给冷锋满上。 “这叫百里香,喝上一口你就再也不想喝这世上其他的酒了。” 百里香? 冷锋心里沉吟之际,就觉一股酒香扑鼻而来。 这酒香不同于其他酒香,香气中透露着一股醉人之意。 “果然是极品好酒,这酒香竟然如此不同,清香无比,闻之醉人。” “哈哈,没想到冷公子还懂得品酒啊,这酒就独特在酒香,而且还是能醉人的清香。” “那为何会叫百里香?这百里距离,香气都会传到京城了。” “香气透天阵,京城哪里会不知。” 香气透天阵,这可是话中有话啊,这让冷锋不由想到了满城尽带黄金甲这句话。 这已经很明显了,这说明刘通确有造反之意,他用这酒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过这酒的确香气透天,与满城尽带黄金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但是刘通也应该知道这香气透天对于内阁而言可是大忌讳,但是内阁现在是放任边境马帮发展,也不会去管西山大营。 为何内阁也不会去管刘通暗地里做的这些事情呢? 因为内阁已经明确表示采用了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策略,所以内阁明面上就不会干预。 反而内阁还希望刘通能渗透进边境马帮势力搅动这一方风云。 因为这样才能让边境势力无法统一,而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 一个四五分裂的边境是内阁希望看到的,只有这样边境势力才无法有足够的精力来进攻中原。 这是中原王朝与大漠几百年以来得出的斗争经验,只有处于混乱的大漠才不会有精力来对付中原王朝。 现在,内阁等于是在大漠部落的旁边安置了一颗钉子,想要将大漠部落钉死在这边境地区。 而西山大营其实就是这颗钉子,只要运用得当就能发挥出超强的效果。 显然,内阁已经将西山大营当成了这枚钉子,一个处于边境的桥头堡,而只要这桥头堡的主将懂得这其中的深意,内阁可以任由其发展私人武装。 显然,刘通已经洞察了内阁的用意,他通过给以全部利益的手段拉拢了一批亡命之徒,这些亡命之徒有着强烈的欲望,只要合理利用这些欲望就能成事。 欲望是这世上最强的驱动力,利用好这种力量,就能成就大业,古往今来,多少成大事者都是有着极强的欲望和开创天地的梦想,而冒着富贵险中求的人生宗旨不断前行。 现在刘通把这个机会放在了冷锋面前,他不相信冷锋不会心动和明白他的用意。 这百里香所形成的透天阵,已经表明了刘通的志向。 冷锋已经喝了这百里香,这酒就好比是入伙酒,喝了就走不了。 “行,刘大人,我既然喝了你这入伙酒,我就和你一起干!” “好,痛快!” 刘通说着把碗往地下啪的一摔。 “今后你我合作,就能够把这西山大营建设的更好。” “那是自然。” “我听说冷公子一个人就帮助马超灭了杜鹃帮,这份胆略无人能及啊。” 刘通最终还是说到这点了,看来他早就知道了自己帮助马超灭了杜鹃帮的事情,在刘通看来,马超的实力还没有到能灭了杜鹃帮的地步,肯定是冷锋用了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才能将杜鹃帮灭的了。 只是单靠这一门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自然是不能灭了杜鹃帮,这冷锋看来还运用了不少手段。 “冷公子,你用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灭了杜鹃帮的手法真的是高明,在下佩服啊。” “哈哈,还是躲不过刘大人的法眼啊,没错,我正是用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帮助马超灭了杜鹃帮。” “高,冷公子这招真的是出奇不意,你不仅用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攻打杜鹃帮,更是懂得以炮换炮,以弹换弹,这战术,只怕只有出身将门的你才能会吧。” 刘通一席话让冷锋心想,果然是西山大营主将,这么快就看出了他的计策,看来刘通之所以不对他刁难是因为他早就看出了冷锋取的计策,所以才会认为冷锋就是他想要找的智勇双全的人才。 “刘大人,不愧是西山大营的主将,一眼就看出了我这以炮换炮,以弹换弹的战术,看来刘大人是兵法大家啊。” “哈哈,略知一二,哪敢说是兵法大家呢?单是冷公子这战术,我看就堪称兵法大家。” 第一百四十五章 神仙人物 现在冷锋的出现则让刘通看到了希望,有了这样智勇双全的人才,他就可以施展他的计划了。 “怎么样,冷公子,你对我的提议有何想法?” “刘大人当真会给我全部利益?不克扣我的所得?” “当真,我对人才从来不会吝啬,只要你值这个价钱,所以自然不会克扣你的利益所得。” “就冲刘大人这句话,我们就可以交个朋友。” “交个朋友?” “对,交个朋友,以后刘大人有任何事情都可以交代给我。” 这,这话是当真的吧,冷锋居然说会和他交个朋友的话。 刘通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和他说想交朋友的话,不由愣住。 这么些年来,刘通从未交过朋友,因为,他的眼里只有利益。 一个只有利益的人是交不到真心朋友的。 所以刘通在听到冷锋要和他交朋友的话之后,非常吃惊。 “哈哈,我还是头一回听到有人要和我交朋友的话呢,来,今天咱们就开怀畅饮。” 刘通真的高兴了,他一下子拍了一坛好酒,就给冷锋满上。 “这叫百里香,喝上一口你就再也不想喝这世上其他的酒了。” 百里香? 冷锋心里沉吟之际,就觉一股酒香扑鼻而来。 这酒香不同于其他酒香,香气中透露着一股醉人之意。 “果然是极品好酒,这酒香竟然如此不同,清香无比,闻之醉人。” “哈哈,没想到冷公子还懂得品酒啊,这酒就独特在酒香,而且还是能醉人的清香。” “那为何会叫百里香?这百里距离,香气都会传到京城了。” “香气透天阵,京城哪里会不知。” 香气透天阵,这可是话中有话啊,这让冷锋不由想到了满城尽带黄金甲这句话。 这已经很明显了,这说明刘通确有造反之意,他用这酒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过这酒的确香气透天,与满城尽带黄金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但是刘通也应该知道这香气透天对于内阁而言可是大忌讳,但是内阁现在是放任边境马帮发展,也不会去管西山大营。 为何内阁也不会去管刘通暗地里做的这些事情呢? 因为内阁已经明确表示采用了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策略,所以内阁明面上就不会干预。 反而内阁还希望刘通能渗透进边境马帮势力搅动这一方风云。 因为这样才能让边境势力无法统一,而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 一个四五分裂的边境是内阁希望看到的,只有这样边境势力才无法有足够的精力来进攻中原。 这是中原王朝与大漠几百年以来得出的斗争经验,只有处于混乱的大漠才不会有精力来对付中原王朝。 现在,内阁等于是在大漠部落的旁边安置了一颗钉子,想要将大漠部落钉死在这边境地区。 而西山大营其实就是这颗钉子,只要运用得当就能发挥出超强的效果。 显然,内阁已经将西山大营当成了这枚钉子,一个处于边境的桥头堡,而只要这桥头堡的主将懂得这其中的深意,内阁可以任由其发展私人武装。 显然,刘通已经洞察了内阁的用意,他通过给以全部利益的手段拉拢了一批亡命之徒,这些亡命之徒有着强烈的欲望,只要合理利用这些欲望就能成事。 欲望是这世上最强的驱动力,利用好这种力量,就能成就大业,古往今来,多少成大事者都是有着极强的欲望和开创天地的梦想,而冒着富贵险中求的人生宗旨不断前行。 现在刘通把这个机会放在了冷锋面前,他不相信冷锋不会心动和明白他的用意。 这百里香所形成的透天阵,已经表明了刘通的志向。 冷锋已经喝了这百里香,这酒就好比是入伙酒,喝了就走不了。 “行,刘大人,我既然喝了你这入伙酒,我就和你一起干!” “好,痛快!” 刘通说着把碗往地下啪的一摔。 “今后你我合作,就能够把这西山大营建设的更好。” “那是自然。” “我听说冷公子一个人就帮助马超灭了杜鹃帮,这份胆略无人能及啊。” 刘通最终还是说到这点了,看来他早就知道了自己帮助马超灭了杜鹃帮的事情,在刘通看来,马超的实力还没有到能灭了杜鹃帮的地步,肯定是冷锋用了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才能将杜鹃帮灭的了。 只是单靠这一门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自然是不能灭了杜鹃帮,这冷锋看来还运用了不少手段。 “冷公子,你用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灭了杜鹃帮的手法真的是高明,在下佩服啊。” “哈哈,还是躲不过刘大人的法眼啊,没错,我正是用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帮助马超灭了杜鹃帮。” “高,冷公子这招真的是出奇不意,你不仅用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攻打杜鹃帮,更是懂得以炮换炮,以弹换弹,这战术,只怕只有出身将门的你才能会吧。” 刘通一席话让冷锋心想,果然是西山大营主将,这么快就看出了他的计策,看来刘通之所以不对他刁难是因为他早就看出了冷锋取的计策,所以才会认为冷锋就是他想要找的智勇双全的人才。 “刘大人,不愧是西山大营的主将,一眼就看出了我这以炮换炮,以弹换弹的战术,看来刘大人是兵法大家啊。” “哈哈,略知一二,哪敢说是兵法大家呢?单是冷公子这战术,我看就堪称兵法大家。” “兵法有云,兵贵神速,冷公子真的是把这兵法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了啊。” “刘大人过奖了,这么看来大人对于兵法也是有所研究啊,否则怎么可能一眼就看出我使的计谋。” “如今会使用计谋的人太少了,尤其是在军中,这对于大明来说可谓是件极需做的大事,由于没有大的战事,这样的人才真的太少了。” “没有战事?在这边境大小战斗还少么?” “这只能说是战斗,并非战事,所谓战事指得是大规模的战争,只有大规模的战争才能锤炼英雄啊。” 说着刘通和冷锋碰了一下酒杯。 刘通这是想把自己往造反路上推啊,不,这不能说是造反,而是想让自己成为他的属下,为他开疆拓土。 “刘大人,我现在和你可是合作关系,没有为你卖命啊,你要想清楚。” 也只有冷锋敢在刘通面前和他这么说话了,要是换作别人,早就被刘通一刀捅了。 但是刘通现在求贤若渴,他想得到冷锋,就不得不忍住脾气,因为冷锋真的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人才,如果刘通错过了,他那想创立基业的梦想就不可能实现了。 在这个边境之内,处处充满杀机和机遇,却也只给有能力抓住和把握的人。 很显然刘通就是那个可以搅局的人,只是他也知道,想要搅局只凭有野心是万万不够的,因为野心只能算是欲望,而欲望还是要用实力支撑的。 刘通给冷锋的利益足够大,冷锋的确心动了,他准备和刘通一起干了。 只是,冷锋想不明白,刘通为何知道兵法,而且他又是如何当上这西山大营主将的。 因为当上这西山大营的主将是要靠身份的,西山大营不会轻易上一个没有身份的人当,所以刘通的身份一定不会这么简单。 “刘大人,你慧眼识人,让我佩服,不过你这兵法是从哪里习得的?” “兵法自然是从战场上习得,只有在战场才能真正理解兵法的含义。” 刘通说这话的时候,略有所思,思绪好像飘到了远方。 看来刘通真的是会兵法,否则他也说不出这种话来,而且他很有可能还真的在战场上战斗过。 “兵者诡道也,只有看清这战场上虚虚实实的变化,才能把握主动,我想这也是冷公子能成功的原因吧。” 已经很少有人和自己这么讨论过兵法了,因为兵法是大忌讳,讨论的话无疑是造反,而是要被抓起来的,不过现在在这西山大营则不同了,这里百无禁忌。 “你想知道我这兵法是从何而来的吧?” “那还得从武宗征战小王子的时候说起。” 武宗征战小王子? 那还真的有些历史了,为什么刘通会突然提起武宗这段征战历史? 冷锋觉得这事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刘通绝对不会无缘无故说起武宗,而且他也提到了与小王子大战的战事。 这件事已经久远,很少有人谈及,刘通为什么会突然提起? 这又是何意呢? “自然记得,武宗大战小王子的神姿我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可以想象,武宗可是我辈楷模,神一般的人物。” 冷锋还真的没有吹嘘,武宗在他眼里真的是神一般的人物。 因为一个从未有战争经验的皇帝,居然能只身前往战场,指挥千军万马作战。 这是何等的豪迈,何等的让人敬仰啊。 只可惜这般神仙人物,却也有身死的一天,而对于武宗的死,冷锋一直不敢相信。 主要是武宗死于落水肺痨让人无法信服,一个可以策马在大漠战斗的身强体壮的年轻皇帝,就这样死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朝廷眼线 这是中原王朝与大漠几百年以来得出的斗争经验,只有处于混乱的大漠才不会有精力来对付中原王朝。 现在,内阁等于是在大漠部落的旁边安置了一颗钉子,想要将大漠部落钉死在这边境地区。 而西山大营其实就是这颗钉子,只要运用得当就能发挥出超强的效果。 显然,内阁已经将西山大营当成了这枚钉子,一个处于边境的桥头堡,而只要这桥头堡的主将懂得这其中的深意,内阁可以任由其发展私人武装。 显然,刘通已经洞察了内阁的用意,他通过给以全部利益的手段拉拢了一批亡命之徒,这些亡命之徒有着强烈的欲望,只要合理利用这些欲望就能成事。 欲望是这世上最强的驱动力,利用好这种力量,就能成就大业,古往今来,多少成大事者都是有着极强的欲望和开创天地的梦想,而冒着富贵险中求的人生宗旨不断前行。 现在刘通把这个机会放在了冷锋面前,他不相信冷锋不会心动和明白他的用意。 这百里香所形成的透天阵,已经表明了刘通的志向。 冷锋已经喝了这百里香,这酒就好比是入伙酒,喝了就走不了。 “行,刘大人,我既然喝了你这入伙酒,我就和你一起干!” “好,痛快!” 刘通说着把碗往地下啪的一摔。 “今后你我合作,就能够把这西山大营建设的更好。” “那是自然。” “我听说冷公子一个人就帮助马超灭了杜鹃帮,这份胆略无人能及啊。” 刘通最终还是说到这点了,看来他早就知道了自己帮助马超灭了杜鹃帮的事情,在刘通看来,马超的实力还没有到能灭了杜鹃帮的地步,肯定是冷锋用了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才能将杜鹃帮灭的了。 只是单靠这一门霹雳战车和雷火弹自然是不能灭了杜鹃帮,这冷锋看来还运用了不少手段。 “冷公子,你用霹雳战车和雷火弹灭了杜鹃帮的手法真的是高明,在下佩服啊。” “哈哈,还是躲不过刘大人的法眼啊,没错,我正是用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帮助马超灭了杜鹃帮。” “高,冷公子这招真的是出奇不意,你不仅用这霹雳战车和雷火弹攻打杜鹃帮,更是懂得以炮换炮,以弹换弹,这战术,只怕只有出身将门的你才能会吧。” 刘通一席话让冷锋心想,果然是西山大营主将,这么快就看出了他的计策,看来刘通之所以不对他刁难是因为他早就看出了冷锋取的计策,所以才会认为冷锋就是他想要找的智勇双全的人才。 “刘大人,不愧是西山大营的主将,一眼就看出了我这以炮换炮,以弹换弹的战术,看来刘大人是兵法大家啊。” “哈哈,略知一二,哪敢说是兵法大家呢?单是冷公子这战术,我看就堪称兵法大家。” “兵法有云,兵贵神速,冷公子真的是把这兵法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了啊。” “刘大人过奖了,这么看来大人对于兵法也是有所研究啊,否则怎么可能一眼就看出我使的计谋。” “如今会使用计谋的人太少了,尤其是在军中,这对于大明来说可谓是件极需做的大事,由于没有大的战事,这样的人才真的太少了。” “没有战事?在这边境大小战斗还少么?” “这只能说是战斗,并非战事,所谓战事指得是大规模的战争,只有大规模的战争才能锤炼英雄啊。” 说着刘通和冷锋碰了一下酒杯。 刘通这是想把自己往造反路上推啊,不,这不能说是造反,而是想让自己成为他的属下,为他开疆拓土。 “刘大人,我现在和你可是合作关系,没有为你卖命啊,你要想清楚。” 也只有冷锋敢在刘通面前和他这么说话了,要是换作别人,早就被刘通一刀捅了。 但是刘通现在求贤若渴,他想得到冷锋,就不得不忍住脾气,因为冷锋真的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人才,如果刘通错过了,他那想创立基业的梦想就不可能实现了。 在这个边境之内,处处充满杀机和机遇,却也只给有能力抓住和把握的人。 很显然刘通就是那个可以搅局的人,只是他也知道,想要搅局只凭有野心是万万不够的,因为野心只能算是欲望,而欲望还是要用实力支撑的。 刘通给冷锋的利益足够大,冷锋的确心动了,他准备和刘通一起干了。 只是,冷锋想不明白,刘通为何知道兵法,而且他又是如何当上这西山大营主将的。 因为当上这西山大营的主将是要靠身份的,西山大营不会轻易上一个没有身份的人当,所以刘通的身份一定不会这么简单。 “刘大人,你慧眼识人,让我佩服,不过你这兵法是从哪里习得的?” “兵法自然是从战场上习得,只有在战场才能真正理解兵法的含义。” 刘通说这话的时候,略有所思,思绪好像飘到了远方。 看来刘通真的是会兵法,否则他也说不出这种话来,而且他很有可能还真的在战场上战斗过。 “兵者诡道也,只有看清这战场上虚虚实实的变化,才能把握主动,我想这也是冷公子能成功的原因吧。” 已经很少有人和自己这么讨论过兵法了,因为兵法是大忌讳,讨论的话无疑是造反,而是要被抓起来的,不过现在在这西山大营则不同了,这里百无禁忌。 “你想知道我这兵法是从何而来的吧?” “那还得从武宗征战小王子的时候说起。” 武宗征战小王子? 那还真的有些历史了,为什么刘通会突然提起武宗这段征战历史? 冷锋觉得这事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刘通绝对不会无缘无故说起武宗,而且他也提到了与小王子大战的战事。 这件事已经久远,很少有人谈及,刘通为什么会突然提起? 这又是何意呢? “自然记得,武宗大战小王子的神姿我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可以想象,武宗可是我辈楷模,神一般的人物。” 冷锋还真的没有吹嘘,武宗在他眼里真的是神一般的人物。 因为一个从未有战争经验的皇帝,居然能只身前往战场,指挥千军万马作战。 这是何等的豪迈,何等的让人敬仰啊。 只可惜这般神仙人物,却也有身死的一天,而对于武宗的死,冷锋一直不敢相信。 主要是武宗死于落水肺痨让人无法信服,一个可以策马在大漠战斗的身强体壮的年轻皇帝,就这样死了? 总之冷锋是不相信身强力壮的武宗就这样死了。 但是他也只能把这个疑问放在心里,因为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就不同了,话题是刘通抛出的。 刘通既然会抛出这样的话题就说明他想说有关于武宗的内容,至少对于刘通来说武宗对他而言是没有大忌讳的。 “刘大人难道和武宗皇帝有什么关系?为何这么热衷于武宗话题?” “哈哈,冷公子,你在我这西山大营里不要有任何的顾虑,想怎么说都行,这里没有朝廷的眼线。” 在刘通看来,冷锋也是有兴趣讨论武宗的,只是他可能忌讳这里会有朝廷的眼线,因为有眼线就不能乱说话。 多少人因为被遍布天下的朝廷眼线给谋害了。 这里说的朝廷眼线指的是锦衣卫,也只有锦衣卫这样的组织,才能遍布天下进行监控。 按理来说,锦衣卫在西山大营也存在的,但刘通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说明一个事实,西山大营的锦衣卫消失了。 显然,锦衣卫是不会凭空消失的,这说明锦衣卫都被刘通干掉了。 杀锦衣卫可不是小事,然而刘通却敢这么做,这不得不让冷锋震惊,刘通这权力也太大了吧。 相比魏炎,刘通也是有过之而不及,他在西山大营的权力也是可以做到只手遮天。 西山大营在塞外就如同一颗钉子牢牢的钉在了边境,密切注视着边境发生的一切,而对于刘通来说,他之所以会说到武宗以及武宗那场与小王子的战斗,更多的是因为他也在这场战斗之中。 没错,刘通参与了这场战争。 刘通之所以能出现在这场战斗中,因为他是当时的权监刘瑾的胞弟,没错,刘瑾最小的弟弟。 十五岁的他第一次参加了这场由武宗主导的战争,武宗也并没有因为他和刘瑾的关系而特别留意,在武宗的军队里,只以军功论人才,而刘通之所以能加入武宗的军队,自然与他有过人的军事能力有关。 刘通擅于侦察,他是武宗信任的侦察兵。 要对付小王子,就必须有超强能力的侦察兵,而刘通就是最好的人选。 刘通的侦察能力的确在当时的武宗军队里是数一数二的。 而这样的能力用在侦察小王子的军队动向方向是再好不过了。 说白了,当年土木堡之所以明军会失败,就是在这侦察方面吃了大亏。 所以,武宗汲取了当年的教训,派遣了大量侦察骑兵前去打探小王子军队的动向。 而能够次次回来的,也只有刘通了。 刘通就这样走进了武宗的视野。 第一百四十七章 军事刺探 “哈哈,冷公子,你在我这西山大营里不要有任何的顾虑,想怎么说都行,这里没有朝廷的眼线。” 在刘通看来,冷锋也是有兴趣讨论武宗的,只是他可能忌讳这里会有朝廷的眼线,因为有眼线就不能乱说话。 多少人因为被遍布天下的朝廷眼线给谋害了。 这里说的朝廷眼线指的是锦衣卫,也只有锦衣卫这样的组织,才能遍布天下进行监控。 按理来说,锦衣卫在西山大营也存在的,但刘通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说明一个事实,西山大营的锦衣卫消失了。 显然,锦衣卫是不会凭空消失的,这说明锦衣卫都被刘通干掉了。 杀锦衣卫可不是小事,然而刘通却敢这么做,这不得不让冷锋震惊,刘通这权力也太大了吧。 相比魏炎,刘通也是有过之而不及,他在西山大营的权力也是可以做到只手遮天。 西山大营在塞外就如同一颗钉子牢牢的钉在了边境,密切注视着边境发生的一切,而对于刘通来说,他之所以会说到武宗以及武宗那场与小王子的战斗,更多的是因为他也在这场战斗之中。 没错,刘通参与了这场战争。 “刘大人,不愧是西山大营的主将,一眼就看出了我这以炮换炮,以弹换弹的战术,看来刘大人是兵法大家啊。” “哈哈,略知一二,哪敢说是兵法大家呢?单是冷公子这战术,我看就堪称兵法大家。” “兵法有云,兵贵神速,冷公子真的是把这兵法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了啊。” “刘大人过奖了,这么看来大人对于兵法也是有所研究啊,否则怎么可能一眼就看出我使的计谋。” “如今会使用计谋的人太少了,尤其是在军中,这对于大明来说可谓是件极需做的大事,由于没有大的战事,这样的人才真的太少了。” “没有战事?在这边境大小战斗还少么?” “这只能说是战斗,并非战事,所谓战事指得是大规模的战争,只有大规模的战争才能锤炼英雄啊。” 说着刘通和冷锋碰了一下酒杯。 刘通这是想把自己往造反路上推啊,不,这不能说是造反,而是想让自己成为他的属下,为他开疆拓土。 “刘大人,我现在和你可是合作关系,没有为你卖命啊,你要想清楚。” 也只有冷锋敢在刘通面前和他这么说话了,要是换作别人,早就被刘通一刀捅了。 但是刘通现在求贤若渴,他想得到冷锋,就不得不忍住脾气,因为冷锋真的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人才,如果刘通错过了,他那想创立基业的梦想就不可能实现了。 在这个边境之内,处处充满杀机和机遇,却也只给有能力抓住和把握的人。 很显然刘通就是那个可以搅局的人,只是他也知道,想要搅局只凭有野心是万万不够的,因为野心只能算是欲望,而欲望还是要用实力支撑的。 刘通给冷锋的利益足够大,冷锋的确心动了,他准备和刘通一起干了。 只是,冷锋想不明白,刘通为何知道兵法,而且他又是如何当上这西山大营主将的。 因为当上这西山大营的主将是要靠身份的,西山大营不会轻易上一个没有身份的人当,所以刘通的身份一定不会这么简单。 “刘大人,你慧眼识人,让我佩服,不过你这兵法是从哪里习得的?” “兵法自然是从战场上习得,只有在战场才能真正理解兵法的含义。” 刘通说这话的时候,略有所思,思绪好像飘到了远方。 看来刘通真的是会兵法,否则他也说不出这种话来,而且他很有可能还真的在战场上战斗过。 “兵者诡道也,只有看清这战场上虚虚实实的变化,才能把握主动,我想这也是冷公子能成功的原因吧。” 已经很少有人和自己这么讨论过兵法了,因为兵法是大忌讳,讨论的话无疑是造反,而是要被抓起来的,不过现在在这西山大营则不同了,这里百无禁忌。 “你想知道我这兵法是从何而来的吧?” “那还得从武宗征战小王子的时候说起。” 武宗征战小王子? 那还真的有些历史了,为什么刘通会突然提起武宗这段征战历史? 冷锋觉得这事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刘通绝对不会无缘无故说起武宗,而且他也提到了与小王子大战的战事。 这件事已经久远,很少有人谈及,刘通为什么会突然提起? 这又是何意呢? “自然记得,武宗大战小王子的神姿我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可以想象,武宗可是我辈楷模,神一般的人物。” 冷锋还真的没有吹嘘,武宗在他眼里真的是神一般的人物。 因为一个从未有战争经验的皇帝,居然能只身前往战场,指挥千军万马作战。 这是何等的豪迈,何等的让人敬仰啊。 只可惜这般神仙人物,却也有身死的一天,而对于武宗的死,冷锋一直不敢相信。 主要是武宗死于落水肺痨让人无法信服,一个可以策马在大漠战斗的身强体壮的年轻皇帝,就这样死了? 总之冷锋是不相信身强力壮的武宗就这样死了。 但是他也只能把这个疑问放在心里,因为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就不同了,话题是刘通抛出的。 刘通既然会抛出这样的话题就说明他想说有关于武宗的内容,至少对于刘通来说武宗对他而言是没有大忌讳的。 “刘大人难道和武宗皇帝有什么关系?为何这么热衷于武宗话题?” “哈哈,冷公子,你在我这西山大营里不要有任何的顾虑,想怎么说都行,这里没有朝廷的眼线。” 在刘通看来,冷锋也是有兴趣讨论武宗的,只是他可能忌讳这里会有朝廷的眼线,因为有眼线就不能乱说话。 多少人因为被遍布天下的朝廷眼线给谋害了。 这里说的朝廷眼线指的是锦衣卫,也只有锦衣卫这样的组织,才能遍布天下进行监控。 按理来说,锦衣卫在西山大营也存在的,但刘通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说明一个事实,西山大营的锦衣卫消失了。 显然,锦衣卫是不会凭空消失的,这说明锦衣卫都被刘通干掉了。 杀锦衣卫可不是小事,然而刘通却敢这么做,这不得不让冷锋震惊,刘通这权力也太大了吧。 相比魏炎,刘通也是有过之而不及,他在西山大营的权力也是可以做到只手遮天。 西山大营在塞外就如同一颗钉子牢牢的钉在了边境,密切注视着边境发生的一切,而对于刘通来说,他之所以会说到武宗以及武宗那场与小王子的战斗,更多的是因为他也在这场战斗之中。 没错,刘通参与了这场战争。 刘通之所以能出现在这场战斗中,因为他是当时的权监刘瑾的胞弟,没错,刘瑾最小的弟弟。 十五岁的他第一次参加了这场由武宗主导的战争,武宗也并没有因为他和刘瑾的关系而特别留意,在武宗的军队里,只以军功论人才,而刘通之所以能加入武宗的军队,自然与他有过人的军事能力有关。 刘通擅于侦察,他是武宗信任的侦察兵。 要对付小王子,就必须有超强能力的侦察兵,而刘通就是最好的人选。 刘通的侦察能力的确在当时的武宗军队里是数一数二的。 而这样的能力用在侦察小王子的军队动向方向是再好不过了。 说白了,当年土木堡之所以明军会失败,就是在这侦察方面吃了大亏。 所以,武宗汲取了当年的教训,派遣了大量侦察骑兵前去打探小王子军队的动向。 而能够次次回来的,也只有刘通了。 刘通就这样走进了武宗的视野。 刘通的侦察能力很快就得到了回报,武宗亲自召见了他。 “没想到刘监的胞弟是这般的英雄人物,我怎么都没有听刘监提起过?” “我不想依靠任何人,只想靠自己的本事闯出一片天。” 刘通的回答让武宗侧目,他没想到刘通会说出这么有志气的话来,要是别人,早就攀关系了,因为在这世上单打独斗有多难啊。 “不错,你的个性还挺合我胃口,我的军队就不需要阿谀奉承之辈,我需要的是实干人才。” “刘通,你的侦察能力很强啊,是怎么做到的?” 武宗十分好奇刘通的能力,他在想刘通究竟是靠什么才能顺利刺探军情的。 因为这刺探军情对于大漠而言也是十分精通的,否则当年土木堡之变明军也不会被设伏。 总而言之,如今的明军的军事刺探能力不如大漠,然而两军作战前期比拼的就是这刺探能力,谁的刺探能力强,谁就能获得更多的军情,更直接的是核心情报。 由于大漠广阔又不属于大明疆域,因此明军探子对于大漠很陌生,而一名合格探子就是要对环境很熟悉,才能刺探到有用的情报。 这对于大明和大漠双方的刺探人员来说,这是关乎双方战事走向的关键,所以都是倾尽了全力。 不过大漠探子明显比明军探子更胜一筹,他们在大漠里设下了大量陷阱,就等待着大明探子自投罗网。 也正是因为对于大漠环境的不熟悉,大明探子纷纷中了陷阱,在前期的战斗中损失惨重。 也不是大明探子不会设置陷阱,而是这些大漠陷阱太过于隐藏,以至于大明探子纷纷中招。 这两相比较,两边探子的能力就见分晓。 第一百四十八章 战局走向 “刘大人,你慧眼识人,让我佩服,不过你这兵法是从哪里习得的?” “兵法自然是从战场上习得,只有在战场才能真正理解兵法的含义。” 刘通说这话的时候,略有所思,思绪好像飘到了远方。 看来刘通真的是会兵法,否则他也说不出这种话来,而且他很有可能还真的在战场上战斗过。 “兵者诡道也,只有看清这战场上虚虚实实的变化,才能把握主动,我想这也是冷公子能成功的原因吧。” 已经很少有人和自己这么讨论过兵法了,因为兵法是大忌讳,讨论的话无疑是造反,而是要被抓起来的,不过现在在这西山大营则不同了,这里百无禁忌。 “你想知道我这兵法是从何而来的吧?” “那还得从武宗征战小王子的时候说起。” 武宗征战小王子? 那还真的有些历史了,为什么刘通会突然提起武宗这段征战历史? 冷锋觉得这事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刘通绝对不会无缘无故说起武宗,而且他也提到了与小王子大战的战事。 这件事已经久远,很少有人谈及,刘通为什么会突然提起? 这又是何意呢? “自然记得,武宗大战小王子的神姿我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可以想象,武宗可是我辈楷模,神一般的人物。” 冷锋还真的没有吹嘘,武宗在他眼里真的是神一般的人物。 因为一个从未有战争经验的皇帝,居然能只身前往战场,指挥千军万马作战。 这是何等的豪迈,何等的让人敬仰啊。 只可惜这般神仙人物,却也有身死的一天,而对于武宗的死,冷锋一直不敢相信。 主要是武宗死于落水肺痨让人无法信服,一个可以策马在大漠战斗的身强体壮的年轻皇帝,就这样死了? 总之冷锋是不相信身强力壮的武宗就这样死了。 但是他也只能把这个疑问放在心里,因为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就不同了,话题是刘通抛出的。 刘通既然会抛出这样的话题就说明他想说有关于武宗的内容,至少对于刘通来说武宗对他而言是没有大忌讳的。 “刘大人难道和武宗皇帝有什么关系?为何这么热衷于武宗话题?” “哈哈,冷公子,你在我这西山大营里不要有任何的顾虑,想怎么说都行,这里没有朝廷的眼线。” 在刘通看来,冷锋也是有兴趣讨论武宗的,只是他可能忌讳这里会有朝廷的眼线,因为有眼线就不能乱说话。 多少人因为被遍布天下的朝廷眼线给谋害了。 这里说的朝廷眼线指的是锦衣卫,也只有锦衣卫这样的组织,才能遍布天下进行监控。 按理来说,锦衣卫在西山大营也存在的,但刘通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说明一个事实,西山大营的锦衣卫消失了。 显然,锦衣卫是不会凭空消失的,这说明锦衣卫都被刘通干掉了。 杀锦衣卫可不是小事,然而刘通却敢这么做,这不得不让冷锋震惊,刘通这权力也太大了吧。 相比魏炎,刘通也是有过之而不及,他在西山大营的权力也是可以做到只手遮天。 西山大营在塞外就如同一颗钉子牢牢的钉在了边境,密切注视着边境发生的一切,而对于刘通来说,他之所以会说到武宗以及武宗那场与小王子的战斗,更多的是因为他也在这场战斗之中。 没错,刘通参与了这场战争。 刘通之所以能出现在这场战斗中,因为他是当时的权监刘瑾的胞弟,没错,刘瑾最小的弟弟。 十五岁的他第一次参加了这场由武宗主导的战争,武宗也并没有因为他和刘瑾的关系而特别留意,在武宗的军队里,只以军功论人才,而刘通之所以能加入武宗的军队,自然与他有过人的军事能力有关。 刘通擅于侦察,他是武宗信任的侦察兵。 要对付小王子,就必须有超强能力的侦察兵,而刘通就是最好的人选。 刘通的侦察能力的确在当时的武宗军队里是数一数二的。 而这样的能力用在侦察小王子的军队动向方向是再好不过了。 说白了,当年土木堡之所以明军会失败,就是在这侦察方面吃了大亏。 所以,武宗汲取了当年的教训,派遣了大量侦察骑兵前去打探小王子军队的动向。 而能够次次回来的,也只有刘通了。 刘通就这样走进了武宗的视野。 刘通的侦察能力很快就得到了回报,武宗亲自召见了他。 “没想到刘监的胞弟是这般的英雄人物,我怎么都没有听刘监提起过?” “我不想依靠任何人,只想靠自己的本事闯出一片天。” 刘通的回答让武宗侧目,他没想到刘通会说出这么有志气的话来,要是别人,早就攀关系了,因为在这世上单打独斗有多难啊。 “不错,你的个性还挺合我胃口,我的军队就不需要阿谀奉承之辈,我需要的是实干人才。” “刘通,你的侦察能力很强啊,是怎么做到的?” 武宗十分好奇刘通的能力,他在想刘通究竟是靠什么才能顺利刺探军情的。 因为这刺探军情对于大漠而言也是十分精通的,否则当年土木堡之变明军也不会被设伏。 总而言之,如今的明军的军事刺探能力不如大漠,然而两军作战前期比拼的就是这刺探能力,谁的刺探能力强,谁就能获得更多的军情,更直接的是核心情报。 由于大漠广阔又不属于大明疆域,因此明军探子对于大漠很陌生,而一名合格探子就是要对环境很熟悉,才能刺探到有用的情报。 这对于大明和大漠双方的刺探人员来说,这是关乎双方战事走向的关键,所以都是倾尽了全力。 不过大漠探子明显比明军探子更胜一筹,他们在大漠里设下了大量陷阱,就等待着大明探子自投罗网。 也正是因为对于大漠环境的不熟悉,大明探子纷纷中了陷阱,在前期的战斗中损失惨重。 也不是大明探子不会设置陷阱,而是这些大漠陷阱太过于隐藏,以至于大明探子纷纷中招。 这两相比较,两边探子的能力就见分晓。 很显然,大明军探的能力不如大漠军探,这也导致了武宗前期无法制定有效的作战计划。 所以不要以为武宗对小王子的战争是一场就结束的,而且也不是传闻中的那么顺利,而是两者之间的长久博弈。 而武宗为了能获取胜利,前期投入了大量准备,这也是他在吸取了明军在土木堡的经验教训之后所做的决定。 武宗认为,土木堡明军之所以会败,和其前期准备不足有关,敌军情况不明就无法做到打有把握之战。 很显然,武宗对于军事有着很深的见地,他一直都在豹房里秘密训练军队,所以军事方面已经是有所准备。 但准备归准备,这和真正的军事对抗和战场拼杀又是一回事,即演习与真实并不能归为一谈。 武宗虽然在豹房里训练阵图和兵法,但他也明白,这些阵图和兵法需要战场的验证才能生效,因此,唯有上战场才能验证这些阵图和兵法。 不过,在那之前,武宗需要获知战场上的一切情报,为了能达成这个目的,武宗特意在豹房里进行了军事演习。 豹房说是豹房,其实是冠着豹房名义的校场,只是这校场处于后花园,皇宫禁地,平常人根本接近不了,也因此成为了武宗操演之所,武宗在豹房里秘密训练军队外界是不知道的,甚至这豹房在外界眼里是藏污纳垢之地。 所以豹房的名声在外一直不好,也让人认为武宗就是一个吃喝玩乐的皇帝,却不知道武宗其实一直在卧薪尝胆,只为了一雪明军在大漠的前耻。 只是武宗有志大漠的时期,也是大漠部落还很团结强大的时候,草原大漠有一句话,团结的部落可以摧毁世上一切的事物,这就是草原大漠骑兵的厉害。 而带领这支强大骑兵的是大漠小王子,有了小王子的领导,大漠大有当年瓦剌与鞑靼之势,并且把矛头都对准了大明。 武宗可以说是遇到了最强对手,而同样小王子也遇到了让他这辈子都不想遇到的对手。 一场巅峰对决即将开始。 不过在这之前,双方都在各自准备收集情报,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击溃对方。 凭借大漠探马来去自如的行动,大明军探根本就摸不着大漠探马的动态。 这与大明军探缺乏实战有关,大明军探深入大漠之后,由于地形环境不熟悉,从而吃了大亏,相反,由于大漠军队是主场作战,他们对于地形非常熟悉,更能利用这些地形创造战机,而这恰恰就是大明军探的软肋。 于是,大漠探马就针对大明军探的软肋进行攻击,在前期情报对抗之中获得了上风。 这使得武宗对于这场战争的走向变得非常焦虑,因为情报对抗中落了下风,就会直接影响到战局走向。 第一百四十九章 遭遇伏击 这是何等的豪迈,何等的让人敬仰啊。 只可惜这般神仙人物,却也有身死的一天,而对于武宗的死,冷锋一直不敢相信。 主要是武宗死于落水肺痨让人无法信服,一个可以策马在大漠战斗的身强体壮的年轻皇帝,就这样死了? 总之冷锋是不相信身强力壮的武宗就这样死了。 但是他也只能把这个疑问放在心里,因为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就不同了,话题是刘通抛出的。 刘通既然会抛出这样的话题就说明他想说有关于武宗的内容,至少对于刘通来说武宗对他而言是没有大忌讳的。 “刘大人难道和武宗皇帝有什么关系?为何这么热衷于武宗话题?” “哈哈,冷公子,你在我这西山大营里不要有任何的顾虑,想怎么说都行,这里没有朝廷的眼线。” 在刘通看来,冷锋也是有兴趣讨论武宗的,只是他可能忌讳这里会有朝廷的眼线,因为有眼线就不能乱说话。 多少人因为被遍布天下的朝廷眼线给谋害了。 这里说的朝廷眼线指的是锦衣卫,也只有锦衣卫这样的组织,才能遍布天下进行监控。 按理来说,锦衣卫在西山大营也存在的,但刘通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说明一个事实,西山大营的锦衣卫消失了。 显然,锦衣卫是不会凭空消失的,这说明锦衣卫都被刘通干掉了。 杀锦衣卫可不是小事,然而刘通却敢这么做,这不得不让冷锋震惊,刘通这权力也太大了吧。 相比魏炎,刘通也是有过之而不及,他在西山大营的权力也是可以做到只手遮天。 西山大营在塞外就如同一颗钉子牢牢的钉在了边境,密切注视着边境发生的一切,而对于刘通来说,他之所以会说到武宗以及武宗那场与小王子的战斗,更多的是因为他也在这场战斗之中。 没错,刘通参与了这场战争。 刘通之所以能出现在这场战斗中,因为他是当时的权监刘瑾的胞弟,没错,刘瑾最小的弟弟。 十五岁的他第一次参加了这场由武宗主导的战争,武宗也并没有因为他和刘瑾的关系而特别留意,在武宗的军队里,只以军功论人才,而刘通之所以能加入武宗的军队,自然与他有过人的军事能力有关。 刘通擅于侦察,他是武宗信任的侦察兵。 要对付小王子,就必须有超强能力的侦察兵,而刘通就是最好的人选。 刘通的侦察能力的确在当时的武宗军队里是数一数二的。 而这样的能力用在侦察小王子的军队动向方向是再好不过了。 说白了,当年土木堡之所以明军会失败,就是在这侦察方面吃了大亏。 所以,武宗汲取了当年的教训,派遣了大量侦察骑兵前去打探小王子军队的动向。 而能够次次回来的,也只有刘通了。 刘通就这样走进了武宗的视野。 刘通的侦察能力很快就得到了回报,武宗亲自召见了他。 “没想到刘监的胞弟是这般的英雄人物,我怎么都没有听刘监提起过?” “我不想依靠任何人,只想靠自己的本事闯出一片天。” 刘通的回答让武宗侧目,他没想到刘通会说出这么有志气的话来,要是别人,早就攀关系了,因为在这世上单打独斗有多难啊。 “不错,你的个性还挺合我胃口,我的军队就不需要阿谀奉承之辈,我需要的是实干人才。” “刘通,你的侦察能力很强啊,是怎么做到的?” 武宗十分好奇刘通的能力,他在想刘通究竟是靠什么才能顺利刺探军情的。 因为这刺探军情对于大漠而言也是十分精通的,否则当年土木堡之变明军也不会被设伏。 总而言之,如今的明军的军事刺探能力不如大漠,然而两军作战前期比拼的就是这刺探能力,谁的刺探能力强,谁就能获得更多的军情,更直接的是核心情报。 由于大漠广阔又不属于大明疆域,因此明军探子对于大漠很陌生,而一名合格探子就是要对环境很熟悉,才能刺探到有用的情报。 这对于大明和大漠双方的刺探人员来说,这是关乎双方战事走向的关键,所以都是倾尽了全力。 不过大漠探子明显比明军探子更胜一筹,他们在大漠里设下了大量陷阱,就等待着大明探子自投罗网。 也正是因为对于大漠环境的不熟悉,大明探子纷纷中了陷阱,在前期的战斗中损失惨重。 也不是大明探子不会设置陷阱,而是这些大漠陷阱太过于隐藏,以至于大明探子纷纷中招。 这两相比较,两边探子的能力就见分晓。 很显然,大明军探的能力不如大漠军探,这也导致了武宗前期无法制定有效的作战计划。 所以不要以为武宗对小王子的战争是一场就结束的,而且也不是传闻中的那么顺利,而是两者之间的长久博弈。 而武宗为了能获取胜利,前期投入了大量准备,这也是他在吸取了明军在土木堡的经验教训之后所做的决定。 武宗认为,土木堡明军之所以会败,和其前期准备不足有关,敌军情况不明就无法做到打有把握之战。 很显然,武宗对于军事有着很深的见地,他一直都在豹房里秘密训练军队,所以军事方面已经是有所准备。 但准备归准备,这和真正的军事对抗和战场拼杀又是一回事,即演习与真实并不能归为一谈。 武宗虽然在豹房里训练阵图和兵法,但他也明白,这些阵图和兵法需要战场的验证才能生效,因此,唯有上战场才能验证这些阵图和兵法。 不过,在那之前,武宗需要获知战场上的一切情报,为了能达成这个目的,武宗特意在豹房里进行了军事演习。 豹房说是豹房,其实是冠着豹房名义的校场,只是这校场处于后花园,皇宫禁地,平常人根本接近不了,也因此成为了武宗操演之所,武宗在豹房里秘密训练军队外界是不知道的,甚至这豹房在外界眼里是藏污纳垢之地。 所以豹房的名声在外一直不好,也让人认为武宗就是一个吃喝玩乐的皇帝,却不知道武宗其实一直在卧薪尝胆,只为了一雪明军在大漠的前耻。 只是武宗有志大漠的时期,也是大漠部落还很团结强大的时候,草原大漠有一句话,团结的部落可以摧毁世上一切的事物,这就是草原大漠骑兵的厉害。 而带领这支强大骑兵的是大漠小王子,有了小王子的领导,大漠大有当年瓦剌与鞑靼之势,并且把矛头都对准了大明。 武宗可以说是遇到了最强对手,而同样小王子也遇到了让他这辈子都不想遇到的对手。 一场巅峰对决即将开始。 不过在这之前,双方都在各自准备收集情报,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击溃对方。 凭借大漠探马来去自如的行动,大明军探根本就摸不着大漠探马的动态。 这与大明军探缺乏实战有关,大明军探深入大漠之后,由于地形环境不熟悉,从而吃了大亏,相反,由于大漠军队是主场作战,他们对于地形非常熟悉,更能利用这些地形创造战机,而这恰恰就是大明军探的软肋。 于是,大漠探马就针对大明军探的软肋进行攻击,在前期情报对抗之中获得了上风。 这使得武宗对于这场战争的走向变得非常焦虑,因为情报对抗中落了下风,就会直接影响到战局走向。 在经历了一次次的战斗之后,武宗清楚的意识到他需要组建一支侦查能力超强的侦察骑兵,只有以骑兵对骑兵的方式,才能对付大漠探马。 为此武宗从原骑兵中挑选了能征善战者加入新组建的大明军探。 而最初刘通并不在这些新大明军探之列,因为其年纪尚小所以被排除在外,却不知其实刘通的能力早就超过了普通的大明军探,甚至大漠探马。 武宗在组建了新大明探马之后信心十足,认为明军这回一定是稳操胜券。 武宗现在急需一场胜利来重振大明军威和自己的威信。 而这只新组建的大明军队也急需证明实力,求战心切。 很快,这只新组建的大明军队就出战大漠了,他们主动在大漠寻找战机,就是为了寻找大漠军队的主力。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就在出战的时候,又遭遇了大漠军队的伏击! 这一回的伏击真的是始料未及,可以说是小王子刻意的安排。 小王子手下并非无人,其手下有一员名叫都满的大将,此人武力值强且擅有谋略,是小王子的心腹大将。 都满认为武宗一定会再次派遣探马出击,而且这些探马还会走之前明军走的路线,这是都满根据原先明军探马走的路线做出的判断。 事实证明都满的判断是正确的,因为这批新的明军所走的路线还真的是如此。 都满亲自率领大军在半路上埋伏明军,而这支新组建的明军果然中计,大部分明军都战死了。 根本原因在于明军由于是轻骑,所备武器都不多,再被数倍于自己的大漠狼骑包围,就被全歼了。 第一百五十章 文韬武略 西山大营在塞外就如同一颗钉子牢牢的钉在了边境,密切注视着边境发生的一切,而对于刘通来说,他之所以会说到武宗以及武宗那场与小王子的战斗,更多的是因为他也在这场战斗之中。 没错,刘通参与了这场战争。 刘通之所以能出现在这场战斗中,因为他是当时的权监刘瑾的胞弟,没错,刘瑾最小的弟弟。 十五岁的他第一次参加了这场由武宗主导的战争,武宗也并没有因为他和刘瑾的关系而特别留意,在武宗的军队里,只以军功论人才,而刘通之所以能加入武宗的军队,自然与他有过人的军事能力有关。 刘通擅于侦察,他是武宗信任的侦察兵。 要对付小王子,就必须有超强能力的侦察兵,而刘通就是最好的人选。 刘通的侦察能力的确在当时的武宗军队里是数一数二的。 而这样的能力用在侦察小王子的军队动向方向是再好不过了。 说白了,当年土木堡之所以明军会失败,就是在这侦察方面吃了大亏。 所以,武宗汲取了当年的教训,派遣了大量侦察骑兵前去打探小王子军队的动向。 而能够次次回来的,也只有刘通了。 刘通就这样走进了武宗的视野。 刘通的侦察能力很快就得到了回报,武宗亲自召见了他。 “没想到刘监的胞弟是这般的英雄人物,我怎么都没有听刘监提起过?” “我不想依靠任何人,只想靠自己的本事闯出一片天。” 刘通的回答让武宗侧目,他没想到刘通会说出这么有志气的话来,要是别人,早就攀关系了,因为在这世上单打独斗有多难啊。 “不错,你的个性还挺合我胃口,我的军队就不需要阿谀奉承之辈,我需要的是实干人才。” “刘通,你的侦察能力很强啊,是怎么做到的?” 武宗十分好奇刘通的能力,他在想刘通究竟是靠什么才能顺利刺探军情的。 因为这刺探军情对于大漠而言也是十分精通的,否则当年土木堡之变明军也不会被设伏。 总而言之,如今的明军的军事刺探能力不如大漠,然而两军作战前期比拼的就是这刺探能力,谁的刺探能力强,谁就能获得更多的军情,更直接的是核心情报。 由于大漠广阔又不属于大明疆域,因此明军探子对于大漠很陌生,而一名合格探子就是要对环境很熟悉,才能刺探到有用的情报。 这对于大明和大漠双方的刺探人员来说,这是关乎双方战事走向的关键,所以都是倾尽了全力。 不过大漠探子明显比明军探子更胜一筹,他们在大漠里设下了大量陷阱,就等待着大明探子自投罗网。 也正是因为对于大漠环境的不熟悉,大明探子纷纷中了陷阱,在前期的战斗中损失惨重。 也不是大明探子不会设置陷阱,而是这些大漠陷阱太过于隐藏,以至于大明探子纷纷中招。 这两相比较,两边探子的能力就见分晓。 道的,甚至这豹房在外界眼里是藏污纳垢之地。 所以豹房的名声在外一直不好,也让人认为武宗就是一个吃喝玩乐的皇帝,却不知道武宗其实一直在卧薪尝胆,只为了一雪明军在大漠的前耻。 只是武宗有志大漠的时期,也是大漠部落还很团结强大的时候,草原大漠有一句话,团结的部落可以摧毁世上一切的事物,这就是草原大漠骑兵的厉害。 而带领这支强大骑兵的是大漠小王子,有了小王子的领导,大漠大有当年瓦剌与鞑靼之势,并且把矛头都对准了大明。 武宗可以说是遇到了最强对手,而同样小王子也遇到了让他这辈子都不想遇到的对手。 一场巅峰对决即将开始。 不过在这之前,双方都在各自准备收集情报,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击溃对方。 凭借大漠探马来去自如的行动,大明军探根本就摸不着大漠探马的动态。 这与大明军探缺乏实战有关,大明军探深入大漠之后,由于地形环境不熟悉,从而吃了大亏,相反,由于大漠军队是主场作战,他们对于地形非常熟悉,更能利用这些地形创造战机,而这恰恰就是大明军探的软肋。 于是,大漠探马就针对大明军探的软肋进行攻击,在前期情报对抗之中获得了上风。 这使得武宗对于这场战争的走向变得非常焦虑,因为情报对抗中落了下风,就会直接影响到战局走向。 在经历了一次次的战斗之后,武宗清楚的意识到他需要组建一支侦查能力超强的侦察骑兵,只有以骑兵对骑兵的方式,才能对付大漠探马。 为此武宗从原骑兵中挑选了能征善战者加入新组建的大明军探。 而最初刘通并不在这些新大明军探之列,因为其年纪尚小所以被排除在外,却不知其实刘通的能力早就超过了普通的大明军探,甚至大漠探马。 武宗在组建了新大明探马之后信心十足,认为明军这回一定是稳操胜券。 武宗现在急需一场胜利来重振大明军威和自己的威信。 而这只新组建的大明军队也急需证明实力,求战心切。 很快,这只新组建的大明军队就出战大漠了,他们主动在大漠寻找战机,就是为了寻找大漠军队的主力。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就在出战的时候,又遭遇了大漠军队的伏击! 这一回的伏击真的是始料未及,可以说是小王子刻意的安排。 小王子手下并非无人,其手下有一员名叫都满的大将,此人武力值强且擅有谋略,是小王子的心腹大将。 都满认为武宗一定会再次派遣探马出击,而且这些探马还会走之前明军走的路线,这是都满根据原先明军探马走的路线做出的判断。 事实证明都满的判断是正确的,因为这批新的明军所走的路线还真的是如此。 都满亲自率领大军在半路上埋伏明军,而这支新组建的明军果然中计,大部分明军都战死了。 根本原因在于明军由于是轻骑,所备武器都不多,再被数倍于自己的大漠狼骑包围,就被全歼了。 这是何等的豪迈,何等的让人敬仰啊。 只可惜这般神仙人物,却也有身死的一天,而对于武宗的死,冷锋一直不敢相信。 主要是武宗死于落水肺痨让人无法信服,一个可以策马在大漠战斗的身强体壮的年轻皇帝,就这样死了? 总之冷锋是不相信身强力壮的武宗就这样死了。 但是他也只能把这个疑问放在心里,因为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就不同了,话题是刘通抛出的。 刘通既然会抛出这样的话题就说明他想说有关于武宗的内容,至少对于刘通来说武宗对他而言是没有大忌讳的。 “刘大人难道和武宗皇帝有什么关系?为何这么热衷于武宗话题?” “哈哈,冷公子,你在我这西山大营里不要有任何的顾虑,想怎么说都行,这里没有朝廷的眼线。” 在刘通看来,冷锋也是有兴趣讨论武宗的,只是他可能忌讳这里会有朝廷的眼线,因为有眼线就不能乱说话。 多少人因为被遍布天下的朝廷眼线给谋害了。 这里说的朝廷眼线指的是锦衣卫,也只有锦衣卫这样的组织,才能遍布天下进行监控。 按理来说,锦衣卫在西山大营也存在的,但刘通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说明一个事实,西山大营的锦衣卫消失了。 显然,锦衣卫是不会凭空消失的,这说明锦衣卫都被刘通干掉了。 杀锦衣卫可不是小事,然而刘通却敢这么做,这不得不让冷锋震惊,刘通这权力也太大了吧。 相比魏炎,刘通也是有过之而不及,他在西山大营的权力也是可以做到只手遮天。 西山大营在塞外就如同一颗钉子牢牢的钉在了边境,密切注视着边境发生的一切,而对于刘通来说,他之所以会说到武宗以及武宗那场与小王子的战斗,更多的是因为他也在这场战斗之中。 明军再一次被全歼再震惊了武宗,武宗也料想不到会明军会被全歼,这可是他花费了多少心思才组建起来的全新探马啊。 这可是花费了他多少的心思和心血啊,武宗能不气愤吗? 武宗自认为自己的文韬武略不会输给小王子。 因为他认为小王子不过是个边境部落的小王子,怎么能和中原文化培育出来的小王子相提并论。 毕竟传统意义上中原文化都是博大精深的,这一点武宗是心知肚明的,因为他正是这个传统教育出来的皇帝。 但也不是完全遵循传统教育的皇帝,他有极其鲜明的个性,所以也一只在按自己的个性来行事。 这就是武宗在大明历代皇帝中的区别之处,他的特立独行成为了武宗最大的招牌,也使武宗成为了大明少有的以武力见长的皇帝。 但这位皇帝并非只是擅长于纯武力进攻,他是有其军事谋略。 第一百五十一章 引荐人才 所以豹房的名声在外一直不好,也让人认为武宗就是一个吃喝玩乐的皇帝,却不知道武宗其实一直在卧薪尝胆,只为了一雪明军在大漠的前耻。 只是武宗有志大漠的时期,也是大漠部落还很团结强大的时候,草原大漠有一句话,团结的部落可以摧毁世上一切的事物,这就是草原大漠骑兵的厉害。 而带领这支强大骑兵的是大漠小王子,有了小王子的领导,大漠大有当年瓦剌与鞑靼之势,并且把矛头都对准了大明。 武宗可以说是遇到了最强对手,而同样小王子也遇到了让他这辈子都不想遇到的对手。 一场巅峰对决即将开始。 不过在这之前,双方都在各自准备收集情报,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击溃对方。 凭借大漠探马来去自如的行动,大明军探根本就摸不着大漠探马的动态。 这与大明军探缺乏实战有关,大明军探深入大漠之后,由于地形环境不熟悉,从而吃了大亏,相反,由于大漠军队是主场作战,他们对于地形非常熟悉,更能利用这些地形创造战机,而这恰恰就是大明军探的软肋。 于是,大漠探马就针对大明军探的软肋进行攻击,在前期情报对抗之中获得了上风。 这使得武宗对于这场战争的走向变得非常焦虑,因为情报对抗中落了下风,就会直接影响到战局走向。 在经历了一次次的战斗之后,武宗清楚的意识到他需要组建一支侦查能力超强的侦察骑兵,只有以骑兵对骑兵的方式,才能对付大漠探马。 为此武宗从原骑兵中挑选了能征善战者加入新组建的大明军探。 而最初刘通并不在这些新大明军探之列,因为其年纪尚小所以被排除在外,却不知其实刘通的能力早就超过了普通的大明军探,甚至大漠探马。 武宗在组建了新大明探马之后信心十足,认为明军这回一定是稳操胜券。 武宗现在急需一场胜利来重振大明军威和自己的威信。 而这只新组建的大明军队也急需证明实力,求战心切。 很快,这只新组建的大明军队就出战大漠了,他们主动在大漠寻找战机,就是为了寻找大漠军队的主力。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就在出战的时候,又遭遇了大漠军队的伏击! 这一回的伏击真的是始料未及,可以说是小王子刻意的安排。 小王子手下并非无人,其手下有一员名叫都满的大将,此人武力值强且擅有谋略,是小王子的心腹大将。 都满认为武宗一定会再次派遣探马出击,而且这些探马还会走之前明军走的路线,这是都满根据原先明军探马走的路线做出的判断。 事实证明都满的判断是正确的,因为这批新的明军所走的路线还真的是如此。 都满亲自率领大军在半路上埋伏明军,而这支新组建的明军果然中计,大部分明军都战死了。 根本原因在于明军由于是轻骑,所备武器都不多,再被数倍于自己的大漠狼骑包围,就被全歼了。 这是何等的豪迈,何等的让人敬仰啊。 只可惜这般神仙人物,却也有身死的一天,而对于武宗的死,冷锋一直不敢相信。 主要是武宗死于落水肺痨让人无法信服,一个可以策马在大漠战斗的身强体壮的年轻皇帝,就这样死了? 总之冷锋是不相信身强力壮的武宗就这样死了。 但是他也只能把这个疑问放在心里,因为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就不同了,话题是刘通抛出的。 刘通既然会抛出这样的话题就说明他想说有关于武宗的内容,至少对于刘通来说武宗对他而言是没有大忌讳的。 “刘大人难道和武宗皇帝有什么关系?为何这么热衷于武宗话题?” “哈哈,冷公子,你在我这西山大营里不要有任何的顾虑,想怎么说都行,这里没有朝廷的眼线。” 在刘通看来,冷锋也是有兴趣讨论武宗的,只是他可能忌讳这里会有朝廷的眼线,因为有眼线就不能乱说话。 多少人因为被遍布天下的朝廷眼线给谋害了。 这里说的朝廷眼线指的是锦衣卫,也只有锦衣卫这样的组织,才能遍布天下进行监控。 按理来说,锦衣卫在西山大营也存在的,但刘通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说明一个事实,西山大营的锦衣卫消失了。 显然,锦衣卫是不会凭空消失的,这说明锦衣卫都被刘通干掉了。 杀锦衣卫可不是小事,然而刘通却敢这么做,这不得不让冷锋震惊,刘通这权力也太大了吧。 相比魏炎,刘通也是有过之而不及,他在西山大营的权力也是可以做到只手遮天。 西山大营在塞外就如同一颗钉子牢牢的钉在了边境,密切注视着边境发生的一切,而对于刘通来说,他之所以会说到武宗以及武宗那场与小王子的战斗,更多的是因为他也在这场战斗之中。 明军再一次被全歼再震惊了武宗,武宗也料想不到会明军会被全歼,这可是他花费了多少心思才组建起来的全新探马啊。 这可是花费了他多少的心思和心血啊,武宗能不气愤吗? 武宗自认为自己的文韬武略不会输给小王子。 因为他认为小王子不过是个边境部落的小王子,怎么能和中原文化培育出来的小王子相提并论。 毕竟传统意义上中原文化都是博大精深的,这一点武宗是心知肚明的,因为他正是这个传统教育出来的皇帝。 但也不是完全遵循传统教育的皇帝,他有极其鲜明的个性,所以也一只在按自己的个性来行事。 这就是武宗在大明历代皇帝中的区别之处,他的特立独行成为了武宗最大的招牌,也使武宗成为了大明少有的以武力见长的皇帝。 但这位皇帝并非只是擅长于纯武力进攻,他是有其军事谋略。 武宗的军事才能虽然是在豹房里自己领悟出来的,但他绝非是纸上谈兵之辈,面对失败,武宗马上召开会议讨论对策。 然而再次失败显然打击了明军的士气,明军将领们个个都默不作声,因为这些士兵可是精英士兵,如果连他们都打不过的大漠军队的话,那么还真的没有人可以对抗小王子了。 “这个叫都满的大漠将领是什么来历?” “他是小王子的心腹大将,非常的狡猾,在这行军路上布下了大量陷阱,主要是这些陷阱都很隐秘,很难被发现。” 中军大帐内,对都满有所了解的明军将领们都在议论纷纷,认为都满对明军的阻碍很大,只要有他在,明军很难获得有效情报。 “难道就任由都满肆意妄为?难道我大明就没有人可以对付都满了?” 武宗不满说道,他说这话的时候,所有将领都沉默不作声。 尽管这支明军在武宗的带领下充满了斗志,但也不是一味的武夫,他们知道打仗靠的是谋略,而显然都满的谋略在他们之上,否则明军怎么会屡次中招,毫无还手之力。 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那么明军就无法战胜大漠军队,甚至连小王子的营地都接近不了。 武宗给这支大明军队安排的刺探任务是刺探到小王子营地的准确位置,好直捣黄龙。 这是武宗的谋略,所以他才会这么重视明军探马部队,然而两次失败使武宗有些信心动摇。 难道,大明军队真的再也难现当年在大漠追击蒙古部落的场面了吗? 就在武宗踌躇之际,刘通出现在了武宗的视野之内。 此时的刘通不过只是武宗身边一个养马的小兵,但刘通并非只是一个小兵,他精通兵法,因为刘瑾的关系,他能识字,并且查阅了大量的兵法,可以说是兵书在胸。 刘瑾对于这个胞弟也是刻意的安排,刻意安排他熟读兵书,以便有朝一日能发挥所长。 原来刘瑾已经对刘通进行了投资,特意安排他去学习兵法,而刘通也是一点就通,他对兵法也是极有天分,可以说是对于兵法有着独到的见解。 “皇上,我愿意推荐一人,可破都满。” “哦?我大明军中真的有这样的人才?” 武宗听刘瑾这么介绍顿时来了精神,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有关明军的好消息了,更何况是可以打败都满的人才。 “你竟然认识这样的人才,快,快带他来见我!” 武宗已经迫不及待想知道刘瑾口中所说的人才是谁了。 “这位是我的胞弟,刘通,刘通,还不跪拜皇上。” “刘通跪拜皇上!” 刘通? 看着眼前这位少年以及他的名字,武宗一下子明白了,他和刘瑾一定有关系,而且关系还不浅。 “刘瑾,刘通是你什么人?” “不瞒皇上,是臣的胞弟。” “呵,刘瑾,你这样做算不算任人唯亲啊?” 武宗冷笑了一声。 武宗这声冷笑让刘瑾吓了一跳,这罪名可大可小,如果扣下来,那就满盘皆输。 他之所在这时候引荐刘通就是为了让刘通的真才实学能够在武宗面前得以发挥,而并非完全出自私,因为这场战争也关系着武宗在朝野的威信和大明的命运。 第一百五十二章 大漠一色 只可惜这般神仙人物,却也有身死的一天,而对于武宗的死,冷锋一直不敢相信。 主要是武宗死于落水肺痨让人无法信服,一个可以策马在大漠战斗的身强体壮的年轻皇帝,就这样死了? 总之冷锋是不相信身强力壮的武宗就这样死了。 但是他也只能把这个疑问放在心里,因为有些话是不能说的。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就不同了,话题是刘通抛出的。 刘通既然会抛出这样的话题就说明他想说有关于武宗的内容,至少对于刘通来说武宗对他而言是没有大忌讳的。 “刘大人难道和武宗皇帝有什么关系?为何这么热衷于武宗话题?” “哈哈,冷公子,你在我这西山大营里不要有任何的顾虑,想怎么说都行,这里没有朝廷的眼线。” 在刘通看来,冷锋也是有兴趣讨论武宗的,只是他可能忌讳这里会有朝廷的眼线,因为有眼线就不能乱说话。 多少人因为被遍布天下的朝廷眼线给谋害了。 这里说的朝廷眼线指的是锦衣卫,也只有锦衣卫这样的组织,才能遍布天下进行监控。 按理来说,锦衣卫在西山大营也存在的,但刘通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说明一个事实,西山大营的锦衣卫消失了。 显然,锦衣卫是不会凭空消失的,这说明锦衣卫都被刘通干掉了。 杀锦衣卫可不是小事,然而刘通却敢这么做,这不得不让冷锋震惊,刘通这权力也太大了吧。 相比魏炎,刘通也是有过之而不及,他在西山大营的权力也是可以做到只手遮天。 西山大营在塞外就如同一颗钉子牢牢的钉在了边境,密切注视着边境发生的一切,而对于刘通来说,他之所以会说到武宗以及武宗那场与小王子的战斗,更多的是因为他也在这场战斗之中。 明军再一次被全歼再震惊了武宗,武宗也料想不到会明军会被全歼,这可是他花费了多少心思才组建起来的全新探马啊。 这可是花费了他多少的心思和心血啊,武宗能不气愤吗? 武宗自认为自己的文韬武略不会输给小王子。 因为他认为小王子不过是个边境部落的小王子,怎么能和中原文化培育出来的小王子相提并论。 毕竟传统意义上中原文化都是博大精深的,这一点武宗是心知肚明的,因为他正是这个传统教育出来的皇帝。 但也不是完全遵循传统教育的皇帝,他有极其鲜明的个性,所以也一只在按自己的个性来行事。 这就是武宗在大明历代皇帝中的区别之处,他的特立独行成为了武宗最大的招牌,也使武宗成为了大明少有的以武力见长的皇帝。 但这位皇帝并非只是擅长于纯武力进攻,他是有其军事谋略。 武宗的军事才能虽然是在豹房里自己领悟出来的,但他绝非是纸上谈兵之辈,面对失败,武宗马上召开会议讨论对策。 然而再次失败显然打击了明军的士气,明军将领们个个都默不作声,因为这些士兵可是精英士兵,如果连他们都打不过的大漠军队的话,那么还真的没有人可以对抗小王子了。 “这个叫都满的大漠将领是什么来历?” “他是小王子的心腹大将,非常的狡猾,在这行军路上布下了大量陷阱,主要是这些陷阱都很隐秘,很难被发现。” 中军大帐内,对都满有所了解的明军将领们都在议论纷纷,认为都满对明军的阻碍很大,只要有他在,明军很难获得有效情报。 “难道就任由都满肆意妄为?难道我大明就没有人可以对付都满了?” 武宗不满说道,他说这话的时候,所有将领都沉默不作声。 尽管这支明军在武宗的带领下充满了斗志,但也不是一味的武夫,他们知道打仗靠的是谋略,而显然都满的谋略在他们之上,否则明军怎么会屡次中招,毫无还手之力。 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那么明军就无法战胜大漠军队,甚至连小王子的营地都接近不了。 武宗给这支大明军队安排的刺探任务是刺探到小王子营地的准确位置,好直捣黄龙。 这是武宗的谋略,所以他才会这么重视明军探马部队,然而两次失败使武宗有些信心动摇。 难道,大明军队真的再也难现当年在大漠追击蒙古部落的场面了吗? 就在武宗踌躇之际,刘通出现在了武宗的视野之内。 此时的刘通不过只是武宗身边一个养马的小兵,但刘通并非只是一个小兵,他精通兵法,因为刘瑾的关系,他能识字,并且查阅了大量的兵法,可以说是兵书在胸。 刘瑾对于这个胞弟也是刻意的安排,刻意安排他熟读兵书,以便有朝一日能发挥所长。 原来刘瑾已经对刘通进行了投资,特意安排他去学习兵法,而刘通也是一点就通,他对兵法也是极有天分,可以说是对于兵法有着独到的见解。 “皇上,我愿意推荐一人,可破都满。” “哦?我大明军中真的有这样的人才?” 武宗听刘瑾这么介绍顿时来了精神,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有关明军的好消息了,更何况是可以打败都满的人才。 “你竟然认识这样的人才,快,快带他来见我!” 武宗已经迫不及待想知道刘瑾口中所说的人才是谁了。 “这位是我的胞弟,刘通,刘通,还不跪拜皇上。” “刘通跪拜皇上!” 刘通? 看着眼前这位少年以及他的名字,武宗一下子明白了,他和刘瑾一定有关系,而且关系还不浅。 “刘瑾,刘通是你什么人?” “不瞒皇上,是臣的胞弟。” “呵,刘瑾,你这样做算不算任人唯亲啊?” 武宗冷笑了一声。 武宗这声冷笑让刘瑾吓了一跳,这罪名可大可小,如果扣下来,那就满盘皆输。 他之所在这时候引荐刘通就是为了让刘通的真才实学能够在武宗面前得以发挥,而并非完全出自私,因为这场战争也关系着武宗在朝野的威信和大明的命运。 这是武宗的赌注,同样也是刘瑾的赌注。 武宗想在这场战争中一举击溃小王子,一雪大明前耻。 而刘瑾则是想让自己的权势更大,如果刘通能成功完成军情刺探任务的话,就能一飞冲天。 一飞冲天是每个有志者的梦想和目标,刘瑾相信刘通不会不把握住机会,长年与武宗朝夕相处,使得刘瑾对于武宗的习性了如指掌,也知道武宗是个有志向的皇帝,因此武宗征战大漠也是必然,同样也是极其关键。 此战意义深远,胜了则能使边境安宁,大明长期内免受战乱之苦,所以功在千秋。 武宗是个有大志的皇帝,他也想像成祖那般远征大漠,成就一番伟业,所以这场与大漠小王子的战争他是非赢不可。 但是武宗也知道这目标虽然好,但实现起来非常困难,首先这军事刺探这关现在看来都是不可逾越的大山。 不过,刘通的出现,让武宗又重新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他迫不及待的问刘通,他有什么办法可破都满。 如果是以前,刘瑾这种战前举荐的做法早就被锦衣卫所举报了,但现在情况不同,武宗的军中没有锦衣卫,这就是武宗的特立独行之处。 武宗并非不需要锦衣卫,而是认为锦衣卫应该用在更有用的地方,而非只是用来在暗处做举报这种小人之事。 所以武宗在战争的时候并没有把锦衣卫带来。 其实武宗在明军军探两次失败的时候就萌生了让锦衣卫也充当大明军探的想法,因为锦衣卫擅长在背后调查取证,与军探的刺探军情也有些功能叠加之处。 如果刘通没有出现,武宗真的打算派上锦衣卫一试,死马当活马医了。 “平身,刘通,你告诉我,有什么办法可破都满?” “回皇上,都满并不可怕,他只是对大漠的地理环境相当熟悉而已。” 刘通轻描淡写的话让武宗暗自赞叹,看来刘瑾这个胞弟不是酒囊饭袋,而有着很强的洞察力。 他一下子就发现了都满的能力所在,没错,都满就是因为对大漠环境非常熟悉,所以才会在大漠里布下了那么多的致命陷阱,以使明军军探纷纷中招,因此,只有找到可以破解此法的人才行。 “皇上,都满依赖的就是大漠环境,而如果我们破坏大漠环境的话。” “破坏大漠环境?这,说的容易并非易事啊。” 武宗摇了摇头,他也想过这种谋略,但要施行起来并非易事,单是这几百里大漠,又该如何破坏环境,大漠一色,一色的环境是最难以破坏的。 “皇上,大漠一色,只要将这大漠变为一色,我们同样也能从中设下陷阱。” 刘通可谓是一语道破天机,让武宗听了不禁为之一愣。 “此话怎解?” “皇上,都满之所以能将大漠设为陷阱,就是利用了这大漠一色,如果我们也能反之利用,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 “如何才能做到同样的效果?” “月袭。” 第一百五十三章 银色夜行衣 因为他认为小王子不过是个边境部落的小王子,怎么能和中原文化培育出来的小王子相提并论。 毕竟传统意义上中原文化都是博大精深的,这一点武宗是心知肚明的,因为他正是这个传统教育出来的皇帝。 但也不是完全遵循传统教育的皇帝,他有极其鲜明的个性,所以也一只在按自己的个性来行事。 这就是武宗在大明历代皇帝中的区别之处,他的特立独行成为了武宗最大的招牌,也使武宗成为了大明少有的以武力见长的皇帝。 但这位皇帝并非只是擅长于纯武力进攻,他是有其军事谋略。 武宗的军事才能虽然是在豹房里自己领悟出来的,但他绝非是纸上谈兵之辈,面对失败,武宗马上召开会议讨论对策。 然而再次失败显然打击了明军的士气,明军将领们个个都默不作声,因为这些士兵可是精英士兵,如果连他们都打不过的大漠军队的话,那么还真的没有人可以对抗小王子了。 “这个叫都满的大漠将领是什么来历?” “他是小王子的心腹大将,非常的狡猾,在这行军路上布下了大量陷阱,主要是这些陷阱都很隐秘,很难被发现。” 中军大帐内,对都满有所了解的明军将领们都在议论纷纷,认为都满对明军的阻碍很大,只要有他在,明军很难获得有效情报。 “难道就任由都满肆意妄为?难道我大明就没有人可以对付都满了?” 武宗不满说道,他说这话的时候,所有将领都沉默不作声。 尽管这支明军在武宗的带领下充满了斗志,但也不是一味的武夫,他们知道打仗靠的是谋略,而显然都满的谋略在他们之上,否则明军怎么会屡次中招,毫无还手之力。 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那么明军就无法战胜大漠军队,甚至连小王子的营地都接近不了。 武宗给这支大明军队安排的刺探任务是刺探到小王子营地的准确位置,好直捣黄龙。 这是武宗的谋略,所以他才会这么重视明军探马部队,然而两次失败使武宗有些信心动摇。 难道,大明军队真的再也难现当年在大漠追击蒙古部落的场面了吗? 就在武宗踌躇之际,刘通出现在了武宗的视野之内。 此时的刘通不过只是武宗身边一个养马的小兵,但刘通并非只是一个小兵,他精通兵法,因为刘瑾的关系,他能识字,并且查阅了大量的兵法,可以说是兵书在胸。 刘瑾对于这个胞弟也是刻意的安排,刻意安排他熟读兵书,以便有朝一日能发挥所长。 原来刘瑾已经对刘通进行了投资,特意安排他去学习兵法,而刘通也是一点就通,他对兵法也是极有天分,可以说是对于兵法有着独到的见解。 “皇上,我愿意推荐一人,可破都满。” “哦?我大明军中真的有这样的人才?” 武宗听刘瑾这么介绍顿时来了精神,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有关明军的好消息了,更何况是可以打败都满的人才。 “你竟然认识这样的人才,快,快带他来见我!” 武宗已经迫不及待想知道刘瑾口中所说的人才是谁了。 “这位是我的胞弟,刘通,刘通,还不跪拜皇上。” “刘通跪拜皇上!” 刘通? 看着眼前这位少年以及他的名字,武宗一下子明白了,他和刘瑾一定有关系,而且关系还不浅。 “刘瑾,刘通是你什么人?” “不瞒皇上,是臣的胞弟。” “呵,刘瑾,你这样做算不算任人唯亲啊?” 武宗冷笑了一声。 武宗这声冷笑让刘瑾吓了一跳,这罪名可大可小,如果扣下来,那就满盘皆输。 他之所在这时候引荐刘通就是为了让刘通的真才实学能够在武宗面前得以发挥,而并非完全出自私,因为这场战争也关系着武宗在朝野的威信和大明的命运。 这是武宗的赌注,同样也是刘瑾的赌注。 武宗想在这场战争中一举击溃小王子,一雪大明前耻。 而刘瑾则是想让自己的权势更大,如果刘通能成功完成军情刺探任务的话,就能一飞冲天。 一飞冲天是每个有志者的梦想和目标,刘瑾相信刘通不会不把握住机会,长年与武宗朝夕相处,使得刘瑾对于武宗的习性了如指掌,也知道武宗是个有志向的皇帝,因此武宗征战大漠也是必然,同样也是极其关键。 此战意义深远,胜了则能使边境安宁,大明长期内免受战乱之苦,所以功在千秋。 武宗是个有大志的皇帝,他也想像成祖那般远征大漠,成就一番伟业,所以这场与大漠小王子的战争他是非赢不可。 但是武宗也知道这目标虽然好,但实现起来非常困难,首先这军事刺探这关现在看来都是不可逾越的大山。 不过,刘通的出现,让武宗又重新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他迫不及待的问刘通,他有什么办法可破都满。 如果是以前,刘瑾这种战前举荐的做法早就被锦衣卫所举报了,但现在情况不同,武宗的军中没有锦衣卫,这就是武宗的特立独行之处。 武宗并非不需要锦衣卫,而是认为锦衣卫应该用在更有用的地方,而非只是用来在暗处做举报这种小人之事。 所以武宗在战争的时候并没有把锦衣卫带来。 其实武宗在明军军探两次失败的时候就萌生了让锦衣卫也充当大明军探的想法,因为锦衣卫擅长在背后调查取证,与军探的刺探军情也有些功能叠加之处。 如果刘通没有出现,武宗真的打算派上锦衣卫一试,死马当活马医了。 “平身,刘通,你告诉我,有什么办法可破都满?” “回皇上,都满并不可怕,他只是对大漠的地理环境相当熟悉而已。” 刘通轻描淡写的话让武宗暗自赞叹,看来刘瑾这个胞弟不是酒囊饭袋,而有着很强的洞察力。 他一下子就发现了都满的能力所在,没错,都满就是因为对大漠环境非常熟悉,所以才会在大漠里布下了那么多的致命陷阱,以使明军军探纷纷中招,因此,只有找到可以破解此法的人才行。 “皇上,都满依赖的就是大漠环境,而如果我们破坏大漠环境的话。” “破坏大漠环境?这,说的容易并非易事啊。” 武宗摇了摇头,他也想过这种谋略,但要施行起来并非易事,单是这几百里大漠,又该如何破坏环境,大漠一色,一色的环境是最难以破坏的。 “皇上,大漠一色,只要将这大漠变为一色,我们同样也能从中设下陷阱。” 刘通可谓是一语道破天机,让武宗听了不禁为之一愣。 “此话怎解?” “皇上,都满之所以能将大漠设为陷阱,就是利用了这大漠一色,如果我们也能反之利用,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 “如何才能做到同样的效果?” “月袭。” “月袭?” “对,月袭,月光之下,大漠一色。” 刘通一语道破天机。 原来如此,月光之下还真的是大漠一色,不过。 “为何不是夜袭,而是月袭,如果说大漠一色的话,黑夜不是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吗?” 武宗说出了自己的疑虑。 “皇上,正是月光之下我们才有机会夜袭,因为黑夜夜袭都满必然会有伏兵,而月光之下无处躲藏,他必然有所懈怠。” “既然月光之下无处躲藏,那么我们又如何月袭?” “月袭要求所有人员都要统一着装,着银色夜行衣。” “银色夜行衣?” 武宗又疑问,他通常只听说黑色夜行衣,却没有听说银色夜行衣,这又是何故? “月光银色,因此这也是大漠一色,换装银色夜行衣,就能让敌人觉察不到明军探子的行径,从而成功混进对方的军营之内。” “而且擒贼先擒王,明军军探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抓到都满。” “你有把握直接抓到都满?” 武宗听刘通这么一介绍,喜出望外。 因为武宗的目的就是抓住都满,而且是要活捉。 武宗深知都满对于双方的重要性,都满可以说是大漠活地图,只要抓住了他,就可以问出大漠的很多的机密,包括大漠的军队部署。 “我愿意一试,请皇上恩准。” “准了,刘瑾,你马上准备一百套银色夜行衣,刘通,这些数量够了吗?” “够了,皇上,一百套够了,数量不宜多,只在于精。” “只是,这些人选要从哪里挑选?” “就看皇上愿不愿将亲兵卫队奉献出来了。” 亲兵卫队? 武宗一听,原来刘通把目光盯到了他的亲兵卫队了啊。 这些亲兵可都是武将子弟组成,非到危险时刻不轻易动用,如果这些亲兵卫队损失惨重的话,武宗可不好交代了。 因为亲兵卫队的武将子弟更多的是荣誉的象征,他们在武宗身边更多的是彰显身份,而并非 参与战争。 但,刘通却提出了要将这支由武将子弟组成的亲兵卫队派上战场,并且还换装银色夜行衣去月袭都满大帐,不得不让武宗谨慎。 但武宗只是稍微思虑一下,就拍板决定,让这支亲兵卫队上战场。 好男儿就必须上战场! 第一百五十五章 皇帝坐镇 “回皇上,都满并不可怕,他只是对大漠的地理环境相当熟悉而已。” 刘通轻描淡写的话让武宗暗自赞叹,看来刘瑾这个胞弟不是酒囊饭袋,而有着很强的洞察力。 他一下子就发现了都满的能力所在,没错,都满就是因为对大漠环境非常熟悉,所以才会在大漠里布下了那么多的致命陷阱,以使明军军探纷纷中招,因此,只有找到可以破解此法的人才行。 “皇上,都满依赖的就是大漠环境,而如果我们破坏大漠环境的话。” “破坏大漠环境?这,说的容易并非易事啊。” 武宗摇了摇头,他也想过这种谋略,但要施行起来并非易事,单是这几百里大漠,又该如何破坏环境,大漠一色,一色的环境是最难以破坏的。 “皇上,大漠一色,只要将这大漠变为一色,我们同样也能从中设下陷阱。” 刘通可谓是一语道破天机,让武宗听了不禁为之一愣。 “此话怎解?” “皇上,都满之所以能将大漠设为陷阱,就是利用了这大漠一色,如果我们也能反之利用,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 “如何才能做到同样的效果?” “月袭。” “月袭?” “对,月袭,月光之下,大漠一色。” 刘通一语道破天机。 原来如此,月光之下还真的是大漠一色,不过。 “为何不是夜袭,而是月袭,如果说大漠一色的话,黑夜不是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吗?” 武宗说出了自己的疑虑。 “皇上,正是月光之下我们才有机会夜袭,因为黑夜夜袭都满必然会有伏兵,而月光之下无处躲藏,他必然有所懈怠。” “既然月光之下无处躲藏,那么我们又如何月袭?” “月袭要求所有人员都要统一着装,着银色夜行衣。” “银色夜行衣?” 武宗又疑问,他通常只听说黑色夜行衣,却没有听说银色夜行衣,这又是何故? “月光银色,因此这也是大漠一色,换装银色夜行衣,就能让敌人觉察不到明军探子的行径,从而成功混进对方的军营之内。” “而且擒贼先擒王,明军军探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抓到都满。” “你有把握直接抓到都满?” 武宗听刘通这么一介绍,喜出望外。 因为武宗的目的就是抓住都满,而且是要活捉。 武宗深知都满对于双方的重要性,都满可以说是大漠活地图,只要抓住了他,就可以问出大漠的很多的机密,包括大漠的军队部署。 “我愿意一试,请皇上恩准。” “准了,刘瑾,你马上准备一百套银色夜行衣,刘通,这些数量够了吗?” “够了,皇上,一百套够了,数量不宜多,只在于精。” “只是,这些人选要从哪里挑选?” “就看皇上愿不愿将亲兵卫队奉献出来了。” 亲兵卫队? 武宗一听,原来刘通把目光盯到了他的亲兵卫队了啊。 这些亲兵可都是武将子弟组成,非到危险时刻不轻易动用,如果这些亲兵卫队损失惨重的话,武宗可不好交代了。 因为亲兵卫队的武将子弟更多的是荣誉的象征,他们在武宗身边更多的是彰显身份,而并非 参与战争。 但,刘通却提出了要将这支由武将子弟组成的亲兵卫队派上战场,并且还换装银色夜行衣去月袭都满大帐,不得不让武宗谨慎。 但武宗只是稍微思虑一下,就拍板决定,让这支亲兵卫队上战场。 好男儿就必须上战场! 好男儿就必须上战场! 这是武宗来到这里的目的,他早就立下誓言,要在大漠建功立业,所以绝对不会就此退缩。 为了与内阁中的那些老顽固对抗,武宗不得不亲征,为的就是能打造一个全新的大明新天地。 武宗表面上给人玩世不恭的印象,但他内心却很热血,想恢复强明的历史地位,所以他很看中这一战,因为这一战胜利了,大明将能让边境太平,大漠势力甚至就此无法统一,而大漠不能统一,就无法对大明造成威胁。 这才是武宗此次出征大漠的真正目的,他想一战定乾坤。 同样,对于大漠小王子来说 ,他何尝不是这样想,如今的大漠大有一统之势,大漠小王子想在此战中打败大明,从而一举攻入京城,效仿当年土木堡事件所带来的影响,从中牟取最大的利益,甚至有可能的话,他还想取大明而代之。 为此小王子不惜调动了狼骑,因为狼骑只有在非常时刻才能动用,但为了能战胜武宗,狼骑将全部出动。 “小王子,对付明朝皇帝何必动用狼骑,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都满在小王子大帐里轻蔑的说道。 “不可轻敌,大明皇帝不会这么轻易就亲征的,他一定也有杀手锏。” “杀手锏?呵呵,我看不然,完全是明朝皇帝的狂妄自大,他这是想重蹈当年那个明朝皇帝在土木堡兵败被俘的覆辙啊,哈哈哈。” 都满仰天大笑,他根本不把明武宗放在眼里,认为明武宗就是一个不经世事的小皇帝,一个在大明温室里长大,没有经历战争的皇帝怎么能与在大漠长大,经历了大小战争的小王子相提并论? 再说大明可没有狼骑,这狼骑并不是普通的骑兵,狼骑所到之处可是说是寸草不生,只有将所有的生物杀死,才能让狼骑停下。 一旦狼骑出动,明武宗是必死无疑了。 在这样巨大的优势面前,都满没有理由不狂妄,况且都满现在可是耍得大明军探团团转,大明军探一点办法也没有。 在这种情况下,都满更加看不起明军了。 但小王子却不这么想,他认为大明皇帝留有杀手锏,根据他潜伏在大明的探子回报,这个大明皇帝非常好女色,还特意在深宫中建了一个美名曰豹房的风水场所,可就这么一个纵情声色的皇帝却亲征了。 更让人不解的是,这大明皇帝不是御驾亲征,而是以朱寿的名义私自出现在这战场上,显然,大明内部反对这场战争。 这说明明军的实力已经是日薄西山,明军已经无法主动进军大漠,转为了防守,不,甚至可以说是龟缩。 这样的明军的确是击溃的最好机会,相比明军,大漠军队现在可以说是空前的强大。 与大明不同,大漠生存环境恶劣,大漠没有像大明那样有江南的高额赋税,只能通过战斗来掠夺,而掠夺的过程中就是大漠军队战斗力不断上升的过程。 而这样的结果就是大漠军队战力越强,而一直久疏武备的大明军队的战斗就越发松弛。 对于这样的现象,武宗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头。 但武宗也是不能明面上对这些人进行对抗,只能通过以假名的形式出征。 朱寿是武宗想出来的一个假名,同时也非常符合他的身份。 同样,当他以朱寿的名义出现在前线的时候,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从来没有大明皇帝以这种形式出现在战场上,不过武宗的到来倒是让边境明军上下齐心。 有皇帝坐镇,明军上下哪里敢不卖力? 而正是有武宗前来,明军才会这般的想建功立业,因为皇帝亲临,就会论功行赏,就不会担心会被克扣功劳。 不过,明军现在还没到高兴的时候,因为战事的发展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想象,连续的失败大挫了明军的军心。 如果这一回刘通带着大明军探再失败的话,明军的军心就会动摇。 武宗十分清楚这样的后果,如果失败,大明不仅军心动摇更可能会被大漠军队一举击溃。 而大漠军队并非表面上看得只有都满和小王子的军队,其背后还隐藏着一支战斗力超强的军队,那就是狼骑。 武宗知道狼骑的威名,这是他花大价钱买来的情报,原来小王子只所以能在短短的时间内上位,靠的就是这支狼骑。 狼骑如同黑夜的鬼魅,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只要它出现,战场的风向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所以当刘通说想要月袭的时候,武宗是有犹豫的,因为月袭也是夜袭,一直在暗处的狼骑会不会发现银装夜行衣小队呢? 而且这支银装夜行衣队伍全是由武将子弟组成,如果不能将他们安全带回京城,武宗也将面临很大的压力。 但箭已出弦,武宗只能寄希望于刘通能创造奇迹了。 此时的刘通并不轻松,并不是因为他的作战计划不好,而是这些武将子弟并不好管束,因为他们是皇帝亲兵的关系,他们只听武宗的话。 “你就是刘通?不要以为你在皇上面前花言巧语就可以指挥的了我们了?告诉你,没门!” 一名武宗亲兵队士兵说道。 “是啊,咱们可是皇帝的亲兵,武将子弟,只负责皇上的安全,不是上前线去冲锋陷阵的。” “没有皇上的命令,我们不会去的。” “我只听闻夜行衣,没有穿过什么银装夜行衣,这黑夜之下穿这银衣不是找死么!” “我看你是内阁派来祸害我们的吧,想把武将子弟一网打尽,你好坐收渔翁之利。” 第一百五十六章 其心可诛 武宗听刘通这么一介绍,喜出望外。 因为武宗的目的就是抓住都满,而且是要活捉。 武宗深知都满对于双方的重要性,都满可以说是大漠活地图,只要抓住了他,就可以问出大漠的很多的机密,包括大漠的军队部署。 “我愿意一试,请皇上恩准。” “准了,刘瑾,你马上准备一百套银色夜行衣,刘通,这些数量够了吗?” “够了,皇上,一百套够了,数量不宜多,只在于精。” “只是,这些人选要从哪里挑选?” “就看皇上愿不愿将亲兵卫队奉献出来了。” 亲兵卫队? 武宗一听,原来刘通把目光盯到了他的亲兵卫队了啊。 这些亲兵可都是武将子弟组成,非到危险时刻不轻易动用,如果这些亲兵卫队损失惨重的话,武宗可不好交代了。 因为亲兵卫队的武将子弟更多的是荣誉的象征,他们在武宗身边更多的是彰显身份,而并非 参与战争。 但,刘通却提出了要将这支由武将子弟组成的亲兵卫队派上战场,并且还换装银色夜行衣去月袭都满大帐,不得不让武宗谨慎。 但武宗只是稍微思虑一下,就拍板决定,让这支亲兵卫队上战场。 好男儿就必须上战场! 好男儿就必须上战场! 这是武宗来到这里的目的,他早就立下誓言,要在大漠建功立业,所以绝对不会就此退缩。 为了与内阁中的那些老顽固对抗,武宗不得不亲征,为的就是能打造一个全新的大明新天地。 武宗表面上给人玩世不恭的印象,但他内心却很热血,想恢复强明的历史地位,所以他很看中这一战,因为这一战胜利了,大明将能让边境太平,大漠势力甚至就此无法统一,而大漠不能统一,就无法对大明造成威胁。 这才是武宗此次出征大漠的真正目的,他想一战定乾坤。 同样,对于大漠小王子来说 ,他何尝不是这样想,如今的大漠大有一统之势,大漠小王子想在此战中打败大明,从而一举攻入京城,效仿当年土木堡事件所带来的影响,从中牟取最大的利益,甚至有可能的话,他还想取大明而代之。 为此小王子不惜调动了狼骑,因为狼骑只有在非常时刻才能动用,但为了能战胜武宗,狼骑将全部出动。 “小王子,对付明朝皇帝何必动用狼骑,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都满在小王子大帐里轻蔑的说道。 “不可轻敌,大明皇帝不会这么轻易就亲征的,他一定也有杀手锏。” “杀手锏?呵呵,我看不然,完全是明朝皇帝的狂妄自大,他这是想重蹈当年那个明朝皇帝在土木堡兵败被俘的覆辙啊,哈哈哈。” 都满仰天大笑,他根本不把明武宗放在眼里,认为明武宗就是一个不经世事的小皇帝,一个在大明温室里长大,没有经历战争的皇帝怎么能与在大漠长大,经历了大小战争的小王子相提并论? 再说大明可没有狼骑,这狼骑并不是普通的骑兵,狼骑所到之处可是说是寸草不生,只有将所有的生物杀死,才能让狼骑停下。 一旦狼骑出动,明武宗是必死无疑了。 在这样巨大的优势面前,都满没有理由不狂妄,况且都满现在可是耍得大明军探团团转,大明军探一点办法也没有。 在这种情况下,都满更加看不起明军了。 但小王子却不这么想,他认为大明皇帝留有杀手锏,根据他潜伏在大明的探子回报,这个大明皇帝非常好女色,还特意在深宫中建了一个美名曰豹房的风水场所,可就这么一个纵情声色的皇帝却亲征了。 更让人不解的是,这大明皇帝不是御驾亲征,而是以朱寿的名义私自出现在这战场上,显然,大明内部反对这场战争。 这说明明军的实力已经是日薄西山,明军已经无法主动进军大漠,转为了防守,不,甚至可以说是龟缩。 这样的明军的确是击溃的最好机会,相比明军,大漠军队现在可以说是空前的强大。 与大明不同,大漠生存环境恶劣,大漠没有像大明那样有江南的高额赋税,只能通过战斗来掠夺,而掠夺的过程中就是大漠军队战斗力不断上升的过程。 而这样的结果就是大漠军队战力越强,而一直久疏武备的大明军队的战斗就越发松弛。 对于这样的现象,武宗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头。 但武宗也是不能明面上对这些人进行对抗,只能通过以假名的形式出征。 朱寿是武宗想出来的一个假名,同时也非常符合他的身份。 同样,当他以朱寿的名义出现在前线的时候,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从来没有大明皇帝以这种形式出现在战场上,不过武宗的到来倒是让边境明军上下齐心。 有皇帝坐镇,明军上下哪里敢不卖力? 而正是有武宗前来,明军才会这般的想建功立业,因为皇帝亲临,就会论功行赏,就不会担心会被克扣功劳。 不过,明军现在还没到高兴的时候,因为战事的发展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想象,连续的失败大挫了明军的军心。 如果这一回刘通带着大明军探再失败的话,明军的军心就会动摇。 武宗十分清楚这样的后果,如果失败,大明不仅军心动摇更可能会被大漠军队一举击溃。 而大漠军队并非表面上看得只有都满和小王子的军队,其背后还隐藏着一支战斗力超强的军队,那就是狼骑。 武宗知道狼骑的威名,这是他花大价钱买来的情报,原来小王子只所以能在短短的时间内上位,靠的就是这支狼骑。 狼骑如同黑夜的鬼魅,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只要它出现,战场的风向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所以当刘通说想要月袭的时候,武宗是有犹豫的,因为月袭也是夜袭,一直在暗处的狼骑会不会发现银装夜行衣小队呢? 而且这支银装夜行衣队伍全是由武将子弟组成,如果不能将他们安全带回京城,武宗也将面临很大的压力。 但箭已出弦,武宗只能寄希望于刘通能创造奇迹了。 此时的刘通并不轻松,并不是因为他的作战计划不好,而是这些武将子弟并不好管束,因为他们是皇帝亲兵的关系,他们只听武宗的话。 “你就是刘通?不要以为你在皇上面前花言巧语就可以指挥的了我们了?告诉你,没门!” 一名武宗亲兵队士兵说道。 “是啊,咱们可是皇帝的亲兵,武将子弟,只负责皇上的安全,不是上前线去冲锋陷阵的。” “没有皇上的命令,我们不会去的。” “我只听闻夜行衣,没有穿过什么银装夜行衣,这黑夜之下穿这银衣不是找死么!” “我看你是内阁派来祸害我们的吧,想把武将子弟一网打尽,你好坐收渔翁之利。” 这支由武将子弟组成的亲兵卫队你一句我一句议论纷纷,他们根本不相信刘通会将他们带往胜利,只会让他们走向死亡。 他们甚至觉得刘通是内阁派来害他们的,因为内阁和武将集团一向不和,刘通很有可能就是内阁的走狗。 “呵呵,我如果是内阁的人,何必又这种麻烦的方式呢?” “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就是锦衣卫也奈何不了我们,你明面上搞不了我们,就在背地里做这种卑劣之事。” 这些皇帝亲兵也并非是胡说,他们的确是内阁的眼中钉,肉中刺,此前内阁也针对他们进行了多次弹劾,要不是武宗的坚持,只怕这些武将子弟早就被送进诏狱了。 那诏狱可不是一般人能去,也不是一般人能活着出来的地方,所以武将集团和内阁之间的仇怨很深。 所以当他们听到刘通要指挥他们去月袭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刘通是内阁的人,是内阁派来害他们的。 从来没有人进行什么月袭,都是夜袭,而且还穿暴露身份的银色夜行衣,这不是送死是什么? 所以这些武将子弟铁定认为刘通其心可诛。 “成功的机会就只有一次,你们可要想清楚了,要想打败大漠部落,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 “这只怕是你升官发财的成功机会吧,却要拿我们的命去为你铺路,呵呵。” 没有人相信刘通让他们上战场是为他们的前途着想,刘通只不过是在利用他们。 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是不是想一辈子就这样碌碌无为下去? 刘通的话的确具有刺激性,这些武将子弟听了之后不由为之一愣,还真的有不少的武将子弟在为自己的前途考虑。 这并非说是当皇帝亲兵不好,相反,这是相当好的荣誉,是祖上积德。 但,皇帝亲兵也同样会遇到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即内部竞争。 毕竟亲兵队长只有一名,副队长也只有一名,除了这两个有官职的职位,其他都是士兵。 虽说是皇帝亲兵,但其职责却很繁重,并不轻松。 “哈哈哈,我们会碌碌无为?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天子身边最信赖的卫队,就算是司礼监都没有办法做到。” 亲兵队长镇定笑道。 第一百五十八章 分兵行动 更让人不解的是,这大明皇帝不是御驾亲征,而是以朱寿的名义私自出现在这战场上,显然,大明内部反对这场战争。 这说明明军的实力已经是日薄西山,明军已经无法主动进军大漠,转为了防守,不,甚至可以说是龟缩。 这样的明军的确是击溃的最好机会,相比明军,大漠军队现在可以说是空前的强大。 与大明不同,大漠生存环境恶劣,大漠没有像大明那样有江南的高额赋税,只能通过战斗来掠夺,而掠夺的过程中就是大漠军队战斗力不断上升的过程。 而这样的结果就是大漠军队战力越强,而一直久疏武备的大明军队的战斗就越发松弛。 对于这样的现象,武宗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头。 但武宗也是不能明面上对这些人进行对抗,只能通过以假名的形式出征。 朱寿是武宗想出来的一个假名,同时也非常符合他的身份。 同样,当他以朱寿的名义出现在前线的时候,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从来没有大明皇帝以这种形式出现在战场上,不过武宗的到来倒是让边境明军上下齐心。 有皇帝坐镇,明军上下哪里敢不卖力? 而正是有武宗前来,明军才会这般的想建功立业,因为皇帝亲临,就会论功行赏,就不会担心会被克扣功劳。 不过,明军现在还没到高兴的时候,因为战事的发展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想象,连续的失败大挫了明军的军心。 如果这一回刘通带着大明军探再失败的话,明军的军心就会动摇。 武宗十分清楚这样的后果,如果失败,大明不仅军心动摇更可能会被大漠军队一举击溃。 而大漠军队并非表面上看得只有都满和小王子的军队,其背后还隐藏着一支战斗力超强的军队,那就是狼骑。 武宗知道狼骑的威名,这是他花大价钱买来的情报,原来小王子只所以能在短短的时间内上位,靠的就是这支狼骑。 狼骑如同黑夜的鬼魅,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只要它出现,战场的风向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所以当刘通说想要月袭的时候,武宗是有犹豫的,因为月袭也是夜袭,一直在暗处的狼骑会不会发现银装夜行衣小队呢? 而且这支银装夜行衣队伍全是由武将子弟组成,如果不能将他们安全带回京城,武宗也将面临很大的压力。 但箭已出弦,武宗只能寄希望于刘通能创造奇迹了。 此时的刘通并不轻松,并不是因为他的作战计划不好,而是这些武将子弟并不好管束,因为他们是皇帝亲兵的关系,他们只听武宗的话。 “你就是刘通?不要以为你在皇上面前花言巧语就可以指挥的了我们了?告诉你,没门!” 一名武宗亲兵队士兵说道。 “是啊,咱们可是皇帝的亲兵,武将子弟,只负责皇上的安全,不是上前线去冲锋陷阵的。” “没有皇上的命令,我们不会去的。” “我只听闻夜行衣,没有穿过什么银装夜行衣,这黑夜之下穿这银衣不是找死么!” “我看你是内阁派来祸害我们的吧,想把武将子弟一网打尽,你好坐收渔翁之利。” 这支由武将子弟组成的亲兵卫队你一句我一句议论纷纷,他们根本不相信刘通会将他们带往胜利,只会让他们走向死亡。 他们甚至觉得刘通是内阁派来害他们的,因为内阁和武将集团一向不和,刘通很有可能就是内阁的走狗。 “呵呵,我如果是内阁的人,何必又这种麻烦的方式呢?” “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就是锦衣卫也奈何不了我们,你明面上搞不了我们,就在背地里做这种卑劣之事。” 这些皇帝亲兵也并非是胡说,他们的确是内阁的眼中钉,肉中刺,此前内阁也针对他们进行了多次弹劾,要不是武宗的坚持,只怕这些武将子弟早就被送进诏狱了。 那诏狱可不是一般人能去,也不是一般人能活着出来的地方,所以武将集团和内阁之间的仇怨很深。 所以当他们听到刘通要指挥他们去月袭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刘通是内阁的人,是内阁派来害他们的。 从来没有人进行什么月袭,都是夜袭,而且还穿暴露身份的银色夜行衣,这不是送死是什么? 所以这些武将子弟铁定认为刘通其心可诛。 “成功的机会就只有一次,你们可要想清楚了,要想打败大漠部落,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 “这只怕是你升官发财的成功机会吧,却要拿我们的命去为你铺路,呵呵。” 没有人相信刘通让他们上战场是为他们的前途着想,刘通只不过是在利用他们。 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是不是想一辈子就这样碌碌无为下去? 刘通的话的确具有刺激性,这些武将子弟听了之后不由为之一愣,还真的有不少的武将子弟在为自己的前途考虑。 这并非说是当皇帝亲兵不好,相反,这是相当好的荣誉,是祖上积德。 但,皇帝亲兵也同样会遇到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即内部竞争。 毕竟亲兵队长只有一名,副队长也只有一名,除了这两个有官职的职位,其他都是士兵。 虽说是皇帝亲兵,但其职责却很繁重,并不轻松。 “哈哈哈,我们会碌碌无为?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天子身边最信赖的卫队,就算是司礼监都没有办法做到。” 亲兵队长镇定笑道。 “话虽如此,你们却忘了如今内阁可是有逐步抬头之势,身为亲兵应该为皇上,为朝廷排忧解难才是。” “那你倒说说怎么个排忧解难法?” “现在就是各位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打败大漠部落,到时候皇上就会论功行赏。” “怎么个打败法?就凭这身夜行衣?” “对,就凭这身夜行衣,与月光融为一体袭击都满大营。” “为什么是袭击都满大营,不是应该直捣黄龙吗?直接袭击大漠小王子的营帐不是更好?” 亲兵队队长疑问,并不以为然。 在他看来,都满不过尔尔,如果真的要打,大漠小王子才是真正的目标,擒贼先贼王,难道刘通还不懂这个道理? “小王子必然对我们有所防备,中军大帐岂是随意就能闯入的?” “哈哈,你这话我就不明白了,如果中军大帐不能随意闯进的话,那么这都满大营就能随意闯入?这又有何区别?” “当然有区别,而且区别还挺大的,都满由于连胜了我们两次,对我们已经没有了防备之心,所谓骄兵必败,因此这时候去袭击,就能起到奇效。” 刘通的分析无不道理,都满由于将明军打得落花流水,的确现在对于明军非常的轻视,根本不把明军放在眼里,所以也不会相信明军会敢来夜袭,甚至是在这月光满天的时候来袭击。 因此,都满的大帐并不设防。 然而,对于刘通来说,这也是一场赌注,因为他的判断如果失误的话,就会万劫不复。 “哈哈,我不信,我不相信都满会不设防,他是何等的狡猾,可是大漠之狼啊。” 都满是大漠之狼并非浪得虚名。 都满可以说是集合了大漠狼所有的特征,狡黠又凶残,让其对手受尽折磨。 而这样凶残的人物,刘通却认为他不会设防,真的是让人大为不解。 呵呵,我看这小子不过是嘴上功夫,实际上根本就是怕得要死吧,所以这才不敢选择去攻打小王子。 “你如果不敢去打小王子的话,我们可以分兵行动,看谁能笑到最后。” 亲兵队长冷笑看着刘通,他认为刘通之所以不去打小王子,是因为怕死。 他可不怕死,他怕的是没有出头上位的机会。 刘通说的没错,眼下的确是个出头的机会,只要打败了小王子,他就可以成为武宗面前红人。 现在武宗的红人是那个刘瑾,亲兵队长早就看刘瑾不爽了,这样一个老太监是如何得宠的?还不是依靠老资历。 老东西,你只是因为年长,在皇帝身边呆久了,所以才能得宠的,只要老子这回抓到了小五子,就立了大功,到时候就没有你刘瑾什么事了。 亲兵队长心里冷笑,同时也轻蔑的看了一眼刘通,我总算是明白了,这个刘通八成和刘瑾也有关系,他想靠刘瑾上位,只怕是打错算盘了。 这连擒贼先擒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弄不明白的话,还敢在老子面前高谈阔论,说什么大道理,在我看来只不过是掩饰自己无能的表现罢了,哈哈哈。 “分兵行动?你确定?” “确定,兄弟们,愿意跟我的人就和我去打大漠小王子!” 亲兵队长振臂一呼,很快就有大批亲兵队士兵走到了亲兵队长那边。 对于这样的结果,刘通早已预料,他在心里长叹一声,他叹的不是自己身边无人,而是叹这些士兵即将命不久矣,为他们感到惋惜。 第一百五十九章 利益团体 再说大明可没有狼骑,这狼骑并不是普通的骑兵,狼骑所到之处可是说是寸草不生,只有将所有的生物杀死,才能让狼骑停下。 一旦狼骑出动,明武宗是必死无疑了。 在这样巨大的优势面前,都满没有理由不狂妄,况且都满现在可是耍得大明军探团团转,大明军探一点办法也没有。 在这种情况下,都满更加看不起明军了。 但小王子却不这么想,他认为大明皇帝留有杀手锏,根据他潜伏在大明的探子回报,这个大明皇帝非常好女色,还特意在深宫中建了一个美名曰豹房的风水场所,可就这么一个纵情声色的皇帝却亲征了。 更让人不解的是,这大明皇帝不是御驾亲征,而是以朱寿的名义私自出现在这战场上,显然,大明内部反对这场战争。 这说明明军的实力已经是日薄西山,明军已经无法主动进军大漠,转为了防守,不,甚至可以说是龟缩。 这样的明军的确是击溃的最好机会,相比明军,大漠军队现在可以说是空前的强大。 与大明不同,大漠生存环境恶劣,大漠没有像大明那样有江南的高额赋税,只能通过战斗来掠夺,而掠夺的过程中就是大漠军队战斗力不断上升的过程。 而这样的结果就是大漠军队战力越强,而一直久疏武备的大明军队的战斗就越发松弛。 对于这样的现象,武宗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头。 但武宗也是不能明面上对这些人进行对抗,只能通过以假名的形式出征。 朱寿是武宗想出来的一个假名,同时也非常符合他的身份。 同样,当他以朱寿的名义出现在前线的时候,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从来没有大明皇帝以这种形式出现在战场上,不过武宗的到来倒是让边境明军上下齐心。 有皇帝坐镇,明军上下哪里敢不卖力? 而正是有武宗前来,明军才会这般的想建功立业,因为皇帝亲临,就会论功行赏,就不会担心会被克扣功劳。 不过,明军现在还没到高兴的时候,因为战事的发展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想象,连续的失败大挫了明军的军心。 如果这一回刘通带着大明军探再失败的话,明军的军心就会动摇。 武宗十分清楚这样的后果,如果失败,大明不仅军心动摇更可能会被大漠军队一举击溃。 而大漠军队并非表面上看得只有都满和小王子的军队,其背后还隐藏着一支战斗力超强的军队,那就是狼骑。 武宗知道狼骑的威名,这是他花大价钱买来的情报,原来小王子只所以能在短短的时间内上位,靠的就是这支狼骑。 狼骑如同黑夜的鬼魅,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只要它出现,战场的风向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所以当刘通说想要月袭的时候,武宗是有犹豫的,因为月袭也是夜袭,一直在暗处的狼骑会不会发现银装夜行衣小队呢? 而且这支银装夜行衣队伍全是由武将子弟组成,如果不能将他们安全带回京城,武宗也将面临很大的压力。 但箭已出弦,武宗只能寄希望于刘通能创造奇迹了。 此时的刘通并不轻松,并不是因为他的作战计划不好,而是这些武将子弟并不好管束,因为他们是皇帝亲兵的关系,他们只听武宗的话。 “你就是刘通?不要以为你在皇上面前花言巧语就可以指挥的了我们了?告诉你,没门!” 一名武宗亲兵队士兵说道。 “是啊,咱们可是皇帝的亲兵,武将子弟,只负责皇上的安全,不是上前线去冲锋陷阵的。” “没有皇上的命令,我们不会去的。” “我只听闻夜行衣,没有穿过什么银装夜行衣,这黑夜之下穿这银衣不是找死么!” “我看你是内阁派来祸害我们的吧,想把武将子弟一网打尽,你好坐收渔翁之利。” 这支由武将子弟组成的亲兵卫队你一句我一句议论纷纷,他们根本不相信刘通会将他们带往胜利,只会让他们走向死亡。 他们甚至觉得刘通是内阁派来害他们的,因为内阁和武将集团一向不和,刘通很有可能就是内阁的走狗。 “呵呵,我如果是内阁的人,何必又这种麻烦的方式呢?” “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就是锦衣卫也奈何不了我们,你明面上搞不了我们,就在背地里做这种卑劣之事。” 这些皇帝亲兵也并非是胡说,他们的确是内阁的眼中钉,肉中刺,此前内阁也针对他们进行了多次弹劾,要不是武宗的坚持,只怕这些武将子弟早就被送进诏狱了。 那诏狱可不是一般人能去,也不是一般人能活着出来的地方,所以武将集团和内阁之间的仇怨很深。 所以当他们听到刘通要指挥他们去月袭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刘通是内阁的人,是内阁派来害他们的。 从来没有人进行什么月袭,都是夜袭,而且还穿暴露身份的银色夜行衣,这不是送死是什么? 所以这些武将子弟铁定认为刘通其心可诛。 “成功的机会就只有一次,你们可要想清楚了,要想打败大漠部落,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 “这只怕是你升官发财的成功机会吧,却要拿我们的命去为你铺路,呵呵。” 没有人相信刘通让他们上战场是为他们的前途着想,刘通只不过是在利用他们。 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是不是想一辈子就这样碌碌无为下去? 刘通的话的确具有刺激性,这些武将子弟听了之后不由为之一愣,还真的有不少的武将子弟在为自己的前途考虑。 这并非说是当皇帝亲兵不好,相反,这是相当好的荣誉,是祖上积德。 但,皇帝亲兵也同样会遇到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即内部竞争。 毕竟亲兵队长只有一名,副队长也只有一名,除了这两个有官职的职位,其他都是士兵。 虽说是皇帝亲兵,但其职责却很繁重,并不轻松。 “哈哈哈,我们会碌碌无为?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天子身边最信赖的卫队,就算是司礼监都没有办法做到。” 亲兵队长镇定笑道。 “话虽如此,你们却忘了如今内阁可是有逐步抬头之势,身为亲兵应该为皇上,为朝廷排忧解难才是。” “那你倒说说怎么个排忧解难法?” “现在就是各位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打败大漠部落,到时候皇上就会论功行赏。” “怎么个打败法?就凭这身夜行衣?” “对,就凭这身夜行衣,与月光融为一体袭击都满大营。” “为什么是袭击都满大营,不是应该直捣黄龙吗?直接袭击大漠小王子的营帐不是更好?” 亲兵队队长疑问,并不以为然。 在他看来,都满不过尔尔,如果真的要打,大漠小王子才是真正的目标,擒贼先贼王,难道刘通还不懂这个道理? “小王子必然对我们有所防备,中军大帐岂是随意就能闯入的?” “哈哈,你这话我就不明白了,如果中军大帐不能随意闯进的话,那么这都满大营就能随意闯入?这又有何区别?” “当然有区别,而且区别还挺大的,都满由于连胜了我们两次,对我们已经没有了防备之心,所谓骄兵必败,因此这时候去袭击,就能起到奇效。” 刘通的分析无不道理,都满由于将明军打得落花流水,的确现在对于明军非常的轻视,根本不把明军放在眼里,所以也不会相信明军会敢来夜袭,甚至是在这月光满天的时候来袭击。 因此,都满的大帐并不设防。 然而,对于刘通来说,这也是一场赌注,因为他的判断如果失误的话,就会万劫不复。 这一分兵行动,最终只有十名亲兵队士兵站在刘通这边。 “你们愿意相信我?” 刘通对十名亲兵问道。 而这十名亲兵表情复杂,其实他们并不是想跟着刘通,而是他们在亲兵队里混得不开,被其他团体所排挤,只能勉为其难跟着刘通。 原来在亲兵队里也存在着各个利益小团体。 各个利益小团体各自为战,而不在利益小团体的人就会被排挤,因此这些士兵都是混得不开的士兵,所以他们是无从选择。 刘通其实明白了这些士兵的无奈之举,不过他笑了一笑:“你们这回选择的正确,之后你们会为这次的选择而暗自庆幸的。” 暗自庆幸? 谁他妈的会暗自庆幸啊,跟着你刘通只怕是离死不远了,更别说是飞黄腾达了。 刘通知道眼下的解释都会被认为是画饼,所以他也不多说,事实会证明这次分兵行动会以他的胜利而告终。 “哈哈哈,那个刘通真的是个草包,连擒贼先擒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还去打那都满,这不是找死吗?我看真实情况是大漠小王子高枕无忧,都满严阵以待才是。” “对,那刘通都没上过战场,就敢在我面前大放厥词,这回老子就让他看看,谁才能打败大漠!” 第一百六十章 有名刺头 朱寿是武宗想出来的一个假名,同时也非常符合他的身份。 同样,当他以朱寿的名义出现在前线的时候,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从来没有大明皇帝以这种形式出现在战场上,不过武宗的到来倒是让边境明军上下齐心。 有皇帝坐镇,明军上下哪里敢不卖力? 而正是有武宗前来,明军才会这般的想建功立业,因为皇帝亲临,就会论功行赏,就不会担心会被克扣功劳。 不过,明军现在还没到高兴的时候,因为战事的发展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想象,连续的失败大挫了明军的军心。 如果这一回刘通带着大明军探再失败的话,明军的军心就会动摇。 武宗十分清楚这样的后果,如果失败,大明不仅军心动摇更可能会被大漠军队一举击溃。 而大漠军队并非表面上看得只有都满和小王子的军队,其背后还隐藏着一支战斗力超强的军队,那就是狼骑。 武宗知道狼骑的威名,这是他花大价钱买来的情报,原来小王子只所以能在短短的时间内上位,靠的就是这支狼骑。 狼骑如同黑夜的鬼魅,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只要它出现,战场的风向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所以当刘通说想要月袭的时候,武宗是有犹豫的,因为月袭也是夜袭,一直在暗处的狼骑会不会发现银装夜行衣小队呢? 而且这支银装夜行衣队伍全是由武将子弟组成,如果不能将他们安全带回京城,武宗也将面临很大的压力。 但箭已出弦,武宗只能寄希望于刘通能创造奇迹了。 此时的刘通并不轻松,并不是因为他的作战计划不好,而是这些武将子弟并不好管束,因为他们是皇帝亲兵的关系,他们只听武宗的话。 “你就是刘通?不要以为你在皇上面前花言巧语就可以指挥的了我们了?告诉你,没门!” 一名武宗亲兵队士兵说道。 “是啊,咱们可是皇帝的亲兵,武将子弟,只负责皇上的安全,不是上前线去冲锋陷阵的。” “没有皇上的命令,我们不会去的。” “我只听闻夜行衣,没有穿过什么银装夜行衣,这黑夜之下穿这银衣不是找死么!” “我看你是内阁派来祸害我们的吧,想把武将子弟一网打尽,你好坐收渔翁之利。” 这支由武将子弟组成的亲兵卫队你一句我一句议论纷纷,他们根本不相信刘通会将他们带往胜利,只会让他们走向死亡。 他们甚至觉得刘通是内阁派来害他们的,因为内阁和武将集团一向不和,刘通很有可能就是内阁的走狗。 “呵呵,我如果是内阁的人,何必又这种麻烦的方式呢?” “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就是锦衣卫也奈何不了我们,你明面上搞不了我们,就在背地里做这种卑劣之事。” 这些皇帝亲兵也并非是胡说,他们的确是内阁的眼中钉,肉中刺,此前内阁也针对他们进行了多次弹劾,要不是武宗的坚持,只怕这些武将子弟早就被送进诏狱了。 那诏狱可不是一般人能去,也不是一般人能活着出来的地方,所以武将集团和内阁之间的仇怨很深。 所以当他们听到刘通要指挥他们去月袭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刘通是内阁的人,是内阁派来害他们的。 从来没有人进行什么月袭,都是夜袭,而且还穿暴露身份的银色夜行衣,这不是送死是什么? 所以这些武将子弟铁定认为刘通其心可诛。 “成功的机会就只有一次,你们可要想清楚了,要想打败大漠部落,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 “这只怕是你升官发财的成功机会吧,却要拿我们的命去为你铺路,呵呵。” 没有人相信刘通让他们上战场是为他们的前途着想,刘通只不过是在利用他们。 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是不是想一辈子就这样碌碌无为下去? 刘通的话的确具有刺激性,这些武将子弟听了之后不由为之一愣,还真的有不少的武将子弟在为自己的前途考虑。 这并非说是当皇帝亲兵不好,相反,这是相当好的荣誉,是祖上积德。 但,皇帝亲兵也同样会遇到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即内部竞争。 毕竟亲兵队长只有一名,副队长也只有一名,除了这两个有官职的职位,其他都是士兵。 虽说是皇帝亲兵,但其职责却很繁重,并不轻松。 “哈哈哈,我们会碌碌无为?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天子身边最信赖的卫队,就算是司礼监都没有办法做到。” 亲兵队长镇定笑道。 “话虽如此,你们却忘了如今内阁可是有逐步抬头之势,身为亲兵应该为皇上,为朝廷排忧解难才是。” “那你倒说说怎么个排忧解难法?” “现在就是各位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打败大漠部落,到时候皇上就会论功行赏。” “怎么个打败法?就凭这身夜行衣?” “对,就凭这身夜行衣,与月光融为一体袭击都满大营。” “为什么是袭击都满大营,不是应该直捣黄龙吗?直接袭击大漠小王子的营帐不是更好?” 亲兵队队长疑问,并不以为然。 在他看来,都满不过尔尔,如果真的要打,大漠小王子才是真正的目标,擒贼先贼王,难道刘通还不懂这个道理? “小王子必然对我们有所防备,中军大帐岂是随意就能闯入的?” “哈哈,你这话我就不明白了,如果中军大帐不能随意闯进的话,那么这都满大营就能随意闯入?这又有何区别?” “当然有区别,而且区别还挺大的,都满由于连胜了我们两次,对我们已经没有了防备之心,所谓骄兵必败,因此这时候去袭击,就能起到奇效。” 刘通的分析无不道理,都满由于将明军打得落花流水,的确现在对于明军非常的轻视,根本不把明军放在眼里,所以也不会相信明军会敢来夜袭,甚至是在这月光满天的时候来袭击。 因此,都满的大帐并不设防。 然而,对于刘通来说,这也是一场赌注,因为他的判断如果失误的话,就会万劫不复。 这一分兵行动,最终只有十名亲兵队士兵站在刘通这边。 “你们愿意相信我?” 刘通对十名亲兵问道。 而这十名亲兵表情复杂,其实他们并不是想跟着刘通,而是他们在亲兵队里混得不开,被其他团体所排挤,只能勉为其难跟着刘通。 原来在亲兵队里也存在着各个利益小团体。 各个利益小团体各自为战,而不在利益小团体的人就会被排挤,因此这些士兵都是混得不开的士兵,所以他们是无从选择。 刘通其实明白了这些士兵的无奈之举,不过他笑了一笑:“你们这回选择的正确,之后你们会为这次的选择而暗自庆幸的。” 暗自庆幸? 谁他妈的会暗自庆幸啊,跟着你刘通只怕是离死不远了,更别说是飞黄腾达了。 刘通知道眼下的解释都会被认为是画饼,所以他也不多说,事实会证明这次分兵行动会以他的胜利而告终。 “哈哈哈,那个刘通真的是个草包,连擒贼先擒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还去打那都满,这不是找死吗?我看真实情况是大漠小王子高枕无忧,都满严阵以待才是。” “对,那刘通都没上过战场,就敢在我面前大放厥词,这回老子就让他看看,谁才能打败大漠!” 亲兵队长叫嚣着,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活捉了大漠小王子得意的样子,眼下他就有这个上位的机会。 “亲兵队的人都来了吗?” 亲兵队长看着身后的士兵得意洋洋。 “队长,除了蓝洋等十人,其他人都在这里了。” “哼,蓝洋,又是那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他想死就由他去吧。” 亲兵队长口里所说的蓝洋就是跟着刘通的十名士兵之一,他是亲兵队里有名的刺头,但亲兵队长却对其无可奈何,只因为蓝洋与司礼监副监蓝田有关系。 正如刘通是刘瑾的胞弟,蓝洋也是蓝田的胞弟,只不过此时的篮田还不是司礼监正监,还是副监,但也是个有实权的太监。 鉴于这层关系,亲兵队长想动蓝洋也绝非易事,所以他对于不服管束的蓝洋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回蓝洋却选择站在了他的对立面,去了刘通那边。 之前他认为蓝洋不过是个不听管教的顽劣官宦子弟,却没想到蓝洋却明知跟着刘通混是死路一条的情况下,还跟着刘通走了。 这小子自己找死,我也拦不住啊! “走,所有人换成黑色夜行衣,把这身银装都丢了!” 亲兵队长一声令下,所有人马上将银色夜行衣扒了,丢在了地上。 “还是这黑色夜行衣舒服,之前那什么银色夜行衣不被人马上认出来才怪呢,真他妈的太搞笑了。” “那可不,这银色夜行衣在夜间行走,马上就暴露目标了,还想着不会被发现,简直是笑掉大牙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中军大帐 “是啊,咱们可是皇帝的亲兵,武将子弟,只负责皇上的安全,不是上前线去冲锋陷阵的。” “没有皇上的命令,我们不会去的。” “我只听闻夜行衣,没有穿过什么银装夜行衣,这黑夜之下穿这银衣不是找死么!” “我看你是内阁派来祸害我们的吧,想把武将子弟一网打尽,你好坐收渔翁之利。” 这支由武将子弟组成的亲兵卫队你一句我一句议论纷纷,他们根本不相信刘通会将他们带往胜利,只会让他们走向死亡。 他们甚至觉得刘通是内阁派来害他们的,因为内阁和武将集团一向不和,刘通很有可能就是内阁的走狗。 “呵呵,我如果是内阁的人,何必又这种麻烦的方式呢?” “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就是锦衣卫也奈何不了我们,你明面上搞不了我们,就在背地里做这种卑劣之事。” 这些皇帝亲兵也并非是胡说,他们的确是内阁的眼中钉,肉中刺,此前内阁也针对他们进行了多次弹劾,要不是武宗的坚持,只怕这些武将子弟早就被送进诏狱了。 那诏狱可不是一般人能去,也不是一般人能活着出来的地方,所以武将集团和内阁之间的仇怨很深。 所以当他们听到刘通要指挥他们去月袭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刘通是内阁的人,是内阁派来害他们的。 从来没有人进行什么月袭,都是夜袭,而且还穿暴露身份的银色夜行衣,这不是送死是什么? 所以这些武将子弟铁定认为刘通其心可诛。 “成功的机会就只有一次,你们可要想清楚了,要想打败大漠部落,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 “这只怕是你升官发财的成功机会吧,却要拿我们的命去为你铺路,呵呵。” 没有人相信刘通让他们上战场是为他们的前途着想,刘通只不过是在利用他们。 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是不是想一辈子就这样碌碌无为下去? 刘通的话的确具有刺激性,这些武将子弟听了之后不由为之一愣,还真的有不少的武将子弟在为自己的前途考虑。 这并非说是当皇帝亲兵不好,相反,这是相当好的荣誉,是祖上积德。 但,皇帝亲兵也同样会遇到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即内部竞争。 毕竟亲兵队长只有一名,副队长也只有一名,除了这两个有官职的职位,其他都是士兵。 虽说是皇帝亲兵,但其职责却很繁重,并不轻松。 “哈哈哈,我们会碌碌无为?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天子身边最信赖的卫队,就算是司礼监都没有办法做到。” 亲兵队长镇定笑道。 “话虽如此,你们却忘了如今内阁可是有逐步抬头之势,身为亲兵应该为皇上,为朝廷排忧解难才是。” “那你倒说说怎么个排忧解难法?” “现在就是各位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打败大漠部落,到时候皇上就会论功行赏。” “怎么个打败法?就凭这身夜行衣?” “对,就凭这身夜行衣,与月光融为一体袭击都满大营。” “为什么是袭击都满大营,不是应该直捣黄龙吗?直接袭击大漠小王子的营帐不是更好?” 亲兵队队长疑问,并不以为然。 在他看来,都满不过尔尔,如果真的要打,大漠小王子才是真正的目标,擒贼先贼王,难道刘通还不懂这个道理? “小王子必然对我们有所防备,中军大帐岂是随意就能闯入的?” “哈哈,你这话我就不明白了,如果中军大帐不能随意闯进的话,那么这都满大营就能随意闯入?这又有何区别?” “当然有区别,而且区别还挺大的,都满由于连胜了我们两次,对我们已经没有了防备之心,所谓骄兵必败,因此这时候去袭击,就能起到奇效。” 刘通的分析无不道理,都满由于将明军打得落花流水,的确现在对于明军非常的轻视,根本不把明军放在眼里,所以也不会相信明军会敢来夜袭,甚至是在这月光满天的时候来袭击。 因此,都满的大帐并不设防。 然而,对于刘通来说,这也是一场赌注,因为他的判断如果失误的话,就会万劫不复。 这一分兵行动,最终只有十名亲兵队士兵站在刘通这边。 “你们愿意相信我?” 刘通对十名亲兵问道。 而这十名亲兵表情复杂,其实他们并不是想跟着刘通,而是他们在亲兵队里混得不开,被其他团体所排挤,只能勉为其难跟着刘通。 原来在亲兵队里也存在着各个利益小团体。 各个利益小团体各自为战,而不在利益小团体的人就会被排挤,因此这些士兵都是混得不开的士兵,所以他们是无从选择。 刘通其实明白了这些士兵的无奈之举,不过他笑了一笑:“你们这回选择的正确,之后你们会为这次的选择而暗自庆幸的。” 暗自庆幸? 谁他妈的会暗自庆幸啊,跟着你刘通只怕是离死不远了,更别说是飞黄腾达了。 刘通知道眼下的解释都会被认为是画饼,所以他也不多说,事实会证明这次分兵行动会以他的胜利而告终。 “哈哈哈,那个刘通真的是个草包,连擒贼先擒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还去打那都满,这不是找死吗?我看真实情况是大漠小王子高枕无忧,都满严阵以待才是。” “对,那刘通都没上过战场,就敢在我面前大放厥词,这回老子就让他看看,谁才能打败大漠!” 亲兵队长叫嚣着,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活捉了大漠小王子得意的样子,眼下他就有这个上位的机会。 “亲兵队的人都来了吗?” 亲兵队长看着身后的士兵得意洋洋。 “队长,除了蓝洋等十人,其他人都在这里了。” “哼,蓝洋,又是那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他想死就由他去吧。” 亲兵队长口里所说的蓝洋就是跟着刘通的十名士兵之一,他是亲兵队里有名的刺头,但亲兵队长却对其无可奈何,只因为蓝洋与司礼监副监蓝田有关系。 正如刘通是刘瑾的胞弟,蓝洋也是蓝田的胞弟,只不过此时的篮田还不是司礼监正监,还是副监,但也是个有实权的太监。 鉴于这层关系,亲兵队长想动蓝洋也绝非易事,所以他对于不服管束的蓝洋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回蓝洋却选择站在了他的对立面,去了刘通那边。 之前他认为蓝洋不过是个不听管教的顽劣官宦子弟,却没想到蓝洋却明知跟着刘通混是死路一条的情况下,还跟着刘通走了。 这小子自己找死,我也拦不住啊! “走,所有人换成黑色夜行衣,把这身银装都丢了!” 亲兵队长一声令下,所有人马上将银色夜行衣扒了,丢在了地上。 “还是这黑色夜行衣舒服,之前那什么银色夜行衣不被人马上认出来才怪呢,真他妈的太搞笑了。” “那可不,这银色夜行衣在夜间行走,马上就暴露目标了,还想着不会被发现,简直是笑掉大牙了。” 等所有人都换装了黑色夜行衣,亲兵队长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刘通算是彻底完了,才十人他能做什么,能翻出什么花来,难不成他想靠这十人杀了都满? 哈哈哈…… 想到这,亲兵队长觉得胜利在望,他仿佛看到了自己被武宗亲自褒奖的场面,那将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 亲兵队长指挥手下的这些士兵就摸黑上了大漠小王子的营地。 “你们两个,先去刺探一下敌情。” 那两名被亲兵队长点名的士兵,心里那是相当的不爽,这刺探可是随时掉脑袋的事。 但队长下令这些士兵哪敢不从,只好硬着头皮上前。 “怎么,难道你们怕了?到了这关头,你们不去也得去,或则你们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去刘通的队伍,呵呵呵。” 亲兵队长冷笑着,这冷笑无疑是让这两名士兵去死,或者说是比死还难受,因为两名士兵如果真的去了刘通那里,无疑是成了叛徒,而叛徒的下场是比逃兵还惨的,亲兵队长这声冷笑无疑是在提醒这两名士兵如果他们去了刘通那里,即使今天没死,明天也别想活下去。 果然,两名士兵被这声冷笑给震慑住了,他们心知肚明如果真的去了刘通那里,就是真的死了。 他们怎么可能会那么傻做出这样的决定,刘通那里肯定是死路一条了,跟着队长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毕竟还有这么多的兄弟在。 “队长,你说哪里的话,我们怎么可会怕呢,我们只是第一回出任务,当军探还有点不习惯。” “有什么不习惯的?把你们平时那找女人的劲都用在这刺探方面,你们就能发挥出超常水平。” “是是,小的明白了,那我们去了。” 那两名士兵点头哈腰着,忙向大漠小王子的中军大帐潜伏而去。 “妈的,老子手下怎么会有这么几个怂包,真的是不堪重用啊。” 第一百六十二章 割喉本事 “成功的机会就只有一次,你们可要想清楚了,要想打败大漠部落,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 “这只怕是你升官发财的成功机会吧,却要拿我们的命去为你铺路,呵呵。” 没有人相信刘通让他们上战场是为他们的前途着想,刘通只不过是在利用他们。 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是不是想一辈子就这样碌碌无为下去? 刘通的话的确具有刺激性,这些武将子弟听了之后不由为之一愣,还真的有不少的武将子弟在为自己的前途考虑。 这并非说是当皇帝亲兵不好,相反,这是相当好的荣誉,是祖上积德。 但,皇帝亲兵也同样会遇到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即内部竞争。 毕竟亲兵队长只有一名,副队长也只有一名,除了这两个有官职的职位,其他都是士兵。 虽说是皇帝亲兵,但其职责却很繁重,并不轻松。 “哈哈哈,我们会碌碌无为?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天子身边最信赖的卫队,就算是司礼监都没有办法做到。” 亲兵队长镇定笑道。 “话虽如此,你们却忘了如今内阁可是有逐步抬头之势,身为亲兵应该为皇上,为朝廷排忧解难才是。” “那你倒说说怎么个排忧解难法?” “现在就是各位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打败大漠部落,到时候皇上就会论功行赏。” “怎么个打败法?就凭这身夜行衣?” “对,就凭这身夜行衣,与月光融为一体袭击都满大营。” “为什么是袭击都满大营,不是应该直捣黄龙吗?直接袭击大漠小王子的营帐不是更好?” 亲兵队队长疑问,并不以为然。 在他看来,都满不过尔尔,如果真的要打,大漠小王子才是真正的目标,擒贼先贼王,难道刘通还不懂这个道理? “小王子必然对我们有所防备,中军大帐岂是随意就能闯入的?” “哈哈,你这话我就不明白了,如果中军大帐不能随意闯进的话,那么这都满大营就能随意闯入?这又有何区别?” “当然有区别,而且区别还挺大的,都满由于连胜了我们两次,对我们已经没有了防备之心,所谓骄兵必败,因此这时候去袭击,就能起到奇效。” 刘通的分析无不道理,都满由于将明军打得落花流水,的确现在对于明军非常的轻视,根本不把明军放在眼里,所以也不会相信明军会敢来夜袭,甚至是在这月光满天的时候来袭击。 因此,都满的大帐并不设防。 然而,对于刘通来说,这也是一场赌注,因为他的判断如果失误的话,就会万劫不复。 这一分兵行动,最终只有十名亲兵队士兵站在刘通这边。 “你们愿意相信我?” 刘通对十名亲兵问道。 而这十名亲兵表情复杂,其实他们并不是想跟着刘通,而是他们在亲兵队里混得不开,被其他团体所排挤,只能勉为其难跟着刘通。 原来在亲兵队里也存在着各个利益小团体。 各个利益小团体各自为战,而不在利益小团体的人就会被排挤,因此这些士兵都是混得不开的士兵,所以他们是无从选择。 刘通其实明白了这些士兵的无奈之举,不过他笑了一笑:“你们这回选择的正确,之后你们会为这次的选择而暗自庆幸的。” 暗自庆幸? 谁他妈的会暗自庆幸啊,跟着你刘通只怕是离死不远了,更别说是飞黄腾达了。 刘通知道眼下的解释都会被认为是画饼,所以他也不多说,事实会证明这次分兵行动会以他的胜利而告终。 “哈哈哈,那个刘通真的是个草包,连擒贼先擒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还去打那都满,这不是找死吗?我看真实情况是大漠小王子高枕无忧,都满严阵以待才是。” “对,那刘通都没上过战场,就敢在我面前大放厥词,这回老子就让他看看,谁才能打败大漠!” 亲兵队长叫嚣着,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活捉了大漠小王子得意的样子,眼下他就有这个上位的机会。 “亲兵队的人都来了吗?” 亲兵队长看着身后的士兵得意洋洋。 “队长,除了蓝洋等十人,其他人都在这里了。” “哼,蓝洋,又是那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他想死就由他去吧。” 亲兵队长口里所说的蓝洋就是跟着刘通的十名士兵之一,他是亲兵队里有名的刺头,但亲兵队长却对其无可奈何,只因为蓝洋与司礼监副监蓝田有关系。 正如刘通是刘瑾的胞弟,蓝洋也是蓝田的胞弟,只不过此时的篮田还不是司礼监正监,还是副监,但也是个有实权的太监。 鉴于这层关系,亲兵队长想动蓝洋也绝非易事,所以他对于不服管束的蓝洋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回蓝洋却选择站在了他的对立面,去了刘通那边。 之前他认为蓝洋不过是个不听管教的顽劣官宦子弟,却没想到蓝洋却明知跟着刘通混是死路一条的情况下,还跟着刘通走了。 这小子自己找死,我也拦不住啊! “走,所有人换成黑色夜行衣,把这身银装都丢了!” 亲兵队长一声令下,所有人马上将银色夜行衣扒了,丢在了地上。 “还是这黑色夜行衣舒服,之前那什么银色夜行衣不被人马上认出来才怪呢,真他妈的太搞笑了。” “那可不,这银色夜行衣在夜间行走,马上就暴露目标了,还想着不会被发现,简直是笑掉大牙了。” 等所有人都换装了黑色夜行衣,亲兵队长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刘通算是彻底完了,才十人他能做什么,能翻出什么花来,难不成他想靠这十人杀了都满? 哈哈哈…… 想到这,亲兵队长觉得胜利在望,他仿佛看到了自己被武宗亲自褒奖的场面,那将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 亲兵队长指挥手下的这些士兵就摸黑上了大漠小王子的营地。 “你们两个,先去刺探一下敌情。” 那两名被亲兵队长点名的士兵,心里那是相当的不爽,这刺探可是随时掉脑袋的事。 但队长下令这些士兵哪敢不从,只好硬着头皮上前。 “怎么,难道你们怕了?到了这关头,你们不去也得去,或则你们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去刘通的队伍,呵呵呵。” 亲兵队长冷笑着,这冷笑无疑是让这两名士兵去死,或者说是比死还难受,因为两名士兵如果真的去了刘通那里,无疑是成了叛徒,而叛徒的下场是比逃兵还惨的,亲兵队长这声冷笑无疑是在提醒这两名士兵如果他们去了刘通那里,即使今天没死,明天也别想活下去。 果然,两名士兵被这声冷笑给震慑住了,他们心知肚明如果真的去了刘通那里,就是真的死了。 他们怎么可能会那么傻做出这样的决定,刘通那里肯定是死路一条了,跟着队长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毕竟还有这么多的兄弟在。 “队长,你说哪里的话,我们怎么可会怕呢,我们只是第一回出任务,当军探还有点不习惯。” “有什么不习惯的?把你们平时那找女人的劲都用在这刺探方面,你们就能发挥出超常水平。” “是是,小的明白了,那我们去了。” 那两名士兵点头哈腰着,忙向大漠小王子的中军大帐潜伏而去。 “妈的,老子手下怎么会有这么几个怂包,真的是不堪重用啊。” 亲兵队长望着那两名士兵背影骂骂咧咧,这两名士兵估计不能成大事啊。 这两名士兵是京城里有名的公子哥,只是为了混个名头,让自己的老爹花了钱买了亲兵队的士兵职位。 原本以为会在亲兵队里吃香喝辣,可没想到今天这么倒霉,居然被派到了前线,而且还要去刺探大漠小王子。 不过以他们当公子哥的经验来看,这大漠小王子估计也和他们一样是养尊处优久了,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只是强行上前线当吉祥物的吧。 “哥,我看那大漠小王子估计现在已经睡熟了,咱们不如一不做不二休,直接摸到他的中军大帐,一刀了结了他,可不能让这头功让给队长那家伙。” “对啊,你说的很有道理啊,肥水不流外人田,咱们可不要错失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绝好机会了。” 之前还在为自己的命运悲哀的这两名士兵,马上就流露出兴奋的表情,谁也不会放过这嘴边的肥肉的,他们马上就摸出了手上的匕首,悄悄向大漠小王子的中军大帐而去。 当他们看到小王子门口只有两名守卫的时候不禁心花怒放,心想还真的让队长那家伙给算准了,这小王子的营帐真的是完全不设防,这种抓敌军主将的绝好机会可不能错过了。 两人一合计,便胆从恶边生,摸黑走到了那两名守卫的身后,然后掏出手中的匕首,瞬间割喉! 说实话,这两人别的本事没有,割喉的本事倒是一绝,或许正是靠着这本事,才能破格进入亲兵卫队吧。 要说他们是怎么练就这割喉本事的?自然和他们当富家公子草菅人命有关。 第一百六十四章 瓮中捉鳖 “这只怕是你升官发财的成功机会吧,却要拿我们的命去为你铺路,呵呵。” 没有人相信刘通让他们上战场是为他们的前途着想,刘通只不过是在利用他们。 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是不是想一辈子就这样碌碌无为下去? 刘通的话的确具有刺激性,这些武将子弟听了之后不由为之一愣,还真的有不少的武将子弟在为自己的前途考虑。 这并非说是当皇帝亲兵不好,相反,这是相当好的荣誉,是祖上积德。 但,皇帝亲兵也同样会遇到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即内部竞争。 毕竟亲兵队长只有一名,副队长也只有一名,除了这两个有官职的职位,其他都是士兵。 虽说是皇帝亲兵,但其职责却很繁重,并不轻松。 “哈哈哈,我们会碌碌无为?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天子身边最信赖的卫队,就算是司礼监都没有办法做到。” 亲兵队长镇定笑道。 “话虽如此,你们却忘了如今内阁可是有逐步抬头之势,身为亲兵应该为皇上,为朝廷排忧解难才是。” “那你倒说说怎么个排忧解难法?” “现在就是各位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打败大漠部落,到时候皇上就会论功行赏。” “怎么个打败法?就凭这身夜行衣?” “对,就凭这身夜行衣,与月光融为一体袭击都满大营。” “为什么是袭击都满大营,不是应该直捣黄龙吗?直接袭击大漠小王子的营帐不是更好?” 亲兵队队长疑问,并不以为然。 在他看来,都满不过尔尔,如果真的要打,大漠小王子才是真正的目标,擒贼先贼王,难道刘通还不懂这个道理? “小王子必然对我们有所防备,中军大帐岂是随意就能闯入的?” “哈哈,你这话我就不明白了,如果中军大帐不能随意闯进的话,那么这都满大营就能随意闯入?这又有何区别?” “当然有区别,而且区别还挺大的,都满由于连胜了我们两次,对我们已经没有了防备之心,所谓骄兵必败,因此这时候去袭击,就能起到奇效。” 刘通的分析无不道理,都满由于将明军打得落花流水,的确现在对于明军非常的轻视,根本不把明军放在眼里,所以也不会相信明军会敢来夜袭,甚至是在这月光满天的时候来袭击。 因此,都满的大帐并不设防。 然而,对于刘通来说,这也是一场赌注,因为他的判断如果失误的话,就会万劫不复。 这一分兵行动,最终只有十名亲兵队士兵站在刘通这边。 “你们愿意相信我?” 刘通对十名亲兵问道。 而这十名亲兵表情复杂,其实他们并不是想跟着刘通,而是他们在亲兵队里混得不开,被其他团体所排挤,只能勉为其难跟着刘通。 原来在亲兵队里也存在着各个利益小团体。 各个利益小团体各自为战,而不在利益小团体的人就会被排挤,因此这些士兵都是混得不开的士兵,所以他们是无从选择。 刘通其实明白了这些士兵的无奈之举,不过他笑了一笑:“你们这回选择的正确,之后你们会为这次的选择而暗自庆幸的。” 暗自庆幸? 谁他妈的会暗自庆幸啊,跟着你刘通只怕是离死不远了,更别说是飞黄腾达了。 刘通知道眼下的解释都会被认为是画饼,所以他也不多说,事实会证明这次分兵行动会以他的胜利而告终。 “哈哈哈,那个刘通真的是个草包,连擒贼先擒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还去打那都满,这不是找死吗?我看真实情况是大漠小王子高枕无忧,都满严阵以待才是。” “对,那刘通都没上过战场,就敢在我面前大放厥词,这回老子就让他看看,谁才能打败大漠!” 亲兵队长叫嚣着,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活捉了大漠小王子得意的样子,眼下他就有这个上位的机会。 “亲兵队的人都来了吗?” 亲兵队长看着身后的士兵得意洋洋。 “队长,除了蓝洋等十人,其他人都在这里了。” “哼,蓝洋,又是那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他想死就由他去吧。” 亲兵队长口里所说的蓝洋就是跟着刘通的十名士兵之一,他是亲兵队里有名的刺头,但亲兵队长却对其无可奈何,只因为蓝洋与司礼监副监蓝田有关系。 正如刘通是刘瑾的胞弟,蓝洋也是蓝田的胞弟,只不过此时的篮田还不是司礼监正监,还是副监,但也是个有实权的太监。 鉴于这层关系,亲兵队长想动蓝洋也绝非易事,所以他对于不服管束的蓝洋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回蓝洋却选择站在了他的对立面,去了刘通那边。 之前他认为蓝洋不过是个不听管教的顽劣官宦子弟,却没想到蓝洋却明知跟着刘通混是死路一条的情况下,还跟着刘通走了。 这小子自己找死,我也拦不住啊! “走,所有人换成黑色夜行衣,把这身银装都丢了!” 亲兵队长一声令下,所有人马上将银色夜行衣扒了,丢在了地上。 “还是这黑色夜行衣舒服,之前那什么银色夜行衣不被人马上认出来才怪呢,真他妈的太搞笑了。” “那可不,这银色夜行衣在夜间行走,马上就暴露目标了,还想着不会被发现,简直是笑掉大牙了。” 等所有人都换装了黑色夜行衣,亲兵队长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刘通算是彻底完了,才十人他能做什么,能翻出什么花来,难不成他想靠这十人杀了都满? 哈哈哈…… 想到这,亲兵队长觉得胜利在望,他仿佛看到了自己被武宗亲自褒奖的场面,那将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 亲兵队长指挥手下的这些士兵就摸黑上了大漠小王子的营地。 “你们两个,先去刺探一下敌情。” 那两名被亲兵队长点名的士兵,心里那是相当的不爽,这刺探可是随时掉脑袋的事。 但队长下令这些士兵哪敢不从,只好硬着头皮上前。 “怎么,难道你们怕了?到了这关头,你们不去也得去,或则你们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去刘通的队伍,呵呵呵。” 亲兵队长冷笑着,这冷笑无疑是让这两名士兵去死,或者说是比死还难受,因为两名士兵如果真的去了刘通那里,无疑是成了叛徒,而叛徒的下场是比逃兵还惨的,亲兵队长这声冷笑无疑是在提醒这两名士兵如果他们去了刘通那里,即使今天没死,明天也别想活下去。 果然,两名士兵被这声冷笑给震慑住了,他们心知肚明如果真的去了刘通那里,就是真的死了。 他们怎么可能会那么傻做出这样的决定,刘通那里肯定是死路一条了,跟着队长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毕竟还有这么多的兄弟在。 “队长,你说哪里的话,我们怎么可会怕呢,我们只是第一回出任务,当军探还有点不习惯。” “有什么不习惯的?把你们平时那找女人的劲都用在这刺探方面,你们就能发挥出超常水平。” “是是,小的明白了,那我们去了。” 那两名士兵点头哈腰着,忙向大漠小王子的中军大帐潜伏而去。 “妈的,老子手下怎么会有这么几个怂包,真的是不堪重用啊。” 亲兵队长望着那两名士兵背影骂骂咧咧,这两名士兵估计不能成大事啊。 这两名士兵是京城里有名的公子哥,只是为了混个名头,让自己的老爹花了钱买了亲兵队的士兵职位。 原本以为会在亲兵队里吃香喝辣,可没想到今天这么倒霉,居然被派到了前线,而且还要去刺探大漠小王子。 不过以他们当公子哥的经验来看,这大漠小王子估计也和他们一样是养尊处优久了,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只是强行上前线当吉祥物的吧。 “哥,我看那大漠小王子估计现在已经睡熟了,咱们不如一不做不二休,直接摸到他的中军大帐,一刀了结了他,可不能让这头功让给队长那家伙。” “对啊,你说的很有道理啊,肥水不流外人田,咱们可不要错失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绝好机会了。” 之前还在为自己的命运悲哀的这两名士兵,马上就流露出兴奋的表情,谁也不会放过这嘴边的肥肉的,他们马上就摸出了手上的匕首,悄悄向大漠小王子的中军大帐而去。 当他们看到小王子门口只有两名守卫的时候不禁心花怒放,心想还真的让队长那家伙给算准了,这小王子的营帐真的是完全不设防,这种抓敌军主将的绝好机会可不能错过了。 两人一合计,便胆从恶边生,摸黑走到了那两名守卫的身后,然后掏出手中的匕首,瞬间割喉! 说实话,这两人别的本事没有,割喉的本事倒是一绝,或许正是靠着这本事,才能破格进入亲兵卫队吧。 要说他们是怎么练就这割喉本事的?自然和他们当富家公子草菅人命有关。 草菅人命,对于这两名富家公子来说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 所以,这两个公子哥才有如此厉害的割喉本领,不过,也多亏了他们有这本事,才能在瞬间干掉了门口那两名守卫。 这两名士兵干掉了两名守卫之后便溜进了小王子的大帐之内。 大帐内一片漆黑,只有床上传来的鼾声让人确定这里住着人。 而能住在这大帐之内的,确定是小王子无疑了。 两名士兵摸到床边,终于看清楚了床上那张脸,以他们平日时养尊处优的经历判断,床上这人就是大漠小王子。 两人对了一个眼神,立即掏出匕首,就要朝小王子的要害捅去! 这回他们没有选择割喉,因为他们要将小王子的首级割下当成战利品。 就在这瞬间,床上的小王子突然睁开眼,转瞬之间就见两道白光闪过,两名还做着春秋大梦的亲兵队士兵就瞬间被杀。 “好身手,小王子,果然一切都在你预料之中啊。” 大帐内又现了一人,此人正是都满。 “呵呵,明军是被你逼疯了吧,居然敢这么来偷袭我,简直是蠢到家了。” “还那是小王子你神机妙算,算到这些蠢货会来偷袭,不过他们还以为小王子的中军大帐会如此好混,真的痴人做梦。” “小王子,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两具明军尸体?” “他们来两个人,正好我们也换上夜行衣,扮成这两人,请君入瓮如何?” “哈哈,有意思,这两个士兵只是来刺探的,后面肯定还有同伙,咱们就把他们一网打尽。” 小王子嘿嘿一笑,很快就和都满换上了夜行衣。 一直在外头等待的亲兵队长见那两名士兵杀了中军大帐的两名看守之后,很是高兴。 没想到这两个公子哥还挺中用的嘛。 原本他以为这两名士兵会失手,因为一旦失手的话,他的上位计划就没那么容易实现了。 看来这两个小子不是一般的废物,平日里没少干草菅人命的事情啊。 见两名士兵溜进了小王子营帐,亲兵队长就等着他们的好消息时,可半天都没见动静。 难道失手了? 不可能吧,小王子营地一片安静,说明他们根本没有防备,而且还都睡得很死,这种情况下应该很容易将小王子杀了才是。 就在亲兵队长准备再派人前往刺杀的时候,就看到小王子大帐内走出了两人。 那两人对着亲兵队长方向摇着手,示意亲兵队长等人前去。 “哈哈!得手了!” 亲兵队长兴奋极了,他把由小王子和都满手所扮演的黑衣人当成了之前的两名士兵,认为是他们得手了,在招呼所有人杀进去。 “兄弟们,点起火把,操家伙,随我杀进去啊!” 亲兵队长叫了一声,忙拿起大刀,首先一个冲进小王子的营地之内。 其他士兵这时候也失去了判断力,个个争先恐后,生怕自己没功劳似的,却不知自己这是真的要去死了,从而走上黄泉路。 等亲兵队长率领明军冲进小王子大营的时候,就听到一声炮响! 紧接着四周杀声震天! 四面而来的大漠军队一下子就把亲兵队长和其他明军给包围了! 第一百六十五章 全军覆没 没有人相信刘通让他们上战场是为他们的前途着想,刘通只不过是在利用他们。 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是不是想一辈子就这样碌碌无为下去? 刘通的话的确具有刺激性,这些武将子弟听了之后不由为之一愣,还真的有不少的武将子弟在为自己的前途考虑。 这并非说是当皇帝亲兵不好,相反,这是相当好的荣誉,是祖上积德。 但,皇帝亲兵也同样会遇到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即内部竞争。 毕竟亲兵队长只有一名,副队长也只有一名,除了这两个有官职的职位,其他都是士兵。 虽说是皇帝亲兵,但其职责却很繁重,并不轻松。 “哈哈哈,我们会碌碌无为?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天子身边最信赖的卫队,就算是司礼监都没有办法做到。” 亲兵队长镇定笑道。 “话虽如此,你们却忘了如今内阁可是有逐步抬头之势,身为亲兵应该为皇上,为朝廷排忧解难才是。” “那你倒说说怎么个排忧解难法?” “现在就是各位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打败大漠部落,到时候皇上就会论功行赏。” “怎么个打败法?就凭这身夜行衣?” “对,就凭这身夜行衣,与月光融为一体袭击都满大营。” “为什么是袭击都满大营,不是应该直捣黄龙吗?直接袭击大漠小王子的营帐不是更好?” 亲兵队队长疑问,并不以为然。 在他看来,都满不过尔尔,如果真的要打,大漠小王子才是真正的目标,擒贼先贼王,难道刘通还不懂这个道理? “小王子必然对我们有所防备,中军大帐岂是随意就能闯入的?” “哈哈,你这话我就不明白了,如果中军大帐不能随意闯进的话,那么这都满大营就能随意闯入?这又有何区别?” “当然有区别,而且区别还挺大的,都满由于连胜了我们两次,对我们已经没有了防备之心,所谓骄兵必败,因此这时候去袭击,就能起到奇效。” 刘通的分析无不道理,都满由于将明军打得落花流水,的确现在对于明军非常的轻视,根本不把明军放在眼里,所以也不会相信明军会敢来夜袭,甚至是在这月光满天的时候来袭击。 因此,都满的大帐并不设防。 然而,对于刘通来说,这也是一场赌注,因为他的判断如果失误的话,就会万劫不复。 这一分兵行动,最终只有十名亲兵队士兵站在刘通这边。 “你们愿意相信我?” 刘通对十名亲兵问道。 而这十名亲兵表情复杂,其实他们并不是想跟着刘通,而是他们在亲兵队里混得不开,被其他团体所排挤,只能勉为其难跟着刘通。 原来在亲兵队里也存在着各个利益小团体。 各个利益小团体各自为战,而不在利益小团体的人就会被排挤,因此这些士兵都是混得不开的士兵,所以他们是无从选择。 刘通其实明白了这些士兵的无奈之举,不过他笑了一笑:“你们这回选择的正确,之后你们会为这次的选择而暗自庆幸的。” 暗自庆幸? 谁他妈的会暗自庆幸啊,跟着你刘通只怕是离死不远了,更别说是飞黄腾达了。 刘通知道眼下的解释都会被认为是画饼,所以他也不多说,事实会证明这次分兵行动会以他的胜利而告终。 “哈哈哈,那个刘通真的是个草包,连擒贼先擒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还去打那都满,这不是找死吗?我看真实情况是大漠小王子高枕无忧,都满严阵以待才是。” “对,那刘通都没上过战场,就敢在我面前大放厥词,这回老子就让他看看,谁才能打败大漠!” 亲兵队长叫嚣着,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活捉了大漠小王子得意的样子,眼下他就有这个上位的机会。 “亲兵队的人都来了吗?” 亲兵队长看着身后的士兵得意洋洋。 “队长,除了蓝洋等十人,其他人都在这里了。” “哼,蓝洋,又是那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他想死就由他去吧。” 亲兵队长口里所说的蓝洋就是跟着刘通的十名士兵之一,他是亲兵队里有名的刺头,但亲兵队长却对其无可奈何,只因为蓝洋与司礼监副监蓝田有关系。 正如刘通是刘瑾的胞弟,蓝洋也是蓝田的胞弟,只不过此时的篮田还不是司礼监正监,还是副监,但也是个有实权的太监。 鉴于这层关系,亲兵队长想动蓝洋也绝非易事,所以他对于不服管束的蓝洋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回蓝洋却选择站在了他的对立面,去了刘通那边。 之前他认为蓝洋不过是个不听管教的顽劣官宦子弟,却没想到蓝洋却明知跟着刘通混是死路一条的情况下,还跟着刘通走了。 这小子自己找死,我也拦不住啊! “走,所有人换成黑色夜行衣,把这身银装都丢了!” 亲兵队长一声令下,所有人马上将银色夜行衣扒了,丢在了地上。 “还是这黑色夜行衣舒服,之前那什么银色夜行衣不被人马上认出来才怪呢,真他妈的太搞笑了。” “那可不,这银色夜行衣在夜间行走,马上就暴露目标了,还想着不会被发现,简直是笑掉大牙了。” 等所有人都换装了黑色夜行衣,亲兵队长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刘通算是彻底完了,才十人他能做什么,能翻出什么花来,难不成他想靠这十人杀了都满? 哈哈哈…… 想到这,亲兵队长觉得胜利在望,他仿佛看到了自己被武宗亲自褒奖的场面,那将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 亲兵队长指挥手下的这些士兵就摸黑上了大漠小王子的营地。 “你们两个,先去刺探一下敌情。” 那两名被亲兵队长点名的士兵,心里那是相当的不爽,这刺探可是随时掉脑袋的事。 但队长下令这些士兵哪敢不从,只好硬着头皮上前。 “怎么,难道你们怕了?到了这关头,你们不去也得去,或则你们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去刘通的队伍,呵呵呵。” 亲兵队长冷笑着,这冷笑无疑是让这两名士兵去死,或者说是比死还难受,因为两名士兵如果真的去了刘通那里,无疑是成了叛徒,而叛徒的下场是比逃兵还惨的,亲兵队长这声冷笑无疑是在提醒这两名士兵如果他们去了刘通那里,即使今天没死,明天也别想活下去。 果然,两名士兵被这声冷笑给震慑住了,他们心知肚明如果真的去了刘通那里,就是真的死了。 他们怎么可能会那么傻做出这样的决定,刘通那里肯定是死路一条了,跟着队长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毕竟还有这么多的兄弟在。 “队长,你说哪里的话,我们怎么可会怕呢,我们只是第一回出任务,当军探还有点不习惯。” “有什么不习惯的?把你们平时那找女人的劲都用在这刺探方面,你们就能发挥出超常水平。” “是是,小的明白了,那我们去了。” 那两名士兵点头哈腰着,忙向大漠小王子的中军大帐潜伏而去。 “妈的,老子手下怎么会有这么几个怂包,真的是不堪重用啊。” 亲兵队长望着那两名士兵背影骂骂咧咧,这两名士兵估计不能成大事啊。 这两名士兵是京城里有名的公子哥,只是为了混个名头,让自己的老爹花了钱买了亲兵队的士兵职位。 原本以为会在亲兵队里吃香喝辣,可没想到今天这么倒霉,居然被派到了前线,而且还要去刺探大漠小王子。 不过以他们当公子哥的经验来看,这大漠小王子估计也和他们一样是养尊处优久了,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只是强行上前线当吉祥物的吧。 “哥,我看那大漠小王子估计现在已经睡熟了,咱们不如一不做不二休,直接摸到他的中军大帐,一刀了结了他,可不能让这头功让给队长那家伙。” “对啊,你说的很有道理啊,肥水不流外人田,咱们可不要错失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绝好机会了。” 之前还在为自己的命运悲哀的这两名士兵,马上就流露出兴奋的表情,谁也不会放过这嘴边的肥肉的,他们马上就摸出了手上的匕首,悄悄向大漠小王子的中军大帐而去。 当他们看到小王子门口只有两名守卫的时候不禁心花怒放,心想还真的让队长那家伙给算准了,这小王子的营帐真的是完全不设防,这种抓敌军主将的绝好机会可不能错过了。 两人一合计,便胆从恶边生,摸黑走到了那两名守卫的身后,然后掏出手中的匕首,瞬间割喉! 说实话,这两人别的本事没有,割喉的本事倒是一绝,或许正是靠着这本事,才能破格进入亲兵卫队吧。 要说他们是怎么练就这割喉本事的?自然和他们当富家公子草菅人命有关。 草菅人命,对于这两名富家公子来说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 所以,这两个公子哥才有如此厉害的割喉本领,不过,也多亏了他们有这本事,才能在瞬间干掉了门口那两名守卫。 这两名士兵干掉了两名守卫之后便溜进了小王子的大帐之内。 大帐内一片漆黑,只有床上传来的鼾声让人确定这里住着人。 而能住在这大帐之内的,确定是小王子无疑了。 两名士兵摸到床边,终于看清楚了床上那张脸,以他们平日时养尊处优的经历判断,床上这人就是大漠小王子。 两人对了一个眼神,立即掏出匕首,就要朝小王子的要害捅去! 这回他们没有选择割喉,因为他们要将小王子的首级割下当成战利品。 就在这瞬间,床上的小王子突然睁开眼,转瞬之间就见两道白光闪过,两名还做着春秋大梦的亲兵队士兵就瞬间被杀。 “好身手,小王子,果然一切都在你预料之中啊。” 大帐内又现了一人,此人正是都满。 “呵呵,明军是被你逼疯了吧,居然敢这么来偷袭我,简直是蠢到家了。” “还那是小王子你神机妙算,算到这些蠢货会来偷袭,不过他们还以为小王子的中军大帐会如此好混,真的痴人做梦。” “小王子,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两具明军尸体?” “他们来两个人,正好我们也换上夜行衣,扮成这两人,请君入瓮如何?” “哈哈,有意思,这两个士兵只是来刺探的,后面肯定还有同伙,咱们就把他们一网打尽。” 小王子嘿嘿一笑,很快就和都满换上了夜行衣。 一直在外头等待的亲兵队长见那两名士兵杀了中军大帐的两名看守之后,很是高兴。 没想到这两个公子哥还挺中用的嘛。 原本他以为这两名士兵会失手,因为一旦失手的话,他的上位计划就没那么容易实现了。 看来这两个小子不是一般的废物,平日里没少干草菅人命的事情啊。 见两名士兵溜进了小王子营帐,亲兵队长就等着他们的好消息时,可半天都没见动静。 难道失手了? 不可能吧,小王子营地一片安静,说明他们根本没有防备,而且还都睡得很死,这种情况下应该很容易将小王子杀了才是。 就在亲兵队长准备再派人前往刺杀的时候,就看到小王子大帐内走出了两人。 那两人对着亲兵队长方向摇着手,示意亲兵队长等人前去。 “哈哈!得手了!” 亲兵队长兴奋极了,他把由小王子和都满手所扮演的黑衣人当成了之前的两名士兵,认为是他们得手了,在招呼所有人杀进去。 “兄弟们,点起火把,操家伙,随我杀进去啊!” 亲兵队长叫了一声,忙拿起大刀,首先一个冲进小王子的营地之内。 其他士兵这时候也失去了判断力,个个争先恐后,生怕自己没功劳似的,却不知自己这是真的要去死了,从而走上黄泉路。 等亲兵队长率领明军冲进小王子大营的时候,就听到一声炮响! 紧接着四周杀声震天! 四面而来的大漠军队一下子就把亲兵队长和其他明军给包围了! “哈哈哈!没想到还真的有如此愚蠢的明军前来夜袭啊!” 小王子拉下了蒙面巾,露出了他的庐山真面目。 “这,这是怎么回事?!” 亲兵队长见状惊恐万分! 他明明看到那两名士兵进了小王子的大帐,而且还挥手向他示意了。 难道? 难道那两名明军早就死了,刚才朝自己挥手的明军是大漠小王子假扮的? 很显然,亲兵队长失算了,他没有想到自己进入了小王子设下的口袋阵,成了瓮中之鳖。 “全部杀死,不要留一个活口。” 小王子冷冷的说道,并挥了一下手。 “老子杀了你!” 亲兵队长叫了一声,决定做垂死挣扎! “呵呵。” 小王子冷笑着看着亲兵队长,等他快到跟前的时候,手起刀落了结了他。 亲兵队长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就被小王子秒杀了。 剩下的明军见队长被杀,顿做鸟兽状散开,可他们哪有命逃脱,很快就被周围的弓箭手全部射死。 “小王子,你这招瓮中捉鳖实在高啊,一下子就将这些明军一网打尽了,我看明朝皇帝身边无军探可用了,居然派上了这么一群蠢货,哈哈哈。” “那还是都满你的战功高啊,杀了两拨明军军探,让明朝皇帝无人可用了,哈哈哈。” 小王子和都满仰天大笑着,此时他们得意非常,因为明军已经全军覆没三次了,这种打击不可谓不大啊。 想来明朝皇帝现在已经是胆颤心惊,想着连夜逃跑了吧。 第一百六十六章 形同虚设 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是不是想一辈子就这样碌碌无为下去? 刘通的话的确具有刺激性,这些武将子弟听了之后不由为之一愣,还真的有不少的武将子弟在为自己的前途考虑。 这并非说是当皇帝亲兵不好,相反,这是相当好的荣誉,是祖上积德。 但,皇帝亲兵也同样会遇到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即内部竞争。 毕竟亲兵队长只有一名,副队长也只有一名,除了这两个有官职的职位,其他都是士兵。 虽说是皇帝亲兵,但其职责却很繁重,并不轻松。 “哈哈哈,我们会碌碌无为?我们可是皇帝亲兵,天子身边最信赖的卫队,就算是司礼监都没有办法做到。” 亲兵队长镇定笑道。 “话虽如此,你们却忘了如今内阁可是有逐步抬头之势,身为亲兵应该为皇上,为朝廷排忧解难才是。” “那你倒说说怎么个排忧解难法?” “现在就是各位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打败大漠部落,到时候皇上就会论功行赏。” “怎么个打败法?就凭这身夜行衣?” “对,就凭这身夜行衣,与月光融为一体袭击都满大营。” “为什么是袭击都满大营,不是应该直捣黄龙吗?直接袭击大漠小王子的营帐不是更好?” 亲兵队队长疑问,并不以为然。 在他看来,都满不过尔尔,如果真的要打,大漠小王子才是真正的目标,擒贼先贼王,难道刘通还不懂这个道理? “小王子必然对我们有所防备,中军大帐岂是随意就能闯入的?” “哈哈,你这话我就不明白了,如果中军大帐不能随意闯进的话,那么这都满大营就能随意闯入?这又有何区别?” “当然有区别,而且区别还挺大的,都满由于连胜了我们两次,对我们已经没有了防备之心,所谓骄兵必败,因此这时候去袭击,就能起到奇效。” 刘通的分析无不道理,都满由于将明军打得落花流水,的确现在对于明军非常的轻视,根本不把明军放在眼里,所以也不会相信明军会敢来夜袭,甚至是在这月光满天的时候来袭击。 因此,都满的大帐并不设防。 然而,对于刘通来说,这也是一场赌注,因为他的判断如果失误的话,就会万劫不复。 这一分兵行动,最终只有十名亲兵队士兵站在刘通这边。 “你们愿意相信我?” 刘通对十名亲兵问道。 而这十名亲兵表情复杂,其实他们并不是想跟着刘通,而是他们在亲兵队里混得不开,被其他团体所排挤,只能勉为其难跟着刘通。 原来在亲兵队里也存在着各个利益小团体。 各个利益小团体各自为战,而不在利益小团体的人就会被排挤,因此这些士兵都是混得不开的士兵,所以他们是无从选择。 刘通其实明白了这些士兵的无奈之举,不过他笑了一笑:“你们这回选择的正确,之后你们会为这次的选择而暗自庆幸的。” 暗自庆幸? 谁他妈的会暗自庆幸啊,跟着你刘通只怕是离死不远了,更别说是飞黄腾达了。 刘通知道眼下的解释都会被认为是画饼,所以他也不多说,事实会证明这次分兵行动会以他的胜利而告终。 “哈哈哈,那个刘通真的是个草包,连擒贼先擒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还去打那都满,这不是找死吗?我看真实情况是大漠小王子高枕无忧,都满严阵以待才是。” “对,那刘通都没上过战场,就敢在我面前大放厥词,这回老子就让他看看,谁才能打败大漠!” 亲兵队长叫嚣着,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活捉了大漠小王子得意的样子,眼下他就有这个上位的机会。 “亲兵队的人都来了吗?” 亲兵队长看着身后的士兵得意洋洋。 “队长,除了蓝洋等十人,其他人都在这里了。” “哼,蓝洋,又是那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他想死就由他去吧。” 亲兵队长口里所说的蓝洋就是跟着刘通的十名士兵之一,他是亲兵队里有名的刺头,但亲兵队长却对其无可奈何,只因为蓝洋与司礼监副监蓝田有关系。 正如刘通是刘瑾的胞弟,蓝洋也是蓝田的胞弟,只不过此时的篮田还不是司礼监正监,还是副监,但也是个有实权的太监。 鉴于这层关系,亲兵队长想动蓝洋也绝非易事,所以他对于不服管束的蓝洋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回蓝洋却选择站在了他的对立面,去了刘通那边。 之前他认为蓝洋不过是个不听管教的顽劣官宦子弟,却没想到蓝洋却明知跟着刘通混是死路一条的情况下,还跟着刘通走了。 这小子自己找死,我也拦不住啊! “走,所有人换成黑色夜行衣,把这身银装都丢了!” 亲兵队长一声令下,所有人马上将银色夜行衣扒了,丢在了地上。 “还是这黑色夜行衣舒服,之前那什么银色夜行衣不被人马上认出来才怪呢,真他妈的太搞笑了。” “那可不,这银色夜行衣在夜间行走,马上就暴露目标了,还想着不会被发现,简直是笑掉大牙了。” 等所有人都换装了黑色夜行衣,亲兵队长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刘通算是彻底完了,才十人他能做什么,能翻出什么花来,难不成他想靠这十人杀了都满? 哈哈哈…… 想到这,亲兵队长觉得胜利在望,他仿佛看到了自己被武宗亲自褒奖的场面,那将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 亲兵队长指挥手下的这些士兵就摸黑上了大漠小王子的营地。 “你们两个,先去刺探一下敌情。” 那两名被亲兵队长点名的士兵,心里那是相当的不爽,这刺探可是随时掉脑袋的事。 但队长下令这些士兵哪敢不从,只好硬着头皮上前。 “怎么,难道你们怕了?到了这关头,你们不去也得去,或则你们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去刘通的队伍,呵呵呵。” 亲兵队长冷笑着,这冷笑无疑是让这两名士兵去死,或者说是比死还难受,因为两名士兵如果真的去了刘通那里,无疑是成了叛徒,而叛徒的下场是比逃兵还惨的,亲兵队长这声冷笑无疑是在提醒这两名士兵如果他们去了刘通那里,即使今天没死,明天也别想活下去。 果然,两名士兵被这声冷笑给震慑住了,他们心知肚明如果真的去了刘通那里,就是真的死了。 他们怎么可能会那么傻做出这样的决定,刘通那里肯定是死路一条了,跟着队长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毕竟还有这么多的兄弟在。 “队长,你说哪里的话,我们怎么可会怕呢,我们只是第一回出任务,当军探还有点不习惯。” “有什么不习惯的?把你们平时那找女人的劲都用在这刺探方面,你们就能发挥出超常水平。” “是是,小的明白了,那我们去了。” 那两名士兵点头哈腰着,忙向大漠小王子的中军大帐潜伏而去。 “妈的,老子手下怎么会有这么几个怂包,真的是不堪重用啊。” 亲兵队长望着那两名士兵背影骂骂咧咧,这两名士兵估计不能成大事啊。 这两名士兵是京城里有名的公子哥,只是为了混个名头,让自己的老爹花了钱买了亲兵队的士兵职位。 原本以为会在亲兵队里吃香喝辣,可没想到今天这么倒霉,居然被派到了前线,而且还要去刺探大漠小王子。 不过以他们当公子哥的经验来看,这大漠小王子估计也和他们一样是养尊处优久了,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只是强行上前线当吉祥物的吧。 “哥,我看那大漠小王子估计现在已经睡熟了,咱们不如一不做不二休,直接摸到他的中军大帐,一刀了结了他,可不能让这头功让给队长那家伙。” “对啊,你说的很有道理啊,肥水不流外人田,咱们可不要错失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绝好机会了。” 之前还在为自己的命运悲哀的这两名士兵,马上就流露出兴奋的表情,谁也不会放过这嘴边的肥肉的,他们马上就摸出了手上的匕首,悄悄向大漠小王子的中军大帐而去。 当他们看到小王子门口只有两名守卫的时候不禁心花怒放,心想还真的让队长那家伙给算准了,这小王子的营帐真的是完全不设防,这种抓敌军主将的绝好机会可不能错过了。 两人一合计,便胆从恶边生,摸黑走到了那两名守卫的身后,然后掏出手中的匕首,瞬间割喉! 说实话,这两人别的本事没有,割喉的本事倒是一绝,或许正是靠着这本事,才能破格进入亲兵卫队吧。 要说他们是怎么练就这割喉本事的?自然和他们当富家公子草菅人命有关。 草菅人命,对于这两名富家公子来说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 所以,这两个公子哥才有如此厉害的割喉本领,不过,也多亏了他们有这本事,才能在瞬间干掉了门口那两名守卫。 这两名士兵干掉了两名守卫之后便溜进了小王子的大帐之内。 大帐内一片漆黑,只有床上传来的鼾声让人确定这里住着人。 而能住在这大帐之内的,确定是小王子无疑了。 两名士兵摸到床边,终于看清楚了床上那张脸,以他们平日时养尊处优的经历判断,床上这人就是大漠小王子。 两人对了一个眼神,立即掏出匕首,就要朝小王子的要害捅去! 这回他们没有选择割喉,因为他们要将小王子的首级割下当成战利品。 就在这瞬间,床上的小王子突然睁开眼,转瞬之间就见两道白光闪过,两名还做着春秋大梦的亲兵队士兵就瞬间被杀。 “好身手,小王子,果然一切都在你预料之中啊。” 大帐内又现了一人,此人正是都满。 “呵呵,明军是被你逼疯了吧,居然敢这么来偷袭我,简直是蠢到家了。” “还那是小王子你神机妙算,算到这些蠢货会来偷袭,不过他们还以为小王子的中军大帐会如此好混,真的痴人做梦。” “小王子,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两具明军尸体?” “他们来两个人,正好我们也换上夜行衣,扮成这两人,请君入瓮如何?” “哈哈,有意思,这两个士兵只是来刺探的,后面肯定还有同伙,咱们就把他们一网打尽。” 小王子嘿嘿一笑,很快就和都满换上了夜行衣。 一直在外头等待的亲兵队长见那两名士兵杀了中军大帐的两名看守之后,很是高兴。 没想到这两个公子哥还挺中用的嘛。 原本他以为这两名士兵会失手,因为一旦失手的话,他的上位计划就没那么容易实现了。 看来这两个小子不是一般的废物,平日里没少干草菅人命的事情啊。 见两名士兵溜进了小王子营帐,亲兵队长就等着他们的好消息时,可半天都没见动静。 难道失手了? 不可能吧,小王子营地一片安静,说明他们根本没有防备,而且还都睡得很死,这种情况下应该很容易将小王子杀了才是。 就在亲兵队长准备再派人前往刺杀的时候,就看到小王子大帐内走出了两人。 那两人对着亲兵队长方向摇着手,示意亲兵队长等人前去。 “哈哈!得手了!” 亲兵队长兴奋极了,他把由小王子和都满手所扮演的黑衣人当成了之前的两名士兵,认为是他们得手了,在招呼所有人杀进去。 “兄弟们,点起火把,操家伙,随我杀进去啊!” 亲兵队长叫了一声,忙拿起大刀,首先一个冲进小王子的营地之内。 其他士兵这时候也失去了判断力,个个争先恐后,生怕自己没功劳似的,却不知自己这是真的要去死了,从而走上黄泉路。 等亲兵队长率领明军冲进小王子大营的时候,就听到一声炮响! 紧接着四周杀声震天! 四面而来的大漠军队一下子就把亲兵队长和其他明军给包围了! “哈哈哈!没想到还真的有如此愚蠢的明军前来夜袭啊!” 小王子拉下了蒙面巾,露出了他的庐山真面目。 “这,这是怎么回事?!” 亲兵队长见状惊恐万分! 他明明看到那两名士兵进了小王子的大帐,而且还挥手向他示意了。 难道? 难道那两名明军早就死了,刚才朝自己挥手的明军是大漠小王子假扮的? 很显然,亲兵队长失算了,他没有想到自己进入了小王子设下的口袋阵,成了瓮中之鳖。 “全部杀死,不要留一个活口。” 小王子冷冷的说道,并挥了一下手。 “老子杀了你!” 亲兵队长叫了一声,决定做垂死挣扎! “呵呵。” 小王子冷笑着看着亲兵队长,等他快到跟前的时候,手起刀落了结了他。 亲兵队长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就被小王子秒杀了。 剩下的明军见队长被杀,顿做鸟兽状散开,可他们哪有命逃脱,很快就被周围的弓箭手全部射死。 “小王子,你这招瓮中捉鳖实在高啊,一下子就将这些明军一网打尽了,我看明朝皇帝身边无军探可用了,居然派上了这么一群蠢货,哈哈哈。” “那还是都满你的战功高啊,杀了两拨明军军探,让明朝皇帝无人可用了,哈哈哈。” 小王子和都满仰天大笑着,此时他们得意非常,因为明军已经全军覆没三次了,这种打击不可谓不大啊。 想来明朝皇帝现在已经是胆颤心惊,想着连夜逃跑了吧。 而就在小王子和都满认为明武宗已经吓尿的时候,另一边刘通也准备进入都满的大营了。 都满大营果然如同刘通之前所猜测,形同虚设,此时的都满肯定不在营地里。 当刘通看到都满营地前只有几名大漠士兵的时候,就明白了。 他回头看了看跟着自己的十名士兵“你们害怕吗?” 说实在,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但事到如今,也只能硬上了。 刘通再次看了一遍这身后的十人,因为他们的命运将会因为今晚而不同,相比跟着亲兵队长走的那些士兵,这十人将能生存下去。 “刘大人,你究竟有什么自信认为自己比那亲兵队长强?” 一直默不作声的蓝洋说话了,他其实始终在观察着刘通,认为刘通与众不同,和他是同类人。 刘通这才注意到了蓝洋,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蓝洋,心想,没想到这名士兵在这生死关头还会淡定自若的问出这样的问题。 “我敢断定都满不在这大营之内,他现在和大漠小王子在一起设伏,估计亲兵队已经全军覆没了。” 刘通此话一出,所有人都表露出了慌乱的表情,啊,亲兵队全军覆没了? “这不能吧,亲兵队少说也有几百人,哪有那么容易就被消灭的?” 慌乱之后,有人提出质疑,在他看来,几百人的亲兵队再不济也不能被人一下子全杀光吧。 “哈哈,几百人的亲兵队还不够塞大漠小王子的牙缝,他的中军大帐一定伏有重兵,几千人杀几百人还不是瞬间的事情?” 第一百六十七章 火烧连营 “哼,蓝洋,又是那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他想死就由他去吧。” 亲兵队长口里所说的蓝洋就是跟着刘通的十名士兵之一,他是亲兵队里有名的刺头,但亲兵队长却对其无可奈何,只因为蓝洋与司礼监副监蓝田有关系。 正如刘通是刘瑾的胞弟,蓝洋也是蓝田的胞弟,只不过此时的篮田还不是司礼监正监,还是副监,但也是个有实权的太监。 鉴于这层关系,亲兵队长想动蓝洋也绝非易事,所以他对于不服管束的蓝洋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回蓝洋却选择站在了他的对立面,去了刘通那边。 之前他认为蓝洋不过是个不听管教的顽劣官宦子弟,却没想到蓝洋却明知跟着刘通混是死路一条的情况下,还跟着刘通走了。 这小子自己找死,我也拦不住啊! “走,所有人换成黑色夜行衣,把这身银装都丢了!” 亲兵队长一声令下,所有人马上将银色夜行衣扒了,丢在了地上。 “还是这黑色夜行衣舒服,之前那什么银色夜行衣不被人马上认出来才怪呢,真他妈的太搞笑了。” “那可不,这银色夜行衣在夜间行走,马上就暴露目标了,还想着不会被发现,简直是笑掉大牙了。” 等所有人都换装了黑色夜行衣,亲兵队长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刘通算是彻底完了,才十人他能做什么,能翻出什么花来,难不成他想靠这十人杀了都满? 哈哈哈…… 想到这,亲兵队长觉得胜利在望,他仿佛看到了自己被武宗亲自褒奖的场面,那将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 亲兵队长指挥手下的这些士兵就摸黑上了大漠小王子的营地。 “你们两个,先去刺探一下敌情。” 那两名被亲兵队长点名的士兵,心里那是相当的不爽,这刺探可是随时掉脑袋的事。 但队长下令这些士兵哪敢不从,只好硬着头皮上前。 “怎么,难道你们怕了?到了这关头,你们不去也得去,或则你们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去刘通的队伍,呵呵呵。” 亲兵队长冷笑着,这冷笑无疑是让这两名士兵去死,或者说是比死还难受,因为两名士兵如果真的去了刘通那里,无疑是成了叛徒,而叛徒的下场是比逃兵还惨的,亲兵队长这声冷笑无疑是在提醒这两名士兵如果他们去了刘通那里,即使今天没死,明天也别想活下去。 果然,两名士兵被这声冷笑给震慑住了,他们心知肚明如果真的去了刘通那里,就是真的死了。 他们怎么可能会那么傻做出这样的决定,刘通那里肯定是死路一条了,跟着队长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毕竟还有这么多的兄弟在。 “队长,你说哪里的话,我们怎么可会怕呢,我们只是第一回出任务,当军探还有点不习惯。” “有什么不习惯的?把你们平时那找女人的劲都用在这刺探方面,你们就能发挥出超常水平。” “是是,小的明白了,那我们去了。” 那两名士兵点头哈腰着,忙向大漠小王子的中军大帐潜伏而去。 “妈的,老子手下怎么会有这么几个怂包,真的是不堪重用啊。” 亲兵队长望着那两名士兵背影骂骂咧咧,这两名士兵估计不能成大事啊。 这两名士兵是京城里有名的公子哥,只是为了混个名头,让自己的老爹花了钱买了亲兵队的士兵职位。 原本以为会在亲兵队里吃香喝辣,可没想到今天这么倒霉,居然被派到了前线,而且还要去刺探大漠小王子。 不过以他们当公子哥的经验来看,这大漠小王子估计也和他们一样是养尊处优久了,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只是强行上前线当吉祥物的吧。 “哥,我看那大漠小王子估计现在已经睡熟了,咱们不如一不做不二休,直接摸到他的中军大帐,一刀了结了他,可不能让这头功让给队长那家伙。” “对啊,你说的很有道理啊,肥水不流外人田,咱们可不要错失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绝好机会了。” 之前还在为自己的命运悲哀的这两名士兵,马上就流露出兴奋的表情,谁也不会放过这嘴边的肥肉的,他们马上就摸出了手上的匕首,悄悄向大漠小王子的中军大帐而去。 当他们看到小王子门口只有两名守卫的时候不禁心花怒放,心想还真的让队长那家伙给算准了,这小王子的营帐真的是完全不设防,这种抓敌军主将的绝好机会可不能错过了。 两人一合计,便胆从恶边生,摸黑走到了那两名守卫的身后,然后掏出手中的匕首,瞬间割喉! 说实话,这两人别的本事没有,割喉的本事倒是一绝,或许正是靠着这本事,才能破格进入亲兵卫队吧。 要说他们是怎么练就这割喉本事的?自然和他们当富家公子草菅人命有关。 草菅人命,对于这两名富家公子来说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 所以,这两个公子哥才有如此厉害的割喉本领,不过,也多亏了他们有这本事,才能在瞬间干掉了门口那两名守卫。 这两名士兵干掉了两名守卫之后便溜进了小王子的大帐之内。 大帐内一片漆黑,只有床上传来的鼾声让人确定这里住着人。 而能住在这大帐之内的,确定是小王子无疑了。 两名士兵摸到床边,终于看清楚了床上那张脸,以他们平日时养尊处优的经历判断,床上这人就是大漠小王子。 两人对了一个眼神,立即掏出匕首,就要朝小王子的要害捅去! 这回他们没有选择割喉,因为他们要将小王子的首级割下当成战利品。 就在这瞬间,床上的小王子突然睁开眼,转瞬之间就见两道白光闪过,两名还做着春秋大梦的亲兵队士兵就瞬间被杀。 “好身手,小王子,果然一切都在你预料之中啊。” 大帐内又现了一人,此人正是都满。 “呵呵,明军是被你逼疯了吧,居然敢这么来偷袭我,简直是蠢到家了。” “还那是小王子你神机妙算,算到这些蠢货会来偷袭,不过他们还以为小王子的中军大帐会如此好混,真的痴人做梦。” “小王子,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两具明军尸体?” “他们来两个人,正好我们也换上夜行衣,扮成这两人,请君入瓮如何?” “哈哈,有意思,这两个士兵只是来刺探的,后面肯定还有同伙,咱们就把他们一网打尽。” 小王子嘿嘿一笑,很快就和都满换上了夜行衣。 一直在外头等待的亲兵队长见那两名士兵杀了中军大帐的两名看守之后,很是高兴。 没想到这两个公子哥还挺中用的嘛。 原本他以为这两名士兵会失手,因为一旦失手的话,他的上位计划就没那么容易实现了。 看来这两个小子不是一般的废物,平日里没少干草菅人命的事情啊。 见两名士兵溜进了小王子营帐,亲兵队长就等着他们的好消息时,可半天都没见动静。 难道失手了? 不可能吧,小王子营地一片安静,说明他们根本没有防备,而且还都睡得很死,这种情况下应该很容易将小王子杀了才是。 就在亲兵队长准备再派人前往刺杀的时候,就看到小王子大帐内走出了两人。 那两人对着亲兵队长方向摇着手,示意亲兵队长等人前去。 “哈哈!得手了!” 亲兵队长兴奋极了,他把由小王子和都满手所扮演的黑衣人当成了之前的两名士兵,认为是他们得手了,在招呼所有人杀进去。 “兄弟们,点起火把,操家伙,随我杀进去啊!” 亲兵队长叫了一声,忙拿起大刀,首先一个冲进小王子的营地之内。 其他士兵这时候也失去了判断力,个个争先恐后,生怕自己没功劳似的,却不知自己这是真的要去死了,从而走上黄泉路。 等亲兵队长率领明军冲进小王子大营的时候,就听到一声炮响! 紧接着四周杀声震天! 四面而来的大漠军队一下子就把亲兵队长和其他明军给包围了! “哈哈哈!没想到还真的有如此愚蠢的明军前来夜袭啊!” 小王子拉下了蒙面巾,露出了他的庐山真面目。 “这,这是怎么回事?!” 亲兵队长见状惊恐万分! 他明明看到那两名士兵进了小王子的大帐,而且还挥手向他示意了。 难道? 难道那两名明军早就死了,刚才朝自己挥手的明军是大漠小王子假扮的? 很显然,亲兵队长失算了,他没有想到自己进入了小王子设下的口袋阵,成了瓮中之鳖。 “全部杀死,不要留一个活口。” 小王子冷冷的说道,并挥了一下手。 “老子杀了你!” 亲兵队长叫了一声,决定做垂死挣扎! “呵呵。” 小王子冷笑着看着亲兵队长,等他快到跟前的时候,手起刀落了结了他。 亲兵队长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就被小王子秒杀了。 剩下的明军见队长被杀,顿做鸟兽状散开,可他们哪有命逃脱,很快就被周围的弓箭手全部射死。 “小王子,你这招瓮中捉鳖实在高啊,一下子就将这些明军一网打尽了,我看明朝皇帝身边无军探可用了,居然派上了这么一群蠢货,哈哈哈。” “那还是都满你的战功高啊,杀了两拨明军军探,让明朝皇帝无人可用了,哈哈哈。” 小王子和都满仰天大笑着,此时他们得意非常,因为明军已经全军覆没三次了,这种打击不可谓不大啊。 想来明朝皇帝现在已经是胆颤心惊,想着连夜逃跑了吧。 而就在小王子和都满认为明武宗已经吓尿的时候,另一边刘通也准备进入都满的大营了。 都满大营果然如同刘通之前所猜测,形同虚设,此时的都满肯定不在营地里。 当刘通看到都满营地前只有几名大漠士兵的时候,就明白了。 他回头看了看跟着自己的十名士兵“你们害怕吗?” 说实在,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但事到如今,也只能硬上了。 刘通再次看了一遍这身后的十人,因为他们的命运将会因为今晚而不同,相比跟着亲兵队长走的那些士兵,这十人将能生存下去。 “刘大人,你究竟有什么自信认为自己比那亲兵队长强?” 一直默不作声的蓝洋说话了,他其实始终在观察着刘通,认为刘通与众不同,和他是同类人。 刘通这才注意到了蓝洋,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蓝洋,心想,没想到这名士兵在这生死关头还会淡定自若的问出这样的问题。 “我敢断定都满不在这大营之内,他现在和大漠小王子在一起设伏,估计亲兵队已经全军覆没了。” 刘通此话一出,所有人都表露出了慌乱的表情,啊,亲兵队全军覆没了? “这不能吧,亲兵队少说也有几百人,哪有那么容易就被消灭的?” 慌乱之后,有人提出质疑,在他看来,几百人的亲兵队再不济也不能被人一下子全杀光吧。 “哈哈,几百人的亲兵队还不够塞大漠小王子的牙缝,他的中军大帐一定伏有重兵,几千人杀几百人还不是瞬间的事情?” 刘通这么一说,原本还有所质疑的明军便不再吭声了。 看来队长是死定了,但连亲兵队都全军覆没了,那他们只有十人还怎么打? “刘大人,你如果真的爱兵的话,就放我们走吧,我在家里上有老母下有妻儿要养,家里不能没有我啊。” “刘大人,咱们只有十个人,就算都满不在这里,咱们就这样闯进去也是送死啊,虽说咱也不是什么富贵命,但也不想这么轻贱自己,白白送死。” 十名士兵你一言我一句议论开了,在他们看来,如果要活下去,现在跑还来及。 刘通和队长不同,没有队长那股盛气凌人的样子,说明他不会欺辱手下,或许真的是个好官。 而在好官手里或许就能活命,于是这九名士兵都想让刘通放过自己,这样他们还能活命。 “呵呵,你们真的是会打算盘,觉得刘大人好说话是吗?你们这可是临阵脱逃,当逃兵可是要掉脑袋的。” 蓝洋在一旁冷笑着。 在他看来,这九人都是贪生怕死之罪,不配和他站在一起,他也以与他们为伍为耻,在蓝洋看来,这倒是个非常难得的出人头地的机会。 刘通判断的没错,都满不在营地里,这是个破坏都满大营的绝好机会。 “刘大人,我建议火攻!咱来个火烧连营怎么样?” “火烧连营?” 刘通听蓝洋这么一说,顿时来了精神,可以说蓝洋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刘通也想到了用火攻,他们人少却可以用火攻烧毁都满的营地,引起大漠的混乱。 第一百六十八章 巨大轰鸣 “还那是小王子你神机妙算,算到这些蠢货会来偷袭,不过他们还以为小王子的中军大帐会如此好混,真的痴人做梦。” “小王子,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两具明军尸体?” “他们来两个人,正好我们也换上夜行衣,扮成这两人,请君入瓮如何?” “哈哈,有意思,这两个士兵只是来刺探的,后面肯定还有同伙,咱们就把他们一网打尽。” 小王子嘿嘿一笑,很快就和都满换上了夜行衣。 一直在外头等待的亲兵队长见那两名士兵杀了中军大帐的两名看守之后,很是高兴。 没想到这两个公子哥还挺中用的嘛。 原本他以为这两名士兵会失手,因为一旦失手的话,他的上位计划就没那么容易实现了。 看来这两个小子不是一般的废物,平日里没少干草菅人命的事情啊。 见两名士兵溜进了小王子营帐,亲兵队长就等着他们的好消息时,可半天都没见动静。 难道失手了? 不可能吧,小王子营地一片安静,说明他们根本没有防备,而且还都睡得很死,这种情况下应该很容易将小王子杀了才是。 就在亲兵队长准备再派人前往刺杀的时候,就看到小王子大帐内走出了两人。 那两人对着亲兵队长方向摇着手,示意亲兵队长等人前去。 “哈哈!得手了!” 亲兵队长兴奋极了,他把由小王子和都满手所扮演的黑衣人当成了之前的两名士兵,认为是他们得手了,在招呼所有人杀进去。 “兄弟们,点起火把,操家伙,随我杀进去啊!” 亲兵队长叫了一声,忙拿起大刀,首先一个冲进小王子的营地之内。 其他士兵这时候也失去了判断力,个个争先恐后,生怕自己没功劳似的,却不知自己这是真的要去死了,从而走上黄泉路。 等亲兵队长率领明军冲进小王子大营的时候,就听到一声炮响! 紧接着四周杀声震天! 四面而来的大漠军队一下子就把亲兵队长和其他明军给包围了! “哈哈哈!没想到还真的有如此愚蠢的明军前来夜袭啊!” 小王子拉下了蒙面巾,露出了他的庐山真面目。 “这,这是怎么回事?!” 亲兵队长见状惊恐万分! 他明明看到那两名士兵进了小王子的大帐,而且还挥手向他示意了。 难道? 难道那两名明军早就死了,刚才朝自己挥手的明军是大漠小王子假扮的? 很显然,亲兵队长失算了,他没有想到自己进入了小王子设下的口袋阵,成了瓮中之鳖。 “全部杀死,不要留一个活口。” 小王子冷冷的说道,并挥了一下手。 “老子杀了你!” 亲兵队长叫了一声,决定做垂死挣扎! “呵呵。” 小王子冷笑着看着亲兵队长,等他快到跟前的时候,手起刀落了结了他。 亲兵队长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就被小王子秒杀了。 剩下的明军见队长被杀,顿做鸟兽状散开,可他们哪有命逃脱,很快就被周围的弓箭手全部射死。 “小王子,你这招瓮中捉鳖实在高啊,一下子就将这些明军一网打尽了,我看明朝皇帝身边无军探可用了,居然派上了这么一群蠢货,哈哈哈。” “那还是都满你的战功高啊,杀了两拨明军军探,让明朝皇帝无人可用了,哈哈哈。” 小王子和都满仰天大笑着,此时他们得意非常,因为明军已经全军覆没三次了,这种打击不可谓不大啊。 想来明朝皇帝现在已经是胆颤心惊,想着连夜逃跑了吧。 而就在小王子和都满认为明武宗已经吓尿的时候,另一边刘通也准备进入都满的大营了。 都满大营果然如同刘通之前所猜测,形同虚设,此时的都满肯定不在营地里。 当刘通看到都满营地前只有几名大漠士兵的时候,就明白了。 他回头看了看跟着自己的十名士兵“你们害怕吗?” 说实在,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但事到如今,也只能硬上了。 刘通再次看了一遍这身后的十人,因为他们的命运将会因为今晚而不同,相比跟着亲兵队长走的那些士兵,这十人将能生存下去。 “刘大人,你究竟有什么自信认为自己比那亲兵队长强?” 一直默不作声的蓝洋说话了,他其实始终在观察着刘通,认为刘通与众不同,和他是同类人。 刘通这才注意到了蓝洋,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蓝洋,心想,没想到这名士兵在这生死关头还会淡定自若的问出这样的问题。 “我敢断定都满不在这大营之内,他现在和大漠小王子在一起设伏,估计亲兵队已经全军覆没了。” 刘通此话一出,所有人都表露出了慌乱的表情,啊,亲兵队全军覆没了? “这不能吧,亲兵队少说也有几百人,哪有那么容易就被消灭的?” 慌乱之后,有人提出质疑,在他看来,几百人的亲兵队再不济也不能被人一下子全杀光吧。 “哈哈,几百人的亲兵队还不够塞大漠小王子的牙缝,他的中军大帐一定伏有重兵,几千人杀几百人还不是瞬间的事情?” 刘通这么一说,原本还有所质疑的明军便不再吭声了。 看来队长是死定了,但连亲兵队都全军覆没了,那他们只有十人还怎么打? “刘大人,你如果真的爱兵的话,就放我们走吧,我在家里上有老母下有妻儿要养,家里不能没有我啊。” “刘大人,咱们只有十个人,就算都满不在这里,咱们就这样闯进去也是送死啊,虽说咱也不是什么富贵命,但也不想这么轻贱自己,白白送死。” 十名士兵你一言我一句议论开了,在他们看来,如果要活下去,现在跑还来及。 刘通和队长不同,没有队长那股盛气凌人的样子,说明他不会欺辱手下,或许真的是个好官。 而在好官手里或许就能活命,于是这九名士兵都想让刘通放过自己,这样他们还能活命。 “呵呵,你们真的是会打算盘,觉得刘大人好说话是吗?你们这可是临阵脱逃,当逃兵可是要掉脑袋的。” 蓝洋在一旁冷笑着。 在他看来,这九人都是贪生怕死之罪,不配和他站在一起,他也以与他们为伍为耻,在蓝洋看来,这倒是个非常难得的出人头地的机会。 刘通判断的没错,都满不在营地里,这是个破坏都满大营的绝好机会。 “刘大人,我建议火攻!咱来个火烧连营怎么样?” “火烧连营?” 刘通听蓝洋这么一说,顿时来了精神,可以说蓝洋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刘通也想到了用火攻,他们人少却可以用火攻烧毁都满的营地,引起大漠的混乱。 “大家如果真的想活命的话,还是听刘大人的话,咱们一把火烧了这都满大营,制造混乱,还有活路。” 蓝洋对着众人说道,他这是在保众人的命,并非出自私心。 蓝洋的特立独行个性并非是乖张,而是有计划的上位,而他争取的对象却不是拉帮结派之人。 蓝洋认为拉帮结派的人是不值得深交的,这样的人只认利益,随时都有可能在出卖对方,与这样的人深交,就如同与虎谋皮,随时没命,乃至被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这就是与利益者打交道的下场,所以蓝洋并不喜欢与这些人打交通,因此他在亲兵队里就显得特立独行。 其实像蓝洋这般的司礼监背景,应该更加阿谀奉承才对,而不是特立独行,因为有了司礼监副监这层关系,就自然会有很多人来巴结他,从而扩大自己在亲兵队的影响,这才是正常的世俗关系,而蓝洋却没有利用这种关系,而是选择了一条常人无法理解的道路。 所以蓝洋才会选择刘通这边,不过他当初选择站队刘通不过是无奈之举,然而现在看来站队刘通反而是正确的决定,要是他与亲兵队长一起的话,现在估计已经身首异处了。 蓝洋这么一说其他还在犹豫的士兵纷纷表示要跟着刘通走了,因为蓝洋在他们心中还是有影响力的,而这影响力则会决定他们的判断力,对于这些已经失去了方向的明军而言,由一个长年特立独行的人来指挥他们,也是无奈之举。 因为他们没有主心骨,而蓝洋虽然特立独行,但他却能起到主心骨的作用,对于九名明军而言真的是生的希望。 原本他们以为自己跟着刘通是死定了,因为仅靠他们十人,怎么可能打败已经屡破明军的都满,然而,当他们知道亲兵队长以及其他亲兵队员可能都已经死了的时候,原本散沙一团的心,现在反而凝聚在一起了。 “点火。” 刘通为防夜长梦多,赶紧率先点火,因为他不点火的话,这些士兵就无法下定决心,而不定决心的话,想要火烧连营更是万万不可能。 蓝洋见刘通点火了,也马上点起了火把,随即就见夜空中两根火把如同炸弹一般投向了都满大帐! 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都满大帐瞬间被点燃了。 为何都满大帐被点燃后会发生爆炸?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第一百六十九章 密谋造反 “兄弟们,点起火把,操家伙,随我杀进去啊!” 亲兵队长叫了一声,忙拿起大刀,首先一个冲进小王子的营地之内。 其他士兵这时候也失去了判断力,个个争先恐后,生怕自己没功劳似的,却不知自己这是真的要去死了,从而走上黄泉路。 等亲兵队长率领明军冲进小王子大营的时候,就听到一声炮响! 紧接着四周杀声震天! 四面而来的大漠军队一下子就把亲兵队长和其他明军给包围了! “哈哈哈!没想到还真的有如此愚蠢的明军前来夜袭啊!” 小王子拉下了蒙面巾,露出了他的庐山真面目。 “这,这是怎么回事?!” 亲兵队长见状惊恐万分! 他明明看到那两名士兵进了小王子的大帐,而且还挥手向他示意了。 难道? 难道那两名明军早就死了,刚才朝自己挥手的明军是大漠小王子假扮的? 很显然,亲兵队长失算了,他没有想到自己进入了小王子设下的口袋阵,成了瓮中之鳖。 “全部杀死,不要留一个活口。” 小王子冷冷的说道,并挥了一下手。 “老子杀了你!” 亲兵队长叫了一声,决定做垂死挣扎! “呵呵。” 小王子冷笑着看着亲兵队长,等他快到跟前的时候,手起刀落了结了他。 亲兵队长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就被小王子秒杀了。 剩下的明军见队长被杀,顿做鸟兽状散开,可他们哪有命逃脱,很快就被周围的弓箭手全部射死。 “小王子,你这招瓮中捉鳖实在高啊,一下子就将这些明军一网打尽了,我看明朝皇帝身边无军探可用了,居然派上了这么一群蠢货,哈哈哈。” “那还是都满你的战功高啊,杀了两拨明军军探,让明朝皇帝无人可用了,哈哈哈。” 小王子和都满仰天大笑着,此时他们得意非常,因为明军已经全军覆没三次了,这种打击不可谓不大啊。 想来明朝皇帝现在已经是胆颤心惊,想着连夜逃跑了吧。 而就在小王子和都满认为明武宗已经吓尿的时候,另一边刘通也准备进入都满的大营了。 都满大营果然如同刘通之前所猜测,形同虚设,此时的都满肯定不在营地里。 当刘通看到都满营地前只有几名大漠士兵的时候,就明白了。 他回头看了看跟着自己的十名士兵“你们害怕吗?” 说实在,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但事到如今,也只能硬上了。 刘通再次看了一遍这身后的十人,因为他们的命运将会因为今晚而不同,相比跟着亲兵队长走的那些士兵,这十人将能生存下去。 “刘大人,你究竟有什么自信认为自己比那亲兵队长强?” 一直默不作声的蓝洋说话了,他其实始终在观察着刘通,认为刘通与众不同,和他是同类人。 刘通这才注意到了蓝洋,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蓝洋,心想,没想到这名士兵在这生死关头还会淡定自若的问出这样的问题。 “我敢断定都满不在这大营之内,他现在和大漠小王子在一起设伏,估计亲兵队已经全军覆没了。” 刘通此话一出,所有人都表露出了慌乱的表情,啊,亲兵队全军覆没了? “这不能吧,亲兵队少说也有几百人,哪有那么容易就被消灭的?” 慌乱之后,有人提出质疑,在他看来,几百人的亲兵队再不济也不能被人一下子全杀光吧。 “哈哈,几百人的亲兵队还不够塞大漠小王子的牙缝,他的中军大帐一定伏有重兵,几千人杀几百人还不是瞬间的事情?” 刘通这么一说,原本还有所质疑的明军便不再吭声了。 看来队长是死定了,但连亲兵队都全军覆没了,那他们只有十人还怎么打? “刘大人,你如果真的爱兵的话,就放我们走吧,我在家里上有老母下有妻儿要养,家里不能没有我啊。” “刘大人,咱们只有十个人,就算都满不在这里,咱们就这样闯进去也是送死啊,虽说咱也不是什么富贵命,但也不想这么轻贱自己,白白送死。” 十名士兵你一言我一句议论开了,在他们看来,如果要活下去,现在跑还来及。 刘通和队长不同,没有队长那股盛气凌人的样子,说明他不会欺辱手下,或许真的是个好官。 而在好官手里或许就能活命,于是这九名士兵都想让刘通放过自己,这样他们还能活命。 “呵呵,你们真的是会打算盘,觉得刘大人好说话是吗?你们这可是临阵脱逃,当逃兵可是要掉脑袋的。” 蓝洋在一旁冷笑着。 在他看来,这九人都是贪生怕死之罪,不配和他站在一起,他也以与他们为伍为耻,在蓝洋看来,这倒是个非常难得的出人头地的机会。 刘通判断的没错,都满不在营地里,这是个破坏都满大营的绝好机会。 “刘大人,我建议火攻!咱来个火烧连营怎么样?” “火烧连营?” 刘通听蓝洋这么一说,顿时来了精神,可以说蓝洋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刘通也想到了用火攻,他们人少却可以用火攻烧毁都满的营地,引起大漠的混乱。 “大家如果真的想活命的话,还是听刘大人的话,咱们一把火烧了这都满大营,制造混乱,还有活路。” 蓝洋对着众人说道,他这是在保众人的命,并非出自私心。 蓝洋的特立独行个性并非是乖张,而是有计划的上位,而他争取的对象却不是拉帮结派之人。 蓝洋认为拉帮结派的人是不值得深交的,这样的人只认利益,随时都有可能在出卖对方,与这样的人深交,就如同与虎谋皮,随时没命,乃至被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这就是与利益者打交道的下场,所以蓝洋并不喜欢与这些人打交通,因此他在亲兵队里就显得特立独行。 其实像蓝洋这般的司礼监背景,应该更加阿谀奉承才对,而不是特立独行,因为有了司礼监副监这层关系,就自然会有很多人来巴结他,从而扩大自己在亲兵队的影响,这才是正常的世俗关系,而蓝洋却没有利用这种关系,而是选择了一条常人无法理解的道路。 所以蓝洋才会选择刘通这边,不过他当初选择站队刘通不过是无奈之举,然而现在看来站队刘通反而是正确的决定,要是他与亲兵队长一起的话,现在估计已经身首异处了。 蓝洋这么一说其他还在犹豫的士兵纷纷表示要跟着刘通走了,因为蓝洋在他们心中还是有影响力的,而这影响力则会决定他们的判断力,对于这些已经失去了方向的明军而言,由一个长年特立独行的人来指挥他们,也是无奈之举。 因为他们没有主心骨,而蓝洋虽然特立独行,但他却能起到主心骨的作用,对于九名明军而言真的是生的希望。 原本他们以为自己跟着刘通是死定了,因为仅靠他们十人,怎么可能打败已经屡破明军的都满,然而,当他们知道亲兵队长以及其他亲兵队员可能都已经死了的时候,原本散沙一团的心,现在反而凝聚在一起了。 “点火。” 刘通为防夜长梦多,赶紧率先点火,因为他不点火的话,这些士兵就无法下定决心,而不定决心的话,想要火烧连营更是万万不可能。 蓝洋见刘通点火了,也马上点起了火把,随即就见夜空中两根火把如同炸弹一般投向了都满大帐! 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都满大帐瞬间被点燃了。 为何都满大帐被点燃后会发生爆炸?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巨大轰鸣声让所有人震惊,包括了刘通与蓝洋。 刘通与蓝洋都没有想到,会产生这么巨大的轰鸣声。 按理说,都满的军帐里不可能存在什么火药的,而这巨大的轰鸣声分明就是火药爆炸声。 刘通与蓝洋猜测的没错,这轰鸣声还真的是火药爆炸。 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都满自认为自己的军帐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已经连续打败了明军两次,明军已经是无兵可用,所以不可能再敢深入大漠了。 而明军不敢深入大漠,就不可能知道都满军帐的所在,因此都满就把大量的火药藏在了自己的军营。 都满为什么在军营里藏放火药? 自然是为了密谋造反。 以都满这样身居要职,而且深得小王子恩宠的人都想造反,可想大漠能给都满的利益有多大。 都满虽是狼骑大将,但他知道狼骑只是工具,杀人的工具而以,一旦主人换了,或者主人不喜了,就会被抛弃。 因为任谁也不敢把一把匕首放在枕边安然入睡的。 所以,都满也要为自己的将来着想,未雨绸缪,以防止被人利用后抛弃或者遭到清算。 这就是都满把大量火药放在军帐里的深层原因,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关键的时候,将火药用在最及时的地方。 都满原本打算在造反之前弄到足够多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只要有了这两样,大事就能成。 而火药就是制造雷火弹的重要元素,有了火药才能制造雷火弹。 第一百七十章 藏有奇兵 想来明朝皇帝现在已经是胆颤心惊,想着连夜逃跑了吧。 而就在小王子和都满认为明武宗已经吓尿的时候,另一边刘通也准备进入都满的大营了。 都满大营果然如同刘通之前所猜测,形同虚设,此时的都满肯定不在营地里。 当刘通看到都满营地前只有几名大漠士兵的时候,就明白了。 他回头看了看跟着自己的十名士兵“你们害怕吗?” 说实在,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但事到如今,也只能硬上了。 刘通再次看了一遍这身后的十人,因为他们的命运将会因为今晚而不同,相比跟着亲兵队长走的那些士兵,这十人将能生存下去。 “刘大人,你究竟有什么自信认为自己比那亲兵队长强?” 一直默不作声的蓝洋说话了,他其实始终在观察着刘通,认为刘通与众不同,和他是同类人。 刘通这才注意到了蓝洋,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蓝洋,心想,没想到这名士兵在这生死关头还会淡定自若的问出这样的问题。 “我敢断定都满不在这大营之内,他现在和大漠小王子在一起设伏,估计亲兵队已经全军覆没了。” 刘通此话一出,所有人都表露出了慌乱的表情,啊,亲兵队全军覆没了? “这不能吧,亲兵队少说也有几百人,哪有那么容易就被消灭的?” 慌乱之后,有人提出质疑,在他看来,几百人的亲兵队再不济也不能被人一下子全杀光吧。 “哈哈,几百人的亲兵队还不够塞大漠小王子的牙缝,他的中军大帐一定伏有重兵,几千人杀几百人还不是瞬间的事情?” 刘通这么一说,原本还有所质疑的明军便不再吭声了。 看来队长是死定了,但连亲兵队都全军覆没了,那他们只有十人还怎么打? “刘大人,你如果真的爱兵的话,就放我们走吧,我在家里上有老母下有妻儿要养,家里不能没有我啊。” “刘大人,咱们只有十个人,就算都满不在这里,咱们就这样闯进去也是送死啊,虽说咱也不是什么富贵命,但也不想这么轻贱自己,白白送死。” 十名士兵你一言我一句议论开了,在他们看来,如果要活下去,现在跑还来及。 刘通和队长不同,没有队长那股盛气凌人的样子,说明他不会欺辱手下,或许真的是个好官。 而在好官手里或许就能活命,于是这九名士兵都想让刘通放过自己,这样他们还能活命。 “呵呵,你们真的是会打算盘,觉得刘大人好说话是吗?你们这可是临阵脱逃,当逃兵可是要掉脑袋的。” 蓝洋在一旁冷笑着。 在他看来,这九人都是贪生怕死之罪,不配和他站在一起,他也以与他们为伍为耻,在蓝洋看来,这倒是个非常难得的出人头地的机会。 刘通判断的没错,都满不在营地里,这是个破坏都满大营的绝好机会。 “刘大人,我建议火攻!咱来个火烧连营怎么样?” “火烧连营?” 刘通听蓝洋这么一说,顿时来了精神,可以说蓝洋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刘通也想到了用火攻,他们人少却可以用火攻烧毁都满的营地,引起大漠的混乱。 “大家如果真的想活命的话,还是听刘大人的话,咱们一把火烧了这都满大营,制造混乱,还有活路。” 蓝洋对着众人说道,他这是在保众人的命,并非出自私心。 蓝洋的特立独行个性并非是乖张,而是有计划的上位,而他争取的对象却不是拉帮结派之人。 蓝洋认为拉帮结派的人是不值得深交的,这样的人只认利益,随时都有可能在出卖对方,与这样的人深交,就如同与虎谋皮,随时没命,乃至被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这就是与利益者打交道的下场,所以蓝洋并不喜欢与这些人打交通,因此他在亲兵队里就显得特立独行。 其实像蓝洋这般的司礼监背景,应该更加阿谀奉承才对,而不是特立独行,因为有了司礼监副监这层关系,就自然会有很多人来巴结他,从而扩大自己在亲兵队的影响,这才是正常的世俗关系,而蓝洋却没有利用这种关系,而是选择了一条常人无法理解的道路。 所以蓝洋才会选择刘通这边,不过他当初选择站队刘通不过是无奈之举,然而现在看来站队刘通反而是正确的决定,要是他与亲兵队长一起的话,现在估计已经身首异处了。 蓝洋这么一说其他还在犹豫的士兵纷纷表示要跟着刘通走了,因为蓝洋在他们心中还是有影响力的,而这影响力则会决定他们的判断力,对于这些已经失去了方向的明军而言,由一个长年特立独行的人来指挥他们,也是无奈之举。 因为他们没有主心骨,而蓝洋虽然特立独行,但他却能起到主心骨的作用,对于九名明军而言真的是生的希望。 原本他们以为自己跟着刘通是死定了,因为仅靠他们十人,怎么可能打败已经屡破明军的都满,然而,当他们知道亲兵队长以及其他亲兵队员可能都已经死了的时候,原本散沙一团的心,现在反而凝聚在一起了。 “点火。” 刘通为防夜长梦多,赶紧率先点火,因为他不点火的话,这些士兵就无法下定决心,而不定决心的话,想要火烧连营更是万万不可能。 蓝洋见刘通点火了,也马上点起了火把,随即就见夜空中两根火把如同炸弹一般投向了都满大帐! 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都满大帐瞬间被点燃了。 为何都满大帐被点燃后会发生爆炸?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巨大轰鸣声让所有人震惊,包括了刘通与蓝洋。 刘通与蓝洋都没有想到,会产生这么巨大的轰鸣声。 按理说,都满的军帐里不可能存在什么火药的,而这巨大的轰鸣声分明就是火药爆炸声。 刘通与蓝洋猜测的没错,这轰鸣声还真的是火药爆炸。 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都满自认为自己的军帐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已经连续打败了明军两次,明军已经是无兵可用,所以不可能再敢深入大漠了。 而明军不敢深入大漠,就不可能知道都满军帐的所在,因此都满就把大量的火药藏在了自己的军营。 都满为什么在军营里藏放火药? 自然是为了密谋造反。 以都满这样身居要职,而且深得小王子恩宠的人都想造反,可想大漠能给都满的利益有多大。 都满虽是狼骑大将,但他知道狼骑只是工具,杀人的工具而以,一旦主人换了,或者主人不喜了,就会被抛弃。 因为任谁也不敢把一把匕首放在枕边安然入睡的。 所以,都满也要为自己的将来着想,未雨绸缪,以防止被人利用后抛弃或者遭到清算。 这就是都满把大量火药放在军帐里的深层原因,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关键的时候,将火药用在最及时的地方。 都满原本打算在造反之前弄到足够多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只要有了这两样,大事就能成。 而火药就是制造雷火弹的重要元素,有了火药才能制造雷火弹。 只是都满万万没有想到他费尽心思将收集到的火药藏在自己的营帐之内,居然被人一把火给点燃了,而且产生了巨大爆炸。 这火光和爆炸声传彻百里之外,毫无疑问小王子和都满也听到了。 不好! 都满听到爆炸声心中暗叫不好,再从火光方向来看,这显然就是他的营帐爆炸了。 小王子也没有料到会发生这么大的爆炸声,他之前还沉浸在消灭明军亲兵队的喜悦之中,并准备和都满商议一鼓作气攻击明军,说不定还能活抓明武宗,可这连环大爆炸却彻底粉碎了他的梦。 “怎么回事?哪来的大爆炸!” “回小王子,是都将军的营地发生大爆炸,而且还发生了连环大爆炸。” “什么,连环大爆炸,还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小王子听了一脸惊讶,他的确没有想到都满大帐之内会发生这样的大爆炸,今天他算准了大明亲兵队会来偷袭,就在营地里设下伏兵,目的就是请君入瓮,好将明兵一网打尽。 只是这连环大爆炸却提醒他,都满营地一定还有另一股明军骚扰。 “坏了,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去偷袭营地,这的确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啊,小王子,我马上组织狼骑去看一下。” “我也去,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 小王子气极也十分好奇,他没有想到居然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来个反偷袭,居然偷袭到他的头上来了。 从来只有他偷袭别人,而从来没有别人偷袭他的份,所以小王子一听到有人偷袭不由大怒,尽管对方偷袭的是不是他的营地,而是都满的营地。 重要的是,对方居然偷袭成功了,而且还引发了连环爆炸和大火,和偷袭他营地的那些明军亲兵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难道,大明皇帝还暗中藏有奇兵? 第一百七十一章 立下奇功 刘通这么一说,原本还有所质疑的明军便不再吭声了。 看来队长是死定了,但连亲兵队都全军覆没了,那他们只有十人还怎么打? “刘大人,你如果真的爱兵的话,就放我们走吧,我在家里上有老母下有妻儿要养,家里不能没有我啊。” “刘大人,咱们只有十个人,就算都满不在这里,咱们就这样闯进去也是送死啊,虽说咱也不是什么富贵命,但也不想这么轻贱自己,白白送死。” 十名士兵你一言我一句议论开了,在他们看来,如果要活下去,现在跑还来及。 刘通和队长不同,没有队长那股盛气凌人的样子,说明他不会欺辱手下,或许真的是个好官。 而在好官手里或许就能活命,于是这九名士兵都想让刘通放过自己,这样他们还能活命。 “呵呵,你们真的是会打算盘,觉得刘大人好说话是吗?你们这可是临阵脱逃,当逃兵可是要掉脑袋的。” 蓝洋在一旁冷笑着。 在他看来,这九人都是贪生怕死之罪,不配和他站在一起,他也以与他们为伍为耻,在蓝洋看来,这倒是个非常难得的出人头地的机会。 刘通判断的没错,都满不在营地里,这是个破坏都满大营的绝好机会。 “刘大人,我建议火攻!咱来个火烧连营怎么样?” “火烧连营?” 刘通听蓝洋这么一说,顿时来了精神,可以说蓝洋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刘通也想到了用火攻,他们人少却可以用火攻烧毁都满的营地,引起大漠的混乱。 “大家如果真的想活命的话,还是听刘大人的话,咱们一把火烧了这都满大营,制造混乱,还有活路。” 蓝洋对着众人说道,他这是在保众人的命,并非出自私心。 蓝洋的特立独行个性并非是乖张,而是有计划的上位,而他争取的对象却不是拉帮结派之人。 蓝洋认为拉帮结派的人是不值得深交的,这样的人只认利益,随时都有可能在出卖对方,与这样的人深交,就如同与虎谋皮,随时没命,乃至被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这就是与利益者打交道的下场,所以蓝洋并不喜欢与这些人打交通,因此他在亲兵队里就显得特立独行。 其实像蓝洋这般的司礼监背景,应该更加阿谀奉承才对,而不是特立独行,因为有了司礼监副监这层关系,就自然会有很多人来巴结他,从而扩大自己在亲兵队的影响,这才是正常的世俗关系,而蓝洋却没有利用这种关系,而是选择了一条常人无法理解的道路。 所以蓝洋才会选择刘通这边,不过他当初选择站队刘通不过是无奈之举,然而现在看来站队刘通反而是正确的决定,要是他与亲兵队长一起的话,现在估计已经身首异处了。 蓝洋这么一说其他还在犹豫的士兵纷纷表示要跟着刘通走了,因为蓝洋在他们心中还是有影响力的,而这影响力则会决定他们的判断力,对于这些已经失去了方向的明军而言,由一个长年特立独行的人来指挥他们,也是无奈之举。 因为他们没有主心骨,而蓝洋虽然特立独行,但他却能起到主心骨的作用,对于九名明军而言真的是生的希望。 原本他们以为自己跟着刘通是死定了,因为仅靠他们十人,怎么可能打败已经屡破明军的都满,然而,当他们知道亲兵队长以及其他亲兵队员可能都已经死了的时候,原本散沙一团的心,现在反而凝聚在一起了。 “点火。” 刘通为防夜长梦多,赶紧率先点火,因为他不点火的话,这些士兵就无法下定决心,而不定决心的话,想要火烧连营更是万万不可能。 蓝洋见刘通点火了,也马上点起了火把,随即就见夜空中两根火把如同炸弹一般投向了都满大帐! 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都满大帐瞬间被点燃了。 为何都满大帐被点燃后会发生爆炸?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巨大轰鸣声让所有人震惊,包括了刘通与蓝洋。 刘通与蓝洋都没有想到,会产生这么巨大的轰鸣声。 按理说,都满的军帐里不可能存在什么火药的,而这巨大的轰鸣声分明就是火药爆炸声。 刘通与蓝洋猜测的没错,这轰鸣声还真的是火药爆炸。 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都满自认为自己的军帐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已经连续打败了明军两次,明军已经是无兵可用,所以不可能再敢深入大漠了。 而明军不敢深入大漠,就不可能知道都满军帐的所在,因此都满就把大量的火药藏在了自己的军营。 都满为什么在军营里藏放火药? 自然是为了密谋造反。 以都满这样身居要职,而且深得小王子恩宠的人都想造反,可想大漠能给都满的利益有多大。 都满虽是狼骑大将,但他知道狼骑只是工具,杀人的工具而以,一旦主人换了,或者主人不喜了,就会被抛弃。 因为任谁也不敢把一把匕首放在枕边安然入睡的。 所以,都满也要为自己的将来着想,未雨绸缪,以防止被人利用后抛弃或者遭到清算。 这就是都满把大量火药放在军帐里的深层原因,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关键的时候,将火药用在最及时的地方。 都满原本打算在造反之前弄到足够多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只要有了这两样,大事就能成。 而火药就是制造雷火弹的重要元素,有了火药才能制造雷火弹。 只是都满万万没有想到他费尽心思将收集到的火药藏在自己的营帐之内,居然被人一把火给点燃了,而且产生了巨大爆炸。 这火光和爆炸声传彻百里之外,毫无疑问小王子和都满也听到了。 不好! 都满听到爆炸声心中暗叫不好,再从火光方向来看,这显然就是他的营帐爆炸了。 小王子也没有料到会发生这么大的爆炸声,他之前还沉浸在消灭明军亲兵队的喜悦之中,并准备和都满商议一鼓作气攻击明军,说不定还能活抓明武宗,可这连环大爆炸却彻底粉碎了他的梦。 “怎么回事?哪来的大爆炸!” “回小王子,是都将军的营地发生大爆炸,而且还发生了连环大爆炸。” “什么,连环大爆炸,还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小王子听了一脸惊讶,他的确没有想到都满大帐之内会发生这样的大爆炸,今天他算准了大明亲兵队会来偷袭,就在营地里设下伏兵,目的就是请君入瓮,好将明兵一网打尽。 只是这连环大爆炸却提醒他,都满营地一定还有另一股明军骚扰。 “坏了,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去偷袭营地,这的确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啊,小王子,我马上组织狼骑去看一下。” “我也去,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 小王子气极也十分好奇,他没有想到居然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来个反偷袭,居然偷袭到他的头上来了。 从来只有他偷袭别人,而从来没有别人偷袭他的份,所以小王子一听到有人偷袭不由大怒,尽管对方偷袭的是不是他的营地,而是都满的营地。 重要的是,对方居然偷袭成功了,而且还引发了连环爆炸和大火,和偷袭他营地的那些明军亲兵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难道,大明皇帝还暗中藏有奇兵? 小王子马上和都满策马往都满的营地赶去,他们心中都充满好奇,好奇究竟是什么军队能偷袭成功。 “刘大人,咱们真的偷袭成功了!” 这十名亲兵队员见火烧连营成真,不禁叫道。 他们真的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这种场景,火烧连营啊,这场面真的是无法想象,而现在却梦以成真。 之前他们根本不相信刘通能偷袭都满大营,那可是连续破了两轮明军军探的大漠猛将啊,这样的猛将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击败。 所以这一定是疑阵,用以迷惑大明军前去。 但是,没想到都满军营真的不设防,明军如进无人之境,这让十名亲兵队队员大为惊异。 但惊异之后他们也马上清醒,这可是天赐良机啊,天赐他们上位的良机。 十名亲兵知道一旦上位成功,他们的人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眼下就是这个机会,只要利用好这个机会,他们就能得改变命运。 火烧连营带来的效果是巨大的,由于火药的作用,大爆炸产生的火光冲天,而且很快就烧着了一大片的军营。 这些还在军营里酣睡的大漠士兵,还没有睡醒,就一命呜呼了。 他们死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烧死,这样窝囊的死去。 此前,这些士兵还想着跟着都满继续建功立业,可没想到这个美梦还没做成,就死于梦中。 “没想到都满的军帐里还藏有这么多的火药,真的是天助我也。” “刘大人,这次突袭成功,你可是居首功啊。” “蓝洋,你也是立下奇功了啊。” 第一百七十二章 影子部队 刘通也想到了用火攻,他们人少却可以用火攻烧毁都满的营地,引起大漠的混乱。 “大家如果真的想活命的话,还是听刘大人的话,咱们一把火烧了这都满大营,制造混乱,还有活路。” 蓝洋对着众人说道,他这是在保众人的命,并非出自私心。 蓝洋的特立独行个性并非是乖张,而是有计划的上位,而他争取的对象却不是拉帮结派之人。 蓝洋认为拉帮结派的人是不值得深交的,这样的人只认利益,随时都有可能在出卖对方,与这样的人深交,就如同与虎谋皮,随时没命,乃至被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这就是与利益者打交道的下场,所以蓝洋并不喜欢与这些人打交通,因此他在亲兵队里就显得特立独行。 其实像蓝洋这般的司礼监背景,应该更加阿谀奉承才对,而不是特立独行,因为有了司礼监副监这层关系,就自然会有很多人来巴结他,从而扩大自己在亲兵队的影响,这才是正常的世俗关系,而蓝洋却没有利用这种关系,而是选择了一条常人无法理解的道路。 所以蓝洋才会选择刘通这边,不过他当初选择站队刘通不过是无奈之举,然而现在看来站队刘通反而是正确的决定,要是他与亲兵队长一起的话,现在估计已经身首异处了。 蓝洋这么一说其他还在犹豫的士兵纷纷表示要跟着刘通走了,因为蓝洋在他们心中还是有影响力的,而这影响力则会决定他们的判断力,对于这些已经失去了方向的明军而言,由一个长年特立独行的人来指挥他们,也是无奈之举。 因为他们没有主心骨,而蓝洋虽然特立独行,但他却能起到主心骨的作用,对于九名明军而言真的是生的希望。 原本他们以为自己跟着刘通是死定了,因为仅靠他们十人,怎么可能打败已经屡破明军的都满,然而,当他们知道亲兵队长以及其他亲兵队员可能都已经死了的时候,原本散沙一团的心,现在反而凝聚在一起了。 “点火。” 刘通为防夜长梦多,赶紧率先点火,因为他不点火的话,这些士兵就无法下定决心,而不定决心的话,想要火烧连营更是万万不可能。 蓝洋见刘通点火了,也马上点起了火把,随即就见夜空中两根火把如同炸弹一般投向了都满大帐! 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都满大帐瞬间被点燃了。 为何都满大帐被点燃后会发生爆炸?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巨大轰鸣声让所有人震惊,包括了刘通与蓝洋。 刘通与蓝洋都没有想到,会产生这么巨大的轰鸣声。 按理说,都满的军帐里不可能存在什么火药的,而这巨大的轰鸣声分明就是火药爆炸声。 刘通与蓝洋猜测的没错,这轰鸣声还真的是火药爆炸。 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都满自认为自己的军帐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已经连续打败了明军两次,明军已经是无兵可用,所以不可能再敢深入大漠了。 而明军不敢深入大漠,就不可能知道都满军帐的所在,因此都满就把大量的火药藏在了自己的军营。 都满为什么在军营里藏放火药? 自然是为了密谋造反。 以都满这样身居要职,而且深得小王子恩宠的人都想造反,可想大漠能给都满的利益有多大。 都满虽是狼骑大将,但他知道狼骑只是工具,杀人的工具而以,一旦主人换了,或者主人不喜了,就会被抛弃。 因为任谁也不敢把一把匕首放在枕边安然入睡的。 所以,都满也要为自己的将来着想,未雨绸缪,以防止被人利用后抛弃或者遭到清算。 这就是都满把大量火药放在军帐里的深层原因,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关键的时候,将火药用在最及时的地方。 都满原本打算在造反之前弄到足够多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只要有了这两样,大事就能成。 而火药就是制造雷火弹的重要元素,有了火药才能制造雷火弹。 只是都满万万没有想到他费尽心思将收集到的火药藏在自己的营帐之内,居然被人一把火给点燃了,而且产生了巨大爆炸。 这火光和爆炸声传彻百里之外,毫无疑问小王子和都满也听到了。 不好! 都满听到爆炸声心中暗叫不好,再从火光方向来看,这显然就是他的营帐爆炸了。 小王子也没有料到会发生这么大的爆炸声,他之前还沉浸在消灭明军亲兵队的喜悦之中,并准备和都满商议一鼓作气攻击明军,说不定还能活抓明武宗,可这连环大爆炸却彻底粉碎了他的梦。 “怎么回事?哪来的大爆炸!” “回小王子,是都将军的营地发生大爆炸,而且还发生了连环大爆炸。” “什么,连环大爆炸,还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小王子听了一脸惊讶,他的确没有想到都满大帐之内会发生这样的大爆炸,今天他算准了大明亲兵队会来偷袭,就在营地里设下伏兵,目的就是请君入瓮,好将明兵一网打尽。 只是这连环大爆炸却提醒他,都满营地一定还有另一股明军骚扰。 “坏了,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去偷袭营地,这的确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啊,小王子,我马上组织狼骑去看一下。” “我也去,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 小王子气极也十分好奇,他没有想到居然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来个反偷袭,居然偷袭到他的头上来了。 从来只有他偷袭别人,而从来没有别人偷袭他的份,所以小王子一听到有人偷袭不由大怒,尽管对方偷袭的是不是他的营地,而是都满的营地。 重要的是,对方居然偷袭成功了,而且还引发了连环爆炸和大火,和偷袭他营地的那些明军亲兵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难道,大明皇帝还暗中藏有奇兵? 小王子马上和都满策马往都满的营地赶去,他们心中都充满好奇,好奇究竟是什么军队能偷袭成功。 “刘大人,咱们真的偷袭成功了!” 这十名亲兵队员见火烧连营成真,不禁叫道。 他们真的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这种场景,火烧连营啊,这场面真的是无法想象,而现在却梦以成真。 之前他们根本不相信刘通能偷袭都满大营,那可是连续破了两轮明军军探的大漠猛将啊,这样的猛将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击败。 所以这一定是疑阵,用以迷惑大明军前去。 但是,没想到都满军营真的不设防,明军如进无人之境,这让十名亲兵队队员大为惊异。 但惊异之后他们也马上清醒,这可是天赐良机啊,天赐他们上位的良机。 十名亲兵知道一旦上位成功,他们的人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眼下就是这个机会,只要利用好这个机会,他们就能得改变命运。 火烧连营带来的效果是巨大的,由于火药的作用,大爆炸产生的火光冲天,而且很快就烧着了一大片的军营。 这些还在军营里酣睡的大漠士兵,还没有睡醒,就一命呜呼了。 他们死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烧死,这样窝囊的死去。 此前,这些士兵还想着跟着都满继续建功立业,可没想到这个美梦还没做成,就死于梦中。 “没想到都满的军帐里还藏有这么多的火药,真的是天助我也。” “刘大人,这次突袭成功,你可是居首功啊。” “蓝洋,你也是立下奇功了啊。” “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事不宜迟,还是快先离开比较好。” 刘通已经意识到危险即将来临,如果他们不及时撤出,将会遭到小王子的反扑。 因为刘通知道这爆炸声一定会引来小王子及都满,尤其是都满的狼骑,将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一旦被狼骑包围,将会遭受毁灭性打击。 蓝洋同样也听出了刘通的言下之意,如果他们不马上走的话就真的走不掉了。 “撒!咱们已经烧了都满这么多的营帐,此时不走的话就危险了,狼骑马上就杀来了。” 蓝洋也意识到了如果继续下去的话,他们肯定会被狼骑杀死,所以他们必须马上离开。 蓝洋也知道狼骑的威名,这支军队可以号称是大漠的影子部队,来无影去无踪,是都满非常信赖的特种兵。 特种兵其实很早就出现了,只是历史上鲜有记载,而都满却调教出了大漠首支影子部队,使得都满能成为大漠的风云人物之一,因为谁有了狼骑就能左右大漠的走向,因此都满也成为了大漠各大势力争夺的对象,但是都满也并非浪得虚名之辈,他的每一次出手还真的是不同凡响,总是能在关键时候起到大作用。 这也是都满能成为小王子身边红人的根本原因,也正因为如此,小王子才会这么放心让都满将狼骑放在身边。 同时,小王子也在防犯都满,他知道像都满这种手中握有兵权的,一定不会满足于现状,肯定会适机造反。 第一百七十三章 调虎离山 这就是与利益者打交道的下场,所以蓝洋并不喜欢与这些人打交通,因此他在亲兵队里就显得特立独行。 其实像蓝洋这般的司礼监背景,应该更加阿谀奉承才对,而不是特立独行,因为有了司礼监副监这层关系,就自然会有很多人来巴结他,从而扩大自己在亲兵队的影响,这才是正常的世俗关系,而蓝洋却没有利用这种关系,而是选择了一条常人无法理解的道路。 所以蓝洋才会选择刘通这边,不过他当初选择站队刘通不过是无奈之举,然而现在看来站队刘通反而是正确的决定,要是他与亲兵队长一起的话,现在估计已经身首异处了。 蓝洋这么一说其他还在犹豫的士兵纷纷表示要跟着刘通走了,因为蓝洋在他们心中还是有影响力的,而这影响力则会决定他们的判断力,对于这些已经失去了方向的明军而言,由一个长年特立独行的人来指挥他们,也是无奈之举。 因为他们没有主心骨,而蓝洋虽然特立独行,但他却能起到主心骨的作用,对于九名明军而言真的是生的希望。 原本他们以为自己跟着刘通是死定了,因为仅靠他们十人,怎么可能打败已经屡破明军的都满,然而,当他们知道亲兵队长以及其他亲兵队员可能都已经死了的时候,原本散沙一团的心,现在反而凝聚在一起了。 “点火。” 刘通为防夜长梦多,赶紧率先点火,因为他不点火的话,这些士兵就无法下定决心,而不定决心的话,想要火烧连营更是万万不可能。 蓝洋见刘通点火了,也马上点起了火把,随即就见夜空中两根火把如同炸弹一般投向了都满大帐! 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都满大帐瞬间被点燃了。 为何都满大帐被点燃后会发生爆炸?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巨大轰鸣声让所有人震惊,包括了刘通与蓝洋。 刘通与蓝洋都没有想到,会产生这么巨大的轰鸣声。 按理说,都满的军帐里不可能存在什么火药的,而这巨大的轰鸣声分明就是火药爆炸声。 刘通与蓝洋猜测的没错,这轰鸣声还真的是火药爆炸。 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都满自认为自己的军帐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已经连续打败了明军两次,明军已经是无兵可用,所以不可能再敢深入大漠了。 而明军不敢深入大漠,就不可能知道都满军帐的所在,因此都满就把大量的火药藏在了自己的军营。 都满为什么在军营里藏放火药? 自然是为了密谋造反。 以都满这样身居要职,而且深得小王子恩宠的人都想造反,可想大漠能给都满的利益有多大。 都满虽是狼骑大将,但他知道狼骑只是工具,杀人的工具而以,一旦主人换了,或者主人不喜了,就会被抛弃。 因为任谁也不敢把一把匕首放在枕边安然入睡的。 所以,都满也要为自己的将来着想,未雨绸缪,以防止被人利用后抛弃或者遭到清算。 这就是都满把大量火药放在军帐里的深层原因,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关键的时候,将火药用在最及时的地方。 都满原本打算在造反之前弄到足够多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只要有了这两样,大事就能成。 而火药就是制造雷火弹的重要元素,有了火药才能制造雷火弹。 只是都满万万没有想到他费尽心思将收集到的火药藏在自己的营帐之内,居然被人一把火给点燃了,而且产生了巨大爆炸。 这火光和爆炸声传彻百里之外,毫无疑问小王子和都满也听到了。 不好! 都满听到爆炸声心中暗叫不好,再从火光方向来看,这显然就是他的营帐爆炸了。 小王子也没有料到会发生这么大的爆炸声,他之前还沉浸在消灭明军亲兵队的喜悦之中,并准备和都满商议一鼓作气攻击明军,说不定还能活抓明武宗,可这连环大爆炸却彻底粉碎了他的梦。 “怎么回事?哪来的大爆炸!” “回小王子,是都将军的营地发生大爆炸,而且还发生了连环大爆炸。” “什么,连环大爆炸,还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小王子听了一脸惊讶,他的确没有想到都满大帐之内会发生这样的大爆炸,今天他算准了大明亲兵队会来偷袭,就在营地里设下伏兵,目的就是请君入瓮,好将明兵一网打尽。 只是这连环大爆炸却提醒他,都满营地一定还有另一股明军骚扰。 “坏了,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去偷袭营地,这的确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啊,小王子,我马上组织狼骑去看一下。” “我也去,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 小王子气极也十分好奇,他没有想到居然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来个反偷袭,居然偷袭到他的头上来了。 从来只有他偷袭别人,而从来没有别人偷袭他的份,所以小王子一听到有人偷袭不由大怒,尽管对方偷袭的是不是他的营地,而是都满的营地。 重要的是,对方居然偷袭成功了,而且还引发了连环爆炸和大火,和偷袭他营地的那些明军亲兵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难道,大明皇帝还暗中藏有奇兵? 小王子马上和都满策马往都满的营地赶去,他们心中都充满好奇,好奇究竟是什么军队能偷袭成功。 “刘大人,咱们真的偷袭成功了!” 这十名亲兵队员见火烧连营成真,不禁叫道。 他们真的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这种场景,火烧连营啊,这场面真的是无法想象,而现在却梦以成真。 之前他们根本不相信刘通能偷袭都满大营,那可是连续破了两轮明军军探的大漠猛将啊,这样的猛将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击败。 所以这一定是疑阵,用以迷惑大明军前去。 但是,没想到都满军营真的不设防,明军如进无人之境,这让十名亲兵队队员大为惊异。 但惊异之后他们也马上清醒,这可是天赐良机啊,天赐他们上位的良机。 十名亲兵知道一旦上位成功,他们的人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眼下就是这个机会,只要利用好这个机会,他们就能得改变命运。 火烧连营带来的效果是巨大的,由于火药的作用,大爆炸产生的火光冲天,而且很快就烧着了一大片的军营。 这些还在军营里酣睡的大漠士兵,还没有睡醒,就一命呜呼了。 他们死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烧死,这样窝囊的死去。 此前,这些士兵还想着跟着都满继续建功立业,可没想到这个美梦还没做成,就死于梦中。 “没想到都满的军帐里还藏有这么多的火药,真的是天助我也。” “刘大人,这次突袭成功,你可是居首功啊。” “蓝洋,你也是立下奇功了啊。” “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事不宜迟,还是快先离开比较好。” 刘通已经意识到危险即将来临,如果他们不及时撤出,将会遭到小王子的反扑。 因为刘通知道这爆炸声一定会引来小王子及都满,尤其是都满的狼骑,将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一旦被狼骑包围,将会遭受毁灭性打击。 蓝洋同样也听出了刘通的言下之意,如果他们不马上走的话就真的走不掉了。 “撒!咱们已经烧了都满这么多的营帐,此时不走的话就危险了,狼骑马上就杀来了。” 蓝洋也意识到了如果继续下去的话,他们肯定会被狼骑杀死,所以他们必须马上离开。 蓝洋也知道狼骑的威名,这支军队可以号称是大漠的影子部队,来无影去无踪,是都满非常信赖的特种兵。 特种兵其实很早就出现了,只是历史上鲜有记载,而都满却调教出了大漠首支影子部队,使得都满能成为大漠的风云人物之一,因为谁有了狼骑就能左右大漠的走向,因此都满也成为了大漠各大势力争夺的对象,但是都满也并非浪得虚名之辈,他的每一次出手还真的是不同凡响,总是能在关键时候起到大作用。 这也是都满能成为小王子身边红人的根本原因,也正因为如此,小王子才会这么放心让都满将狼骑放在身边。 同时,小王子也在防犯都满,他知道像都满这种手中握有兵权的,一定不会满足于现状,肯定会适机造反。 如今,这一切担心都成为了现实,都满的确想造反,而且也付诸了行动。 只是都满万万没有料到会有人敢偷袭他的营帐,并且引爆了他的火药库,这样的损失真的是不小。 都满快马加鞭往营帐跑,他要亲自见证是谁敢在他的营帐里放火并炸毁了他的火药库。 都满自认为他把火药安排的天衣无缝,没有人知道他的火药部署,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方显然是冲着他而来,而且还是算准了他不在营帐里,所以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种种迹象来看,都满甚至认为自己是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或者是声东击西之计,这支偷袭自己营地的明军才是明军的主力。 第一百七十四章 涂抹狼粪 就听到“轰!”的一声巨响,都满大帐瞬间被点燃了。 为何都满大帐被点燃后会发生爆炸?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巨大轰鸣声让所有人震惊,包括了刘通与蓝洋。 刘通与蓝洋都没有想到,会产生这么巨大的轰鸣声。 按理说,都满的军帐里不可能存在什么火药的,而这巨大的轰鸣声分明就是火药爆炸声。 刘通与蓝洋猜测的没错,这轰鸣声还真的是火药爆炸。 所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都满自认为自己的军帐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已经连续打败了明军两次,明军已经是无兵可用,所以不可能再敢深入大漠了。 而明军不敢深入大漠,就不可能知道都满军帐的所在,因此都满就把大量的火药藏在了自己的军营。 都满为什么在军营里藏放火药? 自然是为了密谋造反。 以都满这样身居要职,而且深得小王子恩宠的人都想造反,可想大漠能给都满的利益有多大。 都满虽是狼骑大将,但他知道狼骑只是工具,杀人的工具而以,一旦主人换了,或者主人不喜了,就会被抛弃。 因为任谁也不敢把一把匕首放在枕边安然入睡的。 所以,都满也要为自己的将来着想,未雨绸缪,以防止被人利用后抛弃或者遭到清算。 这就是都满把大量火药放在军帐里的深层原因,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关键的时候,将火药用在最及时的地方。 都满原本打算在造反之前弄到足够多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只要有了这两样,大事就能成。 而火药就是制造雷火弹的重要元素,有了火药才能制造雷火弹。 只是都满万万没有想到他费尽心思将收集到的火药藏在自己的营帐之内,居然被人一把火给点燃了,而且产生了巨大爆炸。 这火光和爆炸声传彻百里之外,毫无疑问小王子和都满也听到了。 不好! 都满听到爆炸声心中暗叫不好,再从火光方向来看,这显然就是他的营帐爆炸了。 小王子也没有料到会发生这么大的爆炸声,他之前还沉浸在消灭明军亲兵队的喜悦之中,并准备和都满商议一鼓作气攻击明军,说不定还能活抓明武宗,可这连环大爆炸却彻底粉碎了他的梦。 “怎么回事?哪来的大爆炸!” “回小王子,是都将军的营地发生大爆炸,而且还发生了连环大爆炸。” “什么,连环大爆炸,还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小王子听了一脸惊讶,他的确没有想到都满大帐之内会发生这样的大爆炸,今天他算准了大明亲兵队会来偷袭,就在营地里设下伏兵,目的就是请君入瓮,好将明兵一网打尽。 只是这连环大爆炸却提醒他,都满营地一定还有另一股明军骚扰。 “坏了,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去偷袭营地,这的确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啊,小王子,我马上组织狼骑去看一下。” “我也去,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 小王子气极也十分好奇,他没有想到居然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来个反偷袭,居然偷袭到他的头上来了。 从来只有他偷袭别人,而从来没有别人偷袭他的份,所以小王子一听到有人偷袭不由大怒,尽管对方偷袭的是不是他的营地,而是都满的营地。 重要的是,对方居然偷袭成功了,而且还引发了连环爆炸和大火,和偷袭他营地的那些明军亲兵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难道,大明皇帝还暗中藏有奇兵? 小王子马上和都满策马往都满的营地赶去,他们心中都充满好奇,好奇究竟是什么军队能偷袭成功。 “刘大人,咱们真的偷袭成功了!” 这十名亲兵队员见火烧连营成真,不禁叫道。 他们真的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这种场景,火烧连营啊,这场面真的是无法想象,而现在却梦以成真。 之前他们根本不相信刘通能偷袭都满大营,那可是连续破了两轮明军军探的大漠猛将啊,这样的猛将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击败。 所以这一定是疑阵,用以迷惑大明军前去。 但是,没想到都满军营真的不设防,明军如进无人之境,这让十名亲兵队队员大为惊异。 但惊异之后他们也马上清醒,这可是天赐良机啊,天赐他们上位的良机。 十名亲兵知道一旦上位成功,他们的人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眼下就是这个机会,只要利用好这个机会,他们就能得改变命运。 火烧连营带来的效果是巨大的,由于火药的作用,大爆炸产生的火光冲天,而且很快就烧着了一大片的军营。 这些还在军营里酣睡的大漠士兵,还没有睡醒,就一命呜呼了。 他们死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烧死,这样窝囊的死去。 此前,这些士兵还想着跟着都满继续建功立业,可没想到这个美梦还没做成,就死于梦中。 “没想到都满的军帐里还藏有这么多的火药,真的是天助我也。” “刘大人,这次突袭成功,你可是居首功啊。” “蓝洋,你也是立下奇功了啊。” “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事不宜迟,还是快先离开比较好。” 刘通已经意识到危险即将来临,如果他们不及时撤出,将会遭到小王子的反扑。 因为刘通知道这爆炸声一定会引来小王子及都满,尤其是都满的狼骑,将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一旦被狼骑包围,将会遭受毁灭性打击。 蓝洋同样也听出了刘通的言下之意,如果他们不马上走的话就真的走不掉了。 “撒!咱们已经烧了都满这么多的营帐,此时不走的话就危险了,狼骑马上就杀来了。” 蓝洋也意识到了如果继续下去的话,他们肯定会被狼骑杀死,所以他们必须马上离开。 蓝洋也知道狼骑的威名,这支军队可以号称是大漠的影子部队,来无影去无踪,是都满非常信赖的特种兵。 特种兵其实很早就出现了,只是历史上鲜有记载,而都满却调教出了大漠首支影子部队,使得都满能成为大漠的风云人物之一,因为谁有了狼骑就能左右大漠的走向,因此都满也成为了大漠各大势力争夺的对象,但是都满也并非浪得虚名之辈,他的每一次出手还真的是不同凡响,总是能在关键时候起到大作用。 这也是都满能成为小王子身边红人的根本原因,也正因为如此,小王子才会这么放心让都满将狼骑放在身边。 同时,小王子也在防犯都满,他知道像都满这种手中握有兵权的,一定不会满足于现状,肯定会适机造反。 如今,这一切担心都成为了现实,都满的确想造反,而且也付诸了行动。 只是都满万万没有料到会有人敢偷袭他的营帐,并且引爆了他的火药库,这样的损失真的是不小。 都满快马加鞭往营帐跑,他要亲自见证是谁敢在他的营帐里放火并炸毁了他的火药库。 都满自认为他把火药安排的天衣无缝,没有人知道他的火药部署,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方显然是冲着他而来,而且还是算准了他不在营帐里,所以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种种迹象来看,都满甚至认为自己是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或者是声东击西之计,这支偷袭自己营地的明军才是明军的主力。 狭路相逢勇者胜,刘通既然敢下突袭都满大营的决心也是有了这种打算,他料定都满在看到大营失火后会马上回来救援,为此刘通设定了两个预案,一个是关于突袭成功,一个关于突袭失败。 眼下突袭成功,刘通的应对之招就是混入大漠军队之中,因为大漠军队人数众多,如果他们要刻意逃跑是万万不可能,而唯一存活下来的机会就是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蓝洋听了后一愣,他是没有料到刘通会想到这招,因为他同时也想到了。 蓝洋也认为混入大漠军队之中是唯一的活路,只有这样才能让狼骑查不出他们的动向。 虽然蓝洋一度觉得他们只有十人,化整为零的战术是再合适不过了,但这时候化整为零的战术并不适用,因为他们的对手是狼骑。 狼骑以敏锐的嗅觉著称,这些野狼对于非大漠士兵的气味能马上辨别,因此化整为零只能马上成为它们的猎物。 但是如果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情况就不一样了。 “但是我听说狼骑的野狼嗅觉非常灵敏,不是我们换身衣服就可以的。” 有队员疑问道。 “没错,狼骑的嗅觉非常灵敏,我们仅换衣服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得改变身上的气味。” “改变身上气味?这,怎么改?” “往身上涂抹狼粪。” “涂抹狼粪?!” 除了蓝洋,其他人都呆住了,这,这种事情怎么做的出来,这狼粪的味道真的是太冲了啊。 第一百七十五章 狼骑红瞳 都满原本打算在造反之前弄到足够多的霹雳战车和雷火弹,只要有了这两样,大事就能成。 而火药就是制造雷火弹的重要元素,有了火药才能制造雷火弹。 只是都满万万没有想到他费尽心思将收集到的火药藏在自己的营帐之内,居然被人一把火给点燃了,而且产生了巨大爆炸。 这火光和爆炸声传彻百里之外,毫无疑问小王子和都满也听到了。 不好! 都满听到爆炸声心中暗叫不好,再从火光方向来看,这显然就是他的营帐爆炸了。 小王子也没有料到会发生这么大的爆炸声,他之前还沉浸在消灭明军亲兵队的喜悦之中,并准备和都满商议一鼓作气攻击明军,说不定还能活抓明武宗,可这连环大爆炸却彻底粉碎了他的梦。 “怎么回事?哪来的大爆炸!” “回小王子,是都将军的营地发生大爆炸,而且还发生了连环大爆炸。” “什么,连环大爆炸,还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小王子听了一脸惊讶,他的确没有想到都满大帐之内会发生这样的大爆炸,今天他算准了大明亲兵队会来偷袭,就在营地里设下伏兵,目的就是请君入瓮,好将明兵一网打尽。 只是这连环大爆炸却提醒他,都满营地一定还有另一股明军骚扰。 “坏了,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去偷袭营地,这的确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啊,小王子,我马上组织狼骑去看一下。” “我也去,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 小王子气极也十分好奇,他没有想到居然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来个反偷袭,居然偷袭到他的头上来了。 从来只有他偷袭别人,而从来没有别人偷袭他的份,所以小王子一听到有人偷袭不由大怒,尽管对方偷袭的是不是他的营地,而是都满的营地。 重要的是,对方居然偷袭成功了,而且还引发了连环爆炸和大火,和偷袭他营地的那些明军亲兵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难道,大明皇帝还暗中藏有奇兵? 小王子马上和都满策马往都满的营地赶去,他们心中都充满好奇,好奇究竟是什么军队能偷袭成功。 “刘大人,咱们真的偷袭成功了!” 这十名亲兵队员见火烧连营成真,不禁叫道。 他们真的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这种场景,火烧连营啊,这场面真的是无法想象,而现在却梦以成真。 之前他们根本不相信刘通能偷袭都满大营,那可是连续破了两轮明军军探的大漠猛将啊,这样的猛将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击败。 所以这一定是疑阵,用以迷惑大明军前去。 但是,没想到都满军营真的不设防,明军如进无人之境,这让十名亲兵队队员大为惊异。 但惊异之后他们也马上清醒,这可是天赐良机啊,天赐他们上位的良机。 十名亲兵知道一旦上位成功,他们的人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眼下就是这个机会,只要利用好这个机会,他们就能得改变命运。 火烧连营带来的效果是巨大的,由于火药的作用,大爆炸产生的火光冲天,而且很快就烧着了一大片的军营。 这些还在军营里酣睡的大漠士兵,还没有睡醒,就一命呜呼了。 他们死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烧死,这样窝囊的死去。 此前,这些士兵还想着跟着都满继续建功立业,可没想到这个美梦还没做成,就死于梦中。 “没想到都满的军帐里还藏有这么多的火药,真的是天助我也。” “刘大人,这次突袭成功,你可是居首功啊。” “蓝洋,你也是立下奇功了啊。” “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事不宜迟,还是快先离开比较好。” 刘通已经意识到危险即将来临,如果他们不及时撤出,将会遭到小王子的反扑。 因为刘通知道这爆炸声一定会引来小王子及都满,尤其是都满的狼骑,将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一旦被狼骑包围,将会遭受毁灭性打击。 蓝洋同样也听出了刘通的言下之意,如果他们不马上走的话就真的走不掉了。 “撒!咱们已经烧了都满这么多的营帐,此时不走的话就危险了,狼骑马上就杀来了。” 蓝洋也意识到了如果继续下去的话,他们肯定会被狼骑杀死,所以他们必须马上离开。 蓝洋也知道狼骑的威名,这支军队可以号称是大漠的影子部队,来无影去无踪,是都满非常信赖的特种兵。 特种兵其实很早就出现了,只是历史上鲜有记载,而都满却调教出了大漠首支影子部队,使得都满能成为大漠的风云人物之一,因为谁有了狼骑就能左右大漠的走向,因此都满也成为了大漠各大势力争夺的对象,但是都满也并非浪得虚名之辈,他的每一次出手还真的是不同凡响,总是能在关键时候起到大作用。 这也是都满能成为小王子身边红人的根本原因,也正因为如此,小王子才会这么放心让都满将狼骑放在身边。 同时,小王子也在防犯都满,他知道像都满这种手中握有兵权的,一定不会满足于现状,肯定会适机造反。 如今,这一切担心都成为了现实,都满的确想造反,而且也付诸了行动。 只是都满万万没有料到会有人敢偷袭他的营帐,并且引爆了他的火药库,这样的损失真的是不小。 都满快马加鞭往营帐跑,他要亲自见证是谁敢在他的营帐里放火并炸毁了他的火药库。 都满自认为他把火药安排的天衣无缝,没有人知道他的火药部署,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方显然是冲着他而来,而且还是算准了他不在营帐里,所以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种种迹象来看,都满甚至认为自己是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或者是声东击西之计,这支偷袭自己营地的明军才是明军的主力。 狭路相逢勇者胜,刘通既然敢下突袭都满大营的决心也是有了这种打算,他料定都满在看到大营失火后会马上回来救援,为此刘通设定了两个预案,一个是关于突袭成功,一个关于突袭失败。 眼下突袭成功,刘通的应对之招就是混入大漠军队之中,因为大漠军队人数众多,如果他们要刻意逃跑是万万不可能,而唯一存活下来的机会就是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蓝洋听了后一愣,他是没有料到刘通会想到这招,因为他同时也想到了。 蓝洋也认为混入大漠军队之中是唯一的活路,只有这样才能让狼骑查不出他们的动向。 虽然蓝洋一度觉得他们只有十人,化整为零的战术是再合适不过了,但这时候化整为零的战术并不适用,因为他们的对手是狼骑。 狼骑以敏锐的嗅觉著称,这些野狼对于非大漠士兵的气味能马上辨别,因此化整为零只能马上成为它们的猎物。 但是如果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情况就不一样了。 “但是我听说狼骑的野狼嗅觉非常灵敏,不是我们换身衣服就可以的。” 有队员疑问道。 “没错,狼骑的嗅觉非常灵敏,我们仅换衣服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得改变身上的气味。” “改变身上气味?这,怎么改?” “往身上涂抹狼粪。” “涂抹狼粪?!” 除了蓝洋,其他人都呆住了,这,这种事情怎么做的出来,这狼粪的味道真的是太冲了啊。 要往自己身上涂抹狼粪这事真的对于所有人来说太过于震撼,所有人都在犹豫。 “不要犹豫了,再犹豫狼骑就要来了!” 说着,蓝洋首先在自己脸上涂抹了狼粪。 蓝洋率先涂抹狼粪的举动震惊了所有人,也让刘通知道,蓝洋不是普通人,否则普通人怎么会这么果断,也正是蓝洋的果断,让刘通认为蓝洋是个做大事的人。 刘通也马上在脸上涂抹了狼粪,其他人见刘通和蓝洋都涂抹了狼粪,只得照做。 要说刘通等人是怎么这么快就有狼粪涂抹,这也和刘通的事先准备有关。 刘通在突袭都满之前就准备了这些狼粪,以备不时之需,现在看来,已经派上了用场。 在生命危急关系,狼粪的臭味已经不用太在意了,只有涂抹狼粪才能让狼骑觉察不到人的气味。 其他八名士兵只能一咬牙,一跺脚,纷纷往自己脸上涂抹狼粪。 果不出其然,等十人在脸上涂满了狼粪之后,狼骑真的就到了。 黑夜之中,出现了无数双红瞳,这就是狼眼在夜间发出的光芒,由于狼骑嗜血,而变成了红光。 狼骑在经过十人的时候,明显放慢了脚步,在十人之中左右嗅着。 除了刘通和蓝洋,其他八人都感到令人窒息的狼骑气息,野狼吐出的气息寻常人闻了哪里会受得了。 但好在这些野狼在众人身边没有停留太多的时间,看来他们身上的狼粪气味真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狼粪的味道掩盖了众人身上的气息,狼骑还真的没有嗅出众人的气息。 第一百七十六章 恐怖生物 小王子气极也十分好奇,他没有想到居然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来个反偷袭,居然偷袭到他的头上来了。 从来只有他偷袭别人,而从来没有别人偷袭他的份,所以小王子一听到有人偷袭不由大怒,尽管对方偷袭的是不是他的营地,而是都满的营地。 重要的是,对方居然偷袭成功了,而且还引发了连环爆炸和大火,和偷袭他营地的那些明军亲兵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难道,大明皇帝还暗中藏有奇兵? 小王子马上和都满策马往都满的营地赶去,他们心中都充满好奇,好奇究竟是什么军队能偷袭成功。 “刘大人,咱们真的偷袭成功了!” 这十名亲兵队员见火烧连营成真,不禁叫道。 他们真的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这种场景,火烧连营啊,这场面真的是无法想象,而现在却梦以成真。 之前他们根本不相信刘通能偷袭都满大营,那可是连续破了两轮明军军探的大漠猛将啊,这样的猛将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击败。 所以这一定是疑阵,用以迷惑大明军前去。 但是,没想到都满军营真的不设防,明军如进无人之境,这让十名亲兵队队员大为惊异。 但惊异之后他们也马上清醒,这可是天赐良机啊,天赐他们上位的良机。 十名亲兵知道一旦上位成功,他们的人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眼下就是这个机会,只要利用好这个机会,他们就能得改变命运。 火烧连营带来的效果是巨大的,由于火药的作用,大爆炸产生的火光冲天,而且很快就烧着了一大片的军营。 这些还在军营里酣睡的大漠士兵,还没有睡醒,就一命呜呼了。 他们死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烧死,这样窝囊的死去。 此前,这些士兵还想着跟着都满继续建功立业,可没想到这个美梦还没做成,就死于梦中。 “没想到都满的军帐里还藏有这么多的火药,真的是天助我也。” “刘大人,这次突袭成功,你可是居首功啊。” “蓝洋,你也是立下奇功了啊。” “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事不宜迟,还是快先离开比较好。” 刘通已经意识到危险即将来临,如果他们不及时撤出,将会遭到小王子的反扑。 因为刘通知道这爆炸声一定会引来小王子及都满,尤其是都满的狼骑,将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一旦被狼骑包围,将会遭受毁灭性打击。 蓝洋同样也听出了刘通的言下之意,如果他们不马上走的话就真的走不掉了。 “撒!咱们已经烧了都满这么多的营帐,此时不走的话就危险了,狼骑马上就杀来了。” 蓝洋也意识到了如果继续下去的话,他们肯定会被狼骑杀死,所以他们必须马上离开。 蓝洋也知道狼骑的威名,这支军队可以号称是大漠的影子部队,来无影去无踪,是都满非常信赖的特种兵。 特种兵其实很早就出现了,只是历史上鲜有记载,而都满却调教出了大漠首支影子部队,使得都满能成为大漠的风云人物之一,因为谁有了狼骑就能左右大漠的走向,因此都满也成为了大漠各大势力争夺的对象,但是都满也并非浪得虚名之辈,他的每一次出手还真的是不同凡响,总是能在关键时候起到大作用。 这也是都满能成为小王子身边红人的根本原因,也正因为如此,小王子才会这么放心让都满将狼骑放在身边。 同时,小王子也在防犯都满,他知道像都满这种手中握有兵权的,一定不会满足于现状,肯定会适机造反。 如今,这一切担心都成为了现实,都满的确想造反,而且也付诸了行动。 只是都满万万没有料到会有人敢偷袭他的营帐,并且引爆了他的火药库,这样的损失真的是不小。 都满快马加鞭往营帐跑,他要亲自见证是谁敢在他的营帐里放火并炸毁了他的火药库。 都满自认为他把火药安排的天衣无缝,没有人知道他的火药部署,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方显然是冲着他而来,而且还是算准了他不在营帐里,所以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种种迹象来看,都满甚至认为自己是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或者是声东击西之计,这支偷袭自己营地的明军才是明军的主力。 狭路相逢勇者胜,刘通既然敢下突袭都满大营的决心也是有了这种打算,他料定都满在看到大营失火后会马上回来救援,为此刘通设定了两个预案,一个是关于突袭成功,一个关于突袭失败。 眼下突袭成功,刘通的应对之招就是混入大漠军队之中,因为大漠军队人数众多,如果他们要刻意逃跑是万万不可能,而唯一存活下来的机会就是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蓝洋听了后一愣,他是没有料到刘通会想到这招,因为他同时也想到了。 蓝洋也认为混入大漠军队之中是唯一的活路,只有这样才能让狼骑查不出他们的动向。 虽然蓝洋一度觉得他们只有十人,化整为零的战术是再合适不过了,但这时候化整为零的战术并不适用,因为他们的对手是狼骑。 狼骑以敏锐的嗅觉著称,这些野狼对于非大漠士兵的气味能马上辨别,因此化整为零只能马上成为它们的猎物。 但是如果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情况就不一样了。 “但是我听说狼骑的野狼嗅觉非常灵敏,不是我们换身衣服就可以的。” 有队员疑问道。 “没错,狼骑的嗅觉非常灵敏,我们仅换衣服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得改变身上的气味。” “改变身上气味?这,怎么改?” “往身上涂抹狼粪。” “涂抹狼粪?!” 除了蓝洋,其他人都呆住了,这,这种事情怎么做的出来,这狼粪的味道真的是太冲了啊。 要往自己身上涂抹狼粪这事真的对于所有人来说太过于震撼,所有人都在犹豫。 “不要犹豫了,再犹豫狼骑就要来了!” 说着,蓝洋首先在自己脸上涂抹了狼粪。 蓝洋率先涂抹狼粪的举动震惊了所有人,也让刘通知道,蓝洋不是普通人,否则普通人怎么会这么果断,也正是蓝洋的果断,让刘通认为蓝洋是个做大事的人。 刘通也马上在脸上涂抹了狼粪,其他人见刘通和蓝洋都涂抹了狼粪,只得照做。 要说刘通等人是怎么这么快就有狼粪涂抹,这也和刘通的事先准备有关。 刘通在突袭都满之前就准备了这些狼粪,以备不时之需,现在看来,已经派上了用场。 在生命危急关系,狼粪的臭味已经不用太在意了,只有涂抹狼粪才能让狼骑觉察不到人的气味。 其他八名士兵只能一咬牙,一跺脚,纷纷往自己脸上涂抹狼粪。 果不出其然,等十人在脸上涂满了狼粪之后,狼骑真的就到了。 黑夜之中,出现了无数双红瞳,这就是狼眼在夜间发出的光芒,由于狼骑嗜血,而变成了红光。 狼骑在经过十人的时候,明显放慢了脚步,在十人之中左右嗅着。 除了刘通和蓝洋,其他八人都感到令人窒息的狼骑气息,野狼吐出的气息寻常人闻了哪里会受得了。 但好在这些野狼在众人身边没有停留太多的时间,看来他们身上的狼粪气味真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狼粪的味道掩盖了众人身上的气息,狼骑还真的没有嗅出众人的气息。 要不是刘通和蓝洋的带头作用,只怕这八人早就尿裤子了,因为狼骑只闻其名,不知其形,现在这么近距离看到野狼,能不让众人吃惊害怕吗? 但也正是刘通和蓝洋的镇静,让这八人最终挺了过去,没有暴露出自己胆寒的心理表现。 这野狼嗅众人气息的时候,只要有一个人表现出害怕的心理,就会破坏自己身上的气味,而野狼就会抓住这一瞬间的气息变化,迅速将对方锁喉。 这就是野狼猎杀猎物的手段,让猎物没有任何的反应,就会立即毙命。 所有人都没有料到原来野狼的体形会这么的大,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这哪里是正常野狼的样子,简直就是狼形怪物啊。 传闻中的狼骑之所以这么厉害,不仅仅是因为速度,而是真的是在力量和体型上占据绝对优势。 可以说野狼超过了马匹,甚至虎豹都不是它的对手。 这样的野狼似问谁能是对手 ,所以之前大明军探败在都满手下,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勇敢,而是他们所要面对的不是一般的生物,而是这种称为狼骑的恐怖生物。 狼骑一出谁与争锋,说它们是最恐怖的影子杀手也不为过。 而就是这样的恐怖生物,又怎么会被大漠军队所控制呢? 按理说这般恐怖生物大漠军队是不可能控制得了,刘通和蓝洋隐约觉得这背后一定隐藏着天大的机密。 都满一定会某种秘术,可以控制住这些野狼,甚至这些大漠士兵浑身上下也散发着不同寻小常的气息。 第一百七十七章 障眼法术 从来只有他偷袭别人,而从来没有别人偷袭他的份,所以小王子一听到有人偷袭不由大怒,尽管对方偷袭的是不是他的营地,而是都满的营地。 重要的是,对方居然偷袭成功了,而且还引发了连环爆炸和大火,和偷袭他营地的那些明军亲兵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难道,大明皇帝还暗中藏有奇兵? 小王子马上和都满策马往都满的营地赶去,他们心中都充满好奇,好奇究竟是什么军队能偷袭成功。 “刘大人,咱们真的偷袭成功了!” 这十名亲兵队员见火烧连营成真,不禁叫道。 他们真的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这种场景,火烧连营啊,这场面真的是无法想象,而现在却梦以成真。 之前他们根本不相信刘通能偷袭都满大营,那可是连续破了两轮明军军探的大漠猛将啊,这样的猛将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击败。 所以这一定是疑阵,用以迷惑大明军前去。 但是,没想到都满军营真的不设防,明军如进无人之境,这让十名亲兵队队员大为惊异。 但惊异之后他们也马上清醒,这可是天赐良机啊,天赐他们上位的良机。 十名亲兵知道一旦上位成功,他们的人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眼下就是这个机会,只要利用好这个机会,他们就能得改变命运。 火烧连营带来的效果是巨大的,由于火药的作用,大爆炸产生的火光冲天,而且很快就烧着了一大片的军营。 这些还在军营里酣睡的大漠士兵,还没有睡醒,就一命呜呼了。 他们死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烧死,这样窝囊的死去。 此前,这些士兵还想着跟着都满继续建功立业,可没想到这个美梦还没做成,就死于梦中。 “没想到都满的军帐里还藏有这么多的火药,真的是天助我也。” “刘大人,这次突袭成功,你可是居首功啊。” “蓝洋,你也是立下奇功了啊。” “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事不宜迟,还是快先离开比较好。” 刘通已经意识到危险即将来临,如果他们不及时撤出,将会遭到小王子的反扑。 因为刘通知道这爆炸声一定会引来小王子及都满,尤其是都满的狼骑,将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一旦被狼骑包围,将会遭受毁灭性打击。 蓝洋同样也听出了刘通的言下之意,如果他们不马上走的话就真的走不掉了。 “撒!咱们已经烧了都满这么多的营帐,此时不走的话就危险了,狼骑马上就杀来了。” 蓝洋也意识到了如果继续下去的话,他们肯定会被狼骑杀死,所以他们必须马上离开。 蓝洋也知道狼骑的威名,这支军队可以号称是大漠的影子部队,来无影去无踪,是都满非常信赖的特种兵。 特种兵其实很早就出现了,只是历史上鲜有记载,而都满却调教出了大漠首支影子部队,使得都满能成为大漠的风云人物之一,因为谁有了狼骑就能左右大漠的走向,因此都满也成为了大漠各大势力争夺的对象,但是都满也并非浪得虚名之辈,他的每一次出手还真的是不同凡响,总是能在关键时候起到大作用。 这也是都满能成为小王子身边红人的根本原因,也正因为如此,小王子才会这么放心让都满将狼骑放在身边。 同时,小王子也在防犯都满,他知道像都满这种手中握有兵权的,一定不会满足于现状,肯定会适机造反。 如今,这一切担心都成为了现实,都满的确想造反,而且也付诸了行动。 只是都满万万没有料到会有人敢偷袭他的营帐,并且引爆了他的火药库,这样的损失真的是不小。 都满快马加鞭往营帐跑,他要亲自见证是谁敢在他的营帐里放火并炸毁了他的火药库。 都满自认为他把火药安排的天衣无缝,没有人知道他的火药部署,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方显然是冲着他而来,而且还是算准了他不在营帐里,所以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种种迹象来看,都满甚至认为自己是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或者是声东击西之计,这支偷袭自己营地的明军才是明军的主力。 狭路相逢勇者胜,刘通既然敢下突袭都满大营的决心也是有了这种打算,他料定都满在看到大营失火后会马上回来救援,为此刘通设定了两个预案,一个是关于突袭成功,一个关于突袭失败。 眼下突袭成功,刘通的应对之招就是混入大漠军队之中,因为大漠军队人数众多,如果他们要刻意逃跑是万万不可能,而唯一存活下来的机会就是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蓝洋听了后一愣,他是没有料到刘通会想到这招,因为他同时也想到了。 蓝洋也认为混入大漠军队之中是唯一的活路,只有这样才能让狼骑查不出他们的动向。 虽然蓝洋一度觉得他们只有十人,化整为零的战术是再合适不过了,但这时候化整为零的战术并不适用,因为他们的对手是狼骑。 狼骑以敏锐的嗅觉著称,这些野狼对于非大漠士兵的气味能马上辨别,因此化整为零只能马上成为它们的猎物。 但是如果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情况就不一样了。 “但是我听说狼骑的野狼嗅觉非常灵敏,不是我们换身衣服就可以的。” 有队员疑问道。 “没错,狼骑的嗅觉非常灵敏,我们仅换衣服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得改变身上的气味。” “改变身上气味?这,怎么改?” “往身上涂抹狼粪。” “涂抹狼粪?!” 除了蓝洋,其他人都呆住了,这,这种事情怎么做的出来,这狼粪的味道真的是太冲了啊。 要往自己身上涂抹狼粪这事真的对于所有人来说太过于震撼,所有人都在犹豫。 “不要犹豫了,再犹豫狼骑就要来了!” 说着,蓝洋首先在自己脸上涂抹了狼粪。 蓝洋率先涂抹狼粪的举动震惊了所有人,也让刘通知道,蓝洋不是普通人,否则普通人怎么会这么果断,也正是蓝洋的果断,让刘通认为蓝洋是个做大事的人。 刘通也马上在脸上涂抹了狼粪,其他人见刘通和蓝洋都涂抹了狼粪,只得照做。 要说刘通等人是怎么这么快就有狼粪涂抹,这也和刘通的事先准备有关。 刘通在突袭都满之前就准备了这些狼粪,以备不时之需,现在看来,已经派上了用场。 在生命危急关系,狼粪的臭味已经不用太在意了,只有涂抹狼粪才能让狼骑觉察不到人的气味。 其他八名士兵只能一咬牙,一跺脚,纷纷往自己脸上涂抹狼粪。 果不出其然,等十人在脸上涂满了狼粪之后,狼骑真的就到了。 黑夜之中,出现了无数双红瞳,这就是狼眼在夜间发出的光芒,由于狼骑嗜血,而变成了红光。 狼骑在经过十人的时候,明显放慢了脚步,在十人之中左右嗅着。 除了刘通和蓝洋,其他八人都感到令人窒息的狼骑气息,野狼吐出的气息寻常人闻了哪里会受得了。 但好在这些野狼在众人身边没有停留太多的时间,看来他们身上的狼粪气味真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狼粪的味道掩盖了众人身上的气息,狼骑还真的没有嗅出众人的气息。 都满和小王子没有觉察到这其中的不同之处,他们万万没想到刘通和蓝洋会想出涂抹狼粪以掩盖自身气息这招。 这样一来,刘通和蓝洋就躲过了狼骑的突袭。 “居然没有找到明军的踪迹?” 都满显然对于这个结果相当的不满意,他不相信狼骑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然而现实却是打了他的脸,明军真的消失了。 “狼骑居然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 小王子也非常纳闷,他十分信赖的狼骑, 竟然没有发现明军,甚至明军的踪影也看不到。 这对于小王子来说十分的震惊,因为之前他刚刚消灭了明军的亲兵队,相当的自负。 要知道明军亲兵队可是皇帝身边的禁军,按理来说武艺都特别高强,但在小王子看来这些明军亲兵都是废物,所以才会一窝蜂的前来送死,如果说明亲兵队都如此,那么其他明军就更不用说了,一定全是废物。 这些废物在嗜血的狼骑面前根本没有存活的可能,也没有藏匿的本事,那么,为什么这股明军又能在放火之后全部消失了呢? 这是小王子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 而同样感到不可思议的也包括都满,狼骑是不可能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的。 这些野狼可不是普通的野狼,在战场上还从来没有失手过,都满料定肯定是明军提前做了准备,施了障眼法术。 “没想到这股明军和之前的那些废物不一样,他们竟然会施障眼法术。” “障眼法术?” 小王子显然没有料到都满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可是一点也没有往这方面想。 小王子知道这障眼法术是什么,这其实是大漠的一种战术,更多的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的伪装。 但即使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伪装,也无法做到逃避狼骑的追踪,因为狼骑不光可以有千里眼,顺风耳,更有灵敏的嗅觉。 第一百七十八章 逃出生天 “没想到都满的军帐里还藏有这么多的火药,真的是天助我也。” “刘大人,这次突袭成功,你可是居首功啊。” “蓝洋,你也是立下奇功了啊。” “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事不宜迟,还是快先离开比较好。” 刘通已经意识到危险即将来临,如果他们不及时撤出,将会遭到小王子的反扑。 因为刘通知道这爆炸声一定会引来小王子及都满,尤其是都满的狼骑,将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一旦被狼骑包围,将会遭受毁灭性打击。 蓝洋同样也听出了刘通的言下之意,如果他们不马上走的话就真的走不掉了。 “撒!咱们已经烧了都满这么多的营帐,此时不走的话就危险了,狼骑马上就杀来了。” 蓝洋也意识到了如果继续下去的话,他们肯定会被狼骑杀死,所以他们必须马上离开。 蓝洋也知道狼骑的威名,这支军队可以号称是大漠的影子部队,来无影去无踪,是都满非常信赖的特种兵。 特种兵其实很早就出现了,只是历史上鲜有记载,而都满却调教出了大漠首支影子部队,使得都满能成为大漠的风云人物之一,因为谁有了狼骑就能左右大漠的走向,因此都满也成为了大漠各大势力争夺的对象,但是都满也并非浪得虚名之辈,他的每一次出手还真的是不同凡响,总是能在关键时候起到大作用。 这也是都满能成为小王子身边红人的根本原因,也正因为如此,小王子才会这么放心让都满将狼骑放在身边。 同时,小王子也在防犯都满,他知道像都满这种手中握有兵权的,一定不会满足于现状,肯定会适机造反。 如今,这一切担心都成为了现实,都满的确想造反,而且也付诸了行动。 只是都满万万没有料到会有人敢偷袭他的营帐,并且引爆了他的火药库,这样的损失真的是不小。 都满快马加鞭往营帐跑,他要亲自见证是谁敢在他的营帐里放火并炸毁了他的火药库。 都满自认为他把火药安排的天衣无缝,没有人知道他的火药部署,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方显然是冲着他而来,而且还是算准了他不在营帐里,所以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种种迹象来看,都满甚至认为自己是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或者是声东击西之计,这支偷袭自己营地的明军才是明军的主力。 狭路相逢勇者胜,刘通既然敢下突袭都满大营的决心也是有了这种打算,他料定都满在看到大营失火后会马上回来救援,为此刘通设定了两个预案,一个是关于突袭成功,一个关于突袭失败。 眼下突袭成功,刘通的应对之招就是混入大漠军队之中,因为大漠军队人数众多,如果他们要刻意逃跑是万万不可能,而唯一存活下来的机会就是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蓝洋听了后一愣,他是没有料到刘通会想到这招,因为他同时也想到了。 蓝洋也认为混入大漠军队之中是唯一的活路,只有这样才能让狼骑查不出他们的动向。 虽然蓝洋一度觉得他们只有十人,化整为零的战术是再合适不过了,但这时候化整为零的战术并不适用,因为他们的对手是狼骑。 狼骑以敏锐的嗅觉著称,这些野狼对于非大漠士兵的气味能马上辨别,因此化整为零只能马上成为它们的猎物。 但是如果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情况就不一样了。 “但是我听说狼骑的野狼嗅觉非常灵敏,不是我们换身衣服就可以的。” 有队员疑问道。 “没错,狼骑的嗅觉非常灵敏,我们仅换衣服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得改变身上的气味。” “改变身上气味?这,怎么改?” “往身上涂抹狼粪。” “涂抹狼粪?!” 除了蓝洋,其他人都呆住了,这,这种事情怎么做的出来,这狼粪的味道真的是太冲了啊。 要往自己身上涂抹狼粪这事真的对于所有人来说太过于震撼,所有人都在犹豫。 “不要犹豫了,再犹豫狼骑就要来了!” 说着,蓝洋首先在自己脸上涂抹了狼粪。 蓝洋率先涂抹狼粪的举动震惊了所有人,也让刘通知道,蓝洋不是普通人,否则普通人怎么会这么果断,也正是蓝洋的果断,让刘通认为蓝洋是个做大事的人。 刘通也马上在脸上涂抹了狼粪,其他人见刘通和蓝洋都涂抹了狼粪,只得照做。 要说刘通等人是怎么这么快就有狼粪涂抹,这也和刘通的事先准备有关。 刘通在突袭都满之前就准备了这些狼粪,以备不时之需,现在看来,已经派上了用场。 在生命危急关系,狼粪的臭味已经不用太在意了,只有涂抹狼粪才能让狼骑觉察不到人的气味。 其他八名士兵只能一咬牙,一跺脚,纷纷往自己脸上涂抹狼粪。 果不出其然,等十人在脸上涂满了狼粪之后,狼骑真的就到了。 黑夜之中,出现了无数双红瞳,这就是狼眼在夜间发出的光芒,由于狼骑嗜血,而变成了红光。 狼骑在经过十人的时候,明显放慢了脚步,在十人之中左右嗅着。 除了刘通和蓝洋,其他八人都感到令人窒息的狼骑气息,野狼吐出的气息寻常人闻了哪里会受得了。 但好在这些野狼在众人身边没有停留太多的时间,看来他们身上的狼粪气味真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狼粪的味道掩盖了众人身上的气息,狼骑还真的没有嗅出众人的气息。 都满和小王子没有觉察到这其中的不同之处,他们万万没想到刘通和蓝洋会想出涂抹狼粪以掩盖自身气息这招。 这样一来,刘通和蓝洋就躲过了狼骑的突袭。 “居然没有找到明军的踪迹?” 都满显然对于这个结果相当的不满意,他不相信狼骑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然而现实却是打了他的脸,明军真的消失了。 “狼骑居然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 小王子也非常纳闷,他十分信赖的狼骑, 竟然没有发现明军,甚至明军的踪影也看不到。 这对于小王子来说十分的震惊,因为之前他刚刚消灭了明军的亲兵队,相当的自负。 要知道明军亲兵队可是皇帝身边的禁军,按理来说武艺都特别高强,但在小王子看来这些明军亲兵都是废物,所以才会一窝蜂的前来送死,如果说明亲兵队都如此,那么其他明军就更不用说了,一定全是废物。 这些废物在嗜血的狼骑面前根本没有存活的可能,也没有藏匿的本事,那么,为什么这股明军又能在放火之后全部消失了呢? 这是小王子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 而同样感到不可思议的也包括都满,狼骑是不可能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的。 这些野狼可不是普通的野狼,在战场上还从来没有失手过,都满料定肯定是明军提前做了准备,施了障眼法术。 “没想到这股明军和之前的那些废物不一样,他们竟然会施障眼法术。” “障眼法术?” 小王子显然没有料到都满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可是一点也没有往这方面想。 小王子知道这障眼法术是什么,这其实是大漠的一种战术,更多的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的伪装。 但即使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伪装,也无法做到逃避狼骑的追踪,因为狼骑不光可以有千里眼,顺风耳,更有灵敏的嗅觉。 小王子听都满说这股明军会障眼法非常吃惊,这种高级战术明军怎么会使用? 在小王子的印象中,愚蠢的明军是不可能会使用障眼法的。 但是如果他们没有使用障眼法,又如何解释狼骑寻觅不到这股明军的踪迹呢? “这股明军究竟是使用了什么障眼法?” 小王子好奇问道。 都满寻思很久,他也猜测不到这股明军究竟是怎么在狼骑的眼皮底下逃出生天的。 “这股明军很可能就只有几人。” 都满沉吟许久后吐出一句。 “只有几人?” 小王子听后更加吃惊,如果只有几人,那么这些明军又怎么做到逃过狼骑追杀的? 野狼的红瞳可不是吃素的,这红瞳可是在战场上形成,是野狼野性与狼性的象征,所以化整为零这种战术对于野狼来说是无用的。 但如果几人就不同了,再怎么化整为零,也不能做到以几人就敢突袭都满的军营,在小王子看来这股明军最少几十人。 虽然他们数量没有之前的那群明军亲兵队多,但小王子也不会觉得这股明兵就只有几人。 几人的明军是如何造成如此声势浩大的纵火的,而且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火烧连营。 “不可能,几人的明军能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直到现在,小王子还是不相信纵火的明军只有几人,这爆炸声证明了明军携带了大量火药,是有备而来。 这就让小王子不解了,如果说明军拥有这么多的火药,为什么没有选择自己的营帐作为进攻目标呢? 第一百七十九章 利用野性 小王子也非常纳闷,他十分信赖的狼骑, 竟然没有发现明军,甚至明军的踪影也看不到。 这对于小王子来说十分的震惊,因为之前他刚刚消灭了明军的亲兵队,相当的自负。 要知道明军亲兵队可是皇帝身边的禁军,按理来说武艺都特别高强,但在小王子看来这些明军亲兵都是废物,所以才会一窝蜂的前来送死,如果说明亲兵队都如此,那么其他明军就更不用说了,一定全是废物。 这些废物在嗜血的狼骑面前根本没有存活的可能,也没有藏匿的本事,那么,为什么这股明军又能在放火之后全部消失了呢? 这是小王子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 而同样感到不可思议的也包括都满,狼骑是不可能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的。 这些野狼可不是普通的野狼,在战场上还从来没有失手过,都满料定肯定是明军提前做了准备,施了障眼法术。 “没想到这股明军和之前的那些废物不一样,他们竟然会施障眼法术。” “障眼法术?” 小王子显然没有料到都满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可是一点也没有往这方面想。 小王子知道这障眼法术是什么,这其实是大漠的一种战术,更多的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的伪装。 但即使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伪装,也无法做到逃避狼骑的追踪,因为狼骑不光可以有千里眼,顺风耳,更有灵敏的嗅觉。 种种迹象来看,都满甚至认为自己是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或者是声东击西之计,这支偷袭自己营地的明军才是明军的主力。 狭路相逢勇者胜,刘通既然敢下突袭都满大营的决心也是有了这种打算,他料定都满在看到大营失火后会马上回来救援,为此刘通设定了两个预案,一个是关于突袭成功,一个关于突袭失败。 眼下突袭成功,刘通的应对之招就是混入大漠军队之中,因为大漠军队人数众多,如果他们要刻意逃跑是万万不可能,而唯一存活下来的机会就是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蓝洋听了后一愣,他是没有料到刘通会想到这招,因为他同时也想到了。 蓝洋也认为混入大漠军队之中是唯一的活路,只有这样才能让狼骑查不出他们的动向。 虽然蓝洋一度觉得他们只有十人,化整为零的战术是再合适不过了,但这时候化整为零的战术并不适用,因为他们的对手是狼骑。 狼骑以敏锐的嗅觉著称,这些野狼对于非大漠士兵的气味能马上辨别,因此化整为零只能马上成为它们的猎物。 但是如果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情况就不一样了。 “但是我听说狼骑的野狼嗅觉非常灵敏,不是我们换身衣服就可以的。” 有队员疑问道。 “没错,狼骑的嗅觉非常灵敏,我们仅换衣服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得改变身上的气味。” “改变身上气味?这,怎么改?” “往身上涂抹狼粪。” “涂抹狼粪?!” 除了蓝洋,其他人都呆住了,这,这种事情怎么做的出来,这狼粪的味道真的是太冲了啊。 要往自己身上涂抹狼粪这事真的对于所有人来说太过于震撼,所有人都在犹豫。 “不要犹豫了,再犹豫狼骑就要来了!” 说着,蓝洋首先在自己脸上涂抹了狼粪。 蓝洋率先涂抹狼粪的举动震惊了所有人,也让刘通知道,蓝洋不是普通人,否则普通人怎么会这么果断,也正是蓝洋的果断,让刘通认为蓝洋是个做大事的人。 刘通也马上在脸上涂抹了狼粪,其他人见刘通和蓝洋都涂抹了狼粪,只得照做。 要说刘通等人是怎么这么快就有狼粪涂抹,这也和刘通的事先准备有关。 刘通在突袭都满之前就准备了这些狼粪,以备不时之需,现在看来,已经派上了用场。 在生命危急关系,狼粪的臭味已经不用太在意了,只有涂抹狼粪才能让狼骑觉察不到人的气味。 其他八名士兵只能一咬牙,一跺脚,纷纷往自己脸上涂抹狼粪。 果不出其然,等十人在脸上涂满了狼粪之后,狼骑真的就到了。 黑夜之中,出现了无数双红瞳,这就是狼眼在夜间发出的光芒,由于狼骑嗜血,而变成了红光。 狼骑在经过十人的时候,明显放慢了脚步,在十人之中左右嗅着。 除了刘通和蓝洋,其他八人都感到令人窒息的狼骑气息,野狼吐出的气息寻常人闻了哪里会受得了。 但好在这些野狼在众人身边没有停留太多的时间,看来他们身上的狼粪气味真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狼粪的味道掩盖了众人身上的气息,狼骑还真的没有嗅出众人的气息。 都满和小王子没有觉察到这其中的不同之处,他们万万没想到刘通和蓝洋会想出涂抹狼粪以掩盖自身气息这招。 这样一来,刘通和蓝洋就躲过了狼骑的突袭。 “居然没有找到明军的踪迹?” 都满显然对于这个结果相当的不满意,他不相信狼骑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然而现实却是打了他的脸,明军真的消失了。 “狼骑居然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 小王子也非常纳闷,他十分信赖的狼骑, 竟然没有发现明军,甚至明军的踪影也看不到。 这对于小王子来说十分的震惊,因为之前他刚刚消灭了明军的亲兵队,相当的自负。 要知道明军亲兵队可是皇帝身边的禁军,按理来说武艺都特别高强,但在小王子看来这些明军亲兵都是废物,所以才会一窝蜂的前来送死,如果说明亲兵队都如此,那么其他明军就更不用说了,一定全是废物。 这些废物在嗜血的狼骑面前根本没有存活的可能,也没有藏匿的本事,那么,为什么这股明军又能在放火之后全部消失了呢? 这是小王子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 而同样感到不可思议的也包括都满,狼骑是不可能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的。 这些野狼可不是普通的野狼,在战场上还从来没有失手过,都满料定肯定是明军提前做了准备,施了障眼法术。 “没想到这股明军和之前的那些废物不一样,他们竟然会施障眼法术。” “障眼法术?” 小王子显然没有料到都满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可是一点也没有往这方面想。 小王子知道这障眼法术是什么,这其实是大漠的一种战术,更多的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的伪装。 但即使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伪装,也无法做到逃避狼骑的追踪,因为狼骑不光可以有千里眼,顺风耳,更有灵敏的嗅觉。 小王子听都满说这股明军会障眼法非常吃惊,这种高级战术明军怎么会使用? 在小王子的印象中,愚蠢的明军是不可能会使用障眼法的。 但是如果他们没有使用障眼法,又如何解释狼骑寻觅不到这股明军的踪迹呢? “这股明军究竟是使用了什么障眼法?” 小王子好奇问道。 都满寻思很久,他也猜测不到这股明军究竟是怎么在狼骑的眼皮底下逃出生天的。 “这股明军很可能就只有几人。” 都满沉吟许久后吐出一句。 “只有几人?” 小王子听后更加吃惊,如果只有几人,那么这些明军又怎么做到逃过狼骑追杀的? 野狼的红瞳可不是吃素的,这红瞳可是在战场上形成,是野狼野性与狼性的象征,所以化整为零这种战术对于野狼来说是无用的。 但如果几人就不同了,再怎么化整为零,也不能做到以几人就敢突袭都满的军营,在小王子看来这股明军最少几十人。 虽然他们数量没有之前的那群明军亲兵队多,但小王子也不会觉得这股明兵就只有几人。 几人的明军是如何造成如此声势浩大的纵火的,而且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火烧连营。 “不可能,几人的明军能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直到现在,小王子还是不相信纵火的明军只有几人,这爆炸声证明了明军携带了大量火药,是有备而来。 这就让小王子不解了,如果说明军拥有这么多的火药,为什么没有选择自己的营帐作为进攻目标呢? “只有几名明军就能火烧连营?” 小王子再次疑问,他真的不相信就仅几名明军就可以做出这种行径,还有他们是怎么携带这么多的火药的? 都满听出了小王子的言外之意,他觉得小王子已经怀疑了他私自囤积火药要造反的事情。 但他现在是不可能暴露自己的,只能把所有的责任都丢给明军。 “狼粪!” 都满终于说出了他思绪许久的话,目前看来也只有这种可能,才能让这股明军躲过狼骑的追杀。 “狼粪?” 小王子听了愣住了,他没有想到这些明军居然会用狼粪来躲避狼骑的追杀。 “对,狼粪,没想到这几名明军居然懂得利用野狼的野性。” 都满算是想明白了,只有狼粪才能让野狼的野性毕露,而压制住嗜血性。 这对于都满和小王子而言,是一个不想知道的结果。 没想到明军里有这样的高手,这可是和野狼打过交道的老猎人才会的技巧啊。 第一百八十章 相生相克 眼下突袭成功,刘通的应对之招就是混入大漠军队之中,因为大漠军队人数众多,如果他们要刻意逃跑是万万不可能,而唯一存活下来的机会就是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 蓝洋听了后一愣,他是没有料到刘通会想到这招,因为他同时也想到了。 蓝洋也认为混入大漠军队之中是唯一的活路,只有这样才能让狼骑查不出他们的动向。 虽然蓝洋一度觉得他们只有十人,化整为零的战术是再合适不过了,但这时候化整为零的战术并不适用,因为他们的对手是狼骑。 狼骑以敏锐的嗅觉著称,这些野狼对于非大漠士兵的气味能马上辨别,因此化整为零只能马上成为它们的猎物。 但是如果装扮成大漠军队的模样情况就不一样了。 “但是我听说狼骑的野狼嗅觉非常灵敏,不是我们换身衣服就可以的。” 有队员疑问道。 “没错,狼骑的嗅觉非常灵敏,我们仅换衣服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得改变身上的气味。” “改变身上气味?这,怎么改?” “往身上涂抹狼粪。” “涂抹狼粪?!” 除了蓝洋,其他人都呆住了,这,这种事情怎么做的出来,这狼粪的味道真的是太冲了啊。 要往自己身上涂抹狼粪这事真的对于所有人来说太过于震撼,所有人都在犹豫。 “不要犹豫了,再犹豫狼骑就要来了!” 说着,蓝洋首先在自己脸上涂抹了狼粪。 蓝洋率先涂抹狼粪的举动震惊了所有人,也让刘通知道,蓝洋不是普通人,否则普通人怎么会这么果断,也正是蓝洋的果断,让刘通认为蓝洋是个做大事的人。 刘通也马上在脸上涂抹了狼粪,其他人见刘通和蓝洋都涂抹了狼粪,只得照做。 要说刘通等人是怎么这么快就有狼粪涂抹,这也和刘通的事先准备有关。 刘通在突袭都满之前就准备了这些狼粪,以备不时之需,现在看来,已经派上了用场。 在生命危急关系,狼粪的臭味已经不用太在意了,只有涂抹狼粪才能让狼骑觉察不到人的气味。 其他八名士兵只能一咬牙,一跺脚,纷纷往自己脸上涂抹狼粪。 果不出其然,等十人在脸上涂满了狼粪之后,狼骑真的就到了。 黑夜之中,出现了无数双红瞳,这就是狼眼在夜间发出的光芒,由于狼骑嗜血,而变成了红光。 狼骑在经过十人的时候,明显放慢了脚步,在十人之中左右嗅着。 除了刘通和蓝洋,其他八人都感到令人窒息的狼骑气息,野狼吐出的气息寻常人闻了哪里会受得了。 但好在这些野狼在众人身边没有停留太多的时间,看来他们身上的狼粪气味真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狼粪的味道掩盖了众人身上的气息,狼骑还真的没有嗅出众人的气息。 都满和小王子没有觉察到这其中的不同之处,他们万万没想到刘通和蓝洋会想出涂抹狼粪以掩盖自身气息这招。 这样一来,刘通和蓝洋就躲过了狼骑的突袭。 “居然没有找到明军的踪迹?” 都满显然对于这个结果相当的不满意,他不相信狼骑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然而现实却是打了他的脸,明军真的消失了。 “狼骑居然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 小王子也非常纳闷,他十分信赖的狼骑, 竟然没有发现明军,甚至明军的踪影也看不到。 这对于小王子来说十分的震惊,因为之前他刚刚消灭了明军的亲兵队,相当的自负。 要知道明军亲兵队可是皇帝身边的禁军,按理来说武艺都特别高强,但在小王子看来这些明军亲兵都是废物,所以才会一窝蜂的前来送死,如果说明亲兵队都如此,那么其他明军就更不用说了,一定全是废物。 这些废物在嗜血的狼骑面前根本没有存活的可能,也没有藏匿的本事,那么,为什么这股明军又能在放火之后全部消失了呢? 这是小王子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 而同样感到不可思议的也包括都满,狼骑是不可能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的。 这些野狼可不是普通的野狼,在战场上还从来没有失手过,都满料定肯定是明军提前做了准备,施了障眼法术。 “没想到这股明军和之前的那些废物不一样,他们竟然会施障眼法术。” “障眼法术?” 小王子显然没有料到都满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可是一点也没有往这方面想。 小王子知道这障眼法术是什么,这其实是大漠的一种战术,更多的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的伪装。 但即使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伪装,也无法做到逃避狼骑的追踪,因为狼骑不光可以有千里眼,顺风耳,更有灵敏的嗅觉。 小王子听都满说这股明军会障眼法非常吃惊,这种高级战术明军怎么会使用? 在小王子的印象中,愚蠢的明军是不可能会使用障眼法的。 但是如果他们没有使用障眼法,又如何解释狼骑寻觅不到这股明军的踪迹呢? “这股明军究竟是使用了什么障眼法?” 小王子好奇问道。 都满寻思很久,他也猜测不到这股明军究竟是怎么在狼骑的眼皮底下逃出生天的。 “这股明军很可能就只有几人。” 都满沉吟许久后吐出一句。 “只有几人?” 小王子听后更加吃惊,如果只有几人,那么这些明军又怎么做到逃过狼骑追杀的? 野狼的红瞳可不是吃素的,这红瞳可是在战场上形成,是野狼野性与狼性的象征,所以化整为零这种战术对于野狼来说是无用的。 但如果几人就不同了,再怎么化整为零,也不能做到以几人就敢突袭都满的军营,在小王子看来这股明军最少几十人。 虽然他们数量没有之前的那群明军亲兵队多,但小王子也不会觉得这股明兵就只有几人。 几人的明军是如何造成如此声势浩大的纵火的,而且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火烧连营。 “不可能,几人的明军能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直到现在,小王子还是不相信纵火的明军只有几人,这爆炸声证明了明军携带了大量火药,是有备而来。 这就让小王子不解了,如果说明军拥有这么多的火药,为什么没有选择自己的营帐作为进攻目标呢? “只有几名明军就能火烧连营?” 小王子再次疑问,他真的不相信就仅几名明军就可以做出这种行径,还有他们是怎么携带这么多的火药的? 都满听出了小王子的言外之意,他觉得小王子已经怀疑了他私自囤积火药要造反的事情。 但他现在是不可能暴露自己的,只能把所有的责任都丢给明军。 “狼粪!” 都满终于说出了他思绪许久的话,目前看来也只有这种可能,才能让这股明军躲过狼骑的追杀。 “狼粪?” 小王子听了愣住了,他没有想到这些明军居然会用狼粪来躲避狼骑的追杀。 “对,狼粪,没想到这几名明军居然懂得利用野狼的野性。” 都满算是想明白了,只有狼粪才能让野狼的野性毕露,而压制住嗜血性。 这对于都满和小王子而言,是一个不想知道的结果。 没想到明军里有这样的高手,这可是和野狼打过交道的老猎人才会的技巧啊。 大漠老猎人这种常年和野兽打交道的猎人才有本事知道用狼粪来掩盖自身气味。 难道说这股明军里有大漠老猎人? “都将军,这片大漠的老猎人,你都处理掉了吧。” 小王子冷冷的对都满说道,此时他和都满说话的语气已变。 不再像之前那么亲热的叫都满了,而是叫都将军了,有小王子看来,都满没有之前那么神话了,因为他的军营已破,狼骑也没有抓到明军探子,这让他很恼火。 而且又冒出了一个让小王子非常不爽的事情,那就是大漠老猎人。 大漠老猎人是大漠之前非常令人头疼的一个群体,这类人通常拥有很高超的本事,是狩猎的老手,经验老道。 同时,大漠老猎人更是大漠的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因为这些人有杀狼本领。 这对于狼骑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素。 因为,大漠老猎人一旦出手对付狼骑,那么狼骑就会因此而受到威胁,这些嗜血野狼可以肆无忌惮杀士兵,却十分害怕老猎人,这让小王子非常不解。 只有都满知道这其中的原因,那是因为都满曾在大漠老猎人手里栽过跟头,他亲眼见到狼骑倒在了老猎人的杀狼刀手上。 那是一种看似普通,其实暗藏神秘力量的刀。 如果都满不是亲眼所见,他根本不会相信这世上还有可以克制狼骑的力量,不过想来也是奇特,原本瘦长的野狼突然一夜之间变成了嗜血巨狼,那么这老猎人拥有可以杀野狼的神秘杀狼刀也不会让人感到太惊讶了。 正所谓是一物降一物,这世间的力量都是相生相克的。 第一百八十一章 不容二虎 蓝洋率先涂抹狼粪的举动震惊了所有人,也让刘通知道,蓝洋不是普通人,否则普通人怎么会这么果断,也正是蓝洋的果断,让刘通认为蓝洋是个做大事的人。 刘通也马上在脸上涂抹了狼粪,其他人见刘通和蓝洋都涂抹了狼粪,只得照做。 要说刘通等人是怎么这么快就有狼粪涂抹,这也和刘通的事先准备有关。 刘通在突袭都满之前就准备了这些狼粪,以备不时之需,现在看来,已经派上了用场。 在生命危急关系,狼粪的臭味已经不用太在意了,只有涂抹狼粪才能让狼骑觉察不到人的气味。 其他八名士兵只能一咬牙,一跺脚,纷纷往自己脸上涂抹狼粪。 果不出其然,等十人在脸上涂满了狼粪之后,狼骑真的就到了。 黑夜之中,出现了无数双红瞳,这就是狼眼在夜间发出的光芒,由于狼骑嗜血,而变成了红光。 狼骑在经过十人的时候,明显放慢了脚步,在十人之中左右嗅着。 除了刘通和蓝洋,其他八人都感到令人窒息的狼骑气息,野狼吐出的气息寻常人闻了哪里会受得了。 但好在这些野狼在众人身边没有停留太多的时间,看来他们身上的狼粪气味真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狼粪的味道掩盖了众人身上的气息,狼骑还真的没有嗅出众人的气息。 都满和小王子没有觉察到这其中的不同之处,他们万万没想到刘通和蓝洋会想出涂抹狼粪以掩盖自身气息这招。 这样一来,刘通和蓝洋就躲过了狼骑的突袭。 “居然没有找到明军的踪迹?” 都满显然对于这个结果相当的不满意,他不相信狼骑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然而现实却是打了他的脸,明军真的消失了。 “狼骑居然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 小王子也非常纳闷,他十分信赖的狼骑, 竟然没有发现明军,甚至明军的踪影也看不到。 这对于小王子来说十分的震惊,因为之前他刚刚消灭了明军的亲兵队,相当的自负。 要知道明军亲兵队可是皇帝身边的禁军,按理来说武艺都特别高强,但在小王子看来这些明军亲兵都是废物,所以才会一窝蜂的前来送死,如果说明亲兵队都如此,那么其他明军就更不用说了,一定全是废物。 这些废物在嗜血的狼骑面前根本没有存活的可能,也没有藏匿的本事,那么,为什么这股明军又能在放火之后全部消失了呢? 这是小王子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 而同样感到不可思议的也包括都满,狼骑是不可能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的。 这些野狼可不是普通的野狼,在战场上还从来没有失手过,都满料定肯定是明军提前做了准备,施了障眼法术。 “没想到这股明军和之前的那些废物不一样,他们竟然会施障眼法术。” “障眼法术?” 小王子显然没有料到都满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可是一点也没有往这方面想。 小王子知道这障眼法术是什么,这其实是大漠的一种战术,更多的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的伪装。 但即使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伪装,也无法做到逃避狼骑的追踪,因为狼骑不光可以有千里眼,顺风耳,更有灵敏的嗅觉。 小王子听都满说这股明军会障眼法非常吃惊,这种高级战术明军怎么会使用? 在小王子的印象中,愚蠢的明军是不可能会使用障眼法的。 但是如果他们没有使用障眼法,又如何解释狼骑寻觅不到这股明军的踪迹呢? “这股明军究竟是使用了什么障眼法?” 小王子好奇问道。 都满寻思很久,他也猜测不到这股明军究竟是怎么在狼骑的眼皮底下逃出生天的。 “这股明军很可能就只有几人。” 都满沉吟许久后吐出一句。 “只有几人?” 小王子听后更加吃惊,如果只有几人,那么这些明军又怎么做到逃过狼骑追杀的? 野狼的红瞳可不是吃素的,这红瞳可是在战场上形成,是野狼野性与狼性的象征,所以化整为零这种战术对于野狼来说是无用的。 但如果几人就不同了,再怎么化整为零,也不能做到以几人就敢突袭都满的军营,在小王子看来这股明军最少几十人。 虽然他们数量没有之前的那群明军亲兵队多,但小王子也不会觉得这股明兵就只有几人。 几人的明军是如何造成如此声势浩大的纵火的,而且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火烧连营。 “不可能,几人的明军能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直到现在,小王子还是不相信纵火的明军只有几人,这爆炸声证明了明军携带了大量火药,是有备而来。 这就让小王子不解了,如果说明军拥有这么多的火药,为什么没有选择自己的营帐作为进攻目标呢? “只有几名明军就能火烧连营?” 小王子再次疑问,他真的不相信就仅几名明军就可以做出这种行径,还有他们是怎么携带这么多的火药的? 都满听出了小王子的言外之意,他觉得小王子已经怀疑了他私自囤积火药要造反的事情。 但他现在是不可能暴露自己的,只能把所有的责任都丢给明军。 “狼粪!” 都满终于说出了他思绪许久的话,目前看来也只有这种可能,才能让这股明军躲过狼骑的追杀。 “狼粪?” 小王子听了愣住了,他没有想到这些明军居然会用狼粪来躲避狼骑的追杀。 “对,狼粪,没想到这几名明军居然懂得利用野狼的野性。” 都满算是想明白了,只有狼粪才能让野狼的野性毕露,而压制住嗜血性。 这对于都满和小王子而言,是一个不想知道的结果。 没想到明军里有这样的高手,这可是和野狼打过交道的老猎人才会的技巧啊。 大漠老猎人这种常年和野兽打交道的猎人才有本事知道用狼粪来掩盖自身气味。 难道说这股明军里有大漠老猎人? “都将军,这片大漠的老猎人,你都处理掉了吧。” 小王子冷冷的对都满说道,此时他和都满说话的语气已变。 不再像之前那么亲热的叫都满了,而是叫都将军了,有小王子看来,都满没有之前那么神话了,因为他的军营已破,狼骑也没有抓到明军探子,这让他很恼火。 而且又冒出了一个让小王子非常不爽的事情,那就是大漠老猎人。 大漠老猎人是大漠之前非常令人头疼的一个群体,这类人通常拥有很高超的本事,是狩猎的老手,经验老道。 同时,大漠老猎人更是大漠的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因为这些人有杀狼本领。 这对于狼骑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素。 因为,大漠老猎人一旦出手对付狼骑,那么狼骑就会因此而受到威胁,这些嗜血野狼可以肆无忌惮杀士兵,却十分害怕老猎人,这让小王子非常不解。 只有都满知道这其中的原因,那是因为都满曾在大漠老猎人手里栽过跟头,他亲眼见到狼骑倒在了老猎人的杀狼刀手上。 那是一种看似普通,其实暗藏神秘力量的刀。 如果都满不是亲眼所见,他根本不会相信这世上还有可以克制狼骑的力量,不过想来也是奇特,原本瘦长的野狼突然一夜之间变成了嗜血巨狼,那么这老猎人拥有可以杀野狼的神秘杀狼刀也不会让人感到太惊讶了。 正所谓是一物降一物,这世间的力量都是相生相克的。 相生相克的力量才是生命密码,这是大漠老猎人所带来的提示。 大漠老猎人这种力量引发了小王子的禁忌,他认为大漠老猎人是个不稳定的因素,一定要想办法解决掉这些麻烦。 于是小王子找到了都满,让他将大漠老猎人都消灭了。 然而都满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老猎人也同样是有神秘力量的,并非是普通的猎人,这让都满感到很棘手,他依仗狼骑纵横大漠,却遇到了老猎人这样的对手,让他是非常的不爽,但又无可奈何,因为都满还真的没办法一下子将大漠老猎人消灭,都满还试图说服小王子,让他将大漠老猎人收服。 “小王子,大漠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群体,和他们为敌,对我们不利啊。” “怎么,都将军这是怕了?” 小王子冷笑着,他这是在嘲讽都满,告诉他,他是容不下大漠老猎人的,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在小王子看来,大漠老猎人非消灭不可,这些不服管束的老猎人不可能不消灭的,否则他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 对于小王子来说,他也没打算收服大漠老猎人,因为他只要狼骑就够了,狼骑毕竟是动物,而大漠老猎人是人,动物可以控制,而人却无法控制。 这就是小王子不相信大漠老猎人的原因,以为狼骑再怎么难控制都可以解决,而老猎人就不同了,他们无法沟通,而且凭借能力高强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 猎杀之力 这样一来,刘通和蓝洋就躲过了狼骑的突袭。 “居然没有找到明军的踪迹?” 都满显然对于这个结果相当的不满意,他不相信狼骑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然而现实却是打了他的脸,明军真的消失了。 “狼骑居然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 小王子也非常纳闷,他十分信赖的狼骑, 竟然没有发现明军,甚至明军的踪影也看不到。 这对于小王子来说十分的震惊,因为之前他刚刚消灭了明军的亲兵队,相当的自负。 要知道明军亲兵队可是皇帝身边的禁军,按理来说武艺都特别高强,但在小王子看来这些明军亲兵都是废物,所以才会一窝蜂的前来送死,如果说明亲兵队都如此,那么其他明军就更不用说了,一定全是废物。 这些废物在嗜血的狼骑面前根本没有存活的可能,也没有藏匿的本事,那么,为什么这股明军又能在放火之后全部消失了呢? 这是小王子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方。 而同样感到不可思议的也包括都满,狼骑是不可能发现不了明军的踪迹的。 这些野狼可不是普通的野狼,在战场上还从来没有失手过,都满料定肯定是明军提前做了准备,施了障眼法术。 “没想到这股明军和之前的那些废物不一样,他们竟然会施障眼法术。” “障眼法术?” 小王子显然没有料到都满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可是一点也没有往这方面想。 小王子知道这障眼法术是什么,这其实是大漠的一种战术,更多的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的伪装。 但即使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伪装,也无法做到逃避狼骑的追踪,因为狼骑不光可以有千里眼,顺风耳,更有灵敏的嗅觉。 小王子听都满说这股明军会障眼法非常吃惊,这种高级战术明军怎么会使用? 在小王子的印象中,愚蠢的明军是不可能会使用障眼法的。 但是如果他们没有使用障眼法,又如何解释狼骑寻觅不到这股明军的踪迹呢? “这股明军究竟是使用了什么障眼法?” 小王子好奇问道。 都满寻思很久,他也猜测不到这股明军究竟是怎么在狼骑的眼皮底下逃出生天的。 “这股明军很可能就只有几人。” 都满沉吟许久后吐出一句。 “只有几人?” 小王子听后更加吃惊,如果只有几人,那么这些明军又怎么做到逃过狼骑追杀的? 野狼的红瞳可不是吃素的,这红瞳可是在战场上形成,是野狼野性与狼性的象征,所以化整为零这种战术对于野狼来说是无用的。 但如果几人就不同了,再怎么化整为零,也不能做到以几人就敢突袭都满的军营,在小王子看来这股明军最少几十人。 虽然他们数量没有之前的那群明军亲兵队多,但小王子也不会觉得这股明兵就只有几人。 几人的明军是如何造成如此声势浩大的纵火的,而且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火烧连营。 “不可能,几人的明军能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直到现在,小王子还是不相信纵火的明军只有几人,这爆炸声证明了明军携带了大量火药,是有备而来。 这就让小王子不解了,如果说明军拥有这么多的火药,为什么没有选择自己的营帐作为进攻目标呢? “只有几名明军就能火烧连营?” 小王子再次疑问,他真的不相信就仅几名明军就可以做出这种行径,还有他们是怎么携带这么多的火药的? 都满听出了小王子的言外之意,他觉得小王子已经怀疑了他私自囤积火药要造反的事情。 但他现在是不可能暴露自己的,只能把所有的责任都丢给明军。 “狼粪!” 都满终于说出了他思绪许久的话,目前看来也只有这种可能,才能让这股明军躲过狼骑的追杀。 “狼粪?” 小王子听了愣住了,他没有想到这些明军居然会用狼粪来躲避狼骑的追杀。 “对,狼粪,没想到这几名明军居然懂得利用野狼的野性。” 都满算是想明白了,只有狼粪才能让野狼的野性毕露,而压制住嗜血性。 这对于都满和小王子而言,是一个不想知道的结果。 没想到明军里有这样的高手,这可是和野狼打过交道的老猎人才会的技巧啊。 大漠老猎人这种常年和野兽打交道的猎人才有本事知道用狼粪来掩盖自身气味。 难道说这股明军里有大漠老猎人? “都将军,这片大漠的老猎人,你都处理掉了吧。” 小王子冷冷的对都满说道,此时他和都满说话的语气已变。 不再像之前那么亲热的叫都满了,而是叫都将军了,有小王子看来,都满没有之前那么神话了,因为他的军营已破,狼骑也没有抓到明军探子,这让他很恼火。 而且又冒出了一个让小王子非常不爽的事情,那就是大漠老猎人。 大漠老猎人是大漠之前非常令人头疼的一个群体,这类人通常拥有很高超的本事,是狩猎的老手,经验老道。 同时,大漠老猎人更是大漠的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因为这些人有杀狼本领。 这对于狼骑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素。 因为,大漠老猎人一旦出手对付狼骑,那么狼骑就会因此而受到威胁,这些嗜血野狼可以肆无忌惮杀士兵,却十分害怕老猎人,这让小王子非常不解。 只有都满知道这其中的原因,那是因为都满曾在大漠老猎人手里栽过跟头,他亲眼见到狼骑倒在了老猎人的杀狼刀手上。 那是一种看似普通,其实暗藏神秘力量的刀。 如果都满不是亲眼所见,他根本不会相信这世上还有可以克制狼骑的力量,不过想来也是奇特,原本瘦长的野狼突然一夜之间变成了嗜血巨狼,那么这老猎人拥有可以杀野狼的神秘杀狼刀也不会让人感到太惊讶了。 正所谓是一物降一物,这世间的力量都是相生相克的。 相生相克的力量才是生命密码,这是大漠老猎人所带来的提示。 大漠老猎人这种力量引发了小王子的禁忌,他认为大漠老猎人是个不稳定的因素,一定要想办法解决掉这些麻烦。 于是小王子找到了都满,让他将大漠老猎人都消灭了。 然而都满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老猎人也同样是有神秘力量的,并非是普通的猎人,这让都满感到很棘手,他依仗狼骑纵横大漠,却遇到了老猎人这样的对手,让他是非常的不爽,但又无可奈何,因为都满还真的没办法一下子将大漠老猎人消灭,都满还试图说服小王子,让他将大漠老猎人收服。 “小王子,大漠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群体,和他们为敌,对我们不利啊。” “怎么,都将军这是怕了?” 小王子冷笑着,他这是在嘲讽都满,告诉他,他是容不下大漠老猎人的,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在小王子看来,大漠老猎人非消灭不可,这些不服管束的老猎人不可能不消灭的,否则他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 对于小王子来说,他也没打算收服大漠老猎人,因为他只要狼骑就够了,狼骑毕竟是动物,而大漠老猎人是人,动物可以控制,而人却无法控制。 这就是小王子不相信大漠老猎人的原因,以为狼骑再怎么难控制都可以解决,而老猎人就不同了,他们无法沟通,而且凭借能力高强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大漠老猎人不服管束是小王子所忌惮的,也是他想打击的,于是小王子命令都满,务必要消灭大漠老猎人。 都满在劝说无效之后,只能硬着头皮去找大漠老猎人。 “老猎人,你应该知道我此行的目的吧。” 都满冷冷看着为首的老猎人。 “都满,你为虎作伥,不会有好下场的。” 老猎人并没有多看都满几眼,他认为都满不过尔尔,都满之所以会成功,靠得不过是这些狼骑,而狼骑是打不过老猎人的,所以老猎人是无所忌惮的。 “哈哈,老猎人,不要以为你们有神秘力量护体,我就不敢动你了,给我上!” 都满喝了一声,马上就听到了彼此起伏的狼嚎声,数百狼骑便将老猎人团团围住。 “哈哈,区区数百狼骑就想打败我们?狼骑只不过是吓唬人的,对于我们老猎人可是如同猎物一般。” 老猎人说的没错,他们是真的不怕狼骑,在外界看来如同恐怖生物的狼骑,在老猎人那里就是普通的猎物。 老猎人之所以不怕狼骑,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狼骑的力量不如老猎人的猎杀之力。 老猎人的猎杀之力就如同狼骑的红瞳一般,爆发力十足,在那一瞬间,老猎人的猎弓与箭矢就能射出成百倍的力量,从而做到将野狼击杀。 更特别的是,老猎人的猎杀之力的持久时间比狼骑的时间长,这就是老猎人不害怕狼骑的核 心原因。 大漠老猎人正是凭借猎杀之力在遇到狼骑包围的时候就能做到从容不迫。 第一百八十三章 月黑风高 小王子知道这障眼法术是什么,这其实是大漠的一种战术,更多的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的伪装。 但即使是利用地理环境进行伪装,也无法做到逃避狼骑的追踪,因为狼骑不光可以有千里眼,顺风耳,更有灵敏的嗅觉。 小王子听都满说这股明军会障眼法非常吃惊,这种高级战术明军怎么会使用? 在小王子的印象中,愚蠢的明军是不可能会使用障眼法的。 但是如果他们没有使用障眼法,又如何解释狼骑寻觅不到这股明军的踪迹呢? “这股明军究竟是使用了什么障眼法?” 小王子好奇问道。 都满寻思很久,他也猜测不到这股明军究竟是怎么在狼骑的眼皮底下逃出生天的。 “这股明军很可能就只有几人。” 都满沉吟许久后吐出一句。 “只有几人?” 小王子听后更加吃惊,如果只有几人,那么这些明军又怎么做到逃过狼骑追杀的? 野狼的红瞳可不是吃素的,这红瞳可是在战场上形成,是野狼野性与狼性的象征,所以化整为零这种战术对于野狼来说是无用的。 但如果几人就不同了,再怎么化整为零,也不能做到以几人就敢突袭都满的军营,在小王子看来这股明军最少几十人。 虽然他们数量没有之前的那群明军亲兵队多,但小王子也不会觉得这股明兵就只有几人。 几人的明军是如何造成如此声势浩大的纵火的,而且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火烧连营。 “不可能,几人的明军能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直到现在,小王子还是不相信纵火的明军只有几人,这爆炸声证明了明军携带了大量火药,是有备而来。 这就让小王子不解了,如果说明军拥有这么多的火药,为什么没有选择自己的营帐作为进攻目标呢? “只有几名明军就能火烧连营?” 小王子再次疑问,他真的不相信就仅几名明军就可以做出这种行径,还有他们是怎么携带这么多的火药的? 都满听出了小王子的言外之意,他觉得小王子已经怀疑了他私自囤积火药要造反的事情。 但他现在是不可能暴露自己的,只能把所有的责任都丢给明军。 “狼粪!” 都满终于说出了他思绪许久的话,目前看来也只有这种可能,才能让这股明军躲过狼骑的追杀。 “狼粪?” 小王子听了愣住了,他没有想到这些明军居然会用狼粪来躲避狼骑的追杀。 “对,狼粪,没想到这几名明军居然懂得利用野狼的野性。” 都满算是想明白了,只有狼粪才能让野狼的野性毕露,而压制住嗜血性。 这对于都满和小王子而言,是一个不想知道的结果。 没想到明军里有这样的高手,这可是和野狼打过交道的老猎人才会的技巧啊。 大漠老猎人这种常年和野兽打交道的猎人才有本事知道用狼粪来掩盖自身气味。 难道说这股明军里有大漠老猎人? “都将军,这片大漠的老猎人,你都处理掉了吧。” 小王子冷冷的对都满说道,此时他和都满说话的语气已变。 不再像之前那么亲热的叫都满了,而是叫都将军了,有小王子看来,都满没有之前那么神话了,因为他的军营已破,狼骑也没有抓到明军探子,这让他很恼火。 而且又冒出了一个让小王子非常不爽的事情,那就是大漠老猎人。 大漠老猎人是大漠之前非常令人头疼的一个群体,这类人通常拥有很高超的本事,是狩猎的老手,经验老道。 同时,大漠老猎人更是大漠的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因为这些人有杀狼本领。 这对于狼骑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素。 因为,大漠老猎人一旦出手对付狼骑,那么狼骑就会因此而受到威胁,这些嗜血野狼可以肆无忌惮杀士兵,却十分害怕老猎人,这让小王子非常不解。 只有都满知道这其中的原因,那是因为都满曾在大漠老猎人手里栽过跟头,他亲眼见到狼骑倒在了老猎人的杀狼刀手上。 那是一种看似普通,其实暗藏神秘力量的刀。 如果都满不是亲眼所见,他根本不会相信这世上还有可以克制狼骑的力量,不过想来也是奇特,原本瘦长的野狼突然一夜之间变成了嗜血巨狼,那么这老猎人拥有可以杀野狼的神秘杀狼刀也不会让人感到太惊讶了。 正所谓是一物降一物,这世间的力量都是相生相克的。 相生相克的力量才是生命密码,这是大漠老猎人所带来的提示。 大漠老猎人这种力量引发了小王子的禁忌,他认为大漠老猎人是个不稳定的因素,一定要想办法解决掉这些麻烦。 于是小王子找到了都满,让他将大漠老猎人都消灭了。 然而都满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老猎人也同样是有神秘力量的,并非是普通的猎人,这让都满感到很棘手,他依仗狼骑纵横大漠,却遇到了老猎人这样的对手,让他是非常的不爽,但又无可奈何,因为都满还真的没办法一下子将大漠老猎人消灭,都满还试图说服小王子,让他将大漠老猎人收服。 “小王子,大漠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群体,和他们为敌,对我们不利啊。” “怎么,都将军这是怕了?” 小王子冷笑着,他这是在嘲讽都满,告诉他,他是容不下大漠老猎人的,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在小王子看来,大漠老猎人非消灭不可,这些不服管束的老猎人不可能不消灭的,否则他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 对于小王子来说,他也没打算收服大漠老猎人,因为他只要狼骑就够了,狼骑毕竟是动物,而大漠老猎人是人,动物可以控制,而人却无法控制。 这就是小王子不相信大漠老猎人的原因,以为狼骑再怎么难控制都可以解决,而老猎人就不同了,他们无法沟通,而且凭借能力高强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大漠老猎人不服管束是小王子所忌惮的,也是他想打击的,于是小王子命令都满,务必要消灭大漠老猎人。 都满在劝说无效之后,只能硬着头皮去找大漠老猎人。 “老猎人,你应该知道我此行的目的吧。” 都满冷冷看着为首的老猎人。 “都满,你为虎作伥,不会有好下场的。” 老猎人并没有多看都满几眼,他认为都满不过尔尔,都满之所以会成功,靠得不过是这些狼骑,而狼骑是打不过老猎人的,所以老猎人是无所忌惮的。 “哈哈,老猎人,不要以为你们有神秘力量护体,我就不敢动你了,给我上!” 都满喝了一声,马上就听到了彼此起伏的狼嚎声,数百狼骑便将老猎人团团围住。 “哈哈,区区数百狼骑就想打败我们?狼骑只不过是吓唬人的,对于我们老猎人可是如同猎物一般。” 老猎人说的没错,他们是真的不怕狼骑,在外界看来如同恐怖生物的狼骑,在老猎人那里就是普通的猎物。 老猎人之所以不怕狼骑,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狼骑的力量不如老猎人的猎杀之力。 老猎人的猎杀之力就如同狼骑的红瞳一般,爆发力十足,在那一瞬间,老猎人的猎弓与箭矢就能射出成百倍的力量,从而做到将野狼击杀。 更特别的是,老猎人的猎杀之力的持久时间比狼骑的时间长,这就是老猎人不害怕狼骑的核 心原因。 大漠老猎人正是凭借猎杀之力在遇到狼骑包围的时候就能做到从容不迫。 猎杀之力是老猎人赖以成名之技能,老猎人认为对付野狼就要以快制快,所以这猎杀之力的精髓就是一个快字。 而快字则让老猎人在与野狼的对决中胜出,野狼也没有想到老猎人的能力会如此之强。 因为野狼变异了,变异后的野狼自认为天下无敌,没有人可以打得过它们,因此就不把任何生物放在眼里,自然也包括了老猎人,在野狼眼里,老猎人就是普通人类,怎么可能有那么强的战斗力,然而,事实却狠狠打了他们的脸,因为老猎人的猎杀之力超过了它们。 在打斗的过程中老猎人发现了野狼的狼性,因此有针对性的进行攻击。 事实证明,这一招非常有效,野狼变异之后普通猎人的确不是它们的对手,也无法战胜,但是大漠老猎人可不是普通的猎人,他们同样也发生了变异,而且变异后的能力比野狼还大。 这就让野狼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对手,原本野狼以为自己已经是天下无敌了,但没有想到这半路杀出了个大漠老猎人,而且老猎人和它们一样同样发生了变异,这就让野狼非常的不解,野狼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狼,没想到老天爷并不只是眷顾它们,给了它们能力的同时,也给它们对手,而且这个对手它们还没有办法对付。 大漠老猎人掌握了野狼的狼性,这就等于掌握了野狼的命运,野狼决定孤投一掷,它们主动进攻老猎人,想月黑风高之际将老猎人全部杀死。 第一百八十四章 活物陷阱 直到现在,小王子还是不相信纵火的明军只有几人,这爆炸声证明了明军携带了大量火药,是有备而来。 这就让小王子不解了,如果说明军拥有这么多的火药,为什么没有选择自己的营帐作为进攻目标呢? “只有几名明军就能火烧连营?” 小王子再次疑问,他真的不相信就仅几名明军就可以做出这种行径,还有他们是怎么携带这么多的火药的? 都满听出了小王子的言外之意,他觉得小王子已经怀疑了他私自囤积火药要造反的事情。 但他现在是不可能暴露自己的,只能把所有的责任都丢给明军。 “狼粪!” 都满终于说出了他思绪许久的话,目前看来也只有这种可能,才能让这股明军躲过狼骑的追杀。 “狼粪?” 小王子听了愣住了,他没有想到这些明军居然会用狼粪来躲避狼骑的追杀。 “对,狼粪,没想到这几名明军居然懂得利用野狼的野性。” 都满算是想明白了,只有狼粪才能让野狼的野性毕露,而压制住嗜血性。 这对于都满和小王子而言,是一个不想知道的结果。 没想到明军里有这样的高手,这可是和野狼打过交道的老猎人才会的技巧啊。 大漠老猎人这种常年和野兽打交道的猎人才有本事知道用狼粪来掩盖自身气味。 难道说这股明军里有大漠老猎人? “都将军,这片大漠的老猎人,你都处理掉了吧。” 小王子冷冷的对都满说道,此时他和都满说话的语气已变。 不再像之前那么亲热的叫都满了,而是叫都将军了,有小王子看来,都满没有之前那么神话了,因为他的军营已破,狼骑也没有抓到明军探子,这让他很恼火。 而且又冒出了一个让小王子非常不爽的事情,那就是大漠老猎人。 大漠老猎人是大漠之前非常令人头疼的一个群体,这类人通常拥有很高超的本事,是狩猎的老手,经验老道。 同时,大漠老猎人更是大漠的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因为这些人有杀狼本领。 这对于狼骑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素。 因为,大漠老猎人一旦出手对付狼骑,那么狼骑就会因此而受到威胁,这些嗜血野狼可以肆无忌惮杀士兵,却十分害怕老猎人,这让小王子非常不解。 只有都满知道这其中的原因,那是因为都满曾在大漠老猎人手里栽过跟头,他亲眼见到狼骑倒在了老猎人的杀狼刀手上。 那是一种看似普通,其实暗藏神秘力量的刀。 如果都满不是亲眼所见,他根本不会相信这世上还有可以克制狼骑的力量,不过想来也是奇特,原本瘦长的野狼突然一夜之间变成了嗜血巨狼,那么这老猎人拥有可以杀野狼的神秘杀狼刀也不会让人感到太惊讶了。 正所谓是一物降一物,这世间的力量都是相生相克的。 相生相克的力量才是生命密码,这是大漠老猎人所带来的提示。 大漠老猎人这种力量引发了小王子的禁忌,他认为大漠老猎人是个不稳定的因素,一定要想办法解决掉这些麻烦。 于是小王子找到了都满,让他将大漠老猎人都消灭了。 然而都满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老猎人也同样是有神秘力量的,并非是普通的猎人,这让都满感到很棘手,他依仗狼骑纵横大漠,却遇到了老猎人这样的对手,让他是非常的不爽,但又无可奈何,因为都满还真的没办法一下子将大漠老猎人消灭,都满还试图说服小王子,让他将大漠老猎人收服。 “小王子,大漠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群体,和他们为敌,对我们不利啊。” “怎么,都将军这是怕了?” 小王子冷笑着,他这是在嘲讽都满,告诉他,他是容不下大漠老猎人的,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在小王子看来,大漠老猎人非消灭不可,这些不服管束的老猎人不可能不消灭的,否则他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 对于小王子来说,他也没打算收服大漠老猎人,因为他只要狼骑就够了,狼骑毕竟是动物,而大漠老猎人是人,动物可以控制,而人却无法控制。 这就是小王子不相信大漠老猎人的原因,以为狼骑再怎么难控制都可以解决,而老猎人就不同了,他们无法沟通,而且凭借能力高强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大漠老猎人不服管束是小王子所忌惮的,也是他想打击的,于是小王子命令都满,务必要消灭大漠老猎人。 都满在劝说无效之后,只能硬着头皮去找大漠老猎人。 “老猎人,你应该知道我此行的目的吧。” 都满冷冷看着为首的老猎人。 “都满,你为虎作伥,不会有好下场的。” 老猎人并没有多看都满几眼,他认为都满不过尔尔,都满之所以会成功,靠得不过是这些狼骑,而狼骑是打不过老猎人的,所以老猎人是无所忌惮的。 “哈哈,老猎人,不要以为你们有神秘力量护体,我就不敢动你了,给我上!” 都满喝了一声,马上就听到了彼此起伏的狼嚎声,数百狼骑便将老猎人团团围住。 “哈哈,区区数百狼骑就想打败我们?狼骑只不过是吓唬人的,对于我们老猎人可是如同猎物一般。” 老猎人说的没错,他们是真的不怕狼骑,在外界看来如同恐怖生物的狼骑,在老猎人那里就是普通的猎物。 老猎人之所以不怕狼骑,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狼骑的力量不如老猎人的猎杀之力。 老猎人的猎杀之力就如同狼骑的红瞳一般,爆发力十足,在那一瞬间,老猎人的猎弓与箭矢就能射出成百倍的力量,从而做到将野狼击杀。 更特别的是,老猎人的猎杀之力的持久时间比狼骑的时间长,这就是老猎人不害怕狼骑的核 心原因。 大漠老猎人正是凭借猎杀之力在遇到狼骑包围的时候就能做到从容不迫。 猎杀之力是老猎人赖以成名之技能,老猎人认为对付野狼就要以快制快,所以这猎杀之力的精髓就是一个快字。 而快字则让老猎人在与野狼的对决中胜出,野狼也没有想到老猎人的能力会如此之强。 因为野狼变异了,变异后的野狼自认为天下无敌,没有人可以打得过它们,因此就不把任何生物放在眼里,自然也包括了老猎人,在野狼眼里,老猎人就是普通人类,怎么可能有那么强的战斗力,然而,事实却狠狠打了他们的脸,因为老猎人的猎杀之力超过了它们。 在打斗的过程中老猎人发现了野狼的狼性,因此有针对性的进行攻击。 事实证明,这一招非常有效,野狼变异之后普通猎人的确不是它们的对手,也无法战胜,但是大漠老猎人可不是普通的猎人,他们同样也发生了变异,而且变异后的能力比野狼还大。 这就让野狼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对手,原本野狼以为自己已经是天下无敌了,但没有想到这半路杀出了个大漠老猎人,而且老猎人和它们一样同样发生了变异,这就让野狼非常的不解,野狼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狼,没想到老天爷并不只是眷顾它们,给了它们能力的同时,也给它们对手,而且这个对手它们还没有办法对付。 大漠老猎人掌握了野狼的狼性,这就等于掌握了野狼的命运,野狼决定孤投一掷,它们主动进攻老猎人,想月黑风高之际将老猎人全部杀死。 这是野狼还没有成为狼骑前的经历,野狼嗜血疯狂,一定要将老猎人杀死才罢休。 然而,野狼这一回又失算了,老猎人毕竟是老猎人,他们早已是设下了圈套,就等着野狼前来。 老猎人杀狼的办法有很多种,除了陷阱,更在陷阱周围放了很多的活物。 老猎人充分利用了野狼的狼性,不仅如此,更是激发了野狼的狼性,使其达到最大化,以为在最大化的狼性之下,野狼的狼性才会彻底爆发,而老猎人才会利用各种方法来对付野狼。 月黑风高的时候,野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老猎人的据点。 老猎人严阵以待,在核心区域放置了大量活物,为了将野狼一网打尽,老猎人放的活物陷阱包括了鸡、鸭、牛、羊,甚至是活人。 这回老猎人动真格的了,他们用了活人,而这些活人是十恶不赦之人,全由老猎人抓获的。 这些人以前大多数是为害乡里的恶霸,同样也曾剥削过老猎人群体,没想到老猎人群体反过来将他们抓了,这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而且居然比野狼还厉害! 这是什么样的老怪物啊! 可没等这些恶霸想明白,他们自己已经成为了活物陷阱之一,引诱着野狼的到来。 对于野性全开的野狼来说,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食物,因此野狼很快就包围这些活物陷阱。 这些活物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野狼包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第一百八十五章 大明制造 小王子冷冷的对都满说道,此时他和都满说话的语气已变。 不再像之前那么亲热的叫都满了,而是叫都将军了,有小王子看来,都满没有之前那么神话了,因为他的军营已破,狼骑也没有抓到明军探子,这让他很恼火。 而且又冒出了一个让小王子非常不爽的事情,那就是大漠老猎人。 大漠老猎人是大漠之前非常令人头疼的一个群体,这类人通常拥有很高超的本事,是狩猎的老手,经验老道。 同时,大漠老猎人更是大漠的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因为这些人有杀狼本领。 这对于狼骑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素。 因为,大漠老猎人一旦出手对付狼骑,那么狼骑就会因此而受到威胁,这些嗜血野狼可以肆无忌惮杀士兵,却十分害怕老猎人,这让小王子非常不解。 只有都满知道这其中的原因,那是因为都满曾在大漠老猎人手里栽过跟头,他亲眼见到狼骑倒在了老猎人的杀狼刀手上。 那是一种看似普通,其实暗藏神秘力量的刀。 如果都满不是亲眼所见,他根本不会相信这世上还有可以克制狼骑的力量,不过想来也是奇特,原本瘦长的野狼突然一夜之间变成了嗜血巨狼,那么这老猎人拥有可以杀野狼的神秘杀狼刀也不会让人感到太惊讶了。 正所谓是一物降一物,这世间的力量都是相生相克的。 相生相克的力量才是生命密码,这是大漠老猎人所带来的提示。 大漠老猎人这种力量引发了小王子的禁忌,他认为大漠老猎人是个不稳定的因素,一定要想办法解决掉这些麻烦。 于是小王子找到了都满,让他将大漠老猎人都消灭了。 然而都满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老猎人也同样是有神秘力量的,并非是普通的猎人,这让都满感到很棘手,他依仗狼骑纵横大漠,却遇到了老猎人这样的对手,让他是非常的不爽,但又无可奈何,因为都满还真的没办法一下子将大漠老猎人消灭,都满还试图说服小王子,让他将大漠老猎人收服。 “小王子,大漠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群体,和他们为敌,对我们不利啊。” “怎么,都将军这是怕了?” 小王子冷笑着,他这是在嘲讽都满,告诉他,他是容不下大漠老猎人的,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在小王子看来,大漠老猎人非消灭不可,这些不服管束的老猎人不可能不消灭的,否则他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 对于小王子来说,他也没打算收服大漠老猎人,因为他只要狼骑就够了,狼骑毕竟是动物,而大漠老猎人是人,动物可以控制,而人却无法控制。 这就是小王子不相信大漠老猎人的原因,以为狼骑再怎么难控制都可以解决,而老猎人就不同了,他们无法沟通,而且凭借能力高强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大漠老猎人不服管束是小王子所忌惮的,也是他想打击的,于是小王子命令都满,务必要消灭大漠老猎人。 都满在劝说无效之后,只能硬着头皮去找大漠老猎人。 “老猎人,你应该知道我此行的目的吧。” 都满冷冷看着为首的老猎人。 “都满,你为虎作伥,不会有好下场的。” 老猎人并没有多看都满几眼,他认为都满不过尔尔,都满之所以会成功,靠得不过是这些狼骑,而狼骑是打不过老猎人的,所以老猎人是无所忌惮的。 “哈哈,老猎人,不要以为你们有神秘力量护体,我就不敢动你了,给我上!” 都满喝了一声,马上就听到了彼此起伏的狼嚎声,数百狼骑便将老猎人团团围住。 “哈哈,区区数百狼骑就想打败我们?狼骑只不过是吓唬人的,对于我们老猎人可是如同猎物一般。” 老猎人说的没错,他们是真的不怕狼骑,在外界看来如同恐怖生物的狼骑,在老猎人那里就是普通的猎物。 老猎人之所以不怕狼骑,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狼骑的力量不如老猎人的猎杀之力。 老猎人的猎杀之力就如同狼骑的红瞳一般,爆发力十足,在那一瞬间,老猎人的猎弓与箭矢就能射出成百倍的力量,从而做到将野狼击杀。 更特别的是,老猎人的猎杀之力的持久时间比狼骑的时间长,这就是老猎人不害怕狼骑的核 心原因。 大漠老猎人正是凭借猎杀之力在遇到狼骑包围的时候就能做到从容不迫。 猎杀之力是老猎人赖以成名之技能,老猎人认为对付野狼就要以快制快,所以这猎杀之力的精髓就是一个快字。 而快字则让老猎人在与野狼的对决中胜出,野狼也没有想到老猎人的能力会如此之强。 因为野狼变异了,变异后的野狼自认为天下无敌,没有人可以打得过它们,因此就不把任何生物放在眼里,自然也包括了老猎人,在野狼眼里,老猎人就是普通人类,怎么可能有那么强的战斗力,然而,事实却狠狠打了他们的脸,因为老猎人的猎杀之力超过了它们。 在打斗的过程中老猎人发现了野狼的狼性,因此有针对性的进行攻击。 事实证明,这一招非常有效,野狼变异之后普通猎人的确不是它们的对手,也无法战胜,但是大漠老猎人可不是普通的猎人,他们同样也发生了变异,而且变异后的能力比野狼还大。 这就让野狼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对手,原本野狼以为自己已经是天下无敌了,但没有想到这半路杀出了个大漠老猎人,而且老猎人和它们一样同样发生了变异,这就让野狼非常的不解,野狼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狼,没想到老天爷并不只是眷顾它们,给了它们能力的同时,也给它们对手,而且这个对手它们还没有办法对付。 大漠老猎人掌握了野狼的狼性,这就等于掌握了野狼的命运,野狼决定孤投一掷,它们主动进攻老猎人,想月黑风高之际将老猎人全部杀死。 这是野狼还没有成为狼骑前的经历,野狼嗜血疯狂,一定要将老猎人杀死才罢休。 然而,野狼这一回又失算了,老猎人毕竟是老猎人,他们早已是设下了圈套,就等着野狼前来。 老猎人杀狼的办法有很多种,除了陷阱,更在陷阱周围放了很多的活物。 老猎人充分利用了野狼的狼性,不仅如此,更是激发了野狼的狼性,使其达到最大化,以为在最大化的狼性之下,野狼的狼性才会彻底爆发,而老猎人才会利用各种方法来对付野狼。 月黑风高的时候,野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老猎人的据点。 老猎人严阵以待,在核心区域放置了大量活物,为了将野狼一网打尽,老猎人放的活物陷阱包括了鸡、鸭、牛、羊,甚至是活人。 这回老猎人动真格的了,他们用了活人,而这些活人是十恶不赦之人,全由老猎人抓获的。 这些人以前大多数是为害乡里的恶霸,同样也曾剥削过老猎人群体,没想到老猎人群体反过来将他们抓了,这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而且居然比野狼还厉害! 这是什么样的老怪物啊! 可没等这些恶霸想明白,他们自己已经成为了活物陷阱之一,引诱着野狼的到来。 对于野性全开的野狼来说,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食物,因此野狼很快就包围这些活物陷阱。 这些活物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野狼包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恶霸越是挣扎,离死亡就越近,很快,野狼群就冲了上来。 变异野狼果然是喜食人肉的,它们首当其冲瞄准了被五花大绑的恶霸们,对于牛羊等其他活物熟视无睹。 这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恶霸见死到临头,只得惊声大叫,平时都是他们置别人于死地,从来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顷刻间,野狼就将所有恶活物都杀死了,除了老猎人群体之外。 老猎人对于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就是希望野狼将活物陷阱里的活物都咬死了。 在野狼群疯狂撕咬的时候,狼王却在远处冷静的观察着。 可以说野狼群虽然狼性疯狂爆发,但都是狼王在背后指挥,狼王可以说是整个狼群的中枢,有它在,狼群才会按照规划的路线走。 狼群在疯狂吞噬了这些活物之后,马上又扑向了老猎人群体。 这一回,老猎人群体拿出了让野狼,包括狼王也意想不到的东西——猎枪! 老猎人怎么会有猎枪? 按理来说他们是弄不到猎枪的。 但仔细一看,这些猎枪好像又不是猎枪,而是大明制造! 原来,老猎人所使用的猎枪是当年神机营掉落在大漠里的火枪。 老猎人将它们收集了起来,好生保养之后便再度拿了出来,并用在了对付野狼方面。 “砰!” 就听到枪响,枪响之后,野狼倒地! 第一百八十六章 火枪齐射 于是小王子找到了都满,让他将大漠老猎人都消灭了。 然而都满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老猎人也同样是有神秘力量的,并非是普通的猎人,这让都满感到很棘手,他依仗狼骑纵横大漠,却遇到了老猎人这样的对手,让他是非常的不爽,但又无可奈何,因为都满还真的没办法一下子将大漠老猎人消灭,都满还试图说服小王子,让他将大漠老猎人收服。 “小王子,大漠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群体,和他们为敌,对我们不利啊。” “怎么,都将军这是怕了?” 小王子冷笑着,他这是在嘲讽都满,告诉他,他是容不下大漠老猎人的,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在小王子看来,大漠老猎人非消灭不可,这些不服管束的老猎人不可能不消灭的,否则他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 对于小王子来说,他也没打算收服大漠老猎人,因为他只要狼骑就够了,狼骑毕竟是动物,而大漠老猎人是人,动物可以控制,而人却无法控制。 这就是小王子不相信大漠老猎人的原因,以为狼骑再怎么难控制都可以解决,而老猎人就不同了,他们无法沟通,而且凭借能力高强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大漠老猎人不服管束是小王子所忌惮的,也是他想打击的,于是小王子命令都满,务必要消灭大漠老猎人。 都满在劝说无效之后,只能硬着头皮去找大漠老猎人。 “老猎人,你应该知道我此行的目的吧。” 都满冷冷看着为首的老猎人。 “都满,你为虎作伥,不会有好下场的。” 老猎人并没有多看都满几眼,他认为都满不过尔尔,都满之所以会成功,靠得不过是这些狼骑,而狼骑是打不过老猎人的,所以老猎人是无所忌惮的。 “哈哈,老猎人,不要以为你们有神秘力量护体,我就不敢动你了,给我上!” 都满喝了一声,马上就听到了彼此起伏的狼嚎声,数百狼骑便将老猎人团团围住。 “哈哈,区区数百狼骑就想打败我们?狼骑只不过是吓唬人的,对于我们老猎人可是如同猎物一般。” 老猎人说的没错,他们是真的不怕狼骑,在外界看来如同恐怖生物的狼骑,在老猎人那里就是普通的猎物。 老猎人之所以不怕狼骑,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狼骑的力量不如老猎人的猎杀之力。 老猎人的猎杀之力就如同狼骑的红瞳一般,爆发力十足,在那一瞬间,老猎人的猎弓与箭矢就能射出成百倍的力量,从而做到将野狼击杀。 更特别的是,老猎人的猎杀之力的持久时间比狼骑的时间长,这就是老猎人不害怕狼骑的核 心原因。 大漠老猎人正是凭借猎杀之力在遇到狼骑包围的时候就能做到从容不迫。 猎杀之力是老猎人赖以成名之技能,老猎人认为对付野狼就要以快制快,所以这猎杀之力的精髓就是一个快字。 而快字则让老猎人在与野狼的对决中胜出,野狼也没有想到老猎人的能力会如此之强。 因为野狼变异了,变异后的野狼自认为天下无敌,没有人可以打得过它们,因此就不把任何生物放在眼里,自然也包括了老猎人,在野狼眼里,老猎人就是普通人类,怎么可能有那么强的战斗力,然而,事实却狠狠打了他们的脸,因为老猎人的猎杀之力超过了它们。 在打斗的过程中老猎人发现了野狼的狼性,因此有针对性的进行攻击。 事实证明,这一招非常有效,野狼变异之后普通猎人的确不是它们的对手,也无法战胜,但是大漠老猎人可不是普通的猎人,他们同样也发生了变异,而且变异后的能力比野狼还大。 这就让野狼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对手,原本野狼以为自己已经是天下无敌了,但没有想到这半路杀出了个大漠老猎人,而且老猎人和它们一样同样发生了变异,这就让野狼非常的不解,野狼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狼,没想到老天爷并不只是眷顾它们,给了它们能力的同时,也给它们对手,而且这个对手它们还没有办法对付。 大漠老猎人掌握了野狼的狼性,这就等于掌握了野狼的命运,野狼决定孤投一掷,它们主动进攻老猎人,想月黑风高之际将老猎人全部杀死。 这是野狼还没有成为狼骑前的经历,野狼嗜血疯狂,一定要将老猎人杀死才罢休。 然而,野狼这一回又失算了,老猎人毕竟是老猎人,他们早已是设下了圈套,就等着野狼前来。 老猎人杀狼的办法有很多种,除了陷阱,更在陷阱周围放了很多的活物。 老猎人充分利用了野狼的狼性,不仅如此,更是激发了野狼的狼性,使其达到最大化,以为在最大化的狼性之下,野狼的狼性才会彻底爆发,而老猎人才会利用各种方法来对付野狼。 月黑风高的时候,野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老猎人的据点。 老猎人严阵以待,在核心区域放置了大量活物,为了将野狼一网打尽,老猎人放的活物陷阱包括了鸡、鸭、牛、羊,甚至是活人。 这回老猎人动真格的了,他们用了活人,而这些活人是十恶不赦之人,全由老猎人抓获的。 这些人以前大多数是为害乡里的恶霸,同样也曾剥削过老猎人群体,没想到老猎人群体反过来将他们抓了,这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而且居然比野狼还厉害! 这是什么样的老怪物啊! 可没等这些恶霸想明白,他们自己已经成为了活物陷阱之一,引诱着野狼的到来。 对于野性全开的野狼来说,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食物,因此野狼很快就包围这些活物陷阱。 这些活物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野狼包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恶霸越是挣扎,离死亡就越近,很快,野狼群就冲了上来。 变异野狼果然是喜食人肉的,它们首当其冲瞄准了被五花大绑的恶霸们,对于牛羊等其他活物熟视无睹。 这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恶霸见死到临头,只得惊声大叫,平时都是他们置别人于死地,从来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顷刻间,野狼就将所有恶活物都杀死了,除了老猎人群体之外。 老猎人对于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就是希望野狼将活物陷阱里的活物都咬死了。 在野狼群疯狂撕咬的时候,狼王却在远处冷静的观察着。 可以说野狼群虽然狼性疯狂爆发,但都是狼王在背后指挥,狼王可以说是整个狼群的中枢,有它在,狼群才会按照规划的路线走。 狼群在疯狂吞噬了这些活物之后,马上又扑向了老猎人群体。 这一回,老猎人群体拿出了让野狼,包括狼王也意想不到的东西——猎枪! 老猎人怎么会有猎枪? 按理来说他们是弄不到猎枪的。 但仔细一看,这些猎枪好像又不是猎枪,而是大明制造! 原来,老猎人所使用的猎枪是当年神机营掉落在大漠里的火枪。 老猎人将它们收集了起来,好生保养之后便再度拿了出来,并用在了对付野狼方面。 “砰!” 就听到枪响,枪响之后,野狼倒地! 冲在最前头的野狼中枪倒地了,这一声枪响让所有野狼停顿了一下。 狼王显然没有料到老猎人会拿出当年神机营的火枪。 这种火枪他见识过,在它还不是狼王的时候,就亲眼目睹了神机营在大漠征讨北元军队的情景,那是何等的威风啊。 火枪齐射是神机营的拿手绝活,齐射过后,之前还十分凶猛的北元骑兵就纷纷倒地毙命。 狼王当时心里感慨,如果是它,被这种火枪打中,一定必死无疑。 然而,这种令狼王都感到害怕的火枪,现在却被老猎人获得,并派上了用场。 这一点,的确出乎了狼王的意料之外,狼王本想趁在老猎人集中在一起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因此它将野狼分为了两个批次进攻。 其中一个批次打头阵的野狼只是充当炮灰作用,去直接硬啃下活物陷阱。 这里不得不说狼这种生物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它们可以为了族群目的去战斗,去牺牲,甚至去当炮灰。 所以野狼群才这么疯狂的冲锋,义无反顾的,即使面对火枪也没有退缩一步。 老猎人首领本以为野狼群见到火枪会一哄而散,却没想到这些野狼根本不怕死,前仆后继而来。 老猎人们纵有火枪在手,也对野狼这般的疯狂冲锋而感到诧异,也不得不感慨野狼是他们所见到的最有野狼的野兽。 这些异化的野狼的嗜血程度早已远超了虎豹,而且身型巨大,早已不能按常规的野狼来判断了。 第一百八十七章 狼嚎响起 老猎人并没有多看都满几眼,他认为都满不过尔尔,都满之所以会成功,靠得不过是这些狼骑,而狼骑是打不过老猎人的,所以老猎人是无所忌惮的。 “哈哈,老猎人,不要以为你们有神秘力量护体,我就不敢动你了,给我上!” 都满喝了一声,马上就听到了彼此起伏的狼嚎声,数百狼骑便将老猎人团团围住。 “哈哈,区区数百狼骑就想打败我们?狼骑只不过是吓唬人的,对于我们老猎人可是如同猎物一般。” 老猎人说的没错,他们是真的不怕狼骑,在外界看来如同恐怖生物的狼骑,在老猎人那里就是普通的猎物。 老猎人之所以不怕狼骑,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狼骑的力量不如老猎人的猎杀之力。 老猎人的猎杀之力就如同狼骑的红瞳一般,爆发力十足,在那一瞬间,老猎人的猎弓与箭矢就能射出成百倍的力量,从而做到将野狼击杀。 更特别的是,老猎人的猎杀之力的持久时间比狼骑的时间长,这就是老猎人不害怕狼骑的核 心原因。 大漠老猎人正是凭借猎杀之力在遇到狼骑包围的时候就能做到从容不迫。 猎杀之力是老猎人赖以成名之技能,老猎人认为对付野狼就要以快制快,所以这猎杀之力的精髓就是一个快字。 而快字则让老猎人在与野狼的对决中胜出,野狼也没有想到老猎人的能力会如此之强。 因为野狼变异了,变异后的野狼自认为天下无敌,没有人可以打得过它们,因此就不把任何生物放在眼里,自然也包括了老猎人,在野狼眼里,老猎人就是普通人类,怎么可能有那么强的战斗力,然而,事实却狠狠打了他们的脸,因为老猎人的猎杀之力超过了它们。 在打斗的过程中老猎人发现了野狼的狼性,因此有针对性的进行攻击。 事实证明,这一招非常有效,野狼变异之后普通猎人的确不是它们的对手,也无法战胜,但是大漠老猎人可不是普通的猎人,他们同样也发生了变异,而且变异后的能力比野狼还大。 这就让野狼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对手,原本野狼以为自己已经是天下无敌了,但没有想到这半路杀出了个大漠老猎人,而且老猎人和它们一样同样发生了变异,这就让野狼非常的不解,野狼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狼,没想到老天爷并不只是眷顾它们,给了它们能力的同时,也给它们对手,而且这个对手它们还没有办法对付。 大漠老猎人掌握了野狼的狼性,这就等于掌握了野狼的命运,野狼决定孤投一掷,它们主动进攻老猎人,想月黑风高之际将老猎人全部杀死。 这是野狼还没有成为狼骑前的经历,野狼嗜血疯狂,一定要将老猎人杀死才罢休。 然而,野狼这一回又失算了,老猎人毕竟是老猎人,他们早已是设下了圈套,就等着野狼前来。 老猎人杀狼的办法有很多种,除了陷阱,更在陷阱周围放了很多的活物。 老猎人充分利用了野狼的狼性,不仅如此,更是激发了野狼的狼性,使其达到最大化,以为在最大化的狼性之下,野狼的狼性才会彻底爆发,而老猎人才会利用各种方法来对付野狼。 月黑风高的时候,野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老猎人的据点。 老猎人严阵以待,在核心区域放置了大量活物,为了将野狼一网打尽,老猎人放的活物陷阱包括了鸡、鸭、牛、羊,甚至是活人。 这回老猎人动真格的了,他们用了活人,而这些活人是十恶不赦之人,全由老猎人抓获的。 这些人以前大多数是为害乡里的恶霸,同样也曾剥削过老猎人群体,没想到老猎人群体反过来将他们抓了,这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而且居然比野狼还厉害! 这是什么样的老怪物啊! 可没等这些恶霸想明白,他们自己已经成为了活物陷阱之一,引诱着野狼的到来。 对于野性全开的野狼来说,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食物,因此野狼很快就包围这些活物陷阱。 这些活物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野狼包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恶霸越是挣扎,离死亡就越近,很快,野狼群就冲了上来。 变异野狼果然是喜食人肉的,它们首当其冲瞄准了被五花大绑的恶霸们,对于牛羊等其他活物熟视无睹。 这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恶霸见死到临头,只得惊声大叫,平时都是他们置别人于死地,从来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顷刻间,野狼就将所有恶活物都杀死了,除了老猎人群体之外。 老猎人对于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就是希望野狼将活物陷阱里的活物都咬死了。 在野狼群疯狂撕咬的时候,狼王却在远处冷静的观察着。 可以说野狼群虽然狼性疯狂爆发,但都是狼王在背后指挥,狼王可以说是整个狼群的中枢,有它在,狼群才会按照规划的路线走。 狼群在疯狂吞噬了这些活物之后,马上又扑向了老猎人群体。 这一回,老猎人群体拿出了让野狼,包括狼王也意想不到的东西——猎枪! 老猎人怎么会有猎枪? 按理来说他们是弄不到猎枪的。 但仔细一看,这些猎枪好像又不是猎枪,而是大明制造! 原来,老猎人所使用的猎枪是当年神机营掉落在大漠里的火枪。 老猎人将它们收集了起来,好生保养之后便再度拿了出来,并用在了对付野狼方面。 “砰!” 就听到枪响,枪响之后,野狼倒地! 冲在最前头的野狼中枪倒地了,这一声枪响让所有野狼停顿了一下。 狼王显然没有料到老猎人会拿出当年神机营的火枪。 这种火枪他见识过,在它还不是狼王的时候,就亲眼目睹了神机营在大漠征讨北元军队的情景,那是何等的威风啊。 火枪齐射是神机营的拿手绝活,齐射过后,之前还十分凶猛的北元骑兵就纷纷倒地毙命。 狼王当时心里感慨,如果是它,被这种火枪打中,一定必死无疑。 然而,这种令狼王都感到害怕的火枪,现在却被老猎人获得,并派上了用场。 这一点,的确出乎了狼王的意料之外,狼王本想趁在老猎人集中在一起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因此它将野狼分为了两个批次进攻。 其中一个批次打头阵的野狼只是充当炮灰作用,去直接硬啃下活物陷阱。 这里不得不说狼这种生物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它们可以为了族群目的去战斗,去牺牲,甚至去当炮灰。 所以野狼群才这么疯狂的冲锋,义无反顾的,即使面对火枪也没有退缩一步。 老猎人首领本以为野狼群见到火枪会一哄而散,却没想到这些野狼根本不怕死,前仆后继而来。 老猎人们纵有火枪在手,也对野狼这般的疯狂冲锋而感到诧异,也不得不感慨野狼是他们所见到的最有野狼的野兽。 这些异化的野狼的嗜血程度早已远超了虎豹,而且身型巨大,早已不能按常规的野狼来判断了。 很快,成批的野狼就倒在了火枪之下,大明神机营的火枪果然名不虚传。 简直就是一射一个准,即使是变异的野狼也无法阻挡神机营的火枪。 狼王见状,它开始着急了,它可不想白白牺牲手下的性命,狼王变异之后已经有了人类般的智慧,对于这场狼人之斗有了新的想法。 随着一声狼嚎,野狼纷纷撤退。 而野狼的撤退让老猎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些疯狂嗜血的野狼居然学会了撤退,这真的挺让人感到意外的。 因为对于野狼来说,撤退是不可能的,这些野狼只有嗜血的目的,没有撤退的思维,只有杀戮的本能。 而在这杀戮的本能之下,野狼更是不可能退缩的。 但是老猎人却亲眼看到了野狼在退缩,野狼还有有秩序的后退。 老猎人还是第一次看到野狼会撤退,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现象,但现在却是真实的发生了。 这声狼王的嚎叫也很特别,果然变异后的狼王也和之前不一样了,它的嚎叫声更加的有组织,有纪律,更有计划性。 老猎人这才明白,之前的这些野狼都是故意在前冲锋的,而这些活物陷阱对于野狼而言根本没有效果。 就在老猎人还在猜测野狼的下一步行动的时候,野狼群已经没有了踪影。 面对突然的寂静,老猎人都觉得这之后一定还隐藏着更大的危险。 “不好,我们中计了。” 为首的老猎人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大叫了一声。 可没等他继续说的时候,又是一声狼嚎响起,从老猎人群的后方突然冒出了一大群野狼! 第一百八十八章 枪枪毙命 因为野狼变异了,变异后的野狼自认为天下无敌,没有人可以打得过它们,因此就不把任何生物放在眼里,自然也包括了老猎人,在野狼眼里,老猎人就是普通人类,怎么可能有那么强的战斗力,然而,事实却狠狠打了他们的脸,因为老猎人的猎杀之力超过了它们。 在打斗的过程中老猎人发现了野狼的狼性,因此有针对性的进行攻击。 事实证明,这一招非常有效,野狼变异之后普通猎人的确不是它们的对手,也无法战胜,但是大漠老猎人可不是普通的猎人,他们同样也发生了变异,而且变异后的能力比野狼还大。 这就让野狼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对手,原本野狼以为自己已经是天下无敌了,但没有想到这半路杀出了个大漠老猎人,而且老猎人和它们一样同样发生了变异,这就让野狼非常的不解,野狼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狼,没想到老天爷并不只是眷顾它们,给了它们能力的同时,也给它们对手,而且这个对手它们还没有办法对付。 大漠老猎人掌握了野狼的狼性,这就等于掌握了野狼的命运,野狼决定孤投一掷,它们主动进攻老猎人,想月黑风高之际将老猎人全部杀死。 这是野狼还没有成为狼骑前的经历,野狼嗜血疯狂,一定要将老猎人杀死才罢休。 然而,野狼这一回又失算了,老猎人毕竟是老猎人,他们早已是设下了圈套,就等着野狼前来。 老猎人杀狼的办法有很多种,除了陷阱,更在陷阱周围放了很多的活物。 老猎人充分利用了野狼的狼性,不仅如此,更是激发了野狼的狼性,使其达到最大化,以为在最大化的狼性之下,野狼的狼性才会彻底爆发,而老猎人才会利用各种方法来对付野狼。 月黑风高的时候,野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老猎人的据点。 老猎人严阵以待,在核心区域放置了大量活物,为了将野狼一网打尽,老猎人放的活物陷阱包括了鸡、鸭、牛、羊,甚至是活人。 这回老猎人动真格的了,他们用了活人,而这些活人是十恶不赦之人,全由老猎人抓获的。 这些人以前大多数是为害乡里的恶霸,同样也曾剥削过老猎人群体,没想到老猎人群体反过来将他们抓了,这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而且居然比野狼还厉害! 这是什么样的老怪物啊! 可没等这些恶霸想明白,他们自己已经成为了活物陷阱之一,引诱着野狼的到来。 对于野性全开的野狼来说,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食物,因此野狼很快就包围这些活物陷阱。 这些活物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野狼包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恶霸越是挣扎,离死亡就越近,很快,野狼群就冲了上来。 变异野狼果然是喜食人肉的,它们首当其冲瞄准了被五花大绑的恶霸们,对于牛羊等其他活物熟视无睹。 这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恶霸见死到临头,只得惊声大叫,平时都是他们置别人于死地,从来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顷刻间,野狼就将所有恶活物都杀死了,除了老猎人群体之外。 老猎人对于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就是希望野狼将活物陷阱里的活物都咬死了。 在野狼群疯狂撕咬的时候,狼王却在远处冷静的观察着。 可以说野狼群虽然狼性疯狂爆发,但都是狼王在背后指挥,狼王可以说是整个狼群的中枢,有它在,狼群才会按照规划的路线走。 狼群在疯狂吞噬了这些活物之后,马上又扑向了老猎人群体。 这一回,老猎人群体拿出了让野狼,包括狼王也意想不到的东西——猎枪! 老猎人怎么会有猎枪? 按理来说他们是弄不到猎枪的。 但仔细一看,这些猎枪好像又不是猎枪,而是大明制造! 原来,老猎人所使用的猎枪是当年神机营掉落在大漠里的火枪。 老猎人将它们收集了起来,好生保养之后便再度拿了出来,并用在了对付野狼方面。 “砰!” 就听到枪响,枪响之后,野狼倒地! 冲在最前头的野狼中枪倒地了,这一声枪响让所有野狼停顿了一下。 狼王显然没有料到老猎人会拿出当年神机营的火枪。 这种火枪他见识过,在它还不是狼王的时候,就亲眼目睹了神机营在大漠征讨北元军队的情景,那是何等的威风啊。 火枪齐射是神机营的拿手绝活,齐射过后,之前还十分凶猛的北元骑兵就纷纷倒地毙命。 狼王当时心里感慨,如果是它,被这种火枪打中,一定必死无疑。 然而,这种令狼王都感到害怕的火枪,现在却被老猎人获得,并派上了用场。 这一点,的确出乎了狼王的意料之外,狼王本想趁在老猎人集中在一起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因此它将野狼分为了两个批次进攻。 其中一个批次打头阵的野狼只是充当炮灰作用,去直接硬啃下活物陷阱。 这里不得不说狼这种生物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它们可以为了族群目的去战斗,去牺牲,甚至去当炮灰。 所以野狼群才这么疯狂的冲锋,义无反顾的,即使面对火枪也没有退缩一步。 老猎人首领本以为野狼群见到火枪会一哄而散,却没想到这些野狼根本不怕死,前仆后继而来。 老猎人们纵有火枪在手,也对野狼这般的疯狂冲锋而感到诧异,也不得不感慨野狼是他们所见到的最有野狼的野兽。 这些异化的野狼的嗜血程度早已远超了虎豹,而且身型巨大,早已不能按常规的野狼来判断了。 很快,成批的野狼就倒在了火枪之下,大明神机营的火枪果然名不虚传。 简直就是一射一个准,即使是变异的野狼也无法阻挡神机营的火枪。 狼王见状,它开始着急了,它可不想白白牺牲手下的性命,狼王变异之后已经有了人类般的智慧,对于这场狼人之斗有了新的想法。 随着一声狼嚎,野狼纷纷撤退。 而野狼的撤退让老猎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些疯狂嗜血的野狼居然学会了撤退,这真的挺让人感到意外的。 因为对于野狼来说,撤退是不可能的,这些野狼只有嗜血的目的,没有撤退的思维,只有杀戮的本能。 而在这杀戮的本能之下,野狼更是不可能退缩的。 但是老猎人却亲眼看到了野狼在退缩,野狼还有有秩序的后退。 老猎人还是第一次看到野狼会撤退,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现象,但现在却是真实的发生了。 这声狼王的嚎叫也很特别,果然变异后的狼王也和之前不一样了,它的嚎叫声更加的有组织,有纪律,更有计划性。 老猎人这才明白,之前的这些野狼都是故意在前冲锋的,而这些活物陷阱对于野狼而言根本没有效果。 就在老猎人还在猜测野狼的下一步行动的时候,野狼群已经没有了踪影。 面对突然的寂静,老猎人都觉得这之后一定还隐藏着更大的危险。 “不好,我们中计了。” 为首的老猎人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大叫了一声。 可没等他继续说的时候,又是一声狼嚎响起,从老猎人群的后方突然冒出了一大群野狼! 原来这批野狼从后方来了个突然袭击,这让老猎人始料未及,他们万万没想到野狼会从后方袭击。 这些野狼从后方袭击完全打乱了老猎人部署,老猎人本想利用活物陷阱将所有野狼一网打尽,却没到野狼居然会这么高级的战术。 那是老猎人不知道狼王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异,这变异的能力早已突破了狼的范畴,使狼王变成了高级智慧生物。 狼王正指挥野狼群来了个声东击西, 它派出了另一批野狼袭击了老猎人群的后方。 狼王这一招无疑是成功的,因为老猎人在后方并不设防,野狼的突然出现,突破了老猎人的防线。 尽管老猎人有火枪护体,但面对近在咫尺的疯狂野狼也是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不少老猎人还来不及拔枪,就被野狼扑倒了! 而还没有被野狼扑到的老猎人,却拿着火枪犹豫着不敢开枪。 因为现在野狼与老猎人都缠斗在一起,冒然开枪,说不定就会打到老猎人。 然而就是这样的犹豫,让野狼更加的杀戮,它们知道了老猎人不会冒然开枪,就更加的肆无忌惮撕咬起来。 老猎人首领知道大事不妙,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演变下去,所有的老猎人就会被野狼杀死。 危急时刻,老猎人首领突然连开三枪,枪枪毙命,三只野狼倒地。 这三枪极为关键,让野狼群愣了一下,而就在这空档期,老猎人首领大叫了一声:“集体齐射!” 集体齐射,这一声喝顿时喊醒了老猎人群。 第一百八十九章 一场豪赌 老猎人充分利用了野狼的狼性,不仅如此,更是激发了野狼的狼性,使其达到最大化,以为在最大化的狼性之下,野狼的狼性才会彻底爆发,而老猎人才会利用各种方法来对付野狼。 月黑风高的时候,野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老猎人的据点。 老猎人严阵以待,在核心区域放置了大量活物,为了将野狼一网打尽,老猎人放的活物陷阱包括了鸡、鸭、牛、羊,甚至是活人。 这回老猎人动真格的了,他们用了活人,而这些活人是十恶不赦之人,全由老猎人抓获的。 这些人以前大多数是为害乡里的恶霸,同样也曾剥削过老猎人群体,没想到老猎人群体反过来将他们抓了,这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而且居然比野狼还厉害! 这是什么样的老怪物啊! 可没等这些恶霸想明白,他们自己已经成为了活物陷阱之一,引诱着野狼的到来。 对于野性全开的野狼来说,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食物,因此野狼很快就包围这些活物陷阱。 这些活物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野狼包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恶霸越是挣扎,离死亡就越近,很快,野狼群就冲了上来。 变异野狼果然是喜食人肉的,它们首当其冲瞄准了被五花大绑的恶霸们,对于牛羊等其他活物熟视无睹。 这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恶霸见死到临头,只得惊声大叫,平时都是他们置别人于死地,从来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顷刻间,野狼就将所有恶活物都杀死了,除了老猎人群体之外。 老猎人对于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就是希望野狼将活物陷阱里的活物都咬死了。 在野狼群疯狂撕咬的时候,狼王却在远处冷静的观察着。 可以说野狼群虽然狼性疯狂爆发,但都是狼王在背后指挥,狼王可以说是整个狼群的中枢,有它在,狼群才会按照规划的路线走。 狼群在疯狂吞噬了这些活物之后,马上又扑向了老猎人群体。 这一回,老猎人群体拿出了让野狼,包括狼王也意想不到的东西——猎枪! 老猎人怎么会有猎枪? 按理来说他们是弄不到猎枪的。 但仔细一看,这些猎枪好像又不是猎枪,而是大明制造! 原来,老猎人所使用的猎枪是当年神机营掉落在大漠里的火枪。 老猎人将它们收集了起来,好生保养之后便再度拿了出来,并用在了对付野狼方面。 “砰!” 就听到枪响,枪响之后,野狼倒地! 冲在最前头的野狼中枪倒地了,这一声枪响让所有野狼停顿了一下。 狼王显然没有料到老猎人会拿出当年神机营的火枪。 这种火枪他见识过,在它还不是狼王的时候,就亲眼目睹了神机营在大漠征讨北元军队的情景,那是何等的威风啊。 火枪齐射是神机营的拿手绝活,齐射过后,之前还十分凶猛的北元骑兵就纷纷倒地毙命。 狼王当时心里感慨,如果是它,被这种火枪打中,一定必死无疑。 然而,这种令狼王都感到害怕的火枪,现在却被老猎人获得,并派上了用场。 这一点,的确出乎了狼王的意料之外,狼王本想趁在老猎人集中在一起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因此它将野狼分为了两个批次进攻。 其中一个批次打头阵的野狼只是充当炮灰作用,去直接硬啃下活物陷阱。 这里不得不说狼这种生物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它们可以为了族群目的去战斗,去牺牲,甚至去当炮灰。 所以野狼群才这么疯狂的冲锋,义无反顾的,即使面对火枪也没有退缩一步。 老猎人首领本以为野狼群见到火枪会一哄而散,却没想到这些野狼根本不怕死,前仆后继而来。 老猎人们纵有火枪在手,也对野狼这般的疯狂冲锋而感到诧异,也不得不感慨野狼是他们所见到的最有野狼的野兽。 这些异化的野狼的嗜血程度早已远超了虎豹,而且身型巨大,早已不能按常规的野狼来判断了。 很快,成批的野狼就倒在了火枪之下,大明神机营的火枪果然名不虚传。 简直就是一射一个准,即使是变异的野狼也无法阻挡神机营的火枪。 狼王见状,它开始着急了,它可不想白白牺牲手下的性命,狼王变异之后已经有了人类般的智慧,对于这场狼人之斗有了新的想法。 随着一声狼嚎,野狼纷纷撤退。 而野狼的撤退让老猎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些疯狂嗜血的野狼居然学会了撤退,这真的挺让人感到意外的。 因为对于野狼来说,撤退是不可能的,这些野狼只有嗜血的目的,没有撤退的思维,只有杀戮的本能。 而在这杀戮的本能之下,野狼更是不可能退缩的。 但是老猎人却亲眼看到了野狼在退缩,野狼还有有秩序的后退。 老猎人还是第一次看到野狼会撤退,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现象,但现在却是真实的发生了。 这声狼王的嚎叫也很特别,果然变异后的狼王也和之前不一样了,它的嚎叫声更加的有组织,有纪律,更有计划性。 老猎人这才明白,之前的这些野狼都是故意在前冲锋的,而这些活物陷阱对于野狼而言根本没有效果。 就在老猎人还在猜测野狼的下一步行动的时候,野狼群已经没有了踪影。 面对突然的寂静,老猎人都觉得这之后一定还隐藏着更大的危险。 “不好,我们中计了。” 为首的老猎人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大叫了一声。 可没等他继续说的时候,又是一声狼嚎响起,从老猎人群的后方突然冒出了一大群野狼! 原来这批野狼从后方来了个突然袭击,这让老猎人始料未及,他们万万没想到野狼会从后方袭击。 这些野狼从后方袭击完全打乱了老猎人部署,老猎人本想利用活物陷阱将所有野狼一网打尽,却没到野狼居然会这么高级的战术。 那是老猎人不知道狼王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异,这变异的能力早已突破了狼的范畴,使狼王变成了高级智慧生物。 狼王正指挥野狼群来了个声东击西, 它派出了另一批野狼袭击了老猎人群的后方。 狼王这一招无疑是成功的,因为老猎人在后方并不设防,野狼的突然出现,突破了老猎人的防线。 尽管老猎人有火枪护体,但面对近在咫尺的疯狂野狼也是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不少老猎人还来不及拔枪,就被野狼扑倒了! 而还没有被野狼扑到的老猎人,却拿着火枪犹豫着不敢开枪。 因为现在野狼与老猎人都缠斗在一起,冒然开枪,说不定就会打到老猎人。 然而就是这样的犹豫,让野狼更加的杀戮,它们知道了老猎人不会冒然开枪,就更加的肆无忌惮撕咬起来。 老猎人首领知道大事不妙,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演变下去,所有的老猎人就会被野狼杀死。 危急时刻,老猎人首领突然连开三枪,枪枪毙命,三只野狼倒地。 这三枪极为关键,让野狼群愣了一下,而就在这空档期,老猎人首领大叫了一声:“集体齐射!” 集体齐射,这一声喝顿时喊醒了老猎人群。 就听阵阵火枪声响起,一排排的野狼倒地。 之前还在疯狂杀戮的野狼这回遭遇了从未有的挫败,纷纷中弹。 关键时刻,老猎人首领的指挥再次发挥出了关键作用,也救了老猎人群体。 而眼见野狼受挫,野狼首领同样也嚎叫了一声,马上野狼群听到这声狼嚎后就变化了阵型。 这又出乎了老猎人的意料之外,没想到这些野狼还会阵型! 野狼还会阵型的确让老猎人很意外,看来这只狼王相当的难以对付啊。 擒贼先擒王,如果要真的消灭野狼,就必须消灭野狼王。 老猎人决定单挑狼王,而让他做出这个决定并非是随便的决定,而是一场豪赌。 老猎人凭借狼嚎声确定了狼王所在位置,便开始制定了杀狼王的计划。 他决定潜伏到野狼王的附近进行诛杀。 就这般老猎人趁着夜色潜伏而出,向野狼王所在方向潜伏而去。 狼王似乎也察觉到了老猎人正向它潜伏而来,它也决定与老猎人单挑对决。 狼王独自向一处高地而去,那里是它的地盘,同样也利于它发挥。 这个高地在悬崖边上,若有不甚,掉下去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狼王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也是在考验老猎人的勇气,如果老猎人不敢跟上来,那么狼王就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咬死,而如果老猎人敢走上来,那么狼王则会隐藏其中与其周旋,再伺机将老猎人咬死。 总之,狼王打好了如意算盘,在这个悬崖边上,老猎人没有任何的胜算。 第一百九十章 互相对峙 老猎人充分利用了野狼的狼性,不仅如此,更是激发了野狼的狼性,使其达到最大化,以为在最大化的狼性之下,野狼的狼性才会彻底爆发,而老猎人才会利用各种方法来对付野狼。 月黑风高的时候,野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老猎人的据点。 老猎人严阵以待,在核心区域放置了大量活物,为了将野狼一网打尽,老猎人放的活物陷阱包括了鸡、鸭、牛、羊,甚至是活人。 这回老猎人动真格的了,他们用了活人,而这些活人是十恶不赦之人,全由老猎人抓获的。 这些人以前大多数是为害乡里的恶霸,同样也曾剥削过老猎人群体,没想到老猎人群体反过来将他们抓了,这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而且居然比野狼还厉害! 这是什么样的老怪物啊! 可没等这些恶霸想明白,他们自己已经成为了活物陷阱之一,引诱着野狼的到来。 对于野性全开的野狼来说,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食物,因此野狼很快就包围这些活物陷阱。 这些活物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野狼包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恶霸越是挣扎,离死亡就越近,很快,野狼群就冲了上来。 变异野狼果然是喜食人肉的,它们首当其冲瞄准了被五花大绑的恶霸们,对于牛羊等其他活物熟视无睹。 这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恶霸见死到临头,只得惊声大叫,平时都是他们置别人于死地,从来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这回老猎人动真格的了,他们用了活人,而这些活人是十恶不赦之人,全由老猎人抓获的。 这些人以前大多数是为害乡里的恶霸,同样也曾剥削过老猎人群体,没想到老猎人群体反过来将他们抓了,这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而且居然比野狼还厉害! 这是什么样的老怪物啊! 可没等这些恶霸想明白,他们自己已经成为了活物陷阱之一,引诱着野狼的到来。 对于野性全开的野狼来说,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食物,因此野狼很快就包围这些活物陷阱。 这些活物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野狼包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恶霸越是挣扎,离死亡就越近,很快,野狼群就冲了上来。 变异野狼果然是喜食人肉的,它们首当其冲瞄准了被五花大绑的恶霸们,对于牛羊等其他活物熟视无睹。 这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恶霸见死到临头,只得惊声大叫,平时都是他们置别人于死地,从来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顷刻间,野狼就将所有恶活物都杀死了,除了老猎人群体之外。 老猎人对于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就是希望野狼将活物陷阱里的活物都咬死了。 在野狼群疯狂撕咬的时候,狼王却在远处冷静的观察着。 可以说野狼群虽然狼性疯狂爆发,但都是狼王在背后指挥,狼王可以说是整个狼群的中枢,有它在,狼群才会按照规划的路线走。 狼群在疯狂吞噬了这些活物之后,马上又扑向了老猎人群体。 这一回,老猎人群体拿出了让野狼,包括狼王也意想不到的东西——猎枪! 老猎人怎么会有猎枪? 按理来说他们是弄不到猎枪的。 但仔细一看,这些猎枪好像又不是猎枪,而是大明制造! 原来,老猎人所使用的猎枪是当年神机营掉落在大漠里的火枪。 老猎人将它们收集了起来,好生保养之后便再度拿了出来,并用在了对付野狼方面。 “砰!” 就听到枪响,枪响之后,野狼倒地! 冲在最前头的野狼中枪倒地了,这一声枪响让所有野狼停顿了一下。 狼王显然没有料到老猎人会拿出当年神机营的火枪。 这种火枪他见识过,在它还不是狼王的时候,就亲眼目睹了神机营在大漠征讨北元军队的情景,那是何等的威风啊。 火枪齐射是神机营的拿手绝活,齐射过后,之前还十分凶猛的北元骑兵就纷纷倒地毙命。 狼王当时心里感慨,如果是它,被这种火枪打中,一定必死无疑。 然而,这种令狼王都感到害怕的火枪,现在却被老猎人获得,并派上了用场。 这一点,的确出乎了狼王的意料之外,狼王本想趁在老猎人集中在一起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因此它将野狼分为了两个批次进攻。 其中一个批次打头阵的野狼只是充当炮灰作用,去直接硬啃下活物陷阱。 这里不得不说狼这种生物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它们可以为了族群目的去战斗,去牺牲,甚至去当炮灰。 所以野狼群才这么疯狂的冲锋,义无反顾的,即使面对火枪也没有退缩一步。 老猎人首领本以为野狼群见到火枪会一哄而散,却没想到这些野狼根本不怕死,前仆后继而来。 老猎人们纵有火枪在手,也对野狼这般的疯狂冲锋而感到诧异,也不得不感慨野狼是他们所见到的最有野狼的野兽。 这些异化的野狼的嗜血程度早已远超了虎豹,而且身型巨大,早已不能按常规的野狼来判断了。 很快,成批的野狼就倒在了火枪之下,大明神机营的火枪果然名不虚传。 简直就是一射一个准,即使是变异的野狼也无法阻挡神机营的火枪。 狼王见状,它开始着急了,它可不想白白牺牲手下的性命,狼王变异之后已经有了人类般的智慧,对于这场狼人之斗有了新的想法。 随着一声狼嚎,野狼纷纷撤退。 而野狼的撤退让老猎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些疯狂嗜血的野狼居然学会了撤退,这真的挺让人感到意外的。 因为对于野狼来说,撤退是不可能的,这些野狼只有嗜血的目的,没有撤退的思维,只有杀戮的本能。 而在这杀戮的本能之下,野狼更是不可能退缩的。 但是老猎人却亲眼看到了野狼在退缩,野狼还有有秩序的后退。 老猎人还是第一次看到野狼会撤退,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现象,但现在却是真实的发生了。 这声狼王的嚎叫也很特别,果然变异后的狼王也和之前不一样了,它的嚎叫声更加的有组织,有纪律,更有计划性。 老猎人这才明白,之前的这些野狼都是故意在前冲锋的,而这些活物陷阱对于野狼而言根本没有效果。 就在老猎人还在猜测野狼的下一步行动的时候,野狼群已经没有了踪影。 面对突然的寂静,老猎人都觉得这之后一定还隐藏着更大的危险。 “不好,我们中计了。” 为首的老猎人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大叫了一声。 可没等他继续说的时候,又是一声狼嚎响起,从老猎人群的后方突然冒出了一大群野狼! 原来这批野狼从后方来了个突然袭击,这让老猎人始料未及,他们万万没想到野狼会从后方袭击。 这些野狼从后方袭击完全打乱了老猎人部署,老猎人本想利用活物陷阱将所有野狼一网打尽,却没到野狼居然会这么高级的战术。 那是老猎人不知道狼王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异,这变异的能力早已突破了狼的范畴,使狼王变成了高级智慧生物。 狼王正指挥野狼群来了个声东击西, 它派出了另一批野狼袭击了老猎人群的后方。 狼王这一招无疑是成功的,因为老猎人在后方并不设防,野狼的突然出现,突破了老猎人的防线。 尽管老猎人有火枪护体,但面对近在咫尺的疯狂野狼也是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不少老猎人还来不及拔枪,就被野狼扑倒了! 而还没有被野狼扑到的老猎人,却拿着火枪犹豫着不敢开枪。 因为现在野狼与老猎人都缠斗在一起,冒然开枪,说不定就会打到老猎人。 然而就是这样的犹豫,让野狼更加的杀戮,它们知道了老猎人不会冒然开枪,就更加的肆无忌惮撕咬起来。 老猎人首领知道大事不妙,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演变下去,所有的老猎人就会被野狼杀死。 危急时刻,老猎人首领突然连开三枪,枪枪毙命,三只野狼倒地。 这三枪极为关键,让野狼群愣了一下,而就在这空档期,老猎人首领大叫了一声:“集体齐射!” 集体齐射,这一声喝顿时喊醒了老猎人群。 老猎人很快就找到了狼王所在的悬崖,月夜之下,狼王与老猎人对视着。 狼王死死盯着老猎人,两个都拥有着这世间变异力量的强者,在这处悬崖上相遇了。 老猎人与狼王就这般互相对峙着。 第一百九十一章 六枪连发 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顷刻间,野狼就将所有恶活物都杀死了,除了老猎人群体之外。 老猎人对于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就是希望野狼将活物陷阱里的活物都咬死了。 在野狼群疯狂撕咬的时候,狼王却在远处冷静的观察着。 可以说野狼群虽然狼性疯狂爆发,但都是狼王在背后指挥,狼王可以说是整个狼群的中枢,有它在,狼群才会按照规划的路线走。 狼群在疯狂吞噬了这些活物之后,马上又扑向了老猎人群体。 这一回,老猎人群体拿出了让野狼,包括狼王也意想不到的东西——猎枪! 老猎人怎么会有猎枪? 按理来说他们是弄不到猎枪的。 但仔细一看,这些猎枪好像又不是猎枪,而是大明制造! 原来,老猎人所使用的猎枪是当年神机营掉落在大漠里的火枪。 老猎人将它们收集了起来,好生保养之后便再度拿了出来,并用在了对付野狼方面。 “砰!” 就听到枪响,枪响之后,野狼倒地! 冲在最前头的野狼中枪倒地了,这一声枪响让所有野狼停顿了一下。 狼王显然没有料到老猎人会拿出当年神机营的火枪。 这种火枪他见识过,在它还不是狼王的时候,就亲眼目睹了神机营在大漠征讨北元军队的情景,那是何等的威风啊。 火枪齐射是神机营的拿手绝活,齐射过后,之前还十分凶猛的北元骑兵就纷纷倒地毙命。 狼王当时心里感慨,如果是它,被这种火枪打中,一定必死无疑。 然而,这种令狼王都感到害怕的火枪,现在却被老猎人获得,并派上了用场。 这一点,的确出乎了狼王的意料之外,狼王本想趁在老猎人集中在一起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因此它将野狼分为了两个批次进攻。 其中一个批次打头阵的野狼只是充当炮灰作用,去直接硬啃下活物陷阱。 这里不得不说狼这种生物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它们可以为了族群目的去战斗,去牺牲,甚至去当炮灰。 所以野狼群才这么疯狂的冲锋,义无反顾的,即使面对火枪也没有退缩一步。 老猎人首领本以为野狼群见到火枪会一哄而散,却没想到这些野狼根本不怕死,前仆后继而来。 老猎人们纵有火枪在手,也对野狼这般的疯狂冲锋而感到诧异,也不得不感慨野狼是他们所见到的最有野狼的野兽。 这些异化的野狼的嗜血程度早已远超了虎豹,而且身型巨大,早已不能按常规的野狼来判断了。 很快,成批的野狼就倒在了火枪之下,大明神机营的火枪果然名不虚传。 简直就是一射一个准,即使是变异的野狼也无法阻挡神机营的火枪。 狼王见状,它开始着急了,它可不想白白牺牲手下的性命,狼王变异之后已经有了人类般的智慧,对于这场狼人之斗有了新的想法。 随着一声狼嚎,野狼纷纷撤退。 而野狼的撤退让老猎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些疯狂嗜血的野狼居然学会了撤退,这真的挺让人感到意外的。 因为对于野狼来说,撤退是不可能的,这些野狼只有嗜血的目的,没有撤退的思维,只有杀戮的本能。 而在这杀戮的本能之下,野狼更是不可能退缩的。 但是老猎人却亲眼看到了野狼在退缩,野狼还有有秩序的后退。 老猎人还是第一次看到野狼会撤退,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现象,但现在却是真实的发生了。 这声狼王的嚎叫也很特别,果然变异后的狼王也和之前不一样了,它的嚎叫声更加的有组织,有纪律,更有计划性。 老猎人这才明白,之前的这些野狼都是故意在前冲锋的,而这些活物陷阱对于野狼而言根本没有效果。 就在老猎人还在猜测野狼的下一步行动的时候,野狼群已经没有了踪影。 面对突然的寂静,老猎人都觉得这之后一定还隐藏着更大的危险。 “不好,我们中计了。” 为首的老猎人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大叫了一声。 可没等他继续说的时候,又是一声狼嚎响起,从老猎人群的后方突然冒出了一大群野狼! 原来这批野狼从后方来了个突然袭击,这让老猎人始料未及,他们万万没想到野狼会从后方袭击。 这些野狼从后方袭击完全打乱了老猎人部署,老猎人本想利用活物陷阱将所有野狼一网打尽,却没到野狼居然会这么高级的战术。 那是老猎人不知道狼王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异,这变异的能力早已突破了狼的范畴,使狼王变成了高级智慧生物。 狼王正指挥野狼群来了个声东击西, 它派出了另一批野狼袭击了老猎人群的后方。 狼王这一招无疑是成功的,因为老猎人在后方并不设防,野狼的突然出现,突破了老猎人的防线。 尽管老猎人有火枪护体,但面对近在咫尺的疯狂野狼也是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不少老猎人还来不及拔枪,就被野狼扑倒了! 而还没有被野狼扑到的老猎人,却拿着火枪犹豫着不敢开枪。 因为现在野狼与老猎人都缠斗在一起,冒然开枪,说不定就会打到老猎人。 然而就是这样的犹豫,让野狼更加的杀戮,它们知道了老猎人不会冒然开枪,就更加的肆无忌惮撕咬起来。 老猎人首领知道大事不妙,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演变下去,所有的老猎人就会被野狼杀死。 危急时刻,老猎人首领突然连开三枪,枪枪毙命,三只野狼倒地。 这三枪极为关键,让野狼群愣了一下,而就在这空档期,老猎人首领大叫了一声:“集体齐射!” 集体齐射,这一声喝顿时喊醒了老猎人群。 就听阵阵火枪声响起,一排排的野狼倒地。 之前还在疯狂杀戮的野狼这回遭遇了从未有的挫败,纷纷中弹。 关键时刻,老猎人首领的指挥再次发挥出了关键作用,也救了老猎人群体。 而眼见野狼受挫,野狼首领同样也嚎叫了一声,马上野狼群听到这声狼嚎后就变化了阵型。 这又出乎了老猎人的意料之外,没想到这些野狼还会阵型! 野狼还会阵型的确让老猎人很意外,看来这只狼王相当的难以对付啊。 擒贼先擒王,如果要真的消灭野狼,就必须消灭野狼王。 老猎人决定单挑狼王,而让他做出这个决定并非是随便的决定,而是一场豪赌。 老猎人凭借狼嚎声确定了狼王所在位置,便开始制定了杀狼王的计划。 他决定潜伏到野狼王的附近进行诛杀。 就这般老猎人趁着夜色潜伏而出,向野狼王所在方向潜伏而去。 狼王似乎也察觉到了老猎人正向它潜伏而来,它也决定与老猎人单挑对决。 狼王独自向一处高地而去,那里是它的地盘,同样也利于它发挥。 这个高地在悬崖边上,若有不甚,掉下去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狼王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也是在考验老猎人的勇气,如果老猎人不敢跟上来,那么狼王就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咬死,而如果老猎人敢走上来,那么狼王则会隐藏其中与其周旋,再伺机将老猎人咬死。 总之,狼王打好了如意算盘,在这个悬崖边上,老猎人没有任何的胜算。 老猎人与狼王在互相对峙之后,老猎人终于率先开枪了。 砰的一声枪响, 火枪的子弹擦过了狼王的脸庞,狼王稳丝不动。 好厉害的狼王。 老猎人这试探一枪,就试探出了狼王的实力,这狼王在火枪面前都纹丝不动。 看来这只狼王异化的很成功。 老猎人没有料到狼王异化这么厉害,因为狼王和他一样,都是受到神秘力量波及而异化的。 只是这异化也是有等级的,异化程度越高,力量越强。 而老猎人判断,狼王这异化程度比他还高。 因为狼王的毛发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月光之下,狼王的毛发如钢针般竖起,并发着点点的光芒。 狼王突然仰头狼嚎了一声,这声狼嚎出乎老猎人的意料之外,因为这声狼嚎比之前老猎人听到的狼嚎还要具有穿透力。 而穿透力的狼嚎声袭来,老猎人差点躲闪不及。 这声音如同刀刃,如果被声波打到,就会当场毙命。 老猎人急忙闪身,又掏出枪给狼王就是一枪。 这一枪枪速极快,连狼王也没有料到。 不光是它在急速异化,老猎人的开枪速度也在加快。 这一枪力道和速度都加快了许多,狼王知道自己如果再站在原地,就无法躲避这一枪。 不得已,狼王移动了下脚步,子弹又从它的侧面飞了过去。 这瞬间的变化,还是被老猎人敏锐的发现了,狼王见有机会,又接连开了三枪! 连发三枪是老猎人的绝技,这一回他决定六枪连发。 第一百九十二章 火星四溅 这种火枪他见识过,在它还不是狼王的时候,就亲眼目睹了神机营在大漠征讨北元军队的情景,那是何等的威风啊。 火枪齐射是神机营的拿手绝活,齐射过后,之前还十分凶猛的北元骑兵就纷纷倒地毙命。 狼王当时心里感慨,如果是它,被这种火枪打中,一定必死无疑。 然而,这种令狼王都感到害怕的火枪,现在却被老猎人获得,并派上了用场。 这一点,的确出乎了狼王的意料之外,狼王本想趁在老猎人集中在一起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因此它将野狼分为了两个批次进攻。 其中一个批次打头阵的野狼只是充当炮灰作用,去直接硬啃下活物陷阱。 这里不得不说狼这种生物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它们可以为了族群目的去战斗,去牺牲,甚至去当炮灰。 所以野狼群才这么疯狂的冲锋,义无反顾的,即使面对火枪也没有退缩一步。 老猎人首领本以为野狼群见到火枪会一哄而散,却没想到这些野狼根本不怕死,前仆后继而来。 老猎人们纵有火枪在手,也对野狼这般的疯狂冲锋而感到诧异,也不得不感慨野狼是他们所见到的最有野狼的野兽。 这些异化的野狼的嗜血程度早已远超了虎豹,而且身型巨大,早已不能按常规的野狼来判断了。 很快,成批的野狼就倒在了火枪之下,大明神机营的火枪果然名不虚传。 简直就是一射一个准,即使是变异的野狼也无法阻挡神机营的火枪。 狼王见状,它开始着急了,它可不想白白牺牲手下的性命,狼王变异之后已经有了人类般的智慧,对于这场狼人之斗有了新的想法。 随着一声狼嚎,野狼纷纷撤退。 而野狼的撤退让老猎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些疯狂嗜血的野狼居然学会了撤退,这真的挺让人感到意外的。 因为对于野狼来说,撤退是不可能的,这些野狼只有嗜血的目的,没有撤退的思维,只有杀戮的本能。 而在这杀戮的本能之下,野狼更是不可能退缩的。 但是老猎人却亲眼看到了野狼在退缩,野狼还有有秩序的后退。 老猎人还是第一次看到野狼会撤退,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现象,但现在却是真实的发生了。 这声狼王的嚎叫也很特别,果然变异后的狼王也和之前不一样了,它的嚎叫声更加的有组织,有纪律,更有计划性。 老猎人这才明白,之前的这些野狼都是故意在前冲锋的,而这些活物陷阱对于野狼而言根本没有效果。 就在老猎人还在猜测野狼的下一步行动的时候,野狼群已经没有了踪影。 面对突然的寂静,老猎人都觉得这之后一定还隐藏着更大的危险。 “不好,我们中计了。” 为首的老猎人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大叫了一声。 可没等他继续说的时候,又是一声狼嚎响起,从老猎人群的后方突然冒出了一大群野狼! 原来这批野狼从后方来了个突然袭击,这让老猎人始料未及,他们万万没想到野狼会从后方袭击。 这些野狼从后方袭击完全打乱了老猎人部署,老猎人本想利用活物陷阱将所有野狼一网打尽,却没到野狼居然会这么高级的战术。 那是老猎人不知道狼王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异,这变异的能力早已突破了狼的范畴,使狼王变成了高级智慧生物。 狼王正指挥野狼群来了个声东击西, 它派出了另一批野狼袭击了老猎人群的后方。 狼王这一招无疑是成功的,因为老猎人在后方并不设防,野狼的突然出现,突破了老猎人的防线。 尽管老猎人有火枪护体,但面对近在咫尺的疯狂野狼也是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不少老猎人还来不及拔枪,就被野狼扑倒了! 而还没有被野狼扑到的老猎人,却拿着火枪犹豫着不敢开枪。 因为现在野狼与老猎人都缠斗在一起,冒然开枪,说不定就会打到老猎人。 然而就是这样的犹豫,让野狼更加的杀戮,它们知道了老猎人不会冒然开枪,就更加的肆无忌惮撕咬起来。 老猎人首领知道大事不妙,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演变下去,所有的老猎人就会被野狼杀死。 危急时刻,老猎人首领突然连开三枪,枪枪毙命,三只野狼倒地。 这三枪极为关键,让野狼群愣了一下,而就在这空档期,老猎人首领大叫了一声:“集体齐射!” 集体齐射,这一声喝顿时喊醒了老猎人群。 就听阵阵火枪声响起,一排排的野狼倒地。 之前还在疯狂杀戮的野狼这回遭遇了从未有的挫败,纷纷中弹。 关键时刻,老猎人首领的指挥再次发挥出了关键作用,也救了老猎人群体。 而眼见野狼受挫,野狼首领同样也嚎叫了一声,马上野狼群听到这声狼嚎后就变化了阵型。 这又出乎了老猎人的意料之外,没想到这些野狼还会阵型! 野狼还会阵型的确让老猎人很意外,看来这只狼王相当的难以对付啊。 擒贼先擒王,如果要真的消灭野狼,就必须消灭野狼王。 老猎人决定单挑狼王,而让他做出这个决定并非是随便的决定,而是一场豪赌。 老猎人凭借狼嚎声确定了狼王所在位置,便开始制定了杀狼王的计划。 他决定潜伏到野狼王的附近进行诛杀。 就这般老猎人趁着夜色潜伏而出,向野狼王所在方向潜伏而去。 狼王似乎也察觉到了老猎人正向它潜伏而来,它也决定与老猎人单挑对决。 狼王独自向一处高地而去,那里是它的地盘,同样也利于它发挥。 这个高地在悬崖边上,若有不甚,掉下去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狼王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也是在考验老猎人的勇气,如果老猎人不敢跟上来,那么狼王就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咬死,而如果老猎人敢走上来,那么狼王则会隐藏其中与其周旋,再伺机将老猎人咬死。 总之,狼王打好了如意算盘,在这个悬崖边上,老猎人没有任何的胜算。 老猎人与狼王在互相对峙之后,老猎人终于率先开枪了。 砰的一声枪响, 火枪的子弹擦过了狼王的脸庞,狼王稳丝不动。 好厉害的狼王。 老猎人这试探一枪,就试探出了狼王的实力,这狼王在火枪面前都纹丝不动。 看来这只狼王异化的很成功。 老猎人没有料到狼王异化这么厉害,因为狼王和他一样,都是受到神秘力量波及而异化的。 只是这异化也是有等级的,异化程度越高,力量越强。 而老猎人判断,狼王这异化程度比他还高。 因为狼王的毛发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月光之下,狼王的毛发如钢针般竖起,并发着点点的光芒。 狼王突然仰头狼嚎了一声,这声狼嚎出乎老猎人的意料之外,因为这声狼嚎比之前老猎人听到的狼嚎还要具有穿透力。 而穿透力的狼嚎声袭来,老猎人差点躲闪不及。 这声音如同刀刃,如果被声波打到,就会当场毙命。 老猎人急忙闪身,又掏出枪给狼王就是一枪。 这一枪枪速极快,连狼王也没有料到。 不光是它在急速异化,老猎人的开枪速度也在加快。 这一枪力道和速度都加快了许多,狼王知道自己如果再站在原地,就无法躲避这一枪。 不得已,狼王移动了下脚步,子弹又从它的侧面飞了过去。 这瞬间的变化,还是被老猎人敏锐的发现了,狼王见有机会,又接连开了三枪! 连发三枪是老猎人的绝技,这一回他决定六枪连发。 六发连射! 狼王没想到老猎人居然能使出这般的绝技,他之前以为老猎人三枪连发已是极限,却没想到他居然能六发连射! 只是狼王没有料到老猎人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六发连射。 它更没有料到的是,激发老猎人六发连射的原因是狼王身上的根根钢针般的狼毛。 钢化的狼毛比刺猬的毛更硬,也让老猎人激发体内异能量。 异能量越多越强,人丹田就会在短时间内迸发出这种超级能量。 与其说这是狼王与老猎人的对抗,不如说是异能量的对抗。 这种异能量随着天象而来,只是狼王和老猎人永远也不会想到,这股异能量是由于钱塘潮水的变化而带来,更确切的说是夏寻穿越而至所引发的时空能量场变化。 但现在,谁也不会知道这种因果关系,老猎人和狼王只明白自己是这种异能量的拥有者,且在这种力量的加持下,他们已经不是普通的生物。 即然不是普通的生物,那么就要做不寻常之事。 但在做不寻常之事之前,先要确定在这大漠分出个谁才是老大,不,这个大漠只能有一个强者存在。 狼王和老猎人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突然,狼王又长啸了一声,紧接着,一道道白光闪过。 这些白光如银针一般飞向了老猎人! 猝不及防,老猎人忙拿起在手中的火枪左挡右挡。 好在他手中的火枪并非是普通材质所做,而是精铁所制,正好应对这银针狼毫。 就听叮叮当当声响起,火星四溅。 第一百九十三章 军阵调度 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顷刻间,野狼就将所有恶活物都杀死了,除了老猎人群体之外。 老猎人对于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就是希望野狼将活物陷阱里的活物都咬死了。 在野狼群疯狂撕咬的时候,狼王却在远处冷静的观察着。 可以说野狼群虽然狼性疯狂爆发,但都是狼王在背后指挥,狼王可以说是整个狼群的中枢,有它在,狼群才会按照规划的路线走。 狼群在疯狂吞噬了这些活物之后,马上又扑向了老猎人群体。 这一回,老猎人群体拿出了让野狼,包括狼王也意想不到的东西——猎枪! 老猎人怎么会有猎枪? 按理来说他们是弄不到猎枪的。 可没等他继续说的时候,又是一声狼嚎响起,从老猎人群的后方突然冒出了一大群野狼! 原来这批野狼从后方来了个突然袭击,这让老猎人始料未及,他们万万没想到野狼会从后方袭击。 这些野狼从后方袭击完全打乱了老猎人部署,老猎人本想利用活物陷阱将所有野狼一网打尽,却没到野狼居然会这么高级的战术。 那是老猎人不知道狼王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异,这变异的能力早已突破了狼的范畴,使狼王变成了高级智慧生物。 狼王正指挥野狼群来了个声东击西, 它派出了另一批野狼袭击了老猎人群的后方。 狼王这一招无疑是成功的,因为老猎人在后方并不设防,野狼的突然出现,突破了老猎人的防线。 尽管老猎人有火枪护体,但面对近在咫尺的疯狂野狼也是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不少老猎人还来不及拔枪,就被野狼扑倒了! 而还没有被野狼扑到的老猎人,却拿着火枪犹豫着不敢开枪。 因为现在野狼与老猎人都缠斗在一起,冒然开枪,说不定就会打到老猎人。 然而就是这样的犹豫,让野狼更加的杀戮,它们知道了老猎人不会冒然开枪,就更加的肆无忌惮撕咬起来。 老猎人首领知道大事不妙,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演变下去,所有的老猎人就会被野狼杀死。 危急时刻,老猎人首领突然连开三枪,枪枪毙命,三只野狼倒地。 这三枪极为关键,让野狼群愣了一下,而就在这空档期,老猎人首领大叫了一声:“集体齐射!” 集体齐射,这一声喝顿时喊醒了老猎人群。 就听阵阵火枪声响起,一排排的野狼倒地。 之前还在疯狂杀戮的野狼这回遭遇了从未有的挫败,纷纷中弹。 关键时刻,老猎人首领的指挥再次发挥出了关键作用,也救了老猎人群体。 而眼见野狼受挫,野狼首领同样也嚎叫了一声,马上野狼群听到这声狼嚎后就变化了阵型。 这又出乎了老猎人的意料之外,没想到这些野狼还会阵型! 野狼还会阵型的确让老猎人很意外,看来这只狼王相当的难以对付啊。 擒贼先擒王,如果要真的消灭野狼,就必须消灭野狼王。 老猎人决定单挑狼王,而让他做出这个决定并非是随便的决定,而是一场豪赌。 老猎人凭借狼嚎声确定了狼王所在位置,便开始制定了杀狼王的计划。 他决定潜伏到野狼王的附近进行诛杀。 就这般老猎人趁着夜色潜伏而出,向野狼王所在方向潜伏而去。 狼王似乎也察觉到了老猎人正向它潜伏而来,它也决定与老猎人单挑对决。 狼王独自向一处高地而去,那里是它的地盘,同样也利于它发挥。 这个高地在悬崖边上,若有不甚,掉下去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狼王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也是在考验老猎人的勇气,如果老猎人不敢跟上来,那么狼王就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咬死,而如果老猎人敢走上来,那么狼王则会隐藏其中与其周旋,再伺机将老猎人咬死。 总之,狼王打好了如意算盘,在这个悬崖边上,老猎人没有任何的胜算。 老猎人与狼王在互相对峙之后,老猎人终于率先开枪了。 砰的一声枪响, 火枪的子弹擦过了狼王的脸庞,狼王稳丝不动。 好厉害的狼王。 老猎人这试探一枪,就试探出了狼王的实力,这狼王在火枪面前都纹丝不动。 看来这只狼王异化的很成功。 老猎人没有料到狼王异化这么厉害,因为狼王和他一样,都是受到神秘力量波及而异化的。 只是这异化也是有等级的,异化程度越高,力量越强。 而老猎人判断,狼王这异化程度比他还高。 因为狼王的毛发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月光之下,狼王的毛发如钢针般竖起,并发着点点的光芒。 狼王突然仰头狼嚎了一声,这声狼嚎出乎老猎人的意料之外,因为这声狼嚎比之前老猎人听到的狼嚎还要具有穿透力。 而穿透力的狼嚎声袭来,老猎人差点躲闪不及。 这声音如同刀刃,如果被声波打到,就会当场毙命。 老猎人急忙闪身,又掏出枪给狼王就是一枪。 这一枪枪速极快,连狼王也没有料到。 不光是它在急速异化,老猎人的开枪速度也在加快。 这一枪力道和速度都加快了许多,狼王知道自己如果再站在原地,就无法躲避这一枪。 不得已,狼王移动了下脚步,子弹又从它的侧面飞了过去。 这瞬间的变化,还是被老猎人敏锐的发现了,狼王见有机会,又接连开了三枪! 连发三枪是老猎人的绝技,这一回他决定六枪连发。 六发连射! 狼王没想到老猎人居然能使出这般的绝技,他之前以为老猎人三枪连发已是极限,却没想到他居然能六发连射! 只是狼王没有料到老猎人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六发连射。 它更没有料到的是,激发老猎人六发连射的原因是狼王身上的根根钢针般的狼毛。 钢化的狼毛比刺猬的毛更硬,也让老猎人激发体内异能量。 异能量越多越强,人丹田就会在短时间内迸发出这种超级能量。 与其说这是狼王与老猎人的对抗,不如说是异能量的对抗。 这种异能量随着天象而来,只是狼王和老猎人永远也不会想到,这股异能量是由于钱塘潮水的变化而带来,更确切的说是夏寻穿越而至所引发的时空能量场变化。 但现在,谁也不会知道这种因果关系,老猎人和狼王只明白自己是这种异能量的拥有者,且在这种力量的加持下,他们已经不是普通的生物。 即然不是普通的生物,那么就要做不寻常之事。 但在做不寻常之事之前,先要确定在这大漠分出个谁才是老大,不,这个大漠只能有一个强者存在。 狼王和老猎人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突然,狼王又长啸了一声,紧接着,一道道白光闪过。 这些白光如银针一般飞向了老猎人! 猝不及防,老猎人忙拿起在手中的火枪左挡右挡。 好在他手中的火枪并非是普通材质所做,而是精铁所制,正好应对这银针狼毫。 就听叮叮当当声响起,火星四溅。 火星四溅之后,狼王与老猎人都不能当下分出胜负。 因为这一比较,两者发现实力在伯仲之间。 但显然狼王更为惊异,它的狼毫银针却伤不到老猎人。 老猎人也同样吃惊,因为他手中的火枪只能用于抵挡应对了,而不是连续发射火枪。 狼王与老猎人现在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而且双方都施展不开手段。 这就让老猎人和狼王彼此很难在一招之内将对方杀死了。 老猎人之所以会趁着月色摸上这悬崖,就是想利用这火枪的近距离杀伤力做到一击毙命。 但现在看来老猎人的想法破灭了,即使他有这火枪在手,也做不到在短时间内将狼王杀死了。 而狼王不死,老猎人群体就有危险,因为群狼完全在听狼王在调度,而且变化无常。 而这种变化也不是胡乱的变化,而是一种军事化的变化。 军事化变化, 莫不成是阵法? 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猎人,而是军人。 一个老兵。 一个有着丰富作战的老兵。 这让老猎人对于狼王懂得以军阵调兵感到非常意外。 只是老猎人并不知道狼王之所以会调度自如,是因为它曾亲眼目睹了土木堡事件,大量明军被瓦剌鞑靼骑兵杀死,而这其中的军阵调度它早已熟记于心。 狼王异化之后,便在这片大漠以军阵调度群狼,夜以继日,群狼在狼王的调度之下俨然成了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这支野狼军队所到之处可以说是寸草不生,但它们今天却是碰了老猎人这个钉子。 而两者之间是一定要分出个胜负的,是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胜负。 狼王再度狼嚎,这声嚎叫与之前明显不同。 老猎人闻之吃了一惊,没想到在这个关键节骨眼上,狼王居然还能使出绝招! 狼王身上的狼毛全部竖起,并且再度角质化,坚硬如铁,向老猎人射来! 足足有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射向了老猎人! 老猎人的成名绝技是六连发, 而现在他却要面对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的攻击! 这种情况是老猎人从来没有面对的情况! 可以说他现在遭遇是人生的最大危机,试问谁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躲避这么多的子弹! 第一百九十四章 同归于尽 然而就是这样的犹豫,让野狼更加的杀戮,它们知道了老猎人不会冒然开枪,就更加的肆无忌惮撕咬起来。 老猎人首领知道大事不妙,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演变下去,所有的老猎人就会被野狼杀死。 危急时刻,老猎人首领突然连开三枪,枪枪毙命,三只野狼倒地。 这三枪极为关键,让野狼群愣了一下,而就在这空档期,老猎人首领大叫了一声:“集体齐射!” 集体齐射,这一声喝顿时喊醒了老猎人群。 就听阵阵火枪声响起,一排排的野狼倒地。 之前还在疯狂杀戮的野狼这回遭遇了从未有的挫败,纷纷中弹。 关键时刻,老猎人首领的指挥再次发挥出了关键作用,也救了老猎人群体。 而眼见野狼受挫,野狼首领同样也嚎叫了一声,马上野狼群听到这声狼嚎后就变化了阵型。 这又出乎了老猎人的意料之外,没想到这些野狼还会阵型! 野狼还会阵型的确让老猎人很意外,看来这只狼王相当的难以对付啊。 擒贼先擒王,如果要真的消灭野狼,就必须消灭野狼王。 老猎人决定单挑狼王,而让他做出这个决定并非是随便的决定,而是一场豪赌。 老猎人凭借狼嚎声确定了狼王所在位置,便开始制定了杀狼王的计划。 他决定潜伏到野狼王的附近进行诛杀。 就这般老猎人趁着夜色潜伏而出,向野狼王所在方向潜伏而去。 狼王似乎也察觉到了老猎人正向它潜伏而来,它也决定与老猎人单挑对决。 狼王独自向一处高地而去,那里是它的地盘,同样也利于它发挥。 这个高地在悬崖边上,若有不甚,掉下去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狼王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也是在考验老猎人的勇气,如果老猎人不敢跟上来,那么狼王就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咬死,而如果老猎人敢走上来,那么狼王则会隐藏其中与其周旋,再伺机将老猎人咬死。 总之,狼王打好了如意算盘,在这个悬崖边上,老猎人没有任何的胜算。 老猎人与狼王在互相对峙之后,老猎人终于率先开枪了。 砰的一声枪响, 火枪的子弹擦过了狼王的脸庞,狼王稳丝不动。 好厉害的狼王。 老猎人这试探一枪,就试探出了狼王的实力,这狼王在火枪面前都纹丝不动。 看来这只狼王异化的很成功。 老猎人没有料到狼王异化这么厉害,因为狼王和他一样,都是受到神秘力量波及而异化的。 只是这异化也是有等级的,异化程度越高,力量越强。 而老猎人判断,狼王这异化程度比他还高。 因为狼王的毛发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月光之下,狼王的毛发如钢针般竖起,并发着点点的光芒。 狼王突然仰头狼嚎了一声,这声狼嚎出乎老猎人的意料之外,因为这声狼嚎比之前老猎人听到的狼嚎还要具有穿透力。 而穿透力的狼嚎声袭来,老猎人差点躲闪不及。 这声音如同刀刃,如果被声波打到,就会当场毙命。 老猎人急忙闪身,又掏出枪给狼王就是一枪。 这一枪枪速极快,连狼王也没有料到。 不光是它在急速异化,老猎人的开枪速度也在加快。 这一枪力道和速度都加快了许多,狼王知道自己如果再站在原地,就无法躲避这一枪。 不得已,狼王移动了下脚步,子弹又从它的侧面飞了过去。 这瞬间的变化,还是被老猎人敏锐的发现了,狼王见有机会,又接连开了三枪! 连发三枪是老猎人的绝技,这一回他决定六枪连发。 六发连射! 狼王没想到老猎人居然能使出这般的绝技,他之前以为老猎人三枪连发已是极限,却没想到他居然能六发连射! 只是狼王没有料到老猎人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六发连射。 它更没有料到的是,激发老猎人六发连射的原因是狼王身上的根根钢针般的狼毛。 钢化的狼毛比刺猬的毛更硬,也让老猎人激发体内异能量。 异能量越多越强,人丹田就会在短时间内迸发出这种超级能量。 与其说这是狼王与老猎人的对抗,不如说是异能量的对抗。 这种异能量随着天象而来,只是狼王和老猎人永远也不会想到,这股异能量是由于钱塘潮水的变化而带来,更确切的说是夏寻穿越而至所引发的时空能量场变化。 但现在,谁也不会知道这种因果关系,老猎人和狼王只明白自己是这种异能量的拥有者,且在这种力量的加持下,他们已经不是普通的生物。 即然不是普通的生物,那么就要做不寻常之事。 但在做不寻常之事之前,先要确定在这大漠分出个谁才是老大,不,这个大漠只能有一个强者存在。 狼王和老猎人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突然,狼王又长啸了一声,紧接着,一道道白光闪过。 这些白光如银针一般飞向了老猎人! 猝不及防,老猎人忙拿起在手中的火枪左挡右挡。 好在他手中的火枪并非是普通材质所做,而是精铁所制,正好应对这银针狼毫。 就听叮叮当当声响起,火星四溅。 火星四溅之后,狼王与老猎人都不能当下分出胜负。 因为这一比较,两者发现实力在伯仲之间。 但显然狼王更为惊异,它的狼毫银针却伤不到老猎人。 老猎人也同样吃惊,因为他手中的火枪只能用于抵挡应对了,而不是连续发射火枪。 狼王与老猎人现在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而且双方都施展不开手段。 这就让老猎人和狼王彼此很难在一招之内将对方杀死了。 老猎人之所以会趁着月色摸上这悬崖,就是想利用这火枪的近距离杀伤力做到一击毙命。 但现在看来老猎人的想法破灭了,即使他有这火枪在手,也做不到在短时间内将狼王杀死了。 而狼王不死,老猎人群体就有危险,因为群狼完全在听狼王在调度,而且变化无常。 而这种变化也不是胡乱的变化,而是一种军事化的变化。 军事化变化, 莫不成是阵法? 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猎人,而是军人。 一个老兵。 一个有着丰富作战的老兵。 这让老猎人对于狼王懂得以军阵调兵感到非常意外。 只是老猎人并不知道狼王之所以会调度自如,是因为它曾亲眼目睹了土木堡事件,大量明军被瓦剌鞑靼骑兵杀死,而这其中的军阵调度它早已熟记于心。 狼王异化之后,便在这片大漠以军阵调度群狼,夜以继日,群狼在狼王的调度之下俨然成了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这支野狼军队所到之处可以说是寸草不生,但它们今天却是碰了老猎人这个钉子。 而两者之间是一定要分出个胜负的,是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胜负。 狼王再度狼嚎,这声嚎叫与之前明显不同。 老猎人闻之吃了一惊,没想到在这个关键节骨眼上,狼王居然还能使出绝招! 狼王身上的狼毛全部竖起,并且再度角质化,坚硬如铁,向老猎人射来! 足足有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射向了老猎人! 老猎人的成名绝技是六连发, 而现在他却要面对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的攻击! 这种情况是老猎人从来没有面对的情况! 可以说他现在遭遇是人生的最大危机,试问谁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躲避这么多的子弹! 但老猎人还真的挡下了! 不过,老猎人这挡下的代价是相当大的,手中的铸铁火枪裂开了! 这让老猎人吃惊不已。 银针般的狼毛居然能将铸铁火枪撞裂了。 这种现象老猎人从未见过,但现在不是他惊讶的时候,因为下一秒,全身巨痛感传来,尽管老猎人挡下了大部分的银针,但还是有些银针扎进了老猎人身体内。 老猎人就感全身一痛,想要将银针拔出,却发现怎么也拔不出,因为这些银针见肉生根,已经深深的扎进了老猎人的肉中。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马上又狼毛竖起,准备发动新一轮的攻击。 这一回,更多的如同银针般的狼毛飞向了老猎人,让老猎人猝不及防。 一声闷哼,老猎人受伤倒下了。 老猎人没有料到自己会倒在狼王的银针之下,本来他想再不济就和狼王同归于尽,但现在看来,异能量产生能量场所带来的冲击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倒下了,它心里的野性彻底爆发,向前一个扑咬,紧紧的咬住了老猎人的脖子。 只是让狼王料想不到的是,老猎人在脖子被咬的情况下,还从身上掏出了一把匕首,同样深深的捅进了狼王的体内! 狼王受痛,大叫了一声,松开了咬住了老猎人脖子的嘴。 两败俱伤,然而更有可能是同归于尽。 因为狼王和老猎人双方都给了对方致命一击。 狼王这受伤不轻,因为老猎人的这一匕首刺进了它的心脏。 而老猎人也断然活不了,因为狼王咬住了他的脖子。 第一百九十五章 争分夺秒 狼王似乎也察觉到了老猎人正向它潜伏而来,它也决定与老猎人单挑对决。 狼王独自向一处高地而去,那里是它的地盘,同样也利于它发挥。 这个高地在悬崖边上,若有不甚,掉下去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狼王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也是在考验老猎人的勇气,如果老猎人不敢跟上来,那么狼王就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咬死,而如果老猎人敢走上来,那么狼王则会隐藏其中与其周旋,再伺机将老猎人咬死。 总之,狼王打好了如意算盘,在这个悬崖边上,老猎人没有任何的胜算。 老猎人与狼王在互相对峙之后,老猎人终于率先开枪了。 砰的一声枪响, 火枪的子弹擦过了狼王的脸庞,狼王稳丝不动。 好厉害的狼王。 老猎人这试探一枪,就试探出了狼王的实力,这狼王在火枪面前都纹丝不动。 看来这只狼王异化的很成功。 老猎人没有料到狼王异化这么厉害,因为狼王和他一样,都是受到神秘力量波及而异化的。 只是这异化也是有等级的,异化程度越高,力量越强。 而老猎人判断,狼王这异化程度比他还高。 因为狼王的毛发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月光之下,狼王的毛发如钢针般竖起,并发着点点的光芒。 狼王突然仰头狼嚎了一声,这声狼嚎出乎老猎人的意料之外,因为这声狼嚎比之前老猎人听到的狼嚎还要具有穿透力。 而穿透力的狼嚎声袭来,老猎人差点躲闪不及。 这声音如同刀刃,如果被声波打到,就会当场毙命。 老猎人急忙闪身,又掏出枪给狼王就是一枪。 这一枪枪速极快,连狼王也没有料到。 不光是它在急速异化,老猎人的开枪速度也在加快。 这一枪力道和速度都加快了许多,狼王知道自己如果再站在原地,就无法躲避这一枪。 不得已,狼王移动了下脚步,子弹又从它的侧面飞了过去。 这瞬间的变化,还是被老猎人敏锐的发现了,狼王见有机会,又接连开了三枪! 连发三枪是老猎人的绝技,这一回他决定六枪连发。 六发连射! 狼王没想到老猎人居然能使出这般的绝技,他之前以为老猎人三枪连发已是极限,却没想到他居然能六发连射! 只是狼王没有料到老猎人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六发连射。 它更没有料到的是,激发老猎人六发连射的原因是狼王身上的根根钢针般的狼毛。 钢化的狼毛比刺猬的毛更硬,也让老猎人激发体内异能量。 异能量越多越强,人丹田就会在短时间内迸发出这种超级能量。 与其说这是狼王与老猎人的对抗,不如说是异能量的对抗。 这种异能量随着天象而来,只是狼王和老猎人永远也不会想到,这股异能量是由于钱塘潮水的变化而带来,更确切的说是夏寻穿越而至所引发的时空能量场变化。 但现在,谁也不会知道这种因果关系,老猎人和狼王只明白自己是这种异能量的拥有者,且在这种力量的加持下,他们已经不是普通的生物。 即然不是普通的生物,那么就要做不寻常之事。 但在做不寻常之事之前,先要确定在这大漠分出个谁才是老大,不,这个大漠只能有一个强者存在。 狼王和老猎人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突然,狼王又长啸了一声,紧接着,一道道白光闪过。 这些白光如银针一般飞向了老猎人! 猝不及防,老猎人忙拿起在手中的火枪左挡右挡。 好在他手中的火枪并非是普通材质所做,而是精铁所制,正好应对这银针狼毫。 就听叮叮当当声响起,火星四溅。 火星四溅之后,狼王与老猎人都不能当下分出胜负。 因为这一比较,两者发现实力在伯仲之间。 但显然狼王更为惊异,它的狼毫银针却伤不到老猎人。 老猎人也同样吃惊,因为他手中的火枪只能用于抵挡应对了,而不是连续发射火枪。 狼王与老猎人现在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而且双方都施展不开手段。 这就让老猎人和狼王彼此很难在一招之内将对方杀死了。 老猎人之所以会趁着月色摸上这悬崖,就是想利用这火枪的近距离杀伤力做到一击毙命。 但现在看来老猎人的想法破灭了,即使他有这火枪在手,也做不到在短时间内将狼王杀死了。 而狼王不死,老猎人群体就有危险,因为群狼完全在听狼王在调度,而且变化无常。 而这种变化也不是胡乱的变化,而是一种军事化的变化。 军事化变化, 莫不成是阵法? 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猎人,而是军人。 一个老兵。 一个有着丰富作战的老兵。 这让老猎人对于狼王懂得以军阵调兵感到非常意外。 只是老猎人并不知道狼王之所以会调度自如,是因为它曾亲眼目睹了土木堡事件,大量明军被瓦剌鞑靼骑兵杀死,而这其中的军阵调度它早已熟记于心。 狼王异化之后,便在这片大漠以军阵调度群狼,夜以继日,群狼在狼王的调度之下俨然成了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这支野狼军队所到之处可以说是寸草不生,但它们今天却是碰了老猎人这个钉子。 而两者之间是一定要分出个胜负的,是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胜负。 狼王再度狼嚎,这声嚎叫与之前明显不同。 老猎人闻之吃了一惊,没想到在这个关键节骨眼上,狼王居然还能使出绝招! 狼王身上的狼毛全部竖起,并且再度角质化,坚硬如铁,向老猎人射来! 足足有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射向了老猎人! 老猎人的成名绝技是六连发, 而现在他却要面对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的攻击! 这种情况是老猎人从来没有面对的情况! 可以说他现在遭遇是人生的最大危机,试问谁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躲避这么多的子弹! 但老猎人还真的挡下了! 不过,老猎人这挡下的代价是相当大的,手中的铸铁火枪裂开了! 这让老猎人吃惊不已。 银针般的狼毛居然能将铸铁火枪撞裂了。 这种现象老猎人从未见过,但现在不是他惊讶的时候,因为下一秒,全身巨痛感传来,尽管老猎人挡下了大部分的银针,但还是有些银针扎进了老猎人身体内。 老猎人就感全身一痛,想要将银针拔出,却发现怎么也拔不出,因为这些银针见肉生根,已经深深的扎进了老猎人的肉中。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马上又狼毛竖起,准备发动新一轮的攻击。 这一回,更多的如同银针般的狼毛飞向了老猎人,让老猎人猝不及防。 一声闷哼,老猎人受伤倒下了。 老猎人没有料到自己会倒在狼王的银针之下,本来他想再不济就和狼王同归于尽,但现在看来,异能量产生能量场所带来的冲击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倒下了,它心里的野性彻底爆发,向前一个扑咬,紧紧的咬住了老猎人的脖子。 只是让狼王料想不到的是,老猎人在脖子被咬的情况下,还从身上掏出了一把匕首,同样深深的捅进了狼王的体内! 狼王受痛,大叫了一声,松开了咬住了老猎人脖子的嘴。 两败俱伤,然而更有可能是同归于尽。 因为狼王和老猎人双方都给了对方致命一击。 狼王这受伤不轻,因为老猎人的这一匕首刺进了它的心脏。 而老猎人也断然活不了,因为狼王咬住了他的脖子。 狼王与老猎人同归于尽了! 对于这样的结局可以说是始料未及,因为双方都没有想到过这种同归于尽的下场。 但事实已经发生,狼群和老猎人群体瞬间群龙无首。 而群龙无首的情况是非堂可怕的,之前还在争斗的两大群体瞬间停止了争斗。 因为没有首领,它们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争斗了。 对于野狼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选出一个新的首领来。 而对老猎人来说同样如此,老猎人死了,那么也要马上选出一个新的首领。 只有首领才能带领群体走向希望。 很快,群体的一致对外,转向了内部的竞争。 这一点表现在野狼身上最为明显,野狼已经进行了内部竞争,并很快选出了新的狼王。 新的狼王在极短的时间内选出,让老猎人群体完全没有意料到。 原本老猎人群体以为野狼群体至少要数月才能选出新狼王,却没有想到却只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就选出了新的狼王。 而老猎人这边却没有那么快的选出首领。 因为老猎人的内部竞争相当的复杂,同样有实力当上老猎人的有好几个。 而这几名老猎人之间就会展开激烈的竞争,这就让老猎人群体选出最终首领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而一旦双方之间有一个群体已经选出了首领,那么就会对另一方进行打压。 也就是说,群体之间比的是谁能快速当上首领,而能快速当首领,那么就能获得群体的话语权以及相关利益,这对于群体成员来说都是充满诱惑力的。 第一百九十六章 毁灭打击 而穿透力的狼嚎声袭来,老猎人差点躲闪不及。 这声音如同刀刃,如果被声波打到,就会当场毙命。 老猎人急忙闪身,又掏出枪给狼王就是一枪。 这一枪枪速极快,连狼王也没有料到。 不光是它在急速异化,老猎人的开枪速度也在加快。 这一枪力道和速度都加快了许多,狼王知道自己如果再站在原地,就无法躲避这一枪。 不得已,狼王移动了下脚步,子弹又从它的侧面飞了过去。 这瞬间的变化,还是被老猎人敏锐的发现了,狼王见有机会,又接连开了三枪! 连发三枪是老猎人的绝技,这一回他决定六枪连发。 六发连射! 狼王没想到老猎人居然能使出这般的绝技,他之前以为老猎人三枪连发已是极限,却没想到他居然能六发连射! 只是狼王没有料到老猎人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六发连射。 它更没有料到的是,激发老猎人六发连射的原因是狼王身上的根根钢针般的狼毛。 钢化的狼毛比刺猬的毛更硬,也让老猎人激发体内异能量。 异能量越多越强,人丹田就会在短时间内迸发出这种超级能量。 与其说这是狼王与老猎人的对抗,不如说是异能量的对抗。 这种异能量随着天象而来,只是狼王和老猎人永远也不会想到,这股异能量是由于钱塘潮水的变化而带来,更确切的说是夏寻穿越而至所引发的时空能量场变化。 但现在,谁也不会知道这种因果关系,老猎人和狼王只明白自己是这种异能量的拥有者,且在这种力量的加持下,他们已经不是普通的生物。 即然不是普通的生物,那么就要做不寻常之事。 但在做不寻常之事之前,先要确定在这大漠分出个谁才是老大,不,这个大漠只能有一个强者存在。 狼王和老猎人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突然,狼王又长啸了一声,紧接着,一道道白光闪过。 这些白光如银针一般飞向了老猎人! 猝不及防,老猎人忙拿起在手中的火枪左挡右挡。 好在他手中的火枪并非是普通材质所做,而是精铁所制,正好应对这银针狼毫。 就听叮叮当当声响起,火星四溅。 火星四溅之后,狼王与老猎人都不能当下分出胜负。 因为这一比较,两者发现实力在伯仲之间。 但显然狼王更为惊异,它的狼毫银针却伤不到老猎人。 老猎人也同样吃惊,因为他手中的火枪只能用于抵挡应对了,而不是连续发射火枪。 狼王与老猎人现在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而且双方都施展不开手段。 这就让老猎人和狼王彼此很难在一招之内将对方杀死了。 老猎人之所以会趁着月色摸上这悬崖,就是想利用这火枪的近距离杀伤力做到一击毙命。 但现在看来老猎人的想法破灭了,即使他有这火枪在手,也做不到在短时间内将狼王杀死了。 而狼王不死,老猎人群体就有危险,因为群狼完全在听狼王在调度,而且变化无常。 而这种变化也不是胡乱的变化,而是一种军事化的变化。 军事化变化, 莫不成是阵法? 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猎人,而是军人。 一个老兵。 一个有着丰富作战的老兵。 这让老猎人对于狼王懂得以军阵调兵感到非常意外。 只是老猎人并不知道狼王之所以会调度自如,是因为它曾亲眼目睹了土木堡事件,大量明军被瓦剌鞑靼骑兵杀死,而这其中的军阵调度它早已熟记于心。 狼王异化之后,便在这片大漠以军阵调度群狼,夜以继日,群狼在狼王的调度之下俨然成了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这支野狼军队所到之处可以说是寸草不生,但它们今天却是碰了老猎人这个钉子。 而两者之间是一定要分出个胜负的,是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胜负。 狼王再度狼嚎,这声嚎叫与之前明显不同。 老猎人闻之吃了一惊,没想到在这个关键节骨眼上,狼王居然还能使出绝招! 狼王身上的狼毛全部竖起,并且再度角质化,坚硬如铁,向老猎人射来! 足足有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射向了老猎人! 老猎人的成名绝技是六连发, 而现在他却要面对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的攻击! 这种情况是老猎人从来没有面对的情况! 可以说他现在遭遇是人生的最大危机,试问谁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躲避这么多的子弹! 但老猎人还真的挡下了! 不过,老猎人这挡下的代价是相当大的,手中的铸铁火枪裂开了! 这让老猎人吃惊不已。 银针般的狼毛居然能将铸铁火枪撞裂了。 这种现象老猎人从未见过,但现在不是他惊讶的时候,因为下一秒,全身巨痛感传来,尽管老猎人挡下了大部分的银针,但还是有些银针扎进了老猎人身体内。 老猎人就感全身一痛,想要将银针拔出,却发现怎么也拔不出,因为这些银针见肉生根,已经深深的扎进了老猎人的肉中。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马上又狼毛竖起,准备发动新一轮的攻击。 这一回,更多的如同银针般的狼毛飞向了老猎人,让老猎人猝不及防。 一声闷哼,老猎人受伤倒下了。 老猎人没有料到自己会倒在狼王的银针之下,本来他想再不济就和狼王同归于尽,但现在看来,异能量产生能量场所带来的冲击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倒下了,它心里的野性彻底爆发,向前一个扑咬,紧紧的咬住了老猎人的脖子。 只是让狼王料想不到的是,老猎人在脖子被咬的情况下,还从身上掏出了一把匕首,同样深深的捅进了狼王的体内! 狼王受痛,大叫了一声,松开了咬住了老猎人脖子的嘴。 两败俱伤,然而更有可能是同归于尽。 因为狼王和老猎人双方都给了对方致命一击。 狼王这受伤不轻,因为老猎人的这一匕首刺进了它的心脏。 而老猎人也断然活不了,因为狼王咬住了他的脖子。 狼王与老猎人同归于尽了! 对于这样的结局可以说是始料未及,因为双方都没有想到过这种同归于尽的下场。 但事实已经发生,狼群和老猎人群体瞬间群龙无首。 而群龙无首的情况是非堂可怕的,之前还在争斗的两大群体瞬间停止了争斗。 因为没有首领,它们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争斗了。 对于野狼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选出一个新的首领来。 而对老猎人来说同样如此,老猎人死了,那么也要马上选出一个新的首领。 只有首领才能带领群体走向希望。 很快,群体的一致对外,转向了内部的竞争。 这一点表现在野狼身上最为明显,野狼已经进行了内部竞争,并很快选出了新的狼王。 新的狼王在极短的时间内选出,让老猎人群体完全没有意料到。 原本老猎人群体以为野狼群体至少要数月才能选出新狼王,却没有想到却只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就选出了新的狼王。 而老猎人这边却没有那么快的选出首领。 因为老猎人的内部竞争相当的复杂,同样有实力当上老猎人的有好几个。 而这几名老猎人之间就会展开激烈的竞争,这就让老猎人群体选出最终首领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而一旦双方之间有一个群体已经选出了首领,那么就会对另一方进行打压。 也就是说,群体之间比的是谁能快速当上首领,而能快速当首领,那么就能获得群体的话语权以及相关利益,这对于群体成员来说都是充满诱惑力的。 很显然,异变之后野狼群更加渴望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而且竞争意识也更高。 也正因为野狼群竞争意识高,所以才能在更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狼王,反观老猎人这边,却因为没有这么强烈的集体忧患意识而很难在短时间内马上选出最好的首领。 而就是这样的差距,让老猎人群体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首领,从而形成战斗力。 而没有战斗力就等于待宰的羔羊,异变之后野狼的战斗力非常的强,已经远非一般的野兽可比,也更加的嗜血。 现在野狼王已经产生,而在新的野狼王的带领之下,老猎人群龙无首,根本无法与野狼群对抗。 就听一阵狼嚎。 野狼群在新狼王的带领之下卷土而来,它们再次把目标对准了老猎人,而此时的老猎人因为没有新的首领而无法形成战斗力。 这是一场一边倒的厮杀,老猎人群体正被野狼群疯狂的撕咬着,尽管老猎人手中有火枪,但他们由于是各自为战,因此火枪威力也发挥不出来,很快就被野狼咬死了一大批人。 而这回老猎人群体没有了新首领,再也无人领导老猎人群体对抗野狼,即使老猎人群体想对抗野狼也是是来不及,也起不到任何作用了。 就这样,原本十分强悍的老猎人群也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尽管枪响声,喊杀声,惨叫声不断,但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老猎人群体被野狼群体史无前例的打败了。 第一百九十七章 部落联手 狼王没想到老猎人居然能使出这般的绝技,他之前以为老猎人三枪连发已是极限,却没想到他居然能六发连射! 只是狼王没有料到老猎人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六发连射。 它更没有料到的是,激发老猎人六发连射的原因是狼王身上的根根钢针般的狼毛。 钢化的狼毛比刺猬的毛更硬,也让老猎人激发体内异能量。 异能量越多越强,人丹田就会在短时间内迸发出这种超级能量。 与其说这是狼王与老猎人的对抗,不如说是异能量的对抗。 这种异能量随着天象而来,只是狼王和老猎人永远也不会想到,这股异能量是由于钱塘潮水的变化而带来,更确切的说是夏寻穿越而至所引发的时空能量场变化。 但现在,谁也不会知道这种因果关系,老猎人和狼王只明白自己是这种异能量的拥有者,且在这种力量的加持下,他们已经不是普通的生物。 即然不是普通的生物,那么就要做不寻常之事。 但在做不寻常之事之前,先要确定在这大漠分出个谁才是老大,不,这个大漠只能有一个强者存在。 狼王和老猎人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突然,狼王又长啸了一声,紧接着,一道道白光闪过。 这些白光如银针一般飞向了老猎人! 猝不及防,老猎人忙拿起在手中的火枪左挡右挡。 好在他手中的火枪并非是普通材质所做,而是精铁所制,正好应对这银针狼毫。 就听叮叮当当声响起,火星四溅。 火星四溅之后,狼王与老猎人都不能当下分出胜负。 因为这一比较,两者发现实力在伯仲之间。 但显然狼王更为惊异,它的狼毫银针却伤不到老猎人。 老猎人也同样吃惊,因为他手中的火枪只能用于抵挡应对了,而不是连续发射火枪。 狼王与老猎人现在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而且双方都施展不开手段。 这就让老猎人和狼王彼此很难在一招之内将对方杀死了。 老猎人之所以会趁着月色摸上这悬崖,就是想利用这火枪的近距离杀伤力做到一击毙命。 但现在看来老猎人的想法破灭了,即使他有这火枪在手,也做不到在短时间内将狼王杀死了。 而狼王不死,老猎人群体就有危险,因为群狼完全在听狼王在调度,而且变化无常。 而这种变化也不是胡乱的变化,而是一种军事化的变化。 军事化变化, 莫不成是阵法? 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猎人,而是军人。 一个老兵。 一个有着丰富作战的老兵。 这让老猎人对于狼王懂得以军阵调兵感到非常意外。 只是老猎人并不知道狼王之所以会调度自如,是因为它曾亲眼目睹了土木堡事件,大量明军被瓦剌鞑靼骑兵杀死,而这其中的军阵调度它早已熟记于心。 狼王异化之后,便在这片大漠以军阵调度群狼,夜以继日,群狼在狼王的调度之下俨然成了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这支野狼军队所到之处可以说是寸草不生,但它们今天却是碰了老猎人这个钉子。 而两者之间是一定要分出个胜负的,是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胜负。 狼王再度狼嚎,这声嚎叫与之前明显不同。 老猎人闻之吃了一惊,没想到在这个关键节骨眼上,狼王居然还能使出绝招! 狼王身上的狼毛全部竖起,并且再度角质化,坚硬如铁,向老猎人射来! 足足有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射向了老猎人! 老猎人的成名绝技是六连发, 而现在他却要面对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的攻击! 这种情况是老猎人从来没有面对的情况! 可以说他现在遭遇是人生的最大危机,试问谁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躲避这么多的子弹! 但老猎人还真的挡下了! 不过,老猎人这挡下的代价是相当大的,手中的铸铁火枪裂开了! 这让老猎人吃惊不已。 银针般的狼毛居然能将铸铁火枪撞裂了。 这种现象老猎人从未见过,但现在不是他惊讶的时候,因为下一秒,全身巨痛感传来,尽管老猎人挡下了大部分的银针,但还是有些银针扎进了老猎人身体内。 老猎人就感全身一痛,想要将银针拔出,却发现怎么也拔不出,因为这些银针见肉生根,已经深深的扎进了老猎人的肉中。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马上又狼毛竖起,准备发动新一轮的攻击。 这一回,更多的如同银针般的狼毛飞向了老猎人,让老猎人猝不及防。 一声闷哼,老猎人受伤倒下了。 老猎人没有料到自己会倒在狼王的银针之下,本来他想再不济就和狼王同归于尽,但现在看来,异能量产生能量场所带来的冲击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倒下了,它心里的野性彻底爆发,向前一个扑咬,紧紧的咬住了老猎人的脖子。 只是让狼王料想不到的是,老猎人在脖子被咬的情况下,还从身上掏出了一把匕首,同样深深的捅进了狼王的体内! 狼王受痛,大叫了一声,松开了咬住了老猎人脖子的嘴。 两败俱伤,然而更有可能是同归于尽。 因为狼王和老猎人双方都给了对方致命一击。 狼王这受伤不轻,因为老猎人的这一匕首刺进了它的心脏。 而老猎人也断然活不了,因为狼王咬住了他的脖子。 狼王与老猎人同归于尽了! 对于这样的结局可以说是始料未及,因为双方都没有想到过这种同归于尽的下场。 但事实已经发生,狼群和老猎人群体瞬间群龙无首。 而群龙无首的情况是非堂可怕的,之前还在争斗的两大群体瞬间停止了争斗。 因为没有首领,它们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争斗了。 对于野狼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选出一个新的首领来。 而对老猎人来说同样如此,老猎人死了,那么也要马上选出一个新的首领。 只有首领才能带领群体走向希望。 很快,群体的一致对外,转向了内部的竞争。 这一点表现在野狼身上最为明显,野狼已经进行了内部竞争,并很快选出了新的狼王。 新的狼王在极短的时间内选出,让老猎人群体完全没有意料到。 原本老猎人群体以为野狼群体至少要数月才能选出新狼王,却没有想到却只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就选出了新的狼王。 而老猎人这边却没有那么快的选出首领。 因为老猎人的内部竞争相当的复杂,同样有实力当上老猎人的有好几个。 而这几名老猎人之间就会展开激烈的竞争,这就让老猎人群体选出最终首领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而一旦双方之间有一个群体已经选出了首领,那么就会对另一方进行打压。 也就是说,群体之间比的是谁能快速当上首领,而能快速当首领,那么就能获得群体的话语权以及相关利益,这对于群体成员来说都是充满诱惑力的。 很显然,异变之后野狼群更加渴望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而且竞争意识也更高。 也正因为野狼群竞争意识高,所以才能在更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狼王,反观老猎人这边,却因为没有这么强烈的集体忧患意识而很难在短时间内马上选出最好的首领。 而就是这样的差距,让老猎人群体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首领,从而形成战斗力。 而没有战斗力就等于待宰的羔羊,异变之后野狼的战斗力非常的强,已经远非一般的野兽可比,也更加的嗜血。 现在野狼王已经产生,而在新的野狼王的带领之下,老猎人群龙无首,根本无法与野狼群对抗。 就听一阵狼嚎。 野狼群在新狼王的带领之下卷土而来,它们再次把目标对准了老猎人,而此时的老猎人因为没有新的首领而无法形成战斗力。 这是一场一边倒的厮杀,老猎人群体正被野狼群疯狂的撕咬着,尽管老猎人手中有火枪,但他们由于是各自为战,因此火枪威力也发挥不出来,很快就被野狼咬死了一大批人。 而这回老猎人群体没有了新首领,再也无人领导老猎人群体对抗野狼,即使老猎人群体想对抗野狼也是是来不及,也起不到任何作用了。 就这样,原本十分强悍的老猎人群也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尽管枪响声,喊杀声,惨叫声不断,但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老猎人群体被野狼群体史无前例的打败了。 老猎人的覆灭没有人会料想,就这样,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而野狼成为了最大的赢家,它们成功的消灭了最大敌手老猎人。 野狼与老猎人的争斗可谓由来已久,更可以追朔至上古时代,那时候的野狼与老猎人并非是这种非生即死的关系,相反,往而是互惠互助的关系。 然而,就这样亲密无间的关系,都随着天变异象,能量场的出现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特别是野狼,在得到这种力量之后,脱离了普遍野兽的范畴,甚至比人类的智商还要高,而力量远胜人类的野狼自然不会满足于甘愿屈居于之人类之下。 野狼群的力量空前的强大起来,同时野狼的野性也空前膨胀,它们开始进攻人类。 而随着进攻的次数越来越多,野狼的力量也呈几何式的爆发,这突破了野狼的力量上限。 野狼很快就出没在大漠的各大战场之上,更把目标放在了除了老猎人之外的各大部落。 各大部落原本以为野狼不过是普通的野兽,根本没有把它们放在眼里,但这就中了野狼群的计谋。 各大部落认为野狼群不堪一击,但却没想到这伙野狼甚至比骑兵还厉害,大漠骑兵都是有经验的杀人如麻的士兵,在而现在却连野狼也打不过,这大大出乎了部落的意料之外。 各大部落决定联手出兵对付这股野狼,因为如果他们再放任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将会威胁到各大部落的财产,这才是各大部落不得不联手的真正原因。 第一百九十八章 部落联军 只是狼王没有料到老猎人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六发连射。 它更没有料到的是,激发老猎人六发连射的原因是狼王身上的根根钢针般的狼毛。 钢化的狼毛比刺猬的毛更硬,也让老猎人激发体内异能量。 异能量越多越强,人丹田就会在短时间内迸发出这种超级能量。 与其说这是狼王与老猎人的对抗,不如说是异能量的对抗。 这种异能量随着天象而来,只是狼王和老猎人永远也不会想到,这股异能量是由于钱塘潮水的变化而带来,更确切的说是夏寻穿越而至所引发的时空能量场变化。 但现在,谁也不会知道这种因果关系,老猎人和狼王只明白自己是这种异能量的拥有者,且在这种力量的加持下,他们已经不是普通的生物。 即然不是普通的生物,那么就要做不寻常之事。 但在做不寻常之事之前,先要确定在这大漠分出个谁才是老大,不,这个大漠只能有一个强者存在。 狼王和老猎人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突然,狼王又长啸了一声,紧接着,一道道白光闪过。 这些白光如银针一般飞向了老猎人! 猝不及防,老猎人忙拿起在手中的火枪左挡右挡。 好在他手中的火枪并非是普通材质所做,而是精铁所制,正好应对这银针狼毫。 就听叮叮当当声响起,火星四溅。 火星四溅之后,狼王与老猎人都不能当下分出胜负。 因为这一比较,两者发现实力在伯仲之间。 但显然狼王更为惊异,它的狼毫银针却伤不到老猎人。 老猎人也同样吃惊,因为他手中的火枪只能用于抵挡应对了,而不是连续发射火枪。 狼王与老猎人现在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而且双方都施展不开手段。 这就让老猎人和狼王彼此很难在一招之内将对方杀死了。 老猎人之所以会趁着月色摸上这悬崖,就是想利用这火枪的近距离杀伤力做到一击毙命。 但现在看来老猎人的想法破灭了,即使他有这火枪在手,也做不到在短时间内将狼王杀死了。 而狼王不死,老猎人群体就有危险,因为群狼完全在听狼王在调度,而且变化无常。 而这种变化也不是胡乱的变化,而是一种军事化的变化。 军事化变化, 莫不成是阵法? 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猎人,而是军人。 一个老兵。 一个有着丰富作战的老兵。 这让老猎人对于狼王懂得以军阵调兵感到非常意外。 只是老猎人并不知道狼王之所以会调度自如,是因为它曾亲眼目睹了土木堡事件,大量明军被瓦剌鞑靼骑兵杀死,而这其中的军阵调度它早已熟记于心。 狼王异化之后,便在这片大漠以军阵调度群狼,夜以继日,群狼在狼王的调度之下俨然成了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这支野狼军队所到之处可以说是寸草不生,但它们今天却是碰了老猎人这个钉子。 而两者之间是一定要分出个胜负的,是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胜负。 狼王再度狼嚎,这声嚎叫与之前明显不同。 老猎人闻之吃了一惊,没想到在这个关键节骨眼上,狼王居然还能使出绝招! 狼王身上的狼毛全部竖起,并且再度角质化,坚硬如铁,向老猎人射来! 足足有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射向了老猎人! 老猎人的成名绝技是六连发, 而现在他却要面对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的攻击! 这种情况是老猎人从来没有面对的情况! 可以说他现在遭遇是人生的最大危机,试问谁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躲避这么多的子弹! 但老猎人还真的挡下了! 不过,老猎人这挡下的代价是相当大的,手中的铸铁火枪裂开了! 这让老猎人吃惊不已。 银针般的狼毛居然能将铸铁火枪撞裂了。 这种现象老猎人从未见过,但现在不是他惊讶的时候,因为下一秒,全身巨痛感传来,尽管老猎人挡下了大部分的银针,但还是有些银针扎进了老猎人身体内。 老猎人就感全身一痛,想要将银针拔出,却发现怎么也拔不出,因为这些银针见肉生根,已经深深的扎进了老猎人的肉中。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马上又狼毛竖起,准备发动新一轮的攻击。 这一回,更多的如同银针般的狼毛飞向了老猎人,让老猎人猝不及防。 一声闷哼,老猎人受伤倒下了。 老猎人没有料到自己会倒在狼王的银针之下,本来他想再不济就和狼王同归于尽,但现在看来,异能量产生能量场所带来的冲击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倒下了,它心里的野性彻底爆发,向前一个扑咬,紧紧的咬住了老猎人的脖子。 只是让狼王料想不到的是,老猎人在脖子被咬的情况下,还从身上掏出了一把匕首,同样深深的捅进了狼王的体内! 狼王受痛,大叫了一声,松开了咬住了老猎人脖子的嘴。 两败俱伤,然而更有可能是同归于尽。 因为狼王和老猎人双方都给了对方致命一击。 狼王这受伤不轻,因为老猎人的这一匕首刺进了它的心脏。 而老猎人也断然活不了,因为狼王咬住了他的脖子。 狼王与老猎人同归于尽了! 对于这样的结局可以说是始料未及,因为双方都没有想到过这种同归于尽的下场。 但事实已经发生,狼群和老猎人群体瞬间群龙无首。 而群龙无首的情况是非堂可怕的,之前还在争斗的两大群体瞬间停止了争斗。 因为没有首领,它们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争斗了。 对于野狼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选出一个新的首领来。 而对老猎人来说同样如此,老猎人死了,那么也要马上选出一个新的首领。 只有首领才能带领群体走向希望。 很快,群体的一致对外,转向了内部的竞争。 这一点表现在野狼身上最为明显,野狼已经进行了内部竞争,并很快选出了新的狼王。 新的狼王在极短的时间内选出,让老猎人群体完全没有意料到。 原本老猎人群体以为野狼群体至少要数月才能选出新狼王,却没有想到却只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就选出了新的狼王。 而老猎人这边却没有那么快的选出首领。 因为老猎人的内部竞争相当的复杂,同样有实力当上老猎人的有好几个。 而这几名老猎人之间就会展开激烈的竞争,这就让老猎人群体选出最终首领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而一旦双方之间有一个群体已经选出了首领,那么就会对另一方进行打压。 也就是说,群体之间比的是谁能快速当上首领,而能快速当首领,那么就能获得群体的话语权以及相关利益,这对于群体成员来说都是充满诱惑力的。 很显然,异变之后野狼群更加渴望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而且竞争意识也更高。 也正因为野狼群竞争意识高,所以才能在更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狼王,反观老猎人这边,却因为没有这么强烈的集体忧患意识而很难在短时间内马上选出最好的首领。 而就是这样的差距,让老猎人群体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首领,从而形成战斗力。 而没有战斗力就等于待宰的羔羊,异变之后野狼的战斗力非常的强,已经远非一般的野兽可比,也更加的嗜血。 现在野狼王已经产生,而在新的野狼王的带领之下,老猎人群龙无首,根本无法与野狼群对抗。 就听一阵狼嚎。 野狼群在新狼王的带领之下卷土而来,它们再次把目标对准了老猎人,而此时的老猎人因为没有新的首领而无法形成战斗力。 这是一场一边倒的厮杀,老猎人群体正被野狼群疯狂的撕咬着,尽管老猎人手中有火枪,但他们由于是各自为战,因此火枪威力也发挥不出来,很快就被野狼咬死了一大批人。 而这回老猎人群体没有了新首领,再也无人领导老猎人群体对抗野狼,即使老猎人群体想对抗野狼也是是来不及,也起不到任何作用了。 就这样,原本十分强悍的老猎人群也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尽管枪响声,喊杀声,惨叫声不断,但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老猎人群体被野狼群体史无前例的打败了。 老猎人的覆灭没有人会料想,就这样,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而野狼成为了最大的赢家,它们成功的消灭了最大敌手老猎人。 野狼与老猎人的争斗可谓由来已久,更可以追朔至上古时代,那时候的野狼与老猎人并非是这种非生即死的关系,相反,往而是互惠互助的关系。 然而,就这样亲密无间的关系,都随着天变异象,能量场的出现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特别是野狼,在得到这种力量之后,脱离了普遍野兽的范畴,甚至比人类的智商还要高,而力量远胜人类的野狼自然不会满足于甘愿屈居于之人类之下。 野狼群的力量空前的强大起来,同时野狼的野性也空前膨胀,它们开始进攻人类。 而随着进攻的次数越来越多,野狼的力量也呈几何式的爆发,这突破了野狼的力量上限。 野狼很快就出没在大漠的各大战场之上,更把目标放在了除了老猎人之外的各大部落。 各大部落原本以为野狼不过是普通的野兽,根本没有把它们放在眼里,但这就中了野狼群的计谋。 各大部落认为野狼群不堪一击,但却没想到这伙野狼甚至比骑兵还厉害,大漠骑兵都是有经验的杀人如麻的士兵,在而现在却连野狼也打不过,这大大出乎了部落的意料之外。 各大部落决定联手出兵对付这股野狼,因为如果他们再放任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将会威胁到各大部落的财产,这才是各大部落不得不联手的真正原因。 各大部落联手围剿野狼,这种情况可谓是前所未有。 但这支由各部落组成的剿狼大军却都是各有异心,根本不团结。 而不团结带来的结果就是离心离德,造成联军的战斗力低下,而这就给了野狼可乘之机。 野狼很快就发现了联军的不团结,马上就制定了各个击破的战术。 野狼从联军战力最弱的一支军队开始下手,集中所有野狼攻击这支部落军队。 部落联军本来就没有什么向心力,被野狼群这么一冲击,马上就被击溃了。 部落军队哪里有见过这么可怕的野狼,这些野狼比他们见过的最可怕的野兽都恐怖。 但是这支部落军队要逃离也是不可能的了,他们很快就被野狼悉数杀死。 部落军队的全军覆没对于部落联军来说是打击非常大的,尽管他们之间并不团结,但是也不想被野兽杀死,这对于部落军队来说是一种耻辱。 这激发了部落军队对抗野狼群的决心,他们发现如果不消灭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就会将他们全部杀死,这是部落不可能接受的结果,因为他们绝不允许野兽左右人类。 特别是野狼这种怪物,这种居然敢挑战人类的怪物就一定要消灭。 在这种思想之下,部落联军不再像之前的不团结,开始联合出击。 但是这种的联合行动,却是临时决定的,在熟练度和协调性方面和野狼完全没有可比性。 这也是野狼群的优势所在,这样的狼群让部落军队难以围剿,相反,部落军队的习性却被狼群牢牢掌握。 第一百九十九章 一个老兵 狼王似乎也察觉到了老猎人正向它潜伏而来,它也决定与老猎人单挑对决。 狼王独自向一处高地而去,那里是它的地盘,同样也利于它发挥。 这个高地在悬崖边上,若有不甚,掉下去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狼王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也是在考验老猎人的勇气,如果老猎人不敢跟上来,那么狼王就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咬死,而如果老猎人敢走上来,那么狼王则会隐藏其中与其周旋,再伺机将老猎人咬死。 总之,狼王打好了如意算盘,在这个悬崖边上,老猎人没有任何的胜算。 老猎人与狼王在互相对峙之后,老猎人终于率先开枪了。 砰的一声枪响, 火枪的子弹擦过了狼王的脸庞,狼王稳丝不动。 好厉害的狼王。 老猎人这试探一枪,就试探出了狼王的实力,这狼王在火枪面前都纹丝不动。 看来这只狼王异化的很成功。 老猎人没有料到狼王异化这么厉害,因为狼王和他一样,都是受到神秘力量波及而异化的。 只是这异化也是有等级的,异化程度越高,力量越强。 而老猎人判断,狼王这异化程度比他还高。 因为狼王的毛发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月光之下,狼王的毛发如钢针般竖起,并发着点点的光芒。 狼王突然仰头狼嚎了一声,这声狼嚎出乎老猎人的意料之外,因为这声狼嚎比之前老猎人听到的狼嚎还要具有穿透力。 而穿透力的狼嚎声袭来,老猎人差点躲闪不及。 这声音如同刀刃,如果被声波打到,就会当场毙命。 老猎人急忙闪身,又掏出枪给狼王就是一枪。 这一枪枪速极快,连狼王也没有料到。 不光是它在急速异化,老猎人的开枪速度也在加快。 这一枪力道和速度都加快了许多,狼王知道自己如果再站在原地,就无法躲避这一枪。 不得已,狼王移动了下脚步,子弹又从它的侧面飞了过去。 这瞬间的变化,还是被老猎人敏锐的发现了,狼王见有机会,又接连开了三枪! 连发三枪是老猎人的绝技,这一回他决定六枪连发。 六发连射! 这种异能量随着天象而来,只是狼王和老猎人永远也不会想到,这股异能量是由于钱塘潮水的变化而带来,更确切的说是夏寻穿越而至所引发的时空能量场变化。 但现在,谁也不会知道这种因果关系,老猎人和狼王只明白自己是这种异能量的拥有者,且在这种力量的加持下,他们已经不是普通的生物。 即然不是普通的生物,那么就要做不寻常之事。 但在做不寻常之事之前,先要确定在这大漠分出个谁才是老大,不,这个大漠只能有一个强者存在。 狼王和老猎人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突然,狼王又长啸了一声,紧接着,一道道白光闪过。 这些白光如银针一般飞向了老猎人! 猝不及防,老猎人忙拿起在手中的火枪左挡右挡。 好在他手中的火枪并非是普通材质所做,而是精铁所制,正好应对这银针狼毫。 就听叮叮当当声响起,火星四溅。 火星四溅之后,狼王与老猎人都不能当下分出胜负。 因为这一比较,两者发现实力在伯仲之间。 但显然狼王更为惊异,它的狼毫银针却伤不到老猎人。 老猎人也同样吃惊,因为他手中的火枪只能用于抵挡应对了,而不是连续发射火枪。 狼王与老猎人现在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而且双方都施展不开手段。 这就让老猎人和狼王彼此很难在一招之内将对方杀死了。 老猎人之所以会趁着月色摸上这悬崖,就是想利用这火枪的近距离杀伤力做到一击毙命。 但现在看来老猎人的想法破灭了,即使他有这火枪在手,也做不到在短时间内将狼王杀死了。 而狼王不死,老猎人群体就有危险,因为群狼完全在听狼王在调度,而且变化无常。 而这种变化也不是胡乱的变化,而是一种军事化的变化。 军事化变化, 莫不成是阵法? 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猎人,而是军人。 一个老兵。 一个有着丰富作战的老兵。 这让老猎人对于狼王懂得以军阵调兵感到非常意外。 只是老猎人并不知道狼王之所以会调度自如,是因为它曾亲眼目睹了土木堡事件,大量明军被瓦剌鞑靼骑兵杀死,而这其中的军阵调度它早已熟记于心。 狼王异化之后,便在这片大漠以军阵调度群狼,夜以继日,群狼在狼王的调度之下俨然成了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这支野狼军队所到之处可以说是寸草不生,但它们今天却是碰了老猎人这个钉子。 而两者之间是一定要分出个胜负的,是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胜负。 狼王再度狼嚎,这声嚎叫与之前明显不同。 老猎人闻之吃了一惊,没想到在这个关键节骨眼上,狼王居然还能使出绝招! 狼王身上的狼毛全部竖起,并且再度角质化,坚硬如铁,向老猎人射来! 足足有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射向了老猎人! 老猎人的成名绝技是六连发, 而现在他却要面对数百根如同子弹一般的狼毛的攻击! 这种情况是老猎人从来没有面对的情况! 可以说他现在遭遇是人生的最大危机,试问谁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躲避这么多的子弹! 但老猎人还真的挡下了! 不过,老猎人这挡下的代价是相当大的,手中的铸铁火枪裂开了! 这让老猎人吃惊不已。 银针般的狼毛居然能将铸铁火枪撞裂了。 这种现象老猎人从未见过,但现在不是他惊讶的时候,因为下一秒,全身巨痛感传来,尽管老猎人挡下了大部分的银针,但还是有些银针扎进了老猎人身体内。 老猎人就感全身一痛,想要将银针拔出,却发现怎么也拔不出,因为这些银针见肉生根,已经深深的扎进了老猎人的肉中。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马上又狼毛竖起,准备发动新一轮的攻击。 这一回,更多的如同银针般的狼毛飞向了老猎人,让老猎人猝不及防。 一声闷哼,老猎人受伤倒下了。 老猎人没有料到自己会倒在狼王的银针之下,本来他想再不济就和狼王同归于尽,但现在看来,异能量产生能量场所带来的冲击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倒下了,它心里的野性彻底爆发,向前一个扑咬,紧紧的咬住了老猎人的脖子。 只是让狼王料想不到的是,老猎人在脖子被咬的情况下,还从身上掏出了一把匕首,同样深深的捅进了狼王的体内! 狼王受痛,大叫了一声,松开了咬住了老猎人脖子的嘴。 两败俱伤,然而更有可能是同归于尽。 因为狼王和老猎人双方都给了对方致命一击。 狼王这受伤不轻,因为老猎人的这一匕首刺进了它的心脏。 而老猎人也断然活不了,因为狼王咬住了他的脖子。 狼王与老猎人同归于尽了! 对于这样的结局可以说是始料未及,因为双方都没有想到过这种同归于尽的下场。 但事实已经发生,狼群和老猎人群体瞬间群龙无首。 而群龙无首的情况是非堂可怕的,之前还在争斗的两大群体瞬间停止了争斗。 因为没有首领,它们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争斗了。 对于野狼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选出一个新的首领来。 而对老猎人来说同样如此,老猎人死了,那么也要马上选出一个新的首领。 只有首领才能带领群体走向希望。 很快,群体的一致对外,转向了内部的竞争。 这一点表现在野狼身上最为明显,野狼已经进行了内部竞争,并很快选出了新的狼王。 新的狼王在极短的时间内选出,让老猎人群体完全没有意料到。 原本老猎人群体以为野狼群体至少要数月才能选出新狼王,却没有想到却只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就选出了新的狼王。 而老猎人这边却没有那么快的选出首领。 因为老猎人的内部竞争相当的复杂,同样有实力当上老猎人的有好几个。 而这几名老猎人之间就会展开激烈的竞争,这就让老猎人群体选出最终首领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而一旦双方之间有一个群体已经选出了首领,那么就会对另一方进行打压。 也就是说,群体之间比的是谁能快速当上首领,而能快速当首领,那么就能获得群体的话语权以及相关利益,这对于群体成员来说都是充满诱惑力的。 很显然,异变之后野狼群更加渴望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而且竞争意识也更高。 也正因为野狼群竞争意识高,所以才能在更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狼王,反观老猎人这边,却因为没有这么强烈的集体忧患意识而很难在短时间内马上选出最好的首领。 而就是这样的差距,让老猎人群体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首领,从而形成战斗力。 而没有战斗力就等于待宰的羔羊,异变之后野狼的战斗力非常的强,已经远非一般的野兽可比,也更加的嗜血。 现在野狼王已经产生,而在新的野狼王的带领之下,老猎人群龙无首,根本无法与野狼群对抗。 就听一阵狼嚎。 野狼群在新狼王的带领之下卷土而来,它们再次把目标对准了老猎人,而此时的老猎人因为没有新的首领而无法形成战斗力。 这是一场一边倒的厮杀,老猎人群体正被野狼群疯狂的撕咬着,尽管老猎人手中有火枪,但他们由于是各自为战,因此火枪威力也发挥不出来,很快就被野狼咬死了一大批人。 而这回老猎人群体没有了新首领,再也无人领导老猎人群体对抗野狼,即使老猎人群体想对抗野狼也是是来不及,也起不到任何作用了。 就这样,原本十分强悍的老猎人群也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尽管枪响声,喊杀声,惨叫声不断,但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老猎人群体被野狼群体史无前例的打败了。 老猎人的覆灭没有人会料想,就这样,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而野狼成为了最大的赢家,它们成功的消灭了最大敌手老猎人。 野狼与老猎人的争斗可谓由来已久,更可以追朔至上古时代,那时候的野狼与老猎人并非是这种非生即死的关系,相反,往而是互惠互助的关系。 然而,就这样亲密无间的关系,都随着天变异象,能量场的出现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特别是野狼,在得到这种力量之后,脱离了普遍野兽的范畴,甚至比人类的智商还要高,而力量远胜人类的野狼自然不会满足于甘愿屈居于之人类之下。 野狼群的力量空前的强大起来,同时野狼的野性也空前膨胀,它们开始进攻人类。 而随着进攻的次数越来越多,野狼的力量也呈几何式的爆发,这突破了野狼的力量上限。 野狼很快就出没在大漠的各大战场之上,更把目标放在了除了老猎人之外的各大部落。 各大部落原本以为野狼不过是普通的野兽,根本没有把它们放在眼里,但这就中了野狼群的计谋。 各大部落认为野狼群不堪一击,但却没想到这伙野狼甚至比骑兵还厉害,大漠骑兵都是有经验的杀人如麻的士兵,在而现在却连野狼也打不过,这大大出乎了部落的意料之外。 各大部落决定联手出兵对付这股野狼,因为如果他们再放任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将会威胁到各大部落的财产,这才是各大部落不得不联手的真正原因。 各大部落联手围剿野狼,这种情况可谓是前所未有。 但这支由各部落组成的剿狼大军却都是各有异心,根本不团结。 而不团结带来的结果就是离心离德,造成联军的战斗力低下,而这就给了野狼可乘之机。 野狼很快就发现了联军的不团结,马上就制定了各个击破的战术。 野狼从联军战力最弱的一支军队开始下手,集中所有野狼攻击这支部落军队。 部落联军本来就没有什么向心力,被野狼群这么一冲击,马上就被击溃了。 部落军队哪里有见过这么可怕的野狼,这些野狼比他们见过的最可怕的野兽都恐怖。 但是这支部落军队要逃离也是不可能的了,他们很快就被野狼悉数杀死。 部落军队的全军覆没对于部落联军来说是打击非常大的,尽管他们之间并不团结,但是也不想被野兽杀死,这对于部落军队来说是一种耻辱。 这激发了部落军队对抗野狼群的决心,他们发现如果不消灭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就会将他们全部杀死,这是部落不可能接受的结果,因为他们绝不允许野兽左右人类。 特别是野狼这种怪物,这种居然敢挑战人类的怪物就一定要消灭。 在这种思想之下,部落联军不再像之前的不团结,开始联合出击。 但是这种的联合行动,却是临时决定的,在熟练度和协调性方面和野狼完全没有可比性。 这也是野狼群的优势所在,这样的狼群让部落军队难以围剿,相反,部落军队的习性却被狼群牢牢掌握。 第二百零二章 名不虚传 因为野狼变异了,变异后的野狼自认为天下无敌,没有人可以打得过它们,因此就不把任何生物放在眼里,自然也包括了老猎人,在野狼眼里,老猎人就是普通人类,怎么可能有那么强的战斗力,然而,事实却狠狠打了他们的脸,因为老猎人的猎杀之力超过了它们。 在打斗的过程中老猎人发现了野狼的狼性,因此有针对性的进行攻击。 事实证明,这一招非常有效,野狼变异之后普通猎人的确不是它们的对手,也无法战胜,但是大漠老猎人可不是普通的猎人,他们同样也发生了变异,而且变异后的能力比野狼还大。 这就让野狼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对手,原本野狼以为自己已经是天下无敌了,但没有想到这半路杀出了个大漠老猎人,而且老猎人和它们一样同样发生了变异,这就让野狼非常的不解,野狼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狼,没想到老天爷并不只是眷顾它们,给了它们能力的同时,也给它们对手,而且这个对手它们还没有办法对付。 大漠老猎人掌握了野狼的狼性,这就等于掌握了野狼的命运,野狼决定孤投一掷,它们主动进攻老猎人,想月黑风高之际将老猎人全部杀死。 这是野狼还没有成为狼骑前的经历,野狼嗜血疯狂,一定要将老猎人杀死才罢休。 然而,野狼这一回又失算了,老猎人毕竟是老猎人,他们早已是设下了圈套,就等着野狼前来。 老猎人杀狼的办法有很多种,除了陷阱,更在陷阱周围放了很多的活物。 老猎人充分利用了野狼的狼性,不仅如此,更是激发了野狼的狼性,使其达到最大化,以为在最大化的狼性之下,野狼的狼性才会彻底爆发,而老猎人才会利用各种方法来对付野狼。 月黑风高的时候,野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老猎人的据点。 老猎人严阵以待,在核心区域放置了大量活物,为了将野狼一网打尽,老猎人放的活物陷阱包括了鸡、鸭、牛、羊,甚至是活人。 这回老猎人动真格的了,他们用了活人,而这些活人是十恶不赦之人,全由老猎人抓获的。 这些人以前大多数是为害乡里的恶霸,同样也曾剥削过老猎人群体,没想到老猎人群体反过来将他们抓了,这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而且居然比野狼还厉害! 这是什么样的老怪物啊! 可没等这些恶霸想明白,他们自己已经成为了活物陷阱之一,引诱着野狼的到来。 对于野性全开的野狼来说,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食物,因此野狼很快就包围这些活物陷阱。 这些活物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野狼包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恶霸越是挣扎,离死亡就越近,很快,野狼群就冲了上来。 变异野狼果然是喜食人肉的,它们首当其冲瞄准了被五花大绑的恶霸们,对于牛羊等其他活物熟视无睹。 这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恶霸见死到临头,只得惊声大叫,平时都是他们置别人于死地,从来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顷刻间,野狼就将所有恶活物都杀死了,除了老猎人群体之外。 老猎人对于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就是希望野狼将活物陷阱里的活物都咬死了。 在野狼群疯狂撕咬的时候,狼王却在远处冷静的观察着。 可以说野狼群虽然狼性疯狂爆发,但都是狼王在背后指挥,狼王可以说是整个狼群的中枢,有它在,狼群才会按照规划的路线走。 狼群在疯狂吞噬了这些活物之后,马上又扑向了老猎人群体。 这一回,老猎人群体拿出了让野狼,包括狼王也意想不到的东西——猎枪! 老猎人怎么会有猎枪? 按理来说他们是弄不到猎枪的。 但仔细一看,这些猎枪好像又不是猎枪,而是大明制造! 原来,老猎人所使用的猎枪是当年神机营掉落在大漠里的火枪。 老猎人将它们收集了起来,好生保养之后便再度拿了出来,并用在了对付野狼方面。 “砰!” 就听到枪响,枪响之后,野狼倒地! 冲在最前头的野狼中枪倒地了,这一声枪响让所有野狼停顿了一下。 狼王显然没有料到老猎人会拿出当年神机营的火枪。 这种火枪他见识过,在它还不是狼王的时候,就亲眼目睹了神机营在大漠征讨北元军队的情景,那是何等的威风啊。 火枪齐射是神机营的拿手绝活,齐射过后,之前还十分凶猛的北元骑兵就纷纷倒地毙命。 狼王当时心里感慨,如果是它,被这种火枪打中,一定必死无疑。 然而,这种令狼王都感到害怕的火枪,现在却被老猎人获得,并派上了用场。 这一点,的确出乎了狼王的意料之外,狼王本想趁在老猎人集中在一起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因此它将野狼分为了两个批次进攻。 其中一个批次打头阵的野狼只是充当炮灰作用,去直接硬啃下活物陷阱。 这里不得不说狼这种生物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它们可以为了族群目的去战斗,去牺牲,甚至去当炮灰。 所以野狼群才这么疯狂的冲锋,义无反顾的,即使面对火枪也没有退缩一步。 老猎人首领本以为野狼群见到火枪会一哄而散,却没想到这些野狼根本不怕死,前仆后继而来。 老猎人们纵有火枪在手,也对野狼这般的疯狂冲锋而感到诧异,也不得不感慨野狼是他们所见到的最有野狼的野兽。 这些异化的野狼的嗜血程度早已远超了虎豹,而且身型巨大,早已不能按常规的野狼来判断了。 很快,成批的野狼就倒在了火枪之下,大明神机营的火枪果然名不虚传。 简直就是一射一个准,即使是变异的野狼也无法阻挡神机营的火枪。 狼王见状,它开始着急了,它可不想白白牺牲手下的性命,狼王变异之后已经有了人类般的智慧,对于这场狼人之斗有了新的想法。 随着一声狼嚎,野狼纷纷撤退。 而野狼的撤退让老猎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些疯狂嗜血的野狼居然学会了撤退,这真的挺让人感到意外的。 因为对于野狼来说,撤退是不可能的,这些野狼只有嗜血的目的,没有撤退的思维,只有杀戮的本能。 而在这杀戮的本能之下,野狼更是不可能退缩的。 但是老猎人却亲眼看到了野狼在退缩,野狼还有有秩序的后退。 老猎人还是第一次看到野狼会撤退,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现象,但现在却是真实的发生了。 这声狼王的嚎叫也很特别,果然变异后的狼王也和之前不一样了,它的嚎叫声更加的有组织,有纪律,更有计划性。 老猎人这才明白,之前的这些野狼都是故意在前冲锋的,而这些活物陷阱对于野狼而言根本没有效果。 就在老猎人还在猜测野狼的下一步行动的时候,野狼群已经没有了踪影。 面对突然的寂静,老猎人都觉得这之后一定还隐藏着更大的危险。 “不好,我们中计了。” 老猎人充分利用了野狼的狼性,不仅如此,更是激发了野狼的狼性,使其达到最大化,以为在最大化的狼性之下,野狼的狼性才会彻底爆发,而老猎人才会利用各种方法来对付野狼。 月黑风高的时候,野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老猎人的据点。 老猎人严阵以待,在核心区域放置了大量活物,为了将野狼一网打尽,老猎人放的活物陷阱包括了鸡、鸭、牛、羊,甚至是活人。 这回老猎人动真格的了,他们用了活人,而这些活人是十恶不赦之人,全由老猎人抓获的。 这些人以前大多数是为害乡里的恶霸,同样也曾剥削过老猎人群体,没想到老猎人群体反过来将他们抓了,这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而且居然比野狼还厉害! 这是什么样的老怪物啊! 可没等这些恶霸想明白,他们自己已经成为了活物陷阱之一,引诱着野狼的到来。 对于野性全开的野狼来说,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食物,因此野狼很快就包围这些活物陷阱。 这些活物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野狼包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恶霸越是挣扎,离死亡就越近,很快,野狼群就冲了上来。 变异野狼果然是喜食人肉的,它们首当其冲瞄准了被五花大绑的恶霸们,对于牛羊等其他活物熟视无睹。 这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恶霸见死到临头,只得惊声大叫,平时都是他们置别人于死地,从来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顷刻间,野狼就将所有恶活物都杀死了,除了老猎人群体之外。 老猎人对于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就是希望野狼将活物陷阱里的活物都咬死了。 在野狼群疯狂撕咬的时候,狼王却在远处冷静的观察着。 可以说野狼群虽然狼性疯狂爆发,但都是狼王在背后指挥,狼王可以说是整个狼群的中枢,有它在,狼群才会按照规划的路线走。 狼群在疯狂吞噬了这些活物之后,马上又扑向了老猎人群体。 这一回,老猎人群体拿出了让野狼,包括狼王也意想不到的东西——猎枪! 老猎人怎么会有猎枪? 按理来说他们是弄不到猎枪的。 但仔细一看,这些猎枪好像又不是猎枪,而是大明制造! 原来,老猎人所使用的猎枪是当年神机营掉落在大漠里的火枪。 老猎人将它们收集了起来,好生保养之后便再度拿了出来,并用在了对付野狼方面。 “砰!” 就听到枪响,枪响之后,野狼倒地! 冲在最前头的野狼中枪倒地了,这一声枪响让所有野狼停顿了一下。 狼王显然没有料到老猎人会拿出当年神机营的火枪。 这种火枪他见识过,在它还不是狼王的时候,就亲眼目睹了神机营在大漠征讨北元军队的情景,那是何等的威风啊。 火枪齐射是神机营的拿手绝活,齐射过后,之前还十分凶猛的北元骑兵就纷纷倒地毙命。 狼王当时心里感慨,如果是它,被这种火枪打中,一定必死无疑。 然而,这种令狼王都感到害怕的火枪,现在却被老猎人获得,并派上了用场。 这一点,的确出乎了狼王的意料之外,狼王本想趁在老猎人集中在一起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因此它将野狼分为了两个批次进攻。 其中一个批次打头阵的野狼只是充当炮灰作用,去直接硬啃下活物陷阱。 这里不得不说狼这种生物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它们可以为了族群目的去战斗,去牺牲,甚至去当炮灰。 所以野狼群才这么疯狂的冲锋,义无反顾的,即使面对火枪也没有退缩一步。 老猎人首领本以为野狼群见到火枪会一哄而散,却没想到这些野狼根本不怕死,前仆后继而来。 老猎人们纵有火枪在手,也对野狼这般的疯狂冲锋而感到诧异,也不得不感慨野狼是他们所见到的最有野狼的野兽。 这些异化的野狼的嗜血程度早已远超了虎豹,而且身型巨大,早已不能按常规的野狼来判断了。 很快,成批的野狼就倒在了火枪之下,大明神机营的火枪果然名不虚传。 简直就是一射一个准,即使是变异的野狼也无法阻挡神机营的火枪。 狼王见状,它开始着急了,它可不想白白牺牲手下的性命,狼王变异之后已经有了人类般的智慧,对于这场狼人之斗有了新的想法。 随着一声狼嚎,野狼纷纷撤退。 而野狼的撤退让老猎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些疯狂嗜血的野狼居然学会了撤退,这真的挺让人感到意外的。 因为对于野狼来说,撤退是不可能的,这些野狼只有嗜血的目的,没有撤退的思维,只有杀戮的本能。 而在这杀戮的本能之下,野狼更是不可能退缩的。 但是老猎人却亲眼看到了野狼在退缩,野狼还有有秩序的后退。 老猎人还是第一次看到野狼会撤退,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现象,但现在却是真实的发生了。 这声狼王的嚎叫也很特别,果然变异后的狼王也和之前不一样了,它的嚎叫声更加的有组织,有纪律,更有计划性。 老猎人这才明白,之前的这些野狼都是故意在前冲锋的,而这些活物陷阱对于野狼而言根本没有效果。 就在老猎人还在猜测野狼的下一步行动的时候,野狼群已经没有了踪影。 面对突然的寂静,老猎人都觉得这之后一定还隐藏着更大的危险。 “不好,我们中计了。” 为首的老猎人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大叫了一声。 可没等他继续说的时候,又是一声狼嚎响起,从老猎人群的后方突然冒出了一大群野狼! 原来这批野狼从后方来了个突然袭击,这让老猎人始料未及,他们万万没想到野狼会从后方袭击。 这些野狼从后方袭击完全打乱了老猎人部署,老猎人本想利用活物陷阱将所有野狼一网打尽,却没到野狼居然会这么高级的战术。 那是老猎人不知道狼王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异,这变异的能力早已突破了狼的范畴,使狼王变成了高级智慧生物。 狼王正指挥野狼群来了个声东击西, 它派出了另一批野狼袭击了老猎人群的后方。 狼王这一招无疑是成功的,因为老猎人在后方并不设防,野狼的突然出现,突破了老猎人的防线。 尽管老猎人有火枪护体,但面对近在咫尺的疯狂野狼也是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不少老猎人还来不及拔枪,就被野狼扑倒了! 而还没有被野狼扑到的老猎人,却拿着火枪犹豫着不敢开枪。 因为现在野狼与老猎人都缠斗在一起,冒然开枪,说不定就会打到老猎人。 然而就是这样的犹豫,让野狼更加的杀戮,它们知道了老猎人不会冒然开枪,就更加的肆无忌惮撕咬起来。 老猎人首领知道大事不妙,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演变下去,所有的老猎人就会被野狼杀死。 危急时刻,老猎人首领突然连开三枪,枪枪毙命,三只野狼倒地。 这三枪极为关键,让野狼群愣了一下,而就在这空档期,老猎人首领大叫了一声:“集体齐射!” 集体齐射,这一声喝顿时喊醒了老猎人群。 就听阵阵火枪声响起,一排排的野狼倒地。 之前还在疯狂杀戮的野狼这回遭遇了从未有的挫败,纷纷中弹。 关键时刻,老猎人首领的指挥再次发挥出了关键作用,也救了老猎人群体。 而眼见野狼受挫,野狼首领同样也嚎叫了一声,马上野狼群听到这声狼嚎后就变化了阵型。 这又出乎了老猎人的意料之外,没想到这些野狼还会阵型! 野狼还会阵型的确让老猎人很意外,看来这只狼王相当的难以对付啊。 擒贼先擒王,如果要真的消灭野狼,就必须消灭野狼王。 老猎人决定单挑狼王,而让他做出这个决定并非是随便的决定,而是一场豪赌。 老猎人凭借狼嚎声确定了狼王所在位置,便开始制定了杀狼王的计划。 他决定潜伏到野狼王的附近进行诛杀。 就这般老猎人趁着夜色潜伏而出,向野狼王所在方向潜伏而去。 狼王似乎也察觉到了老猎人正向它潜伏而来,它也决定与老猎人单挑对决。 狼王独自向一处高地而去,那里是它的地盘,同样也利于它发挥。 这个高地在悬崖边上,若有不甚,掉下去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狼王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也是在考验老猎人的勇气,如果老猎人不敢跟上来,那么狼王就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咬死,而如果老猎人敢走上来,那么狼王则会隐藏其中与其周旋,再伺机将老猎人咬死。 总之,狼王打好了如意算盘,在这个悬崖边上,老猎人没有任何的胜算。 第二百零三章 从容不迫 于是小王子找到了都满,让他将大漠老猎人都消灭了。 然而都满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老猎人也同样是有神秘力量的,并非是普通的猎人,这让都满感到很棘手,他依仗狼骑纵横大漠,却遇到了老猎人这样的对手,让他是非常的不爽,但又无可奈何,因为都满还真的没办法一下子将大漠老猎人消灭,都满还试图说服小王子,让他将大漠老猎人收服。 “小王子,大漠老猎人不是普通的群体,和他们为敌,对我们不利啊。” “怎么,都将军这是怕了?” 小王子冷笑着,他这是在嘲讽都满,告诉他,他是容不下大漠老猎人的,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在小王子看来,大漠老猎人非消灭不可,这些不服管束的老猎人不可能不消灭的,否则他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 对于小王子来说,他也没打算收服大漠老猎人,因为他只要狼骑就够了,狼骑毕竟是动物,而大漠老猎人是人,动物可以控制,而人却无法控制。 这就是小王子不相信大漠老猎人的原因,以为狼骑再怎么难控制都可以解决,而老猎人就不同了,他们无法沟通,而且凭借能力高强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老猎人之所以不怕狼骑,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狼骑的力量不如老猎人的猎杀之力。 老猎人的猎杀之力就如同狼骑的红瞳一般,爆发力十足,在那一瞬间,老猎人的猎弓与箭矢就能射出成百倍的力量,从而做到将野狼击杀。 更特别的是,老猎人的猎杀之力的持久时间比狼骑的时间长,这就是老猎人不害怕狼骑的核 心原因。 大漠老猎人正是凭借猎杀之力在遇到狼骑包围的时候就能做到从容不迫。 猎杀之力是老猎人赖以成名之技能,老猎人认为对付野狼就要以快制快,所以这猎杀之力的精髓就是一个快字。 而快字则让老猎人在与野狼的对决中胜出,野狼也没有想到老猎人的能力会如此之强。 因为野狼变异了,变异后的野狼自认为天下无敌,没有人可以打得过它们,因此就不把任何生物放在眼里,自然也包括了老猎人,在野狼眼里,老猎人就是普通人类,怎么可能有那么强的战斗力,然而,事实却狠狠打了他们的脸,因为老猎人的猎杀之力超过了它们。 在打斗的过程中老猎人发现了野狼的狼性,因此有针对性的进行攻击。 事实证明,这一招非常有效,野狼变异之后普通猎人的确不是它们的对手,也无法战胜,但是大漠老猎人可不是普通的猎人,他们同样也发生了变异,而且变异后的能力比野狼还大。 这就让野狼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对手,原本野狼以为自己已经是天下无敌了,但没有想到这半路杀出了个大漠老猎人,而且老猎人和它们一样同样发生了变异,这就让野狼非常的不解,野狼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狼,没想到老天爷并不只是眷顾它们,给了它们能力的同时,也给它们对手,而且这个对手它们还没有办法对付。 大漠老猎人掌握了野狼的狼性,这就等于掌握了野狼的命运,野狼决定孤投一掷,它们主动进攻老猎人,想月黑风高之际将老猎人全部杀死。 这是野狼还没有成为狼骑前的经历,野狼嗜血疯狂,一定要将老猎人杀死才罢休。 然而,野狼这一回又失算了,老猎人毕竟是老猎人,他们早已是设下了圈套,就等着野狼前来。 老猎人杀狼的办法有很多种,除了陷阱,更在陷阱周围放了很多的活物。 老猎人充分利用了野狼的狼性,不仅如此,更是激发了野狼的狼性,使其达到最大化,以为在最大化的狼性之下,野狼的狼性才会彻底爆发,而老猎人才会利用各种方法来对付野狼。 月黑风高的时候,野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老猎人的据点。 大漠老猎人不服管束是小王子所忌惮的,也是他想打击的,于是小王子命令都满,务必要消灭大漠老猎人。 老猎人严阵以待,在核心区域放置了大量活物,为了将野狼一网打尽,老猎人放的活物陷阱包括了鸡、鸭、牛、羊,甚至是活人。 这回老猎人动真格的了,他们用了活人,而这些活人是十恶不赦之人,全由老猎人抓获的。 这些人以前大多数是为害乡里的恶霸,同样也曾剥削过老猎人群体,没想到老猎人群体反过来将他们抓了,这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而且居然比野狼还厉害! 这是什么样的老怪物啊! 可没等这些恶霸想明白,他们自己已经成为了活物陷阱之一,引诱着野狼的到来。 对于野性全开的野狼来说,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食物,因此野狼很快就包围这些活物陷阱。 这些活物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野狼包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恶霸越是挣扎,离死亡就越近,很快,野狼群就冲了上来。 变异野狼果然是喜食人肉的,它们首当其冲瞄准了被五花大绑的恶霸们,对于牛羊等其他活物熟视无睹。 这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恶霸见死到临头,只得惊声大叫,平时都是他们置别人于死地,从来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顷刻间,野狼就将所有恶活物都杀死了,除了老猎人群体之外。 老猎人对于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就是希望野狼将活物陷阱里的活物都咬死了。 在野狼群疯狂撕咬的时候,狼王却在远处冷静的观察着。 都满在劝说无效之后,只能硬着头皮去找大漠老猎人。 “老猎人,你应该知道我此行的目的吧。” 都满冷冷看着为首的老猎人。 “都满,你为虎作伥,不会有好下场的。” 老猎人并没有多看都满几眼,他认为都满不过尔尔,都满之所以会成功,靠得不过是这些狼骑,而狼骑是打不过老猎人的,所以老猎人是无所忌惮的。 “哈哈,老猎人,不要以为你们有神秘力量护体,我就不敢动你了,给我上!” 都满喝了一声,马上就听到了彼此起伏的狼嚎声,数百狼骑便将老猎人团团围住。 “哈哈,区区数百狼骑就想打败我们?狼骑只不过是吓唬人的,对于我们老猎人可是如同猎物一般。” 老猎人说的没错,他们是真的不怕狼骑,在外界看来如同恐怖生物的狼骑,在老猎人那里就是普通的猎物。 老猎人并没有多看都满几眼,他认为都满不过尔尔,都满之所以会成功,靠得不过是这些狼骑,而狼骑是打不过老猎人的,所以老猎人是无所忌惮的。 “哈哈,老猎人,不要以为你们有神秘力量护体,我就不敢动你了,给我上!” 都满喝了一声,马上就听到了彼此起伏的狼嚎声,数百狼骑便将老猎人团团围住。 “哈哈,区区数百狼骑就想打败我们?狼骑只不过是吓唬人的,对于我们老猎人可是如同猎物一般。” 老猎人说的没错,他们是真的不怕狼骑,在外界看来如同恐怖生物的狼骑,在老猎人那里就是普通的猎物。 老猎人之所以不怕狼骑,最重要的原因自然是狼骑的力量不如老猎人的猎杀之力。 老猎人的猎杀之力就如同狼骑的红瞳一般,爆发力十足,在那一瞬间,老猎人的猎弓与箭矢就能射出成百倍的力量,从而做到将野狼击杀。 更特别的是,老猎人的猎杀之力的持久时间比狼骑的时间长,这就是老猎人不害怕狼骑的核 心原因。 大漠老猎人正是凭借猎杀之力在遇到狼骑包围的时候就能做到从容不迫。 猎杀之力是老猎人赖以成名之技能,老猎人认为对付野狼就要以快制快,所以这猎杀之力的精髓就是一个快字。 而快字则让老猎人在与野狼的对决中胜出,野狼也没有想到老猎人的能力会如此之强。 因为野狼变异了,变异后的野狼自认为天下无敌,没有人可以打得过它们,因此就不把任何生物放在眼里,自然也包括了老猎人,在野狼眼里,老猎人就是普通人类,怎么可能有那么强的战斗力,然而,事实却狠狠打了他们的脸,因为老猎人的猎杀之力超过了它们。 在打斗的过程中老猎人发现了野狼的狼性,因此有针对性的进行攻击。 事实证明,这一招非常有效,野狼变异之后普通猎人的确不是它们的对手,也无法战胜,但是大漠老猎人可不是普通的猎人,他们同样也发生了变异,而且变异后的能力比野狼还大。 这就让野狼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对手,原本野狼以为自己已经是天下无敌了,但没有想到这半路杀出了个大漠老猎人,而且老猎人和它们一样同样发生了变异,这就让野狼非常的不解,野狼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狼,没想到老天爷并不只是眷顾它们,给了它们能力的同时,也给它们对手,而且这个对手它们还没有办法对付。 大漠老猎人掌握了野狼的狼性,这就等于掌握了野狼的命运,野狼决定孤投一掷,它们主动进攻老猎人,想月黑风高之际将老猎人全部杀死。 这是野狼还没有成为狼骑前的经历,野狼嗜血疯狂,一定要将老猎人杀死才罢休。 然而,野狼这一回又失算了,老猎人毕竟是老猎人,他们早已是设下了圈套,就等着野狼前来。 老猎人杀狼的办法有很多种,除了陷阱,更在陷阱周围放了很多的活物。 老猎人充分利用了野狼的狼性,不仅如此,更是激发了野狼的狼性,使其达到最大化,以为在最大化的狼性之下,野狼的狼性才会彻底爆发,而老猎人才会利用各种方法来对付野狼。 月黑风高的时候,野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终于来到了老猎人的据点。 老猎人严阵以待,在核心区域放置了大量活物,为了将野狼一网打尽,老猎人放的活物陷阱包括了鸡、鸭、牛、羊,甚至是活人。 这回老猎人动真格的了,他们用了活人,而这些活人是十恶不赦之人,全由老猎人抓获的。 这些人以前大多数是为害乡里的恶霸,同样也曾剥削过老猎人群体,没想到老猎人群体反过来将他们抓了,这倒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这些老东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而且居然比野狼还厉害! 这是什么样的老怪物啊! 可没等这些恶霸想明白,他们自己已经成为了活物陷阱之一,引诱着野狼的到来。 对于野性全开的野狼来说,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食物,因此野狼很快就包围这些活物陷阱。 这些活物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野狼包围,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恶霸越是挣扎,离死亡就越近,很快,野狼群就冲了上来。 变异野狼果然是喜食人肉的,它们首当其冲瞄准了被五花大绑的恶霸们,对于牛羊等其他活物熟视无睹。 这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恶霸见死到临头,只得惊声大叫,平时都是他们置别人于死地,从来没有别人置他们于死地的道理,现在面对生死瞬间,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 然而,对于野狼来说,恶霸们的垂死挣扎更会刺激到它们恶野性,从而让野狼更加疯狂撕咬。 顷刻间,野狼就将所有恶活物都杀死了,除了老猎人群体之外。 老猎人对于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他们就是希望野狼将活物陷阱里的活物都咬死了。 在野狼群疯狂撕咬的时候,狼王却在远处冷静的观察着。 可以说野狼群虽然狼性疯狂爆发,但都是狼王在背后指挥,狼王可以说是整个狼群的中枢,有它在,狼群才会按照规划的路线走。 狼群在疯狂吞噬了这些活物之后,马上又扑向了老猎人群体。 这一回,老猎人群体拿出了让野狼,包括狼王也意想不到的东西——猎枪! 老猎人怎么会有猎枪? 按理来说他们是弄不到猎枪的。 但仔细一看,这些猎枪好像又不是猎枪,而是大明制造! 原来,老猎人所使用的猎枪是当年神机营掉落在大漠里的火枪。 老猎人将它们收集了起来,好生保养之后便再度拿了出来,并用在了对付野狼方面。 “砰!” 就听到枪响,枪响之后,野狼倒地! 冲在最前头的野狼中枪倒地了,这一声枪响让所有野狼停顿了一下。 狼王显然没有料到老猎人会拿出当年神机营的火枪。 这种火枪他见识过,在它还不是狼王的时候,就亲眼目睹了神机营在大漠征讨北元军队的情景,那是何等的威风啊。 火枪齐射是神机营的拿手绝活,齐射过后,之前还十分凶猛的北元骑兵就纷纷倒地毙命。 狼王当时心里感慨,如果是它,被这种火枪打中,一定必死无疑。 然而,这种令狼王都感到害怕的火枪,现在却被老猎人获得,并派上了用场。 这一点,的确出乎了狼王的意料之外,狼王本想趁在老猎人集中在一起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因此它将野狼分为了两个批次进攻。 其中一个批次打头阵的野狼只是充当炮灰作用,去直接硬啃下活物陷阱。 这里不得不说狼这种生物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它们可以为了族群目的去战斗,去牺牲,甚至去当炮灰。 所以野狼群才这么疯狂的冲锋,义无反顾的,即使面对火枪也没有退缩一步。 老猎人首领本以为野狼群见到火枪会一哄而散,却没想到这些野狼根本不怕死,前仆后继而来。 老猎人们纵有火枪在手,也对野狼这般的疯狂冲锋而感到诧异,也不得不感慨野狼是他们所见到的最有野狼的野兽。 这些异化的野狼的嗜血程度早已远超了虎豹,而且身型巨大,早已不能按常规的野狼来判断了。 很快,成批的野狼就倒在了火枪之下,大明神机营的火枪果然名不虚传。 简直就是一射一个准,即使是变异的野狼也无法阻挡神机营的火枪。 狼王见状,它开始着急了,它可不想白白牺牲手下的性命,狼王变异之后已经有了人类般的智慧,对于这场狼人之斗有了新的想法。 随着一声狼嚎,野狼纷纷撤退。 而野狼的撤退让老猎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些疯狂嗜血的野狼居然学会了撤退,这真的挺让人感到意外的。 因为对于野狼来说,撤退是不可能的,这些野狼只有嗜血的目的,没有撤退的思维,只有杀戮的本能。 而在这杀戮的本能之下,野狼更是不可能退缩的。 但是老猎人却亲眼看到了野狼在退缩,野狼还有有秩序的后退。 老猎人还是第一次看到野狼会撤退,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现象,但现在却是真实的发生了。 这声狼王的嚎叫也很特别,果然变异后的狼王也和之前不一样了,它的嚎叫声更加的有组织,有纪律,更有计划性。 老猎人这才明白,之前的这些野狼都是故意在前冲锋的,而这些活物陷阱对于野狼而言根本没有效果。 就在老猎人还在猜测野狼的下一步行动的时候,野狼群已经没有了踪影。 面对突然的寂静,老猎人都觉得这之后一定还隐藏着更大的危险。 “不好,我们中计了。” 为首的老猎人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大叫了一声。 可没等他继续说的时候,又是一声狼嚎响起,从老猎人群的后方突然冒出了一大群野狼! 第二百零四章 血腥杀戮 这种现象老猎人从未见过,但现在不是他惊讶的时候,因为下一秒,全身巨痛感传来,尽管老猎人挡下了大部分的银针,但还是有些银针扎进了老猎人身体内。 老猎人就感全身一痛,想要将银针拔出,却发现怎么也拔不出,因为这些银针见肉生根,已经深深的扎进了老猎人的肉中。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马上又狼毛竖起,准备发动新一轮的攻击。 这一回,更多的如同银针般的狼毛飞向了老猎人,让老猎人猝不及防。 一声闷哼,老猎人受伤倒下了。 老猎人没有料到自己会倒在狼王的银针之下,本来他想再不济就和狼王同归于尽,但现在看来,异能量产生能量场所带来的冲击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狼王见老猎人受伤倒下了,它心里的野性彻底爆发,向前一个扑咬,紧紧的咬住了老猎人的脖子。 只是让狼王料想不到的是,老猎人在脖子被咬的情况下,还从身上掏出了一把匕首,同样深深的捅进了狼王的体内! 狼王受痛,大叫了一声,松开了咬住了老猎人脖子的嘴。 两败俱伤,然而更有可能是同归于尽。 因为狼王和老猎人双方都给了对方致命一击。 狼王这受伤不轻,因为老猎人的这一匕首刺进了它的心脏。 而老猎人也断然活不了,因为狼王咬住了他的脖子。 狼王与老猎人同归于尽了! 对于这样的结局可以说是始料未及,因为双方都没有想到过这种同归于尽的下场。 但事实已经发生,狼群和老猎人群体瞬间群龙无首。 而群龙无首的情况是非堂可怕的,之前还在争斗的两大群体瞬间停止了争斗。 因为没有首领,它们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争斗了。 对于野狼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选出一个新的首领来。 而对老猎人来说同样如此,老猎人死了,那么也要马上选出一个新的首领。 只有首领才能带领群体走向希望。 很快,群体的一致对外,转向了内部的竞争。 这一点表现在野狼身上最为明显,野狼已经进行了内部竞争,并很快选出了新的狼王。 新的狼王在极短的时间内选出,让老猎人群体完全没有意料到。 原本老猎人群体以为野狼群体至少要数月才能选出新狼王,却没有想到却只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就选出了新的狼王。 而老猎人这边却没有那么快的选出首领。 因为老猎人的内部竞争相当的复杂,同样有实力当上老猎人的有好几个。 而这几名老猎人之间就会展开激烈的竞争,这就让老猎人群体选出最终首领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而一旦双方之间有一个群体已经选出了首领,那么就会对另一方进行打压。 也就是说,群体之间比的是谁能快速当上首领,而能快速当首领,那么就能获得群体的话语权以及相关利益,这对于群体成员来说都是充满诱惑力的。 很显然,异变之后野狼群更加渴望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而且竞争意识也更高。 也正因为野狼群竞争意识高,所以才能在更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狼王,反观老猎人这边,却因为没有这么强烈的集体忧患意识而很难在短时间内马上选出最好的首领。 而就是这样的差距,让老猎人群体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首领,从而形成战斗力。 而没有战斗力就等于待宰的羔羊,异变之后野狼的战斗力非常的强,已经远非一般的野兽可比,也更加的嗜血。 现在野狼王已经产生,而在新的野狼王的带领之下,老猎人群龙无首,根本无法与野狼群对抗。 就听一阵狼嚎。 野狼群在新狼王的带领之下卷土而来,它们再次把目标对准了老猎人,而此时的老猎人因为没有新的首领而无法形成战斗力。 这是一场一边倒的厮杀,老猎人群体正被野狼群疯狂的撕咬着,尽管老猎人手中有火枪,但他们由于是各自为战,因此火枪威力也发挥不出来,很快就被野狼咬死了一大批人。 而这回老猎人群体没有了新首领,再也无人领导老猎人群体对抗野狼,即使老猎人群体想对抗野狼也是是来不及,也起不到任何作用了。 就这样,原本十分强悍的老猎人群也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尽管枪响声,喊杀声,惨叫声不断,但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老猎人群体被野狼群体史无前例的打败了。 老猎人的覆灭没有人会料想,就这样,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而野狼成为了最大的赢家,它们成功的消灭了最大敌手老猎人。 野狼与老猎人的争斗可谓由来已久,更可以追朔至上古时代,那时候的野狼与老猎人并非是这种非生即死的关系,相反,往而是互惠互助的关系。 然而,就这样亲密无间的关系,都随着天变异象,能量场的出现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特别是野狼,在得到这种力量之后,脱离了普遍野兽的范畴,甚至比人类的智商还要高,而力量远胜人类的野狼自然不会满足于甘愿屈居于之人类之下。 野狼群的力量空前的强大起来,同时野狼的野性也空前膨胀,它们开始进攻人类。 而随着进攻的次数越来越多,野狼的力量也呈几何式的爆发,这突破了野狼的力量上限。 野狼很快就出没在大漠的各大战场之上,更把目标放在了除了老猎人之外的各大部落。 各大部落原本以为野狼不过是普通的野兽,根本没有把它们放在眼里,但这就中了野狼群的计谋。 各大部落认为野狼群不堪一击,但却没想到这伙野狼甚至比骑兵还厉害,大漠骑兵都是有经验的杀人如麻的士兵,在而现在却连野狼也打不过,这大大出乎了部落的意料之外。 各大部落决定联手出兵对付这股野狼,因为如果他们再放任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将会威胁到各大部落的财产,这才是各大部落不得不联手的真正原因。 各大部落联手围剿野狼,这种情况可谓是前所未有。 但这支由各部落组成的剿狼大军却都是各有异心,根本不团结。 而不团结带来的结果就是离心离德,造成联军的战斗力低下,而这就给了野狼可乘之机。 野狼很快就发现了联军的不团结,马上就制定了各个击破的战术。 野狼从联军战力最弱的一支军队开始下手,集中所有野狼攻击这支部落军队。 部落联军本来就没有什么向心力,被野狼群这么一冲击,马上就被击溃了。 部落军队哪里有见过这么可怕的野狼,这些野狼比他们见过的最可怕的野兽都恐怖。 但是这支部落军队要逃离也是不可能的了,他们很快就被野狼悉数杀死。 部落军队的全军覆没对于部落联军来说是打击非常大的,尽管他们之间并不团结,但是也不想被野兽杀死,这对于部落军队来说是一种耻辱。 这激发了部落军队对抗野狼群的决心,他们发现如果不消灭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就会将他们全部杀死,这是部落不可能接受的结果,因为他们绝不允许野兽左右人类。 特别是野狼这种怪物,这种居然敢挑战人类的怪物就一定要消灭。 在这种思想之下,部落联军不再像之前的不团结,开始联合出击。 但是这种的联合行动,却是临时决定的,在熟练度和协调性方面和野狼完全没有可比性。 这也是野狼群的优势所在,这样的狼群让部落军队难以围剿,相反,部落军队的习性却被狼群牢牢掌握。 野狼群掌握了大漠联军的动态之后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在野狼看来,即使是重新集结,也是无济于是,这将是一场压倒性的屠杀。 这一回野狼选择硬刚,它们觉得没有必要和大漠联军讲究什么战术,因为这些人类的军队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 事实也证明野狼的机动性很高,大漠骑兵根本就无法寻找到它们的踪影,而野狼却能轻易的突然袭击大漠骑兵。 成批成批的大漠骑兵倒下了,因为马匹的速度跟不上野狼的速度,狼群速度极快,神出鬼没的,这让大漠骑兵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 几经厮杀,大漠联军再度溃败,这一次败得彻底,但也引出了大漠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铁勒部特勤铁幕。 铁幕不是一般的部落首领,他敏锐的发现如果能将这些野狼训练的话,就能拥有一支有着强大战斗力的狼骑,那将能打败任何的敌人。 铁幕有了这种想法之后就开始着手计划如何将野狼变为狼骑,他决定不再盲目采取与野狼对抗的计划,而是选择徐徐图之。 铁幕徐徐图之的首先第一步便是将大量的奴隶活献祭给野狼吃。 这一点不得不说铁幕的心狠手辣,毕竟这些奴隶都是活生生的生命,再怎么说也不能送给野狼生啃,但铁幕为了取悦野狼,就下令献祭。 野狼毕竟是充满野性的生物,它们见到这么多的人岂有不吃的道理,很快,又是一场血腥的屠杀上演了。 第二百零五章 铁勒特勤 而群龙无首的情况是非堂可怕的,之前还在争斗的两大群体瞬间停止了争斗。 因为没有首领,它们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争斗了。 对于野狼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选出一个新的首领来。 而对老猎人来说同样如此,老猎人死了,那么也要马上选出一个新的首领。 只有首领才能带领群体走向希望。 很快,群体的一致对外,转向了内部的竞争。 这一点表现在野狼身上最为明显,野狼已经进行了内部竞争,并很快选出了新的狼王。 新的狼王在极短的时间内选出,让老猎人群体完全没有意料到。 原本老猎人群体以为野狼群体至少要数月才能选出新狼王,却没有想到却只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就选出了新的狼王。 而老猎人这边却没有那么快的选出首领。 因为老猎人的内部竞争相当的复杂,同样有实力当上老猎人的有好几个。 而这几名老猎人之间就会展开激烈的竞争,这就让老猎人群体选出最终首领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而一旦双方之间有一个群体已经选出了首领,那么就会对另一方进行打压。 也就是说,群体之间比的是谁能快速当上首领,而能快速当首领,那么就能获得群体的话语权以及相关利益,这对于群体成员来说都是充满诱惑力的。 很显然,异变之后野狼群更加渴望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而且竞争意识也更高。 也正因为野狼群竞争意识高,所以才能在更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狼王,反观老猎人这边,却因为没有这么强烈的集体忧患意识而很难在短时间内马上选出最好的首领。 而就是这样的差距,让老猎人群体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首领,从而形成战斗力。 而没有战斗力就等于待宰的羔羊,异变之后野狼的战斗力非常的强,已经远非一般的野兽可比,也更加的嗜血。 现在野狼王已经产生,而在新的野狼王的带领之下,老猎人群龙无首,根本无法与野狼群对抗。 就听一阵狼嚎。 野狼群在新狼王的带领之下卷土而来,它们再次把目标对准了老猎人,而此时的老猎人因为没有新的首领而无法形成战斗力。 这是一场一边倒的厮杀,老猎人群体正被野狼群疯狂的撕咬着,尽管老猎人手中有火枪,但他们由于是各自为战,因此火枪威力也发挥不出来,很快就被野狼咬死了一大批人。 而这回老猎人群体没有了新首领,再也无人领导老猎人群体对抗野狼,即使老猎人群体想对抗野狼也是是来不及,也起不到任何作用了。 就这样,原本十分强悍的老猎人群也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尽管枪响声,喊杀声,惨叫声不断,但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老猎人群体被野狼群体史无前例的打败了。 老猎人的覆灭没有人会料想,就这样,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而野狼成为了最大的赢家,它们成功的消灭了最大敌手老猎人。 野狼与老猎人的争斗可谓由来已久,更可以追朔至上古时代,那时候的野狼与老猎人并非是这种非生即死的关系,相反,往而是互惠互助的关系。 然而,就这样亲密无间的关系,都随着天变异象,能量场的出现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特别是野狼,在得到这种力量之后,脱离了普遍野兽的范畴,甚至比人类的智商还要高,而力量远胜人类的野狼自然不会满足于甘愿屈居于之人类之下。 野狼群的力量空前的强大起来,同时野狼的野性也空前膨胀,它们开始进攻人类。 而随着进攻的次数越来越多,野狼的力量也呈几何式的爆发,这突破了野狼的力量上限。 野狼很快就出没在大漠的各大战场之上,更把目标放在了除了老猎人之外的各大部落。 各大部落原本以为野狼不过是普通的野兽,根本没有把它们放在眼里,但这就中了野狼群的计谋。 各大部落认为野狼群不堪一击,但却没想到这伙野狼甚至比骑兵还厉害,大漠骑兵都是有经验的杀人如麻的士兵,在而现在却连野狼也打不过,这大大出乎了部落的意料之外。 各大部落决定联手出兵对付这股野狼,因为如果他们再放任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将会威胁到各大部落的财产,这才是各大部落不得不联手的真正原因。 各大部落联手围剿野狼,这种情况可谓是前所未有。 但这支由各部落组成的剿狼大军却都是各有异心,根本不团结。 而不团结带来的结果就是离心离德,造成联军的战斗力低下,而这就给了野狼可乘之机。 野狼很快就发现了联军的不团结,马上就制定了各个击破的战术。 野狼从联军战力最弱的一支军队开始下手,集中所有野狼攻击这支部落军队。 部落联军本来就没有什么向心力,被野狼群这么一冲击,马上就被击溃了。 部落军队哪里有见过这么可怕的野狼,这些野狼比他们见过的最可怕的野兽都恐怖。 但是这支部落军队要逃离也是不可能的了,他们很快就被野狼悉数杀死。 部落军队的全军覆没对于部落联军来说是打击非常大的,尽管他们之间并不团结,但是也不想被野兽杀死,这对于部落军队来说是一种耻辱。 这激发了部落军队对抗野狼群的决心,他们发现如果不消灭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就会将他们全部杀死,这是部落不可能接受的结果,因为他们绝不允许野兽左右人类。 特别是野狼这种怪物,这种居然敢挑战人类的怪物就一定要消灭。 在这种思想之下,部落联军不再像之前的不团结,开始联合出击。 但是这种的联合行动,却是临时决定的,在熟练度和协调性方面和野狼完全没有可比性。 这也是野狼群的优势所在,这样的狼群让部落军队难以围剿,相反,部落军队的习性却被狼群牢牢掌握。 野狼群掌握了大漠联军的动态之后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在野狼看来,即使是重新集结,也是无济于是,这将是一场压倒性的屠杀。 这一回野狼选择硬刚,它们觉得没有必要和大漠联军讲究什么战术,因为这些人类的军队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 事实也证明野狼的机动性很高,大漠骑兵根本就无法寻找到它们的踪影,而野狼却能轻易的突然袭击大漠骑兵。 成批成批的大漠骑兵倒下了,因为马匹的速度跟不上野狼的速度,狼群速度极快,神出鬼没的,这让大漠骑兵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 几经厮杀,大漠联军再度溃败,这一次败得彻底,但也引出了大漠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铁勒部特勤铁幕。 铁幕不是一般的部落首领,他敏锐的发现如果能将这些野狼训练的话,就能拥有一支有着强大战斗力的狼骑,那将能打败任何的敌人。 铁幕有了这种想法之后就开始着手计划如何将野狼变为狼骑,他决定不再盲目采取与野狼对抗的计划,而是选择徐徐图之。 铁幕徐徐图之的首先第一步便是将大量的奴隶活献祭给野狼吃。 这一点不得不说铁幕的心狠手辣,毕竟这些奴隶都是活生生的生命,再怎么说也不能送给野狼生啃,但铁幕为了取悦野狼,就下令献祭。 野狼毕竟是充满野性的生物,它们见到这么多的人岂有不吃的道理,很快,又是一场血腥的屠杀上演了。 铁勒特勤以活人奴隶的献祭给野狼群,只为能将其驯化,这不得不佩服铁勒特勤的良苦用心,但用人献祭野狼还是让他饱受非议。 这就包括了铁勒部的多木长老,他仗着自己是老资格根本看不起铁勒特勤,在部落出兵之初就处处阻挡,现在更是对铁勒特勤冷嘲热讽,认为他的能力不过尔尔。 要不是他这样的长老支撑着铁勒部,他怎么能当得上这个特勤,又怎么能在短时间内成为大漠数一数二的部落首领? 所以多木长老认为他这个铁勒特勤的位置是他扶上去的,没有他多木,就没有特勤,就屁都不是。 因此多木长老想左右铁勒部落,甚至想架空特勤,于是他是坚决反对特勤的活物献祭野狼的做法,倒不是因为他爱惜人命,而是要和特勤唱反调,故意让特勤下不了台,让他没面子。 殊不知,多木这种倚老卖老的做法彻底激怒了铁勒特勤,特勤决心要彻底铲除多木,以杀鸡给猴看,再借机整顿铁勒部落。 铁勒特勤这种想法多木一点察觉也没有,他还认为特勤怕了他,拿他没有办法,所以不敢对他动手。 然而,多木的生命很快就要走到尽头了,等待他的将是野狼的疯狂撕咬。 在吃了铁勒特勤的活物献祭之后,这些嗜血野狼明白了铁勒特勤的意思,新选出来的狼王能感受到铁勒特勤的企图,因为这是野心者的同通之处。 在大漠的一处骸骨累累的大坑旁,铁勒特勤与野狼王见面了。 第二百零六章 血脉压制 也正因为野狼群竞争意识高,所以才能在更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狼王,反观老猎人这边,却因为没有这么强烈的集体忧患意识而很难在短时间内马上选出最好的首领。 而就是这样的差距,让老猎人群体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选出新的首领,从而形成战斗力。 而没有战斗力就等于待宰的羔羊,异变之后野狼的战斗力非常的强,已经远非一般的野兽可比,也更加的嗜血。 现在野狼王已经产生,而在新的野狼王的带领之下,老猎人群龙无首,根本无法与野狼群对抗。 就听一阵狼嚎。 野狼群在新狼王的带领之下卷土而来,它们再次把目标对准了老猎人,而此时的老猎人因为没有新的首领而无法形成战斗力。 这是一场一边倒的厮杀,老猎人群体正被野狼群疯狂的撕咬着,尽管老猎人手中有火枪,但他们由于是各自为战,因此火枪威力也发挥不出来,很快就被野狼咬死了一大批人。 而这回老猎人群体没有了新首领,再也无人领导老猎人群体对抗野狼,即使老猎人群体想对抗野狼也是是来不及,也起不到任何作用了。 就这样,原本十分强悍的老猎人群也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尽管枪响声,喊杀声,惨叫声不断,但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老猎人群体被野狼群体史无前例的打败了。 老猎人的覆灭没有人会料想,就这样,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而野狼成为了最大的赢家,它们成功的消灭了最大敌手老猎人。 野狼与老猎人的争斗可谓由来已久,更可以追朔至上古时代,那时候的野狼与老猎人并非是这种非生即死的关系,相反,往而是互惠互助的关系。 然而,就这样亲密无间的关系,都随着天变异象,能量场的出现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特别是野狼,在得到这种力量之后,脱离了普遍野兽的范畴,甚至比人类的智商还要高,而力量远胜人类的野狼自然不会满足于甘愿屈居于之人类之下。 野狼群的力量空前的强大起来,同时野狼的野性也空前膨胀,它们开始进攻人类。 而随着进攻的次数越来越多,野狼的力量也呈几何式的爆发,这突破了野狼的力量上限。 野狼很快就出没在大漠的各大战场之上,更把目标放在了除了老猎人之外的各大部落。 各大部落原本以为野狼不过是普通的野兽,根本没有把它们放在眼里,但这就中了野狼群的计谋。 各大部落认为野狼群不堪一击,但却没想到这伙野狼甚至比骑兵还厉害,大漠骑兵都是有经验的杀人如麻的士兵,在而现在却连野狼也打不过,这大大出乎了部落的意料之外。 各大部落决定联手出兵对付这股野狼,因为如果他们再放任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将会威胁到各大部落的财产,这才是各大部落不得不联手的真正原因。 各大部落联手围剿野狼,这种情况可谓是前所未有。 但这支由各部落组成的剿狼大军却都是各有异心,根本不团结。 而不团结带来的结果就是离心离德,造成联军的战斗力低下,而这就给了野狼可乘之机。 野狼很快就发现了联军的不团结,马上就制定了各个击破的战术。 野狼从联军战力最弱的一支军队开始下手,集中所有野狼攻击这支部落军队。 部落联军本来就没有什么向心力,被野狼群这么一冲击,马上就被击溃了。 部落军队哪里有见过这么可怕的野狼,这些野狼比他们见过的最可怕的野兽都恐怖。 但是这支部落军队要逃离也是不可能的了,他们很快就被野狼悉数杀死。 部落军队的全军覆没对于部落联军来说是打击非常大的,尽管他们之间并不团结,但是也不想被野兽杀死,这对于部落军队来说是一种耻辱。 这激发了部落军队对抗野狼群的决心,他们发现如果不消灭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就会将他们全部杀死,这是部落不可能接受的结果,因为他们绝不允许野兽左右人类。 特别是野狼这种怪物,这种居然敢挑战人类的怪物就一定要消灭。 在这种思想之下,部落联军不再像之前的不团结,开始联合出击。 但是这种的联合行动,却是临时决定的,在熟练度和协调性方面和野狼完全没有可比性。 这也是野狼群的优势所在,这样的狼群让部落军队难以围剿,相反,部落军队的习性却被狼群牢牢掌握。 野狼群掌握了大漠联军的动态之后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在野狼看来,即使是重新集结,也是无济于是,这将是一场压倒性的屠杀。 这一回野狼选择硬刚,它们觉得没有必要和大漠联军讲究什么战术,因为这些人类的军队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 事实也证明野狼的机动性很高,大漠骑兵根本就无法寻找到它们的踪影,而野狼却能轻易的突然袭击大漠骑兵。 成批成批的大漠骑兵倒下了,因为马匹的速度跟不上野狼的速度,狼群速度极快,神出鬼没的,这让大漠骑兵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 几经厮杀,大漠联军再度溃败,这一次败得彻底,但也引出了大漠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铁勒部特勤铁幕。 铁幕不是一般的部落首领,他敏锐的发现如果能将这些野狼训练的话,就能拥有一支有着强大战斗力的狼骑,那将能打败任何的敌人。 铁幕有了这种想法之后就开始着手计划如何将野狼变为狼骑,他决定不再盲目采取与野狼对抗的计划,而是选择徐徐图之。 铁幕徐徐图之的首先第一步便是将大量的奴隶活献祭给野狼吃。 这一点不得不说铁幕的心狠手辣,毕竟这些奴隶都是活生生的生命,再怎么说也不能送给野狼生啃,但铁幕为了取悦野狼,就下令献祭。 野狼毕竟是充满野性的生物,它们见到这么多的人岂有不吃的道理,很快,又是一场血腥的屠杀上演了。 铁勒特勤以活人奴隶的献祭给野狼群,只为能将其驯化,这不得不佩服铁勒特勤的良苦用心,但用人献祭野狼还是让他饱受非议。 这就包括了铁勒部的多木长老,他仗着自己是老资格根本看不起铁勒特勤,在部落出兵之初就处处阻挡,现在更是对铁勒特勤冷嘲热讽,认为他的能力不过尔尔。 要不是他这样的长老支撑着铁勒部,他怎么能当得上这个特勤,又怎么能在短时间内成为大漠数一数二的部落首领? 所以多木长老认为他这个铁勒特勤的位置是他扶上去的,没有他多木,就没有特勤,就屁都不是。 因此多木长老想左右铁勒部落,甚至想架空特勤,于是他是坚决反对特勤的活物献祭野狼的做法,倒不是因为他爱惜人命,而是要和特勤唱反调,故意让特勤下不了台,让他没面子。 殊不知,多木这种倚老卖老的做法彻底激怒了铁勒特勤,特勤决心要彻底铲除多木,以杀鸡给猴看,再借机整顿铁勒部落。 铁勒特勤这种想法多木一点察觉也没有,他还认为特勤怕了他,拿他没有办法,所以不敢对他动手。 然而,多木的生命很快就要走到尽头了,等待他的将是野狼的疯狂撕咬。 在吃了铁勒特勤的活物献祭之后,这些嗜血野狼明白了铁勒特勤的意思,新选出来的狼王能感受到铁勒特勤的企图,因为这是野心者的同通之处。 在大漠的一处骸骨累累的大坑旁,铁勒特勤与野狼王见面了。 这是铁勒特勤第一回和野狼王见面。 两个强者之间的会面让飞沙走石,越发让人感到恐惧。 但铁勒特勤和野狼王彼此心里都在较劲,因为他们清楚,如果自己示弱了,就会被对方给压制。 而强者都不希望被对手压制,因为一旦被压制就会生不如死。 这种生不如死的感受他们比谁都更清楚,因为他们就是折磨弱者的,而只有他们折磨别人的份,没有他们反过来受折磨的道理。 更何况铁勒特勤是带着目的来的,他要征服野狼王,只要征服了狼王,野狼群就会臣服于他。 野狼王之所以会同意与铁勒特勤见面,自然是洞察了他的心思,除此之外,野狼王也想试探一下铁勒特勤的真正实力,如果他实力不济,就直接将他咬死,再将铁勒部全部消灭。 等于说,野狼王和铁勒特勤各自都打着如意算盘,都想一口气将对方吃掉。 很快,野狼王的双瞳露出了红色的凶光,这凶光透露着浓烈的杀气,普通人只要看上一眼心神都会被震慑。 而铁勒特勤可不是普通人,他可是通过不断斗争爬上来的铁血战士,其斗争之心丝毫也不亚于野狼王。 所有的强者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热衷于杀戮,因为只有杀戮才能给他们快感。 而这种快感又迫使他们必须一直这么争斗下去,这种杀戮的快感将烙印在他们基因之内,一直延续。 然而,在此之前,铁勒特勤和野狼王必须分出个高下。 第二百零七章 证明实力 野狼与老猎人的争斗可谓由来已久,更可以追朔至上古时代,那时候的野狼与老猎人并非是这种非生即死的关系,相反,往而是互惠互助的关系。 然而,就这样亲密无间的关系,都随着天变异象,能量场的出现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特别是野狼,在得到这种力量之后,脱离了普遍野兽的范畴,甚至比人类的智商还要高,而力量远胜人类的野狼自然不会满足于甘愿屈居于之人类之下。 野狼群的力量空前的强大起来,同时野狼的野性也空前膨胀,它们开始进攻人类。 而随着进攻的次数越来越多,野狼的力量也呈几何式的爆发,这突破了野狼的力量上限。 野狼很快就出没在大漠的各大战场之上,更把目标放在了除了老猎人之外的各大部落。 各大部落原本以为野狼不过是普通的野兽,根本没有把它们放在眼里,但这就中了野狼群的计谋。 各大部落认为野狼群不堪一击,但却没想到这伙野狼甚至比骑兵还厉害,大漠骑兵都是有经验的杀人如麻的士兵,在而现在却连野狼也打不过,这大大出乎了部落的意料之外。 各大部落决定联手出兵对付这股野狼,因为如果他们再放任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将会威胁到各大部落的财产,这才是各大部落不得不联手的真正原因。 各大部落联手围剿野狼,这种情况可谓是前所未有。 但这支由各部落组成的剿狼大军却都是各有异心,根本不团结。 而不团结带来的结果就是离心离德,造成联军的战斗力低下,而这就给了野狼可乘之机。 野狼很快就发现了联军的不团结,马上就制定了各个击破的战术。 野狼从联军战力最弱的一支军队开始下手,集中所有野狼攻击这支部落军队。 部落联军本来就没有什么向心力,被野狼群这么一冲击,马上就被击溃了。 部落军队哪里有见过这么可怕的野狼,这些野狼比他们见过的最可怕的野兽都恐怖。 但是这支部落军队要逃离也是不可能的了,他们很快就被野狼悉数杀死。 部落军队的全军覆没对于部落联军来说是打击非常大的,尽管他们之间并不团结,但是也不想被野兽杀死,这对于部落军队来说是一种耻辱。 这激发了部落军队对抗野狼群的决心,他们发现如果不消灭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就会将他们全部杀死,这是部落不可能接受的结果,因为他们绝不允许野兽左右人类。 特别是野狼这种怪物,这种居然敢挑战人类的怪物就一定要消灭。 在这种思想之下,部落联军不再像之前的不团结,开始联合出击。 但是这种的联合行动,却是临时决定的,在熟练度和协调性方面和野狼完全没有可比性。 这也是野狼群的优势所在,这样的狼群让部落军队难以围剿,相反,部落军队的习性却被狼群牢牢掌握。 野狼群掌握了大漠联军的动态之后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在野狼看来,即使是重新集结,也是无济于是,这将是一场压倒性的屠杀。 这一回野狼选择硬刚,它们觉得没有必要和大漠联军讲究什么战术,因为这些人类的军队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 事实也证明野狼的机动性很高,大漠骑兵根本就无法寻找到它们的踪影,而野狼却能轻易的突然袭击大漠骑兵。 成批成批的大漠骑兵倒下了,因为马匹的速度跟不上野狼的速度,狼群速度极快,神出鬼没的,这让大漠骑兵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 几经厮杀,大漠联军再度溃败,这一次败得彻底,但也引出了大漠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铁勒部特勤铁幕。 铁幕不是一般的部落首领,他敏锐的发现如果能将这些野狼训练的话,就能拥有一支有着强大战斗力的狼骑,那将能打败任何的敌人。 铁幕有了这种想法之后就开始着手计划如何将野狼变为狼骑,他决定不再盲目采取与野狼对抗的计划,而是选择徐徐图之。 铁幕徐徐图之的首先第一步便是将大量的奴隶活献祭给野狼吃。 这一点不得不说铁幕的心狠手辣,毕竟这些奴隶都是活生生的生命,再怎么说也不能送给野狼生啃,但铁幕为了取悦野狼,就下令献祭。 野狼毕竟是充满野性的生物,它们见到这么多的人岂有不吃的道理,很快,又是一场血腥的屠杀上演了。 铁勒特勤以活人奴隶的献祭给野狼群,只为能将其驯化,这不得不佩服铁勒特勤的良苦用心,但用人献祭野狼还是让他饱受非议。 这就包括了铁勒部的多木长老,他仗着自己是老资格根本看不起铁勒特勤,在部落出兵之初就处处阻挡,现在更是对铁勒特勤冷嘲热讽,认为他的能力不过尔尔。 要不是他这样的长老支撑着铁勒部,他怎么能当得上这个特勤,又怎么能在短时间内成为大漠数一数二的部落首领? 所以多木长老认为他这个铁勒特勤的位置是他扶上去的,没有他多木,就没有特勤,就屁都不是。 因此多木长老想左右铁勒部落,甚至想架空特勤,于是他是坚决反对特勤的活物献祭野狼的做法,倒不是因为他爱惜人命,而是要和特勤唱反调,故意让特勤下不了台,让他没面子。 殊不知,多木这种倚老卖老的做法彻底激怒了铁勒特勤,特勤决心要彻底铲除多木,以杀鸡给猴看,再借机整顿铁勒部落。 铁勒特勤这种想法多木一点察觉也没有,他还认为特勤怕了他,拿他没有办法,所以不敢对他动手。 然而,多木的生命很快就要走到尽头了,等待他的将是野狼的疯狂撕咬。 在吃了铁勒特勤的活物献祭之后,这些嗜血野狼明白了铁勒特勤的意思,新选出来的狼王能感受到铁勒特勤的企图,因为这是野心者的同通之处。 在大漠的一处骸骨累累的大坑旁,铁勒特勤与野狼王见面了。 这是铁勒特勤第一回和野狼王见面。 两个强者之间的会面让飞沙走石,越发让人感到恐惧。 但铁勒特勤和野狼王彼此心里都在较劲,因为他们清楚,如果自己示弱了,就会被对方给压制。 而强者都不希望被对手压制,因为一旦被压制就会生不如死。 这种生不如死的感受他们比谁都更清楚,因为他们就是折磨弱者的,而只有他们折磨别人的份,没有他们反过来受折磨的道理。 更何况铁勒特勤是带着目的来的,他要征服野狼王,只要征服了狼王,野狼群就会臣服于他。 野狼王之所以会同意与铁勒特勤见面,自然是洞察了他的心思,除此之外,野狼王也想试探一下铁勒特勤的真正实力,如果他实力不济,就直接将他咬死,再将铁勒部全部消灭。 等于说,野狼王和铁勒特勤各自都打着如意算盘,都想一口气将对方吃掉。 很快,野狼王的双瞳露出了红色的凶光,这凶光透露着浓烈的杀气,普通人只要看上一眼心神都会被震慑。 而铁勒特勤可不是普通人,他可是通过不断斗争爬上来的铁血战士,其斗争之心丝毫也不亚于野狼王。 所有的强者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热衷于杀戮,因为只有杀戮才能给他们快感。 而这种快感又迫使他们必须一直这么争斗下去,这种杀戮的快感将烙印在他们基因之内,一直延续。 然而,在此之前,铁勒特勤和野狼王必须分出个高下。 铁勒特勤与野狼王互相对视之后,双方决定正式展开决斗。 铁勒特勤拔出了身上的弯刀。 这把弯刀代表着铁勒特勤的无上荣光,有了它,特勤才能横扫大漠。 在此之前,特勤一向都很自信,因为还没有人能从他的弯刀上活过三招。 但很快,他就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对手将是他遇到过的最强对手。 铁勒特勤这边弯刀一亮相,那边野狼王也露出了獠牙,这獠牙比之前的野狼王的獠牙更加的锋利。 新上任的野狼王的獠牙已经经过了强化,比之前的老狼王的獠牙更加锋利。 这是在老狼王死后,新狼王的狼牙进化。 同样也是新野狼王体内的能量的爆发,促使它将獠牙变得更加的锋利。 与之前的老狼王全身的钢毛不同,新狼王的武器并非是钢毛,而是钢牙。 而且这钢牙的坚硬程度比之前老狼王的钢毛还厉害。 这就给了新狼王崛起的机会,有了这样的机会,新狼王就能发挥出自己的权威性。 对于野狼群来说,只要有一项本事超过了其他众狼,就能得到群狼的认可。 而新狼王就是依靠着它的一口钢牙在战斗中快速的成长,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了新狼王。 反观老猎人这边,就是因为不能在最短时间形成有效战斗力以及选出领导者,从而最终被野狼群所消灭。 而这一回同样的问题也降临到了铁勒特勤的身上,他只能打败野狼王才能证明自己的实力。 第二百零八章 天山宝刀 各大部落联手围剿野狼,这种情况可谓是前所未有。 但这支由各部落组成的剿狼大军却都是各有异心,根本不团结。 而不团结带来的结果就是离心离德,造成联军的战斗力低下,而这就给了野狼可乘之机。 野狼很快就发现了联军的不团结,马上就制定了各个击破的战术。 野狼从联军战力最弱的一支军队开始下手,集中所有野狼攻击这支部落军队。 部落联军本来就没有什么向心力,被野狼群这么一冲击,马上就被击溃了。 部落军队哪里有见过这么可怕的野狼,这些野狼比他们见过的最可怕的野兽都恐怖。 但是这支部落军队要逃离也是不可能的了,他们很快就被野狼悉数杀死。 部落军队的全军覆没对于部落联军来说是打击非常大的,尽管他们之间并不团结,但是也不想被野兽杀死,这对于部落军队来说是一种耻辱。 这激发了部落军队对抗野狼群的决心,他们发现如果不消灭这股野狼,那么野狼就会将他们全部杀死,这是部落不可能接受的结果,因为他们绝不允许野兽左右人类。 特别是野狼这种怪物,这种居然敢挑战人类的怪物就一定要消灭。 在这种思想之下,部落联军不再像之前的不团结,开始联合出击。 但是这种的联合行动,却是临时决定的,在熟练度和协调性方面和野狼完全没有可比性。 这也是野狼群的优势所在,这样的狼群让部落军队难以围剿,相反,部落军队的习性却被狼群牢牢掌握。 野狼群掌握了大漠联军的动态之后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在野狼看来,即使是重新集结,也是无济于是,这将是一场压倒性的屠杀。 这一回野狼选择硬刚,它们觉得没有必要和大漠联军讲究什么战术,因为这些人类的军队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 事实也证明野狼的机动性很高,大漠骑兵根本就无法寻找到它们的踪影,而野狼却能轻易的突然袭击大漠骑兵。 成批成批的大漠骑兵倒下了,因为马匹的速度跟不上野狼的速度,狼群速度极快,神出鬼没的,这让大漠骑兵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 几经厮杀,大漠联军再度溃败,这一次败得彻底,但也引出了大漠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铁勒部特勤铁幕。 铁幕不是一般的部落首领,他敏锐的发现如果能将这些野狼训练的话,就能拥有一支有着强大战斗力的狼骑,那将能打败任何的敌人。 铁幕有了这种想法之后就开始着手计划如何将野狼变为狼骑,他决定不再盲目采取与野狼对抗的计划,而是选择徐徐图之。 铁幕徐徐图之的首先第一步便是将大量的奴隶活献祭给野狼吃。 这一点不得不说铁幕的心狠手辣,毕竟这些奴隶都是活生生的生命,再怎么说也不能送给野狼生啃,但铁幕为了取悦野狼,就下令献祭。 野狼毕竟是充满野性的生物,它们见到这么多的人岂有不吃的道理,很快,又是一场血腥的屠杀上演了。 铁勒特勤以活人奴隶的献祭给野狼群,只为能将其驯化,这不得不佩服铁勒特勤的良苦用心,但用人献祭野狼还是让他饱受非议。 这就包括了铁勒部的多木长老,他仗着自己是老资格根本看不起铁勒特勤,在部落出兵之初就处处阻挡,现在更是对铁勒特勤冷嘲热讽,认为他的能力不过尔尔。 要不是他这样的长老支撑着铁勒部,他怎么能当得上这个特勤,又怎么能在短时间内成为大漠数一数二的部落首领? 所以多木长老认为他这个铁勒特勤的位置是他扶上去的,没有他多木,就没有特勤,就屁都不是。 因此多木长老想左右铁勒部落,甚至想架空特勤,于是他是坚决反对特勤的活物献祭野狼的做法,倒不是因为他爱惜人命,而是要和特勤唱反调,故意让特勤下不了台,让他没面子。 殊不知,多木这种倚老卖老的做法彻底激怒了铁勒特勤,特勤决心要彻底铲除多木,以杀鸡给猴看,再借机整顿铁勒部落。 铁勒特勤这种想法多木一点察觉也没有,他还认为特勤怕了他,拿他没有办法,所以不敢对他动手。 然而,多木的生命很快就要走到尽头了,等待他的将是野狼的疯狂撕咬。 在吃了铁勒特勤的活物献祭之后,这些嗜血野狼明白了铁勒特勤的意思,新选出来的狼王能感受到铁勒特勤的企图,因为这是野心者的同通之处。 在大漠的一处骸骨累累的大坑旁,铁勒特勤与野狼王见面了。 这是铁勒特勤第一回和野狼王见面。 两个强者之间的会面让飞沙走石,越发让人感到恐惧。 但铁勒特勤和野狼王彼此心里都在较劲,因为他们清楚,如果自己示弱了,就会被对方给压制。 而强者都不希望被对手压制,因为一旦被压制就会生不如死。 这种生不如死的感受他们比谁都更清楚,因为他们就是折磨弱者的,而只有他们折磨别人的份,没有他们反过来受折磨的道理。 更何况铁勒特勤是带着目的来的,他要征服野狼王,只要征服了狼王,野狼群就会臣服于他。 野狼王之所以会同意与铁勒特勤见面,自然是洞察了他的心思,除此之外,野狼王也想试探一下铁勒特勤的真正实力,如果他实力不济,就直接将他咬死,再将铁勒部全部消灭。 等于说,野狼王和铁勒特勤各自都打着如意算盘,都想一口气将对方吃掉。 很快,野狼王的双瞳露出了红色的凶光,这凶光透露着浓烈的杀气,普通人只要看上一眼心神都会被震慑。 而铁勒特勤可不是普通人,他可是通过不断斗争爬上来的铁血战士,其斗争之心丝毫也不亚于野狼王。 所有的强者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热衷于杀戮,因为只有杀戮才能给他们快感。 而这种快感又迫使他们必须一直这么争斗下去,这种杀戮的快感将烙印在他们基因之内,一直延续。 然而,在此之前,铁勒特勤和野狼王必须分出个高下。 铁勒特勤与野狼王互相对视之后,双方决定正式展开决斗。 铁勒特勤拔出了身上的弯刀。 这把弯刀代表着铁勒特勤的无上荣光,有了它,特勤才能横扫大漠。 在此之前,特勤一向都很自信,因为还没有人能从他的弯刀上活过三招。 但很快,他就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对手将是他遇到过的最强对手。 铁勒特勤这边弯刀一亮相,那边野狼王也露出了獠牙,这獠牙比之前的野狼王的獠牙更加的锋利。 新上任的野狼王的獠牙已经经过了强化,比之前的老狼王的獠牙更加锋利。 这是在老狼王死后,新狼王的狼牙进化。 同样也是新野狼王体内的能量的爆发,促使它将獠牙变得更加的锋利。 与之前的老狼王全身的钢毛不同,新狼王的武器并非是钢毛,而是钢牙。 而且这钢牙的坚硬程度比之前老狼王的钢毛还厉害。 这就给了新狼王崛起的机会,有了这样的机会,新狼王就能发挥出自己的权威性。 对于野狼群来说,只要有一项本事超过了其他众狼,就能得到群狼的认可。 而新狼王就是依靠着它的一口钢牙在战斗中快速的成长,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了新狼王。 反观老猎人这边,就是因为不能在最短时间形成有效战斗力以及选出领导者,从而最终被野狼群所消灭。 而这一回同样的问题也降临到了铁勒特勤的身上,他只能打败野狼王才能证明自己的实力。 铁勒特勤想着手中的弯刀急速的向野狼王砍去! 他这弯刀吹毛即断,只要野狼王被砍中必死无疑。 然而,野狼王自然不会就此坐以待毙,它大嘴一张,露出了满嘴的獠牙。 野狼王满嘴獠牙的确瘆人,更可怕是它嘴里这一口牙不仅锋利,更是毒牙。 只要被这毒牙咬上一口,即会中毒,中毒者渐渐失去知觉,最后毒发身亡。 只是现在铁勒特勤还不知野狼王的牙是毒牙,所以他还没有任何的顾忌,挥刀就上,而舞动的越来越快。 铁勒特勤以快刀为名,他这一手快刀可谓打遍大漠无敌手,因此他认为野狼王不可能抵挡得了。 然而,铁勒特勤很快就知道他所遇到的这只野狼王可以说是史上最强,想要征服它绝对没有那么容易。 野狼王突然大嘴一张,一口死死咬住了铁勒特勤的弯刀! 铁勒特勤被野狼王这一动作吓了一跳,他真的没有料到野狼王会突然咬住他的弯刀。 要知道他手中的这把弯刀可不是普通的弯刀,可是天山宝刀。 它是用掉落在天山的天外陨石打磨而成的一把宝刀,其硬度无可匹敌。 如果野狼王冒然用嘴去咬,只怕这一口狼牙全部都要崩裂。 只是狼牙非但没有崩裂,反而是紧紧的咬住了弯刀。 铁勒特勤想把天山宝刀从野狼牙嘴里抽出,却发现刀被紧紧的钳住了一般,怎么拔也拔不出。 铁勒特勤惊异之下,这才明白野狼王的牙绝非是普通的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