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是最爱撒谎的人》 垃圾 * 凌晨一点半,朝朝在大街上不要命地奔跑。 高跟鞋被甩掉了,赤着足,火红色假发在夜风中飞舞,迎着盛夏还未褪去的热浪,霓虹汇集成一条一闪而过的光带,绚丽而虚幻。人潮声、风声、夜店传出来的音乐声、身后穷追不舍的脚步声与怒骂声,她的喘息声以及如鼓雷动的心跳声,这些声音交织而成一种令她兴奋的情绪,先前的惊恐与绝望被这种速度感与刺激感一点点淹没掉。 很久之后,景然始终忘不了这一幕。 真疯狂啊。 这是景然对顾朝朝的第一感。 * 彼时他靠坐在车内小憩,因喝多了酒,头隐隐作痛。是在睁开眼打算点颗烟时瞥到了那一幕,他点烟的动作一滞,倦怠的神情刹那清明几分,挪了挪身子,倚在车窗上饶有兴趣地看热闹。 朝朝从他车边跑过去时,头上的假发忽然甩脱,被风速一带,堪堪落在景然身上。她脚步一停,侧头望向他,只短短几秒钟,景然还是看清了她的面目,漆黑齐肩直发,巴掌大的脸,浓妆花了,十分狼狈。 只一双大眼睛在路灯下尤为明亮。 她喘着气大声对他喊:“喂,别扔了啊,回头我找你拿。” 然后继续逃命。 * 也不知哪根筋不对劲,向来有轻微洁癖的景然竟没有立即将假发扔掉,而是往副驾上一丢,以最快速度发动引擎,车子一个急速掉头,“哧”一声,横停在小路中央,接着,“砰”地一声,追着顾朝朝而来的跑在最前面的那个人,被横冲出来的车身一阻,整个人后弹出去,甩在地上呼天抢地地骂娘。 跑出很远的朝朝闻声停下来,隐在一辆车后静观其变,本以为会有一场干戈,却见那几个小混混对着车内的男人点头哈腰,更神奇的是,不知他说了什么,那群人竟然没再追过来。 景然将车倒回路边,熄掉引擎,他有种感觉,先前的那女孩一定会回来。 果然,一分钟后,朝朝出现在车旁,她俯身撑在车窗上,眉眼带笑,可那笑分明未达眼底。 离得如此近,景然闻到她身上烟酒味,以及刺鼻的劣质香水味,不禁微微蹙眉。 朝朝从副驾拿回自己的假发,扣在头顶,“谢啦。” “你似乎误会了,我不是帮你,只是无聊而已。”景然淡淡说。 “嘿,你似乎也误会了。”朝朝直起身,撩了撩头上的假发,“我谢的是,你没有扔掉我的假发。价值二十块大洋呢!” 景然一愣,而后笑了,或许是真的无聊之极,也或许是酒精作用,他下车,站在朝朝面前,慢慢俯身,他比她高许多,靠近时将她笼在一团阴影里,他气息间浓烈的酒精味令朝朝忍不住反胃,她急促后退,却快不过他的手,他一捞,她的身体贴上他的,他脸上的戏谑那样明显,声音更是轻佻:“不管谢的是什么,光口头说说也太没诚意了,是吧?” 朝朝心里冷笑一声,又忍不住骂自己蠢,先前见那帮小混混对他言听计从,就应该想到他也不是什么好人,见鬼的财迷心窍,竟然为了二十块钱的假发而返回。 景然见她冷下去的脸,兴趣更浓,也更加肆无忌惮,伸手挑起朝朝的下巴,下一刻,只觉手指传来钻心疼痛。 接着,脑袋也重重挨了一记。 朝朝退开几步,抹了把嘴唇上的血迹,恶狠狠地骂道:“臭流氓!”然后,趁他愣神的瞬间,转身跑了。 景然抚了抚被她用拎包砸得晕乎乎的头,望着手指上深刻带血丝的牙印,哭笑不得。 ———————投点珠珠给我好不好~~~~ ——“被世界遗弃不可怕,喜欢你有时才可怕。” 陈奕迅/ 《垃圾》 无人之境 * 虽然遭遇了城管,但所幸寿司剩下不多了,朝朝换了个地方,很快便将剩余的卖掉。 回到家时,天色已晚。十多平的小租屋里漆黑一片,开灯,看见蜷缩在沙发上的那个身影时,朝朝松了口气。 檬檬走到沙发旁,推了推睡着了的妇人,“妈妈,妈妈。” 她睡得太沉了,朝朝让檬檬别再喊她,将茶几上母亲做好的寿司放进冰箱里,然后去做晚餐。 晚餐还没做完,顾母醒了,她看着空荡荡的茶几,尖叫起来,“朝朝,朝朝。” 朝朝从外面的小厨房跑进来,母亲抓着她的手,焦急地说:“寿司呢?我的寿司呢?我做的寿司呢?不见了……都不见了……” “妈妈,”朝朝蹲下身,安抚她:“寿司在冰箱呢,明天我跟檬檬再去卖。对了,今天的寿司都卖完了,我们赚了好多钱。” 顾母起身,拉开冰箱,见那些寿司安然无恙,才回头咧嘴冲朝朝笑,“没丢,没丢 “够了,妈妈,明天再做好吗?我们先吃饭。” “哦。”她点点头,在沙发上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像个等吃饭的乖宝宝。 朝朝别了别头,不忍再看。 * 晚上十点,将母亲与妹妹安顿好,朝朝背着包出门,顾母神智不清,自然不知她的去向。 而十岁的檬檬,却比同龄孩子更成熟,面对她的询问,朝朝撒谎说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做夜班。 而实际,她工作的地方,是莲城最热闹最繁华的娱乐不夜城。 在那个地方,没有人管她只有十八岁,也没有人嫌弃她只有高中毕业。 只要你愿意,只要你能喝,一切都ok。 有一回在酒吧的厕所遇见高中同学,她们曾一度走得很近,可毕业后朝朝断了与所有人的联系,她见了她,惊喜的同时,在看到她的装扮时也露出惊讶。 后来她来找过几次朝朝,劝说不下十分痛心地说,你何必呢,做什么工作不能挣钱,一定要陪酒?那之后,她没有再来。 她只当朝朝堕落,朝朝也不想解释,而她心里的那个答案,不能说,也不想对任何人说。 * 她逼迫自己在这里出现,沉溺烟酒夜色,带着假面,除了需要钱养活妈妈与妹妹,最重要的原因是,寻找失踪的父亲。 顾父早年做生意,在应酬场所染上毒瘾,后来转而制作毒品,有一次被抓获后因证据不足保释出来,没多久便失踪了。 顾母因此疯掉,这两年来,朝朝从未放弃过寻找父亲。 而夜场,是最能打探到关于毒品相关消息的地方。 她初次遇见景然的那个夜晚,就是因为问的太多,才会被人追。 * 朝朝站在娱乐城门口,深深呼吸,走了进去。 化妆、换衣、戴上假发,她不再是顾朝朝,而是夜场中无数年轻女孩们中的一个,没有名字,只有代号。 当她带着几个女孩推开vip包厢门时,微愣中忍不住在心底感叹,世界真小啊。 明明暗暗的光影中,气氛正high,音乐声、调笑声、划拳声,烟雾缭绕,声色犬马。 而靠近角落的沙发上,静静坐着的那个人,显得与这个场合那么格格不入。 他似乎在发呆,手指间的烟蒂燃到了尽头也没有发觉,光影洒在他沉静的眉目上,神色寂寥,甚至,带着点哀伤。 哀伤?朝朝晃了晃神,一定是自己看错了罢。 世界真小啊。 景然抬眸的瞬间,脑海里划过同样的一句话。 他望着朝朝,她又恢复了初见时的模样,浓妆,猩红的嘴,假发,假笑。 有那么一瞬间,他脑海里闪过寿司摊前她扎着马尾巴笑意盈盈的模样,那笑容,如寒冬里的暖阳。 他忽然就觉得,这样的朝朝,真是丑爆了。 他这样想着,身边已经偎过来一个女孩,一杯酒递到他嘴边,脸上带着跟朝朝一样的假笑,他心生厌恶,将女孩推开。 而与他对面而坐的一个哥们,正伸手去搂朝朝的腰,她巧妙地避开,那人不恼,反而觉得好玩,眯着醉意朦胧的眼,整个人凑过去,将她扑倒在沙发上。 周围的人一阵哄笑,吹着口哨调侃。 朝朝强忍住恶心,拼力去推他,却没用。 她一咬牙,弯腿狠狠撞向他的胯部,一声惨叫后,那人终于蜷缩着滚开,而后反手便扇了她一耳光,“臭婊子!”正当他第二个耳光扇过去时,有人伸手截住了他。 他侧头,不解地望着景然,“景少?” “闹够了没!”语调平静,却森然,熟悉景然的人都知道他是真的动气了,一时间室内寂静无声,只有音响里传出靡靡之音。 景然甩开那只手,而后绕过桌子,拉起捂着脸发呆的朝朝,出门,走到门口时忽然又停下来,侧头瞥了眼沙发上那人,淡淡开口:“以后不用喊我喝酒了。” * 他将她一直拖到娱乐城门外,才放开她。 朝朝刚想开口,景然却抢先说道:“你的谢谢就算了。” 朝朝笑了,用他曾说过的语调接道:“口头上的谢谢没诚意。” 景然忍不住也笑了,“是啊。” 望着她被掴得红肿的脸,努了努嘴。“肿了。” 朝朝抚着依旧痛得发麻的脸颊,低声说:“没事,又不是第一次被人打。” 只是,从没有人为她抱不平。 “什么?”景然没听真切。 “没什么。”朝朝摇了摇头,“为表诚意,请你吃宵夜吧,我知道有家烧烤很赞。” 她遇见他叁次,每一次,他都帮了她。 虽然初见时的印象不好,但朝朝是个爱恨分明的人,也不愿意欠人。 可景然并不领情,摆摆手,“算了吧,饱着呢。” 其实今晚他心情不好,除了喝酒,压根没吃什么东西,可他嫌烧烤不干净。 * ——————好像都没人看…那不然我怎么才3颗珠珠 ——“这个世界最坏罪名,叫太易动情” 陈奕迅/ 《无人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