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1 书名: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 作者:青竹叶 文案: 众神:天凉了,让泰锡文明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吧~ 云泽:且慢!还能救。 在游戏世界战战兢兢伪装了十五年npc的江云泽穿了,带着他的技能和小金库。眼睛一睁,房子是泥的,衣服是麻料的,水是浑浊的,面包是能打死人的,治疗疾病靠意念的。 稀里糊涂救了人,江云泽被认定为神子。 神子下凡辛苦了,不知道您有什么梦想? 江云泽:吃了十五年的素,现在我只有一个梦想,我想吃一顿正正经经的东坡肉配饭。 东坡肉需要:改良猪五花肉、白糖、陈年酒坛以及黄酒、酱油、细葱、姜。白米饭需要:稻米。再深入琢磨,他需要科学养猪、种甘蔗和制糖、种糯米和酿酒、种大豆和酿制酱油、种调味料、种稻子…… 正直神子,为吃基建。 —— 穿书者:你是我的金手指,你是我的踏脚石,你怎么能去什么泰锡做神子?! 重生者:神子是泰锡的神子,拐骗和囚杀的渎神者,以神之名,赐你永夜! 云泽:这位准神官阁下,麻烦你让让,不要挡着我基建。 善良但不天真神子受——温柔体贴腹黑准大神官攻 双初恋,甜。 内容标签:种田文甜文穿书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江云泽┃配角:美尼斯/没你事┃其它: 一句话简介:被穿书的我和敌国神官he了。 立意:就算在糟糕的环境里,也要积极向上 作品简评: 曾为游戏npc的云泽携带游戏包裹穿越到青铜器时代,眼前一切皆是陌生,要如何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带着任务出现在眼前,看起来温和无害的祭司美尼斯可以信任吗?彷徨如游萤的穿越者,应青年祭司的邀请,以神子身份来到外忧内患的泰锡国,开始了从底层到高层,从物质到思想的变革……这种过程中,两颗年轻且纯粹的心碰撞在一起,从欣赏到爱慕,一步一步走向属于他们的完美结局。作者向大家展示了一个粗犷而神秘的传说时代,雪水而化的母亲河旁繁衍出一个能歌善舞也骁勇善战的民族,跨越时代的智慧在这里激发出新的光耀。此文将自然纯朴的远古生活描写得生动有趣,传说年代的模糊身影在细节中充实丰盈。但是最让人动容的,是穿越时空亦能共鸣的情感。 第1章 江云泽再次醒来的时候,他看到天空是蓝色的,白色的云朵像是一团一团的棉花。风里带着泥土和草木的味道,他就躺在水边,一半浸泡在水里,一半靠在一个平滑的河边碎石上,一尾灰色的小鱼在他的手指间游动。 这是…… 凉? 他惊讶的看着自己的手指,那种格外遥远的身体记忆穿透了时间和空间,透过手指的神经末梢传递到大脑。冰凉?对了,水本来就该是冰凉的。 这里是哪儿? 江云泽摸到一把银灰色的长发,每一根发丝都有着如同夜空星辰的光泽,那是他这个角色的标志性头发,星光银,黑心商城卖两百大洋,还有玩家拼命购买。 他还在游戏世界?那这种真实感是怎么回事?他可以感受到水的冰冷,鹅卵石的冷硬,风的轻柔……就好像他还活着那样。然而他确实是死了,因为高空抛物死了很多很多年,他的肉体烧成了一堆骨灰,灵魂却进了一个手机游戏。 那是一堆数据,虽然能动,能说话,但其实没有任何活人的感觉,倒像是被远程操控着的提线木偶。 那是一个休闲和冒险结合的手游,玩家有自己的房间和花园,可以随意装扮自家房间,可以在花园种植花草、养小宠物,还能出门加入冒险团队。他就是外面的冒险游戏世界一个移动npc,玩家戏称为‘移动杂货铺’。 游戏里他感受不到冷热,没有味觉,嗅不到任何气味。所有一切的对话、反应和行动,都被设计好了。 在他发现自己成了npc的几分钟迷茫之后,云泽选择听从来自上方的所有指示,成为npc。 他不确定自己若是表现出异常,迎接他的会是什么。 是格式化?还是抓出来研究?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2 最坏的结局是‘死亡’,真正死亡。 哪怕只能作为傀儡生存,江云泽还是舍不得放弃这种‘存活’,他刚刚考上心仪的大学,十八岁生日还差了一个月,还有那么多想要去做的事。 所以,就算只能以npc的方式活着,他还是想要活下去。 三岁就被寄养在外婆家,但长大后却在父母两边家庭都如鱼得水,并且获得价值不菲的‘愧疚礼物’的江云泽某个方面是个极为冷静的人。 一开始,他这个npc所有的行程和对话都是固定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后来,他所在的游戏慢慢被市场淘汰,或者说,出现了更多更优秀的竞争者。游戏里的玩家在变少,为了留住更多用户,游戏更新过几次,给npc增加了一些自由度,江云泽发现程序对他的控制没有那么严格了,他可以有一点自己的小动作。 他开始利用一些漏洞给自己增加福利。 他的设定是一个流浪的自由商人,有一张漂亮的混血脸,负责在野外给玩家提供一些特价的商品。 角色完善过后,除了流浪商人的职业,他身上增加了一个药剂师的副业,并且商品里也开始出现一些药物,身份变更为某西方圣女和中原人的混血儿子,来中原有巨大的阴谋。 不过说真的,云泽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个阴谋是什么。十五年后的今天,他所在的游戏差不多已经到了关服的边缘,可能策划自己都忘记了云泽的角色还背负着巨大阴谋。 云泽站起身,下半截湿漉漉的,裤子贴在腿上,感觉不是特别舒服,当风吹过来,甚至有点儿冷。他却感觉很新奇,看看自己同样湿哒哒的手,那种真实感完全压过了这点点不适。 如果是在游戏里,衣服永远不会真的湿透贴着皮肤,只会出现一点水渍,抖一抖,又变成了全新的。 因为游戏是二次元游戏,虽然从云泽这个npc的角度看世界是立体的。 云泽忍不住抖了抖自己的衣服,还是贴在皮肤上,湿冷的触觉让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瞬间又发现了这个新大陆:鸡皮疙瘩。 居然有鸡皮疙瘩? 云泽将手臂抬起来,用脸颊去蹭了蹭,这种小疙瘩感……是活着的生物才有的应激反应。 然后他便注意到手臂上有极细小的毛孔,虽然要很仔细才看得到。皮肤上有一些颜色很浅的毛,手心也有了手纹,手指尖几个旋,云泽一个个看过自己的指尖,九个斗一个簸箕。 他以前还是人类的时候也是这样吗?已经想不起来了。 他用手指从额头抚摸到脖子:太真实了,脖子上还能摸到跳动的动脉。 “阿啾!”云泽打了一个喷嚏,风吹过来真的有点冷了。 如果是游戏里,当然是不怕的,但现在他似乎拥有了真正的身体,所以不确定是不是会感冒发烧。云泽几乎是下意识地召唤出自己的商品册,一本半透明的书本就出现在了他手中,封面写着:流浪者之章。 “?!!” 还、还在游戏里? 他一双艳蓝色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然后江云泽便有些不自在地再次召唤个人档案,这次却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瞬间他不是哀悼自己好不容易偷渡来的各种特效光环和数目不小的私房钱,而是再一次升起隐秘的希望——千万别是在游戏里。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出现在这里,再怎么样都不会比一直被人操纵更可悲的。 云泽心口跳动如擂鼓,但他没有尖叫或者情绪失控。 他在胸口摸到一枚哨子,是银制的哨子,游戏里的宠物哨子。云泽有一匹西域宝马,还有一只白羽海东青,那是他这个人物的标配。其实他还收了一只白狮,在商品册里,和其他商品宠物放在一起。 云泽喜欢白色。 他吹了口哨,一长一短,然后就听到一阵马蹄声,一匹雪白仿佛不沾染尘埃的白马从林中疾行而来,同时耳边有风被撕裂的响声响起,他下意识抬起一只手臂,一只白羽猛禽稳稳落在上面。 很奇妙的,云泽忽然觉得他是可以和这两个动物沟通的。 他伸手揉揉两个小家伙,给它们喂食胡萝卜和肉干:“还能再回宠物空间吗?”话音方落,马儿长鸣一声,如来时一般朝某个林子跑去,它好像穿过一个看不见的通道,一下就不见了身影。 白羽猛禽也是如此,它展翅高飞,很快也消失了。 云泽隐有感觉,它们应该是回到宠物空间,等待他的下一次召唤。 一些可用,一些不可用,他究竟是到了别的时空,还是游戏来了一次彻底和全面的升级?难不成从二次元升级到三次元,比如从手游变成了全息游戏?游戏公司老板一夜暴富了? 最后,江云泽叫了智能客服。 一秒钟过去。 一分钟过去。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3 五分钟过去。 “阿欠!”他再次打了一个喷嚏,脸上开始笑,笑着笑着,眼睛都红了。 云泽给自己换了一身衣服,角色自带的衣服不多,加起来不到十件,但后来开放一定自由度之后,他偷偷给自己买了不少。反正钱再多也没用,在没有享受的日子里,那就是一串数字,还不如变成物资,就算自己不能用,看着也高兴。 云泽还蛮喜欢买买买的,这和他童年物资匮乏有一点关系,喜欢补偿性的给自己买很多很多东西。 npc不像是玩家有自己的家园,但云泽还是会买,家具和衣物没少买,虽然都不能用。 现在的他特别感谢昨日的自己。 他自带了一本商品册,前一半都是各类商品,后一半他偷偷放了许多自己的私人物品。现在这一切全部带过来了,以一种图片形式存在,下面跟的数字是存货量,可以取出来。使用过的无法再放回去,但是没有使用过的就能放回去。 因为他喜欢买买买,还喜欢囤货,基本上这些商品都有至少三位数,大概五分之一是特效商品,三分之一是存的药剂材料,剩下才是常规用品。云泽自己默算一下,这些东西足够他用一辈子——如果他有一辈子。 游戏是武侠结合玄幻结合种田休闲的类型,基本上什么都能扯一点,所以商品册里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有时候想一想,这可能也是这个游戏扑街的原因。 这一片是树林,一条溪流横穿而过,他带着换下来拧干的衣物,顺着水流的方向走。这一片完全是原始的样子,找不到半点人工痕迹,所以走的并不顺利,要注意脚下,还得注意偶有出没的毒蛇毒虫。 云泽在腰带上挂了一个银制玲珑球,乒乓球大小,表面有复杂华丽的镂空花纹,里面放着驱虫的香丸。但他不确定这枚香丸有没有实际用处,就像他也不确定这个古怪的世界有人类。 他手上提着一个木制手杖,里面藏着一把剑,可以用来驱赶毒虫和小动物。身上还背着一个斜挎包,里面放着些零零散散的小东西,有药物和食物,以免遇到紧急情况来不及拿东西。 想了想,云泽在自己手腕上穿了四个细细的金环。假设这个世界还是金本位,那么如果没钱了,可以撸下来当钱用。 ‘人类喜欢住在靠近水源的地方,所以古时候的人类都是遇水而居。如果在野外迷路完全没有头绪,可以尝试着跟着水流的方向走,或许可以找到出路’。 云泽已经忘记了这是谁说的,历史老师,或者求生专家。为了给自己赚取足够多的金钱用于未来的发展,他在高中就开始拍摄反欺诈题材的视频,自己时不时装小白羊引猎人上钩,这个过程中也学到了不少奇怪的知识。 现在没有别的办法的情况下,只能继续顺着水走。 他在附近发现了一片松树林,林间还有青蛙和鸟雀,草丛挂着一层白色密密麻麻的网,不知道是不是蜘蛛网。这一切让他很高兴,因为这里可能是他知道的那个星球,或者类似的星球。最重要的是,这边可能有人类。 走了一个多小时,树木减少,眼前变得明朗,溪边的石块上出现明显的人为痕迹——大大小小的石块按着某种顺序摆列在两侧,石块上的青苔被蹭没了。 云泽按着痕迹踩上去,想着这到底是洗衣服的痕迹还是打水的痕迹。 “哐当!”一声木头掉落地上的闷响把弯腰观察青苔的云泽惊醒了,他双手防护在身前,直起身转头看去。 那是一个黑色长发的蜜色皮肤少女,身上用一块土色的布裹起来,腰间有一根绳子勒出纤瘦的腰,突出了丰满的胸脯和臀部,看起来个子不是很高,正像个雕像一样地看着云泽,脚边一个原木制作的水桶扣在地上。 外表和现代人差不多的少女、平整的布料、规整的木桶——已经拥有工具的人类社会。 第2章 “啊!啊——”她尖叫起来。 云泽要阻止已经是来不及了。 “发生什么事了?!”一个老妇人冲过来,她看到了溪水边的云泽,同样呆住了,“伟大的山林之神啊。” 之前的女孩转身抱住了这个老妇人,整个埋在对方怀里,眼睛却还偷偷去看他。 云泽惊讶地发现,明明吐出的音标一个都听不懂,他的大脑却像是自动翻译机一样把这陌生语言给翻译了。 他们三人就这样惊疑不定地看着对方,久久没有动作。 “尊贵的大人,您从哪儿来?”老妇人有些敬畏地问。 云泽低头看看自己一身里三层外三层的精美服饰,有着美丽的刺绣和金银珠宝装饰,再看对面穿的都是看起来十分粗糙的麻布,脚上甚至没有鞋子。他一下明白了这种敬畏从何而来。 只是一个照面,两边的社会阶级就从服饰中体现出来了。 云泽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他甚至不会说这边的语言,也不确定这边对外乡人是否友好。所以,他只是指了指他来时候的密林,然后再次看向这一对像是母女的本地居民,观察她们的外表、表情和动作。 有些偏瘦,身上有明显晒斑,皮肤状态不好,有虫咬痕迹。少女年纪不大,但是手上有厚厚茧子,老妇人的年龄应该不会特别大,头发有些花白,皱纹也多,关节肿胀,可能有风湿病。 老妇人看了看密林,再小心看了一眼云泽。这种打量十分隐晦,只是瞥一眼。 她们社会地位不高。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4 “尊贵的大人,如果您和您的随从走散了,需要一个入住的地方,我们村子有一个神庙,有一位老祭司在主持,可以暂住一宿。”老妇人小心推敲用词,明显是很害怕惹怒了这个她们得罪不起的人。 云泽想了想,虽然自己也可以住在野外,因为有帐篷,但是这是个了解这个世界原住民的机会,要是错过,不知道得是什么时候才有机会融入。高风险,也就意味着高回报,他需要一个认识这个世界的途径,于是云泽点点头,然后向两人靠近了一步。 老妇人有些惊慌地倒退了一步,连连弯腰:“我们可以为大人引路,请随我来。”说罢就拉扯着那个年轻女孩要前面走。 “阿娘,我的水桶。”少女看了一眼地上的水桶,眼里满是心疼。 老妇人脸色微微一变,看云泽似乎没有生气,伸手紧紧拉住自己女儿:“大人的事情要紧,这又不是要紧东西。” “怎么会不是要紧东西?我们家就这一个……”少女看出了母亲表情的凝重,讪讪住嘴,又忍不住回头去瞧云泽。 云泽对她微微一笑,把人吓得跟小鸟雀一样,直接缩到她母亲的后面。 越是往外走,树木越少,一会儿到了一片麦田。这片麦子长得不算好,稀稀疏疏,麦粒也没有特别饱满。 云泽看到了一些劳作的人们,大都是男人,他们拿着一把石头镰刀,在割成熟的麦子。这样的天气里,很多人仅仅是在腰上裹了一块布,身上的皮肤被晒成了酱色,头发都是短的。 麦芒刺人大家都知道,但他们却像是感受不到,眼里只有喜悦。 丰收的快乐让他们忘记了劳累,这大概是他们自家的田地,或者至少是租来的。 他们大都是棕黑色的头发,眼睛也是如此,但是五官比东方人深。云泽在这里格格不入,不论是服饰,还是闪烁银色光泽的发丝,又或者平日是艳蓝色,阳光下是蓝紫色的眼睛。 这些人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他经过的地方,众人停止劳作,蹲在地上小心打量他,一直到他走后,才重新动起来。 他们附近没有类似监工的人,倒是有少数送水的孩子和妇人。妇人身上会披一件衣服,类似t恤裙,孩子则不穿衣服,无论男孩还是女孩。 “这些人大概是这个时代的‘平民’,拥有少数生产资料,社会地位并不高,从粗糙的体力劳动中获取食物。”云泽在心里下了这样的定义。 他们走过一条泥路,走过一片泥土和茅草制作的泥屋子,最终到达了唯一一个石头修建的建筑前。在后世看来也是很简陋的,不规则的石块用一种灰色泥浆搭成一个单层建筑,不高,不过占地挺广的,还有一个大院子。 云泽跟着这对母女走进去,他发现院子里养着羊,一边是‘咩咩’的叫声,一边传来‘嘿哟嘿哟’的声音。 循声望去,那一侧有个奇怪的小亭子,是石头制作的类似石槽的样式,四边有木头支撑着上面的顶,看起来不大,有两个一点没穿的男孩子在里面踩着什么东西。一个穿着发黄麻布的老人站在一边。 他就看到这巨大石槽的一侧有个小小出水口,一种红色的液体从里面流出来,倒入下面的桶里。桶里已经半满,都是这种红色的液体,那老人正低头观察。空气中飘来一股好闻的果香,云泽用了几秒钟把这种香味和葡萄对应起来。 所以,这是在制作葡萄汁? 不,或者是葡萄酒?因为是专门修建了一个巨大石槽,那么这件事就不是突发奇想,而是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葡萄汁不会成为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葡萄酒会,因为葡萄酒易于保存,这代表着它可以长时间带来利益。 这一瞬间云泽心情有点复杂,不知道是高兴这个时代的人们已经会制作葡萄酒,不是莽荒原始时代。还是应该纠结居然用脚踩的方式制作葡萄酒,对这种酒突然有了阴影。 村庄里的一个神庙,拥有现实中的管理权的祭司,开始驯养家畜,会制作葡萄酒,可见这是个饱受生存困扰(人只有生死存亡的时候最愿意把希望托付给虚无缥缈的神灵),但已经开始追求生存之外的精神满足的社会。 “祭司大人,这位是与随从失散的大人,我带他来找您的。”老妇人走过去。 那边的三个人也就注意到了云泽,两个少年忍不住停下踩着葡萄的举动,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云泽对着他们轻轻点了下头。 他看起来这样矜贵,这样年轻且俊美,浑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刻着他来历不凡。 说白了,就是浑身上下散发金钱堆砌的光芒,绝不是贫穷的人家可以养出来的。所以在场没有任何人怀疑他不是来自贵族家庭。 老祭司小时候也曾跟着城里的祭司学习,但他依旧无法辨认云泽身上的布料和那精美饰品的出处,发色和眼睛颜色很特殊,但附近也不是没有发色和眸色特别的国家。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一定是来自一个想象不出的高贵家庭。 “大人,您从哪里来?”老祭司问。 云泽有些为难地指着自己的嘴,轻轻摇头。他必然有一段无法开口说话的时期,这种事无法隐瞒,适当的示弱会让事情变得顺利。 云泽犹豫过,该用什么形象出现,思来想去,让人难以起防备心的,大概就是傻白甜。但又不是完全的傻白甜,聪明,但是单纯,缺少一点常识,但不缺少观察力和判断力。 以前做反欺诈视频的时候,他常以懵懂白羊的形象诱导他人。云泽知道自己身上有那种天真的特质。 “您不会说话?”老祭司有点惊讶。 云泽再次摇摇头。 “您不会说这边的话?”老祭司试探地问。 这次云泽点头了。 不会这边的语言,却听得懂?老祭司觉得哪儿有些奇怪,但他说不出来。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5 带云泽过来的母女见状准备离开,她们悄悄往后走。 这一点小动静却被云泽注意到,他侧身转向这对母女,从手指上褪下一枚纯粹装饰作用的银戒指,上面镶嵌着一颗红豆大小的蛋面月光石,小小的宝石有着美丽的蓝色光晕。 那少女看着这戒指,眼睛都不转了,老妇人又是惊喜又是惶恐,不由得看向一旁老祭司。 老祭司摸摸胡子:“既是大人的赏赐,你就收下吧。”随手就给出这样贵重的礼物,这人果然来历不凡。 云泽在游戏世界十多年,他一下还无法用现实中物品的价值去判断自己拥有的东西的价值,这一枚戒指不带任何加持特效,材料也极普通,只是服饰自带的装饰戒指,在游戏里是最不值钱的。 若是要再便宜一些的金银物件,那就只有过年时候作为附赠小礼物的各类迷你金元宝、金花生、金瓜子等等小物件,一样是装饰物,这东西云泽攒了不少。 但就是这样一枚不值钱的戒指,在这里至少可以换来一只牛,或者一块可以耕种的土地,所以老妇人非常惊喜。她没想到自己完全就是抱着不得罪贵人的态度带一次路就得到这样的赏赐。 她小心伸出双手,一枚戒指轻轻放到她手里。 银戒指分量不轻,是男士款,中间镶嵌一粒月光石,四周围是银制的小装饰,那月光石虽然小,品质却很高,有着漂亮的蓝色光晕。老妇人何曾看过这样精美的饰物,怕是做梦都没有这样的想象力。 “尊贵的大人,谢谢您。” 云泽点点头,从妇人的表现看,这枚戒指在这里应该很珍贵,因为妇人第一眼看到了戒指本身的银色光泽就很激动,其次才注意到做工和上面的宝石。所以说,金银依旧是这个时代的贵重金属? 这是个好消息,因为云泽有许多金银器具,这枚给了也就给了,并不觉得心疼。 老妇人千恩万谢之后带着女儿离开。 老祭司趁着这时间仔细打量过云泽身上的饰物,精美是的确精美,巧夺天工,但也确实没有任何一个眼熟的标识。老祭司确信这样的人不是普通权贵人家出来的,就看他毫不心疼随手丢出一枚宝石戒指就能看出来。 是哪一国的王族吗? “大人,既然您的随从还未来,不妨在此暂住几日?”老祭司建议道。 原本对没有通行证的外乡人,无论什么样,第一时间都得关起来搜查一遍。但是几个月前,突然所有乡村神庙的祭司都收到来自总神殿的命令,要求他们善待落单的异乡人,尤其是和泰锡人完全不同的异族人,同时快速报告给上级。 据说那些市政官也都收到来自王族的一样命令,要求他们善待落单的异乡人。 云泽长得就是异族人模样,所以老祭司不敢怠慢,至少在确认他的身份前是不敢的。 云泽轻点头,忽然想到什么,示意老祭司暂停一下。他拿起胸口的宠物哨,吹了一声,口哨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然而没有一会儿,听得一阵马蹄急促的哒哒声,一匹神俊非常的高大白马冲进了院子,然后在云泽面前急速停止。 云泽伸手摸摸它的下巴,白马踏了两下蹄子,安静下来。 在古代,战马和豪车一样贵重。云泽想试一试,这个老人面对着这样一匹宝马会不会动贪念。他看得出来,对方对自己有着忌惮,忌惮他不存在的身份和来历,这个敬畏价值几何呢? 值一匹马吗? 第3章 “这是,您的马吗?” 老祭司看着高大的白马,这白马如此与众不同,每一根毛发都是雪白的,带着柔亮的光泽,虽然高大,面对主人却很温顺。身上的马具也十分精美,黑棕色的皮革,装饰着细细金银线和彩色宝石。 光是这马上的饰物,就足够普通人家吃住一世的。 这个时代还没有马鞍和马镫,都是随意披上一层垫子,有钱的垫上皮革,可以让骑马者觉得舒服一些。所以第一次看到马鞍的老祭司受到了冲击,不过他的冲击主要来自于做工和材料,没有深入去想这马鞍的作用。 云泽点点头,他假意从马鞍上的小口袋里摸取一开始就放在手里的几枚金瓜子。 他拿出了三粒金瓜子,一粒只有五克,所以很小。但是金子那种亮灿灿的光泽是很醒目的,放在手心里,一下就吸引了老祭司的视线。 老祭司一看就明白,对方这是准备作为在这边吃住的费用,他忍不住道:“大人,您不必如此,金是贵人饰,寻常人不能有的,更不能随便给出。”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家里是不是过于娇惯了?怎么一点常识都没有? 方才的银戒指也就罢了,虽然做工精美,还镶嵌宝石,但是富有的商人偶尔也能给自己准备一两件银饰。金子却不一样,那是大贵族和王族的独享,只有身份尊贵的人可以拥有和佩戴。若是平民拥有,是会判刑的。 老祭司虽然是神殿系统的,地位等级太低,金子这种东西,对他来说也是麻烦。 太贵重? 云泽仔细回想曾经生活的细节。在现实世界,金子的确是贵重金属,不像是游戏里那样随手就能挥洒,但是说到‘贵人饰’……是不是意味着,金子在这个世界,应该是特权的象征之一,就像是古时候的美玉一样,已经是一种权利和阶级的体现。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6 这个老祭司看他随手拿出金子却不觉得他‘没有拥有资格’,是将他看作特权阶级了? 云泽若有所思,他收回金瓜子,从手腕上褪下一根银镯子,和送出去的戒指是一套的,上面同样镶嵌着美丽的月光石。 当时他怕太高调了,挑选了所有衣服里头最低调最平民的一套,都不是珍贵的布料,是普通的棉麻料子,自带的饰物也比较普通,没想到还是高调了。 见云泽又要给银镯子,老祭司哭笑不得,他不是这个意思啊。又给金又给银,身边也没有护卫随从,要是遇上歹人,这不是送羊入狼口? 老祭司年纪大了,他对这些金银珠宝没有了年轻时候的渴求,反倒是年纪越大,越容易心软。他看着还有点懵懵懂懂的云泽,长得高高大大的,却是刚出家门的孩子,还和随从走失了,身上还带着这么多珍贵物件,最容易被强盗和骗子盯上。 “大人,您且安心住下吧,别嫌弃这边条件简陋。”老祭司说道,“您的马具太过贵重,我让弟子拆下来放到您房间。” 老祭司拒绝了云泽的手镯,但云泽反而有点不舒服。 不是对老祭司的不舒服,是欠人情的不舒服。 云泽不喜欢欠别人,不管是物质还是情感。如果老祭司收了他的东西,那就是简单的交易。可是对方不收,云泽感觉就是欠了人情。 至于老祭司担心的安全问题,云泽其实不太担心,作为一个怀揣阴谋的秘密npc,他的武力值虽然一般,但擅长用毒和制毒,本身对毒药的免疫力也很高。一般人留不住他。 云泽正想着,那边老祭司已经招呼了一个少年过来。少年从里面走出来,用一个石槽里的水洗干净脚,擦过,用一块布围住自己,扎上腰带,还穿上一双草鞋。他走过来,不敢直视云泽,只是低着头。 老祭司指挥着少年要把马鞍拆下来,白马有些不高兴,但是主人没有阻止,也就只能被拆下。 “去送到里面招待贵客的房间。”少年二话不说抱起马鞍去了里面,几分钟后才跑出来。 “大人,这后面有马厩,是不是让您的马先去休息一下?”老祭司问云泽。 云泽摸摸白马的脑袋,点点头,这白马就乖乖被这个少年牵走了。 马走侧面的小道,等它去了后院,老祭司又做出邀请的手势——双手交错在胸前弯腰,大概是邀请? “大人,请这边来。” 这大概是这里最好的一个建筑了。 从老妇人第一时间带他来找这个老祭司看,这个神职人员应该算是本地的管理者之一。 布料还属于奢侈品,平民人家的衣服多是简单布裙再系好,而且平民不穿鞋。但是刚刚的少年穿了草鞋,而这位神职人员穿了木底的布鞋。他们之间是有阶级差距的,至少已经是平民和特权阶级的差距。 而老祭司不肯收金瓜子,说这个是‘贵人饰’,也就是说,在统治阶级里,老祭司也只是底层。 这是一个已经有了森严等级秩序的社会。 云泽慢慢分析之前看到的、听到的一切。 十多年没有和正常人交流过,他的人际交往能力可能比以前差许多,各种常识也有点跟不上了,但他智商不差,学习能力不差,胆量和应变能力也不差。否则不能在智能系统的监管下扮上十几年npc没被发现异常。 如今这老祭司明显认为他是哪里来的上层人物,才这样招待他。自家人知自家事,云泽压根也不是什么贵族,撒这种谎迟早就会被识破。 如今他还能装聋作哑说自己说不了话,等以后学本地话的时候,是不是得把真相说开? 当然,不能说自己是穿越来的,可以自称是山中隐士的弟子么?这里有隐居山林的贤士隐者么?一个隐士弟子没点亮语言和文字,是不是有点降低这个群体的逼格了? “大人,您看这儿成吗?”老祭司忽然问,云泽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里头一个房间前。 看得出来,是条件比较好的房间了,打扫得十分干净,里面有个用泥和草垒起来的床,铺着一块儿布,布上面是一块羊毛毯,还放着一大块拼凑的羊皮被子。现在那个羊毛毯上就放着他的马鞍。 房间里东西不多,有类似桌子和小板凳的物件,还有一些瓦罐和别的小型陶器,甚至有一个颇为传神的公鸡造型陶壶。 这房间没有窗户,但是上方有一个不大的四四方方的通风口,所以里面看着有点阴暗,空气好像也不是特别好。 云泽还看到了角落里飞快爬过的一只蜘蛛。 感觉很新奇,曾经他也是怕这些毒虫、蜥蜴和蛇,现在……感谢游戏治好了他的恐惧症。现在看到这些小东西的第一反应都是:是能刷的怪吗?涨多少经验?爆率多少? 前期的npc不刷怪,后期为了增加可玩性,npc也可以刷怪打材料了。其实很有趣,因为在云泽这个npc的角度,这些怪都是完全真实的,无论是各种毒虫猛兽,还是人类。 云泽没法克制着那种杀人的怪异感,所以他极少打人形怪,但是毒虫和猛兽杀了不少。他就是这么默默攒下一笔私房。加上他本来就是在野外为玩家送装备和药的不定点npc,所以自由度还要更高一点。 后来他和玩家的最大区别,一是没有自己的家园,二是无法下线,无法休息和睡眠。 现在这样挺好的。 他将自己现在获知的信息综合起来,就是类似人类文明的中早期,已经有了封建制度雏形。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7 看起来环境不是太友好,物资匮乏,云泽心里却没有半点埋怨。游戏里房子好,不是他的,食物好,他没味觉……他就像是锅里一只青蛙,下面的火烧得旺旺的,不定什么时候他就被烫死了。 如今他算是跳出来,跳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这个地方有人类,有他的同类。 哪怕是原始社会,他都会觉得不错,何况这边已经发展出了文明——那些陶器就是最大的证据。 云泽走进房间,空气里带着一种潮湿的气味,他感觉关着自己的透明牢笼被打破了,外面的一切开始变得真实。 活着,很好。 见云泽并无抵触,老祭司暗暗松了一口气,虽然被家里养得略天真了些,好在并不十分挑剔。他的皮肤就像是羊乳一样白皙细腻,指尖光洁没有茧,一看就是从小到大连衣服都不自己穿的,老祭司一开始真担心他不能适应。 假若云泽不满意,觉得老祭司招待不周,回头查出来云泽不是上头要求善待的‘外乡人’那便罢了,若是,他这就是怠慢,或许能保住一命,少不得用财产赎了罪。 如今见他并未不满,态度上也没有嫌弃,老祭司对他倒是多了两分好感。 老祭司让另一个少年过来,这少年比方才那个更大一点,十五六岁的模样,黑色的卷发,浅棕色皮肤,眼睛大而圆。他一路小跑过来,到了两人面前先口称师父,再尊称云泽为大人。 “大人,这是我的一个弟子,阿夏,暂由他来服侍您。” 这个少年也是双手在胸口位置交错鞠躬,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把云泽看得有点不好意思。对方的眼神里那种‘哇,您真是了不起啊’的感觉太明显了,云泽有点招架不住这种莫名其妙的热情。 “您有什么事都可以使他去做。一会儿的晚餐,有面包、鸡蛋、菜汤和葡萄酒,可以让阿夏送到您的房间食用。”老祭司又道。 如果能说本地话,云泽特别想知道,自己这种陌生人,为什么对方要这么诚惶诚恐地招待?他挺想阴谋论一下,说先糊弄他,回头下了迷药,把他的财物全部卷走,把人害了。 但感觉又不太像,尤其这个老祭司偶尔露出那种‘啊,这到底是哪家迷路的孩子啊’这种长辈看小辈的眼神的时候。 云泽吃软不吃硬,最受不了他外婆那样的老好人。 但就算心里觉得没有恶意,他还是喜欢再三试探。 云泽不想把人想得太坏,但是成长过程中见识了太多东西,已经很难改变自己的思想模式——他总是喜欢先从最坏的角度去看待一件事的发展。他以后大概会成为那种结婚前先体检和写婚前协议的人。 其实生活中很少有东西是纯粹情感的或者存粹利益的,一般都是两者混合,只是看哪个比重更高。 云泽心里清楚是这样,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只是他这个人打小缺爱,别人对他好一点他就受不了,若是一直对他好,他们成了朋友和知己,云泽能对那人掏心掏肺,觉得对方哪儿哪儿都是好的。这种性格缺陷实在太糟糕,因为人家很容易发现自己被偏爱了。 有句词是怎么说的?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云泽很想改掉他这个臭毛病,可是总不行,投入得深了,就会给对方找各种理由,直到最后他失望。失望之后就是彻底断裂,再无恢复的可能。云泽的感情一向极端,便是友情也一样,好的时候捧你到天上,坏的时候踩死在坑里。 从初中开始,他就没有断过朋友,然而不知道是什么问题,这些友情最后都会走向歪路。 云泽的警惕性和怀疑论就是在这一次次的受挫中打磨出来的。 先用最挑剔的眼光去看,用最恶意的揣测去试探,总该能筛选掉一批不怀好意的。 他已经决定在这里暂住,坏的准备他做好了,食物和个人安全需要注意一些,白马是召唤宠物,可以随时带走,最多就是损失一些财物。如果只是这点代价就能判断一个人的好坏,很值。 是吧~ 第4章 想到这里,云泽把包着湿衣物的包裹给阿夏,用手势示意他把这些衣物清洗晾晒一下。 包裹包得不严实,露出小半的布料。 湿了的这套衣服是夏服,比较轻薄,里面是白色细棉的里衣,然后是姜黄色的薄绸中衣和深绿色的裤子,有一根五指宽的皮带,外面罩着一层墨绿色薄纱。虽然没有很复杂的刺绣,但便是材料就能看出不凡来。 这么好的染色布……叫阿夏的少年犹豫地看了他的老师一眼,不敢接。 “大人,颜色这样好的布料,若是下了水,就褪色了。”老祭司也很犹豫,这样婴儿肌肤一样细滑的布料和烟雾一样透明的布料,他连听都未曾听说过,见也是第一次见。 而且颜色染得那么好,一定使用了大量珍贵的颜料去染色,或许还淘汰了很多同类产品,才能染出这样均匀厚重的颜色。这样的布料很好看,却也一点碰不得脏碰不得水。万一给洗坏了,他要到哪儿去赔? 老祭司第一次那么愁,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这个第一次拿出金子送人,第二次拿出染色布料要洗的王家傻儿子,这种脆弱的贵重物品就应该好好挂在那里,让侍女每日用香熏一熏,除了必要时候(比如祭祀的时候)拿出来穿一穿,其他时间都拿来观瞻。 洗?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8 不不不,您还是杀了我吧。 云泽看出了两人的抗拒,他思索着这种抗拒从何而来。 因为云泽一直生活在布料是廉价日用品的年代,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他没有去了解过这方面的知识,既不知道,在现代织布机被发明之前布料是极其耗费人工的奢侈品,也不知道,在现代化学染料出现之前染色布是限量顶级高奢产品。 他猜测到这个时代的布料对平民家庭应该是比较贵重的,但他不知道,这个时代的布料贵重到可以成为货币的一种。 幸好他还不算愚蠢,从两人的抗拒中多少看出来,染色的布料很贵重,非常非常贵重,所以也没有说出类似‘何不食肉糜’的话。他最后只是比划让他们晾晒一下,尤其是泡了水的鞋子。 这一次,他们总算没有再拒绝了。 阿夏跟捧着碰碰就碎的珍宝一样把衣服一路捧到外头,刚好遇见安置了马从后院回来的另一个少年苏亚。 “阿夏哥,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马匹,浑身上下无一丝杂毛,蹄子上都亮晶晶的一点泥土没有。……嗯?这是什么?”苏亚奇怪地问。 主要阿夏的表情太古怪了,战战兢兢,额头冒着冷汗,好像老师第一次教他如何用咒语给村民治疗疾病那样。很难形容,既觉得十分神圣,感觉是被托付了重任,又十分害怕自己没有做好。 “是那位大人的衣服,他让我晾晒一下。”阿夏小心捧着手里分量并不重的衣服,“我正在寻找合适的地点,那里没有风扬起灰尘,那里也没有太阳的暴晒,温度刚刚好,不会太冷,也不会太热……” 苏亚听得都呆住了,他张张嘴巴,半晌才道:“我以为你只是准备晾晒衣服。”而不是招待一个公主。 “我当然是晾晒衣服。”阿夏有一点不高兴,他左右看了一眼,“你跟我来。” 他叫苏亚一块儿走,两人就走到另外一间屋子里,那是他们师兄弟两个跟着老师学习咒语的地方,所以打扫得特别干净。 阿夏小心把包袱放在一个干净的石台上,然后慢慢打开。 最开始出现的是一层烟雾一样的织物,苏亚瞪大了双眼,拼命擦了擦,再次确认眼前这个真的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布料,而不是飘来飘去的烟雾。 纱衣的下面,薄绸露出一个边角,姜黄色的,看着就十分细滑,带着一种蚕丝制品特有的光感。总之,是一看就知道和棉麻完全不一样的材料,而且本地连棉都没有,他们只有亚麻、皮革、羊毛这三种制衣常用材料。 苏亚呆呆地伸出手去,想摸一摸。 ‘啪’的一声,阿夏打开他的手:“你在干什么?你准备用你刚刚拿过草料的手去碰它吗?” “我就是想……”苏亚有点委屈的捂着手,那一下可真疼。 “想也不行。”阿夏誓死保护这些衣服,“要是弄破弄脏了一点点,就是把你卖十遍都不够偿还。何况你觉得能拿出这些衣服的会是什么人?” 阿夏左右看了一眼,靠近苏亚,小声说了几个字。 “王?王族?!”苏亚吃惊得都快结巴。 “你小声一点,老师只是猜测。除了王族,你说哪里还养得出这么精细的人?总而言之,是我们绝对绝对得罪不起的人。就算是异国的王族,他们也是神的后裔,绝不是我们可以去违逆和怠慢的。你要是把这衣服弄坏了,拿什么赔?如果你做错事得罪他,肯定要被喂狼群。” 苏亚捂住自己的嘴巴,一会儿才放下来,靠近欣赏石台上的布料的师兄:“那他为什么不待在自己的城池里,而是一个人到了这边?他的随行官呢?他的随从呢?” “或许是出来游历的时候走散了?我们老师的老师,年轻的时候也跟着一位王子到大陆上的不同国家游历,最后写出了一本了不起的著作,成了有名的贤者和先知。或许他也是如此。”阿夏猜测道。 “游历?”苏亚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上一次老师的老师来信,说来自都城的大神官阁下的弟子最近在视察各个地方的神殿,最近可能就到了我们这边。或许那位大人可以知道这位大人的来历。” 阿夏也想起了这件事:“或许吧。……你为什么发抖?” 苏亚哭丧着脸:“阿夏哥,我做事不像你这样仔细,万一哪天我说错话做错事怎么办?” 这倒确实是个问题,阿夏想了一下:“那你平时不要随便出现在大人面前。” 苏亚点点头:“只能如此了。” 老祭司两人走后,云泽伸手检查马鞍,上面的口袋里数枚金瓜子,一粒没少。 云泽坐在床边,把玩着金瓜子:或许可以在这里长住些时间。 异国人的长相,携带金银饰物、宝马、贵重的布料,没有常识,不会本地语言,他看着自己的双手,没有一点茧,嫩得就像是羊乳里泡过。 优势和劣势一样明显,他该以什么身份在这里生存下去,又要怎么将劣势转换为优势? 他拿出一枚宝塔形的熏香,那是云泽自己制作的一种驱逐蛇虫蛊物的熏香,不过这还是他第一次嗅到自己制作的熏香是什么味道。 他用了松末为基,檀香为主料,所以一开始出现的香味就是十分厚重的檀香味。他想起曾经使用的蚊香也多是檀香味,因为这种香味泛滥了所以大多数人第一时间把檀香和蚊香联系在一起。 但这种用真正檀香木制作的香还不太一样,厚重但不沉闷,还参杂其他香料的甜和柔和。 若是闭上眼,仅仅嗅着这种香味,他就好像躺在一个华丽的帷帐里,在一张柔软的卧榻上昏昏欲睡。地上铺着华丽的花色羊毛毯,珍贵的缎子制作的帘布被束缚到两边,露出描绘了彩色花纹的长柱。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9 一边的紫金香炉冒出幽幽紫烟,成一条线在空中摇摆舞动。 边上拿着孔雀尾扇的侍女轻轻打扇,送来徐徐凉风,风里带着柔柔香气。 轻轻打开门的阿夏感觉自己就看到了这种幻觉,他好像看见了一场王家的舞会,宾朋满座,空气中飘荡着浓郁的奢靡的香气。但下一秒他就认清了,还是那个石室,只是里面出现了一个自带高奢标签的人和一种醉人的香。 阿夏忍不住悄悄多吸了几口,真好闻啊。 云泽正思考人生,见少年进来,看向他,虽然没说话,意思很明确:你来有什么事? “大人,您的晚餐。”阿夏低着头,恭敬地将一个扁平的陶盆放到桌子上。那上面有一个圆薄饼,圆饼上面撒着一个半熟的鸡蛋,几片熏肉,边上有一个小碟子的酱料,还有一碗素菜汤。 另外还有两杯饮料,一杯大概是葡萄酒,红色的液体带着淡淡酒香,但里面有一些没有过滤干净的残渣,看起来有点浑浊。另一杯也是酒,看来却像是某种粥或者糊糊,浑浊且粘稠,闻起来有点点酒味,还有点甜。 云泽看着没有筷子和刀叉的晚餐,他对阿夏做了一个洗手的动作。阿夏立刻领悟到,很快去端了一盆水回来。这期间云泽用银针一一试毒,暂时没发现变色。 等到洗了手,手帕擦干,云泽先撕下一片圆饼,裹上一点鸡蛋和熏肉,沾一点酱料,然后递给阿夏,示意他吃。 阿夏有些奇怪,但既然是命令,他也就吃了。这熏肉可是老师的珍藏,他很少能吃到肉,配上鸡蛋和豆酱,味道好极了。阿夏吃得津津有味,还要控制着不要失礼。 他吃完过了两分钟,感觉菜都要凉了,云泽才开始吃,撕一点饼,卷着鸡蛋和熏肉,沾一点酱料。他不知道这是什么酱料,是红褐色的,闻一下有一种豆制品发酵的味道。 云泽用了几秒才想起来这是豆制品发酵的味道,因为他当年很喜欢吃炸酱面,里面的酱就是大豆酱。所以一下被勾起了回忆,和食欲。 他的手指点着餐盘上的酱料,用眼神询问:这是什么? “大人,这是老师自己用鹰嘴豆制作的酱。”阿夏说。 之后云泽一一再问,阿夏就一个个说:“这是今年新下的麦子磨的粉制作的面包,这是熏制的野兔肉,这是野鸡蛋,这是菜汤,这是啤酒和葡萄酒。” 这会儿的面包与其说是面包,不如说是烙饼,又干又硬。所以为了容易入口,有时候会做得薄一些,像是薄面饼。至于啤酒,就是那一碗糊糊。 十几年没有知觉的味蕾再一次接收到了食物的味道。 这是面食?富有嚼劲的口感,带着原始的小麦香气。熏肉片有点硬,要用牙齿慢慢磨开,可以感受到那一丝丝的肌肉纤维。鸡蛋的味道很清爽,将凝固未凝固的状态,本来应该有点蛋腥味,被酱料的厚重咸香味掩盖了。 食物说不上多好,云泽吃得却很开心,这是有味道的食物,再难吃也不会比一堆没有任何味道的东西难吃。他一开始还担心吃不惯,主要角色设定就是严格的食素者,不吃动物和产自动物的东西,连牛乳和鸡蛋都不吃的,但如今看起来接受良好。 他没有碰酒和汤,一滴都没有。本身他对于酒就没有那么热爱,以前也就喝过一点酒精饮料,后来在游戏世界,喝什么都像是喝水,更没感觉了。 蔬菜汤倒是想喝一点,可以补充一些维生素,但考虑到安全问题,他还是只吃了几种没有问题的。 反倒是边上的少年很想喝的样子,他的眼睛看着酒杯里的红色酒水,面上还有一些疑惑,似乎在奇怪为什么云泽不喝酒。这可是酒呀,用以供奉神灵的甜美饮料,喝完之后可以亲近神的所在。 “大人,您不喜欢葡萄酒么?” 第5章 酒,一开始被发现就成为了神灵的饮料。因为是用珍贵的粮食酿制,一开始只有僧侣和王室可以享受,后来出现了果酒,加上人们发现吃不完的碎面包也可以酿酒,酿制得多了,贵族和大商人也开始饮酒。 喝醉之后那种微醺的感觉将人带离尘世,进入到奇妙的感官世界。 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便认定了酒可以让人的灵魂脱离身体,暂时进入神灵的世界。而且他们发现常喝酒的人不容易生病,常喝水的人却容易生病,这就更让人相信酒是神圣的。 于是,每年祭祀和祭拜亡者的时候,人们会进行狂欢,会举办盛宴,宴会上不可少的就是酒。人们必须让自己喝到醉醺醺的,然后去亲近神,并且在神的领域和死者相逢。 而贵族们也不再喝水了,他们随身带着酒。后来平民家庭也开始喝酒,他们喝廉价啤酒。这种啤酒通常是用吃不完剩下的硬面包或者磨碎的麦子发酵而成的,夹杂大量麦麸,出来的酒液品质也一般。 泰锡人喜欢喝酒,他们宁可少吃一点面包,也一定要喝酒。 云泽不喝酒,但是见他想喝,就把酒杯给他,示意他喝。 阿夏少有可以喝到这种葡萄酒的机会,他红着脸,没有拒绝,很珍惜地喝完了,脸上红红一片,不知道是酒精不耐受还是不好意思。 如果酒精在这个世界是珍贵的东西,或许他日后可以尝试酿酒,因为手里刚好有不少酿酒的配方,也有一些酿酒的植物种子——云泽心想。 游戏里的配方都是严格抄现实世界的,加上一点点魔幻设定,按着上面的配方来,有极大可能酿制成功。 全部吃完之后,云泽用自己水壶里干净的水漱口,再用阿夏送来的水清洗自己的手。其实没什么用,因为他看到了水里的尘埃,应该是直接从河里取来的水,没有过滤和煮沸过,里面会有很多肉眼看不到的细菌和寄生虫。 洗手更像是让自己觉得安心的仪式。云泽总疑心自己待不了多久就得生病,他可能无法一下适应这边的卫生环境。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10 现在他有许多现成的药剂,还有许多草药种子,等安定下来后他或许能种一批草药,然后再制作一些新的药物。这些能给他带来安全感。 阿夏把没有吃完的食物拿到厨房。在厨房工作的大娘奇怪地看着还剩下许多的食物和基本没有动过的蔬菜汤以及麦酒:“那位大人并不喜欢吗?是因为面包太硬了?” “不,大人没有说什么,也不曾表示不悦。”比起不喜欢,更像是吃不下了。 阿夏想着他吃饭的样子,那位大人的胃口好小啊,吃饭的样子真好看。 他用三个手指头捏着碎面包,吃的时候没有发出声音,也不让人看见舌头和牙齿。盘子上的食物吃过之后还是整整齐齐的样子,手也是干干净净的,一点酱汁都没有溅出来。 虽然都是吃饭,但是那位大人和自己吃饭的样子完全就像是不同的种族。 厨娘没有再说什么,她把这些剩下的食物再分开,一部分给了阿夏,一部分要拿回家给孩子。食物是不会被浪费的,因为饥饿的人很多。 阿夏唯一不能理解的是,他为什么要先给自己夹一片面包呢?对方好像对珍贵的葡萄酒也是完全不感兴趣,宁可喝自己壶里的水也不喝葡萄酒。他也不碰菜汤和啤酒,不会觉得嘴里难受吗? 真是个奇怪的大人啊。 阿夏把自己的疑问告诉了他的老师。 他的老师摸着自己的胡子,他大概理解那位大人的顾虑。 王室和大贵族的嗣子为了争夺继承人的位置,彼此间会有许多阴谋诡计,他们将毒药涂抹在嘴唇可以碰到的地方。这种方法已经让很多人莫名其妙去了冥神的国度。 据说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王族才喜欢用银质餐具。 所以对这些贵族来说,入口的食物也要十分小心。 远离王室和神殿的人们把他们看成是至高无上没有缺点的人,但是真正见识过才会发现,和他们心目中的完全不一样。平民家庭的兄弟会为了多继承一只鸡打起来,王族成员想要的只会更多。 但他还是不忘交代自己的弟子,白日好好服侍贵人。等到对方睡着之后,记得到祈祷室学习新的咒语,以及帮忙处理杂事。 “为什么你的身上有香气?”老祭司突然问,他的年纪大了,但对于香味还是很敏感。因为香料同样是供奉神灵的,他很久没有闻到这种高雅的香气,和乡野间采集到的香料味道完全不一样。 “是那位大人在房间里燃烧的熏香,我呆了一会儿就沾上了。这是什么香气?让人的心也沉静下来。”阿夏低头嗅嗅自己衣服上的味道,太好闻了,就算减淡了依旧充满了吸引力。 老祭司笑着说:“我嗅到里面有檀香木的气味,我们这里没有这种香料,必须是外国的商人带进来,一点点就能买下一只牛。我的老师教给我许多祭神的香膏里都有这种香料,我跟着老师学习的时候配制过,可惜它太难得了。” 之后老祭司不再说话,或许是想起了年少时候跟着知名的贤者学习时的事情。那时候他还很天真,也很狂妄,有许多奇思妙想,会畅想未来…… 那时候,他还很年轻,他还有梦。 第二日,阿夏一早就去敲了敲云泽的房门,但是云泽起得更早,已经穿戴完毕。他俊美的容颜在昏暗的房间里闪闪发光,阿夏不敢多看,人的美貌是神所赐予的武器,修行者应时刻警惕。 阿夏带来了水和干净的麻布,还有一个小杯子,另外还有一碟子似乎是草药粉的东西和一卷纱布。云泽猜测这是洗脸和刷牙的工具,他比较惊讶的是边上还有个小银勺子,勺药粉的? 他尝试用打湿的纱布沾一点粉清洗牙齿,是很清爽的草药味,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矿物粉末,擦完之后漱口,其实还蛮舒服的。 云泽以为梳洗之后是早餐,但是没有。他想了一下,可能这边是两餐制,早晨工作完回来,吃一餐,然后是下午的工作,回来再吃一餐,晚上可能还有一些琐碎事,之后是睡觉。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很多地方都施行两餐制,但是贵族们会有一些特权,于是点心、甜品应运而生。 云泽跟着阿夏出去,他用手指指阿夏,嘴里发出“师父”的发音,表示自己想去见一见老祭司。 阿夏第一次听到云泽开口,像是泉水一样清润的声音,是不是长得好看的人,声音也会格外好听? 他带着云泽去找老祭司,没想到老祭司这会儿也在忙。 一大早,两个在打架的村民就来了这里,希望得到德高望重的老祭司的调解。相比起遥远的市政官,村民更相信老祭司,也愿意找他来解决日常中的小麻烦。 神庙的祭司们肩负着祭祀、记录、祈福、治病、调解等等工作。等于把牧师、医生、村支书、居委会大妈的职责集中在一起。他们的主要工资则来自于村民的供奉和神殿分配给他们的土地上的产出——不收税的,重点。 因为税收很高,非常高,差不多达到收成的一半。 没有自己土地的农民很容易沦落成奴隶,或者跳出去成为盗贼和强盗。 云泽有些好奇的站在一侧小门的门口朝外看,阿夏本来要喊师父,被云泽阻止。他摇摇头,做了一个安静的动作,他的手指放在嘴唇上,指尖是浅浅玫瑰红,嘴唇的颜色像是清晨的花露一样。 成o形的嘴唇让人联想到了夏日多汁的水果,是一种很诱惑的味道。 阿夏脸红了,侧过头去,也不再喊老师。 “他窥视我的妻子,欲对她行我所行之事,他二人在我的房子里纠缠。他若尊重我,就应该同样尊重我的妻子,我房子的主人和我孩子的母亲!”一个汉子生气地揪着另一个男人,妻子被窥视的事情让他怒发冲冠。 另一个男人也大声叫着:“我从未有这等想法,我从未窥视有丈夫的女人,也从不入陌生女人的帐!我欲向她借石斧,一天一碗豆子的价钱,她想要更多,因此纠缠。我可以向天上地上一千个神灵发誓,我若行这样的事,便叫毒蛇咬死我。”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11 邻里和情感纠纷? 这种涉及情感的事,也没有什么证据,老祭司会怎么做? 云泽还以为会是县官处理纠纷一样,用法律条文或者宗教典籍来教导他们,没想到老祭司采取的是杭州老娘舅的做法。 最开始,老祭司念了一串长长的咒语,让神熄灭两人的怒火。 然后,他开始告诫被扯住的男人,不要和有丈夫的女人来往,女人的美丽像是春日的鲜花一样,男人的追逐就像是蜜蜂和蝴蝶。男人可以追逐单身的没有丈夫的女人,但不应该看着那些已经有了家室的女人,因为会带来纠纷和仇恨。 之后他又对一开始那个男人说,不要鲁莽地行事,要信任他的邻居,因为那也是他的兄弟。也要相信自己的妻子,因为‘她来到你的家,是要为你带来幸福家庭和子嗣的,聪明的男人要给自己的妻子信任和一定的自由’。 最后,又是一段长长的祷告,祈求神灵赐予两人平静的心灵,唤起他们内心的友善。 这样如儿戏一样的调解,居然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果,两个男人均面露惭愧之色,他们最后甚至轻轻拥抱了一下表示友好。这让后世来的土包子有些惊奇,不知道是感慨这边的百姓容易满足,还是感叹情感调解的威力。 云泽正准备出去,这个时候外面却飞奔来一个青年人,他怀里抱着一个婴儿:“祭司大人,厄运和诅咒降临到了贝拉身上,她看起来不太好,请您救治和赐福吧。” 这个青年人几乎快哭了:“请救救我的孩子。” 老祭司正要答应,看到一侧迈出了一只脚的云泽。 “大人,您早。” 既然被发现了,云泽就走过来,对老祭司点点头,他不知道这边的礼仪,只能点头示意。 他走近一些,暖融融的香味就飘散过来。其他人可能还不知道云泽的存在,看到他都愣住了。他们何曾见过这样的人物?真如珍珠在光线下散出光晕一样。 只有抱着孩子的青年人很快回过神来,有些匆忙地对云泽鞠躬,再次满是渴求地看向老祭司。 老祭司伸手抱起孩子,他轻轻打开包着孩子的布,那里面的孩子面色潮红,呼吸微弱,看着竟不太好。 这一看,老祭司心知这孩子怕是凶多吉少。所有出生的孩子,只有一半可以活过前三个月,这是每个家庭都无法避免的伤痛。但他还是决定用来自保护孩子的神灵那祝福的咒语保住孩子脆弱的生命。 老祭司用神灵的名义赐福给孩子,他的手虚虚拂过孩子的脸。 第6章 大家都在期待奇迹,哪怕是之前打架的两个男人、阿夏和云泽。大概人类这种生物,对幼崽还是本能的怜悯和爱护。 但孩子的情况并未好转,她的呼吸变得更加微弱,几乎要断绝了。 按着所有记录下来的治疗案例去判断,这都是必死的模样。 老祭司摇摇头,将孩子放回到她父亲的怀里。 那个青年人抱着孩子跪在地上,头低垂着,隐隐听到哽咽的声音。 悲伤在房间里弥漫开。他开始哼唱歌谣,歌词很简单,是模仿一个孩子的口吻,想象着用月光织布做衣服,把星星装饰在身上,快乐地在云层里游戏。 他们是在和这个孩子告别,至少能在祝福和歌声里离开这个世界。 云泽看着那个孩子和孩子的年轻父亲,他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和沙滩上等死的鱼。 谁在乎? 鱼在乎。 虽然他有许多药,却不知道哪一种可以缓解这种痛苦。她看着像是发烧了,云泽不确定,他不是真正的医生,只是在游戏世界里看过几本医书打发时间,所以无法通过这几眼去准确判断。 发烧…… 云泽想起某个药水的介绍里写着:可以缓解发热引起的不适并帮助退烧。 但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去试试。 游戏里出产的药物毕竟和现实世界里的不一样,他记得那个药物可以帮助‘负面状态为发烧’的玩家几秒内恢复健康,游戏里的药剂大都立竿见影,并且药效极度不科学。 如果在这里也有一样的功效,基本就可以定义成‘神药’了。 如果没有效,那么他的神秘性和未知带来的强大就大大受损,对他之后所有计划都是不利的。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12 云泽看着那个孩子,她难受地蹙着浅浅的眉,那是个让人一看就心生怜爱的小生命,圆圆的鼻头,红红的嘴唇。 “哎……”云泽轻叹了口气,从随身小包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白瓷瓶,然后靠近了那个抱着孩子的男人,半蹲下身,长长的头发垂落在地上。 他对着那个诧异地抬起头的男人指了指手里的瓶子,又指了指孩子。 青年人有点儿茫然,不知道云泽是在表达什么。 老祭司忙对他说:“这位大人手里的药可能救治你的孩子。” 青年人的眼睛一下亮了,看着云泽。 但云泽没有动作。 那个青年人以为是要报酬,连忙从自己口袋里拿出几个铜制饰品,要递给云泽,云泽还是摇摇头,并且把他的东西放回去。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对方,这个药的药效不确定,不能保证一定能把人救回来。 一旁的老祭司看出了他的为难:“大人,您是想说,这瓶药不一定有用吗?” 云泽点点头,再次看向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看看孩子,再看看云泽:“大人,您试试吧,若是不行,也是她的命。” 云泽知道这是同意的意思,小心倾斜瓶子,一滴蜜色的液体从瓶口滑落,准确的落在孩子的嘴唇上,滑入她的嘴里。 一呼,一吸。 几乎像是一场奇迹,那孩子脸上的潮红肉眼可见地退散了,她的呼吸不再微弱,微卷的睫毛颤动了一下,眼睛睁开了,是一双美丽的黄琥珀色眼睛。 “帕。”小女婴嘴里发出一个声音,同时踢了一下腿。 青年人抱着孩子又哭又笑:“贝拉,贝拉好了。”他抱着孩子跪在地上,拼命朝着云泽磕头鞠躬。 这动静把其他震惊的人也惊醒过来,他们纷纷凑过去看,几秒之前还奄奄一息的孩子已经完全恢复了健康,脸色是健康的红润色泽,眼睛灵活地转来转去,手脚也在动。 老祭司有些难以置信地弯下腰,去仔细检查女婴的身体情况,脸上不再滚烫,呼吸变得十分有力,一切都恢复了正常,这是个健康的孩子,毫无疑问。 “是神迹啊……”老祭司喃喃自语。 他从小跟着自己的老师学习,独立治疗也有几十年,自然知道这种情况的孩子,百分之九十九都无法被救回来,就算能救回来,也需要很久的时间去治疗,之后还会留下可怕的后遗症。 只是一个呼吸,就把人彻彻底底从死神那里带回来,只有神灵可以做到,人类是绝无可能的。 现在居住在自己家中的这一位,究竟是什么人? 老祭司几乎克制不住自己的颤抖了。 送走了千恩万谢的村民之后,老祭司立刻就写了一封信,请一个信使拿着信和自己的信物送去最近的一个大城市里,找自己的老师,一位贤者和先知。他在信上描述了云泽种种不寻常。 ‘他吹了口哨,白色如云的高大马匹就从天而降,奔跑至他的院子,在他身前停下等候吩咐,如人类一般聪慧。’ 还有那‘非人的美貌和无暇的肌肤’、‘月光和云彩织就的衣物,有着不可思议的触感的布匹’、‘随手洒落金银器物’、‘携带神秘的香料,过处香风阵阵’…… 当然,他不会忘记最重要的一点,‘白色光洁的宝石瓶子里滴落一滴生命的泉水,将死神国度的婴孩重新接引回到尘世’。 这封信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了他老师所在的神殿。说来也巧,信使到那儿的时候,统领所有祭司和神官的大神官阁下的继承人也在他那处做客,他也看到了那封信。 “我的这个弟子虽然有些驽钝,却从不说谎,他是个诚实的人。”白发苍苍的年老神官如此说。 年轻的继承人捏着那张羊皮纸,纸上的油墨痕迹甚至还没有完全干,几个不规则的符号暴露了书写者不平静的心情。 “既如此,明天我便去看看吧。”他说。 同一时间,这场奇迹已经在云泽所在的小村子传开了。 当时的目击者太多,围观了一切的两个争吵的男人手舞足蹈地和大家说着他们的见闻,并且以神灵的名义发誓,所说的所有一切都是真实可信的。 另一个铁证是康复的孩子。 青年人抱着孩子去求救的时候,他的家人、邻居和朋友都知道并且看到了,他们清楚离开之前贝拉病得有多么严重,所有人都不认为这个孩子可以逃脱这种厄运。 但只是一眨眼,这个孩子恢复了健康。 经过两日的舆论发酵,整个村庄都知道神庙来了一个不得了的大人。 引云泽到神庙的老妇人把自己得到的戒指拿出来,她让人去看这精美的饰品。上面有着完美的对称,纹路精妙却无一点人工痕迹,简直像是天生就如此。而上面的宝石如此完美,没有瑕疵。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13 所有人都极其肯定地说:“不,这是人类的工匠所无法做到的。” 见过他的人向别人形容他的长相:银丝一样柔亮且有光泽的头发,夏日没有云的天空一样的眼睛,有时候甚至呈现出神秘的紫色,皮肤就像是终年不化的冰雪。 他的身边还带着一种奇妙的香气,嗅到之后灵魂飘飘然,如同喝了酒,来到神的国度。 在没有什么热闹的小村庄,流言传得很快,再过两日,隔壁其他村庄的人也都知道了,他们偷偷地过来,站在神庙之外远远的看。 只有云泽身边是安静的,谁也不敢打扰他,神庙里两个少年甚至不敢有半点失礼的举动和想法,他们害怕云泽看透他们的内心。 是的,他们已经在怀疑,云泽是拥有神秘魔力的巫师或者神的使者。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他能从死神那里带回来那个小女婴的灵魂,并且赋予她健康。而且他拥有那些漂亮神奇的布料制作的衣服,携带许多金银,还有那样高大的白马坐骑。 当一个人开始怀疑某个人的时候,对方一切的不寻常都有了解释,他们对云泽也是如此。 云泽对此并不是毫无所觉,拿出药剂那一刻,他就做好两种准备,一是药剂失效,神秘性被破坏,隐形光环残缺。二是成功,神秘性和未知的强大再一次加强。 他需要再看看事情变化,用来判断自己是继续在这里停留,还是重新出发寻找新的落脚点。 越是原始的社会,危险程度越高,他在这里还有老祭司这样的引路村长,暂时不愁吃和住,也没有丢失财物的危险,还有机会学习这里的语言和别的常识。在别处,谁知道先遇见的是不是强盗和骗子? 但是留下,他却还没想好怎么应对别人的疑问和猜测。他连表达自己都做不到,万一被污蔑都无法自辩。 云泽想了很久,一直到月亮都进入梦乡,第二天起床的时候都有点儿蔫儿蔫儿的。然后阿夏告诉他一个消息,神庙里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可不是云泽这种来历不知的客人,而是实打实极有权势的贵客。 偏远村庄突然来临的贵客? 云泽立刻打起十二分精神,他有预感,这人是为他而来。 阿夏的眼睛里闪烁着崇拜的小星星,因为那位可是都城‘库里’最大神殿大神官的继承者,未来的大神官,是泰锡这个国家九个大神殿中最宏伟的一个神殿的继承者。 泰锡有很多神灵,一个神灵有一个主神殿,一个主神殿有一个神官。但是最有权势的是最主要的九个神殿,大神官掌管的就是太阳神神殿,这个贵人要继承的也是这个。 云泽经过这两日的观察,已经确定,他所处的地方,宗教势力很强大,僧侣甚至可以行使执政者的权利。 就是不知道真正的执政者怎么想。 才想到这里,阿夏继续念叨,已经说到这位大人物的身世来历——王室公主之子,在本国法律中,公主的子女也是继承人,只是排位极为靠后。所以这位准大神官也可以被尊称为殿下。 但是公主之子的头衔是远远比不上未来大神官的身份的,所以大家还是喜欢尊称为‘大人’。 发现云泽目露好奇,阿夏忍不住多说了一些。 “大人,您是不是觉得奇怪?为什么祭司多是王室后裔?那是因为公主身上流着神圣血脉,她的子女可以继承她身上神圣的血脉,会比一般的祭司更容易见到神灵并且得到提示。就像是我们老师,也有一点神圣血脉呢。” 是这样吗?如果宗教势力也是王室权利的一种衍生,那么执政者能容忍宗教势力这样强大也就不难理解了。 屋子里两人正说着话,门外传来一阵有节奏的脚步声,每一步间隔的时间都像是踩点一样准确,每一步落下的轻重都控制在毫克之间,于是一下吸引了屋里两人的目光。 云泽抬起头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袍子的男人走过来。 他看起来二十多岁,因为留着一些毛茸茸的浅色胡子,也就看不出具体的年龄,只是骨像极佳,如艺术家的雕塑作品一样。且眼睛非常明亮温润,像是一杯恰到好处的茶。 那是一个从外表看不出任何不妥的人,像极了他曾经见过的那些风度翩翩带着亲切感的成功人士。 云泽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个时代遇见这样的人,一个照面就让人感受到了无形的压力。他需要更加小心,因为这类人的情商和智商都很高,多数擅长于伪装,是优秀的商人和政客。也是云泽曾经一度想要成为的类型。 可惜,云泽那因为童年缺少了关爱,对给与温暖的人不设防的特性让他永远也成不了这样的人。 来人身上的袍子也有些与众不同,白色的,看起来很细密平整,袖口处有刺绣,腰上还绑着一根腰带,微微卷曲的棕色长发像是波浪一样垂在肩膀上,却一点不显得乱,打理得干净柔顺,闪耀着健康的光泽。 这人必然来自一个衣食无忧的家庭,并且长期养尊处优和经常发号施令。云泽在心内如此判断,并且对来人露出一个有些无辜的礼貌的微笑。 来人亦对云泽微微一笑,双手交错在胸前,微微倾身。 “我是美尼斯,来自库里的祭司,非常高兴见到您,阁下。” 第7章 美尼斯看着屋里,那人仿佛不知道如何回应,也不习惯美尼斯的那种礼仪,最后他只是有些茫然地看了美尼斯一下,然后微微倾身。长长的银灰色长发顺着他的动作披散垂落,光线通过通风口落在他浓密的头发上,闪烁星星点点的光泽。 明明是有些失礼的动作,对方做起来这样优雅,有种说不出的矜贵。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14 昏暗的房间里,这星星点点的光泽晕出一片柔亮的星河来。美尼斯不曾见过这样的发色,简直要把整片星空拖入其中,他的眼睛有片刻的恍惚。 难怪老祭司疑心这人不是凡人,就连一向沉稳睿智的美尼斯都有些受到蛊惑。难道,老师和母亲说的是真的? 美尼斯从小离开父母跟着大神官学习,当时和他一道的有十八个孩子,但现在只有六个还留在大神官身边,他被确定为继承人。 泰锡有九位称得上是大神官的人,都是德高望重,并且有王室血统的人,他们掌握着百分之九十的宗教权利,国都库里的大神官是领头者,也是指引未来方向的人。 美尼斯能被确定为大神官的继承人,他必然有着十分出众的家世和万里挑一的能力。但同时,他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他的竞争者们时刻看着他,一旦出现了错误,地位就会受到威胁。所以他绝不能有错。 这一次来游历,是他的老师和他母亲的共同要求。他母亲是黑夜女神的神官,九大神官之一,她说自己得到了黑夜女神的神谕:星辰落于南方,那是泰锡的救赎。 他要去南方寻找一个人,那个人即便站在尘埃中也如珍珠一样夺目,那就是神赐给泰锡的。他要态度恭敬地邀请他来库里。 因为美尼斯是跟着大神官侍奉太阳神的祭司,所以对于黑夜女神的神谕将信将疑。可是他的老师也让他去,他还是来了。这一路美尼斯都让人留意特殊的人,尤其是那种十分出色的特殊的人,可惜一直没有消息,直到前几日……那封信的出现。 这个‘疑似神的使者’的人,他必须更加谨慎仔细地对待。 “阁下,我路过此地,听闻本地有一位远道来的贵客,冒昧过来,希望没有打扰到您。”美尼斯微笑着说。 他虽态度谦逊,但骨子里那种骄傲是无法抹灭的,就算是低头微笑着,还是带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压迫感。阿夏已经连眼睛都不敢眨了,说不清为什么,就是不能也不敢动弹。 云泽没有感受到这种压力,他甚至还能轻松摇头,表示没有被打扰,不必如此客气。 美尼斯暗藏的气势,对一个来自阶级平等的社会,且还没有真正走出象牙塔的现实主义者没什么效果。他那一系列代表了背后的权势和力量的姿态、礼仪、出色的容貌……在云泽看来也就是比常人略微出色一些。 哦,他的‘常人’,是指现代的受过高等教育的普通人。 说真的,就现代人大脑里的知识量和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和习惯的衣食住行,穿越到莽荒落后年代,基本都能得到鹤立鸡群的效果。当然,这群‘鹤’如果非要和本土万里挑一的天之骄子比较,谁输谁赢就不好说了,毕竟这边的天之骄子也掌握着本土优势和信息优势。 虽然对本土人士有些不公平,但是后世的人,哪怕一个平民孩子都会掌握更多获取信息的途径,他们的信息量十分惊人。 所以穿越者确实有理由在落后时代骄傲一下。心理上骄傲一下,行为上最好还是克制。将信息量转化为实际力量,需要更多东西,比如动手操作能力、人力、权势等等,这些恰恰是穿越者欠缺的。 这位自称美尼斯的准大神官看起来是人中龙凤,这个时代顶级的权贵。云泽却不需要畏惧他。 云泽原来确实只是中层阶级普通人家的孩子,耐不住还有二次奇遇,现在别说是准大神官,就是真的大神官站在面前,那‘老人’身份的威慑力也比‘大神官’身份的威慑力要强。 尊老爱幼,是深入骨髓的教养。 “虽然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必定不是前来冒充神使获得利益的商贾和阴谋者。”美尼斯也在心中分析眼前这人所有的动作和神态。 美尼斯进来之前刻意诱导阿夏,让他在云泽面前说出他是准大神官的身份,就为了试探一二。 但是如今一看,对方对于‘神官’毫无敬畏之心,表情、眼神没有半点波澜。 别说平民百姓,就算是王室成员,也不敢轻慢神官,无论哪个国家。这种一瞬间的本能反应是骗不了人的,这人的的确确完全没有把‘神官’一职放在眼里。 真的是神子吗? “阁下与随从走散,身边可有联系的信物?”美尼斯笑得充满了关爱和善意,“我正好带了一些侍从,可以托人去找寻一下。” 试探?云泽可说是第一时间发现自己是被怀疑并且试探了。 虽然早有这样的预想,但是一早醒来就发现这种事,还是让云泽惊叹了一下效率。前几日才发生的事情,今天就有上层人士来试探,以这个时代的效率来说,确实是太快了。 云泽不太喜欢说谎,但不代表他不会说。长得好看且受欢迎的人都更擅长说谎,云泽有这方面的属性加成。 他知道那种天真纯善的人让人喜欢又难以抗拒,他还知道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人设会让人生的道路更顺。小时候的云泽想要成为别人所喜欢所在意的类型,所以他总是模仿这些。到如今,这却成了他的一种特性。 少有人能看透云泽这层保护色,看到内里那个既小心,又防备的真实的他。 美尼斯正微笑着等待他的回答,耐心十足。 云泽面上露着犹豫和纠结,心里冷静地思索着对策。 一个明显的谎言需要无数的谎言去圆满,何必做这个死?九分真一分假更显真实,心理暗示是个好东西。自己说的,怎么比得上别人脑补的真实? 他要的就是别人的无法理解,留存的空白越大,想象空间越大。 云泽想了一下,站起身,走到门口。他对阿夏招招手,又对美尼斯微笑,示意他们跟上。 美尼斯想了想,跟了上去,他想知道这个人准备做什么。 他们一直走到一个空旷的院子里,就是一开始踩葡萄的那个地方,云泽拿起胸口的银哨子,连吹了两次,都没有声音。但是白马和白色的猎鹰就快速到了面前。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15 白马的存在阿夏和美尼斯都知道,身白如雪,无一根杂毛,也比别的马都高大都漂亮。身上的马具也不是凡物,两头翘起的造型可以稳住乘骑者的身体,脚蹬固定了位置和出力的方向。 就算是不参与战争的美尼斯都能第一时间看出它的价值所在。 美尼斯已经暗暗记下了马鞍和马镫,准备回去后找匠人试一试。 但是白色的猎鹰却是他们第一次见,不是纯白的,白色的羽毛上还散落一点点黑珍珠一样的斑点,但是一点不影响空中霸主的强大气势。它站在云泽的手臂上,乌黑的双眼略带压迫感地扫视众人,充满了灵性。 这一马一鹰,足以叫所有有野心的男人心动得不能自己,比得上一百个绝色美人的分量。 云泽摸摸海东青头上的毛,再安抚一下白马,最后对着美尼斯摇摇头。 阿夏还没看明白什么意思,美尼斯却明白了:“阁下,您的随从就是指这猎鹰和马么?您是孤身一人来此?” 居然一下就明白了?云泽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顺眼多了,他点点头,再次肯定这种说法。 美尼斯看着毫无常识的云泽,犹豫了一下是不是应该告诉他:鹰是天空神的使者,也是神殿的标志,而白羽鹰作为尊贵、威严和圣洁的象征,除了神殿和王室,其他任何人饲养都是死罪,哪怕大贵族也是一样。 更重要的是,因为附近几个国家的神话体系的原初是来自一个传说,所以在大部分国家的神殿,鹰都是神灵的象征之一,白羽鹰也是圣物的象征之一。也就是说,哪怕在其他国家,白羽鹰同样不能随意饲养。 这个人到底从哪里来?他肯定不是附近几个国家的人。 难道真的是天上来的使者吗? 很少有人胆敢冒充神使,但利益驱使,也不是没有人铤而走险。美尼斯曾经抓住过几个用魔法愚弄百姓自称神子神女的投机者,但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很难形容,但确实带着一种俗世养不出的天真无畏。 疑心病甚重的美尼斯突然发现,自己对着这一双温润清澈的双眼,居然提不起防备的心思。 这个时候就算是乡下少年的阿夏都觉察出不对了,白色的猎鹰欸,还是这么通人性的猎鹰。 美尼斯靠近一点,他紧紧盯着云泽,嘴里却说:“我从未见过这样神俊英武的马,可以摸一下吗?” 云泽犹豫了一下,退开一点,一只手抓着缰绳,免得马大爷一个不爽转身撅蹄子。 果然,美尼斯还没真正摸到,马大爷甩了一下长长的白色头发,不爽地打了个响鼻,一双眼带着和猎鹰一样高傲的‘凭你这样的人也敢冒犯我’的意味,长长的马脸上是全然拒绝。 云泽尴尬地摸出一个胡萝卜安抚有些不高兴的白马。在游戏里这两只就特别高傲,基本上看谁都是‘不是我说,除我主人其他人都是煞笔’的神态。 美尼斯却没有任何不高兴,他心里暗想:这马果然异常聪明。 然后他还注意到云泽从那个不大的挎包里摸出了一个不认识的橙红色果子喂马,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但可以嗅到一股清香,而且看马的样子应该很美味,至少对马来说很美味。 从未见过的果实。 美尼斯用眼神示意阿夏退下,等院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个,美尼斯笑着问:“阁下来这边游历么?”他却不是用泰锡的通用语,而是另一种十分古怪的语言,来自南边一个小部族,认识的人都很少,会说的就更少。 但是所有这些语言在云泽大脑里都会自动翻译,云泽没有感觉到任何不对,还微笑着和美尼斯点点头,表示自己就是来游历的。 美尼斯的笑容变得更深了一点,然后他换了另一个国家的语言,那是北边一个强国的祭司通用语,民间不流行,是神职人员专用的。 “泰锡是个很美丽的国家,阁下会喜欢这里的。” 云泽依旧毫无所觉,他回以微笑,并且点点头。 “阁下要不要去其他地方看一看?这里只是一个村庄,大城市里会有更多有趣的人和事。”这一次他用的是另一种海上王国的通用语。 去其他地方看看吗?云泽想了想,点点头。 美尼斯前后用了三种语言去试探,云泽一无所觉,照常交流。‘会百国之语言,却不会开口使用。’他若有所思,看云泽的眼神已经略有不同。 云泽见美尼斯不说话,还以为对方是不明白自己的意思,他伸出手,左手平举,右手伸出两根手指在手背上模仿走路的动作,一边还认真地看着美尼斯。 这种孩子一样的天真又幼稚的举动戳到美尼斯的点,像是小羽毛搔了一下他的心。 傻白甜……如果美尼斯懂得网络用语,他就能精准地用这三个字形容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但他不懂网络用语,所以只是纠结了一下为什么会有种骗孩子手里的鸡腿的感觉。 “事实上,我与您一样,也是出来游历和学习的。最近已经准备回到国都库里,如果您想看看泰锡最美的地方,库里是最好的选择。”美尼斯露出一个让人提不起防备心的温和笑容,“如果您不介意,或许我们可以一起?” 第8章 云泽很犹豫,他犹豫了两天。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16 这两天那个自称美尼斯的青年人一直都在,他文质彬彬、斯文有礼,对脏兮兮的村民和对老祭司一样礼貌。他也没有锲而不舍地问云泽要不要一起游历,只是遇见的时候态度格外温和一点,还会和云泽说一些本地有趣的风土人情,显然是很希望能一起同行。 对强硬的人云泽完全不感冒,但是这种类型的就有点招架不住了。 而且美尼斯说的那些各个地方的习俗真的很有趣,感觉要是和这样博学广闻并且有资源的人一道旅行,会增加许多乐趣,也能提供不少保障。 当然,生活并不只有好事,机遇和危险一起降临,云泽也能看到同行背后的危险——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消磨掉自己身上来自现代的痕迹,也无法保证不会露出一点不妥当。 另外,他亦不能保证这位同行者的内心是否就像是他的面容一样的和善。 云泽抱着白马的头,鬃毛刷过他的脸颊,白马湿润的眼睛看着他,似乎在问:你在怕什么? 要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和原住民打交道就是避无可避的事情。从最坏的角度出发,如今的开端已经很不错,还有一个人愿意带他一起走一走,提供一些珍贵的信息。 离开网络时代之后,云泽第一次发现到信息的可贵,现在他一无所知,也没有度娘这样的工具帮助他快速认识这个世界,那么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引导者就难得可贵了。 仔细考虑了利弊之后,云泽答应了同行的邀请。 离开那一日,他把几枚金瓜子送给了老祭司,虽然他一开始不肯接受,但云泽身上也没有别的更合适的东西,其他东西还要更加贵重一些,也就是这些没有特殊功效的金银器物可以随手赠送。 老祭司送了他一块柔软的羊毛毯,据说是用过冬前的羊毛里最柔软的部分编织的,云泽认出了那是羊毛夹杂羊绒的作品,很厚实也很柔软,裹在身上很舒服,很适合这样开始变冷的天气。 和羊毛毯一起送过来的还有一个四四方方的藤编的箱子,做工精致,表面擦拭得十分光滑。 这个箱子放了羊毛毯之后还有剩余,云泽就把之前晾晒过的衣服也放进去。 只是白马不太开心主人把藤编箱子放在它身上,美尼斯善解人意的表示可以放在后面的马车里。 既然人都进了对方的队伍,云泽也不再扭捏作态,直接同意了。 这是一支二十几人组成的队伍,几乎都是有着强健肌肉的大汉,他们手里拿着铜和木头制做的武器,穿着类似长袖t恤裙的衣服,中间扎一根腰带,令行禁止,目不斜视。 这是训练有素的战士,或者类似战士的职业保镖,云泽心里判断。他对‘大神殿继承人’这个头衔的重要程度又有了更真实的认知。会被那么多专业人士全程保护,这个美尼斯的社会地位和自身价值绝对不会低。 同时,云泽所能连带享受到的东西也会更多。 他跨马上鞍,衣摆在身后铺开,衣服上精美刺绣一览无遗。 美尼斯的视线滑过那些美丽的卷草纹和披散在身后的闪闪发亮的银灰色长发,然后看向马上的云泽:“天气渐冷,您需要披一件斗篷么?”说罢,不等云泽反应,棕色马靠近一些,一件浅棕色的厚实斗篷罩在云泽的身上。 复杂多变的香气和温暖包裹住云泽,一双手给他绑好了斗篷的系带,顺便整理了一下,叫他浑身不自在。下一秒,那双手已经收回去,此时再拒绝,似乎也不太合适。 “您的猎鹰不一起来吗?”美尼斯又问。 云泽一下被转移了注意力,他指了指天空,美尼斯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一行人在村庄村民的围观中慢慢走出这个平静的地方,云泽在马上可以看到他们从各个地方探出来的脸,有那日他见过的吵架的男子,还有一开始带他找老祭司的母女。 有三个村民站在村口的位置,看到他们就开始拼命摇手,云泽注意到那个青年人和他身边年轻女人抱着的孩子,他们身边还有个七八岁的大孩子,这看起来像是一家人。 拿着武器的护卫走出去,大老远就用长长的茅拦住来人,喝令对方止步。 “请不要误会,大人救了我们孩子,这些是谢礼。”年青人从身后拉出来一头山羊,还有一篮子东西。护卫就带着这些东西过来了,来请示同样骑在马上的美尼斯。 “这是村民赠送给您的谢礼。”美尼斯看了一眼,转头对云泽说。 云泽还没看清盖着一层布的篮子里是什么,光是看到山羊就摇头了。 用膝盖去想,这个年头的牲畜作为平民家中的重要生产资料,是不是就和家里的小轿车一样值钱?对方这又不是富有人家,送一只羊还不是大出血? 想到这里,云泽对着美尼斯轻轻摇头。 “您若是不收下,只怕他们不会安心。”受到了神灵赐福,就必须拿出供奉,否则下一次遭遇厄运和疾病,就无法一下得到回应。美尼斯很了解对方的心理,拒绝未必是好事,反而让他们心生惶恐,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惹了他不喜。 虽然没人确定云泽就是神使或者神子,但是借用了神灵的力量保住了他们的孩子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那么供奉也就是必不可少的。 云泽不知道这边的风俗,习惯性推拒礼物是华夏人的习惯,别的地方不是这样,所以他不确定拒绝了是不是做得对。但是就这么收下人家这样重要的生产物资,云泽也下不了手。 于是,他在挎包里翻找了一下,有一些他准备拿来当钱用的小首饰,都是金银的。 美尼斯看到几根金环从他的衣袖里滑落到手腕上,随着他的动作叮叮当当。 云泽找出一根红绳串着的银质挂坠,青枣那么大,是亮银托底,镶贝壳的吊坠,贝壳片没有任何图案,就是最简单那种。 他把这个挂坠交给护卫,伸手一指那边一家四口,意思很简单,作为一种礼物赠送给对方。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17 护卫看向自己真正的主人,美尼斯也点点头,他就把东西拿过去了。 美尼斯没有告诉云泽,这个吊坠比对方送来的所有东西加起来都贵重。从老祭司那边他已经知道,这位神秘来客对金钱毫无概念,珍贵的金银器物对他似乎都是手头随时取用的东西,送出去也不心疼。 但是之后,在云泽没有注意到的时候,美尼斯却吩咐他的一个下属,用等价的布匹、贝壳币和麦粒换回来那个银镶贝壳吊坠,还有之前云泽已经送出去的戒指。至于老祭司手里那种成色极佳的金瓜子,他倒是没说什么。一个体系的人,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是的,美尼斯几乎能肯定云泽不是骗子,但是不是自神国来的神子,却还要自己的老师和几位神官确认过才行。 对方自己还有点稀里糊涂的,仿佛仅仅是来游历的富家子弟。可是破绽实在太多,救人的事情暂且不提,光是可以听懂任意语言却不会说就是一种明示。 美尼斯让手下一个工匠家庭出身的护卫去仔细看过马鞍上那些装饰物,绝非人力可为。至少,绝不是现在的人类可以制作出来的。 那些衣物也是,不知道是怎么制作的,里面的线就像是光线一样纤细,还带着一种特别的光感,绝非亚麻、羊毛或者别的他知道的织物原料。莫非真的是从月光和云彩里抽出丝线制作的? 流传下来的关于神灵的描述里常常提到,那善纺织的女神会用世间万物制作美丽衣裳,用光和云彩织布,用万物提取不会褪去的鲜亮颜色。这一切让人浮想联翩的描述,在他们的眼前有了实物。 美尼斯已经给他的老师发了信件,说他带来了他们要寻的人。从这里到库里,至少要五六十日,这时间足够他再深入了解身边这个神秘来客,也足够他的老师和其他神官做好准备。 神子降临绝非小事,每一次都会带来不小的变革,虽然并不是每一次都是好事。历史上曾经有过记载的神子和神女,有些带来新的希望,有些带来新的破坏。 美尼斯的老师每日向神灵祈祷,希望神灵庇佑泰锡。但这几年收成一直不太好,天气比以前冷得多。神殿会将平民供奉来的粮食分发出去,确保他们在最艰难的时候不至于饿死。然而这两年死的人还是一年比一年增加。 明明也没有无能的国王和官吏,也没有人亵渎神灵,但粮食还是每年减产。他的老师为此唉声叹气,十分自责。 此次美尼斯出来,一是游历,二是为了收集更多更准确的信息,用来判断泰锡各地粮食缺乏的情况。因为粮食减产这件事,底下没有足够田地的平民家庭已经有了一些小波动,敌国间谍煽动情绪,说泰锡已经不被神所眷顾,被神厌弃了。 心思浮动的人变多,最近平民沦为盗匪的事情也变多了,与整个国家而言绝不是好事。 如果这位真的是神子,希望至少可以重塑上下的信心,告诉所有心有疑虑的泰锡人,神并未抛弃泰锡,这只是来自神灵的一场考验。 美尼斯倒是没想过让神子解决粮食减产的问题,毕竟这是因为天气关系减产,谁能改变天气?怕是创造世界的创世神才可以,其他神灵都是各司其职,只能做到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那么神子也不会有那种扭转乾坤的力量。 他期待着这位神秘来客能带给泰锡一个新的希望,却不知道这位神秘来客也在想着同样的问题。 “美尼斯是我的机会吗?他试图展现给我看的,是什么样的路?我该跟随他的引导试一试吗?”云泽一路想着这个问题。 等级森严的世界,他要怎么做,才能站到食物链的前排位置?如果这个世界已经注定他必须成为被剥削者或者剥削者,那么他想要成为剥削者。云泽想得很现实。 他没有太多思想上的纠结和挣扎,本能地追逐着自己的最大利益所在。 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剥削者,文雅的说法,掌权者,基本都有着被认可的‘高贵’血统。而这种高贵,其实来自于一种‘神的后裔’的大型催眠成果。 云泽想着这些日子身边人的试探,和越来越谨慎仔细的态度,他们一定误会了什么,将他认定为某个脱离平民群体的存在。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事,普通人因为某些当时的人无法想象的事,获得认可,成为能和‘天’和‘神灵’沟通的特殊存在,获取权利和地位。 如果我已经不凡,可否可以更加不凡? 第9章 云泽不喜欢说谎,但是有一种东西叫做‘暗示’,不需要开口,只需要行动。他只要表现出能证明他的不同寻常的一面,就能让人脑补出一系列的神秘来历。 就像是之前他救了那个女婴,或者召唤来猎鹰和马,还有他带来的那些东西。 云泽不想欺骗任何人,但他想要好好地活下去。 因为一个高空坠物死在成年之前,在游戏里人非人、物非物地活了那么久,终于又能像是真正的人类那样活着,可以延续自己半途而止的人生,他想要活下去,活得有价值,有意义。 从小村庄出来,走过几个差不多的村庄,也过了十几日,他们到达一个有长长的石头城墙的城市。美尼斯选择走一条离库里最近的路,他出来绕了一大圈,为了收集更多信息,但现在要赶着回到库里,自然选择走最短路线。 旅程中云泽跟着美尼斯学习这边的语言,美尼斯还会告诉他一些关于本地的信息——带着主观性的信息。 这个人的情商是真高,云泽明明有防备,还是忍不住对其产生好感,对他的国家泰锡产生好感。 美尼斯细心地照顾他,仔细考虑着他每一个需要。云泽差点觉得这就是自己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太危险了,他对这种关怀抵挡不能,明知道对方秘密很多,人也很复杂,还是忍不住觉得这是个好人。 云泽纠结着,那头的美尼斯也在盯着自己的手若有所思。 因为孩童时期的特殊经历,美尼斯不喜欢别人的碰触,连最贴身的仆人都不能碰他的私人用品。但是这些日子,他看到那个偶尔茫然又无辜地看着自己的神秘来客,总是会忍不住想靠近一点,想捏一捏他的手,碰一碰那双清澈的眼睛。 这太奇怪了,美尼斯几乎以为自己得了什么病,或者被下了迷魂药。 队伍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一日比一日古怪,其他人却没有察觉,该干嘛干嘛。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18 他们这次出行十分低调,连护卫也低调行事,假装他们只是来这边做生意的商队,车上还像模像样地装满了货物。 美尼斯的队伍在距离城门数百米远的地方停下来,这里是泰锡的第二大城市——漠西。也是行事荒唐的王弟所在的城市。 美尼斯不希望云泽的存在被其发现,那绝不是能正常沟通和交流的对象,暴虐、愚蠢、奢靡、爱好美色。 如果可以,美尼斯不想进这个城市,只在外面驻扎。 但美尼斯没有对云泽说:你太美了,你会吸引到这一个糟糕的混蛋。他只是拿出一块灰黑布,说要把白马遮一遮,因为白马太显眼了。它的个头、姿态、白到发光的毛发……这一切都让它像是黑暗中的灯盏那么耀眼。 “这座城的城主是王的弟弟,他喜欢掠夺一切喜欢的东西。宝马、美人、珍贵珠宝、稀罕物件,只要进了这个城门,入了他的眼睛,那就是属于他的。”美尼斯计划着用迂回的办法让云泽不去漠西。 云泽不明所以,难道一个城的城主不像是以前的官员一样只有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么? 如果他能问出来,美尼斯会回答:难道城主不就是城市的主人? 泰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还在国王的管辖范围内,那些城市没有城主,只有市长,剩下的都是拥有城主的,像是曾经那种诸侯国一样。 国王喜欢哪一个儿子或者臣子,就另外赐给他一个城市,让他成为城主,除了需要向国王纳税和遵守泰锡的法律,其他都是城主说了算。 当然,这种不是永恒的,因为随时会有看不爽的国王把他叔叔或者亲兄弟弄死,收回城池。 就比如现在这一届的国王,美尼斯的亲舅舅,他已经弄死了他七个亲兄弟和不计其数的堂兄弟,收回来许多城市。这些收回来的城市有部分已经送给了他喜欢的儿子们。 而他的下一代,未来的国王还会再一次重复这个过程。 美尼斯一直在想,如今在漠西的这个舅舅能侥幸苟活,除了向国王进献美人的功劳,其实还是因为他明明白白地告诉所有人,他就是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废物,不要把他当成是威胁。 若是平日,美尼斯不在乎和这个荒唐舅舅打交道,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他不希望这个舅舅冒犯了身边疑似神子的人。对那最喜好美色的色中恶鬼而言,美貌的男人和美貌的女人是一样的。 如美尼斯的所料,白马不喜欢被人罩上一层又脏又丑的布,它非常抗拒。但是美尼斯没有料想到的是,云泽没有因为爱马的拒绝而决定不进城,他拍拍白马,让白马自由跑向一侧。 美尼斯见状要去追,被云泽拦住。他看着云泽揪着他衣角的手,忽然有种软软的情感从心头升起,一下止住脚步。 “美尼斯,没,问题。”云泽用着完全不熟练的本地语说出两个词,并且伸出大拇指,四个手指合向手心,大拇指弯了弯,“谢谢,开心。” 白马会回去宠物空间,不必担心。 美尼斯收回跨出去的一只脚。当对方喊着自己的名字,还做了这样有趣的手势尝试和自己交流,那种奇怪的柔软的情绪更强烈了。 美尼斯便让护卫回来,自己伸手将云泽斗篷上的帽子提起来盖在他头上,然后把自己脖子上的一块围巾围到云泽的脖子上,把他脸挡住大半,就露出一双眼。 美尼斯一只手拉着马,一只手拉着云泽,对着云泽有点呆呆的愕然表情一笑:“这里风大。” 云泽实在不习惯两个男人手拉手,他想把手抽回来,不料对方握得更紧了。 “这里人多,会走散。” 他们一群人慢慢走近,混入进城的队伍。 云泽看到了数百米长、十多米高的石头垒砌的城墙,还有一个石头做的拱门,可容三辆马车同时通行,门的两侧有两个三米高的石狮子和飞鹰。 穿着白色麻布的长衣和包裙,手里拿着青铜器的士兵守在城门口,目不斜视如一尊尊的雕像。 “这里是漠西,泰锡第二大城市。”牵着马绳的美尼斯对云泽介绍道。 但云泽的注意力全在紧紧握着的手上。 他身后的马车上装着香料、精美的陶器、宝石首饰、布匹和盐,这都是最紧俏的商品。他们和附近其他类似的商人没有任何不同。 美尼斯告诉云泽,这些都是泰锡卖得最好的货。其他商人的东西也是大同小异,也都跟着许多护卫。 在这年代行商确实是件危险的工作,不但要经常和强盗、野兽打交道,有时候遇上不友好的城市,不但货物被扣押,可能还要被当成是间谍处决。 但这么危险的工作,还是有那么多人抢着去做,只因利润。 深入了解过商人这个职业的美尼斯说:那些外国商人只要把其中一辆车的货物卖出去,本钱就回来了。但是更多的时候出去就再也回不来,所以出门前他们都会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很多商人一生做一次生意就能赚到一辈子的花用,这是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职业。 “只要进了城就好了,泰锡的法律非常详细,偷窃一块金子以下的财物要割掉鼻子,偷窃一块金子以上的财物直接处死,所以到了城里就不用再担心货物被抢走或者偷走。”在他们的边上,有一个真正的商队,他们风尘仆仆,但眼里闪耀着光芒,就好像过年时候发现公司要连工资带福利奖金一起发的员工。 领头一个中年人伸出手,好像要拥抱这个城市:“我爱泰锡,没有商人能不爱泰锡,天哪这简直是神的国度。我要在泰锡购买很多的羊毛毯和香膏回去,泰锡的羊毛毯和香膏非常有名。” 不但是他,商队其他人也都高兴起来,他们热情地赞美这个城市这个国家。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19 美尼斯便轻声解释:“这里每天都有商队进出,因为漠西的城主喜欢那些华丽但不实用的东西,他愿意用大价钱买这些。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泰锡是一个对商人十分友好的国家,甚至会让士兵保护这些异国商人的安全。而泰锡本地的商人也是世界有名的。” 美尼斯一心一意和云泽宣传泰锡美好一面,只字不提它的耕地资源不足和对外征战不休。 事实上,除了商人,其他国家的人应该不太喜欢泰锡,国王作风强势,法律比较严格仔细,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都属于战争民族那种,好战,遇到敌人喜欢分分钟怼回去或者杠回去。 因为缺少适合耕种麦子的土地,泰锡的农业不发达,但是畜牧业和渔业还可以,另外还有商业辅助,勉强可以填饱百姓的肚子。 这里最有名的是青铜器,作为现如今数一数二的强大帝国,泰锡制作青铜器的技术和它士兵的强悍一样出名。 泰锡有很多铜矿,还有最好的青铜器匠人,那些青铜甚至可以富足到供给农事,很多贵族都有制作精良的青铜农具用于耕种。可惜民间禁止买卖青铜器,连耕种用的青铜器也一样,所以平民即便有钱购买,也只能使用一些石质的农具。 相对的,泰锡作为军事强国和农业弱国,其在艺术上的成就就有些差强人意了,毕竟不是老牌强国,是这几十年突然发展起来的暴发户。所以一些制作精美的生活器具在这里非常受欢迎,仅次于必须之物的盐。 这也是为什么泰锡在传闻里这样凶残,却还是有商人不远千里跋涉而来的原因。他们那些在自己本国还算不上十分出众的工艺品和其他东西,在泰锡这边都能换取高价,若是遇上漠西城主这样人傻钱多的肥羊,一次就能吃饱了。 商队要进去,要先经过士兵的检查,防止货物里藏着危险的人或者东西。而且他们这样人数较多的队伍也是要登记的,一旦出了什么问题,找起来也方便。 有一个专门的书记官在旁记录,他手里拿着一支不知道什么植物的杆削的笔,在黑色膏状的墨上沾一沾,然后写在一张好像树皮纤维制作的纸上。云泽瞥了一眼,是很复杂的文字,像是象形文字。 每一个长长的队伍,落在纸上只有一行,书记官很认真做着记录,别的人似乎很尊敬这位书记官。 士兵很谨慎地检查每一车的货物。 一个士兵走过云泽的身边,忽然止住脚步,转身看向披着斗篷的云泽。美尼斯注意到,眉头微皱了一下,踏出一步将云泽挡在后面。士兵的同伴拉了一下他:“你干什么?” “好香……”是那种很名贵的香气。 这个士兵的同伴刚好鼻塞,什么都没有闻见:“什么香?是这些香料吗?你速度快一点,后面的大人都还等着呢。” 等待进城的商队很多,士兵只好放下心里的疑问继续检查。 美尼斯伪装的商队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检查后就被放行了,他们拉着马慢慢走入这个城市,漠西城里不允许城主和城主允许的人之外的人骑马,所以所有商队进了里面都只能拉着他们的马匹和骆驼。 是的,还有骆驼,据说是来自沙漠国家的商队。 士兵抬头朝着那边商人们的方向看,士兵的同伴特别奇怪:“你今天怎么了?商队里有美艳的舞姬么?” “不,我在找那个带着香的人。”这样的香味,是什么样的长相才配得上呢? 第10章 漠西城有专门留给来往商队的一个特定区域,让他们在那里进行生活和交易。美尼斯和云泽等人就是去了这样一个为来往商人建立的自由商业区。 这一片区域有许多商队,而这些商队来自不同国家。 按后世的眼光看,漠西城也算得上商贸发达的国际性都市。 街上有许多的外国人,虽然他们在云泽的审美里都长得差不多,衣服款式也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区别,可在原住民的眼里,这些人的来历就像是夜晚的星星一样的明显。 在他们之前进来的商队,那个中年人如今正对着街上不同国家来的商人侃侃而谈。 “泰锡人非常重视他们的头发和胡子,据说每五天就要清洗一次头发和胡须,然后用香膏护理,你看街上那些长头发的男人,如果还有一脸漂亮的胡须,一定是泰锡人。一个泰锡人的出身看他的胡子和头发就知道,胡子粗糙的男人甚至娶不到老婆。” 那个中年人正教导他队伍里一个年轻人如何分辨不同商队的人。 云泽仔细地观察,果真,泰锡人无论男女都留着一头中长发,发色较深卷曲,皮肤多是蜜色或者浅褐色,也有极少数是奶白色,眼睛比较圆,眸色属于咖啡色系。 他又看向美尼斯,浅蜜色的皮肤,茶色的眼睛,深棕色的卷发打理得柔顺又有光泽。胡子短绒绒的,应该年纪不大,云泽忍不住有些好奇美尼斯的年纪。 “多罗人恰恰相反,多罗国一年有一半都是炎热天气,那里盛产黄金和宝石,他们派奴隶去荒漠里开采,然后让匠人制作成珍贵的饰品,最好的会先送给国王。多罗国无论男人女人都把自己头发剪得很短,甚至剃成光头,需要时戴上假发。多罗人皮肤比较深,喜欢穿着装饰金属和宝石的短裙,很好认。”中年人又说。 云泽就看向他们指的地方,那也是一个商队,牵着一队骆驼。多罗人的皮肤更黑一点,接近棕色,头发更短,不留胡子,下巴比较宽,嘴唇也稍微厚一点,但区别不是很大,云泽需要一一地对比才能区分出来。 “那是米萨人,瞧他们身上的贝壳首饰和珍珠首饰,恨不得让全世界知道他们有这些。他们生活在海上,驾驶叶子舟在各个海岛之间穿行,听说他们那里连婴儿都会游泳。米萨带来的珍珠和贝壳很受欢迎,女人和贵族们都喜欢这些东西,我真是嫉妒他们,他们只要在海里面找一会儿就能得到很多珍宝。” 海边成长的米萨人肤色发红,就是那种黑红黑红,脸比较长。这其中有少数,肤色是浅咖色,就能看出明显的区别,比如说下颌骨非常明显,鼻头大鼻梁高,眼窝比较深。 “嘘,是北国人,是海的那边最强大的国家,有着最强的海上军队。北国人都很严肃,他们的脸就像是冰雕的面具,我不信他们对着漂亮的女人还能像一尊石像。那个国家不欢迎我们,他们的屋子里藏着许多宝贝,却吝啬于分给别人哪怕一点点。不过我喜欢北国的女人,北国女人都有着一身牛奶一样漂亮的皮肤,大胸脯,大屁股。” 北国人和米萨人很像,只是身上的衣服非常严密,表情严肃。可能是注重防晒,所以肤色是那么多人里最白的,大都是浅蜜色,不过五官却更趋向于欧洲人。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20 云泽看得十分专注,美尼斯看了一会儿,倾身靠近,低声道:“您若是感兴趣,我也可以为您一一介绍。”绝对比这个商人描述得更加具体深入,从地理说到文化,从民族特性扒到他国政治。 云泽侧过头,对上一双茶色的温润的眸子,鼻尖几乎碰到鼻尖。 他靠得太近了,让不太习惯被人近身的云泽有点不适应。可是看街上别的人,男人之间勾肩搭背似乎很正常,甚至他还看到了类似贴面礼和亲吻礼的招呼方式,那么美尼斯只是拉着他,靠近一点说话,也不奇怪吧? 那头的中年商人还在教导队伍里的年轻人。 “还有这个,托托克亚人,头上有彩色羽毛,常常用华美的长袍把自己全身包裹起来。他们那里的长袍很有名气,最灵巧的女人用艳丽的鸟雀羽毛做成彩色丝线编织而成。” 他闭上眼,不知道回忆到什么:“大地和海的神灵啊,我见过一次他们送给多罗国王的长袍,那是托托克亚公主的嫁妆,那真是太美的,就好像从天上抓来云霞和彩虹,从海里找来各种蓝色,从大地寻来各种绿色,然后编织在一件长袍上。” “一件制作精良的托托克亚长袍要用十车年轻善战的奴隶去换。只有托托克亚最美貌的少女可以编织出那种长袍,她们就和长袍一样的美丽,一样的值钱。”商人一副心驰神往的模样,“如果我能娶回来一个就好了。” “婶婶不会生气地用陶瓶子砸你么?”他身边那个年轻人有点奇怪地问。 “你们不说,外面发生的事她怎么会知道?”说话间,商人已经朝着那群头上戴着彩色羽毛,脸上蒙着彩纱,身上披着五彩斑斓的袍子,如同一群孔雀的托托克亚人跑过去。 他热情地朝着他们张开双手,嘴里的赞美声如奔流的大江一样滔滔不绝。 “啊,美丽的姑娘,你就像是饱满的羊乳甜蜜多汁,你就像是春天的花朵馥郁芬芳,我愿变成追逐芬芳的蜜蜂,时刻围绕在你的身旁。诶,我美丽的姑娘,我用羔羊堆满了我的牧场,用麦子堆满了我的房子,我的房子建在我的牧场上,那里有美酒和面包,你若愿意来我的牧场,就如一朵花落在我的田野上,我把羊羔、麦子、美酒和面包都交给你,也把鞭子交给你,让你轻轻打在羔羊背上。” 云泽整个人都懵了,细细的疙瘩爬满胳膊,他听得尴尬症都快犯了。这种发在网络上还能迎来卫道士一片硝烟的歌词,他是怀着怎样坦荡的情怀愉快深情地唱出来的? 当街对着陌生人这么深情告白可以吗? 是这个世界的特色和习俗? 对方姑娘真的不会直接给一巴掌,骂一句流氓吗? 结果孔雀堆里一个女孩子也唱了起来,那声音甜美得就像是清晨林间的黄鹂鸟儿。 “云彩雀儿咕咕叫,乌贼鸟儿哇哇哭,我把清水散在树叶上,云彩雀儿吃叶尖的水,我把清水泼在泥地上,乌贼鸟儿吃泥潭的水。诶呀小哥哥,云彩乌贼怎么配?”那声音带着女孩儿的婉转清脆,带着笑,带着甜。虽然是直截了当的拒绝,却生不起讨厌的感觉。 被拒绝的商人有些丧气地回来,他的同伴也不去安慰他也不去奚落他,路人依旧做自己的事,仿佛这种事情他们已经是习以为常,倒显得云泽大惊小怪了。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恍惚间好像看到了非诚勿扰的现场,二十四盏灯全灭。 云泽并不厚道地侧过身闷笑,这仿佛真实上演的小品减去了他和这个世界稍许格格不入的陌生感。或许他也可以像这个商人一样,可以勇敢一点,不要去畏惧之后的失败,想要做,那就试试。 那个商队和云泽等人都住进了一个旅馆。说是旅馆,其实就是一排简易的出租房。房子是用泥土做的,上面铺着干草和树叶,屋子里有泥土堆的小床,铺着看不清本色的粗麻布毯子,还有一个土烤炉,可以用来取暖和烤面包,别的就什么也没有了。 但是这么一个旅馆,居然还是官方的,每天有一个中年妇女送三块黑面包和一罐子清水,一天就要五个铜块的价钱,除了有钱的外国商人,本地人是不会租的。 不过云泽没有住在旅馆里,有一个专门空出的车厢作为他暂时的房间。这让他更加疑心这个叫做美尼斯的青年人有所图谋,否则好端端的,人家为什么这样大献殷勤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云泽内心有些防备,奈何这人实在体贴入微,这才走了十几日,他就觉得自己大概不是这人的对手,那种不动声色的照顾让人根本没法拒绝也没法冷下脸。 美尼斯甚至把晚餐送到他这间车厢,还会很礼貌地用不经意的口气说:“我已经尝过了,今天的面包和汤都很美味,不知道合不合您的口味?”明显是照顾到云泽不太喜欢大庭广众吃饭,和担心食物有问题的心情,用这种方式告诉他,食物没有问题,不要恐惧。 云泽反而觉得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强忍着羞愧的感觉点点头。等到美尼斯出去,还是照样用银针一一试过(身上没有更好的验毒工具),小人就小人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验过没有问题之后,云泽开始品尝提供的晚餐,不得不说,比老祭司那边吃到的好了不只是一点两点。 一个扁平的陶盆,有一张面饼,但这个面饼没有恼人的碎石子和麸皮,吃起来十分香软。若是配上一点褐色的酱、半熟的鸡蛋、不久前现猎的野兽的肉和类似芹菜的一种汁水足又不苦涩的蔬菜,再撒上一点调味的据说是藻类的绿色碎片,吃起来基本和记忆中的卷饼、煎饼很相似了。 这边甚至提供了一种松软的小面包和一个柠檬作为饭后点心。 “叔叔!” 云泽正吃得津津有味,外面一声大吼吓得手里的小面包都快掉了,紧接着就是一阵十分匆忙的脚步声和隐约哭声。他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就掀开布帘去看外面是什么情况。 在他们这个院子的隔壁,就是之前那个中年商人的商队,那里本来支着一个三角的帐篷,当然不是现代那种漂亮精致的帐篷,就是三根木头立成一个三角形,盖上牛皮缝的布,一侧开一道缝,勉强可以挡雨挡风。 云泽进车厢之前还看到那里几个人围着篝火在烤肉,现在却只能看到把帐篷围起来的一群人。 “叔叔,你不要死!”之前的哭声再次传过来。 第11章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21 美尼斯第一时间到了云泽所在车厢边上。 “那个商队的首领似乎生病了。”他对云泽说。 这会儿去看情况的一个守卫也跑过来:“大人,那边的商人似乎是得了异乡人病。他现在已经在交代他的侄子把财产带回去给他老家的妻子和孩子,一边在祈祷。他队里的人去请附近的巫医了,希望这个可怜人早点脱离痛苦吧。” 异乡人病?云泽听到了一个奇怪名词。 美尼斯见他露出好奇的神色,低声将这种并不算罕见的‘异乡人病’介绍了一遍。 大概是外地人,没有针对这个地方菌群的抗体,外国人很容易因为水土不服死亡,表现症状各不相同,有腹痛的,有呕吐不止的,有口吐白沫的,有头疼的,这里的人将之当成是本地神灵对外族人的诅咒,也称之为异乡人病。 云泽怀疑这和这边的人习惯喝生水有关系,生水里那么多的寄生虫和病菌,没病都会喝出病,何况刚来的时候水土不服更容易导致身体不适。 云泽想着白天的时候这个中年商人精神奕奕的样子,就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个时候他还没有准备把自己的药拿出去,因为他不知道是不是对症。或许本地的医生有更好的办法。 云泽过去的时候,那个中年商人开始出现癫痫的症状,他的侄子哭着对旁人说这几日他叔叔一直觉得头疼,一定是受到了诅咒。 巫医也匆匆赶到,他很严肃地看了看中年人的症状,问他身边的人他今天有没有吃了不妥的东西,得到的回答是没有。又问有没有对神做了不敬的事,得到的回答也是没有。 云泽看到巫医一只手按在对方的脑门上,闭上眼念念有词,好像在念什么神圣的咒语,其他人的表情也庄严并且神圣。 但是最后,巫医只是摇摇头,表示这个诅咒的力量太强大了,已经深入身体内部,凭他的力量是没有办法的。 云泽:? 说好的医治呢? 精神疗法之后的药物治疗呢? 但是现场除了云泽,没有任何人觉得有问题,仿佛巫医的职责就是念咒语。这太奇怪了,云泽在老祭司那边看到,他在治疗疾病的时候的确会念咒,但也会辅助以部分药物——虽然这些药物有没有效还是未知。 巫医已经觉得这个商人没救了,其他人也是一样,商人的侄子大声嚎哭起来,这样云泽反而想要死马当做活马医。 并不全是为了商人的性命,他还想证明自己的不同寻常,向美尼斯这个带着特殊目的的引导者。 这像是一场豪赌,因为云泽并不清楚商人的疾犯病的真正起因,若是放到文明社会,这种不知道病症就乱开药的行为可以说是草菅人命。但是经过巫医这种精神疗法之后,云泽突然觉得自己还是相当靠谱的。 这个时候他也不想开猛药,虽然他有些怀疑这是肠道内的寄生虫引起的。毕竟常年吃生水、头痛、癫痫,这三个元素结合在一起很容易让人想到这个疾病。作为npc存在的时候,云泽也是好好学习了一些医书,只是一次也没真正实践过。 两人退回到自己队伍所在院子,他伸手轻拍边上美尼斯,展开手,让他去看自己手心一粒红褐色的药丸,然后指一指那边人群围绕的地方。 美尼斯直接问:“您想救他吗?” 竟一下猜到了云泽的意思,甚至比云泽自己都有信心,开口就问‘想救吗’,就觉得他一出手药到病除,一点不怀疑云泽的能力和这个药丸的功效。 云泽点点头,他选择了一种十分温和的,能够有效缓解肠胃不适的药物,哪怕健康的人吃了也没什么关系,更不会造成商人更多痛苦。 从这个角度上说,哪怕这个药不起作用,至少不会加速死亡。 美尼斯不关心本国以外其他人的生死,但因为是云泽的请求,他还是找了一个守卫过来,如此这般说了一遍。守卫小心捧着红色小药丸离开,去了隔壁的院子,那边的外乡人已经开始围着商人唱他们家乡一种祈福的歌曲,歌声苍茫悠远,仿佛要送灵魂还乡。 守卫过去后,歌曲就暂停了,云泽从缝隙里看到那个商人的侄子准备给商人喂药了,其他人按住商人的手脚。 云泽疑惑这个时代的人是不是有点过于淳朴了,陌生人拿了不认识的药过来,居然没有一个人去怀疑这个药的好坏,直接就给人喂下了。虽然商人看起来快死了,但其实还没死。 药已经吃下了,大概半分钟之后,那边围绕着的一堆人就像是烧沸的水一样喧嚣,各种惊叹夹杂祈祷。之前跪在商人旁边的那个青年人又哭又笑,之前的巫医挤上去查看情况,其他人也都往里面挤。 显而易见,那一粒小药丸确实发挥了作用,云泽暗自松了一口气。 “您是可以治愈疾病的医师?”美尼斯问云泽。 云泽摇摇头:“不是。” 他的确不是医生,只是会根据药方配置一些药剂,所以他只是药剂师。而且他对于医生这种神圣的职业有着本能的敬畏,人命不是玩笑,一次两次就算了,他是不会考虑专门从事这个职业的。 他没有这样坚强的心,去面对人力无法挽回的生老病死。 不是医师吗? 在美尼斯的概念里,每一个神都有自己的职责和能力,有负责治愈疾病的,有负责人类繁衍的,有负责天气的,有负责粮食丰收的,有负责保护战士的等等。 一开始他以为云泽是来自于治愈疾病的神灵所在体系,但现在他却否认了。所以他的能力到底是什么? 可以拿出珍贵的药物,身边跟随着白马和白色猎鹰,性情温和不张扬,有些天真,但不愚钝,双眼如孩童一样充满了阳光,对世间一切都保有好奇心和探索欲。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22 比起背负责任进入人世的神使,更像是从小娇惯长大出门游历的贵族子。 就算已经是成年人的模样,在美尼斯的眼里还是有着少年人的可爱——多可爱啊,尤其手足无措的时候。 隔壁的院子突然传来一阵欢呼,原来是巫医宣告商人被治愈了,他不必再畏惧死亡的来临——至少这一时半刻内不必太担心。 已经得到结果,云泽也就不再关心接下来的发展,他回到车厢里,面包已经彻底冷了。这种面包有点像是法国长棍,加入盐的面团简单发酵过就烘烤出来,外面的皮很硬,里头还算松软,越嚼越香。 云泽没有浪费食物的习惯,所以剩下这半个面包他还是就着冷水吃掉了。 水是从银壶里倒出来的,他随身携带着一个巴掌大的,表面有精美花纹,镶嵌着红珊瑚、绿松石和彩色玛瑙的银质水壶。这是一种特殊物品,每一个小时自动满水,所以用之不竭。 这里面的水都是最高品质的可以直接饮用的水。 他这一类的特殊物品不少,那个游戏本来也不是正经冒险类游戏,夹杂太多休闲游戏元素,所以各种神奇的物品也层出不穷,有条件的情况下,遇到喜欢的他都会买一些放进自己的商品册。 云泽不出面,美尼斯就替云泽接受了商人的谢意——除了商人那滔滔不绝的感谢之词,还有他商队里一些珍贵的货物,有他们老家出产的一些香料和宝石,还有一套青铜酒器。 商人想见一见自己的救命恩人亲自表达谢意,问过云泽之后,美尼斯同意商人带着自己侄子去找云泽。 热情的商人一见面就像是见到了自己的爹妈,张开手就想给他一个熊抱,云泽冷静拒绝了这个爱的拥抱。他其实有点怕这种过于热情的人,医院里最情感强烈感谢医生的人,往往也是最有可能医闹的人,太情绪化,太不理智,以及太极端。 “我亲爱的兄弟,这是一个贵人赐给我的酒。我出来的时候带着它,心里做了一个决定,如果我不幸死在半道上,一定要喝饱了。如果我幸运地活到回家,就把它全部喝光。如果不是你,我的小兄弟,我已经死啦,再也喝不了酒,再也吃不了肉,抱不了漂亮的女人。” 商人带来一罐自己珍藏的美酒,把它放在车厢里:“啊,除了你,我的兄弟,别的人我连一滴都不会给他。做完这一趟生意我就回家了,我知道大地和海的神灵一定会保佑他远方的游子,让我平安地回家。” 商人说得十分感慨,他回忆起年少时候。 “这是我第三次出来,第一次我还是个小孩子,跟着我的祖父,一路经过三四个国家,一直到了多罗。多罗也是一个很大很大,很厉害的国家,据说有我们国家的六个那么大。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刚好遇上多罗的王娶王妃,王妃是托托克亚的公主,她坐在金色的马车上,四面垂着紫色的纱。 “我挤在人群里,一阵风吹起了马车上的纱,真美啊。那是托托克亚最美的公主,乌黑的头发,就像月光下倒映着夜空的溪水,洁白的皮肤,是那终年不化的雪,嘴唇像是鲜嫩的花瓣,彩色的披纱笼在她身上,放射出黄金和宝石的光芒。众神为之发动战争争夺不休的爱神就是长得这样吧。哎,真美啊,我一定要娶一个托托克亚的新娘——少年的我做着这样的梦。 “如今想一想,我一直追求着少年时的梦,把现实里的家人忘记了。是这一病让我想起来,我该回家了。谢谢你,我的小兄弟,你让我还有机会去弥补远方的家人。” 商人表达了谢意之后就离开了,留下很多礼物。云泽也送了对方一个小礼物,是一个拇指大的白瓷瓶,里面有三粒药丸,是打虫药,可以杀死肠胃内的大部分寄生虫和寄生虫卵。 云泽还是怀疑对方头疼和癫痫的诱因是寄生虫,就算不是,杀死寄生虫也不是什么坏事。商人大喜,带着抑制不住的喜悦笑容回去了。 商人走后,云泽摘下帽子和围巾,对着从头到尾不发一言的美尼斯露出浅浅微笑。他也很高兴,帮助了别人,并且获得了感谢。重要的不是那些送来的东西,而是感谢本身,某种程度上,这是对云泽存在的一种认可。 人只有在一个社会群体中,才是有价值。告别了纸片人之后,云泽似乎找回了做人的感觉。 美尼斯有些失神地看着那一双美丽的眼睛,像平静的大海,像晴日的天空,因为多了那一点情感,就好像宝石有了灵魂。 这个人,与他,与他周围其他人,与这世界其他千千万万人都不一样。对比之下,美尼斯甚至有些小小的自惭形秽,因为他是带着目的地去引导他,诱惑他留在这片土地上。 不只是为了泰锡这个国家,也是为了美尼斯自己的未来和前途,他想要通过这件事确保自己的继承者位置万无一失。 美尼斯从来不做没有意义的事,如果云泽不是神子,对他将没有任何意义。但是这一刻,车厢外松木火炬的光照入车厢,空气中飘散着淡淡松脂的香味,车厢里的人像是温柔的一轮月亮,静静驱散了世界的黑暗。 美尼斯突然觉得,就算不是神子也没关系,什么都不是也无所谓。他希望这个微笑起来温柔了岁月的男人留下来,留在泰锡,留在他可以看到的地方,留在他一伸手可以揽住的位置。 那一瞬间的冲动像是小蚂蚁在心口爬动。 美尼斯是发誓终身侍奉神灵的祭司,和能够结婚生子的世俗派不一样,他无法理解人类沉迷欲望和美色。美丽的脸和妖娆的身体在他这里就像是木雕一样,所以他也不懂这种奇怪又没有理智的冲动是什么。 外面的人因为商人的治愈开始围着火堆载歌载舞,橘红色的光一直照进车厢,如此热闹。但美尼斯听不见,他看着那双被火光映成蓝紫色的眼睛,几乎要醉了。 第12章 美尼斯的小悸动没有持续很久,这一粒小种子被他深埋起来。 他是个很理性的人,把一切归功于‘那晚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之后,就恢复了一开始的模式。不动声色的向云泽示好,向他推荐泰锡这个国家和美尼斯这个人。 只是偶尔还是无法自控地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靠近他。 而云泽呢?从头到尾都沉浸在那被人需要和认可的快乐里,压根也没注意到边上美尼斯有什么不对。 话说回来,就算有什么不对,在他这边也会和‘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喝点热水?’这种直男安慰直接联系在一起。 所以,无事发生。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23 因为拿出来的药效果立竿见影,美尼斯担心引起这个荒唐舅舅的注意,毕竟这个舅舅除了荒唐还特别惜命,所以他们一大早就带着商队离开。 他们是第一波出城的队伍,守城的人还奇怪了一下,怎么刚来就走。美尼斯用家人生病糊弄过去了。 云泽就在车上清洗他的脸,嚼口香糖漱口,最后食用了一顿十分丰盛的早餐。 口香糖? 是的,这是一种用树脂混合了许多香料和草药粉制作的丸状物,美尼斯向他示范如何使用这种东西——和口香糖一模一样的使用办法,但是没有口香糖那么好咬又甜,咬完之后整个人都清醒了。 又苦又辣,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说真的,之后口气的确清新了一些。 至于早餐,真的是云泽来这边之后吃的最丰盛的一餐。鸡蛋、白面包、野牛肉、新鲜蔬菜、蜂蜜和柠檬酱制作的夹肉面包,配以烤洋葱,还有盛放在精美的陶杯里的羊奶、石榴汁。 美尼斯这样说:“漠西的产品很丰富,路上用掉的都已经补上。”言外之意就是之前吃的都是物资匮乏的情况下的低配版。 已经对这边的生活条件有了一定概念的云泽自动把这话翻译成:‘之前金色小翅膀去检修了,所以这段时间不得已开了宝马’。 作为一个受益者,云泽一点不反对美尼斯的队伍加强两餐质量,虽然未来某一天他要给出的回报一定也会更多。就算死前他是未成年,世上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还是懂的。 白马被重新召唤出来,云泽再一次喂了一个胡萝卜。 他的斜挎包装不下那么多的胡萝卜,美尼斯已经注意到了异常。只是他大脑里没有那种空间物品的概念,所以也联想不到空间装置空间门。 事实上,他已经把云泽的‘神职’和变这种长长的橙红色的果实对接起来,还在心里默认了云泽的能力之一就是变出胡萝卜。 云泽:? 云泽骑在马上继续行走,白马走得十分安稳。 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前脚才走,后脚城主府的人就上门了,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美尼斯的确把他舅舅的心思猜得准准的。巫医回去后就把这件事报告给了他的老师,他的老师今天早上跑到城主府,等到日上三竿城主醒了,他说了这件事,城主一听,这药居然这样厉害么?把一个濒死的人救回来? 城主就立刻下令,药,和献药的人,都给我留下来! 这个反应速度很快了,昨儿晚上发生的事,早上就有了处理意见,哪怕哪天漠西城发生骚乱都未必有这种反应速度。但就是这样,还是晚了,这会儿美尼斯的队伍都走出十几里地了,也不知道他们的方向,哪儿追去? 但是漠西城主这样不讲理的人,他会觉得是自己起晚了吗?不,他觉得都是别人的错,是逃跑的商队的错,是被救回来的商人的错,是汇报不及时的巫医的错,反正自己没错。 商人为了自保,就把云泽送他的一粒药丸给了城主。对,这种危险时刻商人还是昧下两粒,准备带回家高价卖出去。哎,就这生死面前不改商人本色的气魄,活该人家能发财。 城主一拿到小药丸:“就这东西?”他左看看右看看,都跟泥丸一样,脑子一抽,就想舔一舔,看看是什么味道。 万万没想到啊,这世界真还存在入口即化吐都吐不出来的药物设定,这药丸子一碰舌头就化开了,半点反应的机会不给他就带着一股霸道的药味冲入食道。紧接着城主菊花一紧,突然有了强烈的上厕所冲动。 “你!先关押!”城主没时间了,边跑边回头说。他一路冲到了专用的厕所那里,有一个垫着柔软皮毛的环形椅子,下面就是厕所。 之后的过程咱就不细说了,免得恶心。反正这城主捂着肚子骂骂咧咧了半天,结果完事了发现有点不对。 这怎么腰不酸了腿不痛了一口气能跑五公里了呢(误)? 城主摸摸自己的肚子,觉得自己如今的感觉异常美妙,从来没有上厕所上得这样舒爽过。他下意识回头看看自己马桶椅子下的东西,差点没把早上吃的东西全部吐出来。 他自己看了恶心不算,还把医官也找来看,让他辨认那都是什么。医官也差点儿吐了,但医官的求生欲还在,他还是非常冷静地说:“殿下,这是虫子,是别人对你的诅咒,但是现在已经全部被化解了。神灵庇护啊殿下。” “我每年给神殿这么多供奉,他们还让我被诅咒了?”城主大怒。 “不是如此啊殿下,正是因为您虔诚,神灵派遣了商人送神药过来,否则普通的巫医绝没有这样的能力。”医官兼职神职人员这样解释道。 城主一听,有理:“待会儿我再祭两只羊,你要和神灵祈祷,继续保护我的健康。” 然后,他把自己一队侍卫叫过来:“不惜一切代价找到那个商队,带回来里面的医生。那是神灵为我派遣来送药的医生,凭什么让商队截留了?马上去找,如果找不到,你们也不用回来了!” “啊欠!”马背上的云泽打了个喷嚏,他紧了紧斗篷,继续向美尼斯学习新的词汇。 云泽已经掌握了‘你、我、他、好、不好、对、错误……’等十几个简单常用词汇,身处这种语言环境中,学习起来很方便,随时复习和预习,他已经可以开始回应美尼斯的部分问题。 他们顺着一条河往上游走,美尼斯告诉他,这条河的发源地就在国都库里,因为库里背后就是山群,最高的就是他们泰锡的圣山,山上的雪水融化成溪流,溪流带来了丰盛的草原和食草动物,之后才有了最初的泰锡人。 泰锡的先知带着他们找到这里,占卜和祈祷后,神灵应许,他们就在这里建立了国家,而现在,经过几百年拼搏,泰锡也从一个小国发展成了现在这样的大国,拥有了更多更好的土地,但是首都一直在库里。 泰锡人拓宽了流经库里的河道,现在最大的一个主干线已经直通大海,每年都有很多商人逆流而上把商品从港口带到库里。库里有来自大海的商品,有来自荒漠的商品,有来自高山的商品……那是比漠西更加宏伟并且繁华的城市。 原始社会的人遇水就停,顺水而居,多生活在有活水的环境,如果交通再好一些这就足以成为一个城市,文明就这样慢慢发展起来。所以美尼斯这样说,云泽一点不觉得意外,他意外的是,这居然还是个国际商业性城市。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24 穿越至今,随着对这个时代了解的深入,云泽也有一些对未来的期许: 他想要找一个适合的居住地,成为那里的合法居民。 云泽不喜欢那种漂泊的生活,也不喜欢不安定的日子。如果可以,他想要找一个有着强大实力的国家,不必担心随时的战乱和盗匪,如果那个地方交通发达物产丰富,那便更好了。 从这个角度看,库里完美契合他的要求。 他还想要有自己的土地,可以种植些作物,正好他的商品里还有一些种子礼包,玩家喜欢在自己的花园里栽种植物,有花卉也有果蔬,这种休闲类商品一向卖得特别好,存货也很足。 这些后世选种培育的特殊植物也能证明他的个人价值,不会让他轻而易举变成牺牲品和炮灰。 是的,云泽已经看明白了。想要在这个时代活得像个人,就一定得有地位,他本身没有权势,那就需要借势,借这个时代最强大的两种势力,一个是王权,一个是神权。 他可利用自己身上种种不凡让王族对他产生敬畏之心,然后从被压迫被奴役的食物链中脱离出来。他还需要合理利用自己身上的东西,制造一个迷惑人的假象,让人觉得他来头很大,不可以怠慢,有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假借神灵名义。 美尼斯的再三试探,云泽都看在眼里。他的不露痕迹,对云泽这种打小看电视电影长大的人来说还是很明显,两边从小接触到的信息量根本不对等。云泽知道对方是在怀疑自己是‘神使’。 美尼斯的一切关怀备至都是基于‘他是神子’这个前提,云泽内心十分清楚,感情上却忍不住生出好感。 “云泽啊云泽,迟早有一天你会被自己这种不该有的情感弱点害死。”云泽一再告诫自己。 云泽还没想好自己未来的具体方向,但是一定不是医生。 这一路看,这会儿对疾病尚没有科学的定义,很多地方疾病就是诅咒、神罚、巫术,以至于巫医不分家,一个医生往往同时兼职宗教工作者、心灵导师。云泽不认为自己可以做好医生或者祭司的工作,这两个他都没有信心。 之前治好的两种疾病都有瞎猫遇上死耗子之嫌,要是再来一个,未必就准。知道自己是水货,还要厚着脸皮去医治人,根本就是杀人。 而且,他要是显露出‘我就是医生’的意思,估摸着等待他的绝不是人生巅峰,更多的可能是被上交给国家,从此享受霸道帝王‘救不了某某朕就砍了你’的御医待遇。 从自己的能力角度和安全角度出发,云泽认为最适合自己的职业还是——农民。 哦,不,更准确的说法是‘地主’,就是自己不劳动但是有吃有喝的剥削阶级——哎,对不起祖国的教导,他最终还是变成了曾经最讨厌的人。 其实他身上还有一个大问题,是关于他这个身体的。 云泽不知道这个身体未来会不会衰老,衰老的速度和普通人是否一致,目前看来头发和指甲都在长,而且受伤会流血,需要休息和摄取食物,和常人没什么不同。所以他准备先把这个问题放一边,以后定居下来再考虑。 队伍顺着溪流往上游走,一直走到一个交叉口,出现了一个宽十四五米的主干河道,蜿蜒曲折,河水清澈微凉。 美尼斯说这就是圣山的雪水所化的河的支流。 河道两旁开始出现一些农田和牧场,有简易的灌溉系统,还有大量的田里劳作的人。他们一个个骨瘦如柴,身上什么也没穿,平民还能在腰上围一块遮羞布,他们什么也没有。远远的云泽就看到他们脸上分明的烙印,这些都是奴隶,而且是从事最累最低下工作的那种奴隶。 第13章 “那是战场逃兵。”美尼斯看着那些人的眼神微带着鄙夷,“战场上临阵脱逃的士兵会在脸上烙印,他们在所有的国家都不能得到赦免。” 上层社会出身的美尼斯不明白也不理解底层人的不得已,他只觉得这些人在战场逃离,就是背叛国家、背叛君主,会被神灵唾弃,世代受到诅咒。 这是这里大部分人的想法,就算是那些奴隶本身,他们从小被灌输这种为神灵和王族服务的思想,如今被烙印变成奴隶,心里也不敢有任何的抱怨和不满。 美尼斯作为本土人士,他没有觉得奴隶的存在有什么不对,正如他坚信神灵的存在和自己是神族后裔一样。这种根深蒂固的想法基本是不可能改变的,除非他被穿越了。 所以,美尼斯就毫不避讳地和云泽科普了一下奴隶的类型。 奴隶大概可以分成四种,第一种既没有特长,长得也不好看,一般从事纯体力工作,种田放羊都有他们。第二种年轻强壮有一把子力气,训练成奴隶护卫或者奴隶兵。第三种是有特长的匠人或者长相清秀的男女,为主人做工或者在家里做些简单家务,类似家养匠人和家仆。 第四种最少,要挑选美貌的男女,年纪越小越值钱,训练成专门从事床上事业的宠奴。这种美尼斯只是隐晦提了一下,因为他洁癖,把性看成是不可对外述说的肮脏事。 美尼斯是发誓保持身心的洁净,努力侍奉神灵的虔诚神职人员。 他这样的人不太多,大部分神职人员都会结婚生子,女祭司可以嫁入豪门,男祭司可以娶有王家血统的高贵女性。未来他们的孩子里,会挑选出有潜力的,继承自己的事业。 这年头世袭制才是主流,无论是神职,还是奴隶的身份。 基本上,做了奴隶这辈子都不可能翻身,而本来无辜的孩子,只要父亲这方是奴隶或母亲是奴隶,他就天然成为奴隶。 其中大部分的奴隶来自于战败后的国家,那些皇族、贵族和反抗的居民。其次是盗匪掳走的或者人贩子从各地拐卖来的,尤其有一部分青年女人是被长相俊秀会甜言蜜语的男人骗来的。最后才是活不下去的百姓自己卖了的子女或者自身。 奴隶想要脱籍,需要立下功劳,或者极受宠爱看中,然后他们的主人大发慈悲赦免了他们的罪,才能获得正常人的身份。除了王族的奴隶因为待遇好、机会多可能没想过成为正常人这件事,其他奴隶都渴望获得脱籍的机会。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25 奴隶主们不把奴隶当同类,让他们发善心实在太难,一百个奴隶里未必能有一个有这待遇。 如果云泽不是带着游戏里的技能和物品穿越,而是完全原身状态,那么他这样长相还不错的异族人,没有自保之力,会沦落到什么样的下场简直都不敢去深思。光是听不懂这边人的语言就是一个巨大障碍,他还没有吃的和穿的。 极大可能,他也会沦落成奴隶的一员,被当作笼子里珍贵的野兽。 云泽的内心对奴隶们充满了同情,但他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没有能力去改变这些奴隶的生存状态,无法改善他们的处境,那么一切同情都显得虚伪而轻浮。 靠近的云泽等人被他们看到了,毕竟这么一群大活人和车队。 他看到一个奴隶走向守在附近的一个举着青铜矛的人,不知道说了什么,还指了指云泽等人所在方向。那个穿着圆领上衣和包臀裙的男人举着青铜矛走过来,一脸的戒备,云泽却只能注意到对方露在外面粗壮的大腿和密密的腿毛。 唔,辣眼睛。 “你是谁?这里是私人农场。”短裙小哥虽然严肃,却不凶狠,脸上有毛绒绒的浅色胡子,看起来年纪不大。他的衣服上有简单的彩色花纹和皮革装饰,应该不是奴隶。 “请不要误会。”美尼斯举起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武器是无害的,“我们是准备去库里的商队。会立刻离开,请放心。” 谁知道短裙小哥却眼睛一亮:“等等,你们是商人?” 美尼斯微笑点头。 于是他接着问:“你们手里有来自遥远海岛的香料吗?” “有一点。”美尼斯说得很谦虚,其实他有一车的香料,什么类型都有一些。 短裙小哥点点头,他还是举着青铜矛:“你们可以来两个人,如果你说的是真的,又有我们需要的,你们会得到足够的报酬。” 美尼斯像个真正的商人那样,他抱起一些香料作为样品,和云泽一块儿随着短裙小哥进去。 他们来到一个有很多短裙小哥的地方,他们有的拿矛有的拿盾,穿着皮绳编织的拖鞋,一对一的在训练拼杀,动作略大一点就能看到裙底风光。这里好像没有内裤这种东西,对直男来说,这一幕相当辣眼睛。 “队长,这两个人是商人,他们的商队里有香料。”带他们来的短裙小哥和一个赤着上身露出隆起的肌肉群的络腮胡子大汉说。 络腮胡子大汉看着美尼斯:“把你拥有的香料拿过来我看看。” 云泽发现美尼斯是个善于聊天和收集情报的人,以香料为引子,三五句话,他们已经说到这个私人农场的主人,泰锡的三王子。 美尼斯算起来也是王室人,但这个时候却像是真正的商人一样,络腮胡子丝毫不怀疑他。当然,络腮胡子也不傻,除了告诉美尼斯需要的某一种香料,其他关键消息一个也没说。 说到最后,美尼斯忽然从袖子里拿出来一个青铜牌子(没有生锈前的青铜是黄偏红色),正面是双头猎鹰,背面是狮子:“我是来自库里的祭司美尼斯,大神官的弟子,伟大泰锡王的亲外甥,神灵忠诚的侍奉者。现在可以告诉我,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的薄娜娜香料了?这种香料通常只用来制作祭祀某个神灵的香膏。” 络腮胡子一看这个牌子就知道是真的,他当即行礼:“您就是美尼斯大人?”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络腮胡子看了一眼云泽,云泽正准备懂眼色地撤退,美尼斯拦住他,一只手抓住云泽的手臂,半搂在怀里:“你可以说了。” 这是不必避讳云泽的意思,但云泽一点不觉得感动,他甚至觉得自己现在可能在被迫站队。 他不得不贴着身边这个人,对方的手隔着斗篷和衣物,热度却一直传到手臂肌肤上。要不是美尼斯对别的人都十分冷淡,云泽都得怀疑他是不是肌肤饥渴症。 他真的不想听这些事。 想一想,一个未来的大神官,一个王子,他们的秘密,是其他外人可以随便听的吗?这不是明摆着,要么云泽成为自己人,要么安静闭嘴,反正是不许成为敌人的,因为他听到了秘密。 “沙姆王子就在这里。”络腮胡子低声说。 美尼斯脸色微微一变,紧接着命令道:“带我去。” 这是一个不太好的消息。泰锡有很多神灵,他们保护泰锡人的各个方面,他们的身体、家庭、事业等等。其中需要这种特殊香膏祭祀的,却是一个保护人的身体不被邪恶力量诅咒的动物神。 沙姆一定受伤了,并且很严重。 “云泽。”他口齿清晰的喊出云泽的名字,热气吹在脸颊上,带着那种‘口香糖’的特有清香,“阁下,我需要你。” 云泽有些不明所以,看在一路上美尼斯的悉心照顾上,以及此刻他示弱一样的语气上,他还是点点头。 “谢谢。”美尼斯抱了抱他,脸埋在颈窝处,鼻尖蹭过云泽的脖子。 云泽脸红红的,心里再一次骂自己:云泽,睁大你的双眼,不要轻易放下戒备,否则你要死在这上面。 他们去了最里面的一间屋子,屋子很亮,不是通风口多,而是墙上的火炬多,照得房间亮堂堂的。一进去就能闻到一股草药味,还有人在一旁捣药,绿色的汁水不断溅出来。 那张铺着柔软羊羔皮的石床上躺着一个人,深棕色的卷发铺散开,腿上有着厚厚的包扎,此外手臂上、肩膀上、腰侧都有包扎,人是半昏迷的状态,脸色苍白没有血色,额头上全是汗。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26 他的身边有好几个人来来回回,一些给他擦汗,一些拿着一个古怪的铜像祈祷,还有给他喂水的。 “你们是谁?”旁边捣药的人跑上来。云泽这才看到,这还有个半大不小的少女,双目通红,一边说着话一边盯着他们。 “放肆,这两位是库里神殿出来的祭司大人。”之前的络腮胡子呵斥这个少女,又对美尼斯两人说,“祭司大人,请看看王子殿下吧。” 美尼斯走过去,还没靠近就闻到了一股怪味,他上前看了看三王子的脸,摸了摸他的额头,很烫,在发烧,又扯开眼皮看了看,是昏迷状态。他从未见过一向勇武的三王子如此虚弱的样子。 “把包扎解开,我需要看看伤口的情况。另外需要干净的毛巾和水,水要煮沸的水。殿下是被什么动物咬伤的?咬伤多久了?上一次清醒是什么时候?”美尼斯一边挽起袖子,一边连着问了几个问题。 “是狼群。殿下,殿下是为了我受伤的。他昨晚开始发烧,身体变得很烫,一直在说梦话、抽搐,今天就……”少女再一次哭起来,她哭得梨花带雨,但无论是其他在忙的人,还是络腮胡子,都无动于衷,甚至有点儿厌恶。 美尼斯心里叹了口气,他早就告诫沙姆王子,不要沉迷美色,他总有一日要在这上面摔一个大跟斗。只是没想到这会儿就出现这样的事。沙姆王子被伤得那么重,说明身边的侍卫不足,肯定是带着这少女出去幽会的时候遇上的。 他慢慢解开包扎的地方,绿水和脓水混合在一起,这是一块严重撕裂的不规则形状口子,已经发脓,怪味就是从这里来的。 美尼斯学过医术,巫医不分家,所有神职人员多少都会一点。美尼斯从小跟着大神官学习,他也处理过被野兽咬伤的情况,基本上,像这样严重的,并且已经导致发热昏迷的伤,会让事情变得糟糕。 要做好最坏的准备。 三王子是第一王妃的大儿子,也是王位的继承人,除了和他父亲一样管不住自己贪好美色的心,其他方面一直堪称众王子表率。他同母弟弟四王子也不错,只是性情过于温厚了一点,作为辅助的王弟很合适,作为继承人就差了一点。 如今泰锡表面上看起来威风八面,其实危机四伏,需要一个英明果敢的君主。 美尼斯选择了一个政治合作伙伴,就是沙姆王子。 沙姆王子不能死。 第14章 想到这里,美尼斯不免也有些迁怒这个不懂事的新宠。没办法,最该责备的人都已经躺在这里生死不知了,就算骂了他他也不知道。 如今还算好的消息是:沙姆王子体质还算不错,不会一下被伤口上的诅咒夺走生命,而且美尼斯也有一定的处理这种伤口的经验,再加上…… 美尼斯看向一旁有些好奇的云泽,他第一次如此庆幸自己一开始的决定——无论用什么办法,硬绑或者诱哄,都要把这个人带回库里去。 诅咒附着在伤口上,让伤口溃烂流出黄色的粘液,但是神灵的力量可以驱散或者减轻诅咒。 “云泽。”他再一次喊了云泽的名字,双眼温柔地注视着他,“可以帮我握住殿下的手,为他祈福吗?” 欸?云泽愣了一秒,这个时候难道不是应该向他问药吗?为什么第一时间是让他祈祷啊? 不是原住民的云泽很难明白美尼斯的脑回路,毕竟这个年代神灵的赐福才是解决一切灾祸的灵丹妙药,药物什么的只是辅助。 不过他还是很好心地拿出一瓶止血药,名字就是止血药,抹在伤口上立马让伤口恢复和结疤。游戏里的药物都是这样,傻瓜式点击使用,最多一分钟给你治好,而且物美价廉。 云泽用动作示意美尼斯如何使用它:撒在伤口上。然后他走到床的另一边,本来在床边的人立马让开,让云泽在床边坐下。 突然地握着一个陌生人的手给他祈福,云泽特别不习惯,而且祈福什么的他也完全不会,只能双手握着这只手,含含糊糊地说一些‘希望你早日恢复健康’之类的话。 偏偏他一开口,说出他们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很多人就看向他,从头到尾上下打量地看,要不是现场气氛特别严肃和压抑,云泽几乎尴尬得说不出话了。 他回想起自己成为npc之后,是如何硬着头皮说着十分中二的台词给玩家发布任务的事了。 云泽把注意力转移到美尼斯身上,尽量不去关注别人奇怪的视线,这让他感觉好多了。云泽一边说着各种祝福语,一边看美尼斯用烧过的水清洗伤口。 现在连个预防狂犬病和破伤风的疫苗和青霉素都没有,伤口化脓,高烧昏迷,这种情况若是不用药,管靠身体自愈,治愈的可能性极小。希望游戏里的特效药依旧神效吧。 用掉了整整两盆水之后,伤口基本清洗好了,接下来是处理腐肉。 现在也没有医用酒精可以消毒,但是原住民有自己的办法。美尼斯将小刀放在火上熏烤,接着开始快速割掉伤口边缘的腐肉。幸好对方现在是昏迷无知觉状态,否则连麻醉剂都没有,割肉之痛这位王子要硬生生忍过去。 很快那些腐肉就被处理完了,伤口流出新的血液,而不是脓水。美尼斯用干净的麻布擦去血水,小心地在伤口上撒上云泽给他的止血散。 对于这种外伤,止血散最为合用,而且见效快。果然,几乎撒上止血散之后,伤口就停止了流血,甚至上面的皮肉收缩,有了一点愈合的迹象。 游戏里的药物就是这样神速,最多半分钟伤口就会变成平整的疤痕,然后再半分钟疤痕脱落,不留痕迹。 这种愈合速度把一开始有心理准备的美尼斯都吓了一跳,何况其他对云泽的神奇药物一无所知的人。络腮胡子眼睛都瞪圆了,其他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之前的少女甚至忘记了哭泣。 云泽感觉到握着的手动了一下,抬眼看去,对上一双茶色的眼睛,这眼睛和美尼斯很像,但是因为表情的关系多了点轻佻。刚刚还昏迷的男人已经醒来了,有些虚弱地对着云泽一笑。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27 “美人,你是从哪儿来?我不曾看过你这样特别的眼睛,好像圣山的天空,宁静,平和。” 云泽:…… 美尼斯皱了下眉,三王子沙姆就是这个德行,他从小到大见多了,但这会儿突然有点不高兴,因为这种轻佻的口气有些侮辱了神子的身份吗? 美尼斯在心里自问,却找不到答案。他身体前倾伸手把沙姆王子的手抓起来塞进羊羔皮里,一边没好气地说:“看来你已经没事了,不需要云泽祈福了。” “你好,我的兄弟,很高兴见到你……嗯?我的伤口?” 他的伤口已经进入疤痕开始脱落的阶段,一片片疤痕肉眼可见的干裂,再脱落,露出下面粉红色的嫩肉,和原本那种十分健康的浅咖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昏迷了很久吗?连伤口都结疤了? “美尼斯,我昏迷了多久?几个月?”沙姆王子一下扯掉身上盖着的羊羔皮,露出赤裸的身体,上面所有的伤口,大的小的都已经好了,都在掉疤。 除了生活环境不同的云泽刻意避开视线,其他人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 美尼斯第一时间注意到云泽的不自在,伸手把羊羔皮重新拉回去,盖住那不不安分的东西:“不必担心,如果你的下属没有给错信息,昨天你刚刚昏迷。” “怎么可能?”沙姆王子完全不信,伤口都结疤掉疤了,怎么可能才两天?除非神灵下凡亲手给他治疗。 “你可以问其他人。”美尼斯说。 络腮胡子立刻道:“殿下,祭司大人和那位大人刚刚到达。您的伤口涂抹了那位大人的药,之后就很快愈合了。” 沙姆王子一点都不信,但是所有人都信誓旦旦。他想了一下,从枕头下面摸出一把青铜小刀,快速在自己手臂上划了一刀,不深,但也见血了。他就像是感觉不到痛,笑眯眯地看着云泽。 “美人,把你的药再给我抹一点。” 云泽还没说话,美尼斯开口道:“药在我这儿。”说罢小心给沙姆王子撒上一点。 伤口再一次快速愈合,这次是亲眼所见,沙姆王子不信也得信。 他沉默了一下,花了几秒钟接受了这件事,然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美尼斯手里的药瓶子拿走了:“我亲爱的兄弟,感谢你来看我还带这么贵重的礼物。” “殿下……”络腮胡子也被自家殿下的无耻惊到。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不是让你继续训练护卫不能让人看出不妥吗?”沙姆王子倒打一耙。 络腮胡子也没办法,只好告罪,然后出去继续训练护卫去。 “我饿了,让厨房准备点吃的。”沙姆王子又吩咐一个侍女,侍女领了命令下去。 “殿下~” 之前哭得伤心的少女红着鼻子扑上来,不料被沙姆王子一把挥开:“哭得太难看了,就算之前你担心我死了你要陪葬,但现在我不会死,你又在哭什么?我的月亮神,你的身上是什么味道?把她带下去洗漱过再过来。不不,还是让她回去吧,我已经没兴趣了。” 渣度爆表的沙姆王子十分嫌弃。 少女:? 一脸崩溃的少女就这么被毫不留情地拖走了——爱人家的时候和人家野外幽会,不爱人家的时候嫌人家哭得难看还臭,渣男! 明明自己身上的气味更难闻,但就是要嫌弃别人,渣得明明白白的。 还好这一段露水情缘不会影响少女的婚姻,反而还提升了身价,所以女孩只是假哭了一阵,出了门就平静了。 这也算是虚情对假意,绿茶对海王,谁也不吃亏。 云泽在旁看了半天,这位打从睁开眼就一路操作骚断腿的青年让他长了许多见识,对比之下他突然觉得美尼斯简直就是淤泥里长出的白莲花。 然而这火已经烧到了云泽这边,沙姆王子刚刚告别了前任,现在已经快速锁定下一个,他伸出双手握住云泽一只手,一双桃花眼含情脉脉地朝着云泽送秋波:“美人,你是否曾经擅闯我的梦境?你叫什么名字?我想和你认识。” 哦豁,还是个文艺渣。 他话没讲完,不知何时出现在云泽身后的美尼斯带着他那斯文有礼的和煦微笑,‘啪’一下打飞了沙姆王子两只手:“殿下,这位是我特地请来的一位先生。正是他携带的药治愈了你的伤口。” 对待救命恩人是这个态度吗? 沙姆王子一挑眉:这么护着? 沙姆王子倒也不生气,他和美尼斯比他几个亲兄弟更像是兄弟。 又是‘特地’又是‘请’,不是他可以狩猎的对象,沙姆王子有点遗憾地看了那双露在外面的神秘又有风情的蓝眸一眼,正色道:“你对我的帮助我记下了,如果有需要,可以来找我。”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28 云泽:我谢谢你了哦。 只是说来找他,又没说帮不帮,毫无诚意的假大空。 “美尼斯,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沙姆王子问。 美尼斯看了云泽一眼。 如果按正常流程,美尼斯至少再过两个月才会回库里,但是这样就不会阴差阳错救了沙姆王子。美尼斯相信一切都有神秘力量在指引他,云泽就是他为泰锡找到的神子。 但是现在还没有见到老师,美尼斯不准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告诉沙姆王子,所以他只是说:“因为一些个人私事,我准备回库里,刚好路过这里。你不在库里,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我来猎豹子,母妃的豹裙有些旧了。”沙姆王子说,“我也准备回库里了。如果你没有急事,我们可以一起回去。” 美尼斯想了想,安全起见,还是和沙姆王子一起走更合适:“可以,虽然没有急事,但还是希望你尽快出发。” “那就这样。”沙姆王子转向待在一边一声不吭的云泽,“你也是祭司吗?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救了我的性命,我会赠送你牛羊、金银珠宝和许多粮食。” 听到这一串的谢礼,云泽眼睛微弯,对他竖起大拇指,大拇指弯了弯。这可比之前空空的‘来找我’有诚意多了。 沙姆王子:? 美尼斯淡定道:“云泽说,谢谢你,不客气,虽然你已经非常不客气地拿走了珍贵的药物,还不礼貌的将他当成了那种以色媚人的人。但他一直是个心胸开阔的人。” 沙姆王子:?信了你的鬼,就一个手势还能编出一个故事? “看在天上地上所有保护泰锡的神灵的面上,你觉得自己的小命就值这点东西吗?你可是伟大的太阳神的后裔,强大泰锡的三王子,王位的继承人!”美尼斯接着说。 美尼斯心里想着,别说没给你机会,赶紧把人捞到自己的船上,免得被别的王子拉拢过去。 他还顺便想到了云泽刚到库里什么都没有可能不习惯,沙姆王子有一个掌控了国家一半财富的第一王妃母亲,手里的金银堆起来像山一样,完全可以给云泽提供一些保障。 金银财宝都是消耗性的,最不值钱的东西,糊弄外人罢了。要给就给土地、房子,那才是生活的保障。而且库里土地珍贵,难以买卖,与其到外面高价买,不如从沙姆王子这里挖一片过来。 沙姆王子重新审视了自己最信任的战友,他心知对方这么说肯定有什么原因,并且极力的想让沙姆王子获得这个神秘人的友谊,但他脸上还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我们可是亲兄弟。” 怎么能这么坑兄弟? “表的。”想什么呢?泰锡又不流行兄娶妹。 第15章 沙姆王子嬉皮笑脸的,眼睛瞥过云泽:这人到底是谁?真的那么重要? 美尼斯保持着一成不变的笑容:很重要,所以,给钱。 沙姆王子呲牙,心说自己莫非真的要出一笔私产不可了?看着不像是享誉天下的智者和贤者,为什么美尼斯这样重视?仅仅是因为那种药效如神迹的药物吗?还是有别的更大的价值?这个人甚至都不会说话。 没有听到云泽声音只看到他打手势的沙姆王子已经认定了这是一个哑巴。他确实不能相信一个连话都不会说的人有什么出众之处。 但是因为信任美尼斯,沙姆王子还是笑道:“圣山见证,这位先生救了我,伟大太阳神后裔、泰锡的王子沙姆,我将赠送他一块可以种出供一千人吃用的土地和一间美丽的带着大院子和仆从的别院,作为我的感谢。” 云泽正从一种历史(?)的角度围观王室兄弟的日常,没想到话题会转到自己身上,金银珠宝和粮食这种硬通货送了,现在还要送不动产? 很好啊,特别棒,请继续,加油,不要停。 心知这两人是准备把自己拉上船的云泽继续微笑着勾勾大拇指。 先定居,之后的事,之后再说。 云泽等人就在此暂住下来,沙姆王子已经决定了明天一起离开这里,前去泰锡的首都库里。哦,首都是云泽的说法,他们的说法是‘原初之城、神眷之城’,是泰锡这个国家的发源地,也是王族居住的地方。 沙姆王子躺着继续休息,美尼斯和云泽一块儿出去。 “之前那是阁下的家乡话吗?”美尼斯小声问。 “嗯?” “您为沙姆祈福的时候。” 是这个啊,云泽想起自己那一堆的祝福话语,最后连早生贵子都搬出来了。他点点头:“是。”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29 “很好听。”带着某种特别的韵律,配上这优美的嗓音,就像是吟唱诗句一样,美尼斯很喜欢,“就像是清晨的风带着鸟儿的欢唱来到窗前。以后可以再说一些给我听吗?” 这双茶色的眼睛这么温柔看过来,云泽有点儿招架不住,仔细想想好像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请求:“嗯。” 云泽被之前带他们来的那个短裙小哥引到一个房间前。 他一进门就嗅到了香料燃烧后的气味,再一看里面,只有简单的几件家具,却被布置得十分温馨,木架子上的瓦盆里放着干净的水和干净的布巾,水面上还有热气,床上铺着柔软的羊羔皮,床边还特意放着一束不知名的朱红色的花。 穿越至今,这还是第一次去一个如此干净又浪漫的房间。 “这是我妹妹给我布置的房间。”短裙哥非常自豪,“我妹妹做的面包又软又香,她是我们这里最优秀的女孩子。” 一边说着他一边引着云泽坐在床上:“祭司大人,您有什么吩咐都可以找我,我就在隔壁。” 云泽点点头,对他弯一弯大拇指:“非常,好,谢谢。” “不、不客气,应该的。”这个短裙小哥面色涨红,不敢直视云泽的双眼。 云泽拿下帽子,脱下外面那一层的斗篷,口鼻没有了遮拦,顿时觉得世界更清晰美好了。也不需要谁提醒,就动手拧布巾,擦拭脸和手。热乎乎的毛巾敷在脸上,软化了一直紧绷的神经。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他现在头都胀胀的,大脑太久没有转动,都快生锈了。 云泽如今才有时间一字一句地琢磨之前的所有对话,别人的,自己的。他想知道自己是不是无意间就把自己卖了。 之后,这个短裙小哥拿走脸盆和水,关上门。云泽把门栓按好,熄灭一种用动物油脂制作的灯盏,准备和衣睡下。 明月当空,清冷的月光撒在地上,哈里站在门口看着一片银白的院子,他把房子让给云泽住,现在和同伴将就一晚。 这个院子白天就是他们的练武场,地面上还残留着许多白天拼杀留下的痕迹,长矛,双刀,大斧,棍棒,训练得十分刻苦。 作为王子私人农场的守卫,他们都是曾经参与战争的士兵,因为各种原因被王子招募来。泰锡人规矩严,练兵苦,而作为王子守卫,必要时要参加狩猎和战争,训练不可谓不辛苦。当然,工钱也很高,对得起他们的汗水和血水。 作为王子的私兵,王子若是在这里出了意外死亡,所有人都逃不过,最好的结局是变成奴隶。所以哈里和其他所有人都很感激美尼斯和云泽。他们救了王子的性命,就是救了他们的性命。 “哈里,你说那位祭司大人是不是那个?他的药真的太神奇了。”同房的同伴做了一个手势,这个手势可以代表有着神秘力量的未知神秘者,有时候指的是邪恶的巫师和魔女,有时候也代指神使祭司。 哈里想了一下:“我不知道。”人真的可以做到这一切吗?真的只是药物吗? “他的眼睛可真漂亮,就像是水一样,哈里,你看过那位祭司大人的长相没有?神神秘秘的,他长的什么模样?”他的同伴露出向往之意,这个时代的男女都追逐美丽的人,因为那是神所恩赐的美貌,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哈里本来想说自己不知道,因为不想给对方带来困扰,可是他想着其他人迟早看见,转口道:“那位祭司大人是个温柔的人。” 他想起了那头银丝堆彻的长发,蓝宝石一样的双眼,还有漂亮得不知道如何形容的衣着,忍不住补充了一句:“你明天别总看他,太失礼了。” “嗨,一个男人。”哈里的同伴笑了起来,“我现在只想去神庙挑选一个最漂亮的庙女,大眼睛,白皮肤,大胸大屁股,让自己好好快活快活。老待在这个偏僻地方,我现在看到那个面包房的扁脸女人都觉得漂亮,神啊,那可是连鼻子都没有的女人,像是一个没长大的少年一样干扁。” “等你什么时候看男人都觉得漂亮了,再和我抱怨吧。” “也有漂亮的男孩子,可是他们又没有大胸也没有大屁股。”同伴忍不住抱怨道。 在许多规矩都只是萌芽的时代,表亲堂亲之间常常存在非亲情关系的年代,喜欢同性那都是小事,尤其是男性生物过多的群体。美丽的男人和美丽的女人一样能够引起最原始的冲动。 像他们这样的守卫营,有些年纪小的战士会依附年纪大的战士,通过这种事情形成比较稳定的关系,然后从年长者身上学习经验。有些地方还认为,年幼男性可以通过这种行为继承到年长者的勇气、智慧和力量,所以两个人讨论这个话题一点也不避讳。 反正到最后还是会成家立业,喜欢的话可以继续保持这种关系,不喜欢就只做朋友,又不会影响日后结婚和养育后代。 后世成熟的道德观念在这里还没有市场。这个时代有些地方是女王当政,女子掌家,那些地方还流行着一种走婚制度,男人去喜欢的女人家过夜,但孩子不是属于他的,他要负责养育姐姐或者妹妹的孩子。 物质需求尚未满足,精神需求刚刚萌芽,现代社会对爱情忠贞的观念在这里没有发芽的环境和土壤,这里连神话都是充斥野性的,充满了原始气息。 怎么说呢,在这里,绝大多数人都是热情狂放且无节制的,像美尼斯这样清心寡欲、守礼并且克制的人才是异类。 准备去库里的队伍一早就开始出发。 ‘王子出行,这么大的阵仗?’云泽骑在白马上,回头看着望不到尾的队伍。 只见一个大约一二千人的队伍,前面是两列骑兵,后面是步兵,中间有二十辆左右的牛车和马车。 几辆车是供人休息的,几辆大概放着帐篷、陶罐之类的用具,其他的都放着一些处理好的皮制品,描绘了复杂花纹的陶器,花纹精美的羊毛毯,一堆染了色的亚麻布,活着的鸡、水鸭、羊。 云泽没有看到养殖的猪,可能因为野猪肉质粗糙膻味重,猪又吃得杂,性子又暴躁,攻击性强,所以没有养殖。 美尼斯在前面不知道和沙姆王子说什么,云泽边上是之前借给他房间的守卫,名叫哈里。 哈里见他好像对这一切很感兴趣,慢慢地给他介绍附近的一些环境。作为十分务实的守卫,哈里关心的当然不是这里的草美不美,山好看不好看:“大人,现在我们出了农场,再过一段路就是狩猎场了。”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30 “在三个十天之前,王子曾经带着我们来这里捕猎,随行还有其他王子的侍卫,但是只有沙姆王子猎到了一只狮子,他是最勇武的王子。”哈里的话语里是不隐藏的骄傲和崇拜。 “每年石榴树的树叶变黄的时候,就会有很多动物经过此地,在这里停留几十天才渡河离开,每年的那个时候都是狩猎的最好季节,能猎到很多肥美的野牛、角羊、鹿。那时候王会带着王子们过来,普通人不能进来,我们倒是可以跟着王子一起去打猎,打到都是自己的。” 哈里不由得想起那个情景,眼里透出一股幸福:“那个时候,肉多得吃不完,堆满了屋子,骨头堆在院子里。皮毛剥下来做成毯子,可以吃猛兽的血、心肝,可以获得他们的力量。” 他说得兴致勃勃的,这对他来说是一段很难得很值得高兴的日子,哪怕有死亡的阴影跟随。 过了一段路,路上已经没有了人的踪迹。他们脚下有一条黄土路,可能是人类用脚硬生生踩出来的,可是路的两边依旧荒凉,杂草丛生,足有半人高,还有些稀稀拉拉的灌木丛和不多的乔木。 “您看,这里就是狩猎场。不过这个时候天气渐冷,现在那些猛兽都饿着等食物过来,很凶,寻常我们不会单独出来,哪怕五六个人一起,出来直接被拖进草丛里。那边还有一条圣山支流汇聚成的小湖泊,那里的猛兽最多,靠着湖泊吃饭。 “这附近每年都有误入的人死在里面。狩猎的时候人也要死一批,大家都习惯了,不少人都曾经兽口逃生,没被野兽咬死,回来却死于诅咒。” 哈里想起前日王子昏迷后大家的状态,队长虽然还遵循王子的命令继续训练士兵,并且让所有人都必须正常工作,不要让人看出不妥,但恐慌的情绪依旧在蔓延。 作为经常直面野兽的侍卫,他们很清楚这样的伤极有可能带来死亡,沙姆王子凶多吉少。 哈里一直觉得自己是绝不会畏惧死亡的,但那个时候,也忍不住害怕起来。所有人都在尽自己所能去挽救王子的性命和自己的性命,他们想到制作香膏,向保护泰锡人的身体和灵魂的神灵祈求。 他们在死亡的时候才想到向神灵祈祷,仁慈的神灵却已经派遣了真正的有神奇药物的祭司过来,救了他们所有人。 “谢谢您,祭司大人,您救了王子。”也救了我。 第16章 “不过,在这条路上,最危险的不是野兽,而是盗匪。”哈里整理了一下情绪,继续给云泽讲解这一条看着荒凉的小路,“那些强人埋伏在草丛里,他们手里有青铜或者石制的武器,还会用弓箭射穿你的心脏。 “这两年多了很多盗匪,他们愚弄了平民,让他们拿起武器去反抗自己的统治者和神灵。事实上这不是谁的过错,因为天气使我们的粮食变少。这个时候难道不是应该更加努力地工作和祈祷吗?他们越是愤怒,神灵越是气恼,情况越是糟糕。” 哈里小哥说得无意,听的人却得到了许多信息。 云泽思索着是什么样的天气原因导致食物减产,这应该不是小范围的,而是一大片地方都受到影响。是干燥和雨水减少,还是过多的雨水造成水涝? 这是否意味着泰锡国最需要的是食物? 这会是自己进入泰锡的一个机会吗? 哈里看云泽若有所思,以为他是听到有盗匪而忧虑,安慰道:“现在我们人多,晚上再点几个篝火,那些盗匪不敢靠近。对了,祭司大人喜欢吃什么?附近可以抓到兔子、野山羊、野鹿,还有野蒜、野葱、蘑菇、野菜,如果能找到几棵柠檬树,能摘不少柠檬,撒在肉上吃。” “我最喜欢烤兔腿,因为兔子跑得快,它的腿强劲有力,吃了兔子腿,人可以跑得更快,就像是兔子一样快。”说到吃的,不但哈里越说越渴,别的守卫的口水也快滴下来。 “说起这些动物,还是野山羊好吃,羊肝最好吃,天然有股咸味,又鲜,咬在嘴里又细腻又有滋味。”一个守卫忍不住插嘴。 “胡说,”另一个守卫不满了,“野鹿最好吃,鹿肉撒上盐烤熟,切成薄片,配上烤洋葱和白面包,这世界上不会有东西比它更好吃的了。” “要我说,最好吃的还是野牛肉,片成薄片,撒上盐烤得两边焦黄,中间的肉还是粉红的,外面酥里面细嫩。再刷上鹰嘴豆和柠檬、薄荷做的酱,撒上小茴香,和野菜一起夹在面包里吃。再配上小羊羔最嫩的肉做的羊汤,羊汤里加了野葱,再来两只烤得金黄酥脆的鸟雀和一杯满满的葡萄酒。” 说话的这位一脸的陶醉:“这还是有一次和王子殿下一起去狩猎的时候,宫廷的厨师做的。当时还有一位公主,厨师就用羊奶搅拌出奶油,涂在撒满了蜂蜜的面包上,再在奶油上放几颗葡萄干,配拧出的石榴汁和新鲜的无花果,果然味道极其鲜美。” 其他几个也被说得心生向往,虽然没有吃过,光是听着就已经觉得好吃得不得了,若是真正吃到嘴里,该是何等美妙啊。不愧是王子殿下,连吃的东西都是如此与众不同,如此得讲究。不愧是宫廷的厨师,即便是在野外也能做出符合王子公主身份的食物。 只有大吃货国见过‘大世面’的云泽无动于衷。这些日子他也吃过一些本地的美食,除却一开始重获味觉的激动和新鲜感,现在只有‘过尽千帆’之后的淡定。 这个时代的饮食再如何精细也不能超脱这个时代本身的限制,调味料只有盐、蒜、洋葱和部分香料,蔬菜还停留在野菜和野草这个阶段,大部分的可食用肉类和植物都没有人为选种优化过,他实在没有什么可羡慕的。 作为一个南方人,他现在特别怀念白米饭。 云泽不会做菜,但他会吃,还看过不少美食视频。他外婆就喜欢什么乡土、致富经、美食行天下等等电视节目,云泽跟着看了不好,脑子里储存了大量美食相关知识,虽然不能上手,指点江山还行。 等有了居住地,再拿着投名状确定了自己的地位,他就把商品册里的种子幼苗礼包拿出来,能种的都种上,再把食谱拿来琢磨琢磨,好好丰富一下餐桌。 投名状……泰锡的粮食危机搞不好就是自己的机会。 美尼斯一直注意着这边,这时他骑着马过来,挨到云泽另一边,把那些本来围着云泽说笑的侍卫挤到后面的位置。 云泽见他来了,微笑着点点头。 那件本来属于美尼斯的斗篷将云泽严严实实包裹起来,只露出一双尤带笑意的眼。只这一双眼就叫沙姆念念不忘了,昨儿晚上还问了半天,逼得美尼斯不得不说出自己的怀疑,沙姆才停住了他那堪称不尊重的想法。 虽然王族的成员都有资格自称‘神子神女’,但真正自神国来的神子还是不同。他们都有着人类所想象不到的超凡能力,他们或许带来幸福,或许带来灾难。神灵若是不悦的时候,也是会赐予可怜人们灾祸、死亡和痛苦的。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31 云泽若是被确定是神子,别说沙姆,就算泰锡的王也得尊重他。神子即便没有实质权利,在泰锡也享受超凡待遇,一呼百应。 所以神子身份的确认,必须要九个大神官出面背书。 虽然美尼斯心里已经认定了云泽神子的身份,以他这样虔诚的神职人员和野心勃勃政治家的身份,他应该立刻端正自己的态度,用各种方法去获取对方的信任和依靠,然后从他身上获取利益。 美尼斯知道如何让一个人放下心防。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美尼斯并不是那么甘心,把两人定义成神子和祭司这样的身份。 或许因为云泽一直只表现出了仁慈善良的一面而非强大莫测的一面,让他无法生出防备心,甚至忍不住冒出些奇怪的想法,觉得他们可以更亲密一些,就像是兄弟那样。 在利益之外,他们可否能有些真正的情谊? 美尼斯隐隐期待着,虽然他不清楚自己在期待什么。 担心云泽觉得无聊,美尼斯和云泽说着这一片平原上的故事。 从每年秋后的王族狩猎,到日常流窜躲藏的盗贼。从平原上的春夏秋冬,到日升月落云彩满天。 他讲述的东西自然比侍卫讲述的更加有趣又丰富,并且随时随地扩展到其他有趣的衍生方向去。 就像是同一本书,一个普通人和一个大学教授在讲,普通人只会讲书上的内容,而大学的教授用更多的课外衍生去不断丰富和具体课本内容。 平凡的故事在他的讲述里妙趣横生,充满了故事性。 云泽的眼睛有些发亮,人类本能地亲近更强大的人,无论这个强大是力量还是学识。而且从知识量来说,云泽在这个时代也属于顶尖的级别,自然还是和同样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更有话说一些。 美尼斯讲了很多,从上午一直讲到下午吃第二餐的时候。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每次云泽的一句回应,‘好’、‘嗯’都会让美尼斯忍不住想要再讲下去。 如果云泽再喊一声他的名字‘美尼斯’,美尼斯虽还能维护着自己冷静沉着的表情,事实上简直要把时间都忘记了。 他像是抖动着鬃毛在心仪对象前走来走去的雄狮,秀着自己美丽的外表和强健的肌肉。 人类作为高等动物的本能让一向理智冷静的人变得有点点情绪化。 但是这个时代的人在追求友情和兄弟姐妹情的时候,其实表现和求偶也差不了多少,所以无论是美尼斯自己还是身边其他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或许有一两人看出了不对,但他们以为这只是美尼斯想要弄清云泽来历和神秘药物的策略。 队伍一直走到小溪边才停下准备用餐,事实上这会儿早已经过了饭点。不过这不影响众人用石头垒灶,用燧石相击取火,然后去狩猎、采摘野菜。 火终于烧起来的时候,狩猎队也陆陆续续回来了。第一支几十个人的队伍围猎了两只野山羊一只小鹿,还打到了两个野兔。而采集队伍也收了一大捆的野菜,据说野山羊特别爱吃,所以别名羊草,另外还有一些野大葱和白色菌菇。 最神奇的是猎物里居然还有一只小小的野驴,有个人说先养起来,以后做个脚力。原来这会儿已经驯化了野驴作为家畜了。 然后云泽思维一发散,想到了阿凡提、阿胶和石磨。 阿凡提的故事很有趣,阿胶补血,石磨可以大大节省劳动力。 云泽暗暗记下这些关键词,保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无论未来如何,多做些准备总是没错的。 其他狩猎队和采集队陆陆续续回来,带回来更多的猎物和野菜。 “割了皮,骨头熬汤,肉分了吧。”守卫的领头人大手一挥,吩咐众人。 于是除了守车的那几个,烧水的烧水,扒皮的扒皮。好的皮料要刮掉上面的脂肪浸泡在某种液体里,骨头用青铜刀剔出来丢尽烧汤的瓦罐里。 很快生肉就堆满了草地,献血浸润泥土,却没有一个人觉得这场景血腥,他们甚至唱起了歌跳起了舞。 这种原始又蛮荒的场景激起了人类体内的兽性。 这是一个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来的时代,法律和道德刚刚萌芽的时代,人类脱下兽皮穿上衣服都没有多久……云泽再一次加深了这种认识,必须小心,再小心。 云泽还看到有人喝生血生吃羊心,他以前听说一些莽荒原始的部落认为生吃动物血和内脏可以增长力气,这里大概也是差不多意思。看他们那么狂热,再一瞧那血盆大口和开心的笑容,云泽散了劝他们少吃生食的心。 云泽、美尼斯和沙姆王子坐到一处,其他人三三两两地把他们包围在中间,呈现出保护的架势。大病初愈的沙姆王子不甘寂寞去捕猎了,野山羊就是他猎来的,如今正用木头架着烤一块羊肋排。 他用小刀在羊排上划了几刀,撒上一点盐。另外美味的羊肝也是他的专享。 云泽自己也得了一片肉质尚可的羊肉,又有取水的守卫抓到了三条婴儿手臂长的河鱼,别人不要,全便宜了云泽。 美尼斯有些奇怪:“鱼肉腥味重又多刺,味道并不好吃。就算是贫民家中也不大吃,你要这些做什么?” 云泽说:“吃。”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_320 “神子云有记录的弟子有十六人,女皇塞特,女航海家桑,外交官野,数学家……这一片本来还有神子云的弟子,古代教育之父‘草’的墓地,草的墓地出土了一千多本纸质书籍,很遗憾,除了极少数,大部分没有保存下来……” 因为神子云没有留下什么知名的著作,了解他只能通过同时代人的记载,大家对他的了解一般就是‘古代宗教领袖’、‘古代系统性医药学开创者’、‘千年古都库里的修建者’、‘古代教育学家’等等。 但是这会儿主持人一科普,大家才知道这个人对植物很有研究,在当时为国家找到了几种高产作物,其后被尊称为神子云。另外他提出统一文字、统一日历、统一测量标准……为泰锡文明的发展和延续做出了巨大贡献。此外他还是普及平民教育第一人,一生都在修建学校,提高底层人的社会地位。 泰锡文明能数千年起伏而不断绝,神子云功不可没。而他的下属和学生也都有名号,许多后世鼎鼎家、政治家都表示自己受到他的思想启发。他所生活的年代,正是圣贤层出不穷,各种思想和理论百花齐放的传说年代。 因为太过传奇,泰锡最大宗教认为神子云是至高神在人间的化身之一,神子云在宗教里可以治愈疾病、保佑远行平安和学业顺利。 也是因为他,泰锡文明是那么多文明里唯一一个对同性恋人友好的文明。 在全国人的关注下,金包木的棺木被小心运送到了国内最大的一个研究所。在开棺之前,它需要被仔细检查过。 双人的棺木静静躺在眼前,专业人士围绕着它。 想到这就是记载中神子云的棺木,而且出土的东西也证明了这就是他们要找的人,大家的情绪都很激动。 “有点奇怪。”刚刚负责对这个棺木进行透视照射的人说,“我找不到类似人或者骨头的东西。里面,好像是空的?” “空棺?”这不符合史实记载。 他们聚集到一旁开了个临时会议,关于是不是开启棺木以及在什么环境下开启棺木。 他们商量了很久,最后决定开启。 为了保护里面的文物,专家组决定在无菌环境里开启棺木。 专家们平复了一下心情才开始准备开棺。然而打开之后,大家都愣住了:棺木内部用金银、珠宝、贝壳装饰,流光溢彩非常美丽,然而里面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人呢?” 千年古城库里那依旧繁华热闹的樱桃树大道上,一个导游带着一群游客准备去‘古泰锡王宫’参观,库里一个本地人正在兜售‘古方熏香’。不知道何时街上出现了两个明星一样俊美帅气的男人,那个银灰色长发垂地的男人尤其美丽。 他们穿着样式十分考究的古代装束,身上镶嵌宝石的黄金首饰闪闪发亮。 “他们是演员吗?” “那个银发的好俊美,他演的是什么?” 【殿下,您?这又是哪里?】一人握住另一人的手将其护在身后,另一只手按在刀柄上,吐出他们听不太懂,又觉得有点耳熟的古怪语言。 云泽伸手抓住美尼斯的袖子,从他背后探出头打量四周,很多人偷偷的对着他们拍照,空气中飘着熟悉也陌生的现代工业的味道。 【我不知道,或许这就是神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