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傻定律》 楔子 城东破旧的城隍庙里,住着个傻子。 人们都叫他二傻。 一个风和日丽的大晴天,他突然出现在城里的庆祥街上,一身辨不清本色的衣服,被撕成条状,头发又短又脏,一缕一缕,粘糊糊的贴在头皮上,脸跟被锅底蹭过一样,根本看不清样貌。 如果非要在他身上找个优点的话,那就是一双眼睛还算明亮,跟马上会哭似的,总是蒙着一层水汽,如果盯着看超过三秒,就会被深深吸进去。 不过,就他这幅尊荣,长眼睛的人,都不会盯着他超过一秒钟,所以,这唯一的优点,暂时可以忽略不记。 总的来说,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形容当时的二傻,那就是:邋遢。 偏僻的小城,几年都没有一件新鲜事,上一次好像是城西王裁缝家的狗跟城南李寡妇家的猫私奔了的那件事吧,粗算下也有两三年了。几年没八卦捞,可把人们的嘴闲坏了,这不,百年难得一见的一个外乡人来了小城,就跟扔下一颗臭鸡蛋,小城轰的一下,沸腾了。 街头米店的张家媳妇扭着硕大的屁股,咚的一声,空降到二傻面前,地面振三振,青石板的地面,灰尘杨的老高,二傻本就迷茫的双眼,登时更加迷糊了。好一会儿,灰尘散尽,二傻咳嗽两声,这才看见面前伫立着一张圆盘大脸。 “小兄弟,你打哪来,到哪去,家里几口人,种了几亩地啊,怎么这么一副邋遢样,是糟了强盗,还是撞了小偷?” 那时,还不叫二傻的少年就站在原地,迷茫的看着这个热心的女人,双眼透出一丝戒备。可看着对面女人迫切的眼神,终于还是张嘴了。 “我……” 想要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没有声响。 张家媳妇一脸迫切,看见对面那张堪比锅底的脸上,一双眉头皱了又皱,接着,一口洁白的牙露了出来,在午后阳光的照射下,那口银牙与黝黑的脸蛋形成鲜明对比,白的晃眼。 只见他把那一抹薄唇咬了又咬,就在小媳妇都快要替他心痛的时候,对面的人先是一脸颓废,继而又双目茫然的答道:“不记得了”。 小城淳朴,又见来人可怜,呼呼啦啦一下子,又围上来好多人,七嘴八舌的上前询问,可不管问什么,少年一律慢悠悠的答:“我不知道”。 不觉间,夕阳西下,大伙们有的要做饭,有的要收摊,问来问去,又没个结果,无趣之下,只得散了。临了见少年身形单薄,一张煤球脸透着无措,好心的张家媳妇就说了: “城东的城隍庙这两年没人供奉,破败了,不过瓦羽还全,你去那里吧,也算有个遮风避雨的地儿,眼看天气还凉,可别冻坏了身子。” 少年抬头感激的望着张家媳妇,一声“三克油”,在小媳妇的不解和错愕中,转身飞快朝西奔去。 跑了十几步,身后一声大吼:“跑反了”。这才转过身,继续。 从那天起,少年就把城隍庙当家了。 从此以后,大街上,小巷中,米店前,当铺后,就时时能见到少年的身影。 每次见到他时,都是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漆黑水萌的眼,紧盯着什么,可大伙转过身循着方向找去,却都些是急行的路人。 如果非要说有个什么不同,那就是路人中,总有那么一两个或帅气,或美貌的姑娘小伙,在渐行渐远。回头再看少年,眼珠子似乎也跟着俏丽的背影,随时都有可能脱眶,弃主人而去。 一来二去,小城的人们终于知道,这少年原来是个傻子。 后来,街头巷尾的平凡人渐渐地满足不了少年的审美观,于是他转战,目标指向俊男美女云集的高档场所,比如青楼,比如小倌儿馆。 可是他的脸依旧黑如锅底,身上依旧破破烂烂。 每每他坐在这些场所门口,活脱脱的一副乞丐模样。店主们怕得罪了客人,不时拿着大笤帚轰他,几次下来,少年也气恼了。于是,一连好几天,少年都在街口晃荡,无精打采,脚步虚浮,外加眼睛没有焦距,就像个瞎子,不,是瞎了的鬼一只。 二傻这个名头,也是那时被叫开的。 小城人见他可怜,又是个痴儿,于是东家留一口,西家剩一点的,或多或少的给他点口粮,够他勉强度日的。 于是,武陟339年三月,二傻同志正式在飘叶城生根,开始了他的生活。 第 2 章 飘叶城的四月,嫩嫩的柳枝上,早已过了抽芽的时间,只有漫天飞舞的柳絮,更衬托的小城宛若天堂。天堂的原居民是早已习惯了这飒飒落落的景色,可苦了我们最新的移民二傻同志。 “阿嚏……阿嚏呀呀呀呀呀……”吸溜着鼻子流出的两股挂面,二傻随手扯下街尾棺材店门口贴着的一副春联,哼的一声,醒了醒鼻子,随手一丢,艳红的纸团,轻飘飘的落在旁边的垃圾堆里。 棺材店掌柜阿草伯不乐意了:“我说二傻,你在我门口也坐了四五天了,看你没什么事儿我也不赶你,好歹能当个看门的使使,是不?我们棺材店,图的就是个吉利,可这两天你天天扯我们家对联,扯完一副又一副,我实在没红纸了,硬是拿着挽联染着色当对联使,你还扯,你这是哪一出啊?” 二傻嘿嘿笑:“阿草伯,这也是没办法啊,谁叫你们这儿柳絮这么厉害,我过敏啊,你瞧,我这鼻子,都快醒出血了,扯您的对联,这不也是无奈之举嘛,您就行行好,别赶我走了。” “过敏?啥东西?吃的还是用的,我怎么没听过。” “过敏啊,就是空气中的微粒对敏感体质的人群而产生的一以肥大细胞介导的免疫反应,一般会引起血管通透性增加,不拉不拉不拉……”二傻说的口若悬河,唾沫星子四溅,掌柜叹了口气,转身回店,边走还边摇头:“又开始疯了。” 中午,阿草伯端出一碗饭,一壶茶,放在二傻面前:“二傻,咱们打个商量,你要是不再扯我的对联子,这饭我请你。怎么样?” 二傻早就饿的肚子抽筋,一看那碗饭,白白的米粒上,盖着四样小菜,有豆腐、豆角、菜心、还有两块金黄金黄的炸碎肉,权衡利弊一番,最终如壮士断腕般头一杨:“成交”。 其实这碗饭,就算二傻不答应,阿草伯也会给他的,现在看二傻这么上道,心一热,就坐在旁边和二傻捞起来:“二傻啊,这两天怎么不去醉凤楼和满庭香去看漂亮了啊,被人家笤帚把子打怕了?” 二傻一张嘴塞得满满的,那样也不影响他咬文嚼字:“非也非也,那里的姑娘公子看着是好看,可表面笑着,眼里却冷冷的,我不喜欢。” 阿草伯暗骂这小子明明是被人赶出来的,还嘴里一溜溜儿的,摆明的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也不点破,接着问:“那你一天到晚守在我着,是干什么啊?这就我一个老头子,上门做生意的也都是死了家人的,个个愁眉苦脸,可没有你想看的啊。” 二傻脑袋一挺,泛着水汽的眼睛笑得遛弯,凑过来一副‘我给你说你别透露出去’的表情:“我在这等着捡人呐。” “捡人?没听说过,我听过等着捡钱的,捡兔子的,可没听说过捡人的。” 煤球脸上飘上一副“这你就不懂了吧”的样子,悄咪咪的说: “根据我多年经验总结出的《二傻定律》第一条:垃圾堆旁、小巷子这些地方,只要你勤奋点,都能捡到人的。而且,被捡到的,一般都不是普通人,不是漂亮的大明星,就是潇洒的武林盟主,他们或者是醉酒,或者是被仇家追杀,总之你发现他们时,要多埋汰儿有多埋汰儿,要多颓废有多颓废。” 他嘿嘿傻笑,接着说:“只要在这时把他们捡回去,回去养个伤啊,醒个酒什么的倒哧倒哧,保管个顶个的美。这些人,漂亮,肯定还很有钱,到时候他们要报答我,非要哭着喊着给我送钱,或者以身相许,我不是美人金钱两不误?耶(爷),耶(爷)。” 二傻说得兴起时,双眼冒光的紧盯眼前,仿佛真有无数金钱美人赶着投怀送抱。 阿草伯一张嘴咧了一半,合也不是,笑也不是,顿时僵在那里,心里不住后悔:“这二傻虽然被一脸黑炭糊得看不出面貌,可看身形,听声音,顶多有个十三四岁,哪里来的多年经验?那‘二傻定律’也恁的匪夷所思,唉!我老头儿也是昏了头了,竟然跟个傻子聊的兴起。不行了,得趁空闲多打打麻将,别像他一样也痴傻了。”于是半是懊恼,半是可惜的摇头踱回店子,空留下一声长长地叹息。 独自又坐了半响,不觉间,日头渐渐西去,二傻抬头,眼看天色渐晚,一弯新月也悄悄隐进云层中不再露脸,想想如今这月黑风高,正是‘二傻定律’实现的最佳时机,本想耐着性子再等等,无奈初春的夜风依旧冷的渗人,又止不住呵欠连天,只得一步三回头的挪回庙里。 第 3 章 飘叶城的东头,有一条大河,叫祺河,不知起源于哪里,终年奔流不息。河的上游坐落着一个名叫史可的大城镇,因为几年前建了码头,成为水运枢纽,就渐渐发展起来。飘叶城却因为正处于大河湍流的位置,不适合建码头和渡口,没什么来往的商户,所以几年下来,也没有什么发展。 初春的天气,虽然偶有峭寒,但已经渐渐回暖,今天的阳光尤其新鲜,这不,才辰时的光景,就已经高高挂起。城东城隍庙的供桌上,蜷缩着一个小小的声影,呼呼睡得正香,和暖的阳光照在身上,虽然晒得舒服,却明的晃眼。 二傻迷糊中以手遮眼,翻个身,本想打算继续和周公约会,可身上渐渐沁出的汗水却黏腻的难受,只得懒懒的从‘床’上爬起,晃晃悠悠来的往小河方向走去。 二傻身子骨单薄,对初春这还带有三分寒意的河,一向是退避三尺的,可实在脏的难受,再加上刚出了一身汗,又酸又臭的,再不洗澡就可以去酒厂当酒糟了。所以,洗澡于我们二傻来说,是极不情愿的。 好在半路上想起,《二傻定律》第二条:河、湖这些水字旁的,都他妈的是爱情圣地,多少美丽的爱情故事都是发生在水旁边的啊?什么七仙女啊,白蛇传啊……爱情故事为什么美丽呢?因为,嘿嘿,水里面有美人儿啊。 想到这里,二傻头脑清醒了,也不无奈了,十一路和上了机油一样,飞一样奔到河边。 洗澡的事先不急,二傻选好地形,以手遮阳,东张张,西望望,咋就不见美人水中游,只有几个光屁股小孩在河边咋咋呼呼。失望之下缓缓走近,才听见几个小孩一把鼻涕眼泪的正在叫唤: “柱子掉水里了,救人啊,救命啊。” 春水因为冰层融化渐涨,小河哗哗的流着,水势颇急,一个黑乎乎的小脑袋在里面载浮载沉,越飘越远,周围的几个小屁孩早就被吓的失了分寸,只懂哇哇大哭。 形式紧急,二傻一刻不敢耽误,破棉袄一脱,一个鲤鱼挺跃近河里。 当抱着湿乎乎的小身体从河里爬上来时,岸上的娃们都忘了哭泣,只懂愣愣的瞪着他。 二傻管不了那么多,迅速把柱子放平,听呼吸,摸颈动脉,推额,心外按压,人工呼吸,动作一气呵成,流畅至极。一番忙活,地下的柱子终于狠狠的咳了两声,吐出好几口水来,脸色也终于红润起来。 二傻这才松了口气,擦擦冷汗,板着一张脸训斥:“以后不准再到河里玩,听到没有。” 孩子们仍是一脸呆样,看着二傻,眼珠儿都不带转的,二傻一声重喝,这才个个如回神了一样惶恐答:“知道了。” 这时柱子悠悠醒转,看到面前的二傻,脸色一红,呢喃半响,说了一句话,把二傻惊得差点栽倒:“姐姐,你真漂亮,嫁给我做媳妇儿吧。” 二傻:“这孩子不会因为窒息的时间太长,傻了吧?” 那一年,二傻十三岁,柱子七岁。 二傻来小城的第一次洗澡,美人没看着,倒救了个落水小鬼,虽然醒后有些痴痴傻傻,总好过溺死水中。不过,澡没洗成,还弄得全身湿嗒嗒,眼前就这么一身衣服,虽然太阳晒得还算舒暖,可小风儿一吹,还是冷的发抖,二傻看着面前对自己笑的灿烂的傻柱子,一时间犯了难。 “把衣服脱了”二傻告诉柱子,顺便脱掉自己的衣服,抓起岸边的碎石渣就往身上抹,变抹边念念有词:“这个吸收了大量太阳能,用它摩擦,是取暖的最好方法。” 柱子本来傻呆呆的看着二傻,被二傻喝醒,也鬼使神差的学二傻的样子做起来,果然只一会儿功夫,全身都被蹭的暖烘烘的,还往外冒汗,对二傻的崇拜之情更是波涛汹涌,难以遏制。 周围的娃们眼看小伙伴从死亡线上被拉回来,再从精神萎靡到熠熠生辉,欢呼雀跃。恰巧此时,柱子的爹跌跌撞撞的被派去喊人的小伙伴拽来,本以为活不了的儿子此时却咧着大嘴笑的畅快,虽然全身黄不拉几的跟个土耗子似地,还是禁不住老泪纵横。 看着同样一身狼狈的二傻,激动地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大恩…不言…谢啊,恩人,不弃的话,请…受我一拜。” 二傻却闪身跳到一边:“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说完,拿起地上的衣服,洒脱的扭身走了,心里却惋惜:“为什么落水的不是个有钱家的漂亮小姐或公子呢,一个小屁娃娃,唉!” 后来事实证明,二傻定律,也是可以变通的嘛。 原因就是,虽然小屁娃不是有钱家的公子,但他老爹,是城中吉庆饭庄的大账房先生。他感念二傻的救子之恩,让二傻以后三餐都去他们饭庄解决,虽然都是些剩饭剩菜,但比起以前吃了上顿没下顿,已是好多了。 从此,二傻再不用满街的晃荡,靠受人接济过活了,也算是善有善报吧。 于是,武涉339年四月,二傻同志告别了在街上的游荡生活,成功的解决了自个儿的温饱问题,算是超前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吧。 第 4 章 这天傍晚,填饱了肚子,二傻晃晃悠悠就奔了老地方。 老地方是哪儿啊?垃圾场呗! 一路上行人稀少,两边的店铺都关门熄了灯,街上也越发的阴暗荒凉起来,飕的一阵冷风刮过,连天上的一弯弦月也被乌云遮住,整个小城,仿佛一下子浸到黑暗之中。 二傻缩缩脖子,加快脚步,心里开始打鼓:这天气,可怪渗人的啊,不会是要下雨吧? 要不今天放一天假,明儿个再来? 再转念一想,这月黑风高杀人夜,不就是现在嘛。 根据《二傻定律》第一条备注:以上意境,往往会有意外的收获。 想到这里,二傻心也宽了,胆儿也足了,前面一条三丈来宽的小巷,正是通往垃圾场的便捷小道,也不管里面黑黝黝的伸手不见五指,硬着头皮就冲了进去。 跑了没两步路,脚下被什么一拌,砰的一声,摔了个狗吃屎。 摇摇仍在发晕的脑袋,二傻破口大骂:“他妈的,谁这么不讲公德心,往路中间扔个大麻袋,想拌死老子啊。”说完,气冲冲的跑回去,朝着麻袋开踢。 一下、两下、三下,怎么越踢越不对劲儿? 用脚蹭蹭,软乎乎的,还有弹性,蹲下身伸手去摸,妈呀,这不是个人么? 二傻定律,验证成功!!! 成功的喜悦,让二傻瞬间力气大增,又拖又拽下,终于把‘麻袋’拖出小巷。 小巷外不远就是垃圾场,一盏破烂灯笼被风吹得摇摇欲坠,里面烛心跳跃,明明灭灭。二傻就着微弱的灯光看清地上的‘麻袋’,本来笑裂着的嘴,霎时撅的老高。 “什么嘛,长的丑死了,这种人捡回去,有个屁用。”看清地上那人的样貌,二傻失望之情,不禁言表。 只见那人的一张脸,坑坑洼洼的布满了黄豆大小的深坑,五官扭曲,个个都不在原位,端的是奇丑无比,再加上腿瘸背驼,还有一只手是六指,整个状况只能用一个词形容,那就是‘惨不忍睹’。 “切,一个又老又丑的乞丐,害我白费这么大力气,看来二傻定律有待修正。”二傻拍拍手上的灰尘,转身朝垃圾场方向走去。 地上的人缓缓醒转,察觉周围有人,费力的伸出手求救,轻微的□□,丝丝袅袅传入二傻的耳朵。 对身后乞丐的求救声充耳不闻,二傻眼睛沿着垃圾场迅速扫描一圈,除了一只狗躺在其中奄奄一息,再没有其他生命反应。 天色越发阴沉,空气像是一下子都被抽走,周围又闷又燥,轰隆一声,伴着划天而过的闪电,漫天的雨点,毫无预兆的落了下来。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不能毫无收获吧。”顾不上风大雨急,二傻兴冲冲的就奔狗去了。 别说,一通检查下来,还真有意外收获:“断了一条腿,晕过去了,不过整体条件不错,说不定还是个名种。捡回去收拾收拾,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 想到这里,二傻豪气顿生,把伤狗往肩上一背,准备打道回府。 路过乞丐身边,停下,踢了一脚,没反应。 “死了正好,省的活受罪。就那样貌,自己看了不好受,别人看见也郁闷。死了也好,算是为广大劳动人民贡献吧。”二傻继续举步,徒留一声长叹。 走出十来米去,返回,蹲下,戳戳麻子脸。 一声哽咽自麻子脸嗓子溢出,被刷刷雨声盖了个彻底。 “哦,没死啊!不过也快了。我得赶快走,别一会儿被发现了被定个杀人未遂。”起身再次向前走了十来步,停下,又返回。 看了两眼,哼了一声,站起身来向前走了五步,停下,再返回。 这一出跟倒带似的重复了五六遍,最后二傻嘴一撇,牙一咬,冲回麻子脸身边,把他摇醒:“喂,还活着么?咱先说清楚,小爷我这可不是想救你,谁叫小爷家缺个养狗的。” 那晚,夜色如墨,暴雨如泼。 城东的蜿蜒小道上,一个奇怪的东西踏着泥泞费力移动。 最上面一层,是张大大的牛皮纸,再往下,依次趴伏着一个人和一只狗,最底下承载他们的,则是一抹瘦弱的身影。 充当底座的人一路上骂骂咧咧,行走虽艰难,迈出去的步子却透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第 5 章 人都说‘善有善报’,这话放二傻身上,那是绝对不适用的。 救回人的第二天,二傻就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 想他二傻虽不是什么好人,救丑乞丐救得也不甚情愿,可到底是辛辛苦苦把他扛回来了,这没有功劳,也有一份苦劳不是。 二傻不奢望有什么好处从天而降,可...老天你也不能让好人遭殃吧。 那是救回他们的第二天清晨,二傻腰酸腿酸脖子酸,躺在岸子上补眠。 正睡得迷糊,忽然听见一声尖利的叫声,毫无预兆的直穿入耳膜,二傻当场就被吓得弹了起来,反应过来时,已经重重的自案子上跌了下去。 一米高的香案啊,二傻都栽蒙了,好半响终于回过神来,这才拍拍手脚骂骂咧咧的站了起来。 “哪个不长眼的,没看见你爷爷正在睡觉,作死么?”二傻高声叫骂,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走的近了,发现昨天捡回来的丑乞丐,趴在一个小土坑前,神情痛苦,声音应该就是他刚才发出来的。 因为昨夜的磅礴大雨,小土坑里积了不少水,被晨起暖暖的太阳一照,明的晃眼。 二傻看丑乞丐那副样子,就明白他可能是被水的倒影照出样貌,继而大叫,不由得撇了撇嘴:“知道自己长得丑,就不要照来照去嘛,那样只会吓着自己吓坏旁人,难道还能照好看了不成?”说完,不再理会地上的人,打了个呵欠回去继续睡他的回笼觉。 一觉睡醒,日头已经偏西,二傻动动身子,还是酸的难受,虽然万般不情愿,也只能起身下地。 肚子饿的咕咕叫,不自己动手,难道还指望那俩讨债的么? 丑乞丐还是那副跌坐在地的惨样儿,似乎从早上到现在都没动过,二傻初时以为他坐着死了,扑过去摸了摸,有气儿,就放任他在那当雕塑。 那只狗子也已经醒了,因为腿断了比较虚弱,瞧见二傻过来,一双眼睛巴巴的看着他,低声呜咽了两声。 二傻嘴一裂,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轻轻摸着狗子的头:“算你有良心,比外面那个丑鬼强。看在你向我道谢的份儿上,我给你找吃的去。等着,一会儿就回来。” 慌慌忙忙的进城,赶到吉庆饭庄时,天色已经绛黑,向后面的厨房一打听,知道今天来的晚了,剩饭菜早一步被收泔水的运走了。二傻站在饭店旁,一时没了主意,眼看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认识的几个主顾屋里也都熄了灯,这大晚上的,让他去哪里找吃的? 自己可以勒勒裤袋将就一天,可屋里还有个病狗和痴人,这可如何是好? 正在没主意时,饭店里忽然伸出一个小脑袋,见左右无人,拉起二傻就跑,转过街角,停在街后的小巷里。 就着微弱的月光,二傻细细辨认眼前的小身影,半响后想起:“这不是傻柱子么?怎么啦,找我有事儿?” 小柱子低头不语,一会儿拽拽衣角,一会儿蹭蹭鞋底,扭捏了半天,终于自怀里踹出一个小布包,递给二傻,糯软的童音同时飘来:“给你。” 二傻疑惑接过布包,入手松软,再细细一摸,摸出是几块发面饼,还残留着柱子身上的体温,不由得欣喜感动,抱起柱子朝他脸上就是一亲。 光线昏暗中,二傻没看到柱子煮熟虾子一样的红脸,兀自乐得不停。忽然,柱子猛的一拉二傻,就着他前倾的姿势一抬脚尖,‘啵’的一声,小嘴端正的印在二傻脑门上,飞一样跑走了。 二傻摸着面颊上的一片湿润,再望着前方奔跑的小小背影,笑骂:“这小家伙!” 回到城隍庙,把面饼分成三份,二傻吃完自己的那份,把另一份捏碎用水和了,端到狗子面前,看它狼吞虎咽的吃了。转头看见丑乞丐还是那副样子,摇了摇头,不客气的把他那份也吃了。 当天晚上,二傻就觉出身体不对劲了,一夜辗转反侧,第二天起来后感觉更难受。 他知道这是要伤风,愣是挣扎着寻了些草药,赶紧喝了,这才没有再加重。可要完全好起来,还得两三天,为了怕病情反复,二傻躺着不敢动弹,更不敢出门,正在他发愁食物问题时,柱子又来了。 别看柱子年纪小,心肝却是剔透,昨天看二傻误了吃饭的时辰,于是在吃饭的时候,把吃食省了下来。今天左等右等,眼看又过了饭点,小柱子心里立时有了计较,几个馒头往怀里一踹,也不等二傻了,凭着印象自个儿就奔了过来。 二傻连饿带病,正自头晕眼花,忽然听得门口传来小碎步的踢踏声,于是费力扭转脖子,当看到刚踏进门口,满脸冒着虚汗的小柱子时,眼泪都快飙出来了:“傻…柱子,你怎么来了?” 小柱子一进门,看到满脸虚弱的二傻,不禁开始庆幸自己的选择,当下立刻飞奔到二傻面前,掏出衣服里鼓囊囊的小布包:“喏,还热着呢,快吃。” 如果说,刚才看到柱子,二傻的眼泪是快要飙出来的话,那小柱子这平白无奇,没有丝毫做作的一句话,彻底打碎了二傻坚强的壳子。 那一刻,二傻煤油一样的小脸上忽然现出了几条白道子,直条条落在头下的供桌上。 小柱子一看吓坏了,馒头往桌上一扔,伸出小手在二傻脸上乱抹起来。 眼看雪白道子被抹黑又现出来,来回几次后,二傻那张脸不但没能逃出劫难,还把小柱子的双手弄得一团吗黑,两人对看彼此半响,忽然爆出一阵大笑,古旧的小庙,也因为这份笑意,粉尘轻扬。 眼看二傻精神不济,小柱子又捡了些碎柴,煮了开水,这才扶起二傻,伺候他把馒头吃了。 二傻吃了饭,有了点力气,翻下神案,先是把剩下的馒头泡泡喂了狗子,这才移到丑乞丐面前:“吃不吃?” 乞丐依旧低头坐在那里,从昨天开始,似乎连一丝一毫都没有动过。二傻低头看了看他,‘切’了一声,把剩下的馒头放在嘴里慢慢嚼着,又走回破庙。 一番折腾下来,已过了不少时候,二傻看了看天色,催促柱子早点回家。临走前,傻柱子看着二傻憨憨的笑:“二傻哥,你不舒服,明天我再来。” 二傻吃过饭以后精神不错,听后摸着柱子的头,露出尖尖的虎牙:“嗯,你来,我就等着你。” 从那以后,每天过了晌午,出城的小道上,都能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 小身影跑的很急,却又总是顾忌着鼓囊囊的衣服,于是,出城的人们时常就会看到,小身影奔走几步,就会被路上的碎石绊得趔趄一下。 而那个傻傻的孩子,每每快要跌倒时,肉肉的双臂,不是忙着护住身体,而是保护衣服里的,那个鲜香四溢,异常温暖的布包。 第 6 章 在柱子勤勤恳恳,精心异常的照顾下,我们的二傻同志,很快就好了起来。 正所谓大病初愈精神爽,如今的二傻,恰恰证实了这个道理。这不,今天一觉睡起来,二傻立时觉得神清气爽,身轻如燕,眼看日头高招,二傻一个鲤鱼挺跃下神案:“好久不舒展身体了,这就…矮油,什么东西绊老子。” 狼狈的爬起来,用脚扒开地上的碎布团,二傻惊叫一声:“我靠,这不是丑乞丐嘛。” 如果说初捡乞丐时,他还有一丝人样的话,那么现在,这位仁兄已经完全脱离了人类形态范畴,朝着一堆枯骨的方向发展了。 二傻把那堆似人似骨的东西伸开展平,盯着半天,越瞧越是生气,也不管那堆枯骨能不能受住,一脚就朝他踢了过去。 “妈呀!”一脚下去,枯骨似幻似醒的轻哼一声,二傻却抱着脚痛呼起来:“你爷爷的,咯死老子了!” 柱子恰巧兴冲冲的跑了进来,瞧见二傻跳的欢畅,一脸兴奋的往前凑:“二傻哥,你玩什么呢?我也玩。” 二傻头上青筋乱冒,真想给柱子一个脑瓜崩,把这傻娃打开窍,忍了忍没动手:“柱子,去舀点水来,把这臭乞丐弄醒。” 豁嘴大青瓷碗,满满的一碗倒下去,乞丐泯了泯皲裂的嘴唇,有了一丝活气儿。二傻待乞丐半眯着眼,悠悠醒转的时候,二话不说,啪啪上前,就是两耳刮。 这下,不但柱子傻了,连刚醒转的乞丐,也被一下子打懵了。 “怎么啦?”二傻见乞丐先是一愣,继而目龇欲裂,显得极是愤怒,眉毛一扬,计上心头,遂又道:“老子辛辛苦苦把你背回来,打你一下,还想还手不成?” 乞丐欲起身,奈何力气不济,只得再躺下,哑着嗓子说:“要杀就杀,休得侮辱?” “杀你?想的美,我问你,那天夜里,是你让老子救你的吧?小爷我念着上天有好生之德,辛辛苦苦背来你,落得病了一场,你可好,不说感念小爷的救命之恩,还成天介的闹绝食。哼!我可跟你说,从现在开始,你这条破命归小爷了,哪轮到你想怎样就怎样?” “荒谬,身体乃我个人之物,怎能说归你就归你。” 二傻见对方上钩,心中窃笑,故作苦恼的思索片刻,才道:“好,咱们各退一步,这付破皮囊还是你的,不过...为了报答我的救命之恩,你得听我的。待什么时候报完恩,你想干嘛就干嘛,我才懒得搭理你。” 说完也不等乞丐反应,对柱子说:“把你带的干粮用水泡了,让他先吃,要是一不小心饿死了,咱们还得给他挖坑,这笔生意可就亏大了。” 柱子早把二傻的话当了金科玉律,听到后立刻跑到庙中生火烧水,一会儿的功夫,捧来热气腾腾的一碗,与二傻费力扶起乞丐,喂他吃了下去。 乞丐本已抱了必死的决心,谁知半路杀出个二傻,愣是一番强词狡辩,绝了自己的念想,只得唉然长叹:想死,竟然也如此困难! 时光匆匆,转眼已过去数月,飘叶城也由暮春,进入了初夏。 凉风习习,星海浩瀚,二傻嘴里含个草芯子,悠闲的躺在城隍庙破旧的屋顶上,圆月亮如银盘,低低的悬挂在头顶上,近的似乎伸手可及。 如此良辰美景,本是二傻的最爱,奈何如今他心事重重,眼前空有美景却无心欣赏,只可惜了这一番如画的景致。 不爽,心里实在是不爽! 想当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那一人一狗弄回城隍庙,回来时不但从头到脚淋了个稀透,后来更是大病一场,要不是有小柱子在,现在指不定成什么样子呢。 现在他好是好了,可一想到下面那个,就禁不住又开始头疼,心中倒宁愿自己病着。 上帝佛祖以及老天爷呀,我二傻捡人是想让对方报恩,好享受荣华富贵的啊,可从来没想过捡个亲爹拱着养着啊!!! 所谓亲爹,自然就是那位丑乞丐是也。 自从那天使计让丑乞丐吃饭后,二傻就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至极的错误。 别看丑乞丐一副邋遢样,吃住行走尽皆异常讲究。现在想来,当初乞丐饿了那么些天,吃柱 子给他端过去的泡饭时,也只小口的抿了两下就摇头拒绝了。 二傻以为乞丐反悔,正准备继续激他时,却见乞丐斜眼瞥着柱子手中热腾腾的泡饭,做了一个恶心欲吐的表情,那一瞬间,二傻就聪明的意识到,自己这次,算是挖坑把自己埋了。 果不其然,接下来几天,二傻在暗地里观察乞丐,越看越有种想一头撞死在南墙上的冲动。 第一:乞丐挑食,先前已经说过,在这里不再细表。 第二:乞丐睡觉也是极尽挑剔。地板嫌硬、干草嫌脏,让他睡在供桌上,又说是对神明不敬。 二傻最初也懒得理那些臭毛病,可每天半夜起来,被一双黑中泛紫的眼睛瞪着也不是闹着玩的。二傻实在没法了,只得去城里挨个问哪家有不要的垫子。最后死皮赖脸的从阿草伯那里佘来一床草垫,这才算是解了燃眉之急。 第三点,也是二傻最不能接受的一点,那就是,丑乞丐好像对自己的外貌身形极端在意,这也造成了一个后果,自从被二傻救了以后,如非必要,他连庙门都没踏出过一步,更别说报答二傻救命之恩云云了。 综上所述,二傻自从救了这位大神以后,不但没落着半分好,还得处处小心伺候,生怕对方一个不满意又再寻死觅活,那自己这笔本来就有点亏本的生意,岂不更加血本无归? 看来二傻定律这第一条,在实践的检验下,脚跟子虚晃,委实有点摇摇欲坠了。 哦,也不是全无道理。 二傻在房顶上一声口哨,霎那间一道黑影掠了过来,临近时一头扑在二傻的胸前,发出舒服撒娇的呜呜声。 二傻看着面前的圆盘大月亮,抽出垫在脑后的两手,轻轻在身前物事的身上摸来摸去:“还是我家阿大好,会看家,会抓兔子,还会抓鱼...哼!可比那光吃不干的丑乞丐强了一百倍去了。” 想到高兴处,不由对着漫天星空,引吭高歌起来:“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只想换得半世逍遥;醒时对人笑,梦中全忘掉,叹天黑的太早;来生难料,爱恨一笔勾销,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风再冷不想逃,花再美也不想要,任我逍遥;天越高心越小,不问因果有多少,独自醉倒......” 庙中乞丐正自郁郁,忽听外面歌声袅袅,不禁细听了起来。直觉歌词意味深远,在唱者随性的高声吟唱下,彷佛一股清新细流,缓缓流入自己身周百脉,透着股说不出的轻松自得。 这种感觉乍一产生,乞丐自己也被震得一惊,霎时间,埋在心底的过往涌上心头。望着庙顶二傻的方向,一笑中满是自嘲:“放开一切逍遥自在,哪有那么容易?” 房顶上的二傻当然听不到乞丐的质疑,只觉得现在生活虽然苦点,但也说不出的惬意。一人一狗晃晃悠悠的下了屋顶,进了小庙,对坐在草席上的乞丐说道:“柱子也好些天没来了,明天我去看看他,顺便叫他一起来祺河游泳,你去不?” 乞丐垂着头思考半响,最后终于在自身干净和讨厌见人之间做出了抉择,不情愿的点了点头。 二傻得到回复,不再说话,抱着他家阿大,不一会儿呼呼进入梦香。 第 7 章 第二天大清早,二傻拽着里外三层包裹严实的乞丐进了小城,想到一会儿和柱子泡在清凉的祺河水里,不由得加快脚步,远远瞧见吉庆饭庄门外围得水泄不通,二傻连忙硬着头皮往里挤。 前面不是张家媳妇儿么?看见熟人,二傻大声询问:“这儿是怎么回事儿啊?” 张家媳妇一脸惋惜:“二傻啊,你和柱子熟,快跪下诚心求佛祖保佑吧,他被勾了魂儿了。” “啥?”二傻不明所以,正要继续追问,张家媳妇儿又道:“你看啊,柱子的爹把附近有名的和尚道士全请来了,正在为他驱邪避祸,你……” 后面的话二傻没心思再听了,按着张家媳妇儿的指示,望向吉庆饭庄的大厅里,只见里面密密麻麻堆满了和尚道士,他们或念经打坐,或挥舞木剑,或凌空喷火,或仰头问天,好一派热闹的景象。 被如此大的阵仗惊呆,二傻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瞧见柱子的爹站在内堂门口,忙卯足了劲儿向他挤过去:“柱子,柱子怎么样?我想去看看他。” 李成功看了看厅堂上尚在忙活的那群人,再看看面前迫切的少年,叹了口气,不再言语,引着二傻向内堂走去。 “前天,柱子从外面回来时还好好的,吃了些他娘买的西瓜,还把剩下的抱回屋子,说明儿个再吃。第二天早起,就叫不醒了,请了附近几个大夫,都说不出原因来。周围的老人说,这孩子怕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占了身了。” 说话间,已到了柱子的房间,李成功看着那个外表邋遢却眼神晶亮的男孩飞快的扑到床前,先是翻了翻柱子的眼皮,又把头贴在儿子胸口上细细听着什么,接着又在昏睡的柱子身上来回摸索半响,皱着眉头开始苦苦思索。 “那西瓜呢,你们其他人吃了么?”二傻忽然问。 二傻严肃的表情,让周遭的人忘记了,这人,曾是被风评为痴傻的孩子。 “没有。”柱子娘说着,湿润的眼圈又泛起红来:“现在天儿还不算太热,西瓜贵着呢,我们知道那孩子爱吃,买了个小的,紧着他吃。柱子爱吃瓜,别看才那么个小肚子,能吃一整个小瓜呢。那天他只吃了一小半,剩下的说是舍不得,得留着明日吃。” “那剩下的呢,还在么?” “在...在。”柱子妈说着,从床底下抱出个小布包来,解开一层又一层,露出了已经流水发出臭味的西瓜,和旁边几块已经泡侬了的面饼。 站在旁边,一直被当成透明人的乞丐看着布包,认出是柱子给他们送食物时用的那个,二傻已经飞快向门口跑去,边跑边喊:“柱子,你等着我,我去想办法。” 乞丐看着哀伤的夫妻俩,慢慢跟了出去,从那对父母的神色中,他看到的是无助,是认命,很显然,从柱子当前的状况来看,这夫妻俩对二傻的话根本不抱有希望。 这个傻子,凭什么如此大言不惭? 一边思索着,乞丐出了饭庄的门,如果没看错的话,那柱子气息虚弱,似有似无,断气是迟早的事儿,这二傻能有什么能耐? 荣庆饭庄外间的祈福驱鬼已经告一段落,几个和尚道士围在饭厅里,等着主顾付钱走人,镇上的人见无热闹可看,也相继离开,乞丐见二傻呆呆站在饭庄门口,嘴里似乎念念有词,好奇下走了过去。 “四肢冰冷,脉搏几乎摸不到...是修课(休克),病情进展的这么快...西瓜...修课(休克)型痢疾,嗯,就是它...只要用青大(庆大霉素),抗修课就能好...青大...青大...”二傻明显有些思绪混乱,一副不知该何去何从的表情,见乞丐向他走来,连忙抓着他的手问:“青大...青大,乞丐,你知道哪有卖的么?” “什么是青大?”乞丐皱了皱眉,想收回被抓的手,没有成功。 “庆大霉素啊,治疗痢疾的特效药...药房应该有,我们现在就...”欣快的神色很快被失望替代,乞丐感觉紧握自己的双手缓缓松开,他的主人仿若失去依靠一般无力道:“不,不对,我差点忘记了,这里...什么都没有。” 二傻在前面失魂落魄的走,乞丐在后面缓缓的跟。 他不知道这傻子唠叨的这一通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他要去哪里,更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搭的错了,竟然跟在这傻子身后走了一路。 二傻似乎在努力回想什么,他听见二傻在前面骂自己,说什么该记得的东西竟然忘得干干净净,说什么自己上大雪(学)的时候难不成把知识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说……乞丐这一路,听着这些不着边的东西,竟然觉得津津有味。 这个傻子,倒是挺有趣。 “哦,想起来了。”蓦地一声惊叫,打断了乞丐的思绪,他有些惊讶,自己竟然在笑? 只听二傻雀跃道:“没有西药,这里有中药啊,我真是傻了,和庆大同疗效的…黄连素…嗯,就是它,效果虽然没有庆大好,但也能起作用。” 想到这里,二傻连忙转身,又朝吉庆饭庄跑去。 乞丐寸步不离的跟在后面,他告诉自己,之所以粘着这傻子,是为了看清楚,这家伙满嘴的胡言乱语,到底能耍出什么幺蛾子来。 再次回到吉庆饭庄门口,天已经黑透了,饭庄因为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停业,整条街上,更显得寂寥。二傻直奔饭庄的后院,他要告诉李成功,柱子不是被什么东西魇着了,而是得了很重的痢疾,只有用黄连素,才有可能好。 刚踏进门,自屋内忽然传来一阵哀嚎,一个女人的声音哭道:“柱儿喂,我苦命的儿…” 二傻忙加快步伐冲进屋去,扑到床上那个小身躯上一通乱摸,没来得及说话,就被身边的人拽开。柱子的爹红着眼劝道:“二傻,看来我儿今年时运不济,这劫是躲不过了。唉,这就是命啊,我知道你跟柱儿好,这就让他安心的走吧。” “什么命不命的,我才不信,柱子还没死呢,你们这是干嘛?” 二傻看着柱子妈哭哭啼啼的把柱子身上的衣服扒了个干净,抱着只是舍不得放手,最后硬是被几人夺过来塞进一个草席子里。 “二傻啊,柱子已经没气了,按风俗,未满十岁的孩子,暴死是不能入祖坟的,而且也不能在家里过夜,你再看这孩子一眼吧,过一会儿,我们就去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他埋了。” “你们…不能这么做,柱子还没死呢,你们…”二傻想扑上去夺下那个草席,乞丐不知什么时候从身后抱住了他,悄声道:“别急,我有办法。” 或许是乞丐平常说话少的缘故,所以,他说出来的话,也就格外有效力,二傻听完,竟真的安静下来,深深地看了柱子一眼,转身默然离开了。 第 8 章 “你有什么办法?”二傻和乞丐隐在夜色中,他们的对面,正是荣庆饭庄的后门。 月暗星稀,夜色浓重,身旁的二傻,身影看不分明,在乞丐眼中,唯有那双灿然晶亮的眼睛,仿若繁星贴在身边,看得自己有些发怔。 “喂,问你呢,发生么呆?”二傻推推声旁的乞丐,语气里尽是不悦。 “等他家人下葬时,偷回来。”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哦…不对啊,柱子本来就快死了,如果再被埋进土里,那指定活不过来的。” 乞丐眯了眯眼,厌烦的往二傻的方向一瞥:“你别管了,有我呢。” 话音刚落,荣庆饭庄后门悄无声息的打开,就着天上暗薄的月色,二傻瞧见李成功出来,手里抱着那个草席。 乞丐向二傻打了个眼色,拉着他若即若离的跟在后面。 李成功走的很急很快,还有些心不在焉,二傻和乞丐在他身后,时不时听见前面传来重重的叹息声。 没有多久停了下来,二傻举目一望,可不就是自己曾经救了柱子的淇河边么。 只听李成功唠唠叨叨的说:“柱儿啊,看来你今年是难逃这一劫啊,爹舍不得你,可没办法啊,老天爷要收你。爹知道你喜欢水,这就把你葬在水里,你好好地走,来世托生个好人家……” 躲在暗处的二傻和乞丐眼睁睁的看着李成功把草席放在水里,草席慢慢飘远,缓缓下沉。 “喂,还傻站着干嘛,快去救人啊,一会儿柱子就真淹死了,喂…” 二傻再也顾不上其他,狠狠推了乞丐一把。 “谁,谁在那里?”感觉身后不远处的草丛一阵抖动,李成功大着胆子喝问一声。 ‘呜’的一阵风刮过,如墨的夜色下,身后起伏的草丛又是一阵强烈的颤动,李成功退后一步,隐约看见一个东西自草丛中钻出来。 啥东西? 看起来像是个人,可那几乎没有正形的脸,又驼又弓的身子,黑中泛紫的冰冷眼神,怎么也和人的样子搭不上边,何况…何况那东西,是飘过来的。 “鬼啊…”李成功一声惨叫,跌跌撞撞的跑了,跑出去半里地,觉得没人追来,方才一个晃神:“不对啊,那鬼该是牛头马面吧,是来接柱儿的吧,不行,我得回去,送点礼,说些好话,这样柱子下辈子才能不受苦。” 大着胆子又跑回去,哪里还有那鬼的踪影,连带消失不见的,还有自己的儿子。 不远处,乞丐怀里抱着草席,肩上挂着二傻,尚自游刃有余的奔的飞快,要不是此刻有事儿在身,他真想把身上这大呼小叫的傻子扔地下。 “哇塞,乞丐,你竟然跑这么快,你会轻功,是丐帮的吧,五袋,六袋,难不成你是长老。哈哈,我这次算是捡到宝了,我不管啊,你这么厉害,得好好报答我……” 乞丐一边跑一边哀叹,自己跟这傻子呆的久了,恐怕也已经痴傻了,不然的话,凭自己的为人,怎么会做出这么幼稚可笑的事儿,唉! 被挂在肩膀上还能手舞足蹈的二傻当然不知道乞丐的想法,他正掰着手指头算总账:捡到小狗一只,不但可以看门捉鱼摘果子,闲时配种这都是收益;捡到乞丐一个,本以为无甚用处,谁知这厮不但会扮鬼吓人,还有不错的轻功,有他搭桥,自己以后去丐帮发展的宏图大愿也指日可待。 虽然这家伙挑食挑睡不爱说话有些难伺候,不过,看在有大用处的份上,也就勉为其难继续收留他吧。 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那日起,二傻同志尝到了捡人的甜头,于是正式认证定律第一条为真理,并且孜孜不倦,不折不扣的开始执行。 乞丐这两天有点头大,所以二傻大呼小叫的喊了他好几声,他才缓过神来。 “七公,七公,再找些糖盐水来,没有糖的话,盐水也凑合...七公!” 多少年来引以为豪的冷静泰然不翼而飞,乞丐觉得,自己这十来天失控的时间,比这辈子前二十三年总和的三倍还多,虽然一遍遍的告诉自己那人是个傻子,跟个傻子斤斤计较,自己就落了下成,可听到这话,还是忍不住爆发起来:“你再叫我七公,我就...” 始作俑者把头一仰,一付无赖的样子:“你就怎么?死乞丐,吃我的喝我的睡我的,这条烂命也是我救的,还敢跟我叫板,信不信我把你的卖身契拿到县长大老爷那,让他给我评评理?” 一听卖身契,乞丐顿时矮了一截,默不做声的同时,不禁开始暗恨自己。 当初怎么就犯了傻,和他签了那玩意儿? 现在想想,可能是被这傻子的一系列举动,震得失了心神吧。 第 9 章 那天带回柱子后,二傻忙前忙后,做着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 之所以说那些事情莫名其妙,是因为凭自己的见识,竟然完全不知道他那一番作为,到底所欲为何? 二傻先是不知从哪抓出一把淡黄色块状物来,看样子像是盐巴,把盐巴放在时常熬汤的那口烂锅中,一边指使自己运来清水,一边一碗一碗的往进加,加着尝着,直到加了大半锅,这才停了下来。之后,尝试着把那些水灌进柱子嘴里。 当时,乞丐是准备看好戏的,因为就普通人来看,无论是那若有似无的呼吸,还是已经摸不到的脉搏,都说明了柱子已经与死人无异,不然的话,这可怜的孩子也不至于被医生和亲族丢弃。所以,柱子当时的情况,是喂不进去任何东西的。 二傻喂了两口后,很轻易的放弃了,看来对于这种情况,他也是早有所料。 乞丐歪了歪嘴,正准备大肆嘲讽一番时,却被二傻的接下来的动作惊的张大了嘴。 他看见那傻子,喝了一大口盐水,毫不犹豫的朝柱子的嘴亲了过去。 动作一气呵成,其娴熟程度,竟似曾演练过无数遍一样。 乞丐惊得说不出话来,不过,事情显然,并不是到此为止。 用嘴渡了几大碗盐水后,二傻抬起头来,似乎有些累,他先是舔了舔自己红肿的嘴唇,然后奔出门去,不一会儿,他又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一些芦苇杆。 淇河边上,长着茂密的芦苇林,这一点,乞丐早就知道,只是,他不明白,这芦苇杆有什么功用,难道,是为了熬制中药? 事实证明,乞丐又想错了。 二傻回来后,先是煮了锅开水,把所有能找到的瓶罐器皿连带刀具还有芦苇杆都放了进去,煮了将近一个时辰,随后,把死人一样的柱子放平,低着头在柱子的大腿根上摸来摸去,半柱香的功夫后,二傻眉毛一挑,面露喜色,从锅里夹出一把小刀,极其迅速的朝柱子皮肤扎去。 一刀下去,隔了半天,伤口才缓缓流出血来,二傻找出一根粗细合适的芦苇杆,就着刀孔,埋入柱子的皮肤下面。管子细而柔软,二傻就着刀孔把管子向里推了推,直到有血液顺着管茎一滴滴流出来后,方才咧嘴一笑:“大功告成。” “......” 呆滞已经不能形容乞丐这时的状况了,他只能茫然看着二傻窜上窜下的不停忙活。 “七公,傻站在干嘛,过来帮忙。去,给我盛碗盐水来,我得控制好这根管子,不能让它乱动。” “哦!”乞丐回过神来,忙不迭的端了碗过来。 他看见二傻把碗里的盐水,一滴一滴,就着个漏斗,倒入芦苇杆里,芦苇杆太细,就算有漏斗帮忙,仍是撒出来的比流进去的多。 半个时辰过去了,二傻忙出一脑门的汗,虽然撒了大半,好歹流进去的也不少。二傻用手指堵住管口,坐在地上休息半响,又叫乞丐盛了一碗过来。 “这...这能救柱子?”乞丐再也忍耐不住,就着递碗的空档发问。 “补液啊,不然怎么样,看着柱子活活修课(休克)死,我已经做得最大的努力消毒,可没办法,条件在这摆着,即使有得脓毒血症的风险,也好过什么都不做!”二傻不耐烦的瞅了乞丐一眼,眼神中的蔑视吓得乞丐把后面的问题尽数吞回肚子。 三大碗水灌进柱子体内时,天边已经露白,二傻仍然用手扶着那跟细管,一屁股坐回地上,神情里是止不住的疲惫。 听着柱子稍稍丰盈起来的呼吸,又瞅了瞅极度疲累,却不得不稳住管子的二傻,乞丐走上前去轻声道:“我来吧。” 二傻把注意事项和乞丐交代到一半,就困得睡着了。 乞丐调整坐姿,让二傻舒服的靠着自己,默默看着那人,暗紫色的瞳仁,在昏黄烛光下,摇曳闪烁。 三天过去了,期间,二傻每天在渡完盐水后,会把已经塌陷的管子拔出,第二天,再重新找地方插入一根新的。由于插拔管子过程中失血较多,不得已下,在第四天的时候,二傻为柱子渡了血。 而血的贡献者,是乞丐。 那天,二傻面对拔除管子后,柱子腿根汩汩冒出的血液眉头紧锁,后来像是想通了什么,对着自己的手指就是一刀。 虽然刀口不大,可血滴滴答答的流下来,还是积攒了一小碗底,乞丐看着二傻把自己的血和柱子的血分别盛放在两只碗里,眼神飘忽的望向了自己。 乞丐向后退了一步,他想,他知道那眼神的意义。 “哦?”语音微扬,二傻摆出一副了然的样子,又扭过头‘切’的一声。 虽然从头到位没说话,但行动里对乞丐的鄙视不言而喻。 乞丐哪受过这等侮辱,回过神来时,已经站在二傻的身边,手指上殷红一片。 二傻咧嘴往身后一摸,掏出个豁牙碗放在地下,乞丐嘴角一抽,知道自己又被耍了。 他告诉自己,和这种傻子计较,凭得降低了自己的身份。 片刻后,手指上的血不再滴落,乞丐正准备收回手指,谁知那厮再次从身后抓出一张纸,凑在滴血的手指上一按,奸计得逞对着纸张嘻嘻傻笑。 一丝不详的预感如惊雷一样落在心头:“这是什么?” 二傻仰头灿然一笑:“你的卖身契。” “咣当”乞丐听到了自己轰然倒地的声音。 傍晚,乞丐看见二傻在倒腾那三只盛有他们鲜血的碗。 只见他用芦苇管蘸起一人的血,小心翼翼的滴入一个瓦片里,皱皱眉,又重复滴入第三个瓦片里。乞丐对二傻层出不穷的花招早就见怪不怪,此刻早已没了好奇心,翻了个身,沉沉睡去。 第二天,当二傻拿着不小心画押的卖身契,要求自己‘献血光荣’时,乞丐只能抑制自己几欲暴走的脾气,别无他法的乖乖卷起了袖筒。 罢了罢了,反正这条命是二傻救的,就算人家现在要拿走,也不能有丝毫的怨言。 看着身上的鲜血沿着芦苇杆进入柱子体内,乞丐有种与柱子同命相连的错觉,此时的二傻,也收起了玩笑的面孔,眼睛在他和柱子身上来回逡巡,面容极为担忧。 不知为何,看着二傻那副表情,乞丐的心情没来由的一阵欢畅,彷佛这两天受的气,统统都补了回来。 柱子的脸色因为自己的渡血渐渐红润,二傻用布条系在乞丐的前臂上,缓缓抽出联通两人的芦苇杆。 “布条不要解,那是止血用的,等到不流血了再解开啊。”二傻一边吩咐,一边在柱子大腿上也绑缚了一条布带。 乞丐终于有机会不屑的‘哼’了一声,右手的六个指头在胳膊上一阵飞点,撤下布条,指着不再出血的伤口炫耀:“看,已经不流了。” 可怜的二傻,看看自己手中的布条,再看看一脸嚣张的乞丐,恍然大悟道:“这...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点穴神功?” “点穴倒是,神功不至于。”乞丐故作潇洒的谦虚了一句。 二傻看看柱子身上的点点血迹,想起之前几天,为了柱子的止血问题头痛不止,这家伙倒好,明明有办法却做壁上观,一时间,怒火直冲脑门,霎时觉得丑乞丐的脑袋瓜子太轧眼,于是想也不想,‘啪’的一巴掌拍了上去。 乞丐正为了扳回一局沾沾自喜,怎料到对方不讲文明直接动手,一个大意没有躲开,‘哎哟’一声,狼狈的扑在地上。 怒极的二傻看到乞丐撅着屁股在地上挣扎,气焰尽消,只觉得此情此景说不出的可乐。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声肆意在空中,飘若轻尘,荡入人心。 “嗯...”一丝微弱的□□,夹杂在飒爽的笑声中,不仔细根本听不到。 很明显,二傻听见了,在地上挣扎的乞丐也听见了。 他们向声音的来源望去,只见那小小的人儿终于睁开懵懂的双眼。 二傻笑着,又哭了:“傻柱子,你终于醒了,可累死老子了。” 第 10 章 人这一辈子,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翡翠翘着二郎腿,叼着他那个烟管吞吐着,脑袋里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 他告诉自己,等把这问题琢磨清了,琢磨透了,他就可以毫无顾虑的去死了。 不能怪他太轻生,实在是这个世界,对翡翠来说,真真是一点留恋也没有了。 从被周府光杆的赶出来,已经好几个月了。 起初,他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当了,换了几两碎银,然后在一个巷子里支了个棚子,天天的坐在那里。 起初人们还不知道他要干嘛,渐渐的,有些人凑了过去,说两句话,狎昵的笑笑,翡翠半推半就的跟那人进了帐子,一番摇晃,再出来时,先前那人提着裤子神清气爽,而翡翠,也赚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钱。 不能怪翡翠太堕落,他才十四岁,柳条似的身躯,肩不能担手不能挑,他会的营生,也只有这个。 因为,翡翠之前在周府,就是一个娈童。 玄暨王朝,西北大陆那上万米的土地,战争虽然才结束五年,但有了更多的土地,再加上统治者政策有利,复苏的相当快,一般人家吃饱穿暖,还是能做到的。日子太平了,富贵人家蒃养个娈童,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了。 翡翠幼时父母双亡,势力的叔伯不愿养他,就把他卖到周府,再加上老天不佑,这孩子从小长的水润聪颖,惹人疼爱,于是就这样被当成娈童一直养育长大。 在周府的日子,翡翠过的还是不错的,他惹人的身姿,柔顺的性格,都很得了周府老爷的欢心,整天小祖宗长小祖宗短的叫着,好吃好喝的供着。 那老头子快五十岁了,□□虽然猛烈,搞个两三下就得缴械投降,翡翠只需要在床上□□两声,作出一副高潮迭起的样子,就可以安稳睡到大天亮。这种生活,形容成神仙的日子也不为过。 可是,随着翡翠年纪渐长,个子渐高,突起的喉结、出现的体毛、变粗的声音,这些都让那个老男人对自己失去了兴趣,再加上一些不怀好意的妾侍女眷在一旁煽风点火,于是很自然的,他这个过了气的娈童,被从那座住了八年的大院里轰了出来。 被赶出来的那一天,翡翠很镇定,这种镇定,让他之后想起来,都十分惊讶。 他只记得自己当时看都没看那所宅子,就被旁边琳琅满目的货摊吸引住了,然后就一路走一路逛,直到累了倦了。 再后来,小半个月过去了,再大的城镇也逛腻了,翡翠时不时的溜达,看着着宽阔的街面和行走匆匆的行人,忽然觉得,活着,太没有意思。 是啊,那些个人行走匆匆,无非是为了挣钱,挣钱,无非是为了吃喝,吃喝,无非是为了活着,那活着呢,就为了那么行走匆匆么? 所以从那天起,翡翠就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 翡翠思索的时候,喜欢叼着他那个不放烟草的烟管,那东西是他早已经没有印象的死鬼老爹留下的,他从小带着,后来慢慢长大了,没事的时候就那么嘬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可这个无意识的动作,放在翡翠身上,就成了史可城里最靓丽的一道风景。不几天的光景,除了翡翠自己,城里是个人都知道,城南饺子巷里有个迷死人的男妓,样貌功夫一流。 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大概,就是翡翠这种境况吧。 翡翠只记得自己思考着人生,嘬着烟嘴,来一个男人,就和他上床,然后收钱走人,时间不知不觉流过,当惊觉时,竟然发现,自己身上竟然已攒了不少的钱。 翡翠瞪着那堆白花花的银子,一时间犯了难。 这些日子以来,他对人生的思考一无所获,眼看这世界毫无留恋,可这凭空冒出来的一笔钱,不把他花光就去死,未免太也可惜,不如...... 他正想着,猛一抬眼,就见一张大大的黑脸,摆在自己眼前。 “呀!”翡翠吓得烟杆都掉了,黑煤脸上一嘴的白牙露出来,‘呦’的一声,素手轻捞,烟杆稳稳的落在掌心。 “帅哥,请问这附近可有饭庄?我们...咕咕”面前那人肚子里传来叫声,翡翠恍惚看到黑脸皮下那隐隐的红晕。 翡翠忽然觉得这人很有趣,站起身来,看到黑脸小孩身后的还跟着两人一狗,一副逃难的摸样。 一个男孩,约莫七八岁,躲在小黑脸身后,眼神怯怯的,另一个蒙脸驼背,站在他们身后不远,眼神瞥向自己,里面盛满了不屑。 翡翠瞥着那蒙脸人,心里顿时不郁起来。不过,这不郁稍瞬即逝,因为小黑脸见他发呆,拽着他越发痴缠起来。 “帅哥帅哥,我们快饿死了,你知道哪里有饭庄么?” 翡翠在小黑脸剔透的双眼里看见自己开心的一笑,不嫌对方脏乱,捏了捏那孩子的脸皮:“有到是有,不过,你们有银子么?” “呃...!” 不知为何,翡翠喜欢这个看不清面目的小黑脸,于是想也不想的说:“我这里有银子,你拿去吃饭吧。”说着,走进小棚,捧出攒的那些银子。 “哇,帅哥你真是好人啊,这些钱真给我的么?这么多......”小黑脸凑过来对着那一小捧银子,似乎有些烦恼的样子:“这...是多少钱?” “多少?”翡翠被问的有些愣,他自小在周府长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从未对银钱有过概念,被赶出来后也鲜少注意过这些事情。 蒙脸人见小黑脸望向他,眼神躲闪,最后抬头望天,似乎对头顶上那朵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最后,躲在小黑脸身后那个孩子走了出来,看看翡翠掌上的一小堆碎银子,奶声奶气的说:“二傻哥,这最少有二十两呢!” “嗯...二十两...是多少钱?”二傻问柱子。 “二傻哥,二十两可是很多钱呐,顶得上吉庆饭庄一个月的入钱呢。” 二傻想想吉庆饭庄的生意,再看看这堆碎银子,脸上的表情变得诡异起来:“我说帅哥,你不要耍我好吧,这么多钱你给我?你当我是傻子啊?” 翡翠听那奶气小孩叫黑脸娃做二傻,再听听二傻这番话,想忍没忍住,‘噗’的一声笑出来:“你不是叫二傻么,你不傻啊?” “你才傻,你全家都傻。”二傻忿忿:“你这家伙长的倒好看,心里却一肚子坏水,笑,笑,有什么好笑的,我们走。” “哈哈...哈...好好,我不笑,你们别走,这钱我是真的给你,反正我也用不着了。”翡翠追上去,把身上的钱塞在二傻口袋里:“你们拿去吃饭吧。” 二傻呆呆的看着翡翠:“钱都给我们了,你呢?” “我用不着那玩意儿,丢着也是浪费,不早了,我看你们也饿了,小巷走到头再向右拐,就是史可最大的饭庄,你们快去吧。”翡翠淡淡的道。 “嗯...你不和我们去吃?”二傻巴巴的望着翡翠。 “不去了,我才吃过。”翡翠向自己的小屋走去,摆摆手暗示不愿多说。 “好吧。”二傻看看饿的脸色青黄的柱子,再看看站在不远处的乞丐:“我们先去吃饭,一会儿再来找你,你...叫什么名字?” 想着自己马上就要和这世界告别,翡翠没来由的一阵凄然,只觉得自己一死,这世界上如果没个人记得自己,活得太也不值,于是对二傻说:“不用再来了,你只要记得我就行,我叫翡翠。” 第 11 章 二傻和乞丐柱子正在饭庄里吃饭,忽然听见街头拐角一阵混乱,有好多人在惊呼大叫,二傻吸吸鼻子,闻到空气中有焦灼的气味,心里自刚才起就隐隐的不安渐渐扩大起来。 “怎么回事儿?”二傻想也不想,扔下筷子,揪着门口的一个人问道。 “转角的小棚子,里面住着男娼的那个,忽然着火了……” 二傻顾不上把话听完,转身冲回店里,三两下脱下乞丐的衣服,把桌上大茶壶里的水尽数倒出来浇湿,盖在头上冲了出去。 “二傻,你疯啦?”乞丐初时没明白二傻的用意,待他奔出老远,才恍然大悟,忙追了过去。 “二傻哥,乞丐…哇…” 他们一行人各个衣衫褴褛,初进门时小二就用一双吊梢眼扫了一遍又一遍,如今饭吃到半截,账还没结,三个人跑了两个,忙抓住最小的柱子,死也不撒手。 乞丐奔出丈于,听见身后柱子哭的惊天动地,无奈下又返了回去,掏出放在身上的碎银,随手一甩,捞起柱子就走。 转角的小棚,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乞丐越追心里越凉,就因为自己那么一耽搁,他眼睁睁的看着二傻顶着那件湿衣服,冲开围观的众人,莽撞的冲了进去。 乞丐傻傻站在外围,看着身边围着一圈人指指点点,有隐忍痛心的,有幸灾乐祸的,有坐看热闹的,一波一波的声音吵得他无比烦乱,再加上柱子在旁边哭的撕心裂肺,乞丐终于再也控制不住怒气,爆吼一声:“够了,都给我滚。” 围观的人声像被掐住了脖子,生生的顿住了,被火焰燃炽殆尽的棚户顶棚,伴随着乞丐的声音,尽数坍塌下来。 柱子已经哭的晕了过去,乞丐正准备走过去抱起柱子,只听棚户‘撕拉’一声被什么东西撞了开来,一个黑黝黝的球体正费劲往外挪,乞丐忙上前几步,顾不上球体烫人的温度,连拖带拽,生生的把那东西拉了出来。 黑球离开了火焰的范围,一动不动的瘫在地上,众人‘哗’的一下,再次围了过来,乞丐抬起头,对着一众人命令道:“快,去打些水来,快去!” 这声音被一个满身狼藉的乞丐喊出来,不知为何,威严却又无比的自然,挤在前面的人一怔,身体先于大脑的跑去端水。一会儿功夫,几盆清冷的井水被端了过来,尽数淋在黑球身上。 众人屏息静立了半晌,这期间柱子悠悠醒来,待看清身边的黑球,立时扑了过去,鼻子眼泪流了满脸:“二傻,呜...你不要我了么?” “呼...咳咳...遮盖在头顶的焦黑衣服被扒了下来,二傻昏天黑地的咳嗽了一阵,终于缓过气来,他先是虚弱的摸了摸柱子的头,这才狠拍护在身下的翡翠:“喂,你个傻缺,快给老子醒醒。” “嗯...”翡翠只是一时呛昏了过去,被冷水连着巴掌一激,醒转过来,迷茫的看了看四周,一副似梦似醒的模样:“这...是哪?你...是谁?” “我是你债主,他妈的,你欠老子一条......哎呦,谁打我?”色厉内荏的教训被一个巴掌拍散,二傻仰头怒视乞丐:“反了你了,敢打救命恩人?” 众人见没热闹可看,三三两两的散了,乞丐站起身子,对二傻的怒气不屑一顾,拉起身边的柱子转身就走:“下次救人前,先掂量掂量,你有没有这个能耐。” 二傻在身后大呼小叫:“哎,哎,乞丐你别走啊,我一个人抱不动这傻缺啊,柱子...回来帮帮我.... 第十章 翡翠很纳闷,不,是非常纳闷。这是他清醒以后第一个感觉。 为什么一觉睡起来,就欠了二傻的债了。而且看那孩子一脸苦大愁深的样子,自己欠他的,貌似还不是一点儿半点儿。 “这…” “这什么这,我跟你说,把你从火堆里救出来,身上烫起了好几个大水泡,医药费五十两,精神损失费给你打个八折,收你十六两,再加上我们乞丐身上那件限量版一袋长老服八十两,一共一百四十六两,扣除你给我们的二十两,你还欠我一百二十六两,懂?” 翡翠茫然的摇摇头,他真的不懂。 二傻气不打一出来:“不懂?好,我简单告诉你,从今天开始,你这条命是我的,除非把欠款还了,懂?” “哦。”翡翠点了点头,这么一说,他就明白了:“你的意思是,以后没你的允许,我不能寻死?” “嗯!孺子可教。”二傻欣慰的点了点头,扭身对后面的人说:“去给他打点水清洗一下。”再转回身来说:“以后咱们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懂?” “哦。”翡翠认命的点点头,开始转而观察自己所处的地方。 小小的一间屋子,一张木桌,一方木柜,三张木椅,还有身下这张可够几人共躺的长炕,除此之外,没有多余的东西。不知为何,在翡翠眼中,却多了几分温馨。 二傻等了半响,听身后没有动静,转过身去,见乞丐懒洋洋的斜倚在木柜上,没有一丝要动的意思。 “喂,我说打点水来,你聋啦。” 乞丐斜睨一眼,无聊的用小指掏了掏耳朵,指甲朝空气中若有似无的一弹,一副欠揍的样子。 “你…好你的。”二傻被那副态度气的抓狂,意随心到,冲过去照着乞丐就是一脚。 “哎呦!”意料中乞丐的呼声没响起,相反,二傻倒是哭天喊地起来:“疼疼疼,你个死乞丐,你是这么对待救命恩人的么,呜呜。” 刚从门口进来的柱子一见二傻受了委屈,立时不乐意了,冲到乞丐面前张牙舞爪:“乞丐,你干嘛欺负二傻哥,我…我…” “你怎么样?嗯?” 可怜的柱子拉着二傻后退一步,再后退一步,终于在乞丐慑人的眼神下,放开二傻的手,撒腿冲出门外:“二傻哥,我去给你打水。” 盟友柱子的临时叛变,似乎让二傻更加的无所适从,他望着门口哭唧唧:“乞丐,你欺负人。” 不过可惜,这一副苦情的画面,生生的被一阵笑意打断了。 “呵…呵呵…哈哈哈”翡翠再也忍不住胸口憋闷的感觉,趴在床上笑得泪涕横流,浑身颤抖。 原来肆意的快乐,竟是这种感觉。 翡翠不禁开始庆幸,和这几个人在一起,活着,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的事儿。 第 12 章 几日的时光,像是紧握在拳头中的沙粒,就这么匆匆的过去了。 翡翠从没有想到,时间会过的如此之快,那感觉,就好像前一刻,他还在地狱的业火中饱受煎熬,后一刻,却又重回人间。 无所事事时,翡翠喜欢看着窗外的天空,树枝上的嫩叶,可救他回来的那个孩子,却不顾他的沉默,兀自的唠叨个不停。 说他们本来住在史可旁边的飘叶城,说柱子得了重病,虽然侥幸救活,可谁想到回家以后,亲人们不但没有喜极而泣,相反,却像看到妖物似的恐惧异常。他们一行人实在没了办法,这才不得不背井离乡,来到史可。 窗外鸟鸣声声,白云浮动,翡翠看着听着,忽然觉得,这些极致的景色,自己为什么却从未留意,不禁怅然起来。 “所以啊,我在这租了这间屋子,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大家人生地不熟的,可不就是要相互照应么…哦,不对,你和乞丐都是我捡来的,从今以后,我和柱子的一切生活,你俩都要好好伺候着,懂?” “哼!” 翡翠尚未来得及说话,一边的乞丐自鼻中重重的哼了一声,眼中尽是不以为然。 “怎么啦?我和柱子都还小,你俩大人难不成在家光吃不干?柱子…”二傻扭头:“说说,这两天咱们的花钱用度。” 柱子怯怯的从二傻身后钻出来,板着胖胖的指头算的井井有条:“翡翠哥哥给的二十两银子,抛去一年的租房,这两天的饭钱,还够咱们半年的用度。” “听到了吧。”二傻一扬眉:“所以,工作,去工作懂不,不然的话,咱们就得从入丐帮了,懂?” 和二傻同样都是十四岁,早熟的翡翠聪明的没有对年龄予以反驳,只是说:“工作是可以,可我们能干什么呢?” “这个么?”二傻陷入了沉思。 …… 过了一会儿,还是二傻开口,表情有点沉重:“对不起啊,我啥都不会。” 翡翠低头想了想:“伺候男人算不算?” “不算不算不算,你给我想都别想。”二傻的表情恶狠狠,转向柱子:“柱子才七岁,更是什么也干不了。” “二傻哥,我会算账的,爹教我打过算盘的,我打的可好了。”柱子不服气。 “好好好,你算盘打的好,我任命你为家里的管家婆,财权由你全权负责,好的,下一位。” 眼神转向乞丐,乞丐正襟危坐,正准备发言,二傻眼神又飘走了:“唉,乞丐,只能去要饭了。” 乞丐扭曲的脸更加狰狞了,恶狠狠地:“谁要去要饭,谁是乞丐?” 二傻好言相劝:“乞丐啊,你生什么气呢,你说就你这幅样貌,不去要饭,不是委屈了这张脸么?多么得天独厚的条件啊,你往那一坐,都不用卖惨哭穷,保证日进斗金啊,怎么你还不满足呢,人可不能太贪。” ‘砰’的一声,乞丐脚下的地面凹进一块,翡翠觉着,要不是乞丐这个人素养好,二傻现在就能登了极乐。 二傻估计是真傻,丝毫没觉出威胁来,还在那美滋滋:“那先这么定了,柱子在家算账,翡翠负责做饭,我负责制今后的计划,乞丐负责挣钱。大家认为怎么样?” “我不同意!”乞丐深吸了几口气,抑制住想把二傻锤死的冲动,说出来的话还算平静。 二傻一脸‘就你事儿多’的表情:“你不想乞讨,咱们吃啥喝啥?” “可以想别的办法。” “好好,那你说,你还有啥本事,可以找到什么工作?” 乞丐脸憋得通红:“反正我就是不乞讨,我再和你说一遍,我不是乞丐,别老乞丐乞丐的叫我。” 二傻一副你无理取闹的表情:“好好,你不是乞丐,那你告诉我,你姓谁名啥,从哪来,到哪去,家里几亩田,屋里几个人?是糟了强盗,还是撞了小偷,所以大半夜的被我从垃圾堆里拾起来谢谢。” “我…我…”乞丐沉默 翡翠善解人意的插话:“你要是不想我们叫你乞丐,那能告诉我们一个名字么?这样也好称呼。” “叫我吉昌好了。”乞丐沉思片刻说。 “鸡肠,这名字不错”二傻拍手:“那鸡肠,你不想乞讨,想干什么呢?” 还是翡翠:“咱们史可,是个漕运大城,码头上有不少地方需要劳动力,吉昌大哥可以去试一下。” 乞丐想了想,神色一松:“可以一试。” 二傻看着乞丐,不,吉昌一脸解脱的样子,‘噗嗤’笑出声来,跟柱子咬耳朵:“瞧把他吓得,估计真的以为咱们让他乞讨挣钱呢,逗死了,哈哈。” 翡翠旁观者清:这个吉昌,人还是很正的。沦落至此,不知是何原因? 第一次家庭会议在翡翠的主持和二傻的掺和下圆满结束,晚上洗漱完毕,大家同睡在土炕上,各自想各自的心事。 除了柱子,其他三人,估计之前从没睡过土炕,所以虽然住进了几天了,还是有点不习惯。 柱子人小,人不但早早睡着了,还打着小呼噜,‘呼~嘘、呼~嘘’的,还挺好听。 二傻睡柱子旁边,翻来覆去的也吵不醒他,可苦了另一边的翡翠。 “二傻,怎么了,睡不着么?”翡翠将睡未睡下声音低沉。 嗯,不知道咱们以后该何去何从。”二傻低声说,显然是有些不吐不快:“刚到飘叶城的时候,我脑子还是糊涂的,再加上那时候一个人,城里的人们又善良,给我一口饭吃,所以我才能活到现在。 现在有了你们,我不能再混日子了,得想个法子挣钱啊。鸡肠要去当苦力了,你在家照顾柱子,我呢,能干什么呢?翡翠,你对史可比较熟,有什么我能做得么?” 翡翠摸了摸二傻的头:“不着急,慢慢来。毕竟,你才十四岁。” 二傻的头发较刚来的时候长了点,刚刚及肩,可相较于他们这些人来说,还是短的怪异,翡翠摸在手里,感觉很柔软。 二傻被摸的很舒服,头倚在翡翠的肩窝,渐渐睡着了,翡翠听二傻嘴里小声的咕哝:“怎么不着急,一大家子等着养活呢。” “一大家子……啊!”翡翠念着,嘴里像吃了蜜糖,甜甜的,涨涨的。 翡翠的呼吸渐渐平稳了,最靠近墙角的吉昌慢慢的坐起身来,就着窗外洒进来的微弱月光,看着炕上的三个人:“一大家子?还不是你自作孽捡的,怪谁?” 第 13 章 第二天清早,乞丐起来后,稍作整理,准备去码头。 二傻跟在后面叮嘱:“记得把脸包好,别吓着别人,到时候人家不要你就麻烦了。” 吉昌一脸的无语,不过迫于二傻的压力,还是照做了,吃了些翡翠做了点小食,两人相继出了门。 吉昌见二傻跟着,还以为他不放心,走到半路,见二傻没有跟来,问:“你不去码头,那出来干嘛?” 二傻挥挥手走向另一条路:“我去周围转转,看看有什么商机,你自己去码头,见人嘴甜点,多跟领导说说好话,赶紧找个活好好挣钱啊。” 吉昌一脸无语的走了。 二傻初来史可,人生地不熟,所以认认路,好为以后做准备。 一圈转下来,蹲在主路最繁华的酒店门口,二傻开始思索。 史可这个城比飘叶可大多了,虽然地域属于玄暨王朝,因为漕运,聚集着整片大陆所有的国家的各色人种,比如夜目人、彩发人、巫族人,还有一些不知道啥国的人种。 二傻白丁一个,能认识这几国人,还是在翡翠和柱子的轮番教育下,根据他们的发色和瞳色认出来的。 真是个奇妙的世界。 二傻大张着嘴,看着街上行人栉比鳞次,熙熙攘攘,中间间或夹杂着彩发人,红的、黄的、紫的、绿的,好看又新鲜。 身后酒馆里人满为患,叫卖声、上菜声、行酒令声、小二吆喝声混在一起,像演奏了一场重金属,听得二傻如痴如醉。 重金属是啥?二傻想想,脑子里就冒出这么个词语,可细想,又摸不着头绪。 这悲催的记忆。 摇摇头,算了,不想了,赶紧想想怎么挣钱才是正事儿。 正午时分,酒店人满为患,二傻早食吃的有点多,这会儿倒是不饿。听见酒店里客人催菜叫骂,老板一个劲儿的赔不是,说有个伙计得了急病,人手不够,这才怠慢了。二傻集中生智,忙跑进去毛遂自荐:“掌柜的好,你们今天人手不够,我正好没事儿,可不可以兼职跑堂?” 掌柜的意外是个俊秀的年轻人,这会儿正一脑门的汗,听后上下打量二傻,见这孩子面色白净,眼神清澈,一副机灵样,于是问:“兼职跑堂,什么意思?” “就是你们忙的时候,如果人手不够,我可以来帮忙,你们按时间付费。” 词语新奇,但是却是掌柜目前迫切需要的,于是和二傻商量了付费的标准后,二傻立刻走马上岗。 短暂的熟悉流程后,二傻很快掌握了跑堂的精髓,并迅速融入到工作中。 因为二傻的加入,酒馆的忙碌变得高效有序,酒客们酒菜尽欢高谈阔论,正式跑堂压力骤降,掌柜的看在眼里,对二傻的机灵赞赏有加。 待的酒足饭饱,顾客散尽,闻掌柜给二傻结了工资,临走前问二傻,以后忙了,还能过来兼职么? “没问题,闻掌柜,以后我随叫随到。”二傻拍胸脯保证,扭头欢快的跑了。 虽然钱不多,但好歹是人生以来第一比收入,二傻欢呼雀跃,一路蹦跳着来到卖糖葫芦的地方,豪气万丈的说:“来一串,打包。” 傍晚,吉昌回到住处,人有点阴郁。 背了一天的麻袋,才到手这么点钱,人虽然不累,但是看到比自己背的少的人,拿的确是自己工钱的两倍,吉昌当然高兴不起来。 虽然二傻一再叮嘱让他说好话,可这种事,就是给领导说好话的事儿,他吉昌这辈子都没做过。 不,是做过,但他吉昌,是被说好话的那个。 现在这种状态,角色哪是一下子就能转换过来的啊。 小屋里烛火明亮,站在门外,就能听到里面叽叽喳喳的声音。 老远就听见二傻大呼小叫:“柱子,糖葫芦好吃么?别舍不得,吃两颗,小屁孩都爱吃这个,翡翠也吃两颗,鸡肠给他留一颗就行。” “二傻哥,一共就五颗山楂,我和翡翠哥哥一人两颗,鸡肠一颗,你不吃么?” 二傻嫌弃:“我不爱吃,太酸。” 屋子里忽然安静下来。 吉昌站在门口,不知该不该进去了。 ‘啪’的一声,柱子痛呼:“二傻哥,你打我干嘛?” “说了我不爱吃糖葫芦就是不爱吃,我吃过的好东西多了,这种东西,我之前是看都不看的。你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啊柱子,再看我还打你。你病刚好,又是小孩,叫你吃就吃。还有翡翠,你这种像小姑娘的男孩子最爱吃这种酸不溜秋的东西了。” 屋子里再次静默下来。 吉昌嘴角抽搐,二傻这张贱嘴。他还是赶紧进去吧,不然指不定什么话等着呢。 推开门,照着柱子手上的糖葫芦‘嗷呜’一口,一个糖多饱满的山楂进了吉昌的嘴巴。 别说,还真甜。 柱子和翡翠看着吉昌做出了表率,也就不再扭捏,轮流小口小口的,把剩下的糖葫芦裹进嘴里,含了好久,方才吃了。 晚饭吃的有滋有味,翡翠的手艺,那会儿在深宅大户里为了讨老爷的欢心,很是跟大师傅浸淫了一阵,二傻边吃边夸,顺道把白天兼职的事儿跟大家说了。 饭后,二傻拿出剩下的钱交给柱子:“管家的,收好了,以后天天都有进账的。”随后转头问吉昌:“你呢,今天工作顺利么?给你结钱了么?” 吉昌在怀里掏了半响,掏出十个铜板,脸色有些讪讪。二傻就中午干了一会儿,就得了十个铜板,自己可是扛了一天的包袱呢。 二傻拿过铜板交给柱子,没有说话,吉昌奇怪,怎么没有冷嘲热讽? 这小子今天这么好说话?别是有什么坏憋着吧。 还真没有,之后二傻让翡翠写了个纸板,说明天拿到集市上要用。 吉昌看了一眼,见纸板上写着 各种兼职 是不是人手不够用,是不是忙的要死 不要着急 本人二傻,诚招各色老板 跑堂、搓澡、喂鸡、抓狗 只要你想的到 二傻一定竭尽所能为君服务 例钱按时结算 没有最划算只有更划算 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业务繁忙 请提前预约 有意者请于庆福酒庄门前详谈 吉昌看着这个驴头不对马尾的告示,一个头两个大。 这都什么玩意儿么? 鬼才找你。 很快,吉昌被打了脸,生疼生疼的。 因为是流动作业,没有门面,如果有的话,一定得用门庭若市来形容二傻的生意。 据翡翠说,长长的单子,二傻每天都排的满满的,有时候忙不过来,像是送信拿东西这些跑腿的活计,还得柱子或者翡翠出马。 大家求之不得,能出去挣钱,谁愿意待在家里吃闲饭。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吉昌看着每天可怜巴巴的十个铜板,心里哇凉哇凉的。 为什么,为什么? 他堂堂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虽然丑了,落魄了,虎落平阳了。 可也没沦落到被小孩子养活的地步吧? 难道,他还不如个傻子么? 吉昌今天又失眠了。 第 14 章 第二天早上起来,吉昌顶着两个黑眼圈。 二傻听到动静,也起身了,翡翠早就悄悄的起来去做饭去了,家里的人都忙着工作,营养得跟上,等二傻和吉昌洗漱完毕,饭正好出锅。 一家人坐在桌上吃早饭,只有动筷和咀嚼的声音,快速而安静。 二傻今天工作排的很满,所以吃的有点快,饭毕,碗一扔就往外跑。 翡翠在后面喊:“二傻,别跑太急,风大,小心吸了冷气。” 二傻早出了门,听没听见不知道,只有一声‘咯’晃晃悠悠传了回来。 刚吃完饭,出门被风一激,二傻一路打着嗝来的目的地,铁匠铺。 最近几天,二傻都在李铁匠这里全天兼职,所以其他主顾的小时工,诸如送信,跑堂等等,都匀给了翡翠和柱子。 经过几天的熟悉和学习,翡翠和柱子都完美的胜任了各项简单工作,得到了主顾们的一致好评,二傻人不但轻松了许多,薪酬也因为他们的加入水涨船高,大大的缓解了因缺钱导致的焦虑。 一轻松下来,二傻就觉得,得有项技术傍身。 所以只经过短短几日的时间,二傻的小目标,就实现了质的突变。 原来是工作挑人,现在成了人挑工作。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这不,前几天二傻就挑了这项很有前途,可以学技术的工种:给铁匠铺打下手。 二傻有这个想法,还得从抢救柱子说起。 虽然二傻是个无过去、无记忆、无未来、无技术的四无青年,但他的脑子里总是会莫名其妙的蹦出一些想法,词语或者情景。 比如过敏、比如休克,等等等等。 这里的人从没听过这些词语,二傻也解释不通,但他知道,这些都是知识,都是经过科学验证的,正确的东西。 还比如,上次救柱子的糖盐水,换血这些,在吉昌看来匪夷所思的东西,二傻都认为理所应当。 二傻事后想过,可能自己就是这么一号人。 不知从哪来,要到哪去,在这里存在,到底是为了什么? 但是这些,都不妨碍二傻想在这个时代,这个地方好好活下去的心情。 说实话,抢救柱子的过程,在现在的二傻看来,跟个神经病一样。 输液管、针头、消毒,啥都没有,还有输血,老天爷,二傻都想给自己两耳刮子,柱子能活下来,简直跟科幻片一样。 事后二傻想,柱子这傻小子一定是神的宝贝儿,地府阎罗不敢收,跟自己乌七八糟的抢救可半点关系也没有。 所以二傻选了铁匠铺,他想学习并看看,现有的水平,能否生产出他想要的东西。 铁匠铺主叫李铁牛,人如其名,状的像头牛,他和妹妹共同经营这家店铺,前两天他妹子嫁人了,最近一批活计他一个人忙不过来,无意中看见二傻的广告,这才请他来帮忙。 二傻虽然力气不大,可人守时,肯吃苦又机灵,短短几天,就能掌握一些简单的助手工作,李铁牛很喜欢二傻,所以工作之余,对于二傻的一些问题,李铁牛也竭尽所能解答。 “铁牛铁牛,你能做出多细的针?” 铁牛比划:“大概这么粗?”说着,从之前的成品里拿出一根。 二傻放在手里看,细倒是挺细的,而且针身圆钝,摸起来很光滑,看来技术十分成熟。 “铁牛,我不用这么细,粗一点也没关系,你能不能把针中空打个眼儿?然后尾部缀一个接口……” 铁牛细细思索:“针越粗,中空打眼儿越容易,可是,你做这个,有什么用呢?” “你别管了,反正你帮我想想,针越细越好,你先研究着,我自有用处。” 类似的对话,工作闲暇之余,铁牛和二傻经常探讨。 李铁牛虽然人高马大,但胆大心细,技术精湛,这也是他二十多岁就能经营一家铁匠铺的原因。 二傻提出的问题,虽然有时候不着边际,可有时候提出来的东西,李铁牛在啧啧称奇的同时,却觉得实际操作起来,大有用处。 今天翡翠和柱子忙完兼职,顺道拐到铁匠铺,进了门,就看见李铁牛和二傻聚在角落里嘀嘀咕咕。 铁匠铺里常年燃着烈火,为了方便操作,俩人都打着赤膊。 半个月下来,拜连日来挥动锤子所赐,二傻上半身的肌肉有了很明显的强化,一眼看去,壮实了很多。 翡翠因为之前的经历,对男人赤身是有所抵触的,是以一看到,呀的一声,就退了出去。 二傻听见,正好也商量的差不多了,于是和李铁牛告别,不一会儿穿好衣服跟了出来。 一路上,二傻啥也没提,只是一手牵着柱子,一手牵着翡翠,叽里呱啦的说着今天的收获。 “翡翠,你知道么,铁牛真厉害,那么细长的一根针,他不知道想的什么办法,真的在针上穿了个孔,虽然比我以前用的还是稍显粗了点儿,但是已经很不错了,我都没想到他能做出来。” 翡翠被一路牵着,神色还是有点不自然:“是啊,李老板很厉害的,好多店铺或者家里都请他做东西的,不像我,啥也不会。” 二傻皱眉:“瞎说,谁说你啥也不会?昨天我路过吉庆楼,闻掌柜可跟我说了,你之前不是给厨师打过下手么,是不是有一次厨师顾不上你帮忙抄了几个菜?闻掌柜说你那几个菜抄的不错,客人们点名夸了,还问我你之前是不是干过大厨呢。” “我说你之前专门跟着大师傅专门学过,闻掌柜就说,他们有个厨师回老家了,想让你过去干全职,我正想问你呢。” “你说我这人吧,是正经啥也不会,你呢,上的厅堂下的厨房,偏说自己啥也不会,损我呢吧?”说着,松开牵着两人的手,照着翡翠的腰就是一阵挠。 翡翠被挠的浑身发痒,刚才的一点儿小心思也飞的不见踪影,笑的气都喘不匀了:“好了二傻,别挠,我知道错了,别挠!” 二傻这才松手:“柱子,下次翡翠哥哥再妄自菲薄,咱俩一起上,挠不死他。” 柱子在旁边咯咯直笑:“好的,二傻哥。” 一行三人就着渐沉的夕阳,回到家中,翡翠洗手烧饭,柱子把新收的例钱入账,二傻卧在床上挺尸,夜色将至时,吉昌回来了。 将一进门,二傻就看出来了,吉昌脸色喜滋滋的。 “怎么了鸡肠,捡到钱了,今天这么高兴。” 吉昌从怀里掏出个小布包,一层层的打开,里面好几块糕点:“今天管事多发了钱,我请大家吃点心。” 第 15 章 这可是稀罕玩意儿,大家一听有点心吃,手里的活计都不干了,呼呼啦啦围了坐到桌边。 柱子人最小,最经不住诱惑,看见布包上摆着几样或红或绿,或花朵或蝴蝶的点心,先‘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 二傻扫了一眼,面上明显的嫌弃:“什么嘛,酥皮的,我不喜欢吃,你们分了吧。” 吉昌今天放工,管事的给了二十个铜板,好容易扬眉吐气了一把,竟然被二傻抹了面子,立时气不打一处来:“这可是史可最有名的点心,我下工回来排了好久的队呢,你怎么尝也不尝就说不好吃。” 柱子忍得哈喇子都要出来了,看见吉昌和二傻呛起来,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只能眼巴巴瞅着翡翠。 翡翠抿嘴乐,拿起一块蝴蝶样式的,掰开两半,一块给了柱子,一块递给二傻:“就是二傻,你这样就不对了,吉昌的一片心意,你尝尝再说。” 二傻伸手接过,一边小口抿,一边嘀咕:“不是不好吃,是我不爱吃,干巴巴的,咽都咽不下去。” 吉昌拿起一块小兔样子的,一口咬掉小兔脑袋,语气恶狠狠:“翡翠,你见过不爱吃点心的人么?反正我是没见过。” 二傻感觉再说啥,下场就要和小兔子糕点一样了,识时务的不再吭气。 翡翠吃了个花朵样式的,看见他俩,想笑又不敢,憋得直咳嗽。好一会儿缓过劲儿来,忙喝了口水,压下嗓子里的痒痒:“现在咱们每个人都挣钱了,日子不用再过的拮据,等哪天我闲下来,可以试着也做做点心,之前我也学过,就是不知道做得有没有这般好吃。” “真的么翡翠?”二傻眼睛都快冒出星星来了,抱着翡翠一个劲儿的摇晃:“翡翠妈妈,我要吃蛋糕,我好想吃蛋糕啊,想的都快哭了,你做给我吃好不好?” 翡翠被摇得点心渣直掉:“蛋糕?那是什么,我没听说过啊。”都顾不上诧异二傻为了口吃的连妈都叫出来了。 “就是松松软软的,上面有好多孔的,闻上去有牛奶的香味,有蜜糖的甜味,可好吃可好吃了。”二傻馋的都快流眼泪了:“好几次我做梦都梦见吃蛋糕了。” “好好,二傻不哭,你告诉我都需要什么,我这两天出去买来,尽快给你做,好不好?” “嗯嗯,翡翠妈妈,我最爱你了。”二傻一头钻在翡翠怀里,声音闷闷的。 柱子吃点心吃的心满意足,也学二傻一样钻进翡翠怀里:“翡翠哥哥,我也叫你妈妈,你也给我做蛋糕,好不好?” 二傻一把把柱子推出去,脑袋仍然不肯出来:“小兔崽子,敢抢我的位子,去一边找你爸去。” 柱子看看捂嘴偷笑的翡翠,再看看阴着一张脸的吉昌,觉得自己是个没人要的野孩子。 简直不能更凄惨!!! 第二天,翡翠没事儿做,待早上二傻和吉昌出门后,带着柱子去集市采买做蛋糕的材料。 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二傻把原料都一一列好了,翡翠看了看,都是些常见的食材。 因是水运枢纽,各地、各国的商船常会在史可暂停,整休后再出发。船上众人会下船采买些必备用品,或是将手头不用的闲置物品出售,所以集市上热闹非凡,品类繁多,只要有钱,可以买到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比如牛奶,玄暨王朝虽然不流行喝这玩意儿,可彩发国的人喜欢,他们出航,往往会带着数十桶的备用,喝不完的,就在史可卸货销售,因为玄暨的人爱喝的不多,所以价格卖的也很便宜。 翡翠很有远见的准备了一个小桶,买了满满一桶,一边抱着,一边低头核对手上的单子。再买点黄油,应该就全了。 “瞧瞧,这不是翡翠么?听说你在城南搭了个棚子做生意,怎么,陆上已经满足不了你了,这是要上船做生意?” 翡翠抬头,看着面前的人,神色淡淡,没有说话。 见翡翠不说话,来人更是嚣张,更加口无遮拦起来:“家门不幸,出了你这么个娼妓,简直丢了祖宗的脸,你要是还有点廉耻,就应该悬环坠井,不要污了我们宋氏门楣。” 翡翠学着吉昌的样子,用小指掏了掏耳朵,弹掉并不存在的脏东西,越过面前的人行物体,走了。 世界上总是有些人,你给他面子,他不要不说,还恨不得把你递给他的面子,扔在地上狠狠地踩,使劲儿的踩。 踩到面目全非,踩到血溅七尺。 眼前这位,不就是这么一位么? 翡翠的无视,好似伤到了那人最后的尊严,她像被踩了尾巴一样,尖叫冲上前,拉过翡翠就是一耳光。 翡翠一个趔趄摔倒,耳朵嗡嗡响,脸上火辣辣的疼,怀里的小桶掉在地上,牛奶撒的到处都是。 那人还想再打,跟在后面的柱子冲过去,抱着那人不撒手,被狠狠一推,摔出去老远。 这边一出事儿,集市上的人呼呼啦啦的,瞬间围成一个大圈,看起了热闹。 “嗡嗡…嗡嗡…”不明者七嘴八舌的问,离得近的人乌拉乌拉的说,现场一片嘈杂。 真烦人啊… 翡翠又想抽烟了,可惜,二傻不喜欢烟味,他那个烟袋,早就不知放哪里去了。 “柱子没受伤吧,快过来。”翡翠站起身,拢了拢头发,刚才那一耳光,把他的头发都打乱了。 柱子跑回来抱着翡翠:“翡翠,这个坏人欺负你,我保护你。” “小孩儿,别碰他,他是娼妓,身上脏的很。”那个女人,确切的说,是翡翠的婶子宋氏说道。 “本来打算给你,给宋家留个面子的,既然你不要,我就和你一起好好踩一踩,让你们宋家,让宋家的列祖列宗,都好好尝尝脸被地面摩擦的滋味。”从二傻那学来的话,被翡翠学以致用。 “你说我是娼妓,那我想问一下,我是自愿去做娼妓的么? 我父母早亡,你们身为叔伯婶,谋了我家的财产,不但不赡养我,还把我卖入周府。 你们明知周府老爷爱亵玩男孩儿,还把我卖进去,打的什么主意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了吧?” 啧啧声此起彼伏,大家看向那个女人的表情,立马开始一言难尽起来。 诸如‘人面畜生’‘丧尽天良’等词语,开始嘈杂的冒了出来。 宋氏一张脸憋得通红,尚自狡辩:“你…你血口喷人。家里困难,我们是为了你好,才把你送入周府,你在周府吃香的喝辣的时候,怎么不说。” “那让你去妓院,岂不是也能吃香的喝辣的,你去是不去?” “泼皮腌臜,我清白人家,为什么要去?”周氏狡辩。 “这不就对了,你们说为了我好,卖我去周府,可问过我的意愿。”翡翠看着天上的白云,一会儿变成一个小孩儿,一会儿变成一条鱼,就是不愿看面前那张丑恶至急的脸。 看一眼都想吐。 “你从周家出来,不是还是去做那门子生意么?这说明什么,说明你本就是个贱人浪货,才会这么不知廉耻。” “我凭自己的本事挣钱叫不知廉耻,那你们把亲人推进火坑,用亲人的卖身钱享受叫什么?”翡翠本不打算再吵,实在是周氏太过恶心,让人恨不得抽筋扒皮的恶心。 “叔伯们虽然不待见我,但是也不至于做出把我卖了当娈童这种断子绝孙的事情。让我想想,一定是你,和你的妯娌,在叔伯枕边吹风吧,至于妯娌为什么这么听你的,肯定是你许了她不少的银子。” “我小小一个孩童,能吃喝你多少,你耗费心机把我卖掉,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让我想想,该不会是因为我碰见过你和野男人约会吧?在我刚到你家不久的时候。 那野男人是谁?让我想想,他是不是叫豆腐张?” “哇……”人群里一阵起哄,群众们终于集体高潮了。 “啊……你个天杀的,你污蔑我!”宋氏疯了一般,抓起旁边摊贩桌上的一把尖刀,冲向翡翠。 她要阻止他,在说出更多不能挽回的话语之前。 翡翠身边忽然出现一个人,抬手接刀,夺刀,抬脚,一气呵成。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砰’的一声,宋氏已经远远的飞了出去,砸在远处一个水果摊上。 翡翠憋得气一口松了,只觉得冷汗浸湿了衣服,浑身酸软无力,站立不稳,向地上倒去。 “刀子都过来了也不知道躲,我看你是存心找死,回去看二傻怎么收拾你。”耳边传来吉昌的话语,伴随着的,是身上传来的滚滚热气。 第 16 章 翡翠没有否认,刚才有一瞬间,他想:扎死了就扎死了吧,反正孑然一身,无牵无挂。 现在吉昌一提醒,翡翠刚下去的一身冷汗,霎时又冒了出来。 要是死了,二傻会生气的,毕竟自己这条命,现在是他的了。 柱子吓得直哭,一会儿翡翠哥哥,一会儿翡翠妈妈,弄得人哭笑不得。 后续处理很简单,宋氏摔得人事不知,被听到消息赶到的叔伯们抬走了,至于回去以后怎么解释她偷人的事儿,翡翠压根懒得理。 要不是那女人咄咄逼人,翡翠压根都想不起这号人来。 恶心!!! 牛奶撒了,还得再买,路上翡翠问吉昌:“今天怎么来集市了,码头上不忙么?” 吉昌说:“这不快晌午了么,有些饿了,想买个面饼充充饥,路上看见人围了一圈,所以来看看。幸亏今天来了,不然你今天就交代了。” “好了吉昌,别念了,我知道错了,你回去不要告诉二傻,我明天给你做好吃的,好不好。”翡翠求饶。 吉昌瞅了一眼翡翠,心想,同时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命苦,命苦啊。 买完面饼,吉昌回码头,翡翠拿着重新置办的东西,带着柱子回了家。 柱子一路上小脸紧绷,不知在想什么,翡翠心想小孩子估计吓着了,得赶快行动起来,做个蛋糕压压惊。 忙忙碌碌一下午,成品终于出炉,翡翠拿出来左看右看,怎么跟二傻说的不太一样啊。 “柱子,别傻坐着了,过来尝尝,看好吃不好吃。” 柱子神色恹恹的过来,看着翡翠欲言又止。 翡翠弯腰,看着柱子的眼睛:“小柱子,快跟翡翠妈妈说,为什么不开心?” 柱子咬咬嘴唇:“翡翠哥哥,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那么坏的人,连自己的亲侄子都害。 你被卖掉的时候,是不是才跟我一样大,我想了想,就觉得很害怕。 我啊,生了很重的病,重的几乎快死掉了。爹爹和娘亲以为我没气了,打算把我埋掉,被二傻哥哥带回去,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救回来。 可我病好回到家,爹爹和娘亲却很怕我,说我是怨鬼索命,说他们亲眼确认我已经断气了,不可能活着回来。 任凭我和二傻哥哥怎么说都不相信。 一个活人站在那里,能说能动,能跑能跳,他们都不敢,或者说不愿意上前来摸摸我,抱抱我。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他们宁愿相信我是个回来索命的鬼魂,也不愿意承认我是他们的孩子呢? 爹娘哭着喊着让我安心的走吧,不要缠着他们,我听了都要伤心死了。 二傻哥哥见说不通,只能带我离开那里。后来我问他,为什么爹娘会这样,他说,人们只愿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也不愿意相信真实的,他们不愿意相信的东西。 这句话太深奥了,我也听不懂,我说这些只是想告诉你:“翡翠哥哥,那会儿离开爹娘的时候,我很害怕,很伤心,觉得自己会活不下去的,不过,幸亏二傻哥哥告诉我,爹娘不要我了,我还有哥哥,所以我就不害怕,不伤心了。” 柱子说着,圆圆的大眼睛续满了泪水:“可是翡翠哥哥,你被亲人卖了的时候,是不是也和我一样难过,可是那时候,我们都不在你身边,你要怎么办啊?” 说完,柱子再也忍不住,跟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哇哇大哭起来。 那架势,好像要把翡翠这么多年所受的所有苦楚,统统哭出来。 翡翠摸着柱子圆溜溜的脑袋,边哭边笑:“傻瓜,哭什么,现在你们不都在我身边么?” “不一样,现在是现在,以前是以前。”柱子人太小,不能表达出心中所想。 “我懂,我懂你的意思,可是柱子,那时候的错过,不就是为了我们现在的相遇么?” 晚上二傻回来,盯着翡翠和柱子:“你俩眼睛怎么都红红的,兔子一样。” 翡翠早就准备好说辞:“今天去集市,不知哪来好大一场风沙,我和柱子都迷了眼了,回来好一会儿才把沙子清出来。”恰吉昌推门进来,翡翠问:“吉昌,你在码头上工,中午那场大风沙见了么?没有迷眼吧?” 吉昌一愣,迅速接话:“没,我去茅厕了,没赶上。” 翡翠赶紧拿出下午做的蛋糕:“快,二傻来看看,下午做好的,有些凉了,你尝尝看味道对不对。” 二傻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来桌边拿起一块尝了尝:“嗯,真香,翡翠,我给你的那些原料都能买到?贵么?” “不贵啊,鸡蛋面粉这些就不说了,牛奶和黄油,彩发国那里多的是,卖的也很便宜。我尝了尝,觉得味道也不错,可是感觉和你描述的不太像啊。” 二傻耸肩:“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工具好多都不趁手,也没有烤箱,做成这样就不错了。” 吉昌一脸狐疑的走过来抓起一块:“瞧你们说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的,我尝尝,不好吃的话我可不会违心说好吃的,再说了,我的品位可是很高的。” 蛋糕刚一入嘴,就见吉昌一脸的诧异。 又拿起一块,闻了闻,好浓的乳香味儿; 仔细看看样子,金黄色,正方形,并没有二傻说的布满小孔; 摸着,软软的; 放在嘴里,香、甜、糯、柔; 不用嚼,放在嘴里,一会儿也会化掉 为什么这么好吃???吉昌瞪圆了眼,感觉舌头都有点不听使唤了。 这就是二傻说的‘蛋糕’? 看表情,就知道吉昌又惨被打脸。 于是,接下来的日程,就是翡翠、二傻和柱子围着吉昌,光明正大的嘲笑。 可怜的人,貌似在这个家里,吉昌就是最底层。 晚饭就是蛋糕了,因为第一次尝试,翡翠各种比例的都做了点,二傻荣升为美食家,每样吃一口,评价优良。 评价完了,人也饱了,最后,二傻选出最好吃的一款,告诉翡翠,可以再对这种比例做法稍加改良,等过阵子,让李铁柱再琢磨看能不能做出一台烤箱来,那样的话,色香味就与之前形容的差不多了。 二傻吃饱,嘴一抹,发话了:“今年的小目标,开一家蛋糕店。” 翡翠和柱子无脑鼓掌,吉昌嘴一撇,寻思玩呢?钱从哪来。 不过很快,吉昌惨被再次打脸。 第 17 章 为了报答吉昌的解救和帮着圆谎,翡翠第二天在出发上工前,给了吉昌一个油纸包。 “这是什么?” “你的午饭,以后中午饿了,不用去买面饼了,里面的东西放在火上烤烤就能吃。二傻也说了,光吃面饼没营养。”说着,另外拿出个小包:“这个包里面,是昨天剩下的蛋糕,你拿着给管事的和同伴们尝尝。” 吉昌有点舍不得,那么好吃的蛋糕,他还想回来接着吃呢。 翡翠‘噗嗤’笑出声,推着吉昌出了门:“以后更好吃的有的是,别小气吧啦的,走吧。” 小气吧啦? 吉昌一路上念叨这个新鲜的词,一定是二傻那货说的。 不对,谁说的不打紧,主要是,这个词,怎么会和他,吉昌,不、姬玚,扯上关系? 简直不知所谓!!! 翡翠和柱子跟二傻待久了,人也开始冒傻气了。 吉昌这么告诉自己。 码头,这个之前对自己无比陌生的地方,现在却又无比的熟悉。 姬玚是色目人,但是从他眼睛的颜色是看不出来的,这是他的秘密。 色目国偏安一隅,国土在玄暨国的东北部,毗邻大漠。 虽是大漠,但并不缺水,无数的绿洲点缀在大漠里,在姬玚的印象里,色目的夜晚,是世间最好的颜色。 可是像淇河这样宽广的,奔腾的河流,姬玚确是没见过的。所以刚来的时候,在不远的岸上俯视河流,还是有些眼晕的。 不过现在已经好多了,短短的时日,姬玚不但能面不改色的从甲板到岸上来回跳跃,有时候还会去水流不险急的地方吃饭。 没错,吃饭。 姬玚很丑,是被二傻捡回来的第二天才知道的。 那天,他就着刚下罢雨的土坑,照了照自己,于是几天没吃下去饭。 从哪以后,他都以布裹脸,如非必要,是绝对不取下来的。 别人问起,也只说烧伤面部以致毁容,大部分人也不会自讨没趣,非要揭开他的面罩。 可吃饭的时候,就不得不解开了,为了避免多生事端,姬玚都是找个四下无人的地方,静悄悄的解决。 今天中午放完工,姬玚来到河边,看四下无人,生了一小堆火,照翡翠的说法,把油纸包热了热。 不一会儿,一股香味飘了出来,姬玚闻了闻,有鸡蛋和菜…还有肉的的香味。 翡翠的手艺真棒,比自己御用的大厨也不差,不对,比大厨都好,他的大厨可做不出来那么好吃的蛋糕。 姬玚正想着,忽然听见有人走了过来,忙拉上自己的面罩,看向来人。 “好香啊,吉昌,你在作什么呢,老远就闻到香气了。”说话的,是一起干活的王五。 “我在热饭,家里给带的……你呢,吃饭了么?”说实话,姬玚还是不太会和普通人交流。 王五打量吉昌,眼神怀疑:“吉昌兄弟,你已经婚配了么?” 鬼使神差的,姬玚点头。 毁容了还有人愿意嫁给你?王五的嘴张的能放下一个鸡蛋了。 王五,麻烦你控制一下表情,你脑子里的话,都快化成实质喷出来了好吗? “好幸福啊,弟妹不计较你的外表,还能做出这么香的饭菜,真好啊,我也想找一个这么好的媳妇啊。”王五终于调整好表情,坐下来,掏出身上的发面饼,慢慢啃起来。 这人怎么这么自来熟,我之前可是从没跟他说过话的。 二傻的话忽然从脑子里蹦了出来:记得要和领导和伙伴们搞好关系啊。 于是姬玚挪了挪身子,让出一块地方来:“不嫌弃的话,我带了不少,你也用一些吧。” “真的么?吉昌兄弟真是个大好人,我之前见你沉默寡言的,还以为你不好相处呢……” 说话间,又有几个伙伴循着香味找过来,大家落座后,掏出自己带的干粮,眼巴巴的瞅着吉昌。 吉昌只能打开手里的纸包,一层一层精心的包裹下,里面的食物终于露出了真容。 最外面的一层,是一个手掌厚薄的发面饼,卷成桶状,里面裹有东西。 打开发面饼,里面的东西露出来,细细看去,有不下五种食材。 鸡蛋块、土豆丝、肉丝、青菜、抄的喷香,再加上刚刚腌好的黄瓜条,被热气一烘,混着面粉的清香,闻着的人无不食指大动。 吉昌打赌,他听见了好几声咽口水的声音。 几双眼睛盯着吉昌,他再不愿意,也不能吃独食啊,于是大方道:“都是家人做的粗鄙食物,不嫌弃的话,各位自取。” 众人嘴上说着不必不必,筷子下的一个比一个快。 午饭很快在融洽的气氛下结束了,虽然尝到了美食,但不得不说,量太少,有点不够啊。 王五开口:“弟妹做的这是何物啊,为何如此新颖别致,而且味道也好,像咱们这些上工的人,加热和携带都很便利呢。” 另一个人感叹:“天天吃发面饼,吃的嘴都淡出鸟了,要是天天有这等好物,贵点我也是愿意的。” 吉昌想,叫什么呢?早上翡翠好像提了一句。 啊,想起来了,麦德劳。 “家人说,这个,叫做麦德劳,是他们那个地方的特产。”吉昌说:“哦对了,今天我还带了家乡的小食,唤作蛋糕,正好大家尝尝。” 众人惊喜:“甚好甚好。” 试想一下,之前的姬玚,品尝过多少的美味糕点,尚且被蛋糕深深的吸引,那对于这些生活在底层的泥腿子,该是何等的美味。 于是不到片刻,蛋糕渣滓都不剩,连装蛋糕的布包上,那点碎末都被吃的干干净净。 其中一番夸赞及羡慕,自是不必细表。 只是众人走时,看吉昌的表情,都有点耐人寻味。 王五表情还是那么外露,吉昌一看就猜到八九不离十。 你媳妇才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你全家都是牛粪。 所以晚上回到家,吉昌满脸的不高兴。 二傻过来:“傻鸡肠,咋啦?被人给煮了?算了,先说正事,今天的饭,吃的感觉如何?” 吉昌更怨念了:“我能说我除了面饼以外,一口没吃着么?” “哦,那都谁吃了?” “一块干活的,不知怎么闻着香味找过来,一群人围着,我敢吃么,所以都给他们分了。” “我知道了,明天你不用带饭,中午饿了去你们码头旁边的甜水巷,翡翠在那里支了个摊子,卖麦德劳。” 吉昌有点跟不上思路:“什么意思?” “听不明白么?以后我们开展小饭桌服务,顾客就是你们码头从业者,最初定价低一些,走薄利多销的策略,根据后续的情况再酌情修改价格。” 感觉每个字都认识并理解,为什么组合在一起,就理解不了了呢。 吉昌表情管理有些跟不上,他觉得自己一定是被王五传染了,不然为什么除了大张着嘴,他连话都插不上? 第二天,码头旁边的甜水巷,来了一辆小推车。 推车很简单,就是卖菜的车子,加了个炉灶,李铁柱老板加工加点赶制出来的,为此,二傻算了李老板分红。 灶上放了口大锅,抄了满满一锅子菜,里面色香味俱全,香味能飘出好几里地去。 旁边桌子上还分门别类放了几个盒子,用来盛放炒好的菜,有素的,有荤的,有荤素搭配的,种类繁多。 这不,附近的人,都闻着味跑过来了。 旁边的牌子上,写着价钱和明细 二傻小饭桌 面饼加小菜,经济又实惠 一素只要两文钱 一荤只要五文钱 如果觉得不够还可以一素一荤两素一荤 任意两种组合,最高只要七文钱 还在等什么犹豫什么 神秘美味麦德劳 满足你对食物的任何幻想 预购从速,因人手有限,每日仅限量供应一百份 第一百名送终极美食小蛋糕一份 从那以后,吉昌每日的午饭,得等到一百份卖完了才有着落。 为啥? 他也想早点吃,可根本挤不进去好不好。 忙完铁匠铺,二傻兼职的活计也暂时休业了,毕竟,小饭桌比跑兼职可强多了。 傍晚,吉昌回到家,看见柱子噼里啪啦的打算盘,翡翠为明天的生意做准备,二傻继续在床上挺尸。 他走过去问:“柱子,咱们这小饭桌,挣钱么?” 柱子一脸‘你无知’的表情看过来,看得吉昌脸皮发热。 二傻的声音传来:“鸡肠,你应该问,咱们能挣多少钱才对。” “多少?”想起之前说的话,吉昌问的小心翼翼。 柱子笑着说:“哥哥,按照这个速度,再过三五个月,我们就可以开一家蛋糕店了。” “哦也!”二傻蹦的老高,鬼上身一样大喊:“为了理想,奋斗,奋斗!!!” 柱子也在旁边挥舞着小拳头,跟二傻一个德行。 吉昌还能说什么呢?反正他已经习惯了。 生活对于吉昌来说,就是嘲讽、质疑、打脸、嘲讽、质疑、打脸。 循环往复。 而且,打脸的速度,来的是如此之快。 第 18 章 武陟339年六月,二傻小饭桌的快餐业务,步入了正轨。 说实话,这项工作很辛苦的,每日采买、洗涮、切割、分装,还有做面饼,哪一项都很累人。 可翡翠不觉得累,相反,每天还过的特别充实。就像二傻说的,为了他们的小目标而奋斗。这是在他之前的人生中,从未曾体会过的经历。 怎么说呢?感觉棒极了。 天气开始炎热起来,二傻说了,争取在天气转凉前挣够开蛋糕店的钱,那样,冬天的时候,就不用出来挨冷受冻了。 二傻最近闲暇的时候,总是往铁匠铺跑。他说在开店前,烤箱得准备好,另外,还有一些做糕点的小东西,也需要提前建模打造。 翡翠也有任务,他和二傻不断研究和改良做蛋糕的配方,务必精益求精。另外,酥皮点心他也得练习一下,店开起来,不能只卖一种糕点,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蛋糕的乳香味,酥皮点心的受众,还是很大的。 吉昌还在码头打工,因为外貌问题,他觉得还是不要参与食物的制作和贩卖了,不过,因为麦德劳和蛋糕的关系,他和同伴及管事的相处融洽了许多,再加上人老实肯干,不偷懒不耍滑,例钱也是水涨船高,不再遭遇职场歧视了。 柱子自从翡翠的事儿以后,忽然觉得,保护家人,是他未来的重要使命,于是催着吉昌教他功夫。二傻无脑宠娃,说学什么功夫,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现在有钱了,给我上学去。 于是柱子插班,去了城南的学堂,离家倒也不远。可柱子别看人小,主意挺正,放学回来后,还是会抽时间和吉昌学习功夫,风雨不断。 生活步入正轨,不再缺钱,感觉真是好啊。 二傻最近又寻思了,是不是,又可以捡人了? 吉昌知道了,又想撇嘴,话还没出口,及时收住了,算了,为防打脸,还是不说为妙。 今天,又是个好天气啊!!! 风和日丽,万里无云,吉昌和柱子一上工,一个上学,一早就出门了。过了辰时,二傻和翡翠,还有兼职麦子,推着餐车,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到了甜水巷,麦子负责生火,二傻负责吆喝,翡翠负责前期准备和炒菜。 不过也不用吆喝了,前期广告打得很完美,人们早已自觉排好了队。 请大家有序排队,不要推搡,文明你我他,自觉靠大家。 喂,那是谁家的小孩,请不要在人多处奔跑,很容易受伤。 那个穿褐色衣服的年前后生,请排队,对于不自觉排队的人,我们有权利不卖给他东西。 不得不说,二傻的吆喝很…别出心裁。 不过看大家的表情,应该也习惯了。 大中午的,能越早的买到吃的才是关键,而且据说,队伍越有序,小礼品越多。 得到小礼品的人说,都是非常好吃的糕点呢。 于是随着太阳越爬越高,菜品炒好装盒,队伍开始缓缓移动起来。 二傻负责收钱,麦子负责根据顾客的要求夹菜卷饼,翡翠看情况适量添菜,团队合作,就是这么默契。 不过,今天有点小插曲。 一个排在前面的客人,总是不买东西,每次到他了,就往后移一位,让他后面的人上前。好几次以后,二傻奇怪了,问:“这位客人,为何你排队,却又不买呢?” 客人是个小厮模样的白净青年:“我等一百号,人家不是说,一百号有好吃的小蛋糕么?我想带回去给我家少爷吃。 二傻笑:“好啊,既然你这么遵守秩序,不用你等,我现在就送你一个小蛋糕,好不好?” 白净青年一脸惊喜:“真的么,谢谢,你真是个好人。” 排在后面的人不乐意了,大声吵嚷起来:“老板,你这样不公平啊。” 二傻等大家吵够了,才说:“哪里不公平了,第一百位的蛋糕,还是有的,我给他,是因为他能够主动遵守秩序,以后小礼品会越来越多,大家多多配合啊。” 一听礼品越来越多,而且还是送给遵守秩序的人,大家还吵什么,乖乖的闭了嘴,队伍又恢复了良好的秩序。 白净小厮要了麦德劳豪华套餐,两荤两素的,还有小蛋糕,抱着跑到不远处的一辆马车上,钻了进去。 “少爷,快尝尝,还是热乎的呢,我闻着都流口水了,肯定很好吃。”说着,把麦德劳递了过去。 一双纤细的手接过来,打开一层层的油纸包,麦香混和着肉和青菜的香味,霎时充满了车厢,青年抱着卷饼,小口小口吃着。 绿竹全程紧张的看着青年,见他这么一小会儿,不小的卷饼已经吃了三分之一,表情惊喜:“少爷,你的食欲很久没有这么好了,太好了。” 玄夜吃的有些急,喝了口水,休息一下:“这个叫麦德劳的食物真是新奇,不但可以拿在手里吃,而且味道竟然也不错,再加上可以选择自己想吃的菜放进去,相处这个法子的人真是个奇人!” “是不是奇人我不知道,不过他是个好人,本来我还想排到一百位再领小蛋糕的,老板知道了,竟然直接送了我一个,您说,老板是不是很有趣。”对了,绿竹掏出小蛋糕递了过去:“他们说这个更好吃,少年您尝尝。” “是么?”玄夜诧异的接过蛋糕,车厢狭窄,蛋糕的乳香味霎时充满了空间:“真香啊!” 绿竹眼巴巴瞅着,没敢说话,悄悄咽了口口水。 玄夜微笑,掰了一小半给绿竹:“馋鬼,吃吧。” 绿竹先吃了一小口,马上瞪大了眼睛,后面的,他都是放在嘴里,等着蛋糕慢慢化掉,一点儿滋味都舍不得浪费了。 绿竹,你的表演太浮夸了吧?不就是为了让我吃东西,至于么? 天天跟在我身边,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你还不至于惊讶成这样好不好。 虽然有了心理准备,可直到放进嘴里,玄夜才知道,不是绿竹表演浮夸,是确确实实,嘴里的东西,是自己从未体会过得美味。 宫廷里的糕点,讲究的是形、意、味,为了满足各色贵族的口腹之欲,御厨们是不遗余力创新的。 可就算创新,御厨们的想法也是,如何让皮更酥脆,让馅更香甜,让样子更精美。据玄夜所知,目前还没有任何一种点心,是这种质地、口感和味道。 虽然吃起来有些奇怪,但怪异的很好吃,玄夜甚至感觉,这么小小的一块,有点不够了。 可送出去的糕点泼出去的水,眼看绿竹吃的小心翼翼心满意足,玄夜只能大方的劝自己,明天还能买嘛。 于是,自那天起,绿竹加入了排队大军,每天中午削尖脑袋,也要买到麦德劳和小蛋糕。 可惜,小蛋糕目前是非卖品。 不可能每次都正好轮到他一百名,再用之前的老方法,二傻也不可能再送,这可如何是好? 绿竹忧郁了! 第 19 章 少爷好不容易表现出爱吃一样东西,身为一个优秀的小厮,就得急少爷之所急,想少爷之所想。 于是,在排了两天队,没得到小蛋糕后,绿竹去找二傻了,当然了,是瞒着玄夜的。 这天,绿竹买完麦德劳,还是没得到奖品,于是把食物送上马车,嘱咐车夫带回府后,来到了二傻的摊位前。 一百份卖完了,二傻正在给没买到的客人发号,明天,可以凭号来取麦德劳,不用再排队,这也是对今天客人的歉意和补偿。 这也是虽然每天只特供一百份,还没有人打架的原因。 不得不说,二傻脑子里,就是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主意,也不知哪来的。 “老板,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当讲不当讲。”这是绿竹准备了半天的开场白。 “哦”二傻也挺发愁:“那就别讲了。” …… 老板,你不按常理出牌,我很为难的好不? 绿竹更忧郁了。 二傻噗嗤一笑:“我记得你,遵守秩序的小兄弟,最近几天常来,说吧,有什么事儿能为你效劳的。” 绿竹松了口气:“我就知道老板你是个好人,是这样的,我们少爷身体亏损,饭食一向进的不好,前几日我在你这买了麦德劳后,少爷忽然胃口大开,进了不少呢,所以我这几日天天来买,麦德劳还好,来的早些,总是能排到的,可蛋糕这几日下来,我一次也没拿到。我们少爷虽然嘴上不说,可我知道,他是很想吃的。”绿竹停了下来,有些不好意思:“你们的小蛋糕,能不能卖给我一些,我出高价买还不行么?” 二傻思索了一会儿:“敢问,你们少爷是什么人?” 绿竹踌躇:“这个…我不能说。” “是这样的,我们这个蛋糕做出来了,短时间内食用,味道是最好的,你别看我们每天那一些,都是当天现做的,如果你们想要的量大,拿回去放一放,也就没那么好吃了。我看你也是为了自家公子的身体担忧,不然这样你看行不行,我一周可以抽两天的时间,去你们府上现做,你们就当是请个兼职的甜点师傅,怎么样?” 绿竹不是很明白,待二傻跟他解释了何为‘兼职’后,似是懂了,说回去问问少爷, 翡翠在旁边看了全程,待绿竹走了这才过来,有些不解:“为何要多此一举?” 二傻挠头:“没办法啊,得为以后做打算。” 翡翠:“我还是不懂。” 二傻:“我看这个小厮衣着讲究,应该是有钱人家的随从,咱们现在生意刚起步,再加上价格定得低廉,还没有遇到恶意竞争,之后就不好说了,所以我觉得,得提前认识一些当地的富人氏族,提前打好关系,这样以后出现了问题,不至于两眼一黑毫无办法。你说呢,翡翠。” 翡翠的表情,已经不能用吃惊来形容了,虽然对二傻的外貌已经熟的不能再熟,翡翠还是从头到尾再次打量起来:“二傻,你真的只有十三岁么?” “不知道啊,我也不记得自己的生日,就是觉得自己的样貌和身高,差不多应该十三岁吧,哈哈。” 好吧,翡翠从现在开始,也和柱子一样,荣升为二傻的脑残粉。 保持人格独立的,貌似就剩吉昌了。 第二天,绿竹又来了,说他们少爷听了二傻的提议,欣然接受,并且对二傻的兼职非常欢迎。 价钱,当然是高薪。 二傻当即送了绿竹一个大礼包,算是聘用关系成立的回礼。 里面是翡翠新烤制的小熊饼干试验品。 用李铁牛老板新打造的烤箱和小熊模具。 烤箱有些地方还不太成熟,所以实验品有些黑乎乎,不过味道还是不错的,二傻加了些葡萄干和水果粒,吃起来又脆又甜,简直不要太好吃。 玄夜收到后吃了一块,回味半响,剩下的干脆放到枕头下面,半夜睡不着了也可以拿出来吃。 对二傻的早日到岗,又多了一份期待。 当然,因为一周有两天要去玄夜那里兼职,手头的工作,要提前安排一下。 兼职的活计,无论是二傻,还是翡翠,都没有时间去做了。 可不能否认,这项工作,是很有市场的。码头的停靠率、水产的季节性等等因素,决定了史可的商业循环是有周期的。所以劳动力在某些时间过于饱和,某些时段又极度的缺乏。这时候,兼职就是一个双方都可以互利止损的最佳方案。 鉴于前期二傻打下的优良基础,客户们对二傻的信誉十分认可,所以,即便二傻不在一线,他的牌子和人脉还在,接力的是前面提到的麦子。 二傻最初兼职时,因为人手不够,忙不过来,所以招来了一群伙伴。当时说好,客户的订单,大伙可以自主选择,前提是,无论你选了什么工作,都必须圆满的完成。拖沓偷懒的人,团队是不接收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去粗存精,目前团队留下的,都是踏实肯干,有责任心的人,老幼不论。 这应该是最早的劳务中介吧。二傻兼职太难听了,干脆起个新名字。 一家人苦思冥想半天,最后二傻拍板:“就叫“帮手”吧! 于是,依旧是吉庆楼门口,二傻曾经的告示排头,已经改了名字。 帮手人力 听着就很高大上。 因为顾客对二傻的信服,所有订单还是二傻接手,之后转给麦子,由麦子分配下去大家领取,帮手人力抽一成的佣金,作为运营费用。 帮手不但是介绍工作这么简单,安排工作后,麦子作为运营主管,还会视察下属工作的完成度以及对客户满意度进行回访。对于没有按时完成工作的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对于雇主造成的损失,给与合理的赔偿。 虽然自帮手人力成立后,照猫画虎者层出不穷,试问,哪家会有这样的策略,雇主心满意足的同时,是帮手人力源源不断的劳务订单。 后来在二傻的主持下,开启了几次招聘,这才缓解了岗位缺口,结了燃眉之急。 但这是远远不够的,之后,针对成员性别、年龄、体力以及所掌握技术的不同,团队内部进行甄选和分类,划分出几个模块。 比如家务组、杂事组、专业事务组等,根据顾客后续的要求,还会有所增加。 打个比方,家务组以女性为主,一般负责人家的洗漱收拾以及各项事务。史可当地的居家妇女,只要有空余时间,人爱收拾打扫,都可以报名。 经过一些简单的培训,就可以上岗,服务范围从小户人家到大户人家全部覆盖。毕竟,家家户户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都会有缺人手的时候。 杂事组覆盖面就比较广了,像是送信、快递、送餐、杀鸡、抓狗等等。 专业实务组就厉害了,雇主的要求比较高,专业性也很强,像是厨师、账房这些,但同样的,收入也是很高的。 技术精湛的,可以在帮手人力中从事就业前培训,光凭教授新人,就是一项不菲的收入。想要学习技术的,需事先缴纳一些学费,待学成后,帮手人力优先安排高精尖职位,虽然前期花钱,但后续的回报,才更吸引人。 这些事务及政策的安排,耗费了将近半个月的时光,二傻每日早出晚归,终于在七月初,把一切都安排妥当。 帮手人力的一切步入正轨,二傻退居幕后,成为隐形董事长,麦子位于人前,成为帮手人力的首席ceo,柱子任财务专员,各项事务安排的井井有条,二傻终于可以心无旁驽的去玄夜那里报到了。 第 20 章 武陟334年冬 烽烟滚滚,断壁残垣,寸草不生的沙砾上,点缀着的,是什么? 红的是血,躯干。 白的是脑浆,内脏。 黑的是什么?哦,是干涸的,陈旧的血迹啊。 我为什么又走在这里,玄夜问自己。 不能再继续走下去了,后面的东西,他不想看见。 可是,脚步不听使唤,像响应恶魔的召唤,一步一步,缓慢的、坚定的向前走着。 不要了,求求你,我不想再看到死亡,不想再看到尸体。 因为数个时辰前,他们还活生生的在我面前。 …… 吴校尉一直在出汗,为了稳定情绪,他开始写家书,笔没动,人却一直在唠叨个不休,说快过年了,家里的弟妹,还在等他回去一起打猎,妹妹说想吃烤兔子。 王书记官虽然不用真刀真枪的上阵,可还是一直在喝水,虽然水没停,嘴唇依旧干燥的起皮,吴校尉看着心烦,上手直接撕了一块快到掉下来的干皮,疼的王书记龇牙咧嘴:“干嘛,手咋那么欠,写你的家书去,瓜娃子连个字都不认得,还写家书?” 李大厨话不多,也不喝水,只是拿着那把剔骨刀,一直磨啊磨,‘嚓嚓嚓嚓’,磨得人心烦意乱。 玄夜坐在帐子门口,看远处的狼烟,看近处的闹剧,看前方的哨兵,看蓝蓝的天,心里,有点淡淡的遗憾。 马上,又要开战了,这些人,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带回去。 别看玄夜身形纤细单薄,但他是玄暨王朝,不折不扣的战神。 十三岁从军,打过不下百场大大小小的战役,每次都身先士卒,是抱着马革裹尸的想法冲出去的,可每次都是他回来了,身边的人却一个个血洒疆场。 这次打完了,应该再也不用上战场了。玄夜给自己打气,因为,这是最后一场战役。 …… 玄暨与彩发、色目人的混战,将会于这一战落下帷幕,无论谁输谁赢,从此以后,大陆的版块,将会从新划分。 按照约定,今日,玄暨的主力部队,会绕道彩发的后方,开启攻击,而玄夜所带领的这百余人,只是吸引敌方主力的诱敌部队。 他们与彩发的主力部队,已经在冼空城对峙了十余天了。 这十余天里,他们利用冼空不高也不坚固的城墙,击退了敌军一次又一次的攻击,拖住了他们前进的脚步。 只要彩发不与色目人汇合,玄暨就还有机会背水一战。只要这战赢了,玄暨就可以得到更大的领土。 只要有了地,就有了粮食,有了粮食,人们就能吃饱饭,吃饱了饭,大家才能平安喜乐。 这些士兵,在穷途末路下,依然能够坚守阵地,就是因为这个。 …… 玄暨崇佛,前几代君主别的没学,却学了佛性的与世无争,认为只要人不犯我,我就不去犯人。 彩发和色目可不这么想,彩发临海,色目靠沙,生存空间的局限性要求他们,想要发展,就需要更大的土地,而巫族的领地在最外围的原始森林区,那里终年瘴气缭绕,他们无法涉足,只能把目标瞄准玄暨。 打了几次仗,玄暨节节败退,土地一失再失,再不反抗,仅有土地所生产的有限粮食,会供不应求的。 玄暨国内哀声哉道,每天每天,都有大量饿死的民众,不得已下,国主终于下令全力应敌,玄夜就是那时参军的。 十三从军,从寂寂无名的小兵,到如今征战沙场的杀神,一晃,已经十一年了啊。 终于要结束了! 真好!!! 现在,只需再坚持、坚持。 只要主力部队成功包抄,就会发出信号弹,只有那时候突击,他们这些人才有活下来的机会。 玄夜以为很快就能等到的信号弹,最后也没等来。 他以为计划失败,终日惶惶不安。 一天、两天、三天,粮食越来越少,士气越来越低落,再不突围,他们这百数人,会饿死在冼空城。 终于在第四天,玄夜想明白了,他们这支诱敌部队,已经成了弃卒,无论主力部队是否成功,都不会有人来救他们了。 援救他们这数百人,就算是在于我方有利的前提下,损失也得数百人,基本上是一命换一命。 换,数百人的生力军换他们,不划算。 不换,至少除了玄夜这支部队,不会再有新的损失。 相信长脑子,会算账的人,都会选择前者。 玄夜想明白后,说实话,并不恨决策者。 换了是他,也会这么决定。 可自那时候起,对于打仗,他是深深的厌恶了。 因为,对于决策者来说,是否派援军营救他们,只是一道普通的加减法。 可对于等待救援的人,又是什么呢? 吴校尉、王书记官、李大厨,还有他玄夜,都只是那个数字‘1’么? 最后的最后,玄夜告诉大家,不会有人来救他们了,想活命的,跟着他冲出去,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面对一张张熟悉的脸,玄夜暗暗发誓,就算他缺胳膊少腿,就算他利刃扎身,也要把这些同伴们带回去。 结果呢,吴校尉挡在他身前,中箭身亡,温热的鲜血,撒了他满脸。 王书记官被敌人刺穿了胸膛,在离他不足五米的地方。 李大厨挥舞着剔骨刀,与敌人同归于尽。 只有他玄夜,明明不想活了,明明要和战友们共进退,身体却像是自己掌握了主动权,挥舞着,劈刺着,叫嚣着,疯狂着。 …… 等他回过神来时,已经走在夜晚的战场上。 敌军不见踪影,只有些残肢断臂,和昔日的战友们。 我要过去,为他们整理仪容,收齐尸首,我要…带他们回家。 收集部下们的尸首,焚化成灰,玄夜带着他们,辗转回到玄暨。 那时候,战争已经结束了。 国主看见玄夜,嚎啕大哭,诉说着没有救援他们的种种苦衷,玄夜看着苍老的父亲,除了一声叹息,还能说什么呢? 父亲,也不过是个慈祥的,懦弱的老人而已。 经此一役,玄暨的领土全部夺回,从此以淇河为界,彩发、色目与玄暨井水不犯河水。 论功行赏时,国主看着玄夜,说:“孩子,你受苦了,你想要什么,就是国主之位,父亲都允你。” 玄夜摇头:“父亲若真疼孩儿,就把淇河以北的史可赐封给我吧,我替父亲驻守边界,保卫家园。” …… 半夜里,玄夜又失眠了,五年过去了,他还是忘不了最后一战,忘不了临别时,父亲愧疚的眼神。 掏出枕头旁边的布包,摸索半天,掏出最后一块小熊饼干,玄夜学着绿竹的样子,含在嘴里等它慢慢融化。 麦香、乳香、果香混合着轻微的焦香,在舌尖上弥散开来。玄夜精神一松,神思渐渐模糊起来,心里最后一个念头是:“这个兼职甜点师,什么时候可以上工啊,这等的时间,可有点长啊。” 第 21 章 武陟339年7月 一大早,绿竹兴冲冲的跑来说,二傻来了。 二傻是谁?玄夜疑惑。 “就是做蛋糕和小熊饼干的人啊”说起小熊饼干,绿竹咽了口口水。少爷也太抠门了,那么多饼干,竟然一个也没分给他,不高兴。 “这个二傻,是个傻子么?”想起曾经见过的傻子,玄夜脑子里勾勒出一个留着两串大鼻涕,说话喷口水的男人:“这样的人,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蛋糕?” 绿竹想了想:“做事倒是井井有条,就是说话有些听不懂,不过,是个很好的人呢。少爷,你赶快起来洗漱吧,我要去给二傻打下手了,好多东西都不全呢。”说着,急匆匆的跑了。 玄夜看绿竹水也没打,洗漱用具也没拿,一副着急忙慌的样子,只能苦笑,自己动手吧。 常年餐风露宿,马背生活,饮食不规律再加上战伤,玄夜一副正值当年的身体,折腾的千疮百孔。受封史可后,说是一方亲王,可玄夜一不建府,二不纳士,堂堂夜王,愣是过成了退休人员,天天闲散在家,种种菜,养养花。 简直不能更无聊。 洗漱完,饮了小碟清粥,玄夜在后院里晃荡。 菜地里的西红柿,怎们才出这么一小点苗? 黄瓜黄瓜,你在干什么?起床了喂。 还是大白菜听话,不但长得直,一个个还结出大大的白菜花,看起来又漂亮又整齐。 视察完菜地,玄夜又晃荡到前厅,见了负责政务的几个下属,一番详谈,再回神时,已经正午了。 肚子咕咕叫,今天稀奇了,怎么感觉有点主动啊? 饭和糕点应该都做好了,去厨房看看。 慢悠悠的走到厨房,还没进门,听见里面传来歌声: 我爱洗澡皮肤好好 噢噢噢噢 带上浴帽唱唱跳跳 噢噢噢噢 美人鱼```想逃跑 ...... 随着歌声传来的,还有水洒在木盆上特有的沥沥啦啦的声音 不会吧,真是个傻子,竟然在厨房里洗澡? 玄夜立刻冲进厨房:“喂,你不能在这里洗澡。” 屋里的二傻正搓的高兴,玄夜忽然进来,吓得立时停了手里的活计,满脸的疑惑:“为什么不能洗枣,这枣有问题么?” 玄夜看着地上的木桶,和里面的大半桶枣,面上红白相间,只觉得自己前二十八年的英明,都在这刻,毁于一旦。 二傻看着面前的人,尖尖脸、丹凤眼,剑星眉,薄嘴唇,容貌极为俊雅舒朗,不知怎么竟大有好感,于是跑过来:“帅哥帅哥,你也是和绿竹一样的随从么?糕点已经做好了,这些枣子,是准备明天用的,有问题么?如果有问题,我让绿竹换过别的。” 玄夜还是有点想钻洞里,不知道怎么接话。 “帅哥…”二傻凑近看玄夜的脸,趁玄夜走神,忽然翻了翻他的眼皮:“别动,我怎么看着你像是贫血。” 玄夜吓死了,这要是在战场上,眼珠子都没了好嘛。 好在二傻很快松了手,回去继续洗枣:“贫血很重啊,不跟你说了,赶快洗完枣泡泡,明天给你做枣糕。可怜的娃,怎么贫成这样?” ...... 我, 夜王… 玄将军… 玄暨王朝国主的第五个宝贝儿子… 怎么,就成了可怜的娃了? 玄夜默默的退了出来:谁也别跟我说话,我想静静。 回到正厅,饭已经做好上桌了,玄夜瞅了瞅,没看到什么点心。 绿竹正在忙着盛饭分餐,见玄夜眼睛瞄来瞄去就知道了,过来说:“二傻说了,先吃正餐,然后才能吃点心,甜的东西吃多了不好。” “怎么麦德劳也没有?”看着桌上虽然花样繁多,但吃来吃去早腻了的饭菜,玄夜少见的发牢骚。 “少爷,人家不是只负责甜点么?没说正餐的事儿啊,如果再做其他饭菜的话,就得加钱。”绿竹皱眉:“他那个什么劳务什么合同的,写的可清楚了,王爷当时不是过目了么?” “你是少爷我是少爷?”玄夜给了绿竹一脑崩:“刚一天,就向着外人说话,有你这样的随从么?” 绿竹捂着脑袋连连后退:“少爷,疼疼,我没有。” 玄夜这才出了心里的恶气,坐下来慢慢吃起来。 挑了几筷子,肚子刚不叫了,玄夜就放下碗:“吃完了,甜点拿出来吧。” 看着端上来的东西,玄夜皱眉:“这不是麻花么?”虽然伴随着一阵香甜,但看样子,的确是麻花。 绿竹解释:“二傻说,样子像,可不是一个味道哦,这是奶油□□花。” 嫌弃归嫌弃,玄夜还是拿起来一根,摸上去感觉很不一样,软软的,很蓬松,不像麻花又硬又脆。 咬一口,口感和蛋糕很像,不过除了乳香,还有一股油香,吃进口里,外皮酥脆,内里绵软,香味直达咽喉,回味无穷。 绿竹站在旁边咽口水,看着玄夜一口吃掉三四根,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少爷,少爷,不能再吃了,二傻说这个油大,吃多了会闹肚子。” 玄夜瞥绿竹,我信你个鬼哦。 咽口水的声音都快赶上过年放鞭炮了,想等着捡剩下的,没门。 绿竹欲哭无泪。 事实证明,绿竹没有说谎,玄夜饱了口腹之欲,另一张口,可就受罪了。 肚子开会似的,‘叽里咕噜’闹个不停,前半夜加后半夜,玄夜一共跑了八趟厕所。 后来人拉虚脱了,躺在床上动不了,就拿绿竹撒气:“瞧你找回来的,都是什么人,这…这,本王可以治他个投毒之罪。” 大哥,人二傻说了不让多吃不让多吃,你不听,这会儿来怪我咯? 绿竹当然不敢还嘴,喏喏半响,忽然想起来:“二傻嘱咐了不让您多吃,害怕油大滑肠,不过走之前,他留下了些吃食,说如果您拉稀没有力气,可以用一些。这会儿,一直在火上温着呢。” 玄夜有气无力:“你不是说他不管正餐么?” 绿竹:“走之前,二傻看厨房还有些没来得及处理的肉和蔬菜,问我还有没有用,我说可以随意使用,于是他自己做了些吃食,说拿回家省得浪费。您这个,就是他留下的。” 好吧,玄夜他这个可怜的娃,跑肚拉稀不说,现在还沦落到吃剩饭了。 罢了,剩饭就剩饭吧,他现在好饿啊。 “还用说么,拿来啊!” 绿竹飞快的奔出去,不一会儿端着一个小砂锅进来:“少爷,你稍等,我给你拿炕桌过来。” 勉强坐好,掀开盖子,里面是一锅浓浓的粥。 翠绿的蔬菜丝、棕色的香菇粒、金色的碎肉末,白色的鸡蛋清,黄色的玉米粒,卧伏在软糯的米粒上,搅一搅,又藏身其中,可各自的香味,丝丝袅袅,缠缠绕绕,汇成一股独特的香气。 玄夜握着勺子,啥也不说了,开吃吧。 “少爷,你可不能再吃多了,温养,温养懂不懂?” 好说歹说,绿竹在玄夜吃了两碗饭后,终于成功的虎口夺食。 收拾的时候,绿竹总感觉如芒在背,回头看去,少爷不是在看书,就是在假寐。 少爷少爷,你能不能给我省点心? 之前是死活不吃饭,现在是吃起来没够,我这个随从,当的很心累的好不好? 求教,最近总是虎口夺食,试问怎么能活的久一点,非常急,在线等。 绿竹 第 22 章 吴畏,是城南的小混混头子。 十三岁的年纪,十岁的身高,三十岁的世故,打起架来,却是成年人都达不到的狠戾。 他曾经做出过咬掉别人耳朵、手指、鼻子等等可怕事情,坊间流传,他咬下来的肉,称下来得有十几斤? 所以,大家见了他,都又怕又恨,却又不敢招惹。 于是吴畏狼崽子的名号,也渐渐的传开了。 这正是吴畏想要的结果。 白天种地,到了傍晚,他和一群没人管的孩子走街串巷,偷鸡摸狗,招人烦的很。 就这,还给自己的帮派取了个名字,‘聚贤帮’。 啐,邻里骂:“聚个屁,猫狗都嫌的玩意儿。” 吴畏是新移民,他的老家,并不在史可。 他八岁的时候,跟着年迈的奶奶,三岁的妹妹,一起来到史可。 史可在五十年前,其实是玄暨的土地,只是后来被彩发人掠夺,一占,就是四十多年。直到冼空大战后,才夺了回来。 战后,彩发人大规模撤出,史可成了空城,为了种植土地,发展经济,只得从玄暨其他地方迁来大量的人口。 有钱的有地位的人,不会来这里,所以新移民,只能是像他们这样,无依无靠,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民。 事实上,流民的迁移,并不受强制,或者逼迫。 玄暨国主颁令:接受移民的所有民众,一路上可以得到两餐,到达目的地后,会有专门机构负责给他们土地,种子等等。作物生长期间,他们可以得到最低的生活补助。 这些措施,对于在内地没吃没喝,只能靠乞讨的他们来说,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时,说实话,爷爷是很犹豫的。 父亲早亡,母亲改嫁,他们三兄妹,是爷爷奶奶一辈子的寄托。 只是后来,战事吃紧,哥哥去当了兵,兵荒马乱的,他们的村子被强盗烧了,于是爷爷做主,一边乞讨,一边打听哥哥的动向。 跟着哥哥的消息一路南下,到了冼空城,却再也没有哥哥部队的音讯。他们在冼空城待了好几天,眼看天气一天冷过一天,再这样下去,他们没有饿死,也会冻死的。 移民的话,至少能保证每天两顿饭,他们一家四口,很有可能活着到达史可,那样说不定,在未来的某一天,他们一家人,还能团聚。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抱着这句话,他们一家人,踏上了移民的征程。 关于那时候的事儿,吴畏的记忆有些模糊了,他只记得,他们走啊,走啊,每到一个地方,队伍里都有人加入,渐渐的,人越来越多。那些人都跟他一样,衣衫褴褛,面容麻木。 虽然每日有两餐,但越来越寒冷的天气,还是让好些人病倒了,爷爷,也是在那时候倒下的,然后,再也没有起来。 爷爷临走前是开心的。 他说,从队伍的有序和人们的反应,他看出国主是真正关心他的子民的,他说,让吴畏看顾着奶奶和妹妹,等哥哥回家,他还说,一定要好好活着,才有希望。 当然,前提是,必须活着。 长长的队伍,终于到了终点。 官员们按照拟定好的户籍,分配土地,粮食,种子。 爷爷的名字被划掉,换成了吴畏,他虽然年纪不够,可官员看着他坚定的眼神,还是给足了份例。 年纪这么小,还有生病的老人,怎么生活呢? 官员看着吴畏用幼小的身躯,扛起不符合他身体的重物时,叹息一声,却不得不投入到下一个工作中去。 没有时间感叹,毕竟,像吴畏这样的人,在如今这片土地上,比比皆是。 生活不易,谁的生活又容易呢? 新移民中,什么人都有。 有像他们这样离开家园的流民,有烧杀抢掠的强盗,有偷鸡摸狗匪类,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大战刚过,没有时间,也没有资料去统计移民的来源。 很多惯匪,看到时机不对,衣服一换,面容一敛,就是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谁也看不出来,年幼的吴畏就曾经碰到过一个。 为此,吴畏付出了代价。 肚子上那一刀,至今还清晰的留有痕迹,要不是自己不要命咬掉那人的耳朵,哪保的住来年要下的种子。 挺过寒冬,在初春的惊蛰,吴畏在新分的田地里,按照奶奶的指示,松土,下种,施肥,除草,终于在秋天,收获了第一批粮食。 年迈的奶奶捧着新收的麦子,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哭着哭着,又笑了起来。 “老头子,麦子丰收了,你等着,我这就给你做馒头去。” 吴畏看着奶奶费力的站起身,蹒跚的去磨面,眼睛酸涩,可他没哭。 哭要是有用,他天天做门口哭也成。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吴畏和妹妹一天天长大,奶奶慢慢的变老,为了省下为数不多的粮食,吴畏舍不得吃喝,如今十三岁的人了,长得倒和十岁的孩童一般。 这一天,他早上起来照常下地干农活,锄地、施肥、除草,如今,这一切都深深印在脑子里,几乎成为他的本能,就算闭着眼睛,也能干的井井有条。 “喂,小孩儿,去雅苑怎么走?”一个少年的声音问 吴畏抬头,看见一个人坐在田埂的栅栏上,初升的朝阳,从他身后洒下,看不清面貌。 吴畏朝一个方向指了指,低着头继续干活。 过了一会儿,少年的声音又响起:“你父母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干这么重的农活。” 吴畏换了个方向,眯着眼打量来人,见一个圆脸少年晃荡着腿,正对着他笑。 又是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傻子,吴畏不想理他,转了个身,背对少年。 少年却不以为意,跳下栅栏,跑到吴畏旁边,看着他干农活。 “你好厉害啊,这片地都是你一个人打理么?可看你的个子,也就□□岁的样子。”吴畏忍无可忍:“我十三了,不许说我小。” “哦!”少年大张着嘴:“那个子怎么这么小?” “不用你管。”吴畏指着雅苑的方向:“你不是要去雅苑么?还在这干嘛?” “没有”少年挠头:“我就是看你这么小一个人打理这片地,觉得很苦。” “切!这就叫苦么,你是哪家有钱少爷?”吴畏不想再浪费时间:“我很忙的,你快走吧。” “好吧”少年貌似也赶时间,只能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后来,吴畏干农活的时候,总是能隔三差五碰见少年。少年倒不像之前那么多话,只是默默的看一会儿,就离开了。 然后有一天,少年又来了:“想不想挣钱?” 妹妹那天正好也在,吴畏虽然心里一动,可看着少年的眼神,充满了怀疑。 “别误会,我是正当路子,知道帮手人力么?” 吴畏还真的知道,走街串巷的时候,他听好多人提过。 “你可以去那里找个兼职。”少年说。 “我才十三岁,会有人请我么?” “地都种的那么好,还有啥干不成。”少年拍拍吴畏的肩膀,递给他一张写字的硬纸片:“拿着这个去帮手人力找麦子,就说是我推荐的。” “这是什么?”吴畏不认识字,但纸片正中间的‘二’字还是认得的。 “那是我的名字,我叫二傻。”少年转身,边走边挥了挥手:“好好干,我看好你哦。” 第 23 章 二傻从雅苑回来后,直接去厨房找翡翠。 翡翠正在准备明天出摊的东西,不过自从帮手人力走上正轨后,他也会时不时请些人来兼职,减少了不少负担。 如今,翡翠只需要在重要的地方把把关就好,不过第二天现场的炒菜还是亲力亲为,毕竟,大家那么多人排队,就是图着菜品香味和新鲜。 二傻也不说话,就盯着翡翠准备食材,切菜料理。 翡翠莫名其妙:“二傻,你看什么呢?” 二傻对手指:“翡翠,你教我做饭呗。” 翡翠笑:“家里有我呢,你不用插手。” “今天我在雅苑碰见个人。”二傻有点不好意思:“他贫血很严重,所以我想做些补血的东西。可是我做饭没你好吃,所以跟你学学。” “贫血?那是什么?” “就是你们说的气血不足,年纪轻轻的,瘦不拉几,感觉一推就倒。”二傻皱眉:“看着让我很不舒服,不行,我得把他喂得胖点,这样才更好看。” “好好,你说怎样就怎样,那你想学什么菜,还有,柱子刚才好像说,开蛋糕店的钱已经凑够了,这两天有时间你出去看看,找个合适的店面。” “哦,知道了。”二傻嘴上答应着,看着却不怎么激动,还是巴巴的看着翡翠,神色有点烦恼:“我也不知道学什么菜,唉!翡翠,还是你厉害,什么都会,不像我,就会吃。” 翡翠脑袋都大了,不知道二傻又发什么神经:“祖宗,你能不能别这样,咱们现在能有这样的生活,还不都靠你。行了行了,别在这闹了,快去休息吧。” “别管我,做你的饭,我这儿学习呢。”二傻对于学习做菜这事儿很有毅力,任翡翠怎么说都不听。 翡翠一边炒菜,一边心不在焉的想,今天从雅苑回来后,二傻变得真是有些奇怪。 第二天,二傻还是去雅苑,昨天泡的枣差不多了,可以拿来做枣糕。 这玩意儿补血。 你说奇怪不,没见到那个人之前,自己怎么就想起来做枣糕了呢? 结果碰见个喜欢的人,这个人还刚好贫血。 这叫啥?猿粪啊。 二傻笑的贱兮兮,想到高兴处,一边把枣捣成枣泥,一边又唱起歌来 上冲冲下洗洗 左搓搓右揉揉 有空再来握握手 上冲冲下洗洗 左搓搓右揉揉 我家的浴缸好好坐 玄夜推门进来的时候,因为有了昨天的经验,表情还是比较淡定的。 只是因为昨天拉稀,腿还有点软。所以人一进来,先找了个马扎坐下:“昨天你说的那个枣糕,比蛋糕好吃么?” 二傻嘴一咧,明显很开心:”“差不多吧,我给你多放点枣子,好好补补血。话说,你也太可怜了吧,怎么瘦成这样,绿竹看着和你差不多大,感觉比你一圈好么?你们少爷不给你吃饭?” 玄夜没话说,只是盯着二傻晶莹漂亮的眼睛,心里一阵可惜:这个二傻,不但脑子有问题,眼睛也有问题么? 只不过他这个角度,二傻不大看得出来,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你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菜么?我去跟翡翠学,你多吃些,对贫血有好处。” 玄夜想想:“之前很爱吃肉的,可后来身体不好了,一吃就恶心,吃的就少了。” “肉啊,你等我想想办法。”二傻皱眉,手里的活也不停:“对了,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二傻,是这里兼职的甜点师傅。以后你没事儿了,可以经常来找我玩,我给你准备些好吃的,别被你们少爷知道就行。” “我叫…弦曳。”玄夜这人懒得很,直接起了个同音字。 二傻:“哪两个字?” “琴弦的弦,摇曳的曳。” 二傻摇头:“真是个怪名字!” 玄夜呵呵呵:“有二傻怪么?” 空气忽然安静下来。 玄夜看看四周:“绿竹呢,一大早就跑的不见人影,说是给你打下手去了,怎么半天不见人影?” “我叫他去李铁匠那给我取个大家伙回来,做蛋糕用。”二傻捣完枣泥,开始准备面粉。 “大家伙,有多大?” “有这…么大!”二傻把两臂抡圆,做了个夸张的动作,面粉被双手一扬,雪花一样,撒了玄夜满脸。” 玄夜伸手擦,二傻看见玄夜手抹过的地方,颜色竟然跟他本来的肤色差不多,不由得忧心忡忡。 对于如何把这个重症贫血患者养的又白又胖这件事儿上,二傻觉得,自己还任重道远。 不一会儿,外面嘈杂响起,绿竹气喘吁吁的跑进来,手忙脚乱的开始收拾东西,打算腾出一片空地。 “到了么?”放下手里的活,二傻跑出去迎接。 玄夜悄悄走到绿竹旁边:“以后见了我,不要叫少爷,知道么?” 绿竹毕竟是玄夜一手训练出来的,对于依从性这方面还是很有效率的,听罢点头,表示知道。 只片刻的功夫,三个人抬着一个长柜样的东西走进来,从吃力程度看,貌似还挺重。 “轻拿轻放啊,小心小心。”二傻在旁指挥着,把那东西放在腾开的空地上。 玄夜过去看了看,发现柜子是铁皮的,内里除了分层,还有隔层,层与层之间以铁架分开,隔层中空,里面有细长的空间,可以用来放置东西,于是问:“这么大的东西,我之前见所未见,这是什么?” “这叫烤箱,这里”二傻指着隔层细长空间:“可以分散放置炭火,把热度传导到里面,利用高温,对食物进行烤制,蛋糕就是这样烤出来的。” 玄夜吃惊:“是否和砖窑类似。” 二傻想想:“差不多吧,我只知道个大概,把想法和李铁牛说了,没想到他还真捣腾出来了,我只能说,劳动人民真牛b。” “试过么?能做?”玄夜跃跃欲试。 “试过,之前的小礼品都是试作品,虽然有点小瑕疵,不过对于你们来说,已经是美味了。后来我们又对烤箱进行了一些改进,力求最大限度能发掘食物的美味。”二傻说着,加快手上的速度,你去忙你的吧,等烤好了,第一个给你吃。 于是玄夜在绿竹惊讶的眼神中,被二傻连推带搡的扔出厨房。 不得不说,自从遇见了二傻,玄夜在很多方面,体会了人生的第一次。 二傻把玄夜赶出去,其实是为了套绿竹的话:“绿竹,弦曳和你一样都是随从,怎么他那么瘦,你那么胖?” 二傻不高兴,感觉碰到了职场歧视。身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就得为别人打抱不平。 “啥意思?”绿竹眼睛瞪得要和嘴巴一样大了:“玄夜瘦?他一身腱子肉好吗?他一个脑瓜崩能弹死你。” 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二傻是听不进去了,一边醒面,一边愤愤不平:“让我看见你对弦曳不好,啥好吃的都不给你吃。” 绿竹在旁边都快哭出声了,无奈少爷下了命令不能泄露身份,只得装死。 玄夜被推出来,无所事事,去了前厅,正好每日汇报政务的官员来了,大家一边喝茶,一边详谈。 没过多久,前厅里就飘进一股香甜的气味。 枣子的清香、牛奶的乳香、蜂蜜的蜜香、面粉的淡香,浓而不腻,飘飘袅袅的进了大家鼻子。 玄夜有点坐不住,无奈事情还没商讨完,只能坚持坚持再坚持。 官员们却有点跑神,玄夜看见好几个人眼神频频望着大厅,明显对即将奉上来的茶点有所期待。 别等了,我还没吃呢。 商讨完事情,解散会议,玄夜有点急迫的来到厨房。 二傻貌似正在等他,见他一来,鬼头鬼脑扫视一圈,塞给他一个大包裹,推着弦曳就走:“回屋里偷偷吃,别让绿竹看见。” 玄夜抱着布包回到卧房,打开一看,好家伙。 两个麦德劳,里面裹得不是菜,而是炸的金黄金黄的鸡翅肉,鸡翅貌似经过特殊腌制,入口绵软顺滑,咸香可口。 三块正方形的蛋糕,不同于之前吃过的,这些呈紫红色,表面和内里可以看到碎碎的枣皮,吃在嘴里,枣子的味道非常醇厚,甜蜜袭人。 一咸一甜,貌似都长在玄夜的软肋上。 到底先吃哪个好呢? 玄夜有些发愁。 第 24 章 吴畏拿着那张纸片,去吉庆楼旁边的办事处找麦子了。 种地只能让他们家生活保持不挨饿,这只是现在的情况,因为来史可的这五年,为了休养生息,官府免了他们的赋税,如果吴畏没有猜错的话,恢复缴税就是这一两年的事儿。 那时候,那点土地所出的粮食,就不一定够了。再加上奶奶日渐年迈,汤药钱也是必不可少的。 麦子看看纸片,收起来放在一边,在桌上长长的纸上记录着:“多大年纪?” “十三。” 麦子又仔细看了看吴畏:“体格不像,有什么特长?” “种地…打架算不算,我打架特别厉害。” 麦子在纸上写了两笔:“想找些什么类型的兼职?” “都行”吴畏语气有些犹豫:“别看我力气小,我什么都能干,力气也大。” 麦子拿出一个本子,翻开看了看,说:“你个子不高,单纯力气型的工作不太适合你,如果你腿脚灵活的话,可以干些跑腿送东西的工作,或者是兼职种地也可以,但种地一般要求白天工作,跑腿送东西的话晚上也可以,你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吧。” 吴畏想了想,白天还要看顾自家的土地,妹妹才八岁,虽然能干些简单的活,但不是所有都能胜任的,于是说:“那我选傍晚跑腿的。” 麦子:“可以,最近跑腿的活挺多的,因为海禁开了,渔船要开始作业了,傍晚渔船回来后,需要把货物送到店里,再把需要更换的渔具带回渔船,货物虽然多,但提供平车,你的任务就是保证货物安全准时交付,这项工作可以胜任么?” 吴畏没想到竟然真的能得到工作,想了想,答:“我可以胜任。” “好的”麦子又拿出另一个本子开始记录:“吴畏,选择渔船运输货物的工作,时间每日傍晚,工作持续时间为一周,完结审查合格后发放薪水,薪水,就是指你的工钱。我们帮手人力会从你的人工中抽取一成作为中介及监管费用,同意的话,在这张纸上签名或画押。” 吴畏听得云里雾里,只有最后一句话明白了,按了印泥,在麦子指的地方按了个手印就晕晕乎乎往回走,临走前听见麦子喊:“记得明天酉时码头集合,别忘了。” 这就有工作了?回去的路上,吴畏还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第二天,早早结束一天的农活,吴畏收拾整齐,来到码头。 码头已经聚集了不少人,还陆续有像他这样的人加入,有像他一脸茫然的,也有一看就是老手的。 吴畏挑了一个有经验的走过去问:“大哥,你也是帮手人力的人么?” “对啊”被问的人说:“现在这个时间聚集在这的,都是帮手人力的。” 吴畏:“那大哥你干多久了?” “不长时间,不过帮手人力一成立我就来了,应该也算元老了。你是新来的吧,那我教你个乖,分配给你的活,要好好干,完成的越好,你在帮手人力的级别也就越高。” “级别是什么?”吴畏奇怪。 “就是等级,打个比方,你刚来,是最低级,所以有没有好工作只能碰运气,可如果你级别高了,就可以优先选择工作,而且高级别可以领导低级别的工作,今天这里所有的人,是给不同的店面送货,我作为高级别,领导两个人负责吉庆楼的运送服务,懂了么?” “哦!”吴畏明白了:“那接下来,我们干什么呢?” “不用着急,一会儿帮手人力码头区的负责人会过来给大家分组。” 正说这,这片区域的负责人过来了。 “吉昌,你可算来了。”高等级大哥发牢骚:“你这么慢,是不是又去哪偷吃了?” 吴畏看那个叫吉昌的负责人,脸被面罩遮着看不清,背有点驼,个子很高,身形健壮,感觉压迫感十足。 叫吉昌的负责人没有搭理,从怀里拿出个本子来,开始一个个叫名字分组。 “吴畏、齐雨,跟着王五,去吉庆楼送货。” 吴畏听见自己的名字,于是站出来,和另外一个人,与刚才那个高等级大哥走到一起,组成一组。 念完名字,吉昌宣布注意事项,和刚才王五大哥说的差不多,之后,大家按照自己的分组,上了不同的渔船忙碌起来。 有王五带队,吴畏只要听吩咐做事就行,累是累点,可不劳心,一番忙碌下来,完工时,已亥时初。 月上中天,三人把平车交还给帮手人力,吴畏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 奶奶已经睡下,妹子吴琴还在撑着眼皮等他,一灯如豆,吴琴正就着烛火缝补衣服。 八岁的年纪,别人家的孩子,或在街边打闹,或在父母身旁痴缠,可吴畏和吴琴,却早已体会人生的艰辛。 父母爷爷去世,大哥战争未归,奶奶时疯时醒,这两个孩子,就这么用稚嫩的肩膀,扛起了家的重任。 “哥哥,你回来了?”看吴畏进门,吴琴放下手中的活计:“兼职怎么样?” 吴畏一边洗漱,一边回答:“挺好的,是给吉庆楼送水产。一路上都有人带,跟着干活就是。”放下手上的方巾,吴畏想起一事:“对了,我的组长王大哥说,女孩子也可以兼职的,做些浣洗和缝纫的工作。” “真的么?”吴琴眼睛亮亮的:“我年纪这么小,会有人要我么?” “嗯…好像说是培训一下就可以上岗,你人小,活不累,不过钱应该也不多。” “不碍事的哥哥,只要能挣钱,就可以减轻你的负担,你也不用那么累了。”吴琴赶紧收拾睡觉:“哥哥明天你也带我去看看。” 吴畏铺好被子,吹灭蜡烛躺下:“最近没时间,白天要干地里的活,晚上还得去码头,你不用着急,等我多呆呆,摸些门道,你再去,不着急。” 就这样干了七天,吉庆堂的工作结束,最后一天完事儿,临回家前,王五告诉吴畏:“明天麦子会派人核实你工作的表现和完成情况,后天你有时间去趟总部,支一下工钱。” 后天吴畏早早的干完农活,让吴琴收拾利索,带着他来到帮手的总部,吉庆堂旁边的帐子里。 还是麦子,拿着厚厚的本子写着,旁边坐着个七八岁的小孩儿,噼里啪啦打着算盘。吴畏走过去,语气有点忐忑,他不知道以他的表现,能不能拿到理想的工钱:“麦子大哥,我…来领工钱。” “吴畏啊,你等会儿,我查查。”麦子边说边拿出又一个本子,看得出来,他的记性很好,只见他刷刷的翻着,不一会儿找到吴畏的那页,念道:“吴畏,吉庆堂送货七日,组长评级甲等,客户评级甲等,综合评级甲等,结清七日薪水共二百文。来,吴畏,在这下面画押领钱。” 吴畏别的即没听清,只听懂了最后二百文,一时间竟然楞在那里。 二百文? 七天,只有晚上那么一会儿,竟然有二百文的工钱? 那可相当于之前他们半个月的收入啊,全天的。 吴畏和吴琴都愣住了,麦子叫了半天,吴畏才惊醒画了押。 麦子对他们的反应见怪不怪,说:“只要认真踏实,有责任心,随着等级的升高,工钱也会越来越多的。怎么样,之后还打算兼职么?” “嗯嗯!”吴畏激动的脸都红了,有了这项收入,他感觉生活似乎都有了劲头,于是把妹子往前推了推:“不但我干,我妹子也要干,她今年八岁,家务活什么都能干,您看有什么活计可以安排。” 麦子低头查询,这时候,一个人走过来,离得近了,认出吴畏:“小孩儿,你来了。” 吴畏看着那人,忽然认真的鞠了一躬,说道:“谢谢你介绍工作给我,你是我的恩人。” 二傻还礼:“不用客气,拿到工钱,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我只是牵个线罢了。”说着问麦子:“蛋糕店地址选好了,有些地方想收拾改动一下,你给我找几个人。” “找什么人啊,我们兄弟几个,你随意支用。”麦子不以为然。 “帮手人力现在正是忙时,哪块不需要人,你们给我打杂去,岂不大材小用,别废话,过两天你给我派几个人过去,我那店的地址在甜水巷。”说完,摆了摆手走了。 待二傻走远,吴畏问麦子:“麦子哥,我和我妹妹能去二傻那里帮忙么?我想谢谢他,不收钱。” 麦子笑笑:“二傻新店快要开张,估计就是些打扫修葺的小活,你和妹妹去倒也合适,我做主同意了,工钱嘛,肯定得给,你心意到了就行,那就这么定了,后天甜水巷,去香香蛋糕坊报到就行。” 第 25 章 武陟339年八月初,二傻就完成了今年的小目标----香香蛋糕坊开业了。 堪称神速。 因为早期广告打的好,而且蛋糕坊就开在甜水巷,也就是翡翠卖麦德劳的附近,所以,开业第一天,不到一个时辰,蛋糕就哄抢一空。 简直盛况空前。 经常吃麦德劳的人就不说了,之前排队领过小礼品,也就是蛋糕的人,吃过第一回,肯定对他的滋味大加赞赏、念念不忘。可惜,蛋糕是非卖品,能不能领到,全靠运气,所以早就憋着一口劲儿等着店开呢。 没吃过的人就更不用说了,看着别人吃的津津有味,大呼好吃,眼睛早就嫉妒红了,可又没有那个运气,于是,他们比吃过的人抢的更狠。 价钱方面嘛,因为前期店面购买、烤箱制作、原材料及人工等等,制定的比麦德劳要贵一些,受众面是一般阶层,但是底层人民,稍稍攒几天的钱,还是能买的起的。 更何况,他们手里还有一些蛋糕打折券。 啥是蛋糕打折券? 在甜水巷,你要是问这个问题,会被别人白眼的好吧,这说明你没见识,是个土鸡。 蛋糕打折券,只要吃过麦德劳的人都知道。 香香蛋糕坊开业前的半个月,只要排队购买麦德劳,老板翡翠都会派发一张硬质片,上面写着“蛋糕打折券”。 背面写着一行小字:持此券在香香蛋糕坊购买任意一款蛋糕,享受八折优惠。 期初大家并不明白意思,一个个上前询问,翡翠只好雇了个嗓门大的兼职扯着嗓子一遍遍喊,这下,既做了广告,又回答了问题,简直不能更完美。 大家呢,知道这个普通的硬纸片能以便宜的价格买到蛋糕,都如珠似宝的收起来,同时渴望蛋糕坊早日开业。 迫切的心情比二傻这个店主都有过之无不及。 开业前几天,翡翠每天都要应付隔三差五来问的人:“老板,蛋糕店啥时候开,最近怎么都没有小礼品送了?” “我都攒了好多券了,为了攒券,我天天排队买麦德劳,都快吃腻了老板。” “老板老板,有人排队从你们那领了蛋糕券高价卖,你知道么?” 现在,随着蛋糕坊的开业,翡翠耳边终于清静了。 不,还没有清静。 “老板,为啥不到一个时辰就卖完了?我们这些路远的人,光闻味吃不到啊。” “老板,你们就不能多做点么?麦德劳限量一百份,这个也限量,还让不让我们活啊?” “老板…老板…”翡翠一个脑袋两个大。 他也想多做点,他也想多卖点,可每次一跟二傻说,二傻就理由一大推。 比如什么不能让市场饱和啦,限定品才能调动积极性啦什么的。 翡翠是听不大懂的,不过作为二傻的脑残粉,他是无条件服从的。 吉昌条件反射翻白眼:说了一大堆,还是不因为懒。 不过,随着帮手人力日益壮大,麦德劳的快餐贩卖,还有香香蛋糕坊的开业,吉昌是越来越不敢小看二傻了。 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到底是什么来头? 为什么他的脑袋里,装着的理念、想法,都是自己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可每次问二傻,他都是一脸的茫然:“我不知道啊,脑子里自然就有了。” 常年和二傻生活在一起,吉昌自然知道二傻的为人,也只能把这个疑问放在心里。 还有一点很让吉昌在意。 比如,二傻说,今年的小目标是香香蛋糕坊,并且已经完成了,现在不缺钱了,也没了养家糊口的压力,所以他要去放飞自我了。 “别啊!”柱子抱着二傻的腿哭:“二傻哥,帮手、帮手人力现在好多事儿得你决定啊。” 二傻把柱子从腿上择下来:“去去,吉昌不是人啊,他现在全职在帮手人力,负责工作后评估,各项业务比我熟悉,找他去。” 柱子耍赖:“麦德劳呢?翡翠说他只负责做饭,其他的不管。” “好好,服了你们了,那这样吧,过了九月,天气就冷起来了,再推车卖,人受冻不说,食物还容易冷,翡翠不用再出摊,以后麦德劳和香香蛋糕坊合并,蛋糕和快餐一起售卖。这两样东西制作起来耗时,你们可以去帮手人力找几个可靠的人帮工。不过每个人都只负责一到两项作业,最后再由翡翠统一处理关键步骤,防止咱们的配方外泄。”二傻想了想,又道:“帮手人力的总部也该搬了,不能老在吉庆堂旁边搭棚子,过两天吉昌找几个人,看看香香的房子,还能不能扩展出一片地方了,实在不行,我看香香的房顶是平的,再加高一层也成。” 一口气说完,二傻才像想起了什么问柱子:“咱们的钱够吧,不够千万别勉强啊,好不容易解决了你们的温饱,可别一朝回到解放前。” “够是够,可二傻哥…”柱子还打算往下说,二傻已经上炕躺下了:“够就行,我瞌睡了,其他的你们商量吧。” “二傻哥,别睡啊,我还没说完呢。”伴随着的,是二傻轻轻的鼾声。 “他这两天太累了,雅苑、麦德劳、香香,还有帮手人力,哪块都少不了他,你让他睡吧。” 翡翠拉着柱子走到桌边:“还有啥没说完的,跟我和吉昌说也可以。” 柱子松了口气,拿出账本:“这是咱们几个生意的账本,我本来想让二傻哥看看的。” “有什么问题么?账面的事儿我们也不懂,是有问题么?”翡翠紧张。 “不是,没有。”柱子急忙解释:“只是想给大家汇报一下,咱们最近的收入。” “哦,这样啊。”吉昌说:“只要不亏本就行,至于赚钱么?能赚多少?香香刚开业,麦德劳虽然时间长,可定价低,咱们也没什么利润,帮手人力就跟不用说了,一成佣金也没多少,我看啊,抛去咱们各项成本,现在账目上能有个三十两都烧高香了。” 翡翠笑着点头,估计和吉昌的想法差不多。 说实话,他们跟着二傻忙活,一是生活所迫,另外一点,其实就是觉得这么生活很充实,很有意思。挣得多少,还真没那么在意。 柱子看他俩的眼神,跟看弱智一样。这破孩子平常跟着二傻,逮啥学啥,不分好坏。 “怎么,我说的不对?”吉昌眼神警惕,一阵不好的预感袭来。 柱子吐了口气,一副真拿你没办法的表情,晃了晃攥着的小拳头。 翡翠杏眼瞪着,小嘴长着,里面露着刚磕掉皮的瓜子。 “十…倍?”吉昌差点咬到舌头:“柱子,你没算错也没听错吧,我的意思是,刨除咱们所有的成本,包括买香香的这个店的钱,懂么?” “吉昌哥,我是账房,专业的。”吉昌对他工作的质疑让柱子很不满:“我没算错也没听错,你也没听错,刨除所有的成本,我们现在的钱,有三百两,听清楚,三~~百~~两~~~!” 久违的,吉昌又有了打脸的感觉,啪啪的,那么真切,那么…亲切。 吉昌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疼、真疼。 他现在确定,这不是梦。 看着炕上正睡得香甜的二傻,吉昌真想把他拽起来狠狠的晃醒、质问: 你到底是什么人? 第 26 章 最近绿竹很奇怪,少爷的正餐,还是和小鸡吃米一样,叨两口就停筷了,怎么就和吹气球一样,脸颊日益的饱满起来了呢? 每日除了种菜议事,就躲在自己的屋子里,偷偷摸摸也不让他进,不知在搞什么鬼。 这一日清晨,少爷又是躲在屋里不出来,绿竹偷摸在门口张望,正好玄夜推门出来,撞个正着。 “哎呦!我的鼻子。”绿竹捂着鼻子后退,泪涕齐流:“少爷,你这是要干嘛?” “没有,我就看看,二傻来了么?”玄夜问。 “少爷你忘了,二傻在咱们这是兼职,一周只来两天。”绿竹拿着洗漱用具进屋:“先洗漱吧,厨房里清粥已经好了。” “嗝……”玄夜打了个饱嗝:“不了,我不饿,撤了吧,我去菜地看看。” 随着饱嗝响起,绿竹鼻子嗅嗅,怎么好像闻到了熟肉的味道,扭头四处看看:“厨房没开火啊,哪来的肉味。” 玄夜做贼心虚,脚步一转,脸也不洗了,直接去了菜园。 昨天二傻过来,趁着烤蛋糕的功夫,玄夜带着他来了菜地。 因为二傻问他,天天晃荡不干活,是干什么工作的,他脑袋一热,就骗二傻,自己是雅苑里的园丁。 “哦,怪不得。我说你手上怎么那么多茧子,原来是拿锄头拿的。”二傻点头。 玄夜心里说:傻子,这茧子,除了拿锄头,拿刀剑也行。 “这里的菜,都是你种的,你好了不起哦,这些白菜和生菜我能拔一些么?光吃肉也不好,蔬菜也得吃哦。”二傻看见红红的辣椒,掰了好些下来:“能吃辣么?要是能吃辣的话,有好多好吃的可以做。” “比如呢?”玄夜很有兴趣 “水煮肉、麻辣香锅、香辣鱼头……”二傻一口气说出好些菜名,有些玄夜吃过,有些听都没听过:“对了,还有终极美食火锅,吃过么?” “是用水把食物烫开这种吃法么?宫廷里倒是见过” 二傻霎时警觉起来:“宫廷里的吃法,弦曳你怎么知道?” 看见二傻如临大敌的表情,玄夜立时否认:“我一个小小的园丁,怎么会去过宫廷,是听我们少爷说的。” “你们少爷去过宫廷,他是官么,大不大?” 玄夜不知二傻为何有此一问,所以度有点把握不好:“不大不小吧。” 二傻:“哦,那你们这里为啥叫雅苑,不叫什么什么官府?” “因为这里是别苑,不是正府,所以没有牌匾。”玄夜继续编。 “不对啊?”二傻皱眉想了一会儿:“不是正府,那怎么让我来这里做糕点而不是去正府呢。” 今天二傻怎么有点咄咄逼人? 玄夜想着,继续胡说八道:“雅苑安静,每周两天少爷会住在这里,所以让你来这。” 二傻神色一松,明显相信了玄夜的说辞,转而开始了吃的话题。 玄夜反而有些犹疑了,二傻对宫廷啊,当官啊,反应有些过度啊。 二傻:“宫廷的火锅,什么味道,好吃么?” 玄夜自然接话:“不太好吃,就是清水煮的,放些葱蒜之类的佐料。吃起来淡而无味。” “这也是你们少爷告诉你的?”二傻眼睛亮亮的看着玄夜。 不好,暴露了,玄夜大汗。 难不成今天要被二傻当众揭穿身份,说他堂堂夜王,装成园丁骗吃骗喝? …… 有没有个地缝,等会儿好钻一下。 玄夜眼神四处张望,后来实在没地方搁了,只得放回二傻身上。 二傻却忽然夸张的摇他的手臂:“你们少爷跟你关系不错嘛,啥都和你说,那我一定要抱紧你的大腿,到时候好罩着我啊。” 玄夜心神一松,被晃的来回摇摆,心里想,已经抱的很紧了,以后没有你,我都没法吃饭了? 回忆结束,玄夜坐在菜地边发愁。 一周只来两次,虽然每周工作结束之前,二傻都会塞给他一个豪华大礼包,里面装有这几天的零嘴。 可这些都是零食啊,不够正餐的量啊。 忧郁的回到房间,绿竹正在里面打扫,玄夜问:“当初二傻为啥兼职,是不是工钱给的不够?” “二傻很忙的,前几天他的蛋糕坊开业了,还得看着麦德劳,事儿多着呢,要不是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两天的兼职都没有。”绿竹一边打扫还不忘邀功。 “他还是老板呢?”玄夜吃惊。 “对啊,自从香香蛋糕坊开业以后,每天排队的人多的能排到街尾,史可上到官员下到民众,都喜欢他们家的蛋糕。不过也幸亏蛋糕限量,不然二傻铁定没时间过来。”说着,绿竹从枕头下掏出个布包,上面还有有蛋糕的碎渣。 “少爷,你又偷吃,这是我这几天发现的第几次了?话说,你这些蛋糕都哪来的?” 绿竹回头问,屋里哪里还有玄夜的人影。 绿竹最近越来越烦人了,天天管吃管喝的,不像二傻,什么都依着他。玄夜越过回廊往前厅走,心想,商讨完政务就出去走走,看看二傻的蛋糕坊如何。 进了议事厅,众官员已经到齐,正在等他,见到玄夜,起身见礼,玄夜走到主位坐下,示意会议开始。 最先发言的是主管农事的齐主事,他说,经过五年的休养生息,农田耕作良好,提出年后是否可以逐步恢复农税,一可以增加收入,二可以促进耕种。 之后是主管商业的戴主事,他说随着海禁放开,各国商人经过审核后,商船都可以在史可停靠下岸,进行一些被允许的贸易,这项利好让史可这两年的商业税收有了大幅度的上涨,于民生及其有利。希望玄夜对来往船只的审核适当放宽,以吸引更多的商机。 主管城防的盛守尉站出来反对:“不可放宽,战争初定,夜王为了史可的发展,才开海互通,我们城防的责任本就重大,若再进一步放宽,进来别国细作暗中捣乱,那我们的一切努力,都将白费。”说着,一个深揖:“请夜王三思。” 玄夜点头:“我自晓得。” 戴主事又站起来:“还有一件事儿,近两月,史可出现一组织,名唤帮手人力,人数庞大,组成复杂,不可小觑。” 玄夜:“帮手人力?名字甚是奇怪,他们是干什么的?” 戴主事:“据我观察,好像是人牙行,又不全是。他们伙计人数众多,涉及各个行业,比如前两日下官家中宴请宾客,临时人数不足,于是去帮手人力下单,不一会儿就派来几个人,帮厨打扫浣洗招待,尽数到岗,解了下官的燃眉之急。” 玄夜精神一震:“如此便利?” 戴主事点头:“确实便利。” 玄夜:“他们的主事是谁,有这般头脑行动,非常人可行。” 戴主事:“我已经派人打听了,帮手人力的主事,名叫麦子,之前是城南的一个教书先生。” “哦,有机会见一见,如此人才,若为我所用,于史可于民众,都是利事。” 商讨完,已近中午,玄夜留了诸官的饭,自己却不吃,换了身衣服,带着绿竹,晃晃悠悠的去了甜水巷。 没进巷子,远远的看见一列队伍伸出了巷尾,队伍嘈杂,可有个更大的声音,正在循环的喊话:“蛋糕限量一百份,请拿到号码的客人自觉排队,没有拿到号码的不要浪费时间,明日请早。麦德劳今日不限量,购买麦德龙的客人请自觉排队,不要插队,再说一遍,插队将取消购买资格……” 玄夜看着前面望不到头的队伍,再听着自己咕咕叫的肚子,还能说啥。 来都来了,排着吧,谁让自己就好这一口呢。 第 27 章 意外的,并没有等很久,就排到了玄夜,他站在台阶上,面前是香香蛋糕坊的台面。 木质的架子高度大概到人的肩膀,这样,放在最上面一层的食物,即使是女孩,稍稍垫脚就能够到。宽度相当于店面的大半,架子上分左右两边各放着蛋糕和麦德劳的配菜,一个小二站在架子旁边,依照客人的要求拿取食物。 排到玄夜的时候,蛋糕那边已经空了,从后厨那边还不断端来麦德劳的配菜,搁置在本应放蛋糕的格子里。玄夜数了下,不下十中,荤素、冷热、味道覆盖了大部分人的习好。 玄夜挑了三四种菜,被小二卷在在厚薄适度的面饼里,油纸包好后,递给了他。整个过程,除了玄夜挑选耗费了些许时间,快速而简练。 玄夜第一次买麦德劳,就被他们的工作方式惊艳了。 绿竹也买了一个,迫不及待的打开吃起来,一边吃一边口齿不清的说:“好久没吃了,真好吃,没想到又多了这么多菜式,二傻真厉害。” 玄夜也打开吃了起来,心里赞同,二傻的一切,都引起了他强烈的好奇心。 玄夜吃完后,就在店门旁边张望,今天本来打算找二傻的,不过看这个忙碌的情况,不知进去会不会打扰他。 店面后是院子,侧面有一个门,玄夜看见好多工匠打扮的人出出进进,极是忙碌,想见见二傻的想法又淡了几分。 还是不要打扰了,毕竟今天也没什么事儿。 如是想着,玄夜叫上绿竹,正准备回府,忽然见二傻从侧门匆匆忙忙的跑出来。 忘了要回去的初衷,玄夜立马转身迎了过去:“二傻,二傻,你去哪?” 二傻听见声音,转身看见玄夜走过来,高兴道:“弦曳,你怎么来了?” 玄夜:“今日无事,又听绿竹说你的蛋糕店刚开业,所以来看看。” 二傻看见绿竹远远缀在后面,凑到玄夜耳边悄声道:“你先让绿竹回去吧,一会儿给你包些好吃的回去。” 打发走绿竹,玄夜问二傻:“我看你神色匆忙,这是要去哪?” 二傻:“我去趟帮手人力的总部,要不你先去我家等会儿。” 玄夜:“好巧,我也正想去一趟呢,咱么一起吧,反正我今天放假。” 二傻欣然应允,两人信步闲庭,结伴向吉庆楼方向走去。 路上行人熙攘,间或有马车缓缓而行,街旁店铺林立,农人们挑着担子卖些蔬菜果蔬,叫卖声、杂耍声、吵架声、笑闹声点缀其中,一派生机祥和。 来史可数月,只最初在街边闲逛,后来,随着各项业务展开,事务繁忙下,二傻少有机会再上街,今日和玄夜结伴而行,只觉得亲切欢喜。 “哎,弦曳,你知道么?刚来这里的时候,我很害怕。”二傻忽然说:“我们从飘叶城一路过来,身无分文,那时真不知道,下一刻我们会面临什么。” 玄夜看二傻,没有说话,他知道,现在二傻需要的,只是倾听。 “然后,碰见了翡翠,他给我们钱,让我们去吃饭,后来,我们兼职,做麦德劳,到如今开了一家蛋糕店……说实话,我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虽然不知道哪里来的想法,但我总觉得,会遇到什么阻碍……” 玄夜问:“你以为会遇到什么阻碍呢?” “不知道。”二傻神色迷茫:“比如地痞流氓收保护费啦,有人打架砸摊子啦,或者看我们挣钱嫉妒下恶意陷害啦等等。” “唉,我那时天天想,要是碰见这些事儿,我就完蛋了,到时候怎么挣钱保护家人呢,想的都做噩梦了。呼”二傻吐出一口气,忽然开心一笑:“不过老天眷顾,这些事儿我一件也没有碰到。哦,不对,我不应该说是老天眷顾,应该说我感谢这个时代,感谢史可的执政者。” 话题怎么忽然转到了自己身上?玄夜惊讶的看着二傻。 难不成是二傻发觉了自己的身份? 只听二傻接着说道:“弦曳,虽然我不知道自己从哪来,又要到哪去,可我现在,非常喜欢这里。 这里虽然好多东西都没有,但有家人、有朋友、有事业…… 这里少有地痞流氓、持枪凌弱,只要努力,就能有所收获…… 这里祥和安宁,虽然不富足,但是每个人都在努力的生活。” 二傻的话,无疑是对史可的执政者,也就是玄夜,最大的褒奖。 十年的戎马生涯,那些血染疆场,无法回家的忠魂们,抛头颅、洒热血,不就是为了玄暨如今的太平安康么? 玄夜觉得眼睛热热的,于是快走几步,越过二傻,抬头很认真的看远方的天空。 天上一朵云也没有,那挂在半空的太阳,也太耀眼了。 晃得他都要流眼泪了。 到吉庆楼的时候,玄夜已经调整好了情绪,只是看二傻的眼神里,多了些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 玄夜远远的看见,吉庆楼旁边的帐子里,摆了一张桌子,桌上堆放着数个本子,两个人坐在桌后,他们各自对应两列队伍,边交谈边记录着什么。 据玄夜观察,这两列队伍,一列是雇佣者,一列是被雇佣者。雇佣者提出招工的条件,由桌后人详细的记录,两人约定好后雇佣者离开,从他们的走时的表情来看,都是极其信任且放心的。 被雇佣者则被详细的询问各项资料,再根据能力划分组别,有的当时就可以领到任务,有的则需要回家等待。 排队的人处理完毕,忙碌告一段落,他俩这才走过去。玄夜本以为二傻会和之前的程序一样作为雇佣者被登记,谁知桌后的人看见二傻,直接站起身来,让二傻坐在椅子上。 二傻也不推让,坐下来后就开始翻阅桌上的本子。 麦子沏了壶茶,给二傻倒了一杯,看看二傻身边的玄夜,想了想,也给他倒了一杯。 能喝到茶,看来还是沾二傻的光。眼前情况实在蹊跷,玄夜决定静观其变。 “最近供需情况如何?”二傻问。 麦子:“现在是忙时,我们的人不会闲着,这点你不用担心。现在要担心的是,我们供不应求,需不需要再次扩招?” 二傻:“怎么说?” “最近这几个月是海上丰收的时节,大家都铆足了劲儿出海下网,几乎每个渔船都有缺人的情况,再加上我们帮手人力的名头打起来了,大家都想来咱们这找人,所以人就不够了。” “哦。”二傻低头想了想:“那也不能盲目扩招,人员的素质还是得咱们把关,不能着急,宁可丢了生意,也不能砸招牌。”说着,二傻站起身来:“那就这么定了,你先拟个招工告示,里面强调培训才能上岗,至于渔船上如果着急的话,就告诉他们,工人的素质能力才是关键,让他们能等就等,等不了我也没人。” 喝完杯里的茶水,二傻和麦子告别:“你给我找的工匠今天过去看情况了,让他们下午或者傍晚开工,干活的时候尽量动静小点,不要影响香香的生意。” 玄夜全程一句话没说,丹凤眼一直盯着二傻和麦子商量事情,眼神明明灭灭,不知在想些什么。 走出好远了,二傻才想起来,问玄夜:“你不是去帮手人力有事儿么?怎么啥都没干就回来了?” 玄夜:“本来有事儿的,后来想想,又没事儿了。” 我直接找你就行。 二傻捂嘴乐:“怪人!” 玄夜:十几岁的少年,几个月时间,从身无分文,到创办帮手人力,你才是怪人,你全家都是怪人。 第 28 章 在玄夜的思索中,他们回了二傻的住处,香香蛋糕坊店面后的院子里。 进门的时候,怎么说呢,玄夜觉得二傻很是有些…自豪的。 从进院子开始,二傻就在若有似无的显摆,比如现在: “弦曳,你看我这个院子怎么样,挺大的吧,有好几百平呢…… 看那里,当时挑这个院子的时候,我就喜欢那些藤蔓,你看,它范围那么大,往下面放一个躺椅,睡在上面多舒服啊,夏天一点都不会热呢。”说到这里,二傻又拉着玄夜到院子的另一边,那里有一块小小的土地,二傻声音越来越小:“这块地是我这两天翻的,过几天上些肥料就能用了,你说,种些什么好呢?” “你说种什么,我来给你种,好不好?” 二傻圆圆的脸色溢出发自内心的笑容:“嗯!” 玄夜看着二傻的笑脸,嘴角微扬,面上,是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温柔。 “二傻哥,你回来了?”清脆的少年声音响起,打断了两人的对视。 玄夜回头,看见一个胖乎乎的少年抱着个本子朝他们走来:“二傻哥,现在有时间么,我给你说说账目。” 二傻拉着玄夜往屋里跑:“不听不听我不听,我最不喜欢算数了,一听那些数字脑袋都大了,你去找吉昌。” 胖少年在后面追:“不行,今天你必须听,翡翠哥和吉昌哥都知道了,作为当家作主的人,你也必须知道。” 被堵到前厅里,二傻没了办法,只得投降:“柱子,我听还不行,那个,你看,今天我有客人,等客人走了,我一定从头听到尾,好不好?” 柱子看了看旁边的玄夜,终于放过二傻,拿着账本走了,走前唠叨:“没见过你这么懒的人,钱都懒得管。” 柱子走后,二傻让玄夜坐好,忙前忙后端茶递水,玄夜忍笑:“你不是一家之主么,怎么感觉不太有威严啊?” 二傻囧:“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没有威严了?” 玄夜装傻:“两只眼睛都看见了。” 这天简直没法聊了。 二傻生气了,于是打算冷战:“你在这坐着,我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带走赶快回去吧。”说着去了厨房。 这家伙,虽然平时一派老成,还是有些小脾气的,偶尔逗一逗,还是很好玩的。 玄夜笑笑,也不着急,虽然相处不长,他却早已摸清二傻的脾气。 该说二傻性格直白容易掌握呢,还是莫名其妙的缘分? 不然的话,他们怎么会相遇呢? 趁着二傻出去,好好看看他引以为豪的家吧,毕竟以后会常来的。 可以看得出来,这间房子,是新搬入住的,好些东西还没有分门别类,被堆放在前厅一角。玄夜粗略看看,没什么特别的,于是打算去别的地方转转。 前厅侧面,是两间耳房,玄夜走进其中一间,看到里面是个长长的炕,意识到这是一间卧室,于是立刻退了出来。 那另外一间估计也是卧室了。 看这个情况,二傻应该是和别人同睡在一张炕上。 看二傻今天的态度,是打算让自己以后常来。 那我来了以后,睡哪里呢? 玄夜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时,丝毫不觉得自己想的有点远。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一声质问,拉回了玄夜不着边的思绪。 玄夜转身,看见一个蒙面的男人,仅一步之遥,站在自己面前。 为什么没听到他的脚步? 玄夜一边后退,一边警惕,就算刚才一时走神,也不应该离得这么近了,都没有觉察有人进来。 蒙面人见玄夜没有回答,上下扫视了一遍玄夜,眼神怀疑。同样的,玄夜也在仔细的打量来人。 这个人虽然驼背蒙面,但身正如松、言行谨慎,举手投足和自己的感觉极其类似,那是从小就被严格培训的结果。 他们…应该是一类人。可是二傻身边,怎么会有这种人。 还有,他的瞳色,貌似不是纯黑,而是…浓重的紫。 面上不动声色,玄夜点头致歉:“我是二傻的好友,他邀我来你们的新居小坐。他去厨房了,让我再此休息。” 同样的,吉昌也感觉到了玄夜身上强大的压迫感。 这个人,看着不会比二傻大五岁,为什么身上会有如此浓重的血腥气。 那不是鼻子闻到的血腥气,而是常年征战沙场,浑身浴血,浸到骨子里的味道。 身为太子,吉昌并未参加过战争,可五年前的所有前线回报,他早已耳熟能详。在史可这片土地上,若说哪位能有如此大的气势,非夜王玄夜莫属。 可是,玄夜有如此年轻么? 印象中,玄夜应该快三十了。而且虽然属地在史可,貌似他常年巡边,并不在本地。 “不知这位兄弟如何称呼,如何和二傻认识的?”吉昌问。 “鄙人目前在雅苑任花匠,兄台叫我弦曳即可。” “玄夜?”吉昌脚步微不可见的后退了点。 “不是,弦曳,琴弦的弦,摇曳的曳,我一介草民,如何敢于夜王同名。”玄夜微一躬身:“如此不便再唠扰,我去厨房跟二傻告个别。”说完,转身离开。 深紫双瞳,对我所知甚详,虽然看不清样貌,但这个人,绝不可放任,还有,他和二傻是什么关系? 刚一出门,二傻正好捧着个大布包过来,小脸已经不生气了:“怎么出来了,翡翠正在做饭,要不吃了饭再走。” “不了,虽然说今日没事儿,也不能太晚回去。”玄夜接过布包抱在怀里,和二傻结伴往出走:“刚才有个蒙面的人回去了,我再呆着就不好了。” “哦,你说鸡肠啊,没事儿,不用管他,他就那副死样子。”二傻不以为然。 “他为什么蒙着面?是有什么隐疾么?” “丑的没脸见人呗,我从垃圾堆捡的。”二傻忽然拍了两下自己的嘴巴:“打你这张臭嘴,叫你胡说。” 接着一本正经的跟玄夜交代:“不准说我们鸡肠丑,见了鸡肠也不能表现出任何不自然,我家鸡肠特别注意外表,不能让他感觉到你在看他的脸,知道么?” 想要的消息已经问到,玄夜一百二十个答应,和二傻告别后,缓缓的向雅苑走去。 到了一个偏僻无人的巷子,玄夜一声轻咳,下一刻,有人躬身跪在身前。 来人身着常服,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打扮,只蒙了脸:“夜王有和吩咐?” “二傻家那个吉昌,好好调查一下。我要知道,他是怎么出现在史可的。” “遵命!”音未落,人已经消失于原地。 晚饭的时候,吉昌有点心事重重。 二傻拿筷子敲吉昌:“想什么呢?饭要吃到鼻子里了。” 吉昌回神:“二傻,今天你带来那个弦曳,是个花匠?” “是啊,他虽然是个花匠,可院子却种满了蔬菜,你说好不好玩,他们少爷也不说他。” 吉昌:“那他们少爷你见过么?是干什么的?” “没见过哦,不过弦曳说,他们少爷好像是个当官的,具体什么官我就不知道了。”二傻咬筷子:“鸡肠你问这干嘛?是不是因为今天见了弦曳,你也觉得他特别好,想和他交朋友啊?” 交…朋友?吉昌想,我可不敢。 翡翠在旁边埋怨:“好不容易带个朋友回来,他俩都见了,就我没见,二傻你下次一定要请他吃顿便饭,让我们大家都认识一下。毕竟,你为了他,把烤箱都运过去,开店了才舍得拿回来。” “翡翠你瞎说。”二傻扑过去挠翡翠痒痒:“那会儿不是还没开店呢么,你再说我,我就去找那个什么阿尔曼去。” 柱子正在啃馒头,听到立刻问:“阿尔曼?是那个彩发人么?经常卖给翡翠牛奶和黄油的那个?二傻,为什么你要去找阿尔曼?” 翡翠脸红的都快烧起来了,筷子一扔,和二傻互挠起来:“你才瞎说,不准去找阿尔曼,要是不听我的话,我以后都不做饭了,让你们都饿着。” 柱子哀嚎:“是二傻说的,我们啥都没干,干嘛也让我们饿着。” 三个人嘻哈惨叫闹成一团。 吉昌却明显的心不在焉,只见他双眼盯着碗,机械的吃着东西,连平时最讨厌的姜片放在嘴里,都没发觉。 第 29 章 自从那天弦曳来家里后,吉昌过的很谨慎。 只要在外面,他就会刻意收敛声息,暗中观察是否有人跟踪。吉昌的功夫不算太好,但也不差,在色目皇宫里自小接受高手训练,以轻功最擅长。 几天下来,没有发现任何可疑,吉昌不由得松了口气,看来自己有点过度敏感了。 只要那个弦曳没有怀疑自己,他吉昌就可以安然待在史可,待在二傻身边,过自己的小日子。 今日一早,吃完早饭,吉昌出发去了码头,给出海的渔船安排兼职。 帮手人力成立后,吉昌就应二傻的要求,辞掉了苦力的活计,改而负责码头工作的分配及所有兼职人员工作后的评估。 这项工作不累,但是要求到处跑,对于轻功极好的吉昌来说正好。 从码头回来,吉昌去了帮手人力的总部,从麦子那里拿到今日即将结束兼职的人员名单。之后,他会照着名单的地址,对雇佣的店铺进行回访,询问他们的满意情况,以评估人员的工作能力。 说实话,这项工作做的时间越长,吉昌越能体会到,二傻这个人,到底有多么的神秘?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帮手人力,是如何从一个寂寂无名的小作坊,做到如今的成就的。 当二傻提出让吉昌负责回访及评估的时候,吉昌的感觉是,虽然每个字都能听懂,但为什么连在一起,却不明白意思呢。 事后二傻解释了好久,吉昌倒是明白意思了,可下一个疑问就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在他的理解里,如果兼职是货物的话,时间到了,钱货两清,这生意,就算是完成了,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问买家是否满意,不满意了,还要询问原因? 你二傻是闲的么? 最初的时候,吉昌是不愿意去的,虽然身为色目国有史以来最低调平和的太子,但是让他去各个店铺里干这种工作,无论是自尊还是习惯,都很难办到。 二傻没办法,只能带着吉昌,美其名曰,早期业务开展。 吉昌还记得,那是帮手人力接手的第一个大活。 老板收到船员的烽烟讯号,他的货物将晚于既定时间,半夜才能到岸。 史可虽然开海,但毕竟刚刚经历过战争,为了防止意外,是有严格的驻船制度的。对于短途运输,在各项可控因素下,船主需要提前申报停驻时间,官方确定时间后同意,船只方可停靠。停驻的时间,也是提前就定好的,时间到了,船必须驶离港口。 本来这个货船有一天的时间停船卸货,现在因为天气的影响,半夜才能到,第二天一早就得驶离港口,这短短的时间如何卸完。 老板急的没有办法,在吉庆楼吃饭的时候和闻掌柜诉苦,闻掌柜听后告诉他,去帮手人力找二傻。 那会儿二傻拿着告示走街串巷,顾主和雇员已经有不少的积累,不过来回来去,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活,老板来找他的时候,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二傻还是咬牙应下了。 之后二傻和吉昌,联系了所有之前在他们这里登记的兼职人员,紧急培训、分配、到岗、工作,终于在第二天黎明到来之前,卸完了全部的货物。 吉昌到现在都记得,事后询问老板满意度的时候,老板说: “满意,太满意了!你们帮手人力不但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而且货物卸下来后,分门别类摆放的整齐,说实话,时间那么紧,货物那么多,我都已经做好承受损失的准备了。”老板都快感动哭了,握着吉昌的手紧的抽都抽不出来:“我决定了,以后我们的货物,上下船包括运送,都给你们帮手了,算是对你们的感谢。” 吉昌当时都惊呆了,那时他看着虽然高兴,但人还是比较淡定的二傻,瞬间觉得,这个人,深不可测。 谁知深不可测的二傻,接下来这么个单子,转手就把后续的招工及一系列的工作丢给新提拔上来的麦子,想去放飞自我。 吉昌只得生拉硬拽,死活把二傻弄回来,待帮手人力更加成熟才放他走人。 除此以外,他还规定,二傻一周里,除了在雅苑兼职,其余几天,必须每天去帮手人力报到一次,这才作罢。 二傻心里苦啊,说好的一家之主呢?怎么感觉人人都可以压他一头? 有了第一次大单的经验,从那以后,吉昌才真正了解二傻的用意,并用心经营起来。说实话,现在的吉昌,越来越喜欢这份工作了。 “张老板,我来做回访,怎么样,我们的人没给您添麻烦吧?”吉昌走进一家酿酒作坊,熟练的打招呼。 “吉主管,你们伙计刚走,您就来了,这速度绝了。”张老板热情的给吉昌倒了杯茶,俩人坐下详谈:“咱们老主顾了,来我这干活的活计也都是你们的老人,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现在他们都熟练了,干活也利索,要说我现在还有什么不满的地方,那就是…你们的人,有点难约啊。” 张老板话匣子一打开,眼看着短时间是关不住了:“吉主管,你是不知道,这批人,我在开工前五天就开始约了,这才将将安排上,再晚点,怕是一个也抢不到。” 吉昌:“这个张老板说的及时,你也知道,现在是出海的时节,各个渔船上都缺人,我们帮手人力因为这个,最近也开始募集人手并且做岗前培训了,相信过不了多久,就能缓解用人难的问题。” 张老板听后竖大拇指:“真有你们的,那我就放心了。” 从张老板那出来,玄夜去了下一个地方,一家刚开不久的土产店。 这家店才开了两天,昨天去帮手人力下单,要了一个人一天,负责搬运及货物整理。 吉昌奇怪,新开的店,不至于连个整理的人都没有吧,换句话说,连个整理的人都没有,怎么开店,这个店就老板一个人么? 虽有疑问,吉昌还是到了目的地,一个人迹稀少的巷子里。 巷中有个小小的门面,门头上歪歪扭扭挂着块牌匾,写着‘乡音土产’ “有人么?我是帮手人力的回访人员。”吉昌走进门。 因为没有窗户,再加上屋里竖着几排高大的木架,遮挡了从门□□进去的阳光,屋子里异常昏暗,吉昌有些后悔,刚想转身,‘砰’的一声,身后的门关上了。 “什么人,你们要干什么?”玄夜靠在墙上,警惕的四处环望,谨防有人偷袭。 黑暗中,有个人入口方向走到吉昌面前,跪下行礼,熟悉的声音响起:“太子,终于找到您了。” 第 30 章 屋子里昏暗难辨,但就像屋子里那人一样,他们色目人,是以非凡的目力见称的。吉昌看着跪在地上的人:“阿七,你来了。” “是,属下营救来迟,让太子受苦了。”阿七汗颜低头。 “无碍,我在这很好,并没有吃苦。”吉昌放松下来,走到账台后面坐下:“也亏你能想到这方法,让我自己来找你。” “太子落河失踪后,我们沿着淇河一路排查,可大家都不通水性,再加上地势不熟,着实走了些弯路。后来看迟迟没有进展,四皇子担心国内安危,就先一步回去了,走前告诉我们,务必找到太子,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少年的刚毅的脸上泫然欲泣:“四皇子还说,找不到太子,我们这些暗卫也不用回去了。” “哈哈,好了好了。”吉昌摸着阿七的头:“这不是找到了么,哦对了,怎么就你一人,其他暗卫呢?” 阿七:“我们几个人分散开来,每个人负责淇河下游的一个地区,我在史可,他们还在别的地方找呢。” 吉昌:“哦,也辛苦你们了,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了好几个月。” 阿七雀跃:“不辛苦,太子殿下,现在终于找到您了,我们可以回家了。” “回…家么?”吉昌愣了,为什么一想到家,最先浮现在脑海里的,是香香的后院。 是啊,那个冰冷的,没有人味儿的宫殿,哪里像个家。 “不,我不回去了。”吉昌狡黠一笑:“在这里没人认识我,什么也不用操心,我活的很好。你回去告诉姬恒,就说我不回去了,太子他要想当,就让他当吧。” 阿七似是惊讶到极点,平时总是一副不苟言笑的娃娃脸再也绷不住:“太子,您别开玩笑好么?” “我没开玩笑。”吉昌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准备离开:“对了,你们是怎么遮盖瞳色的?” 阿七掏出一个黑色的透明圆形薄片:“这是之前为您预备的,黑曜石磨成的晶片,带上以后,从外表看,眼睛就是黑色的,不过这个带久了,眼睛会不舒服。” 吉昌接过晶片放在身上,正准备出门,阿七忽然说:“太子,您现在这个样子,是因为中了巫族的毒吧,您不回去,如何解毒?” 哦,忘了这茬了。 吉昌之前最重外表,刚被二傻救回来时,甚至因为看见自己的外表险些轻生,现在阿七不提,他都险些忘了。 回去当太子?还是,在史可混日子? 如果给这两个选项的话,吉昌肯定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 可是,如果再加上恢复容貌身形呢? “好吧,那你先通知其他暗卫,让他们先撤出玄暨,我这儿视情况看何时回去。” 出了乡音土产,吉昌没事儿人一样继续他的工作。 只不过,心情开始忐忑。 我若是回色目,二傻呢?会跟我回去么?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吉昌早早回到家中。 香香蛋糕坊所有的蛋糕和麦德劳全部售罄,前面几个兼职正在整理并打扫,翡翠在厨房忙活,准备晚饭。见吉昌进来,翡翠问:“晚上吃鱼吧,麦子拿来好些,再不吃该坏了。” 吉昌:“二傻不是嫌腥又懒得择刺,不爱吃鱼么,你做了,他又该啰嗦了。” 翡翠笑:“没事儿,我今天照他的方法做那个…水煮鱼,这些是海鱼,就一根刺,切成块用辣椒和花椒处理了,应该没什么腥味,喏,你尝尝。”说着,用筷子递过来一块。 吉昌张嘴吃了,尝了尝,果然肉质入口即化,味道鲜香麻辣,回味无穷,一点吃不出来鱼肉的腥味。 “翡翠,你真是个宝啊,啥东西到你手里,都能化腐朽为神奇。”吉昌夸奖。 翡翠脸红,闻言说道:“这都是二傻的主意,我就是个干活的,要夸夸他,可别老夸我。” “行行,你俩都是宝还不行。”吉昌笑着出了厨房,去了前厅。 前厅里,柱子正坐在桌边咬笔头,眉头皱得死紧。 得,这里还有一块宝,我惹不起,赶快跑,吉昌想着,就要往出退。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吉昌哥,你过来,我有话问你。”柱子小大人一样命令道。 吉昌只能进去,讨好笑:“啥事儿,胖柱。” 自打翡翠来了,柱子成天被好吃的饭菜和蛋糕供奉的,身高的体重与日俱增,可惜,体重的增长和身高没成正比。 于是柱子小脸越来越圆,还有点双下巴的架势,二傻看着好笑,就叫柱子胖柱了。 胖柱很生气:“吉昌哥,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们都不花钱的?” …… 这个问题有点出人意表,还真不好回答。 “你,和二傻哥,你俩人为什么从来不从我这支钱,你们天天都那么忙,难不成只会挣钱不会花钱么?” 吉昌心想:之前在宫里,出入都有专人负责,我还真不会花钱。 当然,这话他是不敢说的,于是想了想答道:“我们虽然天天在外面忙活,但是到了饭点就回来了,家里什么吃的都有,难不成我们还去外面吃喝么?再说了,翡翠和你把什么都置办的很好,我们要钱来干嘛?” 胖柱似被说动,问:“二傻哥也和你一样么?” “当然了,二傻更用不着了,兼职的时候在雅苑吃,不兼职他就在家,哪有机会花钱啊!”吉昌揉揉胖柱的圆脸:“好了,算你的账去吧,没人问你要钱还发愁,我就没见过你这样的账房先生。” 柱子只得又埋首账本,噼里啪啦打起算盘来。 这么一会儿工夫,天色渐暗,翡翠端上菜肴,摆盘盛饭,静等家里最后一个人回来。 饭点又过了小半个时辰,二傻才姗姗来迟的推门进来:“哎呀,不好意思,今天回来晚了。” 翡翠起身:“二傻,你先休息一会儿,我把饭菜热热,很快就好。” 吉昌:“怎么现在回家越来越晚了,不就做个糕点么?” 二傻一边洗手一边说:“做完糕点后,又和弦曳聊了会儿天,一看时间不早了,我才赶紧往回跑。” “你们都聊些什么?”那个弦曳不知有没有打听我。 “吹牛呗,弦曳那家伙说他是老兵,参加过什么冼空大战的,我信他个鬼哦!”二傻‘切’了一声,一百二十个不相信。 吉昌心里‘咯噔’一声,装作若无其事:“我也觉得他在吹牛,冼空大战过了快六年了,那个弦曳,现在有二十么,那会儿十四五岁就参战了?” “嗯嗯,所以我就说他在打屁,他还不承认。他要是参加过冼空大战,我还是从异世界穿越过来的呢,你说是不?”二傻哈哈笑。 这时,翡翠端着热好的饭菜过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开始吃饭。 在这个家里,是没有食不言寝不语这一说的,二傻那张嘴,啥时候想说就说,谁也拦不住。吉昌刚开始还不习惯,现在你不让他说,他还憋得慌。 “二傻,我问你,那会儿,为什么要把我从垃圾堆捡回去?” 二傻抄了个蘑菇,放在嘴里咯吱咯吱嚼:“怎么好好想起来问这个了。” 吉昌:“想起来了就问,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哦,那我的回答也是,想救就救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二傻哈哈:“好了,不逗你了,我想想啊。” 二傻放下碗筷,撑着下巴回忆:“在我的脑海里,或者印象中,一直有个这么个想法,如果,在垃圾堆或者什么破庙里捡一个人,这个人不是帅的惨绝人寰,就是富可敌国,为了报答我的救命之恩,他要么会以身相许,要么会送给我无数的金银财宝……”想到高兴处,二傻漂亮的眼睛都要冒星星了:“然后某一天,这个大帅比会披着金色的战甲,踩着七彩祥云来接我,跟我说,‘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上面加个期限的话,他希望是…一万年…” 二傻看着吉昌,看他的眼神从疑惑到震惊,再到难以置信,忽然一拍桌子:“结果什么嘛,捡了你这个又丑又臭的鸡肠,你说,我找谁说理去?” 翡翠和柱子‘噗嗤、噗嗤’两声,喷了对方一脸的稀粥。 “咳咳…”吉昌也险些被嘴里的饭呛死,半天说不出来话。 不过说实话,现在让他说,他还真不知道说啥。 说我就是帅绝人寰,富可敌国的一国太子,现在我要报答你,你跟我回色目吧? 吉昌敢拿脑袋保证,二傻绝对会一个巴掌拍过来说:“滚一边去吧,我信你个鬼哦。” 吉昌嘴里发苦心里发堵: 怎么现在想说个实话,就这么难呢! 第 31 章 “弦曳,过来。”二傻在菜地边招手。 弦曳放下锄头,在身上擦了擦手上的泥巴,这才过去:“二傻,你忙完了?” “嗯。你别动,我看看你贫血怎么样了。”说着,二傻踮起脚尖,凑过去掀玄夜的眼皮,边看边说:“不错,比之前好多了。” 玄夜闻着二傻身上传来的奶香味,不着痕迹的的深深吸了一口。 二傻:“再把手伸出来。” 玄夜学生一样,又背面朝上,伸出了双手。 二傻低头逐个看玄夜的指甲盖,评估玄夜贫血程度是否改善。 玄夜就低头研究二傻脑瓜后面有几个璇儿。 最近,玄夜很喜欢研究二傻。 暗卫关于吉昌的汇报不断传来,而这其中,处处都有二傻的痕迹,相较于吉昌,玄夜现在反而对二傻更感兴趣。 孤身一人出现在飘叶城,吃百家饭,捡了吉昌,救了被大家认定已经死亡的柱子,然后来到史可,救了娈童翡翠。 是第一个提出兼职概念的人,之后不断招募人员,创建帮手人力,接到了装卸货物的大单,口碑相传下生意不断,使得帮手人力从几个人的小作坊发展到现在的规模。 现在是什么规模? 这么说吧,现在在史可,每家每户,都至少有一人,是帮手人力的注册会员。 何为注册会员? 简单的说,它只是一个编号,人人皆可去帮手人力的总部申领。 只要有了这个编号,你就可以去帮手人力,根据自己的能力技术,找到合适的工作。 玄夜当时听手下汇报的时候,甚是不可思议:“这怎么可能?每家每户?” 负责消息的暗卫玄十三确定:“属下反复核实,是在人数的基础上均等推断出来的,人数多的家庭,或许还不止一人注册。” 玄夜平息了一下心情:“接着往下说。” 玄十三继续道:“夜王不必如此惊讶,后经属下询问,各家虽都持有这个编号,但未必会使用。大多数人持有它,只是以备不时之需。” 玄夜握着手中的茶杯,细细摸索,玄十三不了解,他却明白,这个注册会员意味着什么。 既然为注册会员,当然不会是你来找我,我给你一个号码就完事儿了。按照上次跟二傻去帮手人力的感受,玄夜认为,想要得到这个编号,你的一些资料,如姓名、年龄、家庭构成、有什么技能、可承受何种工作这些,皆会被记录在册。 玄夜自认为,他属下的户籍部门,也不会比这记录的更详细,涉及更广泛。 二傻和帮手人力能把信息做到如此程度,虽说只是为了分配工作,扩展规模,那如果,他的这些信息,被不怀好意之人窃取了呢? 或者,二傻…本就是居心叵测之人? 鬼使神差的,玄夜的手缓缓伸向二傻正对着他的后脑。 只要手这么…轻轻的按下去…二傻立时会肝脑尽裂,命殒当场。 思绪里,却突然跳出一个个画面: 正午阳光下,二傻说:“我感谢这个时代,感谢史可的执政者。”他的笑容,是如此的欢畅而明亮。 香香小院里,二傻羞赧的说:“这块地是我这两天翻的,过几天上些肥料就能用了,你说,种些什么好呢?” 菜地里,总是以身体太弱为理由,强迫弦曳和他一起做广播体操。 厨房内,二傻四处张望后,偷偷塞进怀里的包裹。 …… 回过神来时,玄夜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按在二傻的脑袋上,他立时收手后退,却已惊出了一身冷汗。 好险,幸亏没有催动内力。 二傻这时抬头:“你摸我头干嘛?”却看见玄夜脸色苍白,头冒虚汗,连忙扶玄夜坐在地上:“怎么了这是?是不是低血糖了,你等着,我给你拿点吃的去。”说着,飞奔去了厨房。 …… ‘咚哒…咚哒…咚哒’,心脏的跳动从未如此清晰,声音大的几乎要把玄夜震聋。 一阵微风吹过,玄夜发现全身竟已经湿透了,湿冷的衣服贴在身上,冻得他瑟瑟发抖。 千军之中去取敌将首级时,以一人之身面对数百人攻击时,冼空大战里被亲人放弃时,玄夜前半生中的任何一个关乎生死存亡的时刻,他都没有像今天这样过。 像个懦夫,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坐在地上,抱着自己瑟瑟发抖。 玄夜问自己,我这是…怎么了? 只是杀个人而已。 一个萍水相逢,认识不超过两个月的人。 对于任何会影响玄暨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不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么? 二傻这时跑了回来,先是往玄夜嘴里塞了个蛋糕让他吃着,然后拿个毯子把玄夜全身包裹起来,用毯子的一角擦他额边的冷汗,嘴里还不忘念叨:“早上没吃饭么?怎么忽然低血糖了,先吃个蛋糕垫垫,有啥不舒服的告诉我啊。” 身体渐渐回暖起来,周围萦绕着淡淡的乳香,心脏跳动的声音缓缓平息,玄夜看着忙碌的二傻:不,他不是萍水相逢的人。 他是二傻。 没有夜王、玄暨国五皇子这些光环加身,玄夜说到底,也只是个普通人。 可就算他玄夜是个花匠,身无长物,二傻仍是那个关心他,爱护他的人。 “二傻,你喜欢我么?”玄夜忽然问。 “啊?”二傻懵圈,连忙摸玄夜的额头:“发烧了么?” 不行,手太凉试不出温度来,二傻只能拿自己的头碰玄夜的额头:“别动,我测测你体温。” 感觉片刻,貌似体温不高啊,二傻正要起身,玄夜忽然凑近,一口亲了上来。 刚吃完蛋糕,玄夜的嘴里还残留着蛋糕的香味,二傻的第一感觉竟是:“这蛋糕是不是糖放多了,怎么这么甜?” 不对,玄夜为啥要亲我?他没发烧啊! 难不成是我发烧了? …… 很遗憾,因为幸福来得太过突然,二傻的初吻,就在如此的混乱及怀疑中浪费了。 事后,二傻捂着嘴:“玄夜,你哪不舒服?” 玄夜的脸有点红,这毕竟也是他的初吻:“刚才有点头晕发冷汗,现在已经没事儿了。” 二傻脸红脖子粗,眼睛都要冒火了:“那…那你为什么亲我?” “二傻,我刚才问你,喜欢我么?”玄夜觉得二傻这个样子好玩极了。 二傻低头,手指绞着衣角:“喜…欢的,第一眼看见你就喜欢的。” “那现在我亲了你,代表我也喜欢你,高兴么?” “你没逗我?”二傻认真:“我可是要当真的。” 玄夜郑重:“比真金还真!” 二傻抬手:“憋说话,你等我缓缓。” 玄夜收声,说实话,他也需要时间冷静下来,好好想想,他和二傻的未来。 要不要告诉二傻他的真正身份?还是,继续隐瞒下去,毕竟,吉昌的事情还没有明了。 他这边想的入神,二傻那边却忽然传来大笑声。 “噗…噗…哈哈哈…”二傻叉腰,笑的止都止不住:“看来我二傻还是魅力无穷啊, 还没开始追呢,你就拜倒在我的西装裤下。哇咔咔咔……” 笑到一半,又唱起歌来: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 笑看红尘人不老,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求得一生乐逍遥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 把酒当歌趁今朝,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求得一生乐逍遥…… 玄夜后悔了,后悔告白的有点早。 怎么看,二傻现在这个样子都有点诡异。 难不成,他真是个傻子? 阶段性犯病,时好时坏那种? 第 32 章 好在二傻并没有疯很久,唱完一首歌,二傻冲过来,紧紧抱住玄夜。 身高差异摆在那里,即使二傻垫着脚尖,才堪堪到玄夜的下巴。 所以二傻的脑袋,其实是埋在玄夜的胸膛里的,玄夜听见二傻的声音闷闷传来,像孤山上的梵钟,经过层层反射,荡漾进了心里:“弦曳,谢谢你能喜欢我。” 玄夜低头,蹭着二傻的脸颊,心里想,傻瓜,应该是我感谢你。 两个人,就这么站在菜地里,良久良久。 直到一个声音咋呼着跑过来:“二傻,你旷工也要有个限度好吧,蛋糕都烤糊啦,少爷知道,会打死你的。嘎~~~”绿竹的声音,在看到拥抱着的两人后,和被掐了脖子似的,戛然而止。 “完蛋…”二傻一声惊呼,放开玄夜往厨房跑,边跑边威胁:“绿竹,以后弦曳就是我的人了,敢告状试试!” 绿竹没说话,他大张着嘴,保持着奔跑过来的姿势,石化了。 无意间撞到老大的奸情,怎么才能顺利的活下来? 这个问题在脑子里循环往复、往复循环。 二傻终于消失在回廊的时候,玄夜这才好整以暇的整理衣服:“你刚才说什么?” “少爷,我啥都没说,啥也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这个回答,不知道完美不? 玄夜却显而易见的心情很好,放了绿竹一马:“以后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知道了么?” “知…道(个屁啊!)”给绿竹一百二十个胆子,这会儿他也不敢说不知道啊。 “以后对待二傻,要和对我一样,不过我还没跟他说我的身份,你也不能太过,让他看出异常来。”玄夜想了想,续道:“总之把握好分寸。” 如果绿竹手上有块板砖,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甩到…地上,让它尝尝粉身碎骨的滋味。 可惜他没有,或者说应该庆幸,他没有。 这样,他也只能心里想想,毕竟,想想又不会丢了小命。 说完,玄夜转身,脚步轻盈的去了议事厅,留绿竹站在原地爆哭。 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 自从让暗卫彻查吉昌后,玄夜的日程,就多了一项,议会结束后,还需要听取暗卫的汇报。 根据暗卫传来的消息,吉昌除了日常的工作,只在香香、帮手、码头以及各店铺巡回,并无异常行动。 而且据玄十三说,他们几人留意过吉昌的瞳色,是纯黑,并非玄夜所说的深紫色。 欲盖弥彰么? 玄夜:“最近色目那边有什么情况?有没有王族的人失踪或者死亡?” 玄十三:“数月前听闻色目的四皇子坐船南下,欲和巫族接触,但他早已返回色目都城瞳岚,也没有其他皇族失踪的消息。” 这就奇怪了,那个吉昌给我的感觉不会错,深紫瞳色,举止端庄,他绝对和色目的皇家脱不了干系。 玄夜:“那他怎么出现在飘叶的,你们调查清楚了吗?” 玄十三汗颜:“夜王恕罪,我们只能查出,吉昌大概是从淇河落水,顺着水流到了飘叶城,其他的恕手下无能,无法查到。” 玄夜果断抓住了问题的关键:“那他落水的时间,与四皇子南下的时间,是否一致?” 玄十三思索后肯定:“一致。” “那就顺着这条线查,你迅速飞鸽传书,让瞳岚的探子着重刺探四皇子身边的相关人等。” “是!”玄十三欲言又止:“那跟踪吉昌的人,要不要撤回来?” 玄夜: “留一个人,人多反而容易引起警觉,那个吉昌,早就发现有人跟踪也说不定。就算发现不了,身为皇族人的谨慎,怕也不会被你们查出来什么。哦,对了,关于二傻的来历,你们查到了吗?” 玄十三满脸的疑惑:“吉昌的搜查,虽然线索有限,但我们至少可以追寻他的活动轨迹,二傻却完全追踪不到,关于这点,我们问过飘叶城的人,他像是忽然出现在那个地方,而且出现的时候,衣衫虽然褴褛,但明显不是我国的服饰,另外,他的头发也短的出奇……” 想到二傻现在头发的长度,也才刚过肩膀,那他几个月前出现在飘叶的时候,确实是短的出奇。 难道,二傻之前是个和尚? 玄夜哂笑:“罢了,能查到就查,差不到就算了。” 关于二傻的一切,在玄夜认清自己对他感情那一刻起,已经不重要了。 不过现在冷静下来,细细分析,玄夜可以肯定,二傻绝对不会对他有所企图。 第一:自己虽然贵为夜王,受封史可,但放出去的消息却是常年巡边,不在当地。这是初来史可就定下的策略,一方面是为了威慑他国,另一方面,是不想受到当地官员的骚扰。 第二:所有参与议会的成员,都是自己一手带出来的士兵,是随着夜王受封才迁来本地的,忠心方面毋庸置疑,所以不会存在泄漏消息的可能。 第三:玄夜今年近二十八岁,但表面看去,最多不会超过二十,这是玄暨皇族的天赋,体能超群,容颜难老。而这一点,除了玄暨皇族及贴身之人,无人得知。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和二傻的相遇、相识、相知,都是以他玄夜为主导的。 通俗点,用二傻的话就是,都是你玄夜追的我。 我只不过在大街上卖个麦德劳而已。 所以,如果真到了某一天,发现二傻是敌国细作,那他玄夜甘愿拜倒在二傻的西装裤下,任他施为。 这是玄夜的决定。 见完暗卫,玄夜溜溜达达的又去了厨房。 确定关系之后再来厨房,怎么还有点物是人非的感觉? 物还是那些物,人却已经是自己的人。 别说,还挺应景。 身为将近三十岁的老男人,一朝脱单,那感觉真不是一般的酸爽。 想起来心里就美滋滋。 怪不得那会儿总想着去找二傻,原来早就进了二傻那家伙的蛊了。 “二傻,中午一起吃饭吧?” 二傻正忙着,看见玄夜就来气:“都怪你,蛋糕全烤糊了,我还得从新来过,你先吃去吧,我加会班,不然到时候少爷问起来不好交代。” “没事儿,少爷不会怪罪,他吃完午饭又不会着急吃蛋糕。”玄夜过去拉二傻的手,想把他拖出厨房。 绿竹好死不死的又进来了,本来他打算问蛋糕好了么,他好端过去让玄夜吃。见两人在这腻歪,在玄夜的淫威下,转身就要装消失。 “绿竹,你等会儿。”二傻一把推开玄夜:“这有点之前做的蛋糕,还算新鲜,我刚热过了,你端过去吧,少爷要问起了,你就说马上好。”说了斜了玄夜一眼,意思很明确,你赶快给我滚蛋。 玄夜无奈,只得和绿竹一道被赶了出来。 绿竹端盘子的手有点抖:“少爷,我不知道你在里面,知道的话我肯定不进去。” “你进去告诉二傻,就说少爷临时有事儿出去了,不吃蛋糕了,让他明天再做。” …… 行,你是少爷,你说啥就是啥。 总之,一番折腾,正午十分,玄夜终于能在自己的花匠小屋,与二傻共进午饭。 饭菜是二傻临时拼凑的,味道一般,玄夜却吃得十分尽兴。 总算理解为何古人都说秀色可餐了,原来跟喜欢的人一起吃饭,就算啥菜都没有,也能吃满满两大碗呢。 二傻看玄夜吃的高兴,一碗冷水浇过来:“以后在工作的时候,不准来找我。” “为什么?”玄夜险些噎着,刚说完喜欢我,转头就想赖账咋的? “大哥,我们是在工作好吧,办公室恋情曝光了,对咱俩可不好,就算你们少爷和你关系好,估计也不能忍,哪天把你开了,你去跟我卖蛋糕么?” “办…公什么恋情…?”玄夜表示听不懂。 二傻给了玄夜一个白眼:“我的意思是,老板应该不喜欢他的员工谈恋爱…谈恋爱,就是相互喜欢的意思。” 玄夜想了想,自己的两个手下若是相互喜欢,他八成会…不理会吧,于是说: “少爷应该不会反对。” “你是少爷么?啥都你说了算。”二傻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低调,低调懂么?秀恩爱死的快,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我还想跟你过一辈子呢,知道么?”说到最后,二傻声音越来越低。 玄夜想控制表情来着,可总也不成功,嘴角怎么这么不听话,老想往两边咧,收都收不回来。 绿竹是没在旁边,如果在旁边的话,他就能对着他少爷的那张俊脸啐一口,并在心里骂一句:你这个…傻纸… 第 33 章 武陟339年8月末,二傻结束了单身狗的生活,每天都在幸福中度过。 弦曳那家伙不听话,二傻说的事儿,他是当面同意背后随意,一点儿也没放在心上。 日常不但总是是去厨房摸鱼,还老动手动脚的,简直不要脸的很。 “有完没完?”这天二傻终于受不了了,把弦曳踢出厨房:“种你的菜去,烦不烦人。” 玄夜在外面敲门:“少爷今天不在家,你做蛋糕给谁吃啊?” “我的工作就是做糕点,跟少爷在不在家有什么关系。”说着,不在搭理玄夜,专心手里的 活。 玄夜闹得好没意思,只得垂头丧气的去了前厅。 绿竹躲在墙角看笑话,瞧他们少爷那德行,跟没人要的野狗似的,别提有多解气了。 别说,恋爱还真是个神奇的玩意儿。 谁能想到,参加过大小战役不下百场,令色目和彩发闻风丧胆,素有杀神之称的夜王,会 变成这个样子。 亏损的身体在二傻的调养下,一日好过一日,饭量也涨了不少,整个人看起来容光焕发, 跟几个月前行将就木的那个人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我也好想谈场恋爱啊!绿竹想。 去了前厅的玄夜,却恨得牙痒。 什么情况?为什么现在确定关系了,他和二傻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原谅玄夜作为一个奔三的老男人,还是自小在军队里混的的、奔三的老男人。 他根本就没有谈过恋爱,不,没有喜欢人的经验好嘛。 战争的洗礼,让玄夜的生活中,除了行军、布战,就是杀人,所以后来,即使过上了养老 的生活,他的人生规划,也仅止于偿还之前欠下的杀虐。从没想过,生活中,会出现另一个人,这个人,将与他抵足而眠。 抵足而眠…啊? 二傻别说和自己抵足而眠了,现在手都是半天才能摸一下好嘛? 明明之前没确定关系时,玄夜不主动,二傻都会摸摸抱抱的,怎么现在反而倒退了呢? 动不动就说不能办公室恋情,这叫什么办公室恋情,这明明是正经的官配恋情。 可是,还不能跟二傻泄露身份,时机还不到。 玄夜打死也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会成为本人恋爱路上的绊脚石。 不过,和吉昌的烦恼相比,玄夜这点破事儿,只能叫矫情。 和阿七见过之后,吉昌本以为经由他传话,色目的暗卫应该已经离开了玄暨,没想到在那 之后的一天,他又接到乡音土产的评估。 进了仍旧黢黑的屋子,吉昌问角落的人:“你怎么没回瞳岚?留在这很危险不知道么?” “太子”阿七行礼后道:“危险的应该是您,您被人监视了。” “怎么会?”吉昌大讶:“我出门的时候,都很小心的观察,没发现有问题啊。” “监视您的人武功很高,而且离得又远,我也是有一次保护您的时候发现的。庆幸是咱们 发现了他,要是他先发现,咱们就再也走不了了。” 吉昌冷汗涔涔,阿七说的没错,看来自己还是大意了:“好了,我知道了,既然有人监视, 我也不能在你这呆太久,这就先走了。你也赶快撤出玄暨,我之后会想办法回去。” 阿七:“关于这点太子不必为手下操心,其他暗卫已经先一步回了瞳岚,四皇子有令,让我 先不回国,留在在这里接应太子。” “也好,四弟一向很有成算,那你也小心。” 说着吉昌出了门。 回去的路上,吉昌眼睛看着回访名单,脑子里却心事重重。 那个弦曳,果然是在怀疑他,看来,那个人即使不是玄夜本人,也一定是他身边的重要人 物。 不然,也不会单凭一个照面,就对他产生怀疑。 看来,此地不宜久留,该把回国的事儿提上日程了。 纠结烦闷,等到戊时中,二傻才从雅苑回来。 “最近很忙么?怎么回家越来越晚,大家都在等你吃饭呢。”吉昌不满。 二傻满脸的歉意:“弦曳最近事多的不得了,以后吃饭不用等我。” “弦曳事儿多,跟你有什么关系?”吉昌莫名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个…那个…”二傻忽然大窘:“哎呀,你别管啦。” 吉昌那股不祥的预感,越来越浓了:“你跟那个弦曳,到底怎么回事儿?” 翡翠和柱子听到,都放下了手里的活计,热切的看着二傻。 不同的是,他俩的眼神充满着好奇,而吉昌的眼神里,则藏着明显的不安。 二傻在三个人的注视下,更显得不好意思了,心想,要不先别告诉他们自己和弦曳已经两 相悦了,毕竟,他都觉得和弦曳的进展有点快。 再说了,万一他们瞧不上弦曳是个花匠怎么办? “这不是和弦曳关系好嘛,看他活干不完,就稍稍帮一下下。”二傻笑着讨好吉昌:“你不要小气嘛,我还是最爱你们的。” 翡翠明显失望:“什么嘛,我还以为你和那个弦曳有情况了呢。” 二傻反击:“拉倒吧翡翠,我还不知道你,你和那个阿尔曼才是,进展到哪一步了?” 翡翠现在是一提阿尔曼就起急,闻言又扑过来和二傻扭打成一团。 吉昌这时候说话了:“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一起离开史可,你们愿意么?” 低沉的声音,透露出这是一个严肃的话题,二傻停止了和翡翠打闹:“我们为什么要离开这里?” “是啊。”翡翠也说:“香香蛋糕坊才开业,帮手人力正是繁盛……我也不是说不愿意离开,只是,我们为什么要走呢?” 吉昌词穷,他没法告诉二傻和翡翠,他们为什么要离开史可。 “我没说一定要走,只是顺嘴问一下,毕竟这史可,是三国的交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占领,之前这里就是敌占区,你们不知道么?” 翡翠脸色还算正常,可能小的时候目睹过战争的残酷,有了抵抗力,二傻却脸色苍白,一副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真的么?可是战争不是结束了么?应该几十年都不会再有了吧。” “那可说不准”吉昌看有戏,又加了把劲儿:“我听传言说,最近彩发和色目蠢蠢欲动,说不定又会有所行动,所以我觉得,咱们应该事先有所筹谋,别到时候手忙脚乱。” “哦…哦…”二傻明显被吓坏了,整个人坐立不安:“我知道了,那我想想…想想。” 吉昌看二傻小脸煞白,觉得这药下的有点猛:“二傻,你也不必太担心,这只是传言,不知做不做的准呢。” 二傻嘴上答应了,但明显没听进去,直到睡觉的时候都心事重重。 第 34 章 二傻这个人,一向很少关心时事政治,自从吉昌那日说起史可目前的状况,二傻便开始刻 意留意起来。 状态简直称得上紧绷了。 说实话,史可这个地方是三国交界,且之前是敌占区这点,二傻根本不知道。 或者说,在他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想过,战争会离他如此的近。 虽然没有之前的记忆,但二傻确定,他一直生活在和平的时代,和平的地区,他,从未经 历过战争。 但是,没经历过战争,不意味着他不惧怕战争。 而且,越是习惯于和平,对战争的惧怕,越是根植于灵魂里的,这跟是否有记忆,是没有 关系的。 所以,用惶惶不可终日来形容现在的二傻,也不为过。 可是,越关注之下,情形似乎越不按他的期望来。 彩发与玄暨隔着整个桑玛海,消息传不过来,可色目与史可,是有陆地接壤的,最近有消 息在大街小巷流传,说接壤地发现色目军队有规模的集结,意向不明。 二傻听后,整个人都焦虑了,看来,就算短时间内史可没有问题,这里也不是长久之地。 这天在雅苑,忙完该干的工作,二傻问玄夜:“弦曳,如果我要离开史可,你会跟我走么?” “怎么好好的这么问?”地里的菜大部分成熟了,玄夜这两天都在忙着收菜:“我记得你那 会儿说,你喜欢这里,为什么好好的又要离开。” 二傻:“我是说万一,这里不是玄暨的边界么?若是有了战争,这里肯定最先受到波及,那 时候,史可肯定会生灵涂炭的。” 玄夜一笑:“原来你说这个啊,不用担心,史可是夜王的领地,有他在,你不用担心。” 怎么能不着急,二傻有对牛弹琴的感觉:“我怎么不担心,夜王是谁,我又不认识,再说了, 就算他夜王再厉害,也是两个眼睛一张嘴,有他在又怎样,有他在打仗就不会死人么?” 二傻明显神色不安,人也很焦躁,玄夜不和他争,只是探究的看着他:“是有人跟你说了什 么了?” “吉昌说,如果发生战争,史可将是最危险的地方…我很害怕,所以我想问,如果我要搬到 相对安全的地方,你会跟我一起去么?” 玄夜眼里的情绪晦涩深沉:“二傻,我不会跟你一起走,我说过,我之前是玄暨的士兵,如 果真的发生战争,我肯定会与史可共存亡。” 二傻的眼里满是祈求:“如果我求你呢,我求你跟我一起走呢?” “对不起,二傻,我不会走。”玄夜虽含歉意,但语气坚定。 二傻悲愤的看了一眼玄夜,转身离开了。之后几天,再也没有找过玄夜。 玄夜也没主动找二傻。 在那天之后,据绿竹观察,玄夜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工作照做,菜地照种,二傻倒 是明显的神情萎靡,蛋糕有好几次都烤糊了。 绿竹很为他们少爷发愁,这是‘分手’了? 那爱情也太脆弱了吧? 这还没经历什么风雨呢,区区一些谣言,就邦分崩离析了? 绿竹很捉急啊! 那边,吉昌看见二傻的整天的心情低落,虽然有点心疼,但为了自己的计划,只能硬下心 肠装作不解:“你这两天怎么了,心神不宁的?” “没有,我就是有些事儿决定不下来,有些烦恼罢了。” 吉昌:“什么烦恼?说来听听。” 二傻明显很纠结:“还不是你那天说的事儿,我在想,是否真的离开史可,去远离边界的 内地生活。” 有门了,吉昌心里一乐,面上却不见端倪:“是啊,世界这么大,何必拘泥于区区史可,按 香香蛋糕坊和帮手人力的方式,我们完全可以在任何地方都生活的很好。” “你容我再想想。”二傻欲言又止,明显有未尽的话语。 吉昌却看得很明白,二傻一定已经对弦曳有了更进一步的感情,他现在烦恼的是,弦曳不能跟着他一起离开。 幸亏发现并出手的早,趁他们在没有更深的羁绊之前,才好斩断了他俩的联系。 本来就是,弦曳认识二傻比他们晚,交往比他们浅,凭什么二傻会喜欢他。 他和二傻认识这么久,吃在一起,睡在一起,亲如一家,到了最后,竟还不如一个外人么? 吉昌想想就很不服气。 长久在同一屋檐下生活,吉昌自认为很了解二傻,他的神秘、他的出彩、他的理想、他的爱好。 弦曳那个杀千刀的,只不过是长得好看,才能吸引二傻的注意力。我吉昌,如果没有中了巫族的蛊毒,容貌身形,绝对不在你之下。 况且,按照二傻那时的胡言乱语,他捡人,不就是为了让别人能投桃报李么? 就算是以身相许,如果对方是二傻的话,吉昌认为,自己也是很愿意的。 只要我能带着二傻安全回到瞳岚,那么,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雅苑里,二傻与玄夜已经整整五天没有说过话了。 每次厨房门一响,二傻都很紧张的看向门口,结果,不是绿竹,就是其他的无关人等。二傻希望的那个人,迟迟没有出现。 无意识的和着盆里的面团,二傻陷入了沉思。他知道,其实向弦曳提出的要求,非常的过分。 本来就是啊,于情,弦曳在史可生活了那么多年,肯定有自己的父母亲朋,就算现在和自己两情相悦,也不可能仅仅因为自己那没来由的害怕,就离开家乡。 于义,暂且相信之前弦曳说的上过战场,那他肯定是个热爱玄暨,愿为国家鞠躬尽瘁的忠义之人。 话说哪个忠义之人,会为了个小狐狸精,背弃自己的国家么? 妈的,说了半天,他二傻怎么就成了个小狐狸精了? 一听就是作天作地没好下场的那种。 可是,留在这里,真的好害怕啊,万一哪天真的再次开战,史可就是前线了,万一敌方来个屠城什么的……啊啊啊…… 如山的尸首、堆成倒金字塔的人头、如血残阳下汇成河的血流、处处可见的人类残肢断臂……光是脑补,二傻就能吓得崩溃了好嘛。 果然还是分手吧,自己的小心脏实在是承受不了这个打击啊。 分手分手! 这个得当面说清楚,我二傻不是因为其他原因抛弃你的,实在是我怕死啊。 有首歌怎么唱的,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第 35 章 嗯,那就这么定了,现在就去找弦曳。 组织了一路的语言,到了菜地,却没见人影。绿竹恰好路过,二傻问:“弦曳今天怎么没来,你知道他在哪么?” 绿竹脑袋摇得飞起:“没见,不知道。”说着跟被谁踩了尾巴一样,逃也似的跑了。 弦曳不在,那没办法了,下次再说吧,我也好好的组织一下语言,显得不那么绝情,别让他太难受了。 二傻莫名的松了口气,出了雅苑。 回去的路上,二傻路过吴畏家的田地。 吴畏依旧在田间忙碌,吴琴在旁边打下手,两人顶着午后依旧毒辣的阳光,汗如雨下。 二傻看着两人,忽然问:“吴畏,你经历过战争么?” 吴畏抬头,看着坐在栅栏上的二傻,咧嘴笑:“老板,稀奇了,今天怎么回去的这么早?” 二傻心说,搞不好以后都不会来了,面上却不显:“坐下歇会儿吧,太阳怪毒的。” 吴畏擦擦汗,接过吴琴递过来的水猛灌了一气,坐在田埂上:“今天吹得什么风,老板怎么问起这个了?” 二傻:“我听说,这里之前是敌占区,就很害怕,不知该怎么好。” “怎么好?老板你可真逗。”吴畏递给二傻一碗水:“努力活着呗。” 二傻愁眉苦脸:“活不了啊,两国交战,刀箭不长眼啊,那时候,咱们这些平民,和刀俎上的鱼肉有区别么?” “是啊。”吴畏沉默,陷入回忆,仿佛又回到村子被洗劫的那个夜晚。 犬吠声、妇孺的尖叫声、男人濒死的惨嚎声、冲天而起的火光、滚滚的浓烟交织在一起,晕染在曾经美丽的土地上,那画面,宛如地狱来到人间。 童年的好友、邻家的叔伯、暗恋的姑娘,那些熟悉的,和他一起成长,或是伴着他成长的人们,转瞬间,就成为没有声息的尸体。 吴畏记得,自己躲在柴垛里,看着阿牛倒在离他不足两米的地方,眼神由惊恐,变得痛苦,再到死寂。 十八岁的阿牛,活在世界六千多天,本来,最少还可以再活一万天,就那么一刀,一盏茶的功夫,他的人生,结束了。 明明那天早上他还说,终于攒够了钱,马上要去村头小翠家提亲的。 小翠和阿牛从小青梅竹马,为了阿牛,一直撅着不议亲,就是在等阿牛的啊。 可现在,阿牛死了……小翠,要怎么办? 现在想起来,吴畏都在奇怪,为什么当时身处那样的恐怖之中,他想到的,却是这样一个问题。 明明自己活不活的下来,都还是个未知数。 可那时候,比起自己,他更在乎的,其实是,小翠该怎么办啊? “老板,我没读过书,也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但我觉得,死对本人来说,其实没那么可怕。”吴畏伸展身体,躺在田埂上,午后的阳光渐渐西下,柔和了许多,一朵云飘过来,点缀在蓝色的天空上,看起来意外的好看。 “死就那么一下子,运气好的话,在还没感觉到疼痛的时候,你已经死了,运气差点呢,也不会疼太久。你死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所以,有什么好怕的呢? 相反的,活着的人,才是痛苦的那个,才是该害怕的那个,你说,是么?” 吴畏一番话说下来,二傻听着,霎时有茅塞顿开的感觉,只见他一下从栅栏上跳下来,撒腿往雅苑跑:“吴畏,谢谢你,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八月的下午,天气还是炎热的,潮热的风吹着,树上的蝉鸣聒噪着,二傻奔向雅苑的脚步虽然急切,心情,却是冷静的。 菜地里依旧没人,花匠的小屋也没人,弦曳,你在哪里,我有话要对你说。 找了一圈儿,没看到人,二傻失望,只能明天再来了。 不过看样子,怎么觉得弦曳是在故意躲着他呢? 算了,今天一天都没吃东西,现在想开了,忽然有点饿,去厨房拿点吃的回去吧。 推开门,一个人忽然从马扎上站起身,不是弦曳是谁? 好你小子,果然在躲我呢! 二傻冲过去,一头撞在弦曳胸口上,让你躲我,撞死你! 哎呀,好疼!二傻捂着脑袋,疼的眼泪都出来了。 弦曳自己胸口一点感觉都没有,二傻脑袋前面却红了一大块,一个包慢慢的鼓起来。 弦曳好气又好笑,你们谁家的恋人,一言不合就上头槌啊? 好笑归好笑,弦曳还是手忙脚乱的给二傻又吹又揉:“你下次动手以前提前告诉我一声再出手,我控制一下力度,省的伤到你。” 二傻推开弦曳的手:“起开啊,你手上没轻没重的,摁的我更疼了。” 玄夜双手投降状,只能用嘴吹,待二傻好些了,才问:“怎么又回来了?” 二傻取了个熟鸡蛋,用布包了放在额头的大包上:“还说呢,你怎么不说为什么故意躲着我?” 弦曳无奈:“不躲着你,咱俩不早就结束了?” 弦曳主动让步,二傻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你一直不来找我,我以后你不打算理我了呢。” 玄夜看着二傻,心说,我有什么资格不理你呢,人害怕死,不是正常的么?是我没有资格,让你留在身边而已。 二傻:“喂,我想清楚了,今天咱们掰扯掰扯” 是啊,能躲多久呢,能到今天,已经超出预料了,说实话,即使再不舍,玄夜也会尊重二傻的选择,让他离开史可:“我听着呢,你说。” “我身体很差,平常锻炼少,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要是战争来了,跑都跑不掉,一定是最早死的一批。我要是被人砍死了,你不要难过,不要管我,一定赶快跑,知道么?” “什么?”玄夜觉得自己出现幻觉了,不然的话,二傻的话,他为什么听不明白。 “我死了就死了,你身体好,肯定能活下来,那时候你就惨了,天天抱着被子哭去吧。哼哼,我就在天上看着你呢,这是你招惹我的下场。” …… 二傻上前,抱着玄夜,脸埋在他怀里:“我想清楚了,死没那么可怕,活着的人才可怜,所以我会在这里陪着你,直到死亡。 至于以后,我就管不着了,你老人家自求多福吧。 对于把你一个人扔下的这件事儿,我也没办法,实在是先天条件受限,所以,我提前跟你道歉,你喜欢了一个短命鬼。好了,我说完了,下面该你发表意见了。” 玄夜终于明白了二傻的意思,那一刻,眼角酸涩、鼻子酥麻、耳朵轰鸣、唇舌干燥,好多从未体会的情绪忽然袭了上来。 “唔…我…没有意见,我很好。”玄夜语无伦次,眼角的酸涩终于到达了极限,几滴晶莹的水珠姗姗来迟,前来救场。 玄夜不想让二傻听出他的异常,把头深深的埋进二傻的肩窝,低声说:“谢谢你喜欢我,二傻,谢谢你,还有,你不会短命的,我们都会好好的!” 声音太低,低的只有玄夜自己能听见。 第 36 章 和弦曳表完心迹,二傻在厨房扫荡,几天没好好吃饭,之前也不觉得饿,怎么现在说饿就饿了。 意外的,之前几天做的蛋糕,存货还有很多,貌似少爷也食欲不佳,没怎么好好吃东西。 不吃正好,便宜了自己和弦曳,我可怜的弦曳宝宝,才五天没见,好不容易养胖的脸蛋又尖了下来,刚才抱着自己时候,戳的他肩膀好疼呢。 弦曳大口吃着有焦糊味的蛋糕,没办法,这几天二傻心绪不宁的,所有成品都是这种味道。也幸亏他玄夜是老板,不然二傻早就被开除几十回了。 看来二傻说的什么禁止办公室恋情,果然言之有理啊。 他俩算是很少吵架的,这要是碰上两人爱闹别扭,隔三差五不好好工作,哪个主子也受不了啊。 绿竹在厨房外面偷瞄,看到两人终于和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你们俩谈个恋爱,怎么感觉最累的那个人是我呢? 唉,我太难了! 雅苑这边一片祥和,到处都冒着粉红色的泡泡,这就意味着,吉昌这边会不好过。 晚上,二傻意外的晚归,自打进了门,弥漫在身边的喜悦挡都挡不住,迅速的向周围弥漫开来。 吉昌心里一颤,难道有变 按他的预计,二傻今天会和弦曳摊牌,分手,计划顺利的话,最迟下个月初,他们就能离开史可,踏上去瞳岚的路程。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不用他问,吃饭的时候,二傻就告诉了他答案。 “吉昌,我决定不走了。”二傻对吉昌歉意一笑:“之前是我太不成熟,对战争过度敏感,现在我想清楚了,战争只有零和一百,就算我离开史可,如果战火继续扩大,那么,我逃到哪里,其实都是一样的,区别只是多活几天的问题。而且,多活的这几天,我还得面临随时会死亡的恐惧。” 深深吸了口气,二傻鼓足勇气:“所以,我决定留在史可,就算会死,死前的时光,我也想和家人,爱人在一起。另外,我还想和大家宣布一件事情,我和雅苑的弦曳,就是上次来过咱们家那个,两情相悦,已经相互表白了心迹,以后,你们要把他也当成家人一样,接纳他啊。” 翡翠和柱子端着饭碗,已经呆滞了,吉昌心中一恸,捏碎了手里的茶杯。 ‘哗啦’一声,惊醒了其他几人。 二傻看见吉昌手里的碎瓷片和茶水,以及滴答洒落在桌面上的血液,有点不知所措:“吉 昌,你…不高兴?” 吉昌心里气愤欲炸,面上却一片柔和:“怎么会?我只是对你的反复无常有点措手不及,吓 了一跳而已。” “你这不还是在生气嘛?”二傻委屈:“我之前又没说一定要走。” 吉昌原本想装得淡定些的,但他发现完全做不到:“之前是谁口口声声害怕战争的,是 谁非要离开的?你现在告诉我们,你又不走了,你让我怎么不生气? 你口口声声说我们是你的家人,然后转头就跟个什么花匠两情相悦。我现在问你,你凭什么认为人家就跟你是一心的,你除了他叫弦曳,是个花匠,你还知道他什么,啊?你什么都不知道,凭什么就让我们把他也当成家人?” 从没见吉昌发过这么大的火,二傻、翡翠和柱子都惊呆了。 既然说出口了,吉昌也不打算再憋着:“我、翡翠和柱子的命,都是你捡回来的,我们感谢你、欣赏你、敬重你、爱慕你,你想要家人,我们就是你的家人,可现在,一个来历不明的花匠,凭什么、他凭什么占据你的心思?我们这些天天和你朝夕相处,同床共枕的人,是不是都要排在他后面?那样的话,我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说完,不再理会他们的反应,吉昌气怒的冲出了房间。 与此同时,负责紧跟吉昌的暗卫向其他人发出信号,报告夜王,目标出了香香小院。 空中传来一簇蓝色烟花,一闪即逝。知晓,继续跟踪。 吉昌跑出去了,屋子里陷入安静,大家都没有说话,或者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饭菜在桌上慢慢变凉,在坐的三人,再也没动过筷子。 还是翡翠先打破沉默:“二傻,你也别太有压力,吉昌…应该是太突然了,他有点接受不了。” 二傻看着翡翠,眼里是明显的迷茫:“翡翠,我是不是太自私了,没有考虑到你们的感受?” “你呀,不是自私,是太迟钝了吧!”翡翠苦笑:“亏你天天和吉昌在一起,就没发觉什么么?” 二傻都快哭了:“发觉什么啊?吉昌不一直是那个样子么?” 翡翠:“我来的晚,在飘叶的时候你们怎样我不清楚,可在这儿,你就没觉得,吉昌特别喜欢跟你唱反调么?” 二傻:“是啊,那又怎么了?他就喜欢被我打脸。” 翡翠:“你每次有什么想法,吉昌都说你天马行空异想天开,可偏偏每次,你都办成了,而且效果都出奇的好,那时候我就发现,吉昌看你的眼神变了,变得…怎么说呢,很意外、很惊讶、很憧憬,当然了,我和柱子也是这样看你的,但吉昌比我们多了些东西,直到有一天我才意识到,那种眼神,是独占。” “或许他自己都没意识到,对你会是这种感情,你现在一下告诉他,你喜欢了别人,他怎么能受得了啊?” 二傻急的直挠头:“翡翠,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啊?” 翡翠也很冤枉:“你还说呢,谁知道你和那个花匠进展会这么快啊,怪我咯?” 二傻脑子一团乱麻,他最不擅长处理这些事儿了:“那现在怎么办?” 翡翠军师一样出谋献策:“你别急,吉昌只是突然知道你喜欢了别人,一时感情接受不了,你让他先冷静冷静,之后再好好和他聊聊。” 二傻:“也只能这样了。” 柱子全程在旁边张着嘴,像看天书一样看着这场家庭闹剧,心想,大人好麻烦啊,非要吃饭的时候吵架么? 饭菜凉了,翡翠哥怎么不去热热? 他们都不吃了,我还能动筷子么? 感情神马的真是好麻烦,搞得我饭都没得吃。 可是我真的好饿哦!!! 我想吃饭…… 不过,柱子的饭,今天注定是吃不上了。 因为二傻忽然又想起一件事:“吉昌的事儿咱们先放在一边,对于是否离开史可去内地生活,你们是怎么想的呢?我承认我很自私,你们和弦曳,我都不想离开,但是,还是得看你们的想法。”二傻说着,看向翡翠和柱子:“如果…你们要去内地,我也是支持的,家里的钱,你们想带走多少都可以,我没有意见。” 柱子没想到,话题会忽然转到自己身上,而且听意思貌似不太妙,于是立刻冲进二傻怀里表态:“二傻哥,你在哪我就去哪,我不和你分开。” 二傻摸着柱子柔软的头发,看向翡翠。 翡翠耸肩:“二傻,之前是你自己怕打仗,每天紧张兮兮的,我们这些人,都是些无主的浮萍,要有了根,才能活下来的。”说着,上前两步,抱着二傻:“你这个根在哪,我们就在哪!” “嗯!”二傻拥紧翡翠和柱子:“好,我们一家人,永远在一起。” 第 37 章 阿尔曼第一次见翡翠的时候,正在码头的集市上晒太阳。 在海上漂了半个月,终于上了陆地,阿尔曼迫不及待下了船,享受脚踏实地的感觉。 在史可,他最喜欢那里的集市,人流攒动、物品琳琅,无论是街边小店房顶上的弧度,还是贩夫走卒仿佛吵架般的大嗓门,都充满了烟火气息。 不像他们彩发,人们保持距离,说话曼声细语,说的好听是什么绅士风度,其实骨子里,透着浓浓的冷漠。 “老大,这块地方好,您在这呆着,别被占了去,我让人把船上多余的牛奶和食物拿下来,换点钱咱们好买些玄暨的特产。”萨兰说着,往码头跑去。 呆着就呆着吧,反正这块地太阳不错。 于是阿尔曼蹲在地上,掏出兜里的小鱼干,一边等萨兰,一边看着街上的人流。 玄暨人的黑发真好看啊,那么长、那么亮,像苏玛海峡最深处打捞上来的黑珍珠,莹润光滑,好想伸手摸一下啊! 身边的桶子越来越多,阿尔曼皱眉:“怎么剩这么多,拿出来也没用,玄暨人嫌腥气不爱喝这玩意儿,你费劲儿扛过来,还不如直接倒到海里。” 身为船上的总管,萨兰十分反对浪费:“倒掉多可惜,放着吧,实在卖不掉再说。” “你们这些牛奶,怎么卖?” 青年纯净空灵的的声音传来。 怎么样,我说有人买吧。萨兰递过来一个眼神,上前招呼来人:“你要多少?如果多的话,价钱可以商量。” 阿尔曼本来百无聊赖,听到青年的声音,立马精神起来,他看着青年和萨兰交谈,听着他讨价还价,心里只有一个想法:玄暨真是个神奇的国度,不然怎么会养出这么钟灵毓秀的人呢? 按照种族来说,他们彩发人的皮肤是三国里最白的,但眼前的青年,肤色之白,只有深海里的白母贝能与之相比,人不但白,而且还极其细腻,以阿尔曼百步穿杨的目力,愣是看不到肌肤上的毛孔。 这不可能,也不科学,阿尔曼忽然站起来,向前走了两步,凑到青年的脸上看起来。 翡翠忙躬身后退,抬眼看一个身形高大的红发男人脸孔离自己仅半步之遥,绿色的双瞳紧紧盯着自己,吓死了好么:“喂,哪来的登徒子,你要干嘛?” “女人?”阿尔曼凑这么近,还是看不到毛孔,于是得出了这个结论。在他的印象里,即使彩发的女人,毛孔也很粗大,但这不是玄暨嘛。 翡翠气的脸都红了,以前的经历,让他最讨厌的话里排第一名的,就是对他性别的怀疑。 这时候,吉昌教的防身术就派上了用处,反正在玄暨的国界,我还怕你一个彩发人么? 想到这里,翡翠一脚踢出,目标直指向阿尔曼的□□。 出脚的时候,也不影响他的气势:“你才是女人,你全家都是女人!” “啊!!!”一声嘶吼,阿尔曼捂着他的宝贝,倒地翻滚起来。 在正常情况下,阿尔曼的身手和反应,是绝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谁让他大意了呢,谁让他做出翡翠是女人的判断呢? 毕竟,哪个女人会在生气的时候,踢男人的□□呢? 这不科学,倒地的时候,阿尔曼如是想。 萨兰□□反射性一疼,活该啊你,拿挑逗彩发人的那套来对玄暨人,你不挨揍谁挨揍。 对他们老大的不着调见怪不怪,看着阿尔曼满地打滚,声音都叫破了,萨兰也不说扶一下,仍是热情的跟翡翠交谈:“哎呀,哪来的登徒子,我不认识这人,咱俩继续谈生意吧?” 翡翠怀疑的看了一眼两人,问:“这些桶里的,都是牛奶么?” 大生意上门,萨兰态度立时好了八度:“对,全都是我们从彩发现运过来的,绝对新鲜。” 翡翠怀疑:“这东西好像不好放,容易坏,你们出海怎么也得好几天,能新鲜?” 萨兰:“这你就不知道了,我们海上混饭吃的,要是连个保存方法都没有,不都得饿死?这里面加了防腐的成分,绝对没问题,不信你尝尝。” 翡翠就着萨兰的勺子尝了口,还真是挺鲜香可口的,一点儿也没有腐坏的味道,不禁满意的点头:“挺好的,你们这个价钱如何?” 萨拉吃惊:“全都要么?” 翡翠:“对,如果价钱合适,我们全都要,另外,你还得告诉我保存的方法。” 阿尔曼这会儿终于缓过劲儿来,刚从地上爬起来又嘴欠:“你不嫌腥气?拿这么多桶干嘛,洗澡么?哦…难不成你是用这牛奶洗澡,皮肤才这么白嫩的?” 萨兰想锤死他们老大:有这么做生意的么? 翡翠斜了阿尔曼一眼,摆明不想搭理,问萨兰:“这么多桶,你们管不管送货?” “送、送。”只要有钱赚,什么都好说:“客人您要送到哪里,我们现在就走。” 翡翠手里还抱了一个小桶,他想想,你们先等我会儿,我还有些其他东西要买,等差不多了我来找你们,这是订钱。 说完,转身去了其他的摊位。 萨兰忙着去准备推车,阿尔曼却着魔似的跟着青年,他从没见过这么漂亮,像瓷娃娃一样的人,就算在玄暨,他都没见过。 他的头发又长又黑,披在的不盈一握的肩膀上,柳条似的身材,随着走动轻轻摇曳,说话声音也空空灵灵的,好听的不得了……就是脾气太烈,动不动就踹人下身,这个习惯可不好。 阿尔曼跟着跟着就走神了,再回神时,青年已经不见了踪影,虽然有点可惜,但想起一会儿美人还会回来,阿尔曼果断转身,打算到原地等待。 还没走多远,忽然看见前面好多行人聚集,像是在看热闹。 看热闹怎么能少得了阿尔曼,他精神一震,仗着人高马大往前面挤去。 哎?那不是小美人么?他在跟谁争吵? 对于常年在海上游荡,经常光顾各个国家的阿尔曼来说,他的经历不可说不丰富,可在那天那刻,面对人群里的青年,和他的家人时,阿尔曼还是觉得,他太小看了人类的恶。 人,究竟能坏到什么程度呢? 人们形容一个人坏,往往会说这个人吃、喝、嫖、赌,样样俱全,阿尔曼却不以为然,本来这些所谓的恶,其实都是和欲望有关的,饿了渴了自然要吃喝,口腹之欲满足了,自然就想要繁殖,富裕,这不都是人之常情么? 听着周围群众大骂那女人是人面畜生,阿尔曼不服气,他要为畜生正名。 在食物匮乏,母亲都活不下去的时候,动物会吃掉自己体弱的孩子以保证存活,但在食物相对充足的时候,动物极少会有亲子相食的情况。 而今天这个女人,算是让阿尔曼大开了眼界。 只因为无意间看见了她的隐秘,姑且不说那时候青年才多大,晓不晓得人事,就算他通晓人事,一个稚嫩小儿的话,大人谁会当真? 为了这么个破事儿,就把孩子卖到有钱人家当娈童,他妈的,动物都比她强一百倍好吧! 阿尔曼知道娈童是什么,他们彩发的好多贵族,也会豢养一些年轻美貌的孩子,那些孩子们大多容貌美艳,但是在无尽的折磨和无助中,眼神空洞,没有灵魂。 可这个青年不一样,他的眼睛里,有倔强、有不屑、有憧憬、有刚强,就如他柳条似的身姿一样,即使经受了百折的屈辱,亦不会弯曲。 在极恶人性的荼毒下,竟然还会有这样的人,这样的眼神么? 阿尔曼疑惑了。 闹剧在青年的反击中完美结束了,人潮渐渐散去,阿尔曼看着青年离去的方向,怔忪了好久,才慢慢返回原地。 萨兰:“那个人怎么还不来,牛奶到底要不要了?” 阿尔曼这才回神:“刚才他碰见了不好的事儿,可能一时激动下忘了吧,我在这等着,你有事儿就先回船上去吧。” 萨兰吃了一惊:“平时油瓶子倒了都懒得扶的人,今天主动干活,老大,你是不是中邪了?” “滚一边去吧!”阿尔曼做势欲踢,萨兰落荒而逃。 果然,傍晚的时候,青年来了,当看到原封不动的数个桶子和预备好的推车后,青年明显松了口气:“我还以为你们走了呢。” 青年看到阿尔曼,并无明显的惊讶:“早知道你们是一伙儿的,不过看在卖价便宜,又提供送货的份上,还是照顾照顾你们吧。” “是啊,是啊,我们很穷的,急需处理掉这批牛奶。”阿尔曼装可怜,:“你等下,我这就把它们装车。” 翡翠白了阿尔曼一眼:“路上老实点,再胡说八道,下午的痛,再让你体会一次。” “不敢不敢。”阿尔曼一路老实的跟着翡翠:“我叫阿尔曼,你叫什么名字?” 翡翠头都懒得回:“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个…你订这么多奶,肯定是做生意吧?我们的货又新鲜又便宜,还提供送货上门,你就没有想过和我们长期合作?”阿尔曼虽然混,但是脑子是顶好的,眼珠一转,就抛出诱人的橄榄枝。 青年想了片刻,道:“行,以后你们依旧按今天的价格给我送货上门,我就长期光顾你们的生意,哦对了,我叫翡翠。” 阿尔曼心中默念,翡翠…真是个好听的名字! 第 38 章 吉昌从香香出来,直接向码头的方向走去。 他知道有人在跟踪他,要的就是让他们跟踪。 说实话,对于二傻能离开史可这件事,吉昌当初还是抱着些许希望的,没想到啊没想到,二傻又一个耳光狠狠的打来。 弦曳,你有种,短短两个月时间,就能让二傻宁可离开他们这些家人,宁可忍受死亡的恐惧,也要呆在你身边。 玄暨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 不过没关系,刚才气愤难忍、崩溃欲炸的心情,也让吉昌认识到了他对二傻的感情。 什么家人? 二傻不但是他的救命恩人,更是他心里认定的人,不然的话,他堂堂一国太子,会被二傻拎过来提过去的,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他再平和亲民,也是有太子的自尊的。 不过想想,自己也是够傻的,活了二十几年,不知情爱为何物,好不容易知晓了,喜欢的人,却已经投向他人的怀抱。 想到恨处,吉昌忍不住给了自己两个耳光,你他妈的活该。 不过没关系,他还有办法。 虽然这办法,他当时压根没想会用到。 在远离码头的一处岩滩停下,吉昌摆出一个特定形状的篝火,小半个时辰后,一只小船自夜色中缓缓驶了过来。 吉昌踏上小船,在全身包裹在黑衣的船夫操纵下,向远方的主船驶去。 弦曳,我看你的人要如何跟踪! 晚夏的夜风吹拂,小船缓缓向前,不多久就到达了目的地,一艘看似普通的商船。 甲板上,熟悉的人早已等候多时:“表兄,今天这是吹得哪阵风,怎么想起来我这儿小坐啊?” 吉昌脸色仍然不好看:“进去再说。” 一行人进了主仓,吉昌随便挑了一处坐下:“阿尔曼,我打算回色目了,需要你的帮助。” 如果翡翠在这儿的话,小脸儿估计会惊得煞白,没错,吉昌所熟悉并打算求助的人,正是隔三差五给他们送货的彩发人阿尔曼。 至于为什么阿尔曼和吉昌是表兄弟的关系,这事儿说来话长。 简单的来说,就是联姻。 色目和彩发为了合力扩张,把目标瞄准了玄暨,如果说什么能够让两国的同盟关系牢固紧密,最好的方法,就是联姻。 阿尔曼的母亲,是吉昌的阿姨,在多年以前,嫁给彩发的国王,阿尔曼就是彩发国第十一王子。 不过阿尔曼不喜欢做王子,他喜欢自由的大海,于是自愿脱离王室,成了桑玛海上不受任何人束缚的海贼。 阿尔曼儿时,被母亲带回色目住过一段时间,吉昌也是在那时候,和阿尔曼认识并混熟的。 不过成年后,他们就再没有见过。 吉昌被蛊毒搞得面目全非,他亲妈来了都未必认得出来,可阿尔曼那遗传自皇室的火红头发,和猫眼儿一样的绿色瞳孔,却是独一无二的。 吉昌在码头扛麻袋的时候,偶然间认出了阿尔曼,互相表明了身份,交换了暗号,以备不时之需,这不,终于用上了。 阿尔曼伸了个懒腰:“行啊,说吧,我能帮什么忙?” 吉昌凑过来,我打算这样…… 与此同时,玄夜那里接到暗卫的汇报,吉昌登上一艘小船,去了近海,他们无法继续跟踪。 玄夜面前正摆了一盘棋,下棋的却只有他一人,闻言道:“问海军了么?那附近的船只是哪的?” 暗卫答:“好像是彩发的商船。” “好,知道了,下去吧。”玄夜捻起一粒棋子:“看来,还有帮手啊。” 棋子落下,堵死了对方所有的路。 那天晚上,吉昌做了个梦,梦到之前与四弟的对话。 空旷的皇宫里,四弟与他分坐在长桌两端,距离是那么的远:“皇兄,你为什么反对我用瞳术?” “因为我觉得,靠瞳术操纵人心,就好像空中楼阁,总有坍塌的一天,治理国家,不能用这些邪门歪道,要靠权谋、计策、人格,最重要的,是民心。掌控那么一两个人,或者几十个人,能起什么作用呢?” 姬恒气乐:“皇兄,咱们皇家历代相传的异能,怎么就成了邪门歪道了?” 吉昌:“反正我是不会用的,我希望你也不要用,四弟,以你的智慧和谋略,御权下属、回报君王,哪样都会绰绰有余,实在是没有必要。” 姬恒低头:“皇兄,你不让我用瞳术操纵百官,说到底,是你蔑视权势,因为你生下来就得到了最高的权势,所以你不在乎。但是总有一天,你会碰到在乎的人或者事儿,那时候,我看你会不会用?” 四弟,你说的没错,现在我碰到了想用,并且不得不用的人了。 二傻本来会以为,最近的日子会不好过,结果第二天早晨,吉昌就过来告诉他,他想明白了,想大家坐下来吃顿饭。 吉昌说这话的时候,虽然还是有些不甘心,但眼神里有释然,有放下,二傻松了口气,心说翡翠你说的也不准嘛,吉昌哪里会迷恋他嘛,顶多就是不服气家里忽然多出一个人,有点闹小脾气而已。 不过为了谨慎起见,二傻还是该确定一下:“弦曳来了,你保证能心平气和,绝对不会动手嘛?” 吉昌反射性想翻白眼,忍了忍没翻,心说你个二傻,还没咋呢,胳膊肘拐得都要骨折了,不过算了,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开什么玩笑,我是这种人么?” 二傻细细想了想,吉昌虽然喜欢抬杠,但人很有风度,还真没有什么暴力前科,于是很高兴的答应了。 雅苑里,二傻干完活,又和玄夜在菜地里集合了。 “吉昌说,想让你去香香吃顿饭,大家正式认识一下。”二傻假装不很在意,其实心里激动死了,这不是典型的见家长嘛。 “哦!”玄夜拿锄头松土,地里的菜收的差不多了,是时候种二茬或者改种点其他蔬菜了:“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我种些。” 二傻:“土豆或者红薯吧,我想吃烤红薯了。” “土豆不行,这个节气种不了,红薯倒是正应季,改天我去买些种子,趁这两天下种,到了冬天,你就可以吃了。” “哎,跟你说正事儿呢,你怎么又回到种地上去了。”二傻这才反应过来:“你好好准备一下,穿正事点,我们家的人虽然都很和气,你也不能太不像样,知道么?” 好吧,堂堂皇家五皇子,被恋人斥责穿的不像样,玄夜自问在雅苑过的虽然随性了些,但是穿着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除了有时候种地弄得脏了些。 看来,他可爱的恋人真是不知从哪里来的,连衣着料子的好坏都不分:“知道了,知道了,这是你今天提醒的第几条啊?”玄夜掰着手指头数:“不要迟到、要穿正式、要讲礼貌、要带礼物……还有什么?” 二傻急的跳脚:“最重要的忘了,你怎么回事,一定要记得,吉昌要是对你态度不好的话,要忍耐忍耐再忍耐,不要和他计较,知道么?” 玄夜不服气:“为啥?” 二傻不欲多起波折:“最近工作那边出了点事儿,他心情不好,要是说话哪里不好听,你要让着他,知道么?” 玄夜举手投降:“知道了,他骂我我听着,他打我我受着,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那就这样,我先回去了,你准备好了,就自己去吧,我回家准备好饭菜迎接你。”说完,在玄夜嘴上轻轻一撮,偷笑着跑了。 第 39 章 确定二傻出了雅苑的门,玄夜拍了拍手,‘嗖’的一声,地面上出现了几个半跪着的人。 “一会儿我进去,严密把守香香的前后院,决不能让任何人出入,另外,警惕外部袭击。” “是”众人应诺。 “玄十七,你去出城的各处城门,派发二傻及他身边人的画像,告诉他们,这些人虽不是嫌犯,但发现以后,立即通知上层,并坚决制止他们出城。” “遵命”玄十七接令。 安排好一切,玄夜拿着礼物,去了香香小院。 从他进门的那一刻,香香小院就被各个角落里的暗卫包围起来,水泼不进。 吉昌姿态做的很足,亲自站在门口迎接,待玄夜进了门,他却没有跟进去,而是站在原地,依据阿七的暗号,准确的找到隐藏的暗卫,逐个看过去。 暗卫玄三离香香大门最近,心里一惊,为什么今天那个吉昌的瞳孔颜色,又变成了深紫色? 那么深沉,透着说不上来的神秘,像个看不见底的漩涡,要把他们都吸进去一样。 玄三深思恍惚,似乎过了很久,也许只是一瞬,身为暗卫的坚强毅力,让他恢复了意识,定睛一看,门口早已没了人影。 好险,玄三起了一身冷汗,如果刚才那一刻,吉昌发动了攻击,他们这些人,不会有任何还手之力。 奇怪的是,吉昌并没有,他什么也没干,就这么离开了。 看来,一会儿会有一场大战等着他们。 香香小院里,却是一片祥和宁静。 为了表示对今天宴席的重视,翡翠特意请了兼职,打打下手,洗涮用具什么的。 这俩人就是吴琴和吴畏。 厨房里,翡翠加紧准备饭食,客厅里,玄夜和吉昌相谈甚欢。 都是常年混迹在宫廷的人精,没有人比他俩更擅长揣着明白装糊涂这项技能了。 吉昌:“弦曳今年贵庚啊?” 玄夜答:“刚满二十。” 吉昌:“哦,二傻也还未到十五,你俩都还是太年轻啊。” “不知吉昌大哥贵庚?” “过了年,就二十四了。” 二傻全程坐在旁边心惊胆战,看这个情况,应该算是…相安无事吧。 下一刻,二傻就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只听弦曳问:“听二傻之前说,你是他从那个…捡来的,不知吉昌大哥是否之前经历过什么挫折,可有需要小弟帮忙的地方。” 喂,弦曳,你是不是想死?想死就明说。二傻瞪玄夜,眼珠子都快跳出来那种。 吉昌冷笑:“你一个小小的花匠,语气倒是不小,那我就问问,你能帮我解决什么问题?” 翡翠恰在这时,端着饭菜走过来:“饭好了,大家收拾桌子,准备吃饭了。” 柱子和吉昌摆凳的摆凳,端盘的端盘,二傻见玄夜大爷一样坐在那里动都不动,气的踢了他一脚:“有没有眼力界儿,干活去。” 可怜的玄夜,几十年没干过家务,完全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站在桌子边,手足无措的样子,简直可怜。 还是翡翠看不下去,过去让玄夜坐在椅子上:“二傻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哪有刚来就让人干活的?” “那也不能来当大爷。”二傻气的不得了,来前交代了一遍又一遍的话,还不如说给狗子听。 他们家阿大的执行力都比他强。 不过没办法,自己造孽找的人,哭着也得伺候着。 “来,弦曳,吃快猪心,补补脑。”二傻夹了一筷子放在玄夜碗里。 玄夜听话的抄起来放在嘴里,饭菜他是放心的,这饭桌上的人每个人都吃,应该不会有问题。 本来他是不打算说话的,毕竟食不言寝不语嘛,可二傻上了饭桌,就像打开了话匣子,没完没了的说起来。 “翡翠,今天你这做的这个麻辣香锅太好吃了,简直掌握到精髓了,我光是闻到,就要流口水了,吃到嘴里就更香了,翡翠妈妈,我发现了,我最爱的还是你。” 玄夜听到,也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喔!鲜香麻辣,味蕾就好像被激活了一样,瞬间分泌出好多的口水。 翡翠看了玄夜一眼,见他对二傻说的话没什么反应,才放下心来:“你喜欢的,我都做给你吃。” 二傻的脑子还在商业的道路上奔跑:“翡翠,你说,要不咱们下一步开个饭店怎么样?这些菜这么好吃,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的。” “好,那我们明年的小目标,就是开个酒楼。” 柱子也在旁边助威:“酒楼…哦哦…酒楼!” 翡翠和柱子对二傻是无原则无底线宠溺,吉昌早见怪不怪,玄夜却是第一次,于是对于二傻所说的家人,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 “你们关系真好啊。”玄夜真心很羡慕。 “不用羡慕,以后你也是这家里的一员。”翡翠举杯:“二傻喜欢你,那么我们也会喜欢你的,从今天起,我们真心接纳你,成为我们家里的一员。” “哎呀,翡翠。”二傻脸有点红,不知道是喝了酒的缘故,还是不好意思:“搞得这么正式干嘛,说话不要这么肉麻。” 看着面前的四人,翡翠柱子和二傻眼神中的希翼,吉昌眼中的不屑,玄夜举杯一饮而尽:“谢谢你们。” 吉昌这时候却放下了筷子,看向桌上众人:“饭吃的差不多了吧,那过家家的游戏,也该结束了,现在我也给大家宣布一件事儿,这个弦曳,我不接受。” 翡翠:“吉昌,别说了!” 玄夜的表情倒是很淡定。 二傻的表情可以称得上是惶恐了,他看看玄夜,又看看吉昌,眼神中流露出浓浓的祈求:“鸡肠,你答应过我什么?” “心平气和,绝不动手嘛。”吉昌拿起酒杯,放在手里细细把玩:“我现在不是正在心平气和的说话么?” 桌上的众人都不知所措。 吉昌说话的时候,玄夜已经开始调动全身的神经,严防死守各个方位,他紧盯着吉昌,警惕他的任何一个动作。 “弦曳,吉昌……”咯啦一声,酒杯摔在地上,残片撒了满地,于此同时,像是触发了某种讯号,屋子里瞬间安静下来。 除了吉昌本人,桌子上的其他人,坐姿僵直,眼中的光华消失,像是变成了没有生命的人偶。 翡翠三人被控制的很彻底,明显一点反抗都没有,弦曳貌似就差一些,虽然眼神放空,身体僵直,但明显是带有挣扎的,这从他时而呆滞时而激忿的神情可以看出一二。 这个人果然不简单。 吉昌凑近弦曳,看着他的眼睛,加大了暗示的力度,玄夜眼中那点挣扎渐渐消失,终于归于平静。 没想到自己曾经认为鸡肋的能力,也会有派上用场的一天。 色目人,之所以被称为色目人,除了天生瞳孔的颜色外,其实还有一个被隐藏的能力,催眠。 这项能力,属于皇家辛秘,除了皇族嫡系,连庶枝都无权得知。 隐藏的这么严密,当然是有理由的,相传色目的建国,就是在这项能力下,不光彩的夺来的。 祖先的事情吉昌不想过多置喙,就像之前他和老四的对话那样,吉昌一向是看不起这个能力的。不过身为皇族最正统的嫡系,吉昌也被认为是色目催眠能力的第一人。 幼年的时候,他就可以利用催眠的能力,让被暗示者做任何事情,包括去死。 只要他有这个意识,任何和他对视过的人,都会被他控制,成为没有思想的傀儡。 当然,对于意志力特别强的人,他的催眠效果会打折扣,不过争取时间,让他带着二傻离开史可,是绰绰有余了。 吉昌准备好一切,凑近弦曳那张木然的脸:“本来杀了你是最省事的,不过…看在你还有用的份上,这条命,先寄存在你那吧。” 第 40 章 ‘咣裆’一声,门板相撞的声音响起,守在门口的暗卫精神一震,准备作战。 门口序贯而出几人,打头的是他们夜王,可夜王并未打出任何手势,而是不发一言,带头向前走去。 跟在后面的几人是香香的众人,玄三确认了一下,翡翠、柱子、吉昌、二傻几人都在其中。 他们这是要去哪?为什么夜王没有按之前的计划下令,难道,他们在里面打成了某种共识? 但身为暗卫,其实并不要求善于思考,他们只需按照命令执行即可,所以,即使心含疑问,玄十三也立即打手势给同伴。跟着夜王,沿路保护。 夜王一行人走的并不快,不时还会停留片刻,像是在饭后漫步。玄十三路上虽然怀疑,夜王是否受到了挟持,但首先他们之间离得很远,不存在拿武器挟持一说,其次,那个吉昌一路上在众人中的位置并不固定,更有时会跑到一边的货摊问询,如果受到挟持的话,跑的机会简直不要太多。 用毒的话更不可能,他们夜王是不惧任何毒物的。 虽然他们一行人看起来非常的和谐,但又处处的投着诡异。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思考的间隙,众人走走停停,已经到了目的地,史可的码头。 玄十三去出城的各个出口派发二傻一行的画像,回来后沿信号找到了他们,见大家蛰伏在一边,眼巴巴的盯着岸边,问:“什么情况,怎么来码头了?” 一艘渔船正在岸边等候,众人像是有默契般,正在序贯登船。 玄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夜王并没有下令,反而带着我们来到这里,这是打算出海么?夜王从未提过……” 玄十三看着岸边众人,忽然惊呼:“那个吉昌和二傻怎么不在,你们是瞎了么,竟然没发现?” 心里隐隐的不安终于破土而出,玄三语音都带着颤抖:“不是在那么?船的最中间,挨着小孩柱子的那两个。” “放屁!”玄十三气的都骂人了:“来不及说清楚了,先把他们拦下了。” 说着,一声长啸,跳了出去:“先救夜王要紧。” 此时,小船刚刚起锚,玄十三抛出绳索,绳索那头的钢爪攀住船沿,几人合力一拉,船又晃晃悠悠飘了过来。 只不过回来的那条船上,没有玄夜,和玄夜一同消失,还有船夫。 就这么片刻的功夫,玄夜竟然被人带走了。 堂堂夜王,在眼皮子底下被带走,他们这些暗卫竟然一无所知,玄十三目眦欲裂:“立刻搜寻周围,通知码头驻军,任何船只不得离开,他们绝对跑不远。” 船上的几人,在被拉回来后,依旧安静的坐在那里,如没有知觉一样。 其余暗卫散开四处寻找,玄三却走到船边,指着吉昌问玄十三:“这不是吉昌么?” 丢了主子,玄十三正心急如焚,再听玄三的问题,更是气不打一出来,于是想也不想就打了他一个耳光:“你眼睛是瞎的么?这个小孩儿怎么会是吉昌?” “小孩儿?”玄十三手劲儿颇大,玄三头晕目眩,却又紧紧盯着眼前的吉昌。 眼前的景象,慢慢的发生了变化。 他眼中本该裹着面罩,身形高大的吉昌,像是被水晕开的水墨画,渐渐变淡、变形,缩水,最终变成了一个十来岁的孩童。 玄三眨了眨眼,又揉了揉,晃晃脑袋,再看过去,依然是个孩童。 见鬼了…… 于此同时,被带走了的玄夜,慢慢的恢复了清明。 触目所及,是一片黑暗,脚下的触感虚浮,有随着水波浮动的感觉,这是…船上? 周围空气混浊,是长时间不流通的结果,动了动,身上没有捆绑的感觉。玄夜站起身,靠着双手摸索,最后得出,他现在应该身处一艘船的底仓。 怎么会这样? 上一刻,他不是还在香香的饭桌上伺机待动么? 那个吉昌对他做了什么? 为什么回过神来时,他却在这里?二傻呢? 冷静…冷静… 看来,这个吉昌,掌握着自己所不知道的异能。 怎么就没想到呢,他们玄暨皇族有异能,色目的皇族,为什么不能有? 色目皇族自来低调,向少出现在人前,而且他们和玄暨不一样,天生排外,所以目色为黑的玄暨人,在色目的探子极其有限。 仅有的信息,只是知道色目的皇族,是深紫瞳孔。 大意了,也轻敌了,他玄夜这波,输得彻底。 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 二傻现在,一定已经被吉昌带走了。 抓紧时间,或许…还能追上。 想到这里,玄夜开始集中精神。 “轰隆”一声巨响,停泊在岸边一艘破旧商船的底仓,被巨力破坏,仓房开始漏水,船缓缓下沉。 “船沉了,救人啊……”码头上的人喧闹起来,有仓皇逃生的,有抢救货物的,一时间喧闹纷繁,玄字暗卫立时靠拢过去。 一人自甲板跳到岸边,暗卫们看见,半跪行礼:“夜王……” 玄夜抬手,制止了手下的请罪:“香香其他人呢?” “在那边,玄三在看着。”玄十三一指,玄夜已经掠了过去。 翡翠、柱子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半大孩子,安静的站着,对周边的喧闹视而不见,仿佛只剩了副躯壳。 玄夜用手在他们眼前晃了晃,众人依旧没有反应。 玄十三这会儿上前:“玄三说,你们从香香小院出来的时候,他明明看见吉昌和二傻在里面的,那时候并没有那两个孩童。” “那从何时起,这两个孩童出现的?” 玄十三:“这也是属下疑惑的地方,属下因为去各处送画像,与他们汇合的时候,明明只有这两个孩童而没有二傻和吉昌,玄三却一口咬定,从院子里出来的时候,他两人确是在其中的。玄三是咱们暗卫里目力最好的,所以当时才让他在门口守着,如果他没有说谎的话,这事儿…就很蹊跷了。” 看着众人疑惑的眼神,玄夜指着其中一人:“玄五,你看他们中间,有没有吉昌。” 玄五点头,面色疑惑的指着那个半大孩童中的男孩:“这个不就是么?” “那二傻呢?” 玄五指了指半大孩童的女孩:“这个。” 玄十三觉得自己在做梦,他们玄字暗卫集体瞎啦?或者疯了? 或者说,其实是自己瞎了? “夜王,这……” 玄夜却像是心里有了某些想法:“你们都和玄五的看法一致?” 大家点头。 “那玄三是从什么时候看出吉昌并非吉昌的?” 玄十三思索片刻,觉悟:“好像是从我打了玄三一巴掌开始。” 用不着玄夜下令,玄字暗卫的人们,开始互扇耳光,众人在轻微的头晕后,再看那俩人时,都已经变成了孩童的模样。 玄三以己推人,赶紧跑到香香众人身边,一手一个,几声清脆的声音后,那几个人,终于活过来了。 “好疼,谁打我?”最先说话的是柱子,话刚说完,看见围站在身边的一众人等,吓得立刻躲在翡翠身后。 翡翠疑惑看周围,最后把目光定在玄夜身上:“弦曳,这…是怎么回事?是你把我们抓过来的么,还有,二傻和吉昌呢?” “二傻…”玄夜看着远方海天一色,橘红的夕阳缓缓下沉,景色如梦似幻。 美的景色,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看,才会幸福哦。二傻笑嘻嘻的声音忽然出现在脑海里。 那…如果喜欢的人不在了,我还会幸福么? 翡翠的脸色,随着玄夜沉默的时长,越发难看起来。 一向温柔的、很少发脾气的翡翠,突然用前所未有的语气吼道:“弦曳,回答我,二傻呢?” 目光从海面移开,玄夜转身,毫无预兆的,忽然对着翡翠深深鞠了一躬:“对不起,二傻,被我弄丢了。” 是我的自大傲慢,我的无知少闻,让我弄丢了二傻。 … …… 不过没关系,二傻,你要保重自己。 因为我,终有一天,会再次找到你。 第 41 章 玄暨342年春 甜水巷的香香酒楼,宾来客往,络绎不绝。 虽然是史可占地面积最大的酒楼,楼上楼下,桌台数量近百张,可每到中午,总是排着长长的队。 为此,店主不得不专门找个兼职,在每日的午时,负责给排队的人们派发号牌。 初来的外乡人看着长龙似的队伍,问同伴,多好吃的饭菜,竟然还要排队,史可那么多酒楼,至于么? 还真至于! 全史可,只有香香酒楼,是即售卖快餐、又售卖精品菜肴,同时又兼顾甜点蛋糕的地方。 史可本地人都知道,香香酒楼,最初只是一辆快餐车,之后,他们盘下一间店铺,开了香香蛋糕坊,再后来,老板买下周围的几家店,扩建重装后,就是今天的香香酒楼。 外乡人‘哦’的一声,看着装饰繁复,高梁青瓦的三层高楼:“那吃顿饭,一定不便宜吧?” 同伴神秘一笑:“这就是为什么排大队的原因了,里面东西好吃是一方面,另外一点就是,只要排队时间够长,就可以得到一张食品打折券,好些人想吃好的又没那么多钱,就来这里排队,排的越久越高兴,比如我们,哈哈。” 从来没听说过,排队还能挣钱,那感情好,排多久都行。 店堂里,兼职伙计吴畏穿花落叶似的在桌间游走,时不时奉上客人的菜肴,动作流畅,毫不拖沓。 “客官,这是你点的鱼头泡饼,由于客人较多,等待稍长,这是小店奉送的小菜,请慢用。” 客人抱拳道谢,周边的食客早已见怪不怪,自顾推杯换盏,畅所欲言,一人说道:“你们知道么,色目国王驾崩,新皇即位了,就是之前的太子。” “你这是哪年的陈年旧事,现在还有脸拿出来说,是不是吃酒吃多了。” 同伴嘲讽:“色目虽然闭国,但这么大的事儿,还是得昭告一下的,现在天下皆知,你拿出来说,有什么说头?” “你别着急啊,等我慢慢说来。” 前者一脸神秘:“我要说的是,他们那个新皇,二十七岁竟然未曾婚配,所以臣子们就天天奏请立后,那新皇就是不允,后来被逼急了,竟然玩起失踪。现在他们色目,是被摄政王四皇子管着。” 后者看着前者,一脸的怀疑:“大哥,色目闭国啊,你这消息哪来的?别是在这给我编话本呢吧?” “色目闭国,咱们又不闭,史可多少色目人来做生意,这消息,在色目又不是秘密,传的满大街都是。” 两人声量虽不大,但离得账台近,坐在桌后的李铁柱听到,不由沉思起来。 三年前的事儿,现在他想起来,还觉得在做梦。 不是梦的话,怎么一息只间,他就失去了最重要的两个家人。 二傻、吉昌,你们在哪? 难不成真如弦曳说的,吉昌是色目的皇族,二傻被吉昌带去了色目。 那为什么又把他和翡翠留下呢? 难道自己和翡翠,在吉昌眼里,是可以随意丢下的人么? 可惜,色目闭国,不然他一定要去色目,好好问问吉昌,到底是怎么想的。 对于这些疑问,柱子曾问过翡翠,他人小,想不明白,或许翡翠能知道呢? 那天,翡翠说了好多话,可柱子只记住了最后一句话,他说,二傻还会回来的,所以,他们得在这,在香香,等着他。 雅苑里,由于主人长时间不在府里,各处都有些萧条了,唯独菜园里熙熙攘攘,好似全府里的人,都集中在这里。 绿竹指挥下人们松土下种,种土豆。 本来这是夜王的活儿,可自从二傻走后,玄夜时时不在府里,他走之前说,如果没在下种的时候回来,绿竹就代他完成这项工作。 现在地里除了土豆和红薯,已经不种其他蔬菜了,地窖里也储满了前几年收获的土豆和红薯,夜王说了,都攒着,二傻回来要吃的。 绿竹很想问玄夜,二傻什么时候会回来呢?可看着玄夜淡淡的目光,又有点不敢问了。 到今天,绿竹还记得那天玄夜回来时的表情。 淡淡的,静静的,有点儿像天上的云彩,一会儿不留意,就不知道会飘到哪去了。 上次见到这个表情,还是冼空大战后,玄夜独自一人回到王城的时候。 绿竹见过他这种表情,所以一见之下,心里就有点慌:“少爷,您不是去二傻家了么?怎么……” 玄夜像是没看到也没听到一样,绕过他走了。 那是自二傻走后,玄夜唯一一次失常。 之后,除了厨房里再也没有飘出过乳香,雅苑里,似乎与之前没有什么不同。 玄夜又恢复了养老生活,不同的是,他不在雅苑的时间渐渐增多,绿竹知道,他现在,是真正的巡边了。 这一次,玄夜离开,已经快半年了,不知道现在他在哪里,又在干什么呢? 驼铃叮当、胡琴抑扬、黄沙陌陌,放眼可及处,是望不到边的金黄。 乍一看,觉得会是很棒的景色。 可若是一直走、一直走……没有尽头的走呢? 这里,是史可与色目接壤的地方,吉士雅沙漠。 一行人,在吉士雅禹禹而行,已经多久了? 十天…还是十五天? 时间在这里,根本没有意义。 因为你眼前除了沙子,什么都不会有。 沙子沙子沙子沙子沙子沙子……要把人逼疯的沙子。 虽然走了好几遍了,萨玛还是受不了,每次回到瞳岚,他都会发誓,以后,他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可是每次每次,都因为各种原因,他又来了。 因为,从史可到瞳岚最近的路,就是穿过这片沙漠。 这段路程只要能坚持下来,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到达瞳岚,比海运动辄一两个月的时间,在时间和金钱上面,要省的多。 所以,好多小型的商队,都喜欢这么走。 萨玛是这家商队的老板,做的是一些杂物的生意,他常年在两国之间游走,把色目的特产带去玄暨,再把玄暨的特产倒卖到色目,赚些差价,用以生活。 路上虽然难熬,可一想到回到色目后的丰盛回报,以及妻子和女儿的笑脸,再难的路也能坚持下来。 只要不碰见沙暴和沙匪。 可这次,似乎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看到前面一溜的长腿瘦马,和马上蓄势待发的蒙面沙匪,萨玛觉得腿在瑟瑟发抖。 可丰富的经验又在支撑着他:“众位爷,可是手头紧了,小的这里的东西可以随意取用,我们只求留命。” 沙哑的声音传来:“如果我们留财又留命呢?” “那…小的不才,也只能拼死反抗了。”萨玛说着,抽出驼背上的弯刀:“马汉,冲!” 话音未落,几人已拿着弯刀,应声上前,其他商队成员却一边后退,一边拿出随身的弓矢,专射对方的马腹。 有的马被射中,跪伏下来,马上的沙匪滚落在地,被手拿弯刀的人砍中,霎时血溅当场。有的马虽没被命中,却乱了阵脚,左右晃动,马背上的沙匪重心不稳,也难展开攻势。 沙匪头子没想到对面商户前一秒还在求饶,后一秒就拿着弯刀开干,一时没反应过来,被占了先机,损失了好几个人。 可毕竟是惯匪,片刻后已冷静下来,大吼:“不要乱,警惕他们的箭,给我往前冲!” 只要能近了他们的身,干掉这些个商人,还不和切菜杀鸡一样容易。 可他忽略了一件事,刚才那一瞬间,作为先锋的几个马汉,已经奔到他们身前了。 “踩死他们!”沙匪头子下令。 众匪立刻拉紧缰绳,马的双蹄扬起,待落下时,就是这些人血肉模糊的时候。 商队众人不忍再看,虽然这些人只是花钱雇来的,一路上也没什么交流,可谁也没有勇气眼睁睁的看着活人被踩死。 想象中骨折及哀嚎的声音并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马的嘶鸣及刀刃劈骨的声音,那些人在马蹄踏下的瞬间,忽然就地一滚,避开的同时,出手如电,砍下了马的后腿。 几番操作,一会儿工夫,数十匹马被砍倒,马背上的沙匪摔落在地,还没来得及哀嚎几声,就被弯刀一划,结束了生命。 碰到硬茬了,沙匪头子一声唿哨,召集剩余的人马,呼呼啦啦撤退了。 一场生死攸关的战斗,好似优雅的在鬼门关打了转儿,就这么轻松的结束了? 萨玛觉得自己还有点懵圈。 马汉们啥时候这么厉害了? 虽然疑惑,萨玛还是走上前去,朝站起身来,正在清理血迹的马汉头子,鞠了一躬:“谢谢你们,没想到你们这么厉害,有了你们,什么沙匪也别想得手了。” 年轻的头领转身,一边擦拭面上的血迹,一边回礼:“收人钱财,理当如此,不必言谢。” 血迹被清理干净,素尖的下巴,苍白的脸庞渐渐显露出来,头领狭长的双眼扫过马和人的残尸,又看了看天边盘旋不去的秃鹫,淡淡问:“咱们是不是快到瞳岚了?” 那张脸庞,是玄夜。 第 42 章 马汉,是对沙漠里护卫商队的保镖的称呼,这些人,一般都是玄暨和色目的混血。 史可之前的敌占区历史,遗留下来很多的问题,这中间,混血是最显著的。 那会儿玄暨胜利,史可的色目和彩发人,遭到最严厉的驱逐,可这地方被占了几十年,好些人都生活了两三代了,与玄暨人的孩子都又有了孩子,这些混血的后代,该何去何从呢? 色目和彩发打了败仗,损失惨重,除了本国居民,他们的混血后代,是绝对不会接收的,后来没办法,这些人只能留在玄暨。 这些混血,虽说是玄暨人,但由于父母的原因,或多或少,都长的和玄暨人不同,头发和眼睛的颜色,让他们在自己的国家,也没有太多的归属感,虽然没有恶意的欺压,但明显受到各种各样的歧视。 最明显也最麻烦的,就是他们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 生活所迫下,少有财产傍身的混血,只能从事一些危险且收入低的工作,马汉就是其中之一。 以沙漠为通道的一些商队,为了抵御沙匪,会招募一些身体强壮的人,保护货物及人命。 可说是保护,面对以抢杀为目的且行事的沙匪时,没有经历过训练马汉们,和肉盾无异。 可想而知,伤亡率如此高的工作,平常的人是不会接手的,毕竟,钱给的再多,也得有命花才行。 可色目的混血不在乎,一来,同为色目人的商户老板不会歧视他们,第二,身为混血,他们是可以进入王城瞳岚的,如果运气好,能碰到之前的亲人,说不定可以留下呢。 既然已经出现了沙匪,说明他们应该离绿洲不远了,萨玛心情放松,连步伐都轻松了不少,再加上感念马汉的勇猛,一路上,交流倒是多了些。 “小兄弟,你们这些人功夫都很好啊,当马汉多久了?” 青年像是有些不善言辞,想了想才说:“三年了吧。” 萨玛:“想不到帮手人力能招到你们这么厉害的马汉,以前我有一个相熟的商队,不走运碰见沙匪,那次听说他们招了十来个马汉呢,结果不光马汉,他们商队所有的人都全部被灭口,一个没留…唉…太惨烈了。”想到惨烈处,再想想这次自己的虚惊一场,霎时觉得活着真是千好万好:“对了,忘了问小兄弟你尊姓大名,之后我来往就定你们了。” 少年:“我叫朔夜。” 萨玛看着朔夜,他的棕色瞳孔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肯定流露出喜悦,了然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年纪轻轻,说话做事却又老成持重,透着股枯木的气息,可想而知,这个青年的人生经历并不美好。 说实话,萨玛真的很想问问青年,有没有可以帮助的地方,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自己只是一个不能再普通的小商人,就算多嘴问了又能怎样,他能帮什么呢? 只能在结束时多给些银钱罢了。 一路无话,终于在傍晚的时候,到了这段路程上最后的一个绿洲,蓝姬。 繁星似海,明灭闪烁,挂在天上,沙漠里没有海,却又有一条大海,洋洋洒洒的飘在空中。 所以沙漠的夜晚,是世界上最美的景色之一,在这里,你躺在任何一个地方,看到的都是仙境。 绿林环绕、湖泊氤氲,在漫天星海下,往来休憩的色目人吃着腥膻的羊肉,喝着美味的葡萄酒,在篝火旁笑闹歌唱,蓝姬绿洲,犹如一个抱着琵琶的美人,含羞带怯,慢笑吟唱。 玄夜,现在叫朔夜,枕着胳膊躺在远离人群和喧闹的一角,静静的看着天空。 二傻,时隔三年,我才来找你,你会不会怨我? 可是没办法,我身上有太多的责任,太多的重担,在没有处理完之前,我不能来找你。 那个吉昌,他的能力是什么,我也是在想了好久后,才有了些眉目的。 香香的众人,和我的暗卫们,情景似乎并不一样。 香香的众人,和我一样,是在饭桌上就失去了意识,之后像个傀儡一样,被吉昌指引着,来到了他早就定好的地方。 我的暗卫们,并没有丧失意识,或许有,但只是短短一瞬,他们行动如常,可眼前所见到的人,早已违背了实际,换成了吉昌认定的人。 这两拨人,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不同点是,一个全无知觉,一个并无所觉。 相同点是,第一,在此之前,他们都被吉昌的眼睛凝视过;第二,都是在外力的刺激,如被击打后,才恢复了意识。 至于自己没有任何外力就恢复清明,可能和先天意志有关吧。 看来,吉昌的能力,能让他在控制人的时候,达到随心所欲的程度。 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一边加大力度稳定边界,肃清了好些隐藏的不安定的因素,一边不断调查色目皇族的秘密,虽然所得甚少,可也渐渐的佐证了自己的设想。 比如这次新皇即位,为了不纳后,竟然做出离家出走的事情,这事本来不稀奇,奇怪的是,一国之主出走,色目的众官员好似也没什么表示,除了风头正盛的四皇子出来摄政,完全没有其他的措施。 一国之主,随意到这个程度,官员竟然也无所谓,他们的脑子,是不是也被控制了呢? 正想着接下来的计划,忽然听到有人喊:“朔夜,你在么?” 玄夜答应一声,坐起身来:“朔月,什么事儿?” 来人走了过来,拉起朔夜:“沙漠风尘大,难道你都不难受么,我看现在人们都聚集在一起歌舞,咱俩趁着人少,去洗一下。” 朔月是玄夜的哥哥,玄暨的四皇子,玄月。 这次,为了来色目,玄夜特地把哥哥从皇城请了来,因为玄月擅长医术和毒术,他们瞳孔的颜色,就是靠着玄月的方剂,长时间口服药物,才造成的。 不然的话,黑色的瞳孔,连色目的国门都进不去。 到了湖边,果然人迹稀少,玄月迫不及待的脱下衣物,跳进水里:“好舒服,阿夜,快下来。” 玄夜这才慢吞吞的脱去外袍,他这个哥哥,身为皇子却一心向医,再加上性格呆萌不喜钻营,倒是玄夜最喜欢的一位兄长。 玄夜:“阿月,小心风寒,现在天气还是有些凉的。” “风寒了有我这个大夫,你怕什么?一路上感觉吃了二两的沙子,现在感觉牙缝里还都是呢,我得好好洗洗。”玄月一个猛子钻进水底,扒着湖床走出老远,这才钻出来:“喂,玄夜,我在这呢,你快过来。” “这就来。”玄夜一步一步的走到水里,这时候,一阵歌声远远的飘来。 “我爱洗澡皮肤好好 噢噢噢噢 带上浴帽唱唱跳跳 噢噢噢噢 美人鱼想逃跑” 这是色目当地的曲目么? 好奇怪的歌,从未听过的曲调,搭配不太懂的歌词,听起来却意外的悦耳。玄月听着歌声,都快管不住手脚,想跟着歌声一起跳舞了。 玄夜却忽然站在原地不动了,莹蓝的湖水下,他挺拔的身影,独自站在那里,看起来竟然有点…寂寞。 歌声初歇,玄月见他迟迟不动,划水过去:“阿夜,怎么忽然不动了?你…” 话至一半,玄月忽然停下来了,因为他看到,他引以为豪的弟弟,玄暨国的天之骄子,眼眶红了。 他的弟弟,除了在打仗的时候杀红了眼,别的时候,什么红过眼。 而且,那里面蓄积的泪水,也快要超过眼眶的承受能力,马上就要滴落下来了。 这一切,都只因为刚才的歌声? 玄月只一想,就知道缘由了。 谁的歌声,可以让弟弟坚韧的精神不攻自破,他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又是为了谁? 这不是明摆的么? 玄夜的情绪失控稍瞬即逝,只见他迅速来到岸边,拿起衣服,向歌声的方向奔去。 玄月慢了一息,紧随其后,在离他们不远的一处岸边停下,藏匿在灌木后。 湖里两个青年正在游泳,年少的那个体力明显不敌年长的,游了一会儿就不动了,懒洋洋的泡在水里。 年长的那个游了一圈折回来,把年少的拖回岸上,拿布巾擦干,裹在里面:“病刚好就非要来游泳,服了你了。” 他们上了岸,玄月就看清楚了,年少的青年身形不高,身材虽不瘦弱,但一看就没有力度,一张娃娃脸还带点儿婴儿肥,透着点刚刚运动后的红润,鼻子和嘴巴都普普通通,唯独一双眼睛,大大的,亮亮的,跟存着一泡水似的。年长的身形就高大强壮的多,一头黑色的长发,浅棕色的皮肤,面容刚毅冷淡,可能跟他狭长的双眼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瞳仁深紫,他一扫过来,玄月立时觉得一股无形的压迫袭来,不得不又放轻了呼吸。 “吉昌,我睡会儿,你一会儿叫我。” “不行,这会儿天还有点凉,你风寒刚好,别又犯了。”年长青年一边说着,一边帮助前者穿衣束发,带着他走了。 玄夜和玄月就隔得远远的跟着。 一路上,玄夜默不作声,再加上刻意压低呼吸的声音,玄月不得不反复扭头过去,看看玄夜。 不然,他会以为身边的人,已经死了也说不定。 他们玄暨皇族耳力超群,即使隔得很远,前面两人的说话声,也能清晰的传过来。 年长青年:“是你非要来蓝姬的,说要考察种树的事情,结果来了又嫌累。” 年少青年:“别念我了行么?一路上不知被你念了多少遍,我以后加强锻炼还不行?再说了,你们这个破地儿,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我这一脚深一脚浅的,能过来就不错了……” 两人说着话,进了前面的客栈,玄月看见玄夜盯着客栈的牌子目不转睛,他也看去,只见牌匾上写着:“香香客栈”。 第 43 章 来色目快三年了,每分每刻,吉昌都觉得,自己活在幸福之中。 真是不枉他辛辛苦苦,把二傻从玄暨带了回来。 虽然柱子和翡翠被他以转移敌人注意力的缘由留在玄暨,不过青山绿水,时间还长,总有机会再见的。 以前就是因为那两人在,导致他的注意力被分散了许多,所以没有发现对二傻的感情,二傻对他,也成了单纯的家人关系。 现在没了其他人的打扰,二傻在色目又人生地不熟,除了靠着他吉昌又能怎么办呢? 当然了,前提是,二傻忘记了他们,忘记了在玄暨的所有事儿,所有人。 翡翠、柱子、当然,还有那个该死的弦曳。 要做到这一切,对吉昌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 只要在二傻不注意的时候下个暗示,当听到某个事先定好的声音时,二傻就会忘记之前的一切,只听他的命令行事。 于是,那一天在吉昌的预计中开始,计划中结束。 离开玄暨的过程,简直可以用畅通无阻来形容,即便各处守卫有了俩人的画像又怎样,在他们眼中,吉昌和二傻,只不过是一对儿年轻的小夫妻而已。 出了史可,向西南方向快马跑两个时辰,就是吉士雅沙漠的边界,那里,属于色目和玄暨两不管的地带了。 马匹是阿七事先预备好的,阿七一匹,他和二傻一匹,一路上,二傻待在吉昌怀里,乖得和娃娃一样。 其实,对二傻催眠,吉昌心里还是有压力的,毕竟之前,他是最反对催眠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地的,可四弟说的对,或许对他来说,二傻是极其重要的存在,重要到,他可以放下所谓的原则底限。 吉士雅沙漠,四弟的人已经等在那里,和他们汇合后,他们一路无惊无险的回到瞳岚。 终于回来了,看着熟悉的人和景,再看着旁边无知无觉的二傻,吉昌过去轻轻地环住二傻。 从今天起,你在这里,这里,应该就是他们的家了吧? 吉昌和二傻的家! 马不停蹄的去了皇宫,找到四弟,问他要蛊毒的解药,吉昌知道,姬恒一定早就备好了。 果然,四弟早就等着了,看着吉昌吃下解药,姬恒问:“听说,你从玄暨带回来一个人。” 蛊毒药性猛烈,解药也不逞多让,感觉身体里刀割火烤似的疼痛,却不抵吉昌迫切恢复样貌的激动:“嗯,稍后我介绍你们认识,你会喜欢他的。” 四弟那边没有了声音,吉昌被疼痛折磨的,也没有力气再说话,想着马上就可以回去,以自己的本来面目见到二傻,觉得时间竟然变得意外的漫长。 …… ‘叮’一声脆响,吉昌收起本命铃铛时,二傻的眼神慢慢恢复清明。 小傻子迷茫的眼神四处望望,然后看着面前的吉昌:“这是哪里?” “这里是色目,我们的家?”吉昌表面装作无事,心里紧张的要命,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深呼吸,别紧张,你堂堂一国太子,为了这点小事儿至于紧张成这样么? “哦!”二傻表情看起来有些平静,这有些出乎吉昌的意料,于是问:“你没有其他想问的么?比如,我是你什么人?” “你看,我没问你还着急的要我问,好了好了,看你那着急的样子,你说好了。”二傻摊手。 吉昌有点懵,虽然他很少使用催眠的能力,但设身处地,以二傻的角度想的话,记忆缺失,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怎么也不该如此淡定吧? 除非他根本没有失忆。 想到这里,吉昌心里忽然很害怕,如果二傻知道他做的一切……简直不敢想象。 “你…还记得什么?”吉昌忐忑。 二傻想了想:“脑子一片空白。” “那你为什么这么冷静?” “嗯…”二傻又想了想:“我啥都忘了,你还问,是不是有点太不仁道了…不过嘛,你问我为啥这么冷静,倒是可以告诉你,因为今天这情况,我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难不成我以前也脑袋空空一片空白过?哈哈哈!” 关于这点,吉昌倒是知道一些,二傻最初出现在飘叶城,好像也是没有记忆的状态。 算了,过去的事儿就过去了,从今以后,他要和二傻好好生活的,于是逗他:“我是你夫君。” 二傻平静的脸终于有点吃惊的意思了,他看看吉昌,又看看自己,摸摸吉昌的胸,又瞅了瞅他的,嘴里念叨:“什么情况,这么前卫?” 吉昌问:“前卫?什么意思?” 二傻:“前卫,就是你很潮啦。” 吉昌摸了摸自己的衣服,很干燥:“哪里潮?” 二傻看吉昌的动作,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你,有代沟。” “代沟又是什么?” 二傻到底是哪里人? 玄暨、色目和彩发,虽然处于不同的地域,风俗习惯有所不同,但不知道为什么,语言是统一的,可二傻说的话,吉昌至今还是有好多都听不懂。 难道,二傻来自于吉昌所不知道的国家?他的那些匪夷所思的想法,不明白的词语,都是来自于自己的国家? 反正回了色目了,这事情吉昌会慢慢调查的,目前要紧的是,二傻的选择。 于是他问:“你想过怎样的生活?” 你的要求,无论何种,我都会满足你。 二傻一怔,说:“我就想当条咸鱼,混吃等死。” 这话吉昌又有点听不懂,不过结合前后语境,能猜中个大概,于是他问:“那要不要跟我去皇宫?” 二傻上下看了看吉昌,语气变得很警惕:“你为什么能去皇宫?你是什么人?” 刚才还对吉昌的身份满不在乎,现在怎么如此机警,而且感觉他对‘皇宫’这个词有着本能的抗拒,吉昌立马改口:“没有,这不是好多人喜欢皇宫么,所以我问问。” “皇宫里,有皇帝么?”二傻问。 “呃…有”虽然二傻的问题很神奇,但毕竟跟他生活了这么久,吉昌还是能做到随机应变的。 他还想再努努力,毕竟,如果二傻去了皇宫,能享受到更好的生活:“我有个亲戚在皇宫,我想去住些日子,想让你也一起去。” 二傻果断拒绝:“不去!” 吉昌吃惊,二傻的性格他还是很了解的,大大咧咧,少有这么执拗的时候:“为什么啊?” “我这种人,在皇宫里活不过片头曲。” …… 还是别问啥叫片头曲了,吉昌都能想到,问的话,会得到二傻赠送的白眼一枚。 之后,吉昌拉着二傻在他们的院子里溜达,一边给二傻介绍新家,一边补足他的记忆:“……你救了我的命,为了报答你的救命之恩,我只能以身相许了,怎么样…”吉昌在二傻面前帅气的一甩袖子,仰着俊脸问:“我这样的,你不嫌弃吧?” 二傻摸着下巴,眼睛盯着吉昌看了又看:“这倒是我会做的事儿,行吧,看在你这么帅,态度又好的份上,你这以身相许我接受了。” 果然,回了色目,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吉昌拉过二傻,重重的抱在怀里:“谢谢你,谢谢你接受我。” 脑子里忽然钻出一个画面,同样是被人抱在怀里,同样是耳边的呢喃,只不过说出的话变成了 “谢谢你 第 44 章 吉昌回到色目后,第一件事,就是筹建香香系列及帮手人力。 说实话,在玄暨的时候,看到蛋糕坊和帮手一步一步,从无到有,再到繁盛,吉昌那会儿就想,这种经营模式要是能在色目也处处开花,该是怎样的盛况啊! 现在,有身为太子的地位和雄厚的资金加持,他们会比在玄暨的时候,更快更好的发展。 为了二傻,这两个商铺的名字没变,还是香香和帮手,只不过,香香变成酒店,也就是酒楼和客栈共存的模式,而蛋糕,只在他们酒店里提供。 这两家店铺的经营模式,吉昌早已耳熟能详,可蛋糕的制作,之前一直是翡翠负责,他不会做,也不敢去问二傻,害怕刺激他想起了什么。 说实话,吉昌的催眠,并不是把二傻的记忆拿走并销毁,他没有这么大的能力,对二傻记忆的消除,只不过是把他之前在玄暨的记忆,打包一样,用他的能力装好,然后扔到二傻思想的最深处。 为了防止二傻记忆复苏,他需要隔一段时间就给二傻暗示,加固二傻记忆的包裹,另外,也不能总提前事,万一不小心,哪件事情对二傻有特别的意义,搞不好会成为一把钥匙,打开吉昌设下的锁。 幸运的是,二傻虽然忘了之前的事儿,可蛋糕的做法,他却是记得的,不过,出来的成品在吉昌的印象里是所谓的最初版,也就是没有经过翡翠改良过的版本。 没办法,因为二傻的记忆里,已经没有翡翠了。 后来,吉昌和二傻不断的实践摸索,终于再次补足了蛋糕的做法用料,吉昌又从皇宫里调来一个大厨,培训后送到酒店。 于是,香香酒店和帮手人力,在回到色目的三个月后,完全复制成功。 “一国太子,好不容易回了国,结果去从商?皇兄,你这是唱的哪出戏?”店铺开张那天,姬恒来了,他走进香香酒楼的大堂,眼神轻蔑的转了一圈,回眸一嘻:“难道是梦还没醒么?” 二傻躲在柜台后面,伸出半个身子偷看,吉昌不想节外生枝,把姬恒拉到后院:“四弟,你怎么来了?” “你不是说想让我见见你带回来的人么?这等了好几个月也没见人影,我这才不请自来,皇兄不要见怪。”姬恒一双丹凤眼四处扫了扫:“怎么开张第一天,连个客人都没有啊?” 吉昌引姬恒回前厅:“这家酒店是以二傻的名义开的,皇城里无人知道与我有关,我也不想太过招摇,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这点你无需操心,走,我于你引荐,不过,我没有告诉二傻我的身份,你也不要多嘴。” 回到前厅,二傻已经从柜台出来,正在门口整理柜子里的蛋糕和麦德劳,酒店新开,没有客源,只能以一些新鲜的玩意儿吸引第一批客人。 “二傻,这是我弟弟姬恒,听说咱们新店开张,想来见见你。”吉昌一边介绍,一边从柜子里拿出一块奶茶蛋糕:“尝尝,这是二傻研究的新品种,很好吃。” 奶茶…蛋糕? 这是什么寒酸的吃食? 姬恒这边在吃与不吃间选择,二傻那边也在偷偷的观察他。 眼前这个吉昌的第弟,黑发如墨,鬂发微卷,给本就淡雅的容颜带来一抹俏皮,肤色比吉昌白了许多,在色目这片日照时间过长的土地上,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大热的天,却着一身华丽的宽袖广服,腰环墨玉,随着走动叮当作响,二傻本就觉得热,看到他立时更热了,真想立时饮一大杯冰水。 可惜,冰水是绝对没有的,因为这里没有冰箱,井水打上来,竟然也是温热的。 真心很烦。 这番不耐的表情,看在姬恒眼里,就成了□□裸的挑衅。 在局势未明前,面对挑衅,姬恒会怎么做呢? 当然是示弱了,因为他最擅长的,就是扮猪吃老虎。 于是他放弃纠结,拿起蛋糕,浅浅的咬了一口。 本打算是做样子的,谁知那一小块进了嘴里,竟和水一样迅速融化,汇入唇舌,独留绵滑的感觉和未尽的香气。 姬恒吃惊的看着二傻,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虽然关于皇兄带来的这个人,他从暗卫的口中早有耳闻,可直到刚才,他还在怀疑,一个平平无奇的少年,凭什么会让皇兄如此重视。 可现在,他觉得,这个二傻,有点儿意思了。 二傻见姬恒慢条斯理的站在那里,小口的嘬着蛋糕,和小鸡吃米一样,‘噗嗤’笑出声:“你吃东西真文雅,像个贵族一样呢。” 姬恒看了他哥一眼,什么叫像个贵族一样,他们本就是贵族中的贵族啊。 吉昌猛给姬恒打眼色,姬恒了然:“我自小身体不太好,所以不能急食。” “哦,怪不得这么瘦弱,没关系,你什么时候有空过来,我负责把你养胖。”二傻自来熟的搂住姬恒的肩膀。 姬恒身体有刹那的僵硬,很快就柔软下来:“那以后我常来,你可不许烦我啊。” “怎么会?”二傻又去柜台里挑了一块枣糕,放在姬恒手里:“感觉你脸色有点苍白,是不是贫血,吃点这个,对身体好。” 一个画面闪电一样窜入脑海,二傻看见自己垫着脚尖,在掀一个人的眼皮:“别动,我怎么看着你像是贫血……” “二傻…二傻!”姬恒的叫声,让二傻找回思绪,他说:“这里面都是枣子么?我好像吃到了枣皮。” “对的,吃枣可以补血,今天你把这些都拿回去吧,下次你再来,我给你多做些……”虽然在和姬恒说话,可二傻的思绪,却有些不受控制。 这些话,我还跟谁说过? 脑子里一片空白,想多了,头就会痛。 吉昌见二傻精神忽然不好,使眼色让姬恒快走,待人出了门,让伙计看着店,拉着二傻回了住处。 他没有看到,姬恒站在门口,看着他俩的背影,露出一抹冷笑,笑意,却未达眼底。 皇兄,我以后会常来的。 “你不舒服么?”吉昌问。 “嗯,头有点疼。”二傻皱眉:“感觉脑子像是被什么糊着一样,雾蒙蒙的。” 吉昌看着二傻咪蒙的眼睛:“头疼就睡觉吧,等睡醒了,就好了。” 二傻最后的意识,是那双深邃的,仿佛没有一点光亮的深紫,它像一汪深潭,又像一个黑洞,什么东西进去了,就永远都出不来了。 时间慢慢的走,日子平淡的过,每一天虽然一样,每一天却又不尽相同,香香酒店有蛋糕和麦德劳的加持,很快就宾客盈门,二傻针对色目当地的特色,又开发出了许多符合当地人胃口的菜式,最近他绞尽脑汁想要退出的招牌,就是烧烤。 首先想到烧烤,是因为色目的牛羊肉很出名。 你说奇不奇怪,色目虽然大部分地域是沙漠,可绿洲的数量,也是很惊人的,每个绿洲,都像是老天的馈赠,它的附近,是终年不会枯萎的草地。 所以,绿洲附近,多是牛羊牧场。色目人的荤食,也以这两种肉为主。 可他们不知道是没有调料还是怎么的,牛肉还行,羊肉烤出来味道腥膻无比,二傻第一次吃差点没给呛死。 他问吉昌:“你们色目的三大特产,不是香料、彩色宝石和矿石么?怎么连个羊肉都做不好?” 彩宝和矿石二傻不了解,香料嘛,其实他也不了解,可不认识,难道还不会闻么? 吉昌解释:“这里的香料,有植物类的,动物类的,经过专业制香师的处理,成品一般是用来给贵族用于室内或者衣物的熏制。好的熏香,不但能让人心旷神怡,安然入眠,甚或对于健康,也有保健的作用,不但在色目,即使是玄暨和彩发,也备受人们的推崇。不过因为制作繁琐,香料的价格都很贵,普通人是用不起的,烹饪食物也用香料,是不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民以食为天,知道么?”二傻觉得跟吉昌的代沟,就好像马里亚纳海沟一样深。 二傻对那些风雅装逼的东西没什么兴趣,他的毕生追求,都是怎么能吃的更好,为此还跑去香香酒店对面的制香店研究去了。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他就在制香店找到了传说中的终极调料,小茴香,也就是孜然。 至此,烧烤的灵魂已经出现了,加上对牛羊肉事先进行腌制,很快,香香酒店的前面的空地上,搭了一个硕大的烧烤台。 每到近傍晚的时候,烧烤台就开始忙碌,三两个人站在台子后面,把白天腌制了一天的碎肉拿出来,穿串、烤制一条龙,香味能飘满整个街道。 根本就不用打广告好嘛,吉昌站在一边,看着人们排队的盛况,心里说不出的满足。 当然了,还是老方法,每日限量,好多人懒得排队或者怕排不到,为此专门入住香香酒店,因为住店的话,不但可以不排队就享受堂食及客房服务,还可以打九折哦。 我的二傻,真是块宝。吉昌看着二傻在门前忙着维持秩序,心中的幸福和满足,简直都要溢出来了。 你还别说,被二傻打脸打的都习惯了,以后要是几天不挨打,他还真不习惯。 第 45 章 世界是残酷的! 二傻之前不懂,或者懂也忘记了,但现在,他每次路过成斜巷,都会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成斜巷是二傻从家里到香香酒店必经的一条巷子,也不算必经,如果你不想看到糟心的画面,不想闻到满鼻子的臭味,可以绕个大圈子过去。 可二傻一向很懒,所以就算看到的,闻到的让他不舒服极了,他依旧没选择走远路。 二傻和吉昌的家,在瞳岚的富人区,而香香酒店在平民区,成斜巷,就位于富人区和平民区的夹缝里,二傻始终想不明白,这么一条破败的、悲惨的巷子,为什么会存在于这个地方。 这个巷子里的居民,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色目进行矿采的劳动者,一类,是千里迢迢,从玄暨过来的混血马汉。 色目的特产,彩宝和矿物的开采挖掘,均需要大量的劳力,这也是色目主要的工作来源。这些劳力终年在暗无天日的地下,挖掘石头,运送到地面,再由别的部门进行甄选提纯。 可想而知,这些人的工作环境有多恶劣,暂且不说对身心的损伤,单就时常出现的矿井坍塌,都使得这份工作的伤亡率达到极高的程度。 再说另一个组成,混血马汉,能活着来到色目的,除了运气极好,没有碰见沙匪及沙暴的,还有一种人,那就是遇到这两种灾难,勉强存活下来,但有伤病的人。 所以,你要是有幸路过成斜巷,沿路看去,伤残人士,十之三四算是少的。 二傻刚开始每次路过成斜巷,心里都不舒服,在他的印象里,这么多底层的、身有残疾的人在一起,巷子里得愁云惨淡成什么样子啊,恨不得呼出的空气都是苦的吧? 可几次以后,他渐渐发现,并非如此。 或许是大家同个阶级,命运相仿,虽然生活辛苦,但彼此之间互帮互助,只要能有口饭吃,只要能活过今天,都是上天的馈赠了。 所以,他们这些人都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留着烦恼到明天的洒脱。 所以,二傻喜欢走这条巷子,因为这里烟火气浓,人的味道更浓。 这条巷子的人也喜欢二傻,因为最初的时候,二傻在这里被偷过,不但被周围的好心人抓住了小偷,还把钱包拿了回来,二傻感念巷子里人心淳朴,时不时的就发些免费券打折券的。 前几天和吉昌去了趟蓝姬,回来后修整了两天,今天得去酒店看看了。一进成斜巷,就被一个高塔似的人挡住了去路:“老板,去酒店啊?” 二傻笑:“铁塔兄弟,今天没有下矿么?” 铁塔憨憨一笑:“今天我闺女彩妞过生日,我歇工一天,陪陪她。”说到一半,铁塔有点不好意思:“彩妞不知听哪个小伙伴说,老板你的酒店里,有一种叫什么生日…蛋糕的东西,即好吃又好看,跟我说了好几天了,我想问问老板…多少钱?” 铁塔就是当初帮二傻追回钱包的人,二傻想想,从口袋里摸出个硬纸片:“嘿,问的早不如问的巧,昨天我们有一个蛋糕刚好没卖出去,我正不知道如何处理呢,你要的话,我便宜给你好了。这是打折券,你给了酒店的人就好。” 铁塔感激的向二傻道谢,捧着打折券走了,他要回家,叫上姑娘一起去买蛋糕。 二傻笑着看着铁塔离去,一时没有留意前面,再回神时,已经撞到一个人身上。 ‘砰’一声,二傻和撞他的人双双摔倒。 二傻捂着微疼的脑门站起来,第一反应先是摸钱包,这是他在成斜巷被偷后养出的习惯。 钱包还在。 这时,二傻才发现,撞他的人还在地上摸索,半天起不来。 难道很严重? 心里想着,二傻连忙凑过去,扶起那人:“你还好吧,有没有受伤?” 一张苍白的、俊雅的脸随着那人的挣扎而显露出来,年轻的脸上,浅棕色的瞳仁暗淡而没有焦距。 青年用手攀附在二傻的手肘上,先是指了指眼睛,摇了摇手,又用手指了指嘴巴,依然摇了摇手。 意思大概是,我既看不见,也不会说话。 二傻扶着青年慢慢站起,看着如此淡雅如菊的的人竟然又瞎又哑,脑子里又回荡起那句话。 世界是残酷的! 反正去了酒店也不让我干活,要不,我助人为乐一下:“这位兄弟,你要去哪,你看…你也不太方便,我正好没事儿,送你过去怎样?” 青年歪头听了,指了个方向,二傻扶着青年,朝那个方向走去。 幸亏没有聋,要是连耳朵也听不见的话,这世界就不单纯是残酷了,而是惨无人道了好嘛。 不过,这既看不到又不能说话,怎么交流啊? “兄弟,你会写字么?” 青年落寞的摇了摇头。 好吧……我还是别问了,知道的越多,心里越不好受。 走着想着,停下来时,已经到了香香酒店的门口。 二傻看着青年:“你要去的地方,是香香酒店?” 青年没有神采的眼睛看向二傻的方向,点了点头。 怎么不早说,这劲儿费的! 好吧,还真没法说。二傻问青年:“你来这,是有什么事儿么?这地方我熟,你有事儿直接跟我说。” 青年笑呵呵的打了个手势,好半天二傻才明白,大概意思是想买吃的,具体是麦德劳还是蛋糕,他就猜不出来了。 二傻看见青年明明这么可怜,可嘴边却挂着爽朗的笑容,不由被他感染,拉着他来到门前摆放食物的柜子,拿出一个麦德劳和一个蛋糕,递到青年手里。 青年却不接,从怀里摸出五个铜板,又凭着嗅觉,指着柜子里的一块枣糕,意思是钱不够,只要那块枣糕。 一番争执,终于以二傻的胜利告终,走之前,二傻包了大大的两个纸包,一个是麦德劳,一个是各类蛋糕,看着青年摸索着一步一步离开,心里很不是滋味。 哎呀,忘了问他的名字了。晚上路过成斜巷的时候,看看他还在不在那里吧。 夜幕刚刚降临,二傻有来到了巷子。 这个巷子面积不大,加上那么几个小岔路,绕一圈的话,应该可以找到那个人的。 巷子两边的人家,陆续开始准备晚饭,烟囱徐徐冒出炊烟,小孩的喧闹声、大人的喝止声、醉汉的行酒声汇在一起,嘈杂无比。 二傻一边走,一边看着两边的住家商铺,随着夜色渐深,除了窗户透出来的少许烛光,巷子里渐渐昏暗难视。 还是回去吧,到了晚上,成斜巷会变得很危险。二傻想着,加快了脚步向巷子的尽头走去。 一个尖锐的东西,忽然抵着二傻的后腰,少年的声音传来:“想要命的话,交出你身上值钱的东西。”语气虽然凶神恶煞,但急促的呼吸和夹杂着的咳嗽,预示着抢劫者的色厉内荏。 “好、好,我拿钱出来。你别紧张!”二傻掏出装钱的袋子,递给身后的人:“你咳嗽的很厉害,是不是病了?” “废话怎么这么多!”抢匪拽走钱袋,一把推开二傻,慌张的跑走了,二傻转过身,看那个身影跑的歪歪扭扭,一个不注意,摔了个狗啃泥。 这劫抢的够业余,二傻轻笑,走过去扶起摔倒的少年:“你是不是发烧了,怎么身上这么热?别动!” 少年一直挣扎:“钱到我手里了,你别想拿回去,放开我,我要回家去。” 二傻用手摸了摸少年的额头:“果然,你体温太高了,刚才我记得路过一家医馆,走,我带你看看去。” 少年不但不听,还对二傻拳打脚踢,打的过程中,二傻发现,少年握在手里,刚才抵着他的尖装物体,原来是块磨过的石头。 出来抢劫连把趁手的兵器都没有,也就二傻这样的能让他得逞了。 二傻这两年别的没长进,身高和力气倒是长了不少,面对少年脆弱的反击,一胳膊肘把他夹在腋下:“走吧,你废话才真叫多。” 一路上少年骂骂咧咧,从二傻的祖宗到双亲,每个都问候了一遍,当骂道他的表舅爷的时候,二傻也循着印象,找到了刚才路过的那就医馆。 在去蓝姬之前,二傻经常路过成斜巷,他记得巷子里之前是没有医馆的,这才几天的功夫,不但出现了这家医馆,而且看门口的整洁程度和里面的摆设,给人踏实可靠的感觉。 “有人么?这孩子有点发烧,想请大夫看看。”二傻高声询问。 医馆里烛火昏暗,一眼望去,空无一人,二傻又高喊了几声,通往后院的门帘掀开,一个青年人走了进来:“来了来了。” “大夫你好,这孩子有些发热,您看看是不是感冒了?”二傻把少年扶过去坐下,他这会儿已经有点寒战了。 大夫伸手为少年把脉,片刻后让他张嘴伸舌,问:“还有哪里不舒服么?” “身上酸痛的很,干什么都没力气。”少年想了想:“胸口也很闷,喘气也很费力。大夫,我这没关系,你能不能跟我出趟诊,我妈妈也病的很厉害,床都下不来了。”说着,看看旁边的二傻:“我就是因为没有钱看病,这才出来想抢些钱回去的。” 大夫想了想,站起来收拾药箱:“你先带我去你家看看吧,按你的说法,你妈妈确是更重一些…对了,这位兄弟”大夫转向二傻:“我弟弟在店里,但是他有点不方便,你能不能代替我照看他。” 二傻看着外面,因为巷子里住户相继休息,仅有的那点烛火已经熄的差不多了,外面一片黑暗。 “天色不早了,我…还…”二傻正要拒绝,通往后院的门帘再次掀开,一个人摸摸索索的走了进来。 不是白天那个青年又是谁? 原来他住在这里啊! 二傻话头一转:“还是在这里陪陪你的兄弟吧。” 第 46 章 “喂,我是早上和你一起去香香的人,还记得么?”寻寻觅觅,得来全不费功夫啊,二傻语气很兴奋:“你家是开医馆的?” 青年偏头听着,嘴角挂着一抹笑,点了点头,打手势,看意思是对二傻早上的行为表示感谢。 “不用谢。”二傻过去,扶着青年找了椅子坐下,坐在他旁边,顺手倒了一杯茶给自己:“早上忘了问你的名字了,我叫二傻,你叫什么?” 不对,他不会说话,字也不会写,该怎么告诉我? 青年顿了一下,拿过二傻的手,在他掌心写了两个字:朔夜。接着又打手势,虽然不会写字,但是名字还是会写的。 没有月亮的夜晚…啊? 跟他的长相一点儿都不配。 …… 空气忽然安静下来。 白天的时候,二傻一直想着,忘了问青年的名字,想的抓心挠肺,店里的生意都没上心,现在问着了青年的名字,也知道了他的住处,怎么一下子,忽然感觉空唠唠的。 该说些什么呢? 说我觉得你很可怜? 还是说虽然你看不到说不出,但你笑的很开心,很坚强…… 都是什么狗屁话! 想来想去,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又不能干杵着,二傻好不容易憋出一句话:“吃了么?” 朔夜打手势,吃过了,然后指二傻:“你呢?” “吃了。”话音还没落,肚子里传来咕咕的叫声。 你个不争气的玩意儿,二傻脸臊的通红。 朔夜没有神采的细长双眸弯了弯,嘴角也翘起来,他站起来,打算往后院走。 二傻忙过去扶着他:“你要干嘛?” 朔夜打手势:“给你拿点吃的。” “不用了,你兄长让我照顾你,怎么现在反而你来照顾我呢,别忙活了。”二傻嘴上推脱,肚子这个不争气的玩意儿却又开始叫了起来。 这脸,今天算是丢完了。 朔夜来到厨房,自土灶里掏出一个烤的喷香的红薯,递给二傻,打手势:“晚饭前放进去烤的,现在正好可以吃。” 红薯接过来有点烫手,焦香的外皮,金黄的瓤,甜腻的香气,无不在刺激着二傻的味蕾,于是他决定先吃了再说:“那我就不客气了。” 红薯吃进嘴里,沙沙软软,带着它特有的香气,二傻简直要把舌头都咽下去了:“真好吃啊,话说这红薯你们从哪弄的,我在这好久都没见……哎?” 脸上湿湿热热,从眼眶顺流而下,滴到嘴边的红薯上,被二傻不小心咽进嘴里,咸的。 二傻摸着脸上的水迹,怎么回事? 朔夜无神的双眼看过来,面上是疑惑,打手势问:“怎么了?” 二傻擦掉眼睛里的泪水:“哈哈,没事儿,可能好久没有吃烤红薯,太激动了。”嘴上在笑,可眼睛像是不受控制,接连有泪水涌了出来。 朔夜低头片刻,两只手忽然探向二傻的脸颊,手指轻轻摸索到二傻的双眼,刮去里面的湿润。 “我回来了!”朔月不合时宜的话,打断了朔夜接下来的动作。如果出声再晚片刻,他说不定就要抱住二傻了。 他走过去,若有似无的把朔夜和二傻隔开:“谢谢你陪我弟弟了,他眼睛不方便,没给你添麻烦吧?” 二傻对自己刚才无缘无故的哭也是莫名其妙,因为一时间震撼,他没有对朔夜的过分亲近产生怀疑:“哪里,令弟反过来照顾我还差不多,哦,对了,大夫你这红薯哪里来的,我记得色目好像没种这东西?” 朔月:“这是我们刚从玄暨带来的,想必你也看出来了,我们兄弟俩是色目与玄暨的混血,在那边实在待不下去了,这才从玄暨过来,想寻找亲人的。” “哦。”二傻点头:“刚才那孩子和他母亲如何了?” 一说到专业,朔月严肃起来:“那孩子的情况也不太好,我让他在家休息了,我刚才给他们用了些清热解表的药物,明天得再看看情况。” 二傻吃完手里的红薯,接话:“听那孩子的描述,似乎不是普通感冒,如果他母亲和他的症状类似的话,你说有没有可能是流感?” 朔月:“……这位小弟,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哦!”朔月清楚的看到,二傻的神情有着迷茫和落寞:“我的意思是,他们如果症状相似,有没有可能是他母亲的病,传给了他?当然,我也不是很专业,今天不早了,我先回去了,等明天我再来看看。” 说完,拍了拍朔夜的肩膀,告别两人,踏着夜色离开了。 待二傻走远,朔月关好门,扶着朔夜回到后院的卧房,查过周围并无异常后,才道:“我要是没回来,你抱住二傻后,要怎么跟他解释?玄夜啊玄夜,我还真没想到,你也有这么鲁莽的一天?” …… 旁边半天没有声息。 朔月气不打一处来:“怎么,装哑巴装上瘾了,给我这也装呢,还是你自己也无话可说了?” 一阵静默后,朔夜终于开口:“是我考虑不周了,我当时太惊讶了。” 朔月不屑:“什么能让战场上以一敌百的夜王惊讶?” “据咱们这些天的观察,二傻应该是失去了在玄暨的记忆,但是今天给他吃烤红薯的时候,他却不知道为什么哭了,看他自己的样子,也相当惊讶。”朔夜忽然问:“朔月,你说,二傻是不是并没有完全忘记之前的事儿?” 这倒是值得玩味啊! 朔月:“要不是你来找我,我连色目皇族有异能都不知道。如今我们初来乍到,好多情报都没掌握,所以我还是劝你,在情况未明下,不要擅自行动。不然的话,二傻能不能救回来且不说,我们都很有可能折在这里,再也回不去了。” 话虽然说得很严厉,但朔月那个表情,怎么说呢,不但不严肃,反而很奇怪。 “知道了,朔月。”朔夜没注意到哥哥的异常,他低着头,深刻的检讨自己。 一定要忍耐啊,三年都忍过去了,还差这么一时半刻么? 忽然,朔夜整个人被拥在怀里,身体的反射让他立时警觉,双手如有自己的意识般,一手去抓对方的手臂,另一首按向对方的肩膀。 动作进行到一般,他才恍然,抱着他的人,是朔月啊。 为什么忽然抱住他? 朔月的声音闷闷的传来:“阿夜,虽然你今天鲁莽了,但是哥哥很欣慰。” …… “你从小就老成持重,别人在玩儿的时候,你在练功学习兵法,哥哥从没见你淘气过,后来,你小小年纪就从了军,再见你的时候,发现你更死板了,连笑都很少见了。虽说你这样的性格天性使然,但我总觉得你活的太累,你把玄暨看得比谁都重,你认为玄暨是你的责任,但也正因为如此,你对自己,考虑的太少。” “刚才虽说是在骂你,但我很为你高兴,真的,阿夜,你与之前相比,更像个真正的人了,之前的你,反而像个无欲无求的菩萨。” “四哥,我…”朔夜慢慢挣开朔月的怀抱,脸色有点红。 看到弟弟难得的窘迫,朔夜哈哈一笑,又把他往怀里一拢:“那个二傻真是我们玄暨的大功臣,他把菩萨拖到人间了,以后我们都要好好的感谢他。” …… 二傻刚进家门,厅里黑乎乎的,烛火早已熄灭,正对门的主位突兀的坐了个人,吓了他一跳:“吉昌你干嘛,怎么还没休息?” “也不看看什么时辰了,这么晚回来,也不怕危险?”吉昌走过来,点燃一根蜡烛:“干嘛去了,酒店的伙计说,你早就出来了。” 二傻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路过成斜巷,有点儿事儿就耽误了。哦,对了,你最近忙什么,怎么老是找不到人?” 吉昌想到朝堂上那些逼婚的老臣,一个头两个大:“别提了,最近事儿多,我是有点忙,怎么,最近老四没来找你玩?” 一提这,二傻就来气:“你那个弟弟真是奇怪,你说,咱们在这块三年了吧,你弟弟雷打不动,每周必来,说是跟我学做蛋糕什么的,可每次都盯着我不放,那眼神,别提多吓人了。” 吉昌笑着摸着二傻的头发,把他抱在怀里:“我这个四弟啊,小时候受了些苦,再加上我对他不错,所以有点黏我,现在总来找你,说明也喜欢你啊。你是我的爱人,那我的家人,也是你的家人嘛,所以啊,以后对他好点呗!” ‘切’了一声,二傻推开吉昌,赏了他一个白眼,去卧房洗漱了。 待二傻出了前厅,一个身影从门口掠了进来,半跪行礼,正是阿七。 吉昌走到一边坐下:“二傻今天去成斜巷干嘛了?” “老板从酒店回来的时候,路过成斜巷,被一个小孩子抢劫,老板没有反抗,把银钱交给那孩子,不过后来好像发现那孩子有病,所以就送到附近一个医馆,他在那呆了大概半个时辰,所以回来的有些晚。” 吉昌:“没有跟什么可疑人物接触吧?” 阿七想了想:“应该没有,那个孩子是本地矿工之子,医馆是新开的,里面的大夫是刚从玄暨过来的混血。” “玄暨?”吉昌一听,反射性的警惕:“确定是我们色目的混血?” 阿七:“对,兄弟俩眼睛是棕色的,而且弟弟还是残疾。” “那也不能放松警惕。”吉昌下令:“以后加强对二傻的保护,另外,那家医馆,给我好好调查,绝对不能让玄暨的人混进来。” “是!”阿七躬身领命,退了出去。 三年前,陛下如何把二傻带回色目,阿七作为亲历者,深谙二傻对于陛下的重要性。 二傻本人不知道的是,自从他来到色目后,表面上他行动自由,随心所欲,但其实,他的所有活动,话语,都在吉昌的监视之下。 一来,是保护二傻的安全,第二,是为了监视二傻是否有恢复记忆的迹象。 皇族的家人,真不是那么好当的。 第 47 章 第二天,二傻中午就从酒店出来了,再次来到了医馆。 “大夫你好,我又来了。” 朔月正在前厅看书,医馆新开,还没有什么病人:“今天老板你来的早啊。” 二傻:“嗨,别叫我老板了,叫我二傻就行。昨天忘了问大夫您的名字了,失礼失礼。” “叫我朔月就好,对了,二…老板,昨天你说的那个什么感冒…流感…我又翻了翻色目的医书,也未曾见提起,不知你是从哪里得来?” 二傻坐在一边:“我今日来,就是为了此事,不知朔月你今天有否去看过那孩子?” “巧了,我想着你肯定放不下那孩子,这不是正等着你呢么?”朔月笑的心照不宣:“咱们现在就走吧。” 二傻:“你弟弟呢?他不用看顾么?” “哦!”朔月一拍脑袋:“瞧我这脑子,真是太不称职了,二傻你稍等,我去跟他说一声。” 不一会儿,朔月从后院回来,带着药箱,和二傻朝目的地,也就是那个孩子的家走去。 “朔夜一个人在家,没事儿吧?”二傻还是有点不放心。 “没事儿,他虽然眼睛不好,但听力和反应都不错,现在不方便,是因为我们刚来,对这里的环境还不熟悉。” 很快,他们到了那孩子的家。 虽说是家,但其实就是一顶棚子搭起来的房子。 是的,即使在成斜巷这种穷的地方,还是有两级分化的,一般穷和非常穷。 在成斜巷主巷的,能住起砖房的,算是巷子里相对不那么穷的人,这些人,一般是正值壮年的矿工,虽然朝不保夕,工作的危险系数很高,但至少,每个月都有收入。 其次,就是住在帐篷里的人,比如这孩子家。 色目没有四季,以干燥和高温为主,是没有冬天的,所以即使住在帐篷里,也不用太担心受凉。但这里风沙很大,没有门窗的加护,帐篷进风严重,随时有被刮倒的危险。 还没进门,就听到声嘶力竭的咳嗽,还有一个男人的说话声。 二傻听出是铁塔的声音,而且貌似还很愤怒,拉住朔月,眼神示意等会儿再进去。 铁塔的声音本来就大,现在气急之下大吼,更是振聋发聩:“你昨天大晚上出去干什么了?我听巷子里的人说,你抢了香香的老板?” 男孩儿没有出声,一个女孩儿的声音倒是传来:“阿爸你声音小点儿,想让全巷子的人都听见么?阿姨现在病的这么厉害,也不能受惊吓。” 几声粗喘过后,铁塔再说话,语气平缓了很多:“桑玛,我知道你阿妈病了,你很着急,可再怎么说,也不能出去抢吧。” 这句话一说,和点了□□桶一样,叫做桑玛的男孩爆发了:“铁塔叔,我问你,我阿爸矿难死了,阿妈一直病着,虽然花光了所有的抚恤金,可还是这幅样子。”他的母亲现在已经咳的不那么厉害了,只能听到重重的喘息声:“虽然街坊们时不时的会给我们送些吃食,可你们也过的很艰难,我不去抢,难道眼睁睁的看着我阿妈死么?” 铁塔有些词穷:“可是…可是…” 叫桑玛的孩子,虽然故做坚强,但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铁塔叔,我也不想出去抢,那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如果能挣到钱,我什么都愿意做。 杀人放火,坑蒙拐骗,我什么…都愿意做! 二傻忽然拉着朔月,没事儿人一样进了帐子:“大夫来了,大家让让。” 桑玛背过身去,偷偷擦眼泪,铁塔惊讶的看着二傻:“老板,你怎么来了?” 二傻四处望望,看见帐子里一个简陋的木桌上,放了一块蛋糕,就知道为什么铁塔会来这儿了。 想是昨日女儿过生日,今天专门给这对母子送点蛋糕尝尝。 “我来看看,怎么样,昨天彩妞生日开心么?” 铁塔叹气:“有老板的蛋糕,当然开心了,昨日我邀桑玛,就是抢你的这个臭小子,他说阿妈病了,没有过来,所以我今天专程过来看看,没想到听说这小子竟然出去抢钱…唉,他的父亲,前年矿难死了,孩子也是没有办法,这才走了歪路。我知道老板你也是心善的人,不知能不能原谅他?” “原不原谅的一会儿再说,先让朔月大夫看看他俩的情况。”二傻说完,过去和朔月一起查看桑玛母亲的情况。 其实,朔月昨日已经对她进行过诊察了,今日照例把了把脉,然后退往一边思索,这时,他看见二傻走到卧床的女人旁边,先看了看面容,然后让她张嘴,查看她的口腔,接着,他做了一系列朔月从来没见过的动作。 首先,他俯下头,把耳朵贴在女人的胸部,静静听了一会儿,之后,二傻左手平放在女人胸廓上,右手中指弯曲,以指尖敲击左手中指的第二指节,随着他的敲击,传来’笃笃’的声音。之后,二傻不断移动左手,敲击,如此半柱香后,方才停下来。 “朔月医生,不知你有何看法。” 朔月:“这位夫人外感风寒,邪郁于肺卫,肺失宣降,我虽给他开了四逆汤药,然她常年积劳,病入沉疴,能不能挺过去,真是难说。” 二傻:“我的想法跟你差不多,但是朔月大夫,不知你有否发现,她现在呼吸困难,呈浅快样,而且从我刚才叩诊来看,如此的原因,可能是大量的胸水所致。” 朔月虽然不能完全听懂二傻的话,但身为医生,还是能从他所听懂的部分里粗略了解:“你的意思,是肺部淤滞?” “差不多吧?这位夫人因为长时间上感,细菌侵入下呼吸道,也就是肺,造成胸腔大量的积液,积液再压迫肺,导致肺在呼吸过程中不能很好地扩张和收缩,所以才会导致这种浅快呼吸。嗯…”二傻思索片刻:“朔月医生,该用的药,你给他用上,费用我会承担,但是据我刚才的检查,她肺部的积液量太多,单纯用药的话,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吸收,所以我觉得,最好还是能做个引流,这样会事半功倍。” “……哦”从二傻严肃的表情和条理的思考,朔月听出来,二傻并不是随口说说的:“只是…那个引流,要怎么做呢?” 二傻:“只需要找一个带孔的粗针头,找到积液最多的地方,扎进去,多余的积液就会流出来了…只是,这个时期,会有这种针头么?” 朔月问:“带孔的粗针头,你能具体形容一下么?” 二傻一边比划,一边解释:“最好长一些,比针灸用的牛毛针要长的多,而且针身粗一些,这样才能穿透厚厚的胸壁和胸膜,最后,针身上,有一条通道,这样才能把针尖接触到的积液排出来。”二傻越说,人越是丧气:“这种东西,以目前的技术,不知能不能做出来啊?” 随着二傻的解说,朔月脑子里的东西越来越具体,他忽然想到,手里好像有个类似的东西,于是打开药箱,拿出一个针头来:“你说的,是不是和这个类似?” 二傻眼睛瞪得溜圆,朔月手中的,不就是一个穿刺针粗糙版么? 苍天啊,大地啊,朔月,难道你是老天爷派来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么? 第 48 章 世事无常! 朔月怎么也想不到,在史可街偶尔买到的一个奇怪针头,竟然会在瞳岚,有派上用场的一天。 那会儿,他被弟弟玄夜,从王城慕情请了过来,玄夜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他无所事事,去街上闲逛,路过一家铁匠铺,想着手头的工具有些需要更换了,所以进去看看。 那家铁匠铺叫什么来着? 对了,铁牛铁匠铺,铺主看着人高马大,但是手艺意外的精细,他选了一些轻便的铁钳铁剪后,不经意的看到,摆在旁边的几枚长针。 那会儿他还问过铺主,这些长针有何作用,铺主说是之前一个相熟的客人预订生产的,结果虽然生产出来,但客人出了远门,所以到现在还没来取。玄月对这个稀奇的东西很有兴趣,于是和店主软磨硬泡买来一根。 如果他知道,这些铁针,就是在二傻的授意下才制造出来的,不知又该作何感想。 可惜,二傻这个制造者,全都忘记了。 命运,就是这么的神奇! 最重要的用具解决了,穿刺这件事儿,就变得异常简单,不过,桑玛家这个条件,明显是不适合的,于是二傻和朔月商议,明天把人转移到他们医馆再操作。 之后,二傻和朔月告别了众人,让桑玛和他们一起去医馆,拿些煎好的汤药回去。 一路上,桑玛小脸崩的死紧,不知道在和什么较劲儿。 二傻看着这孩子,八九岁的年纪,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脸上泛着不健康的蜡黄,有着色目人特有的圆眼,瞳孔是绿色的,像猫眼儿一样。可惜,猫眼儿是晶莹剔透的,桑玛的,却蒙着层终年不散的阴郁和狠戾。 苦难,让这个孩子,过早的体会到生活的艰辛和不公。别人家这个年纪的孩子,或许在烦恼该穿哪件衣服,该玩什么玩具,可桑玛要考虑的,却是如何能够在新的一天里,让自己,和母亲能够活下来。 我能帮他什么呢? 二傻问自己。 “你抢我钱包,我还帮你治疗你母亲,你就没什么话要跟我说么?” 桑玛本就较劲儿的脸上,神色更纠结了,他低下头,咬咬牙,忽然跪在地上,朝二傻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二傻吓了一跳,下意识往旁边躲,忽然又想起,刚才那头磕在地上的声音够大的,也不知道小孩儿脑袋有没有事儿。 于是赶紧跑过去,看看孩子额头有没有事儿:“让你认个错,你磕哪门子的头,脑子里有炮么?” 还好还好,色目的土地,沙子含量比较高,虽然声音大点,但额头只红了一片,并没有出血,二傻松了口气:“你是傻子么?” 脑子里有炮这话桑玛听不懂,不过后面的傻子肯定是听懂了,桑玛毫不示弱反抗:“你救我妈妈的命,是我的救命恩人,但就算是救命恩人,也不能随便骂人。” 哟,这小孩还挺恩怨分明。二傻乐了:“好吧,你不傻,那可以起来了。” 桑玛却不,趁着二傻刚起身,又是三个响头,声声振耳,一点儿都不心疼自己。 害怕二傻过来阻止自己,桑玛飞快的磕完头站起来:“第一次,是谢谢你的救命之恩,第二次,是为我昨天做的事儿道歉,一码归一码。” 得,二傻算是明白了,让这小子说个软话,比让他磕头难多了。 不过,知道错误,勇于承认且恩怨分明,这些品质,都是二傻喜欢的:“桑玛,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桑玛沉默半响,说:“我不知道。” 二傻:“那你知道帮手人力么?” “…不知道。” 好吧,看来帮手人力的发展,并不那么顺畅。 “我有一个工作介绍给你,怎么样?” 死寂的绿色瞳仁,有了一丝光华,但却稍纵即逝:“我什么都不会,就连力气也不够,没有地方会要我的。” 正常情况下,面临要饿死或者病死的困境,一份工作送上门,不是拼死也要得到么? 放弃的背后是消极,可看桑玛坚定的眼神,又不是那种人。 “先拿到工作再说,你是不是傻,送上门的钱都不要。”二傻有些生气。 “去了又怎样,即使我努力的工作,但是…肯定不如大人干的好,到最后,还是什么也得不到。”桑玛低头,声音越来越小:“我不想再这样了,没有希望,也就是不会失望…我讨厌这样。” 朔月一直旁观,这时候插话:“因为害怕失望,所以不敢踏出去么?与其这样,还不如老老实实的饿死病死的好,你…是这个意思吧?” “不是!”桑玛粗声打断朔月:“靠别人施舍的工作,总有一天会丢掉,我不会等死,也不想失望,与其这样,还不如拿命去争。” “哦?”朔月很好奇:“怎么去拿命争,像之前去抢劫么?就你这身形、这条件,也就二傻这样的能成功。” 二傻拉过桑玛的手:“放心吧,这项工作不但适合你,而且没有丢掉这一说,因为,你自己就是老板啊。” 老板…我…? 我没有做梦吧,桑玛想。 其实,之前总经过成斜巷,看到那么多身有残疾,生活困苦的人,二傻就在想了,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们过得好一些。 他想了很久,决定把成斜巷,变成小吃一条街。 如同蛋糕的制作方法还留存于二傻的意识里一样,他的脑子里,留存着很多东西,无关于人,都是些他所谓的常识,或者知识。 这就好比,失忆的人不会忘记写字吃饭,这些都已经成为他的本能,刻进了灵魂。 小吃一条街,就是他脑内留存之一。 在他的印象里,小吃的档口投入小,可流动,即便残疾人也可以承担,如果客源多,赚钱的能力不容小觑。 这个概念在他得脑海里反复斟酌,二傻觉得,现在应该可以实行了。 首先,成斜巷是个三不管地带,桑玛身为本地人,摆个摊买些小吃,肯定不会受到巷内人的欺负。二傻只要把用具、材料等物品准备好,桑玛简单烹制一下即可,这对孩子来说,也不是难事。 二傻连让他卖什么都想好了,羊肉串就行。 “等你病好了,去香香找我,这几天我准备些工具和材料,到时候在巷子里摆个摊,卖羊肉串,肉我给你腌制好,你就负责穿串和烤制就行。挣的钱我八你二,待你把摊子钱和初期原材料的钱补足后,后续你再挣钱,刨除原料的费用,我二你八,怎么样?” 桑玛愣了,他听懂了二傻的话,但是可能觉得是在做梦,所以人还有点呆。 香香酒店的羊肉串,算是近来瞳岚的名吃了,上到达官,下到平民,没有不爱吃的。桑玛每次从那里路过,排队的人都几十米长,香味传来,深吸一口,都觉得是莫大的幸福。 现在,老板要让自己在成斜巷卖? 不但让他卖,还给他分成,听老板的意思,等挣够了钱,负担了最初的成本,他还能拿大头。 二傻:“要不要做?” “要…我要做!哇…”桑玛哭着扑进二傻怀里。 自父亲去世后,桑玛从未如此大哭过,不过今天,桑玛要把所有的不安、委屈,通通发泄出来。 他告诉自己,过了今天,他不会再哭。 第 49 章 朔月一直知道,二傻这个人,很神秘,很厉害。 你问为什么他会知道? 要是你的亲人,在没事儿的时候,总喜欢对着你说二傻这样、二傻那样,说上几个月,估计你也会倒背如流。 他的弟弟,印象里那个冷漠的、睿智的、寡言的、克己的,脑子里只有国家的人,总是能从一句话,或者一个东西,联想到二傻身上,继而滔滔不绝的回忆起来。 比如他刚到史可的时候,玄夜在吉庆饭庄请吃饭,看到跑堂的伙计,忽然就说起了二傻。 玄夜说,二傻刚来史可的时候,就在这兼职跑堂,说他想法新奇,竟然把兼职概念推广开来,继而创建了帮手人力,说史可目前劳动力的七成左右,都是帮手的会员…… 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甚至一颗土豆,玄夜也能把他和二傻联系起来。这对于单身了快三十年的朔月,极其的不友好。 每天被迫听他俩的甜蜜往事,让朔月有段时间极其难熬,甚至产生了见到玄夜就想跑的冲动。 有一天,他在雅苑的花园里,看到玄夜孤单坐在菜地边,看着刚刚下进去的土豆种子,一个人坐了很久。 朔月才意识到,他的弟弟,是那么的孤单。 爱人远走,杳无音信,他却连一个可以倾述的人都没有。好不容易,至亲的哥哥来了,弟弟不和哥哥说,难道憋在心里,让自己崩溃么? 从那以后,每次玄夜跑题到二傻身上,朔月不但听得津津有味,还会很捧场的提问。 “照你这么说,帮手人力是他一手建立的,他的好多理念,根本闻所未闻,却和史可当前的需求不谋而合,你说,这些想法,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还是从别处的经验得来的?” 玄夜没有答案,如今,看着二傻对桑玛母亲所谓的引流手术,朔月也觉得,这个二傻,是真的很神秘。 朔月以为,要把那个所谓的胸腔积液引流出来,是个很复杂的过程,结果一息之间,结束了。 过程很简单,桑玛的母亲倒坐在椅子上,人趴在椅背上,二傻拿了块干净的棉布,沾了些高度数的白酒,呈圆形涂抹三次,二傻解释这叫消毒,之后,在已经定好的一点,把那个已经在火上炙烤过的针头,快速的扎了进去,然后,就结束了。 是不是一息之间? 朔月完全反应不过来:“这…就结束了?” 二傻手扶着针头:“是啊。” 朔月:“然后呢?” “看,流出来了。”二傻示意朔月看针头。 只见针头原本应该跟什么东西连接的一端,不断的有淡黄的液体低落下来,掉进准备好的一个器皿中。 “本来,这里应该连接一个针管的,抽出来更快一些,但是咱们没有,所以只能保持这个体位,让他自然流出来。费劲儿是费劲儿了,不过总比什么都不干的强。” 朔月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么一小会,器皿里已经积攒了不少水了,他凑近了些,想要看的更清楚:“这么多水,都是从哪里流出来的?” 二傻用手肘把朔月挡开:“别离这么近,容易感染。”才接着道:“就是这些水,限制了肺的呼吸。等再排出些,她的呼吸就会顺畅很多了。” 果然,待器皿差不多盛满以后,桑玛母亲本来浅快的呼吸,均匀了许多,人也不在那么无力了。二傻拔出针头,用白酒再涂抹后,把针眼压紧包裹,让她躺下休息一会儿。 “朔月,我能做的就是这些了,之后的用药和调理,就靠你了。”二傻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洗手。 “二傻,你师从哪里?我也看了不少医术,从未看到过你刚才的操作。”朔月问。 二傻仰头想了想:“不记得了。” 好吧,果然如玄夜所说。 有了二傻的穿刺,再加上国手朔月的治疗,桑玛母亲的病情,一日好过一日,桑玛之前也有类似的症状,不过不重,也没有像他母亲那样有胸腔积液,可能是眼前有了希望,在药物调理下,人也很快的好了起来。 病好之后,桑玛立时去了香香,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按照二傻的计划,尽快赚钱。 桑玛康复这几天,二傻没闲着,他先让人照着羊肉串的烤架做了个小版的,各式调料盒也准备好了,桑玛上门后,他把烤架工具还有腌制好的羊肉都放在推车里,说:“东西都在这儿了,我跟朔月说了,你就在他的门前摆吧,他好照应着,架子和工具你每日用完了,就放在他的医馆保存,原材料的话,你用推车每日来我这里取就行。” 短短几天,桑玛整个人的状态已与前两日大不相同,整个人带着一股子冲劲儿:“好的,谢谢老板,我会努力,早日把材料钱还给你的。” 从那以后,朔月见证了,桑玛的,或者说是成斜街的变化。 桑玛正式售卖第一天,就传出了消息。 “喂,听说了么?成斜街那儿,也有一家卖羊肉串的摊子,说是香香的流动摊,里面的肉,都是香香腌制好送过去的,味道一样,价钱却便宜了两分,怎么样,这边队排的这么长,而且还限购,不知道能不能轮到咱们,不然,去那边看看。” 排在他前面的人想了想:“算了吧,成斜街又脏又乱,去了搞不好会被偷呢。反正都排了半天了,要不今天就算了。” 钱和时间都丰富的有钱人不会在乎,可色目有的是不富足的人,听到这消息后,纠结斟酌,甚至有的人来到香香问伙计:“成斜街的羊肉串,真的是你们的么?” 伙计说:“是的,都是我店提供的原材料,售卖者也经过我们大厨的专业培训,卫生和味道都有我们严格把控,诸位可以放心购买。” 买的人还有疑问:“那为什么卖的那么便宜。” 二傻这时候出来解释:“因为这是我们香香下一步的策略,增加经营点,扩大经营种类和数量。成斜巷是我们的第一个试点,成功的话,后续我们香香会在色目各地开设快餐点,那时候,大家不但不用长时间等待,还可以以便宜的价格购买食品。” 提问者释疑走了,看来是想去成斜巷试试,二傻笑笑,桑玛,我已经做到这个份上,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成斜巷里,桑玛第一天开工,支好炉具,放好木炭,碎肉整齐的穿好,材料盒放好,就开始坐立不安。 会有人来买么?虽然练习过近百遍,就连做梦都在反复操作,可…万一他们不喜欢呢? 从中午坐到下午,摊子前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周围的邻居从刚开始的观望羡慕,渐渐的变成嘲笑讥讽:“桑玛,怎么回事儿啊,这马上就晚上了,一个人都没有,我看你这生意,怕是做不成了。” 桑玛看了他们一眼,心里有些奇怪,这些人,平常对他们孤儿寡母还是可以的,怎么今天像换了个嘴脸一般。 朔月在门口看得很清楚:“同处一个水平,大家为了生活会守望相助,可穷人里若有一个发了财,你猜,其他的人会怎么想?” 桑玛有点明白,但又没有全明白,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朔夜点着门口的灯笼,这是二傻前两天主张按上的。 这时候,有一个人走了过来,问桑玛:“你这里,有香香的羊肉串?” 桑玛一愣,马上回答:“有,有,你要买么?” 来人看桑玛,虽然打扮干净整齐,还穿着香香伙计特有的衣服,但他一个小孩来烹制,不是开玩笑么。 “你做?能做得和香香一个味儿么?” 桑玛:“当…当然,别看我这样,可是经过香香专业培训的。” 来人还是不太信任,转身想走,桑玛过去一把拉住他:“别看我人小,烤的绝对不比香香差,要不这样,你先吃,不好吃我不收你钱,怎么样?” 来人想了想,坐在摆好的凳子上:“这可是你说的,不好吃不给钱啊。” “好嘞。”桑玛感觉到那人看过来的目光,深吸一口气,按着脑内模拟过无数遍的方法,操作起来。 点火、烤制、刷酱、翻转,每一个动作都很流畅。 完全看不出是一个新手。 伴着油脂滴落的滋啦声,香气缓缓飘了出来,朔月深吸一口气,羊肉串的味道真香啊,我也好想吃。 很快,烤制完成,桑玛把托盘端过去:“串烤好了,这是小店开业的赠…赠品,羊奶酒,请…请用。” 朔月都看见了,香味出来时,那个客人已经咽了好几口的口水了,接过托盘,他迫不及待的拿起一串,不顾烫意咬掉最上面的肉,嘶哈半响,翘起大拇指:“不错,再给我来十串。” “好嘞,马上就好。”桑玛内心的紧张,霎时烟消云散,他笑着返回到烤架前,月光下绿色的瞳孔里,那层终年不散的阴霾,好像也没那么明显了。 第 50 章 瞳岚皇宫四皇子殿 熏香环绕,味道颐人,那是四皇子最喜欢的乳香。 可吉昌不喜欢,乳香虽好,太浓就腻了,不及他家二傻的蛋糕,味道适中,吃多少都不烦。 “四弟,你找我来有何事?”虽不喜欢,可弟弟叫他来,吉昌也得忍着,毕竟,自从在玄暨出了事儿,国中大小事务,都是他在处理。 姬恒坐在桌边,桌上酒菜丰盛:“也没什么事儿,只是请皇兄来叙叙旧而已。” 吉昌坐下,倒了一杯酒:“为兄的不是,从玄暨回来后,都没跟你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先干为敬。” 说完把酒一饮而尽,放下杯子:“咱俩兄弟,有什么就直说吧,我一会儿还得回去,二傻最近有些忙。” 姬恒放下酒盅,低垂着头:“皇兄,你现在已经是色目国主,之前胡闹,离宫外出,我也没说什么,可这么长时间了,是不是也该回宫住了。” 吉昌装傻:“我的寝殿不是一直都在么?” 姬恒:“我是问你,什么时候能接管事务,国主毕竟是你。” “可我不想当国主,我就想和二傻平平淡淡的,开酒店,做生意,我没有当国主的才能,也不愿意趟这趟浑水。”吉昌决定跟姬恒摊牌:“在玄暨的时候,我让暗卫告诉你,太子让给你,这并不是玩笑,姬恒,你最了解我,应该知道,我对权利从没有野心…皇宫里的尔虞我诈我受够了。” ‘咯啦’清脆的碎裂声响起,酒盅被狠狠扔在石板的地面上,姬恒终于抬起头,杏圆的双眼里,深紫色瞳仁颤动:“皇兄啊皇兄,你还真是幼稚,好处你享受,责任我承担,我问你,凭什么?” “口口声声不想做皇族,可以啊,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把你那一身龙皮扒下来,你开酒店的钱还来,没有皇族的名头,你算什么?”姬恒看起来也是忍耐了很久,又拿出一个酒盅,慢条斯理给自己倒满:“权利是污秽,可没有权利,你寸步难行。听我一句劝,皇兄,老老实实的回来做你的国主,娶一个女人,繁衍后代,而我,会尽到自己的义务辅佐你。” 印象中,姬恒一直是一副淡然的表情,好似什么事儿都与他无关,吉昌没见过姬恒这样,说着刻薄的话语,如此尖利,如此的咄咄逼人。 可细想,他说的确实在理。 本来,吉昌都要被姬恒说服了,可那句‘娶个女人繁衍后代’好似触及了他的逆鳞:“如你所说,除了割肉剔骨,我摆脱不了皇族的身份,以后,为了色目,我会尽到自己的义务,但和谁结婚,是我最后的坚持,以后不要跟我再提。如果,我连跟谁在一起都无权决定,那么,我有权决定,是否真正舍弃这个身份,那时候,我会把所有的一切,都还给色目皇族。” 说完,毫不迟疑的走出寝殿。 精心准备的饭菜慢慢变凉,请来的人,不但一口没吃,甚或都没有细看,如果吉昌看过的话,或许会发现,所有的饭菜,甜点,都是他喜欢的口味。 这是姬恒花费了一上午准备的。 “真是可怜!”不知道这句话,针对的是自己,还是桌上已凉的饭菜。 “四皇子”姬猛鬼魅一般,悄无声息的出现。 “他去哪了?” “往成斜巷的方向去了,二傻在那里。”四皇子嘴里的‘他’,只有吉昌一人。 姬恒轻叹了口气,一脸早有所料的表情,他夹起一筷已经凉了的菜,放进嘴里慢慢咀嚼:“二傻那边有什么异常么?” “一切正常,自从成斜巷第一家分档口设立以来,那边的人流多了起来,他为了视察,几乎每天都去,现在,那里的档口已经多达十家,每家卖的东西都不尽相同,像什么…果子、烤面筋…麻辣烫…都是些闻所未闻的吃食,现在瞳岚城里好多平民,甚或达官贵人,都喜欢傍晚去那里吃饭,据说价格便宜,味道也很不错。” 姬恒:“成斜巷?那个三不管的废巷?” 姬猛:“是的四皇子,现在成斜巷一到晚上,会点起很多的灯笼,其他地方的人都会去吃小吃,热闹的很。” “都是二傻一力搞起来的?”姬恒小酌一口,语气落寞:“他真是个厉害的人呢,怪不得皇兄会喜欢到宁愿放弃皇族的身份…好了,你下去吧,我再吃一会儿,毕竟是花了半天做出来的,不吃该浪费了。” 姬猛还想说什么,看见姬恒的神情,忍住退下了。 姬恒在房间里自斟自饮,吃冷了的饭菜,好像那个人,还在身边。 喝到后来,姬恒觉得有些醉了,不然的话,为什么眼前的东西扭曲变形,像是隔了一层膜。 姬恒眨眨眼睛,任那层膜脱落,意识渐沉,没入黑暗中。 “姬恒,怎么这么没出息,和其他皇子打架,不知道还手么?”美艳的母亲一只手让宫女涂抹丹蔻,另一只手推了推儿子的头:“记住,你母亲我是这后宫里最得宠的,比皇后那个贱人还要得宠,所以谁以后要敢欺负你,给我狠狠的打回去。有事儿母亲给你顶着。” 场景一换,母亲被人陷害,被拖去冷宫前,头发早已散乱,泪湿弄乱妆容,美艳的女人面容狰狞,好似恶鬼,她向国主离去的地方高喊:“你不能这样对我,我是你最爱的女人,我是被冤枉的…国主…” 色目国主,他所谓的丈夫,虽然未走远,但撕裂的喊声,没有让他离去的脚步有丝毫迟疑。 母亲失势,国主不闻,让本就胆小谨慎的姬恒更加小心,这皇宫里,没有人会保护他了,一个得势的太监,都能让他死的无声无息。 肚子饿了,不敢声张,趁着夜深无人的时候,去厨房里偷,偷的时候也不敢太明显,害怕被人发现端倪,察到自己身上。 凭着这份谨小慎微,他活了下来,如果没有刻意提起,很多人都会忘记,皇宫里还有一位四皇子。 姬恒对这种状况很满意,因为这就意味着,他可以活的更久,直到有一天,许久不曾被人关注的小院里,来了一个客人。 少年和他一样的深紫双瞳,年纪比他稍大,但个子高了许多,看样子应该是他的兄弟,行止有度,落落大方,和他唯诺小心的样子一比,高下立别。 “你是四弟吧?我听说你住在这院子里,闲来无事,所以找你来玩。” “你是…” 少年爽朗一笑:“我是你大哥,姬玚。” 他为什么来找我?真的如他所说,是找我玩么?会不会是有其他的目的。 难道是来确定我是否还活着? 是打算铲除异己么? 想到这里,姬恒已经出了一身冷汗,怎么办,现在跑不知来不来的及。 门口应该已经有好多人把守了吧? 一瞬间,姬恒脑内思绪万千,他已经想到了最坏的结局。 罢了,苟活这么久,天天和贼一样不见天日,也累了,死就死了吧。 想到这里,姬恒瞬间觉得无所畏惧了,有了看开一切的的洒脱。 “太子好,我是姬恒。” 姬玚走过来,亲热的拉起姬恒的手:“我想出去转转,你陪我。” 姬恒莫名其妙的被拉着走,跟着姬玚出了皇宫,自出生以来第一次来到民间,看街上的行人,看热闹的摊贩,看夜晚的汨罗河。 回到院子里时,姬恒还有些恍惚,今天所经历的一切,到底是现实,还是做梦,抑或是自己已经死了,这些都是死后的意象。 “姬恒,今天好玩么?”姬玚问。 “…好玩…太子,你今日…为何?”姬恒实在想不通,干脆的问出来。 姬玚脸色有着明显的不自然,沉默片刻,他说:“今日从母后那里听到,你母亲…在冷宫病故了。” 说实话,对于母亲的去世,姬恒并不感到意外,她那么要强的一个人,能在冷宫那个地方硬生生的挺过这些年,已经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了。 他也不十分悲伤,悲伤也得有强大的意志支撑才行,但说实话,这几年的生活,已经磨光了他所有的情绪。 死都不能让姬恒的情绪起丝毫波澜,更何况其他呢! “哦,谢谢太子专程来告诉我。”姬恒平静道谢。 姬玚却还有话说:“你母亲一向…高调,为此,和我母亲诸多摩擦,这些年,她俩争执不断,我母亲虽贵为皇后,可也没讨到什么好处,今日听说你母亲去世,我母后又哭又笑的…我想着,虽然皇宫里自来无情,可…” 姬恒:“可什么?” 姬玚:“你母亲被打入冷宫,我母后是有责任的,可在这个吃人的地方,你不害人,就会有人害你,我母后也是为了自保…但终归…是她欠下的债,所以我想…能够替她有所弥补。” 姬恒明白了。 原来姬玚今天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补偿。 真是好笑! 母亲不过是这深宫里斗争的牺牲品罢了,成王败寇,有什么好说的。 这个太子,却还巴巴的赶来要补偿。 他是皇家的人么?还是天上的佛祖迷路到他们家了? 想到这里,姬恒再也管不住自己,‘哈哈哈’的笑了起来。 想不到,皇宫里,还有这么幼稚好玩的人。 “喂,你笑什么?”姬玚看见这个所谓的弟弟,整整一天都木着张脸,好像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弟弟,忽然像个傻子一样,笑的鼻涕眼泪都冒出来了。 “没什么。”好半天,姬恒才止住这股笑意,他擦擦眼睛里笑出的泪水:“那好吧,太子以后请好好保护我,让我衣食无忧,心想事成,如何?” 那会儿自己的表情是怎样的呢? 因为长时间缺乏表情,那会儿的他,面部僵硬,刚才一时失态,大笑了一阵儿,这会儿已经感觉脸上有点紧绷绷的不舒服了。 可即使不舒服,姬恒还是咧着嘴,眯缝着眼,因为脸部肌肉紧张,所以看起来别扭至及,说是个傻子估计都有人信。 为什么他会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 答案很简单,因为,那是他从太子眼瞳中看到的,最好的景色。 第 51 章 吉昌从皇宫出来后,直接去了成斜巷,因为二傻每天下午都会在那待一会儿,他要顺道去接二傻,然后两个人一起回家。 成斜巷现在早已不像当初,吉昌看着这条巷子,就像看到了当初的史可。它的转变,更带动了当地的帮手人力,因为晚上就业岗位的增多,需要兼职的商家也多了起来,帮手人力也往前迈进了一小步。 最初,帮手人力和香香酒店是同一个时期开始运营的,香香的成果喜人,帮手的发展却不乐观。 这还得从色目的国情说起。 之前说过,色目以彩宝和矿产闻名,本地劳动者从事的行业,大多也与这两者有关,下矿条件艰辛不说,国家为了加快进程,时间安排的极其紧凑,所以色目的民众们,除了下矿,没有多余的时间去从事兼职,就算有那个时间,长时间下矿后身体的疲惫也不允许从事兼职。再加上色目闭国,根本不会和史可一样,提供那么多的劳动岗位。 所以,帮手人力在色目的发展,是相当的半死不活。 后来吉昌也想到,可能是由于国情不同才造成如此结果,但当时帮手人力在史可的盛况,却实实在在的印在他的脑内,怎么也去不掉。 吉昌多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如史可那样繁盛热闹,欣欣向荣啊。 所以执政后,他曾想过要废止闭关锁国的规定,但一想到如果解除了,玄夜一定会派人过来抢夺二傻,这想法就这么暂时搁置了。 吉昌告诉自己,我并没有完全放弃,只是现在时机还不成熟,等再过几年,玄夜完全的忘记二傻,二傻离不开自己时,再提上日程不急。 第二条他想实施的新政,就是减缓色目关于彩宝和矿脉的开采,加强安全管理,为矿工提供更好的保障。 关于桑玛的事儿,二傻曾在吉昌耳边唠叨过,吉昌还记得,那时二傻说:“我不反对色目挖矿,但是安全措施实在太差,因矿采造成矿工的死伤人数太多,而且赔偿制度也差,补偿金严重不足。” 说到恨处,二傻愤愤不平的骂人:“我听说那些矿脉都是贵族所有,为了赚钱可真是不顾人命,把平民都当韭菜割呗。” 那之后,吉昌开始很郑重的思考这个问题。 说实话,在色目皇族中,吉昌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最亲民的,年幼时,他就很喜欢到民间,吃民间的食物,看各地的风景。 但他的骨子里,认为平民与自己,还是有明显的界限的,虽然不会把普通的人命视为草芥,但终归不会因为他们的伤亡,产生过多的涟漪。 在他的眼中,皇族人最金贵,平民只能是普通,而异国人,应该再低一个等级,说和牲畜同等也不算过分。 可自从落难史可后,由于他本身的经历,让他渐渐体会到,玄暨人、色目平民、皇族,似乎都是同一类的存在。 翡翠、柱子、王五、麦子、帮手人力的兼职人员、各铺子的老板等等,他们都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人,他们的悲欢离合、烦恼困扰,与色目人并无不同。 而这些,都是二傻教会他的。 所以,那之后,吉昌就一直在琢磨着这项政策,他觉得以皇族之力,这项政策会很容易落地,可事实却给了他狠狠一击。 彩宝和矿石的权利,在皇族的手中,却又不在皇族的手中。 简单来说,是在所有贵族的手中。 矿脉,是贵族们自诞生起,就赐予给他们的,和爵位等同。 据说色目立国初期,开国功臣们对于国主赏赐的土地并不稀罕,因为色目沙漠占国土的很大一部分,赐予的封地再大,里面掺杂着沙漠,含金量也打了很大的折扣。 虽然其中不乏绿洲,但毕竟面积有限,不能用来产出更多的粮食和畜牧牲畜,所以相比土地,他们更希望得到的封赏,是矿脉。 为了激励贵族,国主们不得不把手中的矿脉,一条条的赏赐出去,所以,矿脉虽多,但真正掌握在皇族手中的,寥寥可数。 现在想要保障安全,政令下了,可矿脉的主人们为了减少支出,少不得阳奉阴违,所以虽然命令下了,可和没下一样,难以落地。 吉昌很受打击! 他不想做国主,碍于责任和义务,他做了。身为国主,他想让国民们幸福安康,可做起来,又那么的难。 朝廷上发了几次火,斥贬了几名屡教不改的大臣,结果依然不尽如人意。 贵族们吃准了他们的新国主懦弱无能,除了出去体会民情,什么都搞不定。 矿脉是先国主赏赐给我们的,凭什么你现在来指手画脚? 背地里听大臣这么议论时,吉昌真想冲出去,把这些人拉出去打几十大板,可这些,只能想想。 贵族们权势日久,更有甚者会囤积自己的军队,牵一发而动全身,不能招惹,不敢招惹,只能徐徐图之。 好在,一切都有姬恒。 他这个国主没用,不代表姬恒没用。 事实上,吉昌也从未想到,初见面时,那个躲在门后,偷瞧自己的少年,那个唯唯诺诺,总是低着头的少年,会变成今天这样,雷厉风行,威势日重。 不知他使了什么手段,几天后的早朝,把持着大部分矿脉的贵族们,忽然集体上书,愿意归还先帝的赏赐,交为国有。 那一天,吉昌坐在高阶的王座上,看群臣恭敬下跪,请求国主收回矿脉,那一副副卑谦的面孔,与几天前的趾高气昂判若两人。 这时候,他看见他的四弟,那个权倾朝野,被称为摄政王的男人,站在所有人的最前排,带头跪下,口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待姬恒抬头时,吉昌看着他虔诚的面孔、微咧的嘴角、眯缝的双眼,仿佛又回到几年前,他与少年相识的那天。 “那太子以后请好好保护我,让我衣食无忧,心想事成,如何?” 吉昌想,姬恒,其实是你一直在保护我,让我衣食无忧,心想事成吧? 谢谢你,让我能够无忧无虑,活成自己想活的样子。 谢谢你,姬恒! 第 52 章 如果…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你会做什么? 问这句话的时候,他们还在玄暨,二傻躺在花园一角的草地上,翘着脚,嘴里叼着根柳枝。 玄夜当时没有回答,因为他理解不了什么是世界末日,待二傻解释过后,他想了很久,没有得出答案。 二傻也没在等他的答案,自顾自的唱起歌来。 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 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只要你勇敢跟我来。 爱,不用刻意安排。 凭感觉去亲吻相拥,就会很愉快。 享受现在,别一开怀就怕受伤害。 许多奇迹,我们相信。 才会存在…… 二傻经常会这样,忽然唱起一首曲调奇怪,歌词别致的歌,这些歌都很好听,玄夜每次都会听得入迷。 歌声戛然而止,玄夜放下手里的农活:“怎么不唱了,很好听啊。” 二傻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草屑:“死了都要爱,哼!我才不。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今天,二傻坐在夜色笼罩下的成斜巷,不知为何,又唱起了这首歌。 如今的成斜巷,与之前早已呈天壤之别,从巷头到巷尾布满的灯笼,照的里面如白昼一般,从瞳岚,或者临近城县的人们,跋涉而来,只为体会这人潮涌动,香味绕舌的感觉。 事实上,来此地的,大部分是中下级的平民,劳作了一天,就算再累,可若是有美食相伴,相信也能很快的疏散疲惫,更何况,美食虽价廉,但味道,绝对能调动味蕾,让身体大大的放松。 可能是感觉到朔夜的疑问,二傻扭过头,笑问:“好听么?” 朔夜点头:好听。接着打手势,你不开心? 二傻诧异:“怎么会,我很高兴啊,看着巷子里的人能够凭双手解决温饱、致富,我也算做了件好事儿。哦,你是觉得这首歌有点悲伤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顺嘴出来了,很好听吧。” 朔夜沉默。 二傻现在,基本每天都来转转,转完后,就在朔月的医馆泡壶茶,休息一会儿,待茶喝的差不多了,吉昌会来接他。 朔夜和吉昌接触过很多次了,每次他都把瞎子和哑巴的角色扮演的很好,所以,吉昌是不可能认出他来的,毕竟,他脸上这块面具,可是朔月最得意的作品。 虽然夜王很少在世人面前露面,不代表没有人认识他,这次来色目,朔夜做了万全的准备,为此,他不惜请来了他的哥哥,带上面具,用药变换瞳孔颜色,封闭视觉,装成哑巴。 这一切,都是他该得的。 因为他的不便,大部分吉昌来时,都是朔月去寒暄,朔夜在旁边呆坐着,可他的感官,无时无刻不围绕着那个男人。 根据有限的情报,朔夜得出,只要不和吉昌的眼神接触,就不会被他控制,为此,朔夜封闭了视觉,这不光是为了现在,更是为了以后可能会出现的状况做准备。 封闭视觉,对于朔夜来说,其实并不受影响,这要从他们玄暨皇族的天赋说起。 玄暨所有的皇族,都拥有超群的体能,越是皇族的中心人物,能力越高,朔夜就是近十年内,皇族里体能最好的人。 这个体能是个宽泛的说法,细致点说,包括触、嗅、听、视以及预知危险的能力,当然,还有运动力、忍耐力等等。至于体能可以在何种本领上发挥优势,最好的体现当然是武功了。 如果三国有功夫排名的话,第一名无疑是玄暨了,而前十名,必然属于玄暨皇族。据说数百年前,正是因为玄暨皇族高超的武功,再加上军事奇才的辅佐,他们才得以称帝。 所以,即使现在朔夜封闭了视觉,对他来说,行走出行也不会受到影响,只不过为了隐藏身份,他才装作一副笨拙的样子掩人耳目。 也因为如此,二傻对他诸多照顾,并且可能因为他不会说话,二傻把他当做了最好的倾听者,说了很多之前从没说过的话题。 “朔夜,我不属于这里,不是说不属于色目,而是,不属于这个时代,这个世界。” 面对朔夜诧异的面容,二傻哈哈一笑,继续说: “你们这里的常识,我不懂,而我的常识,你们也闻所未闻。吉昌说我丢失了之前的记忆,我承认,但是我脑子里的很多东西,该怎么解释呢? 后来我想了很久,我脑子里的那些东西,应该早就如同习惯、本能一样,刻进我的灵魂里了。 就好比人遭受了打击,会患上失忆的症状,他们忘记了名字、亲人,所有记忆里的东西,但是依然会饿、会渴、写字、说话一样。 这些事儿,我没跟别人说过,失忆以前我是不知道,但现在,就算跟我最亲密的吉昌,我也没有告诉。因为我觉得这事儿吧,即使说出来也没什么意义,除了徒然增加他的烦恼,也没什么好处。” 这就是二傻那会儿没有和自己提起的原因么?朔夜想。 “为什么和你说呢,因为你既看不见我,又不会说话,而且也不会写字,你呢,简直是上天派来给我的,最好的听众。 因为…我很寂寞……” 二傻说出这句话后,就久久的没有声音。 朔夜虽然封闭了视觉,但从最后的声音里,他听得出来,甚或能够想象出来,在烛光微恍的夜色中,平静的看街上芸芸众生的二傻,眼里该是何等的落寞。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那二傻的一切谜团,都可以解释了。 二傻的理念、想法、神秘的身世,这一切,都豁然开朗了。 那一刻,朔夜很想过去拥抱二傻,告诉他,不要害怕增加负担而藏在心里,虽然这里不是你的时代,但我会和你同在。 你并不寂寞,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可朔夜没有这么做,自从朔月批评过以后,他更谨慎了,在状况未明前,一定不能露出丝毫的马脚。 自从第一次在成斜巷遇见二傻后,敏锐的五感就告诉他,二傻的身边,有不下两组人,几乎全天候的跟随。 一组毫无疑问是吉昌的人,另一组,经过他一段时间的观察,似乎是四皇子姬恒。 来到色目后,朔夜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之前的探子得到的情报如此之少。 据朔月观察,色目是他所知道国家中,最为神秘的一个。 为什么这么说? 即使佛系如玄暨皇族,也会在特定的节日里露面祈福,甚或与民同乐,但在色目这个国家,皇族从未露过面,或者他其实露面了,但根本就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 色目的大臣们对皇族、国主都三缄其口,现在想来,其实都是□□控,或者暗示,禁止透露所有相关事宜。 事实上,现在他们所掌握的所有情报,都是色目故意放出来,让大家知道的事情。 就好比吉昌,朔夜极其肯定他是色目的皇族,但具体是谁,真正的名讳如何,即使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情报搜索,也毫无收获。 这也是朔夜虽然接触到二傻,有完全的把握把他带回玄暨,却又迟迟没有行动的原因。 即使带回去了,不了解对手的能力,无法防备下,终有一天,二傻还是会被夺走的。 难不成玄暨也学色目一般,闭关锁国么,禁止所有外来人么? 肯定不行。 所以,即使心里很焦急,朔夜依旧每天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 二傻,我想让你找回当初的记忆,和我一起回史可,我想让我们后顾无忧,不用再忍受分离。 所以,请你等等我! 第 53 章 夜深人静,再过两个时辰天就会亮,热闹的成斜巷渐渐安静了下来,灯笼尽灭,仅余星点用以照明,聊胜于无。 一个黑影轻盈如猫一般,翻腾跳跃皆无声无息,全身黑衣紧紧的包裹着身体,是以,连衣袖摩擦或者被风吹得翻飞的声音也无,简直如鬼魅一般。 黑影在房顶足不粘瓦的行走片刻,五感如电波一般四散,待确定并无人跟踪后,这才跳跃下去,回到医馆的小院,闪身进入卧房。 房内里一片黑暗,黑影却如进入光亮之地一般自如,他径自解开蒙脸的黑纱,坐在桌边,对床边的人道:“还是什么也查不出来。色目的皇宫跟座坟冢一般,连个活人气儿都没有。别说皇族了,连侍卫都零零散散的,抓着一个,啥也问不出来就自尽了,那地方,真可怕!” 床边的朔夜道:“之前的探子也是这么回报的,我想着你去或许会好些,没想到…竟然如此困难。” 朔月:“情报实在太少了,皇宫虽然立在那里,但咱们没有地图,就算有了地图,不了解内里实情,也不可能一个个宫殿挨个排查…总之,如果真如你说的那样,他们可以靠眼睛控制别人,就算找到了皇族,估计也得折在里面。” 夜色里,朔月感到自床边传来的焦躁情绪,他知道,朔夜很着急,于是道:“所以我觉得,是否应该改变计划,我们不再主动出去探查,改成见机行事。” 朔夜精神一震:“如何见机行事?” 朔月:“我有一个得意之作,叫做吐真剂,效果是能让吃了它的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效果强烈稳定,不论意志多强的人都有效,不过药效有长有短,因人而异。既然那个吉昌你肯定是皇族之人,那么,咱们就找机会让他吃下吐真剂,先套取情报,再做他想,如何?” 朔夜想了想:“可行倒是可行,可何时让他服下吐真剂,咱们要好好的谋算一下,他身边随时都有暗卫保护。” 朔月:“这个自然,咱们到时候见机行事吧。好了,你休息吧,该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不会因为你不睡觉就解决了,为了顺利带二傻回去,你也得保重身体,要不要我给你开两副药补补?” 朔夜躬身钻进被窝,闷闷的说了声:“谢谢四哥。” 朔月笑了笑,反手关门,走出弟弟的卧房。 转眼间,他们来色目已经半年了,这半年间,朔月亲眼见证了成斜巷是如何从一个贫瘠杂乱的巷子,变成色目有名的小吃一条街。 快天亮了,朔月一点睡意也没有,于是走出后院,来到前面的店铺,前厅一角,桑玛在一张由凳子搭成的简易小床上,呼呼睡着。 另一边,是烧烤的架子和各类物品,被整齐的码放在一起。抓药的台子上,扣着一个小盆,里面是烤好的肉串。 桑玛这孩子,感念朔月救治他母亲和照顾他的恩情,虽然嘴上不说,但每次收摊前,都会再多烤些肉串,留给朔月他们。 每日如此,从不间断。 也是个重情重义的孩子呢。 自己这个半帮忙的,都能收到回礼,二傻那家伙,算是桑玛的大恩人了吧,不知道这孩子会怎么报答他呢? 走到台子边,轻轻揭开小盆,拿出里面的肉串,慢慢吃着,虽然有些凉了,但味道依然不错。 这连串动作,声音虽小,但桑玛还是呼吸一顿,睁开了眼睛。 “对不起,吵醒你了。”朔月抱歉:“要不我拿走吃,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你再睡会儿。” 桑玛揉着眼睛坐起来:“不用,朔月大夫,跟你没关系,我本来也快醒了。” 正好朔月也没有睡意,于是坐在一边的凳子上:“最近很累吧?每天要忙到后半夜,早上起来,还得去二傻那拿货。” “不会啊,天天这么忙,我才开心呢,这说明我能挣到更多的钱,能更快的让我阿妈过上好日子…虽然现在已经很好了。”桑玛羞赧一笑:“但是人是贪心的嘛,我还想要更好。” 朔月会心一笑,作为旁观者,他虽然看得清楚,但有些感觉,还真不如桑玛这个亲历者明显。 桑玛作为最初的开拓者,最先感受,并且享受到了变革所带来的福利。 “嘿嘿”桑玛挠着本就乱成一团的头发:“现在想来,那会儿担心没有客人而失眠的几晚上,真是杞人忧天了。” 回想当时,真是如做梦一般。 事实上,自从烧烤摊第一天开张这个消息传开后,根本没有什么‘客源会慢慢多起来’这个过程,按照二傻的话,是以垂直上升的趋势增长的。 所以,开张第二天的时候,桑玛即使已经忙的脚不沾地,可依旧赶不上人流的速度,他这个孩子,也是认真的过分,即使人们大声催促,他依旧牢牢按照流程一步步烤制,不偷奸耍滑分毫。 二傻过来帮忙穿串了,依旧赶不上速度,后来实在没办法,只得眼巴巴的瞅过来:“朔月,帮帮忙呗。” 朔月能去么?他玄暨国的四皇子,手上拿过刀枪剑戟、拿过针灸药石,可没拿过肉和签子。 正打算拒绝,忽然听见身后脚步声传来,朔夜摸摸索索的走出去,坐在二傻旁边,接过递来的东西,慢慢穿起来。 好吧,爱情让他无所不能的弟弟,所擅长的领域又有了奇怪的扩增。 朔月只能也走过去,搬个马扎坐在一边,认命的穿起串来。 别说,这活干顺手了,也挺有意思的。 后来,朔月更是以高超的技艺,在桑玛忙的时候,担任了烤串员的工作。 一番忙碌,客人稀疏时,已近亥时。 “啊~~~累死人,终于忙完了。”朔月飞快的跑回诊所,死活不愿意再出来:“明天可别再拉我来干活啊。” “噗…”二傻也闲出手,拉着朔夜走了回来:“现在人少,不用你帮忙了,至于明天,也不用你老人家出马了,桑玛去帮手人力找两个人,他们之前在香香干过兼职,如果人数还是这么多的话,可以到时候再加几个烤架,扩大规模。” 就这样,烤架由一台,增加到两台,再到三台,食物的种类,也由当初的牛羊肉,增加到啥都能烤。 土豆、蔬菜、主食,但凡你能想到的,都可以烤制,烤制不好吃,那就放在铁板上煎。 为了节省成本,帮助邻里,桑玛问过二傻后,还吸纳了巷子里的同龄玩伴。 这些孩子,之前无所事事,尽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但能够安心的赚钱,谁还愿意冒着被抓被打的风险,二傻挨个考察后,挑出品行不错的孩子,几次培训后,尽皆上岗。 渐渐的,来成斜巷的人越来越多,单纯的几个摊子,已经满足不了需求,经过跟成斜巷众人的详谈,二傻提出,可以像资助桑玛一样,为大家提供技术设备和原材料,分成和桑玛等同。 大家伙看着桑玛天天忙得热火朝天,钱肯定赚的也是盆钵皆满,早就跃跃欲试,二傻这提议一出,都铆足了劲儿报名,于是很快的,成斜巷一步一步,终于到了今天,彻底的改头换面。 “老板和你们,都是我们成斜巷的大恩人!” 天慢慢变亮,桑玛跳下简易小床,一边收拾,一边说:“巷子里的人,都是这么想的,年纪大的人还说你们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的菩萨。” 整理完毕,桑玛精神饱满的打开门,第一缕朝阳丝丝缕缕的照了进来,桑玛回首一笑,曾经阴霾的眼神,再也不见分毫:“我也是这么想的。” 第 54 章 “二傻,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要不要听?”姬恒笑的即狡黠又天真,像一个即将偷到零食的坏小子。 “懒得理你,想说就说,不想说就算了。”二傻斜了姬恒一眼。 在他看来,跟姬恒这种人说话是很费劲儿的,想要什么,想干什么不明说,非得让你猜,烦人的很。 今天是个非常晴朗的好天气,姬恒提前和二傻约好了,说要去郊游,于是二傻昨天和朔月打了招呼,今天不去他那里了。 奇怪的是,姬恒邀二傻,却没有请吉昌,吉昌也不在意,他两人年纪相仿,多亲近亲近是好事,再说,之前既然答应了姬恒要为国效力,就得好好工作,对得起自己许下的承诺。 于是,从家里出来后,他们兵分两路,二傻和姬恒坐着马车向城外去,吉昌骑马去了皇宫的方向。 姬恒示意二傻看吉昌离开的方向:“你知道吉昌每天去哪里,去做什么?” 二傻一脸无语:“做什么?干活呗,至于去哪干活,没问。” “为什么不问呢?”姬恒好奇:“你就不好奇么?” “好奇害死猫,懂么?”二傻很明显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 姬恒却打定了主意坚持到底:“你对我哥哥就这么放心,不担心他干什么不好的事情…或者认识不好的人?” “你这闲心操的,你哥哥不是对我也很放心么,他也没有天天问我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二傻手枕在头下,舒服的躺在马车里:“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信任,不然会很累的。” 吉昌当然不问了,天天派好几个人跟着呢,你这一天见了什么人吃了什么东西,事无巨细他全知道。 信任?笑话! 想到这里,姬恒控制不住,‘噗’的笑出了声。 二傻看姬恒:“你笑啥?” “我笑你傻啊,不愧叫二傻。”姬恒忽然止住了笑,脸上换上一副淡淡的表情,神情转换之快,让二傻有点措手不及:“你这个人,真的很奇怪,说你没脑子吧,可你改造了成斜街,让香香酒店开到了色目各地。说你聪明呢,却又对眼前的事情视而不见,对身边的事听而不闻,还满脑子不知哪里来的奇怪思想。”说着,姬恒低下身逼近二傻,直到两人鼻尖相对,才道:“你说,我该把你如何是好呢?” 马车在不知不觉间,驶出了王城,朝不知名的方向驰去,二傻迫于姬恒的压力,一骨碌爬起来,挪到车厢另一边,他觉得今天姬恒有点奇怪,还是不要招惹他为妙。 于是他掀开帘子,看向窗外:“不是出来玩么,净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再胡说八道我回去了。” 马匹徐徐奔跑,速度不慌不忙,窗外刮起了轻微沙尘,但还是能勉强分辨出他们正处于一弯小道上,周围除了少数的胡杨,人迹难觅,二傻心里没底,于是问姬恒:“附近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咱们这是去哪里?” 姬恒终于开口:“是去我的别庄,在蓝姬绿洲边上,那里风景不错…吉昌在那里也有一座,比我的还要大。” “哦…什么?”二傻忽然惊讶:“吉昌也有,而且更大?” “是啊,所以…你了解吉昌么?那个跟你一起生活好几年的人。” 二傻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道:“该知道的,我已经知道了,不该知道的,我也没有兴趣知道。” …… 姬恒看着二傻,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心里很挫败。 脑子里精心准备的说辞,在二傻轻飘飘的回答下,完全没有了用武之地。 他之前打算的很好,适当的说些吉昌对二傻隐瞒的事儿,相信再坚定的人,都会对这段关系产生动摇,之后只要他再适当的引导,催眠,这个二傻,会成为他的傀儡,为他所用。 以他的能力,绝对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即使如色目催眠第一人的吉昌,也难发现分毫。 不过无所谓了,窥见对方心里的裂隙,乘虚而入,只是为了能让催眠发挥最强的效应,没有裂隙,不代表不可以催眠。 心里酝酿了好久的计划,是否要今天实行呢? 说实话,姬恒心里很没底。 人啊,真是个贪婪的生物。 就拿他姬恒来说吧,自从母亲失势后,他唯一的想法,是能够活下来,之后,有了吉昌的保护,生命可以无忧了,他又提出了衣食无忧、心想事成。 瞧瞧,他姬恒多么卑劣,提出的这个要求简直无耻到极点。 心想事成? 佛祖都不能保证向他祈愿的人可以心想事成,吉昌凭什么可以保他。 不过是自己为了能长久留在吉昌身边,而找出的借口而已。 也只有那个傻子,把这些条件时时放在心上,尽自己所有的能力,就算冒着被父皇、母亲责骂,也要遵守。 从那时起,他,姬恒,再次以色目四皇子的身份,出现在大臣们的视线里。 有了吉昌的保护,再加上他的心机,短短两年,姬恒不但在皇宫里站稳了脚跟,甚至培养出一批自己的党羽。 这一切,姬恒没有瞒着吉昌,吉昌也没有制止,估计在他心里,恨不得弟弟早些自力更生,这样他才能放心的去看外面的世界。 要不是色目自建国以来就遵循立嫡长为国主,且有吉昌催眠能力的加持,他早已被父皇废了几百回了。 在姬恒有了自己的名号,不再依附于吉昌后,他实现了当初心想事成的愿望,那之后,他又有了新的目标。 成为吉昌最亲近的人。 这个目标实施起来,对现在的他来说,易如反掌。 国主一心探寻长生不老的虚幻梦想,不理朝政,虽未禅位,其实国事早已压在了太子身上,这对于酷爱自由的吉昌,实在是一份难熬的差事。 “我来帮你吧,皇兄。”姬恒还记得,提出这个要求时,吉昌眼中的亮光。 那之后,他渐渐的掌握朝政,控制百官,他和吉昌不同,只要有忤逆他想法的人,他都会以催眠控制。 与抗拒催眠的吉昌不同,姬恒酷爱催眠,且乐此不疲,在他眼中,人不如傀儡,与其浪费精力去和人沟通交流,不如把他们都变成傀儡,直接下令来的干净利落。 当然,也有出纰漏的时候,不过没关系,他早已培养的数量庞大的暗卫,一旦发现,就地抹杀。 于是,姬恒一步一步踏上高台,成为摄政王,离那个男人更近了。 你为国主,我为摄政;你为枝繁叶茂的树干,我为供养树干的根系;你为明,我为暗;你主外,我主内。 这是姬恒为自己规划的,现在到终老,乃至死亡前的目标。 姬恒不反对吉昌迎娶皇后,因为那是为了延绵子嗣,除此之外,他不允许任何人,插足他和吉昌之间。 可没想到,一场出使巫族的意外,吉昌再回来时,却带回来一个男人,那个人,就是二傻。 第 55 章 人生除了生死,其他都是擦伤! 二傻初到玄暨,出现在飘叶镇的时候,虽然没有之前的记忆,但任何时候,他脑子里始终记着,并且贯彻着这个信念。 也是这个信念,让他得以在飘叶镇开开心心的混吃等死。 他在飘叶镇认识了柱子,救了臭乞丐…还有什么来着? 啊…头好痛,后面的事儿都想不起来了,而且…为什么脸上火辣辣的疼,和被刀刮过似的。 二傻伸手想摸,忽然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别动!” 听话的放下手,二傻问:“这是哪里,我的脸怎么了,为什么这么疼?” 苍老的声音说:“这里是迷踪彩矿,你是前两天被矿主买来的便宜货,因为脸被毁了,所以先休养两天,之后会下矿干活。” 被卖…毁容…下矿…干活… 这是二傻从那句惊悚的话里,提取到的有用信息。 可为什么他更迷惑了? 擦…什么情况,为什么一觉醒来,天地都变了颜色。 他不是在飘叶镇每天哈皮么? 我一定是在做梦,还是噩梦,冷静、冷静,等醒来后,一切都会好了。 等我醒来,柱子会拿着小包的食物,笑着递给我,乞丐会臭着脸,嫌弃的吃着面饼… 一会儿就好了,二傻这么想着,闭上眼睛,慢慢的进入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二傻感觉腿被踢了一脚,有人粗声吼道:“喂,起来干活了。” 二傻迷糊睁开眼,看见上方一个高大男人,那男人皮肤棕黑,眼睛却是橙色的,长得很是强壮,看见二傻醒来,说:“愣着干嘛,快收拾一下,准备下矿了。” 二傻完全醒了,他摸了摸不时传来疼痛的脸颊,发现被严实的包满了绷带,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的部分,于是认命的缓缓站起来:“这就来。” 他现在完全确定了,这一切,确实不是梦。 你妹的,虽然除了生死,其他都是擦伤,但这擦伤的面积,也太大了吧! 擦伤治疗不好,也会化脓、脓毒血症,要了小命的好吧。 浑浑噩噩跟着那人,坐在兜筐一样的篮子里缓缓下坠、下坠… 周围越来越暗,由伸手不见五指,到完全没有一丝光亮,二傻吓蒙了,只能紧紧靠着橙目大汉,气都不敢喘。 咚哒…咚哒…咚哒… 周围安静异常,除了呼吸的声音,只剩下心跳的声音,不光自己的,身边人的也清晰的就如同在耳边。 “大哥,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停下?”阴冷的地底,仿佛永无止境的下坠,让二傻迫切的说起话来,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感觉自己是活着的。 身边的人一顿,摸索了一会儿,一簇光亮缓缓亮了起来,虽然还是看不清周围,但二傻瞬间觉得很温暖,不由松了口气。 橙目大汉道:“还有半柱香,我们就能到坑道里,别害怕,第一次是有些不习惯。” “哦,谢谢大哥。”二傻沉默,借着微弱的光,虽然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前方,人却发起呆来。 脑子里跑马一样乱七八糟,尘土飞扬,好似有成千上万飞花似的片段掠过,想抓却又抓不住。二傻觉得自己的脑袋如果是电脑的主机,那么现在一定是乱码频现,濒临死机了。 “到了,下来吧。”大汉的声音,适时拉回了二傻的思绪,他跟着大汉跨出兜篮,决定先把脑子里的东西清一清,反正想也想不出个花儿来。 “大哥,我啥也不懂,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有什么不对的,请多担待。”二傻朝大汉鞠了一躬,谄媚的很有礼貌。 大汉打量二傻,脸上有点震惊,可能没碰见过这么有礼貌的小工,于是点头,语气也和缓许多:“下了坑,只要听我的指令,就不会有危险,放心吧。” 转眼间,二傻在迷踪彩矿,已经工作五天了,不包括他刚开始养伤的两天。 可能是他重伤刚愈的缘故,工作并没有他想象般繁重,他也啥都不懂,无非是跟在同组人的身后,人家让干嘛就干嘛。 橙眼大汉,是二傻所属的组长,名唤卿桑,同组还有二人,分别是穆旦、扎格。 这五天里,他大概了解了所处的是个什么环境。 迷踪彩矿,是色目瞳岚附近最大的一座彩宝矿场,主产翡翠、水沫玉和玛瑙,之前的矿主是贵族闵氏,最近听说被国主收回,正在办理交界手续等。 迷踪彩矿的矿工,大多是色目平民,小部分就如二傻这般,是被管事的在奴隶市场买回来的。 所谓的奴隶市场,并不是二傻印象中奴隶社会那种身不由己的人,里面大部分卖身的,都是自愿的。 他们或因为钱,或因为欲,总之,他们在签卖身契的时候,绝对是完全自由自主的状态。 据管事的说,二傻那时候,也是这种状态,卖身所得的钱财,如今也好好的放在他的内衣袋里。 可惜,二傻完全没有那时候的记忆,如果管事的所说属实的话,那么二傻事到如今,无疑是被人设计了。 打听清楚这一切后,二傻陷入了沉思。 仅有的记忆告诉他,睡醒前,他在玄暨飘叶镇,而现在,他在色目瞳岚附近,地理跨度之大,岂止千里也。 另外,那时候是武陟339年,现在,是色目纪年,弥亚342年。 他不了解色目的历史,完全没办法换算好吧。 啊啊啊啊!!!我要疯啦! 纠结苦恼了两天,在来到迷踪彩矿第十天时,二傻释然了,烦恼恐慌有什么用呢? 记忆消失了不要紧,陌生环境不要紧,现在好歹能工作,有饭吃。 有饭吃就不会饿死,只要能活着,怕什么? 活人还能叫尿憋死? 哦对了,管事的嫌弃二傻的名字不好听,擅自给他改了个符合他们地域风格的名字,叫尔萨。 尔你妹啊,干脆叫尔康得了。 不过,二傻也只能在肚子里骂娘,因为他现在是个…怎么说呢,也不算奴隶,毕竟他们一百年前就废除了奴隶制了。 总之就是一个无户籍、无身份,只能依附并且属于矿场的,没有自由的人。 惨啊,比那会儿在飘叶镇还惨。那会儿,他起码要有叫二傻的自由。 唉!没自由就没自由吧,能活着就不错了。 转眼间,二傻,不,现在是尔萨,在矿场已经一个月了。 脸上的伤换了几次药,好的差不多了,揭开层层的绷带,露出一张…惨不忍睹的脸。 本该覆盖在面上的皮肤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下方深红色的肌肉,二傻初看见这幅面容的自己,差点没给吓死。 后来平静下来,盯着看久了,莫名又觉得很熟悉。 二傻惊异的盯着镜子里的肌肉人,心说牛逼啊,脸上没了皮肤,我竟然还能活着? 是这里的医术格外发达么?也不知他们用了什么方法? 为此,他特地去找了当时刚来时照顾他的老人,老人正是矿场的医生,他说,二傻来时,脸上的损伤已经处理过了,他只是做了简单的后续治疗。 对于二傻为何受了这种伤,还能活下来,老人说:“按理来说,创面如此之大是熬不过的,你之所以能活下来,应该是之前做了非常好的医治,在脸上敷了珍贵的药膏,这层药膏,形成了一层保护膜,所以,你才能在没有皮肤保护的情况下,顺利的活下来。” 给自己治疗的人,应该就是加害自己的人,可这又有些说不通,既然要害自己,直接弄死得了,为什么要伤了他,又给他治疗。 难道还不想他死么? …啊…想不通想不通。 想不通就不想了,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多睡会儿觉。 这一个月时间,二傻渐渐的适应了矿场的生活,说实话,他这幅小身板,勉强还能承受。 克服了对黑暗的恐惧,二傻如今所面对的,就是超强的劳动量和憋闷潮湿的环境。 二傻曾经以为,这样的环境,他活不过三天,没有累死,他也得病死。 没想到啊没想到,三十天过去了,他二傻不但活蹦乱跳,而且曾经稀溜软的小胳膊腿,竟然还被覆盖了一层薄薄的肌肉。 二傻只能送自己两个字,牛啤。 这天,从矿坑上来,把背上来的矿石交付管事后,尔萨又在秀:“卿桑,你看,我这肌肉靓不靓?” 卿桑挺无奈的,他表示无奈的方式就是装聋,于是他手脚不停,继续收尾工作。 尔萨没趣,又去骚扰组里另外两人:“穆坦、扎格,你俩看啊,这才一个月,我就长出肌肉来了。唉,那会儿想着,这么大的劳动量,我说不定会累死呢。” 扎格身材纤细,和尔萨不相上下,但是脱去衣服,浑身都覆盖着漂亮却不张扬的肌肉,妥妥的衣服架身材,但他本人却很温柔,说话慢吞吞的:“尔萨,这你就得感谢国主了,自从他接手矿区后,咱们的伙食、环境都比之前好太多了。要按照之前的情况,你活不活的下来,还真是难说呢。” 穆坦接话:“是啊,你刚来的时候,不是还有医生给你治疗么?之前矿区可没有医生,这也是国主新加的。我听管事的说,这些医生都是附近诊所的老医生,国主花钱把他们请来兼什么…值,就是有事儿随叫随到,没事儿的时候回自己的诊所。” “我只能说,你们国主真是牛啤。”尔萨都要给他竖大拇指了,瞧瞧这劳保,做的太到位了。 穆坦哈哈笑:“什么叫我们国主,你不是色目人么?哈哈。” “啊…哈哈,瞧我这话说的,肯定是在坑里呆太久,所以缺氧了,哈哈哈。” 回到集体宿舍,尔萨洗去身上的沙土,浑身酸痛的躺在床上,拿起一面水晶镜子,看着里面那个蒙着脸,却露出眼睛的人。 色目盛产水晶,所以镜子也是用水晶制的,与玄暨的铜镜相比,水晶镜子成像简直不要太清晰。 潋滟镜面里,照出来的人,瞳孔的颜色,是浅紫色的。 第 56 章 尔萨仅有的记忆告诉他,自己的瞳色,是黑色。 飘叶城之前的记忆他没有,他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出现在飘叶,是不是玄暨人,但自己的相貌体征,他还是很明了的,黑发、黑瞳,而并不是现在的紫瞳。 尔萨曾经掀开眼皮观察过,角膜外没有异物,而且貌似也没有任何食物可以导致瞳色可以变成紫色的。 面容已经毁了,无法通过容貌来判断,身上貌似也和在玄暨的时候大不相同,尔萨不禁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这…还是我么? 如果是我,为什么瞳色身体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如果不是我,那我…又是谁? 啊啊啊啊……尔萨痛苦的在通铺上翻滚,史上最哲学问题上线,我该怎么办? 扎格刚洗漱完,看见尔萨一会儿皱眉一会儿翻滚的,问:“怎么了?脸上还疼么?” 二傻把头埋在枕头里:“不疼了,我就是有些事儿想不明白。” 扎格却像是早有所料,胸有成竹道:“没事儿,你这种情况在新人里很常见,长时间在地底黑暗的环境下,心里的恐慌和不安全感会放大,嗯…这样吧,你来了也快一个月了,等再过一段时间,你和管事混熟了,送点东西或者钱财,让他特赦你出去走走,见一见外面的风景,就会好了。” 二傻吃惊:“我这样被买回来的,还能出去活动,不怕我跑了?” 扎格:“之前确实不敢,可现在不是情况变了么,你虽然是买回来的,可每个月也有工钱,只是克扣下来而已,如果你跑了,这些钱都不会给你,可你若不跑,这些钱待你按卖身契的合约服完劳役后,会退还给你。像你们这样的奴隶,都是孤家寡人,你现在逃了,出去了连饭都没得吃,还不如在这干活挣钱呢,这样即使你几年以后,出去了还能得到一大笔钱,所以,傻子才逃呢。” 铺开床铺,扎格钻进被子里:“再说了,就算出去,管事也会嘱咐我们看着你的,所以,你想跑也跑不掉。”打了个呵欠,扎格的声音渐渐低沉:“所以啊,你就好好干活吧,再等一两个月,我们带你出去吃好吃的…睡吧,别胡思乱想了。” 穆坦从外面风尘仆仆的进来,也不洗漱,吹熄了灯,吧啦吧啦被子也钻了进去,不一会儿,两边的呼吸都规律起来。 不知是不是地处沙漠边缘的缘故,他们矿区这边,地阔天低,那一盘圆盘似的月亮,像个大号灯泡一样,出门基本不用点灯。现在透过窗子照进来,正好映射在尔萨的枕边。 尔萨望着那抹夜色,脑子里又开始闪现出一幅幅画面来。 那些画面走马灯一样,以尔萨的目力,根本看得应接不暇,里面时不时会闪现出一些陌生的人脸,还没有留下印象,就极快的飞走了。 烦死了! 尔萨挥了挥手,像赶蚊子一样想挥开那些片段,嘴里嘟囔:“哲学的问题果然不适合我啊,唉!懒得想了,我只知道,我是二傻。” …… 这天入夜,成斜巷灯火通明,朔夜早早去睡了,桑玛在旁边摆摊,二傻在门口发呆,朔月就在这时候,哼起了歌。 最近每当闲的时候,他总是喜欢哼歌,高兴的时候,哼的是洗澡歌,思索的时候,哼的是‘把每天当成最后一天来相爱’。 lalala…… 声音很轻,轻的在这嘈杂的街道上,没人会听得到。 二傻却因为离得近,忽然从发呆中惊醒,他看向朔月:“这歌的旋律虽然奇怪,却很好听,叫什么名字?” 朔月看着二傻,笑说:“从外面瞎听来的,觉得好听就记下了,想知道名字的话,估计得费劲儿了。” 二傻只这么一说,没有得到结果,又继续发起呆来。朔月在二傻身后,看着前面的人,嘴角笑意敛去,也陷入了沉思。 一月前,二傻去蓝姬绿洲郊游遇上沙暴,发现的时候,已经是好几日后,送回来的时候,人是昏迷的。 朔月以二傻友人的身份,去香香酒店问了好几次,回答说是人虽然醒了,但还在静养中。 朔夜本打算暗中去二傻的住处探视的,最后被朔月否了,说既然人没事儿,静观其变即可,要杜绝一切可能暴露的因素。 之后又过了好几天,终于等来了二傻康复的消息,当二傻再次踏足成斜街的时候,朔夜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熟悉的声音、语气,让朔夜很努力才压下心底的激动,他摸索着上前,握住二傻的手,狠狠的摇了摇。 朔月在旁解释:“沙暴下死里逃生,以后可别干这么危险的事儿了,我们在这巷子里,什么也干不了,就算想去看看你,都不知道门在哪里。”说着,重重的叹了口气:“唉!” “我听你这语气是在怨我没有告诉你们我的住址啊。”二傻转了转眼珠:“好啦好啦,之前没说,那不是顾不上么,要不这样,趁这个机会,我请你们去我家吃饭,庆祝我大难不死怎么样?” “这还差不多。”朔月达成所愿,继续讨价:“桑玛也叫上,大家不醉不归。” 二傻的住处,在离瞳岚皇宫仅一街之隔的一所普通民宅里。 那是一所普通的两进小院,如果朔夜没有遮挡目力,那么他会发现,民宅无论从制式还是内里看,都和香香小院如出一辙。 吉昌在门口迎接,作为成斜街的常客,朔月对他早有接触,一番寒暄,众人入内。 席间,朔夜因为行动不便,只吃些朔月夹到碗里的饭菜,低着头沉默不语,吉昌倒极是开怀,与朔月推杯换盏,言语尽欢。 “之前只是去接送二傻,与诸位没有深谈,如今二傻遭遇困难,才更显你们之间友情可贵,我吉昌再此谢过各位。” 说罢,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朔月把杯中的酒喝完,倒过杯底,道:“我们这些人,虽然与二傻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也算是志趣相投,且对他本人的才能想法,是极其佩服的,二傻经此一难,能无恙归来,我们这才放下心来。”说着,他看向二傻:“表面上看,二傻该是已经完全康复了吧?” 吉昌:“大体吧,刚发现时,二傻一直昏迷,醒来后虽然好似忘记了些事情,但经过御…医生检查,已无大碍。” 朔月:“如此甚好,那为了庆祝二傻劫后重生,咱们不醉不归。”说完,再次饮尽杯中酒,转头道:“二傻,既然身体已经康复,今天就放开了喝啊。” 第 57 章 吟唛是一个杀手,属于组织晕染。 吟唛是他的假名,在组织里,他没有真名,只有一个代号,78号。 代表被首领捡回来的,第七十八个孩子。 他们组织成立的目的,只有一个,反抗色目王族。 至于为什么要反抗,首领给他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 他说,色目王族,不要说对外国了,即使对于本地的平民,都是极其神秘的存在。 虽然瞳岚皇宫伫立在那里百余年,每日出入官员极多,但百姓们从未见过何人以皇族的制式出行。 吟唛问:“官员早朝的时候,难道也见不到国主和皇族么?” 首领:“见是见的,可如果让他们说国主或皇族的相貌,脑子里却一片空白,除了知道两个眼睛一个鼻子,描述不出分毫有用的信息。” 官员们对此早习以为常,只会说皇族是神的使者,容貌当然不会轻易示人。 百余年来,大家也没觉得有何不妥,只要能吃饱饭活的好,人民安居乐业了,皇族长什么模样,又有什么打紧的。 可渐渐的,有些官员,觉出了异常。 比如,之前一直反对的一项提案,不知什么时候就通过了,问起旁人,却说是自己同意了。 “什么,我同意了,一派胡言,这事儿为什么我自己不知道?” 愤怒、怀疑、不解,随着不断探寻求证,在身边人的证明下,变得更加疑惑,继而迷茫。 渐渐地,不止一个官员有这种经历,聪明的保持缄默,暗中观察,激进的则开始大张旗鼓的调查起来。 世界上没有密不透风的墙,即使再严密的筹划,也会有疏漏,即使,那疏漏极其微小。 况且,当时的国主,好像也没有刻意的隐瞒。 调查的人发觉,在做出与之前完全相反的决定前,似乎都与国主有过接触。 接触的内容,无非就是喝喝茶,叙叙旧。 难道,为了改变自己的决定,国主让人在茶水里下了什么能够致人迷幻的药剂,然后再诱导自己,说些违反意志的话? 只有这个可能了,毕竟,在色目,身为王族,也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完全的一意孤行,当大臣们的意见强烈而占大多数时,即使国主,也不能违背。 想到这里,调查的人无比沮丧,怪不得有的同僚在知道他调查后,看向他的眼神意味深长。 那会儿他不明白,现在却清楚了。 为什么不阻拦下面调查,为什么不试图隐瞒,不,国主其实早已摆明了态度。 就算你们查出我干的,又能拿我怎么办? 是的,就算查出主谋是国主,他们也无计可施。 因为,色目的国情,和其他两个大国不同,他们国主、乃至整个王族的的地位,是神赋予的,任何人,无权也没有能力剥夺。 当听到首领这么说的时候,吟唛点头:“首领,虽然我们从懂事开始就被被教育的色目王族是神的后人,可后来随着渐渐长大,接触到了他国文化,尤其是彩发国,他们不也总说国王是神的后人嘛,这些话,应该都是为了王族为了防止国民反抗,编造出的谎言而已,不必太过相信吧?” 首领的脸色忽然变得惨白,额角、鼻尖都冒出了细小的汗珠,说话的声音虽然沉着,但仔细听,会发觉多了些颤音:“那是你没有经历过…神迹,那样,你就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恐惧。” 官员中,当然不乏像吟唛那样的人,于是他们联合起来,一起率兵攻进瞳岚王城,说是攻进,其实该说是策马跑进王城更贴切。 因为王城里根本就没有守军,瞳岚王城建立百余年,里面除了些手脚利索的宫女太监,根本就没有设立守军。 他们打算的挺好,揭露国主的阴谋,趁此机会把他赶下台,能找个傀儡最好,找不到就自己来当国主。 “之后呢?”吟唛虽然知道这些人肯定失败了,但对中间的过程还是充满好奇的。 首领因老迈而沟壑纵横的脸上,双眼放空,出现了迷茫的表情:“不知道。” “不知道?”吟唛吃惊:“首领,什么意思?” 首领:“因为所有进入王城的人,除了马匹,无一生还。” 周围一瞬间安静下来,吟唛甚至感觉身周有些发冷,可窗子因为这次谈话关着,而且,那时是炎热的六月。 很久以后,首领像是从恐惧的泥沼中挣出,他慢慢道:“第二天,城门大开,没有参与叛乱的官员们,胆子大的,成群结队的进去了。 只见自正门到宫殿的广场上,堆满了叛军的尸首,他们全部死于自己所携带刀具的砍伤,看样子是自相残杀,血液铺满整个地面,黏腻腥膻,闻者欲呕。 国主和一众王族,就悠闲的坐在大殿正对广场的台阶上,看着广场上堆积的尸山道:“叛军藐视神威,入侵王城,神降惩罚,让他们堕入深渊…”接着他转头,望向场边几乎站不稳的众人:“尔等明知叛军来袭,却偏安一隅,是想坐收渔人之利?你们本应和这群叛军一起堕入深渊,但身为神的后人,经此一役,我们不愿再杀害圣灵,但你们的灵魂,我却收下了。” 最后,国主带着众人返回后殿:“走之前,把广场收拾干净。” 一簇簇冷风,顺着脖颈钻进衣领,游走到胸腹四肢,吟唛打了个冷战,欲言又止。 首领:“从广场清出来的尸体数量,二千二百三十四具,和进入王城的叛军数量,一人不差。他们全部在进入王城的大门后,在广场上自残而亡,国主和王族们却没有丝毫损伤,这个时候,你还能说,神的后人,是无稽之谈么?” 除了神,谁又能做到? 虽然身上的鸡皮疙瘩一层又一层,吟唛还是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问:“既然首领你深信色目王族是神族后裔,明知实力差距天差地别,那…为什么还要反抗?” 静默良久,首领看向吟唛,目光深邃悠远,道:“如果不反抗,那我们和待宰的羔羊,又有什么区别?” 即使知道对方是神 即使知道反抗的结果,是堕入深渊 即使知道反抗的道路崎岖、布满荆棘 只是,但凡我们还活着,还向往自由的活着 我们就必须反抗 因为,道路终将会平坦,深渊终将被照亮 这是首领最后,如梦呓般,缓缓说出的话。 第 58 章 如果有人问吟唛,和神做对是什么感觉? 吟唛会告诉他,并没什么感觉。 为什么呢? 哪个神会闲的蛋疼,蹲在地上踩蚂蚁玩儿? 哦,闲的蛋疼这话,是他老板发明创造,并小范围推广开来的俏皮话。 是不是形象风趣有意思?没办法,吟唛的老板二傻,就是这么好玩的一个人。 可能会有人奇怪,为什么吟唛会叫二傻老板,他不是杀手么? 他是晕染的杀手没错,可就晕染那个不靠谱的目标,猴年马月才能实现,再加上首领没事儿就喜欢捡孩子玩,他那点工资连吃馒头都不够好嘛。 所以,成年的,或者半成年的杀手们,不得不出来干活贴补家用。 之前混社会难啊,除了下矿区干苦工,色目并没有更多的劳动岗位,可怜的杀手们即使卯足了力气,生活也是饥一顿饱一顿的,简直不能更凄惨。 不过这两年好多了,帮手人力的出现,再加上香香连锁和成斜小吃街的接连开张,出现了很多的劳动岗位,晕染的杀手们本就是些年轻力壮且善于学习的小伙子,很快,他们就找到了合适的全职或者兼职,总算解决了温饱问题。 所以,吟唛就是搭上了第一艘大船的幸运儿,他在最初,就应聘在香香的总店,目前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跑堂及烤制羊肉串。 其实,也并不是完全靠运气,他之所以选中香香,并潜入其中,是因为首领偶然发现,香香的厨师,是王城里出来的御厨。 首领由此断定,这个犹如从天而降的二傻,一定和王城、或者王城里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潜伏的过程意外的顺利,入职后,和善的老板、每天忙碌的工作、从未品尝过的美食和日渐鼓起来的钱包,让他都险些忘记,来这里的最初目的。 直到有一天,他应老板二傻的要求,来到他家,烤制宴席所需的羊肉串那天。 吟唛之前从没有来过二傻的府邸,这次若不是为了招呼客人庆祝二傻劫后重生,估计他以后都没机会进来。 与王城仅一街之隔的普通小院里,吟唛拉来烧烤的架子,坐在前厅外的走廊里准备食材,待里面传话,就会着手烤制。 今天来做客的,是老板在成斜街的三位朋友,吟唛都认识,最熟的当然还是桑玛,当初他开烧烤摊,这手技术还是吟唛手把手教的呢,两人算的上师徒关系了。 待酒席开始,里面宾主畅谈,桑玛人还小,觉得没意思,于是出来和吟唛一起烤制肉串,又过了一小会儿,医馆的兄弟俩人出来,哥哥扶着弟弟,说要如厕。 小半盏茶的功夫后,两人回来,又进了前厅。 “你在这接着烤,我进去送一趟。”吩咐完桑玛,吟唛端着盘子进了前厅。 “老板,烤串好了。”吟唛说着,把盘子放在桌子上,抬起头来时,才发现厅里气氛很诡异。 医馆的两兄弟坐在一边,兀自端着酒杯轻饮,二傻趴伏在桌上,像是醉倒了,吉昌则像是失了魂一样,面无表情僵硬坐着。 杀手的直觉启动,吟唛立时后退,想撤出正门,兄弟两人中间的哥哥素手轻抬,只轻轻一挥,微风拂过,门瞬间关闭。 哥哥看向吟唛:“身手不错啊,想出去叫人么?所有的暗卫都已经被我们放倒了。” 吟唛警惕的看着两人:“什么暗卫,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 “哦?那你是什么人?”哥哥问。 吟唛:“大夫你不是在香香酒楼见过我么?我是跑堂吟唛啊。” 哥哥笑了:“别装傻,我问的是你真正的身份。” 吟唛沉默,对方身份不明,他才不会傻得坦白。 脑内飞速旋转,吟唛贴门站着,眼睛死死盯着兄弟俩,内心估摸着他们之间的距离、实力差距,计算着能逃出去的可能性。 哥哥却像是能读懂吟唛的想法般,开口道:“这个距离,能逃出我手掌心的,目前还没有人。” 这时,弟弟放下酒杯,敲敲桌面,哥哥立时会意:“反正以你的身手,也逃不出这房间,不如坐下来听听看看,再决定接下来的事情,如何?” 接下来,吟唛看到的和听到的,就如做梦般,但他掐了掐自己的手臂,却又传来真实的疼痛。 他看到,吉昌老板就如同一个傀儡般,机械的回答着哥哥提出的问题。 比如,原来,他竟然是色目的国主,真名唤做姬玚。 比如,他们真的是神的后人,只需要用双眼注视对方,就可以操控任何人,按照他们的意志办事。 哥哥问:“那是不是意味着,毁掉你们的眼睛,操控就不起作用了?” 吉昌出现挣扎的表情,看样子控制快要失效,哥哥忙拿出一粒药塞进吉昌嘴巴。 吉昌的表情又变为麻木,他沉默半响,说:“没有试过,不知道。” 哥哥看向弟弟,思索起来。 吟唛从最初的震惊中缓过神来,顾不上其他,急忙上前:“别想那么多,先弄瞎再说。” 哥哥抬手挡住吟唛,眼里暗涌翻沉:“别急,弄瞎之后怎么收尾?事情没你想的那么容易。” 只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吉昌眼神由麻木,渐渐变为迷茫,貌似药剂的效果已经大打折扣,哥哥把握最后的机会问道:“二傻这次意外,真的只是意外么?” “是,二傻和姬恒出去玩,遇上了沙暴,他俩都昏迷了,姬恒到现在都还没醒呢。” 说完,吉昌□□一声,眉头紧皱,是药即将失效的征兆,哥哥飞快的给吟唛打了个眼神,让他拿着食物离开,弟弟假装酒醉一头栽倒在桌子上,他自己则一脸醉意的向吉昌举起杯子:“他俩醉了,咱俩继续,不喝趴下不算好汉,干…” 当天晚上,夜市闭市后,吟唛带着首领,来到兄弟俩的医馆。 门轻轻一推就开了,医馆的主人早已经等候多时。 首领蒙着脸,跟着吟唛走了进去,向哥哥拱手:“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哥哥还礼:“唤我朔月即可,首领此行前来,想必该确定,我们可以合作。” “自然。”首领答:“不过在合作前,我想知道阁下的身份。” …… “大可不必,首领只需要知道,我和你目标一致即可。” 首领盯着朔月的双目:“我晕染在色目经营多年,除了对王族无可奈何,但在瞳岚,情报可做到目无遗漏,没想到我国如此的严密防控下,阁下还能混进来,真是不可小觑啊。” 朔月谦虚:“不敢不敢,我们只是为了些私事,不得不踏足贵国领地,不过首领放心,我们只为私事,绝不干涉贵国内政。况且,首领作为色目高官,该知道,我们玄暨无意侵略他国,能保我土地,已是万幸。” 首领点头,明显认同了朔月的话,这才走到一边的椅子上坐下:“如此甚好。” 第 59 章 我们喜欢一个人,并且无可救药的爱上他,是因为什么呢? 是因为容貌、还是内里? 姬恒觉得,他从未被吉昌的容貌吸引过,但若要问自己,到底喜欢吉昌内里的什么,他也说不上来。 只是觉得,有吉昌身边,就会无比的安心,他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什么都不用担心。 这只是姬恒心里的感觉,事实上,在掌握了权利后,姬恒要操心的事儿,远远比吉昌多得多。 他得制衡各方的权利、化解官员们对王族的质疑、甚或清除不受控制、不听话的贵族等等。 每天的生活,忙碌但充实,虽然乏累,但想到自己的存在可以让吉昌工作不那么繁重,可以多些时间出去游玩,姬恒还是很有动力的。 当知道自己对吉昌的心思后,姬恒毫无负担的接受了。色目国风开放,男男婚配并不少见,至于兄弟□□什么的,对他来说,还不如一堆牛粪来的实在。 当然了,前提得是,他的兄弟也喜欢他。 为此,他旁敲侧击的向吉昌打听过几次,喜欢什么样的人?还特别强调,男女不限。 可惜吉昌玩心很重,对情爱之事压根油盐不进,姬恒问了几次后,也暂时放下了心思,心说反正就在身边,待他开窍了再说不迟。 这一等,就等来了二傻这个变数。 吉昌初回瞳岚时,姬恒曾问:“皇兄,这二傻如此普通,你到底爱上了他哪里?” 吉昌说什么来着? 他说,他爱的是二傻这个人,他所有的一切,外表、内里,全部都爱。 真是和我一样贪心的人呢,姬恒想。 你爱二傻,而我爱你! 如果,我也想你能爱我,那么把我变成二傻,是不是就完美的解决了所有的问题了? 我真是个聪明人! 于是,在二傻初来瞳岚的时候,姬恒已经制定好之后的计划。 那就是,他要成为二傻。 是不是很疯狂,很不可思议? 即使深知姬恒有无比强大的催眠能力,他的亲信姬猛也在知道这个计划的瞬间,吓得语无伦次。 姬猛人如其名,虽长相威猛,但粗中有细,震惊过后,他小心发问:“四皇子,你若成了二傻,那姬恒,就不存在了,您要考虑清楚啊。” 是啊,到时候,这世界上,就没有姬恒这个人了。 为此,姬恒思索了良久,继而回忆起自己的人生。 他想起年幼,母亲面对他的时候,眼里除了骄傲和张扬,里面并没有多少温情。 他想起母亲失势后,过的如老鼠般暗无天日的生活。 他想起初见吉昌时,在吉昌的眼里,看到的深深关切。 他想起那之后,他和吉昌同吃共坐,快乐平和的每一天。 最后得出了结论:貌似除了和吉昌在一起的时候,他的人生,凄惨又寂寥。 那还留着它们干嘛,不如丢弃得好。 可…那些和吉昌的快乐记忆呢?我…不想丢弃它们。 这些记忆,是姬恒这短暂一生中,唯一珍视的,重逾性命的东西了。 那就找个万全的方法,一个既能保全这些属于他姬恒的,珍贵的记忆,又能完完全全,由内到外,变成二傻的方法。 这种方法,圣殿里一定会有记载。 …… 对其他皇族来说,圣殿是禁地,但对姬恒来说,这里犹如他寝宫的后院,自从得势后,他就成了圣殿的常客。 色目历代国主规定,圣殿仅可由国主,或者太子进入,其他主系或旁系皇族,擅自进入者,必将受到神最严厉的惩罚。 所以,即便明知圣殿里对于催眠使用的典籍众多,在最初的时候,姬恒碍于这项规定,是万万不敢闯入的,但后来吉昌告诉他,这项规定,是有后门的。 吉昌说,历任太子被赐封后,都会得到进入圣殿的权限,除此之外,他还能获得另一项权限,赋予除国主和太子本人外,另外一人进入的权限。 想也知道,这另外一人,必定是太子极其亲近之人。 所以,姬恒成了那个人。 姬恒对所谓的催眠控制他人的能力,也就是神之力,异常的痴迷,相反,吉昌却极其反感。 为了帮助吉昌控制朝廷,姬恒不得不长期浸淫在圣殿里,翻阅各种古籍,力求让自己的能力有所提升。 看的古籍多了,姬恒对他们一族所掌握的催眠能力,有了系统的了解。 这项能力,什么时候出现,又如何出现,古籍里没有记载,现在所知的是,他们一族,是通过这项能力建立了色目这个国家,且这能力是通过血脉遗传的。 血统越纯正,生出来的孩子能力越强,但事情总有例外,渐渐的,国主发现一些旁支的孩子能力也很出众,再加上血缘越近的人结婚,孩子早夭率越高,所以,近年来,血籍界限有了适当的放宽。 比如,姬恒的母亲,只是王族里一个旁支的旁支。而吉昌的母亲,则是国主的嫡亲表妹。 神之力之所以能够控制他人,催眠他人按照自己的指令行动,归根结底,还是精神力的缘故。 他们一族,拥有极高的精神力,这项能力,以双眼为媒介,向外投射至被控者的双眼,再由他们的双眼传至大脑,继而控制行为。 这其中任意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控制失败。 所以先祖规定,神之力的使用,必须有严格的禁制。 首先,禁止对本族人使用能力,其次,禁止对自己使用能力。 随着朝代更迭,不断有新的规定加入,比如就有仁慈的国主规定,禁止使用能力让受控者自残、自杀等行为。 这些都是姬恒在圣殿里翻阅群书得知的,而他在圣殿里寻找的目标,除了如何让他的能力提升外,就是各种各样的禁术。 禁术之所以称为禁术,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里面的很多方法,都是先祖明令禁止的,另外则是,禁术的使用风险很大,有的会对施术者造成身体的影响,最严重的,则会直接对施术者造成反噬。 而姬恒要想实现把自己变成二傻的目标,所使用的的禁术,就是对自己催眠。 这类书他之前看过,只要找出来,详加参详,再给予一些辅助,相信可以在完全变成二傻的时候,保全姬恒这点小小的,美好的记忆。 姬恒对自己有信心。 为此,姬恒做了大量的准备,比如,从二傻来的色目后,就派人全天候跟踪,为的是收集所有二傻的情报,包括习惯、性情、说话、交友等等,他自己也会时不时去找二傻,表面是好友交流,实际上,皆是为了把自己变成二傻做准备。 终于,在二傻来色目的第三年,在那场名为郊游,实际却是换人的命运之日,姬恒实现了他的愿望。 他变成了二傻,而二傻,被他封锁记忆,毁了容,扔去了矿场。 第 60 章 距离套取吉昌情报的那天,已经过去三个月了。 表面看,一切都没有变化,但暗地里,瞳岚的空气已经紧张起来。 晕染的首领,是色目的宰相,三代老臣,精明睿智,且城府极深,也只有像他这样在色目政权里摸爬滚打几十年的人,才能知晓色目王族除核心外的大部分机密,并且创立这个组织。 这个组织里,包含了色目大部分的官员,有很多,都是最近几年吸纳进来的,说起来,都是拜姬恒所赐。 上一任国主,也就是吉昌和姬恒的父亲,自叛乱后就无心政事,一心只想修仙,倒是没有再以催眠控制朝臣了,可到吉昌继承太子之位,且姬恒摄政后,不知怎的,官员被催眠的事件开始大幅度增多。 当官的,有志向的是为了报效国家,没志向的,无非是把当官作为一项捞钱的工作,大家在朝堂上意见向左,吵吵闹闹,都有自己的小算盘。 当然,国主也有自己的小算盘。 之前的国主,当朝臣们与自己的目的相左时,虽然偶尔会使出催眠的手法,但哪一个,都没有像姬恒这么频繁的。 而且姬恒更狠,别的国主只是催眠让官员们按照他的意思行动,被识破后就开启耍赖模式,姬恒呢,动辄就催眠官员,让他们自残自杀,再不济就出动暗卫暗杀,简直不能更凶残。 一时间,朝堂上人人自危,只要不合摄政王和国主的意思,就小命不保。 而吟唛他们这些孤儿,其实也多是受害官员们留下的遗孤,如今重要的情报到手,下一步,就是联合官员们,再次进入王城,抓住国主吉昌和摄政王姬恒,兵不血刃的完成政权的交替。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暗中进行着。 …… 这天傍晚,朔夜照常坐在医馆门口发呆,二傻被吉昌接走时跟他打招呼都没有回过神来。 他心绪不宁的时候,就会发呆,就好比冼空大战前的那一天。 朔月却知道,外表上看起来,朔夜在发呆,但他脑子里,却是在飞速的想着事情,因为前几天朔夜曾说,他觉得,二傻不是二傻。 朔月很惊讶,因为自从二傻昏迷回来后,言行举止与之前没有丝毫不同。 朔夜:“之前他经常哼的歌,我让你哼出来,他却完全不知道,还问是什么歌?” 朔月说:“咱们不是向吉昌求证过,他说二傻因为昏迷,丢失了一些记忆么?” “那怎么解释偏偏丢了一首歌的记忆,不,除了歌,我感觉他自从回来后,反而更好的融入进来了。” “融入…什么?”朔月迷糊,怎么感觉朔夜说得话那么难理解呢? 朔夜:“之前,二傻虽然每天嘻嘻哈哈很快乐,但是作为他最亲近的人,我总觉得,他与周围的人、事似乎隔着一层看不见,摸不着的膜,这层膜让他像一个旁观者,不能很好的融入进来,后来他才告诉我,他之所以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是因为,他不属于这里。” 朔月的第一个想法是:二傻果然是个外国人! “不!”朔夜说:“他不但不属于咱们所知道的任何国家,而且,不属于这个时代。” 朔月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朔夜继续道:“他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所以,他的一些想法我们闻所未闻,那会儿调查二傻的时候,他就是身无长物,且没有记忆的出现在飘叶城,可他仍然会一些奇怪但好听的歌,仍然熟知一些我们称之为新奇的点子……这些东西,是刻在他灵魂里的东西,区区失忆,是抹杀不掉的。” 想是对朔夜这番言论太过震惊,朔月听完,过了好长时间才缓缓道:“这些…应该都只是你的推测,又没有证据……我是怎么看,二傻都和之前没有不同,所以,我劝你还是谨慎些。” 朔夜听罢沉默。 朔月说的他自然知道,不然不会这几个月就这么干等着。每天每天,他都像着了魔般,不着痕迹的观察着二傻。 眼睛看不见,他就去听、去闻,去测量。敏锐的感官告诉他,二傻还是之前那个二傻,味道、声音、小动作、就连步子迈出去的距离都分毫不差。 除了不记得那首歌,这完完全全,就是二傻。 到后来,每日被这两种想法左右的朔夜,都要把自己逼疯了,于是,他发呆的时候越来越长,二傻因为这事儿,已经私下问了朔月好几次了。 诊所旁桑玛的烤串摊子,客人走了又来,一茬又一茬,人群的笑闹声、行酒令声、所有的所有,好似都来自另一个世界,丝毫不能让朔夜从思绪里出来。 朔月说了好几次让他回去后院,那里安静,适合思索,但他就是不听,或者说,不敢回去。 因为只要在安静的地方,他就会不由自主想到,万一,现在他们身边的,若真的不是二傻,那该怎么办? 若身边这人不是二傻,那真的二傻,又在哪里? 幕后之人已经完成了身份的调换,且除了朔夜,没人怀疑这个二傻的真假。 那真的二傻,岂不是没有用处了。 那他会被怎么处理? 幽禁起来? 或者更简单明了的做法…干脆杀掉… 每当想到这个可能,朔夜就觉得心脏突突直跳,身体一阵阵发冷,自出生以来,他首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深入骨髓的恐惧。 所以,他不得不一次次告诉自己,身边的二傻,是真正的二傻。 那个什么掉包的想法,简直是自己脑子有病幻想出来的,不着边际的东西。 这样,他才能得到短暂的平静。 算了,天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坐着发呆,能不胡思乱想么?看来自己最近的运动严重不足,不如出去走走,这样也能放松放松心情。 如是想着,朔夜站起来,摸索着,一步步朝外走去。待他的身影消失时,街角上转过来几个人,正是扎格带着二傻来体验美食。 成斜街上早已人流涌动,放工后的民众们,顶着不亚于白昼的灯火,在窄小的街道禹禹而行。 碰见好吃的摊位,就挤上去递两个铜钱,同时接过心仪的美食,边走边吃,边笑边闹,好不惬意。 二傻一边走,一边看着街上的人流,满眼的羡慕。 没想到瞳岚有这么个好地方,吃喝玩乐都在这么一条小小的街道上,便利又生活。 有限的记忆里,自己好像最喜欢这些带有浓重烟火气的地方,只要来到这里,就觉得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尔萨,来这边,为了庆祝你第一次出矿区,我和穆坦请你吃成斜街的特色,烤羊肉串。”扎格说着,引着二傻来到桑玛的摊子上:“快来坐这儿,尔萨,今天咱们运气真好,竟然不用排队。” 二傻怔仲的坐下,像初到某地的客人一般手足无措,扎格笑着下单,神情间满是不以为意:“怎么样尔萨,你是不是从来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地方?” 萦绕在鼻间的气味是那么的熟悉,熟悉到二傻不知为何,有种想哭的冲动,他竭力抑制涌上鼻子的酸意,哽咽道:“是啊,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地方。” 好久不出来一趟,今天一定要吃饱吃好,扎格抱着这种想法,点了很多肉串,还有各色蔬菜,比如土豆、沙枣等等,就着新鲜的奶茶,吃起来别提多过瘾了。 二傻本以为,闻着味道相似的肉串,吃在嘴里,总会有所不同,没想到,真正嚼在嘴里时,他才发现,这羊肉串,无论香气,还是味道,都说不出的熟悉。 熟悉得,就好似过去曾吃过无数次一样。 “尔萨,你悠着点,别噎着了,我们又不跟你抢…哎?尔萨,你怎么哭了?” “哭了,怎么会?”二傻一边胡乱抹着眼睛,一边狡辩,这时候,桑玛走过来送新烤好的肉串,就对上了二傻的双眼。 二傻脸上的伤好的差不多后,为了方便吃饭和打理,就不再使用绷带了,穆坦给他用羊皮做了个面具,只包住除了眼睛外的上半部分,是以桑玛最先看到的,是一双提溜圆的淡紫眼瞳。 桑玛一怔,第一个想法就是,好漂亮的眼睛。第二个想法则是,这眼睛怎么有点眼熟? 可惜,二傻这时候已经低下头去,摆明不想让扎格笑话。 桑玛笑笑,返回烤台,又忙碌起来。 月上中天,二傻三人酒足饭饱,扎格付了账,一行人起身打算回矿区。 烟煴灯光下,二傻远远看见,一个人拿着盲人专用的棍子徐徐走来,那人即将路过的地方,有好几把凳子歪倒在地上。 他在吃饭的时候喝了些马奶酒,虽然没醉,可脚步还是有些虚浮的,看到那人孤零零的的走过来,不知怎的,竟忙不迭的跑过去,清开了路上的障碍。 他做的很小心,力图不发出一点儿声音,可那人或许是听觉敏锐吧,竟向二傻的方向点了点头,还抬了抬嘴角,似乎想笑一下表示谢意。 灯笼里的灯芯随着风微恍,二傻看向那人,俊雅却瘦削的脸,一半清晰,一半湮没在黑暗里,恍惚竟有些熟悉。 不知为何,二傻在那双空洞的眼瞳里,看到了浓浓的落寞。 两个人,就这么擦肩而过。 扎格这时过来,拍着二傻的肩膀道:“走了,再晚回去该不安全了。” 说着,三人离开桑玛的摊子,向城外走去。 待二傻等人消失在街角,朔夜也踏上了诊所的台阶,桑玛看到朔夜回来,忙过去扶了一把。 朔夜却在被接触到的瞬间,心头猛颤。 犹如一只手,狠狠的捏住了朔夜的心脏,揉搓捣弄,穿刺扎碾,有力的跳动立时被疼痛击溃,朔夜闷哼一声,扶着胸口缓缓软倒。 第 61 章 吉昌最近很忙,忙的脚打后脑勺。 之前摄政王处理的工作,都压在了他的身上,因为,上次姬恒和二傻遭遇沙暴后,姬恒就一直陷入昏睡,没有醒来。 御医换了好几批,都说是摄政王检查没有大碍,可问到为什么迟迟不醒,却一个人也答不上来。 “都给我滚出去!”再次得到相同答案的时候,吉昌忍不住了,拿起手边的东西就要砸。 “国主,息怒。”姬善跪下求情:“既然这么多御医说摄政王并无大碍,那可能是之前太累了,趁此机会休息休息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儿。”说着,膝行两步,作势要接过吉昌手里的东西。 吉昌本打算顺手递过去,可姬善的行为实在是太明显了,那感觉,就好像此时生气的国主和昏睡在床的摄政王,都比不上他手里的东西重要。 此时的吉昌,就坐在姬恒的床头,他忘了生气,疑惑的看向手里的东西。 这东西,好像是顺手从姬恒枕边拿起来的,一个很普通的翡翠小猴。 姬善看见吉昌面露迟疑看着手中的小猴,手举在半空,一时进退两难,不由得低下头去。 “这个东西很重要么?”吉昌问。 姬善答:“…这个…属下也不太清楚,之前一直是姬猛负责摄政王的内务的。” “对了,你不说我还没想起来,姬猛哪去了?”吉昌左右环顾:“自姬恒昏迷后,我来了好几次都没看到姬猛,他不是一直都贴身伺候的么?” 姬善:“自摄政王昏迷后,姬猛非常担心,听闻巫族与咱们接壤的极寒之地有种雪莲可治百病,于是带了些人过去,想采回来。” “哦。”吉昌被转移了注意力,顺势把翡翠小猴子放在姬善的手里:“姬猛跟了姬恒这些年,忠心可鉴,他带的人够不够?要不我把阿七他们也派过去,巫族向来阴险,防不胜防,阿七过去也好有个照应。” 姬善弯腰,行了跪礼:“姬善代摄政王先行谢过国主,不过七大人乃是国主身边的暗卫,身负您的安危,切不可为了此事调离身边,姬猛此去,带的皆是精锐,国主不必担心。” “好吧。”吉昌再看了看姬恒苍白瘦削的脸,无奈的站起身:“一定要好好照顾姬恒,有事儿随时通知我。” 送吉昌出了四皇子殿,待他走远,确定周围再无旁人,姬善关了殿门,打发走伺候的宫女,回到寝殿。 床上的姬恒依旧昏迷,姬善走到床边,把翡翠小猴郑重的放回原位,默默的退了出去。 许久后,床上的人闭着眼,但仍然熟悉的摸到枕边的翡翠小猴,放在胸口,一声长叹后,再无声息。 因为中途去看了姬恒,事务堆积了不少,短时间内处理不完,于是吉昌决定先把二傻接回家,然后在家处理公务。 二傻上次昏迷的事儿,着实把吉昌吓得够呛,事后他怪自己,为什么如此大意,要不是姬恒的人前来报信,再晚些过去,二傻和姬恒绝对会因为脱水而死。 为此,在二傻回来后,吉昌对他比之前更好了。 以前的好,套句老话,那就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吹着。 刚回到色目的时候,家务和做饭,吉昌本打算全包的,可二傻的思维是,既然两个人过日子,这些日常琐事,也得两个人共同分担才行。 自从二傻昏迷回来后,吉昌以极其强硬的态度,剥夺了二傻干活的权利,甚至不惜为此和他吵了一架。 结果当然是吉昌胜利了,二傻除了去酒店和成斜街,其余一概事务,不需要他再操心。 吃完饭洗了碗,安顿好二傻,吉昌去了书房。 阿七早已经暗中把王城的文书带了回来,一灯如豆,吉昌伏在案上,下笔的速度渐渐慢了。 看着手边半人多高的文书,吉昌一声长叹,又想起了姬恒。 从来不知道,色目的公文,竟有这么多么? 以前都只有薄薄的一叠啊? 之前,都是你在帮我处理这些麻烦的、晦涩的、不知所谓的东西么? 在我出外游玩时、流亡玄暨时,你是否也像我现在这般,处理公文直到深夜。 而这些,本来都是我的工作。 这些,都是我看到,那看不到的地方,你又为我付出了多少呢? 好累啊,我先歇一会儿,就…一会儿… …姬恒… …… “吉昌…吉昌…不要在这睡,会着凉的。”屋子里的灯已经熄灭,二傻推推趴伏在桌上的吉昌。 “…二傻?”就着微弱的月光,吉昌抬起头来。 “累了就先回屋休息,工作什么时候做都一样,不要把身体累坏了。”二傻说着,架起吉昌,准备扶他出门。 “哦,二傻你不用扶我,我又没瘸。”吉昌站起身来要自己走。 长时间的趴伏让吉昌腿脚麻木,再加上初醒下意识不清,待身子摔倒时,吉昌才惊叫:“二傻闪开!”同时,快速翻转身体,把二傻从身下让了出来。 ‘扑通’一声,微尘轻扬中,吉昌和二傻双双倒在地上。顾不上自己的疼痛,吉昌忙摸向怀里的二傻:“有没有摔疼?” 怀里的人没有动,也没有出声。 不详的预感袭来,吉昌忙抱着二傻起身,当看到二傻低着头,身上也没有明显的伤痕时,才松了口气:“怎么不说话,吓死我了。” 二傻还是不出声。 吉昌低头凑近二傻的脸,看到二傻圆圆的眼睛紧闭,下方流出的两行清泪后,心疼万分:“是不是摔疼了,我给你揉揉。” “你说说你,是不是小孩子,摔疼了还哭鼻子。”吉昌好笑的看着二傻,语气揶揄:“指指哪摔疼了,我给你吹吹好不好啊,二傻宝宝?” 吉昌说着,作势挠二傻的痒痒肉,谁知二傻躲了两下,忽然扑过来抱住了吉昌,狠狠地吻了上来。 那一刻,吉昌都蒙了,因为二傻从来没有这么主动过。 在一起的这三年多,吉昌和二傻的生活一直平淡且幸福。他们如一般夫妻那样,吃饭、聊天、玩闹、□□做的事儿。 二傻思想成熟,行为却幼稚的像个孩子,吉昌尤记得他们初次相亲相爱时,二傻手足无措的样子。 之后的每一次,二傻都很害羞、很青涩,在吉昌的每一次抚摸下瑟瑟发抖,像一个刚出生的鸟宝宝。 他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冲动、狠厉,像马上要饿死的猛兽一样,恨不得把吉昌吞吃入腹。 一定是怪自己这么长时间没有碰他吧? 吉昌想,还不是怕你身体没有恢复好? 我天天忍着受着,也不知是为谁?现在倒反过来怪我。 二傻在喘息的空隙‘哼’了一声,揪着吉昌后背的薄皮,狠狠一扭,明显怪吉昌不专心。 好…好… 吉昌莞尔一笑,专心投入到与二傻的唇舌交流中,放任自己投入到更深的欲望洪流中。 意识沉沦前,吉昌想,即使人生就此结束,我也无憾了。 一番折腾下,天已大亮,二傻倦极而眠,吉昌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极度的幸福感,让吉昌觉得,自己在做梦。 一场永远也不愿意醒来的美梦。 为此,他掐了大腿好几把,直到上面满是淤青,之后,他又去看二傻的睡颜,看了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 到了最后,他终于确定,这一切,都不是梦。 然后,他又开始恐慌。 这样的幸福,我能一直拥有么?我配一直拥有么? 如果哪一天,这幸福离我远去,我是否能承受? 想到这里,吉昌再也按捺不住,他穿好衣服,跪在地上,对神明虔诚的祷告:“万能的神,您可以拿走我的任何东西,权利、金钱、生命,一切的一切,都贡献给您,只求您,能让二傻永远在我身边,我…想和他白头偕老,不离不弃。” 二傻睡得昏沉,梦里,有个小猫咪一直拿头蹭他,绒绒的毛发搞得他很痒,一个声音一遍遍在耳边呢喃:“二傻,请一定一定,不要离开我。” 二傻听出是吉昌的声音,翻了个身,嘟囔道:“好好,不离开你。” 第 62 章 所谓一家欢喜一家愁,吉昌这边幸福到惶恐,朔夜那边,却一片愁云惨淡。 朔夜病了,且病的稀奇,病的不可思议。 朔月用尽毕生所学,也没找到病因所在,但朔夜就是心口疼,疼的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天知道,他们一族因为强健的体魄,极少有人生病,九成以上的人都是百岁高龄,衰老而亡。 更不可能是中毒,他们天生具有百毒不侵的体质,而且朔月师从毒圣,是天下有名的毒仙,他敢肯定,天下间没有任何毒药能导致朔夜如今的症状。 短短几天下来,朔夜被折磨的双颊凹陷,精神萎靡,曾经那么顶天立地的一条汉子,硬是病的连床都下不来。 现在的情况,简直差到不能再差了。 根据朔夜断断续续的形容,朔月知道,他这个心口疼的频率,从最初的好长时间疼一下,到现在只间隔一炷香,时间上有了明显的缩短。 每隔一炷香的时间,无论朔夜是醒着还是睡着,这阵巨痛,都能让朔夜从平静至癫狂,体会到生不如死的滋味。 这也就意味着,他完全不能睡觉。 为此,朔月不得不给弟弟使用大量昏睡的药物,也只有在这些药物下,朔夜才能得到短暂的休眠。 可副作用也是巨大的,在这样下去,他的生命都会有危险。 遍寻不到源头后,朔月曾问弟弟,你出现症状前,都去了哪,干了什么? 朔夜把那天的经历复述了一遍,当说到倒地前的片段时,朔月问:“你是说,在桑玛扶上来前,你什么症状都没有?” “对。”朔月想了想,确定道。 为此,朔月去找桑玛,让他把那天的事儿也仔细回忆一下:“你好好想想,那天有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 “没有啊!”桑玛挠头,朔夜莫名其妙得了重病,他也着急的不得了:“我都想了几百遍了,就是很普通的来客人、烤串,连个吵架的都没有。” “好吧,你先忙去吧。”朔月送走桑玛,走回病床前,看着陷入昏睡的弟弟,心里传来一阵阵的绞痛。 一道想法忽然闪进脑内。 朔月看着自己胸口,刚才,他是不是也体会到了那阵心口的绞痛? 酸酸的、涨涨的,虽然和朔夜说的不太相似,但如果遍寻不到结果的话,也只有这么一种可能了。 “朔夜、朔夜,我想,我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朔月欣喜极了,为此甚至不惜摇醒了昏睡的弟弟:“阿夜,你听我说。” 朔夜从极深的睡眠中醒来,脑子还有些混沌,下一刻,熟悉的疼痛传来,思绪立时清明起来,他耐心等着这阵疼痛过去,才喘息道:“我听着。” “对不起阿夜,我的药虽然能止痛,但你人醒了,药效也就没了,不过不用怕,我觉得我想的是对的,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很快就能好起来。 “阿夜,你应该知道,我们一族人,除了五感绝佳,体术超群外,还有另外一项能力么?” 朔夜摇头:“有么?为什么我不知道?” 朔月笑:“你自小出外从军,鲜少回王城,所以可能不了解,不过这项能力隐藏的极深,若不是我自小攻读医术和毒理,可能也难以知道。这能力说起来有点复杂…有了…你之前在冼空大战时,有过失去意识的经历吧?” 朔夜皱眉思索,他不明白,朔月怎么忽然提起冼空大战的事情,不过看他满脸的严肃,还是起来:“是有过,那是突围的时候,大家都在我面前战死了,我本打算和敌人同归于尽,可回过神来时,已经是夜晚,而且…敌军也全死了。” 朔月:“你就没想过,失去意识的那段时间,你为什么安然无恙,时间又为什么从白天到了晚上,那中间,你在干嘛?” “我本已抱了必死之心。”朔夜迟疑道:“可身体…仿佛自己在动…” 朔月一拍手:“对,这就是我们一族的又一个能力,据我查询历代典籍得知,当我们一族面临生死相关的局面时,身体可以不受意识的控制,自己行动。” “如果把思想意识称为‘本我’,那么我们的身体,就是‘自我’,一般情况下,‘自我’并不表现,但是当出现性命攸关,或者对本人极度重要的时刻之时,‘自我’就会出现,给我们以警示,或者代替我们行动。” 除了正常的五感,我们还有远超常人的第六感,这个,就是‘自我’的警示作用。” 这么一会儿工夫,又到了一炷香的时间,朔夜心口又开始疼了,他强忍着不适问:“那心口疼和‘自我’又有什么关系?” 朔月:“刚才我看你病的厉害,心口也忽然疼了一下,虽然时间不长,但我一下就想通了,这是看到亲近之人受伤害,自己却无能为力,难受到极致,才会出现如此的症状。 ‘自我’与‘本我’不同,不受我们的五感限制,因此,它能发现‘本我’发现不了的东西,或许,‘自我’就是通过让心脏疼痛,来达到预警、或是提示的目的。 你的生命毫无疑问是安全的,那么,这所谓的预警,针对的就是你最亲近的人,二傻。 所以,一定有什么被我们忽视了,所以你的身体才会通过这种方式告诉你。 说话间,门外传来声音,下一刻,二傻大呼小叫的冲进来。 “朔夜,我听桑玛说你生病了。”话至一半,二傻整个人忽然愣住了,他想不到两三天功夫不见,朔夜竟然萎靡的像换了个人一样。 能看得出,二傻是真的关心朔夜,见此情景,他立时扭头看向朔月:“怎么这么严重?朔月,查出是哪里的问题了么?” 朔月此时却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二傻身上,内心思绪电转:虽然和二傻接触的时间,只有来色目的这半年多,以二傻昏迷的时间为分界点的话,即使以他老道的眼力和细致的观察,也难发现异常。不过,作为和二傻最为亲近的阿夜,却始终抱有一丝疑惑,或许,这就是他的‘自我’在起作用吧… “朔月…朔月…”二傻上前推了推朔月的肩膀,满面忧容,明显对朔月的状态也很担心。 “哦,我没事儿,只是在想阿夜的治疗方法。二傻,你不用太担心,阿夜他体质太差,这只是看起来严重,其实还好…他…过两天就好了。” 二傻满脸的怀疑,摆明了不信,在朔月赌咒发誓,又拿出朔夜需要休息的借口,才迟疑的走了,走之前放话:“你可不要骗我,明天我还来。” 二傻来的时候,朔夜一直在装睡,此时,他睁开眼睛:“四哥你的意思,我的‘自我’发现了一些‘本我’没有意识到的,关于二傻的事情,所以,才会以心口疼的症状来提示我。” “没错,你只要意识到这一点,那么‘自我’的目的就实现了,心口疼的症状,会渐渐减轻或者消失。”朔月皱眉:“那么现在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找到那个所谓的…我们忽视的事情。” 这时候,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桑玛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呼…呼…朔月大夫,你问我的问题,我想了无数遍,恨不得做梦都在想,如果说那天有什么异样的话,那只有一件事儿,就是朔夜出去了以后,来了一群人吃肉串,那里面有一个蒙面的人,他…他…” 朔月被桑玛这个大喘气式的说话气的都结巴了:“他…他…他怎么啦?” 桑玛终于说了出来:“他的眼睛是紫色的!” 第 63 章 朔月尚在消化这个消息,桑玛则开始念叨起来。 “咱们色目虽然各种瞳色都有,但是紫色的,我还真没有见过,那个人的面具只有一半,从下面露出来的部分看,特别的恐怖…像是没了皮肤的感觉,不过他紫色的眼睛是真的好看,而且不知怎么,隐隐有些熟悉的感觉。”桑玛希翼的看着朔月:“这真的真的,是唯一我能想到的异常了,不知对朔夜的病情有没有帮助。” 有帮助,帮助太大了! 朔月如是想着,问桑玛:“那些人是干什么的,有头绪么?” 桑玛:“这个我倒是知道,看那些人的打扮,很明显是开采宝石的矿工,但具体是哪个矿口的,我就不知道了。” 送走了桑玛,朔月又回到床边,嘴里念念有词,实则在整理线索。 第一:色目的保密做的极好,就连本国人都不知道,紫瞳乃是皇族的特征,但既然是皇族,又为何会被毁去了容貌,扔到矿区当劳工? 第二:乍一看,这人应该是个落魄皇族,但是桑玛接触到他后,再接触朔夜,直接导致了朔夜‘自我’的觉醒,这番因果关系足以证明,这人与二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第三:目标已经很明确了,只要找到这个人,就是解决这一切问题的关键。 说实话,朔月仍然很难相信,现在的二傻是假的,但既然朔夜心存疑虑,且他的‘自我’都发出提示了,那他也不得不重新考虑之后的行动了。 “阿夜,最近咱们抽时间去周边的各矿区看看,务必找到桑玛说的这个人。” “自然…四哥,过了多久了?我的心口,好长时间都没疼了。”朔夜不敢相信的问。 朔月扑过去抱住弟弟,拍拍他的后背:“看来你的‘自我’已经知道它的警示起作用了,所以…它的任务完成,也就功成身退了。” 朔夜感受到空荡的内力,如潮汐下的潮水般缓缓的回流,那一刻,他简直不敢置信,以至于呼吸都有些哽咽。 是为了自己的死而复生? 抑或是因为,他终于验证,现在这个二傻,并不是他的二傻? 这时候,外面传来一阵礼貌的敲门声,这是今天第三波造访的人了。 朔月打开门,迎进了客人吟唛。 吟唛朝床上的朔夜点头:“首领让我来问问,以您的身体条件,能否完成计划,我们这边已经全部准备完成,如果您身体不适,首领不介意推迟日期,毕竟,有您在,我们的计划才能万无一失。” 朔夜掀开被子,慢慢的下了床,三天的卧床,让他脚踩在地上,犹如踩在棉花上虚浮,定了定神,待这阵不适感渐渐褪去,他对吟唛说:“回去告诉首领,就说我无大碍,可以按原定计划实行。” 来色目快一年了,就算边境稳定,也不能再耽搁下去了,二傻,再等一个月,我一定带你回家。 …… 视线转回到二傻这边,自从上次从成斜巷回来后,二傻霎时觉得,生活还是没那么残酷的。 二傻一向认为,自己最大的优点就是,乐观和随遇而安。 要不是这优点,估计在刚来玄暨的时候,他就得郁闷死。 没有姓名,不知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去,身无分文,手无长物,要是换成别人,简直活不下去。 不过,现在怎么说也比当初强太多了,虽然工作辛苦点,但起码三餐不用发愁,而且还有容身之地,再加上有成斜巷这么个美食聚集地,连生活的目标都有了,还强求神马嘛。 而且,因为二傻年纪小,懂礼貌,跟同组的其他几人相处的也很融洽,这么想想,这矿区的生活,还是有点小美好的。 除了,他脑子里会时不时的窜出来一些画面。 熟悉、却又陌生的画面。 初时,是吉昌和飘叶小城的,这些都是他熟悉的人和事,渐渐的,开始冒出来一些自己根本就不认识的人,没有经历过的事儿。 比如现在,他正在专心的挖土,想要刨出下面的矿石,忽然,前面的扎格惊喜叫道:“翡翠…好大的翡翠…原石。” “翡翠!!!”二傻很自然的抬头:“饭好了…么?” 周围的伙伴诧异的看过来,‘噗嗤’的笑出声,扎格道:“尔萨,饿了的话忍忍,翡翠可变不出饭来,等上去了再吃。” “哦…”二傻恍惚应是,脑子里却闪现出一张温柔的、宠溺的脸。 类似的场景越来越多,二傻从最初的诧异,到渐渐接受,到后来和看电影似的乐此不疲。 里面出现最多的,无疑是一个叫弦曳的人。 月上中天,左右两边的扎格和穆坦呼声震天,二傻却一点睡意也没有,看着自窗外射来的皎皎月光,二傻心说不如出去走走。 夜晚的沙漠,温度比白天低得多,二傻给自己裹得厚厚的,出了门,向外面最大的沙丘走去。 秋风瑟瑟,沙砾朦胧,二傻爬了半天,才到了沙丘的顶点,气喘吁吁的铺好垫子,二傻一屁股坐下,望着漫天的星矢,傻傻出神。 天上的星星,有多少呢?在半点污染也没有的澄净夜空下,二傻机械的数着,一个、两个、三个……五百三十八、五百三十九… 宇宙那么大,大到我们所处的这片天地,都犹如一粒浮尘。 所以啊,自己这点小小的烦恼,岂不是连个屁都算不上。 道理虽是这么个道理,可是…对现在的自己来说,一文钱,都是一件大事儿。 更何况,脑子里时不时蹦出来的画面,貌似比一文钱对自己的意义要大的多。 因为,那个弦曳,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多。 拥抱的、亲吻的、吵架的、笑闹的,哪一个,都深深的牵动着二傻的思绪,让他的内心不得平静。 数着数着,二傻心里那股若有似无的焦灼和空虚感,就尽数散去了。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二傻放声唱着,本想借此舒缓心中的情绪,却不知为何,唱着唱着,就流下泪来。 “很好听的歌,很别致的曲调,我竟从未听闻,这是哪里的歌?”一把悦耳但低沉的声音忽然出现,二傻一惊,回头看去。 沙丘背面的暗影里,缓缓走过来一个人,那人黑衣黑发,以黑布蒙面,就连眼睛,也是黑色的。 二傻警惕起来:“你不是色目人?” 黑衣人却反问:“难道你是么?” “我…”二傻语滞。 “回答我的问题,你的歌,是从哪里来的?”黑衣人继续刚才的问题,二傻却从他颤抖的声线里,听出一丝迫切的意味。 “为什么要告诉你?”二傻扭头,不想搭理来人。 得不到答案,那人却也没走,径自坐在二傻旁边,两人就这么静默下来。 二傻斜眼看那人,心想:啥情况,色目不是闭国么?这人咋来的,该不是别国的奸细吧。我擦…刚才透露了他的身份,这家伙不会要灭我的口吧?” 想到这里,二傻有点肝颤,哆哆嗦嗦的就想站起来跑路。 旁边的人,忽然轻声唱起一首歌来。 把每天,当成末日来相爱 一份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 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 只要你勇敢,跟我来… 二傻定在原地,死死的盯着面前的黑衣人:“你的歌,哪来的?” 黑衣人却直视二傻的双眼,对着他那双淡紫色的瞳仁道:“那要先回答我的问题。” 第 64 章 临天亮时,朔夜才回到医馆。 进屋的那一刻,朔月就感觉到了,他这次回来,是有收获的。 朔夜的表情,说不出的奇怪,那是一种饱含着懊恼、后悔、心疼,却又在最深处,透着一股失而复得的欣喜若狂。 “他在翡琉矿区,我找到他了。”朔夜平静的说。 朔月:“那怎么没有把他带回来?” “他在那里虽然辛苦,但暂时是安全的,我把本命石给了他,还让暗卫守在附近,若有危险,我自会知晓。”朔夜平静的说。 “什么?”朔月惊叫,片刻又释然:“啊…是啊,是不是后悔给他迟了?” “嗯,是给的迟了,如果我早些给了二傻,就不会发生这些事儿了。”朔夜嗫嗫耳语般低诉着,躺在床上,长时间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下来,他的呼吸渐渐低沉规律。 朔月过去,给他脱去鞋袜,盖好被子,退回桌边,沉思起来。 本命石,就如字面意义,是他们玄暨一族关乎性命的石头。 随着他们的出生而存在,死亡而湮灭,与他们的生命息息相关。 这块石头,在平常的时候,藏在所有者身体的某处,可以凭的意念调动出来,放置到其他地方,但前提是,这个其他地方,必须是有生命的活体,这个活体,叫做持有者。 它除了能如实反映持有者本身的生命状态外,数百年来,玄暨族人没有挖掘出他的其他优点。 缺点倒是致命的,这块石头,如果被损坏或者损毁,也都会如实的反映到所有者身上。 不过这点倒不用过于担心,因为历来,所有的本命石,都是在所有者体内的,有人会说了,既然本命石意义重大,何不把它放到一个绝对不会被发现并受伤害的地方。 但是,别忘了前提,本命石只能放在活体身上。 试问如果是你的本命石,把它放在什么地方,才能让自己最放心? 别的人?或者寿命更长的动物? 是你的话,你对这些活体放心么? 所以,算来算去,还是放在自己体内最安心? 历代先祖们,倒是也出现过把本命石给予持有者的行为,这时候就意味着,所有者与持有者,是抱着同生共死的决心的。 不!不是同生共死。 就拿二傻和他弟弟来说,朔夜把自己的生命石给了二傻,那么,如果二傻遭到伤害或者死亡,那么,二傻所受到的一切,都将转嫁至本命石,继而转嫁到朔夜身上,于二傻来说却并不会有损害。 但对朔夜,就是必死无疑。 所以,把本命石给了二傻的行为,是用自己的命,守护二傻的命。 傻子…疯子…朔月简直想破口大骂。 虽然自从来色目后,朔月欣喜于弟弟越发有人情味的变化,但是,人情味到拿自己的命换别人的命,又另当别论了。 唉… 木已成舟,身为朔夜的至亲,他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守候在旁,其他的,就看造化了。 如老父亲面对不成器的儿女般,朔月重重的叹了口气,走出房间。 …… 终于,命运的那天来了。 那是很平常的一天,早朝的钟声响起,守在门口的众官员鱼贯进入瞳岚王城,穿过广场,进入正殿,列队而站。 “恭迎国主!” 随着近侍的一声高喊,众人半跪行礼,吉昌从后殿进入前殿,坐在王座上。 “众位爱卿,有何要事汇报。”吉昌刚说出一句话,就觉眼前一花,一个人已经站在身边,同时颈边微凉。 吉昌看殿下众人,只见百官都仰头望向自己,眼里带着欣喜、迫切…抑或是难以想象? “众位爱卿,这是…”他示意颈部的薄薄匕首:“这是为何?” 站在队首的丞相上前一步,鞠躬行礼后道:“如国主所见,我们有些事儿不明,但又遍寻不到答案,所以才冒着大不讳有此一举。” “哦?”吉昌挑眉:“有问题可以提嘛,我会尽力解答的,何必动刀动枪的呢?” 丞相痛心道:“之前提问题的人,不是莫名其妙的自戕,就是被暗杀,我们怕啊?” “好、好!”吉昌不顾颈部的匕首,往后靠在王座背上,一副懒散样:“看在您为色目服务这么多年的份儿上,说吧,需要我解答什么问题?” 丞相丝毫不绕圈子:“首先,请国主撤去您的禁制,让我们可以看到您的真实容貌,这样才算开诚布公。” “这个容易。”吉昌说完,不知如何操作,下一刻,展现在众人面前的,变成一个年轻的伟岸男子。朔月假扮官员隐匿在队伍中,以他极佳的目力确认,那容貌,赫然就是与二傻一起生活的吉昌。 吉昌:“接下来呢?” 丞相:“可否询问,刚才我说的官员自戕及遭遇暗杀的事件,是否为皇族所为?” … 吉昌沉默片刻,答道:“负责任的说,这些都不是我做的,至于是否其他皇族所为,我并不知道。你们也应该知道,我早年多在外游历,回来也才三年的时间。” 被吉昌这样虚晃一招转移话题,丞相当然不能满意:“那是否摄政王所为?” “这我不知道,你们可以去问摄政王。”吉昌使出他们老祖宗传下来的耍赖技巧。 站在下面的官员嘈杂起来,摆明对回答不满,丞相道:“国主,你是否忘记了,你现在在我们的控制之下。” 吉昌扭头看看匕首,又顺着匕首看向持着匕首的人,那人黑衣黑裤,以黑布蒙面,就连眼睛都蒙在其中,看来是早已潜进宫殿的。 “我知道现在寄人篱下啊,可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总不能说谎骗人吧?你们也知道,之前摄政王把控朝政,我是很少关心政事儿的。” 对于吉昌的油盐不进,丞相明显很头疼:“摄政王深受重伤昏迷不醒,国主您明知如此,到底意欲何为?” 吉昌狡黠一笑:“万一…摄政王是骗我们的呢?万一…他是假装昏迷,把我们玩弄于蛊中呢?” 丞相看着吉昌丝毫不见笑意的双眼,脑内思索:他刻意把我们往摄政王那里引,很明显,那里肯定有圈套……不管如何,先把他解决了再对付摄政王不迟。于是继续与吉昌斡旋:“关于这点,我等自有决断…不过,国主把所有事情推脱的一干二净,这也有点说不过去吧。” 吉昌却姿态一正,整个人严肃起来:“我知道你们因何而来,既然你们问我,那我就毫无保留的,且不加隐瞒的告诉你们,我吉昌自太子到一国之主,从未滥用过任何职权及能力,一直以人为本,勤政爱民。相信众位都是有目共睹的,我本身能力虽不足以成为一国之主,但对色目,我自认为是全心全意的。”说着,他看向主管税务的官员:“商业街的接连开业,拉动国家经济及内需,近两年的国家税收,较之前相比如何?今年矿区收归国有,国库与历年相比又如何?”接着,他又看向城内治安官:“百姓是否安居乐业,各种案件与之前相比又如何?” …… 吉昌一边问着,一边看向负责的各位官员,而官员每每被问,无不低下头,虽未说话,但结果已经不言而喻。 “所以…”吉昌深吸一口气:“即便我如此兢兢业业为了国家,你们也要因为那些莫须有的谣言而反我么?” 第 65 章 丞相当时就想反驳,他想说根本不是谣言,想说他有证人,但话到了嘴巴,又咽下去了。 色目皇族做事向来滴水不漏,到了摄政王姬恒这里,就更加严密细致,虽然这类事件一件接着一件,但要说证据…… 这种事儿,真的是极难取证的。 就好比这次的矿区收归国有的事件,贵族们本身的意思,无疑都是十分明确的,即无论如何,都不会交还国家。但到了最后,所有的人,都痛诉自己之前是有多糊涂自私,竟然为了区区小利,枉顾国家的繁荣昌盛。各个都恨不得生啖了自己。 有那么一两个反对最厉害的贵族,竟然真的自戕而亡,死前还留下了血书。 他们的子女亲人,有的意外身亡,有的不知所踪,到最后,偌大的一个家族里,除了明哲保身者,就是不懂事的孩童。 之前的案件,上代国主无意隐瞒,于是细心的人才发现,在受害者改变意识前,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见过国主,也是藉由此,推测出事情和国主有关。 但到了这一代,先是摄政王,再到新的国主吉昌,他们除了早朝,与众位受害人根本就没有过任何实质接触。 至于早朝外的接触,试问每个人每天接触的人和事数都数不过来,人海茫茫下,该如何查询? 况且之前,他们连皇族的面貌都不知道。 为了免于王族对自己和组织的怀疑和清洗,丞相每天都战战兢兢,深怕行差踏错就全盘皆输,这也是为何丞相筹谋这么多年,却点滴收获也无的原因。 若不是鬼使神差,玄暨的将军来此,若不是吟唛长时间的卧底,真相得知的时间,更是遥遥无期。 这所有的一切,知情者只有吟唛和朔夜兄弟俩。抛去朔夜兄弟他国人的身份,那就剩吟唛一人了。 可吟唛身为组织‘晕染’培养的杀手和卧底,说出来的证言,又如何让广大人民相信呢? 毕竟,以眼睛来控制人的意识,对大家来说,都犹如神话般遥不可及。 想到这里,丞相一时间如鲠在喉。 就算你有百分之一千的理由,认定了这些都是王族搞得鬼,但是没有证据,所有的怀疑,就都是空谈。 下面的官员面面相觑,丞相更是有苦难言,如今被吉昌反将了一军,失去了讨伐的理由,那他们如今的行为,和叛军乱党何异,有的官员更惭愧的低下头去。 吉昌却飒爽一笑,道:“众位爱卿无需汗颜,既然这样,我提一议如何?” 丞相:“愿闻其详。” “既然你们对我有所怀疑,而我的回答也难令你们满意,不如这样,这位子,我也不太喜欢,如果你们想要,可以拿走,但前提是,你们所做的一切,都应该以色目人民的安居乐业为首要目标,怎么样,能做到么?” 下面的一众官员,连带朔月,惊的牙都要掉了好嘛。 亏得他们筹谋数月,提着心吊着胆,偷偷摸摸的策反官员、从周边城镇调集兵力、再让他们暗中的潜回瞳岚,商议如何挟持国主而不会被控制等等,这中间,花费了多少心力人力,结果到头来,人家压根鸟都不鸟。 这就好比你看重了一件宝物,你认为这件宝物被藏在高手的严密监视之下,而且还锁在最精密的保险柜里,为此,你耗费数十年的光景练习武术、开锁技术、调查监控系统及漏洞,等你终于把这一切准备好,换上装备准备出发时,宝物的主人却登门拜访,笑嘻嘻的问:“这个宝物,你想要么?想要的话可以送给你啊。” 如果二傻在这里的话,他一定会教丞相一句口头禅:我有一句mmp不知当不当讲… 吉昌压根不在意下面众人的反应,还在那放大招:“这个国主之位,我委实是不想当的,稍微了解点内廷的人应该知道,我常年在外游历,要不是皇长子的身份,我压根连王城都很少回来。所以,我刚才的提议,想必大家该清楚,是绝无虚言的。”说完,他稍顿了顿,像是在给大家一个缓冲的时间,才续道:“如此,各位觉得如何?” …… 众官员鸦雀无声。 朔月作为旁观者,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眼看大家和锯了嘴的葫芦一样都懵了,不由得低下头偷笑。 丞相面子上有些挂不住,续道:“这…那你的条件是什么?” 吉昌:“我会带着族人远离权利和是非,到极寒之地偏安一隅,希望不要被打扰。” “不行!”话音刚落,一个眼前蒙着黑纱的少年冲上前反对。 虽然被黑纱遮挡了部分面容,吉昌还是认出了眼前的人,正是店里的帮工吟唛,于是恍然:“原来是你!” 吟唛孑然不惧,黑纱下虽然无法看清对方,但仍可籍光线锁定吉昌的身形:“没有证据,不代表你们没有做过,冤有头债有主,即使你交出国主之位,也不能抹杀曾经犯下的累累罪行。那些被你们控制意识而死的人,被暗杀的人,他们就白死了么?” 吉昌嘴角微弯,眼里却已经没了笑意:“那你想如何?” “让出国主之位,所有王族,尽数□□,你不是说没有证据么?那我们就慢慢的找,直到找到为止。”吟唛目眦欲裂,多年大仇终将得报,他怎么会放祸首逍遥法外,于是又加了一个筹码:“这种控制人的邪术,要是放你们走,什么时候你们回来了,莫说国主之位,整个色目,还不是你们的囊中之物么?” 吟唛最后一句话说完,众官员的眼神立时变了,彼时因为吉昌话语造成的冲击瞬间消散,理智渐渐回笼。 是啊,让王族走,岂不是放虎归山? 更有甚者已经开始幻想,若能以手段控制王族为自己所用,那整个色目,岂不是自己的天下了! 朔月看着众人形色各异的表情,心里自然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不禁耻笑。就目前了解的王族能力,区区凡人,竟然还妄图控制,简直要笑掉人的大牙了。 高台上的吉昌对下面众人的表情看得尤为清楚,眼看他们或若有所思,或眼神阴翳,吉昌哪里还不明白。 看来想和平解决的路走不通啊。 那只能走第二条路了。 不过,事先他还是得再确认一下的,于是吉昌问丞相:“这个少年说的话,能代表丞相的意思么?” 丞相其实对另一件事更为在意,那就是,色目自建国以来就传下祖训,国主必须得是王族。 这事儿算不上辛秘,毕竟是众所周知的事儿,大家也自动理解为,这是色目王族为了防止有人篡权而杜撰出来欺骗百姓的。 但丞相作为三代老臣,知晓很多人不知道的事情,所以他可以肯定,这句话,并不是王族杜撰出来的。 他曾在一本极其古老的书中,看到一些文字。那书年代久远,里面的字迹晦涩难懂,但丞相还是通过个中字推测出,那些文字的意思。 大致就是,姬姓王族是得天授才建立了国家色目,即使时间流转,年代更迭,也只能且必须由姬性王族为国主,这样,才能保色目世代繁荣。 对书上所说的内容,丞相本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的,但结合新进发现的,王族可以控制意识这项神力来看,书中说的,也不全是无稽之谈。 如今,虽然不得已下组织了这场叛乱,但丞相的真正目的,其实是想要动之以理晓之以情,让王族不要再以意识控制官员,还大家一片清明。 身为肱股老臣,在吉昌执政的几年里,丞相也是看的分明的,吉昌确如他所说一般,勤政爱民,一心为国。如果能和吉昌打成协议,以后不再使用神力,那仍由吉昌出任国主,其实才是最好的选择。 想到这里,丞相道:“若像你说的,之前的事情于你无关,那我们自然不会难为你,国主之位还是你的,但若查出来,事情与摄政王,或其他王族有关,那他们欠下的债,则应当由自己偿还。” “哦!”吉昌语调微扬:“那我若是不同意呢?” 丞相看向吉昌旁边的黑衣人:“此时此刻,我不认为国主有不同意的资本。”说完,丞相抬手,大厅内原本站着的众人,各自拿出早已备好的黑色纱巾蒙在眼上。 吉昌嗤笑:“我说呢,敢率众反叛,原来在这等着我呢。” 丞相:“是啊,毕竟神力不容小觑,我们敢来,肯定事先要做好万全的准备。所有在内的官员,今日自进殿来,均低头未与您有过视线接触。至于老朽,一会儿遇到任何情况,将视为弃卒,不得听命与营救。” ‘啪、啪、啪…’丞相一边说,吉昌一边拍手:“丞相舍身求义的精神,日月可鉴,吉昌佩服佩服。但是,您一人如此,又有何用呢?” 一丝不详的预感袭上心头,丞相反问:“哪里是我一人?这殿上站的众人,难道都是死的么?” 吉昌示意丞相:“是不是死的,还不是我一句话的事儿么?丞相不信,回头看看便知。” 第 66 章 丞相依言看去,只见身后的官员,各个如没有生命的傀儡般,僵硬的站着,整个大殿里,除了自己粗重的呼吸外,再无异声。 他们明明已经全程并未和吉昌对视,且蒙上了黑纱…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极度的惊恐和质疑,像一张看不见的大网,网罗了丞相的自信和生气,让他一下子仿佛苍老了好几岁。 “你怎么做到的?”丞相问。 吉昌当然不会告诉他,而是转移话题:“丞相应该知道,我无意国主之位,无意与你们作对,我只想悄悄的离开,但是…你们不给机会,那也就怪不得我了。”看着丞相面上浮现出明显的惊恐表情,吉昌连忙摆手:“别…别…丞相你年纪大了,不要大惊大恐,这样对你身体不好,放心,我不会像以前那样让他们自相残杀的,我只想离开而已。待我走的足够远,他们会慢慢恢复意识的。” 丞相听到后,在放下心来的同时,又满脑子的不忿,没想到做了这么多准备,竟然还是功亏一篑。心念及此,他向黑衣人的方向投去求助的目光。 接下来,就看你们的了。 一直充当背景板的黑衣人终于动了,他收回吉昌颈部的匕首,淡淡道:“你早都知道了?” 满屋子的人,除了他们三个都成了无意识的傀儡,也确实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了,于是吉昌大方承认:“也没有多早,上次你们去我那里吃饭,我虽然没觉出什么异常,但是我的暗卫,都被人暗中迷倒了,虽然下手的人很谨慎,用的迷药很高级,高级到他们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曾中过迷药,但你们也不想想,他们是谁的暗卫?论意识强度,他们远高于常人,所以,当他们清醒后,立刻就意识到,自己曾经丢失了部位记忆。而那期间,只有你们来做客。接下来,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朔夜代替他继续道:“你调查后,知道我来了色目,知道你的秘密被我们知晓,知道晕染、知道他们会采取行动…你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在后面看着,看着我们像跳梁小丑一样忙碌、准备,因为,你还有能力没有吐露出来,对么?” “没错!”吉昌笑的像个人生赢家:“我们一族自出生后,就经受训练,最最核心的秘密,是任何方法也套取不出来的。你们的药,也只是让我说出了族内最表浅的皮毛,那些东西,告诉你们又有何妨呢?” “你们,还不是被我玩弄于股掌?” 吉昌说完这话,平静的看着眼前的男人,男人的面容还包裹在黑色面罩之下,但他此刻却希望,男人能摘下面罩,让他好好看看,面罩下该是怎样的绝望。 男人如他所愿揭开了面罩,露出了下面脸颊,他在成斜街医馆经常见到的,那张苍白了脸庞。 可惜,上面并没有让他如愿的绝望,相反,脸庞上表情淡淡的,却隐隐又透着股说不出的情绪。 迫切?亦或是欣喜? ‘咚哒…咚哒…咚哒’因这表情,吉昌隐隐觉得不安起来,最先表现出来的,就是心跳。 哪里有问题? 不…不会的,所有的一切,都在自己的计划中,没有任何纰漏。 他们所有人都不会了解,色目王族的能力上限到底在哪里。吉昌自己都不敢说他了解神力的上限。 所以,一定会没问题的,马上,他就能带着二傻,带着姬恒和族人,离开这里,去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安稳幸福的度过余生。 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就算神也不行! 想到这里,他轻蔑一笑:“玄夜,你阻止不了我的,你也带不走二傻,他如今已经忘记了你,忘记了之前的一切,他现在,是我的爱人。他非常爱我,如果你敢伤害我,他会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或者…”吉昌一顿,又道:“你要枉顾他的心愿,宁愿他难受伤心,也要把他带回玄暨么?” …… “对你来说,什么是爱?”半响后,玄夜终于开口说话,可说出来的话却更加让吉昌莫名其妙。 他甚至怀疑,玄夜在故意拖延时间。不过他的能力,对时间并没有限制,于是他干脆坐的舒服点,道:“你说呢?” 玄夜道:“对我来说,爱是放手,于你,是占有。” 吉昌就坡下驴:“既然放手,为何千里迢迢来到色目,既然放手,为何来破坏二傻如今的幸福?” “放屁!”鲜少骂人的玄夜终于忍不住了,却也只憋出这么一句,这是二傻在玄暨时最常用的口头禅:“这幸福,是二傻真正想要的么?不是你用了卑鄙的手段,消去他的记忆,然后编造的虚幻谎言么,这算他妈的哪门子幸福?” 吉昌摊手耍赖:“关于这点,你无权质疑,即便二傻失去了在玄暨的记忆,也不能否认,他现在很开心,这份幸福的感受和心情,是他真正的体验,而非我强加给他的。生活之所以美好,不是因为一段记忆,而是因为和他生活的人和事儿,明白么?” 玄夜怒斥:“放屁!” 吉昌却摆明不愿停止,他有很多的话,之前一直没说,现在反而不吐不快了:“这就和二傻最初出现在飘叶时一样,他也是没有记忆的,那你能说,他那会儿不幸福么?你凭什么一副苦主的样子来冲我叫嚣,二傻是我先认识的,我们一起生活的时候,你还不知在哪吃土呢。要不是我毁了容,要不是我不明白对二傻的感情,我们之间,哪容得你来插一杠子?” 玄夜:“放屁!” 吉昌:“一片白纸的二傻,遇见了你,喜欢上你,你能自诩是二傻的真爱,那现在,同样是一片白纸的二傻,遇见我,爱上我,怎么就成放屁了?” (作者的话:我擦,我竟然无言以对!)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仿佛一点水花掉落热油中,玄夜哈哈大笑,笑的噼里啪啦,乐得油花四溅。 吉昌等玄夜笑够了,哂笑:“你是接受不了现实,疯了么?” 玄夜擦掉乐出的眼泪,深吸一口气,终于平静下来,开口却转移了话题:“你打定主意离开瞳岚,是不是已派人去接二傻了?” 吉昌:“是又如何?” 玄夜:“二傻是否已在来此的路上?” 吉昌:“来这里干嘛,我们自然有汇合的地方,这与你何干?” “既然你说二傻如今爱你,我的存在与否,也不会对你们造成影响,那现在我可以答应你,为了二傻,我不会动你,而且也不会做出违背二傻意志的行为带他回玄暨,那可否在离开前,让我再见他一面?” 第 67 章 一场宫廷叛乱,就这样不了了之,开始和结束,都是无声无息的。吉昌和两兄弟走了,留下年迈的丞相和呆滞的众官员。 初秋的风,偷偷的钻进殿内,打着旋儿在朝堂上纵情的吹着,像是对这场闹剧的无情嘲笑。 吉昌同意了玄夜的请求,因为现在的他,对二傻有绝对的自信。 无论玄夜做什么,都改变不了结局,那他何不卖个人情,这样,玄夜可以毫无牵挂的离开色目,离开他们的生活。 为了防止途中起波澜,吉昌并未解开朔月的控制,于是,玄夜只能和哥哥共乘一骑,跟着吉昌,离开瞳岚,目标是蓝姬。 双骑不紧不慢的在沙漠上奔驰,看着前方隐约可见的浅淡绿色,吉昌和玄夜的心情,都是激动的。 一个,为了即将迎来的无人打扰的生活。 一个,是为了即将带着爱人回归故里。 前方,就是他们的目的地,吉昌在蓝姬的别庄,和姬恒的别庄,仅仅一墙之隔。 姬恒和其他王族成员,早已悄悄被暗卫都转移了出来,安排在别庄内,而二傻,则焦急的等在门口。 莫名其妙,一切简直是莫名其妙。 他在香香酒店里正处理事情,忽然来了几个人,这几人他都见过,是时常跟在吉昌身边处理公务的同僚。同僚说吉昌有急事,请他立刻赶往别庄。 可来到这里后,他又犯起了嘀咕。怎么仅凭几个熟悉面孔,就跟着走了这么远,万一是熟人诱拐可麻烦了。 好在他并没有焦急多久,吉昌很快就来了,带过来的,还有朔夜和朔月兄弟俩。 二傻兴冲冲的出门跑出来迎接,一副感动的样子:“吉昌,老实交代,这是不是你给我准备的惊喜?” 吉昌抱了抱二傻,应道:“聪明,这都被你猜到了,我邀了朔月兄弟俩来聚一聚,算是给咱们送行。” “送行?去哪?”二傻面带疑惑,被吉昌拥进院子里,走到一角的凉亭坐下,同样进来的,还有两兄弟。 “去极寒之地,我在那里有座庄园,这次去了,我们就不再回来了,我打算和你在那终老。”说着,吉昌示意朔夜:“他俩人知道你要走,很舍不得。” 二傻嘴嘟起来,圆且澄净的眼睛里面晕着不高兴:“说走就走,事先也完全没问过我,吉昌你搞什么飞机?” 吉昌低头认错:“二傻,这次是太突然了,是我不好,可我也没办法,现在有好多人想要我的命,不走的话,你也会很危险的。” 此话一出,二傻眼里的不满瞬间被急切取代:“啥?要你的命?你干嘛了…算了,路上再说吧,先逃命要紧。”二傻说着,就要站起来冲出去。 整个过程中,朔夜一直在旁默默听着,心神一刻也没离开过。 二傻的心思,却未从吉昌身上离开过片刻,他和朔月坐在旁边,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影子。 即使知道眼前这个二傻,并不是真的二傻,但不能否认,这个二傻,又是二傻。 语调、习惯、小动作这些不算,就连时不时蹦出来的有趣词汇,都与真人并无二致。 若不是自己因为蛛丝马迹,对这个二傻存疑;若不是真的二傻出现在成斜街,又被‘本我’发现; 那自己,恐怕真会如今天的发展这般,在无力回天的悔恨中放手,离开色目,返回玄暨。 那样,真的二傻,会如何呢? 在矿场里没有希望没有目的活着,抑或消无声息的死去。 想到这里,玄夜心如刀绞,对眼前始作俑者的怨恨,也无需再隐藏。霎时间,无形的杀气,透过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渗透了出来。 最先感觉到的无疑是吉昌,几乎是本能的,他立刻闪身到二傻身边,把二傻隐藏在身后,同时目光炯炯的看着玄夜:“怎么,要出尔反尔?” “没有!”玄夜移动身子坐的舒服点儿,因为接下来,会有一场好戏上演。 吉昌还未出声,二傻却忽然惊叫出声:“朔夜,你…会说话?” “没错!” 二傻神情迷惑:“那…你为什么要假装哑巴?” “因为,我不是色目人,我来这里,是为了寻找我的爱人,为了掩人耳目,才装作不能说话。” 吉昌心里却‘咯噔’一声,玄夜这是要对二傻摊牌么? …不用紧张,即使他说出了真相又怎样,二傻现在心里全是我,即便相信了他说的又怎样,他们现在,也只能算是关系不错的朋友罢了。 孰轻孰重,相信二傻会有所抉择。 吉昌他对自己有信心。 想到这里,他收回心神,也不打扰,安静的听两人的对话。 二傻不但没有怪玄夜的隐瞒,还对他的情况不胜唏嘘:“哦,那你真是痴情…你的爱人找到了么?” 玄夜:“找到了,一会儿就会被送过来。” “哦,那就太好了。”看得出来,二傻也是真心为朋友高兴,只是片刻后,他想起吉昌说的被人追杀的事儿,人又紧张起来:“吉昌,咱们要不要赶紧走啊,耽误下去,你是不是会有危险?” “不妨事的,这里绝对安全,没人知道,咱们在这里修整一下,准备些长途旅行的物资,待一切就绪后再启程出发。”吉昌安抚罢二傻,斜睨玄夜一眼,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二傻,我们刚回来,有些渴,你去取些酒水来,然后叫厨房准备些饭菜,咱们今天开怀畅饮,尽诉离情。” 二傻应是离开,待身影消失,吉昌看向玄夜,语气阴霾:“你什么意思?” “我之前曾想,干脆就默默离开,这样,我达到目的,你也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不会再打扰我们。”玄夜一顿,哂笑:“可那样,岂不是便宜了你,所以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儿。” 一件你会后悔终生的事儿。 玄夜说着,笑意逐渐扩大,如风吹池水,一圈一圈荡漾开来。 吉昌心里那股不祥的预感又冒出来,他疾声道:“少在那装神弄鬼!如果要说后悔的话,那也是后悔没有早点带二傻离开玄暨。” “那你是否知道,正是因为你带二傻来到色目,所以差点害死了他么?” 第 68 章 说完这句话后,玄夜一反常态不再说话,坐在那里闭目养神,对吉昌任何形式的发问和威胁不再搭理。 朔月依然木偶一样端坐不语,吉昌思索半响,没有解除他的控制。后来他也想通了,安然坐在一旁慢慢等待。 他倒要看看,玄夜在这弄什么玄虚。 一盏茶后,空中忽然传来一阵蜂鸣,玄夜中指轻弹,不知弹出了什么东西,稍瞬,几人从围墙外跃进院子,为首的身上背了一个人。 那人一动不动,像是昏过去了,玄夜很紧张的站起来,问道:“怎么回事儿?” 为首的玄五道:“无事儿,接到的时候刚吃完饭,为了防止他紧张,给了些安神的药,可能是睡着了。” 玄夜这才放下心来,把那人轻轻的扶到一边安顿好,为怕他睡得不舒服,还很仔细的把那人的头搁在肩上。 吉昌冷眼看着那边的一切,默不作声,他等着玄夜自己开口。 安顿好那人,玄夜才抬头,因怕那人惊醒,说话声音都低了两度:“这人,你认识么?” 其实,自那人进来后,吉昌一直在观察,瞧玄夜那紧张劲儿,他知道,这人一定是对他极其重要之人。因为嗜睡,那人一直低着头,吉昌蹲下费劲的看了半天,才大致看清那人的面貌。 衣着灰突突的,沾满了泥土,身上有一股阴凉潮湿的感觉,以吉昌的经验来说,这人可能长时间在地底工作,结合玄夜这么短时间就带来的情况看,这人应该是附近矿场的工人。 身形矮小,看着有些营养不良,指缝里满是泥土,但手很小,有很多磨破皮的地方,茧子也不多,推测之前是个干活不多的人。 脸上带着一个丑丑的面具,只遮盖了面容的上半部分,至于下面,吉昌看了一眼就移开了目光……实在是有些扎眼睛。 这么一会儿工夫,玄夜身旁的那人悠悠醒转,一睁眼,就看见吉昌蹲在自己面前,两个人鼻尖对着鼻尖,距离不超过五厘米。 二傻吓得心律都失常了,‘啊’的尖叫一声:“我擦,哪来的神经病?” 声音一出,吉昌整个人都愣住了。 熟悉的声音、语调和词汇,闭上眼睛听的话,活脱脱的就是二傻本人。 “这里是哪里,你把我带来干嘛,我跟你说啊,我要钱没有,要色更没有,你劫我是要亏本的。” 玄夜无奈笑笑,想说什么,却又哽住了,他眨眨眼,化掉眼睛里的热意,只是把头扭向二傻的方向,满脸的心疼。 二傻不由的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心说这是碰见变态了? 不然怎么会有人这么狂热的看着自己? 一个毁了容的,脏兮兮的矿工小子。 吉昌已经被眼前的一切弄得脑子要爆炸了,现在,他急需要证明,这个人,不是他的二傻。 他开口了:“你叫什么名字?” “让别人报名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先说自己的名字。”二傻丝毫不怯他,什么嘛,牛逼哄哄的,别以为长得帅就了不起。 “我叫吉昌。” “鸡肠?”这个名字,还真别致,二傻嘴里念叨,一副思索的样子:“怎么感觉这么名字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谁叫过。啊啊啊…想不起来…不想了。”二傻有些烦躁的走到一边坐下,不再说话,看得出来,人很郁闷。 吉昌心里‘咯噔’一声,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二傻这幅样子,明显是被操纵后丢失记忆的表现。 可是…他现在心里很乱。 这个人,被毁了容,丢失了记忆,却有着二傻的言行举止,可他的二傻,明明好好地,刚才还在身边。 那到底,哪个是他的二傻。 为了验证,吉昌开始提问,可这个二傻,摆明了不肯配合。 “你们是谁,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里是哪里?”二傻三连问甩出来,却也不等答案,转身道:“我要走了。” 在旁边多时未动的玄夜,忽然哼起歌来,正是那首‘死了都要爱’。 因上次见面的时候,玄夜全身黑衣且蒙着面,至此,二傻才停下来,看着玄夜:“原来是你!” 玄夜:“对。” 至少有过一面之缘,二傻这才放松了警惕:“是你叫人把我带过来的,有什么事儿?” 玄夜:“上次你告诉我,你失忆了,所以我带你来,这里,能找到你的记忆。” “真的?”二傻先惊后喜,正要说话,忽然见到远远走来一人,霎时间脸色苍白。 那个人,和他之前的样貌一模一样。 试问,当你忽然看见一个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迎面走过来,会是什么感觉? 要搁以前,二傻也许会兴奋的凑过去惊叹一番,但经过这次受伤被卖事件,他哪里还会那么天真,立时躲到认为最安全的玄夜后面,只露出头观察。 看到这个人,哪里还有不明白的,错不了,一定是这个人,毁了他的容,又把他卖到矿场。 一定是他。 玄夜感到身后的人瑟瑟发抖,心疼死了,不由自主的把二傻裹在怀里,看着面前那个逐渐走近的二傻,眼神像看着一个死人。 吉昌看玄夜两人的互动,哪里还不清楚,虽然脑子里还是一团浆糊,但还是身体先于意识的挡在走来二傻的身前。 看着忽然剑拔弩张的气氛,走来的二傻还一脸的迷茫:“啥情况,见鬼了?” “可不是么?”躲在玄夜怀里的二傻有了靠山,嘴里就开炮了:“你就是那个鬼。” 二傻看玄夜身后的矿工小子:“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 矿工小子不甘示弱:“我是二傻,你又是谁,为什么长得和我一模一样?” 二傻:“开玩笑,我长成这样是天生的,倒是你,一副鬼样子,凭什么说长得和我一样。” 矿工小子语气一滞,是啊,他毁容了,没有丝毫证据证明那副样貌本是自己的。 二傻乘胜追击:“还有,你凭什么说自己是二傻?有没有证据。” “……”矿工小子把脑子里有限的记忆反过来倒过去想了一遍,不得不沮丧的承认,他没有证据。 自己那有限的记忆,仅仅局限于在飘叶城的日子,柱子、乞丐、以及小镇的人可以证明,可这些人一个都不在,而且,他现在也不在飘叶,甚至都不在玄暨。 他不想就这样认输,于是反问:“那你怎么证明自己是二傻。” 二傻很认真的考虑半响,答道:“首先,你看到我的外貌和身形,就已经够支持我是二傻的结论了,其次,我的记忆告诉我,我是随着吉昌从玄暨来到色目定居的,我的爱人是吉昌,我的朋友是抱着你的朔夜,他们都可以证明,我就是二傻。” 玄夜却在这时候插话:“我不承认你是二傻,我怀里的,才是。” 二傻面上露出明显的吃惊,他问:“朔夜,我俩相识于成斜巷,我带着你去香香买蛋糕,然后因为桑玛,我们成了朋友,我每天几乎都会去你家的诊所,我们一起穿串,烤串,这一切的一切,你都忘了?为什么你会去转而支持一个陌生人?” 这个人,知道你是谁么? 对于二傻的话,玄夜不为所动:“他不知道我是谁,我知道他是谁就够了。” 他才是真正的二傻。 而你,只是一个冒牌货。 用着他的脸,他的记忆,把自己完完全全伪装成另一个人的,可怜的、可悲的人。 说完这些,玄夜静待着,他以为那个假二傻的脸上会错愕,会恐慌,但相反,他笑了,笑的捧腹不止,笑的声嘶力竭。 笑毕,他挑衅的问玄夜:“还是那句话,你怎么证明,他是二傻,而我不是?” 吉昌看着二傻,有点恍惚。 脸还是熟悉的,但那副藐视一切的表情,却又是如许的陌生。不过,如果把这幅表情,安放在另一个脸上,则会无比的契合。 想到这里,他示意暗卫下来,告诉他们,带一个人过来。 暗卫走了,吉昌还在发呆,他想起与二傻的初见、相知、了解,以及他们一同生活的时光。 他的二傻,古灵精怪,每每出口成迷,说着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他的二傻,思维奇异,总是能想出一些挣钱的巧点子,让人对他佩服不已;他的二傻,与人为善,虽然认为人人都平等,但讨厌权利,总说自己在宫斗里活不过片头曲。 片头曲? 想到这里,吉昌问:“二傻,初认识你时,曾记得你于屋顶上高歌一曲,那歌的意境极其洒脱,不知还能不能唱与我听,我很想听。” 此话一出,真假二傻脸上的表情,截然不同。 窝在玄夜怀里的二傻,本来已经面若死灰,听到这话,瞬间好似活转了过来,他挣开玄夜,虽然满脸的不可置信,却还是一步步向吉昌走来:“丑乞丐,是你么?” 那歌我会唱的,它叫笑红尘。 说着,一边向前走,一边哽咽的唱起来。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二傻每走前一步,吉昌就后退一步,面上的惊恐意味着,吉昌终于发现了真相。 这个矿工小子,才是真正的二傻。 而一直在身边的这个,是假的。 这时候,暗卫把尚在昏迷中的姬恒抬了过来,吉昌扑过去,在姬恒的脸上细细寻找,终于,在鬓发的隐藏下,摸到一个薄薄的褶皱。 他抖着手揭开,薄薄的□□下,是姬猛的脸。 吉昌浑身颤抖,几乎站立不稳,他看向一直在身边,被视若珍宝的二傻,嘴里血腥的味道弥漫:“姬恒,你骗得我好苦。” 第 69 章 太过幸福了,果然不是好事儿。 吉昌之前其实一直很惶恐,害怕它的幸福过于短暂,就像升往高空的风筝,稍不留神,就会挣脱绳子,飞到再也触碰不到的地方。 果不其然! 果不其然…… 早知如此,还不如干脆不要什么幸福,那样,也就不会体会到如今,从天空中坠落下来,摔的粉身碎骨,却又苟延残喘,死也死不了的绝望。 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二傻的脸、他的记忆,都是姬恒做的手脚。 假二傻还在莫名其妙:“吉昌,你怎么了?我是二傻啊!” 玄夜再也看不下去,上前一掌劈晕了假二傻,对吉昌说:“把假扮姬恒的人弄醒,我有话要问他。” 吉昌跌坐在地上,眼神放空,完全没有反应。 玄夜无法,只得安置好真二傻,上前走到姬猛身边,一指戳向他的胸口。这一指,能有效的阻碍姬猛的呼吸,如果不想憋死,姬猛只能醒转。 果然,只几息的功夫,姬猛咳嗽数声,不得不睁开眼睛。他坐起身,审视了一圈后,当看到昏睡在地的假二傻后,低下头默不作声。 “你们是在三个月前,假借与二傻出来踏青的时候,调换了身份,然后把二傻卖到矿区的,对么?” “姬恒是怎么做到模仿二傻,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的?单纯的外表还好说,可他已经…” “不是模仿。”姬猛平静的打断了玄夜的话:“他就是二傻。” “……” 姬猛用平静的语气说着让在场的人震惊的话:“从二傻踏进色目的那一刻起,他的言行举止皆在我们的监视之下,每天我们会事无巨细的都汇报给四皇子。也就是说,二傻的一切行为,我们都了如指掌。” “另外,四皇子也会经常去找二傻,当面学习他的一切,从表情神态到体态步伐,再到语气习惯。三年的时间,试问还有什么学不会,学不像的?” 谁人能想到,姬恒会有这样的城府和隐忍,不但玄夜,就连对他知之甚深的吉昌,都从木然中惊醒,听着这犹如天方夜谭的一切。 从他回到色目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实行了? 也就是说,得到吉昌在玄暨的消息,且知道二傻的存在后,姬恒就在酝酿这一切。 吉昌目瞪口呆看着昏倒在地的人,这说的是他的弟弟么?那个小时候躲在门后怯怯看他的、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来的弟弟? 虽然自从封为摄政王后,姬恒的威严与日俱增,但吉昌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姬恒能筹谋到如此程度。 姬猛瞧见吉昌的反应,嘲讽的笑:“四皇子的本事多了,为了顾及你太子的威信,他少在人前显露。不然的话,前任国主无心政事,你身为太子更少在宫中逗留,色目缘何发展的欣欣向荣?” 看得出来,姬猛对吉昌诸多不满,今日计划败露,他决定不再隐瞒:“国主你身为长子,继承了最强的神力,但你不喜催眠,所以不多使用,四皇子则不同,虽然血统没你纯正,神力没你高,但他非常痴迷,为此在圣殿里读了大量的典籍,再加上他频繁使用,渐渐的能力有了精进。但他从未在你面前表露过,那是因为,他从未有超过你的心思。 他的愿望,就是能够辅佐你,帮助你。他的眼神,一直注视着你,可你,从来不知道他想要什么。” 二傻本来就大的眼睛瞪得更圆了:擦啊,搞半天不是兄弟阋墙,而是兄弟爱情啊! 看着空空如也的双手,二傻十分怀念一种叫爆米花的食物。 玄夜哪还能不清楚二傻的想法,走过去挡在他面前,意思很明确,别看热闹不嫌事大。 吃瓜群众二傻压根忘记了,这事件里,他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不说坐在那里戚戚然,竟然还有心思看热闹? 对于这样的二傻,玄夜真是又庆幸又气。 庆幸的是,二傻受到如此大的磨难和伤害,却没有被消极磋磨了心智,他的二傻,依然那么开朗乐观。 生气的是,二傻也太不记仇了,对着残害他,且差点让他命丧黄泉的人,不说恨得咬牙切齿,还津津有味的看起了热闹。 这边,吉昌听到这里,脑子里更是翻江倒海。他一直认为对姬恒有所亏欠,所以才对他极尽关心有求必应,哪想到,姬恒竟然对他抱有这样的心思。 吉昌:“姬恒是不是疯了,我们可是兄弟啊,货真价实的同父兄弟!” “兄弟又怎样?”姬猛嗤之以鼻:“四皇子曾说,他爱慕你,无关你的身份、地位、容貌,他爱的,只是你这个人而已。” “嗯嗯。”二傻点头如捣蒜,看来这话深的他心。 玄夜扶额。 可这话,仿佛触了吉昌的逆鳞,他疯了一般吼道:“是,他是爱我这个人,可他有没有问过我,问我是否爱他,他凭什么擅作主张,害了二傻,他凭什么装作二傻的样子待在我身边?他凭什么…” 姬猛在姬恒身边多年,该是已经完全浸透了姬恒的想法,闻言无奈道:“四皇子无需问你,你喜欢二傻,那他就完完全全,由内到外的变成了二傻,你无知无觉,有何损失?至于二傻,四皇子也并未害了他的性命,而是留他一命,给了生机,那又何错之有?” 我擦!!! 二傻简直要给姬恒惊人的脑回路下跪了,他这个受害者不但无言以对,都恨不得拜谢姬恒的不杀之恩了。 看吉昌的表情,二傻猜测,估计大概也是妈卖批曰了狗了之类。 玄夜终于又问了:“你刚才说,三年来姬恒一直在学习二傻,这才能掌握到模仿二傻的精髓,但现在又说完完全全、由内到外的变成二傻,这是何意?” 姬猛:“就是字面意思,躺在地上的这位,早已不再是姬恒,因为,他催眠了自己。” 吉昌心里‘咯噔’一声,看向姬恒的眼神从愤恨变成了担忧,连声否定:“他催眠了自己?不可能,王族代代相传,族人不能醉眠自己,而且无法催眠自己。” 姬猛讥讽:“你试过不能催眠自己么?没有试过,又怎知不能?” “四皇子遍阅典籍□□,得知催眠自己,并非不能,而是…没有人会傻到要自杀。” 面对吉昌诧异到惊恐的表情,姬猛再次强调:“没错,催眠自己,与自杀无异。 四皇子需要在平常就不断地对自己暗示,他是二傻,他是二傻,其间又日日学习二傻的一切,从不间断,这是第一步。 郊游的那天,他带二傻来到别庄,对,就是旁边的那座庄园,待二傻昏睡后,毁了他的容貌,抹去记忆,然后让暗卫带至地下卖场,卖到了矿区。 至于四皇子,则进行了催眠自己的第二步,也是最后一步,他催眠自己,完全抹杀了自己的存在。 从那时起,世上再无姬恒,有的,只是二傻。 你们难道不该谢四皇子么?他杀了自己,却留了二傻的命,事到如今,你们之所以发现他的计划,不正是因为,真的二傻仍然在世么? 试问,如果真的二傻死了,即便神仙来了,也发现不了这个二傻,是他假冒的。” 姬猛说完,眼神又回到姬恒身上,面容悲切,想是在感叹,他的四皇子筹划了三年,甚至不惜搭上自己,到头却终成了一场空。 皆是因为一念之仁。 吃瓜观众二傻,简直要被姬恒的行为感动哭了,看着吉昌,仿若看着一个绝世渣男:“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放在你面前,你没有珍惜,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 “够了!”玄夜无奈打断二傻的胡言乱语,认为现在二傻之所以这么不靠谱,完全是因为他被这俩兄弟先后坑了的缘故。 本来他家二傻的脑袋里,就尽是些常人难以理解的东西,来到色目,先被吉昌催眠了一遍,忘记了在玄暨的过去,不久前又被姬恒催眠了一遍,忘记了在色目的经历。 二傻的脑袋里现在还剩下什么,玄夜真心是不抱希望了。 搞清楚来龙去脉,那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吉昌和姬恒的爱恨情仇他玄夜没有兴趣,他现在关心的是: 第一、二傻之前的记忆能否恢复。 第二、看样子,身为受害者的二傻是不打算追究姬恒的过错了,但这不代表他玄夜不追究。 第 70 章 在场的几人中,罪魁祸首姬恒昏迷没有知觉,受害人二傻作为吃瓜群众乐在其中,玄夜虽一心想着为二傻报仇,但心上人就在面前活蹦乱跳,甜蜜也是大于愤怒,唯独吉昌一人,虽身在初秋,却由内到位,浸出阵阵寒意,犹如和他们处在两个不同的世界。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用来形容他现在的情况,再合适不过。 自己的爱人被掉包了,竟然还一无所知,犹在沾沾自喜,喜于他的变化,细想一下,自己觉的最幸福的时光,不正是姬恒假冒二傻的时刻? 可他从头到尾,爱的都只是二傻啊。 虽然姬猛说,姬恒变成二傻,是从内到外,完完全全的变化,但真正的二傻,不会犹如这几个月般,爱自己如此之深。 吉昌明白,他把二傻骗来,使计让二傻接受他,虽然二傻也依愿和他生活在一起,并且努力的做一个合格的爱人,可… 并不是说二傻不爱他,他能感觉到,二傻对他,从最初的接纳,到喜欢,再到爱,他们生活的也很幸福,但他总有一丝遗憾。 那就是,二傻爱他,并不如自己爱二傻那般,深入骨髓。 可这几个月,吉昌感受到了,二傻对自己的感情,也犹如平静湖面下涌动的暗流,随时会把他吞噬殆尽。 他喜欢这种也被人爱到发狂的感觉,为此,他甚至觉得,就算下一秒死去,也无憾了。 讽刺的是,这一切,竟然都是姬恒的手笔。 那他,岂不是活成了一个笑话? 想到这里,吉昌痛苦至极,心脏的钝痛,像一块巨大无比的石头压在胸口,他每一口呼吸,都不得不尽最大的努力,听起来,就像一口破旧的风箱,苟延残喘的工作着。 二傻挺心疼,走过去安抚,本来还想叫丑乞丐的,可细看人不但不丑,还面目俊朗英气十足,于是改口:“乞丐啊,别难过了,这个人这么喜欢你,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面对二傻澄净的眼神,想起如今的二傻连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都遗忘殆尽,吉昌又是心头一梗。 现如今,他终于能够体会玄夜的感受了。 真是风水轮流转! …不对,他还有办法。 姬恒不是催眠二傻,让他忘记了所有事情?那只要他再催眠二傻,让他想起所有的事情,不就可以了么? 这样,二傻回忆起他们的时光,肯定会留下来的。就算玄夜在旁边又怎样,只要小心些,精细些,只让二傻想起这三年的事情就可以了。 那时候,他依旧可以按原计划带二傻离开这里,赶去极北之地,所有事情,都在既定的轨迹上进行。 虽然二傻因为姬恒的关系,毁掉了容貌,但不碍事,他爱的是二傻的人,又无关他的容貌。虽然恢复了记忆的二傻,不及姬恒对他的爱意深沉,但是,只要是二傻就好。 关于他爱二傻多一些还是二傻爱他多一些,他不再强求了。 经此一事,吉昌也认识到了,世上哪有完美无缺的爱情。 现在的他,只要二傻。 至于姬恒…到了极北之地再说吧。 这段心理历程看起来长,实则只是一瞬的光景,不过对玄夜来说,这短暂的停顿已经足以说明事情的不同寻常。 他哪里还想不到缘由,连忙闪身到吉昌和二傻之间:“你想干嘛?” “当然是如你所愿,恢复二傻的记忆了。”吉昌整理表情,振奋精神,他站起身,绕过玄夜对二傻说:“对不起二傻,让你受苦了,我现在把记忆给你找回来,好么?” “哦!”二傻无辜的睁着大眼睛:“好啊,不过…等这个什么姬恒醒来以后,我得好好问问他,我的脑袋,难不成是个破口袋么,我的记忆,在他看来是不是无人认领的失物,轮得到他想拿走就拿走?” 说到最后,二傻的语气,明显冰冷起来。 吉昌心里一颤,再说话时,明显就有些心不在焉起来。 和二傻在一起这么多年,吉昌自认为他还是很了解他的。 二傻的性格,往好听里说是乐天平和不拘小节,往难听里说就是胸无城府没心没肺,他很少生气,并不是因为性格好,而是因为,二傻认为,生气会影响心情,继而对身体不好,其二,则是二傻对很多东西看的并不重,所以会导致他生气的原因就少了。 但对应的,一旦二傻重视的某些东西遭到了侵犯,他就会异常的气愤。这也是吉昌在和二傻相处的三年间,才慢慢体会到的。 好在二傻重视的东西并不很多,但如果今天的事情处理不好,搞不好就会触了二傻的逆鳞。 二傻讨厌被控制。 而姬恒和吉昌对二傻所做的事情,消除记忆,任由他们揉扁捏方,明显就是前者。 所以,这次催眠一定不能出现失误。 吉昌:“我要把二傻带到一个安静的地方,这样才能保证…” “我不会同意。”玄夜打断吉昌:“你应该知道,这点绝无商榷的余地。”说完,玄夜走到昏倒的姬恒身边,把手放在他头顶:“如果你不想姬恒有什么意外,最好不要耍花招。你应该知道,我早就想给这个姬恒一点颜色瞧瞧了。” 吉昌看着玄夜,思想陷入了挣扎。 如果只解封这三年的记忆,需要解开的是姬恒设下的禁制,如果解封之前的记忆,需要解开的是自己设下的禁制。 这就像开锁,自己熟悉锁肯定开起来更加顺手。姬恒的锁,还真不能保证效果如何。 而且,现在玄夜以姬恒的性命威胁,如果施术完,玄夜一看二傻并没有恢复记忆,下恨手的话,应该没人挡得住。 所以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恢复二傻在玄暨的记忆。 可那时候,二傻铁定不会原谅他的,两人之间再无寰转的可能。 这是吉昌绝对无法接受的。 一边是亲弟的性命,一边是爱人的离别,到底该如何选择? 失去哪边,都是他无法接受的。 ...... 就不能有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么? 既让二傻只恢复这三年的记忆,又能保全了姬恒的性命。 对了,差点忘记,他可以催眠玄夜啊,让他在动手的一刹那变成傀儡, 受他控制,不就可以了么? 简直完美! 想到这里,吉昌看着玄夜的双瞳,同时催发了能力:当为二傻解除禁制后,玄夜的意识将短暂消失,变成傀儡,以拍手为号。 下完催眠暗示后,吉昌道:“当会如你所愿。” 二傻等的都有点不耐烦了:“什么时候开始啊?” “马上。”吉昌拉着二傻,与玄夜拉开距离,走到凉亭的另一边坐好:“二傻,我现在就为你恢复记忆,你不要紧张,保持放松就好。” 二傻:“乞丐,你还有这个本事呢,能帮我恢复记忆,你是魔法师么?话说你为什么会流浪到玄暨,还变得那么丑不拉不拉不拉......” “到哪都那么聒噪!”吉昌表面上笑骂,实则眼神极度宠溺:“待恢复记忆后,你会想起来的,现在不要说话,看着我的眼睛。” “哦!”二傻乖乖答应。 掏出本命铃铛,吉昌看着二傻的眼睛,正要开始,忽然惊觉二傻眼睛的颜色有问题:“二傻,你的瞳色,怎么变了?” 自二傻到来后,令人惊讶的消息一个接着一个,以至于二傻瞳色如此明显的改变,吉昌现在才发觉。 “不知道啊,在矿区里醒来就这样,我也奇怪呢。”二傻问:“我记得之前是黑色,对吧?” 吉昌:“来到色目后,为了让你很好的融入进来,我给你带了个有色的瞳片,你看看眼睛里面是不是有瞳片?” 二傻:“没有,我之前都检查过了,这个紫色的是瞳孔真正的颜色。” “奇怪了。”吉昌纳闷,姬恒不是对自己使用催眠禁术了么?对二傻,只是禁锢了他来色目后的记忆,为什么二傻的眼睛会变了颜色? 算了,不管那么多,先解决掉眼前的事儿,让玄夜离开这里再说。 想到这里,吉昌目光注视着二傻集中精神:“现在跟着我的话语,我们一起去寻找你的记忆。” 玄夜手抵在姬恒的头顶,全身的意识却随时关注着那边的一举一动,若发现情况不对,他出手绝不会有丝毫容情。 他听见二傻在吉昌的指引下,说话渐渐的低沉,吉昌全程除了引导二傻找回记忆,貌似没有多余且可疑的举动。 一切都在井井有条的进行。 玄夜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悸动了,三年多了,再过一小会儿,二傻就能想起他们曾经的时光,再过一小会儿,他们就可以回家了。 变故,就在那一瞬间发生了。 伴着铃铛的一声脆响,玄夜听到吉昌忽然惊叫一声,整个人摔倒在地,双目紧闭没了意识。 第 71 章 吉昌昏迷前瞬间,二傻觉得脑袋像被什么东西猛地一撞,霎时间,无数的画面如洪水一般纷至杳来,激的他愣怔在原地。 是以,当玄夜赶来确认二傻无虞,乃至检查完吉昌的状况后好半天,他都没有回过神来。 “二傻、二傻…”玄夜不得不推推二傻,好把他叫醒:“你怎么了?” 二傻这才一顿,意识回笼,他看看四周,疑惑道:“这里是哪?你又是谁,为什么认识我?” 玄夜心情忐忑的说:“二傻,我是弦曳。” 当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玄夜觉得自己的声音都有点颤抖,随后,他凝起了全部的心神,不错过对方一丝一毫的动静。 二傻声音有着明显的疑惑:“弦曳?……你为什么变了样子?” 那一刻,硬汉玄夜潸然泪下。 他一边竭力平息呼吸,一边摸索着剥开脸上的□□,最终还是功亏一篑。 面具剥到一半,他人已经哽咽,为了避免自己的窘态被二傻看到,他不得不躬下身子跪在地上,却还是抑制不住的抽泣起来。 不过,这都没有影响二傻看清玄夜的面貌,再看他跪在地上极度痛苦的样子,二傻虽人还懵着,但保护玄夜,似乎已经成了他的本能,于是立时紧张起来:“弦曳,你怎么了,是哪里难受么?” 玄夜胡乱往脸上一抹,抹去未掀开的面具及眼泪,再起来时已经恢复了本来面貌,依旧丰神俊朗,只是脸颊消瘦的厉害。 二傻瞪大了眼睛:“弦曳,你怎么忽然瘦了这么多,生病了么,还有,这里到底是哪,我…的头有点晕…” 说完,二傻人一晃悠,栽倒到玄夜的怀里。 熟悉的黑暗袭来,二傻安心的任自己下坠,因为他知道,弦曳就在他身边。 身体好似经历了漫长的旅行,但意识却仿若沉睡初醒,不但不困倦,反而异常的亢奋。 二傻感觉到自己被玄夜带到房间里安排睡下,人出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了,之后一直没有走,反而坐在床边,怔怔的发起呆来。 干嘛啊这是,弦曳吃错药了。 如是想着,二傻任自己的意识沉睡过去。 啥事儿都能醒来再说吧! 玄夜在床边怔怔的摸着二傻的手,虽然这大半年时时能碰到,但那时候的二傻,并不记得弦曳。 一个人悄无声息的走进来,玄夜扭头:“你醒啦?” “早就醒了,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一直装着呢,结果也没派上什么用场,白装了。”朔月说着,看看床上的二傻:“好像没什么事儿,就是睡着了,等醒来咱们就可以回玄暨了。” 玄夜:“吉昌和姬恒呢?” 玄月:“他俩的暗卫把人带走了,毕竟现在我们在他们的地盘儿上,所以我也没拦着,等二傻醒了再说。”说到一半,玄月忽然提出一个疑问:“那个吉昌怎么回事儿,怎么给二傻恢复个记忆,还把自己搭进去了?” “我也不清楚。”玄夜皱眉思索:“他们色目的这个所谓催眠能力诡谲的很,咱们对它了解的太少了,一切,都只能等二傻醒后再说。” “也只能如此了。”朔月说完,走了出去:“我去姬恒那里看看,你在这陪着二傻吧。” 出去后,玄月径直向姬恒等人休息的房间走去,远远的看见门口有暗卫守着,玄月停下:“姬恒应该醒了吧,我有一些事儿想问问。” 暗卫正要不允,门里忽然传来人声:“让他进来吧。” 朔月在暗卫的戒备中推门而入,只见房内,姬恒依床而坐,而假扮姬恒的姬猛则站立在一边,脸色木然。 虽是姬恒,但面貌依旧是二傻的模样,看到玄月进来,有着二傻面容的姬恒道:“朔月,刚才发生什么事儿了,为什么朔夜要把我打晕。” ‘额…’玄月也不知该作何解释,于是求助的看向姬猛。 姬猛无奈摇头,看得出他也没什么办法。 玄月只能生硬的转移话题:“…你身体如何,有没有想起什么事情?” “有啥好想的,我又没有失忆,倒是你们,怎么一个个那么奇怪…对了,吉昌呢?” 姬猛:“一直昏迷着,没有醒转的迹象。” 话音刚落,姬恒已经跳下床向外冲去,姬猛没有阻拦,任他离去。 看着如今的姬恒,玄月觉得再问下去,估计也问不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于是对旁边的姬猛道:“姬恒一直会这样子么?还能恢复到原来的人格么?” 姬猛叹了口气:“不知道。” “不知道?”玄月惊讶:“你是姬恒的亲信吧,他对你应该没有秘密吧?” 姬猛:“就算是摄政王本人,也不知道。” “…?” 姬猛:“王族禁止对自己催眠,百年下来,鲜少先例,摄政王遍览群书,又擅自改良一二,才决定施术。至于会否成功,以及成功后有何危害、能否恢复,都完全没有参考。” 玄月:“那这姬恒也太草率了。” 姬猛满眼的怀念:“对摄政王来说,就算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他都愿意尝试,他是那种,为达目的不计后果的人。” “那二傻的眼睛变了颜色,你有没有什么头绪?”玄月问:“按理来说,二傻是被施术者,他应该不会受到影响才对。” 姬猛细细回忆当时的情景,答道:“我们也很疑惑,摄政王对二傻,只是催眠让他忘记这三年发生的事情,当时进行的是很顺利的,事后,二傻昏睡,摄政王才开始对自己进行催眠,中间的过程也比较顺利,完事后,摄政王人也昏睡了,我们就按照他之前的指示把二傻送到市场上卖掉,因为中间二傻一直闭着眼睛,所以我们没有发现他瞳色的异常。” 那看来,二傻瞳色的变化,和姬恒催眠自己有很大的关系。 玄月:“那色目王族,为什么要禁止对自己催眠?” 姬猛:“这种近乎于抹杀自己的行为,试问有多少人会做,又有多少人敢做?关于这点,典籍里也没有明确的记载,但所有的禁术,都会对施术者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的,会直接造成反噬。” “哦?”玄月思索,继而恍然。 …… 离开屋子,玄月慢慢踱回二傻的房间,玄夜依旧坐在床边,姿势与刚才出去时并无明显的变化。 他静静走到桌边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轻声道:“关于二傻瞳色的变化,我有一个设想。” 玄夜做出了认真听的表情。 玄月:“那个姬猛说,对自己催眠会有极大的风险,最严重的,就是反噬。我猜测,二傻瞳色之所以变了,应该就是因为如此。 姬恒催眠自己,由内到外完全的变成二傻,那也就是说,他要摒弃身为姬恒的所有一切,人格、性情、记忆等等这些,然后暗示自己,全部换为二傻的人格、性情和记忆。 刚才我问了姬猛,色目一族所谓记忆消除,严格来说并不是把记忆拿走,而只是把记忆封存起来,投入意识的深处。所以,他们也有能力把这些记忆从新解封,从意识的深处再拖回来。但是,他们无法把二傻的记忆据为己有,这也是为什么姬恒要观察二傻三年之久才开始行动,他要事无巨细的收集二傻所有的情报,才能保证后续计划的顺利进行。 但是万事总有遗漏,二傻之前在玄暨唱过的歌,来色目后没有唱起过,或者因为声音太小被暗卫漏听了,总之因为各种原因未能采集到的情报,姬恒就无法得知,不过事后被问起来,也可以谎称因为失忆而忘记了。 从这点说,姬恒计划的是极为周密的。 再加上这三年间,姬恒天天对二傻的行为模式耳濡目染,以及心理上强烈的暗示,要完完全全催眠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理论上是可以成立的。 而反噬,也因此而产生。 因为,真正的二傻,并不会催眠异能,而姬恒,不但有,而且能力极强。 这样就产生了矛盾。 要完全的变成二傻,就不能有异能。如果还保留着异能,那这个二傻,就不是真正的二傻。 所以,反噬的焦点,就集中在异能上,这东西不会无缘无故的消失,于是,只能转移到被施术人二傻的身上。 这也是为什么二傻的眼睛会变成紫色的原因。 所以,现在的二傻,说不定已经具有了那个所谓催眠的异能,但二傻本身不知道,也就不会进行相关的操作,所以表现出来的,也只是瞳孔的颜色改变而已。 玄夜:“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吉昌在给二傻解除催眠的时候会昏迷,因为严格来说,现在的二傻,也是具有催眠能力的人,按照姬猛的说法,姬恒的能力貌似比吉昌更强,所以这样,也算是一种变相的反噬吧?” 玄月点头:“应该是这样。” 无论对错,也算是解了心头的疑惑,玄月站起身:“我让暗卫准备一下,等二傻醒来,我们就回玄暨。” 玄夜的声音闷闷的传来:“嗯。” 他等这一刻,已经太久了,虽然时间长了点,但结果无疑是好的。 就像二傻之前常说的话,只要结果好,就一切都好! 色目篇完结 第 72 章 绿竹最近很烦恼,主要是因为,日子过的太忐忑了。 还不是因为他的破主子。 两天前接到少爷带着二傻即将归来的消息时,绿竹既高兴又激动,立时忙碌起来,他要在两人回来前把府里大扫除一遍,以崭新的姿态迎接它的主人。 两人离史可二十里地、十里地、进了城门,绿竹把脖子都伸长了,好容易看见浩浩荡荡的人马转过街角,忙迫不及待的冲过去。 身为一个合格的贴身小厮,绿竹在这种情况下也时刻牢记少爷的指示,不能暴露他的身份,于是他打算先跟二傻打个招呼。 哎,二傻呢,怎么不见人?绿竹视线逡巡,最后落在玄夜身上。 依着玄夜的视线,绿竹眼神落在一个带面具的人身上,他瞧着这个人的熟悉身形,不太确定的上前:“二傻?” “绿竹,谢谢你来接我。那个…”面具人四处看看:“我家人怎么没来?” “他们生意太忙,想着你先修整一下,再让他们来接。”绿竹口不对心,明明是他私心想让少爷和二傻多多相处,最好留在府里不走了,所以他还没有通知香香小院。 “不必,你这庙太大,我可受不起。”二傻语气不悦,看也不看后面的玄夜,转身准备离开:“谢谢玄夜大人一路护送,剩下的路我熟的很,这就告辞了。”说完,丢下一众人等,慢悠悠走了。 啥情况? 绿竹惊讶看向玄夜,只见他一脸的无奈和苦楚,活像个被休的弃妇。 这时候四皇子玄月走了过来,拍了拍宝贝弟弟的肩膀:“没事儿,慢慢来,他要是喜欢你,会原谅你的。”说罢,向暗卫点了点头,两人领命,追着二傻暗中保护去了。 后来和暗卫打听,绿竹才知道,二傻去了色目后,被封存了记忆,和吉昌在了一起,又被吉昌的弟弟陷害毁了容…总之,经过很多的变故,二傻虽然找回了记忆,但是容貌毁了。 想起了之前的事情,二傻才发现,原来身边的这些所谓的亲人,一个比一个位高权重,一个比一个心机深沉,他这个四无屁民,反倒成了真正的傻子,被他们玩弄于股掌。 于是二傻不高兴了,回来的路上,看玄夜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话都懒得和玄夜多说。 别看二傻平时大大咧咧,好像什么事儿都不放在心上,但人嘛,总是有忌讳的,脾气再好的人,你要是摸了他的逆鳞,他也得给你起毛,二傻的逆鳞,就是欺骗和隐瞒。 玄夜非常不幸的两点都犯了。 于是,回城路上,二傻对玄夜采取了冷暴力,即玄夜所有的解释一律不听,所有的道歉一律不理,所有的对话,一律不给眼神接触。 比对一个陌生人还不如。 哎!可怜的少爷。 不过据绿竹观察,少爷起初回来情绪虽然有些低落,可渐渐的就好了起来,回府的第二天,他就又回到了养老生活。 吃完早饭,玄夜去了菜地,看满院子的蔬菜欣欣向荣,甚是欣慰,于是叫来绿竹:“地窖里的红薯和土豆怎么样?有没有时时看着,不要发芽了才好。” “放心吧少爷,昨个儿才去看过,储藏的很好,我还拿出来好些,准备中午就做烤地瓜的,结果…”绿竹看玄夜面色平静,大着胆子道:“谁知二傻门都不进…少爷,你啥时候去找他啊?” 玄夜叹气:“他这次气的狠了,我说什么都听不进去,二傻怨我,也是应该的,如果没有认识他,或者没有隐瞒身份,他就不会遭受这些无妄之灾,受了那么多的苦。” 绿竹不服:“少爷你不要把什么错都怪在自己身上啊,那个吉昌可是早就认识二傻并和他住在一起的,就算没有少爷的加入,他肯定也是要把二傻带回色目的,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啊?” “……”玄夜看着绿竹欲言又止,半响后才道:“他说我的成分太高,他高攀不起。” “啥?”绿竹淘了掏耳朵,觉得自己是不是幻听了,这世间竟然会有人嫌弃富贵和权利? “二傻说,他就是个…屁…民,而我是个将军,还是个皇子,他没本事没能耐和我在一起,他就想平平淡淡的混吃等死,不想跟我这个阶层的人再扯上关系。” 玄夜一边说,一边若有所思:“我想了想,他说的确实有理,如果没有我,吉昌虽然迟早带他去色目,但一定会征得他的意见,二傻不会失去记忆;如果没有我,他还有香香小店和帮手人力,有家人有事业,生活也会平安喜乐;如果没有我,他会过的更幸福。”玄夜越说声音越低,到了最后竟成嗫嚅。 大佬、大佬,你这个状态不对啊,绿竹觉得玄夜自从色目回来后,整个人透着股让人浑身不舒服的劲儿,但又没法子形容。 如果二傻在这里,会一针见血的总结,这是琼瑶附体了。 绿竹心里在呐喊,玄夜啊玄夜,堂堂的夜王,刀砍脑袋眼睛也不眨一下的主儿,你千军万马取敌将首及的气势哪去了?这自怨自艾扭扭捏捏是干嘛呢? 要不是顾着尊卑有别,绿竹真想给玄夜头上来一下,打醒他的浆糊脑袋。 可惜他不敢。 不过没关系,身为一个尽职尽责的贴身小厮,绿竹觉得还是自己亲自出面和二傻谈一谈的好。 少爷成分高,他绿竹可不高,他只是个小厮而已。 想到就干,于是第二天,忙完自己的事儿,绿竹瞒着玄夜,偷偷来到香香小院。 小院外面看上去和三年前没什么两样,可进去了,才发现变化有点大。 当初破旧的墙院都精心的修葺过,一旁的空地上,红绿黄橙,各色作物整齐而立,旁边搭好的架子上,爬山虎纠结缠绕,郁郁葱葱,其下方摆放着一桌四椅,像是时刻等着旅人的归家,看得绿竹心里都暖暖的。 “二傻…二傻…”绿竹在门口叫,半响后,才有一个小姑娘掀帘从大厅出来:“老板去香香酒楼了,要傍晚才回来,你找他有事儿么?” “哦,那我去酒楼找他吧。”绿竹心说二傻还挺忙,和小姑娘打了个招呼,匆匆走了。 来到香香酒楼时,正值中午饭点,正门入口处人流络绎不绝,依旧是几年如一日的排队景象,正门旁边,还专门开设了一个外卖窗口,好些帮手人力的递送员等在旁边,一旦餐品出来,就装箱收好,出发派送。 好不容易挤到门前,一个服务员问到:“你是几号,号牌给我。” 绿竹:“我不是来吃饭的,我是来找你们老板的,有重要的事儿跟他说。” 服务员态度良好:“我们翡翠老板出门未归,请你下次预约时间。” “我不是来找翡翠的,我是来找你们另一个…二傻,我是绿竹,二傻…”看见二楼楼梯上一闪而过的身影,绿竹忙大声叫了起来。 二傻顺着声音看见绿竹,走了下来:“你怎么来了?” 第 73 章 绿竹:“看看你呗,昨天你气冲冲的走了,连门都没进,可惜我准备了好久的烤红薯了,今天说什么也要给你送来,不然,这些烤红薯得哭死。” 二傻莞尔一笑:“好你个绿竹,几年不见,你这油嘴滑舌的功夫见长啊。”说着,把绿竹引到酒楼的第三层,走进一间屋子:“这里是办公区域,不招呼客人的,适合咱们谈话,说吧,我知道你是为了玄夜来的。” 屋子里摆设简单,一张大大的案台,上面摆满了各色账本,二傻接过绿竹递过来的烤红薯,剥开外面的纸包,一股香甜如蜜的味道散发出来。 真香!二傻深吸了一口气,露出陶醉的表情。 “这可都是少爷走前下的种子,我负责照顾的,刨出来第一时间送到地窖里保存,就等着你回来吃的,现在,我和红薯的任务都算完成了。” 绿竹看着二傻吃的高兴,深吸口气单刀直入:“我听少爷说,你不打算和他好了?” 二傻嘴里塞着红薯,一时梗在当场。 绿竹继续:“你随口一句要吃烤红薯,少爷去给你种出来,你被虏去色目,他心急如焚,但为了国家,不得不忍耐,待所有事情处理完毕,就立时去救你,为了你,他…付出了他能做到的所有,你就不能原谅他么?” 二傻:“你根本不…” 绿竹打断二傻:“我知道,你怪他对你隐瞒了身份,可他也是有苦衷的,他连年征战,身子坏了,心态老了,虽说是一地之王,可连门都很少出,每天除了种种菜,听听政务,活的连个普通人都不如。普通人尚能体会悲欢离合,尚且有喜怒哀乐,可他呢,早上起来等吃饭,种完菜等太阳落山,那是活着么,那是等死。 二傻:“你听我…” 绿竹越说越觉得玄夜可怜,他为这个国家征战多年,最后除了一身伤病,剩下的,唯有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好容易碰见二傻,好容易体会到人生的快乐,为什么要被剥夺呢? 他的少爷真是世间第一的可怜人,霎时间,绿竹不由得悲从中来,说话也带起了哭腔:“你不要离开少爷,他好不容易身体胖了,人也爱笑了,你要是走了,少爷…少爷…哇~~~” 二傻一个脑袋两个大,嘴里的红薯好不容易咽下去,忙拿起杯子喝了一大口水,顺了顺气才道:“现在我能说话了吧?” “嗯…嗝~~~”绿竹哭得急了,再加上吸了点凉气,开始打饱嗝。 “你们少爷可怜,我就不可怜?我巴巴的找个男朋友,以为他就是个穷花匠,为了我们的未来生计,为了是否要在这里定居,愁的头发都要白了,结果呢,人家是皇亲国戚,是镇国大将军,我这点儿破事儿,在他眼里压根屁都不是,他看着我煎熬着两难着,很好玩儿是么?”说到这里,二傻也明显有点激动,眼眶渐渐发红:“我只是个无权无势的平民,在这个世界,只想和家人、爱人平静的生活,我的要求不高,只想吃得饱穿的暖就足够了。我没有那个脑子也没有能力和你们这些达官贵人在一起,阶层不同,走的路必然也不会相同的。与其感情破裂分道扬镳,还不如早些断了,好过到时候生不如死。” 绿竹:“迟了!嗝~~~我们少爷为了你,命都可以不要,嗝~~~你还说什么早些,早就迟了好不好。” 身为镇守一方的将军及国主最爱的皇子,为了自己,玄夜只带着区区几个暗卫就敢踏足别国,光是这份胆量魄力,二傻已经受宠若惊,他并非得理不饶人的性格,如今这样,只是不知该如何面对玄夜。 因为,二傻想起在色目的一切,想起了与吉昌曾经在一起生活,想起了两人的点点滴滴,想起了,他和吉昌最亲密的时光。 如今回到玄暨,立时就投入玄夜的怀抱? 他的心还没大到那种程度。 所谓的讨厌欺骗和隐瞒,不过是个台阶罢了,自己可以利用这个台阶离开玄夜,玄夜也可以拿这个当台阶,潇洒的抽身。 岂不两全其美? 二傻:“绿竹,这世界上,没有谁是必不可少的,地球依然会转,太阳依然会升起,你们少爷没有我,一样可以活的很好,真的,你信我。” 绿竹双睫挂着泪珠,正要反驳,一个声音忽然传了进来:“活肯定是能活,但好还是不好,就不是你说了算的。” 进来的男子,容貌清隽态度从容,一派风光霁月,正是四皇子玄月。 玄月进来,先郑重的向二傻一个深揖,才道:“适才来的时候,二位正在交谈,鄙人冒昧听了一会儿,赎罪则个。首先,我要替舍弟给二傻你道歉,就算他有这样或那样的苦衷,也不是隐瞒欺骗的理由,其次,还是我刚才说的那句话,离开了你,玄夜是可以活着,但活着也要分种类,是如行尸走肉般了无生趣的活着,还是快乐开心的活着?而这一点,完全取决于你,二傻。” 说完,玄月向绿竹使了个眼色,绿竹知晓退出房间,守在门外。 “虽然我弟弟对你很是倾心,但我对你的为人却不甚了解。我所知的,皆是由舍弟转述,但陷入爱情的人是没有理智可言的,所以,对你,我一直是抱观望态度的。 你若为人正直且心悦于他,是他的福气,你若心术不正另有所图,那也是他的劫数,我没有丝毫办法,因为,那个傻子,已经非你不可了。” 二傻来气:“哪有什么非你不可,不过是年轻没有经过世事的洗练罢了,人生那么长,以后肯定还会有对的人,出现在对的时候。到时候,那个人岂不又是非你不可?” 玄月被二傻的一番言论震立当场,不由细细打量起这个人。回玄暨的一路上,除了起初说过几句话,之后,随着二傻记忆的慢慢复苏,他不是独自在一边沉思,就是躲在帐子里不见人,玄月还真没有机会和这个二傻好好聊聊。 长期以来,受玄夜的耳濡目染,玄月印象里的二傻,是一个脑子里充满古怪新奇想法,不拘小节,身世成迷的人,但这样的人,对玄月来说,也不过是个稍微有趣点的人而已。毕竟,没有亲身经历,这点点的有趣,也不过是道听途说来的。 可今天,他算是真切的感受到,真正的二傻,原来是这样的。 世人趋之若鹜的金钱权势,他避之唯恐不及;倾心与共的爱人,有了愧疚,他立时斩断情缘。这个二傻,所有的行为,都不符合正常人的思维想法,但看在玄月眼里,又是那么的难能可贵。 玄夜若是能与这个人共度一生,自己也能放心了。 如是想着,玄月更加坚定了为弟弟争取幸福的决心,于是道:“有件事我其实一开始是不打算说的,毕竟关乎到玄夜的性命,但今天我若不说,那个笨蛋更不会说,那他对你的一番心意,岂不是覆水东流。” …… 二傻低头不语,没有拒绝也没有想听的意愿,他像是游离在这场谈话之外,不知该何去何从。 玄月不理会二傻的反应,继续道:“我们玄暨一族,自生下来,身体里就有一颗本命石,这颗石头,代表了所有者的命式,而玄夜的那颗,现在在你身上。” 二傻把全身从里到外搜了一遍,疑惑的看向玄月:“在我身上,为什么我会不知道?” “关乎性命的东西,怎么会浮于表面,它在你体内,地方只有玄夜知道。一旦你遭受创伤或危及生命,你的所有损伤都会转嫁到本命石上,继而转移到玄夜身上。” 玄月说着,掏出随身携带的穿刺针头,对着二傻掌心狠狠一扎。 殷红的血瞬间流了出来,结成一个个血珠,粘腻着欲滴不落。 二傻震惊下抽手:“你干什么?” 玄月又掏出一块方巾,照着二傻掌心一抹:“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布巾过处,血液被擦掉,一同消失的,还有深透掌背的针孔。二傻反复翻转手掌,确认这只手未有一丝一毫的损伤。 玄月看着二傻的的表情由怀疑到诧异,再到震惊,继续下猛药:“抱着这种以命换命想法的玄夜,难道不算非你不可?就算光阴流转,就算斗转星移,玄夜是否还有第二块本命石,给了另一个非你不可的人? 一个为了你豁出性命的人,一个你也爱之深的人,为了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分开,除了两败俱伤,我想不到其他结果。我言尽于此,二傻你自己好生斟酌吧。” 第 74 章 玄月告辞离开香香酒楼,走的时候,二傻非要跟在后面。 “你跟着我,所谓何事?” 二傻握着曾经受伤的手掌,低头答:“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哦!”玄月挑了挑眉:“乐意之至。” 两人带着绿竹回到雅苑,此时,玄夜正在地里干活。 将近傍晚,地里的活到了收尾阶段,玄夜正弯着腰收拾工具,打算拿到园丁房里,二傻离得老远,看见玄夜挽着裤腿,一身的尘土,头发汗湿结成一缕缕的样子,整个一土耗子,心说这人怎么看都是个地道农民好吧,哪里有半点皇族的样子。 大骗子! 二傻忿忿的冲过去,捞起玄夜的手掌一看,果然,一个贯穿掌背的疤痕无比刺目杵在掌心正中,绷带胡乱绑着,已经因为泥土看不出本来颜色。 玄夜看见二傻,有点不敢相信,他看看二傻,又看看他身后的玄月,被握着手不知如何是好。 二傻呆立着,眼眶热热的,心脏那里一阵一阵的酸痛,他觉得自己病了,不然的话,为什么看见玄夜受伤,比自己受伤更难受。 他一难受,就想发火,于是先对着玄夜脑袋来了一下子:“脑子有坑么,手受伤了还干活,绷带脏成这样,不怕感染,你是不是想气死我?” 接着又埋怨玄月:“你干嘛下那么重的手,手掌都扎穿了,你是亲哥么,别是后的吧?” 玄月挠头叫屈:“我弄个小伤口,害怕你不信,说来说去,还不是怪你。” 二傻无语凝噎,狠狠瞪了玄月一眼,拉着玄夜去了厨房,边走边叮嘱:“我一会儿用酒给你消一下毒,会很疼,你忍着点啊,到时候得破伤风就麻烦了,这里可没有疫苗…你就这么不爱惜自己么,气死我你是不是就满意了…” 两人絮语着渐行渐远,远远看去,竟比之前还要亲密几分,绿竹看着玄夜走之前嘴角噙着的笑意,眼睛都乐弯了,随即他向玄月深深行了个礼:“四皇子威武!” 玄月嘚瑟的挑了挑眉,貌似在说,小菜一碟。 一切尽在不言中。 二傻决定跟玄夜和好了,玄月说的对,他也想通了,自己喜欢,又这么爱自己的人,不好好的抓在手里,那才是真的傻。 那接下来,就该考虑搬家的事儿了,喜欢就要在一起,二傻就是这么有行动力。 只纠结了一瞬,二傻就决定搬到雅苑,香香小院虽然经过修葺,但是地方还是不够大,玄夜要是搬过去的话有点拥挤。 雅苑就不一样了,九曲回廊,小院好几进,二傻先是风风火火的搬进玄夜的卧房,然后又把旁边的小院收拾出来,为翡翠和柱子准备了房间,他们什么时候来都可以住。 被赶出卧房的玄夜,和赶来看热闹的玄月坐在院子里,看二傻指挥下人往卧房里搬东西:“你这个二傻,做事儿真是爱恨分明、出人意表啊。” “哥哥,以后你会发现他更多优点的。” …… 玄夜这两天嘴角就没平过,一直保持着上扬的姿态,那副样子看得玄月极其不适应:“喂,弟弟,你的脸是不是中风了,为兄为你扎一针。” 玄夜笑着摇头,那种自内到外的幸福感,像一层无形的水波,涟漪、荡漾、扩散至周围,让身处其中的玄月都无比的舒服。 让人又爱又恨的酸臭味。 卧房和旁边的小院修葺一新,搬进必须的物品,别的地方二傻没动,新房就算整理完毕,接下来,就该请客吃席了。 商讨这个消息的时候,两边的家人都在雅苑大厅里分边而坐,正经的亲家见面。 玄月:“这事儿不用操之过急,我看玄夜应该先奏请父亲和母后,挑选一个良辰吉日,然后再通知文武百官,务必办的隆重。” 二傻眼睛瞪得溜圆,他悄悄问玄夜:“你们这里这么开放?我是男的,男的啊,要不要弄得天下皆知?” “男的又如何?” 玄夜先是疑惑,继而恍然:“哦,在你们那里,男男婚配不被允许么?” 二傻:“也不是不允许,但是毕竟不同于异性相吸,还是稍稍有点不被大众所接受的。” 玄夜笑笑:“关于这点你不用担心,我玄暨国风淳朴,男男、男女皆可婚配。” 二傻呼出一口气,放下心中大石,没想到最难克服的困难竟然根本不存在。 说实话,那会子和玄夜分手,也是考虑到他皇族的身份,贸然和一个男人结婚,肯定不被允许,二傻不想天天上演虐恋情深被棒打鸳鸯的戏码,所以才狠心下的决定。 现在想想,真是好险,要是因为这压根不存在的原因和玄夜错过了,不得活活哭死? 翡翠这时候开口了:“皇族礼数繁多,再加上路途遥远,这一来一回不知要耗费多久,反正二傻已经搬来住了,不如咱们先在史可办场酒席,定下契约,待一切完毕后回王城,到时候你们按照礼制再来一遍如何?” 二傻对翡翠眨眼睛表示深得他意,随后点头应是:“嗯嗯,就这么办。” 接下来,就是确定酒席的时间和邀请的人员名单了。 又是一番讨论。 玄月这边的意思,简单来说就一句话,规模有多大办多大,即使在史可,也要广发请帖,远的来不了,离得近的官员都得前来祝贺。 毕竟是战神结婚,太寒碜了他这个做哥哥的都不能同意。 二傻这边呢,其实之前他早就通过信儿了,宗旨就一个,务必精简。 按照二傻的话,两个人过日子,是他俩自己的事儿,除了双方亲戚,其他人来都是凑热闹的,根本多余。 二傻是不敢当面反对大舅子的,所以派翡翠出来,作为家长和玄月开始拉大锯。 二傻懒得听,借口准备婚前事宜,脚底抹油跑了,开玩笑,他现在婚前恐惧,听多了说不定会反悔的好不好。 来到菜地里,看着满地绿油油的叶子,二傻沉思起来。 那会儿在色目的时候,和吉昌,好像没有举办过婚礼。自己那会儿脑袋空空,相信了吉昌的话,以为他俩早就在一起了,所以,也没有办理婚礼的必要。 唉…又想起那时候的事儿了…二傻摇摇脑袋,想把这些回忆赶走。 人就是这么个操蛋的玩意儿,越是不愿意想起,脑子却和有自己的意识一样,时不时跳出这么一两段回忆出来膈应你,就是不想让你好过。 二傻挫败的坐在地上,脑袋埋在两腿之间。这时,一只手搭在二傻的肩膀上,玄夜不知什么时候坐在身旁,拉过二傻,让他枕在自己肩膀上:“没事儿,时间会解决一切,所有不开心的事儿,都会慢慢淡忘,唯一不会变的,是我在你身边。” 天啦撸,闷骚夜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话在二傻听来,简直是比蜜还甜的表白啊。 二傻眼睛又有点发胀,他扭捏着把头埋在玄夜胸口,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红了眼眶。 “傻瓜!” 一声低叹如微风轻拂,飘飘荡荡、晃晃悠悠的消散在空气里,一同消失的,还有二傻眼角的湿润。 第 75 章 二傻和玄夜的婚礼,定在武陟343年的大年初一。 知道日期时,二傻傻眼了,问翡翠:“哪有人大年初一结婚的?” 翡翠满脸不高兴:“谁说大年初一不能结婚,这是我和亲家大舅子商讨半天,又请了最有名的算命先生算过的,绝对的黄道吉日,这一天结婚的新人会一生无忧,顺顺遂遂直到百年,这个日子再好没有了,你要是敢动,不用大舅子出面,我就能收拾了你信不信?”翡翠越说,表情越发激动,那架势,要是二傻敢有异议,他就立刻撸着袖子上前干架了。 二傻既惊且恐退后好几步,看着翡翠说不出话来:“翡…翡翠,你啥时候变得这么暴力?” 柱子过来抱住翡翠,三年多不见,柱子个子蹿高了一大截,已经超过了翡翠的柳条身姿,变成一个俊俏的小少年,他回头冲二傻说:“哥哥,你走了后,翡翠一个人要管理香香和帮手,还得不时钻研新的菜式,压力大了,脾气自然就那个…稍稍有点急躁。” 二傻欲哭无泪,只得作揖道歉:“翡翠翡翠,我没有异议,我就这么一说,嘿嘿,没别的意思。” “这还差不多,关乎到你的终身幸福,你可别给我找事儿了…哎,结婚那天,香香酒楼及所有蛋糕门店都要打折促销,力度多大才好呢…”翡翠说着,褪下挽起的袖子走了,没空再搭理他俩。 二傻看着翡翠离去的背影,喃喃道:“柱子,现在离过年,还有好几个月吧,翡翠难不成要一直保持这个状态?” 柱子捂嘴笑:“哥哥,你就受着吧,自从你回来后,翡翠一直这样,他这是高兴啊。” 二傻不高兴了,他觉得他丢失了很重要的东西,曾经那个温柔贤淑的翡翠妈妈一去不复返了。 唉…都怪自己 柱子看见二傻叹气,劝道:“哥哥你别自责,翡翠曾跟我说,这三年来,我们虽然经历过这样或者那样的磨难,但都撑过去了,你虽然不在身边,但在我们心里,你从未离开过,靠着这股信念,我们撑下来了,现在,翡翠、麦子、我都能独当一面了,我们的香香酒馆、帮手人力规模已经扩大到整个玄暨,我们再也不用为了吃喝发愁,现在你回来了,就什么都不用操心了,你只要开开心心的,我们就高兴。”说着,柱子靠过来,像小时候那样粘着二傻:“哥哥,你在色目受苦了,我们没有本事去救你,我们能做得,就是把家弄得舒舒服服的,等你回来。” “嗯…”少年的个头与自己已经不相上下,二傻没办法像当年去摸少年脑顶的软发,心里觉得遗憾的同时,更多的则是欣慰:“没关系,我回来了,再也不走了,以后就该你们养我了,不要嫌我没用啊。” 婚礼如火如荼的准备着,翡翠、柱子、玄月整天忙的见不着人,二傻每次想帮忙,都以好好休养为由被赶了出来,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局外人。 “这是什么事儿啊,到底谁结婚呢?”这天,二傻又被翡翠从三楼办公室轰了出来,一路走一路碎碎念,在他看来,结婚的日子还有三个月呢,那么长时间啊,对他来说简直遥遥无期,至于么? “二傻”大厅里有人叫,二傻从楼梯向下看去,见玄夜坐在一角,正在冲他招手。 二傻嘴角扬了起来,一阵风似的刮了过去:“稀客啊,怎么想起来这儿了。” 玄夜给二傻倒了杯茶:“忙完杂事儿,想起咱俩好像都没有出来吃过饭,是我的不足,这不来补救了么。” “那倒是,雅苑的大厨再好,也比不过我们这里,翡翠这几年新开发出好多菜式,好些我都没见过呢。”二傻满是自豪,招来跑堂,点了几个菜式:“一会儿你尝尝,好吃的咱们就加到婚礼菜单里。” 玄夜莞尔:“这事儿不用咱们操心,玄月最近天天往你们这跑,他放话出来了,你们这里所有的菜式加糕点他要全部品尝一遍,菜单他来拟。” “好吧,我看你也被架空了,那就遂了他们的愿吧,咱俩该干嘛干嘛。”说话间,色香味俱全的菜式已经端了上来,两人喝着吃着,好不惬意。 餐毕,两人悠悠返回雅苑,一路上,行人摩肩接踵,叫卖声熙熙攘攘,所过之处皆是繁荣,想起上次路间行走,两人还懵懵懂懂,玄夜窃笑,偷偷过去抓住二傻的手。 二傻轻轻往外抽了抽,摆脱不了只得作罢,只是一路上,脸都红红的。 闷骚的人耍起流氓来,还真是招架不住。 玄夜忽然说:“色目传来消息了。” 二傻正发呆,一下没反应过来:“什么?” 玄夜:“桑玛和吟唛都先后来信儿了,要不要听听。” 二傻怔了半响,道:“说吧。” 玄夜:“我们在色目的时候,给了桑玛一只苍鹰,让他养熟了留在那边了,为的就是能够传递消息,至于吟唛,是他们主动派人来的。” “然后呢?” “先说吟唛那边吧,他带来的,是关于色目王族的消息,咱们离开后,姬恒带着吉昌回了皇宫,鉴于叛军的首领,也就是丞相还是认为最好由皇族担任国主,所以吉昌依旧留在皇宫,姬恒,则以你的样子负责照顾。 据来人说,吉昌一直昏睡未醒,姬恒因为对自己使用了催眠导致能力丧失,现在也不过是个普通人,所以丞相也放心他留在瞳岚皇宫。丞相的打算,是待吉昌醒后,再让吉昌当国主,不过那时,估计就会受很大的掣肘。” “嗯。”二傻听完沉默不语,不知心里有何想法。 玄夜:“桑玛那边则是成斜巷的消息,咱们走后,姬恒管理着香香酒楼和帮手人力,因为在他的意识里,他就是你,所以,延续了你之前的管理方法。成斜巷也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增了,成了整个色目最有名的商业街。桑玛还说,姬恒有意打通色目和玄暨的贸易线路,这点似乎也得到了丞相的支持,之后会派使者来史可与我详谈。 二傻惊讶:“看来这个姬恒,完全复制了我当时的行动和想法啊,我原本是打算这么做的,跟吉昌都说了好几次呢。” “是啊,姬恒对你的复制,不得不说是完全成功的,若不是家族的警示能力,那…就真的错过你了。”事情过了这么久,即使已经安全的回到史可,即使如今二傻就在身边,每每想起这事儿来,玄夜依旧后怕的浑身冷汗,说着,他把二傻拽过来抱进怀里,只有二傻温暖的身体充盈进怀抱时,玄夜才能觉得真实。 二傻推着玄夜挣扎:“干嘛啊,这是大街上啊,注意影响。” 玄夜充耳不闻。 街上行人看着街上的这对爱侣,皆投来善意的眼光,二傻无奈,只能低头埋在玄夜颈边,装作一只无知无觉的鸵鸟。 他知道,玄夜对他是有愧疚的,很深的愧疚。 但说实话,这事儿怪玄夜什么呢?怪他和自己相遇、相知、相爱么? 那他该怪谁呢,吉昌,抑或姬恒? 吉昌现在昏迷,不知什么时候醒来。姬恒更惨,连自己的人格都消失了,完完全全的,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他们,都已经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 既然命运已经代他惩治了对方,那他就应该放下仇恨,迎接新的生活。 看着怀中的玄夜,二傻愉悦一笑,命运待他,真是不薄呢。 第 76 章 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其实也不短,要是天天这么无所事事,真的很难熬。 大家都有自己的事儿,就连玄夜都有政务,二傻成了个大闲人,人见人烦那种。 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来洗漱后,二傻就完全没了目标,雅苑晃荡一阵,香香晃悠一圈,撩撩猫逗逗狗,生活别提多无聊了。 这天,他又来到香香小院,还没进门,就见一个人在门前晃悠,那副□□骚样,别提跟自己多像了。 二傻瞬间来了精神,连忙跑过去,离得近了,对方那一头如火般炽目的长发先映入了眼帘,这不是那个…阿尔曼么?总来找翡翠的彩发人。 “阿尔曼,你来找翡翠?”二傻打招呼。 阿尔曼疑惑的打量二傻一通,恍然大悟:“二傻老板啊,你回来了?” “嗯,回来好久了,翡翠不在家么,你怎么不进去?” 阿尔曼:“我刚出海回来,想找翡翠,屋里就一个打扫卫生的小丫头,我正打算去香香酒楼看看呢。” 二傻八卦之魂开始燃烧,三年前,这个阿尔曼有事儿没事儿爱来找翡翠,看翡翠的样子,对这个人也不讨厌,不如探探口风,于是他道:“他最近太忙了,早出晚归的,我也正好有事儿找他,咱俩一起去吧。” 一路上,二傻悄悄观察这个阿尔曼,看他红发绿瞳,高大英武,虽然蓄着胡子略显粗犷,但言谈举止很有礼貌,让他好感丛生,他一边走,一边不着痕迹的发问:“你跟翡翠很熟么?” “是啊,你们店里的牛奶和黄油,都是我们供应的,这么多年,当然是熟客了。” 这个阿尔曼奸的很,摆明了避重就轻,二傻也不是吃素的,闻言慢悠悠道:“我大年初一结婚,你知道了么?” “嗯,翡翠写信给我提到过。” 二傻:“翡翠也老大不小了,我这一结婚,之后就该他了,阿尔曼,你知道他有没有合眼缘的人,如果没有的话,我琢磨着给他相看个好人家。” 阿尔曼表情有点僵硬:“……” 哼哼,二傻心里窃笑,面上继续装正经:“我家的翡翠啊,长得好、性格好、能力强,正经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谁要和他在一起,那可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气,唉,我都发愁,到底什么人,才能配得上我家翡翠呢?” 眼看阿尔曼脸色越发不好,二傻适可而止收了话匣子,此时,也正好到了香香酒楼。 上了三层,进了办公室,翡翠正在案子上忙碌,二傻看见满案的账本和文书就脑袋大,于是过去把翡翠拉起来,一边往出推一边嚷嚷:“翡翠老板,有熟人找,你俩去外面聊,我在这里帮你干活。” 翡翠这才看见后面的阿尔曼,无奈的出了门,来到一楼找了个包间坐下:“啥时候回来的?” “刚下船就来找你了。”阿尔曼说着,抓住翡翠放在桌上的手:“几个月不见,你是不是又瘦了?” 翡翠任阿尔曼攥着,说:“没有,最近虽然忙碌,但吃得好睡得饱,怎么会瘦呢…这次你打算呆多久?” “呆到二傻婚礼结束吧,我知道你想我也参加。”阿尔曼沉默半响,忽然道:“二傻如今结婚了,那…咱俩呢?” 翡翠惊讶:“咱俩如何?” 阿尔曼没想到翡翠如此一问,神情比翡翠还诧异:“咱俩呢,不为以后打算么?” 翡翠神态闪躲,明显对这件事不欲多言:“我对目前的状态很满意,没有改变的打算。” “什么?”阿尔曼震惊之下站起,深呼吸几下又坐了回去:“你的意思,咱们一直保持目前的关系就可以?你…把我当成什么?” 翡翠平静的看向阿尔曼:“你想我把你当成什么,恩客、朋友、抑或情人?” 阿尔曼看着翡翠说不出话来,无数的情绪忽然涌上心头,愤懑、激怒,不忿,最后都转化成深深的无奈:“翡翠,我喜欢你啊,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说话。” “我记得当时你说的很清楚,我们无需在彼此身上投入过多,各取所需而已,咱们的关系也仅限于此。”翡翠面无表情的说完即打算离开:“谢谢你能留到二傻婚礼结束,如果这期间有什么要求,可以来找我。我们的协议依然有效。” 翡翠走了,阿尔曼留在原地,心里五味杂陈,恨不得把自己活剐了。 该,自食恶果的滋味,如今算是完完整整的体会到了。 二傻被劫持到色目后,翡翠一个人撑着香香和帮手人力,日子过得委实艰难。 玄夜因着二傻的关系,虽然对他们有所照顾,但他的官太大,事务太多,再加上那时为了解决边防的后顾之忧总是出门在外,渐渐地,就顾及不到他们这块儿了。 一些宵小之辈看他们生意做得大,开始明里暗里使绊子设圈套,官府方面还好说,翡翠亲自上门找了绿竹几次,都有惊无险,可那些地痞流氓,就棘手多了。 店被砸、原材料被下药、客源被抢,一件又一件的事儿搞得翡翠心力憔悴,暗地里虽然哭了好几回,可第二天,他修整一番,又高高兴兴的出现在店里。 柱子还小,生意根基未稳,他不能倒下,店不能倒下,如果店没了,二傻回来,会找不到他们的。 那时候,阿尔曼仿佛救世主般,出现在翡翠面前。 “听说你遇到些麻烦,需要我帮忙么?”阿尔曼对翡翠的窘境早就看在眼里,可是按兵不动,他在等,等合适的时机。 现在,时机到了。 果然,翡翠眼里霎时充满了光华:“你能怎么帮我?” 阿尔曼挑眉:“我的船长期在海洋上讨生活,对付些流氓混混的,还不是手到擒来,我会派人过来,找出找你们麻烦的人,手脚麻利解决掉。”眼见翡翠因自己的话愁容消散,露出摄人心魄的笑颜,阿尔曼鬼使神差的话头一转:“只是…你能付出什么代价呢?” 翡翠笑容渐消归于平静,他看着眼前这个红发金瞳的男人,从他的眼神里,翡翠读出了熟悉的东西,那已经消失了很久,却又根植于他思想里的丑陋欲望。 “你想要什么?只要我有,都会给你。”翡翠说这句话的时候,内心是复杂的,有的东西,他可以给也乐意给,有的东西,他给不起。 阿尔曼上前把翡翠锁在怀里,天知道,他想要这个曼妙人儿的身体多久了,每次每次,看着他在眼前乱晃,自己要用多大的毅力来忍耐:“我想要你!” 翡翠松了口气:“成交。” 从那一天起,阿尔曼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东西,又失去了某样更重要的东西。 可惜,直到如今,他才幡然醒悟。 ※※※※※※※※※※※※※※※※※※※※ 这篇文章目前快二十万了,点击寥寥无几,叹气! 虽然是为了 第 77 章 时间的神奇之处就在于,往后看遥遥无期,往前看却一闪即逝。 三个月的时间,就在二傻的晃悠之间,飞一般过去了。 缓过神来时,已近新年,也就是说,婚期也近了。 二傻甩手掌柜当得太过彻底,或者说,他刻意忽略,目前横贯在脑子里的计划只有,过好这个年。 可惜,这个计划只在他这有效,所有的人,就连柱子,眼前的目标都是,办好这个婚礼。 那架势,用一句话就是,谁敢阻碍婚礼圆满进行,佛挡杀佛,神挡弑神。 搞得二傻和众人格格不入,亚历山大。 所以,这个新年,他过的一点儿都不开心。 这不,窗外烟花散落,窗内酒热情浓,二傻趴在玄夜的胸口,平息急促的呼吸后还不忘发牢骚:“他们就知道仪式仪式仪式,那虚头巴脑的玩意儿有那么重要么?咱俩该做的早就做完了,非要纠结这种虚幻的东西,真没意思。” 玄夜摸着二傻光滑的皮肤,手指流连不去:“这是大家的一片心意,你不喜欢也要收着,翡翠那边就不说了,玄月为了让你在婚礼上以最好的状态出现,没天没夜的做出了和你本来样貌一模一样的□□,到时候,你就可以不用再遮面了。” “真的?”二傻激动爬起身,腰一软又伏了下去,随后红着脸给了玄夜一拳头。 玄夜挨了一拳,笑着给二傻按摩:“嗯,玄月是做面具的行家,他的面具带在脸上不会气闷,就像自然生长的一样,我们在色目的时候,用的就是那种面具。不过这次他之所以下这么大工夫,是因为他在研究一种药剂,配合着面具使用,说不定能枯木逢春,促使你本来的皮肤再生,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也未必不可。” “牛掰!”二傻给大舅子竖大拇指:“得大舅子如此,夫复何求。” 玄夜看二傻又没正行,有点吃醋:“那我呢?” “唉!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二傻凑过去,在玄夜嘴边轻轻一吻:“行了吧?” “不够!”玄夜反手一勾,拉过二傻即将离开的脸蛋,抱着他身子一转,调换体位,继续下一轮的狂欢。 真是个没节操的小妖精! 二傻嘟囔一句,顺应欲望的洪流,投身到下一场鏖战中。 再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二傻起来洗漱,发现屋外已积起了薄薄的雪,漫天洋洋洒洒,如薄雾般坠下的点点雪粒,让二傻觉得如在梦中。 绿竹推门而入,托盘上放着几样清粥小菜:“二傻,少爷说了,你少吃些垫垫肚子,然后去大厅,有客人来了。” “谁啊?”二傻随口问。 绿竹悄声说:“色目来的。” “哦!”二傻平静的喝了几口粥,起身往大厅去了。 该来的,总会来的。 进了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坐在客位上,有着自己外貌的姬恒,还有他旁边的吉昌。 二傻直接走到玄夜旁边的主位上坐下,问吉昌:“什么时候醒的?” 吉昌的神态却有些异常,他看了看主位的二傻,又看向一旁的姬恒,满脸的疑惑。 姬恒接话:“玄暨广发请帖,是以我们也得到风声,知道你们结婚,也巧了,他上个月忽然醒来了。”说着,姬恒自嘲一笑:“该是冥冥中自有注定,所以这次商谈,我把他也一起带来了。让他见见你,虽然…你未必想见他。” ‘哼’二傻不置可否。 姬恒:“他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智商也受到了影响,如今言行举止皆如少年,咱们如今说什么,他都是不懂的。” 二傻这次学精了,摆明不相信。 “姬猛告诉我,因为姬恒对自己使用异能,遭到反噬,导致异能都转移到了你的身上,之后,吉昌再对你使用催眠,相当于对有异能的同族使用异能,再加上姬恒的能力早已强于吉昌,所以,吉昌对你使用的催眠能力反噬到自己身上,他才会昏迷失去记忆,至于智若少年,只能等待了,不知随着时间推移,会否出现好转。” 二傻听着姬恒开口闭口姬恒叫着,只觉得无比别扭:“姬恒不就是你么。” “姬恒已经消失了,他杀了自己。”姬恒指着自己的胸口:“如今这里的人,是二傻,用这个名字,只是迫不得已。” “行、行,你说啥就啥。”好好的一个人,意识消失,就连本人也不承认自己的存在,二傻惋惜之下又觉得心灰意冷:“这次你们来,是要商谈什么?” 姬恒:“吉昌现在这样,丞相却还想他当国主,说只有王族的人任国主,才能保色目永不衰败,我也只能权宜行事,况且,吉昌那时,也是真心想让色目繁荣昌盛,所以,我这次前来,是为了与夜王磋商,为两国建立邦交,开通贸易通道。” “哦!那你俩商量正事儿吧,我就不奉陪了。”二傻说着起身告辞。走到外面,才发现吉昌不知什么时候缀在了身后。 说实话,即使现在看见吉昌,二傻还是不能释怀,毕竟他做下了那些事情,于是他没好气的说:“干嘛跟着我?” 吉昌神情懵懂,他思索一番,才慢吞吞道:“不知道,只是觉得你很好。” “我哪里好?没看我带着面具么,我就是个大恶人,你要是不听话,我就把你绑起来吃掉。”二傻想,不是说他智若少年么,我倒要看看你能装到何时? 吉昌嘿嘿笑,他狭长的双眼弯弯的,刚毅的面容上洋溢着与年龄极端不符的青葱气息:“我又不是愚蠢小儿,你吓不到我的,我就要跟你一起。” “随你。”二傻败下阵来。 和绿竹打了招呼,二傻带着吉昌,来到香香小院。 离得尚远,吉昌周身的气氛渐渐发生了变化,一路上的新奇和聒噪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久久的沉默。 “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我觉得很熟悉,却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进院门时,吉昌忽然问。 二傻:“这里之前是你的家,不过很可惜,你不要它了。” 翡翠和柱子正在院子里扫雪,柱子玩心大,把堆在墙角的雪滚成雪球,垒成身体,要做一个雪人。 看见二傻和吉昌进来,两人楞在当场。 翡翠最先反应过来,他走上前,对着吉昌就是一巴掌:“你舍得回来了?” 吉昌捂住脸,既无助又委屈,可心底,竟是隐隐的解脱。 “他不记得咱们了。”二傻圆场:“现在怪他也没有意义,今天带他来,还是想你们看看他。” 柱子上前:“吉昌哥,我是柱子啊,你还记得我么?” “不记得了。”吉昌嘴上回答,眼睛却眨也不眨的盯着堆到一半的雪人:“我也想堆,咱俩一起玩,好么?” 两个少年心性的人玩的不亦乐乎,二傻和翡翠坐在一旁的凉亭里,看着曾经的英武男人,像个孩子一样欢呼笑闹,觉得吉昌此时,或许比之前的任何时候更开心。 “他难道一直这样么?” 吉昌身为家里的一员,即使犯过错,翡翠还是不由为他的未来担心起来。 二傻:“应该不会,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我觉得吉昌是消失的记忆过多,导致他的思想,还停留在少年时代,这并不是智力的问题,待他慢慢的接触人事,会建立起新的记忆体系,就算没了之前的记忆也不打紧…毕竟,想起了之前未必是好事儿。” 看着漫天飘落的雪花,翡翠叹气:“吉昌真的很狡猾啊,犯下一堆错事儿,他自己倒忘得干干净净,咱们这些苦主,想找个人算账都不知该找谁去。” 第 78 章 婚礼如约到来。 早上起来,二傻在床上发呆不愿起来,玄夜端着脸盆进来:“洗把脸清醒一下,今天咱们可有一场硬仗要打。” 不说还好,一说二傻就想打退堂鼓:“玄夜,咱俩要不别举行仪式了,去蜜月旅行好不好,就咱们两个人,想去哪就去哪,看最美的风景,和最爱的人,这才够浪漫。” 玄夜笑了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着,扔过来一个□□:“知道你不耐烦这些,这不,早就给你准备好了,带上这个,今天咱们看一场好戏,怎么样?” 二傻疑惑接过,带在脸上,对着铜镜端详:“这谁,不是我之前的样子啊。” 玄夜:“你不是嫌仪式繁琐么?那咱们今天不当亲历者,当个看热闹的,如何?” “真哒,你没骗我?”二傻先是一乐,后又有点犹豫:“可这是翡翠和大舅子辛苦好几个月准备的,咱俩不去,岂不是太不懂事儿。” 玄夜:“知道你乖,那现在就告诉你吧,今天的行动不是我的临时起意,而是之前就考虑过的问题,恰好昨天姬恒他们来了,我随口一提,没想到姬恒强烈要求,我就顺势答应了。” 二傻听得云里雾里:“什么啊,我怎么听不懂。” 玄夜歉意的抱了抱二傻:“鉴于我的身份,在民间举行仪式,肯定是不现实的,但看你的家人那么积极,我也不好说什么,但是在心底里,我是期望像个普通人一样,与你在大家的祝福下结合的。 二傻点头:“然后呢。” 玄夜:“但身在其位,好多事儿身不由己,我的身份外貌,其实算是机密,之前我并不觉得很有必要,但经过吉昌的事儿,我发现,情报真的无比重要,所以今后,我还将以弦曳的身份在外活动,所以很抱歉,今天,我不能以真实的名字和你举行仪式。” “了解。”二傻表示理解:“可大舅子那会儿还说要大办特办,这不是矛盾了么?” “不矛盾啊,关于夜王玄夜大婚的消息已经广而告之,整个玄暨都得到消息,不过告诉他们婚礼是在皇城举行,但礼金嘛,现在就得送出。” 二傻鄙视:“你至于么?堂堂皇子问官员要礼钱,你是有多缺钱?” “自我来到史可后,虽然过得是隐居的生活,但毕竟身份在那里,无论是王城还是各地属官,都希望我尽快婚配,为此使了一些手段,我不厌其烦,强硬了几次,这才不再被打扰。所以礼金只是幌子,我真实的用意是告诉整个玄暨,我已经大婚有了王妃,省的他们以后再在我身上动歪脑筋。” 二傻嘴角不由自主上扬,上前对着玄夜脑门嘬了一口:“结婚当天跟我说这个,为夫很是高兴啊。” 玄夜宠溺一笑,与二傻头碰着头:“所以,今天的仪式,官员们是不会到场的,我本打算以弦曳的名字跟你行礼,但姬恒昨天知道后,强烈要求由他和吉昌代替咱俩,反正他长得和你一样,至于吉昌嘛,用弦曳的名字就好,反正也没人知道,这样,你既可以参与婚礼,又不必深受其扰,而对于姬恒来说,这场婚礼,却是他梦寐以求的,你觉得如何?” “简直太…完美了。”二傻还能说什么,有老公如此,夫复何求。 因为知道今天的婚礼没自己什么事儿了,二傻瞬间压力全无,和玄夜腻歪一番,带好各自的□□,两人手拉着手来到仪式的举办场所,香香酒楼。 彼时,才刚过巳时,离香香两个街区的道路,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 二傻有点不确定的问玄夜:“这…跟咱俩结婚应该没啥关系吧?” 玄夜也有点拿不准,于是问旁边的行人:“大哥,今天为何如此拥挤?” 路人大哥应该是个农民,身形硬朗,面容粗糙,闻言乐盈盈的介绍:“你们是外地人么,这么大的事儿竟然不知道,今天,香香酒楼和帮手人力的老板大婚,酒楼推出了好多活动,有些菜品竟然打一折…一折啊,这不和白送一样么?香香的老板可说了,今天就当是宴请全史可的人来观礼了,试问谁能不来?” 想不到翡翠的手笔如此之大,二傻震惊的说话都结巴了:“全…全史可?别…开玩笑了好…好吧。” “信不信由你,我要赶快了,没想到还是来迟了,早知道应该天不亮就出发的。”农民大哥一边惋惜,一边跟着人流禹禹前行:“你们要是想去就耐心的跟着走吧,晚了也不打紧,香香的老板说了,婚礼要大庆三天,总能赶上的。” 看着前面堪比乌龟爬的人流,二傻和玄夜面面相觑。眼前的情形好像在无言的嘲讽:活该,让你们偷奸耍滑,自己的婚礼都不愿参与,现在好了吧,让你们想参加都参加不成。 “怎么办?这个速度肯定赶不上仪式的。”二傻问。 玄夜想了想,蹲下身让二傻爬上来:“我带你去。” 二傻将信将疑上了玄夜的背,抱住他脖子的时候还在想,周围的道路如果都是这种拥挤程度的话,难不成从天上飞过去? 玄夜背着二傻来到一个偏僻窄巷,一声‘抓紧了’话音刚落,两脚使力,腾挪间,已经上了房顶。 二傻只觉的眼前一花,面前浮现的,已由斑驳的墙壁换成了蜿蜒曲折的房梁,再加上短暂的失重,让他觉得好似做梦。 待缓过神来时,玄夜已经在房顶上快速移动起来,看着一个个房檐如风般快速向后移动,二傻都傻了:“老…老公,你这是…轻功?” “是啊,还习惯么?”玄夜虽然飞速前进,却气息稳健丝毫不影响说话:“这样会快的多,不耽误咱们观礼。” “老公牛逼,你功夫这么厉害,怎么都没说过啊?”二傻看着周围兴奋的大呼小叫:“简直就像飞一样。” “我们到了。”二傻话音刚落,玄夜已经跳进香香小院,压根没有再给他感叹的时间:“以后你什么时候想飞,我就带着你飞,好么?” 讨厌…心脏跳的好快。 最近玄夜也不知道开了什么窍,自动开启甜言蜜语模式,每一句话似乎都是情话,搞得二傻都怕了他。 假装四处张望,待脸上的热度退却后二傻才敢与玄夜对话:“院子里好像没人,都去酒店了么?” 玄夜:“咱们也去吧,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毕竟这是咱俩的婚礼,到最后不参加不说,还啥都不操心,这就说不过去了。” 从香香小院侧门出来,没多远就是香香酒楼,如今整条街两边都已清空,取而代之,是一个个长长的案子,案子首尾相连,占满了几乎一整条街。 我擦,大手笔啊。 二傻对翡翠的安排都懵逼了,这是把整条街都变成香香酒楼了。 案子及长凳已经摆放就绪,前来观礼的人们陆续从街首进来,经过指引来到位子上,陆续就坐。如今,已经有三分之二的人入场,后续的人还在热热闹闹的排队等候,按照进度来看,很快就会满员。 香香的服务员和帮手人力请来的兼职,穿着红色的喜庆礼服,穿花蝴蝶一样在人群中,引路的、上小食的、发号牌的,忙的不亦乐乎。二傻和玄夜好容易挤进酒店,被正在店门口守候的玄月逮个正着,看来是早在那里等着的。 第 79 章 ‘怎么样,我这面具质地不错吧?’玄月细细端详,见二傻点头,又道:“你本来面目的那个也做好了,等姬恒走了,就给你带上,顺利的话,用个一年半载的,说不定你就能恢复之前的样子了。” 二傻对着玄月深深一揖:“谢大舅子抬爱。” 说着,三人结伴而行上楼,一路上,但见来往众人虽然行色匆匆,但脸上皆带着抑制不住的喜色,好像结婚的是他们似的。 翡翠站在三楼办公室门口统筹大局,看到玄月,再看跟在后面的两人,立时就知道了,于是脸色不好看起来:“还知道来呢,我想着这有人代替了,你俩肯定哪里躲清闲去了。” 二傻讪讪上前给了翡翠一个熊抱:“亲亲翡翠,我知道你为了我的婚事辛苦了好几个月,可这不是没办法么?姬恒在色目是没办法和吉昌正式行礼的,得知这边的情况,哭着喊着非要换他俩来,那个…我也不好意思拒绝是不?” “拉倒吧你。”翡翠给了二傻一个脑瓜崩,恨铁不成钢道:“就是你嫌仪式麻烦,别拉扯些没用的,要不是玄夜不方便出面,我肯定让你好看。” 二傻抱着翡翠腻歪,玄夜早已习惯两人的互动,是以在旁笑盈盈的看热闹,忽然一声暴喝传来:“把你的脏手拿开,离翡翠远点。” 二傻吓得一激灵,整个人都僵住了,玄夜回头,只见一个火红头发的男人大踏步上了楼梯,上前揪住二傻的脖领打算甩出去。 玄夜能让他得逞么,立马错身过去拉过二傻,两人在窄小的楼梯上僵持起来。 “阿尔曼,今天是二傻的大喜日子,不要胡闹,还有,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翡翠见阿尔曼险些伤了二傻,气不打一处来,语气也不客气。 二傻稍一思索即明了,想是他今天变了样子,阿尔曼乍看一个陌生人抱着翡翠,肯定不能乐意,于是有了现在的一幕。 身为最了解翡翠的人,二傻旁观者清,翡翠对这个阿尔曼是很喜欢的,只是不知为什么,每次打趣两人,翡翠都不太乐意,问之后有什么打算,也避而不答。 就像翡翠为了二傻的婚礼全力以赴一样,二傻对翡翠的归宿也操碎了一颗老父亲的心,说吧,翡翠回避,再说,他直接起急,如此一番,二傻也就不敢再提。 如此大好的机会摆在眼前,二傻眼珠一转,决定好好利用起来。 从玄夜手里挣脱,二傻恶声恶气道:“我是翡翠的正牌未婚夫,为何要离他远点儿,倒是你,是哪里来的登徒子,凭什么和翡翠纠缠不清?” 翡翠张口欲说,二傻哪能让他破坏自己的计划,上前与他嘴对嘴亲了一口:“翡翠你别说话,你敢说,我就敢在这里吻你,知道么?” 翡翠:“……” 玄月眼角都抽筋了,看弟弟也是一副吃了苍蝇的表情,忍不住偷笑:这个二傻有多磨人,他算是体会了。 阿尔曼震惊:“未婚夫?为何翡翠从未和我说过?” “为何要与你说,你算哪颗葱?”二傻说着,拉着翡翠抱在怀里,尽显占有本色,表演形神具备。 玄夜二人好歹控制住了面部的表情,尽职尽责的扮演着吃瓜群众:“登徒子休在这里猖狂,今日鄙店大喜,你尽快离开。” 阿尔曼看翡翠对二傻一脸的无奈加宠溺,目眦欲裂。 心里明白是一回事儿,亲眼所见又是另一回事。 他知道,在翡翠心里,他只是一个契约情人,呼之则来挥之可去,他也做好了被翡翠忽视甚至无视的准备,可真当事实摆在眼前,他却无论如何也抑制不住心中蓬勃而起的怒气。 事到如今,阿尔曼很确定的知晓,他爱翡翠。 怪只怪自己当时没有认清那份情感,就仓促的提出要求,结果把一切都搞砸了。 现在,翡翠有了未婚夫,他会和那个人成亲,并且生活在一起,那自己呢? 只能灰溜溜的黯然离场么? 不可能!他是彩发国的皇子,是横行桑玛海峡的海贼,还没有什么东西是他想要而得不到的。 二傻在旁看得分明,这个阿尔曼的表情从不被认同到势在必得,哪里还有不明白的,于是问:“你干嘛?不会想强抢民男吧,我可告诉你,我这里高手云集,你想都不要想,一会儿缺胳膊少腿儿的,可别怪我不仁义啊。” 阿尔曼这才注意玄夜两人,一看之下发现这小子果然没有危言耸听,这两人虽然面不惊人,但身形气势,一看就是练家子出身,而且看不出深浅,所以他没有动手,而是在权衡利弊。 “好了。”翡翠看形势紧张,害怕阿尔曼莽撞起来不顾后果,于是站出来打圆场:“阿尔曼,你先下去吧,不要闹事儿了,等这件事儿完了,我再找你详谈。” 这话听在阿尔曼耳朵里,就变成了另一个意思:待婚礼事毕,我会跟你做出决断。 阿尔曼面色阴郁的看了看在场的三人,默默下楼去了,萨兰为了和自己一同庆祝也来了,如今就在外面,现在立刻让他回船上召集人手过来还来得及。 管他婚礼还是什么,为了翡翠不落入他人的怀抱,说什么也要抢走再说。 他阿尔曼,本来就是一个喜欢就去掠夺的海贼啊。 如是想着来到门口,与一个人擦肩而过,阿尔曼扭头确认:这不是吉昌么? 他怎么也来了? 吉昌不知是真没看见阿尔曼,还是看见了碍于身份没有相认,他正和二傻一边说话一边往楼梯那走,阿尔曼想起吉昌身为色目皇族的催眠能力,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他转身返回,拉过吉昌:“阿姨还好么?” 这是他俩早就定好的接头暗号,每当说这句话时,代表有事需要商洽,双方心照不宣下会定好时间地点再见,可今天说完后,吉昌先是一脸的迷茫,在看清阿尔曼后,忽然惊喜叫道:“表兄,你怎么在这?” 阿尔曼懵逼,这是什么情况,吉昌你怎么不按常理出牌? 旁边的二傻狐疑的看过来:“什么表兄?” 情况不对。 阿尔曼立时调整表情,一副认错人的样子:“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说完就下了楼。 二傻,其实是姬恒,想起吉昌时不时的串线也没在意,两人上了三楼,进了婚礼准备的房间,更换衣服,吉时马上就要到了。 午时正,香香酒楼外鞭炮齐鸣,婚礼正式开始。 第 80 章 二傻喜欢看热闹,但不喜欢自己是热闹,今天婚礼的主角,由自己变成了别人,他别提有多开心了。 跟着玄夜下了楼梯,出了香香酒楼,整条街道,俨然成为一个巨大的露天酒楼,长形的桌子首尾相连,游龙似的,贯通南北。 所有观礼人员皆已落座,就像之前行人所说,街首处依然排着长队,待一波人吃完,再进来一波,如此循环往复,看来是真要狂欢三天三夜。 香香酒楼前,新设了一家高台,待行礼完毕后,会奉上节目,大概是些戏曲之类的供大家娱乐。 二傻正四处看得兴起,忽然‘咚咚’两声鼓响,鼓声昂扬振彻心肺,霎时间拉回所有人的注意力。 高台上,翡翠已经站在了上面,他拿起一个喇叭样的扩音装置放在嘴边:“吉时已到,我宣布,二傻和弦曳的婚礼正式开始。” 台下掌声雷动,久久不能停歇。 看着身周众人的兴奋劲儿,二傻莫名其妙问玄夜:“又不是自己结婚,他们怎么一个个的这么高兴?” 玄夜耸肩,表示自己也奇怪。 “听着,别打岔。”同桌的一个人不乐意了,推了推二傻,示意他别说话,二傻就势问起那人:“大哥,不过吃个喜酒而已,至于兴奋成这样么?” 同桌的王五看着二傻面露疑惑:“你不是香香酒楼的,也不是帮手人力的人,怎么会在第一场观礼?” 二傻:“啥意思?” “正时正日的第一场,宴请的都是香香和帮手人力的内部员工,大家今天来,不止是单纯的观礼,大家或多或少都带着自己的一片心意,是真心实意为了二傻老板的婚礼庆贺来的。” …… 看二傻依旧一脸的迷惑,趁着高台上两位新人行礼告一段落,王五耐着性子解释:“你看今天这些人,都是些什么人?” 二傻目光逡巡一圈儿:“你们都收拾的干净齐整的,所以看不大出来。” 王五:“这里的人,各式各样行业都有,都是帮手人力下面的兼职员工,” 之所以有如今的生活,是因为帮手人力提供了工作,我们可以在闲的时候接活挣钱,不用再拘泥于自己的几亩地、一条船、一个手艺,因为帮手人力,我们可以赚更多的钱,因为帮手人力,我们不必再活的窘迫、活的邋遢。” 王五说着,指着前面桌子的一个人:“那个人,于老六,本来是乡土店里的伙计,家里婆娘重病,无人看顾不行,所以没了工作,可不工作,吃什么喝什么,拿什么看病? 后来,他注册了会员,帮手人力给他找了个晚上的活计,待婆娘稳定些或者晚上睡觉后,他出来给人干活,好歹能挣几个钱,虽日子过得艰苦,好歹能活下来不是? 再后来,总部知道了他的情况,给他协调了些草药,都是药店里卖剩余的,但还在期限范围内,这些药不给他,也是要扔的,这给了他,不是就能救命么? 这么凑凑合合大半年,他的婆娘慢慢也好了,待她身体康复后,帮手也能给他找个活计,这样,生活不就有奔头了么? 所以,今天帮手人力的创始人二傻结婚,即使不受邀请,大家也会来的,为什么我们这么激动,比自己结婚还激动,是因为这个人,是我们所有人的恩人啊!” 一番话说完,王五窘迫一笑:“哎,这些话我们私底下都在说,今天你问起来,我一时收不住,见笑了。” 二傻怔在当场,神色复杂,玄夜则是一副深有同感的表情,敬佩的看着他。 身边众人数声欢呼,把王五的注意力又拉回高台,玄夜这时候伸手过来,在桌下悄悄的握住二傻的手:“你很厉害!” 二傻脸红扑扑的,很明显对这种直白的表扬没什么抵抗力:“那会儿只是为了生活,哪想到这些…” 玄夜:“没想到的多着呢,你的帮手人力,现在不但囊括了整个史可的平民阶层,在这三年里还不断发展壮大,向周边的县郡延伸,要不是翡翠精力有限,到更大的范围都很有可能。最近我一直在想,把帮手人力的模式扩展到整个玄暨国境,这样,就能惠及所有的百姓了,到时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你可要随时批评指正啊。” 二傻慌张摆手:“别别,我没那个本事…我就是一个普通人。” “不,你不普通,不要妄自菲薄。”玄夜拉过二傻的手捂在怀里,笑的贼温柔。 这种无意之间帮了很多人的体验,让二傻一时之间感触良多。当时初来这个陌生的世界,没有记忆、没有钱财,除了这幅身体和脑子里奇奇怪怪的想法,他什么都没有。 创立帮手人力,也不过是为了赚取生活所需而已,如今惠及了这么多人,是二傻当初打死也想不到的。 高台上的婚礼进行到了第三个阶段,是翡翠亲自制定的,送礼环节。 在这个环节,台下的参礼观众们,可以随意送上自己的礼物,贵贱不限、形式不限,数量不限。 于是,二傻和玄夜看到,整个大街上的食客,呼呼啦啦全体起立,自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东西,凭借手中的号牌排好了队,按顺序递上心意。 礼物当真是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 有新摘的各色农作物,黄瓜、西红柿这些都不论了,有人竟用推车推来一个巨大的南瓜,高度抵得上一个八九岁的孩童。 队伍里不乏牵着牲畜来的,母鸡、鸭子、大鹅这些都算是常规操作,少数人还牵了新出生的猪仔子和羊羔,粗看下去混乱异常,动物们叽喳哼咩,一个叫,一群和,那景象简直不忍直视。 还有一些应该是手艺人,拿的都是自己手工制作的各色物品,小件的一双鞋、一件外衣,大件的桌椅板凳、锅碗瓢盆,更有甚者直接拿牛车运来一堆半成品木器,说待会婚礼完毕去宅子里给组装成一张婚床。 到了最后,高台被塞的满满的,还有一部分被人们拿在手里,只能送到香香小院里存放。 总之,吃穿用度,所有的一切,基本上全都囊括了,二傻心说这婚结的节省,自己啥也不用置办,全都齐活了。 最后,一些在帮手人力负责跑腿传话的孩子们,齐齐奉上了在野外采集的花朵,红的绿的、紫的蓝的、一人一大捧,把台上的姬恒和吉昌围在中间,像个吉祥物一样供在那里。 二傻在台下看着台中央动惮不得的两人,乐的鼻涕泡都喷出来了,笑到一半,眼睛忽然又酸酸的,几滴眼泪不争气的掉落下来。 为什么要哭呢?二傻骂自己,大喜的日子。 哭自己在这陌生的地方,终于不再是孤单一人了么? 现在的自己,有翡翠和柱子这样,真心实意为他着想的亲人;有玄夜这样生死与共的爱人;还有这充满整个街道,虽素未蒙面,但真切感谢他,爱戴他的人们。 人生得一如此,已是万幸。 何况他三样都占了,说是人生赢家也不为过,是吧? 想到这里,刚才那点悲戚戚的心情又荡然无存,二傻看高台上的喜笑颜开的新人、看台下起哄欢畅的众人,眼神最后定格在玄夜身上,再也没有移开。 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 八十章结婚吉利!!! 第 81 章 人高兴的时候就要喝酒,不但要喝,还要喝醉,醉的程度越深,说明越高兴。 不知道这个想法从何而来,二傻反正是这么觉得的。 所以二傻喝了很多的酒,不知道多少,因为已经没有意识去计算了,他只知道,今天,是他自有意识以来,最快乐的一天。 所以,喝多少也不为过嘛。 于是,自宴席开始后,他的意识,就在不断的喝酒中丧失了,所造成的后果就是,第二天起不了床。 啊~~~头好疼,和要炸开一样,身上也酸痛的要命,好像头天晚上刚跑完马拉松一样。 “玄夜,我头疼,给我揉揉。”二傻闭眼呢喃,感觉自己要死了。 一杯水抵在嘴边,二傻张口喝了,好歹有了点儿力气睁开眼:“现在几点了?” 玄夜一脸没好气道:“都酉时初了,以后你可别喝那么多酒了,耍酒疯太厉害。” “我怎么了?”二傻一惊坐起,随后腰部一阵酸痛,‘哎呦’一声又倒了下去。 玄夜难得老脸一红:“你喝醉了酒,见人就亲,我只能把你带回来,结果你缠上人就不放了,亲起来还没完没了。我没办法,只能让你多运动运动,省的出去祸害别人。” 二傻一脸震惊的看着玄夜,瞧瞧,这是堂堂振国将军能说出来的的话么,是别人假冒的吧?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玄夜瞧二傻的样子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由弯唇一笑,心想也不晓得是谁带坏了身边的人,面上却不露端倪:“起来走动走动吧,要不头更疼。” 二傻龇牙咧嘴的让玄夜扶起身,看着身上青红交接的瘀斑,二傻狠狠白了玄夜一眼:禽兽! 玄夜面上喏喏,心里却乐开了花。 常人无法体会如今的玄夜是何许的幸福,他不会形容,也没法形容,如果硬要打比方的话,就好似一条干涸多年的溪流,忽然被掘出一汪甘泉。 这汪泉水无比甘甜,徐徐流出,却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服侍二傻穿衣洗漱,待折腾完毕,已然小半个时辰,绿竹端来一些清粥小菜,二傻大口喝着,人总算又活了过来。 玄夜说:“姬恒和吉昌明天要回色目了,姬恒想过来和你道个别。” 二傻:“行,你让他进来吧,我也想好好和他聊聊呢。” 玄夜出去了,不一会儿,有着二傻外貌的姬恒走了进来。 两人相对无言,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二傻看着对面的姬恒,感觉说不出的怪异,他俩相对而坐,除了衣着不同,大到容貌,小到细微动作,都一模一样。这里好像并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在照镜子。 这边二傻还在好奇的偷偷打量,那边姬恒终于开口了:“你不用看了,我就是你,二傻。” 二傻:“……” 姬恒:“事情的来龙去脉,姬猛已经全告诉我了,我是姬恒,但早已不再是姬恒,我想做二傻,但终究只能是个仿制品。但我不后悔,虽然失去了皇族的身份和能力,甚至连自己都抹杀了,但我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所以没什么好遗憾的。 吉昌现在虽然什么都不记得了,但他还记得,他最爱的是二傻,而那个人,就是我。 所以啊,想得到什么,必然得丢弃一些东西,不是么?” 二傻对姬恒把自己毁了容还是心有不忿,于是出言挖苦:“你倒是挺想得开。” 姬恒苦笑:“我这么说,你可能会认为我在替姬恒开脱,但我还是要说,理论上,姬恒这个人已经死了,现在你眼前的我,由内到外,全都是仿制你而诞生的,所以,我就是你。至于毁你容貌的事儿,姬恒已经付出了代价,所以,你也没必要再耿耿于怀。就像我想的开一样,相信你一样想得开。你现在这种幼稚的举动,不过是发发…” “牢骚而已。”姬恒和二傻同时说完了这句话。 二傻上下扫视姬恒,不得不对他的话深表认同:这个人,真的由内到外,都是自己的仿版,连思维模式竟都一样。 行,你牛逼,你说啥都有理。 二傻碎碎念完,问姬恒:“那你今天来,是要跟我说什么呢?” “虽然姬恒已经不存在了,但作为这个身体的继任者,我还是要替他向你郑重的道歉的,这番话,我来时也曾和玄夜提过,他表示原谅与否,应该由你本人决定。毕竟,夜王的态度,牵扯到两国能否友好邦交。” 小样儿,原来在这等着我呢。 二傻:“你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不原谅又能怎样,上天入地我是捉不住姬恒这个人了,那…就这样吧。” 姬恒对着二傻深深一揖:“我代姬恒谢谢你了。” 二傻挑眉:“然后呢,还有什么事儿?” 姬恒这次有些悻悻:“吉昌…你还是不原谅他么?” “没错!”二傻脸色立时僵硬起来:“你也别浪费口舌了。” 姬恒低头:“我知道,他的行为,和欺骗背叛没有区别。你不原谅也是他活该,只是,你们曾经是最亲密的人,难道以后真打算老死不相往来么?” “那就看时间和命运的安排了。”二傻说完这句话后眼神看向窗外,摆明不想在这个话题上浪费时间。 “我明白了。”姬恒呼出一口气:“最后一件事儿,我回色目后,会按照你之前的理念,开放国家,植树造林,建立商贸通路等等,这也是吉昌一直所期望的。关于成斜街、香香和帮手人力,因为是你和吉昌一手创立的,我想问一下,后续的……” 二傻狡黠一笑:“全都由你接手,毕竟,在玄暨,我是二傻,在色目,你就是二傻,不是么?” “你知道这三项产业,涉及多少银钱么?”对二傻的洒脱虽有所预料,姬恒还是谨慎的再次确定:“这些钱,虽不至于富可敌国,但绝对足够让你花几辈子了。” “要那么多钱干嘛?我又没有几辈子好活。” 二傻以一声嗤笑结束了这个话题。 姬恒走的时候,心里百感交集,看来自己,终究只能是二傻的仿制品! 这时,绿竹慌张的冲进屋大喊:“不好了二傻,香香小院那边传来消息,说翡翠不见了。” 第 82 章 用脚指头也能想的出来,翡翠失踪的元凶,肯定是那个阿尔曼。 怎么说呢,二傻似乎在内心里,希望阿尔曼掳走翡翠,这样,两人可以在没有外界干扰下,敞开心扉,好好的谈谈。 因为在正常的情况下,两人现在的情况,像打了死结,是很难解开的。 最近这些日子,经过旁敲侧击,再加上柱子的通风报信,二傻初步掌握了些情况,所以对于两人这种胶着的状态,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翡翠因为之前的经历,对感情这种事儿自然是慎之又慎,在他看来,身体只是工具,如果阿尔曼想要,自然可以得到,但感情不是,感情比□□要沉重的多。本来,他已经对阿尔曼略有好感,如果阿尔曼好好表现,虽然慢点,但总有一天会得到翡翠的心。 他旁观者清看得分明,翡翠对阿尔曼是不同的,从阿尔曼看翡翠的眼神中他也知道,阿尔曼是真的爱上了翡翠。 可阿尔曼那个莽汉作死,放着好路不走,贪图翡翠的美色,选了另一条路,而这条路,彻底关上了翡翠的心门。 二傻知道后,别提有多气了,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玩意儿! 玄夜这时候走了进来:“怎么样,要不要我派人去阿尔曼的船上搜索。” 二傻这时候也犯起了难,去的话,会打扰两人,不利于他们摊开心扉,不去,万一是别人把翡翠掳走的,那不更耽误事儿么。 “去看看吧,先确保翡翠安全无虞…我跟你一起去吧,看能不能帮上忙。” 二傻说着,换上了一套容易行动的衣服。 不片刻,玄夜带着几个暗卫和二傻出发了,目的直指码头停放的阿尔曼的商船。 几人一路上快马加鞭,到了码头,才发现阿尔曼的船已经不见了,问了岸边的守卫,才知道他们刚刚离岸,目的地未知。 看着二傻一瞬间苍白了的脸庞,玄夜立时调派军船并下令:“追!” 期初阿尔曼的商船开的飞快,一副逃命的架势,后来看到追着的军船,不知为何速度竟慢了下来,不一会儿两船并列,玄夜指挥人放好踏板,几人上了阿尔曼的船。 “翡翠…翡翠…阿尔曼,把翡翠交出来!”二傻一上甲板就大叫起来,阿尔曼的态势,更让他笃定了翡翠就在船上。 阿尔曼应声奔了出来,与二傻设想的不同,他神态焦急发问:“你们也接到密信了么?是不是打算与我一起去救他?” “什么密信?翡翠呢,你把他关起来了?”二傻越过阿尔曼准备去船舱里搜人。 船舱里相继出来多人,二傻认识几个,知道都是阿尔曼船上的守卫,几人上前阻拦,阿尔曼过来道:“放他进去,不让他亲眼看到,他是不会相信的。” 二傻带头冲进船舱,和手下的暗卫一通翻找,连船舱各个墙板都挨个敲过,愣是没看见翡翠一根头发丝,阿尔曼一直跟在后面:“翡翠不在我这里,他被人劫走了,这下你该相信了吧?” 翡翠被人劫走了? 这句话像一只手,霎时把二傻推向恐惧的边缘,他心脏乱跳,脸颊开始冒汗,语无伦次道:“翡翠待人和善,与人无仇无怨,什么人会劫他…说,你是不是把他藏在别处了?” 阿尔曼自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展开放在二傻眼前,只见上面写道:人我们带回彩发了,你知道该怎么做。 整张纸上除了这句话,只有右下角的一个狮子图腾。 二傻满脸迷茫,玄夜看到图腾后却直直看向阿尔曼:“你和彩发的皇族是什么关系?” 阿尔曼沉默半响后道:“我是第十一王子。” 玄夜警惕:“那为什么会来我们玄暨?你有什么目的?” 阿尔曼摆手:“你不用过度紧张,我虽是王子,但自小就不喜王族纷争,所以净身出户,如今只是桑玛海上一个海贼而已。” 二傻着急:“难道说,掳走翡翠的人是彩发皇族,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玄夜眼睛看着阿尔曼,抱着二傻轻轻安抚:“那还用说么,肯定是彩发皇族近期有动荡,他们借翡翠来牵制你,我说的对么?” 到了如今的情况,阿尔曼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他咬了咬牙道:“你说的没错,彩发国王垂暮,下面的十几个皇子打的不可开交,有人看上了我海上的势力,想让我站队,于是买通内奸,使出了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我本来打算婚礼结束后带走翡翠,还没行动,就被别人捷足先登,我发现后,这才急匆匆的想赶回彩发。” 意识到事态严重,二傻心急如焚,他扭头问玄夜:“怎么办?” 翡翠对二傻的重要程度,玄夜心知肚明,让二傻跟他回玄暨乖乖等消息,这话他说不出来,思索片刻,玄夜说:“时间紧迫,先让阿尔曼回彩发探听情况,咱们回去准备一二,随后跟上,怎么样?” 二傻商量:“要不我跟阿尔曼先走,你回去准备…” “不行!”玄夜态度坚决的拒绝,丝毫无转圜的余地。 虽立刻想跟着阿尔曼去彩发,二傻也明白不能那么莽撞,待玄夜和阿尔曼约定好彩发的接头地点后,他对阿尔曼说:“翡翠是我的命根子,他要是在彩发有个好歹,我要你赔命!” 说完,拉着玄夜回到自己船上。 目送阿尔曼的船改变方向,乘着风鼓帆而去,二傻久久回不过神,玄夜过去把他抱在怀里,拍肩膀安慰:“不用太担心,既然要用来制衡阿尔曼,翡翠应该不会受什么罪。” “乐极生悲,生活真是不能太顺遂了。”二傻恍惚道:“昨天还那么开心,想着永远这样下去该多好,今天翡翠就丢了。” 玄夜:“或许经过这件事,翡翠和阿尔曼关系能缓和,你说呢?毕竟事在人为。” 二傻眼睛里的光重燃,人立刻鲜活起来:“嗯,一定能。” 接下里的几天里,二傻有点度日如年的感觉。 按照他之前的个性,是立刻要赶去彩发的,可现在不行,经过吉昌的事儿后,玄夜是绝对不会让放任他一个人出远门的。 如果不是夜间偶醒的几次,二傻绝不会知道,自己被拐带到色目的事情,对玄夜造成的影响竟如此之大。 睡梦中的玄夜,不时会被魇住,二傻不知梦里发生了什么,但每次每次,玄夜都会低语的反复絮叨:“二傻、二傻,你等等我,我马上就能去找你了…二傻。” 他的语气很平静,没有歇斯底里,没有紧张急迫,二傻却在初听时就泪流满面,他能体会到,潜藏在这平静语气下的玄夜,内心是如何的焦灼躁郁,却又因为责任不得不把它们按捺在心底深处的无奈。 所以,即使心急如焚,他也得等待。等待玄夜处理好这边的事儿后才能动身。 好在玄月在这,有这个兄弟帮忙,节省了很多时间,而且有玄月坐镇史可,玄夜也能放心很多。 紧赶慢赶,待一切准备就绪,也已经一周之后了。 柱子和麦子、吴畏在码头送行,本以为因为翡翠的离开,柱子会哭,可没想到,了解情况后,柱子除了说想一起去彩发救人,并没有哭唧唧。 考虑到他年纪还是太小,二傻拒绝了,柱子知道后只是扁了扁嘴,并没有过多的聒噪,他说:“哥哥,你放心的去吧,我知道,即使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我会好好看店、学功夫,你不要担心我,快去快回,我在香香等你们回来。” 二傻欣慰的摸了摸柱子的头,拉着玄夜,带着十数个暗卫,踏上商船,正式出发前往彩发。 第 83 章 二傻没有坐船的记忆,但潜意识里,他认为坐船是平稳的,相较于陆地上的舟车劳顿,应该是很舒服的。 结果,他失算了。 这时候的船,终归跟认知的不一样,即使是玄暨最好的军船,在二傻眼里,也是一个寒酸的木式帆船,在大海这种波涛汹涌,一个巨浪动辄几十米的地方,就像只水上浮游一般无助。 所以,二傻晕船了,而且晕的很厉害。 ‘呕…’二傻觉得肠子都要从嘴里倒出来了,他可怜兮兮的拉着玄夜:“阿娜达,我觉得我要死了。” 看着二傻蜡黄的脸颊,玄夜虽然心疼,可见他还有精力耍宝,于是放下心来:“玄月带来很多药,里面有安神的,你喝一些,睡着了就好了。” 二傻听话的喝了,沉沉睡了过去,这一睡,就睡到了终点,彩发国都,布林顿。 睁开眼的时候,二傻发现自己被玄夜抱在怀里身处甲板上,脑袋虽还有些眩晕,但好歹身下安定,没有那种虚浮的无处使力的感觉了。 “到了么?”二傻探出脑袋,咪蒙的四处张望。 “嗯!到了接头的码头了,正在等阿尔曼。”玄夜答。 二傻立时来的精神,一咕噜从玄夜怀里跳下来:“我好多了,咱们修整一下,这就去找翡翠吧。” “别急。”玄夜抓住二傻:“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你如何寻找,先跟阿尔曼好好谈谈,看有何进展。” “哦!”二傻这才恍然,定下神来四处打量:“这就是彩发了?” 他们如今正身处一个码头,制式和玄暨相差甚远,玄暨的码头以木质为主,虽谈不上精细,但有一种自然随和的气质,这里的码头则以岩石为主,尖锐肃穆,虽然气势上来了,但却有种不近人情的疏离感。 离码头不远处是一条街道,虽人来人往,但几乎没什么喧闹的声音,人们保持合适的距离,男女皆梳着一丝不乱的发型,贵妇们举着高挑小伞,绅士们拿着装腔作势的手杖,慵懒的行走其中,买卖货物皆轻声细语,礼貌得体。 一辆马车远远的驶近,在船前停了下来,一个打扮得体戴着礼帽的人钻了出来,快步走上甲板。 那人摘下帽子,二傻看着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的阿尔曼,险些都有点认不出来了:“怎么这幅打扮?” 阿尔曼苦涩笑笑:“在这里我是皇子,难不成还和海贼一般的样子么?” “哦!”二傻点头:“翡翠有消息了么?” “在我那里呢,你们收拾一下随我去见他吧。”阿尔曼边说,一边弯下腰向两人郑重鞠了一躬:“因为我的事儿,让两位舟车劳顿,现在翡翠已经安全,你们可以放心了,至于这趟嘛,就当蜜月旅游了,如何?” 知道翡翠安然无恙,二傻终于放下心来,听到阿尔曼这么一说,心里有点蠢蠢欲动,想到玄夜的身份,向他投去询问的目光。 玄夜欣然应允:“如此唠扰了。” 留下几人看守船只,二傻玄夜和三两暗卫踏上另一辆马车,随着阿尔曼缓缓前行,一路上,透过马车的窗子,二傻得以细致的观察这座城市。 与玄暨建筑的勾檐弯琅截然不同,这里的房屋都是方方正正的,虽多了庄严肃穆,但委实少了灵动自然,看着心里着实压抑。 街道上倒是十分干净,路上的行人看起来也怡然自得,他们那或黄或绿,或紫或茶的发色点缀其中,也算是十分好看的风景。 “这国家看起来不错哦,人们的生活也比较富足。”二傻看向玄夜。 玄夜:“嗯,彩发的国土全部临海,物产资源极其丰富,而且他们还盛产珍珠,这些东西,都是玄暨和色目皇族最喜欢的,据说在不久之前,还发现了一个海底金矿。” “哦!”二傻咋舌:“那可真有钱。” 玄夜:“据说他们的老国王子嗣众多,所以王位之争也格外激烈。” “所以啊,有钱也未必是好事儿。””二傻感叹。 玄夜笑着摸摸二傻的脑瓜顶,心想你真是天真,王族之争纷繁复杂,岂是单单因为钱而造成的? 不觉间,马车停了下来。阿尔曼跳下马车,引着二人进了一个大的庄园。 庄园里种满了各色花卉,最多的是粉紫色的玫瑰,阿尔曼路过时,若有似无的显摆:“这种紫金玫瑰,只有我这里有。” 可惜二傻完全没有艺术细菌,听罢只淡淡的‘哦’了一声,就问:“翡翠在里面么?” “二傻,二傻!”正说着,前方传来翡翠的叫声,二傻激动的立时奔过去,抱着翡翠转圈:“翡翠,你真的没事儿。” “嗯。”翡翠待二傻停下来站稳后道:“我被抓过来后,直接被带到了这里,然后阿尔曼就来了,我本来打算回玄暨的,可他说你们随后就到,所以我在这里等你们,咱们一起回去。”一边说,翡翠一边自责:“唉!刚举行完婚礼就跑这么远来接我,耽误你们了。” 二傻放下翡翠:“耽误什么,顺便度蜜月了,等玩够了咱们一起回去。” 两人一边说,一边拉着手向庄园深处走去,玄夜和阿尔曼跟在后面,看俩人一路上窃窃私语,不时传来大笑,表情宠溺安然。 二傻:“你和阿尔曼咋样啊?和好了么?” 翡翠表情淡淡:“什么和不和好,我俩不一直就那样么?这样挺好,各取所需,没那么多烦心事儿。” 二傻一听这话,心讨阿尔曼怎么如此没用,这么长时间了竟然毫无进展,如是想着,扭过头狠狠瞪了阿尔曼一眼。 阿尔曼平白受了个白眼,莫名其妙,玄夜却心如明镜,笑了笑道:“二傻是关心你俩。” 阿尔曼叹息:“我回来见到翡翠后,他就一门心思的回玄暨,要不是我说你们要来,他早走了,他现在…连话都很少跟我说了。” 玄夜喏喏,心说这种事儿我也不擅长啊,两人一时静默无言。 于此同时,王宫一角,八王子殿,雾气蒸腾的浴室里,暗探正在汇报:“玄暨夜王已抵达十一王子府,此次他轻装前来,只有数十暗卫,一部分贴身,一部分在船上驻守。” “好、很好。”慵懒的声音响起,随即一个和阿尔曼发色相近的青年从水中站起,他双眼细长,有一丝微弯的弧度,让人感觉他仿佛时刻都在微笑,听他说话,也觉得如沐春风。 他从浴池出来,慢条斯理的穿好内衣裤,把火红微卷的长发在脑后抓了个马尾,一番整理后吩咐下去:“备车,我也是时候该去拜访一下了。” 第 84 章 火,到处都是炎炎的烈火。 阿尔曼心里先是一惊,继而放松下来,火对他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彩发一族,生来就有操纵火的能力,但既然身为有血有肉的人,又怎么能不惧火。 所以,他们就好比时刻与野兽为伍的猎人,操纵好了,野兽为你服务,操纵不好,面临的就是丧身兽口。 每一代,都有数不尽的族人丧身火海,所以,能力强的人,不但要操纵火的大小,还要掌握精度,更重要的是,比别人更不怕死。 阿尔曼很怕死,按理来说,他的能力应该不行,可他从小就很喜欢火,就算因此被烧了几次,也没有阻碍他对火的热情,所以,他的能力,在整个皇族中,也是屈指可数的。 彩发没有立嫡为储的惯例,他们的国主,历来都是能者居之,所以,控火能力最强的阿尔曼,自小就是储君的人选之一。 可惜,阿尔曼天生一副不羁的性格,对他来说,区区皇宫,简直就是一个牢笼,整个彩发,也不过是个大一点的笼子,他的眼界,是整个世界。 于是,不顾母亲的反对,他毅然决然放弃了皇储的身份,离开皇宫,做了桑玛海上的海贼。借着这个机会,他去过浩沙如海的色目,去过桑翠成林的巫族,去过雅致温婉的玄暨。 也是在那里,他遇见了那个人。 翡翠! 对了,翡翠呢? 阿尔曼举目四望,终于,在火的最深处,看见翡翠的身影,他被束缚在一根柱子动惮不得,在烈火的包围下绝望嘶喊。 阿尔曼心脏都要停了,他立刻跑过去,所到之处,火焰皆自动退避,开出一条道路,他解开翡翠的绳索,把他背在背上,循着原路逃了出来。 翡翠吸了大量的热气,奄奄一息,看到阿尔曼,挣扎着最后一口气,双手狠狠掐住阿尔曼的手臂,嘶哑道:“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我恨你……” 说完,睁目而亡。 “不!!!”阿尔曼冷汗淋漓的从床上坐起,先是茫然四顾,接着长长出了口气:“幸亏是梦。” 深吸了一口气,平复激动的心跳,阿尔曼下床走到桌边,倒了杯冷茶,冰凉的茶水下肚,很久以后,他才平静下来。 “怎么,做噩梦了?”突兀的声音响起,吓得阿尔曼手里的茶杯险些掉落。 “你还有完没完?”阿尔曼彻底被激怒了:“下午不是刚来过么,你偷窥有瘾是不是?” 阴暗一角,八王子雅格缓缓走了出来:“十一别生气啊,我深夜辗转反侧无法入眠,想与你小酌,这才不请自来。” 面对这个把自己玩弄于股掌的人,阿尔曼实在没什么心情与他虚与委蛇,气道:“你早年在我身边安插密探,如今又把翡翠拐来,我已然逃不出你手掌心,你大可放心,不必日日夜夜派人监视我。” “怎么会呢,我们可是兄弟啊。”雅格未语先笑,亮出手里的酒壶,走到桌边坐下:“为兄之前数次请你帮忙,还不是你屡屡拒绝,我才无奈出此下策。”说着,他叹了口气:“咱俩小时候一起长大,你还不了解我么?” 阿尔曼心说就是太了解了,所以才这么讨厌你。 作为彩发的八王子,明明是个天之骄子,不知为何,却落了个偷窥的毛病,大到他的父王,小到平民百姓,只要他有兴趣,都要一睹尽兴,直到丧失兴趣为止。 小时候有一阵儿,雅格对自己的十一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偷窥也罢了,还恶作剧发作,时不时的跳出来吓阿尔曼一跳,到了后来,阿尔曼对床头、浴室这些地方落下阴影,总觉得下一刻雅格就会张牙舞爪的出来。 “如你所愿,我回来了,你是不是也该遵守诺言,让翡翠离开。”阿尔曼倒了杯酒一口饮尽。 “别说的那么难听,阿尔曼。”雅格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慢慢酌饮:“就算你不答应帮我,我也不会伤害他的,只是听说你有了中意的人,想看看他,偏你又不答应回来,这才出此下策。” 放下杯子,雅格似乎陷入了回忆:“咱俩虽说不是一母所生,但年龄相近,我自小对你就是亲近的,可惜你一直不喜欢我……你生性洒脱,不受这世俗所缚,我一直在想,这辈子,到底什么人才能让你有所牵挂呢?可惜,我离不开这里,所以只能委屈把他带来了。” 阿尔曼沉默,似是被打动。 雅格又喝了口酒,忽然鼓足腮帮一口喷出,喷了阿尔曼满脸,对着阿尔曼难以置信的双眼,笑的打跌:“哈哈哈,骗你的,大傻子!!!” 阿尔曼气的满脸通红,发作怕打扰邻里休息的翡翠,不发作又憋的难受,桌上一灯如豆忽然如被热油催发一般蹦的老高,径直朝雅格袭去。 自小到大,不知和雅格打过多少架,阿尔曼闭着眼睛都能猜到雅格下一步会出什么招式,每当这个时候,雅格都不会闪躲,必定一招火龙探路,两人硬碰硬,到时候都被火熏的一脸黑。 可今天没有,雅格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火焰离面目仅一步之遥时,他依旧如老僧入定,阿尔曼不得已只能大喝一声,收回了火焰,因太过突然,自身受到极大的震荡。 他暗暗咽下涌到喉边的一口老血:“你疯了么,为什么不出招。” 雅格拍了拍袖口上不存在的烟尘,好看的眉毛舒展,好整以暇道:“好玩呗,啊呜,我困了,回去睡觉了。” 说完,像来时那般,悄无声息的走了。 徒留阿尔曼呆在原地,又气又怒,直到天亮都再也没有一丝睡意。 阿尔曼想,雅格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小时候虽然没少受雅格戏弄,但终归是稚童或年少时的玩闹,对雅格,阿尔曼虽然觉得压根不是一路人,可在利益方面,阿尔曼认为两人还是不存在对立的。 可这次回来,阿尔曼觉得雅格变了,变得厉害。 他不知道雅格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这其实是非常危险的。 若单纯自己还好,大不了鱼死网破,可现在不光他,还有翡翠和他最亲近的人,如果因为彩发的权利斗争导致他们任何一个受到损伤,都是阿尔曼不愿看到的。 雅格,你到底想要我干什么? 阿尔曼陷入深深的自责中,他又想起了刚才那个梦,或许就像翡翠说的,到今天这个境地,都是自己害的。 或许,真的该放手了。 咳,说什么放手,翡翠本就不在自己手中,若自己放弃,翡翠会立时离开彩发,自己不去找他,翡翠这一生都不会想起有他这么一个人。 翡翠会忘记他,他们会在时间的洪流中,最终成为陌生人。 只要想到这个结果,阿尔曼的心就一阵阵发慌。 他知道,如果这么做,他将会后悔终身。 第 85 章 风轻、云静、碧海、晴天,这是二傻自来到这个世界后,最惬意的一天。 二傻喜欢海,无比的喜欢,海面安静时,能让他心情平静,而巨浪滔天时,则会让他对大自然的强大保持深深的敬畏。 可惜,玄暨沿海周边净是些不利于行动的岩石地,少有这样惬意的沙滩。 “玄夜,要是玄暨也有很多这样的沙滩就好了,或者,咱们人工开发一片怎么样,这样,不但可以在夏天的时候晒日光浴游泳,还可以搞成旅游圣地,到时候全玄暨的人来打卡,岂不美哉。”二傻躺在沙滩的木凳上,闭着眼睛懒洋洋道。 虽然有些词不太明白,但这不影响玄夜的理解,他细想了一下,觉得十分可行,于是赞同:“我看行,咱们回去就着手,势必让你在明年夏天也享受到玄暨的日光浴,如何?” 二傻睁眼,给了玄夜一个爱的目光,穿着自制的泳裤下海了。 没错,堂堂彩发国,竟然没有泳衣售卖,还得二傻现做。 知道这个情况的时候,二傻都懵了,他打断阿尔曼:“等等,没有泳裤,你们游泳穿什么?” 阿尔曼还挺自豪,一副你见识少的样子:“我们贵族是有一套专门的衣服游泳的,采用从你们玄暨运过来的最好的丝帛,做成极其轻便贴身的长衣长裤,沾水后没有丝毫重量,且不影响活动,怎么,你们玄暨没有么?” 可惜,二傻在听到长衣长裤时就已经开始撇嘴了:“就这?” 阿尔曼炫富不成,疑惑:“难不成你们玄暨那边的贵族,有更好的泳服?” 二傻咧嘴笑:“嗯,绝对你想象不到的好。” 这不,今天海边聚会,凡是出席的,都获赠了一条二傻出品,花式各异的同款泳裤。 泳裤初拿到手,疑惑多日的阿尔曼两手提着裤脚,诧异问:“你的意思,是穿着…不,只穿着这个游泳?” “有什么问题?”二傻很自然的走进事先搭好的小帐篷里,拉上帐帘,三下五除外换上泳裤,走出来在诧异的众人前转了个圈:“这才叫泳裤。” 玄夜对泳裤的制式事先并不知情,如今见二傻全身上下只着了一条亵裤,还是极短的那种,裤腿几乎只到大腿根部,堪堪遮住二傻胖胖的屁股,瞬间就不淡定了,忙拿块布巾给二傻围住:“这个…是否有些不妥?” 二傻不乐意:“哪里不妥?你一会儿也这么穿,不然不跟你玩儿了。” “这…光天化日,裸露身体……”玄夜说着,示意二傻看周围:“你看,周围还有其他人呢。” 二傻正要反驳,一边的脑残粉翡翠挑出一条颜色淡雅的,进帐子里换了出来,以实际行动表明了对二傻的支持:“我觉得二傻这泳裤做的好,既然要游泳,穿那么多干嘛,束手束脚的,上了岸也湿淋淋的不舒服。” “还是翡翠好,玄夜你老古董,懒得理你。”二傻抛给玄夜一个白眼,拉着翡翠,蹦跳着朝海边走去。 老古董玄夜想拦又不敢,只得对着阿尔曼讪笑一下,随后眼神就紧紧的盯着二傻,再也不舍得移开。 二傻快十八了,柳条似的抽高,身上也有了些薄薄的肌肉,铺在他匀称的骨架上,在玄夜这有情人眼里,别提多好看了。 玄夜喜欢看这样穿着的二傻,这就意味着,别人也会喜欢,一想到自己心尖上的软肉被旁人如狼似虎的盯在眼里,甚或意淫,玄夜觉得自己一口老血马上就要吐出来。 这种矛盾的心情,让玄夜心里,如猫爪般难受。 和玄夜享受同款煎熬的,还有阿尔曼,不同的是,在这片土地上,他说话算数。 于是,他立刻下令,驱赶海滩上其他散客,再让数百卫兵背靠他们手拉手围成一个圆,人工造出一片隔离区。 然后,他俩终于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爱人的美好画面了。 炎炎烈日被遮挡在纱棚外,棚外微风轻拂,头上天蓝如洗,不远处,最爱的人在海水里嬉戏打闹,欢声笑语好似最动听的歌声一般传来,玄夜和阿尔曼都有一种感觉,人生如此,再无遗憾。 可惜,就是有些人不识趣。 随着一声唱喏响起,八皇子带着三两随从,踏着细沙走来。 雅格本来装作散客,远远的偷看这边,他看见两个青年只穿着裤衩在海滩上奔跑打闹,青春肆意,酣畅淋漓,正起劲儿的时候,忽然围起一堵人墙,把美景藏了起来。 这怎么能忍? 偷窥不成,就光明正大的看。 于是,他带着人浩浩荡荡的走过来,谅他的弟弟也不敢当面抹他面子。 结果,八王子雅格明显太过自信,很快就被打脸了。 他的弟弟阿尔曼死活不让进,两人拉扯半天,差点就要点火开打,这时,玩了半天的二傻走过来:“阿尔曼,这是你哥哥么?让他来玩啊,人多热闹。” 雅格就坡下驴,正要拱手打招呼,二傻递过来一条纯黑色内裤:“你没带泳衣吧,喏,穿这个,绝对性感拉风。” 看着雅格抽搐的嘴角,阿尔曼大笑着让开入口,引着他来到换衣服的帐篷前:“祝您玩的愉快。” 半刻钟后,换衣的帐门终于拉开了。 二傻一直在旁等着,见雅格出来,立时上前:“你们皮肤白的人,穿啥都很好看啊!” 天啦撸,雅格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在光天化日裸露到这种程度,更何况还面临一个少年的长时间瞩目,他扯着身上的一块布巾,转移话题:“你们在玩什么呢,看起来很好玩啊。” “当当当当”二傻拿出一个球:“咱们玩沙滩排球吧。” 说着,二傻走到一块平坦的沙面上,先居中用脚划出一道:“阿尔曼,让人找个网子来。” 接着,又划出四个角,对其他几人说:“这是边界,球打出这里算过界。” 然后,他简单的说了规则。 说实话,二傻完全不了解沙滩排球的规则,他的印象中,也只是知道这项运动而已,在今天蓝天白云微风轻拂下,不玩沙滩排球简直有些暴遣天物。 于是,他指了指阿尔曼和翡翠:“你俩一组。”然后又对玄夜说:“你跟雅格一组,你们两组对战,球落地了对方得分,先拿到二十分的得胜。我当裁判。” 翡翠不乐意:“为什么你当裁判?” 二傻脖子一抻:“我体弱,怎么了?” 翡翠秒怂,虽然不想跟阿尔曼一组,但看了看笑面虎似的雅格,把换组的要求咽了下去。 眼看两队准备就绪,二傻一声令下,比赛正式开始。 诺大的沙滩上,因为散客被赶走,人墙后的空白沙滩上,最初声音寥寥,因为比赛开始,加入了不同的声音,逐渐变得热闹起来。 随着战局的紧张,声音由最初的礼貌,变得不再客气,最先破功的就是雅格。 雅格和玄夜没有什么默契,球过来了都向一个地方冲,结果就是,两人有数次因为抢球几乎要碰上,要不是玄夜轻功更胜一筹,一个人肯定要头破血流。 眼看对面阿尔曼和翡翠一个管前,一个顾后,分工明确的一次次打回了他们的球,雅格被激起了好胜心:“玄夜,你站那里别动,别跟我抢。” 开玩笑,堂堂夜王,常胜将军,心上人就在旁边看着,让玄夜这时候站在原地不动,把击球的英姿让给别人,想都别想。 玄夜:“八王子还是在旁休息吧,这项运动对轻功的要求很高。” 雅格:“不不,据我观察,对精度的要求更加重要,你守后我守前,就这么办。” 可惜,玄夜压根不听他的。两人最初还好言好语的,后来比赛紧张起来,接连被阿尔曼那队拿下好几分,眼看二傻仿佛看不争气孩子似的眼神,玄夜不得不提出中场休息,好与雅格研究新的策略。 第 86 章 两人在下面嘀咕半响,再上场时,气势和阵型都与之前有了很大的不同。 雅格守前,玄夜顾后,这个阵型很好地呼应了各人的优点,球再打过来时,两人恪守自己的位置,不再如没头苍蝇一样乱撞,几番对决,不但完美的把球击了回去,角度还很刁钻,绝不给阿尔曼他们抢救的机会。 ‘嘘’二傻哨声响起,结束了比赛:“20:13,此局玄夜雅格获胜,再加上前面两局双方各有一胜,玄夜雅格赛队以3:2获得比赛的最终胜利。” 面对二傻激动的眼神,玄夜内心雀跃,表面还是比较淡定的,雅格却表现的外放的多,他高举双手,跟着二傻蹦起来,还傻乎乎的和着他‘欧耶’的兴奋叫嚷。 虽然雅格不明白这个‘欧耶’是啥意思,但这丝毫不影响他获得胜利的兴奋心情。 原来有人一起玩耍,是如此高兴的事儿。 眼见分别在即,雅格向二傻发出邀请:“不知可否赏脸到府上用个晚饭?” 二傻也为能交到一个好友而高兴,听完毫不犹豫道:“那必须的。” 之后,雅格就正式充当了向导的角色,带着他们游览布林顿有名的景点。 这些景点,有的之前阿尔曼领着来过,有的没看过,不过二傻仍是看得津津有味。 前面也说了,彩发的建筑以庄严肃穆为主,房顶大多是平直的,可他们所谓祈福求神的地方,那尖耸的塔尖简直要捅破天际。二傻看完后,之前的不认同渐渐转化为敬仰,对着雅格连连竖大拇指。 “玄夜,啥时候跟彩发的建筑师聊聊,取取经啥的,咱们玄暨的风格虽然好,但也要博采众长嘛。”旅途中间,二傻跟玄夜咬耳朵。 看二傻神秘兮兮的样子,玄夜只觉得无比可爱,见四下无人注意,在二傻脸上香了一口:“玩你的吧,这还用你说。” “我擦,你…玄夜你越来越不要脸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敢猥亵民男,我…我要…”二傻一副贞洁烈女样,捂着脸连连后退。 玄夜好整以暇的配合二傻演戏:“你要干嘛?” “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二傻一个旋转,模仿水冰月变身后冲向玄夜,两人嘻嘻哈哈扭打到一起。 两人如今身处异国他乡,身边又没人认识自己,于二傻倒是没什么特殊,对玄夜来说,却是彻底的放飞自我。 将军、皇子这些标签被他短暂的忘到脑后,现在的他,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带着自己的爱人,享受新婚的蜜月旅行罢了。 所以,两人时不时就得来这么一次,恋爱的酸臭味隔老远都能闻见,翡翠是见怪不怪,要是绿竹这次也跟着来,估计得熏死。 两人扭打半响,嘻嘻哈哈一通,回过神来时,阿尔曼雅格等人早已不知转到哪里去了。 看着街上熙来人往,二傻和玄夜拉着手冲对方一乐,彼此眼神传达的意思极其一致:“如此甚好。” 两人闲闲漫步,身周环绕着各色行人,熙熙攘攘虽在身边,却又似远在天边,所有的触感,皆传自身边那人,煦煦的暖意,让两人都觉得无比幸福。 二傻问:“你说,咱们啥时候回去呢?” 玄夜:“你啥时候玩尽兴了咱们再回去,如何?” 二傻瞥了眼玄夜:“可拉倒吧,我还不知道你,是不是又担心你守的边界了,这几天也玩的差不多了,过两天收拾收拾,咱们就回去吧。” 为彼此操心的两人心照不宣的笑笑,继续漫无目的的行程。 没有向导的指引,两人信步闲逛,不觉间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和几日前看到的巍峨宏阔、干净整洁不同,这里矮棚遍布,处处脏乱且污水横流,似乎是彩发的贫民窟。 二傻想起色目的成斜街:“看来哪里都有贫穷。” 玄夜哪还不知二傻所想,接话:“成斜街、不,瞳岚的大部分穷人是幸运的,可…你毕竟只有一个人。” “嗯,我知道。”两人牵手走过恶水横流的逼仄街道,一边走二傻一边观察:“”这街道几乎没什么排水系统,所以才会这么臭,臭还是小事儿,关键这样会很利于细菌和病毒的滋生的,要不我回去跟阿尔曼说一声?”二傻越说声音越小,犹豫的看向玄夜:“我这…算不算多管闲事?” 玄夜正要回答,忽然被街旁的一阵剧烈咳嗽声打断,那人咳嗽声极大,已经达到了声嘶力竭的程度,二傻条件反射的离那人更远了点,一边躲一边念叨:“咳得这么厉害,别是肺结核吧,咱们躲开点。” “肺结核是什…”玄夜正要问,那人忽然跟噎住似的,喉间一滞,大口粉红色带泡沫的痰呕出。 玄夜不愧是武将,在痰液碰到衣袖时一个闪身,堪堪躲过。 二傻看见那人咳完后,忽然捂着胸口倒下的惨状,本能般的,心脏狂跳起来。 二傻没有记忆,但他脑子里奇迹般的,保存着许许多多的常识,甚或知识。 二傻猜想,自己之前应该是个医学从业人员,因为他知晓许多医学相关的知识,虽然这些所谓的知识,在这个世界里,压根就派不上用场。 但此时此刻,这些知识犹如有自己的意识般,争先恐后的跳出来,像展板上的字符一样,无比扎眼的涌现出来。 粉红色泡沫痰…呼吸困难… 肺结核…肺心病…心衰… 无论哪种,以二傻目前的能力和处境,都无能为力。 二傻向那人凑近了一步,思索半响,拉着玄夜走开了,他看见周围几人朝那人跑过去,扶起他走远,应该是求医去了。 没救了! 二傻目送那些人渐渐走远,面容虽然平静,但眼神里的悲悯还是没逃脱玄夜的观察,他拉着二傻继续向前走:“你又不是神。” 是啊,玄夜说的对,他不是神,就算有悲天悯人的心,也没有那个能力。 生老病死,本就是人生必经的轮回,即使在他那个时代,医者也不能挽救所有人的生命,更何况在这里呢。 “走吧。”二傻再次看了看那个方向,拉着玄夜离开了这条街道。 之后与翡翠他们汇合,二傻虽然竭力保持欢笑,但细心的玄夜还是发现了,只能和雅格推脱身体不适,早早回去休息。 如此一两天后,二傻决定和玄夜回玄暨了,雅格对这新交的朋友虽然有些不舍,但形式如此,也不能强求,况且如今阿尔曼已经如他所愿回到彩发,他实在没有理由再说什么。 这天一早,诸事已经准备完毕,就等着用完早饭后上船离开,可不知怎的,玄夜自昨天起就精神恹恹,好像很不舒服。 期初二傻并没在意,因为玄夜身体一向很棒,他想着这两天可能是累着了,多休息一下该无大碍,可今天早上起来,玄夜身体状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差了。 早上玄夜饭都没吃,坐在一边发呆,二傻担心的走过去,一摸玄夜的额头,吓得心里一颤,怎么这么烫! 玄夜,你发烧了? 第 87 章 接触到玄夜额温的刹那,二傻心里‘咯噔’一声。 单纯的发热并不会让二傻这样,他之所以害怕,是因为那温度,着实高的吓人。 害怕是自己的错觉,二傻又用额头试了试,结果碰到后,他心跳的更厉害了。 脑子里本能觉得害怕,身体却像是有自己的意识般,二傻立马拉着玄夜回到屋子,扶着他躺下,然后出门对等在外面的翡翠和阿尔曼说:“玄夜病了,走不了了。” “我让御医过来看看。”阿尔曼说着出去安排。 这时候,二傻对翡翠说:“翡翠,你先回去!” 翡翠不解:“怎么了,我等玄夜好了,咱们一起回去吧。” “不,你现在就走。”二傻坚定的说:“翡翠,我现在脑子很乱,但有一件事我很确定,玄夜平时身体非常好,等闲不会生病,但现在他发烧了,而且来势汹汹,我有很不好的预感,你现在立刻回玄暨,让玄月来,他的医术我放心。” 看到二傻忧心的眼神,翡翠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加快脚步离开了。 院子里一下空旷起来,二傻脱力般坐在地上,虽然心里很慌,但并不妨碍他脑子的高速旋转。 他得好好分析一下玄夜这个来势汹汹的病。 来彩发的所有经历,如电影一般,一幕幕呈现在脑中,二傻闭着眼睛逐张过滤,寻找线索。 两人同吃同住,生活规律,玄夜除了高热,没有其他的症状,一会儿得去给他做个详细的体检…对了,口罩,这里没有口罩,先去准备一个。 二傻想着,站起身奔到前院,着人准备去了。 时间紧迫,二傻担心玄夜情况,从库房里淘出一匹厚实的棉布,裁成巴掌大的小块,几下缝在一起,系带绑好,这时热水也已经烧好,二傻端着回到卧房,玄夜已经昏睡过去。 打湿棉巾,放在玄夜额头,松解衣带,二傻开始为玄夜仔细查体。 头、面、耳后、颈部,当二傻摸到玄夜的锁骨上部时,他的手颤了颤,强定心神,他又继续检查,腋下、胸廓、心、肺…… 检查完毕后,二傻为玄夜换了一块新的湿巾,坐在一边总结。 除了锁骨上、腋下、腹股沟部位淋巴结的肿大,貌似没有其他阳性体征,二傻稍微松了口气,按照常规思路,玄夜炎症的可能性比较大。 这就比较好办了,虽然这里没什么抗生素,但应该有替代的消炎清热的药物,待玄月来了,他对这时代的植物更熟悉,应该可以找到对症的效果更好的药物。 不一会儿,阿尔曼带着御医过来了,二傻让出地方让御医诊察,坐到一边继续思索。 多部位淋巴结肿大,伴高热,再加上玄夜刚刚的轻微咳嗽…哪里的炎症呢?肺的可能性似乎大一些。 虽是肺炎,但看起来极其凶险,从发病到现在,也就一天的功夫,体温最少得四十度,如果稍有不慎,这个时代,是会死人的。 这时候,老御医那边的检查也告一段落,二傻忙凑过去,听御医的说法。 御医脸色不是很好:“多长时间了?” “也就这一两天吧,医生您看……” 老御医不待二傻说完,长叹了一口气:“也就几天的光景吧,你们节哀。” 我擦!!! 二傻直接毛了:“你什么意思?”连带着,对阿尔曼也产生了极大的不满,他看着阿尔曼:“你这哪找来的庸医,不会看病就不要看!” 阿尔曼正要呵斥,那御医却开始不紧不慢的收拾东西:“我知道你们很难接受,但八王子你刚回来有所不知,最近城里出现很多这种病例,发病者高热不退,腋下,颈部等多处有肿物,更有甚者,肿物破溃流脓,城里很多医生都接到相似的病例,却束手无策,这种病药石无医,病者会在几天内就死亡。” 御医说完,拱手离去,似乎害怕待久了也会得病一样,二傻却被这席话镇在当场,这些话像复播一样,在他耳朵里循环往复,往复循环。 多发病例、高热不退、多发淋巴结肿大、破溃流脓、几日内死亡…… 这不是肺炎,而是传染病!!! 经什么传染? 血液、□□、飞沫、食道…… 玄夜天天和自己在一起,有什么是他经历而自己没有经历的? 一个画面突然闪进脑子。 就是那天,两人误入贫民窟,碰到的那个咳血倒地的人,那时候,玄夜离得那人很近,那人咳出的血,还险些溅到他身上。 躲开了肉眼可见的血沫,但浮游在空气中的飞沫,是避不开的。 就是那会儿中了招么? 那接下来的重点是,这是什么传染病? 自己脑子里,有限的知识,到底哪个,符合玄夜的症状呢? 肺结核?不对,肺结核不会这么快发病,而且肺结核是低热,与玄夜的症状不符。 传染性的肺炎?症状倒是符合,可哪种肺炎会有这么强的传染性和侵蚀力…不对…不对… 老御医的一句话忽然窜进二傻的脑子: “腋下、颈部多处肿物…破溃流脓…几天内死亡。” 不对,没有哪种肺炎是有如此多部位淋巴结肿大,且会破溃流脓的,而且即使是凶险肺炎,以玄夜的体质,也断然不会一两天就严重到这种程度。 而且,哪种传染性很强,且凶险的肺炎,是几天就能死人的? 啊~~~想不起来,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病? 肺炎、结核、真菌感染、三十五种法定传染病、流感、非典型肺炎…… 到底哪种是高热、淋巴结肿大、破溃、肺部咳血症状的? 二傻崩溃的揪自己的头发,他从没有什么时候像现在这样,如此痛恨自己没有记忆,如果有,他就能针对玄夜的病情,做出下一步处理,但现在…… 床上的玄夜不知是否知道二傻的苦恼,他躺在床上,痛苦的喘息着,每一下呼吸,对他来说,都显得极其费力。二傻真怕下一刻,他也和贫民窟的那人一样,一口血卡在喉中,再也吐不出来。 二傻眼里噙着泪珠,但那滴泪始终没落下来,他很惶恐,心里很怕,他怕玄夜下一刻就会没了呼吸,可他又没时间惶恐,现在多耽搁一分钟,玄夜就会多一刻危险。 不清楚是哪类传染病,那就不再去想,利用现在手头有的信息,先做处理。 首先,自我隔离,切断传染源。 想到这里,二傻立刻把他们院子里的仆从全都清了出去。 他自己带好口罩,站在离阿尔曼数米远的地方交代:“阿尔曼,从现在开始,你们任何人不许来这个院子,吃穿用度你都着人送到门口,如果我没事儿的话会每日出来取,如果我没有出来,你要带上这个。”二傻说着,指着自己带着的口罩:“这个东西,刚才府里的裁缝已经知道如何做了,你让他从现在开始,不分昼夜,大量生产。生产出来你们就像我一样带上,走到哪里,除了吃饭睡觉的时候,都带上,明白么?” 阿尔曼疑惑:“这是为何?” 二傻:“现在来不及解释,玄夜在里面需要照顾,总之你们要大量生产,一个裁缝不够,就多招些人来,做好后,立刻分发给府里的众人,尤其是从我这里出去的人,他们暂时不要移动,开个院子,让他们单独居住,期间如果任何人出现不舒服的情况,立刻转移到我这个院子,转移期间,不要接触任何外人,先等我指示。” 阿尔曼虽然云里雾里,但看二傻严肃的表情,聪明的不再多问,转身吩咐下去,同时派了一组人,时刻在二傻院外待命。 二傻返回院子,先给玄夜换了块帕子,擦了擦身,思索片刻后,又走到门口,让人再去请医生。 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年代,他实在不知该如何治疗,只能先寄希望于他们的药方了。 医生来了,二傻让医生站在门外,一连串的问题提出来:“你们这有什么消炎…嗯,清热解表的方子么? 针管有么?输液、输液知道么? ...... 第 88 章 除了一些常用的解热镇痛的方子,彩发的医术和玄暨相比,并没有好到哪去。 二傻虽然心里早有准备,但心头仍止不住浓浓的失望。 向大夫讨要了几张药方,二傻正准备让人离开,眼睛忽然定在大夫的药箱上,他指着箱旁缀着的一个晶莹剔透的瓶子问:“这是什么?” 医生回头,看了看后道:“这是一个瓶子,装饰用的。” 二傻:“我自然知道这是瓶子,我问,它是什么质地的?” “哦!”医生做了然状:“你是外国人,没见过也不奇怪,这质地好像只有我们彩发才有,它唤作颇黎。” “玻璃!”二傻睁大了眼睛:“这真是玻璃?你能不能拿下来我看看。” “自然。你若喜欢,送给你也可。”医生说着,解下玻璃瓶,放在不远处的地上,二傻飞奔过去拿起来仔细端详:“没错,真是玻璃。” 随后,二傻使人换来府里的管事,他问:“这种玻璃制品,你们府里可有。” 管事:“自然是有的。” “都有什么?”二傻面色急切。 “都是些赏玩的小物件,王爷早些年带回来的,也有别人送的,还有一些各种颜色的颇黎珠子。” “不是,这些都没用。”二傻一边说,一边比划:“有没有这么大小的,底宽口小的瓶子。” 管事:“未曾见过。” “这样。”二傻一边思索,一边吩咐:“你去外面找些制作玻璃的匠人回来见我,我需要他们给我做点东西,要快……所有从府里出去的人,务必都带上口罩。”二傻说着,指着自己嘴上的简易口罩:“我会跟阿尔曼报备,所有不带口罩的人,家法处置。” “是。”管事躬身退去。 二傻连忙又返回屋子,去厨房调配了些糖盐水,喂玄夜喝下去,这时候,医生开的汤药已经备好,二傻出院取了回来喂玄夜喝了。 玄夜从早上发病后,状况非常不好,这会儿人一直昏睡,二傻伺候他喝水吃药都没有一丝反应,二傻强忍着心里的慌张,走到桌边画了起来。 有玻璃真是一个意外的惊喜,至少补液这块,方便了许多。 不知道现有的技术,能不能做出针管来,不过玻璃的针管太不安全了,不知这边的铁匠手艺如何? 想到这里,二傻又派人马不停蹄的去请铁匠师傅,两位匠人来后,二傻递上自己画的草图,又和他们在院子外隔空比划商讨了好久,确定两人知悉了自己的想法后,这才返回卧室。 太阳已经落山,二傻后知后觉才发现,将近一天的时间,自己水米未尽,却依旧不觉得饥饿,桌上早先拿进来的饭菜早已凉透,二傻忙到厨房里微火热了热,这才囫囵吃了起来。 现在已经十分确定,玄夜得的是恶性传染病,并且是可以通过呼吸道传染的,自己和玄夜天天形影不离,染上的可能性相当大,现在只能祈求老天不要赶尽杀绝,如果自己也倒下了,那两人只有死路一条了。 想到自己也可能死,二傻反而不那么害怕了,他这一天惶惶不可终日,其实并不是怕死,他怕的是玄夜走了,却留下自己一人。 如果能两个人一起死,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儿。 草草的吃完饭,二傻又叫人送来一大桶白酒,虽然彩发以各色果酒为著,但阿尔曼常年在世界各国游荡,再加上他喜好喝酒,所以玄暨的白酒储了极多。 二傻用一方白巾沾满最烈的酒,把两人的卧室,连带常经过的地方,都细细擦拭了一遍,待一切忙完,已近深夜,二傻喂了玄夜一些好消化的稀粥,又吃了一副药,这才清闲下来。 身体疲乏欲死,可精神却无比亢奋,二傻知道,这是肾上腺素在起作用,在消耗殆尽前是无法安眠的,可他还是搬了自己的寝具,走到靠近门口的地方,和衣躺了下来。 未来几天,他有一场硬仗要打,所以他要吃好睡好,这样,才有体能跟死神battle。 之后的几天,二傻除了给玄夜补液、喂药、消毒,剩下的,唯余等待。 等待玻璃器皿和针管的制成、等待翡翠带来玄月、等待玄夜醒来。 第一项在玄夜发病的第三天完成,二傻验收后,立刻开始为玄夜静脉补液,第二项随着不断的飞鸽传书得知,翡翠命人加大马力,全力返程,目前已经走了过半的航程。但第三项,二傻到现在仍旧没有等来。 每天三幅药,二傻用玻璃管缓缓喂进玄夜嘴里,好几升的液体,由铁质针头输进玄夜的身体,可玄夜除了必要的生理反应,一丝醒来的迹象也没有,他像是陷入了最深的睡眠,那种,和死亡无异的睡眠当中。 按理来说,病情没有进展,应该是好消息,可二傻简直要崩溃了,不知道是他疑神疑鬼,还是事实果真如此,他总觉得,玄夜的呼吸,比之前弱了很多,大多数时候,二傻简直不能确定,玄夜是否还有呼吸。 二傻觉得,他要疯了。 最初,玄夜除了昏睡,呼吸尚算规律,两天后,二傻发现,玄夜呼吸间隔的时间有了明显的延长,且幅度小了很多,他要离得非常近,才能看到玄夜胸廓的起伏,再之后,胸廓的起伏几乎分辨不出,二傻要把脸贴在玄夜的鼻翼,才能在隔了好久之后,体会到些微的气流流动。 二傻在刹那长出了口气,这口气,玄夜吐出来,二傻才能吐出来,或许潜意识里,若玄夜真的没了呼吸,自己也应该憋死才好。 可现在,为什么没了? 二傻脸贴在玄夜鼻翼前,足足蹲了一刻钟,什么也没感觉到。 他狐疑的擦擦脸颊,是不是好多天没洗脸,脸上起了疙疤,所以才感觉不到的。 想到这里,二傻立刻出去洗了把脸,这次为了保险起见,他把额头凑了过去。 额头应该比脸颊敏感些,嗯,应该是这样。 二傻神经兮兮的跪下,为了怕影响玄夜呼吸,他不敢爬在玄夜身上,而是费力的弓着身子,那副样子,仿佛在卑微的祈求上天。 良久…… 二傻认真的听着,感觉着,呼吸…没有,心跳…也没有。 是不是时间太短了? 二傻回头看桌上的烛台,才发现,蜡烛早已燃尽,屋内不知什么时候,已是漆黑一片。 而玄夜的身体,已渐微凉。 二傻扭头四处看了看,他有些奇怪,因为就在刚才,他才点燃了蜡烛,怎么一扭脸,蜡烛就燃尽了呢? 于是他站起身,打算去换一根:“什么破烂蜡烛,刚点上就用完了,一定是个西贝货。”他上半身立起来了,可腿脚却不像自己的般,还委顿在地上,所以后果是,二傻重心一斜,人整个歪倒在地上。 “卧槽,什么情况,这么一小会儿腿就麻了。”二傻骂骂咧咧的敲着下身,想缓解麻痹,但实际情况远非如此,他的腿由于跪的时间太长,早已血运不通,这会儿大量血液重新灌注过来,造成的酸麻胀痛,非短时间可以恢复。 二傻在地上滚了半天,丝毫没有缓解,他再也绷不住,朝床上的玄夜哭闹起来:“玄夜,你个死东西快起来,我的腿好疼啊,疼的我受不了了,玄夜…玄夜…别睡了,快起来,我好疼啊,玄夜……” 最后这声‘玄夜’叫的几乎破音,可任凭二傻哭的泪涕横流,喊得声嘶力竭,诺大的院子里,在这暗夜深沉的时刻,能回应二傻的,却再无一人。 第 89 章 阿尔曼这几天忧心忡忡。 玄夜忽然病重,二傻交代了好些东西,阿尔曼虽然照办了,可脑子里却疑虑重重,他想坐下来好好和二傻谈谈,彩发医术不成,可在别的方面,阿尔曼自认为还是能很好的为二傻分忧的,可一来二傻因为玄夜的病来去匆匆,二来二傻拒绝和院子外面的人直接接触,所以这眼看着好几天过去了,阿尔曼对这事儿依旧云里雾里。 按理来说,玄夜病重,正是需要人照顾的时候,他不明白,为什么二傻会把所有人都驱出院子,他不明白,二傻为什么非要把他们院子里的人也单独安排在一起,为什么所有府里的人出入都得带着那个叫做口罩的东西,他不明白,二傻让工匠做颇黎瓶和铁管子到底用来做什么…… 他不明白的事儿太多了! 今天是二傻闭门拒客的第六天,一大早,负责采买的主管慌慌张张跑进来:“王子,不好了!” “怎么了?大惊小怪的。”阿尔曼放下手中的茶杯,看着满头大汗的主管手忙脚乱摘下面上的口罩,大大喘了口气道:“禀王子,我时常采买的街上,死了好些人,整个街道已经封了。” 阿尔曼奇怪:“死人为何要封街,难道是抓捕杀人的疑犯?” “不…不是啊王子。”主管现在说起来似还在后怕:“没有人杀人,那些人,都是自己病死的。整条街,大半的人,都死了。我隔着老远看了看,街上横七竖八,躺的都是人啊,还有人走着走着就咳嗽不止,一口血沫吐出来,人就倒下了。太惨了,真是太惨了!周边的人不敢过去,害怕是魔鬼作祟。” “那是不是闹了疫病?”阿尔曼毕竟见多识广,他自动过滤了管事魔鬼作祟的言论,问:“通知城防队了么?” 管事:“小的不知,小的见事态紧急,赶紧回来通知王子。” 阿尔曼想了想,道:“你去八王子那里,汇报一下这个情况,虽然他可能已经知道了,但还是过去一趟,顺便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主管应声离去,阿尔曼起身向二傻他们院子走去,走至一半,他忽然想到:刚才管事说的症状,是否和玄夜一致呢? 快步走到院口,只见安排在那里传话递物的几人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见到阿尔曼过来,几人躬身行礼,道:“禀王子,早上送来的饭菜客人并未拿走,而且我们已经高声问询了好一阵子了,里面都无人答应,我们正在商讨该如何行动。” “废物!”阿尔曼听罢大怒:“若我不过来,你们还打算商讨到什么时候,赶快进去看看啊。”见那几人立时要往进冲,阿尔曼不知怎的想起二傻的交代:“记得带上口罩。” 吼出这句话,阿尔曼自己也带上口罩,跟着众人跑进院子,几人分工明确,有的去了小厨房,有的去了小花园,阿尔曼则去了两人的卧房。 一进门,就被里面的画面惊住了。 玄夜依旧躺在床上,不知生死,二傻却不知为何,蜷缩在地上,双目紧闭,眉头紧锁。 阿尔曼一惊,马上扶起二傻,探了探鼻息,长出口气:活着! 安置二傻趴在桌上,阿尔曼又去看床上的玄夜,手一触到玄夜的鼻翼,阿尔曼心里‘咯噔’一声,默念不好。为了保险起见,阿尔曼还摸了玄夜的脉门,果然,已经毫无搏动,就连身体,也早已冰冷了。 看着室内这一死一昏的两人,阿尔曼心头如落下一块大石:这…可如何是好? …… 二傻睁开眼,第一印象是,好黑啊。 不知道是不是睡得有点久,二傻有种不知道今夕何夕的感觉,他看看四周,竭力思索,想从周围的环境找点什么出来。 外面似乎是夜晚,屋里因为没有亮光,室内的东西晦暗难视,二傻闭目适应片刻,再睁开眼时,就着屋外微弱的月光,大致看清了室内的陈设。 这里…不是玄暨吧? 玄暨的物品皆崇尚自然,造型风雅,这里怎么都方方正正的,一点儿美感都没有。 玄夜?玄夜… 二傻条件反射喊人,没办法,不知啥时候养成的臭毛病,当他不太有安全感的时候,这个名字就跟有自己的意识一样从嘴边冒出来。 嘶哑的声音飘荡在空气中,二傻吃惊的摸了摸喉咙,什么情况,嗓子怎么哑成这样? 好在,这边的动静终究惊动了外人,不一会儿,一个人走了进来。 那人进来时,拿着烛台,所以二傻终于看清了来人的容貌。 红发、碧瞳、白肤的高大男人一进来,有点强颜欢笑的问:“谢天谢地,你终于醒了。” 二傻看着这人,细细搜索脑内的记忆,同时张口问:“外国人?这里果然不是玄暨吧?” 说实话,阿尔曼在二傻昏睡的这几天里,简直是度日如年。 当初打死他也想不到,这场二傻和玄夜的蜜月之旅,会成为两人阴阳相隔的契机。 而这一切灾难的起源,都是因为他。 怎么办? 作为翡翠的爱人,关于两人的感情,所有信息,皆来源于翡翠。他知道那时玄夜为了找回二傻,只身带十数护卫,就踏入敌国,在那里潜伏近一年,才带回二傻。他知道二傻为了玄夜,放弃了平凡的生活,踏足了他最不想进的阶层。所有两人对对方的深刻爱意,他都知道。 正因为知道,他才无法原谅自己,才过的饱受煎熬。 这两天,他一直在想,二傻醒来,该怎么和他说,才不会刺激到他,怎么做,才能减少他的身心创伤,想的脑袋都快炸了。 天知道,刚才进来的功夫,他握着烛台的手,已经起了一层薄薄的手汗。 哪知道,二傻竟然不按常理出牌。 这两天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开导话语一时没了用处,阿尔曼嘴巴打磕巴:“嗯…额…你说什么?” 二傻想可能是自己嗓子哑了,所以表述的不清楚,于是轻咳了一声,又说了一遍:“我看你是外国人啊,这里不是玄暨吧,玄夜呢,我要见他。” 阿尔曼现在脑子也开始打磕巴了,妈妈,快来告诉我,二傻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啊? 从前半句话里,阿尔曼听出,二傻似乎记忆产生了些问题,为了验证,他问二傻:“你…知道我是谁么?” 二傻疑惑的仔细打量阿尔曼:“我…应该知道么?可我好像不认识你啊。” “额…”阿尔曼继续试探:“那你知道这是哪里么?” 二傻看着阿尔曼,像看着个傻子:“我就是不知道才问你呢好吧。喂,这里到底是哪啊?” “这里是彩发。”阿尔曼喏喏。 “彩发,我怎么到这里来了…算了,先不纠结这些了,玄夜呢,他没来?”二傻抻着脖子向阿尔曼身后看。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阿尔曼闭着眼睛顺着二傻的话头胡诌:“哎呀,你忘了,你是来参加我和翡翠的成婚大礼,才千里迢迢从玄暨赶来的,这不是路上有些晕船,所以一睡就睡到现在,可把我们吓坏了。至于玄夜么,他因为军务缠身,没有一同前来。” “哦。”二傻不知信了没有,他沉默半响,忽然道:“那翡翠呢?” 第 90 章 擦…忘了这茬儿了。 好在阿尔曼急智尚可,他只停顿半刻,便道:“我彩发习俗,行礼前双方要分离九天,寓意久分必合,长长久久,这段时间里,翡翠会住在一个我也不知道的地方,这个嘛,是害怕两人耐不住相思,擅自相见破了规矩。” “好吧。”二傻像是接受了这个说辞,顿了顿又问:“那我昏睡了几天了?” “刚昏睡一天,还得八天才能见到翡翠。”阿尔曼飞快答道。八天,按照翡翠走时的急切程度,他们怎么也该回来了。 只要翡翠他们到了就好说,那会儿,即使二傻想起了玄夜已死,有亲人们在身边,总要好过许多。 二傻:“那…为什么你都要和翡翠结婚了,我却不认识你。” “呃…”阿尔曼绞尽脑汁,装作恍然大悟一拍手:“哦,我知道了,我们彩发的止晕药有一个副作用,就是昏睡过后,会脑子…不太灵光,过两天就会好的,到时候,你就会想起我了。那个…”阿尔曼这一番问答,脑袋又隐隐冒汗,他觉得再说下去,自己肯定会露馅,于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二傻你刚醒,身体还很虚,现在好好休息一下吧。”说罢,不待二傻回话,快步走了出去。 走出好远,阿尔曼才长出口气,唉,总算撑过了一天。 那之后,阿尔曼本打算只偷偷观察不去打扰二傻,奈何城里的疫情日益严重,只短短几日,已出现多个街道大规模死亡,一边是旧友情殇,一边是臣民莫名死亡,孰轻孰重,也由不得阿尔曼再纠结磨蹭了。 于是,二傻醒来第二天后,阿尔曼不得不再硬着头皮去看望他。 “二傻,今天如何?身体应该没什么大碍了吧。”阿尔曼神态自然走进屋里,看到二傻依床而坐,看着窗外出神。 “阿尔曼你来了。”二傻转过头来,眼神却没有焦距,只是走个过场般一沾便又扭向窗外:“你看,外面的朝阳,很美吧。” “美…美…”毕竟有了上次的经验,对于二傻莫名其妙的话语,阿尔曼比之前应对好了许多,他合着赞美两句,把话题引向城里的疫病。 “那个…二傻,最近城里出现很多莫名死亡的人,依我看,像是疫病。” “哦。”二傻眼睛依旧看着外面,语气平直没有起伏:“都有什么症状?” “嗯……”阿尔曼心想不知说这些会不会引起二傻不好的回忆,可想起城里那一条条街道的人间惨状,硬了硬心肠续道:“身体皮肤下诸多肿物,有的破溃流脓,好多人咳嗽剧烈,口吐血沫,倒地而亡。至今,已死了好几百人,几条街道的人都要死绝了。” 二傻:“嗯,那倒是极严重啊……这么厉害的传染病,我从未见过。若是…” “若是什么?”阿尔曼急切问。 二傻好长时间却不出声,阿尔曼等了半响,正要开口,二傻忽道:“我的身体差不多了,老是躺着也不是个事儿,要不,我跟你看看去吧。” 阿尔曼感激涕零:“如此甚好,谢谢你,二傻。” “不用客气,虽然不一定能帮上忙,但总不能眼看着这么多人白白死去,你在外稍候,我收拾一下就来。” 阿尔曼应声出了卧室,只一小会儿的功夫,二傻就穿戴整齐走了出来,阿尔曼观察了一下,看二傻虽然面色口唇稍白,但整个人还算精神,于是放下心来,引着二傻去往情况最严重的一条街道。 路上,二傻带上自制的口罩,嘱咐阿尔曼:“一起出来的人,都带上口罩,然后拒绝接触任何东西,所有的一切,都要听从我的指示。” 阿尔曼应是吩咐下去,随即小心翼翼问:“有头绪么?” “没有。”二傻似乎又在走神,他悠悠道:“传染病,也就是你们所说的疫病,传染的途径无非几种,消化道、血液、虫媒、接触以及空气传播,从你说的症状来看,这些人肺部的症状比较严重,所以初步判断,这病应该是藉由空气传播,但目前为止,我从未知道哪种传染病有如此巨大的传染性和致死率,而且没有经过实地考察,现在说什么都为时过早。不过…”二傻指着口罩:“这个东西,能稍微阻隔空气,降低传播的几率,所以你们一定要带好,另外,从现在开始,每到一处,用烈性白酒洗手消毒,减少不必要的接触……” 阿尔曼好些地方听不懂:空气…传播,传播…什么?正要细问,外面的车夫报:“王子,贝克街到了。” 一下车,就看见雅格领了一路人正走过来,阿尔曼先一步过去,悄声对他说:“二傻因玄夜去世,暂时忘了一些事儿,你静观其变,不要多说。” 雅格点头,走上前来,对着二傻鞠了一躬,不再说话,退到一边。二傻却没留意,他的所有感官,已经被街道上的惨状镇住了。 看得出来,这条街也属于贫民窟的范围,跟他们之前误入的街道设置大同小异,这样的地方,人流量是相当大的,若是平时,狭窄的街道上必定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可如今,除了他们这些外来人零散的站着,其余地方,都被或躺或伏的尸体占据。 之所以远看就能判断这些躺伏着的是尸体,是因为除了在他们身周随处可见血迹外,这些人还全身发黑,死状极其可怖。 整个街道,除了他们几人略显沉重的呼吸声外,鸦雀无声,再配上满街可怖的尸体,和渐渐弥漫过来的尸臭味,宛如地狱。 二傻看着那一具具黑色的尸体,脑袋犹如被大棍猛的一击,他终于,知道这是什么病了。 哪里是什么恶性呼吸系统传染病,这…这是黑死病!肆虐欧洲数次,几百年间造成数亿人口死亡的黑死病。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怪不得传染性、致病性、死亡率如此之高,是啊,什么恶性传染病比得上黑死病?这是病么?死神的镰刀还差不多。 也怨不得二傻现在才想起来,黑死病对他来说,更多的存在于书本中,以他所处的医疗和生活条件,黑死病基本已经绝迹了,少数的耳闻,也在抗生素的治疗下很快好转,所以即使书本描述的再细致,二傻也如隔靴搔痒一般,体会不到这病的可怖之处。 可如今,看着漫街的惨状,二傻一瞬间,不知今夕何夕,他在何处。 这期间,阿尔曼和雅格紧张的看着二傻,只见他忽然清醒般看看四周,接着,他像是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说:“我知道这是什么病了。这个病极其可怖,若放任不管,你们彩发,将国不成国。” 阿尔曼:“果真如此严重么?” 二傻:“嗯,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传染病,此病的传染性、侵蚀性之强,你们无法想象,短时间内,这里的人会死伤无数,所有的城池,将会变成空城。” 雅格:“那我们该如何应对?” 二傻:“你们信我么?” 阿尔曼:“信!” 二傻:“你们是否真心挽救彩发,甚或整个世界。” 雅格再向二傻一个深揖:“此种状况,我们身为掌权者,自当责无旁贷,二傻你只需发号施令,我们自当全力配合。” “好!”二傻深吸了口气,发布命令:“从现在开始,封锁所有出现疫病的街道,任何人不许再入内。” 第 91 章 玄夜,你在玄暨还好么?我现在不太好,我想你了,非常非常想。 每次想你的时候,我都会看天上的月亮,彩发的月亮有大又圆,而且特别清晰,我甚至能看到那上面一个个圆形的火山,那时候,我就在想,在遥远的史可,你是否也在思念我,也因为思念我,在看天上的圆月。 想到同样在看这轮圆月,我会觉得,或许,我们是离得很近很近的。 近的,只要我伸出手,就能碰到你的肩膀。 可是…玄夜,我还是好想你啊。 想的心都要疼死了。 玄夜,我从来不知道,心可以这样疼的。 像有个人,一直拧,一直拧,拧毛巾那样,在绞紧我的心脏。那时候,我的胸口,就又酸又疼,疼的厉害的时候,我连腰都直不起来。 玄夜,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想你想的,还是我的心脏真的出现了问题,我真的不知道。 玄夜,你什么时候来接我啊,我在这里,每分每秒,都很害怕。 我不是怕死,我怕的,是那一条条封锁的街道,是那一座座堆积成的尸山。 呵…尸山,这个对我来说,只出现于书本里的词汇,现在却经常的出现在眼前。 曾几何时,那些还是活生生存在的生命,转瞬间,虚弱、吐血、痉挛、死去。他们黑色的尸体,被改装过的马车铲过来,堆在一起,越来越高。 而我,只能假装冷漠的让人在旁边堆架木草,焚烧。 漫天的火焰直冲云霄,我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他们成为灰烬,随风散去。 我只是个普通人,我太普通了,救不了他们。 我连自己,都救不了。 玄夜,今天就先写到这儿吧,我一会儿要去桑启尔街道看看,虽然我能力有限,但能救一个是一个。 事情太多了,我也太累了。可我也不想休息,因为一闲下来,我就开始管不住自己的想你。 我不想想你了,每次都心疼。疼的厉害的时候,我会忽然很恨你。 如果,没有认识你,该有多好。 我一定还在甜水巷的香香蛋糕坊,悠闲地卖着麦德劳和蛋糕,小日子过得别提多舒坦了。 我后悔了,后悔认识你。 我恨你,玄夜! …… 这几天,阿尔曼跟着二傻,学到了不少东西。 那天从贝克街出来后,二傻立刻让阿尔曼集齐王城所有有医学知识的人,开始讲授这次的疫病,阿尔曼和雅格旁听。讲课时,所有学员被要求带上口罩,烈酒洗手,大家相距最少一米,听二傻详细介绍这场疫病。 于是,大家知道,这一切惨剧,并非来自于魔鬼的诅咒,而是一种极其危险恶劣的细菌(阿尔曼不懂何为细菌,二傻就用毒物代替),它们由野鼠携带,经鼠蚤噬咬人类,再在人群中传播。人类对这种细菌,基本没有抵抗能力,所以中招者几乎药石无医,只能依靠自身与之斗争。 另外,这病的另一类型,肺型鼠疫,是可以籍由空气传播的,所以,当务之急,是全员配备口罩,烈酒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最重要的一点,灭鼠。 雅格作为掌权者,一声令下,全王城的人立刻行动起来。 当然,抓捕鼠类时,更要极其小心,二傻为此连夜设计了防护服,虽然材料有限,但总好过裸身上阵。 事关整个彩发国的生死存亡,大家在见识到这种毒物的可怖后,都打醒十二分的精神,如迎接战役般,迎接这场天降横祸。 之后,二傻制定了第二步行动,建立隔离区,把可疑感染者送入其中。 这所谓的隔离区,并非让他们在里面自生自灭,而是配备了受过专门培训的人,他们或是从医者,或是志愿者,只要为了挽救生命而来,都可以进入其中。当然,他们也都全部全副武装,身着隔离衣,手带防护手套等等。 进入隔离区的人,会接受志愿者的护理,同时给予药物、食物等等,虽然没有特效药,但一些对症处理的药物源源不断从各方协调而来,待在隔离区,比在外面无所依靠,要强百倍。 所以,在看到政府的行动后,一些心有疑虑的人,自愿的来到隔离区,接受隔离治疗。这样,也就大大的切断了细菌传播的途径。 待这两项工作上了轨道,已经是六天以后了。这六天里,阿尔曼和雅格不眠不休,连轴工作以应付源源不断的各项事宜,二傻更像打了鸡血似的事事亲躬,拼命三郎一样,阿尔曼怎么劝阻都不听。 不知怎么的,阿尔曼觉得有些心慌,他觉得二傻目前的状况,非常的不对劲。 怎么说呢,二傻后来的表现,不太像是失忆的样子,他表现的太正常了。 之前玄夜病的时候,二傻让府里做出好多口罩,玻璃瓶子什么的,按理说,醒来后他看到这些,怎么也该表示一下惊讶吧,可二傻看到后,没有丝毫的诧异,完全的理所当然,这是其一。 第二,则是二傻的态度,他虽然制定策略,讲授方案,所有事情处理的井井有条,但阿尔曼总有种怪怪的感觉,眼前的二傻,似乎是一副没有感情的人偶,他不会累、不笑、不哭,他看什么,总是一副冷漠的表情。他的精神似乎已经游移在躯体之外,去了什么不知名的地方。 第三,则是阿尔曼最害怕的一点,二傻提出,目前各项救助上了轨道,他要孤身潜入之前封禁的街道,寻找可能的幸存者。 开什么玩笑? 疫情最严重的几条街道,方圆几公里内,早已成了绝地,就连铲尸车都没有进去过,因为那里是疫情最早发生的地方,二傻认为那里的毒物保持着最原始最强烈的毒力,即使身着防护衣也难保周全,所以至今未有人踏入。 那他现在提出要进去,不是找死是什么? 阿尔曼绝对不会让他进去的,若二傻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翡翠回来了,阿尔曼也只能以死谢罪了。 阿尔曼给自己倒了杯茶,一边喝着,一边看着墙上的月历。后天,也就是二傻醒后第九天,只要坚持到那天,翡翠就能回来了,那时候有他贴身照顾二傻,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王子,王子不好了。”阿尔曼派去照顾二傻的侍从大惊小叫的进来:“二傻不见了。” ‘咵啦’一声,阿尔曼手中的茶杯掉落,他脑门肉眼可见细密的汗珠溢出,他大喊:“快,派人去桑吉尔街道,就算是打晕,也要把二傻拦回来,快去。” 侍从领命下去,阿尔曼焦灼的在原地转了几圈,实在无法忍受等待的漫长,长叹一口气,甩袖跟了出去。 一出门,正好碰上听到消息赶来的雅格,阿尔曼道:“雅格,我要去桑吉尔街道把二傻带回来。” 雅格听后沉默半响:“还是我去吧,毕竟这一切,都是因为我。” “不。”阿尔曼一边说着,一边下令让下人备车:“或许是冥冥中的注定,若你不把我逼回来,二傻势必不会来,二傻不来,这场浩劫,咱们彩发是过不去的……玄夜虽然因此殒命,但……”雅格从阿尔曼的眼神中,看到他的痛苦和迷茫,可下一刻,阿尔曼似乎做了一个决定,他的眼神锐利起来,他继续道:“我会拿我的命,赔偿二傻,为今之计,我只希望二傻千万不要出事,不然,我这一条命,可赔不起两个人。” 第 92 章 二傻是天将亮未亮的时候离开的。 那是人最困乏的时候,守在外面的侍从们坐在桌边瞌睡的头一点一点,二傻就轻轻的从他们身边走过,谁都没有惊动。 他拿了好些东西,放在一个背包里,待快到桑吉尔街道时再更换装备,背包不很沉,二傻背着它,神情轻松,像即将进行一场身心畅快的旅行。 走出王府,踏足外面的街道,深蓝的天空上,月色清冷,整个街道上明晃晃的,视物没有一丝困难。 二傻脚步轻盈的向桑吉尔街道走去,一阵微风拂过,二傻耳边碎发翻飞,他看看旁边,仿佛又回到和玄夜游览彩发街道的那天。 和那天街道熙熙攘攘商品琳琅不同,现在的街道萧瑟冷清,就连身边的人,也不再笑颜如光,而是满面的怒容。 他说:“二傻,你不能去。” 二傻很想当那个人不存在,可路上实在无聊,于是回答:“为什么?” 他:“你这是自杀,是懦夫的行为。” “屁!”二傻很想给那人一个脑瓜崩,又很舍不得:“我活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自杀。” “因为你已经知道…知道我…我…死了…”那人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慢吞吞的说出这句话。 “死了就死了呗。”二傻低声咕哝,他想装作不在意,但眼眶里的温热和喉间的哽咽又实在不允许,于是他低下头深吸口气,抬头看向那人,狠狠道:“我又不是没你就活不下去。地球离了谁都能转,你想死就死去吧,能死多远就死多远,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说到最后,二傻几乎是嘶吼着,他不想再理那个人,向目的地奔去。 二傻知道,自己可能疯了。 事实上,在醒来的第二天,二傻就想起了所有的事儿,现在看来,可能是当日受到的刺激太大,大脑为了避免更大的损伤,于是自动屏蔽了一些事儿。 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在休息了一天后,那一幕幕,如噩梦般,再次回到二傻的记忆里。 二傻不知道这几天是怎么过的,现在想来,他都很佩服自己,没哭没闹,没吵没嚷,自己犹如一台内置精密的仪器,有条不紊的完成了所有的工作。 他也没有问阿尔曼要玄夜的尸体,仿佛只要没有看见尸体,玄夜死的事儿就压根不存在。 自己好像被撕裂为两个个体,一个有条不紊应对疫情,另一个,如唐僧般喃喃自语。 人这一辈子,不仅仅为了爱情而活,玄夜虽然没了,可你还有翡翠、柱子,想想他们,想想他们,想想他们! 你若是有什么事儿,他们该如何是好,你不能太任性,人活着也不能太自私,知道么? 那个玄夜有什么好,毛病一大堆,又是个皇亲国戚,有他在,你这后半辈子别想安生,现在老天收了他也好,省的以后麻烦,省的…… 唐僧说来说去,无非都是劝自己想开,二傻觉得,自己也确实想开了。 他来这里,只不过是为了疫情而已,哪里要那么多废话。 到了桑吉尔街道的入口,二傻穿好防护服,带好防护镜及手套,向那个压根不存在的玄夜摆了摆手:“不要再见了,我不想再见到你了。” 彼时,天刚蒙蒙亮,初升的旭日自二傻身后冉冉升起,照亮了他身后的方寸之地,他却未曾回头看一眼,义无反顾的向依旧笼罩在黑暗中的街道走去。 二傻在尸臭横行的街道上禹禹而行,那个声音继续传来:“若你死了,我不会原谅你的。” “不是说不想再看到你么,别跟着我,滚开!!!”二傻目不转睛的看着街道两边的尸堆,想从中找出可能存活的个体,压根不想理那抹幻境。 “若你死了,我不会原谅你!”那声音续道:“我永远不会再见你。下辈子、下下辈子……你会后悔的。” “切~~”二傻气笑了:“你死的时候,有否考虑过我会不会原谅你?还什么下辈子,我这辈子遇见你都够倒霉的了。” 街道的两边,是各色死状惨怖的尸体,他们或哀嚎惨叫,或伸手祈求,死亡发生时,他们永远定格在了那个瞬间。二傻设想,就算是真的地狱,应该也不过如此。 “二傻,你不怕么?”他问。 “世界上最让我害怕的事情,我已经经历过了,会怕这些?”整个街道巡视了一圈儿,一个活着的都没有,之后,他又挨个屋子寻找,期望能有所发现。 身边不时有野鼠掠过,想是别处都是捕鼠队,只有这里没有,且到处都是死人,食物丰富,野鼠们长得硕大无比,也不怕人,见二傻过来,在一旁虎视眈眈。 二傻拿出袋里的驱鼠药,一把撒了出去,随后点燃火把攥在手里,遇见不知死活的野鼠,就凑过去烧它们。 走走停停,眼看快要到街道的尽头,忽然一阵声音传来,二傻停下脚步,静静倾听。 声音稚嫩,应该是一个小童,他喃喃唱着一首童谣: 划、划、划小船 小船顺溜而下 小船上面有爸爸 小船上面有妈妈 爸爸妈妈去哪里 去外婆家里接宝宝 二傻确定声音传来的位置,飞奔了过去。 推开一扇房门,里面的声音戛然而止,二傻看着面前六七岁的男孩,惊叹一声。 真是个命大的孩子。 男孩虽然脸色蜡黄,但行动自如,从腿上的肉肉看出,之前的身体状况应该不错。二傻屋里观察了一圈,找到这孩子能活下来的原因了。 这是一家面包店,柜台里之前应该摆了不少的面包,如今只稀稀拉拉剩些边角料,应该是孩子吃剩下的,他还从柜子里还发现了许多炒熟的豆子,看样子若没有人来,这孩子还能支持好些天。 男孩好几天没见人,乍一见二傻进来,有点怯怯的,二傻走过去,蹲下身问:“你家里人呢?” 男孩:“爸爸出海了,妈妈去送货,一直没回来。妈妈走前说,外面有魔鬼。” “哦,所以你很听话,一直都没出去,对么?”二傻过去抱抱孩子,缓解他的紧张:“真是个乖宝宝,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索玛尔。” 二傻:“好的,嗯…你妈妈在街道外面,她让我带你出去,跟哥哥走,好么?” “嗯。”,索玛尔点点头,他挪着小短腿,爬到柜台里抱出他的娃娃:“走吧。” 二傻看见索玛尔短短的手臂上,有着一些星点状的红痕,问:“这是什么时候咬的。” 索玛尔看着,费力的思索半响,道:“好多天了,妈妈在的时候就有了,她说回来给我抹药的,可是好多天过去了,她一直没回来。” “好的,哥哥知道了。”二傻脸上有瞬间的惊喜,他拉着索玛尔走出屋子:“外面好多老鼠哦,你怕不怕老鼠,如果害怕的话,就闭上眼,好么?” 索玛尔赶紧闭上眼:“我最害怕老鼠了,哥哥你拉紧我啊,别把我搞丢了哦。” 二傻:“好的。放心吧,就算哥哥丢了,你也丢不了。” 之后,二傻拉着索玛尔缓缓而行,将出街道时,碰见了刚好进来的阿尔曼。 感觉阿尔曼有些气急,二傻装作若无其事道:“我已经摸排完了,除了这个孩子,没有生还者。等咱们出去后,就把整个街道烧了吧。” 看到二傻无恙,阿尔曼总算松了口气,出了街道,正要叫人过来照顾孩子,二傻拉着桑吉尔退后几步:“这孩子之前被鼠蚤咬过,可能被感染了,我来照顾他吧。” 阿尔曼:“那怎么行?按照正常程序送到隔离点吧,我一定安排最好的护理员。” “不必,这孩子虽然被咬过,但已经过了潜伏期却没有发病,我要把他带回去,看能不能找出治疗的办法。”二傻说着,拉着桑吉尔转身离开:“找辆马车送我们回去,用完后立刻烈酒消毒,我回到院子后,任何人不许再进入。” 第 93 章 那之后,二傻回到之前和玄夜呆着的小院,不再出来。 阿尔曼恍惚间有些害怕,这一幕幕,和几天前的种种,是如此的相似。 好在二傻并没有像那天一样消失不见,他按时出来拿饭,不时有消息传出,阿尔曼松了口气,之后的,就是静待翡翠归来了。 二傻把桑吉尔带回小院,烧好热水,先给小家伙美美的洗了个澡,这期间,二傻仔细检查了小家伙的身体,发现了好几处疑似鼠蚤咬过的痕迹。 再看桑吉尔,在水里扑腾玩耍,好不兴奋,脸上的黑渍被洗掉后,露出白里透红的小脸蛋,别提多健康了。 一番折腾,桑吉尔被二傻安置到床上,毕竟年纪幼小,不一会儿呼呼睡去。二傻给他盖好被子,去厨房又烧了一锅水,打算自己也好好清理一下。 脱下衣物,浸在温热的水中,二傻长出了口气,稍稍休息后开始搓洗身体,脑子里的玄夜又出来了,他道:“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情了。” 二傻懒得搭理他,继续擦洗,搓揉的手,在碰到脚踝和小腿时,忽然停了下来。 那里接连出现好几个红色的包,由于浸在热水里,微微的有些发痒。 二傻盯着那几个包,良久、良久。 脑子好像是空白的,但细纠起来又不像,可能是因为有无数的想法喷薄而出,导致大脑在那个瞬间宕机了。 任自己下沉,任口鼻没入水中,二傻藉由此终于平静了浮乱的心情,站起的瞬间,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是雀跃的。 “你的目的达到了,很高兴吧?”玄夜愤恨的骂:“我怎么会喜欢你这种人,我喜欢的二傻,是乐观的,积极的,即使面对任何困难,也不会气馁…你这个懦夫!你不是我喜欢的二傻,我不会再爱你了。” 二傻却不再搭话,他出了浴桶,拿出一块布巾飞快的擦起身子,一边擦,一边还哼起歌来: 红尘多可笑 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 欢快的收拾完毕,他拿出纸笔,一边想,一边涂涂写写。潜伏期是1-6天,多数2-3天就会发病,他的时间不多了。 第二天的傍晚,翡翠回来了,比原定时间,早了整整一天。 二傻没有出院子,是阿尔曼去接回来的,一同来的,还有玄月。 路上,阿尔曼告诉了他们所有的事情,翡翠默默的听着,眼泪从那时候起就没断过,玄月则是从头到尾都保持沉默。 快到王府门口时,翡翠让马车停下,他把阿尔曼叫下车,来到一处空旷的地方,对着他劈头盖脸一顿打。 阿尔曼站在原地,默默的承受这迟来的惩罚,这一刻,他只恨翡翠身体太弱,力气太小。 翡翠打完阿尔曼,坐在地上一顿嚎哭,那哭声,完全不像是出自于他的口,嘶哑、难听,宛如夜枭□□,又宛如野兽哀嚎。翡翠这一哭,仿佛在以己之口,替二傻诉说所有的痛苦和不甘。 不知哭了多久,翡翠停了下来,他用袖子仔细擦干眼泪,拿出水壶,沾冷水敷了敷眼睛,之后,径直朝马车走去。 阿尔曼发现,翡翠的眼神,发生了明显变化,每走一步,浸润在他双眼中的情感,哀伤、痛苦、不甘、愤恨都消失了,不,或许说隐藏更为贴切,坚定弥漫郁浓,这短短的一刻钟,那个爱哭、温柔、怯懦的翡翠不见了,现在的他,是令阿尔曼都自惭形秽的存在。 翡翠说:“二傻,我来了。” 二傻见到翡翠很平静,过分的平静,他抬起手,阻止即将过来拥抱他的翡翠:“我刚从疫区街道回来,身上不好说有没有细菌,等我过了隔离期,再赔你一个抱抱,好么?” “嗯。”翡翠点头:“你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 “啊~~~翡翠,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我想吃麻辣香锅,很久很久了。”二傻先是憧憬,随后面带失望:“可惜,这里的佐料好像不全。” “傻瓜,我都带了。这就给你做去。”翡翠说完,慌忙转身走了。他有点恨自己,说好了不哭的,可再待下去,他怕忍不住。 在场的人,就剩阿尔曼、玄月和二傻了,二傻看着站在不远处的玄月,忽然朝他深深鞠了一躬,鞠完他脸也没抬起来,闷闷道:“对不起,我没保护好他。” 玄月似乎心事重重:“这事儿也不能怪你,我想先看看他。” 二傻:“你让阿尔曼带你过去吧,不过,再此之前,我要和你说一些事儿。”二傻说着,回到院子里,把桑吉尔带了出来:“这孩子是严重疫区的幸存者,已经过了潜伏期,这两天我仔细检查过了,他完全没有异常,所以,他的身体里肯定是存在抗体的。”说着,他递给玄月一张纸:“这是我所知道的,能分离出他抗体的方法,你试试吧。如果成功分离,彩发就有救了。” 玄月:“你呢,没什么问题吧?我看你气色不太好。” 二傻:“可能是最近太累了吧,休息休息就好了……” 玄月:“那我先去看玄夜了,二傻,你也不必太难过,或许…情况并没有那么严重呢,我先去看看他,你等等我,好么?” “好的!”二傻说完,转身回了院子。 安置好桑吉尔,玄月和阿尔曼来到放置玄夜身体的地方,那是王府的冰窖。 玄夜气息全无,脸色苍白,安详的躺在一座冰棺里,玄月双手颤抖的摸了摸弟弟的鼻息,之后把手放在玄夜的胸口,很久没有移开。 那姿势,和当时的二傻,何其的相似。 阿尔曼不得不再次承受良心上的深深谴责,这些天,面对这些失去至亲的人,他好像丧失了说话的能力。 玄月:“你出去吧,我想和他呆一会儿。” 阿尔曼沉默退出,他站在冰室的门口,即茫然又无措。所有的人,都太平静了,他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他宁愿这些人愤怒、悲伤、暴躁、疯狂,只要能发泄情绪,就算打死他,砸了王府,都难抵消他们所承受的伤害。 可这些人,翡翠、玄月,甚至于二傻,都太平静,平静到阿尔曼害怕的程度。 阿尔曼无措的蹲在地上,谁能告诉他,到底该怎么办,怎么办啊? 夜晚,二傻心心念念的麻辣香锅放在了小院前,院门进不去,为了能时刻关注二傻,翡翠干脆让人在院外搭了一间帐篷,直接住了进去。 好在彩发现在是夏末初秋,住在帐篷里也并不冷,阿尔曼干脆也搭起一间帐篷,与翡翠毗邻而居。 玄月自从冰室出来后,就迅速投入了研制药物的工作中,饭也顾不上吃, 他之前跟二傻就医学上的事儿早有深入的交流,是以对于什么‘抗体、血清’之类的术语理解透彻,且能利用己掌握的知识融会贯通,但据他说,药物的研制,还是有一些困难的。 饭后,二傻和翡翠隔空聊天时,玄月来了,看到二傻苍白的嘴唇和明显不济的精神,他道:“刚才睡了么?怎么状态还是这么差?” “没事儿,你专心研究疫苗,不用管我,这里有翡翠就够了。”二傻若无其事的摆手。 “嗯,你单子上写的我已经大致了解了,桑吉尔的身体条件也很好,之后我会为他取血,全力研究,现在来是想告诉你,你不必过分悲伤,或许…能柳暗花明也说不定呢,毕竟这里有我呢,知道么?” 二傻:“知道了知道了,你放心去吧。” 第 94 章 那天晚上,二傻和翡翠聊了很多,从他们相识、结交、制作麦德劳、到开香香蛋糕坊,两人叽叽喳喳,仿佛有聊不完的话题,阿尔曼默默的坐在旁边,虽然插不上话,但也听得津津有味。他像一个观众,在看一场非常有趣且妙趣横生的戏曲,却在不知不觉,完全沉浸其中。 不知怎么的,话题忽然转到自己身上,只听二傻说:“翡翠,这次的事儿,不怨阿尔曼,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我们只是无法逃脱罢了。” 翡翠喝了口茶,没有接话,姿态摆明不赞同。 二傻叹气:“翡翠,我知道我说什么你也不会听的,你外表脆弱,内里却固执的很,之前有我们在你身旁,虽表面是你在照顾我们,可实际上,我们才是你的支柱,你的稻草…”看着翡翠渐渐发红却始终强忍泪水的双眸,二傻狠了狠心,续道:“可经过这件事儿,我明白了生命的无常,玄夜…玄夜那样武功高强,会长命百岁的人,竟然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死了。”说到这里,二傻多日来平静的面孔终于皲裂,破碎,他的双眼,由干涸,到湿润,及至充满了泪水。泪水盈盈而下,而那双眼睛,却似放开闸门的蓄水池,再也无法干涸。 直到这一刻,二傻才敢承认并直面玄夜已经死去的事实。 虽然泪流满面,然二傻依旧语气平静道:“翡翠,人都会死,总有一天,我也会死去,到那时候,你要怎么办呢?” 翡翠沉默,无可否认,二傻太了解他了,比他自己,都要了解他。 拿过阿尔曼的酒,倒了满满一杯,一口气灌下去,任无尽的辛辣充满嗓子眼,好挡住眼眶那一抹热意,翡翠语气里有了些许醉意:“你放心,我肯定会死在你前面。” 二傻泪流的更凶了,他像是陷入到久远的回忆,悠悠道:“这句话,我之前也跟玄夜说过的,可现在呢……” 谈话就这样不欢而散,二傻回到自己的小院,翡翠和阿尔曼仍就着月色一杯杯的喝酒,仿佛只有灌醉自己,才能短暂的从痛苦无望的深渊中抽离,获得片刻的安宁。 夜深了,二傻在小屋里对着烛心发了会儿呆,之后他缓缓的站起身,开始洗漱,对着铜镜收拾起来。 哭肿的双眼用冰水敷一下,好过肿成两个核桃,头发细细的梳好,挽了个高高的髻子,泛黄的铜镜里,一个瘦不拉几,脸色蜡黄的青年映照其中,之前引以为豪的灵动双眼,如今也丧失了好看的光芒,二傻朝镜中的自己撇了撇嘴,真丑! 乏力、胸闷、发热,以及隐隐触到的淋巴结,让二傻意识到,他期盼的时刻,马上就要到了。 把整个小屋用烈酒擦拭消毒了一遍,给翡翠留下一封书信后,二傻出了门,绕过翡翠和阿尔曼的帐篷,向冰室走去。 夜风习习,圆月明恍,一路上,莺啼虫鸣,鸟语花香,外面的世界,正是初秋最惬意的时光,二傻一路上走走停停,把这些都尽数看在眼里,印在心上。 幻想中的玄夜又出来搅局:“繁华世界,良辰美景,你就不留恋么?为了我放弃这些,值得么?” “再美的景色,也要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看,才会幸福!”二傻说着,推开冰室的门:“玄夜,我来了。” 这是近十天里,二傻第一次看到玄夜, 冰棺里,玄夜眉目舒展,身上也没有像其他病人那样发紫发黑,仿佛只是进入了深眠,二傻走过去,推开棺盖,俯下身,无视四周刺骨的寒冷,紧紧的抱住他,哽咽道:“玄夜,我好想你,你想我了么?” “玄夜,我被鼠蚤咬了,也快死了,我不想死的那么难看,浑身黑乎乎的,那样就配不上美美的你了,所以,我现在来陪你,好不好? 玄夜,你不要怪我,我没有自杀,我是想活下去的,只是运气不好,那天,我防护服穿了两层的,可也没逃过去,所以,我并不是懦弱,只是天不佑我而已,就和你一样。 玄夜,我那天说的恨你,后悔认识你,都是气话,我太难受了,满脑子都是想你、想你,我不想让自己想你,我想好好活着,可控制不住……”二傻看着棺旁那个气急败坏玄夜:“我的脑子病了,总有一个你被我幻想出来,他天天跟着我,我看得见,听得到,但摸不着,每次我一碰,你就消失不见了。 既然这样,为什么又让我看见你呢,还不如让我看不见的好。 玄夜,我累了,这样的生活,我一天都不想过下去了。如今彩发的防疫已经上了正轨,玄月也来了,有他的医术、药剂,等再研制出疫苗,彩发就能挺过去了。 所以,做完该做的事儿,我是否也能选择自己想做的事儿呢? 所以,我来找你了,玄夜。” 无视身上刺骨的冷意,二傻爬进冰棺,躺在玄夜身边,像往常那样,把头枕在玄夜的颈窝,摆出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后,他掏出一把小刀,对着腕部轻轻一划,满足的闭上眼睛。 意识消失前,他喃喃道:“玄夜,你不要怪我。” 第二天,翡翠头疼欲裂的醒来,他顾不上其他,跑到二傻小院门前:“二傻,你早饭吃什么?” 二傻…二傻… 叫了好几遍,院内依旧寂静无声。 阿尔曼被翡翠的叫声惊醒,他出了帐篷,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忽然大叫一声‘不好’,直接冲进了院内。 翡翠紧随其后跑进去,只见屋内空无一人,床上铺盖整齐,压根没有睡过的痕迹。 “二傻呢?”翡翠声音颤抖,透着他自己都察觉不出的恐惧:“二傻去哪里了?” 阿尔曼低头想了片刻,说:“去冰室看看,玄夜在那里。” 两人马不停蹄的赶到冰室,只见冰室的门大开,玄月呆呆的站在冰棺前。 曾经透明的冰棺因二傻的血液,被晕染成炫目的鲜红色,冰棺里,二傻紧紧依偎着玄夜,笑的甜蜜而满足。 …… 翡翠,不要怪我,也用不着唾弃我,我自己已经唾弃过了。 可我只是很累…想休息休息而已。 我是个虚伪的人,说爱情不是全部,可却无法忍受失去玄夜的感觉。 我是个贪图享乐的人,说时间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却不愿静下心等待时间的磋磨。 我是个薄情的人,说你和柱子是我的亲人,却为其他人放弃了你们。 所以翡翠,不要为我难过,你应该庆幸,早早的看清了我这个渣滓的本质,避免了更大的伤害。 可阿尔曼不一样,我能看出来,他会好好对你的,像玄夜对我那样。 最近,我时时在想,如果哪天我死去了,会不会有什么遗憾。 我想了很久,发觉唯一的遗憾,是玄夜在的时候,没有好好对他。 我总是很任性,总对他发脾气,因为那时候觉得,我们会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要趁年轻的时候多欺负欺负他,那样,当我们都垂垂老矣,我再好好的照顾他,补偿他。 可是,没有机会了。 所以,翡翠,不要再纠结于过去,要把握现在,相信未来。 像我常常唱的那首歌: 把每天,当成末日来相爱。 珍惜阿尔曼吧,他是你值得珍惜的人。 我这个渣滓,就慢慢忘了吧。 二傻绝笔 第 95 章 人如果没有了骨头,该怎么活? 翡翠很想问问棺里的二傻,没有了承载,没有了轴心,我是要委顿在地上,慢慢腐烂么? 恍惚间,翡翠好像回到刚被周家赶出来,在破棚子里萎靡等死的时候。 二傻,你真是…狠心绝情啊!!! 翡翠呆立着,他有些茫然了,不知该哭还是笑,该坐还是站,该恨还是伤…… 他像一个被遗弃的孩子,向周围的人投去无助的眼神,阿尔曼、玄月,你们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啊? 阿尔曼什么也没说,只是靠过来,用身子抵住看起来随时会摔倒的翡翠,同时伸出手来,紧紧的环抱住他的肩膀。 玄月终于开口了,他长叹口气道:“翡翠,你稍安勿躁,二傻他还没死。” 刹那间,光华重回翡翠空洞的双眼:“真的么?你没骗我?” “嗯,这傻小子。”玄月拿起二傻的手腕:“这么冷的情况下割腕,血流一会儿就会自然止住,我来的时候已经做过一些处理了,鉴于他目前是感染者,就先让他俩在这呆着吧。” 翡翠:“不行啊玄月,这里这么冷,二傻会冻死的。” “死就死吧,反正他不是也不想活了么?”玄月恨铁不成钢:“我跟他说了很多遍了,让他稍安勿躁,结果都听到狗肚子里去了么?” 阿尔曼听出玄月话里的玄机,忙问:“怎么说?” 玄月:“我弟弟并没有死,他现在不过是假死状态而已。” “假死?”阿尔曼和翡翠同时惊呼。 “嗯,我也是才判定,毕竟这种状态之前也没有遇到过,说实话,能把我们玄暨皇室逼到假死状态的情况并不多见,可见此次疫病的凶险了。” 好脾气的翡翠也不由埋怨:“玄月,这种事儿你要明说啊,二傻现在这种情况,给他十个脑子也想不到。” 玄月看起来也颇有些自责:“我哪里想的到他是个实心的,不过我也不敢太明确告诉他,毕竟就算是假死状态,也不代表万事无虞。 我们玄暨皇族的假死状态,与真死差异极其细微,常人无法判断,唯我们自己可以通过特殊手段查之,玄夜之所以假死,而且如此迅速且毫无预兆,是因为身体面临重大且无法解决的危机,为保一丝生机,才会做出如此抉择,这是身体自身的判断,与主观意识完全无关。所以,玄夜无法在假死前告知二傻,才会造成今天的惨剧。 另外,我不明确告诉二傻的原因还有,不解决疫病,玄夜永远无法醒来。我怕说的太满到时候会让二傻承受更大的失望,是以没有细说。唉…” 即使如此,希望的光亮也已映照进翡翠的双眼,他兴奋道:“只要有一丝可能,二傻也会死死抓住的,那现在咱们快把二傻转移走吧,等他醒了告诉他这个好消息,他一定会开心死的。” 玄月:“不用,二傻也醒不了了,他已经沾染了疫病,短时间我没办法研制出药物,为保平安,我也用药让他假死了。他不是愿意和玄夜待在一起么,那两人就好好在这睡吧。我已经在全力研究疫苗了,你们且放心,这里的两人,都是我的至亲,我不会再让他们出事的。”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这短短半刻钟里,翡翠悲喜交加,犹如身处巨浪,这会儿松懈下来,才感觉脑袋隐隐作痛。 这是宿醉的后遗症。 重新盖好棺盖,两人跟着玄月出了冰室,阿尔曼担心翡翠的身体:“你先去休息一下吧,我去看看玄月有什么需要的,彩发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举全国之力来配合,相信药物很快会研制出来的。” 翡翠:“不,我跟着玄月,给他打下手,药物一天不研制出来,我睡不安稳。” 玄月:“嗯,翡翠跟我来吧,二傻说你特别精细,配置药物需要你。” 翡翠、阿尔曼跟着玄月,来到王府特设房间,这里摆满了瓶瓶罐罐,还有一些压根叫不上名的仪器,这些,有玄月之前就常用的,也有二傻和他在玄暨开发出来的,再加上来彩发后制作的各色玻璃器皿,条件绝对是整个世界最完善的。 似乎是冥冥中自有注定,若玄月不是医学高手,若二傻不是在玄暨经常跟他探讨自己所知的医学并着手制作了一些器械,若彩发没有发现玻璃制品…总之这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在预示,二傻、玄夜、甚或整个彩发,都命不该绝。 玄月的工作,比他所说的,要复杂的多。 其实,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其实并不是疫苗,而是针对于鼠疫的特效药,二傻在纸条里只说这疫病是由一种鼠疫杆菌造成的,特效药是链霉素,但这对玄月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一来二傻不知链霉素的成分,如何合成,二来就算知道成分,以他们目前的科技水平,估计也无法生产。 所以,当务之急,是寻求一种广谱的、有效的,能暂缓病情的替代药物。 这需要大规模的实验。 因为翡翠的情报,玄月这次是有备而来,他带来的药物数以百计,现在要做的,是利用实验,验证何种药物,对这种细菌有效。 这需要大量的人手和时间,阿尔曼立时下令,召集了数十个未感染人员,经初步培训后上岗。 研究室从一间发展到两间,两间到更多间,为了让菌株尽快生长,配备了二傻之前跟玄月提过的培养箱。 各项琐事纷至杳来,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压根不够用,玄月和翡翠恨不得多长出几只手几个脑袋,只为每天都有所进步。 这个时候,玄暨皇族的优势彻底体现出来,玄月刚开始的时候,每天连一个小时的睡眠都不能保证,在翡翠的威逼利诱下,现在每天恒定在一个小时,他照样可以做到精神奕奕,玄月对自己的体质心中有数,让他惊讶的,是翡翠。 这个柔弱的青年,每天和他同起同卧,却依然能够精准的完成所有试验数据,不光如此,他还像个精密的仪器,有序的统筹全局,科研、管理、乃至后勤供给,全部在他的掌控下稳妥有序,玄月可以全身心的放在药物的研制上,不必为繁重琐碎的杂事缠身。 每发现一种药物能对抗病菌,无论作用大小,玄月都会立即投入使用,王府外,即使各项措施轮番实施,还是有大量的人死亡,这些人没有时间等待,但凡能有一点点作用,就能稍稍拖慢死神的脚步,这样,他们才有活下去的希望。 于此同时,他们还需要利用桑吉尔的血清,分离出抗体,为制作疫苗做准备。 就这样,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一转眼的时间,玄月来彩发,已经三个月了。 由于大规模灭鼠,除蚤、建立隔离以及疫病常识的普及,鼠疫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扩散,已经染上病的人,在玄月对症处理的处方以及新推出药物的治疗下,死亡人数日趋减少,整个彩发终于从阴云笼罩的氛围下缓缓复苏。 第 96 章 这三个月,翡翠虽然忙的脚不沾地,但他仍然不时的去冰室看望二傻。 “知道我和玄月有多忙么?我们没时间吃饭、睡觉,连上厕所都嫌浪费,你倒是会躲闲,天天和玄夜睡大觉。唉,摊上你真是倒了大霉。” 二傻嘴边那抹最初的轻笑依旧,看着仿佛充满了那么一丢丢的歉意。 “少来,等你醒了有你好看的。”翡翠说罢离开冰室,他的时间有限。 在回研究室的路上,他又碰见了雅格,翡翠有些奇怪,最近碰到雅格的次数也太多了点儿。 他有那么闲么? 翡翠虽说天天浸在实验室里,但外面的好些事儿也并非不了解,虽然大部分都是阿尔曼转述的,但从只言片语中,他也知道,雅格和阿尔曼付出了多少的努力。 虽然二傻和玄夜两人身患疫情,但这里毕竟是彩发,相较于这两个人,外面千千万万身陷绝境的,都是彩发人。身为彩发的执政者,焦头烂额程度可想而知。 彩发国力强盛,老国王子嗣众多,宫廷里争权夺利的腌臜事儿更是数不胜数,雅格和阿尔曼虽是子嗣中实力强劲的人,但以少敌多,应付其他没脑子的王爵公主,可没少耗费精力。 说了要防止聚集,结果贵族们舞会照常举办,狩猎照常进行,疫情最初的时候,雅格已经全国发布通告,说是因为毒物侵袭人体造成,可好些人还是认为是魔鬼降下的惩罚,为此频繁举行驱魔仪式,造成人为的民众聚集,不但如此,还数千人同饮圣水,天知道,那些圣水有的已经被污染了。 结果可想而知,因为以上种种,大量的人群感染,而且这些所谓神的子民,不但不配合进入隔离区,还频频出逃,甚至潜入别的教堂祈祷,造成疫情的传播。 总之,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宫廷里乌烟瘴气,一片混乱,雅格和阿尔曼不得不浪费极大的精力,应付老国王,和贵族们交涉,委实身心俱疲。 兴建新的隔离区、全国征集药物、食品、运输、消毒、污染物的处理、尸体的运送……无论那一项,在彩发拖延推脱的体制下,都进行的无比艰难,好在雅格最初发布的政令随着时间流逝被证有效,老国王下放所有权利,雅格趁此重重处罚了几个不听话的贵族和老臣,这才保证每条政令能够快速的执行。 翡翠:“最近外面不忙了么?怎么有时间常常过来?” 雅格:“嗯,都上了轨道并且运行平稳,现在只等着你们这边的研究成果了,阿尔曼说你们太过辛苦,所以我代表皇室来看看你们,并代表彩发所有人民送上最真挚的感谢。” 官话真是一套套的,翡翠暗自撇嘴:“感谢收到了,但现在时间紧迫……” 潜台词就是,我们现在忙得脚打后脑勺,实在没空招待你。 雅格秒懂:“你自便,无需理会我,我四处转转就走。” “如此先告辞了。”翡翠一路小跑回实验室,他没注意到,雅格一直跟在后面来到实验室,却没有进去,他一直在窗外站着,看他们,或者说,在看玄月。 雅格喜欢偷窥,他最初偷窥的目标,其实是二傻和玄夜。 关于俩人的事情,他是通过阿尔曼知道的,那时候,他就对这对恋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一个皇族后裔、天之骄子,一个身份低下的蛋糕店小老板,他俩是如何能对彼此保有深刻的爱恋,且如何相处的? 可惜,玄夜武功高强,以雅格的能力,很难不被发现,所以他才会刻意接近两人,与他们结交,这样,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观察了。 那天,他们组队玩沙滩球,之后又同游彩发,雅格一直在默默注视两人的互动,他发现了一个问题,若对两人不甚了解,单从行为模式上看,玄夜似乎才是那个处于劣势地位的人。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二傻就好比玄夜手中的一捧金沙,玄夜视若珍宝的捧着,怕他遭受一点点的风吹雨打,可又不敢过分的拘泥,因为他怕握的太紧,二傻这金沙会从指缝溜走。 奇怪,太奇怪了,长这么大真没见过。 雅格的好奇心前所未有的强烈。 可惜没两天,玄夜就病重了,雅格得到消息过去看望,又被二傻隔离于院外,再之后,就是得到玄夜去世的消息。 再见到二傻时,他在隔离区里给志愿者们授课,雅格远远看着,二傻神情平静,思路清晰,课讲得通俗易懂,培训的时候也极尽细致,雅格压根看不出他是个刚刚丧失爱侣的人。 难道这个二傻并不爱玄夜? 可怜的玄夜,错付真心,所托非人,结果落的个客死异乡的下场。 真是无趣啊!!! 雅格瞬间兴致全无,就在这时候,他又得到了一个令他震惊的消息,二傻殉情了。 当见到冰棺里的二傻和玄夜,看到二傻嘴边发自内心的幸福笑容后,他发觉自己错了。 他窥得到外表、行为,却是永远也窥不到内心。 也是从那时候起,他开始羡慕玄夜。 身为皇室子弟,竟然能得到如许的爱情。若他在死前也能得到这么一份情,那这辈子也不白活了。 与玄月的第一次见面,雅格想:哦,原来他就是玄夜的哥哥,玄暨国的四皇子,不知是否有他兄弟那样的好运? 玄月话很少,再加上翡翠圆满的打点,需要他出声的时候寥寥可数,自从来了彩发,他除了吃饭睡觉,基本和长在实验室一样。 雅格偷瞧了他几次就兴味索然,啊~~~,真是个无聊的不能再无聊的人了,这个人,他应该是个人吧,是如何做到在桌前一站就是一天的? 有一次,他被几个办事不利的官员气的口角生烟,虽严办了他们,可想起那些枉死的普通民众,心中还是憋着一股气,这股气上不来下不去,别提多难受了,他来到阿尔曼的府上,漫无目的的瞎逛,不知不觉间,来到实验室的窗前。 彼时,玄月正是紧要关头,实验的几位药材似乎都能对抗病菌,但孰优孰劣还需要仔细观察,雅格看着屋内的青年目不转睛的盯着培养的器皿,一丝不苟的记录、分析,不知不觉就入了迷。 回过神来时,月亮已经爬上了枝头,雅格有刹那间的迷茫,没记错的话,他来时太阳尚未落山,何故时间过得如此之快? 不但如此,心中那股憋闷的感觉已然消失无踪,具体原因….不详。 至此以后,每当心情不畅时,雅格总喜欢来实验室,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来看玄月,还是看玄月的工作,总之,在这里,能让他体会久违的、难得的平静。 转眼间,疫情爆发七个月,雅格由最初的半月来一次,到现在的一周来三次,俨然已是实验室的熟客,这天,他来到窗前,刚靠在那颗紫藤树上,忽然听到里面玄月激动的大喊:“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 第 97 章 这个救命稻草,是玄暨用来根治植物,如白菜,土豆等根茎腐烂的药物。 玄月记得,这药物提取自营养丰富,能够孕育出健康新鲜植物的土壤里。 此时,这个药物的培养皿里,代表鼠疫杆菌的菌株,基本被蚕食干净,整个皿上,都被这药物中的菌株,数株绽放的菊花所代替。 玄月激动的握着这个皿,多年息怒无形的男人,禁不住眼眶湿润,此时窗外 ‘扑通’一声,紧接着,一个人影跌撞着跑了进来,不由分说抱了上来。 眼前因泪水氤氲,玄月看不清是谁,但这并不影响他紧抱来人,七个月了,他不眠不休,如机器般运行,不就是为了此刻么?他太需要此刻有一个人,能分享他的喜悦、他的激动,还有,他的疲惫。 或许是思想上的放松,玄月在泄了这口气后,一阵困乏瞬间袭了上来,他握紧手中的培养皿,轻声告诉自己,一小会儿,我就歇息一小会儿。 怀抱里的人忽然没了动静,雅格慌忙把玄月抱在胸前,确定他只是昏睡过去,这才松了口气,转而细看起怀里的人来。 七个月了,每日的不眠不休,即使以他玄暨皇族的体质,也开始显露了疲态,现在的玄月,面颊凹陷下去,精光潋滟的双目蒙上了层深黑,就连头发,也枯黄了起来。那滴激动的泪水,因他紧闭双眼被挤了出来,如今挂在眼角,欲滴不滴。 鬼使神差的,雅格低下头去,轻轻吮去那滴泪水。 有点苦,有点涩,但更多的,是…… “玄月,今天中午你想吃……”翡翠从外面进来时,看到雅格正在亲吻玄月的眼角,一时楞在当场,好半响,他才如梦醒般质问:“雅格,你干嘛?” 雅格却没事人一样,轻松抱起玄月,放到实验室一角的简易床上:“找到特效药了,他太累了,让他休息一下吧。” 说罢走出门去。 翡翠看着雅格的背影,满脸的困惑:他俩啥时候在一起的,自己没道理不知道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 此时,走出王府的雅格,心里惊涛骇浪。 天知道,在翡翠喝止他之后,他虽外表平静,可内心的震撼,不比翡翠少,不,应该说比翡翠震惊百倍。 现在回想起来,他完全不记得自己如何冲进门去,为何要抱住玄月,以及,为什么要亲他。 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已经脱离了他的控制,变得莫名其妙起来。 简直就跟中了巫族人的蛊一样。 这边,玄月睡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醒了。 即使在睡梦中,他也不安生,在意识的最深处,有个声音督促他,快起来,快起来,后面还有好多的事儿需要处理,他亲爱的弟弟和弟夫,依旧在冰棺里等待着救治。 于是,他弹了起来,握着手中的培养皿,去寻找那味药物,他需要再验证一下,务必万无一失再投入使用。他嘴里念叨着,玄夜,二傻,你们再等几天,就几天时间,你们就可以脱离假死的状态,重新回到人间。 翡翠看着匆忙离去的玄月,张开的嘴又合了起来,现在哪是说儿女情长的时候,以后有的是时间。 几天后,新的培养结果出来了,再次验证了这个药物的有效性,它可以完全的消灭鼠疫杆菌,虽说对人体有些许毒性,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一边是拯救生命,一边是身体的轻微损伤,孰轻孰重,是个人都能做出选择。 大量的药物原材料在第一次结果的时候已经在玄暨采购并运送过来,当第二次结果出来时,这些药物已然抵达了彩发。 玄月把制作并提纯的法子教授下去,全彩发上下一心,半个月后,第一支特效药被注入了患者体内。 患者在注药三天后,病情有了明显的好转,一周后,已经能够下地行走,半个月后,全身的淋巴结减小,破溃愈合,病情基本痊愈。 那一刻,整个隔离区的彩发人沸腾了,他们用微弱的声音欢呼,用无力的双手摆动,庆祝他们,终于从死神的手里逃离了出来。 终于,到了玄夜和二傻醒来的时刻。 翡翠提前几天就开始张罗了,他把二傻和玄夜从冰棺里移了出来,放回了他们曾经住的小屋。 玄月把药剂提纯再提纯,务必确保万无一失后,注射进了玄夜和二傻体内,之后,就是等待了。 玄月告诉翡翠,玄夜之所以假死,是因为身体抗击不了病菌的毒性,现在有了药物,只需静待几天,待药物在体内起了作用,清除了体内剩余的病菌,再由他进行些特殊的处理,他们就可以醒来了。 翡翠和玄月焦灼的等待着,三天过去了,四天过去了,在第五天的时候,玄夜终于睁开了双眼。 那一刻,翡翠阔别近八个月的眼泪,终于不争气的流了下来,他替二傻抱着玄夜,哽咽道:“太好了,玄夜,你活了,太好了。” 玄夜眼神懵懂,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即将离开彩发的那天,他只记得,他很不舒服,这种难受,让他生出一丝恐慌,因为自出生以来,他只受过伤,从未生过病的人,压根就不知自己哪里出了问题。 “翡翠,你怎么哭了,二傻呢?”玄夜四处张望,待看到身旁睡着的二傻,才明显的松了口气:“这里还是彩发阿尔曼的王府吧,怎么我们没回玄暨么…还有四哥,为什么你在这里?” 玄月上前拥抱自己的兄弟:“你生病了,刚刚好转,你先别说话,听我慢慢跟你说。” “厨房热着清粥,我这就给你端来,你先少吃些润润肠。”翡翠说着出去了,一边走一边念叨:“二傻应该也快醒了,我再做些他喜欢的瘦肉粥。” 翡翠回来的时候,玄月已经把大致情况全告诉玄夜,玄夜捧着二傻已经结痂的手腕,满是自责和心疼,他长出口气,后怕道:“幸亏他没事儿,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玄月拍拍弟弟:“你这两天好好养身体,待二傻醒来,有你出力的时候。” 那之后,第六天过去了,第七天、第八天…第十天,二傻终究没有醒。 三人的神情,由平和到期盼,再到急切,翡翠最先忍不住了,他问玄月:“十天了,为什么二傻还不醒?” 玄月心里也在惴惴,可面上不敢显露,他道:“二傻天生体质较弱,如今躺了好几个月,短期内肯定是无法醒来的,你们要稍安勿躁。” 翡翠和玄夜表情和缓,翡翠‘哦’了一声,去给二傻拿更换的衣服,玄夜则浸湿一块布巾,给二傻擦起身来。 几天的功夫,玄夜已经完全康复,彩发的疫情在特效药投入后得到了极大的遏制,之后,只需按部就班,后续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玄夜已经打算好了,待二傻醒后,再恢复一阵儿,他们就该启程回玄暨了,这一病,将近十个月滞留彩发,也是时候回家了。 玄夜醒后十五天,彼时他正在为二傻修剪指甲,当看到床上那人密如蝉翼的睫毛微动时,玄夜屏住了呼吸,只见那两扇睫毛如雨中浮草般颤动了好一会儿后,终于伴随着眼皮掀了起来。 “二傻、二傻。”玄夜轻声叫着,曾经刚毅如铁的男人禁不住语气哽咽:“你快起来,起来看看我,二傻。” 翡翠这时从外面进来,闻言立时冲到床边,他和玄夜合力把二傻扶了起来,让他靠坐得舒服一点儿,他一边笑,一边抹着眼眶里情不自禁淌下的泪水,语无伦次道:“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啊~~~来喝口水,先润润唇,我给你温了瘦肉粥,这就给你端来啊。” 两人一通忙乱,待得把粥喂到二傻唇边,才隐隐发现一丝异常。 二傻曾经流光溢彩的杏仁双瞳,如今似乎有些黯淡,对两人的一番嘘寒问暖,也丝毫没有反应,玄夜刚才还以为是大病初愈没有精力,可如今勺子碰着唇边,二傻虽张口吃了,却一点儿多余的反应也没有。 这不对劲,非常的不对劲。 不详的预感笼罩上来,玄夜小心翼翼问:“二傻,二傻,粥热不热,二傻……” 翡翠也看出了异常,他和玄夜对视了一眼,不太确定的问:“玄夜,二傻…他这是怎么了?” 第 98 章 二傻虽然醒了,但是成了一具没有灵魂的人偶。 这是经过玄夜他们几天观察、试验后得出来的结论,虽然理智上完全无法接受,但这就是事实,虽然具体什么原因,玄月也解答不了。 当翡翠听到这个结论的时候,他鲜见的竟然没哭。 他看了看玄月,又看了看沉默不语的玄夜,很平常的‘哦’了一声,之后自然的给二傻挽发,给他按摩肌肉。 自从二傻由冰棺转至小屋,翡翠每日都为他按摩全身肌肉,力求二傻清醒后,能尽快的且无痛苦的恢复行动。 现在好了,二傻醒了,能吃能喝,能走能跑,虽然眼中光亮不在,但已然好了太多。 经历过二傻死亡的抨击,翡翠自认为现在没什么能再击垮他了,即使,二傻现在只有一副躯壳。 翡翠觉得自己变得坚强了,他现在唯一担心的,反而是玄夜。 他暗暗的观察了几天,发觉玄夜除了话少一些,似乎也并没有多痛苦,于是稍稍放了点儿心。 彩发这边的疫情已经控制完毕,现在正在收尾阶段,玄夜和玄月商量一番,决定回玄暨。 阿尔曼得知后,立刻为他们准备返程事宜,当消息传到雅格那时,他虽然没有过多的表示,脚步却不由自主的再次来到实验室。 依旧是那株熟悉的紫藤树,依旧是那抹窗前,可实验室里的人,因完成目标而不见了身影,雅格在那里踌躇半响,渐渐焦躁起来。 玄月要走了。 他该怎么办? 是就此忘记这个人,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还是…… 可自己对玄月,抱得又是何种感情? 雅格没有答案,一个都没有。 这时,玄月和翡翠赶来收拾物品,看见正在窗前发呆的雅格,他嘱咐了翡翠两句,让他先行收拾,自己径直向雅格走来。 这是玄月自彩发以来第一次与雅格对话。 玄月:“八王子,过两日我们就要回玄暨了,提前向你告个别,此次前来诸事繁多,未与你把酒言欢,甚是遗憾。” 雅格看着近在咫尺的玄月,虽心情激动,场面话却不想自来:“此次彩发逢此大难,若没有你和二傻,我们离灭国不远矣,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你们是我彩发的大恩人,若以后玄暨有难,我彩发举全国之力肝脑相报。” “如此甚好。”玄月面色一亮:“你我二国数十年前虽战争不断,但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今后是你我的天下,陈年旧账无需再翻,但有你这句话,我也能放下心来。毕竟,没有什么,比延续和平更加重要,你说呢?” “自然自然。”雅格思索片刻,道:“若你们不急,可否多屈就两天,我禀明父皇,可与你们签订百年友好互助的条约,如何?” 玄月大喜:“如此就劳烦你了。” 雅格回皇宫禀告了,玄月看着雅格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翡翠鬼鬼祟祟过来,拍拍玄月:“有个事儿,不知当讲不当讲。” 玄月莞尔:“当讲就讲,不当讲就不用讲。” “这个…嗯…那个…”翡翠左顾右盼,半响挑了个比较温和的话题道:“研究药物的那会儿,雅格总来这窗前张望,不知在看些什么,我观察了一下,觉得他可能在看你。” 玄月进了实验室,挑出自己常用的仪器,语气平常道:“我知道。” “啊?”翡翠睁大眼睛:“你知道啥,知道他时不时的来看你?” “嗯。”玄月看着窗外:“百步之内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我的耳目。” 翡翠惊讶:“那你怎么从来不说呢?” “为何要说?”玄月好笑:“而且,说什么?” 翡翠纠结:“那…可是我觉得,他可能… 喜欢你。” “喜欢我么?”玄月在翡翠说出的瞬间,同时说了出来。 翡翠惊讶的都要口吃了:“你…你都知道了?” 玄月只微微一笑,没有接话,但翡翠已从他表情中得到了答案:“那…你是什么想法?” “没什么想法。”玄月打包好要带走的物品:“我们该走了。” 离开彩发的时间,在推迟了十个月后,终于再次到来。一行人来到码头,玄夜扶着二傻登上甲板,玄月统筹各项事宜,翡翠与阿尔曼在岸边告别。 彩发四季不分明,想起刚来时的玄暨,是刚刚过完新年,如今回去,该是初秋了。 玄夜回想,那时虽然为翡翠忧心忡忡,但至少身边有会笑会闹的二傻,心情不由寂寥,他抱着犹如娃娃的二傻,紧紧的抱着,好像只有如此,才能觉得… 觉得如何?他的二傻,还会回来么? 岸边,阿尔曼深情的看着翡翠:“你们先回去吧,待这边都处理完了,我去玄暨找你。” “随你,你无需跟我说这些。”翡翠看天看地,就是不看他。 阿尔曼:“翡翠,我知道,我说什么你都不会原谅我的,毕竟,玄夜、二傻他们这样,都是因为我。我也不奢求你的原谅,现在只是要告诉你,我阿尔曼,这辈子要和你耗到底,直到我、或者你死亡的那一刻。你不需要答应或者承诺什么,也无需反感或避嫌,我保证在不影响你的情况下进行这一切,今天我说这些,也不是征求你的同意,我只是通知你而已。”完这番话,阿尔曼不待翡翠的回答,决绝的转身离去。 翡翠的眼神这时反而定了下来,他看着阿尔曼的背影渐行渐远,终于再也看不见,半响后,他嘴唇轻歪,切了一声:“莫名其妙!” 一声厚重的唿哨响起,巨大的帆船先是颤了一下,之后缓缓移动起来,玄月和翡翠看着这座熟悉又陌生的码头、看着不远处渐起的人烟、看着细白的沙滩都渐渐的远离…… 翡翠忽然指着一个方向惊叫:“玄月,你看那边。” 玄月顺指看去,只见沿岸的一方巨大的沙滩上,成百上千的人有序而站,他们站的极为分散,再加上人数众多,从船上看去,恍惚竟绵延数里,人群看见他们的船只靠近,整齐划一的举起横幅,上书:“感谢二傻,感谢玄月,感谢自玄暨远道而来的恩人。” 随着船只一路南下,沿途的沙滩上,这条从未断续的人墙每每看到大船靠近,都会举起各色横幅。 彩发愿与玄暨世代交好! 愿神保佑二傻早日康复! 感恩于行,回报千里! …… 涩涩的海风吹来,带来那边残存的絮语,翡翠用心倾听,那仿佛是一首歌,或者,一首诗。 灿灿紫藤花啊 你静静的坐落在窗前月下 轻风吹皱海水沙鸥在蔚蓝的天空涂鸦 恩人虽已远去音貌却仍留心间 愿君早日康健愿君命岁延年 我们怀抱着报恩的心愿不知何时能够实现 …… 彩发的人民,用他们最大的声音唱着,以此倾诉感激之情。 翡翠看着细白沙滩逐渐远去,看着黑压压的人影越来越小,终归于小小的黑点,不知问玄月,还是在问自己:“不知我们以后还会不会来?” 而玄月,已经扭头看向了玄暨的方向:“谁知道呢。” 此时,闲暇的码头上,雅格望着已然看不清晰的大船,不知在思索什么。 第 99 章 时隔十个月后,他们终于回来了,回到了玄暨,回到史可,回到他们的家。 柱子、麦子、吴畏……他们得到消息后,飞快的来到雅苑,在二傻的小屋里,见到了二傻。 柱子又长高了一大截,基本已是成年人的高度了,粗看上去,似乎比二傻还要高小半头,可当看到二傻没有喜怒哀乐的木然面孔时,仍旧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翡翠过去拉过柱子,抱在怀里拍了拍:“哭什么,二傻现在还活着,你就该乐了,你不知道,我那会儿都要被他吓死了。” 柱子从翡翠怀里挣出来,去拉二傻的手,二傻任他拉着,眼神空洞,肢体松弛,一丝多余的反应也没有,柱子求助的看着翡翠:“那二傻什么时候会好?” “不知道。”翡翠端过一杯茶,放在二傻的口边,二傻像婴儿一样张口喝了:“我们应该庆幸,二傻还能吃饭喝水,还有正常的生理反应,不然…算了,不说这些了,你们看也看了,都各回各家吧,二傻也该休息了。” 几个探病的人依依不舍的出去了,柱子走前对翡翠说:“你能去跟玄夜说一声,让我也住这里么?我想闲暇的时候,多跟二傻待一待,跟他说说话,万一他能想起我们来呢?” 翡翠摸摸柱子的脑袋:“知道了,你快去香香酒店吧,二傻这边离不了我,你把外面照顾好,就是帮了家里的大忙了,等晚上关了店,你直接过来住,好嘛?” “嗯。”柱子走了,翡翠看着一步三回头的柱子,心里叹气,二傻并不只是单纯忘记了我们啊。 那会儿在彩发的时候,玄月已经通过检查,明白了二傻的情况,简单来说,现在二傻这幅躯体里,并没有灵魂存在。 翡翠质疑:“灵魂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玄月你是如何判断的?” 玄月:“我们玄暨认为,人是由本我和自我构成的,本我是我们的思想意识,也就是灵魂,自我,则是我们的躯体。二傻现在的情况,极度符合本我消失,自我独自存在的表现。” 那会儿,翡翠被什么‘本我自我’绕的头晕,他充满希翼的问玄月:“那有没有办法,把他的本我找回来。” 玄月:“正常情况下,本我自我交缠在一起,两者缺少任何一个,生命都无法延续,除了我们玄暨皇族,未曾听说什么人能做到本我自我分离。” 翡翠灵机一动:“难道二傻是你们玄暨的皇族?” 一直沉默不语的玄夜忽然说:“二傻不是,我可以确定。” 一句话打破了翡翠的幻想,他求助的看着玄月和玄夜,想从他们眼中找到一点儿二傻能够康复的希望,奈何两人都无法给他。 而之所以这么着急回玄暨,也是玄月提议,这样他才好广阅典籍,必要的时候,玄月要回皇城,那里关于本我的书籍,应该会多一些。 如今回来了,三人各有自己要忙的事情,翡翠贴身照顾二傻,一刻不离,玄月整装修整,立刻回王城,而玄夜,则着手处理这十个月积攒的事务。 时间飞逝,转眼间,回玄暨已经一个月了。 翡翠觉得,他们的生活姑且称得上平淡安详吧。 二傻和个大娃娃一样,白天由翡翠贴身携带,一刻不离,晚上,则由玄夜接班,全程看护。 这项工作,一丝也马虎不得,翡翠有一次稍不注意,二傻就把脸埋在洗漱盆里,要不是发现的及时,二傻就活活淹死了。 那之后,翡翠更是打醒了十二分精神,好在时间长了,他也慢慢适应了这种生活,现在,他倒是十分担心玄夜。 玄夜粗看没什么变化,白天处理公务,闲散的时间会过来和翡翠一起照看二傻,他经常带二傻去菜园,玄夜说,那里有他们很多的回忆。 虽然明知二傻并非失忆,但目前他们能做得,也仅此而已。 玄夜包揽了夜晚照顾二傻的大小事务,翡翠真正开始觉得担心玄夜,是在那一天的晚上。 那天,翡翠把二傻交给玄夜后,临睡前忽然想起有个事儿忘了给玄夜交代,于是他去两人的房间。 敲了半天门,里面没有反应,翡翠于是轻轻推了推门,才发现里面压根没锁。 翡翠探头张望,发现玄夜就坐在桌边,对着桌面发呆。 那怎么不过来开门,以他们的感官,没理由听不见啊。 “玄夜,我忘了跟你说……”翡翠边说边向内走,同时看了看纱帐里睡得安然的二傻,确定他没被惊醒后到桌边坐下:“二傻他饭吃的好像比之前少了些…玄夜…玄夜…” 桌边的玄夜不但对翡翠的到来没有丝毫反应,连翡翠的话也充耳不闻。 翡翠感到不对劲,玄夜目前的状况,跟二傻似乎有些相似,但又不完全像。 翡翠正想着,旁边的玄夜忽然动了起来,他站起来,到旁边的柜子里拿出酒壶和一个酒杯,回来后给自己倒上,自斟自饮起来。 二傻现在的情况,晚上你怎么能喝酒呢?翡翠有些生气,可他没说话,目前这个情况有些诡异,他需要再观察观察。 只见玄夜先闷头喝了几杯酒,又朝对面一个杯子里倒了些茶,忽然开口了:“二傻,你别喝酒了,我是心里难受,藉酒发泄一下,你莫要学我,莫要…学我。” 玄夜像是很唾弃自己的所为,但不妨碍他又狠狠的灌了几大杯,才又开口道:“二傻,我难受,我心里难受。” 今夜的玄夜,似乎和翡翠平常看到的人完全不同,刚强的他,似乎在此时,卸下了所有的伪装,抛下了身上的光环,如今,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心有烦忧的人罢了。 “二傻,我发现,自从你认识我以后,好处没沾到,反而处处遭遇困境,先是被虏去了色目,现在又在彩发被我所累。”玄夜说着,狭长双目中,泪水潸潸而下:“枉我自诩武功盖世,计谋出众,战神、夜王…呵呵…这些虚名,都有什么用?遭遇病症时,我无能为力,连句话都没来得及说就陷入假死,现在你这样,我无能为力,只能看着你日渐消瘦…二傻,我没用,我是个废人…二傻…”话至此时,玄夜终于不再沉默的哭泣,而变成嚎啕大哭,他委顿在地上,一遍一遍抽自己的脸颊。 翡翠哪能任玄夜这样,他去扶地上的玄夜,去阻挡他抽打自己,可是没用,玄夜力气太大了,压根不受他的影响。翡翠还一遍遍叫玄夜的名字,试图唤醒他的意识,甚至给他浇了满脸的茶水,结果也是徒劳。 好在这个过程并没有持续多久,一盏茶的功夫,玄夜收住哭声,擦干眼泪,给自己洁面整理后,把酒壶酒杯再次放回柜子,脱掉外衣上了床,他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环抱着熟睡中的二傻,闭上眼睛陷入了深眠。 翡翠看着玄夜这番作为,不禁忧心忡忡。 第 100 章 翡翠第二天专门试探玄夜:“昨晚,你们几点就寝的?” 玄夜:“一早就睡了,二傻昨天很乖,也没有大小便,怎么了?” “我昨天快睡觉的时候,听到外面有哭声,出去看了看,好像是你们那边传来的。”翡翠一边说,一边仔细观察玄夜的表情。 玄夜皱眉:“哭声?你没听错?” “嗯,我出去看了看,也没找到具体来源,想着你耳聪目明,或许能知道。” 玄夜的表情完全不似作伪,他思索半响,道:“那我一会儿问问绿竹,让他排查一下,我昨天是真的没听到,可能最近太累,睡得有些死吧。” “哦。好吧。”翡翠从玄夜那里接过二傻,回到书房,立时给玄月写了一封简信:夜恙,速归。 把信飞鸽传书寄了出去,翡翠开始焦灼的等待。 这期间,他半夜去偷偷瞧了几次,发现玄夜发病的时间还算固定,每隔个三五天,夜里就会出现一次,有时喝闷酒,有时絮叨,有时哭泣,最近的这次,竟然开始自残,翡翠吓得够呛,又没法告诉别人,只能祈祷玄月早日回来。 期间,翡翠隐晦的问过绿竹,毕竟他一直贴身伺候玄夜,又是玄夜放心之人,结果绿竹一脸的茫然:“你说什么,少爷有没有隐疾?怎么可能,别看他病歪歪的,一根手指能弹飞你。 精神方面?唉,现在少爷晚上伺候二傻,压根不让我插手,这不,我被赶到书房去了,压根不让接近啊。我严重怀疑他脑子有问题……” 毫无收获。 前面已经有个二傻,现在玄夜也境况堪忧,翡翠虽内心忐忑,但面上仍然很稳得住,因为他知道,若他也倒下了,这个家就乱套了。 半个月后,玄月终于在翡翠的担惊受怕中姗姗来到。 与玄夜见面商谈了一些事儿后,玄月去找了翡翠,翡翠在屋子里坐立不安,见他进来就说:“玄夜病的也很重,怎么办啊?” 玄月:“你稍安勿躁,我既然敢这么长时间才回来,肯定是笃定他没事儿的。” “真的么?”翡翠松了口气:“怎么说?” 玄月:“他是心里郁积,又不愿表达,时间长了,超过了承受能力,所以在沉睡的时候,‘自我’才出来发泄一番,你晚上看到的,都是他的‘自我’表达,而这些,‘本我’是不知道的。” 翡翠似懂非懂:“哦,那对身体有害么?” 玄月:“短时间内还好,时间长了不好说,你也说了,他现在开始自残,若放任下去,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儿来。” 翡翠:“那该如何是好啊?玄月这样,都是因为二傻,可二傻……” “这也是我迟迟没回来的原因。”玄月一口喝光手边的茶水,看得出来,人也是极其疲惫:“我回到皇城,不眠不休的翻阅典籍,直到最近才完全看完,心里大致有了个想法,如今回来,就是想大家商议一下二傻病情的事儿。” 翡翠脸上泛上希望的光:“二傻能醒来,对么?” 玄月:“我也不敢保证,翡翠,你去把柱子他们都叫来,身为二傻的亲人,都来听听。” “嗯。”翡翠应声去找人,玄月出了屋子,在菜园里找到正在照顾二傻的玄夜。 现在已是深秋,菜地里的种下的作物早已收割完毕,玄夜回来后,因照顾二傻也无暇顾及,如今这片地方,除了稀稀拉拉的一些枯黄的杂草,再也不复那时的翠绿繁茂,二傻被安排在一个躺椅上晒太阳,玄夜则坐在他脚边,看着杂草发呆。 玄月走过去,也不嫌地上的泥土,直接坐在玄夜身边:“我事后想了想,觉得可能跟本命石有关。” 玄夜回过神来:“怎么说?” 玄月:“那会儿你病的很严重,本命石和你同体同命,所以能力不足,可即便这样,保二傻的性命也不应该有问题,大不了和你一般假死。事实也正是如此,那天我发现二傻时,他的血早已自行止住,可我检查时才发现,他已经自动陷入假死状态,当时人多,我未免本命石的事情被更多人知道,只说是用法子让二傻陷入假死,其实,是你本命石的能力,让他陷入了假死状态。 我不明白的是,那会儿二傻失血不严重,疫病也在感染的初期,按理说,不应该这么快进入假死,据我所知,咱们一族,必须在性命极度危险时才会陷入这种状态,回皇宫翻阅典籍后才得知,若事主本人求死的意志极其坚定,本命石也会强制让身体进入假死。 所以,二傻如今至少还能睁开眼,本命石功不可没,若没有它,二傻就算割腕不成,也能想出无数个法子自戕。 玄夜后怕的长出了口气,无比庆幸当初的选择。 玄月:“后来,我们找到治疗的药剂,为你们注入体内,身体的危机解除,假死状态自然就会解开,你醒了,二傻也醒了,可他的‘本我’没有醒来,我参照之前看过的典籍验证后发现,二傻的‘本我’并非没有醒来,而是消失了,不,应该说离开了更为恰当。” 玄月梳理着之前所得出的结论,其实也是在整理有限的线索,这时候,翡翠带着柱子等人找了过来,看此情景,也都静静的坐在旁边,仔细聆听起来。 玄夜继续分析:“我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据我所知,从未出现过普通人本我自我分离的情况,回宫后进一步验证了这一点,我们的一位先祖曾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研究,不光玄暨人,其他国家的人都有涉及,证明了只有玄暨的皇族,可以做到本自我分离。” 翡翠疑惑:“说这些,跟二傻又有什么关系呢?之前你说了,二傻不是你们的族人,但他又确实做到二者分离,这不是自相矛盾了么?” 玄月:“不,并不矛盾,翡翠,你还有一点不知道,那就是,二傻并非这个世界的人。” “什么?”翡翠觉得听不懂了:“不是这个世界,又是哪里?” 柱子毕竟年纪小,想象力很是丰富,他讶然:“怪不得呢,我最早见二傻的时候,就觉得他是神仙来着。” 玄夜这时候接口:“我在色目潜伏的时候,二傻以为我又聋又哑,还不会写字,所以才把这个秘密说给我。他并非对你们有意隐瞒,只是跟你们说了也没什么意义,事实上,之前他对我也未曾透露过分毫,若不是机缘巧合,咱们都无法得知。” 玄月:“所以我想,或许因为二傻不是我们世界的人,所以,也能做到本自我分离,其次,他出现在飘叶城,虽然突兀,但总不至于平白从空气里冒出来,他肯定是藉由什么途径才到了那里,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他来自于什么地方,如果找到那里,或许就有线索找到他本我的去处。 柱子拍手恍然大悟状:“如果二傻哥是神仙的话,那肯定是回天上了啊!” 翡翠照柱子脑袋上拍了一巴掌,没好气道:“别胡说八道。” 玄月却深表赞同:“据我所知,二傻身世成谜,无缘无故出现在飘叶城,虽与玄暨人样貌相同,但穿着打扮完全不似这个世界,这阵子我又派人去飘叶城了解了一下,大致画出二傻当时的样貌服饰。”说着,玄月拿出一张画像给大家看,只见画纸上二傻短衣长裤,衣服无扣无襟,衣领低圆,应该是直接钻进领子就可以套上的款式,裤子虽是长裤,却露着脚踝,他的鞋子更是奇怪,说是长靴,但又只过脚踝,说是短履,但又系着繁复的带子。 随后玄月拿出一个布包展开来,里面赫然是画中的鞋子。 玄月:“这么些年过去了,没想到还能找到这个,现在想来也是天意,二傻住的那个破庙已是危房,因地处偏僻少有人接近,我让手下去探查一番,竟真有了意外发现。” 大家聚过来看这双奇怪的鞋子,只见鞋子虽旧,但已经浆洗过了,从实物看来,与画中又有些不同,比如,这鞋子的布料质地,是那种很硬很硬的布,鞋底非布非皮,也不是木的,而是前所未见的材料,已经半黄的鞋面上,印着个醒目的数字,9380。 众人一头雾水的看着玄月,翡翠问:“这鞋子的式样虽怪异,但二傻从头到脚,从内到外,试问哪里不怪异…”翡翠忽然眼睛一亮:“你是不是从这双鞋子,推断出它的由来了?” 玄月:“没错,我广发告示,在全玄暨,不,我还给阿尔曼和姬恒发去书信,让他们把这双鞋的画像发往属国境内所有地方,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不久前,有了些消息。” 众人都有些激动,玄夜更是一改之前的颓丧,整个人都精神起来。 玄月:“那是和色目边界接壤的一片原始森林区,属于巫族境内,姬恒传来的消息说,那地方的居民,时常会和巫族外围村子的人做些小买卖,这种鞋,之前有巫族人拿来卖过,因为鞋梆较高,可以防蚊虫,并且结实耐用,利于行走,所以很是受当地居民的欢迎。” 玄夜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二傻有这双鞋,说明他出自巫族,或者与巫族有关系的可能性很大。” 玄月:“没错,巫族是个神秘的国家,虽然咱们这里偶尔可以见到巫族人,但都是最外围的居民或商人,对自己的国家,他们仿佛被下了禁制般守口如瓶,这点倒是和色目很像,不过不同的是,他们似乎没有国主,所有事务全部由大祭司处理。” 第 101 章 “目前关于二傻的来历,我只得到这些消息。”玄月汇报完,大家都坐在原地,各自思索。 二傻早在太阳温暖的照射下睡熟了,玄夜就坐在地上的姿势,抱着二傻的腿,像是想从他身上汲取些温暖,半响后,他忽然说:“对不起,四哥,让你为了我得事儿劳神了。” 玄月什么也没说,只是站起身,拍拍袍子上的土屑:“什么你的我的,二傻也是我的好朋友…别的不多说了,现在所有的情报都告诉你们了,你们有何打算?” 翡翠:“还用问么,当然是去巫族了,总好过什么也不做,看着二傻一直这样下去。” 柱子等人都点头称是,这时候,一直默不作声的麦子忽然开口:“我们玄暨虽有少数巫族商人,但他们其实都住在巫族所辖区域的最外围,或者干脆是色目彩发与巫族的交界处的居民,那里行政混乱,管辖权并不明确,所以有可能出现误认,而且,巫族人的外貌并不恒定,据说,类似黄皮肤黑眼睛与玄暨相同的有之,瞳色各异类似色目的有之,头发颜色不同类似彩发的也有,总之十分神秘。” 玄月:“没错,巫族虽然鲜少与外界接触,庆幸的是,彩发和色目相继传来消息,阿尔曼曾经去巫族游历过,而以前的姬恒,与巫族的高层有过接触,虽然他已经没了那段记忆,但身为贴身侍卫的姬猛,应该知道些情报。之后,他俩人会过来,和我们一起行动。” 想到阿尔曼会来,翡翠神色有些不自然,不过很快他就调整了心情,问:“那二傻呢,要带上么?” 玄月:“我觉得应该带上,毕竟这有关于他的本我,万一到了那边,有机会找回本我,没有身体,也就是容器,那岂不麻烦。” 玄夜低头沉思片刻,看了看毫无所觉的二傻,点头同意。 因这次要带二傻出行,而他又是个无知无觉的情况,所以万事都得准备妥当,翡翠觉得这个也需要,那个也必不可少,恨不得把家都背上才算妥当。 玄月关于鼠疫疫苗的研制,已经到了收尾阶段,他要利用这剩下的时间,把疫苗生产出来,让人带回彩发,这样,阿尔曼才能毫无后顾之忧的跟他们去巫族。 现在最闲的,反倒要属玄夜,因为彩发和色目接连被他们光顾一圈儿后,都成了友好邦交,二傻的商业帝国在姬恒的操控下已然成为色目的民生产业,至于彩发嘛,为了感谢二傻和玄月的救命之恩,直接把与玄暨接壤的一个省,改名为亲玄省,意为永世不战。 如今,边界再无战事,他这个驻边的夜王,成了个可有可无的摆设。前期准备无需他操心,由翡翠一手包揽,现在除了一些政务,他的任务,就是全天候的照顾二傻。 他仿佛又回到那个无所事事的养老生活,不同的是,如今有一个人陪在他身边,如果那个人会笑会闹,他的人生也就无憾了。 晃晃悠悠,一个月的时间,就这么匆匆过去了,天气一天凉过一天,眼见就到了隆冬,那天,翡翠正在院子里发愁,看着手边的一堆冬衣,他觉得拿多少都不为过,这么冷的天去巫族,再加上路途遥远,二傻如今不知冷热,生病的可能性很大啊。 一把人声忽然说:“关于天气您无需担心,虽然路上会有些冷,可你们的目的地,巫族的森林地处热带,那里温度终年维持在三十多度,所以拿些单衣单裤就可” 翡翠看着走近的三个人,有些呆了。 为首的一人躬身行礼:“大人好,在下姬猛,为了赴巫族之事而来。”说完,他扭身介绍身后之人:“我家大人听闻二傻大人的事儿,甚为心急,所以一同前来,略尽绵薄之力。” 他身后,赫然是有着二傻面貌的姬恒和吉昌。 翡翠很久没有看到灵动的二傻了,看到的一瞬间,他觉得好像在做梦,梦见他的二傻终于回来了。 可片刻后,他醒过神来,这…不是二傻。 上次二傻婚礼时,他就见过了,这是姬恒。 巨大的失落感让他精神上有些疲惫,但看到姬猛来了,他还是很高兴的:“你们远道而来辛苦了,我代二傻谢谢你们,先进厅里歇息一会儿,玄夜估计一会儿就来。” 吉昌越过同伴走了过来,像亲人般抱了抱翡翠:“翡翠,你受累了。” 翡翠惊讶:“吉昌,你…好了?” 玄夜和玄月这时候走了过来,看着眼前这个亦敌亦友的男人,面露警惕。 吉昌双手一摊:“是啊,我好了,翡翠你为我高兴吧?” 翡翠看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吉昌,想起他做的事儿,一时不知该如何面对。 远来是客,又是为了二傻而来,玄月忙上前迎接:“辛苦辛苦,请前厅稍作休息,之后再详谈。” “二傻呢?”吉昌却不乐意,随着记忆的逐步复苏,他心心念念的就是见二傻,谁知得到消息是他和玄夜去了彩发,不知遇到什么变故,竟然好久没有回玄暨,正当他忍不住要去彩发的时候,终于收到了玄月的消息,二傻病重。 他本想马不停蹄的赶来玄暨的,结果那边的丞相一通操作以死相逼,拿国家大事儿,繁琐的政务羁绊住了他,待一切处理完,再加上路上耽搁的时间,这来到史可,已是一个月后了。 天知道,自从恢复意识后,他看着二傻模样的姬恒,想起之前两人的事儿,别提有多别扭了。 庆幸的是,姬恒对于他的清醒倒是没有过多的反应,该保持的距离、该说的话、该做的事儿拿捏的很到位,他披着二傻的样子,思想也似乎和二傻看齐,不再极端、不再步步为营、不再精于计算,对于目前的状态,他看得很明朗并透彻。 所以知道吉昌的决定后,他不但派出心腹姬猛,还二话不说也跟了过来,并表示为了二傻,他也愿意尽绵薄之力。 “我听说二傻失了魂,是真的么?玄夜你怎么看的,二傻交给你,你就是这么对他的?”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如今风水轮流转,吉昌怎能不好好回击。 玄夜果然低下头不做辩驳,吉昌大感快意,催促道:“快带我去看看他。” 翡翠引着众人来到前厅,看的出来,玄夜刚才应该正在喂二傻早饭,因为吉昌一行人的到来临时出去迎接,而二傻,就老老实实的坐在座椅上。 吉昌立刻冲过去,在二傻面前蹲下身:“二傻,我来了。” 二傻眼睛平视前方,不受丝毫的影响,事实上,若没有旁人引导,他能在这里坐到天荒地老。 “二傻,我是吉昌,你还记得么?”吉昌不死心继续问。 玄夜坐在旁边,继续之前的喂饭:“你不要费力气了。” 如果说刚才打击玄夜时,吉昌还有些幸灾乐祸,那么现在,看到二傻的样子,他才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切身之痛。 这时候,他反而没有心思再挖苦玄夜了。 抑制心底的闷痛,吉昌凝起心神,用瞳力注视二傻,他要利用自己的能力,再确定一下,万一是他们判断错了呢? 把自己的意识化为一缕信号,藉由二者相连的的瞳孔,吉昌把自己送进二傻的意识深处。 二傻,告诉我,你在哪里? 你是否沉睡在意识的最深处,是否,等待着我把你唤醒? …… 没有…什么也没有。 二傻的意识,如今是一片虚无的空旷。 那种感觉,就像是本该热闹非凡的集市,忽然人去楼空,虽然还保持着表面上的繁华,却也成了一座死城。 真的是什么都没有…… 吉昌收回自己的意识,他迷茫的看着二傻、玄夜,最后把求救的目光放在姬恒身上:“二傻…去哪了?” 第 102 章 玄月回答了他:“没人知道,这正是我把你们叫来的原因,眼见为实,现在你相信了吧?” 吉昌起身,把呆滞的二傻拥进怀里:“那就让我再抱抱他吧。”体会着怀中久违的温暖,吉昌落寞的想,要是有意识的话,二傻肯定会躲开吧。 玄月用眼神制止了弟弟想上前分开二者的行为,道:“你们先休息两天,待阿尔曼到了后,我们即刻出发。” 姬恒忽然说:“吉昌,你刚才进入二傻的意识,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 玄夜已经过去把二傻从吉昌怀里拉走,吉昌一怔,缓缓道:“和玄月说的一致,现在在这里的,只是二傻的躯壳,里面是空的…二傻的意识,不见了。” 姬恒又转头问玄月:“除了你信上说的,二傻可能出自巫族,还有其他线索么?” 玄月:“没了,你有什么想说的?” 姬恒思索片刻,有些犹豫:“我脑子里有些想法,不知对二傻的事儿有没有帮助,是这样的,你们还记得吧,二傻现在,是有色目皇族所特有的催眠能力的。” 玄月点头:“你们也说了是推断,二傻虽然眼睛的颜色变成和你们皇族一致的紫色,其他并无特殊。” 吉昌:“应该是确定的,至于二傻并未表现出特殊,是因为一来这能力控制不好极其危险,二来他也没有受过相关的训练,所以不会使用……姬恒,你好好的说起这是何故?” 姬恒:“姬恒对自己的催眠太过彻底,所以关于你们能力的事儿我所知甚少,但后来在宫中无所事事,我去翻阅过你们的一些典籍,了解了一些关于催眠的基础知识,我记得有本书介绍,所谓催眠,说白了,是因为你们色目皇族的精神力远高于正常人,你们可以藉由眼睛作为窗户,把自己的意识侵入他人的脑内,代替他们下达命令,指导身体的行动。” 吉昌现在是当局者迷,如今被姬恒一点,眼睛立时亮了:“对,虽然二傻也有了催眠能力,且据说还高于我,但是他现在没有意识,那里面是个空壳,我就可以把意识输进他的脑内,让他自由行动…可这终究治标不治本啊。” 姬恒继续说:“对你们的催眠,我看了个大概,现在只是假设…嗯…我的意思是,身体和思想,也就是你们说的灵魂,终究是有联系的,比如你们之所以推测二傻的灵魂只是离开了,并没有完全消失,是否基于他的身体还存活这个事实,若二傻的灵魂真的消亡了,那么他的这具身体,是否也会随之死亡? 如果这个推测成立的话,那么,你是否能在进入二傻意识,控制他行动的同时,试着找出二者的联系,然后,藉由身体与灵魂的纽带关系,找到他灵魂的去处…”一口气说完,姬恒看着在场诸人的表情:“我说的,你们明白了么?” 玄月最先领悟,他一拍大腿:“我怎么忘了你们色目的异能了…不,我就算知道,也不了解它们的原理…”他像是一下子想通了所有关节:“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姬恒的想法,说不定可行。” 吉昌也满含希望,他看着二傻木然的双眼,凝起所有意识发动能力:“我试试。” 众人大气不敢喘的在一旁等待。 …… 初时,二傻并没有反应,随着吉昌头上汗珠慢慢凝出,二傻开始动了起来,他像喝醉酒般晃晃悠悠站起,还没站稳,又一屁股坐了下去,坐下时身姿极其不稳,要不是玄夜在旁边一扶,直接就栽倒了。 于此同时,吉昌身形也一歪,晕了过去。 一番折腾,又是递水又是扎针,半盏茶的功夫,吉昌终于醒了,面对众人期盼的眼神,他激动的都有点口吃了:“我…似乎…有些感觉,但不…不强烈,我要再试试…再试试。” 姬恒:“你先歇息一下,这么长时间了,也不在这一时,待休息好了再试吧。” 玄月赞同,随即召唤下人过来:“你们长途爬涉过来,体力消耗必定极大,这样,你们先下去好好休息,待明天吃过早饭后再实验几次。” 吉昌虽有心,但这么一次下来,不但全身汗意淋淋,头还天旋地转的晕,只得点头同意,让众人扶着下去了。 玄夜看着他们远走的背影,双眼充满了希翼,整个人仿佛都活了过来,他喃喃道:“哥哥,二傻能回来!” 玄月:“嗯,能回来!” 翡翠还说什么呢,他又想起了某样需要但未准备的东西,忙奔出了前厅,同时满脑子想的就是:阿尔曼那家伙怎么还不来? 结果当天半夜,阿尔曼就不经念叨的赶来了,他先是和玄月打了声招呼,然后直接去了翡翠的房里,轻手轻脚的脱了外衣,睡在翡翠的身边,他很想紧紧的抱住翡翠,想了想又放弃了,那样翡翠肯定会惊醒,势必又将面临一场僵局。 玄月的疫苗和制作方法带到彩发后,雅格立即开始生产和接种事宜,阿尔曼跟着忙了几天,眼见一切运行得当,立即出发前往玄暨,为了敢时间,七天的航程五天就赶到了,说实话,实在是太累了。 这一路上,他都鲜少休息,一想到马上就会见到翡翠,他就兴奋、激动,怎么也无法入睡。如今,终于到了翡翠身旁,闻到他的体香,阿尔曼却仿佛吸入了最强力的安神香,瞬间进入深眠。 他不知道的是,待他呼吸平稳后,身边一直沉睡的翡翠却睁开了双眼,那里面光彩熠熠,哪有一丝初醒的迷茫。 他先是嫌弃的把阿尔曼往床边推,无奈力气不够,人动都不动,于是自己又想往床里挤,可地方就那么大,再往里挤,又能远多少呢。最后不得不气呼呼的坐起身来,朝阿尔曼狠狠踹了两脚。 阿尔曼毫无所觉,鼾声反而打的震天响。 后来,翡翠不知怎么就睡着了,睡梦里不自觉的往温暖处靠,待阿尔曼醒来时,发觉翡翠已经钻进他的臂弯,就如他们最亲密时那样。 天快亮时,阿尔曼悄悄的起了身,把翡翠摆了个舒服的位置,整理床铺,好像他完全没来过似的离开了。这一觉他睡得酣畅淋漓,不但把之前欠的都补了回来,貌似还做了很久都没做的美梦。 出门前阿尔曼决定,在翡翠没有完全原谅他前,就一直这么干。 早饭过后,大家聚集在一起,吉昌已经休息好了,他决定再试一试。 和昨天一样,二傻先是毫无动静,在吉昌露出疲态时才行动起来,不同的是,这次活动的时间比昨天延长了,他先是摇晃着站起来,行走了两步,这才委顿下去。 有了昨天的经验,玄夜全程跟护着,在二傻摔倒的瞬间就抱起了他,带回原处,而此时,吉昌也清醒的抽回精神力。 “如何?”大家异口同声问道。 “可以,我可以做到控制二傻的身体,也能隐约的感知到他的灵魂,具体位置…”吉昌想了想,试图组织语言:“可能距离太远,我无法感觉具体位置,但我知道,二傻的灵魂是安全的…或许…随着与灵魂距离的接近,我就能知道他的确切方位了。”说罢,吉昌猛地站了起来,急切的向众人道:“我们马上出发,去那片巫族的森林,到了那里,我就能找到二傻了,快!” 第 103 章 当天吃过午饭后,玄夜一行人就出发了。 这不光是吉昌不住催的结果,事实上,每个人都已经心急如焚了。 从二傻醒来被发现失了魂,到现在,已经近两个月了,虽然受到了无微不至的照顾,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二傻瘦了。 饭吃的比之前少了,觉睡得浅了,就连排泄的间隔都在延长,大家看到却也心照不宣,因为他们怕,怕说出来了,就承认了二傻在衰弱的事实。 怕终有一天,他们连二傻的这幅皮囊也保不住。 如今人员到齐,吉昌那边也得离得近了才有所感应,还等什么呢? 翡翠已经全部打点完毕,他专门订做了一辆马车,里面布局全是自己设计的,细节和贴心之处先不表述,简单来说可以在里面做饭和休息,出发时,他会和二傻坐在里面,由他全程看护着。 其他人则是骑马,他们需要先走陆路到飘叶城,再到淇河坐船,沿着淇河坐到色目、巫族和玄暨的交界,再改走陆路。 马车的防震性很好,内里休息的区域配备了厚厚的垫子,再加上翡翠的看护,他们以最快的速度赶路,一天的功夫,就来到了飘叶城。 这里,是二傻最初的落脚点。 趁着晚上休息的光景,一行人带着二傻,来到他曾经住的破庙,想看看能否有些收获。 破例跟来的柱子一进破庙就激动起来,他如一只叽叽喳喳的麻雀般,飞过来掠过去的,跟大家解说起来。 “这里…这个贡台,是二傻的床,那会儿他个子不高,所以总睡在上面…那堆稻草,是吉昌的床,那会儿吉昌嫌弃脏,总不肯睡,所以二傻总是给他用水洗过,再在太阳下晒得暖暖的,那样他才肯睡的……哇…这个陶罐…吉昌你还记的么?没想到还在呢,竟然都没怎么破哦……” 吉昌想起过往的日子,激动的眼睛酸涩,可惜的是,二傻并没有多余的反应。 玄夜是第一次来这里,他看着破旧的贡台,损毁的神像,墙边堆的极厚的稻草,想象二傻当年在这里时光,开始无比的嫉妒。 为什么没有早点认识二傻,那样,他就可以早早的参与到二傻过往的快乐时光,不必总是惋惜两人相处的短暂。 直到如今,他仍无法想象,若今后的人生中,没有了二傻,他会怎么样? 他也不敢想象。 玄月看见弟弟神色不郁,忙道:“既然没什么收获就早些回去吧,明天一早还要赶路。” 玄夜扶着二傻准备转身离开,他拉着二傻的手:“走吧…二傻?” 玄月听出弟弟语气里的疑惑,问:“怎么了?” 玄夜神情有些疑惑,他看着众人,不太确定道:“二傻…好像不太愿意走。” 翡翠走了过来,还没说话,玄夜就对他说:“翡翠,你轻轻的拉一下二傻,不必使太大的力量,就你平常引导他的力量就行。” 翡翠从玄夜手里接过二傻的手,牵着轻声道:“二傻,我们走了。” 二傻纹丝未动。 翡翠惊异下又轻轻拽了拽二傻,随即激动道:“二傻真的没动,平常我这样拽他,他都是跟我走的。” 众人围了上来,细看二傻的神态,依旧毫无发现,玄月道:“看来,即使二傻的灵魂不在,他的身体,也就是自我,还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关于这一点,其实大家都云里雾里,眼看二傻似乎并不愿意离开,干脆趁此机会探讨一番,众人围坐在一起,各抒己见,看看能否有所突破。 翡翠先发问:“虽然关于‘本我’和‘自我’你们之前说过,但我一直搞不明白,在我的理解,人应该是由身体和灵魂构成的,若这个人没了魂,那么身体自然也就死了,为何会出现你们说的没有灵魂,还能吃喝拉撒的人呢?” 玄月问:“我们玄暨人认为,身体并非只是一副皮囊这么简单,它也有自己的意志,虽然常人表现微弱,但也不能否认它的存在。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身体比想法诚实,或许经历过一些紧急的事情,在那个刹那,头脑还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却已经先一步行动?”见翡翠思索后点头,他才续道:“那个比意识先行一步的身体,那个好像并没有受你控制的身体,就是你的自我。 自我比意识,也就是你的本我,拥有更强的敏感些和反应性,当然了,不同的人,自我的体现程度不同,但是在你们普通人身上,它的存在感极地,低到很多人甚至感觉不到的程度。 自我和本我共同组成一个个体,身体受损,或者灵魂消失,二者任损其一,都会导致一个整体的死亡,这条规律,适用于大部分常人,这是我之前说的,那位祖先的研究成果。 因为二傻并非这个世界的人,并不在此研究之列,所以出现了两者分离,仅仅依靠自我就存活的现象,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来,这两者也不能长时间的解离,你们也看到了,若二傻的灵魂一直不能回来,迟早有一天,他的这具身体,也会慢慢的衰竭而亡。” 玄月直白的揭开了大家心里隐秘的恐慌,在场众人,除了翡翠和玄夜,无不露出骇然的表情。 姬恒问:“那今天二傻的情况,是否就是自我微弱的显示。” “没错。”玄月看了看仍站的笔直的二傻:“他现在有点像一株植物,懂得汲取养分排除废物,亲近自然,亲近熟悉的场所,但归根到底,还是一株植物。” 听到二傻会衰竭而亡,吉昌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这一会儿才缓过神来,他恨恨的看了一眼玄夜,把他当做始作俑者:“那还等什么,我看咱们也别休息了,当日夜兼程赶往巫国才对。” 玄月:“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再说了,马车虽然舒适,也不比家里,二傻的身体也需要保持好好保养,到时候找到灵魂,才好融合。” 眼见天色已晚,翡翠的问题也已经得到详解,他过去拉拉二傻,二傻随着他的牵引转身行走,众人跟在身后,缓缓回了休憩之地。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众人赶到码头,那里早停好了一艘大船,船上一应俱全,翡翠着人把马车赶到货仓,带着二傻和其他人登上甲板,从今天开始,他们要进行十余天的航行,才能到达三国的交界处。 玄夜接过照顾二傻的责任,翡翠得以休息下来,阿尔曼瞅准空挡,过去找他说话。 之前忙着赶路,这是自两人再次见面后,第一次说话。 阿尔曼:“照顾二傻任重道远,也需注意身体,你若是累病了,二傻也要麻烦。” 翡翠坐在船栏边,看淇河平静的水面,在阳光照射下波光粼粼,不知怎的,竟然异常的宁静,他缓缓道:“你彩发那边没事儿了吧?” 翡翠愿与他交流,语气中不乏对他的关心,阿尔曼惊喜异常:“嗯,没有新发的病人,老病人们也在特效药下快速康复,玄月的疫苗正式接种后,我们彩发就没事儿了。雅格说,待一切安定后,会去巫国跟我们汇合。” 翡翠惊讶下回头:“雅格,他为什么要来?” 翡翠终于肯正眼看自己,阿尔曼乐得嘴都合不拢了,他现在只想翡翠能多和自己说会儿话,于是嘴巴快过脑子道:“他要来看玄月。” 翡翠:“看玄月?” “嗯。”阿尔曼走前两步,离翡翠近了点:“你们走后,他和我有一次详谈,我当时听到,都有点吓到了…你们或许不知道,我这个兄弟,他…唉…我从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也从来没想到他会对什么人产生感情。” 翡翠:“那他这次来,就是单纯的来看看么?” “不清楚,或许他想来验证一下自己对玄月到底抱着是何种感情吧…”想到这里,阿尔曼再上前一步,语气嗫喏道:“翡翠,你看,雅格都为了弄清自己的内心行动了,咱俩难道一直这样子么?” 翡翠:“……” 阿尔曼继续:“翡翠,一直以来是我负你良多,那时候是我不争气,可现在我知道错了,我不想和你只争朝夕,我想一辈子都陪着你。” 翡翠顾左右而言他:“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吧。” “二傻给你的遗言不是说了么,让你把握好现在,难道非得像他俩一样阴阳相隔了,才想到彼此的好,非得那样,才去后悔么?”阿尔曼虽然一遍遍告诫自己冷静,但这两天看到玄夜和二傻的现状后,满脑子都是害怕。 他怕终有一天,他和翡翠,也活成二傻和玄夜的样子。 他之前的想法,是翡翠一天不原谅他,他就等一天,一年不原谅,他就等一年,只要他不死,就一直等下去。可现在,他不想被动了,人生短暂,若把有限的时间都浪费在无限的等待中,那他死的那天,一定会后悔的。 他想拿把匕首出来,让翡翠做选择,承认爱他,抑或杀了他,想了想又放弃了,现在的他,不希望翡翠心伤难受,不希望他受一点点的委屈。 左右为难下,勇武的汉子竟然被逼出几滴热泪,他假装被风迷了眼,用手背胡乱的擦着,这时候,怀中忽然拥入了一抹温热。 那抹温热太熟悉了,熟悉到阿尔曼刚刚擦干的眼眶,又被晕湿了。 凉凉的河风里,一声‘傻瓜’如絮语般飘飘荡荡,终于消散在空气中。 第 104 章 人活在世上,是为了什么? 无知无觉呱呱落地,长大,成家、生子、养家、老去,最后,或无憾、或含着怨念死去。 挺没意思的,和植物、动物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的事儿太多了。 亲情、友情、爱情、权利、金钱……他们和动物相比,都多了无穷无尽的欲望,更别提植物了。 所以,说实话,金临挺讨厌人类的,他把大本营,建立在原始森林的最深处,那里高耸入云的史前巨木比比皆是,繁茂的各色植物覆盖了所能看到的任何区域,是他的天堂。 他还规定,巫族的人禁止和外界人类来往。 道不同不相为谋,那个人喜欢,不代表自己也必须喜欢。 对他来说,生命的意义就是那个人,而他的所有欲望,也仅针对那个人,虽然那人早已离他远去,但没关系,他的生命很长,长到他终有一天,能把那个人再找回来。 不过最近,倒是得到了些进展,金临很高兴,他心情好的时候,就爱睡觉,而且睡起来没有时间,不过…罢了,睡就睡吧,这么漫长的时间,若不是靠深眠,他真没勇气能这么一直过下去。 …… 这边,玄夜等人日夜兼程,终于在半个月后,到达了三国交界的那个村子。 这个村子说好听了是三国交界,难听点就是三不管地带,具体到底属于哪国国境,似乎到现在也没有定论,不过村子的村长是色目人,这才能看到色目广发的告示,做出答复。 一行人到目的地后,直接打听到村长的住所,寻了过去,一路上,玄夜仔细观察,虽然路上行人不多,但真是各色人种皆有,他们似乎也完全没有意识到彼此人种不同,相处极其融洽。 在巫国游历过的阿尔曼道:“这里完全没有种族的概念,村长也是村民们自发选举出来的……”他像是有好些地方都无法形容,最后他说:“总之,这个地方的奇特之处一言难尽。” 翡翠白了阿尔曼一眼:“你要说就说,说一半留一半啥意思?” 阿尔曼立马低头认错:“我…好吧好吧,给你们举个例子,投票,投票知道么,就我刚才说的选举村长的方式,是各家各户派出一人,同时有投票的权利和被选举的权利,大家会采取不记名的方式把想选的人写在纸上,然后当众念票,得票数最高的人获选。” 翡翠:“这有什么稀奇,小孩子过家家都这么玩儿。” 翡翠不懂,身为掌权者的玄夜等人自然知晓,这种人人都可以发表意见并且选择上位者的制度,和他们的执政手段完全相悖,简直闻所未闻。 一路边走边说,很快就到了村长的家,当见到村长的那一刻,大家都被他的穿着惊住了。 只见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身着短衣短裤,盘腿坐在床上,他的衣着,和二傻曾经穿的几乎一模一样。 同样的宽低圆领,不同的是,二傻的是长袖,而他的是短袖。 村长见众人进来,稍一思索,就知道了他们的来历,他起身过来迎接:“各位贵客远道而来,快请坐。” 因村长的木屋较大,玄夜一行人在其中也不显得逼仄,于是大家行礼后各自落座,翡翠最先忍不住的问道:“村长,您这身衣服,是哪里来的?为何与我们平常所见的款式大不相同。” “这个么?”村长貌似比翡翠还要惊讶:“这身家居服有什么奇怪的么?我们这里的人都这么穿啊。” “真的?”玄夜激动的拿出二傻之前穿过的鞋:“那这双鞋,也是你们常用之物?” 村长拿过那双鞋,仔细端详后确认:“之前你们只是画像,我就一眼认出来了,现在看过实物,我更能肯定了,这种鞋我虽见过,但是并不多,是巫族最核心的人过来,偶尔拿来跟我们置换的。” 玄夜追问:“最核心的人指的是什么意思,还有他们一般什么时候过来?” 村长:“贵客们应该都知道,我们这些紧邻原始森林的村落,说白了,都是各国的流民,我们的先祖在几十或上百年前流落到此,生根发芽,这里生存环境险恶,村子之所以能繁荣发展,全靠这片森林和巫族人的帮衬,所以,我们也自称为巫国属民,但说白了,巫国压根没有承认,我所说的核心人物,就是指生活在原始森林里的,真正的巫族人。” 翡翠奇怪了:“怎么村长你一会儿巫族,一会儿巫国的,到底是族还是国?” 村子莞尔:“小友莫怪啊,是老朽没说清楚,巫族,其实是一个族群,他们的人数并不多,常年都在森林里生活,而所谓巫国,则是这些周边属地自封的。我们的先祖,大多数人并没有正式的身份,他们颠沛流离来到此地,自觉没有受到属国的照顾,反而受了巫族很多恩惠,再加上这些地区无人监管,于是渐渐地,大家就以巫国人自称了。” 这番话一出,在座众人都恍然大悟。 说实话,对于巫族或者说是巫国的详情,目前在场的三国上位者,还真没那么了解。玄夜是忙于打仗及战后修复,阿尔曼和吉昌则是游历大于治国,压根没有心思管。唯一跟巫族内部人员有过接触的姬恒,则丢失了自我,所以,说他们对巫族的了解为零也不为过。 玄夜急于得到二傻的线索,继续追问道:“那么请问,那个巫族的核心人物,什么时候会来村里。” 他都打算好了,即使找不到人,他也要尽快进入森林。 然则村长的回答给了他们新的希望,只听村长说:“贵客你们稍等片刻,今天,就是巫族来客过来的时间。” “真的?”众人惊喜交加,随即坐立不安的等待起来。翡翠最等不及,他把二傻交给玄夜,自己跑出门频频张望。 玄月则过去,跟村长聊起天来,期望能得到关于巫族的更多情报。 玄月:“村长老哥,那个巫族的核心人物,叫什么名字呢?” 村长:“这位大人的名字叫湛。” 玄月疑惑:“湛?” “对。”谈起这个湛,村长满脸的尊敬和崇拜:“这个村子之所以能这样,全靠湛大人扶持,他是我们的神灵。” “哦?”玄月精神一震:“这位湛大人如此神通广大?” “当然了,你是不知道,我的爷爷来的时候,这里百里之地杳无人烟,虽然土地肥沃,但周围瘴气弥漫,凶残的动物成群,根本无法生存,若不是碰见大人……”正说着,一个小男孩虎头虎脑的冲了进来:“香吉阿爷,我来找你玩了。” 门口的翡翠随之跟了进来:“小朋友,一会儿有个很重要的客人要来,我们有事商量,你要玩出去玩啊。” “湛大人,您终于来了。”随着香吉村长的一声呼唤,大家同时扭头,盯着这个怎么看年龄都不会超过十五岁的男孩,惊愕交加。 男孩一下子受到这么多人注视,刚开始还有些怯怯,随即缓过神来大喝一声:“看什么看,再这么盯着人家,挠瞎你们的双眼哦。” 第 105 章 男孩这幅凶巴巴的样子,活像一只可爱的小奶猫,龇牙咧嘴并亮出小爪子的样子。 翡翠想笑,一想到香吉村长毕恭毕敬的叫他湛大人的表情,这声笑就被卡在喉咙里,上不来下不去的,最后憋成一连串的咳嗽。 阿尔曼连忙过去给翡翠揉背顺气,这才慢慢缓解下来。 男孩‘哼’了一声,像到自己家般走到床边盘腿坐下,问:“香吉阿爷,他们是什么人啊,奇奇怪怪的。” 众人眼神紧随着男孩,只见他身着和村长类似的服装,不同的是,他的衣服材料质地更薄,看起来也比村长的舒适。不过紧接着,大家就发现一个惊喜,这男孩脚上穿的鞋子,与二傻那只虽有细微不同,但整体上极其相似。 喂,没有比你更奇怪的人了好吧?翡翠躲在阿尔曼身后偷瞄,心中腹诽。 男孩却忽然直直看向翡翠:“你敢说我奇怪?” 翡翠吓了个趔趄,要不是阿尔曼拉住他,屁股就得着地。他藉由阿尔曼的力量慌乱站起身,惊讶道:“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你…是人是神仙?” 湛呲牙一乐,两个尖尖的虎牙外露,别提多可爱了,他道:“当然是神仙了,哈哈哈。” 男孩笑的打跌,玄夜待他笑够了,走上前深深一揖:“湛大人,请问您是否巫族的人。” 湛意味深长的看了看玄夜,道:“是啊,怎么了?” 玄夜:“您脚上的鞋子出自于哪里,能否告知?” 湛奇怪的看了看脚上:“有什么不能说的,这不是我们常穿的球鞋么?怎么,你喜欢?喜欢送你一双。” 没想到答案来的如此简单,玄夜一瞬间有点不真实的感觉,他迫切的把二傻拉到湛面前:“那您认识他么?他之前也有过一双和你类似的球鞋。” 湛拿起炕桌上的瓜子,一边嗑一边扫了二傻一眼,道:“不认识!” 怎么可能?玄夜只急了一瞬,立时便冷静下来。 不对,明显不对。 二傻目前的情况,一看就不正常,若是常人,肯定要先看一眼,发觉不对后再仔细端详,然后才会说不认识,这个湛,何以对二傻的异常视而不见,何以只粗粗一眼就立马否认。 这是不是也恰恰证明了这个湛在刻意隐瞒? 那就是说,湛认识二傻! 玄夜反而冷静下来,只要得出这个结论,后续的事儿就好办了,想到这里,他假装失望的拉走二傻,同时给了玄月一个眼神,你找机会套话。 于此同时,除了村长,整个房间里的人都在暗暗的观察这个叫湛的男孩。 按刚才得到的线索,这个湛的年纪,怎么说也近一百岁了吧。 村长面貌矍铄,鹤发童颜,保守估计应该差不多六七十,照他的说法,他的祖父初来这里时,就遇见了湛,那这个湛,最少也得有一百岁了。 可这个男孩,不光远处看起来娇小可爱,近看更是颠覆三观,不但丝毫不显老态,那洁白莹润的皮肤,纤长卷曲的睫毛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怎么看也不会超过十五岁,绝对的! 玄暨皇族的体质倒是和他颇为相像,但也没有这么逆天,一百多岁了还能保持这样的年轻样貌,据玄月所知,在整个皇族内也没有先例。 想到此,玄月上前坐到湛旁边,与他拉近距离:“湛…大人,看您如此年轻,冒昧请问一下您的年龄,可否?” 湛倒是大大咧咧的不计较,他嘴巴张张合合,自进屋以来基本就不停,瓜子嗑的无比流利:“哎呀,你这可难倒我,太久了,真不记得了。” 众人看他竟然大方承认,端的无比惊讶,还是翡翠,他磨磨蹭蹭的靠近湛,仔细看他的脸上几不可见的毛孔:“你…真的有一百岁了么?” 湛看着翡翠乐:“嗯啊。” 翡翠:“那你们巫族都这么长寿么?好厉害哦!” 湛倒是很配合:“差不多吧,大部分都比较长寿,有的人比我更厉害哦。” 玄月坐在旁边,觉得湛貌似对翡翠并不排斥,于是挪开些距离,让俩人聊天。 俩人你来我往聊了一会儿,湛似乎才想起最初的问题:“对了,你们这些人到底来干嘛的?” “我家的二傻,他失魂了,我们想找到他,让他好起来。”翡翠说着,再次把二傻拉过来,想让湛仔细看看:“湛,你真的不认识他么?可是他之前穿着你们的衣服和鞋子,他一定是你们这里的人。” “是么?”湛摸着下巴,凑到二傻跟前,仔细看他的眼睛,随后道:“我们巫族人虽不多,但也不是人人之间都认识的啊。” 翡翠来了精神:“那也就是说,他不一定不是巫族人喽。” 湛:“可以这么说吧。” 翡翠:“那他这种失魂的症状你之前见过么?能不能救回来?” “这个嘛…”湛说到一半,皱起眉思索,玄夜众人都紧张的盯着湛,期望能从他口中得到治疗之法。 “这病能治,我也会,不过…”众人紧张,就怕有什么转折,湛看了眼村长,随后道:“我刚从总部出来,现在在这边有事儿办,得等办好了才能回去。” 得到想要的答案,玄月躬身一揖:“如此多谢了,那我们就先不打扰了,告辞。” 众人出了村长的木屋,边走边商议,翡翠问:“那我们就在这里等湛办完事儿吧?” 玄夜一边走一边沉思,半响后道:“这个湛看着不像有城府的人,我们或许可以在这里等等。” 玄月:“嗯,现在看来确实如此,一来我们对这片森林不了解,贸然进去,没有目标,和无头苍蝇一样肯定不行。二来,这个湛已然答应可以治疗,即使他是搪塞之辞,或者别有所图,咱们也先跟他进去,到时候再做应变。” 阿尔曼这时接口:“没错,我之前游历过巫国,这片原始森立占地广且跨度极大,它的外围,几乎环绕了整个玄暨、彩发和色目的边界,我上次想深入森林,却根本无法成行。一来,森林的深处充满了瘴气,和外围这些村子的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据说那气体触之即死,毫无施救的可能;即使躲过了瘴气,森林里面的动植物也极难应付,要么毒性猛烈,要么攻击性强,可说是寸步难行。” 翡翠翻白眼:“那你说游历过巫国,就只去过森林的外围么,那会儿还跟我吹嘘?” “咳!”阿尔曼想在心上人面前撑场面,奈何条件不允许,不过他还是拼死挣扎:“虽然是森林的外围,可也险阻重重啊,那会儿我躲过瘴气,刚要向深处走,谁知碰见一只大熊,有十人多高啊……” 这边,玄月等人已经定好了之后的计划,他们打算先找个住处,待湛这边的事毕后,跟他一起进入森林。 第 106 章 计划倒是很好,但是刚开始就遇到了挫折。 整个村子巡视一圈儿下来,竟然没有一家像样的旅店,想借住在村民家,但没有一家的屋子能够盛下他们这些人。 这个小小的,名叫湛喜的村子,还保留着最原始的生活方式,一座小木屋,一方土地,村子里的人,或种地,或打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没办法,玄夜只能决定化整为零,大家分散开先借住在某户人家,待第二天再说。 玄夜和二傻住在条件好一些的村长家,因为村长家的木屋就两间卧房,村长一家住一间,俩人只好和湛一间,正好可以趁机探探湛的底。 村长和湛商议事情到后半夜,进来的时候,玄夜自动醒了,他闭着眼,保持呼吸,悄悄的观察着。 因二傻已睡,屋子里并没有燃灯,一片漆黑下,湛如入光亮之地行动丝毫不受影响,他似乎很爱干净,即使身上不沾微尘,仍是仔细的洗漱了一番,这才上床入睡。 木床很大很结实,但湛的动作却极其轻盈,这不是因为床上已然有人而刻意如此,据玄夜观察,是他脚步本就悄无声息,别的不敢说,从这点看,这个湛的轻功至少是顶级的。 湛上了床后,很快就睡着了,玄夜观察了很久,确定他熟睡后,也慢慢睡去。 第二天一早,玄夜早早醒了,他牵引着二傻去上了厕所,回来时,湛还睡得四仰八叉,于是他带着二傻去前厅吃早饭,之后就出门去了定好的目的地。 昨天大家都商量好了,看情形他们要在村里呆一阵子,干脆找人建一座木屋,这样大家在一起,相互之间也有个照应。 热带雨林周边没有四季,一年到头温度都在30度上下,所以木屋完全够用,玄月一早已经找了几个同村的木匠师傅,谈好价钱,加工加点,估计五六天就能建好。 他们几人里,会功夫的力气大的都要帮忙,这样才能保证进度,至于翡翠,肩不能提收不能挑的,则负责照顾二傻并为他们准备饭菜。几人合作,白天伐木建房,晚上再分别去村民家居住,生活倒是井井有条。 白天干活的时候,二傻就在专门给他搭建的凉棚里呆着,翡翠一会儿给他喂口水,一会儿给他吃点东西,闲暇的时间,则准备食材,在搭建好的大锅里煮饭。 这天,干完一茬,外请的村民回家吃饭,玄夜众人则围坐在凉棚里喝茶休息,翡翠悄咪咪道:“喂,你们知道湛那个要办的是啥事儿么?” 玄月:“在村民家中居住时略有耳闻,据说是跟邻村有嫌隙,两村时不时的就要来场争斗。” “嗯嗯,我也听说了。”翡翠的八卦之魂开始燃烧:“你们知道湛在这个村子里扮演什么角色么?他是这个村子的无冕之王啊,村名都是由他而来的,别看他一副小孩子样,这个村里有什么重大决策,都得他拍板决定的,这次也是,旁边的鹰影村最近老是抢占他们的土地和狩猎场所,还总是挑衅,伤了好几个村民,所以村长才设法把他请出来的。” 玄夜点头:“之前不是说,他们巫族没有国王,掌权者是大祭司么?据我分析,这也是外面人的称呼,从他们的行政体系来看,村长虽然处理村子的大小事务,但重大的事件,还是得请示湛,这不是湛要求的,而是自建村就由大家约定俗成的。所以这个湛,应该就是巫族所谓的祭司之一。” 翡翠问姬猛:“你之前来过,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少个祭司么?” “我们上次来时,经过的是一个叫白叶的村子,不过关于这点我倒是有所耳闻。”姬猛细细思索:“外面传言,他们有十二祭司,若果真如夜王说的那般,应该能对上,因为与其他国家接触频繁的巫国村子,大概也是十二个。” 翡翠奇怪:“那如果他们这些村子的领袖,都是巫族的祭司的话,为什么相互之间还要起争斗呢,他们不是一家人么?” 阿尔曼摸摸翡翠的头发,语气宠溺道:“傻翡翠,谁说一家人不能争斗呢?更何况他们只是一个种族,并不一定真是一家人啊。” “切!”翡翠白了阿尔曼一眼,扭开头转身专心伺候二傻去了,他本来是懒得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的,可转念一想,若这两个村子打来打去没个完,什么时候湛才能救二傻啊? 于是喂二傻喝了几口水后,他又问:“那你们也想想办法啊,万一他们打架没个完,二傻怎么办啊?” 这确实是个问题。 玄夜等人却已经想到了,他道:“我已经打听过了,现在的进展是湛喜的祭司已到,但那边鹰影的祭司还在路上,待两边祭司都齐了,他们会在一起商谈,到时候是打是合,都还没有定数。” 翡翠:“那咱们就先等着?” 玄夜:“只能这么办了,我问过湛了,他允许在两村会谈的时候带上我,到时候见机行事吧。” 商谈告一段落,大家也休息完毕,回家吃饭的匠人回来,之后各自开工。玄夜一边干活,一边问旁边的姬猛:“你们上次来巫族,是因为何事?” 姬猛停顿片刻,有些不愿开口,这时姬恒说:“现在大家都是为了一个目标行动,所以也无需隐瞒,你知道些什么,就如实相告吧。” 姬猛:“既然您吩咐了,我自当如实相告,那时摄政王刚亲政不久,为了巩固势力,最快的就是靠军功,摄政王需要盟友,可当时战争结束没几年,彩发不愿再消耗国力,于是摄政王就想到了巫国。” “通过巫国一些人的牵线,摄政王联系上了白叶村,白叶村虽叫村,但非这个湛喜村可比,称之为白叶城也可,它占地极大,而且离森林区较远,更接近色目的内地。当时他们白叶的村长说可以结盟,但需要到他们属地详谈。 摄政王当时立功心切,就和太子出发了,我们乘船出发,结果不知什么原因,太子无端落入淇河下落不明,眼看商谈日期渐近,摄政王不得不留下部分人沿河寻找太子的踪迹,自己只身去了白叶城。” 吉昌想到当时的遭遇,接着说道:“我那时本不想去的,奈何拗不过姬恒,只得跟着出发,但更多是抱着出外游玩的心态的,实是因为不愿见到两国交战生灵涂炭。那天我本在甲板上吹风,不知为何会遭人暗算,当时知觉脖颈针刺般的疼痛,之后就没了知觉。醒来后,已经被二傻捡回了破庙。” 玄夜:“你认为,是巫族人下的手?” “不是他们还能有谁?”想起这陈年旧事,吉昌不知该恨还是庆幸,毕竟,若没有受暗算,他也不会掉下船,那么,也不会在飘叶城遇到二傻。 “那后来呢,姬恒去了白叶,为什么没有谈拢呢?”玄夜想也知道结果,要不然形势早就不一样了。 姬猛看来也是疑惑重重:“我们在进入白叶之前,经过一片森林,那片森林雾气弥漫,虽然没毒,但能见度极低,摄政王在那里遭遇了一条金色巨蟒的袭击,虽然侥幸逃过一劫,却被咬了一口,之后他就陷入了昏迷。好在前来接应的白叶城主施救,摄政王才捡回一条命,那时摄政王身体时好时坏,他还担心太子的安危,于是身体状况稍稍好转就赶回了色目,结盟一事就此搁置。” 有着二傻外表的姬恒撇嘴,听来听去,感情他们长途跋涉过去,除了吉昌被暗算投毒,姬恒被咬了一口,压根就没有收获啊,这是搞了个寂寞么? 不对,姬恒就是我啊! 想到这里,他一边在自己身上乱摸一边问姬猛:“咬哪了咬哪了,我怎么不知道,会不会有后遗症啊?” 姬猛示意姬恒撩起袖子到肩窝处,指着上臂内侧的两个小小的疤痕道:“就是这里,因为位置的关系,所以你才一直没有发现。” 姬恒扭着胳膊也看不真切,他伸手摸了摸,感觉到两个凸起的疤痕,倒是不大,摸上去也没什么感觉,于是稍稍放心了些,想来应该问题不大。 第 107 章 这边几人如火如荼的建房子,那边百无聊赖的湛则无所事事,成天村子里溜达,招猫逗狗的,别提多烦人了,可村民们见了他却无比的亲昵。 玄夜他们不是盖房子么,村里的孩子们凑热闹,就爱在附近玩耍,看到偶尔路过的湛,更是激动万分,围着不愿放他离去,湛也愿意和孩子们玩耍,嘻嘻哈哈,有时候一下午就过去了。 翡翠为了很好的照顾二傻,吃穿用度皆准备的十分齐全,考虑到这里偏远,就连各色调料都带了许多,再加上食材新鲜和香香酒楼的隐形大厨出手,做饭的时候散发出来的味道,说是香飘十里,余味勾魂也不为过。 湛和孩子们在旁边玩着玩着,人就走不动了,他像见了鱼的猫,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天啦撸!这是什么天上的食物,味道竟然销魂蚀骨的香。 湛也不拿自己当外人,走到凉棚问:“这东西好吃哦。” 瞧瞧,当祭司的人就是不一样,连要饭都要的很爽直。 翡翠巴不得让湛来找他呢,听完立刻盛碗上桌,随后拉着湛做到桌边:“好吃就多吃。”为了彰显底气,翡翠还加了句:“绝对管饱。” 结果马上就被打了脸。 别看湛看起来不大,瘦弱的和翡翠有的一比,结果一顿饭就吃了大半锅,其余人忙完过来,看着撑得打饱嗝的湛和那点剩饭,相对无言。 湛满足的倚在长凳上喃喃自语:“好久没吃的这么饱了,真素服啊!” 玄夜走到桌边坐下,一边喂二傻,一边说:“你若有空闲,随时都可以来,下次我们再多做些。” “真的么真的么?好哇,我以后每天都来好不好?”湛激动地站起身,看得出来这番邀请十分的吸引他。 翡翠:“嗯,若二傻痊愈,这些都是小意思。你想吃什么,除了天上的太阳、月亮和星星,我啥都能给你做。” “那就这么定了,明天我要吃大鱼。”湛一边说着,一边用双手比出一肩多宽的长度:“要这么…大的一条哦。” “只要你能搞到食材,多大的都能给你做。”翡翠拍胸脯保证。 湛拍手:“嘻嘻,那就这么定了,食材好搞定,明天我去趟鹰影村,他们村善养鱼,多大的都有。” 抱着知己知彼的想法,玄夜问:“不知能否允我一起同行呢?” 湛无所谓:“可以啊,不过鹰影村的人很无聊的,成天吊着一张脸,你若想去就去吧。” 众人加工加点忙到后半夜,好歹是把木屋建好了,想到明天的事情,众人先回寄居的村民家休息,打算从鹰影村回来后再置办细节。 第二天上午,湛跟着玄夜回到木屋,一起用完早饭,出发去了鹰影村。 除了翡翠柱子和二傻,一行人几乎全员出动,看着浩浩荡荡的一群人,湛纳闷:“去偷个鱼而已,至于么?” 吉昌答:“房子盖好了,我们也没啥事儿,闲的无聊,正好到处逛逛。” “哦,好吧。”湛转身就走,一行人在后面缓缓跟随,他一边走着,嘴巴也不停点:“一会儿你们跟着我,不要瞎跑啊,鹰影的人很野蛮的,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烦人的很。” 玄夜:“听村民说,你们俩个村子离得并不近,中间多有无主的空地,缘何还会出现抢占对方土地的情况?” 湛不乐意了:“虽说是无主的空地,但我们向来除了农耕,最大的来源就是狩猎,若在那地方打着了猎物,算谁的?” 吉昌:“既然是无主的空地,那当然谁打着了就算谁的了。” “对啊,正常人不都这么想么。”提起这事儿,湛就恨得咬牙切齿:“可鹰影村那些孙子,非说无主空地是他们的,若想打猎,就得把猎着的东西给他们大半,擦啊,傻子才会听呢好吧。” ‘擦啊!’这话,除了二傻,终于又从别人的嘴里听到了。 二傻果真跟巫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玄夜不动声色,继续道:“这个鹰影村,果真是不讲道理。” “嗯。”湛恨恨的啐了一口:“果然物似主人型,老子啥样,下面的孙子也啥样。” 这话里面,隐藏的东西可就多了。 玄夜大致揣测,应该跟鹰影这个始终未出现的祭司有关,于是问:“还不知他们的祭司叫什么?” 湛白了玄夜一眼:“都说鹰影鹰影了,当然是叫鹰了,笨!” 想起湛喜村名的由来,玄夜一脸恍然大悟的拍了拍脑袋:“思虑不周,原谅则个,这个鹰,听语气,你们应该很熟吧?” “如果死对头也能算熟人的话,那我们倒是熟的很。”湛翻了个白眼,对这个鹰的不屑之情溢于言表。 湛边说边走,语气没有丝毫变化,脚步却越来越快,众人起初还漫不经心的跟随,后来不得不提起力气,行之一半时,除了玄暨两兄弟外,其他人都缀在了后面。 湛回头看看两人,笑嘻嘻:“你俩轻功不错哦。” 玄月和玄夜虽然跟的紧,但两人之间还是有些差距的,玄月这时候已经无法说话了,泄了这口气,速度势必会降下来,玄夜则还好,毕竟,玄暨武功第一的人也不是闹着玩的。可就算还好,也已经使出了八成功力,和湛犹如闲庭漫步般的随意一比,高下立现。 这个湛,深不可测! 想到这里,玄夜问:“湛…前辈,您的功夫很强,放眼世间,当少有敌手。” 湛摇头:“哪里哪里,我就是身形灵活些而已,比我强的人多了。” 玄夜:“那个鹰,也与您不相上下么?” “额…”湛一时有些语塞,半响后才支吾道:“他嘛,那个狠戾有余,灵活自然是不如我了,而且,哼哼,他也敌不过我的蛇剑。” 在湛不善作伪的言辞下,玄夜得出,这个鹰的实力,比湛只强不弱。 这个巫族,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为何祭司的能力这般逆天? 玄夜有那么瞬间的茫然,他不明白,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来到这里后,他所掌握并精通的常识、计谋、乃至武功,似乎都没了用武之地。 这个地方崇尚自然,与世无争,人们安然的劳作、生活、繁衍,他们不善作伪,真实且不浮躁,这里没有权势,没有尔虞我诈,只有最粗鄙的规则,那就是强者为王。 自己引以为豪的武功,在这里,貌似也掀不起多大浪花。 那要如何保护众人,救回他的二傻? 玄夜再次陷入无尽的自怯自怨中。 玄月发现了弟弟的异常,却苦于竭力赶路,无法开口劝解,谁知湛却忽然道:“你怎么又这样?没完没了的。” 玄夜一怔:“什么?” 这时候,玄月终于到达了极限,无法再跟上两人的脚步,他飞快的落到后面,很快身影模糊起来。 湛却仿佛打开了话匣子,大有不吐不快的气势:“消极、被动、不懂得争取,为这个为那个,却从不为自己想想,你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才这么失败,你知道么?” 玄夜看着湛身边,应该只有自己了,于是疑惑问:“你在跟我说话?” “不是你还有谁?我在自己演双簧么?”湛恨铁不成钢:“你以为我不知你怎么想的?” “我如何想的?”玄夜奇怪极了,却不得不顺着说下去,湛这番话简直莫名其妙,听起来像是在说自己,可他们俩明明才认识几天啊。 “你想着若二傻救不回来,你就…”湛说至一半,忽然感觉空气中有一股不自然的流动,他心中一动,踏出的脚步斜斜一点,同时拽过旁边的玄夜向后飘去。 两人尚在半空,就见一阵凌冽的风刃剐向湛即将跃至的方位,虽然已经没人,但那片地面犹如被大刀砍过似的出现两道深深的裂缝,可想而知,若湛晚反应半刻,他将遭受何种伤害。 “你妹的。”湛破口大骂:“鹰,你是不是找死。”说完,哇哇大叫的扑了过去,与自空中跃下的一人缠斗起来。 第 108 章 空中的人携着一阵风落下,那人眉目深刻且极其凌厉,鼻梁高耸,鼻尖微勾,看起来不苟言笑,身形魁梧有力,虽是赤手空拳,但每一拳每一掌发出来都虎虎生风,掌风过处,枝毁地烂。湛则在冲出去时往腰间一抹,抽出一把九尺长鞭,鞭法角度刁钻,专往那人脆弱处招呼,两人一长一短,一远一近,按理来说应很快分出胜负,但却每每在危及关头扭转局势,于是僵持不下,缠斗良久。 玄夜在旁边看两人你来我往,越看越是震惊。 单就力度精度而言,自己难望其项背,这是其一,第二则是,他们的招式动作,自己有些见所未见,有些竟隐隐熟悉。 就如湛所言,他在身形灵巧上已登封造极,而且他貌似有超强的预感能力,只对手一个细微动作,便能推测出下一步的走向,继而及时应对,而且他的鞭法已达化境,伸缩抽旋,仿若自己的身体般灵活,加上鞭子的先天优势,攻击距离即宽又远,弥补了他先天身材较小的缺陷。唯一的劣势,大概也就是体力的不足吧。 对面的鹰却恰恰相反,攻势凌厉且力道极强,玄夜隔了很远,都能感受到他掌风带来的压迫,而且不光如此,一般力道强劲的人因肌肉较为发达,常常导致行动没那么灵活,可这个鹰却不受限制,身形灵活程度较湛只稍稍逊色,可想而知湛的压力之大。不过好在湛有长鞭在手,增加了二者的距离,间接的减轻了力道带来的压迫,不过也看得出,湛应付的很是费力。 这两人的功夫,比自己只强不弱,看来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去过几个国家,就当自己天下无敌,真真是井底之蛙了。 就这么一晃神的功夫,湛抽出一鞭,鹰头微侧,手抬起紧紧的攥住鞭尾,两人开始角逐力气,眼见湛要吃亏,玄夜忙飞身向前,目标直指向鹰的双手。 只要让他放开鞭子,湛就能全身而退,到时候是打是留,再做章程。 果然,鹰因玄夜的攻击放开鞭尾,湛趁机夺过鞭子,远远退开,玄夜见计策成功,正要抽身回撤,忽然一声尖利的声音响起,一只巨鸟从天而降,如炮弹般向玄夜头颈攻去。 不远处湛一声高喝:“你个死鸟!”,抽出鞭子攻向那大鸟,鹰上前解围,瞬间又打成一团。 这么一会儿功夫,刚才落下的几人相继跟了上来,看前方打的难舍难分,立时加入战局。 玄夜这边玄月、吉昌、和姬猛都是武功好手,虽然不比巫族人,但几人合力,以五敌二,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其中,湛和玄夜是主力,两人分担了鹰和那只大鸟的大半攻击,激战半响,湛瞅准时机,一鞭挥出,卷住半空中的大鸟,往地上狠狠一摔,大鸟瞬时晕了过去。 湛拎着大鸟的翅膀,朝鹰那边抖了抖:“哟,傻瓜鹰,你的宠物在我手里,不想让它变成秃子就住手。3…2…1…,我要拔毛啦!” 湛念到‘1’的瞬间,鹰猛地挥出一阵掌风,在其余人闪避的瞬间后退远离包围圈,他看着湛,面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你不要动他,当如你所愿。” “哼哼!”看得出来,湛很自豪,若不是碍于场面,估计鼻子都得乐出泡来:“跟我斗,你还是太嫩了。” 仿若少年的湛对着面容阴郁的男人一口一个嫩,众人无奈又好笑,默默分庭而站,等待湛的指示。 湛从身上摸出个口袋,一边粗鲁的把大鸟塞进去一边道:“喂,你们村子的人,打伤我们的人,怎么算?” 鹰虽表情没什么变化,但颞部的血管肉眼可见的跳动了一下,他深吸口气说:“我还没到村子,情况不明,待回去再说。” “什么?”湛眉头竖起,明显对鹰的回答不满:“那你刚才伏击我是什么情况,身上痒找揍么?” “你话太多了。”鹰蹦出这么一句话后就闭嘴不言。 “你啥意思?宠物不想要毛了是吧?”湛暴跳如雷,感觉受到了侮辱,竟然敢嫌弃他话多? 他一圈一圈绕着手中的布袋,力图让里面的大鸟晕上加晕,鹰没办法,只得道:“你这方向,是打算去我的村里偷鱼吧。” “咋了?”湛直接炸毛:“这地儿你家的?凭什么说我要偷鱼。” 鹰指着不远处一块破烂的木桩:“那是界桩,两村共同立的,你忘了?” 完蛋,人赃并获,咋办? 湛不转手里的布兜了,脑子开始飞快旋转:怎么说才能维护自己的体面呢?当做偷鱼贼是万万不可的啊。 玄夜这时出声:“我们听闻鹰影村的祭司即将到达,所以才前来商讨两村事宜。” 鹰看了眼玄夜,不动神色的反驳:“我村的人尚不知道我何时到达,你哪来的消息?” 湛胡搅蛮缠:“要你管,反正我们就是知道了,你怎么地?” 鹰:“既然如此,那就去村里详谈吧,那个…你别转他了,把他给我吧,你欺负的也够了。” “偏不!”湛嘴上说不,倒是对手里的大鸟好了些,他把兜子挂在肩上,颐指气使道:“走吧,到了再说。” 鹰竟被湛弄得没办法,只得转身在前方带路。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 笑看红尘人不老,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求得一生乐逍遥 ……” 兴许是太兴奋了,湛不由得高歌一曲,这歌别人或许觉得虽奇怪,但胜在应景,但听到玄夜耳中,无疑于天上一股惊雷,直接轰进了脑壳里,震的他整个灵魂都颤抖了。 这歌,二傻也唱过。 和二傻在一起那么久,二傻唱的歌,虽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首,但二傻就是乐此不疲,干活时、闲暇时、高兴时、寂寞时,他或咬字清晰,或哼哼唧唧,嘴里总是不闲着。 而这歌,玄夜却也只听过一次。 是他告白二傻的那天,他这一辈子也不会忘的。 虽然早知道二傻和巫族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每次每次,听到二傻说过的话,唱过的歌从他们口中传出时,玄夜总抑制不住澎湃的心情,那感觉,就如同二傻的回归近在咫尺。 想到这里,玄夜干涸的眼眶渐渐湿润,唉,认识二傻之前,从不知道自己竟是个爱哭的人。为何现在这么脆弱,像个小姑娘似的,动不动就感伤。 玄月最先感到弟弟的异常,他走到玄夜身边,拉了拉他的手,一切尽在不言中。 众人缓缓而行,不一会儿,到达了他们此行的目的地,鹰影村。 刚进村口,数十人就迎了上来,为首的一人走到鹰面前,单膝下跪道:“大人,您来了!” “哼!”鹰还没说话,湛先不屑的哼了一声:“你们村什么毛病,跪来跪去的,哪里的奴才?” 这话说的极其无礼,玄夜等人立时紧张起来,时刻警惕对方回击,谁知他们像是习以为常般,跪地的人在鹰的点头下起身,其他人则在前者站起后,整齐一致单膝跪地,齐声道:“大人远来辛苦。” 湛见众人没什么反应,甚是无趣,翻了个白眼,切了一声,自己往一边走去。 玄月以为他有什么打算,急忙跟着走了过去,谁知湛直接走到村口边的一个池塘边,对着里面的大鱼流起口水。 所托非人,所托非人啊,玄月想给自己一耳刮子,又想起此行的目的,于是道:“湛,咱们此次前来,不是为了解决两村争端么?那个…鱼的话,走的时候再拿不迟。” 那边,玄夜自进村起,就在仔细观察村子的地形及村民的特点。 和湛喜村完全不同,鹰影村是以渔猎为主业的村子,村子里几乎没有耕地,放眼望去,村里大大小小的池塘不下十个,各家各户的门前,都挂满了动物皮毛和晾晒的肉干,村民们虽也是各国人种,但较湛喜村来说,整体的身体素质明显更胜一筹。 当然了,更大的不同,还在于整个精神面貌上。湛喜村的人,虽古朴原始,但相较于常见的村子没太大差别,可鹰影村的人,谈不上所有,大部分面目严肃冷漠,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样子。 就说现在,一群人围着鹰,虽能从他们的眼中看出对鹰的尊敬和喜爱,但除了村长,也就是先下跪问候的人,其他人静悄悄的,一点儿声息也无。 玄夜远远旁观,看村长向鹰叙述两个村子争执的由来,问到哪个人了,被点名的人才会出来说话,由此可看出,他们之间的等级及纪律十分严明,跟湛与村民们打成一团嘻嘻哈哈的风格完全不同。 那边鹰和村民的交谈接近尾声,玄夜听到村长忽然说:“对了,大人,白叶的大人在您之前刚到,现正在村里游览,您…” 鹰面上显见的不悦:“她来干什么?” 话音刚落,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传来:“我来看看你,不行…?” 银铃的主人说到一半,忽然顿住了,玄夜回头看去,只见一个浑身素白的美貌女子站在身后,半是震惊半是怀疑的看着他,杏圆的双瞳里,渐渐被泪水充满。 玄夜看看四周,确定身边没有其他人,于是不确定的问:“请问这位小姐,你有何事?” 白衣女子却不说话,他看着玄夜,任眼中泪水滴落。 第 109 章 这个女人,看见自己为什么哭? 玄夜脑内飞速旋转,以他的记忆力,若见过的话,没理由不记得。 湛大呼小叫跑过来,挡在女人的面前对玄夜说:“你别理她,她有病,见了谁都这样。” 玄夜被转移了注意力:“你们…认识?哦,对了,她是白叶城的祭司?” 白衣女子被挡住了视线,迅速整理表情,玄夜看见她飞快的擦干了眼泪,从湛身后探出了头,虽然眼眶还是红的,但人已经恢复正常情绪,她问湛:“他们来做什么?” 玄夜迅速从她的话里抓到漏洞,按照常理来说,这个女人先问的话应该是‘他们是什么人?’而不是‘他们来做什么?’ 这也就充分的说明,这个女人不光认识他玄夜,更有可能,这里面其他的人里也有她认识的。 白叶城祭司? 那应该认识姬恒和姬猛,但姬恒今天没来,唯一的可能,就是姬猛了。 想到这里,他看向姬猛,用眼神示意:你见过她? 姬猛看懂了玄夜的意思,但却疑惑的摇了摇头,意思是他没见过这个女人。 不是么? 玄夜正疑惑,湛也不避讳,和那个女人聊起天来:“你怎么来了?” “你没收到消息么?我们该走了?”女人的话说的没头没尾,但湛明显听懂了,他看来眼玄夜:“什么时候的事儿,我怎么不知道?” “他回来了,我们要赶去下一个地方了。”湛虽然没有避讳,但女人明显有多余的考虑,她的话都截头去尾,而且意向不明,玄夜听得云里雾里。 不过大致的意思他还是能猜出来的,那就是,他们马上要离开这里了。 这肯定是不行的,就算要走,也要解决二傻的事儿才行。想到这里,他问湛:“你们要出门,那二傻怎么办?” “我答应你的事儿,一定会办的,这样,你先等会,我去和鹰商量一下两村之间的事儿。”湛说着瞥了眼白衣女人,给了她个警告的眼神后才向鹰走去。 现在不套情报,更待何时,玄夜待湛走远后,问白衣女子:“不知小姐如何称呼?” 按他们的起名方式,这女子不叫白,就是叶,果然,女人看着玄夜,眼神都不带错开的说:“我叫白。” 玄夜还想接着再问,可这个叫白的女子貌似比他还迫切:“你…来这里干什么?” 玄夜:“救人,我的爱人失了魂,我得知他出自你们巫族,所以来寻找办法。” “哦。”白衣女子敷衍的应了一声,不知有没有听到耳中,只是怔怔的看着玄夜。 玄夜等了半响,见白除了看他,没有半丝多余的反应,正要继续询问,忽然传来一声嘲讽:“你倒是好兴致啊,哪里认识的美女?” 原来是一边的吉昌,他早在白看到玄夜并流泪的时候就觉出异常了,现在看两人还聊起天了,心情不忿下忍不住出言讥讽。 玄夜解释:“我并不认识她。” 吉昌:“你不认识她,为什么她看你会那样?当我们都是傻子呢…哦,可不就是么,你把我们都当二傻了是吧?” 说实话,玄夜其实还是很烦吉昌的,之前两人相安无事,也是因为目标一致,可吉昌若这样蹬鼻子上脸,他也不想忍,于是道:“我说不认识就是不认识,你信不信,与我何干?” 白竟然也跟着反驳:“你管什么闲事,多管闲事多吃屁,不知道么?” 吉昌都懵了,一方面是诧异于白的反驳,另一方面则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么漂亮一个美女会口吐这么粗俗的话,一时间瞪着白,人都结巴了,他‘你…你’了半天,愣是没再憋出一句话来。 白仰着头,像个傲娇的牡丹般:“你什么你,就你话多,一边儿呆着去。” 吉昌脑内斗争半响,默念好男不跟女斗,深吸口气,拂袖走开了,白见取得胜利,像个小女孩般挤了挤眼:“咱们不要理他,继续聊吧。” 刚才的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玄夜这时候才得以仔细观察这个叫白的女人。 玄夜对美丑没有概念,在他眼里,全天下的人分成两种,一种是自己的亲人、二傻,还有他的亲人们,另一种就是其他人,第一种无论是谁,都是最美的,至于另一种,无所谓了,美丑与自己又没有关系。 可这个女人,怎么说呢,玄夜就是觉得看着她,心里会很舒服,除此之外,貌似她对他,还有一丝莫名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与情爱无关,但又透着点血脉相连的感觉。 难不成,这个白,与玄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可是,不对啊,这个白是巫族人,而且应该还是白叶城的祭司。 想到这里,玄夜问:“请问,你是否玄暨人?” 白眨巴着杏圆的双眼:“不是啊,为什么这么问?”说着,她示意玄夜看湛和鹰,意味深长道:“而且,你没发现么?在我们巫族,是不分民族国家的。” 玄夜如醍醐灌顶般看向那两人,又看了看白,脑子开始飞速旋转起来。 白的瞳色是翠绿中带着湖蓝,但头发却是白色的,湛也是偏向绿和蓝的瞳色,头发是褐色微卷,至于鹰,则是棕发黄眼,他们每个人,都与色目、彩发、玄暨的人种大不相同。 玄暨是黄肤黑发黑眼,彩发是白肤各色头发,瞳孔的颜色,却只有绿偏蓝一种,至于色目,则是褐肤黑发,瞳色则是各异。 目前看到的这几个祭司,不符合任何一个国家的特征,你当然可以说他们既然是巫族,与别国不同是正常现象,可白为什么又说,他们是不分种族国家的。 这话又有什么深意呢? 玄夜这边尚在思索,玄月过来打断了他的思绪:“那边没谈拢,又打起来了。” 玄夜立时觉得脑瓜嗡嗡的,这怎么回事,就算是世仇,也用不着一天三顿打架吧,这是打架还是吃饭呢? 本来,他们爱打架玄夜也管不着,可再这么下去,两村之间的争端无法解决,解决不了,湛就没法回森林深处,回不去的话,治疗二傻也就遥遥无期,所以无论如何,玄夜要尽快让他们处理完问题。 这么想着,玄夜立刻转身向二人走去,白不知为何一路跟着,眼看玄夜面露急色,劝解道:“你不用担心,他俩打完就没事儿了。” 到了两人打斗的地方,玄夜有点儿傻眼,怎么感觉事态有那么点…微妙。 与预想当中以多欺少的状况不同,鹰和湛两人虽然打的火热,可鹰影村里的人却一个也没有参与其中。 他们或在不远处的池塘捕鱼、或在各家的门口结网、或修补工具、或准备出门狩猎,总之干啥的都有,不要说帮忙打架的,连个围观的也没有。 玄夜呆站着不知是否该加入,在别人的地盘上,人家没说以多欺少,自己若是不要脸面上去就打,这可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加重问题了。 玄月往旁边蹭蹭,到了一户村民门口,不甚在意的问:“你们不怕祭司受伤么?” 可惜,这个鹰影村就像湛说的那样,人均话少,况且玄月一看就是敌非友,人家只是瞥了他一眼,压根不接话茬。 玄月闹了个没趣,但他也没泄气,左右看看,找到一个在池塘边玩耍的少年故技重施:“小友,那边打架好不热闹,你怎么不去看看?” 少年正在池水里捞石子,闻言道:“看腻了,不想看了。” 玄月:“……?” 毕竟是少年,看到玄月迷惑的眼神,好心解释:“阿娘说,他俩打来打去好多年了,再刺激也腻了,再说了,湛喜的那个祭司,总是欺负我们祭司,村长说了,少看,省的祭司脸上挂不住。” 玄月更迷惑了,他转身看两□□来腿往,心想这都什么操作啊? 不过,看了片刻后,他忽然明悟了。 刚才村外那一场打斗,因为他们是后来赶过去的,而且一见战局便身入其中,所谓当局者迷,是以有些不是很明显的迹象,都被忽略了。 如今旁观看了一会儿,玄月算是知道了。 鹰的那只大鸟,被湛放在布袋里,如今被扔的老远,里面倒是没什么动静。鹰少了大鸟在天上的配合,湛应付起来,似乎也没那么吃力…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这样的。 可在明眼人,且功夫高强的人眼里,鹰的出手难免有些…怎么说呢,就是觉得软绵绵的,没有使出全力。 玄月可是领教过鹰的强硬,那一拳挥出来,自己若是硬接的话,手掌都得酸麻半天,可如今湛舍弃了鞭子,与鹰赤手空拳打了半响,竟然一点儿事儿都没有。 湛的力度玄月也是领教过的,他虽然也很强,但和鹰绝对不是一个层面上的。 这个鹰,明显在放水。 果然,下一刻,湛卖了个破绽,假装下盘不稳,鹰竟然立时伸脚扫向湛的双腿,谁知湛半空中一个漂亮的旋转,直接落在鹰的后背上,用一只胳膊勒住他的脖颈。 “投不投降?”湛气喘吁吁的问。 “你松手,我就投降。”鹰被湛勒的动惮不得,只能服软。 “说,打伤我们村民的事儿怎么算,按我的要求,赔偿五百斤鱼干,以后鹰影的人见了我们村的人要绕着走,同意么?” 鹰沉默不语,村长不知打哪冒出来替鹰答应:“大人,我们以后绝对不会再与贵村起冲突了,你快放开鹰大人吧。” 玄月这时候四处张望,所有露天的村民,都不知什么时候回到屋里,明显为了回避他们祭司的窘态。 哼,跑的还挺快。 看来,这个鹰和湛之间,绝非世仇这么简单。 第 110 章 一场冲突就这么简简单单化解了,和闹着玩一样。 玄夜有那么点不真实的感觉,不过…无所谓了,他现在就想立刻赶回湛喜村,他离开二傻的时间,貌似有点久了。 确定关系以来,除了二傻流落色目,这是两人分开最长的一次了。 他想二傻了。 非常非常想! 他觉得,上天真是极其公平的,要不怎么说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呢。 上次,他悄无声息的陷入假死,二傻的痛苦,如今他是切身体会到了。 那会儿他没有知觉,但仅从阿尔曼转述的两三语,他就能脑补出二傻是多么的绝望和无助,他也终于能理解,二傻为什么会自戕。 如今地位变换,他的情形好于二傻太多,但这么久下来,他觉得,自己也要支撑不住了。 他不再满足于二傻只剩一副躯壳,他想要更多、更多…… 成败在此一举。 鹰并没有留下来,他处理完村子里的一些事情,与白一起,跟着他们回到湛喜村。按湛的说法是,他们将随着玄夜一行进入森林,回总部报到,进行后续的行程。 一行人脚步不停的回到湛喜,路上,玄夜刻意观察新加入的白和鹰,这两人脚程奇快,与湛不相上下,他们身上,似乎蕴含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力量。 这个巫族,到底什么来头? 从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他们青春不老,武力高强,比之玄暨皇族有过之而不及,至于其他能力,他们尚未露出端倪,玄夜也不好推断。若他们真心帮助当然好,可若他们包藏祸心,玄夜也不打算善了,就算踏平巫族和这片森林,拼死也要寻着线索让二傻恢复。 反正二傻若寻不着灵魂也会慢慢衰竭而死,他玄夜完全没必要给自己留后路。 边疆已定,色目和彩发在现有国主统治下,已然不会再发动战争,百年以内,玄暨可保安平,身上的担子可以坦然卸下,剩下的,唯有自己的生活了,谁也管不着。 “你在想什么,这么入神?”疾行途中,白跟上来问。 这个白真是奇怪,她似乎和自己认识,处处没话找话,虽说的都是些小之又小的事儿,但这个白就是乐此不疲,玄夜对自己的记忆有信心,他笃定从未见过这个女人,只能归咎于自己与她认识的人长得相似这个可能了。 “没什么…对了,能否冒昧问一下,你们说的离开,是要去哪里?”玄夜问。 “嗯…”白纠结了一瞬,模糊答:“很远的,你们无法到达的地方。” “是为了办事儿么?”玄夜继续。 白:“对,是我们的使命。” “那我的爱人怎么办,湛答应我要救他的。”玄夜焦急。 湛其实一直紧跟在旁边,这时候插话道:“我答应了你就会说话算数,即使我们有任务,也会先保证你这边,你放心好了。” 白看了眼湛,碍于玄夜在场,没有多说什么,这时候,他们已经抵达了湛喜村。 湛还有一些事情处理,他们需要在湛喜再呆一两天,待处理完毕,湛会带他们进入森林。 正好玄夜这边也需准备一二,毕竟森林不比外面,带着二傻这样行动不便的人,好多事需要提前安排。 分开前,湛忽然道:“二傻你不用带进森林,那里面地势复杂,草木纵深,沟壑众多,根本没有道路,他一个人无法行走,若单出一个人背他的话,会大大的拖慢行程,我们的事务也比较紧急,这样,你先把他留在湛喜,待事情有了眉目,再接他不迟。” 玄夜一怔,道:“嗯,我回去考虑一下。” 两队人分道扬镳,玄夜他们回了新建好的木屋,湛则带着鹰和白,去了森林边缘的一颗参天大树。 看四周没什么人,三人手脚并用,仿佛没有重量般登上树顶,各自占据一根树杈,步入正题。 话多的湛先对白道:“你能不能控制一下自己,别每次见了他都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我们解释起来很费劲的。” 白看着远方玄夜木屋的方向,面色黯然:“我也想,可控制不住。” “哼,女人。”湛不屑的撇撇嘴。 这时鹰忽然开口:“你为什么答应他,难道你忘了咱们的任务了么?” “什么任务?我不记得。”湛装傻。 “你…”鹰被湛气的说不出话来。 “那劳什子的任务我不想提,但既然他找了过来,我也不能当做看不见,我虽然没有白那么没用,但也看不得他难过。”湛嘴上说着白,轮到自己,语气也不由落寞起来。 鹰:“既然金临传来消息让我们出发,那我们如何在他眼皮子低下行动?” 湛扭头问白:“消息怎么只给你了?我们没收到,可不可以当做不知道。” 白终于把眼神从玄夜木屋的方向移开,骂道:“金临是那么好糊弄的么?他让巨蟒给我传话了,还让我转告你俩,务必一起行动。” 湛:“谢谢了,我不喜欢和面瘫在一起。咱们分开行动,效率比较高。再说了,我还要帮他办完事才行,你们先走。” “金临不会同意的。”鹰提醒湛:“他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眼看就快成功了,你别添乱。” “添什么乱,9380号是他放出去的,正常程序是确认死亡后才会回收,现在人还没死,凭什么收回来,那边现在天天拿个壳子当宝,活不了死不去的,这是耗谁呢?”湛提起来就一肚子火,人也越说越气:“那位祖宗是能耗的起的人么?他就是那么个个性,看着没事儿,其实心里早就枯死了,现在还是抱着一丝希望的,若真的没盼头了,完蛋是迟早的事儿。” 看着鹰面无表情的样子,湛一口气上不来也下不去,脾气上来,抽出鞭子对着鹰就是一挥:“就知道任务任务,任务是死的,人是活的,之前的事儿你都忘了么?你个没良心的,当初老祖宗对你多好啊,你被鹰群攻击,从空中掉下来,正落到他身上,若不是他悉心照顾你,你早化成土了…你个没良心的。” 鹰伸手一把拽住鞭尾,虽然没被抽中,可无缘无故被骂,心里也火大:“我说什么了么,我只是说金临会责怪,害怕对你不好而已,你这人真是……” 鹰不说还好,一说湛更着火:“我呸,金临算个屁,我答应执行任务,只因为怕他么,还不是为了老祖宗,妈的,我虽然打不过他,但也不怵他,知道么?” “行了,你俩别吵了。”白不耐烦:“你俩每次一见面就吵,没完没了,不觉得没意思么?有这时间,不能想个好的方案出来么?” 湛:“反正我不管你们如何,我是一定要先决绝他的事儿的,白你呢,不想着为他分忧解难,只会哭鼻子么?” 白解释:“谁只会哭了,我是想着比你长远,毕竟,按金临的方法找到所有的碎片,才是对他最好的交代。反正这个他,不过是个试验品罢了。” “试验品你哭什么留恋什么?”湛被白的说法气的简直无语:“我若看不见也便罢了,若是看见了,管他试验品还是真的,只要是他,谁都别想欺负了去。”他看了看欲言又止的白和沉默不语的鹰:“反正我是帮定了,你俩爱干嘛干嘛吧。”说完,跳下树枝,几番翻腾跳跃,落到地面上走了。 白看着鹰:“笨蛋湛,说什么也不听,就是个短视的傻子,你呢,怎么说?” 鹰沉默半响,问:“金临原话如何?” 白想了想:“他就说碎片回来了,让我们准备准备,跟他一起去下一个地方。” 鹰问:“他为什么派了巨蟒,怎么自己没告诉你?” 白:“巨蟒说他太高兴,所以休眠了,等咱们到了总部,他自己会醒的。” 鹰:“他没有很急吧?” “那倒没有。”白回答完,对鹰少有的多话很是疑惑:“你问这么多干嘛…”随即眼珠一转,想到可能:“难不成你打算和湛一起胡闹?” 鹰得到想要的结果,不再回答,身形一晃跳下树去,参天的大树,他却毫无畏惧,如飞鸟一样缓缓坠落,临到地面时脚轻轻一点,安然落地,随后快速的隐没在黑暗之中。 “一群短视的家伙。”白在树上气的大骂,人却没有离开,她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躺在枝桠上,看远方那轮圆圆的明月,一如若干年前,那无数个日日夜夜。 第 111 章 两方人分开后,玄月一行人回了木屋,那会儿,天色刚刚落黑。 翡翠刚刚给二傻喂完饭,看到他们,脸上一喜:“正好,想着你们快回来了,做了很多,够吃了。”说着,他看看几人,问玄月:“玄夜怎么没跟你们一起?” “他悄悄跟着湛,看有没有什么收获。”玄月说着坐下来,借着吃饭的功夫,与翡翠说起一路上的经历。 他们一行人出门,满共可能也就大半天的时间,中午走的,路上耽搁一阵,在鹰影村逗留一会儿,再加上回程的路,这短短的时间,木屋竟然已经布置的像模像样。 桌椅板凳齐全不说,几间屋子里各有一张大大的木板床,虽有些简陋,但好歹解决了休息的问题。 翡翠听完了玄月的叙述,张大了嘴:“这一出门,又碰见两个祭司,玄夜跟出去,不会有事儿吧。” “阿夜的身手你放心吧,即使祭司们很强,阿夜别的不说,逃脱的能力还是有的。”玄月说着问翡翠:“你也真行,这么小的村子也能置办齐全,真是辛苦了。” “咳,和你们比起来,我也就能做这些事儿了。”翡翠说着,偷偷凑过来对玄月说:“那个姬恒,不但外表跟二傻一样,性格什么的也像极了,唉,我都有些分不清他到底是谁了。” 这边一行人吃饭休息,那边玄夜在分别后就偷偷缀在三人身后,他深知几人厉害,不敢跟得太近,远远看见三人像没有重量似的上了颗参天大树,一时没了主意。 很显然,三人是有极其机密的事儿要谈,为了避人耳目才有此一举,玄夜不可能跟着上树,可若如此,不就毫无收获了么? 为了防止被发现,他隐藏在几人登上的大树旁,粗算也有十几米的距离,再加上树将近五十米的高度,总共算下来七八十米的距离,任他耳力再高强,也难听到上面的的对话。 难道就这么无功而返? 他急的抓心挠肺,怎么办? 他试着向大树那边移动了几步,藏在深深的灌木中,侧耳倾听…还是什么都听不到。 极度挫败下,他坐倒在地,靠在离大树不远的一株矮树上。 “……任务我不想提,但既然他找了过来,我也不能当做看不见,我虽然没有白那么没用,但也看不得他难过…”一丝声音,若有似无的传了过来,玄夜一惊下坐直,那声音又消失了。 他扭头四顾,用心倾听,那声音真的听不到了。 怎么回事儿?为什么声音时有时无? 玄夜心思电转,他在分析,有哪个动作,或者那个情形,是刚才有而现在没有的。 想来想去,唯一的不同,就是刚才他是靠坐在背后这颗矮树上。 玄夜缓缓的又靠上去,果真,当后背触到树干的那一刻,声音又传了过来,这次,换成一个女人,也就是白的声音:“他让巨蟒给我传话了,还让我转告你俩,务必一起行动…” 顾不上其他,先搜集情报要紧,玄夜仔细听他们的谈话,谁知越听下去,他越是疑惑。三人所说的话,他每句都能听懂,可串联在一起,却无比的莫名其妙。 什么‘金临’、‘9380号…回收’、‘老祖宗…试验品’…… 玄夜被这些爆炸性的消息震的头脑发昏,连湛下来都没察觉,若不是他朝相反方向去了,当即就得露馅。 不一会儿,鹰也下来和湛往同一方向离开了,那个白却一直没下来,玄夜呆坐着,心里很乱,那些话在脑子里打仗一般此起彼伏,搞得他有好一阵子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又为什么会在这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玄夜站起了身,虽然脑子里很乱,但仍有一个声音清晰的告诉他,赶快回去吧,二傻还在家里等着呢。 回到木屋,已近深夜,其余几人都回卧房休息了,只有玄月还在厅里等着,见到玄夜进来,玄月站起身:“怎么这么晚回来?”待看到玄夜的神色后,又加了一句:“怎的脸色如此差?” 玄夜还有点如在梦中,他缓缓坐下:“我听到他们的话了,但…有些不明白,我原封不动陈述出来,你帮我参谋参谋。” 这段对话总共也没几句,玄夜的记性很好,从说话人的语气到停顿几乎完全复刻,他说的很慢,能听出来,在说的时候,玄夜依旧在极力思考,可就算再慢,这短短的对话,玄月也听得极其费力。 他们好像瞬间从一个世界被拉去了另一个世界,虽然以他们的世界观完全无法体会,但不妨碍最终对这段对话,两人达到了一个最低层面的理解。 玄月:“现在咱们做一个总结,不管对与错,这是我们目前得到的最新情报。首先,你听到的第一句话:‘…任务我不想提,但既然他找了过来,我也不能当做看不见,我虽然没有白那么没用,但也看不得他难过… 这个他,结合上下语境,应该是你,玄夜。”玄月说着,看向弟弟:“关于这点,你有什么异议?” 玄夜:“没有。” “好,那我继续往下。”玄月把每句话都抄在纸上,并在旁边标出他们分析的结果:“之后他们提到了金临和巨蟒,结合咱们在鹰影村听到他们的对话,这个金临,应该是他们的上级的名字,巨蟒,则是负责传话的,他们巫族不能从常理来考虑,所以,这个巨蟒,不知是人的名字,还是其他什么东西。” 看到玄夜点头同意,玄月续道:“之后是湛说的,也是从他的话中,我们才推测出,这个‘他’,指的就是你。 其实从来到湛喜村,见到这个湛开始,我就觉得特别奇怪,他对于咱们提出救二傻的要求,为什么没怎么思索就答应,这有点说不通,按理说,咱们和他萍水相逢,他完全没有理由这样。 现在我们知道了,他一直就认识你,或者说,他们三个,本就认识你,只是不像白那样,表现的那么明显…不,他和鹰两人,都在不着痕迹的隐藏。 那个他们的上层,也就是金临,在谋划一个事情,从鹰的话里知道,这个事情,貌似跟你有关。 之后,则是我最难以理解的一段话。 湛提到的这个‘9380’号,与我在飘叶城破庙找到的二傻鞋子上的数字是一致的,这也就证明了这个‘9380’号,就是二傻。 从他的话里,我们知道,二傻确是出自于他们,后面的‘确认死亡后回收’等等,就不是咱们理解的范畴了。之后,就是他提到的‘那位祖宗’,结合语境,说的应该也是你。 你应该是与他们有过恩惠,那个鹰,就是你曾经救过的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湛与我们萍水相逢,却愿意救二傻。 玄夜点头:“对,从对话里可以知道他们目前对金临的任务执行上出现了分歧,到最后,湛依然站在咱们这边,表示要先救治二傻,可白说的,那个所谓寻找‘碎片’的任务,我却不懂……还有最后….”玄夜像是一瞬间极其困惑:“白所说的‘试验品’,应该也是我吧?” 玄月点头:“试验品这个词,我在二傻口中经常听到,我们那会儿一起讨论医学和药剂的时候,多听他提起这个词语。比如在彩发的时候,为了了解药物的性状而进行一遍遍的探索,那些药物,就是试验品,可你是个人啊,如何能与试验品挂上关系呢?” 药物…试验品…阿夜(我)… 好多线索逐渐串联起来,一直以来被忽略的问题终于浮出水面,两人恍然大悟异口同声道:“这些巫族人,也和二傻一样,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没错,巫族…巫国…他们一直固封在自己的思想里,想着巫族人虽然神奇、怪异,但好歹在这个世界上也存在几百年了,想着二傻可能是巫族人,才如此的奇异,也恰恰如此,忘记了二傻之前说过的最重要的话:他压根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不是同一个世界,那他们的一切行为和话语就合理了,正是身处不同的世界,他们的言语习惯,科学技术均与这里不可同日而语,而他们所谓的任务,既然要离开这里,是否就是要返回他们的世界? 二傻的灵魂,是不是也回去了他的世界。 跟着他们,肯定能找到二傻,把他带回来的话,二傻不就活了? 第 112 章 那天夜里,玄夜翻来覆去睡不着,关于对话,他和玄月解释了一部分,另一部分,以他们的能力,无法理解。 夏虫如何语冰,那种感觉让玄夜很无力,这时候,他又想起二傻,想起在色目说起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时,他落寞的眼神。 身份对调的话,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他自认不会比二傻做的更好,心疼之余,对二傻,是浓浓的敬佩。 虽然没有完全破解他们的对话,但有一点玄夜是可以肯定的,湛是真心想帮他,那样,他可以安心的跟着湛,先把二傻的灵魂找出来再说。 至于其他都是次要的,事实上,虽然不甚理解,但从‘试验品’这个词语就能推敲出,他玄夜的属性和地位也堪为迷惑。 要搁以往,玄夜且要往不好的地方想呢,比如真实的来历身世,若按他们的说法,搞不好自己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地位、权利这些还好说,玄夜本身也看的不重,可若连自己的亲人都是假的,那他可真的会自闭的。 不过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二傻在一起这么久,玄夜多少学到他一些优点,比如万事向好看的观念,如今脑内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迷惑就迷惑吧,反正只要是人就行。 如是想着,玄夜自嘲一笑,向旁边靠了靠,依入熟睡的二傻怀中,默念:“你快些好起来吧。” 那晚,玄夜并没有睡多长时间,但却做了一个梦,一个从来没有做过的梦。 一片望不到尽头的平原,一抹鹅黄般莹润的满月,一株高逾千尺,宽逾数里的大树。 说是一株树,玄夜却并不十分肯定,因为他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绵延数里的大树。以他的观察,这应该并不是一株,而是很多很多树相互缠绕共生,从而导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片树林。 说它有主干,可为何主干如此之多,且主干延伸出去的枝丫上,结满了如灯笼般绚烂的各色水果,说是一片林,可为何那斜插出去,如长发披肩般挂满了柳条的枝丫,又七扭八拐的连着主干? 猴子,狐狸,狮子,麋鹿这些互为天敌的动物,相安无事的或坐或卧在大树下,放眼望去,树枝上似乎还有好些叫不上名字的奇珍异兽,它们或无奈,或带有敌意的审视着树外的一位少年。 少年的面目模糊不清,玄夜却不知怎么,笃定那就是他的二傻,他心情激动极了,立时就要迎上去,想抱抱他,听他叽叽喳喳的说话,心念一动,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身体。 一阵微风轻轻吹过,巨树的枝叶抖动,玄夜不知为何,竟听到说话声。 “试验品…试验品…试验品…你只是个试验品!” 这声音越来越嘈杂,吵的玄夜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心又烦躁起来。 “谁在说话?”伴随着一声大叫,玄夜忽然坐起。 天已透亮,身边的二傻早被翡翠接走,玄夜看着旁边空空的床板,人还有些傻,他恍惚记得自己做了个梦,但具体细节,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早饭时,和吉昌等人说了昨天的收获,众人听了放下心来,既然他们真心救二傻,那还说啥,跟着走就行了。 玄夜也说了湛的考虑,认为带着二傻进入森林,对他也极其不利,于是大家决定,二傻就留在湛喜村,由翡翠柱子和姬恒照顾着,考虑到意外的因素,还得留两个有功夫有能力的人,因此姬猛和阿尔曼也留了下来。最后决定,由吉昌、玄月和玄夜三人随湛进入森林,待二傻灵魂有眉目了,再做打算。 两天后,玄夜三人在村口与湛汇合,出发前往森林深处,也就是湛口中的总部。 翡翠带着二傻,在村口为几人送行,他问湛:“你们大概几天能回来?” 湛抬眼想了想:“不好说,碰见大佬就慢点,运气好他没睡醒,就快很多。” 玄夜给翡翠姬猛鞠了一躬:“二傻就劳你们照顾了,我们会尽快回来。” 湛一人当先已经走了:“别扭扭捏捏了,早去早回,开路。” 玄夜三人再看了眼村口的众人,转身跟着湛走了。 “路上没什么好磨蹭的,你们跟上我啊。” 刚出了村子,湛就加快了速度。 玄夜紧紧的跟在湛旁边,看身边的景色如飞般向后褪去,自从进入森林后,眼前的一切,似乎渐渐的发生了变化。 沿途的植物动物,渐渐变的不再熟悉,唯一没变的主题,对于植物来说,似乎是在不断的变大,至于动物,因为他们的速度过快,玄夜也没时间过多关注,他所留意到的,是动物的外形,逐步朝他不认识的方向发展。 中间休息的时候,他们来到一片相对开阔的地域,说是开阔,但地面灌木仍多到难以下脚,湛说:“这里的有毒物质比较多,你们不要随意触碰不认识的东西,我去找些吃的。” “我跟你去。”玄夜说着跟上湛。 “哎呀,你看着他们。”湛似乎有点不乐意,不过耐不住玄夜态度强硬,嘴里鼓囊:“你不看着我我也不会跑的,跟那么紧干嘛?” “没有,我只是想和你聊聊天。”玄夜说着,跟着湛走了不远,到了一条小河边。 “哦,那聊什么?”湛没做任何捕猎的准备,一屁股坐在河滩上,感觉像在偷懒。 “你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玄夜开门见山。 湛吃惊反问:“为什么这么说?” 玄夜:“你若不想说,可以不回答。” 湛想了想,道:“嗯,其实无所谓想不想说,不过你既然问起来,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是这个世界的人,如假包换。” 得到了与推测截然相反的结论,玄夜一时有些呆,他看着湛的眼睛,推测他说的是否是真话。 湛咳嗽一声,续道:“我们只是很少出去,所以和你们有些脱节了。” 玄夜步步紧逼:“那二傻为什么会流落到玄暨?” “啊…嗯…”湛抓耳挠腮:“他么,有些特殊,需要出去。” 玄夜:“你不是说不认识他么?现在怎么又这么说?” 湛暗骂自己不争气,害怕泄露更多,于是闭着嘴不再说话。 玄夜盯着湛,正准备施以压力,河水里忽然一阵涌动,一个东西忽然穿过水面跳了上来,直直朝着湛的方向袭去。 玄夜定睛看去,只见是一条巴掌大小的鱼,这鱼面容丑陋还在其次,少见的是锯齿一样的的数排尖齿外露,一看就极其凶猛。若是被这东西咬一口,大块肉都得撕下来。 湛虽然反应过来了,人却站在原地没动,像是笃定这东西伤不了他,玄夜也乐得静观其变,果然,那鱼将要触碰到湛的衣袖前夕,一直大鸟忽然从天而降,准准的叼住丑鱼,翅膀一展,又朝天空飞去。 湛飞速出手,揪住大鸟的尾巴,懒懒道:“你这只傻鸟跟踪狂,看我还不抓到你?” 玄夜:这不是鹰的那只鸟么?他果然也跟着来了。 这边,湛揪住鸟尾巴,也不影响这鸟囫囵一口吞下怪鱼,他吃完鱼,被湛倒提着问:“你老板呢,在哪呢?让他出来赎你。” 大鸟睁着无辜的大眼,表示听不懂。 “嘿!”湛晃了几下:“你别给我这儿装傻,叫他出来。” 大鸟仍是一声不吭,玄夜似乎从他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里看出点习惯的味道,不过他的主人不会任由湛胡闹下去,一声无奈的声音传来:“你别老晃他了,他头晕。” “头昏个屁。”湛手一抬一松,大鸟借势飞上天空,落在从林边走来鹰的肩头:“你跟着我,是不是被我骂了一顿,幡然醒悟了。” 鹰不动声色的翻了个白眼,不打算和湛说话。 “切。”湛走到河边,挑出几块大小合适的石头,瞅准了往河里天女散花般的一甩,片刻后,几尾手臂长的肥鱼浮了上来,他淌水过去,拾起那些鱼,对鹰说:“别老跟着我,你身上的老头味儿隔多远我都能闻见,臭死了。” 鹰眉毛跳动了一下,不着痕迹的深吸了口气,想闻闻所谓的老头味到底是个什么味道,奈何没有结果,半响后,他无奈跟在湛身后:“你一个人应付不了金临。” “用不着你管。” 湛拿着鱼,和玄夜回了休息的地方。众人见湛出去一趟,又带回一人一鸟,也不吃惊,接过湛手中的鱼处理起来。 鹰却不再说话,自动加入准备饭食的行列,他随身带着的调料貌似不少,几番操弄,片刻后,一阵香味袭来。 本已躺在一边的湛跟中邪了一样,整个人忽然跳起来,顺着香味走过去,拿起刚烤好的一条鱼大嚼起来,婴儿肥的脸上洋溢着浓浓的满足:“看在你手艺这么好的份儿上,跟着吧。” 吉昌玄月几人,素来都是衣来伸手的主儿,做饭功夫上确实差些,如今没了翡翠在旁,生存的窘迫就体现出来了。 货比货得扔,看着自己这几条焦的看不出形状的黑炭,再看看那边色泽漂亮冒着热气的鱼,众人对这个表面上看难以亲近的鹰,有了新的看法。 可惜,鹰只烤了四条,湛吃了两条,他自己一条,他带的那只大鸟一条,表明没有其他人的份儿。 饭毕,湛摸着滚圆的肚子对玄夜三人说:“如今还处于森林的外围,一会儿,我们要正式进入森林的中部,为了防止暴露,你们带着这个。”说着拿出三个盒子分给众人。 这盒子非木非铁,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玄月从未见过这种材质,于是问:“这是什么?” “屏蔽信号用的,你装着就行。”湛随口答了一句,整理下衣物:“有大鸟在天上呼应,我们省了戒备的功夫,下面要加快脚步了。顺利的话,我们一天后能到驿站,在那里,我们将更换其他的交通工具。” 第 113 章 望着外面的景色,玄夜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玄月则在反省,反省自己对‘交通工具’这个比较新颖的词,可能有些理解上的偏差。 吉昌则好奇的盯着他们如今所处的这个逼仄狭小的空间,眼睛亮的吓人,自从登上了这个铁皮盒子,他的嘴似乎就没停过:“这个铁皮做的东西,为什么能在天上飞,你们…果然是神仙么?” 湛兴趣缺缺:“不是,没什么,我也不知道。” 玄夜收回思绪,因为他刚刚看着窗外,其实在想,二傻既然是他们的人,之前肯定也是坐过这个东西的。 这个所谓的叫做‘飞行器’的东西。 “喂…喂…湛,你们这么飞在天上,难道从来就没被其他国家的人看到么?”吉昌还在锲而不舍的发问。 “我们现在处于一万五千米的高空,没有人能看那么高谢谢。”湛无聊的拉着额边的碎发:“你别大惊小怪的好不好,安静…安静一会儿。” “安静不下来。”玄月说道:“我觉得,我们需要开诚布公的,好好的谈谈。” “谈什么?这些对你们来说都是机密,要不是我时间太紧,也不会带你们来坐它。之后就给我彻彻底底的忘掉,算是你们对我的报答,了解?”湛不说则已,一说就彻底切断了他们的后路。 “忘掉是不可能忘掉的。”吉昌低声嘟哝:“大不了不问了呗。”虽是如此说,可面对如此新奇和大好的机会,不套取情报是傻子,于是吉昌眼珠偷偷一转,凑过来坐到湛的身边,盯着他问道:“你真的打算救二傻么?” 湛奇怪的回望着吉昌:“说了很多遍了,怎么还问个不停,你是脑袋不好使,还是眼睛不好使?” 五感延伸,确定鹰在前仓操纵这个所谓的‘飞行器’,并未留意这边,吉昌放下心来,施展瞳力直直看向湛的双眼,如说悄悄话般在他旁边耳语:“那我问什么,你就答什么,知道么?” 前面的玄夜和玄月注意到这边的情况,望了过来,满含希望仔细倾听。 吉昌也激动的注视着湛,为了保险,他加大瞳力,不知什么时候到达目的地,他要尽快尽多的套取情报。 湛盯着吉昌的双眼,他似乎是有些疑惑,然后不太确定般又看了看,忽然一巴掌拍到吉昌脑袋上:“你个臭小子,想暗算我,滚一边去吧。” 吉昌被糊懵了,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装傻道:“不想说就不说呗,干嘛打人?” “装…啧啧啧…使劲儿装。”湛翻了个白眼,不屑道:“就你这点三脚猫功夫,跟金临比差远了,还搁我这儿显眼。幸好是碰见我了,要是鹰,打掉你的门牙。” 吉昌面上依旧装傻,心里已经惊涛骇浪了。看湛这个样子,摆明了是不受他瞳力控制的。 以此类推也就是说,他的精神力,对巫族人是完全无效的。 这可真是棘手,自己这点引以为豪的本事,竟然完全不起作用,再加上功夫不如他们,那还不任由他们揉圆搓扁了? 玄月和玄夜一直观察这边,眼见失败,默默无言收回目光,陷入各自的思绪。 这样一路无话,不多久,玄夜感觉飞行器缓缓下降,片刻后,轻触传来,他们已经到了地面。 湛站起身:“到了,你们跟我下来吧。” 从机舱出来的鹰也跟了出来,湛道:“你家不是远着呢么?出来干嘛,直接回你家去。” 鹰无奈道:“你别单独行动,有事儿叫我。” 湛不耐烦:“知道了。” 飞行器又垂直飞走了,玄夜三人跟着湛,站在好大一片空地上。 说是空地,其实也长了半人多高的灌木,一眼望去,除了灌木,貌似什么都没有。 温度倒是很适宜,除了这些,几人完全无法判断这是哪里。 “你住这里?这里什么都没有啊。”玄月说着,在地上仔细看:“难不成住地下?” “地鼠才住地下,我住地上。”湛说着,掏出一个东西,鼓捣两下,下一瞬,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似乎有一把剪刀,沿着空气向上剪开,像一抹帘布,被抓着两角由下向上缓缓揭开,片刻后,一方神奇的天地如雾中幻影般,逐渐显露出来。 绿草为床,巨树为帐,期间,各色五颜六色的花朵点缀其中,蜂鸣、燕飞、阳耀、风吹,好一派世外桃源的风光。 众人盯着那方天地中半挂空中,好似将要升起的太阳,又看了看自己这边即将落山的,露出了说不出话的表情。 湛理解,挠挠头:“人造的…咳,就是假的,嘴张那么大干嘛,当心把自己吞下去。” 说完,当先一人走了进去,玄夜三人连忙跟上,巨帘在身后落下,隔绝了外面那抹天地。 眼前一切,超出众人理解太多,虽然这一路上他们已经见的足够多了,但这些巫族人,总能在下一刻打破上一刻对他们的冲击,造成的效果,就是几人已经麻木了。 他们的科技,比自己生存的时代,不知要先进多少年? 几百,上千年么? 二傻就是从那个比他们优越这么多年的地方过来的么? 他们身强体壮,无所不能,且青春永驻… …二傻哥是神仙来着… 柱子的话不知怎么出现在脑海。 可不是么,拥有这些的,不就已经是世人眼中的神仙了么? 可这神仙中的一员,又说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人。 唉…脑子越发乱了。玄夜皱眉晃晃脑袋,他真是不知该怎么办,如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其他两人或许和玄夜想法相同,就连吉昌,也收起了路上的好奇和兴奋,默默的跟在身后。 越往前走,眼前的景色越发豁然开朗,诺大的平原上,铺满了长之脚踝的绿草,走在上面,能闻到草和润土的清香,草丛上,或卧或走的,有羊有鹿,还有好些性情温顺的动物。见一行人来了,它们懵懂的看了看,就该干嘛干嘛去了。 草原正中,一颗高状的树立在那里,或许是太大了,树盖的范围及其宽广,好似一个天然的帐篷,树荫下的草丛上,立着个半圆形的东西,走近看,竟然有门有窗,是一间房子。 湛打开门:“欢迎你们来我的家。” 几人走了进去,粗看一下,发觉竟然意外的古朴,与臆想中光怪陆离背道而驰,和湛喜村的装饰并无太大的不同。 三人松了口气,相继进屋,走到屋内一个木桌旁坐下。 湛从水缸中舀了些水端过来,几人一路过来,正是口干舌燥,于是都一口气喝干,喝完只觉口内生津,似乎还有些微甜。 真是好水! 玄夜抬眼望向那水缸,湛离开这里到湛喜,又去鹰影,这么一圈,也该有个好几天了,这水竟还如此的甘甜,真是难得。 正想着,却见几只小鸟聚拢着飞来,它们或三两,或独自,每个嘴里都叼着一个树叶做的小容器,飞到水缸前,一个扭身,把里面的水倒了进去。 湛看到玄夜惊讶的眼神,解释:“它们喜欢给我送水,怎么说都不听。” 水缸将近一米多高,树叶做的小容器才手指大小,这种差距,得多少次才能盛满啊?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从这些鸟的行动上来看,湛似乎与它们能够交流。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看来,鹰和湛,与那只大鸟能交流,并不是个例。