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心不昧》 第1章 楔子 听说,雨能够听懂人的心思,缠缠绵绵,伴随着余倾子的指尖搭在腿上焦躁的跳动,一直从灵州绵绵到了华市,指尖一个音符一个音符从指缝间溢出,入了梦里,洗掉心里那些肮脏的东西。 她余倾子本来就喜欢下雨啊! 雨就像钢琴一样,是存在于灵魂而不是记忆。 她只身一人到了华市,风尘仆仆。 余倾子小喷油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出门不喜欢带东西,比如说这次上大学吧,就背了个酸溜溜的双肩包,除了钱包和录取通知书,装着没用的零碎的不像样的东西,比如说,两条阿玛尼的小内裤,还比如说,一块薄荷味的巧克力。 从记事开始,从有包开始,她就背着这个东西。有些东西,你就是不晓得你为什么要带着它,你也可以时候它是一种习惯或信仰吧,让你非得要塞进去才安心。要不然,着实不知道有什么用处。说美食,薄荷味的巧克力哪里算得上是美食?更何况,那么一小块,连充饥也算不上。 而且,这么怪的口味,也不是那么好找,说是限量版的也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在出门之前,你必须要把整个灵州市大大小小的超市都折腾上一遍,最后才在一个算得上是历史悠久的杂货铺觅得,还铺满了一层细细的灰尘。回家后,慢慢拂去,嘎然见着上面保质期已经过了一个月零一天。 这铁定是个不好的迹象,在这个经济危机频频爆发的当今社会里,像她这样口味的怪咖毕竟也少有,这样的供求关系导致薄荷味巧克力工厂的倒闭,那么她便无处可寻了。 这信仰一样的东西,忽然寻不得肯定会影响她的正常神经,然后,就会去挑战非常正常之人的神经。再这么想,这件事恐怕就不妙了。 余倾子那么大动干戈的得到它,它却不以为然,所以你也不用把它当成大神来阿尼陀佛地求它来保佑你旅途愉快。反之的,在南方的九月天,竟闷起了雷,噼里啪啦的从灵州市一直到华市。不曾想,这兴许也怪不了谁,这是南方,亚热带季风气候,它必须下雨。余倾子这怪咖却更喜欢下雨,越大还越高兴呢。所以这一路的心情,也没像个正常人般觉得不好。 不过,到站的时候,天气骤然开朗了起来。 这也好,余倾子包里的零碎物品并不包括伞,也免了她再花心思去买一把了。出了站,便有华州大学的招牌亮堂堂的摆在眼前,他们有来接新生的校车。本着自己判断应该无误的原则,走进了那堆同龄人中间。 关于她为什么宁可淋着雨走路也不肯顶着伞在烈日下逛街在此便有一例,非常深刻又十分合情合理的例子,由于华大也存在人多车少的问题和组织秩序凌乱的问题,余倾子足足在太阳下暴晒了两个钟头,跟条小泥鳅一样挤上了校车。 坐在座位上,她默默看着自己的雪白雪白的衣服,低咒了自己一声:白痴。 站在校门口面前,余倾子有些反应不过来。她刚才在车上就听到了接新生的老师那这个大喇叭说: “南校的在这里下车,大家看看自己的系部,艺术系的在这里下车。” 余倾子看看自己录取通知书上的系部,精神抖擞地下了车,站在了艺术系的校门口…… 第2章 奶糖妹你就这么走了么 一只乌鸦从头顶嘎嘎飞过,在面前抛下一坨冒着热气的新鲜的便便。 这个校门口啊,庞然不失气质,低调不失优雅,古典又不失幽默。右边门卫室,左边一棵有些历史的榕树拦在校门口,三十几米的大路头不加任何修饰,直接装了个横栏限制来往车辆,连华大艺术设计系的招牌都是挂在门卫室下方的。 余倾子再次举起录取通知书上印着的大门口……被骗了! 回头看时,校车已走远,余倾子的小心脏一边喊“我走错了”一边追在校车后面跑了几百米,“pia”的碎了一地。 巡视周围一圈,找到一根救命稻草,见着旁边一个大白兔奶糖妹全身上下十几个包袱,便善良地凑上去帮忙提了一两个,一起走进了校门,十分友好自我介绍自己也是一起的新生,自报家门去了哪个专业。 余倾子是个老实巴交的孩子。 和大白兔奶糖妹一起被被一帅气的学长带着去进行一流水线的报名缴费事项。咱们且用大白兔奶糖妹来突出她的老实巴交吧。人家这一进校门口就到报名处嚷嚷着要转去总校,这吵得所有的人都向这边看齐了,余倾子好想挽着她的手说算了。 俗话说得好,坚持就是胜利,就在余倾子想劝慰奶糖妹算了的前一秒,接待的学生带着她去找辅导员。鲜明的例子,深刻的教训,血淋淋的代价啊! 就这样,奶糖妹成功转走了,但是,自己学费已经交了。 余倾子暗地里抽了自己一巴掌后,心态很快平复下来:不就是总校么?不就是全国标榜名校么?不就是豪华的宿舍么?劳资不稀罕!劳资在这里挺隐蔽的,挺好! 老余同志是个十分慷慨的父亲。 在小余同学出门之前,给了她好几张信用卡,并且把她的银行卡全都充得满满当当的,生怕这唯一的宝贝女儿吃了什么亏,若不是余倾子提这个包跑得快一点,老余同志恐怕是要租一架飞机将她送过来的。 被帅气的学长引到了宿舍,发现已经没有床位了,她最后的选址是一个上铺,她犹豫了一下,锻炼锻炼身体也好。呃……她以前是没有睡过上铺的。 然后就带着几张银行卡去了市中心。 一路上,什么席子被褥毛巾牙膏沐浴露都给置办齐了,为了方便,还买了一辆红色的小自行车,但是自行车承受不起重量,加上自己早就在市中心迷路了,只好打了的报上了学校的大名。 她报的是大名,司机便带了她去总校,她终于见着了那在录取通知书上那座豪华的有时代气质的大门,往校门口里面看过去,高楼林立,莘莘学子正热闹地报名呢。余倾子心里酸了一阵子,柠檬姐姐被成功地酸败了以后悻悻的飘走了,她对着司机说: “去南校!” 终于到了南校门口,余倾子悲愤地看了一眼,这哪里是学校,是贫民窟啊。 那些杂事,可是折腾了她整整一个下午。 筋疲力尽。天刚黑就躺在了床上,想动根手指都要使尽吃奶的力气。朦胧听见了其他舍友也来了。再之后,不省人事,连个梦都没有做。 第3章 学姐看你很好欺负 第二天醒来,天蒙蒙亮了。她才发现,宿舍的窗子外边有棵大树,枝叶探了进来,给人好心情的万物生这码事,余倾子对总校的事还耿耿于怀,谁管窗外哪只喊叫的鸟有多高兴? 唯一在乎的是,她这一早起来,发现手脚全是包……她普渡了众蚊子一个晚上,只因昨天昨儿天真地以为三楼是没有蚊子的,所以没有买蚊帐。 想起这点,余倾子觉得,华市的蚊子比灵州市的蚊子更有出息些。以前余倾子的宿舍都在三楼以上,所以自出生来就不知道蚊帐是个什么东西。 这不,这脚一踏出来,直接腾空。 她忘了自己在上铺了。 还好,一只坚定的大手把她给抓住了,她直接掉进了一个妹子的怀中。这个妹子,有一头乱糟糟的黑色长发。偶不,那叫大波浪时尚性感长发。刘海里埋着一张十分俊俏的瓜子脸,大眼睛长睫毛,美女的典范。这身材,是她要学习的,她要多吃一点饭才能有这般肉感。但是肉感归肉感,穿衣服十分显苗条。 这就是网上说的那种男人最喜欢的妹子,余倾子两眼发光! 可是妹子有些冷淡,扯着张脸淡淡地说: “小心点。” 余倾子悻悻地落地,不再敢欣赏她的脸了,满地寻找自己的人字拖。 她累得不想出校门了,只好在校园里学长学姐们摆的摊里买了一套蚊帐,学姐把那个价格一说,她直接吓傻了,呆呆地说: “二十五?人民币?” 学姐是个好心肠的学姐,看着她这副没见过世面的表情,一定是从偏远的乡下来的,这上大学已经不容易了,于是慷慨地说: “那就二十三了,真不能再少了,会长会抽我的!” 余倾子赶紧付了钱就跑。 余倾子看着昨儿买的这身衣服,跟手里这套蚊帐比起来,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个混帐。于是对这蚊帐……不,是对所有的蚊帐都爱不释手,蚊帐是这样一件好东西,便宜实惠,还可以防蚊子。 当然,她之前也不是没见过什么便宜的东西,比如说学校的饭菜,都是直接充了一个学期的伙食费,然后一直刷一直刷,刷到没有了再去充值,所以对这东西实在没什么概念。 两天后的第一次集中,在教室,一个偌大的教室,还另配了一个画室,居然只有十四口人,把“十四”这两字颠倒都没人家班多,她选了一个最冷门的专业。 余倾子回到宿舍,见着舍友正在床上数着自己新买的化妆品,什么美白霜bb霜防晒霜堆了一个床板,那都是有牌子的,她淡淡地扫了一眼,见着这个舍友这面浓妆厚脂的,心里吐了一句:俗气。 其实余倾子心里很高兴,军训是一种神奇的东西,甭管你买什么霜,买什么牌子,半个月后,保准尔康变包拯! 关于她那半个月的军训,麻麻木木的就过去了,无非便是“一二一”的超体能魔鬼训练,刚开始还喊爹叫娘的,这抽筋那中暑,等过了第三天,都没事。要是你非要找出点什么乐趣,估计就是教官的华市口音和把“一”的第一声变成第二声来大声的喊。 第4章 命中注定 军训过程中,又给学姐们给戏谑了一番。站军姿的时候教官说谁要动一下集体罚站五分钟,自然是谁也不肯做这害群之马的。正认真着呢,对面宿舍楼里的学姐嘻嘻哈哈的放起了音乐,你听听,什么“爱我你就亲亲我,爱我你就抱抱我……”你说,这笑点低的人就算不笑,忍着那该是多难受啊?不过这笑点低的人不包括余倾子。 再接着,教练说居然有人踏步的时候同手同脚,站在她隔壁的安同学模仿了好几次,均没有办法做得自然,她感叹,那同手同脚的人是怎么做到的?高手啊! 这位安同学就是每天早上负责接住她的那个大波浪长头发的姑娘,这会子,将头发收进了帽子里,耷拉在清一色的迷彩服里面,依旧迷人高调,而那位厚脂粉的姑娘便显得有点好笑。这是骡子还是马,果然穿了同样的衣服就看出来了! 安同学不仅人长得好,还有一个很符合时代关于科学发展观且绿色环保的名字,她叫安柠檬,一听就是个小清新,而她,余倾子,实在想不到这名字还有什么现实意义。当然,她这名字还不算好笑的,有一个名字,叫余倾城,一听她就笑得肚子疼,哪有人起这么变态的名字啊?他老爸是希望他倾国倾城么? 军训结束后,余倾子摸摸她胳膊肘上有块肌肉,很是欢喜。 日子过得像有点活腻了,找不到一个点。 是谁说的,每个成形的青春,总会有那么一个死敌。余倾子的青春成不成形她不得而知,死敌却常有。这种死敌,人生的第一乐趣恐怕就是跟你作对。你不高兴了,他倒乐呵了。而你乐呵了,他就会使尽一切办法让你不乐呵。 而余倾城便是这么一个人。 没错,他姓余,很戏剧性的是,他们居然还是兄妹,同一年的兄妹,不同母。 他的地位,恐怕已经不能用根深蒂固来形容了,你不能对他说爱恨,只能避开。可是想不到,他竟会为了让她不乐呵到了肯毁了自己人生的地步。光这一点,余倾子就必须觉得愧疚,必须用不反抗的方式来补偿他。 堂堂一个大型美院录取的高材生,竟然会同她一般,坐在这种普通大学的礼堂中同她一起开会。不过,人家毕竟也是个重点,在这学校也是相当珍贵的,让他代表全级大一的新生上台风光地演讲可见他倍受各位大神的宠爱。这同时也说明着,她往后那不反抗的日子是多么的黑暗。 犹然想起一个月前,老余同志看到了她的成绩单。余倾子站在他面前以前,早就在耳朵里塞上一朵纯白的小棉花,藏得十分隐蔽。 “你是怎么回事?啊?平时成绩不是可以考重点的么?为什么现在你的语文就考了这么点分数?” 是的,语文只考了50分,其他成绩均优秀。然后,落在了三本线,然后只能选择类似华大这样的普通大学来度过的的后青春。忘了说了,老余同志是个大官,这对他来说,这个成绩传出去是非常难抬头的。关于这个,老余同志、余后妈以及班主任均无法理解。 第5章 毒刺一样的兄长 余倾子非常诚恳且非常坚定地对他说:“我要读。” 他的目光,余倾子久久不能读懂。他似乎能读懂能看穿她的缘由和固执,让她不敢正眼对着他。这便是一个父亲,别看相处只有三年,但他就是能懂你。按照人性的说法,叫做血脉相连,心灵相通。 所以,他答应了,答应了余倾子这个看似愚蠢的选择,不答应也没办法了。 余倾子三年前来到这个家,如同现在离开家一般,什么也没带,所以走的时候,也应当如此。在她认为,这是一种尊严,是她留给余倾城最后一丝高贵的形象。她塞进包里的,还有她和柳柳的合照,唯一的一张。柳柳,姓柳名柳,长得漂亮,花一般的年华,还死心塌地地爱上了余倾城这种纨绔子弟。 想到这里,便不敢再想下去了,“想”原本就是一个陷阱,偶尔想想还好,想多了就会难以自拔,越陷越深。那些都是假如,都不是真的。 余倾城忽然破门而入,一副你死我活的样子夺过了余倾子手中的相框。 余倾子亮着锋利的爪子,说:“还给我。” 这一句话所运用的语气,是在向余倾城说明,余倾子是会爆发的。在她说用不反抗来补偿他这话之前,她并不是一直都在反抗他,反之她一直都在忍受,一直到他来抢她的照片挑战她的底线。 余倾子的人生大抵也就如此,并无多鄙视自己不反抗他,本来就是个逆来顺受的人。 我们余倾子还是个心眼很好的孩子。 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那是自己欠他的。他,老余同志和余后妈,本就是幸福的一家三口,过着美满的生活,是她的忽然介入打破了这一点。 大多独生子女都不欢迎自己忽然多出了个妹妹争宠争财产什么的,余倾城这种官二代加富二代更不用说了,像只猫一样伸出爪子自卫,甭管对方看似多不会威胁自己的地位。何况,在众人眼中,那是一种恶意的伪装。 当然,我们余倾子心眼好到缺心眼,童话看多了,所以觉得天下的后妈都如白雪公主的后妈一样会拿三鹿来喂你,每天拿着个在油锅里被烫热了的汤勺对着自己的幻象也偶尔有。 相反的,余后妈是个十分善解人意的后妈。只是余倾子对待她给自己的友善,就如同余倾城对待自己给他的友善一样,不知前方是个什么东西,不会千方百计来窥探你的利害,而是每天数着自己丢了什么东西,小心翼翼地护着,不允许任何人的靠近。 而这种麻烦的关系,注定是要被打破的。 余倾城冲着她冷冷的笑,把笑着本该是传达友好的表情诠释得相当复杂,让你身上每一个毛孔都充斥着无知的恐慌。他说: “你是故意的吧?” 他说的是余倾子那可笑的高考成绩。语文一直都是她的强项,就算所有的科目都挂了,语文是绝对不可能的。那就挑破了也无妨。 第6章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什么意思?不是合了你的意思吗?恭喜你啊!余倾城,我会合你的意思,会离你远远的,你以后也不用再同别人分享你的父母和财产,恢复到三年前的生活了。至于爸爸给我的学费和生活费,只是你家产中的九牛一毛,相信你还不吝啬到连那点也不肯给我吧?” “余倾子,你忍了我很久了吧?”余倾城轻笑一声。 “没错。”余倾子干脆跟他摊牌吧,说:“从踏进这个家门开始,我就讨厌你!讨厌和你一起生活,讨厌学校里别人说我们是兄妹,讨厌全家一起出门的时候,你们可以齐肩走而我像多余的一样走在后面,讨厌你可以心安理得的反抗我的存在,讨厌为什么柳柳会喜欢像你这样的人,你的一切,都让我觉得非常厌恶,我特么的说出来就特别想吐!” 这就是余倾子全部的心声,现在看来,这三年的压抑,忽然说出来其实都不够一段话。甚至,还抵不过一张照片,让余倾子第一次和他大动干戈了起来。打架的时候余倾子有些后悔自己没有留长指甲,要不然在他那双帅到爆的脸抓上两条痕迹一定是件大快人心的事情,让他知道,你不能因为咱们有些小受就一直把咱们当做小受来虐待。 当然,余倾城比她高一个头,力气还比她大得多,她选择这个大动干戈的方式,的确有些自取其辱。 因为不明缘由的父母进来阻止了他们,他也趁乱收走了那张照片,到现在都没有还给余倾子。 与此交换的,是一个狡黠的笑,跟如今他在台上注视她的笑是一样的,令人慎得慌。 余倾子暗地里抱怨着自己命不好,妹妹这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不就是用来疼的呢?就算两个人之间老死不相往来也好,可是事实偏偏有点反差,她跟余倾城之间,那是血海深仇。 偏偏,余倾城是个典型的成功形象,那帅气不羁的外表下,藏着一颗黝黑的小心脏,十分纯,纯牛奶都没那么纯,纯得余倾子觉得自己往后那人生黑暗得有一点绵绵无绝期的趋势,不知不觉在纸上写了一句悲壮的小诗: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坐在她身边的安柠檬顿了顿身子,看着这瘦弱的小心肝,暗暗想:还是个文艺小青年! 余倾子很缺心眼的认为,余倾城甘心来华大,就是为了报复她。所以在此之前,她必须做好心理准备让他报复。他牺牲那么大,就算是补偿他,她也应该让他有所收获才能衬托她的“人格魅力!” 自在礼堂上见他之后的几天,闷闷不乐,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说话,一个人睡觉。宿舍本来四个人,一个夏拉拉同学整天逛街狂购,还有一个是大二名为小康的学姐,天天忙于学生会的事情早出晚归,剩下的一个安柠檬同学也不是天天都在,所以她不在的第一个早上,余倾子重重的从上铺摔了下来,送了半条腿,拖着另外半条腿到了医务室。 第7章 你骨子里 在分不清敌我之前,不谈心,不牢骚,不搭讪,只在办公的时候说些不多余的话,连一个标点符号也不肯多说。 比如说,在领系服的时候,她说:“下午五点带上凭条在一栋110领系服。” 余倾子若不懂,只得多问一句,“哪张凭条?” 她答:“黄色的最小的盖章的。” 这就是她说为什么标点符号也不会多说的原因,余倾子愣了半天都没意识到她的话已经讲完了。她想啊,现在一个句号都可以敌得过一句“我讲完了”。 据说,在大学,你得学会一个人生活,不必有什么知己朋友去倾诉。余倾子甚至已经安排好了这四年里到底要怎么过活。更何况,她哪来的什么知己朋友?有的,只有柳柳一个,而且,柳柳也不算是,她早就不是了。 每当这时,她只能抬头,希望自己能看见点什么吧。 余倾子自顾自地慨叹:“柳柳,为什么我总是在最低落最孤独的时候才会想起你呢?这对于你来说并不公平,所以我必须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如果余倾城的出现就是作为惩罚,那么我并不畏惧他的存在。” 其实令她最念念不忘的,只是向可的不肯原谅。她都无法原谅我自己,更何况他呢? “真是悲凉啊!我以为你会过得有多滋润呢。”余倾城忽然出现,看着自己那包扎地像木乃伊一样一拐一拐的腿,嘲笑的口吻拦住了余倾子的去路,身边还多了两个看起来帅气其实就发型弄得跟洗剪吹一样的跟班,居然就这样上演了狗血的剧情,那偶像剧对青少年的毒害可算是有了一定的地位。如果她没猜错,接下来肯定会有个“男主”过来“英雄救美!” 为了避免自己成为令自己头皮发麻的女主,最好走为上策。 “你喜欢向可三年了吧?真不敢相信,失去他你还能活得下去。”这话一出,双脚中的地心引力便剧增了好几百倍,怎么也抬不起来了。是的,向可,那个喜欢带她到角落里弹吉他的少年,她爱了他三年。 他有着与这个年龄相符的青春与才情,还有超出一般人的家世和长相。这本该是电视剧里形容的人是不适合在现实中出现的。那时候,她执迷不悟,把他当成了那个家之外的精神支柱,和他演绎着轰轰烈烈的青春。 余倾子转过身来,笑着对他说:“是哦,我把他当成了我的全世界。可是现在,我的全世界没了,我却还能活着,你说厉害不厉害。” “等等。”他依旧挡住余倾子的去路。 余倾子从容地说:“你放心,我斗不过你。”那么腹黑的兄长,她当真不是对手,她也不屑于跟他斗。 说出这句话,诧异的除了余倾城之外,就是余倾子自己了。看来,这个世上也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看着他没动静,便走开,却又觉得自己是犯贱级别最高的哪一种,直骂自己简直就是个混蛋。于是退回两步走到他面前,不以为然地戏谑: “啊,对了,上次我见到向可了,他跟我说,余倾子,我最近常常会梦到柳柳,我挺为她不值的。你说,你明明长着人的样子,原来骨子里是个禽兽啊。” 第8章 座友谊的桥梁 说这句话时,招来旁边一个路人甲的扑哧一笑,余倾子掠过他匆匆走开,走了一会,直接小跑起来。所有人都以为,她说这句话说得那么潇洒。可是根本就没人知道,每次提到向可,就像把刚结疤的伤口用刀来刮开一样。向可就是一个令她埋葬还是那么难受人,他知不知道,因为他,她再也不肯去看夕阳照耀的角落,厌恶弹吉他的男生? 向可,你知不知道,你用这么恶毒的语言来说一个爱慕了你三年的女孩子,你知道她是什么感觉吗? 余倾子坐在马桶上哭花了脸,完了,发现自己正在学校女公厕的马桶上面,听到隔壁正在打电话,大致内容是某女上厕所,发现大姨妈提前来了没做好应急措施,所以就这样打电话叫一个可能名为“小麦”的人拿来,听她快要爆胎的语气,可能是小麦同学可能在短时间之内是赶不过来的。 余倾子再次发挥那好心眼,从包里抽出一张,敲了敲墙,从地下递了过去。 很好,收下了,连句感谢都没有说。余倾子擦了擦眼泪,改为了抽泣。 好不容易哭完了,就在开门的时候撞见了同宿舍的安柠檬,在苦苦的等候,余倾子忽然觉得自己站着茅坑不拉屎的行为有些可耻,弱弱地示意她可以进去了,自己走了出去。她倒是跟着自己到了洗手台,说:“原来是你呀。谢啦。” “什么?”听这话的语气,余倾子大概能明白她就是刚才那位大呼小麦的“隔壁”了。反应过来,回了个“哦”。据说,这是个让对方无语的字眼,是全天下最讨厌的字眼。 走出去的时候,发现她们都要往宿舍走。要换平时,这俩铁定一前一后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如今,却因为一片卫生巾,她同自己攀谈了起来。所以,一定不能小看了平时看似不起眼的东西。 “其实我进厕所之前有些后悔,听见了这么悲惨的哭声!”也对,余倾子又发现自己不厚道了,在公共厕所听见哭声会令人遐想,安柠檬美女说:“不过我太急了,顾不得了。你将姨妈纸递给我的时候,我又惊呆了,觉得这么好心的鬼的确应该认识认识!” 余倾子干笑:“安同学真是好胆识!” “你刚才哭了好久,怎么啦。” 人家主动问问题,关乎礼貌和今后宿舍的和谐,她静静的回了声:“遇到伤心事了。” “也对,没伤心事谁爱哭啊?”她说:“我这个人最不喜欢强迫别人,不说拉倒。” 伴着她的,是静静的笑,嘴角有漂亮的弧度,自然黑的长卷发特别显眼,风流的体态在这个校园里人谁也拼不过她。这样的女孩子,任谁都想多看一眼。余倾子又一次仔仔细细看她。只是这次不像上一次那么冰冷了,余倾子暗暗觉得卫生巾真是一种神奇的东西。 她没事找来了个话题,问:“小麦是谁?” “安小麦,我弟弟。”她这一回答,余倾子一时没有接受过来,直接被一旁忽然飞过来的篮球击倒在地,忘记了起来。安柠檬把她拉起来,捧着篮球怒向走过来欲要回球的肇事者。 第9章 华大是个流言满天飞的地儿 这个男同学不是别人,是她们班的小白脸帅哥罗枫林,这一副小受的抱歉样子,任何有点人性的异性见了都不忍下手责备的。安柠檬却不以为然,好生训斥了一番,让小罗同学马上恭恭敬敬地给余倾子行了的大礼,令余倾子第一次感受到了被保护的感觉,真特么的温馨啊。 若说罪魁祸首,应该是她安柠檬吧!她对安小麦小喷油倒还念念不忘,追问:“我说要是你弟弟来怎么把这个个东西拿给你?他可是个男生。” “他才六岁!”虽然六岁是可以进女厕所的,但是余倾子十分敬佩安小麦同学的认路本事。其实是小麦同学的机智让人有些头疼,安柠檬说,他会想到办法让老师带他来的。 往后的日子里,余倾子能亲近的,也就只有柠檬同学了。但又不能太亲近,除非她不怕余倾城的“叨扰”。我都说了,余倾子小喷油她心眼好,绝对不想自己的麻烦牵扯到别人。 而柠檬同学似乎真的得到了余倾城的赏识。 在这里,成绩优良并且妖孽般俊美长相还品行端正的余倾城充当正面角色,而余倾子自然而然的成了反派人士被各类“正义侠士”孤立,连她身边唯一的柠檬同学也无一幸免成为了拉拢对象。 这个她还真怪不得别人。终归是不同的物种,她又不能跟她说“你不准跟他站在同一战线”之类的话语来丢人现眼,某法说了,每个人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况且,柠檬同学成为她的敌人就不用被余倾城白眼了,这样她也不用自责她会像她一样谣言满天飞了,想到此,余倾子十分佩服自己的心胸宽广,就什么都不计较了。 关于余倾子的流言蜚语,她十分佩服余倾城,第一,她佩服余倾城的想象力,第二,他是怎么在段时间内让全校人都知道的,她真心觉得,他余倾城以后要是从事传媒着行业根本就是个祸国殃民的人才。 比如说,余倾子小小年纪便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是班上的小流氓呢。 再比如说,余倾子偷过他余倾城的钱,被学校处罚过。 还比如说,余倾子把自己最好的朋友都害死了,丧尽天良。 还比如说,余倾子的妈妈是个小三,她是个私生女。 这几天下来,柠檬大贪官还真是受贿不少啊,桌子上尽是些名牌。看来余倾城在对付自己这件事上越来越大方了。余倾子过去一一清点,摇完了头还得叹叹气,还是觉得对不起他。她觉得,余倾城因为怕自己谋了他的家产,把自己搞得神经兮兮的,弄得余倾城也神经兮兮。 “我真是越来越觉得对不起他了,本该前程似锦的,为了打击我来这里委曲求全。” “那么说来我更相信你。” “相信我做什么,你跟着余倾城以后铁定能吃香的喝辣的,我是个小气鬼,什么都给不了你。”余倾子淡淡地道出人生真理,余倾城那种心理变态,对于她身边唯一的近身,果断花了大手笔买断。 第10章 做我男朋友吧 安柠檬说:“哀家自有论断,用不找你给我指手画脚的。” 好心没好报……余倾子忽然想起一些不大重要的事情,问:“刚刚你叫我啥?” “鱼啊!”说罢,她便游离成一条鱼的样子在余倾子面前耍马戏,说:“本想叫你全名,叫到‘余’就卡住了,我很喜欢鱼,不如就叫你鱼也不错。” 听这话,意思是她已经没有拒绝的的权利了。鄙视道:“又不是猫,干嘛喜欢鱼。” 此后,华大处处都有这么一声不厌其烦的“鱼”,余倾子想,要是她姓“美女”多好! “鱼,你等等我。” “鱼,帮我递一下镜子。” “鱼,你说倾城下次会用什么法子来整你呢?” “鱼,你有没有男朋友啊?” “鱼,倾城有没有变态整你到杀死你的地步啊?” “鱼,咱们今天去图书馆度日吧。” “鱼……” 余倾子暗暗想,大概是她前世可能是只猫科的吃货或者是受了鱼的什么恩泽,这两个原因,她更愿意相信前者。 关于安小麦,那是一只萌物。 这不,国庆要放长假,安柠檬自然要去幼儿园接安小麦,因为下午有课,直接下课就去接他,带来了学校再收拾东西,所以,余倾子跟安小麦有过一面之缘。 国庆假的前一天,余倾子走到宿舍门口,看到一只萌物站在自己的宿舍门口,那双那眼睛,跟安某人十分像,那身小正太衣服,那张肥嘟嘟的小脸,让余倾子手痒痒得很想狠狠地掐一下他。但是,她是有矜持的,两人看了一眼对方,肉嘟嘟的小包子首先开口道: “你好啊美女!” 第一次被人家称之为美女的余倾子顿时对面前的小包子好感倍增,红着一张脸绕过他冲进宿舍,咿咿呀呀就对安柠檬道: “门口一有帅哥,好害羞!” 至于我为什么会忽然花大段文字来描绘他,那是他周末被安柠檬带来的时候,安柠檬手里拽着一包日夜精装版内含香薰的“洁伶”卫生巾,跟余倾子炫耀: “安小麦买的!” 安小麦不愧是安小麦,这一家子的名字都绿色环保原生态。但是这安小麦买卫生巾这事把余倾子深深打动了,这让她想起了她高一时柳柳给自己买了一条高档的红色内内,活生生地体现了情谊啊。于是没有节操地抱着安小麦说: “帅哥,做我男朋友吧,我包养你!” “好丫!”安小麦小朋友也十分喜欢余倾子同学,俗话说得好,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这是世上最美好的事情。安小麦娇滴滴地问道:“宝贝,你叫什么名字!” 余倾子无耻道:“宝贝,我叫余倾子。” 安柠檬阴阴地压过来:“这么说,你以后得喊我姐姐了!”余倾子白了她一眼,她当然知道,安柠檬小她一个月,却又不是个做小的主,对于余倾子不肯称呼她为柠檬姐这件事一直都耿耿于怀的。 余倾子还有一优秀品质,就是个别条件是,能接受能屈能伸这一词,很没骨气道:“姐姐,国庆七天假呀,可不可以顺带上我?我一个人在学校有些寂寞!” 第11章 有关五体投地男 “那你就寂寞吧!”其实她做的事更寂寞,安小麦从小有些体疾,每周都要到医院检查一遍。余倾子知道,就是拿着本书在那里等半天,好不容易排到你了,这看病还得等上半天。 他们走后,余倾子周末的时光未免显得有些孤独,但也不是一点奋斗目标都没有。这唯一的奋斗目标恐怕就是做贼了。首先,她得卖力地从余倾城的包里偷出他们宿舍的钥匙,然后化身成男生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男生宿舍,反锁上门。 她所要偷的东西就是柳柳和她的那张合照,这对她那么重要的物件,她相信余倾城不会放弃拿它来要挟自己的机会。那张照片在他手上的直接后果和间接后果对她来说都是有害无益的。 所以,你看吧,士可杀不可辱,余倾子死也要偷。 但是余倾城最近在外面商谈一套房子,正在办手续,她必须在他搬出去之前行动,国庆就是个好时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余倾子不了解他的地盘,以前是,现在也是,这加大了成功的难度。更何况,他的东西实在又杂又乱又多,她还把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了发呆上……一封淡雅香味的信件,上面那漂亮的字体她马上就知道,是柳柳给他的。 而且,我忘了介绍他们四个人的关系:余倾子喜欢向可,向可喜欢柳柳,柳柳喜欢余倾城,而余倾城不喜欢柳柳,柳柳不喜欢向可,向可不喜欢余倾子。 有时候,余倾子会想,以前,她死心塌地地追随着向可的足迹一直走,从来没有想过有多不值得的。是的,值不值得,最后才知道,还顺便知道自己到底是有多差劲。 但是,这毕竟是自己心甘情愿,她怪不得向可,怪不得任何人。 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有多苦,只有自己心里知道。而且,还不能说出来,悲催的人生大抵像她这般了。 发呆误事,一会儿就有人回来,幸好门是锁着的,他们还不至于直接进来对着自己大呼小叫,然后保安来把她抓住。 而她再待下去的后果就如上,所以必须立刻马上赶紧撤退。此时她剩下的逃生通道就只剩下这么位于二楼的窗户了,她暗暗地想,这辈子她还要跳多少次窗子呢? 余倾子还有个刚烈的性子,果断选择了后者,把向可给柳柳的信塞进了口袋,探出了窗。 看似四下无人,听着,我说的是看似。这地形余倾子早就勘察过,窗口对应的位子是快绿化坪,坪上坐落着一簇立挺的漂亮的剪垛,正做好了为了她牺牲的准备。 听着越来愈激烈的撞门声,余倾子果断对着其以平抛物体运动的方式飞奔出去,在运动到0。05秒的悬空位置忽然发现了剪垛的那一边伸出了只穿着耐克牌运动鞋的脚。然后用了着落之前的时间来断定那是个男人,准确的说法是,是一个躲在宿舍后面带着耳机用书盖着脸睡午觉的混蛋兼变态肉垫子。 剪垛是种不争气的小东西,在受不起了余倾子的体重以及她起点计算的失误,剪垛向外倾斜导致了她以叠汉堡的方式将五体投地男从周公面前拉了回来,听见了令人发指的呻吟声,余倾子马上站起来拔腿就跑。 第12章 女飞贼 接下来的时间里,余倾子便听说了那男生宿舍轰轰烈烈遭贼的事情,而小偷被抓住了,无损无伤。小偷家属花重金与余倾城他们宿舍盘旋了几天以后然后得以安全释放。原因是,小偷的家里可以用富可敌国的夸张修辞和手法来形容一下,被偷的男生宿舍加起来都没他的零用钱多,排除了他的作案动机。 这是稀里糊涂的说不清楚,除此之外,没有听到任何风声。 我觉得故事再写下去可以算是半本狗血的偶像剧了,因为总是自定义为女主的我总会为这个抢了我女猪脚的某些人掉下些神马重要线索来保证故事的又好又快向前发展。 重要线索可不是那封令她无奈的信?毕竟那是余倾城的,连正文都没有提到她的半毛钱可能。而是余倾子用余光来瞧这封信的时候露出了马脚,况且重要线索留下的时间和地点有所差异。 收假回来,她和安柠檬去吃饭。时间是吃饭时间,地点是饭堂最普通的一个位子,人物是偶尔零星的人。 三个以富二代堪称的男生高调地路过,确认位子是余倾子的左邻,说话的频率高得让她们偷听都难,那根本正大光明的听嘛! 富二代甲问:“路达,你怎么会去偷人家的东西呢?” 富二代乙明显比富二代甲有点脑子,敲了富二代甲的头,说:“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路达的家产让他下半辈子都不用愁了,这件事肯定有猫腻。” 最后一个说话的可以肯定就是路达了,戏谑着说:“没准是因为我的人生缺少了乐趣也说不定!” “神经……”富二代甲和富二代乙共同表情的大致意思。路达同学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张扬地放在视平线的上方打量着,富二代甲问:“艳福不浅啊,又收到女生的情书了。” 他眯着眼睛笑笑摇头,不紧不慢地说,“这是真正的女飞贼留下的。” “哇,还是个女的?这他妈也太勇敢了吧?光天化日之下的。”富二代乙大呼。 余倾子这一回头,确定那封信的归属。瞪大了眼睛打量着举着信的男生,虽然已经不是那天那身打扮,但是,那双耐克尺码的脚,那个肉垫子身形以及说话声音与那发指呻吟声的吻合度,她百分之五十一确定他就是那个五体投地男,被当成了她的替死鬼。 富二代甲还非常高兴地注意到了余倾子那不老实的注视的存在,向她这边招手卖笑:“嗨美女,你眼珠子快要掉出来了唉,想认识我旁边这个大帅哥吗?他叫路达,音乐系舞蹈班的路达,还没有女朋友哦。” 白眼,回头,连安柠檬也在笑她。笑吧,笑吧,反正她心里坦荡得很,你们都笑吧。 余倾子想他应该没认出自己来吧?再次回头,五体投地男正在扭头,若有所思看着她。太可怕了……心虚地转回来,手臂尽量遮住她的脸。 过了些会儿,便听到他兴致勃勃地跟富二代甲乙说话:“我不仅拿到了证物,我还记得那个女小偷的样子。她穿着黑色的上衣……” 第13章 路达小帅哥不好对付 余倾子手上握着的筷子“pia”的一下飞到了桌子底下。这一连串的动作已经惊动了旁边的那三位,正各怀鬼胎地注视着这边。 三十六计,走为上上之策,她把“我去拿双新的筷子”这句话和安柠檬一同扔下了,直接走出饭堂,走到饭堂门口,本想回头看看自己离饭堂多远的,才发觉路达沿着她的原路线追了出来,于是走变为了跑。 目前可以确定,他出来的确是追自己的,这场景就如同非洲大草原上的羚羊和猎豹,追了挺久的,都要追上了,但余倾子又一回头在他抓住之前往回跑,巧妙拉开了一段距离。但你懂的,最后羚羊成为了猎豹的美食。不信你去看看动物世界。 他似笑非笑,余倾子做好了打死也不肯承认的准备,迎接他的质问:“你跑什么。” “谁让你在后面追的。” “我追你就跑啊?”他的语气在此变换,调戏了起来:“你不是去拿筷子了么?这里有筷子?还是说你打算在这里找根竹子自己削?”这旁边是片竹林。 “哦,我忽然想上厕所了不行吗?”余倾子试图走开一点,但是这人明显比蚂蟥还难缠,根本就没有脱身的可能性。他把柳柳给余倾城的信呈在自己面前,小心翼翼地试探。 “这好像是你掉的。” “不是。”余倾子右手手指掐着左手心,驳斥:“上面明显写着给余倾城的,可惜了,跟我名字还差一个字呢。” “哦?”他笑了,这说明余倾子已经掉进了他的陷阱里,每每想起都觉得心寒,他把信递给她看,说:“同样的信封,但是这个信封上并没有字哦,你居然知道是写给谁的,厉害!” 意思就是,她穿帮了。心里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巴掌,直接说不是就好了,还跟他啰嗦那么多,真是笨死了。 既然如此,那就不再争论了。 他又跟了上来,双手交叉在胸前,一副得意洋洋的恶魔样与余倾子攀谈。这个恶魔样,跟余倾城对余倾子的是一样的,让她很没好感,他说:“怎么样,咱们做笔交易?” 狗血,太狗血了!他的条件无非就是自己做他女朋友之类的,折磨一段时间过后便会是爱上女主。之后,一系列的恶毒人物相继出现来阻挠,类似余倾子这样的女主肯定会含恨而终。余倾子绝对不会让这类子事情发生,更不要跟这么个人产生什么纠葛,她还要对付余倾城呢。 “休想。” “你不怕我把事情抖出去?”看看,跟余倾子想的一样,这人的脑袋瓜子已经俗不可耐了,她好想拿个勺子把他脑袋撬开来看看里面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余倾子做出了一个邀请状,他不理解,她挑挑眉,吐了两字:“请便。” 跟他狼狈为奸,那还不如让警察叔叔把她抓了去,蹲个好几年的,偶尔余倾城会过来探探监。 接下来的表情依旧在余倾子的预测之内,她走得特别嚣张,但是最后终归会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这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如果你不想死,最好听富二代的话,因为人家的老爸叫那啥…… 把自己搞得遍体鳞伤,其实才是余倾子想要的。 第14章 无耻是一种病 再再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也在余倾子的意料之内想象之中。也就是,他把事情告诉了余倾城,余倾子遭到了余倾城的正面攻击。他最通俗的方式,无非就是中途拦截活着忽然偷袭,已经没有什么新花样了,上天啊,幸亏他没有新花样,要不然她一点一点的体验也算社会阅历丰富了! 今天是前者。 夕阳西下,断肠人此时就在这里。天台上,多能体现校园小人物独傲的地方,容不下两个敌对的人。这大多是余倾城的自愿,往后这里也大多成了她受挫的地点,使得她极为反感天台这种少人场所的存在。 他说:“发现你最近挺长本事的嘛,很想知道信的内容吗? 余倾子不说话,她甚至已经觉得,跟他多说一句话都是在浪费地球资源,他明白自己有多恨他。 “难道你一点也不好奇,柳柳之前和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吗?” 他每次都能用柳柳将余倾子顺利地惹怒,余倾子这样的表情恐怕是他最爱的表情,他乐意看着她对他怒视,或看着她对他咆哮。余倾子告诉自己她以后一定会控制好自己,笑着说: “如果你觉得有意思,但说无妨,不过这种话多事讲给那些被蒙蔽的人听的吧!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 “你了解我?那还真是感动啊,妹妹!”他在说“妹妹”这两个字的时候,特别强调了,余倾子觉得自己的胃有些犯抽,早知道今天中午就不吃苦瓜了。 余倾子暗暗地骂:余倾城,有时候我会想过,类似你这种心理严重扭曲的人,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人,活着到底会不会快乐。他说: “那天在桥上,柳柳抓着我的手,他一直在恳求我……” 她试图避开,但是没有成功,他把她摁在墙头,笑道:“她在求我,不要说出来,可是我没听,我说了出来。” 事情的后来是,柳柳把余倾子喊了出来,说了一大堆胡话,然后自己就从教学楼顶部跳了下去。余倾城,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一定要这样?你这个恶魔,你这个混蛋。 “我猜,你在乎的不是柳柳,而是向可,因为最后那一刻,你明明可以拉住柳柳,可是你没有这么做,所以向可恨你……倾子,你想不想知道柳柳在桥上到底说了什么?” “余倾城,你个疯子!”她冷冷地说,想把他撕碎然后逃离。他就是有这种能力。余倾子不知他是如何这么了解自己的。可是她都不记得了,有些事情太可怕,她记不得柳柳是怎么消失在自己的生活中的,余倾城的说法是,是她害了柳柳,向可恨她,就如同她恨余倾城一样,甚至更恨。 令她心寒的是,这三年以来,向可对她的信任乃至个人的好感和认可,全都不堪一击,她把他放在如何高的位置? 余倾城好好的打破了这么薄弱的感情,他说,这么薄弱这么虚假的感情,何必要? 也许,他说这话一点也没错,她想:你说,我是该好好感谢你让我面对这么真实的生活呢?还是恨你呢? 第15章 救了一条真汉子 逃离出他的视线的时候,闷了久久的天终归下起了雨,很巧的,她需要雨的时候,雨就下了,把全身淋了个通透,遮挡了她行走的视线,然后她都不知道自己去了哪里。 周围全是噼里啪啦的雨声,朦朦胧胧的一片,脚下溅起的积水把她白色的帆布鞋漫透了,那是一座城市的污垢,被雨水冲刷得黑压压的,所以她的鞋子失去了它应有的颜色。她干脆低头把它脱下来,扔到了看不见的地方,一个人蹲在路边哭。 雨声并不美妙,她喜欢它只不过是它能盖住自己的哭声;雨水也并不清澈,她喜欢它只不过是因为它能掺和她的泪水……这样,她就能尽情地哭了。 她本来就不是一个爱哭的孩子。 一滩血红随着雨水漫到了脚下,狰狞得她连哭都忘了,渐渐熄了下来,顺着来的方向一致走,她亲眼目睹了一场交通事故的现场。可是毕竟太嘈杂,路人将其给忘了,肇事司机也跑了,只有大雨一阵阵拍打在车身试图将里面的人拍醒,逃离这个充满死神的地方。 透过车窗看进去,只有一个满脸胡子的大叔,看来已经醒了,只是没有力气打开门出来。 她走过去试图打开车门,失败了,只好旁边可以找来撬开门的物件,几经折腾终于打开,他的脚被卡住了,安全带也被压住了,他没有办法出来。 她从包里掏出美工刀来切断了安全带,接着她就无能无为了,弄不好人家下半身要残废的,她可负不起这个责任,半点连累老余同志的事情都做不得。 刚要掏出手机打求救电话时,忽然被他抓住了手臂,貌似花了全身的力气跟她说掰开他脚上那块铁。她照做了,他扶着自己,把脚从卡住哪里抽出来,从那慎人的声音就知道有多痛。 这个男的是条汉子啊…… 她喊:“大叔,别费劲了,我去找人来帮忙。” 要不是胡子叔叔受伤着,他肯定要抽余倾子的:你才是大叔,你全家都是大叔! 雨声太大,余倾子花了很大的心思才跟120的人说清楚,而她身旁的胡子大叔同时还在卖力。她打好电话的时候,他成功了,但是也倒在了车旁的地上,满地的鲜血的确把她吓到了。 那是柳柳的样子,梦中的样子,她满身都是血的样子在余倾子脑中挥之不去。那天她在桥上跳下去之后,就失踪了,就像在这个世上消失了一样,再也见不到她的影子。 她怕,再面对那一刻。所以,她不能让他睡下去。千方百计把他折腾醒了,扶着他起来就拦车。可是他又马上昏睡过去,沉重的身体把她压得直不起身。她只能拼了命掺着他起来,恳求他: “求你别死,求你了,坚持一下……求你别死……” 这种天气,把车拦下把他送到医院简直就是个天大的难题,余倾子非常坚强地完成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医院要钱才肯救人,所以她又把老余同志汇给她那一半的钱给赔了进去。 势力啊!太势力了……每每想起,都在抱怨自己不该多管闲事。 第16章 安柠檬你名字真心土 身上全湿了,还粘着红呼呼的一片血迹。余倾子回学校这一路迎来了多少诧异的目光,估计她的流言又要上升到另一个高度了,华大的人一向很有进取精神。回到宿舍,安柠檬看着这片血迹,傻眼了,噌的从凳子上站起来,看着她,久久才说:“乖乖,你都去干什么了?” 余倾子说:“我见义勇为去了!” 安柠檬觉得她现在的脑袋瓜还不大清醒,以为她一时想不开跑去打开杀戒了,然后打了电话出去,确认余倾城安然无恙,学校也无死无伤,这才安下心来,至于她到底去哪里干了什么,余倾子也说得迷迷糊糊,什么胡子叔叔什么车祸,她语言组织能力的确比较欠收拾。 今天真是个不科学的日子。 之后的几天,因为淋雨的关系余倾子发了高烧,一病不起。 生病的时候,余倾子就变得有些白痴,一直在说梦话: “安柠檬,你的名字真心土,有谁把自己的名字安得跟植物一样,我要是你,我干脆叫自己安木瓜,好笑死了……” 安柠檬咬牙切齿地完成了这一个伺候的过程,继续听着她胡说,觉得这是一个脑残户,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还是先原谅她吧!不过,等她好以后再收拾她也是不迟的,为防止她赖账,安柠檬在她生病期间的胡话全都录下来了。 “柠檬啊,我是不是快死了……我觉得我快死了……” “柠檬,我想见妈妈,可是她不见了,像在世上消失了,怎么找都找不到……” “向可,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柳柳?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你这个混蛋……” “余倾城,你为什么不死,我要毁你的容,叫你跟我长得像……” 这个期间,安柠檬同学大爱无限的,又是亲自下厨又是亲自喂她的,还跑去余倾城那里咆哮了一番。 好了之后,柠檬将她录下的余倾子的梦话开给她听,勾起了她那段惨不忍睹的回忆,捂着脸一句话一句话地听。再听下去,恐怕她就要杀人灭口了,一枕头扔死她。 余倾子问她:“你是怎么骂余倾城的?” 她非常平淡地说:“我说,无耻是一种病,得治!”余倾子眼前一亮,她以前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呢? 病好之后,空气质量好了许多,连呼吸都是顺畅的,吃饭都香了。特别兴奋地跟安柠檬说她那天是怎么见义勇为救了一个一米八的汉子,说出了很多她当初都没想过的感慨,余倾子觉得自己的革命道路一片光明,唯一的不好就是眼睛老是看到一讨厌的人,比如说,富二代甲乙丙,丙就是路达。 间接地说,若不是他把她偷信的事情告诉余倾城,余倾城就不会打击她,她也不会跑出去淋雨,然后就不会损失那么多钱,乃至她精神崩溃导致生病。 于情于理,这么个小气吧啦的俗气的五体投地男,出现在她面前肯定是个错误。她还想说,下次别让我看见你,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可是看见之后,她连说都懒得说。 安柠檬说:“别这样子对待美男。”余倾子暗地里将安柠檬拍在了墙上怎么也撕不下来,你大爷,这算哪门子美男?只不过是天天搞了点非亚洲人的非自然形态的头发,耳钉子钉了几个,穿衣服比女生紧凑,走路比女生娘点,笑容虚假了一点。这个时代,人妖尽显,带回家去连钉颗钉子都得自己亲自动手,实在难以恭维,说好听点,他连余倾城都不如。 第17章 哀家就是正义感太强了 路达拦着她们,把一只小白兔崽子塞在她手上,说:“余倾子,对不起。” 余倾子“啊”的一声将小白兔丢在了地上,这么重重一击小兔子内伤很大啊!我们余倾子不跟平常的孩子,她最害怕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别说小兔子,在街上看到那些什么小猫小狗都会不自觉躲得一丈远。 就因为这样,余倾城家里本来有一头圆毛狗,很受余倾城的宠爱,就这个原因,老余同志将圆毛狗给卖了,害得她受了余倾城一个月的白眼。余倾子弱弱道:那不是她的错啊!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落得这么毛病。 安柠檬拾起了那个可爱的小兔子,抱到面前想问她怎么了,她赶紧退得两丈远,举着让她不要靠近。安柠檬和路达对看了一眼,纷纷觉得有些神奇,路达有些好笑道: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你居然会害怕,余倾子你真是朵奇葩呀!” “你才是奇葩!”余倾子转身就走。 “对不起啊!”他跟上来,说:“我是不了解状况,没想到你那么刚烈,那么自虐。” 余倾子怒:“你才自虐呢,你们全家都自虐。不准跟过来!” 他笑笑,站在原地,安柠檬朝着他笑笑抱着兔子跟上来,意思是我替你养着了!你瞧瞧,什么时候了这人还笑得出来,跟他有关系余倾子才是自虐。 “哇你们关系真好啊。”余倾城忽然出现,背着一黑色有轮廓的流线形布袋,看来只是路过。他说的是这三儿,重点对象是安柠檬,“我说你怎么把我给你的东西都扔进垃圾桶了,确定好你的立场了吗?” “哦!”安柠檬同学不以为然,余倾城大概了解这是个什么状况了。 余倾城走后,余倾子冷冷地说:“安柠檬,跟我在一块以后就没好日子过了,你想好了?” 她咯咯地笑了:“呵呵,哀家没什么优点,就是正义感太强了。” “额,正你大爷,现在的情况是,他余倾城才是正面角色,我们随时会有受到全校围攻的可能。”这并不是恐吓,余倾城那种传媒界的精英十分恐怖。 “关键是我们现在住一块,应该一致对外是吧。我们宿舍的领土不容外人分割!”呵,到现在你还幽默得起来。余倾子冷笑,接下来就是你的受难日,管你有多强大的后台。 余倾子一直有个问题不明白,跟安柠檬阐述自己她的观点:“你说他是不是找个了人来二十四小时监视我们呢?要不然他怎么知道你扔了他的名牌。” “因为我扔的是他们宿舍的垃圾桶啊!” 余倾子怔怔地看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特别想抽她,真有出息啊你!说:“你可真有骨气,那余倾城我躲都来不及了,你竟然还捅了这么大一个篓子……”她指着安柠檬,差点碰到了小兔子所以又退了两步,偏偏安柠檬又是为了她,她真的是一句话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第18章 安柠檬 安柠檬看着余倾城远去的背影,不,是余倾城背上背着的东西,问:“他背着的是什么啊?” “小提琴。”他拉得一手很利落的小提琴,估计是要去音乐系练琴。很多次她都看到他一个人在琴房练习,那个样子,要多迷人有多迷人。 余倾城,原本这么好的一外壳,这小提琴又是多么体现了这外壳的气质,可是偏偏他的心肠子是那样的,神经还是那样的…… “余倾子,你跟他长得好像哦!”安柠檬说了句我很来气的话。 余倾子最火大的事情就是别人说她跟余倾城长得像,就算真的像也不能说,骂道:“你才跟他像,你全家都跟他像!” 对不起安小麦那无辜被牵连的全家…… 上了大学,特别是像余倾子这种三流大学,课程真是少得可怜,这让她觉得高中生活简直就不是人过的。高三那段日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脱口能把圆周率背到小数点后面第二十六位,把函数顺着算反着算…… 虽然这边活动多,但是余倾子是个闷油瓶,什么社团什么学生会都拒之门外,顶多陪着安柠檬去开会,以小秘的名义混时间。那是有一天晚上,所有的人都出去开会了,只剩下余倾子一个人在宿舍,舍友们回来了之后发现她拿着把扫把在宿舍门口挡着所有的人,一边在说什么“有毛茸茸的东西”这类子的胡话。安柠檬于心不忍,只好去哪儿都把她给捎上。 而这期间,因为余倾城的关系,她多多少少受到些排挤。安柠檬是经典的越挫越勇,余倾城那些手下对她造不成什么威胁。让她不爽的,就是余倾城很可能照着她未来的上司这个职位发展下去。那么此时,余倾子唯一的作用就是安慰她了。 “余倾城这个人虚伪惯了,你大人大量,别被他气到了。” “哀家只是气世人太势力了。” 这也不能怪世人,要怪就怪余倾城,长得太妖艳,加上成绩优异,家世显赫,是个女人就不会对他不动心。安柠檬和余倾子除外。余倾子和他流着同样的血,不可能对他动心,安柠檬则是身边的男人太多了,而且她来a大全是因为一个叫做骆絮的男生,她几乎对现在身边的男人失去的兴趣。 说起骆絮,还有这么一段英雄救美的经历。 我们安柠檬是个泰国回来的小海龟,她十五岁刚从泰国回来,人生地不熟。泰国是跟民风淳朴的国度,所以导致了安柠檬小朋友从泰国回来以后,纯洁得像一张纸,最重要的是,他的家人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给了一个地址就让她自己认路回来。 就在问路的时候,就随便问了一个人,刚巧不巧的,那个人就是个混帐,带着安柠檬就拐进了小巷,安柠檬越看越不好,想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灰太狼“pia”的扯开了他那披着的羊皮,露出真面目,就要对安柠檬扑过来。 啊咳咳,每当这个时候,总有一个英雄出现来保证剧情很好地发展下去。 那个英雄就是骆絮,带着几个小混混就把那人打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在警察到来之前,骆絮牵着安柠檬跑了,后面跟着的就是他们的小弟。 第19章 那段壮烈的英雄救美 那时候安柠檬的中文说得还不是很好,说了几句发现没法沟通,说了一连串的泰语,骆絮小帅哥只听出来了“萨瓦迪卡”,其实那些都是安柠檬在自我介绍,问他家住在哪里,然后一个劲地说谢谢。 骆絮挠了挠头,从她身上搜出了一张带有地址的纸,按着地址一帮小混混将她给送了回去,虽然一路上混混们都说什么老大的女朋友什么天生一对地走在后面一边调戏一边吹嘘,但是安柠檬还是很高兴,并且对混混本身就有一种亲切感。 安柠檬暗恋骆絮被余倾子发现其实是不经意的,余倾子接到安小麦的电话,说安柠檬忘了接他,又打不到她电话,于是余倾子满校园地找她找了半天,发现她正抱着一棵树花痴地看着一帮在操场上尽情挥洒汗液的小青年犯花痴,余倾子便很好奇地凑过去看,她的视线是一个白白净净的有点块头的头上裹着护额的帅哥。 余倾子想,那可不得了了,安柠檬思春了,这是一种进步啊! 安柠檬边痴迷的看着前面的人边给她说了这段不大现实的经历,余倾子觉得怪怪的,这才记得自己来这里到底是干嘛的,悠悠道: “小麦他姐,你好像忘了今天要去接柠檬她弟!” “糟糕!”安柠檬这才回身,从地上爬起来就跑,这一跑还真出事了,她撞在了旁边一个车棚里的一辆自行车上,自行车往另一边倒,挨到了另一辆,另一辆也挨倒,又挨到了另一辆……以此类推,车棚里整整齐齐的一片单车,齐刷刷地以排山倒海之势倒塌。 安柠檬无辜地看看余倾子,又看看操场上那片小青年,正挠有兴致地看着这边,不停地吹口哨,安柠檬那张经常被余倾子形容成水蜜桃的脸一下子变成了樱桃,噌的一下全红了,拖着她就跑。 安柠檬的脚很壮烈地牺牲了,自然就去不了幼儿园了,这个任务自然而然就落到了余倾子身上,她急冲冲打了个的就过去,站在门口的时候,所有的小朋友都走光了,只剩下安小麦一个人孤零零的在那里等着,让余倾子觉得自己造了孽一般,低着头走过去。 只见安小麦面对着她站起来,双手捆在胸前,明明才那么丁点高,却那么盛气凌人,果然,这东西跟身高无关,对着气喘吁吁跑来的余倾子道: “怎么现在才来?” 余倾子想,我能来接你已经是个奇迹了,你竟敢还反过来质问我怎么现在才来,要怪就怪你姐那个大花痴,但是想起他刚才孤零零的那一幕,还是算了,弱弱地低头道: “对不起我错了。” “知道错就好,本大爷也不是一个气度小的人,走吧,请我吃炒冰激凌。” 这小流氓就跟他老姐一个样,余倾子一把提起他背上的帽子就往回走,说:“得寸进尺!” 当然,余倾子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她最后还是带着安小麦到学校里的路边咖啡厅吃了点小吃,把他的肚子喂得圆滚滚的,这才带他到宿舍,会见那个打包好行礼等待已久的人。 第20章 我跟你很熟么 这一进门,安柠檬就看到了残留在安小麦衣服上的残羹,拧着一张脸走到他对面,质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安小麦本能往余倾子身后躲了躲,安柠檬抄家伙就要上来,余倾子想,安小麦真是完了,偷吃也不知道把嘴巴擦干,作为一个合格的“女朋友”,她还是要上前去拦一下的,说: “这个没关系的。” 安柠檬说:“他不能吃甜品!”这是因为他的病,虽然他很喜欢吃,但是不顾自己的身体就是安小麦的不对了,余倾子觉得自己不能再管了,被安柠檬这么一瞪眼,立即站到一边,安小麦整个人亮堂堂地出现在安柠檬面前。 安小麦幽怨地看了余倾子一眼:你这个叛徒。 华大女生宿舍里传出来一声女生的惨叫。 跟安柠檬不同,安柠檬有一身的艺术细菌,每天在画室里刷刷刷就能刷出一个黑白的锅来,以假乱真。安柠檬的手绘是班里乃至整个系里是最好的,随手一画,那是横的是竖的立马就能分出来,而余倾子就显得有些败笔,不说横竖,连条直线都看不出来。 主要是余倾子是中途弃文从艺的,说到这里,你一定会问,那她是怎么考上来的?我一早就说过,余倾子的爸是个官,没有他干不成的事,所以余倾子是塞了一大把钱送上来的。 当然,余倾子是个很上进的孩子,假期虽然都去画室临时抱佛脚,但若想在艺术学校立足,就要下苦功夫继续学习素描和色彩,毕竟和同班同学有一定的差距,画梨的阴影画多了也时常有。 比如说,由此临摹书上的作品,书本摊开,左边是个锅,右边是个烧水壶。余倾子只顾着摹,不知不觉就忘了自己到底是在画哪一个,最后安柠檬笑喷了,那是个锅不锅水壶不水壶的不明物体。 她还想抢过来拿给全班同学看,余倾子就不干了,在与她争夺的过程中,纸飞向了窗外,从五楼优哉游哉地飘下去。余倾子走出教室前恐吓到:“回来再跟你算账。” 计算那丢人现眼的作品飞下来的大致地方寻找,却见到了五体投地男正站在这片范围内兴致勃勃地品赏着,那就是余倾子的画。 余倾子转头就走,没署名,她打算不要了,反正他也不知道是谁的。 行了,你猜到了,路达同学的归属感很强,从上封信就可以看出,他可能是闻出了这纸的气味与余倾子相当或是猜测她的指纹之类的,马上把这幅画归类为她的。其实直接推想便是:除了余倾子,四周没有来找东西的人。 他追上来:“余倾子,这是你的吗?还搞图形创意,不错呀。” “不是我的,我才不会画这种鬼东西。”余倾子右手拇指继续掐左手掌心。 “倾子!”路达干脆站在余倾子面前,阻止她继续向前走。每次见到他,余倾子都觉得自己品位低,连说话都郁闷了。但是为了体现自己的素质问题,她还是很耐心地看着他,格外淡定,道: “叫我全名please,我跟你很熟吗?” 第21章 跟着她你连瓜苗都养不活 “余倾子,还在为上次的事生气?你怎么那么小气?”嗯,这是激将法,余倾子很快就看出来了,其实她哪里有生气?她只是觉得路达不适合做她的朋友,路达的世界观,她不能接受! 这事得从某天余倾子一个人孤零零在校园里晃悠开始,就晃悠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她真的是不小心的,在拐角处,看到两个男的在热吻。余倾子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巴掌,她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景,两人吻得热火朝天,面对他的那一男的停下来,鄙视地看了她一眼,似乎在说:没见过么? 余倾子惊吓过度,本来想立马转身就走的,弱弱地说了声:不好意思,我什么都……没看到,你们继续……然后,背对着她的那个男的也转过脸来,不是别人,那根本就是路达。一想到路达一直缠着自己说要跟她作朋友,余倾子的胃就有些犯抽,待在原地,不知道下一秒该做什么动作来表达她现在的表情。 你大爷的路达,是同性恋她不打紧,要是双性恋的话……想到这里,余倾子的胃又开始有些犯抽!果然,她真是个三观正常的孩子! “我不生气了,我只是觉得,我们的世界观好像差距太大,会产生代沟,所以……”余倾子淡定地走到他面前,把画抢了回来,又故作潇洒的走开。 低俗,犯贱……余倾子心里一直骂。 这一幕楼上的安柠檬看得很开怀,回去以后对着余倾子一惊一乍地说:“鱼,你真有我当年的风采,面对如此帅哥脸不红心不跳的。” “他算帅哥?”余倾子的细胞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全体通过同意他是个帅哥,然后白眼:“好吧,是个帅哥,能吃么?” 我们都是穿着盔甲行走在世间的人,不能触碰到任何人的靠近。 素描课结束后,平面构成课就开始了。大家都说这个老师不好说,便投诉了一番。 再后来,大概是辅导员当了说客,劝平面构成老师与这十几口人好好沟通,能沟通就继续教,沟通不了再跳槽。当然了,后来他跟这十四个人好好沟通了一番,一番感言肺腑大发言,说的下面一个词也没敢吐。其实他沟通的大致内容可以这么理解:合作愉快,不乐意我就走。 这个老师低估了九零后的冷血无情,看过演讲之后的学生们开始了投票,结果十三个人头了反对票,然后,平构老师在十四双无声的目光下拖着孤零零的走了,要多凄凉有多凄凉,余倾子忍不住在心里哼起了《二泉映月》,为平构老师离去的背影添了几片飘落的小枯叶。 不过也好,他走了,大家都不用受苦了。 他前脚一走出教室,班长就开始在班里准备揪出那个叛徒是谁。 整个过程,只有余倾子最淡定,因为那个反对票就是她投的,只是同情票。令她不解的是,平时安柠檬都跟她一个意见的,怎么今天也是跟他们都一样了? 最后余倾子还是被揪出来了,她正在悠闲的转着一支笔,面对着十二口人的注目,说:“你们有什么证据?我奉劝你们,别冤枉了好人,没准他正在你们中间偷笑……”她说得对,这是匿名投票,他们没有确凿的证据说明余倾子就是叛徒,这就是余倾子得意的地方,用笔指着人群中的一个人,道:“是你?”又指向另一个:“还是你?” 最后,还是很悠哉地挨在椅子上,说:“班长,千万不要冤枉了任何人哦!” 这么自信的表情,班长犹豫了,遣散了所有的人,说不能因为这粒老鼠屎破坏了班级关系,这十四口人已经够少了,如果再不团结一点,就会被人家欺负的! 这件事的整个过程余倾子只是作为一个看客,连集体签名投诉这件事都是被逼的。平构老师对她这类样子低调作品高调的学生是非常爱护有加的,扣的分也数她最少,吃人家嘴软嘛!但是,她也不可能因为仁义这事得罪这十三口人,来日方长的,思来想去,只能对不起平构老师了。 从这件事看来,华大艺术系的学生个性十足,他们都有一个强大的老爸,特别是他们那个常被辅导员忽略掉的班级,心里有严重的疾病,千万别逆了他们的意思。 首先,身为一个老师,你别让他们循着你的方式来,大不了咱们相互切磋。其次,身为一个老师,你要具备良好的心里调节以及优秀承受打击的能力。最后,千万别和他们吵,更别用恶毒的语言,因为他们很团结,三个臭皮匠还顶个诸葛亮了,更何况十三个,你比得过诸葛亮么? 还有,特别、千万、一定要小心“八戒”这样的学生,现在让我来介绍下此等学生。 八戒,并不意味着他很胖很爱吃长得很丑。八戒这个人很大众化,长相也相当随和。 当然,我说的随和就是,你给他一件农民工背心,他便是农民工,你给他件校服,那他便是个像模像样的学生,你给他套军装,他就是许三多,你给他套西装,他就是个大叔……反正,是穿什么是什么,如果你在街上找他而又不知道他今天穿什么,那你是绝对找不到他的,特别适合当群众演员。 这种学生,虽说隐匿于市井之中,却能在关键时候给你致命一击,万劫不复,平构老师就是一个很鲜明的例子,惨痛的教训。 我们八戒唯一漂亮的,就是那口整整齐齐的白牙,保养得那是相当的好。有时余倾子忍不住怀疑,牙齿亮度跟口才是成正比的,为了让大家见见自己引以为傲的牙齿,最美观的方法自然是多说话。我叫大家注意的地方,就是这一个学生就跟当年对歌的刘三姐一样,你绝对是唱不过他的。 这还不是教授们最讨厌的地方,最讨厌的地方是这种学生在初中高中乃至大学都是学生会的精英,有非凡的领班能力,能够领导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造反。于是,他领导了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 八戒大名李青,多大众化的名字啊!他的外号是夏侯起的,夏侯他目前不是复姓,而是夏侯同学他姓夏名侯。当初我们李青同学为了体现同学之间相亲相爱又能体现自己还不是太老,把手搭到夏同学的肩上喊了一声:“侯哥”。 这一喊夏同学便感觉出异样了,扭头眯着眼睛笑问: “怎么了?八戒?” 余倾子忽然哼起了小时候经常唱的一首动画片歌曲: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五行大山,压不住你…… 大晚上的,安柠檬在宿舍里传来一声让人忍无可忍的尖叫声,把全校人都喊得精神抖擞,她抱着个大花盆走进来,哭丧着脸对余倾子说: 第22章 杜老师乃国之栋梁 “鱼,你看我的瓜苗!” 余倾子淡淡地看了一眼,其实心里小宇宙已经爆发了,极力控制着自己看着眼前这枚只剩下一条根的小瓜苗。 事情是这样的,余倾子前些日子跟安柠檬打了个赌,是安柠檬从外面带回来一株小瓜苗,找来了花盆把它栽种下去,余倾子看了一眼这棵半死不活的东西,就忍不住说了两句: “连根都没有,你能把它种活我喊你一声爷爷!” “你说的!”余倾子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她还真当真了,喊爷爷只是她的一个口头禅,不过看着这棵可怜的小东西,余倾子打着哼哼道: “是啊,我说的,反悔我再叫你祖宗。” 没想到这话给了安柠檬无上的动力,每天一下课没吃饭就跑来浇浇水,施施肥,除除草。就这样,奇迹出现了,上帝不会亏待每一个努力的孩子。 安柠檬的瓜苗居然有一点萌芽的迹象,并且看起来长势不错。 余倾子想起那天那株快死了的瓜苗,这不科学,那样的东西居然还能活,老天你这是狠下了本要整我啊! 眼看着喊“爷爷”的日子越来越近,余倾子趁着安柠檬出去的那一个晚上,东瞭一眼,西瞄一下,四下无人,正是做坏事的好时机,她伸手将那小可怜给掐断了,把尾端给扔得远远的,为了防止指纹曝光,余倾子还特意去隔壁宿舍接了一把刀,一砍就断了,特别麻利。 余倾子看了一眼以后,说:“看吧,以前我就跟你说要确定好自己的归属方向,跟着我混,你连棵瓜苗都种不活!” 真是高!余倾子觉得自己开始有余倾城这般卑鄙了,这整句话下来,行云流水般不出任何纰漏,轻而易举把这罪归到了余倾城身上。 “余倾城,哀家跟你没完!”安柠檬这一发起火来,余倾子开始有些期待明天会发生些什么事了,不过她也担心,她不会做出什么事来吧?要真跟余倾城大干一场,应该不错,想到这里,余倾子赶紧去杜花信那里借了一台dv,一放学就跟着安柠檬去了余倾城练小提琴的地方。 安柠檬把余倾城带到了主教学楼中间的小空地! 现在由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华大的主教学楼是呈“回”字结构的,中间的空地有着非常良好的展示效果,就是说,只要一站在那里,一楼到八楼的四面的观众都能看得清清楚楚。且这样的构造回音效果好,当你认真地说一句话的时候是不需要说得太大声楼上也能听得到的。 所以,安柠檬选择在这里是有她的依据的。 看着余倾城校草被一个女的拉了出去,大家都聚集了出来,看看都发生了什么事,不一会儿,抬头一看,教学楼密密麻麻地爬满了人,里三层外三层,余倾子头一次感觉到了人口压力! 安柠檬看着时机差不多了,当着全校人的面对着余倾城就是一个耳光,还非常嚣张地警告:“我都说不爱你了,你现在做的这些都有意义吗?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会跟你交往的……” 这场面,把余倾子看的是目瞪口呆,举着dv忘了打开开关,巴巴地望着余倾城。一向受全校女生青睐的小白脸余倾城居然被轰轰烈烈甩了。余倾子看到他望着安柠檬那脸无辜样,不知道有多痛快,要知道,从小到大,除了那天和他打架,从来没人敢动余倾城一根手指头。 余倾城回头瞪了余倾子一眼,以为这是余倾子派出去整他的,其实余倾子也很无辜啊,她是万万没想到这一茬的。 关于这件事,在往后的日子里,余倾子想到一次就笑一次,特别泄恨。 后来班长为了促进班级关系,组织了各种各样的多元化活动,就是烧烤或者郊游,加上素描和色彩课的写生,去的地方全是华州市最大的公园,凤凰潭公园,游得余倾子和安柠檬一提到凤凰潭公园就想吐。 但是,班级十四口人的关系真的有好没错,班长私下里很谢谢八戒同学对这些活动的大力支持和组织。 自从余倾城被安柠檬扇了一个耳光之后,余倾子的人生总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小意外。因为总有些“不干净”的东西掺杂在其中,第一是以路达为首的富二代甲乙丙组合,第二是以小康学姐为首的“反余倾子派”。 余倾城的追随者中,宿舍里的小康学姐的最疯狂也最有权威,人家可是学生会的理事,跟余倾城在一起真的有点老牛吃嫩草。但是,人家无论是气场还是外貌,都相当之庞大。她说一句,她手下几乎不会说二,但是她从来不会说一,反之她做人做事都相当之圆滑和周全,在校领导心目中的办事效率达人,在同学们心中有相当的地位。 这就说明了,余倾子和安柠檬的奋斗史也异常艰苦,先不说她们寡不敌众,就算是单挑,大腿还没人家的胳膊肘粗呢!她非常鄙视余倾子的基因,从刚来学校就是了,于是每天除了拿点酸话来损损余倾子,伸出只爬满毛的大腿出来绊倒余倾子,做的最有骨气的一件事就是怂恿着班里夏拉拉同学一起搬出了宿舍,对外宣布是:绝对不跟余倾子这样的人同流合污,一定要跟她彻底划清界限。 她们拖着行李包走出宿舍的时候,余倾子和安柠檬相互看了一眼,再回头看了一眼这空旷的宿舍,激动地抱在了一起,因为终于没有那浓浓的香水味中盖着的狐臭味了,然后又回回头,很友好地对小康学姐和夏拉拉招了招手,感谢她们的体恤之恩! 但是之后,两人的奋斗之路越来越坎坷。 安柠檬在竞选学生会的时候,受到了以小康学姐为首的反对派的阻挠,然后与安柠檬的粉丝团之间发生了很激烈的辩论赛是,随后,安柠檬惨败,然后就不干了。 不久后,又举行什么一大女生广播操大赛,那是我们小学熟悉的第八套广播体操啊,也是以小康学姐为首的学生会组织的,经过严格的考核,从每班挑选出几枚不合格的老鼠屎当观众,其他同学就去总校比赛。 很幸运的,余倾子就是他们班的那几枚老鼠屎之一,那是小康学姐亲自挑的,还是第一个被淘汰的人,多有面子。为了让余倾城看着开心些,余倾子对这次被踢出来表现得非常舍不得,演技可以去申请奥斯卡了。 第23章 这种思维的老师值得被挑战 每当这时,路达同学就会悠悠的从音乐系跑过来安慰:像小康学姐这种人,不必计较。是的,反正余倾城来了之后,余倾子的自我调节能力已经很好了。 这种自我调节能力太好了也不行,小康学姐见这么气余倾子也气不动,她自己反倒气自己了,然后对余倾子实施了暴力行为。 就在某一天的午后,瞅准了时机,带着几个女生就神不知鬼不觉把她拖到了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多半是凶多吉少了。 两个女生以轴对称的方式分别各自把余倾子肩膀和身体固定在墙上,连动也休想动了。余倾子只是抬头看了她一眼,小康学姐便扇了她一巴掌,把她头从左边扇到了右边,她把头扭回来再看她,她又一巴掌把余倾子头从右边扇到了左边。 余倾子只是忍不住笑了一下,因为小康学姐不知道她发怒的时候,眼睛会歪成不规则的三角形,她从不知道她以四十五度角俯视余倾子的时候,鼻毛正在给她眉飞色舞地讲笑话。然后,余倾子的脸上狠狠的就又是一巴掌! 最后,余倾子被几个人毒打了一顿。最后,一个一米八的个子走过来,小康学姐及其下属赶紧从另一边跑掉了,落荒而逃啊!因为这人不是别人,就是杜花信。 说起杜花信这个人,真的是…… 这是还得由平构老师这一事件说起。 因为平构老师走了,学校就得从上面再拉一个老师过来,这个老师就是杜花信。杜花信,华大理事长的儿子,常春藤名校毕业,在国际上拿过很多大奖,前途一片光明,但是因为心眼好,所以选择了回国,一心把国内的艺术事业发扬光大。 余倾子在上课之前也听说过这么一个老师的传言,说他们有在学校见过这个老师的,个子一米八,思想很开放!怎么开放呢?听说还蓄着个马克思那样的大胡子,很有西方人的派头。安柠檬苦着一张脸说: “这个一个老师,看起来怎么还会有学习兴趣?还不如之前那个老师呢!早知道我就跟你一样投支持票了!” 余倾子挠有兴致:“你不追骆絮了?我正打算追呢!” 她狠狠瞪了余倾子一眼,咬牙道:“你敢?” 余倾子刚萌芽的小念头一下子被掐得连根都不剩,听着上课铃声,看着讲台走进来一个一米八。余倾子心里立马给了这人一个评价:帅!真他妈帅!帅得真想抽他! 刹那间,班里闹哄哄起来,络绎不绝地问:帅哥,你走错教室了吧?帅哥,你是哪个班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这个年代居然还有帅哥,还帅得这样蛮不讲理,余倾子觉得自己一定是做梦,于是把手指放到嘴里,咬了一下,有痛感。 这位不仅人长得好穿着打扮也十分好的男人在班里巡视了一圈,视线居然落在了余倾子身上,笑了笑,余倾子愣是没反应过来。接着,他就走到讲台,开了多媒体,然后再屏幕上打上了自己的名字和联系方式,自我介绍到: “我叫杜花信!” 杜花信!余倾子默念了这个名字好几遍,扭头对安柠檬说:“好熟悉的名字啊!” 安柠檬看着台上的美男子,说:“鱼,我收回我前面那句话!”没错,余倾子终于想起来了,杜花信,就是那个财大气粗的祖国大好青年,有着强大的爱国主义且伟大的抱负的理事长的儿子,他们新来的讲师,杜花信。 余倾子忽然从椅子上摔了下去,这不科学,大胡子呢?马克思的大胡子呢?她可是一直都很想见识那种大胡子呢!怎么被换成帅哥了?这不科学! 当然,这么想的只有她一个人,因为全班的人都激动得很,十三颗小心脏从地狱里一直飞到了青天上,在白云之间遨游!当然,我说的是十三颗小心脏,也包括了男同学在内,坐在余倾子旁边的罗枫林同学的脸不自觉地红了,在余倾子的眼里,这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这样的帅哥,如果温柔的话那就更好了! 当然,这里不是偶像剧,我们的杜老师是个辛勤的园丁,很快就露出了老师的嘴脸来,这教学方式,在余倾子看来,不是很传统,是忒传统了! 这就跟高中的方式差不多,大学生们用的是大学的方式,所以普遍不能接受,纷纷抗议,没想到杜老师很快对着十几口人阴阴一笑,说: “奉劝你们不要再投诉了,因为如果我走了,学校里会教这门课的老师就剩下杜教授一个人了!”他说的杜教授就是他的老爸,非常尊敬且不含糊的称呼,全班立马不敢吱声了,因为杜教授的课,余倾子不是没有听过,实在不敢恭维,那才是真正的又臭又长…… 安柠檬又转过身来对余倾子说:“我刚才说的那句话还是不要收回来了,他还不如先前那个呢!” 她说得对,杜花信讲课,贵在一个“毒”,你没有任何打盹的余地。余倾子本来真的是好好打了一个盹儿,结果被喊起来回答问题,回答不出来,于是就站着听他说了半天他刚才说的内容,语气温柔且得体,说了一次,又让余倾子回答一次,余倾子刚刚还以为他说完教就会让自己坐下了,于是他说第二次的时候并没有听,只是“啊”了一声。 全班人齐刷刷地向她看来,她脸噗通一下红得跟猴屁一样。她以为这事也算是结束了,结果杜老师很有素质地笑了笑,又给她说了一遍,这次她可是很认真地说了一遍,什么也没漏掉。她以为这样已经算是大功告成了,结果最后杜老师说: “现在百度一下这个关键词,找到它的百度百科,把上面的内容从头到位抄下来,手写体,作弊或者漏一个字重新抄!” 余倾子坐下以后,百度了一下这个百科,傻了。 余倾子最后真抄了下来,花了两天时间,花了整整一个本子,心里一直在暗骂,到底是谁编的这个百科,真是个变态,你简要说明就得了,你还详细说明,详细说明还不行,你还举例子,整个过程下来,余倾子对这个关键词记得比自己的墓志铭还要深刻。 两天后,她一边揉着自己的手一边把抄的小本子递给杜花信,她真是没想到他是从头到脚翻了一遍,揪出了好几个错别字,然后又丢给她让她重抄。 余倾子磨了磨牙,你是余倾城派来的么? 教室里不知道是谁偷笑了一声,余倾子说:“老师,我可以拒绝么?” 第24章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杜老师很友好地说:“当然可以。” 余倾子正打算乐呵呢,杜老师忽然道:“不过你这一科也算挂了,你以后可以不用上我的课了!” 余倾子转身回到座位,还一边摇头,现在的老师啊,真是一点师德也没有,动不动就拿挂科来要挟,安柠檬看她这幽怨的小眼神,道: “你的眼神好可怕!” 余倾子瞪着杜花信咬牙切齿:“这样思维的老师值得被挑战!” 越想越觉得窝囊,余倾子在应不应该反抗杜老师的问题中度过了整个早上,这一天之内,脸上的表情就跟天气一样,说翻就翻,这到底是生气还是生气生坏了脑子也没个谱,害得安柠檬在一旁看着都觉得忧心。 当然,她才不是替余倾子忧心,她是替杜花信忧心。 所以,杜花信忽然到来,救了自己这一茬,余倾子是怎么也没想到的。 他就走近余倾子蹲下,抬起她的脸像看美女一样盯了很久,最后,一个确定她就是美女的眼神,立马把她抱起来,走向了他的豪华版的轿车。 余倾子大半是没反应过来,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在杜花信的家里了。 那是他们学校与总校之间那片最高级的教职工楼群,连校董们都常驻的地方,这是官方版的说法,平时他们哪里有胆进来,无非就是远处望望,然后叹叹气,嘲笑嘲笑资本家那颓废萎靡的生活就回头了。 进了门,像放一只鸡蛋一样把余倾子轻轻放在比床还大的沙发上,再然后,拿过医药箱来,用棉签沾了点药水怜香惜玉的给余倾子脸上那青一块紫一块的瘀伤上药,那是相当之温柔和认真的,搞得余倾子以为他也在痛。 上完药,他便原姿势蹲在余倾子面前,似乎要说什么。 但是,余倾子显然还是没反应过来。 对,这一定是糖衣炮弹,他在对自己那态度实施报复吧?那他……不会要对自己那样吧?想到这里,余倾子本能地双臂环抱住自己,屁股往后挪了一步,这个动作把杜花信给逗笑了,道: “余倾子,我找了你很久呢!” 余倾子全身抖了抖,然后回想自己大概什么时候招惹了这么一朵桃花。但是没理由啊,她余倾子一向爱好和平,再怎么说都是个小受的命,怎么可能会惹了别人呢?要说惹,是杜花信他惹了自己吧?说起那些天的事情,真是让她气都不打一处来,没给什么好语气,道: “你不认得我了?”他好像说的并不是这个话题,若有所思了一下,伸出手把下半边脸给挡住了。准确得说,他把手比作了胡子。是的,这么一大把马克思胡子和余倾子那一大笔住院费,她死都不会忘记。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地上有一谈红色的血迹…… 脱口而出:“胡子叔叔……” “胡子叔叔?”他认真盯着余倾子说。这么清秀的脸蛋,的确跟那天大雨中的胡子叔叔判若两人。 “嘎?不是?”她认错了?那好吧,余倾子有些白痴,还没反应过来杜老师是在体现自己年轻,对于余倾子这一声“叔叔”难以接受,但是很快就原谅了她的无知,转而笑道: “那天理事长夫人趁我昏睡时命令手下剃掉的,呵呵。” “哦……”余倾子想了一万种事情接下去该如何发展,她救了他,他会找自己的目的最可能就是……久久冒出几个字:“那你找我是为了……报恩?”电视上都是这么写的。 “对。”他笑着点点头,微微一笑很倾城啊,但是余倾子又想了一万种他报恩的方式,那不纯洁的心灵马上想出了最凉的一种,于是如临大敌般双手抱住自己赶紧坐开离他一丈远,却被他拉住手定在沙发上,还一边笑一边说: “你脑袋瓜到底都在想些什么呢?” “呵呵……”余倾子干笑几声,感情是自己在自作多情,丢了半边脸。 杜花信说:“可是我该怎么报答你呢?” 杜老师,你跟我开玩笑的,你不整我已经烧香拜佛了,我哪里还敢指望你的报答?余倾子想了想,还真有他需要报答的地方,对他伸出双手,说: “那……可不可以……把钱还给我?” 杜花信先是沉默了一阵,虽然老早就想到了他会这么说,但是没想到她会说得这么直接,然后转念笑了一声,瞧着面前的可人儿,还是笑。 他不知道,他笑得余倾子背后一直在起鸡皮疙瘩,起得连杜花信曾经让她当众出丑这一事都得忘得一干二净啊,所以说,美男子的脸蛋那是赤果果的糖衣炮弹。 余倾子又弱弱地说:“杜老师,我可不可以不抄百度? 在此后的日子里,胡子叔叔杜花信就以各种各样的形态在余倾子身边围绕。比如说,学校有晚会的时候,他总免不了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主持个几脚的;又比如说,随便碰见他都会主动打招呼;又比如说,连在饭堂吃饭都有人喋喋不休念着他的名字以及他的各种壮举。 一不小心路过,都有人指着他一直个议论。至于么?对于这点,余倾子觉得他特别做作。 最近的一次是某天上午,无课,从外边回来,安柠檬一边啧啧一边摇头道:“鱼,你真是太冲动了,这么长的头发说剪就剪,我都觉得心疼。”紧接着,就摸着余倾子这头干练的短发,像剪了她的还难受,被余倾子一手拍开了。 “对不起女士,在我的人生中,没有冲动这一说法。”余倾子说。 “那为什么?” “人生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呀?我为什么就得给你解释这么个为什么呀?”看着她眼神,余倾子觉得不妙,还是给她解释这么为什么吧,变回了弱者,说:“你知道的,路达对我死缠烂打。我问他,你到底喜欢我哪里?” “他说都喜欢,我说‘别扯了,你得跟我一一列举你到底喜欢我哪里’。最后,终于总结出来了,他最喜欢的就是飘飘的长发……然后,就跟你看到的一眼,剪了。”她叹,为了表明自己跟路达没戏,真绝。 要说只为这么一个人,未免也把他说得太重要,之后余倾子又给自己找了一大堆像模像样的理由,什么我懒呀,换个形象呀,省事省时间省洗发水省钱省精力……最后,她用了一句话来总结: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但是杜花信很快就能把她认出来了,余倾子觉得很神奇,说:“你认得我呀?” 第25章 她好像做了什么出格的事 杜花信依旧保持那蒙娜丽莎的微笑:“化成灰我都认得你。” 依着余倾子剪头发的实例推算,安柠檬推搡着她说:“得,你现在一把火把自己化成灰吧!”然后,她吃了余倾子一个白眼,再然后,杜花信贿赂了宝儿拉着她去吃大餐,虽然盛情难却,但她还是给了她一个白眼。 不过,余倾子还愿意跟安柠檬解释她的为什么,并且只能跟她说了,只有她会啧啧地看着她被小康学姐打的瘀伤说要报复的。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把她被打的事情公开了。 丢不丢脸这是已经不在话下了,因为脸已经丢光了。估计人家学校也不忍心处罚小康学姐,人家以后设计界的精英来着,再说了,谁会相信小康学姐人品那么好的人会打人啊?全是余倾子和安柠檬那两个贱人胡编乱造。 倒是余倾城发挥了他那难得的护妹之情,跟小康学姐分绝交了。 他余倾城单身自由了,小康学姐跟余倾子更加水火不容了,此后去哪里不免多了点麻烦,这就是他想要的,可谓一石二鸟。 想到这儿,余倾子又不自觉打了个寒颤。自己果然斗不过他。 余倾子剪头发完全是因为自己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管这码子事了,因为安柠檬给了她一叠厚厚的资料,是前几日她们说要一起合办一期杂志的,安柠檬通过多方面收集了各种资料给她看,于是两人的创业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合办的那期杂志就叫《classmate》,是一期针对大学生的现行杂志,排版的问题都交给了安柠檬负责,而余倾子就负责外联的部分。 这不,几天下来,穿着职业装到相关部门跑上跑下,为了少磕碰,还得捎上杜花信请他做个指导,他在美术方面的指导就更加大了。 剪了头发之后,发觉自己也不是特别文静,加上和安柠檬那两姐弟在一块,便日渐开朗起来了。 余倾子觉得自己的平静,怎么看都像要经历一场暴风雨,非得垮上那么一回青春才得以圆满。 后来便想得非常开,反正自己也没法控制,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就像一个老人家一样安然面对死亡,也没多大的畏惧。 这没料想到的大多摧毁人心底的防线:她没料想到,向可他居然会跟自己在同一个学校。那天他是跑来跟余倾子要问路的。我是说,如果余倾子没剪头发,那他便会认得她的背影,也不会跑上前来拍她的肩膀,转过身时,一脸诧异的表情。 但是,他的诧异忽然之间就转换成一种模式,转身就走。 他便是余倾子朝思暮想的向可,只看一眼不能够满足一个女孩的贪心呢?她放弃了自己的底线,跑上前拽住他手臂,希望这是真的,他真的已经出现在自己面前……有时候,这种感觉像是做梦一般,飘渺。 向可,即使你恨我,你依旧是我世界里永不凋谢的花。即使你属于柳柳的那个花园,用阑珊把我们隔开,我还是一如既往,天天看着你,在风中摇曳的样子,在雨中滋润的样子,静静晒太阳的样子。 “放手!”这是他见到余倾子后说的第一句话,还说了很多个字:“余倾子,你换一万个样子,也掩盖不了你那颗丑陋的心。还有,别告诉我你也在这了上学,你连最后的尊严都放弃了吗?” 向可,倘若放弃尊严就可以靠近你,那我还要那尊严做什么? 可是你不让她靠近,无论如何你都不让,你每次留给她的,都是毅然离开的背影,和那个夕阳里弹吉他的少年的记忆。 那段记忆已经太久了,久得余倾子自己都怕记不清了,努力回想着它原本的样子,可是她斗不过时间,也斗不过你。对于生活,她一直都是个失败者。 一个身影落在余倾子的旁边,她扭头,骆絮正给给她丢来一捆纸巾,虽然有些皱,但是也能勉强擦擦眼泪。他身后那几个整天和他为伍的手下已经走远了,他坐在余倾子旁边的草地上,说: “脸蛋都给哭皱了,女孩子应当学会爱护自己一些。” 余倾子却越发停不下来哭得更起劲了,他便扯出一片,帮余倾子擦去了,还露出很嫌弃的表情,余倾子视线终于清晰了起来,说:“他为什么就不能听我解释呢?他一次也没听。” “那样的人渣,还理他做什么?”他什么都不懂么当然会这样说了,余倾子又哭了一会儿,他终于不耐烦了,说:“我说你别哭了行不行?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你呢。” “不是这样的。”余倾子更着急着解释:“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男孩子,是我伤害了他,所以,他恨我……” 骆絮叹气:“你们女孩子啊,就是喜欢哭鼻子,动不动就哭,真的很烦唉!” 他是来安慰人的么?被这么一说,余倾子哭上瘾了,骆絮忽然觉得自己真是没事找罪受,没事干嘛来给她递纸巾啊?既然都递了,还是好人做到底,在一旁忙着给她递纸巾。但就是这样,让她一个人悶一会才好,理她她便停不下来了。 人们说,这是一种本能。 哭累了以后,余倾子说:“你既然嫌我烦,干嘛还要在我旁边给我烦?” 骆絮躺在草地上,看着天空刚巧飞过一只飞鸟,说:“见你和一个什么柠檬的总是来看我练球,我保护自己的粉丝有什么不对么?” 没什么不对,但是余倾子也很难为情,因为每次她看他踢球看得想睡觉,看得入神的,那是安柠檬,说:“可是你靠我这么近,安柠檬会打我的!” 说罢,自己屁股远离他挪了一个位子。 骆絮说:“老实说,我特别佩服你们两个,能在那么多人的围攻下活了下来!” 余倾子白了他一眼,那算是什么本事?能有勇气面对着这余倾城的折磨,这才是本事。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满身疲惫被骆絮送到宿舍,发现小康学姐又带着两个人来宿舍闹事,那两个人把安柠檬推在墙上,她在一旁倒当起了老大盘问,还是盘问关于余倾子的事情。 余倾子一进门,就直接拉扯她的头发往一边扯,抽出随身携带的美工刀,咬牙道:“你想死吗?放开她,给老子滚出去。” 兴许是被余倾子的愤怒吓到了,照做了,她连动也不敢动,说:“你想干什么?杀人灭口?难道你想后半生都蹲在监狱里吗?” 当然了,这样还不至于为了她毁了自己,余倾子只是想吓吓她,让她见识一下她到底有多狠。可是她确实觉得,没有向可的下半生很累,她没有勇气去度过。 正放空着,小康学姐便有了反攻记得机会,夺过美工刀,化主动为被动了。安柠檬试图化解,被她喝了出去。 第26章 丧尽天良的贿赂行为 其实余倾子是怕死的,可是她忽然笑了,笑得所有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她衣服已经烧着了,慌忙中怎么都扑不灭,只好把衣服脱下来扔开,烧着的衣服点燃了屋里的东西。她对着余倾子骂“神经病”跑了出去,样子看起来很狼狈。 余倾子把自己搞得半死不活的。 她把余倾子摁在墙上的时候,余倾子又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点燃了她的衣服,余倾子心情低落得蹲在了原地安静下来,美工刀和打火机都丢在了地上,可是火势大了她还在原地苦笑着实把安柠檬吓到了,是安柠檬跑进来把她的拎出去的。 之后,通知了舍管才阻止了火势蔓延,最后只烧了这一宿舍,损失了余倾子和安柠檬的一切财产,和学校一间大好的屋子。同时,也大大丰富了同学们在饭堂的话题,以及安柠檬和余倾子的名气。 “那就是烧了自己宿舍要闹自杀的那一个?” “可不是么!” “听说身上总是自带刀具,咱们还是走远一点吧!免得在我们脖子上划那么一刀就完了。” 安柠檬拍拍余倾子失落的后背,说:“别理她们。” 余倾子看着手中为了创办杂志而收集的一堆厚厚的资料,忽然抬头,瞪着大眼睛看着安柠檬说:“啊?你刚刚说什么?” 安柠檬觉得,她现在的状态根本不需要担忧! 再之后,就是校方如何处罚和安顿这俩人的问题了。 处罚,便是记余倾子的一大过,安柠檬和小康学姐及其两同党一小过,然后赔偿那间屋子全部的装修费用。余倾子的银行卡以及身份证都在那间宿舍里被销毁了,现在身无分文。 余倾城就在这会子多管闲事,把一切赔偿的事宜都给理清了,还不忘给了余倾子一个眼色。 安顿,学校没有多余的宿舍,但没有多余床位的宿舍肯收留她们,安柠檬倒是在学校外面租了一套房子,每天可以骑自行车来回,但是余倾子就无家可归了。 对于此,杜花信还发挥了他报恩的作用,东跑跑西跑跑,又是帮余倾子办临时身份证又去帮她去银行挂失卡的,还陪她到各大商场去,亲自掏腰包把她损失的生活用品都给补齐了。也就是说,她现在身上穿的脚上穿的乃至内衣内裤卫生巾,全是他杜花信的慷慨解囊。 对于住这个方面,余倾子狠狠拒绝了他,他这是要打算全方面包养么?在余倾子的人生观里,绝对不允许这类事情的发生,于是大半夜的就跑去安柠檬那里求她收留,结果在安柠檬吃了闭门羹。她说: “整天带着刀和打火机这种杀伤性武器的,会带坏我们家小麦!” 她说得对,自己的确是有些危险的。没有办法,只得走回了杜花信那里,在门口迟疑了大半天,敲个门连自己都听不见,白天刚拒绝了他,现在又敲门说求他收留,这似乎变得快了点,让余倾子觉得自己一点原则也没有。可是想想,除了他余倾子不知道自己还能求谁。 然后,干脆坐在门口,看着院子里的小花发呆。如果不敲杜花信的门,那她现在只有两个下场,第一个就是去求助余倾城,但是去找余倾城,那她还不如坐在这门口守着过夜,这就是第二个下场。 门忽然“叩”的一下开了,房子里的亮光一下子折在阶梯上,在余倾子的背上照了一道光,身影显得很瘦弱。余倾子很快站起来,面对着他转过身来,但是看着他,还是忍不住低下头来,不敢恭维啊。 “怎么来了也不进屋?” 她还没说明来由,便被杜花信带着手进了门。 但是一进门,她就后悔了,那坐在大厅沙发正中央的,不正是理事长嘛?好有压力,余倾子好想立刻就卷出去,但是这样是很没礼貌的,那她是走还是不走呢?每当这时,余倾子的大脑主机就会接近瘫痪,什么动作也不会做。 杜花信还要死不死的将她带到了杜理事长面前,介绍到:“爸,这是余倾子,还记得我跟你说过那个小姑娘么?” 理事长站起来,说:“原来就是她呀!你好,小余同学!” 余倾子怯怯地给理事长点了个头,杜花信带着她上楼,还给她找了换洗的衣服,让余倾子看着有些蒙了,说: “你知道我来找你干什么?” 看看墙上挂着一只摆钟,这个点了,除了求收留还能干什么?杜花信笑笑,表示他知道。好吧,余倾子只好低头,说: “老师,我就在这儿住一个晚上,真的。” 杜花信忽然走到他面前,目光柔和,说:“在这里,你可以不用喊我老师。” 余倾子想,他不会是让我喊他花信吧?算了,这么矫情,她真喊不出来,要是给安柠檬,相信她连花花都喊得出来。匆匆就抱着衣服进了浴室,刻意躲着这般友好一样,杜花信看着那道门上映着的背影,叹了口气,转身出去。 刚洗完澡出来,余倾子发现起居室竟然还有一台电脑,她睡意全无,只好打开电脑,弄了几个安柠檬交给她做的排版,杜花信又敲门了。他手里拿着一叠小资料就过来,看到余倾子电脑桌面上的排版,笑了笑,说: “还在忙呢?明天有课。” 说起来,杜花信的课也临近了尾声,余倾子才不会告诉他其实她真的很兴奋,因为他的课真的是一点也不好上。看到他手里的东西,杜花信把手中的东西递给她,说: “柠檬说你们的杂志需要一些插画,就跟我讨了。” “真不错……”余倾子接过一看,显然有些自惭形秽了,只见杜花信拉过椅子就坐下,看着电脑面前的排版,弄了几下,还一边解释: “这个字体要大一点……还有插画放在这个地方不大好……” 杜花信有意无意扭过脸看她,看见她这么受教地看着屏幕的操作,时而点点头,看来很满意的样子。看了一会儿,他倒感觉到不自在了,余倾子身上散发着阵阵沐浴露香水的味道,着实迷人,他清了清嗓子,说: “以后这方面有什么问题,你都可以找我!” 余倾子点点头,看着杜花信站起来走出去关上门的背影,还有那个暖心的笑容。 这一个晚上,余倾子也梦到了一扇门,那扇她怎么也不敢推开的门。 第二天放学后,余倾子去找了骆絮,这是她计划的一部分,因为只要骆絮一开口,安柠檬就一定会答应的。上次哭的时候,余倾子厚着脸皮帮安柠檬要了联系方式,骆絮看着这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熊孩子,就给了她个qq号码。 第27章 发呆也中枪 骆絮平时不带手机,除了踢球,他就只会在网上,所以那是唯一能够联系上他的方式。将骆絮带到安柠檬家门口,骆絮迟疑了一阵,疑惑地看了余倾子一眼,说: “你确定,她会迷恋我的美色?” 余倾子拍拍他的肩膀,说:“骚年,相信你的基因!” “事成以后,你欠我一个人情!”骆絮敲开了安柠檬的家门,余倾子逃到后院,从后面的窗子爬了进去,脚下一划,摔了个狗吃屎,果然,她总是跟窗有着一段孽缘啊!再看看安柠檬,显然已经到了忘我的境界,跟着骆絮就出去了,连门都没锁。 余倾子爬过去,好心地锁上了门,然后往安小麦的屋子里探,探了半天也没找到人,她摸摸后脑勺想,今天是周末呀,安小麦那兔崽子去哪儿了呢? “宝贝,你在找我么?”安小麦忽然从沙发后面探出了半个脑袋,带了一个奇形怪状的帽子,她见过这顶帽子,是安柠檬在课堂上设计的一个工业品,还被老师拿起来夸了一下这鬼斧神工,所以她记得格外清楚。不得不说,安柠檬在艺术设计的道路上将会很辉煌! 余倾子走到去,看着他身上这一身脏兮兮的颜料,涂得一脸都是,便用袖子给他蹭了蹭,说:“宝贝你这是怎么了?安柠檬怎么虐待你了?” 如果安柠檬在,听到这句话一定会大叫:“我虐待他?他不虐待我就好了!” 余倾子在安小麦的带领下参观了一下房子,三房一厅,正好剩下一间空房子!只要装饰装饰,就十分完美了,余倾子蹲在他面前,开始进行洗脑。 “宝贝,我们是男女朋友对不对?那我们是不是应该住在一起,多培养培养感情啊?” “宝贝,我现在孤苦无依,就剩下你们姐弟俩了,如果你们不收留我,那我就只能留宿街头了!” “宝贝,我现在一刻也不想让你离开你的视线,让我来伺候你吧!” “噢宝贝……” 余倾子心里抽了自己好几个耳光,这种丧尽天良的话你也说得出口,你良心是被狗吃了嘛?算了,等事成以后,再抄几本佛经超度一下吧。 这番话,说得自己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安小麦也终于被打动了,拉着她就带她去见安柠檬,两人就这么堵在门口,造型气场够大,表情也十分丰富地表现了他们坚定的决心。 其实安柠檬已经被骆絮说动了,只是见到安小麦这个样子有些好笑才有点懵了,这才导致了余倾子附加了一个条件: “我帮你带孩子!” 这真是个诱人的条件,安柠檬一下子说不出喜悦,为了防止她反悔,立刻猛地点了点头,这真是一个庞大的糖衣炮弹啊! 和安柠檬约定第二天穿土的掉渣的校服,增添生活的乐趣,骑着自行车就出发了,多像阳光明媚的高中生啊! 踩到学校门口,以余倾城为首的学生会干事在校门口服务,拦住余倾子等人就问:“校牌呢?” “补办中。”余倾子头也不回,冷冷地说。为了防止外来人口入校偷窃,他们学生会就命令大伙为了证明是本校人口都要挂上校牌,他们学校宿舍和教学楼隔着个条大马路,自然得天天进进出出,她们实在不敢相信这个学校还有谁不认识她们的。“可以走了吗?” “离杜花信远点,如果我不帮你交那笔赔偿金,你还打算跟他要钱了是吗?”他还不放余倾子走。 余倾子说:“按照辈分,你应该礼貌地喊他一声杜老师,还有,谁让你多管闲事替我交的。”咸鱼都没你那么闲的。 “你以为我乐意吗?是爸让我这么做的!” “居然告诉爸,真是卑鄙!”余倾子真是一刻也不想再见到他,骑车向前奔去。 正郁闷着,安柠檬站在一辆豪华轿车面前显得更加郁闷的样子。余倾子把自行车放好,走到她旁边跟她一起欣赏这车到底有什么新奇的。她说: “这车,好像在哪里见过!” “奥迪嘛,炫富的必备品,飞机中的战斗机。” 安柠檬一边走一边想,忽然她停住,满脸痛苦地说:“有杀气!” 刹那间,余倾子便觉得整个教学楼大厅有点紧绷的感觉。回头看,后面有一个妞,以霸王硬上弓的可怕阵势向她们奔来,形势浩浩荡荡,对于她的表情,请容许我用一个省略号来填补。 看到她明媚的笑脸,余倾子败阵。 看到她猥琐的奔势,余倾子败阵。 看到她呐喊的样子,余倾子败阵。 可怕的一幕终于发生了,她在向两人奔来的时候,把余倾子吓傻了,一动也不动杵在那儿。安柠檬本来是站在她面前的,轻易闪开了,“轰”的一声,那一枚女子一个蛙跳抱住了余倾子,然后两人齐向地板倒塌。 余倾子起身时那个抽搐的表情,地球人都知道要问候屁股有没有摔烂,可她脱口第一句话就是:“不好意思,抱错人了。” 然后她转过身,以同样的姿势狠狠抱住安柠檬,说:“萌萌,想死你了!” 这句“萌萌”让余倾子忍不住想起了那句“萌萌,站起来……萌萌……”然后全身抖了抖,贱人就是矫情啊!她也是半天才反应过来其实眼前这位炫富女说的是“檬檬”,就是安柠檬,想到这里,余倾子全身又抖了抖。 “虚伪的女人……”安柠檬给了她一个相当的白眼,心里暗暗地想,这一切被余倾子看在眼里,看来面前这人不大讨喜。 余倾子在安柠檬口中得知,这个女人叫做范弥莎,是个极其虚荣的女人,瞧着她身上这一身的名牌就知道了,安柠檬这么一个愤世嫉俗的人会遇见她,纯粹是因为她是安柠檬的表哥的未婚妻。 说起安柠檬的表哥,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依靠着安柠檬的母亲,当上了总经理的位子,辅佐安柠檬的姐姐处理公司的事物,所有才有几个臭钱买了名车,这次来,安柠檬知道又是因为安青茶又让表哥过来办理她的转学手续了。 想到这里,安柠檬带着余倾子大步向系主任办公室走去,先是非常恭敬地敲了门,然后又恭敬地对着系主任鞠了个躬,再然后走到一个穿着修身西装的男人面前,夺下他手中的文件袋,将里面所有的文件撕成了两半,然后又带着余倾子走出去。整个过程,安柠檬淡定从容,当着那么多领导的面子,眼皮都不眨一下。 刚才那个男人,估计就是她的表哥。 安柠檬的表哥叫罗根,一个外国名字,说的一口很不流利的中文,看来还是个海龟,但是怎么认识范弥莎这么一个人余倾子一点也不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罗根身为一个表哥真的很关心安柠檬。 第28章 谁说没人喜欢你的 就拿自己的哥哥来说吧,余倾城跟自己同一爹所生,俩人跟仇人没什么区别。 是啊!哪有一个哥哥会这样子对自己的妹妹?这听起来跟演偶像剧一样。 不过,余倾城才不是她关心的,她也没心思关心他。她时时关心的,恐怕只有向可。只要他出现在她的视线,女孩子有一种心思,是自己根本就管不住自己的,只要他一出现,眼睛会一直游走到他消失的角落。 之后,她就什么也做不成了。 一只球跟火星撞地球一样猛地撞在了她头上才把她撞回了神,确切地说,撞了鼻梁,直接也把她撞倒了地上,半天还晕乎乎的状态,根本就不知道是谁袭击了她,一群女生笑哈哈地围着她指指点点。 她们是余倾城的人,十有八九是她们没错了,有时候当真觉得,他余倾城真是无处不在。 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鼻子有些温热的液体流了出来,血红血红地滴在她灰色的运动服上。 安柠檬把她拉起来,对着她们吼道:“你们这几个贱人有没有长眼睛啊?” 一女生出来,不正经地说:“哎哟哟现在是上体育课好么?分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啦!要是今天撞上她的不是篮球而是标枪,余倾子,你不想脑袋插了一根标枪吧!” 体育老师在远处一边跑过来一边喊着出什么事了。跑过来一个看,急忙喊道:“余倾子,你这鼻子,塌了么?那谁,还不快带她去医务室?” 余倾子挣开安柠檬,说自个去医务室,然后一个人孤零零走了。 其实她才没有去医务室,自己拿了个手帕就捂住鼻子,走的是刚才向可消失的地方。不过,也究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她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了。 不知怎么的,就到了“路边”咖啡厅,叹了口气。 现在这个情形,甭管到了哪里,总是会有人想要她不得安生,才在咖啡店门口神游了不到一分钟,一盆水“哗”的直面而来,余倾子湿得一干二净。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想起余倾城。于是朝着店里面大吼: “余倾城你个混蛋,有本事咱们单挑,总是来阴的算是什么英雄好汉?” 一阵凉飕飕的风吹过…… 店里面终于有人出来解决这个破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画面了! 该说缘分好么?出来的帅哥,不是那天她哭得要死要活的,在旁边一直给她递纸巾的骆絮吗?她还说了一大堆现在都觉得很丢脸的话,现在跑或者把脸埋起来已经来不及了,只能装愣了。 骆絮一脸抱歉将余倾子领进咖啡屋,找来了干毛巾。 旁边一位阿伯也关切地走过来,递来了一杯咖啡,暖了她的心啊!于是心里暗暗道:我错了,我不会再在你店门口发疯了,请你别用这么慈爱的眼神看着我好么? “呵呵……”余倾子继续干笑。 他说:“孩子,又遇到伤心事了?欺负你的男孩子,他叫余倾城?” 这个时候,余倾子就只能败坏余倾城的名声来消除她心里的阴影了,指着自己的脸说:“你看到没有?他连女人都打!他是不是特别不是东西?” 其实余倾子也觉得这个栽赃真的很离谱! 阿伯端来的这杯咖啡,上面印了个很可爱的小熊,余倾子一口气将它吸入了口中。后来才想起后事,把咖啡放回桌上,说:“我没带钱。” “这杯是我请你的!”他笑嘻嘻的,加重了余倾子的罪恶感。 余倾子说:“这里的咖啡那么贵,我明天没课,过来帮你做一天工吧,洗碗扫地打杂什么的都行!” 然后,把剩下的咖啡端起来,一口气喝了下去,才心安理得离开,后面骆絮和阿伯投来了一个不解的笑。 后来才觉得,这么不矜持地喝咖啡,简直就是糟蹋!人家喝咖啡都是细声细气的,就算真的不会品咖啡,装一装总是会的吧!丢脸也丢到家了,于是加快了回宿舍的脚步。 回去的时候,撞见了杜花信。确切的说,他是听安柠檬说余倾子受伤了特地过来找她的。 他正站在安柠檬家楼下,面前停了辆车,他背对着车靠着,似乎就是在等她,影子在灯光下长长地拉着,多么修长的身影啊。余倾子想,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不去当明星呢? 看到余倾子,他站直了身子走到她面前,低头看了看她面前的伤,这样的关怀让余倾子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说: “我什么事都没有!” 他怔了半晌才回过神,静静地就站在她面前,看着她半晌,如此沉默,余倾子很不喜欢。 出于礼貌,余倾子还是请他道屋里坐一坐,这一上去可不了得,安柠檬正拧着一张脸跟安小麦怄气,是安小麦无论如何也不肯洗澡,一见两人进来,安小麦走到面前,比杜花信足足矮了两倍,虽然是居低临上,但是还是非常有气势,双手插在腰间,皱着毛还没长齐的眉毛,面对着杜花信说: “他是谁?” “这是个杜老师,不准没礼貌!”余倾子很客气地请杜花信去坐下,想要把安小麦捞回房,他不一会儿就挣脱了,直接走到杜花信面前,坐下,敲起了二郎腿,脚尖抖了抖,这是一种示威呀!直冲冲就说: “杜老师,是吧?” 瞧这语气,太傲娇了!余倾子和安柠檬同时囧,看看杜老师,挠有兴致看着他,看看他到底想要搞什么,不得不说,这小朋友真是太……有特色了。只听安小麦说: “长得……还算可以吧!但是我丑话先说在前头,不要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安小麦指着余倾子,余倾子同时被杜花信和安柠檬看了一眼,自己又看了自己一眼,安小麦接着说:“她可是我女朋友!是吧宝贝?” “是啊!宝贝!”余倾子昧着良心腻腻的喊了他一声,她当初就是以男女朋友的身份住进这里的,杜花信忍不住一笑。 杜花信只是搬来医药箱,给她上了点药就下去了,出于礼貌余倾子还得下楼送送他,就在车面前,杜花信转了身,看到余倾子这般心事重重的样子,道: “你怎么了?” 曾几何时,杜花信的眼神,连向可都及不上,这就是余倾子伤心的理由。 见余倾子不说话,他又说:“倾子,不要憋在心里面,我跟你保证,我会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你可以放心地跟我说你的喜怒哀乐。” 就是他的眼神,余倾子才心动了,走到车面前,背对着他趴在车顶上,看着洒下来的皎洁的灯光,叹了口气,说: “老师,喜欢一个人,怎么那么辛苦呢?” 竟不知为何,杜花信的身子抖了抖,眼神有些闪烁,却还佯装镇定,背对着余倾子靠在车门,平静地站在她身边,听她说完。 第29章 我还是和昨天一样喜欢你 “跟你说这些小女人的情情爱爱是不是很好笑呀?但是我就是一个小女人,终究也只能被困在情爱里。” 杜花信说:“这又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我们男人也会被困在情爱当中的。”他庆幸的是余倾子竟然真的肯跟他说这些事,抬头一看,月色在这个城市荡然无存,像个烙饼一个孤零零地挂在天上,什么诗意什么忧愁什么风雅,都感受不到。这毕竟是个繁华的城市啊。 余倾子说:“可是,我喜欢一个怎么也不会喜欢上我的人,我喜欢他喜欢了三年,我甚至可以为他做任何事的,甚至……”甚至出卖灵魂。 想到灵魂,她便不再说下去了,想起那扇门,她趴在自己的手臂上哭了,边哭边说:“我是不是不值得任何人喜欢?所以大家都不想跟我在一起,连我哥哥都讨厌我。” 余倾子没想到今天她心底的防线这么弱,差点哭了出来,还是当着别人的面,因为,谈到的是向可呀。杜花信也没料到的,看到她这个样子,整个心都皱了起来,将她扶起,转了个身,直接就拢进了自己怀里,像小心肝一样爱抚着,说: “谁说没人喜欢你的?我就喜欢你。” 余倾子听到这话,吓得连哭都忘了,抬起头来看着他背着光的脸,黑乎乎的描出一丝轮廓,十分好看,十分真诚,她从没见过面对她还能有这么真诚的脸,不过,显然她没接受过来。憋了口气,说:“不……不要……” 杜花信顿了顿,低头在她的脸颊轻轻吻了一下,两人就这么沉默着僵持了两分钟,还是没有声音,气氛倒不显得尴尬。杜花信微笑着说:“我知道你心里有喜欢的人,喜欢你是我自己的事情,你不必觉得有负担。”他这算是表白么? 虽然他们都这么说,怎么可能没有负担呢? 这句话如同:喜欢向可是我一个人的事情,跟他无关,跟杜花信也无关。 而且,她也究竟是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向可哪里,他有的,别人都有。 世上的的确确有一种喜欢,可以令一个人死心塌地,在遇上向可之前余倾子根本不相信。 而喜欢他以后,眼里心里便全是他了,爱情,便是一件没有道理的事情,就是不讲道理才难办的。所以,要爱上杜花信,是件相当有难度的事情。余倾子觉得他们之间实在不应该走得太近,因为,两个合得来的男女走得太近,最后肯定会出事的。 杜花信,我的爱太狭隘,根本不够分给你。所以,这一生,根本就不会爱人。 有时候,她会面壁思过,把这些事情想得很清楚,最后的出来的结论都是:我根本就不配爱任何人。 柳柳,有时候我会想,你究竟羡慕我什么会想要和我交换身份,是我羡慕你才对吧? 到最后她什么也没说出来,元神刚被一个表白又被一个吻吓得好久都没回来,千辛万苦拉回来的时候,杜花信的车已经开走了,依稀听见声音。 杜花信走后,余倾子走上楼,看见安柠檬使劲敲着安小麦的门,他就是不肯出来洗澡,安柠檬威胁道: “你再不出来我踹门了哈!我真要踹了!” 安小麦不理她。 安柠檬大骂:“小兔崽子,我真的要生气了!” “生吧!”余倾子想,我若是安小麦,我是这样回应她的。平复了一下心情,余倾子走出门,走到安小麦房门前,敲了两下,说:“宝贝,快点出来洗澡!” 安柠檬低声说:“估计杜花信这气他还没消,你赶紧说些好话,能骗他出来就行。” 余倾子白了她一眼,转而对着门里说:“宝贝,我可是很专一的,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个人……”说到这里,余倾子和安柠檬相互搀扶着恶心了一下下,安柠檬道: “你不怕天打雷劈吗?” “为了你儿子,劈就劈吧!”安柠檬顿时十分感动,余倾子继续敲门,说:“还有那个杜花信,我绝对不会喜欢上他,我可以发誓,如果我喜欢杜花信,就让我去跳海吧!” 这一说“跳海”,安小麦果然就被诚意打动了,开了一下门,就被余倾子抱去浴室,水明显有些凉了,安柠檬去厨房端了些热水,由余倾子给他脱了上衣,小萌物立马环抱着自己的上身,直接栽进了水里,躲着她道: “男女授受不亲,我自己洗!你快点出去!” 你自己洗得干净吗?余倾子白了他一眼,粗鲁地拽了他裤子就扒下来,安小麦害羞得不得了,她不走,他就往水里挣扎,水花四溅,不一会儿,余倾子这一身全被泼得实实在在的,她抓着安小麦的裤子蹲在浴缸前面,喊道: “安小麦,咱们的关系你还真不用害羞!我会对你负责的!” 看着自己这一身狼狈样和安小麦那不肯屈服的阵势,安柠檬已经进来了,余倾子决定不再理他,转身到里面捞了条毛巾擦干自己一边走到电视机面前,一边喊道: “我还没洗呢,不准洗太久哈!” 第二天早晨,余倾子醒来时因为鼻子已经塞了根本没法呼吸。她这才想起,今天她要去帮阿伯打工。其实《classmate》还差一个版面,她思索了半天,觉得这个版面还是去路边咖啡厅这个有品位的地方吧,大学生们特别是情侣大学生们都喜欢去那里消遣。 天很冷,打了几个哆嗦,冷气和热气的相隔把窗玻璃模糊了一圈。这个时候,总有些人会手痒忍不住在上面写几个字。她写了: 向可,我和昨天一样喜欢你。 回头,安小麦居然已经起床了,把她吓了一跳。 安小麦看了看写了字的玻璃,脑子转了几转,显然是不认识上面的字,扯着余倾子告诉她要知道上面写了什么,余倾子只要一个字一个字地只给他看,念叨: 宝贝,我和昨天一样喜欢你。 安小麦乐呵了好久。 今天居然发生了一件特别怪的事情:安柠檬起床了!安柠檬她居然起床了!天啊,安柠檬她居然在七点之前起床了!余倾子看看安小麦,安小麦再看看余倾子…… 安柠檬看他们俩就像在看俩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不屑! 余倾子去看了一下日历,11月15号,除了冷还是冷,不是什么特别日子啊!正往死里想,打了个喷嚏,太冷了!华市虽然是个南方城市,但是11月份就开始冷显然不是很科学,对此,余倾子还特意去衣橱里给安小麦找了几件厚厚的衣服给他套上。 吃早餐的时候,她对着窗外叹气:“唉,南方就是不好,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雪!” 安小麦回答:“法国的雪很白,宝贝,过年后跟我去法国好不好!” 余倾子压根就不想回家,不想跟余倾城在同一个屋檐下,更不想破坏他们一家三口的幸福美满,根本不用担心余爸会不会想她这个问题。那么,现在就应该去申请签证了吧? 第30章 关于余倾子在人家的地盘造次 想了一会儿,说:“好呀!就去法国。” 收拾好出门,安柠檬非要跟她出去,听她说要去路边咖啡屋跑新闻也没要收回成命的意思,送了安小麦去幼儿园两人就去了。去了那里才知道,“路边”咖啡屋下午两点才开始营业,员工一点开始上班。也就是说,她们早得太离谱了。 还好阿伯在,开门给两人进去吹暖气,当着她们的面用咖啡豆现磨了两杯咖啡,特别是做上面的图案的时候,别有用心。 安柠檬要了一种叫勃艮第咖啡,她说在泰国的时候她爸爸很爱吃,口味很好。说到安爸爸,安柠檬的脸色黯淡了下来。谁说的呢?每个人的青春,总会有一点伤口的,安爸爸大概就是安柠檬的伤口吧,这个余倾子从来没有问过,看着价目表上说: “勃良第。” “勃良第?”安柠檬终于回过神,毕竟是被雷到了,难以置信道:“谁告诉你那个字念‘良’的?” 余倾子打哈哈:“这不是差不多么?” 安柠檬打了个白眼给她:“知道自己是个文盲就不要说那么大声,很丢脸的。差多了好么?” 看来,以前那个“有边读边”的说法被打破了,在安柠檬面前丢脸倒是其次,但是旁边还有个阿伯啊!阿伯只是笑眯眯的,特别慈祥,说勃艮第咖啡结合了地中海葡萄酒的风味,是一种很高雅的咖啡! 高手啊!一直以来,余倾子都只知道咖啡是种褐色饮料,确切地说不是饮料,味苦微甜!又确切的说咖啡是苦的,人家加了糖才甜的,再知道多一点,无非就是知道咖啡是一种豆子。 她自然是不懂咖啡之中的玄秘,叫阿伯随便介绍个便宜的给她喝就行了。阿伯给她介绍了一种适宜这冷冰冰的天气喝的爱尔兰咖啡。 “爱尔兰咖啡掺的是威士忌风味,爱尔兰咖啡就像冬晨冉冉升起的太阳,它会让你全身很快泛起暖意,思绪也会不由自主地随意飞扬。”阿伯慢慢解说。 余倾子对安柠檬说:“威士忌我知道,终于可以跟你的地中海匹敌了,虽然不懂,但名字听着就很有情调!” 余倾子白眼。真的,她也承认,在风雅这方面,她根本不如安柠檬的手指头,她又不是海龟,连国都没有出过,说白了,她只是一个海边小渔村的村姑,就算来到了余倾城的家里,也不大敢造次。两杯咖啡,她们一直舔到下午两点开工,大多时候,阿伯都用来跟她们聊天,跟她们介绍店里和怎么磨咖啡。 阿伯姓路,所以这里叫“路边”咖啡屋。据说艺术作品在以前还得过奖,这里自然是不会摆些奖状之类的破坏气氛。外人哪里知道他是个艺术家。 不过,听说他姓路,余倾子就有种不祥的预感。 就在这时候,安柠檬狠狠地掐了余倾子一下,余倾子被掐得连都绿了,沿着她的视线走,发现了骆絮,正换着工作服向这边走来。她被安柠檬幽怨地看了一眼,似乎在说:骆絮在这里你怎么不通知我一声? 但是她激动,这是肯定的。 趁着空隙,安柠檬跑到路伯伯身边,说:“你这里招不招服务员?” 招是招,不过是个小店,用不了那么多,就这样,安柠檬留了下来,余倾子狠狠地被踢开了。 在这里工作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首先,不辛苦,柜台内侧设有座位,服务员是可以坐在里面聊天什么的。更何况,来喝咖啡的人都是来打磨时间的,一杯咖啡的时间,可以看完一本书,除了添咖啡基本不会有什么特别需求。 其次,来喝咖啡的一般都是有品位的人,基本上不会出现辱骂服务员的现象! 没什么事情的时候,骆絮就教两人制作花式咖啡,还一点一点给她们介绍。这情形,余倾子只好默默地走开,当安柠檬的电灯泡,那不是找死么?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冬日的午后,余倾子采访完以后,坐得远远的看着骆絮和安柠檬这小两口的温馨场面发呆! 面前路达路过的身影,本来他只是路过,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又折回来了,趴在柜台看余倾子,还特别好笑的样子。 他说:“稀客呀!” 余倾子背着他转了个方向,她实在懒得理这么一个人啊!他没善罢甘休,拉着余倾子就走到柜台面前,说: “我请你喝杯咖啡!” 然后他就自己跳进了柜台那边,把这当成自己的家一样,拿着材料就自己磨。他这架势,一旁的安柠檬刚要表示不解,和骆絮站在一边看着。路达瞥了他们一眼,自顾自的一边说: “怎么,这就准你们幽会么?这是公共场所!” 再然后,就不再理他们了,做一个步骤就跟余倾子解说一个步骤…… 底部是接近沸腾的意大利浓缩咖啡,中间倒入加热到65……75的牛奶,最后是一层不超过半厘米的冷的牛奶泡沫。 做完一杯摆在余倾子面前,说:“尝尝!” 盛情难却,余倾子端起来,喝了一口。她是个味痴好不好,所有琼浆玉液到了她嘴里跟嚼青菜差不多的好不好!而且,这“大白菜”的牛奶味真是腻死她了,全身抖了抖…… “倾子,这是和解咖啡,喝了就不能不理我了!”他说!然后刚喝进去的咖啡被活生生呛出来了,喷在他那件看起来相当贵的外套上。 “对不起……”余倾子抽出几张纸巾帮他擦掉。真是的,一般人都会在拿过纸巾自己擦,可是眼前这人,貌似还挠有兴致看着她给他擦。 “天意啊,和解咖啡一点也没喝进去!”他一脸失望。 “我跟你又没深仇大恨,什么和解不和解的!” “那你干嘛老是不理我,还一副非常讨厌我的样子?” 有吗?余倾子回想,自己对人总是和蔼可亲且待人除了余倾城意外一向没什么敌意,要说她的表情比人家要逊那么一两分就是这样了,余倾子狂笑的时候似微笑,微笑的时候似面无表情,当真要面无表情的时候,就像愤怒一样,这还真赖不了她呀!她说:“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对谁都是这样的!” “谁说的,你对安柠檬和骆絮就挺好的,我希望你也这么对我!” 余倾子说:“好啊!当我手下,对我惟命是从!我这人对手下特别好!” “啊?”他一个堂堂富二代,余倾子就瞅准了他不会答应才会这么说的,这会把他脸给丢光的! 但是……但是她又失策了不是?他答应了!其实余倾子真没想到要他低下头来当自己的手下的,也没想过要什么手下,虽然那是个很拉风且很狗血的举动,她只是想让他知难而退,因为,没有人想会去当她的朋友,因为那样划不来。 第31章 什么东西 阿伯回来了,依旧慈祥着跟余倾子打招呼,还顺便跟路达打招呼:“路达也在啊!倾子你们是同学哦!” “怎么……你们认识?”余倾子觉得那种不祥的预感又在头顶围绕。 “忘了跟你说!”路达说:“那位是我爸爸哦!” 路伯伯朝余倾子一笑,把余倾子笑成了一具干尸。怪不得……叫……路边咖啡屋,那是路家人的地盘,也怪不得,他磨得一手好的咖啡。 咖啡屋里有一座位,第二排的卡座第二个位子,桌布会经常换掉,而且换掉的桌布跟其他的桌布不一样,前天是橘色的,今天是黑色的,明天是绿色的,后天就不知道什么颜色了,完全没有规律。 那是因为,是什么颜色完全由那个顾客的顾客来决定。 路达说,她叫商齐,是一个塔罗占卜师。 据说,塔罗占卜有自己的玄机,桌布的颜色吸收多少日夜精华决定了它用来占卜哪一方面。友情或爱情用绿或粉,知识或教育用灰色,金钱用黄色或金色,事业用紫色,个性用蓝色,健康用咖啡色或绿色,力量用纯白色。黑色是通用色,是因为无论在科学或是推测学上而言,黑色都是最能聚集光线与能量的颜色。材质最好是纯棉或纱制,提升灵力可以使用天鹅绒。 占卜师本人穿着也特别讲究,大多情况下,她都会选择黑色的长裙,有时候会裹上一条棕色的头巾。有时候,桌布是什么颜色,她就穿什么颜色的裙子,从来不会穿着裤子过来。 所以,那个位子就是她占卜专用座。 据说,她占卜很灵。 还据说,那个位子被她下过咒,所以其他人一般不会选择坐那个位子,更没有人选择去招惹她。因为她想要做的事,从来都不会做不到。 她的头发是棕色的自然卷,长到了腰部,跟安柠檬一样,不过安柠檬是黑色的。 她每天只会占卜一次,大多人都会用大牌来体现自己的专业性。 余倾子刚以为她是个很成熟的女子,至少在气场上是的。但是离开座位以后,她就不是她了,跟之前的诡异的气息判若两人。 离开之后,她把棕色的头发捆了起来,把头巾绕成围巾,长裙也被她折成了短裙。上帝啊,果然占卜是一科神秘的学问。 余倾子只是过来跟安柠檬审核最后的信息,安柠檬翻完了,觉得整体感不错,然后把注意力放到了她的速写本上面。 余倾子虽然基础不好,但是在安柠檬的帮助下也十分好学,闲着的时候就画一会儿,能够把一门一窍不通的玩意儿培养成自己的兴趣爱好,这本身就是一种本事,余倾子这种闲人就做到了,走到哪儿都端了个速写本,最重要的是,安柠檬还经常爱翻,说什么定时检验她的功课,说得十分关心的样子。 翻到最新画的一页,安柠檬看得十分入神,说:“你画的是奔跑的公鸡?不错呀,有进步呀!” 余倾子的脸铁青铁青的,她死也不会说出来其实她画的是一只开屏的孔雀,那太丢脸了,即使在安柠檬面前,她也丢不起这把脸。 早早就占卜结束了,安柠檬过去给她换了块桌布,端了杯卡布奇诺。余倾子回头时,发现她正挠有兴致地看着自己。 今天,她依旧穿着黑色的长裙。 她的前一任顾客是个男孩,羞涩的看着她选牌。当然了,顾客要问的问题他们可以选择不说出来。 最后,男孩选了几张牌子,听她的解说。在翻最后一张牌子后,占卜师说了句:“不错的牌子,只不过事情没那么简单。” 那是一张倒吊人的牌子。 她喊住了要出去的余倾子,说:“我不是胡乱占卜,所以你不用一副看着一个骗子的样子。” “我没有。”余倾子说:“你们占卜师的事情,我看不懂。” “你懂!”她站起来,走到余倾子的面前,先是用眼睛转移她的注意力,忽然冰冷的手抓住了她的肩膀,把她吓回了神,后背阴凉阴凉的,有些人就是有这样的气场。然后她得逞地笑了笑。“占卜是一个需要聚精会神的活,刚刚我却能感受到有另一个人也在尝试着掺和进来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占卜师是很敏感的。你刚刚,在试探那男孩在问什么问题。” “我没有。” “不要急着否认。你对一个问题的求知欲比他的强,所以刚才那副牌子,显然已经是你选的了。所以,我刚才说的,是你。你学过占卜?” “果然,占卜师很会坑蒙拐骗,我不信这东西,更不会学这种东西。” 她生气了,驳斥:“你自己排斥就算了,占卜是个神圣的东西,容不得你不尊重。” 余倾子笑着说:“你看,你自己都说了,它是个……东西。” “你……” 其实不说她也知道,占卜它就是个很邪门的东西,最消耗占卜师的灵魂。但是占卜师的好奇心会不惜这些代价。商齐就是这么一个怪咖。一旦她感兴趣的东西,绝对逃不出她的手掌心。比如说,余倾子。 神经病都不知道余倾子这种淹没在市井中的人有什么是可以引起她的好奇心。 安柠檬去泡男人了,接安小麦的任务就落到了余倾子手里,她觉得当初说什么都好,就是不该用帮她带小孩这个特别扯的条件进门,因为安小麦不是个省电的灯,跟他姐一个德性。 他的鬼点子有时候比安柠檬还要毒,记得那时候还跟夏拉拉同学在同一个宿舍,但是夏拉拉有点洁癖是一定的,这个妹子是小康学姐的手下之后,对余倾子就更加变本加厉了,一见余倾子就往宿舍喷香水,说什么宿舍里太肮脏,她受不了。 余倾子知道那个香水,大不列颠的名牌,一滴值好几张红色人民币的,真难为她狠下心手。她怜悯一会儿之后,安柠檬去接安小麦了。 她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结果周末回来的时候发现夏拉拉同学床铺上挂了一串没有洗过的袜子,把宿舍给熏得没个样子。偏偏,安柠檬是挂在自己的床铺接近夏拉拉的地方,风向什么的都算计得特别准,就夏拉拉的床铺最受气。 夏拉拉终于忍不住了,捏着鼻子对安柠檬喊道:“赶快拿掉!” 安柠檬笑道:“多喷点香水不就没事了么?盖不住就别盖了,反正我不撤,要撤你自己撤!” 夏拉拉怎么可能自己动手?决定不再理她,进而转身到余倾子这边,说:“余倾子,你还有节操不?” 余倾子捧着一本书走出宿舍,不痛不痒地问了安柠檬一声:“节操?什么东西?” 安柠檬和余倾子之间的配合已经能用一个叫做“默契”的词来形容了,可谓无敌,她说:“好像是路边咖啡厅新推出的饮料,路达跟我说那里的东西十分不错,让我们改天过去尝尝,他请客。” 第32章 一直逃避着的债 两人相视一笑,夏拉拉被气得吐血。安柠檬说这损招就是安小麦出的。 过了几天,碰到路达,那个时候安柠檬已经把那几双臭袜子还给了路达,路达说:“那时候柠檬说你跟我要没洗过的袜子,我以为你要帮我洗袜子,为了体现你的体贴,我把我们宿舍所有的袜子都给借来了……” 余倾子觉得他有些皮痒。 她来接安小麦时,路达说什么都要发挥手下的保护功能,用一辆小毛驴将她送到了华市幼儿园大班门口,见到了传说中的安小麦,这个萌萌的糯米团子,见到路达,顿时产生敌意,双手交叉在胸前,接二连三的帅哥在余倾子身边转悠让安小麦忍无可忍,质问道: “他是谁?” 余倾子还没回答,路达就将她挤到身后,自己站在安小麦面前,同样一个动作,一高一矮,场面十分滑稽,路达用鼻孔对着安小麦,道: “你又是谁?” 安小麦把余倾子一把拉到身后,大拇指指着自己,说:“我,是她的男朋友!” 路达噗嗤一笑,被余倾子瞪了一眼,只好收住。 安小麦一点也不畏惧他的气势,肥嘟嘟的小手拽着书包,说:“有问题吗?” 路达又将余倾子一把拽到自己身后,一手摁着安小麦的头不让他靠近,不费吹灰之力,笑道: “是你就好抢啦!” 余倾子低着头,不为别的,就想找一块砖头,路达你跟一个小孩玩这种游戏是不是有点无耻啊?说罢,他便一把抱起安小麦的小蛮腰往车上塞,迎来安小麦一声尖叫,安小麦是高兴地尖叫,坐在车上前面的位子,风呼呼地从前面吹过来,把他的发型给吹乱了。 路达陪着余倾子带着安小麦到了医院,因为安小麦要定期到医院做检查,路达说:“他还这么小,身体就那么不好啊?” 余倾子看着手上的病历表,越来越心疼这个小孩。 在医院候了半天,又带着他去别的地方,又是一个在小毛驴上尖叫的过程。 到了广场下车,余倾子重新给安小麦带上他的护额,看起来是个非常帅气的小正太。 他们会在这里也是受安柠檬所托,安小麦会定期来看他的爸爸。 令余倾子觉得奇特的是,安柠檬的家人都是企业家,唯独他的爸爸不是,用安柠檬的话说,他根本就是个穷画家,在广场上给人家画画,收入并不多。 其实这其中的根源是安柠檬的爸爸是个泰国人,懂的中文并不多,是个十分安分的民众。这个中年男人,穿着一件格子衬衣牛仔裤,拿着个画板坐在喷泉边的阶梯上,刚刚好给一对夫妻画好画,就听见了安小麦“爸爸”一声喊,高兴地就奔了过去。 然后,安小麦被高高地举起,投入了父亲的怀抱,安爸爸高兴地抱着他原地转了几个圈圈。安爸爸跟老余同志一样,是个慈祥的老爸,不同的是,老余同志是个成功型老爸,而老余同志,却是个寻常人家的老爸,显得格外真实些,平易近人,不像老余同志,天生就给人一种距离感,让她久久不敢接近。 至少,安小麦是十分期待见到他这个老爸的,而她不一样,她连她的爸爸都不敢见,来学校这么久,她从没给家里打过一个电话。在她认为,那是余倾城的爸爸,她只能尽可能地跟他撇清关系。 路达看着她盯着那父子俩玩耍的画面,说:“你不开心么?” 余倾子在喷泉旁边坐下,说:“路达,你爸爸是个很好的人吧?” 路达一本不正经,说:“怎么,你看上他了?” 余倾子白了他一眼,觉得这人还能有点正常人的思维么?这一瞪,路达终于变得正经起来,回想着路边咖啡厅的阿伯,说: “当然是。” 看来,大家都有一个好爸爸,路达是个独生子,当然没有她这样的尴尬,她叹了叹气,嘴巴吐出一些水汽来,说: “大概是爸爸太好了,余倾城才不想跟我分享同一个爸爸的。” “怎么可能?”路达说了一句令余倾子十分暖心的话:“余倾子你那么可爱,如果你是我妹妹,我也会十分乐意跟你一起喊同一爸爸的!” 那余倾城他为什么不愿意呢? 她忘了,自踏进余家开始,余倾城就是一副心里变态的样子,她怎么指望从他手里抢走老余同志一丁点的爱呢?就因为这样,她才怨恨呢。 余倾城,为什么你可以心安理得地享有他的爱?而我却只能像一个小丑一样在一边看着你们,作为一个旁观者。那也是我的爸爸呀,不能因为我是私生女就没有这样的权利。 她将头埋进膝盖里,说:“我好累。” 路达把余倾子和安小麦一起送到了楼下,发现余倾子家楼下也停了一辆车,那是杜花信的车,更深露重,看来他在这里等了有些时间了,正站在灯光下看着他们走进。 这时候安小麦已经熟睡了,余倾子抱着他显然有些吃力,杜花信上前来从瘦弱的肩膀下接过了这肥嘟嘟的小东西,萌物在杜花信的脖子蹭了蹭,嘴里呢喃着些什么,杜花信静下心来听了一小会儿,笑了笑,还能腾出一只手来摸摸余倾子的额头。 就在上楼的那一瞬,杜花信竟然背着余倾子给路达投来了一个很有杀伤性的眼神,把路达正要问候的一句“杜老师”噎在了喉咙里,思考了半天,还是决定不上去了,坐着小毛驴就走了。 把安小麦放到小床上,盖好被子,就只剩下余倾子和杜花信两个人了,余倾子显得有些不自然,想起那天他在自己脸上亲了一下这事,应该要跟他说清楚的,但是这事要怎么开口?要是有人来打破现在这个场面就好了,该死的安柠檬怎么还不回来? 本来杜花信要跟她说点什么的,但是刚向前一小步,余倾子便向后退了一大步,把头垂得低低的,似乎在躲避着什么,却碍于他是老师的面子什么都没说出来。杜花信自然也知道是自己吓到她了,便不再前进,说: “我只是来看看你,天要转冷了,记得多穿一件衣服。” “嗯。”余倾子照样没把头抬起来,连他怎么走的都不知道,只听见门扣上了,她这才抬起头来,跑到窗子边目送他的离开的背影,嘴里却念了另一个名字:“向可。” 背对着她的地方,杜花信却将车停下来,在路口处自语:“余倾子,如果喜欢你会被你当成负担,那么我一定不会喜欢你。”可是你相信会有人去拒绝爱么?她那么缺少爱,缺少到把自己围起来,把别人隔绝在外面,这会是一个多么的的悲剧? 大概,连余倾子也认为,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无药可救的悲剧吧。 第33章 秘密总是被窥探 她不止一次徘徊在柳柳的病房门口,隔着玻璃远远地望着里面,她就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懂,身上插满了各种各样的管子,跟一个死人没什么两样,这一切都是她余倾子害的。 杜花信,你若是真知道我是跟什么样的人,你一定不会喜欢我。那个余倾子,肮脏不堪,连她都嫌弃自己,连她都想杀了自己。 这个余倾子,她不知道她为了什么而活,若是可以,她不要什么爸爸,只要静静地呆在小渔村里,不谙世故,那就好了。 想到这里,余倾子静静叹了一口气,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因为第二天还要应付安小麦,余倾子觉得安柠檬真是越来越过分了,虽然是周末,但是她早上还有选修课,她安柠檬一大早就不见了人影,快要上课了,她看着安小麦一个人站在她面前巴巴地望着自己的样子,觉得特别造孽。 咬咬牙,给他穿上了衣服,吃了早餐就带他出门。 余倾子带着安小麦走进华大的校门,虽然不妥,但是还是把所有的人都给忽略掉了,早早把安小麦安置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坐下,低声叮咛道: “祖宗,求你,千万要挨过这两节课,不要出声。” 一小孩子,你别指望着他真的安安分分地坐两节课听上面教授吧嗒吧嗒地喷着口水了,为了保险起见,余倾子还特意将自己手机调了静音递给他玩,最要命的是他不是一个爱玩游戏的人,手机什么玩的都没有。 就在她认真做笔记的时候,安小麦在全智能手机上乱点一通,当然,他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余倾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两节课顺利地挨了下来,在跟安小麦要回手机的时候,余倾子收到一条短信,来自10086,您的话费以透支51。2元,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通信,请及时…… 余倾子只记得对安小麦瞪眼,夏拉拉便拉着两个女生过来了,看起来很有派头,像偶像剧一样,带着众人围了过来,看着安小麦笑道: “余倾子,怎么把你儿子也给带过来了?” 我儿子?余倾子还在疑问当中,只见安小麦向前一步,还是那种居低临上的气势,义正言辞道: “我是她男朋友!” 集体哄笑了一阵,连余倾子都忍不住笑了,赶紧拉着安小麦离开。 虽然手机已经限制呼出了,接个电话还是可以的,余倾子看了一下来电显示,是余倾城,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她会接电话那才叫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呢。 屏幕上直接划开了拒绝,停了一会儿,他又打来,她干脆关机了。一直走到教学楼楼梯口,看见余倾城就站在那里,似乎又想拦着她做点什么。 于是余倾子带着安小麦悄悄凑过另一边溜走了,避免了正面冲突。 其实,余倾城早就看见她了。 这片天空,为什么总有一丝苦涩的味道呢?迷得人的眼睛很酸。 余倾城转身离开的那一刻,商齐忽然站在了他的对面把他给吓了一跳,显眼的黑色长裙,气场无人能及,顺着他的视线看着余倾子离去的方向,这个人,似乎能从别人的眼睛里看到最不想让人知道的东西,窥探秘密。她说: “我能帮你,事成之后,当我男朋友!” 余倾城淡漠地走开,不答应也没不答应,商齐上前一把搂着他的胳膊,紧紧缠着不放开,以至于余倾城怎么也挣不开,挣了一会儿,他只好停下来,瞪她。 商齐赶紧说:“你这么对待一个巫师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余倾城才没有发脾气的念头,见她放开了,转身又走。他都这样了,跟没有好下场能有什么两样呢?余倾城对跟上来的商齐说: “你不觉得我讨厌么?” 怎么可能呢?看商齐这态度,哪里能找到半点讨厌的神色?喜欢还来不及呢!余倾城什么都是淡淡的,说:“她就这么觉得,她觉得我什么都是讨厌的。” 商齐面对着他倒着走,说:“要不,我给你算算,看看她是不是真的讨厌你?” “余倾子!” 余倾子带着安小麦走到路边咖啡厅,发现商齐在等她,说:“我叫商齐,服装设计专业的,就在你们班隔壁的隔壁。” “哦!”余倾子像往常一样防备了起来,应了声,一般来说,这种不请自来的勾搭,总是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的,所以对余倾子来说不大讨喜。商齐倒是觉得,这俩兄妹一个德行,什么都是冷淡淡的,从骨子里带出来的。 她只好往深点去触探,说:“是向可的新朋友。” 占卜师果然是个卑鄙的职业,总是会窥探别人的秘密。余倾子停下手边的动作,等待着她那副走上来的嘴脸,看看她到底想威胁自己什么。 她说:“前几天,向可来找我占卜时认识的。你想不想知道他占卜的问题?” 安小麦忽然回头,问:“宝贝,向可是谁?” 余倾子示意他走进屋里,待闲杂人等都走了以后,说:“我怕你死后下地狱!”这是占卜师的禁忌,她应该不会自私到为了自己的问题让别人下地狱,那样她也会下地狱的。 她说:“下地狱就下地狱,那是死后的事情,我才不管,我只对我的好奇心负责!” 余倾子说:“你不怕死你就尽管对我好奇吧!不过我从来不知道我这人到底有什么是值得好奇的!” 她也走进了屋里,因为,商齐本身就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不是她言语,是她的气场,她的眼神,无疑不透露着危险,她防不胜防,只好逃避。 又或者说,余倾子逃避的根本不是她,是自己。 据说,今晚华市会下一场雪。 她一直都不知道,原来南方是可以下雪的,所以今晚她会不睡觉,等待她升平从来没见过的雪。那是一种白白的,在天上飞舞的东西。 一个晚上,她都没睡,看看手表,已经凌晨四点了。 期待中的白雪终究没有飘过窗子,她却在床头等了一个晚上。 披上外套,戴上帽子,出了门。 这是一天最寂静的时候,是个人都睡了,不是人的也不会在这种天气出门的。 天不是很黑,她顺着两排路灯一直走。有时候,她在想,路灯的尽头,会不会是向可。如果他在,就假装他在,那么,无论天多么黑,多么冷,也无论这条路多么长,她都会走下去的。 余倾子认识向可三年半了,可是她却爱了他三年五个月。那是因为,她爱向可,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她却不愿意花上一天的时间去不爱他。她就是不愿意不爱他,所以她不会想着,没有他的日子,她会多么难过,这些她永远不会去想。 这大抵是她的悲剧吧,他恨她。 她只要想着,这个世上有他的存在,那她便会爱他。有时候,她就是这么知足常乐。通常,这也会让人觉得很讨厌。 向可,我愿意朝着这条假如有你的路走下去。 应该没人会喜欢,这样的感觉吧? 第34章 十八岁就可以喜欢他了么 回头时,看见杜花信披着白色的羽绒向我走近。 再美的雪都抵挡不住他俊美的容颜,有谁能够像他一样呢?有时候她会想着,这是一场梦,他把围巾解下来绕在她脖子上的场景。 余倾子感觉到脖子暖暖的,对着站在眼前的杜花信惊讶道:“这个点,你怎么会在这呢?” 他双手相互戳了戳,然后把她的手裹在手心里,说:“这应该是我要问的吧!” “我想看雪,我没有见过雪。” 仿佛这场雪就是他带过来的,他站在眼前的那一刻,雪开始围绕着整个城市飘了下来,在灯罩的地方盘旋了好几圈,有几片落在了他的头发上。他像一个从雪里踏来的骑士。 余倾子伸过手去触碰,冰凉冰凉的。 面前落下了一小朵,她忙用手接住了,那片并不是很白,安详躺在手心上,冰凉地渗出一点水。 刺骨。 刺骨的寒冷。 回头看时,后面稀稀疏疏下着一片一片的。她想去接住它们。 余倾子问他:“这是雪吗?” 他在原地,看着她微笑点头。他凝视她的样子,竟然那么迷人,也有些心疼。她不知道,自己在雪中像一个不谙世故的孩子,这样好看,这样让人心动。 余倾子放弃了想所有的事情,弄着他头发上的雪,然后又去接着旁边的雪,雪在到达她面前的时候,幽幽地又飘开了,她上前抓住,感觉自己现在特别滑稽,于是开心笑了。 南国下雪了。 三年前,向可说有一天会带她去看雪。 那天,老余同志喊她下楼听电话,是向可打来的,只听见他暖心的声音说:“倾子,今天会下雪哦!” “可是,灵州市从来都没有下过雪。” “我问过柳柳了,她说今天下雪的几率是百分之十二。” “那就是说还是有可能会下雪的啦!”那时候,哪怕只有百分之零点一,她还是会选在跟她一起去等,等一场未成年的雪。 他自信点点头。然后,余倾子三更半夜从窗台跳了下去,跑出了那栋她刚搬来的大房子。那个窗子的隔壁窗子,住着一直叫余倾城的猪头。 兴许是叫他猪头被他诅咒了,脚下一滑,直接从窗台滑了下去,跌了下去,整个人趴在了草地上。但是知道前方的路上,向可在等着她,所以就忘记了疼痛,爬了起来。 跟他的每一分钟,都很美好。 十六岁的女孩子是很傻很天真的,余倾子跟他在路灯下吹了整整三个小时的寒风,吹到了天亮。就是没有下雪。 生命中的第一场雪,她一直想跟向可一起看。可是愿望终归再也不会实现了。生命中的第一场雪,她是和杜花信一起看的。她希望在路的尽头会看到向可,这个愿望也终归不会实现了。路的尽头,是杜花信。终其一生,她第一次看雪的路的尽头,再也没有了向可的身影。 原来,她的人生中,尽是遗憾。 杜花信说:“天冷,别着凉了,回去吧。” “我第一次看雪,我不想走。”也不知道是沉醉在雪中,还是已经累得没有办法再走了。 之后杜花信就没有再催,抬手帮她抖掉帽子上的雪片,坐在她旁边跟她一起看雪看到天亮,天刚刚亮,雪就停了。 回去的时候,全身没了力气,大概是吹了太多的风。 昏睡中时,眼里心里全是向可。却始终没有骗过自己,他没有陪她看她人生中的第一场雪。所以觉得难受。 三年前的那个凌晨,没有等到下雪,吹的三个小时冷风终于让她感冒了,当即就在他面前倒下了。门外老余同志跟余倾城说: “这是倾子的请假条,交给她的班主任。” “知道了。”余倾城心甘情愿的说了声就出了门。他那时还不会表现出任何讨厌余倾子的样子。 接下来的一天,是老余同志在全心全意的照顾自己。他把一个重要的会议给取消掉了,对于一个大官来说,他这样可不是大公无私。对他这样的照顾,余倾子却很开心,那便是她想要的父爱。 她说:“爸,是向可送我回来的么?” 他犹豫了一下,似乎想要编造什么谎言。“嗯,倾子,你才16岁。” “就是说,我还不可以那么早就喜欢向可。”她失落地把下巴埋进被子里。 “嗯。” 可是余倾城也是16岁,他却可以有喜欢的女孩子,余倾子觉得这不公平,因为她只是单纯喜欢向可,并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一个周末,余倾城都在楼下拉小提琴,她本来就是个病人,没有办法安眠。用枕头捂着耳朵,琴声在耳边一直吵一直吵。最后干脆把枕头扔掉,掀被子下床,要走下去跟他理论。 走到楼梯口,便没有再迈脚。他正站在沙发前,靠近阳光的地方,小提琴在他肩膀斜斜的地方,在他纤长的手指尖滑出的旋律,竟然那么美。就像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个样子,干净没有一丝污垢。 余倾城不知道,余倾子就坐在楼梯口听了很久,因为她不能正大光明地听,这便是两人的心灵最近的时候,之前之后就再也没有这么近的距离。 隔天,余爸提了个袋子走进余倾子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一件大衣摊开在她面前,高兴跟她说:“倾子,这是爸爸和哥哥今天去街上给你买的,以后啊和向可出去看雪,一定要披上,这样就不会感冒了。” “谢谢爸爸。”其实余倾子最想说的话是:爸,等我18岁,我可以喜欢向可了么? 杜花信把余倾子安置在他家养病,还打电话到学校给她请了假,每个细节都做得体贴入微,让人无法从鸡蛋里面挑出骨头来。 余倾子没有办法再这么坦然对他。 她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我知道。”他说:“我早看出来了,你就把我当成普通朋友……不过,没关系,只要你还在我面前哭,在我面前笑,在我面前呼吸,只要我还能感受到你的存在,怎么样的没关系。” 这样的他,让人异常心疼,更让余倾子讨厌自己。她不喜欢他强颜欢笑的样子,可是她却喜欢不上他。 爱情就是这般没有道理的。 所以,再呆在他的家她只会过意不去的,趁他出门的时候她让安柠檬接她回去。安柠檬抱怨道: “明知道自己抵抗力那么差还跑出去看雪,你真是疯了。” 每次生病都能听到安柠檬母亲一样的唠叨,那是一种幸福,特别是她特意放下追骆絮的时间来照顾她,这本身就是一种大爱啊!安柠檬是她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 要说她为什么能够跟安柠檬凑到一块,连她自己也想不清楚,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吧,世上那么多人,她却只有这么一个,她找不到一点隔阂。 生病的时候,就可以安静想问题,你可以想到各种方面。想的最多的,就是往事。 而很久很久,她都没有梦到柳柳,这让她很难过。 安柠檬问起柳柳的事情。 第35章 专业美工很拉风 柳柳,只是一个路过她的世界最后被摧残得知剩下一条命的过客。 “四年前,我妈把我送到我爸这边。柳柳是我认识的第三个同龄人,第一个是余倾城,第二个是向可。我爸提着我的行李上楼的时候,余倾城看着我的眼神那么冷,那时候他穿着一件白色的tshirt站在客厅…… “我跟余倾城在同一个班级,柳柳是我的新同桌,她跟向可是好朋友,那时候,他们还只是好朋友…… “向可和我很谈得来,他弹得一手好吉他,所以他的手指很纤长很漂亮。我第一次对向可心动,那便是他把他的手给我看,任凭我上翻下看,我笑着说:‘你手指比我的还要好看’。他说:‘你透明色的指甲油涂得你手很好看,能给我涂吗?’…… “柳柳跟我说,向可跟她告白了,她的心很凌乱…… “柳柳说:‘真的好羡慕你,你居然是倾城的妹妹。’其实这有什么好羡慕的呢?她说:‘你们有那么好的爸爸,可以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还可以在同一张餐桌上吃饭,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哪怕是兄妹也好,至少可以天天在一起。’我说‘这有什么好羡慕的。’ “其实她只是在报复我,因为她羡慕我可以和倾城在一起,所以她要我也羡慕她,她就只有这么一个目的而已。如果可以,那我愿意跟她换。 “我最后一次见柳柳是在学校的顶楼上,哭得很厉害……” 那天在灵州市的跨江大桥上,余倾城到底对她说了什么一直都是她想知道的,因为那就是让柳柳跳楼的原因。 现在,柳柳就躺在医院里,只剩下了一条命,只是一条命而已,不能说话,不能睁眼,不能动…… 那天,向可把她摁在墙上恨不得要掐死她,可是他终究没有。他说:“我再也不想见到你。”被他掐着的时候呼吸不过来,她的眼睛里却满满都是他,他对自己绝望的样子。 有时候她会想,她是不是真的如向可说的那般丧心病狂,会为了他去谋害一个有着大好青春的女孩,那个女孩,还是她在灵州市最好的朋友,至少,那时候是最好的朋友的,她一直以为是,可是,这其中隐藏着太多的东西,连余倾子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那扇她一直都不敢推开的门,就是柳柳病房的门,她在梦里无数次想要打开这扇门,可是,可是……可是有这么容易就好了。 余倾子病着的时候,八戒同学非常有大爱,带领着班里的几个代表过来慰问了一下,这本来是挺温馨的一个画面,但是看到杜老师也在,这就有问题了,大伙儿虽然不说,但是心里都有数,各自贼兮兮地笑了声,连杜老师自己也笑了。 最不可思议的是余倾城居然来看她了。她自然知道他从来不会安什么好心的。他嘲笑了一下余倾子居住的环境之后,把一张银行卡扔给她,说: “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垮了,但是你还是先好好活着等着我的好戏吧,连自己都照看不好,还怎么跟我对抗?” 余倾子暗想:我从没想过跟你对抗啊余大少爷,是你自己一厢情愿的吧。 她喊:“把你的银行卡带走,我又不是你的寄生虫,别放这脏了我的地盘。” 他走到余倾子床边,抓起她的衣领,语气很找打,说:“这听起来是对你的侮辱!怎么样,我就是喜欢侮辱你!” 余倾子真想撑起自己那条老命抡起鞋子抽他。 无疑的,她在开学之前已经跟他打过一架,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对手。 但是士可杀不可辱,余倾子还是又跟他拼了命。这是她跟他第二次大动干戈。 很快的,被他压在了床下。他拧紧眉头,低咒:“自不量……” 在他说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余倾子打了一个喷嚏,喷了他一脸口水。他才放开她走掉了。 从理论上讲,他现在感染她的病毒的几率很大,所以他走后,余倾子跪在床上祈祷了一千次:“万能的上帝,毒死他吧……” 其实不止一千次,她从病着一直祈祷到病好,从家里一直祈祷到学校,从教室一直祈祷到饭堂,吾未见心诚如斯者。 最终,上帝还是被感动了。 饭堂里旁边两个看似八卦的男女给她带来了余倾城病了的消息,小宇宙成功爆发了,余倾城啊,就算以后真的死在你手里了,我也没有什么遗憾啦!至少你不是每一场战役都是胜利的。 余倾子笑得很诡异也很猥琐,被那八卦男女白了一眼。 然后,她拉着安柠檬去了他的住的地方,跟那天他去余倾子地方的阵势是一样的,把他的银行卡扔给他。 “余倾城,反正我以后也是要败给你的,但是现在侮辱你那么一下,我觉得上帝也不是那么讨厌我。” “你怎么说以后是要败给我?”他有气无力地说。他躺在床上的样子,真是大块人心。 “自你来华市之后,我就没打算反抗你。余倾城,我觉得你踏进华市那一刻,就已经失败了,因为我不会为了自己眼中钉放弃自己的人生。” “你觉得我是为了你放弃自己的人生?”从现代人的观念上说,应该是的,重点的学校是专为余倾城这种人打造的。余倾子得意的笑笑。他却忽然冒出了一句:“那你呢?你为了躲避我,放弃了自己的人生?” 他说得对,余倾子也应该是个很优秀的学生。因为她故意失足了。 没准,她真的是为了逃避他。 面对原本属于他的家庭,面对柳柳和向可。 所以,她逃了。落荒而逃。 “还是说说你这个笨蛋是怎么想要败给我来补偿我为了你放弃人生的吧……”他安静躺在床上,看似很悠哉。 余倾子吐了一句:“白痴。”拉着安柠檬出去了。 又折回来,很没骨气却又装着很有骨气地把刚才扔给他的银行卡捡回来。似乎听见他对着自己说了“笨蛋”两个字,却又好像没有。既然他用这张银行卡侮辱了她,就是她的东西,咱们犯不着跟自己过不去是吧! 走到客厅,刚才来的时候没有大多心思看,现在完全有心情去欣赏美景,这余倾城真是名符其实的资本家富二代,怪不得他那天会嘲笑自己的窝跟个猪圈似得。 其实这跟人品有关系,安柠檬也是个有家世背景的人,自己却能带着安小麦在那里幸福快乐的生活着。 只要有家人在,无论多小的房子,那都是好的。 想到这里,余倾子忽然很同情余倾城,同情他的大房子,从他的头发丝同情到脚趾头。 病好了以后,安柠檬就不再照顾她了,一直待在路边咖啡厅,余倾子听说杂志已经在全国发刊了,要商讨下一期的制作,也因为安柠檬在路边咖啡厅,所以就约了她们在那里见面。进门以后,径直就走到前台来,视线却一直在余倾子身上,余倾子只能避开他的凝望,还故意跟他拉远了距离,安柠檬看出了些端倪,说:“杜老师,想喝点什么,今天我请。” 第36章 现在的年轻人 他终于回过神来,随便点了一杯,跟余倾子说:“你寒假有没有空呢?春节学校在市里要排一个音乐剧,由我来导演,现在很多人都去报名了,我想,你要不要来试试。” 试试就不用了,余倾子在这个学校的臭名气,肯定会有很多人不干的。她摇摇头。但是杜花信就是杜花信,余倾子是个好苗子他又不是不知道,犯不着因为跟她交情好就特意让她上台的,余倾子有着这样的气质,就是从骨子里自发的。 他看向安柠檬,说:“你呢?你要不要……” 余倾子也看向安柠檬,关于安柠檬在法国跳芭蕾获奖的事情她倒是没听过。但是,安柠檬跳芭蕾?余倾子想了一万种姿态,最后的结果都是猥琐。安柠檬跳芭蕾?这苗子跳芭蕾?说出去谁信啊? 安柠檬看了余倾子这可恨的表情,为了向她阐述一个人不可貌相的道理,义正言辞地说:“去,为什么不去?” “可是,杂志的事情怎么办?”余倾子很担心,当初是她说要创办的,她还没同意呢就被拉进来了。不过杜花信这回事有备而来的,带了一个清瘦的小男生,不,那是学长,带着一顶太阳帽,活生生把自己隐逸成神秘人。 余倾子顿时觉得,大神啊!很多大神都是这样的打扮以示神秘,等到真的出场的时候,给人眼前一亮,亮瞎了去。余倾子对这样的人一向很有好感的。 杜花信说:“这是我公司的专业美工,借你们用几天!” 据说,专业美工之所以叫专业美工,那可不是白白担了个拉风的名头,那真的是专业,专业就是效率,听说是杜花信千辛万苦给挖过来的。想到这里,余倾子想,杜花信你究竟是做什么的?怎么外面还有个公司啊? 专业美工说:“他在外面有一个游戏公司,我是专门做3d工程的,知道梦想国际这个游戏吧?就是我们团队制作的,已经推广到国外去了。” 余倾子囧了一下,她不会告诉别人她不知道,说得也是,她又不会玩游戏,自从有了电脑以后,她就只会用来打字,画画。她更不会丢脸地告诉别人她qq就只会聊天和进空间,谁会想到一个新时代的姑娘连开视频开远程都不会呢? 看来,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只能跟专业美工好好学习了。忘了介绍,专业美工人家是有妹子的,叫卓攀,好名字啊!再加上她把骆絮给拉下水,哼哼,安柠檬,我余倾子没有你也是可以的。 随后走过来的是商齐。 她报名了。 她还悄悄在余倾子耳边低语:“向可也在,他可能会担任男主哦!” 晴天一个霹雳,霹得余倾子的头顶直冒烟,伴随着阵阵烤肉的香味。 在杜花信要走的时候,余倾子才喊住他,半犹豫地说:“我想……试一试。” 他若有所思,点点头,走了。 商齐看着杜花信,走近余倾子,说:“看来杜老师对你的期望很高呀!别让他失望哟!女主!” 余倾子白了她一眼:“我最讨厌别人窥探我的秘密。” 看来讨厌以及恐吓对她都没什么用,这个相信上帝的女人会相信上帝保佑她,所以余倾子再怎么地也绝对不会伤到她半根毫毛。而且看起来,她会继续窥探自己。练余倾子都实在不知道自己这种人是有什么值得她窥探。她的目的,说不定只是向可而已。 最重要的是,向可在。只要跟他有关的事情,余倾子都在乎。 她跟安柠檬说:“我讨厌这个家伙!” “那就干掉她吧!放心吧!我与你同在!”她宽慰。 干掉?余倾子很不放心地回头看了一眼骆絮,正穿着工作服给隔壁去端咖啡,不爱理事。余倾子想,这样是不行滴! 这个学期最后一个月过得有些忙碌,余倾子一边还要审核《classmate》还要去进行歌舞剧的竞选,还要来回接送安小麦,陪着他去医院检查。 她要是知道杜老师让她参加还要通过竞选的话,她死都不会答应的。 与此同时,安柠檬也有自己的事要做,就在某一天,她从外面买了一大把花回来,差点都进不了门口了。首先,能在这个季节买到这么多花,也是一种本事。其次,她买那么多花回来,全是为了追骆絮,而余倾子和安小麦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炮灰。 整整通宵了一个晚上,终于把这些花的花瓣一片一片摘下来,然后拿到会场去布置,之后,就没他们什么事了,余倾子抱着安小麦在沙发上睡着了。 接近晚上,她才和安小麦一起洗漱好,赶到路边咖啡厅,因为这个表白典礼就设在路边咖啡厅,对于这个,安柠檬还威胁余倾子去求路达求路阿伯把路边咖啡厅借给她用一天。 当天,骆絮到了咖啡厅,看着眼前这个场景,明显有些摸不着头脑。 趁着安柠檬还没有来,她一把将骆絮拽到了厕所里,这让骆絮更加摸不着头脑了,偏偏又被堵住了出不去,不止她一个人,还有安小麦和路达。 余倾子很有气势,质问前给安小麦介绍到:“宝贝,这是姐夫!” 骆絮哭笑不得。 余倾子说:“骆絮,你喜欢安柠檬么?” 骆絮明显没反应过来,所以面对着眼前这三儿,做不出什么动作来表示,冷冷地站在原地,似乎真的在想,他心里的安柠檬。 安小麦耍起了小流氓性子,说:“听说,我姐姐喜欢你!” 骆絮更加无语。 余倾子说:“等一下她会跟你告白。我在这里警告你,不管你喜不喜欢她,你敢拒绝她就死定了。”说着,掏出一把西餐用的小刀,路达则拿着一把四尺餐用叉,安小麦则拿着一个碟子,似乎都是在厨房里随便找了点武器就过来威胁他了,多多少少能起到一点震慑作用。 安柠檬这个人好面子,如果她表白不成功,余倾子不敢想象往后的日子。 威胁结束后,三人到大厅看着会场的布置,余倾子一边抬头四顾一边摇头叹气,说:“安柠檬啊安柠檬,表个白至于搞得那么资本主义么?太伤风败俗了!” 安小麦撅着小嘴说:“就是啊,我跟宝贝表白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她还是不是安家的孩子啊?” 路达噗嗤一声笑了。 余倾子觉得,骆絮除了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不大好以外,真的没什么可挑剔的,她只看好一点,他可以治安柠檬,所以这门亲事,她说什么都赞成的。撇开别的不讲,敢于露平头还能是帅哥的,那才是真的帅哥,在她的人生中,就只见过余倾城这么一个,那是她刚来到余家的时候,余倾城还不会搞发型,那小平头别提多可爱。 骆絮不像别人得知有人跟自己表白还要打扮得十分得体,他却还是往日那副模样,穿戴很悠闲且不大得体,看起来还有些伤口。安柠檬说,他是个小混混,经常跟人出去打架,所以总是弄得全身都是伤口。 最近一次打架,也是因为安柠檬跟余倾子打成一线,然后就像余倾子一样被截住了教训了一顿,骆絮听说了这事二话不说就带着他的手下过去了。 第37章 艾薇塔 余倾子头一次看到安柠檬这么含情脉脉的娇羞样,好后悔没有带dv过来拍下来,整个场面被三个看客搞得很有气氛,但是他们很快被那两人无视了,接着,阿伯也过来了,跟着他们一起趴在柜台这里看,笑道: “嘿嘿,现在的年轻人啊!真好!” 当安柠檬说了“我喜欢你”这样的话以后,随之而来的是骆絮的沉默,沉默了好久,把安柠檬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还把在场这几个人的心也踢到了嗓子眼。 路达说:“他胆敢反悔我回头踢爆他的腚!” 余倾子和路阿伯同时白了他一眼,他立刻心虚地安静下来。不过他真的要那么做,也得打得过骆絮才行啊,骆絮是谁?在余倾子认识那么多人中,他是打架打得最有出息的一个。 一个人的攻击能力好不好那是其次,一个人的抗打击能力好,那就是活宝。因为如果人家打你一拳你还没倒下,那是一种本事,而你挨不过,不管你攻击能力多强,那时候你还有力气去打人家么? 骆絮脸上的伤就证明了,他的确是个抗打击能力和攻击能力都很强的人。 至于路达嘛,不提了,余倾子从窗台上跳下来把他当做肉垫子的那一事就知道他抗打击能力不行,至于攻击能力,还真没见过他打过人,不过他的力道很大,大概是因为跳舞的人臂力都很好吧。 大伙儿都捏了一把汗,骆絮终于开口了,深邃的目光落在安柠檬身上,说:“安柠檬,你确定么?你面前这个人,是个小混混,整天除了打架就是翘课,是一个连自己的明天都不知道怎么样的败家子,家里的人都以我为耻,我脾气又那么坏,你还是愿意跟着我么?” 安柠檬明显不知道他今天说这些话有什么分别,这些她都是知道的,她不在乎。可是骆絮为什么是这个回答,跟原本料想的一点也不一样,急得余倾子和安小麦在一边直跳脚,安小麦一旁紧紧拽着余倾子的衣角。 就因为这迟疑,骆絮笑了一声,往后退了一步,说:“没关系,你可以好好想想!” 骆絮正要转身,安柠檬赶紧从后面抱住他的腰,这么突然这么强势,不仅把骆絮吓了一跳,把旁边这几个人都吓了一跳。只听见安柠檬已经开始语无伦次了,说: “我喜欢你,从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别的我都不管。” “呵……”骆絮原地站着,对着这边投来一个孤冷的眼神,他转身面对着安柠檬,将她下巴捏起,低头道:“安柠檬,你可以不管,但是那些都是以后要面对的问题,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能说不管就不管了!我的未来注定是个小混混,我对你负责不起,而你,还有安小麦,还有余倾子,你强大到要保护他们,也因此注定了我们是陌路人。安柠檬,对不起。” 现场的气氛,十分十分尴尬,余倾子只好把安小麦带到屋里去,不然他姐姐在他面前表白失败会很没面子,安柠檬又那么好面子。 从屋里出来,只有安柠檬一个人在原地哭,遥遥见着骆絮离开的背影,余倾子就要追上去,安柠檬忽然喊了一声: “不用追了。” 余倾子立在原地,不知所措。 因为,骆絮是对的。 可是,安柠檬也没有错啊。 他说的,终归是陌路人。那么,她和向可呢?他们是不是陌路人?余倾子蹲在她面前,抱着她,听她细细地抽泣,这些哭声,到达心底最深处。因为,她也这样哭过啊,哭得撕心裂肺。但是,她想起了自己的经历,抚摸着怀里的安柠檬的头说: “没事的,都会过去的。” 是啊,所有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不会过去的,那是自己的念念不忘,那么执着,却也那么卑微。 在忙碌和寒冷中,这个学期就这样结束了。 对于艺术系来说,考试就是交一张画,不用像别的系一样还要试卷写写算算。 灵州市和余倾子以前的故乡都是很南方的地方,没有华市那么冷的冬天。在生过一场大病之后,也不用穿再多的大衣了,抵抗力异常的好。余倾子就顶着大冷天,伸出几个手指头画了一幅插画交了上去,又给《classmate》画了几个插画给卓攀排版。 接着,又忙着给杂志社招人才,安柠檬因为骆絮的事情把自己猛扎在工作当中,把余倾子那份工作都给做了,所以状态令人有些担忧。她不止一起想去找过骆絮,但都被安柠檬阻止了,那么不开怀地在工作室闷着,余倾子只好让路达过来,至少,他的变态行径还能给她制造一点开心。 但是每次,这事都以余倾子那虚假的笑容结束。 安柠檬,失恋而已嘛,干嘛把自己搞成一个深闺怨妇! 《classmate》虽然倚着杜花信公司的名义生存,真正的创办者却是两个大一的女孩子,还有点乳臭未干。 当然了,新办的杂志在一开始的销量都不是很好,《classmate》却在这其中慢慢萌芽,销量比料想中好那么一丁点,她当然知道,刚开始的杂志至少也要半年以后才能扭转盈亏局势,安柠檬和余倾子都拿出了家产的老底出来创办这刊杂志,这其中也多亏了杜花信的投资,要知道,没有什么企业愿意投资一个新开还不知道市场的杂志。 第二期杂志制作接近尾声,余倾子跟着卓攀学到了不少本事,觉得他本身就是一部百科全书,特别想跟杜花信要这么一个人,所以这次杂志社招人,还得卓攀出马。 余倾子则和安柠檬去看看杂志社工作室的最后装修,情况好一点的话,把所有的设备都弄进去,临近开学应该就能搬进去了。 而这其中微弱的时间,都用在学校的歌舞剧上了。 如预想中的一样,她在全部演员集合的时候见到了向可,跟他站在一起的是商齐,不知道商齐使了什么方法接近他的,看起来他们感情很好。 安柠檬愤愤不平,在她耳边嘀咕:“应该干掉那小妖精的。” 杜花信拿着一沓剧本过来分发给他们,准确地说,是路达帮忙一起分发的。余倾子顿时觉得头晕,这个世界怎么到处都有路达的鬼影啊?还有,他是什么时候跟杜花信走那么近的? 杜花信当着众人宣布这次音乐剧的简介:“这次我们排练的音乐剧是《艾薇塔》,现在分配一下演员名单,扮演贝隆上校的是向可,何心,你扮演贝隆的情妇……” 这一开始就凑成了一对,全场哗然。杜花信停下,笑什么? 他继续:“安柠檬,你扮演伊娃的母亲。” “啊?戏份真少,杜老师你什么时候那么吝啬了。”安柠檬小牢骚几句,不过你现在的状态实在不适合演戏份太多的戏码。 他没理会,继续念:“秦雉贤,你扮演马加迪。” 和安柠檬一起扭头看,是一个小平头。安柠檬在余倾子耳边低声说:“果然,是个被踢的主。” 余倾子可怜巴巴地看了一眼这个叫做秦雉贤的小平头,你原谅安柠檬吧,她还在失恋当中,失恋中的女人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可以原谅的。 第38章 又被算计了 “安田,你扮演伊娃的父亲,李青,你扮演彻……” 一一介绍完,最留悬念的女主要现身了,其实杜花信一开始就说让余倾子去饰演,她推辞说自己不行,让他给她安排别的角色。 但是,他最终还是没理睬她的建议:“伊娃,由余倾子饰演。” 全场一片唏嘘,她到底哪里适合当女主了?老师真是瞎胡闹…… 看来,余倾子的确不得民心。 她说:“老师,我觉得我不适合演女主,《艾薇塔》这部电影我看过,她是一个很大气的人,无论什么事都透漏着一种霸气,但是我不可能会做这些事。” 他看着余倾子说:“你在质疑我的想法么?” 余倾子哪里敢违背他的意思?她第一次上课时不听课被罚抄了百度,真真见识到他的利害,所以万万是不敢造次的。杜花信以为自己吓到她了,说: “你不愿意演我也不勉强的,你有更好的人选推荐么?” “商齐”余倾子毫不犹豫推选了这个家伙,但是一说出口她就后悔了,伊娃和贝隆上校可是一对,她还促成了她和向可,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商齐虽然很惊讶,但还是立刻趁着这个势头说:“我同意!我想试试!”看见没,她的大气!安柠檬说要干掉她的,现在余倾子也同意这句话。余倾子收到了来自商齐的一个很阴险的笑,寒凉刺骨啊! 杜花信犹豫了半分钟,终于说:“好吧!” 余倾子又问:“那我饰演什么?” 他说:“伊娃的替补!” 余倾子倒地。不起。 后面还有更让她倒地的事情,先不说他请来的肢体老师是怎么魔鬼训练他们的,居然让他们练习那首《阿根廷别为我哭泣》,余倾子英语和音乐方面还行,但是还要练气功,这是要死人的!商齐说:“看我们谁先会唱。” “肯定是你啦!”余倾子看着那张歌谱,酸酸地说,撅着嘴,音乐跟美术是两回事,虽然都叫艺术,那些个豆芽她许久没有温习了,都忘得差不多了,她最后一次碰钢琴,也是初中的时候,现在自然就只能去图书馆找书来恶补。 杜花信在图书馆看到她这堆书,走了过来,说:“这种事为什么不找我?你不知道我是音乐系的?” 她还真不知道杜老师除了在美术方面有成就以外还懂音乐的问题,但是一想想,如果他不懂音乐学校就不会把这个音乐剧放心地交给他。他最喜欢余倾子认真的样子,无论是什么事,只要交给她做,都会很认真把这件事给做好。 “不要逃避我!”杜花信抓着她的肩膀说。她心虚地点点头。 在图书馆居然也能碰到向可,如果她知道向可也在,她绝对不会让杜花信抓她的肩膀,他只是无意经过,她猛地离开了杜花信一丈远。 杜花信很冤枉朝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看到了向可,他消失在了转弯处,余倾子失望低下头。 杜花信说:“你喜欢的人,是他?” 余倾子抓起那堆书去管理员那里刷卡,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情。” 余倾子韧带天生就没拉扯过,这一被肢体老师那么一折腾,这身老骨头跟钢管一样嘎吱嘎吱响得清脆,全身酸痛。这个时候,也只有路达会在旁边帮她递水擦汗。路达是音乐系的人,他会在这里全是因为杜花信请了他过来做陪练。 余倾子也难得见路达跳个舞,他擅长街舞,一动起来,整个舞蹈室的视线都会忍不住在他身上游走,他往舞台上那么一站,的确是个不错的胚子,安柠檬说她去看过路达的街舞秀,当场就有一个女孩子尖叫到晕了去。 她当然觉得这样不可思议,能够让女孩子尖叫到晕倒的她只见过一个人,迈克尔杰克逊,那时候她还拖着余倾城的福看了一场表演秀,看着电视上一个个晕倒被抬出去的姑娘们,半晌不知道怎么回事,总之,她看傻了。 其实这些她都能够忍受,她挨揍的时候也是这么痛苦的来着都没怕,更何况,这里能够见到向可,她就不会放弃。 她能够做的事,就是看着他,他的任何样子。 包括他和商齐对戏的样子,商齐故意离他很近。而跟自己对戏的是杜花信。 半晌回过头,发现杜花信在看着自己。这让她很不自在,因为她失神很久了,要是杜花信脾气再坏一点点,那么舞蹈社她早就待不下去了。 很多时候,他会装作不知道,仅仅是陪她对戏。 来来去去,大家都在装。商齐跟向可装亲近,向可装作没看到余倾子,余倾子抑制自己不要总是看着向可,杜花信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大冬天的,她被折腾出一身汗。 晚上了,练习室只有余倾子一个人在拉韧带。她只是觉得,再这么不济下去,她一定会输给商齐。虽然是个替补,虽然她也不是那么希望商齐有什么事不能演出把大好的机会让给她和向可,但她也要对自己负责。 其实,她只是一个怪咖,习惯了自虐。 因为就算自己当了女主,向可也不会再像从前那般对她好,她把自己搞得残废一些,只是想让自己清醒些。 想着想着,就把自己给摔了,把自己的脚给扭了,好一阵子没有知觉。 一个人的时候,疼是可以哭出来的,因为这个时候,她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强。 余倾子看着伤口,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站不起来。 大放假的,大晚上的,她自然也不知道余倾城为什么还出现在这。背着他的小提琴,脚步声在冰冷的夜里落得那么清晰稳健,一副冷落的样子走进练习室看着她,二话不说放下小提琴背包背着她就走出去。 余倾子只能帮他拿着小提琴,没好声气的说:“这次是我欠你的,我会还给你的,别指望着我会感激你。” “哦?”他最终还是不走了,看见草地旁边走张凳子就把余倾子放过去,抢回他的琴,说:“我就是想要你欠我的,我就是想要你感激我!” 说完他头也不回就走了。 这大冷天的,没个人,还黑灯瞎火的,最重要的是她还没带手机。余倾子只好妥协,喊道:“你回来。” “你感激我么?” 卑鄙小人! “那是不感激咯!”他又走了几步,其实嘴角却在偷偷翘起。 恶俗!阴险! 余倾子咬咬牙:“余倾城,我感激你!我感激你全家!” 他走了回来,笑得很开心。 余倾子顿时觉得无言见我的江东父老,把头埋在他的后背,然后,在他的肩上啃了一口。 但是有句俗话说得好,小不忍则乱大谋。余倾城,你现在嚣张吧,以后我会加倍从你身上讨回来,至少,那时我会背着你让你说:“余倾子,我感激你!” 余倾城把她送到了医院,那只脚肿得跟个猪蹄子一样。特别是,医生在帮她把错位的关节接回来的时候,她喊得跟山猪一样,再特别的是,还当着余倾城的面,余倾城正光着肩膀让医生给他擦拭伤口,就是刚才她咬的那个牙印,看起来自己下手还挺重的,都渗出血来了。现在她觉得,她还不如死了算了。 第39章 杜花信身边有个痴情大美女 看来,她要跟向可同台的美梦泡汤了。亲爱的领袖伊娃,祖国人民好像不是很欢迎我扮演你! 老天为何会如此不公啊!老天爷,你欺凌弱小,你枉为天! 余倾城把手机递过来,说:“是爸!” 余倾子恶狠狠瞪着他,刚要嫌他多事,他抢先说:“我什么都没说。” 所以余爸还不知道她受伤的事情…… 终于,余倾子的脚给打上了厚厚的石膏。 昨晚老余同志打电话问他们为什么寒假不回去,她找了各种推脱的借口说了一大堆,终于还是演音乐剧这个借口好用一点。还有杂志社的事情脱不开身,老余同志关切了半天,最后还给余倾子的户头打了一笔钱,说办杂志社要用到钱,千万不要亏待了自己。 这么看电视的确有点无聊,又走到厨房翻冰箱。他本来就不是一个爱吃东西的人,怎么藏着这么多零食呢? 余倾子拿了几包,千辛万苦回到沙发那里。 她为什么要跑到这里来看呢?因为杜花信的电视是高科技,不知道拉了什么线,足足有一百多个台,光是换台就是一种很有意思的运动。看了一会儿,把他电视的一百多个台从头摁了几遍,找不到自己想看的东西。她只好转身,走到和客厅连着的工作室,开了他的电脑。 屏幕一出来,吓了她一大跳,桌面是一张扫描进来的素描画像,不是她自恋,那真的是她,那张永远也不会笑的忧郁的脸,上面还属了他杜花信的大名。 余倾子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直跳。 忽然听到门外有动静,好像是他回来了。 她到处看了看,这个屋子装潢真是奇特,看了半天没看到有藏身的地方,一进门口整个屋子便一目了然了。走到门口的时候,已经听到他钥匙开门的声音了,逃也逃不掉了。 门开了,余倾子顺理成章地躲在了门的后面,因为有人跟了进来,他没有关门,然后她藏在门后面没有人发现,一不小心就偷听了他们说话了。 来者是一个女的,漂亮的瓜子脸,头发高高的束在脑后,黑白的职业装,高跟鞋衬得她非常有一种距离感。这女的太美了,美得让人嫉妒啊,特别是这种敢于露出额头还是那么漂亮的,根本就让人忍不住找块砖头砸一砸什么的。 她看起来很愤怒,说:“你能好好地面对我么?为什么总是要逃避我对你的感情呢?为什么你要这么狠心?” 原来是要表白! “对不起!”杜花信淡淡地拒绝了,真是个榆木脑袋,这个时候,余倾子却非常想要他答应她,她这么做,只是想减轻自己的罪恶感吧。可是他偏偏不这么做,只是忽然发现他的电脑开着,认真看了屋子四周,余倾子努力把自己往门里靠近一点,再努力不发出任何动静。 美女显然是看到了电脑屏幕,愣了愣,说:“你拒绝我,是因为她!对不对?” 杜花信居然冷冷的忽视了她,走到客厅,看到了沙发面前那包开了还没吃完的零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余倾子好像发现他的嘴角居然有一丝淡淡地笑,完全忘记了身后的美人。 美人终于看不下去了,走到他面前,拉着他,怒气冲冲看着他。杜花信终于静下心来,看着她。余倾子想着,接下来,两人不会是要接吻吧?她偷窥这是造孽吧? 当然是没有的,杜花信犹豫地看了看门后面,把美女拉了出去。 余倾子终于松了一口气,从门后面出来,从另一边走了出去,逃得远远的。她竟不知道外面已经天黑了,不知道为什么,公交过了一辆又一辆,她就坐在那里,一点上去的意思都没有。 然后,一个人坐在路边看路灯。 只要闲着的时候,就念着向可!后来,向可渐渐就成了信仰。 她叹道:向可,世上一定不会再有这么一个人会像我余倾子这般喜欢你。 第40章 和安小麦有一条鱼的故事 杜花信说:“你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他把车停在路边,走到余倾子面前,一阵暖气就围绕在他身边。 余倾子站起来,抬头看他,没有站稳,然后就一把栽了,杜花信扶得及时,余倾子刚刚就落在了他怀里,像只小麻雀一样乖巧,手感又好。 余倾子看道他那眉头紧紧地皱着,眼睛深得像一湖水,怎么也望不穿,这个天气,连他呼出的气都变成了水汽,他却把他的围巾接下来,绕在自己脖子上,很窝心。又把她冰冷的手藏在他的手心,捂热。 如果你是向可,该是多好。 “刚才那个是我的高中同学,大学时也是校友,因为她来华市参加一次颁奖典礼……” 余倾子说:“你不用跟我解释的!” 他说:“我怕你误会!” 等等!余倾子忽然想起一件事,问:“刚才……你发现我了?” “早发现了,不想吓到你,就把她拉出去了,没想到一回去就发现你不在了,立马就出来找你。” 余倾子尽力把自己从这个不好的气氛中拉出来,想起他电脑桌面上的那张素描,声音很干燥,说:“那是你的私事,以后都不用跟我解释的!你有你的生活,我不希望我打乱了你的一切。” 他的眼里,有一丝让余倾子看不透的哀伤和失望,说:“刚刚,我是有些欣喜的。我以为,你是醋了,才会跑出来的……” “我……”连余倾子也不知道自己的感受了,因为,她的心里只有向可这一个人。 “怎么办,已经很习惯在路边找到你了!”他勉强挤出一抹笑,余倾子从中觉察出苦苦的味道,让她不知所措。她感觉自己的世界全乱了方寸,满脑子都是向可。 不过她是很心疼他的,只不过是刚才那个女孩的那一句:你拒绝我,是因为她,对不对? “从心理学上说,一个喜欢在路边停留的人是孤独的……你身边那么多人,可是终究都没人走进你心里。” 因为曾经在心里的人一个也不在了,现在这里空空荡荡的。她只能用向可的幻影来填充它,向可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我心里满满的都是向可!” “可是你的心依旧很空!” “大概是我这人比较念旧,不喜欢接触新的事物吧!” “如果你能够感受得到,那就别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他抱住了余倾子,用他的大衣将她紧紧地包裹在里面,能感受到他的全部体温,发现自己冰冷的身体像被化掉一样在颤抖。 这次,余倾子很意外自己竟然没有逃开他。 可是,她就只能跟他在路边,看孤独的风景。 他说:“你可以认真地爱他,我会永远在你身后,做你最坚强的后盾。” “我……” 脚上的石膏终于可以拆了! 快要过年了,余倾子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好几年没有回小渔村了,这次她果断迈出了这一步,因为她有很多问题都不明白,她要回去,问个清楚。 打了电话会知了老余同志,然后就买了回小渔村的火车票。 自从安柠檬和骆絮吵翻了以后就不再去路边咖啡厅了,就这么整天腻在工作室里审稿子,加上舞台剧要忙,不说她多久没有见到她了,安小麦也已经很久没见到她了,和安小麦一直坐在沙发上不满,念叨着安柠檬其实就是个魂淡。 于是,安小麦只能跟着她回小渔村了,余倾子通知了安柠檬一声,带安小麦去医院守了一个早上,带了些药以备不时之需,就卷着行礼把他带走了。一路上,他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安小麦枕着余倾子的大腿睡了一路,表现得极为安静,余倾子以为他是不高兴了,搞得她觉得自己像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愧疚了一路。 这种情况在安小麦下车后得到了改观,看到海,安小麦异常兴奋,走得很快很活跃,背着自己的小书包。 那个海边小村,余倾子四年没有回到这里了,居然有四年了。 于情于理,她再怎么不济也不该这么久都不回来。怪她送走自己只是一时之气。那年余倾子哭着求她说:“如果你把我送走我就再也不回来了!” 余倾子求了她很久很久,她都不理睬。 再回来的时候,这里一个人也没有,邻居告诉她,她已经搬走了,这里只剩下舅舅,因为工作的关系也不经常回来。 顿时觉得全身无力,她抛弃了这所小房子,她给余倾子开的小菜园,她给余倾子种的金银花和水仙,她在这座海边小屋留下的味道和气息。 她走到墙角边,挪开一块松垮着的砖头,得到一把斑斓锈迹的钥匙,开了大门。 像是从来没走过一样,屋里的摆设依旧是老样子。 有一点淡淡的灰尘。 只是,她的房里很久没有人进来了,书架上布满了厚厚的灰尘。 邻居的小孩捧着个大粽子跑过来,乐滋滋地说:“姐姐,这是爸爸妈妈让我送过来的,她说你爸妈不在的话可以到我们那边过年,我阿哥阿嫂都回来了,家里可热闹了!” 余倾子手抓一捧我们在路上买的糖果饼干塞到他口袋里,口袋装不下了,只能用衣服装了,她佯装起一张笑脸说:“叫妹妹也过来哦!” 他红着脸羞答答地望着安小麦小朋友说:“我可以摸摸弟弟吗?”说罢,很好奇地捏了捏安小麦的脸蛋,只是轻轻地摸了摸。也对,安小麦是个城里来的孩子,长得很白很有气质,特别是身上穿的都是安柠檬给他做的奇装异服,一个小正太,简直就是帅呆了,大伙儿看着都好奇。 安小麦警惕性的往余倾子身后退了一小步,拽着她的衣角。 余倾子笑着说:“等一下我就带弟弟去找你玩。” 邻居的那个小孩是以前跟她很亲的小孩,跟他妹妹一起,经常到余倾子房里来抹化妆品,这几年不见,毕竟是有些生疏了,个头长得她都吓了一跳。 安小麦被带到邻居中间,很受欢迎,脸蛋被捏得有些浮肿。本来他还有些害羞的,但是看到余倾子笑得那么开心,他自己也开怀了起来,跟着村里的小孩子们玩得很开心。 而余倾子就在一边听老人们说着一些她妈妈的故事,以及这个小渔村的一些故事,关于那个古老的教堂的故事。 这里的民风本来就本淳朴啊!能生活在这里本来就是一件幸福的事,她当初为什幺去灵州市呢? 一个下午把安小麦折腾得有些累,匆匆给他洗了澡就睡了。这第二天大早,便有人敲门说要带他们去看热闹,村子的男人们从海边打鱼回来了,听说这次是满载而归。按照海边小渔村的习俗,每年村子里都得到好几条鱼过年。 第41章 萌物就是萌物 男人们个个手脚趾头都冻得红肿,这大冬天的,只有南边的海暖,所以还有很多的热带鱼。 “阿妹回来了啊!”说话的是余倾子的舅舅,见到她,有些许的惊讶,和小时候有些差别,一点也不像她的妈妈。尔后,拿了两条鱼带她回家,很高兴的说:“回来就好,舅舅给你做鱼羹。” 舅舅在厨房里忙着祭祀用的物品,留下我和安小麦在外面杀鱼。确切地说,是安小麦在杀鱼,这种事不该让女孩子来做,可是这事难道应该让一个六岁的小孩做?说到这里,安小麦理直气壮地说: “快过年了,我都七岁了!” 余倾子打哈哈,这不是还没过年嘛!你还不是六岁? 虽然确定是安小麦杀鱼,但是两人就这么蹲着,光看鱼就看了半天。 他说:“姐姐叫你鱼,我现在又杀鱼,真是下不来手!阿尼陀佛!” 余倾子弱弱地说:“可是……我也从来没杀过,都是舅舅杀的!” “呸呸呸,这大除夕晚上的说什么杀呢!”舅舅说,一副嫌弃两人的样子,特别是余倾子,一个大人竟然让一个小孩下手!他去祭祀了,留下俩看着鱼儿继续发呆! 发呆了许久,余倾子把刀夺过来,说:“快点,舅舅应该快回来了,在他回来之前搞定!闭上眼睛,让开一点,场面有点血腥!” 安小麦往后退了一步,闭上眼睛,余倾子举起菜刀,也闭上眼睛,只听见“哒啦”一声大刀落在砧板上的声音,两人睁开眼睛……安小麦尴尬地问她:“好像不是这样哦?” 余倾子点点头,看着那条被分成两半的鱼,居然有种罪恶的感觉,说:“好像……还要清除它的内脏和鳃。” 不管怎么样,鱼他们是搞定了。余倾子觉得特别对不起安柠檬叫她“鱼”这个名字。 舅舅是个高手,就算被搞成这样的鱼也能给他们做出很好的鱼羹,安小麦吃得很香,说他在泰国的时候也吃鱼,但是没有这种鱼。 余倾子只好给舅舅好好解释了一下安小麦的来历。 吃完晚饭就是看春晚,这是春节永不褪色的话题。 安小麦拿着手机去外边给他姐报告这里的现况来着,余倾子自己又霸占着家里的座机和杜花信汇报了一下这里的情况,谈了一会儿,和舅舅就坐在电视前聊天,聊关于她的妈妈。 他说她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就像在这世上消失了一样。 “你刚走的时候,她总是有些不适应的!每逢晚上都会到你房里看看,自己会常常哭,哭了不久她就记得了,之后就不会再去了……后来她有打电话跟你爸爸理论的,可是都没用,她跟你一样,本来就不是很爱争吵的人……” 余倾子从来都不知道,他们大人的恩恩怨怨,也从来都不试着去了解。她跟老余同志之间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关系,甚至她是一个什么的立场而存在的。她只知道,是爸爸把律师函送到了家里,还派人过来接她。那是法律上的事情,她不得不把自己送走。 还有,老余同志为什么早不带她走晚不带她走,却偏要在她懂事的时候,在妈妈的怀里长大了以后才过来带她走,在她知道自己是一个私生女,经常私自见面以后才带她走。这些余倾子都不是很在乎。 她甚至不在乎她一个人到底在谁的身边,不在乎她的梦想。 那时候,老余同志问她:愿不愿意跟爸爸一起生活。余倾子没有答应,也没有不答应。 这就是她,一个逆来顺受的人,试着在任何环境下都能够生存的人。 后来,认识了向可,就变得不一样了,向可变成了她的梦想。 他可以带她爬墙去码头看夕阳弹吉他给她听,他可以陪她看书看一整个晚上,他还可以在弹吉他的时候带她上台唱歌……他让她体验了很多她没体验过的生活,都是很平凡的,但是她可以有感受。 所以,她一点也不后悔离开母亲到老余同志身边来生活,后悔的是那里竟然还有一个哥哥,如果没有那个哥哥,那么所有的一切都变得心安理得。就如余倾城的立场一样,如果没有余倾子,一切都是好的。 所有的事物都因为多出了一个人而改变了,这一切变得都那么不美好。 她想,之所以放不下向可,大概是因为她的心里一直空着,他的出现填补了她的角落里因为失去妈妈的空白,大概也是因为他赋予了她很多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受,一旦离开了他,那些东西都不会存在的,那么她又会回到那些很深的地方,那样,她会越来越冷的。 一切的诅咒,都来自那架很古老的钢琴。 那天,余倾子带着安小麦去了海边的教堂,那里换了一架新的钢琴,旧的那一架被摆到了教堂后面的地下室。 余倾子跟神父问了地下室的钥匙,看见了那架老旧的钢琴。安小麦想要打开它,被她摁住了,说:“这个东西不好!” 她想起杜花信说:“只要你能够感受得到,那就不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一个孤僻的人,只是害怕,只是在防备。 那天晚上,余倾子梦见了很多的事情,更多的是柳柳,她的样子在脑子挥之不去,因为她已经很久没有梦见她了,她跟自己说了很多话,梦里她还拿笔记本一句一句记下来。但是起床之后就什么也记不得了,余倾子回想着她到底想要跟自己说什么。 “柳柳,有时候我觉得,我快死了。” 天空出现了一片鱼肚白,没想到大年初一,天气会那么好,也不是那么冷。 远远近近,时不时会冒出鞭炮声,那是起得早的人家已经开始拜年了。 小渔村的习俗是,过了年就长一岁了,所以,余倾子十九岁了,安小麦七岁了! 仨儿拜年之后,就在家里准备红包,余倾子得了舅舅一个很大的红包,安小麦也是。等下会有人上门来舞狮子,挨家挨户地舞,这是每家每户都会准备红包,很多孩子通常会跟着狮队从这个村跑到那个村去。 安小麦从没见过真正的舞狮子,所以异常高兴,拉着余倾子跟了上去。 大年初二,我和他到集市上去看热闹,这里通常会比村里跟热闹些。 大年初三,无所事事。 大年初四,白天依旧无所事事,晚上,就守着电视机,锁定华市tv,晚上十点档的音乐剧。 安小麦个家伙,看完了他姐那零星的戏份就没看了,余倾子不好意思跟他说:“其实你姐后面也有当群众演员,只是化了妆了看不出来!” 后来,安柠檬还打电话问他们有没有看,余倾子哪里敢说她没有看,她哪里敢不看?虽然很无聊,还是看了下去,因为,上面有向可。比对了一下,安柠檬满意挂了机。 第42章 他不是不喜欢她 这就是满足,这样就好。 大年初五,因为舅舅的工作单位有些特殊,他要开始上班了。 他是个渔民,小渔村土生土长的渔民,却是个不一般的渔民,是个很有出息的渔民,年纪轻轻就出去考了个博士学位,回来后在红树林保护区工作。 余倾子对于这片红树林有着各种各样的回忆,包括和母亲在一起生活的回忆,红树林一退潮就是一番热闹的景象,这里会有各种各样的小沙蟹,余倾子经常能在这里满载而归。 今天又是个好日子,村民们都带着箩筐过来了,本着让安小麦好好熟悉乡土气息,便撩起裤脚,带着安小麦去了那片沙地。 说真的,好冷。 但是大伙儿都抓得很开心,她在沙地上看着就好了,坐在特地搭起的木梁上,脚下有好几只小小的沙蟹爬过了,她回想起了那时候母亲带着她过来的那些时光,那时候,她也跟安小麦这般大,奶声奶气的跟在母亲后面,旧时光是多么好! 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尖叫,接下来就是哭声。 余倾子立马从木梁上跳下去,闻声跑到安小麦身边,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只见到安小麦斜挎着一只小小的竹篓,里面捡了一层薄薄的小小的沙蟹,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手上有一只,那只沙蟹便要死不活地夹在他的手上,怎么都甩不下来。 真是一只坚强的沙蟹啊!硬是把安小麦这种胆子本来就不小的人吓哭了。要知道,沙蟹是一种十分温顺的小生物,能夹人,那真是一种了不得的本事。 旁边几个阿叔阿婶看着笑得十分开怀,余倾子把小沙蟹摘下来扔掉,抹掉他脸上的眼泪,安慰道: “你不是说你是个男子汉么?哭成这样,你看,大伙儿都在笑你呢!” 安小麦立刻不哭了,抽泣了两声终于停住了,余倾子看着他的样子十分好笑,便用手机拍下来,传给了安柠檬,随即从兜里掏出润肤乳来在他脸上擦擦,感觉皮肤润了,便放他出去再继续捡。 他屁颠屁颠地就跑出去了,安柠檬这就回信息了:混蛋,竟然这样虐待他。 安小麦总有用不完的精力,不多几天,余倾子带着他把小渔村里里外外看了个遍,最后,无处可去了,只得带他出海了。 不过渔民出海不如游客出海,这一出海就是好几天时间,余倾子这是跟着舅舅的船出海考察,所以只在那里待一个晚上。 他这次出海的工作主要是测水质,余倾子以前也是跟着出来过的,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看到海豚,不过这个季节,不大可能。 在船上,安小麦还是不大安分,不过这是在海里,余倾子只好跟他寸步不离。 安小麦看着这片宽阔的海面,说:“好美啊!姐姐很喜欢海,咱们拍下来给她看好不好!” 真是个好孩子,玩的时候还能想起自己有个姐姐,余倾子把手机递给他,让他自己拍。不过余倾子这是智能手机,安小麦那手指又肥又短的,刚到他手里就滑落了,在地上跳了一跳,直接滚到海里了,“泵”的一声,慢慢沉下去了。 余倾子哑然。 安小麦哑然。 “好心疼,那手机好贵的!”安小麦终于有了点愧疚的表情。 余倾子咬咬牙说:“这次怎么联系你姐?我所有的号码都在里面!”还有《classmate》的出版商等各种合作商的号码,还有很多银行卡户头都是用这个手机绑定的,真是一点捞回来的余地都没有。 再回头看看安小麦,那可怜兮兮的小眼神,还是不说了,一来表达她的豁达二来保护未成年人。 晚上,余倾子就拿了个被单和安小麦在甲板上相互依靠着,这是一艘小船,可没什么床来给你睡觉,有个被单就不错了。 海风吹了一个晚上,早上起来的时候,全身上下都是咸咸的,还是安小麦动来动去把她给弄醒的。小孩子一向起得早,余倾子小时候也是这样的。 不过一起来便看见海,心情是极好的。安小麦指着灰蒙蒙亮的天际那边,道:“宝贝你看,好大的鱼啊!” 余倾子读了十几年的书,视力自然是不如安小麦的,努力看了一下,才在那跃起的身影中认出,那不正是舅舅们寻了已久的中华白海豚么?以前她跟着舅舅,有过一些研究的,加上出海之前有看过那么一点资料,有些小激动,便转身到船舱下面去喊他。 两个工作人员上来一看,惊讶道:“真的是白海豚!博士!” 然后,又是单反又是研究资料的,几个工作狂都兴奋不已。 只有安小麦和余倾子,就是欣赏着不同的物种,远远看着。 一直到安小麦打了个喷嚏,估摸着他吹了一天一夜的风了,要感冒的。要说感冒,余倾子小时候那都是出海中度过的,所以感冒那都是家常便饭,以至于她长那么大,体质很弱。 大年初十,安小麦终于思乡心切问什么时候回去,余倾子立马收拾行李。 火车票没买到,直达的汽车票也没买到,只能在灵州市转车回华市。 也没有回家,这似乎有些不近人情。 倒是去了她初中学校的小卖部,去看了一个老头子叔叔,问了一下有一个叫做铲子的人有没有回来。 说起铲子,余倾子叹了口气,没听到更多的消息,她就走了。 回到华市的时候,已经是大年十三,余倾子已经因为长途的旅行折腾得不像话了。 再休息一天,回到工作室找安柠檬。 路达说,她姐姐的公司出了些事情,过去处理了。他说:“这几天都联系不上你们,她都快急死了。” 余倾子回头看了一眼安小麦,安小麦正搅这双手,装作什么都没听见,小小年纪便学会了逃避,这怎么行呢? 之后到开学的日子,余倾子把安柠檬剩下的工作都收好了,又去路边咖啡厅帮路伯伯招呼一下,因为是年假,没什么人,空暇之余,和卓攀审核《classmate》第三期的内容,路达见到余倾子很是惊喜,说:“不能跟你一起过年,好遗憾啊!” 余倾子觉得这家伙无论在什么时候,说话总是欠揍的。 她泡杯咖啡,带他到第二卡座。他坐不安稳,左看看右看看,余倾子怀疑他被爬了虱子。 他小声说:“这不是那巫婆的位子吗?会不会被下咒啊?” 余倾子说:“放心吧,这个位子还算有灵气,只会给你修身养性!损不了你修为!” 这位子是有灵气,要不然她怎么会选这个位子占卜呢?她只是来这里沾沾她的灵气,吸收日夜精华。其实她选这个位子还有一个非常决定性,她的幸运数字是二!你看,多符合她的气质! 第43章 安小麦那不算复杂的家世 她近段时间应该是不会来了! 她把路达带到这里是有事商量的,望着骆絮忙碌的背影,说:“现在就让他们这样么?” 路达双手摊开,无奈道:“要不然呢?” 要不然,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但是见着安柠檬做事简直就是那种狠下心手来的人,自从被骆絮拒绝以后,天天拖地刷马桶,还把房间都整理得干干净净的,就连《classmate》也不用她亲自插手了,她跟卓攀看着也很无奈。 倒不是她勤奋不好,就是做事效率很差,基本上余倾子还要重新再做一次,实在难以恭维,再这么下去就真的是世界末日了。 她失去向可的时候,也没那么半死不活的。 余倾子把骆絮叫到外面去,盯着他的眼睛,似乎不容许他撒谎,质问道:“就一句话,你喜不喜欢她,把所有的因素都忽略掉。” 骆絮说:“如果真的可以去掉所有的因素,我是喜欢她的。” 对于安柠檬那种人来说,这就够了。 她至少能把这句话带给安柠檬,骆絮挨在他身后的墙上,抬头望天,一只飞鸟都没有,失落地叹了一口气,说:“余倾子,其实我有想过如果我跟她在一起会怎么样,但是,那对于她来说一点也不好,你懂么?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在一起的,能够保护她,那就是最好的。” 骆絮今日这一番话让余倾子有些莫名的感动,若她可以选择,她也希望自己能够拥有这样的爱,即使两人远离,至少心还是近的。可是向可不爱她,他不愿意把一点爱分给自己,多可怜啊。 所以,安柠檬,你是多幸福啊还在深闺里当一个怨妇? 她回去之后,把这话原原本本告诉了安柠檬,其实如果要是有个手机她一定把这话偷偷录下来,可惜,空口无凭,安柠檬也没说信还是不信,只知道她沉默了很久都没说话。 这件事居然就这么过去了,她还以为安柠檬的性子一定会做出什么大事来把骆絮继续追到手。 正如她所说,何必呢?这样就够了。 当天晚上,安柠檬睡得特别安恬,余倾子和安小麦也睡得格外安恬。 然后,传说中的情人节就来了。 安柠檬又开始伤感起来,安小麦总是被当做拖油瓶被扔给了余倾子,余倾子觉得再这样下去安小麦会不认她这个亲姐的。为了保护安小麦的身心健康,自己多陪陪他也是应该的,于是那个情人节她推掉了杜花信的约,推掉了路达的约。 听着安小麦的安排,是去见他老爸,余倾子就带他过去了。 今儿的确是个特别的日子,连安爸爸都不画画了,手里提着个花篮,余倾子以为他这是要跟谁去约会,谁知道,他这是要卖花,卖花的地点就选在他们学校面前。 余倾子过来卖花那都是被迫的,他说现在外面还有谁过情人节?还不都是那些感情寂寞空虚的大学生,余倾子觉得,安爸爸这话说得在理。 但是,但是选在学校门口会不会太招风了点啊?全校人都认识她呢! 今天的花卖得格外好,所以余倾子觉得很意外,在校友们上前的时候,她还习惯性地低了低头,以掩人耳目。 余倾子忽然很想唱《卖花女》这首歌。回头看看,安小麦这头萌物端着一个小花篮游走,特别可爱,要不是她的手机丢了她肯定要拍下来留念的,可惜自那次之后她就没买手机,能联系别人的都是安柠檬家里的座机。《classmate》正在创办初期,她没有半分钱去买一个手机。 而且,除了杜花信,基本上没什么人跟她打电话的。 半天下来,花卖了不少,但是她明显有些垮了,和安小麦坐在路边喝绿茶,原地等候安爸爸。不一会儿,他开着一辆运花的四轮车过来了,在面前停下,一个年轻小生从后面搬出两箱子花下来。 安小麦和余倾子疑惑地看了彼此一眼。 年轻小生把车开走以后,安爸爸一边把花拖过来,一边用不大流利的中文解释道:“今天的花卖得不错,花店的老板那里却有很多滞留货卖不出去,让我帮着卖一卖。” 余倾子倒地,安小麦也挨在自己身上做出一副很累的样子。余倾子早就听安柠檬说过,安爸爸是个老好人,她今天真真是见识到了,硬着头皮继续守着这两箱子花。 其实这是有报酬的,安爸爸是想多赚一点钱,虽然安柠檬接受母亲那边的资助,她却也跟自己一样,能不用那笔钱就不用,安爸爸也极力挣钱想让她摆脱那边的以来,他大概觉得,一个连自己的儿女都养不起的人,应该很失败吧? 其实余倾子不这样觉得,一个爸爸有没有钱是其次,能够把自己全部身心投在孩子的身上,那才是个令人敬佩的爸爸呢,安爸爸做的事,都是为了安柠檬不受那边的约束。 想到这里,余倾子忽然很羡慕安柠檬,她可以跟安小麦一起拥有这么好的爸爸,自己却不能跟余倾城一起拥有一个平凡的爸爸。 卖了一箱子花,天已经晚了,三个人简单到快餐店去解决了晚餐,又继续守着最后剩下的一箱子花,越是到最后,这几朵花越是难卖出去,天气还没转暖,安爸爸在路边给他们讲起了安柠檬在泰国的小时候的样子。 那时候,安爸爸把安柠檬带到泰国去,是为了逃避安柠檬的外公,那是个很顽固的老头,因为他的关系,两人不停地搬家。 安爸爸只能在街头帮人家画画为生,赚了那么一点钱不够养家糊口,安家的人又追了过来,他们每一次搬家,就像逃亡一样。 安柠檬受安爸爸的影响,画了一手好画。 一直到安爸爸遇到了新一家的女主人,也就是安小麦的妈妈,两人才停下奔波,住在女主人的农庄中。与别人不同,安柠檬的后妈是个很好心的泰国人,待她很好,并且帮他们隐瞒着来自中国这边的寻找。于是安小麦出生以后,两人的感情很好。 按理说,安爸爸也是罗家认的准女婿,最后为什么要带着安柠檬出走,这事一直困扰着余倾子。 刚不留神了一会儿,安爸爸已经讲到安柠檬被罗家的人找到这一段,他们说什么都要把安柠檬接回国。也因为被罗家人找到,自己才有机会认识安柠檬呢。 安柠檬长大后很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说自己已经成年了,到了独立的年纪,所以自己去跟罗家的人谈判,带着安小麦在外面住,罗家人还在外面监视是怕安爸爸又带着他们远走高飞。 这就是余倾子看到的如今这般的形势。 话到了结尾阶段,面前走过来一个男生,鸭舌帽在灯光下遮住了脸上的光华,上前来要把他们剩下的花买下来了。 第45章 我比你更痛 余倾子一笑而过,果然跟安柠檬这个瘦子在一起时间长了是会近墨者黑的。 老余同志说:“怎么听说爸爸来了你也不来看一看呢?” “爸,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来了。”余倾子努力克制着自己,虽然那天她的确看到了余爸和余倾城在一块,可是余倾城这个混蛋,不会通知她一声。其实她又怪谁呢,毕竟不是同一娘胎所生,还不是一起长大,余倾城这样做合情合理。他从来不肯跟自己分享一个爸爸。 “过年你也不回家,爸爸很久没有见到你了,换了号码也不跟爸爸说,给你银行卡汇的钱你也没用,你让爸爸该怎么对你才好呢?” “爸,我长大了,应该要学会独立。”这句话似乎有些强词夺理,却也不知道强词夺了什么理,哪些理。从他的眼睛里透漏出的无奈跟让余倾子无地自容,可是她终究不会辜负余倾城的期望。 “听说有个叫杜花信的男孩子对你很好,可以带我见见他吗?” 余倾子是百般不乐意,余爸见她不出声,便不再追问下去了,说:“那今晚可以陪爸爸吃晚餐吧?我们父女俩很久没有在一起吃饭了,爸爸想跟你聊聊天。” “我……今晚要赶完设计图。” “你撒谎的时候,右手拇指会掐着左手心!” 余倾子努力把手藏在了身后,老余同志看不到的地方,道:“那,倾城……” “你放心,他不在。” 余倾子点点头。 晚上,老余同志就开着车去杜花信住的地方接她,也算见到了杜花信,满意地点点头,只是拍着肩膀说:“我欠着倾子的太多了,她心底防线很高,保护她的任务以后就交给你了。” 看起来,老余同志却对他很放心。 余倾子跟着老余同志走进了饭店,在最里面最安静的位子。 却忽然在大厅停住了脚步,一副质问的口吻:“爸,你不是说他不在么?” “这个……” 余倾城走过来,很高傲站在她面前,光身高那个气势就压迫死她了,数落到:“爸又不是你一个人的,我不会让你有独占的机会。” “你放心,爸是你一个人的!”余倾子转身就离开,只有老余同志追出来,拦着她。 她说:“爸,你知道我们现在的情况吧?” “知道,我没想到你们兄妹的关系会恶化到这个程度,那时候,我放任你们自己去解决,看来,是不对的。”他说得越来越自责,他越自责,余倾子也会跟着自责。寻根究底,这是他们两兄妹的事,跟双亲是没什么关系的。试问这世上哪有这样一对仇视对方仇视到这种程度的兄妹呢?连余倾子都觉得可笑。 “爸爸!我拜托你,以后不要管我的事情!”这句话很伤人,却也伤了自己。 从此以后,她可能连爸爸都要失去了。 余倾子这个小变态,变态到会让余倾城成为胜利者,所有的事情,她都让他如愿。一直到,她什么都不欠他为止。 她径直回了杜花信那里,不知道为什么,好像累了就找他那是一种惯性了,走到杜花信床边,看他熟睡的样子,余倾子似乎就宽心了不少。 他醒了,把手放在余倾子的脸庞,无比温热,目光柔和。他永远是这样一幅姿态看着自己,没有任何瑕疵。 余倾子说:“花信,我好像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没关系,你还有我,我永远不会丢下你。”他把余倾子拉到他床上躺下,怀抱着她的后背,盖上被子,好暖好暖。他说:“如果你感觉得到,那就别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余倾子哭了,在他怀里静静抽泣。“花信,我会试着爱上你!” 她转过身,面对着他躺着。她从来没有那么仔细地看他,每一根眉毛,她都从根部看到底部。看他深黑的瞳孔,渗着泪花。 从今以后,我会帮你擦掉每一滴泪花。 他温柔地说:“明天是春分了,跟我去踏春吧!” 春天了,余倾子躺在他怀里睡着了。雪花在她的心底慢慢融化掉了,草色见了出来,花也打了花苞,就等着他们去她才开。 冬天终于过去了。 余倾子依稀感觉到腰上的力度重了些,他把自己拢入他怀里更近了些,紧到她能够感觉到他扑通扑通的心跳,带动着自己的节拍也跟她一样。他在头顶说: “余倾子,我爱你。” 余倾子那一个晚上睡觉睡得格外安稳,梦见了蝌蚪游来游去,听见了风吹树叶的声音。一个高大的身影就站在她旁边,他穿着浅灰的羊毛背心搭衬衫,一手牵着她一手提着个篮子,篮子里放了些吃的,还有一束小野花。 那可是他花了一个早上的时间给余倾子做的点心。 其实他不能再对她这么好了,她会欠他很多很多,而她终究是不配他这么对自己的。可是只要他开心,就算自己最后没有爱上他,她也不会离开他。 因为,她终归要忘了向可。他们之间的裂痕那么大,她跨不过去,向可也不会过来,她只能这样看着向可越走越远的背影哭泣。 余倾子望着杜花信,说:“我现在住的吃的用的都是你的,这是包养吧?” “不是!”他说:“我只是一心一意对你好,从理论上讲,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那我说我要做你的新娘子呢?”她就随口说一句,才发觉她说错了。杜花信站在原地,脸红了半边天。她的意思是,他一心一意对自己好,她做他的新娘子,这两者之间其实也算利益关系的。 一整天,余倾子都看到杜花信的嘴角的上翘的。 玩了一天,回到学校的时候,果然是又发生些什么大事了,尽管余倾子一直在提醒自己,不必去理会这些个闲言碎语。前半个早上她可以做得到,当她得知事实的时候,的确坐不住了。 后来,手机传过来一张相片组,是她和老余同志在饭店门口的照片,另外文字说明是“和老师交往还搞##”。她二话不说就往余倾城的上课的教室跑,丝毫没有避开在讲课的老师,众目睽睽之下走到他位置前。 他们不是喜欢看热闹吗?那余倾子就制造出一场热闹给他们看吧,有时候,余倾子觉得自己是可是丢的下这把脸的,她也不能一味地这样淡定下去,因为那是老余同志啊,他们共同的爸爸啊,她很想守护的那个人啊。 余倾子瞪着他说:“他是你爸唉,你为了除掉我别用那么下三滥的手段行不行?” 他抬头,拾起她丢来的手机看了一眼里面的照片,皱了皱眉头,说:“不是我!” 后面,老师传来要赶人的声音。可是不是你余倾子就想不到任何人了。她说:“你有没有恨我恨到想让我死的地步?” 第46章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货色 不说话就是默认了,余倾子想,是该好好教训他一下了,低调太久的人总有那么一两次要体现自己的人格和骨气的。她抽出美工刀,忍着剧痛,在手心划了一刀。 旁边的人都开始尖叫的围了一圈,很好,他无动于衷。余倾子看着渗血的刀口,举着美工刀,又在手背划了一刀,这次她终于疼得叫出声来,很痛很痛,可是她始终没有向余倾城低头,血流了一地。 老师想走过来阻止,她却用刀对着他不准他们靠近。 余倾城站起来,骂道:“你想死吗?你想死也不要把命赖在我头上,收拾好你的东西滚出这里。” 余倾子笑了,说:“你怕吗?” “你……”他怕,他若不怕,余倾子就不会这样伤害自己了。你要知道,地上那抹红不知道得让她吃多少猪肝才补得回来。那么,再让他多怕一点。 她抬手,想要往手腕再一刀,却被握住了,那只手一直在颤抖。他的眼睛红红的,从来没有见他发那么大的火,确切的说,余倾子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发火。 到死她都不会忘记这双手握着她的感觉,他的温度,永远都保持在那条线上。这个世上,只有他会心疼自己了,硬着把她拖到了医务室。 余倾子可以感觉到他都哽咽了,所以没有办法面对他。 包扎好伤口以后,他背对着余倾子站在窗口,很久很久都没有说半句话,余倾子很不喜欢这种沉默,还是对自己低头:“对不起!” 他终于转过身来低头看了她一眼:“你这种方法是吓到他了,但是你又知道,你痛,我比你更痛?” 余倾子哇哇哭了起来,他便心软着把她抱住了。这种痛,却没有切割掉对向可的感觉那么痛,远远比不上!余倾子想,定是她还没有爱上杜花信她才会狠得下心来伤害自己,要是换做向可也这么对她,她断然不会这么做。 杜花信,我以为爱上你那么好的人会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可是,向可在我的脑子里,心里,骨子里,填得满满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即使他说想要毁了我我还是一如既往。 确实,余倾子后来也意识到,这么伤害自己太便宜余倾城了。 这一哭把杜花信的心都哭皱了,低下头来抹掉她的眼泪,最后,还是止不住她的哭腔,杜花信捂了捂心口,抱着她的后脑勺,直接亲了过去。 这么突然,余倾子愣是没反应过来 等到她反应过来,杜花信早已吻得尽兴,搞得她全身酥酥软软的。她竟然这般不由自主,不知所措,接着还迎合他的动作。 她忘记了哭腔,脑子里一直都在挣扎着,杜花信,向可,杜花信,向可,杜花信…… “倾子,你真是太不理智了……”路达远远的就从室外传来了声音,来人不只他一个,还有骆絮和安柠檬,他们都是听到了余倾子自残的消息立马赶过来的,连他们都忘记了自己是暂时不应该一起出现的,可见深情可鉴啊,突然才发现,自己来的都不是时候。 三人就这么钉在那里,像被谁使了定身术一般。 虽然一直听闻杜花信在追余倾子,却一直没有得到证实,但是如今眼前的这一茬,真是一点征兆也没有。 余倾子赶紧推开他,转了个身,将自己全部埋进膝盖里,现在她脸烧得厉害,却没看到,杜花信嘴角却轻轻扬起,似乎有些意犹未尽。 安柠檬终于说话了:“那么,你们现在是要继续,还是要迎接我们的慰问?” 这种情况下谁还能继续下去呢?杜花信站起来,对着余倾子说:“你这两天就先别做事了,杂志社的事情我先帮你料理着,你好好休息!” 他在三人的问候下走了出去,安柠檬叹道:“真是一个强大的后盾,把后事都给料理了!”骆絮咳咳地清了清嗓子,安柠檬不好意思地转了话题,这才想起他们此行的目的,走到余倾子面前,看着她这只包扎得像木乃伊的手,直接翻她的包,边翻边说: “不是让你别把这些东西带在身上吗?你再这样做,我绝对会把你赶出家门!” 搜了半天,只搜到了一个打火机,那把美工刀在当时就落在余倾城的教室了,现在安柠檬的脸都绿了。 余倾子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低头看自己的手,又加上自己又爱掐手心,这多半是要废掉的。这是一双把柳柳推开的罪孽的双手啊! 接着,路达就坐不住了,坐在病床上,把病床直直压下去了一截,余倾子感到了明显的震感,只听见他慷慨陈词地说: “放心吧,余倾城这种心理变态,我会帮你解决掉他的!” 骆絮说:“你打算怎么解决?” 路达想了想,说:“他不是挺有钱的嘛!咱就让他破产,至于倾子嘛,嫁给了杜老师以后就不用愁这些问题了。” 另外三人感觉头顶有一群乌鸦飞过。 看来,余倾子的左手要罢工一段时间了,她的“辉煌”事迹也要被全校议论一番了。 “看,那个就是用性命威胁余倾城的女的,手上还缠着绷带呢!” “她不是跟杜老师在交往么?怎么跟余倾城又扯上了?” “谁知道呢,人家可厉害着呢,现在,还跟杜老师同居了呢!” “真的,我听说啊,她连自己的闺蜜都害死了!” 我连闺蜜都害死了! 在余倾子这个人的世界里,如果一个人要忘记一个人,就如忘掉向可一样,可能真的忘不掉,可是一个不起眼的人,没多久就不记得他了。 比如说,廖晓晓。 廖晓晓说她们家跟余倾子家是世交,关系非常亲密。 当然,这些都是她说的,说得余倾子都想记不起她都难。 进门之前,余倾子低声在安柠檬耳边问:“是你请来的人么?” 安柠檬惊讶自己没有将她赶出去,说:“我以为是你请来的呢!” 她一进门,就非常礼貌地且掺杂着嘲笑的各种复杂的神情非常意外地说:“余倾子,你居然住在这种地方,真是意外!” 当然,她嘲笑的就是余倾子过得异常寒酸,好歹也是个官二代,她觉得老余同志在对待余倾子的生活费这方面有些吝啬,她也自然不知道余倾子连花老余同志的钱都是很小心,几乎都是能不花就不花的,她不知道她这个连学校宿舍都不敢收的人在外面租房子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她最愚蠢的是,嘲笑安柠檬这么一个资本主义者。余倾子和安柠檬只是一笑而过,决定不吓着她。对于这种人,两人的一贯态度是怜悯。 她说:“余倾子,你这个样子不会丢你哥的脸吧!好歹你哥那么受人欢迎!” 第48章 最奇怪的晚餐 余倾子说:“她跟范弥莎比怎么样?” 跟范弥莎一比,安柠檬才发现这两个人一路货色啊,安柠檬比对了一下两人的区别,说:“范弥莎只是爱钱,虚荣生病,而眼前这个人,世界观本来就有点问题,根本不是省油的灯。” 意思就是,范弥莎是没有脑子的,而廖晓晓是不能惹的。 跟这些人一比起来,余倾子觉得自己格外渺小,什么心计都不会,这该如何是好。她们虽然虚荣着,却也没觉得自己的虚荣究竟有什么错。 果然安柠檬说得对,这是世界观问题,没法解释。 “这是倾子呀!真漂亮呀!”这是某世伯的夸赞,余倾子在装镇定,看到廖美人瞪着她和安柠檬跟在老余同志后面抢她风头的样子,余倾子真的有点害怕。她瞪着余倾子的时候,她永远都见不到她的瞳孔。 从头到尾,安柠檬像个淡定帝一样,很能稳得住场子,果然把她带来是对的。 “这位是你的同学吧!”这位世伯一眼就看到了安柠檬不俗的气质,余倾子微微点点头,安柠檬也没说话。他自个儿圆了场,说:“倾子你还是那么含蓄,这样对以后的事业不是很好!” “是得改改了!可是让她改吧就一副委屈的样子,看着心疼!”老余同志乐呵呵的回应世伯的评论。“我也不怕她最后没个正事,以后在家陪着我这老头子也好!养得起她的!” “也对,有倾城在,倾子也不用非得出去工作,不过这女孩子总要嫁人的,怎么能一直让老爸养着呢!听说倾子在学校有很多人追呢……” 余倾子汗,真不想戳穿他,自己在学校一直都被人疏远的,多亏了余倾城,他这消息是怎么得到的,误人子弟啊!看起来也不像是个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啊!余倾子想,还是不要戳穿他了,多没面子,她是很善解人意的。 “哪里哪里!”老余同志谦虚,当然是装谦虚,他应该高兴死了。 “还不是呢!听说跟肖总的儿子关系还不错呢!” 他说的肖总,就是今晚的主人公了!那位女侠,就姓肖。可是,他到底又从哪里打听来的小道消息,余倾子心想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这肖总的儿子了? 总觉得此地不宜久留,半天才找一个借口拉着安柠檬开溜。 走到院子,找了张凳子坐下。这里也像个富贵人家样子,这个花园花不少钱吧!咱不说它大概有多鬼贵了,看着就挺奢侈的。余倾子笑着对安柠檬说: “你看,这才是资本家的生活,你可是一个名符其实的资本家呀!多好的实例呀!好好学着!” 安柠檬又白了她一眼,她是从市井中出来的小人,又怎么会过得惯这种生活呢?就像余倾子当初从小渔村搬来的时候,生怕把每一寸地毯给弄脏了,连走路都是轻轻的。 她头一次觉得自己吹惯的海风在这个家里显得多么肮脏,那可是她十几年赖以生存的海风呀!她竟然嫌弃了,都是余倾城,他看起来什么都那么干净,让自己都自惭形秽。 而且,那栋房子里,你还不用做任何事。不用打扫房子,不用洗衣服做饭,简直就是不食人间烟火。还亏得她在小渔村过惯了,高中的时候,大多都是住校,没敢在余倾城的眼皮底下造次,不会弄脏他们家的地毯。 “唉!向可来了!你确定你吃得下饭么?”安柠檬撞了撞她,让余倾子看门口,向可和他爸爸妈妈正走进屋子。其实,院子里杵着两个穿着晚礼服的姑娘他也不是没看见,他就看了这么一眼就进去,连陌生人都比她幸福。 余倾子自然是吃不下饭了。 她喊了自己一万次,余倾子,千万不要进去,进去你就输了。 手机响起的时候,她成功镇定住了,只见安柠檬说了几句话,就把手机递给了余倾子。 杜花信在电话那头问:“晚餐吃得开心么?” 其实他这是明知故问的,她说:“还没吃呢!不过估计是不开心的!” “那也不用吃太多,早些出门,等下我去接你,我今天买了菜!” 余倾子很开心。 安柠檬也笑了,跟她说:“你终于笑了!哈,真好,这个杜花信真有一套。” 余倾子狡辩:“我是觉得,等一下就算吃不下也没关系,花信买了菜,你等一下可以跟我一起去,他的手艺不错呢!” 她望望天,明显已经无视了她的提议,说:“你吃不下我吃得下,我跟余倾城没仇,跟向可也没仇,我为什么吃不下,撑得都去不了杜花信那里打搅你们了!” 这个家伙…… 余倾子一把将安柠檬说:“酸柠檬啊,谢谢你愿意跟我在一起!”余倾子打心里感谢她,虽然她不知道要是她告诉她自己的秘密她还愿不愿意做她的朋友,但是现在她是真心要感谢她。 安柠檬贼贼一笑。 余倾子问:“酸柠檬,你觉得我是个怎么样的人呢?” 她“嗯”了很久,余倾子白了她一眼,有那么难总结么? 她说:“看起来脆弱,但也真是怎么打都不死!” 她说的是蟑螂吧?余倾子很不喜欢这个比喻。 “还有,你怎么会随身带着美工刀和打火机这种东西,你不知道,上次把宿舍烧了那事,我想想都觉得有些惊讶。” 大概,是没有安全感吧,一个人只能靠自己的小刀具来保护自己,的确有些可悲,是和旁人隔开着怎样可悲的距离才会让她这么没有安全感,连余倾子也在想这个问题。 安柠檬又沉思了好久,问她:“鱼,有时候你是不是有失忆症?你总是会选择性地忘记一些事情。有时候我会想是不是向可对你的打击太大了……” 余倾子顿时脑袋空空,为什么她不知道这些事? 她不记得自己记露了什么事情。 老余同志出来找她们,说是主人家的家膳做好了,主人家的压轴人物也出现了。 安柠檬拉着她进去,说:“走吧,去见见那个认识你的人家的儿子!” 是的,人家的儿子的确是认识她。 走到餐桌要坐下才发现,余倾子旁边那位,非常帅气的富二代,人家的儿子眼睛眨巴眨巴看着她,让她想不回头看他都难。 路达。 余倾子问:“你就是人家的儿子?”这句话,她连嘴唇都没动,动的话他们就认识了。 “这不是什么巧合,还记得我说过什么吧?” 余倾子还真不记得他说过什么了,于是用安柠檬那句“选择性地忘记一些事情”给搪塞了,不再计较,忘记就忘记吧,看到世伯们从另一桌看过来,余倾子抬头,对他们笑笑,对路达笑笑。 他说:“倾子,你干嘛,你一客气起来就变得特别虚伪。” 第49章 他那么好 “你再说我虚伪咱们就绝交!”因为自己刚刚说过廖晓晓虚伪,如果她也虚伪,那就跟她是一路货色了,令她非常不爽,说:“你别忘了,你是我手下,给我放尊重些!闭上你的嘴巴,吃东西。” 闭上嘴巴怎么吃东西啊!余倾子说话果然没经过脑子思考。不管路达有没有那么做,她抬头的时候,余倾城就坐在她对面,向可就坐在余倾城旁边,还优雅地互相笑了一笑。 他们都是小辈,所以被分在了同一桌子上自己吃,他们大人就在另一桌。 廖晓晓居然趁她没注意,夹菜给了向可,一副很花痴的嘴脸。 向可只是笑笑,还礼貌谢谢了一声,端起碗自己吃,他端起碗的时候真有看对面余倾子一眼的。她觉得,她不能在这样看他下去了,否则又前功尽弃了,可是偏偏有这么一顿要在一起吃的饭。 也许,正如柳柳所说,不管是什么关系,只要能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个餐桌上吃饭,那还是好的。可是如今这气氛,那么尴尬。 余倾子抓起筷子,自个儿吃自己的,但是吃一口就想往洗手间跑了。但是嘴里有一口东西又不知道怎么跟路达问洗手间在哪里。像对牛弹琴样对着路达比划,他愣是没看懂,余倾子还在他手上写了“wc”,他这头蠢鹿。 对面却传来个异口同声的声音:“洗手间在哪里?” “哦!那边!”路达指了一边,余倾子看着面前的两人愣了一两秒才开始跑。那两个声音,一个是向可的,另一个是余倾城的。不知道为什么,这种场面让她觉得特别别扭,在洗手间躲了很久都没有勇气出去。 回来的时候路达问她怎么了,余倾子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向可和余倾城又异口同声了一次:“她不能吃生肉!” 这种尴尬的场面又一次完美占据了整个空间,三人一直沉默,不敢抬头。 接着,余倾城为了体现其爱妹精神,把他前面那盘熟菜跟余倾子前面这盘生肉调换了一下。 这还怎么吃下去?这还怎么吃下去?这还怎么吃下去? 余倾子瞪着他:你是故意的吗? 他眼也瞥着余倾子,回应:如果你这么想让你好过一点的话那你就这么想吧! 余倾子再次瞪:你混蛋。 余倾城连看都不看她了。 路达看出了些端倪,却很白痴地问:“倾子你干嘛一直看着余倾城不说话。” 余倾子尴尬笑着回答:“他脸上有脏东西!” 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蹦出来这句话的,掐着手的时候,廖晓晓却当真了,一直盯着他看:“在哪呢?” 余倾子汗。这餐我还怎么吃下去啊?安柠檬倒是吃得挺香的,完全无视了她面前的廖晓晓是如何俗气的跟余倾城搭讪又跟旁边的世伯们敬酒。两者之间夸来夸去,不累么?还是夸对方没有的,余倾子听着都累。真不知道廖晓晓是怎么胡扯出来的。 看来他们分开的这些时候,她长进不少。 终于好不容易等到了杜花信的电话,跟几个长辈道别时候就乐噔噔的就拿着安柠檬的手机跑出去了,见到杜花信的车就停在铁门外面。 路达却跟了上来,喊了一声她才回头。 “有事么?” “余倾子,你的气我会帮你出的!你相信我吧?” “你说呢?”她对于他到底说过什么,一点也不记得了,这铁定是不好的迹象,余倾子一直努力回想起自己究竟听他说了什么,想着想着,头有些痛,便不再想了。 “没事!”路达笑着说。 “路达,不管怎样,谢谢你!” “余倾子,我比较喜欢真实的你,所以即使有一天有一些事你不想告诉我了那就不要说,千万不要用谎言来骗我。”他今天似乎有些奇怪,表情也不像平时那样不羁,在余倾子心中,他是个很让人放松的人,这是他们相处了一段时间感觉到的。她便是这样,如果不靠近,谁都不知道彼此怎样,一旦靠近了,便清楚对方究竟如何好,自己应该怎样衡量彼此的距离。 “嗯。”余倾子点点头,回头,杜花信就坐在驾驶座上往这边看。 “那我就放心了,你去吧!” 转身跑过去,坐在副驾驶,对路达招招手就走了。 车开出去一会儿,杜花信说:“你吃了多少?” “一点都没吃!余倾城和向可都在。” 他会意的点点头。 余倾子转头看着他,虽然不是很亮,却看得出他气色很好,连认真开车都是好看的。 “杜花信!” “什么?” “你喜欢我哪里?”她知道,问这句话的女人都是愚蠢的,余倾子觉得自己一直都是个理智的人,但是有时候,她可以允许自己蠢上那么一回的。 他只是笑,一直笑,似乎格外开心,大概是余倾子也没注意到她自己是什么时候已经不叫杜花信为“杜老师”这么微妙的变化,她那声“杜花信”喊得那么理所应当。 余倾子撅嘴:“说不出来么?” “我怕你会说,那我改不还行么?”他还是笑。 余倾子变正经些了,他把车驶进了底下停车场,停下之后,帮她解安全带的时候,鼻息凑得很近,余倾子以为他要吻自己,吓得眼睛都闭了,他却没有轻薄的意思,说: “倾子,要我说的话我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你哪里,只是我知道,在你想着别人的时候,我的心是痛的,即使这样,你还是可以想他,因为我怕失去你,相比之下,只要能看到你,什么都不重要了。余倾子,我会一直喜欢你,一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他说这话时,明显是颤抖了。余倾子被他这番表白说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想着以前他所说所做的一切,再想着自己曾经所说所做的一切,觉得自己特别不是东西。杜花信,你这么完美下去,我恐怕会自惭形秽。 但是,也就是这样了,余倾子才下定了决心要把向可划为过去式呢,即使她在向可心里根本不算什么,但是,那是他曾经很重要的一个人啊,要把他丢掉得花多大的勇气啊? 不知道为什么,余倾子的右眼皮一直在跳,有很多不祥的预感。在她失去柳柳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 所以,她没让他下车,在他想要起来的时候,自己主动钻到他怀里去了,非常不安。但是又跟他说不清楚这种不安的感觉,所以她只能这样抱着他。这是她第一次那么主动去抱一个男人。 至始至终,都是杜花信一个人在主动,她也没有给过杜花信的表白一个明确的答复。其实喜欢还是不喜欢,她也不知道,因为那个人还在心里。 上去后才发现,这并不是两人世界,他的妈妈也在,正端着热乎乎的汤往餐桌走,喊着“让一下让一下!” 第50章 绿茶少年 余倾子边喊着“我来我来”边接过她手里的汤,端到桌子上放下。 “真是对好婆媳呀!”杜花信在一旁看着挺开心,杜妈妈也笑了,带着去坐下,然后杜花信就在一旁给她们盛饭,确实像一家三口! 要找一对不吵架的婆媳,确实有点难呢! 余倾子只是,忽然胸口有点闷闷的,却说不出来哪里难受,还能正常跟他们谈笑。 杜妈妈笑道:“余倾子,久闻大名!” 这么臭的名气,她怎么会不知道! 余倾子尴尬地笑了笑。 杜妈妈解围,说:“我是个明是非的人!外面说什么我不管,总之我相信我儿子的眼光!” 余倾子又含蓄地笑笑。 杜妈妈又说:“这小姑娘那么容易害羞呀!” 余倾子又害羞地笑笑。 杜花信终于看不过去了,哭笑不得:“妈妈,你就别再逗她了,来,倾子,吃饭吧!我妈妈的手艺很好哟!”说着给余倾子盛了一碗汤,为了表现自己不偏心,也给杜妈妈盛了一碗。 在学校的日子慢慢就步入了正轨。 这学期也不用学什么素描色彩和各种构成了,直接学软件。 比如说,ps和cdr,这对《classmate》的排版是极好的,但是余倾子在卓攀那里学得够多了,这源于她很好学,卓攀直接收她为徒了,甚至,卓攀对这个弟子很满意,这徒弟还是背着杜花信收的。 但是以后,就要一整天都对着电脑,上午要交什么海报,下午要做什么展览,搞得全班十几口子都在加班熬夜。 第一次熬夜也实在觉得开心,毕竟是全班一起加班的,个个都乐滋滋的,八戒同学和夏侯还干起了cf,旁边的罗枫林小帅哥在跟自己的女朋友聊qq,窗口上各种恶心的字眼令余倾子直接把视线转移到对面,认真完成作业的还真没几个。到了下半夜的时候,有两个出去买夜宵,剩下的都开始赶作业。吃完夜宵的时候,游走的游走,趴下的趴下……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之后熬夜的日子,就真的是“熬”了,“煎熬”的“熬!”每次熬完夜,早上上课都是一群熊猫,眼睛都睁不开了。不过作业总算是上交了,没受咆哮。但是,又重新布置了一批! 那段日子,脸上各种痘子怎么都除不掉。旁边罗枫林又出去买了一堆美容品,祛痘居多,让余倾子忽然惭愧自己身为一个女人,竟然不如一个男人,但是扭头一看到另一隔壁的安柠檬,虽然有点女人的样子,却十分男人,于是心里就平衡了。 第二天一大早,桌子上多了杯绿茶,还是热热的。正在寻思到底是路达还是杜花信送来的。问最早的那个同学,他们都说没注意。 绿茶是余倾子最爱的味道,每天她都会和安柠檬一起去喝一两杯,所以卖绿茶的那个叔叔每次看见她和柠檬,直接直觉走进去冲绿茶,夏天的时候,他会给俩姑娘多加几块冰块。去年的绿茶是一块五一杯,今年来的时候,已经是两块钱了,为此,安柠檬还和老板理论了一下,都是常客了,要不要给她们开个会员什么的。 余倾子弱弱地觉得,安柠檬你为难人家了哈! 以前没成习惯的时候,余倾子会试着去尝尝普洱,但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不合理的,它都不存在了! 这个人,知道她的习惯。 第二天,她正想要摸清给她送绿茶的人是谁,早早就去了工作室,但是没得结果,那人不送了。正当她失望的时候,第三天,桌上又有绿茶了。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她经常都能收到绿茶,但不是天天,没有规律。 如果这人想跟她玩小聪明,那真是太恶俗了。 她有去问过路达和杜花信,没有结果。 后来,余倾子就跟送绿茶的人展开了一段游击战。我就不信了摸不到你了!但是忽然一想,找到了要干什么?如果是男的,还暗恋你,你打算接受他的表白?如果是女的,同性恋?你还打算怎么办。 这越想越觉得不妙,最后她打算装傻,不再追究绿茶是谁送的了,安心地喝。 安柠檬说:“你也不怕里面放了慢性毒药!” 余倾子心理暗示,她这是嫉妒!因为她不用再下去买绿茶了,安柠檬要天天跟她共享一杯。自然的,她们每天都在间接亲吻!共享病毒! 然后,余倾子在晚上走时在桌子上留了个便利贴:“麻烦,以后送两杯,要么不送!” 第二天,纸条不见了。 再之后,真的就有两杯了。 安柠檬的脸变得真快,一边吮着绿茶一边说:“就算是慢性毒药毒死我也愿意……不过,鱼,这神秘人士是谁你一点也不想知道么?好浪漫哦!” “浪你个鬼!”一想到余倾子要以身相许,她一定会忠贞地去死!以慰她对杜花信的忠诚度。 其实她想起了一个少年。 那个少年是她初中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她刚进城里,没有依靠,还不善表达。 不过他不是天天给余倾子绿茶,而是信。 两天一小封,三天一大封。 那也不是情书。 那时候余倾子是艺术生,学钢琴。钢琴是一件苦差事,除了兴趣爱好,要练得一手好,你就得经历过常人所不能经历的孤独寂寞。因为你很难找到伯乐,听出你所要表达的情绪。但是在余倾子摸了十几年,没有碰到像钟子期这样的人。 她不知道少年的名字,他自诩铲子,叫余倾子盖子。 当时在琴房的时候,也是现在这么一个情况。 收到信的第一天,以为是某个想早恋的小子,不予理睬。第二天,信还来。当她想要揪出这个人到底是谁的时候,信又没了。 后来,收信就渐渐成了习惯。 他跟余倾子写了好多话,有时候会给她一些钢琴的谱子,有时候是她弹钢琴的照片,有时候是一个笑话。 两人在书信上来往了一年,从纸上交心。 后来余倾子觉得,就算是网友也该见面了,她想看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少年,于是就写了张便条贴在钢琴上。 第二天的时候,便条真的不见了。 第三天,他在信中写到在校门口见。 然后余倾子真的去了校门口,等了一整天都没等到人。 第四天,信封很厚,里面都是照片,是第三天余倾子在校门口等他的相片。有一张相片是他的背影,一件白色的羽绒和帽子,在面对我的方向做了一个剪刀手,背面还写了几个字: 我与你同在! 余倾子用便利贴写了几个字:谢谢!可是我怎么找到你啊? 他说,把信交给校门口那个小卖部的老爷爷,到时候我会去取。 然后,余倾子和绿茶少年就在此建立了一段友谊,这段友谊,一共长达了两年。 第51章 他要毁了我 初三,他最后一封信,说他要搬去美国了,然后杳无音讯。余倾子去过小卖部问那个老爷爷,他只是提供了铲子以前居住的地方,余倾子跑去找他的时候,那里已经搬空了。 初三那一年,余倾子被接到了余家,一起住在灵州市,之后就再也没有绿茶少年的消息。 她把关于他的信件给了小卖部的老爷爷,让他在铲子回来的时候交给他。 关于铲子的一切,一件都没有保留,就是新年时跟安小麦一起去的那个地方,那时候也没有他的消息。 而送绿茶的,就是那个少年。 余倾子在回工作室的时候,撞见了余倾城,他还是一副很鄙视她的样子。余倾子也鄙视回他,走进工作室。 毕竟是兄妹,擦肩而过,那么冷,那么奇怪。 今天的绿茶送到了,同时桌子上放了张照片,照片里依旧是那个白色羽绒的戴帽子的人,只不过,少年的背影略显成熟了,他面对的地方,是欧洲的雪景,雪地有一所矮矮的咖啡屋,用英文写的招牌。 他在背面写了一句让余倾子久久不能平复的话语:我是铲子,我回来了。 她问同学:“你们看到谁把绿茶放在了这里?” 他们都说没注意,余倾子跑了出去,四周看看,只有余倾城没走远的身影。硬着头皮追上去一把扯住他,气喘吁吁,低声下气拿出手里的照片给他看,问: “你……有没有见到这个人。” “哼……”他若有所思哼哼了一声,余倾子真是个笨蛋,这是个背影,而且是冬天的时候照的了,现在都已经入春了,他怎么可能会知道?到头来还被他数落一番,自讨苦吃。 绿茶少年,铲子,他回来了。 余倾子对着天空绽放一个微笑,因为,以前的东西,还是可以回来的。 “发了半天的呆,看什么啦……哇帅哥吗?不对,没准是个丑八怪,不然为什么不以真面目示人呢!”安柠檬在隔壁座位推了余倾子一把,把她从放空中拽了回来,然后把她手中的背影相片躲过去,喝着余倾子说出关于绿茶少年的故事。 津津乐道听了半天之后,假惺惺揉着她的背部安慰:“没事没事,他不是回来了吗?总有一天还是会见面的!” “是啊!总有一天会见面的!”如果有缘的话。事实上,她什么时候为了这件事儿烦心了?她只是觉得商齐那个家伙真是难缠,总是一天到晚跟着向可,她在的时候,做得更过分。 所以,她只能在向可独处的时候,静静坐在他身后。 他也根本不会知道,他在自习室的时候,只要稍微扭扭头,余倾子就会在他后面几排看着他。他在图书馆的时候,余倾子就在他书架的对面。 直到终于有一次,他们面对面的走过。 他可以无视余倾子的存在走过她身边,可她却没有办法迈步子,还会不由自主转身看他离去的背影。即使他恨她,即使她说她会忘记他,试图去爱上别人。 可是,那是在心底深处已经形成了一种信仰的人啊! 他停下,转过身来,就在余倾子的正前方,恐怕这辈子对她都会是那副表情了。有时候连余倾子也觉得,作为一个女孩,是不应该随意把自己弄得那么卑贱的,她们都应该有自己的骨气,活得漂亮一些。 他说:“余倾子!” “嗯?”余倾子在第一秒就回应了他,这是他在大学第一次这么跟自己说话,这么喊她的名字,连她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是不是给大脑传送了错误的信息。其实是没错的,只见他静静地说: “忘了我。” 他又在她已经快结疤的伤口上狠狠划了一道,化作了两条不间断的泪水一直从眼睛涌出来。我怎么可能忘得掉你?怎么可能? 他说:“试一试!” “不要!”余倾子抓着他的衣服,试着恳求他,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唯独这件事不行。 向可推开她的手,面无表情:“那么,让我帮你!” 他真狠心,余倾子想,这大概是报应吧。 她哭着跑去找余倾城,到了那里,一脚踹开了门,把她脚上的旧伤又踢得复发了,总算把门给踢开了,见着余倾城正在拉着小提琴,那一脸惊讶的表情,余倾子才不管这场面是多唯美,关上了门,一瘸一拐走上前抓着他的衣领就质问他:“你跟向可说了什么,你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他怔了怔,把小提琴从肩上放下,然后嘴角是一丝微微的笑,说:“你觉得呢?我只是想让他不要害人害己而已!” “卑鄙!无耻!”余倾子咬牙。 他说:“反正他又不喜欢你,你还想要维持这种幻象多久?你真是太天真了,就只会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在现实的世界,他根本不爱你!”他根本不爱你,一字一字地像刀一样划在心上,可他说的,却一个字也没错,他把余倾子仅存的一点点幻想都要毁掉。 “余倾城,我恨你。”这恨得太没道理,但是她找不到可以撒气的方向。他说,这种爱,还不如不要。余倾子认为他不知道这对于自己的意义,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像他这样冷血无情的人又怎么会知道呢。 余倾子一把夺过他的小提琴,直接拍在了玻璃做的茶几上,茶几裂开了几条裂痕,没有碎,小提琴的木质琴身上多了一道痕,弦也端了两根,已经不能再用了。 余倾子从来没有生那么大的气,就算生气了,也没拿过什么来撒气,余倾城心爱的小提琴显得就格外可怜一点。这么丧失了理智,余倾城就抽了他一巴掌。 连余倾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这一巴掌给抽出去的,望着自己的手心立在原地不知所措,那是因为,余倾子蹲在原地,哭得那么伤心,每一丝哭声都能传到心里去。 他想,杜花信一定不知道,否则她怎么有机会在这里撒野,于是忽视这一切,吩咐保姆打电话给杜花信就上楼了。 屋子里只剩下余倾子的哭声,孤独又清冷。 从今以后,余倾子就再也变不回余倾子了。向可说,他会帮她……帮她忘了他。 那是她听过的最伤人的一句话,比他恨她这句话还要冷。 后来他还是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把余倾子对他所有的妄念折腾得一点不剩。 在路边咖啡店,余倾子会顺道去看看路达,在那里看到了他,正和余倾城走进了屋里,简单点了两杯。 余倾子没让他们看到自己,躲在一旁,很好奇这两个人怎么可能会走到一起呢。要知道,自从柳柳跳楼以后,他们就已经绝交了。她移步到了他们座位旁边的方形石柱,他们说话的内容能听得一清二楚。 余倾城说:“你约我出来的目的,是什么?” 第52章 以前学过占卜 向可说:“你讨厌她么?” “你说的是……” “你妹妹,余倾子。” 余倾城说:“够了,她是我妹妹这件事你有必要说那么大声么?” 听到这句话,余倾子明显不爽。 向可说:“看来你真的不喜欢她的存在!” “嗯,然后呢?” “我们合作吧!”向可说,两人沉默了好一阵子。 余倾城说:“我们有什么好合作的。” “你和我一样,都不想看到她的存在……那么……” “你想毁了她?” 余倾城说,向可想毁了她。 这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笑话,余倾子喜欢他,把他当成自己的信仰,可是,他要毁了她,他要毁了她,他要毁了她…… 这句话一直萦绕在她周围,好几天挥之不去,雨天的阴霾也不过如此。 向可,和她的哥哥,这两个本该是她最爱的人,都把她视为毒刺。世上还有比她还要好笑的人么? 虽然余倾子也曾想过,他们到底有多讨厌她,排斥她。 原来,竟然到了要毁了她的地步。原来,她这么让人讨嫌。 可是,她究竟要怎么妥协? 余倾子喊住余倾城,他原先还是一脸诧异,但是尔后都会变为不屑。他说:“你都听到了是么?” 余倾子低头,问:“你究竟有多恨我?” 接下来,就是长长的沉默。 “正如你所听到的,我会毁了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语气把余倾子打入了万丈深渊。她咬牙切齿,明明是我更恨你好吗?可是谁会像你这么卑鄙? 她无力地说:“世上没有哪个人,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妹妹。” 他嗤笑一声:“噢?原来你还记得你是我妹妹啊!我都不记得了!” 是的,他从来都不承认有余倾子的存在,他从来都没有妹妹,看来是她对牛弹琴了,她根本就没有资格跟他谈条件,从一开始我就应该意识到这一点。她真蠢,余倾子嘲笑自己,原来她才是这世上最蠢的人。 她笑笑,然后以最骄傲的姿态对他说:“你不是想毁了我吗?如果你不够厉害,那你就要小心咯!因为……哈哈哈……”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你越是要我垮,那我就是要活得漂亮些给你们看,这是报复你们最好的方式。 可是,她究竟要怎么活得漂亮些呢?连向可都不想她过得好。 她想,她的人生到这里估摸着已经没有什么转折点了,应该也就这么下去了,任凭你余倾城怎么摧残,她也不会怎糟糕,任凭杜花信你怎么美化世界,她也不会怎好过道哪里去。 所以,余倾城,你那些让我不得好过的小伎俩,根本就没有办法奈何我,这大抵是一种好处罢。 傍晚,余爸打了个电话过来,问余倾子过得好不好。其实,哪里还有什么好不好,虽然她一切照旧说好。 她说好的时候,大多是不好。可是除了好,她根本不会跟老余同志说自己不好。所以,余倾子从来都不会主动打电话给他。 而跟老余同志打电话的时候,她被锁在学校的厕所里了。 其实,只要是她喊一喊,就会有管理的大妈过来开门让她回家,可是她竟没有喊一声。所以,在学校的厕所待了一个晚上。 一身臭味不说,听说厕所一般都是见到脏东西的高发地带,每一扇门都背后,仿佛都能伸出一些利爪,那些已经腐蚀了很多年的冤魂。如果这样就死去,她应该不会变成厉鬼吧?她想。 早上第一缕阳光照了进来,她已经很疲困了。有人说,你干嘛不趁着这段时间小睡一下。你被关在这里试试看,你还有没有心思睡着。 更何况,你醒来的时候,还会面对某些爱看热闹的人一阵嘲笑,那么,还不如睁大了眼睛坦然面对他们的嘲笑呢,然后,再抬头挺胸地走出去。 自然的,像她这么好肚量的人,是不会去找余倾城的麻烦,谁会信啊? 而且,来日还方长的。 再而且,余倾城这次是加大了打击力度,绝对不会像以前那样幼稚了。 走回去的路上,看到了杜花信,他看着自己,不知道是什么表情,她这么狼狈的样子,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他走过来,却被余倾子阻止了,苦笑着自己,说:“别靠近我,我现在一身晦气!” 他却一把将她抱在怀里,让她又不知所措了。听到头顶他哽咽的声音,然后搂着她更近一些,双手明显颤抖,他说:“我找了你一个晚上。” “我……”余倾子双手搂上他的腰,贴得离他近一些,就是忍不住抱他,大概是因为心很疼很疼,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愈合,疼得无法呼吸了,好想抱着他好好哭一下,好想告诉他,向可真的不会再爱她了,他竟然真的这么残忍。 她笑道:“余倾城说,他想毁了我,他真天真!把我关在厕所一个晚上就能毁了我么?” 他沉静了许久,才说:“倾子,想哭的时候就哭吧,在我面前,你不要装着!” 这一刻,余倾子心里无比安宁。 却也无比苦涩,但是没有哭,因为一哭起来就会像崩裂了的堤坝,怎么都挡不住,她在杜花信面前,必须是坚强的,所以忍住了,只听见杜花信抚慰: “别怕,有我在。” 商齐到咖啡店里帮她算了一卦,其实是她商齐一厢情愿帮她算的,她从头到尾都没掺和,从理论上讲,是不灵的。她说,你这次祸不单行,而且…… 而且嘛!是递进关系不是转折关系,余倾子早就知道了,前方总是有些灾难的,她都知道,但是,有杜花信,杜花信说,有他在。那么,她是不是真的可以放宽一切的心,把一切都交给他呢? 商齐再一次说:“真不用我帮你啊?” 收起你的假好心吧!难道你还能施个法术把余倾城给灭了不成? 她走的时候,留了她的电话号码,说有需要可以找她。余倾子把名片举起来想扔进垃圾桶的时候,被她那么一瞪,只好把它放回包里。她这眼神,似乎知道余倾子一定会找她。如果老巫婆算命真的准的话。 后来,余倾子在路边咖啡厅见过一次向可,他不知道余倾子跟路达很好,会经常来这里溜达,所以他也不知道他和余倾城的那番话像毒刺一样烙在余倾子的心里,质疑地看了一眼余倾子,他走到商齐的位子,应该是要等商齐。难道,他要占卜? 就因为质疑,向可路过她的时候,看了她一眼,问:“你在这里工作?” “没有,我经常来这里而已。” “那……”他说的就是他跟余倾城在这里说的话。余倾子装作什么事都不知道的样子走开了。 第53章 失去他的日子 路达说:“看看看,你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知道不!”连路达也嫉妒他的美,偏偏咖啡厅就是他最美好的映衬,余倾子死也不会相信,这么一个人,要置她于死地。 商齐来了,在柜台对她笑了笑。 余倾子却急于想要知道他们占卜的内容,商齐用意念会知,不要试图窥探。 其实整个过程,像是聊天一样。 过了一会,她才乐哒哒过来跟余倾子说:“向可说,你以前学过占卜!” “是吗?我怎么不记得了?”余倾子故作平静,视线却落在了向可身上,他是个阳光的孩子,能够在日光下呈现他最完美的弧度,余倾子却为这个弧度死心塌地了那么久。 “听我的,坚持住,他很快就会爱上你的。”如果余倾子此时嘴里含着一口水或者咖啡的话,她的神圣马上就被被她所玷污的。她还能等到那一天吗?商齐,你到底是站在那一边的呢? 她牵着余倾子到向可面前。 可是他却坐不住了,一手拉着商齐就要出去,余倾子一着急,就拉着他没让他走,这个举动,连她自己也没想到。 爱便是这个样子了,余倾子不知道自己已经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没有像她这样把自己搞得那么卑微了。 向可,我都这样了,你喜欢我一下会死吗?余倾子就是想这么对他说的。 向可甩开余倾子的手,拉着商齐就吻了上去。 太狠心了,着实太狠心了些。 这个商齐似乎是没料想到的,愣愣的站在那里,任由他狂吻。 余倾子想,我是该放手了,向可,我终究等不到你爱上我的那一天,占卜这件事,我不知道商齐算错了哪里。 余倾子试图控制着自己的情绪,用着最后一点颤音努力挤出一句话:“我答应你!” 他终于停了下来,背对着余倾子,然后走了出去。余倾子追了出去,想要一口气扑向他,不让他走,她没想到自己那么快就后悔刚才说的那句话。 如果我放弃了你,那我该怎么办? 阳光毒辣辣地晒在地上,照着向可离去的背影,如他一样干脆。余倾子默默地说:“我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了。” 他走后,商齐不安站在她面前,依依呀呀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想要解释什么却解释不清楚,她被向可吓傻了吧! 余倾子显得有些无力,说:“没事,吻了就吻了吧。” 可是,她终究再也不想见到商齐了。 回到杜花信那里的门口,余倾子见到了安柠檬,多嘴的路达跟她说了余倾子在咖啡厅发生的事。 安柠檬说:“放弃了也好,向可一点也不适合你!” 余倾子静静地听她说着:“鱼啊,有时候我们是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的,你不能喜欢向可,我不能喜欢骆絮,我们总算有些共同点了。” 沉默了许久,她才开始安慰:“很想哭吧?来,到我怀里哭一哭!” 她说,到我怀里哭一哭,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就是让余倾子很想哭,为了不让自己哭得太丑,余倾子只能把抱着她抽泣,她才不是一个爱哭的人。为什么她的爱情之路这么艰辛,就像喜马拉雅山一样高低起伏并且还有一点延绵不绝的势头。 她还一直在余倾子耳边说:“笨蛋……大笨蛋……” 以后,她的生活中就再也没有向可了。 那么,就只有安小麦那只萌物了。 然后,余倾子的生活中就再也没有向可了。 事实上她除了不得不把他视作陌生人之外,其实就很少能见到他。 余倾子会从心里痛恨余倾城,这是应该的,她跟他的矛盾并没有化解,反而被激化了。 所以,当她看到他和余爸走在一起的时候,她走开了,没让他们看见自己,也不打算跟他抢一个爸爸了。 余倾子虽然没死,但是灵魂也丢了大半。 商齐终于在向可那一吻中反应过来了,急急的就跑到杜花信这边来跟余倾子解释:“我跟向可没什么关系,他只是把我当做对付你的挡箭牌……而已,唉,你也不用这么冷漠吧,我都跟你说我不喜欢向可了,我喜欢的人,是你哥哥,余倾城,懂不?” 余倾子苦笑一声,然后投来一个怜悯的笑,余倾城就是个坟墓,你非得这么想不开么?而且,不管是向可还是余倾城,她就算是再怎么不喜欢也不会去干涉了。 送客。 她这一被吻,便失了神圣,接了地气,语无伦次地再不像一个占卜师。果然,人家那什么圣女都是用处女是有原因的。 余倾子回到房间,翻开盒子最底层,有一张塔罗。 没错,她酷爱塔罗。 不过,是以前。 自从抽到这张之后,她就不再碰了,她不相信这样的结果,她要去改变这个结果。 只是,后来就渐渐信了,无论你怎么努力,还是说她根本不够努力,她都已经害了柳柳,可是她终究没有让向可爱上她。所以,她该信。 三年前,向可找她占卜,关于爱情。 她在桌子上铺了块黑色的桌布,按照严格的塔罗排阵来,每一个步骤丝毫不会出差错。 依旧记得他那时候的面容,总是夹着一丝丝的小甜蜜。 那一刻,桌上的塔罗牌掉了一地,这是余倾子搬来后第一次发怒,她性格那么温和,是从来都不发怒的。 以前,向可带着她走过了很多大街小巷,看到很多她没见过的东西。 他在曾经带着余倾子跑到河边放烟花,那次放烟花,他伤了自己,手背上一直留着一道疤,从此开始,她就想着:你可以坐在那里,看我放烟花给你看。 可是很久很久,她都没反应过来她已经失去向可了。 于是,她就只能躺在床头,捧着向可的照片发呆。她也可以看他一辈子都不腻。 向可,失去你我还能做些什么让我觉得我的呼吸是存在的呢?我从来没有把一个人放在心底那么重要。 可是,你看,我失去了你我没死。 那是余倾城跟着余倾子来华商学院他跟她说的。 我会比我想象中无情。余倾子默默地说。 去了杜花信那里,他正在书房画设计稿。《classmate》现在已经完全交予他手下的人去处理了,余倾子只是跟着他稍稍进行审稿这些事,这段时间要开始忙于工作室,有时候还会忙到三更半夜乃至通宵。 余倾子就走过去,跟着他一起忙着,尽量让他不那么孤独,说:“让我帮点什么也好!” 他抬头,一脸诧异,笑了笑!余倾子虽然不是什么专业户,但做点设计还是没问题的。 忙着工作也好,这样她也不至于会想着一些不该想的人,想一些已经过去而没有办法改变的事情。 第54章 那只宅得快死的穴居动物 杜花信有一个小清新的设计工作室,专门设计一些很小的玩意,比如说杯子。每一个杯子,都是他亲自捏成型,然后烧制。余倾子就负责给杯子设计图案。别看一个小小的杯子,身价一点也不低,特别是他自己画的那些。 除了杯子,还有一些工艺品。 而她能帮到他的,就只是一些微小的事情。有时候,就只能陪他通宵,他在做他的事情,余倾子在电脑旁边蹭蹭地刷屏,帮他更新博客之类的。三更半夜,给他做些宵夜。 他吃着宵夜,笑着说:“这样的生活虽然辛苦了些,但是觉得好幸福!” 余倾子陪着笑,他说的幸福,是说自己陪着他吗?可是,她终究就只能做到这样。 “那么容易满足啊!” “倾子,不要在乎他们说是非!” “我知道!”余倾子一直都知道,但是她也不知道也到底是不是在乎的,她每次都是淡然而过这是真的,她从来不会因为他们说的而大动干戈。这样子,只会消耗的的力气,让余倾城乐呵了。 余倾子想,她能做的,就是让他不乐呵了吧。 第二天一大早,有人来敲门。 她去开门,却一个人也不见。正碎碎念着是谁要关门,见到脚下的绿茶,她才知道,是铲子来过了,给了她一张早安语录,他只跟她说一声早安而已。 这个世上,有这么一个人关心你,即使不知道是谁,也是幸福的,好比没有的好。 花信走过来本要问她是谁的,一目了然了。 余倾子说:“我原本以为是你送的,现在看来不是!” 他笑笑,余倾子说:“想知道铲子的故事吗?” 他的表情告诉她他想听,正好他的事情也做得差不多了,就当做枕边故事讲给他听,助他入眠。 没想到听完了,他还没有睡意,在余倾子额头吻了一下,说:“回去睡吧,忙了一个晚上累了吧?” “嗯!” 她转身出去,替他关上房门,回到自己屋里,一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她想这样的日子还是好的,忙忙碌碌的,根本没有时间去想向可,最近,她想他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这对于余倾子对于向可来说都是个好意向。 没准有一天,她真的会为了杜花信而忘了向可。其实,这么发展下去,也不是那么难的。 杜花信说,要把余倾子当成杜夫人来培养,当他的贤内助。所以,他带她出去谈生意的时候,安柠檬都会故意不出席。这个时候余倾子就会碎碎念,《classmate》是她们共同的孩子,她不能总是这样懒惰呀! 很少见她有这样小女人的时候,所以杜花信瞧着也十分开心。 事实上,这时她只是个小助理,在他旁边听他们说专业术语。 每每杜花信问她这节课学到了什么,她大多是答不上来的。他倒也不指望她能够做些什么,他说先看着,总会学到些什么的。毕竟,他现在已经不是她的老师,不能让她抄百度。 他们谈私人事情或者叙旧,她就跑到外边来。 春天已经来了一段时日了,下了很长时间的雨,好不容易有太阳,她就出来晒晒,一边晒一边等他,闭着眼睛思考。 余倾子静静地说:“向可,我一定会努力忘掉你的。” 以前,说这句话的时候,她不知道会用多大的勇气。 他以为是杜花信下来了,用影子把她的太阳光给遮挡住,然后自己就忘我地说:“花信,我会努力的。” 他没有说话,余倾子这才睁开眼睛,他背对着阳光,格外刺眼,她却还清楚记得他的容颜。他不是杜花信,他是向可。 她暖暖的情调立刻冰冷了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又心虚又难过。 这些时候,应该是说一些违心的话会比较好吧! 磨叽了半天,余倾子总算想到了些话,说:“我……现在已经跟杜花信在一起了,过得……很好。”是啊,她的确跟杜花信在一起,过得也的确很好,这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却觉得就是违心。 他静静的转身就走,说:“哦!不用跟我汇报……你的未来,跟我无关!” 我的未来,跟你无关。 向可把她今日来对他所有的幻想用这句话都化成了一潭死水,堆积在心里深处,肮脏不已。 塔罗牌告诉她,她这一生,就只能看着他的背影而无所得。 有时候,坦白真是一种致命的毒药,比谎言还要渗人。你总想知道答案的结果,千方百计想要去寻得,寻得之后,万般不能接受。好不容易接受了,想要去改变,却怎么也改变不了。 塔罗,大概就是一种让你不要浪费太多的时间在不必要的事物身上而存在的东西吧? 它早早就跟我诠释了,我的未来,跟他无关。 人,到底该不该信命呢? 余倾子照着镜子的时候,总会想到余倾城,这么相似的一张脸,怎么一点也不一样呢? 如果不是他人品有问题,又怎么会那么不把她放在眼里,处处为难她? 安柠檬忽然凑到她的床头,笑得特别特别阴险,把她从细数余倾城的罪状中回了魂! 余倾子心寒了一下,说:“你笑什么?” 她说:“你都走火入魔了,我不笑得可怕一点,你怎么回得了魂啊?” “真幽默!”余倾子拼命咧着嘴巴,把“皮笑肉不笑”这成语诠释得相当好。她知道安柠檬是想让她开心些,不要整日沉浸在这些小悲伤当中。 其实要把她从中拉出来也并不难,就是她挥着个大铁锤过去把余倾城碾到墙上撕不下来,就算不行,吓他一下也好,她肯定能开怀一些,不至于觉得天理不公。 “鱼,晚上跟我出个门,逛逛,我给你买春天的衣服,还有夏天的衣服!” “不出!” 于是她跑到阳台,就要把路达的送的那只兔子抱过来,吓得余倾子立马爬起来,躲到床最里面的那个角落,拿着枕头护着不让她靠近,说: “酸柠檬,快把它拿走,我去还不行么!” 安柠檬满意地把兔子抱了回去,说:“快点,打扮打扮自己!” 余倾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还有什么好打扮的呢?头发有些长了,绑起来不是,这么放下来也不是,果然很郁闷,随便套了条裙子,穿了双帆布鞋。 一出房门,安柠檬看到她这副样子,真的很郁闷。 后来每每见到向可,就算是不由自主,她也不会再跟上去。所以她的手心总是有一道道的伤口,那是跟她撒谎时一样的动作,她都会有右手拇指掐着左手心。 加上上次的伤口还没好,她这左手,大概是要毁掉的。果然,撒不了慌的人有这么一个习惯,真是致命的,总是能被人一眼看穿。 第55章 关于安青茶这个悲剧 杜花信知道她会受伤,但他不是每时每刻都知道。他又不是余倾子心底的蛔虫,怎么能知道她每一刻都在想什么,他认识的余倾子,都是余倾子自己表现出来的。用余倾子的话说,他根本一点也不了解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至少,他不知道他面前这个女子到底是有多邪恶,有时都会就觉得自己是个恶魔。 余倾子只是会偶尔发现她是个恶魔,会做很邪恶的事情。 比如说,她至始至终都没有爱上他,却用他来做忘掉向可的挡箭牌,希望把对向可的想念转移到他身上。 不过,那都只是因为他条件好,对她也好。 她想着如果,如果他不是那么一个人,她会做出个什么选择? 他不在的时候,余倾子会比任何人都理智。如果向可不在,她会一直理智下去。可是,人总有犯糊涂的时候是不是? 她觉得,是时候清点一下她犯下的那些不可饶恕的错误了。 如果她不是犯了这么大的一个错,向可又怎么会离她而去。 这么善于自省貌似不是很好,会把人误入歧途的! 但是,失去了向可,恍如隔世,她试了好多法子,都无法从中自拔。 所以,至少要跟他保持一些相当的距离。 安柠檬问她:“你们两个是不是分手了?”她指的是杜花信,这些天都不见她去找杜花信,而杜花信来看她,她也好像故意避开一样。 余倾子说:“从来都没有靠近过,何来分手之说呢?” 她说这话的时候正拿着一副十字绣来打发时间,应付她的精神空虚。说从来也没有靠近过是骗安柠檬的。那一日,他用大衣把她裹紧怀里的时候,跟她说了一句话,他说,如果你能感受得到,就不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那时候,余倾子连本性都丢了。 一个人,要卸下伪装,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更何况是,最后连信仰都弄丢了。 其实,就这么守着这一个不属于她的信仰是那么愚笨,他就是不属于余倾子啊。 “怎么绣得那么丑啊!”路达抢过她的十字绣,一直慨叹,她抢过来的时候,针扎了手,渗出一滴来。这段时间血光之灾太多了,血都淡了。 余倾子问安柠檬:“你还喜欢骆絮么?” “当然喜欢,那是我们的心在作怪,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余倾子觉得有道理,脑残艺术生安柠檬总算说出了些看似风雅的话来了。 上周余倾子在网上看了一个关于血天鹅的视频,就是她,穿着一条红色的芭蕾裙,似乎要摔倒了很多次,却依旧没有停下舞步。余倾子都看到她缠着绷带的脚渗出血了。 先不说她这身板可以跳芭蕾,那么疼,她是怎么忍过来的? 如果不是刻骨铭心,余倾子绝不会相信安柠檬这只面瘫会做到这种事,可是她到现在怎么还能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安柠檬,你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就像你没有看到真正的我一样,我看不透你。 想着,她拿那针再次扎了自己的手,是想着有没有安柠檬那么疼。 可是,连向可都不想让她活着,她是靠什么活着的? 这段时间,她跟所有的大学生一样,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没有课的时候,一直躺到全身筋骨酸痛才肯起来吃点东西。 每当这时,有没有人想跟我一样,逃离到世界之外? 就因为那句“从来没有靠近过”,安柠檬把其原原本本转述给杜花信,他二话不说便跑来了,说真的,这句话的确伤人,所以余倾子不敢见他,瞪了安柠檬一眼以后自己一个人关在卧室里不敢出来。 她低估了杜花信的真诚。 一直在门外等了一个大半夜,余倾子走出房门,发现他还在,而安柠檬和安小麦似乎已经熟睡了,而杜花信是斜靠在沙发上的,静静沉睡着。 “笨蛋!”余倾子轻轻闷了一声,正要转身去给他拿个被单什么的给他盖,却忽然被一只大手给抓住,将她拉倒,她被迫转了个身摔在杜花信怀里。 杜花信低声说:“余倾子,你感受不到么?” 夜黑得看不到他的眼睛,但她可以感受得到,他的眼神,那么炽热,怎么可能感受不到呢?她想要挣开,杜花信却不让,她拗不得,只好服从,说: “没有。” 他说:“那为什么要说出那样的话?” “对不起。” “以后再也不要说出那样的话,好么?”他将余倾子靠在他的怀里,像护着一只迷了路的小麻雀,一放手她就又可怜兮兮地原地打圈圈,抖擞着那被大雨淋湿了的翅膀。 一大早的,安柠檬醒来,发现余倾子正坐在客厅里发呆,手里抓着一根胡萝卜,兔子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嚼着,还丢着一颗一颗的便便。 便便那是其次,令安柠檬惊奇的是,余倾子居然靠近有毛的动物了,今天真是没有征兆的一天,觉得她一定是受了什么打击了,站在厕所的门口愣愣地看了她老半天。 安小麦也起床了,乱糟糟的头发,走在安柠檬旁边,顺着她的视线朝余倾子看过来,奇怪的说:“宝贝,不就是被关在了公厕一个晚上么?至于么?” “啊?”余倾子回神,看到这姐弟俩,再顺着姐弟俩的视线看到桌子上,那只圆毛竟然就在她的手上舔,立马“啊”的一声跳起来,本想往后退的,连同坐着的桌子一同摔在了地上,又狼狈了起来。 她还是那么怕圆毛!安柠檬和安小麦一同摇头叹气了一声,走进了厕所。 在余倾子觉得还算过得来的时候,收到了一通电话,她说她叫安青茶,没错,就是安柠檬那个名字也很原生态的亲生姐姐,一个整天忙碌事业的顶梁柱,每天忙着应付企业黑手的精英分子,上流社会的佼佼者。关于其他的事情,余倾子对她的印象并不是很好。 因为她打电话给余倾子,确实是想确认她的身份,问她家是做什么的。然后,就开始跟她打探安柠檬的情况,问她安柠檬有没有交什么不上道的朋友?她要是如实说来她自己其实就是个不上道的朋友让安柠檬在学校惹了一身麻烦,估计她也是要活活拆散“拆散”自己和安柠檬的。 余倾子跟安柠檬说:“你姐可真势力!跟余倾城一路货色,都想收买仇人身边的人。” “仅仅势力吗……”在她认为,应该还有更多,安柠檬在贬她姐姐这件事上是跟余倾子很坦然的,她说,遇上这种姐姐真是她的不幸! 其实遇上安青茶这种妹妹才是她的不幸嘛!那是人的本性,更何况还要管理那么大的一个企业,手下有一群人要吃饭的,如果她不把自己变得强大些,恐怕安柠檬你也不能算是个资本主义家,现在最没有资格这么说人家是你吧?你还想要个大公无私的姐姐?那种姐,从来都不为自己的妹妹着想,反而为了公共事业有时还是会“牺牲”自己的妹妹的。 第56章 安小麦有一烂摊子事 余倾子这么大费周章说了一段安青茶给她打了个电话,无非就是想说一件事,她要回国了。 具体时间不知,但是从安柠檬的情绪上讲,她并不是很高兴的样子。 看来,安青茶的回国,肯定是要发生些什么事情的。 于是,安柠檬就联系了她《classmate》那几个人,开了一个会,用了一个晚上商讨对策,就为了她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余倾子说,其实你不用这么防着,她是你姐,是不会害你的!她把“害你”这俩字说得尤其重了一点。 过了些天,严楚就出现在她们面前。跟她们说了安青茶回来要跟她们吃晚餐的安排。余倾子以为二十一世纪了,吃个晚餐没什么的。听到她的话,安柠檬笑了笑,笑她的无知。 因为,安青茶之所以是安青茶,不仅仅是有强大的家产、过人的长相和大脑,还因为她独特的三观。也就是说,一顿简简单单的晚餐,也会被她搞得非常资本主义化,一个晚餐而已,把上流社会所有的人都给请来了。 严楚给安柠檬说明了安青茶的意图,她就是想把回国已久的安柠檬介绍给大家认识,也就是说,即使安柠檬以后不继承罗家的庞大产业,资产也不会少了她一分钱的。 想到这里,余倾子觉得自愧不如,觉得自己想着不跟余倾城争家产显得多么愚蠢至极,然后暗地里抽了自己两个巴掌,看着站在严楚帅哥身边的那个穿着上世纪小马褂嘴上留上条花白胡子的中年男人,凑近耳边对安柠檬问: “那个是谁?” 安柠檬解释:“安青茶的私人管家。” 余倾子说:“你姐姐的三观果然很奇特!” 她一笑而过,表示很头疼。 安青茶的房子,那都不是盖的! 余倾子和安柠檬上楼去参观。严楚带着她们来到一间大概是起居室的地方,一个七八十年代的洋式别墅,就是有一股阴森的气息! 不过你不得不赞叹,连个梳妆台都有雕花,手工特别惊喜,色彩非常大胆,在我们艺术上的道理应该是个上等品。安柠檬说她妈妈生来就是个贵妇。原先私自嫁给她爸爸那人,只是以为她自己真的能过“你挑水来我浇菜”那种生活。 事实也证明,真爱也未必能够战胜现实,在现实生活中,安柠檬的妈妈实实在在输了,但是她得到了很多东西,那些东西,跟失去真爱来说,是有的一比的。而且,就是她失去了真爱,她的女儿还是回到她身边了。 安柠檬的爸爸有妥协过的,跟她回到罗家生活,一直到安柠檬的出生。 这其中是有利益关系的,安柠檬一直不知道。也所以,余倾子觉得像安妈妈这么也好,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悲剧是什么。 她的悲剧,大约是不知道自己就是个悲剧吧。所以,清高的人到达的那种境界大多都会厌倦安妈妈这么一种人。 安柠檬就是一个清高的人。 而安青茶,就是这种利益条件下衍生的一个利器,这种利器继续传承下去貌似还会有一种生生不息的势头。 余倾子是及其羡慕安青茶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就算那么世界多么愚昧无知也好,多么腐败无味也好,她都可以忽略掉。 但是她自己不能,她看得透彻一些。 看来安柠檬在这边要做的事情有些多,然后又把安小麦丢给了余倾子,今天是问诊的日子,余倾子在杜花信的陪同下到了医院,进行了一个下午的漫长等待。 但是,这次的事件让余倾子有些措手不及。 医生把他们都叫到了屋里,表情十分严肃,把这次的检查结果递给余倾子,她接过来一边看一边听着医生的解释。 医生说,他得的是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是一种影响血液及骨髓的恶性肿瘤,它的特点是产生大量不成熟的白细胞,这些白细胞在骨髓内聚集,抑制骨髓的正常造血;并且能够通过血液在全身扩散,导致病人出现贫血、容易出血、感染及器官浸润等。 而最近,安小麦的病情一直在恶化,药物化疗都没有用了,骨髓移植是最后的办法。 所以医生让他们进来,是要他们商讨着给安小麦做手术的问题,这个年纪也刚刚好了。余倾子顿时觉得全身无力,借了杜花信的手机,给安柠檬拨过去。 安柠檬在那边急促地说:“什么事呀,我在忙!” 余倾子说:“是安小麦的事情,很重要!得你这个亲生的姐姐才能做主。” 安柠檬顿了顿,问:“这事有多大?” 余倾子说:“搞砸了你会后悔一辈子。” “嗯,知道了。”她的确很忙,挂机之前留了安爸爸的电话,于是余倾子就只能找安爸爸。在医院门口,三人见到了匆匆赶来的男人,已经不是生人了,所以也没要绕什么弯子,杜花信把安小麦抱去了车上,她在大厅的座位上把检查报告递给安爸爸,一边解释他看不懂的中文。 “手术需要家长签字,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到相配的骨髓……” 安爸爸热切道:“我是他爸爸,骨髓应该合适的。” 这也说不定,医学上的事情总是复杂的,但是不管怎么样,她都不会丢下安小麦不管,那是她唯一一个不讲理由去守护的人啊,即使他未来会长大,会有自己的秘密和烦恼,但是此时,安小麦是无暇的,是依赖她的。 这就是这段时间为什么安小麦也不大爱动了,因为她太伤心,一直都没有好好地观察一下他的动向。她果然不是一个好人啊! 最近这些周,安小麦必须在医院接受化疗,而安爸爸也去检查了一下,结果出来以后,他们都大失所望,安爸爸的骨髓虽然合适,但是他的身体并不好,并不适合移植。 然后安柠檬终于赶到了,身边跟着严楚,她赶过来之前,公司正在开会,一个奇怪到她也要参加的会议。安柠檬依稀知道这次会议的意义,是严楚的安排,也是远在外国的安青茶的安排。 她真正体验到了上流社会的压力,当你面向着十几个穿着西装表情严肃的中老年人开着会议的时候,他们的话题跟你想谈的话题总在十万八千里,她有些觉得安青茶真是个怪物,居然就在这里混了那么多年。 检查完以后,几个人坐在走廊的位子上,说不出什么话来。 因为,安柠檬的骨髓也不适合,医院现在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这对于现在时机十分好的安小麦来说不是一件好事。 安爸爸说,安小麦的病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时候还太小,不适合做手术,所以就一直拖到了现在,还亏得安柠檬待他好,将他养得白白胖胖的,还一点也没有病态的样子。 第58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余倾子走进屋子,准备着等她的呵斥。 “你去机场接她了?” 余倾子说:“不仅如此,我还跟她说了很多关于你的情况,她看起来还挺喜欢我的!” “余倾子!”她站起来。这是她今年第一次叫余倾子的全名。自她们成为一伙以来,她从来都不会这么喊她的。 余倾子咬咬牙,说:“有时候你就是想不开,干嘛跟你自己过不去呢?装什么清高啊?” “你怎么会这样?”连她也想不到吧?她坦白: “事到如今我也不装了,我不想再被余倾城踩在脚底下了,所以你姐姐是个很好利用的棋子,你也不要那么跟钱过不去,她就是你姐,你想开些。” “我会想开的!”她说:“我会回到我姐身边,不会让你得逞的,卑鄙小人。” 目的达到了,安柠檬果然是个很好激怒的人啊,但仅仅是余倾子。 余倾子也没有什么颜面继续跟她呆在同一个屋檐下了,收拾好行李就出门。 杜花信把车停在了路口,二话不说就把她行李接过去了。 余倾子说:“我真不是想要这么对她的,但是只有她姐姐才能保护好她!”因为,余倾城和向可这次是花了血本要打击她们两个,余倾子无法预知未来的事,现在是安小麦在生死攸关,只有安青茶这样强大的人才保护好他。 余倾子想,若是保护一个人得出卖自己,那么她会考虑的。 “我知道!”他歪着身子,在她额头吻了下来,说:“我都知道!谢谢你没有拒绝跟我一起分担。” 余倾子其实还是很担心的,说:“我……还是有些害怕的,你能顶得过去吗?” 他笑笑,杜花信是什么人?当初他不用父母一分钱一个人创了几家公司,到现在这般成就,靠的是什么?这小妞要不要这么看扁他啊?阳光照进了车子,格外温暖。他无声告诉她,不要害怕。 接下来,余倾子就在杜花信这里住下。 在他这里住下,心情很好。余倾子唯一能帮他做的事,就是浇花。他有很多满天星的种子,她去路边咖啡屋给他顺了几个花盆,种了下去,天天浇点水,保持土壤的湿度,等待着它们发芽。 最靠右的花盆里,她种的是两株向日葵,现在是晚春了,是个好季节。 一个人去了医院,看到安爸爸一个人坐在病房外面的座位边,看起来很紧张的样子,看到余倾子过来,便站起来向她走过来,表达了半天,余倾子才从他口中得知,在灵州市那边发现了相配的骨髓。 余倾子感觉心热了大半,赶紧跑去医生那里,询问了相关的情况。 根据医生的说法,捐献者似乎还有别的因素,所以要不要捐献还在考虑当中,而且还有很多相关手续要协调一下,让他们先安静等几天。 她也想等啊,可是安小麦等不了了。 医生说,捐献者那边留了联系号码。 从医生那里出来以后,余倾子接了安爸爸的手机,照着号码拨了过去。 一声一声沉闷的嘟嘟声,没有人接,一直到电话那边有个女声说电话无人接听,然后就挂了。 她失望地把手机还给安爸爸,推开病房的门,安小麦正坐在病床上,认真面对着杜花信的方向,听他说话,认真一听,原来他在给安小麦讲故事,讲的是美人鱼。 多大了,还讲美人鱼,但是余倾子忘了,安小麦也是在奔波中度过的,跟着安柠檬这等粗人,不说没给安小麦讲过,连美人鱼的故事她都未必听过。 说真的,这样的杜花信很是贤妻良母,让余倾子怎么看都是暖暖的,窝心的。他抬起头来,对着余倾子微微一笑。安小麦也回过头来,立马就没听他的故事,在病床上站起来,走到余倾子身边就抱她,张开的肥嘟嘟双臂还传来一丝丝浓浓的福尔马林气味,稚嫩的声音道: “宝贝,你总算来看我了,想死你了!” 余倾子将他抱起来,但是太重了,自己瘦小的身子抱着有些吃力,说:“宝贝,我也想你。”把安小麦放下来,让他躺在床上,盖上被子,低下头说:“宝贝,我要离开几天,你会听你爸爸的话吧?” “你要去哪?”他巴巴的望着余倾子,特别惹人爱。 余倾子说:“去给你找个好东西,宝贝,等你病好以后,我就带你回家,去抓小沙蟹!” “好!”那一日,在红树林沙滩上抓沙蟹,一直都是最美好的时光,安小麦得寸进尺,说:“宝贝,我还想养一只圆毛狗,兔子它太孤独了。” 乖乖,你这是在整我吧!余倾子顿了顿,一直到安小麦恳求,她才说:“好,我会努力不怕狗狗。” 说起余倾子怕圆毛动物这事,杜花信忍不住笑出了声来。 走出医院,看到了骆絮,他正在走廊徘徊着,似乎是在等自己。 余倾子走上去,说:“灵州那边找到新骨髓,我可能要过去一趟。这些天,就劳烦你照看一下安小麦。” 他默默地应了一声,像有什么没说,却不愿意说出来一样。 余倾子说:“安柠檬最近过得很糟糕,你去看看她吧!也许你还是想用你自己的方法守护她,但是我们女孩子的爱不一样,这样的关头,她最需要的是你能无时无刻守护在她身边,让她有安全感,有足够的力量去度过这次难关,那些家庭背景社会因素,在此刻显得很卑微。她需要的是一个能够一起度过难关的人。” 如果在最困难的时候,他不在身边,那么等她走出阴霾,那个男生就再也不会在心底了。 骆絮点点头,说:“谢谢你。” 余倾子说:“安柠檬在决定喜欢你的那一刻,就想过跟你一起克服你说的那些所谓的困难,跨越那些所谓的鸿沟,不要让她失望。” 他笑道:“怎么还是你看得透彻!余倾子,虽然你这么一丁点大,可是你撑起来的天空,足以让所有的人都能安然快乐地生活!” 那是因为,他们都不了解她呀!她失望地摇摇头,她能撑起什么?她明明什么都做不了啊,现在都只是假惺惺地做一个样子罢了。 刚要往外走,安爸爸急冲冲地跑出来,手里举着手机递给余倾子,她这才知道,是灵州市那边的捐献者回拨过来的电话,来人是一个女声,听起来很不讨人喜欢,但是现在自己有求于人,只能低低头,忍了过去。 对方说,自己已经发了一封邮件给她。 余倾子只好赶回去,登录了那个已经被许久没用到的邮箱。 找了半天,才找到了最近的一封,点开来看,心忽然凉了一地。 杜花信凑过来,看着当前的页面,说:“你怎么了?一个钢琴大赛而已,你至于愁眉成这样么?” 第59章 你可真冷 余倾子转过身去,说:“杜花信,如果我有什么事情瞒着你,或者说你知道我更深处的秘密时,你还会一如既往地喜欢我么?” 他眯着眼睛笑问:“你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么?” 余倾子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秘密的。” 他伸手摸摸余倾子的头,说:“你可以有自己的秘密。”但是,余倾子也在担心,因为他认识的余倾子,并不是他看到的那样,真正的余倾子,连她自己都抛弃。 一个晚上,她都在犹豫和徘徊。 这个人,电话里的这个人,究竟是谁?仿佛知道她的秘密一样,自己的隐私受到窥探,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更何况,她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电话里说,她也是间接代理人,她把那个钢琴大赛的信息发过来无非就是让她去参加比赛,这才是她的梦靥啊,她想尽了一切办法要丢掉的东西。 对方以此要挟,看着安小麦,她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除了杜花信,她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可是杜花信太美好,她竟然一点也不想让他知道她的过去,如今她又跟安柠檬闹翻了,她还能跟谁说? 正思考着,路达便来了。 虽然他很无厘头,但还是非常靠谱的一个人,余倾子竟然跟他倾诉了,让路达有些惊奇,虽然她说的并不多,而且连杜花信都不知道,要是换在以前,这都是想都没法想的事情,他被感动得泪流满面。 一番话下来,路达说:“每个人,总有那么几回是违背自己意愿的事,虽然这样挺不人道,但是如果不救安小麦,你会后悔的吧?” 说得也是。 路达抿了抿嘴唇,说:“余倾子,我会一直站在你这边的!不要怕!” 这个男生,跟杜花信一样,让人很实在。 后来,余倾子再联系灵州那边的时候,那边的女士给了她一个号码,就是适合骨髓移植的那个人的号码。 余倾子最终没有拨通那个电话,因为不安,他知道自己的来路,她却一点也不知道他的意图,所以这一阵子都在考虑当中,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勇气。 最奇怪的是,杜花信居然瞒着她去见了向可,刚巧就被她撞见了,在路边咖啡厅。 当然了,这两个人如果不是因为她一定会很心平气和地说话,可是他们的确是心平气和地说话了。 等杜花信走后,余倾子走到向可面前坐下。 他本来要走的,看见余倾子,便停留了一下。 “你也要求我?” “求你什么?杜花信求你?” “不,他没有求,只是开价!他不想让你在我面前直不起头来。”他望着玻璃窗外,阳光后面的影子。 余倾子问:“他要跟你买什么?” “余倾子,你还不知道么?这几天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可是你没有打来,那个适合安小麦骨髓捐献的人,是我,我针对的人,是你!”他起身走到余倾子面前,望着她,这次,余倾子不再不像当时一样看着他。 他说:“余倾子,你爱上他了吗?” 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没等余倾子反应过来,他又说了一句:“余倾子,你到了没有他会死的地步吗?” 或许没有,她奇怪的是,他为什么要时候那样的话。他那么恨她,为什么要关心这些他最不可能关心的事情? 余倾子淡淡的说:“应该不会吧……我没有了你都不会死,没有他又怎么会死呢……” 这话说起来,竟然有一种心痛的感觉,可是到了这个份上,她也不知道最后心痛的到底是谁了,只觉得两人已经没有什么话是可以说的了。 说完,她静静在他面前走出了咖啡屋。好不容易结疤的伤口,又被自己揭开了。但是,这次她伪装得很好,连自己都没觉察出有什么在乎他的地方。 向可,我只是想让你心疼一下,你怎么就那么冷血无情呢? 他走出来了,抓住余倾子的手腕。 余倾子看的时候,他又放开了。 他说:“余倾子,我希望你求我。” 余倾子思考过很多次这句话,向可为什么希望她求他。如果是余倾城的话她一点也不怀疑,可是,那是向可,那是个不希望我再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 他为什么希望她求他? 向可,你让我该怎么揣测这句话? “为什么?”余倾子问的时候,多多少少是有些妄念的,他们都这样了,究竟还能不能填补?为什么两个人曾经很近的人,要这样说话?夏天的风来得很轻快,扬起了余倾子的裙摆,在这个路口,显得如此不真实。 “因为,是你欠我的。”他最终没有说出余倾子想要他说的话,这种局面,只有他说了才算数。可余倾子真的不知道他想要说什么。 他说:“为了安小麦,你会求我的,对吧?” 一路走来,心情竟然多了些忐忑,少了些挂念。 “嗯。”余倾子说:“向可,我求你,把骨髓捐献给安小麦。” 向可说:“你就是这样求人的?” 余倾子从来没求过人,所以她不知道求一个人的语气要怎么诚恳,目光要怎么殷切,话语要怎么恶心。他将余倾子带到咖啡店里面坐下,走到她对面坐下,看来跟他谈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他目光落在余倾子身上,一如既往的一丝不苟,说:“你回答我几个问题。余倾子,你爱上杜花信了么?” “你想要我怎么回答?” “如果你爱上他了,一辈子非他不可,那么,我就不想把骨髓捐出去,因为这样就能让你不开心,这就是你这么对待柳柳的代价。” “没有,我没有爱上他。”他看余倾子的手心,关于余倾子撒谎会掐手心的习惯,他也知道,那个疤估计是好不了了,但是这次她没有掐。她的确没有爱上杜花信,他再好余倾子再怎么努力都不行。 向可,你是不是认为,爱上一个人容易,不爱一个人也很容易? 你只是喜欢柳柳不能自拔,你个自私鬼。到最后,我还是让你失望了。向可,你会后悔的,你一定会后悔的。 他说:“听说,你会弹钢琴。” “不会。”他是从哪里听来的小道消息?他这个阵势,想必是都打听清楚了。 “余倾子,你那个一说谎就掐手心的毛病一直都没改!”他蹙着眉,说:“我不管你是为什么要放弃钢琴,你既然来求我,我就告诉你,我要你站在那个舞台上。” “你没有资格那么命令我。”余倾子站起来,因为,她丢弃的东西太多了,跟那架钢琴脱不了关系,都是梦靥。 第60章 有些梦亦真亦假 “你长志气了!”他抬头。 余倾子说:“你也是。”她走了出去。 他朝着余倾子丢了一句:“这是你唯一可以救安小麦的办法。” “我也不是非救他不可!”余倾子说:“大不了,我跟他一起死。” 其实她老早就知道,这就是向可最厌恶她的地方,不知道用什么恶俗的语言来形容,令任何人都无可奈何又无可容忍。有时候她真觉得,她当真是茅坑里的石头。 她冥顽不灵,她不可救药。 “混蛋……”余倾子听到他把玻璃杯一把摔碎的声音,但,也许是个花瓶。 向可,你永远也不知道,我现在做的每一件事,到底要花上多大的勇气。 走过校园张贴板的时候,电子屏幕上写着:三市联合钢琴高手招募大赛在各个学校全面开启,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三个评分组。有志愿参加的选手请到学校相关组织部门报名…… 连广播也在播报。 最后看了一眼赞助方,居然是向可的父亲,她可不可以自私的认为,这根本就是针对她设计的,余倾城和向可这次才是真真正正的花了血本,就为了毁了她彻彻底底,连渣都不剩。 她自然不会陪着安小麦一起死,她会站上那个舞台的。她也会放弃的,只是嘴硬而已。 向可,我已经认输了。 为了安小麦,她也许可以勇敢一回的,更何况,还有杜花信和路达,还有那只到现在还不知道她的苦心的酸柠檬啊! 巫女说,用那架钢琴的力量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 所以,余倾子付出代价的时候来了。 她用了距离决赛剩下的时间呆在琴房,练那些已经生疏的指法。向可一直在琴房外面看她。她说: “你会救他吧?” 他不说话。 向可,我会把你的柳柳原封不动还给你。 他说:“你的手可真冷,冷得像冰川一样,一点也不像弹钢琴的。” 其实,现在的向可更冷,不然她不会这么冷的。 余倾子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在原地忘了下一个琴键,一个人在钢琴面前的时候,钢琴就是一个诅咒,一个深渊。 那是一种有生命的东西,在向你诠释着什么是宿命。 被冰封起来的万年冰山很快就被融化了,周围全是春暖花开的气息,余倾子感觉到有一股强大的暖流包围着自己,那芽儿偷偷闷出一点绿色来。 那是因为,杜花信在背后抱着她。 余倾子说:“花信,其实我很坏,他这么对我都是我罪有应得。” 一滴泪水滑落在她肩膀上,结了冰。女巫就出现在她的后面,看着他们俩。 余倾子说:“我那么坏,你还愿意喜欢我么?” “余倾子,我会一直喜欢你,一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听到这句话,余倾子心里酸酸的,把他推开,面对着他看着他那深褐色的瞳孔,里面倒映着一个小小的余倾子,什么都是小小的。这次她是提起了勇气的,说: “你相信黑色童话吗?你相信这个世上有巫师吗?” “不相信。” “我相信,有些东西,你相信了,它就存在你的世界里了。十七世纪末,意大利人克里斯多佛利发明了钢琴,一种新兴的力量从此诞生。十九世纪,有个巫师发现了钢琴的力量,他作为传教士来到中国,他一生就研究了很多很多的巫术。他唯独不能创造的,就是他能够永生的巫术,他死后,他所有的巫术就会消失的,剩下的那些,他封印在了一架钢琴里。那架钢琴,就在一个海边的教堂里……” 杜花信说:“你为什么跟我说这些?” 余倾子手抚上他的脸颊,曾几何时,自己也痴迷了这样子看他,说:“那是因为,你认识的并不是真的我,真正的我,是个坏人,很坏很坏,坏得为了向可,利用这些力量来达成自己的目标。后来,柳柳真的就消失了。” 回想起那一日,柳柳在天台顶上跳下去,余倾子的眼角滑下一滴泪来,那是她最不敢回忆的一件事。今日,因为这架钢琴,她已经没有办法回避了,便在杜花信面前提了起来。杜花信拉着她的手,说: “没关系,你能亲自跟我说这番话,我很高兴,倾子,我高兴是因为你是在乎我的。 真的没关系么?杜花信,我那么肮脏不堪,你不嫌弃么? 她说:“也许你是对的,我一直不敢跟你说,也许就是因为我不知道你知道我的本性之后还会不会喜欢我。因为,我贪恋你的喜欢。” 杜花信将她深深拥入怀里,这番在乎,这番贪恋,他等了这么久。 钢琴在散发着腐蚀的味道,侵蚀灵魂的深处。这是一个邪恶的巫女说的,她害怕来自教堂的任何光芒,所以她痛恨那架钢琴,在那架钢琴上下了诅咒,那个诅咒,耗尽了她一身的灵力,所以她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这个巫女,余倾子在梦里见过好几次。看似见过她,却又无比的陌生。 她披头散发,穿着黑色的袍子。她的袍子里面是短得还没盖过膝盖的裙子,也是黑色的。她没有穿鞋子,就这么睡在钢琴上。 她跟余倾子说,她没有扫把,也没有魔杖,她是靠着念咒语存活的。 她被锁在教堂里那架腐朽的钢琴已经好久好久了,连她都不记得是多少个年头了。所以,连她的袍子都破掉了。她的咒语修不回来。 她还说,她以前的袍子是白色的。 最让余倾子深刻记得的,是她的容颜。她是余倾子见过最漂亮巫女。 余倾子很多次见她,她都是睡在钢琴上面的,只有余倾子走近的时候她才醒来。她都是侧躺着的,右边的手撑着脑袋,躺得很优雅。 见到余倾子,她说:“想见柳柳了么?” 然后周围的环境全变了,是一条通向一座城堡的路,路的两边没有风景,黑漆漆的。她曾告诉过余倾子,只管走路,不要走出去,走出去你就从梦中醒来了,就见不到她了。 女巫一边带余倾子走一边邪恶地告诉她:“她被我好好的锁着,跑不了的!” 果然的,她带余倾子去的城堡,有柳柳,她也穿着黑色的袍子,被胳膊大的锁链锁着。 见到余倾子的时候,柳柳哀求她:“倾子,放我出去,求你了……” 然后,余倾子就醒了。 这种梦,亦真亦假,有些庄周梦蝶一样的真实感,所以连她都要花半天时间来看清楚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经过这一场噩梦,余倾子再也睡不下去了,看着窗外天还没亮,她一个人下楼,倒了一杯水喝,整个房子,都安静得出奇,让人不得不想那些事情。 柳柳,我该怎么办? 第61章 他有自己的担当 然后,屋里就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余倾子起来后,没什么事可以做,就打开了电脑,电脑上,一如既往地贴着她那张素描的桌面。杜花信啊杜花信,你这个笨蛋。 开了链接,登了企鹅。 今天,余倾子看到了两条不幸的消息。 就是关于三市的钢琴联赛,说真的,她一点也不担心,钢琴不是存在于记忆,而是存在于灵魂和血液,不记得谁说过这句话的,不过说得不错,即使多年未弹,她闭着眼睛都能弹出那首序曲。 有关杜花信,她仔仔细细地读了下去,是关于杜花信在国际展览馆展览作品出现抄袭的新闻。 杜花信抄袭?这话说出去连路边的阿猫阿狗都不信,认识他的人都知道,杜花信平时是怎么约束自己修养怎么好就不说了,就有作品被别人抄袭过的事情,害他不浅,所以他这辈子最痛恨的就是抄袭的,他又怎么会干这种事?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杜花信的性格,所以新闻一出来,这对他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艺术上的事情,但凡跟抄袭扯上关系,那就算是完蛋了,即使你千方百计去澄清了,还是有人会觉得你这是在诡辩,做样子出来给大家看,最后,到底有没有抄袭,再也没有定数。 关于绯闻的事情,最好的态度是不要理会,至少余倾子是这么认为的。 她记起了她跟余倾城是有这么一段对话的。 余倾城说:“我觉得打败你还真是有些难,因为你身边的人又会把你扶起来的,所以这次我们转变了目标,从你身边的人下手!对了,我可以提前预告一下,下一个,是杜花信哦!” “你要是敢动他们试试看!”余倾子吼道。 “嗯,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副气急败坏的样子了,反而那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最让人讨厌!”他语气平缓得让人想暴打一顿,余倾城总是这个样子。 “变态!” 接下来,我是该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了。她不能总是这么被动。 她不能卑鄙到让身边保护她的人成为余倾城的攻击对象。 好景不长,只要她还跟杜花信在一起,余倾城和向可总会找到一些事情来打击。看来,他们这回是铁了心。 在杜花信醒过来之前,余倾子关上了电脑,还给设置了开机密码,然后早早在厨房里开始了一天的忙活。 余倾子把早餐都做好以后,盛了一碗白粥放到他位子的面前,他就刚好洗漱好,坐在面前,对于余倾子的手艺,他表现出一副很惊讶的样子,仿佛今天出了什么事一样,他看了半天没有表情。 余倾子解释道:“我答应小麦今天要亲手做一顿吃的,但是不能保证能不能吃,你就先尝尝吧!” 他说:“我以为是特意为我做的!”就是特意为他做的!虽然杜花信得知的消息是否定的,但是看起来他很开心,并不知道现在网上发生的事情,那里红透了半边天,迟早有一天会传到他的耳朵里。 余倾子说:“怎么样!” 他嘴巴有些刁,吃了一下,觉得余倾子的手艺的确差强人意,说:“安小麦那个挑食鬼肯定不会吃的,这样吧,等一下我重新做一锅,这一锅先留在家里吧!” 这绝对是纵容,余倾子看着他,像一个孩子被宠了一样。 余倾子在厨房里准备着要给安小麦带去的东西时,杜花信像平常一样要打开电脑,却发现电脑被上了锁,不是一台,连工作的笔记本也被锁上了,便走到厨房,把她扛了过去,问: “怎么回事?” 余倾子看了一眼,把视线转到别处,试图转移话题,说:“就是……我……那个……有些网瘾!” 杜花信抓着她的手,不让她抠着手心,余倾子只好惭愧地低下头,说:“你要是追我,就不能纵容我,你得陪我一起戒掉!” “哦!你倒是说说看,我该怎么做。” “比如说,这些天都不要联网,我这几天也没有课,但是我一个人练琴肯定会闷,你留在家里陪我好不好!” 他噗的一声笑了,因为很幼稚,一听就能听出来是撒谎,他是老师,余倾子可以翘课,他不能。于是她就只能想一些让他翘课的法子。 于是,自己从楼梯上滚下去了。 有时候,余倾子真心觉得自己是个疯子,每每看到那楼梯,还是会心有余悸的。还好,只在头上留了点伤口,原本扭到的脚又扭了一回。 不过都是值得的,至少这几天杜花信都不会出门了,而且,为了体贴入微照顾她,他也不会摸电脑的。他的手机,有很多个未接来电,就在余倾子的被窝里。 把余倾子给包扎安顿好,他说:“开机密码!里面有很重要的文件要传给卓攀。” 余倾子想着这下子完了,顿了许久,说:“如果我说不记得了,你会怎么样?” 他眯着眼睛:“自己锁的会不记得?” 她还真不记得了!倒不是什么失忆症,是因为她设置密码的时候根本就没经过脑子,原本还记得一点点的,但是一摔起来还真的不记得了。 杜花信真是败给她了,只好打电话叫人过来开锁,余倾子把自己这几天新买的手机递给他跟他说:“用我的吧!” 杜老师表示很无奈。 睡了一个下午,就睡出事情了。杜妈妈来了,直瞪瞪的就奔来了,二话不说,门一踢,一副愣了的表情。 当时,杜花信还趴在她床边睡着了。 如果余倾子没猜错的话,她真的误会了。 其实这还是其次,余倾子好不容易隐瞒下来的事情,被杜妈妈一口气爽快地说完了。 杜花信看看余倾子,余倾子看看杜妈妈,杜妈妈看看杜花信。 杜妈妈在这里住下了,说要代替杜花信照顾余倾子,陪着她练琴,让他去解决好他自己的事情。 余倾子喊住他:“这些都是余倾城那个疯子的谣言,你不要去理会啦!” 他走到余倾子面前,就蹲在她的小腿边,握着她的手:“那么,躲着也不是办法。我不怕余倾城,也不怕向可……今天,你为了隐瞒还摔伤自己,我觉得很欣慰,更多的是心疼,我是个男人,不能让你来保护我。” 余倾子知道,现在最大的麻烦是,杜妈妈的误会更深了,她怕这样的气场,贼兮兮的。 杜妈妈说:“别怕,他很快就回来。” 余倾城这次的确是做了过分了些。 但是,如果被杜花信查出来,他肯定是要吃官司的,你爸是领导也没用。 余倾子腿摔伤了,就不能去医院了,做好的东西托杜花信带了过去,傍晚时分,萌物便回了个电话过来,是用安柠檬的号码,余倾子以为是安柠檬打给她的,直接从床上奔过去就接电话了,摔了一跤,最后直接坐在地上听电话了,里面传来他稚嫩的声音,他说: 第62章 捏泥巴是个脑力活 “宝贝,我明天就要做手术了,你会过来么?” “嗯。会的。” 他又说:“杜叔叔说你的腿摔伤了,我问一问,你现在好点没有?” 余倾子觉得很窝心,笑道:“嗯,很好!” 他又说:“姐姐也问一问……”他刚要说,电话似乎被抢了过去,他吵闹了几下才把电话给夺回来。不用说她也知道,抢走电话的一定是安柠檬,因为安小麦不知道天高地厚地提到了她。余倾子笑笑,安柠檬这个家伙,关心就关心吧,干嘛还那么死要面子。 她对着电话里说:“告诉你姐,我没事!告诉你姐夫,我没事!告诉路达,我没事!” 挂了电话,觉得甜甜的,这时候杜妈妈端着东西进来,看到她就这么坐在地上,赶紧放下东西过来把她扶回床上,还一边念叨: “哎哟哎,怎么那么不小心,快快,躺回去。” 说真的,躺了那么久,全身麻木。 夏季到了,整个晚上都轰雷阵阵,余倾子睡了一个不大安眠的觉,杜花信忙到很晚才回来,她躺着听到他进门的声音,装着睡下了,杜花信只是低下头在她额头吻了一下,就出去了。 余倾子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一阵阵苦涩上了心头。 第二天早早就奔着工作室上课,桌子上看到了铲子的便利贴和绿茶。 安柠檬进门的时候,眼角朝着余倾子的脚上瞥了一眼,想要说的话却又闷回了肚子里去,看到余倾子那冷冰冰的面容,想起余倾子对安青茶的态度,又给了她一个白眼,直接什么都不说了。 这场景显得余倾子尤其尴尬,只好扭头,看隔壁桌的罗枫林开电脑,屏幕上闪出那个烦人的xp图标。 终于挨到了上课,教授讲的课很无聊,余倾子用电脑做遮挡,拿起手机就给杜花信发了条短信。 “你在做什么?” 不到一分钟,他便回了。 “在跟律师谈作品抄袭诽谤者起诉的事情!看来你没听课!” “教授的课又臭又长,跟你的一样!”但是想起了他说起诉的事情,难道他准备要起诉余倾城?说真的,她的身份真的有点特殊,虽然她跟余倾城有仇倒不关心他会怎么地,但是起诉余倾城,老余同志肯定是要帮他收拾这个烂摊子的,这个祸精。 等了一会儿,杜花信又回:“从前有只包子走在路上,走啊走,走啊走,忽然他饿了,结果就把自己给吃了!” “这个笑话酸柠檬跟我讲过了。你忙吧,我上课去了。” 教授早看见她了,没理睬,这是外聘教授的一贯态度,更何况,眼前这个小妞,大有理事长的儿媳妇的噱头,他真搞不懂,现在的人怎么都那么没节操了,老师竟然还跟学生谈恋爱,要在他那个年代,那都是一种耻辱的事情。不过,年轻人不激进说明他脑子有问题,老年人如果不保守说明他脑子也有问题。 而且他也理不起,因为割手腕的事情,余倾子在学校里出了名,他也能估摸着余倾子是在跟杜花信发短信吧!老教授一向很不喜欢像杜花信这么招风的年轻人,自然也是不懂他们其中的乐趣。 猜错了! 放学,教授喊她一起出去。这自然是没什么好事,余倾子连收拾包都收拾得慢吞吞的。 “余倾子!” “教授你知道我名字啊!”一般来说,他们收拾上完课就走,就算点名也头也不抬的,自然就有很多人帮着应,谁到谁没到就不得而知。 他说:“你觉得像我们这些教授什么都不懂,就懂得摆样子?” “至少在我的印象中,这名气也不怎么好。” “你倒是很坦白!”他一说这话余倾子倒有些后悔了,是不应该当着他的面那么坦白的,教授都很爱面子,余倾子应该给他留点面子的!但是如果不坦白的话又要掐手心了,好不容易结的疤该又被掐开了。 他说:“杜老师说你很有天分,让我在这方面多照顾你一下,我欠着他的人情自然是要说到做到的。我知道你不喜欢理论课,所以,你就从实践开始吧!” “嘎?”话中有话。 他说的从实践开始,就是把余倾子叫去给他捏泥巴。她自然是不知道这捏泥巴对激发她的慧根到底有什么用处,但是杜花信拜托的,她便全力去做。可是可是,她可是要练钢琴的人啊,三市钢琴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她竟然就在这里捏泥巴。 捏了几天,他对余倾子捏出的那些个怪物就是破口大骂。 教授跟她一样,姓于,不过是两横一竖钩那个于。 接下来几天,继续捏泥巴。 杜花信来看余倾子的时候,她手正撑着下巴发呆,他笑了笑,拿着纸巾就帮她蹭掉下巴沾上的泥巴。余倾子就趁着这个空隙跟他牢骚了几句,问这捏泥巴到底有什么噱头? 随后,他便撩起袖子,帮余倾子把手边的这堆烂泥堆起来…… 半晌下来,一个奇形怪状的杯子就在他手里成型了。 “真棒!”余倾子不禁赞叹。 他却再拿两块泥巴过来,一块递给余倾子,柔声柔气说:“我在这方面的成就还多亏了于教授的指导,他是我的恩师,当初我在国外展览,他给我提了很宝贵的意见,以至于我现在受益匪浅……” “我当然知道,在你拜托他照顾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很资深。” 他只是笑笑,笑而不语。 他只是抿着嘴巴笑,安慰几句:“别这么委屈得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你死的,于教授这么做自然是有他的道理,跟着他做事自然是没有坏处的,只是你要有点作为的话,必先要忍受常人没法忍受的孤独和寂寞!” 这似乎又在重蹈她弹钢琴的覆辙,却一点作为都没有。 她虽然不济,也不至于去违背他让自己做的事,却也不失要唠叨些:“可是,我一点也不想有什么作为。” 余倾子这么一说,他也没表现生气,却也不是高兴。这种表情,她就不知道如何是好。那就忍忍,顺了他的意思,委声道: “我知道了,我会努力的!” 最近这些日子,余倾子总是见他皱眉,大概是这件事真的把他累到了,他却还能强撑着身子给她一个灿烂的笑脸跟她说没事。在她面前,他总是很强大的样子,其实她又怎么不知道,再强大的人也有柔弱的一面。 余倾子觉得心花怒放又阵阵地疼,但是很快就掩饰而过,望着窗外招摇的树影,说:“杜花信,不要怕!有我在。” 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就想当初杜花信跟她说的一样,只是简单的几个字,却如排山倒海一般,让人身体里满满都是正能量。 杜花信朝着她微微一笑。 第64章 我们的宿命 从她走了开始,余倾子就觉得自己是孤独的。 到医院的时候,她真的不敢相信那就是她,像一个耗尽了法力的巫婆。 她把所有的人都喊了出去,唯独留下余倾子。 四年了,余倾子再一次触碰到她的手,干枯而冰冷。如果她真的是巫婆,那她宁愿沦为一个巫女,把自己的力量传给她。 她说:“放下吧,你过得不快乐。” “你就是想跟我说这个?” 她说:“你知道我在说什么,那架钢琴的秘密我比你发现得早,我也曾经跟它有些牵连,你以为你是怎么出生的?因为我喜欢你爸爸,可是,他不爱我,不能和我在一起,我是利用了钢琴的力量才换得那几天的美好,虚假的美好。你要知道,那只是你的意识,在现实中,他并不是,他有一个美好的家庭,我只是他们家的第三者。所以我后来还是清醒过来,放他走了。离开他后的两个月,我才发现怀上了你。他是个好男人,真的,得知你的存在之后,他一直都想把你接回去,只是被我拒绝了,尽管这样,他还是忍不住经常来找你。 “你的名字是他取的,他说,你叫倾子,倾城的倾。 “当我知道你也会利用它的力量时,我才会离你而去。因为利用这股力量是要付出代价的,你承受不起!” 所以,她的离开是因为要去帮余倾子承受这个代价,像柳柳一样,在这个世上消失? “女儿,这是我要你答应我的最后一件事。” “我会放手的。”她想要余倾子答应的,无非就是那件事,在那个深渊,她什么都知道。其实余倾子早就想那么做了,僵持到现在,她对向可剩下的东西已经不多了,残留着一点点的执念而已。 余倾子出去,对余倾城说:“她要跟你说话。” 她和余倾城从来都没有见过面,究竟有些什么要说呢?她站在门外,探听不到他们说的任何字眼,也不大去听而来,因为,这个医院,她来过。 那个楼层,那个病房,她来过无数次。 转身走到电梯口,摁下了那个楼层的数字,在沉闷的电梯叮咚声里,她终究是过来了。 那边是柳柳的病房,那便是她一直都不敢推开的那扇门,她无数次站在门缝里张望,躺在床上的少女,那么安静均匀地呼吸着,一点醒过来的迹象都没有。 回头一看,各种各样的缩影,害怕,彷徨,惭愧,无助,邪恶…… 这一次,她用力地推开了那扇门,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千辛万苦地走到了她面前,不再隔着一道可悲的门。 “柳柳。”余倾子坐在在病床上,伸手去握住她的手,她剩下的,除了呼吸,还有体温,暖暖的,跟以前的柳柳没什么两样,仿佛听见了细雨滋润万物的声音,余倾子的眼角,落下一滴泪来。 这是她第一次那么勇敢地站在她面前,说:“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我跟你之间的秘密,只有我们两个知道,所以他只知道我是邪恶的,不知道原来你也是。” 长长吸了一下鼻子,声音很重,她伸一只袖子抹掉了,接着说:“柳柳,你一定会问我,最后一刻为什么没有拉住你,不是因为我嫉妒你,而是因为我害怕,那时候我才十七岁,我怕得要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跟向可一点关系也没有。” 这就是她为什么被向可误解那么深,的确有她的错,所以她并不打算解释,一直到向可一直以为是她把柳柳推下去的,那时候她就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向可不知道的事,的确太多了。 余倾子不知道的事情,也太多了,她不知道,此时,绿茶少年正站在门口,看着她抽泣,在为她的勇敢欣慰。 绿茶少年迈着白色平底鞋走开了。 有些东西,如果你相信,那么它就存在了,这么多年来,这架钢琴太造次了。 余倾子即将登上了决赛的舞台,华市那边的人都过来了,余倾子的演出服都是杜花信带过来的,穿起来十分合适,也十分符合余倾子的性子,路达多嘴了一句是杜花信为她量身定做的。 小康学姐也看不过眼,趁着杜花信没注意的缝隙,不友好地说: “没想到你居然能进决赛!” 余倾子冷冷走过去,你没想到的事情可多了! 刚要上台,余倾城和向可就在后台,看起来是要等她,两人往那儿就那么随处一站,来来往往路过的人都忍不住回头看看。 余倾城说:“听说你长志气了。” “志气?”那是个什么东西? 余倾子高傲地略过他,望了向可一眼,拖着长长的礼服上台。 在台上巡视一圈,没见到安柠檬,路达说他们还在进行手术的最后工作,比赛一结束,向可也会过去接受骨髓移植的最后工作。 台下很多人,看得她有些眼花缭乱,回头一眼,那两人就站在舞台的帷幕后面,这两个恨她入骨的人。 坐在钢琴面前,深呼吸一口,指尖在琴键上缓慢跳动起来,既生疏又娴熟着,没有人知道,她弹的这首叫什么曲子,杜花信却皱了皱眉,对旁边坐着的路达解释道: “亡命序曲!” “啊?”路达显然还沉浸在余倾子弹奏的没反应过来,杜花信说:“亡命序曲这首曲子的曲谱在上世纪已经流失了,被列为世上第四大禁曲,所以没什么人听过,听说这首曲子本身就带有一种诡异的力量为人所用,虽然只是传说,但是……” 路达惊叹道:“你怎么知道?” 杜花信说:“我在几年前在一个小渔村听过,不知道是谁弹的,村民是这么告诉我的,后来弹这首曲子的人就消失了,也许是因为机缘巧合吧。” 路达又惊叹:“这么邪门的曲子,倾子怎么会弹?” 杜花信也纳闷。 余倾子很快就进入了那条梦里面一直走的路,一直走到尽头。柳柳昏睡了过去,很虚弱。 她将她摇醒:“柳柳,醒一醒,柳柳……” “倾子?” “柳柳,起来,我带你出去。” 她已经没有力气了,余倾子扶着她站起来,她却被很大的铁链锁住。余倾子看着四周,没有可以砍断铁链的东西,似乎觉得她就是能帮她弄断铁链。 巫女出现在她面前,说:“你想清楚了吗?” “嗯。” “她一出去,你就什么都没有了。”她希望这个能够劝退余倾子,并且还恐吓:“你还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嗯。”她连什么样的代价都懒得问了。 “她出去了,你就得代替她被锁在这里。” “好!” “倾子,不可以。”柳柳喊,她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了。余倾子却很坚定: 第65章 卖身买狗 “我想我付出的代价够多了。” “倾子……我消失的这些日子里,想了很多。我这么做全都是咎由自取,所有的人都明白,我喜欢的是倾城,可是我却偏偏还要跟向可在一起,全都是因为嫉妒你。你说得没错,我嫉妒你可以跟倾城在一起,所以把你的向可抢走。倾子,对不起。我不会再因为向可辜负你,所以,你不走,我就陪着你。我希望我还是你刚认识我的样子。” “我说了才算。”余倾子和巫女对望了一眼,她大概是明白了她的意思,要将她带出了这里。 余倾子看着后面这片黑暗,这片黑暗中伸出来的锁链。这就是弹钢琴所要忍受的孤独和寂寞。 这是个诅咒,锁了柳柳两年。当然,只是两年,她不知道,一个女巫,要在这里待上一万年,甚至更久。她不知道女巫的宿命。 余倾子认识柳柳四年,却恨了她三年。 看着那条锁链,余倾子试着将自己那颗悬置已久的心放下。这便是她世界的终结,那个无可奈何的世界,她根本没有能力活下去。 她现在唯一想念的,就是一块薄荷味的巧克力,那种巧克力,她翻遍了整个华市,已经找不到了。但是她永远也不会忘记那种味道,那是一种纯净的味道,这个她这么一个一身乌烟瘴气的人唯一留恋的味道。 回过头的时候余倾子才发现,她跟这个巫女长得一模一样,穿着一样的衣服。 她坐在余倾子旁边,说:“我们总是孤独的,从骨子里就是。你知道的,这是个深渊却偏偏还要跳进来。” 因为,那就是她的幻影啊,如果她没有邪念,女巫根本就不会出现,有些东西,你相信,它就存在了,存在你深深的梦里,为非作歹。 这个深渊,就是巫女的宿命,她的宿命。 钢琴曲结束,全场响起了掌声,观众齐齐站起来,似乎都被这支神奇的曲子给震撼到了,连安柠檬也不知道,原来她余倾子是可以做这么高雅的事情的,当然,她是在医院里看直播的,路达说余倾子今晚要决赛,她有些不大敢相信,现在站在台上的那个女孩,是她认识的那个余倾子吗?为什么她从来不跟她说。 她自以为是她们友谊其实也没深到那种程度,可是,她的确是为了安小麦站在那个舞台上的,为了安小麦对向可委曲求全,那是她最想隐藏的过去啊! 余倾子提着裙子走下台,走到杜花信面前,当着众人的面,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连杜花信都有些措手不及,在掌声之下,双手环抱着她,只听见她说: “从此以后,我就只有你一个人了。” 是啊,向可还给了柳柳,老余还给了余倾城,安小麦和安柠檬还给了安青茶,余倾子就只剩下杜花信一个人了。 杜花信说:“好。” 他本来要说很多话的,可是到现在,一个字也不知道怎么说出口了,这些话,余倾子都能感受得到。也许,他这时才是真真正正地等到了,余倾子的心里已经没有向可了。 向可花了大把的心思,把他自己从余倾子的心里切割掉了,看着他们在人群中拥抱,竟然有一丝苦涩的味道。 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在人群的外面,在演播厅的门口的方向,有那么一个身影。 看起来是刚刚从医院出来的,她连鞋子都没穿,只披了一件外套,在面对着余倾子的方向,静静地看着。她在这里看完了整场比赛,她也是现在才知道,原来余倾子是会弹钢琴的,台上的她,高贵而无法靠近,每一个琴键却能跳到心里去。 仿佛隔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 余倾子就仿佛她在梦里见过的那个巫师一样,穿着黑色的碎袍子,宛如一只夜里的精灵,却也有些狼狈。 她想走向前,却一点力气也没有,只能这样望着她弹琴。 她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倾城了,站在台上一起演奏的他,目光还是一样,永远都在余倾子身上,整整七年了。 七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 可惜啊,余倾子的视线却永远都不在他身上,这一点也不好。她已经两年没有见到他了,可是相比他的七年,她似乎有些微不足道。他们之间,永远维持着那样的关系,余倾城看着余倾子,余倾子看着向可,向可看着柳柳,柳柳看着余倾城。 “倾子!”她向着人群中轻轻喊了一句,余倾子听着这声声音,僵持在原地,回过头来。 循着声音,向可脸上表情更加僵。失声,走了过去,愣了愣,没错,柳柳看他的眼神,永远都是这样的,因为她的视线,在余倾城的方向。 “柳柳?” 她醒了。 躺了那么久,她醒了。 余倾子对着她挤了一个微笑,似乎对此一点也不惊讶。 关于这天晚上这一幕,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余倾子只知道,她睡了自己人生中最安稳的一个觉,一个梦也没有做,醒来就能闻到青草香。那一天早上下了一场雨,整个院子里都是一股清新的气息,扭头,看到杜花信在忙活着早餐,余倾子只好过去帮着。 杜花信忽然说:“倾子,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让你家破产,你会不会怪我?” “不会。” 余倾子有大半已经猜到了杜花信为什么要那么说了,早早做好了心里准备。 距离比赛,已经过了很多个午后,向可也很遵守他们之间的约定,把骨髓移植给了安小麦,整个手术十分成功,这个午后,余倾子牵着杜花信的手,后面跟着路达出现在了花鸟市场,在经过众多宠物店以后,锁定了一家看起来不大但是狗狗种类很齐全的店面,就是有些吵耳。 因为她答应过安小麦,等他病好,要养一只圆毛狗。 整个过程,余倾子都是尽量躲在杜花信身边的,甚至对于那声狗吠声,差点不跳到他身上了,连路达都有点看不过去了,喊道: “余倾子,你怎么那么矫情!” 余倾子瞪了他一眼,杜花信说:“碰不得就不要勉强了,我来吧!” 余倾子点头,往屋里巡视了一圈,目光定在只萌萌的小狗身上,这条狗,它贵在小,余倾子勉强能够接受,杜花信拉着她走过去,叫工作人员把它从笼子里抱出来,然后抱在怀里,面对着余倾子的方向,拉出只小爪子向她打招呼: “余倾子小妹妹,你好呀,我是狗狗!” 余倾子会心一笑,杜花信这会子,幼稚得像一个小孩。 杜花信说:“要不要摸摸它,你看,好可爱的!” 余倾子摇摇头,表示还不敢一次性靠那么近,虽然小了点,但也不算违背了和安小麦的约定,事实上,小孩子家,要那么大的狗也不安全,于是余倾子就要了这一只,由杜花信抱回去了,整个过程,他都被嫌弃了,余倾子离他一丈远。 第66章 旺财 然后,路达把狗狗抢过来,抱着狗狗追着她跑,吓得余倾子满世界乱跑,加上旁边的狗看着他们跑,吠声不断。 问了一下价钱,余倾子差点没站稳,细细跟路达抱怨了一下,说:“现在的狗要上万块,比人还要贵。”继而想了想,又说:“不,一万块钱把我卖出去都没人要!” “我要啊!”杜花信忽然答了一声,让余倾子面红耳赤,却又暗地里自喜了一下,脸上再也藏不住喜悦,路达看不过去了,抱着圆毛狗又往她身上蹭,吓得她赶紧跑,然后重复着上面的那段。 她第一次这么开心,杜花信第一次见她这么开心。夏日的风吹过来,卷下几片树叶,卷起余倾子的长裙摆,得意洋洋,悠然自在。 她那么高傲,大概只有杜花信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吧!路达暗暗地想。这个夏天,余倾子笑了,杜花信笑了,路达笑了,风也笑了,整个世界都笑了。 余倾子边走边给他们俩讲起她在小渔村的一切,讲起她在余倾城家里的一切,重点是讲给杜花信,路达只是个随从。大概,她再也不想在杜花信面前有什么秘密了吧,这一次,杜花信知道她其实不是那么善良的人还能留在她身边,她觉得这本身就难能可贵,一个人,一辈子,总该要珍惜一个真心对你好的人。 因为,杜花信对她的好总是无条件的呀! 安小麦刚刚做了手术,还不能动,只好把小狗带了回去,养了几天,养熟了才敢抱去给安小麦。这几天,余倾子试着给狗狗喂食,后来才渐渐发现,其实狗狗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就跟路达给的那只小兔子一样。 不过,路达给的那只兔子是个吃货,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只白胖纸。 有一次,杜花信看见的余倾子是跳到椅子上面的,底下小狗狗一直咬着她的裙子不放,把她给吓坏了,站在上面不敢下来,只能无奈地喊着杜花信快点出来救她。 这个时候,杜花信就靠在门上,挠有兴致地看着她幽怨的小眼神,笑了又笑。 终于等到了安小麦出院的日子,余倾子在杜花信的培训下总算抱了一回小狗狗,亲自抱到了安小麦面前。安小麦接过小狗狗,非常高兴,说: “宝贝,我太爱你了!” 余倾子理所应当地接受这句夸赞,杜花信附和着说:“你当然应该爱她,为了给你买小狗,她可是把自己给卖了!” 这只狗狗要一万多块,余倾子把钱都投在工作室了,她哪里有什么钱,所以她用一万块钱把自己卖给了杜花信。 于是接下来,余倾子幽怨地瞪了杜花信一眼,看到他那贼兮兮的笑,脸又扑通一红,只好双手捂着脸,不再理会他了。这其中都发生了些什么事,一旁的骆絮和安柠檬大约都猜到了大半,私下里觉得杜花信此人真是太流氓了。 不过,余倾子也算寻了个好归宿。 正停留着,向可和柳柳也出现在了医院门口,然后余倾城把车也开了过来,停在他们面前,这明明是以前跟余倾子的人啊,怎么会变得那么陌生呢? 余倾子只是微微看了一眼,把小狗抱给杜花信,自己牵着安小麦的手就要往杜花信车里走,因为骆絮和安柠檬还要去处理安青茶那边的事,不跟他们一起走。 柳柳却喊住了她,走了过来,看起来,她恢复得不错,不多时,已经恢复到两年以前那个青春荡漾的样子。柳柳回来了,一切都没有变,真好。余倾子这样想。 柳柳走到她面前,说:“倾子,今晚一起吃饭好不好?在倾城那里。” 余倾子怎么可能会跟余倾城在一块呢!脑子里转了转,想着能用什么理由唐突,说:“我今晚有约了。” 柳柳望了一眼车里,会意,说:“你和杜老师一起来啊!” 安小麦忽然从车里面探出头来,说:“我们家宝贝今晚要庆祝我健康出院,所以不能跟你们一起去!”余倾子暗地里笑笑,这话说得好,看起来也不像杜花信教的。 没想到柳柳还是没善罢甘休,拉着她的手,语气比原先更加恳求:“今天也是向可出院的日子,还是说,你还是不肯原谅向可不肯原谅我,所以你现在觉得我们都没有他们重要了么?” “没有。”其实,大概也是这个样子,不爱她的人,她又为什么那么执着,她已经努力了那么久,现在又是什么状况?这样对她来说难道不好么?她为什么还要这样恳求她回去?她现在,是极力想跟他们划清界限吧。 如果不是杜花信,她又怎么能过另一种灿烂生活呢? 柳柳说:“那么,就过来吧,和安小麦也一起过来也行!”这一次,柳柳没有给她任何拒绝的机会,一边走回余倾城的车里一边还提醒道:“一定要来哦。” 连余倾子也搞不清这样的状况了,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不算得在不在乎,就是觉得有点悲剧。 回了杜花信那里,安小麦一直在一楼的大厅里跟狗狗玩耍,玩得很开心,余倾子就在楼上工作室修图,这一次《classmate》封面模特是杜花信。其实还好,杜花信这人拍的照根本就不用修,那张脸,那身材,根本让人没有办法挑剔,余倾子那个下午就在犯花痴就够了。 安小麦忽然把狗狗带过来,她又没反应过来,差点往后摔了,亏得杜花信接得及时,只看见安小麦睁着眨巴眨巴的大眼睛,说: “宝贝,狗狗还没有名字,给它起一个吧!” 余倾子看了杜花信一眼,说:“狗狗还要用名字吗?” 杜花信的表情是肯定的,余倾子只好脑子想了想,说:“就叫旺财吧!” 安小麦囧,杜花信囧! 好好一个文艺女青年,起个名字就那么俗气。 眼看着安小麦脸色不好,余倾子只好安慰道:“好了好了,不要我再想一个吧!”余倾子故作沉思状,脑子游离了那么一会儿,说:“你们安家的名字都很原生态,青茶柠檬和小麦,那么,狗狗就叫安茉莉!” 安小麦想了想,不知道什么意思,反正有了名字就对了,抱着小狗就出去了,余倾子也想不通,为什么一只动物要起一个植物的名字,像向可一样,多好,一听就不知道是哪个类别的。 杜花信蹲在她的膝下,说:“话说,该打扮一下出门了!” “去哪?”余倾子大概是把柳柳邀请她去余倾城那里吃晚餐的事给忘了,杜花信只好给她说了一遍,余倾子说:“打个电话过去说不去了吧,说真的,现在还去跟他们吃晚餐,一点意义也没有。” 有没有意义杜花信不想,他说:“可是,你有他们的号码么?” 还真没有。 然后,余倾子和安小麦在杜花信的带领下到了余倾城在华市租的那个房子那里,她穿得尤其低调,但是,这三人的打扮走出去没有一个人是让人忍住不回头的,刚到门口,柳柳就上前来迎接。 第67章 又出事了 她今天穿了一条粉绿的蕾丝裙子,光彩照人,余倾子记得,她躺下以前有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现在都那么长了,真漂亮。 她拉着余倾子就带到屋子里面,余倾子看了一眼,整个屋子布置很别致,情调排场不缺,真不愧是余倾城,相比之下,自己就活生生体现了余倾城就是个败家子。 余倾子和那两个男生之间的隔阂那么远,大家都知道的,只有柳柳一个人躺了那么久不知情,仿佛是在故意拉近他们之间的关系,把余倾子拉到余倾城身边坐下,还拿着单反,让他们不要动,然后就拍了几张照片,满意道: “真好!你们两个怎么可以长得那么像呢!” 余倾子不爽了,但是为了柳柳,她并没说出来,很勉强的笑了笑,回头看余倾城,并没有太多的表情。在看看杜花信,像没看见一样在帮着安小麦整弄褶的衣角,活像一个慈父。 整个过程,向可一言不发,坐在一边看着一本杂志,敲着二郎腿悠闲地坐着。 这样的状况,实在让人搞不清楚状况,所以整个晚餐也吃得很尴尬,只有柳柳一个人在暖场子,跟杜花信在说话,连安小麦也躲在了余倾子旁边一声不肯,要余倾子给他挑鱼刺。余倾子挑鱼刺的时候,特别贤惠,她总是个有耐心的人,任着安小麦折腾。 那是因为,安小麦不喜欢余倾城,他总是让余倾子哭,所以他一点也不屑跟他说话,在这个晚餐显得很有骨气,一直到他撑着圆溜溜的肚子吵闹着要回家,余倾子跟主人家道别了。 在上车之前,柳柳把余倾子喊住了,说有话要说。 余倾子看了杜花信一眼,杜花信正抱着昏昏欲睡的安小麦,低头对着她一笑,意思是不用担心,让她安心去。 月明星稀,几只飞蛾在噼里啪啦地绕着路灯横冲直撞,余倾子和柳柳走在院子里,看着这片明朗的天空坐着,但是余倾子坐得尤其不安分,时不时看着杜花信的车那边,心里一直跟柳柳说:你不说我真的要回去了。 只看见柳柳长叹了一口气,说:“倾子,我们是不是真的回不到从前了?今天,我看着你对倾城对向可,都那么冷,感觉你把我们都隔开在了高高的围墙外面,一点靠近你的办法也没有。” 余倾子想,他们之间发生了那么多事,能够毫无间隙地当做没发生过那也是一朵奇葩了,她可不是,她曾经把向可放在那么深的心里,到最后来,她好像一个笑柄。 那么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怎么还指望她能跟以前一样呢? 至于余倾城,那是性格问题,从她踏进余家开始,她跟余倾城的问题就一直存在着。 她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柳柳摇头,说:“不对,这样不好。倾城才是你的家人,向可是你最爱的人,而杜花信,还有那个安家,他们是什么?怎么能代替他们在你心目中的位置呢?” 说起来真是可笑,本该在余倾城和向可身上得到却得不到的,在他们身上都得到了,所以,柳柳她说得不对,余倾子不再继续往下说了。 回到车上,余倾子瞪了一眼杜花信,说:“你怎么一点也不担心我不回来了?” 杜花信说:“我相信你。” 余倾子说:“那你真是太相信我了。” 他笑笑,发动了车子,余倾子把睡着的安小麦放到怀里抱着,杜花信说:“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放放手,如果她还回到你身边,那她就是你的,一辈子都不会走。” 这话说得在理,余倾子只好放下安小麦在后座躺倒,自己从夹缝中爬到了副驾驶,坐在杜花信面前,杜花信正想瞧着她要干什么,谁知道她直接捧着他的脸,然后对着他就吻了下去,让他措手不及。 双手环抱着她的腰时,谁都没有看到,楼上有一双眼睛张望了一会儿,落下了窗帘,仿佛一场无声的咆哮,卷起的千堆浪,撞击心里那块石头。 杜花信把她放开,转到面前手握方向盘,说:“你回后面去吧,你在这里我开不好车。” “不!”她拉过安全带,目光在前方。杜花信回头看了她一眼,扭过头去,又忍不住回过头来看了一眼,余倾子说:“你还开不开车了?” 本想着把安小麦送去安柠檬那里的,可以一进门,一片狼藉,还好安小麦是睡着的,没看到她姐姐这么狼狈的画面,那个时候,安柠檬正抱着骆絮大哭,旁边大大小小都是酒瓶子。 安柠檬喝酒了,这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究竟是什么事让他们这么黯然,让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安柠檬搞成这个鬼样子。 骆絮一直拍着她的后背,安抚道:“没关系的。”可是骆絮虽然这样说,却不是那样的表情,他面对着门的方向,所以余倾子看得格外清楚,那是无奈啊。 看到这个情形,余倾子和杜花信也不知道是不是该进去,杜花信怀里还抱着安小麦呢。 骆絮把安柠檬安顿好以后,走到客厅,说:“小麦这几天先安顿在你们那里吧,柠檬她情绪不是很好。” 这个时候了,他竟然还顾着安柠檬,余倾子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杜花信觉得余倾子说得太直白了,骆絮作思考状看着窗外,想要回避这个问题的,但是回避又有什么用呢?总会知道的,他说: “柠檬的姐姐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这也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了,像骆絮这样的名声,余倾子若是安青茶,自然也不会同意,不过不同意又能怎样呢?只要他们拆不散,安青茶也是无可奈何的。别人家的爱情,什么时候轮到她插手了? 这不是关键,安青茶同大多数上流社会家长一样,只要是自己的妹妹还跟骆絮交往,她也会实施一定的打压政策的,从骆絮下手不行,就从骆絮的家庭下手,打击骆絮爸爸的公司是一大惯用方式,就这么一打压,就打压出事情了。 这些天,安柠檬跟着安青茶学了不少事情,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安柠檬可以继承她的家产,帮助她管理公司,代价是安青茶不准插手她自己的任何事,安小麦,骆絮乃至余倾子。 不过,安柠檬自己就钻在了这个约定的牛角尖里了,却料想不到自己却被安青茶给算计了,她努力了那么多天,看着那些她看着都会睡着的文件,跟着严楚满世界乱跑去考察市场,学着管理公司,晚上又要参加什么高层宴会在各个场合卖笑。 余倾子觉得,那根本就是一种无聊的变态的生活,安柠檬就这么忍受过来了,她以为这样就阿尼陀佛了。 万万想不到的是,安柠檬亲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收购了一个中型的公司,在严楚的带领下,还没碰什么头,整个案件下来,活生生就在安柠檬的人生里开了这么一个事业的好头。 第68章 他们俩就这样 可是,谁能想得到呢? 安柠檬亲手收购的第一个公司就是骆絮家的公司。 这市场上的你死我活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而骆絮的爸爸偏偏又是个输不起的人,自己耗费了大半个人生创立的公司就这么被一个黄毛丫头给收去了,说什么都抬不起头来,于是带着自己的骨气,跑到了安柠檬的公司去要闹自杀。 然后,在上演了一场闹剧以后,骆絮的爸爸住院了,到现在都昏迷不醒。 安柠檬就是为此自责,这件事她也是听骆絮说他爸爸出事了才去看了一眼,却没想到罪魁祸首竟然是自己,当天就跑到安青茶那里去算账,安青茶却不紧不慢地说: “这是你当初一厢情愿接下这个案子的,而且,公司被收购的事在这世上比比皆是,怎么只有他一个闹自杀?这样的人本就是缺少教养,估计骆絮也是这样的人,我不同意你跟他来往,经过这件事后,他肯定恨死你了,接近你的目的也不纯洁了,我很担心!” 安柠檬咬咬牙:“你关心的,始终只有你的公司吧!我告诉你,要玩你自己玩,老子不奉陪了,你要是再敢动我身边的人,我就让你一分钱也得不到!” 然后把安青茶留在她这里的文件统统扔到她面前,给了她一个冰冷的背影走了出去。 整件事,安柠檬是出于自责,而骆絮才是陷在两难之中的人啊,他竟然还有精力来安慰安柠檬。经过这件事,骆絮的爸爸醒不过来的话安柠檬就会愧疚一辈子,她没有办法面对骆絮和他的家人。就算醒过来了,骆絮的爸爸也不会喜欢安柠檬的,反而会阻止他们两个在一起。 两个人的爱情,活生生遭到了严刑的拷问,安柠檬被困在枷锁里,无法逃脱。 余倾子问骆絮:“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骆絮说:“我现在也不知道,我只是知道,我不能放弃她,可是我又不能不顾妈妈的感受。你知道么?我爸爸一点也不好,对我妈妈也不好,所以我会出去跟别人打架,是想把自己变得强大,然后保护妈妈。可是,妈妈的支柱是爸爸,爸爸不好的话,我妈妈也不好,你说,这样算不算爱情。” 大概是吧,骆絮的妈妈能够对着这样的丈夫还能过下去,那该是多强大的爱呢?想到这里,余倾子觉得骆絮的爸爸根本就是个禽兽,没事闹什么自杀,把两个人的爱情搞成这样。 其实骆絮早就把丑话说在了前头,两个人的路,会很坚信,那时候安柠檬不在乎,那么,能不能走下去,得看他们自己了。 杜花信把安小麦抱回了家放到床上,盖了被子,出门,看到余倾子坐在沙发上,大概是还想着骆絮和安柠檬的事。沙发往下沉了沉,发觉杜花信坐在身边,便往他身上靠了靠,然后往后斜躺着,看着月色,余倾子愈发感慨,说: “花信,你说他们能熬过去么?” “不知道。”感情的事谁说得准呢?“我只知道,我该庆幸我们没有那样。倾子,如果,我像安柠檬那样让你爸爸破产了,你会恨我么?” 她这才想起来,杜花信跟余倾城是有这么一场官司的,这些天都不见有什么动静。 这件事,她也说不准,因为她的立场,的确有些特殊,她恨余倾城,不恨老余。想到未来,终归是有些害怕,便往他怀里又靠了一些,说:“不会。” 余倾子顿了顿,换了个姿势靠着,说:“我还想跟你这样子看月色,就这么看一辈子也好。” 也许说到这里,杜花信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因为,他也想一辈子都这样,跟余倾子看月色呀。 两个想跟对方看月色的人,就这样在沙发上躺了一个晚上,余倾子是被安茉莉给舔醒的,只觉得手上传来阵阵又暖又湿的痒痒,眼睛一睁,吓得跳得一丈高,把杜花信都给吓醒了,看到她直接跳到了茶几上面去。 苏杜花信无奈摇摇头,他只好把安茉莉抱回地上去,余倾子这才敢下来,前两天刚萌出那么一点敢抱它的芽儿又活生生给掐断了。 余倾子把安小麦丢给杜花信以后,自己一个人去看安柠檬,走到房门前,发现骆絮就坐在楼梯外面,一脸颓废,她便忍不住问了一声怎么了。 骆絮苦笑:“她没法面对我,我在这里敲门敲了一个早上了!” 余倾子刚想炫耀自己有钥匙,上前去开门,扭了半天,最近开不得,只好把钥匙拔出来,坐在骆絮旁边,无奈道: “门反锁了。” 然后两人就坐在楼梯一起苦笑。 余倾子说:“到了现在,我才发现我们的共通之处,你看,杜花信也正在跟我爸打官司,我爸现在面临着被弹劾的危险,我却还整天跟杜花信腻在一起!而你,进度快了那么一点!” 骆絮把他们俩的家境比较了一下,终于比较出来了点区别,说:“不一样,你爸的心里承受能力不错,不会去闹自杀,还特别支持你跟杜花信在一起。” 说的也是。 不过,真要到这个地步,余倾子应该也会为难吧。 她说:“但是柠檬对你的释怀很愧疚,你不恨她她才觉得对不起你呢,给她一点时间吧。” 骆絮沉默。 保险起见,余倾子又问:“你怎么样都不会放弃她的吧?” “骆絮点点头。” 余倾子似乎也有自己的小宇宙,听到他这么说,满意道:“我也是。”她说的是,她怎么样都不会放开杜花信的,即使杜花信条件太好,以后身边会出现各种情敌来毒害她。 因为,杜花信对她的好总能让她有满满的信心走下去啊! 自从杂志工作室创立起来后,安柠檬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状况,所以杂志的制作她基本是不参与的,她们现在已经成功转型成为创始人,管理着手下的十几号人。 卓攀自然就忙得多一点,他现在是工作室的主编,见到余倾子,简单打了个招呼,继续在一旁训斥员工。 上帝,她才多久没来,工作室的人就不认得她了!每期的封面都还是她负责的好不好。 一直到她走到办公室,走到自己的位子上,桌子上丢了不少的文案要阅。 卓攀似乎也训完了员工,走进来,坐在桌子面前,说:“怎么样,不来工作室很没有归属感吧?最近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 “就那样了!”余倾子被他吵着,根本就没有心思看下去,说:“对了,王培培是被你气走的吧?请问一下,以后的模特怎么办?你来当?” 卓攀虽然是个能手,但是在做模特方面还是不敢恭维的,他心知肚明,说:“我们老板这么一个钻石放在那里干嘛不用啊?” 第69章 向可丢了 上一期的封面模特就是他,每期都是他,大家估计会看着眼睛起茧子去。而且,杜老师那是个忙人,不大可能给她这一个小杂志当模特。思来想去,余倾子说: “你老实说,为什么要把王培培给气走?” 卓攀脸都青了,路过的文编听见了,就过来搭了那么一会儿话,说:“因为她勾引主编!” 文编被卓攀瞪了一眼,赶紧跑了。 余倾子会意,说:“那王培培虽然娇气了一点,但也是个美人胚子,你就不能为了杂志社,贡献贡献自己的身体么?” 卓攀脸现在青得跟只西瓜皮一样,顺着余倾子的视线回头一看,发现办公室门外聚集了不少人,他一回头,大伙儿都给散开了,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卓攀说:“余倾子,你还能有点节操么?” 余倾子表示很无奈。 卓攀说:“我倒是有一个人选,我记得有次看到你和一个男生在一起,好像叫什么路达,他的条件就不错。” 余倾子点点头,忘了路达本身就是一个胚子,华大音乐系的校草,光是他的名声就很为杂志社赚粉丝。那也只能这样了。 然后,余倾子又跟卓攀去路边咖啡厅找路达说这件事。 刚巧在那里遇上了向可和余倾城,看起来,向可的脸色并不好,余倾子就以为是捐献骨髓留下的一点后遗症,便把卓攀和路达扔到一边,自己走到向可面前,露出一点母爱的目光,道: “你看起来很不好。” 向可抬头,冷冰冰的,说:“没事的,休息几天就好了。” 他看起来像骗人,不过医学上说,捐骨髓对他造不成什么影响的,可是他这样,让余倾子很担心。低头看对面的余倾城,正优雅地品咖啡,貌似已经把余倾子的存在当成空气了,余倾子依稀能够感觉到脚下,向可好像踢了余倾城一觉,他立马醒过身来,看了面前两人一眼。 读了向可的眼神,余倾城只好看着余倾子一眼,说:“爸过两天就要开庭了,跟杜花信打的官司,你打算站在哪一边?” 看来,该想想这个问题了。 她只是稍微想想,却不料想余倾城说:“你站在杜花信那边,对吧,我早就知道,这事是我的不对。不过也好,你不要回来跟我争爸爸,你不回来,我就不会再对你们怎么样!这样挺好!” 谁知道余倾子猛的一拍桌子,喊道:“你会不会太过分了点,他也是我的爸爸!” 他笑笑:“可是你的出现却不是爸爸自愿的,你本就不该来。” 余倾子气急而走。 向可皱眉,道:“你待她比我要狠心一点!” 余倾城往后靠了靠,说:“习惯了,她也习惯了,我们俩就是这样。其实她现在就很好,跟着杜花信至少不会吃苦。” 这场官司,大概一点胜算都没有,因为他是余倾城,他什么都知道。 咖啡厅的玻璃橱外面狂风卷积,似乎又要下雨了,夏日里,什么都来得轰轰烈烈,就跟他和余倾子的恩恩怨怨一样,藏不得一丝矫情。 也许,就是因为余倾城选择了爸爸,她才会选择杜花信的呢。 有些人心,偏偏就那么狭隘。 听柳柳说,向可的情况并不是很好,他明天就要回灵州市了,虽然天已经晚了,还是想过去看看他。不记得他们之间还能有什么可以说的,也许,这是最后的问候也说不定,给她四年的单相思画上一个句号。 向可住的地方跟余倾城的不是很远,摁了门铃,开门的时候,他是有那么一点惊讶的,但是很快就转为了冰冷,她已经多久没看到向可的笑了呢? “你来做什么?” 余倾子顿了顿,想了想,说:“听说你明天要走。” “来送别?”他说一句话,一点也不客气,让余倾子立刻什么也说不出来,在门口愣了愣,他才把那门给拉开,走到里面去,似乎在说她可以进来。 余倾子真的就进来了,环顾屋子一周,全都收拾好了,干干净净,转身过去给余倾子倒了一杯水放在茶几面前,然后就坐下,等着余倾子过去。 他永远都是这样,留给余倾子这样美好的侧脸,让余倾子贪恋了那么久。她走过去坐下,挺起了胆子,说: “你真的没事么?” “你觉得呢?”他终于舍得抬一抬眼,但是这种眼神,让余倾子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她说:“我想听你说。” “你听我说的谎言还不够多么?还想听我说什么?余倾子,你就不会用你的心去想一想?你就是不肯用心,才不知道谁才是对你真正好的人。” 向可这话说得好没道理,但是,也许他是对的,她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从未用心去关心过谁的感受,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然后,伤了谁呢?她支支吾吾: “可是,我都把柳柳还给你了,你还想怎么样?” “怎么样?”向可抬头,视线落在她身上,眼睛发红得像一头怪兽,让余倾子看着心生害怕来,他一字一句地说:“把她还回来就没事了么?如果你是我,你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么?你真是太天真了。” “那么,你觉得怎么样才能泄愤呢?”她已经这样低声下气了。 只见向可向她伸出手,她不知道要做什么,只记得,他以前说过,只要他向她伸手,她就一定会搭上来,所以,她按照约定,小心翼翼地将手伸了过去,搭在他的手上,冰凉冰凉的,凉入骨髓。 没想到,他就这么用力一拉,就把余倾子拉倒他面前,余倾子没站稳,直接趴在他身上,跟他保持着那么近的距离,向可抱着她的后脑勺就要吻过来,她本能的推开了,自己装在茶几上,推翻了桌子上滚烫的水。 什么也顾不得,逃窜而出。 就在要开门的时候,门狠狠被锁上了,他纤长的手指把锁给反锁上了,然后,将她环绕在门后面一个狭窄的空间里,他的鼻息凑得那么近,依稀能闻见一些酒气。 他喝酒了。 余倾子感觉到事情不妙,在他要吻过来的时候,把头别了过去,然后,他凉薄的唇落在了她的脖子上,像吸血鬼一样贪婪地吮吸着。余倾子试图将他推开,却发现双手被禁锢着。 现在的向可,像一个恶魔,她不认识这个人,任凭余倾子怎么哭怎么挣扎,他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探上她的腰的那只手,那么肮脏不堪。 他把她压倒在地上,她只能胡乱蹬腿,脑里一直都有一个笑脸,那是杜花信对她呵护备至的笑脸,杜花信,此时此刻你在哪里? 她不该一个人来这里,还连手机都没有带的。 杜花信,也只有此时,我才能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喜欢你的,眷恋你的。可是,我要怎么办?她的脖子,她的身下,全是向可的唇印,他像一头发狂的猛兽,怎么都停不下来,在她身下喘息,她未曾这样憎恨过自己这样的狼狈。 第70章 旧时光 向可,我曾经把自己全身心地奉送给你,你把她丢到哪里去了?你把我对你所有的眷恋,消磨得一点不剩,只留下吹着狂风的冰川,那么孤独,那么无助。 这样的向可,好可怕,她伸手摸到了花瓶,对着向可的头狠狠地一击,花瓶碎了,向可的头上留了很多血,自己的手上也沾了很多血,他倒在血泊中,她被吓怕了,蜷缩在墙角,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睡梦中依稀听见急促敲门的声音,然后停了,然后就听见了窗那边的玻璃碎裂的声音,这个声音,太沉重,余倾子就这么睡过去了,不记得后来发生了什么。 她自然也不知道,那个晚上,是余倾城听说她去了向可那里,马不停蹄就赶了过去,听见里面的呼救声,踹门不得,将向可家的玻璃给砸碎了,然后脱下外衣将她围起来,抱了出去。 那个晚上,对余倾子来说就是个噩梦,她一辈子也不愿意提起,她只记得,那样熟悉的味道就停留在他的衣服上面,那不是杜花信的味道,也不是路达的味道,是他们余家的味道,她身上也是这样的味道,可是她一点也想不起这个味道到底来自于谁。 醒过来的时候,她的身边只有杜花信,无比的安全,然后又睡了过去。 她想,她该重新审视一下这个世界了,她一点也不知道怎么面对杜花信。 她在第二天晚上趁着所有的人都不注意的时候跑了出去,在楼下看到了安茉莉才吓了一跳,喊出声来,惊动了在厨房忙着的安柠檬,看了一眼过来,本来没什么大事,余倾子却惊吓地跑了出去,在门口撞倒了余倾城,什么都顾不得,爬起来往外走。 夜里太黑,她四处逃窜,似一个迷失在这个世界孩子,试图寻找着这个世界的出口,挣扎掉那些追上来的人。所有的人,就像她最爱的向可一样,都有可能会背叛她,伤得一点都不剩。 自己究竟是世界的一个什么?对于他们来说,自己究竟又是什么? 连自己的哥哥都讨厌她,她这人生,过得实在悲催,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余倾子甩开了所有的人,走到了河边,光着脚冰冷冰冷地踩在石板上面,望着脚下的河水,因为夏季雨水多正湍流不息,卷起了几个漩涡,要真的跳下去,肯定连人都找不着。 她往前一步走,只听见后面喊了一声:“站着,不许动!”她回头看,竟然是余倾城,为什么她最后见到的,要是余倾城呢? 这辈子,都没有见过他这副样子,很严肃。余倾子站在码头上,脚下便是水,狠狠地撞在木桩上,让余倾子看着还是有些胆怯的。她回头,说: “余倾城,对不起,我不会再抢走你的东西了!” “你胡说什么!”他走上前,被余倾子喝止。风吹着她的衣襟向前飘起,好冰冷,比她的身体还要冷,比她的心还要冷。 “不要过来!” 他只好停在原地。 “向可真的有那么重要么?真的重要到你失去了他就会死?” 余倾子看着他身后,看到了杜花信和安柠檬,还看到了向可,想着他对自己所做过的一切,他怎样变成她的信仰,然后再把这个信仰从她的心底摔碎,碎得一干二净。她笑了笑,说:“我喜欢他喜欢了四年。” “四年算什么……”他后面本来是有话的,却停在了嘴边,我却不关心他要说什么。 “是啊!四年算什么……”四年的单恋,在向可心里根本算不上什么,所以余倾子才会那么累呢。她失落地往码头的边缘走,望着脚下的喝水,似乎都能闻到死亡的气息了。 “你站住,听到没有。”他想向前,却又不敢向前。 余倾子走到他旁边,海风把她的长卷发吹得很凌乱,却很美丽。因为她很安静,她安静的时候一点也不像一个疯子,可是她的确是疯过的,就在她妈妈死的那一年,她把她妈妈的骨灰撒在了海里,陪她一辈子,余倾子这么个死法,不过是一个妄想罢了,妄想她能够陪着她,变成她很坚固的信仰。 余倾子说:“酸柠檬,我一直很想跟你去法国看雪。你说过,葬在海里能够陪你一辈子。” 安柠檬说:“鱼,我带你走,远离这个不爱我们的世界。” “谁说我不爱你的!”余倾城忽然说:“你一直都不知道,因为你的眼里心里都是向可,所以你不知道,我爱了你七年,只要你一转身,就能看得到的!可是你偏偏不转身。” 七年,不过是一个岁月,这七年,过得太离谱了。其实,他不过是想说:四年算什么?我守护了你七年。余倾子思考着这七年,难道她真的一直都没有注意过?余倾城,你是一个怎么样的面貌出现在我面前的呢? 也许他说的是对的。 余倾子想的那一刻,余倾城上前去,拽着她的手就把她拉过来,拢在了怀里,久久的激动不能自已,听着他的哽咽,余倾子静静地问了心底一句:余倾城,他真的爱了我七年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爱呢? 大概是风太冷了,冷得让人有些抖擞,却能独立地思考,这七年的种种,怎么那么变态,为什么她一点也感受不到?她得一点一点跟余倾城算账。 正想着,一手被人从余倾城怀里拽了出去,她还没意识到是谁的,便又被拢进了另一个怀抱。 这个味道,是杜花信的。 余倾子的鼻子,真是越来越灵了。 四年前。 车子驶进了别墅区,把余倾子带到了其中的一栋。 因为生气,她什么都没有带,背包里只有些很零碎的东西。 在房子外面等待着一对夫妻,一个是老余同志,另一个是她的后妈,余倾城的亲妈。她依旧记得我走之前她对自己的母亲咆哮的那句话:“如果我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她固然盼望她回头的。 她头也不回,那自己就活得好一些,活给她看。 “爸!”余倾子对着眼前的男人闷了一声。这是她的爸爸,她以前只能偷偷见的爸爸。只她记事开始,她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他倒是来学校看过自己几回。他偶尔会问:要不要来跟爸爸住在一起? 余倾子那时候还很天真,说:妈妈也会来吗? 当然是不会了,他不说话的时候余倾子格外懂事,就不再说下去了。她是个私生女。 他有自己的妻子,有自己的儿子,比她年长些,她怎么还盼望着这个不切实际的一家三口呢? 走进屋子,一个少年站在客厅,惊讶看着她。 老余同志对着少年唤:“倾城,来认识一下妹妹。” 那时候,余倾城就在屋子里跟一个高大的男人学拉琴,他的肩膀上夹着酒红色的小提琴,把他的肤色衬得很白。余倾城想,这个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好看的少年。格尼特说过,这么美丽的人是不可能出现在这个枯燥的世界的。 第71章 新来的妹妹 当然了,连女巫都出现了,他又怎么不会出现呢?他比我存在的世界要好一些。 少年走到她面前,看她看了很久。她又不是白痴,怎么会连人家不欢迎都看不出来呢?他勉强装出来的友好,说:“妹妹?欢迎回来。” 余倾子觉得这句话格外冷,第一印象很重要,这就是余倾城在余倾子世界的第一印象。来到灵州市,余爸利用他的关系把余倾子转到了灵州中学,灵州中学是灵州的重点高中,她报考的志愿没有填,但是她的成绩进来还是可以的。 余倾城一直在排斥她她也不是不知道,非但没有跟他说话,还跟他保持着相当的距离。但是第一天,爸爸为了让她认路,就送兄妹俩一起去学校。也就是说,她是和余倾城一起当着很多人的面下车的。 余倾子又看了他的眼色,十分不好,所以接下来她非常识相,想让他走远一点再自个儿走自个儿的。 他忽然回头,对着身后越爬越远甚至快要掉队的小蜗牛喊道:“你是爬行动物么?” 余倾子这才看到自己慢得实在离谱,表现出的距离感也实在太强了些,余倾城只是没给她好脸色,又没把她怎样,她这是促成两者的不和谐呀。 真是不知好歹。余倾子觉得自己已经在体恤他了,他竟然还这么不领情,说:“接下来我自己去找教室就行了,不用你带了。” 余倾城白了她一眼,不耐烦说:“我爸非常担心我们关系不好,所以把我们俩安排在了同一个班。恭喜你,得跟我一起走了。” 他在等着,余倾子只好跟上去,刚刚刚他说的那一句“我爸”而不是“咱爸”耿耿于怀,耿怀了半天,终于在一片唏唏嘘嘘的讨论声中停了下来。 “唉,他们是什么关系呀!” “看起来是兄妹。” “像一对吧!” “你是说童养媳?” 流言蜚语,那时候余倾子还很纯洁,知道什么是节操,还是很在乎的。而且,像余倾城那么出众的人,以后她的关注率应该会高一些。 想到这里,她真的是一点也不喜欢新学校。 “拜你所赐!”走到教室,他坐在余倾子面前,回头瞪了她一眼。她表示很无辜说:“关我什么事?我本来要走后面的,是你要跟我一起走的。” “好吧,我是没关系啦,我就怕你不适应!”果然是个很傲娇又喜欢高光环的人,低俗。余倾子从心里碎碎念。 “你家就在市里面,为什么要申请内宿呢?”班主任说。那是余倾子主动跑到办公室跟她说她要内宿的事情。 “因为我不想每天都穿来穿去的,在学校里住也能够跟同学们关系好些。”她只是不喜欢跟余倾城住在一起的那种气氛,所以才想要逃的吧,所以才趁着余倾城不见踪影的那厮悄悄跑到了办公室。 “说得也是,那你跟你爸说过了吗?” “这……”她要看老余同志的脸色,她也要看老余同志的脸色。 “回去问过你爸的意见吧!内宿这事也要家长同意才行。” “我知道了。” 走出办公室回教室的路上,在花园的地方被洒成了落汤鸡,两个女生一边在花园的草丛后面偷笑。就因为跟余倾城靠得近了些,连妹妹也不能幸免,便被弄到了这样的下场。依稀能听到草从里面传过来,是两个女生。 “哎,这样子不合适吧!” “不管了,反正我看见她和倾城站在一块气就不打一处来。” “你们这也太过分了点。”有个男生走过草丛,那就是向可,穿着白色的tshirt,不加修饰却让人有些迷恋的冲动,特别是他还在见义勇为。他的眼神很凝重。 那两个女生干脆也不躲了,站起来,面对着他,似乎特别委屈,却也不敢说出口,甚至连话都不敢说。余倾子想,眼前这个少年,应该是什么风云人物吧,要么就是一些下流社会的人,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强大的气场,把两个女生吓得不轻。 不过,他终归是为自己出气,那自己应该也是要站在他这边的。 他说:“我没生气之前,快跟她道歉!” 两个女生看了看余倾子,表示很不情愿,有一个女生提起了胆子,说:“向可,别以为我怕你,余倾子,你给我等着。”说罢便拽着身边的女生走了,余倾子第一次体验到了什么叫校园暴力,虽然现在杀伤力还不是很大,但是终归是存在的。 余倾子也不是什么爱计较的人,一辈子的情绪恐怕就只能这样了,说:“算了,不用了。” 他说:“会感冒的,去换身衣服吧!我会跟班主任说的。” 他走在余倾子旁边,依旧那么冷酷,和她保持着一些距离,却留给她一个恰恰好的侧脸,被阳光照射35度倾斜角的完美侧脸。 他还一边摸出手机打电话:“柳柳……” 这是余倾子第一次听到柳柳这个名字。 叫柳柳的女生赶到,将余倾子领去女生宿舍楼,说要去换衣服。她回头看向可。 向可说:“去吧。” 他这么一说,余倾子也就没话好说了。他的确可以命令她,让她没有办法拒绝,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为什么他的表情那么淡。 余倾子第一次细细端详了柳柳的样子,一个长头发的很干净利落的女生,白白的,还有那么一点肉肉,看起来很有亲和力,特别是笑容特别能感染力。 余倾子问柳柳:“那个男生是你什么人呀!” “他么?同班同学哦!跟我们同一班,今天早上你们兄妹俩可算是显眼了,我们就在一旁你们没注意而已。”余倾子在里面换衣服,柳柳就在门外跟她说话,把她和向可的关系说得不痛不痒,让余倾子很开心。“他叫向可,我叫柳柳。” “我叫余倾子。”余倾子说。 “哇,名字就差一个字了,你真是倾城的妹妹!” 她干笑一声。 回到教室的时候,两人都迟到了,众目睽睽地报告了一下回到自己座位上。那两个喷她一身水的女生,就在第四小组的倒数第二排,看起来看余倾子非常不顺眼,那眼神如利剑一般,余倾子就算装看不到也不行了,只是习惯性地往后面缩了缩。 看到了柳柳坐下不远的地方,就是向可,他本来是看着柳柳的,却忽然看了余倾子一眼。她本来就有些怕生,来灵州市的时候,话都没说多少句。 柳柳却是个很热情的女子,主动接近她,跟她说话。 回去之后,余倾子跟老余说了要内宿的事情。他自然是没答应,余倾子垂着双眼,失望地上楼了。一句话都没有多说。对于一个安静的人来说,不说话就是他们生气的颜色。 第72章 一家四口 老余同志在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对同在房间里的余倾城的妈妈说:“看来,她跟哥哥相处得不是很好。” 余倾城的妈说:“倾城是个温柔的孩子,他只是需要一些时间接受,过段时间会好的。” 余倾子低着头推开门进屋,却见余倾城对她不友好地说:“有事么?” 像是被人在天平盖开了个窗,看看屋里的摆设,赶紧出去。这不是她的房间。 关于走错房间这事,余倾子干了一回又一回。 偶尔有几次,他在换衣服,余倾子红着张脸跑出去。关于这事,余倾城也鄙视了余倾子一回又一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不长记性。 最可恶的事,被吃了那么多回亏,他居然连门都不会锁,锁了她就进不去了嘛!余倾子觉得,这也是他的通病,就像她会经常走错房间一样。跟习惯没有关系。 当然,第一次的时候她还不知道,第二天还坐在教室里愧疚了一整天。 余倾子曾经跟他说要跟他换房间,这样她就不会走错了。他自然是没同意的。余倾子一直在想,难道那个房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么?那也不是什么风水宝地呀! 好不容易挨到了一节体育课,坐在一旁无所事事。 灵州高中的体育课是都要换上运动服的。记得第一节课有些同学没有换的,被遣送回教室自习去了,第二次,就再也没人敢这么做了。余倾子本来也没有穿的,是柳柳提醒了,然后把她的衣服借给余倾子穿才让她幸免于难的。 如此一来,余倾子跟柳柳的感情更好一些了。 有时候,明明是余倾城和向可要去餐厅喝点什么的,柳柳却非要跟去,向可一切都是随了她的,但是去的时候,她却偏偏还要拉上去余倾子。 所以,灵州高中这特别的四!人!帮正式形成。 一起吃饭,一起做作业,一起去玩。 余倾子和余倾城表面的缝隙,也不是那么大了。 可是,回到家他们还是那副样子。 过了一段日子,余爸总算是闲下来了,把兄妹两个叫到跟前,让他们喝他泡的茶,那是他出差的时候特别去买的,听说还特别名贵。 余倾子喝了一口,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茶的关系,心里阵阵的苦涩。 “倾子,怎么样?”老余很高兴能够跟这自己的女儿品茶,那是他想了很多年的事情,大概是余倾城这个儿子在身边久了,所以女儿忽然搬到身边来,他特别高兴,所以格外疼她。 “很温馨!”其实她说的是,那时候他们一家在这么喝茶的时候,一定也像现在这般温馨,如此一来,她口中的茶就有些苦了。 她介入了余倾城的一家。 “是啊!咱们一家四口就这样喝茶,是一件多好的事情啊!” 余倾城不像她,他说谎的时候右手不会掐着左手心,所以他能伪装成非常开心的样子不被发现。老余自然以为,余倾城已经能接受她在这个家里。这样的情况是相当可观的。 “倾城倾子,明天是周末,一起出去玩吧!倾子,你刚来还不大适应,出去散散心!” “嗯。”余倾子点头,回头看了一下余倾城的颜色。 晚一些,余爸已经躺在床上的时候,笑着跟余夫人说:“哎呀,能一起叫倾城倾子,真的是件非常开心的事呀!” 余夫人朝他一笑,道:“瞧你这什么德性!” “倾城倾子……”老余自顾自地喊了一次,乐得开怀。 余夫人说:“不过这两个孩子好像相处得不是很好,我记得你说过倾子好像要搬出去。” “唉……”老余想起了余倾子那可怜兮兮的表情,深深叹了一口气,这说曹操刘备她就来了! 余倾子再一次敲了门,进去找他,余倾城的妈妈很识趣地走到浴室去卸妆,把空间留给他们父女两。 “爸,内宿的事情,能再考虑一下吗?” “倾子,你告诉我,为什么你非要内宿不可呢?” “就是想内宿啊。”想这个词,可以覆盖所有的借口。 “如果我还不答应呢?” “那我还会来求你的!”余倾子说。 这次,他答应了,让她维持了三年假期以外不用住在家里的生活。 这样,她还能跟柳柳一个宿舍呢。 第二天,老余家一家四口就出去逛商场,老余同志是个大官,习惯了炫耀,就忍不住把他的女儿带出去逛几圈让全世界都知道。 因为余倾子来的时候没带衣服,在这里几乎天天都是穿校服,余爸一直很想出来给她买衣服,但是工作一直都是很忙,所以这次给她买了好几个袋子,还都是平时她连看都不会看的那些牌子,余倾子真真见识了什么叫做资本家,老余这出手,果然是阔气,于是忍不住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狗仔什么的,要是被拍到,肯定会被传开:某大官给女儿买奢侈品挥霍过度。 一直到后来,余倾子的衣服也全是老余给买的,老余同志好像还买上瘾了,一有时间就逛商场,像个小姑娘,这大概是余倾城痛恨余倾子的原因,自从她来了以后,老余貌似年轻了。 一个女儿而已,至于这样么? 所以与此同时,她还要看余倾城的脸色。 “倾子,来,试试看。”老余再次把一件看起来很过他的眼的衣服拿给余倾子。 余倾子又看了看余倾城的颜色,说:“不用试了,我穿什么都合适。” 余倾城看不过去了,冷嘲热讽道:“不试试怎么知道合适不合适。” 余夫人看到这个状况,自然要圆一下场,瞪了一眼余倾城,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挑了一件塞给他,说:“来,你也进去试试。” 一起出来的时候,余夫人显然很高兴,看着余倾子,说:“真好看!老余,你看!” 老余也开心点点头,余倾子就回去把衣服换上。 中午的时候,车里已经塞满了东西。中午一起去外面吃了饭,却撞见了向可。 余倾子竟不知道,老余跟向可的父亲是认识的,两家算是世交。然后他们就在向可一家三口凑了桌。向可就坐在余倾子旁边,看起来十分门当户对。 他看了一眼余倾子换上的新衣服,扬起了笑脸,说:“天天见你穿校服,今天算是有幸看到你穿便服。” 余倾城说:“她刚搬来,只有校服。” 多嘴。 老余像是憋了很久,总算憋了很久才逮到一个炫耀的机会,向可的父亲介绍:“这是我女儿,倾子,之前一直住在她妈妈那边。” 余倾子含蓄地对着他们挤了一个笑脸,往嘴巴里塞了一口肉,但是马上后悔了。 “怎么了?”向可看了她好笑的表情问。 第73章 为什么不笑 余倾子手忙脚乱了一番,最后在他的手心写了“wc”两字。 这场面把在场所有的人都给逗乐了,向可的父亲打趣道:“果然,多添个女儿真是不错!开开心心的,要不,就把她许配给我们家向可,以后她就是我女儿了!” “想得美!”老余跟着他一道:“怎么说也是你们家向可入赘!” “爸!余叔叔!你们怎么开起了这样的玩笑!”向可忙插话,餐桌上一片欢声笑语,向可注意到旁边一言不发的倾城,关切问道:“倾城,你不舒服么?” 余倾城不理他,看向了余倾子走回来的方向。这个时候的她,穿着一套小碎花裙,尤其休闲可爱,旁边的客人都忍不住往她瞥了一眼,一直游走到她回到桌子面前坐下。 从洗手间回来,余倾子道歉到:“对不起,我不能吃生肉,刚刚忘了看。” 许久,余倾城端起他面前熟肉跟余倾子面前的生肉调换了位子。 向妈说:“看来这兄妹两感情不错!” 向可说:“我们在同一个班呢!” “那感情好啊!相互照顾!向可啊,要多照顾倾子呀,她刚来,肯定有些不适应的!”向可的爸爸说。 向叔叔对向可说:“下午你不是说和倾城在市中心有派对?可以带上倾子一起去的。” 这一说,余倾子又得看余倾城脸色,说:“我有些晕车,还是不去了吧!” “去吧!”向可停下手中的活,对她说,态度很诚恳,让余倾子心动了。 余爸本着让她熟悉适应这里的生活,劝道:“去吧!倾城,带倾子一块去。” “嗯好。”余倾城静静地说。 你看吧,余倾子从头到尾一直都没有这种意愿,就被动地卷入其中。余倾城,这是你自己不反驳,不管我八竿子关系。 下午,向可就带着她走了,余倾城就一直在后面鄙视的眼神,让余倾子觉得后面凉凉的,是个人就能感受得到。 余倾子问向可:“可以带上柳柳么?有她在我会自在一些!” “嗯!”他点点头。于是余倾子欢快打了电话给柳柳。 结果整场下来,余倾子就只能在旁边看着他们欢乐而已,她极其不喜欢这样的氛围。趁着他们玩得热闹,余倾城坐在余倾子旁边,说:“怎么样,觉得自己跟这里格格不入吧!” 余倾子说:“还行。” 余倾子说的还行,就是她本身就有些逆来顺受,就算太糟糕的环境,她也绝不会说不好。准确的说,还行就是她最不喜欢的环境,但是这些她都能忍受。 派对在热闹地进行,人群中还有一个无法融入的人,向可,丝毫没有加入的倾向,见余倾子坐在旁边一直不说话,估计也是不习惯这样的场合,走到她面前,说:“你跟我来!” “去哪儿?” “跟上来!”他拿着一件衣服就出去。 余倾子跟着向可到了灵州河,河上驾着一条桥,这条桥刚整修好,挂了很多灯。 她看着夜景,慨叹了一声,说:“城里的夜景是不错,不过看着就是有些冷。” 这座城市本来就有一些冰冷的气息笼罩着,自余倾子来就是这样的了!不似华市那边,今天是夏天,下了一场雨,又变回了冬天,实在折磨人。向可只是看着夜景不说话,就是,他的感受跟余倾子的根本就不一样。她这么说,只不过是嫌自己多嘴了说了自己的感受。 他在桥墩后面拿出了烟花棒来,叫余倾子拿着,然后他就点燃了,让余倾子举得高高的。 接着,烟花就从她手中的烟花棒一簇一簇地飞出去,绽放开来,格外美丽。 这便不像刚才的夜景那么冷了,格外欢庆起来。 在点第二根的时候,余倾子问向可:“你为什么不爱笑?” 他却愣了,忘了原本他手里的引线已经点燃,余倾子却也笨蛋到光顾着看他的表情忘了挪开,烟火飞出去,灼伤了他的手。 她把烟火扔下,走到他的跟前,看着他手上的伤口,一定很疼。可是他却顾不上疼不疼,因为后面城管追来了,他拉着余倾子就跑。他不知道,一个男孩子是不可以随便拉一个女孩子的手的,否则这个女孩子是很容易喜欢上他的。 可是他却忍着痛拉着余倾子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巷子,看了一场又一场的霓虹,越过人群,越过繁华,那样的感觉,终其一生都会留在余倾子的心里,念念不忘。 跑了好几条街他才停下来,又跟着他走进了一个夜里开门的小医馆,一个老医生帮他处理好手上的伤口。 走出医馆,余倾子还在以为这场意外而愧疚,他却笑了出来。他说:“好久没有那么开心了!谢谢你,余倾子!” 余倾子的反应能力或者智商明显越到这个阶级上来,这有什么值得庆幸的,要是被城管抓到了,她可觉得一点也不好玩。那时候,余倾子的三观还是正常的,节操也都还在,是个正常得不得了的小村姑,比纯牛奶还要纯洁。 他说:“别一脸严肃,我没事。” 余倾子都看到伤口了,那么严重的烫伤,有点良心的人都会过意不去吧。这个人,受了伤还能做出一副没事的样子,给了余倾子极大的安全感。 向可说:“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不笑么?那是因为,不想笑。” 这话说到了余倾子的心坎里,不为别的,就因为她也一样,说:“我也是,我一点也不想笑。”余倾子的妈妈不要她了。虽然她以前一直想要和爸爸住在一起,可是,可爸爸在一起就要放弃妈妈。以前她也一直以为,她可以离开妈妈,跟着爸爸。可是,这一刻到来了,竟会那么难受。 可是她不能表现出后悔的样子,即使她已经后悔了,因为她没有那样的资格。 在站牌面前等了大半天,余倾子总算拦住一辆出租车,开了门就上去,他走上前来。 余倾子还念念不忘地回头,看着眼前这个连灵魂都很干净的男孩子,恋恋不舍:“我回去了,有事你再打电话。” 他点点头,司机开了车,她一直被后视镜抛了很远很远还依旧看着车子。这是余倾子第一次有躁动的感觉,心里非常不好受,不知道为什么。 晚上,余倾子就梦见了巫女。 她穿着黑色的碎袍子睡在钢琴上,非常慵懒。但是她没有说话,只是对余倾子笑,狡黠而不友好地笑,笑得她吓出了一身冷汗。继续蒙头大睡,不敢睁开眼。 以前,在教堂里碰到钢琴的那个晚上,也做过类似的梦。 这似乎预示着什么。 余倾子来了余家之后,再也没弹钢琴。 第二天来得很慢,因为下半夜怎么也没睡着,余倾子在床上等了很久很久才看到有一丝光晕,这才勇敢地起来,拉开窗帘,原来天刚刚亮,亮得很美好。 第74章 蠢不拉几的凑合行动 她居然会害怕自己会死在梦里。 周末,柳柳到余倾子家,帮着把能够用到的行李都搬到了学校,整个过程,余倾城都挨在门上不冷不热的看着,被柳柳抱怨了几句: “倾城,你妹妹搬家你怎么就不来帮帮忙呢?你懒得都生虫子了知道吧?” 余倾城不应。 柳柳又喊了一句:“杵在那里装酷呢?” 余倾城回房了,余倾子拍拍她的肩膀,说不必太计较,他本来就这样。因为余倾子要搬去学校的事,老余伤心了好久,最后去商场上给多买了些衣服,那什么被褥可都是驰名商标,看得舍友们都好生嫉妒,当然,还有那两个整天看余倾子不顺眼的姑娘,恨不得在她的被子上划几个洞,但是有柳柳在,没人敢造次。 柳柳便是这样强大的一个人,别人说她太独立独行,大家不喜欢她大概是因为她家境不好,却还能跟向可余倾城混到一块的,有钱人家的孩子大多会这么想的,这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包括一夜成为官二代的余倾子。 也许和柳柳在一起,就不会害怕梦了。 在学校睡的第一个夜里,和柳柳聊起了私房话。 “倾子,在家里住得好好的,怎么忽然想到住学校呢?” “我会住得自在些!你不知道,余倾城那张脸,像灌了铅似的!” 她说:“要是我能和倾城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他灌铅就灌铅呗!” “你不会是喜欢他吧!” 她傻兮兮地笑,说:“不准说出去哦!” 她真的喜欢余倾城。 有时候余倾子会想,像柳柳这种喜欢他的方式似乎有些卑微,她却只能默默在他身边。因为余倾城这么一个喜欢哗众取宠的人,又怎么能在他心中有点什么角落呢?所以,余倾子心里未免有些替她不值。可是,她终究不能打破她这种喜欢。 毕竟,爱过才知道这其中的滋味,她不能剥夺了她这样的权利。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虽然余倾子本人不是很看好余倾城,但是她毕竟是余倾城生活中的一个角色,自己也会为柳柳创造在一起的机会,让她可以开心。 有时候,向可板着张脸来找余倾子却跟她谈论一些不知所谓的话题,她却死活没看出来都是因为柳柳的事情,因为她的眼里只有他。 你看,余倾子和柳柳都一样,都被爱情这种东西蒙蔽了! 高中生的爱情你怎么就能指望些什么呢? 有一次余倾子见到向可背着吉他,就跑过去问他:“你会弹么?” 他的眼神很忧郁,带着她爬墙跑出了学校,穿过了大街,一直走到广场的喷泉旁边的阶梯,坐下。 然后,他就弹起了吉他。 这是余倾子第一次见向可弹吉他,这也是一个阳光的午后,也是一个美好的午后,鸽子在灵州的人民广场上抛下一坨又一坨的便便,丝毫不影响整个画面的唯美。 余倾子想,要是她能够在他身旁弹钢琴,应该是个不错的光景吧! 这个午后,她第一次很认真很认真看了一回向可。 所以现在,她记得他所有的容颜,他的每一根头发,他忧郁的眼神,他温热的唇瓣,他白皙的手指,还有那个午后照耀在他身上的每一缕阳光,一切活生生在她面前。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贪恋是不好的。 回去的时候,余倾子问他,我还能再听你弹吉他么? 他点头。 他也不知道,他这样是给了一个含苞待放的女孩多大的期许。 他给她弹吉他的每一个角落,都深深烙在她心里。兴许是,她本身就被那架钢琴的混浊之气给环绕着,就特别想要这种清晰的干净的声音,就像那块薄荷糖的巧克力,余倾子给了向可,她相信,向往美好的人都会喜欢这个味道的。 他吃了一口,神色接近面瘫,说:“好奇怪的味道啊。” 余倾子得意:“这种味道很少。” “你这人有点奇怪!”他说,他对余倾子说她这人真是奇怪。 我对你的感觉才奇怪吧!余倾子暗暗地说。 这应当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但是,这的确是把她从钢琴之渊里面带出来的重要声音,而她才把这当为了一种感谢,这也是她会把向可当成信仰的最重要的原因吧!从那时候她就觉得他可以救她,她不想呆在深渊里,不想再梦见那个女巫。 当然了,那时候余倾子并不知道女巫之于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可是你一定听过这么一句话,你最害怕的东西,往往就是你心里最深处的东西。 临近期末,余倾子发现柳柳越发不开怀,她不开怀,多半是余倾城。柳柳是个家庭有问题的青少年,跟父母的关系本来就不好,所以也变得有些问题,她能够依赖的,就只有朋友而已。 那是以前,现在柳柳除了朋友之外,眼里心里都是余倾城,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她喜欢余倾城,连余倾城自己都知道,但是这种关系就是没有办法扭转。 期末考试之后,柳柳说要去她家住一个晚上,她就答应了,且非常高兴。 余爸余妈也很喜欢柳柳,这也算是见过了婆家之类的。因为余倾子每个周末回家,她都会跟余爸他说柳柳的事情,说得很激动也很开心,貌似,她的话题里永远就只有向可和她了。其实老余对什么柳柳哪里在意?要问他柳柳是谁他也未必能够答得出来。他在意的是余倾子的表情,余倾子说起柳柳和向可的时候,整个人神采飞扬,会忘掉很多烦恼,这个样子尤其可以,于是就这么听着她唠叨了大半天也不觉得累。 每当这时,余倾城就会幽幽地走过,不动声色。 吃晚饭后,余倾子跟她在院子里聊天,柳柳说:“倾子,好羡慕你啊,有一个那么好的哥哥。” 哥哥?柳柳,我才羡慕你呢!你不用跟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你保持在喜欢他的状态。而自己不同,余倾子保持在了看到他邪恶那一面的状态,她不知道自己有多讨厌他。 “余倾城到底有什么地方那么吸引你的?”余倾子叹气,余倾城身边的桃花,一朵又一朵,他根本就配不上柳柳。 “如果能说出来,那就不叫喜欢了!”也对,她就是这么的,对余倾城死心塌地,连她都找不到不喜欢他的借口来,就像她找不到喜欢他的理由来一样。 “倾城!”她忽然大喊,把余倾子吓了一跳。顺着她视线看去,余倾城推着自行车要出门,穿着修身的白色运动衫。柳柳高兴地拉着她上前去,她不拉着她,根本就没理由上前。 余倾子也只能为柳柳这这点事。 第75章 一起看雪吧 “你要出门?” “家里的饮料没了,爸叫我出去买回来,你要喝些什么呢?”他看了余倾子一眼,让余倾子顿时不知道他问的是柳柳还是问她。余倾子刚要开口,柳柳便抢先回答: “我们也去!” 他淡淡看着柳柳,又回头看她,说:“你也别杵着,我一个人也搬不来那么多,平时你喝水也最多。” “我……”余倾子指着自己,他真能说,她喝水哪里多了?这是说我像水母么?而且,她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现在连喝水都有限制了么?柳柳扯扯她的袖子,示意她答应。 为了柳柳,余倾子默默忍了。 一个人去平时放单车的地方把车推出来。 她又忘了一件事。 余倾子低声跟柳柳说:“我来大姨妈!” 她只好帮扶着自行车,余倾子走到她后面去坐下,看样子是柳柳要载着余倾子,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余倾城载着柳柳啊!柳柳私下里幽怨地抱怨了她一下: “怎么早不来晚不来……” 余倾城面向这边,对余倾子说:“她车技不是很好,你过来这边!” 柳柳眼神更加幽怨了,撅着张小嘴,让余倾子顿时觉得罪恶,暗地里抽了自己几个巴掌以慰柳柳。其实这也不是一点好事都没有的,比如说,余倾城知道柳柳车技不好,还关心她,结果把这么一个大的包袱自己领着,这也是一种关心啊,虽然这种关心太含蓄了,连柳柳这个脑残户都没看出来。 但是,柳柳的意愿不能违背啊!余倾子赶紧扶着自行车,说自己可以的,让柳柳过余倾城那边。 骑车的时候,还故意跟着他们拉开一点距离,让他们有自己独处的时间,没想到余倾城还在那里停留了半天,抱怨道: “蜗牛都比你这个骑车的快。” 余倾子默默地骑到前面去,再次跟他们拉开了距离,心里一直在暗骂,妹妹是用来欺负的嘛?是吗?余倾城你是大的了不起啊? 到了超市门口等他们,也没什么事,只见余倾城把外套脱下来,站在她面前,面无表情。余倾子愣了楞,不知道他想要做什么。待了一会儿,余倾城将外套围在他的腰上,刚刚好盖住屁股,自己穿着一件单薄的t恤就进了超市。 看到柳柳那抱歉的表情,余倾子的脸立马爆出一碗爆米花来。 大姨妈漏了。 不仅漏了,还被余倾城给看到了。 余倾子趴在墙上,心里汪汪地流泪,上帝啊,赐给我一把刀,让我自刎吧! 回来的时候,余倾子只能坐在余倾城的后面,抱着一堆饮料。后面跟着柳柳,而且余倾城把她丢得老远,好像巴不得把她丢掉一样,让余倾子很想用三个子来形容她和余倾城现在的场面:狗男女。 下了车,她把饮料放到桌子上就上楼,这辈子就被做过那么丢脸的事情。 “倾子……” “干嘛?” “我才问你干嘛呢?” “我上厕所啊!” 夜很静很静的时候,余倾子熟睡,旁边躺着柳柳,貌似听到柳柳说,她真的很羡慕自己。 这是白天柳柳说过的话,余倾子以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应该是一场梦吧!梦里的记忆很模糊,所以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我全身腰酸背痛。 起来便不见她的踪影了 余倾子起来见不到柳柳,以为她回去了。洗漱好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双腿全伸在了沙发上,让阳光懒懒地照在身上,头脑里一直想着该怎么讨柳柳欢心。 余倾城你个祸害。 躺了许久,那个姿势累了,然后开始侧躺在沙发上,无神看着电视。这天老余已经去上班了,余倾城的妈在厨房里忙和。她的确是个称职的妈,在余倾城的家里,余倾子只是一厢情愿地把她当成王后,所以跟她隔开了一定的距离。 后现代人把这理解为不亲生的代沟。 余倾子不会很无聊地换台,电视里是卓别林巴拉巴拉地摇摆……打了个哈欠。后妈喊了她过去吃早餐。 “谢谢!”我吐了一句,很是礼貌,安静了老半天,但是已经习惯了,所以算不得尴尬。余倾城终于带着柳柳回来了,每人一身小汗,难道他们一起出去了?余倾子惊讶了老半天。 柳柳很开心地坐在她旁边,说:“我穿了你运动服,本来想跟你说的,可又不忍心吵醒你!” 她开心就好!哪里还敢生气啊!又扭头看了看余倾城,有根发丝贴在他额头上,汗津津的。他跟后妈说:“我先上去洗个澡。” “那我先去啦!”柳柳也上去。我看着他们一起上去的光景,放心了不少。 余倾子一个人和后妈面对面吃早餐。 思来想去,余倾子还是忍不住问:“你觉得柳柳怎么样?” “啊?”后妈是没听出她这话是什么意思,她自己的规则了,余倾子只是个小女孩,怎么会想到要柳柳嫁给余倾城这样的事?追根究底是余倾子不纯洁,可她就只能跟她谈这个了。失落地低下头,切开她碗里的蛋,煮得刚刚好。 有时余倾子会幻想着,要是她面前的人是她亲妈就好了。只是想想而已,并没有多大的期许,余倾子的愿望本来就少。 “倾子,倾城是不是对你不好?”她忽然问。 “没有啊!”对于一个要跟他争夺家产的人来说,他对余倾子已经够仁慈了,她还能奢望他能够对自己如亲生妹妹么?说真的,余倾子一点也不稀罕当他妹妹。 你看,余倾子就没有掐着手心。 吃完早餐,依旧坐在电视机面前,刚刚的卓别林表演已经结束了,看着音乐会的钢琴放空。留柳柳和余倾城在一个桌子上吃,柳柳跟余倾子说,她喜欢跟余倾城一个餐桌上吃饭。 家里电话响了,余倾子拖着鞋子哒哒跑过去接:“你好,余公馆。” “是倾子么?我是向可。” 心底居然开出一朵花来,向可居然打电话过来找她。他问:“有空出来么?” “嗯!” 接下来的时间,余倾子完全把柳柳丢给了余倾城,自己兴奋地跑到楼上去,拿了顶帽子,背着包就跑了出去。 到了学校,见到向可,他依旧是那副迷离的样子,穿了一件格子衬衣,背着吉他。 “跟我来!”他说着就往前走,余倾子走到他右手边,试图跟上他大步的节奏,虽然有些吃力,但是这样却很好。问: “去哪里?” “池塘。” 学校的池塘是个很少有人恭维的地方,更何况是放假了,一个人也没有,他让余倾子坐在一处,然后自己坐在她旁边,弹起了吉他来。 向可的手指很纤细,有力却又游刃有余拨动琴弦,余倾子看着有些入迷。 第76章 沦陷在黑暗 余倾城的手也是如此的,他的左手也是如这般拨动琴弦,后来余倾子总结出了这么一个规律,弹琴的人手指都很美,就连她自己的也是。 他给余倾子弹了一首《他夏了夏天》,轻轻哼了起来,余倾子便忍不住跟着他一起哼了。 这又是一个美好的午后,向可给了她很多很多个这样的午后。 他把他脖子上戴着的项坠摘下,说要送给她。那是一个用黑色的线绑着的吉他,刚刚好放在手心。余倾子特别珍爱,这是向可送她第一件且唯一的一件礼物。 他说余倾子的骨子里有一种奇怪的能量,让他有创作灵感,所以他愿意把他会弹的以及创作的都弹给她听,余倾子发誓,自己绝对是个很好的倾听者!至少他是这么赞美的。 他把吉他放在旁边,一个人挨倒在草地上,说:“柳柳就不是,她的眼里全是倾城。” 余倾子顿时很失落,他的嘴里说的竟是柳柳的名字。 于是她就开始清楚了我们四人之间的关系,实在让人觉得荒唐得很。 时间过去了大半个月,天气越来越冷。 余倾子正在房间里想着他的事情,他打了个电话过来,说:“你见过雪么?” “没有。” “听说今晚会下雪,要一起看么?” 余倾子点头,顿时忘了柳柳的事情,顿时春天来百花开。 晚上,她就真的乐悠悠的,披了一件大衣就从窗子爬下去,因为这么晚了出去老余肯定会不肯的,然后,她就在这里小小摔了一下,扭着了脚。想着前方还有向可,便像治愈了一般,拖着一只脚就过去了,见到他,还佯装一副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他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在街角那件咖啡屋给她买了一杯热的咖啡,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这种咖啡叫什么。 寒风有些刺骨,咖啡没有喝完就冷掉了。余倾子和向可在路边的椅子上等了一个晚上,最终一个美好的期待的夜晚以疲惫和失落而告终,余倾子一次也没看见过下雪。 “天冷了,回去吧!”向可失望地叹了口气,他的视线,是她脖子上的吉他。 没听他说什么话,余倾子便失去了意识,她觉得连呼吸都是滚烫滚烫的,每一条血管,每一个毛孔,倒塌在向可怀里,暖暖的。 醒来的时候,只有老余在她的床边照顾。 他是这个家里余倾子唯一觉得安心的人。 有种关系就叫明知不得以而为之。 向可还是跟柳柳去表白了,柳柳也答应了。 余倾子顿时觉得,自己不只是他的倾听者而已。最糟糕的是,自己喜欢他。这种感觉,是他跟柳柳在一起之后才发觉的,她不知道竟然会那么难受。 然后一个人闷在家里,想起了她跟老余说的话。 “我十八岁就可以喜欢向可了,是么?” 老余对余倾子微笑着点头。那是她陪向可等待雪的时候,她忍着寒冷等雪,就只想她能够跟他一起看她人生中的第一场雪。 如今,好像所有的事情都是一场梦一样,余倾子病着,闷在被窝里一句话也不想说,两鬓的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 那天晚上睡去,余倾子梦到了女巫。那是她第一次不畏惧她的存在,反倒会惊讶她跟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她说,我是你的梦魇。 也就是说,如果她的邪念不村在,那她也就不存在了。 但是她的声音的确比余倾子的要好听多了,她身边还萦绕着很多金粉,亮晶晶的,被她一挥而尽。当她说到柳柳的时候,余倾子醒来,把她赶出了梦里。 柳柳来看余倾子了,面对着余倾子,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她以为她只是普通病着。 余倾子特别想发火,却找不到一个像样的理由,咬咬牙,语气都没出来,说:“既然你喜欢的是倾城,为什么要答应向可?” 她便是这样,连生气都是柔柔弱弱的。 “因为我不想等,倾子,要是你,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你会选择哪一个?” “我当然会选择我爱的。”因为余倾子不想让她选择向可。其实,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你会选择哪一个,这一直都是一个没完没了的话题,没有标准答案。可是,你明明可以选择余倾城,然后向可选择她,这该是多好的结局。 柳柳说:“说真的,我真的羡慕你,能够跟倾城生活在一起,兄妹也好……” 余倾子极其不喜欢她这样的语调,也不喜欢她把自己和余倾城扯到一块。 她冷冷地说:“既然你已经和向可在一起了,就不要再想着倾城了。”余倾子开始逐客,每个字都带着刺。她走之前,问了余倾子一句: “倾子,你喜欢上向可了么?” 她当然喜欢。 柳柳跟向可在一起了之后,变得特别开心,因为向可把给余倾子的时间都给了她,他很少再带着余倾子出去弹吉他了。 余倾子当然也能够理解,他都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他自然要顾忌柳柳的看法和想法。 向可见到余倾子也只是淡淡地问候,余倾子也只当他是普通朋友,看着他们远去,一个人站在原地,一步也迈不出去。她在想念母亲的这些日子里,都是他的陪着自己的,所以就不自觉地依赖了他,也不知道到底重要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余倾城拖着她回到了家,她失了了半个神,然后余倾城就开始嘲笑,余家的孩子竟然有那么不争气的,简直就是丢尽了他的脸。 他自然也不知道,男孩子跟女孩子是不一样的,他们可以趾高气扬地让女孩子服从他们,而余倾子就是那么一个顺从的人,她可以为了爱情那么卑微。也大概,是他们投入的感情不一样罢了,她喜欢向可,向可不喜欢她。 当然,她还是可以有自尊的。她自然不会表现出我喜欢他的样子。她甚至觉得,为了柳柳,她还是愿意把向可让出去的。 “倾子,明天跟我们一起去踏青吧!”向可在放学后跟她说,手上的铅笔断成了两截,余倾子抬头看,旁边果然还跟着柳柳,她一时不知道怎么开口。 余倾城忽然走过来,说:“恐怕不行了,明天我们一家要去外公外婆家。” 外公外婆家?嗯。余倾子抬头看余倾城,他的外公外婆跟自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反正她找不到可以脱身的法子,只好点头,把掐着的手隐藏在课桌下面,柳柳知道她这个习惯。 他们只好罢休,走了。余倾城凑近她,笑着说:“你欠我一个人情。” 余倾子真的很想立马给他一个拳头,真的。 失神落魄地回到家,忍了一天也不想忍了,把向可给她的吉他项坠扯下来,跑到窗口丢了出去,一个人挨着墙壁哭了起来。 第77章 女巫的俘虏 就是觉得难受,缓一个晚上才缓和过来。 第二天,哪里有什么去外公外婆家?余倾子只好一个人在客厅,伸着腿躺在沙发上塞着很大声的音乐,是东篱的《咏心》。 只要闭着眼睛,脑子里满满的全是向可。 想着糟了,自己根本就没有办法不想着他,像是陷入了黑暗的沼泽,沼泽寂寞地吐着恶心的气泡,身边都是死亡的气息。 女巫再次出现,坐在她沙发上,没有一点重量。她有很冰冷又狭长的笑,是个人都会感觉得到冰冷。 她说:“你倒现在还不明白么?向可只是柳柳的工具。” “什么工具。” “报复你的工具啊!她根本就不喜欢向可,你也看到了,你哥哥在的话,她的眼珠子就全在他身上了。因为你总是和他站在一起,所以她嫉妒你。” 余倾子想起来有一天柳柳跟她说的话,她说她很羡慕余倾子,就算是兄妹也没关系。 她继续说:“我真是有些同情你,你都忍痛割爱了,可是她却用这样的方式来对付你,你不觉得你太窝囊了么?” 余倾子说:“你想让我怎么做?”这才是巫女来找她的目的吧。 “既然她不心疼你,那你为什么还要那么护着她!你知道封印的钢琴里的力量了吧?那时候你还小,开启了第一次就被吓到了,现在,我觉得你有足够的勇气去用那股力量了。” 那架摆在教堂里的钢琴,是一切诅咒的起源。 她当然知道这样是不行的,猛地从梦一醒来,女巫就不见了。她们是邪恶的灵魂体,自己最近这么频繁地梦到她,是不是意味着她已经丧失了善良这种东西了呢? 光着脚跑出门,跑到昨晚她扔项坠的地方,一个人翻遍了整片草地。 她也不知道,余倾城看着她寻觅着项坠时那单薄的背影,不知道有多心痛。 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是管不住自己的心的。 柳柳的腿被打伤了,一个月,她就只能靠着轮椅生活,那是一帮小流氓,在校园外面就抄着家伙朝她走来,对着她就是一顿狂打。其实,看不惯柳柳行径的人多了去了,包括余倾子自己,她也越来越讨厌柳柳,大概是因为向可,所以自己也一直保持着沉默。 所以得知柳柳手上的事,她真是没那么担心,反而觉得这样很泄气。 关于这件事,警方也介入了调查,没什么结果。 后来,余倾子收到了一条短信,来自向可,让余倾子去找他。 大概是心存着侥幸,余倾子赶到了他说的地点,却只有柳柳一个人,她才感觉到事情不对。 女巫出现在她身边,妖媚地跟着她一起走向柳柳,轻轻在耳边说:“哎哟,你的灾难来咯!如果你现在改变主意,我还能帮帮你哦!” 那是余倾子自己的梦靥,柳柳看不见她。 她走到柳柳面前,等待她给自己一个说辞。 柳柳说:“你怎么能害我呢?” “你在胡说什么?”她不知道,反正她就觉得柳柳不对劲,和往日的她都不一样。 女巫说:“你还不懂么?她是想让你为她那条腿买单!” 余倾子说:“哦!懂了,你陷害我!” 她说:“我只是想让你离向可远一点。” “那你为什么不离倾城远一点?”说起来余倾子才应该觉得愤怒。“柳柳,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自私?” “等一下向可就会来,看到你在这里,我想,误会就算消除了,但是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信任你了吧!”提到倾城是余倾子最大的错误,她现在像个疯子,不再让自己有和她谈判的机会,仿佛,她才是这一切的掌控者。 这样的柳柳,余倾子已经不认识了。 她说:“你就是想把我从向可心里毁掉是么?” 她仿佛已经是胜利者了。 余倾子不止一次想过,她是不是做错了哪里,让她这样容不下自己,连一点妄念都不给。因为,余倾子在这里除了向可,就只有她而已。她自己从余倾子身边走了就算了,还要从她身边带走向可,这不公平。 余倾子甚至苦苦哀求,看到她冷冷的目光,她放弃了抵抗。 向可在身后的窗子走过,就是说,他要上来了。余倾子冷冷地对她说:“我已经无路可走了,你确定你这样做不后悔吗?” 她不回答。余倾子笑着说:“那我也不后悔。” 在向可见到她之前,她跨过窗子,纵身一跃,摔断了腿,却还要强撑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她不要向可看见自己。她不会让柳柳得逞的。 有句话叫狗急跳墙,每个人都应该知道,他们不该把一个温顺的动物逼上绝境。 余倾子只是温顺,不代表她没有杀伤力的。 余倾子也没想到,她倒在路边没法走路的时候,是余倾城出现在她面前的。 他伸手擦掉余倾子满脸的泪水,说:“要变得心狠手辣,她才不能欺负你呀!” 然后,余倾城转身,把她背去医院。 一路上,余倾子都贴着他的肩膀哭,湿了他的衬衫一大片,然后,对着他的肩膀就咬下去了,一边咬一边哭,余倾城只是轻轻抽搐了一下,看着路一直走,不说话。 余倾子想,我是不是真的很讨厌?我妈妈不要我,余倾城不要我,柳柳不要我,向可也不要我了。 她想过很多次,却还要装作一副很安宁的样子。 那条腿,让余倾子在家里躺了一个月不得下床,这算是还了她那条假受伤的腿,余倾子相信,她绝对受不起。 余倾子不止一次犹豫过,如果柳柳不存在,她之于向可会是什么样子。 毕竟她看着他们这样子已经两年多了,连自己都不相信她能够忍受那么久。 余倾子觉得,她还是可以看他们这样子下去的,一直到,她得知向可口中的事情。 那天,向可借探病来余倾子。 他说:“好久不见你了。” 她笑笑,是你跟柳柳在一起的时候忘了我。他看着我桌面上的塔罗牌,说:“你会占卜?” 余倾子示意他坐下,摸一副牌子。 顺着他的意念一直走到他的心底,全是柳柳,根本找不到自己的一丁点印记,即使有,那也只是在柳柳旁边站着,你永远不能知道,那样子像一个小丑。 余倾子把塔罗弄翻了一地,她多想告诉他,他给自己的那些日子,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就算他想着的那个人不是她余倾子,她依旧对那些时光不忘,那是把她拉出黑暗的美好时光。 他沉默了好久,才说:“倾子,我们以后还是少见面吧!” 余倾子刚捡起来的塔罗又掉了一地,不敢抬眼看他,依旧把塔罗捡起来,说:“是柳柳让你这么做的?” 第78章 哥哥 “嗯。”她好不容易才抬起头来,原来,不敢看余倾子的是向可。他说:“柳柳会不高兴。” “我会去跟她谈谈的。”余倾子说。 他说:“倾子,有些事你心里明白就好,不要说出来。” “说出来连朋友都不能做了是么?” 随之而来的是很长很长的沉默,余倾子是无话可说,他是什么都不能再说了。 世界上有一种女子最蠢,她们一旦爱上一个人就开始执迷不悟,那便是女巫。因为她们有着最冰冷的躯体,能够被世人所融化。她从来没想过,原来自己的喜欢已经卑微到这种程度了,所有的心意,竟被这样狠狠地践踏,被他们两个人。 听说学校的礼堂有一架钢琴,余倾子爬了墙,找了砖头,敲开了那个沉重的锁,走到钢琴面前,压下了一个琴键,整个身子都颤抖了。 照着记忆中的曲谱,弹起了那首她从未听过的灵魂序曲,将自己置于时空的回流中,残喘。 是自私还是尊严,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女巫告诉她,这股力量要开始蔓延了。 回到灵州市里,虽然感觉自己有些丧心病狂,但是已经没办法停止了。 然后,钢琴的力量就像连环套一样,一环接着一环的事情发生,一开始觉得柳柳罪有应得,后来就觉得后怕了。 最近的梦越发多了起来,越来越困,女巫无时无刻不在自己的梦里,一有空就出现。她跟余倾子说:“你愿不愿意为了向可,堕落到最黑暗的深渊?” “我……” “反正你已经没有选择了,如果柳柳不消失,你就得用自己去填补……”她笑着消失了,以前她是有金粉的,现在,就只有一团黑色的烟雾,像墨迹滴在了水里,散开,消失殆尽。 浑浊。不堪。 她就开始沉沦为女巫的俘虏。 不知道那算不算背叛了自己,为了柳柳消失,她算尽了心思。 就在教学楼顶部,眼睁睁看着她跳了下去。 向可跑到了余倾子身边,余倾子很惊讶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却很平静看着他。有些事,一旦做了,就根本没有办法回头了。 他扬起手,如果打在脸上会很疼的样子,“啪”的一声,很响,响声入骨入心。余倾子却不畏惧,冷冷看着他的眼睛。她想看看他眼睛的最深处,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她已经为了他丧失了做人的本性。 他咬着牙,对余倾子说:“余倾子,你太狠毒了。” 余倾子说:“我把你当成了我的全世界……”可是你却把我的全世界给柳柳,然后柳柳就开始拿着我的全世界践踏。我不甘心。 他转身要走,却又停了脚步,走到余倾子面前,抬起手把她脖子上的项坠狠狠地撤了下来,从天台扔了下去,落到马路上,一辆车经过,把它碾碎,什么都不剩。 至始至终,余倾子一滴泪水都没有流。 顿时,她觉得她周身的血液全都是冷的,触碰手边的栏杆,都能够让它们结冰,她把灵州河方圆百里全都变成了冰川,沉入江底的心被冰冻,瞬间碎成了粉末。那一刻,她开始变成一个女巫,再也不能回头了。 女巫具备的最基本的气质,就是冰冷,向可好不容易把她带出来了,她却又堕了进去。 这一切,根本就没有值得和不值得,只有你去不去做。 太累了,余倾子感觉累了大半个世纪,然后光荣地塌下了,因为余倾城去给她办了休学手续,这些天杜花信也太忙,忙着撤诉的事情没有时间照顾她,所以把余倾子丢在了余倾城那里,一趟就是好几天,躺得全身骨头都碎了。 醒来的时候,走出客厅,看到余倾城斜躺在沙发面前睡下了,眼睫毛长长的垂下,乌黑的头发自然地散着。他头发很长了。 余倾子一直手指戳醒他,嫌弃地说:“干嘛要睡在这里!” 他醒来,有些语无伦次。 余倾子坐在他旁边,伸了个懒腰,然后又挨在沙发靠上,惬意地打了个哈欠,然后就开始闭目养神。 余倾城说:“爸来了,明天一早咱们就回灵州去,你要不要跟杜花信告个别?” “嗯。”余倾子沉默了半天,就回了这么一个字。 余倾城也学着她,靠在沙发上,似乎觉得她这个位子看外面的风景十分不错,这几天他也很累的,然后打了个哈欠,头靠在了余倾子的肩膀上,被余倾子一手给推开,一堆推向了沙发那边倒,说: “自己找个沙发靠。” “这是我家的沙发呀!”他抱怨。 余倾子理所应当:“你家不就是我家?” 是呀,你家就是我家呀!余倾城会心一笑,说:“那你的肩膀不就是我的肩膀,我靠自己的肩膀有什么不对么?” 这是什么逻辑,余倾子表情接近面瘫。 在会知了杜花信以后,余倾子跟着老余和余倾城回灵州,杜花信只是在机场送了送她,抱着她说: “等我忙完了这边的麻烦事就会过去找你。” “嗯。”余倾子环抱着他,还恋恋不舍的呢,余倾城却粗鲁地扯了她衣服上的帽子就拖着她过安检,被嫌弃了一下,老余跟杜花信寒暄了几句也进去了。 原来,余倾城是不讨厌她的,好像所有的事都解决了一样,余倾子惬意地躺在家里的沙发上,享受着无数个这样的上午的阳光。 女巫出现在她身边,坐在沙发上。 她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他房间里的衣橱上面的那个柜子,满满的都是惊喜哦!” 余倾子说:“我对秘密不感兴趣。” 但是说归说,不感兴趣归不感兴趣,既然被她知道那里有秘密,余倾子还是很想知道那个柜子到底藏了什么,于是趁着余倾城睡熟的时候,走到他的床头。 这是她第一次凑近他安静的呼吸,鼻子,眼睛,眉毛,都像极了自己。 照着镜子比对了半天,觉得余倾城长得比自己败笔以后,十分满意,站起来,搭了凳子,爬上他衣橱上面的柜子打开。刚打开,里面的东西滑出来砸了她一身,然后她就从椅子上摔了下来,一声惨叫啊,把余倾城也给惊醒了。 那是很多很多的信件,都是余倾子写的,她初中的时候写给铲子的和铲子写给她的。还有很多很多的照片,都是在余倾子不知道的情况下拍的。 余倾子自然是还没来得及看,被他的忽然出现吓了一跳,还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我……”余倾子语无伦次了。 他骂道:“谁让你乱翻我东西的,出去。” 他这绝对是恼羞成怒,余倾子都认得这些信件,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就是铲子?”因为铲子的年代太久远,她现在才十分确定,余倾城才是那个至始至终都守在身边的人呢。 第79章 喜欢一个错的人 余倾城还是那个恼怒的样子,又喊了一句:“出去。” 这种情况下,余倾子也只能出去了,低着头,默默走。 却没走成,他后面揽住余倾子的脖子,就靠在她的肩膀上,均匀呼吸着。 “你……”虽然他喜欢了自己七年……但是,兄妹俩这样也太不像话了吧,太不像话了。 他说:“背我出去。” 大哥,你开玩笑的吧?余倾子这个小身板哪里背得动一个大男人? 余倾子淡定地说:“不要。” “那好,喊声哥哥来听一听!” 这,貌似也很难喊出口吧! “还有没有第三个选择?” “有啊!就维持现在这样!”他看起来很舒服的样子,他说的,你的肩膀就是我的肩膀,似乎他很享受这个肩膀。 余倾子思来想去,深吸了一口气,伤风败俗就伤风败俗吧,稍稍蹲下,背着他出去。 “你可真重!”余倾子想不到自己还能背着一个将近一米八的壮汉,感情以前一直都小看了自己的力气。 他像个流氓一样趴在她背上,笑着说:“哪里哪里,相比之下,你力气真大。” 是的,余倾子虽然瘦了点,力气却很大,居然把他从房间背到了楼梯口,撞见了老余和余夫人,瞧见这架势,一脸惊讶。最惊讶的是,两人居然还保持着这么一个画面不变。 老余显然对兄妹俩的相处很是满意,是啊,这样子就不像以前整天一副有仇的样子了。以前的样子,连他都没有办法。但是,还是要有威严地骂道:“你个混小子,你妹妹还在病着你就敢这样欺负她,还不快从她背上下来。” 余倾城赶紧跳了下来,站在余倾子旁边,看着二老不说话。 老余和余夫人正转身要回房间,余倾城便又跳回余倾子背上,她没站稳,两人直接摔在地上,她赶紧爬起来,跑上前去抱着老余的胳膊跟他们一起进房间,他才没怎么敢造次。 老余摸了摸她额头,问:“不烧了吧!还难受么?” “不难受了!” “过些天我们一家出国,看看风景,散散心,去去霉气。”余夫人说。 “好!” 余倾子第一次在余爸的房间里混,混得有些开心,一直看电视,跟老余说话,一直到他下了逐客令。 “倾子,很晚了,回去睡觉吧。” “我再看一会儿吧!”余倾子躺床上不想挪动,活像一条懒虫。 余倾城一把掀开被子把她撵起来,说:“回你屋里看,爸明天还要工作啦!” “不要,我屋里电脑不好看。” 老余说:“改天给你屋里安个大屏幕的。” “去我屋里看,快走啦,烦人。”余倾城要拖人,余倾子趁势跳到他背上,他顺理成章就背着她出去了。 “哥!”余倾子开心地喊到。 这声“哥”,四年前本来就应该喊的了,一直拖到了现在。 “再喊一遍!” 什么德行…… 在他房间里,余倾子依旧待很晚,躺床上看电视,他在桌子上弄电脑。 余倾子说:“哥,以前我一直都不去感受,一个家这样就该多好。我大概一直对你存着恶意,才会连你最深处的感受都不知道,才会觉得你一直对我有恶意,才会排斥你和你妈妈,排斥这个家,现在想想,真是蠢得很!” “我当然知道你蠢得很,所以没跟你计较。”他笑着打趣:“倾子,晚点再嫁,让我多虐几年!” 余倾子说:“我不会嫁人的!” “女孩子家总要嫁人的!你不嫁人,杜花信怎么办?” “我是认真的!”余倾子看着他。这个世上,她最想嫁的人就是向可。可是现在她对向可已经无所求了,谈婚论嫁确实不再适合她了。也没准,这话说得也有些早了,她才十九。 十九,却是一个默哀大于心死的年纪。 就在出国旅游的前一天,灵州下了很大很大的雨,余倾子一个人被大雨围在了公车站,30路公车走了一辆又一辆。她穿了一条长裙,是安柠檬给她的,她自己设计了很多衣服,但是自己都不穿,然后把一部分改装给了安小麦穿的,都是纯手工缝制。她说她以后做衣服都会给余倾子和安柠檬穿。 余倾子看了看天,决定等雨停了再走。 “倾子。” 听声抬头,这是她这辈子最不会忘记的声音,高高的个子站在她面前,依旧是那头我熟悉的头发和面容,撑着一把雅色雨伞。向可。 余倾子小心地往后退了一两步,余倾子还存在阴影中,向可只好不再向前,和她保持着那么一点安全的距离。 “要跟我一起回去么?”向可,还是那般温柔的向可。 余倾子温顺地摇摇头,说:“我等我哥。” “听说明天你们要出国?要去多久?” “大概一个月吧!” “倾子!” “嗯?” “对不起,那天,我……” “都过去了。”她一点也不想再提起那天晚上的事,虽然他们什么都没做,但是那个向可,永远都会作为记忆存在于脑海中,她这样的记忆力,很快就会忘记的。 看着他失落的眼神,余倾子觉得自己表现的确过于偏激了一点,伤害到他的心灵了,这个时候,也只有自己会那么脑残去关心一个曾经想要伤害自己的人,她说:“向可,你知道我哥初中时候的事吧?能不能说给我听。” “嗯。” 余倾城第一次见余倾子,是在一次联校校运会上,初一的校运会,余倾子在长跑中得了女子第一名,那时候她在七中,余倾城在一中。七中和一中两所学校很近,他经常混到七中来。 “那时候我们几个男生都以为,他喜欢你不会太长久的,可是他竟然……后来他每次见到你,都会特别注意你,比如说,你喜欢一种薄荷味的巧克力,却从来都不会吃,只有伤心的时候才会吃,然后,他为了找这种巧克力翻遍了整个城市。还有,他知道你经常会去的几个文具店,每周回家,你都要去。 “他说,虽然你是个艺术生,但是每一门功课都很棒。他常常拉着我去偷拍你,然后用‘铲子’为名,把照片寄给你……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三年,初三那一年,我怂恿他去表白,然后他就傻兮兮就去准备了……” 初中时的余倾城,竟然那么专一。可是一连三年,余倾子都在钢琴的孤独中度过,竟没有注意过她身边有这么一个人。原来向可曾经说,余倾子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看不到别人对她的好,不知道谁才是真正对她好的人是这样的道理,现在说得真是一点不错。初中有段日子,余倾子确实看到有人在偷偷跟着她,她还以为是不良青少年,放学直接回去了,不敢多逛。 第80章 交换衣服 直到向可说,铲子就是他,余倾子才知道,她的人生,原来早就和他有了交集。 可是,坏就坏在,他没有打听余倾子的名字。 也坏就坏在,老余背着他来看余倾子的时候,他就是没有跟踪她,以至于,喜欢错了一个人。 坏就坏在,她叫余倾子,他叫余倾城。 所以余倾子刚搬来的时候,他的目光并不是厌恶,而是还没接受过来。 一个自己喜欢了三年的人,有一天忽然变成了自己的妹妹,他心里一定不好受。 “能好受么,他要去表白的前一天,你就忽然出现在他面前了。”向可望着头顶落下的雨帘,一眉头的惆怅。“每天面对你的时候,他得压抑自己的情感,强迫自己把你当成自己的妹妹……一个阳光少年,经常跑到我那里去大醉伶仃。 “所以我就想,如果这时我还喜欢你的话,他一定会更难受的。” 向可说,他喜欢她。余倾子回过头,看他的眼睛,不知道该不该问,却说出了口:“你说,你喜欢过我?” “是想过,但是那时候,你还没有倾城那么重要。” 这些都是陈年往事了吧,毕竟,只是想想,他最后还是喜欢柳柳的。因为倾城,高中她见他的第一眼,他才会那么帮她的吧。在余倾子认识他之前,他早就认识她了。 “倾子,你会嫁给杜花信么?” “不会。”余倾子说。 他叹息了,他在叹息什么呢? 他说:“如果你说你会嫁给杜花信,说明你只是气我。可是现在,你连跟我赌气都不愿意了。” 余倾子说:“车来了。” 他转身,走上车,坐在可以看到余倾子的位置,视线渐渐消失在远处。向可,你喜欢我了么?这种喜欢,这种奢望,我等了那么久,等到我不再等了才来。 这就是所谓的错过吧。 向可,我再也不想喜欢你了。 余倾子抽出手机,摁了余倾城的号码,闷了几声“嘟”之后他才接。 “哥。”余倾子最先喊了他,他顿了很久才回答。 “什么事?” “你现在忙着么?能出来接我么?” “搭公交啊。” “下雨天公交很臭唉,我不要挤。”有时候,余倾子发起嗲来连自己都觉得恶心,她只是觉得,自己虽然鄙视,不是自己没有,卖乖装萌什么的,她都会,只是不屑而已。 “那你可以打出租啊!” “可是我身上只有一块钱了。” “那你就等雨停了再回来好了。”他挂了电话。看起来,他的确很忙。但是,这挂得也太直接了点,她这次可是丧尽天良地低声下气了耶,竟然被拒绝了,果然不是一般的兄妹。 余倾子只好失落地蹲在站牌边,等雨停。他说等雨停就等雨停吧,以后,她都会听他的话。 不等多久,老余的车便停在面前,驾驶座坐的不是老余,是余倾城。 “快点上车!”他在里面朝余倾子喊,她在众目睽睽之下上了车,但是脸上的快乐却掩饰不住。他边开车边说:“后面座位有件衣服,下雨天气凉。” “嗯!”余倾子翻到后面把他衣服拿过来披上,衣服上还有他的味道。事实上那就是她的味道,一个家里的洗衣粉。余倾子说:“你不说你很忙么?” “废话。” “所以,你特意丢下工作跑来接我?”然后就自我感动了。 他不说话,看来是了,余倾子是休学了才闲的,他则是把考试作业拿回灵州做。余倾子说:“我这么一个人才杵在这,你就不会拜托我一下么?” “我们专业学的软件跟你们学的又不一样,你能帮么?” “我学东西还真的挺快的!”要不然怎么能成为《classmate》的老板呢?第一第二版都是他们亲手排版设计的呢!到几天为止,销量也相当的客观。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能吃饭了,为了赶作业,余倾城早就上去把她电脑搬到他那边去安装软件,余倾子在下面等余夫人把饭菜做好,然后把他们两人份的端上去。 “吃好了再上去啊!倾子!”余夫人在后面喊。 她说:“不了,哥那变态老师,没准真要他通宵的。” “吃饭!”她把他那一份放在桌子上,回到自己电脑面前。3dsmax,他们班确实没学到!他把一本书扔给她让她自己翻自己学,说:“十二点之前学会。” “小意思!”说罢便边看边操作起来。 事实上,要是3d那么好学大家都不用老师,每人去看一本教程就好了。3d这软件是好几层菜单,可不像ps那样,然后,余倾子还没学到,余倾城作业都做了一半了。其实余倾城就没指望过她,丢一本书给她只是让她坐在一旁安静一会别烦他。 然后,某余被看扁了那么一回。 晚上一点钟,隔壁好像有人起来上厕所。 接着,房门就开了,老余探进头来,命令道:“赶紧睡,明早还得赶飞机。” “明天飞机上补觉就行了!”余倾子说。 “那行李收拾了没有?” “啊……忘了!” 余倾城一副欺负人的语气,说:“你快去收拾,收拾完再弄。” “哦!”余倾子伸了个懒腰,走回自己房间去打包行李,老余也回去睡觉了。 余倾子把自己行李搬过来放好,从他衣橱里搬出行李箱,帮他收拾。打开衣橱,全是衣服。妈的,有些余倾子连看都没看过,他就不穿了,官二代也太奢侈了点。 她看中一件看得过去tshirt比划,问:“这件你穿不穿?” “穿!”他头也不回,余倾子鄙视了一阵,就不烦他了,把她看得好的塞进箱里。翻遍了他的衣橱,找到了一件她非常喜欢的,问: “哥,这个给我吧!” “不给!” 恶狠狠的就回答了,头也没回。余倾子把衣服套在身上以表明她要这件衣服的决心,说:“你不给我就跟爸说你欺负我。” 余倾城抬头,二话不说就走过来,余倾子以为他要走过来扒她衣服,紧紧护住不给他靠近。他把衣橱里的衣服全都搬出来堆在床上,说:“这些随便你拿哪件都行!” 余倾子坏笑:“噢?这件衣服,一定是那个重要的人送的吧!” 他冷冷的回到位置上看他的电脑,说:“你要也可以,我可以去跟向可说说,他应该会送给你的,他衣服也很多!” 这件衣服是向可的! 她悻悻地把衣服脱下来,碎碎念了几句,一头扎进他给的那堆衣服中。其实,她还是蛮喜欢现在男生的衣服,比女生的还要好看。 余倾子说:“哥,你真大方!为了表明我爱你的决心,我的衣服你也可以随便挑!” 第81章 嫁给他 他汗。 感觉昨晚日子过得有些变态,所以今早在飞机上的时候一直个打哈欠,余倾城坐在她旁边,想要小睡一下的,她忽然想起了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真的特别重要,重要到她都不好意思跟他说了。 “我跟你说个事呗!”余倾子现在祈求上苍他能原谅且能够无视。 “说。”他正在闭目养神。 “那个……我昨晚在帮你收拾的时候吧,由于不好意思的原因,我……没有把你的内裤放进去。” 他不仅没有无视,余倾子看到他睁开眼睛了,不要收拾我! 这个时候,认错是真理,赶紧捂着头道:“我错了!” 他闷闷的回了一声:“认错有用,还要警察干什么?” 她傻傻笑了声:“大不了到那边的时候我帮你去买呗……不过你忍心看我被笑话么?” 他肯定是不忍心的。 他们要去的地方是泰国,安柠檬将他们一家安置在自己家的农庄里,然后把他们这些天的形成都给安排好了,保准是个充实的假期。 在机场,见到了来接机的安小麦,乐登登地小短腿向她跑来,余倾子一把抱起她,十分吃力。萌物道: “宝贝,我想死你了!” “宝贝,我也想你!”萌物这几天吃得不错,体重又长了,余倾子抱着有些吃力,然后就把他放在地上,自己跪在他面前,接着抱抱完了还亲,真是一点节操也没有。 安小麦看到余倾城,捏着小拳头问:“你这个坏蛋,怎么会在这里!” 余倾城冷哼了一声,被余倾子瞪了一下。 余倾城在东南亚晒了一个月的太阳,居然没有黑。 而余倾子,顶着一顶比她头还要大一两倍的帽子,手脚铺满了厚厚的防晒霜,还是光荣牺牲了。 回到家的时候,拼命敷各种美白面膜,洗各种美白沐浴露,擦各种美白保养品。好几天都没敢出去见人。 余倾子把这些天所有拍的照片都发给了安柠檬。 晚上,就接到了她的国际长途,聊了很久。 前半段都是说她和骆絮的历史事迹,因为,骆絮的爸爸醒过来了,虽然还是不赞成他们在一起,但是骆絮就离家出走了,接下来,他可能会入赘到安柠檬的农庄里,就像安柠檬的爸爸一样,因为有了前车,所以不觉得丢脸。 至于中国这边,二老什么时候原谅他们就什么时候回来吧,多等几年,他们会原谅的,余倾子没想到骆絮的爱情那么坚决。 至于安青茶,在最后一刻深深把她感动了,因为她放弃了财产继承权,从总经理的位子下来,后面打算从一个封面模特做起,然后就跟安柠檬签了约,成为《classmate》的签约模特,现在在杜花信的公司做管理。 余倾子真的是越来越佩服,从那么高的阶层落下来,从基层做起,她就没一点伤心?不似她安青茶的为人。 安柠檬说:“那是因为有严楚,这件事,严楚花费了不少口水。还有,过年安青茶跟严楚就要结婚,婚礼定在泰国,你还是要过来的。” 余倾子点点头。 在电话里面点头,在一旁看着的余倾城都觉得很无语。 后半段的前一句,她问的是余倾子,她问杜花信有没有来找她。 余倾子说:“没有啊,怎么了?” 她说:“其实也没什么,我只是觉得奇怪,他这么对你不闻不问,有点不正常。” 其实余倾子知道他的感觉,他这么一个把情谊看得很重的人,大概也乱了阵脚了吧。余倾子说:“大概是,他不想把爱情和恩情给混淆了吧!” 至始至终,余倾子都相信,杜花信说他喜欢她,会照顾她一辈子,全都是因为感激。她没有戳穿他,是不想让他负担那么重。她不在意的,他全都铭记,这就是她最头疼的地方。 “相信我,鱼,他会有大动作的。”她爆出一句,让余倾子全晚都觉得不安,这个“大动作”,貌似有些不好。她也貌似能够猜得到。 第二天,全市都透漏着迷人的芳香,懒洋洋地晒着早晨的太阳,看起来,今天又是个阳光毒辣辣的日子,她并不打算出门。 余倾城今早催她催得有些急,二话不说就闯进门撵她起床,洗脸刷牙吃早餐,还盛装打扮了一番。 余倾子问他什么事,他神秘兮兮地说:“跟我去一个地方,去了就知道了。” 然后就出发了。 去的地方是市中心的艺术展厅,这里向来都是各种大师展览作品的地方,余倾子这种艺术细菌不够的人根本就不敢去这种地方的,余倾城拉她过来,她总觉得事情不妙。 顺着红地毯走进去,她发现人群直觉地走在了红地毯的外边,排成了两排,看着他们俩,窃窃私语。看他们的表情,咱们暂且用春风得意来形容吧! 走到展厅里面,余倾子瞬间石化,风一吹肯定会碎成一块一块的。ok,她震惊了,头脑主机接近瘫痪,半晌做不出什么正确的反应来。 展厅里展出的相片,都只有一个面孔……那就是本姑娘她。 她在台上弹钢琴,那个忧郁样啊…… 她在看雪花飘的那个,也是忧郁样啊…… 她在草地后面哭,那个狼狈样啊…… 还有,在路边咖啡采访时,鄙视样啊…… 那是我以前的样子,都是不好的样子,全被拍下来了。 余倾子是奇怪,到底是谁这么闲,她真心觉得对不起他宝贵的光阴。 也许你们已经猜到了,这人就是杜花信。 他说过,你痛,我比你更痛。 他还说,如果你能够感受得到,那就不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余倾子回头看时,路达和向可都在,商齐和柳柳也在,他们的把她的视线引向一旁。 杜花信穿着非常绅士,跟她今天的打扮十分相称,就站在视线的那一旁,手捧一束简单的花,含情脉脉…… 余倾子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这些都是你拍的?”余倾子从发愣中回过神来,满脑子都在想下一句要说些什么。半天,才冒出来一句:“拍得真不错。” 一旦余倾子跟人客气了,就不知不觉有了间隔。杜花信,对不起。 杜花信走近她,忽然在她面前单膝跪下了,说:“这些都比不过你为我所做的一切。倾子,你是这天底下最好的女孩,我希望,我能够有幸用我的下半生来好好呵护你。我,杜花信,再此向你求婚,你愿意嫁给我么?” “我……”余倾子语塞啊。 他拿出戒指打开在余倾子面前来,她却乱了阵脚,最先考虑的是旁边那么多人,她铁定是不能丢了他面子,可是她是必须要拒绝他的。就这时,众人就跟着起哄,大喊着:“嫁给他,嫁给他……” 第82章 做坏事得小心点 余倾子看着余倾城,希望能够向他求救。 不过她又错了,这个家伙也是同谋,把她骗到了这里。他是人群中跟着起哄的一个。余倾子脑子转了半天,终于想到一个办法,在众人的胡闹下,余倾子两眼一闭,直接往后躺倒,然后整个场面乱成了一团,她刚刚好被杜花信接住了,杜花信抱着她就往后面走去。 一直到屋里只剩下她和杜花信两个人,她噌的站起来,站在他面前。 他的神情,那么安然。余倾子启齿了半天,还是开不了口,他只好说:“倾子,我懂你的意思了,可是,我能知道为什么吗?你心里已经没有向可了,为什么不能嫁给我?为什么不愿意跟我一起看月色了呢?” 谁说她不愿意的?她巴不得那样,可是,她终究就只能说:“跟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很美好,真的,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倾子!”他说:“人家都说你很冷,其实不是的。只有真正了解你的人才能感受得到,你是世上最重情义的人,否则,你也不会把向可看成你的信仰,重要到你失去了他就会死,重要到你会为了他出卖了自己的灵魂,肯去伤害柳柳。这样的你最让我心疼。我出于感激你才会去接近你,可是我爱上你竟然只用我不到一天的时间。倾子,我不是因为感激才爱上你的,我把恩情和爱情分得很清楚。” 她说:“我从未怀疑过你的爱。” “嗯,然后呢?” 他正殷切地瞪着她的回答,余倾子低着头,说:“那么,这样的我,你还敢要么?有时候我醒过来,还是会觉得自己肮脏不堪,你的爱太圣洁,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你不用这样子觉得,对于我来说,只有杜花信和余倾子,我会爱你到我生命的终结,我现在只要你一句话,你想不想嫁给我。” “想的。”如果抛开所有的因素,余倾子很想很想嫁给他。 杜花信笑笑,说:“那就够了。”他摊开手心,把戒指戴在余倾子无名指上,低头在她嘴角轻轻一吻,说:“永远不要摘下来,我会等你,等你长大,嫁给我。” 他说,他会等她长大,嫁给他。 余倾子看着手指上的圈圈,露出一个甜甜的笑。 余倾子又伸直脚躺在沙发上晒太阳了,感觉早上的太阳无比殷切,她正在试着想开一些怎么也想不开一些问题。 前两天,她惦着脚丫偷偷上楼,躲在了余倾城房间的衣橱里。 安柠檬就来了,推开了余倾城的房间,他正在他的阳台护理米黄色的小花,不知道名字的花。那是从余倾子那边的阳台搬过来的,因为余倾子没护理好,干巴巴的,他顿生母爱之心,白了余倾子一眼,就把花儿搬过来自己护理。 他头也没回,说:“安柠檬?倾子不在楼下么?” “你不回头就知道我是安柠檬?” “恩,我们家倾子走路不会像你一样整栋楼都是你的脚步声。”这是赞美,这是赞美,这是赞美。余倾子心里乐滋滋的。 “我有一些事情想不明白。” “嗯,什么事?” “比如说,你爱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柳柳说你爱了鱼七年,你既然爱她,那……为什么还要那样子伤她的心。在路边咖啡屋的时候,她说,你说……” 他说,他要毁了余倾子。 所以,余倾子也一直想不通他爱一个人的方式。 许久,余倾子都没有听到他继续弄花的声音,她把门开了一点缝隙,看到他拿着水壶挨在门口,阳光透过他的侧脸洒进来,格外美好的午后。 他说:“那是因为,我想要把向可从她的心里毁掉……我见着她认识向可,爱上向可,为了他迷失了自己,她永远也不知道,我看着心里多难受。若是向可像杜花信一样爱她也就罢了,可是他偏偏却伤她的心。我不允许。” 他说,他不允许。 他说:“你知道,面对她这副臭脾气,做这事得多难?可是,我不要做一个只能看她难过的哥哥,我宁可她恨我。” 他的确用余倾子不知道的方式做到了。向可像一根毒刺,狠狠地扎在余倾子的心口上。她若想活命,大概只能拔掉他,但是如果马上拔掉,便会立刻就死去。因为,她不愿意拔掉啊,带着这个执念,活了个把窝囊的年头。 余倾子忽然想到荆棘鸟,听闻传说有一只荆棘鸟,她忍着剧痛在荆棘里面日夜歌唱,一直唱到呕出她的心脏而死。 没有人知道,执着到底值多少个人民币。 拔掉毒刺的那一刻,原来毒刺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偌大的洞,血流不止,连余倾子都以为她要死了,是余倾城在那个最后的关头将她拉回来的。 但是,全身终于不那么痛了,身上再也不会流淌着毒刺所蔓延的毒。 没有一种人,会留恋毒的味道。 安柠檬出去找余倾子了,余倾城看了一眼衣橱,继续理他的花,便理边说:“你是不是也一直想问这个问题?” 原来被发现了。 余倾子从衣橱里出来,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还好他背对着自己。 余倾城说:“下次做坏事记得小心一点。” “哦!”余倾子尴尬地站在原地,他自己转移了话题,说:“过两天安柠檬柳柳的乐队要开个派对,要我们俩也去。柜子上有一套礼服,你拿回去看看合适不合适。” 余倾子以最快的速度搜寻到装礼服的盒子,抱着就跑了出去。 回到房间锁上门,她把礼服换上。那是一件白色的齐膝盖的裙子,v字领上镶着几朵纯白色的花,蕾丝做的同样颜色的叶子。 对着镜子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嘴巴一直都合不上。 穿着礼服跑回他的房间,继续翻他的衣橱。 “你又是干什么?”他问。 余倾子从刚才的地方找到了另一个盒子,翻出了一件亚麻色的男士礼服,做工非常细致。 “快,试给我看看。” 他显然是被余倾子烦到了,心不甘情不愿地捧着礼服走进了浴室。 余倾子总是趁他不在的时候乱翻他的东西,在他床头的最底下那个格子,翻到了一张病例表:选择性失忆抑郁症。 最让余倾子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张病历表上写的,竟然是她的名字。 她想起有一天安柠檬跟她说的话,“有时候你总会选择性地忘记一些事情……” 余倾子想,这四年她到底是怎么过来的,以一种怎样的精神状态来过活。 第二天,余倾子走到了向可家,在他房子外面的白色篱笆来回踱步,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进去,米黄色的碎花小短裙一直被风吹得摆向花蕾这边。 向可在天台上,晒他的白色衬衣。白色衬衣旁边,还有一只彼得兔。 是他先看到余倾子的,然后转身走下天台。 “都来了为什么还不进门?” “我……”余倾子最终还是不知道怎么问出口。她和倾城的事情,只有他最清楚,因为她不能问倾城所以才来找他的。他带余倾子踩着石板小路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余倾子把从余倾城那里偷出来的病历表拿给他,问:“你知道这件事吗?” “嗯。” “看来只有我不知道……”她当然知道余倾城并不是故意瞒着她的,就算不瞒着她她却也一点办法也没有,所以还不如瞒着呢。记忆力这东西真的很奇怪,很多事情你想记得却偏偏怎么也想不起来,想要忘记的却怎也忘不掉。可是现在的情况更糟糕一些。 余倾子说:“我记忆力好像在退化……” 不是选择性失忆,而是不久前的一些事情,余倾子脑子里根本就没有记忆。向可拿过她手中的病历表看,说:“那,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不。”余倾子害怕医院那种地方,想了想,说:“向可,明天开的派对,能不能用dv拍下来……我怕,我怕有一天我会不记得了。”她居然害怕有一天,自己会忘记余倾城,忘记杜花信,忘记安柠檬和安小麦。那么,她的心一定会空荡荡的。 “嗯。” 回家以后,她把所有对着她床铺的那面墙上所有的画框全都拿了下来,摆设也全都移到了另一边,然后找出她能够拥有的所有的照片,再到余倾城的房里,找出他一直雪藏的照片,有关她的一切和他的一切。 然后,把这些照片全贴在墙上,旁边用便利贴写上这张照片拍摄的大致日期以及后面发生的故事。 拿出余倾城的一张照片,贴在最正中间的位置,便利贴上写着:余倾城,我唯一的哥哥。 大概,她怕的是连他是余倾城这件事都不记得了。 然后,找到杜花信的照片,贴在余倾城旁边,写上:杜花信,最爱我的人。 余倾城说:“最爱你的人不是我么?” 余倾子说:“是你么?为什么我一点都感受不到?” 余倾城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然后按着她的意愿帮她把照片和写好的便利贴贴上去,一会让她递胶水一会让她搬桌子的。想不到她今天为什么有这样的兴致瞎折腾着。 他忙得比余倾子还要认真。 他贴照片的时候,她把他的样子拍了下来。 看着那面照片墙,余倾子多多少少会安心些。自此以后,她再也没有梦见过女巫。 大概,是她连能够使用魔法的曲谱都忘了吧。 结尾。 派对开始的那天晚上,余倾子换上了礼服,余倾城开着老余的车载着她和安柠檬姐弟驶向柳柳让他们去的地方,柳柳醒过来后,从事也音乐这方面的组团。 路上,余倾子一个劲看着他,一个人可以把礼服穿成这样,她觉得有些不像话。那天他试衣服的时候,她夸了他一个下午,怎么会有那么好的身材呢?所以余倾子一路都用相机把他的样子拍下来,被余倾城喊了一声“变态”。 下车的时候,他很自然让余倾子勾着他的手臂进门。 大家都已经盛装打扮在等他们了,看起来非常热闹,柳柳和商齐都在,视线均是余倾子身旁这位迷人的兄长。她想着这回余倾城有大麻烦了,柳柳和商齐都是些不省油的女子。 路达也来了,和他的乐队站在台上调适乐器,旁边站着的那个,余倾子想了很久才想起来,那就是和路达亲吻的那个男人,长得白白净净的,站在路达旁边,还真是不错,余倾子接受了大半年,总算能接受了路达的三观。 路达在音乐方面很有才华,不仅流行乐做得好,古典音乐也很拿手,然后当着大伙儿的面演唱了一首男声美声。 一曲接受后,余倾子走到安柠檬身边说:“我们也唱,酸柠檬你来当主唱!” 余倾子吩咐服务员准备好一架钢琴和小提琴,等他们唱完后,拉着她和余倾城就上台。 余倾子轻轻在她耳边说:“不准丢哀家的脸!” 说罢,她便走到钢琴面前坐下,指尖在琴键上跳了起来,余倾城的小提琴伴奏堪称完美。她竟没想到,安柠檬的声音那么出色,带着她的念想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她最想去的地方。有关她、向可和倾城的一切,有关她和安青茶、骆絮的一切,一路走来,都是苦涩。 银色白月牙映照着脚ㄚ。 一寸寸一遍遍亲吻浪花。 泥沙挣扎浸湿眼角。 刹那和着眼泪分不清呀。 爱情不只玫瑰花还有不安的惩罚。 快乐呀误解呀随着时间都会增长。 退潮的爱像刀疤伤过给一个说法。 放了才能够快乐让心好好休息一下。 握不住的沙放下也罢。 你给的说法说走到分岔。 又无力又疲倦付出爱的代价。 无力自拔心放不下。 勉强爱的盈缺变成时差。 爱情不只玫瑰花还有不安的惩罚。 快乐呀误解呀随着时间都会增长。 退潮的爱像刀疤伤过给一个说法。 放了才能够快乐让心好好休息一下。 握不住的沙放下也罢。 爱情不只玫瑰花还有不安的惩罚。 快乐呀误解呀随着时间都会增长。 退潮的爱像刀疤伤过给一个说法。 放了才能够快乐让心好好休息一下。 放了才能够快乐让心好好休息一下。 握不住的沙放下也罢。 歌词萧萧《握不住的他》。 the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