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昙花录》 初心(一) (壹)白冬 这是白冬的第二次流产了,医生说是黄体功能不足,心理压力导致的。她年纪还不到三十,与华修远结婚两年了。 婆婆和公公提了保温盒来看她,“当归红枣粥,补血活血。你得好好休养,不过,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下次我会注意的。”白冬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去厨房切水果。” 她走进厨房的那一刹那,圆滚温热的液体唰唰落在她的胸前的白体恤上。双手轻轻抚摸在腹上,她也不想的,宝宝… 她强忍着眼泪,在砧板上切鲜橙。 厨房离客厅有段距离,婆婆和公公聊天的声音却大到传到她的耳朵。 “这柜子怎么这么脏。”婆婆嫌弃地吹着食指从柜顶摸到的灰尘。“她不上班,每天在家里养尊处优,孩子生不出来,家务也不会做。真不知道修远看上了她哪点。” “别说了,媳妇在呢。” “就是让她听到,也长点心,生不出孩子的女人,就和不会下蛋的母鸡一样,有什么用。” 清脆的金属碰撞瓷砖的声音,白冬手中的水果刀掉在了地上,就在听到婆婆说,[生不出孩子的女人,就和不会下蛋的母鸡一样。]的时候。 她下意识弯腰去捡,脑子空白到分不清刀柄和刀刃。 锋利的刀刃划伤了她的无名指,血顺着指肚流淌到掌心,她才感觉到疼。 她把手放在水龙头下面,用冰凉的水冲洗,直到鲜红的血色淡成粉色,再小心地用创可贴包紧。 “爸,妈,吃水果。”她把切好的鲜橙放在茶桌上。 “你手怎么了?”婆婆眼尖,看到了手指上包裹的创可贴。 “刚才不小心,切到了手。” 婆婆关心的言语说得阴阳怪气,“又是不小心。” 白冬知道,婆婆是在拐弯抹角说她流产的事,医生还说,打过保胎针居然还流产了两次,今后恐怕难怀了。 “嗯。知道了,我以后会小心的。” “知道就好。”婆婆拿起一块橙子,才吃了一口,眉头拧巴成了麻花。“这橙子怎么这么酸。另外,你这切法也不对,要逆着纹路切才好看,不沾皮。你这…” 她拿白眼珠瞟白冬,撇着嘴把吃剩一半的橙子仍回了盘子。 公公尴尬地解围,捡起扔回盘中的橙子,把剩下的吃完。“水果酸酸甜甜才好吃。” “算了算了,我们走了。看见你就想起我这未出世的孙子,心烦得透透的。”婆婆推搡公公出了门,临走不忘回头补充句,“你好好养身体,下次一定得怀住了。” “嗯,知道了。” 白冬靠在门板上,捂着心口好半天平静下来。她怕他们,怕不被修远的家人认可,结婚以来做事一向谨小慎微,可还是不小心,她怪自己,身体为什么这么不争气。 她想修远,想修远能安慰安慰她。可拿起手机要打给他,又怕他在开一个重要的会,把她数落一顿。 [这柜子怎么这么脏。]放下手机,她想起无意中听到的婆婆刚才说的话。 唉,的确是自己家务没做好。白冬拿抹布踮脚去擦柜顶,突然从上面掉落下来一本书。白冬拾起,“这是什么?” 印刷精美的硬壳封面是一颗结满青苹果的树,《同学录》。 她想起来了,这是她高中时期的同学录。那时候,手机互联网还没有发展,流行这种精美的记录本。同学间彼此留下联系方式,写下祝福的话语。 至少有十年了,时间,怎么能这么快,那些清纯幼稚的回忆,仿佛就是在昨天。 白冬随意翻开一页。 [傻妞儿,毕业再也不见。魏西。] 魏西,她怎么一下子就翻到了他。 白冬看见他歪七八扭的汉字,无意识咯咯傻笑起来。 她记得,毕业前,她拿着这个本子去找他,蓝白相间的校服就松松垮垮套在他身上。他口里嚼着口香糖,吐着泡泡,一脚蹬踩在别人的凳沿上。 “跟你不熟,不写。”本子沿着抛物线完美地落在地面。 “爱写不写,谁跟你熟。”她捡起本子,瞥给他个大大的白眼。 他最终还是写了啊,白冬摸着他的字,又傻笑起来。 什么时候写的呢?她都不知道。 夕阳透过落地窗,斜着就照了进来,晃了她的眼。她抬头看墙上的钟表,已是下午四点了。 她把《同学录》插回了书柜,去了厨房,把围裙系在腰间。打开冰箱,开始准备晚饭。 修远工作很忙很累,需要补充蛋白质,做他爱吃的香菇蒸蛋,还有排骨玉米汤。蔬菜也不能少,香芹百合,清脆黄瓜,还要有水果。菜品都很家常,但她做菜精细所以慢,一直忙活到快七点。 听到钥匙转动的声音,她满心欢喜跑去门口,见到了回到家的华修远。 “你回来了。”她弯腰在他脚边摆好拖鞋,再踮起脚帮他把西服挂在门厅的衣橱,“今天做了蒸蛋。” “嗯。”他把衬衫袖口的扣子解开,向上卷起,露出左手腕上戴的男士表。 “今天爸妈来过了,送来了当归红枣粥。” “嗯。你多吃点,养身体。” 他走进洗手间洗过手,“先吃饭吧。今天好累,开了一下午的会。” “哦。”白冬给他盛满米饭,给他夹菜。“喝排骨汤。” 修远拿勺子喝了两口,“不错,稍微有点淡了。” “那再放点盐。” 她拿着盐瓶洒盐的时候,修远的手机响了。 华修远拿起手机往书房的走去,“嗯,是,明天继续讨论发布活动的Plan,对,一定要请到杨米代言…” 白冬用勺子把排骨汤搅拌均匀,尝了一小口,喃喃自语,“应该不淡了。” 她就托着腮帮盯着墙上的闹钟,分针从一刻走了到了半点。 华修远回到了餐桌,见她没动筷子,“你先吃啊,不用等我。” 白冬端起汤碗,“汤凉了,我拿去微波炉热一热。” 微波炉转动的声音嗡嗡嗡,她端出热好的汤的时候,华修远已经快吃完了。 “汤好了,再尝尝,不淡了吧。” “嗯,刚好。”他喝了两口,电话又响了。 白冬坐回了餐桌,见他拿着手机又往书房的方向去。 他工作忙,她理解。可她吃婆婆送来的当归枣粥,却是混着泪水的咸味,心里真的不好受。尤其,修远没有注意到她手指上的割伤。 初心(二) (贰)那时 [手机。]她和华修远就是因为手机认识的。 回想起六年前,那时她还在读大学,突然接到了陌生的电话,和她说,他充话费充错了,充到了她的手机上,能不能还给他。白冬很善良,查了话费,余额果然多了一百,就马上给他回充了一百。 他说,谢谢。她说,不用谢。 他说,我们真有缘分。你的电话号码是1016,我的是1061。 他还说,本以为要不回来了,抱着试试看的态度。 他还解释,他不是小气,是真的囊中羞涩,他在创业,一百块钱是他好几天的伙食费了。 她说她理解,每个人都不容易。 白冬吃罢饭,收拾碗筷,去洗手间洗澡。看到了洗手池边他摘下的手表,Rolex劳力士,价值几十万。 花洒的温水唰唰而下,没多久整个浴室充满了热腾腾的白气。 白冬答应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依旧一穷二白。没有房子,没有车子。和人合租一套老房子,寒冷的冬天,老式的煤气设备烧的热水总是有延迟。 他说,我怕委屈你,等我创业成功了,要风风光光娶你。 她俏皮地说,那如果你永远成功不了,我岂不是永远嫁不出去? 他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嘿嘿笑,嗯,把你耗成老姑娘,只能嫁给我。 她是爱着华修远的,不然不会跟他吃了好几年的苦日子。毛巾擦干身体,她套上睡衣,用吹风机吹干头发。再看墙上的挂钟,已经九点半了。 书房的灯还亮着,她去厨房洗了樱桃给他端去。 华修远头都没抬,拿起一颗樱桃放进嘴里,眼睛还在盯着电脑屏幕上的项目文案。 白冬知道此刻不好打扰他,便退了出去,刚想上二楼去卧室,眼睛瞥见书柜,想起了那本《同学录》。 把枕头垫在腰后,她靠在床头,一页一页翻看。 高中的生活,青涩稚嫩,她想起夏日的晚自习,屋顶的吊扇枝丫枝丫转着,讲台上坐的老师不知道在写着什么,每当她累了甩头,都会看到离她座位不远处的魏西在看漫画书。 [今天,我们是亲密的同学;明天,我们将是竞争的对手。愿友谊在竞争中更加深厚。] [祝天天快乐,考上理想大学,做到女总裁,走上人生巅峰。] 白冬看这条,不禁哈哈笑出了声。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学习重要,但也不要太累了哦。] 这个留言是张宁宁,她想起来,是她的同桌。[不要太累了哦。]只有真的朋友才会关心你是不是很累吧。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有没有实现她的梦想,嫁给飞行员。呵呵…她又咯咯笑了起来。 从前的时光真的是那么美好。 客厅的时钟敲过十二点,华修远从书房伸腰扭着脖子走了出来。他走上楼进了卧室,借着过道昏黄的壁灯照进的光亮,看到白冬侧卧安睡,均匀地呼吸,贴心地帮她盖好被子,在她的脑门印上一吻。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窗外的鸟儿叽叽喳喳,白冬按照往常的时间在厨房给修远做早餐。自打的核桃豆浆,煎蛋,玉米粥,小笼包。 “晚上几点睡的?”她问他。 华修远打了个哈欠,喝新鲜豆浆,“没事,最近公司事情多。” “那你也要注意身体,多吃点。” “有点困,没什么食欲。”他只喝了豆浆,吃了煎蛋,就再不想吃了。 她跟着他走去门厅,把公文包递给他,“路上开车小心。” “嗯,走了啊。” 门咣当一声,家里又剩下了白冬一人。 墙上的钟表滴答滴答走着,她回到餐桌,默默把饭吃完,开始收拾。 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白冬以为是什么垃圾信息,竟然是微信加好友的申请。 [张宁宁]。 正是她的高中同桌的名字,昨天还想起了她,真是巧。 她通过了她的验证申请。 [白冬?] [嗯。你是张宁宁?] [真的是你啊,好久不见。] [是啊,高中毕业到现在快十年了。你是怎么找到我的?]白冬觉得惊讶,自从她来宁城读了大学,似乎就没有再和高中同学有过联系。 [我在宁城。] [你也在宁城?这么巧,有点迫不及待想见到你了。]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 宁城新开了家来自加拿大的咖啡馆,叫Tim Horton。白冬和张宁宁就约在了这里见面。 十年没见的旧同学,旧同桌见面,激动得拥抱。 “白冬,你一点没变。”张宁宁把她从头到脚看了个遍。 “怎么可能,胖了,我肯定是胖了,而且也老了吧。” 面对穿着黑色长裙,嘴上涂了玫瑰色号的口红,谈吐颇为自信的张宁宁,她有些自卑。 “没有,没有,你还是和高中的时候一样,清纯可爱。”张宁宁对她呵呵笑。 “现在在做什么工作?你的成绩比我好,是不是哪个跨国公司的女高管?” 白冬尴尬地只能笑,“别开玩笑了,我哪有那个能力,我现在不工作。” “哦,”张宁宁顺着说,“不工作好,有人养多好。我是一点都不想工作的。” “今天周五,你怎么有空?” “哦,我现在在旭日航空做地勤,今天刚好调休。” “挺好的。”白冬很是羡慕她,“记得高中你和我说,你的梦想是嫁给飞行员。果真,你就去航空公司工作了。” “哈哈,这你都记得。”张宁宁笑的嘴巴咧成一朵花,“这么说,我还真是实现了梦想,我老公刚升了机长。” 白冬听到这个消息,张大了嘴巴,“真的啊,张宁宁,你可真厉害。” “哪里哪里,有什么厉害的。你怎么样?老公做什么的?” “做网络游戏的。” “这么厉害,现在游戏行业最赚钱了,高薪啊。”张宁宁顺着话问她,“有孩子了吗?” 问起孩子,白冬迟疑了一会儿才答,“还没有。你呢?” “有个女儿,两岁了。” “真好。”她是真的羡慕她,女人的后半生,多半的幸福在于孩子。可她偏偏没有。 “好什么啊,孩子可难带了,根本没有自己的时间,如果现在让我选,我宁愿不生。”哎,张宁宁叹气,她的忧虑并不是装的。 “你呀,真是福中不知福,机长老公,还有可爱的女儿,哪里不满意。” “桌儿,你是不知道,航空行业,机长年薪高,那些好看的空姐们都盯着呢。” 白冬抿了口咖啡,“怎么?” “很多机长在外面养了小三的。” 听到小三,白冬咳嗽了起来,刚喝的咖啡呛了嗓子。 “真的,不瞒你说,我每天都提心吊胆,这外面的小姑娘,真是有不得了的手段。你当我真心爱打扮?每天工作还要照顾孩子累个半死,我也想穿平底鞋,穿宽松的大妈服。” “不会吧。”白冬有些不信。 “小三上位的事真有的。对了,你老公赚钱多吗?也小心点吧。” “啊。不会的,这些八卦故事大多都是编的,有也是个例,你想多了。” 白冬想到修远,他,不会的。工作那么忙,哪里有时间找小三呢? “算了,不说这个了,你还是这么天真。”张宁宁转移了话题,头向前探到白冬跟前,“你猜,前几天,我遇到了谁?” “谁啊?” “魏…西…” 初心(三) (叁)初心 张宁宁故意拖了长音,却见她发呆,“傻了啊,不记得他了?” “啊。”白冬记得他,怎么会不记得,她只是走神了。 “那时候班里总是开你们俩的玩笑,说他叫西,你叫东,凑成一对东西。”张宁宁笑得合不拢嘴,“你俩到底有没有…?” “没有,没有。他讨厌我还来不及。”白冬赶紧摆手。 “也是,他那痞子样,不着调,成绩倒着数。不过,我前几天意外在地铁里碰到了他,差点没认出来。还是他先叫了我的名字。” “十年未见,他样子变了吧。” “样子还是那个样子,神态气质却变了。” “变什么样了?” “他看上去,不痞了,儒雅绅士起来。穿衬衫西裤,还戴了眼镜。” “这很正常吧,我们都长大了。”白冬感慨。 “你要不要他的微信?我有。我把他的微信名片推送给你。” “不,不用。”她再次摆手,桌上手机嗡的震动,弹出了他的名片。 [West]英文[西]的意思。是他,头像是个婴孩在蹒跚学步。 “留着吧,能联系上就是缘分。”张宁宁对她笑得很有深意。 白冬不知该怎么接话,说起微信,她倒是有问题要问,“宁宁,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在夕拾文学网看了一篇小说,叫《初心》,作者的笔名叫Nostalgia。” “啊?居然被你发现了。” 这是白冬写的怀旧小说,记录着她从前的故事。被同桌发现了往事,笔名就是她的微信号。 “文中写女主角在课桌上学鲁迅刻个[早]字,结果没刻好,刻成了[旱]字,我就猜是不是你这个笨蛋,把笔名试着查找,果然是你。”张宁宁得意笑着,“我是不是很有侦探头脑。” “有,有,有。数学你比我好太多。” 说起高中的回忆,白冬怅惋起来,“感谢缘分,还能再碰到。” 她看表,已经下午三点了,“我得回家做饭了。” “你真贤惠,准时做饭。那我们下次再见。”张宁宁推开咖啡馆的门,回头看腼腆的白冬,“你写的《初心》如果改编成漫画,会更好。” “什么?” “去找魏西吧。”她说,“桌儿,我知道的,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的。” “不是…” “有一天下了晚自习,我忘了东西,回教室取,正看到他趴在你的书桌上给你写《同学录》。” 原来是这样。白冬去菜市场买了新鲜的鲈鱼,回了家。她一面想着要给修远做清蒸鲈鱼,一面想着魏西曾经的样子,曾经瘦削不羁的脸庞,如今换做了顾家暖男了吧。 晚上九点,白冬在电脑跟前照旧写文,《初心》她还差个结尾,或许她应该加上续篇,写曾经的同学,十年后的聚会,男女主角的重逢。 她偏过头看到电脑旁边放置的手机,拿起来轻轻点开微信的界面,是张宁宁给她发的魏西的名片。要不要加他?她看到他头像的婴孩,戴着圆帽,蹒跚学步,十分可爱。是他的孩子吧。 她叹下一口气,放下手机,算了吧,他有自己幸福的家庭,她也有,何必再去招惹,从前的美好回忆属于过去,不应再提及了。 “发什么呆?” 华修远突然出现在她背后,看她屏幕上打开的word文档,光标在一闪一闪。 “吓死我了。”白冬拍着胸脯,她刚才脑子里想的可是另一个男人。 “别写了,写书伤神,你这次流产可能就是因为这个。” “就快写完了,差个结尾。” “写完就别写了。” 华修远伸长手臂,绕到她的颈后,把她从椅子上抱起来。 “啊?你做什么?你抱不动的。”白冬圈住他的脖子。 他把她轻放在床上,身体压了上去。“一点都不重,得多吃饭才对怀宝宝好。” “我吃够多了,已经比从前胖了。” “不够,还不够白胖。” 修远把落在她脸颊的发丝拨到耳后,看她羞涩矜持躲闪的眼睛,低头细吻下去。 他吻得很深,白冬被他弄得有点发晕,直到他突然在她耳边问。 “医生说多久不能?” “一个月。” “这么久。忍不住怎么办。” “憋着。” “不能,至少让我亲够才行。” “讨厌,脸上都是你的口水了,我还要再去洗脸。” “怎能嫌弃老公的口水?” 白冬忽然抱住修远的头,“我好怕,怕不能再怀宝宝了。” “怎么会呢,小说不要写了,好好休养,我们还会再有的。”修远吻她的眼睛,给她莫大的安慰。 “乖乖睡吧。”他帮她盖好被子,一只胳膊将她拢在怀里。 “嗯。”白冬闭上眼,安然进入了梦乡。 魏西头像的那个婴孩的确是他刚满一岁的儿子,起名叫魏冬冬。 “整天画,画什么画,画这个能换来钱吗?”他的妻子令雪儿在冲他咆哮,骂还不过瘾,拿起他秀丽笔下的画稿咔嚓两下就给撕成了四片,随意仍在地上,拖鞋踩上去。 “能出名也行,能出吗?不要再做这不切实际的梦了。”她继续着,抱起爬在地上哇哇啼哭的婴儿,“奶粉要吃进口的,同事的孩子上的双语幼儿园,每月学费就要七八千,你现在的工资怎么够,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她说了什么,魏西并没有听进去,只是眼睛死死看在被她踩在脚下的画稿上,鼻子很酸,眼睛很热。梦想什么的,总归是梦想吧。 他沉默,不说话。知道是老婆嫌弃他窝囊没本事,赚不到足够的钱给老婆和孩子最好的生活。他自卑,他愧疚。 “赶紧换个工作,换个高薪的,都说跳槽工资能翻番。” 令雪儿哄着怀里的宝宝,指划他应该怎么做。 “那我明天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职位。”魏西扶起鼻梁上架的眼镜。 “还什么明天,现在就找。” “我先改改简历。” 令雪儿见魏西果真打开了文档,打开了招聘网站。嘴角翘了起来,抱着儿子去了卧室。 初心(四) (肆)口红 华修远的父母和白冬住在同一个小区,分开住,就是考量到了年轻人和父母的生活习惯不一致,避免产生矛盾。但也会常来。 白冬正在擦地板,门铃响了。是她的婆婆公公又来了,手上提着好几个袋子。 “快中秋了,我来给你们做饭。” “妈,我去做吧。”白冬不敢说多话,把袋子接过提去了厨房。 “你这个身板,做不好的。” 婆婆虽然嫌弃她没能生养,但也还是照顾她,尤其是心疼自己的儿子。 “我来做,你去择菜。” 婆婆从袋子里拿出一只刚宰杀的母鸡,“市场上才杀的,新鲜走地鸡,给你和修远好好补一补。” 白冬择好菜,洗了些圣女果,给坐在客厅沙发看电视的公公送去。 婆婆对她喊,“你别进来了,菜我来烧。” “哦,那妈辛苦了。”她想进去帮婆婆,又怕打扰了。便坐在沙发陪公公看电视聊天。 “修远没在家?” “他去公司了。” “哦,大周末的也要去工作,也不在家好好陪陪你。”公公拿着遥控器换台,嘴里说了什么,过会儿就忘。 “几点回来?” “不知道,我打电话问问。” 白冬拨通了华修远的电话,“是我,你几点回家?爸妈来了,在做菜。” “嗯,八点是吧。” “你早点回来啊,别叫爸妈久等了。” 她放下电话,跟公公说。 “修远说他晚上有个饭局,不得不去。说尽量八点左右回来。” “忙工作也不能忙成这样,一会菜做好了,我们先吃。” 公公又换了个台,顾自念叨,“刚才这个股市新闻是不是看过了,怎么又播一遍。” 白冬顺着说,“是,刚才播过了。” 公公有点老年痴呆,她是知道的。所谓孝顺孝顺,主要还是要顺着老人。 趁着婆婆烧菜的功夫,白冬把《初心》的结局篇想好了。 班级的毕业旅行,拍下合影,共同定下二十年后的再次相逢的诺言。 男女主角呢,毕业后各奔东西,一切美好放在心里罢。 魏西是在给儿子喂麦片粥的时候,收到了猎头给他推荐的职位。伴游网络游戏公司,美术工程师。待遇比他现在能翻番。虽然和他的专业美术相关,却也不相关了,他的梦想,早在步入社会的那一刹那,就湮灭了。 时钟响过了八点,婆婆做了一桌饭菜,白冬不时瞟看墙上的钟表。 “算了,我们先吃。”婆婆也是等着不耐烦。 几人刚动起筷子,门上咚咚咚的敲门声。 “一定是修远回来了。”白冬赶紧去开门。 门外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是华修远,胳膊被个年轻女人扶着。 “华总有点醉。” “谢谢文助理。”白冬是认识文心的,尴尬地微笑。她接过修远的手臂,扭头对婆婆说,“妈,我扶修远去卧房。” 文心见到两位老人家,礼貌问候,“伯父伯母好。我叫文心,是华总的助理。” “好…好…” 修远的妈妈把她从上到下打量了,职业女装,A字铅笔裙,白衬衫,身材高挑匀称,有胸有料,越看越入眼。比起不能生孩子的家庭主妇白冬,一样年轻的文心在她眼里才是完美的女人,在外能帮到修远事业,在内也能照顾修远。 白冬扶着浑身酒气的修远上楼,让他轻靠在床头,把枕头垫在肩后,再给他脱西装,解衬衫,脱鞋子,换睡衣。 突然修远坐了起来,打了一个酒嗝,抓着她的胳膊吐了,吐在她身上。 哎,白冬叹气,酒水菜糜混着胃酸,味道难闻,她去卫生间换了衣裳才下楼。 “妈!爸!”她喊婆婆公公。 客厅竟一个人也没有,大门关着,她打开门探头看外面,夜风吹来的土腥味,夹杂着花坛她种下的淡淡雏菊香。 她关上门又重新上了楼,去卫生间拧了湿毛巾,给修远擦脸。 床头又端过去茶水,“起来漱漱口。” 修远迷迷糊糊嗯了一声,闭着眼,漱口的茶水吐了一半喝了一半。 白冬给他盖好被子,回到卫生间,摊开他的衬衫,把衣领净喷在袖口领口,正要仍进洗衣机,赫然发现在领口的内侧,有块红色的印记。 这是什么?白冬心脏骤停,不好的预感叫她头皮发麻,颤抖着手指忍不住伸手去捻,油腻腻的,再凑近了闻,脂香味。 她几乎可以确定了,是女人用的口红。 白冬想起了张宁宁告诫她的话。 [你老公赚钱多吗?会有漂亮女人惦记的。] 她躺在他的身侧,听见修远呼气的均匀声,还是失眠了。 口红是谁的?毋庸置疑,一定是文助理的。 不会的,修远不会的,他爱她的,她能感觉出来。 白冬不断地在心里探寻正当性,口红或许是意外擦上去的。 但他们要多么亲近,要怎样的姿势,她的口红才能擦到他的衣领内侧呢? 她摇头推翻否定,不合理。 难道,修远他真的? 她想去抓修远的手,他却翻了个身,把她的手甩掉了。 白冬觉得自己快哭了,可黑夜叫她看不见,也不敢出声。直到第二天早晨,六点半的闹钟快响的时候,她甚至不清楚自己夜里是否真的睡着过。修远再翻了身,把白冬整个身体圈在臂弯里,含混不清,似在叫她,“老婆。” 滴滴滴的闹钟响了,魏西翻身按哑了闹钟,闭眼缓了十几秒,突然睁开眼,坐在床上边穿袜子,边看婴儿床里熟睡的儿子,希望刚才清脆的闹钟没有吵醒他。 今天魏西请了假,为的是去伴游网络公司面试。美术工程师的职位,薪水能是他现在的两倍。他努力深呼吸,希望自己能快速清醒。 “老公,加油哦。”令雪儿睁开眼,手臂突然囫囵过去,捉住他睡衣的一角,嘿嘿笑,“为了我们的宝宝。” “嗯。”魏西应了声,扶着床沿站起来,回头看到自己的老婆呼呼又睡着了,他把拖到地上一半的被子捡起来,给她盖好,静声出了卧房,带上门。 凉水一捧捧的泼洒在他脸上,电动剃须刀滋滋的声音在他的下巴处滑动。 镜中的他三十岁了,即便因为男人不易显老没有生出皱纹,可还是能看到他不再是二十岁的年轻小伙了。 “呵。”不经意他注意到自己的左手,突然咧嘴笑起来,因为,他想起了白冬。 [你是左撇子啊!那你擦屁股是不是也要用左手?] 啊!魏西的下巴突然疼了一下,他对着镜子瞅,胡茬里面氤氲了一道血痕。 他赶紧用凉水冲洗,洗的时候,他又想起了自己的儿子,魏冬冬,给他儿子起名叫冬冬,因为他心里总是不时想起白冬。 那个偶尔野蛮霸道,偶尔搞笑的女同学。 蓝色衬衫,方块眼镜,黑色西裤,肩上挎了墨绿色帆布包,土气得活像八十年代的人。他从前不这样,松垮的T恤加牛仔裤,是他的最爱。那时候,他视力很好,可以一眼看到隐藏到白冬黑发里的白丝。 初心(五) (伍)是缘 白冬照旧时间起了床,华修远照旧吃了她做的早餐,照旧八点离开了家门。她照旧关上门叫他开车小心。 她的心又开始剜着疼起来,眼睛盯着阳台上的晾衣绳,他白衬衫的衣角在随着日风摇曳。衬衫洗得白净,初阳透过来,领口红色的印迹不见了,就像从来没有过。 [你老公赚钱多吗?会有漂亮女人惦记的。] 她又想起了张宁宁告诫她的话。 醍醐灌顶的话,白冬预感自己如果不做点什么,修远最终会离开她。生不出孩子婆婆已经嫌弃了她,若自己的老公也不再爱她,她便什么也不剩了。 她做了排骨汤,蛋炒饭,烫了豆苗,切了水果,把它们装进保温饭盒。 伴游网络公司上市了,新搬了五A级写字楼。这是白冬第一次来。 前台小姐不认识她,微笑礼貌用甜美的声音问她,“华总工作繁忙,请问您有预约吗?” “没,没有。我是他的太太,来给他送午饭。” “没有预约,那不行。”前台微笑着摇头。 “这样。”白冬没想到,公司管理这么严格。“那我给他打电话。” 她刚滑开电话,前台的电话响了。她不经意听到前台小姐的声音,“瑶园的工作餐,二十份,好的,文总助。” 白冬猜度,前台小姐口中的文总助应该就是文心。她是修远的助理,订了二十份工作餐,修远一定在忙工作吧,她放下了电话,还是别给他添麻烦了。没有提前告诉他,就贸然来他公司送饭,他会不会不高兴… 另外,她会不会碰到文心?衬衫衣领的那抹口红印… 她怕,且自卑。家庭主妇怎么比得上职场女强人? “我还是不打扰他了。”白冬尴尬地跟前台说。“麻烦也不要和他讲我来过吧。” 她像逃兵一样转身往回走,低着头进了电梯。 电梯的门还没合上,刚才前台礼貌的微笑就转成了冷笑,“想冒充华总的太太来接近华总?现在的女人真是用尽手段。” 白冬提着饭盒想得有些失神,电梯门开合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 她走出楼座,看表,正是午时,仰头瞭望,栋栋三四十层高的写字楼挡住了本应正高的日头,头顶狭窄的天际只见半片云彩。她对着刚才的楼座仰头数起数来,一,二,三…第十九层就是修远的公司。 十九层很高,她把脖子向后仰到了极限。眩晕袭来,站不住,她向后错了两步,撞到了人,是个男人。 “啊!”她设法保持平衡,可还是倒在了后面的人身上。 那人扶住了她,也可以说从后面接住了她,抱住了她的腰。 她站稳了,尴尬低头,“谢谢,”再慌慌脸红说,“抱歉。” “小心点。” 声音是那样熟悉,白冬缓缓抬头看到他的那刻,气息停了。她仿佛看到了时光逆行,回到了十年前高中夏日午后的教室,她往他坐的方向瞅,而他也刚好在看她。 “你?” 他黑亮的眼珠透出惊喜,“你?” “魏西?” 他刚才触碰过她腰的手不知该往哪里放,只好去撩碰被风吹乱的短发,傻嘿嘿笑,叫她,“白冬。” “好巧。” “是,好巧。” “你怎么在这?” “你怎么在这?” 两人同时问出一样的话。 “我来面试。”他说。 白冬光注意了他温雅柔和戴了眼镜的面庞,与从前浪子的痞气不同,听他说来面试,视线往下,果真看到他穿了灰蓝正装。 “我,来给老公送饭。”她晃了晃手中的饭盒。 “哦。”魏西听她说起老公,眼眸黯淡了刹那。 “你,还是老样子。”他说,“冒冒失失的。” 白冬难掩高兴,笑出了声,“你变了,变得不像你自己。” “是吗?哪里不像?”他问她。 白冬想说,你从前不这样…不这样正经,话到嘴边,没有讲出来,换做另外一句。 “面试什么公司?怎么样?” “伴游网络美术工程师,聊得还行。” “伴游啊…”这是修远的公司,白冬心口腾的一下悸动。 “你怎么样?做什么工作呢?记得你说过,你要写遍人间的悲欢离合。” “我…家庭主妇。” 她刚说完,魏西突然伸出一根食指比划在嘴边,“嘘!接个电话。” 她笑着点点下巴,然后歪起头听,听那像是从十年前传来的清朗声。 “嗯,刚面试完。好,美赞臣三段奶粉,知道了。” 他挂断电话,扭头看她歪着头,对她毫无保留地解释,“老婆叫我买奶粉。” “孩子多大了?”她还是歪着头,保持刚才看他的姿势,像高中的少女。 “一岁。” “你呢?” “我还没。” “没孩子怎么做家庭主妇?”他嘿嘿笑话她,但白冬知道,魏西不是真的笑话她,只是想逗她开心。 “把你孩子送给我好了。” 她也和他开起起玩笑。就像十年前,每当她路过他的身边,他的长腿总是绊在她前面,每次她差点摔倒,他会借机扶她一把,然后送给她两个字[笨蛋]。 “加我微信吧。”他找出自己的二维码。 “啊!”她哆嗦地拿出手机对准,她见过的,张宁宁给过她他的微信。名字是West头像是他的孩子,她没有加。可今天的缘分,还是让他们相遇了。 “Nostalgia。”他通过了她的好友验证,读出她的网名。 “嗯。” 外卖把工作餐送到了银正大厦十九层的前台。文心踩着黑色高跟鞋,正好出来问前台,“餐到了吗?送去会议室。” “到了到了。”前台应承着,拎着工作餐跟在文心背后,“刚才有个女人自称是华总的太太,来给华总送午餐。但她没有预约,很快就离开了。” 文心丝毫没有停顿,高跟鞋嗒嗒在高级写字楼的大理石地面上,“嗯,没有预约,别什么人都放进公司来。” “是,文总助。” 会议室的地面铺着地毯,文心的高跟鞋没了声响,她小心地把工作餐分发给每个人。 “华总。”把筷子递给华修远。 “再见。”白冬冲魏西伸手拜拜,笑容定格在她最美的那刻。 “再见。”魏西走出去两步回头,想和她说改天再聊。 “嗯?”她以为他要和她说什么。 他什么也没说,抿嘴笑笑。她结婚了,他也结婚了,已经不能再聊什么了。 初心(六) (陆)念经 华修远吃过工作餐,继续会议。 “杨米小姐的经纪人刚刚回绝了我们。”文心讲出不好的消息。 “什么理由?” “说是从不代言网络游戏。” “《三世仙缘》电视剧她是女主角,一定找到她代言。”华修远指着文心下了死命令。“必须办到。” “明白,我会再想办法的,华总请放心。” 修远紧接着指着屏幕上的动画光影,转而怒斥美工总监,“我要的是温情,要的是怀旧,不是满屏的爆炸特效。从场景到人物设计,必须重做。” “华总,时间可能赶不及发布会。”文心善意提醒。 “赶不及,公司就地解散,好不好?” 华修远站着双手撑在桌上,目视参加会议的所有人,给出了最后期限,“还有一周时间。” 魏西回到家不久就接到了人力的电话,恭喜他拿到了伴游的offer。 令雪儿冲他嘟嘴,“多少薪水?” “说是有二十。” “才二十啊,”,令雪儿算计着,继续嘟囔,“什么时候能年薪百万。”她洗了个水晶梨递给他。 魏西接过,咬了一口梨,清脆水甜,妻子虽抱怨着。不经意瞟见婴儿床上睡得香甜的儿子,这不如意的生活也有星点的幸福时刻。 他手机随手滑开微信,看到了白冬的头像。 冬天的雪人,两侧插着扫帚,胡萝卜作为长鼻子,他笑出了声。 令雪儿听见他笑,以为是因为换到了心怡的工作。 墙上的挂钟敲了十下,华修远回家,打开壁灯。餐桌上罩着饭菜,白冬在沙发上睡着。 或许是修远的脚步声,或许是刺眼的灯光,白冬惊醒了。 “你,回来了。”白冬揉起迷朦的眼。 “我去热菜。”她扶着沙发靠背站起来。 “不用了,在公司吃过了。” “哦,吃过了啊。”白冬嘴角抽动片刻,咬起下唇,“明天你带饭吧,我去给你准备。” “不用,最近项目紧,和同事吃工作餐比较方便。” 修远没有注意到她眼里的委屈,扯下领带,脱掉外套,进了洗手间。 白冬听着浴室刷刷的水声,收拾餐桌未动的饭菜。她突然觉得自己,连做家庭主妇的意义都没有了。都说抓住男人的胃就能抓住他的心。她已经抓不住他的胃了,那他的心呢? “忘了拿换洗的衣服。”洗手间的门开了条缝,华修远探出头来,头发湿哒哒滴着水。 白冬从柜子取了干净的衣物递给他,“给。” “哎呀,别拉我。” “衣服湿了。” 没有预料地,她猛然被修远扯进了浴室。 “干什么呀?”她话音未落,他趁她不注意,双臂将她围抵在门后,扳过她的头,霸道地咬住她的嘴唇,使劲吮吸。 “唔唔,”白冬没料到他的偷袭,两人唇舌搅在一起好一阵,他额头的水滴落湿了她的睡衣,渐变透明。 他离开她的唇,去吻她的耳朵温言,“过一个月了吗?” “过了。”她的脸红被水气掩盖,羞涩地搂住他的脖子。 第二天,她睡过了,已经日上竿头,十点了,闹钟没响。 她起来给自己弄咖啡喝。打开冰箱,昨天她做的饭菜少了一半,饭盒也不见了。 手机收到修远的消息,[工作餐哪有老婆做的饭菜好吃。] 白冬笑了,她的修远,是爱她的。 她的手悄然抚上了小肚子,昨晚,会不会,开始孕育了新的生命。如果有,这一次妈妈一定保护好你,一定一定。 墙上的时钟滴答飞快,一天又已过去。 令雪儿哄睡了儿子,抬眼看指针,已经快十点。 “该睡觉了。”她叫电脑跟前坐着的魏西上床睡觉。 “你先睡。我这还有工作没做完。” 魏西眼睛还盯着电脑屏幕的动画参数。 “这是什么公司,怎么才入职,就这么多工作要做?” 令雪儿又开始唠叨起来,不情愿的回卧室,突然想起来别的事。 “对了,今天单位领导给打来了电话,说我再不去上班,职位就不给我保留了。我得上班去。银行的工作不能丢,当初为了照顾孩子办停薪留职,也是没办法。” “我们都去上班,谁来带孩子?要不让父母过来带吧。”魏西按了下鼠标,眼睛还是盯在屏幕上,并没有看令雪儿,自然也看不出她刚刚敷完面膜,变得水嫩的脸。 令雪儿手指戳他的胳膊,“那怎么行,老年人溺爱孩子,卫生习惯也不好,会把孩子带坏的。” “那你说怎么办。” “请个保姆怎么样?听说市场上有专业的育儿嫂,能给宝宝做营养辅食,还能做启蒙教育。” “不靠谱吧,保姆虐待孩子的事可不少。另外专业的要多少钱?” 魏西又点了几下鼠标,愈发烦躁起来,不知如何修改参数,总监说的怀旧温情风格到底是什么样的风格。 令雪儿停顿思考了几秒,家里收入不高,今后双语幼儿园,钢琴课,课外辅导班…哪一样不需要钱。 “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不过,我妈腰椎不行,抱不了孩子。让你妈来吧。” “哦。”魏西依旧手握着鼠标,背对着令雪儿,随口答应。其实他的妈妈腿脚不好,有风湿。 “你妈来是可以啊,但照顾孩子的方法得听我的。”雪儿对他无所谓的态度不满,她扒拉魏西的肩膀,“听到了没有,怎么不回话呢。” “我这工作呢,别扒拉我。”魏西把肩膀往回收,咧了个白眼给她看,“知道了,我妈来了都听你的。” 令雪儿听到了她想听的,嘴巴微微翘起,“那我先睡觉去了,你也要早点休息。” “去吧。” 她的脚步声和唠叨声逐渐消失了,书房顿时安静了下来,魏西松下一口气。 怀旧风格…他调了几次参数,总是不能让他满意。 电脑桌上还有几张他从前的原画,画上的女孩叫他想起了白冬。 他在手机微信里,忍不住问她,[怀旧应该是怎样的?] 十点了,她是不是已经睡了。 他放下手机,根本没有想到会收到她的回信。 [怀旧就是不忘初心。] 魏西的心咚咚跳起,不忘初心。 他把头重重靠在椅背,他的初心是什么?是简单的想成为漫画家,还是简单的喜欢在课堂上偷偷画他喜欢的女孩子。 白冬。 对,白冬,白色的冬天,是漫天飞雪的冬天。 街角,文心攥紧手中的东西,看到了正要打开车门的杨米小姐。 “杨小姐,杨小姐。”文心怕错过最后与她交谈的机会。 因为今天是发布会的前一天,若她还不能得到杨米小姐同意代言,她就真的没有脸再去见华总。 她卯足了劲跑过去,嘎巴一声,鞋跟断了,文心重重的摔在了街上,定看着杨米的车子向前启动。 她不能,不能就这样放弃。文心爬起来,不顾胳膊上腿上的擦伤,也不顾左脚崴着疼。她脱掉鞋子,单脚蹦着向前跑,扯着嗓子不顾了礼仪,“杨小姐,杨小姐…” 黑色的保姆车还在向前,再向前。 文心跑不动了,她停下来,弯腰双手扶住自己的膝盖,喘大气。华总,她要怎么和华总交代。文心头脑麻木了,这是她头一次没有能完成华修远交代给她的事情。 “我是杨米小姐的经纪人。”一个好听的男人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文心抬起头,看到个穿着夸张的男人,蓝色大格子休闲西服,她来不及再看什么。展开手心,“这个…麻烦把这个U盘里的动画给杨米小姐看,我相信,她看了,一定会同意,一定会同意代言我们的游戏的。” 男人修长的手指夹起U盘,“好的。” “拜托,拜托一定给杨小姐看,明天就是发布会的日子。” 文心把全部的心思都凝聚在她的眼睛里,努力给他最深刻的印象。 “放心。”男人淡淡回话,转身离去。 白冬从超市采购回家的路上,路过一家书店ic]。 她瞬间想起了爱看漫画书的魏西,继儿再想起,他前几天问过她,什么叫做怀旧。再继而想起了他曾介绍给她的一部漫画。 她拎着购物袋,推开了自带怀旧风格的木门,咯吱咯吱的残破声,配合着头上的铃铛响。 门口的结账柜台上坐着个压着帽檐,正在看漫画的宅男,只抬头看了她一眼,便又继续安静地看漫画呢。 《东京80年代》摆在最下层的书架最角落的位置,她还是找到了。 白冬抱着书,嘴角崭露出曾经,高中时候最纯美的笑容。 初心(七) (柒)cheers! 今天是伴游网络最重要的日子,最新大型网游《三世仙缘》线下发布会的日子。 华修远俯身轻吻白冬的额头。 “晚上有公司的晚宴,不用等我晚饭,自己吃。” “嗯,少喝酒。”白冬点头,开门见他开黑色车子远去。 她给自己煮了饺子,又熬了锅酸菜汤。想着修远晚上回来,能醒酒。 手机铃声嘟嘟响起,“喂?” “张宁宁?怎么了?”白冬听她抽噎的声音,就觉得不对劲。 “我发现了,发现了…” “发现什么了?你慢慢说。” “我老公…他…他果真外面有了女人了。” “什么?”白冬不小心碰翻了锅盖,掉在白色的地板砖上,桄榔响得震耳欲聋。 白冬和张宁宁的第二次见面还是在咖啡馆里。 张宁宁嘴唇上没有涂抹艳丽的口红,身上只有普通的休闲裤,宽松的针织衫。 她摘下大大的墨镜给白冬看,“眼睛是不是还是肿的?” “别哭,事情也许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白冬紧着安慰她。 “他可能忘了,他的银行卡绑定的是我的电子邮箱,他居然在网上买了…真是不要脸。” “买了什么?”白冬没明白。 “就…床上用的那些…”张宁宁看她还是一脸茫然,直接说了出来,“情趣用品,知道了吧。” “啊?”白冬瞬间脸红了起来,“也许,也许他是买来送给你的。” “邮件一直在垃圾邮箱里,几个月了,我才看到,货早到了不知哪个狐狸精的手里。” 张宁宁还在不断地倒苦水,“国际航线每次都要三四天,谁知道他在外面和谁…” 好半天,张宁宁说到口渴,她拉起白冬的手, “桌儿,真是对不起,竟说这些不愉快。” “说出来就好了。” “周围朋友同事都太熟,这种事,或许只能对你讲了。” 白冬拍拍她的后背,“今后要怎么办呢?” 张宁宁突然狠戾起来,眉毛横在瞪大的眼睛上面,戴上墨镜。 “离婚那是不可能的,总是不能便宜了外面的女人。想从别人的菜篮子里抢男人,做梦!” “或许你老公只是外面玩玩的。” 白冬不知怎么乱七八糟安慰了她的高中同桌,距离上次见面,不过才一月光景。竟一语成谶,她的老公有了外遇。 男人,果真是有钱就会变坏吗? 她回到家,给修远烫衬衫,烫到领口,立马联想到那个口红的印记。 那抹红色,就像扎在她心口怎么都拔不掉的一根刺。 “cheers!”高脚玻璃酒杯间发出冰冰声,暗红色的琼浆随着撞击晃动出波纹,有个员工随口讲,“华总可要单独敬文总助一杯,为了请杨米代言,文总助可是跑断了鞋跟,脚都肿了。” 华修远这才低头注意到,平常喜好穿高跟鞋的文心,居然在产品发布会上穿了平底鞋。 文心见他果真要举杯敬她,突然害怕起来,害怕他真的过来,她也有小女人的害羞,慌忙推诿。 “杨米小姐肯来,是多亏了公司的新员工魏西,是他做的动画感动了所有人。我们应该敬魏西。”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聚集在了穿着普通白衬衫,戴着黑框眼镜,站在角落腼腆的男人身上。 华修远端着酒杯走向魏西,“谢谢你为公司做的贡献。” “Cheers!”文心和公司其他员工也向魏西举起酒杯。 “谢谢,谢谢,是大家的功劳。”魏西不会讲场面话,只会弯腰说谢谢,嘴角始终保持着尴尬的微笑。 “好好干,有前途。”华修远的手轻拍在魏西的肩上。 “是,谢谢华总。” 魏西看见身着高级定制西装,戴着昂贵腕表的华总,绅士般端着酒杯转身再去和别人攀谈。他什么时候也能成为像华总那样的成功人士? 魏西的嫉妒心和要强心稍微升起了那么一瞬,就又恢复了平常心。 晚宴很热闹,不仅有伴游公司的员工,还有其他投资方,广告商,明星艺人…每个人都在举着酒杯忙着社交,希望可以认识更多的人,得到更多的人脉资源。 可魏西不喜欢,不适应。甚至是讨厌,讨厌这种为了名利虚假的逢迎。 他喜欢安静地,沐浴在几人高的树顶吹来带着松香的清风中,桌上翘起的画板画着他想画的英雄,暮阳夕下,回头,发现他喜欢的那个姑娘一直在凝望着他。 白冬,他回头望的是白冬。 他在宴会不是没有收获,手机在他的手中震动。 他收获了一条,白冬发来的信息。 对着她发来的一张照片——[东京80年代]漫画书的封面,他傻嘿嘿乐着。 [好看吗?] [好看。] 庆功宴夜里凌晨才结束,很多员工都抽到了奖品,购物券,笔记本电脑,扫地机器人,新款手机…… 华修远喝了酒,办事周到的文心帮他叫好了代驾。 他没有醉,文心为公司的努力他看在眼里。“谢谢,这次发布会能如此成功,多亏了你。” 修远停顿了下,把话说直了,“你想要什么?奖金还是股票期权?” 文心摇头,“华总,这都是您的功劳,我只是执行好您的每一份工作。” 修远对有价值的员工从来不会吝啬,“该得的你不要推脱。” 文心知道他就会这么说,她无奈,也就此沉迷。他工作上一丝不苟,个人生活,也是正经顾家。这样的成功好男人她怎么可能不喜欢。 “华总,您知道,我想要的从不是这些。”她微醉,脸蛋透了红,渴求着盯看他,希冀他能回给她什么。 “你醉了。”华修远刻意别开头,躲开了她动情的眼神。 文心突然咧开嘴大笑起来,揉起太阳穴掩饰她刚才的失态,“的确是醉了。付出了劳动,如果一定得到点什么…”她想了想,“为了请到杨米,跑断了鞋,华总赔我双鞋子总是应该的吧。” “那是自然的,公司报销。” 代驾把华修远的车开过来,文心着急补了句,似生气似撒娇,“华总买给我的才算有诚意,38码。” 修远不可能不明白她的心思,她是在引诱他,引诱他喜欢她。 他喜欢她吗? 答案是肯定的,他喜欢,喜欢她的工作能力,公司离不开她。 “好。”他答。 白冬终于把小说《初心》的结尾写完了,键盘打上了最后一个句号。 [——谨以此书献给我逝去的青春。] [如果改编成《漫画》会更好。] [去找魏西吧,我知道,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 今晚不知怎么回事,小说完成了,张宁宁的话突然出现在她耳边,一直萦绕不去。 她拿起手机,微信界面是她主动发给他的《东京80年代》的封面。 [好看吗?] [好看。] 光标闪在后面,大拇指刚触碰了发送键。 “叮咚!”门铃响了。 白冬被吓了一跳,着急去给开门,只见华修远一人倚靠在门框,空气中散发淡淡的酒香,衬衫脖子处的扣子解开了,领带结也被他拉扯歪到了一侧。 “果真又喝了许多。” “没事,我叫了代驾,发布会很成功。” 修远的半个身子倚靠在娇小的白冬肩头,嘴角洋溢着笑容。 他按响门铃,不是他喝多了,也不是他没有带钥匙,而是他就想看到老婆白冬给他开门,因为有一种日本男人归家的满足感。 “我还以为又是文助理送你回来的。” “吃醋了?”修远笑得不明。 “我吃什么醋。” 白冬确实是吃醋了,从外表到能力,她哪里都比不上文心。 甚至,口红的印记她都不敢问,怕,怕发生在同桌张宁宁身上的事,也发生在自己身上。 初心(八) (捌)不是欺负,是什么? 他在浴室洗澡,白冬又拾起手机。 [你还画漫画吗?] [偶尔画,没什么时间。怎么?] [没事,就是问问。] 好半天,手机没有动静,显然魏西没有再给她回复。 她突然心情有些奇怪,躺在床上,总是隔几分钟就要看点开手机,看他有没有再给她回复。 其实,如果回复了,信息会弹出到屏幕上,还会发出提示音。 可她还是忍不住,隔几分钟就要看,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就在她第N次刷开微信界面的时候,和魏西的聊天界面还是停留在她发出去的那句话,[没事,就是问问。] 这本就是结束聊天的话吧,他没有必要再给她回复什么,没话找话。 “哎。”白冬下意识叹气,眼睛却还是紧盯着屏幕,带着不舍,她也不应该再与他开什么新的话头了。 “还没睡?”华修远拿着毛巾擦着头靠近了她,她显然没有察觉。 “啊!”白冬被他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捂着胸口,“吓死我了。” “做什么坏事呢?” 他弯腰凑近。 白冬抬眼,手忙脚乱关闭了手机屏幕。“小说写完了。”她转移了话题。 “那我们可以放心的生娃了。” 他玩味地笑起,床头柜灯还没有来得及关,白冬已经被修远裹入了床单。 魏西的母亲来到了魏西的家,帮忙做家务,照看孩子。70平米的两居室,三个大人,一个小孩,住得很紧张。 “妈,告诉你多少遍了,刷碗要用流水,盆里的水多脏啊。” “知道了,知道了,瞧我这脑子,总是记不住。”魏西的妈妈尴尬陪笑,把碗碟又冲洗了一遍。 “妈,还有,刷干净的碗要沥干,不要用抹布擦,抹布多脏啊。” 令雪儿总是不放心地去监工婆婆做的每一件细小的事。虽然知道婆婆不容易,但还是忍不住讲出来。 魏西眼睛盯着电脑屏幕上,右手上的鼠标点的滴滴响。他停下修正动画,扭头看见走进卧室的令雪儿,“能不能少说几句,我妈这样刷碗了一辈子,我不活得好好的。” “这样刷碗就是不科学。”令雪儿眼里揉不得沙子,不止是婆婆,魏西的某些习惯她也看不惯。 令雪儿嘟囔了会,看到地板上的扫地机器人,在插座处自动充电。 “你运气真不错,才换了工作,公司活动你就抽到了大奖,价值两千块呢。” “还行吧。”魏西点头,他不想和令雪儿讲话。婚后的她越来越爱唠叨,他若讲一句,她就能讲几十句,索性不讲了,她说上几句也便没了意思,就会闭口不谈了。 早上6点半的闹钟,按时响起。白冬微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滑开手机看微信,魏西有没有给她回复。 依旧没有,界面依旧停留在她发的最后一条信息上,[没事,就是问问。] 她有些失望,新的一天依旧老样子,她轻轻走下楼,去厨房做早餐。 同样的清晨,令雪儿在手忙脚乱地踮着脚去阳台收新洗的工作服。 “知道明天上班,工作服不提前找出来?”魏西起晚了,提起电脑包就要出去。 “妈,我来不及了,先走了。” 魏西妈妈喊他,“吃了饭再去啊……” “来不及了。” 门枝桠一下,再咣当一声,自动锁上了。 “哎,”魏西妈妈给魏冬冬冲奶粉。 “妈,你奶粉放多了,”令雪儿摸了摸温度,“妈,你是不是用的开水啊,说过多少次了,要用温水。” “哦,那我放水里凉凉。” “有没有常识啊,奶粉里有维生素的,用开水会破坏营养的。” 令雪儿刚收拾好东西,又急慌慌的去餐桌找早饭吃,嘴里还数落婆婆一顿不懂科学。 “那我重新冲。”婆婆把牛奶从奶瓶里倒到一边的碗里,“我喝,不给冬冬喝。锅里是小米粥,还有昨晚我做的茶叶蛋,泡了一夜,你尝尝,入味了没。” 婆婆边和她说,边开了瓶矿泉水,往开水里兑。 令雪儿刚喝了口粥,抬头看到婆婆的行为,吓得赶紧大喊。 “妈,你干什么呢?” “你不是说要用温水吗,刚烧的水太烫,我用矿泉水兑成温水。”婆婆解释着。 “不能用矿泉水,里面有矿物质,钠离子,对宝宝的肾脏不好的。” 令雪儿就是这么直肠子,看到什么不满就非要说出来,她没注意到,婆婆的眼角已经委屈地湿润了。 “那我晾晾。” 里面的屋子传来魏冬冬嗷嗷的啼哭声,他是饿了。所以婆婆才这么着急冲奶粉。 令雪儿去抱儿子的时候,觉得自己对婆婆说的话说重了。 “宝宝乖,在家听奶奶的话。” 她把孩子放回婴儿床,“妈,我得走了。”蓦然回头,看到婆婆在拿两个杯子来回倒腾开水,心里也挺不好受,想和婆婆道歉,话到嘴边,又不好意思开这个口,最终,没说什么,带上门上班去了。 “华总早!” 前台远远看到米色西装的衣摆,就赶紧站直了身。 “早。” 华修远对前台礼貌回应,刚走过几步,看到走在他前面女人穿的黑色高跟鞋,突然想起了,鞋子。对,文助理向他请功要鞋子,他答应了,修远额头微皱。他个大男人,哪里懂什么女鞋。问自己的老婆白冬?可白冬又是个极其简朴的女人,作为公司送给文心的礼物,总是要送个名牌,越贵越能代表公司对人才的珍爱。 他向后退了几步,小声问前台小姐。 “知道有什么名牌女鞋吗?” “什么?”前台听清了,可不敢确定,华总,居然问她什么女鞋品牌? “女人穿的鞋子,什么牌子最贵最好?”华修远重复了一遍。 “知,知道。”前台打了个嗝,忙捂住嘴巴。 “说几个。” “Manolo Blahnik, Jimmy Choo, Christian Louboutin…” 当前台说到第三个牌子的时候,华修远喊了停,“发到我邮箱。” “好的,华总。” 白冬擦完了地板,整理起屋子的琐碎。她把高中的同学录擦回书架的那一刻,手突然抖了。指肚刮擦书架的顶端,她在光线在仔细辨认,已经没有了灰尘。 “嗡嗡…嗡嗡…” 是她的手机在茶几上震动。 她着急去看,脚尖杵到了茶几腿,“嘶…嘶…” 她忍着疼,滑开微信。 [昨晚太困,睡着了。] 魏西回复了,他给她回复了。白冬不知自己为何如此欢喜,连带着被茶几腿蹭破了皮的脚趾也不觉得疼了。 [新工作很忙吧。]她中规中矩地再回复给他。 [还行,新产品刚发布,还要调整优化。] [哦。这些年有没有画作,发给我看看?] 白冬没有和他客气,轻松的语气和他调侃起来。 [我找找…] 没多久,一张冬日的雪景的原画通过手机屏幕进入到了白冬的眼眸。 华修远舒服地坐在办公室的羊皮椅上,也在盯看着同一副画。 耸在蜀山顶上的巍峨道观,天空飞扬着纯白的冰花,青瓦屋顶渐被薄雪覆盖,一个身穿玄色长袍的男人背着一把古剑,脚尖点在檐顶上,俯视着悬崖下九层高的镇妖塔,眼眸复杂。 “华总,华总?”文心叫了他两次,他才从画面里回到了现实。 “就这么改。” 华修远对这个风格颇为满意,向来挑剔的作风让文心也感到意外,美工部提交的第一版的新年设计就这么顺利通过了。看来,新招聘来的员工,魏西,是招对人了。 [这是我刚给公司游戏设计的原画,还未发布,你可要给我保密。] [不给你保密会怎样?] [那估计,我会被公司辞退吧,说不定还要我赔偿。] [那我终于可以报仇了。] [报什么仇?] [当年高中,你欺负我的仇。] 好半天,魏西才回复她,[那不是欺负。] [不是欺负,是什么?] 白冬等了一下午,没有再等到他的回复。 或许是他忙工作了,或许,这个问题,太难回答。 不是欺负,是什么?她的心砰砰跳起来。 初心(九) (玖)红底鞋 难得华修远按时下了班,他去地库开了车子,径直往百货商场开去。 Christian Louboutin的专柜,售货小姐在给他介绍。 “先生,您看,这鞋子是红底的,设计师是从红指甲油来的灵感,这红底鞋就像是给鞋子抹上了口红,性感的标志。这款simple pump最是百搭,而这款daffodile,许多大牌明星都买过。” 华修远拿起鞋子,用手指比了比跟的长度,最矮的跟也有七八厘米。 白冬,她是不会穿的。 “先生,马上入冬了,我们最新到了秋冬皮靴。” “就这双吧,他指了指那双明星爆款daffodile,38码的。” “好的,先生。” 导购小姐微笑着接过他付款的白金黑卡,心里嫉妒艳羡着,不知是哪位小姐得到了眼前这位绅士的心。 伴游公司的前台岑静舟,恰好也在这商场逛。Christian Louboutin的专柜,她刚好看到了,公司的老板,华总,早上才问过她女鞋的品牌,晚上便亲自买了双。送给谁?女朋友?或者是太太? 鞋子被华修远放在了后车厢,他不愿让白冬看到,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可白冬还是发现了,当天晚上就发现了。 白冬给他烫熨西服的时候,从口袋里发现了,他的购物小票。 Christian Louboutin是什么品牌,她不知道,但[Woman]这个单词她认识。一万六,她数了数价格里的零,没错。 互联网时代,什么都能查到。是鞋子,法国名牌。白冬不知不觉把左右食指送进了嘴巴,牙齿咬起了指甲。她脆弱的心似乎又被谁猛击了一下,空白的大脑瞬间就会想起,前些日子在他衬衫的领口发现的那一抹红。 “啊!”她右手里的熨斗还在机械地动着,突然感觉腰被人箍住了。 “睡觉吧。”华修远在她耳边磨着,手掌从腰过渡到了她的腹部,“还没动静吗?” “没。”白冬最近总是被他吓到,下意识回答,也不知道回答了什么。 “那我还要加油。” “我今天不舒服,改天吧。” 白冬背过身去,第一次拒绝了他。 “好吧。” 华修远没有强行要了她,但心里多少不痛快。 夜深了,他均匀的呼吸渐起,白冬又失眠了。 她睡不着,便滑开手机,屏幕的光打在她脸上,显得她越发憔悴凌乱。 “他喜欢你,你也喜欢他。”同桌张宁宁的话又出现在她耳畔。 微信的界面不知道何时被她打开了,手指点开了West。她终于忍不住,尝试跟他,提了个过分的要求。 [我写了篇小说,你能不能,帮我改编成漫画?] 这个想法她酝酿了很久,都没有告诉他,他忙,她不应去打扰他的工作。而且,她也没有钱给他付报酬。这只是她心血来潮的想法。 她太过分了,太唐突了。当她想把这条信息撤回的时候,已经过了三分钟来不及了。 [我开玩笑的,没有这回事…] 这条信息还没打完,她竟然收到了他的回复。 [好。] 他只回复了一个好字,什么条件都没有,就回复了她,好。 白冬看了时间,夜里11点半。眼睛不知不觉有些湿热,她的泪水已经嘀嗒到了床单上。这一刻,似乎她受的所有委屈都没有了。 [我没有钱付你画费。] [欠着。] [穷,还不上。] [你来抵债。] 白冬的心砰砰跳起来,被子蒙起眼。等她探出头再看微信。 [开玩笑的,你把你的小说发给我,我先看看。] [好。]她捂着嘴扑哧笑,也只给他回复一个好字。 这一觉,白冬睡很甜,等她起来床,华修远已经去公司了。哎,最近她怎么懒了这么多。她去卫生间洗漱,才意识到,例假已经推迟一周了。 文心从华修远手中,接过香槟色的高跟红底鞋,不忘娇声。“谢谢华总。” 她把自己的鞋子脱下,换上了这双新鞋子。“正合适。” 华修远手指敲起桌,忽然说, “你去通知下魏西,下午与投资方的会,叫他准备五分钟关于美术设计的演说。” 文心有些诧异,“这,时间太紧了吧。另外,他才来我们公司不久,您放心?” 文心最终还是踩着高跟鞋,去了魏西的工作位。 “魏西,今天公司要接待康安投资的代表,新游戏的美术设计方面公司想让你来讲解。” “我?”魏西战战兢兢站起来,向上推了推眼镜,“资历不够吧。” “华总说你行你就行,好好准备,下午2点大会议室。” 文心也怕他搞砸了与投资方的重要会议,给了他份资料。 “这是新游戏的项目企划,你参考下,下午的会议需要你把美术设计,最前沿最能吸引人的部分讲出来。华总真的很看好你!” 魏西目送文心离开,深呼吸。公司重用他,这是他展露头脚的机会。 中午几个女员工在公司厨房吃饭,聊些个八卦打发时间。 “文总助今天穿的鞋子,好像就是那个有名的红底鞋。” “什么是红底鞋?” “这都不知道,你是不是女的?” 哒哒的皮鞋声由远及近,文心刚好来到厨房泡茶,故意在所有人面前走了一圈。眼尖的前台岑静舟一眼就认出了,文总助脚上的鞋子就是昨天华总买的那双。原来,文心跟华总……前台真想拍自己脑袋,真是笨啊。 文心,岑静舟,张宁宁这样的女人,是属于职场的。她们是瞧不起白冬这样什么都不做的家庭主妇的。女人应该经济独立,靠男人的女人,那是不要脸的。 所以白冬她自卑,低调,自卑到尘埃,低调到她没有几个往来的朋友。只能靠写文章来表达自己的情绪。 完成了[初心],她坐在电脑前,又想再写一篇,长篇太累,那就写短篇吧。写什么好呢?还在构思,电话却响了。 电话那头传来张宁宁变了味的笑声。 “白冬,我离婚了!哈哈哈,怎么样?” “记得上次你说,说什么都不离婚的。” “他净身出户,我为什么不离婚?房子车子孩子都归我,我就是要看他悲惨的下场。”张宁宁笑得很得意,但白冬能听出来,她其实很难过,很悲哀。得了房子车子票子,看似是离婚的胜利者,其实,她一样输了。 白冬想她心情好起来,只能顺着她的心,“我们宁宁这么漂亮,去找个比他好百倍千倍的男人,他真要气疯了。” “如今,他什么都没了,我就不信那个小三会跟着他,到时候他孤家寡人,真惨啊。” “是,他活该。” 白冬挂了电话,瘫坐在沙发上,盯看墙上她与华修远的婚纱照。 他们是在四五月的春日拍的,黄色的迎春花摇曳在她雪白的婚纱边,和煦的暖风卷起他西服的衣袂。 她有预感,张宁宁的结局,就是她的未来。 初心(十) (拾)再次偶遇 白冬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内心也在逐渐动摇,她爱华修远还是习惯了这样索然无味的家庭主妇生活? 电话突突震动,她被吓起了一个激灵。 “嗯,好的,我马上过去。” 白冬利落地从衣柜里取出黑色的西服外套和一件浅蓝的衬衫。慌里慌张包好,出门打了滴滴。 “公司总是有不长眼的人,端着咖啡走来走去。” 文心细心地拿手帕擦华修远脱掉的西装上的褐色污渍。“擦不掉,这可怎么办。”“没事,我打了电话,叫白冬来送衣服。” 白冬着急看表,希望时间没有耽误他的工作。 她就像干洗店的送货大妈,抱着衣服走进银正大厦,眼看电梯就要关闭。“等等…等等…” 就是这么巧,挤进电梯抬头的刹那,她第二次看到了他,魏西。 魏西刚吃完午饭回来,嘴角还沾了米粒。 白冬冲他指了指,他竟心有灵犀的,伸手摸过去,果然。 他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你去几楼?” “十九。” 魏西修长的手指暗亮了十九这个数字,封闭的电梯就剩他们两人。 “又来给老公送饭?” “不,不是。”她晃了晃手上提的手袋。“他衣服脏了,我来给他送衣服。” “衣服脏了,无所谓的吧,需要你特意跑来送衣服?” 白冬无奈耸耸肩,也对他嘿嘿笑,笑得不知自己与他说了什么。“说也是。” “你还是这么迷糊。”他抬起手想像从前一样去戳着她的鼻尖,就差分毫的距离,突然缩回了手。 “你还是这么无厘头。”白冬倒是和从前一样,翻给他个白眼。 十九层不算很高,快速电梯很快就到了。 “对了,你老公在十九层工作?”魏西终于问到了重点。 “嗯。”她点头。 “也是在伴游网络?” “嗯。”她再点头。 “没想到和你老公是同事。”魏西手心不知何时出了许多汗,竟握不住拳头。 “白冬,你才来。华总等你半天了。” 在前台焦急等待的文心拉起白冬的胳膊就往里走,前台岑静舟倒是捂住了嘴巴,这个被文总助拉走的女人,不就是前一阵子说是华总妻子来送饭的那个吗?难道,她没说谎?果真是华总的妻子?可那文总助穿的高跟鞋,可确确实实是华总亲手买的,没错,绝对没错,她看鞋子绝对不会出错。 吃惊的不只是前台岑静舟,还有魏西。 [华总等你很久了],华总,文总助嘴里说的华总,只能是伴游公司的总裁,华修远。 魏西拿工卡刷了门禁,走回自己的工位,倒是路过华总的办公室,玻璃窗内的百叶是拉上的,不过门没有关严,露出一丝缝隙。 他的脚不自觉走过去。 都说美工工程师有像素眼,哪怕只是一个缝隙,他也看到了。 白冬的小手正在给华修远系衬衫脖颈处的扣子,动作极其认真。 魏西的浑身如同被冰冻住了般,走不了步,也说不出话,独独心在难过。 难道他不应是祝福她吗?十年过去,他以为,高中时的他们终究是青春的回忆,无论无何都不会影响到现在,可在他看到她给别的男人穿衬衣,系纽扣的时候,他难过得心口发疼,泛酸。 “魏西?你怎么在这儿?”文心突然出现。 “啊,我去洗手间。”魏西胡乱说个缘由。 “哦,对了,一会下午的会议,切记,不论投资方提出任何美工方面的问题和需求,你都要先无条件支持和保证下来,其他的以后再说。” “明白。”魏西机械地回应,他的心还在想着白冬。 “那就好。” 眼见文心走远了,魏西才反应过来,他答应了什么。投资人的需求不能拒绝,这是必须的。哪怕技术做不到,也要会讲故事融资。他突然明白了点什么。 魏西转过头,视线再次穿过门隙,白冬在给他系领带了。 “晚上要吃什么?”白冬给他整理好袖口。“清蒸桂花鱼怎么样?” “晚上不用等我,下午有投资人的会,可能要出去应酬。” “好吧。” “回家好好休息,不要再费神写小说了。” “嗯。” 白冬回家的路上,去了趟药店,买了验孕棒。应该不可能的,医生都说,她不会容易再怀孕了。 “魏西,我们公司最厉害的美术工程师,三世仙缘的怀旧风格,就是他的设计。”华修远衬衫西装,绅士风度,把本公司的人才介绍给投资方。 “这是御泽投资的池总,姜秘书。” “池总,您好。”魏西战战兢兢伸出手,与池总握手。 “池总,您坐。我就不磨叨直说项目了。现在古装剧大热,尤其是宫斗剧。我们公司决定推出一款大型宫斗游戏。” “倒是个新奇的点子。”姜秘书对池总笑笑。 “让我们的美术工程师魏西来介绍吧。”华修远的目光瞅向了魏西。 魏西站在荧幕跟前,一张张刷起PPT,“传统的大型网游,一般以男性玩家为主,这次的网游,打算把女性玩家也吸引进来,配合多样的时装选择和宫斗剧情…” 华修远和投资方是坐在一边的,魏西讲解的时候应该是关注投资方的。可他就是见不得华修远那成功人士的绅士样,他脑子里总是浮现白冬刚才踮起脚,给他系衬衫扣子的可爱样子,噬他的心。 下午四点半,银行柜台停止营业,令雪儿清点好现金,伸腰准备下班,电话响了。 “莫行长,好的。” 令雪儿不知道,莫行长找她到底是什么事,她猜度着,忐忑着。不会是嫌弃她休假太长,要把她辞退吧。 莫令成是明光银行宁城分行的行长,工作勤恳清廉,一脸和蔼,和魏西一样戴着斯文的眼镜,却更显国家公职人员成熟的办事作风。这些年没有什么不好的传闻,身上从没见过名牌衣服,腕上也从未出现过名表。四十几岁能做到这个位置,应是有相当出色的工作能力的。 “令雪儿,你这生孩子休假了快一年,得努力工作了。” “是,莫行长,我知道的。”令雪儿生活上是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工作上也是,她在银行柜台工作的这几年,现金和对账她从来没出过错。 “我相信你,你是我们分行最上心的员工。” “谢谢领导栽培信任,我一定会努力的。” 莫令成拿起桌上的一张表格,递给令雪儿,“看看。” “嗯?”令雪儿不知是什么,小心接过。 “出国培训申请表?”她小声念出声。 “我向总行推荐了你,英国的伦敦银行,是个好机会啊。”莫令成看她眉头微皱,又说,“我们分行就这一个名额。” “莫行长,我知道这是个好机会,可您知道,我孩子才一岁。” “回去好好想想,这周就得定下来。”莫令成没有强迫她,倒是处处替她着想,“我知道家庭的重要,可说句不好听的,现在这个社会,女人的事业可能更加重要,会给你更多的安全感,你说是不是?” 莫令成的话倒是提点了她,让她有些动摇,她的儿子,白冬冬,培养教育他,给他更好的生活,哪里不需要钱呢?光指望自己的老公,那是不靠谱的。 “一年后回国,副处长的位置肯定是你的。” 令雪儿走回家的路上,耳边一直重复着莫行长的这句话。 初心(十一) (十一)谢谢 白冬坐在马桶盖上,手里拿着验孕棒,对着两道红线,笑得真心。 上天对她够好了,她真的怀孕了。 微信是婴孩的头像蹦出了消息。[画了个封面,你看看喜不喜欢。] 手绘的图渐渐刷了出来,越来越清晰。男生靠在校园的树干,偏着头,伸手去摘女生头上被风吹落的黄叶,女孩凝看他,仿佛他就是她的整个世界。 秋天,现在的季节,也是开学时他们相识的季节。 [真好,真想回到过去年轻的时候。] [我也是。] 白冬抹眼,看图的时候,她就已经泪目了。 投资会过后,文心和姜秘书小声问,“不知池总喜欢吃什么,公司订了贵香酒楼。” “真是不好意思,我们池总身体不适,饭局就免了。”姜秘书回绝了,“不过你别多想,我们池总很看好你们公司的项目,投资应该不成问题。” “这样,那只能希望下次有机会可以宴请池总和姜秘书了。” 送走投资人,文心也终松口气。 “华总,贵香酒楼订的包间有最低消费,是不能退的。于是我擅自做了个决定,你可别说我。”文心整理文档,抬腕看表。 “什么?”华修远低头还在琢磨,要做出逼真的特效,是不是有必要收购家国外的游戏引擎公司。 “我邀请了别人。” 华修远没有抬头,“你作主吧。” “陪我一起吧。”文心收拾了妥当,去拿衣架上西服外套,披在华修远身上。 “我自己来。” 文心懂进退,缩回了手,虽然她很想像白冬一样,能给他近距离贴身穿戴。 “你自己去吧,我回家吃。” “我请的人,你认识的。走吧,你不去,他们会生气的。”文心像孩子一样在他后面推他的背。 “你到底请了谁?” “华总,您不去肯定会后悔。” “行里领导找我谈话,有个去英国培训的机会。”令雪儿跟魏西说。 “嗯。”魏西拿着画笔,认真的勾勒从前他印象中的高中校园。 “我和你说话呢。” “听到了。” “你没什么意见?” “你想去?培训多久?”魏西停下手中的笔。 “一年,可我去了,冬冬怎么办?” “我妈不在呢吗。” 魏西的母亲在一旁抱着孩子,不作声,媳妇怎么选,她不应干涉。 “可我还是担心。”令雪儿琢磨来琢磨去。 “那就别去。”她怎么选,魏西都没意见。 “可不去吧,机会就没了。我们行长说了,一年后回来提拔我做副处,工资能翻倍。” “那就去。”魏西又说。 “冬冬才一岁,我实在放心不下啊。” 令雪儿翻来覆去的车轱辘话叫魏西静不下心来作画。 白冬打开衣柜,跪在地板上,拖出柜底的大箱子。里面放的是她从前准备的婴儿服装和玩具,她拿起一只小小的棉袜,傻嘿嘿的笑。 终于,可以再派上用处了。 她抬头看墙上的挂钟,九点了,修远还没回来。她迫不及待给他发了消息。 [老公,我怀孕了。] 她趴在桌上等他的回复,他会很开心吧。她轻轻抚上肚子,这一次,绝对绝对,妈妈会保护好你。 “妈,爸!怎么是你们!”华修远走进贵香酒楼的包间,看到年迈的父母坐在桌边等。 “华总,您这阵子忙工作,都没有时间好好陪伯母伯母吃顿饭,我就擅自作主了。” 文心懂事得扶华母坐下,乖巧坐在一旁。 华修远见是父母,心里虽念着家里的妻子白冬,也还是要陪父母吃好这顿饭。 “伯母,这海带排骨汤,降脂降胆固醇。”文心和华母聊得好,盛过去的汤,华母喝得也舒适。 “文小姐点的菜都是就着我们老年人的,也点个你们年轻人爱吃的。油焖大虾还是奶酪焗龙虾?” 华母叫来了服务员,“香辣蟹,你一定喜欢。” 点完了菜,华夫人拉起文心的手,“瞧我,竟点这些吃起来麻烦的菜,剥蟹最费力。” 华修远的手机响了,是文心的消息,喜上眉梢。 正要打字回复[老婆…] 手机却被华母按了关机,“不许忙工作,好好吃饭。” “妈,不是,是白冬。” “白冬怎么了?”华母脸色显出不悦,作为婆婆,她更喜欢文心这样的女人。工作是男人的贤内助,也会孝顺公婆。 “她怀孕了。” 华母有些不信,“不会吧,上次流产大夫可说她大概率怀不上了。” “当然是真的。” 华夫人继续撇嘴,“等生出来再说吧。” 一旁的文心听到白冬怀孕的消息,心下也很不悦,面上依旧笑着招呼华父华母,殷勤赛过照顾自己的父母。 白冬的手机嗡嗡响了,她以为是修远的回信。 却不是,是魏西。 [我又画了几页,你看看?] 画的不是她写的小说中的剧情,而是,而是… 高楼林立的写字楼下,一个像她样子的普通女孩,手里拎着饭盒,抬头仰望着。一个瘦高的男人,挎着电脑包,一旁凝望着她。 下一张,那个女孩子后退了几步,踩到了他的皮鞋。 他抱住了她快要倾倒的身体,她回头说抱歉… 白冬看得懂,这画的是她和他,十年后的见面。 他们之间的感觉,时隔春秋,依然存在,刻进了彼此的心扉,挖不走,抹不平。 她不知该回什么,[谢谢。] 或许是他的这些画唐突了她,他没有再回复。 他的心,她应是懂的,画的那么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华修远先送了文心回家,又送了父母,等回到家,已经快午夜了。 白冬熬不住,蜷缩在被窝里,睡着了。 他打开手机,又看了一遍白冬发给他的消息。[老公,我怀孕了。] 他开心得恨不得要告诉全世界,他要做爸爸了。轻轻走过去,看她紧闭的双眼,手指不禁伸去想触碰她柔软的长睫毛。 弯下腰,忍不住亲吻了她的眼。 最新的宫斗游戏项目正式启动,裕泽的投资合同也敲定得差不多,文心拿着一摞文件去找华修远签字。 靠近魏西办公桌的地面,掉落一张画稿。 文心弯腰捡起,画的女孩子,她看着眼熟。 像,真像,是白冬。 文心望了望周围没人发觉,把画稿偷偷塞进自己的文件夹,挺直了身,进了华总的办公室。 初心(十二) (十二)帮你 莫行长亲自打了电话问令雪儿。“还没想好吗?” “莫行长,我想了想,还是算了。您把机会让给别人吧,我真的放心不下孩子。” “哎,那好吧。”莫令成叹气,也只好挂掉电话。 令雪儿从洗手间回来,又坐回了柜台,按了叫号器。 顾客在屏幕上数字签名后,她递给了顾客存款回执。 “好像不对吧?我要存二年,这单子上怎么写的一年期?” 令雪儿看了,还真是。 “抱歉,我重新给您办理。” “小姑娘,办事不能这么迷迷糊糊的。” [请您对本次服务进行评价。]机器声响起,令雪儿有预感,这位大妈肯定按的是不满意。 国企升职是看年龄段的,错过这次机会,以后铁定就没有了。 她心里正烦躁,电话又响了。 “莫行长?” “晚上有空吗?吃个饭。” “这…”行长要请她这个柜台小职员吃饭,令雪儿有点受不起。“不太合适吧。” “没什么合适不合适的,关于工作,有必要和你谈谈。” “那好吧。”令雪儿本能够再拒绝的,可她有点后悔退掉去英国的培训机会。 因住同一个小区,白冬的婆婆公公又来了。 “妈,爸。”自从流产两次,白冬见到他们是越来越害怕。 “听说你又怀孕了,可真是不容易,给你炖了鸡汤,趁热喝。”婆婆把碗端到她手边。 “妈,我现在不饿。” “不饿也要吃,营养不够,孩子再掉了怎么办?喝吧。” 白冬不忍违了婆婆的好意,拿勺子刚喝了一口,就觉恶心。其实,她想吃些清淡的。 “不好喝吗?”婆婆关切道。 “好喝。” “好喝就多喝,再给你盛一碗。” 白冬喝了两碗,实在是喝不下去了,婆婆才作罢。 “就是要这样,当初我怀修远的时候,一天能吃一只鸡。可惜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但为了营养,就去河里捞王八,那时候王八不值钱,没人吃。现在倒好了,是高级补品了。这不,把我家修远养得这么聪明。” 婆婆继续念叨。 “以后,你就好好在家养胎,什么也不要做,我来做。” “妈,不用,我能行。” “能什么能啊,能的话,前两次怎么会流产的?” 婆婆说话向来直,白冬也知道这是婆婆的好心,“那就麻烦妈了。” “不麻烦,照顾我未来的孙子,我高兴来来不及。” 白冬尴尬地陪笑,突然胃里一阵恶心,快步去了卫生间,趴在盥洗台上吐。 鸡汤太油了,她真的只想吃点清淡的白粥。 她心里委屈,给修远打电话。 “修远,我怀孕的事你告诉爸妈了?” “嗯,这是喜事啊。” “妈说以后每天来给我做饭。” “多好啊,老婆,你什么都不要做了,就安心在家养胎。” “可是,可是我想一个人在家。” “妈有经验,会照顾好你的。之前就是因为你太忙碌了。” “修远,我今天要去医院孕检,你有空陪我去吗?” 电话那头传来文心的声音,“华总,这两份文件已经敲定了…” “我先忙工作了,孕检叫妈陪你吧。” 文心手里攥着响着嘟嘟忙音的手机越来越紧,豆大的眼泪噗通噗通掉进洗手池,被砸个粉碎。 中午午休的时候,文心又路过魏西的办公位,见魏西弯着腰东找西找。她嘴角笑起弧度,用镶了钻的闪亮指甲轻敲了他的桌面。 魏西抬头,“文总助。” “有时间吗?喝杯咖啡。” 银正大厦楼下的鲜花饼店旁,就是周围白领常光顾的[Elizabeth]咖啡馆。 “来我们公司这几个月,还适应吗?” “挺好的。” 她看到他的黑眼圈,就知是工作太忙熬夜了。 “公司虽然过了创业的阶段,但竞争是持续的,尤其是游戏行业,你应该理解。” “我明白。”魏西话不多,喝咖啡也是老实斯文的。他自己都察觉不到,步入社会竟变了这么多。 “这是你画的?”文心从包里取出文件夹,展开在魏西面前的,正是魏西刚才东翻西找的,那幅画。 “怎么在你这里?” 他宝贝样的细细着,怕哪里脏了污了,低头轻轻吹掉上面的浮灰。 “我捡到的,特意来还给你。” “谢谢文总助。”魏西小心地把画收起来。 “画的是白冬吧。” “嗯?”他惊到恐惧。 “华总很器重你的,你准备下,下周随华总一起去美国出差。” 文心把闪亮的指甲再次敲在画上,“保存好了,下次被华总捡到,我也帮不了你。” 魏西收起画的手哆嗦了下,他的心思被人发现了。 令雪儿给魏西打了电话,撒了个谎,说是晚上要加班,她总不好说要去和行长单独吃饭,这种误会能少则少。 魏西也给家里的母亲也打了电话,说晚上他和令雪儿都要加班。叫母亲不要等他们。 晚上八点多,西边夕阳的余光一点也没了,但也不是全黑,对面的写字楼顶挂着白月亮,在蓝色渐深的空中越发明朗。 银正公司十九层的员工,工位上有几个加班的,魏西算一个。 难得的安静,他可以在公司多画几张手稿。 高中的校园,这么多年了,不知有没有变,操场是不是铺了草坪,教学楼前的多彩月季花是不是谢了。 令雪儿的家在银行附近,她每天走路上班,莫行长是知道的。 莫令成的车只是普通的奥迪A4,当他给她打开副驾驶车门的时候,令雪儿还是愣了。 “上车吧,有点远。” 令雪儿系好安全带,坐在副驾驶有点忐忑。 “我妻子是学葡萄牙语的,她在南美工作。” “哦。” “你别想多了,我就是想告诉你,工作和家庭没办法两全,我也一样。” “哦。”令雪儿工作这么多年,头一次听到莫行长的家里事,还是莫行长亲自告诉她的。 “你姓令,我的名字也有个令字,这就是缘分,所以我得提点提点你。” “莫行长…我…” “你别说话,听我说。” 莫令成带她去了宁城算是最高档的中西文化结合的饭店,宁府宴。 令雪儿所有朋友圈里的人,听说过的人有,来过的应该一个都没。 包间是精美的日式屏风隔断的,服务员递来的菜单她随意翻开,芹蔬小炒就要1888元,她的手火辣辣地发烫,要着火,还流汗,简直是水火相溶。 “太贵了。”令雪儿感觉不合适,心里也奇怪,莫行长衣着简朴,从未有过贪腐传闻,工资再高也是摆在明面上的。 “贵吗?”莫令成对她笑了笑,抬头示意服务生。 “最卖座的菜品,上六道。” “好的,先生。” 服务生走了,莫令成继续和令雪儿说,“我也觉得挺贵的,但是你想吃吗?” “贵的不一定好吃。”令雪儿尴尬回答。 “你说得很对,贵的不一定好吃,但是我就问,你想尝尝吗?” 初心(十三) (十三)动摇 令雪儿自卑地低下头,“莫行长,人生来就是不公平的。再奋斗也跳不出上帝给每个人画的圈。” 莫令成没有直接反驳她,“我如果不争一争,现在应该在山东某个村里种苹果。年轻的时候有机会就要抓住,否则一定会后悔的。” 他给令雪儿添了杯清茶。 华修远回到家的时候,他的父母已经回去了。 “妈煎了鱼,炒的青椒。”白冬照常帮他脱下西装,挂进衣柜。 “今天孕检怎么样?” “医生说还是孕酮不够,打了保胎针。” “你就是每天胡乱想的,小说千万不要再写了。无聊就多看些情景喜剧,心情好最重要。”华修远接过白冬给她盛的米饭。 “嗯。” “你也吃。” “我陪爸妈吃过了。” “那喝点汤吧。” 他给她盛了碗排骨汤,白冬推了推,“不想吃,今天妈逼我喝了两碗鸡汤,恶心得想吐。” 华修远把碗放在桌上,“不想喝就不要喝,别强逼自己。” “对了,下周我要去美国一周,工作的事。” “啊?”白冬刚怀孕不久,心有不安,手轻轻拽了下修远的衣袖,“能不能不去?” “不行啊,公司要上新项目,需要引进些技术。” 修远见她一脸的失望,轻拍她的手背,“很快的,一周就回来,在家乖乖等我。” “嗯。”白冬点点头。 “茶怎样?”莫令成问令雪儿。 “我不懂茶,但这茶确实清香回甜。” “这是家喻户晓的铁观音,却是特供的。” 服务生把菜品上齐,莫令成指着一道茄子,“这道菜叫茄鲞,xiang,三声。是红楼梦小说里刘姥姥进大观园宴席上的一道菜,工艺很复杂,你尝尝。” 莫行长想给她夹过去,觉得不妥,“你自己来,我就不给夹了。” “这是蟹黄豆腐,看起来这都是很普通的菜,但工艺不同,味道层次就不同。人也一样,都是普通的人,争的不同,求的不同,最终的位置也就不同。” 这顿昂贵的晚餐饭令雪儿吃得很不自在,莫令成看得懂她的心思。 “我送你回家吧。” “谢谢莫行长。” 令雪儿跟在他身后,不敢越矩。 “出来吃个饭,不要这么紧张。”莫行长回头。 莫令成打开了车门,却不是来时的那辆车。 令雪儿斜眼看了车标,有个字母B,还是8,她不认识。 “坐。” 不过这个车子座椅真的很舒服,应该是真皮的吧。 “累了就睡一觉,到了叫你。” 莫令成脱掉自己的西服外套仍到后座,令雪儿微闭的眼透过缝隙看到他手腕戴了表,什么牌子她看不清,衬衫的袖口和做工一看就是定制款。 晚上睡觉的时候,白冬往修远怀里挤了挤,“老公,他们都说刚怀孕的时候不能到处讲的,容易掉。” 她等了半天,没有听到修远的回答,听到了他有韵律睡着的呼吸声。 令雪儿靠着魏西的背,问,“魏西,车标上有个B那是什么车?” “你说的是宾利吧,几百几千万一辆。” “哦。” “对了,我下周要去美国出差。” “挺好,说明公司越来越重视你了。” “嗯。” 令雪儿闭了双眼,每个人都在奋斗,自己是不是也应该做这样争上游的梦。 保胎对于白冬来讲是头等大事,小说她是肯定不写了,可脑子还是止不住想剧情,二十年后的再相逢,会不会太久了。 远在北方老家的母亲给她来了电话,[闺女,大城市不好呆,累了,就回老家看看,妈做你最爱吃的豆角焖面,还有糖醋鱼段。] 白冬揉揉眼,这些年她跟着修远,因为当初怀孕,辞了工作。现在,工作也没,孩子也…或许,她还不如留在家乡那个小镇,留在父母身边,哪怕没有出息地在超市收银。 手机微信来了消息,她点开看。是同桌张宁宁。 [桌儿,你说,男人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白冬瞬间想到的就是文心那样的。 [年轻漂亮又有工作能力的。] [桌儿,你想得太肤浅了。我以为我老公出轨的对象是航空公司貌美的空姐,我错了。] [那是?] [她是个近四十岁的老女人,既不漂亮,也没有钱。] 白冬不知怎么回话,好半天,张宁宁又回给她。 [这次失败的婚姻,我学到了挺多,男人想要的女人,应该是愿意为他妥协的女人。] 银行柜台职员的工作服是统一的,白衬衫,红领结。但vip贵宾室的职员没有必须要穿成这样。 令雪儿突然被调去了vip柜台。这里的客户大部分不是开户,存取款支付这类普通业务。而是理财。黄金,外汇,基金,保险…这些业务令雪儿在普通柜台不常办,做得不熟练,但也能应付。今天,她在机器上刷过的黑金卡,最低的账户余额是两百三十三万。她记得很清楚。 莫行长接连好几天没有给她打过电话,没有再劝她接受去英国培训的机会。令雪儿心底的悔意越来越强烈了,她不应该,不应该这么天真,孩子交给婆婆带一年,很正常的,一年很快的。等她再回来,提了副处,她就可以送冬冬去最好的双语幼儿园了。太晚了吧,这个机会,早就被别人抢去了。 令雪儿低着头走出银行的侧门,她裹紧了风衣,秋深了,落叶萧瑟。她得赶紧回家给魏西收拾出差去美国的行李。 “走路要抬头。” 令雪儿听到声音,唰的站住了,差点就撞上了她面前的人。 “莫行长?” 两个人离得有点近,她确信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 “去那边坐会儿?” “嗯。”令雪儿点点头。 路上的行人匆匆而过,没人关注街边的长椅上坐了两个人。 “快入冬了,你穿得太单薄了。” “都说春捂秋冻嘛。”令雪儿呵呵笑,有点尴尬,“莫行长…我想问…” “问什么?”他扭头盯看她的眼,两人对视久了,心不自觉跳得快起来。 “那个去伦敦的机会…” “你不去,自然别人很快就顶上了。”他说得很严肃。 “哎,真可惜。” “你后悔了吗?” “嗯。”令雪儿点点头,“莫行长,你说得对,每个人都要向上争一争的。” 莫令成从她头上取下好几片破败的黄叶,“知道后悔了就好。” 初心(十四) (十四)尘埃起 白冬给华修远收拾去美国的行李,“衬衫五件,西裤三条,领带两条,够不够?” “应该够了吧。” “纽约比宁城冷,西服西裤要带羊毛的,牙刷毛巾我给你装进了保鲜袋密封了。” “嗯。” “对了,白冬,你把家里这些我常穿的衣物都收拾出一部分来,我放公司去。” “为什么?” “上次衣服弄脏了,还要劳烦你来送,预备几件在公司是有必要的。” “哦,你说的有道理。” “这还是文心的主意,她想得比你周到。对了,文心送你了套护肤品,说是纯植物的,孕妇也可以用,我给你放在梳妆台上了。” “那帮我谢谢文助理。”白冬笑得有些不自然,文心在她心里扎的刺越来越深了。 一大早,是华父华母做的早餐,车子的滴滴声响在门口。 华修远把行李箱拎出去,装上了车。 文心从车上下来,对华父华母说,“您们放心,我会照顾好华总的。” “旅途平安啊!”华父华母挥起手臂。 华修远看到站在门口傻呆呆的白冬,很想过去给她个深深的吻别。可这么多人,不太方便。 他坐在车里给白冬手机发了消息,[老婆,乖乖等我回来。] [嗯,有礼物吗?] [一定有。] 白冬回着短信,结婚后,似乎,修远不再和她说过那三个字了。 她也不再说了。 白冬吃罢饭,回房间睡午觉。可能又是吃的太油腻,反胃睡不着。便撑坐起来在手机上看新闻。 微信安静了好几天了,自从魏西给她发过那几张画,他们就再没联系过。可他画得是极好的,她的模样,她的神态,她的心口所想似乎都被他画在了脸上。 魏西,你是最懂我的人,是不是? “令雪儿,有你的快递!”同事喊她。 “我的快递?” 令雪儿自然自语,她最近好像没有在网上买过什么。她拆开箱子,里面是一件羽绒服。 同事揶揄她,“行啊,令雪儿,斥巨资买加拿大鹅牌的羽绒服,还是今年的新款,商场卖一两万呢。” “不会是假的吧。” 令雪儿不好意思地硬笑,“应该是假的,淘宝买的,才三百。” 下午下班前,令雪儿第二次被莫行长叫去了办公室。 “衣服号码合适吗?我猜着你的身材买的M号。” 令雪儿不傻,领导请她吃那么贵的餐,又送她这么贵的衣服,她能猜出来成熟男人的心思。 “莫行长,这不合适,我还没有拆包装,这就还您…” “别动,你先听我说。” 莫令成着急,起身拉了她一下,又很快松开了。 “去伦敦培训的机会,还是你的。” “嗯?”一直不敢直视莫行长的令雪儿抬起头。 “你说你后悔了的。” 莫令成微微伸出了手,轻轻搭在她的手背上,令雪儿手缩了缩,停了。 “我帮你把名额追回来了。” 他的手掌很大,包住了令雪儿的整个手,温暖地握住。 “这是Visual工作室所有的技术专利,”飞机商务舱,文心打开笔记本给华修远看,“所有关于优化核心的专利,他们都不准备卖出,只卖使用权,根本不值一千万美金。” “Tenox公司有相近的优化算法,已经开发出了成熟的游戏引擎,叫价一个亿。” 华修远陷入了沉思。一个亿美金,伴游网络没有这么多的资金,裕泽投资也断然不会冒险投入这么多。可从头开发游戏引擎至少需要三五年的时间,市场不会等。 “华总,依我看,技术更新换代只会越来越快,只买使用权回报最高。为什么舍近求远,非要收购一家国外的企业?” “总是追别人的影子,没有知识产权的公司是没有前途的。” 华修远靠在椅背,闭上眼继续思索,要把伴游网络做成中国顶级的游戏公司,必须要有一支核心的技术团队。收购Visual工作室是最正确的策略。 “对了,”华修远突然想起个事,“杨米代言我们的游戏,合约是短期的,文心,你要记着去续约。” “记下了,华总。” 又一天,白冬吃过午饭,肚子有些不舒服,可能还是太油腻了。没多想,就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休息会儿就好。公公在睡午觉,婆婆在一边收拾屋子。 “妈,你也休息会儿吧。”白冬不忍心,婆婆六十多岁了来照顾她。 “没事,我就把这个柜子擦擦灰。” 婆婆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白冬心里懂。 “白冬,你连中学的课本都留着呢啊。”婆婆随手从书柜抽出本书,翻看两页竟是高中生物,“这纸都黄了。” “没事看看。” “别看了,费脑子,我改天给你带点育儿书,时尚杂志什么的,你也学学怎么穿衣打扮,和修远出去总要有个形象。” 婆婆说着就把书柜上的书一本本扒拉下来,装进纸箱。 白冬知道婆婆是为她好,没去阻止,想着以后有需要再拿出来就是了。 “那就麻烦妈了,放到储物室吧。” “别留着这些旧东西了,不吉利,我帮你卖废品吧。” “别…”白冬听婆婆要拿去卖废品,她下意识去书柜寻那本高中同学录,竟也不见了。 “别…”她从沙发上起来,按住纸箱,“妈,家里地方多,还是放储藏室吧。” 白冬见婆婆似有不悦,又说,“里面也有修远的大学课本呢。” “那就留着吧,修远没准要看的。”婆婆从她手里夺回纸箱,搬往储藏室去。 白冬扶着沙发松下口气,想站起来,双腿居然没了力气,眼前一片白花。 等她再有意识的时候,闻到的是消毒水味,听到的是医生和婆婆的对话。 “病人有习惯性流产病史,已经有了先兆流产的迹象,孩子最多只能保到四五个月。我建议…” “建议什么?”婆婆着急问。 “还是拿掉孩子吧,这样对大人好。” “那以后还能不能再怀啊?” “最好先休养一两年。” “那一两年后呢?”婆婆是确实着急,着急自己的孙子。 “非病理性的习惯性流产,主要是精神压力太大导致的。好好照顾病人,不要给她太多压力,顺其自然吧。”大夫对婆婆还以职业性的微笑。 “谢谢大夫。” 婆婆坐在病床边等白冬醒过来,哎声叹气了很多次。 白冬听到了所有的对话,她的再次流产是必然的,只是来的太快了。她自己的身体应该很清楚,为什么还抱有幻想,不能生孩子就是不能了。她何必逞能呢?三次了,三次了。修远,这是不是就是我们最终的结局? 初心(十五) (十五)就这样吧 飞机平安抵达纽约,华修远也做出了决策,“必须要收购Visual,连带所有的专利。” 华修远的商务谈判在如火如荼的举行,脸色惨白的白冬被推进了手术室。 “如果没有这些专利,不会有任何一家企业愿意出资收购。Visual工作室的所有员工都会保留,项目依旧着眼于游戏场景优化,并且我们会引进AI人工智能,帮助visual发展壮大。这对visual以及所有的员工都是良好的机遇。” 白冬从手术室被推出来的时候,脸色更加白了,静静地躺在那里,浑身冰凉。她还活着,心却仿佛死了。 婆婆依旧给她炖了鸡汤,盛放在保温盅里。 “喝点吧。” “妈,我不爱喝鸡汤,一点也不爱喝。”这是白冬第一次对婆婆,怎么想就怎么说的实话。“妈,等修远回来,我就和他谈离婚。” “这…你别胡说。”婆婆嘴角是笑了的,很微小的表情,白冬注意到了。 “妈,爸,我想一个人呆会,你们回去吧。” “那我明天来接你出院。”婆婆提起包最后安慰她,“医生说了,心情好,孩子还会有的。” 白冬翻过身,眼泪唰唰得流淌,浸湿了半个枕头。修远,你如果在这儿,能不能抱抱我。她拿起手机想给他发消息,时差十二个小时,她是白天的午后,他是后半夜的梦乡了吧。 “华总,恭喜你,预算内拿到对visual的收购。”文心举杯庆祝。 “能把他们公司的每个专利,每个竞争对手,负债表做得那么详细,只有你。这样我们才能说服他们。” “Cheers!”华修远了却了心头一桩大事。“接下来,新游戏的开发工作就会一马平川的顺利。” “Cheers!” “华总,再喝一杯,多么大的喜事。” “魏西,来,你也敬华总一杯。”文心挥手叫魏西。 魏西只好过去,先干为敬,“祝愿华总带领我们公司,越来越好!” “再来!” 庆祝活动持续到午夜一两点,华修远喝了太多杯,洋酒混着果汁,更加容易醉。魏西架着他,到了酒店房门口。 “文助理,我就送到这儿吧。” “进来,送进来,放到床上。”文心打开房门,“我去洗把脸先。” “那个…华总在床上…我就先…先回去了。”魏西扶正了眼镜,略微尴尬。 “回去吧,剩下的我来收拾。”文心开门送他,笑得颇有深意,“我和华总都很欣赏你,会提拔你的。” 魏西就住在华总房间的隔壁,一晚上,他都没听到隔壁房门再打开的声音。 是不是,是不是应该告诉白冬。 [前几个章节的小说内容,我画好了。] 医院的夜晚很静,但过道是亮着灯的,亮一晚上,不时有病人扶着输液架往卫生间去,地面嚓嚓的拖鞋声,还能听到前台的电话铃声和病人家属的窃窃私语。 夜里失眠的白冬拾起手机,不是修远的晚安,而是魏西的问候。 她没有想回复他,一张张漫画故事看了起来。 [这道题怎么做?] 漫画里,男主角翘着二郎腿,趴在女主角书桌上歪着头问。 [你去问张宁宁,她数学比我好。] [我现在是问你,我就想知道,像你这样的笨蛋是怎么构思解题的。] 女主角瞪圆了眼,把书拍在他头上。 [滚!] 白冬写的故事,字里行间是很伤感的,她原以为看了会更加难过。没想到他,改编成了轻松搞笑的剧情。她扑哧笑出了声,又忙捂住嘴巴。 她回复了他的微信消息,[画得很好,谢谢你。] [你开心就好。]魏西紧接着又发了第二条,[我最想见到的,就是你的笑。] 越是轻松搞笑的剧情,遇到分别和重逢,就会更加让人心痛。 白冬的眼泪,最终还是滴落在雪白的被单上。 从前无忧无虑,只会读书的傻姑娘和傻小子都长大了,数学题目有对有错,可成人的社会,没有标准答案,没有是非黑白。怎么选,都有每个人的道理。 婆婆第二天来接她出院,出租车上,她一直低着头沉默。回到家,回到她与修远生活过好几年的地方,终于要割舍了吗。 “妈,我会尽快找好房子搬出去的。修远的财产,是他自己辛勤工作应得的,我不会要的。你们放心。”秋季干燥,白冬的嘴唇起了皮,皲裂的唇纹似渗出鲜红。 婆婆听儿媳如此说,想起这些年,略微心有愧疚,可还是没有挽留她。 “这永远是你家,想住多久就多久。” “谢谢妈。” 说来也真是巧,文心在纽约的酒店碰到了个熟人。 “文小姐,我是一直记得你的。”他的声音很特别。 “您是杨米的经纪人,”我也记得,“真巧,不过真要谢谢你,上次我们公司游戏发布会的事,多亏了你,让我请你吃顿饭吧。” “不巧,我赶着去陪杨米拍MTV,要很晚才回来。” “那就改天。” 他抬起手指轻刮鼻翼,“有件事要和你说,合约期过了,杨米可能不想继续代言你们的游戏了。” “为什么?” “主要还是比较忙,她的通告很多,代言游戏,并不会给她带来更多的人气和身价。希望你能理解。” “可我们公司还是希望,和杨米继续合作,我们可以提高代言费,绝对给出符合杨米身份让你们满意的价格。” “那我考虑考虑,要继续合作也不是不行。” “您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只要能办到的。” “能办到的。”他眼神直勾勾看进文心眼里,最后停留在她美丽细白的脖子上。 华修远在纽约街头想着要给白冬选一件什么礼物,她不爱美,不喜欢奢侈品,不喜欢与人攀比,送什么呢? 他在第五大道走个来回,直到天色渐黑,蓦然回首,玻璃橱窗里,有只展翅的水晶天鹅透着温柔的白光,似要乘风归隐。 她一定会喜欢,这是一只不食人间烟火只有童话里才存在的白天鹅,就如她在他心里那样的特别。 一周的时间,仅仅一周的时间,华修远再回到宁城,变换了时间,家却已不再是他当初离去时的家了。他原以为,可以回到家,洗个热水澡,吃父母烧的饭菜,然后送给白冬他精心挑选的礼物。 真实的场景,当钥匙转开家的大门,他提着行李箱进了屋,却看到了另外的行李箱。 白冬就穿着素色毛衣站在那里,平和地对他说,“修远,我们离婚吧。” “白冬,不要闹了。”刚从美国出差归来的修远很疲惫,他上前一步用掌心去贴她的额头,“是不是发烧了?” “我已经下定决心了。” 白冬闪躲了他的接近,想哭,却怎么都哭不出来。 “开什么玩笑!我很累很乏,你哪根筋抽了?”向来对她温柔的修远终于爆发了脾气,冲她大喊。 “真的,我已经决定了。”白冬哽咽了。 修远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把拉过她,将她用力圈在自己怀里,“为什么,为什么呢?” “我累了,真的累了。”她挣脱开他,即便是多么怀念和习惯他的温暖。“我又流产了。三次了,三次,我真的,真的累了。” “那我们不生了,不要孩子了。”他上前想再去拥抱她。 她却步步后退,拉起收拾好的行李箱,转过身。 华修远突然想起了什么,慌里慌张从自己刚从美国带回的行李箱中翻出一个纯白色的锦盒。“我给你带了礼物。看,你看,你喜欢的,你一定喜欢的。” 他当着她的面打开,把那只透明切割成无数面反射着耀眼白光的白天鹅送到她手上。 多么纯净的白天鹅,摆在书柜上,摆在床头,多么美好。 “对不起,我不喜欢。”白冬把水晶白天鹅推还给他。“我不是灰姑娘,也不是白天鹅。”她看他最后一眼,拉过行李箱出了门。 啪嗒… 水晶天鹅从华修远手中掉落在地,碎了,变回普通的玻璃。 初心(十六) (十六)初心 “伯父伯母,我从美国带回了保健品,这是软骨素,缓解老年人关节疼痛,特别好。”文心带回了许多大罐小罐,“这是滤水壶,这是西洋参片,泡水喝,保护心脏健康…” “带这么多东西,很麻烦的吧。” “不麻烦,怎么会麻烦呢。”文心笑得开心。 “往后修远就要拜托你多照顾了。” “哪有哪有,是华总在照顾着我们整个公司的。” 白冬在离市区不远不近靠近地铁的地方,租了一间房,找了一份工作,也是个游戏公司,职位也是助理,不过不是总裁助理,只是普通的办公室助理。她做了好几年的家庭主妇,能找到这个工作已是很好。 协助行政事务,分发办公用品,打印材料,做会议记录什么的。做最简单的助理工作,工资不高,刚够养活自己。 华修远工作很忙,抽空还是会给她打电话发消息,有时是“回家吧,老婆。” 有时是,“我错了。”有时是,“我不会同意离婚的。” 她从来没有回复过他。直到一天,文心把一张她与修远同床共枕的照片发给她。 她盯着这张照片很久很久,久到眼泪不知何时滴花了屏幕,她终于回复了华修远。 [祝你和文心幸福。] 这张照片似乎成了压垮白冬的最后一根稻草。她请假没有去上班,因为心口的难过,终于承受不住了,她好想有人能安慰安慰她。她哆哆嗦嗦拿起手机,找到那个婴孩的头像,给他发了消息。 [我想见你,现在。] [哪儿?] [图书馆。] [等我。] 魏西等她的信息,等她的主动,太久了,他也迫切想见到她,那些画在纸上的想象的剧情,他都想把它们变成现实。 当他在图书馆里找到她的时候,她正蜷缩在书架角落的地板上,抱着头。 就在她旁边,魏西跪坐下来,轻轻抬起手臂抚上她的发。 “我来了。” 白冬从曲起的腿间抬起头,落入他温暖的眸子,就像十年前,又不像十年前。那时候他对她只有捉弄,现在,竟是如此的温柔。 她就看着他,任凭泪水扑通扑通安静地流经脸颊,蒙了她的眼,叫她看不清他的样子。 “别哭。” 他没有手帕,便用双手小心捧起她的脸,用温热的手掌替她擦去所有的委屈。 “我好累,好累。” 她的头搁在他的肩头,他轻轻拍着她的背,“我知道,我都知道,你很累很累。” “过去了,一切都会好的。” “会好的。”他像爱护孩子样在她耳边给她最大的安全感,“我在的,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白冬听到这些暖心的话,眼泪簌簌落得更快了,湿透了他的衣衫。 “想哭就一齐哭个够吧。”他轻抚着她的头,在她的右脸颊轻印下一个再一个吻。 或许是压抑了太久没有得到如此的温暖,惯性般地舍不得,她下意识蹭在他的怀里闭上了眼。 图书馆的历史档案区,没什么人。等她情绪整理完,已到了关门的时间。 魏西紧紧拉着她的手,“饿了吧,我带你去吃饭。” “嗯。”她点头。 “先去洗脸。” “怎么?” “你眼睛肿了,妆掉了,像只大花猫。” 白冬被他的话逗得破涕为笑,“讨厌,我是不是很丑。” “不会,你在我心里,永远十八岁。”他捏着她的手重了几分,变换了姿势,两人十指相扣。 “吃什么?” “随便。” “随便这道菜没有卖的呀。”魏西打趣她。 “没有长进,还是这么讨厌。”她佯装撅起嘴。 “不过恰好本人会做。” “你会?” “那你做给我。” “好啊。你家?还是我家?”魏西说出这话,两人尴尬得对笑。因为这话听起来,像是网上约那啥的在商量作案地点。 “不开玩笑了,我今天心情不好,你能来陪我,我已经很满足了。”白冬停住脚,从他温热的手心抽出手,还给他一个笑,“你该回家了,陪老婆还有孩子。” 魏西也回给她一个笑,拉回她的手,捏住。 “我现在自己住,她出国培训一年,孩子被我妈带回了老家。” “这样。”她低下了头,任凭他再次将自己的手放入他的掌心,捂得恰似着了火。 “文心,你是不是和白冬说了什么?不然她为什么要说这种话。” 华修远把文心叫过去,把手机信息给她看。 “我…我…”文心支支吾吾,把一张孕检化验单递给他。 “你,你怀孕了?”修远看到的是她的名字。 “华总,孩子是你的。那次纽约出差,你喝醉了,是我扶你回房的。” 这个爆炸的消息叫华修远头痛欲裂,他想不起什么来,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 文心慢慢走到他背后,按起他的太阳穴,“伯父伯母说了,希望我们尽快完婚。” 最后,魏西送她回了她现在住的地方。 “你的家,我去是不合适的。”白冬生怕自己做错事,“我现在也是自己住。” “你?” “我和他在办理离婚。” 魏西捏着她的手又紧了紧,“你…他…?” “我…是我的原因…” “不方便说就不要说,我都明白。” 白冬住的小区比较老旧,要穿过民国青砖垒起的胡同墙,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并排站着,手握着手,和热恋的情侣没有两样。 “我流产了三次,应该没有机会再有小孩子了。” 她最终说出了自己的难堪。 “不是你的原因,是他对你不够好。” “不,他对我挺好,是我的原因。”白冬还是习惯性地为华修远辩解。 “白冬,以前的你不这样。” “以前的我什么样?” “以前,你活泼开朗,会给我白眼,会扬起手臂打我,还会伸出腿踢我。现在,你弱得让我心疼。”他握住她的手又紧了。 “你不也是。”白冬扭头看到了魏西的侧脸,瘦削的下巴,紧抿的嘴唇。 随意聊了一路,白冬拿出钥匙开了门,魏西卷起了袖口。 “我去给你做[随便]。” “好。” 白冬坐在电脑桌旁,又开始改起她的小说来。十年,要见面了,再不见,就要真的忘却了。 “这就是随便?”白冬对着白玉清汤面笑出了声,“我也太容易被糊弄了。” “对啊,随便就是,有什么吃什么。” “吃吧。”魏西坐在她对面,看着她一口一口咬不断的面条,觉得这就是最幸福的事。他一点也不想远在英国伦敦的妻,也不想在老家的儿子,他心里想的,只有坐在面前的她,白冬。 这不是简单的面条,掩盖在下面的,还有鸡蛋和火腿片。白冬的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多吃点吧,养好身体最重要。”魏西坐在她对面,把胳膊伸过去,勾起她的手。“以后,我给你做,每天都给你做。” “别哭。” 魏西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午夜了。 “我想借宿你家一夜,可以吗?” 白冬点头。 “谢谢。”魏西摸摸她的头,“我就睡沙发。” 初心(十七) (十七)寂夜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华修远从梦中惊醒,习惯性伸手去摸床的那头,冰冰凉凉,他的白冬,真的已经离去了。 只几个月时间,整栋房子仿佛空置了,他摸楼梯扶手,摸衣柜,摸电视机,摸到的都是灰尘。 餐厅的桌面上始终放着她留下的离婚协议书,华修远拉开椅子,白月光透过窗子照在纸面上,[白冬]的签字是那么的清晰。 签字笔就压在这页纸上,他只需拿起笔,稍稍用力,像公司签合同那样,随意画上自己的名字,就一切都结束了,与白冬的一切都结束了。 也代表着,他崭新的生活重新开始。 最终他尝试着拿起笔,摘下笔帽,把笔身握在虎口。笔尖距离纸就那么几毫的距离。他的手在哆嗦颤抖,心在挣扎犹豫,安静的白月亮就在天上看着。 时光倒流回了五年前,那时他与她挤在一间只有十几平米的房间里,他对她说过, [把你耗成老姑娘,只能嫁我。] [如今,是我真的把你耗成了老姑娘,而你却要走了。] “不,不!”他不能。 签字笔被华修远甩出了窗外,离婚协议在他手里被他撕得粉碎。 白冬,你是我老婆,不论发生了什么,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你依然是,永远是,我的妻。 “修远,对不起。”白冬也从梦中惊醒,“不能为你生儿育女,是我不好。” 她推开卧室的门,月光把黑夜涂成了蓝白色,被风吹晃的树枝的黑影倒映在窗帘上,隐隐绰绰。 魏西抱着电脑睡在了沙发上,呼吸均匀。他长长的睫毛让她想起十年前,课堂上她偷窥他的样子。 她从他手里把电脑拿到茶几上,碰到键盘,屏幕亮了,现出他睡着前的工作。 魏西没有在忙工作,而是,在为她画那本小说《初心》。 毕业季,校园的松树林里,男主角拉住了女主角的手。 “十年,十年后我们再在这里见面好不好?” 女主抬起纯净的眸子,“嗯?” “傻瓜,我要在这里向你求婚。” 女主背过身去,脸颊绯红。 [求婚…]当白冬默读着两个字的时候,她的头偏过去看了躺在自己家里沙发熟睡的魏西的脸。 他的脸却不再是魏西了,而是华修远,是那个当年把钻戒戴入了她无名指的华修远。 她捡过棉被轻轻盖在他的身上。哎,白冬叹气。时光逝去,就不会再回来。 第二日清晨,东方升起的第一道光线还未照进来。厨房已经忙碌起来了。 煎蛋…白粥…生煎包… “哪里来的生煎包?”白冬不记得冰箱里有。 “我做的,你尝尝。” “你做的?” 魏西笑着点头,白冬看到了,他的鼻尖和鬓角沾染了白色的面粉。 白冬咬了一口,外酥里汁,“好吃,你怎么这么厉害呢,你的妻子一定很幸福。” 他蹲在她身边,“白冬,我只想做给你吃。” 白冬不得不承认,她被他感动了,或是正在被感动着。 “谢谢。” 他摸了她的头,勾起她的手,“我们去上班吧。七点半了。” “嗯,你怎么去?” “地铁。” “我也是。” 老旧小区的街道口停了辆黑色特斯拉。华修远下巴已经长出了胡茬,黑色的眼圈和指间燃着的烟都昭示着他昨夜没有睡好,抑或是等了半夜。 他的眼珠就直勾勾盯着…盯着白冬住的那栋楼。 然后,他看到了,看到了白冬,蓝色的条纹裤,卡其格子风衣,被他想了千百遍的熟悉身影。 是她,他睁大了眼,想下车冲过去,可看到了… 她的手被另外的人握在手里,两人说说笑笑。 那是个男人,是个男人,他认识的。 他们就从他的车子旁走过去了,华修远再没有勇气下车去找回自己爱的女人,找回自己的妻。他傻了,呆了,心瞬间变成石头。指间的烟烧到了手,他都没有察觉。 她爱上了别人,是不是?他还没有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呢,她怎么就可以爱上了别人呢?她不能这样。 “修远啊,你和白冬的离婚手续办完了没啊?”是华母给他打了电话。 “啊,知道了。” “知道什么了啊就知道了,赶紧办完。然后去民政局和文心领证啊。孩子等不得的…” 很闷的咚一声,手机被华修远狠狠摔向车窗的玻璃,玻璃并没有碎。 魏西…魏西…华修远是默念着这个名字把车子开到银正大厦地下停车场的。然后直接上楼19层,叫来了人力经理。 “把魏西给我开了。” 人力经理一脸吃惊,“华总,魏西可是我们公司最能干的员工…” “我叫你开掉,听不懂人话吗?” 华修远的脾气无处发泄,他有点发疯了,摆在办公桌上白冬的照片框,都被他随手拿起,往人力经理身上砸去。 “知道了,华总,马上去办。”人力一脸懵然,都说伴君如伴虎,老板也是如此。 华修远望着地板上摔碎的白冬的照片框,跌跌撞撞过去,宝贝样的把照片抠出来。 盯着她阳光般的微笑,傻傻地又哭又笑。 “华总,华总,血,血,您流血了。”文心听了人力经理的报告,匆忙赶了进来。 破碎的玻璃渣划破他的手掌,修远也感觉不到疼,因为有让他更痛的伤口。白冬…你终是要远离我而去了吗? 文心拿来了碘酒和绷带给他小心的包扎,“得去医院,伤口深了,小心破伤风。” 华修远抬起头,看到文心,以及她微微隆起的肚子。 他确实是疯了,突然站起来,抬脚就朝着文心的肚子狠狠踹去。 “你也滚!不去打胎就给我滚!” 文心捂着腹部,疼得眼角积出了泪,靠在办公桌沿,幽怨地看着华修远。 “你的心怎么如此狠,肚子里可是你的孩子。” “滚!” 华修远没有看文心第二眼,就走出了办公室。 杨米小姐代言《三世仙缘》的续约合同就摆在办公桌上。文心的心在慢慢死去。她付出了多少呢,他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乎。 她把手贴在了大腿上,然后盯着沾满了鲜红的手掌神情呆滞。 “孩子,孩子都不能得到你的心。” 这世上,没有比文心更加要强的女人了,她渐渐握紧了拳头。 华修远,他,他的心里只有白冬一个人。 初心(十八) (十八)中断 楼下停了救护车,整个银正大厦的人都看到了。担架抬走了一个打扮精致的女人,捂着腹部,脸面惨白。 连续几天,伴游网络公司的员工私下里都在议论。 “打扫卫生的阿姨看到了,华总办公室的地板上,有血。” “文特助到底得了什么病?救护车都来了。” 岑静舟一旁冷笑,“原以为文特助是靠能力吃饭的女强人,没想到还不是…” “现在这个社会,女人始终都是在男人那里讨饭吃。” “你…你怎么在这里?”白冬下了班,看到魏西就坐在单元门外的花坛台子上,戴着眼镜,吹着初冬的凉风。 “我买了些菜…” “魏西,你没必要这样的。” 白冬眼热,确实,对她最好的修远也不曾如此待她,他只会忙工作,哪里会抽出时间给她做一顿热乎乎的饭菜呢。 “这几天我有时间,让我来照顾你吧。” 他跟在她身后,外人看来,就是同居的男女朋友。 “你工作不是一向很忙吗?” “我辞职了,要重新再找份工作,慢慢来吧。” 白冬听他如此轻描淡写,“为什么要突然辞职呢?” “呵…人往高处走嘛。” 他在厨房池子里刮丝瓜皮,“丝瓜最是滋阴,对女人身体好。丝瓜炒蛋怎么样?” 白冬对他淡淡一笑,“好。” 他辞职的原因,她已经猜到了。华修远的缘故。话到嘴边她想问又不敢问。 丝瓜炒蛋,胡萝卜炖牛肉,烫豆苗,鲫鱼汤。 “吃啊…是不是我做的不好吃?”魏西细心地把鲫鱼刺挑出,把鱼肉夹给她。 “你不用对我这么好的。”白冬扒了口白饭,就着他夹给她的菜。 “你结婚了,有老婆有孩子,应该把爱给他们。” “傻瓜。”他说。“我的妻子叫令雪儿,冬日飞扬的雪花总会叫我想起你,我儿子叫魏冬冬,白冬的冬…” “别说了,你别说了。” 白冬突然哽咽了,她岂不知他的心,她的心,也是对他有情的。 饭后,他帮她洗过碗,“我先回去了,我已经熬好了红豆粥,明早你拿出来放微波炉里转两分钟就可以吃了。” “好,你路上小心。” “嗯,明晚想吃什么,我提前买好。” 白冬把他送到门口。 “别来,我求你别来了,你这样,我受之有愧。” “我喜欢你。”魏西突然扭头把这几个字直接讲了出来。 “啊?”她的心口也跳得快出来。 “让我娶你好不好?” 白冬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就在她傻愣的刹那,魏西轻轻捧起了她的脸蛋,温柔似水的眸子看进她的心,低头吻住了她的嘴角。 他吻得那么轻,那么心疼,只敢将她轻轻护在怀里。 “我爱你。”他在她的耳畔讲出世上最难得的三个字。 白冬又没用地哭了,她也轻轻伸展出胳膊,抱住了他。真暖。 “啊!你做什么?”她突然惊叫起,发觉自己竟被他公主抱起。 “你说呢?”他踢开卧室的门,把她轻轻放置在床上,然后朝着她俯身下去,撩开她的害羞的刘海。 狂风暴雨般的吻降临在她的鼻尖,她的眼睛,唇上,齿缝间,叫她不能思考。 她闭上眼,十年前未完成的那段暧昧,最终实现了。 两人肌肤相亲的那一刻,他皮肤的炙热紧贴着她的胸口的时候,她突然睁开了眼。 “不要。” “不要什么?嗯?”他咬着她的耳垂。 “我们不能这样。”白冬清醒过来,“不能这样,不能这样。” “为什么?你不爱我吗?”他再次吻住了她,女人总是爱撒谎的动物。 白冬还是大力推开了他,慌里慌张穿好衣物。没有告诉他,到底爱不爱他。 “我明白了。” “你还是更爱他,对不对?” 白冬没有否认,独自一人坐在餐桌旁,一杯一杯咕咚地喝着水。 大门咣当一声,魏西走了。楼道里的凉风钻进了屋内,她打了哈欠。 初心始终是初心,十年,时间改变了很多。白冬趴在桌上沉沉睡去。 “魏西,冬冬发烧了,我带它去了家里县城的医院,打了退烧针,可还是高烧快四十度,怎么办?”魏西的母亲急的哭,给他打电话。 “家里小地方的医院不行,得来宁城。”魏西平时不爱管自己的儿子,可儿子病了,也是急得发疯。 “那怎么过去啊?”魏母年纪大了,遇到事脑子就短路。 “妈,我给你们叫辆车,赶紧把孩子送来宁城人民医院。” “打车过去这得多贵啊。”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乎这点车费?” 魏西给母亲叫了车子,又给远在伦敦的妻子令雪儿打电话。 “冬冬发烧了,四十度,怎么都不退烧,我叫妈把孩子送来了宁城的人民医院。” “什么?” 令雪儿在电话大声和他吵,“你是怎么照顾儿子的?妈年纪大了照顾不好,你怎么能放心让妈把孩子带回老家,老家吃得不行,卫生条件也不行…” 魏西听她唠叨抱怨就脑仁疼,“你行,你行,你这么会照顾也不见你行动啊,自己倒好,一个人跑去国外逍遥。” “魏西,你这话说得叫人多心寒,孩子才一岁,你以为我愿意出国?我这还不是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 “什么好话都被你说遍了,理由都在你那边…” “急性脑膜炎。”医生摘下口罩。 “严重吗?怎么治疗?”魏西怕得要死,他知道这种病,是可能引发后遗症的。 “幸亏送来的及时,已经用了有效的抗生素,高热已经退了,还要留院观察几天。” “谢谢,谢谢医生。”魏西的母亲双手合十祈福,哆哆嗦嗦把一个红包塞进了医生的白大褂口袋里。 “不,这个我们不能收。”医生微笑着把红包返还给了她,“我理解你们的心情,放心吧,照顾得好,会痊愈的。” “谢谢,谢谢医生。” 魏母刚才焦急在等待医生的检查结果,腿都软了,靠在魏西身上。 “还是大城市的医生靠谱啊。” “嗯。” 初心(十九) (十九)生活的结局 魏西整夜都陪伴在魏冬冬的病床边,轻轻帮他盖好小被,脸上满是关爱和心疼。 这是他的儿子啊,只要冬冬能健康平安的成长,其他的,无论什么,那都是不重要的。 “冬冬…我的冬冬…” 一个女人手上还拉着行李箱,围巾还来不及取下,脚上的皮靴踢踏着,闯进了病房。 “你怎么回来了?”魏西正在喂儿子冬冬营养米糊,拿起勺子的手悬在空中。 “妈妈!”冬冬看到了妈妈,伸出双手就要妈妈抱。 “冬冬,一会抱,妈妈衣服凉,等妈妈脱掉外套。” 咯咯…冬冬咧嘴笑起来,张开嘴把魏西勺里的米糊一口吃掉。 “赶了最早的飞机。”令雪儿把儿子冬冬抱在怀里,眼泪不争气流了出来,她怕魏西看到,背过了身。 “是我没照顾好冬冬。”魏西母亲拎着饭盒也出现了病房门口。 “妈,是我不好,我不应该去国外,不该去的。” “什么都比不上我的冬冬…”令雪儿忍不住去亲冬冬的额头,“妈妈好想你。” “妈妈…”冬冬肉肉的小手胡乱地抓着她的脸蛋。 周末了,白冬回了老家。 “怎么没提前说,就回来了。”白冬的母亲打开门,往外又看了看。“修远呢?没和你一起回来?” 白冬尴尬地,脸部肌肉向上隆起,“他工作忙。” “哦。也是,修远工作忙,你要体谅他,现在钱越来越不好赚了。” “是。” 白冬不知该怎么和母亲说她与修远离婚的事。她是想着,等手续办完了再与家里父母讲吧。 “我爸呢?” “他去上班了。” “上班?不是退休了吗?”白冬有些诧异,“年纪大了就应该在家多休息。” “不是什么累活,就是给家毛巾厂看仓库,你爸出去干点事也好,不然在家天天看我不顺眼,不是说我盐放多了,就是说我肉切得不够细…” 白冬和母亲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无意瞥见家里餐厅的椅背上搭着几条绣了喜棉商标的毛巾。 “我找了份工作,妈。” “好,好啊,闺女。在家里闲着总归是要与社会脱节的。” 白冬母亲起身往厨房走去,“妈给你做你爱吃的豆角焖面。” 这是令雪儿第三次走进了莫行长的办公室。 “雪儿?”莫行长抬起胳膊招呼她,冲她笑,“来,快来。” “莫行长。” 莫令成从办公桌旁站起来,把她从头到脚端详了一番,“出过国,就是不一样了,洋气了。” “我…” “孩子病没事了吧。” “没事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莫令成抓着她的手,拍拍他的大腿,“坐这儿。” “这是您的办公室,不合适吧。”令雪儿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瓜葛了,儿子病了一场,她算是明白了,这职场事业和金钱,比起家人的平安算得了什么呢。 莫令成还是紧紧抓着她的手,苦口婆心,“雪儿啊,培训还剩半年多,我是舍不得你走的,客服部副处长的位置给你留着,等你回来。” “莫行长,这培训我不想去了。” 莫令成听她这么说,突然沉下了脸,“脾气,又闹脾气。” “我真是放不下我孩子,机会给别人吧。真是抱歉。”她趁机把手从他手里抽了出来,放到后背。 “你已经去了两个月,现在退出,这让我很难做啊。” 莫令成坐回皮椅,向后仰靠,叼起一支中华烟。 “我相信莫行长和领导们能体谅一个母亲的心情。”令雪儿深深给他鞠了一躬。 “你…”莫令成惊讶她的选择,也惊讶她的决绝。 “没有其他事,我就先回去了。” 就在令雪儿的手碰到门把手时,莫令成低声一句,没看她却是对她讲的。 “可想好了,走出这个门,副处的位置你以后想都不要想了。” 令雪儿没有半分停留,步伐坚定地离去了。 半年后。 文心在另一幢高耸入云的5A级写字楼,高跟红底鞋踏在光亮的大理石板上,哒哒作响。黑格A字裙,淡蓝蕾丝职业衬衫在领口的蝴蝶结更加夺目。 “黎总,这是西北区的销售合同,需要您的签字。” “两千万的订单,做得好。” 黎正显然很满意文心的销售能力,他摘掉万宝龙的签字笔帽,简单看过后,刷刷签下自己的名字。 “我想要百分之五的提成。” “百分之五?”黎正思考了片刻,“别的员工可都是百分之三。” “我有能力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利润。” 现在的文心更加相信金钱带给她的安全感,她跟了华修远五年,得到了什么,那狠狠得一脚踹醒了她。 她怎么那么傻呢,当初他要奖励她期权,她要什么高跟鞋?再贵的红底鞋,她自己一样买得起。 “好。”黎正微笑看她,伸出手与文心握在一起,“合作愉快。” 令雪儿穿着银行的标准制服,戴着红色的领巾,接待完最后一名顾客,伸伸腰,然后点起钞票。 有同事无聊八卦起,“雪儿,听说了没,咱们行好几个女副处被调查了。” “调查什么?” “还不是之前的莫行长,他进去了,交代了十几个情妇,居然好几个是咱们行的内部员工。你说之前他穿着简朴人模狗样的像个好领导,没想到都是演的。” “啊…” “就你傻乎乎的,去伦敦这么好的培训机会都放弃了。” 令雪儿脊背升起一阵寒意,似是刚刚逃脱了一场危险的真人游戏。 她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件昂贵的加拿大鹅羽绒服塞进了箱底。 “怎么不穿了?” 魏西放下手上给儿子讲的黑猫警长的动画书。 “太热,宁城的冬天用不上的。” “用不上还买,乱花钱。” “以后不买了,绝对不买了。” “请问是白冬女士吗?”白冬接起电话。 “我是新智人力资源公司的猎头,这边有一家网络公司总裁助理的职位,您如果有兴趣,我先把招聘条件发到您的邮箱。” “好的。谢谢。” 电脑光标点开文件,只有简单的几行字。 白冬捂着嘴巴,任凭热泪静默流着。 [伴游网络游戏公司,职位,总裁助理。] [招聘要求:白冬。] 白冬抱着华修远的胳膊,依偎着他的肩膀,在她的老家,路过她的高中母校的门口。 她指着不远处一栋显出破败的三层小楼,“那时,我就在那栋楼,高三九班。” “听,铃声!应该是下课了。” “那时候,我不爱听讲,就喜欢靠窗坐,看走来走去的人…还有…” 白冬没有讲出来的人是魏西,她还是忘不了他的啊,忘不了曾经的初心。 华修远搂过她的肩,打断了她的话。 “你如果喜欢孩子,我们可以去领养。” 白冬停住脚步,转身面对他,伸手展开他的眉皱,“你老了。” 然后闭上眼踮起脚认真地吻向他。 宁城街角的那家漫画店,店主依然压着帽檐,低头在漫画里寻求自己的心。 不同得是,店里显眼的位置摆了一本新出版的漫画书《初心》。 封面还是魏西画给白冬的那个。 男生靠在校园的树干,偏着头,伸手去摘女生头上被风吹落的黄叶,女孩凝看他,仿佛他就是她的整个世界。 [完] 小宝(一) (一)大都会 女人不同男人,有个能进宗族家谱像样的正式名字。从小,家里人都叫她小宝,所以,郑小宝就是她的名字。 1936年上海滩的法租界歌舞升平,东北的满洲国成立四年了。小宝这个名字不好听,大都会舞厅的舞女大班阿陈給她取了个时下流行的艺名叫乔曼。 茶碗摔碎在地的声音很清脆,“不孝子,咱家三代单传,你怎么能去当兵,是想我郑家断子绝孙吗?” 紧接着一阵咳嗽,五十多岁的郑老爷被气得坐在太师椅上喘不过气来。 “爹,现在国难当道,每个人都有责任出一分力。” 郑谦业是郑家唯一的少爷,他在据理力争着。 “出力可以捐军费,可以捐物资,不一定非要上战场的。” 郑太太说话柔和,手帕擦着眼劝自己唯一的儿子。 好半天,郑老爷发了话,“这样吧,你和宋家小姐把婚结了,生下孩子,家业有了传承,就同意你去。” 铛…铛…铛…辣斐德路黑石公寓一间房客厅墙面挂的钟响了三下,乔曼扶着太阳穴醒来,同样的梦,她做了多少遍已是不计数了。紫色绣了金枝的真丝睡衣松垮垮遮不全她的身体,胸口露出多半个弧圆。 她去卫生间洗漱,烧水煮了咖啡,端着咖啡杯趴在窗口看楼下来往的人和车流。下午四五点的时光,西边太阳将落,一片火云。行人急匆匆回家,她却是才起床。 晚上九点是她上工的时间,化妆间她对着镜子扑施粉黛,红色的凝脂描着唇形。大班阿陈来了。 “周公子是清末督军淮军将领的孙子。” 阿陈把乔曼领到一个穿着白色西服,似笑非笑浪荡公子的男人面前。他不难看,不老,没有大肚腩,尤其是他的那双眼,像极了一个人。 “请乔曼小姐赏跳一曲。” 他绅士般牵起她娇柔的手,往舞池里去。 乔曼最喜欢听萨克斯吹的《夜上海》,低沉浑厚,就像有人在她耳边情深言语。舞池的霓虹灯闪烁幽暗,周公子的手本是在她的背上,随着音乐渐渐向下,抚上她的腰,把乔曼按在自己胸口,手再向下,摸她旗袍下翘挺的臀。 他闻在她的耳后,“是百合香。” 乔曼没有在乎他在吃她的豆腐,她的目光始终注视在他的眼眉间,这双眼,像极了。一样长的睫毛,一样黑亮深邃会笑的眸子,就连看她的样子也是一样,头略微侧过一个弧度。 “我在礼查饭店订了房间,跟我去?” 周公子的那处忍不住了,从看到乔曼漂亮脸蛋的第一眼就忍不住了。他的舞步很慢,恨不得蹭进她的身体里。 “好啊。” 乔曼轻浮地从他手里抽过舞票和小费,交給大班阿陈。 礼查饭店七楼房间的门刚刚打开,周公子就迫不及待将她压在门板上,手顺着她旗袍开衩摸她的大腿,侧头强行咬住百合香的红唇吸吮。 “慢点,慢点…” 他的手也等不及,直接探入她的腿心。 “水真多,真骚。” 被人抚摸着亲吻着,乔曼没有闭眼,她看不够他那双迷人的眼,每眨一下都能勾起她的回忆。 “哥。”她的手指描摹他的眉眼,用尽心思和她所有的柔情。“操我。” “小骚货,干不死你。” 他猛的抽出腰间的皮带,甩在地上,继续胡乱扒她身上的旗袍。 “叫我小宝。” “小宝,小宝…” “哥……” 乔曼搂着他的脖子,随着他的动作,后背的旗袍摩擦门板,闭上眼。 第二天她醒来的时候,周公子已经离开了,蚕丝被上洒了好几张政府最新印发的法币,她用被子把自己的头蒙住,小声自语,“哥,你好不好。” 我的小宝都长这么高了,郑谦业抱起她的腰举高转了一圈,“哥快抱不动你了。” 那一年,她才十岁。哥哥的怀抱好温暖,好安全。从那一刻起,她的眼里就看不见了别人。 “怎么吃这么少。” 他给他夹红烧肉吃,她吐了,直接吐在桌子上。她不要吃,宁可饿死,她也不能变胖,他说,他快抱不动她了。 乔曼睁开眼,去卫生间清洗身体。自她做了舞女,被多少男人上过了。她掰开手指数,发现两只手数不过来了。 突然一阵反胃,她对着镜子吐了。 她掰开手指再数,月事已经迟半月了。 这天晚上,她有饭局,有人花钱请她吃饭,请她吃饭的男人叫沈愚。 沈愚是个生意人,战乱时局,他安心做他的外贸生意,把法国的香水化妆品进口来卖给上海滩爱美的太太小姐们,把瑞士的腕表军刀卖给老板少爷们。再把国产的丝绸茶叶卖給欧洲的绅士贵妇。 他的贸易公司很赚钱,一年几十万大洋的营收,可他低调节俭,穿的衣服是几年前的,衬衫领口磨破了边也不忍换,皮鞋开口了还要补一补。谁家的太太也不忍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一个葛朗台。所以,他单身到三十有三的年纪。 直到有天他陪朋友来舞厅,见到了乔曼,他被乔曼那颓废无所谓的样吸引了。 “一百块,她的一夜只值一百块。” 他生意场上朋友跟沈愚说,“我上过她。” 乔曼听见了他们的对话,也无所谓,端着酒杯过去,拉住说浑话男人的领带,伸手抚他的鼻尖,只因他翘挺的鼻像某个人,会抵着她的鼻尖,与她顶哞哞。 沈愚的朋友看出来沈愚喜欢她,拿出一百块,塞进她的胸口,“沈老板,我的朋友,今晚陪他。” 乔曼笑呵呵靠近沈愚,仔细端详他。他没有哥哥高,再轻轻抚上他的眉眼,也没有哥哥细腻暖心的眉眼,然后是鼻尖,嘴唇… 乔曼把胸口的钱拿出来,还给她的这位客。 “不好意思,我不喜欢他。” 她的旧客以为她嫌钱少,“二百?三百,五百?”直到他加到一千,她还是摇头。 “你就是个千人骑的婊子,一千大洋你不要,是不是疯了!” 她把手贴到他的胸口,和他娇声腻歪,“人家不喜欢他,但喜欢你……” “真贱!” “娶我好不好?” 沈愚,站在一旁,看她与他的朋友打情骂俏,倒是尴尬了。 “不不,乔小姐可能误会了,我只是想请你吃顿饭。” “吃饭啊,吃饭可以啊。” 乔曼从他手里抽出一张钞票,“一百块够了。” 小宝(二) (二)西菜社 露茜西菜社,一客法式焗蜗牛,一客煎牛扒,一客水果沙拉,一客起司蛋糕,两杯红酒。 乔曼吃得很安心,沈愚倒是拘谨得很,看她头上的波浪发夹都会失神,平常用的刀叉噼啪掉在地上,服务生给他重新换了一套。 “喜欢我?”她吃完主菜,嘴巴上还挂着红色的葡萄酒痕。 沈愚手上拿的叉子哆嗦着又掉在地上。 他不知该怎么回答,傻愣愣的样子叫乔曼看了好笑。 “我不会喜欢你的,不过我不介意你请我吃饭,也不介意你的钱。” “明白了,乔小姐,你吃饱了吗?还要不要再点点什么?这里的蛤蜊汤很好喝。” 乔曼拿白色围布擦嘴,“不用了,快十点了,你送我去舞厅吧。” “好,我送你。” 乔曼刚起身突然肚子一阵疼痛,额头紧皱,扶着桌子缓缓站起。 沈愚觉察到了她的难受,她的不安。他看到了她旗袍的背后,似有血迹,忙脱下西服外套围在她的腰间。 乔曼肚子痛的厉害,似是站不住,急慌慌握住他的手。 “送我去医院。” “好。” 沈愚的车子就停在街对面。 出了餐厅的大门,走在石街路面,乔曼捂着肚子,“我走不了了。” 沈愚低头看到几道血痕沿着她白净的小腿流到脚面。 “我背你。” 乔曼趴在他的背上,被他轻放进了汽车后座。 沈愚吩咐司机,“去最近的医院。” 乔曼抓着他的手,凝着眉,痛苦的眼泪弄花了眼妆。沈愚看了揪心,那天在夜场里她得意跳舞的咧开嘴畅笑,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乔曼被推进了手术室。 “病人家属,签字。”穿着白衣戴着白帽的护士把单子递給沈愚。 沈愚拿起笔,他在琢磨自己是否有资格签字。 “快点,等着做手术。难道不是你的孩子?” “啊,是,是吧。”他签了字,安静地坐在手术室门口等,心口忐忑。 “自然流产,注意休息,切忌着凉。”手术后,护士在乔曼的病床边叮嘱,离去前鄙夷地看了眼陪床的沈愚。 “我买了鸿云楼的红豆粥,不知你喜不喜欢,还有田七炖鸡,活血化淤的。牛奶馒头,吃一个?” 他递给她。 乔曼却没心没肺地笑了,“沈老板,谢谢你的照顾,不过我还是不会喜欢你。” “我知道,没关系,没关系的。” 沈愚知道她刚做完手术心情不好,“我这就走,饭你要好好吃的。” 沈愚走了,乔曼心口抽得疼。肚子里的孩子,没了,没了好。省得她去找谁是这孩子的父亲。谁是呢?她不知道,她哪里知道。 她自语起来,“哥,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作践,对,就是在作践。” “新娘子来了。” 外面鞭炮声,人群的热闹声,满眼的红色。小宝却穿了一身白,她趴在门框上,偷偷看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男人,穿了黑色西装胸前戴着大红花,正是他的哥哥,郑谦业,她喜欢的人。 她又看了第二眼,她看到他红光满面,对宾客微笑致谢。 后面跟着的软轿里坐的是宋家小姐,想必是古代诗词里描写写的样子,[娟娟侵鬓妆痕浅。双颦相媚弯如翦。一瞬百般宜。无论笑与啼。] 她哪里比得上,比不上的,哥哥不喜欢她,家里人也不喜欢她。 “怎么穿了一身白,快换了去。” 郑太太吩咐家里的老妈子,“不懂规矩上不了台面的女人生出来的孩子也一样上不了台面。” 肚子里的孩子没了,乔曼休息了几天,就又回大都会上夜班去了。跳舞能让她开心,男人能让她忘却忧愁,这里是个好地方。 “西安出事了,知道吧,东北的张帅把国民政府給绑架了。” “呵,干我们什么事呢?” “要变天了,国共要合作抗日了。” 乔曼接过阿陈递过来的薄荷烟,“今天没客啊。” “有,怎么没有。就是你看不上,你看那边。” 她顺着阿陈胳膊抬起的方向,看到沈愚唯唯诺诺坐在远处的角落傻呆呆瞅着她。 “沈老板人挺好的,我没看不上他。” 乔曼拱手点烟,白色的烟气从嘴巴鼻孔爆开,像冬日里外头拉黄包车的脚夫呼出的白色冷气。 “嫌弃他小气?” “没有,他不小气。” “那你怎么不喜欢?” “不喜欢就不喜欢,哪有那么多原因。今天既然没客,那我就回去了。” 她回去的时候,门口碰上了叼着牙签,长相凶狠恶毒的青帮黄老板。 “哎呦,这不是乔曼小姐吗?怎么没客?没客找我啊,我可是顶满意你的脸蛋和身材的。” 黄老板搂住她的肩,抬起她的小脸,色眯眯。 乔曼不矫作,小手放在黄老板的胸口,“黄老板,今日身子不爽快,过些日子好了再陪您。” “好,本老板懂怜香惜玉的。” 黄老板拿起她的小手揉搓,心下的龌龊心思,坐在一边的沈愚看得出来。自然,这个男人也是乔曼的旧客,他心里不免难受起来,她陪过那么多男人,唯独对自己,竟不曾有一丝的情,哪怕是暂时的,一夜情也算是情。 沈愚跟着乔曼出去,大都会霓虹招牌闪在他的背后。 乔曼知道沈愚在后面跟着她,她停在巷子口转身,把最后的烟抽完。 “你能不能爱惜自己。”沈愚憋了半天说出这么一句。 乔曼哈哈笑起,把指间的烟头掐灭,踩在脚下。 “你管我?” “我没有管你,我只是心疼。” “用不着哈,沈老板。您走您的阳关路,我过我的独木桥。” 她抬高手臂招呼街对面的黄包车夫,“不过你请我吃饭,我还是乐意的。” 乔曼回到黑石公寓的乔曼踢掉难穿的高跟鞋,去酒柜給自己倒葡萄酒,殷红的玫瑰色,恍得她又做起梦来。 “哥,新婚愉快。” 十五六岁的小宝那时还不是如今的爱司头,简单的两个马尾辫梳在两边,黑亮清澈的眼眸总是喜欢低着头。 郑谦业接过她送的礼物,是一条绣了红豆枝的云帕,“绣得不好。” “很好。” “哥你喜欢吗?” “喜欢,当然喜欢。” 他摸她的头,发现她又长高了,快到了他的胸口。 “既然喜欢,哥你能不能亲我下。” “可以啊。” 郑谦业低头轻吻她的额头,“小宝长大了,以后不能总是缠着哥哥了。” 她伸出手指,点在自己的唇角,“哥,你能不能亲这里。” 郑谦业怔住了,心动的感觉第一次不受控制。 他掐了掐她水嫩的脸蛋,“小宝,这里哥哥不能亲的。” “为什么?” “那里是留给喜欢你的男人的。” 她委屈的眼底噙满泪,“哥,你不喜欢我。” “不,当然不是,哥爱你还来不及,只是这种爱是不一样的。” “再也不要理你。” 她跑了,跑了,那天夜里,她跑回被窝哭了一宿。 乔曼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手上还拿着挂着红的酒杯,床单被罩全染了酒色。她迷迷瞪瞪去洗漱,眼睛肿了,哭了一夜,能不肿吗? 小宝(三) (三)新的客 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沈愚都没有再来大都会。几个舞女在化妆间闲聊八卦。 “五洲商行的沈老板不来了,乔曼,你后悔不?” “不后悔,为什么后悔?” “不后悔就对了。” “你还不知道吧,现在满上海滩都在传沈老板那里不行,前些天丽天舞厅的头牌白牡丹摸他裤裆,揉了几十下,还是软趴趴的,真是好笑。怪不得单身到三十好几。” “呵…那可能就是吧。” 乔曼没和姐妹们争辩,她对沈愚那里行不行并不感兴趣。 这些日子,她认识了新客,十八九岁的小伙,不是什么当官的公子,家里也不是富商的背景。他穷,是乡下来的,夜里在大都会门口卖烟卖香港来的屈臣氏汽水。 她就是看重了他的模样,給他穿上摩登的燕尾西服,梳起三七头,露着脚趾的破布鞋换成锃亮的鳄鱼皮鞋,越看越像郑谦业。 “教你跳探戈。” 乔曼的右手握住他的左手,“要用力,两人跳舞要有交流,交流靠什么,靠的就是掌心的力,你传导給我,我传导给你,就知道对方要往那里走。” “姐,你懂真多。” 扑哧,她笑了,“好好跳,跳好了,陪哪个老板的阔太太跳一曲,顶你外面冻一晚上的。” “哎,你别捏我,不是这么个用力法,是靠掌心的推力,你推我,我推你,像这样。” 沈愚再来的时候,他就看到她在和这个男人跳舞,也是第一次看到她含情脉脉的眼神,与看他的多么不同。 他嫉妒,可嫉妒有什么用。 “前些日子工作忙,没有来。这些是给你们的。” 沈愚把一箱才从美国进口来的蜜丝佛陀的口红递給大班阿陈。 “谢谢沈老板。” 阿陈见他眼神直勾勾看着舞场上的乔曼,同情起他,“是个穷小子,也不知乔曼看上了他什么,养他吃穿用。” “或许是她真的喜欢他吧。” “真是奇了怪了,我这里的舞女巴不得傍上像沈老板您这样的商界才子,就她乔曼,是个异类,拿自己赚的辛苦钱贴小白脸。” 沈愚看了一会儿就走了,乔曼压根就没看见他来过,自从有了韩廷,与她跳舞的这个年轻人,她觉得自己恋爱了。 “姐,晚上我们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 “寿司,日本寿司怎么样?” “好,就去吃寿司。” 乔曼給他花钱那是一点都不心疼,法国来的水獭皮裘买了好几件,瑞士手表也有好几块。 她就喜欢他开心了,能抱着她的腰绕几圈,低着她的鼻尖,唤她“小宝。” “哥,能不能亲我下这里?” “好啊。” 韩廷侧过头衔起她的嘴角,闪亮的眼眸映出了她十岁的模样。 “哥,你闭眼。” 乔曼的手慢慢抚上去,不浓不浅的眉毛,削山的下巴颧骨,她翘起脚尖,亲吻他的鼻尖。 “小宝,不要闹。”韩廷突然睁开眼,吓她个措手不及,然后打横抱起她的背跳上床,床垫凹陷出她整个背部的形状,“小宝,哥喜欢你。” 韩廷知道她要什么的,吻在她的舌尖跳舞,时而停歇,两人深情对望,时而剧烈,狂风骤雨般,教她窒息。 郑小宝舔舔手指,在窗户纸上捅了个眼,她趴在窗上看大红喜塌上的两个人颠龙倒凤。 宋家小姐皮肤真白,绣着并蒂莲的红肚兜被她喜欢的男人解开肩带,盈盈一握的小乳顶着粉红色的茱萸。 他的头低下去,遮挡住了她要看的春光。那宋家小姐柔柔懦懦的呻吟她听了都忍不住动情。 她跑去另一侧的窗户,又捅破了一个孔。 哥哥额头起了汗,在怀里的女人身上驰骋,一下接一下,像是把自己的命送了出去,恨不得两人合二为一的那种卖力。 郑小宝看不下去了,她背过身,泪水蒙了眼,她看不清路,扑通一下从台阶上摔了下去。 “怎么这里有块疤。”韩廷的吻落在她的耳后。 “不小心摔到了石头上。” “还疼不疼。”他轻吻上去,“小宝。” “疼也不疼。” “有我在,不会再疼了。” 乔曼搂住韩廷的脖子,他在她身上做,她就仿佛成了那宋家小姐,他是郑谦业。 “哥,不要离开我。” “不会的,不会的,小宝。” 乔曼沉浸在这虚假的恋爱里不可自拔。一转眼的功夫,冬去春来,乔曼赚到的钱几乎全都花在了他身上。 韩廷长相出众,嘴巴又甜,不止大都会舞厅的女人喜欢他,他也去别的舞厅串场子。 探戈舞是他的长向,他能踩着西班牙音乐的节拍把一只红玫瑰送到舞伴的心房。 而乔曼,总是第一个,给他鼓掌。 第二个,是沈愚,他见乔曼鼓掌,他就跟着鼓。 她兴奋地圈住韩廷的胳膊,“晚上去看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 有个打扮清纯的姑娘挽住了他的另一只胳膊。 韩廷推开乔曼,“曼姐,她是陈倩倩,海临县长的千金。” “你,你好。” 陈倩倩的脸庞很白,脖子也白,笑起来脸颊会有酒窝。还会害羞,会脸红,会低头。像极了宋家小姐的矜持。 “曼姐。” 声音也是那么的甜美可人,懂礼貌,叫人忍不住守护宠爱。 “她是我的未婚妻,晚上要去见岳父大人。” 韩挺低头吻陈倩倩的嘴角,比他曾经吻她还要深情,还要温柔。 乔曼想努力维持仪态,不让泪水涌出,不让愤怒失控。微笑着要说,[祝福你们。] 她办不到,办不到。 “跟我去看电影。”她霸道地拉回他的胳膊,明明知道自己争不过,还是要争,争什么,只是争个面子罢。 “曼姐,你别这样。以前你照顾我,我感谢你,现在我要照顾我的未婚妻。” 他把陈倩倩护在自己的身后。 乔曼不知哪根筋错了,她看他对她柔情的样子,心就在滴血。 噼啪…一个响脆的巴掌甩上韩廷的脸。 韩廷抹了出血的嘴角,讥笑嘲讽她,告诉舞厅所有在场的人。 “乔曼,叫你一声曼姐是客气。上过你的男人谁不知道,你就是个变态,是个暗恋自己亲哥哥的变态!跟你在一起的每分钟每一秒我都恶心,恶心至极!” 乔曼捂着太阳穴眩晕起来,眼看周围的人,一个变了两个,两个变了四个,个个指着骂她,[不要脸!] 她跑了出去,能跑到哪里去。曾经她从徽州家乡跑到上海,如今,要从上海跑到哪里。 小宝(四) (四)求不得 “哇哇,哇哇…”新生儿的啼哭声越来越大。 郑小宝站在一旁看母亲从宋家小姐怀里抱过婴孩,打开襁褓分开乱蹬的小胖腿,笑得合不拢嘴。 “老爷,是男孩。” “郑家有了后。” 母亲把婴孩递到郑谦业手里,“抱抱你儿子。” 郑谦业接过柔软可爱的婴孩,修长的手指捏了捏他肉嘟嘟的脸蛋。 “嘿嘿…嘿…”婴孩停止了哭泣,小手抓住他的手指咧开嘴笑,噗噗的声音,像是在叫爸爸。 郑谦业的心化了,肯定化了。 母亲父亲宋家小姐都这么想的,这个孩子会留住他人的。 “乔曼。”背后有人叫住了她。 “沈愚。”她回过头,见到了对她微笑始终如一的男人。 她泪如决堤,还是坚强地用手背抹干。 “请我吃饭,请我喝酒好不好。我好饿,好渴。” “好。” 这是沈愚第一次带女人回家。 “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红烧肉。”她说。 “好。” 沈愚是个木讷的人,不够风趣,不解风情,幸好,他会做饭有厨艺。这样的男人少,尤其在有钱男人当中,少之又少。 乔曼在他家里闲逛,酒柜摆的许多酒瓶落了灰,茶几上摆的也只有生意相关的报纸和书籍。墙壁不挂美女画报,柜子不摆百合花。诺大的别墅简单单,空荡荡,如果没有她来,那就只有他一个人。 “你不寂寞吗?” 沈愚摇头,“每天工作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寂寞。” 他把猪肉切好块,补充,“不,也不是,每天晚上躺在床上,会有点寂寞。” “想女人?” 呵…呵呵…沈愚傻憨憨地笑。 油锅下了八角花椒酱油,煸炒带皮的五花肉,加了热水,咕嘟咕嘟煮起来。 “要炖一个小时。” 乔曼拄着下巴,看他。 “他说得没错,我就是变态。” “我知道。” “知道你还喜欢我?” “因为,我可能也是变态吧。” “嫁给我,让我照顾你。”沈愚不是单膝下跪,而是双膝,从裤兜掏出一枚花生豆大的火红钻戒。 好半天,乔曼没有开口应还是不应。 他拿起她的左手,把钻戒套进她的无名指,往他的裤裆摸去。 “行吗?” 丽天舞厅的白牡丹说得不对,沈愚那地硬得很。 “我叫郑小宝。” 沈愚像捧着什么易脆的宝贝,抱着她不敢用力。 “我叫沈愚。” “郑谦业是我哥。” “嗯。” “我喜欢他,这辈子只喜欢他。” “我不在乎。” “我想见他。” “好。” 红烧肉熟了,他盛出来,端在她面前,拿筷子小心夹起一块,吹了又吹。 “不烫了。” 她第一次把红烧肉嚼碎了咽入深喉。 “原来红烧肉是这个味道,他说,我胖得快抱不动我了。” 1937年五月,沈愚把聘礼送到了郑家。 “三年没回家,现在晓得回来?”郑老爷不好再说什么,“你亲娘去得早,没人教养,不怪你。” 宋家小姐头发也剪短了,从矜持的小姐成了端庄的妇人,她抱着儿子出来。 “小志,叫小姑。” “小姑。” 乔曼从手包里掏出个金镯,套在他的手臂上,学着曾经郑谦业的手法捏他的脸蛋。 “他是沈愚。” “谦业才回来,过几天还要走,小妹,你帮我劝劝他。” 乔曼注意到了,她的脸颊是憔悴的,眼眸是湿润的,可她心里还是嫉妒她,至少她曾经得到过,还有了他的孩子。 沈愚陪着郑老爷聊男人的事,看能不能把郑家做的布匹生意做到上海。强强联合,沈老爷自然是喜欢小宝带来的女婿。 “哥。”乔曼推开门,看到郑谦业在收拾行李。 “小宝。” 郑谦业回头,合体的真丝旗袍紧贴在她身上,暗紫色的秋草花枝显得她成熟了许多。时髦的推云纹卷发别着精致的银发夹。 “漂亮了,长大了。” 郑谦业伸出手臂想抱她绕一圈,最终放下了手。 “他对你好不好?” “哥。” 他不再抱她了,轮到她主动了。 乔曼扑进他怀里,死死抱住他的腰,贪婪地闻他身上熟悉的味道。 “小宝。” 他揉着她的头发,“别这样,以后常回家,哥给你做红烧肉。” “你还是这么瘦,在外面吃得不好吧。” 郑谦业喜欢小宝的,他或许也需要放纵一把,粗糙的手掌摸她的后背,一把骨头。 “小宝好想你。” “哥也是。” “哥,不要走了,好不好?” 渴望的眼眸望着她朝思暮想的人,他坚韧深邃的眼底也对她生出绵柔,“嫂嫂也不希望你走。” “小宝,你不懂。” 她往他怀里缩了又缩,“哥,你要我,好不好。” “别瞎说,”他的手指比在她的红唇上,“我们不能,不能。” 她的泪水染湿了他天蓝色的衬衫,热呼呼,咸苦的味道。郑谦业的心越来越疼,他就不该回来,孩子生过了,家业有了传承,他为什么要回来。 [小宝要嫁人了,回家看看吧…] 他在军营收到了父母的家书,小宝…他爱的妹妹,要嫁人了,他给不了她要的爱,见一见,这种召唤,他无论无何也拒绝不了。 郑谦业捏起她的脸蛋,低头吻起她的嘴角。 “小宝,哥哥的心你知道的。” “哥,那你要我,好不好?” “又说胡话。” 郑谦业的拇指刮掉她眼角的泪珠,“以后嫁人了,要相夫教子。” 乔曼的手握住他腿间的粗硬,“哥,你想的,是不是。” “你是我妹妹,我们不可以的。” 他从口袋翻出帕子給她擦脸,整理好她的头发和衣领。 “不,我要,我就要。” 她任性,任性了三年,不然也不会叛逆地离家出走。 “小宝,你就当,当我们发生过。” 郑谦业闭上眼,她身上的栀子花香从她十岁起就迷了他的心。她哪里知道,他在宋家小姐身上做的时候,心里念念的是小宝呢。 “下辈子,我们不做兄妹。” 巴掌大小的袖珍手枪塞到她手心,“让它帮我护着你的后半生。” 乔曼从房间出来的时候,宋家小姐就在门口候着,手里紧张地攥着帕子。 “他还是要走是不是?” “嗯,我劝不了他。” 乔曼从她身边走过去,她听到了宋家小姐不合身份的抱怨。 “他抛弃我们母子,去当兵就是一心求死。” 是的,宋家小姐说的没错,郑谦业就是一心求死。 自从郑谦业从了军,郑老爷就当作没了这个儿子,至少他留下了种,留下了小志。 沈愚看似木讷,可人缘上,他会办事会说话,不然五洲商行的生意做不了这么大。 “我父母早逝,以后您就是我父亲。” 沈老爷和沈太太欢喜,乐得給他剥橘子吃。 郑谦业回南京军区的前一天,乔曼就同沈愚回了上海。 咣啷咣啷的火车头等花厢,沈愚压在她身上,揉着她的身体,“怎么不多呆一天,送送他。” “嫂嫂比我还苦。” 乔曼搂着沈愚的脖子,主动吻上他的唇,“你是第一个不用哪里像他,我却心甘情愿被你操的男人。” “我知道,沈太太。”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中日战争全面爆发。 1937年8月13日,上海淞沪会战,国军撤退南京。 1937年12月,南京保卫战,国军撤退大后方重庆。同月,日军实施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 郑谦业,战死。贴着心脏的口袋有方绣了红豆枝的帕子被风吹扬着。 [完] 遥望(一) (壹)夜奔 一个男子拉着一个女人的手,在泥泞的路上一脚深一脚浅地向前跑着,不时地向后扭头看。“快点,有人追来了。” 路很黑,夏日穿着洋装裙子的年轻女子不小心被石头绊倒,跌倒在荆棘的林中。她的膝盖被划上了许多长短不一的伤口,渗出血来。 她不顾这些,迅速爬起来,跟他一起往前跑去,快了,就快到了。 他们的目的地是山下河边废弃码头的一艘船。她知道,只要上了船,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近了,又近了。风在她的耳边呼呼吹着,脚底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已经没有了规律,但她还觉得不够快。 越是快到了目的地,她就越担心。不断地扭头。 那个魔鬼,那个不是人的男人,总会追上他们的。不论她跑得多么快。她有预感。 “快上船。”男人扶着她登船。 忽然空气中响起了枪声。她愣住了,浑身开始不自主颤抖起来。 果然,他还是追来了。 呼啦啦间,就如魔术般,这个小小的废弃码头,被几十上百人端着长枪团团围住。 那个撒旦般的男人摆摆手,那些个密集的长枪放了下去。 他从腰间的枪套取下手.枪,顶上了拉着她手的男人腰间。 她看到了枪,保险是打开的。只需那人的食指稍微一点点力,她爱的他就要从她眼前消失。“放开他。”她对这个拿枪的男人吼着,丝毫没把他放在眼里。 “阿瑶,你凭什么让我放开他?”男人的眼底散发着暴戾,“你是我未婚妻,你们两人大半夜出现在这里,这是私奔,你们都该死。”他看见他们的手在生死时刻依旧紧紧地扣在一起,墨色的眸子恨不得积出血来。 她是他的,怎么能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右手拿枪的食指眼看就要扳下,阿瑶急得 从头上猛地拔下一支细长的金钗,对着自己的脖子就要扎进去。“慕望,你若敢开枪,今夜你收到的将是我们两人的尸体。” “不要…”被枪顶在腰间的男人抓住了她锋利的金簪,“我死不足惜,阿瑶,你要活着。” 鲜血被夜色染成了墨色,顺着男人的手心流了下来。 阿瑶的手松开了,簪子掉落在脚下的泥泞中,无声又无息, “你死了,我怎会独活。”阿瑶的左手轻柔地抚上他的脸,“文晟。” 慕望看到他们你情我浓,气血上涌到了极限。趁着金簪落地的空隙,一把将阿瑶拢到自己身旁,仅仅一个眼色,副官元卿就把她牢牢桎梏。 她又看到了他举起枪的右手对准了文晟的额头,“不要…”她撕吼的声音大到极限,喊破了她的喉咙,“你放了他,放了他,我就跟你回去。”她的双膝无奈地跪了下去,双手用力的扯着他的裤脚。 慕望放下枪,低头看到她遍布泪水的脸,在漆黑的夜里泛着光,被粼粼月色照地分外动人。他忍不住弯腰抚上了她的脸颊,“让我放过他,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阿瑶看到了希望,对上他鹰隼样狠辣的眼,迅速问道。 “你不能再见他,再见他一次,他就是尸体。”慕望说出了自己最后的底线。 她看向了文晟,手向前伸着,够着。距离只有那么几公分,却是远到了天际。这辈子,现在,是不是他们二人最后的见面。她一直看着文晟,眼珠不敢离开他半点角度。 “阿瑶,你让他把我杀了吧。见不到你,我也是死的。”他的腰身被慕望的手下按压在地上,卑微地匍匐在泥泞的河滩,也一样向阿瑶艰难地伸出手,希冀两人的最后一握。 慕望的军靴踩上了他的手,捻了捻。枪口朝下,再次顶上了他的头。 文晟痛苦的脸憋的通红,却倔强的没有发出一个声音。 “你答应还是不答应?”踩在手上的脚开始发力。 阿瑶的心此刻就如碎落在地上的玻璃渣,无从拾起,也无从拼合。 “最后一次,答应还是不答应。” “别…你别…”阿瑶的眼开始显露出绝望,“我答应,我答应,你放开他。” 她宁可自己受苦,也看不得他的苦。 慕望的枪放了下去,脚也抬了起来。嘴角开始扬起得意的笑。她始终只能是他的。 阿瑶沙哑的声音对文晟说,“你把我忘了吧。我们二人今生无缘。只求来世,再让我遇到你。” “不…阿瑶…我不信来世,我只要今生。”文晟的手被他踩得血肉模糊,依旧向前伸展着,如同被伐木人砍断的树枝,对着空气,裸露着自己的伤口。 她被慕望带走了。废弃的码头,只留下文晟趴在地上,痛哭着。 他握紧拳头,对天发誓,这辈子,不论用什么手段,都要把她夺回来,然后把那个男人踩在自己脚下。 遥望(二) (贰)洞房 阿瑶最终只能选择嫁给慕望。在这个西南高原的边陲小城,他就是王。兵荒马乱,谁有兵,谁就是权利的主宰。 她家有个祖上传下的,濒临破产的中药铺子,如若不是有一味秘方养心丸,早就撑不下去了。她梳着一条长长的马尾,鲜红色的头绳在她高高束起的头发上缠了好多圈。她还穿着一个黄色迎春花样的棉袄,给顾客取药,称量,包扎。 那是个冬日,外面飘着细腻的雪,她在火炉边不断搓着手。见到一身戎装的他走进药铺,她冲他笑,如春日的暖阳。天真的她根本没有注意到外面整条街都被他的兵包围了。 她以为,他只是个普通的兵。哼着小调,把药称给了他,还免费送了他几粒蜜枣。“和着一起熬,不那么苦。” 慕望就这样,被她甩着的红头绳,被她煦日般的笑,她的天真,她的善良迷住了。他的心第一次跳了那么快。那日他也简单冲她笑了,说了声“谢谢。” 阿瑶可能不知道,那是他第一次对女人表露出笑容。 第二日,他就派了副官元卿前来提亲,给出了无比丰厚的彩礼,足以将这个破败的中药铺子装修得和天津卫,上海滩一样的繁华。 她的父亲同意了。漠视了她和店里的伙计文晟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她和文晟的逃跑计划失败了。 现在,她的头上顶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坐在喜床。 浑身酒气的慕望推开新房的门,喝了口桌上的清水。就朝床边扑来。 阿瑶哆嗦着身子,不住得往后缩。 他是叱咤西南边境的大将,喝酒是不会醉的。徒手掀起她的盖头,见到她的眼红肿着,脸也是梨花带雨。 她的下巴被他掐起,玩味又带有撩人的气息呼在她的嘴边,“你已经是我夫人了,不能怕我,你得学会讨我欢心,服侍我。” 阿瑶只见过他几次,他的相貌还没有完整的印在她的脑子里。在她心里,他就是陌生人,而且是个凶残的陌生人,会拿着枪,对着人,然后一枪崩掉的魔鬼。 她的心扑通扑通跳着,是因为紧张和惧怕。 可没有用,他就恶魔般的将她压在了身下。 她护住自己的胸,夹紧自己的双腿,“不要碰我,不要…” “这么厌恶我,你和他是不是已经私定终身了。让我来检查检查。” 喜床四角的木架有绑着帷帐的红色棉绳,他就地用了,帷幔散落下来,阿瑶的两只手腕被他用红绳绑在了床头,她的双腿被他强硬的分开。 她用尽了力气摇晃着身子,木床咯吱咯吱响动着,增加了洞房的情趣和暧昧的气氛。 他像剥粽子一样慢慢褪去她的衣物,一层又一层。 终于,他的手触到了她的小腹,开始揉搓起来,逐渐向上探去。 慕望的口混有酒精的醉气,贴上她的唇,撬开她的齿,直直冲入她的胃。 她醉了,她看不清眼前的人究竟是谁,是文晟,还是别的什么人。 他的吻很深很炙热,探入她的深喉,让她一时也忘却了自己。 她浑身摇摆着,想离开他的禁锢,却有另一种声音告诉她,接受他。 她的泪不间断地流着,直到他进入她身体的那一刻。 她痛得似乎没有力气再去悲伤,再去思念文晟。 压在他身下的腿受不住也颤抖不起来,就这样硬生生的接受了他不断的冲撞。 慕望的唇舌从她的嘴角离开,像一条灵蛇一样蜿蜒舔了上去,掠过她的脸颊,她的俏鼻,她的眼,她的睫,她的眉,最后停在她的额头。 “你很乖,没有和那个下贱的男人做过。”慕望在她的耳畔肆意地笑着,下身却控制不住得起起伏伏。 这一夜,阿瑶已经记不清,他折腾了她多久。只记得,清晨的第一道阳光照进来的时候,她的腿依旧哆嗦着,床上滩滩血渍和恶心的粘稠。 他的一只手穿过她的肩,另一只搭在她的高耸的胸前,盈盈一握。呼吸均匀,安心地睡着。 她又一次取下头上的金钗,细长的金属针对准了他的脖颈,只需那么小小的力,她就可以和他同归于尽。 可她想起了她的父亲,想起了文晟。这么做,他的下属,他的兵会为他报仇的吧。 她确实没有选择。只能夜夜受他的凌辱。不过,她至少,至少可以帮助自己,不怀上他的孩子。祖上几百年的中药铺生意不是白做的。 遥望(三) (叁)施舍 这个边陲小城易守难攻,周边哪里有了不太平,他便会去带兵打。 他总是胜利,然后第一时间再回到这里。 或是给她带上一枚外国人迷恋的钻戒,或是给她带来漂亮的洋装,偶尔还会给她讲讲外面的人。 她想问他,文晟好不好。可不敢。 慕望带兵又出去了。阿瑶发现了一个定式,就是他出征从来不带副官元卿。 元卿也不像个会拿枪杀人的人,他更像个读书人。 这日,阿瑶偷偷在小厨房熬药,那种配了藏红花,吃了可以不用生孩子的配方。 突然,元卿出现在她的面前,吓得她来不及考虑就将熬着药的陶罐护在身后。 “啊!”她的手背一下子被烫红了,忍不住在空气中哗哗甩着。 药罐被元卿发现了。 其实,元卿早就发现了。 “你别害怕。”他语气很冷很淡,却很温柔。 然后蹬蹬踏在木梯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又越来越近。 他拿起她的手,轻轻涂上烫伤清凉膏。 “我不会告诉慕帅的。”他还是那种很平淡的语气,不带任何感情,就像一个木头人。 “只是,你还是少用些吧,伤身体。” “哦。”她的手就这样被他拿着,时间似乎凝固了下来。 “慕帅很喜欢你,他是个细心的人。”元卿继续劝慰她,“你得慢慢体会。” 不出几天,慕望又是凯旋而归。时下正是青黄不接的三四月份。 慕望骑上一头高头红血马,向阿瑶伸出了手。 她向元卿看去,元卿向她点了点头。 她战战兢兢伸出手。“啊!”的一下,阿瑶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拉到了马背上。 慕望将她的双手放在他的腰上,“抱紧。” 然后,双腿一夹,他便带着她向山上的林间驰骋起来。 她吓得闭上了眼,牢牢抓住了他的军服,只听见风在呼呼地讲话。 好半天,马停了下来,停在一个悬崖峭石边。 阿瑶小心地睁开眼,向下一望,顿觉眩晕,脚底生了怯,被慕望一把拉入怀中。 “有我在身边,你别怕。”他不是会甜言蜜语的人。 “你看,这大片山河是黎民故土,我只想守在这里,给他们带来安康。”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眺望着远处,她能看得到他为民的心。 那一刻,她有点感动,也有点动摇。 他,不是只会残暴的人。他善良的心,是掩藏在枪口下面的。 他带回来许多的米面,携着她的手,在这个小城最繁华的街道,施粮惠众。 这一天,她冲他笑了,第二次如暖阳般和煦的笑。 夜里,他拉着她的手,放在他的胸口。 阿瑶感觉到了悸动,她摸向自己的心,差不多的节奏。 “知道你爱吃话梅,他从军装护心的口袋中掏出一个纸袋。里面装着据说是当年慈禧太后爱吃的。 阿瑶的心是肉长的。她看向他长期征战磨损破旧的衣裳,藏着她最爱吃的小食。 那一瞬间,她有了背叛文晟的情感。 即便,她努力克制着,努力不承认。 她还是照旧不配合他床上的亲热,照旧睡觉的时候,给他一个背身。 可她居然偷偷流泪了,在他没有欺负她的时候。 第二天,她拾起他的衣裳,一件件亲自浆洗,缝补。焕然一新。 慕望感觉得到,她对他,和以前不一样了。 他又要去打仗了。她开始焦虑。 他知道她是舍不得他,不断摩挲着她光滑细腻的手臂,“在家里,等我回来。” “嗯。”她点点头。 然后望着他往一辆小汽车走去,越来越远。 她就好像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一样,觉得,他这一去,就再也回不来。 她向他的方向跑了起来,越来越快,以她能跑到的最快的速度,抱住了他的后背。 慕望扭过头,拇指擦干她眼角的泪痕。“傻姑娘,以前我出去那么多次…” 阿瑶不住地摇着头,“不,不,这次不一样,不一样。” 的确不一样了,她的心境不一样了。“你要答应我,一定平安回来。” “好。”他最后重重给了她第一个拥抱,亲吻了她的唇角。 “我的心都在你这儿。” 遥望(四) (肆)相思 慕望走了,走了好几天了。 阿瑶在小厨房收拾着药壶,是空的。那种药,她不想再吃了。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跑去元卿副官室一阵猛敲。“笃笃笃…” 门开了,他依旧淡淡,“夫人。” 阿瑶却是红肿着眼,“为什么,每次他出征,你都不随行?” 元卿没有回答,反而转身想关上门。 就在门快闭合的那一刹那,阿瑶扶住了门边,然后她又一次在他面前受伤了。 手指被挤成了紫黑色。 元卿开始紧张起来,又是一阵蹬蹬跑上跑去的脚步声。 他又一次拿着她的手给她涂药。“你这是何苦。” “是他让你留下来的是不是?”阿瑶质问他。 “上次你的手受伤,慕帅回来,脸色很难看的。”元卿打岔了过去。 阿瑶见他不说,陡然抽出手指。“你不说,我就不涂药。” 元卿再次拿过她的手,缓缓涂起药膏,“是慕帅让我留下来保护你的。你在家里安全,他才没有挂念。” “哦。”阿瑶听及此,竟是蹲下了身子,大哭一场。 她对他动心了。 文晟呢?她现在肯定自己是个感情的背叛者了。 回到卧房,她就一直给自己找理由。自己没有变心,只是被感动了。 对,感动,就是感动了。 可感动算不算爱情呢。 文晟从小就陪伴自己,是一种习惯。 可习惯,是不是算爱情呢。 阿瑶想了半夜,没有想到理由,沉沉睡了过去。 她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见慕望战死了,文晟回来接她了。“来,阿瑶。从此以后,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不…不…”她却退缩了脚步,转身往丛林深处跑去。 文晟在后面边追边说,“阿瑶,你怎么了,你变了,你不是从前的阿瑶了,从前的阿瑶只会跟在我的后面跑。”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直到她跑到一个墓碑前,写着慕望二字。 她将石碑抱在胸前,脸紧贴着冰凉,泪流满面。 “阿瑶,你变心了。”文晟追了上来,突然从腰间变出一把枪来,对准了她的眉心,“变了心,就不是我的阿瑶了。” 她听到叩响扳机的声音,还有文晟的最后一句话。 “你死了,从前的阿瑶才能活过来。活过来…” 她“啊”叫一声,从梦中惊醒,坐起身,轻触额头,满是汗水。 元卿听到动静,上来查看。给她端去一杯夜茶,“你是担心慕帅了。放心吧,他会回来的。” 他在安慰他。因为,这次出征,果然,和以前的那些次,不一样。 他伸出手抚上她呆滞的脸庞,“阿瑶,睡吧。” 西南边陲平常只有周边的马匪强盗,慕望的名望传播中原,正规军并不来。 可这次,文晟来了,带来了巴蜀的一支部队。 慕望守卫西南山区,兵马并不多,或许只有三五万兵。 川军有几十万的兵力,步枪,轻机枪,重机枪,迫击炮装备精良。 距离那次废弃码头,阿瑶与文晟的诀别,已过去整整一年。 一年时间,不长不短,一个春秋,却已沧海桑田。 一个普通的兵浑身血污,拖着沉重的步伐,拄着长步枪作拐杖,来报告副官元卿,“慕…帅,被…抓了。”一字一顿,上气不接下气,嘴唇干枯得爆了皮。 元卿端给他一杯温水,见他一饮而尽,“慢慢喝。”喉结微动,“他人在哪儿?” “敌方叫嚣让带夫人过去换大帅,否则…”瘦削疲惫极度缺水的兵,眼中流不出泪,却像是充积了鲜红的血。 “什么?”阿瑶端着的新沏的茶碗啪嗒落在脚下的木梯上。 她脚上的绣花布鞋并不看路,直接就跑了下来。陶瓷碎片扎进鞋底,再扎破她的脚心,竟不觉疼痛。 她拉起元卿胳膊上覆盖的布帛,就往外走,“快带我去。” 他的衣袖被她大力拉起,带起他的臂膀,她却被他反力拉回。“你冷静。” “他被抓了,我怎么冷静?”阿瑶对着元卿歇斯底里叫喊着。“我可以救他,是不是?”她的眼望进他的眸子。 “是。”木头人的他平静地说着。 元卿拗不过她,他们去了指定换人的地方。 竟是一年前她与文晟分别的废弃码头,如今却是换了身份。 慕望被打得鼻青脸肿,跪在泥泞洼地,浑身腌臜。 阿瑶的泪水早已流过脸颊,流到她穿着的洋衫裙胸前装饰着的蕾丝。 鹅黄色的可爱连衣裙,是他买给她的。他还带给了她有着高跟的皮鞋,“我怕你累,你不要穿,我最喜欢淳朴的你。可是你要有,你是我的公主,公主都有高跟鞋。” 她的眼中只有慕望,哪怕他再丑,再卑躬屈膝。 文晟手中的抢对准着慕望的太阳穴,“阿瑶。” 她的心突然被人捶打了一下,这才注意到,抓他的人,居然是文晟。 遥望(五) (伍)复仇 那一瞬间,她瘫跪在地上,朝文晟蹭了过去。 阿瑶握住他拿枪的手,“我来了,你放了他。”语气冰冷,眼神肃杀。 文晟放下他手中的枪,蹲下身,“阿瑶,从前的你不是这样。” 这个场景在阿瑶的脑子里发生了两遍。 梦境终究照入了现实。 “求你,放了他。”此时的阿瑶只会说这一句话。 慕望浑身被捆绑,嘴里堵着布,无法动弹。他心疼阿瑶,同时也切实看到了她对他的心。他们的心同时抽动着,为了彼此而跳。 “阿瑶,你爱上了他。我们彼此十几年的情谊,敌不过你们的一年。”文晟冷笑道。 她这才认真打量起他,不只她不是从前的阿瑶,他亦不是从前的文晟。 从前的他,是那么善良,不忍心踏下一根青翠的小草。 现在的他,眼底满是戾气,让她害怕。 文晟当着她的面,将慕望踩在了自己的脚下。他报了仇,阿瑶也会夺回来的。 西南的边陲小镇换了王,文晟和他的夫人珍珠搬入了从前阿瑶与慕望住的洋楼。 慕望被当作俘虏关押了起来,阿瑶一样被软禁了。 而元卿,摇身一变,竟成了文晟的副官。 所有人都对他指指点点,说是他背叛了慕帅,引入了贼人。 门枝桠一声被推开,进来的是端着饭菜的元卿。 阿瑶的眼是红肿的,她冲到他的面前,狠命地摇着他的臂,“你忘恩负义。” 他轻轻拿下她无力的手,恬淡说,“乱世苟活,识时务者为俊杰。” 她怒了,抬手就给了他一巴掌。 他反而笑了,“打我你能开心,随便打。” 她开始踩他的脚,踢他的腿,锤他的胸。最后她累了,坐在木凳上喘着气。 “快吃饭吧。”元卿把几碟精致的小菜摆上桌,又给她添了杯茶。“再不吃要凉了。” “活着才有希望。”他就如普渡众人的菩萨般,转了身出去了。 阿瑶似乎也想通了许多。她开始大口朵颐,想着,吃饱了,才能救慕望。 珍珠是川军王的千金,看中了文晟。文晟也看中了她的兵。 珍珠知道阿瑶的存在,倒是并不吃醋。 她趾高气昂地来看过她,一脸的鄙夷,“你就是文晟曾经的相好?不过如此嘛。”她挑起她的下巴,双手还摸了她的胸,“挺大。男人就好这口。” 珍珠嘿嘿笑了两声,“不过,你现在是昨日黄花,最多让他玩玩而已。” 她说的没错,文晟现在对她,早已不是爱,他要的是复仇的快感和霸占的欲望。 夜里,文晟来了。她蜷缩在床的一角。让她想起了那日的洞房花烛。 在她的脑海中,文晟是个斯文的中药学徒,她喜欢他为她配置的加入了蜂蜜的花茶饮。 一度夏冬,他竟成了比慕望还可怖的魔鬼。 他按过她抖动不止的身体,俯身闻在她的白颈,“阿瑶,你身上有他的味道。” “不要,文晟,我们是两小无猜的好朋友,你不能…”她没有挣扎,与他谈着从前的情谊。 他用满是烟味的嘴堵住了他的唇,双手开始撕扯她的腰间。 她不想反抗了,有些破罐破摔的意味。死鱼眼都不能阻挡他眼底的欲火。 文晟最终还是占有了她。 事后,他提起了裤子。对她空洞绝望的眼说了一句心话,“女人,被哪个男人上,她的心就向着谁。” 阿瑶哭了,她曾经爱慕十几年的文晟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她记得从前偷偷约会在山上的荆棘林中,他会害羞的牵起她的手,对她说,“阿瑶,你踏在我的脚印上,这样安全。” 然后,她就会感动得偷偷抹掉眼角的泪,撒谎说是迷了眼。 文晟的这句话,让她心颤。 她的第一个男人是慕望,所以她的心向着他。 现在,她是残花败柳,慕望不会要她了。 遥望(六) (陆)错爱 又是一年青黄不接的时节,文晟领着珍珠给众人发放米面。希冀赛过从前慕帅的名望。麻木的众人不看谁是王,他们只看布口袋中粮的多少。谁给的多,谁就是明君。 “元卿,他还好吗?”阿瑶忍不住询问慕望的近况。 木头样的元卿眼神开始闪烁起来,避而不答,“阿瑶,你再多吃点。” 她的手拉着他的衣襟,带着乞求的目光看进他的深深的眼底,“不要骗我。” 他哽咽道,“不是很好。” “我想见他。”阿瑶说的很轻很轻,“我想见他。” “好。”元卿似乎总是不能拒绝阿瑶。 她走进一间肮脏狭小的柴房,白色的墙已经脱落得不成样子,吊挂着石灰皮,不时的爬过几只黑色丑陋的蜘蛛,蚰蜒和壁虎。 她吓得跳起脚,被元卿扶住。 慕望就躺在一张铺着米黄色草席的炕上,屋内幽暗,她隐约看到他肿起的脸。 近了,近了。“你的腿。” 她扑到他的身侧,清晰地看到他双腿的膝盖各有一个空洞,被污黑的血渍填充,周围似是有黄绿色的脓。 她的泪快流干了,慕望摸着她的脸,“别哭,我还活着呢。” 活着,能再见到她,他就知足了。 文晟出征了,把慕望的腿废掉才觉得安全。 即便他跑了,离开这里,他永远是个废人,带给他无穷无尽的痛苦,这才叫复仇。 “阿瑶,我要带慕帅离开这里。”元卿的语气总是那样的平静,没有丝毫波澜。 “好。”她的声带着泣音。 他们要走了,是不是意味着,她再也见不到他。 可她这样残破的身体,又怎样去服侍他照顾他。 趁着文晟不在,夜黑风高的这晚,元卿带着慕望出了城。 早就安排好了的,他只是带阿瑶来见慕帅的最后一面。 复仇之路都是相似的。慕望的兵被川军收编了。但慕望的名声还在。能与川军抗衡的,只有西北军。 又是一年的光阴,慕望回来了,坐在轮椅上。身后推着他的是一位绝代佳人。 他甚至没有用吹灰之力,就把这个叫做凤凰的边陲小城拿下了。 因为,文晟抽起了大烟。 火红的罂粟花向着太阳,和娇艳的虞美人分不出区别。 阿瑶站在欲望的花田里,抬手挡住强光,她看到了慕望。 她们好像又回到了初次见面的中药铺子,包给他几粒蜜枣。 然后温暖和煦地笑着,并不露齿,“望,好久不见。” “她是谁?”身后的淑女问起。 “她…”慕望不知该如何回答。 元卿走了过去,拉起阿瑶的手,“她是我的太太。” “嗯?”阿瑶的手被他攥得忒紧,想抽出来,却是不能。 “原来是元副官的太太,倒没有听你提起过。”佳人名叫兰因,是西北军大帅的四小姐。 慕望盯着他俩手拉着手,没有一言。 “慕太太,我带你去欣赏这里的花田。”元卿走了过去,对兰因作出请的姿态。 阿瑶知道,他是为了他们能说几句诀别的话。 “阿瑶。”慕望叫她,声音像是越过了整片花海。 “嗯?”她的身体刮蹭着植株的茎秆,沙沙的美妙声音躁动着两人的心。 她在后面像兰因一样推着他的轮椅,他哆嗦在空中的手心想触碰她的手背。 最后却是克制住了。 “望,你太太真美,她一定很爱你。”阿瑶羡慕她。 “阿瑶,你在我心里,永远是最美的那个。”这是望的最后一句话。 夕阳的余晖照射在两人的身上,在罂粟花田照耀出情侣的身影。 她在他的身后,扶着他的肩。 遥望(七) (柒)无言 文晟死了。抽大烟抽死了。 珍珠跑了,回到了川军,依旧做她的千金小姐。 慕望依旧守着西南边陲的高原,在这个叫做凤凰城的地方,与兰因相敬如宾。 兰因救了他的命,救了他的兵,他不是忘恩负义的男人。 他喜欢山顶那处悬崖峭壁,于是叫人修了栈道,装上了栏杆。 兰因也喜欢这里,因为他喜欢。 他喜欢凭栏远眺,她以为,他看的是山河桑田。 其实,仅仅因为那是东北的方向。 元卿会照顾好她的,他信他。 元卿带阿瑶去了江浙的平原。 他说,“来看看繁华,我想你开心。” 紫金山顶,他站在她的旁边,陪她一起眺望西南的方向。 他知道,她在看谁,在看慕帅。 她看得急了,脚边的石子滑落,差点站不稳。 “有我在身边,你别怕。”元卿揽过她的头,靠在他穿了深蓝色中山装的肩膀上。 阿瑶一时怔住了,这话,慕望对她说过,在那西南山上的峭壁边缘。 “阿瑶,对不起。”元卿又说。 她觉得诧异,他从没有对不起她。 他继续说,“你在我心里永远是最美的那个。” “嗯?”她觉得怪极了,扭头看见元卿也眺望着那个方向。 这些话,都是慕望对她说过的。 两人远望了好一会,元卿将她抱住。“以后,让我照顾你吧。” “嗯?”她迷惘的眼眨着晶莹,他的表情依旧淡然。 “我不介意,你当我是他。” 阿瑶的脊背被元卿摩挲得身体发软,那种感觉,方式,都与慕望别无二致。 她没有回答。 “天黑了,下山吧。”他拉着她的手,一步步向下。 “瑶。”他喊她。 “望。”她回他。 兄妹(一) (壹)忆时 清明时节,春雨纷纷。 尉小眉来了香港,来将军澳墓园看望自己的母亲。 香港地界寸土寸金,跑马地的墓碑就在富人商业区,也并不被人忌讳。 她爬到新界将军澳的半山腰,在密密麻麻的墓碑间找到了安放自己母亲灵魂的那块。 弯腰把一束白菊放下。 母亲去世了几年,她本应经常来看望的。 可不方便。因为,她现在选择生活在了大陆,在北方一个城市。 虽然,香港,是她从小生活过的地方。 “妈,你不会怪我吧。”她蹲下身,和母亲聊起来。 “香港,尉家,没有我们的位置的。你早知道的。” “你看,父亲去世了。我们果真就被赶了出来。” 尉小眉轻轻擦拭着母亲的照片,继续说。 “妈,你应该坚强地活着。听一听,看一看,现在的报纸网络怎么诋毁你。说你如何不要脸做了第三者,勾引了尉家男人。” 尉小眉没有流泪,说得很淡然。 “妈,我现在过得很好,在一家新媒体公司做策划。” “谁也不靠,就靠自己。” 她把菊花拢到墓碑的照片下,直起身,“妈,明年我再来看你。” 下山的台阶被细雨淋湿,她着急赶回深圳的大巴,白色的运动鞋踩上去,很滑。 她滚下了石阶。 等她有意识迷糊着睁开眼时,已经躺在担架上,被人送去了一家医院。 消毒水的味道,她从小就很怕。 不只怕这刺鼻的味道,更怕的是一个人。 她同父异母的哥哥,尉嘉和。 他是学医的,比她大了整整一轮,十二岁。 从她记事开始,他就喜欢拿各种医用器械作弄她,吓唬她。 记得那时她才刚读初小,还没有接触生物生理课。 那天,父亲送給她了一只可爱的兔子,她給它取名叫白白。 她拿干草喂它,看它吃得很香。 尉嘉和手上拿着一只医用注射器,出现在她背后。 “哥。你要做什么?”那时的尉小眉很天真,很单纯。 “不做什么呀。”尉嘉和蹲下身,温柔地摸起兔子背上的毛。 突然,他死死按住了它的脖子,把注射器中的无色液体推送进了白白的身体。 不出一分钟,白白就闭上了双眼,没有了动静。 “白白,白白?”尉小眉发现了不对劲。 “你給她注射了什么?”她颤抖着哭喊,“你杀了它,你杀了它!” 尉嘉和带着笑意蹲下身,像摸兔子样摸起她的头,“小眉,你要乖。以后爸爸送你的东西,你都不能要。” “为什么?”她瞪着无辜的眼睛,委屈地含着泪。 “因为不是属于你的。”他直起身,把注射器收好。 再仔细叮嘱她,“不要妄图向爸爸告状,小心,某一天的夜里,这支针头也会扎到你身上!” “啊…啊…”十年了,潜藏在心底的阴影,还是不能忘记。 尉小眉喊了出来。“我不要,不要来医院。我没病,我没病!” “小姐,你小腿骨折了,必须要做手术接上的。”护士见她情绪激动,试着解释安慰。 “没,没事,我没事。我要回家。”尉小眉挣扎着,努力解开医用担架上的绑带。 突然,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按住了她的肩膀。 力道很大,狠狠将她固定了,一点反抗的余地也没有。 她抬眼上挑,浑身像被浇了冰水,冻在那里。 “哥。”她叫他。 “小眉,你要乖。”他温润的话和她儿时听到的一模一样,熟练地从身后取出针筒,当着她的眼,扎入了她的手臂。 “不,我不要,我不…要…”她的声音逐渐虚弱了下去。 尉嘉和温柔地摸起她的头发,“香港是你的家,你总是要回来的。” 嘀…嘀…心电监视仪规律的发出声响。 尉小眉苏醒了过来,右小腿被打上了石膏,高高吊起。 她环视一看,单间病房,只有她一个人。 床头柜上摆放了一束纯白的,弥漫芳香的百合。 她拿起手机給自己的上司请假,才拨通电话,“王总…” 不知何时,尉嘉和出现在病房里。 电话就被他抢了过去,“小眉病了,需要修养很长时间,不回去工作了,麻烦请給她办理离职。” “我是她哥,对,亲的。” 电话挂断了。 “我已经离开了尉家,一分家产都没有拿。你还要怎样?” 小眉靠在床头,不能动,只能和他理论。 尉嘉和穿着白大褂,嘴角歪笑。不可否认,他身体颀长,眼眶驾着银边眼镜,尽显时尚帅气。 “我知道你很会演戏,是荧屏前的全民好男人。”小眉继续说,“只有我知道,你是多么的坏。” 他上前一步,调整了挂瓶葡萄糖的流速。 “既然知道,为什么要选择逃离。” “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吗?爸爸留给我的,我全都没要。”她现在很镇定,要和平的结束与他的谈话,然后尽快离开。 尉嘉和听到她的话,眼底渐生出血色,他突然狠狠地掐住她细小的脖子。 “可我有说过,让你连家都不要吗?” 咳咳…他是学医的,力道恰到好处。 既让她喘不过气来,又留有那么一丝空隙,让她可以活着。 他就是要让她痛苦,她痛苦了,他才会快乐。 “谁給你的胆子,逃去了北方。可你还是要回来的。今天,就让我捉住了。” 小眉摇晃着头,使劲掰他的手,无济于事。她与他的力量太过悬殊。 “既然回来了,就不要想着再逃走了。” 她继续咳嗽着,雪白的脖子氤氲出粉红色。 难受,窒息濒死的那种难受,他是她的哥哥呀,亲哥哥,怎么可以这样对她。 “以后乖乖的,我就放开你。”尉嘉和手上的力度一点也没有放松,已经有好几分钟。 真的是好难受,开始她还在反抗,在挣扎,几分钟过后,她的脸已经憋得粉红,头脑一片空白,摇头终于被点头替代。 尉嘉和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放开了她。“五分钟而已。” 咳咳,尉小眉终于可以大口呼吸,放声咳嗽起来。 断断续续说,“你…你有病。” “对,你说的没错,我有病。还是只有你最了解我。”尉嘉和体贴地帮她盖好了被子,“不要再想着逃离了,你所有的证件都被我收藏了。” “你…”她看了看自己打了石膏的腿,冷笑自嘲,“算了,我不逃了,我母亲葬在这里,至少以后我可以经常去看她。” 尉嘉和的手触碰到冰凉的门把手,“这样,最好。” “你知道的,你母亲毁了我母亲,我是要毁掉你的。” 尉小眉听见咣当的关门声,把脸蒙进了被子。 她的人生为什么会这样,低声自喃。 “妈,尉家,我们惹不起的。” 兄妹(二) (贰)跑马 她被他关进了半山的一户小别墅。 内外布满摄像头监控,有白衣护工佣人照料她的生活起居,也有黑衣保镖守在门口。 她拄着木拐,最多能去后院欣赏新开的紫荆花。 尉嘉和不会常来,他比她大了十二岁,她离开的这几年,他已结婚生子。 他娶的女人当然是同尉家门当户对的,周家的小姐。 她也是,对,她是尉家的小姐。 可她什么都没有。 爸爸去世后,她签署了自动放弃遗产继承的文件。 独自一人北上。 妈妈病逝了,爸爸也病逝了。一个接一个。 她没有理由留在这里。 护士来她住的地方,拆开她小腿的石膏。 “尉小姐,你活动看看。” 小眉试着弯曲了膝盖,扶着墙小心走了几步,越走越远,直走到餐桌旁,看到花瓶里插着新鲜的百合。 “谢谢,我康复了。”她抿嘴对护士,对家里的佣人保安淡淡微笑。 她可以出门,只是会有尾巴跟着她。 “我说了,我不会离开香港的,为什么还要监视我?”她給尉嘉和打电话。 “我不相信你…”电话那头的声音停顿了几秒,“也对,你长大了,总是需要外出做点事情的。” 他开了保时捷SUV,穿着传统的西装,戴着老气的机械腕表,虽然价值不菲,小眉并不羡慕。 “你带我去哪里?”小眉系好安全带。 “去看跑马。小时候你很喜欢的。” “我现在不喜欢了。”小眉坐在副驾驶,看狭窄的街道,破旧的店铺门脸。 尉嘉和的笑是从胸腔底层发出来的,吭了两声,“不,你喜欢的。你喜欢生活这儿。” “不,不喜欢,这里太憋屈,人多我又没钱,香港,我活不下去。” “你是我妹,饿不死你的。”尉嘉和调转方向盘,把车停下来。 他自然地揽起她的肩膀,随着人流往里走。 小眉打了一个激灵,没有挣扎,她知道,虽然他穿得随意,公众场合很难认出他。但如果反抗他,不給他面子,她会死得很难看。 “你从不把我当妹妹,何必非要绑着我。” “不,你是我妹。爸爸去世后,尉家就剩你我了,要相依为命。” 尉嘉和拉着她到了跑马场,四处张望,却被一个穿着时尚,戴着大沿帽,大框墨镜的圆脸女人看过来,然后靠近他们。 “你怎么在这儿?”尉嘉和看到她似有不满。 她却保持淑女般的微笑,口红涂抹的方式有些像八九十年代的港片的女主角。 “你带小姑来马场玩,我这个做妻子的总要招待安排。”她向尉小眉伸出手,“我是周岚。” 小眉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下,刚才看着这个女人有些眼熟,原来是见过的。 电视机里,新闻报刊里见过,尉家新娶的媳妇。 “嫂嫂。”她小心翼翼也伸手,与她轻握。 “哦,差点忘记介绍。这是我表弟,周兆霖。才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回来,学财会的。”她从身后把一个男孩拉了出来,表情略有尴尬。 “他太害羞,二十好几的男人,从来没交过女朋友。” “姐夫…”他说话声音很小,叫尉嘉和。 尉嘉和点点头,拉起小眉,“我带她去选马。”说着就要向前走。 “你过来,我有话要和你讲。”周岚倒是先拉过了尉嘉和。 “什么事这么急,不能回家讲。” “关于公司的,你尉家的产业。” 尉嘉和看住小眉,他若离开,她怎么办。 周岚扯了一嗓子,“兆霖,你先照顾好小眉。” 尉小眉本就不想来这里,她见尉嘉和和嫂嫂离开,也往外走。 周兆霖在后面喊,“小眉,你等等我。” 她不想理会他,周家的人,她也是惹不起。 好多年没来马场,这里的安排陈设都发生了改变,电子大屏,手机app选号。 她停住脚,“你不是害羞的吗?干吗追着我?” 周兆霖跟得上气不接下气,“姐…我姐让我照顾好你。” 小眉听到,扑哧一声乐了,“就你这小身板,还要照顾我?” 听到这话,有损男人的自尊。周兆霖咬起嘴唇,眼皮有些下垂。 “好了,当我没说过。”她瞟了他一眼,其实他身材很不错,一米七八的个头,一百五六十磅,在南方算是好模样。 小眉看像屏幕中的马匹,随口说,“我觉得2号马不错,你看马鬃的色泽,看精气神,准能跑第一。” 周兆霖侧眼眯看她,心底暗自发笑。“你买2号,那我就买6号。敢不敢和我打赌?” “跑马而已,为什么要和你打赌?” 小眉不喜欢他懦懦的书生气质,也不喜欢他装懂。 “赌就堵,你若输了,不许跟着我。” “好。我赢了,请你吃甜品。” 24匹不同的马,她不相信,他能有这么好的运气能赢。最多,大家一起输。 她的生活不想再有其他的人介入了。 可跑完一圈,6号赢了。 “你怎么做到的?”再心如止水,小眉也有好奇的时候。 “蒙的,对吧。” “不,当然不是。其实很简单,我不懂马,只是看赔率。6号马的赔率最低,说明它赢率是最高的。”周兆霖讲出他的选马理论,“但盈也只有两三倍。买和不买没有什么差别。” “且…”小眉对他翻了一个白眼。 “你虽然有点小聪明,但你有一个致命的缺点。” “什么?”周兆霖的脸顿时发烫,怎么说也是周家的少爷,还没人敢堂而皇之地说他这儿不行,那儿不行。 “自以为是。”尉小眉看他那囧样,瘦削的脸庞积起红色,倒是有几分可爱。 哈哈笑了起来,这一笑,又多看了他两眼。 “你…”周兆霖被她有些气饱。 “你出身好,长得好,学识又高。这一身休闲服,也要几万块。”小眉的手摸向他的领口。 他整个身体都冻住了,好半天。 直到他的电话铃声响了,他才缓过神。 他接过电话,和尉小眉说,“姐姐和姐夫有事先回去了,叫我把你送回去。” “只能这样了。”小眉摆摆手,“我没有车子。” “顺便请你吃甜品。” “不必了。” “那改天?” “也不必。” “为什么?” “我没想见你第二次。” 小眉的话斩钉截铁,兆霖发动自己的宝马车,一路没有多言,只是不停地咽口水。 “你感冒了?嗓子有痰?” “没…没有。” 兄妹(三) (叁)心经 周兆霖不知道她现在的住址,就把她送回了尉嘉和和姐姐住的地方。 “我完成了任务,回去了。”他向姐姐周岚报告。 擦过小眉的肩膀,“甜品餐一定要补上的。” 小眉没有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就被尉嘉和揪着胳膊上了另一辆车。 “我送她回去。”尉嘉和对周岚说。 “哥,你抓疼我了。”她努力甩开他的手。 “表皮都没掐破,疼不过是神经反应,你叫什么叫。”他把她塞进他的黑色车子。 “你喜欢他?”他看路,没有看她的表情。 “对,喜欢。”她故意这么说,因为实在是不想认真回答他的任何问题。 “好,很好。”尉嘉和的嘴角荡漾开温柔的笑,“如你所愿的。” “明天你去公司上班,去财务部。” “开什么玩笑,我不是学财会的,我是学中文的。”小眉也不想看他,从小到大,他对她的照顾都是一场场恐怖剧。 但她偶尔,还是会止不住偷偷看他。 别人家的哥哥,是会疼爱保护妹妹的。 毛绒玩具,零食,化妆品,衣服包包…她统统没有过。 她只能幻想着,或许梦里,他能对自己好点。 弥补她失去父母的温暖。 尉嘉和今天不知怎么回事,开车很快,连闯过几个红灯。 “你要寻死吗?”小眉瞪着他的脸,一副斯文败类的样子,却是她的哥哥。 “我还不想死。” 他没有理会她,直到车开进半山别墅的车道,停入铁门旁的车库。 他狠狠地捏住她的胳膊,差不多是拖着,拖她上楼,进了卧室,门咣当一声关上。 “真的很疼,你是个医生,先把自己的病治一治。”小眉冲他喊。 “有本事再掐我脖子,最好把我掐断气。” “你以为我不敢?”尉嘉和把她逼在墙上,细小的脖子,他一只手就可以圈死。 “我说过,不属于你的,你不能要!” 尉小眉轻咳两声,“我没有。” “没有?”他把她脖子掐得喘不过气,“腿才好,你就去勾搭周家的人。你和你母亲一样贱。” 他的另一只空着的左手缓缓划过她的脸颊。 “对,我贱,我贱你还摸我,拿开你的手。” 她别过头,眼中却不知何时含了泪。 “小眉,你哭了。”他的左手擦过她的眼,沾染上咸湿。 “哥,我求你了。你别再折磨我了,行吗?放我回北方吧。”她哭起来的嗓音越来越大,泪如决堤。 尉嘉和没有想到一向忤逆他的妹妹会哭,还哭得这样撕心裂肺。 “别人的哥哥都是护着妹妹的,从小到大,你不允许我要爸爸的礼物,不允许我交朋友,是不是只有我死了你才开心。” 她捂着脸抽泣,忽而打破了柜上摆的白玉瓷瓶,百合花和瓶中水散落一地,淡香扑鼻。 她拾起其中最为锋利的一块瓷,对准自己的脖子。 “你母亲患上了抑郁症自杀,我拿命还給你。” 尉嘉和眼疾手快,迅速抓住她的手,可她的脖子还是被划出一条淡红色。 他紧紧把小眉抱在胸前,不知所措地亲吻她冰凉的额头。 “是哥不好,哥病了。” “你喜欢他,哥不反对了。” “只是你要留下来,好吗?” 这是尉小眉十几年来头一次听到尉嘉和对她说这么温柔的话。 她竟破天荒点了头。 然后第一次把手臂伸到他的腰后,尝试着抱紧。 感受有哥哥的温暖。 十几年的隔阂就这样化解了,她开心,他也开心。 兄妹间本就应该是彼此关照爱护的关系。 她去了尉家的公司做财务助理,学得很辛苦。 有同事私下问她,“你也姓尉,和尉家股东有亲戚关系?” 她才想低调说,没有。 另一个同事见她穿衣也并不是什么高档品牌,“重复的姓氏多了,当真和股东有关系,你也不会在这里做助理。” 小眉淡然一笑,说“是。” 礼拜天,她住的小别墅从外面驶来一辆车,小眉在做午餐,从窗口看到,颇有些眼熟。 是周兆霖的车,她想起来。 他今天穿得很正式,蓝色西装的口袋还叠了白手帕。 是个阳光帅气的男人。至于周岚说他害羞,二十好几没有交过女朋友,尉小眉是不相信的。 “你怎么知道我住的地方?”她有些诧异,还是給他端了水杯。 “給你送礼。”他手上提着一个褐色的pvc箱子,侧面有栏有门。 “这是什么?”她弯下腰,看到了一只雪白的熊猫兔。 “是你哥叫我来把白白送給你的。”他打开栏门,兔子谨慎地看,试探着伸出一只小爪。 “真可爱。”尉小眉也伸出手,和它握爪。 “毛好软,好暖。” “是啊。”周兆霖也蹲下身,把白白抱在怀里,眼中尽是温柔,抚摸着胆小的它。 她看着眼前,想起十年前,小声自语。 “如果他能像你一样,就好了。” “像我什么?”周兆霖随口问。 “没,没什么。真的是我哥叫你送来的吗?” “当然是真的。不然我怎会知道你住这里。我可不是跟踪狂。” 小眉哦了声,心里顿时有些难过。 为什么,他不自己送来。 “你在做饭?”他放下白白,走去厨房的中岛。“我帮你呀。” “不,不用。”小眉也走过去,拿起刀切香肠,“我只做个简单的炒饭。” “我来做。”周兆霖并不见外,双手从她背后穿过她的腰,解下围裙,穿在了自己身上。 “你…”尉小眉手上有油有刀,没办法拒绝。 “你去休息,或者看我做。”他说。 她没有听清他接下来的话,一直在回味他的手穿过她的腰的感觉。 让她想起了尉嘉和。 如果,摘下她围裙的人是他… 她极力晃头,自己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他是从小对自己不好的哥哥。 就算现在,两人可以冰释前嫌,他也不会,不会对自己这么好的。 今天他托周兆霖送来白白,只是向她道歉而已。 “你不舒服吗?见你一直晃头。”周兆霖把米饭肉丁下平底锅,滋啦滋啦的声音。 “是,有些头疼。” 她坐到餐桌旁,闻着炒饭的香气。 “你的手艺真不错。没想到,周少爷会开火做饭。”小眉吃得点头叫好。 “我还会做甜点。”脱掉外套西装的他里面的衬衫都汗湿了。 “你擦擦。”小眉随手把一张纸巾塞給他。 却被他握住了手。“你帮我擦。” “毛病吧你。”她使劲想抽回手臂,“没想到看你小身板,怯怯懦懦,还是挺man挺有气力的。” “小眉,你喜欢吃,我給你做一辈子好不好。”周兆霖抬起头,眼里能看到他的真诚。瘦削的脸颊,额头上还挂着炒饭受热氤出的汗滴。 “你也有病。”她放下碗,自己的左手还被他死死攥着。 不知从哪里,他又变出一个紫绒礼盒,啪嗒一声打开。 是一枚大个的钻戒,钻石切割很完美,像夜明珠一样,会自己发光。 他把它套进她的无名指。 “我喜欢你,嫁给我。”他突然屈膝而下。 “开什么玩笑,周少爷,这只是我们的第二次会面。”小眉使劲拉扯她的手,怎么都拽不出来。 “你不答应我,我不放手的。” “周少爷,或许你有所误会。”她深呼吸和他解释,希望他能明白。 “我知道,豪门家的婚姻从来都是强强联合。但是你找我,那就错了。我虽然是尉嘉和的妹妹,可我什么都没有的。父亲去世后,产业都在我哥手里。我是货真价实的平民。” “我不在乎,我只是喜欢你。从在马场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你。”周兆霖丝毫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 尉小眉听到这话,显然有所感动。 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什么朋友对她说,从第一眼就喜欢。 在北方工作的这两年,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不可能有什么帅哥王子对她表白。 她哽咽着,想拒绝又很难拒绝。 难得遇到个喜欢自己的男人。 “你让我考虑几天吧。”最后她这么说。 “好。”他说,“我尊重你的决定,你肯定不会让我失望的。” 其实她不拒绝他,还有更深的原因。 或许她自己都没有察觉。 兄妹(四) (肆)真心 尉嘉和是医生,尉家的公司产业都是委托了经理人和周家的人在打理的。 她工作了好长段时间,才发现,周兆霖是自己上司的上司。 这天,周兆霖当着许多同事的面走到她的办公位前,中指关节敲响她桌子。 “下班了,我送你。” “嗯?”她抬起头,能感到周围许多的目光在看他们。 她恨不得钻进地缝。 “傻呆着做什么,喜欢被人看?” 尉小眉迅速收拾了桌面,提起包随他去了停车场,再一次坐上他的车。 “考虑好了吗?”他问。 “没…还没。”她不知道该怎么选择。 “你慢慢考虑,我等你。”他的车子没有往她住处的方向开。 “去哪里?” “去你哥家,孩子快一周岁。”他指了指车座下的手提袋,“里面有礼物,帮你买好了,是幼儿画册。” “谢…谢谢。” 她回了香港快一月,还没有进去过哥哥的住宅。 直觉告诉自己,不会喜欢。 “你考虑很周到。”她客套着。 这是九龙塘的一处豪宅,明星置业的佳处。 两次来这里,都是周兆霖载的她。 她怯懦地脱掉鞋子,走进客厅。 正看到哥哥抱着个穿着咖色开裆裤的小男孩嘻嘻作笑,旁边是她的嫂嫂周岚在端着碗,拿着木勺子喂宝宝辅餐。 她心中抽动的厉害,似比尉嘉和掐住自己脖子还难受。 “哥,送給宝宝的。”她把礼盒递过去。 尉嘉和没有接,是周岚接过的。 她对嫂嫂表以微笑,“想借用下卫生间。” 周岚向里指了指。 她靠在卫生间的门背上,捂着胸口,缓缓蹲下。 她难过,哥,你这么幸福。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残忍呢。 五分钟的时间,她整理好心绪,打开门。 看到等在外面的周兆霖,白挺的衬衫,长直的腿,见到她展开喜悦的笑颜。 她忍不住,上前搂住了他的脖子。 “我想好了,我答应你。” “真的吗?”他轻拍她的背,“我好开心。” 他紧紧攥着她的手,两人一起走到尉嘉和和周岚身边。 “姐,小眉答应我了。”周兆霖嘴角洋溢着笑。 “恭喜你呀。” 尉嘉和也跟着说,“你要好好待她。” “会的,怎么不会,我好中意她。”他拿起她的右手在他嘴角印上一吻。 周家少爷要结婚的消息不胫而走,刊登到了新闻上。 尉氏公司的员工端着奶茶杯,从办公位可以八卦到电梯口。 “是哪家的小姐这么有福气,可以嫁給周少。” “反正不是你啦,你家祖坟风水没有这么好。” “有天我看到周总敲小眉的桌子。” “肯定不会是小眉,高门大户只可能是商业联姻啦,只怪自己没有投胎好。” 尉小眉乘坐巴士回到住的豪宅,路上直摇头,有种做了灰姑娘的感觉。 可不开心,甚至想逃婚。 本是来香港为母亲扫墓,却横生枝节,要嫁人。 尉家,惹不起的。来了,就甩不掉。 “哥,你怎么来了?”她按开壁灯,见到坐在沙发上的尉嘉和,脸色有些阴郁。 “来看看你,过得好不好。”他走到门厅,接过她的包。 “这幢房子,哥哥送给你做结婚礼物。” 他把她拉到过道昏暗的灯光下。 “喜欢吗?” “喜欢,谢谢哥。”小眉低下头,不敢看他。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心要跳了出来。 “喜欢就好。”尉嘉和轻轻将她揽入怀,把她额间的刘海别在耳后。 “从前,我不让你接受爸爸送你的礼物,是因为那不是我送的。” “嗯?” “不让你交朋友,是因为,我不想让你心里住进别的人。” “嗯?” 她抬起头,“什么意思?” 尉嘉和高大的身材将她整个圈进怀里,俯身用唇舌堵住她的多嘴。 “唔…唔…”她推他,“哥…你在做什么?” “别动…别动…”他狠狠将她揉进自己的身体,两人没有一丝缝隙。 她的心跳得砰砰快,被曾经待自己如仇人的哥哥给予亲密的温暖。 她怕自己沉沦,又实在违心反抗。 “哥…如果从前你待我这么好,就好了。”不知不觉,她的眼泪流进了嘴里。 两人的唇舌又咸又苦。 “可,你是我亲哥。”她趴在他的胸口,像白白一样乖巧依偎着他。 怕是最后一次亲密接触。 “别说话。”他紧紧抱着她。 “你身上好暖,好暖。” 她闭着眼,香港常年的热天她的心却一直凉,直到此刻。 新闻终于有了详实的报道,与周家少爷联姻的是尉家的小姐。 尉小眉。 公司财务部炸开了锅,团团围住她。 “你果真是尉嘉和的妹妹?” “我…我…”她惧怕,吞吐举止,一点不像大家闺秀。 周兆霖走来,牵起她的手。 “給大家介绍,我的未婚妻,尉小眉。” 同事个个张大了嘴巴,果真是,人不可貌相。 平时低调,穿着朴素,不爱言语的尉小眉果真是尉家的亲属。 尉嘉和的亲妹妹。 “甜点餐一定是要补上的。”他在她耳边又吹了这句话,撩得发痒。 他的手指在她的手心划着圈。 她见过周家的父母,他们对她很是满意,拉着她的手把一方翡翠透亮的玉镯挂进她的藕腕。 她知道,他们满意的是她的身份,尉家小姐的身份。 而她,也不能确定,周兆霖是不是真的喜欢她。 四季饭店三星大厨的甜点,她吃起来都会发呆。 “在想什么?心不在焉。”他叉起一块黑森林送到她嘴边。 嘴唇感到金属的冰凉,她蓦然看他。 随口逗他开心,“想你。” “真的吗?”他松了松领带的温莎结。 “你这么说我好开心。” 他又温柔地拿起她的手,低头轻啄。 “周少,我不确定,你真心喜欢我?” “当然。” 小眉仔细分辨他眉宇间的细微表情,不像在演戏。 豪门世家也会有真情,或许吧。 她又开始走神,想起那天她问尉嘉和。 “哥,我是不是一定要嫁給他?” “是。周家和尉家必须要相互扶持。” “哦。”她用尽了毕生的力气抱住自己的哥哥。 “可你知道,我不喜欢他。” “我知道。”尉嘉和抚摸她的头,“我也不喜欢周岚。” “那你喜欢谁?”她抬起眼睛,想看进他的心。 “你知道的。”他握紧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 “小眉,你喜欢谁?”他也问了她。 “你也知道的。”她的耳贴在他胸前,听砰砰的心跳声。 尉小眉与周兆霖的婚宴从南沙办到会展中心。 媒体,明星,财团皆有亮相。 他们十指相扣,向大众展示十克拉大的蓝钻。 闪光灯照个不停。 偶尔,她的目光会移到尉嘉和的身上,黑白相间的晚礼服。 她伤感地思虑着,站在身边,挽着她手臂的,不可能是他。 就在她晃神的瞬间,周兆霖俯身与她四唇相贴。 相机记录了,周尉两家的真情之吻。 [完] 阈值(一) (壹)粟米 陕北黄土高坡,大部分村民没见过江南白花花的稻米,只见过黄澄澄的粟米。 胡粟米为什么叫胡粟米,就是因为家里穷,一天二顿粟米粥都喝不上。 爹娘总是唤她,“粟米,粟米。” 仿佛家里真有吃不完的粮食。 村南头的冯九家,是当地的土地主,大户。祖上中过举,到他这代,人丁不旺。冯九没有兄弟,取名九,就是听个吉利。三四月份,青黄不接,冯九过了他五十岁的生日。他琢磨着再娶一房姨太太,给他开枝散叶。 都说五十是知天命的年纪,他不认。膝下十二房老婆,也就五姨太生了个带把的儿子,其他好几个娃儿,都是赔钱货。 冯九看上了胡粟米。 十六岁的胡粟米,常年营养不良,干瘪瘪的瘦,双手掐她的肩,一把硌手的骨头。 “老爷,您怎看得上她?”五姨太因生了儿子,冯家有她的话语权。 “她太瘦了,不利生养。”大太太也如此说。 “喂她吃些羊肉,喝些滋补的大红枣汤,半年就能白胖。” 冯九打定了主意,他的女人们不过就是唠叨几句,改变不了。他就是看上了胡粟米的脸蛋,黄土高坡这种缺水的地方,她的眼眸却能汪着水,勾他心魄。 穿着窄脚裤的苦力把两大口袋的粟米抗进了胡粟米住的窑洞。 胡粟米的娘解开系口袋的麻绳,粗糙总是洗不净的手伸进去,捧出了黄澄澄的粮食。“是粟米,粟米你来看,是粟米。” 粟米瞪眼,直吞口水,她饿。 “粟米她娘,冯家送来的,换粟米做第十三房太太。” 冯九没来,派了家里的长工石柱,把两口袋粮食送过去,胡家肯定应了。 他知道,胡粟米家里穷,上顿没下顿,这两大口袋粟米,两百斤,够胡家吃一年。 “什么第十三房太太,就是小老婆。”胡粟米的爹嘴里吧嗒着旱烟,没说应也没不应。 “冯老爷说明儿就是吉日,晚些媒婆给粟米送两套干净衣裳。” 窑洞气闷,石柱捎完话,就要走。 “两口袋粟米不够,要五口袋。”年轻女孩的声音,带着甜美稚嫩。胡粟米开了口,直勾勾瞪着眼看系口袋的麻绳。 “那我回去跟冯老爷说。” 石柱转了身,窑洞的破门合上了,粟米盯着被风吹得胡哒哒,破败的窗户纸。 “五口袋,冯九也会应。” “她真这么说?”石柱把她的原话学给冯老爷听,冯老爷伸着脖子一脸意外。 “五口袋,她值这么多粮食吗?”五姨太冷笑,当初她嫁过来,不过也只是两口袋的面粉。 冯九踱步在厅堂走过两个回合,“五口袋就五口袋。” 果然,不出胡粟米的预料。傍晚太阳还没下山,再加的三口袋粟米和两套新做的衣裳就送到了。 “粟米,冯九五十了。”粟米的娘拉扯她破旧的袖口,撕啦一声,不想生生拽出个大口子。 “娘,五十咋咧?他家有粮食,我能吃饱。” “五口袋粮食能吃两年,两年后咋整?”粟米的爹把铜烟嘴往地上磕打烟灰,哒…哒…一下接一下。 “娘去给你烧点热水,洗洗身子。” 冯九家是三进深的宅院,前院会客,后面是正房,再往北的院依次住了姨太太,丫头,厨子和长工。 冯九亲自张罗收拾正房院西头的屋子,吩咐下人,“把这大红帐子挂上。” 五姨太就站旁边指划,“对,歪了,往左,再往右点。” 门口也站着好几个来看热闹的其他姨太太,老爷娶亲两三年就来一出,见怪不怪。 “这屋子十二姨太才住过,不会不吉利吧。” 冯九听到这话,心下登时不爽快。他往人堆里瞅,想把说这混账话的婆娘拎出来。姨太太们眼见老爷目光袭来,吓得个个低头不作声。 冯九瞅也是白瞅,他竟辨不出是谁说的,在他耳朵里,每个女人都差不多样的细声细语。 “老爷说了,谁能生下儿子,这西头的屋子谁就能一直住着。别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五姨太接着指划丫头铺喜床,“红枣,花生,桂圆,莲子,上面多铺两床褥子,不然硌得慌。” 这么多姨太太,冯九认为就五姨太最能干。十八岁给他生了儿子,还会操持家事。 五姨太是冯九三十三娶的,名叫桂兰,是家里长工的女儿。当年二口袋面粉娶来算是值了。希望这五口袋换来的胡粟米,也值。 娶小没有什么重大的仪式,也用不着请亲戚朋友办酒席。过了晌午,轿夫把胡粟米抬到冯家侧门,这礼就算成了。 胡粟米从前还羡慕坐轿子的人,被人抬着怎么说都比自己走舒坦。她坐在里面,被颠得五脏六腑都换了位置,下了轿,头晕目眩,扶着墙才能走路。 “我叫雀儿。”东边的侧门早就站着个伶俐的丫头接她。 “十三太太,您跟我走。” 胡粟米看出来,雀儿是冯家的丫头,圆脸显胖,穿得也体面,在地主家卖身做丫头都比穷人家的女儿过得好。 父母得了五口袋粮食,她也再不用挨饿受冻。小老婆又怎样,吃穿才是重要的事。 胡粟米乐意,十分乐意。 雀儿领着胡粟米直接去了浴房,半人深的木桶灌好了水,热腾腾冒着气。 “十三太太,您沐浴。” “我洗过了。” “里面有中药,活血助孕。”雀儿把手伸进去试了温度。 胡粟米欠身往里看,水被药草染成了棕黄色。 陕北缺水,能痛快洗个热水澡,这是好事。虽然胡粟米觉得,冯家是嫌弃她脏。 “老爷,趁热喝。” 有个穿着利索,盘了头的厨娘把一碗棕黑色的汤药端到冯九手上。 冯九仰头闷下,吧唧吧唧嘴,拿起桌上的碗茶漱口,“这药浓了,岁月不饶人。” “新来的小娘子在沐浴。” “知道。” 冯九松了对襟黑衫领口的扣子,自觉从脸面到脖子,再到下面某处渐复青春。 雀儿对着妆奁的铜镜给胡粟米梳头,“冯家有规矩,太太叫我说给您听。” “什么规矩?” “就一条,不能浪费粮食,吃完饭的碗里不能剩一粒米。” 粟米心下诧异,穷人家里的米是数着吃的,没想到地主家也这般节省,大家风度? “十三太太,您吃饭。”雀儿把饭菜端了上来。 陕北常见的干粮,面条,馒头和粟米。白米饭,胡粟米却是第一次见。 “怎么就我一人。” “姨太太第一顿饭要自己吃。” 粟米没问为什么,她也不想知道为什么。 脆黄瓜,炒豆芽,猪耳朵,羊肉煲。两荤两素外加一碗阿胶红枣汤。粟米把碗舔的干干净净。这几样菜,看着普通,在粟米的认知里,是只有过年才能吃上的。她觉得自己终于从地底下爬了上来,过上了像人样的生活。 雀儿把碗碟收走,粟米就坐在床头打饱嗝,头到处摆,看房间是个什么样。 红色的账子,她掀开红色的喜被的一角,露出下面铺的绣了白牡丹花样的褥子。 床对面是一排红木躺柜,上面摆放着她没见过的物件。 “咚…咚…咚…”不知从哪里传来响声,像在敲钟,声音又不够浑厚悠远。 “什么东西?” 雀儿进来拿火折子点小桌上羊油蜡灯,罩上玻璃。 “十三太太,那是洋钟,响几下就是几点。” 粟米市面见的少,不认识几个字,可她领悟力强,知道这是稀奇物件,值钱的。 雀儿出去了,留下一壶酒。 冯九进来了。 他见过胡粟米的,不然也不会看上她。 胡粟米自然也见过冯九,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站在村头高高的台子上,胸前戴着大红花,身旁还有邻村送来的恩谢匾额,上头写着,[乐善好施]。 阈值(二) (贰)女人 今日喜事,冯九穿了黑红花色,对襟衫是加了城里流行的中山装的领口样式的,为的是不显他是个出生在前清的老套人。他挑看粟米一眼,给她倒了杯酒。 “喝了。” 粟米接过,一仰而尽。她有自己的做人标准,冯九既真给了她家五口袋粟米,她就会听他的话。 高烈度酒,辣嗓子,粟米咳嗽起来。冯九就顺势坐她边上,给她敲背。敲着敲着手就开始解粟米粉色的单袄。 粟米不拒绝,她努力去瞅他的脸,皮肤黝黑有皱,小眼睛,怎么看也看不出好看。索性就不再看,念着那五口袋粮食,他就算浑身长疮流脓,也不嫌弃。 冯九女人多,床上经验丰富。粟米很快就光了肩膀,脖子上挂着红肚兜。 他再去给她脱鞋,普通的黑布鞋布,没有绣花。 “瞧我,只给你送去了衣裳,忘了送鞋。” 胡粟米想把脚往床里头缩,她不是小脚,怕被嫌弃。 却被冯九抓住,仔细把看。 “三寸金莲看多了,大脚也有大脚的美。” 脚看够了,他的手又把她浑身摸了个遍,“知道怎么伺候男人吗?” 粟米摇头,她才十六岁。男人和女人有什么区别,她都不知道。 “你得这样。”他把她身体翻个个,“趴这儿。” “膝盖有点疼。” “垫个枕头。弯腰,别用牙齿。” 为了报那五口袋粮食的恩情,粟米学得很卖力。 冯九的大太太是个不爱管事的女人,吃斋念佛。胡粟米很累,浑身哪哪都酸。 “雀儿,雀儿。”一大早,她喊人。 雀儿端着洗脸水进来,“大太太说,您不用去见她。热水毛巾在这里,我去给您端早饭。” 胡粟米觉得奇怪,又不奇怪。 十几个女人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谁想见谁?谁也不想见谁。 胡粟米洗过脸,换上昨日干净的粉衣裳,走起路来肚兜的刺绣磨胸,沙沙的。她想起昨夜伺候男人的作为,觉得恶心。没多久,雀儿端上来红豆粥,萝卜糕,肉酥饼,她闻到香气,这恶心便不再恶心了。 冯九的早饭是与五姨太吃的,他得跟五姨太算账,算这佃户租子的事。 “一亩田产百斤粮食,五亩地,应上缴三百斤。” “收成不好没有三百斤?”五姨太看账本扒拉着算盘跟冯九嘀咕,“叫他拿陈年的抵,没有就去借。瞧,看看,咱家这粮食又要亏空了。” 胡粟米看这日头好,前院去不得,就往后院去。 宅院最里处,住的是冯九家养的长工短工,还有牛棚鸡舍。 有个上个年纪的女人在喂鸡,“咕咕咕咕…” 鸡闻到谷香,信着步子走出来,头向前伸,尖尖的嘴嗖下就把谷子吃进去了。 粟米起了兴致,蹲地上捡谷子也想喂鸡。 “这怎么不是谷子,是粟米!”她简直不可相信,粟米人吃都不够,怎么能用来喂鸡。 女人斜了她一眼,“老爷就喜欢吃粟米喂出的鸡,你谁啊?” 轰隆隆的声音从天边传来,似是盘古开山。风卷着黄土迷了粟米的眼。她揉眼的刹那间,刚刚还能把黄土地照裂的日头,突然就被黑云罩满了。豆粒大的雨点哗哗从天上下来。 “我是,新来的十三…”她抬头,刚才喂鸡的女人不知去了哪里。 她想回去,又没带伞,只好在木椽檐下等雨停。 雨哗哗下,她也不好随便进哪个屋子里等,雨浇在地上吐了泡泡再炸开,泥点子溅到粟米的黑布鞋上,湿了只觉得脚趾头冷,看不出来黑。 好半天雨倒是越来越大,衣襟都沾了雨,粟米踮着脚东西张看。 唰唰雨声淹没了后门开合的声音,跑进来好几个光着膀子的轻壮男人。 “这雨说下就下。” “今年雨多,有个好收成,东家能给我们多分钱。” 透过密集的雨线,胡粟米隐约看清这些男人胸腹的肌肉,小麦的颜色,粟米壳的颜色。 口水不自觉分泌,她舔舔嘴边,明明吃饱了饭,肚子没有叫,怎么还饿了。那激发食欲带着体温的颜色,她很想去摸一摸,那感觉是不是和冯九的软肚皮不一样。 “给你把伞。”刚才喂鸡的女人冒了出来。 粟米没说声谢谢,羞得接过伞就往回跑,好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 冯老爷去了邻村,午饭是太太们一起吃的。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姨太太们围坐在餐桌念诗,个个闭眼双手合十,正经严肃认真。粟米被这阵仗吓了一跳,为了混在这冯家吃粮食,没人教她,她也主动跟着念起来,像模像样。 大太太发了话,“吃吧。” 姨太太们这才拾起木筷,仔细吃起。粟米谨记着雀儿告诫她的话,碗里的米一粒都不能剩。她偷偷看其他姨太太的饭碗,果真也是干干净净。 “一会儿老规矩,八圈?” “下雨天,闲着也是闲着,八圈就八圈。” 粟米问雀儿,“八圈是什么?” “是麻将。” “麻将是什么?” 其他人哄哄笑,“十三,一会儿你也来学学。” 撤了饭碟,东屋过堂,牌桌摆上,哗啦啦撮麻将的声音和雨打窗棂声混在一起,很是融洽合拍。门帘折了一角,粟米就搬了个板凳呆坐在旁边观摩。 “怎么又来二筒,手气真差。” “胡了。” 啪嗒一个声响,五姨太高兴得碰掉了手边的瓷盘,盘里盛放的粟米枣糕,炉馍馍都散落在了地上。 粟米蹲下身小心捡起未碎的糕点,拍去灰土把它们宝贝样捧在手心。 “这都粘了土了,还怎么吃?” 旁边的丫头拿来个扫把和簸箕,收走了她刚捡起的糕点。 又没过多久,丫头又往麻将桌上摆了一盘新的糕点,粟米低头看,是吐了一地的樱桃核,瓜子皮。 这天晚上,冯九又宿在了胡粟米这儿。新娶的姨太太,新鲜劲怎么也要个三五天。 “今天换个样式。” “啊,老爷。” “你坐上来。” “对,就这样。” 冯九手掌搓了唾液,去摸她。 “疼。” 粟米昨儿才被开了苞,根本体会不到什么愉悦的感觉。可冯九不同,他快活着呢。管她是不是疼,有没有舒服。所以,男女床弟之事,胡粟米一点都不想。第一夜如果是恶心,第二夜,就是给了她疼的阴影。好在,冯九不亏她吃穿,她饿不着肚子。 雀儿总是给她端来阿胶红枣汤,伺候她中药浴。不过两个月光景,胡粟米就胖了。冯九说的没错,喂给她羊肉,一准圆润起来。 有个大夫模样的人来给她把脉,摇头。粟米没恼,冯九倒恼了。 “夜夜伺候,吃得好,怎就没动静。” 大夫被扯着领口,小心解释,“快了快了,下个月一准怀。” 自从粟米在雨天见到了光着膀子的男人,她就有事没事去后院晃悠。 后院喂鸡的女人叫春艳,给住这儿的男人们做家务,收拾院子。 这天粟米来,隐约听到不知哪间屋子传出咿咿呀呀的女人声。她挨着屋子听,被她真找见了。粟米的眼睛扒在门缝,屋里春艳正和她曾见过的一个小麦色皮肤的男人在做那事,粟米看到春艳抖着大粗腿,讲平常女人根本讲不出的粗话,很是震惊。 咣当一声,她不巧踢翻了门外摆的插了月季花枝的陶盆。 春艳听到外面有声响,脖子处的袄衫扣子都没系好就走出来,叫她,“十三太太。” 粟米顿觉尴尬,装作无事,“旁边那个屋,我怎瞧见挂了大锁?” “那里闹鬼,别凑。” “什么鬼?” “十二太太的鬼。” 阈值(三) (叁)高跟鞋 这次去后院算是给粟米一个大大的惊吓。头一回睡午觉汗湿了被褥。她梦见刚才骑在春艳身上的男人骑在了自己身上,她的手指深深抓入他激满汗珠的后背。 “十三太太您怎么了?听您喊什么嗯啊的。” 粟米臊红了脸蛋,问雀儿,“十二太太怎么死的。” “十二太太浪费粮食,碗底从来没有干净过。老爷太太把她关进后院的柴房,不想她就吊死了。” “就因为这个?” “想不开,脑子有病。”雀儿指画自己的脑子。 “对了,雀儿,你有没有过想嫁给老爷?” “这要看老爷,三姨太,八姨太,十姨太她们从前就是家里的丫头。” “哦。” 粟米头一次去前院,看到个戴圆眼镜穿大褂的老先生拿着戒尺在打十几岁的男孩的手心,打一下讲一句话。 “你咋这么笨,《三字经》都背不下来!” 啪。 “这书没法教。” 啪。 “去把《三字经》再抄一遍。” 啪。 可怜的男孩子短发,穿着倒是体面的丝料长衫。粟米就趴在窗口看他写字。 “你叫什么?” “冯林志。”他说。 粟米一下就猜到,他就是五姨太的儿子。她看他拿毛笔写的字,歪七八扭,连她这个没读过书的人都觉得丑。 他们差不了几岁,他至少还会写几个字,比她强。 粟米心里酸酸的,心底开始滋生出新的想法,吃饱喝足了,她也要认字。 外面突然锣鼓喧天,响出了大动静。 冯林志坐不住,第一个往门口跑,粟米脚大也跟着跑。 冯家几个家丁抬进来一个鎏金的大匾。 [扶危济困]冯林志认出来,得意得念给粟米听,“你认得吗?你不认得,我认得。” 粟米知道,冯九每年都会给邻村施舍许多粮食,图的就是个四里八乡的好名声。今年又来一遭。不知道大红花戴在他浑圆的肚子上,是他肚子大,还是红花大。 她不想看这些,跟她有啥关系呢。她刚要抬脚回去,又听到门外咿咿呀呀的哭声渐近。 两个老人抱着一个破草席,草席里像是裹了个人,裹了个死人。 “晦气,撵走,远远的。”冯家的管家叫看门的去。 “哎,这就去。” 粟米眼尖,远远的,看到破草席子里露出一双金莲小脚,鞋邦高,还绣了蓝色的小花。她猜,这个女孩子是饿死的。这么小的脚丫,能像她一样饿了去地里刨土豆吗?她只能在家等着,爹娘会把仅有的粮食给儿子吃,女孩活该喝米汤,有命活就活着,没命活就死掉。 冯九现在不是每夜来胡粟米这里睡了。这挨着大太太住的正房的西屋,她还能住多久,住到冯九娶十四太太的时候。夜里她辗转失眠,想起五姨太的儿子嘲讽她的话,“你认得吗?你不认得,我认得。”粟米心烦,原来她以为能吃饱饭,嘴巴稀溜溜吃面条,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这人生就圆满了。现在她才发觉,自己就是井底的傻青蛙,人生除了吃饱饭,还有别的事。 “大小姐回来了,大小姐回来了。” 白天一大早,管家提着清末的长袍角,跑进堂屋报告冯九。 大小姐名叫冯茵茵,是大太太生的。年纪小二十了,去了法国留学,学了什么护士。冯九家没有一个懂的。太太,丫头,家仆,工人们只看到大小姐穿着白色的洋装裙,皱皱巴巴,好多层堆在裙摆上,像蚊帐。 “这叫蕾丝,懂不懂。” “蕾丝不蕾丝不懂,可这白色,不吉利。爹娘都健在。哪有姑娘家家随便穿白裙的。”大太太嗔怪她,又爱她,“快来到娘怀里来,让娘摸摸,是不是瘦了。” 粟米不敢吱声,就在旁边瞅看着这些她从未见过的新奇物件。白色的蕾丝长裙,白纱手套,面纱,她第一次见到洋装,就觉得美,像仙女的衣裳。她羡慕冯林志可以读书认字,现在又羡慕冯茵茵的谈吐举止。 “啵”。 冯茵茵当着众多人的面,亲了自己母亲的脸蛋,又大胆去抱了冯九亲了爹爹的。 “爹滴。” 虽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但冯九心里还是觉得不舒服,男女大妨。他一边扮演着包容西方礼数的大度,心里又龌龊地把女儿对爹的亲近,联想到男欢女爱,比如粟米甜软的舌尖。 “这是唇膏,涂在唇上,会发亮。” 冯茵茵拿起一支,转起口红,给家里的女人们做示范,然后给每个姨太太送了一支。 “对了,还有高跟鞋。” 她给自己的母亲带,却忘了大太太是小脚,穿不得。 “你们谁能穿上,就是谁的。” 大太太有点不高兴,扶着丫头回屋念经去了。有大脚的姨太太们争着试,最后轮到粟米,穿上正合适。 “十三太太,您运气真好。”雀儿在一旁艳羡。 粟米高兴得嘴巴咧大,西洋来的唇膏和高跟鞋,白色洋装裙。她开了眼界,也开了心智。 其他姨太太一哄而散,有人嘟囔着葡萄酸。“高跟鞋怎么穿?穿上比老爷还要高出去一头吗?” 粟米开口跟冯茵茵道谢,“这唇膏要多少钱?” “这要一个先令呢。” “先令是啥?” “大英帝国的钱,二十先令等于一英镑。”冯茵茵掰开指头算账,“一个先令能换一个袁大头,能买一只羊呢。” “这么贵!”粟米拿着手里的唇膏,心里掂量着份量,这可是一只羊的价。 “那高跟鞋呢?” “要二个先令。” “那就是两只羊。”粟米会算。 她再问冯茵茵,很认真的问,“拿袁大头也可以买到这些吗?” “能。不过要去大城市,上海滩肯定有。” 晚上,大半夜,胡粟米惊坐而起,点上蜡烛。偷偷把唇膏拿出来,对着铜镜涂上大红色,照出一个洋不洋中不中的女人。她学着大小姐的样子,把头发拧成卷。放下手,头发又回直了。 她躺回床上,闭起眼,开始数羊的价格,一个先令,一块大洋,二个先令,二块大洋。数到第五十只羊的时候,她睡着了,梦见自己真去了上海滩。 阈值(四) (肆)山头 这个月,大小姐从国外回来的喜庆劲还没过去。冯家就遇到了大祸事。 管家拿给冯九一封信,这信居然是勒索信。 [冯林志在我手里,送一车十口袋粮食到北山坡脚下。]没有落款。 五姨太识字,见冯九脸色不对,夺过信。 边看边颤抖起身子,看完,人就直接晕了过去。一群姨太太丫头围着掐人中,好容易掐了过来。 “老爷,你得救林志。”五姨太站不起来,几乎是趴在地上声泪俱下,抻冯九的裤管。 “哎,他是我唯一的儿子,怎会不救。” “谁?是谁绑架了林志。” “那是北山坡的土匪,梁山的人。” 冯九叫来了管家,“去粮仓取十口袋粮食。” 管家嗯啊半天,信住脚,就是不动。 “去啊,都急得火上浇油了。” “老爷,粮仓没粮了。”管家说得吞吞吐吐。 “怎么可能没了?去年收了几千旦。”冯九恼了,一脚踹倒了管家。 管家爬起来,又凑到冯九跟前,“老爷,才给邻村送去了…剩下的都换了…” 其他姨太太们站旁边不敢插话,听见老爷提起邻村,粟米想起前几日大门口见到破草席子露出来的三寸金莲。心下琢磨着,自己家粮食明明不多,为啥不先让本村人吃饱,反去恩施隔壁村。 “老爷,咱有粮食,有。”五姨太忽然从袖口拿出一串钥匙,跟大家解释,“备用的,备用的。” 粮食算是凑足了,冯九让石柱推着小车送去了北山坡下,土匪的山头。 他回来的时候,冯老爷和五姨太还在巴巴地等。 “林志呢?没跟你一块回来?” “没啊。那边收货的人说,少爷放回来了。” “放回来个屁!”冯九再怒了,脱掉纳了千层底的黑布鞋就往石柱脑门子上甩打。 “会不会办事,会不会!简直养了一群猪,猪还会长膘,会下仔,你会什么?会吃里扒外,中饱私囊!” 五姨太听了,不吱声。 当夜冯家人都睡不着,粟米也辗转反侧,就又去后院。她心里想着这夜里会不会再遇到春艳和上次那个强壮的汉子纠纠缠缠。 “死鬼,你怎么又来。” “想你,想揉你的大…” 大什么,粟米没有听清楚,腿间却温热一片,似是流出了什么。 “以后你少来。” “为什么?” “隔壁那屋可是十二太太被吊死的屋,我可不想被发现。” 屋里传来啵啵和嚓嚓声,叫偷听的粟米好一阵联想。 “你不一样,老爷叫你来照顾这院,就是这个意思。” “啊…你轻点,一点都不斯文。” “要什么斯文?老爷雄不起来,倒是斯文,厨娘说每天拿药吊着。” 春艳用力拍抱紧她腰枝的大臂,“好啊,你居然背着我和厨娘有一腿。你给我走,快走。”她突然发起癫来,衣服都没来得及穿,推推搡搡把他轰了出去。 男人抱着衣裳,赤膊上身,看了眼隔壁挂了大锁的屋,“疯女人,早晚一个结局。” 粟米蹲在墙根的草垛子后面,捂着胸口怦怦跳。 “又有信,又有信。”管家几乎是跳着脚进来的,踉跄着几要摔倒。 老爷拆开看,五姨太不敢再去夺信,就瞟眼看。 [半夜子时叫你的一个姨太太带上十根金条上山,一人换一人。] 十根金条,在冯老爷眼里,不算什么。这些年收上来的粮食,早就换了成百上千根大黄鱼,存在城里银行的保险柜里。 这问题的关键是,拿谁一人换一人? 冯九伸出手指头,对着站成一排的姨太太,指。 “你!”三姨太慌张地摆手,往后缩。“我不行。” “你!”他又指十姨太,十姨太体弱,吓得登时晕倒在地。 “你!”冯九指到了五姨太,她亲生的儿,她亲自去救,合情合理。 “老爷,你莫不是糊涂了?”大太太不断给冯九使眼色。“这去过土匪窝的女人,哪个还能回来?你莫不是让志儿将来怨你害了他的亲娘。” 冯九不说话了,大太太这样说,没有哪个姨太太愿意去。 就算能活着回来,她还能在这家活下去?一条白绫已经挂上了木梁。 “我去!”胡粟米站了出来。 “你去?”冯九伸着脖子又是意外,上一次是她找他要五口袋粮食的时候。 “我要一根金条。”她算过,一根大黄鱼十两,能换一百块大洋。一百块大洋,足够买到大小姐身上穿,脸上抹的所有西洋物件。 胡粟米看到周围往后退的姨太太,面上皆是恐惧。她就知道,这一根金条,冯九会应。 冯九肯定会应,一边是小老婆加一根金条,一边是亲儿子。孰轻孰重? 半夜子时,她的人和十根金条,出现在北山坡脚时,五花大绑的冯林志被人压在一口水井边上。 “好汉梁山说话算话。”他一手拎着冯林志的脖子,一手对胡粟米勾勾指,“过来。” 胡粟米看了眼冯九,颤颤巍巍走过去。 “把金条给我看。” 她递过去一根,他借着月光看了色泽,再掂份量,耐心地把十根逐一检查。确认金条无假后,他终于看了眼粟米的脸蛋,满意不满意?他没心思想。 “冯老爷,你的蠢儿子,接好了。” 梁山穿得破烂,搭在肩膀处的白褂子破了大洞,魁梧的大臂,青筋血管粟米都看得清清楚楚。 冯林志的嘴巴被破布堵着,扑到父亲冯九怀里,回头恶狠狠瞪绑架他的梁山,视线转移到胡粟米身上,却突然傻兮兮笑起来,也不知是在笑什么。 胡粟米觉得,他在笑,“你值吗?你不值,你没有我值。” 冯老爷是领着家里所有的家仆和壮丁去的,上百号人,甚至还有几杆土枪。 他把堵住冯林志嘴巴的臭布拿出来,“儿,咱们回家。” “怂,怂货。”梁山不过就十几个弟兄,也是几杆土枪。 梁山长得不能算好看,她和冯九家的长工石柱差不多的身材,样子倒叫胡粟米想起后院厢房,把春艳压在下面的那个男人。 “回去。”梁山突然弯腰,把胡粟米整个人抗在了肩上,然后从裤带摸出手枪,冲天发了响空弹庆贺。 十几个弟兄也跟着兴高采烈,粮食有了,金钱有了,女人也有了。 胡粟米再明白不过,女人深陷匪窝的命运是啥,她不在乎什么清白,也没有什么礼仪廉耻。从前她在乎那黄澄澄的粟米粮食,现在她在乎钱。 “能不能摸摸你的胳膊。”与梁山共处一室,她却主动。 “啥?” “你胳膊怎么这么粗。” “摸吧,你摸。”梁山挺直了腰板,他以为冯九会送来个哭哭啼啼的姨太太,没想到送来个浪.货。 “硬,真硬。” “还有更硬更粗的,你要不要摸?” 梁山把她的手放在他的裤带上。 “我就是想知道,被胳膊粗壮的男人压身上会有多开心。”春艳和那长工的事她一直惦记着。 “试试?” “试试就试试。” “怎么样?” 胡粟米第一次尝到做女人的滋味,她顿时觉得离开冯九简直是再明智不过的决定。 “这是啥?”梁山从她的肚兜摸出块布料包好沉甸甸的疙瘩。 “这是我的。”她恶狠狠地抢过来,死死抓紧。 梁山笑话,“你都是我的,你的什么不是我的?” “我告诉你,这是金条,是冯九答应给我的金条,你不能拿。” 胡粟米从头上拔出个银簪子,对着自己的太阳穴。“你若拿了,我就死在这儿。” “哎呦喂,傻宝,我怎么舍得你死。”梁山头埋在她胸前,贪婪地闻她肚兜的乳香味。“你的金条,就是你的。我也有,我不稀罕。” 胡粟米松下一口气,忍不住圈住他的脖子,绵软地叫,“傻哥哥,傻哥哥。” 十几个弟兄等在屋外,这冯九送来的姨太太他们也有份。之前大哥梁山和他们说好了的。 可梁山后悔了。女人如衣服,自己穿着合身的衣裳,他哪里舍得给别人穿。穿破了穿脏了他不喜欢。 “看,你有一根金条,我有十根。我们跑吧。” 梁山嘘着声,舌头搅合在她耳蜗里。 “好…啊…”粟米叫得他心里麻麻的。 “跑哪里?我听你的。” “去上海滩,听说那里啥都有。” 梁山把持不住,趴在粟米的温柔乡里交代了自己。 [完] 叛徒(一) 1945年初,东北。 有个穿着阴丹士林蓝布长袍,戴着灰色毡帽的男人提着一个皮箱走进了奉天师范大学。 不多久,就有个特务打扮的人,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 大学活动室的舞台上正在排练着话剧《秋阳》。 “你怎么能做叛徒,说出义勇军的藏身之处!” “你这样的人,应该下地狱…” 台词说得义正严辞,在空旷的会场拢起回音。台下却传来咯咯的女笑声。 女主角停下演出,“苏逸梵,这么严肃的场面,你也能笑得出来!” “你是不是中国人!” 聂瑗看不惯她。 “嘴长在我身上,我爱笑…就笑!”苏逸梵并不惧怕聂瑗,她双腿交叉,普通的灰格棉旗袍,被她私自开衩到了大腿根,肉色的丝袜直看到裙底, 一副轻浮女人的样子。她回呛道。 “我思想不够先进,反正也上不了台。” “你…你…朽木不可雕也。”聂瑗别过头,不想见她第二眼。 “我们继续排练。” 就在这时,会场来了一队举着枪的日本兵,把舞台包围了。 “呵…呵呵…真是演什么来什么。” 苏逸梵从来不知道害怕,扑哧笑出了声。 聂瑗走下舞台,走过她身边,“乌鸦嘴。” 一辆绿色蒙着油毡布的军车从奉天师范大学的大门缓缓驶出。最后停的地方,有一扇隐秘的铁门。 穿着阴士丹林蓝布衣裳的学生们从车斗里跳下了车。他们被明晃晃的刺刀逼进了铁门内的一幢青砖小楼。 “进去!”日本兵发音的汉语不标准,师生们有几个憋不住笑了出来。 “别推,我们自己会走。”有几个斯文的男学生没有害怕,头一次来到日本特务机构的地牢,东张西望反而觉得有趣。 “我们什么都没做,一会儿准把我们放了。” 举着枪的日本兵没有接话,把几十名学生赶入一个很大的刑房。地下室的灯光昏暗,破败的水泥墙面裸露着电线,各样的刑具就在眼前。 “我害怕。”有胆小的女同学揪住旁边的男生的衣角,浑身发着抖。 “那个,钢板上密密麻麻的针上红色的痕迹是不是血。” “吓唬我们的。”男生安慰她。 苏逸梵嘴角挂出一抹冷笑,真是无知。日本人的场面里,哪里有吓唬,都是真的。 嗒嗒的军靴声响起,被抓来的学生们不由得看去。是一名身材修长,长相俊美待着日本军帽的军官,他的嘴角挂着温和的笑,看起来像个善良的好人。 苏逸梵的目光在他肩头的军章流连,叁条红线,叁颗星。陆军大佐的军衔,不可能是好惹的人。 男人搓搓手,“真是不好意思,把众位朋友请到这里。” “主要呢,是想找个人。” “找什么人?”学生们忍不住嘀咕起来。 “嘘… 嘘…”这名日本军官讲得中文极好,听不出一点日本口音。 “刚才有个提着手提箱的男人走进了你们学校,去了你们排练的会场。” “这个人是谁?讲出来,你们就可以回家了。” 他看看表,“现在时间是六点,快点说,到家还能吃上妈妈刚烧好的热腾腾的饭菜。” “不知道。刚才有人进来吗?”人群里有人小声说。 “没看见啊,光顾看排练了。” 聂瑗突然出头说,“长官,我们是在舞台排练的学生,并没有看到有谁进来。” “是吗?”军官面上依旧带着笑容,“这就不太好办了。” 他突然对旁边的士兵打出手势,指着人群中刚才还不怕,笑嘻嘻的那个斯文男生。 “就他。” 他被穿着黄褐色军服的日本兵拉了出来,双手向上绑起,吊在黑色的木房梁上。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他大声喊。 日本军官对着这群学生还是友善的脾气,“我相信你们当中肯定有人知道。早点说,早点回家。” 他从上衣口袋掏出黄杨木雕的烟盒,取出一支烟,点燃。开始等待。 五分钟过去了,他指间的烟快抽完了,没有人站出来。 他的耐心在逐渐耗尽。 “既然你们不说,那我就挨个问,问到谁,如果答案是不知道。”他扭头看了看被吊起的男生,“就从他身上割片肉作为补偿,好不好?” 被吊起的男生看到旁边的士兵拿出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泛着银光。 他开始害怕了起来,双腿打起了哆嗦。 “你不要吓唬我们,我们清清白白的学生,没有看到就是没有看到。”聂瑗义正严辞。 “哎呦。这个小丫头,嘴巴挺硬,那就从你算第一个。” 日本军官向后使了一个眼色。 “啊!”很大的惨叫声,是从被吊起的男生嗓底歇斯底里喊出的。 苏逸梵站在第一排,离得近,他的手臂内侧被割掉了一片肉,鲜血正一滴滴落在腌臜满是血污的地面。 许多女生被吓得尖叫了起来。 日本军官掐灭了烟头,开始询问第二个。 “你说,那个人是谁?” 问询的第二个人是排练话剧的男主角,他也是一样的回答。 “不知道。” “又是不知道,这该怎么好呢?”日本军官扭头看向被吊起的男生。 “啊!”又是一声歇斯底里的叫喊,他的左朵被削了下来。但他似乎疼得嗓音虚弱了,“你们谁看到,快说出来,我会死掉的。” 日本军官正打算问第叁个人。站在前排的苏逸梵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引起了日本军官的注意。 这是个长相抚媚,风骚打扮的女学生,他看到了开到腰际的旗袍线,视线在她饱满的胸部停留了几秒,又转移到她涂了时髦口红的蜜唇上。 “你笑什么?” “我笑你笨。”苏逸梵继续对他笑,像在勾引他。 “你当着这么多人问,就算有人知道些什么也不敢说吧。他们怕,怕其他人会骂他是胆小的叛徒。” 她的一席话确实与众不同。日本军官长期握刀握枪粗糙的手摸上她白嫩的脸蛋,粘上白白的脂粉。 苏逸梵没有怕这个日本军官,反而咂咂嘴。眼睛告诉他,“若没人做这个叛徒,恐怕你会把我们一个接一个吊起来,折磨至死吧。” “你真是个聪明的伶俐人。”他粗粝的拇指继续摩挲。 苏逸梵对他眨眼,“你问我呀,我告诉你那个提箱子的人是谁。”她有些喜欢与魔鬼的零距离接触。 佛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苏逸梵,你在学校里胡言乱语就算了,不要在这里乱讲话。”聂瑗狠狠瞪着她。 “嘴长在我身上,我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她拿他们常背的台词回呛她,“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我可不想死,也不想等脸上被划得乱七八糟的时候心理承受不住了再招供。若干年后,脸上顶着疤痕,只会被人嘲笑是个丑女人,谁还会记得你是女英雄。” 聂瑗气愤得当场暴怒,“你个贱女人,是不是中国人。有人的死重于泰山,有的人轻于鸿毛。你就是那个轻于鸿毛的…” “给我堵住那人的嘴。”日本军官命令道。 然后和颜悦色对眼前的女人很是欣赏,他的手触碰到了她的嘴角,“苏逸梵,苏小姐。我觉得你讲得非常好。” “是吗?”她抬起手臂,高傲的姿态摆弄起自己涂了粉红丹蔻的长指甲。 “这些人真讨厌,学校里就欺负我。” “告诉我,那个提箱子的人是谁?”长官的手指骨节分明,揉搓起她的唇脂。 叛徒(二) 同学们见到这种场面,唏嘘不已,大部分吓得低着头不敢讲话。 真恶心,只有聂瑗依旧狠狠地瞪着她。 “就是他!”苏逸梵伸出胳膊,指向排练话剧的男主角,他刚才询问的第二个人。 “你不要血口喷人。”男生迅速回驳。 苏逸梵呵呵笑了起来,掬起手趴在日本军官的耳朵上,“就是他,我还知道他把箱子藏在了舞台的木梯下。” “你这个贱女人!谎言者,叛徒!”男生破口大骂。 日本军官一个手势,就有士兵把这个男生架了出来。 “去,带到隔壁刑房,仔细审问。” 过不一会儿。有士兵从隔壁刑房走了过来,对长官的耳朵说了几句。聂瑗嘴里的破布被拿了出来,几十位同学被释放了。唯独那个男主角。 聂瑗疯了一样,就在日本人的地盘,日本特务的刑房里,朝着苏逸梵扑了过去。似是要掐她的脖子。 苏逸梵赶紧躲到了日本军官的背后,抓住他的腰上的皮带,小声撒娇,“长官救我,救我。” 嘎巴一声,他刚劲的手一下子捏折了聂瑗的手腕。 同学中有人拉扯聂瑗,“快点走,快走。” 聂瑗咬紧嘴唇,知道再耗下去,自己就走不掉了。心口憋着对苏逸梵的恨,忿忿离去。 日本军官扭过头,盯了苏逸梵的唇角好一会儿。然后弯下腰,轻轻衔起一吻,似有不舍。 “你也回去吧。”他低沉的嗓音对她说,柔捏起她的脸蛋。 第二天,苏逸梵去学校。 “学校不欢迎你。”聂瑗身后跟着许多同学,把她逼停在了校门口。她还看到了昨天被吊起来,如今耳朵上缠着纱布的那个男生。 “我交了学费,来上学,这是我的权利。”苏逸梵不管她,就往前挤。 聂瑗冷笑一番,“你已经被退学了。” 她把一张纸塞到苏逸梵手中,“白纸黑字红章,快滚!奉天师范大学没有你这样的汉奸。” 苏逸梵展开手中的纸,看到了校长的亲笔签名。 她哈哈笑起,“既然如此,那我就走。什么破学校…我不稀罕。” 她又看了眼人群中那个被削掉一个耳的男生,“没有我,恐怕你两只耳朵都没了。” “还有,你…你…你…”她指着所有人的鼻子,“你们都有种,面对酷刑都坚持原则,都爱国。现在你们好端端的站在这里,就我一个是罪人。” 发泄完,她把手中的退学书撕成了碎片,白花花如雪片一样漫天飞舞,扬长而去。 一个月后。 苏逸梵出现在仙乐舞厅,她把头发烫成了时下最流行的手推波浪纹,层层如云卷。身上的高开衩云缎旗袍缀着金银色亮片,被一个油腻的胖老板搂着腰跳舞。 她现在不是学生,是舞女。 是男人付钱,就可以拥她跳一曲的舞女。 高桥雅治褪下军装,换了灰蓝色的西服,浅色的衬衫。着装与来此取乐的生意人别无二样。 仙乐舞厅是抗日地下党接头传递情报的场所。他既是来此消遣放松的,也是为了侦查。 他在昏暗的舞池里随意望了几眼,就认出了她,苏逸梵。即便她变换了样子,但她那高傲,与众不同的眼神,没有变。 他记得她,狐媚妖艳,勾人且聪明。 高桥微微皱起眉,在想,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不是应该在读书。来不及细想,因为他看到别的男人的咸猪手在她的臀上胸口,背上来回揉捏抚摸揩油。 多么的碍眼。 他挤进人群,直接从那个油腻的胖男人手中抢过她。 “这位小姐,今晚我包了。” 胖老板心生不悦,“先来后到,懂不懂。没见过这么猴急的。” 高桥的手摸到腰间,冰凉的金属枪口顶住了胖老板的腰。 “我就是先来的,你才是后到的那个,是不是?” 胖老板感觉到了腰间有东西,伸手去摸,是枪! 吓得连忙摆手,哆哆嗦嗦地后退,“是,是,我是后来的。” “碍事的男人走了。”高桥拥住她的细腰,握住了她的手。 苏逸梵被他扯过去的瞬间,就认出了他。 “长官。”她淡然地叫他,“好久不见。” 他的手在她的腰间用力,将她紧紧贴在他的胸口,在她的耳边呼出热气。 “不好好读书,来这里勾引男人。” “都怪你,我被退学了。”苏逸梵对他很不满,故意跳错舞步踩了他的皮鞋。 她拢拢烫发,慵懒矫作,“没有毕业证,我总是要吃要穿要活着吧。” 他拍起她的背,“真可怜。” “那长官,请我吃顿饭吧。”她才不在乎他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好人还是坏人。 “想吃什么?”他看她的小脸,此刻更加粉嫩,带着娇羞地粉红,像一只乞求主人施舍的小猫。与地牢中那个桀骜的她很不同。 她离开他的肩膀,挺直腰板,笑嘻嘻说,“想吃牛排。” “好。”高桥拉她出了舞厅,“上车。” 她很自然地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对着镜子扑起香粉。俨然一个烟花女子。 “你知道我是谁,也敢和我走?”高桥的手扶在黑色的方向盘上。 “我不怕啊,因为,我惜命。”苏逸梵咯咯笑着,笑声回荡在冬日的夜里。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车子停在了一处二层小楼门前。 她下了车,前后左右张望,看到了许多持枪站岗的士兵。 “这是哪儿?”她问。 “我住的地方。”他回答。 “我要吃牛排。”她转身想走。 “我给你做。”他又回答。 她跟在他后面,大大方方走了进去。 他松开衬衫领口的第一颗纽扣。 “你汉语讲得真好。”她踢掉了高跟鞋,松垮垮坐在沙发上,很随意,把这里当作了自己家。 “我叫高桥雅治。” 他从厨房找出食材,围起围裙。 “你居然会做饭?”她哈哈大笑。 “也对,你也是人,要吃饭。即便你更加擅长拿各种变态的刑具残害人。” 滋啦啦…是油煎牛排的声音,香味逐渐飘进她的鼻子。 高桥耸耸肩,“你这样说话很不友好,没人会喜欢你。” “不对吗?你在煎牛排,说不定想出一个新的酷刑,比如油煎活人什么的。” 苏逸梵在他面前舔起嘴巴。 “你不怕吗?” 牛排只需要煎熟两面,几分钟就好了。他把牛排盛放在青花瓷盘里,端到她面前。 “我有什么好怕的。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我这么听话,你应该不忍心。”她拿起刀叉,切开牛排,里面叁分熟的带着血丝的牛肉流淌出红色,让她想起了那个被割掉耳朵的男同学,血流的痕迹横跨半个脸。 “我要什么你都给?”他的手托起她的下巴,手指摸起她红唇上的牛油。 “我想要你。” 苏逸梵拄起腮帮,歪起头注视着他的眼。她看到了孤独,看到了自卑,看到了怯懦。一个和地牢中不一样的日本军官。 “原来,你也会需要温暖吗?” “不过,你不怕我是什么地下党的特工,来你身边窃取情报或是谋你性命?” “是又如何,吃饭会噎死难道就不吃了?” 高桥自嘲,拿过她用的叉把一小块血淋淋的牛排放入自己口中。 “这是命数。” 他没有耐心等她吃完,拦腰将她抱起,上楼,压她在床上。 高桥的吻细密而温柔,一点也不像那天他在地牢中的那样的残暴凶狠。他还会做前戏,挑逗出她的情动。 “旗袍的扣子。”他越着急越是解不开。 苏逸梵看他在她身上仔细专注的样子,帮了他一把,主动解开了自己肩头的蝴蝶盘扣。 “谢谢。”他也很懂礼貌。 待他看到她白花花的乳房裸露在他的眼中,智商变为零的头脑像迷失的孩子样迫不及待埋进她的胸脯吸吮着。 “嗯…嗯…” 她抱着他的头舒服地呻吟起来。顶着她的有他腿间火热的粗长,还有他腰间的冰凉的枪套。 苏逸梵那时在想,如果她果真是某个组织派来的间谍,她会不会训练有素地迅速从他的枪套中拔出枪,杀了他。 叛徒(三) (叁)下场 这应该就是简单的露水情缘。日本军官找个舞女过夜太正常不过。苏逸梵又回到了仙乐舞厅继续陪客人跳舞。但也不是只就那么一夜,高桥雅治,隔个叁五天,又总会再来。把她接走,或是寿司,或是甜点,饱餐一顿,重复上次的床上故事。 “哎。”她叹气,在他的臂弯抱怨,“你们男人都是这样,只是把女人当作衣裳。需要了就拿来穿一穿,不需要就仍到一边。” “我很忙啊。难道你想每天洗衣做饭等我回家?”高桥吻她,吻到她不能思考。 事后,苏逸梵想起杂志上看到的一句话,说通往女人心灵的通道是… 她努力想去证明这句话的错误。可每当她孤单难过,闲着发呆的时候,想起的,都是这个在床上折腾她的男人。 日本人,她嗤笑再嗤笑,整个国家的仇人。 又如何呢?除了他,没有谁能让她好好活着。 之后好几天,高桥没有来找她。或是把她玩腻了吧,她心里空落落。与客人跳过几支舞,便没有了兴致。她走出舞厅,出来透气。唱片机放的小步舞曲声音渐小,红绿色的霓虹灯闪烁在她背后。嗒嗒的皮鞋声在一条小巷中响起。 突然一个蒙面的黑衣人挡在了她面前。 “你是谁?”她没有害怕,大胆问。 “你就是苏逸梵?” “嗯。”她点点头,“什么事?” “抗日联合会想请你帮忙。” 苏逸梵摆摆手,“你们找错了人,我只是个跳舞的。” “你和高桥雅治很熟,我们需要他的行程。” 那一刻她犹豫了,犹豫自己是否应该真的像聂媛一样成为一名反抗的战士。 “我和他…并不熟。”她回答。 因为,她忆起了高桥在她身上舔舐时那专注的眼神,像个迷失的孩子。 “你的父母是怎么死的?你难道忘记了?”他快步挡在她面前。 “忘了。” 她挥开他的身体,“他们死得不值,是活该。” “而我,只想好好活着,快活地活着,品尝红酒和牛排的味道。” 苏逸梵紧了紧自己的风衣,竖起领子,回去了舞厅。 她的手下意识摸了摸眼角,怎么有些湿。她抬头看看天,深蓝色的夜空万里无云。 就在她准备迎接下一位客人时,高桥出现了。他迫不及待地将她拉进了车子,两人共同坐在了后座。车窗的四周布着白色的帘子。 他压她在身下,手着急地探入她的下身,“想你。” 她生气地推搡他,骂他,“我不是你的衣裳,混蛋!” “我就你这一件衣裳,必须要穿。” “我冷。” “真的?”苏逸梵当真了,孩子样瞅着他深邃冷绝的黑瞳。 “真的。”他埋头吻上她的脖颈。 苏逸梵拎着手提箱,搬到了高桥雅治的住处。站岗的日本兵见到她会用蹩脚的中文称呼她一声,“苏小姐。” 这日,她穿回朴素的阴士丹林蓝布做的旗袍,没有高开衩,没有敞开的领口。提着篮子,去菜市场买菜。她要做他爱吃的石狩锅。 走到巷口,她总觉得后面有人跟踪她。她回头看,是聂瑗。 “跟我来。”聂瑗路过她身边,偷偷传话给她。 可是苏逸梵为什么要跟她去,她是不会去的。 她转身要从巷口离开,却被好几个穿着中山装校服的男学生挡住了去路。 她咽咽口水,“你们要做什么?” “不做什么,请你去见一个人。” 她没办法,只好跟着他们在巷子里左拐右拐,进了一间宅子。 东北的宅院大多是石砌的,白冬之季,光秃秃的没有绿色植物。一阵风刮来,掀起不少尘土。 撩起厚厚的棉门帘,炕上躺着的是…是他,那个男主角!他的眼睛蒙着厚厚的白纱布,腿上绑着夹板。尽管他被仔细的照料过,清理过。但裸露在外的皮肤没有一处是完好的,有些口子深到可以看到骨头。 “谁来了,是谁来了?”躺在床上的他向空气中伸出手,胡乱无助地抓着。 “是苏逸梵,我把她带来了。”聂瑗薅住她的头发,就往炕沿磕去。 炕沿沾染了她额头流出的鲜血,周围的人都在冷眼看着。 “你这个叛徒,出卖了同学!” “看到他了吗?他被日本人折磨得不成人样了。” 苏逸梵没有在意额头流着的血,她疯子似的冷笑。 “他活该呀,招认了不就什么事都没了。” “如今,眼睛瞎了,腿断了,不是活该是什么。” “你简直没有人性!”聂瑗拿起手边的水果刀就想往她身上捅。 若不是旁边的男生拦着,她可能当场就没命了。 “她现在是日本军官的情妇,杀了他,对我们没有好处。” 苏逸梵再次看了眼躺在炕上不能动弹的男人,奚落起聂瑗,“你们都是硬骨头,可是他现在成了残废,以后你负责照顾他一辈子吗?” 她撩开门帘,一脚迈出了门槛外。忽而踟蹰。 “屈服投降,至少可以好好活着。” 她离开了,回到巷子口。 她抬起袖口去抹眼,被狂风挂起的沙子迷了的眼。这群笨学生,和她死去的父母一个样,活该死掉,活该残废。 北风吹得似乎更大了,眼泪止不住哗哗流淌到脸颊,再被吹干,涩着疼。 她怎么没有她们那么勇敢,开口骂他们活该的她,其实是个胆小的懦夫。 石狩锅没有做成,苏逸梵回到日本兵把手的二层小楼。她站在阴面的窗口,开启一条缝,看起风景。楼下的街道有肩上扛着稻草编的桅杆卖糖葫芦的老人,有背着军绿色书包卖报的小子,零零散散几个行人也是把手抄在袖里,闷头前行。对面还有家书店,门一直是紧闭的,也不见有顾客进去出来。 她突然感到温暖,高桥雅治从背后抱过她的双肩,把下巴搭在上面。 “在看什么?” “看糖葫芦。”她想起了小时候,每年的冬日爹爹都会把娘剜掉果核的红果串在竹签上,在铁锅里浇上热乎乎的糖浆,然后放在雪地里的冰石头上。 她总是等不及糖浆冻凉,就拿起吃。胸前的衣襟总是被滴落的糖水弄得粘腻腻。 “想吃?” “它酸酸甜甜,怎么那么红,怎么会那么红。” 红是血的颜色,是暴力是征服。 苏逸梵转过身,摸起他成熟男人的面容,“还像你的唇一样红,吸引我去品尝。” 她深情的吻住他,从眉眼到脸颊最后深入咽喉。小时候的冬日,她喜欢坐在温暖的炕沿上,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与日本人有瓜葛。但她似乎陷落了,陷落在他的唇舌之间,他的身体上。 她赤脚走下床,穿上衣服遮挡自己的胴体。再从地毯上拾起他的军服。 一张图纸无意掉落了出来。她仍到他身上,“这么机密的文件,不怕我偷看?” 他裸露着几块精壮的腹肌,靠在床头抽烟。 “不怕,你会看吗?” “看了我也不怕,你会给谁呢?你敢吗?” 他说得对,她不敢。她是一个惜命的人。苏逸梵挽起头发,洗衣房传来水盆叮当的声音。她在给他洗衣服,贤妻良母的角色。 叛徒(四) (肆)那个时代 这一天的夜出奇的静,时间和空间都似乎凝固,但又和平常的夜没有两样。她睡不着,又站在了窗口。一张张报纸在她的手中被折成了飞机,乘着夜风飞落在对面的书店门口。 [纸飞机上有她从高桥身上偷到的情报,街对面的那家常年关着的书店是抗日组织的联络处。] 她幻想着,自己是潜伏在高桥雅治身边的抗日间谍。 她的思绪被外面的车子,嚓嚓划着石板路面的声音打断。高桥的腿中了弹,他是拄着拐进的屋。苏逸梵没有过问,沏了热茶,推开门。 “有人暗杀我,是不是你出卖我?” “嗯哼?”她停住脚,靠在门框,仰起四十五度,高傲的姿态依旧。 “我没有。” “是不是我死了你会有大仇得报的快感。”高桥的话很沧桑,让人忍不住同情。 “怎么会。”她喃喃自语,“我惜命,不仅惜自己的命,也惜你的。” 她轻轻走到他身边,把茶水递给他,扶他靠在床头。 “是我想多了。我的行程你并不知道。” 他急切地握住她的双手,将头埋进去,“我身边有人想我死。” 他很激动,刚刚包扎过的伤口碰到了床角,高桥忍不住嗷叫一声,黯淡的眼眸能读到绝望。 “我是不是很没用。” 他把她的手按在他的胸口,“只有你听话。” “子弹差一点就打中我的胸口。” “那个刺杀我的人,当场饮弹自尽了。” “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像你一样温顺。” “他们傻,没有我聪明。”她把头靠在他胸前。 “人,无论无何,都要选择活着。哪怕做罪人,我也想好好活着。” “我也是。”高桥紧紧拥住她,两个无助的人彼此取着暖。 高桥雅治的工作很不顺利,比如,上次逮捕的男学生被上了大刑,眼睛瞎了也没有交代出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迫于学校和社会的压力,不得不释放了。再比如,他始终没有查出潜伏在他身边的间谍是谁。 转眼冬去春来,高桥行走不再需要拐杖。可他的工作却越来越艰难。电话叮铃铃响个不停,他不想接,因为那都是坏消息。 苏逸梵把听筒摘下放在他的耳边。 “弹药库被炸了。”他手下的兵报告着。 “八嘎。”他惟有骂出这两个字,无能为力。 “这些支那人为什么不能被征服?”他孩子样看着她的眼,祈求着答案。 “因为他们不怕死。”苏逸梵为他穿上外套,“天还很冷,你要保暖。” “他们不是我,没有我聪明。” 高桥开始失眠,经常半夜一个人去书房一遍遍擦拭一把银光闪闪的武士刀。 1945年八月的一天。 广播里播放着广岛,长崎被美国原子弹轰炸的消息。 高桥把苏逸梵抱在怀里,“我好怕,圣战可能完了。” “不要怕,你可以回家了,回去和老婆孩子团聚。”她摸着他的眉眼,仔细看过一遍又一遍,刻入骨髓。 “我不想回去。”他封缄她的唇,“就在这里,要有个了结。失败了,也不能认输。”他们的唇舌搅合在一起,进行着最后的抚慰。 一周后。 广播里又播放着日本天皇投降的讲话。 还是这栋二层小楼,楼下站岗的士兵都已不见。 “你快跑吧。”苏逸梵穿着便捷的布鞋,踩在通向二楼书房的楼梯上,没有声响。 她看到了高桥脱光了上衣,虔诚地跪坐在铺了白色棉布的地板上面。他手上的刀刃尝试着对准腹部的一块肌肉,几秒后又放下。提起刀,再对准,再放下。 “你也惜命。”苏逸梵轻轻过去,跪坐在他对面,拿开他手中的刀,温暖地摸起他的脸,刚刚刮过下巴的胡渣扎着她的手,可就是摸不够。 “谁不怕死呢?” “你帮我。”高桥从身后拿出一把枪,塞进她手里。 苏逸梵拿起枪的手在哆嗦,怎么都对不准他的额头。 她哭着抱住他的头,“那一年,有个人逃亡到了我父母住的村庄,他们把他藏了起来。日本人追来了,我父母不肯讲出他的下落,被你们活活烧死了。” “被你们活活烧死了。” “被你们活活烧死了。”她的眼积起血色,比温顺的兔子还要红。 “可是为什么,我却不能用枪指着你。” 高桥的手还是温暖的,撩开她额间滑落的碎发,在她挂着泪滴的眼睫上落下一吻。 然后握住了她拿枪的手,对准了他的胸口。 他用力扣下了扳机,借着她的手。 “砰!” 鲜血在他身上迅速染成一朵火红的罂粟花。 她抱着他逐渐变凉的身体,嘴角露出一抹疯癫的笑。 “这么快就结束了。” “这么快就结束了。” “这么快就结束了。” 刹那间,外面锣鼓喧天,她再次打开那个窗户,不知什么时候书店进进出出许多人了。 窗口堆满了她折好的纸飞机,她一张张展开。 那只是普通的报纸,没有情报。 [街口处决汉奸,大家快去看啊!] 有人大声喊着,曾经在日本人刀口下的人都在欢呼雀跃。 [枪毙,就应该枪毙,替日本人做事,是畜生!] 八月夏日,苏逸梵围起头巾。 她怕,怕人认出她来。 她出卖了同学,给日本军官做情妇,也是叛徒。 残垣断壁的灰石墙上,贴着悬赏缉拿汉奸的告示。 她低着头,挤了进去。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她吓得不敢声张,只会一个劲地跑,跑,跑得越远越好。 最好能逃到天边去。 [我只是想活下去,想活下去而已。] [老天爷,为什么,怎么选择都不能活着呢。] 砰砰砰砰……连续的几声枪响,是汉奸叛徒跪在街头向民众伏法。 另一条街道站满了穿着白衣的学生,在为逝去的英雄送葬。 聂瑗胸前捧着大个的黑白相框,里面的人是那个英气十足的男主角。 她也疯癫地说着,“我们胜利了,可你为什么要选择死呢。” “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 [完] 叛徒(五) (伍)掩饰 1946年初,苏逸梵二十岁。 她把手抄进灰色外面露着破败黑棉絮的大衣袖,头上被一块带有乡土气息的红格子围巾包裹得严严实实。 大头棉鞋前面开了口,踩在厚厚的雪地上,咯吱咯吱。 她推开巷尾的一间小门脸,绿棂窗落了灰,掉了漆。 玻璃窗上贴着红色的两个字。 [美发]。 理发店很小,十几个平方的空间角落里有洗头盆,上面一个铁桶装水,接了胶皮管。地上散落的黑发一层一层,让人看了恶心反胃。 中间是个烧蜂窝煤的炉子,铁皮烟囱向上拐了一个弯,从窗子里穿出去,冒出的白烟进入冷空气,瞬时消逝。 苏逸梵把手从袖子里拿出来,搓搓。贴近炉子烤手。 “剪发?” 一个身材微胖,满头烫卷的中年女人挑了她一眼,问她。 “是。” “坐。”她说。 门口有几个木板凳,意思是让她坐一边等会。 “一会儿就完。” 苏逸梵简单哦了声。 她看到一块有黄色污渍本应是白色的布围在男人的脖子下面,把整个上身罩住了。 理发的中年女人手上正拿着黄毛刷子,给他掸去脖子上的碎发。 苏逸梵觉得座位上的男人有点眼熟,拿起手边的报纸挡着,欠身多看了两眼。 他没有左耳! 宋伯良?时隔一年,她清楚地记得他的名字。 她没有叫出声,只是心中默念。 “好了。”理发的女人把围布撤下,扶着他的头看镜子。 “下次还来呀。”她在他右耳说,两人很熟络的样子,还用食指指轻轻刮擦了他的下巴,动作颇有些暧昧。 宋伯良没吱声,低着头站起来,戴上破棉帽子,把整个头都包了起来,只留眼睛鼻子嘴巴。然后尴尬地从破旧的棉袄里掏出一张钱。 房间很窄,他擦着苏逸梵的腿挤到门口。 两人对视,他认出了她。 眼神停顿了几秒,嘴巴张开但没出声。 扒开厚棉门帘,他消失在了外面。 “你们认识?”女老板掸掸刚才围在他脖间的布。 套在了她脖子上,用夹子别住。 “不认识。”她回答得有点心虚。 “要理个什么样的?” 爱美爱时尚的苏逸梵居然说了句“随便。” “你这从前是烫过的推纹装,剪了可惜。” “把烫过的地方都剪掉。”她坚定地说。 “都剪掉就太短了,不好看。” “没事,我现在不喜欢烫发,哪怕短成男式。” 女老板开店理发是为了赚钱,顾客要怎样,她就怎样剪。 “可以,都可以。” 剪刀比在木梳上,苏逸梵听到头发咔嚓被剪掉的声音。 她是心疼的,从前她做舞女,后来陪高桥雅治,外表体面优雅。 日本战败了,她跑去老家农村躲了几个月,还是回到了奉天。 广播里说南北方政党谈判停战,这抓汉奸的事已经翻了篇。 但她还是要低调,找个小店剪个朴素的发型,最好谁也别把她认出来。 “刚才那个…” “那个人,他常来这里剃头?” “怎么少了一只耳朵?”苏逸梵装作好奇不认识,问起来。 “你说他呀,可怜件的倒霉,被日本人割掉一只耳朵。本是师范大学的高材生,毕业要做先生的…”女老板断在这里,讲起闲话,“小姑娘,你怎么,对他感兴趣?” “没…没,就是随便问问。”苏逸梵不敢再问什么。 十根手指藏在围巾里,交叉着画着圈。 女老板也没继续问,只是看着她不明意味地笑。 “只能剪成这样了,像个假小子。”刚才给宋伯良掸脖子碎发的刷子,又刷在苏逸梵脖子上。 “挺好的。”苏逸梵对着镜子左右歪歪头,脱掉围巾,拍拍身上沾的头发渣。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满洲国圆,递了过去。 “小姑娘,外地来的吧。现在日本人跑了,银行新发行了法币。十元满洲国圆换一元。赶紧去换,拖久了,贬值哪。”女老板接过她递过来的百元大钞,好心告诉了她这个消息。 “谢谢。”苏逸梵蒙起头巾正要撩开厚门帘。 “再告诉你,他叫宋伯良,瞧得出来,你喜欢他。一见钟情?” “我是愿意牵线的,你去北顺路那边,肯定能找见他。” 女老板收起剪刀,拿起扫帚,心口有点泛酸。 苏逸梵听到,差点崴脚,赶紧扒拉开门边,没影了。 “还挺害羞。”女老板瞥了眼。 宋伯良,宋伯良。 苏逸梵路上一直念叨他的名字。 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刚才剪发的女师傅也没说。 北顺街,她记住了。 她溜溜达达过去,路过一幢二层的白色别墅,很像高桥住过的那幢。 她停住脚,仰头盯着侧面的窗户发了半天呆。 “高桥,你应该活下去。无论无何,都要活下去。哪怕失败了,是罪人,也要活下去。” 想起他,她心绞着疼。 终究,自己对他不是完全没有感情吧。 他死了,她顺便收走了屋子里所有的钱。 活着,不仅要有信念,还要有钱。 今年是个寒冬。她抄着手,跺着脚。 在北顺街来来回回走,边运动取暖,边希冀能碰到宋伯良。 回想起一年前在地牢,如果她早点开口,或许他的耳朵好好的。 突然,从她跟前跑过去一个十二叁岁半大的男孩。 手上捧着一块热乎乎的烤红薯。 一阵风刮起地面的雪沙,看不清后面有个大人也跟着跑,但明显体力不支。 嘴里似是呛了风,喊着,“钱…钱…没给钱…” 大人跑不过孩子,这人该有多么弱。 苏逸梵眼睁睁看着他停下来,弯身叉腰喘不过气。 再无奈地转身,一步一趔趄地走回。 推起架着烤炉的小车。 苏逸梵认出了他,他是宋伯良。 师范学校的男同学,都是这么体弱的,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她寻着他的脚印走过去。 “好巧。”装作不经意路过碰见。 叛徒(六) (陆)纠葛 “你都看见了。”宋伯良没有放下小推车,倔强地前行。 对行人尽力扯着嗓子喊,“烤红薯,烤红薯,二毛一块。” 苏逸梵见他推得吃力,上前帮他推。 他没有拒绝,叫喊得更卖力了些。“热乎乎烤红薯,二毛。” “你怎么做这个。”她的嘴巴呼出热气瞬间变白,冬天的东北在街上行走聊天已是很吃力,喘着大气。 宋伯良没有回答,打了岔。“怎么,他没带你回日本吃香喝辣?”语气里满是不屑,嘲讽。他明知道日本败了,但还是忍不住酸溜溜,嘴上要讨便宜。 “他死了。” 雪地上留下了两个人的双排脚印,行人很少有驻足下来买红薯的。 “你也不好。”苏逸梵看向他,刚刚理过发,挂过胡须的他也没有显得多么精神。 背有些佝偻,和拿着破碗窝在墙角的乞丐没有两样。唯独看进那混沌的眼睛,是有过纯真和理想的。 宋伯良想继续吆喝,可嗓子像吃了哑药,怎么都喊不出来了。 他只想快速逃离,推着车往一条小巷子里走,脚深脚浅。 “你不卖了吗?”苏逸梵紧跟上,他瘦削的书生样担负起生活,也得充强壮。 “你别跟着我了,你我不是一类人。”好半天,可能是他太累了,寒冷穿透了他的棉手套,放下车子跺脚搓手,哈几口气。 他见苏逸梵发呆,又推起车子前行。他的生活已经够糟糕和艰辛了,不需要和一个没有底线,没有尊严,给切了自己耳朵的仇人做情妇的女人有任何往来。 苏逸梵却跟着他,远远的跟着他,始终保持叁五米的距离。 宋伯良把车推进个围墙倒了一半的破败小院,门上还落了锁。 “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还上锁?”她也不客气,奚落他。 “你跟着我到底做什么?”宋伯良把车卸下,走进屋,拿脸盆舀雪洗了把脸。 本就冻得红彤彤的粗糙皮肤更红了,带着湿气。 “其实,我就是想和你,和你们说声对不起。”不知何时,她靠在脸盆架旁的墙上,低起头,小声说。 “你没什么对不起我的,我不过是少了只耳朵。周青他自杀了,死了。你该和他去道歉,和聂瑗道歉。”宋伯良拿冰凉的毛巾擦眼睛,下巴和脖子,神气清爽起来。冷笑添一句,“我倒是要谢谢你,果真如你说,你若不去做叛徒,我两只耳朵都没有,我还会变成唐书里所说的人彘,断手断脚,装到瓦缸里,只配死在茅厕。” “我只是想活着,也想你们好好活着,有错吗?”她忽儿抬起头,再次看进他渐渐燃起仇恨的双眼。 他心中的仇恨越来越旺盛,若不是日本人… 想到这儿,他猛然掐住她白如粉脂的脖子,“没错,活着没错。可我少了一只耳朵,谁赔给我?我本来可以去教书,可哪个学校愿意招聘长相奇特的怪物?”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在街上卖烤红薯吗?我告诉你,我这就告诉你!” 他掐得她脖子脸颊也渐变粉红,若有若无的气息从她嘴角挣扎着,像是洞房传出的低吟,引诱人犯罪。 “日本人害我这么惨,你怎么还活到现在,怎么没有被处决?” 他的另一只手忽然拍上她的脸蛋,声音清脆,手感却无比柔软。 然后放开了箍住她脖颈的手,不解地苦笑,“苏逸梵,你长得美,从前在学校就穿的时尚大胆,许多男生都迷你。可供你选的男人那么多,你为什么要去做日本人的女人?” 苏逸梵答不上来。 只想到一个词语,[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她遇到了,就这样了。 哪里有什么原因呢。 就如同他的境遇,高桥雅治选中了他,他就被切掉了耳朵。 怎么没有选到其他人? 这就是命,命运。 苏逸梵从口袋掏出几张钱,放在桌上,想默默离去。 哪知宋伯良忽然扑过去,把她拽了回来,反身将她按在木桌上,从背后开始脱她的裤子。 “你…宋伯良,你要做什么?”她大声喊叫着,两条腿努力向地面乱蹬。 “又不是贞洁烈妇,装什么装?”他爆了粗口,向前压住她的腰,夸嚓褪去她下身的繁厚的衣物。“裹得再严实,你也洗不白,日本人害我这么惨,不是说声对不起就完事的。” 他将她的手压在背上,一手解开自己的裤带。 “想补偿就这样补偿。”他眼底极红,身体里似有一头发疯的猛兽叫嚣着。 和刚才在白雪皑皑的街道上,卖红薯的老实人完全不同。 他做得决绝,迅速,一下子冲进去了她的身体。 “宋伯良,你这是犯法。”苏逸梵的脸被他的手压在冰凉的木桌上,嗓底尽力发出的声音,也不过是小绵羊的咩咩叫。 或许是她很久没有过男人了,上一次,最近的一次… 她都记不清和高桥雅治在哪里做的。 “犯法?小日本把我耳朵削了,是不是犯法?”他按着她的头,随着节奏,听见木桌腿嗒嗒敲打地面的响动,畅快骂着。 “你这身体真舒服,天生贱!” 苏逸梵的眼角流出泪水,顺着颧骨轮廓,最终流进嘴里。 她同情宋伯良,他失去了成为健全人的权利。 可谁来同情她。 一声低吼,她知道他完事了。 他放开了她,提起裤子。 她的双脚终于可以挨到了地面,捋起头发,咽下口水。 “有没有热水?”她没有骂他,也没有哭闹。“总要清洗。” 许是宋伯良发泄完了,恢复了老实读书人的斯文模样,磕磕巴巴涨红着脸,“你…等着。” 她趴在门框,系着棉裤的裤带,看到他拿了一只黑乎乎的铁壶去雪地里,用手捧起最里面最干净的雪,去了灶房。 苏逸梵背过身,他强暴了她,但她依然对他恨不起来。 她还是同情他,可怜他的。 她想起了理发店的女老板的话,“师范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是要做先生的。” 或许,他解开心结,会有学校接纳他的。 毕竟,这不是他的错,是谁的错? 日本人的错,还是时代的错,命的错。 她想得深,想得远。 这也不是她的错,她一直这么认为,[我只想活着,活着而已,如果有条件,能活得好。] 她舔起干枯爆皮发了白的嘴唇,靠在掉皮的白墙上,要睡着。 想起自己曾经拥有过的美酒,牛排和夺目的旗袍。 “你要的热水。”宋伯良双手提着腾腾还冒着白气, 才烧开的水壶回来。 “谢…谢谢。”苏逸梵睁开眼,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和刚刚强暴过自己的人表示感谢。 她撩开门帘,进去了里面的屋子。 宋伯良搓起手掌,在门帘外听到潺潺的水声。 “刚才,是我糊涂…” 里面的水声稍有停顿,又继续响起。 “逸梵,我…你知道,从前我就喜欢你的。” “我就是恨…现在一切都过去了,都过去了。我们…”他有些讲不下去,还是试着问,“忘了从前,开始新生活。你说,好不好?” 叛徒(七) (柒)冻河 门帘里许久听不到水声,也没有她好听的女声传出来。 “你新剪的头发,真好看。”宋伯良还傻傻地立着。 “怎么会好看,这么短。” 苏逸梵从里屋端着盆走出来,俨然女主人与自己的丈夫娇嗔骂俏。 “我不怪你,这事就算了吧。如你所说,我贱。” “可贱人也有活着的权利,我还没有坏到以死谢罪的份上。” 她摸摸他粗糙的脸,从前,是多么的细致。 没来由地一声嗤笑,“白面书生,被生活逼成了汉子。” “你去哪里?” 宋伯良见她里去,摸着刚才被她触摸的脸颊,迫不及待开口在她背后问。 她没有驻足也没有回答他,院门枝桠开合的声音告诉他,她走了。 他的心突然莫名空虚起来,一阵眩晕,瘫坐在凳子上,双手掩面。 然后猛然冲进外面白茫茫的天地,冲着她渐渐消失的影子喊,“苏逸梵…苏逸梵…”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应该喊什么,只是不断地叫她的名字。 最后对着冷空气,巷子里只剩他叫喊的回音和新添的脚印。 “对不起。” 总要活着,不管从前发生过什么天大的事情。 只要人还活着,就要想办法继续活下去。 苏逸梵没有大学毕业文凭,也还是找到了一份工作。 在一家报社做校对。 为此,她还改了名字。 以后,她不叫苏逸梵,叫苏青。 面试她的男人带着瓶底厚的眼镜,叁十来岁却穿得老气横秋,一身灰黑,看不到一点彩色。 他拿着她的档案简历问她,“你叫苏青?”颇为惊讶。 然后又呼出一口长气,“才二十岁,你与写《结婚十年》的那名女作家重名。” “是。”苏逸梵点头,不敢多讲。 [青]这个字是来自周青。 宋伯良说得对,她最对不起的人,是周青。 当年话剧社的男主角,她揭发了他,他才会被迫害致残,最后选择了自杀。 《满洲报》的副刊本是刊登些无关痛痒的通俗文学。比如侦探系列的福尔摩斯,比如张恨水的《啼笑姻缘》。 面试她的男人便是这家刊物生活专栏的主编,陈从牧。 他工作严肃认真,不苟言笑。 苏逸梵从来没见他笑过。 校对的工作枯燥归枯燥,好在事情并不难做。 叁月的某一天,陈从牧问她,“明天是什么日子?” 她抬手翻开日历,[叁月八号。] “国际妇女节?” “对,你的节日。给你放假一天。”陈从牧抿嘴对她笑,克制的笑,嘴角向上咧的角度很小,不仔细观察看不出。 叁月的东北其实还很冷。 她改了名字,有了正当的工作,穿起了时髦的羊毛风衣。 自从日本人被赶走,东北一下子涌入了好多的人。 被战争扰乱得千疮百孔的中华大地,反而被日本人统治许久的东北经济最为发达。 她又想起了周青。 “宋伯良?”她出门买菜,刚出门口就碰到了他。 “逸梵…”他主动去拉她的手,吞吞吐吐。“我…我想你。” “大街上,别这样。”她躲开,从他身边快步走过,急迫想摆脱他。 她走在前面,在人流中忽隐忽现。 他跟在后面,也忽隐忽现。 “你跟着我!”她站住转身,倏然往后跑回了几步,到他面前,“到底想怎样?” 他指了指前面,“那里就是周青自杀的地方。” 苏逸梵顺着方向看去,不远处是浑河,叁月天,依旧冻着。 “那是八月夏日的艳阳天,他非要去听浑河的流水声。” 他张开双臂,对着太阳大喊,“我们胜利了,这是中华儿女的土地。” 然后噗通,从桥上跳了下去。 苏逸梵听得哈哈大笑,“死得好!” 宋伯良扯住她的胳膊,“你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心狠。怪不得聂瑗说你不是中国人!” “他眼瞎,浑身上下都是伤,做不了事,不死等着连累家人朋友吗?”她甩开他的手,“不要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点上,我救了你,你又是怎么对我的?民族仇恨撒泼到女人身上,不是懦夫是什么!” 他舔舔嘴唇,又再次抓起她的手,往他脸上啪啪打。 “你说得对,我也不是好人!” “可是…我心口有怨气,我也不想活。” “周青至少还有红颜知己,聂瑗。我呢?我没有他那么勇敢,日本人把我吊起来的那一刻,我腿都软了,割下我耳朵的那一刻,我脑子里想的是,我还没有尝过女人的滋味,就要去见阎王了。” 他抓着她的手不断抽打自己的嘴巴,“你打我,我宁可你恨我,你打我。” “至少,你会记得我。” “停!…停停…”苏逸梵使劲向后用力,摆脱了他任性的自残。 他又手疾眼快的将她狠狠用力抱住,“逸梵,我们在一起吧。” “逸梵,我们在一起吧。” “逸梵,我们在一起吧。” … 他说了很多遍,“求你喜欢我。你知道我多么惨,没人喜欢我。” 后来,她似乎听到了他的哭音,“我想要安慰,想要安慰啊。” 她有些被感动,女人,就是这样。 她像姐姐,像母亲,擦干他的眼角,“男儿有泪不轻弹,哪里有那么严重呢。” “答应我,我们在一起吧。我会对你好的。你救过我的命,我真的感激你。”他死死不肯放开她。 “你说你惨,你需要安慰,我何尝不需要。” “你说你没人要。我也是,知道我真实经历的男人,谁会要我呢?谁会娶一个曾经做过叛徒,给日本人做情妇的女人?”苏逸梵被他启发,不免也讲出些心里话。 “我要,我要。我娶你!”他语气很坚定。 “你不怕我给你抹黑吗?”她没有那么激烈的反抗他了,被男人抱在怀里的感觉真的很温暖。 就如从前,这种温暖高桥雅治也给过她。 “不怕,我只想好好活下去。” “我也是。”苏逸梵放松了双臂,很自然地抱住他。 “你答应我了?”他真的高兴,一年来的首次高兴。 “嗯。” 叛徒(八) (捌)岁月 春暖花开,冰河解冻。 本无生机破败的院子,已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 她在灶间生好炉子,烧好热水。 铁盆里搅拌好面浆,在烧红的铁锅里摊起一张张薄如纸的饼。 又炒了黄豆芽,鸡蛋丝。 “春天了,日子会好起来的。”她给宋伯良卷起春饼。 “你对我这么好,我拿什么回报你。”他拿着饼半天不能咬下一口。 “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大口吃饭。你文采比我好,可以给我们报社投稿。”苏逸梵手中的筷子不断给他夹菜,“鸡蛋你多吃点。” “你吃,你吃。”宋伯良把炒鸡蛋扒回她的碗。 她面上没特别的表情,心里却是有感动。 宋伯良是对她好的,他们这日子是可以稳定过下去的。 带着憧憬。 “鸡蛋咸了,怪不得你不吃。”她尝了一口又还给他。 “咸吗?”宋伯良将信将疑,把鸡蛋喂到嘴巴细细咀嚼。 “一点都不咸,味道刚刚好。” “你…你故意骗我吃的。”他回过味。 “哈哈。”苏逸梵笑出声,“你真好骗!” 突然愉快的表情戛然而止,捂起嘴巴跑了出去,扶着房墙做呕吐状。 “你这是怎么了?”他拍着他的背,凝眉担心。 忽又展开笑颜,“莫不是,你有了?”他激动地抱起她。 “有了?有了什么?”苏逸梵迟钝了几秒,“哦,有孩子。” “你不高兴吗?” “高兴。” “我去给你端水漱口。”他回屋。 苏逸梵朝着太阳落山的方向,低喃,“上天,这真是好事?真的可以幸福后半辈子?” 《满洲报》改了名,叫《大同报》。 这天,主编陈从牧拿了一篇文给她,叫她校对。 她只看了题目,叫做[橄榄枝]。 是陈从牧亲笔写的。她逐行看过,这并不是大众用来打发时间的小说故事,而是一篇宣传和平,反对内战的社评。 “校对完了。”她把稿子交还给他。 他扶着眼镜一行行看,“怎么没有修改?” “您写得很好,没有需要校正的地方。”苏逸梵实事求是。 “全国上下都在反对内战,可您真的觉得仅靠文字,靠群众的意志就可以阻挡吗?”此刻的苏逸梵冰冷理智得像个上帝,不带一丝情绪。 “当然可以,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他小孩子似的,天真地,赌气地把书桌拍得梆梆响。 “哈哈…哈哈…”她大声笑起来,笑得熟悉。 一年前奉天师范大学的戏台下,她也这样爽朗毫无顾忌地笑过。 “权利,金钱,你们男人谁肯放弃呢?日本人不会,中国人更不会。” 她转身回到自己的办公桌,继续校对第二篇文章。 [镜花缘]。 李汝珍的[镜花缘],都是活在梦里的人。 她的肚子渐大,宋伯良对她甚好。 夜里,她起夜,顺便替他盖好踢掉的被子。 他睡得浅,醒了也在装睡。 可半天又睡不着,他捅了捅她的胳膊。 轻声问,“睡着了?” “没。”她现在侧睡,仰卧都不舒服,也是好半天不能入睡。 “想…”宋伯良将她圈在怀里。 “想什么?”她扭过头,黑漆漆的夜,听到他轻缓的呼吸,看不清他忧虑的眉眼。 “想问你个问题。” “什么?”她调整了姿势,窝在他胸前。 好半天,她没听到他的声音。“说呀,什么问题?”她拉起他的手。 “算了,不问了。”他拍拍她的背,“不是什么要紧的事,睡吧。” “到底什么?神神秘秘的。”她精神了起来,“你不说我哪里睡得着。” “那…那我问了你不许生气。” “好,保证不生气。”她握紧他的手。 “你…你和他…那个小日本,有没有怀过孩子?”他问得极其认真,虔诚地等待着她的答案,仿佛就是他赖以生存的空气和面包。 “没有。”她说。 “哦。”他没有失望也没有欣喜,没事般再次拍起她的背,“睡吧。” 可这夜,他们两人都没睡着,本是相拥而眠,天亮时背靠了后背。 宋伯良瞪眼了一夜,“我听人说,被别的男人那啥过的女人,生出的孩子不是百分百自己的…” 他说出口就后悔了,他看到她安详的睡颜。 希望她没有听到,默默穿了衣去外面猛抽了自己一个嘴巴。 苏逸梵白白的牙齿咬着枕巾,坚强的泪水再次滑落。 可泪水,哪里有坚强的。苦的咸的,生活的味道。 男人都有处女情节,她明白。 巧不巧,第二天,聂瑗来了。 她见到她的那一刻,活像打了鸡血,甩着马尾辫冲到她面前,一言未发。 直接一脚朝她隆起的肚子上揣去,带着一尸两命的狠劲。 “贱人,贱人!害了周青,如今日本人败了,没了靠山,就来勾引宋伯良,有没有廉耻!” 春夏之交,草长莺飞,她抬头看到头顶光亮普惠大地的太阳。 [果然,她还没到可以幸福后半辈子的时候。] 她能感到肚中的生命在缓缓离开她身体。 “你是他的父亲。”此刻,她很想知道宋伯良的表情。 漠然,观望。 “你不准备送我去医院吗?”她忍着痛,孩子,是不可能保住的。她只想,努力地至少自己活下去。 “伯良,她这种女人应该被处决的。不要管她,叫她自生自灭。” 聂瑗把他拉走,又狠狠对着她的肚子踩了第二脚。 “那不是你的孩子,那是小日本的!” “不!不是…那是我的孩子。”宋伯良突然想明白了什么,急慌慌地抱着她去了医院。 1946年中,《停战协议》不过几月,战火就开始了。 病体初愈的苏逸梵嘴唇惨白,夏天了,还要穿着针织毛衫御寒。 陈从牧盯着她平坦的腹部,似有哀默。 “你应该好好休息。” “内战开始了,你的橄榄枝被谁叼走了?”她突然想咳嗽,连忙拿手挡住。 他递给她一方手帕,“你说得对,人都是自私的,只能看到自己的利益,看不到别人的。” 那是一方绣着淡黄色冰凌花的丝帕,又称作林海雪莲。 它在冰晶中探出枝头绽放,象征着春天的希望。 诱惑着她接过,收起。 她想起医院里医生的话,“孩子虽然没了,但你保住了一命。” “不幸中的万幸。” “但万幸中还有不幸,这次跌倒比较严重,宫腔粘连,你不能再生育了。” “哈…哈哈。”她对着医生笑,对着宋伯良笑,发自肺腑,“真好。” 孩子,她这样的人,怎么配呢。 “你说得对,我和你不是一类人。你和聂瑗才是。” 陈从牧的手掌在她眼前晃,“想什么呢?” “没…没…你看这阳光,多么温暖。”她上前一步,扯开办公桌旁的窗帘。 叛徒(九) (玖)伊始 一九四九年十月,新中国成立了。 奉天人民守着收音机,听着主席远在北京的讲话,憧憬着新的美好的幸福的未来。 陈从牧把新写的稿子交给苏逸梵,像小孩子一样笑。 [越来越好]是文章的标题。 “呵…呵呵…”苏逸梵又哈哈大笑起来,“好好笑。” 陈从牧知道苏逸梵思维不同于寻常女人,要么想得过于超前,要么想得过于悲观。 “凡事要往好里看,生活要有希望。” 苏逸梵拿起文稿,随便读了几句。 [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政府的领导下,民族大团结…] “或许,这种大同的世界真的存在,就像我们的《大同报》。”苏逸梵不寻常,也是寻常的女人。她其实并不在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只想简单的好好活下去。 “陈主编,这个送你。”她拿出一只粉嘟嘟的小猪玩偶。 “您的孩子快两岁了吧,这是我自己缝的,针脚做工不好,给孩子玩玩倒是可以的。” “谢谢。”陈从牧接过,他的儿子今年满两周岁,属猪。 “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知道您可能看不上眼…” 苏逸梵既自卑又羡慕,若她的孩子能生下来,也正好是两岁。 “怎么会,我很喜欢。”陈从牧了解她那段简短的婚姻,同情怜悯是有的。 “你的问题就是想太多,面包会有的。” 他不由地伸手拍拍她的肩膀给她鼓励。 “逸梵同志。”现在开始流行这么称呼了。 “是,主编同志!”苏逸梵的眼睛乌亮起来。 《大同报》又改了名字,叫《奉天人民日报》。 更换牌匾的那天,她就站在门口,穿着棉大衣,仰着脖子看。 冬天,又是一年的冬天到了。 她心里记得两个冬天,一个是高桥雅治把她抱进汽车的那个冬天。 一个是,宋伯良对她张开双臂和她说,“我们在一起吧!”那个冬天。 五年了,叁年了。她数着手指头。 “你就是苏逸梵?”有个冷冰冰,严肃的男声在她耳边响起。 “是。”她没有回避。因为,她总是可以提前预料到,接下来的命运。 “你去哪里?”陈从牧余光瞥见她似要离去,停下原本指挥挂牌匾的工作。 她对他绽放最纯真的笑,她发誓,真的是。 她希望她的笑,能带给他更多的光明。 尽管,她从来不敢相信,未来会有真正的曙光。 新中国的审讯室比当年日本特务的地牢条件好太多。 有窗,有光,有座,没有骇人的刑具。 “名字?” “苏逸梵。” “这个是不是你?”发黄的报纸上刊登着一张照片。 她瞪大了眼睛仔细辨认,即便是黑白色。 她清楚得辨认出来,照片中的她那天围的和服腰带是蜡染的宝蓝色。 “是。”她没有否认。 “你同高桥雅治什么关系?”审讯桌对面的人拿钢笔不断写着什么。 苏逸梵嘴角微动,张开口却不知如何说起。 “你是他的情妇吧。”对面传来嗤之以鼻的声音。 她低下了头。 “是不是你出卖的周青。” 她没有吱声。 “是不是你出卖的周青!”对面的声音高了八度。 “应该是吧。”她依旧还是低着头。 噼啪,两个巴掌,结结实实打在了她的左右脸上。 “汉奸,叛徒。”大红色的戳盖在她的档案上。 苏逸梵被罚去东北最苦的地方,北大荒劳动改造。 她嘴角咧开一个弧度笑了,对着头顶大大的太阳。 老天爷,你还是爱我的,我可以活着。 你看,高桥死了,周青死了,只有我还活着。 她对押运她的士兵说,“去之前,我想见个人,能不能帮我?” “你想见谁?”士兵不能自作主张,他需要记录下来,向上级报告。 “我想见聂瑗。” 聂瑗是和宋伯良一起来见她的。 “这就是做叛徒的下场。”聂瑗轻笑,嘴角带着胜利者的姿态,上前啐了她一口。 “不过,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见我呢?你知道,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苏逸梵伸出打了补丁的破旧袄袖,擦掉脸上被喷来的口水。 越过她的肩膀,看到脸庞木然的宋伯良。 他的眼睛是向前看的,肯定可以看到她。 但她能感觉到,他没有看到她,他把她当作了空气。 “我们是旧相识,朋友也罢,仇人也罢,此次我去北大荒,或许就再不能相见了。”苏逸梵讲出心里话,她是怀旧伤感的人。 就比如,日本人再坏,她内心柔软的地方,还是会怜悯高桥,想念高桥。 他做给她的牛排很嫩,吃到嘴唇被牛血染红。 再比如,宋伯良也不是好人,他强迫了她,她还会选择和他在一起。 并不是因为她傻,看不出他的懦弱自卑。 聂瑗突然上前一步,凑到她耳边。 “你这么聪明,应该可以猜到是我举报的你。” “没关系,我应该赎罪。”苏逸梵越过她的身边,来到宋伯良身边。 手掌轻轻放在腹部的位置,轻轻对他说,“要走了,我不怪你。” 宋伯良听到,还是一副漠然的姿态。 他只是一个平头百姓,能做什么,什么都做不成,也改变不了。 苏逸梵被士兵押送上了绿皮汽车。 她听到后面有人在叫,“聂主任。” 叛徒(十) (拾)北大荒 北大荒位于东北的最东北边,清朝流放犯人的宁古塔就在那边,天寒地冻,大半年的冬天,万里冰封。 同去的还有人民解放军,唱着鼓舞生产的歌。 [北大荒,天苍苍,地茫茫,一片衰草枯苇塘。] [生者死,死者烂,肥土壤,为下代作好食粮。] 冬去春来,垦荒营地忙活起来。 这里女人很少,苏逸梵对着湖水照脸,整日野外风吹日晒,手指轻抚粗糙了许多。 但她依然是这里最漂亮的女人。 或许在从前,女人的漂亮是生存的资本。 比如,她去舞厅陪男人跳舞,就可以衣食无忧。 现在,不是。 身份,对,身份。重要了起来。 出身农民的田妮,脸颊总是带着高原红,眉毛粗黑,脱掉笨重的棉衣,也看不到腰。 可这样的女人,在这里,最受欢迎。 她是营地里唯一的女拖拉机手,能双肩挑水走出去十里路。 “听说你做过舞女?”蹲在地上的田妮随手拨弄着四月地上新长出来的黄色小野菊。 “你听谁说的?”苏逸梵心里咯噔一下。 “她们都这样说。”田妮是个单纯的姑娘,听别的女人嚼了舌根,她真会傻兮兮的告诉当事人。“是不是就是跳舞?我见过,解放军有文艺兵,在台子上穿着军装舞动着红丝带。这样…是不是这样?” 她踮起脚,双臂举过头顶,转了叁百六十度,缓缓落下。 苏逸梵被她的天真可爱逗笑了。 “不,不太一样。”她告诉她。 “哪里不一样呢?”田妮想知道,舞女跳的舞和她见过的舞究竟不一样在哪里。 她拉起苏逸梵的手臂摇晃起来。“告诉我罢。” 苏逸梵是来劳动改造的,从前那些旧腐的小资,是被批判的。 她在犹豫要不要讲出来。 突然有个古铜色皮肤的男人冲了过来,一把拉走了田妮。 “哥,别拉我,她还没告诉我舞女跳的是什么舞呢。” 男人白了苏逸梵一眼,又转而和田妮说。 “能不能学好,她跳的那种舞不是正经女人学的。” “怎么不正经了?”田妮被他拉扯着向前走,她不断回头。 四月份的北大荒还是冷的,苏逸梵抱紧胳膊,回以她温暖的笑。 “干活去,又开了一块新地,再不播种就错过时节了…” 男人的声音消失在空旷的芦苇沼里。 她认得他,他是垦荒营的副营长,田鸿,田妮的哥哥。 “舞女…”晚上洗漱的时候,她又想起田妮的话。 她来到遥远艰苦的北大荒,从前的过往,依旧不能抹去。 “苏同志,每次洗漱就你最慢,热水能不能省着用?你都用了,叫别人怎么用?”肖文丽把瓷盆摔在水池叮当响,发泄着不满。 “就是,不只晚上慢,早上也慢,来这里改造,与我们同吃同住,还想怎样?” “听说,她从前不只是舞女,还做过什么军官的情妇!” “不要脸!” “呸!” “国家大度,没有判她死罪。” “小点声吧,她受了资本主义的腐蚀,我们应该帮助她才是。” 盥洗室的各种声响逐渐小了,来往的人也少了,最后又是只剩下苏逸梵自己。 腐蚀…她们讲的没错,她从前的思想是被腐蚀的,不劳而获的。 所以,要被改造。 她从腰带里拿出半截木梳,对着镜子,把头发梳平整光滑。 再长几寸,就够烫几年前流行的推纹了。 她倒掉盆里已经变凉的水,把那半截木梳塞回了腰间。 苏逸梵晚上,做了梦。 她梦见了高桥的手搂在她的背上,握着她的手。 她趴在他的肩头,随着音乐的节奏摇曳着脚步,他腰间的皮革枪套不时戳到她的肚子。 “高桥君…”她抬头想再看他一眼,努力瞪大了眼睛,却看不见他的脸。 第二天早上,她醒来的时候,浑身被冷汗浸湿透了。 早上的盥洗室,同样叮叮当当。 “高桥是谁?”苏逸梵在拿热毛巾敷脸的时候,田妮在她旁边突然问起,那声音像是从梦里传来。 她没有理会,好多年过去,高桥的样子,在渐渐模糊,最后会变成一个符号,一个标记她人生的符号。 “你不说我就告诉其他人。” “别,你别说。”苏逸梵脸上的毛巾掉到盆里,“我教你跳舞。” “成交。”田妮向她眨巴眼睛。 播种的季节过去,挖渠引水的时节来到。 料峭的春风渐暖,远处的白桦林中的积雪融化,池沼的芦苇荡里偶见了野鸭子。 苏逸梵把左手搭在天妮的肩膀上,右手握住她的手,向前迈出一步。 “哎呀,”田妮低头看自己的黑布鞋,“你踩了我脚。” “抬头挺胸!”苏逸梵教她,“我向前,你要退。” 田妮吐吐舌头,“知道了。” “这次,你向前。” “很好,别低头,步子错了也别低头。” “真好玩,这个舞真好玩。”田妮虽是个粗旷的女孩,心底也是女人。 “我的步子对不对?” “你现在跳的是女步,我跳的是男步。”苏逸梵放在她肩膀的手用力,脚步旋转,田妮整个人腰向后弯在田野中画了半个圈,心紧张得砰砰跳起。 幸亏苏逸梵拦腰抱住了她。“跟着我的力度方向走,就不会摔倒了。” “男人和女人真的这样跳舞吗?会不会太亲密了。”田妮的脸红了,她歇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歪过头去害羞。 “好像是太亲密了,所以现在不能这样跳了。” “那是什么?”苏逸梵似在石头缝隙中还未融化的冰渣看到了鲜艳的黄色。 “是冰凌花?”田妮认出来。 [冰凌花。]苏逸梵似乎想到了什么。 “我要先回去了,《北大荒文艺》今天出刊。”她蹦蹦跳跳往远处新建的农场小院奔去。 苏逸梵从口袋抽出绣有黄色冰凌花的手帕,在夕阳的光线中被微风吹向北处的山脉。 是陈从牧送她的。 叛徒(十一) (拾壹)你也来了 田妮举着《北大荒文艺》给苏逸梵看。“这个字念什么?” “荒。长满野草,无人耕种的意思。”她解释给她。 “所以,这里被叫做北大荒。” “才不是哩,黑土地在新中国的阳光下会长出许多粮食,有大豆,花生,稻米…会亩产千斤万斤。” 苏逸梵的眼睛再随意一瞥,她看到了,陈从牧的名字。 “我不想再开拖拉机了,我要识字,也要写出这样的文章。”田妮的眼神很坚定。 大家伙举着镐锹,挖沟渠的那天,她看到了他。 “你…你怎么也来了这里?”苏逸梵看到瓶底厚的眼镜时一下就认出了他。 “我…”陈从牧不知该说些什么。 “你瘦了。”她把右脚用力踩在锹背上,挖下一块沙土。 “你还是和从前一样…好看。” 他虽然在努力对她笑,苏逸梵没有眼瞎,他单薄的外套就像挂在衣架上,拿镐的右臂不停挥动,偶尔停下来,他的手掌血泡已经破了皮。 田妮端着搪瓷饭盒,坐在苏逸梵旁边,把一块泛着油光的红烧肉夹给她。 “打菜的阿姨特地给我留的,你也尝尝。” “别人离我远远我的,就你凑。”到碗里的肉她不会推脱,夹起就吃了。 苏逸梵就是个大俗人,她可以为了活下去,为了更好的活下去,出卖同学的人。 她没有原则,甚至可以给敌特做情妇。 “我不是好人。” “你和陈主编很熟?”田妮凑过来。 “哪个陈主编?”苏逸梵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今天在渠里看到你和他交谈。” “你是说他呀。” “怎么,怎么,你果真和他很熟?”田妮眼睛放出少见的女人光彩,脸颊红扑扑的,和本来的高原红不一样的红。 “不算很熟,从前,我和他在同一家报社工作。” “这样。” 苏逸梵继续扒饭吃,她在想一个问题,陈主编为何会来到这里,他是一个文人,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体力上,或许并不比她强多少。 “帮我个忙呗。”田妮突然变得神神秘秘。 “干啥?” 她口袋里拿出一副皮手套,“前些日子我哥猎到一头鹿,我弄了块皮,缝了这双手套,耐磨还透气。” “这是什么意思?” “帮我送给陈主编。” 苏逸梵心里咯噔,似乎有块悬着的石头落下万丈深渊。 即便被送到这里劳动改造,她不高兴起来,嘴巴依旧锋利。 “你喜欢他,亲自去送,我不做中间人。” 田妮也没有生气,反而点点头,“你说的有理,我亲自送他会不会感动那么一点点?” “会。”苏逸梵答得斩钉截铁,“不过,据我所知,他有妻子的,孩子都几岁了。” “啊?”田妮饭吃得没有滋味,端着饭盆离开了。 “喂…手套?”苏逸梵拿起她落下的皮手套,攥在手心揉了揉,真软。 夜里,她还是洗漱最迟的那个。 其他女同志都睡下了,她还端着盆去外面的水井里打水。 她爱干净,衣服洗得失去了原本的灰蓝,借着月光,变得惨白。 她把衣服泡进水里,手伸进去。 凉,五月天的北大荒的井水和雪水一样凉。 她抖抖手,搓一搓,哈口气。 抬头,看到了陈从牧。 “你…怎么走路没声音,吓我一跳。” “睡不着,出来走走,走到井边,恰好看到你。” 苏逸梵没有停下洗衣裳,“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那你又是为什么。” 陈从牧站在广袤深蓝的天穹之下,听着她搓洗衣裳的声音。 几分钟的沉默,她洗好了衣裳,拧干,把水往野地里泼。 “你果真不知道我的过去?”她抱着盆,打破两人间的尴尬。 “听过一点。”他就地坐在了井沿上。 “喂!小心。”她急急把盆仍在一边的草堆,不假思索双手用力抓住他的胳膊。 “黑咕隆咚的,会掉进去的。” 他看她惨白的脸,“怕我死掉吗?” “对,你难道不怕死吗?快起来,别叫我担心。” 陈从牧苦笑,“我不怕死,我哪里有资格怕死?” 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你既然怕,那我坐地上。地上会使你放心。” 苏逸梵也坐在了他旁边,把头抵在并拢的双膝上。 “陈主编,我来这里是改造的。” “我也是。” “为什么?” “我妻子母家有化工厂,家里被审查,自杀了。” 苏逸梵心里忽得凉到极寒,她抱紧手臂。 “你妻子是为了你和孩子不受连累。” “我知道,可是她没错,出身怎么会是错。” “你是个固执的人。不像我,怎么样能活着,我就怎么做。”苏逸梵发出一声苦笑,“我是个没有原则的坏女人。你听到的关于我的传言都是真的。” “哦,对了。”她从袄兜里掏出那副鹿皮手套。 “给你戴。” “你做的?”陈从牧很感动。 “不,是田妮做的,我的针脚没有这么齐。”她把手套塞进他手里。 “你还给她吧,我不能收。” “拿着用,你看你的手,握笔杆子和握铁镐能一样吗?” 黑暗中地面传来擦擦的走路声。 “有人来了,我要回去了,你也赶紧走吧。”苏逸梵拍拍屁股,捡起井边的盆。 “谁在那里?”是田鸿的声音,他值夜巡查。 “我。”苏逸梵站了出来。“怎么了?” “大晚上不睡觉做什么?” “洗衣服,没看见吗?”她知道田鸿对她有意见,不只是他对她有意见,全营地的人没有喜欢她的。除了田妮。 “就你自己?”田鸿表示怀疑。 “对,就我自己。” “不对。”他想了一会,“刚才明明听到有谈话的声音。” “我自言自语不行吗?”苏逸梵转身往屋子里走。 田鸿快走两步挡在她前面,“你不会在夜会什么野男人吧。” “对,你说得没错。” “那个人是谁?”田鸿显然很想知道是谁。 苏逸梵冲他媚笑,和夜间勾引男人的狐狸精没有区别。“你呀,你看你还挡着我不让我走呢。” 这是不谙情.事,只会打仗干活的傻小子田鸿第一次被女人调戏,羞得赶紧挪开脚。 她白了他一眼,径直回了。 留下木讷的田鸿,渐渐开了情窍。 叛徒(十二) (拾贰)心迹 挖沟渠的第二天,苏逸梵站直了身,四处张望,她在寻找陈从牧,想知道他今天干活会不会戴上那副鹿皮手套。 “看什么呢?”田妮把手在她眼前晃。 “没,没什么。” “对了,逸梵,我哥告诉我,陈主编虽然有孩子,可妻子已经过世了,现在是单身呢。”她眼里满是天真的喜悦。 “那又怎么样呢?”苏逸梵继续挖土,她既然来改造,就要好好干活,或许她的档案会被写上表现良好,提前让她回到繁华的奉天。 “我向组织申请加入《北大荒文艺》编辑部,已经得到批准了。”田妮手舞足蹈,挖土的干劲都多了几分。 “真…真好。” 苏逸梵心里泛酸,她也还想继续做他的校对。 田妮的视线转向后面五六米处,手中的铁锹插在黑土地里。 苏逸梵也顺着看过去,看到了戴着鹿皮手套的陈从牧。 恰好与他四目相对,她尴尬地撇过头。 田妮却跳着脚蹦起来不断拍打起苏逸梵的胳膊,“他,戴了,戴上了我亲手缝的手套。” “真好。”苏逸梵还是如是说。 穆棱河的水被人造渠引入,这片黑土地终于可以长出饱满稻米,滚圆大豆。 所有人都在憧憬着第一年的丰收。 田妮拿着本子去找陈从牧,“陈主编,我写了篇文,能不能帮我看看?” [穆棱河畔的秋色]是题目。 [夕阳西下,我站在穆棱河畔,抬头见村庄的炊烟袅袅,低头就是新生的嫩绿的稻米秧…] “写得很好。”陈从牧对她淡淡一笑。 “就这样?能不能帮我改一改?”田妮希望得到他更多的关注。 “好。”陈从牧没有拒绝,也没有说多余的话。 “那就谢谢陈老师了。”她突然改换了称呼,对他咧嘴笑。 “对了,这副手套还给你。”他从抽屉拿出来。 “啊,为什么要还?” 陈从牧有些木讷,干活的时候他看到了苏逸梵,他急忙从裤兜掏出手套戴上。 他有点怕她,怕她看到他没戴,数落他一顿。 她会这么说,[主编同志,你的手还要不要,不要叫我担心。] 可回来细细想过,这是田妮做的,不是她。 他不自在。 “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他想了半天,说出这样的婉拒理由。 那一瞬间,田妮脑部的气血似乎全被抽走,大脑一片荒漠。 她亲手缝的手套,他居然要还给她。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他不喜欢她,她不傻。如若喜欢,他定会奉若珍宝。 她倔强地耍气对他喊,“你都用过了,用过了就不能退。” “田妮,跑哪儿去?”田鸿恰好看到田妮从屋子里跑出来,他拦住她,望见窗内执笔低头写字的陈从牧,好像明白了。 “要你管。”田妮甩开田鸿的胳膊,跑进了长得半人高的野草丛里。 天黑了,苏逸梵端着盆又出来洗衣裳。 现在天变暖了,她可以穿着短裤拖鞋,把手放进刚提上来的井水中也不会觉得太凉。 肖文丽也抱着盆走出来,“有没有看到田妮?” “没,没啊。怎么,她还没回来?” “没有,晚饭过后,我看她兴冲冲拿着个本子往宣传部去了。” “那我去找找。”苏逸梵放下盆就往外去找。 田妮她会去哪里?[拿着本子去宣传部…] 对,她一定是去找陈主编去了。 苏逸梵脚步拐了弯,端起手臂,往那边跑去。 宣传部几件屋子还亮着灯,她不管谁在谁不在,进去就喊,“陈主编?陈主编?”“你怎么来了。”陈从牧还在桌子上写东西,见有人来,直起身见是她。 “田妮是不是来过?” “嗯,她拿文章给我看,让我帮她改一改。” “她人呢?” “走了。” “她到现在都没回去,你是不是和她说了什么?” “我说要把手套还给她。” 苏逸梵叹气,吼他,“你是不是傻,人家亲手缝的手套送你,你居然说要还?榆木脑袋,没时间和你说,我得赶紧去找找她。” 陈从牧见她匆匆跑出门外,往更深更广袤的农田里去跑。 “喂…喂…拿上手电筒。”他跟在后面跑出去,他怎么放心她一个人。 “我带了…我带了…”她空旷的回音越来越小。 “等等我。”陈从牧跟在她后面,跑出去没多远,就得弯下腰扶着膝盖喘气。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往营地办公室去。 “田营长,苏…苏…” “喝口水,怎么了?”田鸿见他上气不接下气,忽然闯进他的值班室。 “田妮不见了,苏逸梵去地里找了。” “啥?”田鸿听到田妮不见了,腾的一下站起来。 他先去田妮的住处,刚进院落,就听见有人在谈话。 “田妮,你倒是越来越任性了,大晚上跑到哪里去了?叫人好找。”是肖文丽的声音。 “没去哪儿,我就是心情不好,去地里坐了会儿。”田妮有点不耐烦,就往屋子里去,“苏逸梵呢?怎么没看见她?” “还说,她见你没回来,去找你了。” 田鸿听到她们聊天,知是田妮回来了。 他放下了心,又听到苏逸梵的名字,他眉头蹙了蹙。 真是个不省事的女人。 来这里,是她在劳改,还是要劳改别人。 他不可能喜欢她,档案里明明白白写着她的过往,叛徒,情妇。 这是如此品行恶劣,思想有问题的女人。 他回头碰到了陈从牧,“没事了,田妮回来了。” “哦,那就好。” 陈从牧打开手电筒还是往东边的田里去。 “你要去哪儿?”田鸿一把拉住他。 “去找苏逸梵,叫她回来。” 田鸿看看已经大黑的天,空中只挂着个薄薄的月牙,“算了,我去找,你刚来对这边还不太熟悉,你再丢了,越帮越忙。” “快回去,别添乱。”田鸿走出去几步,回头又督促他。 苏逸梵的手电筒在田埂上晃出束束白光。 地里的玉米快长到快一人高,被夜风吹得嘎啦嘎啦响。 她小心顺着沟渠走,喊田妮的名字,“田妮…田妮…” 没有人回应,只能听到无数个回声,从远处的青山传来。 她抱紧胳膊,果真有些害怕起来,她深呼吸,继续往深处走去。 毕竟还有手电筒的光亮,她不怕,没有鬼没有神。 她也没有做过亏心事。 “田妮…田妮…”她继续大了胆子喊。 手电筒玻璃罩射出的光断了两下,她甩了甩胳膊,中心的光亮恢复了,却是逐渐暗黄了下去。 “见鬼,没电了。”田妮是真的有点怕了,她站在田埂上,犹豫着要不要再继续找田妮。 就在她琢磨的那一霎那,手电筒彻底没电了。 一丝光亮也发不出来,她焦急得甚至拆开,拿牙咬电池,希望能咬出来点电。 背后传来擦擦的脚步声,苏逸梵吓得腿脚不能动。 [谁,能是谁?] [坏人还是好人?] 脚步声越来越大,她感到近在咫尺,“啊!”她大声叫出来,努力想向前跑。 可她就是动不了,脚定住了般。 脚步声没有了,苏逸梵小心地回头瞅。 借着微弱的月光,脸部的五官虽不十分清晰,但是瘦削刚毅的脸庞,她还是认得的。 “田…田鸿。”她拍着胸脯转身,“吓死我了,你怎么不说话。” “田妮回营地了,你赶紧也回去。”他没带手电筒,但路在哪里,他记得很清楚。“跟在我后面。” 苏逸梵点头。 “汪…汪汪…”像是一只大狼狗冲了过来,苏逸梵吓得拽住田鸿背后的衣服,“狗,有狗。” “什么胆子,不过一只狗。”田鸿厌恶地拨开苏逸梵的手,“别拉拉扯扯的,脏女人。” [脏女人。]她的头嗡一下,原来在他们眼中,她是这么的不堪。 回去的路上,她其实很害怕,平底鞋也走不稳,总是踩上石子。 “啊!”她又叫起来了。 田鸿眉头又蹙起来,“你这女同志是怎么回事,走路不会吗?” 苏逸梵扶着自己的脚踝,“我…我好像崴脚了。” “毛病怎么这么多。”田鸿蹲下,依然和她保持着安全距离。 伸出手,覆在她脚上,“这,是这吗?”他捏了捏。 “啊!”苏逸梵忍不住叫出来,“对,就这儿。” “你忍着,我帮你扳过来。” 苏逸梵听到[忍着][扳过来]的字眼时,已经开始痛了。 嘎巴一声,“啊!”她疼得简直站不住,双手不由自主地掐在田鸿宽厚的肩膀上。 田鸿身体瞬间冰冻了一般,羞于和这样的女人有这样暧昧的姿势。 他猛地推了她一把。 “你这种女人是不是还要勾引我?” 夏天衣物单薄,苏逸梵摔在地上,胳膊擦破了皮,脚刚被扳回来还是肿痛。 她也不想和他解释什么。 “是,我勾引你,你快走吧。”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角开始流下两行泪,滴在北大荒的黑土地上。 她的命说好,真的好。比周青要好。 说不好,真的不好,她的内心从来就没踏实过。 最幸福平静的日子,就是那几年,给陈从牧做校对的那几年。 叛徒(十三) (拾叁)组织 田鸿也不知怎的,本是来寻她。 可见到她的狼狈样,想起她档案里那些从前的破事,他就来气。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为什么会作出那样的事。 如果没有,思想和他的妹妹田妮那样,该多好。 苏逸梵一只脚肿,她走得慢,哪里跟得上田鸿。 不多时,男人重重的脚步声都听不到了。 “你怎么这么慢!”田鸿等不到她,气郁折返,抓住她的两条腿就贴在自己腰间。 苏逸梵在他背上乱动,“放我下来。” “别动,夜路不好走。”田鸿背上她掂了掂,不算重,比她妹妹要轻许多。 苏逸梵趴在她的背上,双臂不知该往哪里放,自然垂下,没一会儿就很酸痛。 她不想管那么多,既然说她勾引他,那就继续做这种无耻的女人吧。 她的手臂安心地圈住他的脖子。 田鸿是血气方刚的汉子,第一次背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年轻女人。 他不只是心跳快,浑身皮肤像是发烧了一样。 恨不得,趁着这月黑风高,把她放倒在玉米地里,压在自己身下。 他这么想了,也就这么做了。 玉米地里的叶子刮到苏逸梵脸上的时候,她惊觉起来。 “你干什么?” 他踩倒几棵铺在地上,把她放下来,自己也坐上面喘大气。 “累了,你太重,背不动。” “我自己慢慢走。” 苏逸梵努力爬着站起来,被田鸿一下子拉做在了他的大腿上。 “太热,让我抱下凉快凉快。” “你这是要…”她话还没讲完,就被田鸿不得要领地吻住嘴唇,舌头到处舔来舔去,弄得满脸是他的口水。 苏逸梵以为他会进一步像宋伯良一样侵犯她,没想到放开了她。 “凉快多了,算了,回去。” 他又把她背到了背上,一步一艰难地往回走。 他没有凉快,她知道,刚才她坐在他的大腿上,那处火热坚硬,他还很热很热。 剩下的路,她不知该和他说什么。 他也是,于是两人沉默,沉默到回到她的住处,他把她放下来。 天虽然黑,不远处的木墩处有个黑黢黢的身影。 她轻轻走过去,“陈主编!” “你安全回来就好。”他看到了天鸿把她从背上放下来的全过程。 “我回去了,你好好休息。” “嗯。” 洗洗涮涮,屋舍的灯终于黑了,几个女人睡在一个炕上。 倒是肖文丽先开了口,“苏逸梵,是田营长送你回来的吧?” “嗯。” “我好像看见他背你回来的。” “我脚崴了。” “这样,我还以为你们俩有什么奸情呢?” “瞎说什么呢,我哥那可是正人君子,坐怀不乱的柳下惠。”田妮忍不住维护起自己的哥哥。 苏逸梵被窝里偷偷摸上自己的唇瓣,似乎还留有田鸿男子汉的味道。 “你哥哥自然不是登徒子,可某人是不是狐狸精就不好说了。” “瞎说什么呢,快睡觉。真是够烦的。恨不得搬出去自己住。”田妮今天在陈从牧那里惹了不愉快,她自己跑去地里去拔野草发泄。 “想搬出去住容易呀,你去向组织申请结婚,就给你分一间房。” 肖文丽无意说给她听。田妮虽没有接话,扭过身子深深睡去,却是记住了。 一个大日头的白天,日头正毒,田鸿穿着清凉的白背心正在给拖拉机加油灌水。 “哥,听说结婚给分房子住?”田妮凑过去。 “别捣乱,我要去城里拉化肥。” “对了,小妹,你那天和陈主编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田妮回避不答。 “明显就不对。”田鸿放下手中的活,认真对田妮说,“妹妹,你可不能糊涂。陈主编是下派来的,早晚要回奉天,你跟他不合适。” “哥,你怎么思想这么守旧。他妻子的问题,跟他有什么关系?他有学问,会写文章,我就是喜欢他。怎么了?” “能不能懂点事!”田鸿摇起拖拉机,突突突的声音响起,他坐上去。 “靠边靠边。” 田妮气不过,伸展开双臂挡住了拖拉机,“你不答应,我就不让你走!” 田鸿呼出一口气靠在拖拉机椅背上,抽起一支烟。 “陈老师…”田妮眼尖,看到了陈从牧朝这边走来,欣喜异常奔过去。 “上次对不起,我是来和你道歉的。”陈从牧从包里取出她的本子,“你的文章我已经改好了,你看看,如果没问题,可以发表在报刊上。” “真的?可以发表吗?”田妮激动蹦起来,手臂迅速挂上陈从牧的脖子上,对着他的右脸啵了一口。 “谢谢你。” “小,小事。”他紧张地后退了一步,“我还有事,就先回去了。” 田妮也发觉了自己的行为有过,脸红起来。 背后传来拖拉机哗啦哗啦在碾压土路,卷起许多尘土把田妮新换的花裙子弄脏了,她一阵拍打。 陈从牧不喜欢田妮,他最爱他的妻子。 然后,可能,他会比较在意苏逸梵,毕竟曾经是同事。 她的经历又是那么的令人唏嘘叹惋。 金秋时节,大丰收的那天。 苏逸梵戴着草帽迎着西晒,望见成堆澄黄的玉米堆。 不知什么时候,陈从牧坐到了她旁边。 “组织找我谈话,只要我承认妻子的错误,写篇反省书,就可以回奉天了。” “写啊。为什么不写,让怎么写就怎么写。”苏逸梵呵呵笑他,“努力活下去,怎么活的好就怎么活。你肯定笑话我没骨气,我屈服给日本人,但我活下来了。你也学学我吧。” “我学不来。”陈从牧说,“我头脑简单,就一根筋。” “组织还找我,问我要不要再婚。” “我拒绝了。”陈从牧说出心里话,“我爱我妻子,她会弹一手好钢琴,我最喜欢她弹的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还有《命运》。” 苏逸梵咽下口水,不自主地抓紧了他的手。“要好好活下去,你和我说过,越来越好的,幸福会有的,面包,爱情都会有的。”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你比我更懂人性和哲学。社会在发展,可却从来没有文明过。”他哈哈大笑起来,第一次这么放肆地笑,对着斜照的夕阳。 那也是苏逸梵最后一次见到他笑。 《北大荒文艺》大丰收的金秋月刊出炉了。 那一天,营地里欢灯结彩,篝火晚会上大家载歌载舞。 “烤玉米真香。”田鸿扒开一根,剥干净玉米须,递给苏逸梵。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心里总是记挂着苏逸梵,这个有着黑历史的女人。 或许,是从他背她走夜路那天开始,不,是在看到她井边洗衣服那天。也不是,更早,是那天他在田野里看到她搂着自己的妹妹,跳起资本主义舞蹈的时候。 她接过他的玉米,听到他在她耳边厮磨,“我也想学那舞。” 苏逸梵脸红到耳根。 “不好了,不好了。”有人突然来报告。 “陈主编,陈主编,他…他死了。” “死了?”田鸿站起来,嘴角还挂着刚啃下的玉米粒。 “怎么回事?” “吊…吊死在梁上…”穿着灰布的兵手指向上。 田妮听到,扔掉手中的玉米棒,撒腿就往宣传部那里跑。 “怎么…怎么就自杀了呢?”田鸿没有想明白,田妮更加不明白,她趴在陈从牧身上大哭,哭得撕心裂肺。 这个营地里,几百人,或许,只有苏逸梵才明白,陈从牧的心是什么。 田鸿忽然紧紧握住苏逸梵的手,惧怕地问她,“你,你不会也想自杀吧。” “不,我怎么会,我会活着,怎么好我就怎么活。” “我不是真的嫌弃你。”他握住她的手又抓紧了几分。 “我知道。” 苏逸梵没有抽出手,就这样被他握着,温暖舒适。 她顺着他回答,尽管她知道,他内心扎着根嫌弃她的刺。 或许,未来,不知道哪一天。 他也会像宋伯良一样把她抛弃,甚至用绳子绑起来,给她头上戴上高高的帽子。 叫她跪在数千数万的人面前,数着她一条一条的罪状。 就算如此,她还是要活着,怎么好怎么活。至少,她现在活的好。 在这个垦荒营里,他是副营长。 [完] 绢鸟(一) (一)启程 她叫米禅,短发,不是那种现在流行的波波头,参差的黑色刘海垂在额头,又不像是那种死板的五四青年。她经常一袭黑色的无袖棉布连衣裙,简约大方,手上提了黑色的小布包,摸上去却是皮革质地的有型,总是被书本撑得满满的,往深了看去,几只笔,一包烟,散落着,这个包无印良品有卖,没有拉链也没有扣子。 她不爱讲话,看上去内向而低调,但与人交往有时又活泼的过分。 不经意的一次,她旧时的同事问她,要不要一起出去旅行,他要去一个叫源西的古镇采风。米禅像往常一样说没时间,回了他,但其实她有时间,不是不想去,只是,她作为已婚女人若同别的男人单独出行,不合适。他也没有再说什么,也是如往常一样说下次有机会。 他叫涵,喜好户外旅行,也许是她以前一直和他说她想往那种天然而美丽的地方,他便有旅行的新计划,就来问她是否愿意同去,他习惯来问,她习惯了拒绝,他亦也习惯了被拒绝。 米禅随手百度了源西这个小镇,在江南,现正是梅雨季节,那里应该是阴雨绵绵的烂漫情调,与这里一年到头的炎炎夏日定是不同,带着阴郁气质的美轮美奂,却有些压抑,配了淅淅沥沥的细雨。网上大多是些明清民居,青石牌坊,或是些樱花水景的图片,不免让她想起《橘子红了》这类电视剧,米禅觉得自己就如其中的大太太般的心境,守着乡下的橘园,过平淡无奇的传统日子,要好过那大上海的富贵梦。 日子平淡了这么久,总是要有些改变,她想过自己去,但又害怕自己去。纠结了几天,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给涵打了电话,心里盘算着若是他还没走,也许有一路的缘分。 涵听到她的声音,很高兴,迫不及待的订了两个人的机票,还用调笑的语气威胁米禅不许变卦,米禅咯咯地笑了他。他问她怎么改了主意,她一时不知怎么说起,沉默了好久,涵说见面了,再给他讲故事。 他们在机场见了面,米禅穿了及膝的花布棉半裙,简约的黑色皮包斜压在有些微旧的白色T衫上,很平淡,也很平静,她微微翘了嘴角,就算是冲他打了招呼,他没多说什么,只是一个劲的忙前忙后,帮她提了箱子,带着她登机,在这里她被照顾得很好,等起飞了,轰鸣的引擎声响起,趴在折迭桌上的她才意识到,今天她还没想过譞。 譞是在米禅梦中出现次数最多的男子,他是她的高中同学,也是她的老公。对于很多女人来讲,结了婚安了家,便是故事的结局了,但现实中却是米禅故事的开始。 一次她去他的书房整理,失手打翻了一个文件夹,纸张散落一地,她一张张的拾起,然后,她看到了,其中的一页写着几十遍一个女人的名字,她认识这个名字,瞬间大脑一片空白,坐在地上,盯着那页纸,来来回回的抠着手指,直至斜阳的光辉透过了窗子晃了她的眼。 她认得他的笔迹,无聊烦闷的时候,他就会写他念的女人的名字,直至写满整张纸。在她上了锁的抽屉,仍然保存着一张他写满“米禅”的已泛黄的纸。 米禅想得有些发呆,竟没有听到提示扣紧安全带,直到涵的双手伸到她的腿上帮她系紧,才回过神来,忙推说不好意思,脸上无端泛起了丝丝红意。其实她有些想和他讲她的家庭,她的感情世界,她总是需要个发泄的人。 下了飞机,涵见她有些疲惫,便开口问她是否需要先休息一晚再去源西,米禅想说随便,涵又插了口,说源西有个亲戚要去走一趟,希望她不要介意一同过去,他记得她曾经说过她喜欢的爨底下村的那个小客栈,他觉得她应该喜欢那里。 涵不知从哪里弄来辆车,米禅看了眼车标,“呦,还是辆宝马。”他沉默地笑笑,说是亲戚家的。 去源西的路上,米禅靠了车窗,望向外面路边那一排排的合欢花树,偶见几片花瓣缓缓落下,倒和落叶归根有几分相像,她说涵你一直在外面,终究也是要稳定下来。 涵朝她的方向欠了身子,无奈的又是朝她笑了笑,说,“本有好多话想与你说,见了面反倒只会笑了。”沉默了好些时候,快到源西,米禅突然问他,“你说男女之间会有纯粹的友谊么?”涵思索了好久也没有回答,直至停了车。 到时黄昏将过,涵帮她从后备箱取了行李,又在小巷间走了一段路,古村落的不像城市里夜晚也灯火通明,有些暗,米禅穿着的高跟凉拖踩到石头不小心打了滑,下意识的忙拉了涵的衣襟,涵侧了身,扶了她的手走着,这场面,和前几天的梦相似着。她梦到和譞手拉手,在雾气氤氲的丛林中,一起走过荆棘小路,越来越远。 应该是地面铺满的青石板传走了高跟鞋嗒嗒的声响,惊动了人,米禅透过空气中弥漫的阵阵湿气,影影绰绰见那巷子的尽头颤悠悠走来一位老人,提了一盏煤油灯,借了光线,透过淡黄色的玻璃罩子看去,有些驼背,一身青灰色土旧袍,布满皱纹的脸却看不出表情,让她有些畏惧,故意放慢了脚步,躲在涵的背后。 米禅没想到来人正是涵的亲戚,涵迎上去寒暄,老人声音很低沉,她站在涵的身后,听见他称呼涵为“少爷。”老人回头米禅看了一眼,没有其他言语。 那是一座类似北京四合院的宅子,却独少了东厢房,西厢房竟并排着坐了两个屋,由一条石子小径相连,中间通了青砖堆砌的月亮门,两侧栽种了些花花草草,青白色大门开在东边,绕过影壁墙,便是东院,东院没有房子,是个园子,北面一个荷塘。 老人简单的介绍了宅子,便领了涵和米禅入住了西屋,涵在外间,米禅在内间,涵知道她有些乏累,嘱咐了她好好休息,又添了句“那个人是老董,是这宅子的管家。” 绢鸟(二) (二)黑夜 她关好里间的门,隔着门边换着睡衣,边同他打趣说,“刚才我听他喊你作少爷。”涵在外间收拾背包,拿出珍藏的相机,调看着,“老董一直这么叫,改不了。我之前没说带你来,就收拾了这一间屋子。你见谅。” “没事。”米禅外表虽然看起来矜持做作,内心却是个光明磊落的人,“这有什么。”出门在外,不能讲究太多。“你睡外间,还能做我保镖。”她咯咯乐起来。 突然她似乎感到窗前的光影晃动,她没叫涵,自己大着胆子走到窗口,扒开窗帘,窗子是开着的,乡下的晚风拂来,直扑在她面上,静谧的村落,并没有特别的地方。她忘记了害怕,抬起头,星光璀璨,眨着眼睛,一颗颗分得很清楚。 米禅收拾妥当,打开门,问涵她应该去哪里洗漱,这一天都在路上,又是夏日炎炎,身上都成了粘毛的滚子。言外之意是想洗个热水澡,冲去汗渍,也冲去疲惫。涵愣了一下,这古宅子,可能并没有现代化的卫生间。米禅等他半天不回话,见外间桌上的暖水瓶和电水壶。“今天就这个凑合吧。” 涵不好意思地笑,他明天得问问老董,第一次带女孩子来这里,总不能如此怠慢。米禅从水缸里舀了凉水到电水壶里,想到刚才借着月光在院中看到的那口井,幸亏这里有电,不然这日子她都不知道怎么过了,她自嘲着笑。涵也说,“所以我也并不常来。”他骑单车入过西藏,坐绿皮火车去过新疆,很明白,每个人都说乡下景致好,但却没有几个谁愿意长期生活。 米禅靠在桌旁等水开,拿出手机,搜索了下,附近没有wifi,还好她开通了4G,将今天路上拍的几张照片上传了朋友圈,自己也摆了个萌萌的姿势拍了照片。涵余光扫倒也没说什么,继续捣弄他的宝贝相机。“这是你什么亲戚家?感觉怪怪的。”米禅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怪吗?”涵没抬头,电水壶发着热气,滚滚水声越来越大,突然嗒的一声,水开了。米禅把水小心地倒进暖水瓶,又继续烧了一壶。涵见到米禅盯着架上的铜盆发呆,“所以我才说你可能喜欢这里。”涵知道,她喜欢自然的,不是那种刻意的作为旅游景点的古镇,这里是他家的祖宅,也就这件房装了电线,拉了电灯,其他房间还保持着清朝的古样。 米禅用自带的竹纤维毛巾擦脸,“这里,就管家老董自己住?”她看过一些恐怖的国产电视剧,很多场景都设置在这种偏远乡下的老屋里,看着这古香古色的家具摆设,外面连狗叫声都听不到,越想越觉得毛骨怂人,幸好,还有涵在她旁边。 “应该是吧。”涵调试好相机,也开始整理起衣物,他是男人,也不避讳,直接就在米禅面前脱起衣服。米禅见到他健硕的腹肌,脸红着背过身去,接过话,“就没别的什么人?”她好奇。 “应该没有吧。”涵也并不知道很具体,这个小镇的人基本都离开了,只有老董愿意留下看房子,说这里有他儿时的回忆,老董今年都七十岁了,他是想落叶归根。 “刚才我好像在窗口看到了人影。”米禅倒了杯滚水,“有你陪着,我倒是不怕了。我从心里把你当作我的朋友。”米禅对涵讲,却没看向他,朝杯口吹凉了水,递给了涵,涵接了水杯,“我也一直记挂着你,你想得多,就容易触景生情,你看,这夜里很静,之前你定是看错了,除了你我和老董,没有旁的人。”他也朝杯口吹了吹,又把杯递给了米禅。她低语,“或许吧。” 涵和米禅的距离也就半米,但涵觉得还不够近,又往前移动了一小步,基本就要贴上,她下意识后退一步,涵再往前一步,她再后退,他再往前,就这样直到米禅靠到墙角,无路可走,涵停在她面前,拂起她刚才洗脸掉落眼前的刘海,“怎的这次就有了时间?他不管你?”米禅俏皮地反问了句,“怎地你到处游玩,她就不管你?” 气氛突然暧昧起来,两人都觉得有些尴尬。“累了,还是睡吧。改日再讲吧。”他后退了一步,朝她眨眨眼,“好好休息,明日还要走路。”米禅乖巧地嗯着。 米禅回到内间,插好门闩。背靠在上面。心突突直跳。虽然她也不相信男女之间有什么纯洁的情谊,但是她也确实只把他当作要好的同事和朋友,并没有其他的想法,即便想起譞,现在都不觉得是爱,而是一种执念,执念他为什么不能只爱她一个。她知道,他身边的女人无数。她累了。尤其,结婚几年来,他们并没有孩子。 涵去了外面院子,趁着八月的夜色,在月亮和众多星辰的见证下,凉水冲了一个澡,舒爽了许多。 她拉灭了灯,躺下,紧了紧被子,又再紧了紧,直到贴上她的每一寸肌肤,这样才安全,才温暖,闭上眼却半天睡不着,便玩起了手机。 打开微信,她想问涵有没有睡,又搁置了,随手打开他的朋友圈,除了各地的风光照,他本人的旅途照,倒是有几幅绢画的照片引起了她的注意,放大了看竟是一些水墨风景画,有花鸟,山川,也有河流,米禅不懂画,看不出好坏,画的右上角盖着红印,她认不全,像是有个生字。她忍不住发消息问涵,“你还卖画?” 涵也没睡着,给她回了消息,“亲戚画的,帮忙卖。说起来,这里除了你,我和老董,可能还有一个人。”“你别吓唬我,告诉我是鬼。”米禅想起之前在窗前看到的影子,吓得一个机灵。 第二天清晨,米禅穿戴好,整理好随身物品,去外间准备洗漱,看到管家老董已经准备好了早餐。早饭很简单,粗米粥,几样小菜,煮鸡蛋。涵将一个剥好的鸡蛋放到米禅碗里,她说了声谢谢,正好看到老董给涵的碗里放了一个鸡蛋,“少爷,多吃点。” 绢鸟(三) (叁)荷塘 吃罢饭,她同涵全副武装,出去欣赏风光加拍照。 路上她学着老董的语气,叫他“少爷…少爷…” 搞得涵很不好意思,“你再叫,小心我不客气。” “怎么不客气?”米禅穿着运动鞋,有点喘气,古镇依山而建,若想拍到整个古村落,必须登高。 “你说呢?”涵扭头冲米禅坏笑着。 “哈哈。其实,这种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就比如,一男一女在一起,需要两个人做决定,但是分手,一个人的决定就够了。”她发表了男女的意见。 “你还挺懂,是这个理。”涵也哈哈笑。 他们都是成年人,她有夫,他亦有妻。他俩出来一起玩,说与外人听,那就是搞外遇来了。可是他俩真不是。手都没暧昧的拉过,他们是男女暧昧关系前纯洁的友谊。 穿过小巷,走了没多久,来到一个挺宽的鸿沟前面,想必以前是运货的沟渠或是一条不小的河流,足有十几米宽。如今倒是只积攒了些许雨水,沟里长满苔藓和爬山虎类的杂草。幸好,沟里竖立几个大石墩,上面铺了水泥石板,作为通过的桥。水泥石板足够宽,可能有两米宽,所以没有修建护栏。米禅弯下腰,用手指摸了摸,能感到略微湿意。 她踏出第一步,望向沟底,足有七八米深,顿觉眩晕,不敢向前走。 “别往下看,这石板这么宽,直直往前走就过来了。”涵马上给她做了一个样子,不出几秒功夫,就走到了对面,冲她招手,“你也过来。” 米禅透过水雾般的空气看到涵在对面等她,勇敢地又迈出几步,可就是忍不住歪头向下看,发现桥墩内侧杂草间绽放了几朵粉白的兰花,甚是惊喜。 涵在对面焦急喊着,“别看,往前走。”她被这声音吓了一跳,没有心理准备,右脚一下踏空在石板间的缝隙,整个身体就直直地倒在桥上。涵见了,小跑到米禅身边把她扶起,米禅右脚沾到地面就锥心般疼痛,“坏了,脚好像崴了。这…” 米禅本是害怕的,涵没有拉她过去,是要她能勇敢面对困难。她被对面的他感化了,勇敢地迈出去了。可是,她害怕是因为,她自己应付不来。单有一颗勇敢的心,不行啊。米禅想着。 他架着她,米禅一瘸一拐,一走一跳地回到老宅。“我是不是很没用?”她说。涵拿出随身带的红花油,脱下她的鞋子,脚踝肿得很高,温柔地给她揉擦。 “这只是意外,你就喜欢胡思乱想,下次,你就能走过去了。”涵用他会笑的眼睛安慰她。 米禅没想到涵有如此细腻的一面,他有一张黝黑而美丽阳刚的脸,很健康,“我可能是你遇到的体能最差的女驴友。” “怎么会呢。”涵继续安慰她。 “跟你讲个真事,大学毕业游,我们班组织去云蒙峡野营,你猜第二天我是怎么下山的?” “被抬下来的?”涵打趣说。 “你想象力不够,那时全班人都在回程的车上等我,可我实在太累了,走不动,他们便派了一个男生找到我,把我背下去的。”米禅讲着自己的糗事自嘲着。 涵继续调笑说,“你这是变着法求我背你看风景。我可不干。” “哈哈,不稀罕。求我我都不去,你自己去玩吧,我等你回来看照片。” “嗯哪。” 涵走了,留下米禅一个人拿出美人木梳,对着铜镜梳头,她仿佛看到了一百年前的自己,坐在一样的位置,对着梳妆台,在木梳上滴上桂花油,把头发抹得黑亮。 镜中出现的,依然是现代装扮的自己,始祖鸟牌的T衫,外套,不错的运动牌子。 一阵暖风吹来,出现在她脑海的,居然是绣花长衫长到膝盖,盖上长裤,领口的燕子盘扣紧紧缚在白嫩的脖颈上,头上高高束起的发髻插着一根细长的梨花木簪。 米禅被她突如其来的想象吓了一跳,低头看到墙角的电源插头,才心安下来,这还是现代的世界。 逛不了源西风光,仔细参观这古巷古宅也不错。米禅想着。老董昨日说北院有个荷塘,如今八月光景,正好赏荷。她找了个长度合适的木棒作为拐杖,一高一低地往北边走去。 通向北院的石子小径遇到白灰院墙,抬起头可以看到灰瓦下面并排开着几个或是扇形,或是菱形的灰石窗,再往下依旧是个月亮门洞,米禅穿过去便是别有洞天的一个大大的池塘。 快到正午,且是个无风的夏日。沿岸棵棵垂柳打着蔫,杨树上的知了不厌其烦地叫着。她走进了些,透过柳枝看到对岸的石桌旁站着一个穿着米白色长袍的男人。 石桌上铺着一张巨幅的纸,他拿着毛笔,正在作画。米禅好奇,拄着拐杖胡乱地走过去,她看得更真切了,男人时而望向荷塘,时而专注笔下,绕开岸边的植被,露出了石桌背后的几间简陋的瓦房,让米禅觉得她是不是穿越了,在现代社会,不应有如此真实的画面。 她继续向前,甚至到了男人身边,这个男人还是只专注自己的画品,仿佛她并不存在。米禅摸向了裤兜,掏出一支烟,点燃了,边抽边欣赏他画,其实这画面并不是很美好,她拄着拐杖穿着现代的运动装,运动鞋,还在空气中晃荡着一只脚,她就像是一个乞丐误闯了仙境,显得突兀,破坏了整体的和谐。 他画的荷塘只长荷叶,不生荷花,岸边浮萍随着涟漪不定摇摆,明明是火旺的夏日,却给人一股冰凉的心情。 他就画着,她就看着,烟灰掉落在画作上。男人看见烟灰,低下头,轻轻吹去,画作上的水墨还没干透,些许烟灰就这样沾在了上面,男人皱眉,心想着,这画就这么废了。 突然一阵风起,把画卷入空中,米禅叫喊着,“飞了,飞了…”她放下拐杖,一跳一跳地追着那张画,风是从东面吹来,往西吹去,她踉跄地追着,仿佛是个什么了不得的物件。 米禅围着荷塘跑了四分之一圈,终于在西侧的荷塘边缘捕获了这张画,画的半边沾上了水,她可惜的叹了气,但依旧像个孩子般样又跳回了石桌上,把画展平,四角压上镇纸,或许晾干后还是一副好画。 她并不懂画,水墨画沾到水,墨色全都晕开了,在男人心里,沾上烟灰的那一刻,它就是个未完成的废品,何况半边沾到了水,他回了屋,从窗口看到她的动作,嘲笑着她,也嘲笑着自己的命运。 她照原路返回西厢的住所,经过月亮门洞,回头又望了一眼被郁郁葱葱树木遮挡的瓦房,什么都没看到。仿佛这里在古宅从不存在。 中午老董端来饭菜,她和老董说,“刚才在北院见到了人。”老董端着筷子,意外地看向她,“那可能是我家老爷。”[老爷][少爷],米禅有点崩溃,这个老董…“我家老爷很少见人。”老董亲切地给她夹了一块红烧肉,“米小姐,少爷说你要沐浴,饭后我去烧水。”[烧水]…她若有所思,脑海中出现古装剧美人沐浴的场景。 下午她并无什么可做,午觉居然睡到黄昏。本想出来散心旅游观光,时间全部浪费了,她活动了下受伤的右脚,发现肿得更高了。“看来,这红花油不行。”喃喃自语着,这时老董敲门喊到,“米小姐,水烧好了。” 绢鸟(四) (肆)初问 米禅带好换洗的衣服和洗漱用品,依旧是拄着那根木枝一蹦一跳,跟着老董来到北院西角的一间瓦房。 “这里曾是太太的沐浴间。”老董说。 这间屋,木檐青瓦,素色古朴,靠窗的位置摆放着一个椭圆状足有一米高的木桶。 “这…木桶…”米禅有点惊讶。 “其实,以前是有热水器的…”老董叹了口气,没有继续讲下去。 她这时才注意到,木桶旁边的墙底,天青釉色瓷砖的包边上面,有电插座。地面也铺着同样花样的陶瓷地砖。 “那为何现在没有了?”米禅问老董。 “都拆了,哎…”老董又是一口叹气。 “如果有热水器,您就不用费力烧水了。”她同情老董这么大年纪还要做这种体力活。 “米小姐,水已经放好了,这里我还放了一桶热水,凉了你再放。” 老董步子慢,颤颤巍巍,他还能活多久,能烧几次水。早晚到了地下,他要对得起祖宗。老爷不能一直这样,这宅子不能没有女主人,不能没有人气,宅子不能没落了。这几年他的记忆力越来越差,怕是老年痴呆的前兆,这片古村落,不能只剩游客,失去本来的生命。 米禅插好门,开始一件件脱掉衣服,轻盈而缓慢,见东侧靠墙有一张木床,她走过去,竟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伸手一摸,指尖沾满灰尘。纱窗上罩着米黄的薄纸,本是夕阳昏黄的光线透到屋内,竟有些迷离的气氛。 她把脱掉的脏衣服放在床上,张开双腿,扶着木桶的边沿,迈进去。在木桶里泡澡其实很舒服,米禅闭上眼,开始想起譞,不知道他现在在哪个城市,在哪个酒店,抱着哪个女人,出差。 他是一个红叁代,家境优渥,他爷爷当年吃过的苦,他是一点没有受过的,却总是标榜自己是朋友圈内最刻苦最有学识的一个。英国读了一个研究生,回国直接便是政府重点培养的企业家。 他总说,“你能嫁给我,那是你前世修来的福分。”米禅苦笑一声,高中时他俩前后桌,她成绩前几名,他成绩倒数几名,所以他崇拜她,所以她想帮他。他见她用盗版的字典,他便送她原版,说更清楚。她见他是左撇子,她也坚持用左手使筷子。他们课上传递过无数纸条,都是美好的回忆。 忽然背上感觉一阵凉爽,米禅扭头看去,发黄的窗纸破了一个洞,傍晚的夏风吹来,打断了她的思绪。 北院东面,男人收起石桌上已晒干的画纸,半面浸过水的部分已经发皱,墨色全部散开,画上原本张开在塘面的荷叶似被霜雪蹂躏过,看不清本来面目。瞥见西侧沐浴间似是被打开过。想走过去一看,又觉得不合时宜。西面的天空,上一半广袤的兰黑,下半边橙红的颜色被古村落高高低低的民屋隔得七零八碎。夕阳西下,顿觉凄凉。男人低下头,看到袖口的一滩白褐色鸟屎,不觉皱眉。自从琳达离开,已经过去了几个春秋。 男人回到屋,把手上的废画铺在桌上,想起午时的女人,跳着脚追它,灵光一闪,拾起画笔,蘸上墨汁,在上面开始第二遍创作。 等米禅洗好,天色已黑。沐浴间氤氲的湿气沾到四壁,竟显出一块块的痕迹,原是曾经这个屋子挂过许多幅画绢,应是如画馆样的雅致,如今空荡荡,满是灰尘,不免生起空落落的可惜之情。 老董说这是[太太的浴室],难道就是她今日见到的那个作画男人的妻子?她收拾好物品,路过旁边的灶房,看到摆放整齐的木柴,稻草和豆秸,好像看到老董拉着风箱,一下一下,还听到了老董被烟灰呛到咳嗽的声音。 拿着画笔的男子抬起头,透过木棍支起的小窗,望见她单脚蹦哒哒回了西院,若有所思。 涵风尘碌碌地回来了,说是拍了不少好照片,老董摆上饭菜,便离去了,晚饭并没有一起吃。涵关切地问米禅,脚好些了没有,明日可否一同外出。她摇摇头,涵见她湿漉漉的头发和新换的衣服,“洗过澡,睡一觉,第二天脚就好了。” 她点点头。米禅嚼着米饭,问涵,“北院怎么住着老爷?这老爷是谁?”涵大笑起来,“老爷就是老爷呗,昨晚太困,忘和你说了,我说这里可能还有一人,就是这个老爷。”涵扒着饭,“累死了。” “来,再说说。”今天米禅见到作画的男人,好奇起来。 “好多年前,他继承了这宅子,论辈分,我应叫他叔,其实年纪和我差不多。他是个画画的,你也看到了,我朋友圈里有他的画。” “你叔长得真白净。”米禅小声自语,被一旁的涵听到,“你的意思是说我黑呗。” “人和人差距就是大啊。”米禅笑话他。 “我叫你笑,叫你笑。”涵放下碗筷,开始抓米禅的细腰,挠她痒痒。 “我错了,错了,涵哥哥…”米禅求饶。 “你还欠我故事呢。”涵停下手,手却依然搭在米禅的腰间,气氛静默起来。抬起头,正看到有人站在门口,他慌忙站起来,叫了声,“叔。” 米禅也站了起来,是他,那个作画的白袍男人,站在涵的对面,他确实长得白,斯斯文文,名叫金生。 金生见到他们打打闹闹,有些尴尬,端起微攥的手,送到嘴边,轻咳一声,“我来送药。”他走进来,把牛皮纸包好的草药递到涵手上,轻拍两下,认真地说,“这里面是叁七,红花,鸡血藤,已经捣碎了,你帮她敷在脚踝。”声音低沉平和,就似是一个得道高僧来普惠黎民百姓,并不看米禅一眼。米禅盯着他离去的身影,放佛看到孤独萦绕在他周围,然后用这双修长骨感的手,在画作中勾勒他的心境。 涵见金生走远了,“你行啊,让我叔亲自给你送药。” “呃…可能你叔人好吧。”米禅想到个理由。 “我来宅子好几次,也没见他来看我。”涵拿起饭碗,继续把饭吃完,“所以,我都不知道他是否住在这宅子。” “呃…可能你们太熟了。”米禅又说了个理由。 第二次静默。 米禅睡了午觉,晚上开始失眠。她穿着睡衣走到院子,坐在老屋的石阶上,托腮胡思乱想。涵也没睡着,他也坐了过去。夏日的晚上并不十分静谧,乡间草丛的蛐蛐在唧唧叫着,一刻不停。 她歪着头偷偷看涵,“前几天我失手打翻了我老公的文件夹,里面有张纸,写满了一个女人的名字,可惜不是我。” 涵见她的眼角似乎要哭了出来,摸了摸她的头,“没事的。我老婆怀孕了,没有和我商量,自己跑去医院做了手术。”涵哽咽了一下,“不然我现在都做爸爸了。” 米禅这才明白,原来涵一直在外游玩,是因为不想回家。她捡起地上的石头,在石阶上划出道道白线,“你叔结婚了吗?” “几年前结过,后来好像离了。”涵答道,“你怎么这么八卦,不会是看上他了吧。” “我叫你瞎说…”米禅开始打他的背,打了好几下。 一阵阵夜风把古樟树的叶子吹得簌簌作响,院中开始弥漫起樟脑的香气。她突发思绪,“你说这树有多少年了。” “至少百八十年了吧,我还记得小时候曾在这棵樟树下玩耍。”经米禅一提,他亦想到儿时的光景,“其实那边本还有一棵。” 米禅顺着他指的方向,却只看到一个树墩。她走过去,借着月光,数着年轮,一,二,叁…激动地扭头跟涵说,“它活了六十六岁。” 涵坐在台阶,远远地笑着,“其实它能活更长。”也感慨一番,“一切都变了,人长大了,反而不快乐了。” 米禅觉得他说的不对,走过去教育他,“其实这就是选择,有好的心态就能快乐。你看你叔不就一直生活在这里?” “离婚了,快乐吗?”涵戳了一下她的额头,“整个村落的年轻人都走光了。” 绢鸟(五) (伍)心动 “那我觉得你叔也应该走。”米禅有自己的看法,“一个人住在这里又能改变什么,你说,是不是?” “你就喜欢胡思乱想,来,给你敷药。”涵进屋去拆药包,几种捣碎的药草混合成了黑绿色。 之前,老董去北院给老爷送饭菜,正看到老爷将捣碎的草药包起来。他放下食盒,回到西厢,又看到老爷把草药递到少爷手上。老董活了七十年,人的心思怎会看不明白,他家老爷是喜欢那个米小姐。 米禅坐在木凳上,把脚搭在涵的腿上,从旁边包里翻出纱布和医用胶布,涵帮她扎扎实实得缠了几圈。“我叔对你真不一样。”带有几分戏谑,“之前我腰酸背疼,东边院子种的不少草药,他也没说给我用。” “真把自己当回事,现在都用西药,谁还稀罕这些东西。”米禅不屑。 “你就是刀子嘴豆腐心,没准这些货真价实的新鲜草药才有用呢。”涵一下子戳中她的小心思,“你就偷着乐吧。明天脚好了,去看原野。” 或许现代世界里,每个人都有了抗药性,病不容易好,爱情也不容易寻找,婚姻也不持久,所有事情都在空气中浮躁地飘着。 一觉睡过,第二天清晨,她的脚居然可以稍微下地了。涵问她要不要一起出去,米禅吞吞吐吐推托说再休息一天。 “你这哪里是来旅游,你这是来疗养的。”涵笑话她,说的却是大实话。 “后天的返程机票,再不玩就过去了。”他提醒她。 “明天肯定出去,你得带我去看最好的景色。”讨好撒娇的语气,涵无可奈何,顺着她。 源西古镇不大,拿出五天时间来度假算是深度游了。本来今天,米禅的脚差不多好了,潜意识却想在这宅子里逛逛。涵说东院种了很多草药,她虽不认得什么,却很好奇。 她去过北京的孔医堂,抓来的中药都是晒干的成品,不需要切割,研磨,捣碎,直接外面等上几个小时,就可以拿到一包包熬好的汤药,回家放到冰箱,早晚各一包,一个星期便是一个小疗程。如此简单就得到了精华部分,喝到肚里,竟感觉不是中药了。 东院的园子让她想起鲁迅故居里的《百草堂》,没有《叁味书屋》,倒是有《水边画室》。如果不说这里种的是草药,估计会以为是一些闲草野花,阳光直射的地方有一串串白色低垂的像是大个牵牛花的植株吸引了米禅。她直直走过去,弯下腰,把掉落在眼前的刘海塞到耳后,伸出手,想捧起花朵,看看这羞涩低头的花心到底是什么样子,赫然听到一个男声,“别碰!”她吓得缩回手,扭头一看,是金生。 “这是曼陀罗花,有毒的。”他解释说。 “可是我想看看它的花心。”米禅歪过头盯住最大的一朵,然后吃力地朝下拧着脖子,从下往上看向它的花蕊。 金生见她那么费劲,戴上一副手套,一下子把她盯着的那朵连着枝叶摘了下来,“这样看方便。” 米禅惊诧之余有点生气,放大了声,“哎!你怎么能直接摘下来?懂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你这样摘下来,它马上就死去了。”她盯着它的花心,像是一颗发着淡绿色光芒的星星,甚是怜惜,不免皱起了眉。 金生没想到,她是个如此细腻的女人,倒有几分林黛玉的伤情。“它可以入药,可以麻醉,也可以治疗脸上的痤疮。”他是个画师,怎么会观察不出它的美丽。“万物皆有宿命,就算不被摘下,过了九月,它们便枯萎了。” “枯萎了,”米禅自喃,“就如这个村落吗?败落了,又何苦守在这里?”她是讲给他听的,花朵凋零了,她惋惜,他留在这里,她亦是惋惜,他应该走出去,去大城市。 金生笑笑,也没生气。他知道,这个古村落就如同垂死的老人,没有哪个年轻有生机的年轻人愿意留在这里,不然他也不会孤身一人。“要不,请你去看画吧。”金生换了个话题,又有点后悔,会不会太主动了。 “不稀罕。”米禅故意做高姿态,装模作样往外走。 金生显然有点失望,看着她远去,想叫又怕再唐突了,他其实是个内向的人。 涵很了解米禅,她喜欢反着说话。所以她还没走出院门,就回头,叫他,“走啊,带路啊,不是去看画吗?我倒是要看看你能画出什么。” 她是这样的人,金生强忍笑意,他不仅皮肤白皙,五官也很分明,不像很多搞艺术的男人留着长头发,他就很普通的板寸,今日倒没穿长袍,普通的西裤加纯色衬衫,现代人的打扮,腕上还戴着块可能价值不菲的表。 米禅脚没有完全好,她不介意地扶着他的肩,夏日的阳光射在他的米色棉衬衫上又被反射走,倒有些丝丝凉凉。一样的石子小径,一样的白灰砖墙,一样的月亮门洞,一样的塘边垂柳,一样的青瓦黑檐,这一刻,这古宅似乎重新活了过来,她望见水中两人的倒影,她斜襟立领宽袖下戴着一方玉镯,他米白色的长袍下一双黑色布鞋,仿佛穿越回一百年前,却是很熟悉的场景。 她问他,“你相信前世今生吗?” 他说,“不信。” “为什么不信?” “若真有,她早就来了…”金生还有后半句没说出口,心里给补上了,[来了,也不会离开。] 米禅也不信前世今生的故事,譞不专一,他这辈子不是为她而来。或许她想要的专一就是她的执念,亦或者她就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譞是富二代啊,她不承认,所以就拿爱情来当作借口。 现在想来,自己竟是做错了,有些人,认识了,便是错误。买股票要懂得止损,婚姻也一样,拖到自己五六十岁,一辈子过去了,再后悔,就晚了。 面朝荷塘的这间画室,木桌很长,摆放着几种不同粗细的毛笔,砚台,色盘等画具,甚至地上,墙上,都铺满挂满了不同大小的纸宣,墙上零星挂晾着几张画,呈现的都是这夏日之景,荷叶,溪水,茅屋,偶而停留在树枝上的画眉… “你脚怎么崴的?”金生简单收拾了下杂乱的房间。 “上山的路上有一座没有护栏的桥。”米禅觉得他应该知道,看向他。 “嗯,那桥我常过…你害怕?”金生猜测着,对她投去关爱的目光。 “我无意看到桥墩下面有几朵漂亮的白兰花,然后踏空在石板的间隙,就这样。” 米禅与他对视了几秒,还是避开了。有科学分析,说女人如果能与一个男人对视超过八秒,就会爱上他。她怎敢继续下去。 便转而细细端摹起墙上的画作,南方空气潮湿,水墨画晒干后最好密封裱起来。画室靠窗的位置挂着一幅倒有些特别,是反着挂的。米禅好奇走过去,想翻过来,却被先一步的金生挡在前面。 “这画,不能看。” 绢鸟(六) (陆)再识 “不看便不看,有什么稀奇。”米禅有点累,朝屋子另一侧的木塌走去,一屁股坐下,随意翻起手边的书,有历史的,也有几本画报类的杂志,抬眼看到金生拿起笔开始作画,也没理她。书翻来翻去,哗哗地响,根本看不进去。 米禅东张西望,发现这个画室的东侧有一扇小门,又开始好奇了,走过去,扭了扭,不动,又用身体靠了靠,原来是锁住的。 金生执笔作画,听到门把手扭动的声音,“那是我的卧室,你要进去吗?”语调听起来那么不怀好意。 “且…想得美。”米禅又坐回沙发,正看到老董进来,手上提着食盒。“老爷,吃午饭了。”声音缓慢而苍老,她又开始可怜起老董来。老董把饭菜摆上桌,独自离去了,米禅还痴痴地喊着,“一起吃啊。” “喂,老董都那么大岁数了,还伺候你做饭,好意思吗?”米禅教育他,就像认识了许久的朋友般,一点也不客气。 老董一直打理这个宅子,他生火,烧水,做饭,打扫院子,是他愿意做的。他就是想这样度过晚年,所以金生便由着他这么做了。而老董最重的心思,金生也知道,就是想给他再找个太太,延续这个宅子的生命。 中午饭是金生和米禅一同吃的。“这个村落的年轻人都走光了,你为何还要守在这里?”她问了他一个最难回答的问题。 金生果真没有回答,反而给她夹了很多菜,“多吃点蘑菇。” “喂,我问你问题,你干吗装糊涂?”米禅摔了筷子,独自回了西厢。 金生挠了挠头,不自觉地叹口气。他倒是想回答,就是这故事有点长,怕是没有机会再与她讲了。况且,就算讲与她听,又有何用。 下午米禅自己躺在床上,生闷气,她表现得有点过了。她不是非要寻求个答案,而是借故离开那里。她呆在那间画室,跟金生在一起,总觉得莫名的熟悉,仿佛是个前世今生的故事。她需要冷静冷静,明日与涵好好旅游一番,就回去。京城自有它的繁华,这里就像是做了一个梦,而梦,始终是要醒的。 午后小憩了一会,米禅独自去灶房烧水。这次不能让老董干活了。她是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哪里会生火,就学着小说电视剧里的样子,坐在小板凳上,拿火柴点着豆秸做引子,再添上柴火,拉起风箱,见要灭了,又赶紧加了把稻草,然后猫着腰,连吹带捅,折腾半天,火算是生起来了,也生成了她天然的烟熏妆。 老董看到烟囱上冒了灰烟,以为走了水,急匆匆赶来,瞧见是米禅在生火烧水,“哎呦,米小姐,这不是你做的。” “没事啊,我闲着也是闲着。”她拿胳膊抹了把熏黑的脸,一条白一条黑,咯咯地笑着,觉得自己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让老董轻松了。 一切看在老董眼里,米小姐是个好女孩,和以前的太太不一样。如果老爷能娶到这样的,这个宅子,这个家,就能恢复多年前的生气。他似乎想到了,自己应该做点什么。“那米小姐随意吧。” 老董托着年迈的步伐,心思却异常活跃。有句话叫做“少不读红楼,老不看叁国。”七十年的人生阅历,足够了。 米禅今日又洗过一个木桶浴,站在夏日余阳下,被小风一吹,甚是轻爽,她兀自享受着。晚上她等着涵一同吃饭,却收到涵的一条微信,说晚上可能回不来了,要进城采购一些东西。老董叫她去老爷房间一起用饭。她本不想去,但却不好推托,他都七十岁了,于心不忍。 饭桌上很普通的四菜一汤,叁个人,老董盛了碗蛋花汤给她,她盛情难却,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老董见她喝完,又与她盛了一碗,见老爷用完饭,也与金生盛了。金生喝了一勺,似是尝出了不同寻常的味道,微微皱起眉,又马上舒展开来,明白了什么,也痛快喝了。 米禅昏昏沉沉中醒来,像失去了许多记忆。这床,有些硬,与昨夜的不同。她有些口渴,挣扎着坐起来,打算去外间找水喝,跌跌撞撞找到门,“怎么打不开啊。”自言自语着。 “你醒了?” 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米禅一跳,这会,稍微适应了黑暗,看到地上躺了个人,她凑近了点,用脚踢了踢,“谁?” “别踢啊,是我。”金生坐了起来。 “咦?你怎么在我房间?”米禅锤锤迷糊的头,想不明白。 “就你这么笨,能想明白什么。”金生站起来,摸黑走到一张桌子前,听得擦的一声,黑夜的卧室点亮起一缕火光,他点燃了旁边的红烛。 室内顿时亮了许多,至少可以看清有什么。这不是她的房间,“我怎么在这儿?” 金生没说话。地上铺着一条被褥,他继续躺了下去,双手垫在后脑勺,闭目养神。 米禅好像明白点了什么,她的记忆是从吃完晚饭没有的,门又打不开。“谁把我关这里的?” 金生还是没说话,翻了一个身。 她终于想明白了,是老董。可是他为什么这么做。她坐在床沿,光脚踢了一下金生,“你们男人怎么这么龌龊。” 金生不高兴了,身子又翻了过来,睁开眼,直勾勾得盯着她,“又不是我关的,你别乱说话。” 米禅又琢磨了半天,她不省人事了半天,定是被下了药,“老董给我吃了什么?不会对身体有害吧。” 金生眯着眼,显摆自己的药学知识,“不过汤里一点洋金花罢了。” “洋金花是什么东西?”米禅又踢了他一脚,踩在他的背上。 金生躺在床下,江南夜里湿热,穿着轻薄的棉布睡衣,被女人的脚踩在上面,更加躁郁。“就是今天你看到的曼佗罗花。” [曼陀罗…]米禅细细一想,觉得不对劲,“你这么懂,喝汤的时候你怎么没尝出来?” 金生心口发烫,夏日夜里被锁住的卧室,一男一女,女的还是自己喜欢的,恨不得宣泄一场,不耐烦地说漏了嘴,“我怎么可能尝…” “好呀,你这是故意的。”米禅冷笑一声,“你们男人,果真没一个好东西,快起来,我要出去。”她下床穿好凉拖,又开始踢他。 他此刻真是烦透了,“好好好,让你走。”然后猛地站起来,抖了抖身体,运动前的预热。 “你这是干吗?”米禅差点没笑出来,见他又是踢腿,又是扭腰的。 “你不是要出去吗?我把门给你踹开。”金生也是服了这个女人。 “这是你的卧室,你没钥匙?”她斜眼看他如何回答。 “你傻吧你,我如果有钥匙,至于睡地上吗?我也喝汤了,晕过去了。”金生详尽解释道,说着,往后退后了几步,伸起腿就打算踹过去。 “等等!”米禅赫然一声,身体横在了中间。 绢鸟(七) (柒)幽闭 这一声喊叫,米禅忽的冷静下来。“算了,这一脚揣过去,门就要稀碎了。”她可怜起这扇门来,手摸上门板的木质纹理。 金生也收回腿脚,安静地走到门前,“几百年的柏木,可以闻到一股净化心灵的幽香。”闭上双眼,深呼吸了一口。 米禅也学着样,潮湿的木头气息混杂了柏树精油的香气,仿佛自己置身于一片古老的柏树林。只是一两秒的功夫,她睁开眼,回到现实世界,调侃道,“简直两个神经病。” 金生自嘲道,“你说得对。我就是神经病。不忙着赚钱,跑到穷山村里过日子,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这句附和的话,却让米禅高看他一眼,“我也是神经病。我竟在乎这门。大部分人眼中,这门不过一个物件,踢碎就碎了。可是我在乎它比在乎自己还多。我和你共处一室,结局可能比破掉的门还可怜。” “那你是打算这里呆下了。”金生暗暗窃喜。 好一会沉默,两人不约竟而同往床那边看过去,整个屋子笼罩在红烛的黄光下,红烛在门边的茶桌上,两人的影子被拉长,恰好向床那边拉伸,像极了一对男女同塌而眠。 米禅脸瞬间变红变热,她自己都能感觉出来,她想离开他的旁边,脚竟迈不开。她明白,她这是喜欢了他。 金生抬起了手臂,把她拉到自己怀里,“那就不要走了,怎么会可怜呢?”金生抱上了米禅,浑身的躁动终于得到了一点点的满足,又撩拨了一下她掉落眼前的刘海。米禅也是一样的内心激动,她何尝不想在这个怀里依偎长眠。 但她同时也有些忧伤,“我现在就在变可怜的过程中。”他抱着自己,如果不反抗,半推半就,等待她的是什么。 “为什么?”金生不解,手摩挲着她的后背,感觉,她就是上天在这年夏天送来的最好礼物。 “我们最终的结局就是互相分开。我既不会哭,也不会闹,只会心里觉得是自找的。”米禅想得有点长远。 “怎么会,你如果愿意,可以一直留在这里。”金生确实很喜欢她。 “留在这里?”米禅吓得努力挣脱了他的怀,那怎么行,她在城市还有工作,还有譞,这里不过是休息的驿站罢了。 她跟他保持一个安全距离,逆着烛光看过去,他比她高过半个头,眉眼清淡却分明,白皙的脸庞不知被烛火映红还是也如她一样是害羞的表现。她转过身想上床睡觉,他却又把她拉到怀里,迫不及待地想亲吻她,“你难道不想吗?” 她想,她怎么不会想,但她必须不断地躲着,远离着。一般的女人会欲拒还迎,趁着昏黄的烛光行一段美妙的露水情缘,但她是个有原则有理智的人,况且她看到了未来最可能的结局,“放开我,我不想。”米禅使出浑身的力气再次挣脱开来,说着反话,又加了句,“我不想变成怨妇。” 气氛顿时变僵,米禅转身上了床,盖好薄被,“我要睡觉了。你把蜡烛吹了吧。” 她知道,男女之间互相喜欢,互相爱慕,并不会保证能长久在一起,这个老董是愚昧,“我留在这里,一是可怜这门,二是可怜老董,善意地让他高兴高兴吧。” “好吧…”金生理解她的选择。吹灭烛火,躺着,想着。有一首诗经,《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他知道,米禅内心其实是如这首诗描绘的那般浪漫。“那和你说说话吧。” “行,你说吧。”米禅是个乐意听故事的人。 “这些屋子本来有电灯,有热水器,有…现代化的电器。只是后来被我拆了。”金生的语气平和了许多。 “为什么?生活方便些不好吗?”这个问题是她一直想问的。 “你知道,我离婚了…”独身的男人生活在几乎与世隔绝的小村落,最怕触景生情,“眼不见心不烦,就当作从来没有过吧。况且,这些现代化的电器硬生生添加在这古宅里,也不自然。现在挺好,可以像从前的人一样体验艰难的生活,可以静下心来画画。” “我从前也和你一样想,但是古代生活还是多有不便,如果点了电蚊香,也许就不用挂这蚊帐了。”米禅这才想起躺在地上的金生,“你不会被蚊子咬吧。” “没事,我穿着长袖长裤。”他手持一个蒲扇,不住地赶走萦绕在他周围的蚊虫。 米禅有点心疼他,这个老董是不是认准了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她小声道,“要不,你上来睡吧。”乡下的蚊虫她是体验过的,浑身涂上驱蚊水都不管用。 “不了。我怕忍不住害了你。”他并不是一个乱搞男女关系的男人,即便他独身这么久,他都是自我解决。有时想过,和尚他都做得。 米禅心里开始对他长出愧疚和感动之情,难道这就是女人的天性吗?天性心软。“你还是上来吧,不知怎的,我不忍你睡地上。”她起身居然主动把他拉到蚊帐里,摆上枕头。 金生知道她是个好女人,主动地背过去身子。“睡吧。”她对他好,他亦要对她好才行。她的呼吸越来越均匀,想必快要睡着了。 他小声地自然自语,“你知道老董为什么非要撮合我们吗?”“因为我从前的妻是他的女儿。”“知道老董为什么叫我老爷吗?”“因为他是想赎罪。”… 米禅朦朦胧胧是听到了几个词,什么太太,女儿,老爷的。她累了。不过这可能是男女关系最伟大的一夜,两个互相喜欢的人,躺在一张床上,什么也没发生。在外人眼中,这是不可思议的。但是他们彼此都明白,这可能是爱慕的最高境界。 第二天一早,金生早早醒来,注视着她孩子般的容颜,呆呆地看着。不忍叫醒她,她睁开眼,倒是与他相视一笑。 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是老董来了,见到蚊帐中的一对璧人,很是高兴,招呼他们去洗漱吃饭。 米禅的手机放在外面,一晚上没看,竟收到涵好几条信息,问她为什么不回复。她鼻子一酸,涵是关心她的。最后一条,[我早上八点到源西接你看风景啊。]外加一个纯真的笑脸。 涵七点半就到了,没有吃早饭,这是大家四人一起的聚会。老董对米禅说,“下次什么时候来?”涵觉得好奇怪,嘴里含着粥,吃惊得没有咽下,怎么还有下次。老董又说,“下次来了,就不要走了。”涵差点没把粥喷出来。 他这一夜未归,像是发生了很多事情。米禅给他使了眼色,让他不要追问下去,金生也是沉默,老董说什么,他也只是点头。 米禅回到西厢的房屋,手机充满电,把行李收拾妥帖。跟涵说,“带我去看看原野吧。” 涵说,“走,行程的最后一天,你终于还是出门了。” 原野在源西的原下,每年叁四月份,会开满黄橙橙细小的油菜花。现在看不到的,他们还是要去半山腰,俯瞰全景是更好的选择。 又遇到那座石板桥,米禅站在那里,搓着手指不敢迈步,涵主动拉起她的手,慢慢走到对面,“你胆子小,过不去就算了,同一件事情,有些人觉得easy,但是对另一些人,那就是很难。” 她很感激,经历了昨天的事件,她找到了来时问题的答案,那就是,[男女之间,是有纯洁的友谊的。][男女之间,亦是有互不伤害的爱慕的。] 绢鸟(八) (捌)旧事 攀登了上百级的石阶,离上顶还很远,他们停在半山腰,旁边是一块很开阔的地界,山石间点缀着些不知名的花花草草。也有一些高大的乔木,米禅看到一棵树上结出像百合一样的白色花朵,惊奇地上去抚摸,“那叫深山含笑。”涵说。 “这个名字好听,就像山林中的美女在娇羞,似笑非笑。”米禅欣赏起来。 涵找了块平整的地面,拿出一块塑料布铺在上面,“累了休息会,这里看过去景色还不错,你看,正好俯瞰整个村落。” 米禅也看过去,这个角度确实不错。她拿出手机开始拍照片,给深山含笑一个大特写,坐到涵的身旁。脚边一些低矮植株她叫不上名字,涵说,“你别动,后背沾了一个东西。”他小心地拿下来,是个长满毛刺绿色的有枣子那么大的球,“你看,这个叫金樱子。” 米禅接过来,不小心扎到手指肚。“啊!像是个大个的苍耳。”米禅抬起手,对着南方的太阳,挤了半天,刺也没揪出来。 “你真是不省心。”涵上去一看,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镊子,“用这个试试,你别动。”涵仔细地帮她拔出短刺。 米禅摸了摸,果真感觉不到刺了,不禁给他竖起一个大拇指。 “昨天老董让我进城去采购一些东西,没来得及赶回来…”他本想问昨天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别提了,你亲戚家这个老董是不是有病,在晚饭里下迷药,然后把我和你叔关一个屋子里了。”米禅埋怨道,“怎么回事?” 涵听到也吃了一惊,“我去!你和我叔昨晚不会…” “怎么可能,姐是有原则的人。不过为了不刺激这么大年纪的老董,我就忍下了。”米禅舔舔嘴唇,有点渴,找出水瓶喝下一口。 “我对老董不是很了解,但是也稍微听过一点他的旧事。”涵说。 “什么故事?快讲讲?”米禅喜欢听。 涵随手摘下几根狗尾巴草,“这亲戚算是一个远方亲戚,你知道,我并不姓金,民国的时候,算是一个大户吧,你看这院子这么大,房屋也很多间。老董的父亲在当年军阀乱政,土匪横行的时候,奄奄一息躺在这古宅的巷子里,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所以,也没人敢去救治。金家的主人并不怕,救活了他,还让他生活在这个宅子里,结婚生子,一辈子照料这个宅子。几十年如一日,现在想来是不可思议的,老董的父亲是个有恩有义的人。” 涵讲得很慢,手中的狗尾巴草也逐渐形成一只兔子的形状,递到米禅的手中,又拔下几根类似蓖麻的细长绿叶,“后来,经历了该经历的所有历史事件,老董出生了,那时候他还小,等他开始会思考了,就已经解放了。然后就是土改,文化革命。这宅子被收回公社所有,墙上贴了很多努力生产的标语。听我父亲讲,那期间,老董做了一件很让人看不起的事。他主动揭发了自己的父亲。”涵手中的叶子逐渐变短,不知会编织成一个什么形状。 “不会吧!他父亲做过什么事情,他要去揭发?”米禅惊诧地问。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老董的父亲太过于讲究封建道德,这宅子是他父亲打理的,对宅子主人的救命之恩更无以为报。所以,他教育老董也是一样,总是叫他让着宅子的小少爷,老爷,太太的。我听我父亲讲,我父亲也许听我爷爷讲。有一次,小时候的老董偷吃了年货,他差点被他父亲打个半死。”涵晃了晃手中的成品,“你猜我编的是什么?” 米禅接过,看到中心的空洞,“这么好猜,这是一个戒指。”说着径自戴到每个手指上试试。她手指细,居然只有大拇指合适大小,打笑道,“做扳指刚好。” 涵又继续老董的故事了,“我父亲说得对,是因为他们父子生活的环境差异太大了。解放后的那二叁十年,正好是打倒乡绅,去除封建残余最厉害的年代,叫做贫下工农翻身做主。谁还敢叫老爷,少爷的。那叫做甘愿做奴才。属于不上进,属于走资派。” 米禅转着大拇指的扳指,“现在很多有钱人家里,倒是返古了,佣人使着,小少爷叫着。” 涵又抓了一大把开着小野花的草梗,看架势,可能要编一个大的东西,她期待着,他编得也越来越认真起来,长叹的气息却自动发出,“老董的父亲自杀了,就吊在我叔画画的那间堂屋。” 炎炎夏日,米禅听到这个,不禁打了一个冷颤。脑海中映出一个半老男人,穿着粗布麻衣,带着旧时管家的瓜帽,挂在高高的房梁上,两只蹬了老人鞋的脚在发霉的空气中晃荡着。 涵没察觉米禅失魂的深情,兀自讲下去,“但老董并未伤心或者忏悔。那个时代的大部分人,在强大的外部思想影响下,是不会独立思考的。他甚至没有参加他父亲的下葬。宅子的主人,死的死,被下放的下放。这里便越来越破败,直到改革开放。” 米禅听到了好的方面,“他是不是理解了他的父亲?” 涵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后来,政府把这个宅子归还给了金家,就是我叔的父亲。我见过老照片,归还的时候,满墙的大字报,白灰刷的口号。金家收拾了好多年,每赚到一点钱,就修葺一点。而老董就像其他年轻人一样,选择离开了这里,走向了大城市。” “再后来,大约是五六年前,老董把他的女儿嫁给了我叔。我来参加婚礼,能看出,新娘子是多么的不愿。”涵一下子把时代提到几年前。“从那天开始,他便留在这个宅子里,做着和从前他父亲一样的工作。”涵问米禅,“你觉得这是为什么。” “我觉得,他是在向他父亲表达忏悔,在赎罪。你说过,这里有他儿时的记忆,他是要落叶归根。”米禅感悟到,“所以,他叫你少爷,叫你叔老爷。” “或许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涵手中一把把的草梗变成了一个点缀着黄白芬芳的花环,戴到她的头上,“随意编的,真巧,大小正合适。” 米禅抬起手,摸到头上,稍微调整了位置,摆了一个pose,拿出手机,与涵拍了一个合影,“你手真巧。” 涵不好意思地笑笑。 绢鸟(九) (玖)回程 晚上,米禅收拾着自己的物什,外堂的桌上放着半包剩下的草药。 涵见到,把它塞入她的挎包,“带着,回去接着用。” 她有点想拿出来,不想触景生情,再想起金生。要分开就分开得彻底一些。 可真是舍不得,拿出来,又放回去,再拿出来,再放回去…折腾好几遍。 “笑死我了,你是机器人卡顿了吗?”涵捂着嘴,努力忍着笑不出声。 “没…我是在调整放的位置。”米禅找了一个好的借口。 涵是粗人,可能看不出她的小心思。 最终,这半包草药,挤在一角,熏香了整个无印良品的黑色小包。 她以为夜晚,金生会来,至少与她告别。 躺在床上的米禅听着嘀嗒的钟声数着窗外的恒星,七个,又是七个…她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零点十分。继续数,七个,再是七个…她又看了时间,零点叁十分… 金生最终还是来了,是在她的梦里。 她醒来的时候还沉浸着,仿佛他就躺在她的身边。 涵敲着她的门,“快点,八点就出发,中午的飞机,我们得赶到机场。” “知道了。”米禅拾起手机,时间是七点,微信,qq好几条北京同事朋友的留言。 她这才意识到,除了与他短暂的现实邂逅,大家都用的虚拟联系方式,她居然没有他的好友。 手机号也没。 他们就像是在街头十字路口的人群中擦肩而过,她回头,他也回头,两人相视一笑。 七点到八点,还有一个小时。老董没有出现,金生也没有。 桌上摆着小米粥和煮鸡蛋。 走出源西的古巷,青石地板被滴滴天上来的水画了湿润的点子,越来越多,结合在一起,组成一摊。她回过头,回了不只一次。 刚才被窄小空间放大的脚步声已被突如而来的大雨压过。地板上开始冒出一个接一个的水泡,倏然破裂。 米禅想起叁五岁时候的自己,住在一个小县城的平房,搬一个用了好多年头黑黢黢的小板凳。同样这样大的夏雨,她喜欢坐在用包装冰棒的塑料纸和铁丝曲别针编的廉价门帘后面,望着高高门槛那头的泡泡雨搅起地上的土。偶尔一阵偏风吹进,带入溅起的雨水和泥点子,扑在她托起腮帮的脸上。 这一刻,她有些想哭。小时候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现在,她连改变的勇气也没有了。 “发什么愣,快走。”涵撑起一把黑伞,护送她上了车。 米禅掏出一张纸巾,醒了醒鼻子,顺带擦干了脸上的雨水和眼角可能挂有的泪水。 下了雨的巷子是看不清楚的。金生见天气不好,提了伞出来,或许老天是想安排他们最后一面的。 可惜,雨线太密了,密到整个巷子一片白花花。 他没看到她,她回头也没见到他。 金生握住的伞失去了手力的支撑,掉落在地。 他被浇得畅快,久违的淋漓感觉。 返程的飞机上,米禅无力,歪在涵的肩上。“让我靠靠…” 还没回到北京,她就开始反感城市的生活了。 半个月后。 生活还在继续。有一天,公司前台找她,说有一件快递要她去签收。 是一个很长的盒子,她看了地址,居然是源西。 盒子里放着一个画卷,她展开来,丝绢上画了一副水彩花鸟。 粉白的兰花上停着一只画眉,抬头仰望着树杈上的另一只。 那粉白的兰花同她崴了脚的水沟下,藏在水泥桥墩内的那朵一模一样。 他是趴在那个石桥上观察的,还是下到七八米深的渠壑里。她想着,心不免隐疼起来。 “你买的?还挺好看的。”前台探出头,好奇着,八卦着。 “噢…是…”她这么回答,背过身,卷起画轴,偷偷抬手摸了摸微湿的眼角。 米禅把这幅绢鸟收了起来,藏到了很隐蔽的地方。 闲了,只是拿出手机,欣赏它的电子照片。 她觉得,兰花上伫立的那只鸟是他,树枝上的是她。 又不知过了多少天的某一天,米禅接到涵的电话,“好久没见了。” 她就去见了他,他单位很远,快到了门头沟区。 涵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在这永定河边买一个楼房,有一个自己的房子。这样每天都可以去莲石湖公园看景,还能沿着河跑步。夏日的晚上,有许多来烧烤的,还要提前占位置…” “这么远的地段居然都是奢望。”她嘲笑他。 “已经很好了,你看,我要求并不高。”他其实很容易满足,一份工作,一个房子,一个老婆,一个孩子。 米禅感叹着,“远离家乡,来到大城市,就是为了一个栖身之所。你还记得曾经的梦想吗?” 他说,“不记得了。很多人记得,然后去追梦,逃离,可是离开后,又回来了,装作没有梦想。” 她想了想,似乎寻到了本质,“为了更多的钱。小地方,只有粗茶淡饭,和城市人对你的瞧不起。” “对了,老董前几天去世了。”他说出的时候眼神有些暗淡,眺望着远处。 “什么?”米禅觉得自己听错了,“老董能劈柴能烧水,身子硬朗,怎么会…” “突发脑淤血,源西离大医院太远了。等人送过去,已经晚了。”涵叹息道,“大城市,医疗,教育,工资优出一大截,每个人都喜欢往大城市挤…” “多数人都不甘于平凡的人生,拼尽全力,想登上自己可以达到的最高峰。”她发出哲学的思考,“不过,我不想这样继续下去了,我想离开这里。” 他戳了戳她脑门,“你就别感慨了,我都羡慕你。你什么都不缺。” 她愣了,想起和譞吵架时,他也是如此说,“你现在什么都不缺,还想要什么。” “你不知道…其实我缺得太多了。”她道出自己的心声,又问起他的家事,“你和你老婆还好吧。” “我和她分居了。她每天在游戏中逃避这个城市…”说到这里,他陷入了沉默。 崔先生(一) yedu5 .co m (一)先进 民国八年的北平,有些乱。 “秀儿,家里酱油用完了,你去隔壁崔太太那里借些。”朱太太的蓝色粗布围裙洗得卷边且发白,从陶瓷罐里挖出一勺猪油磕在热锅里。 朱秀就趴在门框上看着这勺白花花的猪油化了。 “愣着发呆,快去。” “哦。”鮜續zнàńɡ擳噈至リ:ye du 4.c om 朱秀嗯了声,慢悠悠挪开步子,不太乐意。 “下次缺什么提前备好,总是叫我借,丢不丢人。” 朱太太听见抱怨她的话,探出头瞥见女儿弯腰在穿鞋,回过身把菜板上切薄的土豆片倒入了油锅。 胡同不宽,并起来也就能走两三人。 “笃…笃…”她曲了中指敲门,开门的不是崔太太,是崔先生。 “我妈叫我来借酱油。”她说。 朱秀是见过崔先生的,而且是经常见。可每次见到,她总是第一时间就避开他的眼神,斜着看不相干的东西。她看到门背后侧面白灰墙上爬了一只长腿蜘蛛,奔走在角落专心织网,那张网已经织好了一半。 “清如,清如?”崔华转头往廊道里喊。 他在叫崔太太。崔太太,朱秀也是见过多次的,崔太太是女子学校的教书先生。“你好好读书,毕业了也像隔壁的崔太太那样,做个女先生。”母亲总是这么和她说。 “你要的酱油。” 朱秀想得出神,再次回过神来看到的是崔太太穿着蓝色方格旗袍的背影。崔太太把酱油瓶子没有直接递给她,而是递给崔先生,然后离去了。 “谢,谢谢。” 她从崔先生手里接过酱油瓶子,不得不抬头看他。儒雅的灰色的长袍,似有似无的笑,也像学校里的教书先生。但他戴的眼镜片反射出白光恍得她刺眼,盯不得。朱秀低下头,狼狈地逃了。 雀啼花开的四月,街上的人多了。洁白的条幅上有的写着[内惩国贼],有的写着,[德先生],[赛先生],被学生高高举起。 早上,朱秀跨上书包,打开门板去上学。巷子里碰到崔太太在和别的邻居聊天。 “孔医堂的贺大夫很会调理身体的,吃下几副药,下个月就能成。” 朱秀装作什么都没听到从她们身边经过,撇嘴。下个月就能成,能成什么?她不不小了,懂。能成个孩子。 朱秀琢磨这能成的事走神了一天,课桌上拄着腮装作听先生讲之乎者也,其实她未曾听进去。他要有孩子了,但觉得崔先生是个性情慢吞的人,这样的人不应该如此早生孩子。 这几个月兴起的学生运动越来越声势浩大,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也要踊跃参与。这种精神亢奋在朱秀看来其实只是为了彰显男女平等,女人在舶来的思想方面不能输给男人。 她只是普通的学生,性格孤僻而傲,没什么朋友也不爱讲话,但遇到能克她的人又会自卑。所以,她不是先进的主动的,在学生运动方面注定做不成代表。 朱秀只会跟在队伍里,保持自己的声音刚好被淹没。但依旧会跟着别人喊:“惩办国贼,还我青岛,拒签不平等条约……” “朱秀,我肚子疼,你帮我举一下。” 走在朱秀前面的女生叫王那,是她们师范学校的代表,经常手拿着喇叭,站在高处的台阶上召集别人,手舞足蹈指划着…… 朱秀反应慢,回过神的时候,写着惩办国贼的条幅就已经塞进她手心了。她不得不举起来,不然另一边举着条幅的同学就会朝她这儿看,条幅也会滑落。她怕丢人,虽然不想举。举着太累了,胳膊会酸,不管举什么,举久了都会酸。她往前走,不时地往后看,着急王那怎么还不回来,胳膊酸得要撑不住。 队伍没有征兆地突然停了,学生都掂起脚看前面发生了什么,她也踮脚看。不多久,街上冒出许多端着枪穿着军装的人,见她手心紧紧抓着写着混账话的条幅,她就这样被捕了。 “我,我不是……”朱秀不善言辞,想解释她不是学生代表。 她扭头寻找王那,看到王那在她身后几米远的墙角,便欣喜地喊叫。 “她,她才是!” “是什么?” 抓她的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好些穿着学生装的背影。 “耍花招,去牢房耍去!” 朱秀的后背被猛推了下,向前踉跄,她不时扭头向后看,希望有谁能救救她。 砰的一声从前面传来,是枪声,她没看到,但确定那是枪声,因为空气中弥漫开来火药的味道。王那不可能主动跑去警察局承认,她才是学生代表。没有人会救她,可她是无辜的,她不是学生代表,法不责众,她是众。该怎么解释这些粗鲁的军警才会放过她? 朱秀笨嘴拙舌,最终和其他学生代表一起被关押进了警察局的班房。她不是学生代表,没有参加过任何一个组织者的会议,没人认识她,“你是谁?” “我…那个,帮王那举横幅。” 她的声音很小,那些有理想有抱负思想先进的学生们,听到她没有底气的话,一定会小看她冷笑她,“这样啊。”大约这就是嗤之以鼻的唏嘘吧。 这些学生代表们一点都不怕,被军警抓来关押似乎是很小的事。即便朱秀是个胆小的人,看到他们一个接一个被叫出去问话,她也不能被这些人小看了去。 “你们放心,我什么都不会说的。”她对他们宣誓。 问询室很暗,梨木黄桌摆着些文档,有个男人拿着笔坐在对面记录着什么。她就站那里,有凳子,她也不敢坐。 “名字。” “啊?” “你的名字。”男人没有抬头,手下的笔尖继续游走。 “朱,朱秀。”她怕极了,手心出了冷汗,感觉要顺着指尖滴在地上。 对面的男人听到她的名字抬起头。朱秀见到他样子的瞬间,惊诧到差点叫出声。面貌是她认识的样子,衣服却不是记忆中那身灰色的柔软布衫。 他放下手中的笔,依旧公事公办的作态,站起身缓缓走至她面前,忽地抓紧她的手腕。 朱秀有些被吓傻,不敢问他要将带她去何处。只是跟着,跟着他前进的方向,接着是层层楼阶,暮风吹起,已见夕阳。 警察局的后巷,门口站岗的兵对他敬礼。巷子狭窄,他松开抓她的手腕。 “回家去。”他开口,见她呆呆傻傻没有反应,“回家去。”他大声再说一遍。 他果真像学校里训诫学生的先生,朱秀歪头聆听,转过身再一次逃了。她跑出巷口,想起回头,崔先生已经不见了,风吹起的柳絮迷蒙了她的眼。 崔先生(二) (二)谎话 朱秀回到家的时候,母亲在炉子上烧茭白,“回来了啊。” “嗯。”她端起柜上的茶杯咕咚咕咚喝水,要把心里的恐惧压下去。 “秀儿,去隔壁崔太太借点芝麻油。” 朱秀喝饱水,脑袋空空坐在木凳上,执拗上来,“不去!” “你这孩子怎么了,下学回来就这样。” 她听母亲的声音,混杂在油锅滋拉滋拉的声中,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突然想了什么,跑去厨房的门框边站,问母亲。 “隔壁的崔先生在哪里做事?” “听说做翻译,怎么突然问这个。” “哦。”朱秀盯着母亲手中的木勺来回翻炒逐渐焦黄冒着热气的茭白再发起呆。 学校里,朱秀遇到王那,王那吃惊得问她。 “你出来了!” “怎么?我该坐牢多久?” “不是,不是这个意思。你还不知道吧,昨日闹大了,有人把房子烧了,当局这才抓了我们许多人。” “什么?把谁的房子烧了?” “就那曹卖国贼。”王那附在朱秀耳边讲。 “你真是运气好,别的代表还没出来,校长去斡旋了。昨日真是抱歉,我突然肚子痛,让你替我受罪了。”王那从书包里掏出牛皮纸包着的一团,展开。“桂顺斋的藏饼,枣泥馅的,你吃。” “我不饿。” 朱秀没接受她的好意,王那也没介意,硬生生把糕点塞进她手里。点心沉甸甸,她望着王那走远了,拿起一块藏糕咬上一口,又酥又甜。 学生被捕的新闻自然是当天报纸的头版。当局以维持秩序的借口斥责这些学生乱掺合,还要维护这些出卖国家主权的国贼们。民族企业的商人们也要借着这股劲,[请用土货以救国]来做广告,卖什么桂花粉,鸡蛋面。 迫于学校的社会的压力,第二天,那些被捕的学生代表果真被释放了。朱秀松下一口气,怪不得,他们一点也不怕。不仅不怕,他们还要进一步筹划公共演讲,痛斥当局包庇这些卖国贼。 “听到没,以后不准上街去,会被抓去坐牢的。”饭桌上,朱秀的母亲用筷子敲打着她的饭碗。 “知道了。”她顺着母亲,但也反问,“比我积极的那些代表不是也没事吗?怕什么呢?他们不敢对学生怎么样的。” “你有枪吗?” “没有。” “那你们肯定失败。”朱秀母亲齿间嚼着酱瓜,嘎巴嘎巴的声音很脆。 “为什么?” “他们可是有枪的。” 朱秀不言语了,母亲说得没错。烧了房子算什么,哪怕是杀掉几个卖国贼,当局也很难改变态度。 “什么时候回趟乡下,园子的黄杏快熟了。” 连续好多日子,她都没有再见到隔壁的崔先生,是不是该和他道谢?可他在为警局做事,那就是与学生为敌。 他应该很忙,因为最近又有学生被捕。还是夕阳时间,家门巷子尽头的那棵大树筛过火红的光芒,没有其他人。朱秀走过他住的宅子,忍不住踮起脚往里看,其实她不够高,什么也看不见。 “在看什么?” 她被着实吓到,尤其是在做心虚的不想让人知道的事。她的腿在颤抖,靠在灰墙上才没跌倒。 是他!她却不知将和他说什么。不看他,于是再看别处。看他手上提的棕色公文包,思忖着里面装了多少黑了心的文件。 崔华喜欢她这谨慎胆小的模样,绽放微笑。就如面对写错字的女学生,男先生总是没办法严肃起来。 “我母亲说你做翻译。”声音还是很小,朱秀的眼神从他的手提包再往下,停在他脚上穿的传统黑布鞋面上。 “是的。”他说。 “你骗我。”她的声音大了一些,但还是很小,在男人的耳朵里依然没有任何的说服力和质疑力,相反,倒像是一只饿了几日的小猫在向他求食抱怨。 “我真的是翻译。”崔华打开他的公文包,拿出一打文件,竟毫无保留展给她看,“看,日文的,英文的,俄文的,中文的…” 他把文件拿给她看,可她只敢看他的脚面。好半天,她勇敢地抬起头,他的眼镜被夕阳的余晖反射,她的眼睛又被刺到。 “你就是骗我!”然后转身第三次逃了。 阳历六月,农历初夏,学生运动越发厉害了。学生罢课,工人罢工,商人罢市。朱秀的母亲带着朱秀回了乡下。北方缺水,田地被阳光曝晒得白茫茫一片,刺眼得像崔先生的眼镜片。 绿色柳叶下的杏子橙黄色带着红边,朱秀踩在木梯上,摘下杏子递给树下的年轻男人装进竹篓。树下的年轻人叫傅彬,是她表叔的儿子,比她大上一岁。 “接好啊,接不好我仍你身上。”朱秀活泼起来和他开玩笑。 “别仍。” 傅彬四方的脸,眉目清秀,个字很高却恐高,不然也不能轮到朱秀爬梯子,他这个男人在下面。他看不上从城里来的她,没有女人样,读过的书也是没有用的。 傅家在乡下有百亩园子,是大户,可傅家只有傅彬这么一个少爷。 “我年纪大了,这个园子可不能荒芜了。”傅彬的父亲对朱秀的母亲说。 “是啊,这园子这么大,真好。宅子也大,不像城里,胡同小的转不过人。街上卖的杏子抽抽巴巴也不新鲜。” “可傅彬这个孩子,要走。” “走?走去哪里?” “他要去南方。” “南方?那边可不太平。” “谁说不是,可我又能怎么办?” “要不,娶个媳妇?生个孩子安了家,他就不想去了。” 朱秀母亲的这个话,不是随意说的,是有自己的想法的。 “秀儿这姑娘挺好的,能上梯子摘杏子,是个会持家的。” 崔先生(三) (三)吃人 傅家宅子大,墙上挂的西洋钟响过好几声,声音拢聚在堂上,越发得低沉轰鸣,提醒着乡下人的晚饭时间。这里没有电灯,几百年来煤油灯和蜡烛按部就班地发散柔和的光亮,流淌着岁月。 “秀儿,北平有没有大学?”傅老爷向她这个小辈问话。 “当然有了,师范,法政,高等工业,好多呢。” “这么多啊,离家近,在北平读书挺好。” 傅老爷吃过一碗饭,把瓷碗递给旁边站着伺候的佣人添饭。 “好什么好!”傅彬忍不住插嘴,必须要表达自己对北京的鄙夷。 “哪里不好?” “一群大清的遗老遗少,说了你也不懂。”傅彬年纪轻,脾气更急,甩下饭碗就走了。 “我们怎么就不懂!你…你这孩子是要气死我。”傅老爷的脸瞬间憋得通红,自己的儿子在亲戚面前丢了脸面。 “别放心上,男孩子都倔,慢慢就好了。”朱秀母亲安慰傅老爷。 “哎…” 大人谈事朱秀没有掺合的份,夹菜的空档眼睛往傅彬的饭碗瞟,一碗红豆粥还剩下多一半。 饭毕,佣人们在撤菜收拾,朱秀的母亲也帮忙,把傅彬没喝完的粥递给朱秀。 “秀儿,给你彬哥哥送去,他一定没吃饱。” “哦。” “桂顺斋的枣泥糕也拿去两块,他喜欢吃。”傅老爷和儿子置气,但爱护总要多过置气。 “知道了。” 傅彬住在宅院北房东面的书房,朱秀到的时候门是开着的。他正站在书桌旁,手握一柄放大镜弯腰在那里,像位认真的先生在研究着什么,但又不像,因为他不穿文人爱的袍衫。他要穿西式有板有眼的西裤衬衫,即便白天在桃园做体力活。 朱秀好奇,脚迈过了高门槛而不自知。她的脚步很轻,直到走近他。 “不会敲门?不懂礼貌。” 突如其来的大声呵斥把她吓一跳,餐盘差点掉地上。 “表叔怕你饿。”她把餐盘往书桌上放。 “别放这…没见我铺的地图,拿走拿走。”傅彬把餐盘塞回她手里,“看,都有了水印了。” 他从口袋掏出手帕仔细地擦,生怕毁了花了破了。 “不就是张地图,至于…” “你懂什么。” “我怎么就不懂,我大学都快毕业了。”说着朱秀抬起下巴,“你擦的那块是山东。” “你还知道山东?”傅彬高看了她一眼。 “当然知道了,我们学校的女生参加了学生游行,就是因为政府出了国贼,要把山东割让给日本。” “还小瞧你了,别这捣乱。”傅彬把她推出门口,“我不饿,赶紧走。” 门板在朱秀面前无情地关合了。她端着粥,孤零零站这儿,恍惚间竟觉得这场景莫名地熟悉,仿佛在哪儿发生过。从前未来或是梦境里,不被人接受,不被人理会,不被人需要。 朱秀和母亲回到了北平,声势浩大的学生运动有了成效,当局不得不作出回应。国贼被免职,总统要请辞,卖国条约就悬在那里。 “乡下好不好?”朱秀母亲问她。 “好。” “下辈子在乡下过,你愿不愿?” “不好吧。” “这书我看还是不要读了,乱得很,外面的军警会抓人的。” 她不敢把自己被捕的经历和母亲说,只能拐弯抹角提及,“你们长辈就是大惊小怪,我同学被抓第二天就放了。他们不敢的,我们只是学生,不是革命党,怕什么呢。” “你觉得傅彬怎么样?” “不怎么样,上次你让我去送粥,他把我赶了出来。” “你们成婚吧。” “什么?”朱秀被母亲的话惊了。“开什么玩笑呢?不说我不喜欢他,他不喜欢我,你不是也一直让我成为像隔壁崔太太那样的新女性,做教书先生吗?另外,他不是要去南方吗?哦,我懂了,母亲,你们是想用成婚来拴住他的人,不过照我看,这是不能奏效的。” “乡下宅子大,园子的农活会雇工人来做,你去了下辈子就是享福。” “不!” 她很坚决地反对,乡下虽美,可她不想离开现在住的地方。 “你再想想,母亲不会害你。” 她不想接话,就说些别的。 “妈,彬表哥到底要去南方哪里?” “这我哪里知道。” 不论去哪里,南方都没有冰糖葫芦吃,他为什么要去,朱秀不明白。 回到学校没多久,便是小暑日,根据民国教育局规定要放暑假到立秋。她又遇到了王那,其实并不是遇到而是她主动去找她的。 “毕业后,你要去哪里?” 王那的头斜向左微微抬着,自信满满,“要去南方。” “南方哪里?” “广州。” “为什么?” 王那没有说话,从帆布包里取出本《新青年》月刊,翻到其中一页递给她。朱秀低头看,《狂人日记》——鲁迅。 朱秀参加过学生游行,算是进步青年吧,她自己也这样认为,但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去南方,这或许就是她和学生代表的差距。她跑去了那条后巷,被乱飘的柳絮迷了眼的那条后巷,站在巷口,捧着这本月刊读。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吃人,她没见过。但若她顺从母亲嫁到乡下,算不算有人吃了她。傅彬被表叔打断了腿,他不得不打理园子,算不算吃了他。若没有学生的游行,山东青岛割让给日本,算不算有人吃了中华。 崔华从后巷出来,被微风吹起吹落的深蓝色的阴丹士林布裙吸引了目光。是那个傻姑娘在捧着书凝着眉,她的身上有他向往的青春。 “在等我?” “没有。”被人看穿心底的感觉很不好,朱秀死都不认。 她气恼的模样让他莫名想笑,便继续逗她,“那我便走了。” 他只往前走出两步,就听后面她喊他,“喂,崔先生。”他继续向前,朱秀只能主动追上来,“别走,有事要问你。” “不是没有等我吗?”他回头,差点撞到她,又见她窘迫的样子,不忍再逗她,“以后要讲实话。” “那你也要讲实话。” “当然。” 一男一女并肩走路,男人是有妻子的,这让朱秀多少有些不自在。 “你当真是翻译?” “当然。” “那些被捕的学生代表,你审问了他们什么?” “你知道的。” “我不知道。” “你不该问这些。” “可我想知道。” 崔华停下脚步,突然很认真地看她的眼睛,看到她眼神躲闪,避无可避。 “他们和你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他们可以把生命付出在这上面,用血写书请愿,不成功毋宁死。你能吗?” 朱秀点头又摇头。 崔华再次看穿了她,“别逞能,你不能。所以,不要问了。”然后继续走。 “最后一个问题,”朱秀跟上来,“南方和这里一样吗?” “一样。”他不假思索。 “你会去吗?” “不会。”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最后一个问题,朱秀讨厌说话不算数的人,便停止了发问,即便对于崔先生,她有着提不完的疑问。最后两人齐齐回到了他们同住的小巷。 她停在自家门口,磨蹭半天没有进门。只为侧身偷偷瞥一眼,看烫了波浪头的崔太太给他开门。可看到后又后悔,会嫉妒,还会从心底深处抱怨他为什么敷衍她。就像《狂人日记》描写的那样,有谁在渐渐吃掉她。 崔先生(四) (四)出嫁 “秀儿,北京城乱,去乡下吧。”朱秀母亲给她收拾行李。 “不去。”她在反抗。 “听话,下个月初八是好日子,给你们成亲。” “我不要嫁给他!” “那你以后要做什么?” “如你所说,做崔太太那样的人。”她拿母亲的话来堵。 “崔太太有崔先生,你有吗?” 母亲的话说到了她的心坎里,说得对极了,她没有崔先生。 “那…那我也要去南方。” “你去吧,我不拦你。” 朱秀的母亲了解她,她是不会去的。她渴求的不是什么为了国家为了社会的大理想,她渴求的只会是有个幸福的家庭。 “自己可要想好了。” 朱秀再想顶嘴反抗,竟失去了动力。她有了进一步的觉悟,不仅是别人要吃她,还有她自己也是甘愿被人吃的。 定的回乡下的日子下起了淅沥的雨,朱秀替母亲撑伞,一趟趟把行李从屋里搬到巷口外的马车上。隔壁的木门开了,崔华刚好看到她要离去的狼狈。 “伯母,我帮您。” 他接过母亲笨重的木箱,泥浆里留下下深深的脚印。朱秀想去帮他遮雨,可脚像坏了,就是站着不动。当她鼓足勇气想去和他告别,母亲又拉着她去锁门。最后一切妥当,崔先生已然不见了,朱秀母亲见她伸长了脖子望。 “走吧。” 她被母亲扯上马车,马车很颠簸,迷迷糊糊想着以后会不会再见到他。 “隔壁的崔先生和崔太太也要搬走了。”母亲的话把她吓醒。 “去哪里?” “说是要去广州。” “啊。”她呆呆地往远处看,往南边的方向看。骗子!他就是个十足的骗子,讲给她的都不是实话,他不是翻译,还要离开北平。 傅彬把地图糊在床头的白灰墙上,躺着侧头就能看到地图上好些地方被他圈了红。 “你要走谁都拦不住,可这婚要结。” 他虽然不喜欢因循守旧,却很理解家族传承的故土情节,他有责任要留给这片土地希望。 傅宅外墙挂上了些许灯笼,门板上也贴了喜字。火红的颜色,怎么这么红,比条幅上的红字还要红。 [他们拿血书请愿,你能吗?]崔先生的话在朱秀耳边响起。 她不能。革命太激烈了,她是个慢性子,做不来。但她可以忍耐被父母安排的下半辈子。王那这样的代表忍耐不了,想到此,朱秀释然了,每个人都有自己所不能的事。 婚礼的一切事务礼仪,傅家都安排妥当。当中过程也很顺利,顺利到她似乎什么都不必做,只需坐在喜床上,熟记床铺下面的红枣,花生,桂圆,莲子的涵义就足够。傅家的希望在此,傅彬的希望在此,她的希望在哪里。 喜帕被他随意掀开,这是朱秀唯一一次见傅彬穿传统的玄袍红衫。他迫不及待地脱掉这些老古董衣服,仍去一边。他沉默没有对她讲一句,也没有注意她无奈的表情。只是翘着腿躺在床上,闭上眼睛。 唉,朱秀心口叹气。她知道的,就是会这样的。傅彬的志向在南方,况且他也并不喜欢她。当然,她也不爱他。 煤油灯吹灭了,她静静躺在他身边,胸口起伏着。枕边突然多了人,异性的人,再没有感觉也不可能当作没有。 傅彬在喜宴被人敬过许多酒,他翘起的二郎腿放下了,搭去了她的小腿,然后整个身体翻压到她身上。 夏夜很静,能听见外面野丛中鸣叫的蛐蛐和蝈蝈,有的声音洪亮,有的低沉。一声一声,很清晰。这教她忆起学校里学过的一首诗经《召南,虫草》。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 朱秀的眼睛适应了黑暗,傅彬的脸离她很近,不见悲喜。她不介意他什么样子,因为她看他多少遍,他的样子都会幻化,幻化成那位隔壁的崔先生。 床在晃动,他的额头渗透汗珠。她抓着他的衣领,说不好是被动,是配合,还是越来越主动。但她喜欢被男人抱着的温暖,她愿意忘掉一切,只愿有人一直抱着她。 早杏产量少,几百筐都运去了北平和天津卫,供有钱人尝鲜。傅彬依旧在树下接她递的杏子,偶尔有杏子仍到了他身上,他也没有抱怨。他不想和她说话,一句也不愿。 他与她的交流仅限于夜晚,当窗外的虫鸣声开始的时候,他就会趴在她身上,做给这片故土留下希望的事。 晚夏是收获的季节,收获的杏子卖给了京津的果脯铺子。水塘的芦苇边有蜻蜓绕飞,朱秀扛了扫把去扑。它飞得那么快乐,虽然她也不忍把它捉住。可她心里苦闷,或许让它也变成和她一样的失去自由,失去快乐,她才会好受些。朱秀捏住它的一对透明的翅膀对着太阳端赏。 “把它放了。”傅彬命令她,“它的归宿在大自然。” 她是要把它放生的,可不是现在。 “你这个变态的女人。”傅彬狠狠抓着她的手腕,从她手中夺走这只失去自由的蜻蜓,把它放飞了。 “就不能让我多赏会儿。”她其实在羡慕,羡慕这只蜻蜓,有人来救它。 “你不懂,Life is dear, love is dearer. Both can be given up for freedom.”傅彬关注着它自由飞翔直到失去踪影。 朱秀怀孕了。傅老爷开心得要大摆宴席,傅彬开心得在书房收拾行李。她知道,他要走了,谁也拦不住他。她不劝他,也不可能劝得住,况且,她还羡慕他。羡慕他不用谁来救,自己就能挣脱开束缚,奔去自由。 “出门在外,注意安全。”傅老爷送给他一打银行的票子。 朱秀以为自己很坚强,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他去哪里她都可以做到不在乎。可并不是,他离去的那天,没有给她一个拥抱,甚至没有对她讲句暖心的话。她靠在秋天的柿子树下,哭了。 生孩子是一个人的游戏,赢了输了,这就是朱秀的命。难产一天一夜,每当自己濒死的时候,她都不甘得夺回命运的主动。她不能死,她还想再见到某个人,问问他,为什么她就不能,不能写血书。难过,抑郁和冰凉的绝望,谁能来抱抱她。 “妈。”她形容枯槁,睁开眼见到母亲的刹那,又哭了。 “都这样的,女人都要过的关,过去就好了。”母亲的眼角湿润,带着真情没有骗她。 佣人把皱巴巴的孩子抱到她面前,“小少爷真可爱。眼睛像少爷,嘴巴像少奶奶。” 朱秀累极了,睡了几天。 崔先生(五) (五)南方 傅彬去了南方就再没有回来过。家书是有的,两三月一封,悉数邮寄给了傅老爷,没有一封是单独写给她的。 “秀儿,把这张地图贴上去。”傅老爷托人去城里买了最大幅标注最精确的地图来,抱着自己三岁的孙子,指着南方的一个点。 “爹爹在这里。” 朱秀凑过去看,那个点是广州。[广州。]她浑身顿时激灵,头皮一阵发麻,忆起从前的崔先生。 [崔先生和崔太太也要搬走了。] [去哪里?] [说是去广州。] 母亲亲口告诉她的。 “秀儿,彬儿来信了。” “哦,他在那边挺好的吧。” “挺好的,在报社工作。你收拾收拾行李,也去广州吧。” “我…我就不去了吧,怕给他添乱。”朱秀礼貌谨慎地推托。 “去吧,是他叫你去的。” 傅老爷放下孩子,把傅彬寄来的家书交给她看,“里面有地址。” 广州很远,她要先从乡下去北平,再从北平坐火车去天津,从天津去南京,从南京去上海,从上海再买船票去广州湾。其实她不想去,不仅远,而且,她已经不想再见他了。三年前她在柿子树下的哭泣被他的长期无情全数淡忘了。但夜里她梦见到了傅彬穿西服的背影,他转过身,竟成了崔先生的模样。 她要去广州,再远也要去。 行李箱中那本油墨《新青年》渐黄,她驻足在报刊摊上,翻来翻去,翻到同一作者的另一本,《呐喊》。没有犹豫,她买下来。路上读了新作《阿Q正传》,她的幡悟又前进了一步,她有点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甘愿被吃,因为她就是像阿Q一样有缺陷的女人,总是用虚无的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 [你这个变态女人。]傅彬这么说她。 阿Q会去欺负小尼姑,她欺负了那只蜻蜓。 广州湾码头热闹非常,衣衫干净的人在指挥衣衫褴褛的人出卖苦力,两三个装满货物的麻袋被男人扛在肩膀,压垮了他们的腰,挥汗如雨。每个贫困的人都在艰难的努力着,寻求着变化,向上的变化。怪不得,他们都要来南方。她叫了人力车,展开傅彬的家书念出他的地址。不得不说,傅彬的钢笔字写得端方,棱角分明,都说字如其人。 报社人来人往,忙碌程度不亚于码头搬货的工人。 “让一让,让一让。” 朱秀低头挪路,木地板上散落着几张过时的报纸。她弯腰捡起一张,透过被踩踏过的鞋印,依稀可以看到醒目的主题。 [孙中山先生为陆军军官学校亲提对联: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畏死勿入斯门。横批:革命者来。] “让一让。” 朱秀又给人让开了路,踮脚往里看,有两个人的脸面熟。她找到了走动的方向,一路挤过去。 他在和他的女同事热情地讨论问题,指着某处说,“这里…这样改…增开个版面…” 朱秀听不懂,他与她讲过的话还不如这里他与这个女同事讲得多。 “傅彬。”她向下扯平衣襟,叫他的名字。 他们两个人齐齐抬头。 “朱秀!”是他的女同事先开的口。 “王那!”她也诧异。 傅彬刚才的热情洋溢瞬间不见,转变为严肃接近冷酷的语气。 “你出去等我。” “哦。” 朱秀提着行李箱,手里攥着那刚从地面捡起的报纸,顺从地出去了。她在报社门口看招牌,看路上的行人,再看自己身上穿的衣裳,朴素的旗袍应该没有世俗不认可的不妥。 她靠在墙边等了很久,内心烦乱。王那果真来了广州,一如几年前她告诉的答案。他们是男女双才,真好。女人的嫉妒心不允许朱秀去祝福他们,相反,她想哭。 眼泪还没来得及滴落,傅彬便出来了。他穿的西服在阳光下是棕灰色,再仔细看,有埋在其中的银色发光的丝线。 “坐上来。”他拍拍自行车的后座。 “哦。” 他骑上去向前冲的惯性差点将她甩出去,她伸出胳膊搂住他的腰,路程平稳了,便知趣地放下了,把手放在车座冰凉的铁条下面,抓住。 傅彬打开公寓的门,拉她进来。 “我还要回去工作,你别乱跑。”他说。 “嗯。”她点头。 她才想起问他要钥匙,门已经关合了。这间公寓的书籍摞成小堆,胡乱散布着,卧室有,客厅有,甚至厨房也有。朱秀收拾起来,她是读过大学的,把书籍分门别类摆在书柜里对她不是难事。最下层的书柜,《新青年》和《呐喊》两本书挨着。她随手抽出一本来,本想再读上一遍,一封折成长方的信纸滑落在地。 [这是什么?] 朱秀忍不住小心翼翼展开偷看:[今晚纵酒的大原因,只怪对你的思念。我的肝肠寸寸的断了,必须要给你写封信,把我的心给你看。这真是太难受了,可想到你也在难受,我的心就像在火上炙烤,你要等我,你若不等我,我也要等你…] 朱秀读到这里,再也不能读下去,绷紧的泪水终于滴落。她知道这封信不是写给她的。忽然间她觉得好累,把床上胡乱团在一起的秋被在空中甩开,卧室弥漫着属于他的气息,倒头在枕头上沉沉睡去。 傅彬回来,见到被她整理过的书籍,冲她大声喊叫,“谁叫你动我的东西了?” 朱秀从梦中惊醒,揉着眼,“我只是看太乱。” “你不懂,这叫乱而有序,被你胡乱摆放一通,我什么都找不到了。” “对不起。”她低下头,只能说,对不起。 “你什么时候回家呢,天佑已经三岁了。”她问。 “我为什么要回去!” “那你为什么要我来?” 傅彬打开书桌的抽屉,翻出一张写满字的纸,把一支钢笔递给她,然后指着,“这里签上你的名字。” “这是什么?”她又问。 “自己看。” 她先抬头看了他,三七分的发型像极了报纸上刊登的大人物,成熟的脸庞认真且不耐烦地期待着。 [离婚协议书。] 朱秀深呼吸再深呼吸,握着钢笔的手在颤抖,她明白他的决心。 “好。”她写的字,她的名字,一样隽秀臻美。 [自离异之后,双方恩断义绝,割切根蒂,从此脱离夫妻关系。嗣后男婚女嫁,各听自由,两不干涉。] 崔先生(终) (六)会见 傅彬没有感谢她的大度她的妥协,这是天经地义的,他不爱她,她就必须要同意他的决定。他把买回来的萝卜糕放在桌上,“吃一些,明日带你去吃早茶,然后去买船票。” “好。” 这是她预料中会发生的,不管那个女人是不是王那。 公寓只有一张床,他们挤一挤是正当的,况且她曾是他的妻。许久没有过城里的生活,夜晚听不见草丛的鸣叫,竟不习惯了。他也一样,非要把这不习惯发泄出来才能满足的睡去。 傅彬的腿很自然地搭在她的腿上,手覆在她身上,把几年前对她做过的让那片故土生出希望的事再做一遍。她不会拒绝的,因为她就是这样的人,依附于别人的人,和王那不一样。朱秀想努力成为王那那样的人,独立的明明白白地拒绝他,可当他抱住她,给她许久未有的温暖时,她投降了。 船票是在五日后,这几日,她打算采买些南方的特产,龙眼,凉茶,汤药。再买些广绣广缎,印度棉,英国呢绒…买的东西多,路过报摊,不巧蹭掉了路人刚买的报纸。 “对不起。”她弯腰勉强去拾,报纸密密麻麻的字那么多,偏生她就见到了[崔华]二字。 她慌忙从口袋掏出两角银元,买了份一样的报纸,《广州民国日报》,宝贝一样到处翻找,终于在[国民与政府合而为一]的标题下找见他的名字。 “第七甫一百号,”朱秀对人力车夫说。 或许这个崔华不是他,她想。 民国日报社街对面有个水果摊边,她怕找错人,怕丢人,怕见他,怕这怕那,便只能在这水果摊前来回踱步,时而往对面张望。 “夫人,买个木瓜,保准甜。”她听不懂粤语,便“嗯”含混过去,怕被人看出破绽,压着帽沿溜去了街角的咖啡馆。 朱秀要了杯美式咖啡,透过橱窗她一样能观察到报社的门口。 或许,即便是他,他也不记得她了,她想。 天色渐黑,报社下班的人走出一波又一波,她就透过橱窗盯着,想着。 回到公寓,朱秀打开自来水管,为傅彬洗脏衣服。离婚了,她便没有义务再为他做事,可朱秀依旧维持着两人的体面,他是孩子的父亲,除了母亲外自己最亲近的人,又或许是因为她马上要离去了,傅彬对她好了些,还带她去广州有名的太平馆吃西餐。 “这是牛尾汤。”他说。 “王那是我的大学同窗。”她说。 “我知道,她告诉了我,还和我说起过你替她被捕的经历。” “哦,那没什么。” “既然你也曾被捕过,就应该知道革命的重要性。” “我知道。” 傅彬便不再与她讲话。 离开广州的前一晚,朱秀出去了,又去了一百号。不管这个崔华是不是他,她就姑且当作是,像做一个特定的仪式,与他做最后的告别。然后,忘掉他,再然后,就回乡下,安心照顾她的天佑。 车夫把她拉到那里,一阵晚风吹来,她怕极了。陌生的街道,漆黑的夜晚,若有酒鬼突然跑来抢劫她或是要挟她,她怎么办。若是有人陪着她,她就不怕了,可怎么会有人陪着她。她安慰自己,只绕这儿走上一圈,一圈之后就回去。 她走得时快时慢,怕的时候就走快些,想他的时候就走慢些。一圈完毕,朱秀紧了紧西式风衣领口,站在几乎空旷的街上,拦不到车夫。太晚了,真的是太晚了,她是趁着傅彬睡了才跑出来的。这么晚,就算真的是他,也不可能遇到。 “唉。”她心口的石头不得不落定,把手插在口袋里,低头往回走。 [崔先生和崔太太也要搬走了。] [去哪里?] [说是去广州。] 几年前母亲的话又在她耳边萦绕,他肯定在广州,一定在。她走过的这些路,他也一定走过。 她想得入迷,得了失心疯。砰得一下像是撞到了什么,摔倒在地。 “你没事吧!” 有人,是她撞到了人。 “崔先生。” 她坐在地上,仰望着要拉她起来的男人的脸,鼻子,嘴巴,还有总是反光刺到她的眼镜片,哪哪都像他。 “小姐,您认错人了。”他说,“快起来吧,地上凉。” 可朱秀怎么看他都是崔先生,而且讲的并不是粤语,而是来自北方的普通话,“你骗人。” 男人无可奈何地笑了,弯腰拉起她,“您真的认错人了,还是起来吧。” “你为什么总是骗我。”崔先生的样子刻在了朱秀的脑子里许多年,她怎么可能认错,她不会认错的。 男人继续无可奈何摊开手,“小姐,再见。”从她的身边过去了。 朱秀不信,她转身就追上他,在背后抱住了这个男人的腰。 “崔先生,你不要走。” 他怔住了,不知这个女人究竟经历了什么,怎么能在街上随随便便主动抱男人?便拨开了她凉如冰的手。 “我不是你说的崔先生。” 他觉得自己得拿出点什么证明,才能使她相信。 “你看。”一张名片塞到她手心,“我不姓崔,我姓宋。” “你骗我,你又骗我,你说你是翻译,你根本就不是,你说你留在北平,却跑来广州。你骗我,你总是骗我。” 朱秀真的是失心疯了,“别走,别不要我。” 男人不可能对一个像是有精神疾病的陌生女人一直绅士礼貌,“你放开我,放开我,我不是你的什么崔先生!”他把她甩了出去,使她再次跌倒。 他走远几步,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夜这么黑,便回过头看到这个不正常的弱女子坐在地上,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能不能拉我起来?”她可怜件的样子,让所有男人都忍不住帮她一把。 他向她伸出手,朱秀站起来。 “对不起。”她说,“是我认错了人。” “那就快回家吧。”他礼貌道。 “嗯。” 她望着男人,松垮的风衣如同崔先生一样的,眼里积的泪,一瞬间竟至崩塌。 男人最是见不得女人哭。 他从口袋掏出手帕,“你喜欢这个崔先生?” 她沉默不语。 “那便是了,可他不喜欢你。” 男人望望天,“你家住哪里?” “在惠爱路。”她说。 “我知道有条近路。”男人指给她看,“你定是爱他深入骨髓,不然怎会认错人。” 回去的近路僻静,高挂的明月把朱秀的脸映得粉白,乖巧可爱。偶有玉兰香气随风飘来,一阵阵的,男人想去摸她头上长长的青丝。 “崔先生总是骗我。”她抱怨。 “你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你会不会?” 她停住脚,回头问。 男人的双手触及她的下巴,捧起她的脸蛋,“月光下的你多么美好。” 他是宋先生,不是什么崔先生。可面对如此楚楚可怜无人爱的女人,这些竟不重要了,况且她曾主动抱过他。她放浪形骸,他自然也不是柳下惠。 男人低下头,从她的唇角衔起,封缄她的口,扰乱她的气息。 “你...” 朱秀突然意识到了这个陌生男人在对她做什么,反抗起来,她也并不是一味柔弱顺从的女子,抬起膝盖,狠狠踢了他的那处,然后不顾一切地疯跑,跑出去几百几千米,看到不知哪里的路边还有在营业的馄饨摊。 她拢了拢微乱的头发,要了碗馄饨,喝得心暖。 第二天下午的船票,傅彬坚持说要去送她上船。或许,褪去束缚的夫妻关系,他愿意把她认作与他有过亲密关系的女人和朋友。 回到京城的乡下,又是半月旅程。鲁迅先生的那本《呐喊》要被她翻烂。朱秀最终得出了更上一层的终极顿悟:没有什么先进的人抑或是愚昧之人,都是各人的命运罢了。 她自嘲: [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堕,自有拂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中。] [坠茵席者,王那是也;落粪溷者,朱秀是也。] 朱秀把离婚协议书展开给傅老爷看,低着头。 “逆子,逆子!” 傅老爷气病了,但看到乖顺的孙子天佑时,病似轻了些。 朱秀第二次怀孕了。母亲和傅老爷很高兴,似乎这一纸离婚协议算不得什么,朱秀依旧还是傅家的媳妇,只是法律上不再是傅彬的妻。 这次她没有难产,顺利产下二胎。佣人抱着孩子给她看,“小少爷的鼻子像少爷,眉眼像少奶奶,等少爷看见,定是欢喜得不得了。” 朱秀保持着平和的微笑,自从广州回来,她似乎通透了许多,不再纠结傅斌是否爱她,也不再纠结崔先生是否骗过她。能与孩子,在乡下安稳快乐地生活,这是王那没有的,崔太太也没有的。 不久,民国十五年,国民政府成立国民革命军从广东起兵。民国十七年,东北易帜,整个北方俱属南京。 当中,傅彬曾经归家过一次,为傅老爷奔丧。他依旧宿在朱秀的房里,没有谁多嘴说这是不该的。 民国二十年夏,朱秀去天津,在日租界的一间挂着红灯笼地餐馆,不经意的回头,颧骨的肌肉稍微颤动了下,她遇见了崔先生。 他是真的崔先生,因为他记得她,还向她母亲问好。 “听母亲说你去了广州。” “是。” “太太不习惯那边,便又折腾来天津卫。” 朱秀突然想起些什么,问他,“《广州民国日报》,你在那儿工作过吗?” 崔华严肃认真地回答她,“没有。” “你还是喜欢骗我。” 他回以含蓄的笑,不置可否。 朱秀也跟着含蓄地笑,不再纠结是真是假。 夜里,窗外的草虫鸣叫声又起,朱秀有时会做梦,梦中人,已很少是崔先生,更不见了傅斌。倒是门口那棵柿子树,她总是梦到,还有满天飞舞的蜻蜓。 有一次,她梦见了崔先生,他穿着灰蓝色的和服,端正地跪坐在那间日本酒馆里。她端着清酒跪在他身旁,对他施以微风般的微笑,那微风,像极了那天在巷子口吹起她兰色裙边的暖风。她从裙底掏出一把珍秀手枪来,叩动扳机,将炙热的子弹打进他的心口。 从那以后,崔先生也便再也没梦见过了。 [完] 混混(一) (一)那年高中 姜瑜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小学时候,老师布置作业要求抄写五遍生字,她会主动写十遍,所以到了中学,她可以写出一手漂亮的钢笔字,毛笔字。 她不爱出门,喜欢宅在家里边读书边吃零食,所以她白且有些微胖。母亲带她剪了短发,给她穿宽松暗色的衣服,是怕她爱美耽误学习,所以在学校她的模样一直是不起眼的存在,没有哪个男同学给她写过情书。 她也没有喜欢过谁,直到有一天。 晚自习前有一小时的吃饭时间,姜瑜和其他同学一起去学校附近的小餐馆买了土豆丝盒饭。 那是个冬日,天寒,盒饭被带回了教室。 讲台上的黑板前站着个穿着墨绿色大衣圆脸的男生,不,不完全是圆脸,因为他有削山好看的下巴,也不是方脸,他笑起来有点可爱,眼睛眯起来,嘴巴会露出漂亮洁白的牙齿。 他在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写[I Love you],还不时扭头笑,朝着一个特定的方向笑。他看的方向坐着全年级最漂亮的女生,白雪。 白雪的模样像洋娃娃,高高的马尾辫,白色的泡泡袖衫,黑色的修身长裤,脸白唇红,腿直且细,嘴角总是漾着天生自信的笑。可以说,白雪有多自信,姜瑜就有多自卑。 姜瑜默默坐回自己的位置,打开盒饭,土豆丝的味道她完全不记得了,只记得讲台上那个高个帅气的男生。他不一样,和她认识的所有其他的男生都不一样。因为,他带着痞气,不像是个正经人。 他走下讲台,抬高长腿随意坐上白雪旁边的课桌上,笑着提醒她。 “你牙齿上有东西。” “什么东西?” 他指了指,手指差不多要伸进她嘴里。 白雪从牙齿缝隙里挑出一根绿色的菜叶,也呵呵笑起来。 姜瑜的座位离白雪不远,她嘴里嚼着米粒也能听到他们俩嬉笑的声音,心慌慌的。她不时偷偷去看他,敞开的大衣里褐色的羊毛衫,脖领处磨了白。 他不是姜瑜班里的同学,也不是别的班的。听人讲,他高他们两级,前两年因为打架斗殴,被学校退了学,便成了老师家长口中的社会上不学好的混混。比如,像现在这样,趁着天黑,偷偷潜入学校,来追他喜欢的女生,白雪。 姜瑜的观念不同寻常,或许是从小读了太多的史书,成了书呆子一样的女人,不食人间烟火,不问现实。他是个混混,可并不会阻碍她喜欢了他。当然,只是默默的喜欢,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只见过他那么两三次,每一次,他都是出现在白雪身边。 其实白雪有男朋友,班里同学都知道,那个男生叫周一廷,瘦瘦高高,干干净净,成绩也不错,漫画里男主角的样子。白雪与他,天作之合的般配。 那年是高三,晚自习前的傍晚,西边太阳的余晖就照在骑在自行车上姜瑜的脸庞上。学校门口边是国道,国道对面有住宅,有餐馆,还有阴暗的小胡同。 姜瑜恰好路过,然后看到了令她难忘一生,也是改变她一生的场景。 胡同里有三个人,白雪,周一廷和她喜欢的那个混混。 他拿出了一把银闪闪的长刀,逼在周一廷的脸庞上,白雪跪在地上,哭嗓着,听不清。然后突然地,姜瑜看到了,那把银色的刀直直刺入了周一廷的腹部。黑色的羽绒服足够厚实,看不到出血的痕迹,可鲜红的液体越积越多,终是透过衣物,嘀嗒到冻雪未化泥泞的地上,一大滩红的颜色。 “骆天,你...杀人…” 白雪吓得手足无措,慌里慌张大声哭喊,“来人,救命,来人,救命…” 姜瑜不了解事情发生的缘由,但看到了难以置信的悲剧,她喜欢的那个混混,叫骆天。 骆天并没有逃跑,他是有预谋的,捅的那一刀并不会伤及要害,只会让这个抢他女人的男生躺在医院一段日子。 救护车和警察几乎是同时到的,骆天被警察从背后拷上手铐,路过姜瑜,或许他注意到了其貌不扬的她,或许没有注意到,被只当作是个路人和目击证人。 周一廷是隔壁班的,家境好,成绩也好,考上重点大学是百分百确定的事。他被捅的这一刀是在冬季,距离高考还有半年。这一刀虽不致命,但他在医院躺了一个月,回家又躺了两个月,等腹部的刀伤结了疤,可以去学校上课的时候,杨树飘过了柳絮,月季开出了红花,知了也叫得齐声响了。 骆天捅了周一廷一刀的原因很简单,他的说法是,周一廷阻碍白雪和他交往,法院对骆天的故意伤人罪,进行了判决。 他成年了,那年刚满十八。骆天不是出生在有钱有背景的家庭,没有什么拿钱换来的谅解书,按照公平的法律条文,他被判了整整七年。 七年,年少的骆天不知道是不是值得。但他出了气,耽误了周一廷的前程,还给他身上留了道疤,在男人的世界里,并不算亏。 周一廷在床上养伤的大几个月,身体原因和心情原因,学习成绩下滑不少,滑到与白雪一样的普通水平。虽然他的父母总是骂白雪是个祸水,可周一廷并不在乎,两人依旧偷偷地交往。 六月高考,他们两人被同一所很普通的大学录取,他们高中时代的恋情可以在大学里继续延续。 姜瑜成绩好,考上了京都着名的师范大学历史系。 来学校取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姜瑜问白雪。 “你喜欢过骆天吗?” 白雪没有摇头,“他确实挺有趣的,长得也高大帅气,可他毕竟是个混混。” “后来你去看过他吗?” “没有。” 周一廷瞥了姜瑜一眼,把白雪拉走了。 姜瑜一阵窒息的悲哀,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悲哀什么。悲哀骆天,他喜欢的女生不喜欢他。悲哀周一廷,他被骆天捅了一刀耽误了高考,还不计前嫌,继续和白雪这样的女生交往。转而再次悲哀骆天,她喜欢的女生居然一次也没有去监狱探望过他。也悲哀自己,因为她喜欢骆天,可骆天甚至都不认识她。 姜瑜考上了不错的大学,母亲奖励了她一千元。她拿着钱偷偷跑去菜市场买了水果,去商场买了两套男装,一套夏季的,一套冬季的,不知道他的衣服号码,就凭感觉买了180L。 县城的看守所条件简陋,伙食也不好。她见到骆天的时候,差点没有认出他。黑色的眼圈,眼窝深陷,脸不再是方或是圆了,瘦削得能看出骨头的形状。最关键是头发,他没了头发,变成了光头,穿着监狱的橘红色牢服马甲。 “我是白雪的同学。” “那她呢?”他越过她的肩膀张望。 “就是她托我来看望你的。”姜瑜扯了谎,“你知道,她不太方便来这里。另外,这是她托我给你带的水果和衣物。” “哦。”他显然有些沮丧,本来,当狱警告诉他,白雪来探望他的时候,他在狱里的不开心瞬间消散,那一刀觉得更值了。 “是周一廷不叫她来吧。” “怎么可能,周一廷没考好,只考了个普通二本,现在恨她还来不及。” 姜瑜继续扯谎,并没有告诉他两人同去一所大学的真相。 “你瘦了这么多,要好好吃饭,缺什么,可以给我打电话。” 她把电话号码写在纸条上递给他。 “我完了,七年,等我出去,她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但并不后悔。” “你应该后悔的,不应该这么冲动。” “后悔有什么用?” “后悔了,以后就不会再做糊涂事。” 姜瑜耐心地劝说他,继续扯谎,给他希望,“七年很快会过去,白雪还在等你出来。” “真的?她真会等我?”骆天将信将疑。 “当然了,她和我说过,你很会逗她开心,而且说过,你是她遇见过的,最帅气霸道的男人。” 或许是姜瑜的演技太好,或许是她太单纯了,单纯到不会有人会怀疑她说了假话。 总之,那时的骆天信了。牢房里的他需要精神信仰。有人说白雪在等他,那就是支撑他好好活下去的希望。 “有空,帮我照顾我的父亲。” “好。” “对了,你叫什么?” “我叫姜瑜,姜太公的姜,周瑜的瑜。” 姜瑜的微笑很真,头一次,骆天知道了她的名字,认识了她。 混混(二) (二)流逝时光 姜瑜读的是全国重点大学,她学习成绩好,毕业后本可以轻松留在京城,找份得体的中学教师工作。可她的心思都在那个叫骆天的混混身上。读完大学,她想回老家,回到有他的地方。 三分相貌,七分打扮。姜瑜她不是不漂亮,如果素颜的白雪和她并排站一起,或许她更耐看些。有次她在图书馆看书,看得极其认真,完全没有注意到旁边坐了个男生,嘴角带着笑,总是不时地偷看她。 姜瑜收拾好书包离开图书馆,他便追了出去。 “我叫王诜(shēn),能不能和你做朋友。” “啊?” 她诧异,因为这是平生头一次被男生搭讪。她仔细看,他个头挺高,长得白净,戴着银边眼镜也很斯文,紧张得手心一直在抹裤子,说话磕磕巴巴,脸也红了。 姜瑜咯咯笑,说,“同学,我可以和你做朋友,但我不漂亮,也无趣。” “没,没关系……”那时的王诜不善交际,随口就说,说完才觉不妥,再说,“不,你好看。” 明显他对她有好感,姜瑜也跟着腼腆,把自己的碎发捋到耳后,对他嘿嘿笑。 她周末找了份家教的工作,每次三百元。这样一个月,可以赚到一千二百。她把其中五百元给骆天的父亲。剩下的,有时会给他买衣服,有时是几本书,有时不知买什么,就直接把钱转给他。几百元,或许太少了,不能保证监狱里的他不受欺负,衣食充足,或许,她应该多赚些。 女生宿舍楼下,王诜在等她。 同宿舍的女生都羡慕姜瑜,打趣说,“那个傻小子又来了,你是怎么把他迷倒的。” “我和他没什么的,就是普通朋友。” 姜瑜跑下了楼,气喘吁吁。 “我买了周华健演唱会的门票,周末一起去吧。” 他期待着她点头,最好再给他一个小笑容。 “对不起,周末我没空的。” 她看到了他失望的神色,但并不想伤害他,所谓长痛不如短痛。 “另外,我们不合适的,以后不要来找我了。” 她转身,他就拉扯住她的胳膊。 “哪里不合适了?” 姜瑜是个善良的女孩,她不愿骗他。 “我知道,你家境很好,可我毕业后是要回老家的。” “为什么?” 她推开他的手臂,并没有解释。回了宿舍,同宿舍的同学摊开手,替她惋惜,“姜瑜,你知不知道你错过了飞上枝头做凤凰的机会。这个傻小子的父亲,是京城的高官。” “是我配不上人家。” 有些情感上的执着,从中学的时候就注定了,如果有希望,便会像飞蛾一样去扑火,明明知道,那并不是好的选择。姜瑜就是这样的傻子。 王诜被她拒绝了,却不会就此不再喜欢她。他也是个一根筋的男生,喜欢一个女人,就要一辈子,那天在图书馆,他就认定了她。因为,他从未见过对待学习,如此认真的女生,也从未见过,不爱慕虚荣,考来京城的重点大学,毕业还要回老家的女生。 一连几天晚上,他都站在图书馆门口,希望能等到她,见到她。而她从图书馆出来,见到了他,却没有停住脚,直接从他身边过去了。他不得不绕到她前面。但他很规矩,很有礼貌,没有拉扯她,没有因为得不到而像其他男生而恼羞成怒。他的话很温和,温和得叫人心疼。 “我就想知道,为什么不喜欢我。你告诉我答案,也叫我死了心。” 姜瑜抬起头,夜色下的他皮肤白皙如明月,让她想起言情小说里那些痴情的男子。 “你挺好的,我没有不喜欢你...” “我就知道你也是喜欢我的。”王诜的眼里出现了希望。 “也不是,我其实,其实有男朋友的。” 为了让他死心,她在撒谎,而他的心像被一柄飞刀刺中。 撒谎的人心虚,总是要说更多的理由让别人信服。 “是真的,”她表演着,“另外,我家不富裕,配不上你,周末,不能和你去看演唱会,就是因为我要去兼职家教赚钱。” 王诜听到答案,依旧不死心。 “你有男朋友?我不信。”因为他从未见过她和其他男生在一起过。 “真的没骗你,”姜瑜解释,“你没见过他,因为他在我老家啊。” “所以,你毕业要回老家就是为了他?” “嗯。” 她回答了他所有的疑问,直到他没有了问题。 “我知道了。不过,我们还能不能继续做朋友。” “可以啊。” 姜瑜抬起了头,对他微微笑起,希望能带给他安慰。他是个有心有情的好男人,自然不想他过度难过。可在她的世界里,排在第一位的,永远都是那个还在监狱里服刑的骆天。可她不知道,这抹单纯诚恳的笑容彻彻底底印在了王诜的心里。他认定了她,就只有她。他们其实都是同一类人,对爱情执拗的人。 大三的暑假,姜瑜回老家去监狱看望了骆天,他瘦了许多,原本圆润的脸颊已经凹陷下去,下巴的棱角分明。 “给你带了水果和衣服。你的父亲很好,这几年开始大棚养殖花卉和盆栽,可以赚到很多钱的。” “是吗?”骆天漫不经心地回话,也不知他听到没有。 “是的,城里有家商场开业,定了上百盆的富贵竹和金钱树,我还去伯父家帮忙了。” “对了,白雪还托我给你带了信。” 姜瑜小心把信转交给狱警,狱警看过没有问题,再转给骆天。 信的内容很少,除了打招呼的客套话,其实就只有一句。 “你要好好的,等你出来。” 骆天拿着信冷笑一番,“真是她写的?” “真的是。” 姜瑜单纯拘谨的样子不像在撒谎。 他翘嘴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走了。 她看他的背影,蓝色条纹的囚服,光光的头没有头发。三年了,眼热捂着嘴巴,忍着没有哭出声。 骆天吃了三年牢饭,谁对他真心,谁对他假意,他看得出来。他把枕头下面压的信拿出来比照,[等你出来。] 他苦笑,嘲笑,冷笑自己,忽地把这些信撕得粉碎。 他虽是个混混,可他认得白雪的笔迹。 这些信,都不是白雪写的。 他撸起袖子,胳膊上一条长长的疤。那是他刚进来的时候,不懂事,不懂监狱的生存法则。 新人甚至要给老大洗内裤的。 他哪里肯从,就被两个胖子压在墙上,吃饭用的勺子也能尖锐无比,深深刺入他的手臂,血肉翻红… 只要不出人命,狱警并不管这些小打小闹,相反,这种纵容,反而让他们管理起这些犯罪分子来,更加轻松。 他根本惹不起那些被判了长期的人,那些关系硬的人,那些有钱的人,那些一群小弟跟着的狠人。 还有四年,他就能出去了。 三百元,五百元,每个月,他都把她寄来的钱上交了。 “小子,你很上道。” 老大摸着自己光光的头,从他上交的百元大钞里抽出一张。 “留着买包烟抽吧。” “谢谢大哥。” 忍,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无奈。 从那时起,他就后悔了,后悔十八岁那年的冲动,他急切地想出去,出去赚钱,出人头地,证明自己,不是个被人瞧不起的混子。 大学四年的时光很快,姜瑜的同学个个都找到了好的去处。有在师范附中做了一名有正式编制的人民教师,有去金融街高大的写字楼里成为了穿职业套装上班的白领。她也有去处,她联系了老家当年自己读的高中。 她是全国最好的师范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县城一中的校长自然是高兴她能回家乡任教的。 “姜瑜,你愿意回来,真是太好了,一定给你正式编制。这些年,县城的经济高速发展,学生素质也越来越好...” 校长自是说了一堆的好话,但其实姜瑜知道,县城不少优秀教师,都去大城市谋求好的发展了,包括她曾经的物理老师。 “刘校长,您放心,我一定回去的。” 她就是这么简单的人,不求富贵,只求一人。 混混(三) po18ag.com (三)意外再见 六月中,她拖着行李箱回到老家,母亲做好了她爱吃的打卤面,端给她,那一刻,她眼圈通红。 985毕业的高材生,回到小县城,肯定会被人说闲话的,什么犯了事,被退学,能力差,找不到工作,各种各样的谣言都会在这个小城镇蔓延,她不在乎这些,但父母她觉得对不起。 “自己的选择,不后悔就行。” 母亲宽慰她,姜瑜嘴里扒着碗里的西红柿打卤面,嘴角挂着红色。 “回家也挺好的,可以陪在爸妈身边。” 父亲倒是有些见识, “学校说给你编制了?要不要送礼?听说没有十几万办不下来的。”鮜續zнàńɡ擳噈至リ:po18dz.com “不用了吧,刘校长亲口答应的。” 就这样,姜瑜成了县城中学的一名历史老师。高一的课不算忙,教学任务也不重。她有时间就会去看望骆天和他的父亲。 生活很平淡,但她觉得很幸福。因为,上次她去看望他,他笑了,“还有一年,我就能出去了。” “真的?” “表现良好,我被减刑了。” “那可真好。” 姜瑜又照常交给他一份信,白雪写给他的信。 “她现在在航空公司上班。” “哦。” 骆天把信拿在手里,没有像从前那么激动得打开来看了,因为他知道里面还是那几句话。 “等你出来了,我带你去见她。” “好。” “还要喝你们的喜酒。” “好。” 骆天没有戳破她善意的谎言,他就算出去了,也只是个初中学历的混混,什么都不懂,没有钱也没有背景,白雪能瞧得上他? 县城一中是市重点中学,校园绿化自然要到位。教学楼下的绿化带种满了带刺的月季,叫她想起了做花卉种植的骆天的父亲。 “刘校长,咱们学校的绿化工程是承包给个人做的吗?” “怎么?你要做?” 刘校长呵呵抽起一支烟,“小瑜啊,有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你知道,咱们一中的教师是吃县里财政的,今年的编制名额满了,明年再给你办吧,我记着你呢。” “哦,这样啊。” 姜瑜咬紧下唇,小城镇,个人工作和发展更是看背景和关系的。她这才明白,父亲说的送礼的涵义。 “其实,编制没什么大用处,合同制也是一样的,社保养老金照样交的。”刘校长站在窗台,抬手指着假山下面的那块地。 “你不是要种花草吗?那块地正在招标,招标信息就挂在咱学校的网站上。” 姜瑜回到自己的办公位,拄起腮帮,有点想哭。今年新来的教师,共有五人,三个人有编制,她没有。她委屈,这五个人,只有她是全国最顶尖的师范大学毕业的,可她却连基本工作保证的编制都没有。 眼泪,不经意间就这样滴落在备课的教案上。 “怎么哭了?” 男人的声音有点熟悉,姜瑜用手背抹掉眼角的水,抬起头,红红的眼睛看到了熟悉的人,她的声音哽咽着断续了。 “王…诜?怎…么是…你?” “怎么就不能是我?” 王诜笑得那样自然,趴在办公桌的隔板上,调皮地对她眨眼,“我就想知道,你老家到底哪里比京城还好。” 办公室进来了人,是今年新入职的赵欣老师,省师范中文系毕业的,很会打扮和人情世故,姜瑜看到她,就会想起曾经的白雪。 “你就是刘校长说的王诜老师吧?” 赵欣大方地笑着走到姜瑜的办公位边。 “看来我们高中真是越办越好,有两个京城的师范大学毕业的优秀老师,刘校长该乐开了花。” 上课铃声响了,“我,我还有课,你们聊。” 姜瑜不太会讲这些场面话,尴尬地说是,然后逃了。 赵欣见她出了办公室,也坐回了自己的办公位,自然地有一搭没一搭地和王诜聊。 “王老师,听刘校长说,你英文很棒,得过英文辩论赛全国冠军?” “哦。” 王诜低着头,整理着自己的备课文档。 “你来了,可是我们县城学生的福音,英文教育水平能上一大截。” “没有没有,教学不一样的,靠经验的。” “王老师,你真谦虚,不像某些人,觉得自己毕业于名牌大学,就厉害得不得了。” “啊,有这样的人?” “当然有,这个社会什么样的人没有呢?” 赵欣当然是有所指,她指得就是姜瑜。她耸耸鼻,嗤笑。这个姜瑜,仗着自己名校毕业就想不花钱地拿编制,做梦呢吧。她读的省城师范也不算差,也是要花十几万的。 “对了,王老师,听说您是京城人?” “是。” “土生土长的?” “是。” “不要怪我太八卦了,我就是好奇,你一个京城本地人怎么想到来我们这小破县城工作?” 好半天,赵欣没有等到王诜的回应,等她抬起头在看,他的位置已经空了。 赵欣站起身,走近他的办公位,椅背上搭着他的风衣,她去翻看领口的标签[Giorgio Armani],她又拿起他留在桌上的笔,转过笔帽看过牌子,[Mont Blanc],又偷偷打开抽屉看到了他的车钥匙,是四个圈。 今天的晚自习没有安排姜瑜值班,她骑了将近一小时的自行车去看望住在山下的骆天的父亲。 她到的时候,骆天父亲正在搬月季花盆。 “叔,我来帮您。”姜瑜放好自行车,有些花盆很重,两个人合力才搬的动。 “小瑜,我自己能行,你总来帮我,耽误你的工作。” “没事,我工作不忙。” “哎。” 骆天的父亲佝偻着背,望望渐黑的天,“等天儿出来了,就好了。” “叔,我们学校有块地在招标做绿化,我看了看挺适合您的,就种上草坪紫藤和月季就行。”姜瑜打开院子的水龙头洗手。 “招标?我就是个做花卉养殖的个体户,哪里会弄这些。” 骆天的父亲从屋里拎出一袋蛋糕,塞进姜瑜手里。 “新鲜的,今天才去蛋糕店提着鸡蛋现做的。” “叔,你留着吃。”姜瑜把蛋糕推回去,“投标书我帮您写。” “天儿能交到你这样的朋友,他去坐牢那也是他的福气。” 姜瑜回到家已是晚上快10点。 “教个高一历史就这么忙,晚自习也要上。” “妈,我这才来,比不上那些经验丰富的,肯定是要努力的。” “饿了吧,锅里有蒸饺。” 姜瑜的母亲指了指厨房。 姜瑜确实饿了,掀开锅盖用手拿起一个就往嘴里塞。 “对了,学校的编制下来了吗?” 她顿了会儿装作没事说,“没,校长说没名额了,明年应该能办上。” “你就是傻,都说了要送礼,你不送,有的是人抢着送。” 客厅里传来母亲唠叨抱怨的声音,姜瑜心里越发难受了,理想第一次被现实的利刃划了一道疤。天真,单纯,在社会里就是傻子的标签。而她确实是个傻子,为了骆天那个坐牢的男人回老家,脑子就是不正常的。 就在她嘴里嚼着第三个饺子的时候,母亲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她旁边,眉眼间流露出异样。 “你同学有个叫骆天的?” 混混(四) (四)这么直白 “没,没有。”姜瑜差点被饺子噎住。 “没有的话,那他是谁?” 母亲拿着一张写着监狱地址的汇款回执单给她看。 “只是,一个朋友。” 姜瑜端着碗坐回餐桌上,低着头继续吃。 “小瑜,我是为你好,不要和这些坐牢的走太近。” “知道了。” 她的心口砰砰跳,生怕母亲发现她更多的秘密。 “这些进监狱的人,哪里有好人,出来还会再犯。” “知道了。” 姜瑜知道向来要强要面子的母亲是不可能接受一个坐过牢的骆天的,但这并不影响她的心境。因为,骆天也不可能接受她的,她只想心甘情愿的付出和等待,到她坚持不下去的那天。 学校里,姜瑜显然是躲着王诜的,办公室只要王诜在,姜瑜就会马上离开。 赵欣倒是很喜欢这个王诜,“王老师,你还没吃过我们本地最有名的海鲜饺子吧,皮皮虾馅的最好吃。” “没。” 王诜礼貌地回她。 “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你去尝尝?” “不用了,我吃海鲜过敏。” “这样啊。” 赵欣想和他拉关系,碰了冷。过了会儿,又问。 “那王老师,你喜欢吃什么?” 赵欣抬起头王诜又不见了,连同他座位上的风衣。她看看表,已是晚上六点了,应该是下班了。 她透过玻璃窗往楼下教职员工的停车位看去,王诜跟在姜瑜的旁边,似乎在着急着说着什么。 他们俩?有意思。 赵欣撇歪了嘴冷笑。 “姜瑜,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我有自行车。” 她加快了脚步,的确在躲着他,王诜小跑到她前面,拦住了她的路。 “我有事要和你说。” “什么事?就在这说吧。” 她对他的态度很不好,很不耐烦。他不介意,只要她肯和他说话就好,但脸上难掩失望和难过。 “你知道的,我是为了你才来这里工作的,和我好好谈谈,可以吗?” 他乞求她,卑微语气叫她心软。他能放弃京城,来到她的家乡,做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怎么样她心里都是感动的,就算再冷血再无情再不喜欢他。 “让我送你回家吧,就这一次,我只是想和你好好谈谈。” “好吧,仅此一次。” 姜瑜坐进了他的奥迪车,教学楼窗前站着的的赵欣看到这里,嘴角止不住冷笑。 王诜的车子开得很慢,他就是想和她多呆一会儿,可她家太近了,再慢的车速也就十几分钟。 “嫁给我,我喜欢你。” 黑色端庄的车子停在她家楼下。他把足重的钻戒送到她面前,闪着银光。 姜瑜扭头看他很认真的脸,真的不想伤害他。她决定告诉他,告诉她的真实所想。 “王诜,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 “不可能,这么多天,我从未见过你的男朋友。你根本没有男朋友的,对不对?你就是躲我,故意躲我。” 王诜着急,拉着她的胳膊说了许多。 “有的,只是他...不方便来找我。”姜瑜最终鼓起勇气,“他现在在监狱,我在等他。” “什么?这是什么借口?”正常人是不会相信重点大学毕业的女大学生初入社会,就有个坐牢的男朋友。 她移开他的手,凝视着他的眼睛,认真说,“是真的,他是我高中时候认识的人。” 王诜端着钻石戒指的手渐渐滑落,不知该说什么。 她继续说,“他那时候是个爱打架的问题少年,脾气又暴,捅伤了别人。王诜,你是个很优秀很好的男人,是我配不上你。” 她摸到车门的把手,又说,“你应该回京城,不要为了我浪费你的青春。” 她下了车,碰到拎着袋子刚买菜回来的母亲。 “妈,我帮你。” “阿姨。”王诜也下了车,规矩地站在姜瑜旁边。 姜瑜的母亲上下打量了他,西裤风衣,打扮得体,还注意到了他的车子。 “你是?” “我叫王诜,是姜瑜的大学同学,现在也在一中教书。” 王诜趁着姜瑜不注意,把袋子提过自己手里,轻声说,“我来。” 姜瑜来不及夺回来,他就跟着母亲上了楼。 “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吧。”姜瑜的母亲见他长得斯文,还很会来事,印象不错。 “不是,我是京城人。” “京城那么好,怎么来这里工作。” “这里也挺好的,”王诜扭头往后看了眼姜瑜,脸有些微红,或是走楼梯喘了气,“小城也有小城的好,姜瑜她说要回老家工作,我就跟着来了。” 姜瑜的母亲是过来人,他这么讲,自然懂。 “请进,家里有些乱,菜就放地上吧,我去给你倒茶。” “阿姨,不用了,我这就走。” “小瑜,那你去送送。” “哦。” 姜瑜的母亲把菜提到厨房,翘起脚在窗前往楼下看他们的身影,心里琢磨着,这小伙子还不错。 “王诜,话我都说了,我真的很抱歉。” 她低着头,不知该和他再说些什么,“以后,不要来找我了。” “我理解你,可我还是劝你理智些,四五年过去,时过境迁,你确定他还喜欢你?还是你只是傻子一样的一厢情愿?” “你说的对,我和他不一定有结果,但你不属于这里。”姜瑜也是清醒的,但她就是忍不住想等高中时代感情的一个结果。 他趁她转身之时,拉住了她的手臂,“等等!” “嗯?” 她抬起头,看他失望的脸庞,额上的皱眉,很是内疚,原来是他抬手带走了她肩上的一片落叶。 “再见。”他说。 姜瑜回到家,晚餐的时候,母亲和她随意聊着,却是句句试探。 “今天送你回来的那个小伙子喜欢你?” “没有,就是同事。” 米粥在她嘴里含了好久才吃下一口。 “我看他挺好的,样貌也不错。他父母是做什么的,你知道吗?” “这儿我哪儿知道。” 姜瑜不想说。 “你说他是京城人,大老远的跟你来这里,不是喜欢你是什么?” “他这个人就喜欢开玩笑,没准人家就是来基层锻炼的,过几年会回去的。” “哦,这样啊。” 姜瑜母亲止了话头,叹道,“可惜了。” 姜瑜吃完饭,把墙上日历今天的日子打了个叉,然后往后翻,明年四月,骆天就出狱了。十一月,十二月…她数起手指头,还有六个月,半年。她的嘴角漾起了笑,打开笔记本电脑,新建文档为他的父亲写起了绿化竞标书。 日子过起来很快,备课教学批改作业,王诜和她保持着同事的距离,这事姜瑜以为就过去了。直到一天,那天的工作日她没课,便没有去学校,她去了监狱看望骆天。这应该是骆天在监狱里度过的最后一个冬天,她带去了一件她亲手织的毛衣,黄澄澄的稻米色,织着秋天的麦穗条纹。 当姜瑜从监狱的大门出来的时候,看到了自己的母亲在寒风中瑟瑟等她,站在母亲身边的,还有一人,王诜。 混混(五) (五)我跳下去 “妈。”姜瑜慢慢走过去,被母亲发现的感觉很糟糕。她怕,怕被母亲责备,更怕母亲因她伤心难过。 “他还好吧?” 王诜先开了口,冬日的风硬起来,吹在脸上生疼。他把自己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围在了她的领口。 “挺好的。” 她怯怯答话,生怕一旁的母亲生气。 “好就好,我们回家吧。” 王诜的手轻轻搭在她的背上,往路边停着的车子走去。 姜瑜回头看,母亲的脸色似乎并没有那么难看。一路沉默,她一直低着头,双手捏着拇指打着圈。车子停到她家楼下,王诜没有跟上楼,和姜瑜的母亲告了别,车子就开走了。 姜瑜回到家就把自己关进了屋子,继续做那份标书。 “咚咚咚。”她知道是母亲在敲门,她不想说话,就没有应。 “小瑜,妈不反对你帮助朋友,可你不能把一辈子搭进去啊。” “我在忙。”她不想和母亲谈,故意回避着。 可母亲心惊胆战,不依不饶,非要今天她必须答应点什么,才能放下心。 “咚咚咚。” 还在敲门,她没理会。 母亲在门外听不见她的回应,直接扭开了门,站在她的书桌旁,语气已变了味。 “你听见了没有?” 她的手在敲打着键盘,胡乱敲打着,头脑一片空白。 “这孩子,你说话啊,听见了没有!”母亲放大了声。 姜瑜的母亲依旧得不到想要的回应,突然一掌合上了她的笔记本电脑,怒气冲冲。 “听见了没有?趁早断了那个人的心思…” “妈,你干嘛啊?我和你说过了,我和他真没什么,就是朋友。” 姜瑜不耐烦地回了母亲的嘴,彻底挑起了母亲的火气。母亲指着明亮的窗户说,“你说的是实话吗?你得跟我保证,以后不再见他。” “我已经是大人了,我有权利选择交往的朋友。” 姜瑜刚打开笔记本,母亲突然疯了一样把她的电脑摔在地上,“你就骗我吧,大学毕业回老家工作,我以为你是孝顺,竟不知是为了个坐牢的男人。” 她见姜瑜还不愿意和那犯过罪的男人断绝来往,歇斯底里地开了窗户就大喊大叫。 “你再和他见面,我就从这儿跳下去!” 这是姜瑜第一次看到如此的母亲,从来没有过地,浑身长出来了刺。如果她真的再去见那个男人,那刺就会倒着长,刺入母亲自己的身体。 生活继续,工作也在继续。高一部的办公室里,难得只有王诜和姜瑜两人。她不主动开口,他就不和她讲话,尽管他一直在等她接受他的那天。 一句话打破了沉寂。 “王诜,是你告诉我母亲的,是不是?” “是。”他承认了。 “我和你已经说得够清楚了,麻烦请你以后不要再打扰我的生活。” “对不起,可是,你知道…” 他起身走到她跟前,卑微地站在她旁边,“他在牢里五年,外面发展这么块,没有学历,没有知识,他配不上你。” “配不配得上不是你说了算。” 她在母亲那里受了委屈,就对他发泄,过后就趴在桌上呜咽起来。 “对不起。” 王诜看她难过的样子心也跟着揪着痛,他去抓她的手,握着,“以后都听你的,好不好?” 姜瑜想抽出自己的手,他却越攥越紧了。时间久了,她的手被他越捂越热,她单相思了骆天五年,却是头一次感受到温暖呵护。 “姜瑜,我喜欢你。” 他就一直握着她的手,一遍遍轻声告诉她,他喜欢她。 或许从这一刻开始,姜瑜对骆天不再那么执着,生活不只有自己,她得考虑母亲的感受。 姜瑜抹开眼角的湿润,慢慢抬头扭身面对他。 “能不能帮我一件事?” “什么事?”他摸着她柔顺的头发,“什么事我都答应。” “我妈不让我再去见他,说再去见他,她就要从楼上跳下去。” “怎么,你还想去见他吗?”他捏着她的手,并没有责备,也没有吃醋,只是单纯地希望她能开心。 “总是要再见他一次,和他说明白,你愿意帮我吗?” 她开了求他的口,意味着什么,他自然懂。 “好,什么时候你想见他,告诉我,我去接你,你母亲就不会生气了。” “谢谢。” 她的手依旧握在他手里,他用力捏着,贴在自己胸口。 学校西侧的绿化带招标结束了,姜瑜按时把标书提交了上去,在所有竞争的承包商中,骆天父亲提供的花卉植被的品种是合乎要求的,价格是最低的,服务质量是最好的,可却没有中标。她想去找刘校长问,或是要个说法。但心里着实没底,当初她没出钱,所以没有拿到工作的编制,难道竞标也是需要给回扣的? 这天中午,姜瑜的母亲在厨房炒菜,从窗户看到了熟悉的黑色车子停在了她家楼下。 她朝客厅喊,“小瑜,王诜来了,去开门。” “哦。” 姜瑜是知道的,她和他约好了的,这天下午,要去看望骆天。 “阿姨,我来接姜瑜上班。” “好,去吧。” 姜瑜母亲从厨房拿了保温杯出来递给她,“别忘了,天冷,渴了喝热水。” “那我们去了。” 门咣当关上了,姜瑜母亲在厨房翘着脚从窗户往下看,一直注视着他们上了车,车开远了,心才踏实下来。 车子出了小区就往北边山脚下开去。 “谢谢你。” “不要和我说谢谢。” 县城不大,即便是从中心的民居区开往远处的山脚,也不超过半小时。 车子停在骆天家的门口,越过一人多高的青色砖墙就能看到蒙着白色塑料布的大棚。破旧的铁门从里面打开,走出来一个穿着八九十年代的老旧外套,身材还算健朗佝着背,面色略黑的老人。 王诜打开车门,从破旧的铁门的门缝能瞥见里面院子里大大小小的花盆。 “叔,他是王诜,我的同事。” “叔叔,您好。” “小瑜,真是麻烦你来接我一趟。” “没事,我也是麻烦别人。” 三人一同坐进车子,车子再往县城监狱方向开去。冬日里天冷,哈出来的气都是白的,骆天的父亲拘谨地坐在后面看姜瑜和开车的男人,心中有些不是滋味。这么好的女孩,他的天儿配不上。 车子停在规定的车位,三个人从车里出来。 “叔,我们就在这儿等你。” 骆天的父亲点头,提着要送给骆天的生活用品进去了。 “天冷,车里等吧。”王诜见她跺着脚,手插在口袋里。 “也好。” “听听音乐吧。”王诜打开了广播,随便调了个音乐频道。刚好,播放的音乐是他们大学时常听的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 [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 [多少人会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 [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爸。”骆天拿起电话,看父亲的鬓角又花白了许多。 “给你带了生活用品和衣物,还有两千块钱。不够的话,下个月再给你多带点。” “够了,明年我就能出去了。”骆天几年的牢狱生活,磨平了他恣意的棱角,他后悔,但不是后悔他捅了周一廷一刀,他后悔的是,浪费了自己的时光,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自己的未来。 “出来就好,好好改造,不要再惹事了。” 骆天的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花农,只会讲这么几句老实巴交的农民话。 “嗯。” 他想着,等明年出去了,第一要做的就是要开个生意,去赚钱,而且要赚很多很多钱,让父亲生活过好点,他自己也能过好点。外面的社会就和这里面一样,钱是第一重要的。 “今天我是坐小汽车来的,是小瑜的朋友送我过来的。” “嗯,怎么?” “天儿,小瑜那么好的女孩,这些年,经常给我寄钱,照顾我也照顾你。你没有福气,看样子,今天开车的那个小伙应该是她男朋友。” “爸,我和姜瑜没什么的,只是普通朋友。” “天儿,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哪个普通朋友能几年如一日的探望你,还照顾我?” 骆天哽咽了,不是不知道姜瑜对他的心思。她是个好女孩,只是,就是对她这种正经女人没感觉。他就是喜欢,喜欢白雪那种会装纯,会嗲,会卖弄的,有毒的,漂亮且绿茶的女人。 混混(六) (六)婚姻 “今天真的谢谢你。”姜瑜侧靠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微闭着眼听完[一生有你]这首曲。 “怎么又和我说谢谢。” 王诜突然伸过手来,帮她翻开遮阳板。 “其实知道,这个社会有多现实,是我一直在选择逃避,我长相普通,人也无趣,只会读书。”姜瑜想和他说些心里的话,“性格又软弱,不会争取,还天真单纯,以为回到老家就能过简单的生活。” 王诜耐心听着,见她嘴巴起了皮,把保温杯扭开,送到她嘴边。 “前几天,我替叔,就是骆天的父亲,提交了咱们学校的绿化竞标,我们各种条件符合,性价比也是最高的,可是依旧竞标失败了。” 她喝过水,和他平静地诉说这几个月来的委屈。 “我回来任教前,刘校长许诺给我工作编制,因为没有送礼,名额也没有我的。” “这些都不是你的问题,是这个社会,它的问题。”他微微握着她的手,“一切都会好的。” “对不起,让你听我的抱怨。” “没有,我还要谢谢你,能我和说这些,代表你信任我,是不是?” 他渴望她的回应,等了好几年的回应。 车子停在姜瑜家楼下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王诜先说了话,“你回家好好休息,我这就回去了。” “等一下。” “嗯?” 王诜放在方向盘上的手微微松动。 “我妈想让你上去吃了饭再走。” 他笑了笑,“你请我吃,我就上去,阿姨请我就不上去了。” “不想你不开心。”他补充说。 沉默片刻,“算了,我回去了,你别多想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说着,他的手又握紧了方向盘。 “别走,我请你吃。”姜瑜主动去抓他的手。 “真的?” 她紧张得缩回手,“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吃啊,你请我我肯定吃。” 他急吼吼地下车,跟在她后面。 王诜进门的刹那,姜瑜的父母已经把热气腾腾的饺子端上了桌。 “小瑜,去洗手先。” “我也去洗。” 他跟着她进了洗手间。 “别弄,泡沫都到我脸上了。” “哪儿有,一起洗洗得快,阿姨都在等我们了。” “以前在学校,我怎的没发现你不正经。” “不正经?我哪里不正经了?认识你那么久,你倒是说说看,我都没主动欺负过你。” “欺负我,你想怎么欺负我?” “就这样。”他趁她不注意,偷偷啃了下她的嘴角。 姜瑜红着脸从洗手间出来,母亲已经把碗筷,糖蒜剥好了。 “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馅的,我们这的特产,皮皮虾馅的,尝尝。” “谢谢阿姨。” 王诜接过碗筷,吃了一个又一个,“好吃。” 她碰碰他,偷偷说,“听赵欣说,你不是吃海鲜过敏吗?” “我骗她的。” 他凑近她的耳朵,也是偷偷说。 姜瑜的父母见他们俩亲近,心情越发好起来,去厨房端了一盆煮的红果。 “这是什么?” 他好奇问姜瑜。 “山楂,没见过?自己家煮的山楂罐头,酸酸甜甜,开胃的。” “阿姨,叔叔,过几天元旦,我父亲过来这边,想见见你们,可以吗?”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了。” 姜瑜父母心底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他们要谈的,定是孩子的婚事。 姜瑜自然知道双方家长见面的意义,她不想母亲不开心并没有反对,只是晚上睡觉前,忍不住翻看高中时候的日记,再数日历上的日子,只剩四个月了,就算要结婚,不能嫁给心心念念的人,也要等到他重获自由的那天吧。 “617年,唐国公李渊与晋阳起兵,次年称帝建立唐朝。” “657年,建东都洛阳。” “690年,武则天改国号为周。” “705年,神龙革命后,恢复唐国号。” “接下来是唐玄宗的开元盛世,安史之乱,藩镇割据,宦官专权。” “878年,黄巢起义。” “907年,朱温篡唐,唐朝覆亡。” 姜瑜给学生上历史课,“学习历史的目的不是死记硬背,”她指着黑板上的年号,“这些年号和重大历史事件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不要求你们都背下来,但要理解并会分析,历史为什么会如此演变和发展,我们从中可以学到些什么。比方说,为什么唐玄宗治下的开元盛世后爆发了安史之乱,宦官专权又是怎么造成的…” 下课铃声响了,学生们本是昏昏欲睡的眼睛瞬间恢复了神采,巴望着教室门口。 “下课吧。” 姜瑜收拾好教案,走出教室,当她路过校长办公室的时候,似乎听到了王诜的声音。停顿的刹那,迎面碰到了也是才下课的赵欣。 “姜老师,下课了?” “嗯。” “对了,下个月全市联考,你给学生多讲几套题。我那儿有往年的试卷,回头给你。另外,我乡下的亲戚来,送了我许多冻柿子,我带了一些给你们尝尝。” 赵欣进了办公室就从自己办公桌下搬出一箱子。 “拿几个,我给你找个袋。” 赵欣虽然是像白雪那样的人,姜瑜心里不喜欢,可她确实也不是坏人,某些方面也很好心。 “谢谢,我拿两个就够了。” “多拿几个。”赵欣从箱子里挑了几个个大的,装进袋子里递给她。“姜老师,王老师是不是喜欢你?” “嗯?” 姜瑜被赵欣的突如其来的话吓了一跳,“哪个王老师?” “还能有谁?王诜啊。” “没,没,没有的。”她慌得摆手,往王诜的办公位瞥,他人没在。 “姜老师,不过我还是劝你不要和他交往,根据我的观察和打听,他的家境应该不是我们这种小门小户的人攀得起的。” “我和他真没什么的。” 赵欣见姜瑜还在否认,没戳穿她,“就是提醒你,多留点心眼,那么多漂亮的女明星,年轻时被富商公子追,憧憬幸福嫁入豪门,过些年呢,离婚的离婚,被抛弃的被抛弃,想再拍戏都没机会了…” 王诜回了办公室,姜瑜听到了他皮鞋走路的声音,不敢抬头看他,只听到赵欣喊他,“来吃冻柿子。” 他凑过来,拿了两个,“甜不甜?” “当然甜,拿着。” 姜瑜默默离开了办公室,越来越觉得与他共处的尴尬。赵欣说得没错,她和他就是有关系,他喜欢她,元旦双方父母见面,没准会涉及他们的婚事,她不讨厌他,也有那么点喜欢,独独缺了,见到骆天时心脏快跳出来的那种特别。 “小姜啊,过来,有事和你说。” 刘校长看到了她,对她招手。 “刘校长。”姜瑜礼貌地过去。 “进办公室说。” 姜瑜把校长办公室的门轻轻带上,“刘校长,找我什么事?” “没什么事就不能找你谈谈了?” 校长胖滚滚的脸上积起笑,从饮水机打了杯水给她,“你过来工作也好几个月了,感觉怎么样,有什么问题就说。” “挺好的。” “那就好,学校是很看重你的,这次市里联考,期待你的好成绩。对了,关于绿化招标的事,要和你说一声,学校基础建设呢,还是倾向于熟悉的承包商,这绿化景观关乎学校的面貌,你能理解吧。” “理解,理解。” 校长这么说,姜瑜除了接受又能说什么呢。 “不过,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听王诜说他接触过你推荐的那个商户,学校北边操场那边有片小树林,计划要做条绿化带,就不招标了,可以交给他去做。” “真的?” 这份惊喜叫她有些不可置信。 “真的。” “你要好好感谢王诜老师啊,他帮你说了很多好话啊。另外事业编制的名额我帮你向教育局申请了,没准能额外给你弄一个。” “那真要谢谢刘校长了。” 姜瑜虽然单纯,但不是傻的,隐约感觉这事能有转机,怕是王诜帮了她的缘故。 混混(七) (七)是不是爱呢 晚上九点,是晚自习下课的时间。冬日天寒且黑,姜瑜弯腰给自行车开锁,锁芯像是被冻上了,开了半天打不开。 “我帮你吧。” “是你?” 钥匙被王诜拿过去,“小时候生活在大院里,你猜我的特长是什么?” “猜不着,英文好?” “不是,”他笑哈哈说,“当然是开锁啦,那时候淘气,自行车,汽车的锁,没钥匙我都能给弄开。” “原来你是这样的人呀。”天冷,姜瑜搓着手说笑。 听见叭的一声,“这不就开开了?冬天太冷了,以后还是得买辆车。” “再说吧。” 她推着自行车回家,却见他跟在自己后面,“你没开车?” “没,不想开,”语气很委屈,“你又不坐车里,开着没意思。” “哎,我说,你们京城人,嘴巴都这么贫吗?” 他却向前一步,把自行车夺了过来,“我骑车载你吧。” “你会骑吗?” “上来试试?”他拍着后车座信心满满,“小时候我能绕着四九城骑一圈。” “吹牛。”姜瑜嘴巴不信,但还是坐上去了。 或许他自己能骑,但后车座上来个人,而且还是个微胖的姑娘,自行车前进得歪歪扭扭。 “喂,你行不行啊?” “行,我怎么不行。” “啊!”眼看着自行车往一测歪去,姜瑜紧紧抓住了他的衣裳,两人一起摔了个屁股堆儿。 幸亏冬日,穿着羽绒服。 “这就是你说的行。” 姜瑜拍土起来,冬日夜里,路上格外安静,墨色的天空不见平时里絮状的云彩,闪闪发光的星星密集得眨眼。 “今天星星真多。”她仰望着。 “是呀,怎么这么多,我还没注意过。” “京城的夜空就不行,光污染严重,只能看到零星的几颗,”姜瑜指着北方最亮的那颗,“以前大学校园里,我看过,也就能看到那颗北极星。” “那个吗?”王诜仰起头也指了个方向。 “不是,是那个。”姜瑜抓着他的手指明对的方向,“看见没?这个是北极星,然后你看这个,”她抓着他的手换了个角度,“勺子形状的,一共有七颗星,这个就是北斗七星,还有...” “还有什么?” “那个,那个...”姜瑜像个孩子跳起来,“这个倒M状的星座,是天后座,那个四方块的星座,是天琴座,上面那个最亮的星就是织女星了...” “你怎么懂这么多?”王诜微微低头,看着依偎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她快乐得像女孩,他也快乐得像小时候。 “高中的时候,晚自习回家,我就喜欢看天上的星星。” 她缩回手,才发现刚才两人的距离有多近。 “我喜欢你。” 他迅速啄了她的嘴角,“等我爸来,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姜瑜往后退了一步,“还是叫你父亲别来了吧。” “为什么呢?”他往前一步,勾起她的小指,“我和家里都说好了。” “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合适。” 她想继续往后退,可被他死死环住了后背。 “怎么不合适,哪里不合适?嗯?” 他温柔地抚着她的头,凝着她的双眼,“告诉我,哪里不合适呢?” “我,我不知道,就是不合适...” 暧昧的气氛蔓延,黑暗里他的眼睛如同水里的珍珠,还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香,那一刻,姜瑜的心也砰砰跳起来,就像许多年前,教室里第一次看到骆天时候的心。 她拒绝得很难,声音越发得没了底气。他不再给她机会,低头认真得封吻住她的口,叫她再也不能拒绝。 她有意想推开他,无奈这亲吻就像有磁力一样,把心再远的两个人都能拉在一起。 他千里迢迢来找她,待她如此,她又是个有心的人。 吻在逐渐加深,然后断开,再从眼角开始,再断开,从鼻尖开始。 两人的呼吸在冬日里纠缠着,急促着,化成白白的雾气,在黑蓝色的穹顶下,大自然见证了他们。 好半天,他就抱着她,在她耳边反复,“我爱你,这辈子,只爱你。” 时间过得很快,元旦到了。王诜的父亲对姜瑜的父母讲,“我是做教育的,孩子的恋爱由他自己做主,我们做父母的得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不过最好,我是想,他明年能回京工作。当然,你们也不用发愁姜瑜的工作,我会安排的。” “那自然,京城发展更好。”姜瑜的父母拘束地跟着附和。 他们的婚礼订在了四月,春暖花开的四月,人间四月天的四月,也是骆天出狱的四月。 婚礼前,姜瑜本打算问他绿化招标的事,还有编制的事,是不是他帮忙的缘故,可竟不知该如何开口,等婚后再问,是不是更合适。 “小瑜啊,今天找你来,是关于教学的。历史固然没有数理化那么重要,但是对于想学文的学生来讲还是很重要的。” 刘校长又从饮水机那里接了杯水递给她。 “这次市联考,你带的班成绩不太好啊。你是国家最好的师范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能力大家是认可的,但是呢,这教学也要符合目标,学生有升学的压力,你的教学方法呢,得适应这考试。历史学科教学不难,把时间和重大事件线捋出来,划出重点,叫学生背下来就行了,这不挺简单的,那些对历史的分析啊,讨论啊,反思啊,对于高中生来说,是超纲的,没有必要的。” “可是…” “没什么可是不可是的,下次联考成绩可不能再倒数了,到时候影响你评职称,这是为你好。” “知道了。”姜瑜答应着,虽然心里并不认可。 “对了,你介绍的那个花农做的绿化带真不错,灌木丛和娇嫩的粉色月季花搭配着来,美!” 刘校长满意地笑,“另外,那个编制的名额,今年年中可能也快下来了。” 王诜带她去了个地方,县城地段最好的小区,迫不及待地,电梯都不愿等,拉着她的手就从步梯往上跑,一直跑到了六层。 他打开了601号房门,蒙上她的眼,把她慢慢拉进去。 姜瑜睁开眼的时候,极简风格的装修,浅色地板,米色地毯,窗台上还摆放着几盆她喜欢的绿色多肉。 他把一串钥匙放到她的手心,“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 然后又像孩子般拉着她去看铺满了玫瑰花瓣的大床,他带着她躺下,握着她的双手,十指交叉。 “叔,在吗?” 姜瑜停好自行车推开铁门,春暖花开,正是播种的季节,骆天的父亲正弯着腰在大棚里翻地。 “小瑜,你怎么来了?” “我有同学在国外,我托她寄了些鱼肝油,您吃着,对心脏好。” “我身体好得好,把这些留给你父母吧。” “您拿着,我父母还有。对了,叔,我要结婚了。” 说着,姜瑜把一封火红的请柬拿出来。 骆天的父亲直起身,放好铁锹,把手往帆布衣襟上蹭蹭,颤抖着接过请柬。 “是上次送我看天儿的那个小伙?” 她不好意思地点头。 “挺好,挺好的。” “叔,我晚上还有课,先走了。” “嗯,你慢着点。” 骆天的父亲望着她骑车走的背影,翻开了请柬,[四月二十],那时候他的天儿也出来了。 “恭喜啊。” 赵欣接过王诜递来的请柬,嘴上笑着,心里却酸溜溜地羡慕嫉妒,还杂有一丝丝略微的同情,且看着吧。她喝口茶水,抱着书去上课了,走上讲台的那一刻,畅快了许多。 “今天我们讲诗经,《氓》。读meng,二声,不是流氓的氓。普通民众的意思,这里是普通男子的代称。我先读一遍,氓之蚩蚩,chichi,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混混(八) (八)那次婚礼 婚礼是在县城最好的酒店举办的,装修档次或许能相当于京城的四星级。没有请许多人,只有亲戚和一些同事,最大的婚礼,王诜说,要等他母亲从国外回来,在京城再办。这里,就是走个形式,对,只是过个形式,通知家人和重要的朋友。 婚礼是中午12点开始,她坐在酒店的房间,对着梳妆台的镜子,望着自己已然成熟的脸,发着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执着了许多年,谁都觉得不合适,配不上她的那个人。 门啪嗒一声,有人开了门,她以为是穿着新郎礼服的王诜,却意外地不是。 “怎么是你?” 她站起身,心跳失速,声音颤巍着,不知该如何面对,“骆天?” 他戴了中学时常带的棒球帽,穿着她送他的藏青色绒衫,松垮的运动裤,像极了从前他的样子,带着痞气,坏笑着。仿佛这几年的牢狱从没有发生过。 姜瑜僵笑着,腿脚被按住了般。 “不欢迎我吗?”他带着迷人的微笑,朝着她的方向,离她越来越近。 “离我远点。”她伸出手臂,阻挡着他的前进。 “我知道你喜欢我。”骆天抓着她的胳膊,继续向前,“现在我出来了,怎么不愿意等我了?” “你别这样,”她被他逼到了墙角,退无可退,“今天是我的婚礼。” “也是我的婚礼呀。” 她的两条胳膊都被她钳制了,拉过她的头顶,高大的身躯冲着她扑面而来,她的全部都在他控制的阴影里,只剩下嘴巴还能反抗。 姜瑜歪着头,不敢看他,“我老公很快就过来...” “怎么?你又不喜欢他,”他的手抬起她的下巴,柔弱贤惠的正经女子,最适合做妻。 他微微低头,强迫着她接受自己的吻。 骆天的吻和王诜的一点也不一样,他的吻带着十足的霸道和控制,扫过她的唇齿,搅着她的心带入最深处,那里有她好多年的等待和执念,这个吻抽干了姜瑜所有的力气,任由着他的恣意,陪着他一起陷入地狱。 “你喜欢的是我,”他稍微停下来,帮她整理乱糟糟的头发,“别嫁给他,嫁给我。” 姜瑜哪里抵抗得住他的甜言蜜语,眼泪哗哗地流淌,他再轻轻帮她吻去泪痕,全然不顾这个酒店房间已经围满了人。 围看的人里,有王诜,有王诜的父亲,还有姜瑜的父母。 王诜木讷地走过去,拇指重重地擦掉她嘴角被别的男人吻花的口红。 “王诜,你听我解释,不是这样的。”姜瑜拉住他白色礼服的衣袖,可她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她与他之间已再无可能。 眼睁睁地看着,王诜的父亲将他拉走,而她,什么都做不了,也解释不了,就算解释了,也毫无用处,参加婚礼的所有宾客都亲眼所见,新娘子在婚礼当天和别的男人,激情拥吻。 姜瑜的母亲对着自己的女儿伸出巴掌,却怎样都打不下去。 她和王诜这场规划了好几个月的婚礼取消了,他们俩人,从大学开始的追逐游戏,也彻底结束了。 那天晚上,骆天跪在姜瑜的父母面前,“我愿意娶她。” “啪,啪,啪…”响亮的巴掌响彻通宵,是骆天自己在抽自己。 所有的亲戚好友,都见证了他们俩的事,姜瑜只能嫁给骆天。 她应该开心,从高中开始的执念,走到了婚姻圆满的终点,可她还是不开心,这段日子的相处,心被王诜这个男人,挖了一个洞,豆大的泪珠噼里啪啦落着。 “姜瑜,我知道这个世上只有你对我好,我发誓,后半辈子,也只对你好。” 骆天抹干她湿润的眼角,捧着她脆弱的脸,从发丝吻到额头,再从额头吻到唇齿。 王诜是爱她的,这么多年的付出,就在婚礼上,一切破灭,他可以接受她的从前,接受她爱别的男人,但接受不了,当众让他出丑。没过几天,他就离开了那个平淡质朴的小县城,回到了京城,一杯又一杯说不清是什么的酒,他都要喝一遍。 “姜瑜,你没来追我,也不和我解释。” “你不爱我,我付出了所有,可是你还是不爱我。” “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呢?” “为什么这么爱他,他是个罪犯,压根配不上你的。” ...... 这场婚礼,姜瑜丢了人,丢了自己的人,也丢了父母的。学校里的同事倒是没有谁再提起过这件事,除了赵欣劝慰过她,“我早就说过,你们不合适。” “你说得对,是不合适。” 她云淡风轻地回答,心却疼得喘不来气,习惯性地扭头看王诜曾经的办公桌,已经空空如也。没有教案,没有钢笔,没有搭在椅背的风衣,然后过一段时间会有人坐到这个位置,就好像他从来没有坐过一样。 “嫁给我。”骆天跪在姜瑜的膝下,举着一枚银戒,那是他能买的起的最贵的戒指。 “以后我会赚许多许多钱,不再叫你受一丁点的委屈。” “你不喜欢我的。”姜瑜拉他起来,可怎么都拉不动,“你喜欢的是白雪,去找她吧。” “不要骗我了,她从来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哪怕是一个字,这些信都是你写的,对不对?” “我只是希望你能在那里好好活下去。” “我怎会不知道你的心意呢?” 泪水夺眶而出,骆天就跪在地上,让她趴在自己的肩上,舒服地啜泣。 姜瑜和骆天没有举办婚礼,只是默默领了结婚证。 “1840-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1856-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所以又叫双十革命,1912年2月12日,宣统帝退位,结束了清政府自1644年入关以来268年的统治,这些时间点和重要事件要记牢,1858年的《天津条约》,1860年的《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要背下来,这都是考点…” 下课铃声响了,姜瑜抱着教案回到办公室,收拾好东西然后下班,两点一线。校门口停了辆和王诜从前开过的几乎一模一样的黑色奥迪,她愣了愣,车里下来个人,帽子下的脸比从前圆润了许多。 “骆天?” “你怀孕了,上下班不方便,以后我来接你。” 骆天打开车门,轻柔地扶她。 “哪里来的车?” “买的。” “你哪儿来的钱?” “生意上的事你不要管,我说过,以后不会让你受一丁点的委屈。” 骆天哼着口哨,努力把车开稳,像个混混,又不完全像。 “你的事业刚起步,不要乱花钱的,另外就算买车,也不要买这么贵的…” 姜瑜和骆天结婚后,为了上下班方便,租住的是县城一中的家属楼。她怀孕后,骆天就不再让她做饭了,他来做。 “我说过,从前你照顾我,以后,我照顾你。”骆天是个混混,但也不是没有心,他会兑现自己的承诺,照顾好她,给她一辈子的依靠。 “你要开的货运公司靠谱吗?”她坐在沙发上,看着厨房忙碌的他,面带幸福。 油锅滋拉滋拉的声音煎着黄花鱼,旁边锅里煮着小米粥。 “周末去看看爸吧,端两盘兰花放咱家阳台挺好的。”望着窗台,想起了王诜。 “好啊,我去拿,老婆你累了眯一觉,饭好了叫你。” 混混(终) (九)再见 姜瑜是个好女人,骆天自然是懂的,但他与她的差距,令他自卑,退缩,每次她来探监,两人都刻意回避他们之间的感觉,拿白雪来做挡箭牌。但男人选女人,除了看女人性格人品好不好,最重要的还是她长得漂不漂亮,能不能让男人在生理上有冲动。显然,骆天对姜瑜并没有。 姜瑜选择嫁给别人,作为朋友,希望她能过得好,他自然也是开心的。 四月初的清明节前后,记得那天下了雨,他在帮父亲整理花棚,有个五六十岁的男人,撑着伞来找他。 “爸,我出去下,就回来。” 这个来找他的男人,与他父亲应是差不多的年纪,开着高档车,戴着眼镜,手腕戴着彰显身份地位的名表,皮肤白净。转头望自己的父亲,佝偻着身体,粗糙的长满老茧的手在辛苦劳作,一辈子老实巴交,小心谨慎,头发全白了,看得他的眼睛很酸。 骆天坐进了男人的车子。 “你就是骆天吧,我知道你。” “您是?”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我知道,你刚从里面出来,没有学历,没有背景,没有钱,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 骆天低着头,不知该如何回答。 “另外,你也不是个有心的人,姜瑜等了你这么多年,这么好的女人,你忍心她嫁给别人?”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他好像猜到了这个男人是谁,“你,你是?” 男人摆摆手,“我是来帮你的。” “帮我?” “是的,帮你。”男人拿出一张卡,递给他,“一百万,钱不多,但足够你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 骆天不傻,这卡在他手里烫手。 “那个女人,等了你这么多年,是男人就应该懂得报恩。” 他咽下口水,这张改变他命运的卡片越发烫手了。 “婚礼那天,你把她带走吧。” “什么?”他惊叫起来。 “怎么,不愿意吗?”男人笑着,把那张卡重新拿起来,在骆天的手心里敲打着。 车窗外的雨越下越大,看不清路,也看不清自己的家了,骆天的眼前再次朦胧地出现父亲佝偻的背影。 “吃饭了。”骆天去叫沙发上眯着眼休息的姜瑜,她的眉头皱着,像是做了噩梦。他轻轻地触碰她的脸,心疼她,也心疼自己。 “吃饭了啊。” 姜瑜睁开眼,看到对自己温柔体贴的骆天,幸福的感觉让她暂时忘了梦里出现的王诜。 “做了什么?” “粥,煎鱼,小葱豆腐。” “小瑜啊,这个学期,你带的班成绩不错。” 刘校长往饮水机走,姜瑜麻利地从刘校长手中抢过一次性杯子,“刘校长,我自己来。” “名校毕业的高材生就是不一样,好好干,历史组的组长李老师明年就退休了。” 天瑜货运公司开业了,在这个县城最繁华的商业地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引来许多人的围观,姜瑜仰着头曲眼看那红色的招牌被阳光照得变色,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 京城一处不为外人所知的庭院,举办的是王诜和另一个女人的婚礼,那女人的脖子上戴的是天然红宝石,在户外阳光的照耀下,熠熠闪光。广阔的蓝天,碧绿的草坪,低调奢华的别墅,男宾客个个绅士打扮,女宾客个个长裙礼服。 王诜的父母微笑着,甚是满意这个儿媳,儿媳的手被他位高权重的父亲牵着,交到了王诜的手上,王诜把一颗大如红豆的钻戒,套进那女人的无名指,低头恩爱地亲吻。 骆天开货运公司,偶尔要出差谈生意。有次他去了青岛,见到了那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白雪。 “你出来了。”白雪歪着头诡笑地看着骆天。 “你还和他在一起吗?”骆天问。 “谁?” “周一廷啊。” 白雪无奈地摇头,“没有了,大学毕业后,他父母不同意我们,就分了。”但她依旧对长相帅气,痞气里带着成熟的骆天好奇,勺子搅弄着甜汤,碰到杯壁叮当响,“你现在做些什么呢?” “做点小生意。” 他谦虚着,盯着白雪的容颜无心吃饭,多年不见,她似乎更美了,脸颊的红晕赛过涂了胭脂,迷离的桃花眼像在对他放电,紧张得心乱跳,就好像回到了高中时代。 “挺好的。” 白雪的高跟鞋轻轻踢了他的腿。 后来,两人去了宾馆,开了间房,高中时候的那段孽缘,总是要画上句号。不然每个人心里都觉得空落落的,总要完成点什么,才能结束得了。因为,不这样做的话,骆天,会觉得,这几年的牢白坐了,白雪也会觉得,她和周一廷白分手了。 “哇哇”的啼哭声响彻了医院的产房,姜瑜和骆天的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孩。她把这个小小的宝贝抱在怀里,看她熟睡的样子,紧闭的眉眼,长长的睫毛,嘟囔的小嘴,肉乎乎的小手。 “让爸爸抱抱。” 骆天小心地抱过孩子,那一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什么牢狱之灾,什么漂亮的白雪,什么做大生意发大财,什么都不是,眼里只有这个可爱的婴孩。 “孩子可真好看,爸爸也帅气,对老婆也好。”医院的护士个个羡慕着这个幸福的家庭。 骆天对姜瑜很好,就连姜瑜的工作编制,最后也是骆天帮忙找了关系,花了钱,解决的。姜瑜的父母也渐渐接受了这个坐过牢的女婿,但还是会偶尔抱怨,自己的女儿本是高材生,竟沦落到嫁给一个混混。 “妈,我现在挺幸福的,一个人的从前,不代表以后。” “你就是傻,你本可以嫁得更好。” 姜瑜自然会偶尔想起王诜,那半年多的相处,心口被他蚀的洞只是被蒙起来了。曾经有一个那么优秀的男人对自己疯了似的痴情,她又怎会不动心呢? 窗台上的多肉植物,被她不知不觉多浇了水。 “你能不能顾点家,也不知道你天天往哪里跑,才娶的媳妇就放在家里。” 王诜的母亲从欧洲调回国内,年纪大了,开始主抓起儿子的后代问题。 “我有应酬能不去吗?不去你们又要说我没出息了。再说,她怀孕了,也烦我在家。” “就是人家怀孕了,你才要多去陪…” “知道了,还有个会要开,先忙了。” 王诜挂断电话,揉着太阳穴扶着床沿战巍巍坐起来,微眯的眼缝瞥到地板上散落的衣物和倒得乱七八糟的酒瓶。他站起来扒开窗帘,从几十层往下看,许多乐高方块大小的汽车,在刺眼的阳光下,川流不息。 “再睡会吧。” 网红脸的女子光着脚踩在绵柔的羊毛地毯上,从后面圈住他的腰,娇滴滴的。 “头好疼。” 王诜把她的手厌烦地扒开,“你自己去睡,我今天有事。” 他去洗手间对着镜子洗脸,发现自己胖了,尤其是肚子。面容也不再是大学时那么清秀了,尤其是眼睛,怎么看都是浑浊不清的。他眨眨眼,拿起斯文儒雅的窄框眼镜,穿上合体裁减的西装,戴上高级的腕表,蹬上油亮的意大利皮鞋。越是空虚的时候,越想忘掉从前那段在小县城无比无聊的工作经历,就是越忘不掉,他没再去找过姜瑜,但就是忘不掉。 骆天只是中学学历,命好不如运好,在这个全民网络购物的时代,天雨货运公司已经覆盖了附近了许多个市县,赚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桶金,这就是他的人生目标。 他想赚钱,赚许多许多的钱,不再受人欺负。除了钱,他还喜欢看那些和白雪一样的绿茶漂亮妹子,一个个地主动扑向自己。 “爸爸。” 骆天从姜瑜手中抱过五岁的女儿。 “我穿的这件公主裙好看吗?妈妈买给我的。” “好看呀,我的公主穿什么都好看。” 他希望,自己的女儿,漂漂亮亮的,就像白雪那样。但又想,他的女儿也能像姜瑜一样,做个心好的人。 尽管过去了许多年,胳膊上的那道深深的疤刻在了他的脑子里,骆天还是会在夜里做那些个监狱里曾经经历的梦魇。姜瑜,也会在夜里,梦见和王诜数星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